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情敌陆展元
作品:《穿越林平之,从护送林娘子开始》 穿越林平之,从护送林娘子开始 作者:佚名
第九十一章 情敌陆展元
送礼物,这才是赤狐约白小玉出来的最终目的。
白小玉听得一愣一愣的,抬手摸了摸赤狐的额头,问道:“你也没发烧啊,怎说起胡话来啦?”
赤狐笑道:“我是认真的。”
“你这么做,若被有心之人拿去大做文章,到最后你还是会背上叛徒的罪名。”白小玉觉得赤狐不对劲,很不对劲。
要是赤狐不把脑中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消灭掉,那她將来要走的路,只怕会很危险,非常危险。
赤狐是白小玉最好的朋友,白小玉可不愿她这么年轻就丟了性命。
赤狐笑道:“这礼物还是得送的,而且我已经让人去准备了。”
“赤狐,你到底要做什么?”
白小玉本来想瀟洒离开,一听赤狐的那话,整个人都不淡定了。
赤狐只是盯著窗外,没有说话。
白小玉道:“我这次回来,只是要带一些人过去,你也跟我走,去恆山,去完成帮主交代的任务。”
“我们去了也打不过恆山派的那些傢伙。”赤狐笑道。
白小玉无语道:“若我们不去,到时候狼王在帮主面前胡言乱语几句,你我就彻底完了。”
赤狐摆手道:“那你去恆山吧,不要管我。”
“那你保重。”
白小玉嘴上说著,突然一个跨步,一掌击在赤狐的脖颈上。
赤狐嚶嚀一声,向一侧倒下。
白小玉单手扶住,朝门外喊道:“抬走。”
有两个女帮眾进来,抬起赤狐,將其送到了停在酒楼外的马车上。
白小玉隨后上车,马车便快速驶离,不多时已是离开了福州城。
帮赤狐去买礼物的人回来时,已经看不到赤狐的踪影。
这礼物还要不要送?
那人迟疑再三,最终还是决定送过去。
赤狐特意交代,买来礼物后,她只需掌掌眼,然后马上送过去。
现在赤狐被龙王带走,这礼物,估摸还是得送出去。
若他不送,回头赤狐回来,不得弄死他?
那人当即拎著礼物,胆战心惊地走向福威鏢局。
鏢局的门敞开著,那人快步衝进去,將礼物放到里面,拔腿就回。
鄆哥正在前院拔草,看到那人鬼鬼祟祟的模样,急忙大喊了一声。
但那人跑得贼快,他愣是没追上。
转身看到放在地上的礼物,鄆哥有点懵,拎起来跑向后院。
岳灵珊看到鄆哥,喊道:“鄆哥,你跑什么?”
鄆哥几步跑到岳灵珊面前,道:“刚才有个奇怪的人跑进来,放下这东西就离开了。”
岳灵珊看到那礼物盒上面还有张纸条,上面写著:
恭贺豹鏢头喜获麟儿。
“这是送给灵儿的礼物啊。”岳灵珊从鄆哥手里接过礼盒,笑著走向后院。
找到程灵素后,她让程灵素仔细检查礼物,看里面可有藏著暗器,或是淬了毒。
程灵素拆开礼盒,並没有什么暗器,也没有淬毒,里面装著的是一只非常精致的金锁。
“斧头帮的人送来的?”程灵素觉得这很有意思。
岳灵珊道:“应该是吧。”
除了斧头帮,应该也不会有谁会偷偷摸摸送贺礼。
“灵珊,不如你把这金锁卖了,再重新给灵儿挑个更好看的金锁。”程灵素笑著提议。
岳灵珊笑道:“好主意。”
“对了,还得买金手环,算是我送给灵儿的。”程灵素还得去照顾潘金莲,实在走不开。
岳灵珊应承下来,当即匆匆出门。
来到一家首饰店,她拿出那金锁,看能不能在这里换一个。
没想到掌柜的一眼就认出,这金锁正是从他家店里刚卖出去的。
岳灵珊笑道:“那正好,能不能换个款式?”
“当然可以。”掌柜的非常热心,从货架上取下不少金锁供岳灵珊挑选。
那些金锁都很漂亮,却没有一个能入得了岳灵珊的眼。
岳灵珊笑著问道:“掌柜的,把你们店里最贵的金锁拿出来如何?”
“最贵的?”掌柜的有些吃惊,“那恐怕……”
岳灵珊拍了拍腰间的钱袋子,笑道:“放心好啦,我买得起。”
那掌柜的赶紧道歉,急忙取来货梯,爬上去,从顶层拿下来一个檀木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装著一只小巧的金锁。
那金锁的造型非常別致,竟是一只凤凰。
凤凰虽小,却做得栩栩如生。
特別是凤凰的眼睛,乃是用红宝石镶嵌而成,更是让整只凤凰都好似活了过来。
岳灵珊一眼就相中了,笑道:“就这个了,多少银子?”
“姑娘,这个真的很贵。”掌柜的笑道。
岳灵珊笑问道:“你就直说吧,我还需要补多少银子?”
“那颗红宝石,乃是极品,贵就贵在……”掌柜的婆婆妈妈在做解释。
岳灵珊將钱袋拍到柜檯上,道:“包起来。”
掌柜的边赔笑,边从钱袋子里摸出一块金锭,再算上岳灵珊退回的那只金锁,才能买下这只凤凰造型的长命锁。
“姑娘,小店还有同款的金龙造型长命锁,要不要看看?”掌柜的看岳灵珊要走,赶紧笑眯眯说道。
岳灵珊想到潘金莲腹中,也有孩子,况且林娘子和潘金莲不可能只要一个孩子,长命锁买来放著,绝对不多余。
主要是这么好的长命锁,很容易被別的有钱人买走。
岳灵珊想著笑道:“拿出来瞧瞧。”
“好嘞。”掌柜的满心欢喜,又爬上货梯,將一个相同的紫檀木盒子拿下来。
里面的长命锁果然是金龙造型,龙眼用的也是红宝石,栩栩如生。
岳灵珊笑道:“掌柜的,你说我都买俩了……”
“给姑娘算便宜点。”掌柜的赶紧笑道。
又花了一块金锭,方才带走那金龙长命锁。
岳灵珊心满意足地离去,掌柜的將金锭拿在手里,乐得合不拢嘴。
这对长命锁,因造价高昂,一直卖不出去,已经在货架上积尘好几年了。
如今同时卖出,这房租不就有著落了?
……
烈日当空。
山林死寂。
武松在花田里浇水,心头忐忑不安。
“兄台,烈日下浇花,容易把根烧死。”一个俊朗的书生突然在不远处笑著说道。
武松一愣,反问道:“当真?”
“当然是真的。”那书生快步过来,“不管是浇花,还是浇园,只能在早上或傍晚进行。”
武松抱拳笑道:“武松受教了,不知仁兄如何称呼?”
“小弟陆展元。”那书生抱拳还礼。
陆展元?
武松一愣。
听林平之说,李莫愁正是被陆展元伤透,才会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最终悽惨赴死,可怜至极。
武松心念电闪,笑道:“久仰久仰。”
陆展元一脸诧异,问道:“武兄认识我?”
“听过。”武松笑道,“名气很大。”
陆展元心头愈发疑惑,他一直在家写字练武,这是头一回外出闯荡江湖,在江湖中哪来的名气啊?
只觉武松的这些话,明显就是在讽刺。
陆展元心头不悦,却没表现出来,笑道:“我也是经过这里,看到这边的花田非常好看,忍不住过来……”
“武大哥……”旁侧遽然传来了李莫愁欢喜的声音。
李莫愁在这个时间偷偷溜出来,就是想试试能不能再看到武松,没想到刚到花田,就看到了武松,心头顿时满是欢喜,喜不自胜,甚至都没发现花田里另有旁人。
武松越过陆展元,笑著朝李莫愁走去,道:“李姑娘,好巧啊,又见面了。”
“是好巧。”李莫愁笑得极其欢快。
其实两人心里都明白,他们都是刻意在这个时间点来到花田,就是为了能再见面,不觉间,两人的脸都是红透了。
“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陆展元在看到李莫愁的那一瞬,心头无比震撼,隨即吟诗走来,“倾国倾城貌,惊为天下人。”
李莫愁这才发现有旁人,急忙躲到武松的身侧,偷偷打量著陆展元。
陆展元生得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出口成章,確实是万千少女的闺梦。
但此刻,李莫愁只觉陆展元举止轻佻,不似好人。
“李仙子,小生陆展元,这厢有礼了。”陆展元说著抱拳深深行了一礼。
李莫愁奇道:“什么李仙子?”
“姑娘如此貌美,定是天仙下凡。”陆展元靠著这一套,可是骗过不少无知少女。
像李莫愁这种年纪的少女,涉世不深,隨便几句甜言蜜语,就能让她们芳心暗许,从此死心塌地。
这些话听进耳中,李莫愁心里自然受用。
若非昨日武松从虎口下救下她和小龙女,今日在这里遇见陆展元,多半会將陆展元放在心头极为重要的位置。
武松笑道:“陆兄的嘴这么能说,怕是哄骗过不少无知少女吧?”
“武兄是说李仙人……无知?”陆展元巧舌如簧,避而不答的同时,直接对武松展开了攻击。
在看到李莫愁的第一眼,他就决定非得把李莫愁搞到手不可。
李莫愁年纪轻轻,却在终南山深处,怕是在这山中隱居,涉世不深,极易拿下。
武松心下惶恐,结结巴巴地道:“李姑娘,我我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你……”
“我只是夸李姑娘几句,武兄就说我在哄骗无知少女,不是在说李姑娘无知,又在说甚?”陆展元满脸堆笑,看武松如此木訥,更觉胜券在握。
没有小姑娘会喜欢一个木头人。
唯有风趣幽默,方能掳获芳心。
武松拳头紧攥,自知说不过陆展元,很想一拳將陆展元满嘴的牙齿打掉,再將舌头拔了,看他以后还如何靠嘴巴哄骗小姑娘?
谁知就在这时,李莫愁居然轻轻握住了武松的拳头,嘻嘻笑道:“武大哥,我知道,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你只是嘴笨。”
她的手无比细嫩光滑,而且暖暖的,让武松身躯一颤,一颗心跳动得非常凶猛。
李莫愁掰开武松的拳头,跟武松牵住手,笑问道:“武大哥,我们去那边看风景,好么?”
“好。”武松狠狠点头。
从陆展元身边经过时,武松神情得意,甚至还不忘吐了一下舌头。
陆展元心头气得要死,嘴上却掛著笑意,心道:“李莫愁如此单纯,早晚都会是我的人。”
在远处將这一切尽收眼底的林平之,脸上的笑容更为欢快。
从李莫愁的反应来看,已將武松放到了心中。
她主动去牵武松的手,就是在维护武松的顏面。
论嘴皮子,武松铁定不如陆展元。
但要论拳头,一百个陆展元也不是武松的对手。
林平之本想过去教训陆展元一顿,转念一想,有了陆展元这个情敌,武松和李莫愁之间的进展,反而更快。
早点完成任务,早点回家,岂不更好?
別看现在李莫愁对武松暗生情愫,可要让她离开古墓,隨武松去浪跡江湖,她多半不会愿意。
只有等到情根深种,才能做出义无反顾的决定。
他们在终南山,估摸还要住上一段时日。
对岳灵珊的思念,总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让他辗转难眠。
“想老婆啦?”
独孤沉船突然冒出来,嚇得林平之差点从树杈上摔了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