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良心发现

作品:《曾经逝去的年代

    那天,叶小寧和丁三一伙人玩了一下午,又聚在小饭馆里喝酒到深夜。
    他们喝完酒,醉熏熏地在街上游荡,路灯把几个人的影子拉长又缩短。
    “看那边。”丁三突然停下脚步,朝马路对面努了努嘴。
    一个身材高挑的姑娘正独自走著,手里拿著两本书,长发在夜风中轻轻飘动,呈现出风姿绰约的倩影。
    “这小妮真漂亮。”丁三舔了舔嘴唇,“走,逗逗她去。”
    叶小寧的脚步迟疑了:“三哥,这......不好吧?”
    “怕什么?”丁三搂住他的肩膀,“就是聊聊天。”
    他们穿过马路,拦住了姑娘的去路。
    “妹子,这么晚一个人走不害怕吗?”丁三歪著嘴笑,“哥哥送你回家吧?”
    那姑娘嚇了一跳,惊恐地站在原地,没敢吱声。
    “別误会。”丁三伸手要去摸她的头髮,“交个朋友?”
    姑娘后退一步,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我家就在前面,请你们让开。”
    叶小寧站在丁三身后,感觉喉咙发乾,路灯下,他能看清姑娘惊慌失措的面容。
    “小寧,”丁三突然推了他一把,“去,跟这个妞说说话。“
    叶小寧鄂然地站著没动,姑娘求助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那眼神让他想起李玥——同样清澈,同样带著惊慌。
    “我......”他的声音卡在喉咙里。
    “快去啊!”丁三又推了他一把,“你不是最会哄女孩子开心吗?”
    叶小寧被迫向前迈了一步,离得近了,能闻到姑娘身上淡淡的雪膏香味。
    “你......”他结结巴巴地说,“天这么黑,让我们送送你吧?”
    姑娘警惕地看著他,突然说:“我认识你。你是一中的叶小寧吧?我妹妹和你同班。”
    叶小寧如遭雷击,他这才认出,这是隔壁班学习委员的姐姐,在县图书馆当过志愿者,有一次他去借书,还是她帮忙找的。
    “我......”他的脸瞬间烧起来。
    丁三不耐烦了,直接伸手去拉姑娘的胳膊:“装什么清高!走,陪哥哥们玩玩!”
    姑娘尖叫一声,手里的书掉落在地上。
    “三哥!”叶小寧突然抓住丁三的手,“算了吧,她、她是我同学姐姐......”
    “真怂!“丁三甩开他,“装什么好人?”
    混乱中,叶小寧看见姑娘眼角闪著的泪光,那一刻,他突然想起初一时,班里有个女生被校外混混骚扰,是他和姚永忠一起把混混赶走的,李玥当时说:“叶小寧,你真勇敢。”
    可现在他在做什么?
    “警察!”叶小寧突然大喊一声。
    丁三一愣,下意识地鬆开手,姑娘趁机捡起书,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你他妈疯了?”丁三反应过来,一把揪住叶小寧的衣领,“哪来的警察?”
    “我、我看错了......”叶小寧的声音在发抖。
    丁三死死瞪著他,突然笑了:“行啊,叶小寧,学会吃里扒外了?”
    回去的路上,没有人说话。叶小寧走在最后面,手心里全是冷汗,他惊讶不停地回想那个姑娘逃跑时的背影,內心充满自责。
    第二天一早,叶小寧准时到校上课。
    课间休息时,姚永忠找到他:“昨天你去哪了?”
    叶小寧低著头,用脚碾著地上的石子:“没去哪儿。“
    “小寧,“姚永忠轻声说,“別再跟著丁三胡来啦,现在还来得及。”
    叶小寧苦笑著摇摇头:“你管不了我。”
    下午放学,叶小寧刚走出校门,就看见丁三靠在对面墙上等他。
    “昨晚的事,怎么说?”丁三叼著烟,眯著眼睛。
    “三哥,我......”
    “別说了。”丁三吐了个烟圈,“今晚帮我去运输队拿点东西,这事就过去了。”
    叶小寧知道那“东西“是什么——走私的香菸,也许还有別的,他想拒绝,但看著丁三阴冷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晚上八点,叶小寧如约来到运输队后门,等待的时候,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昨晚那个姑娘。
    姑娘也看见了他们几个人,再次受到惊嚇,快步跑开了。
    那一刻,叶小寧感觉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狠狠刺了一下。
    “看什么呢?”丁三拍了拍他的肩膀,“哟,还惦记著呢?”
    叶小寧突然转身:“三哥,这事儿我不干了。“
    丁三愣住了:“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干了。”叶小寧重复了一遍,声音在发抖,但很坚定。
    “你想清楚了?”丁三冷笑,“上了这条船,可不是你想下就能下的。”
    “我想清楚了……”
    丁三盯著他看了很久,突然狂笑几声:“行,你可以不干这活。不过......”他凑近叶小寧耳边,“你最好管住自己的嘴,要是让警察知道什么,你知道后果。”
    叶小寧一个人在路上走了很久。夜风吹落梧桐树的枯叶,一片片打在他身上。
    经过学校时,他停下脚步,望著教学楼里零星亮著的灯光——那是毕业班在上晚自习。
    他想起初一那年冬天,他和姚永忠、李玥、蔡卫东、季刚五个人,经常在晚自习后去校门口吃餛飩。
    热腾腾的蒸汽里,每个人的脸都红扑扑的,李玥把碗里的香菜挑给他,因为知道他爱吃。
    可是现在,李玥在戈壁,而他站在这里,成了一个连自己都看不起的人。
    回到家时,已经快十点了。父亲见他进来,冷冷地说:“还知道回来?”
    叶小寧没说话,直接走进里屋。桌上放著一封信,是李玥寄来的。
    他颤抖著手拆开,信很短:“小寧,听说你要转学了。无论你去哪里,都要好好的。戈壁滩上长了一种很顽强的草,叫骆驼刺,它的根能扎到地下十几米深找水。我觉得我们都应该像骆驼刺一样,再难也要活下去。等你安顿好了,记得给我写信。”
    信的末尾画了一株小小的骆驼刺,旁边写著:“等你回来。”
    月亮从云层中探出头来,清冷的光照在信纸上,那株骆驼刺仿佛在月光下微微颤动。
    他突然站起身,从床底下翻出书包,开始一本一本地整理课本。
    课本很久没翻过了,有些页角已经捲曲,在语文课本的夹页里,他找到一张去年运动会的合影——照片上,五个人肩並肩站著,笑得合不拢嘴。
    叶小寧轻轻抚摸照片上李玥的笑脸,然后在照片背面写了一行字:“我会像骆驼刺一样,活下去。”
    夜深了,他开始给李玥回信,这是他三个月来第一次提笔写信,字跡有些生疏,但每一笔都写得很认真:
    “李玥,我不转学了。我要留下来,把落下的功课补上,你说得对,再难也要活下去......”
    写完信,他推开窗户,深深吸了一口秋夜的凉气,天上的星星很亮,和记忆中戈壁的星空一样明亮。
    他知道,有些路很难回头,但至少,他愿意试著往回走,哪怕只能像骆驼刺一样,在荒漠中艰难地扎下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