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金国铁浮屠

作品:《寂静国度:血海狂龙

    一只夜梟蹲在金梁桥畔的老槐树上,缩著脖子,眯著黄澄澄的眼睛。
    地上横七竖八躺著许多黑乎乎的东西,一股子浓郁的腥味飘上来,熏得它歪了歪脑袋,张开翅膀无声无息地滑入夜空。
    整个城市都是黑沉沉的,如同一座潜伏的巨兽。
    从空中俯瞰下去,只偶有几处亮著灯火。
    它沿著汴水往东边飞去,只飞了短短一会儿,前方便出现了“太师府桥”。
    这座桥之所以得名太师府桥,是因为桥北岸有一座好大的宅子。
    前宋蔡京蔡太师的旧邸。
    五间七架的歇山顶正厅,梁枋上彩绘依稀可辨,虽经战乱,气派犹存。檐下掛著二十四盏絳纱宫灯,照得庭院如同白昼。
    夜梟在宅子上空盘旋了两圈,悄悄落在了园內的紫藤树上。
    它歪著头,从敞开的厅堂中嗅到了芬芳诱人的肉香。
    厅堂正中,面北朝南的主位,用汉白玉修筑了格局恢弘的三重台基,两把虎皮交椅並排放置。
    左边的虎皮交椅坐著一个面如冠玉、淡金眉毛的英俊大叔,一袭月白锦袍,腰束玉带,五綹长髯飘洒胸前,头戴一顶束髮紫金冠,冠后垂著一条三尺来长、毛茸茸的雪白色狐尾。
    那狐尾也不知是何异种,通体雪白无一根杂毛,隱隱散开了一股子骚烘烘但又並不难闻的奇异香气,满厅可闻。
    右边的虎皮交椅上坐著一位披掛著鎏金明光甲的绝色丽人。
    她生就一双勾魂摄魄的狐狸眼,眼尾微微上挑,瞳色竟是罕见的琥珀色。
    过分饱满的胸口將两枚曲面护心镜撑出了巨大而夸张的弧度,可满厅的人愣没一个敢正眼瞧她的。
    她就那么斜斜靠在虎皮椅上,浅浅地把玩著一只青玉酒盏,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台基的下首摆著一只博山炉,炉盖雕成仙山模样,沉香的烟气从中裊裊腾起,与烛光交织成一片氤氳。
    丹陛左右两边坐著四十来个车轴身、琵琶腿的糙汉,身披满是修补痕跡的罗圈甲,甲叶擦得鋥亮。
    每人面前都有一只摆满酒菜的几案。
    他们的髮型非常奇特,个个头顶剃得精光,油光鋥亮,后脑勺却留著两条细如鼠尾般的麻花辫儿,一左一右耷拉在耳后。
    汴梁城的人都知道,这是女真兵户的髮式。
    五年前汉王卢俊义征伐辽东,带回了大批女真俘虏,设了一个三千户的世袭猛安,驻在东京城外黄河北岸的封丘县。
    大厅中间的波斯地毯上,一队身段妖嬈的舞女正伴著丝竹檀板翩翩起舞,水袖翻飞、步步莲花。
    胳膊粗的红烛烧得透亮,照得舞女们的脸蛋红扑扑的,女真汉子们看的眼睛都跟擀麵杖一样直挺挺的。
    还是汉人懂得享受啊!
    谁能想到,无忧洞闻香社的大当家,並不是整天待在地道里的,人家早就在地上置办了豪宅,而且还是前宋蔡京蔡太师的府邸,每日里呼奴使婢,置酒高乐,一旦事有不谐,府邸內早就挖好了地道,隨时可以撤回无忧洞。
    “来来来~~~还请眾兄弟满饮此杯蓝桥风月美酒!”
    头戴狐尾的美髯公手握酒盏,高声劝酒。
    小廝们流水般往来,手里托著形制巨大的天青釉瓷盘,盘里盛放的是整条的大鲤鱼,烂熟的鱼身浇满了酱红的酱汁和紫苏叶子,热气腾腾,香气四溢。
    “这些鲤鱼都是某专程让黄河边的鱼牙子,精心搜罗的金色大鲤鱼,每一尾都有十斤以上,等閒难得一见的好东西。
    今夜我雷应春借著这酒、这鱼,一则是为眾位女直兄弟接风洗尘——”
    美髯公举杯看向了坐在左首第一位,身躯壮硕如铁塔,连脸蛋上都长满了黑毛,浑若猿人也似的彪形大汉:
    “二则也是为三大王贺,为闻香社贺!”
    “三大王入伙闻香社,给了俺雷应春泼天的面子,今后俺们便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祸同当!”
    彪形壮汉淡定起身,叉著筋骨棱起的毛茸茸大手还了一礼。
    “雷祖太客气了,俺完顏乌骨几不过是亡国之人,哪里当得起『三大王』之说。”
    他的左耳戴著一只硕大的金环,隨著他摇头的动作晃来晃去。
    “俺一生都在行伍中廝混,除了会几手把式,能杀几个人,再无甚本领。往后雷祖但有差遣,不论水里火里,俺要皱一皱眉头,不算女真好汉!”
    “三大王太谦了……”雷应春连连摆手,脸上堆满了“你怎么能这么说呢”的委屈表情:“十二年前的护步达岗之战,两万金国女直勇士大破七十万辽军,三大王披坚执锐、勇冠诸军,『铁龙』之名响彻南北,谁人不知金国老狼主完顏阿骨打有个神力无双的三弟完顏乌骨几!”
    “都是陈年旧事了,提它作甚。”猿人也似的三大王端起酒盏,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忽然嘆了口气。
    “三大王为何嘆气?可是酒菜不合口味?”
    “酒菜都是好的。”完顏乌骨几沉默了一下:“俺嘆气,是想起这些年在封丘县的苦楚。”
    “封丘那地方,地贫民瘠,既无山林狩猎,黄河还动不动决堤,水患频仍。”
    “偏生汉王军役又重,动不动就三丁抽一,点卯出征与杀国军队交锋,俺们这些女真兵户,死了不知几希。”
    “意料中事。”雷应春提起梁山好汉就气不打一处来:“玉麒麟这个马泊六早年间是在宋辽边境贩马的,这个营生心不黑手不狠决计是做不来的。”
    “要说汉王的军队,赏罚倒还算公正,粮赐衣赐从无拖欠。”完顏乌骨几没有附和雷应春的说法,反而为卢俊义说了几句好话,不过他的表情说著说著就变得古怪起来:“可有一件事,俺们实在是接受不了。”
    “可是吃人肉馒头、喝人心肝醒酒汤壮胆?”
    雷应春知道梁山五王的军队流行一个歷代兵书中不曾记载的怪诞兵法——但凡新兵入伍,都得吃点“东西”练胆。
    哪怕雷应春这种在绿林成名已久的豪杰,都觉得这种练兵法子太过异类、太过残暴、太过大逆。
    绿林中人搞这种把戏,是用来威慑善良百姓的呀,又不是真的好这一口吃的。
    你想靠这个嚇唬训练有素的军队?被你嚇住还叫军队吗?
    人之胆勇,怎么可能靠率兽食人的方法练出来呢。
    “这个俺们女真人倒是不碍的。当年跟著老狼主灭辽,打草谷打不著,死马死人还不是逮著什么吃什么,不都是锅釜中一块肉。”
    完顏乌骨几摇摇头,脸色阴沉下来:“俺们最接受不了的,是另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