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这杯酒,我敬你。」
作品:《刘备穿越天王晁盖》 宋江走在鄆城县空无一人的街道上。
更夫的梆子声从远处传来,一声,又一声,敲得他心烦意乱。
一百两黄金。
这个数字,像一座山,压在他的心头,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宋江,人称及时雨,仗义疏財。
可那都是拿平日里收的好处,做的人情。
东家给的二两,西家送的三两,积少成多,转手就散给了那些来投奔他的江湖好汉。
他博得了一个好名声。
可他的手里,却从没有留下过这等巨款。
他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停下了脚步。
怎么办?
找雷横?
可就算他肯倾家荡產地帮他,也凑不出这笔钱。
更何况,他要如何解释,自己为何需要这笔钱?
说自己被一个女人拿住了把柄?
说自己私通江洋大盗要送他出关?
一阵冷风吹过,宋江打了个哆嗦。
他忽然想起了另一个人。
托塔天王,晁盖。
这个念头一起,宋江的心里,五味杂陈。
他前两日,还在晁盖面前,摆出一副义薄云天,可以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模样。
可现在,他却要反过来,去求人家。
这无异於自己打自己的脸。
可他没有別的选择了。
……
城西官仓。
天刚蒙蒙亮,这里已经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刘备收留的那些流民,一个个精神抖擞。
男人们有的在修补破损的墙垣,有的在清理仓房里的积年尘土。
女人们则在院子的一角,支起了几口大锅,淘米,洗菜,准备著所有人的早饭。
锅里飘出的米粥香气,让这座废弃已久的院落,重新充满了生气。
刘备站在一座粮仓的顶上,负手而立。
吴用站在他的身侧。
“哥哥,这张石,確实是个可用之才。”
吴用指著院子里的一个角落。
那个叫张石的帐房先生,正拿著一本册子,指挥著几个汉子,將一袋袋刚从附近村镇收来的粮食,分门別类地码放好。
“入库的粮食,都要过秤,登记。不同的粮食,要分仓存放,还要记录下收购的价钱和日期。做得井井有条,一丝不乱。”
刘备点了点头。
“一个米铺的帐房,能有这等见识,確实难得。对了,醉仙楼的包间可订好了?”
吴用道:“订好了,三楼天字一號包间,临窗,视野极好。”
刘备笑道:“好,这边事情安排完我便先过去。待雷都头带来孙胜,你们便去那里寻我。”
……
很快到了午后。
一辆骡车停在了官仓门口。
雷横从车上跳下来,对著紧闭的大门喊道:“孙胜,到了,下来吧!”
车帘掀开,一个瘦高的汉子探出头来。
这汉子约莫三十来岁,一张瘦长的马脸,两撇鼠须,眼睛不大,却滴溜溜地转,透著一股机灵劲。
他便是孙胜。
孙胜跳下车,身后还跟著三个汉子。
那三人也是一副泼皮无赖的打扮,站在雷横身边,畏畏缩缩的打量著这座气派的院子。
孙胜对著雷横,点头哈腰地笑道:“都头,这是什么地方?瞧著倒像是官府的衙门。”
雷横一脚踹在他屁股上。
“少废话!让你来拜见贵人,你当是来游山玩水?”
孙胜哎哟一声,脸上却依旧陪著笑。
就在这时,官仓的大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
吴用一身儒衫,手持羽扇,站在门內。
他对著雷横拱了拱手:“雷都头辛苦。”
雷横连忙还礼:“学究客气了。”
吴用又將目光转向孙胜。
孙胜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总觉得眼前这个文士的眼神,能穿透他的心思。
“你便是孙胜?”吴用问道。
孙胜连忙躬身:“小人孙胜,见过先生。”
吴用点了点头:“我家哥哥在醉仙楼订了包间,请几位过去说话。”
孙胜愣住了。
醉仙楼?
那可是这鄆城县里最好的酒楼,一顿饭,能吃掉他半年的嚼用。
他平日里,最多也就在街边的食摊上,要一盘猪头肉,喝两碗浊酒。
“先生……这……这如何敢当……”孙胜结结巴巴地说道。
他身后的三个泼皮,也是一脸的震惊。
吴用淡淡一笑:“我家哥哥说,要谈事,就要有个谈事的样子。走吧。”
雷横在一旁,拍了拍孙胜的肩膀,嘿嘿笑道:“你小子,走了什么运道!还不快谢谢学究!”
孙胜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对著吴用,又是作揖,又是道谢。
一行人穿过几条街巷,来到醉仙楼前。
这座三层高的酒楼,雕樑画栋,飞檐斗拱,门口掛著两盏巨大的红灯笼。
门口的迎客小二,穿著一身簇新的绸布衣裳,看见雷横,立刻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
“雷都头,今日是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雷横指了指吴用:“这位是东溪村晁保正的贵客,晁保正在哪个房间?”
小二一听是晁盖的客人,脸上的笑容愈发恭敬。
“天字一號房,几位楼上请!”
孙胜和他那三个手下,跟在后面,只觉得脚下有些发飘。
他们何曾受过这等待遇。
平日里,他们走到哪里,换来的都是嫌恶和躲闪的目光。
今天,却被人当成了贵客。
上了三楼的雅间,推开窗,半个鄆城县的景色,都尽收眼底。
刘备已经等在了里面。
他换了一身深色的绸衫,头髮用一根木簪束起,那一部虬髯也经过了仔细的梳理。
他没有坐在主位,而是站在窗边,看著外面的街景。
听到脚步声,他才回过身。
“雷兄弟,有劳了。”
雷横抱拳道:“哥哥客气。”
刘备的目光,落在了孙胜身上。
孙胜心里“咯噔”一下,连忙上前,撩起衣袍,便要下跪。
“小人……”
他的膝盖还没碰到地,就被一只手稳稳地托住。
“我这里,不兴这个。”刘备的声音很温和。
孙胜站直了身体,额头上已经冒出了一层细汗。
他虽然没能下跪,却感觉眼前这个男人,比县衙里的时相公,官威还重。
刘备指了指桌边的位子:“大家坐吧。”
雷横坐到刘备右手边,孙胜和他的手下,则拘谨地在末席坐下,屁股只敢沾著半个凳子。
刘备走到主位坐下,对吴用道:“学究,点菜吧。”
吴用拿起菜单,看也不看,直接对门外的小二说道:“你们店里的招牌菜,只管上来。再烫两壶最好的女儿红。”
“好嘞!”
酒菜很快流水般地送了上来。
烧鸡,烤鸭,清蒸鱸鱼,红烧肘子,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
孙胜和他那三个手下,眼睛都看直了。
刘备拿起酒壶,亲自为孙胜满上了一杯。
“我听雷都头说,你是这城里一群閒汉的头儿。”
孙胜受宠若惊,连忙端起酒杯:“不敢当,不敢当,只是混口饭吃。”
刘备也端起自己的酒杯,与他轻轻一碰。
“这杯酒,我敬你。”
孙胜愣住了。
刘备看著他,缓缓说道:“我敬你,能在这鄆城县,將许多游手好閒之辈都聚拢在手下,没让他们饿死,也没让他们闹出什么捅破天的大乱子。”
“这也是一种本事。”
只是这短短的一句话。
孙胜便觉得一股热流,从胸口直衝头顶。
他一个泼皮头子,在別人眼里,就是个地痞,是个无赖。
何曾有人,说过他有本事?
更何况还是眼前这位江湖上鼎鼎大名的托塔天王?
他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哥哥……”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液,呛得他连连咳嗽。
刘备没有说话,只是又为他满上了一杯。
“吃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