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您的网名是s吗?”
    拍摄结束,林知屿飞速卸了妆,三步一蹦地跳到牧绥的轮椅前。他左右扫视了一下周围的工作人员, 无人在意这边的角落,周明看到他过来,也眼观鼻、鼻观心地走到了一边。
    林知屿半蹲在牧绥的轮椅边上,对上他戏谑的目光,笑盈盈地说道:“我是你的网恋对象, 终于见面了。”
    牧绥:“……你好。”
    他现在这副狡黠又纯良的模样, 同半个小时前, 镜头下毫不犹豫地割开乐师喉咙的许清琢, 简直判若两人。
    牧绥甚至一时间没有缓过神来。
    “你的朋友圈都不发照片,我还以为这次又要见光死了,看在你长得还蛮戳我审美的份上,我决定原谅你昨天冷了我一个多小时才回消息的事, ”林知屿促狭地说道, “但是你今天得给我补偿。”
    牧绥问他:“你想要什么补偿?”
    林知屿低头思考了一会, 说道:“今晚找个没人的地方和我约会?”
    “好。”牧绥失笑, 他抬起手,指腹擦过林知屿下颌上没有卸干净的血浆。
    林知屿怔忡了一瞬,看到他垂下眼扫了眼拇指上的鲜红颜色, 又掏出一张纸擦干净了, 这才缓缓地用手背蹭过同样的地方,有些痒。
    “不是故意不回你消息。”牧绥解释道, “是实在有事。”
    林知屿嘟囔了一句:“大晚上的能有什么比跟我聊天更重要的事。”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 他俩刚才谈上就被迫分居两地,实乃继牛郎织女后第一大苦命鸳鸯。
    原本林知屿还想着, 网恋就网恋吧,忍忍或许就过去了。可没想到自己和牧绥的空闲时间基本凑不到一块,不是他在拍戏,就是牧绥在开会,好不容易碰上一个大家都空闲的时候,牧绥还能突然来个原地消失,一失联就是好几个小时。
    都没货几天,林知屿就觉得自己好像要变成一个机器人。每天早上一醒来,惯例就是发条消息,然后等着做完妆造,正好牧绥回了,他便把今天的装扮发送过去,然后再等上几小时拍摄结束,如此往复。
    硬生生地给他谈急了。
    但他这句话只是随口的抱怨,本来也没太当一回事。毕竟作为一个工作时间极其不固定、加班时间极其随意的倒霉蛋,林知屿和他的朋友之间,聊天向来讲究一个缘分,能看到就回,看不到就再等下一个轮回。
    却没有想到,牧绥很认真qt整理地说道:“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再等一段时间吧。”
    林知屿的目光闪了闪,突然就开始好奇起来,他鸽了自己的那几个小时里,到底在干些什么了。
    ……
    整个影视城里,要说得上没有人的地方,估计只有酒店房间。林知屿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返璞归真,继续回酒店看电影。
    他早就两天前就把房间换到了顶楼,就是牧绥那间套间里的另一间卧室。
    起因是他房间的空调外机不知道出了什么故障,这几天半夜总是“嗡嗡”地响,在吵了他一个晚上没有睡好之后,林知屿便马不停蹄地搬了家。
    但不得不说,顶楼的套房就是住得舒坦一些。
    就是现在早上起床都成了一个莫大的挑战。
    人真的很难离开舒适区。
    晚饭牧绥联系了酒店准备,餐厅旁的落地窗正好可以俯瞰整个影视城的景色,夜色刚刚降临,天幕暗下,外面便亮起了一片璀璨的灯,或金碧辉煌,或流光溢彩。
    林知屿有着一个朴实无华的钢铁胃,吃不来米其林餐厅里的高档料理,就喜欢吃大酸大辣的中餐,但牧绥的口味倒是截然相反,他大多时候都只吃些清淡的菜式。所以桌子上的食物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块,一边辣油鲜红欲滴,一边则近乎清汤寡水。
    菜是分得分明了,但人并没有。
    偌大的长桌上,两个人要是分坐两头,林知屿只觉得疏离又冷清。他吃饭的时候就喜欢和人凑在一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出的习惯。
    之前在片场吃饭时,也总喜欢拉着陈辰或和其他演员凑在一块。
    如今,他也毫不顾忌地驮着椅子往牧绥旁边“咔哒”一放,大剌剌地就坐了下来。
    牧绥偏过头瞥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可惜了酒店专门为他们点的蜡烛,也一并被林知屿给吹灭了。
    他坐下来的时候带起了一阵风,身上的浅淡味道也一同被送了过来,牧绥换了双筷子,给他夹了一块牛肉,喃喃地说道:“一股草莓味。”
    “还不是被那只熊给腌入味的。”林知屿把那块牛肉上沾着的辣椒挑干净了,才往嘴里塞,“您要是再迟点来,还能再入味一点。”
    牧绥给他留下的那只等身玩偶熊也一并被他带了上来,成为了他晚上背台词的绝佳靠枕,以及早上赖床时的绝佳架腿挂件。
    也不知道那玩偶身上的香薰是什么材质做的,放了这么久,味道非但没有散,还在他的身上留下一股又酸又甜的草莓味,导致最近贺勤和他对戏时,看他的目光都不太对劲。
    两人并肩坐着,除了偶尔传来的餐具的摩擦声,就只剩下窗外夜风吹动窗帘的声音。
    四月的天气,空气里的凉意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柔和的暖。
    林知屿的身上套了一件针织毛衣,袖口微微地往上拉起,正好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那块陀飞轮腕表。棕色的表带把他的手腕衬得更白了一些,金色的表盘在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牧绥不经意地扫过他的手腕,目光在那块表上停留了片刻,眼中光华明灭,几秒后,才说道:“这块表果然衬你,带起来很好看。”
    林知屿才不会告诉他,自己在打开他那天给自己的那盒所谓的“礼物”时,差点没在机场绊倒。他虽然不太识货,但勉强也能分清楚奢侈品的好赖。
    就是不知道具体值多少钱。
    不过,他平时拍戏,没有戴手表的习惯,还是因为今天牧绥在,所以刚刚回卧室换衣服的时候,才匆匆拿出来戴上,以示诚意。
    “牧先生这样,我真的很难回礼。”林知屿有些幽怨地说道,“本来说好的下次见面给的,结果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到能送什么。”
    牧绥沉默了片刻,说道:“那等这部戏拍完,送我一个月的时间吧。”
    “唔……”林知屿咬着筷子想了想,“怎么感觉这也像是对我的奖励。”
    “不过,要是拍完这部戏,有时间的话,我确实很想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牧绥问:“为什么?”
    “因为感觉最近好像走到哪,都有人能把我认出来。听说附近有家摊位的烧烤很好吃,前几天晚上我和陈辰找了好久,人刚到摊子那,菜都还没点,就被人认了出来,吓得我俩猛窜三条街,当初体测跑一千米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拼命。”林知屿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支着脑袋惆怅地偏头看着牧绥,“还有现在,我和您出去看个电影,都要经过重重请示,还得担心一个不小心就被围困在影厅里出不来。”
    “所以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最好是穿着拖鞋t恤上街都没人管,免得热搜里的一些人又要给我编撰故事。”
    牧绥笑了一声,说:“那我想想。”
    “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况,这样的地方确实不太好找。”
    林知屿眨了眨眼,说:“连您也调侃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
    电影是林知屿千挑万选的悬疑片。其实他在网络上参考了不少答案,有说看爱情片等气氛烘托一触即发的,也有说看恐怖片等高|潮时小鸟依人的,但他想来想去,一来他对市面上的那些爱情片实在没有任何兴趣,二来他是真怕鬼,到时候高潮一来,别说自然地装出一副飞鸟投林的样子,只怕他连自己是谁、要干什么都能忘了个一干二净。
    还不如看点自己喜欢的,来得更有意思。
    结果这么一挑,就挑到了一部悬疑片。
    电影从一个昏暗的街角开始展开,雨夜,昏黄的老旧电灯一闪一闪,一个身披雨衣的黑影出现在镜头之中,他快步地穿过狭窄的小巷,一条灯红酒绿的街道忽然映入眼帘,他望向不远处的歌舞厅,原地驻足了几秒,又匆匆向前跑去。
    随后镜头一黑,下一刻,再出现在屏幕上的则是一辆呼啸而过的警车。
    林知屿裹着毛毯,缩在沙发的直角处,看得聚精会神。
    余光里瞥见牧绥的轮椅停在了一边,林知屿不太自然地眨了眨眼。他看到对方的手在沙发上撑了一下,瞬间就猜出了牧绥想要做什么,也没有说话,只是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般,静静地看着屏幕上的画面。
    下一秒,旁边的软垫一沉,牧绥坐了过来。
    还别说,挺矫健的。
    林知屿抿了抿嘴角,在心里默默地敲了几下并不存在的木鱼。
    这时,他才侧过头看了一眼,说:“怎么穿这么少啊,不怕冷吗?”
    然后一把打开自己的毯子,大手一挥,把毯子分了牧绥一半,顺带揽住了他的腰。
    很好,自己上辈子应该真是一只树袋熊。
    林知屿把下巴支在他的肩膀上,漫不经心地想。
    但是手一直挂着毕竟不太舒服,正好牧绥很给面子地把胳膊放到了沙发靠背上,林知屿也顺势地在他的肩膀上一靠,把他当作了那只玩偶熊靠枕。
    牧绥垂下头觑了他一眼,只说道:“你倒是很会享受。”
    林知屿嘿嘿一笑,全然没有在意自己搁在对方腿上的手。
    屏幕上的剧情继续往下推进,受害人的尸体被发现,警方开始了大规模地走访调查,却无功而返。随后,画面转到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天空中闪过一道刺眼的闪电,镜头陡然一晃,屏幕上毫无预兆地出现了一双猩红扭曲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