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章 中不中?

作品:《哈哈哈,大明

    春天的脖子短,种粮的时间得精打细算。
    大西北的春没打招呼就离开了,像是直接从冬日跳到了夏日。
    榆林的关隘关了,里面的人出不来……
    外面的人也进不去!
    没完没了的风裹著黄土,才长大的绿草在这漫天大风的吹拂下露出半截的枯黄。
    草都活不了,粮食作物就別说了。
    榆林卫关闭的后果出来了!
    原先活不了可以去河套,可以给去榆林卫的商贾推车,去扛大包,去黄河渡口当搬运工。
    哪怕只有少数人抢到活……
    可这些少数人就是希望的代表。
    现在商贾绕道走山西了,渡口也去不了了,也不能往河套跑去种地了。
    一切像是被打回了原点,落差太大了!
    其实没有落差!
    先前的榆林卫就是这个样子。
    其实榆林根本没变,以前的生活就是这样,只不过是那一闪而逝的春风吹动了人心。
    草原已经暖和了起来……
    春哥翻身下马,高高举起刀然后再狠狠斩下。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这是灭的第几个部族了,他只知道他离辽东越来越近了。
    “冬哥,我的阿姐,你看到了嘛,不成器的弟弟回来了!”
    喃喃自语中春哥红了眼。
    抖了抖长刀上的血,看著面前跪著一大排人,春哥走上前用长刀挨个挑翻他们的帽子。
    一个,两个,三个……
    太阳越升越高,春哥不厌其烦的继续重复著他做的事情。
    梦十一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他不懂春哥在发什么神经!
    “咦,咦,咦,稀罕物啊!”
    春哥笑了,队伍的后面一个禿头看著春哥的笑浑身打哆嗦。
    春哥绕到身后,看著脑袋后的那一撮黑毛哈哈大笑了起来!
    “梦十一,来,我再教你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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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哥蹲在光头身前抽出吃肉用的剜刀,揪住面前汉子耳朵。
    寒光一闪,一个带血的耳朵掉在了地上!
    “知道我谁么?”
    “知道!”
    “那我是谁?”
    汉子捂著脸,鲜血从指缝里不断渗出:“叶赫那拉·春哥!”
    春哥见跑来的梦十一蹲在自己身边,继续道:
    “告诉我你是谁,我不杀你,我让你活著回去,真的,我对先祖图腾发誓!”
    汉子鬆了口气,赶紧道:“哈达,瓜尔佳氏!”
    春哥笑了,温柔道:
    “哦,瓜尔佳氏,原来你们是开原城附近的那一部,当日灭我叶赫部,我记得有你们!”
    梦十一闻言忍不住道:“哥,瓜尔佳是什么意思?”
    “想知道?”
    “我热爱学习!”
    春哥看著梦十一笑了,虽然没法逗肖五,但逗逗这个汉子也是解闷的一种。
    於是春哥很有耐心道:
    “在辽东,瓜尔佳就是围绕菜园子的水沟!”(瓜尔佳氏族人觉得这个不好听,在文献里刪了!)
    “啊,没骗我?”
    “我不骗人,我还告诉你,这是一个古老的女真族氏族部落名称,虽然不好听,但最起码有记载,有出处!”
    “比那什么爱新觉罗还古老?”
    春哥面露不屑,呸一口后:
    “爱新觉罗氏,是他奴儿起的部族名字,用令哥的话来说就是猪脸贴金,这个姓氏还没我的年纪大!”
    “闭嘴,你也是女真的一份子!”
    春哥站起身,举目四看,忽然眼睛一亮,春哥快步跑开。
    再回来的时候春哥手里多了一根草管!
    “十一,尿!”
    梦十一知道春哥要干嘛,他觉得尿太麻烦。
    抓起一坨马粪抹了抹,往上面吐了唾沫后很是自信地將草管交给了春哥!
    春哥满脸嫌弃,但还是夸讚道:“聪明,举一反三了!”
    长刀当板,狠狠的一拍,草管变成了利刃直接扎进了瓜尔佳氏的小腹里。
    春哥拍了拍他的脸,狞笑道:
    “快跑,如果能活著,记得告诉奴儿,当日的诅咒要验证了!”
    瓜尔佳氏的汉子拔腿就跑。
    他这样的一个状况这个世上基本无人能救,外伤好治疗,內腔感染谁来了都不行。
    见瓜尔佳氏跑远,春哥站起身居高临下道:“尔等,臣服或死亡!”
    “臣服你叶赫部么?”
    “不,臣服西北王!”
    “汉人?”
    梦十一闻言抽出刀,上前,一刀斩:
    “王超,我都没嫌弃你,你他娘的嫌弃我们来了,別忘了,你们现在是鱼肉!”
    这一刻,所有人猛的抬起头看著梦十一!
    刚刚听到了什么?
    他是草原第一猛將,第一巴图鲁?
    “尔等,臣服或死亡!”
    隨著数千骑兵一齐发出怒吼,这支不知名部族里的青壮低下了头颅,向强者低头是命运的选择!
    “把这个掛起,大军来了,保你平安!”
    年迈的族长撑开旗帜,旗帜色彩单调,一只大大的“乌鸦”正在展翅高飞。
    纯黑的锦缎,宛如夜空中的黑钻……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春哥要到目的地了,曹家商人已经把消息悄无声息的散播开了。
    在这块三不管的地带,除了始作俑者……
    没有人知道消息是谁传开的。
    消息一传开,三不管地带就炸了,草原韃子第一念头就是想著报仇,想著想著就说服自己了!
    自己等人比可汗还厉害?
    草原上的那些汉人,那些从辽东来的逃兵第一念头就是做主的人来了。
    他们虽然不认识余令,但不代表没听说!
    那一年,奴儿在浑河边边挖边哭!
    这个事隱瞒不了,见到的人太多了。
    因为那里的那个山包下全是人头,代善都在里面。
    余令实在太坏了……
    那么多人头,每个都有可能是他的儿子。
    那么多人头,每个都有可能不是他的儿子。
    挖了几日,奴儿哀嚎了几日。
    余令的这个法子太毒了,就算挖开了,全是白骨,他奴儿敢不认真对待么?
    好了,这个狠人又来了!
    消息一传开,兀良哈三卫的人立马就多了起来。
    因为这里离大明近,因为余令是大明人,因为消息是从这里传开的。
    苏家人也来了,这一次来的都是精锐。
    苏怀瑾也不信大明的官员,他在辽东见识了太多无能的官员。
    他堂堂一个世袭的千户,在辽东都混不开!
    可见辽东的问题有多大。
    如果仅是烂,苏怀瑾觉得无可厚非,因为改变不了。
    可在烂的同时,那些官员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机密!
    军中的大营上午才商量出来的政策,下午敌人就知道了!
    那时候的苏怀瑾想查都没法下手,因为所有人都有嫌疑,就连巡抚王化贞都有嫌疑,这怎么查?
    结果倒是一点不意外!
    建奴的探子渗透了,不但收买了孙得功和参將鲍承先,人家还顺利的把探子安排进了广寧卫所。
    这一次,苏怀瑾选择隱姓埋名,绕远路去兀良哈!
    苏怀瑾怕,他害怕走关隘被人认出来了,被那群贪財的官员给卖了换钱。
    他寧愿绕路,寧愿走小道,也不愿冒险。
    李如松都能死的不明不白,他这样的就更不用说了!
    孙豫齐不懂为啥要绕,可他却不好奇的去问为啥!
    昔日在京城靠跑腿送信活命的孙豫齐也算是混出来了。
    因为当初在京城查建奴做的好,攒下了第一笔金,之后人就发达了!
    他並未选择去搞个铺子做生意,依旧选择了老本行!
    深諳京城生存之道的他心里非常清楚,就算他开铺子了,今后也要活在官员和三教九流的欺压之下!
    有脑子的孙豫齐选择了混团体!
    他是河南汝寧府信阳人,是地地道道的中原人。
    在京城,和他一样来自汝寧府的人很多,和他一样的人也很多。
    不说东汉,就说神宗……
    在神宗当皇帝的那四十八年里,朝堂之上曾出现过一个奇景。
    朝廷里,高官要职的重臣有半数以上是汝南人。
    人称汝半朝!
    明仁宗朱高炽的诚孝张皇后是河南永城人。
    如今的天启皇帝的张皇后是河南祥符人,因为这些人的存在……
    京城有很多来自河南的权贵。
    高官显贵一多,来京城的生意人自然就多了。
    虽说好多人八竿子打不著,但只要一说自己是哪哪的人,自然亲切几分。
    读书人会通过同年会、同乡会加强人脉联络……
    孙豫齐也会!
    孙豫齐就利用自己举报建奴的来的赏钱开始呼朋唤友。
    短短数月时间,京城就多了一股新势力!
    汝帮!
    一个和河北帮並驾齐驱的汝帮!
    依仗著和当初锦衣卫的暗线“史大人”搭上了东厂。
    再加上会来事,孙豫齐等人很快就在八大胡同站稳脚跟!
    牙行跑腿,运送杂物,六部的“外卖”,东城的等一系列的杂活都被孙豫齐他们的团队承包了!
    一帮人天天打,打的头皮破血流。
    慢慢的,孙豫齐成了孙员外,再慢慢的,孙豫齐就成了孙大人。
    如今孙大人搭上了苏家这条线!
    成了让人羡慕的孙爷!
    “哥,今日休息好,明日冲的快些,明日天黑之前我们绝对能到,这一路算是结束了,到时候小的给哥找个几个好的!”
    苏怀瑾推开身边的女人,笑道:
    “我並不喜欢女人!”
    孙豫齐笑了笑:
    “小的不懂!”
    “守心给我的喜好起了个名字。
    对了,他是状元,你知道的,他的文才比我强那么一点点,他管我的喜好叫做艺术!”
    见孙豫齐期待的样子,苏怀瑾喃喃道:
    “以后去青楼不是寻欢作乐,是欣赏艺术,明白么?”
    孙豫齐懂了,眯著眼,轻声道:
    “明白,偶尔也可以搞搞艺术,中不中?”
    苏怀瑾一愣,猛的竖起大拇指夸讚道:
    “嘿,你他娘的是个人才!”
    孙豫齐笑了笑,自作主张的把屋里的女人赶走,拿起剪刀递给了苏怀瑾,平淡道:
    “瑾哥,我愿意去辽东,帮我剪髮吧!”
    苏怀瑾收起轻笑,认真道:
    “九死无生!”
    孙豫齐咬著牙,轻声道:
    “哥,你说汝寧府的男人中不中?”
    一块砖头塞到了苏怀瑾的嗓子眼,苏怀瑾红著眼道: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