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3章 乌鸡国的新生
作品:《西游:人在天宫,朝九晚五》 文殊菩萨的金身法相,以一种震撼三界的方式,低下了高傲的头颅,隨后便带著他的坐骑,狼狈地遁走。
这一幕,如同最深刻的烙印,永远地刻在了乌鸡国君臣的心中。
他们亲眼见证了,一个凡人僧侣,是如何凭藉“道理”与“法理”,將一位高高在上的菩萨,逼到了不得不低头道歉的境地。
这彻底顛覆了他们千百年来,“君权神授”、“神佛至上”的固有认知。
金鑾殿的骚乱,很快平息下来。
在国王的亲自安抚下,那些惊魂未定的文武百官,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只是此刻,他们再看向大殿中央那个白衣僧人时,那种眼神,已经从最初的审视、怀疑,变成了发自內心的敬畏,甚至是……狂热。
尤其是国王与太子,更是將李崢,奉若神明。
如果说,昨夜李崢的“帝王心术”课,只是为太子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那么今天,李崢以一人之力,詰问菩萨,逼其低头的壮举,则是让他们,彻底看清了门后那片波澜壮阔的全新天地!
原来,王权,真的可以不依附於神权!
原来,人道,真的可以与天道、佛道,分庭抗礼!
早朝,没有因为这场变故而结束,反而,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激昂的氛围,继续进行。
国王,在经歷了三年的沉沦与一朝的顿悟之后,整个人脱胎换骨。
他不再是那个只知享乐的昏君,他的眼中,燃烧著復兴的火焰。
他当著满朝文武的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太子,正式册立为监国储君,参与国政。
而他做的第二件事,则是,將目光,投向了李崢。
“圣僧大师!”
国王的声音,洪亮而又充满了力量,迴荡在金鑾殿上。
“今日,若非大师仗义执言,为孤王,为我乌鸡国,討回公道,匡扶正义,我乌鸡国,將永坠妖邪之手,万劫不復!”
“大师於我乌鸡国,有再造之恩!”
“孤王,愿拜大师为国师,享万民供奉,与国同休!”
此言一出,满朝文武,竟无一人反对。
在他们看来,这位连菩萨都敢正面硬刚,並且还贏了的圣僧,做他们的国师,绰绰有余!
然而,李崢却微笑著,摇了摇头。
“陛下,好意,贫僧心领了。”
“贫僧乃方外之人,身负西行取经之重任,不敢贪恋凡间权位。”
“国师之名,万万不可。”
国王闻言,脸上露出了失望之色,但隨即,他仿佛想到了什么,眼神,重新变得坚定。
“大师虽不愿为国师,但大师今日,於这金鑾殿上,所阐述的『王权法理』、『程序正义』之道,却如醍醐灌顶,令孤王与满朝文武,茅塞顿开!”
“孤王以为,此乃治国安邦之根本大法!是能让我乌鸡国,长治久安,万世不移的至理名言!”
“孤王,恳请大师,能將此『人道』思想,传授於我乌鸡国,以为立国之纲领!”
说著,国王再次,对著李崢,深深一拜。
这一次,李崢没有拒绝。
他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国师的虚名。
他要的,是这个!
是让他的思想,在一个国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陛下有此心,乃乌鸡国之幸,亦是天下万民之幸。”
李崢坦然受了这一拜,隨即,他便当著满朝文武的面,开始了他的“施政演说”。
“王权之基,在於法统,而法统之固,在於法典!”
“陛下欲兴邦,当务之急,便是召集国內大儒智者,以『程序正义』为核心,编纂一部,上至君王,下至黎庶,皆需一体遵循的,根本大法!”
“此法典,当明確君臣之权责,规定刑罚之尺度,保障万民之权利!使国中一切,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国王听得连连点头,当即下令:“传朕旨意!即刻成立『修典馆』,由太子亲自督办,遍邀国中名士,以大师所言为纲,三月之內,必让我国第一部法典,问世!”
李崢继续说道:
“神权,当敬,却不可滥。寺庙道观,乃清修之地,非藏污纳垢,坐享其成之所。”
“贫僧建议,清查国內所有寺庙田產,削减其免税、免役之特权!僧侣道人,亦是国之子民,理应为国分忧,岂能置身事外,成为国之蛀虫?”
这番话,可谓是石破天惊。
要知道,西牛贺洲,佛门昌盛,寺庙的特权,早已是根深蒂固。
李崢此举,无异於直接向整个佛门的既得利益集团,开战!
若是之前,国王或许还会犹豫。
但今天,亲眼见证了文殊菩萨的“丑態”之后,他心中对佛门的敬畏,早已荡然无存。
“大师所言极是!”国王眼中闪过一抹厉色,“传朕旨意!由户部、吏部牵头,彻查全国寺观,凡侵占民田,私蓄奴僕,不法经营者,一律严惩!所有宗教特权,一律削减!”
看著国王那雷厉风行的样子,李崢满意地点了点头。
最后,他拋出了自己此行,最重要的一个目的。
“国之富强,不止在於法度,更在於民智。”
“贫僧西行而来,于格物、算学、天文、地理等杂学,略有心得。此皆是经世致用,利国利民之学问。”
“陛下若有心,可成立一『格物院』,专门研究此道。上,可探究天地至理,下,可改良农桑器械。不出十年,必可让我乌鸡国,国力倍增,傲立於西牛贺洲!”
“格物院?”
国王和太子,都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新奇的词汇。
但他们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深意。
这,是一种,完全不同於念经拜佛的,全新的,强大国家的方式!
“好!好一个格物院!”国王激动得满脸通红,“朕,不仅要成立格物院,更要由太子,亲领院使之职!举全国之力,支持格物之学!”
三道旨意,在金鑾殿上,当场颁布!
编纂法典,確立“程序正义”!
削减寺权,打破“神权垄断”!
成立格物院,开启“科学启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