第74章

作品:《偏宠瘸夫郎

    赵驰道:“过些日子,等天暖和一些,就能换上这张褥面。”
    继而拆其他物什,有人送从山里采摘的温补药材,还有的送来十几双崭新鞋袜。
    细看之下,多是被褥枕头多些,还有十几只家禽,几篮子鸡鸭蛋,都被安置到后院圈进栅栏里了。
    李文秀差人搬来一张书案,精木打造的,散发浅浅香气,边角刻有细致雕花,价钱不便宜,寻常百姓耗尽大半辈子都买不到这样的案台。
    水笙摸着书案,触手质地舒服,不禁喃喃:“太贵重了。”
    赵驰说道:“不必觉得负担,若有朝一日他成亲了,咱们也送一份好礼过去。”
    眼下日子虽不算富裕,为了养好自己的夫郎,以后定然会越来越好。
    点完贺礼,水笙突然想起什么,连忙拉住男人的手,穿过落雨的前院,跑回房间。
    他寻了一遍,支支吾吾地问:“喜袍呢?”
    “收起来了。”赵驰打开一个盒子,取出里面的红纸包,“可是找此物。”
    “正是……”水笙接过红纸包,“大伯回去那天,出发前悄悄塞给我的。”
    尽管对方叮嘱,让他自己留着,但他和赵驰有过约定,彼此不会互相隐瞒,成了亲,更要坦诚相待了。
    他浅浅抿唇:“一起看看吧。”
    将红纸包打开,几张钱票子赫然映入眼帘。
    一张票价值一贯,足有六张。
    水笙捧着这价值六两银的钱票,轻飘飘的纸叫他感到重手。
    毕竟平常人家有的一年都挣不得六两银。
    “怎,怎么办?”
    赵驰微吟:“给你存着,家里的也拿上。”
    又道:“水笙如今会写字,可以管账了,家中大小钱,都可管用记录。”
    他连忙摆手:“不,不行的……你平日里采纳,做生意,还是你拿吧,我,我管不好……”
    记账,负责采买,开支,过程繁琐,并非轻松活儿。
    赵驰沉默,很快答应。
    他不想让水笙操劳,如此,一半积蓄给水笙存起来,任他取用,另一半自己放着,用做平日的花销,拿来做生意。
    夜色很快暗下,水笙还没到用饭的时辰便倦得厉害。
    他努力打起精神,与小狼玩了会儿,继而昏昏沉沉地上桌用饭,若非赵驰拦着,只怕脑袋都要掉进碗里。
    赵驰喂他吃了一点,面色愧疚。
    “昨夜让你劳累,这才导致今天没有精神。”
    又低声保证:“今后我会轻一些,慢一些。”
    水笙发了个哆嗦,嘴上呐呐。
    他捂着红彤彤的脸,怎么突然说这些,叫他听得好羞。
    过几日开始倒春寒,村里的年轻人都进城里找活计做,赵驰早早开摊,没惊醒枕边的夫郎,自个忙活去了。
    离村的人来买干粮,跟赵驰比较相熟的,笑着问:“赵大哥,为何不见水笙啊。”
    赵驰:“天冷,让他在家里歇着了。”
    几个小伙子嘿嘿一笑,看赵驰面色比从前缓和许多,不似过去冷酷,搓了搓手,问道:“赵哥,成亲真有那么好吗?俺爹娘打从天冷后,从早吵到晚上。”
    赵驰眼皮一撩,说道:“只要跟对了人,有时候吵架也是一种感情。”
    小伙子长长“噢”一声,赵驰心情不错,给他们多送了一张煎饼。
    午后,水笙举着伞,脚边跟着小狼过来了。
    连日潮气重,寒湿刺骨,赵驰没让他帮忙,于是只得坐在屋内等。
    进出村子的人瞧得清清楚楚,笑着打趣,什么新婚燕尔,都是这么黏人的,时时刻刻都想处在一块。
    水笙被打趣得脸红,眼睛却亮亮的。
    他坐在屋内一直望着灶台上的背影,有时闷乏就念些诗词,或者原地走动。
    摊子连的这间小屋几个月没住人,潮气很重,又湿冷,他拿不动笔,只得多走动,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赵驰看在眼底,午前,趁着人不多就关摊了。
    蒙蒙春雨,赵驰背水笙回老屋。
    到家后烧了热水,替水笙搓过腿脚后,热气沿着脚心往上钻,夫郎脸红耳赤。
    “痒,有些痒……”
    水笙软软地笑,赵驰目光一暗,看着他红印差不多褪去的脖颈,抬起手指,将衣襟的扣节松开。
    成亲那晚之后,他一直将水笙好好养着,如今慢慢养好,那么就可以……
    念头刚过,几乎立得绷直。
    水笙张了张嘴巴,手一抖,很快被男人接到怀中。
    赵驰亲了亲两片温润柔软的唇,松开扣节的手指继续滑下,使劲搓一会儿。
    颤抖的腿脚变得无力,被缓缓拨开。
    “水笙,一会儿轻了还是重了与相公说说。”
    “嗯……”
    第65章
    雨丝打着窗檐,屋外蒸开一片水雾。
    水笙身披斗篷,头上戴着毛绒绒的毡帽,不时用木棍拨一下炭盆。
    将手放在盆上翻转,待指尖没那么僵冷,稍适活动,继而拿起针线。
    他把赵驰那几件洗得发旧,总反反复复穿的袍子缝补起来。
    歇了几天,对方要出门,穿的还是旧衣袍。
    于是赵驰午前开摊,水笙就找点针线活做,待过正午,赵驰收摊进山,他就留在屋内读书写字,谁都不闲着,也不会耽误彼此。
    将一身宽大的灰袍补好,屋外有东西顶门。
    循声瞧去,狼犬硕大毛绒的脑袋先顶入门缝,朝他吐了吐舌头。
    听到水笙一笑,脖子再一个蛄蛹,将脖子和身躯挤进门内。
    水笙抬起胳膊,招了招,狼犬很快蹿到他跟前,四肢趴下,借着炭温烘干皮毛。
    小狼这些日子起骚,天天往山里跑,寻得一头灰黄色的野狗一起玩。
    它把野狗往家里领过,无奈那狗野性难驯,对人抱着很大的戒心,只远远停在老屋外的一颗树干后,任小狼怎么吆喝都不为所动。
    水笙见过一两次,多在夜里或者早上,天色蒙蒙时才出来的。
    他用棉布替小狼擦去皮毛表层的水珠,近两日它乖训不少,往外跑的时辰也有所缩减,可见快熬过起骚期了。
    “呜呜~”
    狼犬嘴巴一张,轻轻往他手背和手指头蹭。
    水笙浅笑:“我这就去给你煮大骨头磨牙,还得多炖点汤水,看你瘦了些。”
    小狼吃的骨头都是它自己咬回来的,有时候不急着吃,就被赵驰养在隔开的另一个栅栏,等它饿了再给它弄。
    水笙推门而出,在灶间搭起小一点的锅,将处理过的骨头混入清水,起锅点火。
    无需油盐,水煮过后直接倒进海碗就好。
    给小狼添了骨头汤,快到正午。
    水笙有所感应,洁了手后连忙踩过湿漉漉的院子跑去开门。
    望着台阶下的男人,他笑吟吟道:“赵驰~”
    赵驰拎了个竹篮,与水笙眉眼相对的那一瞬,目光霎时柔和几分。
    此刻天上飘着雨,他用袖摆遮在夫郎头顶上:“进屋再说。”
    水笙轻快地“嗯”一声,入了正堂,见赵驰打开竹篮,取出一叠汤包,一碗赤色姜蛋水,一份鲜鱼菌菇面。
    “刚做好的,先趁热吃。”
    赵驰午前要顾着摊子的生意,给水笙带的饭便在那边备好,无论何时,都做新鲜的,不让夫郎吃冷食剩食。
    水笙问:“一会儿就出去么?”
    赵驰:“嗯。”
    水笙舔了舔润亮的唇,放下碗筷,踩着棉鞋跑回房内。
    很快,他抱着一身刚补好的袍子出来,递给男人。
    往年,赵驰多在夏秋两季入山,自打有了水笙,便有所改变。
    如今成亲,更不得闲暇,想着勤快起来,多挣钱。
    春耕来临之际,赵驰打算入山采集药材,逢山禽出没频繁,若能捕得一些更好。
    听完男人的打算,水笙渐渐停下碗筷。
    “不吃了?”
    “饱了……”
    赵驰把东西吃干净,握着他的手放在膝盖。
    “天色暗前我就回来,别担心。”
    水笙微微定神:“送你到门外。”
    又问:“要不要把小狼带上?”
    “小狼留给你。”
    赵驰拿上猎具,挑着个竹筐就出门了。
    离别短暂,却也教人不舍。
    回头望去,水笙驻足在台阶上,黑白分明的眼睛水汪汪的。
    赵驰心中温软,低声催促:“回屋吧。”
    水笙回了屋,赵驰方才安心进山。
    *
    半个时辰过,水笙在房中小憩一会,揉了揉酸红的鼻子起身。
    他捧着热水饮过两杯,待肚子暖和,手脚也没那么刺冷了。
    室内安静,窗纸上传来雨水打落的响动。
    见雨水浓密,他连忙披着衣物绕过趴在床尾睡觉的小狼,来到书案前。
    水笙一拍脑袋,午时见到赵驰高兴,忘记收好纸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