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写上她的名字

作品:《她与时代共腾飞

    她与时代共腾飞 作者:佚名
    第101章 写上她的名字
    开庭前一天晚上,李雪梅去店里时,看到赵芳茹在仔细熨烫一件半新的浅灰色衬衫。
    “芳茹姐,明天穿这个?”
    “嗯。”赵芳茹把熨好的衬衫掛起来,“律师说,上法庭穿著要得体,不能太隨意,也不能太花哨,这件还行吧?”
    “挺好的。”李雪梅说。
    她想了想,又问:“紧张吗?”
    赵芳茹停下手里的动作,沉默了几秒。
    “说不紧张是假的。但更多的是……想快点有个结果。”她看向李雪梅,“你知道吗,这场官司拖得越久,我心里那根弦就绷得越紧。早点判下来,不管是好是坏,我都能早点开始新生活。”
    李雪梅点点头。
    她懂这种感觉。
    就像考试,等待成绩的过程最煎熬。
    “明天我陪你去吧?”她说。
    赵芳茹摇摇头:“不用,你帮我看好店,律师陪我进去就行。你在外面等,反而让我分心。”
    “那……我在店里等你消息。”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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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李雪梅一整天都心神不寧。
    在餐馆,她一边干活一边不停看墙上的掛钟。
    帮工小妹看出她心不在焉,忍不住说道:“雪梅,你要不坐著歇会儿?这些我来弄。”
    “没事,我不累。”李雪梅嘴上这么说,却差点把洗好的碗摔了。
    傍晚六点多,天还没黑透,赵芳茹回来了。
    她推开门时,脸上带著明显的疲惫,但眼睛很亮。
    李雪梅立刻迎上去:“芳茹姐,怎么样?”
    赵芳茹在最近的一张椅子上坐下,长舒了一口气。
    “庭开完了,法官说,择日宣判。”
    “啊?没当庭判?”
    “律师说,这种案子很少当庭判,都要再次合议。”赵芳茹接过李雪梅倒的水,喝了一大口,“不过律师说,庭审情况对我们有利。”
    她慢慢讲述庭审的过程。
    她没想到,陈鑫也请了律师。
    一开始他们还想狡辩,说和那个女人只是普通朋友,没有同居。
    但赵芳茹的律师出示了租房合同,上面有陈鑫和那个女人的签名,还出示了邻居的书面证言,证明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除此之外,律师还出示了医院產检记录,证明那个女人怀孕的时间,和陈鑫与她同居的时间吻合。
    “陈鑫那边律师还想爭財產,说餐馆是他一手创办的,我应该少分甚至不分。”赵芳茹语气平静,“但我有记帐的习惯,还有帐本,证明从摆地摊开始,我就一直在参与经营,管帐、买菜、招呼客人,哪样没干?律师还指出,陈鑫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財產供养第三者,属於转移、挥霍共同財產,在分割时应当少分。”
    她顿了顿,嘴角露出一丝几不可察的笑意:“你是没看见陈鑫当时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他那个相好的也来了,坐在旁听席,一直低著头。”
    李雪梅听著,想像著法庭上的场景。
    她忽然很遗憾没能亲眼看到……当时一定很精彩。
    “那法官怎么说?”
    “法官没当庭表態,但提出问题的时候,明显更关注我们这边的证据。”赵芳茹说,“律师说,法官问得越细,说明越重视。他让我別急,等判决书。”
    “要等多久?”
    “快的话一两周,慢的话一个月。”赵芳茹站起身,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肩膀,“等吧,这么长时间都等了,不差这几天。”
    她走到柜檯后,开始拨弄算盘。
    动作一如既往地利落,李雪梅能看出,她整个人鬆弛了很多。
    那根紧绷了几个月的弦,终於可以稍微松一鬆了。
    接下来的两周,餐馆照常营业,赵芳茹每天忙里忙外,但眉宇间的鬱结之气渐渐散了。
    有时她会跟熟客聊几句天,笑声也多了起来。
    九月初的一天下午,李雪梅正在店里帮忙洗碗筷,一辆邮局的绿色自行车停在门口。
    邮递员喊了一声:“赵芳茹,法院掛號信!”
    赵芳茹手上的动作停了。
    她擦擦手,快步走出去,签了字,接过那个牛皮纸大信封。
    信封很厚,左下角印著法院的红字。
    李雪梅也放下手里的东西,跟了过去。
    赵芳茹拿著信封,手有些抖。
    她深吸一口气,撕开封口,抽出里面厚厚的一沓文件。最上面是《西寧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下面是《刑事判决书》。
    她先翻开民事判决书,直接翻到最后几页。
    李雪梅站在她身边,屏住呼吸。
    “……本院认为,被告陈鑫在婚姻关係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赵芳茹要求离婚,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
    “……关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鑫旺餐馆』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所得,属於夫妻共同財產。考虑到原告赵芳茹长期实际经营该餐馆,且被告陈鑫存在重大过错,为照顾无过错方及女方权益,本院判决该餐馆归原告赵芳茹所有。原告赵芳茹於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支付被告陈鑫財產折价款人民幣六千元。”
    “……被告陈鑫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財產(证据显示其多次向案外人张丽娟匯款),该部分款项应从其应得財產份额中扣除。经核算,扣除后被告陈鑫实际可分得的折价款为零。”
    赵芳茹的手指在“折价款为零”那几个字上停留了很久。
    她嘴唇抿紧,眼圈慢慢红了。
    李雪梅继续往下看,后面还有关於其他存款、物品的分割,基本都判给了赵芳茹。
    最后是诉讼费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一千二百元,由被告陈鑫负担。”
    赵芳茹再翻开刑事判决书。
    这部分更简洁:“被告人陈鑫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两份判决书末尾,都盖著法院鲜红的印章和日期: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
    赵芳茹把判决书合上,紧紧抱在胸前。
    她低著头,肩膀微微颤动。
    李雪梅看到她眼角有泪光闪动,但很快就用手背抹去了。
    “芳茹姐……”李雪梅轻声唤道。
    赵芳茹抬起头,脸上已经恢復了平静,甚至还带著笑。
    “我没事,我就是……高兴。”
    她走到柜檯后,把判决书小心翼翼地锁进抽屉。
    转身时,整个人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
    “雪梅,今天早点关门。咱们包饺子,庆祝庆祝。”
    那天晚上,餐馆提前打烊。
    赵芳茹和李雪梅,还有帮工小妹,三个人一起包饺子。
    韭菜鸡蛋馅,皮薄馅大。赵芳茹还特意去隔壁小店买了一小瓶酒。
    “我不会喝酒,但今天得喝一点。”她给自己和帮工小妹倒了一杯,又给李雪梅拿了瓶汽水,然后举起杯子。
    “来,为了……为了法律的公正,乾杯。”
    三个杯子轻轻碰在一起。
    李雪梅喝了一大口汽水,凉爽,微甜。
    吃饭时,赵芳茹的话比平时多。
    她说起以后对餐馆的打算,顺便还提到了一个更关键的。
    “雪梅,你说『芳茹餐馆』这个名字怎么样?”她问。
    “好,自己的生意,当然要冠自己的名。”李雪梅认真地说。
    赵芳茹笑了,眼角的皱纹舒展开。
    “等招牌换了,我请你吃第一顿饭。”
    “嗯。”
    那晚李雪梅离开餐馆时,夜色已深。
    街道两旁的路灯洒下昏黄的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
    她走得很慢,脑子里迴响著赵芳茹说的那些话,还有判决书上的字句。
    “本院予以支持……”
    “为照顾无过错方及女方权益……”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些冰冷的法律条文,组合在一起,却成了一个女人重新开始的底气。
    李雪梅再次真切地感受到,法律不是书本上遥远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可以依靠的力量。
    它是一把尺子,能量出是非曲直,更是一堵墙,能挡住不公和欺凌。
    回到宿舍,她翻开那本《法律常识手册》,在扉页上工工整整地写下今天的日期,和一行字: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日,芳茹姐胜诉。
    时代变化,国家建立了法律,作为人民的武器!
    写完后,她合上书,拿出物理习题集。
    过几天就要上课了,高三开学,她要向著自己的目標前进。
    但至少今天,她心里多了一份篤定,不仅仅关於芳茹姐,还关於自己跟母亲……
    判决书下来后,赵芳茹的生活明显发生了变化。
    她开始著手办理餐馆的各种手续,虽然过程繁琐,要跑工商、税务好几个部门,但她劲头十足。
    新招牌也去订做了,选了深棕色的底,金色的字。
    “芳茹餐馆”四个字,是她自己写的。
    虽然不算好看,但一笔一划,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