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霍格这一手,比破案还让人震惊啊!

作品:《请叫我绅士

    第79章 霍格这一手,比破案还让人震惊啊!
    “以往的戏剧界,女演员一过二十五岁,大部分就嫁人成家,少部分的人还怀揣著戏剧梦,不想就此和舞台告別,在层出不穷新演员的压力下,也只能慢慢往配角,以及各种特型演员方面发展。”
    “新堡的戏剧,以爱情和復仇为主,那里面的女主角,大部分设定都是年轻貌美,你到了年纪再去饰演这种角色,背后总会有人风言风语。”
    “哪怕是百变女王,也逃不出这个轮迴,这两年隨著她的年岁渐长,慢慢地,已经有评论家在报纸上阴阳怪气,说某些资深的演员,占著女主角的位置不放,一点都不给新人机会。”
    “从根本上损害了新堡戏剧的健康发展!”
    詹森说到这,又激动了起来。
    “我呸!”
    “都是些什么人啊,现在那些新人的演技,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有谁能够比得过百变女王,她们能力不行,顶不上来,倒怪別人不让位!”
    “就是说她们能演佩里女士的那些角色?演不了,没那个能力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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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演不行,花钱找人抹黑倒是很积极。”
    可见詹森这肚子气已经憋很久了,在霍格面前,全部发泄出来,把那些所谓的评论家喷了个狗血淋头。
    霍格也明白,为什么双方见面时,这位女士会使出浑身解数,一定要得到自己的支持。
    她是真不想离开这个舞台。
    “霍格,你可一定要帮她啊。”
    詹森几乎是哀求了。
    女人的魅惑霍格扛得住,可是好兄弟的请求,他就有些没法推脱了,这位贵族少爷在自己面前从未摆过贵族的架子,只要是自己开口,就一定会竭尽全力地办到。
    “我只能说尽力而为吧,能不能选上都还不知道,哪怕是入选,我作为编剧,也不一定有多大的权力。”
    “有你这句话就行!”
    詹森很清楚,只要霍格应了下来,基本就妥了,当初破案的时候也是这样,口头上说著尽力而为,实际上已经胸有成竹,简单一个侧写,就把埃德加这个一般警察都忽略的角色,直接冲茫茫人群中挖了出来。
    他相信,在戏剧上也是一样,佩里一定会得到基督山伯爵的女主角。
    接待完这个意外来客,霍格接著处理自己的事情,特勤处用不著自己,那就回宿舍,先把这周的需要连载的稿子准备好。
    第二天他整理好行头,把整整一千金盾放进贴身口袋中,准备去接手这世的第一套不动產。
    这种大事,必须要有点仪式感。
    到了事务所,瑞恩和房东已经等候多时,前房主是位年轻人,意外从过世的叔叔手中继承了这套房產,当然,瑞恩反覆保证过,他的那位叔叔,是在海边旅游时,意外溺亡,並不是死在目前交易的房產內。
    霍格也只能感慨,看来那个世界都忌讳这个。
    房东得到这笔意外之財,就想著马上出手,正好在南大陆有个挣钱的项目,需要钱投资,所以哪怕是降五十金盾,也愿意出手。
    听说交易对象是目前炙手可热的《鲁宾逊漂流记》的作者,霍格警官,他早早就过来了。
    一见到霍格,马上上前激动地握手道。
    “霍格先生你好,我是你忠实的书迷,《鲁宾逊漂流记》实在太精彩了,现在包括最早一期的乌尔报,我都找了过来,一集不落全部收藏。”
    这位还很有自我韭菜精神。
    “就是一张张报纸看得太麻烦了,什么时候能够出单行本啊,最好是精装的,便於我们这些书迷收藏。”
    “感谢您的购买和阅读,关於单行本,我们已经在考虑了,不久后应该会出。”
    兰登確实给霍格提过这个事情,除了第一次的读者来信,他给霍格拿过来之后,或许霍格明確表示不要后,兰登才自行处理。
    其中很多都被拆开来看过,霍格不在乎信件,老头作为乌尔报的主编,不能不了解读者的心声。
    在这些书信中,除了讚赏外,呼声最高的,就是什么时候出单行本,对於爱好《鲁宾逊漂流记》的读者来说,零散的阅读太累,大家都想等集册以后,再阅读一遍。
    如此广阔的市场,还能扩大乌尔报的影响力,兰登绝对不会视而不见,这段时间除了忙活剧本,打通上层关係,其他时间都在忙活这个事情。
    他准备收购一个出版社,专门负责《鲁宾逊漂流记》的相关工作,可预知的未来,基督山伯爵虽然是剧本,但一样可以改编为小说,而且还很有潜力。
    再辅以一些乌尔报的其他稿件,前景非常不错。
    “这是我今天听到的最好消息。”
    房东说完,转身就对瑞恩道。
    “这次交易的费用,不用各付各,全部算我的!”
    老板大气,霍格当然不能剥夺別人享受情绪价值的权利。
    “非常感谢,麻烦你留下地址,以后《鲁宾逊漂流记》出版,我会亲自寄送签名版。”
    房东也很开心,这钱花得值啊。
    双方的交流很愉快,合同也顺利签订,霍格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把真正属於自己的房钥匙。
    前世钱虽然挣得多,但来路不正,就来得快,去得也快,手上很少留得住钱,更別提买什么不动產了。
    隨时准备跑路的人,要房子,那是累赘。
    拥有了自己的小窝,霍格第一时间就从宿舍里搬了出来,紧接著给家里装了电话。
    詹森一手负责的,自从知道好兄弟准备置业后,他大包大揽,什么家具,相关的配套设施,通通解决。
    电话就是,现在还是人工接线状態,装个电话,不是简单说你有钱就行,更別提什么当天报,当天装,想都別想。
    隨后源源不断的工人送来了各种家具,日用品,床上用具,除了房子这个壳以外,里里外外全给换成全新的。
    晚上下班后,公子哥直接过来,四周打量了一番,才满意地点点头。
    “至少看得过眼了,就是这地板和墙壁还老旧了一点,如果不是霍格你赶著住,也得翻新一下。”
    多余的话,霍格不会说,因为他知道詹森少爷不在乎这个,客套和给钱,反而会让双方变得生分。
    公子哥愿意和自己交好,也是因为自己从没有把他当贵族看,而是一个普通人,对方也很享受这种感觉。
    “要不我给你留个房间,你没事也可以过来住?”
    霍格开口问道。
    少爷肯定不缺地方住,但肯定缺个有人情味,能够让他放下各种负担的地方。
    “嘿嘿,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给我留下一个房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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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森走到了其中一个南向的臥室。
    “这里就是我的房间了!”
    从下午那些人的布置中,霍格就看得出来,整个房间的布置,不少都是根据这位少爷的喜好而来,尤其是刚刚被他宣布使用权的臥室。
    床都换成了奢华的全真皮天鹅绒混纺,床单和被褥,不是丝绸,就是其他高档面料。
    既然对方这么用心,霍格当然投桃报李,反正自己只要能做饭,和上厕所方便,让个房间出去也没啥。
    “行,你今晚就可以搬过来。”
    “太棒了,走!今晚我们俩出去好好吃一顿!”
    “不用出去吃,你以为我买房子的目的是什么?”
    霍格从橱柜里面拉出了一堆食材,下午工人们整理房间的时候,他也没有閒著,出去大採购了一番。
    也幸亏这里新堡,世界之都,除了那些不易保存的食材,其他的香料可谓是一应俱全。
    油盐酱醋这些不用说,通通都有,其他什么花椒,辣椒,桂皮,孜然,八角等等,全部都给霍格买到了替代品,或者是相似的。
    因此霍格越来越相信世界树的存在了,地球应该就是和这个世界在同一个树干上,不同的分支。
    双方相似点太多。
    詹森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对霍格有了免疫力,无论对方有什么神奇的举动,也不会再惊讶,没想到今天还是被顛覆了一番。
    “啊?难道说你想自己烹飪?”
    他都是用的疑问语气,不太敢相信这是真的,一个人这么能干了,居然还有其他特长。
    霍格不答话,用行动说明一切,已经开始操作起来。
    少爷虽然不懂烹飪,当然是懂花钱啊,买的崭新厨具,一看就是高级货,受制於现在的科技水平,或许连前世的304都比不上,但至少卖相不错。
    用起来也挺顺手,当霍格三线操作,一边放水洗菜,另外生好煤火,给猪肉焯水,同时淘米煮饭时。
    詹森的眼睛都直了,不是,你来真的啊。
    不管是在家,还是在餐馆,他从来就没有看见过別人下厨,此时就像是个好奇宝宝一样,看到什么都要问一下。
    “你把肉下到开水里面干什么?那不是直接熟了吗?”
    “哦,让里面的血水出来,口感更好。”
    “但是这个肉你切成丝,还有鸡蛋清搅拌干啥,不都是肉吗?还有不一样的做法?”
    “原来是为了口感更滑嫩,学到了!学到了!”
    “你別管我有没有下厨的机会,多学点东西总没错。”
    霍格一边做饭,一边还要给旁边的大少科普,对方看到什么都倍感稀奇。
    殊不知在詹森眼中,霍格当下的表现,比破案时,更令他震惊。
    公子哥可是记得自己家里,为了准备一家人的晚宴,得三四个厨娘,配合著一堆僕人,忙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堪堪完成三四道菜。
    现在霍格可是一个人,如同变魔法一样,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已经有三四道菜初见雏形。
    哪怕是霍格这样的好性子,也被问得有点烦了,只能指使大少去干点活。
    “不是要吃大餐吗,没点酒怎么行,旁边的酒柜里面放著你自己送来的红酒,开一瓶,先醒醒酒吧,等会喝。”
    终於有自己能干的活了,詹森屁顛屁顛地跑过去,研究了半天开瓶器,终於人生中第一次自己开了瓶红酒。
    等他回头准备给霍格炫耀一番时,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四菜一汤,霍格正用抹布擦著手,招呼道。
    “看著干什么,赶紧坐过来吃饭啊。”
    “时间太紧,还有些厨具没有准备完全,就隨便弄了点,你看看味道如何。”
    看著桌上那色香俱全的五道菜,詹森很想吐槽,这是隨便弄的?
    那自家那些厨娘算啥?废物吗?
    可这確实是在不到一个小时里面弄出来的饭菜,要说隨便,也没错。
    霍格也是说的心里话,时代限制,有些菜没办法弄,特別是自己疏忽,没有买到高压锅,鸡鸭之类的菜谱,也基本放弃,只能弄成眼前这样了。
    他还给少爷一一介绍。
    “考虑到你的口味,专门给你弄了个奶油蘑菇汤,我尝了下,还不错。”
    光是闻到那股醇厚的奶香味,詹森的口水就止不住,差点顺著嘴角流出来,不用喝,他就可以確定,味道绝对差不了。
    “其他四道菜,就不確定你喜不喜欢了,都是完全不同於现在霍伦斯的菜式。”
    “小炒牛肉,葱香回锅肉,蒜蓉青菜,凉拌黄瓜。”
    前面两道菜,霍格在心中颇有微词,霍伦斯的厨具原始了,只有用於烙饼,或者煎炸的平底锅,完全没有前世炒锅那么顺手,煤饼的火力也不够大,没法形成锅气。
    这些导致他没法发挥自己的全部实力。
    詹森可不是这么看的,这四道菜看起来,光卖相上来看,就不比上次在王室酒店吃得差了。
    在霍格对面坐下,接过递过来的刀叉,他刚准备开动,却见霍格拿出了两根细细的木棍夹在手上。
    詹森一下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盯著这玩意,完全不明白好兄弟用这玩意准备干啥。
    直到霍格夹起了回锅肉片,放到嘴里时,他才明白过来,原来还能这样啊。
    “这个,这个,是什么东西,真有趣,给我也来一个,我也要试试!”
    霍格却没了反应,刚夹完肉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中。
    原本他以为自己的適应力很强,哪怕是换了一个世界,也能过得很好,这些天,他都在积极地想要融入这个世界,目前来看,也做得很不错。
    但当今天自己用熟悉的筷子,再尝到熟悉的味道时,那些被暂时压制,忘却的情感,全部拥了上来。
    原来自己还是忘不了,那个已经回不去的家乡,只是自己不愿想,不敢想,將所有的一切都深深埋藏在心里。
    万千情绪夹杂在一起,让这个自詡已经看淡一切的男人,鼻头感觉到微微的酸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