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心虚
作品:《五零娇女勾勾手,高冷长官跪地宠》 高婷婷一心虚,表情和肢体都变得有些不自然,尤其林书瑶故意板起脸,佯装严肃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瞒著她的时候,那种心虚更是达到了顶峰。
她就不是能藏住事儿的人。
“青青,我……”
林书瑶看她支支吾吾,脸都红了,好像做错事撒谎的小孩一样,终於绷不住了,噗哧笑出声:“行了,你哥都跟我说了你和他的关係,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瞒我的。”
虽然当时知道这个事实的时候,林书瑶有种被背刺的感觉,可是后来一想,高婷婷好像並没有把两个人聊天的那些话告诉成錚,而且从进厂到现在,高婷婷一直在帮助她,对她各种好。
朋友之间谁还没点秘密呢?
她自己就背负著一个巨大的秘密,不也没告诉高婷婷吗?
所以就当扯平了。
而且拋开这些,她跟高婷婷挺合得来的。
所以林书瑶释怀了。
高婷婷看到林书瑶脸上重新绽开笑容,再听到她说的是瞒著跟成錚关係这件事,陡然鬆了口气。
她还以为她知道了亲生父亲的身份,知道了她们是堂姐妹呢。
要是这样的话,事情就乱套了,一边是小婶,一边是青青,两边不共戴天,她该站谁?
想想都头大。
现在她终於理解当初爸爸瞒著家里人的心情了。
这种事,瞒著对所有人都好。
高婷婷悄悄呼了口气,表情恢復自然:“你不生气就好青青,其实瞒著你的时候,我心里也很煎熬……”
“多大点事,你还煎熬上了”,林书瑶无所谓地笑笑,顺手给她夹了菜,“你最喜欢的排骨,多吃点。”
“谢谢青青,呜呜呜你对我真好……”
高婷婷感动得要哭了,这年头肯把肉让给別人的,那绝对是真姐妹了。
那可是肋排誒!
多精贵啊!
高婷婷幸福地咬了一口,一边啃排骨,一边想要不是怕小婶家乱套,她还挺想青青能认回成家,这样她们就能名正言顺地当姐妹了。
不过现在也挺好的。
她们也是朋友。
还有一件事儿,高婷婷想到什么,心虚地摸摸鼻子:“青青,之前你说放弃我哥是对的!”
“我哥这个人又冷又硬,还不懂得怜香惜玉,不会討女孩子欢心,我在想他要是处对象了,她对象得觉得多无趣啊,成天对著一张冰块脸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也不陪玩,聊天都不会聊,一点都没有情趣。”
“我觉得,像你这样香香软软还有趣的女孩子,就该找个温柔的男同志……你说是吧?”
高婷婷小嘴叭叭,啃排骨啃得嘴上一圈都油滋滋的,嘴皮子翻飞,正说得起劲呢,没听到林书瑶回答,她下意识抬头,却见林书瑶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目光飘向她身后,唇角抿出一丝微妙的弧度。
“怎么了?”高婷婷擦了擦嘴边的油。
林书瑶僵硬地抬起手,纤白的手指朝她身后点了点。
高婷婷不明所以地转过身——
成錚就站在她身后一步远的地方,脸上没什么表情,沉静幽深的黑眸盯著她,不知听了多久。
高婷婷瞬间头皮发麻。整个人蹭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哥我……我……”
她声音明显虚了半截,脑瓜子转冒烟了都没想到合理的理由去解释她说的那番话。
成錚的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两秒,还没说什么呢,高婷婷就被他阴沉的气势嚇到,“哥、我、我突然想起还有点工作没做完,我先走了……”
她转头对林书瑶做了个拜拜的姿势,便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
剩下林书瑶跟成錚四目相对。
林书瑶也觉得有点尷尬,黑眼珠心虚地动了动:“咳咳,代表,吃了吗?”
“吃过了。”成錚淡声回答,视线落到她的餐盘上,又是青菜,连点油腥子都看不见,再一看自己妹妹的餐盘,横七竖八躺著的肋骨骨头,唇角抽了抽,对林书瑶道,“下午跟我出去一趟。”
“去哪儿呀?”
“工作。穿正式些。”
林书瑶也不知道这个年代怎么叫穿得正式,平时那些同志穿个中山装就算正式了:“我们是去什么场合?”
成錚:“餐厅。”
林书瑶眨眨眼:“去餐厅工作?”
“有任务”,成錚解释道,抬手看了眼表,“下午2点,厂门口见。”
距离两点还有一个多小时。
林书瑶从食堂回宿舍就开始收拾打扮。
去普通餐厅不至於讲著装,大概是西餐厅吧。
这年代街上西餐厅还挺常见的,因为苏联人多,国人偶尔也会去消费,约个会吃吃饭什么的,比七八十年代开放多了。
去西餐厅的话,女士想正式点,就只能穿洋装嘍。
可是她又没置办洋装。
想了想,林书瑶把准备参加舞会的旗袍拿了出来。
嫩绿色真丝旗袍,她从旗袍铺子挑的成品然后让裁缝照著她身材改的。
改良之后的剪裁更突出腰臀比,完美勾勒出她的身材,侧面开的是低叉,走动间,雪白纤细的小腿若隱若现,別提多诱人。
林书瑶在旗袍店的时候就试穿过,对著镜子看见过自己穿上的模样,自己都看迷糊了。
当时旗袍店的其他顾客看了她试穿的,都点名要同款,一下卖出去四五条,可把老板娘给高兴坏了,还说下次去买给她多优惠。
配旗袍的鞋子她也准备了。
白色的玛丽珍高跟鞋,这个款式相当的经久耐穿,什么时候拿出来都不过时,毕竟在民国时期就流行了,甚至后世,有一段时间这个款也特別的火,总之就是经典中的经典。
鲜亮嫩绿的旗袍再搭上白色的玛丽珍高跟鞋。
整个人那叫一个婀娜多姿,千娇百媚。
衣服鞋子搭配好,就剩髮型了。
林书瑶本来是一头青丝,浓密黑亮,绸缎一样丝滑。
结果被成錚给剪了,剪到长度在肩膀下面一点,现在属於中长发吧。
这个长度挺尷尬的,编辫子太短,盘起来又不够长。
林书瑶思来想去,最后决定不编也不盘,就这么散著,然后一边头髮自然垂落在脸颊旁,一边耳畔的头髮用亮闪闪的发卡固定在耳后,一下就非常韩了。
她打扮完,对著小镜子左照右照,总觉得还差点什么,耳朵那里有点空,还差点儿首饰。
配那个珍珠耳钉刚好。
早知道今天他要带她出去,她就不该把那个耳钉还给他,好歹也今天打扮完再还呀。
搞好髮型,林书瑶又在全身露出来的地方涂上雪花膏。
北方天气干,皮肤容易乾燥,她皮肤又是那种娇娇嫩嫩的,经不起一点风吹日晒,所以她天天都会在身上涂雪花膏,每个月光雪花膏都得用三四盒。
终於折腾完,全副武装,再看表已经快到约定的时间了。
林书瑶拉开宿舍门,准备出去,正好对门的苏婉也拉开门要去上班。
两个人在门口遇上了,林书瑶对著苏婉淡淡点头。
苏婉礼貌地回笑,目光不自觉地在林书瑶身上转了一圈:“沈同志,打扮的这么漂亮,是上哪儿呀?”
“哦,有点事出去一趟。”林书瑶没多说。
自从知道苏婉一开始接近她是別有目的之后,林书瑶对苏婉说话就留了一些余地,不那么实诚了。
苏婉继续好奇:“那你下午不上班吗?”
林书瑶淡笑:“我不去科室。”
总之就是不正面回答。
跟她绕弯子。
苏婉没打听出来,转瞬又看到林书瑶手腕的表,她记得之前林书瑶是没有手錶的,当时她心里还挺有优越感的,因为她有手錶,没想到这才没几天,林书瑶也买表了。
而且看那款式,还不是那种便宜普通的手錶。
“沈同志,你这手錶挺好看的,不便宜吧?”
“还可以吧。”林书瑶自然地抬手,看了眼时间,“不好意思啊苏同志,我赶时间,先走了。”
她不再寒暄,穿著小高跟,蹬蹬蹬地下楼了。
苏婉在她身后,看著她走路时候细腰一扭一扭,那腰臀比例,走起来摆动的弧度,她一个女人看著都脸热。
还有那腰看著也就一掌宽,男人一只手都掐得过来。
苏婉脑海里不自觉闪现某些画面。
回过神后,她摇摇头嘖了两声,心里暗道,真是个妖精。
也不知道赶著去见谁。
等等!
不会是要跟什么人接头吧?
苏婉心头疑惑,正想要追上去跟著林书瑶,结果下楼之后发现林书瑶早就不见人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