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132酱香青椒鹿肉丝
作品:《美利坚厨神,从荒野独居开始》 美利坚厨神,从荒野独居开始 作者:佚名
第133章 132酱香青椒鹿肉丝
第133章 132酱香青椒鹿肉丝
菲力在平底锅的保温效果下不会失温太快,加上就放在火源旁边,能进一步减少热量流失。
但也正因为处於保温状態,温度比正常静置的时候要高,所以静置的时间也要適当缩短,否则熟度会比预想的要高。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现在是在冬季的阿拉斯加野外呢。
金属导热性好,能保温,同样散热也快。
不放在火源旁边,不出两分钟锅里的温度就会全部散掉,过大的温差会直接导致肉排內部无法均匀受热,熟度自然无法提升。
这样一来,待会儿回锅復热之后,中心的熟度就会比预计的更低。
像这种都是厨师需要注意的小细节,一名合格的厨师必须要懂得如何根据环境和材料来做出相应的变化,才能製作出美味的菜餚。
在静置的这两分钟时间里,林宸也没閒著,从整条里脊上切了些比较窄的肉块下来,同之前的边角料一起统统切成粗细均匀的肉丝。
他的动作相当之流利,切片、切丝一气呵成,给康纳带来一种赏心悦目的观感。
这边刚將刀放下,立刻揭开锅盖,用手指戳了戳菲力,细心感受肉排的回弹程度。
“这种方法通常是专门煎牛排的门店后厨会用的判断熟度的方法,通过按压来检测牛排到底达到了什么熟度。”
“其实很简单,就是让你的大拇指和食指碰到,不用发力,然后另一只手去戳你的大鱼际,也就是拇指下边这块肉。”
“大拇指跟食指碰著时的柔软度是三分,碰中指是五分,碰无名指是七分,大家可以自己回去试一试,只要记住这个柔软度,就能很轻鬆地判断出牛排达到了什么样的熟度,而不是单纯依靠时间来判断。”
“復热不需要很久,因为肉排中央温度是达到60度往上的,不够热的只是表面,所以只要大火再加热下就好。”
“按照我之前说的煎法和静置的方法,平底锅应该是一直放在灶上的,復热前提前开火加热,这样把肉排放进去烫个三十秒就差不多了。”
在林宸讲解製作过程的途中,康纳全程没有插话,耐心听讲,试图將其中所有的细节跟自己以往煎牛排时积攒的经验融合到一起。
別的不说,只要能记住並学会这种技巧,哪怕是在野外,他也能煎出让自己满意熟度的肉排。
单单这头鹿,就足够他支撑两个月时间。
在大火加热下,平底锅很快再次冒烟,熟悉的滋滋声响也隨之慢慢变大。
两面各热上十几秒后,锅子从火上移开,放到木头上,锋利军刀在一指厚位置切下。
切开的剎那,单凭刀尖和肉接触的感觉,康纳已经可以確定这是块標准的五分熟鹿肉菲力。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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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开的菲力中间呈现出淡淡的粉色,两侧偏向熟透的棕色,这是五分熟的標誌。
如果是三分熟,两侧是淡粉色,中间会有些偏向生肉的红粉色。
七分熟的话中央粉色几乎快要消失,两侧更是完全熟透的那种顏色,表面煎的也会更有焦褐度。
一块巴掌大的菲力被均匀切成八块,翻转过来后整齐摆放在锅中保温。
诱人的粉色还有浓郁的肉香无一不在刺激康纳的神经。
都不需要林宸提醒,他自己从旁边抓起少许海盐均匀撒到肉上,然后是黑胡椒碎。
也不用餐具,上手抓起一条就往嘴巴里塞。
菲力表面已经被煎的焦焦的,形成了一层脆壳,咬开的时候能明显感受到咔嚓“声。
恰到好处的厚度让牙齿咀嚼起来时充满大口吃肉的快感,尤其是咬到中间部分的时候,软嫩的鹿肉当场飆汁,带著淡淡血腥甜味的肉汁搭配海盐和黑胡椒的风味当场俘获他的心。
“哦天吶,我的上帝,就是这个味道,不愧是专业厨师,哪怕是在野外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依旧能做出堪比饭店出品的鹿排。”
康纳像是好几天没吃过饭一样,风捲残云般將面前的菲力消灭的乾乾净净。
整整三百克的牛排,他竟然只花了不到一分钟?
不是哥们,你连嚼都不嚼,生咽啊?
林宸嘴角抽搐,忽然有种不想给这傢伙做饭了的衝动。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吃的確实很香没错,是对厨师手艺的认可。
但从另一种角度来考虑,他可能是真饿了。
饿到这种程度,给什么应该吃的都很香吧?
康纳咽下最后一口食物,心满意足地擦擦嘴角油光,看了眼柵栏外边。
“对了,林,能不能麻烦你再煎一块三分熟的。”
“行。”
林宸什么都没说,反正之前该说的都说过了,这傢伙硬要吃三分的他也没辙o
万一因为食物问题导致身体不適被迫退出比赛,跟他可没关係。
几分钟后。
一块比刚才看上去更嫩的鹿肉菲力新鲜出炉。
康纳抓起一把雪攥了攥,撒掉,隨后从锅里抓起肉排,另一只手拇指食指塞进口中。
“咻~~~”
嘹亮的口哨穿透性极强,声音传出老远。
“呜————”
下一秒,柵栏外,一道灰色身影毫无徵兆站了起来,抖抖身上沾满的雪粉。
脑袋低垂,黄色的眼白中央,窄小的黑色眼瞳幽幽地盯著这边。
仅仅只是被它盯著,林宸就感觉浑身不舒服。
这傢伙什么时候藏在柵栏外边的,他竟然完全没有察觉!
康纳將肉排从缝隙间塞过去,郊狼舔舔鼻子,张嘴將其叼走,趴在雪地里用两只前爪捧著大口大口撕咬起来。
“你餵它熟食?”
林宸若有所思地盯著柵栏外那道灰影。
在大夏流传著一种共识,那就是饲养的动物儘量不要餵生的带血的肉类,更不要餵活物,这样会激发它们內体的血性和凶性,增加袭击人类的机率。
他虽然不清楚国外是怎么想的,但动物园里似乎餵养的也都是特质的口粮,估摸著情况应该差差不多。
如果康纳是用熟食来餵养这头郊狼的话,说不定还真能增加它的服从度。
不过这也要看情况,大部分野生动物都更喜欢吃生食。
他曾经看过一些实验,就是在野外同时准备几种食物,然后用相机二十四小时记录,最后得出的结果普遍是生肉断层领先。
“是的,我本来只是想试著用食物转移它的注意力,没想到它居然对烤肉感兴趣,连著两天都来找我,我就试著跟它接触了下。”
康纳像是想起了什么,脸上满满都是自豪和得意。
“它的性格很好,是我的好伙伴,当然,它的警惕心也很足,就连我都机会能近距离摸到它。”
“但只要我外出打猎,猎到的食物必然有它一份,这样它下次还会愿意帮我。”
“不得不说狼的嗅觉確实厉害,我只要找到动物活动的痕跡,它就能顺著气味直接找上门,成功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听康纳一副炫耀的语气在介绍跟郊狼相处时的细节,林宸说不羡慕肯定是假的,但他也清楚这种小概率事件绝对不可能被复製。
更何况他还亲手射杀並解剖过一头黑熊和四头育空狼,身上沾染过熊跟狼的血腥气味。
人类闻不到,但在嗅觉灵敏的动物眼里,自己可能是个危险度极高的傢伙。
郊狼进食的时候同样保持著警惕,就连撕咬肉块的同时,一双瞳孔依旧紧紧盯著院內,一副生怕两人靠近似的表情。
林宸只多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往切好的肉丝里加入盐、糖还生抽抓拌均匀,再加了些水和淀粉,搅拌上劲。
刚才煎菲力的锅不用洗,重新切下一小块肥肉放进去熬油,边煎边用力挤压,加快鹿油析出。
等肥肉里的油煸的差不多后,加入一勺郫县豆瓣酱快速翻炒。
豆瓣酱发酵的香气隨著加热慢慢升腾,那种独特的气味重新將康纳的馋虫又勾了出来。
他知道,刚才做的是西餐,那现在肯定就是中餐了。
等豆瓣酱炒香且炒出红油后,將醃製好的肉丝下进去,用筷子来回扒拉,让肉丝受热均匀的同时全部散开,不至於粘连在一起。
翻炒几下,肉丝明显变色,表面也均匀裹上一层红色的辣油。
快速切了一根青椒丝撒进去,翻炒几下,再抓上些白雪充当清水。
白雪遇热瞬间融化,带起大片大片水雾,翻炒时锅中的油点子四散飞溅,哗的燃起。
熊熊烈火直上半米高空,但仅仅只持续了两秒就悄然熄灭。
突如其来的火光嚇了康纳一跳,连带著柵栏外头的郊狼也嗖的躥出去十几米远,紧张地望著这边,嘴里还死死叼著那块带血的菲力。
融化的雪水很快跟锅里粘稠的酱汁融合到一起,吸收所有精华,化作浓郁的酱汁裹满每一根肉丝表面。
短短两三分钟时间,一锅香气扑鼻的酱香般青椒肉丝出炉!
“正常的青椒肉丝是不加豆瓣酱的,但鹿肉虽说在野味中膻味算轻的,稍微还是有一点点味道,加点重口味的豆瓣酱压一压。”
他自己尝了一筷子,鹿膻味被盖掉后吃起来跟牛肉丝似乎並没有什么区別。
他自己倒是尝了,康纳却急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锅青椒肉丝看上去相当不错,製作过程也很有意思,可有个问题,傻子都能看出来这玩意烫的很,他可不想平白无故烫伤自己的手指。
鹿排之所以能用手抓,一方面是提前用雪冰镇过降温,一方面也是因为鹿排经过静置之后温度不高,哪怕回锅了,表面温度也达不到一百度,充其量八九十左右。
此消彼长之下,短时间內手感温度差不多在六十,自然不烫。
但面前这锅肉丝可是全程在大火中爆炒出来的,途中更是还著了火。
光从那滚滚青烟的频率就能想像的到这玩意有多烫。
“林,有餐具吗?”
“只有这个”,林宸动了动手中的筷子,“你用不来的,哦对了,突然想起来,有勺子。”
走进屋里,將之前安德烈用过的那个勺子拿出来给他。
“用不来?”
康纳皱起眉头,死死盯著他手指缝间夹著的两根木棍,满脸不服气。
“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就是两根树枝么,等著,我自己削两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