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社团召见?
作品:《状元》 两人仅仅震惊地对视片刻,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一般,顿时再度变得相互看不顺眼。
有一些矛盾,自然不可能是林北拋出一个质疑便可以即刻推翻的,否则他们两人亦不会从昔日拜把子的好兄弟变成陌生人这么多年了。
猎虎亦是反应过来,虽然那个时候还小,但他確確实实不喜欢那个江啸:“爹,我觉得北哥说得很有道理,你们两个是不是被……”
只是话没有说完,当即遭到父亲的一个死亡凝视,他顿时乖乖將吐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林北將这一幕看在眼里,知道这场误会不可能一下子解开,但看著他们两人的反应明显已经有了鬆动,相信事情的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他们必將真正抱团一致对付虎灾和江府。
没过多会,丰盛的午饭已经做好。
隨著热腾腾的饭菜被端上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住了,什么恩怨情仇在这一刻通通被拋於九霄云外,大家的眼里此刻只剩下美食。
咕!
猎虎看著那诱人的饭菜,眼睛都直了,艰难地咽了咽唾沫。
“多吃糙米粥,那些都是看菜!”康氏知道猎虎的饭量大,亦是再三叮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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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日子,还得是妇人更精打细算。煮了一锅的糙米粥,这是平日都不一定吃得上的,腊肉炒了黎氏摘回来的野菜,还有便是林北带回来最肥的一只近四斤重的白鷳。
隨著锅盖揭开,一股带著类似椰子的草木清香混杂肉香瀰漫开来。
“好香!”
虾妹和小丫从外面回来,闻到味道顿时眼睛都直了。
“开饭!”
林军拄著拐杖来到桌前坐下,看到人都齐了,顿时亦是招呼著道。
两个大男人都是十分地默契,不管他们有何恩怨,但妻儿都是无辜的,甚至他们的心里都很乐意看到如此融洽的场景。
虾妹和小丫都分到一个翅腿,两个小姐妹经过短时间的相处后,此刻宛如姐妹一般。特別內向的小丫很粘外向的虾妹,正跟著虾妹一起晃著那双小短腿。
林北看著浮在汤上面的黄油,於是喝了一口鲜美的五指毛桃鸡汤,整个人像活过来了一般。
这股鸡汤原本就已经美味无比,结果加入拥有天然清香的五指毛桃,不仅鸡汤变成奶白色,还真有淡淡的椰子香,暖胃舒適,鸡汤带有药膳的温和感。
“婶,喝了这汤,我都觉得我更有力气了,整个人像是活过来了!”猎虎捧著汤碗,顿时心满意足地道。
黎氏发现大家都挺喜欢,亦是小心翼翼地道:“我刚刚还怕你们不喜欢,这是林北提的法子,说是药食同源,对咱们的身体好!特別是夏天,吃了人便不会犯困,大有益处!”
“等等,你们也不知晓五指毛桃燉鸡吗?”林北此刻感觉自己的元气都恢復不少,顿时觉察到哪里不对劲道。
五指毛桃是一种桑科植物的根,因叶子形似五指、果实像毛桃而得名。尤其是广东地区,因被广泛用於煲汤,故有“广东人参”的美誉,是药食同源的经典名菜。
林大莽和康氏面面相覷,而后很肯定地摇头。
“北哥,你懂得真多!”猎虎此刻已经將此汤视为至宝,顿时满脸羡慕地道。
“以前我让你好好读……!”康氏一直將林北视为別人家优秀的孩子,结果话说到这里,像想到什么一般,便是止住了。
林北知道这个时代可能还没有兴起这道名菜,便摆了摆手道:“大家喜欢就好,咱们吃饭!”
哪怕白鷳其实属於山鸡的范畴,但跟很柴的普通山鸡肉质不同,白鷳的肉质鲜嫩,而且还有一种十分特殊的香味,偏偏这股香味令人十分的痴迷。
其中跟五指毛桃的椰香混到一起,达到了“1+1大於2”的惊人效果。
“林北,你这白鷳肉是真的太香了,还带著回甘的味道!”林大莽像是很久没有吃过如此美味,亦是发出感慨道。
林北却是一愣,顿时杵著筷子困惑道:“大莽叔,你不是时常进山打猎,还能缺这东西?”
“他打猎主要是挖陷阱抓野猪和山鹿,不像你们家,个个都是神箭手,打山鸡一箭一个准!”康氏瞪了一眼林军,亦是微笑著解释其中的缘由道。
哪怕同属猎人,亦是有高低之分,而他们擅於的领域明显不同。
林北这才恍然大悟,突然眼睛一亮地追问道:“大莽叔,你挖的陷阱有没有捕到过老虎呢?”
“那东西用陷阱是抓不住的,哪怕落入陷阱亦能逃出来,我的山猪陷阱有几次都是如此!”林大莽让猎虎给自己盛糙米粥,顿时苦涩地道。
林北可没有忘记即將出现的虎患,於是认真地继续追问道:“是不是你挖的陷阱太浅,若是咱们將陷阱挖大一些,多放倒刺,能不能抓到老虎呢?”
“若是陷阱挖得深,自然可以困住夜游神,但老虎山那头东西已经成精,成功的概率很低!”林大莽面对这个问题,亦是给出自己的见解道。
“哪怕不用陷阱,只要几个人能够配合得当,驱虎入疲,然后用长矛或弓箭射死,这样猎虎的可行性还是比较高的!”面对这个问题,林军同样发表自己的看法道。
林北看著眼前经验老道的两人,若是他们两个人能够合作,然后再拉些人从旁协助,猎虎似乎真的有可行性
猎虎似乎是一个敏感词,林大莽和林军明显又变得沉默起来,倒是黎氏和康氏相互夹著菜,吃得是津津有味。特別是虾妹和小丫,这两个小女孩正是无忧无虑的年纪,吃著吃著便是相视一笑。
今天最受欢迎的其实是野菜炒腊肉,那经过爆炒的腊肉带著锅气。
林北是穿越以来第一次吃到爆炒的的食物,於是夹起一块腊肉放进嘴里,顿时透著香火气的味香,而且这块腊肉十分有嚼劲。
荔枝坑村是四村最靠近原始森林的林氏村子,只要他们不怕森林的毒虫和野兽,其实是可以弄到很多柴火的。由於知晓林军受伤,林大莽父子足足扛来了两百多斤的柴火。
只要省著用的话,用上一个月都没有问题。
这一顿饭,大家吃得十分的尽兴,两家都是体味著过年都不一定吃得上的食物,宛如正在过年。
黎氏在看到大家吃得差不多后,跟康氏交换了一个眼神:“大莽,我不知道你跟大军是什么恩怨,但林北当年的束脩是我从娘家那边借的钱,那根野人参肯定不是大军拿的!”
“我也没有拿,我可以对天发誓!”林大莽扭头望了一眼林军,而后便是起身走了出去。
林北没有想到刚吃完饭,又送上了瓜。
一打听,这才知晓他们当年发现一根野人参,原本是商量著平分,用这个给两家的孩子交束脩。结果呢?那棵野人参不翼而飞,自然成为两个人心头一根刺。
林北发现猎虎比虾妹靠谱,竟然知道当年很多事情:“猎虎,你说会不会是那个江耀拿的呢?”
“北哥,江耀当时已经死了,被老虎咬死的,咱爹亲眼所见!”猎虎猛地摇头,却是十分肯定地低声道。
“你们两个別瞎掺和了,我跟大莽的矛盾不是因为这个事!你们以后往来,我不会拦著,但我们的事你们別再提!”林军扶著拐杖起身,亦是认真开口告诫道。
黎氏和康氏面面相覷,却是不敢反驳,她们一个人的时候是绝对不敢挑事的。
林军正要回房,像是突然想到什么般:“林北,明天咱们林氏开会,你也到场吧!”
“我?不是一家一个代表吗?”林北指著自己的鼻子,顿时不解地道。
林军瞥了一眼林北,脸上多了一抹骄傲道:“你现在已经长大了,而且是咱们林氏少有的童生,族长此次是点名要你去!林氏的將军,还得靠你们这一代!”
以前林北终究是一个书呆子,但现在的儿子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不仅打了赤麂,而且还成为钓鱼王,更是揭穿江村的危险让丰田村避免一场因虎患而產生的逃亡,自然会受到林氏宗族的格外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