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盛儿享福
作品:《一死之人却成仙》 眼球漆黑的那一刻,方盛的意识坠入深渊。
黑暗中他回到了那日落下悬崖的那一刻,终於要结束这一生了吗?
我在哪?
他一人站在一片黑暗之中。
我刚从悬崖上掉下没死吗?不,让我死。
为何让我这么痛苦的活著,父母积攒的米、酒那一笑,我却要亲眼见他们拿去换我入学那一卑,我就是家里的累赘!
若干年后我还是一个瘫痪,我够了,这样的生活够了,我要死,让我死!
黑暗中突然有了画面。
“娘,这平安符都是骗人的,我不要,”方盛一把打开母亲的手,“你们生下我就是错误,这东西就是骗人的,骗你们这种傻子。”
母亲湿漉漉的身子,面容有了惊慌,“盛...儿,”她蹲下腰捡起掉落在地的平安符,在嘴边吹了吹,“呼~呼。”
半边脸只看见抿了下嘴,抬头时已是笑容,“灵...的。”
方盛的眼睛终於忍不住湿润了起来,“不...要,”在话刚说出口,他眨了下眼睛,像刷子般给挤了一滴出来,立马侧过头,“神仙是骗人的,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仙。”
方盛眼中更加湿润,他也更加害怕此刻的脆弱被母亲看见,他抬起食指,指著前方,“神仙、神仙,神仙...,”一句比一句更大声。
方盛低落的低下头,声音轻的像对自己说,“傻子,...才信神仙。”
母亲的眼睛开始泛著红,用上嘴唇抿著,脸颊时不时抽动,僵硬的笑了下,“哈~,”她抬起右手,用手背往右眼球抹了抹,再次满脸笑容的看著方盛,“盛...儿...,享...福。”
娘你这样我心疼,我会捨不得死!
突然画面被敲碎,如同玻璃支离破碎。
“你能不能离我们远点,我们不和傻子家的小傻子玩,”一群小孩朝著远方拋弃,方盛在后面追赶,“我不傻,一起玩不好吗?”
方盛好不容易抓住一个小男孩,“嘿嘿,我抓到你啦,別跑啦,”那小男孩嫌弃扯开他的手,“別碰我,別將你家的病传给我,”说完快步跟上前面的伙伴。
方盛失落的一顿,但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只是慢了些,突然一个身形较高大的小孩一脸生气冲向方盛,一脚踢了过去,然后转身跑远。
方盛倒在地上,双手握住被踹到的肚子,红著眼,“我没病,我家里没病。”
远处小孩消失在视野,倒是后方传来赶牛声,“哞——啪!”
不一会赵老头出现在方盛身后,“方伢子,又被欺负啦?”
方盛泪眼婆娑的向上看去,点了点头,很快又摇了摇。
赵老头“嘖”了声,一副嫌弃的表情,“被欺负了还不敢说,活著有啥意思,不如死了算球,”说完继续赶著牛向前走去。
死,对!我不如死了算球,这样活著有什么意思?
方盛擦乾眼角,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四周看了看,前方有一口井,他用双手將自己撑了起来。
我跳下去,我比你们更厉害,我不需要朋友。
方盛没有犹豫,向著那口井跑去。
快了,快了,跳下去我就又可以重新开始了。
突然方盛的身体被一块树枝插中左胸,“啊...,”方盛看著缓缓流下的液体,还没反应过来,四面八方飞来更多的树枝,一直没有停下。
这样死掉也行。
“砰”的一声倒地,他缓缓闭上眼。
好痛,呜呜呜。
天空颳起一阵淡绿色的风,吹过方盛身体,带走了他的疼痛,连同风一同吹到面前的还有贺老头,他伸出手,“小方呀,他们不和你玩,是他们幼稚,我和你玩,起来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方盛犹豫的睁开左眼,还没看清,瞬间一道黑幕袭入方盛眼中。
我这是在哪?
他在黑暗中尝试著睁开双眼,他的双眼在睁开的那一瞬,闪过无数的色彩。
哦,那是梦,我在鲁老头这。
不好!
我体內这些是什么?好痛,怎么顏色各异在我空间、身体到处窜动?
方盛此刻的身体就像一支小孩的鞋,穿进去了大人的脚丫子,臃肿无比,他的肚皮、四肢,都在不断肿胀。
好痛...好痛!
怎么办?我要炸开了吗?
对了,我有玉珏,我要將这些顏色各异的灵力给控制住。
快,给我灵力,快!
突然那玉珏像是感应到了他的呼唤,一热,从玉珏流出一道道灵力冲向他的下丹田处,那些灵力像是一个个秩序员,先是將方盛的毛孔关上了些,然后將体內那万千种顏色的灵力给圈住,有序的流向空间的坑洞、种子处。
不一会,种子处长出一厘米高的枝芽,从枝芽处流出水源,不断流向那拇指大小的坑洞,隨著坑洞水流越积越多,坑洞也隨之变大,就连那片空间也大了几圈。
舒服了。
方盛此时肿胀的身体“噗”的一声缩回正常大小,他七窍流出的液体也逐渐流回,身体那千疮百孔也在自动修復著。
我这是成了?我將那万灵之阳给收了?我是神仙了?
方盛喜悦的睁开眼,看著眼前熟悉的场景,低头看下面站著血液的树枝。
鲁圣人呢?
走了?
方盛转身朝著鲁圣人的住所走去。
到了门外,推了推。
锁了?是不在这吗?
方盛左右看了看,转身向侧边走去。
窗户不知道关没关。
方盛远远看到窗户没关,连忙跑去,从窗户口翻了进去。
早就对你这里的书籍感兴趣了,好好看看,仙人会看啥?
他走向那一排排书架。
哎呦,这么厚。
他在走向另外两处架子,上面堆放著不少不认识的器物。
这些应该都是要靠灵力催动的吧?
他继续转向走回书架,隨便拿了一本《针灸甲乙经》。
这不是医书吗?
方盛脸上一喜,立马翻开页面看了起来。
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血脉、营炁、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何以知其然也。
这是说人的魂魄、血脉、灵力?精神藏在五臟里?
方盛摇了摇头,应该不是我想的这样。
不管了先看吧,能记住多少记多少。
方盛在不知不觉中已然將一本书都给翻阅完了。
此时的方盛发现自己看完的书几乎过目不忘,可以清晰的记得那一页哪一行有什么內容,他不敢相信的在抽了一本厚厚的书籍。
我去,真的。
修仙是个好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