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第1章 又幻想了 第1章 又幻想了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又幻想了。 幻想被泥头车创死之后,穿越到了奇幻世界,一个名叫唐奇的吟游诗人身上。 因为一场糟糕的演出,刚被人一脚踹出酒馆。 此时撅着屁股,弓身匍匐在泥泞的街道,半边脸颊埋进了湿润的土里。 一股泥土与粪便混杂出的熏臭,隐约飘散在鼻间—— 那是中世纪的乡间小路上,所独有的气味。 暴雨淋漓着全身,浸透了破洞的皮衣与汗衫。乏力感袭来,让他像是浸泡在沼泽,任由湿冷扎进每一个毛孔。 唐奇越来越清醒:“不是幻想?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挣扎地支撑起身子,将自己从泥浆里拔出来,捡起地上的鲁特琴、破包裹,不由自主捶捏疼痛的后腰。 大脑仍然晕眩,眼前的重影却缓慢聚合—— 乌云让阴沉的夜色更晦暗。 只能依稀瞧见零散几座木屋的轮廓,与屋檐旁闪烁的,不知为何物的光点。 一抹火光来自身后。 明黄的烛火夹杂混乱的吵嚷、笑骂声,彰显着冷寂黑夜里唯一的活人气儿。 酒馆只有在夜晚才人声鼎沸。 而唐奇已经错过了参与进去的机会—— 明面上宣传爱好和平、传扬诗歌与音乐文化,实则受泰伦贵族赞助,为领主们歌功颂德的【吟游之歌学院】,从来不会主动劝退一名学生。 除非这个人真的毫无天分可言。 前身【唐奇·温伯格】,是贵族老爹几十余个私生子中,毫不起眼的早产儿。 母亲早逝后,便被当作麻烦,送进了诗人学院以划清界限。 种种因素,让他自闭且木讷。 哪怕能够记下歌谣与乐理,掌握些射术与武艺。 也缺少了吟游诗人所必备的特质—— 变通。 当意识到他只会照本宣科,唱一些教材上杜撰的古老传说。 面对贵族老爷,却连一句吉祥话都说不出口的时候。 他的导师意识到,自己无法为他安排任何工作。 便只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叹息着说: “学院已经无法教给你更多,接下来,去创造属于你自己的故事吧。” 于是,唐奇背着行囊,被打发着走向自以为的诗和远方。 他漫无目的,一路向东,跨过大海。 最终穿过一片吊诡的森林,抵达了这片以梅果为特产的【星梅镇】。 幸运女神眷顾着他活下去,但一年的风霜也难免摧残他的健康。 最终,失去女神青睐的唐奇,因为糟糕的演出,打扰了酒鬼的兴致,被一脚踹进了泥潭…… 想到这里,同名、甚至模样都如出一辙的【唐奇】,已经将记忆彻底融合。 不比前身,他只是一个三流的网络歌手。 不通太多乐理,平日里抄抄热门曲子,混杂成预制菜一般的流行音乐,发到短视频上度日,偶尔还搞点中专说唱。 同时作为跑团发烧友——一种类似于成年过家家的桌游,他混迹论坛十余年,却苦于无人带团。 好不容易有团可跑,兴冲冲地参与他的第一次。 却没能跑过迎头而来的泥头车…… 但一切都已经无关紧要。 游戏哪有亲身经历来得痛快? 再活一世罢了。 无牵无挂的唐奇,接受这些并不困难。 而且,已经没时间为过去的事情烦忧—— 他走到酒馆的屋檐下,倾斜的屋顶遮蔽了少许的风雨: “阿嚏!” 饥寒交加的感觉并不好受。 上次吃饭还是在两天前。 在森林里迷路之后,就地烤了几个野生菌,转头就晕在了林地,不知道被谁救下,倒在村口。 眼下他快要冻僵了,饿地腿发抖,但凡意志力再脆弱些,就要昏头转向,一头栽回泥潭里。 到时可未必还有重来的机会。 “不论如何,得先找个暖和的地方吊命。” 唐奇伸出手去,捧着屋檐外的雨水,扑在自己脏污的面庞,洗清了半边的泥渍,也让他能更清醒些。 思索片刻,他重新推开了酒馆的大门。 “吱呀——” 乡镇酒馆的陈设并不起眼,几张长形桌椅坐满了人,却已经在醉意下被酒鬼们推地七扭八歪。 大门忽然敞开,凉风与暴雨一同“呼呼”地灌进来,吹得壁炉中的火焰忽闪明灭。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哪个不长眼的混蛋开了门!?” 一个戴着眼罩的独眼矮人被冻得打颤,他的络腮胡被捆在一起,像是山羊须,却浓密到盖过了胸脯。 虬劲的臂膀砸在酒桌,晃荡起桌上的杯具,扯起嗓门近乎咆哮,把醉酒的同伴都要吵醒。 其它半梦半醒的酒鬼也纷纷侧目。 才看到门口湿透的男人,胡须浓密,卷发杂乱,一副流浪汉似地打扮。 唐奇关上了大门,弥漫的酒气取代了粪便的熏臭,暖意让他的脸色红润了一些。 “又是你?” 所有人都认得这个流浪汉。 他曾有气无力地走进酒馆,乞求酒馆的老板,那个一毛不拔的【晨暮】,凯瑟琳,给予他一个混口饭吃的机会。 吟游诗人在酒馆卖唱谋生,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只是—— “臭小子,我们已经给过你一次机会了,但你搞砸了这一切!” “趁我还没有起身的意愿,快带着你那把刺耳的破琴滚吧!” “金色橡树不需要老掉牙的故事,你那些歌我奶奶都听地耳朵起茧!” 五大三粗的酒鬼们笑骂着。 酒精的沉沦,让这些人失去了本就不多的礼貌。 没有人想在这个夜晚,去听那把鲁特琴发出尖锐噪音的同时,还要混杂什么歌颂贵族的故事、巨龙与英雄的传说—— 拜托,白天的时间根本不属于他们! 他们要赶在明天,将作物收割干净。 好在丰收节之后,让住在【龙金城】的地主派遣商队,以极为低廉的价格收购了去—— 普通人可不敢穿越,小镇以西那片吊诡的晨暮森林。 “去他妈的故事,去他妈的传说!” 这个世界早都没有了巨龙,更不存在什么英雄。 这片无垠的原野上,只有一群野蛮的怪物。 和比怪物更野蛮的,压榨他们劳动力的贵族! 为了逃避明天,他们希望这个酗酒的夜晚更漫长些。 更不想在醉生梦死里被叨扰。 两次! 唐奇也心知肚明。 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风餐露宿。 面子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 于是只身走向吧台。 那里站着个身穿朴素亚麻套裙的女人。 她看起来很年轻,但多年的劳累,还是在她姣好的面庞上留下痕迹,肌肤显得暗沉。 棕红色的长发盘成一条麻辫,搭在饱满的胸前。 抛开困倦与疲惫不谈,在一群酒鬼之中,她称得上十足靓丽的风景。 “再给我个机会。”唐奇用标准的通用语请求着。 凯瑟琳摇了摇头。 她从过世的母亲手中,继承了这家星梅镇唯一的酒馆。 一个年轻的姑娘,维持偌大的家业并不容易。 所以她从小便把钱财看得比谁都重要。 以至于没有人,能从她手中多讨要出一分利益。 所以拒绝地从容。 缓缓伸出纤细的指尖,指向那帮浑浑噩噩的酒鬼。 声音动听而冷漠: “你赔偿不了赶走他们的损失。” “我保证不会。” “我给过你一次机会,可从你之前表现出的水平来看,你的信用就像是圣武士的谎言。” “圣武士不会说谎。” 唐奇的思维没有彻底转换过来,下意识回复道。 “你也没有信用。”凯瑟琳其实不想说地这么刻薄。 唐奇一时语塞。 前身的技艺称不上精湛,只是可堪一用。 而经久失修的琴弦,总会发出刺耳的噪音。 夹杂着他有气无力的嗓子,却硬要唱一首歌颂贵族与英雄的宏大史诗。 种种不合时宜的搭配,使得此前的表演堪称灾难。 现在的唐奇不会这么选择,可他很难为自己辩解。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手指搭在琴弦上,清了清干哑的喉咙—— 还没出声,凯瑟琳捂住了他的嘴。 掌心的老茧磨得唐奇嘴唇稍痒,却也掐灭刚刚抬升的音调。 姑娘澄澈的眸光,下意识掠过他的肩头。 角落一张桌子旁,倚靠墙壁的长发男人昏昏沉沉,但眉目犀利如蛇,似乎已经留意到了这头。 她的语气变得急促,轻声说: “如果你只是想填饱肚子,我会为你准备些面包和水。 雨很大,你也可以去壁炉旁边取暖,等它停歇了再离开。 但请不要再捣乱了。 你也不想再被赶出去,对吧?” 显然,让唐奇继续唱下去,远比为他提供一些吃食亏损更多。 但唐奇并不满足于此。 他不能一直靠乞讨为生,凯瑟琳也不会次次可怜他。 度过这个雨夜,他还是要风餐露宿。 所以他希望证明自己。 换取一份暂时的营生,再找一个遮风的住所。 稳定下来以后,才好为日后做打算。 可对方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再执意要求下去就是平白讨嫌。 他只能点点头,弯腰感谢道: “愿金银铺洒在每一个好心人的前路。” 凯瑟琳怔愣一瞬,恍然发觉眼前的流浪汉,似乎没有此前那么木讷了: “你如果之前就这么会说话,他们也不会……” 话还没说完,她见唐奇的身后有所动静,连忙推搡着他的肩头,低声道, “快走吧,别站在我的面前。” (本章完) 第2章 真正的吟游诗人 第2章 真正的吟游诗人 唐奇不明所以,就要转身离开时,身后已经走近一个男人。 他眼角细长,鼻塌唇薄,一字胡多少显出些男人味。 腰间别剑,身着链甲。 这副装扮在乡野并不常见,与其他喝醉的农夫们一眼区分开来—— 星梅镇的梅尔地主不会住在穷乡僻壤。 为此招揽了三个专业雇佣兵,为他看顾自家的果园,也充当着村卫队,和另一帮兵痞维系村镇的秩序。 此时醉意正浓,男人步伐摇晃,碰撞出“咣当”的铁器声。 这声音也吸引了其他酒鬼,一时间,原本喧嚣的酒馆渐渐沉寂,吵嚷声变作了私语: “这帮该死的恶棍,有时候也会做些好事嘛?” “与其让我再听到刺耳的噪音,还不如把这混球继续踢出去。” “我奶奶的耳朵有救了!” 继承酒馆的凯瑟琳,事业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 “漂亮的姑娘是晨暮”,这是星梅镇的俚语。 它生长在西部的晨暮森林深处,那里的日月每隔四个小时便会神奇交替一次。 可不论身处阳光,亦或坠入黑夜,这株映衬日月的奇物,都会无时无刻闪烁着光泽,便像是在森林中永不熄灭的明灯。 因而不论自愿与否,它都会招蜂引蝶般,吸引着万千目光。 有蜜蜂彩蝶,自然也有蝇营蛇鼠—— 每当有谁骚扰凯瑟琳时,雇佣兵的头目【黑蛇】,就会派遣他手下的【豺狗】出马。 唐奇便是被后者踹出酒馆的。 酒鬼的窃窃私语传入了豺狗的耳畔,他享受这种似有若无的吹捧,轻轻吹着不着调的小曲。 这说明人们对他恐惧,哪怕是仗着黑蛇的名头。 酒劲让他得意,一手搂在唐奇的肩头,将他死死箍在了怀里。 少了根小拇指,但不妨碍其它四根手指的力度。 狭长的双眼紧眯,瞧不清眼仁。 酒气与口气交织成一股刺鼻的恶臭,用半威胁似的语气低声道: “之前那一脚踹的不够痛,是么?” 唐奇浑身乏力,动弹不得。 想到豺狗此前的所作所为,心头更是难免愤懑—— 虽然死在雨中,更多是因为这副身体本就羸弱,对方并没有要人命的心思。 但终究是一个诱因。 这让他不想认怂,有一股抄起鲁特琴砸上对方脑袋的冲动。 但考虑到对方还有同伙,四肢乏力的自己,事后是否有逃脱的可能? 当然,他的同伙酩酊大醉,或许也好不到哪去…… 短暂的犹豫间,凯瑟琳忽然说道: “豺狗,不要打扰我们谈生意。” 豺狗惊奇地挑了挑眉头,却是松开了唐奇。 凯瑟琳是老大看重的,最靓丽的晨暮,他当然也给足尊重。 却不免摊手戏谑说道: “他只是一个流浪汉,有什么生意可谈?” “我在争取第二次演奏的机会。” 唐奇强压着心头的烦躁,尽可能离豺狗远一些,借坡下驴道。 凯瑟琳的眉头蹙起,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没那么情愿。 豺狗大笑一声,转头看向身后的酒鬼们,扬着尖细的嗓音: “演奏?你们听到了吗?他居然把之前的拉锯称作‘演奏’!?” “去你的,豺狗!我他妈锯木头的时候,动静可比那歌声有节奏得多!” “哈哈哈!” 豺狗的嘴角咧的更深,一把拎起唐奇的皮衣, “拿着把破琴,就以为自己是唱诗班? 快滚吧,流浪汉,离这个姑娘远一点—— 如果你不想被踹第二次的话!” 眼下正对着豺狗,唐奇心想这个角度刚刚好。 是抄起鲁特琴就能凿在他太阳穴的位置—— “放开他,豺狗。” 凯瑟琳叹了口气,连忙拽住豺狗的臂甲,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么?如果黑蛇还想在酒馆喝酒,就不要随便惹是生非。” 她的话仿佛不容置疑。 也落到了角落里一张酒桌,那个留着及肩黑发的邋遢男人耳里。 他将两腿翘在了桌子上,仰卧着呼唤起来: “不要做让女士头痛的举动。豺狗,回来喝酒。” 语气平静,却掷地有声。 豺狗皱起眉头,眯眼斜看了唐奇一眼,忍不住暗啐一口,又悻悻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看向黑蛇那双冷峻的锐眼,他忍不住嘟囔: “老大,你没看到那个流浪汉在骚扰凯瑟琳么?我只是……” 他甚至不明白,他们一介佣兵为什么要听这小娘皮的话。 这么喜欢,硬上不就好了? 黑蛇自有别的打算。 摩挲着下巴上扎手的胡茬,十分懒散地回应: “等他再搞砸一次,那些醉汉自己就会把他扔出去。” “有管他的那功夫,还不如把你的装备卸了,好好痛饮美酒!” 坐在身旁的独眼矮人戏谑之后,便大笑一声, “他肯定会搞砸的。老子闯荡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一个肚子有货的吟游诗人! 这帮肠子,除了捧贵胄的臭脚,就是唱那些老掉牙的屠龙英雄——还是编的!” 他的喊声激起了酒馆的哂笑。 酒鬼们举杯痛饮,不约而同地喊道: “去他妈的巨龙,去他妈的英雄!” 眼见那头气氛高涨,吧台前的凯瑟琳忍不住摇头扶额: “听到了吗?你们的故事俗套又过时。 没有人愿意听你们编织虚无缥缈的传说,歌颂什么王公贵胄。 哪怕你换一首曲子,演奏第二遍,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唐奇回顾着前身在学院中练习的曲目,发现教科书上的内容,的确与凯瑟琳所言别无二致—— 【吟游之歌】是【遗忘大陆】上唯一的诗人学院,绝大部分的吟游诗人都出自于此。 因为种种原因,它曾破败过。 如今依托于大陆西岸,【泰伦帝国】的赞助复兴,已经演变成了上位者的传声筒,毫无独立性可言。 其中学子,要么成为了宫廷里的弄臣,要么当了见不得光的间谍。 少许怀揣梦想,周游世界的,基本上都死在了半途。 至于传说里,什么上骑巨龙,下逛瓦巷的风流诗人;什么冒险团队里的万金油、点子王…… 朋友,安慰可以,但别真把自己骗到了。 能够沟通魔网,耐心钻研的施法者本就是少数,感受音乐中的魔力则更需要天赋。 以至于真正的吟游诗人,在这世上屈指可数—— 有名有姓的都被歌颂在传说里。 但世上可没有活着的传奇。 导师乌拉桑,一个活了120年的半身人,最常说的话是“神明保佑你”,最有名的事迹,是出版了《乌拉桑的第一千零一句赞美》。 20年前申请成了学院教科书,里面囊括了大部分贵族老爷们中听的吉祥话,和应用场景。 他的学生们,也大多做了宫廷乐师,赚的盆满钵满。 而在各大城市独立自治,只靠【领主联盟】这么一个薄弱契约,维系贸易、外交的大陆东岸。 一个被地主压榨的星梅镇里。 没人会愿意听你捧贵族的臭脚。 当唐奇想通这一点时,心里便有了决定。 他擦拭起琴弦,拨动了第一声噪音: “嘣——” “谁?是谁偷偷放了个闷屁!?” 很可惜,鲁特琴的羊肠弦很容易磨损,而他的琴也没有经过特殊加护。 此前被摔进了泥土里,又遭暴雨浸透。 这会儿才断掉,已经称得上耐用。 瞧着眼前的流浪汉,已经成了酒鬼们的乐子,凯瑟琳不明白对方的执拗,只说: “放下你的琴,去壁炉旁吃些东西,不要再叨扰这些喝醉的酒鬼了。” 唐奇抬眼问道: “您说没人喜欢听虚无缥缈的传说,那他们都喜欢听些什么?” “我怎么知道?” 凯瑟琳见他执迷不悟,也不愿再理会,只能没好气地回答, “喜欢听他们喜欢听的。” “谢谢。” “有病。” 她嗡声嘟囔,转而擦拭起手中的酒杯。 后厨的木门这时打开。 一个将面庞藏在兜帽里的小姑娘,端着托盘匆匆跑出来。 上面摆着切好的黑麦面包,炖好的豆子,以及一杯闪烁荧光的星梅酒。 星梅是当地特产,但如果没有魔法加护,保质期只有三天,不易运输,最好是及时酿作梅酒。 因而在龙金城称得上稀缺,在这里却能当水喝。 瞧见被踹出门外的流浪汉,正盯着琴弦沉思,女孩便要端着托盘递上前去。 却被凯瑟琳伸手制止。 女孩不明白,只是歪了歪头,问: “姐姐,不让他吃了吗?” 是姐姐之前说要施舍给他一顿饭,自己才连忙去后厨准备的。 早知道会改主意,就偷懒不做了。 凯瑟琳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等他唱完。” 小姑娘眨了眨眼: “那我要不要出去等他?这样就能在被丢出去的第一时间吃上。” 她没听过多少音乐,却知道什么是刺耳。 那把琴发出的弦音,好像她的爪子在摩擦铁板。 会发出“吱吱”的,让人汗毛倒竖的尖锐噪声。 她尾巴都要跟着翘起来了。 而那头的酒鬼们见唐奇迟迟不作声,也纷纷放肆笑起来: “我尊敬的大艺术家,怎么还不开始您的盛大演出?” “快开腔啊!我还等着我奶奶被你吓活过来!” “得了吧,别再耽误我喝酒了好么?明早还要上工……” 唐奇放下了断弦的鲁特琴,酒鬼们只当他是想要放弃,又一阵哄堂大笑。 好在他脸皮够厚,所以满不在乎,只是琢磨该如何调动起整个酒馆的气氛—— 一首歌最简单的结构,无外乎前奏、主歌、副歌、尾奏四个部分。 其中,前奏至关重要,直接决定了能否吸引这些酒鬼的耳虫,让他们沉浸其中。 否则,当所有人都带着‘笑话’的固有印象审视他,只凭借单调的人声,唐奇不可能压住这帮酒鬼的笑声。 到时候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只会演变成又一场闹剧。 但鲁特琴的失声,让他失去了前奏的重要依托。 必须要选择一个替代品,帮他镇住场子。 他想起乐队每每开场时,为了吸引听众目光,所必不可少的第一声—— 击鼓。 唐奇眼前一亮。 走近酒馆的吧台,手掌用力砸向了木制的长桌。 (本章完) 第3章 去你的传说 第3章 去你的传说 “砰、砰!” 巨大的闷响,炸进酒鬼们兴致缺缺的耳蜗。 犹如平地激起的轰雷,惊醒了他们昏沉的意识: “谁他妈——” 有人刚要骂街,却又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击掌,像是闷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们着眼吧台,看到那个可笑的流浪汉,再次击响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们生于乡镇,哪会懂得什么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没有其他点缀,只是单纯敲击两次桌子、再合手拍掌,仅此而已。 这简单却又明快的节奏,周而复始的回荡在耳边。 居然有那么点被引诱的意味,要让他们跟着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这是什么戏法!?” 酒鬼们按捺着自己的手掌,强忍跟风的冲动。 却全然忘记了嘲笑,没意识到自己陷入进节奏当中。 唐奇知道目的达成了—— 作为网络歌曲预制菜的创作者,他当然清楚音乐并无好坏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区分受众。 协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却未必适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嘘的普罗大众。 但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节奏型,帮助他们放空大脑。 兴致一高,双手就会跟着乐此不疲—— 酒鬼们要面子,吧台里的小丫头却不管这些。 她只觉得这个节奏不复杂,自己似乎也能打出来。 恍然不觉被带进去,跟着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两人拍出的节奏产生了共振,比唐奇独奏时要响亮的多。 回荡在愈发静默的酒馆,让闷雷似要破土而出。 ‘节奏’本就扎根在血液里,如与生俱来的本能,更何况它并不复杂。 有了第一个人跟从,很快就会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妈的,还挺有意思。” 听着‘雷声’渐响,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瘪嘴嘟囔,转身冲着唐奇喊道, “但如果觉得只敲桌子就算卖艺,恐怕还是卖钩子更适合你!” “闭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声’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无措,但他恐惧黑蛇。 正要解释,却看到黑蛇眉眼锐利,正瞧着吧台上的凯瑟琳—— 她好像也被这节奏带了进去,轻轻跟着酒鬼们击打节奏。 于是黑蛇也跟着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还能有什么样?等一开口,还不是要跟着扫兴。” 不会有人愿意听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嘘。 唐奇也心知肚明—— 这份简单的鼓声,完美执行了它的任务。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馆气氛。 却不可能得到认可。 一首能收获掌声的歌谣,只凭前奏可不够。 它需要真正走入听众的内心—— 而学院里那些为达官贵胄服务的歌曲,歌词内容无非是歌功颂德、情艳风流。 酒鬼们不会共鸣这些。 能让这些劳苦一年,却被地主剥削的农夫们感同身受的,只会有一个题材—— 他们的生活。 于是,当酒馆又一次连绵起,简陋而激昂的‘鼓声’时。 唐奇扬声唱道: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这世道太让人难过—— 让有钱的闯祸,没钱的背锅!” 歌词配不上那首耳熟能详的名曲。 他只能自己新编主歌,像是随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无所谓随意。 重要的是好记。 要朗朗上口,让听众都能跟着哼唱。 学院不教这些,前身也只会用鲁特琴弹奏蹩脚的宫廷小曲。 但预制菜制作者唐奇,对这类旋律简直信手拈来。 至于歌词,就用最粗浅的词语。 不必点名道姓。 酒鬼们听得懂谁在歌颂过去,谁在锦衣玉食。 “新的国家升起,旧的王朝坠落;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梅尔领主合法享有星梅镇的土地,但他绝不会亲自下乡开垦荒田。 于是他划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园,让手下的农奴种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将剩余的田地承包给自由农,收取他们的租金,把多余的作物低价回收—— 这里三山环绕,与世隔绝。 想离开村镇,就要跨过危险的晨暮森林。 诡谲的地貌变化与野外、乃至亡灵生物,能轻松剿灭一支整编的,没有施法者的冒险小队。 偶尔会有像唐奇一样的幸运儿幸免遇难。 但往往不会是商队。 所以农夫们手里有货,却卖不出去。 至于好处尽收的领主,当然不会冒着危险折返两地。 他只要在龙金城的别墅中举办舞会,享受清福,再让手下的商队跑东跑西,每年都会有源源不断的金币钻进他的金库…… 那些真正将心血都埋进这片土地的人,换来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谁是这里的主人? 但是谁在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饿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于嗓音都有些沙哑。 可舞台已经搭好,他绝不能怯场。 哪怕要撕裂声带,他也要放声高歌, “别拿终将食言的承诺蒙蔽自我, 别对老子的劳动强取豪夺——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去他妈的英雄,去他妈的传说;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敲打节奏的矮人痛饮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远受不了贵族们的繁文缛节,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冒险者发酒疯可不会管谁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却连忙压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惊又怕: “碎石你疯了?那可是我们的雇主!” 黑蛇伸了个懒腰,向后仰卧,紧贴角落的墙壁: “雇主在龙金城听不到,觉得不爽,骂一骂又怎样。 我们是拿钱的佣兵,不是乞怜的狗。” 他们要真那么忠诚,又怎么可能在夜晚执勤的时间,跑到酒馆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环顾四周。 却发现自己这个角落根本无人在意。 唐奇的‘歌谣’简陋,但简陋的好处就是易学。 这当然称不上一首好歌。 却足以让他们宣泄。 当他重复到第二遍时,已经有人跟唱起了曲调。 平日他们对领主不满,却不会明着声张。 可今夜风雨交加,将酒鬼们圈在了这方寸之间。 他们本就醉生梦死。 只要明天还没到来。 就还能假装活在梦里。 没有人在乎梦话。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诗人,你简直是个妈生的天才!” “凯瑟琳,再来三杯星梅酒,哦,还有我最喜欢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这里!” “奶奶,我想你了……” 在欢呼与碰杯之间,他们只觉得尽兴。 以至于已经没人在乎这首歌谣的作者。 更没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话。 他们只希望,这个夜晚可以更漫长一些。 毕竟,当天际线亮起那抹鱼肚白的时候。 他们还要忘记现在,从梦里醒来呢。 于是唐奇闲下来,便轻咳着休息,发出气泡音:“额额额……” 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咙。 一份托盘摆在了他的眼前。 搁置着冷硬的黑面包、炖豆子、与一杯果香扑鼻,闪烁少许荧光的梅酒。 他缓缓抬眼,对上了凯瑟琳明媚的眸子。 听她说: “辛苦了,要吃些东西吗?” 尊重需要自己挣来。 他是诗人,不是乞丐。 这是酬劳,不是施舍。 “当然,谢谢。” 唐奇点点头,却意外瞧见了凯瑟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个跟着他敲打节拍的听众。 少女还沉浸在歌谣里,举起小拳头,大声模仿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凯瑟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脑袋: “不要学脏话!” 少女吃痛捂头: “呜呜~” 文中明确写了,他们只是醉酒后需要一个宣泄,而不是这首歌有多好听。 如果尬到朋友们了先说声抱歉哈,但是后面的故事还是很精彩的,不骗你们! 前奏是皇后乐队的《we will rock you》,但歌词和旋律都不是。 小学时候我们打这个节拍,一开始只有零散两个人,后面带动了全班,演变成了合唱“we will we will rock you”,印象很深刻。 但我那个时候没听懂,还以为是“we will fku”,心想老外都这么野吗…… (本章完) 第4章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 第4章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 作为星梅镇里,唯一能称得上‘商业设施’的场所。 【金色橡树】除了贩卖祖传的星梅酒之外,也兼顾着容纳外来者的职责。 一楼是酒馆大堂,二楼便开拓出几个房间,充作旅社。 平日里不会有人光顾这座偏远乡镇,唐奇成了这里目前唯一的住客。 正常来讲,单人客房一晚需要5铜币,但出于今晚演奏所带来的更多销量,一毛不拔的凯瑟琳,很大方的为他今夜的住宿买单—— 她是个精明的人,似乎看得出来,唐奇能够创造的收益不止这些。 如果不是点燃了酒鬼们的兴致,让她大半夜又跟着忙碌起来,两个人或许还能谈一谈后续的合作项目。 不过唐奇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休息,把洽谈留给明天也无妨。 在室内待久了,身上的衣服变得干爽,便把皮衣随手扔在草垛铺就的木床。 点燃桌上的烛灯,他终于有了大快朵颐的时间。 炖豆子已经有些凉了,黑麦面包咬起来也干涩、噎嗓子,甚至泛着一股淡淡的苦味。 但星梅酒的甘甜弥补了这一部分—— 比起黑啤的厚重、苦涩,梅酒要更为柔顺,像是一股涓流淌过喉咙。 残留的酒液附着在舌尖上,有连绵而微小的刺痛感,仿佛酒中的精灵在舌苔舞动。 唐奇更愿意称它为气泡果汁,可它又的确具备着酒精应有的效用。 明明入口冰凉,身子却逐渐温暖起来。 头脑跟着发散思维,让唐奇有闲心琢磨起后续打算—— 既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就要适应、融入。 他本就对奇幻世界感到十足的好奇,就没有什么好叫苦的。 “所以现在的首要目标是稳定,其次便是赚钱? 不然没办法让来往的商队带我离开这里。” 有关在晨暮森林的经历,其实已经有了部分缺失。 他只记得自己饿昏过去,却不记得是谁将自己拖到了乡镇。 饶是如此,关于这片森林的危险,他还是略有耳闻。 他可不敢赌幸运女神会眷顾他第二次。 “而且离开这里之后,要回到诗人学院么?” 导师虽然没有明说赶唐奇走,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他不适合做个吟游诗人。 但自己与前身不同,唐奇自认要更圆滑一些,或许能回去谋取一份不错的工作? “可弄臣无非是捧贵族臭脚,当间谍心理压力又太大、不自由……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么?” 都来到奇幻世界了,在解决温饱的前提下,他当然还是想感受这个世界的一切——包括冒险。 重来一世的唐奇不怕死亡。 他更怕自己活得不够精彩。 记忆里还没人出版过《异种族的鉴定指南》,如果可以,他可不介意做个领头羊。 “那就是冒险者?” 所谓的‘冒险者’其实并非是一种职业,更像是一种代称——涵盖那些在机缘巧合中,主动去探索世界的一批人。 可自己的武艺只能说训练过,比平民强一些。 撞上只地精,打个有来有回就了不得,万不敢说能充作傍身的本事。 哪怕今天填饱肚子,正面跟那个豺狗决斗,也是被打趴在地上的份。 “而且不会有队伍招揽一个吟游诗人。” 冒险团队可是一帮把性命压上的人,让一个不会魔法的诗人加入队伍图什么? 图他打架的时候,能缩在角落里唱战歌助威? 还是战死之后,有人会唱着挽歌替他们收尸? 至于魔法…… 连唯一的诗人学院,都没有人参透出音乐的魔力—— 这当然有种种原因。 譬如传承的断代、天赋的局限、诗人学院的没落、贵族资助的用意等等…… 但学不会就是学不会,唐奇更不可能免俗。 将托盘上的食物吃的一干二净,却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可取之处的唐奇,不由仰天叹息: “所以我果然只能当一辈子卖唱的诗人了吗!” 这么看来,回诗人学院找导师安排工作,反而是最合适的选择…… 凭着自己做预制菜的才艺,借鉴些流行音乐取悦大众,走文抄公路线似乎也能顺风顺水。 别无选择的唐奇,只能从自己淋湿的包裹中翻找纸笔,试图将后续的计划一一罗列在清单上。 可双手才伸进潮湿的布袋,指尖却传来一抹皮质的触感。 拿出来一瞧,发现这似乎是一个厚重的记事本。 紫藤色的牛皮书封镀上了鎏金纹路,交织成一个硕大的音符,印在了封面的正中。映衬着烛光,隐隐闪烁光泽,单从质感上来说就价格不菲。 唐奇不记得自己的包裹里有这么一本书。 他根本就买不起。 好奇心的驱使,让他打开扉页一探究竟。 书页犹如羊皮纸一般厚重,微微发黄。 映入眼帘的,却只有通用语组成的一段话——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声名远扬,更多奖励】。 “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 想到这本书是此前从未见过的,唐奇一边推断,一边翻开下一页。 除了夹在书页中的一支素白羽毛笔外,便只有一段信息—— 【唐奇·温伯格】 知名度:籍籍无名 追随者:1 技能:无 物品:【史奴笔】 唐奇双眼微眯,目光粗浅掠过了自己惨淡的名声。 在好奇‘1’是从何而来之余,又仔细打量起【物品】一栏,上面居然记载着一样奇物—— 【史奴笔】 等级:非普通 介绍:这支羽毛笔似乎储藏着用不完的墨水 备注: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黄金国之主,“最伟大的开拓者”苏丹·艾德尔。 唐奇拿起羽毛笔,捧在手心仔细端详了一番,怎么看怎么普通: “意思是让我一直写下去,不要怜惜你么?” 他紧跟着翻开第三页,才发现除了打好的分行之外,便是一片空白。 紧盯空白处,唐奇心头忽然涌现一股莫名的表达欲,让他总想要拿起羽毛笔写些什么。 “书上说记录故事,就会获得奖励。 但是却没告诉我记录什么故事,要求真实还是虚构。 也没提获得的奖励,是物质的还是抽象的……” 抓了抓自己的卷毛,唐奇有些一筹莫展, “既然是‘记录’,而不是编撰,是不是写自己的经历会好一些?譬如写日记一样?” 这本书来路不明,却清楚记录着自己的身体状况,与所有物品。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唐奇干脆决定写一写穿越以来发生的经过。 虽然短暂,但应当也算个‘吟游诗人证明自己’的小短剧? 想到日后需要提高知名度,兴许还有出版的可能。 于是,他干脆以日志形式,用通用文字,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写下第一栏——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拥有一定撰写歌词的能力,唐奇的文笔自然不会差。 他也不能真当日记去写,把自己做了什么一五一十的记录上去。 归根结底,还是让它成为一部【自传小说】。 今天的经历称不上精彩,但也有起承转合,他平铺直叙下来倒也容易。 只是室外的暴雨实在狂戾,有些让人静不下心。 断断续续要写到结尾时,抓着浓密卷毛的唐奇,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 (本章完) 第5章 交友术 第5章 交友术 敲门声夹杂着熟悉的节奏: “砰砰、啪——砰砰、啪——” “哪位?” “是安比!” “安比是哪位?” “安比是安比!” 门外的嗔怪愈发耳熟,紧跟着敲门声也变得急促,唐奇这才反应过来对方身份。 想到是第一个跟随自己拍桌子的小姑娘,他连忙起身开门。 女孩仍然戴着兜帽,将自己的面庞遮在阴影中。 只是兜帽的轮廓似乎被什么支撑着,显得她有些头大。 唐奇虽然好奇,但不会主动问什么,只是说: “有什么事吗?” “姐姐说你可能需要这个。” 少女怯生生的抬起手,从宽厚的袖子里伸出一柄刮胡刀,紧跟着又缩了回去。 刀柄用篆刻着银线雕纹,颇为精致,不像是村户人家会购置的。 “她说没有人喜欢看一个流浪汉表演,你应该把自己打扮地更像诗人一些。” “哦,或许是这样的。” 唐奇匆匆接过,但转而意识到,自己这堪比鸟窝一样毛躁的胡子,如果不进行湿润,怕是要把下巴刮烂, “有水吗?” “院子里有水桶。” “那我还是等雨停了再刮吧?” “好哦。” 安比点点头,却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像是要挪步的意思。 “还有事?”唐奇问。 “今天的那首歌,歌词我有点记不太清了,你可以再唱一遍吗?” 安比有些扭捏,好半天才提出诉求,又连忙解释, “安比才不是笨!只是、只是歌词太长了……” 唐奇有些哭笑不得:“你喜欢那首歌吗?” “喜欢。” “为什么?” “安比也说不出来,但喜欢就是喜欢!” 像是表忠心似的,小姑娘回答地果断,又利落地摆起架势,向身前挥了挥拳头, “安比也讨厌贵族!” 看她模样不像作假,唐奇忽然想到记事本中,追随者之后的‘1’。 具体情况有待后续验证,但考虑到少女可能是自己的第一个粉丝,唐奇不会拒绝她的请求。 于是他干脆邀请安比进门: “我刚好把歌词写在日记上了,要来看看吗?” “好!” 出于对那首歌谣的好感,少女蹦跳着走进房间。 完全没意识到进入一个陌生男人的房间,多少有些不妥当。 但好在唐奇有着最基本的道德操守,真的只是把自己的日记内容,递给了安比观摩—— 他不会傻乎乎地写一些关于‘穿越’的事情。 只是以‘唐奇’的口吻,叙述酒馆中发生的一切。 同时,也附上了那首歌谣: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安比用心的记忆歌词,也生怕自己忘记曲调,紧跟着还要哼唱。 但唱到一半时,她忽然卡壳一般顿住: “对不起!” 唐奇不解问: “为什么要道歉?” “安比好像唱错了!” 作为原作者,唐奇当然能听出来她有些地方跑调了: “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唱错几个音是很正常的。” 但她似乎不太能接受这件事,低着头向唐奇保证道: “你放心,安比以后不会当着别人的面唱这首歌的。” “不,你当然可以。别说你只是唱错了几个音,就算是五音不全,你依然可以这么做。” 你可千万要唱下去啊! 不然自己的知名度怎么提升? “不能的,他们会觉得不好听。” “首先,几个走音并没有影响你的诠释。你唱的很好,咬牙切齿地让我以为,你是真的想把贵族吊在街上——感情可比技巧重要多了。” 唐奇凑近了一些,悄声告诉她, “其次,就算他们觉得不好听又怎么样?你难道还要拿它去卖唱吗?” “当然不会!” 安比摇了摇头, “安比只是觉得,唱喜欢的歌会很开心。” 作为自己的第一个‘粉丝’,唐奇不懂她执拗的原因,却愿意悉心开导: “你看,你又不是想要通过歌唱获得认可、牟利。 你只是想唱而已。 上天赋予了每一个人喉咙,也就赋予了每一个人歌唱的权力。 选择权在你,没有人可以从你手中将它剥夺——原作者也不行! 当然,这首还是最好不要在很多人面前唱响,你可以偷偷唱给自己听。” “但安比不一样。他们讨厌安比,所以安比要把每件事都做得完美,他们才挑不出安比的错误、挑不出这首歌的错误。” 安比的声音越来越小,拽了拽唐奇的衣角, “安比喜欢你的歌……所以不希望有人说它的坏话!” 这就涉及到唐奇的认知盲区了。 虽然很难想象,会有人讨厌这么个小姑娘。 但秉承着未知全貌,不予置评的态度,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好在少女本来就没那么脆弱,只是向唐奇鞠了一躬,感谢道: “谢谢诗人哥哥,这次是真的记下来了!” “作品能被人喜爱,本身就是我的荣幸。另外,叫我唐奇就好。” “我叫安比,是酒馆的帮工,也住在这里!” 虽然她经常这么称呼自己,但还是做了郑重的自我介绍。 她挪到门前,接着像是想起什么,忽然回过头来: “唐奇哥哥,你明天还在吗?” “当然,短时间内都会留在这里吧。” “那姐姐教我酿了第一桶星梅酒,明天就带给你喝呀?和姐姐一起。” “那我可要期待一下了。” “那明天见。祝你好梦哦!” 安比不忘把门轻轻关上,这才又颠着小碎步跑走。 听着小姑娘的脚步声渐渐被雨声盖过,唐奇的心情也颇为愉悦。 果然,归属感还是来源于人与人之间的交际。 认识了一个人,哪怕只是个小姑娘,也能让他觉得这个陌生的世界亲切了许多。 连雨声都没那么狂躁了。 回头再看日志上的内容,只差一个收尾。 他便哼着小曲,把刚才跟安比分别的画面,填到了段落最后: 【她和我说‘明天见’,似乎也在期待着明天。 直到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恍然意识到…… 自己或许是交到了一位新朋友。】 当写下句号的时候,唐奇忽然听到耳边一声清脆的鲁特琴声。 “铮——” 好像湖面泛起的涟漪,嗡声飘在耳畔,越来越近。 旋即,在日志的结尾处,他看到了一抹闪烁幽紫光晕的小字,跃然浮现在了羊皮纸面上—— 【他人对你态度的好恶,有时取决于你自己。 恰如其分的演绎让你重新赢得了酒鬼的认可,不过分追究的边界感让你收获了少女的好感。 你或许是一个天生的吟游诗人。 未来最不缺少的,应该是朋友。】 【你获得了戏法‘交友术’:指定一个对你非敌对的生物释放,1分钟之内,他会对你保持友善态度。当该法术终止时,对方将意识到,你曾使用魔法操弄他的情绪。 备注: 这个世上很难有永恒的朋友,但总会有新的朋友。 等等,怎么全世界的朋友都在追杀我?】 (本章完) 第6章 坟头动了 第6章 坟头动了 遗忘大陆西岸,泰伦帝国,吟游之歌学院。 “歌雅,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让你描述范思哲老爷亲临边境,为领民赈灾的义举—— 什么是‘贵族的钱如数奉还,领民的钱三七分帐’!?” “尊敬的导师,我只是在写我看到的一切……” “那也不行!范思哲老爷可是帝国炙手可热的新贵,得罪了他,对我们学院今年的拨款可没什么好处!” “我——” “拿回去改掉,不要让我重复第二次!” “当然,遵循您的意愿,导师。” 眼看自己最得意的门生,苦着脸回到座位上,乌拉桑才长叹一口气。 拜托,他可是编撰了《一千零一句赞美》的乌拉桑! 能坐上院长这个位子,全靠这本教材。 如果手下哪个学生污蔑了贵族老爷,自己的名声可就要跟着毁于一旦了! 他可不愿意为此失去职位所带来的特权。 教训过了学生,乌拉桑终于能端坐在矮桌前,认真端详起桌上空无一物的羊皮纸。 羽毛笔举起又放下,重复几个来回,却迟迟没办法落笔—— 《赞美》这本教材已经沿用了二十年,大部分贵族老爷们耳朵都要听的起茧。 他必须想出更多的赞美模板,扩充到两千句,以便维系学院的地位。 要做到绝不重复,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烛火摇曳,映衬着老镜片忽明忽灭,也照出他谢顶额头上的清晰冷汗。 室外走廊也嘈杂地很。 议论声、跑跳声不绝于耳,声音像是发臭鸡蛋旁,萦绕盘旋的蝇虫。 最终,他还是忍受不了心头的烦闷。 抓狂地将桌上的纸张揉作一团,扔进了远处的壁炉里: “都已经半夜几点钟了?外面到底在吵什么鬼东西!?” 听到导师的咆哮,才坐稳不久的歌雅吓了一跳。 她赶忙起身,一把推开办公室的大门。 走廊跑过许多行色匆匆的学生。 诗人学院向来宣扬音乐与艺术,为了保证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纪律一向散漫。 半夜在宿舍里举办歌舞、联谊,清晨起来发现十几个人搅和到床上,都是常有的事情。 但不会有谁,真的烦到教师的眼皮底下。 歌雅已经在学院进修六年,这种大批学生自发向庭院奔跑的盛况,她也是头一回遇到。 拉住一位路过的学生,她侧着身子,佯装盼望似的看向走廊的尽头。 实则是刻意展露自己的左脸—— 她觉得自己左边的侧颜要更好看些: “同学,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月溪学姐?” 对方也没想到,会被学院中声名远扬的【歌雅·月溪】叫住。 他很难不认出对方。 毕竟在这片大陆,精灵似乎都快要绝迹了。 遑论更为稀缺的半精灵。 将头发刻意染成出挑粉色的,更是绝无仅有。 他定了定心神,语气难免显得急促,紧接着指向庭院的方向: “您没有听说吗,就在前不久,遗忘石碑上显现了一则最新的记录!” “什么!?” 歌雅强行将神情控制在一个体面的范围。 以免破坏她脸庞所赋予的美感。 但她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 传说,遗忘石碑是某位神明的手笔。 祂将记忆凝为了实质,化作一块亘古不变的丰碑,使其伫立在诗人学院的中心。 因而周游四方的吟游诗人们,总会将他们的所见所闻,篆刻在这座丰碑之上,借助魔法将之归类总结。 既是用以记录大陆的历史、各国的兴衰,算作大陆的史书。 也是为了填充学院的故事库,让后人们撰写出更为优秀的诗篇、歌谣。 是诗人学院的立足之本。 可后来,许是哪位傲慢的——所有人都猜测是精灵,因为它们已经销声匿迹,总之触怒了神明,使之降下了最为苛责的惩罚、诅咒。 一夜之间,史书化作了白纸,世人也开始无意识、无规律地遗忘过去。 哪怕记载新的历史,内容也会在第二日消散,只能凭借口口相传,将丰功伟绩传承、延续。 人们一开始还觉察不出后果。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百年、两百年…… 祖辈那些如星光璀璨的事迹,终究因为口口相传的弊端,衍生出众说纷纭的版本,直至失去了依据,消逝在历史的长河里。 这让原有的秩序遭受重创。 阶级与伦理的混乱,席卷了整片大陆。 辉煌的国度因此没落,新兴的势力拔地而起…… 那座丰碑上的一切,也与史书一般变得平整,光滑地能当镜子用。 诗人学院也因战乱而分崩离析。 让真正的诗人们难以延续传承,最终杳无音讯。 直至现在,泰伦帝国的统治者,为了让诗人们代代传唱帝国的伟业,试图以语言替代纸张的记载,才宣布复兴这座没落的学院—— 暂时还没有成效。 也因间隔的太过久远,让许多教授们以为,所谓的‘石碑’,不过是掩盖诗人们没那么可怜的传说。 纵使维护着石碑的尊严,却从没再抱有过期望。 更遑论他们这些学生。 可哪怕不相信石碑的传说,听到这等奇事,也难免跑来凑凑热闹。 学弟扭捏着邀请道: “月溪学姐,要和我一起去看看吗?” 歌雅在短暂的讶异后,冲他眨了眨眸子,回以微笑: “我马上就来。” “那我等你?”学弟喜上眉梢。 歌雅扯了扯学弟胸前的名牌:“我记得你的名字,苏文同学,待会儿会庭院见。” “那我等你!” 他还以为自己被选中了。 直到苏文穿过走廊的尽头,歌雅嘴角挂起的笑容才随之一黯,冷漠中又带着疲惫。 她不会让对方听出丁点拒绝的意思 但也绝不会兑现半点诺言。 顺口的答应,只是为了进一步彰显她的魅力与亲和。 升职为正式助教需要这个。 强压心头对遗忘石碑的困惑,她快步走到自己的导师身边,弯腰回复: “导师,听他们说,是有人在遗忘石碑上篆刻了新的历史。” “就这点小事,至于闹这么大动静—— 你说什么!? 遗忘石碑?谁、谁写的!?” “还不清楚。” “快跟我去看看!” 这空白的石碑祭奠着世界被遗忘的历史。 是世界的坟墓。 可现在突然有人跟你说坟头动了。 不仅动了,还有人在上面篆刻了墓志铭。 这件事带来的影响,远比一支满载着夺心魔与小蝌蚪的螺壳舰,从地平线上突兀飞来要重大的多! 乌拉桑甚至都顾不得形象,扑腾着短腿就要匆匆赶向庭院。 堪堪推开房门,一阵凉风拂过他稀疏的头顶。 他连忙咳嗽、呼唤: “歌雅,快把我的假发拿过来!” 整理好了仪表,维系好应有的体面,他才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 而吟游诗人们已经将庭院正中,那百尺高、半百宽的漆黑石碑围拢起来。 “院长!” 他们连忙退出一条小路,乌拉桑则向左右各行一礼,挺直腰板。 走近前去,却见漆黑石碑上,一抹璀璨的灵光,像是云上耀眼的星辰,清晰可辨。 定睛直视那抹‘星光’,又见它化作了一潺流水,缓缓地延展,汇聚成了一串又一串浮空的通用文字—— “上面撰写的是作者昨天的经历吗?” 歌雅通读了其中的内容,只觉得这些文字让人忍俊不禁, “虽然用词有些粗俗,但却意外的……有趣?”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正式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遗失历1000年,正是世界开始祭奠过去的第1000年。 6月7日,恰是昨天。 但泰伦帝国境内,明明是风平浪静。 【我承认上一次的演出堪称灾难,但我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第二次绝不会搞砸,只要给我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我绝不会在同一家酒馆被嘲笑,两次! 等着吧,我会让你们收敛嘴角的戏谑。 心甘情愿地献上掌声与欢呼!】 【妈的,刚想装笔,琴弦断了。】 (本章完) 第7章 别幻想了 第7章 别幻想了 【……说实话,课本里的内容实在像是老奶奶的袜套,又臭又长。假设是我忙了一天的农活,想听的肯定是凿地主的钩子,而不是捧他们的臭脚。】 乌拉桑眉头紧皱,一边阅读着文字的内容,一边忍不住品评: “他怎么能用这么粗鄙的词汇?如果呈给贵族老爷,非要被送上绞刑架不可!”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如果可以,我更希望他们能当着那帮大老爷的面,献唱一曲。更希望这一切都不会被看作一场梦。】 【因为对未来还有憧憬,所以才想要做梦。】 【不过我更要命。】 【那最好还是把它看作一场梦,天一亮就忘记吧。】 看清歌曲的内容,和满篇粗俗的用词,以贵族老爷们传声筒为己任的吟游诗人们,忍不住大张嘴巴: “这歌词……是能说的吗?” 乌拉桑的脸色更是青一阵,紫一阵,火辣辣的疼—— 他不久前还在纠结,该怎么奉承出更多的吉祥话! “他怎么能这么说!?他怎么敢这么唱!?” 这内容分明是在咒骂他们的金主、抨击教授的教学方式,是抽他们学院的脸面! 听到院长气急败坏的喊声,学生们缄默地像是中了沉默术。 但眼睛倒是片刻不离—— 【……我是不知道这个小姑娘经历过什么。无法感同身受,也就没资格说教。】 【但不论如何,她都算是我的第一位歌迷。反正要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如果有机会的话,可以多留意她一下。】 【也许还能让她帮我传唱歌谣,让更多人认识我,证明我来过这片土地。】 【而且——】 【她和我说‘明天见’,似乎也在期待着明天。】 【直到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恍然意识到……】 【自己或许是交到一位新朋友。】 在漫长静默之后,终于有学生忍不住嘟囔起来: “这张前一秒还在凿钩子的烂嘴,下一秒居然还能说出这么些话吗?” “通篇看下来倒是没有跌宕起伏的戏码,文笔也只能说能看。但就是莫名其妙地读完了……” “到底是谁撰写了这篇日志?他为什么能撰写遗忘石碑?他是学院的诗人吗??” 种种疑窦和议论,盘旋在上千诗人学子的耳畔。 对于原作者的身份也众说纷纭,却都觉得与诗人学院脱不了干系。 诗人有多捧贵族的臭脚,当然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说实在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当个宫廷弄臣,逗上位者欢笑。 这篇日志,当着整个学院的面,驳斥那些老掉牙的题材时,分明是说到他们心坎上—— 许多人都写过离经叛道的稿子。 但最终都以‘不符合核心价值’的论断毙掉了。 他们是贵族的喉舌,不利于老爷们的话不要说。 有些话就只能憋在心里。 但如果…… “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畅所欲言,大骂那本无趣的《吉祥话》教材; 如果我也能让毙掉稿子的院长大发雷霆……那该有多好?” 这句抱怨轻飘飘传入歌雅的耳蜗。 她忽然想起,不久前才被导师打回去的文稿—— ‘贵族的钱全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帐’。 此时此刻,那石碑上的文字,俨然一柄无形的利刃,想要帮她斩断心头的枷锁。 将那股,源自于灵魂深处的表达欲牵扯出来…… 但可笑的是,明明嘴就长在她的身上,话已经抵达舌尖。 就像是被人锁紧喉咙般,由不得她说出来。 “别幻想了!” 一声提醒,按捺了所有人的遐思, “这篇日志堂而皇之的展露在石碑上,如果被泰伦王室看到,说不定还要追究我们学院的责任…… 我们都要毕业了,丢了名声,到时候还能有前途吗?” 既然没有独立性,就不能打贵族的脸。 想通关键,乌拉桑立即下达命令: “今天的事情,一句话都不能传出去! 也不许任何人提起石碑上的内容—— 那是诋毁、是污蔑!是对整个学院、对衣食父母的不敬! 如果让我听到谁在认可、传唱这些混账话,不论你是什么身份,多少水平,都将被逐出学院,永不录用! 帝国境内的一切工作,也都将与你无缘!” 体面的院长气得直跺脚,假发都不小心抖歪了。 好在歌雅连忙帮着扶正,思索问: “导师,他开篇就提到是旅行的一年后,有没有可能是一年前离开学院的前辈?” “很有可能!查、给我调查一年间离开学院的诗人。 赶在下次领取赞助费之前,一定要把这个害群之马揪出来!” 诗人的学制并不固定,但一般来说是七年,这足够一个初学者成长到掌握一门基础乐器。 当然,也总会出现些个例。 譬如提及到‘一年’的关键时间点,歌雅忽然想起了个名字,凑在乌拉桑的耳边,迟疑道: “导师,唐奇似乎也在一年前……” “唐奇·温伯格?” 乌拉桑带过不少学生,但他只会记住两种人。 一种是天赋出众的,像歌雅这种很难挑出毛病的优等生。 一种是气到他吹胡子瞪眼的,好比唐奇—— “唐奇,你去拉森老爷的府上唱一首激励人心的诗篇。 记住,避讳有关骑士的内容,他的夫人不久前才与一位骑士私奔!” “导师我记住了。” “你记住了什么?” “激励、骑士、私奔。” 他的眼前,恍然浮现一个呆愣、木讷的面孔。 乌拉桑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连连摆了摆手: “怎么可能。他如果真有这个能力,我还需要把他打发走么?” 哪怕气得跺脚,抛开内容,乌拉桑挑不出这篇日志的太多问题。 文笔粗俗,却稍带莫名的诙谐。 听不到曲调,但歌词浅显的同时也算朗朗上口。 称不上佳作,也绝不是那个只知道照本宣科的唐奇,能够创作出的: “那孩子说不定已经回家了,毕竟是贵族老爷的私生子,有一门手艺总归不至于饿死。” 想到这里,乌拉桑紧跟着叹息一声。 希望那根木头,能听出自己为了顾及彼此面子所说的弦外之音—— 赶他走,是让他知难而退。 回家找那位大人索取生活费用,混吃等死。 而不是真的背一把鲁特琴游历大陆,最终不知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我也算看着他长大的。歌雅,有时间了,你去帮我打听打听那孩子近况。” 歌雅应声,蔚蓝的眼眸瞧着石碑上那抹星光,好奇问: “那石碑的内容……” 乌拉桑沉思一番,紧接着叹息道: “这毕竟是千百年来,石碑再一次篆刻上了文字——虽然不知道用得什么方法。 但对于学院来说,或许具有着一些意义…… 我去请来施法者,为石碑作出掩盖。” 学院的兴衰与石碑息息相关。 今日重新篆刻下文字,或许也在冥冥中意味着什么。 乌拉桑不经意抬眼,望向天际线上,显露出一抹微明的天光。 穹空像深海一样,铺展着晦暗的蓝,如今却隐隐挥洒起橘红的朝阳。 他恍然意识到,夜色已经渐渐从喧嚣中褪去: “明天要来了。” 那是学院的明天吗? 他伸出手去,试图迎接清晨的第一缕黎明。 …… 阳光透过窗扉的缝隙,铺洒在了唐奇的指尖。 “所以这一切都不是梦。” (本章完) 第8章 兽化人 第8章 兽化人 唐奇睁开惺忪的睡眼,依稀瞧见飞舞的尘灰洋溢在半空。 鼻息间,除了床铺下草垛的干草味,还多了一抹雨水浇灌青草的芬芳—— 夹杂着小路上马粪的熏臭。 谈不上喜忧。 推开窗扉,烈日当空,他意识到眼下绝不是清晨。 晃了晃昏沉的脑袋,穿戴好干爽的衣服,拿着昨晚上安比送来的刮胡刀,走向【金色橡树】的后院。 这里具有旅馆属性,白天也开门营业。 只是一路上没见到什么人,比起昨夜要冷清太多。 借助木桶里收集的雨水,小心刀片不要划伤自己,将浓密的胡子剃地干干净净。 “醒得很晚呢,诗人。” 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他发现凯瑟琳刚刚关上酒窖的房门。 一阵暖风轻拂而过。 让庭院正中铺洒着阳光的橡树上,覆盖上金黄的颜色。 它的枝丫在风中摇曳,叶子显出透亮的脉搏,在璀璨中婆娑。 连带着她的发丝也散在了金黄里,染上一抹如火的嫣红。 唐奇自认在普通人中称得上出众。 但和凯瑟琳这种,能在人群中一眼瞧出来的靓丽,还有着相当远的距离。 “或许是因为梦到位姑娘,让我不太愿意清醒过来?” 唐奇将刮胡刀递了回去。 “我可不希望你下一句就说是梦到了我——这里没人需要这个,送给你了。”她倒是大方。 没人需要,为什么会有? 唐奇不敢细想这把刀过去用在了哪里。 但‘一毛不拔’或许是有原因的。 只趁着当下的闲隙提出需求: “我之后想在酒馆工作……” “这个不急。” 凯瑟琳摇了摇头,她显然有更要紧的事情, “你现在没有事情做,对吧? 能请你帮我把安比找回来吗,就是昨天那个孩子。 清晨的时候,她说把客人遗落的东西送回去,却很久没有回来,我有些担心她。” “也许是去哪里玩,忘记了时间?” “不会的。” 凯瑟琳咬了咬牙,像是有话说不出口, “她……不会在镇上闲逛太久,也没有朋友。” “我以为她不会很孤僻。” “总之,能帮帮忙吗?等下我还要准备丰收节的事情,抽不开身——请你吃饭。” “我似乎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这称不上什么任务,而唐奇也打算暂住这里,正好可以借此熟悉这座乡镇。 他匆匆洗净了脸: “她往哪个方向走了?” “沿着酒馆前的小道直走,尽头就是教堂,林恩神父一般就在那里。” 唐奇挑了挑眉头:“神父也会喝酒吗?” “镇子的特产是星梅与酒,而古拉加斯会为每一滴美酒送上祝福,让欢乐长存。” 学院的教科书上记载着这位神明。 曾经也记录着祂的足迹,如今只剩下一个名字与圣徽。 印象中,大陆已经很少出现‘神迹’了,好像神明都要将这里遗忘。 但口口相传的信仰,还在支撑着人们生活下去。 史书会褪色,但言语还能在间断中传承,哪怕偶尔变质。 以至于一些信仰,暂时没有完全消失。 泰伦帝国资助诗人学院,便是希望通过类似的办法,将帝国的荣耀延续下去。 “我猜祂一定有个大肚腩。” “林恩神父吗?那倒不会,他在酒醒之后都会围着镇子跑一个钟头,以便能让他在有生之年品尝更多的美酒。” “那我先过去找找看吧。” “如果遇到了什么事情,麻烦第一时间通知我。” 看得出来,凯瑟琳似乎在刻意隐瞒什么,这让她过于担心安比的处境。 不主动提及,就是不想说,唐奇没必要刨根问底。 去厨房简单填了肚子,便打算沿着道路走到尽头。 昨夜的雨水还没蒸发干净,气候湿润、微凉。 踩在乡间土路的坑洼上,飞溅的泥点很快遍布了靴子。 道路两旁的民房参差不齐,却都配备自己的小院。 篱笆紧贴着浆果丛,唐奇看到不少户人家正挎着果篮,将枝杈上的梅果逐个摘下。 阴影中,浆果还隐隐闪烁星光。 向他们打听之后,才恍然意识到,昨夜看到的光点,都是拜这些【星梅】所赐。 夏日的丰收节独属于星梅镇。 居民们会在节日来临之前,摘下一年的收成,把榨出的果汁染在布匹上,跟果肉一并挂在自家的门前。 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取用,如果喜欢这个滋味,便会在布匹上涂鸦一笔,最终绘制成独一无二的图案。 谁家的图案最哨,样式最多,就会成为当年的【耀星】。 这个称号代表不了什么,因为每年的【耀星】都是梅尔领主—— 毕竟他的果园,拥有最卓越的地质环境。 甚至雇用了一位艺术家,每年都会跟随商队前往小镇,为他绘制图案,以便称号不会易主。 贵族们最看重这些脸面了。 其他农户懒得致以微词。 本就是图个彩头庆祝,何必搞得那么严肃? 唐奇享受节日降临的气氛,心想之后也许可以撰写本游记,如果它不会被定义为‘历史’的话。 大多数吟游诗人都因弱小死在了游历路上,以至于介绍风土人情的游记少之又少。 但有了那本日志作为助力,获得力量的他,兴许有资格特立独行一些。 只是,假设‘记录故事’,指的是需要切实参与当中的话,只怕之后还要主动以身涉险…… 这么考虑着,他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小镇中心。 星梅镇是个村镇,三百来人,环绕整个小镇都不需要太久的时间。 若干小路也都会汇聚中心,形成一片空地,这里往往也是人流最密集的地方。 如果有人作奸犯科,大多会被村官带到这里,列出罪名,以便让更多人知晓这人的罪行。 就好比现在—— 闲暇的居民们围聚在行刑台前,一脸厌弃地瞧着台上那个被长枷束缚住的小姑娘。 少女白发,面相有些奇怪,眼角锐利,竖瞳,且有着不属于村镇孩童应有的白皙。 头顶的耳朵像狼或者狐狸,被雪白的绒毛覆盖,因为恐惧而一颤一颤。 像只受惊的……狼崽? 她身边站着唐奇的熟人。 一身链甲,被称作【豺狗】的一字胡佣兵。 他正把长剑握在手中,高声细数少女罪过的同时,不断挥舞剑锋,像是耀武扬威: “这个人,非但捣毁了大卫家的星梅,破坏了他们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 甚至动起了邪恶的念头,用那双被诅咒的双手,窃取了领主大人的果实! 丰收节在即,龙金城的商队就要抵达,可星梅却比往年减少了整整五分之一! 你好恶毒的心,分明是想蓄意破坏节日的喜庆,想让领主大人追究我们的责任—— 说出藏匿赃物的地址,我还可以对你从轻发落!” 少女试图挣扎,却被长枷牢牢固定在了原地。 被如炬的目光注视,让她倍感羞辱,此时几乎歇斯底里: “我没有盗窃!” 唐奇听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 怪不得安比要把自己遮地严严实实。 怪不得她说没人喜欢她。 怪不得她迟迟没能回家。 她的模样,理应算是…… 兽化人? (本章完) 第9章 失窃的星梅 第9章 失窃的星梅 与一些文艺作品中的兽耳娘有所迥异。 兽化人并非是人类与野兽杂糅出的产物。 兽化本身,实则是一种诅咒。 诅咒会激化兽性,让人失去理智,严重者甚至会逐渐退化为野兽。 最重要的是,它具有感染性。 哪怕是为了自身的安全,也很少有普通人愿意靠近、接纳兽化人。 这类受到诅咒的不幸儿,要么拥抱兽性,最终死在捕猎或被捕猎的路上。 要么为了不伤害他人,隐居在山林之中。 这就很麻烦了。 毕竟从只言片语中能大致猜到,安比恐怕是卷入了一场盗窃案里。 是不是冤枉的,暂且得不出结论。 但有‘兽化’的先决印象,难保不会有人借题发挥。 考虑到凯瑟琳提到过,出了什么事情第一时间通知她,只怕此前遇到过类似状况。 唐奇便决定原路返回,先将凯瑟琳喊过来再说…… 可正要转身,豺狗的咆哮声又传进耳朵里: “不敢承认?那就先砍下你这双不干净的爪子,给你一个教训!” 唐奇惊愕回头,便见豺狗已经将长剑高举头顶。 “我没有偷任何东西,你们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 唐奇隔地并不遥远,他能清楚的瞧见,少女被吓得浑身战栗。 长枷禁锢的白皙双手,竟忽然展露青筋,一瞬间蔓延上雪白的绒毛。 纤细的五指,紧跟着延长出锋利的指甲,俨然要变作野兽的利爪。 围观的一个少年见状,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指着那双兽化的爪子咒骂道: “怪物,就是你!就是你毁了我们家的星梅!” 而行刑的豺狗,则有些迟疑地看向不远处的黑蛇—— 村官当然也站在他的身旁,但在星梅镇上,话语权并不如他们这些雇佣兵。 见老大没有阻止的念头,才狠厉一笑,劈向少女的双手,毫不犹豫。 这本来用不着他亲自动手。 但豺狗不会放过任何让人惧怕他的机会。 行刑是个绝佳的由头。 “不、不!”安比紧闭上了双眼。 可少女的哀求争取不到任何的怜悯。 剑刃程亮,映衬一道银白的寒光—— “凯瑟琳!” 一声呼喊,顷刻震住了在场所有人,让刽子手的剑锋,停留在了少女手背的上空,仅有咫尺之遥。 所有人向声音的来源看去,短暂的迟疑后,纷纷猜测起眼前这张生面孔的身份。 唐奇刮了胡子,就连豺狗都没认出来。 但这无关紧要,眼看少女的手掌完好无损,他紧跟着长舒一口气—— 从昨夜这伙佣兵对待凯瑟琳的态度,就能看得出来。 能让他们动摇的,也只有这朵最靓丽的晨暮。 虽然跟这伙佣兵对着干,不算明智。 但她可是自己的唯一的粉丝。 自己还想品尝,她昨晚承诺的那杯星梅酒。 他不愿意昨天才在日志上记下【新朋友】,一觉醒来就对她见死不救…… 而豺狗确实因为‘凯瑟琳’而犹豫,但环顾四周,却没见到那抹嫣红的倩影,恍然意识到自己被人耍了。 于是恶狠狠地瞪向唐奇,连跟着手中长剑一并指了过去: “你是她的同伙?” “怎么会,大人。我和这个孩子没有任何瓜葛。” 唐奇尽可能的礼貌回应,又在心里不断盘算还能做些什么。 豺狗冷哼一声: “那就不要打扰这场审判!” “事实上,尊敬的行刑官大人,我还不知道这个孩子究竟犯了什么错,竟需要用双手作为代价赎罪?” “她偷走了梅尔领主的星梅!等到明天的丰收节,龙金城的商队抵达,没人能承受份额不够的后果!” “份额不够?请问她偷走了多少?” “至少一吨!” “多少?” 唐奇眨了眨眼,仔细打量了一下安比瘦削的小身板,又想了想一吨星梅的分量—— 一个标准尺寸的木桶,大约能装下50公斤的浆果。 一吨的浆果,便需要20个木桶承载。 “恕我冒昧,您的意思是—— 一个一米四左右的小姑娘,在没人察觉的前提下,一夜之间偷走了二十箱星梅,又将它们藏在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对吗?” 豺狗的脸庞一阵涨红。 别说是一个小姑娘,就是换作他这么个专业的佣兵,办起来也十分吃力。 他咬牙道: “她可是头野兽,力气大一些再正常不过。 况且,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她,再怎么不可能,也是事实真相!” “什么证据?” “她毁了我家的星梅!” 此前那位少年喊道,忍不住跺脚,顾不上飞溅在他新靴子上的泥渍。 豺狗紧跟着应声: “没错!就在上午,林恩神父看到她出没在大卫一家周围。 没过多久,他们便发现种在院子里的星梅烂在了地上!” “我只是路过那里!” 安比为自己辩解道, “我向古拉加斯发誓!” 似乎是积怨已久,少年大声反驳:“得了吧,谁会相信一头怪物的起誓?” 豺狗紧接着说: “并且在昨天晚上,庄园里的一个果农起夜时,有发现一个小孩子模样的人,在果园徘徊。 今早把犯人带去对峙时,发现果园留下的脚印,与她的鞋子一模一样——这都是板上钉钉的证据!” “说什么证据,你们明明是射了箭再画靶——” 安比哭喊着为自己辩驳, “你们一开始就认为是我做的,所以不管有什么线索,都会往我身上栽赃——就连鞋匠丢了靴子,都要造谣是我偷的! 我又不是自愿长尾巴的…… 你们到底为什么要这么针对我!?” 豺狗不想再跟‘犯人’纠缠下去,狠狠瞪了唐奇一眼,叱道: “总之,别再耽误我的时间,否则就把你和这个窃贼按同罪论处!” 这么说着,他还是不放心地瞧了黑蛇一眼。 后者自始至终游离在状况之外。 一旁的矮人【碎石】喝了口水袋中的星梅酒。 都忍不住肘了肘他的大腿: “嘿,凯瑟琳可是把那个孩子当作妹妹看待,这么做真的好吗?” “不要说地我在咄咄逼人似的——目前的证据都指向她,我们只是秉公执法。” “可让一个小姑娘搬走一吨重的梅果,还是有些……” “听着碎石,不好好看守果园、跑出去喝酒的责任,我们几个都有。 所以现在需要的不是一个真相,而是一个说地过去的借口。 好在明天商队抵达的时候,给我们的雇主一个交代,懂么?” 碎石冷哼一声:“哈,你真有那么在乎雇主?我看你是怕兽化的诅咒感染到凯瑟琳。” “我们可是佣兵,在乎佣金有错么?” 黑蛇夺过碎石的水袋,也为自己灌了口果酒, “更何况,又不是我动的手。凯瑟琳有什么理由怪罪我?” 碎石耸了耸肩,重新夺回水袋,没再说什么。 他早就过了妇人之仁的年纪了。 黑蛇是他的头,既然老大心意已决,他也没什么多掺一脚的道理。 再看被长枷紧锁的少女,只觉得像是一条砧板上来回扑腾的鱼肉。 那柄锋利的菜刀,或许就要剃掉她柔软的‘鱼鳍’。 但比起待宰的鱼肉,更让碎石担心的是,【金色橡树】是否会就此关上面向他们的大门? “那我可是会疯掉的……” 正待发愁之际,却听人群之中又闹出了动静。 罪魁祸首仍是那个打扰审判的男人。 或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但在碎石的印象里,这或许是来到星梅镇后,除了黑蛇之外,头一次有人驳了豺狗两次面子—— 算上昨夜,似乎是三次。 毕竟前脚还在笑骂着“卖钩子”的豺狗,后脚就被整个酒馆的歌声震得一言不发…… 他乐于看到这条豺狗吃瘪的模样。 而这次的源头,是一首欢快,富有跳跃律动的歌谣: “烦请诸位不要太过着急, 星梅失窃或许是个谜题; 必须确认线索蕴藏的奥秘, 手中的证据才能具有意义!” (本章完) 第10章 不冒险怎么称得上冒险者 第10章 不冒险怎么称得上冒险者 唐奇仍然唱着简陋的旋律。 他的鲁特琴还没能维修,所以只有干燥的人声。 好在嗓音条件不错,能够入耳,也称得上音乐。 围观的平民们虽然不清楚他为什么要突然开嗓,但至少没被污染耳朵。 豺狗听清楚了他的歌词,更认出了他的嗓音。 当即意识到,眼前这个两次打断他处刑的,赫然是昨夜那个吟游诗人。 他难免有些恼火: “你几次三番的妨碍我,果然是她的同伙对吧?” 紧接着,大步一跨,从五尺高的行刑台上一跃而下。 见豺狗脸色阴沉,步履生风,链甲震得乒乓作响。 深知这条恶犬脾性的平民,纷纷为他让开一条道路,以免不经意触了他的霉头。 而眼看豺狗越走越近,唐奇倒是没有太多恐惧。 反而是看向远处打着哈欠,一副百无聊赖的黑蛇: “大人,只凭借脚印和一面之词,就认定一个小姑娘能搬走一吨星梅,藏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还是有些太牵强了不是吗? 那为什么不调查清楚呢? 她如果不是窃贼,毕竟还是凯瑟琳的妹妹……就这么不明不白被砍去了双手,终究还是会伤心的。 如果是,只要将证据完完整整的摆到凯瑟琳面前,也没有人能够指摘这项惩罚,对吗?” 黑蛇伸着懒腰,倒是听了个清楚。 一些道理他不是不明白。 不那么做的原因,只是觉得不值当。 明天就是丰收节。 与其一天的时间调查所谓真相,最后还未必能调查清楚。 倒不如直接找个差不多的理由糊弄过去。 既少去了麻烦,也除掉了兽化的后患,算一石二鸟。 所以他只想着左耳进右耳出,懒得理会吟游诗人的聒噪。 可不知道为什么,唐奇的劝诫就好像富有魔力一般。 让这些话就这么盘旋在他的脑海里,越听越顺耳。 那感觉有点像是在地城里拼命憋了半年,出来后好不容易跟人谈妥了价格,于是迫不及待地解开腰带。 临门一脚时,对方突然要求加点添头—— 拜托,都到了这个紧要关头,他还能拒绝不成? 一时间,黑蛇竟真的考虑了起来。 相隔甚远,没有人注意到唐奇的眼眸中,氤氲着一抹浅粉色。 【交友术】,昨夜刚刚获得的戏法。 当获得这个戏法的刹那,唐奇几乎是无师自通般,领悟了如何通过音乐牵动无所不在的魔网。 用律动和音节,将它们编织成了特定的形态,通过歌声释放出去。 所以他才要突兀地唱响歌谣。 眼下他唯一可以使用的就是人声,这是施法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他看得出来,豺狗敬畏黑蛇—— 准确的说,是恐惧。 所以动手之前,总会下意识征询黑蛇的意见,生怕惹得凯瑟琳不开心,连带着爱慕晨暮的黑蛇一起恼火。 哪怕他是名义上的审判者,可只要说通了黑蛇,他就不敢忤逆。 那自己只需要说服黑蛇就足够了。 尽管一分钟之后,他会意识到自己使用了法术—— 而这伙佣兵再怎么恶棍,也是按照规矩来办事。 否则不会把安比带到行刑台上,细数她莫须有的罪过。 因此,只要自己把说辞总结地漂亮些,就不用怕他们众目睽睽之下做什么。 “可笑。” 唐奇的小心思昭然若揭,豺狗当然也看得出来。 可他三番五次征询意见,得到的回答都是默许,眼下自然不会畏手畏脚—— 他敢打赌,黑蛇不会让他收手。 那就要好好教训这个不知死活的诗人一顿。 不是因为他打了自己的脸。 而是对方不害怕自己。 从昨夜紧箍住这个诗人的时候,豺狗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 “你很喜欢唱歌是么?” 他狞笑着,持剑的右手自然垂落,几乎要拖在地上。 他不想用剑。 这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诗人,嘴皮子是他唯一的依仗,除此之外一无是处。 所以他会撕掉这张嘴皮,捏碎他的声带,让他这辈子也唱不出一个音符—— 对吟游诗人来说,剥夺他们发声的权力,比剥夺性命更痛苦、更恐惧。 而迎接这一刻的时间已经不算久远。 只需两步、一步…… 他近在咫尺! 豺狗猛然抬手,指节紧扣如鹰,狠厉带动着他的臂膀,在半空都呼啸出了沉闷的风声—— “唐奇哥哥!” 被锁在长枷上的安比忍不住惊呼。 就连见惯豺狗横行霸道的平民们,也都跟着叹息…… 那毕竟是领主雇来的佣兵,看似程亮的宝剑上不知溅上过多少人的鲜血。 一个卖唱的诗人,怎么敢跟豺狗叫板? 唐奇还算平静。 前身练就的些许武艺,在此刻几乎成为了肌肉记忆,眼下又填饱了肚子。 而豺狗越走越近,他对发难早有准备。 几乎是在对方贴近的刹那侧过了身子—— 鹰爪毒辣,却扑了个空! “什么——” 豺狗惊怒,还想再度犯难。 唐奇注意到他提剑的手。 意识到对方真有了砍下去的冲动。 但他也明白,黑蛇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一声厉喝,打断了这短暂的交锋: “那就你来调查。” 豺狗不得已卸下力气,迟疑地看向黑蛇,瞳孔微惊。 似乎完全没料到此前还在默许的黑蛇,竟会突然变卦,听信这个吟游诗人的谗言。 黑蛇没去理会两人此前的作为,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 他只是缓缓走上前来,一手扯过豺狗的肩头,平静说道: “既然你认为这件事跟她没关系,那就由你去找来那些失窃的星梅。 只要把星梅找回来,不论窃贼是谁,我都可以既往不咎。” 豺狗又慌又惧,嘴里像是含了两斤马粪一样难受: “老大……” “反之,如果在明天商队抵达之前,你没能将星梅找回来—— 我就会割下你的舌头,给你套上长枷。让你跟着商队,亲自去我的雇主面前请罪。” 黑蛇终于收敛了懒散的神情,锐利的双眼微眯,恍若一条巨蟒在紧盯他的猎物, “算作你冲撞我手下,所应得的惩罚。” 豺狗感觉马粪虽然没吐干净,但是好受了不少。 直到此时此刻,唐奇也终于意识到,眼前的黑蛇不太可能只是个寻常的兵痞: “可以,但请您给予我调查中所需的帮助。” “能找到失物,一切好说。” 对唐奇而言,这个结果也称不上后悔。 他本来就想要帮助自己的小粉丝,再试着查清整件盗窃案的原委,以此充作日志的内容。 这都需要黑蛇的支持,才能实行下去——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 这句话的意思是,分明是不打算让唐奇记录每天吃了什么、唱了几首歌的流水账。 它需要故事,真实的、起承转合的故事。 想要得到故事,获得力量,难免要以身涉险。 自己能做的,只有尽可能将风险做到最低。 如果不愿冒险,怎么能称得上冒险者? “那就请带我去现场看看吧,我想重新了解一下经过。”他说。 (本章完) 第11章 脚印的线索 第11章 脚印的线索 领主的庄园坐落在镇子的最西侧,临近晨暮森林,紧贴一座连绵插入森林的高山,与小镇还隔了一片麦田。 这个地理位置称不上优越,选在这里完全是看重了土壤条件—— 越靠近晨暮森林,星梅的品质越高。 小镇居民种植的星梅,大多是乌黑色,沾染零星的白,类似桑葚上附着了少许霜。 而庄园产出的星梅,则更显幽紫,杜绝了上缴份额时,以次充好的可能。 因此,每当有人穿过晦暗的森林,迎接晴天与阳光时,几乎第一眼就能看到闪烁星光的偌大浆果园,包围了一座三层高的别墅。 而当唐奇跟着一众佣兵们,步行了二十分钟,才堪堪抵达果园时,他便笃定安比绝不可能是窃贼。 她一个小丫头,哪有时间搬运一吨重的星梅,还要40分钟走一个来回? “直接带我去脚印的位置看看吧?”唐奇提议道。 黑蛇闷声不吭,自顾自地在前头领路。 此时,只要听到唐奇的声音,他就觉得没来由地烦躁。 他意识到自己在不经意间受到了法术影响。 以至于除了不耐之外,还多了一分警惕—— 他不知道身为一个施法者,为什么会落魄到唐奇这个地步。 保持提防,是对施法者最起码的尊重。 踏入果园,所有人的鼻息前都萦绕起一股梅果香气。 也由于星梅产自半人高的果丛,枝叶繁茂,哪怕经过一个上午的晾晒,大片土地仍然显得湿软。 越向山脚走去,果香越为稀薄。 很快,唐奇便瞧见临山一侧的星梅丛上,只剩下苍翠的叶子。 “在那里。” 黑蛇拦住了要继续前进的众人,干脆指向了一串清晰的脚印。 泥土湿润,使得脚印清晰可辨。 通过动向来看,窃贼在果园中徘徊了许久,致使那处的脚印有些杂乱,并不规则。 甚至很难判断,是否只属于一人。 接着,窃贼似乎是采集到了足够的星梅,便翻越了篱笆,径自向着小镇的方向走去。 足迹偏小,具有一定辨识度。 “果农都看到了,是个身材矮小的窃贼! 现在脚印都一模一样,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豺狗指向安比的鞋子。 上午时分,他们就比对过了脚印,否则也不会把她推上行刑台。 “真的不是我,我没有来过这里。” 安比紧紧抓着唐奇的手掌,几乎要哭出来。 诗人哥哥是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 唐奇则打量着安比的鞋子。 很典型的皮质手工短靴,还沾着不少泥土,脏兮兮的,却越看越觉得眼熟—— 刚才行刑台下的少年,似乎也穿着这么一双: “你的鞋子是哪里买的?” “姐姐从鞋匠托比手里买来的。” “镇上只有一个鞋匠吗?” “是的,但我的靴子是姐姐买来的,不是偷的……” 唐奇看向黑蛇: “我在其他人的脚上也看到过一样的款式,只有鞋码上的差异。” 黑蛇能听懂他的言外之意: “但鞋码一致,不是么。” “鞋子对我来说有些大了。”安比急忙反驳道。 唐奇耸了耸肩,解释道: “她还在发育的年纪,鞋码会慢慢增长,凯瑟琳不可能专门为她专门定制一款鞋子,所以会特意买大一些—— 换言之,你把镇上年龄差不多的孩子叫过来对比,得到的结果都会是如此。 更何况,听说鞋匠的靴子还被偷了,不是么? 这不能算作定罪的证据。” “嗯哼?所以你是想为她洗脱罪名?那你成功了。” 黑蛇饶有兴致的抱胸,上下打量唐奇,接着道, “但这不能改变什么——找不到失窃的星梅,我仍然会履行约定。” 唐奇不置可否。 但他身边的安比,却是紧紧抓住了他的衣袖。 明明洗脱了罪名,但她看起来反而更担心了。 摸了摸小姑娘毛茸茸的耳朵,聊以安慰。 唐奇又俯下身子,仔细盘查起看似凌乱的脚印。 这是唯一的线索。 也是最为诡异的线索—— “一吨重的星梅,用最标准的木桶填充,也需要足足二十箱。 想要在一夜之间,搬动这么一批星梅,要么是团伙作案,要么就是分批次进行搬运。 可翻越篱笆的脚印,只有这么不规整的一小串。” 唐奇提出了疑点。 黑蛇眯眼沉思。 豺狗则不明所以,想到什么说到什么: “那就是连着好几天搬运。前两天可没有下雨,就算有脚印,雨一淋也什么都不剩了。” “昨夜下了暴雨,没有看顾好果园情有可原。可如果在晴天也让窃贼有了可乘之机……” 唐奇没把话说地透彻。 但豺狗仍然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气急败坏道: “你想说是我们的责任?别太得意忘形了,混蛋!” 可他越是恼怒,越是证明自己说到了痛点—— 往年根本没有失窃的事件发生。 这些领着俸禄的佣兵,当然就只会顾着酗酒。 也就没人履行职责,尽心尽力的看护果园。 唐奇看向了黑蛇:“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考虑到唐奇施法者的身份,黑蛇有些摸不清底细,暂且一把扯过豺狗: “让他再看看。” 豺狗松开手后,忍不住啐了一口。 唐奇则理了理衣衫,继续问道: “所以,上次照料果园是什么时候?” “三天前。” 一位瘦削的果农,颤颤巍巍地回答道。 昨夜便是他发现了窃贼,对方却一溜烟不见了。 在意识到果园失窃的顷刻,他便汇报给了酗酒一夜,清早归来的佣兵们。 才有了现在的局面: “这里临近森林,气候湿润。夏天也只需要三天浇一次水……” “也就是说,距离最早一批星梅的失窃,可能已经过去了三天。” 安比忍不住嘟囔:“那不是要烂掉了吗……” 唐奇对唯一的线索继续观察,几乎要趴在地上,瞳孔聚焦,仔细分析道: “脚印的走向直指小镇,但居民们几乎每家每户都种植着自己的星梅,实在找不出一个大费周章,也要盗窃领主星梅的理由。 并且,步伐的间距差别不大,意味着在离开过程中,窃贼不急不缓—— 嗯?不对……” “什么不对?” 众人本来安静聆听着他头头是道的分析,眼下也急忙问道。 “脚印的深浅不对。”唐奇诧异道。 豺狗忍不住走上前来,看了半天,也没发现哪里有问题: “我怎么没看出来?” 唐奇指了指前方: “你现在跟着这串脚印,尽可能自然地走到篱笆位置。” 豺狗不满道:“你命令我?” 唐奇看向黑蛇。 后者轻咳两声: “听他的。” 豺狗苦着鞋拔子脸,瘪嘴走到篱笆前。 “再走回来。” 唐奇使唤道, “这次,倒着走。” 豺狗不明白唐奇的用意,迫于老大的威慑,不情不愿地照办: “所以呢,这能代表什么?” “接下来俯下身子,仔细闻一闻。” “脚印有什么好闻的……呕!老子什么时候踩到过马粪!?” 豺狗这才反应过来,怒目看向唐奇, “等等,你耍我!?” 唐奇宛若看智障似的,冲他嬉皮笑脸,却默不作声。 但随着豺狗的举动,别说是黑蛇,就连安比都察觉到了异样: “倒着走的时候,是脚尖先触地?” (本章完) 第12章 晨暮森林 第12章 晨暮森林 “没错。” 唐奇爬起来,鼓励似地揉了揉小姑娘的耳朵—— 其实只是觉得揉着舒服而已。 同时,对若有所思的黑蛇解释道: “你们应该也发现了。在自然行走时,我们大部分是先用脚跟着地,这个时候重心会聚集在脚跟,顺延脚尖。 倒着走的时候则恰恰相反,重心的落点在脚尖上。 你们可以仔细的观察那串脚印,反而是脚尖陷在土壤的深度,要比脚跟位置更深一些。” “这说明窃贼是倒着走的!” 豺狗恍然大悟,说出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有些奇怪道, “正着走很碍事么?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 唐奇摇了摇头,他不是窃贼,当然解释不清这个疑点: “没办法猜出这么做的原因。但是可以猜出这串脚印的用意——” “窃贼在故意诱导我们的视线,去关注小镇的方向。” 黑蛇也明白过来,揉捏着太阳穴,忍不住高看唐奇一眼, “该死,我现在竟然真的开始期待,你能够找出窃贼了。”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你竟然是他妈个诗人?简直要跟马克温那个老游侠一样专业了。” 碎石紧跟着赞叹道, “你最好还能有一手弓术,就能转行去做游侠,哦不,赏金猎人了。” 只比四象僧强的职业,真的会有人转么? “窃贼刻意把视线吸引到小镇的方向,反倒有可能说明他们是外来者——毕竟居民没有合理的动机。” 唐奇转而看向了晨暮森林的位置, “或许,我们该往那里调查下去。” 听到‘外来者’的字眼,黑蛇眸光一凛。 豺狗则发散着不多的智慧: “但是那里没有脚印啊?” “或许是用什么办法进行了遮掩。” “在这里瞎猜得不出结论。碎石,跟我去换装备。” 不是所有人都会和豺狗一样,为了让人感到恐惧,在烈日下也要身披链甲,全副武装。 镇子很小,也几乎不会有什么人招惹领主。 事实上,如果没有星梅失窃这档子事,他们这帮佣兵每天只用去【金色橡树】喝的烂醉就足够了。 两人转身就走,不多时,便看到返回的独眼矮人碎石,已经身着厚重的半身板甲,背上一面足有他一人高的塔盾、一柄钉头锤。 这让他踩在土地上的步伐都显得沉重了些。 相比之下,黑蛇要更显轻便。 只是头戴铁盔,身披着轻便链甲。 唐奇注意到他并不持盾,腰间单别一柄弯刀,刀鞘漆黑,看不出更多。 没多打量,便见黑蛇匆匆走来,递给他一把轻弩,二十支装袋弩箭: “会用么?” “我也要去?” “分析的头头是道,临阵反倒觉得害怕了?” “当然害怕。” 唐奇不甘示弱,接过弩、箭, “怕我杀的太多,让您面子上没光怎么办?” 他是吹的。 没有一个吟游诗人,嘴上是会老老实实把门的。 黑蛇明白,所以只是哂笑:“胆子不小。” 他没去理会唐奇怎么想,交代了几个卫兵,盯好嫌疑人安比之后,便领着另外三人沿山,向晨暮森林的方向赶路。 三个佣兵,加个没用的吟游诗人,称不上什么训练有素的冒险团队。 却是唐奇头一次真正意义的‘冒险’。 他有些莫名兴奋,好在还记得自己的职责。 步行二十余分钟,距离森林越来越近。 空气渐渐变得潮湿,眼前像是笼罩了一层稀薄的白雾,鼻息间的泥土气更加浓重。 唐奇始终观察着周围,终于在潮湿的土地上发现了一处车辙: “应该是觉得不会有人发现他们的踪迹,临近森林时松懈了下来,以至于没有处理这些印记—— 他们有一辆马车,是向着森林的方向移动的。” “沿着车辙走,省得迷路。” 黑蛇下令道, “如果他们在附近扎营,大概只会停留在外围。 再前进一公里,如果一无所获,就原路返回。” 可当四人踏入森林更深处时,眼前霎时间也变得晦暗。 夜色如墨,席卷了眼前的森林,仿若与上一秒置身两个世界。 “我来点火把。” 矮人具有黑暗视觉,在冷清的黑夜里摩擦火石,照亮了几尺方圆的光明。 几人贴近,黑蛇提醒道: “你看得更远,如果发现什么动静,记得掐灭火把,提前警示。” “把老子当新人教育呢?”碎石哂笑一声,走在了最前头。 晨暮森林的雾气并不浓厚,可由于这里的日月交替频繁,很容易失去参照物与时间观念。 传言,森林深处的地貌,偶尔还会在不经意间发生变动,俨然一座移动的迷宫。 一旦深入,不沿着主路前进,迷路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而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眼下迈进的时候,所有人都在不约而同中,一言不发。 这让唐奇有些紧张。 雾气扎进紧绷的脸庞,刺得冰凉。 耳边像是徘徊着击打闷鼓的心跳,砰砰个不停。 “看到了!” 碎石小声呼唤,忽然指向远处的黑暗。 唐奇什么都看不到,只能听碎石的解释: “嘿,他们拿叶子作掩盖,还以为能让我瞧不见呢!” “附近有人吗?”黑蛇问。 “没看到。” “走近前看看,留意陷阱。” 黑蛇、碎石举手投足间,都具有一股专业冒险者的从容,连带着唐奇也跟着放心不少。 老老实实跟在身后,看他们细致排查陷阱—— 说是排查,实则只是留意脚下的落叶,以免掉到哪个深坑,或者误触了什么捕兽夹。 等确认没有埋伏之后,他们走近山脚。 唐奇终于发现,碎石所指的,似乎是一辆经过伪装的车子。 他伸手触碰起轮子上的泥沙,感受着指尖传递来的湿度: “叶子是干涩的,但货车上还沾着水珠,应该就是用这辆车运送的星梅没错。” 扫去碎叶,掀开破旧的布匹,能看到车上还摆放着诸多空箱。 它就这么孤零零停靠在这里,竟然刚刚好堵住了山脚的一个洞口—— 称不上狭窄,完全可供他们四个人并排而行。 却显得低矮。 唐奇的身高比较标准,也需要弯腰才能进入。 “如果有人在山洞里安营,周围应该要多摆些陷阱,至少也要起到警示的作用才对。” 碎石言语中略显迟疑, “这里,不像是有人停留过的地方。” (本章完) 第13章 狗头人 第13章 狗头人 “会不会是地精的洞穴?” 唐奇下意识问道。 一般来说,野外最常见、最弱小的怪物族群就是黄绿皮肤的地精了,也有人会称之为‘哥布林’。 在某些作品里,它们经常被描述成一种,四处掳掠异种族女性,以繁衍后代的猥琐物种。 但事实上它们是区分雌雄的。 智力高一些的地精裔,甚至有一套独特的部落规则与生态,也有着独属于自己的信仰。 如果撞上有序的地精部落,专业的冒险小队也容易阴沟翻船。 “地精的洞窟很少凿的这么宽敞。” 碎石则摇了摇头,踮起脚尖,抬手比了比自己的个头,凭借经验判断着, “说真的,这其实有点像是我们矮人的手笔—— 我们挖矿的时候,通常不会把洞口修筑的很高,但是会很宽敞。” “为什么?” “那当然是因为,这是少有的让那群高个子,向我们弯腰的机会!” 碎石笑起来有些得意,却是回头看向黑蛇, “进去?” “你在最前头。豺狗,你跟我守在诗人的两侧。” 黑蛇几乎没有犹豫,下达指令。 也没有去搬救兵的打算。 还不知道洞窟里面的状况,人数一多便很容易打草惊蛇。 更何况,凭星梅镇那糟糕的武力储备,带他们下洞穴的唯一作用,就是显得阵仗吓人些。 碎石将火把递给唐奇,以便火光能照耀到小队的四周。 可随着深入,众人很快便发现,这么做似乎是杯水车薪。 洞口直通山地之中,越向深处迈进,通路便显得越宽敞。 直到最后,唐奇都要踮起脚尖,把火把举得更高些,以便照亮更多的区域—— “等等,把火熄灭。” 哪怕失去了一只眼睛,矮人的血液中也流淌着,在黑暗中目视的能力。 他看到的,远比火光触及的事物要多。 唐奇心中警铃作响,额头渗出冷汗,紧张更甚。 悄无声息的熄灭火把,眼前霎时间变得漆黑。 可他们无需担心目不能视。 甚至没等到双眼适应黑暗,众人便已经瞧见了远处的一抹火光。 “有人,动静小一些。” 碎石轻声提醒,可他的板甲在前行时难免摩擦出声响。 只是远处似乎更显嘈杂,并没有谁留意到他们的方向。 距离越来越近,唐奇的视野也变得开阔。 紧接着,他发现前方竟是一片空地。 像是一处天然形成的石窟,有一根偌大的石柱作为承重。 石柱的不远处,篝火闪烁着明光,光晕的尽头无法触及到天板。 只能隐约瞧见几处倒吊着的石笋轮廓,尖端像锥,是矿物质经过漫长的岁月所沉淀形成的。 洞内实在潮湿,以至于石笋上的水珠,接连滴在脚下的水洼,时常溅起“叮咚”的回声…… 而火光的周围,正围聚着这片空地的主人—— 几只身材短小,红褐色的鳞片遍布皮肤,头颅与蜥蜴近似,尾巴如鼠类细长的直立型怪物。 坐在不知是哪种瘦小生物的骨头,所拼接成的骨椅上。 眼巴巴地盯着手里的肉串,磨细的骨签上插着几只被烤地焦黄的小肉虫,紧接着开始手舞足蹈: “rua!” “那是什么?” 比之黑蛇、碎石两位前冒险者,豺狗简直像是个新兵蛋子。 唐奇转而意识到,他与另外两个佣兵,兴许不是一路人: “狗头人。” 一种生活在洞窟、地底的群居类人生物。 虽然个体的力量弱小,却是天生狡猾的性子。 不打没准备的仗,习惯性以多欺少,几乎不会见到它们单独行动的时候。 唐奇搜罗着有关于狗头人的记忆,总结道: “当你想要痛斥这个世界是唯血统论的时候,最好想一想它们。毕竟它们身上流淌着的还真是巨龙的血脉。” “真的?” 黑蛇与碎石同时转过头来,一脸狐疑。 唐奇眨了眨眼。 虽然通过前身的记忆,他能够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历史已经淡却,乃至于对这些生物的记载都支离破碎。 却没想到已经到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地步。 但自己总不能说,作为跑团发烧友,脑袋里有个奇幻向资料库。 甚至无法确信,他的资料库能不能应用在这个世界。 只能打马虎道: “诗人的教科书上总会记录一些奇怪的知识。” “看来上学也不是一无是处。” 碎石只当这是吟游诗人独有的什么说法,转而看向黑蛇, “动手?” 黑蛇的命令浅显易懂: “突袭。” …… 杀完了。 唐奇看不出黑蛇、碎石过去是什么等级的冒险者。 但酗酒并没有让他们忘记曾经的技艺。 哪怕它们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入侵者的身影,摇响了警示的铃铛,并及时准备防御。 简陋的骨锤和木盾,也难以抵挡黑蛇的刀锋。 唐奇只看到黑色的弯刀像是潜在了阴影里,几个呼吸的时间,血肉便平整地散落在地上—— 像是技艺精湛的大厨切墩,刀口堪称光滑。 刀刃不染纤尘。 另一头的碎石人如其名。 但在猩红的血肉与灰白的脑浆,像捏碎的豆腐一样‘炸’在火光中的顷刻,唐奇觉得他或许该改称【碎颅】。 至于豺狗……像个人。 没被狗头人敲闷棍实在是太可惜了。 对他怀有恶感的唐奇,不愿意给出太多评价。 豺狗的感官别无二致,盯着场上唯一零作用的唐奇,忍不住嘲讽道: “怎么,躲在柱子后面瑟瑟发抖了吗? 你到底有什么用?” 这就是吟游诗人无法融入一个冒险团队,只能在酒馆卖唱的原因—— 图他打架的时候,能缩在角落里唱战歌助威? 还是战死之后,有人会唱着挽歌替他们收尸? 唐奇口头上不愿示弱,可刚要开口,却听矮人大吼一声,回音响彻整个洞穴: “还有!” 距离篝火最远的唐奇,注意到碎石的目光落在了半空。 他连忙用力将火把扔向高空,其他人这才能借着火光的映衬,瞥见右侧一抹棕红的身影,正向着高处奔跑—— 这石窟太过空旷,以至于黑暗遮蔽了紧邻墙壁的两侧高破。 而听到警铃后,一直蛰伏在阴影角落的狗头人,已然手持一柄细长小刀,抵达坡顶,就要割断顶上紧捆的绳索—— 它的终点,赫然是天板上吊起的,同样潜藏在阴影中的巨石! 没人知道那涵盖三十尺方圆的巨石,是通过什么办法吊上去的。 只知道它的落点,正是篝火处的佣兵! 黑蛇与碎石反应及时,几乎是同时将手中的兵器投掷出去,要阻挠狗头人的步伐。 弯刀掠过卑微生命的脖颈,锤子轰碎了它的肋骨。 他们成功了。 但能吊起巨石的绳索,可不会只有一头! “左边还有一只!” 豺狗反应最慢,看清左方高坡上,一只狗头人要做出相同的动作,几乎要惊声尖叫。 “靠!” 他吓得腿软,要不顾一切地向陷阱范围之外逃去。 但他们已无力逃脱! “噗——” 狗头人的短刀,在距绳子咫尺之遥时发生了偏移。 连同它的主人,一并跌落到了高坡之下,摔地奄奄一息。 众人神色各异,凑上前去,却看到狗头人头颅上直插一根弩箭。 他们不免回头望向重新装填弩箭的唐奇。 后者瞧见豺狗的双腿忍不住颤抖,不由得嘲讽道: “怎么,站在原地瑟瑟发抖了吗?” (本章完) 第14章 陷阱专家 第14章 陷阱专家 “该死的,你——” 豺狗急得脸颊滚烫,忍不住动身,要冲到唐奇的面前。 黑蛇却一手将他拦下来: “他救了你的命!” 饶是气急败坏,卯足力气,也甩不开黑蛇的一条手臂。 恼怒之余,豺狗只能闷声辩驳: “没有他,我照样可以解决那只狗头人——我的剑还没抛出去呢!” “你不如猜猜剑和石头哪个先到?” 碎石看清豺狗只顾着逃跑,并没有给这位同伴什么面子。 “我明白了。您可不是因为害怕而发抖,只是不想杀害自己的亲族对吗,豺‘狗’大人?”唐奇戏谑地加上了重音。 “我——” 豺狗又气又急,想破口大骂,却被黑蛇兀自打断: “够了!我不管你们此前有什么恩怨,现在都给我咽回到肚子里去,一切都等到出去后再解决! 狗头人天性狡猾,老子可不想在阴沟里翻船!” 他拾起地上的火把,向头顶抛去,才看到吊起偌大巨石的,是一种以两端高坡为基点,搭建在天板上的滑轮、杠杆装置。 它为绳索卸去了相当一部分重量,以至于能在黑暗中安稳隐蔽下去。 唐奇思忖道: “这个高度,完全足够让那些锥形的石笋,将入侵者扎个对穿,更适合作为陷阱。 它们为什么要费心思吊起这么大一块石头?” 狗头人是天生的陷阱专家,这让它们能够借助手头仅有的资源,制作一些简陋的陷阱。 可轮滑组、杠杆装置,对于它们这个族群而言,应该还是有些超纲的。 “而且它们的巢穴,也不会挖掘的这么开阔——这洞窟不对劲。” 黑蛇附和着,一脚踢开面前的骨椅。 拔出了狗头人胸前的弩箭,递还给匆匆跑来的唐奇。 他们可不是什么充裕到,可以懒得回收箭矢的团队。 矮人用粗糙宽大的手掌,使劲拍了拍唐奇的屁股: “小子,箭也射得准,难不成你真是游侠出身?” “学院里教过这些。”唐奇回答。 想要游历这个危险的世界,总要有点防身的手段。 ‘练就有效’的课程并不多,但《从诗人入门到射术精通》,一直作为保留教材使用,反而成了前身最为精通的一项技艺。 “快说说学院里还教过些什么?”碎石很感兴趣。 “类似的,比如……《投降的标准姿势与对应话术》?”唐奇搜索着记忆。 “投降还需要教?” “总有人抹不开面子—— 【当你意识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就试着抬起你的屁股吧】,这是教材上的原话。” 唐奇耸了耸肩膀, “我认为这还算是有用。 如果做不到反抗,试着享受下去,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乐观。” 矮人大笑一声,紧跟着拍了拍他的屁股: “我收回‘吟游诗人都没用处’这句话。有你在,至少冒险的路上不会觉得无聊。 不过你需要知道,我总是拍你的屁股,不是因为对你感兴趣。” “是因为你只能拍到我的屁股,矮人先生。” “哈哈,我喜欢你这小子!” 黑蛇叹了口气,眉头也稍显舒展: “刚才的警铃估计传遍了整个巢穴,我们得快点前进。” 如果只是一帮饿疯了,因而盗窃星梅的狗头人,其实没什么好害怕的。 但冒险者的直觉告诉他,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唐奇拾起火把,徘徊四周。 火光的映照下,依稀能瞧见前路,大概百余尺的位置,伫立着一扇偌大石门,至少五十尺高,像是为巨人修建似的。大门紧闭,凭人力推挪不开。 算上这片空旷到,水滴都能落下回音的空地。 比起洞窟,这里反而更像是一处…… 遗迹? 两侧石壁上,则留下了几个狭窄的洞口,分布在不同方位。 刚才的两只狗头人,应当都是从那里悄悄潜伏而出。 目前没再看到更多的身影,却不代表它们不会继续发难。 就连心有不忿的豺狗也能意识到这点。 不安全的紧迫感,暂时压过了方才的冷嘲热讽,让他还算老实: “那我们要钻洞?” 黑蛇其实并不想回答他的废话,语气有些冷硬: “没别的去路。碎石打头阵,我第二个,诗人跟在我后面,豺狗殿后。” “我能不能在最后?”唐奇指了指自己。 首先,他还没准备抬起屁股,所以害怕豺狗这货偷偷给自己来上一剑。 其次,如果前方真遇到什么麻烦,他也能第一个往外跑。 黑蛇冷笑一声: “如果不怕其他洞口钻出来的狗头人包夹,你当然可以这么做。” 唐奇眨了眨眼,环顾四周寂静而深邃的洞口,这才明白黑蛇这么布阵的用意—— 狗头人挖掘的隧道向来逼仄,迫使他们只能呈纵队前行。 倘若在踏入一条隧道的同时,其他隧道中涌来追兵,唐奇走在最后,只有被扎成刺猬的份。 “那我没意见。” 豺狗看出他的担心,故意抬了抬长剑,舔着嘴角狞笑: “你最好小心你的屁股。” 他恐惧黑蛇,所以不会在当下引发内讧。 但只是口头上的威胁,也足以让唐奇慌神。 豺狗享受这种情绪。 唐奇只能在紧张之余,确认装填好弩箭,便躬身跟着佣兵们一并踏入了隧道之中。 这是专门供狗头人通过的逼仄通路。弯弯绕绕,阴湿的泥土气充斥在鼻腔里,偶尔还能瞥见散落在甬道里的骨架。 骨骼多有磨损,像是被什么事物腐蚀过。 种种迹象,让弯腰半蹲的唐奇更觉压抑。 “咚、咚——” 前行的队伍随着声音霎时一顿。 唐奇看到火光的映照下,土墙上的宽大影子,赫然多了两支箭矢。 那面塔盾近乎要覆盖整个狭窄的甬道,让箭矢扎在盾牌的缝隙之间,无法寸进半分。 “果然有埋伏!” 矮人大吼一声,双腿鼓起结实的肌肉,浑身的负重视若无睹般,向前狂奔,活像头瞧见了红布的蛮牛。 “盾冲!” 冲击力宛若凝成了实质,溅起脚下的泥沙,一股脑撞上了甬道中伺机埋伏的狗头人。 它们身材矮小,才能并肩而立。 眼下,却连同着身后射箭的同伴,一并撞飞地七零八落,跌砸在拐角处、土坑上,瘦小的身躯变得弯折,任血水埋没在了黑暗中! “乌哈!” 瞧见这架势,仅剩的一两只同伙哪敢逞强,连滚带爬地向着隧道深处奔逃。 作为守序邪恶的生物,它们的亲缘关系称得上冷漠。 在局势占优的时候,暂且能靠团队合作,拧成一股不俗的战力。 反之,所谓的同伴便不值一提。 塔盾遮蔽了视线,让唐奇无法射箭追击。 却也看出来,以这两个佣兵的水平,领一份看护果园的薪水实在是大材小用。 冲锋之后的碎石大喘粗气,还不忘回头大笑: “如果狗头人算是龙的后裔,那我们也得是屠龙的英雄!” “行了,省省力气。” 黑蛇紧随其后, “对付几只狗头人,也犯得着动用战技?村子里可没那么多肉类让你补充能量。” “哈,老子已经好久没像现在一样冒险了,找找当年的感觉,一时间得意忘形怎么了?” 碎石重新直起了身子,但气息还没喘匀, “再说,明天商队就要到了,凯瑟琳一定会准备好猪扒招待的。” “先保证雇主不会因为失职,将我们赶出去再说。” 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到失窃的星梅, “后头的,跟上!” 碎石的冲锋迅猛如牛,转眼便与殿后的豺狗相隔甚远。 唐奇扫了一眼狗头人跌落的武器,仍然是一柄骨锤,正暗自思忖。 听到黑蛇的呼唤,连忙要快步紧随。 可耳畔一阵动荡,使他霎时间提紧心神—— “还有陷阱!” 头顶的土壤霎时松动! (本章完) 第15章 挽歌 第15章 挽歌 任何人都会在陌生的环境下保持警惕。 更别说唐奇十分了解,‘狗头人’是一个会在地道中惯用陷阱的族群。 在神经紧绷的状态下,他的五感远比平时敏锐。 因而他在听到耳边细簌动静,来自头顶的一瞬间,他便犹如针扎般汗毛倒竖,下意识向身后扑倒去。 “轰隆!” 他判断出头顶的土壤像是失去了支撑,致使土壤上层的碎石轰然落下,堆积在了他的眼前,俨然形成了一座碎石墙。 好在双腿抽离的及时,只是沾上少许的泥沙,没被困在原地。 “你们那边什么情况!?” 这动静惊到了黑蛇,他们俨然有了一墙之隔,使得声音从碎石的缝隙中传来,有些沉闷。 唐奇心有余悸地直起身子,惶然道: “看来它们不太想让我通过去。” 他很快便听到了钝器敲击石堆的声音,紧接着又是一声坍塌巨响。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这上头到底还有多少石头?” 矮人大骂一声—— 一旦将这堵堆积的碎石墙凿出个缺口,土壤积存的石块也会很快填补这一部分,他们恐怕很难再原路返回了。 “你们去找找其它的路!” 黑蛇喊道, “狗头人的隧道四通八达,从其它洞口进,总能跟我们在尽头汇合。” 豺狗转了转眼珠,忽然提议: “老大,我看这些狗头人根本拦不住你们啊,干脆让我直接在洞口等你们怎么样?也省得我在这里迷路,让你们找不到人。” 那头的黑蛇思忖一番,觉得豺狗的话也有道理。 已经确定是狗头人巢穴,星梅的位置也八九不离十,接下来的处理不算困难。 而倘若真有他们两个解决不了的问题…… 再来两个半吊子,只怕也徒增麻烦。 “那你们在刚才的篝火旁等着。警戒着点四周,别死在狗头人的巢穴里——免得命都没了还要被人笑话。” “我的剑术您还不相信吗?” “我是提醒你,双拳难敌四手。有什么矛盾,最好等安全了之后再解决!” 黑蛇有意提醒,但终究没有再多嘱咐什么。 只是又跟碎石耳语了两句,脚步声在片刻后远去。 唐奇连忙在此时站起身,手持弩弓。 警惕地看向,将揶揄目光投射而来的豺狗—— 对方故意拿剑身拍打着手掌,像是在打量一头待宰的猪。 生怕这条恶犬忽然发难,唐奇只好先声夺人: “黑蛇说地很明白了,隧道四通八达,任何一个洞口都可能有伏兵埋伏。在这里起内讧,我们谁都解决不掉狗头人的围攻。” 对危险的直觉,让他将心都提在了喉咙里,紧张到脊背都在不知不觉中被汗水浸透。 豺狗则冷啐一声,咬紧黄牙: “你是在威胁我么?老子完全可以在这里把你宰了,离开这个洞窟,到时候可没有危险可言!” “你当然可以这么做,我可反抗不了你。” “嗯哼?”豺狗见对方示弱,忍不住轻哼一声。 “只要你能确保我们的后路没有追兵的话—— 万一篝火旁已经聚集了一伙狗头人,哪怕你能凭一己之力,在围攻中逃出去,多半也会身负重伤。 我的准头不错,为你分担一两只狗头人不是问题,遇到危险你也会轻松许多。” 唐奇语气渐软,全然没有之前针锋相对的模样, “听着,我不想死,你也不想。对吗? 没人想死在暗无天日的洞窟里; 没人会带着鲜来坟前悼念你。” 他适当的哼起歌谣,像是在缓解这剑拔弩张的气氛—— 洞窟对他们两个半吊子来说十分危险,但凡是有些自知之明的,都知道该怎么做。 后者紧盯唐奇,沉默半晌。 唐奇干脆将轻弩搁置在地上,举起双手,表达无害。 两人距离很近,搏斗起来,在这狭窄的隧道里,他几乎没有胜算。 那放不放下弩弓也就没差。 而恰恰是他这般服软的态度,让豺狗越发满意: “那你最好祈祷外面真的有狗头人。” 说完便径自转过身,就这么放心的把后背暴露出来。 唐奇这才拾起了轻弩。 豺狗任由他这么做。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有些信任这个诗人了。 毕竟连自己都没有把握,能单独面对狗头人的围攻,对方就更不可能。 而黑蛇提醒地没错—— 哪怕要内讧,也该确保自己处在安全的环境中再说。 他们彼此是有矛盾。 却也都珍惜自己的性命。 比起他人的恐惧,豺狗现在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帮手。 但等事情结束之后,不论这个诗人怎么动用自己烦人的嘴皮,他都会充耳不闻,掐碎他发声的喉咙—— 他当然不会杀人,甚至都很少杀人。 “死亡只会获得临终的恐惧,压迫才能换来长久的绝望。” 这是【黑礁港】的生存之道。 这座位于领主联盟最西侧,临近无垠海的海港城市,向来是贪婪与罪犯的摇篮。 豺狗并不会怀念它。 但每当看到自己失去的小拇指,便也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摆脱,它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烙印—— 黑礁港出生的‘老鼠’们,很难不去依附于城里大大小小的帮派。 跑腿也好、打探消息也好,总要有人替大人物做些杂活,维系生活。 对手安插的钉子,也往往出自这一类人。 豺狗不是那颗钉子。 但头目认为手底下埋了根钉子。 他只是恰巧成了杀鸡儆猴的对象,被按在长桌上一刀砍去了小指。 “老大,我真的不是叛徒!” 他还记得自己据理力争的声辩, “我从六岁起就在您的手底下做事,没有您的帮衬,我早就死在了【鼠巷】里,又怎么可能出卖您!?” 头目点了点头,让医师为他接上了断掉的小指。 然后又砍了下去。 “为什么!?”他不解的哭号。 “你声音太大了。” 他还记得那个头目的解释, “害怕我的人可不会大声辩驳自己的无辜。 他们只会跪在我的脚下,乞求我的仁慈。” 一个始终生活在恐惧里的人,只有被人惧怕,才能让他获得弥足的安全感。 头目如此,豺狗亦如此。 只是…… “我怎么会想到这些?” 豺狗发觉,眼前频闪的回忆渐渐褪去。 一股腥甜从舌尖弥漫开来。 喉间的堵塞,让他迟迟发不出声响。 疼痛这才渐渐袭来,让他终于瞥见脖颈上直插的弩箭。 箭头上的鲜血滴落在隧道里,与泥沙混作了一潭。 他终于恍然。 刚才看到、听到的一切,竟是临终前的走马灯。 心头的恨意像触火的干柴陡然焚烧,又紧跟着生机的流逝化作灰烬。 他这才察觉,自己是被魔法影响了情绪。 让他在那么一瞬间,对这个诗人感到了信任!? 什么时候!? 他忽然想起唐奇轻哼的两句歌谣…… “小心屁股,不是吗?” 唐奇强忍着反胃的冲动,冲豺狗的屁股又射去一箭,将他像根钉子一样彻底钉在地上。 在豺狗的痛呼中,延续着悠扬的歌谣: “没人想死在暗无天日的洞窟里, 没人会带着鲜来坟前悼念你; 如果你还怀有生存下去的希冀, 请铭记这挽歌对你嘲弄的笑意。” 明白一切的豺狗,却已无力呐喊唐奇为什么会是一个施法者。 只能在不甘与不解中,发出虚脱的气声: “杀了我……你也会、死在、围攻里……” 他涣散的瞳孔映照出唐奇的影子。 死到临头也没能想通,这个比自己还脆弱的诗人,凭什么敢暗下杀手? “除非我能确定,那些狗头人不会从洞里钻出来。” 唐奇不介意解释自己的动机。 可瘫在甬道中的豺狗却已没了声息。 (本章完) 第16章 这个吟游诗人过于谨慎 第16章 这个吟游诗人过于谨慎 “呼……呼……” 隧道出奇的静谧,拖拽着豺狗尸身的唐奇,几乎只能听到自己躁动的心跳。 第一次杀人的滋味并不好受。 他刚才已经吐过了。 但是在豺狗屡次犯难的当下,他绝不会允许自己处在危险当中。 所以在豺狗倒下之后,唐奇强忍着恶心,又拿他的长剑捅了几刀,确认死透以后才敢放心…… 冒险的前提,便是把一切风险降到最低。 否则就叫做送命。 唐奇不怕死,但他还想精彩的活。 “把他的剑拿上,还能防身……盔甲就算了,免得被黑蛇怀疑上。” 唐奇琢磨着接下来的打算,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隧道的入口处。 一路上和他想的一样,并没有见到其它狗头人。 这当然不是因为,唐奇有什么预知未来的能力。 而是他从洞窟的环境,一路所发现的端倪中,推断出了一个可能。 如今借着那片营地上,篝火所触及不到的黑暗,唐奇尽可能悄声的潜伏下来。 费力卸下豺狗的链甲。 不这么做,他扔不动尸体。 用力向篝火的方向抛去的同时,也看清了篝火旁的一切—— 那些零散在空地上的狗头人尸身,大多已不翼而飞。 只留下了,犹如倒在篝火旁的,与骨椅一般大小的零散小型骨架。 骨架旁,一滩黄绿色的流质液体,在火光旁缓慢匍匐。 它像是卡在喉间,积攒多年的黄痰,又或者鼻涕——干脆看作是两者混杂成的庞大结合体。 尸体扔去,那团液体犹如应急似的,收拢起铺展在地板的粘液,团聚成一个不规则又颤抖的球体。 边缘轮廓紧跟着延展,伸出一条纤长的触须,鞭挞在豺狗飞来的尸身—— “啪!” 豺狗被鞭尸回地上,肋骨大概断了两三根,不过他也感受不到了。 那团液体停顿片刻,似乎是意识到这并非是受到突袭,而是……大自然的馈赠,便迟缓着向着尸体滚动过去。 临近时,球体像张开粘稠的巨口,干脆地将尸体吞下。 黄绿色的半透明脓液里,分泌出密密麻麻的乳白气泡。 “咕噜咕噜”的声响,渐渐取代了唐奇耳边的心跳声。 当看清豺狗的皮肤开始溶解,暴露出猩红的血肉与骨骼时,唐奇这才算松了口气: “果然是赭冻怪。” 赭冻怪,一种潜藏于地城之中的泥怪。 可以粗暴地归类于所谓的【史莱姆】之一。 但它并不弱小。 由于身体的流动性,使得它免疫一切挥砍。 临时小队里,恐怕只有碎石的钉头锤,能对它起到微乎其微的效用。 并且本身是由微小的活化原生质组成。 击碎分裂出去的部分,还有可能相互牵引,形成小型赭冻怪。 如果没有施法者在场,用一些非物理手段处理赭冻怪,会显得相当棘手。 但这恰恰是唐奇能判断出,它存在于这处洞窟中的原因—— 狗头人可是天生的掘洞专家。 它们挖掘出的隧道狭窄而逼仄,经常让中、大型入侵者有力无处使。 譬如挥动豺狗那把标准的三尺长剑,剑刃就会经常剐蹭在土墙上限制行动,远不如短剑、或是用于穿刺的短矛要效率。 假设临时小队里没有碎石,狗头人只需要在隧道中列队,拿长矛进行远距离戳刺,再凭弓箭远距离骚扰。 强如黑蛇,也会觉得捉襟见肘。 可它们经常佩戴的武器,偏偏是粗糙的骨锤,一种拆卸野兽骨架所得来的简易钝器。 这显然不符合正常逻辑。 毕竟它们的陷阱工艺,决定了将骨架削成骨矛不算难题。 更何况,这座石窟上方,分明有许多天然的锥型石笋。 为什么要舍近求远,费半天功夫挂起那么一块巨石? 只能说明‘它们需要钝器’。 而考虑到狗头人临死前拉响了警报,站在队伍末尾的豺狗却迟迟没有遭到夹击。 便能得出‘有什么存在让它们畏惧盲目出击’。 之后,便是一路上随处可见的,那些被腐蚀的小型骨架。 种种迹象,让唐奇只能想到一种可能—— 作为地城、洞窟中的捕猎者,赭冻怪以生物的血肉为食。 事实上,它们经常会在冒险者清剿完一处巢穴之后,消化那些无人处理的尸体。 柔软易变的身体,也让它们能渗入到狭小的缝隙之中蛰伏。 只怕那些狗头人,是知道它可能会吞食死去的同伴,才迟迟不敢从洞窟中探出头来。 唐奇也不想触这个霉头。 就凭刚才这只赭冻怪拿伪足鞭尸的力道,自己但凡挨上两下,就得跟豺狗前后脚上天国。 考虑到赭冻怪完全凭借生物本能行动,没什么智慧可言,进食期间,一般不会主动发难。 他不好呆在原地,便连忙提着长剑,钻进就近的另一处隧道里。 “就是可惜了那件链甲,我现在确实还差一件防具……” 把豺狗投喂给赭冻怪,主要是为了掩盖自己杀人。 虽然黑蛇知道他们两人的矛盾,唐奇却摸不清楚,豺狗在佣兵里是个怎样的地位。 万一他们只是表面嫌弃,实则兄弟情深呢? 到时候辩解一句“他先干的”,可就太无力了。 伪造成‘赭冻怪袭击了他们,豺狗被消化干净,自己侥幸存活’的借口,对比起来会更安全一些。 留在原地的链甲,也能替他印证豺狗被消化的‘事实’。 更何况,链甲对他而言有些限制行动了。 “还要小心那些狗头人的埋伏。” 唐奇举着火把,手持长剑缓步探索。 心里却打着问号,不确定自己的水平,能否在狗头人的围殴中脱身。 所以在四通八达的隧道里,除了确认四周没再有封路的陷阱之外,每当走到一处拐口时,唐奇都要尽可能谨慎地探出头—— 那些狭窄通道的尽头、连着隔间的小道、墙壁的后方、乃至于漆黑的头顶……都有可能藏着某个猥琐的狗头人,守株待兔等着偷袭。 谨慎的唐奇绝不会给它们一丁点机会。 只可惜,跟空气斗智斗勇了一路,却只发现了几个简易的陷阱。 诸如隐藏在土里的捕熊夹、试图绊倒唐奇的绊脚线、镶嵌在土墙两侧的连发铁钉…… 被跳过之余,没能瞧见任何狗头人的影子。 直到黑蛇的呼喊声,从隧道的尽头延绵而来,唐奇才终于确认了方位。 那喊声听起来十分急躁,让人不由怀疑黑蛇是否撞上了什么麻烦。 唐奇连忙长吸一口气,紧握长剑,按捺着躁动的心思,缓步移动到了出口。 却发现自己抵达了一片,比先前的营地,更为空旷的巢穴。 借着火光,他看到黑蛇坐在一个石阶上,摆弄着手里的弯刀,对一个身穿长袍的狗头人颐指气使: “让你的族人们动作利索点,老子要赶在天黑之前回去。耽误了时间,第一个宰了你!” 那只狗头人像是吓坏一样,挥舞手里的长杖,气急败坏的冲族人大喊: “快、快!” 唐奇眨了眨眼。 等等。 这只狗头人…… 是在说通用语吗? (本章完) 第17章 它真的很想活命 第17章 它真的很想活命 作为大陆上最常用的语言、文字,掌握通用语称不上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 前提是拥有足够的智慧。 狗头人显然不在此列。 作为传说中巨龙的卑微后裔,它们使用龙语,大多却也只能用发出一些喉音或爆破音,时而掺杂着弹舌和“嘶嘶”的怪响,从而组成一两个短语。 并且仅局限于表达某种意愿。 譬如“冲锋”、“跟上”、“救命”、“快逃”…… 无法用这些词语,组成一句包含主谓宾的长句。 但那只穿着长袍,一眼就和其它族人区分开来的狗头人,似乎是怕黑蛇误会似的。 正一边用晦涩的龙语指使着族人,一边用通用语为自己翻译: “……还有、地窖,全都、搬来!” 听到他的吩咐,一只狗头人像是愣住似的,回过头来: “xi geth varyk?(那里,石头)” “rua!没错!” 长袍狗头人煞有其事地挥挥手,示意族人别耽误时间,后者只能挠了挠后脑勺,奇怪地离开。 唐奇见两个佣兵已经稳住了局面,倒也没那么小心翼翼,连忙装作恐慌的模样跑过去,被碎石注意到: “诗人,不是让你们老老实实呆在入口吗?” 唐奇气喘吁吁,仿佛真的遭遇意外似的: “我、我们被袭击了!” “什么!?” 两个佣兵同时变了脸色,碎石冲到长袍狗头人的面前,一把揪住了它的袍子,唾沫星子飞溅: “还有同伙,你敢耍我们!?” 那只狗头人比碎石还要矮一些,更何况它一早见识过对方的能耐—— 它原本召集了全部的族人,在这片休憩区中严阵以待,试图用狗海战术碾压两人。 直到他看到那面塔盾迎头而来,撞碎了自己的几个同胞。 如今它明显吓坏了,着急忙慌地解释: “我们、所有、这里!” 它吃力的拿手臂围拢一个圆圈,指了指自己仅剩的三十只同族,重复了一遍, “所有!” 唐奇也解释道: “不是狗头人,是一团黄绿色的——粘液,像是鼻涕团成了个球! 它一开始在吃狗头人的尸体,然后就要攻击我们,我趁豺狗跟它纠缠的时候逃了出来!” 这个时候,就不能解释地太过详细。 逻辑再严密的谎言,也总有破绽。 所以才需要留白,给他们脑补的余地,也会更容易让人信服。 “捕食、我们、怪东西!”那只被拎起来的狗头人也大喊。 两个佣兵都是资深冒险者,听完描述,相互对视一眼: “赭冻怪?” 他们曾见过这种泥怪。 但过去判断环境危险、警戒的任务,都是交给马克温那个老游侠。 以至于完全没意识到,这个洞窟里还有赭冻怪出没。 “豺狗可解决不了那东西,我去看看。” 碎石抄起钉头锤和塔盾,就看向唐奇, “诗人,带路!” 由于两个半吊子的矛盾昭然若揭,他们甚至懒得多问一嘴,唐奇为什么抛下豺狗一个人逃走。 谁会在意仇人的死活? 唐奇连连点头,直接带着碎石原路返回。 反倒是碎石惊奇一声: “诗人,你善良的不太像是人类。 居然不带着我在隧道里兜圈子? 晚点过去,说不定能看到他的死状呢?” 果然不是一伙的么? “那我还是更喜欢,看他求救时哭爹喊娘的模样。” 唐奇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在试探自己,只开了个玩笑。 直到两人抵达入口的空地,看清楚那团粘液的肚子里,仅剩下一具人形骨架,附着少许碎肉的时候,碎石才一拍脑袋: “看来他想哭也哭不出来了。” 唐奇当然不用绕路。 他估算过在隧道里往返的时间,至少也需要20分钟。 足够赭冻怪把尸体消化干净了。 “这倒是麻烦了,好歹相识一场,要不要给他收个尸呢。 灵魂得以安息,才好重获新生……” 碎石盯着豺狗的排骨沉吟道。 “也许哪天会有个死灵法师到访,支起他的骨架,充作一个骷髅大头兵——这怎么不算是重获‘新生’呢?” 唐奇可没有替仇人收尸的心情, “抱歉,开个玩笑。” “不,我喜欢你的幽默。” 想到那个画面,碎石忍不住笑出声, “至于这只泥怪……等它填饱肚子,钻回到哪个缝隙里算了。 如果不是饿疯了,它是不会找活人吃的——冒险者的盔甲咯牙,容易消化不良。” 碎石拍了拍唐奇肩膀:“回去吧。” 唐奇稍加放心,做出了最后的试探: “话说回来,你们难道不是同伴吗。豺狗死了,你的反应是不是有些……太平静了?” “同伴?或许吧。 但老子跟黑礁港里的混混,可尿不到一个壶里。 这群人压抑久了,害怕惯了,做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子猥琐劲儿,像是一条臭水沟里的鼠颅鱼—— 见过那玩意儿吗?黑礁港特产,脑袋像老鼠的食肉鱼。 平常会在水沟里翻些小鱼、蚯蚓吃,但肉质却紧致鲜美,把头砍掉的话,甚至能蘸上调料做成生鲜。” 碎石跺了跺脚,啐了一口, “他办事或许算得上一把好手,可如果不是同时接到了雇主的委托,老子连喝酒都懒得喊他—— 到底是什么人,才会在本该享受美酒的时刻,把自己全副武装地像是个土匪? 他根本不懂得品酒的惬意!只顾着张牙舞爪地吓唬平民,有意思么?” 好嘛,碎石憋了一肚子的话,显然是积怨已久。 “被当作食材的食肉鱼吗……” 唐奇砸吧着嘴, “大鱼吃小鱼,倒还真挺适合他的。” 豺狗被消化了个干净,两人也没多停留,等回到黑蛇身边时,发现狗头人正一箱一箱的将星梅搬运出来。 他甚至能看到一个洞穴门口,长袍狗头人正敲打某个族人,骂骂咧咧: “……废物、速度、慢!” 它虽然是这么翻译的,但唐奇总觉得有些不对。 这声‘谩骂’的语调,少了许多喉音与“嘶嘶”摩擦声,甚至显得抑扬顿挫。 而一旁的黑蛇,听完碎石的叙述,只是双眼微眯,瞧了唐奇一眼,紧接着喃喃自语: “可惜,少了个能干脏活的人。” 想想也是,那豺狗对地城一知半解的程度,怎么也不像是跟碎石、黑蛇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冒险者。 唐奇暗自松了口气,目光挪向那些两人成组,抬着木箱走过来的狗头人们。 把话题转到了正轨: “所以星梅找到了?” 黑蛇指了指木箱: “它们偷的。说是洞窟的肉虫越来越少,被迫外出狩猎,因为离镇子只有几公里的距离,就打上了星梅的主意。” 碎石大笑一声:“我们走出隧道的时候,这群狗头人还想着反抗,直到我砸碎了它们的脑袋。” 唐奇认为还有些疑点没能解决,提醒一声: “那只狗头人有些奇怪……” “太聪明了?” 黑蛇深以为然, “一个种群里,少不了出类拔萃的个体。这次盗窃行动,大概就是它策划的——会说话的狗头人,我也是头一回见到。” 那只长袍狗头人训斥一阵后,连忙跑过来,脸上露出人性化的讨好笑容: “二十、全部、清点!” 紧接着又多拉出一个箱子来,里面铺着浅浅的一层金币,几十枚的样子。 金币上搁置着弓箭、短刃、剑盾,甚至还有一件极具质感的短款皮衣,和一副人类身高,染血的规整板条甲。 很像是冒险者的遗产,唐奇甚至能猜出这支队伍里有战士和游侠—— 但他们的武备十分完整,狗头人的骨锤,甚至无法对板条甲凿出一个凹口。 是怎么在这群狗头人身上阴沟翻船的? 还是说黑蛇、碎石的实力,比自己想象的要更强一些? “偷窃、不对! 库鲁、道歉! 所有、送你!” 长袍狗头人推过遗产,双腿一曲,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投降、饶命!” 看得出来。 它真的很想活命了。 (本章完) 第18章 以次充好 第18章 以次充好 “所以,就这么放过它们?” 空地中,看着被长袍狗头人‘库鲁’指挥,搬运着凹室内杂七杂八的物件,其中也包括了幼崽的蛋。 如今它们向洞窟深处,犹如搬迁似的离去,唐奇迟疑道。 “一套全身板条甲,这玩意儿可不多见。 放到龙金城里,就算半价贱卖,也至少能卖个百来金币。 这趟已经算是够本了。 狗头人的鳞片比人类的皮肤坚硬得多,再用它们的命,磨损我的‘蛇吻’,反倒不划算。” 豺狗是佣兵,算不上什么损失。 看护果园是个养老的清闲活,会有人前赴后继地,向梅尔领主表明忠心的。 黑蛇又一脚踢开木箱的盖子,确认是二十个标准尺寸的木箱,其中的星梅完好无损后,总算是松了口气: “最重要的是,星梅找回来了。” “所有?” “有个箱子没满,估计是食用了一部分,拿收成不好的借口蒙混过去足够了。” 唐奇皱了皱眉,耳边长袍狗头人的喊声也越来越急躁,听上去像是在催促。 心头疑窦横生,他忍不住上前检查。 只发现二十箱敞开的星梅,在晦暗的洞窟中闪烁微光。 果香四溢,沁入鼻息,和昨夜喝过的梅酒气很像。 的确是完好无损的星梅。 想到在整个事件中,唐奇堪称敏锐的洞察力,他不放心问道: “这些星梅有什么问题么?” “没有,它们没有一丁点问题。” “那就好。” “可星梅的保质期只有三天。” 准确的说,超过三天它一定会腐烂掉。 唐奇迟疑着将双手伸进梅果之中。 指尖传递来的,最先是储藏在地窖中,冰凉果皮的顺滑。 逐渐深入,便开始觉得手掌有些变得粘腻。 直到最底部,石块坚硬的粗糙感传递而来。 在意识到星梅败絮其中的顷刻,少许腐烂的酸臭,侵袭入唐奇的鼻腔。 他直接扒开最外层的梅果—— 发现看似装满整箱的果肉,竟然只铺展开在浅表一层。 中层部分的星梅开始溃烂,表皮的霜变得污黄,酿出了霉菌。 最底层,甚至是用石头填充着重量! “怎么会?” 碎石大惊失色,一时还没回过味来, “刚才闻着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像是醉酒吐进去以后,一个月没去清洗的靴子!?” “魔法,这帮狗头人之中有施法者——” 在唐奇断定的顷刻,黑蛇的弯刀已然出鞘。 那头的长袍狗头人,显然时刻紧盯他们这头的状况,眼见诡计败露,怪叫一声: “rua!” 一串抑扬顿挫的语言,紧接着从喉头弹出。 唐奇反应过来:“它在施法!” 一抹蓝白色的光晕,随着狗头人的咏唱,闪烁在它手持的长杖尖端。 同一时刻,几只狗头人也赶忙拉满劣质的短弓。 骨箭粗糙,无法折射石壁上的火光,从而在昏沉的石窟中,刺出一条隐晦的轨迹—— “咻”声微弱,力道不重,却刚好拦在了黑蛇的半路! 黑蛇看清方向,弯下脊背,削去阻力,脚步腾挪,侧身避过箭矢。 他身形鬼魅,几乎要遁入黑暗之中。 “rua!” 箭矢为库鲁的咏唱争取了片刻的时间。 它喉音粗重,嘶喊之时,长杖尖端直射一枚雪白的冰锥—— 拖曳着一线幽蓝色的寒芒,笔直向着黑蛇的额前刺去! 黑蛇没想着躲避,漆黑的弯刀在昏暗中犹如无形,锋刃拖割着无形的空气,撕裂一道凄厉的风声。 只在临近那道光线时,才显露了少许的轮廓。 “啪!” 那枚冰晶被平整的切割,射线在狗头人的眼前一分为二。 “库鲁!” 狗头人大惊失色,连忙翻身想要逃离。 弯刀已然剐蹭在它的喉头! “这实力也太悬殊了……” 唐奇眨了眨眼,这才跟仿佛一早看透结果的碎石,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对他来说,这一切不过是几个呼吸的功夫。 黑蛇却已经跨过百余尺的距离,要割下狗头人的头颅。 凑上前去,才看到那柄漆黑的弯刀上,附着了一层蛛网状的冰霜,延绵到刀柄,将黑蛇的指尖冻得青紫。 【冷冻射线】,和唐奇的交友术一样,同属不占用环位的0环戏法,命中之后,寒气会冻僵对方肢体,使之行动迟缓。 可哪怕再迟缓,黑蛇的速度,对于狗头人来说也依然招架不住。 他跟豺狗分明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他们这种实力的冒险者,到底为什么会窝在星梅镇这种角落? 按捺疑惑,他听到黑蛇冷声质问道: “剩下的星梅在哪里?” 狗头人哭嚎一声,这次不但跪下,还连连磕了十几个响头: “果子、烂了、只能、吃了! 害怕、杀死、只能、欺骗! 投降、饶命!” 黑蛇终于意识到,一切无法再挽回什么。 烦闷之余,冷啐一口,手起刀落,就要割开狗头人的喉咙—— “等等!” 唐奇连忙抓住了他的手腕,寒气冻得他打了个哆嗦, “杀了它,就彻底没办法跟领主交代了。” “还能怎么交代?明天就是丰收节,商队一定会抵达小镇,上缴的分量不足,留着它,还能给你变出来这部分的亏空?” “当然可以。” 唐奇可是想把今日的见闻,记录在日志上的。 狗头人一死,自己就会失去了解来龙去脉的可能。 更何况,他可是接下了军令状—— 不找回全部的星梅,自己就得被带去认罪。 不论出于哪个角度,他都不能让狗头人死在这里: “它是个施法者,不是么?既然它能瞒过我们的眼睛,为什么不能借助法术,瞒过商队?” 黑蛇冷笑一声: “梅尔那头肥猪——雇主,可是会安排专业人员随商队一起抵达小镇,届时会逐一检查星梅的成色。 它的把戏连你都瞒不过去,你是认为自己比他们更专业么?” “当然不。之所以发现这批星梅的问题,是因为它们有部分已经腐烂掉,只要识破幻觉,那些味道无论如何也掩盖不掉。 但我可以以次充好,不是么?” 唐奇连忙解释着, “上缴星梅时,你们应该会签署文件,证明货物无恙对吗?” “当然。为了防止运送途中遇到什么麻烦,丢失星梅,商队把责任推卸到我们的身上。” “平常的星梅比之‘耀星’,除了口味的些许不同之外,只有色泽上的差别。 将它们搁置在最底部,通过法术掩盖它们本身的色泽,如果不是一开始就知道那是‘次品’,是很难识破幻术的。 而只要瞒过他们、签署了文件,就算抵达龙金城时,发现货不对板,也只能想办法自负盈亏。” “但他们仍然知道,是我这边出了岔子。” “说地好像不骗他们,就不会知道已经出了岔子似的。 岔子已经出了,重要的是怎么把锅甩出去。 把一定的风险推卸给他们,就算商队对你致以微词,也总比自己承担所有责任来的更好。” 狗头人都紧闭上双眼,准备引颈就戮。 哪想到峰回路转,会有个人类替自己‘说情’。 它粗浅的理解着唐奇的计划,连连点头,跪在地上不断比划着: “库鲁、使用、无声、幻影!” 【无声幻影】。 一环法术。在不超过15尺的圆形范围内,创造一个可移动的影像,它不会被听觉、嗅觉或其它感官感受到。 任何与该影像进行物理互动的行为,都会暴露其幻想本质。 唐奇猜测,库鲁便是使用无声幻影,对盗窃的星梅进行掩盖。 再凭借【魔法伎俩】的戏法,将腐烂的气味扭转成了果香,从而骗过了他们的眼睛。 他们当然可以故技重施,欺瞒明天的商队。 听完唐奇的计划,黑蛇在沉吟中沉默了。 他在权衡利弊。 (本章完) 第19章 聪明的库鲁 第19章 聪明的库鲁 见黑蛇评估起这个计划的可行性,碎石见状,肘了肘他的大腿: “要是让领主知道我们办事不力,应该会重新招揽一批佣兵,驻扎在这个镇子吧? 到时候哪怕留在这个镇子,也未必会像现在这么轻松了。 嘿,老子可不想让一批新人压在头上!” 黑蛇眯了眯眼,摸索着下巴上的胡茬: “你想帮他?” “我是想帮你!忘了我们留在这里的目的了么?” 碎石干脆轻轻锤了他一拳, “当然,你如果厌倦了这里,就当我没说。 反正你救过老子的命,我是为了报恩才跟着你来的—— 无非是喝不到星梅酒而已,老子还能去城里喝上好的龙舌兰。” 黑蛇笑了笑,也在权衡中打定了主意。 虽然过程中随机性有些多,不可能制定出十全十美的计划。 但有两个施法者在场,也算是具有一定可行性…… 他看向唐奇: “好吧诗人,你又一次说服了我——这次应该没再使什么伎俩,对么?” 他指的是行刑台时的那次。 “施法是需要条件的,好比这只狗头人的咏唱,好比我的歌声。” 唐奇摇了摇头, “你如果还想听的话,我不介意献唱两句?” “那倒不必了,我怕自己会忍不住揍你一顿。” 黑蛇摆了摆手,转而看向那只跪在地上的狗头人, “听着,只要明天帮我把事情办好,就饶你一条性命。” 劫后余生的狗头人又是连连磕头: “库鲁、一定!” “诗人——算了,你叫什么名字?” “唐奇。” “这件事情就全权交给你去办。 我这个人不问过程,只看结果。 搞砸了,我可不会饶过你。” 对于黑蛇只想当个甩手掌柜这件事,唐奇觉得不爽,却难以置喙什么。 以免那柄能在两个呼吸中,穿越百余尺距离的弯刀,抵住他的喉咙。 豺狗是新兵蛋子,这两个佣兵可不是。 不过眼下还是先将剩下的星梅、战利品,运送回镇子上再说—— 长袍狗头人大抵担任着族长的职位,指挥着族人们,将没有腐烂的星梅归纳到一起。 最后分成了七个箱子,装载到了堵塞洞口的那辆推车上。 四只狗头人肩扛着车子的把手,两只狗头人在车后推动,堪堪挪动了这辆本该由牛、马拉动的货车…… 或许它们的确就是牛马? 一路上,唐奇对这只通人性的狗头人十分好奇,为了填充到他的日志里,他盘问了许多问题: “你有自己的名字吗?” “库鲁!” “你会法术对么,果园那串奇怪的脚印,是你们的手笔? 可你既然用法术清理了果园里的脚印,为什么不直接清理干净,反而故意留下一串指向镇子的线索?” 这是目前看来,唐奇觉得最奇怪的地方。 如果不是这串线索,唐奇就不会察觉出端倪,更不会去相反的方向调查。 库鲁听懂了他的意思,却没办法通过掌握的词语,描述一切经过。 好在唐奇求知欲强,了好一阵时间,总算理清了来龙去脉: 库鲁其实一早便打定了盗窃星梅的主意—— 为了供奉,它希望找来一些贡品。 为此,它带族人离开洞穴,了一段时间,在星梅镇外暗中总结果园浇水的规律。 由于濒临晨暮森林,果园的土壤一贯湿润,很容易留下足迹。 因而在三天前,决定偷窃星梅之后,库鲁首先指挥族人,盗窃了几双靴子。 它们身材矮小,只能偷走几双标准的小靴。 由于靴子数量不够,个体的力气又小,便只能分批次进行搬运。 同时,为了嫁祸给村镇里的居民,它们一开始便是从靠近小镇的果园东面,开始采摘。 以倒着走的方式作案,就不会留下复杂的脚印,以达成引导视线的作用。 可直到昨天,库鲁刚刚学会了一个名为【塑土术】的戏法。 同属0环,可以在一定区域内,抹平土壤的痕迹。 如此一来,甚至都无需脚印的存在,便能帮它们摆脱调查。 只是,塑土术的范围只有五尺,想要抹去此前的所有痕迹,便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考虑到,倒着走的方式仍然有所纰漏。 库鲁不得已让族人带着星梅先行离开,自己留在果园施法。 在这期间,果农恰巧起夜,注意到了它的存在。 库鲁只能放弃计划,急忙逃脱,致使没能将果园的脚印完全抹除掉—— 之后便有了果农报告黑蛇,将矛头指向安比的一切。 唐奇了然,紧接着又问: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先掌握【塑土术】,再实施盗窃?” “库鲁、不知道、它、塑土。” “掌握了之后,才知道它的效用?” “rua!” 唐奇讶异道: “所以根本没人教过你法术? 那【塑土术】、【冷冻射线】、【无声幻影】……你的这些法术都是怎么得来的?” 库鲁很聪明。 比起秘密,小命显然更重要一些。 犹豫了一会儿,便拿出紧贴在长袍的精致手帐—— 一本15英寸大小,手工牛皮封装,皮上用黑线雕琢着六芒星的厚重法术书。 它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袍子,又指了指车上的板条甲: “森林、狩猎,三个、人类、濒死,库鲁、吃掉,有书、看书、学会。” 零散的词语,让唐奇能够拼凑出事情的大概—— 应当是一伙冒险者在晨暮森林中遭遇了危险,濒死之际被这帮狗头人捡了漏。 库鲁继承了其中一位法师的遗产——这些人无时无刻不处在对法术的研究中,行囊里的书比食物还多。 这让库鲁通过研究符号,学会了他的法术。 唐奇有些惊奇:“什么时候的事情?” “最近!” 常年生活在地窟中的狗头人,很难理解月份的含义,以至于唐奇无法判断具体的时间。 但‘最近’所能代表的信息,已经足够让人瞠目结舌。 他拿过狗头人的法术书,翻开一看,发现上面都是一些晦涩难懂的文字、符号。 和力量是与生俱来的术士不同。 对于法师而言,魔法是一种发现、研究、总结的工程。 类比起来,就像是数学。 这个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元素、魔网,等同于‘数字’,是客观存在的事物。 将之用特定的方法,排列或组成一套‘公式’,便形成了一道法术。 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有时比人和动物间还多。 由于理解能力、方式的不同,导致法师有时会用一些,只有自己能看懂的符号,去阐述所谓的‘公式’,记录在自己的法术书上。 也就导致他们的法术书,成了一个相当私人的事物。 因此,在得到别人的法术书时,一般很难即刻理解其中所代表的含义。 需要一定时间的研究、解析,才能真正参透其中的逻辑。 对于智人而言,由于语言的共通性,抄录一个法术大概需要几小时到几天的时间不等。 可库鲁是一个狗头人。 此前它甚至未必知道‘通用语’的存在。 纯粹凭借智慧,在短时间内学会了文字、法师的符号,并通过解析掌握了其中的奥妙…… 就像是家里的哈士奇,在某一天忽然算出了高等数学一样。 想到这里,唐奇深呼吸一口气: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智力会被狗头人比下去。” (本章完) 第20章 收获战利品 第20章 收获战利品 唐奇瞧了一眼,走在最前头,静静听着他们交谈的两个佣兵。 又打量着法术书上,只看一眼,脑袋就要爆炸掉的晦涩符号。 最终,目光落在了蜥蜴脑袋的‘智力担当’身上…… 实话讲,真的有点受打击。 比起他的自卑,黑蛇的关注点却截然不同: “一支带有施法者的队伍,怎么可能不明不白地死在晨暮森林里。” “兴许是在森林里迷了路,濒临饿死的时候,被狗头人捡漏了?” 碎石砸吧着嘴,紧接着摇头, “好吧,这不太可能。只能是在森林里撞上了什么棘手的事情。” 两个人的表情都不太好看,仿佛闻到了发臭三天的鸡蛋。 但想不通更多关键,黑蛇也只能叹口气: “算了,平常也不会走进森林深处,只要殃及不到这个镇子就好。” 这句话却让唐奇忧心忡忡。 住在小镇的人,也许不必紧张。 但为了记录更多的故事,他可不会一直停留在这个小镇。 过于危险的森林,对一个想要离开这里的人而言,可称不上什么好事。 这个话题似乎让气氛显得更凝重了一些,一行人在静默中,离开了潮湿的晨暮森林。 唐奇依稀记得,他们决定出发寻找星梅时,是烈日当空的正午。 进入森林后,天色沉入了黑夜。 等到从洞穴中走出来时,阳光被雾气与林叶遮蔽,让天幕成了一抹阴沉的灰。 如今,随着雾气的收敛,他发现夕阳退入了林间,分出几缕橘红照亮了星梅镇的轮廓。 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只是过了几个小时而已,没想到能让人这么疲惫。” 终于抵达了庄园,黑蛇卸下了武具,将村卫队始终看守的安比从马厩中带出来,当着唐奇的面,卸下了她的绳缚。 同时嘱咐道: “别把事情办砸了。” 唐奇摆了摆手:“已经在谷底了,怎么也不会变得更糟。” “还有。” 黑蛇说着,将货车上那框死去冒险者的战利品,搬到唐奇的眼前, “豺狗死了,他的份额我们三个人均分。 你可以从里面随便挑选一件,再拿走……20枚金币吧。” 唐奇指了指自己,完全没想到还能参与分赃。 “你就拿着吧,诗人!” 碎石大笑一声,拍了拍唐奇的屁股,示意他附过耳畔, “别看这家伙脸臭,却是个嘴硬心软的。 没有你,我们根本找不回这批星梅,指不定就得被解雇。 他嘴上不说,心里可是门清!” “去你的,碎石。” 黑蛇佯装要踹上矮人的肩膀,冷着脸催促唐奇, “快挑,然后赶紧从我的眼前消失!” 唐奇也不客气,连忙搜罗着战利品。 短剑、弩弓虽然能充作攻击手段,可作为一个吟游诗人而言,它们的优先级都不够高。 想要降低冒险的风险,首先便要考虑如何保命。 而他一副流浪汉的打扮,如今还缺少一件耐用的防具。 板条甲显然影响他的移动,这让唐奇最终确定了目标—— 一件短款的深棕色的皮衣,抛开上面的血渍不谈,款式称得上干净利落。 他拿到手中,掂量分量,很快便发现,除了表面极其富有韧性的蛇皮革之外,内层似乎还镶嵌着铆钉,用以更深层次的防御。 这居然是一件镶钉皮甲。 “运气倒是不错。” 黑蛇丢给了他一个鼓囊的钱袋,冷哼一声, “买星梅的钱也算在里面。趁我还没反悔,赶紧滚。” 唐奇却没有立即挪开脚步:“还有一件事。” “快说。” “我需要你们宣布这个孩子是无罪的。” 唐奇拉过始终没有吭声的安比。 少女原本只希望这件事可以早些过去,好让她回家之后,可以向担心自己的姐姐证明,自己没事。 根本没想过澄清子虚乌有的罪名。 如今耷拉着的雪白耳朵,也因此悄悄颤动。 黑蛇皱了皱眉头,在短暂的犹豫之后,扶额叹气: “真是麻烦……那个谁,整件事都是森林里的狗头人做的,待会儿记得告诉村官,替她澄清一下。” 他随便指向一个卫兵,下达了命令,旋即不再理会任何人,伸着懒腰向宅邸走去。 而唐奇则掀起货车上的破布,遮蔽了库鲁的身形,等到后者遣散了自己的族人之后,便跟随卫兵走向镇子的中心。 村官则谨遵黑蛇的命令,派遣卫兵走街串巷,向星梅镇的居民,公布了结果—— 是森林里的狗头人,在深夜偷走了皮靴,捣毁了大卫家的星梅,并最终窃走了梅尔领主的‘耀星’。 一切与安比无关。 可案件的真相,其实根本无法左右居民对安比的看法—— 人们排斥她,不是因为她的品性有多么恶劣、做过多少恶事。 而是她身上那与生俱来的诅咒。 安比生活在这个小镇,对此早已心知肚明。 “没事的,唐奇哥哥,你不是在做无用功。安比很开心……” 比起那些白眼与偏见,安比更害怕的,是唐奇会因为发现自己无力改变什么,而感到难过。 她不希望自己的新朋友,和姐姐一样,因为自己而不开心: “他们不相信安比没关系,安比都已经习惯啦。只要哥哥和姐姐知道,安比不是坏孩子就好……” 不够坚强的人,是没办法在这种环境下,平安活到现在的。 唐奇只是笑了笑,轻揉着她毛茸茸的耳朵。 实际上,他的心情很好,并没有被影响什么。 对于他而言,自己只是做着想做的事情。 他会为此而努力,却不会刻意追求一个所谓的结果。 问心无愧地享受这个过程,至于结果的好坏,那并不完全取决于他。 但他不会多说什么,便要跟着安比回到酒馆。 没曾想,一个少年紧张的呼唤,叫停了两人一狗……头人的步伐—— “安、安比!” 两人齐齐回头,发现是正午时分,那个大骂安比偷窃、捣毁自己家星梅的大卫家孩子。 少年站在夕阳下,通红着脸,扭扭捏捏。 似乎叫停安比,就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勇气。 “乔治,你还想说什么?我可不介意在这里骂你一整天!” 安比只当少年还想找茬,恶狠狠地伸出爪子,威胁道。 “我、我……” 少年乔治·大卫认命似的闭上双眼,声音细微,犹如嗡嗡作响的蚊蝇, “对不起。” “你说什么?”隔着很远,安比当然听不清。 “我说——对不起,我错怪你了!以后我再也不会说你是怪物了!” 少年喊完,只觉得自己丢尽了脸面。 如果不是老爸老妈执意要求,自己才不会把脸凑过来! 他捂着脸,头也不回地就向身后跑去,直至消失在土路的拐角。 唐奇挑了挑眉毛,看向安比笑道: “看来,澄清也不是完全没用?” 可安比却完全没有显露出,误解澄清后所应有的笑容。 恰恰相反,她整个人僵在了原地,紧抓着唐奇的衣袖,颤颤巍巍: “我、我……” “怎么了?” “他不该跟我道歉的!”安比大声叫道。 一股名为愧疚的情绪,响柄利刃剐蹭在她的心头,折磨着自己的良心: “因为、因为——” “因为你真的捣毁了他们家的星梅?” 安比大惊失色: “唐奇哥哥怎么知道!?” (本章完) 第21章 第一杯酒 第21章 第一杯酒 唐奇指了指库鲁: “狗头人偷走鞋匠的皮靴,是为了盗窃星梅,充作供奉的贡品,那就不可能捣毁星梅。 林恩神父清早有晨跑的习惯,他看到你出现在大卫家附近,而不是在教堂里,也不太像是偶然。 答案只能是,你借为林恩神父送东西的借口出门,在大卫一家睡醒前,破坏了他们家的果园。” “我、我……” 在真相面前,辩驳毫无意义。 安比只能抓紧唐奇的衣袖,冲他眨着通红到,仿佛下一秒便要决堤的大眼睛: “都怪乔治天天欺负我,骂我是怪物。我只是想偷偷给他一个教训——我不想当坏人的!” 唐奇倒是没什么纠结对错的意愿: “事出有因。你有自己的理由,坏人……应该算不上吧。” “那、那我要向他道歉吗?他已经向我道歉了……” “都可以。”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觉得应该向他道歉,但总是忍不住想到他骂我时的样子……” “因为不知道,所以才要思考,不必马上得出一个结论。 你是自由的。 你可以做一个宽容的人,可以做一个严格的人。可以做一个好人,可以做一个坏人。 但不论如何,能决定你成为谁的,只有你自己。” 毕竟是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少女,唐奇有些拿不准,自己是否要以一个家长的心态教育她。 这不该是他的工作,他也负不起这个责任,点到为止就好。 “那安比再想一想要怎么做……在这之前,可以先不告诉姐姐吗?” “说闲话的人,舌头一般都很长。” 唐奇张开嘴,示意自己的舌头是正常尺寸。 少女会心一笑,也冲唐奇吐出了舌头:“那安比也不是!” “库鲁、不是!” 狗头人也吐出了自己纤长的信子,但它很快便发现自己类蜥蜴的舌头,甚至能伸展到它的鼻孔。 它很快耷拉下了脑袋: “库鲁、是……” 空气充满了快活的氛围。 但气氛没能持续多久,等临近【金色橡树】,看到酒馆大门前,站着一个叉腰的倩影时,安比的笑容很快便收敛了起来。 凯瑟琳保持着一贯的笑容,极具礼貌,让人如沐春风。 可安比知道,姐姐这份体面的笑容不是给她看的。 直到安比走到眼前,凯瑟琳首先向唐奇道谢: “诗人先生,实在给您添麻烦了,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您才好。” 看来她已经听说过今天发生的一切。 “那不如免去我在酒馆中的开销?” 虽然拿到些意外之财,但没有人会嫌钱多,唐奇也不多客气。 “如您所愿。” 听到他的要求,凯瑟琳反而卸下了警惕, “为了这个孩子,您不惜以身犯险……总之,请把酒馆当作自己家一样看待。” 如果唐奇帮了大忙,却什么都不索取。 凯瑟琳只会觉得,他是在渴求更多的东西。 简单的道谢之后,她摸了摸安比的头: “因为接下来是私事,所以……” “你说把酒馆当家,但我可不敢真把自己当家人。” 唐奇开着玩笑,连忙拉过库鲁,主动退避, “我先上楼休息,晚饭时请到我的房间通知我。” “今晚是梅子酱土豆泥,还有炸猪扒,您可以保持期待。” 等一人一狗头人上了楼,安比发现姐姐的脸色,终于冷峻了下来。 像是初春倒退回了凛冬。 她支支吾吾地想要解释,最好把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推到狗头人的身上。 就能撇清关系,免去姐姐的责罚。 但是凯瑟琳却一言不发,先行抓过她的手腕,带着她一路走向了后院的酒窖。 酒窖并不透光,推开小门,弥漫的梅果气沁入鼻息,安比觉得脑袋昏昏沉沉地,还没喝就已经要醉过去: “姐姐带我来这里干嘛?” 凯瑟琳仍然保持缄默,等安比晃了晃脑袋,才看到一个小木桶陈列在晦暗的阴影中,桶板上刻着些微爪痕,还有个显眼的标签: 安比! 这是姐姐教给她技巧后,辛苦酿出的第一桶酒—— 她还记得,姐姐带她去果园里亲自采摘了星梅。 清洗和去梗都了她一整天的时间。 压榨果肉十分辛苦,是个体力活,她的力气很大,但在反复的捶打下还是累趴在了地上。 发酵是最磨人的时候,星梅变质的快,而且在祖传特殊的工艺下,反而需要更长的周期,以至于等待了三个月。 澄清是最后一步,否则残渣会影响口感,这个精细活她反复磨了七天。 最终她完成了‘杰作’,为酒桶打上自己的标签,又苦苦等待了一个月之久—— 姐姐说过,世界上最让人回味的美酒,从不是贵族手中闪烁波光的佳酿。 而是你人生中,入喉的第一口醇香。 等到颓然老去,蓦然回首之时,你的舌尖依然会萦绕着当时的滋味。 或苦或甜。 所以她把第一杯酒的日子,留给丰收节。 在苦苦等待中,盼望着有朝一日,也能回味起节日的喜悦。 可凯瑟琳却已拿起了堆放在角落中,开酒的工具——一柄木槌和小臂长短的小凿。 “砰!” 她用力凿上了酒桶。 香醇的酒液喷泉如柱,在“哗哗”声中,洒在了晦暗的酒窖里,浇灭了安比对所有节日的期盼。 “不、不要!!!” 她歇斯底里地冲过去,要拿双手捂住凿开的缺口。 可湿滑的酒液仍然从她的指尖渗出,将她身上的绒毛也染的幽紫…… 安比意识到此前所有的等待,全都付之东流,向姐姐痛彻心扉地呼喊着: “姐姐,我们明天就能喝到它了。我还承诺过请唐奇哥哥喝上一杯! 为、为什么要这么做——” “难过吗?”凯瑟琳面无表情地回应道。 安比理所当然地点头。 “在看到呵护一整年的星梅,在一夜之间摧毁殆尽的时候,大卫一家也是你现在的滋味。” 凯瑟琳直视着安比,冷声道, “如果乔治骂你,那你就扯开嗓子骂回去。 如果乔治欺负你,那你就抓着他的脖子揍回去。 如果他的家人会因此来找你麻烦,那就由我来挡在你的面前—— 我又不是没这么做过,对吗? 可是安比,我从没教过你捣毁别人的星梅,摧毁他们对丰收节的期盼。” 当直视姐姐那肃穆到近乎冰冷的眸光时,安比所有的侥幸心思、借口,都在一瞬间荡然无存。 她只顾着哭号,只顾着认错: “对不起、对不起! 安比知道错了,安比不应该调皮、不应该破坏乔治家的果园……安比会去跟大卫一家道歉的!” 凯瑟琳继续问道: “霍格总会跟着乔治一起欺负你,你还对他们家做了什么?” 安比边哭边摇头:“没有!” “什么都没做?” “真的没有——乔治的爸爸是种麦子的,霍格的爸爸是种星梅的。 安比不能毁掉霍格家的星梅,因为他们真的靠星梅吃饭……” 她怕姐姐不相信,试图擦拭眼泪,用眼神来表达真诚。 结果下一秒,愧疚又催促着泪水夺眶而出。 听到少女的回答,凯瑟琳的眸子柔和下来,这才蹲下身来,轻轻地将她搂在了怀里: “安比,我不是在逼你认错。 我只是想要告诉你—— 在做出一个选择之前,你应该明白这个选择所带来的后果。 而不是放纵你的冲动,到最后换来一个你也不愿看到的结局。” “姐姐……安比没想过这样的。” “我明白,安比一直是一个乖孩子。” “那我应该怎么办……乔治和我道歉之后,我其实有些愧疚。我不想这样。” “那吃完饭后,我们就一起去道歉。 然后等到丰收节之后,再酿一桶新酒吧?” “呜呜,姐姐对不起……” 少女趴在凯瑟琳的肩头,泪水浸湿了她的衣裙, “安比再也不会调皮了。” 新书期,求追读,改成中午一章下午一章! (本章完) 第22章 遗迹与巨龙 第22章 遗迹与巨龙 【遗失历1000年6月8日,星梅镇,雨后初晴。 被踹出酒馆的第二天,我遇到了一只狗头人……】 天色渐沉,唐奇挑灯,奋笔疾书。 不到一天的时间里,他接连经历了阻止审判、追查星梅、勇闯洞窟、暗杀豺狗……等一系列事件。 似乎是日志的效用,催发着唐奇的表达欲。 让本该身心俱疲的他,一旦拿起笔来,就仿佛饮下甘泉般焕发出无穷活力。 “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 该死,原来“史奴笔”说的是他自己! 由于是当日经历,无需编撰什么内容。 致使他很少卡文,笔头只在对一些细节不够明确时,有所停顿: 【这只口吐人言的狗头人策划了一切。 但考虑到它初通人性,有时候说不明白。容许我拼凑一下原委——】 唐奇忽然回过头来,看向缩在角落里抱着自己的长杖,借昏黄烛火,用功钻研法术书的‘智者’库鲁,问道: “你们的贡品,究竟是献给你们的主人、还是信奉的神明?” 由于弱小,狗头人经常会在地窟之中,认一些强大生物为主,譬如硕大的地虫、蜘蛛…… 但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强大的‘主人’,活得也未必长久,以至于它们的主人经常更迭。 但库鲁却眨了眨眼: “蛋!” 唐奇理所当然地问道: “你们后代的蛋么?给自己的蛋上贡,算是你们族内的仪式?” 库鲁连忙摇头,见唐奇没明白自己的意思,只能开始比划。 “库鲁、地底、逃跑!”它做着奔跑的姿势。 “发现、巢穴,开始、挖洞!”它佯装拿着镐头挖掘。 “空地、有蛋,威严、供奉!”它比划了个圆圈,看起来有鸵鸟蛋大小。 唐奇挑了挑眉毛,意识到事情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你是说—— 你是跟族人一起,从地底更深处逃难迁徙上来。 意外发现了那片空地,可以作为自己的巢穴使用,于是鸠占鹊巢?” “rua!” “然后在挖掘安全通道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枚蛋,当时便决定供奉它?为什么?” 它继续比划着那个蛋,甚至还模仿着跪拜起来: “祖先、尊敬、恐惧!” “你感受到了一股源自于血脉威严,让你们敬畏,并为之臣服?” 生怕库鲁听不懂用词,唐奇也跟着张牙舞爪。 “rua!” 库鲁觉得这个人类好聪明,轻而易举就脑补出了,它根本表达不出来的语句。 连忙记下唐奇的发音、用词,用只有自己能看懂的符号,记在本本上,以便日后练习通用语。 唐奇却陷入沉默之中。 他能感受到握笔的指尖,正微微颤抖。 而这一切都来自于,那些许的—— 兴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许大多数人都要遗忘狗头人的血脉。 可他对此却有着粗浅的了解。 作为继承了微薄龙血的一员,狗头人习惯性崇拜它们的‘先祖’,甚至将守卫先祖的子嗣,视作一种荣耀。 荣耀会赋予它们勇气,让它们从个体之中脱颖而出。 那库鲁所说的‘蛋’,里面沉睡的极有可能是一条…… 巨龙? 【没有任何一个诗人,能拒绝的了成为龙骑士,你懂我的意思。】 就在唐奇尝试将洞穴中,那犹如‘遗迹’的巢穴,和‘龙蛋’联系起来的同时。 房门却在不合时宜中敲响—— “诗人先生,可以准备用餐了。或者我可以将晚餐带到您的房间?” “我马上来。” 饥饿感适时传来,唐奇这才从忘我的‘奴隶’状态中挣脱出来。 打开房门,映入眼帘的便是凯瑟琳那张堪称伟大的脸庞: “很抱歉打扰您,但‘丰收节的前一晚,在家中准备丰盛的晚宴’,是镇子的传统。 我不确定您是否想要体验这种氛围,不得已而冒昧。” “不必这么正经,女士。你的尊重让我喜悦,但我也不希望你过于尊重我。会让我不自在的。” 唐奇有些局促地耸肩, “我们昨晚相处地不是很好么?请自然一些。” 听到他这么说,凯瑟琳也不好一直板着礼貌的笑容,悄悄松了口气,脸上的神情也更灵动了: “老实讲,我都有些后悔昨晚对您的态度。 我都不敢想,如果将您赶走,今天安比还会遭遇怎样的不幸。” “这是个伪命题,因为我一定会死皮赖脸的留在这里的。哪怕是为了能每天见到您。” 唐奇试着挽起她的手掌,好亲吻她的指尖。 他在模仿一些宫廷礼仪,以便显得自己更有风度些。 但出身农家的老板娘可受不了这一套。 连忙抽回手来,眉头微皱,显出一些不适感: “还请不要说这些暧昧的话,我也会不自在的。” “咳咳,抱歉。我只是想顺势自我介绍一下——唐奇·温伯格。 叫我唐奇就好,目前正在尝试做一个撰写游记的吟游诗人,书名暂定《不知道取什么名字日志》。” “凯瑟琳·诺瓦,一个期盼有朝一日,能阅读到《不知道取什么名字日志》的酒馆老板。” “那我们的愿望大抵都会实现?” 两人的交谈,让原本充斥着客气与礼貌的氛围,愈发随意起来。 凯瑟琳注意到了角落里,埋头苦读的库鲁,它被长袍与破布遮得严严实实,暂时还没被认出来: “那位先生要一起下楼用餐吗?” 唐奇迟疑着解释:“如果它不会吓到你的话,因为它其实是一只……狗头人。” 由于毫无心理预期,以至于凯瑟琳吓得向后退了一步。 但她很快便稳住了心神,并极具分寸的,选择了不过问: “【金色橡树】不会拒绝任何一位客人,更何况它是你的朋友。事实上,我也想提醒你,楼下其实还有两个佣兵。” “不是吃团圆饭么,他们来酒馆做什么?” “也许是庄园空旷,他们也无处可去。不过今天倒是没见到那位豺狗先生。” 那你恐怕永远也见不到他了。 唐奇在心中暗自腹诽,一想到黑蛇,难免不会想起正事: “对了,如果我想要买些星梅的话,找镇子里的哪位比较合适?” “星梅的保质期很短,可能无法作为土产品常备……” 唐奇犹豫了半晌,将自己需要‘以次充好’的计划,粗浅地告知凯瑟琳: “所以我需要准备至少300公斤的星梅,尽可能在明天商队抵达之后,将整件事蒙混过去。” “300公斤……这不是个小数目,但好在镇子的星梅比麦子便宜。” 凯瑟琳思忖了片刻,忽然拍手道, “我明白了,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唐奇眨了眨眼,没想到号称【一毛不拔】的凯瑟琳,居然会主动揽活: “不会麻烦你吗?” “可别这么说。你是安比的恩人,这些小忙怎么能称得上‘麻烦’?” 凯瑟琳伸出食指,在唐奇面前左右摇晃, “况且,你作为一个外来人,不论从谁手里突然购置这么一批星梅,都十分引人注目。 明天是丰收节,人多眼杂。 假使被有心人发现,你购置的那批星梅,出现在了黑蛇上缴的‘耀星’行列里,说不定就会因为利益、嫉妒等种种原因揭发你。” “的确如此……” “但我就不一样——作为酒馆老板,我完全可以用酒馆的名义,多购置一批星梅。 如此一来,外人既不会留意到你,我还能以本地人的批发价格,为你节省一笔开支。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跟省钱过不去,你说是吧?” 一提到‘财务’方面的话题,凯瑟琳的双眼就好似迸发精光。 而她说的痛点,确实是唐奇所为难的。 【一毛不拔】的意思,或许更多是代表精明? 紧接着,凯瑟琳又沉吟一声: “不过就算如此,你也还要当心一点。” “为什么?” 改一下时间,每天中午一章,下午一章 (本章完) 第23章 分别与干杯 第23章 分别与干杯 “你指的是?” “每年都会有一位尊贵的施法者,跟随梅尔领主的商队一起抵达小镇。届时会用魔法为星梅进行加护,以保证它不会在运送的途中腐烂。” 凯瑟琳提醒道, “如果你们想用法术达成以次充好的效果,一定要小心些。” “到时候我会试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不让库鲁太过显眼。” 作为一个持续性的一环法术,想要维持幻象,便需要施法者时刻待在附近,保持专注。 如果被谁留意到,难免会有露馅的风险。 但假使能通过表演,刻意带动一些人的视线,那这个计划总体就还算乐观。 那些普通的星梅最终会藏在‘耀星’的底部,除非是有人将星梅失窃的事情抖落出去,否则不会有人专门去翻动底部的梅果。 “如果你已经有了计划,那便祝你明天好运。” 凯瑟琳真诚道, “至于眼下,则是享受美食的时间——” 他们一并下楼,酒馆大厅熟悉的长桌前,安比刻意间隔黑蛇、碎石了好几张长桌,坐在了彼此的对角。 她眼眶通红,显然是不久前才哭过。 小孩子都很在意自己的脸面,所以凯瑟琳才执意让唐奇退避。 他猜不到发生过什么,也保持分寸不去多问。 至于两个佣兵,身上的血污已经清洗干净。 似乎是为了庆祝节日,黑蛇甚至换上了丝绸质感的衬衫,在脑后梳了个小辫子,四十多岁的邋遢中年大叔也因此得体不少。 凯瑟琳将备好的食物,“砰”的一声,面无表情的放在他的桌前。 “喂喂,好不容易过一次节,不能对我态度好一些吗?” 黑蛇戏谑地笑着。 “白吃白喝需要什么好态度?”凯瑟琳甚至没多看他一眼。 “我可没说不付钱!” “但这顿是我请你们的。” 黑蛇愣了一瞬,紧接着跟碎石对视一眼: “能在凯瑟琳的面前白吃白喝,那我们可赚大了?” 毕竟有过些冒险的情谊,与碎石打了个招呼,唐奇一时间不知道该坐在谁的旁边。 好在是安比招手,将他喊到身旁,小声道歉起来: “唐奇哥哥,安比可能要食言了。” “哦?” “那杯答应你的星梅酒……喝不到了。” 既怕唐奇失望,又怕唐奇生气,她连忙解释了此前的经过, “没有让你喝到安比的第一杯酒,真的对不起!” 唐奇这才意识到她哭泣的原因,反而觉得找到了素材,摇了摇头: “我们不能只看表象,不是么? 你的第一杯酒,我已经尝到了。 有些苦涩,但回味应当是甘甜的。 如果让我们为它取个名字的话,也许应该叫—— ‘教训'?” 凯瑟琳也适时端着餐食走来,听到这些话,与安比四目相对,同时眨了眨眼。 半晌,狼耳小姑娘的兽瞳焕发了神采,她若有所思道: “对诶。‘教训’……这个教训,安比一定会铭记它一辈子的!” 凯瑟琳则松了口气: “多亏了你,否则我还要想想,该怎么安慰她吃下饭。” 唐奇的目光随之落在了餐桌上: “炸猪排、土豆泥、还有煎好的火腿肉……平常肯定不会吃这些东西吧?” “一年才能放纵这么一顿。” 凯瑟琳款款坐在唐奇的对面,将脖颈上的项链取下,放在手心。 那是一枚挂在细绳上,镶嵌着红宝石的银戒,宝石呈现酒红色的光泽—— “和你的头发一样耀眼。”唐奇下意识赞叹道。 “砰——” 耳边传来拍桌的动静,转过头去,唐奇被黑蛇不善的目光,盯得汗流浃背。 但估计是想到唐奇明天还有用处,他只是用眼神予以警告。 凯瑟琳瞥了黑蛇一眼,叹了口气,旋即出声缓解了唐奇的尴尬: “那我或许应该感谢我的母亲,让我遗传了她的所有。 来吧,让我们向古拉加斯祷告,期待明年也会降下美酒与丰收的恩泽。” 看到安比将手掌放在戒指上,唐奇、库鲁也跟着照做。 “吃饭也要抱着那根棍子么?” 唐奇见库鲁抓着自己的法杖,似乎没有松手的时候,不免好奇问。 库鲁则摇了摇长杖,笃定道: “伙伴!” 每个人都有独属于自己的小癖好。 狗头人也算是人。 短暂的祈祷后,凯瑟琳拿汤匙挖下餐桌上的土豆泥,上面浇了一层幽紫色的星梅酱,入口酸甜又柔滑: “对了,或许我们该洽谈一下,今后在酒馆驻唱的收入?” 唐奇则咬上一块猪排,在酥脆的“咔擦”声里,浓郁的肉香从唇齿间蔓延开来,他几乎要分不清汁水和舌苔生津的区别: “关于这个,我恐怕要说声抱歉。” “嗯哼?” “事实上,我最早是打算在酒馆驻唱,以此赚取些生活费用,好在未来的某一天,借助路过的商队带我穿过晨暮森林的。” 猪排有些过于美味了,唐奇看到身旁的库鲁,似乎是因为没有使用刀叉的习惯,抱着长杖的同时,伸出纤长的爪子,胡吃海塞到了嘴里, “不过我已经得到了一笔资金。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明天会尽可能地搭上商队的便车,跟着他们一同去往龙金城。” “唐奇哥哥要离开吗?” 安比没想到分别竟来得如此之快。 但唐奇知道,如果想记录更多的故事,自己就永远不可能驻足在一个地方。 凯瑟琳见小姑娘的心情有些低落,适时扯开了话题: “安比,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也许在未来的哪天,我们还能从别人的口中、他的日志里,再听到‘唐奇’这个名字呢?” “那哥哥会把安比写到书里吗?” 他好像已经写进去了。 但唐奇不介意承诺道: “当然,我会努力让整个大陆的人,都知道【金色橡树】酒馆里,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小姑娘,和一位精明美丽的老板娘。” 狗头人忽然抬头:“库鲁!” “好吧,还有一只会说话的‘智者’狗头人。” “那我可要指望你早些出名,为酒馆带来更多的收益呢。” 凯瑟琳举起了手中的星梅酒, “那就让我们,为未来的‘传奇诗人唐奇’干杯!” 黑蛇与碎石旁观着一切,始终不曾参与进来。 但那头的气氛,似乎是感染了他们似的。 如今,也双双举起了酒杯,和彼此碰杯。 …… “干杯!” 【吟游之歌】的学生宿舍里,几个喝的烂醉,七扭八歪倒在房间各处的诗人们,又一次将手中的麦酒一饮而尽。 歌雅悄悄掩面,打了个细微的酒嗝,确认没人注意到自己的失态后,才重新向朋友们展露起明媚的微笑。 学院中的正式助教名额,竞争一贯激烈。 和同学们打好关系,以得到他们的选票,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所以歌雅每周都会抽出时间,参与学院中的联谊活动。 她的酒量不错,眼下喝到深更半夜,还能保持着清醒。 但其他人似乎已经失去了这份体面—— “可恶!我明明只是想写一个平民英雄,在家破人亡后拜师学艺,最终向巨龙复仇,拯救国家的传奇歌谣。 为什么要以‘主角不是泰伦贵族’为由毙掉?难道平民就只配被人拯救吗?” “我也是——我明明是想写一个贵公子在声色犬马中纵欲、迷失,又因家族的失势一落千丈,跌入谷底,最终救赎自己的小说。 稿子被打回来的理由,居然是‘不许抹黑贵族老爷’!? 拜托,为了审核通过,我明明都写了他救赎自己的结局!” “还有我!我——” 一个人也闷闷不平,一拍桌子站起身来,紧接着, “呕!” 喝吐了。 (本章完) 第24章 还在幻想 第24章 还在幻想 一阵呕吐声后,紧接着便是哄堂大笑。 朋友们的诉苦,难免让歌雅想起昨晚被痛批的文章—— ‘贵族的钱如数奉还,领民的钱三七分帐’。 她在词句上钻研了好久,才把那日范思哲老爷的行径,总结在了纸张上。 可导师的怒斥,意味着学院已经容不下任何真实的声音。 而她还想留在学院中工作—— 容貌是她最大的优势,同时也为她带来了诅咒。 让她在交际中如鱼得水的同时,物化为了一个被太多人觊觎姿色、肉体的商品。 她渴望保持独立,才希望能留在学院中,通过教书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而不必去宫廷上取悦任何一个贵族。 因此,她愿意放下这微不足道的表达欲,听从导师的教诲、维护学院的地位。 哪怕心里难免会想—— “如果我也能像那个石碑上的诗人一样,说自己想说的,做自己想做的,那该有多好?” 歌雅、乃至于在场闷闷不乐的诗人们,忍不住又幻想了。 提到那个诗人,学弟苏文忽然一拍脑门: “对了,你们说今天的石碑上,会被篆刻新的内容吗?” “既然是日志的形式,或许每天都会产出新的内容?” “我有些好奇他今天会写什么了。偷偷告诉你们,昨晚开始我就一直试着为他那首歌谣编曲,可总是找不到‘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的感觉。” 那个吐了的棕发诗人有些兴奋。 “布鲁托你疯了?如果被院长发现,你可是会被逐出学院的!” “嘿,放轻松些。在场不是只有我们几个吗,不说出去,院长怎么能听到?还是说你会觉得,歌雅是多嘴的长舌鸟?” 布鲁托戏谑地看向歌雅。 作为临时助教,乌拉桑最得意的门生,她的态度至关重要: “事实上,我也觉得诗人在创作的方向上,应该更自由一些。” 其实歌雅本身并不抱有什么明确的态度。 只是她知道这些人喜欢听这个。 换一批保守些的诗人,她就会换一套说辞。 但她的话也算让在场诗人们,把心都搁回了肚子里: “歌雅,我相信你一定能成为正式教授,带着学院彻底改革的。” “那一天快点到来吧,那些阿谀奉承的话我真的已经写腻了,待在学院的每一天,都只让我感到无聊……你看,现在连喝酒都觉得乏味了。” “我们的人生一片无趣啊……” “我有一个想法!” 苏文一拍脑袋, “我们不如再去石碑前看一看?” “……” 宿舍中缄默地,让窗外的乌鸦鸣叫声清晰可辨。 布鲁托苦笑一声: “想什么呢?中心园的区域都被院长封锁了起来,没有他的许可谁也没办法靠近石碑…… 等等,我们好像还有歌——” “抱歉,我好像有些喝醉了,也许该回去休息一下。” 眼看话题又要扯到自己身上,歌雅连忙装作一副醉态,摇了摇头。 拜托! 她是能借着院长门生的名头,通过被封锁的园。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甘愿被当枪使! 布鲁托明显在针对她,再久留片刻,估计就要被架着做些她不愿做的事情。 想通这一点,歌雅直接向朋友们鞠躬道: “祝各位能有个美好的夜晚。” “歌雅学姐——”苏文还想挽留,却发现连平稳站起来的能力都没有。 等他跌在地上的时候,再抬眼,却已经找不到歌雅的倩影。 “碧池。” 布鲁托闷哼一声,打了个酒嗝, “不就是仗着自己有张漂亮的脸蛋,才混到临时助教的职位吗?连这点忙都不愿意帮……” “布鲁托学长,你这么说就太过分了。”苏文忍不住反驳道。 “嘿,苏文。你怎么不好好想想,她那么年轻,甚至都没能毕业,是怎么提前成为临时助教的?她和咱们那位秃头院长是什么关系,你心里不明白吗?” “布鲁托!” 眼见他越说越过分,其它诗人也忍不住呵斥道, “你喝醉了。” “不、我比谁都清醒!什么‘临时助教’,说地倒是好听!那位子只怕早就被她内定了吧,就因为她——呕!” 布鲁托忍不住胃里的翻涌,又吐在了床上。 众人还想说些什么,却发现他两眼一闭,紧跟着晕倒在了那滩浆糊里。 他们对视一眼,忍不住摇了摇头: “苏文学弟,布鲁托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只可惜他与歌雅是竞争对手。 而嫉妒蒙蔽了他的内心。” 苏文不在意布鲁托,只觉得幸好歌雅学姐走得早,没有听到这个嫉妒之人的谩骂。 可他不知道的是,早已离去的歌雅,其实预料到自己会被人腹诽。 但她明白,这就是自己应得的。 “人们习惯为丑陋赋予意义,习惯把美丽拉入泥潭。仿佛这么做,就能彰显他的仁慈、掩盖他的嫉恨。” 她心如明镜,所以不会过分在乎这一切。 只是,当她穿过学院的连廊,瞧见远处园的方向,两位被院长聘请来,看护石碑的构装守卫巍然不动时。 夏夜温热的晚风拂过她脸颊,使那个叛逆的念头蠢蠢欲动。 “导师命令我找出这位诗人,因此为我开了特权,让我可以靠近石碑。 所以如果只是自己观摩,不宣扬出去,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才对……” 她不是个循规蹈矩的人。 当这个忤逆的想法在她心头扎根、发芽的顷刻,歌雅已经向园迈去了第一步—— “我只是想偷偷看看,那个诗人是不是昙一现。” “没错,也许他写下的新故事,并不符合我的期待呢?” “那样我就不会时常惦念着他、幻想成为他了……” 她不断在心头说服自己,直至走到了两个构装守卫的面前。 作为魔法造物,它们华丽的盔甲之中,只是一团空气,但却留有最基本的意识。 当意识到歌雅靠近的同时,它们手持巨剑,阻挡来者。 歌雅从口袋中拿出一枚乌拉桑赋予的,印刻【吟游之歌】院徽的勋章: “我的导师乌拉桑允许我通过此处。” 交叉在她眼前的巨剑为此挪开,构装守卫甚至侧过身躯,使歌雅轻松的穿行而去。 当她站定在石碑脚下,抬眼望向顶端的星光时,果不其然,发现了第二颗‘星辰’。 【遗失历1000年6月8日,星梅镇,晴天。 被踹出酒馆的第二天,我遇到了一只狗头人……】 起先,当察觉到这篇日志的主人,似乎要记录这大陆上,最为弱小的地底生物时,歌雅不可避免地感到失望: “果然,人的创作欲是有限的。哪怕是这位诗人,也不可避免的用这些无聊的内容,记录流水账么?” 【事实上,如果只是遇到一只狗头人,根本没什么好记录的,写在日志上都嫌它浪费墨水、占用纸张。 我敢打赌,这种和地精一样毫不起眼的生物,出现在任何一篇文章里,都会被读者断定为水文、没活硬整。 但话又说回来,它是一只智慧的,短时间内自主学习了通用语、法术的狗头人。 背后兴许还有一条巨龙。 那就很值得说道了。】 “狗头人?龙?” 歌雅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内容吸引下去—— (本章完) 第25章 专长:警觉 第25章 专长:警觉 泰伦帝国作为一个施法者掌权的国度,任何生活在其中的居民,都认识狗头人这类生物。 可那些只会在地底中吱哇乱叫,鳞片都要被法师拿来当作材料的低智生物…… 居然能进化出钻研法术的个体? 给人的感觉,总像是法师的材料包产生了自主意识,扭头冲主人放了个火球术一样离奇。 【……我曾经一直有个疑惑,在冒险过程中,吟游诗人究竟能承担什么职责? 是在团队打架的时候,缩在角落里唱战歌助威? 还是有人战死之后,会去唱着挽歌替他们收尸? 亲身经历告诉我,是后者。 毕竟把豺狗的尸体交给赭冻怪消化掉,怎么不算是收尸呢? 尸体不会在大自然中腐烂掉、泥怪也能为此饱餐一顿,想必爱护环境的德鲁伊都会为我颁发勋章。】 “先用动作场面渲染危机,最后用自嘲的口吻消解紧张感吗……真的很像小说的写法。” 她险些分不出杜撰与现实。 直到她看到了个关键的字眼—— 【交友术】。 “怎么会,导师活了120年,都没能参透出音乐所蕴含的魔法……” 歌雅轻咳两声,险些失声。 比起法师通过向外研究魔网,罗列公式施展法术。 吟游诗人反倒与术士类似,多是向内探究那份独属于自己的力量,或是从血脉、或是从天赋。 而那些能帮助诗人,感受音乐魔力的方法,早已随着学院的没落而失传。 如果这篇日志的作者所言属实,他的存在本身,便等同于不朽的宝藏。 而日志的描述煞有介事。 石碑又作为‘世界的坟墓’,过去本就代表着‘史实’本身。 一切都容不得歌雅否认: “这个世界上,竟然存在‘真正的’吟游诗人?” 难道他并非出自于诗人学院? 而是传承了过去某位传奇诗人的衣钵,如今开始游历大陆的自由诗人? 应该是了。 日志的作者对于危险极为敏锐,发现脚印的线索,证明洞悉能力也远超常人—— 至少不是她这种只会写文稿、唱诗歌的科班生,所能比拟的。 但她渴望成为这样一位诗人。 她渴望抛开外表之后的自己,仍然能保持独立。 歌雅对作者的见闻越发感到好奇—— 【……当我意识到这只狗头人,可能是这群人里智力最高的那一位时,我忽然意识到人类似乎快要完蛋了。】 【不过我也算识破了它的计划,哪怕伴随着一定的巧合与意外,对比下来,或许还算有救?】 【不对,我这么认真的跟狗比大小做什么?】 【我没救了。】 “可以不要在别人快要崇拜你的时候耍宝吗!?” 那份刚刚升腾的憧憬,霎时间被打地支离破碎。 歌雅忍无可忍,紧跟着就看到一些更加不堪入目的词句—— 【一只会说话的狗头人固然可贵,但只是如此的话,带给我的兴奋程度,大抵算作清早来了一发手工活。 可随即,我从它的只言片语中捕捉到了更多的信息,以至于意识到,这世上或许还有比做手工更让人兴奋的事情—— 譬如说,发现一条巨龙?】 “可是——” 眼看切入正题,歌雅忍不住惊呼道, “它们早就已经消亡了!” 这片大陆上早已失去了巨龙的足迹。 唯一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的证据,是大陆东岸的领主联盟下,一个名为龙金城的独立城市—— 也恰恰是因为,这座城市屹立在巨龙的骸骨之中,才让遗忘历史的人们相信,巨龙并非是杜撰的传说。 【它们鸠占鹊巢的遗迹绝不简单。 我试图向库鲁打听更多的内情,但这只伶俐的狗头人似乎察觉到了,我对它所侍奉的‘祖先’抱有目的性,以至于不再跟我分享任何事情。 它的警惕是正确的,如果让我发现那颗疑似的‘龙蛋’,我一定会试着抢夺过来,再偷偷藏起来。 考虑到我不是这位狗头人的对手——这话说起来有些丢人。 或许我该出发去龙金城看看,有没有活得久一些的长生种,还清楚关于那片遗迹的消息。】 这个诗人还真的驻足在龙金城附近!? 这难道是巧合吗? 那可是巨龙。 是他们所有诗人,自进入学院以来,便时常传颂的传奇生物! 他们可是从小听着巨龙的故事长大的。 传闻最早的一位风流诗人,甚至与它们缔结下了不解之缘,以至于世上出现了‘龙裔’这个种族…… 这当然是吟游诗人胡诌的,为了往自己脸上贴金。 却恰恰证明了,巨龙在诗人们心中的分量。 歌雅按捺着胸膛跳动的心脏,呼吸都跟着急促起来: “如果我也能掌握魔法,我也能探索遗迹,我也能亲眼瞧见巨龙的真容……” 可恶,她发现自己又幻想了。 当然,绝不是幻想成为日志作者—— “我永远也不会认可,文章里那些戏谑的荤话!” 【所以我必须尝试离开这个小镇了,哪怕才刚刚认识一位不错的小朋友—— 安比,我的第一个小粉丝。 她承诺过,要在丰收节到来时请我喝她酿的第一杯酒。 因为她希望未来想起美酒的时候,舌尖永远会萦绕着丰收与喜悦。 但或许人生总是充满了事与愿违。 遗憾也比美满更刻骨铭心。 就像她已经品尝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杯酒—— 这杯‘教训’,她一定会铭记一辈子。】 “……” 日志迎来了尾声。 原本满心槽点的歌雅,忽然意识到自己无话可说。 她承认自己刚才的声音有些大—— 如何让一个故事写的走心而不过分矫情? 那就加点紧张刺激的桥段。 如何冲淡危机和压迫所带来的疲惫? 那就加一些荤段子和自嘲作为缓冲。 如何让浑话和玩笑,不显得过分轻浮油腻? 那就加点走心的内容,注入真实的情感。 日志的作者显然深谙此道。 他的文章简直让这三者达成了完美闭环…… 歌雅深呼吸一口气,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认可与否,简直毫无意义。 日志的作者,或许是自己、乃至科班出身的诗人们,永远也抵达不了的高度。 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牵动人心。 “如果我只是把日志抄录下来,留给自己看,而不去宣扬出去,应该也不会受到责罚吧?” 歌雅试着说服自己, “我才不是被他的文章折服,我只是试着学习一下他的优点,以便更好的提升自己!” 想到这里,她环顾四周,发现除了两个构装守卫之外,并没有谁经过附近。 她连忙拿出随身的记事本。 笔尖落下,娟秀的笔迹行云流水,直至写满了纸页。 …… 【敏锐的洞悉能力、对危机的提前感知、与绝不自处危险之中的果决。 是做一个敏锐的诗人,还是一个风流的游侠? 你居然选择了全都要。】 【你获得了‘专长·警觉’: 在清醒时,你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时刻保持警惕。 备注: 闷棍!失败。背刺!失败。偷袭!失败。他妈的,这个人到底长了多少只眼睛!?】 唐奇看着新获得的奖励…… 这居然还不算完。 (本章完) 第26章 出卖 第26章 出卖 【施展幻术往往要比识破幻术简单得多。前者意味着你明白它是虚假,后者意味着你要猜测它是否虚假。很显然——你猜对了。】 【你获得了‘真视之眼药水’: 一瓶能帮你揭露幻象的药水,持续8小时。 备注: 最好不要在被幻象魅惑的时候使用它。不然你本可以在虚假的旖旎中沉沦,而不必直面一个冲你流口水的鬼婆。】 “【警觉】、【真视之眼药水】……这次居然获得了两个奖励?” 在阅读完日志内容的顷刻,唐奇忽然感觉自己的裤兜里鼓起了一块。 摸索一看,便发现是个手指长短的细小玻璃瓶。 其中的液体晶莹剔透,如果不说是药剂,更像是一小瓶水。 “这种东西还是随身携带的好。” 将药水揣回兜里,紧接着,他翻到扉页,看清楚自己的知名度、追随者仍然是‘籍籍无名’和孤零零的‘1’,确认这并非‘声名远扬’所带来的增益, “这么说来,获取的奖励,取自于故事中我的行为。 那奖励的含金量,与故事的精彩、复杂程度也有一定关系么?” 譬如上一次【酒馆演唱】只属于单一事件。 而这次【找回星梅】,则是‘探索洞窟’与‘识破谎言’的复合型事件。 也因此收获了两个评价,得到双份奖励。 唐奇觉得自己好像摸索到了日志的奖励规律: “我尝试过编撰虚假的故事、别人的故事,但上面的字迹会渐渐淡去,也无法得到任何奖励。 这说明它是在鼓励我,主动参与到更多、更复杂的事件当中,只要我有命拿,就别硬苟……” 危险会带来机遇,这显然是一柄双刃剑。 “库鲁。” 唐奇呼唤了一声,角落里抱着长杖、认真学习的狗头人。 只怕它睡觉、做梦,都不会放下这根宝贝的棍子。 由于晚餐后,自己多问了几句关于‘龙蛋’的详情,招致狗头人的不快,以至于回到房间后他们没再多说一句话。 但毕竟是‘救命恩人’,哪怕狗头人的信条中不存在‘知恩图报’一说,对唐奇终归没有太多恶感。 所以它耳朵动了动,犹豫半晌,还是抬起了头: “rua?” “待会儿在我不注意的时候,试着给我后脑来一闷棍——记得别用法术。” “打、你?” “一定要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譬如我背对过去……” 唐奇说着,便转过身去,佯装伏案写作的模样。 可几乎是背对的顷刻。 那股在洞窟之中深有体会、突临危险的紧迫感,犹如针扎般刺入他全身每一个毛孔。 他顿感头皮发麻,汗毛几乎是生理反应似的倒竖。 当意识到危险来自于身后时,唐奇几乎下意识地向右侧卧倒—— “砰!” 库鲁的闷棍硬生生砸在了书桌上! “居然能判断危险的方向么,几乎等同预判了进攻来源,简直像是——” 蜘蛛感应? 思忖未半,危机感袭来,他不假思索地再次侧过身去。 这次闷棍结结实实落在了他身旁的地板。 “够了——” 又一闷棍。 “我说够了!” 再一次躲过棍击的同时,唐奇直接抓住了长杖的前端,用力将长棍从库鲁手中夺过,狠狠抽上了库鲁的屁股: “故意的是吧?” 库鲁不懂,自己明明是在遵从唐奇的命令,怎么反而还要挨上一棍子,委屈巴巴地望着唐奇。 后者这才意识到,眼前的狗头人对通用语的掌握,还处在一知半解之中,只好跟着比划: “够了——停。懂吗?” “够了、停。” 库鲁这才反应过来,揉了揉自己的屁股。 唐奇琢磨着,自己是不是下手太重。 俯下身子想要检查一下,狗头人的臀部是否会出现淤伤—— 房间大门被“砰”的一声推开: “唐奇先生,你没事吧?” 听到楼上吵闹动静的凯瑟琳,一把推开大门。 可映入眼帘的便是唐奇的脸颊,试图凑近狗头人掀开长袍,露出尾巴的屁股—— “砰”的一声,房门被关上了。 “抱歉打扰了。” 她的某些观念似乎受到了一些冲击,以至于在道歉的片刻后,让人听到飞驰似的脚步声远去。 “……” 房间中的一人一狗头人面面相觑。 翌日凌晨。 山间亮起第一抹鱼肚白的时候,唐奇试图向装货的凯瑟琳解释: “昨晚你误会了……” “我明白,唐奇先生,你不必感到拘谨。昨天我只是被,吓到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尊重朋友的取向。 相反,我愿意支持你——哪怕它有些猎奇。” 传闻中,吟游诗人们的喜好总是千奇百怪。 原来这不是传说。 “我还是有必要向你解释一下,我喜欢女人。” “库鲁原来是雌性吗?” “我说的是女人!具有明显人类女性生理特征的人类——额,类人型生物!” 凯瑟琳眨了眨眼睛,试图理解这复杂的长难句: “我明白了……你是多取向,对吗?” 唐奇脑海中想象了一下。 人类、精灵、兽耳娘、魅魔…… 最终点了点头。 凯瑟琳也在脑海中思考了一阵。 明显女性特征? 人类、雌地精、奶牛、扎成女性模样的稻草人…… 理解道:“没关系,星梅镇是一座包容的小镇。” 她真的理解吗? 唐奇有些怀疑。 凯瑟琳怕他难堪,连忙道: “放心,我也有一位取向不同的朋友,不会因此而歧视你。” “我放弃说服你了。” 唐奇紧跟着凯瑟琳,往货车上搬去了最后一箱星梅。 姑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说道: “三百公斤的星梅,都在这里了。趁着还没人起床,早些把它们运送到庄园去吧。” “这些数目一共去了多少?” “如果你去购置,霍尔茨应该会卖你同商队一样的价钱,大概在13枚金币左右。 但他以为是我想多购入一批,为此省去了3金币。” “多亏了你,不然我更要肉痛了。” 这下只剩下10枚金币了,甚至不够去铁匠铺买一柄尚可的长剑。 不知道搭顺风车的费用该是几何? 唐奇下意识认为不会便宜。 “对了,如果要吸引他们注意力,作为诗人,你或许用得上这个。” 凯瑟琳匆匆回到酒馆,不久后,拿出一把尤克里里—— 和唐奇坏掉的那把鲁特琴外形相似,只是这把琴要更小、更精致、更容易便携,并且只有四根弦。 棕木上雕刻着橡树,很像酒馆庭院的那一棵。 “这是我母亲生前经常使用的琴,我总会趴在她的腿上,听她唱些乡间民谣。 它能弹的调子不多,但至少能让你的歌声没那么干燥。” “算我借你的。” 唐奇的确需要一把乐器,欣然接过, “那就只剩最后一个问题了。” “什么?” “我不会驱车。” 唐奇指了指“哞哞”的老牛,这是凯瑟琳自家养的苦工。 凯瑟琳见状,只好一脚蹬上了车头,向唐奇伸出纤细却粗糙的手掌: “那就只好请你为我家的劳力伴奏了。” 唐奇握住她的手,借力一并坐在了车头。 这农家女孩驱车的样子,从容地像位领兵的骑士。 她一声轻叱,车前的老牛便抬起缓慢的步伐。 一缕晨曦穿过山间,笼罩在乡间的土路上。 映照着泥泞的车辙,指引着未知的前方。 “rua!” 在悠扬的琴声,与狗头人的呼喊中,他们抵达了领主的庄园。 可唐奇很快便笑不出来了—— 他发现浩浩荡荡的商队,就站在大门前,等待他们的光临。 这意味着,计划还没开始实施,就已经暴露了。 “妈的,被卖了。” (本章完) 第27章 被捕 第27章 被捕 “把车停下!【新星】,过去检查箱子。” 几个全副武装的佣兵,将牛车团团围住,催促着凯瑟琳将牛车驱向庄园的空地。 唐奇随即看到一个全身板甲,身负巨剑的男人等候多时。 他径直走上前来,盔甲“铿锵”的碰撞声极富律动,像是临近终点的晚钟。 那男人连盘问的工作都懒得做,说明一早就知晓牛车上,装着以次充好的‘假货’。 唐奇不明白。 难不成黑蛇如此短视,以为把责任都推卸在他这个外人身上,就能摆脱看护不利的责任了么? 可事已至此,他也只能咬咬牙。 下车之际,全是在琢磨该怎么把黑蛇一起拖下水。 “滚下来,别给我耍样。” “当然不敢。”唐奇是真不敢。 且不说这个领头是什么水平。 几个佣兵冲上来给他一剑,都够给他扎成刺猬的。 男人将车上三人押送下车,一个长袍年轻人紧接着跑到身边,手中的细长魔杖忽然迸发灵光,钻入了他的眼眸里。 跟商队打照面之前,唐奇秉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让库鲁在牛车周围释放了无声幻影。 只是这个新星分明是先射箭再画靶。 临时做出的伪装,根本瞒不过他们本就怀疑的眼睛。 新星环顾四周,最终盯紧了车上的星梅—— “只有幻术派系的魔法灵光。” 想到这个施法者并没有念诵咒语,沟通魔网,唐奇猜测那是根可以探测出魔法灵光来源的【搜魔魔杖】。 可以消耗储藏在魔杖中的法术,施展【侦测魔法】。 “说点能听懂的!” “所以我才建议你多去读书,【爆狼】。那至少能让你掩盖自己的无知。” “少他妈废话!” 新星没再理会那个佣兵队长,反倒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唐奇三人。 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库鲁的身上。 他一把掀开了库鲁身上的长袍。 先是惊奇一声,紧跟着抓住它的脑袋: “果然是狗头人?来、让我看看在哪呢……” “rua!” 新星下手粗暴,指甲几乎要掐进库鲁的鳞片里。 “这位先生,你……” 唐奇想要上前拉住对方,一柄巨剑紧跟着横在了他的身前。 爆狼紧皱着眉头,像是憋着一团随时都能烧起来的火: “不想死就乖乖站着。” “找不到、找不到!怎么可能!?一只能学会法术的狗头人,怎么可能没有智力头带?” 新星胡乱摸索,指尖却只有冰凉鳞片的触感,最后忍不住抓住狗头人的肩膀,模样有些癫狂, “听着小家伙。把你身上的宝贝都交出来,我会让他们放你一条生路,好吗?” 他口中的【智力头带】是一种魔法物品。 具有开智、启迪的效果,偶尔也会帮助高智生物灵光一现,但只有在佩戴时生效。 所以他是听说了狗头人法师的事情,从而觊觎上了这件魔法物品? 只是库鲁还无法做到将物品隐形。 它的智慧,大概真的属于神明的馈赠。 而库鲁听到这帮人类动不动就拿它的小命威胁,气愤的很。 却不影响它的求生欲。 它不懂新星想做什么,却听懂了‘宝物’的字眼。 “饶命、饶命!” 紧跟着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上缴、宝物!” 它犹豫了好半天,最终选择为了小命而忍痛割爱,取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 “这是……棍子?” 新星瞧着它捧起的木棍,忍不住皱紧了眉头。 这可不是他想要的。 库鲁用力点头,举起长杖展示道: “笔直的、棍子!” 狗头人一般在亲缘关系显得十分冷淡。 但库鲁并不一般。 这虽然只是一根用于沟通魔网的法器,和那本法师的法术书一起留下的遗物。 可长杖巧夺天工,笔直的同时,上宽下窄,顶部还有虬劲的质感向外延展,拧成了一个朝向天空的爪子。 它拒绝不了这样一柄笔直的棍子。 还记得,当初捡起这跟笔直长棍的时候,自己开心地跳了三天的爪抓舞,远比吃到新鲜的猪肉还要让人兴奋。 它陪着自己学会了第一个戏法。 夜里都会抱着它入眠。 是自己最重要的伙伴。 如果是为了换回自己的小命,身为伙伴,应当也会乐于奉献吧…… 只是,涉世未深的库鲁,暂时还不明白。 那些对它而言视若珍宝的宝物,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一文不值。 “你在耍我?” 新星没想到,这种本该被扒了鳞片,充作自己施法材料包的低智生物,有朝一日会拿这种低劣的玩笑戏弄自己。 人在过于生气的时候,是会笑的。 于是,他“啪嗒”一声,笑着掰断了库鲁的长杖—— “rua!!!” 那笔直的长杖在库鲁面前一分为二。 它哭着爬到折断的长杖前,想将它严丝合缝的拼回去,可无论如何。 瞧着那折断的裂隙,就像自己一同撕裂的心。 “你的头带究竟放在了哪里?还是有什么其它奇物……” 眼看施法者还要为难,唐奇也顾不得挡在身前的长剑—— 库鲁背后的遗迹与‘龙蛋’,他还没见到呢。 于是连忙解释道: “大人,它是一只天生高智力的狗头人,没有佩戴任何魔法物品。” “天生的?” 新星奇怪的看了库鲁一眼。 他其实见过如库鲁一样的特例—— 那是一只佩戴头带,酷爱读书的巨魔。 解析、研究法术的时候,持有这种能让人灵光一现的宝贝,经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 但他可没办法从对方手中,把那件魔法物品抢夺下来。 因此,才将主意打到了库鲁身上。 如今意识到它天生智慧,反而没了此前的兴趣。 爆狼却一把揪住了它的后颈: “一只会说话的狗头人……那些抱着猎奇心理的有钱人,应该会有兴趣买一只才对。估计能抵下它盗窃星梅的罪责。 给它戴上镣铐,扔到货车上,带过去。” 几个佣兵抓住库鲁的四肢,将它锁在了车上。 爆狼最终看向了唐奇: “至于你,吟游诗人是么?在多管闲事之前,总应该想想会付出什么代价。” “我会被带去哪里?” 唐奇知道,自己作为出谋划策的‘从犯’,估计也逃脱不过责罚。 “当然是雇主的面前。” 作为龙金城下辖的土地,这片小镇的一切,都受到龙金城律法的保护。 那自己大抵会被一路带去龙金城,接受城中律法的审判—— 这是好事,至少这些人还算讲理。 毕竟他们就算拔出剑来,对自己除以私刑,在这三面环山的闭塞小镇里,也不会有人置喙什么。 “好吧。” 反正横竖都是被抓,唐奇干脆举起双手,放弃了无谓的抵抗, “不劳烦您动手,我自己来。” 他直接走向手持镣铐的佣兵前,伸出双手,等手腕被牢牢锁住,便紧跟在佣兵之后。 驾车而来的凯瑟琳,自知也逃脱不掉,干脆效仿唐奇,省去了一番时间。 “不错,识趣是一种智慧。会让你们少去许多皮肉之苦。” 爆狼乐见其成。 他只是个受雇护送商队的佣兵,领的是护送星梅的钱。 如果不是雇主承诺加价,这些犯人策划了什么,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唐奇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被推入了庄园的马厩之中。 在一股恶臭的粪便味里,他迎头一瞧。 没曾想遇到了熟人。 唐奇忍不住凑近道: “这么巧,你也在呢?” 被熟悉的长枷、脚铐牢牢锁住,坐在一角草垛的黑蛇,忍不住抽搐着嘴角: “……” (本章完) 第28章 意外 第28章 意外 “这种时候还能笑出来,或许我低估了你死皮赖脸的程度。” 黑蛇甚至有些欣赏这些诗人天生的乐观了。 “反正怎么都要去龙金城,被捕至少还能免去顺风车的路费。 而且我看您这戏谑的语气,似乎也不遑多让?” 唐奇倒是没想到,跟黑蛇成了难兄难弟, “我和你说过了,把我推出来做挡箭牌,并不意味着你能把自己摘干净。” 黑蛇没好气道:“可如果我什么都没做呢?” “什么意思?” 他先是瞧了一眼唐奇身后的凯瑟琳。 随即叹了口气,瘫在了堆积的草垛上: “前两年,商队都会在丰收节的晌午抵达,并在小镇上驻留三天的时间。 可唯独昨天,他们半夜就已经提前抵达。 然后就要在立刻验收星梅之后,折返回龙金城—— 我他妈根本就没做好准备,直接被抓了个正着。” “然后你就什么都交代了?” “拉两个垫背的,会显得我没那么失职,不是么?” “真可惜,我本来还琢磨着怎么拉你下水的。” 唐奇和黑蛇之间本就没什么契约。 也更不要指望一个在小镇里臭名昭著的佣兵,对外人能有什么守口如瓶的精神。 唐奇除了腹诽,也指责不了什么。 抱怨反倒是最浪费时间的选择,他抓住重点问道: “立刻验收……往年不会这么急迫,对吗?” “也不会这么效率,不然我至于答应你那破计划?” “所以,他们可能在来的路上,出了什么意外……” 晨暮森林真有那么邪门么? 前脚让狗头人继承了,带有施法者的整编冒险队遗产。 后脚让几十人的商队,马不停蹄地往返,生怕再遇到丁点麻烦…… 就在唐奇暗自思忖的同时,他忽然听到凯瑟琳的呼唤声。 回过头去,发现她正向一个衣着华贵的男人欠身行礼: “唯有每年的丰收才能与您相伴,胡斯总管。” 胡斯是个身材挺拔的小胡子,他的鼻梁有些塌陷,以至于要时不时扶正油光满面的脸上,那总会从鼻梁上滑下去的金丝眼镜。 他对凯瑟琳的行礼充耳不闻。 只在这些穷酸的平民身边呼吸,都要让他忍不住打喷嚏。 便径自掠过马厩,走向庭院中央,那几箱被佣兵搬到空地的星梅。 普通的星梅颜色黝黑,只在光照下才会显出紫色,掐着其中一颗,对向阳光,一眼便瞧出了不同: “果然是次品——凯瑟琳,你太让我失望了。” 胡斯掐着尖细的嗓音,做作又高傲, “原本是看在你母亲的淳朴,与你的不易。梅尔大人才每年用最低廉的价格,租给酒馆最好的土地—— 而你,居然也选择跟这帮恶棍同流合污,用欺骗来报答大人的恩情?” 早知道不该把凯瑟琳牵扯进来的。 反正逃不过被带去审判的命运,唐奇干脆道: “这位大人,我只告诉这位女士,帮忙运送一批星梅。她是无辜的,对真相毫不知情。” 胡斯冷哼一声: “就算是这个恶棍蒙骗了你,你也应该保持对大人最基本的忠诚—— 当意识到这批星梅是运送到庄园时,你就应该警醒才对!” 跟一个自诩甚高的贵族总管解释,并不能得来谅解。 “总管先生,您的教诲让人振聋发聩,我无地自容。” 凯瑟琳明白,这个时候逞能、解释都没有任何好处,连忙弯腰,模样显得软弱而愧疚。 这能让胡斯感受到更充分的优越感。 胡斯还想说什么,一个更年轻的声音打断了他: “算了。她毕竟是唯利是图的商人,本就毫无忠诚与荣誉可言,怎么能以要求贵族的准则要求她? 父亲一向仁慈,想必也懒得追究她的过错。” 那声音的主人,是个衣着同样华贵,身材却更显臃肿矮小的青年。 他其实还算英俊,如果未来能瘦下来的话。 但宽厚的身躯也有好处。 让一只插着两只齿轮翅膀的瓶装‘眼睛’,能安安稳稳地立在他的肩头。 那似乎是个微型的构装体,也是施法者的产物。 “他是领主家的少爷?”唐奇小声问。 黑蛇只是冷哼一声: “从他和他父亲如出一辙的体型,就看得出来。” “梅拉德少爷,我们或许有三年没见了。但每次见到您,都能让我想起您的慷慨与仁慈。” 对于不那么亲近的人,凯瑟琳的笑容总是完美的。 让人挑不出一丁点的错处。 “如果这话不是从你的嘴里说出来,那我一定会认为是在讽刺我。但凯瑟琳,你明白我从不会吝啬对你的宽容。” 梅拉德张开了双臂,作出一个虚抱的动作, “所以,你什么时候才愿意成为我的新娘?” 美是一种恩赐,也是一种诅咒—— 唐奇当然有过好奇。 如果是自己的领地下,出现了这么一位绝伦的晨暮。 身为领主,他未必能忍耐住采撷的欲望,让她这偏安一隅的小镇中明艳盛开…… 梅尔领主如何忍心,不去‘呵护’这位娇俏的姑娘? 但现在他明白了。 晨暮只有一朵,父子总要取舍。 他适时向黑蛇瞧去。 被人前目犯的滋味可不好受。 唐奇头一次在他那张颓废的脸上,瞧出吹胡子瞪眼的感觉。 “您知道的,少爷。我不会抛下这间酒馆,和我的家人。” “但我的宽容是有限度的。” 梅拉德圆滚的脸上带着满面愁容, “明年我就会成年,那是我留给你的最后期限。 时间一到,我不论如何都会将你迎娶回去,并为你在龙金城开一家【金色橡树】。 你依然可以继承你母亲的家业,做你想做的事情。” “那请您容许我,把决定留给明年。” 梅拉德见她如此执拗,也不愿再多说什么,摆了摆手: “好了,我知道你一定是被这些恶棍所蒙骗了,也便不会追究你的责任——当然,你知道我明明可以借此机会,将你掳去龙金城的对么。” “感谢您的仁慈。” “所以趁我还不想为难你,回到你的酒馆去吧。” 梅拉德招呼着胡斯总管上前,对他吩咐了几句。 便见到胡斯摩挲着自己的小胡子,不情不愿地向佣兵拿来镣铐的钥匙,一边解开了束缚,一边道: “你应该牢记梅拉德少爷的恩情,并为之献上你的忠诚。” “我会的。” “哼,口是心非的商人。” 商人是趋利的,毫无忠诚可言。 作为服侍了梅尔老爷几十年的总管,胡斯一向看人很准。 而凯瑟琳那张谦卑的笑容里,他看不出一丁点的真诚。 在他们谈话间,一身板甲的爆狼总是来回踱步,并不耐烦的模样。 眼看事情终于快要结束,凯瑟琳在犹豫间还未离去时,他已经连忙走上前来,看向梅拉德: “聊完了是吧?那就他妈把货搬到马车上,赶紧出发。” 胡斯皱眉道: “佣兵,注意你的言辞。而且,不要试图左右雇主的决定!” “你他妈给我闭嘴,小胡子。老子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 这一路上遇到的意外,你不是不清楚。 早一天回去,就能少一分风险!” 唐奇敏锐的捕捉到‘风险’一词。 所以果真发生了什么? (本章完) 第29章 那位朋友 第29章 那位朋友 “一路舟车劳顿,少爷需要休息!” 作为梅尔领主,最忠实、信赖的总管,此次商队的总领。 胡斯有义务照顾少爷,让他安心享受这段旅途。 但爆狼却不愿意陪着贵族过家家: “当然,等命都没了的时候,你们可以休息一辈子。” 被冒犯的胡斯眉头一皱: “佣兵,我们是你的雇主!” “所以是老子的队伍里丢了人,不是你们!” 爆狼一把抓住胡斯的衣领,唾沫都要喷在对方那张体面的脸上, “听着,我们拿钱办事,所以丢了谁、死了谁,都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但明知有危险,还不紧不慢地赶路,那就是自己主动把命送出去。 我可不会为了你们的愚蠢而陪葬!” 果然因为一些意外,导致商队加快了进程,促使计划败露的么…… 唐奇无法要求幸运女神始终眷顾自己。 他能考虑的,只有事已至此,自己该如何适应下去: “愤怒是一把要命的刀, 总会把矛盾拼命的刨; 拒绝无谓的唠叨争吵, 我们需要理智的解药。” 唐奇的歌声穿插在两人的争执之间,好像火盆上突然被浇了水。 他们同时静默,齐齐看向歌声的来源。 唐奇冲他们摇了摇被铐住的双手: “抱歉,我无意打断你们。只是有个不情之请—— 在你们吵架的过程中,能否允许我把我的包裹带来?” 他暂时还没有使用交友术,防止让人意识到他也拥有施法的能力,并在事后挨揍。 可一旦确认,对方没有这个意愿,他就会对真正的话事人梅拉德使用—— 包裹里还装着那本日志,无论如何也不能丢下它。 但还没等被打断的两人发作,梅拉德却惊奇的看向他: “该死的恶棍,你竟然是一位吟游诗人?” “只可惜我的双手被束缚住了,否则我会为您的仁慈专门奏响一首诗篇。” “一个诗人,为什么要帮助佣兵隐瞒星梅的失窃?”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 唐奇瞥了一眼身旁的黑蛇。 黑蛇莫名有种不好的预感。 唐奇的唱腔却稍显哽咽: “失职的恶棍把无辜的少女缉拿, 要把她推向污蔑的绞刑架; 善良的诗人想要救下她, 恶棍说:‘好啊,如果找不到真相,由我来将你宰杀’—— 上了贼船的诗人只能在心中痛骂, 不得已想出欺骗领主的办法!” 黑蛇嘴角一抽。 虽然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真相中,之所以能走到现在这个地步,这个诗人绝对称不上无辜。 可转念一想,这似乎又是他妈的实话? “仁慈的大人,我并不奢求您能饶恕我的罪过,毕竟欺骗了您是不争的事实。 但请允许我拿回自己的物品,那里还有我宝贵的日记。” 事实上,唐奇甚至不想让这些人把他打发走。 他本来就想跟着商队离开,眼下只不过过程出了问题,结果还没跑偏。 既然森林越来越诡异,紧跟着佣兵、商队,一定是最稳妥的做法。 见这诗人如此识时务,梅拉德倒也不介意展示自己的宽容—— 他的家中时常会聘请乐师,但很少遇到像唐奇这么有趣的: “你的包裹在哪?” “这位先生就住在我的酒馆,我去为他取来。”凯瑟琳主动请缨。 梅拉德摆手,示意她快去快回: “新星先生,请为星梅施法庇护,三十分钟之后,我们即刻出发。” 雇主一锤定音,也算安抚了焦虑的爆狼。 在几个商队亲卫的推搡之下,唐奇则与黑蛇一并推上了一辆货车。 除了堆放着诸多杂物之外,车上还躺着一只因为伤心过度,总在乱吼乱叫,最终嫌弃太吵而被打晕的狗头人。 他们的双手、双脚都被牢牢锁死,让人生不出什么逃跑的欲望。 总不能闲出痱子,唐奇打量了四周,小声问道: “碎石呢?” “我让他躲起来了——看护不利的罪名,有一个人担着就足够了。” “我很好奇,豺狗见过你这么仗义的一面么?” “我从不会让自己手底下的人顶罪,豺狗也一样。只可惜他死在了你的手里。” 唐奇眨了眨眼: “诽谤在龙金城能定罪吗?” “到了这份上还需要演戏吗,诗人?昨天晚上我就确认过了,豺狗的链甲上根本没有被酸液腐蚀的痕迹。 这说明他是先脱下了链甲,再与赭冻怪搏斗的——那他得蠢成什么样子?” 唐奇叹了口气,因为这种漏洞而露陷,基本都属于不可抗力: “没办法,不把他的链甲卸掉,我甚至搬不动他的尸体。” “他是个能办事的人,唯一的不足是欠缺了些经验。” “连狗头人都不认识,也能算是一些么?那足够要他的命了。” 黑蛇依靠在杂物堆上,向唐奇审视似地瞥去一眼: “你是否对佣兵有着什么误会?佣兵的任务是护卫、参军,可不是探索什么世界——那是冒险者该干的。” “所以你和碎石是冒险者?”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但这本身就算是一种回答。 “呆在星梅镇总不能是为了养老吧?我看碎石还挺有干劲儿的。” 见黑蛇没有回应,唐奇忍不住回头看去,才发现他已经跟库鲁睡到了一起。 松弛到,完全没有作为一个囚犯的自觉。 但最让人好奇的,还是他与碎石分明具有不俗的身手,哪怕敌不过在场佣兵,向森林逃窜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们只是佣兵,在龙金城失去了名声,换一座城市生活又能如何? 兴许是他深谙龙金城的法律,知道自己的罪行并不会带来性命之忧? 又或许是,他们有什么一定留在这里的理由? “冒险者、遗迹……” “唐奇哥哥!” 在思索之际,唐奇瞧见麦田间的土路上,跑来一个少女的身影。 得益于兽化的诅咒,让她天生比其他人的力气更大、动作也更迅捷,才能承担这份跑腿的任务。 如今她背着唐奇破旧的包裹,想要越过麦田、穿过人群。 “什么人!?” 胡斯总管连忙喊来几个佣兵,将她拦在了眼前。 安比听过姐姐的嘱咐,连忙卸下包裹: “我是来送东西的。” 胡斯一把夺过包裹,打开一瞧,发现除了一本厚重而朴素的日记本之外。 包裹中还放有一个硕大的布包、三个水袋,以至于背包有些沉甸甸的。 日记本上空无一物,布包里是许多坚硬的黑麦面包,水袋里装着独属于金色橡树的梅酒。 倒是省去了这些‘囚犯’的吃饭问题。 胡斯冷哼一声,不愿让包裹散发的穷酸气,玷污自己的手指,嫌弃似的随意扔到一辆马车里—— 安比紧接着喊道: “姐姐还让我给你带句话。 她说—— 我们不能只看表象,不是吗? 梅拉德少爷,就是她说的那位朋友!” 唐奇眨了眨眼。 旋即想起了两人清早时的对话。 看向梅拉德的眸光,也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本章完) 第30章 脱身的两个方法 第30章 脱身的两个方法 “找到了一片空地,准备安营!” 唐奇拍了拍,在森林的泥泞土路上,被颠簸的晃匀脑浆的头。 装载‘犯人’的货车上没有屋蓬,让清冷的雾气浸透了他的衣衫,浑身变得越来越潮腻。 他想要擦拭身上的水渍,长枷的束缚却让他动弹不得。 不过,借着天光,他也能依稀分辨出,距离开星梅镇开始,已经过去了四个日夜。 十六个小时。 眼下应当是森林内外,同为夜晚的时间。 喊声将库鲁吵醒,当意识到自己要被押送到龙金城的时候,它啜泣了好一会儿。 “伙伴、回家……” 这是它第一次离开地窟如此之久,在这过程中失去了陪它入睡的长杖,让它感到浑身不适。 作为星梅失窃的罪魁祸首,唐奇认为库鲁的罪责不会轻。 并且龙金城的法庭,未必会给予一只狗头人人权。 他为库鲁的前途感到堪忧。 瞧着一众佣兵陆续支好了帐篷,饿了一天的唐奇只觉得肚子咕咕作响。 他看向坐在营地篝火旁,安静取出牛排、红酒的胡斯总管,正优雅地为梅拉德少爷煎制晚餐。 他甚至在煎锅上放了块黄油和迷迭香。 那估计都是经过防腐法术加护以后的新鲜食材。 万恶的贵族。 “仁慈的梅拉德少爷,您应该不会想看到,我们这些罪人在受到审判之前,就已经饿死在路上才对?” 梅拉德听到唐奇的呼喊,趁餐食还未备好,不紧不慢地走来: “凯瑟琳托人带的口信,说我‘就是那位朋友’——指的是是什么朋友?” 唐奇眨了眨眼。 这位精明的老板娘,特意在临行前叮嘱自己,只怕是在为自己寻找脱罪的办法…… 而他们曾在离开酒馆前,进行了一些关乎‘取向’方面的探讨。 从中得到的信息是,凯瑟琳说地那位朋友—— 梅拉德,至少不喜欢异性。 结合这两点来看,答案已然昭然若揭。 他下意识夹紧了自己的钩子,展露出讨好似的笑容: “她曾说过商人总是精于算计的,这让她在接受恩惠的同时,难免不去思考自己要付出什么。 但她的一位朋友却宽容且仁慈,时常能让她不必考虑得失。” 唐奇在信口胡诌。 但梅拉德却十分满意这个回答。 凯瑟琳可从没在自己面前,承认过‘朋友’这个词。 但她的态度一向友好—— 看来,她已经在考虑嫁给自己的事宜了。 这让他风餐露宿的心情稍好一些: “这的确像是她会说的话。 所以诗人,你的音乐技艺怎么样?” “现在就能由您亲自校验。” 唐奇终于有机会说出自己的诉求,晃了晃已经有些僵硬的双手, “只要给予我短暂的自由。” “胡斯总管,将他的琴取来,把他的长枷打开。” 胡斯推了推眼镜,有些担心:“少爷,这恐怕……” 梅拉德眉头一皱:“他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吟游诗人,这么多人在,还怕他怎么样吗?” 胡斯只能照办。 解开束缚的唐奇,总算是松一口气。 好在给这位话事人留下过不错的第一印象,让他马屁也拍地得心应手。 这很重要。 这些高傲的贵族,可不会像金色橡树里的酒鬼一样,给他扭转风评的机会。 “希望你能唱些不错的乐章。”梅拉德其实抱有期待。 “如您所愿。” 唐奇首先沉默了半晌,揣测起梅拉德的喜好。 紧接着,试图找一些不那么冒犯的语句,汇总成歌词。 最后,再随便配上一曲宫廷小调。 预制菜就这么做好了: “我曾纵情权色,也沉沦名利, 从不怜惜那些女人的美丽; 但为何我的心如死寂,寻不到生活的意义? 因为有个秘密,我从不跟人提起—— 一个人的身影在我的梦中游弋。 那人如此的聪慧机敏、可爱伶俐, 我只想成为彼此的唯一。 可神明啊,您是否能听见我的哭泣? 去他妈的。 他为什么会是我的兄弟?” 唐奇的歌声轻柔,宛如与神明祈祷时的私语。 可梅拉德双目圆睁,心中仿佛有滔天海浪,迟迟说不出话来。 那副又惊又喜的表情,像是信奉真理的信徒,被唾弃为异端,吊在了烧火架上。 当他以为自己掌握着唯一的真理,就要带着信仰孤独死去时,却发现身旁忽然挂上了另一个异端。 直到这时,比起将死的痛苦,他更庆幸原来自己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原来你也——” “啊不,这首《忏悔》是我在泰伦帝国游历时,听说了一位贵族老爷求而不得的爱,所有感而发的创作。” 唐奇摇了摇头,连忙跟这首歌谣撇清关系。 他只需要表明自己的立场,以博得梅拉德的好感即可。 万不能更进一步,免得钩子不保。 梅拉德肉眼可见的失望。 断背在龙金城其实称不上过于小众的取向。 只是作为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他的父亲,梅尔领主还需要自己为他诞下子嗣。 以至于梅拉德无法向父亲诉说真正的诉求。 凯瑟琳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那个姑娘曾听他醉酒之后,倾诉过苦恼。 在得知这家酒馆的老板娘,时不时还要因为父亲的觊觎,而感到困扰时,梅拉德便提出了一笔交易—— 他向父亲提出求娶凯瑟琳,换取凯瑟琳生活上的安稳。 同时,凯瑟琳要在成年后嫁给自己,为他寻找真正的爱情作掩护。 如今距离成年不足一年时间,他这才向父亲请求,用去往庄园度假为由,提醒凯瑟琳这笔交易。 否则也不会踏入这片愈发诡谲的晨暮森林。 而不论眼前这个诗人是有意为之,还是歪打正着。 他都不可避免的感到亲切: “你比我父亲聘请的艺人,要优秀许多。 或许抵达龙金城之后,我可以给予你一个赎罪的机会。” “感谢您的仁慈。” “胡斯,把他的包裹还给他,我可不想他就这么饿死在半路上。” 挺拔的总管有些嫌弃的戴上丝绸手套,将唐奇的破旧包裹取下,扔到了他的脚边,最后干脆把手套也扔到了地上: “一股穷酸的馊味。” 唐奇并不在意。 事实上他很清楚,人类与地精的区别,和贵族与平民的区别差异不大。 前者因种族而分化。 后者因地位而异化。 龙金城的贵族尚无实权,更多是一种身份象征,这种态度还不够明显。 而到了泰伦帝国…… 在贵族的眼里,奴隶与家畜,都是他们等同的资源。 领民,只比它们高贵一些。 如今脚铐虽然还在,却也算恢复了一定的自由。 同时,也算为自己在龙金城留下了一条退路。 “多亏了凯瑟琳的提醒。” 想到这里,唐奇连忙将背包掏空。 紧接着便发现,这背包还承载着不属于它的重量—— 有一个像是不久前才缝纫的夹层里,鼓起犹如短棍似的凸痕。 拆开临时的缝线,却发现夹层里静静搁置着一柄,小臂长短的铁制凿子。 那是用于凿开酒桶的工具。 安比在送来包裹前,特意留下了两句话—— ‘我们不能只看表象’。 ‘梅拉德是她说的那位朋友’。 如果是不明真相的人,大抵会粗略的将它们看作一句连续的长语。 但唐奇明白,这都是他与凯瑟琳在不同时间里,说出的两句话。 如今,也代表了凯瑟琳准备的,力所能及的两条退路—— 前者,寓意着这柄夹层的凿子,或许能在他迫不得已时,取得奇效。 后者,寓意着梅拉德的喜好。妥善运用,未必不算一个脱罪的办法。 唐奇将凿子藏回了包里,不由自主嘟囔道: “至少能防身用。 如果还有再见的机会,到时候再好好感谢她吧。” (本章完) 第31章 爪牙与宝藏 第31章 爪牙与宝藏 获得自由的唐奇,终于有了填饱肚子机会。 把手里的黑麦面包,在货车的某块挡板上,“咣咣”敲了许多下。 兴许是职业病,渐渐打成了简单的节奏型。 直到给黑蛇从梦中吵醒,才算是敲下来细碎的几块面包。 没办法,这种质地坚硬的棍式面包,是这里最容易储存、携带的旅行粮。 至少凯瑟琳贴心的准备了梅酒,不至于卡在喉咙里咽不下去。 “有些怀念昨天的炸猪排了。” 梅酒冲淡了黑麦的苦涩,他将面包块扔进库鲁的嘴里,又喂它喝了口梅酒。 “谢、谢……” 狗头人的感谢未必有多少真诚。 更多是害怕不说谢谢,之后就没有饭吃。 轮到黑蛇,给他灌了一口酒之后,却发现他直接拿牙齿叼住了壶嘴,将一整袋梅酒落进肚子,才打了个酒嗝。 “只有三袋酒,我们应该省着点喝。”唐奇倒也不恼火,只是叹了口气。 “谁在乎?你不会在指望一个恶棍遵守规矩吧?” “当然不,所以后面的两袋酒不会有你的份额了。” “你一开始就不该分给别人。” 黑蛇仰头倚靠在了货物上, “冒险的路上最忌讳多管闲事。 做好事遇到好报,那是你应得的。 遇到我这种无赖,那就算你亏了。” 唐奇却摇了摇头: “一袋子酒而已,算不上什么损失,等到龙金城也还能买得到。 比起几天后,看到你嘴唇干裂时,求着我,让我赏你一口酒时的蠢样。 这算不上有多亏。” “我真是好奇,你这张总能戳中别人心坎的烂嘴,到底是怎么长的?” “从《论怼人的一千零一页》里学的。” “也是你们学院的教材?” “会是的。” “什么意思?” “因为我还没写出来。” “你他妈真是个天才!” 黑蛇敬佩他的舌头,也哂笑他的无知, “但你可别以为在哪里都能喝到星梅酒。” 唐奇则看向不远处的营地货车中,装满星梅的木箱。 里面不止有梅尔领主的‘耀星’,还有小镇居民所种下的多余作物: “我不信每年成吨的进货,龙金城的星梅酒会供不应求。” “有货。但你有钱么?” “金色橡树的梅酒,两铜币就能买到。龙金城还能贵到哪里去?” “如果真那么便宜,那头猪猡至于费这么大的手笔,雇佣一个佣兵团,为他的商队保驾护航么?” 黑蛇冷嗤一声,细数着运送一趟星梅所需要的开销, “只有晨暮森林的阴湿土壤,适合种植这些特产。 为了保证果肉的新鲜,除了佣兵护送的费用之外,还要聘请施法者进行加护—— 一道【粮食防腐】的卷轴,便要卖到50金币的高价。 而仅仅一个小镇的产量,也远远无法满足整个龙金城的需求……毕竟莓果本身也受人喜爱。 零零总总的因素相加,让星梅的价格在龙金城能翻几十倍。 用它们酿出的梅酒,费更是分品质向上累积。 你觉得凭你兜里的钱,能保证你喝上几口劣质的星梅酒?” 联想到300公斤的星梅,在凯瑟琳的手中只需要费10金币。 唐奇一想到梅尔领主能在这其中,牟取到多少利益,已经眼红的忍不住咋舌: “真不怪我那天唱歌的时候,有那么多人和我共鸣……” “等到了龙金城,你一定会怀念金色橡树的廉价。” “看起来你已经怀念上了。只可惜,你注定要丢掉这份工作了。 不知道龙金城的律法,会不会判你为奴,以承担失职造成的损失? 那样你至少还能回到镇子上种星梅。” 话虽这么说,唐奇也只是说句玩笑话。 龙金城的律法并不完全为贵族服务,对比泰伦帝国还算是公平。 黑蛇这种擅离职守的,大抵会缴纳足够的赔偿金。 如果并不宽裕,则会关入监狱之中进行服役,以偿还欠下的债务。 但对于黑蛇来说,显然是大材小用。 “比起那什么狗屁审判,我更好奇……” 黑蛇冷哼一声,支支吾吾显得纯情,反倒没了之前的无赖模样, “喂,你和她……什么时候熟悉到那种地步的?” 这个老男人说地一定是凯瑟琳。 唐奇不会放过笑话他的机会: “怎么,嫉妒了吗?” “哼。” “嫉妒也没用,邋遢的老男人可讨不到女孩子的欢心。” “老子才四十六。” “那你刚好处在一个很尴尬的、没人会欣赏的年纪里—— 在人类中,你是个过时邋遢的老男人。 在矮人中,你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在精灵里……天哪,你居然还是个小宝贝。” “去你的烂嘴。” 黑蛇一脚蹬去。 唐奇霎时间感到汗毛倒竖,下意识地滚到货车另一角—— 反倒是黑蛇怔住了。 自己也没使劲儿啊? 这小子反应这么大干嘛? 唐奇心有余悸地看向黑蛇,只觉得不愧是高等级冒险者。 看似随意的一脚,就足以让他的‘警觉’发挥效用。 “你的胆子是不是太小了点?”黑蛇戏谑道。 “我……” “也或许是他一早就听说过你的威名呢?” 得益于职业病,唐奇对一个人的声音总很敏感。 也时常能从一个人的声音、语气中,听出他外显的性格。 譬如黑蛇的声线永远慵懒而颓废,像是个浑浑噩噩四十年,一事无成的废物。 爆狼的声音粗犷而急躁,词句之间停顿短促,几乎没什么气口。 新星则一向自信而嘹亮,而这或许是每一个年轻施法者,所具有的通病: “【檀木林的爪牙】,对吗?” 黑蛇皱了皱眉头:“这小队解散前可没这么有名。” “当有人发现,你们从【大荒漠】里活着逃出来之后,你们就已经声名在外了。 听说一共有十支队伍深入到荒漠之中,你们是唯一幸存的那一个。” 没人不知晓新星口中的【大荒漠】。 那是一片横插在大陆中部,隔绝了西岸泰伦帝国、东岸领主联盟的荒原。 也是唐奇无法选择内陆,只能通过轮船跨越大陆东西的原因。 这片荒原形成的原因众说纷纭。 有人说那曾是一片神战之地的废墟。 也有人说那里曾伫立过一座被遗忘的国度。 传说的故事,总会吸引络绎不绝的冒险者,深入其中。 却很少有人从那片荒原里活着离开。 以至于单是‘走出来’这件事,就足以被人津津乐道。 黑蛇紧闭双眼,并不太尊重新星: “这可称不上你认出我的依据。” “都说那支队伍里,有条‘手持黑色弯刀的毒蛇’,老实说我最早真的认为你是蛇人。” “所以你是从我被缴获的‘蛇吻’认出来的,然后呢?” 黑蛇兴致缺缺。 “然后……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你们从大荒漠里,都得到了什么宝藏?” 新星凑近了一些,依靠在了货车的栅栏上, “我很好奇。” (本章完) 第32章 立志做一个传声筒 第32章 立志做一个传声筒 “什么也没有。” 黑蛇的语气相当慵懒,明明他刚在车上安稳睡了一天。 施法者在冒险者中的地位一向很高,不难有渠道获取信息。 以至于新星全然不信: “得了吧,黑蛇。我们彼此坦诚一些,不好么? 你们团队接到了那项寻宝的委托,深入到大荒漠之中。 完成委托之后,并没有选择把宝物交付雇主,反而是将它据为己有。 甚至不惜为了得到这件宝物而内讧,整个团队四分五裂。 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实。” “嗯哼?” “不如跟我说说,那件宝物是什么、在谁的身上? 你、矮人、术士、牧师——还是马克温那个老游侠?” 新星俯下身子,凑到他的耳畔, “距离你们离开冒险者的行列,已经过去了三年。所以你可能没听说过我的名字。 但没关系,我可以告诉你,我很有钱——为你摆平梅尔领主的损失、免去牢狱之灾,再送你一套龙金城的宅邸怎么样? 或者你有什么别的需求,大可以提出来,我会尽可能的满足你—— 而我只想知道那是什么、被谁藏在了哪里。 仅此而已。” 法师的确属于冒险者中,不太缺钱的那一类。 只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钱买不到的东西。 权力、天赋、奇物。 或许是历史的遗忘,致使大多魔法物品、乃至许多规整的制造方法,也跟着遗失在了遗迹、废墟之中。 如今的法师,制作的魔法物品,更像是为器物本身附魔。 这导致哪怕一件具有独特功效的奇物,其实并不常见。 诸如【智力头带】这种,能直接提升个人素质的玩意儿,大多也有价无市。 黑蛇却哂笑一声: “我告诉了你又能怎么样?先不说你能否拿到,如果你费尽周折,却发现根本用不上,岂不是两眼一黑?” “那可是大荒漠中遗留的宝物,我怎么可能自己留着?” “嗯哼?” “‘握不住的宝贝就是祸害’。 作为一个资深冒险者,你应该比我明白。 就像你们的队伍,因为它而分崩离析一样。” 新星摆了摆手,像是嘲笑黑蛇的愚蠢, “如果让我得到了一样珍宝,我当然会把它献给巫师塔,换取一个入塔研修的名额。” “打断一下,巫师塔的学费有这么贵么?” 唐奇只对【巫师塔】略有耳闻。 它远离大陆,孤独地伫立在无尽海的北端, 几乎可以将其视作,施法者在整片大陆的最高学府。 高环法术、乃至于一些远古禁术、魔法物品的制作秘辛,皆因种种原因而被各方垄断。 而相关的研修方法、著作与记载,是施法者向上攀登的唯一途径—— 当然,有足够的实力,未尝不能自创出一个高环法术。 “进入巫师塔只有两条路:足够的贡献,或者足够的天分。” 也不怪新星在听到类似的消息之后,总会失态。 对于法师而言,冒险者是最没有前途的职业。 加入冒险的原因,无外乎寻找材料、古籍、或是财宝…… 他之所以成为冒险者中的【新星】,大抵也是在为前往巫师塔而努力。 唐奇对此倒是兴致缺缺。 单单盯着库鲁那本法术书上,一个戏法的符号与公式,就足够让他头昏脑胀了。 “我只要消息。至于宝物本身,那是另外的价钱——很划算不是么?” 新星还在循循善诱。 唐奇也拍了拍黑蛇的肩膀,拱火道: “太赚了,换作是我,我就答应了。” 他缺乏对巫师塔的兴致,却对黑蛇的那件宝物、和大荒漠的故事好奇。 毕竟对唐奇而言,故事本身就已经算是‘前途’。 “什么都没有。” “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唐奇见状,跟着附和道。 “还有什么条件,你可以提。”新星不甘心。 “你可以提。”唐奇回过头看向黑蛇。 黑蛇摇了摇头。 唐奇也向新星摇了摇头。 新星实在受不了,眉头一皱,指着唐奇冷声道: “他是你的传声筒么?” 唐奇又回过头去: “他问我是你的传声筒么?” “我听得见。” “他说他听得见。” “够了,混蛋!你给我闭嘴!” 新星忍无可忍,恨不得拿塞子堵住这张聒噪的嘴。 唐奇见好就收,凑了上来: “这样,不如我们交换。我问你一些问题,也让他回答你一些问题,怎么样?” “你是什么人?”新星此前一直没正眼瞧他。 “唐奇,【吟游之歌】学院的科班生。我们学院的口号是‘立志成为一个合格的贵族传声筒’!” “泰伦帝国的那个?听说你们经常会为宫廷、贵胄奏乐,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学院显然比诗人本身更有名。 “做不了贵族的传声筒,单纯做一个传声筒也是条退路。” 法师一般都是学者。 而学者总是喜爱清净的。 这导致新星产生一种,跟吟游诗人天生合不来的烦闷。 他不想跟这个聒噪的诗人多费口舌,只是看向黑蛇: “他说的作数么?” 黑蛇瞥了唐奇一眼,在沉默中点了点头。 唐奇也不含糊,直接问出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想知道促使你们提前抵达庄园,又一定要立即折返回去的原因——这一路上,你们究竟遇到了什么意外?” “意外?称不上意外。只是森林的路不好走,又遇到了一些活尸、撞上了在森林里劫掠的地精,仅此而已。” “你们的佣兵团至少是武装整备的二十人,只是遇到这些麻烦,不足以让那位爆狼急切成这样。” “首先,我不算是他们佣兵团的人,只是和他合作,勉强算是熟悉。再者,他本来就是个急性子。” “但他说你们丢了人。” “几个外出,在营地周围警戒的佣兵而已。” 新星满不在乎, “一旦进入到森林深处,这些雾气就会变得诡异。 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人的神智、产生幻觉,让他们无意识的偏离既定的方向。 那些蠢货走地太远,稍不留神,没能分清营地的方向,走丢了不是很正常的么?” 难怪都说晨暮森林十分吊诡,没有施法者的小队时常从森林中消失…… 原来是迷雾所衍生出的幻觉所为? 唐奇又问: “那你们是如何保证,在这片森林中不会迷路的?” 新星测过身子,指了指身后营地中,正品鉴着五分熟牛排的梅拉德少爷—— 他肩上的那只构装体眼球,正悬浮在巴掌大小的玻璃瓶里,360度环绕着审视四周。 “侦破幻觉的方法有很多种,譬如租赁一只,能看破幻象的人工生命。 当然,这种程度的魔法造物,寻常的冒险者也租赁不来。 也只有那些在龙金城中,有些地位、权势的大人物,才有渠道高价租赁这么一只—— 好了,你的问题已经足够多了。 现在,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新星不想跟唐奇废话下去, “你们究竟在大荒漠里得到了什么、现在都落在谁的手上——你闭嘴,不需要你再给我复述一遍!” 唐奇耸了耸肩,打消了复读的念头。 黑蛇则紧闭着双眼,一如既往地回答道: “什么也没有。” “你们耍我!?” 新星霎时间涨红了脸,气急败坏地看向唐奇。 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一天时间里被人戏弄两次。 唐奇则眨了眨眼,佯装无辜的模样: “我只是个传声筒,他毁约可跟我可没关系。 更何况……” 他看了看哼着小曲的黑蛇,摊开手道, “你不会在指望一个恶棍遵守规矩吧?” (本章完) 第33章 遇袭 第33章 遇袭 “去你的!” 新星再也维系不住,本就不多的体面。 他恼羞成怒,忍不住掏出魔杖。 “确定要这么做吗?” 唐奇反倒成了不慌不忙的那一个, “我们姑且还要受到法庭的审判、梅尔领主的惩罚。 梅拉德少爷刚才还打算给我一份工作…… 所以如果要动手的话,麻烦朝他身上打。” 黑蛇嘴角一抽。 新星见他这死皮赖脸的模样,恨不得在这两个混蛋的脑袋上来一发火球术—— 只可惜他还没能学会! 唐奇说地也有一定道理,考虑再三,觉得得不偿失。 也只能远离这张聒噪的嘴,愤愤离去: “你们会付出代价的!” “您不愧是个体面的学者,就连放狠话也这么绵软无力。”唐奇回应道。 “去你妈的!” “rua!” 瞧着新星吹胡子瞪眼,又无可奈何,库鲁总有种出一口恶气的畅快感。 唐奇则与黑蛇对视一眼: “看来我们配合的还不错。” 黑蛇觉得哪怕肩上还戴着的长枷,他似乎也能睡个舒服的好觉了: “我就知道,有你这张嘴,永远不怕赶不走人。” “所以你们真的从大荒漠中,带出来了什么宝藏?” “我劝你少打听这些。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好奇心害死猫。” “我是人,不是猫。” “你的冷笑话我听的够多了。” 短暂的统一战线结束,黑蛇笑过一阵后,又回到了此前惫懒的模样。 见打听不出更多消息了,唐奇也只得理清当下的情报—— 所以那伙被库鲁捡漏的冒险者,是因为没有侦破幻象的道具团灭的么? 不对。 库鲁提起过,在发现冒险者的时候他们已经极为虚弱。 迷雾只是诱因。 在被迷雾扰乱方向之前,他们应当还撞上了什么危险…… 能将一支整编小队打散的,也绝不可能是几只活尸、或地精劫匪那么简单。 当唐奇越发感觉到危机的顷刻,他发现自己的汗毛又跟着倒竖起来…… 和不久前的那一次十分相像。 “诗人,反正你的双手解放了,不如唱些安眠曲,让我睡的更安稳些。” 黑蛇的声音回荡在耳畔,却仿佛变成了回音,渐渐沉闷而迟缓。 一瞬间,唐奇感觉到时间似乎停滞。 他的五感比此前更敏锐、视野更清晰。 余光中的篝火,闪烁的频率也似乎变得缓慢。 飘散在森林中,细小露珠化作的雾气,哪怕只是剐蹭到他的皮肤,都压抑着汗毛,使得针扎般的瘙痒袭来。 他浑身开始发热,大脑却出奇的镇定—— “这不对。” “什么不对?” 黑蛇见唐奇怔愣在原地,忍不住想踹去一脚。 可唐奇仿佛预知到了他的动作。 在他刚一抬腿的顷刻,犹如打颤似的全身缩紧,翻身滚到了地下,紧贴着它硕大的轮子—— “扑通!” “喂,我还没踹呢!” 这诗人怎么碰瓷啊? 他胆子原来这么小吗? 就在黑蛇诧异,想要嘲笑之际,他却听到唐奇几乎翻到货车挡板下的同一时间,大喊道: “趴下!” “嗤啦——” 那细微破风的声音,紧跟着要穿透黑蛇的耳膜。 他分辨不清这声音的来源,过往的经验却证明它绝非善意。 于是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动身,用被束缚的双腿用力踹在了货车的挡板上,将整个货车踢个侧翻。 可货车的横栏捆在了老牛的身上,以至于带动它整个栽倒在了泥地上。 它试图挣扎着起身,因此晃动了遮蔽囚犯的货车。 但只在一瞬间,“砰砰”的,犹如什么被钉住的响声,从侧翻的车底传来。 老牛也紧跟着闷哼一声,挣扎片刻,失去了声息。 “rua!?” 库鲁也被掀翻在地,但借着货车作为挡板,它大叫一声,指向了唐奇的身后。 回头看去,几支削满倒刺的粗糙箭杆,不规则地斜插在湿润泥地之中—— 果然! 这次的危机感,与此前别无二致。 自己并不是因为黑蛇而感到危机。 而是在【专长:警觉】的作用下,感知到了,潜伏在密林之中的危险—— 第一次是警惕,第二次是避险。 “遇袭!遇袭!” 远处的营地篝火旁,爆狼的吼声一如既往的浑厚。 他已拔出背后的巨剑,看清那袭击的方向, “所有人、整备武器!” “是!” 他们是训练有素的佣兵。 放在整个龙金城中,也叫得出名字。 在短暂的惶恐后,即刻便振作了心神。 当看清巨剑所指方向,少许隐藏在密林与浓雾中的矮个子身影,当即意识到敌人的来路: “是地精!” 样貌丑陋,身材矮小的黄绿皮肤敌人,已然拉弓满月。 箭镞破空的呼啸声整齐划一,凄厉声一如鸟兽嘶吼时的尖鸣,它们搅动着白雾,冲上天空,又任自己无差别的坠落在营地之中—— 训练有素的佣兵并不会被这零散的箭雨波及。 但养尊处优的少爷,却远没有他们一般的素质。 甚至当看清头顶的箭矢,闪烁银白的寒芒,向他眼前刺来的时候,那肥硕的身躯竟只顾着打颤! “少爷!” 胡斯一把推过梅拉德的肩膀,在危险面前,也顾不上保持贵族的体面,抱着他一同扑倒在了泥地里。 “胡斯、胡斯……” 梅拉德险些磕在了地上,短暂的晕眩足够他缓过神来, “你没事吧?” “承蒙您的关心,当然没有。” 作为人类,一旦跨过五十岁的门槛,很多事情都显得力不从心了。 但好在胡斯作为整个家族的总管、商队的领头,总会练习一些傍身的武艺,以至于身子骨比梅拉德还要硬朗: “少爷,只是一些地精而已。我们先退避片刻,让这些佣兵解决就好。” 梅拉德在短暂的心悸后,也意识到这些地精不足为虑。 缓缓点头,连忙向着扎好的帐篷附近躲去。 作为野外最常见的危险,很少有人会对这些零散的类人生物保持尊重。 冒险者出门在外,不杀上两只劫道的地精,都会觉得今天有些白过了。 但轻视也不代表着松懈。 至少爆狼明白,每次出城的前夜,都应该抱着回不去的决心。 只有这样,才能安稳的凯旋。 “【大步奔行】!” 新星从不在战斗时松懈,一捧泥土随着他的咏唱悬浮半空,挥洒在了爆狼的板甲之上。 后者立时大喝一声,拖曳着手中的巨刃猛地向前冲锋。 难以想象,在全副板甲的前提之下,他似乎完全不受影响,仍然能奔如虎狼—— 几乎是在呼吸之间,他便要抵达数只还要拉弓的地精面前。 站定之际,铁靴在大地摩擦,飞溅的泥土要糊上地精们的双眼。 可在泥渍堪堪抵达它们的眼角时。 锋刃却呼啸而过。 “扑哧——” 铺洒在半空的猩红鲜血,霎时间盖过了溅起的泥沙。 剑刃所过之处,三只地精一刀两断。 “还没完!”他大喝一声。 (本章完) 第34章 死亡的警钟 第34章 死亡的警钟 爆狼用力刚猛,惯性便成了他的代价。 巨剑持握手中,力道还没能完全卸掉的同时,面前仅剩的一只不得已抽出腰间的短剑,就要扎向他的腰腹。 “【火焰箭】!” 一道炙热的火光穿过了爆狼的肩头,刺入了地精的眼睛之中。 它吃痛怪叫一声,还要再做什么,直接被稳住身形的爆狼一剑砍下了头颅。 密林之后,更多的地精怪叫咆哮、妄图一拥而上。 身后的佣兵团却先行一步,冲进林地,顶在了营地边际,与它们厮杀在了一起。 观战的唐奇稍稍从货车上站起来,露了个头。 由于他们三个囚犯没被安排到营地之中,反而只是被箭雨波及: “剿灭这帮地精好像只是时间问题。” “听你的口气,不会真指望他们会栽在地精的手上吧?” 黑蛇嘴上不饶人,可心里却难免高看着唐奇两眼—— 如果不是这个诗人提前预警,自己的四肢被禁锢住,刚才无差别的箭雨难保不会射到身上。 但他也不像是‘发现’了箭雨。 那副模样,分明像是…… 预知? 唐奇仍不放心,缩在侧翻的货车下琢磨道: “只是零散的地精当然只有被围剿的份。 可零散的它们,甚至不应该袭击这个营地—— 别不把地精当人看,狗头人都知道以多欺少。” “rua?” 由于句子太长,语速太快,库鲁没能捕捉到所有的词语。 但总觉得自己被骂了…… 黑蛇砸吧着嘴,认可道: “交给他们操心吧。那个叫爆狼的有些水平,我记得他手下的佣兵团,似乎还参与过和南方兽人们的保卫战。” “和你比起来怎么样?” “他凭什么和我比。” “不愧是从大荒漠里走出来的。” 唐奇说着,连忙拾起刚才因牛车侧翻,而跌落在地上的背包。 黑蛇迟疑道:“你要做什么?” “给你开锁,出了事儿还能让你在前头顶着。” “你不会在指望一个恶棍遵守规矩吧?” “不会。但我知道只凭你,是没办法离开森林的——你肯定识破不了迷雾的幻觉。” “说地好像你就可以似的。” “嗯哼?” “你真的可以?” 唐奇的态度模棱两可,反倒让黑蛇犹豫不定。 眼看着对方将背包里的凿子取出,首先凿在了束缚自己腿脚的镣铐上—— “乓”的一声,火迸溅。 脚铐完好无损。 黑蛇忍不住:“你别逗我笑。” 唐奇心里羞耻,但面不改色: “要求一个吟游诗人做体力活,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那你不如省省力气。免得等你费力的把镣铐敲开,那头的地精也被解决完了—— 到时候给我换一副更牢靠的,再安个逃狱的罪名,你猜猜我要给那个梅拉德服务多少年?” 唐奇忍不住道: “万一不只是几只地精呢?如果是一整个族裔……” 黑蛇很干脆地否认道: “怎么可能有一个族群? 有迷雾在,注定了这片林地,并不适合作为集聚地驻扎。 在晨暮森林里,反倒是活尸、幽魂,比地精更常见——” 他话音未落,耳边风声又起。 唐奇的脊背紧跟着发寒,【警觉】驱使他向身侧挪动一个身位。 当他侧开身子的同时,身后一支削出倒刺的箭矢,赫然从他的肩头钻风而来,迎面要撞上黑蛇的额头! “去你的!” 这几乎没留给黑蛇什么反应的机会,导致倚靠在货车上的他,只能强行扭动腰杆。 “砰!” 这一箭扎进了紧锁他双手的长枷,距离左耳不过一寸之遥。 黑蛇险些破口大骂。 却转而意识到,这一箭与此前箭雨的曲线截然不同—— 它分明来自眼前! “咚、咚、咚——” 一个庞大的影子,从白雾中显露出身形。 远远瞧去,那步履并不平稳,但走在泥地上都能让远处的黑蛇,感触到一股强烈的震感: “去你的乌鸦嘴,你那张嘴里还能蹦出什么好话来么?” 箭矢再度从远方射来,唐奇提前抓住不明所以的库鲁,一手将它弱小的身躯扔到货车的另一边,一手借力翻越过去: “什么时候合理分析也成乌鸦嘴了?” 黑蛇无处可去,但好在身形足够灵活,用长枷作盾,拦住箭矢,模样活像个刺猬。 但他知道,眼下根本没时间在意自己的形象—— “吼!!!” 一声粗犷的怒吼震颤在森林之中。 紧跟着,便有两声近似的吼声,从营地的方向应声响起。 佣兵团的面前—— 两只足有七尺身高、粗壮脖颈戴着钢铁项圈的巨人,冲破了四溢的迷雾,向营地的方向狂奔而来。 它们撞碎了阻拦在它们眼前的一切,甚至包括粗壮的树木、和被不小心踩碎的地精。 同伴的血肉飞溅在,它们宛如树根缠绕似的粗壮小腿上。 肥硕的肚皮上满是疤痕与脓疮,尖长的鼻子下吸吐着迷雾,手中的略显弯曲的狼牙棒,硬生生砸落在佣兵团的眼前! “轰隆!!!” 巨响之下,是一个年轻佣兵反应不及的哀嚎。 他是不久前才加入佣兵团的新兵。 这意味着他经验稀少。 也成为了眼下致命的毒药—— 那一棍子敲飞了他的头盔,连带着他的颅骨一并凹碎,炸出猩红的血。 “【油腻术】!” 事态忽然紧急,新星不得已念诵出玄奥的咒语,强行扭曲了另一只赶来的巨魔脚下,使潮湿的土地喷涌出一滩漆黑的泥沼。 那泥沼尤为滑腻,遍布十尺方圆。 致使第二只巨魔稍不留神,脚下一滑,“轰隆”一声整个栽在了地上。 它试图挣扎,反倒让滑腻的油脂蹭满了全身,让它连起身都变得极为困难。 爆狼得以喘息,连忙退回到佣兵身旁,吼道: “是巨魔!所有人、列阵!” 爆狼不明白。 这种满脑子都是食欲的丑陋巨人,本不该出没在晨暮森林,这种死人比活人还多的地界—— 它们可咽不下那些腐臭的尸体。 可事实的确这么发生了? “早知道这一路会遇到这么多麻烦,还不如他妈一早就拒绝掉!” 现在他不得不考虑,等回到龙金城之后,向那个在宅邸中举办舞会的梅尔领主,多索要一份报酬了。 而那第三只巨魔,正从营地另一侧妄图包抄。 正在三个囚犯的眼前! 它甚至长了两个一模一样的脑袋。 没留给黑蛇谩骂的机会,跌跌撞撞的冲向黑蛇,狼牙棒轰然砸落。 “轰!” 货车的面粉袋被砸个稀碎,爆开的粉末和白雾近乎交融在了一起。 唐奇的【警觉】让他未卜先知,迫使他一把抓起了凯瑟琳借予的小琴、自己的背包,向身前伏倒。 事态变化的太快,让他已经要记不清,这是【警觉】第几次将他救下。 可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这个专长带给他的,并不仅仅只有预知的馈赠。 还有无法摆脱的恐惧—— 【警觉】让他对危险的感知,变得极为敏锐。 可那浑身犹如针扎似的瘙痒、心悸,却一直伴随他到了现在。 让他的身体止不住的打颤! 他的双手发抖到,几乎要握不住自己手中的物品…… 甚至倒在地上,都有些动弹不得! 这与此前在狗头人洞穴中的感受完全不一样。 他明白,这是【警觉】在向他传递着信号。 一支训练有素的地精军队。 三只食欲旺盛的巨魔‘奴隶’…… 这本不该出现在晨暮森林的存在,这份危机带来的恐惧。 于他而言,犹如敲响死亡的警钟! (本章完) 第35章 骂的真好 第35章 骂的真好 直到货车被砸烂的碎屑,散落在他的脊背,唐奇掐紧自己的大腿,让短暂的疼痛驱散他的惊恐,连忙滚到了一旁。 货车的废墟烟尘中,陡然窜出一个身影。 黑蛇纵身一跃,跳到了唐奇的眼前,也顾不得解释更多: “凿子给我!” 唐奇注意到,黑蛇肩上的长枷已经破碎不堪。 只用肩头一顶,便将碎木板甩落在地上—— 在狼牙棒砸在货车的顷刻,黑蛇闪身之际,借助棍棒挥动出的罡风,轰碎了他肩上的长枷。 虽然双手仍有手铐紧缚,却远比之前灵活太多。 唐奇忙不迭翻出包中的凿子扔给他,黑蛇匆匆接过,先一凿穿透了自己的脚铐。 “啪嗒”一声,凿子杵在枷锁链接的位置,将之间的锁链硬生生敲断。 故技重施,将唐奇、库鲁的脚铐一并敲掉之后,他直接下达命令: “去把手铐的钥匙,和老子的刀都找来!” “吼——” 黑蛇话音刚落,面粉掀起的烟尘将将散尽。 巨魔眼前,两高一矮的身影已然明显。 它吼声如雷。 可不等奔行而至,身后的离弦之箭已然卷开粉末,撇下银白弧线飞刺而来。 它们力道不轻,足够迅捷,却快不过解开脚镣的黑蛇。 看准箭矢来路的一瞬,他已然扭腰翻身,惊险躲过。 唐奇心中警铃作响。 但他没有黑蛇敏捷的身法,只能抓起狗头人的长枷边缘,将它整个挡在了自己的身前: “rua!?” 狗头人虽身材矮小,框住他大半个身躯的木板,却能作为最好的盾牌。 由于唐奇的【警觉】,让箭矢在他心中仿佛划出了既定的轨迹,以至于预判了它们的来路。 数支袭来的倒刺飞箭,只与库鲁的皮肤距离咫尺之遥,“咚、咚”地钉在了木板之上。 库鲁吓个不轻,眼角闪烁起了泪,叫苦不迭: “人类、坏!” “别磨蹭,铁凿扎不烂它的皮肤!” 黑蛇嘱咐一句,弯腰疾奔。 他过于迅猛,在白雾中几乎只留下了残影。 双手虽被束缚,紧握一柄铁凿却不受影响。 巨魔手中的狼牙棒呼啸而过,带动的风压在白雾间都形成了轨迹,落在黑蛇的耳旁,震颤他的耳膜。 他不算惊慌,下腰滑铲、钻过巨魔的底裆。 屏住呼吸,忽略了它身上那股腐烂与腥臭味。脚尖站定,腾空一跃,踩在了它的肩膀,铁凿硬生杵进了它的后脑—— “扑哧!” 这一凿结结实实洞穿了它的头骨,抽身后退之时,浓稠的血液铺洒他的鼻腔。 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个普通人类,这已经足够取走性命。 但巨魔只是狂吼一声,完全不受影响似的,回身扫来一棒,便将肩头的跳骚赶回地上。 趁着它还没能转身,黑蛇轻盈落地,瞥见它后脑被洞穿的血孔,其伤口内部的血肉开始向内蠕动。不由暗啐一口: “吃饱了才来的么?” 巨魔的食欲旺盛,一顿饭可以轻松吞下一只四百公斤的野猪。 食量换来的不只有臃肿的胃袋,还有近乎不死的自愈能力。 眼前这只巨魔的第二个脑袋,大抵就是曾经被砍掉头颅之后,又重新长出来的—— 只有灼烧、或是腐蚀它们的伤口,才能中断皮肉的愈合。 向营地方向奔逃的唐奇,看清爆狼削下一只巨魔的手臂,而豁口上霎时间涌动起黄绿的肉瘤。 他同样明白,自愈需要消耗能量,愈合的效率越高,意味着它的饱腹感越强。 巨魔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有意愿主动觅食。 于是,唐奇在咋舌中加快脚步: “难不成它们背后还有其它人!?” 爆狼手下的佣兵训练有素,又有新星维持局面。 致使除了零散的箭雨之外,营地内部还未遭遇任何威胁。 唐奇依靠【警觉】趋吉避凶,躲过箭矢,一举闯入到营地最华丽的帐篷之中—— “什么人!?” 意识到唐奇闯入的同时,胡斯即刻从腰间拔出一柄细剑,单手后负,严阵以待。 他出身虽不高贵,但子承父业,忠心为梅尔一家服务,得到的也是最好的教育。 腰板笔挺,当然是练了一手宫廷好剑。 唐奇不愿与之起冲突,即刻阐明自己的需求: “很抱歉惊扰了两位大人,但外面事态紧急,我需要炽火胶、手铐钥匙、还有黑蛇的那柄弯刀。” 胡斯紧皱眉头,先一步挡在梅拉德的身前: “你们是怎么挣脱开脚铐束缚的!?询问武器又是想做什么?” 他听到了巨魔的嘶吼,却并不认为是营帐之外的佣兵,所解决不了的麻烦。 于是便还算冷静,下意识地拒绝唐奇的请求。 唐奇明白了他的态度,耐心解释: “那伙巨魔是受人驱使,甚至有可能只是先头部队……” “不可能!晨暮森林迷雾重重,没有识破幻觉,怎么可能出没大军? 你以为这里是南方战场吗? 那分明只是饿了肚子,出来觅食的巨魔而已,不可能是佣兵的对手。” 唐奇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服。 懒得浪费时间,干脆道: “您的废话可以留在一切结束之后再说。” “混蛋,请注意你的言辞!” “铮铮——” 他用手中的鲁特琴,猝不及防地扫下两个激烈的和弦,紧接着唱道: “去你妈的蠢货,老子做什么不需要你来定夺! 没人会承担你执拗的后果,现在回答我的问题—— 把钥匙和武器的位置告诉我!” “你!” 唐奇的‘歌词’实在粗鲁,接受过贵族气质的熏陶,胡斯怎么可能容忍他人的谩骂。 他就要高举手中的刺剑。 可就当与眼前的诗人对视之时,他又觉得,眼前的诗人,竟有些年少老友的亲切? 眨眼间,他像是回到了童年。 那时的他还是个调皮捣鬼的学生,在一位老管家的手下,学习些服侍贵族的最基本礼仪。 因为没能摆正刀叉,而被慈祥的导师严厉训斥。 当意识到自己做错时,他感到无地自容。 如今,这种愧疚感又一次浮上他的心头。 以至于唐奇的谩骂,似乎也不再粗鲁刺耳。 这或许便是老管家所说的,的‘忠言逆耳’吧: “你!你——” 胡斯支支吾吾着,放下了手中的细剑,将一串钥匙扔给了唐奇, “我的朋友,骂的真好,点醒了我。 我无法冒着让少爷受伤的风险,出去确认真相。 但我能看出来,你也是在为少爷的安危着想—— 那个囚犯的弯刀,应该还放在那个法师大人的帐中。” 库鲁眨了眨迷茫的眼睛。 它知道‘蠢货’是什么意思。 原来对贵族说‘蠢货’,他们就会乖乖听话吗? 人类真的好奇怪…… 胡斯其实并不清楚外面的状况。 以至于唐奇的【交友术】影响了他的判断,让他意识到了情况紧急。 他不在乎这位总管事后记恨: “哪个方位?” “距离篝火最远的那一个,他说自己研究典籍时,需要一个清净的地方。” “炽火胶呢?” “篝火旁的箱子里。” 唐奇大概分辨着方向,同时拿钥匙解开了库鲁的手铐: “库鲁,我去取炽火胶。 你没办法在这片迷雾中寻找方向,所以别想着溜走,快去把黑蛇的刀取来。 然后,我们再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 (本章完) 第36章 诗人激励? 第36章 诗人激励? “炽火胶、炽火胶……找到了!” 唐奇耳边的嘶吼尖鸣声不止。 巨魔的力量难以估量,可巨大的体型,又使得他们动作相对迟缓。 爆狼的佣兵团亦是战场好手,除了最早因闪躲不慎,而被凿飞的佣兵之外。 他们合作列阵,分成三批,牵制了地精游兵的同时,率先将一只巨魔围杀掉。 而施展了【大步奔行】、【油腻术】之后,新星为了辅助佣兵更好的围剿巨魔,又紧接着在林地之中,张开乳白色的黏厚蛛网,挂在树梢之上,将巨魔挡在粘腻的网上。 当爆狼斩下其中一只巨魔的头颅时,佣兵顺势抛出炽火胶,点燃了交织的网线。 火焰顺着蛛网一路攀延,焚烧到了那只巨魔的脖颈,将它鼓动肉瘤的伤口一并燃作了焦炭。 死去的巨魔没有头颅,甚至听不到它的哀嚎。 当不必再维持对【蛛网术】专注时,最终用一道【云雾术】席卷了林地中的白雾。 地精的视线因此遮蔽,射出的箭矢也不再具有目的性。 因而为佣兵的围剿分割出了两片战场,缓解了许多压力。 “干得漂亮,新星!” 爆狼忍不住赞叹道。 能把这个施法者邀请来,算是这次委托中的万幸了。 这个年轻人,能一跃成为成为冒险者之中的‘新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作为参与过南方保卫战,真正与兽人交过手的佣兵团长,爆狼曾与许多施法者合作过。 如果不是高等级大法师,没有动辄毁天灭地的禁术,能将天外的流星招落战场。 那战地法师的职责,应当是为军队提供更多的优势、战机。 但很显然,他无法强求那些,大多在象牙塔中研究学术、钻研古籍的施法者,能对眼前的战局保持一个最基本的判断。 拥有解析公式、钻研法术的智慧算是天分。 拥有总揽全局、因地制宜的战场嗅觉,亦是天分的一种。 对时常深处险境的冒险者、佣兵而言,他们更青睐后者。 “别废话了,赶紧将这些残兵解决掉!” 称赞无法弥补新星损耗的脑力,便毫无意义。 在这短暂的交锋之中,他不认为有谁比自己更累—— 地精也不是蠢货,怎么可能放任一个法师,毫无压力的搅动战场局势。 除了辅助战场的几个法术之外,他甚至要躲避向自己射来的箭矢。 哪怕他躲过了大半,也仍然使用了一个【护盾术】,来为自己施加一道力场护盾,将之偏移。 四个一环、一个二环法术位。 接连的消耗,逐渐让新星感到力不从心。 他目前的状态,只能支持他再释放一个仅剩的二环法术。 虽然暂时还能忍住头疼,在战场跑动的同时,用几个戏法浑水摸鱼。 但他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死掉一只,另一只也行将就木,剩下的地精也不足为虑。 至于最后一只……” 他目光一瞥,其实一早就注意到了营地侧方的角斗。 甚至因此感到了些许安心。 只要别从侧翼冲出来一只巨魔,打断他的施法,这场战斗便能稳妥结束。 他从不否认黑蛇的能耐—— 能从大荒漠走出来的人,总归差不到哪里去。 可黑蛇却愈发感到吃力。 他首先解决了几只放暗箭的地精,如今借着灵活的步伐,看似在巨魔脚边腾挪,和对方缠斗地有来有回…… 但手中的铁凿,却无法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 哪怕他已经戳瞎过巨魔的四只眼睛—— 那几乎是他露在皮肤表面的,最柔软的器官。 已然衍生出八只漆黑的瞳孔的眼眶,却仿佛在嘲笑他这段时间的无用功。 黑蛇不是构装体,他不能再把体力干耗在这种地方: “妈的,让他们去拿柄刀,动作怎么这么慢……” 凿子被他置入了鞋靴里,手里握着的是地精的生锈短刃。 但短兵对他而言只算堪堪够用。 但凡持握一柄趁手的武器,都不至于累成这个熊样。 “钥匙来了!” 唐奇的呼喊声,让他总算提振了些士气,将短刃从巨魔的喉咙中僵硬拔出,旋即纵身一跃、接过扔来的钥匙。 等到落地的时候,双手的镣铐已然被甩在地上: “我的刀呢?” “放在那个法师的营帐里,我让库鲁去翻找了。” “它人呢!?” “库鲁、库鲁——” 喊声渐远,可狗头人的身影还是没从雾中显现。 黑蛇咬紧牙关,算是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妈的,那只狗头人不会趁乱逃走了吧!?” 考虑到狗头人的秉性,这再正常不过。 话音未落,一棒横扫而来。 他向后仰倒,腰杆柔韧似蛇,当棍棒掠过他肚脐的同时,双手借力一撑,踹上了巨魔其中一颗脑袋的下巴。 腾空之际,翻转腰身,短刃正中另一只脑袋的颅顶—— “闪开!” 听到唐奇的高喝,黑蛇下意识选择了信任。 靴子踩踏在巨魔的胸膛,用力一踢,并未挪动嘶吼的巨魔分毫,反倒让自己拉开了数个身位的距离。 随着他的撤去,巨魔的颅顶,紧跟着投掷来一个盛满琥珀色胶状溶液的玻璃瓶。 “吼!” 双头巨魔下意识地挥棒敲碎,瓶中的溶液却在接触到空气的顷刻,炸出了一朵火! 溅射在它额头、手臂上的溶液“腾”地燃烧,直接攀附上了它整条手臂。 “痛、痛!!!” 直到这时,两颗脑袋才一改此前的狰狞,沉闷的吼声像在哭号。 黑蛇锐眼毕露凶芒,手中短刃掷出。 它银光一现,在晦暗的夜空下划出一道雪白的轨迹。 巨魔与地精都拥有在夜色下目视的能力。 可它还在拍打自己身上的火焰—— 短刃硬生穿透了它其中一颗颅骨! “诗人,唱首曲子!” 黑蛇想起了唐奇吟游诗人的身份。 既然狗头人选择了逃走,他此刻也顾不得许多,下意识地命令起来。 唐奇一怔,转而明白,这条黑蛇似乎在期待自己施法。 他挥手扫弦,在一声清脆地“嗡”声后,黑蛇犹如鬼魅般冲到了巨魔的身前,耳边霎时响起一阵浑厚的男低音: “我把你埋在,高高的山岗。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当明天早晨,从梦中醒来,我为你插上美丽的!” “去你妈的!?” 黑蛇脚下一滑,险些没将肚子里的梅酒喷出来。 意料的加持并未借着音乐传递过来,他只好将短刃拔出,一个翻滚躲过巨魔侧挥的巨棒。 拉开距离后,终于是没忍住破口大骂: “你他妈在唱什么?挽歌? 我惹过你很多次吗,这么想送我走是吧!?” 唐奇停下了弹琴,迟疑道: “难道刚才那一瞬间,你没有感觉到,有一股使不完的力气么?” 听唐奇煞有介事的询问,反倒让黑蛇不太自信了。 回顾方才听到歌谣的一瞬间,自己似乎的确有那么些兴奋……血液沸腾的感觉? 但唐奇明白,黑蛇大可不必怀疑自己—— 自己虽然算是这大陆上少有的,能够施法的诗人。 不过他目前还真不知道,该如何用音乐的魔力激励别人、鼓舞人心。 那就只能选择一个不成熟的方法—— 当一个人感到疼痛、亦或者愤怒时,他的人体会分泌出一种激素。 促使他的心跳更快、血液加速流动,以产生出更多的能量。 在这片大陆,或许暂时没有一个合适的名称。 但从科学上讲,它叫做【肾上腺素】。 (本章完) 第37章 火球与太阳 第37章 火球与太阳 且不论唐奇的音乐,是否真的能在战斗中鼓舞人心。 黑蛇都不敢让他开嗓了。 生怕再唱到哪句让人恼火的歌词,让他恨不得转身给队友来上一刀。 还插上鲜,这是人说的话么!? 而双头巨魔趁乱打了个滚,已经扑灭了身上的火焰。 再跟它拖下去,绝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跑!” 作为曾经小队的队长,他思路清晰, “把巨魔引到营地里,再趁乱逃走!” 他边转身边喊,也抱着提醒唐奇的打算。 结果回头看去。 那个诗人早就已经跑了八丈远。 “去你的!” 黑蛇大骂一声,当即迈开腿撒丫子跑去。 双头巨魔紧随其后,连脑袋上的短刃都懒得拔下来,用并不平稳的步伐践踏在大地上,震颤林叶与雾,霎时间吸引了新星的目光: “你们两个混蛋,别把它引过来!” “是你咒我们会付出代价的,现在代价来了,你要负责!” 唐奇话音未落,直接从裤兜中掏出一个精致小瓶,将其中的透明溶液一饮而尽。 药水落肚的顷刻,他忽然感到眼前竟如此的清明。 那些弥漫在视野之中的浓雾,竟悄悄褪去到眼角之外。 甚至抬头仰望这片森林的穹顶,都能瞥见遥远天际上,一条蜿蜒在云层之中,由漫天繁星汇聚成的漫长银河。 【真视之眼药水】,揭露幻象,持续8小时。 不是晨暮森林催生出了致幻的迷雾。 而是这片森林本身就覆盖在幻觉之中。 “够了、停下、把它停下!” 眼瞅着双头巨魔,要跟两个混蛋一同冲入营地,新星也忍不住迈开了腿—— 这种时候,谁落在后面谁就是肉盾。 “清扫战场,我去解决那家伙!” 好在卸去压力的爆狼,有闲心察觉营地的动向。 他大步狂奔,几个呼吸便冲出了几十尺的范围,双手大剑自然拖曳,一脚刹在了巨魔的侧面。 仅论工艺,这柄大剑出自矮人工匠之手,由北方山地的诺德钢锻造而成,刚猛而韧性,制式精良。 可与之相对的,是它超出寻常大剑两倍的重量。 换做平常的战士,只怕持握它都会显得费力。 但这柄硕长大剑落在爆狼的手中,却犹如一根轻便的棍子。 当他前脚刹地,狂奔的冲力似乎也因此灌注到了双腿之上,以至于他重心前压,骨盆倾转,躯干、臂膀依次发力,将全部的力气传导在手中的大剑。 “【上旋斩】!” 粗犷的喉咙爆喝,剑身锃亮、惊起寒芒。 浓雾中,豁然斩出一道月牙—— 前半段乳白如雪,后半段猩红是血。 饶是身着几十公斤的板甲,这道斩击依然带动着爆狼的身体一并抬升。 豁开的肉身上,浓稠的血液飞溅在爆狼的面孔,让他更显狰狞。 攀升到堪堪掠过巨魔头顶,在它反应不及之时,仰在身后的大剑再度抡下月牙,与他一同坠落在巨魔的脚边。 “扑哧——” 只在呼吸间的两道斩击,将巨魔劈地鲜血淋漓,身体向一旁倾侧。 剑痕从腰身一路绽开到它的左耳。 四溢的血液里,渗透出细小的血红肉芽,意图相互攀附,缝合一起。 “【火焰箭】!” 咏唱骤然响起,一道火光落在它的伤口,将新生的肉芽烧的枯萎。 巨魔忍痛嘶吼,强行扳回了自己的躯体,手中棍棒挥舞,将爆狼砸飞到一旁的帐篷上。 伤口的焦炭从表皮剥落,窜生肉瘤,开始缓慢的粘连。 而圆滚的肚皮愈发干瘪: “饿、饿!” 一个圆润的火球快如飞箭,又落在它的臂膀,灼烧起它的毛发。 这个伤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戏法,在施法者圈子里一向广受好评。 据统计,它常年保持着‘巫师界最好用法术第二名’的好成绩。 当手上的环位捉襟见肘时,它会是施法者最趁手的武器。 而对待仅剩的一只巨魔,无需他动用最后一个法术位。 等爆狼爬起来拖延脚步,一旁的佣兵解决了突袭,围杀这只两个脑袋的只是时间问题。 到时候,他誓要好好教训那两个混蛋…… 嗯? 人呢? 新星目之所及,竟没能捕捉到那两个犯人的影子。 环顾四周,终于看到两人默不作声,鬼鬼祟祟地向着营地之外跑去: “两个蠢货,能在幻觉里认得路么?” 正要嘲笑着,他很快便发现了不对, “该死,那不是我营帐的方向么!?” 他完全没想到,这两人竟是抱着偷家的想法。 想到营帐中,除了那柄黑刀,还放着自己的次元袋。 新星生怕两个混蛋会悄悄顺走,连忙大喊道: “站住——” 话音刚落,眼前忽然变得刷白,让他下意识眯起了双眼。 雾气的潮湿感依然遍布皮肤,却带有些许的燥热。 这种异象并不少见。 至少在十六个小时前,他们踏入森林的时候的,就已经经历过两次日夜的循环…… 他恍然意识到不对: “不正是因为刚刚入夜,所以我们才决定安营休息么?” 既然才至深夜,那这份‘天明’、这份燥热感又是什么!? 新星猛地睁开双眼,这才看清森林的穹顶之上,那焚烧了白雾、点亮了天明的事物—— “第二受欢迎的法术是【火焰箭】,那第一又会是什么?” 而在刚刚成为法师学徒时,他也曾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 直到在圈子里,听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是一发火球术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发。或者升环来一发。” 于是,当他习得第一个戏法,将手中迸现的火,甩在靶子上时。 他很开心地向导师分享了这一切: “您看,我终于也学会了火球术!” 在他看来,这个烧焦了草靶子的戏法,橘红色的火焰球体,穿梭如箭,应当就是那个人人口中相传的‘火球’。 毕竟这个法术的名字,看起来如此朴实无华。 而导师总是高傲且疏离的。 并不把他的分享看作天真,嘴角一如既往的戏谑、讥讽: “如果这能算得上火球术,那些只会记忆火球术的暴力法师,恐怕就要集体失业了。” “我扔出去的,明明也是一个火球的样子才对?” “等你真的有天分超过我,有资格去沾染三环法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有多可笑了。” 导师懒得给他解释,却没能浇灭他的好奇心。 好奇,是促使一个人学习、进步的动力。 只是,在他真正与导师齐肩,决心离开象牙塔,出发冒险的这些年里,其实也很少能见到有人使用过三环法术。 到了这个级别的施法者,大多已小有名气、独当一面,不会与他这种‘新星’组建队伍。 以至于,他始终无法窥探到这个‘火球’的真知。 可如今。 当他逐渐感到皮肤的炙热,瞧清楚头顶穹空下,一颗明亮的光点犹如流星一般撕裂了黑暗,冲碎了迷雾,将将坠落的法术时。 他似乎终于理解了什么叫做‘无知’。 如果自己手中的便算是‘火球’。 那他此时,大抵是见到了太阳。 烈火如低吼钻透耳膜。 光点明艳绽放,在绚烂中,焚成一片火海—— “轰隆!!!” (本章完) 第38章 致命疏忽 第38章 致命疏忽 当‘太阳’坠落那一刻,万籁俱寂。 一切声音都像是消失了。 细碎的耳鸣笼罩了一切,良久才传来声响,却又觉得它们混作了噪音,分辨不清。 但那噪音在晕眩与眼中,逐渐变得整齐划一。 连带着新星的身体,都跟着震颤。 “隆隆、隆隆——” 震感远比巨魔的步伐强烈、厚重。 一定是什么更巨大的生物,在向着他的方向缓慢走来。 他拍了拍迷茫的脑袋,想强迫自己清醒过来—— 在火海迸发,烈焰席卷大地的顷刻。 意识到自己将会被焚烧成灰烬的新星,动用了自己仅剩的环位。 借用【迷踪步】,化作了一团银白而浅薄的烟雾,近乎与森林的层层幻雾融为了一体。 眨眼的功夫,便飘到了三十尺外的营帐旁,连火星都没能碰到。 可烈焰引爆了篝火旁的炽火胶、乃至一切可燃物品。 连环的爆炸,协同火球的轰鸣仍然殃及到了他的耳膜。 如今堪堪回过神来,他的脑袋里只剩下了一个想法—— 逃! 对于施法者而言,一旦接触到三环的领域,身份地位都将发生质变。 犹如流星的火球突如其来,几乎没几个佣兵能够反应。 如今火焰焚烧在他们的面颊,通红的盔甲附着炙热的高温,他们大半只能在燃烧中哀嚎,丧失了战斗能力。 那些险而又险,避过烈焰的人,则不顾一切地向火海之外逃去。 仅仅一个法术,便将方才还骁勇善战的佣兵们,轰地溃不成军。 施法者便是这么不讲道理。 而那震颤声愈发接近。 重新凝聚的迷雾中,渐渐显露出一个参天的身影。 由于足够巨大,也足够缓慢。 暂时还无法窥见它的真身。 只能远远听到,与那身影齐头并进的震撼擂鼓,与咆哮战吼: “呼、哈!” “呼、哈!” “呼、哈!” 不论那影子之中藏匿着什么,都是新星从未接触、也无力抗衡的。 在他不顾一切地转身,向自己营帐的方向逃去时,耳边爆狼的呼喊也让人胆战心惊: “是兽人、是他妈的兽人部落! 所有人,撤退、向林地里撤退! 它们怎么会出现在这种鬼地方!?” ‘领主联盟’,是遗忘大陆东岸的独立城邦们,集贸易、外交、战略合作为一体的薄弱条约。 而它们之所以能维系这脆弱的合约,并非是因为各个领主有多么高风亮节,不愿侵占其他城市的领土。 单单是因为那条南方战线—— 在失去历史的千年里,大陆的战争从未停歇过。 不单夹杂权力的更迭,更充斥着种族的仇恨。 兽人,这种犹如山猪般丑陋、豺狼般凶残、猛虎般勇猛的绿皮,从来没有止歇过征伐与杀戮的欲望。 它们掳掠各族的妇女,逼迫她们为自己诞下新的战士,以便在游牧的生活中壮大部族的力量,再把一切化作杀戮与鲜血的海洋—— 从价值观来说,暴力与杀伐,才是它们的‘美学’。 这是大多数种族所无法认同的。 领主联盟的首要条例,便是不顾一切地将它们挡在长城边境之外,以换取内部的和平。 而爆狼,是真正参与过南方保卫战的战士—— 这当然是为了丰厚的报酬。 哪怕他身边的佣兵,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那批兄弟。 对于兽人的恐惧,也从未有过哪怕一刻的止歇: “它们怎么可能跨过长城,迁徙至万里之外的晨暮森林!?” 它们的出现,足以解释那支由地精与巨魔组成的先头部队。 也只有兽人,才能将它们奴役,充作自己的敢死队。 可这恰恰证明它们是一个完整的部落,而非逃逸的散兵。 除非是南方的各大城市被碾作废墟,林地中的德鲁伊部族被屠杀殆尽,不然就没有出现在这片森林的理由! 它们甚至都不能在森林中辨认方向。 怎么偏偏在迷路的时候,撞上了他们这支返程的商队? 爆狼终于明白,自己手下的几个兄弟是如何失踪的了。 事实无法用常理解释。 但也根本没有时间思考。 爆狼在匆忙间,一把拽住了被火球术的轰鸣,吓得逃窜而出的商队主仆,瞪着梅拉德的眼睛,命令道: “用你肩上的那只眼睛,带我们往回逃!” “佣兵,注意你——” 胡斯上前一步,话没说完,便被爆狼一拳锤飞在地上。 “别他妈的让老子,重复他妈的第二遍!” 梅拉德也被吓慌了神。 他只是个普通贵族,原本以为这只是一场安全的度假,与往年没什么两样。 如今没能吓尿裤子,已经称得上胆气: “好、好——镇子、镇子……在那里!” 他拍了拍肩上的瓶装眼珠,等它盘旋飞起,向着左侧林地飞去—— 受迷雾影响,那不是他们印象中的‘来路’,但爆狼不会质疑一个构装体。 他呼唤着能动的兄弟们。 至于重伤的…… 祝他们好运: “还有新星……妈的,人呢?算了、所有人都跟我走!” 那雾中巨影行动迟缓,也仅有兽人的战吼声渐近,这意味着他们还有逃难的可能。 至于他口中消失的新星,却并非慌不择路。 这个年轻的法师,如今正急着赶回私人营帐,拿回自己的次元袋—— 里面装着一些食物、材料、乃至于他对法术的所有研究。 其中还包括着一个三环法术,那是他日后晋升的关键。 他是个学者,知识就是他最宝贵的东西,绝不能就此丢失。 那间营帐刻意扎得偏远,只要自己隐匿得当,有迷雾遮掩,时间一定还来得及…… 这并非是什么侥幸心理,而是新星估算了那支部群的行进速度、判断自己手上的资源、脚力,所作出的判断。 就好比一个规整的公式。 答案是‘拿回次元袋,安然离开’。 将已知的所有元素罗列眼前,经过分析,自然会得出一个与答案相符的完美结果。 除非。 出现什么被他忽略的因素—— 当新星闯入营帐,瞧见自己的物品堆迭整齐。 意识到两个犯人似乎是躲避火球,还未能抵达营帐的顷刻,他首先松了口气。 旋即不敢耽搁,连忙要拾起角落的次元袋,和那柄珍稀的弯刀。 却转而意识到: “刀不见了?” 这意味着已经有人闯进了营帐…… “不好!” 他惊呼一声,就要转身逃离。 “扑哧——” 一柄漆黑的弯刀,突兀地洞穿了他的胸膛。 “人类、破坏!” 耳畔回响起一只狗头人,阴狠又愤怒的嘶吼, “我的、宝物!” 在被人近身时,施法者一向是脆弱的。 更别说是环位耗尽的施法者。 新星倒在地上,一股虚脱感侵袭他的全身。 他意识到死亡将至,恐惧使他不住地颤抖。 曾几何时,他也展望过自己的死亡。 幻想自己会在冒险的途中,书写下传奇,从容就义。 幻想自己会在钻研的路上,被岁月侵蚀,苍老死去。 却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死在一只狗头人的手中—— 它们如此弱小。 乃至于鳞片,都该被磨成粉末,成为他手中微不足道的施法材料。 更可笑的是,他甚至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破坏过这只狗头人的宝物。 在他的眼里,珍宝就是珍宝。 是奇物、是魔法、是知识。 而不是一根棍子。 就像库鲁不明白,对它而言视若珍宝的宝物,为什么在他人眼里一文不值一样。 新星也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会有只狗头人将这一文不值的长杖,看得如此重要。 因为不明白,所以不在意。 所以当结局出错时,这位博学多识的战术家。 冒险者眼中的新星。 甚至无法意识到,那个被忽略的关键…… 而它是致命的。 年轻的法师茫然瞪着,或许永远也无法瞑目的双眼。 任气息在不解中流逝,直至在不甘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狗头人谨慎地砍上尸体,确认死透之后,便要抓着次元袋离开。 帐篷外,却突兀地传来争执声—— (本章完) 第39章 我们三个好像有点实力 第39章 我们三个好像有点实力 “你是不是年纪大了、耳朵背了、脑子不转了、听不懂人话了? 我他妈都跟你说了,你在往反方向跑,你还在那里撒丫子不管不顾。 现在追兵全他妈赶过来了,我要是没能逃出去,你就等着我做鬼缠你到下辈子去吧!” “闭上你那张烂嘴可以吗? 我真他妈受不了你在我耳边聒噪,我不就是没听你的话、走错了路、耽误了时间、引来了绿皮吗? 至于你一直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你他妈听听自己说的是人话吗!?” “谁他妈知道你真能看破幻象啊?” 争执的噪声让库鲁倍感耳熟。 它虽然不知道,两个人类为什么对‘妈妈’如此在意,它们狗头人从来不计较这个。 但在意识到帐外两人身份的同时,帘幕便被匆匆掀起,唐奇与黑蛇几乎是扑倒似的闯进来。 几支箭矢自头顶紧随其后,在顶棚上扎出几个窟窿,好在他们躲避及时,任其坠落地面。 “你居然没有逃走?” 就连唐奇也没想过,一人一狗还会有再见的可能。 只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之中的法师,他便猜出了事情的原委: “让你来拿刀,你就一直潜伏在帐篷里,守株待兔?” 库鲁是个聪明的狗头人,明白自己的弱小。 知道就此逃出去,也未必能在诡谲的森林中找到方向、存活下来。 可不论再怎么聪明,本性总是根深蒂固。 它们天性狡猾、胆小。 却十分记仇。 只是经常会习惯性的为了生存,将恨意埋藏在心里。 在酝酿愤恨之中蛰伏,直至等到那个报复的机会。 这个机会它等来了。 却不可避免地为此付出代价—— 如今,已没有再逃走的时间了。 根本没人给他们整顿的机会。 两个双手持斧,面孔如猪,两颗獠牙几乎要顶在颧骨的绿皮兽人,紧跟着斩碎帘幕,闯入进来。 那是黑蛇在雾中迷路后,所撞上的先头哨兵。 它们肌肉虬劲粗壮,将手中斧头挥出罡风。 没有章法,全是力气。 在唐奇的眼里甚至有些王八拳的意味。 它们根本不在乎眼前究竟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 猩红的瞳孔中犹如潜藏一团烈焰。 燃烧着它们为数不多的神智,只顾着将目之所及的一切撕碎。 “把刀扔过来!” 在黑蛇讨要的顷刻,库鲁便将弯刀抛掷而去。 它明白,能杀死新星全凭自己苦心蛰伏。 论实力,它不是任何人的对手。 想要冲出重围,黑蛇是它唯一可以倚靠的战力。 双斧抡作圆月,呼啸生风。 黑蛇腰背如蛇柔软,向后下腰如桥、轻松避过。 翻身之时,脚尖踢向弯刀刀柄,当直立起身时,黑刀已然在半空画圆,杂技似的安稳落在手中。 他不敢耽搁,手起刀落。 弯刀如墨,在晦暗的夜色下敛藏锋刃。 兽人的眼睛堪堪跟上他的刀锋。 但身体却反应不及。 弯刀拖割在它扎实的肌肉上,却犹如划开了一张薄如蝉翼的细纸。 鲜血喷涌如柱,刀身上却没能见到一粒灰尘。 唐奇在夜色下视野受限,但【警觉】提醒着另一个兽人斧刃的来路。 求生欲驱使着他向后仰倒,挥过去手斧只距离他咫尺之遥。 纵使如此,他仍然感觉到鼻梁上的一抹刺痛。 温热的血液流淌到了嘴角,皮肤竟是被风剐破的。 兽人双斧合一,宛若劈柴,就要凿进唐奇的胸口。 弯刀已先行一步划破了它的脖颈。 它比手里的斧头更快倒下。 “还是这把刀好用。” 黑蛇掂量着手里的‘蛇吻’,喃喃自语。 兽人的皮肤天生粗糙,硬如钢铁。 如果只是寻常的弯刀,只怕落在它们的皮肤上就要卷刃。 他下意识地向唐奇伸出手去。 等他反应过来,想把手收回去的时候,唐奇已经借着他的手臂站起身来。 他没有感谢,但措辞也不再那么激烈: “接下来听我的。” “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指挥我——” 想到自己此前犯蠢,被幻觉蒙蔽了双眼,黑蛇咳嗽了两声, “就这一次。” 接过了话语权,唐奇知道不容耽搁,也不含糊: “库鲁,拿好这个法师的魔杖,释放一道走出去的人影。” 此前少了施法仪器,导致库鲁完全是个累赘,眼下要尽可能把一切可以的资源利用起来。 库鲁早就将新星的尸体搜刮干净,持握那根手臂长短的魔杖,迅速咏唱出一段喉音粗重的咒语。 一个和唐奇一模一样的幻影,随着灵光迸现,凭空闪烁到了他们的眼前。 【无声幻影】,库鲁仅会的一环法术。 它驱使着‘唐奇’走出营帐。 几乎是两个呼吸的功夫,帐外便传来一声怒吼,与巨斧抡动的风声同时落在耳畔。 “趁现在!” 唯恐营帐外有紧跟着埋伏的追兵,唐奇便是利用幻影争取片刻的空隙。 黑蛇抢先一步,冲向帐外,在营帐外的兽人还没能卸下巨斧的力道时,一刀毙命。 唐奇带着库鲁紧随其后,借着黑蛇开路,试图分辨着退路方向—— 却瞧见此前残余的地精,与几个先行的兽人,已经堵死了他们的前路,要将他们包围起来。 “跟紧老子!” 黑蛇咬紧牙关,黑刀如蛇,游走在地精的脖颈处,所过之处无一不喷涌血柱。 顺带将跌落在地上的锈迹弯刀,踹到唐奇的脚边。 【警觉】如铃,冷汗浸透唐奇的脊背。 他向前扑倒、翻滚,顺势拾起弯刀,等到身后地精的刀刃挥落时,堪堪举刀。 “铿锵”一声,刀刃迸发一抹星火,暂时抵挡住了它们的背刺。 独属龙语的“刺嚓”音转瞬高歌,幽蓝色的冰晶霎时划破夜色,精准落在了面前一只地精腰腹。 散开的寒气冻僵它的血液,在地精迟缓之中,唐奇顾不得更多。 几乎是凭借着肉体记忆,顺势将弯刀挥去。 “扑哧——” 弯刀劈上了地精的胸膛,精准毙命。 却因发力有误,锋刃硬生生嵌进了它的胸骨之中。 “靠!” 唐奇试图拔出刀刃,可危局之下,敌人根本不会给他反应的机会! 在他抽刀之际,一道银白锋芒已然映衬火光,亮起寒芒! 【警觉】明确告知了他危险的方位。 但唐奇的动作不够迅捷、身体不够灵活、经验更不丰富。 没办法像黑蛇一样,从容应对即将抵达的刀锋。 他已躲闪不及! “让开——” 意识到唐奇遭难的同时,黑蛇不得已向后疾奔。 如今闪身而至,一刀抹向地精的后颈砍下,再一脚将卡住唐奇刀锋的尸身踹飞出去,忍不住骂道: “蠢货!别他妈把弯刀当斧头一样挥砍,要用刀刃拖割、拖割懂吗!?” 想将斧头用的出神入化,并不全然只靠蛮力。 但哪怕这么使用,简单直接的同时,也会卓有成效。 而弯刀则有着独属于自己的优势。 相比之下它轻便许多、富于变化,使用得当往往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对距离需要极为精准的把控,要充分发挥两面刀尖,才能发挥出全部效用。 又一只地精扑上前来,为了避免唐奇这个新手再犯失误,黑蛇扭动腰身,转胯挥臂。 用最为标准的动作,将刀刃划出一条曲线,精准滑动在地精的喉咙。 唐奇脑子会了,动作仍然不可避免的僵硬。 也好在有【警觉】的帮衬,否则早就要死于地精的乱刀。 战场永远是最好的教师。 由于黑蛇为他拦住了大部分的攻势,库鲁时不时穿插一发冷冻射线。 三人配合之下,反倒让唐奇觉得手中弯刀,愈发得心应手了起来: “我们三个好像有点实力哈?” 黑蛇嘴角一抽,险些没能握稳刀柄—— 要不是只有这混蛋能看穿迷雾,自己这会儿已经杀穿重围,逃之夭夭了! 如今带着两个拖油瓶,追兵的围堵,已然让他们寸步难行。 纵使先行部队在追击中逐个倒下,耳边兽人的战吼却变得清晰嘹亮。 “呼、哈!” “呼、哈!” “呼、哈!” 嘈杂的步伐踏地,林叶在震颤中摇摇欲坠,亦如大地急促的呼吸。 潜藏在迷雾中的参天虚影,终于在缓慢的步伐中显露了真身。 唐奇就要回头看去。 【警觉】忽然作响。 两声接连的沉闷爆破声,先行炸鸣。 唐奇感到危险袭来,但轰击比他神经更快—— “不好……” “砰!” 他整个人仰头倒飞出去。 (本章完) 第40章 恐惧术 第40章 恐惧术 唐奇还记得倒飞的前一刻。 他清楚捕捉到了爆鸣声。 唯独看不清它的来源、方向,乃至目标。 【警觉】让他下意识迈开了双腿,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躲避。 可这巨力几乎与爆鸣同时袭来。 他的速度无法支撑他一瞬间卧倒。 柱状的无形斥力,直接轰击在了他的腰腹。 “砰!” 唐奇只觉得仿佛遭受到拳击手的重拳。 当他栽倒在地时,内脏都为此紧缩,挤压出胃液,倒灌出了他的喉咙。 “咳咳——呕!” 疼痛与干呕同时发作,瘫倒在地上的唐奇,嘴角流淌着酸水,眼眶也跟着通红,几乎要直不起身。 毫无疑问,如果没获得过【警觉】这项专长,此前的任意一次箭雨、乱刀,都将推向唐奇去拥抱自己的下辈子。 可它只是‘警醒’,而非真正意义上‘避免’。 以至于受限于唐奇本身的体魄,不可能单靠一个专长,帮助他度过每一次危机—— 诸如距离较远的箭矢,亦或是挥刀的轨迹,这些他能够反应过来、瞧清楚的,躲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可倘若危机转瞬即至,又或是范围足够宽泛。 以至于他的反射神经、身体素质不足以帮他摆脱危险时。 他能感受到的,便只有战栗与绝望。 耳边的爆鸣声又起。 他微眯双眼,隐约看清了那道轨迹—— 那仿佛是一股无形、无色的巨力,唯独在冲出白雾时,才能窥见它依稀扭曲了空气,自高处破空而来。 【魔能爆】,独属于邪术师的戏法。 之所以不比火焰箭受欢迎,单纯是因为没那么多人喜欢签卖身契。 邪术师是一帮通过与‘宗主’签订契约,获得力量的施法者。 ‘宗主’本身只是个代称,并不固定。 它可以是某位至高无上的神明、一柄古老而嗜血的长剑。 也可以单纯是一只苦于创收的小魔鬼。 如果说法师需要钻研无处不在的‘公式’,术士需要发掘藏匿于血脉中的魔力。 那邪术师便是通过贩卖自己的灵魂、自由,乃至一切对宗主而言有价值的事物,换取‘宗主’的馈赠。 以至于他们甚至可以省略学习的过程。 在一夜之间,掌握有些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触碰的力量。 可哪怕知晓了施法者的身份,唐奇的身体却仍旧慢了神经一拍。 疼痛又在反抗他的意志。 恐惧再度袭来。 他知道自己避无可避—— “锵!锵!” 那力场转瞬即至。 却犹如炸响在了钢铁之上,迸发出一声金属的脆鸣。 “没死就他妈站起来! 我可没法在迷雾里认路!” 黑蛇精准捕捉到了那两束冲击的落点。 手中刀刃翻转,使那股斥力硬生生凿在了,他那柄不足两指宽阔的纤细刀身。 冲击猛烈,就连他都不得已向后踉跄几步。 “rua!” 库鲁拥有在黑暗目视的能力。 它瞧清楚了冲击的来源,立刻挥动魔杖。 冰晶划破夜幕,直冲头顶穹空—— 一只土黄色的巨大蝙蝠,昂扬着老鼠脑袋,潜藏在夜色之中,正盘旋上空。 它的脊背上,坐着一个身着乌黑长袍的地精老妪。 瞧见冰晶袭来,她吓得怪叫一声,连忙拍打蝙蝠脖颈,示意它在空中腾挪。 惊险躲过之际,来不及沾沾自喜,却瞧见蝙蝠的左翅上,附着了一层幽白色的寒芒—— 那才是库鲁想要命中的位置! 蝙蝠的翅膀本就纤薄透光。 如今赫然蔓延开蛛网似的寒霜,冷气直逼它的皮肤,渗透进血液当中,将那只肉翅染上了一层霜白。 连带着扇动的速度,都为此减缓。 更要命的是,由于两只翅膀扇动的幅度因此大小不一,以至于蝙蝠一时间没能掌握好平衡。 身子一斜,年迈的邪术师毫无力气,两腿夹不住它的脊背,就这么从四十尺的高空中摔落下来。 对于聪明人而言,计算从来算不得什么难事。 库鲁或许不是人,但它一定足够聪明。 “救命!” 邪术师沙哑的喉咙吐露惊慌。 几个临近的地精、兽人不得已放弃乘胜追击。 连忙用手臂交织起了一张‘网’,站在她的落点,堪堪接住。 这反倒减轻了黑蛇的压力。 得到空隙,他看清敌人,不作犹豫,陡然迈开双腿。 倘若施法者远在高空,自己将很难对她造成行之有效的伤害。 可如今她跌落在地,这短暂的距离对他而言,不过一个呼吸的功夫—— 既然唐奇无法躲避那些无形的斥力,也便失去了杀出重围的可能。 自己却不能放下这个看破幻象的诗人不管。 那就只能铤而走险,先拿下这个施法者,争取一个逃脱的机会。 他不信一个能使用三环法术的地精邪术师,会像那些先行的敢死队一般,比草芥还轻贱! 黑蛇的刀一向毒辣而致命。 刀锋晦暗无光,却迅如疾电。 就要刺过她身旁兽人的肩头,向她的喉头抹去。 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三环的施法者,能在如此贴近的距离中,从他的手中存活下来。 正因他的刀足够快,根本不会留给他们反应的时间。 那些刀下亡魂,大多都是临到死时,恍然感受到脖颈的痛楚。 可这次不同。 他是在面对一个,被护卫团团包围的施法者。 这使得‘蛇吻’没能抵达它速度的极限。 也使这柄弯刀的耀眼战绩上,出现了不可磨灭的污点—— 一只兽人反应及时,挥动手斧,天生巨力磅礴待发。 它怒吼一声,“铿锵”之中,火迸溅,硬生生弹开了‘蛇吻’纤细的刀身。 这短暂的空隙,足够那只苍老地精回过神来。 在黑蛇失手之际,她紧握胸前的项链。 晦暗的邪光从中闪烁,瞳孔霎时间从中心扩散,连带着眼白、整颗眼珠,都化作了一体的漆黑。 枯槁的手掌猛地张开,一捧不知从何而来的黑土,忽然随风一同散在了她的眼前。 黑土飞扬,细碎地像蚂蚁、像蚊蝇。 挥洒之际,宛如蝗虫过境,遮覆了眼前将近三十尺的距离! “恐惧吧!” 她念诵的咒语晦涩难懂,大量的拟声词组合在一起,比呓语更癫狂。 黑蛇离她极近,避无可避。 当黑土灌入他的鼻腔、‘蠕虫’攀附上他的毛孔。 他的心里仅剩下了一个念头: “完蛋了。” 【恐惧术:幻术派系,三环法术。 在 30尺锥状区域内制造一个幻象,被法术笼罩的所有生物,将丢弃所有持握物,直面他们内心的恐惧。 陷入恐慌者,将寻找最安全的路线逃离施法者,直至无路可走为止。 无所畏惧者,将魔法的恐慌施法者本身。】 为什么施法者的地位总是如此崇高? 为什么城邦、帝国的统治,永远需要施法者的依托与维护? 这当然不是出于对学者的尊重—— 能换来尊重的,从来都只有力量。 或许低阶施法者的身体素质,远不如他们这些久经沙场的,同等级冒险者强大。 但纷乱繁多的法术,向来是令人头痛的根源。 “你最好能在战斗的最开始,解决掉敌人中的施法者。 不然你会在战斗的最后,被敌人的施法者解决掉。” 很可惜,黑蛇没能成功践行,这众所周知的守则。 铤而走险的代价,将是他支付不起的—— 黑蛇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只剩下了颤抖。 仿佛他从来没有英勇过。 所有被黑土侵染的人,不论敌友,此时都双膝一软,长跪在了地精的身前,双眼唯有漆黑与空洞。 一股源自于内心深处的恐惧,浮现在它们、黑蛇的眼前—— 让他犹如置身溟渊之中。 任由深海挤压着他的胸膛。 他渐渐喘不过气来。 “不、不要!!!” 没人知道他看见了什么。 但这条方才还胜券在握的黑蛇,竟在此时扔下他手中的弯刀,在痛哭流涕中挣扎。 他想要不顾一切的逃离—— 可就待他哭号着,要直起身子的时候。 漆黑从他的眼白褪去。 眼前愈发清明之时。 他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身影,将锈迹斑斑的弯刀,插入了邪术师的胸膛: “不要什么? 你不会是在幻境里被卖钩子了吧?” (本章完) 第41章 阴谋(求追读) 第41章 阴谋(求追读) “不可能!你凭什么能不受影响!?” 邪术师的眼仁,恢复了属于地精的棕黄色。 但苍老的面孔中,尽是对胸前这柄弯刀的不解—— 她明确这个洞穿自己的人类,理应被自己的法术所覆盖到。 就算他无惧恐慌,也应该有短暂的迟疑,好供她看清这人要冲上前来,让自己远离人群才对…… 可他根本没有留给自己反应的时间。 几乎是法术绽放的一个呼吸之后,就已经砍伤了自己! “你不会真的指望,我跟敌人解释什么原因吧?” 唐奇自认不是话多的反派。 怎么可能告诉她,自己事先服用过【真视之眼药水】,以至于能看破所有幻觉,好让她之后再有所提防? 恐惧术所捏造出的幻境,不比这晨暮森林的迷雾高贵。 说是能揭露幻象,那就一定可以。 所以在唐奇的视角里,他只在狼狈爬起来、要和黑蛇一同出刀的同时,看到邪术师的手中洒下黑土。 紧接着,包括包围他们的地精、兽人在内,所有人都跟死了父母似的哭丧着脸,纷纷丢下武器。 动作快甚至已经跑进了林地。 没有人阻拦自己,唐奇当然能顺势冲到她的身前。 由于没能完全把握弯刀的距离,他干脆将邪术师捅了个洞穿—— 进一步能将她就地斩杀,退一步讲还能留个人质,有助于帮他们逃离围攻。 而许多控场型法术,都需要施法者保持专注得以维持。 这一刀捅进她的胸膛,受术者眼前的幻象也自然消失。 “法术居然也无法对你起到效用?” 黑蛇并没有留意到唐奇服下的药水,发现让自己感到棘手的法术,在唐奇的眼中竟微不足道。 一时间有些语塞。 唐奇不愿耽搁,掐紧她的脖颈,将她整个桎梏住。 向后退了两步,拉开身位,佯装凶狠的向意识清醒的兽人、地精们吼道: “都他妈给我退后,不然我先搅碎她的肠子!” 但他很快便发现,和这帮野蛮的物种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这只邪术师在地精的眼中,可能有些地位,以至于它们缩起了脖子,向后退却两步。 但在兽人的眼中,她未必有自己手上的斧头值钱。 猩红的瞳孔中,毫无理智可言。 咆哮着就要挥舞手斧,冲到唐奇的眼前。 邪术师忍不住尖声惊叫: “该死的希瓦娜,为什么还不来救我!?” 黑蛇弯刀如月,就要抹过兽人的脖颈。 可犹如嘶鸣的破风声先行—— 一柄巨斧从半空回旋而来,它的斧刃化作一轮圆月,结结实实的凿进兽人的身侧。 那兽人呜咽一声,吓了一跳,险些栽倒在地。 【警觉】没有发挥效用,说明这一斧头的目的仅限威慑兽人。 唐奇与黑蛇一并望向那巨斧飞来的方向。 却并不为兽人的死亡感到轻松。 恰恰相反,久久不歇的“隆隆”颤地声,使他心头警铃大作。 一股坠入冰谷的战栗感,准瞬间传递他的每一寸毛孔—— “呼、哈!” “呼、哈!” “呼、哈!” 擂鼓与战吼,接踵而至。 他真正看清了,那踏出迷雾的参天巨影—— 那是数只,至少有五十尺长宽的巨龟! 在浓重的夜色与雾气下,宛如一个个拢起、移动的小丘。 硕大的龟背上布满苔藓,龟壳的边际被锯齿状的尖刺与磨尖的骨头加固,上面捆绑着粗厚的绳索与翠绿的藤曼—— 用以维系、支撑龟背上那摇摇欲坠的,犹如塔型的棚屋。 棚屋间,甚至有木板拼凑成的简易平地,以及零散的临时帐篷。 数只巨龟上的平台、木塔,被随它们缓步前行,而左右摇摆的简陋吊桥相连,吊桥上的木板甚至因震颤而落下几块。 它们无需冲撞,森林根本阻挡不住这巨大的身躯,每向前一步,都有成片的树木折倒在地。 为首的龟背上,那座犹如瞭望塔般的最高塔顶,伫立着一个挺拔、直立的兽人。 这并不常见。 兽人总是不顾形象的躬身前行,这迫使它们的脊柱,都进化成了向前倾斜的模样,以至于显得驼背。 但对唐奇而言,这并非是什么坏消息—— 注重形象,说明他至少懂得一些文明。 “如果愿意交流就更好了。” 看着巨龟前,至少三十只的陆行兽人,将他们团团围拢。 唐奇只能这么祈祷。 “不如你告诉我镇子的位置,等我逃出去了,我帮你把死讯传给诗人学院?” 黑蛇与库鲁一边向唐奇凑近,一边迟疑道。 他自认全盛时,这些兽人没办法造成太多威胁—— 打不过,至少自己跑的够快。 可接连的战斗,还是让他精疲力尽。 再跟着耗下去,只怕要阴沟翻船。 但唐奇是不可能放过这个唯一战力的: “我如果逃不出去,你也别想从森林里离开。” “已经到了死局。而你明明能保下一条命,却要让我跟着你陪葬?”黑蛇道德绑架道。 “至少在路上不会孤单,到时候我唱曲给你听?”唐奇不吃他这一套。 “去你的。” 听清态度,黑蛇忍不住在心头暗骂。 唐奇则看向那个塔顶的兽人—— 他爬下了梯子,等踩在龟背上之后,才跳下了地面。 这没有任何问题。 但唐奇还以为会他会纵身一跃,英雄登场似的坠落人群。 当然,就凭哨塔的高度,真那么做大概率会摔断条腿。 身前的兽人纷纷为它让出一条道路,重拳锤击着自己的胸膛,富有节奏: “呼、哈!” “呼、哈!” “呼、哈!” 随着对方走近,唐奇才意识到,对方远比自己想象的显眼—— 在兽人这个族群里,没人在乎你的性别。 只在乎你的力量。 以至于雌性的体格也相当健壮,角力之下,并不会输给任何一个雄性。 纵使如此,眼前的女兽人还是只能称得上健美。 不夸张,但足够匀称。 她的獠牙不够粗壮、更不够锋利。 只犹如虎牙般显露嘴角,衬得她那张棱角分明的,近似人类的姣好面孔更显英气。 淡绿色的皮肤不加遮掩,寓意着她的血统不够纯正。 破旧的布条牢牢箍在前胸,尽可能地不让两团累赘影响她的行动。 这是一个半兽人。 一个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中,在暴力与鲜血的倾注下,仍然成为了部落领袖的女性半兽人。 一时间,唐奇不知该是喜是忧。 而一切的情绪,都在看清这个半兽人的肩头,所盘飞的眼球之后,扭转作了惊骇。 没有人知晓,这些本该被南方战线,阻隔在长城之外的兽人,究竟凭什么能跨越万里,深入到东岸中部的晨暮森林。 也没有人知晓,他们凭什么能在这充斥幻觉的迷雾中,寻找到前行的方向。 可如今,当这个与梅拉德肩头,一模一样的构装体。 一颗被置入瓶中,插上齿轮双翅的人工生命,出现在唐奇的眼前时。 新星那傲慢的声音,霎时间回响在他的耳边: “这种程度的魔法造物,寻常的冒险者也租赁不来。 也只有那些在龙金城中,有些地位、权势的大人物,才有渠道高价租赁这么一只……” 他恍然意识到,如今发生的一切,绝不能被算作‘意外’。 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 阴谋。 (本章完) 第42章 我们意念合一(求追读) 第42章 我们意念合一(求追读) 说实在的。 当看到手下的蠢货,想要一斧头将那个人类,连同那只烦人的老地精砍死的时候。 希瓦娜心中是有些期待的。 【烈吼】部族,一直是兽人、地精、巨人杂糅出的部落。 他们尊崇的并非血统。 而是‘力量’。 这是许多兽人部族的信条。 不论是兽人、地精、亦或是随便什么物种,只要你能体现自己的价值,证明自己的强大,部族就有接纳你的理由。 否则也不会让她这个混血种,拼杀到酋长的位置。 但芭芭娅,这只地精裔里的老先知,远比他这个新酋长更有威望。 这不仅仅因为,这个老先知是族内唯一的施法者,能听到‘神明的指引’。 而部族向来尊崇这份信仰。 更因为自己是个本该被族人带去‘猪笼’,用于生育的女性。 如今成了领袖,遭到一些老家伙们的嫉恨。 当然,和她答应了那笔交易也密不可分。 为了躲避南方的黑雾,借着大传送阵,带领整个部族迁徙到这片森林,决定前往那座小镇之后。 部族已经有两个月没能展开劫掠了。 所有族人都憋着一口恶气,只想着抵达那座小镇之后,将杀戮与饥渴一并倾泻出去。 这反倒给了这个老先知妖言惑众的机会。 她屡次提出身先士卒。 带领了一帮先头部队,在森林中劫掠了一些人类,颇受爱戴。 如今许多族人,开始对自己短暂的统治感到失望,暗中听从着芭芭娅的差遣。 也就是这次,遇到硬茬子,让她在阴沟里翻了船。 如果能让她就这么死在迁徙的路上,对希瓦娜而言再好不过。 但这个念头也只能想想。 芭芭娅毕竟是聆听‘神谕’的先知。 如果让族人知道自己放任不管,那整个【烈吼】部族都会在迁徙过程中一拍两散。 想到这里,希瓦娜甚至有些愤恨。 这个人类为什么,没能直接割断老地精的脖子: “把她放开,我给你们留一个全尸。” 尽管察觉到一些端倪。 但这并不能帮助唐奇脱身。 比起什么上位者的‘阴谋’,他眼下还是要保住小命。 握紧捅穿邪术师的弯刀,不拔出来单纯是因为能堵塞伤口,免得她因失血过多而死。 唐奇干脆道:“我不杀她,你让我们离开。” 这柄阻拦兽人的巨斧,一定是出自眼前这位之手。 这意味着手中的地精对她至关重要。 他必须利用好手上的这张牌。 “要杀就杀,我就不爱听你们人类的废话! 真让你杀,你敢动手吗?” 希瓦娜可不是手下那帮愚蠢的兽人。 眼前的人类什么打算,她一清二楚。 “好。那我听你的。” 唐奇咬牙,干脆地将弯刀拔出来,又冲她的左腹捅去一刀。 又要拔出来,捅第三刀时,反而是被掐住脖颈的老地精承受不住,撕扯着嗓子哀嚎起来: “住手、住手!愚昧的孩子们,快睁大你们的眼睛瞧瞧,这位新晋的族长在做什么—— 希瓦娜,族人们会记住你是怎么对我的!” 希瓦娜知道这两刀扎不死这只老地精。 从她腰腹的伤口附着的幽绿色微光,便能瞧得出来。 她的身上充斥着一股死灵气息,为之减轻着伤势。 【虚假生命】,那道法术似乎是这么叫的。 但自己还真他妈的,不能让这个人类一直捅下去: “好,那就一命换一命!” 她大手一挥,让手下的兽人,将一伙人类推出来。 爆狼与商队主仆,早已不见踪影。 这是几个没能逃出去,而被围困的普通佣兵。 和几个闯入晨暮森林,被抓来的冒险者。 他们被捆绑在一起,喉头呜咽,将希冀的目光投向唐奇,似乎是想告诉他‘我们都是人类,是一家人’。 “你、或者他们,再不济算上那个镇子里的人。选一个,一命换一命!” 镇子? 唐奇与黑蛇对视一眼。 这支兽人部落,是冲着星梅镇去的? 而不论他们目的为何,这看似公平的交易,却并不安全。 每个兽人所恪守的信条不尽相同。 这取决于部落之间的差异。 ‘征服’、‘信仰’、‘力量’、‘仇恨’…… 却唯独没有‘守诺’。 唐奇不会赌: “她一条命,换我们三个。” “rua?” 完全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情。 库鲁的眼角紧跟着就湿润了—— 其实是因为刚才【恐惧术】的效用,把它吓得痛哭流涕。 但现在,它不介意告诉唐奇: 这是、感动、泪水。 “不划算。”希瓦娜摇了摇头。 她是真他妈反感谈条件。 这群狡猾的人类,永远都不爽利。 唐奇执意道: “蚂蚁的命和大象的命哪个值钱?” “都不值钱。” “你的命和我的命哪个值钱?” “我。” “一换三的交易太过片面, 生命从来都分高低贵贱; 事实就摆在你的眼前, 你应该考虑我的意见。” 唐奇轻声歌唱,并时刻紧盯着眼前半兽人的表情—— 他有些摸不清,这帮以急躁、残暴著称的家伙们,能否被【交友术】影响,静下心来做他一分钟的朋友。 无所谓后续对‘朋友’的追杀。 一分钟,足够他们逃进森林里去了。 希瓦娜眉头紧皱。 她更喜欢激昂的战吼,听不进这些轻扬小调。 她喜欢不服就干,不愿听大小道理。 但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一瞬间,她竟莫名其妙地在这个人类的身上,瞧见了一些父亲的影子—— “希瓦娜,我们杀戮、掠夺的原因,从不是因为什么原始的兽性、什么神明的诅咒。 而是我们想活着,好好的活着。 执着力量是为了活得更好、放纵欲望是为了活得快乐。 但短视的他们不会明白,当灾难来临,我们不再像过去一样富足时。 为了活着,我们只能学会压抑、学会克制……” “臭老头,你好烦。” 希瓦娜情不自禁地啐道。 唐奇一怔。 果然,这帮兽人的眼里,根本不存在‘朋友’这个概念么? 既然如此,时间有限,他就只能…… 唐奇对黑蛇、库鲁使了使眼色。 后者彼此对视一眼,仿佛读懂了什么。 唐奇见状,上前一步。 黑蛇紧握弯刀。 库鲁迈开步伐。 他们意念合一! 三人同时道—— “我是来加入你们的!” “往哪跑?” “饶命!” “……” 唐奇三人面面相觑。 黑蛇就要破口大骂,但唐奇却抢先打断道: “你们兽人部族应该有吸纳强者的传统,对吧? 不管你们是用什么方法跨越的长城,如今深入领主联盟的腹地,势必要面临不少威胁。 能抓住这只地精施法者,已经证明了我们的能力。 作为人类,我还能帮你熟悉附近的地理环境。” 眼看两人一狗一个目光坚定。 一个持刀迎敌。 一个干脆直接跪在地上,磕起了响头。 希瓦娜大抵从来没想过,她这种单线程的大脑,还会有宕机的一天。 果然,没人能猜透这些狡猾的人类,脑袋里到底在想什么—— 唐奇没能意识到,他的【交友术】成功了。 以至于年轻的酋长,竟然真的考虑起,他们能否带来什么用处。 最重要的是,该如何利用起,芭芭娅的这次失败。 (本章完) 第43章 输得漂亮 第43章 输得漂亮 希瓦娜首先看向黑蛇。 她在哨塔上望的清清楚楚,这个人类的武艺,远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高超。 正因如此,她才刻意选择了旁观。 想看看他能否在【天际巨龟】抵达之前,早些取走芭芭娅的性命。 只可惜,这个人类对法术束手无策。 让芭芭娅拖延了时间,成功向自己求助。 她不可能当着族人的面,让这位老先知去死。 不过…… 如今芭芭娅被擒,足以打断她拥趸攀登的趋势。 如果由自己来解决,‘芭芭娅所解决不掉的人类’。 似乎是个稳固威信的办法。 她的考虑,既是受到了【交友术】的影响,也归根于她懒得考虑那么多。 管她能不能打过? 先打了再说。 兽人野蛮,却十分热衷于一些仪式感的行为。 角斗、逃杀,是从他们孩童时期,能够使用一根木棍或者粗糙的刀子开始,便已经要掌握的技能。 无法承受战斗的孩子,会从部族的主体中被驱逐出去。 哪怕成为酋长,都要从公平的厮杀中角逐、胜出—— 想要证明自己?来打一架吧。 急于优先生育?来打一架吧。 闲的无聊发昏?来打一架吧。 希瓦娜伸手一握。 那柄落在兽人脊背上的巨斧,便像受到呼唤,盘旋着飞回到她的掌心。 “轰隆”一声,斧刃被希瓦娜一脚踩入大地: “那就来打赢我—— 我赢了,把你手上的老家伙、你们的命,一起交出来。 我输了,要走要留,随便你们!” 既然要夺回芭芭娅,向身后那帮族人证明,自己远比这位老先知可靠。 那她就决不能输。 唐奇向后退了两步,指了指持刀以待的黑蛇: “对付你,我的小弟足够了。” “那我要你有什么用?” 希瓦娜讨厌懦夫,所以冷嗤一声。 “我可以使唤他,这足够了。” 黑蛇拧眉转过头去。 唐奇懒得在意他的斜眼,示意让库鲁捂住自己手上老地精的耳朵。 小声嘱咐道: “记住我说的话——待会儿不管你能不能打赢,都要输地漂亮,懂吗?” “输,为什么?” “指望兽人信守诺言?你还不如指望库鲁,把它祖宗喊出来帮我们。” 唐奇扫视一眼四周,那些逞凶好斗的兽人们, “输赢没那么重要。 你赢了她,让这个当酋长的,在族人面前丢了面子,她气急之下还能饶过我们不成? 我猜,这支部落是跟龙金城的大人物们有过交易,才能抵达这片森林。 这说明她至少是能够沟通的。 将佣兵和冒险者俘虏,而不是直接宰掉,证明她没有赶尽杀绝的信条。 你只要跟她打的有来有回,最后在千钧一发之际收上一招,惊险落败。 围观的兽人看不出来,她还能不知道你是在故意给她涨脸? 到时候,咱们手上还有个绝佳的人质,不愁没得谈。” 黑蛇古怪的看了他一眼: “这些也是学院教的?” “当然,《乌拉桑的一千零一句赞美》。” “又是哪本你没写出来的书?” “这教材是真有。” 不得不说,虽然唐奇也觉得乌拉桑这位导师,称不上有多少真才实学。 但他编撰的教材,的确可以用作奉承贵族的典范。 “兽人可不是贵族,你这么做只会让她觉得屈辱。”黑蛇有些不信。 唐奇却说:“没听到这只老地精之前怎么喊的么——‘族人们会记住你是怎么对我的’。 我觉得比起自己的荣耀,她更在乎族人对她的看法。 或者说,她更在意自己的地位是否稳定。” 唐奇拍了拍他的肩膀, “总之,输的漂亮点。” “别装作一副信任我的样子。” “我就是信任你。” “嗯?” 黑蛇回过头去,却瞧见唐奇早已收起了一贯的笑脸。 他竟出奇的认真: “你是从大荒漠走出来的人,我相信你能带我离开这里。” 黑蛇总觉得有些不自在,拿肩膀扫开了唐奇,冷笑一声: “喂喂,你不会真的在相信一条恶棍吧?” 他可不会做什么承诺。 这玩意儿一向要人命。 冒险这条路上,他见过不少人说过类似的话—— 一个牧师提起过,等干完这一票,就回去娶他心爱的女人。 嘿,结果转眼就死在废墟里,尸体都没能捞出来。 再说,他凭什么一定要带这个诗人离开这里? 真要出了岔子,这些兽人可拦不住自己。 之所以现在还在乎他,完全是惦记那个看破幻觉的能力—— 既然兽人的目的地是星梅镇,他需要早点回去,提醒避难才行。 “输的精彩,当老子是马戏团里杂耍的艺人么?” 懒得理会身后的诗人,黑蛇转动着手腕,估算着自己还剩下多少体力。 希瓦娜将那足有一人高的巨斧扛在肩头,上前一步。 耳边兽人的战吼整齐划一,响彻林间: “呼、哈!” “呼、哈!” “呼、哈!” 甚至将天际龟背上,那些棚屋与帐篷中的部落孩童,也吸引了出来。 他们趴在摇摇欲坠的木板上,目光充斥着对角斗的希冀。 似乎还有地精下了赌注,但部落的族裔无一例外,都押宝给了他们的酋长—— 她之所以能担任这个领袖,而不是一个移动的子宫,可不是因为部落崇尚母系主义。 希瓦娜受不了眼前人类磨磨唧唧的模样,斧头扛在肩上不过几秒钟,见他没有先手的欲望,干脆大喝一声。 拖曳着巨斧,猛地前冲,宛如奔行的虎豹,霎时间跃进十余尺的距离。 手中巨斧抡起,斧面上未能洗净的污血,在眼前划出一道暗红的血月。 斧柄极长,黑蛇明白,只是单纯的后退无法拉开两人的距离。 他下腰起桥,斧刃只在他腰腹的上方呼啸而过。 但希瓦娜攻势不停,眼见巨斧抡空,借着向心力顺势转体,再旋一斧。 黑蛇躲闪不及,单手撑地一跃,堪堪躲过猩红斧刃。 腾挪半空之时,手腕一抖,刀刃在夜色下藏敛锋芒,划过她的小臂,溅起一道血。 可兽人的皮肤坚硬,耐受力强。 这道细小的伤口,甚至无法为希瓦娜带来痛感。 她仍未卸力,臂膀使劲,带动着两轮旋转的势能猛地上劈。 挥舞出的风刃“呼呼”而过,宛如蛮熊低吼,掀起了脚下潮湿的泥沙! 黑蛇脚步一拧,侧过半身,险而又险地将斧刃避过。 右手反转,刀口向下,置于左耳之前。 趁希瓦娜难以卸力,持握巨斧、双臂高举之际。 他操控刀尖,径自向她的右眼刺去! (本章完) 第44章 蛇与熊 第44章 蛇与熊 弯刀的刀尖从来是两面开刃。 又因月牙似的弧度,在刀刃质量本身强硬的前提下,往往比直剑的刺击更诡谲、更致命。 而黑蛇出手极快,希瓦娜已经没有分辨刀尖落点,从而将巨斧抵在眼前格挡的时间。 她干脆借着惯性将斧头抛上天际,斜身捶拳,向下砸开黑蛇的小臂。 刀尖偏移三寸,划过她的颧骨,落下一道浅显的血痕。 希瓦娜顺势转身,左拳横扫,要借势轰击在黑蛇的脸颊。 但后者早已稳住身形,向后猛地撤步。 那本该直刺的刀尖同时拉回,却因弯曲的弧度化作利钩,犹如毒舌刁钻的信子,抹过半兽人的后颈! “扑哧!” 浓稠的血液流淌上刀身,滴落在泥土之中。 反刃倒钩在希瓦娜的脖颈,迫使她忍痛闷哼。 她意识到刀尖嵌入地很深,如果不是自己的皮肤还算坚硬,这一刀的力道能砍下她半个脑袋。 黑蛇根本不给她喘息的机会,见刀刃无法存进,干脆一记鞭腿踢上了她的脚踝。 希瓦娜重心不稳,仰头栽倒。 踉跄之际,那双能目视黑暗的眼睛,赫然瞧见一柄弯刀要刺入颅顶—— 黑蛇明白,不能要了她的命。 毕竟,一旦失去一个还算文明的领袖,这些围绕在他们身边,观赏这场角斗的兽人必然不会安分。 他们可不会因为黑蛇赢下了角斗,而拥戴他这个更强大的‘人类’。 只会让其他不安分的家伙顺势夺权,指挥着族人乱刀砍死他们这些异族。 哪怕他从中脱身,也难免挂彩,不见得能活着走出森林。 “还真他妈要输的精彩。” 黑蛇暗啐一口,决定让这一刀假装失手,落在她的耳畔。 可刀刃还在额头一尺之外时,他却见到希瓦娜淡色的皮肤上,赫然鼓起粗壮的青筋,匀称的肌肉也随之拢起: “吼——” 她的喉音变得极为粗重,像一头在森林中咆哮着,意图宣誓主权的蛮熊。 荡起的声波掀动狂风,轰然炸在了黑蛇的眼前。 斥力袭来,将他震飞十尺,黑蛇被迫停下刺击,在空中翻滚卸力,不至于狼狈地跌在地上。 再将目光落在女兽人的身上,发现她已笨拙的站起身来。 手掌虚握,那柄被她抛去的巨斧,立时像是被牵引似的,飞旋回她的手中。 她整个身躯都比方才扩增了一圈,原本更接近人类的面孔,也变得狰狞凶恶。 眼眸猩红如血,狠厉外泄。 “去死!” 狂吼之际,她猛地踏地,“轰隆”一声,将脚下的土地都震碎个浅坑。 紧接着,宛若离弦之箭,向黑蛇狂奔而去! 她的身躯变得健硕,可步伐却十分平稳,甚至比过去更迅捷! 而远远旁观的唐奇,分明在她的背后,看到一头蛮熊的虚影—— “是野蛮人!?” 并非所有远离城市生活,于荒野中磨砺技艺的人,都能被称之为【野蛮人】。 真正的蛮子,不止在恶劣的环境中锤炼体魄。 更善于发掘‘愤怒’的秘密。 他们掌握这股原初的情绪,并加以利用,甚至将这股冲动付诸到战斗之中。 而【图腾武者】则更为不同。 他们是发掘自然中,那些凶残生物心中的‘愤怒’,通过模仿、学习,直至灵魂与之交融,从而获得自然的伟力。 如今,她唤出图腾精魄,增添起巨熊的气力。 挥动的每一斧,掀起的烈风都像是无形的气刃,剐蹭在大地上,落下纵横的印痕! 黑蛇并不以力量见长,他毫不怀疑,自己的弯刀若是在此刻与巨斧相撞,能直接将他的手掌反震到麻痹。 他只能故技重施,试图在躲避的同时,用弯刀反刃在对方的手臂上划下两道伤口—— 可这次,他的刀锋就像是剐蹭在了铁板上,甚至没办法在皮肤上擦出痕迹。 她的皮肤因图腾而更为坚硬。 庆幸的是,‘愤怒’亦有代价。 希瓦娜的攻势,看起来不再具有章法。 巨斧劈来的路数也变得极为清晰、好辨,黑蛇闪躲起来也更为轻松。 他仍要趁着对方停顿的间隙,向她的身上抹去刀光 可这次,希瓦娜干脆不躲不避,以伤换伤,在弯刀斩上肩头,迸溅血的同时,横斧劈去—— 黑蛇一贯闪避,仍是被激烈的风刃斩破了腰腹! “乌哈!!!” 见到自家首领一斧将黑蛇劈地鲜血淋漓,围聚的兽人不约而同爆吼一声欢呼。 唐奇则心有余悸地看向黑蛇,有些担忧他是否因为接连地战斗,而力有不逮。 “嘶!” 阵痛袭来,黑蛇下意识按住被剐蹭到的伤口—— 鲜血已然染红了他丝绸的短衫,但他距离把控的精准。 拧腰之后,也只是看着吓人,并没有透过皮肤,伤到内脏。 而希瓦娜那被蛮熊精魄加护的肩头,呈现出的刀伤亦是如此。 黑蛇气喘吁吁,感受着双腿传递的乏力,他知道不能再拖延更久: “这哪里还需要我输的漂亮? 还不如先想想,怎么才能获胜……” 他承认,自己小看眼前的兽人了。 单论技巧,自己可以把她按在地上摩擦。 可希瓦娜占据着血脉、体魄的优势。 这种以伤换伤的打法,未免有些太克制,他这种灵活取胜的剑客—— 哪怕动作再怎么灵动,也不可避免会因为惯性,而漏出空门。 只要在这时,结结实实挨中一下,他就要立刻失去作战的能力。 他们就像是在丛林间搏斗的蛇与熊。 毒蛇无法用尖牙咬碎棕熊的血肉,只能灵活地摆动身形,在它的四肢、躯干、脖颈留下浅显的咬痕。 看似占据上风,却收效甚微。 而棕熊始终无法抓住这条敏捷的毒蛇,可一旦让它寻到了机会,它的利爪对毒蛇而言便是致命的。 而精疲力尽的毒蛇,迟早会有爬不动的一天。 到时候,它就只能成为蛮熊的腹中饱餐。 “把野蛮人狂怒的时间拖过去!” 喘息之际,黑蛇的耳边传来唐奇急切地提醒, “疼痛只会让她变得更愤怒!” 愤怒是一种情绪。 情绪是会发生变化的。 上一秒会因为吃下蛋糕而感到喜悦。 下一秒,就会因为蛋糕落在地上而愤怒。 野蛮人掌控愤怒的秘辛,也不过是尽可能地将这段情绪放大、时间拉长。 只要在这段时间里,不去加以刺激,她自然会回到此前那副冷静的状态。 黑蛇明白唐奇的意思—— 要在她这次的怒火消退之后,重燃怒火之前,结束这场战斗。 但自己的体力,只支撑这一次机会! (本章完) 第45章 胜与负(5k求追读) 第45章 胜与负(5k求追读) 希瓦娜本就不够耐心,狂怒之下更不会留给黑蛇喘息的余地。 她的攻势犹如疾风骤雨,偌大的巨斧在她手上,甩得像是一根竹木的鱼竿。 黑蛇决心将这段时间拖过去,干脆只顾着躲避。 他的战斗经验要丰富许多,游荡者出身的他,更是将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骨骼,都掌握地透彻。 以至于他总能像条软骨的毒蛇,从攻击的间隔中滑溜出去。 可是瞧见自己的攻势频频失手,希瓦娜反倒更为恼火了—— 这是一场不能输的角斗。 先知只有一个。 不服这位酋长的老家伙却有许多。 “懦夫!躲躲藏藏算什么本事!?” 如果是全盛状态,黑蛇不介意回嘴两句。 但他现在只觉得疲惫,连说话的力气都不想耗费。 连连后退,直至退到一只兽人的面前,避无可避,才纵身一跃,踩在希瓦娜的肩头,向另一侧拉扯。 希瓦娜仍旧觉得恼火。 但这份恼火终究会演变成挫败。 到时她就会因为失望,而冷静下来。 那才是自己出手的时机。 眼见黑蛇辗转腾挪,稳定住了局势,唐奇只觉得这场角斗的胜负,只是时间问题。 但越到最后关头,他越不能松懈。 地精邪术师,是他们唯一的筹码。 绝对不能让她趁势逃脱。 否则连谈判的资格都不会有。 只是,老地精在角斗的这段时间,竟出奇地安分守己。 伤口处那抹死灵气息,正为她稳定着伤势…… 唐奇不由思考起,她所能带来的威胁—— 照常理而言,接连使用了【火球术】与【恐惧术】。 她的法术位应当是消耗一空的。 【法术位】与施法者的精神力息息相关。 譬如新星这个等级的施法者,他的精神力足以支撑两个二环法术,四个一环法术。 除非使用非常手段,否则当法术位耗干之后,他的大脑便再也承载不住更多的压力,必须经过长久的休憩,将精神恢复到全盛状态。 而同为施法者的邪术师,法术位则堪称贫瘠。 当然,由于她的力量本身并不属于自己。 所以只需要短暂的休息,便可以释放所有的压力。 【虚假生命】则属于宗主赋予的特殊赐福,并不算做她的法术之一。 让唐奇担忧的是。 在黑蛇与女兽人角斗的这段时间里。 被弯刀捅入腹部,始终没能拔出来的老地精,是否算作了休憩? 或许趁现在,对她的腰腹再捅上一刀,才更稳妥些? 唐奇有些摸不清楚状况: “算了,保险一点。” 想到便做,直接将弯刀猛地拔出,又冲着芭芭娅的另一侧捅去—— “该死的人类,你在做些什么!?” 突如其来的一刀,使老地精忍不住痛呼一声。 唐奇意识到,她伤口处那些幽绿色的光晕,随着自己的这一刀就此消散了。 不怪芭芭娅歇斯底里—— 原本她借着场上两人打斗的空隙,已然闭上双眼,祈求她那位‘主人’的恩泽,为她释放着大脑的压力。 但这突如其来的一刀,直接断开了她祈福的连接。 而【虚假生命】的消失,寓意着接下来,她所受到的任何伤害,都将由自己完全承受…… 究竟是巧合? 还是这个人类的眼光,实在是毒辣…… 她紧紧咬牙,神色不定。 而在唐奇补刀的同时,身旁的库鲁忽然缩了缩脖子,凑到了他的腿边: “看戏、人多!” 唐奇紧跟着环顾四周,发现许多呆在龟壳上的地精、兽人,为了获得更好的视野,正不断向着中心围拢。 如今角斗越发白热化,局势上也是希瓦娜占据上风。 耳边的欢呼呐喊声不绝,看客越来越多也算正常…… 不对。 唐奇微微眯起了眼。 自己如今也在包围圈之内,与人群隔着数尺的距离。 而那些围聚过来的好事者种族不一,黄绿皮肤的矮小地精,却大多围拢在自己的身侧。 “库鲁,你帮我盯紧周围。” 唐奇不得不掐紧老地精的脖颈,并距离身后的地精再远一些, “老实点,别给我耍样。” “你都捅了我一刀,我还能怎么样!?” 芭芭娅尖细又沙哑的声音,总让人浑身不适。 而人群之中的黑蛇,已然遛着发狂的希瓦娜长跑一圈。 心里则是不断盘算,该如何让希瓦娜体面地赢下这场角斗。 虽然不太情愿,但有的时候,‘失败’就是一种‘胜利’。 他不是要跟谁比个高低,那是他年轻时候爱干的事。 眼下,他必须抢先兽人一步,回到镇子才行。 想通关键,黑蛇也不再扭扭捏捏,看清希瓦娜眼中的怒火渐渐淡去。 他明白,这是他唯一能把握的机会。 当即停下脚步,转身向野蛮人疾奔而去。 希瓦娜瞧见恼人的跳骚终于不再乱窜,爆喝一声,向他的头颅挥去巨斧。 猩红的残月刮去狂风。 眼前却没有那个人类的身影! 在她挥空的同时,眼中的怒火,背后的蛮熊,都在顷刻间荡然无存。 而黑蛇已然滑铲越至她的身后,双脚蹬地,猛然跃起,回身抽刀。 希瓦娜顿感惊慌,连忙顺势扭转腰身,大喝一声,要借着惯性,将巨斧抡成圆月,回旋斩向身后! 而黑刀已然划破夜色,在向希瓦娜的后颈斩去—— 如果这一刀足够迅猛,将会在希瓦娜斧击命中之前,先一步正中她的脖颈。 这未必会要了她的性命。 却必将左右胜负。 希瓦娜紧紧咬牙。 与黑蛇交锋良久,她知道自己不够快,拦不住这蓄谋已久的斩击。 这一刀之后,自己此前的狂言、赢得声誉的希望,都将为此烟消云散。 一时间,她有些懊悔答应那个口若悬河的人类,作出角斗的赌注。 战败之后,自己是否要履行约定,放他们离开? 在短暂的犹豫之后,希瓦娜最终选择了否认。 什么契约、什么荣誉? 没有兽人会在乎这些。 更没有一个部族的酋长,会容忍一个胜过自己的人,活过三天…… 如果没有制裁的手段,那个人就会取代他的位置,成为新的酋长。 部落就是如此野蛮。 必须让他们死在这里! 希瓦娜在心中笃定,就要迎接自己设想的结局。 可刀锋并未如期划过她的后颈。 反倒是巨斧卡肉的触感,先一步传递到她的手中。 “轰隆!!!” 希瓦娜借着惯性,将黑蛇整个轰飞出去。 胜负已分! 她迟疑地回过头去,看到那个趴在地上,脊背上赫然落下一道狰狞血痕的人类—— 伤口看着吓人,但根本没伤到脊柱。 她堪堪意识到,在角斗的最后一刻,这个男人根本没有翻过身来,挥出那一刀。 而是提前判断好了距离,将伤势控制在了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 他在放水。 而自己,胜之不武…… “乌哈!!!” 可没有兽人看清真相如何。 他们只瞧见了眼前的结果。 霎时间,希瓦娜的耳边炸响粗犷的欢呼: “希瓦娜!希瓦娜!希瓦娜!” 她不知自己是否该享受这次欢呼。 在她沉默之际,呼声响彻林间的同时。 唐奇的脊背,却犹如砸中冰锥。 那种独属于【警觉】发麻感霎时袭来! 可他手中还紧抓着一只老地精,行动受阻。 干脆在意识到危险袭来的顷刻,掐紧芭芭娅的脖颈,转身向身后挡去—— 数道银光于眼前闪过,四只从旁观人群中钻出的地精,将手中的劣质弯刀,同时砍向了他们尊敬的先知。 “啊!!!” 芭芭娅怪叫一声,狭长的双眼流淌起豆子大的泪珠, “你们这群废物,砍到我了!” 几只地精怔住了,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人类的反应竟如此迅速。 他们还以为没人发现自己。 可地精的失利无法抚平唐奇的紧迫。 他是个吟游诗人,并不以力量见长。 能一手持刀,一手拎起芭芭娅,全靠这只老地精身材矮小,枯槁的身体没挂几两肉。 但四只地精结结实实的重劈,偏移了芭芭娅的重心。 致使自己无法再紧握她的后颈。 脱手之下,让这只老地精跌到了地上! “糟了!” 唐奇不敢耽搁,连忙要上前抓取这唯一的‘筹码’。 但四只地精乘胜追击,再次挥舞刀光,砍向唐奇的额头。 “rua!” 库鲁挥舞魔杖,射出一道冰晶,正中一只地精的额头,霜冻使他僵硬的弯刀毫无威慑可言。 唐奇顺从【警觉】,感受另外三只地精挥砍的落点,拨挡下他们的攻势。 他没有顺势挥砍。 试图冒着三只地精再度进攻的危险,穿过他们,直接冲向倒地的芭芭娅—— 可那三只地精,已然为她争取了片刻的时机。 她不顾身上淌血的伤口,执意握住脖颈前,那枚宗主赐予的吊坠。 邪术师唇齿之间,吐露刺耳嘈杂的秽语,犹如蚊蝇在耳边“嗡嗡”盘旋。 晦暗的邪光霎时迸发,将她的吊坠与指间相连。 “【魔能爆】!” 刹那间,【警觉】作响。 将至的危险,压迫唐奇浑身冷颤—— 一瞬间,耳边嘈杂的欢呼、地精的啸叫、狗头人的担忧…… 一切声音,都仿佛化作了沉闷的白噪,逐渐归于寂静。 唐奇恍然发觉,自己的视力变得尤为敏锐。 以至于那两抹无形的,将所过之处的火光、白雾、空气,都震荡着扭曲的斥力。 在他的眼前都显露出了柱状的轨迹。 它们犹如两柄利剑。 要刺破所过之处的一切。 直至他的胸膛、他的心脏。 这束斥力的威能,唐奇已经体会过了。 只是偏移到他的腰腹,便足以将自己轰地艰难吐水。 这具脆弱的身躯,经受不住它接连的轰击。 “要躲开。” 他的头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这是他唯一能做的选择。 “快躲开。” 他试图迈动自己的双腿。 却发现它们好似陷入了下陷的泥沼,沉重而乏力。 将他牢牢禁锢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快他妈躲开啊!” 唐奇在心中咆哮,可在泥沼之中沉沦的双腿,已然扎下了根须,嵌入了地底。 任凭呼唤,无所动摇。 脊背的冰冷,让唐奇意识到了缘由—— 【警觉】增强了他对危险的感知。 等同于在固定的时间里,无限拉长了反射神经的距离。 让他的大脑处于一种,近乎于‘子弹时间’的错觉。 可他的身体太过羸弱,跟不上神经的传感。 因而呈现出眼前这类,思想与肉体几乎分离的状态—— 这世上从不存在两全其美之物。 【警觉】能帮他避过那些足以反应的危险。 却也让那些无法避及的恐惧,变得刻骨铭心。 这道无形的斥力转瞬即至。 让唐奇触碰到了死亡。 而无可奈何。 “砰、砰!!!” 两道爆鸣声破空炸响,堪比积蓄乌云间的轰雷! 唐奇整个人倒飞出去。 他的听觉逐渐清晰、他的视线变得昏暗、他的胸口变得沉重…… 当坠落在地面时,他感到自己就要喘不过气。 但这,不是死亡应有的感受。 是重物倾轧在胸膛时,所被压迫地窒息感。 唐奇茫然地睁开双眼,摸索着自己身前的重物。 滑腻的湿热,传递上他的指间。 鼻腔灌入了一抹浓重的血腥—— 这是个人!? “咳咳、咳咳!” 脊背遭受重创的黑蛇,只觉得喉头涌上一股腥甜,将淤血吐在了唐奇的肩头。 唐奇没想到,在最后关头救下自己的,竟然还是这个佣兵。 但他更不理解。 他不惜受创,也要竭尽全力地救下自己的原因? “你——你为什么!?” “少废话。你死了,我他妈还怎么赶回镇子?” 黑蛇气喘吁吁,骂人的口气都变得虚浮。 星梅镇……对这个佣兵来说,真有那么重要? “有什么话等出去了再说!先他妈扶老子起来,我们、还得杀出去。” 眼下根本不是说废话的时候—— 芭芭娅再次握上了胸前的吊坠。 秽语又要从齿间吐露: “【魔能】——” 她的字节还没能完整的念诵。 一记重拳忽然砸在了她的面颊上。 这一拳裹挟着磅礴巨力,她脸颊上的皮肤都因气浪而颤抖,颧骨紧跟着凹陷进去。 老地精被一拳轰飞进围观的兽人群中,他们分分退避,任这位先知在湿润的土地上,拖曳出一道深邃的沟壑。 她根本禁受不住这么庞大的力道,两眼翻白,口吐白沫,直接晕厥过去。 “乌哈!?” 兽人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拳震撼到,纷纷看向那位出拳的领袖—— 希瓦娜冷啐一口,将手中的巨斧狠狠凿进了地面: “我他妈还没打完呢,你个老家伙插什么手!?” 部落的角斗是神圣的。 在没能确定胜负之前,任何介入斗争的人,不论身份,都将视为对部落的不敬。 黑蛇还能行动,还没有投降,就还没有结束。 所以希瓦娜有充足的理由,教训这个一早就让她感到不爽的老地精。 至于那个人类…… 看着被唐奇搀扶起来,却试图站地笔直的黑蛇。 希瓦娜忍不住握紧了拳头。 荣耀告诉她,自己该向族人们解释,自己胜之不武的事实。 “为了这个位置,为了部族,要学会压抑、学会克制……” 希瓦娜长吐一口气,“砰”地一声,捶上自己的胸膛, “你败了。 我们【烈吼】部族,容不下一个弱者。 但有个不长眼的老家伙,打扰了这场赌约。 所以—— 快滚吧! 滚回去好好修养。 抱着对【烈吼】的恐惧,看着我们的铁蹄,踏破那座小镇—— 我会在那里等着你。 到时候,我们再重启这场未尽的角斗!” “乌哈!!!” 兴许是看得过瘾,也没哪个兽人想要忤逆希瓦娜的决定。 只在欢呼中,庆祝着他们的又一场胜利。 希瓦娜则叹了口气。 她或许是真的成长了。 也能跟老爹一样,面不改色地说些不要脸的谎话。 但不论如何,她都会放过这个人类—— 既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名望,她也不介意兑现这个赌约。 更何况,她不愿意回想起胜之不武的结果。 这让她有种明明赢下了角斗,却输掉了所有的错觉。 把他留在部落里,只会让人觉得心烦。 但有朝一日,她一定会重夺属于自己的尊严。 在那之前,放他一马也未尝不可。 就当是…… 对强者的尊重。 ‘力量’。 是【烈吼】部族的信条。 “呼、哈!” “呼、哈!” “呼、哈!” 兽人为他们让开了一条通向林间的道路。 战吼像鼓,是在庆祝,也是在示威。 趁着希瓦娜还没有中途反悔,唐奇与黑蛇对视一眼,昂首挺胸的迈出步伐—— 也是在威慑一些兽人,告诉他们,自己的伤势根本不算什么。 可当他们带着库鲁,穿行林叶之中。 自认拉开那几只缓慢的天际巨龟,有一段距离之后。 黑蛇终于维系不住刻意的体面。 他感到自己的大脑愈发晕眩,眼前也逐渐昏暗,乏力充斥了他的全身。 让他想要就这么睡过去。 无论明天是否还能醒来。 他渐渐都快要感受不到疼痛。 双膝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为了保证情绪连贯,今明两天应该都是单更大章 (本章完) 第46章 山与橡树(5K求追读) 第46章 山与橡树(5k求追读) 恍惚间,黑蛇做了一个梦。 一个模糊的梦。 像是冬日的镜片。 踏入温暖的房间时,眼前会氤氲上一层浅浅的白雾。 让他只能看清色彩,瞧不见轮廓。 他看到了一抹金黄。 微风轻拂,吹得这抹色彩在眼前恍然摇曳。 直到如火的殷红将它覆盖。 一个人站在他的身前。 他试着伸出手,触碰这模糊的倩影。 可眼前的色彩却逐渐远去。 于是他迈开步伐,试图重新跑回她的身前。 却渐渐察觉,是自己在主动地远离她。 他从未有如此惊慌的时刻,不顾一切地向那抹倩影呼唤着: “凯瑟琳!” “我在!” 他听到了那抹倩影的回应。 只是。 她的声音怎么变得如此尖细。 就像是…… 一个男人,在掐着自己的嗓子,蹩脚地模仿女人的声线? 黑蛇猛然惊醒: “谁!?” 唐奇察觉到昏迷了一路的黑蛇,在此刻终于有了些动静。 起先是长舒一口气,紧接着语气捎带了些揶揄: “怎么,做春梦了?那你最好别顶到我,不然怪恶心的。” “……” 黑蛇有些不愿接受,从梦中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竟还是出自这张烂嘴。 但他甚至没有还嘴的力气。 只觉得自己趴在谁的身上,以至于行进间有些颠簸。 脊背和腹部的疼痛随之涌现,但那股失血的脱力感在渐渐和缓。 抬眼看向天际,发现仍是昏迷前那晦暗的夜色、稀薄的雾气,潮湿的衣衫。 唯有前方,一只矮小的狗头人,正举着一根尖端燃烧着火焰的魔杖,成了静谧深夜里唯一的明光。 黑蛇觉得自己的脑袋仍旧晕眩,缓过神后,先是发出虚弱的气声: “已经走了多久?” 唐奇耐心解释道: “刚过去一个白天,这会儿才入夜,所以应该是6个小时左右。” “没停过?” “好歹也是从泰伦帝国,一路跋山涉水过来的。速度不快,但我体力好、走得稳。” 话是这么说,但唐奇的气息其实十分粗重,甚至双腿都有些颤抖。 因为他在尽可能地快步赶路。 他们现在步行的速度,应当是要比商队的货车快上许多的。 这让原本十六个小时的路程,缩短了相当一部分。 毕竟商队车马众多,要保持一个相对缓慢的匀速,才好承载满车的货物。 “我们能走出去么?”黑蛇问。 “嘿,我就不爱听你这丧气话!咱们乐观点不行么? 告诉你个好消息,雾气的致幻效用之前已经结束了—— 这证明我们至少走到了森林浅层。” 一旦踏入森林浅层,便说明距离星梅镇不算遥远了。 黑蛇在颠簸中感到伤口阵痛,轻咳两声: “你给我包扎的?” “不然呢?指望那些兽人大发慈悲,把什么医疗工具、治疗药剂一股脑地送到我们手上?” 唐奇叹了口气, “我推断你是因为失血过多而休克的。 可手上没工具。没办法,只能把新星次元袋里的衣服切成布条,捆在你的身上,试图挤压止血—— 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止不住。 只能让库鲁用【塑土术】,在那些‘绷带’上附着了泥土,不断的加压。 虽然没有经过清创、消毒,但至少你醒过来了,说明我推断的没错,这个方法也有些用处。” 唐奇看过黑蛇的伤势。 除了腹部、脊背的两道斧伤之外。 背部两处陷进去的凹痕,挤压着伤口的血液,汩汩外流—— 为了让希瓦娜赢下这场角斗。 黑蛇故意露出破绽,任那道横劈挥上自己的脊背。 他将距离把控在一个相当精准的程度,以至于这一斧头没能造成重伤。 可在芭芭娅暴起反抗的同时,他不得已冲到唐奇的身前,代替承受了致死的轰击。 但似乎是伤口附着一抹未知来源的死灵气息。 使得止血因子迟迟没能发挥效用…… “说起这个我就来气—— 就那个法师,一路上吹嘘自己多么有钱。 结果翻他的次元袋,别说治疗药剂了,连个医疗包、草药都没见到。 真不怪他死在一只狗头人手上,简直愚蠢到家了!” “库鲁、聪明!” 狗头人回应着唐奇的骂声。 可他不知道的是,新星在来时与爆狼签订过条约。 他只负责施法,而一路上的开销,都将由爆狼承担。 以至于他无需为此次商旅之行过多准备什么。 所需的物品,乃至珍贵的治疗药剂,只要他想,都可以从爆狼的手中获取—— 但爆狼早已带着残兵逃之夭夭。 现如今,再去琢磨这些也毫无意义。 “所以,除了伤口之外,你还有没有觉得哪里不适?” “脑袋很晕,身体很热。” “没能清创,大概是伤口感染所引发的炎症……妈的,我得走地再快点了。 听着,你给我坚持住了!如果我估算的不错,要不了多久就能回到星梅镇。 镇子上的教堂肯定有清创的草药,到时候让神父来救你!” “那些兽人……” “被咱们甩在后头了。他们似乎还在营地周围搜刮了一段时间,我很早就听不到那几只巨龟颤地的声音了。” “他们的目的地,是星梅镇……” “我知道、我知道。” 唐奇咬了咬牙,强忍两腿的酸痛,加快步伐、佯装无事, “所以我已经在尽快往镇子赶了,好早点回去告诉你那位心上人,带她赶紧准备避难!” 提到凯瑟琳,唐奇都不免有些佩服道: “但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想过你居然是个痴情种。 我一直以为你是那种刻板印象里的,对比自己年龄小的姑娘产生觊觎的——恶棍,你懂吧? 闲地没事儿干了,就在人家端酒上菜的时候,拍拍她的屁股,再猥琐吹个口哨的那种…… 但我或许真的看错了你。 至少你对凯瑟琳是认真的,甚至不惜因为她而救我一命。” 唐奇想不出黑蛇挡在身前,还能有什么其他理由。 无非是自己能看破幻觉,能找到星梅镇的方向。 总不能真的是觊觎自己的钩子。 “当然,我不是想说,你救我是带有目的性的。事实上,我真的要感谢你挺身而出,我才能……” “你最好的感谢方式,就是闭上,你的那张嘴。 我现在,只想,安静的休息一会儿……” 黑蛇感到自己的眼皮有些沉重。 但唐奇反而有所警醒,急道: “休个屁,再休就要休到下辈子去了! 你现在需要的是和我说话,提起你的注意力—— 我话多是因为不想让你睡着,明白吗?” “我没事……” “有没有事是你说了算的?你是人类,不是砍掉一个头,就会长两个脑袋的巨魔!” 这是现实,不是游戏。 成为高等级的冒险者,也不会提高你的hp。 技艺的精进,让这个游荡者的身体更灵活、动作更敏捷。 可当真正受到伤害时,这具不曾被加护过的肉身,和唐奇的肉体凡胎没有区别。 “你他妈不想见到凯瑟琳了吗?” “凯瑟琳……” “对!凯瑟琳,你中意的那个姑娘! 你想想看,整个星梅镇谁不知道你喜欢她? 可她就是对你爱答不理——不正是因为你没有她所欣赏的特质吗? 但这次你为了走出森林、带她避难,差点就要丢掉性命。 天哪,我要是凯瑟琳,听到有人为了我能这么奋不顾身。 恨不得今晚就洗好身子,敞开大门,直接一啪即合——” “闭嘴。” 唐奇一怔,反倒对他的反应有些惊讶: “好好好,知道你纯情了。 那我们换个话题—— 唱歌总可以吧? 虽然诗人学院里大多数的诗篇都又臭又长,但其实也有不少拿得出手的歌谣。 你是想听泰伦贵族的风流韵事,还是想听骑士勇斗恶龙?再不济,还有吟游诗人勇斗恶龙的风流韵事—— 其实那首歌的内容还不错,就是露骨了一些,但说不定能让你热血上头,促进你的血液循环呢? 那我可要唱了啊——” “别他妈哭丧,我还没死呢……” 也许是唐奇话太密,显得过于聒噪了。 竟然让黑蛇提起了短暂的心力,喉咙迸发稍显中气的骂声。 这么一来,唐奇反而安心了许多,气喘吁吁地笑道: “嫌我吵、嫌我烦是吧?好啊,反正我也累了,那我不说,我让你说—— 说说你自己怎么样? 你曾经是个冒险者,【檀木林的爪牙】,对吧? 那你肯定去过不少地方?北境的【巨人谷底】、西海岸的【黑礁港】、南方的【长城边境】…… 对,南方你肯定去过,毕竟你从【大荒漠】里走出来过。 那你不如跟我讲讲这些见闻?说不定有朝一日,我也会踩在与你相同的足迹上?” 黑蛇沉默着。 他的确走过这些地方。 可当回忆起那个分崩离析的小队时,心头的积郁,让他怎么都无法开口。 只是眼皮实在沉重,他还有想见的人,更不想就此沉睡。 于是,他艰难的开口,语气中似乎还有些戏谑: “怎么……你也想当冒险者?” 内容无所谓,愿意开口就是好事。 其实唐奇也没那么在意他的故事: “冒险者?我只是想要冒险、让歌声陪我走遍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 至于要不要接取委托,加上一个‘者’……其实没那么在意。” 黑蛇的眼皮因此而缓缓抬起。 他张了张嘴,最终只问道: “只想‘冒险’……为什么?你不在意自己的性命么?” “当然在意。” 唐奇笑了笑,倒也不介意对这个恩人报以真诚, “但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其实已经死过一次了。你就姑且理解为【回生术】吧。 死亡的滋味很不好受,有点像是化作了一滴水,掉进了水里,又融在了水里。 可是,在我临死前的最后一个瞬间,我恍然意识到。 最让我感到恐惧的事情,从来都不是死亡。 我恐惧的,是我那直到临死前,都回忆不起人生中某一个精彩瞬间的…… 平淡、而又乏味的一生。” 唐奇想起自己的过去,忍不住摇了摇头, “所以当我发现,自己拥有了重来一世的机会时,我反倒没那么在意所谓的生死—— 比起碌碌无为的活着,我更渴求精彩纷呈的活着。” 精彩纷呈的‘死去’固然对仗,但实在是有些不吉利了。 “精彩么……” 当这个词语回荡耳畔之时,黑蛇竟感觉是那么的熟悉。 以至于嘴角都微微抿动, “可你有想过,‘精彩’背后的代价么?” “想过,这世上不存在两全其美的事物。 但听你的意思,想必是已经得到了这份‘代价’?” “有一个人,曾问过我相同的问题—— ‘你为什么要选择冒险’?” “你的回答是?” “冒险就像是一座山,攀登它,从来不需要理由。 因为山就在那里。” “那个人又说了什么?” “‘我等你’。” 黑蛇哂笑一声,却不知道是在笑什么, “于是我离开了她,继续踏上,攀越高峰的旅途。 爬过一座又一座的山峰,淌过一条又一条河流。 直到,在那座险峻的大山前,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才终于,感到了恐惧。” 唐奇迟疑道:“【大荒漠】?” 黑蛇没有回答他,只是自顾自地叙述着: “于是,当意识到自己的双眼,根本无力穷尽这些遥不可及的山峰时。 我最终选择了回头走去。 ‘我等你’。 所以我回到了那里,那棵金黄的橡树下。” 唐奇这才意识到,黑蛇心系这座小镇的理由,似乎并不如自己所料想的一般浅显: “等等,‘我等你’—— 可你离开这座小镇的时候,凯瑟琳才多大? 不、不对。 等你的人不是她!?” 唐奇忽然回想起,凯瑟琳在丰收节前夕的那句话—— ‘那我或许应该感谢我的母亲,让我遗传了她的所有’。 他双目圆睁,张了张嘴,堪堪反应过来一切。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黑蛇在酒馆的举止,总是如此的安分。 为什么对待那个姑娘的态度,总是如此的奇怪。 为什么他明明可以杀出重围,抛下自己孤身逃走。 却仍然决定带自己逃出去—— 他需要认清回家的方向。 让他在意的人,能避开兽人的掳掠。 幸福安康。 黑蛇没有回应他。 遮覆在漆黑碎发的瞳孔,正隐隐涣散。 只顾轻笑着、回忆着: “当我回到,这片土地,目睹物是人非的一切时。 当我看到,金色的树影下,那张与她如出一辙的笑颜时。 我终于意识到,为了那些巍峨耸立的大山,为了那份,虚无可笑的梦想…… 我究竟失去了多少。 离开这棵橡树的我,没有资格站在她的眼前—— 我不敢告诉她,我的身份。 在她离世、在那个孩子,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从没有陪在她们的身边。 她凭什么认可,我这个抛下她们的人? 我只能看着她。 我只想看着她…… 看她好好的生活、好好的长大。 就好。” 听到背后的黑蛇愈发地喋喋不休,旁若无人地叙述。 唐奇意识到了不对。 也许背后的男人从来没有清醒过。 他只是还怀揣着,对见到那个人的憧憬。 在回光返照中,支撑着自己的迷离。 眼前的雾气愈发的稀薄。 唐奇不顾两腿的酸痛,加快着前进的脚步: “等等、混蛋,别他妈说梦话了!你给我清醒一点——我们马上就要到了!” “烂嘴诗人……我救了你一条命。” “对、我知道!我他妈谢谢你,所以让我也救你一条命,可以吗!?” 唐奇咬紧牙关,一举冲过了前方带路的库鲁。 他不顾心肺的压迫,奋力地奔跑起来。 “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去你的,我他妈不帮!你要是有什么心事——相认也好,道歉也罢,都等着活下来以后自己去做!” 他穿过稀薄的雾、跑过晦暗潮湿的森林。 日夜不曾交替。 但他仍在黑暗之中,瞧清了那座村镇的轮廓—— 用以防御的木栅栏围绕在小镇的边际,炙热的火把直插其上,以此铺展,点亮了整个镇子。 少数的村兵手持长矛,站在火光前严阵以待。 镇中人心惶惶,家家户户紧闭着大门,窗缝之间隐隐摇曳的烛光,犹如他们惴惴不安的心跳。 “带她离开这里,让她,活下去。” “混蛋,你有没有听到我说话!?” 唐奇越过金色的麦田,奔跑在乡间泥泞的土路。 离那火光越近,他的视野便越清晰。 甚至看到,那站在栅栏门前,忧心忡忡的火红倩影。 她瞧见了土路上,库鲁高举的火把。 看清了唐奇背上,那个虚弱的人。 她冲出了围栏,任由泥土飞溅在她的鞋靴与裙摆。 唐奇掐上黑蛇的大腿,几乎是嘶声力竭地喊道: “喂,看到了吗,是凯瑟琳!她早就认出来你了、她知道你可能出事——所以才会站在门前等你!” 就像是听到了呼唤。 黑蛇迟缓地挪动自己的臂膀,紧握上胸前,一直佩戴的项链。 “清醒一点、再清醒一点!睁开你的眼睛看看,她就在那里——我们马上就要到了!” 男人从没觉得,眼皮如此的沉重过。 但他仍然抬起朦胧的双眼。 涣散的瞳孔中,只有那抹越来越近的,火红的色彩。 “啊,凯瑟琳……” 我的女儿。 很抱歉,在你成长的路上。 爸爸没能陪伴你。 你可以尽情的责怪我…… 来得太晚了些。 男人的嘴角,牵扯出最后的微笑。 粗糙的手掌,缓缓垂落在他的胸前。 只是,他依然紧紧攥着,那生命里最昂贵的珍藏。 一枚挂在细绳上,镶嵌着红宝石的银戒,宝石呈现酒红色的光泽。 就像她的头发一样耀眼。 但你知道的。 我想你知道的。 我真的。 真的—— “我真的很爱你。” 为了情绪连贯,今天还是5k大章,恳请大家多多追读!!! (本章完) 第47章 累赘 第47章 累赘 “古老的河水曾在你眼前流淌, 巍峨的高山也让你止步仰望; 不论从何时止于此道, 你已安歇在金色的家乡。” 在清脆、哀伤的小调下。 在低沉、轻柔的歌声里。 唐奇在婆娑着金色枝叶的橡树前,那座新立墓碑上,插上了一片采下的新叶。 一个年过七十,两鬓斑白,却仍旧腰身笔挺的老人,将神圣的徽记置于自己的胸前,喃声道: “沉醉的古拉加斯,求您恩赐亡者早日解脱死亡的枷锁,进入欢乐与美酒的天乡,因着你的慈爱能得享永生的幸福。” 缄默的矮人在墓碑前浇灌下最后一杯星梅酒。 也寓意着逝者的祷告就此停歇。 “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恩神父如实说道, “也不是一个好父亲。” 静默了片刻,却最终看向那个伫立在墓碑前,始终保持静默的少女。 最后,选择叹了口气: “但至少他深爱着你。” 凯瑟琳轻轻点头,从她的神情里,无法窥探到她内心的想法。 在外人面前,她总是这副张弛有度的礼貌模样。 取出一个鼓囊的钱袋: “感谢您的帮助,林恩神父。这是捐献给教堂的——” 林恩神父只是摆了摆手: “孩子,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牧师,没有为他释放神术、清除暗噬的能力。 可草药不能挽回他的魂灵,如今做的一切,也只能算是无力挽回后的举手之劳。 更何况,说是捐献教堂…… 当怪物的铁蹄终将践踏在这座小镇时,财富也便不再重要。” 凯瑟琳并不执拗,收回钱袋的同时,郑重欠身回答: “所以请您即刻收拾好行囊,届时我们一起出发,离开这里。” “不,孩子,我哪里也不能去。” “为什么?” 老神父只是摇了摇头,看向院落之外,那座萦绕在恐惧之中的小镇,回答道: “我在这个镇子上驻足了几十年的时光,将我的青春与热血一并挥洒在传播主的福音里。 是因为我真的期盼为这片土地,带来欢乐与长存。 所以我接受着信徒的爱戴、捐赠,修缮起那座美酒的圣堂,尽我所能的,为星梅镇提供粗浅的救治与信仰。 那我便不能在他们恐惧的当下,为了谋求安稳而离开这里、抛却他们。” “可您留在这里,也无法左右什么。” 凯瑟琳握紧了拳头,声音也有些颤抖, “这里的一切,都将在兽人的劫掠下付之一炬。” “那便让我陪伴着他们一同死去,带领他们踏上美酒的天国。” “但是——” “咳咳,抱歉,请容我打断一下。” 怀揣着种种疑问,唐奇不得已介入到两人的谈话之中, “为什么要执意留在这里?带着整个镇子的人一起离开,不是皆大欢喜吗? 根据我的观察,那几只巨龟的移动速度其实还算缓慢。 如果我的推断没错,他们最快也是在明天中午抵达。 即使我们需要准备一路的伙食和必备用品,搭乘牛车赶路,可终归要比巨龟的爬行更快。 兽人从森林的南部迁徙而来,我们只要向森林北部进发,迂回几天,再前往龙金城,应该也能将他们避开—— 时间是来得及的,您完全可以带着镇民离开,没必要留在这里等死才对?” 怎么反而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 凯瑟琳与林恩神父对视一眼,很快便叹了口气,解释道: “可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能够在森林中认清道路。” 唐奇不免有些咂舌。 【真视之眼】的药效早已淡去,至少他现在没办法再看破森林的迷雾。 如今也不可能在日志上记录故事,去赌它再赠予一瓶等同效果的药水—— 【日志】需要的是有头有尾、起承转合的故事。 很显然,他至少也要逃出去、远离兽人,等事情告一段落之后,才有获得奖励的可能。 而且他也无法保证,获得的奖励就一定得偿所愿。 “既然闯入森林有可能迷路,留在这里也是等着被劫掠——横竖都是一死,还不如死的晚一些?” 林恩神父摇了摇头,提起在唐奇赶回小镇之前,逃回星梅镇的胡斯总管,所临时下达的决定: “在总管与领主少爷退回小镇之后,他们很快便借助某种传讯的方式,通知了远在龙金城的梅尔领主。 梅尔领主则立刻将此事,汇报给了龙金城的议会,请求城中派遣军队支援,以防兽人们发现了星梅镇的位置,致使领土遭遇不测。” 星梅镇是龙金城下辖的土地。 向龙金城纳税的同时,也受到城中法律的保护。 在土地遭受侵害时,派遣军队进行支援,是法律上的明文条例。 退一万步讲,哪怕龙金城不愿作为。 共同将兽人隔绝在南方长城之外,也是【领主联盟】建立的初衷。 如今晨暮森林出现了兽人,于整个联盟都将造成莫大的影响。 他们知晓了消息,必定会实时关注兽人动向,发动清剿——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消息被切实传递出去’的前提下。 神父接着叙述道: “只是,没有人知道兽人会不会发现小镇,军队何时才能抵达。 于是胡斯总管下令,让整个小镇所有的成年壮丁,拿起身边的农具、铁耙,随时准备应征进临时的卫队中,建设起临时的防御工事。 而剩下的女人、孩子,则被勒令留在乡镇里,严禁任何人外出。” “那是因为我还没有告诉他们—— 不论是否有军队支援小镇,兽人都一定会来。” 爆狼与梅拉德主仆,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在重返星梅镇之后便退居到了村官的住处。 以至于唐奇只看到几个逃出生天的佣兵,把守在围起的栅栏内外。 之后便先行将黑蛇带去了教堂,在得到回天乏术的结局后,最终将他葬在了金色的橡树下。 一路上,都没有向村镇汇报的时间—— 他当然也在考虑,到底要不要汇报上去。 如今笃定道: “那个酋长的肩头,有一只与梅拉德身上一模一样的构装体。他们能够分清正确的道路,目标就是这座小镇。” 基于这个原因,唐奇甚至都不认为龙金城能够遵循法律,派下一支支援的军队。 “可就算您告诉了贵族们,又能怎么样呢?” 在这座小镇中驻留整个青春的神父,显然要更了解这片土地的领主, “您难道是想要指望,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们会大发慈悲的号召居民收拾行囊,与他们一起出去避难吗? 当然不、他们只会甩掉这些累赘。 甚至拿这些‘累赘’,作为逃离的挡箭牌。” (本章完) 第48章 贵族与领民 第48章 贵族与领民 “请容许我为您讲述一个短暂的事实—— 在许多年前,我们的领主大人正值壮年,时常还会住在星梅镇的庄园时。 他总会在镇上挑选一些青壮,作为他短暂的仆人。 有的替他背负箭袋、有的为他照料马匹、还有专门的屠夫处理猎物,以及一位提前为他,把猎物赶到预设围栏中的猎人…… 几乎在每个丰收节后,他都会组织这么一场围猎的活动。 因为只有那时的领民最为清闲,可以供他享受阿谀的吹捧。 这一切,持续到一场意外的发生—— 晨暮森林的深处,一头受创的狼人闯入了猎场的营帐。 那其实算不上多么凶险的危机。 他的身边有随行的护卫、经验丰富的猎人,那只狼人又身负重伤。其实只需要冷静下来,通力合作,便足以解决这次意外。 但是那头野兽冲到他的面前,吓破了他的胆子,让大人没能保持镇定,只顾着逃离—— 为了成为那个跑在最前面的人,他刺破了几个仆人的脚筋,将他们甩在身后,又趁乱骑上一匹快马,向着镇子里逃去。 等留在猎场的护卫们,与那位经验丰富的猎人砍掉狼人的头颅时,我们的领主大人已经缩进了自己庄园的蚕丝被褥里。 这场狩猎最终不欢而散。 事后,我们的领主在他们逃回到村镇的第一时间,以‘看护不利’的罪名,下令处死了护卫。以‘偷盗猎物’的罪名,处死了目睹他窘迫行径的平民。 只有那位猎人活了下来—— 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在狼人的爪下,但他其实只是在受伤之后,利用自己的经验躲藏起来。 在梅尔领主离开小镇后,他悄悄来到了我的教堂,向我诉说了这一切的经过。” 林恩神父尽可能的将过程叙述明白,并适时的戛然而止, “这其实无可厚非。 在任何一个贵族的眼里,领民与他的牛羊、乃至那些猎物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这是社会的弊病,我无法对这种行为指责什么,只是试图明确一个事实—— 当他们知道将有兽人掠夺自己的领地时,考虑的只会是如何榨干他们最后的价值。” 唐奇听懂了他的意思。 不要指望贵族能和自己的领民共情。 如果不是白拿他们的货物,会导致没人下地、劳作,他们甚至不会给手下的人留一枚铜币。 除了没能生殖隔离之外,两者甚至都不是一个物种。 但只要试图离开星梅镇,就少不了梅拉德肩上的那只构装体。 而一旦让梅拉德知晓,这座小镇注定被踏平的命运。 他决不可能带着整个村镇,三百多号的领民,浩浩荡荡的向森林深处迁徙—— 不让人将镇子拦住,自己先只身逃进森林里,省的被这么一大批显眼的目标牵连,都已经算是仁慈。 “所以我会尽可能的陪在他们的身边,在他们茫然无措的时候,给予片刻的希望——哪怕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神父向凯瑟琳摆了摆手,劝道, “但这是我的职责,不是你的。 孩子,向他乞求仁慈,或许还能跟着他离开这座小镇。 你继承了你母亲的聪慧,应该知道,不要试图向贵族求情的道理—— 千万、千万不要对贵族提及要求,更不要说‘带全镇逃离’这种话。” 眼看神父心意已决,凯瑟琳终究也无法再说些什么: “我知道的,林恩神父。” 她当然清楚,能让贵族容许身边跟着贱民,便已经是莫大的宽容。 得寸进尺的后果,便是一无所有。 发散无谓的善心,只会平添自己肩上的负担。 她还算善良,不介意在平日里施善积德。 但她不够那么善良。 倘若遇到了什么让人为难的抉择,能做的也只有不加害别人。 “比起善意,我更在乎我身边的人是否安全。 我会去叫醒安比,带她一起离开。 如果她也没办法被梅拉德接纳,我会选择跟她一起留下来。 到时候,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老子就是受不了你们这些人类的繁文缛节。” 碎石其实一直在旁听着他们的对话—— 从昨日凌晨,星梅失窃东窗事发之后,黑蛇便选择一人拦下罪责,让这位矮人战士通过庄园的窗户翻逃出去。 待商队匆匆离去之后,他最终藏匿在了凯瑟琳的酒馆。 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好这个姑娘。 只不过,当为友人挖掘下这片坟墓,替他插上那简陋的墓碑之后,他更想缄默地瞧着它。 仿佛这样做,便还能与他的魂灵再喝上一杯。 如今,众人的担忧与打算,折磨着他的耳朵,让他忍不住喊道: “不就是他妈的兽人吗?老子把敲碎过的兽人脑袋挂在腰上,吓都他妈能吓死他们!” 唐奇适时补充一句: “目测他们部族的人数,比星梅镇的领民多。 但没问题,有你替我们拉仇恨,在他们的唾沫星子把你淹没之前,我们应该是能逃出去的。” “这么多?” 碎石挑了挑眉,一拍大腿, “也许应聘那头小白猪的护卫,跟着一起逃出去,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作为一个坚强而强壮的山地矮人,他们坚韧不拔。 总能自适应各种情形和场合。 于是他拍了拍唐奇的屁股,催促道: “那我们还是趁早跑路好了。我来应聘护卫、诗人应聘报信、凯瑟琳应聘新娘,都算是那头小白猪的自己人!” 但他推了推唐奇,却发现这位诗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他不由挑了挑眉: “怎么?” “我会试着带所有人离开。” “妈的,记住你的身份,你是个诗人!诗人怎么能比圣城里的牧师还要善良?” 碎石不由吹胡子瞪眼道。 他再怎么四肢发达,也知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冒险者受到贵族冷眼相待的场面很少么, “况且,这个小镇里也不全是好人,你大发善心,也未必有人能领你的情!” “没人能说服贵族,所以——” 凯瑟琳也没想到,这个在小镇满打满算,才不过呆了三天的外来者。 竟真的想要带着整个星梅镇的人,实现逃亡? 他的这份善良,倒显得有些…… 天真。 唐奇却摇了摇头。 做出这个决定,很难说是怀揣着多少‘救世’的善意。 过去的普世价值观,的确让他有些恻隐之心。 但这更多是出于一种功利的角度考虑—— 如果实现了带领三百口平民逃离的壮举。 当把一切都书写在那本【日志】的时候…… 自己又能获得怎样的奖励? (本章完) 第49章 简单的选择题 第49章 简单的选择题 “你是说,那个兽人的身旁,有一只与它相似的眼睛?” 宽阔的书桌前,因贵族礼仪而保持端坐的梅拉德,手指肩头盘飞的瓶装眼球,难以置信, “不可能!这是我父亲利用人脉,从【女爵】手里亲自租赁得来的。 是在同一时间,只能运作三只的珍稀品。 那群怪物怎么可能拥有它!?” 在他们面前始终保持欠身的凯瑟琳摇了摇头。 她只是个农家女,对魔法的世界一无所知,甚至没听过【女爵】这位大人的名字。 只能粗略回答: “我并不知晓它的重要性,大人。我只是在向您陈述,我从那位【黑蛇】的口中,所听到的讯息—— 据他临终前的遗言,袭击您们的,是一整个向着星梅镇进发的部落。” “一派胡言!龙金城与南方长城相隔万里,中间不知还伫立着多少武备完善的城镇。 除非他们击穿了防线,从南方一路杀上这里,否则怎么可能出现整编的兽人部落? 凯瑟琳,我原以为你继承了你母亲的诚实。 却没想到连这种荒谬的谎言,都敢编撰出来——欺瞒贵族、试图酿成恐慌,你究竟怀揣什么目的?” “大人,我没有……” “够了!或许是老爷、少爷的宽容,催生了你的娇纵。 如果再不对你实施惩戒,只怕你便要认不清自己的身份! 来人,将她压下去,实施鞭刑——” “等等,胡斯先生。” 梅拉德连忙制止住了他,顶着这位老总管急迫而无奈的目光,他硬着头皮道, “我想她也是为我担心,所以才轻易听信了那个佣兵的鬼话,毕竟她只是个农家女,并不了解镇子以外的世界对吗? 既然初衷是体贴的,过于严苛的惩罚就显得不近人情。 那我便罚你回到家去,拿来酒馆最香甜的美酒,帮我度过这无趣的夜晚。” “少爷……” 胡斯有些咋舌的俯下身子,轻声道,“我建议您今晚就离开。” 梅拉德眨了眨圆润的眼皮,楞道: “什么意思?您也认为那些兽人会来劫掠这座小镇?” 胡斯摩挲着自己的精致的小胡子,担忧道: “从逻辑上来说,我其实并不这么想,也不愿相信他们的目的是这座小镇——那毕竟是一整个兽人部落。 但兽人的出现是事实,这已经非比寻常。 所以考虑到您的人身安全,我应该立刻为您与那个佣兵团长,准备两匹好马。 由他一路将您护送回龙金城,到时如果镇子没有受到劫掠,便是皆大欢喜。 哪怕真的遭逢了劫难,您也有十足的安全。 这是我认为最稳妥的办法。” 胡斯谨遵自己的老师,那位知名、出众、而慈祥的老管家教导—— 作为贵族最忠实且得力的助手,他们理应拥有两副面孔。 第一副是本真的内在,是切实为他们的主人所着想的忠诚。 第二副则是他们面对低等下人的苛刻,有时会不可避免地夹杂一些演戏的成分。 譬如现在。 他不是不相信凯瑟琳。 而是不能让凯瑟琳这个农家女,看到自己的主人因兽人吓破了胆,还打算抛弃领地、仓皇出逃的模样。 他要维护主人的安全与形象。 如果是梅尔领主在场,此时一定会为自己的这位总管大加赞扬。 但尚未成年的梅拉德少爷仍显天真,不解地问道: “为什么是我和那个佣兵?” “他需要让您活下去,好领取他的佣金。不是万不得已,您都会十分安全。” “可如果兽人真的打算劫掠这里,你和留在这里的领民怎么办?” “十分感激您对我的关照。但身为总管,我有守护在这片领土、保护领主财产的义务—— 所谓的‘兽人部落’终究只是一面之词,他们在短时间内甚至未必能走出森林。 哪怕真的找到了出路,我也可以试着带兵,支撑到龙金城的援军抵达。 至于那些领民……不论如何也不能放他们离开。” “为什么?” 胡斯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如果将这则消息告知他们,引起了恐慌,许多人都会想要逃到镇外去,造成人口流失。 结果兽人并没有走出森林,劫掠领地——为此耽误了劳作、收成怎么办?” 对胡斯而言,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题。 如果兽人劫掠,那他就组织抵抗,成功皆大欢喜,失败便亏损自负。 如果没有兽人劫掠,反而造成了恐慌,流失了本就不多的人口,便等同于直接酿成亏损。 而他做出任何的选择,都能率先保证少爷被爆狼所庇护。 种种考量,让他甚至都无需犹豫。 梅拉德则恍然大悟地点点头。 紧接着犹豫了半晌,迟疑道: “那能否满足我一个小小的要求?” “您说。” “一匹马可以乘下两个人,对吗。我想带着凯瑟琳一起离开。” “少爷,这——” “胡斯先生!” 梅拉德瘪起嘴,有些委屈,又有些哀求, “您是看着我长大的,也是家里唯一知晓我真正取向的人。 所以您能够明白,如果我回去娶了一位贵族小姐,她们是无法容忍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豢养男色的。 但如果只是娶一位平民,父亲也绝对不会同意。 只有凯瑟琳——她的美貌足以掩盖她农家女的身份,只要稍加培养,她兴许能成为外交的门面。 这才是父亲允许我娶走凯瑟琳的原因…… 我需要一个没有地位和权力的女人,做我的挡箭牌。 就当是为了我往后幸福的人生,您就允许我将她一起带回龙金城吧,好吗?” 如梅拉德所言,胡斯很难不对一个亲自关照着成长的少爷,这位家族未来的主人产生恻隐之心。 好一会儿,他叹了口气: “好吧,但您要答应我。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一定要先将这个女人丢下,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当然,我怎么可能会为一个平民送命。” 梅拉德喜笑颜开,连带着此前遇袭的恐惧,都紧跟着淡去了些。 他终于看向了始终低头缄默的凯瑟琳,朗声道: “就这么定了。凯瑟琳,一个小时后,把你的酒亲自带来,你知道这是我对你的仁慈。” “当然,梅拉德少爷。愿古拉加斯的欢乐长伴于您。” 凯瑟琳不经意叹息一声,连忙欠着腰肢退下。 等到离开被佣兵所包围、保护的村官宅邸。 她连忙提起自己的衣裙,露出一截白皙而修长的小腿,奔波在乡村的土路上。 等到气喘吁吁地抵达酒馆时,她看到了一脸颓然的林恩神父,正向院落中的唐奇汇报着什么。 于是她凑上前去: “我这边进展的很顺利,你们那边怎么样了?” 林恩神父摇了摇头,脸上的皱纹拧在了一起,显得更苍老了: “很遗憾,并不理想。” (本章完) 第50章 困境 第50章 困境 “在你将这件事情汇报上去的同时,我便试图去动员几个邻居。 但没有人想贸然离开这里,再穿过吊诡的晨暮森林,搬迁到陌生的龙金城—— 那个地方对他们来说,几乎存在于在想象里。” 林恩神父回忆起此前的经过。 当他提及‘兽人的劫掠’时,镇民们只像是瞧见猛兽一样面带惶恐。 可当说出‘穿过森林’时,他们的模样便称得上畏缩与抗拒。 就好比在酒馆喝的酩酊大醉时,有人提及到南方保卫战,人们会便会大放厥词,说兽人也不过如此,未必能扛过自己的一锄头。 可每当说起晨暮森林中的诡异、狼人,他们就吓得不敢吱声一样。 因为他们真的生活在森林的旁边。 在这狭隘的角落生活的太久,他们对森林之外的一切都一知半解,全凭偶尔抵达的商队来获取信息。 在没有真正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前,没人愿意放弃这脆弱、却温暖的结茧。 “看到了吧,诗人?你以为阻碍只来源于那头小白猪,和那个佣兵头子吗? 我们矮人里有句俚语,叫‘个子越高、毛病越大’! 精灵傲慢、巨人愚笨、兽人更是只知道大喊大叫的野狗。 而你们人类——好吧,大部分人类都狡猾、贪婪、却又软弱。” 在凯瑟琳和林恩神父离开之际,碎石干脆待在酒馆中赖着不走,誓要喝光整个酒馆里的星梅酒。 反正要逃难的话,很少能带走这些,留着也是便宜那些兽人。 在他一边喝酒、嘲笑着唐奇的天真,一边又试图论证‘矮个子才是优等种族’之前。 唐奇先行打断了他: “换个角度想,只要让他们意识到危险,哪怕没有人引领他们,也会自发的逃离小镇。” “你执拗的跟牧师没什么两样了,那帮人也是死到临头还要传播教义!” 碎石根本想不通唐奇这么做的理由, “就算你说通了那帮愚民,你又该怎么解决贵族带来的麻烦? 你知道为了达成你那天真的目的,需要跨过多少道槛么?” 他这么说的目的是为了让唐奇知难而退。 哪想对方跟没听懂似的,还真的罗列出当下的困境: “排除镇民不愿离开的阻碍不谈。 首先,我们需要梅拉德身旁的那只眼睛,确保进入森林之后仍能认清道路。 其次,我们要确认得知消息后的梅拉德,是否有逃逸的打算……” 林恩神父打断了他,笃定道: “这世上的确有贵族会因为荣誉,选择与自己的领地共存亡。 但从梅尔领主抛下领民,搬迁到龙金城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们一家毫无荣誉可言。 梅拉德少爷一定会逃的,哪怕他不逃,身旁的那位总管也会让他这么做。 而为了稳住领民,不至于造成动荡,他应该会选择自己留下,组织防御、等待救援—— 这出于我这几十年来,对这片领土的观察,所推断的结论。” 这是一位道德崇高的神父。 也正因如此,这位老先生才愿意抱着自己这根唯一的救命稻草,试图共同找出一个带领镇民离开的办法。 唐奇信任他,便继续道: “那他们估计已经在准备离开的马匹了,绝不能让他悄悄溜走……” “也许就在一个小时之后。” 凯瑟琳想到临走前,梅拉德特意的强调,忽然反应过来, “梅拉德少爷特意让我在那个时间里,为他送去梅酒——我想他是在提醒我,提前收拾好行囊。” 聪明的人总是能读懂话中的深层意义。 唐奇眨了眨眼,反而有些不太自信: “你这么确定他会带你离开?” “他曾与我说过,在贵族的小姐面前,他不能显露真实的面目,否则会让家族蒙羞——所以他渴望自由,需要我的掩护。” “那接下来便是佣兵和村卫队—— 这个好办,他们的人数不算多。如果那位总管真的打算暴力镇压,想个办法煽动镇民,他们自己便会动摇、衡量。” 唐奇在脑海之中罗列阻碍,寻找出路,紧接着沉吟一声, “最后,便是时间。那毕竟是浩浩荡荡的三百人,其中甚至还包括了车马。哪怕向着北方迁徙,也是极为冗长的队伍…… 所以要尽可能赶在天明之前,逃离的更远一些。” 至于逃难之后会遇到的问题,唐奇便懒得细想—— 事实上,这么一大批人踏入晨暮森林,一定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麻烦。 但他目前只是想达成‘举镇逃难’这一项成就而已,更多的事情,强求不来。 “现在距离天明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所以你是想在这两个小时里,发动包括老弱病残在内的三百号平民暴动,再当着爆狼、一帮残余的佣兵、和听从小胡子调遣的村卫队的面,一举活捉梅拉德对吗?” 矮人险些没将嘴里的梅酒喷干净,嘲讽到最后,几乎忍不住笑出声来, “太他妈搞笑了,我曾一度认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12岁的小姑娘一夜间偷走整吨星梅’更好笑的笑话了! 两个小时,你他妈连第一项都完不成!” “单靠我的确不可能。” 唐奇毫不避讳自己的无能。 但碎石总觉得,这个诗人盯着自己的眼光,有点像过去团队里,那个狡猾的老游侠【马克温】—— 冒险路上,这个老混蛋经常让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自己,故意踩中他早就看穿的陷阱。 于是他下意识的后退两步: “不、不可能。老子现在只负责保护凯瑟琳的安全,你别想使唤老子为你办任何一件事!” “我向你保证,我接下来的一切计划,都是在保证她能安然无恙的前提。 如果凯瑟琳遇到危险,我一定会冲在你的前面——我的命是黑蛇救下的,这是我欠他的。” 唐奇真诚回答道,紧接着也看向凯瑟琳, “当然,这也要看老板娘你的意思。如果你更希望跟着梅拉德少爷离开,我愿意尊重你的想法,刚才的一切便当我没说过。” 红发少女最先看向那棵金色的橡树与墓碑,又转而瞥向那座静谧酒馆,和二楼的方向。 她握紧胸前的项链,摇头道: “我不会独自离开这里,一定会带上我的家人。 但我看得出来,梅拉德少爷的仁慈绝不会眷顾在安比的身上。 唐奇先生,你可以告诉我,接下来我应该做些什么。” “天哪……” 碎石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我都要忘了,你们人类的脑袋里,甚至还装着‘盲目与自大’!” “我已经有一个计划了。” 凯瑟琳的选择,让唐奇更有信心, “这需要在场的诸位,帮我演一场戏——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需要你们去做个恶人。” (本章完) 第51章 仅剩的恶棍 第51章 仅剩的恶棍 乔治·大卫蜷缩着躺在木床边缘。 紧贴着卧室的角落,能让他更有安全感一些。 这个深夜太过寂静,却没人能在静谧中安然睡去。 母亲轻抚着他的额头,为少年擦拭起恐惧的冷汗。 他的父亲老大卫则拿着草叉,守在卧室门口临时铺就的干草垛上——无论遇到什么麻烦,他都会是第一个遭难、发现的。 房屋的门窗紧闭,却依稀能听到呼啸的风声。 木桌上点亮着唯一的烛火,蜡油凝固在了桌子表面,连带着那根白烛也屹立不倒,成了整个房间中唯一没有颤抖的事物。 “妈妈,神父爷爷说的是真的吗?真的会有兽人闯进我们的家里……” 母亲摇了摇头,她的喉咙有些沙哑,但还是强撑着宽慰: “不,当然不会。就像以前妈妈曾给你讲过的故事一样——‘吃孩子的大灰狼’你还记得吗?” “当然。以前您总是骗我,说傍晚以后,大灰狼就会从晨暮森林里跑出来,把每一个晚回家、不爱吃饭的小孩都吃掉——因为他们喜欢吃瘦肉。” “你看,我们家乔治这么聪明,能听得出来妈妈的谎话,就听不出来神父爷爷的谎话了吗?他只是怕你们晚上偷偷跑出去,才特意提醒你的。” “真的吗……” 乔治缩了缩脖子,其实并不相信妈妈的解释。 因为平日的夜晚,他们是不会来到自己的房间的。 父亲更是会待在【金色橡树】喝到凌晨,而不会拿着草叉,守在卧室的门口。 还记得在大概五年前的时候,镇子里似乎也遇到过类似紧张的时刻。 只是当翌日的晨辉洒在屋檐时,每个人又都平安无事。 只有【金色橡树】,多了一个名叫安比的小女孩。 他希望今夜也能和那天一样,在清晨到来时,发现只不过是虚惊一场。 可现实偏偏不会如他所愿: “砰砰、砰砰——” 隔着一扇不算牢靠的木门,剧烈的敲门声,与粗重的嗓音几乎同时传入了耳朵里: “开门、开门!” 乔治吓了一跳,老大卫却像是听出了声音的主人。 他有些紧张的走出去、打开房门: “啊……矮人——先生。您这么晚跑到我的家里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少废话,老子来找点值钱的东西。” “什、什么?” 眼前的矮人过于直白,以至于老大卫整个愣在了原地。 虽然这帮雇佣兵,一早的风评就不怎么样。 除了豺狗之外,另外两个虽然没做过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但揍起人来可绝不手软。 但也从来没敢在雇主的领地里抢劫。 所以现在这是…… 不装了? 为什么? “前段时间,你刚把手头的作物卖给磨坊主,对吧?赶紧拿出来,我好赶去下一家。” 碎石勾了勾手,催促道。 “我、我——” 镇子很小,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每年的收益是很难隐瞒的。 所以眼看着对方抢劫,自己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推脱的借口。 见他支支吾吾,碎石便明白了他的态度,轻轻一推,便让一个精壮的农夫摔到地上。 身上的板甲沉重不已,踩踏在木地板上,都能发出“吱呀”的声响。 “不、恶棍,你不能闯进我的家里!” 老大卫连忙爬起来,要抓住碎石的肩头。 矮人随手向身后挥去一拳,不算用力,却直接让他撞在了墙上,大吐苦水。 “爸爸——” 乔治从卧室中冲了出来,手里还攥着一柄菜刀, “混蛋,你为什么要来抢我们家的钱!?” 可还没跑两步,便被碎石夺下了刀,如鸡崽一般提溜在手里。 该死,提不起来。 这小子居然跟自己差不多高。 他只能箍住乔治的双手,擒拿在身前: “别说地好像我只抢你们家钱似的,每家每户都有份,你不用觉得不公平—— 老大卫,把积蓄都掏出来,你也不想自己的孩子受伤吧?” “乔治!” 老大卫几乎是将字音从牙缝间挤出来, “你个恶棍,擅闯民宅、抢劫行凶……领主大人会记住你所犯下的罪行!” “记个屁!你们的小领主、那头小白猪自己都被兽人吓到夹尾巴,要带着酒馆老板娘滚蛋了,还能有闲心理会老子?” “什么——这、这不可能!?” 老大卫满面惊骇,下意识喊道。 可当回过神来时,一个念头却忽然扎根在了心里,逐渐挥之不去,成了一柄刺透脊背的冰锥—— 难道林恩神父所说的兽人,真的要来劫掠这座小镇? 甚至那伙商队与佣兵都无法抵挡,打算连夜逃出小镇之外? 不然这个恶棍怎么会突然打起抢劫的主意? 碎石不会解答他的种种疑问。 唐奇跟他讲过,演戏这种玩意儿,过犹不及。 解释的太多,反而要让人看出破绽。 于是他大笑一声,掐住乔治的后颈,微微用力,用行动来表明态度: “五个数,别让我等太久!” “疼、疼——” “住手、混蛋,放下我的儿子!你不就是要钱吗,我给你!” 老大卫强忍腹部的酸痛,冲自家妻子使准眼色。 妇人痛哭流涕,连忙将自家的积蓄从隐蔽的角落取出来—— 那是一袋零零散散的钱币。 打眼一瞧,买不起碎石身上的一套护甲。 碎石不确定有没有藏私,但是他不在乎。 目的达到了就行。 于是他将手里的少年甩到卧室的干草垛上,掂量着手里的钱袋,随意的装进背后的包裹,急忙赶去了下一家: “开门、开门!” 熟练到已经不像是头一次这么干。 老大卫瞧见恶棍离开,嘱咐好妻儿留在家里,趁着夜色尚浓,匆匆向着土路跑去—— 他必须要揭发这个恶棍的罪行! 更要看看,他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相! “什么人!?” 可还没跑多远,两个被安排在巡逻岗位的卫兵,却发现了他的身影。 当即持起手中的长矛,严阵以待。 也算是星梅镇的执法人员,老大卫连忙转过身来,向他们哭诉道: “不要动手!是我,种地的大卫!” “胡斯大人严令宵禁,你擅自在镇上走动等同犯罪!” “不,我只是要告发、告发那个矮人的恶行! 他擅自闯入我的家里,殴打了我们父子,还抢走了我们仅剩的钱财!” “矮人?哪个矮人?” “就是那伙恶棍里的那个。我请求胡斯大人为我主持公道!” 事发突然,昨日又是丰收节,大家忙里忙外。 以至于没人意识到,‘恶棍’只剩下了最后一个。 甚至因为商队清早匆匆离开,回来时又加紧筑起防御工事,也没人有时间提及那三个无影无踪的佣兵。 两个卫兵对视一眼,面露犹豫,显然是被恶棍们过去的作为震慑住了: “好吧,先带你去见胡斯大人,阐明情况再说。” 他们早就被三个恶棍揍怕了。 哪怕知道对方抢劫,也不敢触那个霉头。 他们才领多少薪水?拼什么命啊? 老大卫连连点头,便要跟着卫兵前往小镇中心,一探究竟。 却在堪堪临近村官的宅邸小院时,撞上了两匹被马夫牵来的骏马。 皮革马具已经配置完善,像是骑上就能快马加鞭的模样。 “完了!” 当看清这一幕时,他霎时间想起那个矮人抢劫时的冷嗤,心中大呼不妙, “难道林恩神父说的是真的!?” 在他迟疑的心声里。 他的耳边。 喧嚣,似乎在渐渐取代那呼啸的风声。 (本章完) 第52章 逃跑的贵族 第52章 逃跑的贵族 “该死的,我不是下令宵禁了吗,外面怎么会如此吵闹!?” 在宅邸中来回踱步的胡斯,使劲揪着自己的小胡子,忍不住大骂道, “你去给我看看外面的情况,让那帮领着俸禄的卫兵好好给我维持宵禁!” 表现忠诚的村官佝偻着身子匆匆离开。 可宅邸位于小镇广场的一旁,近乎是正中心的位置。 这让他只需要推开门瞧一眼,便看到零星的几处火光已经排成并不紧凑的纵队,越过中心的广场,沿着小路一路向西。 他回过头来,大喊道: “不好了,胡斯大人!我看到许多人收拾行囊走出家门,就要向着镇子外面赶去!” “什么!?让卫兵拦住他们!” 比起走出家门的原因,更让胡斯在意、愤怒的,是这些贱民没能遵从自己的严令。 但不论如何,他都意识到,眼下不能再耽误时间。 转而看向身旁端坐,忧心忡忡的梅拉德,低声劝诫: “少爷,不要再等那个失信的凯瑟琳了。您现在就与爆狼一起动身——无论如何,先赶回龙金城再说!” “可——” “我必须对老爷负责。所以不论您怎么劝我,我都会把您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眼下不是优柔寡断的时候,胡斯干脆地打断话头。 抓住梅拉德的胳膊,借由宅邸的后门把他带去院落。 自从折返小镇之后,这个佣兵头子便一直处在休憩之中,如今得以恢复多半的精力。 哪怕是腹诽,他的嗓音也仍然粗犷高昂: “他妈的,老子一早就说过,要走就赶紧走!为一个女人耽误那么多功夫,到头来还不是一个人上路?” “佣兵,你只管做好你自己的事情——护送少爷回家。其余的一句不要多说。” “哈?老子现在火气可大得很,你要是在用那双欠揍的小眼睛斜眼看我,我他妈报酬不要也得拿你们出气!” 他虽然这么威胁着,却也明白自己不可能这么做。 为了这趟委托,佣兵团折损了多少,只有他自己清楚。 不把钱拿到手,他就等同于白亏一场。 “只要你将少爷安全护送回去,除开最早敲定的报酬之外,我还会为你申请等同金额的抚慰金—— 你知道的,金钱对于我们老爷而言只是一个数字。” 胡斯并不惧怕这位颇具能力的佣兵团长。 他同样明白,金钱是平息这群佣兵怒火,所最有效的良药。 果然,爆狼也顾不上生气,拧眉道: “你知道我的兄弟们也会被留在这里,对吧? 他们都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 你是想让我为了金钱抛下他们,然后带着一个累赘穿越晨暮森林?” “没错。” 他沉吟一声,咬紧牙关: “得付两倍!” 胡斯推了推金丝眼镜,说出最后的底限: “我最多以私人名义,多补助你五成。如果还不满意,那就等到把少爷护送回去之后,你亲自和老爷商议。” “那你记得跟他们‘解释’,说我是出去搬救兵了。” “我当然会稳住他们,好补充防卫力量。” 爆狼也不想多时间。 当得知那些兽人的目的地,是这座小镇的时候,他就一刻也不想停留。 人人都传言,他的佣兵团曾参与过南方保卫战。 却鲜少有人知道,他们是支撑不住长城之外的厮杀,折损大半人手之后,才逃回来的。 “白白胖胖的,会骑马吗?” 他一身板甲、巨剑,梅拉德又体重过剩,自然只能骑两匹马。 “不用你教。” 梅拉德反感爆狼的态度,却明白自己还需要仰仗他逃出去。 确认自己肩头上的瓶装眼球牢牢固定,他冷哼一声,翻身上马。 胡斯则像是一个孩子离家前,为他的前途而感到不安,于是变得絮絮叨叨的家长,总是忘不了叮嘱: “少爷,咱们镇子三山环绕,在修筑了防御工事之后,便只剩下了一个出口。 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那些贱民已经不再安分,所以当经过他们的时候,您不要犹豫,只管着向镇外离去—— 那些不愿避开、想要拦路的人,都是想拉您下水的敌人,随意撞开他们。 请您放心,我一定会领兵拦下他们的脚步,绝不会让这些贱民跟在您的身后,让您成为夜里的活靶子!” 梅拉德被胡斯的真挚所打动。 想到这位亦师亦友的老先生,一路上对自己的关照。 而如今,却要为了自己、为了维护他们家族的财富,留在这片危险的土地。 这位老先生,献上了他能给予的所有忠诚。 梅拉德只觉得眼眶一酸,俯身拍了拍他的肩膀: “胡斯先生,不论兽人是否会抵达这里,请您一定多加保重——” “别他妈再废话了,你们没听到镇子上越来越吵了吗?” 爆狼看不惯这副主仆情深的模样,冷啐一口。 胡斯叹息一声,拍上梅拉德挎下的马臀。 座下骏马赫然响应,抬起前蹄,嘶鸣一声。 梅拉德霎时扬起缰绳,甩在它的脖颈: “出发!” 爆狼紧随其后,两道迅捷的身影穿透夜色,绕过宅邸、冲出庭院。 动静之大,使许多走出家门的镇民受到了惊吓。 他们没能认出骑马之人的身份。 可对方分明是一副纵马逃离的模样。 这恰恰印证了他们内心的担忧。 忽然,他们听到一个年轻声音的呼喊: “不好了、不好了!兽人就要来了!贵族们已经要骑马逃走了!” 没人在意是谁先开了口。 但他们都很在意其中的深意。 恐惧霎时间袭上心头,连带着他们脚下的步伐、驱赶牛车的速度,都变得更紧凑。 “兽人要来了!快逃、快逃!” 前方的围栏出口,已经站着几个被卫兵拦下的,争执的平民: “为什么不让我们离开镇子!?你们想害所有人死在这里吗!?” 梅拉德有些害怕被人认出来,并不打算顾及他们。 马蹄交迭的频率越来越快,踢踏在乡间的土路上,犹如他躁动不安的心跳—— “让开、都让开!” 他喊道。 自己是这片土地未来的主人,他们都是自己的领民。 绝不能让他们看到,未来的领主好像丧家之犬一样狼狈。 他甚至为自己找好了借口: “我要去搬来救兵,都给我让开!” 没有人想被如此迅猛的奔马冲撞,他们纷纷为梅拉德让开了道路,使他的眼前畅通无阻。 眼看要跨过栅栏上的火光,梅拉德只觉得终于要摆脱这股如芒在背的羞耻。 可忽然,他感到自己座下的马匹一阵颠簸。 紧接着,一声凄厉的嘶鸣划破长夜。 他看到身旁那直插在栅栏上的火把,似乎变得歪斜起来。 转而意识到,是自己的重心发生了偏移。 失重感紧随其后。 “不好——” “扑通!!!” 在惊呼中,他感觉到大脑有一瞬间的失神。 等回过神来,自己的臂膀已然传来一股冲撞后的剧痛。 梅拉德任自己的半边脸颊,埋进了湿润而恶臭的泥土里…… 借助着明灭的火光,他隐约看到了木栅栏上,所紧紧捆绑的一条麻绳。 他恍然明白,自己竟是被绊倒的。 是谁!? (本章完) 第53章 崇高的义举 第53章 崇高的义举 “抓住老子的手!” 在梅拉德跌倒之际,耳边的马蹄声并未止歇。 爆狼纵马越过绊马索,又试图向他伸出手臂,好让梅拉德借力翻身上马。 可梅拉德一个养尊处优的贵族少爷,身材又显臃肿,就算攥住了他的手掌,也直不起腰来,只能被扯在地上拖行一小段距离: “松手、松手!” 眼见梅拉德因疼痛哭喊,爆狼生怕给这胖子的胳膊扯断,无奈之下,驻马止歇。 “少爷!” 本想维持秩序的胡斯顾不得其它,匆匆冲过来,将满脸泪水的梅拉德搀扶起来。 他这一声呼唤,也让镇民确认了他的身份。 一早打算离开,却被拦在出口的老大卫手持草叉,在地上杵了杵,语气还显得谦卑: “大人,既然您已经知道这个镇子即将面临威胁,为什么要把我们全都困在这里!?” “我……” 梅拉德刚想支支吾吾的辩解,胡斯却拦在他的身前,抢先一步道: “你是在质问谁!?” “我没有——” 纵使心中不忿,但多年以来形成的尊卑意识早已固化,让老大卫开口都没了底气, “抱歉,大人。我只是想知道,您阻止我们离开的原因……” 胡斯冷哼一声,悄悄催促着梅拉德赶快上马。 可就待梅拉德要借爆狼的臂力,翻身上马时,马腿却忽然一个趔趄,“扑通”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也许他该督促少爷多运动、少吃饭的。 一匹农家马的脊背,实在承受不住一个身着全身板甲,背负巨剑的成年战士,与丝毫不比战士轻多少的贵族。 胡斯只得走近那匹被绊倒的农家马,首先看向了牢牢绑在两侧栅栏上的绊马索: “是谁允许你们这么做的?” 轮岗的卫兵有苦说不出: “不、不是您的吩咐吗?” “我什么时候吩咐过!?” “就在不久前,您派来一个佣兵。说害怕有人骑马强行冲出去,扰乱秩序,才让我们提前设下了陷阱……” 胡斯可不记得这个命令。 有人在故意捣鬼。 是谁,哪个佣兵? “他长什么样子?” “穿着一身板甲,脏兮兮的。把脑袋遮得严严实实——那肯定不是我们镇子上的人。” 胡斯回头看向了爆狼:“你的人?” 爆狼冷哼一声: “老子要是下了命令,能他妈差点绊倒自己?” 胡斯压下心头的怀疑,确认马匹的前腿骨折后,连忙喊道: “让人再牵来一匹!” 随后在心里记忆着,眼前这张农民的面孔,下意识推了推眼镜: “你问我为什么不让你们离开?那当然是为了保护你们! 少爷特意嘱咐过,如果任由你们踏入森林深处,迷失在迷雾里,谁来为你们的安全负责?” 他的气息均匀,以至于气势轻松压过了老大卫,说地振振有词, “反倒是你们——为什么不遵从少爷的禁令,擅自走出家门? 你们可以不珍惜自己的性命,却也要珍惜少爷对你们的爱护!” 他的话似乎有一定道理—— 如果老大卫没有亲眼看到梅拉德逃跑的话。 所以哪怕他的语气仍然显得小心、谨慎,却也不可避免的反驳: “那大人为什么要离开小镇?难道不是为了逃回龙金城吗——” “住口!谁给你的胆子敢污蔑少爷?卫兵,把他压下去、关进监牢,让他清醒清醒!” “爸爸……” 牛车上的乔治想要为父亲说些什么,却被他的母亲紧紧捂住了嘴巴: “不,乔治。什么都不要说……” 她只是个妇人。 不能看着儿子与丈夫落到一个下场。 所有人都知道,保持缄默是在贵族面前活下去的良方。 越是反驳、越是顽抗。 越是会换来加倍的惩罚。 而就在卫兵钳制住老大卫的双手之际,他呐喊道: “我怎么可能是污蔑!?事实就摆在眼前,您难道要把我们所有人都送进大牢吗?” 胡斯紧皱眉头。 他当然清楚自己不能这么做。 堵嘴是贵族的常用手段。 可就像一根弹簧,如果拉扯到了极限,也会失去弹性。 眼下出入口已经要围满镇民,他总不能对半个镇子的人都处以刑罚—— 星梅镇是一个闭塞的村镇。 没人敢穿越晨暮森林的事实,让贵族得以尽可能压榨他们的劳力,而不必担心他们逃离这个小镇。 但相应的,也正因它的闭塞,以至于很难迁来新的户口,为这座小镇创收。 如果轻易的杀害、或是处罚这半数的镇民,将他们逼得退无可退,整个领地都将名存实亡。 没人种下星梅,梅尔大人在龙金城的生意又该如何开展? 很显然,他要改变一下策略。 于是胡斯尽可能的摆出风度,语气缓和道: “首先,我需要问问你们,究竟是谁编造了这些谣言。让你们觉得少爷骑马离开,是抱着逃逸的打算?” “林恩神父说过,‘兽人能够分辨迷雾的方向,正向着镇子的位置赶来’,这分明就是事实!” 林恩神父? 胡斯微微眯起了双眼。 凯瑟琳的叙述中,负责救治伤患的林恩神父也在现场,应该也听到黑蛇带来的消息。 所以在凯瑟琳通知自己的同时,他也把消息传遍了整个小镇么? 碍眼的老家伙。 “森林中的确有兽人出没不假,否则我们也不会回到镇上,修筑起防御工事—— 但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他们能够在迷雾中认清方向。 也并不意味着我们打算抛弃这座小镇! 星梅镇是【梅尔·巴瑞】大人的领土,作为他最忠实的仆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守护这片领土,其中也包括你们!” 胡斯朗声开口, “而在意识到领地有可能遭遇危险之际,是梅拉德少爷立即损耗那枚昂贵的传讯石,向遥远的龙金城发去求救! 但就在不久前,少爷收到了传讯,得知龙金城的援军无法跨越晨暮森林,才毅然决定穿过森林、去迎接援军,想为你们带来更多的希望。 你们好好想想,如果我们真的打算抛下星梅镇、抛下你们,我又何至于带领一众卫兵加筑防御、留下驻守? 可这等富有勇气而崇高的义举,在你们这些愚昧之人的眼里,竟成为了‘胆怯’、‘逃跑’的象征! 你们这些愚民,对不起少爷为你们付出的一切!” 胡斯的陈词有理有据,语气更显痛心。 让方才还有些愤懑、心怀怨气的老大卫,霎时间哑口无言。 他当然不会相信,这帮贵族居然这么的好心,会把他们这些领民当人看待—— 真有那份心思,他们的赋税就不会那么高昂,作物就不会那么廉价。 但领土的失守,对贵族而言也绝无好处。 他咬牙对峙道: “既然如此,那个该死的恶棍又为什么要抢劫我们? 不正是看准了大人打算逃走,然后趁乱捞上一笔吗?” “哪个恶棍?” 胡斯不得不承认,自己手下的恶棍实在是太多了。 “是那个矮人!” 被抢劫的远不止老大卫一家。 在场的其他人,也霎时间倾诉起心头的愤懑: “那个恶棍闯进了我的家里,张口闭口就是要钱,不给就要打我们——还说贵族老爷们已经打算逃难,根本没功夫理会这些!” “什么,你也被抢了?” “该死的恶棍,掏空了我的家底不说,还抢走了我自己酿的星梅酒!” 胡斯这才想起来,老爷雇佣的三个佣兵里,还剩下一个不知所踪的矮人。 所以眼下闹到这个场面,是因为还有这么个短腿的,在背后兴风作浪么? (本章完) 第54章 奴性的桎梏 第54章 奴性的桎梏 “那些个混蛋因为看护庄园不利,昨日便已经畏罪潜逃! 明知道他是恶棍还愿意相信他,我看你也是愚不可及!” 胡斯冷笑嘲讽一声,背地里却在思考这其中的蹊跷。 他意识到事态严重超脱了他的掌控,一股强烈的不安涌上心头。 “这、这……” 而老大卫怎么也没想到,事情竟会是这样一个‘真相’。 难道林恩神父是在故意恐吓他们? 难道自己真的被那恶棍忽悠了? 哪怕兽人劫掠了这座小镇,胡斯大人也能支起顽强的防御进行抵抗? “那我们还有必要出镇吗……” “森林里还有迷雾,其实也不太安全的……对吧?” “领主还需要我们的租金、缴税,他们有保护我们的义务!总不能不管我们才对……” 站在胡斯身后一言不发的爆狼,这会儿才终于忍不住暗啐道: “他妈的,这群给贵族服务的家伙,简直比他妈矮人还能吹。” 胡斯见领民们有所迟疑,犹豫不决,显然没有完全相信他的说辞。 但也不像此前一般同仇敌忾,大有一言不合就揭竿反抗的意思。 没关系,他不指望得到这些贱民的信任。 因为他十分了解这些人。 总是那么侥幸、胆小、而又麻木…… 只要没能拧成一股绳,稍微动摇一下,便足以毁掉他们的信心。 可就在他想要长舒一口气,思索起整件事情缘由的下一刻。 所有人的耳畔,都响起了一个温柔的女声: “麻烦您,借过一下。” 他们注意到了声音的主人。 那是背着收拾好的行囊,牵着小姑娘安比的晨暮凯瑟琳。 胡斯的微微睁大了双眼。 那股不安感愈演愈烈。 作为镇上最靓丽的风景线,凯瑟琳总是会受到别样的优待。 否则镇上的人,早就将这个抚养着野兽的姑娘赶出小镇了。 此时,男人们自觉的为她让开了一条通路,得以让她牵着惴惴不安的安比走近梅拉德。 有人忍不住劝道: “没用的,凯瑟琳。看到那位胡斯大人了吗,他带着卫兵把守在镇子的出口,不会放任何一个人离开—— 而且镇子似乎没有神父说的那么危险,我们不必……” 凯瑟琳没有回答对方。 只是缓缓地深呼吸,在把心头的紧张全部吐露出去的同时,看向胡斯身后那稍显欣喜的梅拉德,欠身道歉: “抱歉,少爷。由于一路上所需的用品比较繁多,收拾起来费了一些时间,请您宽恕我的迟到。” 梅拉德的反应有些迟钝。 还没能理解过来,凯瑟琳这句话所代表的含义。 但就在他想要回应的同时,胡斯却已经抢先一步,上前怒喝道: “给我闭嘴!” 凯瑟琳微微一怔,佯装迟疑道: “不是您让我一个小时后汇合,一起离开星梅镇的吗?” “闭嘴!” 胡斯要上前掐住她的喉咙。 “小心我挠你!” 安比的指甲陡然伸展,变作如狼的利爪,让胡斯怔在原地。 一个小姑娘没什么好怕的,但她身上那可能感染的诅咒,总是让人望而却步。 但毫无疑问,凯瑟琳不该出现在这里。 更不该在这个时间出现—— 她是少爷钦点的,唯一想要带走的平民。 更是把时间拖延到现在的罪魁祸首。 如果说,之前只是猜测这个女人想要带走的东西太多,导致收拾行囊延误了许多时间…… 眼下胡斯毫不怀疑,她就是故意出现在人们面前的。 只为了在这些平民面前,拆穿自己的谎言—— “什么?他们竟然要带着凯瑟琳离开!?” 犹如一块石子跌入了寂静的湖面。 涟漪泛起,开始向人群中逐渐扩散: “她为什么要收拾行囊,难道再也不打算回到镇子上了吗?” “可她的酒馆就在这里,她的母亲还葬在橡树下……她为什么要离开星梅镇?”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去‘迎接救兵’的少爷,要带着她一起离开?” 这几乎只印证了一个事实—— “她知道镇子要完蛋了!” 当这个念头从他们心中闪烁的同时。 湖面上那泛起的涟漪,俨然化作了骇浪。 “不、不公平!” “凭什么她凯瑟琳拥有知情的权利,而我们就要被蒙在鼓里!?” “好啊,你傍上了龙金城的少爷是吗?所以他打算带着你离开镇子,把我们留在这里等死!?” “她身旁的那只畜生呢?难不成那只畜生也会跟着她逃走?” 胡斯咬紧了牙关,再也维系不住一贯的体面,一股愠怒涌上他的心头,连带着面色也涨得通红: “闭嘴,沙滩的女儿!是谁允许你将肮脏的黑水,泼在如此宽容待你的领主身上!? 少爷从来没有说过要离开、更没说过带上你,你如此污蔑到底是何居心!” 一句话。 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犹如一柄无往不利的宝剑。 要刺穿他精心编织的谎言。 让他把最丑陋的一面,展示给了这帮该死的贱民! 事到如今,胡斯又怎么可能猜不出来—— 林恩、矮人、绊马索、凯瑟琳…… 他们接连的出现,构成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圈套! 先由那个该死的、受人敬仰的老神父,散播‘兽人劫掠’的消息,引发领民的恐慌。 再利用矮人这个‘恶棍’的身份,加深‘贵族逃跑’的印象,迫使恐惧的领民放下侥幸,决定走出家门。 同时假扮佣兵,设下绊马索阻拦少爷逃跑的进程,拖延到领民聚集在镇子的出口。 最后,再让与少爷有所交集的凯瑟琳出面。 以‘自污’的方式,戳破他所编织的解释与谎言! 她扮作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若有似无地提及自己受到的‘优待’。 这无疑是在自毁她的形象,自主脱离了领民的阵营。 成为他们口中,那该死的、享有特权的——例外。 安比听着周遭人的腹诽,和窃窃私语时,不可避免的肮脏谩骂,忍不住抓紧了姐姐的衣袖。 凯瑟琳则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自己禁得住这些秽语。 相比于那些指责,她其实更惊讶于唐奇的未卜先知—— “你知道吗,其实对于很多人而言,这世上最可恨的未必是那些压榨他的贵族。 因为他们知道,贵族总是高不可攀。 以至于对这些贵族的长久压迫,他们早就习以为常……当变得麻木之后,也便觉得理所应当。” 她的耳边,不由回想起不久之前,唐奇对这份计划的解释, “于是,当某个灾难来临,他们被贵族们抛弃荒野、挑破脚筋的时候。 心中未必是在想着,‘凭什么我要为这些该死的贵族垫背’。 而是在麻木中感慨,‘这果然就是我们这些贱民的宿命’。 因为他们认同了这个世界的规则—— 贵族是‘高贵’的,自己是‘低贱’的。 这使得大多数人不会、也不敢指责贵族们的过错,因为‘身为贵族,被优待不就是理所当然吗’? 可假使这份优待,落在了与他们等同的‘贱民’身上,那一切都会变得迥然不同。 就像那些被挑破了脚筋的人们,会嫉恨那些跑在他眼前的人一样—— ‘凭什么被挑破的是我,而不是他们’? ‘凭什么他能逃出去,而我却要在这里等死’? 怀揣着这种想法,未必代表他是个恶人。 只是难免被嫉妒,挤压出了隐藏在心底的黑暗。 这就是奴性。” 回忆中的唐奇,直到这时才透露出了他真正的目的, “这世上没有人是傻子,领主不会无休止的压榨平民,平民也不会无端的反抗领主—— 就像是一个弹簧,只要还在能够忍耐的界限,它就仍然保持着弹性。 而只凭借平民对贵族的不满,无法煽动他们做出出格的举动。 所以才要加码—— 我们需要一步步告知他们真相。 然后用你的‘特权’,释放他们真正的不满。 争取冲破弹簧的阈值,打碎奴性的桎梏。” 如今,喧嚣已经彻底盖过了风声。 积压的柴薪也在心头堆迭成了高塔。 但凯瑟琳明白。 胡斯、贵族,都还有辩解的余地。 眼下,还差最后一把火。 (本章完) 第55章 如火的歌声(5k) 第55章 如火的歌声(5k) “闭嘴、都闭嘴!没有人说过带她离开,更没有人说过抛下这片领地! 现在、所有人都退回到你们的家里。等明天醒来,太阳还会照常升起,你们揣测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卫兵,把这两个造谣的贱民关进大牢里——不,现在就送上绞刑台! 我要让她们明白,诋毁她们宽厚的领主、在镇子上散播谣言的下场!” 既然怀疑的种子已经扎根,那多余的辩解也无济于事。 胡斯不能给任何人反应的机会,强硬地下达命令。 几个卫兵也无法分清真相,但他们无论如何都不敢违抗贵族。 可就在他们手持长矛,直指两个姑娘的同时,林恩神父已然挤出了人群: “那就将我也一并处死吧!” 他几乎是在扯着嗓子呐喊, “是我告诉他们,兽人将会踏碎这片土地。也是我告诉他们,只有逃进森林才能活下去—— 如果您仍旧这么执迷不悟,妄图将真相埋葬,也请把我一并处死!” “碍眼的老东西。” 胡斯抽出腰间的迅捷剑,指向那个德高望重的老人, “那就如你所愿,一并押走!” “不、大人,您不能这么做!” 哪曾想镇民的反应愈发激烈,老大卫甚至颤巍着持握草叉,挡在了老神父的身前, “您不知道,林恩神父救过镇子上的所有人。他为我们采摘草药、治病救伤,在我们感到迷茫的时候,为我们指引方向……” 那关我什么事? “这个老家伙试图散布谣言,破坏领地安宁。谁敢包庇他,都将以同罪论处!” 胡斯看向几个犹豫的卫兵,大喝道, “你们能活到现在,全都仰仗梅尔老爷的仁慈与恩泽。而不是一个混淆视听、散播谣言的老东西——” “放你妈的屁!” 一声叱喝突兀打断了胡斯,他当即大怒: “谁!?是谁的嘴如此恶臭!?” 唐奇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回答废话之上。 只是持握着一把鲁特琴,从人群中一并走出来,站在了凯瑟琳的身边。 “是你!?” 胡斯这下反应过来,那个忽悠卫兵设下绊马索的‘佣兵’,到底是谁了。 这是个掌握着音乐魔法的吟游诗人,他有蛊惑人心的力量。 此前在森林营地的时候,他便已经察觉到。 唐奇冷笑一声,将气势顶到力所能及的最高: “我也十分好奇,究竟谁的嘴会如此恶臭? 竟敢随意的不分黑白、颠倒是非——” “来人、把他拿下!” 卫兵也在受伤时得到过神父的帮助,所以不敢恩将仇报。 却无所谓对待一个陌生人。 可他们才要提着长矛冲杀过来时,一面塔盾轰然从天空坠落。 “轰隆!!!” 砸下的顷刻,崩裂了他们面前的土石,震荡的余波将数个卫兵震退了数尺之遥。 等把塔盾撤去,胡斯这才看到那个茂密胡须的矮人,甩着手里的钉头锤,一副看他笑话的模样。 这不是星梅镇的卫兵可以解决的。 爆狼“嘘”的吹响口哨,众人转瞬瞧见,那被安插在村官宅邸的十个佣兵,全副武装地向着镇民的方向包围而来。 他们还以为只是单纯起了冲突,暂时没能意识到头领上一秒还要弃他们而去。 佣兵头子则倍感麻烦地取下背后巨剑,站在梅拉德的身前严阵以待—— 他其实不想跟这矮人硬碰硬。 【檀木林的爪牙】,三年前就比他们佣兵团的名号响亮了。 唐奇手掌拍出了一道弦音,同样拉紧了所有人的心弦: “我请问你—— 是哪张嘴把挑破领民脚筋,只为自己逃命的行为,称之为仁慈? 是哪张嘴把千百枚金币的货物,只10金币收购的贪婪,称之为恩泽? 是哪张嘴把带领所有人送死,却偷偷护送一头白猪出逃的事实,称之为揣测? 又是哪张嘴,宁愿让三百口人被圈禁在这方寸之间等死,也不愿去牺牲那头在城里歌舞的猪猡半分利益,编织冠冕堂皇的谎言?” 胡斯脸色铁青,向着一处的卫兵大喊: “射箭!堵住他那张大放厥词的烂嘴!” 天色仍暗,但栅栏上的火光为卫兵少许辨清着方向。 唐奇离他们并不遥远,只需向平常一样拉弓、放矢,便足以将他,乃至身边的两个姑娘射成刺猬。 可几乎是同时,碎石大喝一声,将塔盾猛砸地面,边沿都嵌进了泥土之中。 在箭矢离弦的顷刻,塔盾的正中心,霎时迸发一抹浅白的灵光。 它转瞬即逝,却犹如放下了信标,将那破空而来的箭矢牵引,“咚咚”几声,尽数撞击在了塔盾的正中心,摔落地面。 【吸矢盾】,唐奇哪能想到这看似不起眼的厚重盾牌,竟还是一件珍稀级别的防具。 “怎么,我嘴里的真相,伤到你那不明是非的小心脏了是吗? 我知道你很愤怒,作为你是他养的好狗—— 忠诚到哪怕你主人那张肥胖的肚皮下,嚼碎了再多领民的骸骨。 也要为他盖上丝绸的衬衣,打好端庄的领结,拿谎言粉饰他犯下的罪行!” 眼看唐奇的身前有人抵挡,胡斯拧紧眉头,向他身后的镇民怒吼: “你们、所有人,都给我滚回自己的家里去! 那些执迷不悟,还要听这个恶棍胡搅蛮缠的人,都将受到严苛的惩戒—— 少爷已经给予了你们足够的仁慈,不要怪我没给你们机会!” 他话音一落,爆狼便向前甩手,十余个武备精良,装备齐全的佣兵已然抽出锃亮的剑盾。 剑上映衬着隐约的火光,已然证明着它的锋利。 听到动静匆匆赶来的二十个卫兵,也穿插在他们的间隙中,有些紧张地持握长矛,威胁着被围拢的镇民。 抛开那些没敢走出家门的,这附近其实已经等候了将近两百人。 但抛开老弱妇孺,真正称得上力壮的却不足百人。 他们少有练过武艺的。 甚至无需那些凑数的卫兵,单是这十个全身链甲的佣兵,只需多时间,都足以将他们斩杀在此…… 武力的压迫,赫然让他们胆颤心惊。 老大卫看向那坐在牛车上,紧紧抱住乔治,瑟瑟发抖的妻子。 他与大多数人一样,已经无心理会、争论真相与否,是非对错。 他们现在只想活着。 “滚回你们的屋子,不要再让我说第二遍!” 也许…… 为了家人,为了活命,他们真的该滚回去。 他们手上拿的只是农具,那些人却真的持握利刃。 就这么回去,等待着天明。 也许一切都是杞人忧天,没有兽人会抵达这个小镇。 他们还能在梅尔领主的治下,度过自己的余生? “我、我——” “铮——” 一声明亮的扫弦,打断了他的犹豫。 手掌拍在琴身的节奏,转而炸响在老大卫的耳边: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他记得这个节奏。 那晚,在他迷蒙醉倒在金色橡树时。 正是这个节奏穿透了他的耳膜,将他惊醒,连带着心胸也跟着一并燥热。 它是如此的简单、又如此的……难忘。 老大卫猛然睁起双眼,惊悸般回过头去,看向那个背对着他的诗人——那个刮去了胡子,换新了皮衣的流浪汉。 原来是他!? 唐奇扬声高歌: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他在唱什么鬼东西?” 胡斯从没听过这类蹩脚的歌谣。 他一生听过许多曲目,高雅些的譬如《月夜奏鸣曲》。是泰伦帝国的首席乐师所亲自撰写,韵律犹如浮在涟漪上的月光,忧郁而深邃。 简陋些的,也有少爷经常爱唱的《兄弟之歌》。韵律简单、朗朗上口,歌颂了一对自愿放弃王位,携手游历大陆的兄友弟恭之情。 纵使如此,也不会用这么浅显易懂的词语。 只有那些大街小巷中,不谙世事的孩童们所哼唱的儿歌,才会如此不讲究。 他挥了挥手,示意赶来的卫兵将长矛指向唐奇。 碎石注意到长矛突刺而来,就要调转塔盾的方向,意图将冲来的卫兵撞飞出去。 可爆狼已然大喝一声,犹如猎豹奔行而来。 铁靴刹在碎石的面前,拖行的大剑赫然向碎石的肩头斜劈而去—— 【上旋斩】! 这是个经验丰富的战士,碎石只得拿塔盾作挡,庞然重力轰在盾牌的边沿,没能寸进,却直接将碎石挑飞高空。 爆狼与他一同飞起,手中大剑犹如月牙抡下,要斩向碎石的脊椎。 【盾冲】—— 碎石的盾牌豁然爆发一股斥力,将等同高度的爆狼震地向后跌去。 可他已来不及为唐奇阻挡长矛,匆忙向他看去之时。 唐奇已然抽出了跨在腰间的漆黑弯刀。 那是【蛇吻】。 相比于长剑,弯刀已然称得上轻便。 可这把蛇吻的重量,却还要减去一半。 比之地精的弯刀更轻、更利。 【警觉】使他寻到了长矛戳刺而来的轨迹,他踏步向前,侧身躲避,但持刀的手却没有停歇。 那是在夜色下,唯一无法映衬出火光的锋刃。 它如此隐蔽,如此迅捷,犹如隐藏在黑暗中的毒蛇,露出尖利的獠牙。 无论卫兵是受到谁的指使。 当他们决定挥动武器的那一刻,唐奇便不会留情—— 刀锋抹过了卫兵的喉咙,溅出的血喷洒在他的脸颊。 “卡伦!” 似乎没人想过,他们的同僚死的竟如此之快。 这些卫兵有些是星梅镇的土著,有些是领主廉价聘请的游民,他们并非没有战斗的经验,只是在星梅镇安逸了太久,见血的机会不多。 以至于满身污血的唐奇,足以吓得他们有所迟疑。 唐奇没再乘胜追击,而是继续高歌: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这世道太让人难过—— 让有钱的闯祸,没钱的背锅!” 仍然是那堪称简陋的旋律,仍然是那浅显易懂的歌词。 可时过境迁,唐奇没有身处在酒馆里,酒鬼们也不在醉生梦死之中。 可他们仍然明白,在生命被威胁的当下,是谁在远方的龙金城中,踏着宫廷的乐曲翩翩舞蹈—— 梅尔·巴瑞。 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新的国家升起,旧的王朝坠落;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许多人还记得这首歌谣,却没人响应他的歌声。 他们当然知道,为土地付出心血、蹉跎一生的人是自己。 可他们不敢说。 只有让别人代替呐喊: “是我、是我!” 唐奇躲过飞来的箭矢,撕扯着自己的喉咙。 他要让歌声传进每一个人的耳朵—— 老大卫依稀记得接下来的歌词,下意识在心中默念起之后的内容。 可他很快便发现,唐奇的歌声突然回转,像流水一般顺滑地,回到此前的一句: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没有人回应他。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他们在心里回应他。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是我、是我!” 安比用歌声回应他! 她记得酿酒的每一个步骤。 记得她为此耗去的每一分精力、每一秒时间。 姐姐常说,‘付出是要有回报的’。 所以她斤斤计较,从不让那些满身酒气的酒鬼们,在她的酒馆赊账一个铜币。 唯独面对那些贵族,那些不劳而获的贵族。 她没办法赚取到一分的成本。 这些不种地、不酿酒,甚至不付钱的人,凭什么能够享受到姐姐辛劳那么久才换来的梅酒?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是我、是我!” 凯瑟琳回应道。 林恩神父也回应道。 老大卫张了张嘴,想要回应。 因为他的眼前,恍然是自己那片金色的麦田。 是日复一日挥洒在田野上的汗水。 是那座雨夜下漏风渗雨的房屋。 他的妻儿。 和那劳作半生,却只积攒下零碎铜币的钱袋。 他那压迫、潦倒的一生。 “谁在为原野蹉跎!” “是我、是我!” 他脱口而出。 他身边的人脱口而出。 那些被威胁的、被压迫的、对贵族心怀怨怼的人脱口而出。 只在这一刻。 他们心中那对‘特权者’的不满、对领主的不满、对这生活的不满—— 这些被积压的‘柴薪’,终于被歌声点燃。 犹如一座蓄势待发的火山,熔浆裹挟着愤怒与嫉恨,一并从炙热的山口喷涌而出! 唐奇扫下激烈的弦音,亦如喷涌时的轰鸣!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去他妈的英雄,去他妈的传说;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人们和而高歌,响彻在呼啸的风声里。 他们手中的火把,亦如不灭的星火,随着他们的歌声摇曳。 向着佣兵们围拢而去。 “谁反抗就杀了谁!” 他们遵从胡斯的命令,要挥动起自己的长剑。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碎石都仿佛为之颤动,塔盾横档爆狼挥来的巨剑,在剧烈的碰撞中,荡开了他的剑锋。 那专门为破甲而生的钉头锤,硬生生砸中了他腰腹的钢板。 “咣——” 巨力袭来,爆狼感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的歪斜。 他无法立刻挥动巨剑进行反击,只能趔趄地维持平衡,脚步变得凌乱。 碎石猛地踢向他失衡的下盘,将偌大个战士踢倒在了地上。 手中的钉头锤高高举起,连带着笑声都跟着激昂: “他妈的,终于能打中你的脑袋了!” 那久经沙场的锤子,映照在爆狼的瞳孔中。 迫使他想要逃离—— 他似乎一生都在逃离。 不愿将自己的一辈子扑倒进农田里,于是他逃出了家乡。 不愿再接取那些繁琐而无趣的护送,于是他逃到了长城。 所有人都知道,他曾参与过那场惨绝人寰的南方保卫战。 却鲜有人知,他带着残兵逃回龙金城的事实。 如今,他又从兽人的手中逃回到星梅镇。 还想从这片即将被践踏的土地,逃到更安全的地方去。 可在锤子袭上他头上钢盔的最后一秒,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或许逃不动了…… 出乎意料的,他没有感觉到多少愤恨。 毕竟当他选择成为佣兵的那一刻,便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局。 幸运女神曾眷顾过他,却不会每次都施下她的恩泽。 比起愤恨、不甘,他更多是觉得郁闷: “他妈的。这一趟跑的真不值……” “咣——” 碎石手里的锤子,将爆狼的钢盔凿地凹陷,连带着殃及到他的头颅,溅起了猩红的热血。 “老大!?” 农民们手里的草叉,架在了佣兵的剑前,不再顾及反抗之际,身上被扎出的血洞。将佣兵们团团包围,嘶声力竭的歌唱。 佣兵们失去了头领,更因这震耳欲聋的歌声迟钝,他们显得无所适从,只能看向自己的雇主—— 胡斯谩骂着那些不顾死活的贱民,却发现自己的喊声唯有被淹没的结局。 而唐奇已然抽出手中的黑刀,在高歌中向着主仆二人的方向冲去。 他不是黑蛇,没有鬼魅一般的速度。 以至于胡斯能清楚瞧见他的动向,背过左手,将刺剑直立在他的胸前: “少爷,退后!” 这是个掌握着音乐魔力的诗人,但很显然,他并没有掌握太多武艺。 那柄弯刀固然锋利,可倘若落在一个菜鸟的手上,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威胁。 而他手中的迅捷剑,这种专为决斗而生的刺剑,从不会惧怕任何一次正面的对决—— 胡斯看清了唐奇的攻势,只需歪头,便轻松躲过了他的刺击。 “粗劣的技艺。” 粗糙到,这甚至不配称之为决斗。 眼看对方暴露空门,他冷笑一声,抖动手腕。 细长的剑身划破风声,剑尖已然直取唐奇的胸膛! 轻松的命中。 感觉为了把唐奇的计划捋明白,导致这段剧情写的略慢。但又觉得不写,没办法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想来想去,觉得可能是因为新书期日更4k,导致周期拉长了。所以如果还有心力,除开今天的五千字之外,晚上也许会再加更一章。 舔着脸求一求大家的追读!!!! 至少也希望能追读到下周一!!!!(似乎关乎三江) 这对作者真的很重要!!!! (本章完) 第56章 出发(3k,加更求追读) 第56章 出发(3k,加更求追读) 如果说弯刀的刺击,会因刀身的弧度而诡谲,需要瞬时的判断力防守应对。 作为特攻型兵刃,迅捷剑的刺击,向来便以优雅而精准闻名。 得益于那细长、坚韧的剑身,它在贵族的决斗中无往不利。 而唐奇虚浮的步伐、粗劣的正手刺击全是破绽,甚至无需让胡斯拿剑身拨挡、防守反击。 他只需透过镜片,丈量好彼此的距离,便足以侧步偏身,轻松反手刺入唐奇空门大开的心口—— 决斗的胜负,往往只需要这么一个瞬间。 剑尖的阻塞感传递到他的手腕,胡斯明白,只需要再寸进一分,便足以剖开他的心脏。 让这个煽风点火的诗人,再也唱不出一个噪音。 可他很快便发现,手中的剑仿佛戳在了铁板上,迫使他的手臂都跟着停顿—— 这竟然是件内衬镶钉的皮衣!? 他转而明悟,这显眼的破绽,分明是唐奇故意送到眼前的! 已来不及细想更多,胡斯几乎是凭借着战斗本能,用那只背在身后的左手,抽出系在腰间细长短剑。 那是中距离刺击失效后,被人近身时的备用选择。 可以在下一轮交锋时,格挡那粗劣的挥砍…… “扑哧!” 后颈的刺痛陡然袭来! 温热的鲜血猛地从他的颈侧喷洒而出—— “不可能!?” 胡斯意识到,唐奇根本没想着挥砍! 他只是在那弯曲的刀刃,掠过他的脖颈时停顿了脚步。 用手腕的力量、反曲的刀尖,勾中了他的脖颈! 那是黑蛇惯用的招式—— 刺击作幌,实则用那两面开刃的刀尖,化作利钩,像游蛇一样诡谲刁钻。 如今,被目睹他角斗的唐奇,粗劣地模仿过来 “他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所以才要利用自己所有的资源,冒险一试……” 胡斯感到脖颈的疼痛渐渐淡去。 他的双眼也变得朦胧、恍惚。 视野渐渐灰暗,目光最先注视着那柄黑刀,紧接着滑落到唐奇的脚边…… “胡斯先生、胡斯先生!” 梅拉德哭喊着跪在他的身前,细嫩的手掌牢牢堵塞在淌血的刀口。 可血液仍然从他的指间渗透,滴落在了这片土地。 胡斯迷离地伸出手去,瞧着梅拉德那张肥嫩的脸颊,便要与梅尔领主的模样重合在一起。 老管家的嘱咐,还回响在他的耳畔: “你要记住,你只是一个平民,将一生挥洒在农田里辛劳度日,才是你既定的命运。 可梅尔老爷给予了你学习、侍奉他们家族的机会。 你应该感恩梅尔老爷的恩情,并为之献上你的忠诚。” 老爷。 我本想送走少爷之后,带着剩下的人,固守在这片土地。 我们应该感恩您。 所以维护您的财产,死不足惜…… 作为一个仆人,我是否做到了尽忠? 是否为您而殚精竭虑。 又是否为您奋战到了最后一刻? 他觉得自己做到了。 只是想到今日发生的一切,又难免觉得担忧: “少爷——或许您应该,多运动、运动了……” 梅拉德的哭号,喊不回他涣散的瞳孔。 唐奇一巴掌拍在了他肥硕的脸上,将他抽的失神。 旋即扯过他的衣襟,把他的脑袋对准那帮火并的卫兵: “让所有人都停手,不然我就抹掉你的喉咙。” 大难临头,梅拉德禁受不住恐吓,只能哆嗦着站起身来,向着远处嘶喊: “住手、都住手!你们不要再打了!” 卫兵与镇民这才后退两步,看清倒在血泊之中的胡斯,在惊异中面面相觑。 唐奇紧接着代替梅拉德,下达了命令: “压迫你们的恶仆已经死去。 你们胜利了! 至于那些佣兵,想活命的话,就去把伤员统合到一起,让林恩神父为他们稳定伤势—— 兽人的劫掠不是虚言,我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向龙金城逃亡!” 老大卫将染血的草叉放回自己的车架,捂住受伤的臂膀,迟疑道: “可、可是先生,我们认不清森林的道路……” “所以我会带你们离开这里! 现在,所有人放下武器,看好自己的妻儿、收拾自己的行囊。 等到召集完所有的镇民,我们将形成一支迁徙的队伍,一同绕过森林的北部,向西方的龙金城出发!” 形势变化的突然,让镇民们暂时无法分清敌友。 但至少,‘逃离’的喜悦浮上言表,让他们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为了不让凯瑟琳与安比成为众矢之的,唐奇先行让碎石带着她们回到酒馆,收拾要带走的家当。 紧接着,持握手中弯刀,逼迫梅拉德规整了镇上的卫兵,指挥他们敲响每一户的大门,以便让他们知晓镇上发生的暴动。 林恩神父则取出草药,敷在伤员的伤口处,稳定他们的伤势。 由于佣兵和多数卫兵并非出自星梅镇,致使他们下手时也很少留有情面。 好在冲突还算短暂,除了十几个重伤的镇民生死未卜、需要路上特别关照之外,倒也没酿出更多麻烦。 等到镇民纷纷赶来,组成声势浩大的迁徙队伍时,天色已然显露出了湛蓝的光彩。 唐奇分辨不清时间过去了多久。 倒是赶回来的碎石,神情十分古怪地拍上他的屁股: “比预计的两个小时要慢上不少,但你他妈还真的做成了?” 双拳难敌四手,单靠碎石也应付不了几十人的围攻。 想要分化守卫的力量,扫清障碍、活捉梅拉德,只能试着调动农夫的血性。 唐奇耸了耸肩,也跟着松了口气: “现在最好笑的,果然还是‘12岁的小姑娘一夜间偷走整吨星梅’吧?” “但‘傻瓜诗人试图带走三百号人’还是排在第二名! 哪怕你做成了,我也觉得愚蠢!” “现在就别笑话我了。帮我看好梅拉德,我需要休息一会儿……” 那些因危险而催生出的肾上腺素,已经被消耗干净。 唐奇的眼皮惺忪,随时都有晕倒在地上的可能。 但碎石仍然拍打着他的屁股,粗犷地喊声像一口闷钟,吵嚷着唐奇不得不打起精神: “你看南方的森林里,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唐奇霎时间打了个冷颤,以为兽人比预料地更快赶来。 连忙向着随时的指间望去—— 却见远方的土路上,一个瘦小的黑影正匆匆跑来。 好在天光微明,让唐奇隐隐瞧出了那个身影的轮廓: “库鲁!?” 穿着长袍的狗头人,怀中抱着一个巨大的椭圆石头,沿着土路、穿过了麦田。 “你不是害怕兽人,直接逃回到洞窟了吗?”唐奇迟疑问道。 抱着石头的狗头人显得有些委屈,豆子大的眼泪“啪嗒”滚落: “库鲁、回去!它们、消失!迁徙、地下!” “他们把你抛下了?为什么?” “告诉、它们、等待、一天!现在、两天!” 唐奇这才回想起来,此前库鲁之所以跟在身边,完全是为了实行‘以次充好’的计划。 哪想到中间会发生这么多事,以至于多耽搁了一天时间。 而那些本就觉得危险,想要迁徙回地下的狗头人们,见库鲁没能按时回归族群,大抵是以为它死在了地上,便收拾好行囊直接离开,头也不回…… 这对于漠视亲族关系的狗头人而言,不过是家常便饭。 族长没了,换一个族长就是了,最多没那么聪明而已。 想通关键的唐奇眨了眨眼,打量起它怀里的石头。 微微眯起了眼睛,险些没忍住笑意: “这是……” 库鲁吓了一跳,背过身去,什么话也不说。 但它的反应恰恰证明了唐奇的猜测: “所以你现在是无家可归了?那不如跟着我们一起前往龙金城?” “库鲁……” “走吧,万一被那群兽人抓到了,可没有其他人来救你。” “兽人……” “我这里还管一日三餐,遇到麻烦了你用法术帮个忙就行。撞上危险,再不济你也能逃走,绝不拦着你!” 碎石砸吧着嘴,喃喃自语: “妈的,明明是个诗人,怎么看起来更像【黑礁港】的人贩?” 唐奇握紧拳头,冲库鲁大喊一声: “rua!” “rua!” 库鲁最终还是跳上了车—— 其实它本来就是这么个打算。 只是不能答应地那么快,不然会显得自己很廉价。 库鲁、很、聪明! 而看着狗头人怀里的石头,唐奇险些没流出口水。 只是疲乏感再度袭来,他终于支撑不住,跌上了牛车的硬角—— “小心!” 好在凯瑟琳连忙将他搀扶住,借着安比的助力,将他拖上了牛车的驾驶位上。 唐奇直起腰来,有些不好意思: “抱歉,我实在是没力气了。也许我应该好好地睡一觉……” 他瞥了一眼货车,却发现牛车虽然称得上宽阔,但摆满了货物。 坐上了安比与碎石,和一个臃肿的梅拉德后,便少有能够躺下的地方。 凯瑟琳瞧出他的窘迫,轻轻摇头,揽住了他的肩膀: “你的确应该休息了。如果需要一个枕头…… 不介意的话,可以暂时枕在我的腿上。” 唐奇看得出,她这么说单纯是出于善意。 但管那么多干什么: “我就不客气了。”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他在驾驶座上蜷缩下身子,将侧脸埋进她浑圆的大腿。 亚麻材质的衣裙有些扎脸,也没有什么所谓的少女芳香。 但她足够柔软。 柔软到轻松卸去了唐奇的疲惫,让他转眼便沉浸在了温柔软玉的梦乡里。 “那么我们便出发了。碎石先生,辛苦您帮忙警戒周围。” 碎石大笑一声:“只要给老子酒喝就好了!” “车上的酒桶,有一箱是专门为您准备的。” “好姑娘,哪怕到了龙金城,你也肯定能赚上大钱!” 农家女孩只是用微笑浅浅的回应。 可在她回身望向那座小镇、那棵金色的橡树,所摇曳的婆娑树影时。 一切的笑意,都只剩下一声轻轻的道别: “我要走了哦,妈妈。 还有…… 混蛋老爹。” 她轻喝一声,驱车的样子,从容地像位领兵的骑士。 车前的老牛便抬起缓慢的步伐。 一缕晨曦穿过山间,笼罩在乡间的土路上。 映照着泥泞的车辙。 也指引着未知的前方。 为了让大家看得舒服一些,今天是5k+3k=8k字!星梅镇的事件也就此告一段落—— 希望大家多多追读!!!!! 至少,至少追读到周一嘛!!!!! 求求大家了!!!!! 爱你们!!!!! (本章完) 第57章 温伯格领 第57章 温伯格领 大陆西岸,泰伦帝国境内。 “上面写着‘温伯格领出品,必属精良新颖’…… 所以,我们应该没有走错路才对?” 瞧着一块简易的、发霉的木制方向标上,篆刻着一句宣传用语,与【月光堡】、【灰石村】若干字。 歌雅与学弟苏文相互对视一眼,大抵算确认了方向: “那我先往月石堡去,应该用不了太久。到时候再到酒馆与你汇合?” 苏文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歌雅的侧颜上。 他在想,传说里曾有那么一位掌管‘世间之美’的女神。 她统一了审美,乃至塑造了‘美’的概念—— 歌雅学姐会不会就是女神所捏下的第一只‘人偶’,以至于她的一切都如此完美。 “苏文学弟?” 歌雅没有正眼瞧他,而是佯装盼望的模样打量,那座远处的漆黑城堡—— 不是瞧不起这位学弟。 对于他人的欣赏,只要不是恶俗、下流的目光,她都乐见其成。 甚至更喜欢把左边的侧颜展示出去,最好再刻意落些发丝下来,能让她显得更好看些。 第二声轻唤让苏文回过神来,连连点头: “哦、好的学姐。我正好要去月石村酒馆‘值周’,应该会上一些时间……” 歌雅笑了笑,轻拍着纯情学弟的肩膀: “我当然知道你是去‘值周’的,因为这一路上你已经复述过很多遍了—— 放心好了,我知道你是有工作在身,不是为了搭讪才故意跟着我的。 事实上,多亏一路上有你的陪伴,反倒让我没那么寂寞呢。” 歌雅轻笑着,冲眨下左眼,她的眼眸像被晨曦铺洒的海面,泛着粼粼波光, “那我先走啦,待会儿酒馆见!” 等歌雅转身离去,甚至向城堡的方向走远了好一段路。 苏文才慢慢回过神来。 刚才歌雅学姐……是不是冲我眨眼睛了? 所以,有没有一种可能…… 她对我有意思!? “我是不是有机会啦?” 苏文按捺不住砰砰乱撞的心情,忍不住跳起来,就连去往灰石村的路上,也蹦蹦跳跳的。 但远去的歌雅,已经卸下了营业似的微笑,捏了捏自己的眉心,有些头疼道: “果然还是一个人赶路更轻松些。” 指间轻轻揉捏之际,她抬眼看向越来越近的目的地—— 那是一座高耸、冷硬,由深灰色岩石堆砌而成的古堡。 【温伯格领】依山而建,山脉中的矿产【灰石】是这里的主要资源,得益于其中的炼金成分,它坚硬如钢。 而城堡被同样色调的灰石院墙遮蔽,只能瞧见石壁上攀附的墨绿藤曼,和上面含苞待放的幽蓝、深紫的蕊。 那是【月光藤】,一般用作颜料或香氛。四季常开,却只在湿冷夜色下绽放的朵,大片盛开在古堡旁的湖边。 阳光尚在的时候,她们总会如羞怯的少女般低下自己的眉眼。 当月光洒下湖面,湖边的卉会映衬月色争辉,是情人们时常幽会的圣地。 古朴、冷峻、优雅。 【月光堡】的风格,似乎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温伯格】家族的气质。 站在那扇连接外墙的哑黑色、精致铁艺大门前,透过栏杆之间的缝隙,她找不到一个打理园的仆人。 正犹豫着该如何向古堡的主人打个招呼时,反倒是一位身着黑白女仆装,黑发、黑眼的长发姑娘,绕过了正中的灰石雕像,先行走来。 她面容冷冷清清,瞧不出什么神采。 但歌雅觉得,如果真的是由女神塑造出了‘美’的概念,那也应该也分给了她一分。 尤其是她脖颈上隐约显露的黑色鳞片,衬得她的气质更为冷酷了些…… 据说温伯格领的血液中,蕴含着远古黑龙的魔力,以至于这片领地上,偶尔会觉醒出零星的【龙脉术士】—— 纵使如此,也是名不见经传。 毕竟泰伦帝国的每一位贵族,都拥有着施法的力量。 不是继承了先祖恩泽的术士,就是精于钻研奥术的法师。 这是一个‘巫师’掌权、统治的帝国。 “您好,我是【吟游之歌】学院的临时助教,歌雅·月溪。” 她提了提手中的礼品袋, “受导师‘乌拉桑’的委托,来拜访我的学弟,‘唐奇·温伯格’,希望了解一下他的现状。” 这是几天前,导师瞧见那座遗忘石碑上撰写的内容后,忽然吩咐的任务。 如今歌雅终于有了拜访的时间。 但女仆的神情中仍然瞧不出太多色彩。 她先是提起裙摆,行了一个贵族礼仪,随后迟疑了一阵,回应道: “唐奇……抱歉,家里似乎没有这个名字。 您不如告诉我,他是我父亲的第几个孩子? 我也许可以翻找《亲子簿》,帮您查一查他的住址。” “啊——您的父亲?” 歌雅眨了眨眼睛, “您是……” “叶奈·温伯格。受父亲所托,如今由我来管理月光堡的一切事宜,您可以随意称呼我。” “所以说,叶奈小姐,您的弟弟并不住在月光堡中?” “事实上,家中住着许多弟弟。但这位‘唐奇’……我从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因为我的父亲,只会允许少数拥有施法天赋的孩子,留在家中接受正统的教育。” 这是比较委婉的说法。 父亲的原话是,‘月光堡不是垃圾场’。 很显然,但凡唐奇有些天赋,都不会被随意的丢入诗人学院中,划清界限。 这也算不上什么稀奇的事情—— 毕竟大肆播种,再从中择取拥有施法能力的孩子,本就是泰伦贵族维系家族繁荣的方式之一。 当然,代价就是血脉会被稀释的相当严重。 以至于大多数后裔,可能掌握少许的戏法,却终其一生,也寻觅不到掌握一环法术的路径。 “这样,那麻烦您查一查,拜托了。” “您稍等。” 她匆匆离去,又匆匆回来, “根据父亲的《亲子簿》显示,您说的唐奇·温伯格,父亲的第六十六个孩子,应该正在【吟游之歌】学院中进修。” “他没有回来过?” “看起来是的。” 歌雅怔愣了片刻。 坏了。 自己的这位学弟,该不会真的听从了导师的劝诫,去寻找自己的诗与远方了吧? 他那么木讷,如今走丢了一年,杳无音讯。 难不成已经死在了半路上? 她叹息一声,说不上喜忧,毕竟她与这位学弟的关系也称不上亲近。 只知道,他是唯一不会主动与自己攀交情的男人。 他的木讷让他做不到。 既然如此,也便没有什么久留的必要: “那实在抱歉,冒昧打扰您。还请您收下这些——” 歌雅做足了礼仪,将手中的礼袋送去。 叶奈没什么拒绝的理由,轻打一个响指,一道幽蓝色的半透明纤细手掌,便飞过铁艺大门,将礼品提下。 【法师之手】,是施法者们最得力的伙伴: “我会告诉父亲,这是由诗人学院的歌雅·月溪送来的慰问品。” “愿富饶与您时常相伴。” 美丽的半精灵少女没有过多停留。 而等她远去之后,叶奈则面无表情地打量起袋子里的慰问品—— 里面装有精致的羽毛笔、幽香的墨水、和质地精良的卷纸。 都是帝国中有名有姓的家族出品,每一件都价格高昂。 很显然,这位半精灵少女做足了功课。 【温伯格领】在整个泰伦帝国挂不上名号,中等偏下,借着【灰石】与【月光藤】的产出,勉强能维持开支。 家中用以书写的物品,也一向不算优质。 以诗人学院的名义送来笔墨,既不显得突兀,也不会让贵族们觉得被看轻—— 《乌拉桑的一千零一句赞美》,教的可不只是奉承的话术,其中还有讨好贵族的方法论。 “东西不错。” 帝国的学院为了创收,一向是让学生自备纸笔。 而一旦开始要求自备用具,往往也是助长学生攀比气焰的时候。 作为贵族,用太过廉价的物品,可是会被人嘲笑的。 想必家中那些享受着教育权利的弟弟妹妹们,应当也很期盼,得到这么些精致的笔墨、纸张吧。 而父亲也一定会这么分配。 所以…… 叶奈面无表情地喃喃着: “不说。 都是我的了。” (本章完) 第58章 怎么还不更新 第58章 怎么还不更新 “腥风掀起污浊的骇浪,黑云宛若苍穹的脓疮; 暗影匍匐灰石的山坳,鳞爪破散月夜的寒光。 ‘以祖辈之锋芒,保佑故土无疆’! 银枪贯透龙鳞的间隙,刺入巨龙酸腐的心脏; 渴饮远古炙热的鲜血,让魂灵在他血中翱翔!” 【灰石酒馆】便如其名,是温伯格领盛产的灰石所堆砌的一座粗粝石房。 酒馆只产出冰镇在地窖的黑麦啤酒,对于村中酒鬼的消遣而言,完全足够。 歌雅用兜帽与面罩,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 她不需要得到这些村民的支持,也便不必刻意展露自己的样貌。 否则抢了正在歌唱的苏文学弟风头不说,还总会撞见些别样的麻烦。 天色渐渐暗下,酒馆称得上人声鼎沸。 苏文便坐在酒馆正中心的一个石台上,传颂着温伯格领的‘历史’—— 大意是这片领土过去匍匐着一条黑龙,温伯格的祖先屠龙后饮下了龙血,获得了黑龙的力量。 这当然是编的。 只要是关乎‘历史’概念的文献,都因世界的诅咒淡忘、遗失。 由此可得—— 只要是现如今还能被口口相传的‘历史’,大概率是经过岁月的沉积之后,经过杜撰、人云亦云出来的‘虚假’。 而得益于【吟游之歌】学院的精修,反倒让每一个【龙脉贵族】的‘历史’都相差无几。 譬如,假使去一位红龙术士的领地传唱。 便可以将歌谣里的‘污浊’、‘酸腐’一系列词语,直接替换成‘炙热’、‘焚烧’…… 这是为了方便诗人们进行‘值周’,换取学分—— 每个周末,学院都会派遣诸多吟游诗人前往各个领地,传颂当地贵族的‘丰功伟绩’,以保证贵族的‘历史’不会被他们的领民遗忘。 这也是泰伦贵族,愿意资助落魄学院的重要原因。 但随着学院的发展,又难免因为过于奉承贵族,导致道路跑偏。 以至于哪怕是这种模板化的诗歌,也会出现些问题…… 歌雅只是静静坐在酒馆的一角,她尖细而灵敏的耳朵,便足以听清村民们大醉时的私语: “‘腥风’是什么意思?” “他说地可能是‘兴奋’?一兴奋,水就脏了。” “‘脓疮’是什么意思?” “他说的可能是‘龙床’?水把床弄脏了。” “那为什么要匍匐在山坳?” “床脏了,可不就要去外面了吗,刺激、还不用换洗床单!” “真的吗,你说的正经吗?我怎么听着不像那么回事呢……” “嘿,我可是去过帝都,学过‘泰伦雅言’的矿工。这些诗人的用词我当然能听懂了!” 【泰伦雅言】,是区别于平民通用语的,独属于帝国上流贵族之间的新兴语言。 它的音调、韵律更和谐,辞藻更华丽,但不可避免地与通用语本身的字音相撞,让平民们总是误会诗歌的本意。 但诗人学院暂时还没有替换它的想法。 因为贵族老爷们更青睐这种雅言—— “我们首先要保证的,是贵族老爷们能够满意!” “什么,你问我平民听不懂,诗歌不就没有作用了吗?” “拜托,不要说地好像以前唱响通用语歌词的时候,就起到过什么效用似的!” 这是乌拉桑导师的原话,她一字未改。 随着弦音渐渐散去,苏文的表演也抵达了尾声。 酒馆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泰伦帝国明文规定,‘演绎结束时的掌声,是对吟游诗人的尊重’,不鼓掌是要罚款的。 苏文向平民们深深鞠了一躬。 掌声总能让他燃起无与伦比的成就感,他为此欢欣。 尤其是当看到角落的歌雅学姐,也在为他的表演鼓掌时,他就更觉愉快。 果然,歌雅学姐从不吝啬对我的赞美! 所以我应该是有机会的吧? 他点了两杯黑啤,走到歌雅的桌前: “学姐,等很久了吧?” 歌雅摇头笑着,总是让人心旷神怡: “如果能一直有学弟的歌声作伴,等再久都没关系。” 苏文一怔,脸颊一红,经受不住‘直球’似的轻轻咳嗽,掩饰尴尬道: “咳咳,所以您见到那位搞笑的学长了吗?唐奇·温伯格。” 学院的诗人学子众多,能让人留下印象的无外乎两种人。 声名远扬,与声名狼藉。 同为院长乌拉桑的两个学生,歌雅与唐奇仿佛走向了两个极端。 唐奇·温伯格因为在妻子与骑士私通,而崩溃的拉森老爷府上,唱了一首称颂骑士追求爱情的歌谣被打出宅邸的事迹,迄今还是学院里津津乐道的话题。 歌雅叹了口气: “没有。他似乎没能回家。” “您看起来有些担心?” “一点点。” “您其实不必那么关注他。” 倒不是吃醋,只是他单纯不认为,把心力耗在一个烂歌手的身上有什么意义, “吟游诗人不就该游历大陆吗,神明会保佑他的。” “或许吧,但我其实担忧的是另一件事……” “愿意和我讲一讲吗?” “就是——算了,下次再说给你听吧。” 歌雅摇了摇头。 总不能跟外人讲,自己是在惦记今天的【遗忘石碑】上,会不会撰写新的内容吧? 她已经有两天没有看到新故事了。 才不是在意那个满嘴荤话的作者! 只是有些好奇—— 时隔两天,这位真正在周游大陆的吟游诗人,是否遇到了什么与‘会说话的狗头人’一样的新奇见闻…… 可恶。 好想看! 作者是晕死过去了吗!? 为什么还不更新!? 眼看歌雅学姐心不在焉,苏文终于感到了些许担忧。 情窦初开的少年,看什么都是一副性缘脑的模样。 喜欢的姑娘越郁闷,他越会觉得是为情所困。 可歌雅学姐有了心上人这种事—— 那种事情不要啊! 他连忙摆出讨好的笑容,推去手中的黑啤: “那不如我们先忘掉烦恼,大喝一场怎么样?” 这是好不容易的独处机会,他可不愿意浪费。 但歌雅只是轻轻将面前的黑啤推拒,旋即起身道: “今天不喝酒。” “可已经入夜了,我们总得找些事情做,好在明天回到学院去?” “学弟如果觉得累了,今天可以先早些休息。 我问过了,十点钟会有一班的奥术动车抵达温伯格领,到时候我会搭乘它前往帝都…… 然后,再走两个小时夜路就好了。” 苏文眨了眨眼: “这么急?” 歌雅惦念着那座遗忘石碑,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悸动与预感。 她点点头: “非常急!” 这本书是冒险主题,会尽可能的在故事中,展示异世界的风俗民情,我认为这是冒险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我会尽量把它们写的有趣的。 然后求追读!!!!! 求至少追读到周一!!!!! 跪下来求求老爷们!!!!! (本章完) 第59章 诗人学院还有人类吗 第59章 诗人学院还有人类吗 当陪着歌雅一路步行回到诗人学院,却发现她像是要跟谁赴约似的匆匆告别时。 苏文掐着自己的胸口,心如死灰: “失恋是场潮湿的阴雨。 明明已经看到乌云,自己却还不愿离去……呜呜!” 凌晨两点钟急着赴约,还能是为了什么? 虽然一早就听说学姐为人‘轻佻’,但他还以为自己是那个能留住她的例外! 苏文又幻想了。 幻想自己是学姐青睐的那个幸运儿,他们马上就要交杯畅饮。夜色迷离,学姐红润的唇瓣凑在他的耳边轻吐着芳香,羞怯地告诉他今晚留这个房间…… “哎呦!” “砰”地一声,像是本厚重地书籍砸在了自己的头顶,让苏文吃痛着匆匆回过头去, “布鲁托学长?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是去风俗店了。” 棕色长发的布鲁托一副虚脱的模样,嬉笑着揽过苏文的肩膀, “风俗店里最近传出来一批贵族药剂,正巧赶上诗人聚会,我也去试了试。” “学长,那些东西会有损你的大脑……” “想哪去了,不是那种药!” 布鲁托又拍上他的脑袋, “是一种,嗯……能让你热血沸腾起来的药水! 知道为什么那帮贵族老爷,时不时就能从乡下找来一个私生子吗?你猜猜他们哪来的那么多精力?” “那、那您保重身体。” 出于此前酒会上的不良印象,导致苏文并不想跟布鲁托打太多交道, “我先回宿舍了。” “别走啊。” 布鲁托嘴里的酒气有些恶臭,摇摇晃晃地拽住他, “刚才跑开的是歌雅,对吧?你们去约会了吗?” “没有。只是恰巧碰面,就一起回来了。” “她走地那么急做什么?” “我不知道。” “是不是和人幽会去了?要上谁的床铺?” “布鲁托学长,我真的要走了——” “你难道不想知道,歌雅的心上人是谁吗?” “我、我——” “走,咱们这就跟上。被发现了就说是学长带你过去的,有我在前头,歌雅没功夫怪你!” 他说着,一把扯过苏文,不等他回绝、又或者根本没想着回绝,半推半就的向着歌雅离开的方向奔去。 布鲁托一早就想挖一挖歌雅的猛料,好让她的人气别再高涨下去,给自己留些竞争的机会。 如今正好借着苏文的小心思,打探打探情报: “你看,她是要去中心园的方向—— 那里树林茂密,是个鏖战的好地方!” “布鲁托学长,拿不出证据的推断,叫做污蔑!” “怎么没有证据?” 布鲁托咧嘴笑道, “我就在那里鏖战过。跟朱迪。” 苏文看向布鲁托的瞳孔,猛然睁大,惊呼道: “朱迪?你说的是那个【没牙的朱迪】!?” “小点声!” 布鲁托捂住他的嘴, “现在是凌晨三点,而我们在跟踪一个妙龄少女!你是想让歌雅发现、举报,好把咱们两个跟踪狂全都逐出学院吗?” “对不起。” “我都不知道你的反应为什么这么大,人家不就是没有牙齿吗?又不代表不美。” “朱迪的确是很美丽没错。但……” 虽然道了歉,但苏文还是张了张嘴,怔愣了好半晌, “但它不是院长养的蛇吗!?” “错!是‘没牙’的蛇!你忘了吗,作为观赏型宠物,院长还拔掉了它的尖牙。” “这是重点吗!?” “怎么不是?不然咬到我怎么办?” “可那是条蛇!” 苏文双手合十,像条蛇一样摇摆身体, “你怎么下得去手?人类已经无法满足你了吗?” “喂喂,蛇怎么了,蛇就不配享受人类的快乐吗? 小苏文,如果被人举报你种族歧视,也是会在档案上留下污点的。” “可只有你快乐吧?” “你又不是蛇,你怎么知道它不快乐?” “我——” 苏文一时语塞。 学长不愧是辩论的专家,如果不跟他抬杠,自己一时间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而且朱迪是条通透的翠青蛇,比较娇小,完全不输那些姑娘们……” “好了、好了。学长,我知道您涉猎广泛了,不必跟我说地那么详细。” 苏文宁肯去跟踪歌雅,也不愿再污染自己的耳朵, “可中心园正在被构装守卫看守,我们怎么才能绕过去?” “看我的。” 布鲁托吹响了一声口哨。 园莆田的绿叶从里,很快便传来细细簌簌地声响。 没过一会儿,两条通体晶莹、翠绿的小蛇,便从叶子的根茎下钻出来。 布鲁托向两条小蛇比划了半天。 苏文没能看懂,但小蛇似乎是看懂了。 它们攀附上了连廊入口处的两架构装守卫,遮蔽住了他们的双眼。 “趁现在!” 布鲁托拉着苏文连忙冲进园之中。 等他们大喘着粗气,终于瞧见园正中的歌雅时,苏文在喘息之余倍感奇怪: “除了【没牙的朱迪】,另一条是……” “【有牙的苏茜】。前段时间院长买来,陪伴朱迪的新朋友。” “有牙的你也!?” “喂喂,我可没那么变态——我很怕疼的。” “那它为什么也听你的命令?” “我也不懂,但也许是因为我替它把过风?”布鲁托摩挲着下巴道。 “把什么风?” “在休斯顿跟它酣战的时候,我总得替他们盯紧有没有外人吧?” 苏文傻站在原地,大脑似乎处理不完已经过载的信息。 “别那么大惊小怪的。” 布鲁托拍了拍学弟的肩膀,倒是十足热情, “没有点特殊的爱好,你怎么敢说自己是吟游诗人?” 这次苏文没回答他,只是眨了眨眼。 所以我们诗人学院里还有人类吗? “好了,少说废话。我就知道这个歌雅憋着什么点子…… 仗着自己拥有院长青睐,连明令禁止的禁地都敢来。” 布鲁托猫着腰,要缓缓地靠近歌雅,方便抓个正着。 可缓步之际,一抹星光犹如流水,从歌雅面前的石碑上蜿蜒而下,落入到他的眼中,化为了一行文字—— 【遗失历1000年6月10日,星梅镇,晴天。 被踹出酒馆的第四天? 我带着三百号平民,活捉了这片领地的贵族……】 他傻了: “什么!?” (本章完) 第60章 人生就像是巧克力 第60章 人生就像是巧克力 布鲁托眨了眨眼睛。 不是—— 怎么上面的每个词他都认识,连在一起反而看不懂了呢? 以至于他下意识又连读了一遍: “我带着平民,活捉了贵族?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你们是怎么穿过构装守卫抵达这里的?” 他的震惊打扰到了歌雅,使她悄悄收回手中的笔记本,尽可能调整到一个平常的心态,回过头来质问道。 “我、我——” 菜鸟的苏文还在支支吾吾地找理由。 老道的布鲁托已经选择先声反驳了: “这里可是乌拉桑院长钦定的禁区,你鬼鬼祟祟地出现在这里,究竟抱着什么目的?” “院长让我寻找石碑作者的踪迹,不阅览他的内容,怎么确定他的身份?” “那你确认了吗?” “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出去,不然我会请守卫将你们赶走——到时候就不只是离开园这么简单。” 歌雅已经在压抑着自己的怒火。 布鲁诺知道,她很在乎自己的形象,很少用这种堪称敌对的目光打量别人。 跟踪的行径,是真的惹怒她了。 他是个聪明人,连忙拉过苏文试图分担火力,同时向后退却: “那你的笔记呢?也是院长任务的一部分?” 果然还是被看到了吗。 歌雅保持着镇定:“是的。” “所以哪怕我汇报给院长,也不会有任何问题?” “……” 空气陷入了一阵静默,歌雅知道他在威胁自己, “你到底想说什么?” 布鲁托松了口气,缓和道: “嘿,听着。我承认刚才只是想抓住你的猛料,好让你在学院里抬不起头来—— 但现在,我只想好好看看石碑上的内容。” 这可比抓猛料重要多了! 布鲁托举起双手,既是投降也在安抚: “我不想被院长知道这件事,想必你也一样。 所以等看完以后,你记你的笔记、我回我的宿舍。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怎么样?” “你呢?”歌雅看向苏文。 “我、我也一样。” 苏文有种预感,今天之后的歌雅学姐,也许再也不会为自己鼓掌了。 歌雅叹了口气,没再应声。 只是重新拿起了笔记,记录起石碑的文字。 布鲁托连忙打量起石碑。 虽然院长请来了施法者,为石碑作出一定掩盖,可当距离接近到一定程度时,那抹星光还是会流入眼底。 布鲁托太好奇了。 在被踹出酒馆之后的这几天里,这个诗人究竟碰到了什么—— 【从没想过一开始只是出于好意的帮忙,到最后会酿成这么大的麻烦。 但还记得我那‘以次充好’的计划么? 还没开始,就已经失败了。】 歌雅已经浏览过石碑上的文字,可刚才的插曲打断了她的思路。 如今重新翻看一遍,仍然保持着最早的新鲜感—— 【计划落空的感觉并不好受,尤其是被出卖之后。 它总给人一种妻子被暴徒侮辱,你愤怒出手捍卫尊严,最终被律法判刑劳役三年,离开监狱后发现妻子已经跟暴徒睡在一起的憋屈感。 我和黑蛇的关系倒没那么亲密。 但我仍然在心里准备了一千零一个骂人的词汇,准备把他供出去的同时,再把他骂到耳朵流脓、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但我最后还是原谅他了—— 在我意识到,他比我先成为囚犯之后。】 文风仍然没变,还是那股粗鄙、幽默的味道。 自己是不是看久了他的日志,竟然已经没那么排斥这些字句了? 歌雅喃喃道:“但这和贵族又有什么关系?” 【……真的,我原以为我的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被一帮佣兵抓去龙金城,哭爹喊娘的求得贵族老爷饶恕,用劳役免去我的罪责。 再给那个惦记着别人钩子的白猪少爷,写一万首像《忏悔》一样,介于一和零之间的烂歌。 我可不希望等我死去之后,我的墓志铭会镌刻上‘男通之友’的名号。 那简直太糟糕了。】 “嘿,你怎么能是个性别主义者!?男人就不配享受女人的快乐吗?” 布鲁托大失所望。 他还以为真正的吟游诗人,懂得享受这世上的一切乐趣呢。 就像他一样。 【但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 就像我的计划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就像‘男通之友’的称号还没落实,就被一伙兽人、地精、巨人组成的部落冲碎……】 “兽人!?” 苏文惊呼一声, “龙金城位于大陆东岸的领主联盟。难道兽人已经冲垮了他们的南方长城,直逼联盟腹地了吗?” 任何一个吟游诗人,在脑海中都有一张大致的世界地图。 更何况,作为泰伦帝国的子民,他们同样了解兽人。 这些野蛮、血腥、蠢笨的绿皮,不止向着东岸的南方长城进发。 西岸的泰伦帝国,也受到了等同的威胁—— 否则歌雅也没办法陪着范思哲老爷,前往边境,看清贵族大发战争财的嘴脸。 而布鲁托则更加骇然: “他居然没死在兽人的手上,甚至还写下了日记?” 【……去你妈的火球术! 谁家诗人被抓去坐牢的路上,能撞上一个三环施法者? 如果不是还期盼着幸运女神有朝一日眷顾我,我早就在心里把她骂成沙滩的女儿了! 也好在我不是诗人学院里,那帮只顾着捧贵族臭脚的一般货色。如果换作是他们,只怕在第一轮箭雨落下的时候,就要唱响抵达下辈子的挽歌。 凭借着对危险的警觉、对局势的判断、对资源的把握…… 就这样,我带着黑蛇成功避开了绝大部分危险。】 日志的作者并没有省略过程,反而一五一十地将它直叙下来。 “去你的箭雨、地精、巨魔、火球术…… 这简直是他妈‘高个子的矮人’!” 布鲁托越看越清醒,宿醉的酒精连同他的认知,都仿佛一起蒸发掉了。 苏文强行支撑着自己的下巴,才不至于让它被撑张着脱臼。 歌雅按捺着悸动的心情,持握笔杆的指间却控制不住地颤动: “他竟然真的从这些危险里活了下来?” 没用华丽地辞藻去修饰发生的一切,以至于整段过程看起来犹如平铺直叙。 但布鲁托、苏文,乃至歌雅,都不可避免地被这段经历牵扯着心神。 甚至都已不再介意,日志主人对他们三个学院诗人,堪称明目张胆的侮辱。 他们明白,自己永远写不出这样的桥段—— 因为没人经历过! 从未离开过学院的他们,甚至都不清楚巨魔还能长出第二个脑袋! 过于离奇的发展,迫使他们无法挪开自己的视线—— 【如果黑蛇最早没有拒绝听从我的指挥,我们还能逃得更快。 但没人能在那种情况下,保证自己选择的道路一定是正确的。 我也不能。 但至少我们夺回了蛇吻,找到了正在补刀的库鲁,一切都在向更好的方向前进对吗……】 “所以,他们就此逃过了追杀吗?” 歌雅紧张到甚至忘记了记笔记。 【去你妈的巧克力—— 下一块怎么是恐惧术的味道?】 新书期没办法更太多,所以明后两天加更一下,感谢大家抬爱!!! (本章完) 第61章 他怎么敢的(晚上加更,求追读) 第61章 他怎么敢的(晚上加更,求追读) 学院办公室。 乌拉桑手中的羽毛笔抖动不停。 他在创作自己的第二本名著—— 《乌拉桑的一千零一句道歉》。 作为自己的巅峰著作,《赞美》已经把‘恭维’这条道路的税,收到一千年后了。再写第二部只会败坏自己的名声,让他失去贵族的青睐。 想要稳固自己院长的位置,便需要换个全新的赛道出发。 贵族老爷们也是需要发泄的,如何让老爷们‘骂的爽、骂的痛快’,便成了当下的课题。 当有了灵感之后,乌拉桑觉得自己进入到了一种精力极为旺盛的状态,让他的表达欲顿时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畅快倾泻。 “咚咚咚——” 可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霎时间打断了他的思路。 他气得直跳脚,假发都跟着歪斜: “谁在打扰我!?” “导师、导师!” 门外是歌雅焦急的呼唤, “我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跟您汇报!” “我正在潜心创作,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是关于遗忘石碑的!” “他又更新了!?” 乌拉桑眉头紧皱,缓了口气,端坐回去, “进来吧。” 相比之下,还是遗忘石碑更重要些。 歌雅闯进屋内,门都忘记关掉,直接将手中的几页稿纸拍在了乌拉桑的身前: “导师,您快看看这个……” 乌拉桑一边接过,一边问: “今天不是让你去探望唐奇么?那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他没有回家。” 歌雅显然是一路奔跑而来,气都没喘匀, “但是——” 没等她说完,乌拉桑便匆匆打断道: “还是没听懂吗——这孩子木讷的很,水平也不高、永远听不懂别人说话。 那只能期望他,别死在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了。 来,让我看看石碑上新记录了些什么……” 对于唐奇的处境,他只会觉得遗憾,但并没有把过错揽在自己身上的想法。 可越看,他脸色变化的越不自然: 【……知名吟游诗人乌拉桑,曾在他的著作《一千零一句赞美》中,了整整一个章节的内容,详细讲解了‘面对贵族老爷的为人处世之道’这一内容。 什么?你问我这个秃头半身人知名在哪? 好吧,如果连‘吟游之歌’的院长都那么默默无闻,我想吟游诗人这个行业大概是真没前途了。】 “谁头秃了!?” 乌拉桑气恼地扶正自己的假发, “对诗人学院了解的这么清楚,果然是个毕业的学生。 查、必须好好查,一定要把这种诗人界的害群之马拽出来,免得未来拿不到老爷们的赞助!” “您先继续看下去!” “这么急做什么?” 【但这不重要,至少他在书中提到的方法论,的确行之有效—— ‘面对贵族,你一定要学会示弱’。 ‘你要向贵族们展现你的能力,证明你的价值,但切忌展示的太过’。 ‘贵族老爷们最需要的就是体面,如果什么事都让你办好了,人家的面子往哪搁’? ‘要学会示弱,学会给贵族老爷们发挥的空间。譬如一篇文稿,你可以故意写上几个错别字,再请贵族老爷们纠正’…… 放在这场角斗也是一样的—— 不能赢,但是要输得漂亮。】 毕竟是参考自己的名著,乌拉桑虽然并不喜欢这篇日志的内容、文风,心情却也难免跟着畅快: “头脑还挺灵光,知道活学活用。如果学院里都是这种学生,也不愁拿不到赞助费了…… 可惜,一个好苗子走了歪路!” 【但事实证明,你不能指望一个分裂的部族,能遵守所谓的诺言。 我当然预料到那只老地精,有可能会突然发难。 但我还能怎么做?当着他们几百族人的面,直接一刀宰了她吗? 我尽力做到力所能及的一切,如果仍然事与愿违,那我只能接受这个结局。 所以在看清‘魔能爆’的那一瞬间,我真的已经认命了。 直到黑蛇挡在了我的身前。】 “……” 【我该怎么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 狱友、队友、还是朋友? 谈不上那么亲密,我们才只认识了三天。 他救我也只是因为,‘看破幻象’这件事对他很重要。 但我们拌过嘴、吵过架。 争执过,也合作过…… 所以我很明白,当我为他止血的时候,背着他、磨破脚底也想带他回到凯瑟琳身边的时候。 我心里从没有想过‘他救了我,所以我要救他’。 而是‘我想让他活着’。 哪怕他会默许豺狗,用武力胁迫星梅镇上的每一个人。 哪怕他称不上一个好人。 我也依然想让他活着。 但是,我没能做到。】 “唉……如果心想就能事成,诗人学院又怎么可能落到这副田地。” 只有在这个时候,日志的文字竟如此真诚。 让乌拉桑都难免收起对作者的意见,紧跟着感慨起来。 【所以我答应他,发誓带凯瑟琳远离兽人的铁蹄,让她安全的抵达龙金城。 这不算难,只要她同意抛下安比,跟着梅拉德私奔回龙金城—— 但她是一个有觉悟的姑娘,从没想过抛下自己的家人。 而我,也不愿就这么轻易离开。 于是我想出了一个计划。 一个能带领三百平民,举镇逃亡的计划。】 “这不可能!” 通过作者的日志,乌拉桑也看得出整个事件的最大阻碍, “他们的领主怎么可能同意?” 他万不敢说自己多么了解兽人、了解星梅镇。 但他一定敢说自己了解贵族。 在情况不明的时候,很少有贵族会舍得‘斩断壁虎的尾巴’。 更何况,被压迫如此之久的平民,怎么胆敢违抗贵族的命令? 【……所以我需要击碎他们的奴性。 让他们认识到,除了他们自己,没人在乎他们的性命。】 “他难道要!?” 【……当我一步步瓦解着他们心里的防线,唱响那首酒馆的歌谣时。 我明白我成功了。 但这远远不够。 之前做的一切,都只是在为这汹涌的怒火添柴,但火焰烧不毁‘压迫’的铁索。 想要逃离这里,最重要的、也是最后一步—— 还是杀人。 杀掉那个机敏的贵族代行者,胁迫那位真正却又无能的贵族,命令他的仆人们丢掉自己的武器…… 于是我用弯刀钩中了那位总管的后颈。 如果不是需要那只小白猪的构装体,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 从而让这些平民真正明白,他们眼里那些大人物的性命,其实与他们一样不值钱。】 “怎么可能!?他怎么能、怎么敢这么做——” 乌拉桑吓得直接摔在了地上,甚至来不及捡起自己脱落的假发, “歌雅,快把门关上、关上! 绝对不能让人知道,这份文稿是从我们学院流传出去的! 歌雅连忙关上了屋门,细声宽慰道: “您不必担忧,那毕竟是龙金城。听说领主联盟的贵族,并不像我们帝国一样拥有这么多的权力。” “可贵族本身就是代表着一个层级、一个身份、一类人!单从这一点上,他们没有本质区别!” 乌拉桑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在“扑通”狂跳, “一个从我们学院里走出去的诗人,在大陆的另一端,带领平民反抗了一位贵族! 你明白这件事如果传播出去,对我们学院来说会造成多少影响吗?” 歌雅张了张嘴,一脸古怪的模样。 沉默了好半晌,她忽然道: “也许,他不单单只是我们学院里的诗人这么简单……” (本章完) 第62章 我会让世界记住我的名字(晚上加更, 第62章 我会让世界记住我的名字(晚上加更,求追读) “什么意思?” “您继续看。” 乌拉桑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他手忙脚乱地翻到下一页,紧接着呼吸一窒—— 【不过我很明白,贵族与平民的议题,是扎根在整个社会的弊病。 我算什么?充其量只是一个唱着劣质歌谣,脑袋里想着冒险、姑娘、龙的吟游诗人。 我能带着三百个平民逃去龙金城,却没可能、也没义务带着他们安家。 抵达了龙金城以后,他们说不定还要想办法投入另一个贵族的领地,为他们创造新的收益…… 不过这都无所谓。 说到底,我从来没想过改变这个世界,更不愿意去改变什么。 那太麻烦、又太累。 我没那么崇高的道德,也懒得发散无谓的善心。 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我自己。 带他们逃出星梅镇,也只是为了一个更庸俗的想法—— 这个世界的历史被遗忘了,不是吗? 所以诗人学院才有了存在的价值:帝国需要他们的喉舌,为自己宣扬辉煌。 而我,不会去做什么意见领袖,让这些平民唱一辈子反叛的歌谣,高举什么正义旗帜。我不会让他们这么做。 但我要让他们,让这个瞬间,交织成我精彩人生的背景墙。 人们会因为我所做的一切而认识我、亲近我,甚至厌恶我…… 但我不在乎。 不论扬名立万,或是臭名昭著。 他们都是在宣扬我。 是的。 我想要的与帝国别无二致—— 也许历史终将被遗忘。 但我依然要让这世界,记住我的名字。】 【在我死后的丰碑上,人们会这样镌刻我的墓志铭: 唐奇·温伯格,一位传奇的吟游诗人、世界的记录者、冒险的点子王、团队的万金油、知名作家、风俗鉴赏家、歌手等(省略一万个称号)……他度过了精彩的一生。 当然,里面绝对不能有‘男通之友’。 绝对、不能! 未来可以加上一个‘龙骑士’,而我似乎已经窥探到了些许路径……】 “……” 歌雅看到文稿正从乌拉桑的手里缓缓飘落。 没有风,于是它便在半空中左摆、右摆,然后静默地落在地上。 而乌拉桑便像是尊雕像一样,呆立不动。 “歌雅。” 半晌,他缓缓捡起了地上的文稿,出奇的平静, “你来帮我看看这几个字写着什么? 我可能是最近疲于创作,有些太累、眼了,导致有点没认清楚。” 歌雅小心翼翼地走到导师身边,看着他指向的几个字,迟疑着开口: “上面写着【唐奇·温伯格】。” “你再看一遍?” “唐奇·温伯格。” “唐吉·文波特?” “不,导师。是唐、奇、温、伯、格。” 歌雅一字一顿道, “和我的学弟,您学生的名字一模一样。” 那张才被捡起来的文稿,又缓缓飘落到了地上。 了解导师脾性的歌雅,连忙堵住了耳朵。 可纵使堵塞了音波传播的路径,那激鸣似的震动,还是穿透了她的耳膜: “唐奇!?!? 那他妈是唐奇!?” 你是说—— 这个离开了学院、漂流了一年,从大陆这头平安跑到那头,编撰了反叛的歌谣、解开了失窃的疑案、躲过了兽人的追杀,最后还他妈手刃了贵族走狗、胁迫了贵族少爷的吟游诗人。 是他妈的唐奇——那个自闭、木讷、蠢笨,只知道照本宣科、笨手笨脚的唐奇·温伯格!?” 乌拉桑终于维持不住院长的体面,这会儿也管不得自己的假发,只顾着指着地上的文稿吹胡子瞪眼,疯狂摇头,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如果有这个水平,有这种即兴的能力,有这么好用的脑子、手段,我怎么可能会赶他离开学院!? 一定是搞错了!” “可是我的确去温伯格领探望过他,没能找到他的踪迹。” 歌雅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推测道, “也许在这消失的一年里,唐奇学弟……成长了很多?” “你管这叫成长!?你管这叫很多!? 这分明是、是变了一个人! 你还记得曾经我让他唱过的歌谣么?他连把‘酸腐’替换成‘燃烧’都不会—— 但这篇日志却明明白白记录了好几首歌词,好几首!” 乌拉桑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开始抓耳挠腮地来回踱步, “有这种即兴水平的人,怎么可能是唐奇呢?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眼看导师越发焦急,歌雅只能宽慰道: “换个角度想,至少能看出唐奇学弟的写作水平提升了不是吗。至少,我是没办法写出这种文字的……” “可他偏偏是我的学生!我的!” 乌拉桑说出了真正让他焦虑的原因, “如果这些内容传出去了,让贵族老爷们知道这么个‘诗人败类’跟我有关,我的位置怎么办、我们学院怎么办!? 说这些词句、这些思想都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觉得会有人相信吗?” “那不让文稿传出去不就好了。” 歌雅眨了眨眼睛。 “对、对。” 乌拉桑太过焦虑,以至于才反应过来。 他一拍脑袋,连忙拾起文稿,把它们凑近到桌边的烛台,任其燃烧成了灰烬, “还有之前的记录,全都烧掉!” 歌雅连忙摆手扯谎: “只有这些。前面的内容都无关紧要,所以我没有摘抄下来……” “好、好。” 乌拉桑长舒一口气,但胸膛仍然起伏不定,显然是真被吓到了, “最近除了你之外,没有人再接近过石碑。对吗?” 歌雅转而想起今天跟踪自己的两个痴汉。 考虑到把他们供出去,自己私藏的笔记便有暴露的风险。 毕竟被人举报,导师哪怕再信任自己也会全面调查。 而他们都有个共同的诉求。 没人想因为这件事被赶出学院。 作为同级生,她很难不了解布鲁托,这人再不靠谱,也懂得是非轻重。 她最终选择了摇头: “没有,据我所知,只有我一个。” 乌拉桑缓了好几口气之后,才总算是平息下来: “这件事对我的冲击太大了,我需要冷静一下…… 歌雅,你是我的学生。如果有人意识到唐奇的所作所为,咱们两个都脱不了干系。 你应该明白这件事的重要性吧。” 歌雅明白,导师是有了赶人的打算,便要起身离去: “放心导师,我保证,一个字都不会吐露出去!” 歌雅是个聪明的学生,总能让乌拉桑感到安心。 随着导师颤巍地挥手驱赶,她连忙弯腰一躬,退出门外。 有些焦急地回到自己的单人宿舍,冲洗了身子、换上了睡衣。 歌雅这才悄悄地打开抽屉,取出了一个精装、上了魔法锁的记事本。 又在记事本的横格上,写下了自己已经背下的全文。 直至笔尖落在文段的最后一行: 【哦对了,差点忘记写上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凯瑟琳的大腿真的好软……】 当她停笔时,眸光在字句上来回徘徊了好久。 到最后,有些不由自主地抚上自己的大腿。 指间传递的触感有些滑嫩。 歌雅倍感好奇道: “能专门记录在日志上,那到底是有多软?” …… “是真的很软。” 从凯瑟琳腿上直起腰的唐奇,如实感慨道。 关键时期!!!求追读!!!! 今天和明天,晚上都有加更!!!! 谢谢老爷们!!!!! (本章完) 第63章 奖励:恶言相加(加更,求追读,很重 第63章 奖励:恶言相加(加更,求追读,很重要!) “哪怕我的腿真的很软,也请你不要再一直复述下去了。” 凯瑟琳俏红着脸,驻停了牛车,连忙推搡着唐奇的肩膀赶他下去, “附近刚好有条小溪,今晚就在这片空地上扎营吧。” 唐奇环顾着四周,发现这是一片树木稀疏的空旷林地。 但高大的乔木仍然参天伫立,遮蔽着大半被白雾笼罩的模糊夜空。 翠绿色的林叶出奇地透过几缕月光,垂落在空地那铺展密集的蕨类植被上,轻风拂过时便左右摇曳。 不成片的晨暮点缀在青石小溪的河畔。 细碎的瓣间、心蕊处,流溢着柔和的光晕,在月夜下熠熠生辉。让人不依靠火光也能瞧情周遭的景色,像是一盏盏不会熄灭的明灯。 鼻息间满是雨后初晴的泥土芳香。 晨暮森林中似乎并不存在夏日的说法,哪怕身着皮衣,唐奇也倍感湿冷。 但这的确是几天来碰上过的,最适合扎营的空地—— 整个迁徙的队伍有三百余口平民,十二辆牛车,两辆马车。 以至于他们赶路的步幅并不算快,对临时休憩的场所也不能太过苛求。 在向森林北部绕行的过程中,他们大部分时间还是零散扎营,这让唐奇不得不出于人道主义,经常徘徊在营地各处,确认无人失踪。 好在每个人都知晓晨暮森林的危险,彼此督促着对方不要乱跑、乱逛。 所以从开始迁徙的三天以来,除去那些路上实在不愿相信唐奇,从而抱着侥幸心理、执意在森林外围‘悄悄’观察的愚民之外。 整个队伍保持的还算完整。 至于那些自以为‘悄悄’的人,究竟是瞧见兽人的踪迹之后,又决意跟上队伍、从而在森林中迷路失踪。 还是干脆被兽人拉到畜栏里成了牲口。 那就跟唐奇没什么关系了。 反正迁徙队伍中的每个人,都在离开小镇的当天,依稀感受到了遥远之外那天际巨龟所踩出的些微震动。 他们知道唐奇没有说谎。 而唐奇也没再见到过那些人的踪影—— 自己已经仁至义尽,可没有义务去扮演这些蠢货的‘父母’,作死还要拼命拦着。 如今这片空地相当宽阔,倒是能让车队隔着乔木围成一个不算规则的圆,让镇民们围着中心搭起的篝火进行扎营。 “为了尽可能避开兽人的波及,我们已经日夜不息地奔波了三天。 由于我们是向北绕路,我估算现在的位置、我们的速度,想要抵达龙金城可能还需要二十天左右。 所以接下来,我们可以在这里休息一整个日夜,也就是八个小时。直到下个夜晚降临,再准备启程——” 对于四个小时昼夜交替一次的晨暮森林来说,按照‘昼出夜伏’的行动规律,是毫无意义、且拖延时间的, “如果这一路上感到了什么不适,请立即去中心的帐篷里找林恩神父开解、医治。 如果发生了什么内讧、冲突,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会被即刻逐出队伍。 如果碰上了什么危险,不用犹豫,直接大声喊出来,喊到所有人意识到为止。 不用担心你会因此丢人—— 相信我,当野兽扑在我脸上的时候,我的‘救命’只会比你们更嘹亮。” 人群中响起一阵轻松的哄笑。 唐奇看到,他们的神色似乎不再那么凝重了: “还有最后一点。 如果你们希望能够更惬意的度过这段时光,可以选择去凯瑟琳那里买些星梅酒—— 酒精总能让你逃避现实,活得更开心些不是吗?” 凯瑟琳适时走到他的身边,伸手摆了摆食指: “但是车上的星梅酒并不多,还要留下充足的份额带到龙金城去。 所以今天只会放出一桶酒,10枚铜币一杯,先到先得——” “嘿,凯瑟琳!” 老大卫正要跃跃欲试,听到价钱反而苦起了脸, “平常一杯梅酒才两枚铜币,你可不许发战争财!” 凯瑟琳毫不避讳地哼哼道: “没听说过那句俗语吗,‘稀缺的才是昂贵的’。 我不发战争财的话,怎么在龙金城买下大房子,把【金色橡树】开到城里去? 10枚铜币一杯,比起龙金城的昂贵物价已经算很便宜你们了。 我可没有逼着你们强买强卖。” 镇民们一辈子没离开过星梅镇,但唐奇却听黑蛇提起过,星梅酒在龙金城的稀有—— 凯瑟琳在这个时段,以这个价格出售梅酒,跟做慈善其实没什么区别。 但她显然也明白,这个价格便是这些酒鬼心里的底价,再高就要卖不出去了。 所以哪怕老大卫倍感肉痛,却还是一边被妻子揪着耳朵训斥“不节俭”,一边掏起了前半生积攒的腰包。 听着酒鬼们络绎不绝地“来一杯”,唐奇心想,这桶酒用不了多久就要见底了。 一连三天的奔波,的确让人心神俱疲。 他们都需要酒精带来的短暂快乐。 他没再久留,哼着小曲回到凯瑟琳选定的扎营位置—— 作为经验丰富的冒险者、一位山地矮人,碎石的扎营技术堪称一绝。 而白拿一桶星梅酒的他,也不介意展示自己的技术,充当劳工。 两顶帐篷刚好足够四个人休憩,梅拉德则被捆绑在碎石的酒桶上,浑浑噩噩地睡在帐篷的间隔中。 唐奇指着‘小白猪’:“他还没醒呢?” 碎石大笑一声,拍了拍梅拉德肥嫩的脸蛋,没能拍醒: “还不是因为你这张烂嘴,一路上把他骂地痛哭流涕、精神失常,导致他现在都不愿意面对现实?” “有这么严重吗?” “你不如好好想想自己都骂了些什么?” 听他这么说,唐奇难免打开自己的日志,回忆起这三天来,自己的所作所为—— 【遗失历1000年6月11日,晨暮森林,阴。 离开星梅镇的第一天,我辱骂了绑架的贵族。 没办法,谁让这只小白猪完全没有身为阶下囚的自觉,还把自己当个少爷一样看待,希望我能善待他呢? 我只能告诉他,‘如果不是担心你这个废物,你的总管先生也不会死的这么轻松’。 ‘但凡你能割掉自己流油的赘肉,那匹马都不会被你压瘸了腿’。 ‘除了能吃以外一无是处的你,被兽人抓到那就只有被带去炼猪油的份’……】 【6月12日,晨暮森林,小雨。 离开星梅镇的第二天,我又骂了梅拉德……” 【第三天,梅拉德又欠骂了。】 唐奇眨了眨眼:“我说的不是实话吗?” 碎石嗤笑一声:“毕竟谎言可不会伤人。” “接受不了真相,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唐奇耸了耸肩,不再在意梅拉德。 而是回到了帐篷里,席地而坐,瞧着自己这几天日夜不息的谩骂,所获得的新奖励: “哈,果然—— 【恶言相加】,到手!” 紧接着,翻回日志的上一页。 上面赫然罗列着自遇上兽人之后,自己所获得的所有奖励—— 哪怕没能声名远扬,依然堪称丰厚。 看清楚末尾的结算,唐奇终于是没能忍住笑声: “这一趟总算不是白忙活!” 因为关键时期,所以今明两天加更一章。 求追读求追读求追读!!!! 求求读者老爷们,今明两天追读,这对我真的很重要!!! 求追读求追读求追读!!!! (本章完) 第64章 第三次奖励(求追读,很重要,晚上有 第64章 第三次奖励(求追读,很重要,晚上有加更) 【作为一个真正的吟游诗人,出门在外,总要储备一些不诗人的手段—— 蛮力也是不可避免的选择。 毕竟记录这个世界的、真正的吟游诗人,绝不该是个只会吹拉弹唱的架子。】 【你获得了‘熟练·弯刀’: 你对弯刀的技艺已经有了初步的掌握。 备注:别他妈把弯刀当斧头一样挥砍,要用刀刃拖割、拖割懂吗——‘檀木林的爪牙’黑蛇。】 【你获得了‘战技·蛇牙’: 用弯刀的弧度进行反钩的武艺。 备注:反钩的刀刃像是刁钻的蛇牙,但首先要确保你有把好刀,不然抹不动后颈会显得你像个笑话——‘檀木林的爪牙’黑蛇。】 这大概便是从【兽人袭击】事件里所获得的奖励了。 唐奇说不出具体的感受,但他能隐约感觉,‘使用’和‘掌握’之间埋藏着一条巨大的鸿沟。 每跨过一道坎,都会让这项技艺产生质变。 譬如此前面对地精时,自己出刀都要嵌进地精的骨骼,显得十分狼狈。 如今自己挥刀的手臂更快、手腕更稳,连带着一些行进间的步伐,也无师自通般掌握。 虽然还无法确认,武艺具体提升到了什么程度。 但他有自信,如果时间倒退回【狗头人洞窟】那天,他应该不必再绞尽脑汁地思考,该如何去偷袭豺狗了。 而那名为【蛇牙】的战技,他之前与胡斯决斗时便使用过。 如今彻底掌握了方法,带来的直观变化是,自己收刀的速度变得更快。 凭借那柄黑刀的锋利程度,自己使用战技时,已不必再主动暴露破绽、留下后摇。 如果对方经验不足、反应不及时,反而还能多剐蹭一刀。 现在只要不是撞上碎石这种高等级战士,近身武艺这方面已经称不上他的短板。 但这也只是奖励的一部分—— 【父亲的爱总是无言。他真的很难亲口告诉你,自己究竟有多爱你。但他的所有惦念,早已体现在曾经的一举一动。 但他或许也没能想过,你也早就从他的一举一动里,察觉到了真相。 其实,你们都怀揣着同一个心思。】 【你获得了‘同心戒指’: 极珍稀。 佩戴这对戒指的两人,会不自觉地感到亲近,并感知到彼此的位置与心意。 当察觉到对方的危险时,消耗一个环位的精神力,可以为对方施加一道无视距离的‘庇护术’—— 受术者在法术终止前,无法受到任何针对性攻击。不能免受范围伤害效应。 若受术者在过程中施展一道影响敌人的法术,或是对任何生物造成伤害,法术随之终止。 每日一次,持续到施术者主动、被动中断,或精神力耗尽为止。 备注: 我真的很爱你。】 唐奇从兜里取出一枚挂在细绳上的戒指—— 一枚镶嵌着酒红色宝石的银戒。和凯瑟琳、黑蛇的吊坠别无二致。 这枚戒指本来被凯瑟琳收回到自己的匣子里。 但是当他写完日志之后,又莫名突兀地出现在了自己的包裹中,并被赋予了特殊效果。 迄今,唐奇还不知道该如何向凯瑟琳解释,戒指已经落在自己手里的事实。 “不过这道‘庇护术’的效果,似乎比一般的庇护术更强一些。虽然一天只能使用一次,但也无愧极珍稀的品质了。” 唐奇仔细打量着那枚酒红色的宝石,心里不断琢磨, “不过,该怎么从凯瑟琳的手里讨要另一枚戒指?那可是她母亲的遗物……” 凯瑟琳只是个普通人,无法用环位为自己支撑一道庇护术,反倒让这枚戒指的作用,暂时受到了限制。 “随着关系熟络,总会有讨要戒指的机会,不急。” 唐奇还算乐观,继续浏览着日志未完的内容—— 【人们总觉得吟游诗人,不过是一群在酒馆中、宫廷里,卖弄技艺、博得欢心的跳梁小丑而已。 以至于他们都要忘记,音乐的力量其实可以鼓舞人心。 而你,居然一次性鼓舞了三百个麻木的平民? 那些总爱传播信仰的教会,一定会为了抢夺你的舌头,而打破脑袋的。】 【你获得了‘诗人激励’: 你可以用热血的话语或音乐激励他人。受你鼓舞的人,会为此感到振奋,从而恢复活力、提升反应、增长力气。 备注:嘿,听到了吗,我激励你了!快上去送!】 【你获得了‘风度·平民英雄’: 人们传颂你过去的义举,这让你变得气度非凡,使你区别于那些宫廷小丑和无能艺人。 在那些没见过你的平民眼里,你竟出奇的亲切。 你的言辞更容易让他们信服、你的歌声也让他们倍感动听。更不必说那些认识你的平民。 备注:这世上除了贵族、和那些自以为是贵族的人,剩下的人都能算作平民——所以你懂的,平民才是大多数。】 诗人激励的具体效用,唐奇还没能测试过。 但他猜测,应该与自己此前所推断的‘肾上腺素论’,差不到哪里去。 而这个所谓的‘风度’,则在这三天以来帮他省去了许多麻烦—— 它当然不会有魔法般的效益,让所有平民都无条件相信自己。 但只要说的有理有据,他们便会更倾向于相信唐奇。 譬如在星梅镇‘起义’时,他不得已让凯瑟琳自污名声,成为众矢之的。 而在启程后,平民也的确对她冷眼相待。 但是当唐奇出面,把计划原委解释清楚之后,这些镇民非但不再责怪她,反而为自己的针对而道歉。 连带着对安比的态度,都和善了不少。 一路上没出现什么内讧、矛盾,或许也有它的部分功劳。 “只可惜这是现实。不可能出现一个具体的数据,让我判断它的作用……” 唐奇在叹气之余,目光终于打量上了最新获得的奖励—— 【能连骂一个贵族三天三夜,其间甚至没有一句重复的词句。希望你和未来的敌人争执到最后的时候,他不会因为破防而痛哭流涕……】 【你获得了戏法‘恶言相加’: 对一个你能看见的生物,连珠炮式的说出一串蕴涵魔力的咒骂。 你的谩骂足够恶毒、足够伤人,也许能直接伤害到对方幼小的心灵。 甚至,他可能会因你的辱骂而感到身体不适,影响下一步行动。 备注: 你只管放声去骂好了,不必在意别人是否能够听懂。 毕竟辱骂有时也不只是依靠言语—— 你要么提议,跟矮人比一比个头试试?】 (本章完) 第65章 矮人我们来比个子(求追读,晚上有加 第65章 矮人我们来比个子(求追读,晚上有加更) “果然,‘冒险的精彩程度’与‘收获’是正相关的。 虽然我的名声仍然处于【默默无闻】,追随者也只有5个……应该是凯瑟琳、安比,和几个一路跟过来的平民们。 但这次的计划,还是让我收获颇丰。” 虽然获得的都是一些基础能力,唯一获得的法术,也是靠骂了三天小白猪,而拿到的‘恶言相加’这个戏法。 他仍然没有学会一个正儿八经的一环法术。 但全方位的收获,仍然让唐奇感到前途一片光明。 他几乎可以确定,只要想办法将自己的名声传播出去,后续应当便能获得更高级的奖励。 至于【知名度】的提升,他眼下也只有一个大致的计划轮廓。 还要等抵达龙金城之后,想办法实行下去…… “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我得先找个参照,试试自己的水平。 以便确认自己到达了冒险者的哪个层次,才好决定将来冒多大的险。” 唐奇目标明确,思索片刻,一拍脑袋, “有了!” 他连忙收好日志,走出营帐,便看到碎石刚刚拿锤头,钉好凯瑟琳帐篷的最后一颗地钉。 瞧见唐奇急匆匆出来,碎石不免挑了挑眉头: “怎么,才休息一会儿就坐不住了?安比那小丫头说了,晚饭还要再等等……” “碎石我看你矮的要死,不如我们来比比个子?” 唐奇突兀地打断,用一种富有律动的短调轻声唱道。 “……” 唐奇发誓,自己曾一度认为,这世界上最红的颜色是冬日村头的老奶奶们,身上那鲜艳的袄。 但现在他觉得,应该是矮人醉酒后、霎时间蹿红的脸庞。 碎石是一个十分喜欢开玩笑的矮人。 他甚至乐于开自己身高的玩笑。 但那也只局限于,他自己提及。 很显然,唐奇突兀地、主动提出这一点要求,很明显是在故意侮辱他,并不在他所认为的玩笑范畴之中: “他妈的,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已经很熟了?能让你这么羞辱老子?” 他毫不留情,一脚踹上了唐奇的屁股—— 这一脚不算用力,但碎石的力气本就庞大,他自信能把这个嬉皮笑脸的诗人踹飞五尺之外。 可似乎是太过气恼的缘故,他只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紧接着腿一软、脚底一滑,当着唐奇的面劈了个叉…… 唐奇不躲不避,任由他坐在自己的身前。 他提前意识到,自己的【警觉】压根就没有发作。 “去你的!” 碎石的脸色红透成绛紫,他觉得过于丢脸,忍不住大骂一声, “诗人,你他妈给我站好咯。让老子踹你一脚,这事儿就算是翻篇了!” “或者我有个更好的提议。” 唐奇眨了眨眼睛, “不如咱们打一场试试?” 人在极度气愤的情况下,是会笑的。 碎石忍不住道: “你该不会是在给我讲什么,人生中第三好笑的笑话吧?” 唐奇生怕让碎石觉得自己在消遣他,连忙解释道: “没有,只是刚学会了一个新法术,我想尝试一下效果。” 碎石转而意识到,方才自己大脑阵痛,脚步一滑的经过: “你是说刚才那个?” “对。”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你们这帮烂嘴的都什么情况,骂人也能算是法术了!?” 这世上没什么掌握法术的吟游诗人,也不怪碎石一个高等级冒险者如此惊讶, “但你可别以为学会点‘皮克精的小把戏’,就可以对自己抱有什么莫名的期待。 就你这小身板,老子一拳头都能给你轰到树上去。” “所以说点到为止。” 唐奇当然不敢接他一拳。 那可是能凿碎爆狼板甲的力气…… 砸自己脑袋,跟砸豆腐一样轻松: “库鲁,来帮个忙!” “rua!” 正在营帐前,专心致志钻研法术书的库鲁听到呼唤,连忙跑了过来。 唐奇带着两个矮个子,前往车队的空地之外,紧接着对库鲁说: “用【塑土术】,帮我们圈出一片范围来。” 库鲁和唐奇还算是有默契,紧跟着照办,用戏法拨开泥沙,圈出一片大概三十尺方圆的场地。 唐奇紧接着看向碎石: “赌一把,怎么样?你收着点力,看我们谁先逼对方出界。” 碎石的兴致缺缺:“你身上有什么值得好赌的?老子可不惦记你的钩子。” “输的人满足赢的人一个要求吧,只要是合理的需求。” “需求?你他妈不会惦记我的钩子吧?”碎石迟疑道。 “我不想再重复一遍,我是异性恋这件事了。” “没兴趣。你能帮我什么忙?” “很多。譬如我会让凯瑟琳再送你一桶酒,或者今后在【金色橡树】的一切消费我买单……” “嘿,诗人。你还真是个天才!?” 碎石琢磨着,自己难道就这么好猜吗? 怎么对方一句话就能戳中自己的心窝? 唐奇也无法把握一定能赢,但他迫切的想要看清自己,干脆直接走进了划定的范围里: “来吧,赶在晚餐之前解决?” 有了目标,碎石也不含糊,走回营帐,拿出一面塔盾站在唐奇的对面,紧接着看向他腰间别着的那柄弯刀: “我只用盾,收着力。你大可以拿刀砍我,免得输了以后不认账,说我欺负你。” 唐奇抽出腰间的‘蛇吻’—— 其实这才是他一路上最昂贵的收获。 据碎石所言,这柄‘蛇吻’是黑蛇曾专门请人锻造的利器。 论等级能算作【珍稀】级别。尤其是它的刀尖、重量都经过专门的处理,可以轻松适配他灵活的攻势。 凯瑟琳用不到这柄弯刀,直接将它赠予了唐奇。 黑刀在手,唐奇也难免更有信心: “那库鲁做裁判,我们直接开始?” “【盾冲】!” 压根没等库鲁倒数,碎石便想先发制人。 提着覆盖全身的塔盾,手腕一抖,要用他惯用的战技,裹挟着脚下的林叶与泥沙,化作一道无形的力场,将唐奇整个轰飞出去—— “哈,免费的星梅酒是我的了!” 但【警觉】作响,唐奇紧跟着向一侧扑倒。 动作不算美观,却凭借着对弯刀技艺的掌握,让他在扑倒的之后,紧接着一个翻滚稳住了身形。 碎石没想到唐奇躲闪的如此自然。 明明在三天以前,他击杀胡斯时的身法还那么青涩! “他是天才吗——怎么能在短时间内,忽然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在惊疑之中,他承认自己有些轻敌了。 但唐奇不会给他思考的时间,迈步前行,反手直刺,任漆黑的刀锋隐藏在晦暗的夜色里,直指碎石的脖颈: “我对你的冲撞毫不意外,因为我知道这是斗牛的舞台。” 唐奇的歌声让碎石忽然感到头痛,他意识到这诗人又在骂人施法。 可明明发现了这一点,心头的愠怒竟然还是消解不下! 他拥有黑暗视觉,看清那弯曲的刀身直刺时,将将要绕过整面塔盾、刺上他的肩头,紧接着大喝一声: “看不起谁呢!?” 他卯足力气,想要抬起面前的塔盾,直接轰上唐奇的刀锋,凭借震荡打落他的‘蛇吻’。 可就待他要这么行动的时候,脚下却忽感重心不稳: “去你的——” 又打滑了!? 最关键的一天,晚上有加更!!!! 求大家多多追读!!!! 感恩老爷们!!!! (本章完) 第66章 乌鸦嘴(加更,求追读,关键时期) 第66章 乌鸦嘴(加更,求追读,关键时期) 碎石摔在地上,连忙用塔盾挡在身前,几乎要笼罩住他的全身。 可料想的挥砍并没能落在盾牌之上。 他反倒是听到又一声歌唱: “你要么干脆认输吧?不至于在地上当一只铁王八!” 唐奇压根没办法破开碎石的塔盾。 只要他一直躺在地上,保持防御的姿态,自己根本没可能把他赶出圈定的范围。 那也就没必要浪费功夫,平白留给他破绽。 干脆离远了一些,高歌不停、谩骂不止: “快谢谢你妈赐给你的身高,躺在塔盾后面胆小的像个人妖!” “我看你根本算不上个战士,跟你打都燃不起我的斗志。” “输给一个吟游诗人的滋味怎么样?我看你都已经气得哭爹喊娘!” 一股莫大的耻辱感涌上心头。 明明知道对方是故意激怒自己,但随着大脑被那离奇的谩骂,冲撞地头晕目眩,碎石的额头上还是忍不住暴起青筋。 “闭上你的烂嘴!” 他挪开盾牌,翻身而起,直接将盾牌的边沿砸在了土地上, “【撼地】!” 坏了! 给他骂急眼了! 这是唐奇从未见过的战技,但浑身针扎似的警醒,让他霎时间只想着逃离。 可随着“轰隆”一声震颤,他们脚下的土地仿佛要陷落似的,让唐奇发现自己根本避无可避——这类能影响整个场地范围型攻击,可没办法因【恶言相加】的作用而失手! 他尽可能向更远的方向扑倒,可脸颊仍然被迸射的石子刮破,连带着步履不稳,整个摔在了地上: “喂喂,你破坏场地了,这算是犯规、犯规!” 但一个被惹怒、上头的矮人,可不会跟他讲什么规矩。 他们最烦的就是规矩。 塔盾正中闪烁一抹乳白的灵光,那些四散的泥土、砂石像被无形的风所席卷一样,在盾牌前滚动起来。 唐奇有种不好的预感,就要爬起来逃远: “那我认输、认输总行了吧?” “谁他妈让你认输了!?【盾冲】!” 碎石手腕一抖,冲击力悍然将砂石轰出,向他的正前方以扇形的范围溅射出去。 唐奇没想到碎石一个五大三粗的矮人,还能这么灵活的利用【吸矢盾】与战技。 他们之间的战斗经验,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以至于【警觉】如铃作响,试图寻找一个最安全的角落,却发现无论如何都躲避不掉。 无奈之下,只能抱头蜷缩,任由激起的石子轰砸在他的皮衣上。 好在森林中的裂石块头不大,镶钉皮甲的耐受力极强、皮革也富有韧性,这让他只受到了些被泥土轰击似的疼痛,没能真的伤到皮肤。 “得手了!” 碎石大笑一声,冲到唐奇的身后,就要一脚踹上他的屁股—— 唐奇连忙高唱道: “你个不守规矩的混蛋,赢了也掩盖不住腿短!” “扑通——” 大脑一阵晕眩,碎石一脚踢空,连带着仰头栽在了地上: “去你的!” 他还要起身再战,唐奇却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继续切磋。 再让这个矮人急眼下去,自己可就不是受点瘀伤这么简单了: “停停停,点到为止懂吗?你都已经犯规了——” 他指了指方才库鲁圈定的范围,早就因为碎石的【撼地】,破坏的无影无踪。 碎石可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你一开始又没说不许破坏场地。” “但没了范围我们怎么判定输赢?” “你刚才投降了,那就是老子赢。” “我是看场地已经破坏干净了才投降的。” “你——” “那就算平手!” 唐奇知道,这件事掰扯下去绝对没完没了, “我包你的酒钱,你帮我个忙,我们谁也不亏。” “你一个半吊子,凭什么能跟老子打平手?” “是‘没用全力的你’,这么想是不是好受多了?” 碎石眨了眨眼睛,挠了挠自己的大胡子: “嘿,还他妈真是!” 他紧接着沉吟一声, “那你想提什么要求?太过分的不行——最多让我帮你追凯瑟琳,怎么样?” 唐奇瞥了一眼不修边幅的碎石,心想自己泡妞还需要你的帮忙? 然后狐疑道: “这跟凯瑟琳有什么关系?” “赶路的三天里,你的脑袋什么时候离开过凯瑟琳的大腿?” 哪怕碎石再怎么懒得关注,唐奇这明目张胆的行为,也没办法视而不见。 但唐奇其实并没有追求谁的想法。 他的目的很单纯: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她的腿真的很软?” “你真该庆幸黑蛇已经听不见了。” “……” 两人沉默一阵,半晌,唐奇耸了耸肩: “总之,帮什么忙我还没想好,先欠着。” 毕竟只是临时起意的赌约,一下让他提需求,还真不知道要些什么。 “老子连酒钱都不欠。”碎石不满道。 “你记着就行。太难为你的,到时候拒绝不就行了?” 话是这么说,但唐奇觉得,自己只要一天不用掉这个‘赌注’,碎石就会多记一天。 矮人就是这么个脾气。 眼看他还是有些不情愿,唐奇干脆扯开了话题: “就这么定了。走走走,多亏了你帮忙,我现在大概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水平了,请你喝酒去。” 他们毕竟不存在什么矛盾,一提到酒精,刚才被咒骂的愠怒也就跟着淡去。 但碎石仍然忍不住问道: “不过说真的,虽然我是收着力气,但你这家伙的水平,是不是进步的太快了点? 几天前,还被豺狗那小子一脚踹出酒馆,现在都能跟我过招了? 你知道你像什么吗?一棵被德鲁伊催熟的果树,让它们只需要一周的时间就能开结果!” “经历了这么多,总是要有些长进的。而且能打成这样,不是全靠我那个法术么?” 有些秘密是永远也不可能透露的。 唐奇随意含糊了过去。 也是知道碎石不拘小节,脑袋里除了酒精之外,压根不愿意多装东西、更不懂诗人的法术。 唐奇这才让他帮忙试试自己的成色。 换作其他人,自己还真不敢随意展露这些。 “也是。” 碎石摸了摸自己的肚皮,确实懒得在乎, “快走吧,用了那么些战技,我肚子都要瘪下去了。 他妈的,消耗的力气,只靠些面包可没办法恢复啊……” “没事,刚才动静闹得那么大,指不定能吸引些野兽过来呢?” 唐奇拍了拍身上的灰,正要起身。 “吼——” 一声狼啸忽然响彻林间。 “rua?” 旁观的库鲁跟另外两人对视一眼,紧接着指了指远处白雾之间,数道漆黑的身影。 碎石听着自己“咕咕”乱叫的肚子,忍不住揉了揉太阳穴: “诗人,你以后能不能闭上你那张乌鸦嘴?” 唐奇忍不住道: “让你能吃点肉、补充点能量还不好? 而且,请你们不要总是把‘对局势的合理分析’,说成乌鸦嘴好吗!?” 今天的数据很关键,感谢大家的追读!!! 之后我应该要试着多存稿,上架以后尝试爆更。 为了让奇幻、吟游诗人的风味更足,很多字句和情节要揣摩很久。码字的速度就不可避免地被拖慢。 但我一定会尽可能保证故事的流畅、完整,和精彩。 感谢老爷们的厚爱,我一定会尽我所能创作出让人满意的冒险故事,不愧对大家的每一份期望。 爱你们!!!!!! (本章完) 第67章 你们看到我的小狼了吗 第67章 你们看到我的小狼了吗 “吼——” 当看清薄雾之中显露的身影,是用四条腿着地时,唐奇首先松了口气。 之前听林恩神父提起过,梅尔领主曾因为一只闯到森林外围的狼人吓破了胆,从而丢盔弃甲、置领民于不顾。 这并非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情。 狼人、狼,这不是一字之差的区别。 就像他不能把每一个腿短的都称之为矮人,对方还可以是半身人、侏儒——很多人都把他们混淆在一起。 好在潜伏雾中的,只是八只团体出没的【恐狼】而已。 这种时常出没于丛林的野兽,区别于一般的狼类。它们的身躯和四肢要显得更加短粗、结实,肩膀更宽阔,脑袋大而沉重,以至于速度和耐力都稍逊一些。 但与之相应的,是更出色的咬合力、健壮的体魄。 哪怕是单只流浪的恐狼,都可以肆虐一个十几户人的小村落,更别说是成群出没。 如果通力合作,寻常的低等级冒险小队,恐怕只有在它们尖牙下被嚼碎的份。 唐奇深呼吸一口气,手里的弯刀不由攥得更紧些,紧接着看向碎石: “还有力气么?” “你当你是在跟谁讲话?” 碎石锤了两下胸口,唐奇瞧见他的身上赫然涌现了一抹浅绿色的灵光。 【回气】,战士最通用、也最标准的战技之一,能为他们在战斗时重拾些消耗的精力。 几乎在他捶胸顿足的同一时间,数只健壮的恐狼像是饿极般嘶吼一声。 它们四肢蹬地,骤然暴起,迅猛奔行之间,血盆大口猛地撑张,展露出它们野性而尖锐的獠牙! …… 杀完了。 通力合作的恐狼,可以轻松嚼碎一个低等级的冒险小队。 但很显然,有碎石打头阵的队伍,就不可能低级到哪里去。 他用塔盾拦在唐奇与库鲁的身前,强硬地像一堵城墙,便挡住了恐狼所有的攻势。 而库鲁只需要用冷冻射线迟缓恐狼的行动,唐奇的‘蛇吻’便无往不利。 “就是中途怎么还多冲进来了一只?” 唐奇提起最后一只恐狼的尸身—— 那是战斗到末尾时,库鲁所发现的。 它在迷雾中蛰伏,好在冷冻射线冻僵了它的足踝,让唐奇冲过去轻松斩上它的后背。 眼下,唐奇将它随意扔进死去的狼群里。 可很快却对比出了不对劲: “等等,这只怎么有点……瘦?” “可能是发育不良吧。” 碎石其实分不清恐狼与狼的区别,以前老游侠马克温为团队讲解自然学识的时候,他大多是原地打瞌睡。 但是唐奇却走近前去,攥了攥两者的骨骼: “不是发育的问题,它的骨头就更为细长一些。” “这能说明什么?”碎石疑惑道。 “说明它是一只野狼?” “那不还是狼?就像灰矮人也是矮人一样。” 碎石不明白,唐奇为什么要关注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自顾自地从腰间取出一柄精致的拨皮小刀—— 只要是个冒险者,都会常备一把,方便搜刮战利品。 但他毕竟不是专业的,以至于剥皮的手法略显粗糙,在分离皮肉、去除筋膜的步骤上多了些时间。 不过,他竟出奇的专心。 等完整扒下一张狼皮之后,他有些得意地转过身来,展示着手里的灰色毛皮: “哈,黑蛇你看——老子的手艺也完全不输马克温嘛!” 可当他的目光越过狼皮,看到眼前是那欲言又止的唐奇时,那股兴奋的劲头转瞬即逝,笑容僵在了脸上。 唐奇回过神来,狠狠拍向碎石的肩膀,称赞道: “是吧,我看你才像是个老游侠!” 碎石也紧跟着大笑起来: “你干脆也跟着学学?还有八张狼皮,剥起来太麻烦了。” “那我试试。” 想到这是冒险者必不可少的手艺,唐奇也抱有十足的好奇心。 但就待碎石模仿着老游侠,要指导唐奇剥皮的时候,两个人的耳畔同时传来了一阵呼唤: “沃夫!沃夫!” 他们双双回头,紧接着在白雾中瞧见一个模糊的身影。 唐奇当即拔出弯刀,喝道: “什么人?站在那里、别动!” 晨暮森林的危险不言而喻,他们一刻也不能松懈,更别说遇到智慧生物。 而雾中的人影像是吓了一跳似的,连忙举起了双手: “嘿、放轻松,我是人类、人类!” 他挪动着碎步走出迷雾,以便让唐奇看清楚,这是一个身着棕褐色皮衣,手里攥着橡木长弓,腰间别着箭袋与匕首的中年男人。 毛躁的头发,络腮胡须,很经典的老猎人打扮: “抱歉,我没想到能在这里撞上其他人。但我只是在找我的沃夫——请问你们有看到一只灰色的小狼吗?” 唐奇与碎石对视一眼,转而想起刚才宰掉的第九只。 矮人略显尴尬,小声道: “好吧诗人,你的确应该在意那些细节。” “禁止再向前靠近一步!” 唐奇不动声色地将狼皮卷成一团。 一边喊,一边小声对库鲁吩咐: “埋起来、埋起来。” 库鲁眨了眨眼睛,连忙挥动魔杖,利用四下的泥沙掩盖了那具血肉模糊的尸身。 “我没有恶意,真的。” 对方倒也听话,只是嘴里还不停解释道, “我只是一个住在森林里的猎人,刚才我的沃夫在远处听到了些许震动,我便派它来瞧瞧什么情况。 但我们之间的链接似乎出现了些问题,就在刚才,我丢失了它的方向……” “你看,我就说你闹得动静太大了。” 唐奇瞥了碎石一眼,随后向远方喊道, “普通的猎人可不会住在晨暮森林深处!” “这件事解释起来有些复杂……” 对方有些欲言又止, “我可以告诉你们原因,只要你们保证不会伤害我。” “我不会向陌生人保证任何事情。”唐奇摇了摇头。 “好吧。” 男人不得已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长弓,摘掉手套。 唐奇看到,他手背上的毛发与刚才剥下的狼皮一样茂盛。 指甲已然延长成了利爪,这同样印证着他的身份: “我叫马龙,在许多年前,也曾住在森林外的一个村镇里。 但是因为一些……意外,我受到了些创伤,感染了兽化的诅咒。 为了不祸害镇上的人——好吧,其实是他们有些惧怕我,所以我只能离开小镇。” 唐奇和碎石古怪地对视一眼,几乎是同时想到林恩神父所讲述地那个故事。 转而异口同声道: “你说的那个镇子…… 该不会是星梅镇吧?” (本章完) 第68章 这算是什么地狱笑话吗(3k) 第68章 这算是什么地狱笑话吗(3k) “哦?你们也知道那个镇子。” 猎人的语气似乎轻松了许多, “我还以为你们是一伙……冒险者。毕竟在平常的日子里,是不会一次性遇到两位矮人先生的。” 他看了看碎石,又看了看库鲁。 营地被迷雾微微遮覆,让他认为眼前只有三个‘人’。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为什么你们人类总是把所有矮个子,都叫做矮人? 这只狗头人这么瘦,叫它侏儒、半身人我都没有意见!” 碎石气得直跺脚, “我们是最健壮、有力的。半身人是耳朵最尖的。侏儒是头最大的——很难分清吗?” “原谅他吧,你要知道星梅镇的人几乎从不离开这片森林。 这辈子见过的矮个子除了你,就是那些没长大的孩子。” 唐奇憋住笑容安抚着,眼看库鲁已经用塑土术将尸体埋好,也算是稍微放心一些,向远处的猎人说道, “事实上……我们刚从星梅镇离开。带着整个小镇的人们一起。” 这话明显让猎人怔愣了一瞬,他迟疑着确认道: “抱歉,我可能没听清——你是说,带着整个小镇的人?” “是的。镇子遭到了兽人的劫掠,你不知道么?” “兽人!?” 他像是吓了一跳, “这片森林里怎么会出没兽人——我从没见过他们!” “那些兽人是从南方赶来的。你如果住在更远的北方,碰不上也很正常。总之我正试图带着他们逃往龙金城。你要去跟熟人们叙叙旧么?” “不、还是算了。” 猎人举了举自己已经彻底狼化的双手, “我这种人如果真能维系什么旧情,也不至于沦落到,住在这种日夜不分的森林里。 尤其现在的夜色很沉,贸然走过去打招呼,恐怕还要吓到他们。 请容我多问一句,镇上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林恩神父还好吗?” 想到林恩神父曾经还帮衬过猎人,唐奇宽慰道: “当然,他很健康。现在正在照顾营地里的伤员。” “那实在是太好了。” 猎人长舒一口气,把话题挪回了正题, “所以,两位先生没有看到我的沃夫吗?” “没有。” 唐奇与碎石异口同声地摇头, “我们只看到了几只恐狼,如果你觉得它们之中有你的沃夫的话……” 唐奇让出一个身位,好让他看清那堆健硕的恐狼尸体。 猎人走近打量了片刻,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侵入鼻腔,让他皱眉摇头: “不,它只是一只普通的灰狼。 所以之前听到的声音,是因为你们遭遇了恐狼的袭击是么? 好吧,那沃夫可能是在赶来的路上,遇到了什么麻烦—— 总之,很高兴能遇到你们。愿意带着整个小镇的人逃亡,你们真的很像故事里的‘英雄’。” “我们也一样。” 不得不说,能跟一个猎人保持相对和平的交流,的确让人感到舒适——这有助于缓解逃亡路上的紧绷神经。 对方很明显是成功对抗过【兽化诅咒】的那类人,还保持着完全的理智,被驱逐的经历让他进退有度。 如果这是一个充满兽性、不知分寸的猎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唐奇说不定还会警惕地赶他离开。 “我要接着去找我的沃夫了。” 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在意自己的小狼。 当环顾四周,一无所获的时候,也只能戴回手套,叹气一声, “愿森林庇佑你们,为你们指引方向。” “我也真诚的祝愿,您能与忠实的伙伴团聚。”唐奇稍稍鞠躬,体现风度。 “这算是什么地狱笑话吗?” 碎石忍不住嘟囔,即刻便被唐奇肘了肘脑袋,示意噤声。 等到猎人离开迷雾之后,唐奇连忙指挥着库鲁,将掩盖的厚土挪开: “快快快,把它们拿去小溪边清洗干净,然后剁掉、烤熟——绝对不能留下一丁点证据!” 他先行跑回营地里,喊来几个无事可做的青壮,一起将九只野兽的尸体搬到小溪边。 了些时间,学着碎石的手法,将它们处理、清洗干净。在串成肉串之后,便留下了所有狼皮,与大概三分之一的肉串——为了恢复【战技】所需的精力,碎石难免吃得更多些。 最后,将剩下的分给了领民,让他们自行烹饪。 等回到自己的帐篷前,凯瑟琳与安比已经支起了简易烤。 唐奇和碎石都不太懂得野外烹饪,烤肉、把握火候这些活计,也只能暂时交给两位姑娘。 “滋滋——” 看着烤架上,被熊熊烈火炙烤的狼肉,碎石唉声叹气: “狼肉的味道可不怎么样。” “美味!” 但很显然,这已经比库鲁曾经在地洞时的日常饮食,要好上百倍,得以让狗头人的眼睛迸发闪烁的星光。 “这是在野外。有肉吃、能补充能量你就偷着笑吧。” 唐奇接过凯瑟琳递过来的烤肉,仔细打量着恐狼的肉质—— 食肉动物的肌肉本就紧实,这类出没野外的捕猎者,只会更发达。 以至于它完全没有像猪、牛一样,乳白而诱人的雪纹理,粗糙的纤维呈现一种深褐色,炙烤后就更显乌黑。 一股扑鼻的腥膻味在鼻息间回荡,唐奇忽然发现,自己好像也不是那么有食欲。 “唐奇哥哥,你可以试一试这个。” 坐在他身边的安比见状,连忙递过来一个手掌大小的木瓶。 唐奇打开一瞧,发现里面装着些青绿色的糊状物,瓶口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这是?” “是【青菇酱】!用森林里的蕨叶、煮过的蘑菇、还有晨暮瓣捣碎在一起,混着树液拌成的。” 唐奇惊奇道:“安比还会做这个?” “爸爸以前教过安比! 爸爸说,森林里的日夜总是四个小时交替一次,这让植物都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充分的吸收阳光,所以会比平常的叶子更甜一些。 安比在休息的时间采集了很多,不过暂时只制成了这一点点……” 她很自豪地叉腰。 唐奇试着在肉串上涂抹了些青菇酱,清香稍稍遮掩了狼肉的膻腥味。 咀嚼时,肉质虽然像肉干一样干柴,口味却还不错。 清甜口、不腻,隐约有些酸涩的味道,让人胃口大开。 他有心打听安比的父亲,但想到如今只是她和凯瑟琳两个人相依为命,又觉得不太好戳人痛处。 便隔着用以遮覆面容的兜帽,摸了摸她的耳朵,夸赞道: “安比好棒!” 小姑娘最喜欢听的就是这个,嘻嘻一笑。 正顾着得意忘形,却发现烤架的肉串散发糊味: “糟了!烤焦了!” 她手忙脚乱的收拾起来。 唐奇想要帮忙,耳边却听到一阵呼唤: “咳咳,矮人先生、英雄先生?” 那是营地之外传来的。 唐奇分辨清楚,那是前不久才告别的猎人。 与碎石对视一眼,两人顺着声音的方向赶去,却发现猎人是从分别时,相反的方向走来的。 似乎是不想被镇民们认出来,他这次戴上了兜帽,遮住了大半张面孔。 瞧见碎石与唐奇后,他有些尴尬道: “你们好,又见面了。” 唐奇眨了眨眼,佯装不知情问: “还没有找到沃夫吗?” “没有。事实上,那个、额—— 因为之前都是依靠沃夫帮我辨认方向,所以现在……” 唐奇了然:“你迷路了。” “抱歉,我其实没打算麻烦你们的。但——” 猎人有些尴尬, “但在迷雾里兜兜转转,实在没能找清楚方向。 如果不介意的话,能否给我一个休息的地方? 让我短暂的睡一觉就好,休息一阵,我就继续找路……” 考虑到猎人落到这番境地,自己好像也有些责任。 又因为他对星梅镇还算了解,唐奇犹豫了片刻,看向碎石: “要让他进来么?” “你是领头的,看你咯。我是觉得没什么所谓,他这人看起来还不错……” 唐奇点了点头,向猎人招了招手: “来吧,我们大概还会驻留几个小时。” “实在是麻烦你们了。” 他压低着兜帽,避过一路上镇民对他好奇的目光,跟着唐奇走到了帐篷前。 唐奇拿起了一串烤肉,递到猎人的眼前: “先吃点东西吧。” “我可以吗?” “当然。” 唐奇的目光甚至带着些希冀。 碎石知道他抱着什么想法—— 沃夫都到肚子里去了,可不能怪我们了哦。 他不由偷偷嘀咕道: “所以果然是地狱笑话吧。” 猎人有些不太自然地坐在空地,品尝起手里的烤肉,时不时还称赞两句手艺。 “这位是?” 凯瑟琳没想到在森林里还会遇到其他人,好奇打量着遮住面容的猎人。 毕竟是自己人,为了避免两个姑娘太过恐慌,唐奇也就解释起猎人的来历。 从林恩神父讲述的那个故事说起: “……总之,就是镇上以前的猎人吧,林恩神父应该是认得的。” 猎人点头,也像是证明身份似的,悄声回答: “是的,当初便是林恩神父为我包扎的伤口,我们的关系一向不错。” 可唐奇很快便发现,随着他的解释,两位姑娘的神色非但没能缓和。 反倒是凯瑟琳紧紧牵住安比的手掌,越发紧张起来。 安比欲言又止,是凯瑟琳的小动作,让她一言不发。 他转而意识到了不对劲。 拍了拍狼吞虎咽的碎石,后者眉头一皱,佯装无意地起身。 只是这番举措,显然没能逃过猎人的眼睛—— 他怔愣一瞬,紧接着摘下兜帽。 笑容显得无奈,而又诡谲。 他叹气一声,有些疑惑: “奇怪了,你们怎么会是这个反应? 难道我说的故事……不够真实么?” (本章完) 第69章 变身术 第69章 变身术 唐奇拔出弯刀,率先一步护在两位姑娘的身前,警惕道: “很真实,至少我没能察觉出什么破绽。” 他听说过那个无辜猎户的故事。 所以当眼前的猎人,表现出一副对星梅镇的一切十分熟络,且作为一个隐居山林的【兽化人】,行事进退有度的时候,唐奇几乎就要相信他。 更别提他一开始根本没想着踏入营地。 是因为丢失了伙伴‘沃夫’,在晨暮森林吊诡的迷雾中失去了方向,才兜兜转转回到了这里。 如今回过头去看,这似乎都是他事先所准备的伎俩—— 正因他表现出了无害,才能隐藏真实的目的。 “那就更奇怪了。” 猎人摩挲着自己的络腮胡,又触碰着手背上逼真的灰白毛发,站得笔挺而优雅, “我甚至还特意伪装成了猎人的样子。 如果你们认识这个猎人,应该只会更信服才对。” “可爸爸怎么可能认不出我!” 安比握紧凯瑟琳的手,缩在她与唐奇的身后,两侧的虎牙连带竖瞳下的凶光同时毕露。 猎人眨了眨眼,看向那个将面容隐藏在兜帽下的少女,这才反应了过来,一拍脑袋: “他原来还有个孩子?” 他笑了笑,弯腰微微欠身道, “抱歉,我没想到他会这么残忍。居然舍得让自己的孩子,带着诅咒来到这世界上。” “不许你说我爸爸!” “我说的是事实,孩子。让自己的后代永远饱受兽性的折磨、他人的冷眼,这不是一个父亲应该做的——” “与其在这里对他人的做法品头论足,倒不如说说你为什么要冒充别人?” 唐奇打断道。 因为林恩神父当时没能将故事讲完,以至于他刚刚意识到。 那位被贵族抛下,只得与狼人奋勇搏斗的猎户,竟然是安比的父亲。 如此一来,一切都说得通了—— 作为星梅镇里出名的猎人,在梅尔领主围猎时,被迫成为狼人袭击下的弃子。 纵使与留下的卫兵们通力合作,砍掉了狼人的头颅,也不可避免的感染上了【兽化诅咒】。 所以他无法第一时间回到星梅镇,而是迂回地去往了林恩神父的教堂,倾诉了全部的真相————这位慈善的神父是他唯一可以救治他,并付以信任的人。 安比的【兽化诅咒】,应当也是继承于她的父亲。 而这位猎人在踏入营地的第一时间,他对安比与凯瑟琳的态度,与对待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在她们看来,那分明是一个‘父亲’正对着自己的女儿,自顾自解释自己的‘来历’。 甚至,他长得都跟‘父亲’一模一样。 太诡异了。 不怪她们的神情会如此紧张。 唯一可惜的是,察觉到不对劲的凯瑟琳,虽然在第一时间压下了安比,没有过于声张。 但这个行为本身,就没能逃过对方的眼睛。 因为信息的不对等,致使伪装失败,猎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举起双手: “好吧,我坦白。” 紧接着,唐奇瞧见他毛躁的头发、胡须,乃至如野狼般‘兽化’的指甲,都像是倒退似的收拢回了身体里。 他的皮肤开始泛白,锃亮的头顶都要映衬火光。 躯干渐渐干瘪,面容也变得瘦削,犹如一具只挂着人皮的骷髅。 唯独那双眼睛炯炯有神,焕发神采。 他犹如一个学者,懂得礼数,却显露骄傲: “你知道的,我并不想惹麻烦。 否则也不会浪费一个法术位,只为了瞒过你们的眼睛、混进这个营地里。” 看清‘猎人’真面目的安比,忍不住喊道: “你把我爸爸怎么了!?” “他当然已经死了,孩子。如果你是想了解一些经过,很抱歉,如果让我刻意去记忆一个人的死状,那我有限的头脑里,大概也就容不下其它东西了。” 男人用枯槁的手指,点了点自己凹陷的太阳穴,甚至露出一抹平和的微笑。 “吼!” 安比的吼间挤出低吼,她就要松开凯瑟琳的手,扑在那张枯槁的脸上、用利爪挠穿他的皮囊—— 凯瑟琳却死死拉住了她: “安比,不要给唐奇添麻烦!” “可是、可是——” “听话。” 她的语气不容置疑,拉过安比向后退却两步。 冷静考虑,这只‘骷髅’是一位崇高的施法者—— 而安比的小爪子,甚至伤不到死去的豺狗。 无法提供帮助,那她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暂时安全的当下,不去为有能力做什么的人添堵。 “所有人,都回到你们的帐篷里!” 唐奇先向着那些被这头动静吸引,如今不明真相、惴惴不安的平民们喊道。 老大卫第一时间提起了自己的草叉,要向着他这边赶来。 却被唐奇一个瞪眼,怵地退回了帐篷。 眼见营地逐渐变得空荡,安静到只能听得见隐约的风声。 而对方又显露出了真容,唐奇迟疑一声: “易容术?” “是变身术。” 这个回答本身就代表着威慑,所以‘骷髅’不介意多解释两句。 果然,唐奇眉头皱地更紧—— 同为用于伪装的法术,【易容术】与【变身术】的区别因派系、环位的不同,而具有本质差异。 作为幻术派系的一环法术【易容术】,其实更类似于库鲁经常释放的【无声幻影】—— 在受术者的身上,覆盖一层虚假的影像。 这让它虽然看似能够改变随身的衣物、武器,却难以应对物理形式的检查。 当触碰到受术者时,仍然能看破眼前的幻觉。 而【变身术】则属于变化派系的二环法术,那是一种足以改变物质形态的力量。 它可以轻松让受术者长出本不该拥有的事物,譬如让人类长出能够适应水下行动的鳃和蹼。 又或者从物理意义上,改变自身的外貌、体重、声线,乃至于模仿为另一个种族。 哪怕是兽化人的尖牙、利爪,也能够轻松变化。 而能够将宝贵的二环环位,使用在这么一个只能维持一小时的变化法术本身,其实已经能够说明一些问题—— 眼前的‘骷髅’,法术位应当十分充裕。 想到黑蛇都曾在那个老地精手上栽跟头,而那甚至只是个法术位贫瘠的邪术师…… 碎石已经举好塔盾,做好稍有不慎,便冲上去钉头一锤的打算。 而唐奇隐隐察觉,冷汗要浸透自己的脊背: “所以呢?你大费周章的要混进营地里,应该不是为了彰显自己能够随地大小变吧?” “不必抱有那么大的敌意,‘英雄’先生。” ‘骷髅’搓了搓自己的手掌,紧盯着矮人碎石—— 那或许是唯一能让他感到忌惮的人: “我说过,我不想惹麻烦。 我只是看中了这里的一样东西。 如果你们愿意交给我,我也愿意为此付出相应的价码。” 唐奇不认为那是什么能轻松交出去的事物。 他下意识瞥了一眼帐篷的方向,次元袋里还装着他的日志: “你看中了什么?” “我需要一个头。” (本章完) 第70章 奇比鸟(3k) 第70章 奇比鸟(3k) “一个……头?” 唐奇缩了缩脖子, “我的?” “不、当然不。” ‘骷髅’摇了摇头,打量起连同沉睡在酒桶的梅拉德在内的所有人,最终将目光定格在了凯瑟琳的身上, “我需要一个足够完美的头。” 凯瑟琳手指微微颤动。 惊慌之际,唐奇侧身一步,挡住了她的面容: “大头还是小头?” ‘骷髅’料到这桩交易没可能轻松达成,并不在意他的警惕,而是自顾自地解释: “我正在试图制作一件‘完美的艺术品’。现在还需要一张足够完美的脸。” 唐奇没能摸清楚眼前‘骷髅’的底细,便先行顺着他的意思接话道: “你怎么能确定她的脸就是完美的? 如果还有比她更完美的呢?你这艺术品不就糟蹋了。” “常换常新。” “所以你一开始就是冲着她来的。但我可不记得跟一只骷髅碰过面。” “如果我想,我能看清森林里的每个人。” 唐奇咬了咬牙。 妈的,是四环法术【秘法眼】,还是其它什么道具? 他其实有些好奇,这件所谓艺术品背后的故事。 但无论‘骷髅’怀揣着什么目的,他都不可能把凯瑟琳交出去: “那不如让我给你出个主意?既然这么想追求极致,你干脆单独找来那些完美的五官,拼接一张‘完美’的脸。 这不比找颗符合要求的脑袋容易多了?” “我尝试过。可当我把它们拼凑起来的时候,却总感觉到一种……诡异。 我想,是因为人类的脸庞总是有瑕疵的。只要你想,总能挑出他们的错处。 只不过它们长在了一张不完美的面庞上,种种不完美,反而促成了一种和谐。 而单一的拼凑,只会破坏初见时的美感。 所以我只能放弃这个选择,试图寻找一颗能让人满意的头颅,这费了我很长的时间。 但好在幸运女神眷顾着我,让我终于找到了一颗,不是么?” “这幸运女神怎么谁都眷顾?” 唐奇很难不腹诽两句, “你们升级都点【幸运】专长么?” “当然,你不必为此生气,‘英雄’先生。 我不是说你的脸不够完美。其实你的鼻梁高挺,眼睛也很漂亮,只是嘴唇有点薄——而且我需要一个女性。” 凯瑟琳听得出来,对方是专门为自己而来。 世上的一切,早已在冥冥之中标定好了价格。 美貌是上天赋予的恩赐。 也必定会招致诅咒。 她已经见过太多人,因她的容貌而招致祸患。 哪怕那些人,是为了寻求一个与她在床榻上纵情歌舞的可能。 凯瑟琳当然不会给任何人这个机会。 却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被别人惦记上‘头颅’本身。 而唐奇则听明白了‘骷髅’的宏愿: “我明白了,这件‘艺术品’应该是——完美的人体,对吧? 那除了一颗头之外,你应该还需要些别的部件。比如躯干、或者四肢?” “很少有人像你一样,愿意和我讨论这些。” ‘骷髅’赞叹着,他的脸庞只像是一张皮,咧起的笑容让他的颧骨顶起,脸颊凹陷, “我隐居在这片森林里,已经寻找了五年——躯干,四肢,手脚。 如今只差一颗完美的头。” “我很好奇,晨暮森林也不像是个经常有人出没的地方,你怎么找出来的那些部件?” “时常向森林之外,以匿名的名义发布各项任务,吸引一些冒险者、雇佣兵进入森林。 有时我会让他们为我找来这些,有时我会发现他们就是合适的人选。” 冒险者? 唐奇忽然看向了缩在角落,蜷缩着争当小透明,似乎时刻准备逃跑的库鲁。 有进步,这回没有吓得跪在地上求饶。 还记得库鲁的法术书,是从一伙被重创的冒险者身上搜刮来的。 此前他还认为,那些冒险者的惨状,是兽人部落的手笔。 可回忆兽人的行径,总是将俘虏关押在笼子里。既然已经重创,应该不会给他们脱逃的机会。 眼下看来,反而可能和这个‘骷髅’有关: “那看起来……没有人从你手里逃出来过?” “有一些,毕竟我有的时候没有精力,去完成每件事。” “同伙?” “不必试探我,‘英雄’先生。为了避免冲突,我乐于对你们坦诚—— 我是一个和尸体打交道的人,有时候也可以让死人‘活’过来。” 死灵派系的法师么…… 【活化死尸】,属于三环法术。 唐奇越发感觉到棘手: “三环施法者可不多见,剿灭一支冒险小队,对你而言并不困难。为什么还要隐藏身份?” “首先,我是一个学者,并不热衷、也不擅长使用一些过激的方法。我更喜欢用一些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其次,我还算有些眼力,如果能只凭借着【变身术】与【暗示术】,将这个女人悄悄带走,而不必面对一个高等级战士。 我又为什么要消耗多余的精神,大费周章呢?” 他紧盯着碎石,这个他唯一值得忌惮的矮人,并不避讳自己的顾虑, “最后,扮演成一个被驱逐出村,对抗着兽性的【兽化人】,也更方便我藏匿在森林里,寻找、带走合适的目标。 毕竟在冒险者眼里,理智的兽化人就应该隐居在森林中,不是么?” 唐奇明白,他是在反向利用冒险者的经验,博得信任。 让碎石也没瞧出来他的异常。 “你说的‘和平方式’,指的是什么?” “如果最初的计划败露后,‘交易’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真的会有人愿意卖掉自己的双手么?” “为什么没有?” ‘骷髅’困惑道, “那些蕴含魔力的义肢,难道不比他们原本的身体更有力么?在此之上,我甚至还能多赔付一笔钱。” 眼前的法师居然真诚到,让唐奇都有些心动: “完蛋,如果是无痛的话,我还真觉得有些划算。” “划算个屁,当然是自己的身体用的舒服!让你换个小头就老实了。” 碎石打消了他这不切实际的幻想。 “但你真的不想换条更长的腿吗?”唐奇好奇。 骷髅却率先打断道: “矮人的腿对我来说没有价值。” “去你的,老子现在就要砸碎你脑袋上的灯泡!” “先冷静一下,我仍然不想和你们起太多冲突。” 也许是认为自己解释的已经够多了,‘骷髅’似乎失去了继续解释聊下去的耐心。 他摸了摸自己折射火光的圆脑袋, “我只需要那颗头颅,身体可以留给你们。 我愿意为此支付5000金币。” 他保持着一贯的笑容,好像这么做就会显得自己无害似的。 唐奇摇了摇头: “我要身体有什么用?难道换颗头还能让她活着不成?” “6000。” 唐奇仍然摇头拒绝。 “再多,就没有那么划算了。” ‘骷髅’像是在威胁。 “那不如让我提一份报价?” 唐奇忽然开口。 “嘿,烂嘴的,你不会真想——” 碎石要说些什么,却转而被唐奇挥手打断。 凯瑟琳静默地听着他们的交谈,恍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只【奇比鸟】—— 那是梅拉德少爷曾和她提起过的鸟雀。 因为叫声有些奇特,总是“奇比”、“奇比”而得名。 作为一种极其珍贵的观赏性鸟类,它们的羽毛总是颜色不一,光滑而靓丽。 如果能让它们玩的尽兴,在伸展羽翅时,发达的汗腺便会挥洒出晶莹的光粉,在半空盘旋,交织成显一副梦幻而别致的图画。 因此在龙金城中,深受贵族们的喜爱。 这也让它们从明艳的那一刻起,便被关进精致的鸟笼,轻而易举被标定好了价格。 剥夺了飞翔的自由。 而无人在意她的想法…… “当然可以。” 死灵法师欣慰道, “希望那是个合适的价码。” 唐奇一边向碎石悄悄使眼色,让他凑的更近一些,一边冷嗤一声: “我把‘沃夫’的那颗宝贝狼头送给你,你带着你的金币滚蛋,怎么样?” 对方哂笑一声: “‘沃夫’是那位猎人的朋友,不是我的—— 说起这些,我不得不提醒你们,在森林里的动静尽量小一些。 这片吊诡的森林里,可不只存在恐狼。” “嘿,我还没说答应你呢,不必这么快就给予什么售后服务吧?我可不想被一个骷髅脑袋说失信。” ‘骷髅’皱了皱眉头,不解问道: “为什么要拒绝呢?我需求的又不是你的头颅。” 唐奇抓紧身后凯瑟琳的手,示意她离自己更近一些: “因为我答应过某个恶棍,要把她平安的带出去。” 凯瑟琳被这冒昧的举动吓了一跳,下意识想挣脱开。 却发现唐奇攥得很紧,手心满是紧张渗出的冷汗—— 经历过那只老地精邪术师之后,他其实没有太多直面一个三环施法者的底气。 意识到这个诗人哪怕强撑着镇定,也要践行诺言。 凯瑟琳在犹豫之间,选择了不再挣扎。 甚至紧紧握住他的手,试图传递给他一些鼓励。 她忽然道: “你们在这里聊了这么久,为什么都不问问我的意见?” 在场众人,连带着‘骷髅’都有些诧异地看向她。 像是没人觉得,她这个理应被‘保护’起来的普通人。 一朵晨暮,一只金丝雀,能够说些什么一样。 凯瑟琳松开了安比,又向唐奇伸出手掌: “把刀给我。” 唐奇有些犹豫,对上凯瑟琳的眼眸时,却察觉她出奇的坚定。 在迟疑中,她一把夺过了‘蛇吻’, “我还以为有什么了不起的理由……” 举起手中的弯刀,在自己的面庞,划下了一道斜跨整张面容的血痕。 “住手——” ‘骷髅’惊诧一声,要上前阻止,却发现已无法挽回。 那道痕迹流淌出猩红的鲜血。 已经破坏掉了,凯瑟琳那张面庞的和谐—— 脸上的刺痛,让她在颤抖中,几乎要把指甲掐进唐奇的掌心。 但她仍然扬起高傲的面庞,像一只试图冲出牢笼、挣脱价码的【奇比】: “不就是一张完美的脸,对么? 现在没有了。” 三江没pk上,但是我想再尝试一轮,所以免费期还会延长,求老爷们追读呜呜呜呜呜呜!! 已经在攒稿等着上架爆更了! 求老爷们持续追读!!!! (本章完) 第71章 越骂越来劲 第71章 越骂越来劲 凯瑟琳是个精明的人。 她总是能将得失计算地清清楚楚—— 与生俱来的‘美貌’,总能让她赚取到丰厚的利润。 所以她很珍惜这张脸蛋。 但她不认为‘美貌’的价格,会比‘生命’更高。 何况,唐奇与碎石是出于混蛋老爹的遗愿,才执意守护在自己的身边。 她已经十分感激。 那就绝不能让自己成为两个人的负担,让他们为此而受到伤害。 如果毁去容貌就能省去麻烦,解决这场可笑的冲突,她没理由抱着这张脸蛋不放。 但可惜的是,她是一个出身农家的女孩。 她拥有十足的果决,却不够了解这个世界。 更不了解施法者。 ‘骷髅’的确因为她的勇敢,而诧异了一瞬。 但也只是一瞬而已。 他并没有因为失去了一件收藏品,而感到遗憾。 反而有些欣赏道: “勇气可嘉。 但【复原胶】的出现,早已填补了过去只能利用六环【医疗术】修复伤疤的弊病——虽然它的价格仍然高昂。 我既然要缝合肢体的缺口,又怎么可能不多准备两瓶?” 为什么施法者本身便代表着崇高? 正因他们几乎无所不能。 “碎石!” 当意识到凯瑟琳的做法,没能打消‘骷髅’意图的顷刻,唐奇夺过‘蛇吻’,大喝一声。 而早已贴近在冲锋距离之内,等候多时的碎石,已然举盾上前,凶猛撞击在‘骷髅’的肩头: “【盾冲】!” 这是他过去无往不利的战技,震荡的力量甚至曾将北方的巨人撞倒在他的脚下,不得已去仰视自己。 可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他却发现面前的‘骷髅’巍然不动—— 一股扭曲而漆黑的灵光,笼罩在了他的周围,呈现出了一具晦暗的胸骨,宛如盔甲般覆盖在他的全身。 不会有一个施法者会蠢笨到,连【法师护甲】的环位都要节省。 而当这股冲击向‘骷髅’的肩头撼去的同时,那‘盔甲’仿佛将一切的力量隔绝在外,甚至没能让‘骷髅’的脚步偏移半分: “所以,这笔交易是谈不成了?” “让老子先敲碎你脑袋上的灯泡再说!” 碎石大吼一声,就要抡起手中的钉头锤。 可他刚刚抬手的之际,一道湛蓝色的电光从‘骷髅’的指间迸发而出。 【电爪】所释放的电流极为细小,只发出“滋滋”的声响。 却足以借着碎石的塔盾,传递到他的板甲、乃至全身。 一阵难言的酥麻感涌上矮人的皮肤,他的胡须也跟着电流卷曲,浑身颤抖,几乎是迟钝在了原地。 “【地之攫】——” 一本漆黑的,镶嵌着碎骨的法术书漂浮在‘骷髅’的身前,翻动出刻画着一只手掌的页面。 他的喉间转而吐露沙哑的秽语,传到众人耳边,却像是身处空谷似的回声。 凯瑟琳脚下的泥土霎时间开始攒动,唐奇浑身如针扎般警醒,紧握女孩的手掌用力一扯,将她带离远处。 砂石陷落的“哗啦”声,瞬间从他们身后响起—— 一只纤细,犹如骸骨的巨大土黑色手掌,从地底猛然钻出,眼看抓握不成,立即在土地上挪移,要向着他们的方向袭来。 “安比,保护好她!” 唐奇持握‘蛇吻’,目测着与那只手掌间隔的距离,瞧准时机,踏步上前。 腰身连携着他的手臂一并转动,漆黑的弯刀在夜色下顷刻划出了风声! “扑——” 唐奇认为自己结结实实的斩中了它。 可刀刃传递到手中的触感,却犹如没入了一个湿润的泥塑、一滩粘稠的泥浆—— 这一刀赫然将细瘦如骨的手掌斩出一个缺口,可豁口处的泥土却又像活过来似的相互粘连。 “rua!” 一块冰晶划破夜色,延长作一道幽蓝色的射线。 它结实轰击在那只要抓握住唐奇的手掌前,雪白的霜覆盖在了手背的虎口,向外扩散之际,手掌挪动的速度赫然变得缓慢。 兽化的体征,让安比得到了豺狼一般的速度。 她四肢着地奔跑而来,又连忙将凯瑟琳抱在怀里,向着更安全的远处逃窜。 唐奇则侧身闪躲,堪堪避开了【地之攫】的束缚—— “干得漂亮,库鲁……” 他有心夸奖,可当余光向【冷冻射线】的源头看去时,却发现库鲁已经跑到了很远的位置,躺在了地上,要与硕大的蕨叶融为一体。 同时,它又不断向唐奇比着“嘘”的手势,似乎不太想让人们把注意力放在它的身上。 它在装死! 唐奇险些气笑了。 却也明白库鲁这么个只学会【无声幻影】,连个正式法师都称不上的狗头人,实在无法提供更多的帮助。 只能扭过腰身,回头一刀,将‘蛇吻’抹过那只巨手的指骨。 同一时间,那股短暂的酥麻感从碎石的肌肉里逐渐消退。 眼看‘骷髅’仍在咫尺之遥,他将盾牌轰然砸在地上,剧烈的地颤下,以塔盾为中心的土地骤然龟裂,向下塌陷—— ‘骷髅’惊疑一声,连忙要向远处奔逃,却无法跟上脚下塌陷的速度,在地震之中脚步踉跄,跌倒在了地上。 “哈,现在总能仰视老子了吧?” 碎石不顾飞屑剐蹭在自己的皮肤,跨步冲到他的身前,将手中的钉头锤再度抡起,就要重重地砸在‘骷髅’的额头。 “该死的。” ‘骷髅’深知自己无法躲开,口中呢喃不停,在锤头的阴影覆盖在他的鼻骨之前,一道乌黑的力场能量豁然展开在他的眼前。 “砰!” 钉头锤硬生生砸在了【护盾术】上,反震的力道让碎石也不由掌心酥麻。 “老子就不信砸不烂你的龟壳!” 对肌肉极强的控制力,让他很快稳住了手臂,紧跟着就要向‘骷髅’砸去第二锤。 糟了。 碎石暗呼不妙。 似乎是反震让他抓握的力度不够,使这一锤的手感不对—— 而就待碎石认为将要失手之际,一声跃动的歌声传入他的耳畔: “我们矮人只是钟爱啤酒的冰冷,才不是因为够不到葡萄藤!” 它像是一股无害的电流,穿透他的耳膜,融入了他的血液,刺激着他的心脏,在跳动之际,焕发出他潜藏的极限一般。 一股畅快而庞大的力气突如其来,要灌注在铁锤之上,他甚至感到自己的二头肌都要跟着膨胀—— “唐奇我去你妈的!”碎石勃然大怒。 那钉头锤在接触到屏障的顷刻,轰然将其砸成了碎片! “怎么可能!?” ‘骷髅’再也维系不住此前的平静,两只眼睛险些夺眶而出,瞪得像是铜铃。 可他已然来不及反应! “砰!!!” 一股腐臭而暗红的血,炸在了碎石的脸上。 再看躺倒在地上的‘骷髅’,额头被生生凿出了凹陷,细小的豁口露出猩红却蠕动的大脑。 “靠,老子的力气什么时候这么大过?” 碎石被自己吓了一跳,迟疑地看向歌声的来源。 发现正与唐奇搏斗的巨手,随着这一锤头砸落,也跟着土崩瓦解, “你又做了什么?怎么越骂、我越来劲?” 唐奇得闲喘了口气,死不认账: “诶,可不许乱说—— 我是分明在激励你! 快补刀!” (本章完) 第72章 现在把头给您还来得及么 第72章 现在把头给您还来得及么 碎石明白补刀的重要性,但连打的消耗使他不得已暂缓攻势。 而‘骷髅’的额头处,被一抹幽绿色的灵光笼罩,致使虽然血液流淌了他整个脸颊,钉头锤却没能完全凿透颅骨—— 在人们体质相差无几的时候,【虚假生命】是少有能直接提升血肉强度的低环法术。 “比老子的身板都硬!” 趁对方被自己砸地头晕目眩,没能缓过来,碎石手中的钉头锤再度抡起,轰然落下。 可这次甚至还没能触及,‘骷髅’便惊呼一声,在昏沉中吐露难懂地咒语。 当钉头锤要贴上他的脸颊时,一团浓重的白雾忽然将那瘦削的身躯全数包裹,锤头冲进雾气之中,因此扑了个空。 而那雾气随风飘去,几乎是在瞬间便闪烁到二十尺之外。 ‘骷髅’站得很远,在吃痛中哀嚎,又大喘着粗气,掩盖不住内心的震惊: “那是什么力量?【神导术】?不,它没这么大的效用,你也根本不像是一个牧师……” 他甚至没能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 那矮人战士的钉头锤,根本不应该轰碎他的护盾才对—— 直到那句怪异的歌声响起,‘骷髅’的一切从容,就此化为了惊恐。 “啊,需要自我介绍一下么?” 唐奇挑了挑眉头, “可是跟一个要死的人解释那么多,是不是有些浪费口水?” 他自认不是那些得了便宜还要死装的反派,轻易就把自己掌握的力量随口说出去。 但说实在的,自己似乎真的低估了【诗人激励】的作用。 吟游诗人不同于其它施法者,在低环时需要通过控场法术,间接的帮助队友。 诸如新星,在爆发冲突时,他几乎只能用堪称贫瘠的法术位,在战场上起到一些分割局势的作用。 但【诗人激励】的核心效果,决定了唐奇辅佐队友的本质—— 他可以直接提升队友的作战能力。 如果说新星是弥补了佣兵们‘灵活不足’、‘手段单一’的短板。 那唐奇就是增扩了碎石‘充沛体力’、‘庞大力量’的长板。 这两者其实并无优劣之分。 唯一的不同是,寻常低等级的施法者,在面对高等级的战斗时,作用几乎聊胜于无。 就像如今的库鲁,释放一万道【冷冻射线】,也未必能命中‘骷髅’一次。 可当同样低等级的唐奇鼓舞碎石,使他力量发挥到更极致时。 哪怕他个体再过弱小,也能左右整个战局。 换言之,吟游诗人的上限,其实取决于他的队友。 只是由于战斗经验的不足、初步掌握力量的不熟练、乃至险些死在老地精手上的心理阴影…… 让唐奇都没能意识到这一点,从而低估了自己: “我又不是战士,拿把弯刀玩什么近战?” 熟练的弯刀技艺,不过是些添头,是别无办法时的最后选择。 在面对高环法师的战局中保护好自己,尽可能地鼓舞碎石,让他发挥十二成的力量,远比自己与一只骨手单挑来的更有作用。 “妈的,早晚把那只老地精的皮扒了……” 唐奇整理好心情,深呼吸一口气。 当看清‘骷髅’额头前的污血,正铺展在他瘦削的脸上,像个饿极的食尸鬼时,他大喊道: “如果我没数错的话,他迄今为止应该是使用了三个一环,三个二环法术位,最多还有一个四环的【秘法眼】—— 他手头的资源也并不充裕! 这意味着……高环法师,不是不可战胜的!” “有你的,诗人!” 碎石大笑一声,方才硬生生的一锤头,也让他不再那么紧绷,燃起了十足的信心, “你数着就行,我可认不清那么多诡异的法术。” 在面对施法者时,数清他仅剩的资源,专门应对,也是必不可少的步骤。 脑海中的资料库,让唐奇深谙那些常用法术的效果。 如今,也成了这场战斗的助力,使他们信心大增。 相比之下,‘骷髅’的脸色则更显阴沉: “原本以为只需要警惕这个矮人,没想到你才是那个最应该注意的……” 他改变了首要目标,手中忽然凝结一抹稀薄的白雾,一只苍白而虚幻的骨手裹挟刺骨的寒气,直指唐奇的所在。 “现在求饶未免太过刻意。” 唐奇将‘蛇吻’收回刀鞘,唱起悠扬小调的同时,将背后的鲁特琴转正,扫下一个和弦, “我连‘沃夫’的头都不会给你!” 歌声传入碎石的耳朵里,连带着他的气息也跟着平稳。 仿佛此前的体力只是在外头兜转了一圈,眼下又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他跨步急行,竟觉得自己十分轻盈,跑得比高个子们还要更快一些。 先行一步冲至两人之间,【吸矢盾】的灵光迸现,任苍白的骨爪轰击在厚重的盾牌。 紧接着,他高举塔盾,遮蔽着整个身躯,双脚同时蹬地: “【盾冲】!” 在唐奇眼中,碎石整个人忽然闪烁起一道虚影,犹如蛮熊——幼崽般,扑向了神色难堪的死灵法师。 情势急转直下,‘骷髅’不敢再过多保留。 晦涩的低语脱口而出的同时,他的双眼霎时闪烁一道幽绿色的精光。 在这一刻,他的头骨真的像褪去了皮肉,唯有布满血丝的双眼凝视着碎石: “【降咒】!” 可就在灵光于身前闪烁,要笼罩住袭来的盾牌之时,眼前的塔盾,竟犹如虚影扭曲一般,忽然消失不见。 “我就说了个子越高、人越蠢!” 粗犷的大笑声竟是从身后传来! “不可能!?” 来不及细想发生了什么,他连忙支起最后的一环【护盾术】。 可唐奇的歌声在这一刻,便犹如催命的丧钟,越是雀跃、跳动,对他来说便越是胆颤心惊: “我还以为‘学者’的见识渊博,结果是分不清【无声幻影】的蠢货!” ‘骷髅’这才反应过来,是塔盾完全遮蔽了碎石的身形、他大半的视线。 以至于完全没能注意到,远处躺在地上装死的狗头人,悄悄用【无声幻影】以假乱真—— 骗去了他的一个三环‘诅咒’! 哪怕再怎么自认体面,巨大的亏损也难免让他骂道: “他一个矮子能被盾牌挡个全身,这谁他妈能看见!?” “你等老子砸烂你的腿!” “砰、砰!” 钉头锤猛然凿击在无形的力场之上,可庞大的力量仍然没有削减的迹象, “再来一次!” “砰、砰!” 当听到歌声里,瞬间的四次凿击所爆发的崩裂闷响时,‘骷髅’意识到自己似乎要完蛋了。 他想要故技重施,利用【迷踪步】转移至更远处。 却发现自己的二环环位已经被压榨干净! 要为此动用一个三环环位么? 在已然浪费了一个三环的情况下? 法师羸弱的身躯,可禁不住这个矮人战士的第二锤! 不能再被这么消耗下去! 来不及过多犹豫,‘骷髅’狠心咬牙,做出决定—— 匆忙转过身去,一指点向了锤击而来的碎石,几乎是让咒语从牙缝之中挤出: “【放逐】!” 碎石正要高呼“得手”,却发现自己的眼前骤然变得扭曲。 一个突兀流转在半空中的无形漩涡,将他整个人席卷进去。 转瞬消失不见,甚至悄无声息。 仿佛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哈……哈……” 而随着那矮小身影的消失,‘骷髅’终于可以心有余悸的喘一口气。 眼前仍旧模糊,头痛欲裂—— 不只是物理意义上的疼痛,还有一次性消耗大量环位,所带来的精神负荷。 这也是他不情愿,最开始就使用四环法术的原因。 不加节制的消耗精神,稍有不慎,便有造成病症的隐患。 他需要休息了。 “但在此之前……” 死灵法师大喘粗气,抬眼环顾起四周。 先是瞧见那只狡猾的狗头人察觉不妙,呜咽一声,连忙跪在了地上,向他磕头求饶: “饶命、饶命!” 紧接着,又用余光瞥向了琴声戛然而止的方向—— 唐奇也傻楞着,怔在了原地。 那刺骨的目光,让他的后背像是被塞了冰块。 他下意识咽起口水,迟疑问道: “额,那个……尊敬的学者大人,请问现在把‘沃夫’的头给您,还来得及么?” 作者肯定不会刻意压战力,故意吃瘪的,这个大家放心。 但是我希望过程能有一定的成长、变化、起伏,最重要的是趣味性足一些。 以便让整个故事、过程张弛有度,不至于像白开水一样品之无味。目前自我感觉还是比较稳的,觉得进度慢了会适当多写一点。 最后,还是求老爷们追读!!!!! 孩子想看看三江的风景呜呜呜呜呜qaq (本章完) 第73章 高明的骂法(48k求追读) 第73章 高明的骂法(4.8k求追读) 已知,吟游诗人的上限取决于队友的强度。 现得,最强的队友因为法术而消失。 求结果。 “我还能说些什么?” 知道对方不可能真的拿走‘沃夫’的脑袋。 唐奇咬紧牙关,不得已分析起急转直下的局势, “是他没有释放【秘法眼】,还是本身就拥有两个四环环位?” 【放逐术】,四环防护派系法术 将一名你能看见的生物送往至一个无害的位面,在1分钟之内,该目标处于失能状态。当法术终止时,对方将重新出现在被放逐前的空间。 如果目标并非该位面的生物,将被放逐回他原本的家园。 而将迄今为止,‘唯一造成过伤害的矮人’放逐出去的这件事本身。 已然意味着,他想在这一分钟之内,解决眼前的一切。 而他的手上,至少还握有两个三环法术—— 如果他准备了【火球术】,将整个营地燃烧成灰烬似乎不是什么问题。 但他还没有这么做。 是因为他剩下的法术,全都需要维持专注么? 除了少数天赋异禀的人之外,大部分施法者都无法维系两个专注。 而【放逐术】恰好占据了一个位置。 情况未必有他想象的那么糟糕。 “别装死了库鲁!” 唐奇扫下和弦,歌声的节奏都因为局势的突变而加快, “不怪我的言辞尖锐,巨龙的后裔不该如此卑微! 别做求饶的胆小鬼,这是用勇气向先祖证明的机会!” 在唐奇的高歌之中,原本还跪在地上连连磕头的库鲁,忽然感到胸膛涌现出一股暖流。 这种异样其实并不陌生—— 对于弱小的狗头人而言,暗无天日的地窟并不比地面安全更多。 藏匿在地底的巨蜘蛛、赭冻怪、和那些叫不出名字的野兽、地虫,曾无数次让它与族群深陷险境…… 但每当濒临绝望之时,它总能听到那亘古先祖的呼唤。 那沉吟的低语似乎在告诉自己,它还不该死去,致使血液也跟着炙热。 也只有在这时,它才足够冷静、足够无畏。 如今那歌声使得热血再度沸腾,让它狭长的双眼变得无比清明。 库鲁直起了膝盖,魔杖的尖端迸现一抹湛蓝的幽光。 挥出去的冰晶划破夜色,正中‘骷髅’的胸膛! “rua!” 库鲁刚要欣喜高呼,却转而发现寒光的尽头处,那具漆黑的胸骨前氤氲上一抹黑色的烟雾。 使得冰晶破裂的同时,霜炸碎在了半空。 显然,哪怕受到了鼓舞,库鲁如今的水平也堪称弱小。 “你根本没有去过发廊,你都已经失去了毛囊!” 而紧随其后的骂声,让‘骷髅’本就晕眩的脑袋感到疼痛。 甚至察觉到,自己额头上的窟窿,正因情绪的激动而汩汩流血。 身旁险些要涌现扭曲的漩涡,他连忙虚手一抓,强行关闭了位面的通道—— 这骂声居然能影响他的神智,打断他的专注!? 是心灵伤害的法术? 为什么他从来没有听说过? “闭嘴!” 他勃然大怒,翻动着书页,口中不断吐露污秽的私语,一根弯折成环形的枯萎藤蔓,赫然从他的书页钻出, “【靡叶生华】!” 唐奇的【警觉】没有发作,这意味着藤蔓的目标并非是他。 而那钻出的藤蔓只在顷刻碎作了黑灰,随着‘骷髅’的指间,飘入了他身后的一顶帐篷—— 那是几个佣兵的营帐! 而当粉末散落在四周时,湿润泥土上的硕大蕨叶,犹如被抽干了养分、肉眼可见的颓废。 它们低垂下了盎然的枝杈,直至枯萎。 阵阵凄厉的哀嚎,赫然从帐中响彻。 唐奇没能看到任何一个佣兵逃出来。 唯有一抹新绿色、象征着生机与养分的灵光,链接回‘骷髅’的指间,攀附上他的臂膀、直至额头的血洞。 蠕动的血肉开始闭合、修复,甚至重归了最初时的光滑。 如果不是污血布满了整张消瘦的脸,应当也不会有人认为他受过伤。 唐奇意识到事态不妙,连忙拨动起琴弦: “你还不如保持刚才的模样,免得头顶亮地像个太阳!” “rua!” 【冷冻射线】与唐奇的骂声同时抵达,却同时没能起效。 “或许那些只会用【火球术】、【升环火球术】的疯子是对的…… 为什么我当年没能费大价钱,去抄录、记忆一个【火球术】的卷轴?” 这诚然有法术被垄断,无法轻易获取的原因。 但‘骷髅’第一次为自己选择的道路而后悔。 如果他掌握着这枚‘最受欢迎的法术’,眼下就不会如此窘迫,更不会如此麻烦。 三发火球术,足矣将整个营地焚烧殆尽。 而现在,因为专注位的占据,他只能选择升环施法。 但幸好作为一个研究‘死灵’的学者,他明白生、死之间相隔的,其实是一座畅通无阻的桥梁—— 魔法能够让人死去。 也能够让人‘活’过来: “站起来,我的仆人!” 随着他低语的肆虐,那不久前还在哀嚎的营帐,霎时间响起一阵断断续续的“咕噜”呻吟声。 在晦暗的夜色下,唐奇瞧见两个身着链甲,持握长剑的佣兵,从阴影中缓缓挪移—— 借着营地正中央的火光,他看清那佣兵的铁盔下,是一双空洞、失神的双眼。 “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在意识到‘骷髅’研习的是死灵派系时,唐奇就已经打消了呼唤佣兵一起上阵的念头。 那可是死灵法师! 杂兵越多,对他而言便越为有利—— 眼下这些佣兵的尸体已被亵渎,灰黑的雾气甚至还萦绕在干瘪的皮囊上,不断腐蚀着皮肉、暴露出组织下的森然白骨,却没能看到一滴鲜血。 所有的‘生机’,已然流转在‘骷髅’的肺腑。 三环法术,【活化死尸】。 而‘骷髅’很明白,那个弹琴的‘英雄’过于诡异,拥有着自己无法理解的手段。 如今法术位几近耗空,一分钟的时间,不足以剿灭整个营地。 那他便只有完成最初的目的,指向凯瑟琳,下达了命令: “抓住她。” 两只干尸嘶吼一声,霎时间向着凯瑟琳的方向冲去! 在死灵法师手中活化的尸体,甚至比他们生前更具威胁。 明明是内八的步伐,摇晃之际显得蹒跚十足,却又出奇的迅猛。 当库鲁的【冷冻射线】向它们直射之时,甚至没能跟上他们敏捷的脚步。 瞧清楚冰晶的来源,‘骷髅’冷哼一声,轻打响指。 库鲁的耳边,赫然响起一声沉闷的钟鸣。 “嗡——” 这钟声刺入了它的耳膜,颤抖的嗡鸣断断续续,犹如牙齿在耳畔不断磕碰的脆响,隐隐还夹杂着凄厉、彻骨的哀嚎…… “rua——” 狗头人头痛欲裂,紧紧捂住耳朵。 又两眼翻白地呜咽一声,口吐泡沫。 直接摔进了硕大的蕨叶丛里。 “库鲁!” 唐奇深知狗头人法师皮薄体弱。 哪想到一个【亡者丧钟】的戏法,就足以让它躺地比僵尸还笔挺—— 嗯,不对? 他定睛一瞧,看到蕨叶遮蔽下的狗头人,正蛄蛹着向更远处挪移…… 妈的,又装死!? 显然,库鲁是认为自己耗干了仅有的一个环位。 冷冻射线又毫无作用,已然准备好在势头不妙时,伺机溜走—— 刚才那一道钟声,险些要了它半条命,嘴角的涎液还没来得及抹干净。 可不敢再露头了! 而考虑到刚才鼓舞了库鲁,得到的回报却堪称甚微。 唐奇也懒得再去强求一只狗头人,压抑自己胆小的天性。 转而打定了主意,下达起了命令: “安比,带你姐姐离远些,不要走进森林!” 随后,忽然拨动起了琴弦, “嘿! 我知道你过去的模样,那时的你一定没有尸僵—— 头发像茂密的海藻生长,不比现在一样抛光锃亮!” ‘骷髅’完全不理解,这个该死的诗人,怎么就这么在意自己的头发? 秃头到底哪里惹到他了? 但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 他明明知道对方是在刻意挑衅。 大脑却仍然受不住刺激的,感到疼痛与晕眩。 “你给我闭嘴!” 他一边维系着【放逐术】,手中的白雾变化成虚幻的骨手,裹挟凄冷的寒气,向着唐奇伸张起狰狞的利爪, “没了矮人,还有谁能替你阻挡它?” 他似乎无比自信,认为【冻寒之触】足以穿透他的喉咙,让他再也唱不出一句歌谣。 可唐奇的【警觉】没有发作,所以他不避不躲。 那骨爪直接偏过他的肩头,溃散在了半空之中。 “怎么可能!?” 在‘骷髅’的震惊中,唐奇继续高歌: “风儿吹过去再无遮挡,不会再觉得头皮瘙痒!” “那不是很好吗!?” 话是这么说,但‘骷髅’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反驳—— 歌词里似乎唱着秃头的好处,归根结底还是说他头秃! 讽刺,也是咒骂的一种! 他连忙用余光瞥向那两只奔行的死尸,他们此时已然越过了唐奇。 而唐奇没有挥刀斩去,以至于死尸双双向着营地边际的凯瑟琳蹒跚奔行。 安比的兽瞳毕露凶光,尖利的狼爪挡在姐姐的身前,已然退无可退—— “不用担心你姐姐,保护好自己!” 唐奇再度下达命令,让安比奇怪地眨了眨眼: “我明白了!” 她其实不懂唐奇哥哥的用意。 但她懂得听话。 “我看你还能唱到什么时候!” ‘骷髅’意识到自己的准头会因为头痛而偏离。 干脆打响了响指,在唐奇的耳边敲响哀嚎的钟声。 可尽管【亡者丧钟】里的嘶嚎,凄惨到像是有人在耳边哭丧。 唐奇却总能用比它更轻快的旋律、更高昂的声嗓,冲散它所带来的恐惧: “白天你映衬太阳的光芒,晚上就成了皎洁的月亮!” “头发的养分被侵蚀,是我们每一个【死灵】学者的归宿! 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样!” 如果不提这件事,他其实并没有特别在意头秃。 可随着歌谣的唱响,他越是压抑不住反驳的欲望。 而死死维系着【放逐术】,环位用尽的他,又发现自己的戏法似乎完全无效! 他转而意识到自己失策了: “要【放逐】的,本应该是这张烂嘴才对!” 僵持之下,只能寄希望于两只死尸早早得手—— 他们已然近在咫尺! 凯瑟琳同样相信唐奇,没再胡乱跑动。 但是当危险来临之际,本能让她忍不住闭紧双眼。 可那腐烂、而枯槁的手掌,却未能如愿地抓握住少女的肩膀。 在他们就要触及到凯瑟琳的前一刻,一道透明的灵光,宛如流动的气泡一般笼罩在她的全身。 “……” 两只死尸的喉咙发出“咕噜”的声响,竟像是失去目标似的,在同一时间愣在了原地。 迟疑一阵后,反而将长剑挥向了安比! 但安比足够敏捷,匆匆躲过长剑,犹如奔狼般向着另一个方向逃去,带走了两只无神的死尸。 “怎么会——” ‘骷髅’当然知晓那抹灵光的来源,惊诧地看向唐奇, “你怎么可能会使用庇护术!?”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唐奇抓握着脖颈刚刚戴上的【同心戒指】吊坠,感受着精神的流失。 只觉得,那像是一种逐渐袭来的疲惫感。 但他确信,足够用以维系,至少一分钟的时间—— 能无限制释放【恶言相加】本身,就已经证明,他精神达到了使用一环法术的要求。 只是吟游诗人的法术源自于音乐的震动,实在难以领略,才致使唐奇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正经法术。 “不可能、不可能!” ‘骷髅’堪称愤恨地怒视唐奇—— 他可是一个四环施法者! 费尽周折,演了戏、挨了打、耗尽了环位,甚至用毕生钻研的、引以为傲的法术,活化了两只卓越的死尸…… 只是为了得到那个‘完美的头颅’。 如今这一切,却因为一个全程只顾着唱歌的诗人而破产? 他根本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 可事实却又摆在他的眼前。 胸口积攒的愤懑,让他就要失去专注。 他明白自己不能再久留下去。 否则等到【放逐术】失效,他一个环位耗尽的法师,便与砧板上待宰的鱼肉没有区别! 不得已之下,他只能吹响口哨—— 一声凄厉的嘶鸣响起,营地之外赫然冲出一匹身体犹如幽灵透明,暴露出骨架的【魅影驹】。 此类借由‘仪式’生效的法术,并不占用法术位。 所以他在伪装成‘猎人’之前,便一早将它备在营地之外,用以迅速离开的手段。 唐奇却不愿放他离开—— 拜托,他们好不容易才耗尽了环位! 如果让他逃出去,等到明天准备充足后、再行突袭,局面可就不会像今天一样轻松。 如今能占领优势,更多是因为‘骷髅’对【吟游诗人】的无知,所带来的信息差: “尽情在海上去自由徜徉,你很乐意去为他人帮忙—— 毕竟头亮的像灯塔明光,始终指引着前路与方向!” 但过于急切的歌声,反倒让他失去原本的律动与音准。 讽刺般的咒骂入耳,没再能阻拦‘骷髅’的脚步。 他翻身上马的同时,对两只死尸下达了最后的命令: “拦住他们!” 胯下的骷髅马驹犹如鬼魅,立刻向着林间的雾气急行而去。 装死的库鲁瞧清出局势,试图用【冷冻射线】拦下他。 可嘶嚎的丧钟似乎仍然徘徊耳畔,让冰晶轰砸在了不远处的树上。 就在此时,半空中忽然扭曲出一阵漩涡—— “轰隆”一声,碎石的身形从漩涡中坠落: “去你的,我他妈自由落体了整整一分钟!” 他大骂着爬起身来,紧接着环顾四周,却压根没能瞧见施法者的影子。 整个空地上,只剩下两只干瘪的死尸,要同时挥剑砍向唐奇—— 唐奇持握弯刀拨挡的同时,碎石连忙冲上前去,一锤头砸烂了一只死尸的脑袋: “那个法师呢?” 唐奇避开飞溅的脑浆,一时间只顾着思考,待会儿该怎么追上‘骷髅’。 所以回答地简短: “被我骂跑了。”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你是说光凭着骂人,就赶走了一个四环施法者!?” 碎石瞪大双眼,忍不住惊呼, “你怎么骂的?” “用一种比较‘高’明的骂法。” 唐奇瞥了一眼碎石, “你应该办不到。” 碎石看清了他目光的落点: “是啊,老子骂人一向‘低’级——” 他忍不住回嘴道, “老是盯着我的腿看。 你他妈有病吧?” 为了情绪连贯,一次性打完,今天直接放一更大章,一次性看完应该更舒服些。 接下来还要乘胜追击的。 另外解释一下,一般来说dnd的法术,有些是要命中,有些是豁免。但是因为不可能直接写数值,所以写起来尽量会做到互有成败。 而一回合,也就是放一个法术的时间大概是六秒左右,所以虽然他们看似做了很多事情,但其实还真的只过了差不多一分钟…… 最后感谢老爷们的追读!!!! 这几天还要仰仗大家了!!!! (本章完) 第74章 追踪(4k,跪求追读,很重要!) 第74章 追踪(4k,跪求追读,很重要!) “砰、砰、砰!” 林地中响彻钉头锤凿击时的巨响。 连绵不绝,像激烈却富有节奏的鼓点。 “靠!怎么还不死?” 盯着失去了半个脑袋,灰白的脑仁都融进泥土的活尸,明明脖颈已经腐烂到暴露喉管。 却仍然要向着凯瑟琳爬行、撕扯声带,发出“咕噜”的呜咽。 碎石汗流浃背地坐在地上,实在懒得再挥动锤头: “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耐揍的僵尸!” “你的意思是想把尸体再揍死一次吗—— 这说明那个死灵法师还是有点水平的,只是不幸撞上了我们,又没能事先准备好针对性的法术。” 作为专项研究‘生死’课题的学者,死灵法师擅长将魔法的活力灌注到死尸之中。 由于它们本质是不死生物,没有再‘死’一次的道理。 魔法所赋予的韧性,经常让它们受到重创后,仍能艰难爬起来、继续完成预设的目标,像只屹立的不倒翁…… 除非有牧师将圣洁的光辉照耀它们,使这被亵渎的躯壳得以安息。 否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们有可能是这世界上最有毅力的‘生物’。 “省省力气吧。恢复一下体力,待会儿我们还要出发找人。” 唐奇见那只活尸被碎石凿碎了脑袋,却仍然顽强,只能让人将其捆绑起来,然后自顾自走近梅拉德。 “追得上吗?” 碎石累得不轻,眼下他压根不想抓人。 只想脱下厚重的板甲,再痛饮一口梅酒。 “追不上也得追,你忘了他能确认我们的位置? ‘趁他病、要他命’,不然等他休息充分了再回来找麻烦,地上那只死不掉的活尸就得是咱们两个。” 唐奇一巴掌扇在梅拉德的脸上,将出了那么大动静,却仍能睡得昏沉的小白猪拍惊醒: “开、开饭了?” 还记得最初踏入晨暮森林的时候,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还在大骂着,那些比树干还要坚硬的黑麦面包,说什么都不愿意下咽,生怕割伤自己尊贵的胃袋。 但只用了三天时间,就让他懂得享受起那苦涩、干硬的口感,并声称这是‘最美味的食物’。 而整整三天的咒骂,让他的神经堪称衰弱。 醒来的第一眼瞧见唐奇,却像是撞见什么骇人的怪物似的,肥硕的脸颊一阵: “你、你别骂我了!我错了,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拖油瓶、是个该被割去流油的赘肉,拿去炼油的肥猪—— 我是压榨领民的黑心奴隶主,是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蠢贵族!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呜呜呜……” “你怎么给他调教成这样了?” 碎石都有点同情他了。 唐奇也没想到,一连三天的指责,要让这位阅历浅薄的少爷精神几近崩溃—— 从小含着金汤匙、享受金钱与拥戴的梅拉德,估计从没想过一个人的嘴里会吐出那么些肮脏的谩骂。 考虑到之后还需要他帮忙,唐奇认为已经到了见好就收的时机。 他首先拍了拍梅拉德的肩膀,吓地对方打了个冷颤: “不,你当然不是一无是处。” “什么?”梅拉德怔了怔。 唐奇拨动几声琴弦,轻声唱道: “也许你已经感到了迷茫,对过去的人生怀疑彷徨。 可生活就是如此跌宕,人们总要经历成长。 做个废物那也无妨,寻找一个新的梦想—— 成为一个‘英雄’怎么样? 去书写属于你的辉煌!” 梅拉德承认,唐奇的歌声简短却又有力。 他有那么一瞬间,竟然真的感觉被鼓舞到了。 但是: “我的彷徨是不是因为你骂我肥胖?” “诽谤、全是诽谤!让我来帮你回忆真相——” 唐奇摇了摇头,歌声不停, “你好好想想,是不是胡斯总管希望你的体重下降!” 想起胡斯那句“该减肥”的遗言、和他至死不渝的忠诚,眼泪又要打湿他的眼眶。 却转而发现,落到这步田地的‘罪魁祸首’,不是正在眼前么: “你到底想怎么样?” 唐奇见他振作起来,能够正常交流后也不多废话。 指了指那几乎是镶嵌在他肩头,跟他一同熟睡的瓶装眼球: “让它来分辨方向,帮我们去找个人。” “我为什么要帮你……” 知道自己是被绑架,但梅拉德还是忍不住咬牙。 “因为你不会想死在这里。” 唐奇没有再故意恐吓他,而是直接让开了身位,让他看清那具在地上蛄蛹的活尸, “我们遭遇了袭击。如果不想跟他一样,亲眼看到自己的皮肤腐烂、肿胀,浑身散发腥臭的话,必须在今天之内找到他。” 梅拉德吓得两腿扑腾,仍然想要嘴硬: “但、但是——” “嘿、听着!你是头蠢猪,这毫无疑问。但我没有骗你—— 你并不是无可救药,明白么?” 唐奇拍了拍他的脸颊,示意他更清醒一点, “踏入森林的时候,你也听到了兽人的铁蹄声。 你其实很明白领地会被劫掠,更明白自己当初抛下领民、独自逃难的模样有多狼狈! 这说明你还有廉耻心,还期盼着自己的名声能更好一些—— 那你就还有改变的机会。” 梅拉德其实是一位很好看懂的贵族少爷。 他年轻、天真、无能,却又善良—— 是真的善良。 只不过他的善良,不同于道德崇高的林恩神父。 由于他深受‘贵族’环境的熏陶、异化,使得他的善良更具有‘俯视’性质。 以至于表现出来,并不像是人与人之间的‘互助’。 而是人类对猫狗一样的‘怜悯’。 但归根结底,他仍然渴望受到爱戴、尊敬、乃至认可。 否则就不会总是对凯瑟琳施以“仁慈”。 “你也不想被人看扁,成为别人嘴里那个夹着尾巴逃命的混蛋贵族,对吧?” 唐奇拍了拍他的肩膀, “帮我们找到那个人,所有人都会知道,是你拯救了营地。 你和我们一样,都是带领他们活下去的‘英雄’。” “我、我也可以是英雄?” 梅拉德眨了眨眼睛,看向唐奇身后,那些为扑腾的活尸而感到惊惧的平民。 这让他回想起,离开星梅镇的那个夜晚—— 那个和丧家之犬一样狼狈的自己。 他迟疑了一阵。 最终点了点头: “那、那你需要我做些什么?” “先上马。” 唐奇挥了挥手,指挥起营地上的其他人, “碎石,到路上休息。凯瑟琳跟我们一起去,省的离开时那个法师偷偷折返回来。 安比,你……” 他迟钝了半晌,有些不确定是否要带一个小姑娘参与到这种事情里。 哪怕她刚才展露出了,一定的战斗本能。 “安比要去!” 事关她的父亲,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对方。 于是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试图证明自己的价值: “安比能闻到那个坏人身上的臭味!” 坏了,这还真是他们急需的助力。 否则只能根据湿润泥土上的马蹄印去分辨方向,那势必要拖缓他们追踪的脚步。 唐奇点了点头: “那我们一起去。 大卫先生?” 他看向那个战斗最早先,甚至还想着帮他们一把的老大卫, “麻烦在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拿着你的草叉扎透这只僵尸,直到它不再反抗为止。 等回来了,我请你喝酒。” 老大卫看到僵尸那可怖的面容,心里还在打怵。 但他明白,他需要得到这个吟游诗人的信任—— 以便在抵达龙金城后,还能带着自己的妻儿生活下去。 于是他一口答应道:“包在我身上!” “林恩神父,您富有威望、说话也让人信服。麻烦统筹营地的各项事务,不要让人走出去,以免丢失方向——也保护好营地。” “我会带几个卫兵将死去的人安葬在营地中心,然后在营地中巡逻,不会让他们走得太远。” 交代好了一切,唐奇便让营地的马夫,卸下驮马身上的负担。 由于此前梅拉德摔断了一匹马,如今只剩下三匹可用—— “碎石,我不会骑马,你驼我。” 诗人学院并没有专门教授‘马术’的课程。 毕竟乌拉桑院长总是喜欢奉行一些奇怪的传统—— “过于急躁的赶路,总会让你忽略眼前的风景。我们是吟游诗人,就该用双脚丈量世界的一切。” 很难说没有道理。 “至于你……” 唐奇看向梅拉德那臃肿的身材,叹了口气, “你单独骑一匹。” “等等——” 马夫有些急切道, “诗人先生,我的马可承载不了你们两个成年人的重量。” 唐奇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碎石,比了比身高: “要不你再揉揉眼看看?” 碎石跺了跺脚,觉得唐奇总在针对自己: “直说吧,老子什么时候惹到你的?” “从咱们决定比试,结果你先急眼的时候。” “那不还是你先挑的事?好,算我错了行吗?” “行,但我不改。” “你个烂嘴的!” 马夫连忙打断两人的谈话,解释道: “矮人先生曾经征用过我的马,他的重量我还是知道的,更别说还穿着盔甲……” 矮人虽然整体的身材比较低矮,却也因骨骼厚重的密度,与虬结的肌肉,而显得极为敦实。 单是碎石那堪称夸张的臂膀,都快有唐奇的大腿一样粗壮。 唐奇叹了口气,只能选择另一种方案: “安比,我们两个交换。” 库鲁几乎不占据什么重量。 而小姑娘也总是轻盈的。 于是,安比便坐在了碎石的身后。 她双脚踩在马背,蹲下、紧抓着碎石的肩头,这样似乎更方便行动一些。 而唐奇则率先跨坐上了马背—— “哈,比起凯瑟琳,我看你才像是个娘们!” 碎石可不会放过嘲笑唐奇的机会。 谁让唐奇不会骑马,只能让凯瑟琳操控缰绳呢? 以至于她只能坐在唐奇的身后,几乎是环抱住了他,才能保证两人的平衡。 那紧贴在脊背上的柔软,让唐奇恍然意识到,这位靓丽的‘晨暮’,值得称赞的也不仅仅只有容貌。 但眼下不是沉浸旖旎的时候,他反讽道: “是吗?至少‘娘们’上马不需要踩凳子。” “去你妈的!” “安比,分辨方向。梅拉德,让构装体带路!” 小姑娘擤了擤鼻子,分辨着鼻息前哪份代表着蕊的甜蜜,哪份是泥土的芳香—— 她没有很多时间。 因为香气总是各有特点,那股腐尸的腥臭和血腥味,反倒显露突兀。 于是便指向北方: “在那边!” 梅拉德闭上左眼,而肩头的瓶装眼球被兀自驱动,率先飞往白雾之中。 唐奇手持火把,三匹驮马嘶鸣一声,紧随其后地追赶上去。 “这构装体是怎么个原理?你为什么要闭上一只眼睛?” 他忍不住好奇问。 “【女爵】大人将我的眼睛与它链接在了一起。从而让我能够使用意念,操控它的行动。” 唐奇皱了皱眉,联想到此前出现在兽人部族的那枚眼球: “也就是说,想要使用这只眼球,势必要得到那位【女爵】的施法?” “不。平日里没有谁能见到【女爵】大人,所以她会通过一纸契约,代为效行。” 所以便不能证明,那位【女爵】与兽人部族,具有直接关联么…… 在唐奇思索过程中,那颗飞行在最前方的眼球,忽然向着左侧调转了方向。 “这玩意儿没有带错路吧?” 碎石诧异一声,有些犹豫要不要跟着转向。 梅拉德则闭上了一只眼睛,确认道: “没有带错路,反而是我们刚才没能保持直线前行。” “‘半身人的谎言’!老子的马头可一直是对着眼前的!” “这里的雾气有致幻作用,很容易分不清方向,造成‘你以为在前进,却离目的地越来越远’的结果。” 唐奇是亲身经历过这片迷雾的。 那日便是他指引方向,库鲁高举火把,才得以逃出森林深层。 安比也点了点头,确认道: “是这个方向没错——刚才那一瞬间,我的鼻子混杂了好多味道。现在才通畅一些,闻到了那股臭味!” “靠,没有这只小白猪,咱们还真得迷失在这片森林里?” 碎石忍不住嘟囔起来。 这话传入了梅拉德的耳朵里,虽然有些刺耳。 却又感到一股莫名的…… 温暖? 这似乎是一种认可,让他感到些许开心。 如果能不叫他‘白猪’就更好了…… 等回到龙金城,自己一定要少吃、多动,减下这一肚子肥肉! 驮马的疾行速度虽然不及‘骷髅’的【魅影驹】,却也算是一匹能够长途跋涉的马驹。 因而一路上,他们虽然隐约听到些许林叶攒动,与野兽嚎叫的声音。 却始终没有再撞上什么麻烦。 这让他们的追踪显得尤为顺利。 唐奇粗略估算,他们大概向北奔行了两个小时的时间。 而眼前永远是一成不变的乔木、白雾、和零星的晨暮。 但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四散在各处、熠熠生辉的晨暮,开始成片地攒聚在一起。 直至最后,甚至形成了一片氤氲着柔和光芒的林。 “我们到了!” 安比忽然说道。 唐奇高举火把,试图看清前方那潜藏在夜色下、迷雾中的轮廓。 他不由惊呼一声: “他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 那似乎是一座…… 神殿? 为了阅读连贯,仍然是4k大章! 跪求老爷们持续追读!!!!! 爱你们!!!! (本章完) 第75章 晨曦圣殿(求追读) 第75章 晨曦圣殿(求追读) 那幢薄雾下的建筑,屹立在一片空地之上。 没有林叶的庇荫,足矣让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圣洁的丛,让本就生辉的蕊更感明艳。 为了不引人注目,唐奇熄灭火把,将三匹马拴在了林地的树干上。 借助无暇的月色,他回头瞧去,却发现凯瑟琳的神情有些不妙: “你还好吗?” 他以为是那道脸上的,只做了简单草药处理的细长伤痕,又在隐隐作痛。 “不必在意。” 出奇的,凯瑟琳的脸颊浮现些许俏红。 她撇过头去,似乎不想让这个话题延续下去。 唐奇意识到了什么—— 这一路上自己都被少女环抱着,以至于颠簸的马上,那脊背后的柔软总是一颤一颤…… 那还是不要再细究这些问题了。 他连忙走近那幢建筑。 这一定是座破败后的神殿。 唐奇想。 它并不宏伟,伫立在一个低矮的石砌基座上,通体理应是由大理石筑成。 森林的气候湿润、神殿年久失修,致使本该洁白的墙壁上,像是铺就了一张深绿色的薄毯——那是湿润的苔藓与藤蔓。 一些暴露出来的灰白墙壁上,也蜿蜒着一道道深色的水渍。 墙壁上没有雕刻浮夸、华丽的装饰线条,平平整整,反倒透露出一股朴素的硬朗。 穹顶本该像是高耸的尖锥,如今已经坍塌地不成模样—— 毫无疑问,它过去一定辉煌过、灿烂过。 只是饱受岁月的摧残,让一切都留下了衰老的印痕。 但它仍然在与时间对抗,所以屹立不倒。 哪怕在这无垠的森林中,渐渐无人问津。 唯有神殿之外,那氤氲柔光的卉,似乎还记录着它的过往。 就像是一个迟暮的英雄。 “气味在这里断掉了。” 安比捏了捏鼻子,无论如何都只能闻到稀薄的香。 “我们不会走错路了吧?这哪像是个跟尸体打交道的住处,如果说是牧师我还能相信!” “也许正是知道别人会这么设想,他才选择了这座殿堂呢?” 线索就断在眼前,哪怕走错了方向,也应该仔细搜查一遍再下定论。 唐奇走近前去,手掌紧贴大门,不顾冰凉、潮湿的触感,缓缓向前推动。 生锈的大门并未上锁,几乎是推开一个缝隙的时候,他便已经闻到了一股混合着湿土、苔藓、朽木的清新气,冷冽地钻入鼻腔。 彻底打开之时,才发现似乎是因为天板的坍塌,废墟占据了相当一部分空间,大理石之下还掺杂着玻璃的碎渣,导致内部并没有自己想象的宽敞—— 但是穹顶很高,天板上镶嵌着厚重而透明的玻璃,足以让月光透过漫入室内,照亮眼前氤氲的灰。 “水都滴在我的头上了……” 梅拉德揉了揉自己脏乱的棕发,驱使着眼球向上飞去,发现有露珠沿着石壁,滴落在一滩水洼里,溅起悦耳的“叮咚”声。 碎石的靴子则踩在损毁了大半的红毯上,敦实的体重甚至能挤压出它蕴含的水分: “这下更不像了。” 他环顾四周,不由得嘟囔起来, “它看起来还挺高的,但其实根本没有第二层楼、更没有一个屋子! 除了壁画,就是那尊毁掉的雕像、和几根烂柱子—— 这里虽然不像教堂,但更不像是供人居住的地方。” “那你觉得这里像什么?” 矮人是建筑的好手,他的看法尤为关键: “不知道,但像是供奉什么东西的殿堂。” 的确。 唐奇环顾四周,发现这附近甚至没有一个,能称得上暗门的装置。 而最尽头的那尊雕像也已损毁,大半个身子连同废墟混杂在一起,只留下个石头雕筑的板甲靴。 背后就是一堵石墙,上面的壁画模糊不清,根本不知道代表着哪尊神明、寓意着哪段史诗。 “难道真的是我们找错了路?” 唐奇不由困惑道。 他甚至有些怀疑,这是否是那个‘骷髅’故意留下痕迹,引诱他们抵达这里后,早已重返营地大开杀戒了…… 不敢轻易下定论,他只能离那尊雕像走地更近一些。 才终于在雕像脚下的石墩上,找到了一丁点线索: “没有相对应的符号。 但上面篆刻的文字是…… ‘晨曦’、什么?” “都被水渍侵蚀掉了,这哪看得清楚?”碎石嘟囔着。 唐奇只能进行猜测: “‘晨曦之主’洛山达?” “那是什么?”碎石眨了眨眼。 “一个试图掌握太阳权柄的黎明之神。是春天、是活力,也是革新。” “你们诗人学院里记载的?” 唐奇这才意识到,由于历史无法被记载,神明的足迹愈发遥远,致使人们对于自己所信奉神明总是模棱两可。 也只有圣城的信徒、或是如林恩神父一样的神职者们,能够坚定自己所信奉的主是哪一位—— 唐奇也不知道是谁,反正不是洛山达。 “但古拉加斯都有人记得,这么著名的神祇居然没人听说过么?还是,并不同属一个神系……” “你在那里叽里咕噜说什么呢?” “我说这座雕像肯定是矮人砸的。” 唐奇比了比石墩上的鞋靴,高度差不多与矮人持平。 “滚!” 碎石哪想到这个诗人这么小心眼。 自己不就是差点踹上他的屁股吗? 唐奇则看向安比: “一丁点气味都闻不到吗?” 小姑娘摇了摇头,模样很是沮丧: “安比没有用……”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唐奇叹了口气,不论如何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 可就待他打算起身离开之时,却听到梅拉德惊呼一声: “你们看天板上有什么?” 唐奇抬眼瞧去,察觉到虽然屋顶过于高耸,大部分事物都隐藏在了黑暗里,但月光倾斜之下,也能看清上面空无一物。 不过他转而意识到,梅拉德的‘眼球’正在天板上盘旋—— 而它具有识破幻象的效果。 他连忙看向库鲁: “对天板使用【侦测魔法】!” 库鲁并不会使用这个法术。 但是它手中从新星那里,‘继承’来的魔杖却可以。 于是狗头人催动起魔杖的灵光,一轮微弱的光圈从魔杖尖端迸发,扫过了头顶的天板,赫然呈现出些微的扭曲。 黑暗中,四面镶嵌在神殿的称重石柱上,硕大而透明的浑圆玻璃,展露在了他们的眼前。 与之同时显现的,还有石柱上的暗格。 “机关?” 唐奇凑近暗格,只轻轻一推,暗格便忽而翻转,亮出了一个由齿轮、青铜嵌合而成的…… 把手? “这是什么意思?库鲁,再探测一下把手上有没有陷阱。” 库鲁照办,很快便摇了摇头:“没有、陷阱!” 唐奇这才放心的握上把手,转而意识到,自己似乎可以转动它。 当他试图这么做的同时,耳边传来齿轮细微的摩擦声。 梅拉德捂着一只眼睛,看清天板的一切,忽然喊道: “那面玻璃镜动了!?” (本章完) 第76章 称颂我(跪求追读!) 第76章 称颂我(跪求追读!) 唐奇也连忙向柱子顶端看去,发现那面镶嵌在石柱上的玻璃,正随着他的拧动、齿轮与轴承的旋转,“磕咔”缓慢地挪移。 它能移动的范围并不充裕,是围绕着石柱旋转。 但把手上的旋钮,可以调节支撑玻璃的支架长、短,与镜面的上下翻转。 他意识到,这些玻璃镜就是他们解开谜题的关键: “得把四面玻璃都调整出来,才好分辨它们的具体作用。” 这么说着,便要动身前往其它四根石柱旁。 可就在他松开把手的一瞬间,齿轮又开始兀自转动,连带着刚刚支起的玻璃,也要回退到原位。 他连忙握回把手,阻止玻璃旋转回去,看向其它四人: “都各自去一根柱子旁边,和我一样转动机关。” 众人纷纷点头,效仿唐奇推开石柱上的暗格,转动起了把手—— 唯独碎石大骂一声: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真不怪有人砸掉那座雕像。换做是我,我也会做出一样的举动——这分明是对我们种族的歧视!” “什么情况?” 唐奇疑惑的看向碎石,却发现矮人正在石柱旁踮起脚尖,向上伸展手臂,却无论如何也够不到头顶的暗格: “都他妈怪你这张烂嘴!自从遇见了你以后,老子受到的侮辱比前面两百年加起来都要多!” “你是不是有些应激了?这里是人类的地盘,怎么可能找到方便矮人的机关?” 话是这么说,但唐奇还是没能憋住笑声。 人家小安比都能够到。 他喊道: “库鲁,爬到他身上去!” 狗头人连忙借着碎石宽阔的脊背,稳坐在矮人的肩膀。 两个矮个子相迭,倒是正巧能摸上石柱上的暗格。 等到一阵“磕咔”的齿轮转动声结束后,唐奇再度抬头望向天板,这才明悟过来这些玻璃的用意: “是光?” “什么意思?” 碎石茫然问道。 他虽然懂得建筑,却不懂得机关。 那是游手好闲的半身人才会热衷的事情。 唐奇指了指那片废墟中零碎的玻璃渣,和天板上透下的月光,解释道: “你看石柱上的这些透明玻璃,它们的高低错落有致,说明本来就是需要将它们堆迭在一起。 而这座神殿的位置,是唯一能透过天光的空地,就像现在一样——月光仍然能透过天板上的玻璃,挥洒在废墟上。 那答案便很明显了……” “玻璃、折射!” 库鲁最先反应过来。 “没错。” 唐奇所控制的玻璃镜片,恰恰堆迭在最上方。 于是他不断调节着镜片的角度、支架的长短,终于在那块坍塌的天板上,寻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 月光透过遮覆的藤叶,落在了那块圆形的玻璃上。 原本蔓延的月光,不知是受到魔法的效应,还是其他。 竟然真的有那么一束汇聚在了镜片的正中心,化作一道清冷的光束,穿透神殿的晦暗。 “所以我们要把月光折射到哪个位置?”凯瑟琳忽然问道。 唐奇一怔,开始分析起镜片的角度,和它应有的落点。 这次倒是碎石,率先凭借着对建筑体的判断,确认了目标: “那座雕像!” 那的确是月光最容易折射到的位置。 唐奇点了点头,喊道: “先试试!” 他们通力合作,开始不断调整着镜片的角度,专注到耳边的齿轮声,都被他们抛掷脑后。 好在穹空上的明月偏移的速度缓慢,经过十几分钟的调整,那束汇聚的月光便正巧落在了神殿尽头,那具断裂的石像上—— 准确的说,是它脚下的‘晨曦’碑文。 “咔”的一声,唐奇发觉机关已被锁死,让他们不必再时刻担心镜片倒退回去。 但预料之中的密道、暗门,并没有就此打开。 反而是他们身旁的石柱上,依次显现出一道俊秀的碑文,在月夜之下,绽放着圣洁的明光。 唐奇瞧着眼前石柱上的碑文,轻声念道: “行胜于言。” 凯瑟琳也紧接着告诉他: “无惧挑战。” “磨炼其身。” “坚毅其魂。” “这是什么?” 唐奇眨了眨眼,没搞明白这些文字背后的含义, “是什么神明的寓言么?又或者是什么教义、信条?” “称颂我。” 他的耳边突兀传来一句细微,却又平静的女声。 “凯瑟琳你说什么?” 唐奇下意识地看向在场唯一的成年女性。 凯瑟琳眨了眨眼,有些奇怪道: “我没有说话。” “称颂我。” 声音再度回响于唐奇的耳畔,这次他终于听清楚了这句话: “你们没有听到一个声音么?” “你听到了什么?” 众人齐齐望向他,一无所知的样子,不像是演绎出来的。 “称颂我。” 唐奇惊疑一阵,没有回答他们,连忙循着声音的来源望去,目光最终落在了那碎裂的雕像前。 “称颂我。” 他走近前去,发现耳畔的回声愈发接近—— 它空灵、悠远。 像是从空谷的尽头,历经漫长岁月所传递回的呼唤。 “称颂我。” 唐奇挠了挠头,试探性地张开怀抱,佯装陶醉地歌颂道: “啊——‘晨曦’的神明,您是如此的闪耀,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 “称颂我。” 似乎并没有什么作用。 唐奇摩挲着下巴,有些奇怪: “嘶……是我夸得还不够走心,还是没能夸对方向?又或者两个都需要? 但我又不认识她,怎样才能赞美的合适些? 等等——” 他沉思之际,忽然回过头去,看向那四根石柱上显现的碑文…… “称颂我。” 唐奇终于明悟过来,一拍脑门,当即后退两步。 旋即,右手轻抚胸膛,向着雕像与‘晨曦’二字的方向,欠身鞠躬道: “您的唇齿尚未轻启惊雷,晨曦的剑锋已绽放晓晖。” 【行胜于言】。 “纵使前路遍布悲鸣污秽,憎恶与厉鬼也难挡无畏。” 【无惧挑战】。 “伤痕功勋铸造筋骨脊背,炽热心血倾灌钢铁腑肺。” 【磨炼其身】。 “地狱熔火难磨意志光辉,至上荣光陪伴神魂永随。” 【坚毅其魂】。 当唐奇念诵出最后的颂词时,他顷刻间发觉,耳边忽然变得如此寂静。 眼前却又如此漆黑—— 他感到自己似乎失去了肉体。 只有灵魂在向上漂浮,犹如置身于浩瀚的穹宇…… “诗人。” 他的耳畔,终于不再是亘古、而遥远的呼唤。 ‘女神’平静的呼唤,从他的身后轻飘而来。 他回头看去。 却只看到了一个…… 灵魂的虚影? “你是?” 唐奇迟疑问道。 解密和氛围感,也是冒险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不过还是看老爷们读起来的感觉,如果无聊了那就是我的设计问题,后面会改良或者削减比例的! 老生常谈,关键时期!!! 求老爷们追读啊啊啊!!! (ps觉得诗歌写的烂是正常的,因为那就是我为了贴合故事,费脑子编的。到现在为止除了《朋友再见》之外没有一句是抄的,大家轻点喷哈。) (本章完) 第77章 晨曦之剑(求追读!关键一天) 第77章 晨曦之剑(求追读!关键一天) 唐奇不知该如何形容眼前的这个…… 灵魂? 但她显然没有一具‘身体’。 浑身绽放着耀眼的辉光,虽然无法刺破周遭的黑暗,却险些刺瞎了唐奇的双眼。 唐奇看不到她的五官,只能根据魂体的形态,分辨这是一位身材曼妙的女性。 只不过恰恰因为是个魂体,被光芒笼罩,所以唐奇也无法看到一些更明显的生理特征。 但不论如何,这都与他之前猜测的‘洛山达’有所迥异。 虽然神明总是会出于种种原因,在凡间降下自己的化身。 而这些化身的样貌也大多不尽相同,完全取决于神明的需要。 但传说中的‘晨曦之神’,大部分情况下都以一个金色皮肤的健美男性模样显露神迹。 他会穿着犹如香槟金色的高贵长袍、又或是精致的黄金板甲,举止开朗而骄傲。 相比之下,眼前的这位,要显得过于简陋。 也过于…… 哀伤。 “您是哪位……神明?” 眼前的灵魂向他缓缓摇头: “万不敢觊觎神明之伟力,吾不过一个长眠的魂灵。” 唐奇想到碎石之前的推测,说这座圣殿兴许是在‘供奉’什么,他转而意识到: “这里安放着您的遗体、或者灵魂?” 她用点头表示认可,却似乎是想要节省时间似的,干脆地表明来意: “吾名【晨曦】,以伟业铸就吾身,剑锋为荣耀所指。 曾以手中之剑屠戮污秽、带来黎明。 生命终末之时,【黄金国】纷争不停、内乱四起,伪神信仰肆虐,谋求神明权柄。 我以荣耀之辉,贯穿邪神心膛,难敌临死反扑,与之同归于尽。 世人歌功伟绩,称颂我为【晨曦之剑】。” 唐奇总觉得,自己在哪里听说过【黄金国】这个名字。 甚至,那段记忆就出没于不久之前。 可似乎是此前没将它当作一回事,忽略了过去,以至于现在居然没能想起来,在哪里听说过。 无奈之下,只能总结道: “所以您并非是一位神明。而是一位……英雄。” 当这句话出口时,他意识到眼前灵魂身上所绽放的明光,似乎更加耀眼了一些。 怪不得执着于自己‘称颂她’,其实她也很享受的吧? “那这里算是什么,灵魂空间么?您把我带来这里的原因又是?” “然时光流转、岁月侵蚀,亦使死亡栖居吾身安息之所……” “抱歉,打扰一下。” 唐奇挠了挠有些烦闷的耳朵, “您能像我一样正常讲话么?你知道的,虽然我能听懂这些【雅言】,但是它有些太繁琐了,音调、韵律也不尽相同。 当我的耳朵接收到这些辞藻时,不得已还要经过大脑转化,才能更深刻的理解其中含义。 省去这个步骤吧,好吗?我们有话直说。” “吾——” 眼前的灵魂怔愣一瞬,紧接着咳嗽两声,有些别扭地换回通用语, “我的生命因伪神而终结,可在我临死之际,仍然将它封印在了剑刃之中。 黄金国的子民,将我未能消逝的魂灵供奉在这座陵墓之中,用魔法维系我的长存,亦是希望我能长久镇压伪神的残躯。 可不知从何时开始,再也没有人抵达这里,修缮我的陵墓、维系我的魂灵。 致使封印逐渐松动,任死灵之气栖居、填充了这片安息之所。 甚至…… 它吸引了外来者。” “你说的那个‘外来者’,长得像不像一个秃头的骷髅?” 【晨曦】一怔,恍然道: “你已经见过他了?” “事实上,我们就是一路尾随他而来。” 唐奇解释的同时,甚至忍不住吐槽道, “他跟个偏执狂一样,在我们面前演了场好戏,想要带走我们营地的一位姑娘,说是她的头颅最‘完美’。 甚至要用她来缝合出一具‘完美的艺术品’——就是尸体。 考虑到那是个一天到晚和尸体打交道的死灵法师,我倒也能理解。 毕竟我听说诗人学院里,还有崇尚人与野兽的交际。这些死灵法师们,爱好尸体似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是…… 嗯?你怎么了?” 唐奇察觉到,【晨曦】魂灵之上所散发的光晕,正时而变得晦暗,时而变得耀眼。 “我大受震撼。”她解释道。 “那你是个正常人。” 唐奇将话题调转回去, “总之结果就是,我们重创了他。为了避免他第二天卷土重来,一路追到了这里—— 现在遇到了你也刚刚好,我想请问一下,为什么我们扳动了机关,却没能找到一个通往陵墓的入口?” “因为工匠的设计,想要打开通路,便需要‘称颂我’。” “你要求的?” “不是。” “真不是?” “真不是!” 唐奇听着她越发激动的回声,看着她身上的光芒闪烁地更频繁,总觉得这并非源于她焦急的辩解。 更像是被揭穿后的羞耻。 果然,你也乐在其中吧? 似乎是察觉到唐奇的目光越来越诡异,晨曦急忙扯回了正题: “既然你们本就是来寻仇的,或许我也不必再为陵墓之中的祸患,而刻意请求于你……” “不,【晨曦】女士。” 唐奇连忙挥手, “一码归一码。‘找死灵法师寻仇’,和‘帮你除去陵墓祸患’是两码事——我们可以只寻仇,不杀人。” “什么意思?”她有些不太能理解。 唐奇向她摩挲了一下手指: “您企图寻求他人的帮助,应当也准备好了应有的报酬?” “如果任由死灵之气延续下去,整个黄金国都将回到过去的霍乱之中……” “事实上,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黄金国】了。” “什么?” “抛开兽人不谈,这片大陆目前只存在东岸的【领主联盟】,与西方的【泰伦帝国】。 您所说的【黄金国】,兴许只留存于被泯灭的历史之中……” 就当陈述完事实的同时,唐奇看到她的光芒变得极为灰暗。 他转而意识到,现实对于这位过去的英雄而言,似乎有些残忍—— 为了守护那片国土与人民,她甘愿为荣耀牺牲自己。 却发现自己的努力,在时间的洪流下不存在任何意义。 “这样吗……” 【晨曦】终于明白,为何不再有人修缮这座陵墓的真相。 她叹了口气,似乎失去了继续交谈下去的兴趣: “陵墓之下,那些陪葬于我的一切宝藏,都将转赠与你。” “成交。” “但你需要小心。我能够感受到,伪神的封印正逐渐松动——因为祂的躯体,将要完成。” 唐奇恍然大悟:“那具‘完美的艺术品’,是为伪神准备的?” 他还真的以为那是死灵法师的恶趣味。 “当你们将他逼入绝境时,那个人兴许会为了活命,引导伪神破除封印、提前降临……” 晨曦缓缓漂浮在了唐奇的耳边,附过他的耳畔,用柔和而平静的低语,念诵了一行晦涩的咒语, “如果真的遇到什么无法解决的困难,召唤我。 我会用最后的荣光,泯灭它。” 唐奇还要说些什么,眼前的黑暗却骤然褪去。 眨眼之间,他竟然又回到了那尊破损的石像之前。 月光笼罩的‘晨曦’两字渐渐晦暗。 耳边却传来滚石摩擦的“隆隆”声响。 眼前的雕像渐渐挪移。 暴露出一条向下的通路。 安比捏了捏自己的鼻子。 以便灵敏的鼻子,不会闻到通道里,那股独属于腐尸的恶臭。 碎石惊呼道: “这才像是尸体应该住的地方!” (本章完) 第78章 冰冷的怀抱 第78章 冰冷的怀抱 “可恶、可恶!那到底是什么法术!?” 身为一个学者,除了研究法术偶尔会烦闷到抓挠自己的头发、脸颊之外,戴斯很少有这么歇斯底里的时刻。 他几乎是一脚踢开了某间暗室的房门。 血腥味很重,他早都已经习惯,甚至可以说是享受—— 这毕竟是用于处理尸体的工作室。 他砍下冒险者双腿时所流淌的血液,仍然残留在简陋的木桌上,没去清理。 因为他喜欢血中那隐约的甜味,和尸体腐烂后,那一股馊掉的酸臭一样喜欢。 许多人无法理解他的喜好。 但就像他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吃那些甜到发腻的蛋糕一样。 拜托,学术总是枯燥的。 之所以愿意忍受枯燥,研习‘生死’的奥妙,最早还是会出于个人兴趣吧—— “活人总是狡猾、奸诈、不可理喻。他们的心思活络,总让你以为是在真诚待你,直至把你骗得只剩下一块臭不可闻的兜裆布。” “但死人却不会这么做,和他们待在一起,便会觉得安心。” “因为死人不会说话。” 在成为死灵法师之前,年少的戴斯就已经走过许多弯路,意识到了这一点。 所以他时常会掘人坟墓。 一方面是为了生存—— 吃着那些供奉给逝者的食物、再撬开他们的棺材、躺在他们的身边。 这既能填饱肚子,又能找到一处抵挡风雪的‘屋子’。 甚至还有人‘陪伴’着自己呢。 一方面是因为,可以就这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拒绝与吃人不吐骨头的活人打交道。 直到他掘开了一块死灵法师的坟墓—— 戴斯记得,在墓室中发现这本法术书时,他险些笑出了声。 从没想过这些研究‘生死’的大人物,有朝一日竟然也逃不过死亡的追赶。 那他们终其一生所研究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呢? 他抱着这个疑问,走上了和那位死灵法师一样的道路。 如今,他已经得到了答案: “是灵魂。” 这也是他受到指引,抵达这座陵墓的原因。 “哦,在这里!” 他摸索着取出箱子里,盛放着稀薄深蓝色液体的药剂,“咕咚咕咚”地灌入自己的喉咙。 区别于加速伤口愈合的【治疗药剂】。 这份【压力药剂】能帮助施法者,更快的恢复精神创伤。 譬如想要恢复到全盛状态,常规而言需要充分的休息八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但饮下一份【次级压力药剂】,可以将其缩短至六个小时。 当然,价格也会更贵,是两瓶治疗药剂的价格。 但戴斯已经顾不得这些。 那些蕴含魔力的谩骂,迄今还徘徊在他的脑海。 让他虽然弥补了额头上的血洞,却仍感头痛欲裂。 心灵伤害的创伤,也需要压力药剂缓解。 否则在头痛之中,他根本无法静心休憩,恢复自己消耗一空的法术位。 “好多了。” 当感到眼前清明些许之后,戴斯首先松了口气。 旋即离开了工作室,轻打响指,四周石壁上的火把应声燃起绚烂的火光,将漆黑而空旷的陵墓照亮—— 除了中央一个偌大的石台之外,四下大多是散发着恶臭的死尸,不太规则的铺展在周围。 那是这些年他杀死的冒险者、掘墓者、迷途之人,还有一些单纯死在野外,被他带回来的倒霉蛋。 他踩过这些尸体,匆忙的走到石台旁,掀开了上面的白布。 一具完美的胴体,就这么毫无保留地展露眼前。 她缺少了个头颅,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值得挑剔的地方。 置于腰腹的两手上,还紧握着一柄断剑,一股阴湿、不甘而又哀痛的气息,要与陵墓之中的腐臭交相辉映。 “很好,没有任何磨损,【复原胶】可以省着点用了。” 戴斯松了口气,将白布重新覆盖回去, “那就休息一下。六个小时后,记忆一些无需专注的法术,争取在第一时间把那张嘴封住……” 休息的方式十分简单。 就是睡觉。 当施法者悄然进入梦乡之时,他耗去的精神会就此缓慢恢复。 与之相应的,是脑海中有关法术的‘公式’随之遗忘。 所以每当从梦中醒来时,法师还需要费一些时间,从法术书中搜罗今日决定使用的法术,进行对公式的重新记忆。 戴斯找到那片堆积着最多尸体的地方,平躺在了几具尸体之上—— 这就是他的床。 “啊……” 一股莫大的安全感将他包裹,就像是孩童时期、度过一个寒冷雪夜之后,母亲那逐渐僵硬而冰冷的怀抱。 他钻研着世间的‘生死’。 明白在这个世界上,只要灵魂不灭,生死之间不过隔着一道畅通无阻的桥梁。 “所以只要学会灵魂的法术,找到灵魂……” 他渐渐阖上了眼皮。 嘴角牵扯出一抹笑容。 那是个美梦。 “……” 戴斯并不记得自己睡去了多久。 只是在浑浑噩噩之间,忽然听到了一声清脆的“乓”声。 它十分轻微,却直接作用于心间,震颤的他猛然惊醒—— 那是提前在陵墓甬道处,所设下的【警报术】。 它设置在圣殿与墓室之间,总共不超过两百尺的距离。 换言之,奔跑到他的眼前,只需要不到半分钟—— “不好!” 戴斯大呼一声,甚至已经没时间去思考,是什么人看破了重重迷雾,抵达了这座陵墓。 只顾着奔跑回自己的工作室,翻找起自己仅剩的资源—— 他虽然恢复了一定的精神。 却也遗忘了所有的法术! “只能用这个了——” 他心痛地拿出了一颗巨大的颅骨。 那几乎占满了半个宝箱,是需要环抱才能拿在手上的尺寸。 而就在戴斯走出工作室的顷刻,甬道之中,已然冲出一面宽阔而厚重的塔盾—— 戴斯看不到是谁持握的塔盾。 所以他猜出来是个矮人。 碎石一眼瞧见那个惊慌不已的‘骷髅’,大笑一声: “老子倒要看看,你还能不能再把老子放逐一次!” 冲下台阶,他脚步不停,高举塔盾就要狂奔至戴斯的身前。 后者紧紧咬牙,将环抱着的颅骨扔到尸场之中,口中晦涩的咒语咏唱不停。 碎石转而意识到,那些铺展在陵墓之中的死尸,逐渐要蠕动至他的身前。 一抹巨大、宽阔的阴影,逐渐覆盖了陵墓的火光,也遮蔽了‘骷髅’的身影。 他心神震颤,但勇气使他脚步不停: “【盾冲】!” “噗——” 庞然的冲击,连同他的塔盾,硬生生顶在一个巨大的肉块上,反弹的作用力迫使他整个人倒飞出二十尺之外! 腾飞半空时,碎石忍不住大喊: “老子讨厌他妈的巨人!” 能不能上三江就看今天了,很关键。 求老爷们追读!!!! 爱你们!!!! (本章完) 第79章 你不该发现才对(46k) 第79章 你不该发现才对(4.6k) 老实讲,在矮人的世界里,很少有什么称得上‘惧怕’的事物。 面对远比他们高大、威严的巨型生物,他们只会展露“不就是傻大个么”的不屑一顾。 然后狠狠踹上他们的脚踝,试图让这些巨人倒在地上,仰视自己。 碎石就经常这么做—— 就在不久前……大概是两百年左右,那些于北地【冰风谷】游牧过活的巨人种族【歌利亚】,由于逐渐炎热的气候,而选择向南迁徙。 当年,所有的矮人都觉得他们在扯淡。 直到实地考察之后,发现那比寒风凛冽的北境更北方的土地,居然他妈的是一座活火山为止。 于是两百年间,矮人与歌利亚曾爆发过几次冲突,最终以大融合作为结局,致使如今北地的【铁炉堡】,经常会因为种种历史原因,举办矮人与歌利亚比拼摔跤的比赛。 而摔跤是需要技巧的,矮个子绊倒大个子则更需要手法。 但一切手法的前提是,你能够找到对方的腿脚。 如今面对死尸所团聚在一起的偌大巨人,几乎要占据大半个陵墓时。 碎石意识到,自己无法利用过往的摔跤经验做任何事—— 不只是因为那个巨人僵尸肥胖到,让肚皮掩盖了自己的脚踝。 也因为他肚皮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手脚…… 他根本无从下手! 这是一具由尸体拼接、融合起来的【僵尸肉团】。 它的源头应该是天板下,那个臃肿躯干上,弥漫着幽绿邪光的大型头骨—— “妈的,根本够不到。” “吼!!!” 肉团的喉咙也像是拼接而成,致使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的嘶吼声,混杂在了一起。 刚才的【盾冲】于它而言,甚至没能蹭破流淌尸油的皮囊。 那由尸体、手脚粘连在一起的巨型‘手臂’,几乎是在弹飞碎石的顷刻间砸落。 手臂的庇荫遮覆在碎石的脸上,他试图逃离落下的阴影,却发现自己矮小的身躯很难瞬时奔逃至逼仄的空地上。 他明白自己要被碾压在肉团之下,只得将塔盾举过头顶: “所以老子才不喜欢这些巨人!” “这巨人简直让人反胃的丑陋,比梅拉德还要肥的流油!” “拜托,我之后会减肥的,骂人能不能不要总是带上我!?” 歌声与抱怨同时响起,碎石转而瞧见,那巨人的步伐稍有不稳,以至于拼接的手臂都为之倾斜。 他连忙向着一旁翻滚,在“轰隆”巨响砸落在身后的同时,堪堪滚到了角落: “那个法师就躲在巨人的身后!陵墓里没有能让他躲藏的地方——靠!” 就在他大喊的同时,耳边骤然响起哀嚎似的钟鸣,犹如背后闷棍似的,让头脑霎时间开始昏沉。 耳蜗变得极为瘙痒,像是有什么潜藏在毛孔中的小虫,破皮而出。 碎石连忙伸手抓挠起耳道,才发现一切都是错觉。 “别愣神!” 唐奇的呐喊让他回过神来,而肉团骇人的手臂又紧接着横扫而来。 “rua!” 它肥硕的身躯带来了庞大的体型、力量,却也换来了缓慢、容易被当作靶子的代价。 除非库鲁的咒语念诵错误,否则【冷冻射线】根本没有失手的道理—— 冰晶在手臂横扫的时刻正中靶心,雪白的霜与寒气一同扩散、蔓延,减缓了它挥动的速度。 可碎石本就翻滚到了角落,已经没有再向后翻滚的余地。 他冷哼一声,将塔盾压在身下: “【盾冲】!” 砰然的冲击没能轰碎脚下的岩石地板,反倒是借助反作用力,让他整个身躯向上腾空。 迟缓的横扫没能命中碎石,‘拳头’撞击在陵墓的石墙上,将整个墓室凿击出阵阵轰鸣声。 而碎石则在同一时间,将钉头锤别回腰间,伸出右手,紧握住‘手臂’上的一条腿—— 他其实不想这么做的。 因为他瞥见这条腿的尽头,已经完全没入到了融合出的肉团里。连接处布满了密密麻麻,让人倍感恶心的肉瘤。 甚至临近肉团的躯干,都能闻到一股扰乱神智的尸臭。 但他可是矮人,血液里流淌着的是健壮与坚毅—— 很少有毒素会顺延他的皮肤,入侵他的体内。 这让他完全可以更大胆些。 他紧握住那条腐烂的小腿,死尸的皮肤没有弹性,让他陡然捏出一个显眼的凹痕。 在撞击与震颤之中,他几乎要将这条腿生生扯断下来! 但好在他稳住了身形,高举塔盾,把眼前那‘手臂’上所拼接出的手脚,当作攀登高峰的台阶,一步步向着它的肩头、乃至闪烁幽绿邪光的头骨奔去—— 碎石的动作被戴斯尽收眼底。 那头骨是僵尸肉团的核心,绝不能让矮人轻易毁去! 他就要打起响指,让【亡者丧钟】再度响起,彻底击碎矮人的耳膜。 可裹挟着‘激励’的歌声,却转瞬即至: “你是个身材矮小的小人物,去击穿那个巨人的大头颅!” “前面那一句可以不用唱!” 碎石虽然破口大骂着,却感到心头这股愤懑,让他整个人更为兴奋了—— 奇怪,他记得自己也没有被皮鞭抽、被人辱骂的爱好才对? 但就是这股莫名的冲劲,让那丧钟徘徊在耳畔的时候,因只顾着愤怒,全然没能听到悲鸣与哀嚎。 “为什么!?” 意识到法术再度失效的戴斯,忍不住气急败坏道。 可那骂声转而将矛头指向了他—— “光顾着骂他,差点把你忘了。 你这个脱发胆小的秃头,比僵尸还要丑陋的骷髅!” 那股头痛欲裂的感觉再度袭来,戴斯紧跟着哀嚎一声。 而碎石已然借着愤怒所激发的肾上腺素,冲到了【僵尸肉团】的头颅旁,转动自己的腰身,带动手中的钉头锤,轰然砸在了巨人的颅骨之上! “砰、砰!” 他动作不停: “再来一次!” 瞬息之间的四次凿击,仿佛真的如他名字一般,具有开山、碎石的能力。 那庞大的颅骨赫然被轰砸出森白的碎片,剧烈的震荡迫使整个肉团向着侧方倒去—— 同时暴露出了它背后所掩护的戴斯! “库鲁!” 甚至无需唐奇指挥,魔杖已然迸发出冰冷的寒光,直射向妄图慌逃的戴斯。 结实命中在了他胸骨一般的魔法护甲之上。 “我不该对你有所期待的。” 唐奇叹息一声,不顾瘪嘴委屈的狗头人,就要向着戴斯的方向奔跑而去。 无论如何,也要先绕开那座‘肉山’才行。 可他转而意识到,奔逃的戴斯,并非是向着陵墓更深处逃窜。 而是跑近了那正中的石台…… 他想起踏入墓室之前,【晨曦】做出的嘱咐。 “不能让他靠近那里——” 他试图加快自己的步频,却根本无法跨过他们之间遥远的距离…… 而戴斯已然掀开了石台上的白布,看向腰腹的那柄仿若悸动的断剑,口中呢喃起晦涩的咒语: “以生命之初始,以死亡之彼岸,以灵魂之桥梁……” 一抹神秘的幽紫色灵光,幻化作一道篆刻铭文的法阵,笼罩在了石台周围。 那是事先便准备好的仪式—— “去你妈的!” 唐奇的骂声富有韵律且简短,但不知是这短暂的谩骂,对戴斯而言根本不屑一顾。 还是因为他陷入到一种极度专注的境遇之中,言语的力量根本无法左右他。 结果是【恶言相加】没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唐奇明白,打断他的咏唱,需要自己同时念诵一段咒语,召唤那位逝去的英雄。 可他仍然需要临近那副躯体才行! 因为【晨曦】忠告他的方式,便是让英魂抢先一步占据肉身,以阻碍‘伪神’的复生…… 他需要时间靠近那具未完成的身体—— 一道雪白的疾影从唐奇身边掠过! 唐奇看到那个犹如白狼般,狂奔向前的小姑娘。 他当即扫下和弦,高歌一曲: “狰狞你的獠牙与利爪,去给予你的血仇惩罚!” 恍然间,安比的耳畔,回响起她童年时懵懂的困惑—— “爸爸,我们为什么要住在森林里?”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伤害到别人。” “如果别人要来伤害我们呢?” “那爸爸妈妈一定不会让他伤害到安比。” 可是爸爸。 你知不知道。 如果代价是你们的离开,其实也算是一种伤害? 它没有割破安比的皮肤。 但是安比仍然会哭。 向着仇人奔跑的小姑娘没有一刻停歇,她感觉到世界在自己的眼前缓慢下来。 她的呼吸愈发均匀。 而当野兽一般的利爪,延展出她的指间时,她察觉已然与‘骷髅’近在咫尺。 “吼!!!” 喉咙迸发着凶厉的狼啸,双爪几乎要撕碎戴斯的脸庞,让他在痛呼之中中断了咏唱。 也迫使那刚刚抬升的断剑,重新回落在胴体的腰腹之前。 安比将戴斯扑飞在了地上,利爪又要逼近他的喉咙。 只在这一刻,仇恨让她失去了理性。 拥抱着本性,宛如一只真正的野兽! “【冻寒之触】!” 但是在挣扎之中,戴斯强行凝聚出一道骨爪,刺入安比的胸膛。 那骨手宛如穿透她的皮囊,剐蹭着她的胸骨。 死灵的气息侵蚀了她的每一寸骨骼,迫使她在阵痛之中嚎叫不已。 她只是一个没能完全兽化的孩子。 巨大的悬殊,让她无力抵抗骨爪的痛苦。 但戴斯没有闲心去理会一只受创的狼崽。 一把将安比推到地上,试图站起身来,重新返回那座石台—— 却定睛发现,那个烂嘴的诗人,已经将手指触及到那柄断剑之上。 用圣歌般的音律,诵唱着十分晦涩、却又熟稔的咒语: “以生命之初始,以死亡之彼岸,以灵魂之桥梁。 我呼唤那迷失于时光尘埃中的英魂—— 【艾耶·晨曦】。 挣脱这腐朽的桎梏,充盈这血肉的殿堂。 以崇高的意志,重现破晓的光辉!” “嗡!” 没有预兆。 复杂的法阵里,那断剑之上,赫然迸发出一阵明灭、闪耀的明光。 已然分不清楚,究竟是圣洁的辉光落入了断剑之中,还是断剑在顷刻燃起了金色的火焰…… 但这近乎要凝成实质的光焰,霎时间普照在了陵墓的四壁,为这晦暗的墓室填充起耀眼的金辉。 唐奇不得已闭上自己的双眼。 那摔倒在地板上的肉团,也为这抹圣芒哀嚎。 在嘶吼声中,光晕渐熄。 唐奇强行睁开被刺激到血红的眼眸,看清一个手持断剑的无头之人,已然站在了戴斯的身前。 那柄华丽的断剑上,被灿烂的金色所弥补出剑锋。 它犹如烈阳般夺目,卷走了一切的腐烂与污秽。 在戴斯的眼前,被补足的剑刃挥作了一轮金色的半月。 没过之处,就连猩红的血肉都被光焰燃作了灰烬! 只在这一刻,戴斯仿佛看到了那座连通着‘生’与‘死’的桥梁—— 作为一个死灵法师,他终其一生都是在让别人走向死亡。 以至于他无法了解,‘死去’到底是一股怎样的感受。 如今他明白了: 死亡是一个冰冷的怀抱。 不是因为它足够让人疼痛。 而是它能让你回忆起…… 那个直至生命的尽头,都无法释怀的时刻。 “怎么会……” 在不解之中,戴斯走到了桥梁的彼岸。 而随着他失去声息,碎石感觉到脚下肥硕的肉团,紧跟着失去了本就不多的理智—— 似乎是因为失去了控制他的‘主人’,以至于这个污秽的集合体,变得弥足狂躁。 “老子真是烦透了这种僵尸!什么时候才能一锤子将它们敲死!?” 其实碎石的四次痛击,已然击碎了肉团的颅骨。 但它毕竟是‘僵尸’,同样拥有着屹立不倒的特性。 “总不能跟它一直这么耗下去!” 连番的激战,乃至大量使用战技,已经让碎石饥肠辘辘。 他可挥不动几次钉头锤了…… 而一道附着光焰的剑芒,打消了矮人的顾虑。 “轰隆!!!” 无头之人高举断剑,将灿金色的剑锋挥向腐烂的肉团。 剑光所过之处,黑暗无所遁形。 那庞大的肉团在转瞬间被一分为二,焦灼而平整的豁口处,只有挥洒着四散的飞灰。 而那肉团在沉痛的嘶吼声中,与它的‘主人’一同踏上了桥梁的对岸。 碎石拥有着两百余年的阅历。 这让他很清楚的意识到,这道金色剑锋起源于何处: “这他妈是…… 【至圣斩】?” 那是独属于圣武士,这片大陆上最耀眼的职业,所拥有的威能。 可就当碎石将要松懈,跳下腐烂肉团的间隙。 他的双眼分明捕捉到了唐奇的动向: “喂,诗人!?” 他只觉得这个烂嘴的诗人得了失心疯—— 竟然拔出了‘蛇吻’,挥向了那位无头的圣武士! 后者明显注意到了身后的危险。 顾不得暴露胴体,举起手中金光散去,恢复原貌的断剑,匆匆抵挡住了唐奇的挥砍。 她紧接着后退两步,用心声的方式,向唐奇传递自己的惊骇: “吾——我刚刚才帮助过你,为什么要对我刀剑相向?” 唐奇紧握着弯刀,开始思考自己斩杀眼前这位‘圣武士’的可能性: “因为我在咏唱过程中发现,那个阵法从来不是为什么‘伪神’所准备的。 ‘完美的艺术品’所牵连的目标,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 你的灵魂。” “……” 【晨曦】陷入进沉默之中。 思索了半晌,她似乎是明白,这并非是随意找个借口,便能糊弄过去的。 转而将断剑立于身前,拍灭灼烧在自己手腕处的光焰,用心声疑惑道: “你不应该发现才对。” (本章完) 第80章 荣耀之誓(44k) 第80章 荣耀之誓(4.4k) 在悄无声息的对峙之际,凯瑟琳匆匆赶去安比的身边,查探小姑娘的伤势。 梅拉德尽可能离那个流油的肉团更远一些,心中担忧着自己未来的下场是否与之相似。 唐奇则向碎石拼命使着眼色,示意矮人凑得更近一些,以便在遇到危险时能第一时间发动救援—— 所有人都目睹了这位圣武士的力量。 虽然【至圣斩】上附着的光耀,只对不死生物具有特攻,以至于僵尸肉团失去了原有的坚韧,被一刀两断。 但面对平常生物时,它的威力也堪称不俗。 唐奇还是不认为,自己的小身板能扛过她的斩击。 碎石并不明白唐奇的用意。 毕竟在他的眼里,唐奇一直在自言自语—— 除了他,没有人听到晨曦的心声。 却下意识的选择了相信,举盾警惕着那具无头的‘活尸’,不由嘟囔道: “该死。这家伙明明弱得离谱,但老子还真有点信服他的领导力了……” “法阵没有异样。从未见过它的人,也不应当理解它的原理与目标。断剑上更没能保留我的气息。 为了让这个死灵法师显得更急迫些,我甚至不断通过灵魂呼唤他…… 难道是我的故事不够真实么?” 晨曦自认为已经做到了力所能及的一切,实在想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 而为了拖延些时间,让碎石恢复些体力,唐奇也不介意多解释两句: “在我踏入陵墓之前,你曾告诉过打断‘伪神’复生的方法—— 召唤你的灵魂,提前注入到躯体之中,以阻拦祂的降临。” “有什么问题么?” “但你忽略了一个关键——” 唐奇深呼吸一口气,冷声回答, “我是一个诗人,而非传统的施法者。 我对魔法的所有掌控,都源自于‘发掘音乐之中的震动’,而非分析、套用‘公式’。 换言之,不论是否属于【仪式施法】,想要连通法阵,达成效果,首先都需要我通过音乐的频率激发其中的魔法。 但是,当我咏唱出那句颂词时,我没能发现音乐在与法阵共振。” 这既是吟游诗人的施法特点,更是它失传、断代的重要原因之一。 毕竟这个世界不是谁都拥有乐感,音乐家们也只有少数能感知到音乐之中的魔法震动。 而将音乐的震动与法术结合起来,组成展现在现实位面的法术,又成为了第三道门槛。 如果没有那本【日志】,唐奇或许会和学院里的其他人一样,终其一生都无法参透音乐施法的奥妙。 如今他虽然通过记录故事,跳过了学习的步骤,直接获得了法术。 却并不意味着不能通过施法时的感受,反推出用音乐震动魔网的方法。 这也是他每次都要扫下和弦、高声演唱,而不是随意地施展法术,试图糊弄过去的原因—— 否则当有朝一日他失去了【日志】,又或是【日志】收回了他所拥有的奖励时,自己岂不是又要变成一无所有的废物? 也正是这个观察、学习的好习惯,让他今天察觉到了咏唱时的异样。 否则,他或许真的要被晨曦蒙在鼓里…… 毕竟她可是一位【圣武士】! 还记得最初踏入金色橡树,遇到凯瑟琳时,她曾用“圣武士的谎言”来暗讽过自己。 刻板印象中,这些崇高的战士,本该拥有诸如‘守序善良’、‘正义无畏’、‘助人为乐’……等一系列伟光正的标签,作为其性格与行事的点缀。 而唐奇甚至很难怀疑这一切—— 因为她真的能够释放出【至圣斩】! 神术者与施法者截然不同,他们并不依靠过分的学习获得力量。 而是通过对神明的祈祷、对誓言的忠诚。 与之相应的是,一旦违背了自己的信仰、誓言,他们所拥有的一切力量,都会在顷刻间荡然无存。 所以晨曦仍然能够施法本身,其实就已经证明她值得信任…… 吗? “为什么你能在违背誓言的当下,施展神术?” 唐奇忍不住问道, “【破誓者】么?” 如果说有哪位违背誓言的【圣武士】,依然保有了过去的威能。 恐怕也只有那些放弃心中的火焰,追求黑暗与野心的【破誓者】能办到。 “但拥抱黑暗的人,可斩不出那样耀眼的光芒。” “因为我没有违背誓言。” 晨曦笃定的回答,险些让唐奇没忍住笑声: “你的意思是,你一个死去不知道多少年还没有安分,自始至终想要复生的英灵。 用谎言吸引来一个死灵法师,帮你杀了不知道多少人,只为了把她们身体中的某个‘完美’部位切割下来,从而缝合出一具让你满意的‘完美身体’…… 之后又要怀着不可告人的秘密,隐瞒自己的恶行,‘杀掉背货的驴’——那个听从你命令的死灵法师。 哪怕你做了这么多,也仍然走在誓言的道路上? 恕我冒昧,您的誓言总不能是‘毁灭世界’吧?” 当提及誓言之时,晨曦的身姿似乎更为挺拔了。 她的心声也更为笃定,仿佛一座屹立不倒的高峰,从来没有动摇过: “行胜于言、无惧挑战、磨练其身、坚毅其魂。 自始至终,我都为荣耀而战。” “荣耀?” 唐奇这才意识到,那四根石柱上的符文竟然寓意着她毕生的信条。 也恍然大悟,为什么开启陵墓的入口,是‘称颂她’—— “所以你果然是乐在其中吧!?” 信念虽然给予了圣武士强大的力量。 却也让他们一生都在按信条行事,以至于大多数圣武士成为了一群‘执拗的奇葩’。 譬如当圣武士拯救了一座城市,挽救了万千民众的危亡时。 由于他们不同的信仰,总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嘿,圣武士先生,您竟然真的拯救了一座城市!城主决定赠予您一箱金币,您想好怎么使用它们了吗?” 乐于‘奉献’的【白骑士】们说: “将它们分发给那些困于贫穷的人们吧,他们比我更需要这些。” 试图‘救赎’的理想主义者们说: “我不需要这笔钱,只希望城主可以赦免那些犯下过错的人们。每个人都理应拥有悔过的机会。” 向着‘荣耀’宣誓的英勇者大笑: “那当然是把它们融掉,再聘请知名的匠人为我塑造一座黄金而不朽的丰碑!” 比起这些身外之物,他们心中更期盼的,是能够在世界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唐奇毫不怀疑,这些人绝对是那种中了大乐透的奖金,也要昭告天下、向人炫耀的显眼包…… “所以呢?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用那么多具尸体拼凑出现在的身体—— 这对你而言就足够荣耀了么?” 问出这句话,并非是出于什么过剩的怜悯心。 事实上,唐奇很难在乎这些与自己无关之人的死活。 但他需要明确眼前这位‘圣武士’的态度,乃至目标。 以分辨眼下的处境,是否安全。 而晨曦的身体忽然轻微的摆动起来。 模样就像是摇着那根本不存在的头颅。 她否认道: “我不会为自己犯下的恶行所辩解—— 这件事情并不光彩,更谈不上什么荣耀。 但是我相信自己,会用自己的余生,竭尽所能地去弥补这些恶行所带来的罪恶。 行胜于言。 我会用辉煌的未来,遮蔽一切的罪责与质疑。 就像我曾经做过的一样。” 唐奇算是听懂她了的‘信念’: “所以你是认为,比起‘杀死无辜之人’,‘重生于世界,完成更多的伟业’来的更重要。” “对这个世界而言也是如此。” “找借口就找借口,别总是扯上这个世界——遗忘大陆是口黑锅吗,动不动就世界的错,它招你惹你了?” 哪怕受到如此调侃,晨曦也回答地坦荡。 坦荡到让唐奇觉得这位圣武士的脾气,竟然出奇的沉稳: “我只是在陈述一个现象,亦是事实—— ‘人们总会对好人抱以苛责,对恶人抱以仁慈。’ 那些践行善意的人们,一旦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为自己的私欲而放下一次行善的想法,便容易遭受唾弃,被称呼为‘堕落’。 而那些十恶不赦的人们,纵使他们犯下过种种罪行。但只要在生命的最后展现出仅存的善念,就足以获得许多人的谅解,称之为‘人性的光辉’。 在这个世界,不会有人在乎你‘过去’做了什么。 他们只在乎你‘现在’做了什么—— 假使我未来拯救了一座城市。 你认为那些人是会缅怀这些死去的冒险者,还是更愿意感谢他们的牺牲,换来了我去挽救了城市的危亡?” “……” “当你如今奉行的伟业,光辉足以掩盖过往的黑暗时。 人们会更愿意称之为…… 赎罪。” 唐奇眨了眨眼,原本紧绷着的神经,已然在悄无声息中松懈。 这当然不意味着他已经被晨曦说服,认可了对方的价值观。 而是通过她的辩护,使唐奇意识到,眼前的圣武士的确有一套足以让她行为自洽的逻辑。 这份逻辑能够帮助她摆脱‘善恶’的桎梏。 向着心中认定的目标前行—— 追求功绩,追求荣耀。 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唐奇的安全。 毕竟杀一个吟游诗人,可没办法让她获得认可与荣誉。 至于她的价值观,唐奇根本懒得在乎—— 管别人的是非、善恶做什么? 他又不是好为人师、喜欢讲些大道理的牧师。 他能够管住的只有自己,让自己尽量不去加害别人。 剩下的,只要别妨碍到自己冒险、活出精彩的人生就好。 “那我不得不承认,在自欺欺人这方面,或许没人比你们圣武士要更有经验。” ‘誓言’、‘信仰’,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 它的存在,分明划出了一条底线,规定了你应该去做出怎样的选择。 却又灵活到,可以用任何的方法、言辞、行为去‘解释’它的底线。 只要足够不要脸,过得去自己心里那关就好。 于是唐奇松了口气,将‘蛇吻’收回到刀鞘之中: “只要能确定你没有恶意就可以了。 那就这么办——‘我去我的铁炉堡,你回你的黑礁港’。 只要你之前答应过我的报酬还在。” “不行。” 晨曦的拒绝,让唐奇皱紧了眉头。 他盯紧对方坦诚相待的姣好胴体上,那空荡到只散发着死灵气息所催生的黑雾‘脖颈’—— 也幸好有黑雾遮挡了横截面的骨骼与血肉,不然唐奇盯久了说不定要反胃: “我不可能把凯瑟琳的头给你。” 晨曦却依旧轻微晃动着身体,以示‘摇头’: “我从来没说过,需要她的头颅。” 唐奇奇怪道:“那个死灵法师之所以找上我们,不正是通过你的授意么?” “我的确为他指明了你们的方向,但我希望他带来的,从不是那个少女——而是你。” 唐奇缩了缩脖子: “我的头?那你更别想要了。 而且你不觉得在女人的身体上,安置一个男人的脑袋很奇怪么?还是说你就是热衷于这种癖好? 等等—— 你该不会是个男人吧?只是正好借着这次机会,让那个法师为你塑造了一具女人的身体,好让你体验男娘的人生!?” 想到这里,唐奇呼吸一窒,忍不住拔刀向后退了两步。 “怎么可能!” 晨曦显然是被唐奇的言论震撼到了,也终于没办法在这个话多的诗人面前,维系应有的体面, “是你的气息、气息! 你身上有一股【遗忘石碑】的气息,那是一座曾记载着历史与功绩的丰碑! 但当过去的我抵达石碑面前,试图查找我的伟绩时,我只看到了一块被磨平的石头!” “遗忘石碑?那玩意儿居然是真的?” 作为诗人学院的一份子,唐奇当然知道它的存在。 但他只当那是过去的院长,为了表明‘诗人学院没有那么凄惨’的糟糕境遇,所杜撰出的噱头。 毕竟诗人学院这个‘谣言制造厂’,压根没产出过一个真实的、确切的‘传说’。 既然历史已经无法记载,千百年前的事情还不是想怎么吹、就怎么吹? “我不知道那座石碑出了什么问题,但至少在我还活着的时候,所有人都相信着那座石碑的真实。” 晨曦笃定道, “当我察觉到你或许与石碑有关时,我就已经打定了主意—— 头还可以慢慢找,但是被记录在石碑上的机会,或许只有这一次。 所以我隐瞒了真实的意图,企图间接的把你引入陵墓之中,以便用一个更伟岸的形象见到你。 但你比我想象的要难骗许多。” 她看到唐奇陡然陷入了讶异之中,似乎在琢磨着什么。 以至于在逐渐的沉默中,越发地感到不安。 能被永久的记录在历史的丰碑之上,是每一个渴望【荣耀】之人的梦想。 无头的骑士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干脆不顾形象的冲到唐奇的面前,紧紧握住他的手掌: “我以自己的荣耀起誓,自始至终都没有伤害过你的想法。” 她的慌乱打断了唐奇的沉思。 他倒是相信晨曦的说辞。 毕竟她是一个追求荣耀的人,【至圣斩】的光焰印证了她从未改变过的事实。 却又不免被死白而无暇的胴体,晃得头晕眼: “这件事可以之后再说,但你能不能先披点东西? 免得我每次看你做出什么举动,眼前都有什么东西在抖。” 存稿中,最多差不多一周左右就可以上架了,老爷们先忍忍吧!!! 求追读!!! (本章完) 第81章 见证我的荣耀(5k) 第81章 见证我的荣耀(5k) 等晨曦将石台铺展的白布,笼罩在无暇的胴体之时。 唐奇也终于想通,自己身上那所谓的‘石碑气息’,究竟从何而来—— 【日志】。 这是他身上唯一特殊的奇物。 而它与【遗忘石碑】承担着相同的责任。 记录诗人们所经历的一切。 从这个角度考量,很难说它们毫无瓜葛…… 而在疑窦中,唐奇率先一怔: “等等,假使它们真的有所牵扯,我之前写的日志是不是已经公之于众了?” 迟疑中,又觉得影响应该不至于太过严重, “幸好我本来就有着出版的打算,所以是采用‘自传小说’的方式记录故事,而不是真正的写日记,应该没什么社死的地方。 唯一值得警惕的是,我在日志中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假如石碑会原封不动的呈现内容,或许远在泰伦帝国的同僚们,已经知道我在大陆彼岸的事迹了? 哈,导师不会已经气疯了吧—— 我可是骂他脱发来着,还彻底忤逆了学院纲领……” 除了必要的担忧之外,唐奇也感到些许惊喜。 暴露身份固然会给他带来一定的麻烦。 但他本就打算让自己的名字响彻整个大陆,用更高的知名度,换取更多的奖励,暴露其实是迟早的事情。 如果自己的故事真的精彩到,让诗人学院的同僚们也刮目相看,从而传唱自己的名字与故事…… 自己兴许就不用担忧‘知名度’的稀少。 只是,有关【日志】的一切,暂时都只处于猜测当中: “想要进一步验证,恐怕还要返回泰伦帝国一趟。 算了,等拳头硬一点再说吧,现在回去只有被带走切片的份。 提升实力、或者找几条大腿抱一抱…… 总之要让回‘家’的时候更有底气。” “唐奇——” 在沉思之中,耳畔忽然传来凯瑟琳的呼唤, “我们可以尽快回到营地去吗?让林恩神父为安比稳定一下伤势……” 她本无意打断唐奇,只是安比被死灵法师的【冻寒之触】结实命中,如今倒地不起。 在昏迷中,寒气近乎侵袭了她整个瘦弱的身躯,让她的脸色煞白。 戴斯拥有着释放四环法术的能力,这让那些戏法的威力,在他的手中都非比寻常。 如果不是兽化的皮肤,为她抵挡了部分伤害。 换作一个普通人,恐怕已经一命呜呼。 纵使如此,安比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唐奇甚至有些担心,她能否撑到赶回营地。 于是不敢耽搁,点点头就要动身。 可晨曦却忽然开口,这次并非是只针对唐奇的心声,同样传入凯瑟琳的耳畔: “我可以消耗精力,缓解受难者的伤痛。” 拥有一定恢复伤势的手段,亦是圣武士能站在职业者高峰的依仗。 于是她一边解释着,一边走向凯瑟琳、和她怀中的小姑娘。 安比因寒冷而蜷缩着身子,像一只畏缩的小狼。 也因晨曦‘无头’的外表,致使凯瑟琳下意识将她抱地更紧,用侧身掩护住了她。 唐奇连忙宽慰道: “放心。她的治疗应该比林恩神父更有效。” 对唐奇的信任,打消了凯瑟琳的疑虑。 晨曦便将死白,却又细嫩的手掌轻抚上安比受创的腰腹。 一声宛如圣歌般空灵的咏唱忽然响起: “【圣疗】。” 唐奇清楚瞧见,几道金黄明亮的纤细纹路,犹如树叶的脉络、也像是她的血管一般,自手腕处向外蔓延,直至从她的掌心渗透,闪烁起一阵柔和的明光。 “嘶——” 一阵隐忍的闷哼声,夹杂着回音响起。 在明光的照耀下,那覆盖在安比腰腹上的寒霜渐渐褪去,使她原本惨白、发青的脸色,也愈发红润起来。 意识到小姑娘有所好转,凯瑟琳终于长舒一口气: “谢谢您,好心的……无头女士。” 可紧接着,她指着晨曦的手掌骇然道, “等等——那个……您、您的手掌断掉了!” 唐奇紧接着便瞧见了这份异状—— 就在晨曦治疗伤势的过程中,那抹神圣的光辉,竟然蔓延上了她早已‘死去’的手掌。 连带着她的皮肤,都被灼烧着、暴露出焦褐的血肉。 左手更是崩掉线头的外衣一样,“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碎石见状,忍不住挑眉嘟囔起来: “要么说‘活得久,见识广’呢? 连‘僵尸圣武士’都能碰见,老子也算是多了个吹嘘的谈资。” 唐奇掐了掐眉头,恍然意识到,那声痛哼其实出自被圣光焚烧的晨曦: “差点都忘了你是个不死生物。” “没关系,她之所以受伤,于我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能用一只手掌挽回她的性命,那就是值得的。” “该死,你不要在这种时候展现出圣武士的风度好么?我都要不好意思抨击你了。” “您大可以这么做—— 我从不会否认自己的过错,只试图在未来以崇高的义举偿还它。 您的指责、被光耀炙烤的痛苦,都将是督促我赎还罪孽的动力。” 她拿起掉落在地上的左手,将它置于心口,虽然听起来十足诚恳,但还是怎么看、怎么诡异。 戴斯是个死灵法师。 他能制作的,当然也是僵尸的躯壳—— 【肉身魔像】。 这本是一种将魔力灌注到缝合的各个躯体,所捏造的构装生物。 寻常的魔像由于需要‘大脑’的运转,使得其中大多住宿着一些与年幼孩童等同智力的元素精魄。 但很明显,【晨曦】是一个真正借由‘灵魂’的法阵,所获得躯体的‘正常人’。 她并不寄宿在大脑之中,而是利用千锤百炼过的灵魂去驱动身体。 这让她无需眼睛、耳朵、口鼻,就能感受周遭的一切。 为了适应她的灵魂,戴斯也势必要对这具魔像进行一定的改良。 又因为要保持肉体的活性,最终将它塑造为了一种,近乎于僵尸般的死灵躯体。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如今的晨曦,一个追寻荣耀的【圣武士】…… 其实是不死生物。 以至于在念诵神圣的祝福时,会不可避免地焚烧她的皮肤。 而她此前连续两次的【至圣斩】,其实已经让这双缝合的手掌摇摇欲坠。 经过圣光的照耀,也算是彻底断在了地上。 唐奇对断手感到好奇: “能接上么?” 晨曦思考了半晌,用心声回复道: “附近应该有【复原胶】——那个法师,就是通过这种物质缝合的身体。” 她这么一说才让唐奇想起来,眼下光顾着警惕这位圣武士,都没来得及搜刮陵墓。 连忙带着碎石翻找一圈,最终却只在一间工作室似的屋子中,翻找出了一个大箱子。 他气冲冲地质问拿着自己的手,愣神发呆的晨曦: “你不是说陵墓里储藏着很多陪葬吗?怎么就剩这么点东西了——虽然也不算少,但我还以为会有一座金山!” “曾经的确拥有一座金山,也许是他在这五年间费出去了。” 唐奇眼红地咬牙。 他算是明白,这个该死的死灵法师为什么张口就能是5000金币了: “你怎么这么败家?他你就给?不知道省着点用么?” 晨曦哪想到还会被唐奇这样‘指责’。 面对不擅长的事情,譬如‘节俭’,她就显得有些局促。 心声也回答地磕磕绊绊: “在、在找到一个新的躯体之前,我也没办法兼顾每件事啊—— 事实上,我时常陷入弥足的休眠之中,以保证我仅剩的神智与记忆不会泯灭。” “仅剩的?你失忆了?” 唐奇眨了眨眼,隐约有些失望, “所以之前有关【黄金国】的故事,都是你杜撰的?” “【黄金国】切实存在。” 事到如今,晨曦也没有什么隐瞒的必要,便如实回答道, “只不过,我并不是因为【黄金国】而死……” 她迟疑地叙述着,却陡然感知到了一抹‘兴奋’。 等到顺着那堪称‘贪婪’的目光,用灵魂望向唐奇之时,她察觉到这位吟游诗人,似乎在不经意间舔了舔嘴唇。 好像在打量着什么可口的猎物。 她下意识紧握手中的断剑,没来由的一慌: “你、你想做什么?” “没什么,我只是闻到了‘故事’的味道。” 如今安比的伤势得以好转,也不必那么着急赶回营地。 唐奇想听些更多的故事,以便记录在【日志】,以供未来出版,打响知名度: “所以你曾诛杀‘伪神’,获得【晨曦之剑】的名号也确有其事。那之后又是因什么而死?” “时间流逝的太久,我的记忆也变得模糊。只依稀记得,自己的遗体被安葬在了北地险境。” “哈,矮人的童话里,从来没出现过哪个名叫【晨曦之剑】的!我们从小是看巨人笑话长大的。” 矮人的【铁炉堡】作为北境中枢,关于北境的要闻,碎石有着十足发言权。 唐奇则紧皱眉头: “你的遗体为什么没能一起安葬于陵墓?” “我不知道。” “你记得黄金国,却不记得自己怎么死的?” “我铭记着自己的每一份荣耀—— 小到十五岁那一年,我用了斧头砍下了强盗的头颅。 大到二十七岁时,用圣剑斩碎了黄金国的伪神…… 如果你想听,我可以向你诉说三天三夜的功绩。 每一份荣誉,都会成为烙印在我灵魂的力量,致使我变得更强。 如果我没能记起死因,也便只有一个原因—— 我失败了。” 唐奇叹了口气,庆幸她没打算真的絮叨三天三夜: “所以你不愿回忆起自己的败绩。” “我只记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这让我得以享受供奉的礼遇。 也让我在作为灵魂的漫长岁月里,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人们对我的称颂。” 晨曦的心声逐渐变得低落, “但当时间流逝、人潮褪去,这座圣殿逐渐无人问津时。 我的灵魂开始消沉、迷失,以至于怀疑起自己被人遗忘的理由—— 这让我不再愿意面对那个失败的结果,默许它、乃至我的记忆也跟着遗忘。 但在沉睡之中,我又难免对那次失败感到好奇。 我逐渐渴望去寻找真相,更渴望去弥补那个失败的结局。” “但你有没有想过,被人遗忘的原因,或许只是因为它太过久远而已?史书无法记载你的功绩,人们也逐渐寻觅不到这座圣殿。” “这便是我想要见到您的原因。 我希望您能将我记录在那座石碑之上,让【晨曦之剑】的名号,流淌在历史的长河中。” “我会的。” 唐奇见状,神情也不免认真起来,郑重允诺道, “我会记录一个不知死在多少年前的英雄,为了重拾心中的荣耀,义无反顾地诱杀冒险者,最终复生的‘光荣’事迹。” “当然……嗯?” 晨曦一怔,险些没抓住披在身上的遮羞布。 唐奇耸了耸肩,联想到日志的特性,便如实道: “我或许,记住,是或许拥有篆刻遗忘石碑的能力。 但你知道的,那是一座历史的坟墓,那我能记录的也便只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日志的特性,决定了哪怕晨曦骗过了唐奇,也仍然能在事后证明这个故事的虚假与否。 “我可以向您叙述三天三夜的功绩。既有从魔鬼手中救下孩童的事迹,也有深入海底捕猎异怪的挑战……并保证每件事都曾确切发生过。作为一个吟游诗人,这些都能成为你的灵感。” “没用、不在乎、懒得听。” 【日志】只能记录他的‘经历’。 单纯听故事可拿不到奖励。 “……” 无头躯体的胸膛赫然变得起伏,脖颈上的黑烟也飘忽不定,像是要喷发出来似的, “那如果,让您亲眼见证我的荣耀呢?” 唐奇揣着明白装糊涂,摇头道: “你是说跟在我的身边?拜托,我可不会让一个不安分的因素加入到团队里,为了荣耀你不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么?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连番的恶战,让我们的战士精疲力竭,我都要考虑是不是趁着你断掉一只手的时候,选择为民除害—— 你虽然救了安比,但一切的起因也是你。 但想了想,还是觉得没到你死我活的份上,不必浪费那个心力。” 碎石听闻,也连连摆手,坐在地上抓紧时间恢复体力: “不让老子吃口饭,战技是没法再动用一下了。” 摸不清楚这个无头圣武士的水平,矮人不确定自己能否再抗下一道【至圣斩】。 晨曦了然道: “所以,我需要赢得你的信任。” “嗯哼?” 在唐奇故意模棱两可的回应中,他看到晨曦的胸膛处闪烁起一阵洁白的明光。 忽明忽暗之间,一枚附着金色光焰的铂金戒指,浮现在了光晕之中。 碎石揉了揉眼睛,惊呼一声: “嘿,我好像见过这玩意儿……有点像那帮牧师向神明祈祷时,拿出来的物件。” “做什么用的?”唐奇转过头去,问道。 “你不要指望我脑袋里能装下美酒之外的东西,好吗?” “所以你也记不住我唱的的矮人笑话?” “去你的!总之法尔托说是‘信仰’。那家伙是从圣城走出来的,他说的准没错。” 晨曦则向他解释道: “这枚戒指,承载着我的神魂之火。那是我的力量之源,也是如今还能留存于世间的关键——捏碎它,我的灵魂将归于永恒的虚无。” 她的声音不再以心声入耳,虽然略有回音,却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听清她那柔和而坚毅的语调。 唐奇怔了怔神: “你的意思是……把它交给我?” “【行胜于言】。” 晨曦走地更近了。 直至最后,她单膝跪在了唐奇的面前。 任由身披的‘斗篷’垂落在火光下、陵墓中。 放下了自己的左手,转而捧起诗人的指间。 唐奇看不见她的模样,却恍然以为她是一位献忠的骑士。 这让自己的灵魂,都仿佛在与她共振。 晨曦‘亲吻’着他的指间: “历史的记录者。 我愿意向您献上我的忠诚、生命、灵魂…… 乃至我的所有。 我给予您规范我行为的权利、毁灭我的力量。 我会将守护您的安危,视为最崇高的信仰。 作为您最锋利的宝剑,斩碎道路上的壁障。 只恳请您见证我赎清自己的罪孽、重拾那份荣耀与光芒。” 一个追求殊荣的人,从不会在乎侍奉谁、听命谁。 她只在意,这是否能让自己在世界留下荣光。 而不再被历史蒙尘、遗忘。 唐奇下意识收回了手指,没能让那枚戒指戴上指间: “如果我与石碑根本没什么联系,更不算是历史的记录者呢?” “那您也终究会成为一名传奇的诗人,唱响这份跌宕的诗篇,而我乐于见此。”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因为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您那颗不甘寂寞的心—— 您拥有着与我相似的火焰,都在寻求着不负此生的未来。 更何况,您的技艺已经十分精湛。” 晨曦真诚地回答着。 停顿了半晌,她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扭捏: “称颂我的歌谣……也十分动听。” 她的赞誉让唐奇都有些不自在。 适度的夸奖,果然会让人为之雀跃。 但是他仍然摇了摇头,佯装拒绝,试图谋求更多: “你的力量甚至会腐蚀你的身躯,在自身难保的前提下,又怎么能保证我的生命安全?” “我会【回生术】。” “你入队了。” 理解有的老爷们可能没办法认同这个人设。 但也希望老爷们尽可能相信作者,去写好这些相对复杂的角色。 写这些性格相对复杂的人设,也绝没有抱着恶心读者的想法。 作者相信,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是通过性格迥异的人们交织出来的,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写好一个令人满意的故事。 而差异化的阵营,本身也是dnd不可不品的一部分。 【故事性】才是小说最重要的嘛。 具体一些想说的话,等留到上架感言吧。 正在抓紧存稿,感谢老爷们的支持!!!! (本章完) 第82章 销金窟与黄金国(44k) 第82章 销金窟与黄金国(4.4k) 【荣耀之戒: 传奇。 承载着‘晨曦之剑’艾耶·晨曦的灵魂。 你可以使用灵魂的力量,唤出戒指的辉光。效果等同于戏法‘光亮术’,可驱散魔法黑暗。 也可以选择轻松将它粉碎,她给予了你这个权利。 备注:为您献上我的所有。】 离开陵墓,站在圣殿上层,借着挥洒下的月光阅读的唐奇这才合上了日志的书页。 “看来她这次没说谎。” 将它重新放回随身的次元袋里,他又不自觉地打量起拇指上的铂金戒指, “以后也不需要经常拿着火把招摇了……” “又不是求婚,至于盯着那枚戒指这么久吗?” 碎石的声音拉回了唐奇的思绪,鉴于这个烂嘴诗人此前说的笑话太密,致使矮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心他的机会。 他掐着浑厚的喉咙,故意捏出尖细的语调: “我愿意献上我的所有~” 唐奇摇了摇手指: “很好,我接受你的效忠。什么时候把戒指给我?” “去你的,甘心被一个娘们保护,你这家伙一点也不觉得羞耻吗!?” “那以后需要【回生术】的时候别来找我。” “哈,你知道我是开玩笑的。你忘了吗,咱们可是共患难过的好哥们!” 碎石可是见过【回生术】的效用的。 当年在【檀木林的爪牙】做肉盾时,自己曾几度面临过真正的死亡。 多亏了团队中的牧师法尔托,屡次将他从死神的镰刀下拯救回来。 才在两百多年的冒险时光中,只是损失掉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它毕竟只是个三环法术,只能复生那些在1分钟之内死去的生命。 但唐奇却从这个【回生术】中,捕捉到了更多的信息。 同为神术施法者,牧师要显得更纯粹一些,一般能更早掌握三环法术。 而一个可以释放【复生术】的圣武士,阶位只会更高…… 意味着晨曦已然拥有着,被称之为‘英雄’的水准。 而这,还只是她失去了原本的遗体、遗忘了大部分过去,所被削弱后的结果。 她曾在生前亲手斩杀过‘伪神’。 说不定已经触碰到了‘传奇’的边界? 而不论是她本身拥有的能力,还是背后令人神往的故事,都是唐奇愿意将她留在队伍中的原因—— 假如真的亲身经历了她的传说,发掘出背后的历史与真相。 唐奇相信,获得的奖励一定比‘带三百人逃出星梅镇’要更丰厚。 “如果不被这具身体拖累就更好了。” 看着晨曦那断裂的手掌,他忍不住叹息一声,从死灵法师的遗产里,摸出一小瓶白色的粘稠糊状物。 【复原胶】,能帮助血肉融合的新兴药物。 由于祛疤、生肢的效用,甚至比【强效治疗药剂】更优秀。 他一边倒出这些糊状物,触感像是鼻涕一样粘腻,总觉得里面还有小虫子在蠕动。 等涂抹在了晨曦破损的豁口后,一边问道: “谁知道这玩意儿到底多少钱?” “只知道不便宜。” 碎石嘟囔道, “那些躺在软床上,每天只顾着在脸上涂涂画画的贵族们,永远不会明白伤疤才能代表他们的勋章!” 这些贵重物品,还是需要靠贵族来分辨。 梅拉德举手回答道: “一整瓶大概在一千金币左右。” “多少!?” 唐奇连忙收手,把晨曦手上多余的糊状物抹回到小瓶子里。 碎石紧接着大吼道: “就他妈这点东西,要一千金币!?” “这是通过与泰伦帝国的海商贸易所得来的货物,高昂的价格本身也包含了海陆的运费等等…… 而且一般是用它来祛疤的,所以只需要一小瓶,就足够使用很久。但如果是拿来续肢,所需要的分量就说不定了。” 唐奇张着嘴,迟迟说不出话来。 果然,美容行业在哪个世界里,都属于绝对的暴利。 眼下再看那涂抹在断手上的糊状物,正暗自粘连着血肉,速度缓慢,却十分有效—— 它甚至能自适应肢体的情况。 譬如晨曦的这具身体,虽然是由不同的肢体拼接而成,但【复原胶】的存在,反倒让她的皮肤看起来细嫩、光滑,完美无瑕。 可他还是忍不住沉痛道: “本来以为招募来了一个至圣斩发射器,结果是请来了一座销金窟!?” 他看向晨曦,严肃地像个古板的守财奴,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不允许你使用任何神圣的力量。” 将灵魂的声音传递给每个人的耳朵,似乎需要耗费精力。 所以晨曦仍然只传声给唐奇一个人: “那我就使用不了任何力量。” 她的一切,都源自于‘信仰’的灵魂之火。 所以不论使用哪个派系的法术,于她而言都是神圣的。 “所以你是一个白板战士。” 想到常规时间,她只能凭借自己的武艺作战,却不像碎石一样拥有【动作如潮】。 而动用真格的情况下,又像是个‘玻璃大炮’。 唐奇便更感遗憾: “总之还是省着点用吧。家贫,耗不起。” 这倒不是开玩笑的。 虽然死灵法师之前信誓旦旦的,要用5000金币买下凯瑟琳的头颅。 但当唐奇实际搜刮之后,才发现这5000金币的价值,应该有项是把他用去的那枚,足以形成【僵尸肉团】的颅骨算进去了。 在圣殿驻扎的五年中,为了研究灵魂的奥秘,戴斯变卖了陵墓中几乎所有的宝藏,换取了大量资金,用来筹备晨曦这具【肉身魔像】。 甚至在法术垄断的前提下,寻找到渠道,买来了一个四环法术的学习方法,成功升阶…… 致使唐奇如今只能刮出一些残羹剩饭: 三瓶价值100金币的【压力药水】,一本死灵法术书,几个还没抄录法术的空卷轴,300余金币,与总计价值500金币的珠宝,卖出去的时候估计要折半算。 还有一些冒险者的装备,诸如盔甲、弓箭等等,其实具有一定价值。 但他们没有包裹去盛放这些物资。 “库鲁,这本书我帮你留着。等什么时候你把手头上的法术学完了,我再把这本给你。” 唐奇向一旁研究新法术的库鲁喊道。 法师的法术书,往往比他本人更有研究价值。 也只有全新的法术,能作为吊在头顶上的那根萝卜,让这只本性胆小的狗头人愿意更忠诚的留在队伍里: “库鲁、喜欢、学习!” 它“rua”完之后,又紧接着投入到钻研法术之中。 似乎是因为有了死灵法师作为对比,让它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与法术的匮乏。 眼下就差戴副厚重的老镜,做一个古板的老学究了。 “至于你……” 唐奇看向没有头颅,暂时用白布遮蔽自己胴体的晨曦,不免咋舌道, “找一套板甲去,带铁盔的那种。 一定要装的像是有个脑袋似的。” 虽然他在营地里已经初具威望,但不必要的麻烦和解释,还是少些为妙。 等到晨曦穿戴好已经锈迹斑斑的铁甲,头部被巨大的、罐头似的头盔遮盖住时,唐奇意识到他们只剩下最后一个难题: “三匹马,多了个人,怎么回去?” 碎石捂着自己“咕噜咕噜”直叫的肚子,大声抱怨: “老子现在饿的连地精肉都能吃下,可不想走着回去!” 虽然他们这支临时小队,也称得上奇形怪状、身怀绝技。 可在精力欠佳的情况下,费数个小时横穿晨暮森林,甚至还要应付那些复杂的野外生物,的确有些麻烦…… 在唐奇犹豫之间,晨曦先用心声回答道: “我来吧。” 旋即在圣殿之外,召唤了一道金色的明光。 “不要!”唐奇试图阻止。 可就在他大喊的顷刻,晨曦闷哼一声,手掌已经摔在了地上—— 而殿堂之外,那被晨暮的光晕所笼罩的草坪上,赫然显现出一匹漆黑战马的虚影。 它没能完全凝成实质,更像是一个由乌黑线条与迷雾所汇聚的灵体。 【寻获坐骑】,圣武士的二环法术。 所以动用越高的环位,对身体的负荷越大? 虽然记下了这个特性,但唐奇还是不免想起为晨曦接上那只手掌时,所消耗的【复原胶】。 他有些怨念地嘟囔起来: “败家、败家啊!谁家的马值500金啊?刚搜刮的钱全给吐出去了……” “我愿意500金买下这匹马!” 梅拉德反而眼前一亮,显然是被这匹黑马的外观惊艳到了。 “地主家的傻儿子。” 唐奇深呼吸一口气,开始搜罗诗人学院的教科书,试图寻找一本《骗取贵族最后一枚金币的方法论》,好在未来进城时,薅秃这只小白猪的猪毛。 但是学院好像不兴盛与贵族对着干,以至于他失望地回过神来。 “对不起。” 晨曦还以为自己做了错事,诚恳道歉着, “我还以为你们需要一匹马。” 唐奇深深叹了一口气,最终是摇了摇头,用另外半瓶【复原胶】黏合了她的手掌: “算了,这毕竟是一匹随叫随到的灵体战马,100金币的差价——也勉强可以接受吧。” 比起在乎得失,眼下还是早些赶回营地写日志更重要一些。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 通过故事所获得的奖励,才是他此行的追求。 所以他们也不再耽搁,匆匆分配好马匹,便跨上马鞍。 却恍然发觉,身后空地上,那片铺洒在晨暮上的月光正在悄然褪去。 只是呼吸的时间,稀薄的迷雾缝隙,便落下了明媚的朝阳,连带着那些散发柔和光晕的晨暮,也变得热烈。 “这种景色在晨暮森林可不多见。” 唐奇坐在晨曦的身前,抱着圣武士的头盔,免得它在颠簸中发出刺耳的噪音。 晨曦的心声像是苦笑: “好像我一走,它们就要见到光明似的。” 唐奇则回过头去,看向那座被金辉覆盖了的破败圣堂。 如今,那石阶上的苔藓、灰壁上的长藤都像是显露出了碧绿。 映衬着这位迟暮的‘英雄’,都似乎焕发出新生。 “为什么不是‘晨曦’在欢送【晨曦】?” 无头的骑士没有回答他。 反倒是脖颈上的黑雾,呈现出一种将要喷发似的诡异涌动。 唐奇分辨不出这代表怎样的复杂情感。 只听到她的声音有些颤抖。 像是扭捏地说: “行胜于言。” 背后那缕阳光的意义,并不取决于她说了什么。 只取决于她将要做什么。 唐奇无所谓她的偏执,只要总体对自己有益,那就有利用的价值。 可就当他让晨曦跟紧骑在最前方的梅拉德时,却听到这位圣武士忽然问: “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你们还在使用这种构装体?” “什么意思?” “我并非是在讽刺什么。只是下意识认为,时代是会向前进步的。 毕竟陵墓中的法阵,我假意许诺给法师的‘灵魂研究’,都出自于【黄金国】之手。 但事实看来,好像并非如此……” “等等、等等。” 唐奇眨了眨眼,惊疑道, “你见过那只‘眼睛’?”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不清,但是看到熟悉的事物还是会想起些什么——在【黄金国】,它们算是比较常见的人工生命。” 唐奇感觉到,自己的呼吸似乎正在变得粗重起来。 因为他之前翻阅过日志,从那支【史努笔】的备注中,确认了【黄金国】存在的事实: “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黄金国之主,“最伟大的开拓者”苏丹·艾德尔。” 只是它所代表的历史年份已无法考证。 哪怕是活了两百年的碎石,也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字。 而矮人的迭代速度极为缓慢,长寿者甚至能活到四百岁。 想要彻底磨灭这个国家的过去,保守估计也要三次迭代,追溯到一千多年前。 那是【遗失历】都还没能开始纪年的时代。 如今,晨曦笃定那只瓶装眼球,是【黄金国】时期的‘常见’技术。 这是否意味着,在千年的时光里,人们对于魔法、乃至其它技艺的掌握反而出现了‘倒退’? 可无法记载的分明只是‘历史’本身。 哪怕只是通过口口相传,也应当能将很多技术传承、发扬下去,以至进步才对? 许多知名法术,便是通过这种方式延续下去的…… 在沉思之际,唐奇察觉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那个掌握着瓶装眼球的【女爵】,与【黄金国】又具有怎样的关联? 那些突然出现在晨暮森林的兽人,与【黄金国】又具有怎样的牵扯?” 事到如今,再将它们粗浅地认定为‘巧合’,和自欺欺人大概没什么区别。 而比起在扑朔迷离的阴谋里,所感受到的不安。 唐奇反倒有些享受这种身处其中,试图抽丝剥茧的快乐。 如果记录下有关【黄金国】的整个故事,所获得的奖励…… “你知道你现在的表情像什么吗?” 碎石打断他的遐思,忽然大喊道, “笑得像那些个快要开荤的小崽子!你知道开的什么荤,对吧?” 唐奇向碎石瞥去轻蔑的目光: “我之所以发笑,只是忽然编出了一句俚语,打算写在我的故事集里。” 后者紧接着感觉脊背一凉。 相处这么多天,他太清楚唐奇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老子再也不开你玩笑了,你闭嘴可以吗!?” “踩高跷的矮人——自欺欺人。” “去你的!!!” 编辑发来消息说这本书pk过了,周日上三江! 所以也确定了下周三上架,时间到时候提前通知。 感谢老爷们一直以来的支持! 我会呈现更好看的故事给大家的。 爱你们!!!! (本章完) 第83章 合适的尾声(43k) 第83章 合适的尾声(4.3k) 由于安比的昏迷不醒,使得一行人在返程的路上多费了些时间。 但也算是赶在下一个天黑之前,返回了营地。 将驮马重新交还给马夫,踏入营地的中央篝火旁,唐奇发现老大卫还在拿着手中草叉,向那只没能死去的活尸连番戳刺。 “吼……吼……” 他一刻不敢停歇,生怕这只嘴里“咕噜咕噜”像是冒泡似的尸体,会突然恢复过来、挣脱束缚,在整个营地酿起什么灾祸。 唐奇估算,从离开营地开始,来回的时间至少五个多小时。 死灵法师手底下的僵尸就这么耐活? 【不死韧性】,并不代表它就会一直活蹦乱跳。 这属于一种概率问题。 取决于死灵法师的水平,与一定的运气。 “这家伙生前是不是点了【幸运】专长?” 唐奇也凑近了几步,观察起这具面目全非的佣兵尸体。 但是真要那么幸运,也不至于死在归途的路上。 碎石忍不住提议道: “要不把这家伙也带去龙金城吧?总会有些变态的法师,愿意为了研究,些价钱买下这具死不了的尸体的。” “请不要这么做。” 只有在向团队提出意见时,晨曦才会将声音,传入每个人的耳蜗, “我能感受到他的痛苦——他的灵魂饱受煎熬,心中的执念却不允许他就这么死去。” 她静静跪在了活尸的身边,将右手轻轻地置于佣兵的胸口。 钢盔遮覆着她不存在的头颅,让她真的宛如一位慈蔼的骑士。 考虑到只剩下两瓶【复原胶】,唐奇有心提醒晨曦,又迟迟没能开口。 碎石拍了拍他的屁股,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嘟囔起来: “知道我为什么讨厌这些神棍吗?因为我本来还想说‘如果不是因为你,他们也不会变成这副鸟样’的—— 但是每当看到他们这副慈悲的样子,又觉得不该说这些玩笑话。” “你已经说了。” “让我憋着,还不如让我去死!” “回生术500金。” “去你的。” 但晨曦似乎并没有使用什么神术。 她的周身没有闪烁神圣的光晕,手臂也没有焦灼的伤痕,那只执拗的活尸却又切实被安抚下来。四肢不再抽搐、嘴里也不再发出磨牙的响声。 “你做了什么?”唐奇好奇问。 “我共鸣了他的灵魂。他还有想见的人。” “是谁?” “我只能感受到他的执念、情绪。一些具体的事宜,恐怕只有用【死者交谈】才能办到——但他的尸体已经被‘亵渎’,转化为了不死生物。” 晨曦摇了摇头,如果这时摘下她的头盔,应当能察觉出脖颈雾气的匮乏,显露着她的遗憾。 她静默着将佣兵手腕上,一条红线编织成的手绳取下: “如果遇到那个人,我会将你的消息带去。 执拗的灵魂,请在长眠中安息。” 当她的悼词结束,佣兵的尸体也不再抽搐,了却了声息。 一旁汗流浃背的老大卫抹了把额头上的热汗,向唐奇问道: “这位是……” 唐奇安抚道: “一位圣武士。有她在,我们去往龙金城的路上,一定会更安全。” 实际上,如果是全盛状态下的晨曦,唐奇都觉得他们不必再赶往龙金城。 回过头去,抱住圣爹的大腿,再看着她一股脑端掉那支兽人的部落就好。 至于现在…… 还是去龙金城更稳妥一些。 而【圣武士】的名号,本身就是金字招牌。 就像一直生活在星梅镇的凯瑟琳,都能说出“说谎的圣武士”这种俚语。 不单单是老大卫,就是他身旁的林恩神父,乃至于其它处于惊慌、不敢歇息的镇民们,似乎也将悬着的心思落地。 唐奇适时朗声道: “大家不必再担惊受怕,我们已经安全了,前路也势必更加坦荡。 鉴于这次遇到了些突发状况,我决定再多休整一段时间。 等到下次天亮之后,我们再行收拾行囊出发。 这段时间里,会由这位圣武士为我们守夜。” 一路上已经交流过。 获得新生的晨曦,由于脱离了寻常肉体的桎梏,反倒不必受制于疲劳。 除非环位用尽,神魂之火晦暗,否则她的灵魂便不需要休憩。 他的安抚,让营地的氛围也变得活跃了一些。 等到夜幕再度降临,碎石不顾形象地撕咬着之前烤熟、如今已然变得冷硬的狼肉。 饥肠辘辘之下,他已经没办法顾及味道如何—— 频繁的使用战技,会不断消耗战士的体力。 恢复活力的最好办法,就是不停的摄入肉类。 而唐奇则将那些还不算困顿的镇民,渐渐围聚在了篝火的周围,炙烤着一些土豆作为宵夜,并用鲁特琴的悠扬小调作为伴奏,为他们讲述着此行的经过。 “今天能做个好梦了。” 没过多久,碎石伸了个懒腰,就着甘甜的梅酒吞下最后一口狼肉,等摇摇晃晃地走回营帐,几乎是在顷刻间睡去,打响了鼾声。 老大卫连忙从醉态中清醒: “哪打雷了?要避雨吗?” 在一阵哄笑声中,唐奇注意到缩在营帐角落的阴影下,有些无所适从的梅拉德。 他忽然道: “对了,我跟你们说到哪了?死灵法师逃走了对吗。 但是你们也知道这片森林的诡谲,那些稀薄的迷雾扰乱着我们的感官,走着走着便分不清眼前的方向。 多亏了梅拉德少爷,他一个人走在最前面为我们带路,在我们的队伍停滞不前时,及时指明了方向。” 老大卫冷啐一口: “走在最前面,怕不是想早点一个人逃走吧?” 显然,并非是因为贵族的高傲,让他不屑于与这些领民齐聚一堂。 而是这些目睹了贵族抛下领地,独自逃难的平民,很难不去排斥这位高高在上的少爷。 唐奇摇了摇头: “没人否认他过去所做的一些不太顺眼的行径。 那我们也不该否认,他为了保护营地所付出的一切。 人都是会成长的,更别说我们的少爷还没有成年—— 总好过他的父亲,对吧?” 还记得乌拉桑导师曾在课堂上明确提到过,《赞美》这本著作中所没有详写、却十分有效的内容: “想要博得一位贵族的好感,最好的办法是诋毁与他不对付的另一位贵族。 踩一捧一,永远是拉近你们双方关系的良方。 但是千万注意,在你试图诋毁的同时,一定要保证附近没有其他人、更没有被记录声音。 最重要的是—— 千万别说是我教给你们的!” 由于梅尔领主的畜生深入人心。 反倒让镇民们对梅拉德的恶感,没有那么深刻—— 毕竟少爷只是想一个人逃跑,还没打算挑破他们的脚筋。 再加上这次的确是为营地付出了许多,短暂的沉默之后,林恩神父忽然向着营帐一旁蜷缩的小白猪走去,递过一个烤土豆: “梅拉德少爷,辛苦你了。” 他看得明白,唐奇主动挑起这个话题,显然是想缓和贵族与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很重要。 双方的主要矛盾,其实更多集中在胡斯总管身上。 而这些镇民逃难至龙金城,却不意味着要永远留在那里。 等到龙金城的军队剿灭兽人部落,他们说不定还要重返家乡。 那毕竟是合法的贵族,闹僵了,反倒是这些种地的平民倒霉…… 他们不是起义、反抗的叛兵。 只是想活下去的普通人。 而大多数领民的态度,其实都是迷茫、且模棱两可的。 除了自己的生存问题之外,他们很难考虑到更多东西。 如今有了林恩神父率先带头,再怎么迟钝,也有人反应过来。 老大卫也向着愣神的梅拉德举起手中的酒杯: “少爷,我也不会说话,但是都在酒里了!” “如果不是找到了那个‘骷髅’,我们明天恐怕都要和那些佣兵一样变成僵尸……” “我还没想着去见我奶奶呢!” 他们的学识,无法支撑自己说出更多谄媚的话,只能陈述事实。 “谢、谢谢。” 他颤着声音,有些局促地回答林恩神父,也没能说出更多话来。 贵族的骄傲,注定无法让他放下自尊,与这些泥腿打成一片。 只是瞧着手上那颗被手帕包裹的烤土豆,隔着扎手的布料,却仍然传递着炙烤后的余温: “这就是……‘英雄’?” 他说不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有些烫。 却好像烫到了心脏。 唐奇见状,也不再过多的介入。 他从没想着改变什么社会制度,反抗贵族。 于他而言,星梅镇不过是自己冒险的始发地。 虽然并不强求一切经历,都能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却也仍然希望在记录这片土地的故事时,能写下一个合适的尾声。 眼下便已经足够。 于是,他借着鲁特琴弹起轻柔的小调,带领他们唱响悠扬的歌谣: “借来今夜皎洁月光,如今我们欢聚一堂; 心中抱有未来迷惘,暂且忘掉却也无妨。 即使远离曾经家乡,至少还能轻声歌唱。 穿过森林迈过阻障,迎接未来带去芬芳。” 简单的歌声,总能带动他人的合唱。 音乐徘徊在营地的每个角落。 带走了恐惧,驱散了惊慌。 等到人群渐渐散去,沉睡覆盖深夜,唐奇也逐渐停下了琴声。 他原本想着回到帐篷里,可刚刚靠近,就看到实在不堪‘雷声’烦扰,从帐篷匆匆跑出来的库鲁: “库鲁、讨厌、噪音!” 它一边说着,一边坐到篝火旁钻研起了法术。 “库鲁,我看你琢磨这个法术已经好多天了,知道它的效用了么?” 库鲁并不喜欢有人打扰自己专心学习。 但谁让那个人是唐奇呢? 它只能手舞足蹈地比划着: “悬崖、摔、不死!” 虽然狗头人的表达能力,仍然只局限于词语之间的拼凑,却也足够唐奇听明白: “【羽落术】么?” “rua!” 库鲁一边点头,一边模仿着唐奇的通用语,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标注着音节。 它真的太爱学习了。 “看来那个冒险者的法术书里,没有太多伤害性质的法术。” 库鲁如今研习的,还是那个死去冒险者的法术书。 从仅有的【塑土术】、【冷冻射线】、【无声幻影】,和还没能掌握的【羽落术】来看,这位法师的钻研方向应当是偏向功能性。 而这也是没有大规模杀伤法术之前,法师所应该具备的。 尤其是在目前的团队里,晨曦与碎石的攻坚能力都已不俗。 作为法师学徒,钻研一些功能性法术,辅助他们更好的作战,的确是一个更明智的选择。 “加把劲,我们手头上有三本法术书,足够你琢磨很久了。”唐奇适当鼓励道。 “rua!” 不再打扰热爱学习的狗头人,他转而对那间闷雷涌动的帐篷望而却步: “妈的,我什么时候才能学会【沉默术】?” 在外面来回踱步了好一会儿,也没有走进去倾听鼾声的兴致。 他忽然想起什么,就要匆匆转头,走到不远处的另一间帐篷外。 路上,却被遮盖地严严实实的晨曦拦下。 “怎么了?”唐奇好奇问道。 “没有,只是吾——咳咳,我消解了一位逝者的执念。” 唐奇眨了眨眼: “是的,你做的很好……” “没事了。” 唐奇看不到她头盔下的黑雾,只是看她离去的步伐,似乎有些…… 雀跃? 等等,她不会是来找夸夸的吧? 后知后觉的唐奇,又想起圣殿时的“称颂我”,险些没笑出声。 而即将抵达两个姑娘的住处,他不好直接掀帘而入,便在门外大声问道: “咳咳,我是唐奇,方便打扰么?” 营帐里传来凯瑟琳的回答: “请稍等一下。” 随后,耳边响起一些细细簌簌的动静,只不过被碎石的鼾声掩盖,让唐奇没办法听出更多声音。 等了半晌,凯瑟琳率先掀起了门帘,唐奇这才发现她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灰白亚麻睡裙。 这只是一件普通的睡衣,吊带款式,质感也显得粗糙,不随体。 如果不是凯瑟琳身材有致,只怕会显得比较臃肿。 但再怎么普通的样式,放到凯瑟琳的身上,似乎便能焕发出别样的美感,让人忽视它本身的缺点—— 尤其是那挡不住深渊的领口。 唐奇虽然没有刻意避讳目光,但也不好一直盯着不放,便直视凯瑟琳困惑的眼眸,问道: “我是打扰到你休息了吗?” “你说什么?” 唐奇放大了分贝: “我说打扰到你休息了吗?” “不,当然没有。” 凯瑟琳连连摆手,大声回应, “我刚才是在为安比擦身体,所以耽误了些时间。” “什么身体?” “我在为安比擦身体——算了,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 “好!” 唐奇恨不得把碎石的嘴给堵上。 但是唯恐这位身经百战的矮人,在睡梦中也时刻警惕危险,譬如在靠近时一脚将他踹飞…… 他还是选择了退让原则: “那我们去哪里?” “河边吧?” 凯瑟琳大声问道, “我刚好想要清洗一下身体,但是害怕会迷路!” (本章完) 第84章 我还没有考虑好(45k) 第84章 我还没有考虑好(4.5k) “抱歉,因为我有些担心在迷雾中走丢,又害怕中途会遇到什么危险,所以只能麻烦你的陪同……” “你不必为此道歉,我很乐意效劳。更何况你主动拜托我,也算是信任我的一种体现嘛。” “其实我并不是出于信任。” 抬眼的唐奇,对上了凯瑟琳那双坦然的眼眸。 酒红色的发丝披散在曼妙少女的肩头,她静静坐在清澈小溪的对岸,一块方形的石头上,离他不过数米的距离。 脱下了皮革长靴,将它随意的搁置在一旁。 提起睡裙的一角,皎洁的月光便晕开在她纤细的小腿,像是圆润的蓝玉髓——一种乳白而滑嫩的玉石。 轻轻踩在冰凉的水面上,只短暂的片刻,便像是受了惊似的弹开,微微弯起足弓,溅起了少许涟漪。 紧接着,又缓慢地舒展开,任由剔透的足尖没入进‘玻璃’中,随后是泛着红润的脚掌、后跟,直至整个纤细的脚踝都被流水漫过,泛起几圈长久的水波。 “嘶……” 少女逐渐适应了水流的寒冷,松了口气似的回答, “我只是不介意。” 唐奇知道她没有刻意引诱谁的意思。 只不过一个在沙漠中饥渴许久的旅人,在发觉不远处伫立着一片绿洲时,也很难克制自己的渴望。 他只能假装自己没看见: “为什么?” “老实讲,我其实有一点点讨厌,你经常用一些别样的目光打量我的腿、或者胸前—— 你知道这种眼光其实很难不去在意,更何况你也没有刻意避讳,对吧?” 唐奇忍不住尴尬地咳嗽两声: “我主要是认为,‘被人发现自己在偷看,于是假装把目光瞥向其它地方’这种行为,似乎更显眼、猥琐一点。” “是这样的。” 凯瑟琳认同地点点头,借助清澈的溪水,熟练地沾湿毛巾,拧出一些水分后,自顾自地擦拭起展露在睡裙之外的肌肤。 零散而晶莹的水珠,沿着她的脖颈向下滑落,直到锁骨、那枚银色的吊坠,然后消失在了峡谷阴影中: “可是仔细想想,你都已经帮了我那么多。而我除了一些不值钱的梅酒之外,似乎也给不了你什么像样的回报。 现在只是被多看两眼而已,怎么算都是我在得利。 这样一来,也就没什么好介意的了。” “别这么想。” 唐奇怕她误会,连忙澄清道, “我不是出于对你有什么想法,才想着护送你去往龙金城。而是——” “你不用解释,我看得出来,你只是想要报恩!” 她似乎也不希望这个话题太过严肃,开玩笑道, “更何况我可没有自信到,随便见到一个对我友善的男人,就以为他是看上了我什么。” “其实你完全可以这么自信。” “那你有吗?” “当然。” 凯瑟琳吓了一跳,有些讶异地看向他: “这么直白?” “人们对于‘美’的追求源自于作为生物的本能。 掩盖自己对于美的追求,不过是想要通过另一种方式去得到她的虚伪。” 唐奇也跟着展露笑意, “你知道的,我一直很真诚。” 听到他的话,凯瑟琳反倒是低下头,借助月光看向澄澈水面上的倒影,以及那一道斜跨整张面颊的长疤。 她有些困惑地紧皱眉头: “这也算‘美’吗?” “在本就完美的事物上留下残缺,并不会破坏她本身的美感,只会赋予她别样的意义。” 凯瑟琳听的有些愣神,都快要忘记擦拭身体,惊呼道: “不愧是从诗人学院走出来的。是不是每一个吟游诗人都像你一样巧舌如簧,很会哄人开心?” “也有例外。” 唐奇想到‘自己’被赶出学院的原因,面子上总有些挂不开, “但陈述事实应该不能算作‘哄人’……” “好了好了,你别再夸了!” 凯瑟琳连忙向唐奇摆手,又环抱住自己,银牙打颤, “我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 对于一个农家女来说,她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这种赞美。 星梅镇的男人们表达赞美时,总会说“真靓的小妞”…… 她只会对那种夸奖免疫。 局促之下,又抬起雪一样的手臂,比了一个矮人触及不到的高度,将一些重点词拉长重音,说道: “而且,可不是谁都像您一样,有着‘这么——’高尚的眼光,能发现‘残缺的美丽’! 我可还在担心,等到了龙金城以后,要怎么样才能不靠这张脸蛋吃饭呢。” 她是个很务实的姑娘。 会介意那些异样的眼光,却也乐于承受它们。 因为这能让她赚到更多的金币。 “没关系,我就是为了这件事才来找你的。” 唐奇说着,从次元袋里取出一瓶【复原胶】, “这玩意儿连断肢都能缝合好,更别说一道伤疤了。” “但是这个很贵!” 凯瑟琳摇头拒绝, “把【金色橡树】卖掉都不值这么多钱!” 唐奇恍然道: “因为很贵,所以你才没有在陵墓里,主动找我要走一些?” 凯瑟琳的手肘支在大腿上,精致的小脚在溪流中来回摇摆,深深叹了口气: “我知道,只要我向你提出要求,你就一定会给我——但是我回报不起。” “谁说要你回报了?” “你越是不需要我回报什么,我就越是觉得亏欠许多! 就像这次,如果不是因为这张脸,你和碎石都没有必要以身涉险…… 我太没用了,就是一只奇比鸟,除了添麻烦之外什么忙都帮不上。 在你们为我犯险时,甚至需要自己的妹妹来分心保护我—— 直到今天我才发现,除了身体价值之外,自己甚至都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 不给你们添麻烦,不去寻求帮助,是我仅有能维系自尊的方法……” “别这么说。” 唐奇意识到,现在的少女和一头钻进了死胡同里的蛮牛的唯一区别是,她足够诱人, “你不能只在这种特例之下,寻找自己的价值。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擅长的事情—— 你也许不擅长战斗,但如果换作碎石来经营酒馆,不出三天,一杯酒都没卖出去呢,就要因为他喝干净存货而倒闭。” 想到矮人那副无酒不欢的醉态,凯瑟琳起先是笑了笑,旋即觉得这件事不是没有发生的可能。 唐奇接着说: “而且,在我和黑蛇被逮捕的时候,如果没有你那把凿子,和特意准备的面包、梅酒,我们甚至还有死在路上的可能。 所以我们充其量是互帮互助,更不需要你有心理压力了。” “那我似乎好受了一些。” 凯瑟琳像窄叶似的眉毛稍稍舒展,粉红的脚丫也不再胡乱摆动, “既然这样,我们已经两清了。就更不能收下你的【复原胶】。” “不不不,正因如此,你才应该收下它。因为之后我还需要你的酒馆,为我打响名声。” 唐奇并非是在开玩笑。 以【金色橡树】作为龙金城的暂时根据地,是他启程之后便已经想好的方案, “吟游诗人需要酒馆。 我也需要你。” 虽然终日奔波,稍显疲惫。 但凯瑟琳的肌肤白皙无瑕,像一块圆润的白玉,这毫无疑问。 如果把白润的珠玉,搁置在嫣红的夕阳下,那抹氤氲的色彩只会为她增添生动的活力—— 就像是她现在的脸颊: “其实你可以不加后面的一句……” “那不行,我很真诚的。” “有时候也可以不用那么真诚!” 她俯下身子,将整张脸埋进了手肘,缓缓撇过了头,比蝴蝶扇动翅膀的声音还要软糯、轻柔, “你不觉得很难为情吗?” “我从不为表达真心而感到为难。” “求求你别说了……” 唐奇见她都要像是烧开的热水壶,头顶还要蒸腾“滋滋”的热气,也不再逗她。 而是一脚跨过了小溪,俯下她的身旁: “如果实在觉得回报不起,你就当我用【复原胶】投资你的酒馆了,年底记得给我分红。” “好……” 她低着头,颤颤巍巍地说不出一句话,那副自始至终保持的精明形象早就荡然无存。 “现在,抬头,我来给你祛疤。” “我自己来就好。” “别,一瓶一千金币,得省着点用。你对它的效用不熟,把握不好尺度,让我来。” “好吧——但你应该不是想捏我的脸吧?” “嗯?你怎么猜出来的?” “不知道。但是……我好像能读懂你的心思?” “先别乱动,我要上手了。” “啊,有些痒。” “很正常,说明你的疤痕马上要愈合了。” 唐奇每次只取出不到一个指甲盖的胶体,轻轻地涂在凯瑟琳的疤痕上。 为了缓解她的紧张,顺带着转移起话题: “安比怎么样了?” “林恩神父说,在‘晨曦’小姐为她治疗伤势之后,其实已经脱离了危险。 只不过一路的奔波消耗了她的所有体力、心神也遭受了一些打击、再加上法术的伤害……种种原因交织在一起,才让她陷入了昏迷。 需要一些时间,在沉睡中缓解压力,才好清醒过来。” “也真亏她能在碎石的鼾声里睡下去。” 想起营地里的‘雷声’,凯瑟琳忍不住笑道: “毕竟在马上颠簸了一路,都没能让她醒过来。” “人没事就好。” “是的。” “……” 唐奇的呼吸有些粗重了。 他们从没有凑得这么近过。 以至于他堪堪意识到,少女的眼眸火红而澄澈,羞怯中隐含着明媚的魅力——就连疲惫的卧蚕都让人想要亲吻。 短暂的沉默过后,凯瑟琳忽然轻声道: “谢谢你,唐奇。” “还没涂好呢,晚点再道谢。” “我是在说安比——你知道的,我其实很怕,再失去一个家人。” “这件事你更应该感谢晨曦。” “也同样感谢你给了安比一个宣泄的机会——在那座陵墓里,你最后为她歌唱了,对吧?” “嗯哼?” “还记得林恩神父的那个故事吗? 猎户感染了兽化诅咒,离开了小镇,带着妻子隐居在了森林里。 后来,他们意外诞下了一个受到诅咒的孩子,等意识到这一点时,他们已经没有了选择。 等林恩神父再次见到猎户的时候,他决定将孩子托付给他们的挚友——我的母亲。 神父劝他留在镇上,他却说要去为妻子复仇…… 其实安比一直都知道,她是一个意外诞生,却又被‘抛下’的孩子。 猎户当然爱她,却更爱逝去的妻子。 所以才‘自私’地离开她,去做那自以为正确的决定——猎户知道那是‘殉情’。 但作为他们的孩子,安比又能说些什么、挽回什么? 她只能承受着镇上的冷眼,渴望有朝一日能等回那位‘复仇’的父亲。 所以她一直很痛苦。 如果任由这些情绪累积在心中,我都无法想象那个孩子会变成什么模样……” 唐奇叹了口气。 任由负面情绪侵蚀的兽化人,直到最后只有维系不住理智,彻底顺从兽性这一个结局。 “这个宣泄的机会,是她自己争取来的,我并没有考虑那么多。 更何况,她虽然有一个为‘自己’着想的父亲,却也有一个为她着想的姐姐。 所以她不会那么想不开的。” “你不要总是变着法子夸我。” 凯瑟琳软糯地嘟囔道, “我会觉得你别有用心。然后又觉得是自己自信过了头,从而很羞耻!” “那假如我确实别有用心呢,是不是就不会这么想了?” “我还没考虑好呢……” “……啊?” 他搁置在少女鼻尖的手指停顿了半晌。 “好了吗?” “好了。” 唐奇紧接着咳嗽两声,连忙向一旁退去两步。 凯瑟琳则用清水洗净了脸颊,那道长疤褪去地一干二净。 唐奇甚至多用了些胶体,为她抹去了多年劳累积攒下的暗斑,这让脸颊比过去还要富有光泽: “难怪那些贵族们会这么热衷于它,有钱真好。” 唐奇开玩笑道: “比起这个,我觉得你现在应该考虑的是,顶着这么一张脸开酒馆,到底会吸引多少麻烦了。” “有梅拉德少爷顶在前面,至少能解决大部分眼光。如果真有什么他也解决不了的麻烦,那样的人物肯定也能买得起【复原胶】,毁不毁容反倒也没有意义了。” 很多事情,凯瑟琳比谁都清楚,也一早打定了主意。 这反倒让唐奇的玩笑收敛起来: “决定好嫁给他了?” “既然要决定留在龙金城,总要考虑好一切嘛。 这世上哪有什么两全其美的事情?为梅拉德少爷掩护,总好过陪睡在哪张不知名贵族的床上—— 至少他喜欢的是男人,我不用为此献身。” 凯瑟琳顿了顿,像是察觉到什么似的,忽然回头看向唐奇, “你很……失望吗?” 唐奇眨了眨眼,又连连摇头,举起双手证明清白。 不是他刻意回避,而是他摸不清楚凯瑟琳的心情。 他渴望绿洲,前提是它并非‘沙漠中的幻觉’。 否则没能如愿不成,还有可能打乱后续的计划: “我可什么都没说。” 凯瑟琳迟疑追问: “那是我的错觉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一直能感受到你的想法。” “真的假的?” 唐奇起先是诧异一声,只觉得她是想的太多了。 可转而却意识到,她的确将自己的情绪猜的真真切切。 在两人沉默之间,凯瑟琳微微扭过腰肢望向他,让唐奇的清楚瞧见了,峡谷之中被挤出来的那枚吊坠。 紧接着,他忽然按了按胸口…… “糟了。” 他意识到对方怀疑的来源—— 【同心戒指】没摘! 感觉氛围到了,该放炮了。 另外今天上三江,感谢老爷们的支持!!! 预计周三上架,具体时间周二通知! (本章完) 第85章 我允许你贪图更多(4k) 第85章 我允许你贪图更多(4k) 【同心戒指: 极珍惜。 佩戴这对戒指的两人,会不自觉地感到亲近,并感知到彼此的位置与心意。】 “你有些慌张?为什么?” 唐奇连忙取下脖颈上的戒指,交还给它原本的主人: “抱歉,之前情况紧急,从你那里取走了一枚戒指——这其实是一件魔法物品,只有双方都佩戴了它,才好为你施展【庇护术】。” 少女倒是没有因为遗物被取走而感到气愤,反而终于明悟,那些僵尸围拢自己时,身上那抹光芒的来源: “所以我一直能感应到你的心情,其实是因为这枚戒指?” “一直吗?” 唐奇不免有些咋舌 那自从见到她以来的想法,岂不是被察觉得一清二楚? “一直。” 凯瑟琳笃定地回答, “从你来帐篷里找我的时候,我其实就能够感觉到…… 你对我,很炙热。 像是一个沙漠中饥渴许久的旅人,忽然发现了绿洲。” 唐奇意识到自己好像社死了: “下次可以不要形容的这么形象么?我也还算要脸……” “没关系,我可以理解。” 凯瑟琳将戒指接过,却伸手拽过他的皮衣,让唐奇得以弯腰,好把【同心戒指】重新戴上他的脖颈, “我不讨厌你,只是还有些不适应—— 所以,你很失望吗?” 虽然是以吊坠的形式,其实也算是佩戴,唐奇没办法说谎,只能叹一口气: “好吧,我承认有一些。” 他有些说不清这究竟是什么情愫—— 仅仅认识几天的时间,当然也谈不上多‘爱’。 但人们总是对眼前那近在咫尺的美好,怀揣占有的情愫。 粗俗点讲…… 就是见色起意。 “这样吗。” “……” 唐奇从来没觉得,夜色如此的静谧过。 他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声。 “扑通、扑通——” 像是慌乱,又像是悸动。 于是他试图安抚自己,缓和一下紧绷的神经—— “等等?” 他忽然意识到了些许的异样。 慌乱的,好像不只是自己的心跳? “你说我们是互帮互助,对吗?算是你投资了【金色橡树】,我年底理应给予你分红。” “当然。”唐奇点点头。 “所以我们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没错。” “那如果酒馆遇到了梅拉德少爷、和我们都解决不了的麻烦怎么办?” 唐奇也不是没想过解决方案: “也许我可以带着你逃走。有晨曦在,一般人还真拦不住我们。 换一座城市生活、又或者开一家旅行酒馆也不错?” “我可以信任你吗?” “当然。你应该能够感受到我的心声。” “那我就不嫁给任何人。” 凯瑟琳虽然回答的平静,但她知道唐奇能够感知到自己的想法。 就像自己能感受到他的心跳一样。 “扑通、扑通——” “其实我也不想嫁给梅拉德。那些贵族的繁文缛节,对我来说和枷锁没有区别。 他们会将我包装成门面、出入各种复杂的社交场合,也许等哪天不再需要我之后,还会将我拱手送给别人…… 比起做一个那样的富太太,我还不如开一家旅行酒馆。 当然,最好还是能让这棵【金色橡树】落地、生根、发芽…… 我想要多赚一些钱,想要一个不需要看人脸色的自由生活;想让让安比能够安心的读书;最好再让这间酒馆和星梅酒,给每一个人带来快乐。” “我答应你。” “是吗,答应到什么时候?” 少女没有松开他的衣领,反而凑得更近了一些,笑容带着一些揶揄。 唐奇都快要贴近她的鼻息: “这个说不准。” 谎话在【同心戒指】面前没有意义,他只能诚实回答, “但我会尽我所能。” “可是人的想法是会变的,对吗?现在的想法,不代表你未来的想法。口头的承诺可没办法作数。” 凯瑟琳时常觉得自己缺乏一些浪漫。 或许是职业病,让她过于精明,总是愿意更现实的看待问题,反倒让许多事情都显得斤斤计较。 “你说得对。”唐奇并不否认。 “说明我还是没那么重要。” “啊……” 去你的,自己的嘴皮子怎么忽然变得这么迟钝? 骚话呢,我的骚话呢!? 刚才不是能说会道的吗!? “那也许,我可以让自己变得更重要一些。” 少女没有理会他的沉默,只是缓缓站起了身,踩在冰凉的溪水里,却丝毫感觉不到寒冷。 她觉得自己耳根热的可怕。 已经分不清耳边究竟是谁的心跳。 又或许本就没有了差别。 但是唐奇明白,如果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路,那之后的一切,便都会成为一地鸡毛。 他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哪怕无济于事,也要缓缓向后退去一步: “但我可能不是一个专情的人。” 凯瑟琳却握住他的手腕,感受着与自己近似的炙热体温,险些要将他也拉向水中: “没关系,我暂时也只是不讨厌你。 只是相比于其他人,我更倾向选择你—— 你足够与众不同,也比我迄今为止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有趣、也更可靠。” 凯瑟琳也十分坦诚。 既然是一场交换,那唐奇、梅拉德、乃至其它人,本质上没有太多区别。 无非相比之下,她更倾向于唐奇: “如果我的功利让你感到了不适,我可以为此道歉。 但我们才只认识几天时间,突然让我说对你产生了什么爱意,其实也是在骗你,对吗? 我不想骗你。 并且我希望你能理解,我是出于珍惜你才这么说的——我从没有想过利用你,一刻都没有。” 她的回答反倒让唐奇松了口气。 他不在乎利用与否。 只是有些观点他不够认同: “但身体从不是你唯一的价值。” 她火红而热烈的眼眸微微撑张,娇艳的红唇也不自觉地颤动。 平稳了好半晌的呼吸,她才勾勒笑容: “你还想要更多吗,会不会太贪心了一些?” 唐奇的指间触及她的肩头,勾起那根纤细的吊带: “‘人类狡猾而贪婪’,碎石总这么说。” “好吧,其实我也一样,是个贪心的女人——既想要金钱、又想要安定,还想要自由。 亲爱的诗人先生,你能够满足我的贪婪吗?” “至少能许诺你绝对的自由。” 如果不是那些躁动的心声徘徊不绝,或许没人能看透少女平静下的慌张。 她仰起天鹅般的脖颈,说: “那我允许你贪图更多了—— 如果你能够做到的话。” 唐奇忍不住笑道:“这算是什么比赛吗?” “无非是看我们谁先认输咯?” “那我想一定是你,至少在今天。” “为什么?” “因为你在发抖。” “我、我只是没试过而已。 等等、你怎么这么熟练——唔。” 月光静悄悄地洒落在河畔旁,融进了蕨叶上那件灰白睡裙的褶皱。 映照着清澈的‘棱镜’,让乳白蓝玉髓的倒影,都要浮上一抹嫣红。 …… “奇怪,羽毛笔上什么时候沾染的红墨水?” 刚刚坐在书桌前的歌雅,端详着手中像是染血似的羽毛笔,有些疑惑地挠挠头。 晚风吹入敞开的窗沿,裹挟着夏日的炎热,一并扑在了她的鼻息。 一股奇异的味道徘徊不尽,让她忍不住捏了捏挺翘的鼻子,皱着眉头嘟囔起来: “所以导师就不该允许他们在宿舍楼下,种植成片的南石……” 虽然这种卉细碎而洁白,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 并且能吸收一定的有害气体,起到净化空气的效用。 但是一到夏天,那股弥漫的气味,还是会让人感到些微的不适。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毕竟学院并不规范每一位诗人的行为。 放纵与沉沦,也是吟游诗人不拘一格的天性—— 看看布鲁托就知道了。 这使得在夏天这个躁动的季节里,哪怕不去种植南石,也总会弥漫着一股旖旎的气味。 院长乌拉桑,也只能默许着种下这些净化空气的卉。 等到贵族老爷们前来视察时,还能用“这都是里的味道”糊弄过去…… 歌雅叹息一声,将敞开的窗户关紧,换了支崭新的羽毛笔,记录下今夜她从石碑上瞧见的一切—— 【遗失历1000年6月14日,晨暮森林,阴。 离开星梅镇的第四天。 今天没骂梅拉德。 但是把矮人和死灵法师骂了个爽……】 “东大陆的【领主联盟】,难道就那么有趣吗……为什么他总能遇到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落笔之后的歌雅,完全可以预见,一旦让这篇日志传播到整个诗人学院中,又有多少人会沉浸到幻想的狂欢之中—— 没办法,谁让这些诗人每天的生活,就是学院、城区、风俗店三点一线。 冒险是他们的天性,但迫于生计,压抑也是无可奈何的选择。 谁不渴望走遍世界每一个角落? 但是出了学院的门,最先要保证的,理应是自己能不能活过第一个年头—— 她仍未知道唐奇是怎么跨越重洋活下去的。 【我承认,最早是我挑起的头。 但是触发‘恶言相加’的首要条件就是‘恶言’。我骂他,不也是为了感受法术,为这个团队着想吗? 而且我都已经很克制了—— 至少没有向碎石的父母致以最诚挚的问候不是? 我只不过讲了一些玩笑话,譬如‘矮人喜欢喝啤酒是因为他们摸不到攀附的葡萄藤’什么的……谁知道他反应这么大? 所以我觉得我没错。 是矮人应激了。 不过没关系,我选择原谅他。 以证明我的境界,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这句不错,以后也要写进《笑话大全》里。】 “咳咳!” 歌雅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明明已经看过一遍了,为什么还是忍不住。” 【……猎户的谎言天衣无缝,但是安比的存在,反倒成了谎言最大的破绽。 起先我还不明白,他一个四环施法者,到底为什么要大费周章,试图用‘变身术’蒙混过关,暗中行动。 毕竟高等级的战士,在面对同级别施法者时,如果被针对得当,其实很难施展全部的效力。 直到开打之后,我才彻底明白过来—— 原来是这个比的法表太烂了。】 “四环施法者……” 光是写下这几个字词,歌雅的手都忍不住颤抖几分。 作为施法者掌权的国度,她很清楚【四环】究竟代表着一种怎样的概念—— 这已经是大多数泰伦贵族终其一生,都无法企及的高度。 好比唐奇的父亲,温伯格老爷,也不过是个三环施法者。 却足以在泰伦帝国站稳脚跟,维系一个不算辉煌、也不破败的平庸家族收支平衡。 一旦触及到了四环高度,便拥有了步入议会,参与帝国决策的可能。 这也是那些贵族老爷四下播种,只为了寻找到一个有天赋的孩子,谋求家族更进一步的原因之一。 “这种存在,在你的口中已经沦为‘太烂了’吗……” 歌雅轻咬银牙,思考着一年的分别,整个人都犹如翻天覆地变化后的学弟。 想到他的经历、他的法术,以及他如今眼界的高度。 她除了羡慕之外,又还能做些什么? “我是不是也应该离开学院,去外面走一走?” 但她很快便打消了念头, “算了,如果让我碰上死灵法师,估计只会是被索要头颅的那一个。” 【……但我事先并不知道,他究竟掌握着怎样的法术。 这让我从一开始便在提心吊胆。 在大脑空白的一瞬间,我其实有想过退缩,开始思考怎么才能避免这场冲突…… 以至于险些脱口而出—— ‘我其实有一个各种意义上都堪称完美的学姐,如果你去找她的话,甚至都不必再另外寻找肢体。’ 歌雅学姐,如果哪天你看到了这篇日志,还请不要责怪我的怯懦。 我更希望你不要在意我的‘出卖’,而是把注意力着重在‘完美的学姐’上。 这可是真心话!】 “该死的唐奇,你是不是知道我在偷看你的日记,才想要故意气我!?” 歌雅原封不动的写下原文,紧握笔杆的力道都不由加重几分。 但心中更多的却是疑惑: “他是真的知道吗?还是仅仅误打误撞而已……” 可只靠猜想,是永远得不出一个答案的。 直到最后,她只能瘪了瘪嘴,轻哼一声道, “算了,看在你说我‘完美’的份上……暂且先原谅你好了。” 不再细想一些旁支末节的事情。 她转而记录下日志的后续内容—— 计划里其实要晚一点,但是写着写着觉得氛围到了,拖着就不合适了。毕竟西方不比东方的含蓄,有感觉就开一局。大不了身、心各算各的…… (本章完) 第86章 龙蛋动了(43k) 第86章 龙蛋动了(4.3k) 【……我认为,作为一个高环法师与其大喊着‘你的法术为何如此古怪’,倒不如好好思考一下前半生的研究是不是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如果我跟他一样有钱,第一时间应该考虑的是哪里能学到‘火球术’,而不是掏空家底学习一个‘放逐术’—— ‘能用三发火球术解决的事情,就不要多浪费一个四环。’ 麻烦那边的‘火球神教’结算一下宣传费哈。】 “他真的以为法术是大街上捡来的,随随便便就能拿到手的吗? 对于那些狗都要防范的法师来说,一个未加密、可供研究的三环法术已经算是有价无市。 更何况是‘火球术’这类杀伤力巨大的管制法术?” 歌雅并不知道施法者在【领主联盟】处于何种地位,至少在泰伦帝国,掌权者严格管控着法术、卷轴的流通。 毕竟统治阶层是【术士】。 而相比血脉的力量,只靠脑力的【法师】门槛相对而言更低。 帝国的【书士会】更是成了许多平民跨越阶级的重要支柱。 这对于统治而言,显然是一把双刃剑—— 带来了更强武装力量的同时,也衍生出更多的安全隐患。 议院的最终方针是‘堵不如疏’。 拉拢【书士会】,同时严禁大范围杀伤性法术流通,对低环法术的交易进行专项把控…… 可她紧接着意识到,自己可从来没有听说过【恶言相加】。 “所以,他的法术好像还真是随手捡到的?” 可恶,又幻想了。 好羡慕! 【……如果让我评价一位无头的死灵圣武士,我大概会将她与‘洁身自好的魅魔’、‘遵纪守法的兽人’一样,排在‘猎奇异种族排行榜’前列。 顺带一提,排名第一的会是‘歌利亚体型的矮人’。 不具备权威,全是私仇。】 【但不论如何,抛开是非问题不谈,我似乎并没有拒绝她的道理。 她拥有值得深究的故事、无法拒绝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回生术’。 ‘拥有复活能力’本身,比‘复活’更重要。 当意识到自己很难死去的时候,你便无所畏惧。 而当你无所畏惧时,前路也会一片坦途。 她宣誓了忠诚,化为我手中的利剑,这将是我冒险路上的一大助力——能让我面对危险时更感安心。 而那些因她而死的冒险者…… 很抱歉,我不是牧师,没办法怜悯你们太多——其实也想说‘圣武士’,但我想你们应该不太愿意看到这个词。 我想说的是,‘冒险’本身,正是将自己的生命置于身后的选择。 也许会有人说,‘刀子落在你身上就知道疼了’。 而我不否认会痛。 可如果有朝一日我也死在了‘冒险’的选择上,应该也很难说出太多怨言。 毕竟在踏上这条路途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了决心。 也许这个结局不会遥远。 但我依然在路上。 也永远不会止步。】 “该死,他居然真的多了一些男人味。” 歌雅感慨一声之后,紧接着将关注点落在了其它方向, “一个活在一千年前的‘英雄’么……如果我能将她的经历编撰成史诗,竞争助教的时候,应该就不会有布鲁托什么事情了?” 事实上,她不认为有哪个诗人会在乎这位‘英雄’所犯下的罪行。 别说是为了追求荣耀,单单是为了贪图享乐,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们杀的人又能少到哪里去? 他们这些吟游诗人,不还是要想方设法地通过歌谣掩盖罪行,为他们歌功颂德? 所以她更在乎传奇背后的故事,那切实发生过的历史。 这能让她写出的诗篇更具真实、赢得喝彩—— 评选助教除了个人影响力之外,还需要创作一篇优秀的‘结业诗歌’。 如今唯一让她庆幸的,也只能是唐奇已经离开了学院。 “不然我的位置就要危险了!” 【……安抚恐惧的情绪,释放团队的压力,是一个合格领导者应尽的义务。 梅拉德是一个广义上的好人,只是他的善良有些狭隘。 我无意去改变他什么,但我得让他知道‘跟着我混,绝不会没有回报’。 我需要这位少爷的好感。 抵达龙金城之后,我还需要他的身份,来作为入城之后的敲门砖,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与声名。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吟游诗人总要有一个常驻的酒馆才对,‘金色橡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我应该去找凯瑟琳讨论一下入城后的事宜了。 嗯,就拿祛疤作为借口吧? 诶、等等? 她怎么忽然邀请我去洗澡?】 歌雅的笔尖稍稍停顿,心里全是挣扎与犹豫: “所以我真的还要把后面的内容写下去吗?” 沉思了半天,她干脆咬牙, “算了,就当是出于对原作者的尊重……” 【刚才有点忙,现在继续写。 突然想到,宇宙可能已经诞生了很久很久,我们目前处在新生的宇宙边缘,而宇宙中心早已变得黑暗。 也可能根本没有所谓膨胀的宇宙,也没有多个宇宙,目前我们能猜想和推理的只是我们认知范围内的‘合理’,其实星球已经是个‘不合理’的存在了……】 【……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所以贤者模式的时候,能不能只想着怎么继续输出,而不要想着怎么输出内容好吗!?” 歌雅最终还是没忍住拍响书桌, “看你在学院时畏畏缩缩的模样,我还以为你和布鲁托他们不一样——怎么离开了学院反而解放天性了?” 这就是导师说过的“时间是一把整容刀,会轻而易举地改变一个人”吗? 又或是因为—— “唐奇·温伯格,我是不是从来都没了解过你?” 也许这位落魄的私生子,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譬如‘藏拙’的要求,才始终压抑着本性? 毕竟,如今日志中所表现出的一切,都已然证明他区别于自己这种‘只会坐在办公桌前默写他精彩的日记,睡醒的第一件事,想的都是能不能竞争到一个宝贵铁饭碗’的【庸俗诗人】。 唐奇·温伯格。 他是一个真正的【吟游诗人】。 “所以你以后能不能少写点精彩的冒险经历,多写点平平无奇的流水账!?” 当歌雅抄录下最后一行文字时,耳边渐渐响起清脆的啼鸣声。 她一把推开了窗户,任由清晨的第一缕薄辉映入她的眼底。 那是诗人学院的第一缕阳光吗? 她不知道。 只是抿了抿圆润的嘴唇,再轻声地叹息: “这样…… 我就不会再羡慕你了啊。” …… “不用羡慕我,梅拉德少爷,这都是我应得的。” 躺在牛车驾驶位上,枕着凯瑟琳大腿的唐奇,正拿手中的日志屏蔽着梅拉德羡慕的眼光—— 清醒之后的小白猪,已经不需要击晕、捆绑。 而如果只是让这么一位贵族少爷,蜷缩在逼仄的牛车上,脊背磕地生疼,其实还算能够忍受。 可一旦有了对比,那便称得上是一种酷刑。 但唐奇可没有功夫理会他的控诉,反倒是着重留意着‘死灵法师’事件之后的奖励—— 【一场战斗,让你意识到矮人和秃头在你的眼里并无分别。因为你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只存在两类物种——‘值得被你骂的’,与‘你懒得提及的’。】 【你获得了法术‘银光锐语’: 当目标生物行动时,你可以瞬间魔法般地让他感到分心。从而将其短暂的迟疑转变为对另一个指定生物的鼓励。 备注: ‘激励’与‘咒骂’其实也没有本质区别,无非都是让人红温而已。】 【你度过了美妙的一夜,这很重要。懂得‘如何睡觉’,也是一门值得钻研的艺术。毕竟你不会‘只度过美妙的一夜’。】 【你获得了法术‘睡眠术’: 指定一点为中心,半径7米范围内生物受身体状态的影响,将可能陷入睡眠之中。不死生物、以及免疫魅惑效果的生物不受该法术影响。 备注:亲爱的,还要加钟吗?睡觉也算时间的哦!——‘美丽堕落者’特洛伊。】 一路上,唐奇曾经找过机会询问碎石,为什么那个死灵法师一眼就能认出他们的实力。 总不能是头顶上飘着一个肉眼可见的‘等级’才对。 碎石的回答很抽象: “施法者靠环位分辨。非施法者单凭……气势。就像走进酒馆的时候,你一眼就能认出什么人不好惹似的。 当然不排除一些装模作样的家伙伪装自己。 但低等级与高等级职业者之间,就是会有一种显而易见的隔阂。” “那两者又是靠什么区分的?” “战技的储备,和释放战技的‘精力’。 你让初出茅庐的新人释放一次【盾冲】,就足够使他们饿的前胸贴后背。 只有我这种高等级战士,才能不间断地释放战技。因为我们的精力足够旺盛。” 唐奇瞥了瞥他的头顶: “高在哪?” “妈的,老子一定要把你的悬赏令,挂在龙金城的高墙上!” “真棒,这样就能让所有人都看见了是吗?除了矮人。” “去你的!!!” 正因为只存在一种抽象的辨识概念。 以至于施法者的‘等阶’,也是以‘环位’作为区分—— 不是因为你是一环施法者,便可以释放一环法术。 而是你获得了一环法术,才能够称之为一环施法者: “这么看来,拥有两个一环法术、两个戏法,还有【诗人激励】的我……应该已经算是一个正式的诗人施法者才对?” 唐奇不可避免的感到雀跃, “我唐奇能在短短一周时间,从一无所有的落魄流浪汉,成长到独当一面的吟游诗人。全是靠我自身的努力与拼搏—— 日志,开写!” 碎石冷不丁瞧了兴致勃勃的唐奇一眼,忍不住嘟囔道: “不就是写个日记吗,又不可能长久的留在记事本上。过段时间就会消失,也不知道在兴奋些什么。” 出于好奇,碎石也曾浏览过唐奇的日志。 他无法看到日志中有关于‘奖励’的描述,却也不否认其中内容的有趣。 如果没有一些讨人厌的笑话就更好了。 但他仍然保持悲观态度—— 这个世界无法记载‘历史’,要不了多久,这些被记录在日志上的文字,也将在悄无声息中消失。 时间总会带走一切的。 更别说他是短命的人类。 也许等到他离开人世之后,自己也要记不清这段时日的冒险了吧…… 就像他已经记不清楚,孩童时的自己究竟是怎样一种面貌。 但唐奇不管这些。 【史努笔】鞭策着他的表达欲,让他哪怕是枕在凯瑟琳柔软的大腿上,也依然保持着十足的平稳,去叙述今日所发生的一切—— 【遗失历1000年6月15日,晨暮森林,晴。 离开星梅镇的第五天。 说实在的,前几日应接不暇的意外,简直让人身心俱疲。 可真当生活回归正轨,一整天没再遇到什么危险的时候,反而有些怀念过去的紧绷—— 那些诸如‘恐狼’的野兽,已经不配被我记录在日志里了。 充其量把它们归类进《野外食材大全》。 在此,我要特意点名表扬晨曦小姐。她处理食材的动作迅捷、身姿绰约……(省略一万字称赞)总之是我们冒险路上的好骑士、好伙伴! 撰写以上内容绝非被迫。 因为她是求着我写的……】 【离开星梅镇的第6天。 安比终于从睡梦中清醒过来。 她吃了很多饭,像是要化悲痛为食欲。 可怜的小姑娘害怕姐姐过于担心,才总会扯出一抹牵强的微笑,告诉我们她没事。 但她肉眼可见的沉默了许多…… 我们做不了什么——有些路只能她自己去走,有些道理也只有她自己才能想明白。 至少她还压抑着自己的兽性,这是一个好兆头。】 【第7天。 妈的,怎么这么无聊? 我原本精彩的日志,现在都快要写成流水账了! 但好在今天找到了一片不错的露营地,重要的是有水源。 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先就近洗个澡再说吧…… 有‘同心戒指’在,快乐可是双倍的!】 【第8天,洗澡。】 【第9天,洗澡。】 【第10天,洗澡…… 唐奇啊唐奇!你怎么能如此堕落!你难道就要忘记,日志理应被用来记录精彩的冒险故事吗!? 你是注定要成为‘传奇’的吟游诗人,绝不能再把精力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要引以为戒才行!】 【第11天,戒洗第一天!】 【第12天,洗澡。】 【第13天,戒洗第一天……】 【14,戒一……】 【……离开星梅镇的第21天。 碎石说我这辈子都当不了一个冒险者,因为每天都一个小时的时间清洗身体,太过耽误时间。 我说他一个接触面积小,五分钟就能解决的矮人懂个蛋。 他急了。】 【第22天。 卧槽,蛋动了。 我说的不是我自己。 是龙蛋动了!】 6日0:00上架,所以提前把今天的内容放出来。 首订日之后,还是按照11:00的规律更新! (本章完) 第87章 上架感言 第87章 上架感言 8月6日(周三)凌晨00:00上架,当日会更1w2k字,如果不出意外,首订日之后仍然是回归上午11:00开始更新。 所以今天先把更新放上来,然后开篇求个首订!!! 发书至今,一直有老爷们猜测,作者是什么老登转世,什么域外天魔…… 但其实我也明白这是抬爱,我本人没有能被称之为‘天魔’的水平。 写这本书之前,我只是一个在红色码头完结过两本书的路边作者。 如果有读者认出来我,还希望自己知道就好啦,别开作者盒!!! 处女作虽然路边一条,但也是一个百万字的,有头有尾的故事。 第二本能够维持温饱了,结果开篇被七个哈基咪的作者抄走后(剧情架构一模一样),换了个吸引眼球的噱头爆了。 然后倒反天罡,因为他火我不火,我差点成抄袭的那一个。 我个人觉得,网文这种东西缝不缝都无所谓的,就像我现在缝dnd一样——不怕你缝,就怕你缝的不好。 但是就怕你对比。 对比之下,落差实在太大了,真的太大了。 给作者搞得道心破碎,心魔纵横,迄今也忘不了。 但好在是把第二本书近200w字平稳落地掉了。 从那以后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在注重噱头文的环境里试图认真写故事,的确是我的错。 所以我跑路了。 既是想换一个更合适的环境,也是想看看自己在众神鼎立的圣地里,到底代表了怎样一个水平。 在写这本书之前,我其实知道西幻算是个凉频。 但我是个跑团玩家,写本奇幻网文也算是我一直以来的计划与目标。 而前段时间《地下城蘑菇》和《哥布林》的成绩,让我对这个赛道还算抱有一定信心。 并且发现,市面上好像没有一本正儿八经写【吟游诗人】、【冒险】题材的网文。 我寻思不应该啊,因为我觉得吟游诗人的乐子人、炮王属性,本身是很有活、很有写头的。 然后就抱着“既然没人写,那我就走差异化赛道试一试嘛”的想法动笔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龙与地下城:侠盗荣耀》? 我一开始是想设定一个埃德金那样的男主,但是很显然,作为一个出谋划策的主心骨,埃德金在能力上显得有些拉跨。 为了更符合网文,写的更爽一点,才有了现在的【唐奇·温伯格】。 其实名字是从【堂吉诃德】得来的,不用【唐吉】单纯是因为我觉得唐奇这两个字更好看一点,嘻嘻。 因为没有对标书,导致我落笔的时候也有些不自信,“自己能否写好”。 在此不得不感谢我的编辑【琉星】大大,在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投稿时,他一句“可以试试”是我写书之初最大的动力。 其实有很多读者老爷,觉得开篇三章有些压抑,对于【黄金三章】而言实属败笔。 但我本人写书时,其实不太喜欢用“黄金三章”这种类似八股文一样的东西,去定义开头的。 要么就“黄金一章”,一眼定胜负。 要么就娓娓道来,让读者沉浸其中。 就像我这本书,也许前三章很慢,但是我仍然认为【氛围感】、【代入感】是奇幻题材不可缺少的一环。 如果没有前三章的种种铺垫、伏笔,反倒也不会有后续剧情的推进——我认为前三章是没有一处废笔在的,一切信息在后续的剧情中都有用上。 所以开头三章其实是我打磨之后的结果,我也并不认为有太多问题。 当然我也明白,看到这里的老爷们,根本不会在意开篇三章的剧情,大家都是接受了这些以后,才愿意一直追读到现在的。 作者说这些也不是想解释什么。 而是想向读者老爷们证明,作者写网文,还是抱着【写一个好看、精彩的故事】为基准的。 我觉得这很重要。 因为单靠噱头去写的网文,很容易因为中后期没活硬整而烂掉,或者干脆前期就崩完了。 而我坚信在这个平台,【尽可能写一个好故事】,才是出路。 而为了让这个故事更加精彩,我其实添加了一些反差、或者我认为更有意思些的人设。 【晨曦】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我当然知道这个人设没那么讨喜,但是【dnd】、【跑团】本身,其实就是在鼓励玩家扮演不同阵营的角色、体验不同的人生。 也只有把这些性格迥异的人,扔在一个团队里,才能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让故事更精彩、有趣。 就像《龙枪三部曲》一样。缺陷的存在,反而让他们更像是鲜活的人,而不是片面正义的【英雄】。 但还是那句话,作者绝不可能抱着恶心读者的想法写书。 就像【跑团】中,dm和玩家是在【共同创作一个精彩的故事】一样。 作者写书,也是为了呈现给老爷们一个精彩、有趣、鲜活、值得回味的故事,仅此而已! 同理,这本书一定是把【公路冒险】本身,这个极其适合吟游诗人,但是好像很冷门的题材作为主基调—— 个人认为,所谓‘冒险’,其实就像是一趟不知终点的列车。 我们乘坐列车,看遍不同的风景、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同行。 经历成长,成为更好的彼此。 也许会在某个站点驻足停留、挥手告别。 却也是为了下次更好的相见。 而所谓的‘贵族与平民’,其实就是冒险的一道风景,而不是这本书的主体。 相信大家能从前面86章的剧情中,看出作者的想法。 我也会努力把故事的精彩延续下去! 说实话,我一开始真的没想到会受到这么多老爷们的喜爱。 这本书的最初目标,也只是抱着“能领到全勤就写到完结”的想法。 但看着逐渐增长的成绩,也有了“我是不是能染指三江”的追求。 虽然命途多舛,让上周的三江被一位写的很精彩的域外天魔大佬截胡了…… 但好在,最终是赶在24岁生日之前,在今年交给了自己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真的很感激读者老爷们给予的这次机会,能让我意识到,自己没有止步不前,还有挣脱心魔的机会。 为此,我也将以最激情的创作态度,回应每一个喜欢这本书的读者老爷们!!! 当然,我的打字速度很慢…… 写这本书也十分消耗脑力(经常要为编一些合适的诗歌,和矮人笑话什么苦恼很久),所以可能无法保证日万的速度。 在速度与质量面前,我觉得还是质量更重要一些。 之后也尽可能保证6k起更,如果发现剧情进展缓慢,有精力的话会在此基础上多更一些。 同时,毕竟是上三江了嘛,也许可以试图冲一下精品频道,圆个梦。 为此我会尽可能的多更,也希望大家能订阅支持一下! 目前是2w收藏,按照不崩10:1收订比的情况下,以首订1800为起点,每超过200加更2000字。 如果精力不足,会均摊到后续的更新上…… 可能老爷们看不上这些,但是大家应该也是为了质量,才愿意赏脸光顾这本书,我不能胡写八写去敷衍你们,把这本书,和你们的热情浪费掉。 所以在这里只能给家人们磕头跪谢了!!!!! 总之,明天8月6日0:00求首订、求追订、求月票!!!! 爱你们!!!!! (本章完) 第88章 什么龙(求首订4k21w2) 第88章 什么龙(求首订4k21w2) 【该死的库鲁,知道我早就觊觎它‘祖先’很久了是吧,这种天大的事情还敢瞒着我? 如果不是我在洗澡回来的路上,看到它跟祭祀一样疯狂的向石蛋磕头,我根本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这只胆小的狗头人,会比醉酒的林恩神父还要虔诚! 见过小鸡啄米吗?差不多就那个模样。 而它只在夜里偷偷跪拜,我差点就要被瞒过去。 所以我狠狠惩罚了它—— 喜欢读书、喜欢学习是吗? 看我直接没收你的法术书,戒掉你的读瘾! 它很快就求饶着,向我分享了关于这颗蛋的一切……】 “你是说,其实早在五天之前,这颗石头就已经有所异动——但是你怕我把它夺走,取代你的地位,所以一直不敢告诉我?” 看着跪在眼前的狗头人,眼角含泪、可怜巴巴望着自己手中那本被没收的精装法术书,唐奇冷哼一声, “我闲着没事,抢你侍奉祖先的权利做什么? 我生气的原因在于,你对我们这个团队的戒备心太重,完全没有一丝信任可言!” 库鲁连忙擦干眼泪,试图用摇头证明自己: “库鲁、没有! 相信、团队! 唐奇、最好!” “明白就好。” 唐奇嘟囔着, “毕竟我未来说不定还要做你祖爷爷呢。前提它真的是一条母龙的话……” “rua?” “咳咳,总之惩罚不可避免。新星的法术书我也没收了,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再犯。” 唐奇说着,便将法术书扔进了次元袋里。 也并非是强行戒掉库鲁的读瘾。 而是这只狗头人实在是太喜欢学习了,就连吃饭的时候也要钻研法术的公式。 可这本身便是一个极其消耗精神力的行为。 二十多天的日夜不息,让它整个人堪称萎靡,棕红色的鳞片都变得十分晦暗,眼睛里都要没有光泽。 这绝不是一个正常的学习过程,唐奇只能进行人为干预。 狗头人不情不愿,紧跟着耷拉下耳朵,细长的尾巴拖在地上显得无力。 唐奇才懒得管这些,只是将目光落在了被库鲁搬到月光下,进行照耀的‘石头’—— 说实话,它称得上朴实无华。 不算大,大概是矮小的库鲁,能够整个环抱的程度。 虽然椭圆而平整,但纹理却显得粗糙。 不成规则的纹路,更像是被石窟中的湿气所侵蚀之后,形成的凹陷。 如果不是它确实在皎洁的月华下颤动,唐奇估计会认为是库鲁读书太死板,从而得了什么奇怪的、分不清现实的妄想症。 “所以谁知道龙蛋破壳之后,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欢迎、食物、还是纸尿布?” 唐奇看向身旁的碎石与晨曦, “你们活得久,看没看过类似的记载?譬如《母龙的产后护理》?” “恕吾纠正一下,吾主。” 晨曦的板甲“叮咣”作响,才刚刚举起手,便对上了唐奇极具审视的目光,连忙改口, “吾——我不是活得久,我只是死得久。” 她生前也只是一个传奇人类而已,甚至短命到只活了半辈子。 唐奇不甘心问道: “【黄金国】那么辉煌,还能没有关于巨龙的记载么?” “也许有,但我一定没有见过。” 晨曦也回答地笃定, “否则这将会是我记忆中,永生难忘的一笔重彩。” 唐奇只能唉声叹气地看向碎石: “那你呢?” “看我干什么?” “你不是说,因为‘能让高个子低头’,所以那座石窟更像是矮人的手笔吗? 既然是矮人的矿洞,你总得知道点什么吧?” 碎石叉着腰摇头: “我知道那是座矮人的矿洞。” “……” “嘿,别这么看我! 如果你不说,我甚至都看不出来这是颗龙蛋! 老子这辈子见过最大的这玩意儿,是北地巨人的——那才只有一个碗的大小。” “所以巨人是卵生生物?” “胎生。” “那你看到的是什么—— 等等!?比起它的大小,我更好奇你是怎么见到的?” “反正就是见过!” “居然和你脑袋一样大吗?” “滚!” 碎石冷哼一声,不再回答他。 他总不能说,当年【铁炉堡】与巨人爆发冲突时,他曾在脚下仰望过他们的裤裆吧? 指不定还要被这个烂嘴的怎么嘲笑! “本来按照路程,后天之前应该就能抵达龙金城。 可如果放任一条可能的巨龙后裔,在那种人多眼杂的地方诞生,估计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眼前是一个还没孵化出的莫名物种,又考虑到这个世界的巨龙早已销声匿迹…… 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唐奇不得不改变接下来的计划。 “干脆把它卖掉吧?” 碎石提议, “‘留不住的宝贝就是祸害’,真让什么人盯上了,就算能守住也是一身尿骚!” “你说得对,如果它不是条龙的话。” “龙对你来说就那么重要?” “你不懂。” 唐奇摇摇头, “我如果能带着条龙回到学院,那帮吟游诗人们为了一睹它的真容,说不定就要捧起我的脚了。” “那你怎么保证,等它孵出来之后,不是把我们揍得、捧它的脚?” “雏龙不用害怕吧?” “该死,你哪来那么大的自信——那可是传奇生物!” “我们还有传奇圣武士、传奇诗人、传奇战士呢?” 碎石眨了眨眼,轻咳两声,挺直了腰板: “这么说似乎也没问题。” 晨曦也紧握腰间断剑,似乎对即将面临的挑战倍感期待。 只有库鲁哭丧着脸,觉得自己没有被人尊重。 “可我们总不能一直呆在森林里等它孵化吧? 万一它还要等个一两年才能出生呢?” “先等等,不着急。” 唐奇摩挲着下巴,根据现有信息分析起来, “很早以前,库鲁便听到过它的召唤。这意味着大部分的孵化期,其实已经在狗头人洞窟之中度过了。 而在五天之前,它就已经有所异动,如今的颤动也越来越激烈…… 说不定它马上就要破壳而出呢?” “咔——” 随着唐奇的喃喃自语,他们的耳边同时迸发一声清脆的细响。 几人连忙向声音的方向望去,才看到那颗被月光笼罩的‘石头’表面,霎时间龟裂起一道细小的裂痕。 碎石狠狠拍向唐奇的屁股: “去你的,你这张烂嘴不会真是从乌鸦身上拔下来的吧!?” “我再重申一遍——请不要把合理的分析,看作是乌鸦嘴好吗!” 唐奇连忙将背后的鲁特琴端在手上,以便遇到什么突发状况时,可以立即唱响歌谣。 晨曦与碎石同时拔出武器戒备。 只有库鲁忽然跪在地上,啄米似的磕起头颅。 唐奇思考了片刻,将手中的鲁特琴狠狠砸在了它的后脑勺。 “砰!” “rua!?” 狗头人瞪直了双眼。 唐奇、狡猾! 团队、应该、信任! 为什么、抢先、可恶…… 一声痛呼之后,狗头人硬生生栽在了地上。 “别怪我,库鲁。” 考虑到狗头人与巨龙之间的渊源,真要撞上什么矛盾,它说不定还有临阵倒戈的可能。 唐奇只能先行把风险降到最低: “我就是相信你,才这么做的。” 同时,他屏息观察起那道裂痕,静静等候着‘石头’的下一步动向。 “嗡嗡、嗡嗡——” ‘石头’忽然颤动起来。 可出乎意料的,似乎也仅仅是颤动而已。 寄宿在石头中的生命应是极为虚弱,这让它在撞出一条细微的裂缝之后,反倒失去了破壳而出的力量。 如今只能在蛋壳中来回摇摆,显得‘石头’仿佛在左摇右晃。 向不倒翁似的来回颤动几下之后,便恢复了平静。 唐奇猜测是里面的生命在试图休憩、重整旗鼓。 果然,没过多久它便又开始了摇晃。 然后又停歇下来。 连番几次的尝试,使得‘石头’的颤动富有节奏。 可仔细一瞧,却发现那道裂纹一如既往,连块碎片都没能掉下来。 “要不……我们帮帮他?” 碎石有些不耐烦了, “真让里面的小东西折腾下去,指不定要等上个把月!” 他说着就要上前砸蛋,却被晨曦一把拽住了头盔上的铁牛角: “请不要这么做。” 碎石扶正头盔,回头看向晨曦,倍感不爽。 他果然还是更喜欢库鲁一点。 这样就只能拽住他的肩膀。 晨曦则平静解释道: “在我初次踏上荣耀的旅途,于山谷之巅讨伐一只以人为食的狮鹫时。我曾特别留意过它们的生存习性—— 它的子嗣也曾像我们眼前发生的一样,因为身体的羸弱而迟迟无法破壳而出。 出于怜悯之心,我试图帮它挣脱蛋壳的束缚,以便它能够更顺畅的呼吸。 但换来的结果是,在短短的半个小时之后,它便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破壳的过程是自然赋予的生存本能,它们通过挣扎和努力适应环境,以此促进血液循环、器官功能的发育。 擅自干预生命的诞生,只会换来不可逆的损害。” “靠,马克温那老家伙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 碎石挠了挠头,但是他的脑袋里很难装下美酒、筑造之外的知识。 “顺带一提,我最后成功讨伐了那只狮鹫,为山谷下的村落带来了安宁。” “……” 碎石抬头看向她铁盔上隐隐透露出的黑雾,似乎意味着些许骄傲。 只是—— “我没问你啊?” 碎石眨了眨眼,没忍住道。 那勃发的黑雾“砰”的一声爆开,将她的头盔冲上了天际。 晨曦很气愤。 唐奇连忙接住她的头盔,重新盖在了空无一物的‘头颅’上,安慰道: “居然在冒险之初就能以一己之力讨伐狮鹫吗,晨曦,你这家伙还真是不可小觑呢。” 黑雾肉眼可见的平息。 唐奇忍不住踢了矮人一脚—— 幸好她只需要靠夸夸就能哄好。 不然还没走进龙金城的大门,就要爆发团队矛盾,这种一地鸡毛的景象他可不愿意见到。 碎石打了个哈欠,就要走回到营地之中: “那你们就留在这里等着它出生吧,大不了明天我护送凯瑟琳进城去。困死老子了!” “等等、我有一个点子。” 唐奇一把将碎石拉住,看着规律晃动的‘石蛋’,忽然道, “既然我们不能擅自干预它,为什么不能试着让它自己鼓足力气呢?” “你想怎么做?” 碎石很快便意识到,自己多余问这一嘴。 眼看唐奇扫下一声和弦,让他转而想起当时那些令人愤慨的咒骂,心中开始为壳里的小生命而祈祷。 但出乎意料的,琴声一瞬变得急促,唐奇的歌声也慷慨激昂: “站起来、站起来! 我明白你感到乏力与无奈, 相信你的力量流淌在血脉。” 靠!这烂嘴的果然是存心骂老子吧? 怎么换个目标,嘴就没那么毒了? 激烈的琴声与歌谣,仿佛透过了那抹狭窄的裂隙,驱动着‘石头’的摇晃变得更为剧烈—— 【诗人激励】并非是用魔法增幅目标的力量。 而是通过音乐的鼓舞,释放他原本的潜能。 既然都是自己的力量,那理应能帮助它更好的感受这些‘生存本能’才对…… “好像有效?” 碎石惊呼一声, “但是还不够!” 唐奇不假思索,继续唱道: “站起来、站起来! 离开你眼前的逼仄与狭隘, 你将迎来独属自己的舞台!” “噫呜——” 一声空灵的低吟,犹如置身峡谷般颤抖着回声,响彻在三人的耳畔。 眼前那‘石头’为此龟裂地更甚,原本纤细地裂痕,都因剧烈的颤动,像是扎入泥土的根系般野蛮生长。 裂隙之中,隐隐透过幽紫色的微光…… “提前戒备!” 唐奇当即下令,心中却在琢磨着这道光芒所带来的意义—— 鉴于库鲁棕红色的皮肤,唐奇一开始还认为,这颗龙蛋中住宿的会是一只酷爱熔浆与烈焰的红龙。 可考虑到它所存在的石窟如此阴冷,也可能是更为圣洁的银龙、或者冷冽的白龙…… 毕竟狗头人的血脉也是被稀释过的,它的皮肤颜色,并不能代表先祖鳞片。 但这一切,都因为幽紫色的光晕支离破碎。 他无法感知到具体的气息,只觉得这抹紫色诡谲而神秘,像是一个深邃的漩涡,是要将他的眼眸、灵魂也一并牵扯其中…… “该死,这么邪门。总不能是什么【异怪】吧? 我可没听说过哪只【异怪】能模仿龙威,还是卵生生物的……” “咔——” 那光芒犹如冲击着裂痕,使得蛋壳在低吼与摇晃之中骤然崩碎! 从尖端破碎的空隙里,一只瑰丽的紫色蜥蜴,仰起了它高贵而优雅的额头。 唐奇惊呼一声: “是紫晶龙?” 上架求首订!!!!! (本章完) 第89章 蛋壳与吐息(求首订8k51w2) 第89章 蛋壳与吐息(求首订8k51w2)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只能通过那些口口相传的虚假歌谣、还活在这世上的蜥蜴们、从那具伫立在龙金城之上的巨龙骨架,所艺术加工之后的幻想…… 来描绘一只或许存在于亘古时期的【巨龙】肖像。 但唐奇所知晓的或许更多。 至少在他的知识库中,广义上的巨龙划分【金属龙】、与【五色龙】。 刻板印象中的前者大多善良,后者则更显凶恶。 其中不排除一些个例。但大多数便如同‘天使’、‘恶魔’之类,自带的本性一样,往往存在一种扎根于意识之中的本源。 【宝石龙】的数量则更为稀少,唐奇也无法回忆起它们的起源。 而当皎洁的月光,氤氲在眼前这只试图爬出蛋壳的生物时,那流淌着湿漉粘液的幽紫色鳞片,似乎也焕发出一抹更加深邃,犹如流星似的光泽。 这似乎的确代表了【紫晶龙】的表象。 它两只细小的爪子,攀附碎裂蛋壳的边际,试图昂起优雅、附有尖细鹿角的头颅,任额前那朵玫瑰似的鎏金纹路展露在夜色下。 比琥珀耀眼的金瞳展露光辉,也像清澈透亮的玻璃,在环顾四周时,试着将新生的好奇带到眼前的世界—— 也最终落在了它眼前的三人。 “这也算‘巨龙’?” 碎石忍不住嘟囔道, “那我们矮人其实也是巨人!” 高矮胖瘦,都是通过对比得来的。 而眼前的‘巨龙’大概只有幼猫一般的大小,以至于那库鲁都能环抱住的蛋壳,都显得像是一座高耸的‘城堡’。 这绝不是一只雏龙所应有的尺寸。 “这其实是一只【伪龙】,对吧?就是那些法师们豢养的魔宠…… 当然,我承认它的外表要更华丽一些。如果说普通的伪龙是丑陋的巨人,它倒是更像那些传说中傲慢的精灵。” “你一定要在比喻中夹带私货吗?” “你夹带的少了?” 怎么也算活了两百年,碎石至少也能认清一些生物的物种。 而晨曦那雀跃似的黑雾,也渐渐消沉在了头盔里。 原本还以为,自己就要见证历史。 目睹巨龙本身,又未尝不算是一项值得传颂的功绩? 但【伪龙】与【巨龙】,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关系却和狗头人一样,似乎也亲近不到哪里去。 它们其实是一种小型的飞行蜥蜴,数量稀少,但偶尔也能在荒野地区瞧见它们筑造的树洞,那里时常被一些从河边捡来的宝石所点缀。 灵慧的心智与鳞片所赋予的魔法抗性,使得它们堪称绝佳的动物伙伴,备受施法者的喜爱。 但也足够弱小。 与库鲁相比,很难说它们的爪子到底谁更锋利一些。 “嗯,那些龙金城的贵族施法者,应该很愿意大价钱买下它。” 碎石开始思考起它能带来的价值, “如果你要把它卖掉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几个龙金城的商人。收你点辛苦钱,好让我喝酒就行。” “不卖吧。” 为了表现出十足的善意,唐奇并没有贸然打扰那只好奇打量着眼前世界的小龙。 而对方的喉咙则发出“噫呜”的奶音,有些软糯,像是伸懒腰之后所自然携带的舒爽。 但又像是爽过了头,导致它的爪子没能抓稳,“扑通”一声跌回了偌大的‘城堡’里,连带着扣碎了几块蛋壳碎片。 “噫呜!” 它受惊似的痛呼,唐奇这才蹑手蹑脚地走向它,借着月光,打量起蛋壳内部—— 比起粗糙的石头外壳,内部倒光滑的折射出乳白的光晕。 壳底囤积着少许粘液,为打滑跌落的小龙提供了一定缓冲,以便虚弱的它不至于一命呜呼。 似乎是还不够习惯四肢,在胡乱的扑腾下,粘液裹满了它的暗紫色的鳞片,湿透的膜翼紧贴在幼小的臂膀,如同被浸透月光的紫绸。 鼻息前萦绕着一股清凉的香气,像是薄荷叶,让唐奇的大脑更加清明。 瞧见人类的阴影遮蔽了月光,它剔透的金瞳紧紧皱起,向着头顶的唐奇低吼起来: “噫呜!” 奶凶奶凶的。 矮人向来是不会理解‘可爱’这个概念的。 他们粗犷久了,只会对那些严丝合缝、精湛且规整的矮人工艺抱有赞誉。 可哪怕碎石不理解,也无法否认它的外在价值: “留着?也行,毕竟你也能施法,留只魔宠也很正常。 嘿,这小家伙这么漂亮,带着它在街上逛逛,指不定还能受到那些贵族小姐的青睐。” 唐奇还是说:“我觉得它应该是条龙。” 碎石嗤笑一声:“如果你承认狗头人是狗的话,这么认为倒也没问题。” “你不觉得把一颗伪龙蛋埋在矮人修筑的遗迹里,是一件很违反常理的事情吗?” “你可别忘了,我们都没能打开那道大门——我们是钻洞走进的狗头人巢穴。” “那库鲁得到的感召怎么解释?” “也许是你们诗人学院记载的教科书出错了——狗头人不是巨龙的后裔,是伪龙的。” “成年的伪龙还没有半个库鲁大,怎么诞下这种后裔?” “那就是伪龙和犬类杂交出的品种?” “我有必要替库鲁解释一句,狗头人是蜥蜴。” “蜥蜴人和伪龙杂交吗?有道理,这样才没有生殖隔离。” “你可以不要一本正经的篡改事实吗?” “嘿,谁规定只允许你们吟游诗人可以编撰历史的? 我可是听说过,是你们学院谎称‘龙裔’是吟游诗人与巨龙结合后诞下的子嗣—— 你该不会不知道,整个龙裔族群已经把诗人学院挂上通缉令了吧?” 唐奇眨了眨眼,只觉得身上被扣下了一口厚厚的黑锅: “等抵达龙金城之后,千万不要和人提起我是从【吟游之歌】走出来的诗人。 我切割了。” “噫呜!” 也许是两人过于聒噪,打扰到了虚弱的小龙,让它感觉到自己没被尊重。 奶凶低吼一声的同时,紧接着就开始向他们展露稚嫩、没能完全发育的小虎牙。 毫无威慑力可言。 眼看他们没被自己吓到,它只能愤愤挥动爪子,砸在了身旁的蛋壳上。 由于蛋壳的曲线已经被破坏,这次挥出去的力道不再被均匀分散在表面,因而轻松打碎了半个蛋壳,崩飞几块碎片。 随后,便有些迟钝地用两只瘦弱、颤抖的小爪,夹起其中比较细微的碎片放进虎牙前,像是咬碎饼干似的发出“咔擦”声响。 每嚼动一次,就要抬眼看向三人一眼。 显然,它困惑于为什么进食都要被人围观…… 这让它微微蜷缩,肉眼可见的更谨慎些。 当蛋壳顺着食道涌入腹部时,唐奇听到了晨曦的心声: “它的灵魂似乎在凝实,气息也更稳定了一些。” 唐奇反应过来: “所以它是在通过进食蛋壳,来恢复自己的力量?” 他连忙蹲下,在宽阔的蕨叶下翻找起刚才崩碎出去的蛋壳, “把这些找出来,喂养它,说不定能博得一些好感……” 正这么想着,他转眼便看到一只纤细的棕红爪子,先一步伸向一块巴掌大小的石头碎片上—— 从‘装死’的角度上讲,库鲁简直是个宗师。 它的鳞片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自己,以至于唐奇的那一凿,其实根本没能将它击昏。 而它很聪明。 所以在等…… 等待、下手、时机! 唐奇意识到它想做什么,抄起背后的鲁特琴,还要砸上库鲁的脑袋: “不许吃!” 他当然考虑过,库鲁兴许会造成些意外。 譬如临阵倒戈,跟着‘祖先’双宿双飞什么的…… 虽然这家伙在战斗时起到过辅助作用,可一到关键时刻,是必定会掉链子的。 不然也不可能先把它打晕再说。 只是唐奇没想到,它其实是在为自己做打算! 这只狡猾的狗头人,分明一早就怀揣着吞下蛋壳的想法—— 就像它们诞生之初,都会通过啃食自己的蛋壳,来获取第一份力量一样。 蛋壳代表着生命的起源。而倘若获取到巨龙的‘本源’,哪怕只是吞下少部分,都将对它带来难以估量的裨益! “砰——” 琴弦颤动的声音,与敲上狗头的巨响同时响起。 “rua!” 库鲁痛呼一声,但蛋壳的碎片已经被它吞进了喉咙、咽到了腹里。 “你给我吐出来啊!” 唐奇只能提起库鲁的肩膀,疯狂地摇晃它,直至眼冒金星,脑仁都要晃匀成浆糊,库鲁也死死闭紧嘴巴。 蛋壳、好吃! 这动静显然吓到了小龙,而那股本源的流失,让它很难不将凶厉的目光落在库鲁的腹部…… 唐奇则倍感无奈。 撷取本源的代价,势必会招致对方的敌意。 他原本还想着能不能豢养它! 如今因为库鲁的贪婪,也不必再考虑如何讨好这只小龙,先把眼前的怒火平息再说—— 妈的,等这件事情过去之后,一定要狠狠压抑这家伙的读瘾! “噫呜!” 小龙奶凶的低吼一声,瘦小的身躯腾空而起。 它的翅膀并未扇动,似乎并非是借助那双透光的薄翼盘飞,更像是有一股引力承托着它,显得优雅而从容。 吞下了大半的蛋壳,让它的体力得以迅速恢复。如今借着那股力场的牵引,张开稚嫩的牙口,像只灵动而鬼魅的野猫,化作一道幽紫色的残影,就要扑向库鲁—— 虽然是库鲁惹的麻烦,但唐奇总不能真的对它置之不理。 一如既往的不顾库鲁意愿,拿它作为肉盾挡在身前,紧接着歌唱道: “【银光锐语】!” 作为一个瞬时释放的法术,【银光锐语】拥有着短促的咒语,只需要用特定的歌声将咒语咏唱出来便足以震动魔网、形成效用,而不必自行编撰朗朗上口的歌谣—— 否则等他唱完一句歌词,小龙早就要叼走库鲁的脑袋。 而随着咏唱结束,几乎是在一瞬间,它金黄的瞳膜上,忽然遮蔽上了一抹微小的银光。 它感到自己不受控制地向着那银光瞥去,以至于原本迅捷的猛扑都为此偏移,“嗖”地一声穿过库鲁与唐奇的肩头,向着那抹银光穿行而去。 却又在扑空的同时,失去了对那抹银色闪光的捕捉。 唯有唐奇看到,那抹银光仿若流水般淌过半空,向着他所指定的目标滑去—— “晨曦,拍晕它!” 早已准备就绪的圣武士,从腰间拔出双手巨剑: “谨遵汝命。” 她的身材足够完美,肌肉匀称、两腿修长有力,却终究是偏向人类审美的瘦弱。 但在神魂的驱使之下,身上那仿若罐头似的板甲,于她而言与轻薄的丝绸没有区别。 几乎是一个踏步,飒踏之间便已然越过唐奇、站定在小龙的身侧—— 唐奇只感觉到一阵风,从身旁吹拂过去。 等到回过神来,晨曦那柄断裂的锋刃已然借着洒下的月辉,闪烁起锃亮的寒芒。 如今,它更像是一柄一尺长,失去剑锋的怪异短剑。 但剑身足够宽阔,流水似的银光附着在它的轮廓,让她犹如抡起棍棒一般,用平整的剑身划出一道银色的半月,重击在小龙的脊背! “砰!” “噫呜!” 斥力袭上这只诞生不久的小龙,将它硬生拍进了脚下的蕨叶里。 但它超脱寻常生物的坚韧体质,以及本身用剑身敲打时,刻意的收力,都让这轮挥击所带来的效益不尽人意—— 等到晨曦乘胜追击,再度向着地面抡去时,她清晰察觉到一股持久的斥力,先她的断剑一步,如一堵无形的墙壁阻隔在了彼此之间。 第二剑被那股力场硬生生地弹开,留给了小龙借助引力,重回天际的机会: “噫呜!” 它悬浮月光之下,试图怒吼,以便尽可能地展露独属于龙族的威严。 只可惜年幼的面貌并不骇人,很难让它达成预期的效果,总给人一种猫咪模仿狮子的既视感…… 但是能够彰显威吓的,未必只有外貌。 它撑张口齿,白嫩的虎牙之间,忽然乍现一点漆黑。 那抹漆黑密不透光,就像是遮蔽了一切色彩,唯有一圈浅薄的光晕呈现出它的轮廓,让人察觉它正要吞噬光明。 犹如一个极为细小的奇点—— 庞大的吸力牵扯着唐奇的身躯,呼啸的风声从耳畔划过,鼓动的方向,分明是向着那颗奇点掠去! 唯有这一刻,唐奇才真正确认了眼前小龙的身份。 【警觉】所带来的久违瘙痒感,霎时间袭遍了他的全身: “是【吐息】——碎石!” “明白!” 碎石大喝一声,就要举起塔盾顶在唐奇的身前, “老子能抗住,闭上你的嘴——别骂我!” 话虽如此,他额头上的冷汗却渗透不停。 谁能想到,这么个人畜无害的小家伙,竟然真的像传说中的【巨龙】一般,可以动用【吐息】!? 他们如临大敌。 而那颗漆黑的奇点,几乎要席卷整片林地。 忽然! 它迸发出一声闷响: “噗——” 然后散了。 “哈?” 上架求首订!!!!! 白天还有一章!!!! 首日至少1w2!!!! 跪求首订!!!!!! (本章完) 第90章 索然无味(求首订1w271w2) 第90章 索然无味(求首订1w2.71w2) “难不成吃蛋壳是对的?” 唐奇眨了眨眼,一时间没能分辨出,究竟是因为库鲁吞下了蛋壳,使得眼前的紫晶龙没能展露出作为巨龙的本能。 还是单纯因为它发育不良,没能觉醒出【龙息】的本领。 但不论如何,这对他们而言都是利好消息。 那毕竟是一条新生的雏龙,又失去了吐息这种大范围杀伤性武器,就算抛开库鲁不谈,他们三人解决起来也轻而易举: “我以为你能多有实力,结果只是放了个闷屁!” 唐奇扫下和弦,合着旋律咒骂之后,又转而看向了晨曦, “快去给予它最后一击,我来记载下你的功绩!” 诗人激励也讲究方法论—— 想要焕发碎石的斗志,最好是狠狠的嘲笑他。 当他气的吹胡子瞪眼的时候,头骨对他来说便像是一块豆腐。 面对晨曦,就要拿荣耀引诱。 虽然只是雏龙,却是千百年间不曾出现过的巨龙种,单是挑战它本身,便足以让人津津乐道。 那边骂上两句,这边给个激励。 战斗简直不要太轻松。 “唉,我们吟游诗人实在是太有实力了!” 唐奇忍不住轻哼起来。 荣誉即是力量。 那歌声似乎振奋着晨曦的神魂。 让这位无头骑士依稀回忆起年少时,立于悬崖之上,将手中的长剑刺破狮鹫的喉咙,剃下它骸骨的那一刻。 当时的热血与冲动,仿佛跋涉过了这条时间的长河,沿着她肌肉的纹理,流淌在了她如今的躯体之上—— 等等,她浑身上下好像没有一滴血液可言? “送我上去!” 晨曦大喝一声,转而向着碎石跑去。 经验老道的战士立即明白她的用意,将塔盾高高举过了头顶—— 是晨曦一个抬腿便能抵达的高度。 “【盾冲】!” 庞大的冲击力震上她的小腿,累加着她本身的力量,竟让她一瞬间跃进了十余米的高度。 紫晶龙盘飞在半空的优势,顷刻间化作了虚无。 “噫呜!” 它本就发现吐息不成,想头也不回的离开,从而向着林地深处飞去。 可晨曦的影子,转瞬间便倾覆在它瘦小的身躯上。 小龙哪能想到眼前的两脚生物明明没有翅膀,竟仍然能跳到身前! 避无可避,只能试着扇动薄翼,裹挟一股斥力去拦在那柄断剑之上。 但备受鼓舞的晨曦不会错过这仅有的机会—— 平滑的剑身重重砸在了小龙的头颅,使它如流星般坠落地面,“轰隆”一声震颤之下,甚至砸出个不小的坑洞。 “砰!” 她几乎同时落在眼冒金星的小龙身旁。 单膝跪地、左手握拳捶于地面,右手平举断剑。 潇洒到距离一个及时救难的英雄,只差一个宽厚而耀眼的披风。 嗯,落地也非常完美! “姿势可以之后再摆,先把它给抓住!” 眼看着那条小龙分明是头晕目眩,却还能借助引力的牵引,试图与‘英雄登场’的晨曦拉开距离。 唐奇总觉得有种带孩子的无力感。 晨曦也恍然回过神来,连忙要伸手抓住小龙的后腿。 可就在起身之时,一声清脆的“咯嘣”,忽然响起在她的脚踝与膝盖—— 失去了下肢的支撑,以至于她整个栽倒在地,头盔都“咣当”一声掉在了坑洞里。 弥漫在脖颈的黑雾四散喷发,她的心声转而变得慌张、失措: “我的腿好像断了!” “你原来还骨质疏松吗!?” 虽然一早就明白她是个玻璃大炮,但唐奇也没想到她居然能这么脆弱—— 虽然这或许与普通的【肉身魔像】,承载不住她强大的灵魂有关。 但他还是想知道,戴斯还有没有可能爬出来完善一下这具拼好尸? 但无论如何,唐奇都不敢耽搁时间,手指一点,琴声不断: “晚风忽然轻吹,夜幕已经低垂。 床头布满玫瑰,歌声催你入睡——” 随着轻柔低音的颤动,就要逃窜的小龙,恍然发觉脚下的蕨叶开始随风摆动。 本不该出现在这片森林的玫瑰瓣,粉嫩而柔软,只在顷刻间连携着晚风与月光,要吹进它的耳畔。 明明它才从恒久的沉睡中苏醒,困意却又要催促它的眼皮,缓缓垂落。 它只能在有限的精力中,寻找了一片宽阔的蕨叶,把它当作被子,浅浅地睡在湿润的泥土上。 当把敌对目标消耗到精疲力竭之时,【睡眠术】这种忽略生物意志,牵动本能中困顿的法术,便显得十足强效—— 虽然他们相隔几十米的距离,以至于施法范围,将晨曦也笼罩在了一起。 但好在不死生物是免疫沉睡的。 “碎石,看好剩下的蛋壳,别让库鲁这家伙偷吃了!” 唐奇连忙向着营地的方向跑去。 碎石一把拽起向着蛋壳缓慢匍匐的库鲁。 拎着它的脖颈迫使狗头人难以动弹,只能“rua”着胡乱摆手。 又转而看向唐奇:“你去做什么?” “【睡眠术】只能维系一分钟,我得去找个能安抚它的东西!” 如今他们与小龙虽然生出了一些嫌隙,但还没到仇恨的地步。 也就还有缓和的余地。 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唐奇可不想宰杀它。 于是他抱着忐忑的心情,匆匆跑入营地的正中央,一把掀开了姑娘们的帐篷。 “唐奇?” 由于唐奇是在回营地的路上,发现库鲁偷偷祭拜‘祖先’。 所以距离两个人的分别,其实还没有过去多久。 见到唐奇连招呼都不打,贸然闯入进来,凯瑟琳脸颊上本就没能完全褪去的绯红,霎时间又红透成了樱桃: “还、还要洗?” 熟睡的安比也被唐奇惊醒,小姑娘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两只耷拉的耳朵紧跟着颤动: “洗什么呀?” “咳咳,没什么。” 唐奇佯装正色,走到了凯瑟琳的身边,听着她剧烈又悸动的心跳,连忙道, “凯瑟琳,不知道能不能……冒昧借走你一样东西?” “你想要什么?” 凯瑟琳声音轻柔。 她甚至不知道,他还能借走什么。 而唐奇则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 时间不等人,再怎么不好意思开口,他也一定要说出来: “你的戒指。” 凯瑟琳这才意识到,唐奇这次是有要紧事。 绯红褪去,连忙将戒指从深邃山谷的夹缝中取出,放到了唐奇的手心: “当然。” 毕竟是她父母留下的遗物,唐奇试图解释: “也许要借用的久一些。” “没关系,尽管拿去。” 凯瑟琳摇了摇头,甚至没有问及原因, “反正你也不会把它丢掉的,对吧?” “当然,会一直带在身边。” “既然不会弄丢,那它在你的手中肯定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吧?” 既然帮不上忙,那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添麻烦。 少女的斤斤计较,总是这么善解人意: “而且我早就想着摘下它了。免得我怀揣的什么心思,都要让你听地清清楚楚,很难为情的……” 想到这些天的旖旎,她只觉得脸颊似乎又要燃烧起温度,轻声嘟囔起来, “什么都让你知道了,不就跟作弊一样了吗?” “嘶……” 如果不是因为一分钟不够用,旁边还躺着个小姑娘,唐奇发誓自己一定会再洗一次。 但眼下确实忙碌,他也只能匆匆握住凯瑟琳的指间,郑重道: “我一定会好好保管它的。” 紧接着,又连忙掀起帘幕,要跑回龙蛋的位置。 帐篷中转瞬便只剩下两个面面相觑的姑娘。 “姐姐。” 安比有些奇怪地看着凯瑟琳, “你的耳朵好红。” 凯瑟琳分出几缕发丝遮盖住了耳根:“头发的颜色而已。” 小姑娘眯了眯眼,终于问出多日以来,扎根在心底的疑惑: “姐姐,你跟唐奇哥哥最近真的好奇怪。之前在酒馆的时候,你都不会每天洗澡的……” “那是酒馆太忙了,都没有充足的沐浴时间! 好了,快睡觉!小孩子不许多问!” 安比眨了眨眼,只觉得姐姐的回应是不是有一些过于激动? 不对劲。 十分不对劲! “姐姐可没教过安比骗人哦……” 她说着,又连忙赶在凯瑟琳教训她之前,把被褥卷的更紧了一些, “安比是听话的好孩子,要睡啦!” 见她乖巧的模样,凯瑟琳也不好在羞愤中多说什么。 只是将滑落在雪白香肩下的吊带,扶正在肩头。 缓缓起身、掀开帘幕,向着营地之外的方向遥望。 一股说不出来的情绪,就这么涌现在了心头,让她下意识抚上自己的心口: “奇怪,只是把戒指给他而已,明明不算什么才对。 可又为什么…… 反而觉得少了一些安心呢。” 她还得不出一个答案。 唐奇也没办法给她一个答案。 因为他已经把戒指套在了小龙的脖颈上—— 似乎是受到了魔法效应的加持,让【同心戒指】变得韧性十足,牢牢贴合在了它如今还算柔软的暗紫色鳞片上。 从暂时的表现来看,它应该是【紫晶龙】没错。 也唯有随着年龄的增长,鳞片才会渐渐如紫水晶般鲜艳和晶莹,折射耀眼的光芒: “不过,它额头上纹路又是什么……也没听说紫晶龙的身上还会有暗纹啊?” 碎石冷哼一声: “如果什么都让你们学院知道了,吟游诗人们至于混成现在这个地步? 而且,你确定用这个戒指套住它,就能让它乖乖听话么?” 唐奇理所当然道: “当然不能——什么时候戴上戒指就能获得忠诚了?连婚姻都做不到好吗。” “我能做到。”晨曦向前跪着迈去一步。 “你先把自己的腿修好再说。” 唐奇忍不住指向她的脚踝, “我命令你对自己的身体好一点。这半个月来,你都已经耗去两瓶【复原胶】了!” 一谈到经济上的窘境,销金窟女士便会自觉地将‘头盔’转过一边。 似乎这样就能听不见似的。 唐奇叹了口气,毕竟是他出于私心才决定捕获小龙的,实在是不好指责什么,转而解释道: “‘白纸之所以好用,是因为它能创造无数可能’。 我不认为这世上真有什么人能够‘驯服’巨龙。 但值得庆幸的是,眼下它还是一只新生的生命。 价值观都还没有塑成,更没有人教授过它什么,以至于它还能对这世界充满好奇。 所以这张‘白纸’给予了我一个介入它成长的机会。 而想要把握这个机会,‘一座可以沟通的桥梁’,便比什么都重要。” 【佩戴这对戒指的两人,会不自觉地感到亲近,并感知到彼此的位置与心意。】 ‘亲近’,便是建立彼此链接的先要条件。 唐奇希望能与这只小龙建立更深层次的羁绊。 哪怕龙类的寿命弥足长久,而自己的寿命或许短暂,注定无法陪伴它走到生命的尽头。 但至少能帮它度过幼龙期的15年。 那时的自己甚至还没到四十岁。 而一旦抚养它、直至青少年时期,小龙便足以成为自己冒险时,所不可或缺的战力。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 它将会成为一条真正的巨龙! 唐奇不敢想象,等到多年之后,自己乘坐着巨龙翱翔天际,跨越重洋,最终落在诗人学院的丰碑之时。 会有多少吟游诗人向自己投来艳羡的目光。 他的声名,又将膨胀到如何地步: “该死,忍不住又幻想了……” …… 布鲁托又幻想了。 幻想自己是唐奇·温伯格。 离开了闭塞、守旧的诗人学院,踏上了冒险的远航,就此开启了自己精彩绝伦的一生: “那个木讷的家伙,居然真的做到了吗?” 【遗失历1000年7月4日,晨暮森林,晴。 我今天要写的只有两件事。 第一,历时24天,我终于带领星梅镇三百口平民,走出了晨暮森林。 或许,终于要和这趟疲惫的旅途说再见了—— 龙金城,近在咫尺。】 望着石碑上,那犹如星光般的文字,布鲁托只觉得自己的心胸一阵堵塞,说不出是嫉妒还是羡慕。 如果离开学院的是他,又能否做到与唐奇相同的义举? 他不知道。 而这抹复杂的情感,只在看到下一行文字时,便在顷刻间荡然无存—— 布鲁托张了张嘴,首先是打量起那条盘绕在腰间,来回游弋、挪动的翠青小蛇。 紧接着,又抬眼看向了石碑上的文字。 目光来回游离了几次,最后迟迟没能说出话来: “果然,幸不幸福,还要看跟谁对比。” 【第二,我养了一条龙。 巨龙哦!】 “跟他比,我也配叫吟游诗人? 妈的,索然无味了啊……” 1.2w如约放送,跪求老爷们追定啊!!!! (本章完) 第91章 龙金城与安心(33k) 第91章 龙金城与安心(3.3k) 阳光很难透过茂密的林叶,让晨暮森林的白天始终昏沉。 哪怕依稀漏下几道明光,都要被稀薄的雾气冲散。 这让森林虽然总是日夜交替,却很少对旅人的身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以至于安比还能抱着十足的精神,从颠簸在湿地上的牛车中探出头来。 看向躺在姐姐大腿上的唐奇,和躺在唐奇胸膛上的小龙: “它叫什么名字呀?” “伊乌。” “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 “你摸摸它试试。” 小姑娘伸出自己毛茸茸的爪子,就要抚摸上小龙那流溢着金色纹路的额头。 “噫呜!” 伊乌奶凶地厉叱,吓得小姑娘雪白的耳朵一颤,连忙缩回到货车的挡板之后。 “好凶!” 颤颤巍巍地露出棕黑色的竖瞳,又忍不住感慨, “所以这就是传说中的‘巨龙’? 好漂亮哇,就连眼睛都那么漂亮……” “和你的眼睛一样。” “没有呀,他们说安比的眼睛很凶。可是看到伊乌,安比就只觉得好漂亮。” 小姑娘其实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的眼睛。 兽性的瞳孔,总让她看起来像是一匹凶恶的野狼。 每当与人对视的时候,得到的回馈永远是胆怯或厌恶。 但在直视伊乌的时候,她却完全不会这么想。 奇怪…… 明明都有耳朵,都有眼睛。 为什么它看起来那么典雅,像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一样。 自己却像个脏兮兮的小孩嘞? “也许不是你的眼睛不够漂亮,而是他们用来直视你的眼睛本就具有瑕疵。” 唐奇恋恋不舍地从凯瑟琳的大腿上直起身子,将小龙捧在手心里,让它能和安比凑得更近一些, “不要从上面摸它,不然它的视线会一直停留在你的指间。这会让它认为‘有什么东西在向自己逼近’,从而感觉到不安全。” 其实安比没能完全听懂唐奇的安慰。 但是安慰本身,就足以让小姑娘开心了。 她的眼眸都变得更明亮了一些。 唐奇紧接着伸出手指,自下而上地摩挲起伊乌的细长脖颈—— “噫呜!” 虽然喉咙中发出的是相同的音节,却明显让人感觉到这与此前的叱喝不同。 那枚镶嵌火红宝石的戒指告诉唐奇。 这家伙在暗爽: “看到它脖颈下面这片白色的皮肤了吗,摸这里,力气轻一些,向它的下颚扫去—— 趁它才刚出生,鳞片没能包裹住它的全身,你还有这种亲近它的机会。” 【同心戒指】的作用十分明显。 似乎是【紫晶龙】的本性使然,让伊乌不具备如红龙一般的破坏性。 以至于在昨夜苏醒后的第一时间,吞下了唐奇送到嘴边的蛋壳、肉干,确认这个直立物种‘殷切的善意’之后,他们便已经算是建立了初步信任—— 除了那个抢它蛋吃的‘后裔’。 只不过它能够感受到,与那只狗头人一些若有似无的联系。 这抹精神上的共鸣,似乎来源于库鲁过去虔诚的祭拜。 以至于如今伊乌只是对这个窃贼有些烦躁。 而库鲁服下蛋壳后,已经晕过去了一整夜,直到现在还没清醒过来。 这让伊乌明白,眼下身处一个安全环境中,也便不会像红龙似的左喷一口熔浆、右喷一口火焰…… 哦,自己还没学会。 而安比则试图学习唐奇的做法,缓缓伸出爪子。 可她紧接着发现,自己的指甲好尖,又连忙握紧了拳头,用手背的绒毛向着伊乌的脖颈扫去。 “噫呜!” 或许是毛绒的触感丝滑而柔顺,小龙肉眼可见的更爽了。 唐奇觉得它的声音像是在触电。 干脆把小龙抱给安比,让她自己去逗伊乌玩—— 货车上占据相当一部分位置的梅拉德也举起手: “我也来试试!” “嗷呜!” 安比恶狠狠地瞪了小白猪一眼,吓得这位少爷连忙缩回到了原位: “你凶我干嘛?” “因为你是坏人。” “我、我不是,我没有。我只是——胆小而已!” “那等你什么时候胆大了再和我说话!” 安比不愿意和讨厌的贵族多费口舌,自顾自地抱着伊乌左看右看。 只有梅拉德左看看晕在酒桶上的库鲁,右看看身旁鼾声如雷的碎石,一时间觉得自己好孤独,抱起膝盖慢慢流泪: “胡斯先生,我想你了……” 离开胡斯,还有谁把自己当少爷? “那你要不要去陪他?”唐奇回过头来问。 梅拉德吓得一哆嗦: “其实也没有那么想……” “别哭丧了,我们今天说不定就能走出森林。等你回到龙金城,不还是那个白白胖胖的少爷吗?” “不,我会减肥!” “是怕自己涨到出栏的体重吗,那祝你成功。” “可是我真的要欺骗父亲吗?” 梅拉德自动忽略了唐奇的玩笑话,蜷缩地更紧,那份不自信显而易见, “你说的那个谎言——‘胡斯总管带着佣兵深入森林,为我们拦住了兽人的步伐,争取了逃难的时间’。父亲真的会相信吗?” “你的意思是梅尔领主很有自知之明,只有说出‘身为一个贵族却被平民打的哭爹喊娘,被捆在酒桶上带回龙金城’的事实,他才觉得是正常的?” “我没哭……” 唐奇捏着梅拉德刚才的嗓音道: “‘胡斯总管,我想你了’……” “好吧,但是只掉了一滴泪。而且我没有欺骗过父亲,有些害怕露陷!” “你能把自己的性取向隐瞒十几年,现在跟我说没骗过人?” “那不一样!” “总之,我让你这么说,也只是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彼此少一些麻烦而已—— 你赚了名声,这些逃难的镇民赚了安定,我赚了你一条沟通贵族阶级的路径。 这是共赢的。 但就算你把事实告诉梅尔领主,其实也没什么所谓。 毕竟我还是会把‘谎言’散布出去,到时候就算你父亲知道这些难民是通过杀死胡斯逃离小镇的,迫于名声的压力,还是会认下这个‘谎言’。” 唐奇是真的不在乎梅拉德说漏嘴。 这一路上他也没有少打听【龙金城】的事情,早早便意识到这里的‘贵族’更像是一种身份象征。 寓意着这座城邦建立之初,这些人的祖上曾经辉煌过。 而许多贵族,其实早已失去了封地。 与【泰伦帝国】那种,切实掌握着实际权力的术士家族,有着许多差别。 这座城市的实际统治,更多掌握在【议会】手中—— 由一位【公开领主】作为名义上的执政者,行使领导与一票否决权的同时,还有许多将面目遮掩覆盖,以免他们收受贿赂的【假面领主】组成。 这未必有效,但主动泄露自己身份的假面领主,会遭到律法的惩戒与更换。 “猜猜谁才是领主”,因此成为每一个龙金城公民的常用见面语。 这座城市终究是依靠【法律】维系。 毕竟失去了约束,便很难组成‘文明’。 既然在乎公民的意愿,也便意味着会受到舆论的制约。 不论怀揣什么想法,也都要在心头好好思考一阵,才好行动。 更何况,几经周折之后,唐奇也算把握清楚整个团队的实力,因而无惧挑战: “只要多赚些钱,把骨质疏松的家伙维护好就足够了……” 想起晨曦的局限,与自己手头仅剩的一瓶【复原胶】,唐奇恍然意识到,自己或许该准备一个赚钱的门路了。 【金色橡树】的分红,绝不可能满足冒险途中的巨大开销。 就待这么考量的时候,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了一声烈马的嘶鸣。 晨曦那匹弥漫黑雾的骏马从前路疾驰而来,等到奔驰到他的眼前时,便听到座上地无头骑士有些雀跃的陈述: “马上就能走出森林了,等到抵达平原时,赶路再快一些,或许能赶在太阳下山前抵达龙金城。” 她的心声洪亮,犹如在头盔前放了个喇叭,使它扩散的很远,直至传入队列中每一个镇民的耳朵。 喜悦与欢呼,霎时间响彻,甚至惊动了几只树梢上的鸟雀: “所以我们活下来了!?终于不用担心会被兽人、僵尸们追上了?” “我已经快要一个月没睡上好觉了!” “奶奶,我不用去见你了……” 这其中也不乏担忧未来,思考如何生活下去的苦恼。 但‘离开晦暗的森林,面向阳光’这件事本身,便足够打消那些忧愁。 “明天的事情,明天在想吧。” 凯瑟琳也像是卸下了心头的重担,不自觉地握紧缰绳, “唐奇,谢谢你。” “现在还早,晚上再谢吧?” “你听我好好说嘛。” “抱歉,油嘴滑舌惯了。” 唐奇连忙摆上了正色。 少女则深呼吸一口气: “其实早在启程开始,我都对‘离开星梅镇’这件事感到迷茫。 因为我不知道离开了那间酒馆、离开家之后,我究竟还能去往哪里。 我因此而恐惧、感到不安,甚至害怕自己无法像母亲一样,从零开始,经营一家能让大家满意的酒馆。 但是,随着旅途一天天过去、经历了那么多难关之后,这些顾虑似乎都在渐渐从我心里溜走…… 谢谢你、碎石先生、晨曦小姐,还有库鲁。 谢谢你们带来的安心,能让我拥有这些勇气。” 唐奇将她酒红的辫子挽过,搭在了自己一侧的肩头,好遮住她通红的耳根: “所以,你有信心面对抵达龙金城后的一切挑战了?” “我会努力的。” “那就去试着拔起那棵【金色橡树】吧。 好让我们在历经冒险之后,哪怕身心俱疲,也会因你的酒馆而安心。” 牛车颠簸在逐渐干燥的土地上,迎接上那透过薄雾的第一缕阳光。 两旁茂密的枝叶,也不再将天光遮挡。 他们的眼前愈发明媚,心情也跟着开朗。 直至看到那座伫立在原野之上的城邦。 让唐奇忍不住起身张望: “原来【龙金城】……还真是一条龙?” 龙金城会缝一下深水城,但也不会完全一样。 并且整本书会加很多自设,老爷们别骂我哈。 目前计划每天上午11:00更新一章,晚上18:00更新一章。 一章不可能少于3000字,只会多不会少。 感谢老爷们的订阅,爱你们!!!! (本章完) 第92章 龙尾关(求订阅!) 第92章 龙尾关(求订阅!) 当粗壮的乔木向身后退去,疲惫的老牛都将角尖迎向太阳时。 唐奇终于窥见了,那伫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 一座硕大而枯黄的、倚靠着南山的巨龙骨架,最早映入他的眼底。 巨龙的血肉早已在岁月的流逝下成为灰烬,散在了风沙里。 但从那具骸骨的形态来看,依稀能够辨认出它在生命的最后,是长眠于山脊之上。 使得脊骨倾轧在高山中,得以让半座华丽、犹如宫殿似的城市安稳屹立在山腰。 “甚至还有颗被雕刻成殿堂的龙头——不过瀑布怎么是从脑袋下面流淌的,感觉跟吐水一样?” 雄伟的景象让唐奇没来由的兴奋。 他渴望踏上冒险的旅途,不正是为了将这些过去只能存在于幻想中的事物,烙印在他的回忆中吗? “那是【巨龙政厅】。是公开领主【莱昂·狮心】,和那些假面领主们讨论要务的会议室。 当然,也不只是为领主们准备的,【最高法庭】也在里面。 而且政厅在平日里,也会出租一些小型会议室。” 作为土生土长的龙金城公民,梅拉德倒是能作为一个绝佳的向导, “只不过租金很贵,也只有【上城区】的有钱人才会为了一些重要事宜租赁它。” 唐奇转而沿着巨龙的脊椎,向着山脚望去—— 因为它的尾骨修长,平铺在了开阔的平原,反倒让垒迭的城墙将其围绕,划分出了城区。 砖瓦与高屋参差却有致,不再像山腰的宫廷般富丽,却依然保持了大半鲜艳的色彩,处在与一片与内海相邻的山脚,形成了另外大半个城市。 唐奇随意指了一个方向:“所以那就是【下城区】?” 梅拉德解释道: “准确的说,那里是【商业区】。是龙金城的贸易中心,大一些小规模的交易活动都会在那里进行。 说实话,龙金城的区域划分实在是有些复杂,逐个跟你讲解的话未免太累了,还不如等你进到城里去亲自逛一逛。 总之,你只要知道它们按照职能的不同,划分出了各个区域,统一组成了【下城】就好。” 唐奇也觉得亲自去看看更适合自己,便指向‘尾巴’的位置: “那也算是龙金城的一部分吗?” 尾部尽头,一座乳白石砖砌成的偌大门扉之外,则有着与城市中以强烈色彩、曲面所垒起的建筑完全不同的镇子。 它更像是星梅镇那种,以乔木筑成的聚居地。 “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 但这并不妨碍住在【龙尾关】之外的人,把自己称作‘龙金城的公民’。毕竟为了得到卫兵们的庇护,他们也都按时缴纳着税款。 一旦遇上什么不得了的麻烦,譬如战争、兽潮……那些缴纳税款的居民也能被安置在城墙之内,幸免遇难。 但也仅限于此了—— 龙金城的一些便民服务,像是清洁道路这种,并不会顾及到这里。 也没什么排水系统,路上时不时会闻到马粪的熏臭……” “那倒是和【星梅镇】一样亲切。” 比起整座城市的文明,更让唐奇感到诧异的是,这骨架之下明明划分出了三种截然不同的风光,却没能破坏这具‘巨龙’所应有的美感。 在蔚蓝的晴空下,烈阳将辉光洒落在‘巨龙’之上,竟显得如此明艳。 像是扒光了它的皮肉,将城市与人文填充了进去。 使得风干的骸骨,焕发出别样的新生。 “原来【龙金城】是这个样子……” 人们永远无法想象出,脱离他们认知的事物。 就像凯瑟琳曾一度认为,这座相隔整片晨暮森林的城市,不过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另一个【星梅镇】而已。 如今她甚至还没能临近,那座宏伟城市的边际。 只是远远遥望,便已然像是从井底一跃而出的青蛙,窥见了这个世界的一角—— 也终于理解了,为什么镇上的梅尔领主,不愿意再返回自己领土的原因。 “换作我,我也不想回去……” 紧跟在他们身后的老大卫,忍不住呢喃道。 作为一个农夫,他从不认为夏季时,那宛如遍地黄金的麦田有什么值得赞叹的。 在那个时候,他往往只会在丰收的喜悦,与收割的疲惫这两种情绪中反复游离。 可当眼前麦田遍及整个原野,任由强风吹拂,掀起一阵阵灿金色的麦浪时。 他仍是无法按捺心头的惊呼: “就连它的麦子,都要比星梅镇的金黄!” “所以我才一直说星梅镇的面包难以下咽。” 梅拉德忍不住腹诽起来, “我明明很喜欢吃面包的,它们让人满足、宣软,嚼在嘴里甚至还能品尝出一点麦芽香。 但是星梅镇的面包却硬到能砸烂我的头!” “你最好别忘了,你今天早上还在赞叹这些能砸烂你猪脑袋的面包,有一股木屑似的沉香。”唐奇瞥了一眼。 “那已经是过去式了!” 梅拉德忍不住滚了滚喉头, “等今晚回到家里,我一定要大吃一顿,尤其是要吞下一整份【琥珀蜂蜜釉肋排】!” “不是减肥吗?” “不吃饱怎么有力气减肥?” 再看这头垂涎三尺的小白猪,唐奇只觉得这位少爷距离‘出栏’或许用不了多久了。 但不论如何,目的地近在眼前,他们都没有耽误赶路的理由。 等浩浩荡荡的三百人,迎着正午与朝阳,沿着自北向南的乡间土路,穿行在金黄的麦田、与零星的农场之间,抵达【龙尾关】的外围时。 无云而晴朗的天际线上,赫然浮现出一抹橘红。 “果然是赶在天黑之前抵达,你对距离的把控未免有些过于出色。” 考虑到晨曦曾经也是一个旅行家,这似乎算不上什么难事。 但唐奇仍然不会吝啬自己的夸奖。 毕竟只需要一点点的称赞,便足以让这位圣武士感到满足。 甚至会激发她多做些什么的冲动: “我来扎帐篷!” “不,我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再像之前一样扎营恐怕会遭到卫兵的驱逐…… 小白猪说【龙尾关】有许多旅馆,今晚先随便找一间下榻吧。” 哪怕是对于那些陆行的商队而言,三百人的基数也实在有些显眼。 唐奇环顾四周,发现已经有许多形形色色,并不只是人类的居民,向着他们张望而来。 抱着好奇,但也怀揣肉眼可见的谨慎。 “那其他人呢?” 晨曦指向他们身后,一同逃难而来的镇民们。 “一起。” 唐奇紧接着喊道, “待会儿由凯瑟琳来分发今夜的住宿费用—— 无需你们操心,梅拉德少爷说了,你们是他的领民,今夜的所有消费都将由他来买单!” “我哪说过——” 小白猪眼睛瞪得像铜铃。 刚要‘哼哼’,却被唐奇一把捂住了口鼻: “小声点,我是在为你博名声。” 听着身后领民的欢呼,梅拉德确实感觉到,一股由衷的被认同感。 但窃喜也不妨碍他的惊慌: “可是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我手上还有三百金币,可以帮你垫付。等你回家了再还给我不就好了?” “那都是父亲的钱……” “自信点。你可是为梅尔领主保全了大部分的‘资产’,随便讨要些嘉奖,不就可以抹平住宿费的账单?” “真的可以吗?” “不还我钱,我就把你的性取向捅到你父亲那里。” “一定可以!”梅拉德严肃保证道。 唐奇紧接着拍了拍牛车上打鼾的碎石: “到站了,起床!” 从睡梦中被惊扰,并不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以至于矮人“腾”地坐起身子,险些一脚踹在唐奇的胸膛—— 这位矮人享受着平躺在牛车上的权力。 因为唐奇认为他没能占据多少面积。 而无需【警觉】的提醒,因为熟知碎石的起床气,他能轻松的躲闪过去。 等到碎石缓过神来,看到那具攀附在高山之上的龙骨时,这才一拍脑袋: “哈,上次来这里还是在三年前。跟‘三百年后的精灵’一样,倒是一点都没变化!” “听说想要在龙金城常驻,还需要登记户籍、缴纳税金。所以我待会儿会带着小白猪进城去,先打听清楚情况,再顺便瞧一瞧龙金城的夜景。你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一起去?” “就算三天三夜,你也逛不完龙金城。” 碎石紧了紧腰间的钉头锤,跳下了车厢, “我得去银行拿点东西,一起走!” 唐奇点点头,向凯瑟琳交代好事宜,让她先带着镇民们寻找酒店下榻,起身便要向着城门方向走去。 至于伊乌,则出于它有些显眼的考虑,交给安比看护。 或许是晨曦与碎石的装束,让居民们下意识认为这是一支冒险小队—— 他们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作风,总让居民敬而远之。以至于没什么人敢主动上前招惹。 唯独一个矮小的身影,忽然从人群中窜出来,挡在唐奇的面前,向他鞠躬行礼: “愿幸运与您长伴相随,尊敬的大人。 请容许我做一个自我介绍,我叫【查克·绿瓶】。 作为【龙尾关】的向导,人们总称呼我为‘带路的查克’,如果您嫌这个名字太长,也可以亲切的称呼我为‘查克’。 见您是一个陌生面孔,理应是初来乍到。我为此冒昧前来,试图通过微不足道的本领,从您的手中赚取少许的佣金。” “你好,查克。” 对于眼前这位矮小的半身人,唐奇感到十分好奇。 但眼下还有要紧事,他也不想浪费时间,便回答道: “很抱歉,我只是想要前往【龙尾关】的大门。有我的朋友们带路,恐怕要谢绝您的帮助了。” 查克却眨了眨眼: “您是想进入【龙金城】吗?” “当然。” “很可惜,您注定要失望了。” 半身人叹了口气,解释道, “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早在半个月前,【龙金城】便宣布了戒严,不再对旅人开放。” “为什么?” “听说是因为…… 兽人。” 哈,没想到吧,我其实还缝了博德之门! 冒险路上也需要适当的放松,不然会压的喘不过气,作者会尽量把它写得有趣的。 求老爷们订阅呀!!!! (本来这周我还要继续带施特拉德的,但是为了给老爷们更新,我且咕咕一下pl宝宝们吧qaq) (本章完) 第93章 平民英雄(42k求追订) 第93章 平民英雄(4.2k求追订) 一提起兽人,唐奇就不困了。 这毕竟是他们举镇逃难的根本原因。 于是他取出一枚金币,弹到查克的手中,没有急着表露身份,反而边走边试探着问道: “兽人不是被挡在南方长城之外吗,距离这里不知道有多远。怎么会让龙金城宣布戒严?” 查克惊喜于眼前这位先生的‘上道’,这让他的干劲不由更足了些。 走在前面带路,解释地也更详细: “消息是从城里传出来的。据说在半个月前,那位‘星梅大亨’【梅尔·巴瑞】,将领地遭遇兽人袭击的消息通报给了【巨龙政厅】。 这位先生是城中少有的,真正拥有领地,并以此发家致富的贵族—— 虽然听说贵族圈层的老爷们,都觉得他浑身沾染着一股农粪气味,但没人会在明面上提及这些。 毕竟他每年依靠贩卖星梅酒、果肉所撷取的财富,能够轻松买下一些落魄贵族的庄园。 而且他从不吝啬自己的金币,每周都会在宅邸举办舞会,邀请那些贵族赴宴。 人们都在猜测,他是想要谋求一个【假面领主】的席位。” 唐奇回头看了一眼梅拉德,察觉到小白猪身上,骤然绽放一股突如其来的自信。 喂喂,人家在骂你们一家土包子、喜欢撒币呢,你怎么还光荣起来了? 他继续打探道: “所以兽人摧毁了他的领地?龙金城没有出兵阻止么?为什么时隔半个月,却仍然处于戒严状态?” “我们的公开领主大人【莱昂·狮心】,在第一时间便派遣了一支军队深入晨暮森林,但就在一周以前,以大败而归告终。 我还记得他们离开龙金城时的样子——当时有多自信,回来时就有多颓唐。 如果不是因为兽人占据了那片领地,暂时还没有向外开拓的欲望,领主大人应当会试着出动【飞龙骑兵队】吧。” 大败? 唐奇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有些小瞧了那支兽人部族。 但考虑到晨暮森林的复杂地貌,与诡谲迷雾。如果兽人提前收到消息、早做埋伏,靠着那两百个身强体壮的战士,赢下一支用以试探的先遣部队,也并非难事…… “所以领主不打算再夺回领地了吗?”唐奇又问。 “那倒没有。据说他在重新整备,以便在第二次深入晨暮森林时取胜,好将龙金城的损失降到最低。” 查克干脆停在了原地,向唐奇招了招手,示意他俯下耳朵倾听,并小声回答道, “话是这么说,但我猜测这位领主大人是希望借着少有的机会,收取一些‘长矛税’—— 那是在特殊时期,招揽佣兵所的费用。每十天就要挨家挨户收取两枚银币呢。 虽然这些税金名义上会发放给佣兵,但你要说不会留一部分放进自己的腰包?没人会相信的。” “那这一来二去又要拖多久?梅尔大亨能接受这种结果么?” “他估计早就没心情理会这些了吧?” 查克耸了耸肩,又迈起小步子, “士兵们不仅带回了败退的消息,还带来了他那位嫡子的死讯—— 听说这位老爷大哭了一场,正要准备在【葬骨之乡】为那位少爷举办一场盛大的葬礼。” “葬骨之乡?” “龙金城的墓园,就在濒临东面晨暮森林的矮坡,那里安静、祥和,是城区中最大的公园。” “不、我们需要赶紧进城!”梅拉德大呼一声。 唐奇没绷住笑容: “当然了,少爷。赶紧去参加你的葬礼吗?” “不、不是!如果确认了我的死讯,‘兄弟俱乐部’一定会注销我的会员身份,到时候我就要重新累积信用积分了!” “会带来什么后果?” “我会点不到那位炙手可热的男模!” “靠,我以为多重要?换一个不就行了!” 碎石忍不住撇了撇嘴, “‘白嫩的鸭子总是会被捧成天鹅’。就是因为你们这种人傻钱多的哄抬价格,才会让他们的钩子比金子还金贵。” 这些话被查克听进了耳朵里,他当即反应过来: “等等、平常可不会有那么多人一起抵达龙尾关。 难不成……你们就是那座星梅镇的居民!?” “差不多。” 唐奇觉得,这或许是一个打响名气的好机会, “在兽人抵达星梅镇的前一天,我们带着整个镇子的人逃了出去。历时24天,穿过晨暮森林,总算是抵达龙金城避难。” “天哪,那一定是个很精彩的故事!” 半身人一向聪明,立即意识到唐奇这么强调的用意,紧接着吹捧起来。 与粗犷的矮人、幽默的侏儒有所不同,这种几乎像是人类身材等比例缩小的种族,总是能将话题维系在一个让彼此舒适的尺度上。 他们擅长混入任何一个种族的社群。 以至于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发现他们的踪迹。 “那不如来我家的旅店休憩一会儿?想必我的孩子们,会十分乐于倾听您的经历。” 他太过友善,以至于唐奇一行人,完全没能意识到这家伙从最开始,便是将他们带向自家开设的旅店。 眼看那是一座青石、乔木修筑起的三层民房,屋顶还被翠绿的阔叶装点,书写着【友好之家】的招牌,的确让人有下榻进去的冲动。 但唐奇还是哭笑不得地回绝: “你不如去向我们队伍中,那位红发的姑娘推销。如果价格公道的话,她一定会乐于把镇民们安顿进来。” “没关系。” 查克捏了捏自己的鼻子,甚至有些自豪地哼哼起来, “其实我已经去让女儿们负责了。” “但我们还是要进城。” “我真的没有欺骗你们,先生。哪怕你向卫兵告知了这位贵族少爷的身份,他们也不会放你们进城。” 查克深深叹了口气,还是劝道, “看守入城大门的卫兵队长死板的很,他的思想简直硬的像一块石头! 他前几天还拒绝了一位贵族小姐入城——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银盾】家族的温迪,我的父亲是【飞龙骑兵队】的统领’!” 半身人首先用尖细的嗓音模仿女人的声线,紧接着咳嗽两声,又用浑厚的嗓音自导自演, “‘我知道,小姐。但不管是谁,进入龙金城都需要得到领主的许可’。 ‘是的,所以我才要去找我的父亲,拿到许可交给你看’! ‘那请您去找【银盾】先生’。 ‘但我的父亲在龙金城里’! ‘进城需要领主的许可’。 ‘够了,你信不信我让父亲撤了你的职’! ‘很抱歉,哪怕是【银盾】先生,也无权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我们隶属【城卫队】,和【飞龙骑兵队】不是一个系统’。” 查克模仿的惟妙惟肖,甚至还把自己棕色的短发攥成了两个小揪揪,这至少让唐奇知道,这位【银盾】家族的大小姐是双马尾。 同时,他也察觉到了一些关键的字眼: “所以是那位公开领主,直接颁布的戒严令?” “是的。但这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位队长所属的【城卫队】,大多是龙金城下城区的平民当职。 这些人不会明面上讽刺那些贵族,但他们也绝不会为贵族大开天窗。 如果不是碍于【银盾】家族声名赫赫,恐怕他早就将那位小姐关进大牢了。 所以,哪怕这位‘宽厚’的少爷表明身份,恐怕也无法扭转那位队长的执拗……” 想到这些天被队伍中的一行人各种讽刺、打压。 如今只是一句简单的客套话,便足以让梅拉德感动: “你是第一个一眼就看出我宽厚的人!” “有没有可能,他说的是字面意义上的宽、厚?”碎石叉腰揶揄起来。 “不,我说的当然是人格。” 查克可不会把内心所想讲出来。 这果然得到了梅拉德的认可: “我喜欢你,小个子!” 就当半身人为自己的话术感到骄傲时,他冷不丁听到唐奇提醒: “或许有必要告诉你,他说的喜欢,也不只是字面意义上的喜欢……” 查克脸色一僵,转而想起刚才梅拉德大喊的一声‘男模’。 以至于连忙改口: “好吧,我说的就是字面意思。” 梅拉德痛哭流涕: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才让你们像对待矮人一样对待我!?” “去你的!” 碎石下意识想要一脚踹上他的屁股。 但是刚一抬腿,却又记起钩子对这位小白猪的特殊意义。 这让他连忙止住动作,暗啐一口: “真他妈怕你爽到。” 唐奇则看向查克:“你说卫兵是平民对吧?” 半身人懵懂地点点头:“是啊。” “好的——总之,感谢你的消息,但我们还是要去看一看。” 唐奇得到了想要的情报,毫不吝啬地再次弹出一枚金币,落在查克的手上,又紧接着拉着几人离去。 查克连忙着跟上: “真的,没必要浪费时间,他们不会听你解释的。更不会放任何人出入!” “他们会的。” “之前有个不依不饶的画家,很有名气。嚷嚷着想从城里出来采风,紧接着就被关进了大牢!” “我不一样。” “为什么不能等到戒严结束呢?我估计再等几天,收割一轮‘长矛税’之后就差不多了……” “因为我需要早点进城,租赁房产,以便安顿下来。 而且时间拖得越久,我身后那三百口镇民就越不好过。 他们可不像我一样,能维系住在这里的开销。” 唐奇一路走到了【龙尾关】的大门之下。 那是一座连接着灰色厚重墙壁的巨型拱门,它大概有二十米高,两侧的石柱被匠人精心雕刻着幻想中的巨龙—— 比起伊乌的体型,它的身躯要显得更修长一些。 龙翼自脖颈延展,却一路连接在了尾部,如果将它的脊椎掰直,大抵会像一柄宝剑。 几个身着链甲,手持长矛的卫兵驻守在城门之外。 他们之中,还有一个装备剑盾,板甲、钢盔,从而一眼区分开的人类男性,百无聊赖地趴坐在桌椅上。 瞧见一行人的到来,忍不住啐了一口: “该死的查克,我不是让你把人都拦在龙尾关之外吗?为什么三番五次的带人来到城门? 把我给你的佣金都还回来!” 唐奇恍然指向那位‘队长’,看向一脸尴尬的查克: “这才是你一直阻拦我们的原因?” “毕竟拿了队长的钱,也只能听他的命令——‘守信是商人的第一要义’嘛。” 查克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夹在两人中间,只能悄声劝阻唐奇这位外乡人, “你还不明白吗,领主派遣他们在城门把守、戒严,就是故意营造出一副‘情势紧急’的模样,好收取‘长矛税’! 在下一轮税收上缴之前,他们是绝不可能松口的。 走吧、走吧,别在这里碍他们的眼……这位队长的脾气可不算好。 龙金城的牢饭,也没有我们半身人的家乡菜好吃!”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两个人是第一次见面。 但查克总是觉得,眼前这位‘外乡人’似乎有着一种别样的亲和力,让他不自觉地想要散发善意。 唐奇却像是没听到他劝阻似的,向着前方那气势汹汹、走近前来的城卫队长,朗声解释道: “尊敬的大人,我并非胡搅蛮缠,只是事态紧急,我不得不向您汇报一路以来的艰辛,好让领主大人意识到一切的原委!” “唉,怎么就是不听劝呢?” 查克忍不住摇头、扶额。 他自认已经劝阻的到位,如果这位先生还是要执拗入城,为此被关入大牢里,那也无话可说。 他真的尽力了。 可意料之中的怒斥、谩骂,却并没有如期到来。 反倒是那踏在石砖路面的铁靴,“咣当”的声响愈发放缓。 直至那位队长走到唐奇的眼前,平和、而迟疑的问道: “这位朋友,请问发生了什么?” “哈!?” 查克的眼睛像弹珠,差点因队长的态度,惊骇地弹出眼眶。 早知道刚才就不那么笃定地告诉他,一定会被关进大牢里了。 惊疑的半身人,现在只想掏出一个红鼻子,嵌在自己的鼻梁上…… 但是—— 这绝不是他刻板印象中的卫队长! 那可是个贵族都敢忤逆的暴脾气! 更别说面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外乡人’! 可为什么、为什么他的态度如此友善,语气如此温和…… 就好像,遇到了一位久别重逢的老友? 只有唐奇知道这份友善的根源—— 【风度:平民英雄】。 【在那些没见过你的平民眼里,你竟出奇的亲切。 你的言辞更容易让他们信服、你的歌声也让他们倍感动听。】 作为一个英雄,被平民卫兵长区别对待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第一更4k。 如果到了一些日常部分,我会尽可能多写一点。 下午还有一更。 跪求老爷们持续追订!!!!! (本章完) 第94章 诚实之域(求订阅!) 第94章 诚实之域(求订阅!) 【巴瑞】家族的佣人们都明白。 自己家的老爷,【梅尔·巴瑞】,并不是一个容易伺候的主人。 他肥胖、臃肿,却总会将自己打扮的光鲜亮丽—— 头油一定要用最好的【斯丹康】,香水的气味至少一个月内不允许重复,脖颈的领结从来整整齐齐,袖扣都要镶嵌宝石与黄金…… “这些龙金城的贵族,脑袋就像是有洞的奶酪!” 每当他们费尽力气,为老爷套上华丽到,能闪瞎所有人眼睛的臃肿外套时,总能听到他这么说, “为什么我各方面都做到了完美,却还是会说我有一股‘农粪味’?” 他们其实很想抱怨一句: “这种穿衣风格早在几十年前,便成为了时代的眼泪。现在的贵族们更崇尚一种简约美……” 好比那些贵族夫人们,总会穿着极致紧身的连衣裙,凸显她们曼妙身材的同时,也不过分张扬—— 款式简约,但布料一定是最好的。 佣人们可不敢告诉老爷这个事实。 毕竟这位老爷很舍得钱。 想多赚取些工资,不被扫地出门,还是要把他哄开心为好—— 不过很明显,从几个月前开始,老爷似乎就没那么讲究了。 如今的他,只会在每天被服侍起床后,单穿一件丝绸的长袍,然后站在硕大的阳台上,静静遥望着山崖之上的【上城】时而叹息: “今天的风儿甚是喧嚣呢。” 像是望着一位爱而不得的姑娘。 直到几天前,少爷失踪的消息传回了宅邸,老爷的叹息终于变成了啜泣。 那毕竟是他唯一的孩子,而且,真的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该死的戒严令——为什么要把城门封控。我该怎么派人去寻找梅拉德!? 到底是谁造谣我的儿子已经死去,明明还没能找到尸体!” 佣人们也很奇怪。 他们和外人讨论这些事的时候,明明用的是‘失踪’的字眼,怎么传着传着,就变成‘死讯’的谣言了? 大概是因为,没人觉得那座小镇、那位少爷能从兽人的铁蹄下活下来? 但不论如何,眼下都不是大骂领主政策的时刻。 因为—— “老爷,【狮心领主】在外等候。” “该死,他怎么又来了!” 这位公开领主显然不是第一次拜访巴瑞府邸。 但身份摆在眼前,哪怕再怎么不忿,梅尔老爷也都踏着急促的步子,走到奢华的府邸迎接,摆上一副迎合的笑脸: “哦,很荣幸与您再见,尊敬的领主大人。 不知您这次前来,是否为我带来了我那位乖巧孩子的消息?” 说实在的,他其实并不愿意和这位领主走的太近。 对方宽阔、高耸的体型,总在临近时让他胆颤心惊—— 那身隆重、隐含辉光的板甲,也遮蔽不住他茂密而旺盛的浅灰鬃毛。 他或许表现得足够友善。 但锋利的手爪、漆黑的瞳孔,一切外在都毕露着他凶残的本性。 狮心领主,莱昂。 一头真正的雄狮。 其实梅尔一直不明白。 纵使龙金城是个包容、开放的城市,在这里几乎能见到所有人们熟知的异种族…… 但是让一头狮子坐上公开领主的位置,是否有待考虑? 更别说,他是一位人尽皆知的【破誓者】—— 没人知道这位领主过去经历了什么。 但他们都曾猜测,这位曾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君王的圣武士,最终被黑暗与野心侵蚀了心智、放弃了誓言,将手中的利剑洞穿了君主的心脏。 当然,这只是传说。 圣武士不常见,破誓者更是绝无仅有,难免会好奇他背后的故事。 可惜别说是梅尔,就连梅尔的父亲都无法确认真相。 毕竟这位‘龙金城的雄狮’,任职的时间可比他们祖孙三辈还要久远。 莱昂的声音沉稳,甚至称得上温和: “很抱歉,梅尔爵士。梅拉德少爷迄今还下落不明。” “那您莅临的原因是?” “还是相同的原因,爵士。” “该死,又是为了那片土地!” 这显然不是莱昂第一次找上门。 他只觉得觉得这头狮子、乃至于他背后的议会,哪里还有一丁点作为领导者的体面? 这分明是一群趁火打劫的强盗! 他就是渴望这份话语权,才妄图得到一个假面领主的席位,不再让自己的产业受到龙金城桎梏—— “不,这件事没得商量,领主大人! 那是我们【巴瑞】家族祖祖辈辈的故乡,从我爷爷的爷爷开始,我们便合法拥有那片领地的私有权! 您不能看我为此赚取了多少财产,便觊觎我的家乡,妄图夺走我的产业!” “请您不要误会—— 【土地公有制】并非出自我一个人的独断,而是整个议会共同推举的制度。 这有利于整个龙金城的团结,也绝不只针对您一个人。 想必您很早便听说过龙金城的土地回收政策,这也让您在舞会上宴请的许多‘朋友’,通过贩卖土地获取了富裕的生活。” 梅尔急躁的语气,倒是衬得他面前这头狮子风度非凡。 圣武士的魅力一向不俗。 这让他觉得自己一拳头打在了上,如果再气急败坏下去,反倒要显得自己可笑: “好吧,我的确听他们提起过。” “所以,我这次前来只是想要提醒您—— 兽人并非是擅于耕作的种族。 如果它们将您的农田、果园毁坏殆尽,致使土壤的养分流失…… 届时,议会未必会愿意,再给予您一个满意的价格。” 莱昂仍然微笑着,这让他看起来逐渐像是一只温顺的猫。 他甚至耸了耸肩,有些无奈道: “很抱歉让您一直看到我的面孔。但请您相信,这绝非为了我的一己之私—— 作为【公开领主】,出面宣布政策是我的职责,但任何决定都取决于议会的共同商讨。” “不、不。” 眼看这位领主大人都将姿态放的如此之低,梅尔又能说些什么呢, “是我因为孩子的失踪,而太过焦急了。我向您道歉。” “如果我碰上与您相同的遭遇,并不会比您好到哪里去。 正因如此,议会出于体谅,才决定为您开个天窗—— 如果您决定放弃土地的所有权,议会将揽下雇佣冒险者,前往晨暮森林寻找梅拉德少爷的职责。利用全部的资源、资金,哪怕是尸体也会为您带来。 同时,还会免费提供一颗【女爵的眼睛】,作为深入晨暮森林的助力。” 该死,还说不是趁火打劫? 这些掌权者,分明是知道自己的‘眉毛被烧掉’了。 他都有些怀疑,这些兽人是不是议会自己放进来,用以威逼利诱他交出领土权的戏码…… 再不济,梅拉德是否就在他们的手上? 只有自己松口,他们才会把梅拉德放出来? 不论如何,梅尔都已经意识到颁发【戒严令】,禁止冒险者出入的原因—— 一定是为了向自己施压! “发布任务,召集冒险者也需要一定时间。 您决定的越晚,少爷的处境便越危险。” 高大的狮子俯下身子,像臃肿的梅尔浅浅鞠躬, “当然,决定权在您。 您知道的,龙金城崇尚法律、也遵循法律。 哪怕是议会,也无权强占您一分一毫的利益。” 他们的确在按照法律行事。 却并不意味着,法律没有可供操作的空隙。 摆在眼前的无非是两条路。 土地,还是亲情? “我、我——” 梅尔深呼吸一口气,指甲在肥硕的掌心快要掐出鲜血。 “算了、算了……” 当下定决心时,他只觉得自己有种高空坠落的失重感。 因为他知道自己将失去什么: “要拟定合同,是吗?” 得到一个满意答案的领主,微笑着点头: “已经准备好——” “爸爸!” 府邸之外,那劫后余生的呼喊忽然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连带着莱昂嘴角的笑容,都僵硬在了原地。 猛地转过身去,才看到庄园之外的大门前,一个同样臃肿的贵族少爷,急促地向着他们的方向挥手。 “不可能……” 他当然认识那头‘小白猪’。 正因如此,才难以置信。 不是惊诧于梅拉德还活在这世上。 而是: “为什么他能在【戒严令】中踏入城门?” 为了防止一些舆论的滋生,譬如传出“领主针对【巴瑞】家族”的谣言,致使他没能命令卫兵单独留意‘梅拉德·巴瑞’这只小白猪。 但自己可是严格下令过,哪怕是贵族,也绝不允许放进城门才对? 可事实就这么发生在眼前? 就算晚一分钟进城也好啊—— 那份土地转让的合同,距离签署只差一步! 可不论内心是何种想法,莱昂都不可能表露的明显,反倒扯起嘴角,恭贺道: “看来少爷平安无事。” 梅尔眉头里,那多日以来的忧郁终于消解了一些。 也不必再斟酌那份转让合同,通红的眼眶差点就要涌出眼泪。 但是在自己的儿子面前,他总是别扭于表现得太在乎。 便古板着一张脸,闷哼一声: “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 这也冲淡了梅拉德的些许喜悦。 他推开庄园的大门,小心翼翼地走近两位长辈,并磕磕绊绊地解释起,唐奇教给他的‘真相’。 “……总之就是这样。” 空气陷入了一阵静默,眼看梅尔领主沉浸在跌宕起伏的‘真相’中,久久无法回神。 莱昂眉头一皱,手中的戒指迸发一抹乳白的光晕,化作一个半球,笼罩在他们三人的周围—— 【诚实之域】,二环法术。 创造一个抵御谎言的魔法区域,未能抵抗魔法效果者,身处该区域之中将无法说谎。 他忽然问: “那你在逃亡的路上,有没有见到一些特别的东西?” 梅拉德挠了挠头:“什么特别的东西?” “譬如,一个蛋?” “蛋?” 梅拉德眨了眨眼, “啊?什么蛋?我不知道啊。” 他就差一路睡过去二十天了,中途只见过一条小龙,哪见过什么蛋? 莱昂分辨着手中戒指所带来的回应。 嗯,是真话。 “没事,我只是随便问问。” 今天多写1k,求老爷们追订!!!!! 想攒一攒的老爷们可以开一下自动订阅,俺对自己的故事很有信心,绝不会辜负老爷们的!!!! (本章完) 第95章 议会与会议 第95章 议会与会议 虽然狮子的面部表情,会因为它野兽一样的面容遮掩,导致不算丰富。 但梅拉德仍然看出,这位公开领主离去时的心情并不算开心。 正要疑惑于对方为什么要频频光顾宅邸,却听父亲已经质询道: “你是说胡斯带着佣兵,提前深入森林、将兽人带向另一个方向,才给了你们逃脱的机会?” “是、是的。” 梅拉德觉得,父亲或许并不爱自己。 他之所以培养自己,只因自己是他生下的唯一儿子,要担负起家族的责任。 所以在面对姐姐、妹妹时,他能摆出一副和蔼的模样,甚至允许她们骑在自己的肩膀。 而在面对自己时,却总是板着一张脸,细数自己的缺点与过错—— “您为什么要区别对待我、为什么对我的要求总是那么高?我到底哪一点让您不满意了?” 父子之间总是少不了争执, “因为她们将来都会嫁给其它贵族,给予她们一个快乐的童年是我唯一能做的。 但你不同,你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我必须严格的要求你,以便家族不会葬送在你的手上!” “其实我也能嫁……” “该死——腰带呢!?把我的腰带拿过来!” 虽然他屁股上的肥肉,帮他承受住了大部分的鞭打,最后只造成了些不轻不重的皮外伤。 但自那以后,他再也不敢告诉父亲心里话。 准确的说,是不再敢和父亲说话。 如今要让他欺骗父亲,还是有些为难了—— 但好在,唐奇帮他编织的谎言还算符合逻辑。 胡斯的忠诚也毋庸置疑: “这的确像是他会做的事情。唯一让我没想到的是,那些只认钱财的佣兵,竟然会愿意答应他的计划?” “因为、因为胡斯先生欺骗了他们——是的、没错。这些佣兵只认钱,听到会给予他们丰厚的奖赏后,就跟着一起行动了……” 毕竟只是背诵唐奇的解释,梅拉德说地磕磕绊绊。 “黑蛇、碎石呢?我可是了大价钱雇佣的他们两个。” “黑蛇跟着胡斯总管一起行动,矮人和那位诗人先生,负责护送我和难民……” “不,不能这么说。” 梅尔摇了摇头, “你要记得,是‘你制定了计划,并带着所有人逃离了兽人的铁蹄’,和什么矮人、诗人,没有半个铜币的关系。” “为什么?” “听着,孩子。这是为我们家族、为你扬名的最好机会。 既然领地的失守不可避免,那就要就把它利用起来,将损失扭转为收益—— 我要让那些嘲笑我们家族的人知道,【巴瑞】可不是只会种星梅的农民!” “可是……” 梅拉德记得,唐奇也曾提及过‘扬名’的话题, “可是和我一路的那位吟游诗人,似乎已经写下了这一路以来的经过。” “那倒是刚刚好。给他一笔钱,让他把你写成故事的主角,也省得我聘请几个吟游诗人歌颂你的功绩。他现在人在哪里?” “在【龙尾关】。因为戒严令,他们只允许我与矮人踏入城门。” “那就等戒严令结束之后再说吧。” 梅尔的心情终于愉悦了一些, “至于领地的亏损……无非是一年的收成而已。 如果能借此扩大影响,获得支持,争取一个假面领主的席位。 甚至只是让你娶一位地位崇高的小姐——譬如【银盾】家族的温迪,毕竟她扬言只嫁给勇气更胜于她的人。 都会让整个家族获益。 ‘用对方法,腐烂的奶酪也能畅销’。 我的孩子,记住这句话。 有时候换个角度考虑,坏事也会变成好事。” 虽然梅拉德一直不认为【蓝纹奶酪】有多好吃,但他还是没敢打扰父亲的幻想。 等到父亲结束了教育,才迟疑问道: “那——星梅镇的难民该怎么安置?” “安置他们做什么?” “那毕竟是我们的领民……” “擅自脱产、离开领地,不追究他们的责任已经算是仁慈。难道我还要管他们每一个人的住宿、开销吗?” “可是——” 可自己还欠着唐奇的钱,他会把那个秘密宣扬到整个龙金城! 这些话他说不出口: “如果他们没能撑到返回领地,或者不愿意回去呢?” “去贫民窟,或者孤儿院里,找一些穷到揭不开锅的填补进去不就好了? 你以为现在这些领民都是怎么来的? 种个星梅而已,又不需要什么技术。他们不种,有的是人种!” 梅尔叹了口气,只觉得眼前这个傻儿子太过愚笨,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好了,不要在我眼前碍眼了。 明晚我会办一场舞会,把你的事迹告诉所有人。 现在快去洗个澡,换身衣服——看看你都臭成什么样子了!” “我……” “还不快去!” 眼看父亲发火,梅拉德也不敢再说些什么。点着头,像一头狂奔的野猪,逃也似地离开。 直到这时,梅尔那古板的神情才变得舒展: “还好、还好。 回来就是好事。 我可舍不得把那棵摇钱树卖掉—— 哈,议会和那头大猫,现在应该很气愤才对吧?” …… “阿嚏!” 狮子的嗓音本就浑厚,这让莱昂打喷嚏的声音反倒像是怒吼,吓到了【巨龙政厅】中端坐的所有人。 “嘿,别这么气愤,不就是放进来了一只小白猪么?” 一个被刻意处理过的中性声音,从厚重而宽大的白袍中传递出来。他斗篷下的面容被一张金色假面遮覆。 这样的人,在他眼前总计有19位,囊括了龙金城各区域的每一位代表性的人物。 当然,他们并不会真的坐在那面宽阔的圆桌上。 如今身形都有些虚幻,像是烟雾凝聚出的影子: “大不了让那些兽人多活一阵子。等到时间一长,那位‘种星梅的老白猪’自己就会坐不住的。” “‘星梅’是一棵让人眼红的摇钱树,他当然不会轻易放弃。” “如果不是因为它太值钱,我都想不通一定要推进【土地公有制】的理由。” “事实上,我甚至没想到他愿意为了儿子签署合同。毕竟他还年轻,大不了再生一个?” “也许是他的身体不太好?否则怎么会只生下一个儿子。” “那他想要坚挺起来,说不定要去【檀木林】里找个德鲁伊,为他的棍子释放一个【橡棍术】。” “够了!” 莱昂一拳捶在了圆桌上,连同整个巨龙政厅都为之一颤, “这些不堪入耳的浑话,都放到私下去说。这里可不是【港口区】和【商业区】!” 此前那两个戏谑的笑声因此止歇。 他们可不敢触怒这位【破誓者】。 毕竟市民们都在猜测假面领主的身份,可领主彼此之间却都一清二楚。 他们是真的怕被一头狮子找上门来: “别那么激动,领主大人。这不是还有位领主没能就位么?我以为会议还没有开始。” “她不会来了。”莱昂沉吟一声。 “为什么?” “大概是因为研究那些‘地下城的蘑菇’,而睡过了头。” 一位领主忍不住开口道: “我一直很好奇,像这种经常迟到、半年见不到一次人影的家伙,究竟有什么资格参与议会讨论?有没有她,难道不都是一个样子?” “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议题。” 莱昂冷哼一声,扫视一圈共计19位假面领主, “现在,我们只进行‘关于星梅镇的兽人应该如何处置’这一项决议的投票。” “当然是继续这么耗着——‘星梅’这种能带来百倍利润的玩意儿我早就眼馋了。你让我眼睁睁看那头老白猪每年拿着麻袋装金币,比杀了我还难受!” 代表【商业区】的领主毫不犹豫地举手。 “但是这种作物,离开了星梅镇附近那独特的土壤便一无是处。我不认为值得大费周章,以圈养一批危险的兽人作为代价。” 一项决策,并不可能只有赞同,紧接着便有人提出质疑。 其他人也为此陷入了讨论: “不是说那些蘑菇是绝佳的炼金材料,能够适应、改造任何一种土壤环境么?等到从深井里采取出足量的菌子,这些都不会成为问题。” “目前兽人的风声还没能传到整个【领主联盟】,如果长时间拖延下去,甚至要对【龙金城】的名望造成影响。” “等拿到土地之后,把它们平推掉不就好了?到时候就不用再给他们泄露消息。” “但兽人的繁衍速度可不慢……” 在七嘴八舌的探讨之中,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莱昂细数着领主们的票数,却发现双方正巧对等。 于是他沉吟一声: “鉴于有人缺席,我将不参与这次投票,以便票数不会达成持平。 那么现在,最后一位——” 众人的目光,齐齐落在那位自始至终,没有发表一句意见的领主上。 他沉默到,仿佛整个人都不存在似的: “改善土壤的蘑菇出自地下城,而这能够促进整个【深井区】的发展。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当他举手表决的同时,也意味着这次会议将要落下帷幕。 莱昂道: “那便暂时留下那些兽人的性命,直到【梅尔·巴瑞】松口为止。 散会!” (本章完) 第96章 真有这么亲切(晚上加更!感谢Prome 第96章 真有这么亲切(晚上加更!感谢prometheus盟主!) 随着会议的结束,端坐在圆桌前的诸位假面领主,也因为雾气的溃散而接连消失在眼前。 就当莱昂想要缓一口气的同时,却发现仍有两位领主久久驻留,始终没能离去。 议会的座次是固定的,这让他认得每一位假面领主的身份。 他看向其中一人: “你还有什么事么?【奥利安·银盾】。” 对方直入主题: “戒严令什么时候解除?” “等到下一轮‘长矛税’收缴完毕之后。” “我的女儿还被关在城外。” “我们都知道兽人不会袭击这座城市,哪怕她不在龙金城内,处境也十分安全。你大可以放心。” “不,我只是很久没见她了。放她进来。” “那戒严令就成了一纸空谈。” “既然能放任梅拉德·巴瑞走进城门,那我的女儿也必须拥有这个资格。” “我可没有‘放任’。 【夜风】——” 莱昂冷哼一声,在狮吼似的呼唤之后,一个始终藏匿在阴影角落的身影,才缓缓走至身前。 地面对他来说和细沙没有区别,以至于没能发出任何的脚步声。 “梅拉德能够走进城门的原因,你是否调查清楚?” 夜风的声音沙哑而低沉: “有人说服了卫兵长。” “就这么简单?” “我没看出来其它端倪。在我抵达城门时,他们甚至还在对话。彼此身上都没能发现任何魔法效应的痕迹。” “你是说,那个人单单靠着一张嘴皮子,就说服了一个总爱跟老子对着干的卫兵长!?” ‘飞龙骑兵长’奥利安破口大骂, “该死,这他妈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人才!?” “他背着一把鲁特琴,也许是一位吟游诗人。” 夜风只作简单的叙述与推断,并不对其它事情发表意见。 “吟游诗人怎么了?老子见过的吟游诗人还少吗?不都是一帮只会吹牛、奉承的架子?不更应该和那个看城门的混蛋不对付吗? 撤职、必须把这玩忽职守的家伙撤掉!” “等我找到合适的人选再说吧。” 莱昂缓缓走向圆桌之后的‘窗户’。 并未封窗,使得临近‘窗沿’,都能感受到些许躁动的晚风,吹拂着他的鬃毛。 他正站在‘巨龙’的眼眶里。 这让他的目光得以从最高处,越过整座繁华、通明的不夜城,望向龙尾处那座宏伟的城门: “敢忤逆贵族的卫兵可不多,我总需要一些人来制衡你们—— 省得把这座城市搞得像【泰伦】、【黑礁港】一样的臭水沟,不把平民当人看。” “老子带老子的兵,什么时候妨碍过城市发展了?” “仗着自己是‘骑兵队’的一员,走进风俗店白嫖的例子还少吗?” “今年只发生了三起,不比往年少了许多?” “是四起!” 莱昂眉头紧皱道, “就在傍晚,‘兄弟俱乐部’才将举报信送到我的手上!” “沙滩的儿子!我只下令严禁他们闯入‘风俗店’,谁会想到还有人压抑到去往‘俱乐部’? 好吧,老子这就去严肃处理这件事,免得风气传播到整个队伍里去。” 最后一位领主也顾不上解释更多,匆匆消失。 他很害怕,整个骑兵队都成为‘知根知底的兄弟’。 莱昂觉得自己的耳朵清净了许多,紧接着看向另外一位领主,那位投下最后一票的【深井区】领袖—— “汇报‘长矛税’的收缴情况。” “只剩下一些不愿意平白缴税的冒险者,与穷困的贫户。” “记下那些不缴税的冒险者姓名,从他们之后的任务赏金里扣除。至于那些贫户的钱,照常从我这里垫下。” “两枚银币。一半付给那些先遣部队作为薪资,一半作为伤者的抚慰金。对吗?” 随着莱昂的点头,最后一位领主也消失在了政厅之中。 “夜风,继续留意那个吟游诗人—— 我不相信那头小白猪是凭借自己的能力,走出的晨暮森林。” 夜风没有回应,但就像是融进了影子一样,转瞬间消失在视野之中。 直到这个时候,莱昂才像是松了口气,瘫坐在圆桌前的一张长椅上。 半晌,政厅的角落中,忽然显现出一个假面领主的身影。 对方环顾四周,发现政厅之中只留下了一只疲惫的狮子: “我来早了吗?” 他的字音含糊不清,像是才刚刚睡醒的样子。 “已经结束了!” “那我走了。” “站住,丝黛拉!” “有事么?” 莱昂深呼吸一口气,强忍心中的愠怒,又掐了掐自己的额头: “我甚至不强求你能提出什么建设性的提案,但麻烦你能不能至少准时一些!?” “这身衣服穿起来太麻烦了。” “这是重点吗!?” “‘喵喵’,你声音好大。” “不许叫我那个名字——早在几百年前,我就已经被赐予了【莱昂·狮心】的英名!” “太麻烦了,记不住。” 莱昂狠狠重锤上了圆桌,整个政厅的‘龙头’,都肉眼可见的颤抖,发出“隆隆”声响。 但假面领主甚至没有真正站在他的眼前,也根本不会被他吓到: “我需要一个回笼觉。” “等等——你能通过那只眼睛,看到梅拉德所经历的一切,没错吧?” 莱昂的气息十分粗重,但在挣扎之间,最终选择了妥协,将话题带回了正轨。 对方的这才打消了离开的念头: “可以。” “虽然我用【诚实之域】试探过那头小白猪,但难保有什么被他忽略掉,没能被算作‘谎言’的事实。 所以我必须再问你一遍—— 离开星梅镇的那一批人里,有没有谁发现了‘龙蛋’的存在?” “……” “你沉默什么?” “刚睡醒,让我想想。” 丝黛拉摇了摇头, “没有。” 莱昂松了口气,也终于感到了些许安心: “也就是说,那枚龙蛋或许还被藏匿在星梅镇的哪个角落……等到收并了土地之后,应该派些冒险者去仔细调查一下了。” “为什么不是现在?” “‘土地乃至其中的一切宝藏,所有权都将归于当地的领主’。这是她建立龙金城之初,便定下的律法。” “如果你真那么在意她,就不可能杀了她。” “……” “困了。晚安,‘喵喵’。” “我说了,不许再用那个名字称呼我——” 没等莱昂的吼声平息,对方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他忍不住跺了跺脚,但过于魁梧的身材,让他难免磕上身前的圆桌: “该死,我的膝盖!” …… “哈,我以前和你一样也是个冒险家,直到我的膝盖中了一箭!” “那真是太可惜了,驻守在这座城门之后,生活一定变得无趣起来了吧?” “那倒也不会,偶尔还是能撞见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前两天,我就拦下了【银盾】家族的大小姐。 在这个世界上,能够下酒的菜肴只有‘酸辣的鱼皮’和‘贵族的窘样’!” “说的太棒了,我或许应该敬你一杯!” “不、不。我还在值勤。等到这次戒严令结束之后,我们好哥俩找一家酒馆——【人鱼之歌】怎么样?那里的【火辣深渊拌鱼皮】是招牌。我们可以好好的喝上一杯!” “没问题,随时找我!” “当然,慢走啊!” 眼看那位投缘的好兄弟向着龙尾关外的小镇走去,卫兵长才迈着愉快的步子,回到了自己值勤的岗位。 那些看他们聊了一个傍晚的卫兵,这时才忍不住上前询问道: “老大,那是你的朋友?我们从来都没见过啊,怎么称呼的?” “称呼?我不知道啊。” 卫兵长眨了眨眼,紧接着,便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猛地拍桌站起来, “糟了!” 几个卫兵紧张道: “你被魔法骗到了?那个人有问题!?” “我忘记问他名字了!” “哈?” 他们面面相觑,看向那个诗人远去的方向,忍不住嘟囔起来: “他真有这么亲切?” 事实上,【平民英雄】所带来的作用,远比唐奇想象的有效。 它就像是一个无法被察觉的光环,任何与他接触的【平民】,都会因唐奇的‘亲切’而展露友好。 甚至,对自己【平民】的身份认同感越高,所带来的效益便越大。 这反倒让他只用‘向领主汇报兽人部落详情’的理由,轻松让卫兵长放行了梅拉德与他的‘护卫’碎石。 但‘感到亲切’并不意味着抛弃原则。 所以唐奇这个毫无身份的外来人,哪怕把嘴皮子都说破,也还是没能混进龙金城。 “只好等戒严令结束之后,再作打算了……” 他迫切的想要找一杯水喝,匆匆要向着龙尾关之外的大部队走去。 但还没多走几步,半身人查克便从【友好之家】的门扉中跳出来,手中端着一杯清澈透亮的麦酒,小跑到唐奇的身前: “老实讲,在见到您以前,我以为这个世界上话最多的是【碎嘴鲁米】。 那是个侏儒冒险者,辗转过龙金城共计七十三个冒险小队。每个队伍在将他踢出队伍之后,都会这么说—— ‘闭嘴的鲁米可能会是个十分可靠的家伙,但让鲁米闭嘴不可能。’” 唐奇接过查克递来的酒杯,“咕咚”着将它一饮而尽。 冰镇的麦酒冲淡了一些苦涩,滋润着他的喉咙,让唐奇得以畅快笑道: “那我还真希望能见他一面。” “会有机会的。毕竟他很难接到任务,所以总会跑到龙尾关来喝酒。” 查克甚至不敢想象,到时候究竟会演变成怎样一副聒噪的画面。 但那不是他现在应该考虑的事情, “先生,那位红发姑娘已经决定下榻在我们【友好之家】。 她和我说,等您与卫兵长聊完之后,请务必到她的房间一趟—— ‘事关【金色橡树】的后续规划,作为股东,你必须知道这些…… 我们,可能没办法按计划实施下去了’。” 感谢【prometheus】老爷的盟主!!!!! 今晚加更一章,绝不少于3k字!!!!! 同时也感谢每一位读者老爷的支持!!! 爱你们!!! (本章完) 第97章 闹鬼(盟主加更,求订阅!) 第97章 闹鬼(盟主加更,求订阅!) “安比呢?” “洗澡——沐浴去了!” 唐奇是端着盛满菜肴的盘子,走进凯瑟琳的房间的。 标准的双人房,木板上铺就着织成的厚垫子,打眼瞧去就比【金色橡树】的草垛床铺舒适、柔软太多。 据查克所说,在【友好之家】住宿一晚的费用是8枚银币,并且不包含早餐。 相比于【金色橡树】的几枚铜币而言,这当然算得上天价。 可贵贱也是比较出来的。 比起下城区动辄一金币起步的住宿费,【友好之家】简直是店如其名——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能砍价的姑娘,她几乎要砍去一半的住宿费。 如果不是看在您的面子、和整支队伍能将旅店住满的份上,我的妻子绝不会答应以5枚银币的价格销售房间。 我们甚至还搭上了一顿晚餐—— ‘托托卡塔’,就是您手上的这份大杂烩,翻译成通用语就是【欢迎汤】! 千万不要觉得这只是一份蔬菜鸡肉大乱炖。事实上,它是用熬制出的火鸡高汤,辅以绿豆、豌豆、甜燧石玉米、红甜椒和手撕鸡肉——最重要的是,多达四种颜色的胡萝卜一起熬成的。 熬制过程中,需要根据时间推移依次添加不同辅菜,以保证在上一份食材煮透之后,立即调整火候。 具体说起来还是太麻烦了,但也是我们半身人的招牌菜之一。 也只有它能一锅熬出来,满足你们三百人的需要。 当然,我们也不算亏。 毕竟报酬是三瓶星梅酒,我可得好好收藏起来——这玩意儿在龙金城可是很金贵的。” 不可否认,这虽然只是道烩菜,滋味却堪称一绝。 尤其是在吃了二十多天干柴的狼肉、坚硬而发苦的黑麦面包,就连星梅酒都救不了他们的舌头之后。 高汤浓郁,入口顺滑。第一时间尝到的是黑胡椒的辛辣,紧接着便是鲜美的鸡汤在舌苔绽开,当咬到最后的蔬菜时,就只剩下清甜的回甘。 当然,也许是某些不明香辛料的作用,导致整道烩菜口味偏咸。但蘸上烤制表皮酥脆,内层宣软,却富有嚼劲的长棍面包,也刚好能弥补了这一部分。 不过,查克一路以来的喋喋不休,仍然让唐奇认为这位半身人,应当能与那个所谓的【碎嘴鲁米】聊到一起去。 嗯,还有碎石。 矮个子之间总是惺惺相惜,因为他们总会交流仰脖子看人鼻孔的感受。 而瞧见端着盘子走进房间的唐奇,凯瑟琳连忙为他拉开椅子,推着他的肩膀坐下: “有件事我必须要和你说。” “今天不洗澡?” “不是……” “那就是洗?” “你正经一点!” 凯瑟琳轻轻捶了唐奇一拳。 都怪他,自己都快要无法直视这个词了! “我是说【金色橡树】的选址问题——我发现之前想的太简单了。” 她说着,将记在记事本的每一笔账,摊开给唐奇细瞧。 看到上面一连串的数字,唐奇有种躺在马车上,被颠簸的土路晃到脑浆都跟着摇匀的错觉,以至于差点晕过去: “直接说结论吧?” “好吧,总之就是——我们没有自己想象的有钱。” 凯瑟琳叹了口气,将自己手中的所有财产推在了桌子上,供唐奇查看。 那是一个小臂长宽的小宝箱,里面盛满了璀璨的宝石与金银, “我原本以为这么多年经营下的积蓄,连同母亲留给我的珠宝,足够我在龙金城维持至少半年的生计,这样就能够周转起来了。 可是向旅店老板娘打听了之后才发现,我手上的这些钱,甚至无法租赁一家龙金城的店铺,超过三个月。 而准备物料、店铺装修也需要钱。这么算下来,等到我准备开业的时候,手上的钱正好耗干。 而那甚至是城里最差的地段—— 龙金城大大小小的酒馆有十几家,譬如冒险者经常光顾的【下水井道】、或者港口船工偏爱的【人鱼之歌】…… 想要从他们手中抢占份额,只能依靠低价销售‘星梅酒’。但逃难时装不下太多货物,手上的存货更不可能一次性贱卖……” 说到最后,凯瑟琳沮丧的像是拧干水的海绵,已经完全瞧不出抵达龙尾关之前的勇气, “我投降了。” 唐奇也有些为难。 钱的问题,他还真帮不上什么忙。 别说要养一个骨质疏松的销金窟,和一只胃口庞大的吞金兽。 就算是把他的家当都卖掉,也填不上凯瑟琳的需求。 但好在凯瑟琳也不只是想要抱怨,她紧接着翻开笔记本的下一页,继续道: “所以我放弃了‘驻扎龙金城’的想法,又算了另一笔开销。 如果把【金色橡树】开在龙尾关的话,抛开物料与装修的费用,手上的存款至少够我维持三个月。 如果三个月后没办法做到收支平衡,我就可以宣布破产,跟你一起去街上卖唱了。” “还挺浪漫。” “赌不赌?” 她渴望得到唐奇的回答。 而唐奇明白,她是出于尊重自己,才希望自己来帮她做出这个选择。 不过这对他而言,其实也称不上是一个选择。 眼睛是会说话的。 当与那双火红的眼眸对视时,唐奇便已经发现,她想得到的回答只有一个: “赌吧,我相信你。” “输了我可就没办法赔偿你的‘投资’了。” “没事,把你赔给我就行了。” “我可没那么廉价!” “也不一定会输。三个月的时间,足够办成很多事情了。” “你有什么想法?” “还不成熟,等差不多办成了再告诉你。” 如果有些事没有十足的把握,承诺了又没做到,反倒显得可笑了些。 唐奇紧接着问: “我猜,你其实已经想好后续怎么做了?” “还没有,主要是选址出了些问题—— 因为在龙尾关开店,不需要像龙金城似的先去工会登记。只需要拿下地皮使用权,并且每个月缴税就可以。 但龙尾关的地皮也是有限的,适合当作酒馆的店面并不算多。我了一个傍晚的时间摸清状况,最后确定了三间说得过去的屋子——” “一个傍晚?” “只是走访而已,用不了多长时间。” 我了个超绝行动力。 如果是换作自己,大概要先睡上一觉,等到明天起床之后再作决定。 然后又因为困顿、饥饿、琢磨矮人笑话等一系列原因,拖到第二天傍晚,心想‘都已经晚上了,明天再说吧’,再将事情尽可能拖延下去吧? 而眼前这姑娘,甚至是砍完价、妥善安置好难民之后才出发的。 凯瑟琳甚至画下了整个龙尾关的地图,以便唐奇看的更清晰些: “首先是镇子最北方,距离城门最远的这一间。我们抵达龙尾关时,看到的第一间屋子就是它——考虑它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最便宜。” 唐奇瞧了眼地图上四通八达的街巷、小路,摇了摇头: “但是整个龙尾关很大,进出龙尾关的也无非是一些冒险者,他们拥有着更优质的选择。开在这里,不会有太多的客流。” “然后是镇子最中心,位于主干道上,也是人流最密集的场所。缺点是贵,并且中心位置已经开了两家酒馆相互竞争——不止是我们才能看出来好地段。” 唐奇没想着先下判断:“第三个呢?” “第三个要偏一些,比【友好之家】还要偏向西南。好处是濒临内海,风景不错,时常会有人在附近钓鱼,但比起第二间,客流只能算适中。” “好处说完了,坏处呢?” “闹鬼。” “哈?” 凯瑟琳复述着先前打听来的消息: “听说这家店铺早在几个月前,就时常能听到女人悲戚的歌声。像是有什么幽灵在里面作祟似的…… 附近的居民聘请过龙金城中的牧师、冒险者,却都没能调查出任何端倪。 总之就是很奇怪。” 唐奇眼前一亮:“所以它相对便宜一些?” “不,它最贵,比中心商铺还要贵百分之三十。” “为什么?” “不知道,但是挂售店铺的代理是这么报价的。” 唐奇眨了眨眼,仔细盯紧凯瑟琳指间的位置,沉吟一声: “既闹鬼、标价又高,这不是摆明了不想把它卖出去么?那又何必标上高价出租,故意吸引眼球呢……” “据说是因为房主并不常驻龙金城,但是又不愿因为税赋、附近居民举报等原因舍弃它,所以才高价挂售。 龙金城是一个看重利益的城市,只要能证明它还保有价值,那暂时就不会将它拆除。 这种偏僻、昂贵,毫无性价比可言的位置,我其实根本没打算把它纳入考量的范围里的……” 唐奇疑惑道:“但你还是这么做了?” “因为……” 凯瑟琳假装看向窗外的风景,声音忽然变得轻悄。 像是融在了窗外的微风里,鸟雀扇动的翅膀: “我觉得你会很感兴趣。” “哦?” “你、你不是很喜欢在日志上记录一些冒险经历吗…… 告诉你一些龙尾关的趣闻,你应该会很有兴趣才对。 省的你每天都要唉声叹气,说自己今天又写了一堆无聊的流水账——和洗澡!” 她搓了搓自己发烫的脸颊,自顾自走到窗外透气。 等感觉冷静一些了之后,才叉着腰转过身来,重新显露出刚才算账时的理性, “而且,那间店铺因为‘闹鬼’的传闻,已经备受龙尾关、乃至龙金城的人们关注。 如果你能解决那些‘幽魂’,正好可以用作我们【金色橡树】打响名气的好招牌—— 到时候,就不怕没人好奇这家酒馆。 地理上的劣势也就能为此抹平,反而省了一笔宣传的开销!” 唐奇挑了挑眉: “‘一毛不拔’的凯瑟琳,原来这也在你的计划之中吗?” “哼哼。” “你说得对,我也许可以不在意酒馆会不会亏损。 但我一定会在意那里有没有故事。” 唐奇不再耽搁,向着房间外喊道, “晨曦、晨曦!到圣武士干活的时候了!” 感谢盟主,今天多加一更! 并且应读者老爷们之邀,建了个聊天群,虽然不太会出没水群,但也是个交流的好地方,大家有兴趣可以来玩! 求持续追订,爱你们!!! (本章完) 第98章 鬼屋(求订阅!) 第98章 鬼屋(求订阅!) 没有故事的酒馆,就像没有增高鞋垫的矮人。 什么,矮人穿增高鞋垫有什么用? 不然怎么显得比半身人和侏儒更高? 同理,如何让一家新兴的酒馆区别于其它竞争对手—— ‘故事’就是必不可少的增高鞋垫。 【星梅酒】固然昂贵、稀有,但梅尔领主的酒厂也在为各大酒馆供应佳酿。 更别说其它酒馆还贩卖着本地自产,亦或借由港口、运河进口而来的其它酒酿—— 廉价却优质的麦酒【下水黑啤】、矮人引以为傲的龙舌兰【铁炉烈焰】、更受泰伦贵族喜爱的香槟【伊斯河畔】…… 酒的品类,当然是越优质、越丰富越好。 以至于每家酒馆为了打出差异化的招牌而费尽脑汁。 “譬如【人鱼之歌】就盛传着‘一条被海浪席卷而来的美人鱼,饱受离开家乡的孤独,在酒馆大醉一场后于海面高歌’的笑谈——” 虽然外表看起来像是清秀的少年,但查克已经是个膝下三个女儿的五十岁老父亲。 作为一个从小搬迁到龙尾关的‘向导’,他掌握着大部分龙金城的趣闻。 趁着晨曦在楼上呼喊库鲁的功夫,对这些故事十分感兴趣的唐奇,忍不住好奇问: “为什么会是‘笑谈’?” 查克抿了一口啤酒,忍不住摆摆手道: “因为【人鱼之歌】的老板,是没怎么见过世面的码头工出身。 不过一身腱子肉很吸引人,傍上了一位商人的女儿,融资开设了一家酒馆。 可惜他从没离开过龙金城,以至于根本不知道,‘内海’联通的是很早以前开凿出的运河。 那条河流压根不经过西海岸的【黑礁港】和【无尽之海】,更不可能有‘海浪席卷的美人鱼’。 偏偏他被人戳穿后,觉得十分丢脸,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承认故事是杜撰的。 于是大半夜划着小船跑到了内海中心,扯着破嗓子唱了一整个晚上。 于是,‘人鱼之歌的老板每晚固定女装唱歌’的消息悄悄传开,反倒让酒馆变得越来越热闹,成了码头区的头牌。 所以你懂的——人鱼之歌其实说的不是‘美人鱼’,而是这位老板。” 查克耸耸肩,拍了拍唐奇的屁股, “如果你想让酒馆通过‘幽灵’出名,那你最好祈祷那里真的会有‘幽灵’。 不然你就只能自己披上白袍,蒙上脑袋,在深夜的时候去假扮一只幽灵了。” 唐奇点了点头,摩挲着下巴若有所思: “你说得对,也许我的确应该打扮一下。” “不,我只是开个玩笑。 事实上我觉得那里一定有幽灵,而且是死的很凄惨的那种。譬如丈夫出轨、子女双亡,自己还遭到了玷污—— 不然也不至于哭号到现在,赶走附近好几家住户了。” “你误会了。” 唐奇摇摇头, “我是在想,如果我打扮成幽灵,她会愿意让我感受一下幽灵的体温吗?” “……” 查克觉得,有那么一瞬间,自己的脸颊好像扭曲成了麻,居然愣在原地十几秒的时间。 好一会儿,才迟疑道: “你是人类吗?” “我诗人。” 唐奇很笃定。 查克从来没想过,作为一个热情、从不愿让话茬掉在地上的半身人,有一天还能有这么无言以对的时候—— 真的是诗人太逆天,我可不是半身人之耻! 但好在,扯着昏昏沉沉狗头人一并走下楼梯的晨曦,解救了他的内耗。 看到库鲁的第一眼,唐奇先是皱了皱眉头: “伊乌这么恨?喂它毒药了?怎么变得这么紫?” 自从偷吃蛋壳之后,这只狗头人就一直昏迷不醒。 唐奇只当让它长个教训,也没怎么理会它。 谁能想到再次见面的时候,连模样都换了个全新。 那时候,它还很红。 现在的鳞片反而染上了伊乌的幽紫色,甚至要更加晦暗一些,整体更偏向哑光的质感。 似乎也更坚硬、锋利一些。 “库鲁、奇怪。” 狗头人也无法解释自己身上的变化,只能用实践告诉唐奇从蛋壳中寻得的收获—— 于是它静止不动。 唐奇见它整个人愣在原地好一会儿,心想完蛋了。 该不会是吃蛋壳吃的脑子坏掉了吧? 但查克的惊呼,很快便打消了他的顾虑: “谁在拽我的酒杯!?” 唐奇紧接着看到,查克持握酒杯的手,一时间僵硬地向外伸展。 他似乎在与谁角力,另一只手紧紧抓住手腕,以至于脖颈都暴起了青筋。 但显然是查克的力气更大一些,匆匆将酒杯拽到怀中后,有些惊疑的看着唐奇: “难不成你没去找幽灵,她反而自己找上门来了!?” 唐奇连忙看向库鲁: “你做的?” 狗头人点了点头: “手!” “手……法师之手?为什么我看不到?” 唐奇紧接着反应过来, “可以隐形?” “rua!” “还有什么其它的吗?” “扔、球!一个、颜色、变化、球!” 那显然是个法术,否则库鲁就会展示出来。 唐奇尽可能检索着脑海中的法术列表,大致判断出来它的意思。 或许是【繁彩球】? 单体威力不俗的一环法术。 “这算什么?吞下龙蛋以后,反而觉醒、或者优化了你的血脉?” 让库鲁在大脑发达的基础上,又兼任了术士的能力? 真让这狗头人开蛋出金了? 隐形的【法师之手】从功能性来说,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那些学了些法术皮毛的游荡者【诡术师】,经常能在神不知鬼不觉时撬锁、盗窃。 【繁彩球】的领悟,似乎也解决了库鲁只会站在远处打一打冷冻射线,然后躺在地上装死的尴尬。 它可以耗干一环法术以后再装死。 这甚至不会影响到库鲁本身的智力,使它仍然可以向着法师的更高处攀登。 算上它那更加坚硬的皮肤,这三项能力几乎等同于白赚。 至于对伊乌的影响…… 除了【龙息】像是打了个饱嗝之外,唐奇暂时还没太看出来其它效果。 但【龙息】本身,应该也不是一出生就能学会的才对。 最多就是小龙有些反感库鲁。 而不论如何,库鲁的成长对于现今的团队而言,都是个利好消息。 毕竟一个团队里容不下两个混子: “感觉这次探险也更有把握了一些。” 碎石不知道要去取些什么东西,戒严令放开之前不可能再出城。 晨曦又是个优劣明显的玻璃大炮。 至于伊乌—— 这只小龙目前更像只吉祥物,观赏价值大于实用,也还没能原谅库鲁,还是交给安比照料一阵子为好。 那么多一分实力,也便多一分保障。 底气更足,唐奇也不愿多耽搁,想着早些瞧瞧那座‘鬼屋’的真相,好记录在愈发流水账的日志上,连忙向着龙尾关的西南方向走去。 比起星梅镇的夜晚总是漆黑而静谧,除了零星散在圃田上的光点之外,只有酒馆的火光彰显着人烟。龙尾关至倒显得没那么冷清。 每当夜幕降临,路灯上的火焰便会紧跟着升腾,伫立在街巷的拐角。 仰望天空,是星梅镇少见的星和月。 只可惜入夜之后的龙骨显得尤为阴森,让夜色的基调不再那么和谐: “听查克说,原本龙骨是覆盖了一层绿叶。只不过快要入秋,提前将上面的叶子清理干净,等到秋天的第一个凌晨,再用银杏将它染成金黄……” 当临近镇子的中心时,他们甚至能看到那些脱掉上衣,将冰镇黑啤洒在自己头顶的醉汉。 半身人和斑猫人聚在一起,说地不是通用语,唐奇甚至都不觉得他们能听懂彼此的话,但笑容总不会是假的。 拐入一个小巷,一位侏儒小姐穿着亚麻v领的长裙,向着他们的方向招手。但考虑到她的抬头纹,这有可能是个400岁的姐姐,唐奇还是当作没看见。 越要走向西南方向的内海,便能感到一股清凉的潮湿扑进鼻腔,有些海水的咸。 他没听到传闻中‘闹鬼’的歌声。 也许是因为海边洗澡的那对情侣声音太大了—— “你蹲下点,我可不想踮起脚尖。” “那为什么不直接躺下?” “你是在歧视我吗!?” 抱歉,听错了。 是兄弟。 “我都不敢想象龙金城内,究竟是怎样一种盛况了。” 唐奇望向城墙之后,那闪烁着璀璨灯光的不夜城,将光芒洒在了巴洛克风格的拱形玻璃窗上,似乎是有歌舞队在游行。 喧嚣都要随着海风一同灌进他的耳朵,但这次他提紧了心神—— “你们听到了吗,有哭声。” 唐奇放缓了脚步,闭上双眼,好让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听觉之上。 但哭声之外,他的汗毛在渐渐竖起。 不是【警觉】。 而是一种更阴森、更粘腻的触感。 像是皮肤忽然被泡进了,不会消化肉体的史莱姆中。 不适感愈发强烈起来。 “很微弱,像是在唱歌。” 晨曦点点头,不知不觉间,已经握上了断剑剑柄—— 她似乎更喜欢这柄铭记她过去功绩的【晨曦之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使用爆狼那柄‘诺德钢’所锻造的巨刃。 “rua!” “就是那间屋子了。 说实在的,鉴于有正经的牧师曾经探查过这里,我并不认为里面真的有什么‘幽魂’。 但以防万一——晨曦,你应该能感知到邪恶生物才对?” “【神圣感知】。每次休息之前,我的灵魂可以承载六次的精力。” “会对身体有损么?” “一两次没关系。” “那尝试一下吧。” “……” “有吗?” “有。” “在哪?” “我。” 唐奇上下打量着这位无头的僵尸圣武士。 心想是不是因为平常与碎石拌嘴的原因,让整个团队不着调的气质,若有似无的影响到了她: “……下次不要这么一本正经的说冷笑话了。” “对不起,我还以为很有趣的……” (本章完) 第99章 吟游贱人(求订阅!) 第99章 吟游贱人(求订阅!) 唐奇悄悄走向那间临海的屋舍。 这所房产理应是一座民宅,与内海不过咫尺之遥。也幸好受潮汐涨落的影响很小,使它不会更进一步,将海水拍打在房屋的地基。 附赠一个宽敞的庭院,但是并未种植过什么作物,一眼望过去只横生着野蛮的杂草。 还有一些因为潮湿的土壤,而增生出的菌菇。 “这至少说明室外不存在太多问题。 接下来,我们进入室内。” 不知是因为过去曾有冒险者,试着调查这座民宅,还是其它什么原因。 庭院、乃至民宅的门锁都已被人为撬动,只需轻轻一推,在门扉“吱呀”作响之后,满屋的灰尘就飘扬着攒动在了鼻尖。 与之相伴的,是一股清凉的薄荷香气。 至于那哀戚似的歌声,则一直徘徊在耳边,并未因唐奇踏入房中变得更近、或远。 其实这不像是一种歌声,更像一种单纯带有律动、起伏的哭喊,并不成明显的规律,想到哪喊到哪。 时而还会跑调,使得声调向着莫名其妙的方向拐过去。 “没有家具,甚至很久没有人住在这里。” 唐奇将手中,承载着晨曦神魂的戒指点亮。 乳白光晕向周遭10米范围内扩散,得以看清眼前宽敞的客厅。 地板久未修缮,踩上去都险些将脚下的木头踏碎。 咸湿的海风经常从门窗灌入,让这宅邸的内部也倍感粘腻,真菌似乎也被携带着成为了住客,得以不规则地安歇在湿润的墙根、角落。 “再试试。” 晨曦打开每一个隔间的房门,紧接着站在正中央,胸前亮起一抹明光。 【神圣感知:你可以扩展你的意识,对身边20米范围内进行感测,任何未对你处在全身掩护状态的天界生物、邪魔或不死生物都将被你定位。】 如果真的存在什么‘幽魂’,自然也会被算在【不死生物】的范畴之中。 但她的回答一如既往: “什么都没有。” 意料之中。 “果然。如果真的这么明显,之前有牧师前来的时候,早就将这件事解决掉了。” 唐奇点点头,环顾整个空挡的民宅, “不是‘幽魂’作祟,难不成是受到什么魔法影响么?库鲁,用【侦测魔法】尝试一下。” 库鲁将魔杖高举,同样将一圈涟漪覆盖在整个民宅: “没有!” 得到了同样的回答。 “也就是说,不存在【魔法效应】——歌声是切实存在的,而并非幻术派系的法术所形成的幻觉。” 唐奇调转背后的鲁特琴,放下心来, “那事情就好办了。” “怎么做?” 晨曦不明所以,库鲁也只能挠挠脑袋。 他们甚至都还没摸清楚状况,不理解怎么到了唐奇眼里,就成了‘好办’。 “从我们临近这座民宅时,歌声就一直以等同的声量徘徊在耳边,并没有因为我们的前进、后退而受到干扰。 我当时就在想,如果不是中了什么幻术,就是有人一直趴在我们的耳边唱歌。 但是我们已经确认这不是法术,宅邸中也不存在什么‘幽魂’,接下来要做的,无非就是找到歌声的源头而已。” 唐奇则突兀的扫下一声弦乐, “歌声是音乐,也是【声音】。 而【声音】本身,无非是物体振动所产生的机械波,同时,附带了一些世界被创造之初所牵动的回响—— ‘神’说,要有‘光’。 于是世界便产生了‘光’。 于是‘光芒’本身,便带有了初生的振动。 这也是‘音乐魔力’的本质,将其凝塑成特定的音律,也就成为了‘施法’。” 晨曦的头盔“砰”的一声,被喷涌的黑雾掀到了地上。 但是她没能立即将头盔捡起。 反倒是脖颈上的黑雾渐渐变得稀薄,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她宕机了。 好在库鲁匆匆捡起她的头盔,递还到手上,有所了然: “利用、振动、找到、源头!” “没错。” 也得益于唐奇是一位懂得音乐魔法的诗人。 才能通过音乐本身的振动,反推出歌声的源头。 “嗡——” 又是一阵弦乐,使得琴声所扫出的音波,与空气中弥漫的‘振荡’——那一直徘徊在耳畔的歌声交融、共鸣。 唐奇紧闭双眼,将专注交还给听觉,信任着那份振动,开始向着共振的源头走去: “找到了!” 他猛然睁眼,定睛瞧向眼前的‘罪魁祸首’—— 一簇傲然屹立在墙角的! “蘑菇?” 他与晨曦、库鲁面面相觑。 那赫然是几棵借着潮湿海风,生长在阴暗角落的白色菌菇。 俯下身子,凑近闻去,甚至能发现空气中那抹清凉的薄荷气,同样来源于此。 唐奇将它们从角落中拔下。 耳边的‘歌声’为此削弱了几分。 “虽然不知道‘蘑菇’是怎么歌唱的,但好像源头就是他们了。” 唐奇笃定道。 考虑到不能完全将曾经看到过的知识,代入到他眼前的世界。 所以唐奇一时间也无法断定‘蘑菇发声’的原理。 毕竟它们似乎真的只是蘑菇,能否食用暂时还没有定论。 但无论如何,都不是所谓的【蕈人】—— 一种出没在地底,拥有智能、能够行走的真菌生物。 “先把这附近的蘑菇清理干净,再看看效果吧。” 于是,一场关于‘鬼屋’的探险,莫名其妙成为了一场‘蘑菇清扫运动’。 但好在能通过对声音振动的捕捉,精准定位到那些‘歌声’的位置,清理起来倒也比较迅速。 等将屋舍内、院落外的蘑菇一扫而空之后,那些徘徊在耳边的声音也为此消失。 “这些蘑菇怎么处理?”晨曦问。 看着那些堆积在庭院之外的‘罪魁祸首’们,唐奇也觉得一阵犯难。 直觉告诉他,这些蘑菇应当没那么简单。 可智力的局限,让他的确不知道该如何深入研究下去: “也许等到【戒严令】放开之后,把它们上交给龙金城的学者们,或许能得到一些结论?” 抱着这样的疑问,唐奇只能先将它们裹进一个包裹,然后扔进次元袋里。 兴许是入夜已深,而临近的几家民户已经因为‘歌声’的烦扰,搬迁到了远处。 使得人们暂时没能意识到‘歌声’的消失。 只有临走时,那对海边洗澡的兄弟有些诧异: “嘘——小声点,歌声停了!” “那又怎么了?噪音没了你还不习惯了?” “我怕咱们声音太大,惊动我老婆!” “……” 唐奇仿佛看到了梅拉德的未来。 等到一路步行回【友好之家】,晨曦与库鲁双双回到了房间。 晨曦的兴致尤为欠缺,似乎没想到原以为的‘驱魔’行动,最后会以这种形式收尾。 唐奇却觉得理所应当。 繁华的龙金城一向被称为【领主联盟】的瑰宝。 上城区的法师学院中,似乎还有位名望、资历不俗的大法师。 这种地界下的主旋律永远都是‘和平’,很难有什么棘手的麻烦叨扰。 而收拾着一楼桌椅的查克,则惊讶于唐奇一行人居然回来的这么早: “放弃了?” “解决了。” “哈?” 半身人愣在原地,擦桌子的手都跟着僵硬, “你真把幽灵给?” “是的,很凉、很冷,但是很润。” “……” 半身人试图消化着唐奇带来的信息。 而唐奇只看到对方的脸颊逐渐拧成了麻: “开玩笑的。” “我真的信了!!!” 查克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然如此相信这个吟游诗人。 他毫不怀疑,如果那个宅子里真的有一位幽灵,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有可能那么做的。 “所以……” 查克迟疑问道, “那里面究竟有什么?为什么好几批冒险者,甚至牧师都对它毫无办法?” “一些蘑菇。” 唐奇将‘战利品’摊开在桌子上, “你消息那么灵通,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蘑菇?” 查克捏起其中一颗,仔细打量了一番, “看起来就是很平常的白蘑菇……煮【奶油蘑菇汤】的时候应该可以用上。” “你要吗,可以送给你一些,咱们晚上加顿餐。” “谁会吃这种来路不明的东西啊!” “好吧。”唐奇有些遗憾的把蘑菇收回次元袋。 “喂喂你这是什么表情?该不会刚才是想让我替你试毒吧!?” “有这么明显吗。” “你根本就没有遮掩啊!” “好吧,所以有什么相关消息吗?” “有倒是有——等等,不要以为转移话题就可以把这件事一笔带过啊!” 唐奇弹给了半身人一枚金币。 “哦,我的朋友,如果只是‘蘑菇’本身的话,我的确听到过一些传闻。” 查克先是看向厨房的方向,发现自己的妻子还在收拾厨房,松了一口气,又悄无声息的将金币揣进了兜里, “龙金城的地下,有一个名为【深井】的矿道,你应该知道吧?” “不知道。” “好吧,总之那是一个地下城。 传闻,只是传闻—— ‘深井’中埋藏着巨龙的宝藏,使得无数冒险者甘愿将生命抛到脑后,成批的组队,深入地城之中。 虽然那是一座‘活着的地下城’,致使大批踏入其中的冒险者,还未能完全将深层挖掘出来。 但最近,他们经常光顾的浅层中,似乎多出了一些能被用作炼金材料的蘑菇。 一些法师学者十分青睐这些材料,让这些冒险者们多了许多就业、接取任务的机会。” “你的意思是,民宅里的蘑菇,和地城中平白多出来的蘑菇有关?” 虽然是炼金材料,但往往炼金材料需要的是‘适应性’,而不具备魔力性质与灵光,更不属于法术,库鲁的【侦测魔法】无法觉察出来,也理所应当。 “那我就不知道了。” 查克摊开手,摇了摇头, “我只是个‘向导’,消息灵通一些而已。蘑菇具体的效用,都是那些施法者老爷们掌握的。” “这样么,看来还是要等到戒严令结束之后再说……” 唐奇看向查克, “所以你真的不想尝尝它是什么味道吗?” “如果你想吃,我可以做给你。免费的,只要你食物中毒的时候别怪在我头上。” “那还是算了。” 唐奇可不敢尝试, “但是这个消息可不值一金币。” “喂喂,你都把钱给我了,还想着要回去吗?你总不指望让我一个住在龙尾关的普通人,告诉你什么龙金城的惊天秘密。” “五银币怎么样?” “没得商量!” “好吧,那你现在连一金币都没有了。” 唐奇向着厨房喊道, “老板娘,我看到您的丈夫偷偷藏私房钱!” “哈!?” 查克一怔,紧接着看向从厨房中气冲冲走出来的妻子,惊疑地看向上楼途中,还不断向他微笑挥手的唐奇, “你—— 吟游贱人是吧!?” 今天午睡起晚了,改了个文,慢了一点点! 新建了个群,有想聊天的老爷们可以进群! 爱你们!!! (本章完) 第100章 消失的日记 第100章 消失的日记 【遗失历1000年7月5日,龙金城,晴。 抵达龙金城的第一天。 我跟一个卫兵长成为了好兄弟。 很幸运,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会认识这么一位脾性相投的朋友。 他性格爽朗、厌恶贵族、热爱冒险,最重要的是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 请容许我简述一下城门前的经过—— 在我向他诉说兽人事态的严重之后,他当即摒弃了与贵族之间的嫌隙,敞开大门,放梅拉德进入龙金城中。 但他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在我将要跟着一并踏入门内时,便将我轻轻推了出去: “抱歉,我的朋友。你并非龙金城的公民,请原谅我怀着愧疚的心情将你拦下。” “好吧,我完全可以理解,这毕竟是你的工作。” 我说着,指向了身后的碎石, “那他可以进入吗?作为贵族的护卫,他了解一些更细节的内幕。” 我看到卫兵长挠了挠头,装作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开玩笑道: “哦,抱歉,原来还有一位吗。”】 【等等。 写到这里的我忽然想到,也许他并没有开玩笑—— 有没有可能,他是真的没看到?】 ‘史奴笔’激发着唐奇的表达欲,让他笔耕不停,幻想着也许一天三万字不是问题—— 【……卫兵长则把我看作了亲兄弟,拉着我聊了许多关于自己的事迹: “我三岁开始喝酒,五岁喝趴了两个比我大六岁的侏儒,十二岁酒壮怂人胆,偷看半兽人洗澡。十七岁—— 十七岁的时候就加入了龙金城的城卫队,年仅三十三岁,就坐上了卫兵长的位置。 你知道上一位退休的卫兵长上任时的年龄吗? 五十三岁! 只当了七年,就因为一场大病走进了坟墓,换成了我。 而我,至少少走了二十年弯路!” 我们聊的很投机,一度认为是失散多年、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他甚至还邀请我去喝酒,就在码头区的‘人鱼之歌’。 听说那里的鱼皮是招牌菜,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什么,你问我他的名字? 额…… 难道不是叫卫兵长吗?】 唐奇满意地瞧着自己的‘著作’,紧接着翻开下一页空白: “接下来,就是酒馆和蘑菇——” 【……老实讲,当凯瑟琳说出‘我觉得你会很感兴趣’时,我的心脏确实因此而剧烈了一瞬。 对于一个没有亲人、很早就被丢进‘社会’摸爬滚打的人而言,你很难把人生的前半程称得上‘温暖’。 所以当出现这么一个人,切实的告诉你,她在乎你的感受时,应该没有人会不被触动。 再加上,我确实需要‘金色橡树’作为一个扬名的据点,也便理所当然地前往‘鬼屋’进行调查。 不开玩笑,我是真的很想感受幽灵的体温。 这导致结果,反而比我预期的要让人失望一些—— 那只是一些在唱歌的蘑菇,据说是最近突然出现在龙金城‘深井’中的炼金材料。 作为一种真菌生物,应当是孢子借着深井飘入了龙金城,又或者渗透了地底,从而在潮湿的环境下扎了根。 但不论如何,也算顺利解决了一个事件。 总好过我在日志上记录流水账不是?】 “暂时就写到这吧,留一个阶段性的结尾。以后说不定还回去地下城逛一逛,到时候再续上蘑菇的后续也不迟……” 等到将【史努笔】放下时,唐奇感到一股疲乏感霎时间袭来,伸了个懒腰,转而等待起日志的结算, “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毕竟也算有头有尾,总该给点奖励吧?哪怕是可食用蘑菇我都认了……” 他向着日志的末尾定睛瞧去。 可眼中的困意却顷刻消失—— 意料之中的奖励结算,并没有落在下一行空白处。 正相反。 日志上的文字,犹如浸水的墨汁一般,开始自下而上的稀释、渐渐褪去。 直至,停留在了‘炼金材料’的字眼上。 “什么情况?” 唐奇曾对这本日志进行过一定试验,不由推测起文字消失的原因, “之前已经确认过,只有满足‘亲身经历’、‘真实有效’、‘有头有尾’这三个条件,才会触发结算机制。 如果是前两项条件出了问题,写下的日记内容便会直接消失。 只是第三个条件未能满足,则会停留在断章的位置上—— 所以‘炼金材料’之后的字眼全部褪去,是代表着有关蘑菇流入的猜测是错误的么。” 唐奇紧皱眉头,拿起笔,摘去了有关蘑菇来源的猜测,单纯写了一个阶段性的结尾。 可日记上的文字却仍旧淡去、消失。 “所以它的意思是…… 这件事还没完? 没道理啊,我应该把蘑菇都采干净了才对。” 只凭猜测永远得不出一个结论,唐奇连忙看向窗外,估算着距离天明还需要一些时间,连忙走出房间: “晨曦晨曦?” 无头骑士的灵魂之火熠熠生辉,显然还没有休息的打算,便一直静候在唐奇的房门外,犹如一尊雕像般守卫在旁。 听到唐奇的呼唤,她的盔甲才摩擦出金属的脆鸣,心声回荡之间,充盈着十足的安全感: “我在。” “那间‘鬼屋’有问题,我们再去打探一下情况。” “好。” 虽然她回答的短促,但唐奇能够察觉到她的振奋。 那是渴望挑战的回声。 他紧接着把另一个房间里的库鲁拽了出来。 虽然自己收走了它的法术书,但晚上才睡醒,犯着读瘾的库鲁也有对策—— 找查克要了一份龙金城兜售的报纸,正在烛光下津津有味地阅读。 被强行拽出学习的海洋,让库鲁气愤的跺脚。 但考虑到是唐奇的命令,它还是不情不愿地点头跟上。 三人小队再次穿行过街巷,但一路上已经不再能看到醉汉、侏儒奶奶,和偷情的两兄弟。 咸湿的海风扑面而来。 那隐隐如哀戚似的歌声,又一次回荡在了耳边。 “还有!?” 他匆匆闯入宅邸,仍然是一抹清凉的薄荷香。 走到今夜清理过的角落,一簇蘑菇正傲然屹立在墙角阴湿处! 唐奇连忙打开次元袋,确认那些菌菇的确被摘干净、保存下来—— 这意味着蘑菇一定是真实的,并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所以,它们是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又重新长出来了吗……” 唐奇认为,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这么逆天的生长速度,岂不是每隔几个小时就要清理一次?” 毕竟与内海相邻,潮湿本身是不可避免的。 改变不了环境,也便只能适应环境。 “rua!” 唐奇听到库鲁呼唤一声,连忙回过头去。 便发现这只狗头人从自己的长袍中,掏出一份被折迭过许多次的报纸——正是它挑灯阅读的那一份。 将其摊开,指了指一个显眼的板块,让唐奇得以通过戒指附赠的【光亮术】,看清报纸上记载的内容。 那似乎是几个月前所报道的新闻—— 【震惊!巨龙之巢疑似被不明生物播种大量种子,恐为一夜之间残留!?】 “如果【深井】是巨龙宝库的话,好像还真的算是‘龙巢’?” 唐奇挑了挑眉,阅读下去,发现这与自己从查克手中得来的情报几乎相同。 只不过报纸的受众是整个龙金城,而非一些对【深井】了如指掌的冒险者。 也便多赘述了一些有关地下城的介绍—— “历史已不可考察,但人们猜测【深井】曾是一处连接【幽暗地域】天然矿坑,以巢穴的形式作为它的安歇之所。 巨龙死后,它的鲜血浇灌在这片土地,融入到矿坑之中,使得巢穴出现了‘活化’迹象。 其矿洞、暗室,犹如蠕动的血肉,变得凌乱、错杂,并以无规律的形式移动,通往幽暗地域的入口也因此掩埋。 巨龙所残存的魔力,也为之带来全新的生机,养育出繁多的地底生物,形成区别于地表的独特生态。 其生前储藏的大量秘宝,也因此散落在地城的每一个角落,吸引大量冒险者驻足,以【淘金客】的身份活跃于深坑之中。” 当阅读完整篇报道之后,唐奇终于明白库鲁的意思, “你是说,这些蘑菇是因为地下城的不规则变迁,出现在这座房舍之中的——而我们应该去地下寻找源头?” “rua!” “可是龙金城如今出于戒严状态,我们也没办法踏入深井才对。 更别说地下城错综复杂,我们很难找准方向,从深井区抵达龙尾关附近。” 唐奇点了点头,忽然盯紧库鲁,若有所思起来, “除非……” “rua?” 库鲁浑身一震,声音都跟着发颤。 唐奇那审视的目光,让它难免回想起离开地窟之前的记忆。 在和自己的族人一起行动时,它只是随意地抬眼一瞧,结果却发现几只巨蜘蛛,正挂在天板上对着自己蠢蠢欲动—— 总之就是不怀好意。 “库鲁,我记得你们狗头人,都是挖掘地道的能手对吧?” 唐奇笑着,一把抓起了想要拔腿溜走的库鲁,任它随意扑腾,径直带向了民宅的后院。 随便找了处长有蘑菇的杂草坪,继续说: “现在,就是你展现自己天赋的时候了!” 库鲁迷茫的指了指自己: “库鲁、一个?” “没办法啊——我体力不支,晨曦会是下地穴的主战力,更何况我们都没有你经验丰富嘛。” 唐奇循循善诱道, “蘑菇能从地底生长出来,说明这片土地没有我们想象的牢固,对你而言应该不成问题。” 作为部族曾经的领袖,库鲁一向是总领全局,不愿、也很少切实参与到挖掘地道的工程之中。 但唐奇知道,它是一只犯着读瘾的狗头人: “快挖吧,等什么时候挖到入口了,我就把你的法术书还你!” 没办法学习,浑身像是有蚂蚁在爬的库鲁,不情不愿的盯着那片长着蘑菇的土地。 它犹豫了片刻。 然后心一横: “rua!” 为了学习,rua他妈的! (本章完) 第101章 深入地底(求追订!) 第101章 深入地底(求追订!) 也许晨曦已经不记得种种过往。 但她却将自己获得的每一份荣耀牢记于心。 眼前的一幕,让她不由回想起在自己二十出头的年纪,所解放过的一座小城。 那是一座位于沙漠之中的奴隶制城市。 由一个奴隶主,与将近两万的奴隶组成。 奴隶主在每一个新生婴儿的灵魂中,刻印着服从的钢印,以保证不会有人脱离他的掌控。 他命令自己的奴隶,为自己于沙漠之中,建立一座不朽的宫殿。 每当一个奴隶因为过度劳累而死去时,他便会亵渎那具尸体,将之化为活尸,以便他死后也能为自己服务——哪怕没有来生。 有那么一瞬间,晨曦觉得眼前的唐奇和那位奴隶主之间…… 只差一根握在手中的鞭子。 “我也来帮忙吧。” 灵魂的受制,让她无法忤逆唐奇的命令。 旁观‘奴隶’的挖掘,更让她的荣耀饱受煎熬。 于是她俯下身子,就要与狗头人一同挖洞。 “不行,待会儿还有用得到你的地方。 就你那骨质疏松的体质,万一还没下洞,手先断了一只怎么办?” ‘奴隶主’唐奇义正言辞的拒绝道, “我可是很人性化的,没有逼它—— 库鲁,如果不想干的话可以不干。” “库鲁、喜欢、挖洞!” 狗头人饱含热泪地挖掘着。 “你看,它感动的都要哭了。” “……” 晨曦选择了背过身去。 如果无法阻止这不义之举,那最好的方法,便是选择漠视。 唐奇则感受着戒指上那抹灵魂之光的黯淡,悄悄叹了口气。 他确实是出于整个团队的考虑,才这么下令的,完全没有压榨库鲁的想法。 如果碎石也在,他当然也会毫不犹豫地命令他向下挖掘—— 毕竟挖地洞不需要抬手,他够得着。 而库鲁的确是挖掘隧道的能手,更何况它有着【塑土术】作为帮衬。 以至于在分辨出哪片土地最松软时,他几乎是手脚连同法术并用。 同一时间,唐奇让晨曦找来了一棵木桩,钉在地面、捆好麻绳。 大概只过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天色依然晦暗的时候,就听到库鲁在地底那带有回音“rua”。 “通了?” “黑暗、眼瞎!” “你不是能在黑暗中看清吗?” 作为活跃在地底世界的狗头人,理所当然的拥有【黑暗视觉】。 “眼瞎!”库鲁仍然这么回应。 唐奇只得先行将麻绳捆在腰腹,点亮手中的戒指,借着木桩与晨曦一同爬下去。 只是攀爬在甬道的过程中,那清凉的薄荷香气便逐渐刺鼻起来,灌透着唐奇的鼻腔,让他不住地打起喷嚏。 耳边那诡异的哀戚声逐渐明朗,演变成富有律动的嘶嚎。 而随着向下推进,他手中源自晨曦的灵魂光晕,便在悄无声息间驱散了黑暗,得以让库鲁继续挖掘下去。 值得注意的是,当抬头仰望时,他们已无法窥见甬道入口的夜色——那本该有星辰点缀才对。 唐奇恍然大悟: “所以,不是【光亮术】驱散了黑暗,而是光芒占据了黑暗原本的位置? 这更像是……【黑暗术】。” 在寻常的【黑暗视觉】下,视野将变成一片灰与黑组成的世界。 虽然无法再窥见色彩,却能清楚的分辨出事物的轮廓。 而在二环法术【黑暗术】的作用下,这些轮廓也将被魔法遮蔽,维系大概半径五米的球状区域。 他们向下挖掘的这段时间,早该离开这个范围。 “所以它并非是法术的效应?” 虽然摸不清状况,但好在手中这枚荣耀之戒,明确具有【效果等同于戏法‘光亮术’,可驱散魔法黑暗】的说明,倒是让他们能够继续探查下去。 大约过了五分钟左右,捆在木桩上的麻绳都要抵达尽头,库鲁总算是挖开了一片空地。 只是地底的空气流通并不顺畅,使得一股阴湿而沉闷的冰凉,牢牢压在唐奇的胸腔。 那堆积在鼻腔的香气似乎都要将鼻孔堵塞,致使他越发喘不过气来。 耳边的嘶嚎不绝,但唐奇已不必再分辨那声音的来源—— 他连忙高举着手臂,借助戒指上的辉光,打量着眼前的洞室。 相比于天然溶洞,眼前要显得太过规整。 一片半圆的洞穴,四周的土墙上、他们的脚边,布满密密麻麻的乳白色菌菇,致使行走之际,都觉得脚下十分软腻。 密闭的空间中,几乎不存在空气的流通,也更不会有什么微风。 可这些长短不一的菌菇,依然像是随风摇曳的摆动—— 就像是,它们本就拥有着行动的能力。 当意识到这一点时,那些密布到毫无空隙的菌菇头,在唐奇的眼中霎时间变得像一只只揣测、观察他们的眼睛…… 他的汗毛不由倒竖起来。 但很快,他便意识到那是【警觉】在发作! “有人!?” 他大喝一声,紧接着就向着身旁一跃。 在他扑倒在地的同时,一声犹如长鞭抽打在空气,所振动出的暴鸣,赫然呼啸在他的身后。 唐奇借助辉光看去,却在它回收的半途窥见了那宛如蟒蛇一样粗壮,裹挟的透明黏液的‘鞭子’—— “那是他妈的舌头!千万别被它卷过去!” 舌头的主人并没有因为偷袭的失效而气馁,它似乎没有变招的打算,仍然藏匿在黑暗之中,任由长舌吐向了看起来最为弱小的库鲁! “【银光锐语】!” “rua!” 在短促的咒语之间,一抹比明月更皎洁的银光,划过那条抽来的舌头,照亮了它长满乳白菌菇的舌苔。 那席卷而来的长舌明显为之一颤,竟在鞭笞的半途打了个弯,兀自甩在了库鲁的身旁。 银光划过大惊失色的库鲁眼前,帮助它回过神来。 不作犹豫,掏出一枚唐奇交给它,用以施法的宝石——死灵法师的遗产中藏有很多。 魔杖迸发一抹湛蓝的明光,霜白的雾气与雪包裹在湛蓝的石头之上,悬浮于魔杖尖端,几乎是刹那间形成了一颗冰蓝色的法球: “【繁彩球】!” 长舌的主人仍然身处于无法看破的黑暗。 库鲁只得估算着它的方位,使那颗明亮的冰蓝色玻璃球,沿着舌头袭来的轨迹,埋入黑暗之中。 “啪!” 一声玻璃砸碎的巨响,在一瞬间盖过了耳边的哭号。 紧接着,是什么巨物踉跄之后,“轰隆”倒地的震颤。 唐奇借着闲暇,连忙向前走近两步,将戒指的辉光照耀在袭击的方向,得以窥见那只怪物的庞大身影—— 就像是一只巨大的,两脚直立的墨绿色蟾蜍。 布满褶皱的皮肤上,凸起一个又一个像肿泡似的疙瘩。 粘腻的体液还流淌在它的四肢,恰巧瞥见表皮上的白色菌菇。 “这要是让密集恐惧症见了还不得晕过去?” 唐奇暗啐一口,心里已经有点犯怵。 但转而瞧见,刚才那颗冰晶汇聚的玻璃球,如今已然在它的头顶碎成了粉末,像是挥洒的星辰,散在了它身下的菌菇上,渐渐凝结成了三米方圆的冰面。 它应当是滑倒在了冰面上。 “白嫖的【繁彩球】还是加强版本!?” 普通的一环法术可没有这种效果! “晨曦——” 唐奇话音未落,身旁的圣武士已然拔出断剑,健步如飞。 显然,自己根本无需提醒她把握战局,唯一能做出的提醒,也唯有: “别用【至圣斩】!” 诗人很穷! 晨曦的每一步都像跨越山丘,几乎是在一个呼吸间便迈过了十几米的距离。 那只蟾蜍根本没有爬起来的机会,只能试图向着晨曦弹出喉咙的卷舌。 “扑哧——” 断剑映衬起戒指绽放出的辉耀。 一条笔直的银光划过半空,好像将现实都跟着斩碎,使得光芒久久驻留在原地,只在断剑抹过蟾蜍的长舌,轻松将之劈成两半之后,才有了褪去的迹象。 但晨曦动作不停,手起刀落,向着它的头颅再度斩去一剑。 蟾蜍匆匆翻滚,想要避过。 可凌冽的锋芒仍然划过它的手臂,将漆黑的污血与断臂、一并拍打在地上的菌菇,落在了平整斩断的舌头一旁。 锋芒明灭之间,它像是没有疼痛的知觉,终于得以起身,默不作声地向着晨曦啃咬而去—— “砰!” 圣武士的左拳硬生生砸在了它的颅顶,不留余力,将那沉重而偌大的身躯,“轰隆”一声,直接凿进了她面前的墙壁。 嵌进菌菇的蟾蜍仍不死心,妄图用另一只完好的爪子挥向晨曦,却被她以手腕上臂甲轻松挡过。 它的力道或许能够称之为庞大,却没办法撼动这位无头骑士的脚步半分。 手起刀落,另一条手臂也被轻松斩断。 不待反应,断剑在她手中翻转剑锋,反手直握,这次戳入了蟾蜍的喉咙。 剑锋断裂,她等同于单纯凭借力量,将断剑塞入了它褶皱的皮肤里。 蟾蜍的骨骼或许足够坚硬,却拦不住那柄锈迹斑斑的锋刃。 像是通过蛮力搅动,将它整个脖颈也横向斩断。 扑洒出漆黑污血的同时,也扯断了埋藏在血肉里的菌丝。 蟾蜍像是没了反抗的力气,一动不动。 但晨曦深知补刀的重要性,将它整个头骨捏碎,又连番用剑柄凿击它的胸骨,以保证每一片骨骼都碎成粉末,好让这只巨型的蟾蜍,彻底成为一个‘软体动物’…… 唐奇已无心理会什么危险。 一眨眼的功夫都给人肢解了,哪还有什么危险? 眼下,他的脑袋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轻点、轻点!别上头、千万别把您给打散架了!” 诗人很穷! 想涨一涨均订,所以试着把每天的更新,统一在一个时间发。 求老爷们追订呀!!!! 我多给你们想想种族笑话好不好!!! (本章完) 第102章 你身上长蘑菇了 第102章 你身上长蘑菇了 当看到晨曦的铁靴一脚踹穿了,算是被钉在墙壁上的蟾蜍肚皮时,唐奇的心里只闪过了一个想法—— 这是条骨质疏松的大腿。 字面意义上的。 她渴求荣耀,追逐挑战,但在穿行晨暮森林的后半程,很难称得上有什么值得挑战的事物。 大部分时间,解决遭遇的方法,都和眼前这位巨型直立的癞蛤蟆一样。 一刀秒了,有什么好说的? 显然,晨曦也是憋的有些压抑,以至于她的动作堪称狠辣,将蟾蜍肢解的整个过程,没能超过十秒。 看着被拆到七零八落的躯干,唐奇忍住一阵反胃的冲动,仔细打量起碎块上密布的蘑菇。 仍旧在无风的洞穴里左右摇摆。 显然,‘宿主’的死亡暂时没能影响到它们。 鼻腔、肺腑的堵塞感更重,不好再耽误下去。 他连忙兜转了一圈,确认这是个密闭的空间,似乎并没有什么连接地下城的通道,紧跟着推测起来: “是地下城在此前‘移动’时,意外转移到了龙尾关,产生了这么一间密不透风的洞穴,连带着蘑菇也跟着一起驻留在了这里…… 还是有人开凿出了这么一处洞穴,把它作为了‘蘑菇’的‘培养皿’?” 考虑到洞穴之上的宅子,是以高于市价百分之三十的价格挂售,明显不愿意将地皮租售出去。 再结合这些‘蘑菇’本身,也能被当作炼金材料看待。 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那这只肥硕的直立蟾蜍,或许是在充当着这片洞穴的守卫? “可假使培养皿与房主有关,也就不好一把火将它们烧干净了—— 这应当属于他的私有财产,受到律法保护。 如果因为这件事,被送到【南方长城】服役,未免有些得不偿失……” 一些穷凶极恶、或者犯下严重罪责、无力偿还债务的囚犯,最终都会被一路送往南方长城的监狱,以修筑长城、抵御兽人作为服刑。 这算是【领主联盟】与【泰伦帝国】共通的一项律法。 “看来只能让凯瑟琳放弃这块地皮了。” 解决‘闹鬼’的噱头,省下一笔宣传费用,的确是个极佳的营销手段。 但不值得冒着风险这么做。 想通了关键,唐奇也便不再浪费时间,深呼吸一口气,打算早点离开这个闭塞的空间: “我们走吧,以免毁坏了个人财产之后,还要被它的主人追责。” 他指了指那只被拆分的蟾蜍。 “rua!” 库鲁没什么所谓。 能早点回去最好,它读瘾很重,已经迫不及待回去通宵钻研法术书了。 反倒是晨曦一动不动,就好像肢解完那具蟾蜍以后,就扎根在了原地似的。 “晨曦?” 唐奇只当她是不满意‘挑战’如此简单,便呼唤了一声, “走吧,如果觉得没过瘾,大不了之后我们去【深井区】的地下城逛一逛……” “不。我只是没办法控制我的身体。” “什么?” 唐奇取出一瓶复原胶走近前去,倍感无奈, “都说了动作小点。要是最后一瓶复原胶也用完,你以后就只能坐着轮椅践行‘荣耀’了。” “不,我还好。只是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控制了我的身体,让我无法挪动它——” 晨曦转过腰身,却像是在与什么角力似的,以至于显得僵硬、颤颤巍巍。 唐奇眉头一皱,连忙将戒指的光晕打在她的身上,徘徊在她的周围,仔细检查着她的躯体。 由于身着一身厚重板甲,将自己覆盖的严严实实,唐奇也只能大致判断: “零件没少。总不能是身体内部出问题了吧。是出现了排异反应? 该死,我又不是死灵法师,这怎么看得出来?” “小心!” 晨曦的呐喊,与心头的【警觉】几乎同时作响。 在针扎的感触传递在毛孔的顷刻,唐奇下意识地念诵一声短促的咒语: “【银光锐语】!” 流光乍现在他的眼前,附着上挥出强风的断剑,就像要阻塞它将至的轨迹。 唐奇向着身后退却一步,那道锋刃撕裂着风声,骤然划过他的脸颊。 刺痛袭来,一股温热传递在颧骨,鼻腔中那冰凉的薄荷香里,也渐渐涌现一抹血腥。 “库鲁!冷冻射线!” 他明白,这突如其来的一剑并非出自晨曦本意,也只能试着限制她的行动。 流光划过库鲁的眼角,一道冰晶直穿光晕、正中晨曦的胸甲。 霜向四周扩散,使得她的身形更为迟缓,得以让唐奇退开到数米之外。 “什么情况?” 他这才有闲心问道, “有人侵扰你的意志?” “不、只是身体——我感觉身体在自己行动!” 脖颈喷涌出的黑雾,将头盔掀飞,这足以证明晨曦的急躁。 却也让唐奇借着明光,看清她脖颈之下,零星长出的白色蘑菇—— “你身上长蘑菇了。” “为什么?” “不知道,也许是因为……你是个尸体?” 唐奇看向不远处,蟾蜍那些散落一地的残骸,长舌上的蘑菇,与晨曦脖颈处的别无二致。 充其量是晨曦皮肤上的菌子更像个幼芽而已。 “刚才我就有点奇怪,这只蛤蟆怎么就跟死了似的。偷袭不吱声、挨打也不吱声—— 现在看来,它好像确实在你肢解它以前,就已经死透了。” “我在与它的尸体搏斗?”晨曦强行扳动自己的身体,以免再伤害到唐奇。 “准确的说,是他尸体中的蘑菇。” 唐奇判断道, “这些菌子显然是把尸体当成养料,得以生长。并通过寄生的孢子操控尸体的各个部分,使其达成了一种类似于‘活尸’的状态——大概是【孢子奴仆】。 而你恰好是一具拥有自主意识的尸体,身体里的灵魂与寄生的蘑菇之间产生了冲突,才形成了一种角力的局面……” “那怎么办?” “如果是正常情况下,我也许可以扒下你的盔甲,帮你把菌子一点点拔出来…… 但显然,它们是不会让我靠近的。” 唐奇说着便向前走近几步,晨曦紧接着就要挥剑砍向他。 但是有她灵魂的掣肘,使得这次挥砍的力气绵软无力,甚至像是在扭扭捏捏的撒娇,没能触动唐奇的【警觉】。 于是他又匆匆退了回去: “说实在的,我也摸不清楚这些蘑菇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生命体……但也许,你可以尝试着跟它们沟通?” “沟通?我和蘑菇?” 晨曦脖颈上的烟雾霎时一滞,陷入了茫然而持久的沉思。 很多时候,唐奇都是凭借着脑海中的知识库,对当下面临的事物进行代入与分析。 这当然能帮他省去很多理解上的麻烦,譬如他不用纠结库鲁作为一只‘狗头人’,为什么反而像只没毛的蜥蜴,而不是犬类。 但他也明白,身处的现实与他刻板印象中的世界,始终存在一定的差异—— 譬如眼前的蘑菇,如果按照过往的知识分析,它应当属于【蕈人】的一种。 但【蕈人】也理应是蘑菇形状的直立型生物,而不是单纯的蘑菇。 以至于他只能试着去‘猜测’它的身份,与解决方法: “很明显,这些蘑菇都是拥有智能的活物——所以它们才会试图控制你的身体,我们才能听到那些呓语似的歌声。 只要具有智能,就拥有沟通的可能性,说服它们从你的身体里离开。” 晨曦懵懂道: “但是我不会蘑菇语…… 噗叽噗叽?” “……” 除了耳边哀戚的哭声之外,他们没能听到任何声音。 “用你们共通的感知、你的灵魂,去试着体会它们的存在?” 唐奇的表述十分抽象,但是他认为晨曦能够做到—— 她恪守着【坚毅其魂】的信条,以至于神魂能长存千年而不朽,对心灵的体会也异于常人。 而情绪是共通的—— 就像他们不懂蘑菇语,却能听出这份‘歌声’蕴藏的哀戚一样。 于是,那流淌在晨曦脖颈间的黑雾,渐渐变得平稳。 连同唐奇手中的戒指,也跟着忽明忽灭。 耳边的‘歌声’第一次有了回应,律动变得急促,像是受到了什么惊慌—— “不行,它们在排斥我的介入!”晨曦感应道。 “继续,我来试着安抚它们!” 唐奇连忙将手指搭在鲁特琴上,拨动起与耳边‘哭声’同一律动的弦音。 这次他没有辅以任何的歌唱,单纯摸索着蘑菇‘呐喊’时的大致基调。 在音波震颤之间,他渐渐感觉到了两种声音的共振。 于是他试着将琴声融入到呓语之中—— 起先,由于呓语时而‘跑调’,使得唐奇的乐声也跟着嘈杂,发出绷弦的噪音。 像是一篇柔美的诗篇里,忽然出现一句‘沙滩的儿子’般突兀。 但随着音乐的共鸣,唐奇逐渐能把握好节奏,在接连演奏之下,甚至有了引领‘歌声’的感触。 以至到了最后,耳边的噪音、震颤渐渐消失。 慢慢形成了一曲规律、而又哀伤的小调。 像是被一潺溪水淌过的薄荷叶。 哀伤、冰凉。 而又孤独。 【荣耀之戒】所闪烁的光晕也为此和缓。 柔和的辉光,甚至开始向着整个洞穴蔓延。 直至每只摇摆的菌菇,都如同点亮了一颗星光。 直至将整个暗室映照的如白日般明亮。 “好像成功了……” 晨曦迟疑道, “它们仿佛是在—— 询问你?” (本章完) 第103章 深夜总让蘑菇伤心(求追订!) 第103章 深夜总让蘑菇伤心(求追订!) 语言是沟通的桥梁。 却不是唯一的桥梁。 就像在语言没有诞生之前,物种之间也仍然具有交流的可能。 譬如向库鲁大喊一声“rua”,它就会明白马上就要开战。 譬如向碎石的双腿瞥去目光,他就会恼火的踹你一脚—— 看吧,就连笑话都可以超脱语言的范畴。 而情绪是共通的。 哪怕是完全不同的物种,只需要表达出特定的情绪,便足以让对方领悟你的想法。 音乐,也能是用以传递情绪的一环。 当哀伤的小调化作一潺流水,“叮咚”拍打在每一株蘑菇,抚慰着它们摇摆的菌丝时,它们便已经明白你并无恶意。 甚至在试图与之‘共情’—— 【不要把贵族老爷当傻子看待,他们不是随口说一句诸如“您今天真美”的吉祥话,便能得以欢心的。 你要观察她的神情、看她是否打扮得体,最重要的是,你必须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打扮—— “夫人,自从一个月前,听说您定制了一套‘茉莉安娜’的晚礼服开始,我便一直期待着能在今天的舞会上见到您。 不出所料,这件礼服的设计果然别出心裁,尤其是腰线处的非对称设计,反叛而不失优雅。除了您以外,我想不出还有谁更值得拥有它……” 共情的根本在于,哪怕你根本不了解她,也要让她认为你居然如此了解她!】 唐奇越发觉得,导师能凭借一本《乌拉桑的一千零一句赞美》,就在学院中获得崇高地位是应得的。 他无需明白这些蘑菇们为何而哀伤。 只需要让它们觉得,自己竟然能与他们哀伤到一起去,便足以获得一个沟通的机会: “它们问我什么?” 晨曦以心声回应道: “为什么要闯入它们的家园。” “我先确认一下,你和蘑菇之间目前是怎样一种联系?它们能听懂我说话么?” “难以言喻。 但在我看来,就像是脱离了身体的束缚,思想踏入了另一个维度之中。 像是从一个‘个体’,嵌合、融入到了‘集体’。 这让我能感受到它们统一的情绪、思想,并因此理解,再经由言语转述出来…… 与之相应的,我所接受到的信息,也会以等同的方式、在同一时间传输给它们。” “也就是【同一体】吗……” 唐奇暗自分析着。 感觉近似于那些,蜿蜒出四只蛇形触须的章鱼状脑袋【夺心魔】,所服从的【母巢社群】—— 将意识融入进【母巢】所编织的网络之中,使得网络中每一位从属的夺心魔,都可以无差别、无障碍的凭借心灵进行沟通。 但唯一不同的是,【同一体】更强调‘网络即整体’的概念。 又或者说,‘集体’本身就是‘个体’。 就好比每一只夺心魔虽然依附母巢,但它们作为个体,仍然保留着独属于自己的一定思维、意志。 【同一体】却没有。 它们不分彼此,共享一个网络,却在外在表现上好像拥有‘个体’似的——譬如这一株株蘑菇。 唐奇心中有个不恰当的比喻—— 大概等同于一个人,将自己分裂成了无数份,并以一个思想、大脑同时控制它们。 如果有哪个分裂体没能按照意愿行动,并不代表他摆脱了控制。 而是他精神分裂了。 所以唐奇明白,自己看似是面对着晨曦,实则是在与整个蘑菇集群对话: “事实上,不是我入侵了你们的家园。而是你们入侵了这座镇子、落地生根,并且如同哭丧似的赶走了附近的许多住户—— 有部分蘑菇生长在了地表,所以我认为你们应该很明白自己做了什么。” “我们很抱歉,但这并非我们的本意——如果有选择的话,我们也不想出现在这里。” “有人将你们带到了这里,对么?我看这片洞穴不像是天然形成的矿坑。” “是的,有人剥离了我们。将我们带到这片土壤,并给予我们繁衍下去的养分。” “所以你们作为‘整体’,居然还有被剥离的可能?” “我们不明白你的意思。” “……” 唐奇认为,应该不是蘑菇们理解不了。 而是晨曦理解不了。 但在他看来,这大概等同于一个精神分裂的人,把自己的人格一整个踢了出去。 然后,发现那些人格竟然组成了一个独立于自己的人。 总之就是很诡异。 “好吧,抛开你们存在本身的问题不谈。 总之,我来这里只是为了让你们闭嘴的。” 唐奇叹了口气,解释道, “我想要租赁你们占据的那座民宅,用以开店、卖酒。 但是你们每晚哭丧一样的歌声,肯定会吵嚷走我的客人,影响我的生意—— 所以一开始,我是抱着彻底解决掉你们的想法来的。 譬如一把火把你们烧个干干净净。 但考虑到你们有可能是人为培育的,擅自处理你们等同于毁坏个人财产,我才试图与你们进行沟通,看看能不能把这件事情和平解决掉。 所以…… 你们以后别嚎了,可以吗?” “很抱歉,这并非我们能够阻止的。” 不知道是晨曦的影响,还是它们本身就怀有歉意,总之态度方面还是称得上诚恳, “就像是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始终保持愉悦或悲伤一样,我们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你的意思是——我所能听到的‘声音’,本质上,是你们情绪的一种显现方式。 并不以你们的意志为转移,也无法控制。” 唐奇大概理解它们的意思—— 好比他也会难过、伤心,但未必一定要表露在神情上。 只要憋在心里不说,佯装一副无事发生的模样,就没有人会发现。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情绪。 而这些蘑菇们,做不到像他一样控制自己的外在。 “那为什么白天听不到你们的嚎叫?” “因为深夜总让蘑菇们感到伤心……” “……” 唐奇有心反驳,却发现这似乎有一定的道理。 他也曾在半夜两点钟拾起地上的琴,为自己轻唱一首悲伤的民谣,以纪念那份逝去的爱情: “唉,原来我爱别人的方式,都是自己最想被爱的样子。” 该死,他怎么也跟着共情了? “所以你们是非嚎不可?” “生而为蘑菇,我们很抱歉。” 唐奇叹了口气,便打算放弃这片住宅。 但紧接着,他忽然迟疑一声: “不对——那为什么你们能跟着我的琴声合唱?” 他转而想起刚才自己凭借鲁特琴的小调,强行融入到它们的嚎叫声中。 直至最后引领‘歌声’,带动着它们与自己一并奏响了哀伤小曲…… “你们的情绪,是不是可以换一种表现形式,譬如音乐?” “您的乐曲仿佛诉说着我们的心声,这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渴望与您合唱。” “那你们还能记住这个曲调么?” 它们试图借由晨曦的心声,演绎刚才和鸣的小曲。 前半段还算忧愁,可时间一久,紧跟着便像崩掉的琴弦般,酿出噪音—— 这怪不了晨曦,纯粹是因为它们跑调了。 “是不熟悉,还是做不到?”唐奇问。 “也许我们需要多听一听。” “所以,你们以后能通过这段旋律,去呈现自己哀伤的心情么?” “不知道。因为在此之前,我们从未听到过这些乐曲。” 但唐奇却认为可以一试—— 虽然不是一定要在这家店铺开设酒馆。可倘若能通过这个噱头赚到更多的金币,那就有多费时间的必要。 假使这些蘑菇们,真的可以通过不同的心情,呈现不同的乐曲…… 那岂不是很像一个自动播放背景音乐的胶片机? 喝酒也需要氛围。 感觉来了,才更愿意为宿醉买单。 这也是各大酒馆,经常会聘请吟游诗人现场驻唱的原因。 而唐奇不可能永远把时间浪费在驻唱上,他甚至不会一直呆在龙金城、呆在【金色橡树】…… 如果能让这些蘑菇们唱响歌谣,不仅能够满足功能性的需求,甚至还多了一个‘鬼屋’变‘歌厅’的噱头。 龙尾关已经有两家位于中心的酒馆相互竞争。 而市场的份额是有限的。 想要抢占客流,势必要打出自己的差异化。 否则如何让那些习惯了‘老地方’的酒鬼们,愿意挪动自己的屁股、改变自己的习惯,去一家新开的酒馆宿醉? 能赚钱,就有搞头! 唐奇提议道: “那不如试一试?我来教你们音乐,这样你们就能成为一群具有音乐细胞的——嗯,蘑菇。” “可我们有什么这样做的理由吗?” “音乐是抒发情绪的良方。如果你们不喜欢这种方式,就不会被我的琴声所带动——这本身就是一个理由。” “好吧……” 它们似乎有一些犹豫, “也许我们可以试试。” 唐奇长舒一口气。 果然,这类集合群体的本质,都相对守序一些。 此前控制那只蛤蟆进行偷袭,也不过是一种出于自保的决定。 而守序阵营的生物,向来都有沟通的余地—— 一旦迈入‘沟通’的范畴,那就是他们吟游诗人的领域。 能够兵不血刃的达成一项目标…… 唐奇已经开始期待【日志】所给予的奖励了。 想到这里,他意识到也许还要在日志补录一些内容。 便问道: “对了,跟我说说把你们养育在这里的房屋主人吧?” (本章完) 第104章 教给你们开心 第104章 教给你们开心 “房屋主人?” 显然,蘑菇们也并不算了解这位主人,以至于回答的都磕磕绊绊, “你想知道什么?” “很多,譬如长什么样子、是个怎样的人、怎么把你们‘剥离’出来的,还有他把你们养在这里的原因? 哦对了,听说你们是在几个月前来到地下城的,在此之前你们都生长在什么地方?又是出于什么原因出没在地下城之中的? 如果可以的话,还麻烦你们解释一下如何在短时间内,就能在我这位同伴身上长满菌子的,这对于我记录故事十分重要……” 不怪唐奇的嘴像连珠炮似的“砰砰”询问。 他是真的想多了解一些细节—— 其实对于【日志】来说,只要是‘亲身经历’便足够拿个保底。 好比晨曦圣殿时,无论唐奇是否选择保护凯瑟琳、亦或是接纳晨曦,对于日志本身而言没有任何影响。 所以只是单纯追求保底奖励的话,也未必每件事都要明白个所以然。 但唐奇已经从复杂的事件中尝到了甜头—— 他的【风度:平民英雄】、【同心戒指】、一身武艺,乃至于关键的【诗人激励】,每一样放出来都相当能打的收获,全都出自同一个复杂事件之中。 如果在兽人来袭之时,他直接选择裹挟梅拉德跑路,或者干脆找个地方躲起来避风头,所得必然不够丰厚。 而眼下这些蘑菇明显是从地下城中被‘剥离’出来的,如果能深究出背后的原因,说不定还能介入到更庞大的事件之中。 更何况他还要出版传记,碰上什么事情多记录一嘴,总归是利大于弊。 但观感上来说,反倒像是调查户口。 也好在蘑菇们的性格都比较温和,面对他连番的追问,也没显得烦躁。 只是作为一批随波逐流的蘑菇,它们掌握的信息也十分有限: “把我们带到这里的人,他……嗯,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两个耳朵。所以应该是个人类。” 也并非是唐奇高估了它们的智力。 而是它们单纯无法分辨每个种族之间的差别。 从它们有限的认知来看,能够直立行走的,符合上述特征的,都可以被称之为‘人类’—— 甚至‘人类’这个词,都是从晨曦的认知中分辨的。 反正它们也没见过。 “我们长在‘人类’的尸体上,另一个‘人类’把我们带到了这里,让我们离开了大家。 他把人类喂养给我们,好让我们繁殖,再时不时取走一些…… 但他已经有很多天没有回来了。” 唐奇试图理解道: “所以想要‘剥离’你们,实际上无需什么太过复杂的手法,只要把你们带到更远一些的地方就足够了?” 意思是蘑菇们的‘网络’十分灵活,距离相近便连在一起,距离过远就各自分离,形成第二份‘网络’, “那我很好奇,你们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去判断相隔多少距离,便会分离、合并么?” “需要接触。” “譬如?” 唐奇伸出自己的两只手,手指来回摆动,模仿‘菌丝’的模样,再让指间最终接触在一起, “用蘑菇来连接吗?” “‘蘑菇’是我们的‘房屋’,不是我们。” 唐奇眨了眨眼,环顾四周,瞧着那遍布脚下、墙壁的一幢幢‘房屋’,诧异道: “蘑菇不是你们的本体,那你们又是什么?” “我们就是我们,在你的周围。” 显然,碍于学识的匮乏,晨曦无法清晰描述出它们的本质。 而唐奇在思考之际,下意识呼吸一口气。 那抹清凉、刺鼻的薄荷香气,再次闯入他的鼻腔,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很快,他一拍脑门道: “你们是【孢子】!?” 随即恍然大悟,理解了眼前生物的本质, “难怪、难怪在房屋周围,听到你们‘歌唱’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耳边的声量都是等同的大小—— 因为你们本身便是漂浮在空气之中的‘孢子’,是一种及其微小的生命体,【细胞】所集合出的产物。 这让你们本就随风飘拂,无处不在……” 换言之,与自己对话的,实则是飘散在半空中的无数细胞,所集合成的意识体。 从物理层面来讲,它们无数多。 而眼前的‘蘑菇’,只是供它们栖息的外在躯壳: “这也是你们能迅速占据晨曦躯体的原因——其实早在我们迈入深坑之前,孢子就已经寄生在了她的身上。 只不过等到正式与你们接触之后,才开始生根、发芽。 繁育速度也是受你们控制的么?” “是的,我们自由决定新生的族群是否诞生。这往往需要经过思考才能得出结论——主要取决于,当下的养分是否足够生存。” “所以你们也并不介意,有人取走你们的一部分?” “当然介意。但如果那是能让我们安然生存的代价,我们同样愿意接受。” “等同于拿一部分‘族人’充作保护费。反正那个将你们带来的屋主,也会给予你们养分,帮助你们繁衍。” 而那些被‘放弃’的孢子们,甚至不会为此感到愤怒。 因为它们本就是集合体的一部分,毫无个体可言。 眼前这些生命体的存在,有些超脱唐奇的固有认知,使得他了好一阵时间,才彻底将信息消化干净。 直到最后,他的脑海中忽然想起一个奇怪的念头: “和孢子一起洗澡会是什么感受?神交么?” 他连忙摇了摇头,把这个诡异的想法抛掷脑后, “但你们是近几个月突然出现在地下城的,对吧?在此之前,你们都生长在什么地方?” “我们一直生活在地底,后来决定逃离到这个地方。” “你们碰到了什么?” “危险。一种足以让我们抛下安稳的居所,不顾一切向远方逃离的威胁。” “是什么地底生物么?” “无法确认。” “所以是依靠直觉才决定迁徙的么……” 唐奇倒是能够理解。 这种意识危险的直觉,其实是一种对环境突兀变化的不适应。 好比在风暴到来之前,海中的鱼类会自发性的聚集在一起。 大地将要颤动,鸟类也会因为提前收到‘信号’,试图逃离感知到的危险区域。 蘑菇们大概也是遇到类似的情况。 基于此,难免让唐奇联想的更多一些—— 那支本不该出现在晨暮森林的兽人,是否也是收到了类似的信号,才最终决定与人类合作,占领星梅镇的土地? 一切都还只是猜测,但并不妨碍唐奇先行从次元袋中掏出纸笔,将他们记录在日志的尾页。 那是唐奇迄今为止倍感疑惑,却暂时没能发掘线索的目标。 首当其中的位置,唐奇填写着: 【日志出现在手中的原因?】 【黄金国与晨曦的历史?】 由于它们与现在间隔地实在太过久远,唐奇暂时将之归类为了‘长线目标’。 而眼下触手可及的目标则是: 【位于星梅镇附近的遗迹与龙蛋?】 【兽人与龙金城的关联?】 思索片刻,他在第四行书写下:【蘑菇迁徙的原因?】 然后想到什么,紧接着看向因为无所事事,已然开始翻阅起报纸汲取知识的狗头人: “库鲁,你曾经说过,你也是从地底迁徙上来的对吧?是否也是因为感知到了什么危险?” “rua!” 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肯定,让唐奇得以写下【狗头人迁徙的原因】。 而当罗列出几条困惑之后,很难不去在意它们之间的共性。 “狗头人、蘑菇、兽人……似乎都处于‘迁徙’状态之中。” 这很难被称之为巧合。 直到现在,唐奇才终于意识到,自己所经历的一切都似乎有迹可循…… 但他很快便压下了这阵遐想,专注于眼前: “好吧,那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 你能否放弃对我同伴身体的控制,将主动权交还给她?” “如果你们允许的话,我们更希望能在这具身体中留下一颗——嗯,您所说的‘孢子’。” 蘑菇们的语气甚至带着些乞求的意味, “当然,我们并不是想要对您的朋友做些什么。 而是、只是—— 我们想跟您多说说话。” 唐奇挑了挑眉,转而回想起此前与蘑菇们合奏乐曲时,所共鸣的感触。 孤独。 “在被‘剥离’以前,我们并不会抱有与谁交流的想法。 因为新生的‘孢子’,总是连接着已经长存许久的前辈们—— 它们见多识广,见过地底的每一片风景,以至于总能释放出快乐的因子,让大家感应着一个共同的情绪,并从中感受快乐。 可离开了前辈的我们,并不具备这份能力,更无法在苦闷的地底感受到生活的意义。 仿佛我们的菌生,就要在永恒的繁殖、收割之中循环下去……” 新生的蘑菇们总是‘接受快乐’,却不知如何‘制造快乐’。 这或许便是蘑菇们深夜伤心的原因。 它们需要一个‘快乐’的源头: “但是您的出现、您的音乐,似乎在帮我们摆脱着这份愁绪。 您说的十分正确,‘音乐是抒发情绪的良方’。 我们希望与您奏响同一首乐曲,沉浸在音乐所带来的情绪之中—— 这能让我们感受到除了繁殖以外的意义,并为此期盼。” 它们的诚恳,让唐奇陷入了持久的沉默。 由于无法感知到唐奇的思想,使得蘑菇们认为自己遭到了拒绝,悲伤之下,又不受控制的歌唱起忧伤的小调: “请原谅我们的冒昧。 我们这就断开与您伙伴之间的连接……” 唐奇这才回过神来,连忙摆手道: “不、请不要误会。 我并非抱着拒绝你们的打算—— 只是我所掌握的歌曲实在有些繁多,一时间有些摸不清楚该教给你们哪些好。” “噗叽噗叽!” 唐奇的耳边忽然传来了诡异的声响。 蘑菇们连忙解释道: “抱歉,这是我们开心时的反应,希望不要吓到您。” “你们确实吓到我了。” 唐奇终于有了决断,扫下一阵欢快的和弦。 音乐是沟通的桥梁。 而桥梁总是双向的。 能为听众带去开心的同时,又何尝不是在满足自己的愉悦? 作为一个吟游诗人,唐奇实在想不出一个拒绝的理由: “所以比起完善那首忧伤的小调…… 我还是先教给你们如何‘开心’吧?” (本章完) 第105章 冒险者与好心人(求追订!) 第105章 冒险者与好心人(求追订!) “把快乐与友好一同装点,让我们迎接美好的一天!” 清晨,查克推开【友好之家】的大门,任碧空下的第一缕朝阳扑洒在他的脸颊,在温暖中浮上一抹健康的红润。 他看到那位站在门口,不知等候了多久的矮人女士,一副满面愁容的模样,实在无法与今天大好的天气匹配,便好心劝慰道: “早上好,亲爱的格林太太。别让忧愁挂满你的容颜,请把烦恼留给昨天!” 矮人女士只是强撑起笑容,迟疑的回答: “哦,友好的查克,我是来向你打听一件事的。” “当然,我们是最友好的邻居,请您放心,关于您的疑问我一定会知无不言。” 半身人很少会拒绝别人的求助,查克也不例外。 “实在是太好了——事实上,我是想向您打听我的丈夫‘铁锤’。” “他出了什么事情吗?” “他很好,但是……好吧,我小声告诉您。 我怀疑我的丈夫出轨了,但我唯一的证据是他最近有些力不从心——他说是太累了,但这显然是借口。 您的消息一向灵通,我觉得您或许知道些什么?” 查克那犹如新叶一样碧绿的眼眸,紧跟着眨了眨: “怎么会,格林太太。您的丈夫绝对没有出轨龙尾关的任何一位【女士】。” “真的吗?” “当然,我以我的信誉向您保证。” 查克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笃定道, “而且镇子上目前只有你们两位矮人,侏儒小姐布瑞娜也一向不接待身上有毛的家伙——至于那些高个子,您认为可能吗?” “不、他甚至爬不上那些人的床铺。” 矮人女士长舒了一口气, “感谢您的解答,友好的查克,改天请务必来我家里品尝苹果派。” “当然,愿您今天能度过美好的一天。” 眼看矮人女士离去,查克才心有余悸地抚平心胸,叹了口气道, “原谅我,格林太太——想要保持一个家庭的和睦,有时候难免需要一些谎言。” 他很快便换上了笑容,对着那位从城门气冲冲走来的女士打起招呼: “哦,英勇的温迪小姐,究竟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让您如此着急?” 那是个将茂密的金色卷发,梳成双马尾的娇俏少女。 哪怕眉头都快要因愤懑拧在一起,也只是为她的俊俏多添了几分色彩。 作为【银盾】家族的大小姐,温迪从小接受着与男人等同的教育、训练,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英气。 这让那身亮银色的链甲毫不突兀。 据说她的父亲,骑兵统领【奥利安·银盾】曾有过将她揽入‘飞龙骑兵队’的想法—— “然后像您一样,不是出入各个贵族的社交舞会,就是整日待在军营与办公桌前对吗? 我才不希望自己的人生如此无趣!” 她是这么回答的。 也许这就是天生的冒险者。 以至于在前不久,刚刚成年的她便决定加入一支冒险小队,接取了一项前往晨暮森林的采集任务。 那项任务的报酬出奇的高,他们都以为撞上了大运—— 但现实总是意外的骨感。 等到回程时,满编的五人小队便只剩下了她一个。 查克仍记得听她叙述时,这位大小姐所展露出的惶恐: “【财富之女】,那是一支经验丰富的冒险小队,甚至还有一位资深的法师,几乎代表着龙金城冒险者的中坚力量。 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对这项任务势在必得。 只是在采药过程中,莫名撞上了游离在沼泽的尸潮。 它们实在难缠,几乎就要耗尽我们的体力…… 而就在我们举步维艰的时候,一位猎人带着他的小狼救下了我们。” “还好遇上了好心人。” 查克轻声宽慰着。 “他说自己是一位被排挤,却仍然热爱生活的兽化人,这真的很值得信任——于是,我们便受他之邀,前往林中的木屋小憩。 他甚至为我们泡了杯热茶。 幸好我喝不惯那种粗制滥造的茶叶,就偷偷将它倒掉了。 然后没过一会儿,我发现所有人都在困顿中沉睡。 而那位猎人则显露出他骷髅一般的原貌,驱使僵尸奴仆,锯下了游侠小姐的双腿——” “哈?” 查克明白自己说错话了。 而温迪则继续叙述着此生难忘的回忆: “虽然我并不喜欢那个女人。她像是——不,她就是个碧池。总是调戏那些压抑的男人,然后看着他们像头种驴似的为她争风吃醋。 我戴着全遮蔽的头盔,掐着嗓子,让她以为我也是一个男性。也许是因我爱答不理的态度感到不爽,甚至诬陷我非礼她。 拜托,她也只有一双腿修长匀称、值得注意。 单论长相,还不如我家的佩奇可爱。” “佩奇是谁?” “我养的一头小粉猪,如果你想见她,下次我可以带过来给你看。” “好吧,请您先继续叙述……” “我没有睡着,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悄悄逃了出去。 他派遣了一只活尸追捕我,但好在那是一个矮人,没能追上我的脚步。 可在重金购置的【真视之眼药水】失去药效后,我终究是在森林之中迷了路。 甚至没办法数清度过了多少个日夜。但好在是靠着次元袋的食物,和一些运气活着走出了迷雾…… 但现在回想起来,我才发现那根本是一个骗局! 他分明是故意利用高价的薪酬,引诱冒险者潜入森林,以满足他变态的收集癖…… 我必须将这件事汇报给冒险者行会,以免更多人落入陷阱之中!” 或许,这才是她如此焦急,每日清晨便赶往城门的原因—— 很可惜,今天的大小姐仍然没能得偿所愿: “为什么戒严令还没能开放,我都已经被挡在门外快要一周的时间!” 查克遗憾道: “您昨天休息的太早了。如果在昨晚询问我,当时我便可以给予您一个确切的答复——‘长矛税’会在明晚之前收缴完毕,届时您便可以畅通龙金城了。” 温迪惊喜道:“你的消息怎么这么灵通?” “可能是因为我有一双擅于倾听的耳朵?” 查克指了指自己的耳郭回答道, “这是昨天傍晚,一位尊敬的客人从卫兵长的口中套出的信息。” “真的假的?那个混蛋可是连我的话都不听!” “他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和力。而且对于一位吟游诗人来说,社交是他的强项。” “诗人、社交?” 温迪有些懵懂。 这不怪她。 毕竟在贵族的刻板印象中,诗人和那些阿谀奉承的弄臣、小丑,没有任何区别。 “我可不记得龙金城的哪位吟游诗人能有这种本领。他是外来者吗?” “说来也巧,这位诗人也是从晨暮森林走出来的。” 温迪有些讶异: “那他还挺幸运的。 能从那种鬼地方走出来可不容易。” “可不是吗,还带着一支三百难民的队伍——居然就这么安然无恙的走出来了。” “多少!?” 温迪张了张嘴, “这、这难道不够显眼吗——而且他怎么可能带着三百人,穿过森林中的迷雾?” “也许等他回来以后,你可以亲自去问问他。” 不可否认,查克的寥寥几句叙述,已经勾起了温迪十足的好奇。 她欣赏那些富有勇气的人。 而没什么会比带领三百难民,穿行在晨暮森林更具勇气。 哪怕他被幸运女神眷顾着,以至于一路上没能遇到任何麻烦。 但做出这个选择本身,便已经可以证明他的无畏: “他去往了哪里?” “西南临海的那幢宅子,我记得您也去过的。” “是的,只可惜我没能看出任何端倪。” “他似乎调查出了一定原因。但或许没能彻底解决它,否则就不会在半夜再去探查一次了…… 哦,您的运气真不错,他就在那。” 查克指向道路尽头,迎着阳光,疲惫赶回的一行三‘人’。 温迪瞧着那队怪异的组合—— 一个没精打采,背着鲁特琴的诗人。 一个一身板甲,别着断剑的骑士。 还有一只…… 狗头人!? 她下意识地就要拔剑,却被查克连忙压下胳膊: “冷静、冷静。那是一位很聪明的狗头人先生。” “狗头人、聪明?” 温迪很难把这两个词语联系到一起。 ‘狡猾’还说得过去,‘聪明’又是从何体现出来的? 不过…… 嘶,它身上的灰色袍子,怎么看起来那么眼熟呢? 在大小姐迟疑之际,查克连忙挥手,打起了招呼——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唐奇他总有一种莫名的亲近。 就好像他们是失散多年的兄弟似的。 熟稔到一旦使用敬语,都要显得生疏: “你们做什么去了?” 唐奇只觉得自己的眼皮在打架,手指都因为不间断的弹琴而阵痛。 眼下他只想好好睡一觉,于是粗略的解释道: “教蘑菇唱了一夜的歌。” “教蘑菇唱歌?” 这是……吃菌子吃出幻觉来了? 食物中毒!? 查克迟疑道: “你不会把昨晚那些蘑菇,全都煮成【奶油蘑菇汤】喝掉了吧? 温迪小姐,奉劝您一句,以后见到白色的菌子千万不要食用。” 唐奇甚至都懒得开玩笑了: “太困了,等我睡一觉起来再说……” 他的疲态太过明显,以至于温迪出于礼貌,强行压抑住了自己的好奇心,没去主动打扰对方。 只是等到他们走进【友好之家】,要各自上楼的时候,她却见到那只狗头人在生拉硬拽着诗人的衣袖。 “书、书!” 狗头人的读瘾上来,可不会感觉到困倦。 唐奇叹了口气,懒得跟库鲁多做纠缠,从次元袋中将所有法术书一并拿出来,扔给了欣喜若狂的狗头人,便自顾自地上楼休息。 温迪起先感到惊讶。 她没想到真的会有狗头人,对知识怀揣着如此沉醉的渴求。 但紧接着,当看到唐奇递出的那本,镶嵌着骨白骷髅头的漆黑法术书时,她紧跟着便眉头一皱: “怎么感觉在哪里见过这本书?” 在哪里呢? 她的思绪游离的飞快,过去几个月经历的一幕幕,都仿佛在她的眼前一闪而过。 直至最后,画面定格在了那个法师拉起矮人尸体的顷刻—— 直立的矮人只能挡住他的腰带,得以让她清晰窥见,手上那部厚重的法典。 她深呼吸一口凉气: “真的假的!?” (本章完) 第106章 卸甲 第106章 卸甲 龙金城是商人的城市。 也是冒险者的城市。 但其实对于很多人而言,【冒险者】甚至称不上一个中性词。 如果用一些形容词去描述这些不甘平庸的人,大概是‘混乱’、‘趋利’,以及…… 危险。 不是所有冒险者,都会像小说中编纂出的内容一样,最先因机缘巧合碰撞在一起,为了同一个目的踏上旅途,最后讨伐巨龙、拯救城市、成就传奇的。 至少在温迪看来,大部分的冒险者,是酒馆中喝到烂醉的酒鬼—— 他们吹嘘着这趟任务的经历、报酬,然后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譬如‘嘲笑一个为了显得更高,而做了鸡冠头的矮人’,引发斗殴、将酒馆拆的七零八落。 又或者是提着裤子走出风俗店的客人,将自己流油的脏手塞进姑娘的石榴裙,把兜里仅剩的几枚金币消费出去,哪怕明天的午饭都有可能没着落。 还有一些为了冒险可以抛下一切的疯子。 譬如她自己。 一个贵族大小姐,居然会为了寻求人生的刺激,而跟一群酒鬼、公狗混迹在一起。 至少在她父母眼里、她所身处的圈层里,不会有什么事情比这还要疯狂。 也正是这些不安分的因子,集合在了龙金城这座偌大的城市中,才让这么一座充满铜臭的商业城市,变得如此富有活力—— 如此有趣。 【财富之女】,是这帮淘金客之中的佼佼者。 “战士、游荡者、一位能够施展【疗伤术】的游侠,你很难在一支冒险小队里找到配置如此合理的队伍。 再加上一位法师学徒——他来自上城区的法师学院,经常会为了一些炼金材料与【财富之女】合作。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团队中的武僧,那个【碎嘴鲁米】过于喋喋不休而被踢出了队伍,他们其实也不再需要一位输出手搭档了。 也是看您身手不错,最重要的是出手大方,我才决定把您引荐给他们的。” 冒险者工会的介绍人是这么告诉她的。 时不时还要掂量着满袋子的金币,自信而笃定。 温迪需要一队经验丰富的冒险者带她入门,好供她未来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小队,所以并没有吝啬介绍费用。 而直到撞上那具晨暮森林的‘骷髅’法师以前,她都觉得自己算是赚到了—— 他们分工合理、目标明确、身手矫捷。 让她学到知识的同时,充分享受起了冒险的乐趣。 可事实证明,‘配置合理’并不代表‘实力强大’。 哪怕这支小队已经准备的很充分了—— 晨暮森林的诡异,一直是冒险者之间绕不开的话题。 近两年频频有冒险者小队于森林中失踪,也变相提高了所有关于这片森林的任务悬赏。 单单是一项采集任务,便被标到了【橙色】等级,以警醒那些普通小队,不要因为高昂的价格丢掉性命。 但【财富之女】轻松解决了晨暮森林中的野兽、【枯枝怪】——长得像是人类,扎根于土壤之中移动的树精。乃至从容应对着复杂的地貌变化。 以至于那位战士队长,都已经做好用这次的赏金去买下昂贵的钻戒,从而求娶碧池游侠的打算…… “但是在出发之前,一定不要给自己插个‘旗子’。” 这是温迪从首次冒险中得到的教训。 也正因这份教训,和她几个月来,于森林中狼狈求生时的一切,使她认清了那位死灵法师所代表的层次。 更让她在看到唐奇手中,随意扔出的那本法术书时,喊出了心头的疑窦: “真的假的!?” 这很难不让唐奇留意到,这位俏丽的战士小姐: “您指什么?” 他当然能认出这位贵族小姐的身份,毕竟在昨天傍晚,查克还形象地抓起了两个小辫子。 但他其实没想过和她交流什么。 毕竟自己是【平民英雄】,而不是【贵族英雄】。 找一位大小姐聊天,似乎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收益。 却没想到是她先挑起了话题: “那本法术书——你是怎么得来的?” “离开森林的路上撞上一个死灵法师,他找我要一个头我有两个头,都不可能给他。 那我只能让他去死了。” 唐奇并不介意解释两句。 毕竟大小姐的声音虽然偏向中性,像是个没长大的少年——嗯,胸前也是。 但至少长得很养眼,看起来也不像小白猪一样,浑身散发着贵族的肥油气。 “你、你杀了他?” 如果眼睛会说话,那温迪那双海蓝色的眸子里,大概是震惊与羞耻。 但她还是自动忽略了那些不堪入耳的浑话,迟疑问道: “这怎么可能?他是一位高环施法者……” “如果换作一般人,那确实没太可能——但他法表都烂成那样了,打不过他岂不是显得我们很没有水平?” 【烂法表】、【没水平】,标签像是两柄利剑插进温迪的胸口,让她有种吐血的冲动。 但是眼前男人似乎说的没错。 跟他们相比,【财富之女】简直不值一提。 于是,温迪鼓足勇气道: “那、那您的团队叫什么名字?我可以加入你们,或者只是做个跑腿的跟班吗?我可以为此付钱。” “团队?” 唐奇眨了眨惺忪的眼睛。 倒是还真没想过团队的名字。 改天抽出时间来,可以集思广益一下。 至于现在…… “不,不必了。我们暂时没有其它出行的打算,也不需要什么跟班。” 他的回答在温迪看来,反倒是在说“你不够格”。 也算意料之中。 温迪只好退一步道: “那可以为我详述一下经过么?价格您随便开。” 其实【银盾】家族称不上富裕,至少比不上那位【星梅大亨】。 父亲经常会为那些酒厂‘涌出’的‘金币’而流口水。 但好在她的样貌不错,时而能收到一些贵族少爷的示好。 这些少爷只是喜欢她的美貌,而不是喜欢她,自然也不会了解她的喜好。 刚好能让她变卖那些送来的礼物——珠宝、首饰。以换取不菲的资金。 她看人很准。 提到钱的时候,唐奇难免心动。 不过考虑到实在有些困倦,并且有些重要的事情还没能完成,他便摇了摇头: “抱歉,我没有时间。如果您真的很想知道这一切的经过——敬请期待我的著作吧。” “你要出书?” “有这个打算,并且已经写下了不少内容。等到戒严令放开,我大概会去找一家出版社投稿。” 唐奇打了个哈欠,向温迪挥了挥手, “应该用不了太久,毕竟我也急着用钱。 总之,与您相遇是我今天最大的惊喜,期待我们下次见面。” 这是《赞美》中的模板话术,可以镶嵌在任何一段交谈的结尾。 唐奇不再理会失望的大小姐,招呼着晨曦走上楼梯。 而后者似乎也是才知道唐奇的打算: “您要写书吗?” “当然,很早便有这个想法了。” 唐奇没有说谎。 正经来说,【吟游诗人】的就业范围还算广泛。 除却间谍之外,基本上都属于歌手、作家、编曲家一类的娱乐业。 至少市面上绝大部分的畅销书,都出自诗人学院之手。 自己此前经历的一切,已然称得上惊险,稍微改编一下便足以丰富故事性—— 这当然做不到畅销。 但唐奇可以充分发挥文抄公的优势,把一些大众喜闻乐见、快节奏的噱头扔进故事里,到时便称得上竞争力了。 而晨曦则好奇另外一个角度: “您会如何书写下我的事迹?” “当然还是以事实为主。我可不会刻意洗白你,毕竟这件事极具传奇性。 但考虑到是以小说形式出版,为了畅销,我会往更炸裂、更博人眼球的方向去写。” “比如呢?” “比如你所需求的‘完美身材’,我大概会写你对躯干的要求十分苛刻——尤其是胸围,必须要能塞进整个头。 这样读者们就会好奇、怀疑,你是不是真能塞进一个头。” “但他们会发现我不能。” 晨曦低头瞧了瞧自己的胸甲。 ‘完美’是没有一个定义的,以至于这具身体,是根据她的个人审美拼接而成。 比起夸张、惹眼的身材,她还是更喜欢匀称。 所以不大不小,刚刚好。 “谁在乎?” 唐奇推开了房门,将晨曦迎了进去。 这是【友好之家】少有的‘豪华’单人房。 是为那些享受清净、与更舒适的旅行者准备的。 甚至还有一面向阳的窗户。 价格也相应地更贵一些,高达两枚金币。 唐奇与温迪,占用了三楼仅有的两间单人客房。 像是星梅镇的难民们,这段时间则会暂时挤在二楼的通铺中,挤一挤,刚好能容下三百人的数量。 “把他们骗去买书就可以了。重要的是噱头,而不是真相。” 唐奇一边说着,一边关上了门。 紧接着就指了指房间里那张唯一的床铺: “好了,现在卸下你的盔甲,躺到床上去。” “什么?” 晨曦一怔,还以为自己没听清楚。 “我说卸甲!” 眼看唐奇的语气不容置疑,她只得问道: “全部吗?” “全部。” 唐奇掐紧自己的眉心,忍不住打哈欠道, “快点,我们早点把事情办完好睡觉。” “好吧。” 晨曦不可避免地有些扭捏, “那你来帮我。” (本章完) 第107章 我去洗澡了(求追订!) 第107章 我去洗澡了(求追订!) 卸甲并不是个轻松的活计。 直至将晨曦身上的最后一件衬衣剥开,唐奇总算是长舒一口气。 他现在终于能理解,为什么那些骑士们的身边,总是要跟随一位扈从了—— 身披板甲,并不意味着外面只套了一层铁壳。 将束缚的系带解开之后,紧接着便是一层衣。 衣下是一件贴身的链甲,最后还有一件保暖的内衬…… 哪怕凭借两个人的力量,也了足足二十分钟才彻底卸干净。 将那苍白、光滑,而又长了许多蘑菇的胴体,就这么展露在眼前。 唐奇解下了最后的束胸,忍不住道: “怎么是瘪的?尸体的回弹性差一点么?” 他试着伸手捏了捏晨曦的肩膀,用力之余也跟着观察,发现皮肤果然被捏的凹陷下一块, “好了,躺到床上去。” 晨曦迟疑一阵,直到‘直视’上唐奇催促的目光,这才迟缓的平躺到了床铺。 唐奇走近前去,发现这位无头圣武士虽然始终保持沉默,脖颈上的黑雾却暴露了她的心情—— 他一辈子都没见过火山喷发的模样,现在看到那些“扑腾”翻涌的雾气,也算是圆了这个梦想。 “有这么紧张吗?” 唐奇有些奇怪道,转而拍了拍晨曦的膝盖, “别屈膝支腿,把腿平放。” 她听话照做,黑雾却喷发地更旺盛了。 唐奇更感疑惑: “岔地那么开做什么?” “我以为这样会更方便。” “方便在哪——” 唐奇下意识地回答着,转而一愣。 他忽然想起刚才那个,与【m】近似的姿势意味着什么了…… “你想哪去了!?” 唐奇忍不住道, “我在你眼里的风评有这么不堪吗?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抱歉,但我看你经常和凯瑟琳小姐……” “你什么时候看的?” “我是依靠灵魂去分辨环境的。而我又经常守夜,很难不去留意你们。” 唐奇一拍脑袋,叹了口气: “好吧,但我让你卸甲是为了给你拔蘑菇——你不会真的想让那些菌子在你身上留一辈子吧?” 虽然孢子们经过与唐奇的交涉,最终撤出了晨曦身上用以寄生的‘蘑菇’,只留下了手腕处很小的一部分,以便之后与唐奇沟通。 但这些‘房屋’本身,还是需要人为拔除的。 听唐奇这么一说,晨曦才明白是自己误会了,脖颈上喷涌的黑雾也为此平稳下来。 可她又觉得这并不完全是自己的错。 唐奇迄今为止所表现出的行为…… 的确诗人。 “您请。” 唐奇坐在床边,从她脖颈处开始,将那些增生的蘑菇一个个拔出来。 作为一具【肉身魔像】,晨曦并不会流血,但流淌全身的死灵魔力,反倒成了蘑菇们最为钟意的养分,导致将蘑菇拔出的同时,渗透了一些黑色的黏液。 而这份魔力似乎也侵染了蘑菇,使之根部被染成了灰黑色。 “不愧是优秀的炼金材料,适应性居然这么强。” 就连唐奇都忍不住赞叹一句。 【炼金师】的本质,是将各个素材融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一种不同、甚至全新的物质。 这本身就意味着,炼金材料是具有其【本质特性】的。 譬如炽火胶,便是【油性】与【火性】,掺杂了一些其它特质的材料所诞生的。 而完美的炼金材料,则代表着它【无属性】的本质。 就像人们可以为‘白纸’赋予色彩,使它变成‘画作’。 又可以将它折迭、剪裁,从而塑成‘纸雕’。 正因为无属性,才能够融合任意一种特性,从而在接触死灵能量的同时‘变质’。 这赋予了它无穷的可能性—— 那近似【黑暗术】的效果,也由此得来。 也难怪在它凭空出现的几个月里,引发了无数冒险者深入地下城,做起了淘金梦。 “不知道手上的这些材料能卖多少钱。等解除戒严之后去冒险者工会看看吧……” 困意愈发浓重,唐奇下手不由迅速了一些。 一边拔着蘑菇,一边填充着少量复原胶,使那些遗留的孔洞愈合。 而此前掐出的凹痕,也随着复原胶的融入而愈发平滑。 这对于唐奇而言,称不上什么好事—— 虽然这是一具没有头颅的胴体。 但人是联想动物。 就像那些风俗店的姑娘们,往往会在身前披上一层丝绸、一缕轻纱。 因为人们一见到短袖子,立刻就想到白臂膊,紧接着是胴体,再然后就是洗澡,直至最后成了私生子…… 晨曦固然缺少了头颅,却给予了更多遐想的空间。 此前因为长了蘑菇,所以唐奇不以为意。 如今再看那徜徉在脖颈出的黑雾…… 真是怎么看怎么有感觉。 这让他忍不住轻咳两声,缓解自己的尴尬,然后问: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您指什么?” “就是——我看你刚才,嗯,总之一副很熟练的样子。” “我曾只身闯入兽人的营地中——他们为了增添人口,时常会大量掳掠女性,安置在巢穴的育儿圈。 在解救无辜受难者之时,我曾无意间瞥见过他们的行为。” 每当回忆起过往的荣誉,晨曦的话总是格外的多。 甚至还微微转过身躯,‘面’向唐奇。 唐奇一眼就看出来,她希望自己说些什么: “原来你还拯救过这么多无辜的女性吗?晨曦,你这家伙简直强的不可思议。” 果然,那脖颈上勃发的黑雾,很快便争相涌动起来。 唐奇又问: “所以你就打算这么接受了?是不是太随便了一些。” “请原谅我的私心。在犹豫之间,我有想过这是否会换来您落笔时的留情。” “不可能的,我只记叙事实。” “我也这么认为。但是我的性命掌握在您的手中,我无权反抗什么—— 既然无法反抗,那便只好把它看作是一种挑战。 而我无畏挑战,直面它,亦能让成为我荣誉的勋章。” “……” 很难说这种思想对晨曦而言,究竟算不算一种好事。 但至少对于唐奇而言不算坏。 这跟不拒绝有什么区别? 甚至还带着一些迎接挑战的跃跃欲试? 唐奇已经在思考,是不是洗个澡再睡觉会睡得更香甜了—— “咚咚。”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的幻想。 是凯瑟琳的声音: “唐奇,查克先生说你回来了,所以我想着你是不是需要一些早餐?” 有那么一瞬间,唐奇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偷腥的猫。 虽然为数不多的道德感没能谴责他,却还是打消了他直接深入的念头。 选择将被子铺在了晨曦的身上,紧接着回应道: “啊——我还好,并不是很饿。” 凯瑟琳似乎很希望他享用早餐。 又或者是,希望跟他一同共进早餐。 所以忍不住多说了一些: “今天的早餐是【夹心蛋香吐司】,据说也是半身人很经典的一份菜肴—— 将奶酪、香草、核桃搅拌成酱,填充进松软的面包片中,再裹上蛋液进行煎炸,最后在吐司上筛下粉,淋上枫浆。 不过我那一份抹的是星梅果酱,感觉风味会更足一些,你要不要也尝试一下?” “不、不用了。我忙了一整个晚上,现在很困、只想睡觉……不用管我,你们享用美食就好。” “好吧。” 门外的凯瑟琳似乎有些遗憾,紧接着疑惑道, “对了,我怎么没有看到晨曦小姐? 她说自己会时刻守卫在门外,所以不需要单独安排房间—— 是没有跟你一起回来吗?” “她——” 唐奇瞧了一眼脖颈喷涌黑雾,似乎倍感慌乱的晨曦,回应道, “也许是出门散心去了吧,不用管她。” “这样……” “总之那间店铺已经不会‘闹鬼’了,你今天就可以放心的租下它,准备装修的事宜—— 具体经过等我睡醒再和你详谈吧,现在我真的很困。” “好,那你早点休息哦。” 直到门外的脚步声远去,唐奇才紧跟着松了口气。 晨曦这时候才敢用心声说话: “为什么我也会忽然紧张……” 唐奇很难描述这种心情。 有种像是上课时偷偷睡觉,被人从背后忽然拍醒的惶恐。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早就过了上学的年纪—— 其实就算是撞上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清清白白,又没做什么。 嗯,暂时还没做什么。 更何况,自己之前已经明确过‘免责声明’了。 只是下意识想要隐瞒下去而已。 无论如何,刚才旖旎的情绪已经被突发打断,唐奇也没了更进一步的心思: “我帮你穿衣服,如果之后凯瑟琳问你去哪里了,你就随便找个借口。” “比如?” “随便什么借口——找个了没人的地方洗澡、散心,怎样都可以。不过我猜她也不会主动问你。” 将晨曦从床榻上拉起来,又了二十分钟重新帮她穿戴好了板甲,唐奇总算是喘着粗气,抹着热汗,要将无头骑士送出门外。 于是他打开了房门: “吱呀——” 迎面便撞上了凯瑟琳和善的笑容。 唐奇一怔,这才意识到,她刚才根本就没有离开! 正要解释什么,晨曦却像是过于紧张似的,先行一步触发了什么开关而解释道: “我刚才……去洗澡了。” 凯瑟琳的笑容似乎更和善了一些: “‘洗澡’吗?” 虽然事先有过‘免责协议’,但真正撞上修罗场的时候,唐奇还是忍不住紧扣脚趾,极为尴尬: “那个,其实是这样的……” “不,您不用解释。” 凯瑟琳摇了摇头,仍然抱以微笑, “我又不是您的妻子。您刻意解释的话,岂不是反而显得很奇怪吗?” “你说的也对。” 唐奇发现,也许是自己多心了。 他和凯瑟琳之间,只是单纯的‘澡友’关系,自己无需为这份关系而解释什么才对。 显然,凯瑟琳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看起来也不像是吃醋……吧? 这让他稍稍安心了一些,就要关上门: “那我先休息了?” 凯瑟琳却径自走入了房门: “等等、我有事情和你说。” 旋即“砰”的一声,将晨曦关在了门外。 唐奇瞧着这位保持微笑的姑娘,干脆利落地反锁了房门,有些奇怪,更有些紧张: “还有什么事吗?” 话音未落,整个人就被凯瑟琳用力推搡着,向后一路倒退,最后被推倒在了床榻上, “你你你干嘛!?” 在惊疑之中,他眼睁睁看着那件亚麻长裙散落在了地上。 清晨的暖阳透过窗沿,照在了少女的发梢,将那酒红色映照地更为火热。 她的语气不容置疑: “洗澡。” (本章完) 第108章 这是什么奖励(求追订!) 第108章 这是什么奖励(求追订!) “隆隆、隆隆!” “别吵了……” “隆隆、隆隆!” “安静点可以吗?” “隆隆、隆隆!” “好不容易可以睡个懒觉,为什么它们要一直从清晨震到中午!?” 被叨扰美梦的歌雅,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的烦躁。 她掀开丝绸的被褥,粉嫩的裸足踩踏在木制地板上,在“咯吱”声中“砰”地关上窗户。 耳畔回荡的轰鸣声减弱,震荡却丝毫未减,颠簸着她的胸膛都起伏不定—— 她喜欢丝绸紧贴肌肤的触感,入睡时并不会套着睡衣。 起床气让歌雅歇斯底里: “我讨厌【建国节】!” 脚心传来的震荡,与萦绕在耳蜗的声响交织在她的血液里,让她有种置身【泰伦皇家剧场】的错觉—— 剧场位于整个泰伦皇城‘索托马’,【弥留城】的正中心。 在泰伦雅言中,‘索托马’实则是‘熔金’。 是将黄金中的精金提取之后,所残留的部分。 作为皇城的平民,并不会认为自己比边境区域的人们,要高贵到哪里去。 他们占据着整座城市90%的人口,维系着整座城市最基本的运行。 赚取更多薪酬的同时,也费着大等同的开销。 更不可能,在另外10%的贵族老爷们面前抬起头来—— 以至于时常会怀疑自己弥留在这座城市,不愿离开的意义。 所以哪怕泰伦帝国的贵族们,仍然会将这片土地称之为‘索托马’,它也不可避免地被平民、旅行者定义为【弥留城】。 而整个皇家剧场由连同温伯格领的【灰石】在内,七种不同性质矿石融合出的【精钢岩】堆砌而成。 四层拱廊的石壁围城了巨大的椭圆形,底层林立的上百拱门成为了剧场的入口,联通着每一条抵达【索托马】的街道。 从此踏入便可直达呈阶梯、碗状式的座位区。 “沿着任何一条路走,都能抵达索托马”,这句话的由来便源于此。 歌雅有幸跟随导师乌拉桑,一同坐在剧场的最底层—— 那是唯有皇帝、议员等身份崇高的贵族们,才可享受的区域。 大理石的雕纹座椅上,铺满了宣软的【冷热】。 根据时节的不同,消耗炼金材料,可以使之变换需求的温度。 她仍然记得自己坐在柔软座椅上时的感受。 12月深寒的雪夜里,‘月潮’索绞着她脆弱的小腹,却仍然要赔着笑脸赴约凌晨的新年庆典。 但一切的痛苦,都随着座下炙热的垫散在了风里,暖和地像是喝下一口蒸腾热气的燕麦粥。 当然,紧随其后的视听盛宴,也将她此前感触的一切,都轰碎成了风声—— 去年的新年庆典,演绎的是《轮回索托马》。 由导师乌拉桑领携的【吟游之歌】学院倾情编撰。 讲述着【无尽之海】的深渊下酝酿着灭世的危机,子民敬爱的‘帝皇’在1400万次灭世的轮回中,寻找到了唯一的解法,牺牲了自己、拯救了世界。 当然,最后肯定是帝皇复生的结局。 毕竟没人有那个胆量,去写死这位已经长存百年之久的统治者。 而一开始的剧本其实没这么复杂,只是‘帝皇率领贵族老爷与军队阻止了深渊危机’的战争大戏,宏大的战场景观才是卖点。 “但是贵族老爷的圈子里已经流传出嘲笑,说我们诗人学院,只是一帮喜欢‘套公式的法师’,毫无诚意可言! 我们今年势必要打破这种无聊的框架,好让他们高看一眼,得到更多的赞助!” 乌拉桑导师在会议上如此吩咐着。 于是歌雅提出了‘轮回’的卖点。 在原本宏大叙事的基础上,添加了轮回的压迫感、与帝皇的个人牺牲,最终赢得了学院上下的一致好评,成为了她应邀参与庆典的契机之一。 而当她意识到站在剧场中心的演员们,都是货真价实的施法者时,才真正明白【泰伦】能够成为拥有唯一‘帝国’之名的理由—— 眼前炸裂的每一道法术,都是施法者们轮换着,经过耗干环位、饮下压力药剂、耗干环位这周而复始的过程得来。 为了将试听增扩到极致,帝国还耗费了大量的魔法道具、同时运作,以便让它们环绕在剧场每个观众的耳膜。 只是三个小时的剧目,几乎就要将整个大地掀翻过来。 也只有施法者掌权的泰伦帝国,能够如此大手笔的利用施法者,为他们娱乐、歌舞。 她没办法不跟着震撼…… “我现在总算是理解,当时那些没有参与庆典,只能呆在家里度过新年的平民们是什么感受了—— 他们一定被这些与他们无关的动静,吵得睡不着觉!” 窗户外的响声来源于【建国节】,阅兵仪式将从清晨一直持续到傍晚。 而城中用以守卫的参天巨像,也会在这个时候按照固定的轨迹移动,每一步都将掀起地动山摇,以彰显帝国的伟力。 歌雅愤愤跺脚,又将细长的耳郭窝下,尽可能堵住声音传播的路径,扑倒在了自己的床铺上: “这怎么让人静下心来休息嘛!” 只差一个月,就要迎来学院的结业周,呈交自己的结业诗歌。 这是竞选助教至关重要的一环。 而一旦成为助教,再经过三年时间的实习,便可以转正、授业,基本上也算在诗人学院中稳定下来。 所以这段时间里,歌雅总是熬至深夜,睡眠不足。 只为了能在结业周的最后,呈交一份完美的答卷,好压过后来居上的布鲁托。 可或许是因为看了太多【唐奇日志】的原因,导致她的心思不可避免的神游到稿件之外,时而期盼着自己也能掌握‘骂人的法术’,时而幻想着闯荡在世界的角落…… 这反倒让她不知道该从何下笔,去编撰一部赞颂贵族老爷们的优秀诗篇了。 写下的内容总是不够满意: “这笔帐必须算在他的头上! 等他哪天回到了学院,必须要让他请我吃一顿天景餐厅的【甜橘烧龙鲑】—— 再把怎么学到法术的经过都告诉我!” 一双纤细、雪白的小腿在床榻上来回扑腾,直到最后,她终于是气急道, “我去城外睡一觉总可以了吧?” 她决定去往温伯格领的月光湖。 那里不仅远离弥留城,湖边铺满的月光藤也最让人安神,在那里躺到晚上,说不定还能见到它们争辉的盛景。 最重要的是…… 或许能在那里,打听到【唐奇·温伯格】的过去。 想到便做,她了五分钟时间匆匆穿戴好衣服、踩上皮靴,又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迅速画了个‘淡妆’,紧接着一把推开了房门。 应和着震耳欲聋的颤动,歌雅就要一路离开宿舍,走出学院。 可不论走到哪里,她都是十分亮眼的存在。 以至于一路上遇到的诗人们,时而会侧目过来,邻近了道喜一句: “恭喜学姐。” “恭喜什么?” 歌雅有些不明所以。 “布鲁托学长公开放弃了竞争助教的位置,等到下个月之后,也许我们就该称呼您为老师?” 这并不是什么能在明面上讨论的事情,毕竟竞选助教的也不只有他们两个—— 否则就显得像是内定了一样。 歌雅有阵子没有听到布鲁托的消息了,这让她认为对方与自己一样,都处于潜心创作之中。 却没想到最后却得来这样一则消息。 比起心头的窃喜,眼下更多是感觉到困惑: “为什么?” 虽然布鲁托为人跳脱,不算靠谱,可靠谱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 放眼整个学院,其实都很难找到一个不诗人的角色—— 为什么宿舍的窗户隔音效果那么优秀? 因为不这么做的话,就挡不住深夜里银色派对的喊叫声。 如果布鲁托本身的能力不够出众,也根本不会被她看作是难缠的对手。 可她完全想不出布鲁托放弃‘助教’这份高薪、稳定工作的理由。 “也许是因为他找到了别的工作?毕竟最近一段时间,他总是偷偷召集一些诗人聚在一起。” 歌雅好奇道:“召集他们做什么?” “不清楚——他召集的诗人们实在是太奇怪了,譬如休斯顿,那个提夫林,您应该知道的。 前段时间因为‘虐待’【有牙的苏茜】,被全院通报的那一位。 还有阿什莉,为了追求一个男矮人,不惜重金移植毛发的那位。 当然,她之后还是遭到了拒绝,眼下正在考虑要不要找施法者为自己释放一个【长效缩小术】。 我可不敢和这些人打交道,免得我养的小仓鼠都要因他们而倒霉。” “……” 虽然并不想评价什么,但歌雅觉得这些人能走到一起似乎是有原因。 这让她已经不太愿意把话题深入下去。 “总之,放弃竞选对我是件好事,我似乎也不必为了一篇结业诗歌而焦头烂额了才对?” 歌雅的心情不可避免的为此雀跃, “为了庆祝这个时刻,也许我该奖励自己一顿美食? 可是【甜橘烧龙鲑】太昂贵,【蜜莓雪葩】又吃腻了…… 我该奖励自己什么好呢?” …… 【你获得了‘休憩曲’。】 【你获得了‘孢子复制器’。】 【你获得了‘专长:超绝精力’。】 虚脱在床榻上的唐奇,看着自己最新获得的奖励,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这是什么奖励?” (本章完) 第109章 逆天奖励(求追订!) 第109章 逆天奖励(求追订!) 三项奖励,首先是关于一路带领难民离开星梅镇、抵达龙尾关,‘彻底安顿’下来之后的结算—— 【带领三百人穿行在吊诡的晨暮森林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迷茫与恐惧本会酝酿不安、制造冲突。 但具有出色领导力的你,总会赶在一切发生之前平息事端。 抚慰人心是一种能力,而你刚好拥有它。】 【你获得了‘休憩曲’: 你可以在休息时,用轻柔的音乐或话语帮助伙伴们恢复伤势与精力。】 “所以我也算是拥有了一种治愈手段?哪怕无法在战斗中使用……” 恢复‘精力’只能算个添头,充其量让消耗过度的碎石少吃几顿饭。 而真正的吟游诗人之所以能被称之为团队中的‘万金油’,除了本身的施法、控场能力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一定的治疗能力—— 他们是在冒险,对赌的是性命。 治疗能力本身就代表了存活率的提升。 而【治疗药水】的高价,也并非每一个团队都能负担的起。 也许每个人都会在身上储存一瓶,以备不时之需。 但吊着一条性命,从冒险中活下来的代价,往往是这趟任务的入不敷出。 这也是【财富之女】,这支拥有【治疗术】游侠的冒险小队,能受到法师学徒的青睐,并逐渐名声鹊起的原因。 “【休憩曲】倒是理解,但是这复制器是什么东西?” 由于过于疲惫,还没能把裤子穿上,唐奇紧接着摸向床头,拿过一株巴掌大小的平头菇: “这糟糕的形状……” 他看向日志的描述—— 【快乐是一种激素、一种情绪,催生它的方式有许多种。 虽然没能如愿和孢子们神交,但借助着音乐的桥梁,你也让它们感受到了由衷的快乐。】 【你获得了‘孢子复制器’: 对准目标进行挤压,释放出的孢子会将之笼罩,凝聚出一个全新的复制体。 复制体听从命令,可以完成简单行动。无法施法、无法做出伤害动作,与主体之间具有心灵感应。 维持1个小时,时限结束、或受到伤害后,都会化为孢子消散。 拥有一发充能,消耗充能后,24小时之内失效,时限结束后需要凭借‘孢子’进行填充。 备注:噗叽噗叽!】 “复制体?可以复制活物?” 唐奇最先联想到的,是死灵学派的八环法术【克隆术】—— 那是用以培养一个无意识复制体,作为死亡保险的‘延寿’法术。 人类的寿命是有限的,在自然衰老之中,很难活过100岁以上的高龄。 而那些将要寿终正寝的大法师们,为了延长自己的寿命,克隆出自己的复制体,置于器皿中妥善保养。 当他们肉体消亡之后,灵魂会随着法术的牵引,转移到自己的克隆体之中,从而迎来自己崭新的几十年。 当然,由于他迄今为止还没能见过八环施法者,所以唐奇也不确定这个世界到底存不存在这种延寿法术。 而且这株蘑菇并没有类似的能力。 如果类比的话,唐奇认为它更像是一环法术【无声幻影】的有形版本。 毕竟无法使用克隆体参与战斗,多了些局限性。 “但还是有些逆天……” 唐奇捏了捏手里的复制器,旋即被喷洒出的无味孢子笼罩了全身,气体涌入鼻腔,迫使他捂住口鼻、闭上双眼。 等缓缓睁开眼皮之时,乳白的平头菇已经变得一片灰暗,床榻一旁,便已然站定了另一个唐奇。 “怎么没穿衣服?” 唐奇不敢直视自己。 因为他有巨物恐惧症。 但是在他惊呼之际,却发现那位【唐奇·复制体】几乎在同一时间,做出了同样扭头、转身、遮住双眼的举动。 “所以在没有下达命令之前,‘他’都会保持与我相同的动作吗?” 唐奇尝试着与复制体建立心灵沟通。 整个过程竟与晨曦此前描述的,连入孢子网络的感觉类似。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被抽离似的,置身到一片浩瀚的穹宇之中。 在一望无垠的漆黑之中,寻觅到了又一个光点,与之进行的联系: “你会写书么?” 唐奇试探着问道。 随后便见自己的复制体,走向了屋舍一角的书桌旁,提起羽毛笔来进行创作。 无需唐奇走近前去观摩,由于复制体本身具有一定思考,而这份思考会通过两人之间的感应,传递到他的脑海。 所以他清楚感知到复制体所书写出的内容——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是只有当一个人陷入迷茫、不知道自己是谁、对自己深深反思的时候,才会产生的空虚疑问……】 唐奇翻了个身子,却不想挪窝,忍不住道: “妈的,被榨干了。贤者模式还没结束……” 但短暂的尝试,让他明白这具复制体并不存在‘灵魂’一说。 之所以能书写下,与自己文笔近似的内容,完全是凭借着搜索本人的思想、学识,而创作出的,符合其本人要求的文字。 虽然做不到尽善尽美,一些细节方面,仍然需要唐奇进行校准。 却能帮他减轻一定的写作压力: “目前还不知道除了当个写字工具人,让我摸会儿鱼之外的作用——但总归是有用的。 至于填充的‘孢子’……” 唐奇翻找着次元袋,拿出了昨夜在临海民宅中拔出的蘑菇,将之全部填充了进去,发现恢复进度大概在70%左右, “需要的数量不算多,可以去找孢子们‘借’一些,问题应该不大。” 让【工具人唐奇】自己套了件衣服,续写故事之后,躺在床榻上的正主紧接着看向最后一项奖励—— 【从清晨到正午,从门旁到被褥。 你居然真的在六个小时的‘摧残’中熬了过来。 你是个真正的勇士,种马们都会以你为傲。 人们都说——“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 而你正在试图改变这一事实。】 【你获得了‘超绝精力’: 你可以更快的从‘贤者模式’中恢复过来。 备注:承认吧,你其实也享受其中!】 “我很需要这个。” 虽然三项奖励各有各的逆天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它们似乎都拥有着存在价值。 现在回想其清晨时分的一幕幕,唐奇都忍不住双腿打颤——这还是他获得【超绝精力】之后的结果。 傍晚刚睡醒,试图写日志的时候,他几乎连提笔的力气都要使不上来。 也好在是进入到了‘奴工’模式,记下日志,获得专长之后,才逐渐缓过力气来。 而制造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似乎只是趴在他的被子里、被揽在了怀中,迎着阳光与唐奇一同小憩了一阵后,下午时分便匆匆离开【友好之家】,去筹备有关酒馆的一切事务。 对于凯瑟琳的行动力,唐奇自愧不如。 肚子饿的发瘪,“咕咕”叫个不停,可他仍然没有下床的勇气,生怕一个不留神就跪趴在地上。 只能叹一口气,向着门外呼唤: “晨曦、晨曦?” “我在。” 门外守候了一整天的圣武士,是以心声传递,直入唐奇的耳畔。 “帮我向查克要些晚餐来,我快要饿死了。” 铁靴踩踏在地板的声音十分沉重,以至于走远、走近的声音都十分明显。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晨曦便径自推门而入,她首先留意到了屋内的复制体: “这是……” “一道法术,不用理会。” 这个世界上诡异的事情有许多,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用‘法术’的理由搪塞过去,所以唐奇没想着隐瞒。 晨曦也不会过多询问什么,端着餐盘走到了唐奇凌乱的床铺旁: “查克先生说,这是晚餐剩下的【鸡炖饼】,他让妻子帮你加热了一下。” 虽然只相处了一天的时间,但唐奇自认已经充分了解这位友好的半身人‘向导’: “他一定还说了什么。” “是的,我正要背诵—— ‘炖菜是我们半身人最擅长的做法,而这道【鸡炖饼】与昨天的大杂烩可是截然不同。 除了必要的腌制鸡腿之外,你还要提前在锅里添加黄油、京葱、香叶、百里香,翻煮十分钟,加入雪利酒并煮沸、进行搅拌,直到液体变得浓稠之后,下入备好的鸡腿与面团。 有浓郁的鸡汤作为汤底,而浸泡的奶油面团里,除了必要鸡肉馅料之外,还加入了我最爱的马苏里芝士。 虽然每一个半身人家庭都有自己的独家秘方,但我敢保证,只有【友好之家】的鸡炖饼最为美味’!” “的确是他会说出来的话。” 显然,查克对自己、或者说他妻子的厨艺十分满意,总是会向外人炫耀【友好之家】的菜品。 事实上,的确有许多人下榻这家旅馆,只是为了品尝最为正宗的半身人菜肴。 唐奇缓缓支起身体,倚靠在床头,有那么一瞬间,竟觉得自己像是个久病卧床的丈夫。 餐盘已经搁置在了一张床用木桌上,使他可以直接享用这碗浸泡着焦褐表皮馅饼,有着晶莹底色的浓郁鸡汤。 咬下馅饼,芝士与鸡肉交织的咸香便涌入了睺间,夹杂着芹菜的清香,竟不显得重口。 “好吃。”唐奇由衷赞叹道。 “我背完了。” 直到这时,沉默片刻的晨曦忽然说。 唐奇眨了眨眼,与那透露着些许黑雾的头盔面面相觑。 “我背完了。” 晨曦又说。 唐奇恍然大悟: “你居然完成了‘一字不落地背下菜谱’挑战吗,果然,这世上没有什么困难是能阻挡你的!” 黑雾流溢地更浓,她似乎终于感到了满意。 唐奇松了口气,紧接着就要喝一口汤,门外却传来了查克的呼唤: “唐奇先生,有人找你,似乎很着急的样子!” (本章完) 第110章 威胁 第110章 威胁 “哪位?” 虽然还没到深夜,但时间的确称不上太早,唐奇想不出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 好在查克并没有让他思考太久,直接回应道: “您的朋友,那位胖胖的贵族少爷—— 还有一位,嗯,更臃肿的老爷。” 龙金城并不会因为‘诋毁贵族’而被治罪。 法律保护贵族的私有财产,却也不会偏向为贵族服务。 但如果被贵族盯上,尤其是那些有钱、记仇的老爷们,也像是黏上了一坨狗屎——他们绝对会在你留意不到的地方使绊子。 譬如钱雇佣些冒险者、【红巾帮】的混混们找上店铺捣乱。 这些人被带到监牢中的十分钟后,便会被他们以贵族的身份钱保释,然后再放出来寻衅滋事。 ‘贵族’的身份便等同信誉,这是他们少有的权力。 所以查克也不敢议论地太大声,以至于声音越来越轻: “我可瞧不出来他们想要做什么,但身后还带了一批很吓人的佣兵,指名要见您—— 总之,您还是下楼看一眼吧?” 事实证明,不怕一个人长得丑,就怕他没有辨识度。 唐奇几乎是下意识反应过来,那个能比小白猪还要臃肿的,只能是星梅镇的领主【梅尔·巴瑞】。 “果然免不了打个照面吗……” 既然把他的领民一路带到了龙金城,那就不可能被对方忽视。 只是没想到他能来的这么快: “他为什么能离开龙金城?戒严令解开了?” “听说虽然没能收上一些常驻冒险者的税款,但议会有别的方法收缴,干脆就直接放开了。” 考虑到兽人是向着星梅镇进发,而在梅拉德抵达龙金城的第二天,戒严令便突然撤销,唐奇很难不去思考这其中的联系。 但他还有些腿软,其实并不太想主动下楼。 让晨曦搀扶着过去,也显得气势上低人一头。 于是犹豫片刻后,向门外道: “让他上来找我。” “这会不会不太好?那毕竟是一位贵族老爷。” “不愿意的话,就让他在楼下等我吃完饭再说。” 虽然【超绝精力】的描述,是‘加快贤者模式恢复效率’,但从体感来说,也具有一定恢复体力的效果。 毕竟没有人愿意在‘疲惫’状态下洗澡。 吃些东西,保证一个充沛的状态,也是为了在遇到一些观念上的不合、闹出冲突的时刻从容应对。 但这种举措,也势必会招来梅尔领主的不满—— 当唐奇与晨曦一同走下楼梯,看清那个身材臃肿,肚皮圆滚地像是怀了五胞胎似的梅尔老爷时,也顺带将他拧紧的眉头、烦躁的神情收入眼底。 一头挂满金银,气的“哼哼”直喘的不耐烦山猪。 也不怪他不愿上楼。 唐奇甚至有些怀疑,就凭这位山猪老爷的体格,等到爬上旅店二楼时,还能不能剩下讲话的力气。 相较之下,还是他身旁的梅拉德更可爱些。 至于那六个佣兵,单看一身板条甲的着装,便知道他们佣金不菲…… “他们看起来身手不错。” 晨曦这么说, “但是比我差一些。” 这让唐奇稍感安心。 梅尔从未见过唐奇,但也听说过梅拉德的描述。 而黑发、黑瞳在这个世界上其实称得上稀有—— 至少大部分人类的头发都是棕黑色,在阳光下偶尔能呈现浅棕的光泽。 以至于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位吟游诗人。 鼻腔吞吐着“哼哼”粗气,耐心显然抵达了极限: “我还从没遇到过,能让我等待这么久的人!” “那你现在遇到了。” “这就是你和贵族说话的语气吗!?” 梅尔的手掌“砰”地一声拍在了大厅的餐桌上,叱喝道。 “不,当然不是。” 他还以为唐奇是在示弱,满意于自己所展示出的威严。 直到唐奇的下一句话说出口: “这是我跟山猪说话的语气。” “沙滩的儿子,你怎么敢这么侮辱一位贵族!?” 唐奇挑了挑眉,佯装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 “哦,实在是抱歉,这位老爷。 请原谅我竟然没能认出来您是一位贵族。 毕竟在我印象里,贵族总是谈吐得体、富有学识、懂得礼仪的体面人,而不是一开口就像头山猪般咆哮的——嗯,山猪。” “你——” 梅尔气急之下站直身子,却又要因为肥硕的身躯而重心不稳,险些趴倒在地上。 好在梅拉德上前搀扶,用自己宽阔的脊背稳住了父亲的重心,才没能让【巴瑞】家族在这么多外人面前丢尽脸面。 可小白猪已经震惊地说不出话来—— 他明白唐奇不可能答应‘更换主角’,所以才选择带着父亲前来交涉。 哪能想到他连父亲的面子都不给! 而唐奇很清楚梅尔的想法。 让一个贵族等待太久,引发恼怒是一方面。 但对方更多是想先声示威,好在后续的交谈中占据话语的主动权。 可他最不该做的,就是和一个吟游诗人耍嘴皮子。 眼下自己的气势已经压倒过对方,也不必再紧咬着不放,唐奇很快便缓和了语气: “但我愿意相信您是一位贵族,毕竟我与您的少爷也算熟络。所以我为质疑您的身份而道歉。” 梅尔听不得这些讥讽。 他很想发火,再下令自己身后的佣兵拔出刀剑。 至少也要吓唬吓唬这个该死的诗人,以便显示自己没那么狼狈。 可一想到对方此前提到的,贵族所应该保持的‘体面’,又不得不咽下这口闷气—— 他可是货真价实的贵族,不是只会卖梅子的乡下农场主! 他当然应该保持贵族的气度,体现自己的涵养! 于是,哪怕心里有种‘明明被人塞了一坨,却还要假装津津有味咽下去’的憋闷感。 但梅尔仍然强扯起圆润的嘴角,试图用笑意展示自己的风度。 咬着牙,几乎是让字音从牙缝中挤出来,着重道: “当然,作为一个‘有教养’的贵族,我原谅你的无礼。” 梅拉德眨了眨眼。 怎么会这样? 父亲为什么没有感到愤怒? 这与他印象中的老爹还是同一个人吗? 还是说,只有用这样的方式对话,才能让他听取建议,平等的表达内心所想? 所以从同性的角度上来讲——父亲其实是受? 唐奇懒得理会父子俩的心思,只问道: “所以梅尔大人,您深夜莅临旅店,指名道姓地找我恐怕也有您的原因。 我还有事要忙,不如我们直接步入正题?” “当然。” 梅尔恨不得早些将事情谈妥,回到自己的宅邸。 省得留在这里,被一个烂嘴的诗人气个半死。 他最先向围观的查克使起眼色。 后者不是唐奇,他们还要依靠龙金城吃饭,连忙招呼着妻女走入厨房。 另外几个全副武装的佣兵则走向旅店门外,伫立站岗,以保证不会有任何一个外人听到他们接下来的谈话: “首先,我很感谢你能将我的儿子护送回来——你显然比我雇佣的废物佣兵们更有能力。” “如果只是为了表达一些口头感谢,我认为还是没必要浪费时间了。” “当然不。” 梅尔轻咳两声,身旁的小白猪便连忙取出准备好的钱袋,上前递交到唐奇的手中: “这是两百金币——欠你的那些也算在里面!” 唐奇掂量着钱袋的分量,倒是不觉得堂堂【星梅大亨】会在这些小钱方面造假: “所以,你是觉得他的性命只值200金?有你的一箱酒钱贵重么?” “没有我的儿子,你们也不可能从晨暮森林中走出来,不是吗?” 梅尔并不缺钱,但他也不可能任由对方敲诈, “如果你为这份奖赏而感到不满,或许可以听听下面这笔交易—— 听说你正试着将此行的经过撰写成书,对么?” “有这个想法。” “我希望你把故事的主角,换成我的儿子,最好是详写他的领导力,以便突出他对于整个团队的重要性。 而我会借由整个【巴瑞】家族的渠道,将你的书籍推广出去,并许诺你百分之二十的销售额。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所书写的内容值得推广。 如果你没有这个能力,我可以费300金币作为买断费用,然后由我去聘请其它诗人撰写这趟经历——而你唯一要做的,只是闭嘴而已。” 唐奇想都没想: “不可能。” “你可以提出一个让我们双方都能满意的价格。” “没这个必要。你就算是把梅拉德卖给我也没用。” “为什么?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我的孩子为此博得了声名,你为此赚取到了佣金。 只凭你一个外乡人的力量,可没办法说服出版社为你的著作扬名—— 哪怕你的故事再精彩,没办法被人看到,也就一无是处。” 这的确是梅尔迄今为止,说地最有道理的一番话。 唐奇甚至可以预见,哪怕自己说服了出版社,发行了书籍。 所得到的回馈大概也寥寥无几。 至少在短期之内,他不可能见到任何收益。 可他仍然、且必须要这么做—— 【声名远扬,更多奖励。】 他需要知名度。 不止是通过冒险、接取任务,在冒险者的圈层中提高声名。 这些冒险者酷爱吹嘘历险,却很少愿意听到别人吹嘘历险。 除非是实现了诸如拯救城市的伟大壮举,否则很少有一个冒险团队能做到扬名立万。 这让‘利用著作传播事迹,扩大影响力’便成为了一个必要的尝试。 名声不可能主动送上门来。 他也更不可能将名声的受益者拱手相让: “如果只是为了这种无聊的事情——我没兴趣。” 要不是害怕唐奇会借着驻唱的机会,散播什么谣言,从而影响整个家族的名声,梅尔甚至不愿意多浪费一滴口水。 这毕竟是这群吟游诗人们最热衷、且最容易做到的事情。 所以他不得不这么做: “你确定要拒绝这笔交易么? 我劝你最好考虑清楚。” 唐奇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眯紧双眼。 而蜷缩在一旁的梅拉德,霎时间感觉气氛变得越发凝重。 以至于环顾四周时,余光瞥见了那些看守旅店的护卫。 他们已经悄悄握住了剑柄,向着旅店中的唐奇缓缓靠拢。 就要等待雇主的命令。 空气愈发静默。 像是紧绷的弓弦。 唐奇沉吟道: “所以,你是在威胁我?” (本章完) 第111章 可以和解吗(求追订!) 第111章 可以和解吗(求追订!) “我当然是在威胁你。” 被拒绝的梅尔当然不会露出什么好脸色。 最开始的讽刺、到如今的拒绝,都在证明着眼前这个诗人从没把自己放在眼里过。 他不是一个逞凶好斗的人,却不介意使用一些非常手段。 法律不会偏袒贵族。 但是会偏袒金钱。 他每周大肆举办舞会、向那些邀请来的贵族们撒币,当然不是因为自己是个撒币,嫌弃金币太多没地方消费。 而是希望这些在龙金城中担任各个要职的权贵们,不要为一些小事为难自己。 譬如,杀死一个无关紧要的外乡人。 他才抵达龙尾关不久,甚至还没有交税呢。 而梅拉德了解父亲的想法—— 既然没办法用金钱堵住吟游诗人的嘴。 那就只能用武力撕烂他的嘴。 这让他不免感到担心: “父亲,你别……” “闭嘴,孩子。” 眼看这个不成器的儿子,竟然还抱着如此天真的想法,担心一个外人的死活,梅尔的语气不由严厉了一些, “收起你那不必要的怜悯,睁大你的眼睛仔细看好!” 他冷哼一声,就像是发号施令。 而那静默围拢的守卫们,已然抽出腰间的宝剑。 锋利的剑刃上,映衬一抹凛冽的寒光—— “就由爸爸亲自来为你上一堂课。 好让你知道,什么叫做一家之主的果断!” …… “可以和解吗?” 瞧着那些被晨曦拦下,如今四仰八叉躺倒在地上的佣兵们,梅尔果断道。 该死! 他单以为这个吟游诗人的身边,只有碎石那个矮人战士守护着。 而这六个佣兵虽然个体实力上逊色矮人一头,但也都是从【飞龙骑兵队】里,精挑细选出来的老兵。 是与那些资深冒险者具有一战之力的狠角色。 更何况,在抵达龙尾关前,他还特意为这些佣兵的腿部、膝关节处添置了物理加护! 哪怕是碎石,面对这种层次的围殴也该感到无力才对! 所以当看到矮人不在身边时,他其实已经像“把蚂蚁捏在手心里”一般自信。 可这才过了几分钟? 还不到一首歌的时间—— 那个吟游诗人是在六个佣兵全部倒下之后,忽然中断的歌声,所以他印象很深刻。 就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那些本该让他安心的佣兵们,就这么被眼前这个身着朴素板甲,手持铁锈断剑的战士给掀翻在了地上!? 他上哪聘请来的打手!? “你怎么没跟我提起过这个人?” 梅尔将质疑的目光搁置在自己的儿子身上,悄声低语。 梅拉德捏了捏自己的衣角,有些无辜地回答: “父亲,我本来是想提醒您的。 可是您非说要给我上一堂课—— 其实投降不用您来教,我很熟练的。” “闭嘴!” 梅尔很快摆出一副和蔼的笑脸,有些紧张地搓起手来,看向唐奇, “不愧是将我儿子平安带回来的勇士! 请不要因为我这微薄的试探而感到气恼,我也只是想要见证你们的英姿而已。” 听到他的赞赏,唐奇连忙按住了晨曦的头盔,以免得意的黑雾会将她的‘脑袋’掀飞。 也许梅尔领主足够狂妄,但没有眼力的人,是没办法将家族酒厂经营到有声有色的—— 于是他匆匆取出那用作买断费用的300金币,借由梅拉德之手,捧到唐奇的面前: “哈哈,一些微不足道的歉意罢了。” 一到这个时候,‘贵族’身份重要性便体现了出来。 要么就把事情做绝,要么就留有一线。 只要唐奇还打算驻足在龙金城,就不可能真对梅尔痛下杀手: “只是一袋金币而已么?” 眼看对方不肯善罢甘休,梅尔忍不住咬牙道: “在伸出贪婪的舌头之前,先想想它会不会撑爆你的胃口——这里可是龙金城,你还能拿我怎么样?” “杀了你,然后卷铺盖跑路,短时间内没人能拦得住我们。” 唐奇理所当然地回答, “我可以去黑礁港,或者干脆跨过远洋,回到泰伦帝国。你觉得龙金城的通缉令,有可能影响到大陆彼岸么?” “该死,那你还想要什么?” “20桶星梅酒,也不需要优质的陈酿,最便宜的那款就可以。这对于坐拥酒厂的你来说,显然不是问题。” 其实唐奇对梅尔此前提到过的‘推广渠道’更感兴趣一些。 但是在已经交恶的前提下,他可没有胆量跟对方合作。 那就只能讨论一些即得的、现实些的东西。 “因为兽人的影响,等到恢复生产还不知道要多久。你不知道20桶梅酒会对未来的供货造成多大影响……” “20桶。” “最多10桶——” “成交,怎么取货?” 唐奇不希望在这件事上过多浪费时间。 其实也可以用【交友术】劝诱他答应下来,但是这会导致梅尔意识到自己受到了魔法效应,从而让整个交易不被龙金城认可——法庭有的是办法分辨真相。 梅尔就连深呼吸一口气,都会因为肥胖而发出“哼哼”的轰鸣声。 但他还是老老实实地拿出取出纸笔,写下欠条后,盖上了家族的印章: “把这个拿去我的酒厂,我会让负责人为你兑换。” 既然整件事因由他的误判,而出现了意料之外的偏差。 那也只能捏着鼻子,忍受相应的结果。 唐奇接过梅拉德捧来的字条,暂且收到一边: “真可惜,如果您早说自己是来送钱的,我最开始就不会以那么粗俗的态度对待您。 哦对了,别忘了支付一下打砸旅店的费用。 想必您这么大方的老爷,不会吝啬几枚金币才对?” 梅尔的“哼哼”声更为粗重,一股积压在肺腑的老血,险些就要从喉间喷吐出来—— 为什么这个烂嘴的诗人,只要一开口就能把他气的面红耳赤!? 吟游诗人的嘴,不都应该是奉承、迎合的嘴吗!? 他有心撂下一句狠话,但更怕说完以后,唐奇改了主意不放他走。 狠狠跺脚之后,将自己的一条手链摘下,扔给了唐奇,表示这是用以赔偿的费用后,又忍不住看向站犹如忠犬一般,候在他身边的晨曦: “嘿,他了多少钱雇佣你?我愿意出十倍的价钱。” 晨曦疑惑道: “你能在遗忘石碑上为我书写十份荣光吗?” “哈?” 一时间,梅尔甚至怀疑对方不是在说通用语。 但他很快便意识到,这是在表达拒绝。 他忍不住重申道: “我很有钱!” 唐奇倒是没有介意对方明目张胆的挖墙脚。 只是指向那些趴在地上的佣兵们,缓缓开口: “能用钱买来的东西,证明它本身便不够珍贵。 你能钱买来他人的应和,但是你真的买到过他们的尊重么?” “该死的,闭嘴!” 梅尔觉得自己的脸颊,像是被火炙烤似的阵痛。 他不愿再浪费口舌,也不顾那些倒在地上,生死不明的佣兵。 匆匆提起自己金贵而厚重的外袍,像是提起自己仅剩不多的颜面,回到停靠在门外的马车上。 梅拉德也连忙跟上,甚至不敢回头望去一眼。 不知为什么,他似乎有些害怕唐奇的目光—— 更怕唐奇觉得,今天的一切,其实也代表着自己的态度。 等到马车调转了车头,向着龙金城驶去的时候,他忍不住看向面色铁青的父亲: “那有关星梅镇的事情……” “写、必须写! 等回到家里,我就去聘请一位知名作家,把你这趟经历绘声绘色地描写出来、甚至大肆宣扬出去! 我倒要看看在推广渠道的加持下,他的书凭什么能卖得过我们!” 梅拉德迟疑道: “父亲,不如还是算了吧? 根据我这么多天以来的观察,跟唐奇对着干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还记得星梅镇时,自己上午才把唐奇抓起来。 晚上就撞上了兽人部落。 才想着要抛下星梅镇不顾,转眼又被绊倒在了泥地上。 反倒是听唐奇的话,带着他们找到了那座圣殿,解决了死灵法师的隐患,还让他感觉到了些许的认同感。 以至于早就没了跟唐奇作对的心思。 但气头上的梅尔,怎么可能听得进他的劝解: “闭嘴!你可是我的继承人,怎么能说出这种丧气话来!?” 听着父亲的责骂,梅拉德也忍不住低声嘟囔道: “您不是投降的比谁都快……” “你说什么!?” 眼见父亲越发激动,梅拉德下意识想要退缩,闭口不言。 却转而想起刚才唐奇明明是在讽刺,却给予了他们平等对话的余地。 也许,父亲更喜欢听别人讽刺他? 短暂的念头,让胆怯的小白猪第一次有了反抗的冲动。 于是,他模仿着唐奇的口吻说道: “贵族应该是谈吐得体、富有学识、懂得礼仪的体面人,而不是一开口就像头山猪般咆哮的——山猪!” “……” 转瞬间,梅拉德发现耳边的吼声消失了。 这让他感到无比惊喜。 原来真的有用!? 于是当他自以为掌握了‘沟通的技巧’,从而洋洋得意抬起双眼,看向父亲的时候。 他恍然发现,父亲好像并没有给予他平等对话的机会。 而是不停地在自己的腰间摸索: “妈的—— 皮带呢、老子的皮带呢?” 下一刻,迟缓的车厢中,传出了犹如宰猪般的惨叫声—— “救命!!!” 等到马车停歇在了【巴瑞】府邸,梅尔才推开车门,重新系紧自己的腰带: “不过这臭小子说地没错,他毕竟是一滩‘抹不上墙壁的烂泥’。 真要让那个吟游诗人传播出去真相,丢脸的反而是我们自己。 还是别给这臭小子出书了……” 一路上的鞭笞,平息了梅尔所积攒的怒气。 也让这位贵族老爷,有了理智思考的时间: “但这件事绝不能就这么算了—— 这个该死的诗人,不是想要出版历险么? 不是说‘钱买不来一切’么? 等我买通了所有的出版社,我倒要看看他怎么发行自己的传记! 哼哼!” (本章完) 第112章 《唐奇的冒险指南》 第112章 《唐奇的冒险指南》 “你完蛋了。” 从厨房的幕帘后悄悄探出头来,望着那远去的华丽马车,查克忍不住道。 “为什么?” 唐奇将梅尔的手链扔给半身人。 他看不出手链的价值几何,只能瞧见镶嵌着不少晶莹剔透的珠宝,就算折半售出,应当也足以抵扣破坏旅店的费用—— 斗殴的时候很少有人会注意周围环境,随手抄起一把椅子,或是将餐桌打碎都是时常发生的事情。 以至于大多数平民酒馆、旅店,都只会买些廉价的桌椅,方便随换随用。 “当贵族们意识到自己无法取走你的性命时,他就会尝试取走你别的东西——总之你已经被狗屎给黏上了,还是小心点为好!” 查克也不含糊,接过手链,干脆地将它戴在了妻子的脖颈—— 对于梅尔那只肥硕的手腕而言,这的确刚刚好作为半身人的项链。 “你真美。” 查克的妻子是一位模样恬静,却时常拿着擀面杖严查私房钱的彪悍‘小姑娘’。 至少在唐奇看来,这对夫妻年轻地像是小孩子。 也只有在查克表达爱意的时候,她才会羞涩地捂住脸颊。 并在缓过来之后狠狠的掐住查克的耳朵: “说吧,又想从我这里支走多少钱?” “五、五枚金币就好!” 查克痛并快乐着, “听说过段时间城里会举办奶酪大赛,我必须要狠狠支持我最爱的马苏里奶酪!” “什么大赛?”又是一些唐奇没听说过的专有名词。 “为了评选出【全世界最美味的奶酪】所设立的美食大赛,优胜者将夺得【奶酪之王】的桂冠!” “怎样才算优胜?” “当然是通过最具权威的奶酪专家进行品尝、评比!” “那岂不是很容易被收买?” “不、怎么会。他们怎么可能收买一只老鼠?” 查克摇了摇头, “每天将一块完整的车轮奶酪摆在鼠鼠的面前,通过它啃食的范围进行评比,哪块奶酪缺失的最多,哪块就是优胜者。” 这下唐奇听懂了:“所以你是去下注的。” 查克怎么可能承认,连忙摆手,用鄙夷的目光大量唐奇: “不不不,你怎么能如此庸俗——要知道,我可一直是马苏里奶酪的忠实拥趸。从来都是抱着支持喜爱奶酪的想法付钱的!” “没错。你当然是马苏里奶酪的粉丝。” 查克的妻子毫不留情地戳穿道, “从五年前,你赌中马苏里奶酪成为优胜者之后!” “不,莱莎,你要相信我。我有预感,马苏里奶酪一定是今年的奶酪之王——诶、疼疼疼!” “好了好了,莱莎小姐,看在我之前帮您找到私房钱的份上,先饶过他几分钟。我有事问查克先生。” 兴许是【平民英雄】的影响,使得唐奇说服起来十分容易。 等到莱莎将查克松开之后,迎着半身人道谢的目光,唐奇转而问道: “查克,我需要你帮个忙。” “哦,有什么需要尽管提,我来者不拒!” 查克摩挲着手指, “只要钱到位就可以。” “首先,我需要你帮忙把那10桶星梅酒运回来,你应该认得酒厂的路?” “当然,一般的工厂、仓库,都会开设在【码头区】。” “然后,我还需要你帮忙宣传一下【金色橡树】。” “那位小姐新开的酒馆吗?事实上她下午时也这么拜托过我。” 查克耸了耸肩, “虽然帮你们宣传是没问题啦,但只靠我一个人的力量,可没办法把酒馆的名字传扬到大街小巷—— 所以我为那位小姐推荐了更合适的人选。” 查克的业务能力唐奇是领教过的。 不得不说,哪怕在半身人这个天性友好、乐观的族群中,查克也是相当优秀的那一位。 “居然还有人比你更合适么?” “当然,也许你们明天早上就能碰见他们。 龙金城很大,少了一个指引的向导还会照常运转。 但少了这些人,也许第二天就会陷入混乱。” “他们是谁?” “等你见到了不就知道了?” 查克故意卖了个关子,紧接着就被莱莎拽住耳朵,拖进旅店的仓库搬运新桌椅。 唐奇见状,也只得让晨曦出力,将倒在地上的一众佣兵扔在了大街上。 毕竟只是拿钱办事的打工人,他倒是没有刻意让晨曦往死里打,省的用力过度反而伤到自己。 这些佣兵身上又都穿戴着厚重的板条甲,以至于大部分都是头部受到重创而晕厥。 几乎是被摔在地上的顷刻,失重感便刺激着他们的意识开始回笼。 眼看雇主都不知道跑去了哪里,也没有什么驻足停留的理由,没一会儿便溜得不见踪影。 依稀还看到四个佣兵结伴,走入了不远处的酒馆。 恐怕也是趁着难得的闲暇找些娱乐活动,总好过每天陪在老山猪的身边无所事事。 坐在旅店门口石阶上的唐奇长舒一口气,迎着温热的晚风,也在闲适的夜里思索起接下来的打算: “等到金色橡树稳定下来以后,先把第一本书写出来吧? 至于书名—— 《唐奇的晨暮森林指南》? 嗯,这个名字不错。 主要介绍‘从星梅镇到龙金城’这二十天的路程,所遇到的风景、植被以及各种怪物,至于那些没碰到,却听人提起过的,譬如狼人…… 完全可以凭借脑海中的知识库,总结大致特点。 我掌握着一些资深冒险者都没能了解的知识,这也是我的优势所在。” 对于撰写怎样的书籍,唐奇其实早有定论—— “一套成系列的、不止面向冒险者的【冒险指南】。 除了《晨暮森林指南》之外,后续或许还会撰写《龙金城指南》、《泰伦帝国指南》什么的……” 以经历的冒险故事作为主线,穿插各类生物知识、乃至一些冒险的注意事项。 譬如: ‘永远不要向人暴露你的后背——偷袭豺狗有感。’ 在印象中,市面上还没有出版过类似的纪实文学。 倒不是因为,这个点子有多么的标新立异,多么创新。 至少在唐奇的记忆中,学院里曾有不少吟游诗人立下誓言,试图完成这项伟大壮举。 然后? 然后就不知道死在了哪条路上。 有文采、有能力出书的人,没能力在冒险中活下去。 有能力在冒险中活下去的人,又大多不会选择写书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计。 唐奇当然称不上多么有文采,也称不上多么有实力。 但他偏偏是具备这两个条件的‘万金油’—— ‘万金油’可不需要做到尽善尽美。 长板未必够长,但短板一定不会太短。 理论上,够用就行。 而创作整个《指南》系列,既可以为广大冒险者增长知识面,也可以满足大部分普通人的猎奇心理…… 毕竟再资深的冒险者,也有不了解的事情。 从最早黑蛇、碎石对狗头人的来历一无所知时,唐奇便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将‘出书成册’的计划列入了待办清单。 等到之后经历的故事越来越多,他甚至可以将一些内容单独罗列出来,出版成《唐奇的怪物指南》、《唐奇的美食指南》、《唐奇的风俗评鉴指南》等等…… 同时,他也会在书籍中掺杂许多杜撰的内容—— 反正没人看的出来。 主要用以规避‘历史无法被记载’的诅咒。 可以预见的是,哪怕所撰写的第一部指南,未必能引起热烈的反响。 随着整套《指南》系列的不断累积,他一定会获得一批忠实的读者,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 一切,都是为了【声名远扬,更多奖励】。 不就是长线经营吗,反正他会一直走在路上。 他连一条幼龙的成长都敢等。 还有什么是等不起的? “但写书与冒险是离不开的。所以把‘晨暮森林’的内容出版之后,就去那个地下城瞧一瞧吧。” 一旦将思路整理清楚,唐奇的便焕发出了十足的干劲。 正巧距离复制体代替写书,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如今工具人已经散成了粉末。 唐奇也便伸了个懒腰,打算回到房间、接过‘自己’未尽的著作…… 可当余光瞥见街角那道火红的倩影时,他的双腿还是忍不住颤抖起来,一整个跌坐在地上。 凯瑟琳显然是忙完了租赁店铺的事务,眼下正牵着安比向着【友好之家】走近,身后还跟着林恩神父、老大卫几个比较眼熟的面孔。 看到坐在石阶上的唐奇,她的笑容一如既往的和善。 可这抹笑容映入唐奇的眼底时,他几乎是应激似的摆了摆手: “今晚先休息吧?” 他是一滴都不剩了。 “休息?当然要好好休息。毕竟我们的诗人先生已经那么辛苦了呢。” 凯瑟琳意有所指,但身旁有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她也不好说的更明显。 安比则是将‘安窝’在了头顶,被兜帽遮挡地严严实实的伊乌抱出来,交到唐奇的手上,紧接着叉腰道: “安比可是有好好照顾伊乌哦!” 唐奇摸了摸小丫头的耳朵,发现小龙还舔舐过小丫头的耳郭,以至于有些湿润: “安比真棒。” 他紧接着看向凯瑟琳: “所以,你们把临海的那间宅子租下了吗?” “当然。” 凯瑟琳的眉眼弯弯,连携着由衷的雀跃, “说到那间店铺,我还有个好消息想分享给你!” (本章完) 第113章 遗产(求追订!) 第113章 遗产(求追订!) 其实自从被豺狗一脚踹出酒馆,见到凯瑟琳的第一天起。 唐奇自始至终,都没见到她展露过灿烂如阳光的笑容。 继承了【金色橡树】,让少女免不得精通与人交际的艺术,逐渐精明而懂得边界。 所以初见时,能发现她总是把握着一个合适的分寸,礼貌而生疏。 之后在逃难的路上,又频频遭遇意外,以至于一路上的压抑,使她甚至难以维系体面的微笑,弯叶似的眉宇间始终覆着一抹忧愁。 如今租赁下了店铺,似乎终于感到了些许安定,才让她的心情逐渐好转起来。 但她仍旧不算是一个跳脱的女孩,也很少会高兴到现在似的,几乎要跳起来。 少女的模样,就像是发现了一件无价的珍宝。 可发现宝藏本身并没有那么值得欢呼。 只有把它留着、压抑在心底。 再把它带到另一个人的面前。 将那份喜悦摊开给对方分享: “你快看我发现了什么?” 而唐奇十分乐于配合,站起身来疑惑道: “所以是什么好消息?” “我不是将那座宅子、连同地皮一并租赁下来了吗? 今天本意是带着几位镇子上的老顾客,帮忙去瞧一瞧该如何修缮那家老宅,把它打造成酒馆的模样。 可就在我们抵达后院时,霍尔茨先生发现了一样意外之喜—— 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印象,当初想要‘以次充好’的300公斤星梅,就是从他的果园里购置的。 作为星梅镇上最出色的果农,他一眼就瞧出后院的土壤质感有些不同……” 虽然三百人的安抚工作,一向是备受信赖的林恩神父所担任。 但唐奇偶尔也会在营地的正中,弹些抚慰心灵的悠扬小曲。 休憩的闲暇,如果有人无聊了,还会与他分享自己的故事。 这让他对星梅镇的难民们,有着最基本的了解。 而这其中最具印象的,也只有老大卫与霍尔茨这两个农夫。 前者是一个十分精明的人,每当营地遇到危险时,他总会拿起草叉试图赶到唐奇的身边——因为他知道,这能让自己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这样,就能依靠一些微不足道的好感,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借助唐奇、或者凯瑟琳站稳脚跟。 他至少要让自己的妻儿有一口热粥喝。 而对唐奇来说,‘精明’是个褒义词,这意味着他总能做出让彼此都满意的选择。 至于霍尔茨,则是因为种植星梅的关系,时常与凯瑟琳有所往来,唐奇偶尔能从凯瑟琳口中听到他的消息。 但最值得注意的,还是他们两个的儿子【大卫】与【霍格】。 两人都曾与安比发生过一些摩擦。 作为家长,老大卫与霍尔茨曾严令禁止自己的孩子招惹安比——主要是害怕兽化人伤害到他们。 但少年总会在悄无声息中变得叛逆。 父亲越是禁止的事情,他们越觉得具有挑战性。 所以小孩子之间的恩怨,最终在那20天的逃难过程中,以安比一个人将两个男孩打哭在地上作为了收尾: “大卫,破坏你们家的星梅是我不对,我向你道歉—— 但是姐姐说过,谁敢欺负我、我就以同等的方式欺负回去。 可安比不能骂人。 所以只好把你们揍到不敢多嘴了。” 她刻意收敛着自己的爪子,让两个少年只受到一些瘀伤,但他们还是哭的跑回去找了自己妈妈。 两个少年只觉得输在一个小姑娘手里,面子都要丢光了,这段时间倒也安分了许多,没再敢与安比同时出现。 至于他们的家长,当然不可能理会两个顽皮的孩子。 反倒由于日积月累下的好感,从凯瑟琳的手中得到了一份帮工的工作—— 以便充当劳力,帮忙装修全新的【金色橡树】。 这让他们快人一步,在其它镇民还在思考如何生存下去的时刻,赚到了抵达龙尾关后的第一笔薪水。 显然,他们这次看到了新的良机。 唐奇问道:“和星梅所需求的土壤相同?” “相似!但能不能真的种出来,还需要时间的验证。” 霍尔茨虽然不敢保证,但这也只是出于谨慎考虑。 实际上,他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把握, “但可以确定的是,临近房屋的那片土壤湿度正好,而养分只会比星梅镇的土壤更丰富——如果它真的能够孕育星梅,甚至能培育出比领主的‘耀星’更优质的品种。” 凯瑟琳紧接着道: “这意味着,我们也许不必再担心,将仅剩的这车星梅酒销售干净之后,还要以什么酒类作为主要竞争力了……” 这很重要。 毕竟酒馆营业之初,免不了赔本赚吆喝, “我本来抱着贱卖【星梅酒】的打算,至少在三个月内维系起酒馆的收支平衡。 这样,哪怕日后需要高价从梅尔领主的酒厂进货,至少也不必面临三个月的时间一到,就关门歇业的窘境。 但如今却不一样了—— 如果能包下周遭的土地,将它们种植成梅果园,至少在【金色橡树】中,完全可以做到自产自销。而不必在意梅尔领主的脸色! 那我们便可以用比酒厂更便宜的【星梅酒】吸引客源,哪怕是龙金城的市民,想必也会愿意跑到龙尾关来喝一杯的!” 换言之,如果能够确定,‘星梅’可以种植在酒馆空地。 那拿着麻袋装钱的人,将会多出一个凯瑟琳。 也意味着: “也许会断送梅尔领主的财路—— 当然,对他而言或许只是十倍的利益骤减成五倍。 但我相信哪怕如此,那位老山猪也不愿接受这种现实。” 唐奇提醒道, “被贵族缠上可是很麻烦的事情,你是否已经做好了准备?” 显然,当少女决定分享这个消息的时刻,其实心里早就已经做好了决定: “‘龙金城不会偏袒贵族’,对吗?” 眼睛是会说话的。 在凯瑟琳那双火红的眸子里,唐奇只看到了炽热。 “我不想做一个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如果今天我不试着种下星梅,或许未来的每一个夜晚,当我躺在床上、闭上双眼的时候,脑海中回想的都会是—— ‘今天’的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抢占梅尔领主的市场。 到时候,我一定会气急地睡不着觉的。” “这样吗……” 唐奇笑了笑,向她比出了两根手指, “那我也要分享给你两个消息。” “什么?”她很好奇。 “第一,你们口中的‘湿润土地’之下,其实藏匿着一片【无属性】的‘孢子’,那是绝佳的炼金材料。 我想一定是这些孢子的存在,改善了土壤环境,使之同样具有了‘适应性’——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只有那一小片环境,拥有种植星梅的可能。 换言之,霍尔茨先生的推测大概率不会有错,如果你们留有种子,应该能凭借它们收获星梅作物。” “我有种子!” 霍尔茨连忙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我曾经就是种植星梅的,而那些果肉一超过三天就会腐烂。所以除了家具、妻儿之外,我也只能带走那些本以为一辈子都用不到的种子。 没想到还能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唐奇点点头,紧接着看向凯瑟琳: “第二件事——在你们进行实地考察的时候,其实梅尔老爷已经来过【友好之家】一次,并与我进行了深度、‘友好’的洽谈。” 眼看少女收敛了笑容,提紧了神色,一副茫然而不知所措的模样,唐奇有心卖了个关子。 果然,凯瑟琳有些慌神了。 但她很快便像接受现实一样,叹了口气: “如果你不希望我和梅尔领主作对的话,那我还是听你的意见……” “我还没说完呢。” 唐奇终于笑出了声, “在我们‘友好’的协商之下,很遗憾,我成功打碎了梅尔老爷的计划——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经被他记恨上了。 好巧不巧,你现在马上也有了被他记恨的理由。 债多不压身,如果哪天被责问起来了,你倒不如直接推在我的身上,就说是我让你种的。 与之相应的,我也要领取一些分红,作为替你背锅所应得的奖励,怎么样?” 凯瑟琳却直接把经济问题抛到了一边。 有些担心地询问唐奇: “你怎么得罪他的?” “嗯……我只是骂了他‘山猪’、揍了他的佣兵、最后还敲诈了他一笔钱,以及10桶星梅酒而已——多出的星梅酒,应该可以更好的帮酒馆度过前期经营才对。” “只是?而已?” 不只是凯瑟琳,连同老大卫与霍尔茨一起,都不由呆愣在原地,思索着这两个‘小众’的词语。 这让他们有种自己好不容易鼓足了勇气、下定了决心,一脚踏入豪猪的巢穴,决定迎接全新的挑战——哪怕要被这凶猛的野兽顶撞出悬崖之外。 转眼却发现,巢穴里已经有个活蹦乱跳的诗人,手头拿着条红布,四处跑跳着逗起了豪猪的乐子,甚至让豪猪一脑袋撞在了墙壁上,哭号着蜷缩在角落里唉声叹气…… 但无论如何,凯瑟琳都由衷感觉到安心—— 她当然明白,唐奇口头上索取的‘分红’,只是让她放下心里的负担,安心面对挑战的说辞。 就像唐奇也一定明白,自己哪怕要断掉梅尔老爷的财路,也仍然想要尝试赚取更多的金币,只是觉得能帮他更好的缓解经济压力一样…… 有些话不必多说,他们便已经心照不宣。 “那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 凯瑟琳也向他比起了一根手指, “建造果园之前,我们需要先赚到足够的钱才可以。 我们暂时还没有租赁更多土地、修建果园的资金哦。” 唐奇知道,这不是一件能立即完成的事情: “没关系,慢慢来就好……” “谁说没有?” 碎石“轰隆”一声,将扛在自己背上的巨大宝箱搁置在了地上,一脚踢开了宝箱的盖子。 这箱子大概有1米长宽,里面所堆积的,琳琅满目的珠宝、金银,几乎要闪瞎唐奇的眼睛。 可比起这些,更让在场所有人感到好奇的是: “碎石!?你什么时候出现在的这里?” 碎石额头骤然暴起青筋,忍不住跺了跺脚: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你们什么意思!? 老子可是从你们聊那什么‘土壤’的时候,就已经站在你们的身边了—— 我还他妈以为你们是聊的太投入。 结果其实是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 “咳咳。” 唐奇自然略过了这个话题, “所以这个箱子,和里面的金币——都是从哪来的? 你说你去龙金城里拿个东西,难不成是去打劫哪个商会了?” “我要是有那能耐,第一时间就会敲碎你的脑袋!” “纠正一下,是膝盖。” “去你的!” 提到正事,碎石也暂时忘记了被忽视的恼怒, “总之,这些是黑蛇曾经攒下的家底,许多都被存在了龙金城—— ‘哪天我要是不在了,就把它们转交给她’。 他是这么说的。” (本章完) 第114章 退队(求追订!) 第114章 退队(求追订!) “尝尝这个,出自【下水管道】——那家深井区酒馆的【下水黑啤】。你们很难在龙金城找到只需要铜币就能买到的麦酒,更何况它的味道如此醇厚。” 旅店的桌椅已经被统一更换全新,得以让矮人踮着脚尖,把酒桶搬到了桌子上, “你一杯,我一杯,狗头人也来一杯吧—— 嗯,没脑袋的人应该喝不了酒,那就算了。” 唐奇坐在碎石的对面,瞧着他推过来的的酒杯,里面盛放着污浊的棕黑色酒液。 繁密的酒时而崩裂一个气泡,让徜徉在杯中的麦酒像是活了过来。 碎石拍了拍桌子,使唤起库鲁: “快、给麦酒加点冰!” “rua!” 四道【冷冻射线】并没能冻结四杯麦酒,反倒像是置入了一块完整的冰晶,随后任其在麦酒中破碎,使得寒气渗透进酒杯的每一寸。 库鲁从没喝过酒,但这杯【下水黑啤】毕竟是它加冰的报酬,于是便伸出纤长如信子的舌头,舔舐起杯壁, “苦!” “这才算是有味道。” 碎石不指望一只狗头人能够理解啤酒的香味,将第四杯啤酒搁置在了自己身旁的位置上。 那里没有坐着任何人。 “这么一桶酒,只凭我们两个可喝不完。” 唐奇估算着那一整桶黑啤的容量,最起码有五十升。 “我们两个?你可别搞错了。” 碎石指了指唐奇的杯子, “这是你的。” 又指了指一整个酒桶: “这是我的。” “你打算直接醉倒在旅店里?” “这点儿酒只是拿来开胃的!来点下酒菜!” 碎石大笑着拍了拍桌子,很快,查克端来一盆炸的金黄色的薯条,当着几人的面淋上了乳白色的酱料。 碎石有些不满意: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薯条肯定要淋上肉酱才对!把肉泥、番茄、和火苔辣酱搅拌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美味!” “全错!薯条与马苏里芝士、蜂蜜的酱汁才是绝配!” 查克轻哼一声,旋即叉腰回到了厨房里。 “我喜欢这家伙,聪颖、热情——最重要的是拥有自己的坚持。 一般有着这种执着的家伙,做起来的饭菜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碎石并不介意甜咸口味的争辩,反倒很开心。 唐奇却说: “我以为你是看中了他步伐短、步频快,和你一样走得慢。” “该死,如果不是今天没有兴致,我一定会锤爆你的头。” “是膝盖。” “不需要你重申两遍!” 矮人一口气将整杯麦酒送进了胃里,紧接着倒下另一杯酒, “所以,你成功把那些难民们带了出来,后面还有什么打算?” “暂时先滞留一阵子,把《晨暮森林指南》写完吧。” 唐奇一边叙述着自己此前的想法,也吞下一口醇厚的酒液。 一股麦芽的焦香气味,与绵密的泡沫混杂在了舌苔,发苦却润滑,入喉的醇香让他流连,忍不住又喝下一口, “嗯,这黑啤的味道真不错。” “《指南》吗……的确像是你能写出来的东西。毕竟你总是知道些连马克温都说不出信息—— 如果哪天真的撰写成册,说不定还能成为冒险者的‘新手教材’? 这能让那些贪婪、自大的新人少些伤亡—— 该死,有了它们,也许哪天你真的能够扬名立万。” 这是碎石漫长的冒险生涯中,都没能见识过的书籍。 “所以你也觉得有搞头?” “当然。老子虽然不懂写书,但是懂得冒险。” 有了一个资深冒险者的认可,唐奇也更有把握了一些。 “那我期待哪天能在谁的手里,看到你的书、听到‘唐奇·温伯格’的名字——干杯!” “干杯!” 杯子间的碰撞,溅出了少许酒液,也让唐奇意识到了另一个事实, “所以你打算退出这支——嗯,团队?” 他还没想好小队的名称,只能粗略的代指。 “退出?拜托,你什么时候邀请我加入过?” “我以为这已经算是默认的事情了,毕竟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 “嘿,我要保护凯瑟琳去龙金城,你也要保护凯瑟琳去龙金城——正因我们的目标一致,所以才会聚集在一起。 这难道不是算作‘同行’吗? 而现在,我已经完成了黑蛇的遗嘱,把他留在龙金城的遗产交给了凯瑟琳,我还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 “理由——譬如说,我们也算是朋友?” 唐奇直接夹起几根薯条,一同扔进了嘴里。 咀嚼之中,是奶香与蜂蜜的甜津,又加上些土豆与盐分的咸味—— 经过三道菜肴,他已经认定半身人钟爱‘咸甜’口味。 而听到唐奇的迟疑声,碎石忍不住嗤笑道: “‘朋友’?不、你可别这么说,我们才认识多少天,就能算得上‘朋友’了? 我们矮人里有句老话,‘从认识到成为朋友,差不多得上一百年’—— 这当然有些夸张了,但又有几个人类能活到一百岁?你能吗? 等老子彻底了解你的时候,你的生命也差不多就要走到最后一刻。 也许哪天参加了你的葬礼,看到你闭上双眼,被埋进土里的时候为你流一滴泪,我们说不定就能称之为‘朋友’了。” 寿命,是矮人的少有‘长’处。 而不只是矮人,每一位长生种对时间的观念都有所不同。 这体现在方方面面。 好比半身人钟意于复杂地处理食材,周期往往以月作为单位。 矮人则更夸张,一年的时间都有可能。 正因为他们的寿命长久,享受‘慢节奏’的生活才是他们的常态。 不排除也有人类钟意于此,但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这个过程的。 他们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体会那些无限的体验。 人种之间的差异也便体现于此—— 其实唐奇已经充分信任了碎石。 这位矮人强大、可靠、而有趣,哪怕只是站在那里都想让人发笑。 总之符合一切他对于矮人的遐想。 和这么一位资深战士交际的感觉,让他始终保持愉悦。 却也是到了今天才明白,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只是一个同行了二十天的过客。 谈不上沮丧,唐奇甚至很希望留住这种差异感。 这让他更深切的体会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并享受其中。 “那只是作为队友呢?” 他还是忍不住招揽道, “虽然库鲁目前还只是个半吊子的施法者,晨曦也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至少我还是比较靠谱的吧。 有两个施法者、一位圣武士组成的小队,再加上你这位资深的战士,比起大部分连一个施法者都找不出来的冒险小队,我们简直优越到可怕。” “哈,跟你们冒险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肯定不是因为你们有多‘强’。 而是这个世界上很难再找到,像你们一样奇形怪状的队伍,只是远远看着都觉得有趣。” “所以加入我们吧。” “如果在你写完书之前,我没能找到其它的队伍,肯定会考虑一下的。” “就这么等不及?” “拜托,我们屁股下面的地下城,最近又冒出了些新东西,惹得整个龙金城的淘金客又跟着活跃起来。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见识见识了。” “我们之后也会前往地下城的。” “那万一地下城已经被掏空了呢?” 碎石摇了摇头, “你可不了解这帮【深井区】的淘金客。 他妈的,这帮混蛋就像是那些凑成集群的‘蝗虫’,每当地下城有所变动,产生了一些新的通道、宝库…… 不出三个月,你就只能在里面捡到一些他们嚼碎后、吐掉的残羹了。” 瞧着碎石一杯接着一杯将黑啤下肚,也不顾形象的抓起一把薯条往嘴里塞,唐奇忍不住道: “很难想象,你居然还能对冒险保持这份火热的赤诚。 我还记得黑蛇说过,他正是因为走遍了世界的角落,对冒险感到了困惑,才有了回到星梅镇的想法。” “也许不是因为老子对冒险还保持热忱。 而是地下城最新的变动,唤醒了一些探索的欲望呢?” 碎石嗤笑一声,将酒杯重重砸在了桌子上, “嘿,我可是冒险者——除了冒险之外,我又能做些什么呢?” 唐奇觉得,碎石或许是在嘲笑他自己。 苦涩的黑啤,似乎也催发着他的苦恼。 于是便说: “寻找些别的挑战?又或者跟黑蛇一样——回家看看,休息一段时间。” “回家?不、不。” 矮人摇了摇头, “回去做什么?就在我还是个20岁大的婴儿时,就已经离开了【铁炉堡】…… 现在我都已经200岁了,就算回去又能怎样,有谁会认识我?” 他不太想提起这个话题,冲唐奇摆了摆手: “喝酒、喝酒!” 唐奇与他碰杯后,忍不住好奇道: “既然那么热衷于冒险,为什么又要和黑蛇蜗居在星梅镇那个偏僻的角落?” “如果不是为了报恩,谁会情愿跟他憋在那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星梅酒固然不错,但更像是那些娘们爱喝的小甜水,喝起来不够畅快、不够过瘾。 在今天以前,老子已经有三年没喝过【下水黑啤】了!” “报恩?” 唐奇抓住了关键词,又想到此前所听说过的传闻, “是因为……【大荒漠】么?” (本章完) 第115章 荒诞的真相(求追订!) 第115章 荒诞的真相(求追订!) 当听到【大荒漠】的字眼时,碎石少有的沉默一阵。 就连喝酒的动作也变得迟缓,到了最后甚至放下了酒杯,一脸古怪地打量着唐奇: “他连这种事情都告诉你了?” “黑蛇么?不。这是我从那个名叫【新星】的法师嘴里听到的——在我们被押进囚车的时候,他主动上前攀谈,似乎是想从黑蛇的口中得知你们携带出的秘宝。” 唐奇直言不讳,并不掩饰自己的好奇, “我也试着打听过,你们在大荒漠中经历了什么,但是黑蛇并不愿意告诉我。” “让他主动提起这件事?你还不如一剑捅死他。” “所以你们在大荒漠得到了什么?甚至让你们整个团队都因此分崩离析——【檀木林的爪牙】。” “得了吧,少打听这种事情,对你没什么好处。” “你越这么说,就越是让人感到好奇。” 唐奇都觉得碎石是在故意吊他胃口, “看在相处这二十天的份上,至少满足一下我的求知欲吧?大不了别告诉我得到了什么宝物——我是个吟游诗人,只对故事本身感兴趣。” 无论是‘神战之地’,还是‘遗忘国度’的传说,都赋予了这片荒原独特的神秘。 让它犹如一位风韵犹存的妇人,静静仰卧在无垠的废墟之上,将甘甜而悠久的陈酿倾倒在她的脖颈,沿着脉络流入白皙而深邃的峡谷。 仿佛在诱惑着每一个求知者,燃起心胸的欲望,试图向她贪婪的采撷。 更何况—— 唐奇对【黄金国】的存在也格外在意。 那颗足以勘破幻象的人工生命,其背后所代表的技艺。 晨曦口中那繁华却又失落的国度…… 如果说这个世界存在什么‘遗忘国度’的传说,并促成了那拦截大陆东西的荒原,或许也只有【黄金国】才足够资格。 如今,挖掘历史的兴奋让他的目光不由更炙热些,看得碎石浑身不舒服: “你知道了又有什么用?难不成还想要深入大荒漠么?你他妈连南方长城外的兽人解决不掉。” “当作下酒菜而已。 你们矮人不是说,认识一个新朋友需要一百年么? 那也是慢慢‘了解’的一百年。 听听彼此的故事,也是一个‘了解’的过程。” “老子可没说要了解你。” “但是我想了解你不行吗?”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能不能别他妈说地这么奇怪?老子不喜欢高个子,更不喜欢一个男人!” “那看来我只能在《指南》里,把你写成一个既喜欢高个子、又喜欢男人的矮人了。嘿,这下你是彻底不用回铁炉堡了,毕竟你一定会成为矮人之耻……” 碎石忍不住拍响桌子: “就你这样,还想拉拢老子入伙?” “在你表达不打算入队的那一刻,我就没有这个想法了。” “万一我没能找到合适的队伍呢?” “那到时候不就该是你求着我,拉你入伙了么?” “去你的……” 转念一想似乎的确没错,碎石总觉得有些憋屈,一口将酒杯中黑啤痛饮干净, “那这样吧。我可以告诉你当年都发生了什么——只要你以后少讲那些不好笑的冷笑话。” 唐奇知道他说的是哪些,却摇了摇头,否认道: “你怎么知道不好笑?因为它们的笑点太高了吗?” “闭嘴!算我认输、认输好吧!?” 碎石算是明白,绝对不要跟唐奇谈什么条件,否则这家伙只会得寸进尺, “但你要知道,老子把这些事情告诉你,可不是因为把你当作什么‘朋友’—— 只是看你还算顺眼,而且跟个疯子似的不要命,怕你真的脑子抽风了,带着一帮臭鱼烂虾跑到了大荒漠里送死。” “不冒险算什么冒险者?” “对、就是这股气势,跟我们当年一模一样。” 他冷哼一声,又沉默一阵。 直到酒杯中绵密的气泡安分了些,像他的心情一样沉寂后,才终于叹了口气: “那个新星怎么说的来着?” “说【檀木林的爪牙】,是唯一深入大荒漠之后,还拿着秘宝活着走出来的队伍。 你们非但没将宝物交给雇主,反倒因为它的归属问题而大打出手,最终不欢而散。 现在,整个小队的名声已经人尽皆知,所有人都在好奇,你们在大荒漠里发现了什么、那究竟是件怎样的宝贝。” “谣言怎么会传成这样。”碎石忍不住咋舌。 “谣言?” “彻头彻尾的谣言。” “一句事实都没有?” “那倒不至于,至少有一件事是真的——我们的确是唯一走出大荒漠的队伍。” 碎石的笑容意味深长,在唐奇的眼里,更像是自嘲,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我们害怕了。” “什么?”这是唐奇没能想到的答案。 “知道黑蛇为什么一句话都不说么?因为在他看来,这件事情太他妈丢脸了—— 一共十支富有盛名的小队受到邀请,接到那件探究荒漠遗迹的任务。 有九支深入到废墟之中,寻找那所谓的秘宝。 最后一支,【檀木林的爪牙】,在走入遗迹的第三天,就因为死了人而夹着尾巴滚蛋了。” “……” “为什么我们是唯一一支活着走出来的队伍?因为我们怕死!” 打开了话匣子的碎石开始喋喋不休, “黑蛇觉得这很丢脸。但比起跟其它九支队伍一样丢了性命,这他妈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极北的皇冠】、【深渊呼唤】、【赚钱逛遍风俗店】……放在当年,哪个不比我们有名气? 结果呢?进去之前雄心壮志,到最后还不是成了废墟里的一捧土,堆积在哪个角落里、连个影子都看不见?” 唐奇这时才了然道: “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宝。” “没有!那一趟我们不仅什么都没得到,还赔进去了法尔托的一条命、马克温的一条腿、老子的一只眼睛,夏尔缇的一身魔法——还有黑蛇的未来。” “什么意思?” “他本来就活不了多久了。” 碎石瞥了一眼自己身旁那杯盛满酒液的杯子,最终,摘下了那自始至终遮挡他独眼的眼罩。 唐奇看到了那个空洞的眼眶。 隐约间,一抹漆黑的灵光萦绕在他的眼眶中挥之不去: “他替我承受了致命伤,但我还是瞎了一只眼睛。 而他……或许还能支撑个五年、十年?谁知道呢。 但这就像是受到了无法解除的诅咒,让我们的身体在不可逆转的恶化—— 如果不是马克温还懂得一些治疗的法术,当年我们连走出大荒漠的可能都没有。” 等到将眼罩重新戴回去后,矮人才冷哼一声, “所以他才草率地解散队伍,把一切都闹得不欢而散。 再让我跟着他,把一切的后事办好…… 所以懂了么——什么‘秘宝’,无非是一群贪婪却没胆量的家伙们杜撰出的谣言。 正因为这些人比我们还要无能、还要恐惧,连踏入大荒漠的勇气都没有,才让我们这群失败者成了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所以……别去再打那什么大荒漠的主意。你不会比当年的我们更有能力。好好留着你那短暂的生命,比什么都强。” 在矮人的劝阻中,唐奇终于明白当日黑蛇所劝诫的真诚。 当新星询问他究竟得到什么的时刻。 他没有瞒骗任何人—— “什么也没有。” 那就是真的什么也没有。 没有传奇、没有宝物、甚至没有冒险下去的勇气。 只有在冒险的最开始,就因为恐惧与无力,而离开那片失落废墟的‘失败者’们。 唐奇这才意识到,并不是每一段冒险,都能拥有一段跌宕起伏的历程、惊心动魄的经过、圆满凯旋的结果。 那些有关于黑蛇一行人的谣言,传颂地越离奇、越宏伟。 就显得真相越冷酷、越荒诞。 以至于让无声的沉默持续了很久。 “你说得对。” 唐奇也跟着叹了口气, “大荒漠,这根本不是我现在所能染指的话题。” “……” 碎石没有回应他,更没有为劝阻一个无知的人而感到松一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有那么一瞬间发觉‘了解’一个人,似乎并不需要100年的时光。 至少在此时此刻,他已经猜到了唐奇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但是,等到哪天我拥有更强的力量之后,无论如何都要走进去探索一场。不然——” “不然岂不是白活了?” 碎石嗤笑一声,看向身旁空落落的位置,接下了他的话茬, “果然,你们、不,我们都一样。‘哪怕是死在这条路上,至少也不会觉得后悔’,是么?” “当然。” “我们之前都是这么想的,直到我们真的要死在路上。你迟早会有那么一天的。” 碎石摇了摇头,根本不相信唐奇的大话。 唐奇却说: “可如果我已经死过一次了呢?” 正因直面过死亡,才能更加了解活在这世上的意义。 当直视唐奇那平静的目光时,就连碎石也变得迟疑,不再笃定—— 也许,这个人类比自己想象的还要纯粹。 “是吗……” 于是他向着唐奇举起酒杯, “那在证明给老子看之前,你可千万别死在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 不然我一定会笑话你一辈子的!” “怎么可能呢?” 唐奇碰上了矮人的酒杯,将最后的黑啤一饮而尽。 “哪怕是死,我也会死在世界的最高处。 到时候,你就算是仰着脖子抬头看去,也找不见我的踪影!” “滚!” 矮人不再吝啬自己的啤酒,将唐奇的酒杯一把夺过,填满空杯后又砸在了他的面前。 唐奇懒得再多说什么,举起酒杯,又是一饮而尽。 他明白,今夜之后,碎石就会离开龙尾关,踏上新的征途。 他也一样,只不过会去得更晚一些。 而一时的分别不会抹去相伴的时光。 至少现在,他只需要珍惜这个夜晚。 …… 清晨。 当唐奇浑浑噩噩从酒桌上被叫醒时,眼前已经瞧不见碎石的身影。 反倒是同样一个矮个子,在他耳边不断呼唤起来: “唐奇先生,我说的‘宣传专家’来了,你不去看看吗?” (本章完) 第116章 宣传专家(求追订!) 第116章 宣传专家(求追订!) “宣传专家……” 唐奇重复着一些字眼,看起来像是接收到了信息。 实际上是任由它们从脑海中过滤出去,什么也没留下。 宿醉后的大脑像锥子凿开似的阵痛。 他试图回忆昨晚发生了什么,但碎片似的记忆里,只有喝趴在地上、仰望一个矮人的耻辱,和自己憋胀到不知道跑过几次厕所的膀胱。 哦对,还有跑到草坪外比谁尿的远。 借着月光他依稀瞥见,矮人之所以叫短人似乎是有原因的。 “但我这辈子都不会和矮人拼酒了。” 眼前眩晕出了重影,小腿还有些虚浮,让他忍不住拍了拍脑袋。 眼看唐奇整个人昏昏沉沉,一副无法交流的模样。 查克瞧了瞧桌子上那偌大却干涸的酒桶,瞠目结舌地走回厨房。 再走出来时,手上拿了几枚针形的青绿色翠叶,叶片上附着着一些清水露珠,显然是刚刚洗净。 查克拍了拍唐奇的脸颊,让他机械式的张嘴,又一把将叶子塞进嘴里,晃动着他的下颌,使他重复咀嚼起来: “薄荷叶,能让你醒醒酒,顺带着帮你漱口、清理一下口腔里的酒气。” 嘴里的叶子似乎和印象中的有所不同,大概是什么特殊品种。 舌苔上首先是一股清凉的刺痛感,接着咀嚼下去就像是含了一颗冰球,最后干脆整个舌头都被冻住,寒气透过喉咙充斥起了鼻腔、大脑,拉拢回了唐奇整个神智: “啊呜呜啊(我好像感觉不到舌头的存在了)——” 想要发出一个完整的字音,除了声带的振动之外,也需要依靠唇舌之间的搭配共同运作。 舌头被‘冻僵’之后的唐奇,显然失去了这个能力。 好在查克能根据语调判断内容: “你们居然真的喝了50升的啤酒吗?” 【下水黑啤】足够廉价,而出于薄利多销的策略,使得这种麦酒的酒精含量并不算高。 可是50升的数量还是有些夸张了。 而唐奇回想着喝断片的后半夜,失去意识之前,自己才喝了几杯酒的样子。 而矮人是天生的酒蒙子,健壮的体魄、发达的汗腺都会使得身体里的酒精快速挥发出去,这让黑啤于他们而言跟喝水没什么两样。 想到这里,唐奇点了点头,笃定道: “当然,50升对我们两个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他不打算让查克继续询问下去,连忙扯开了话题, “所以你说的‘宣传专家’到底是什么人?” “喏,你自己出去看看咯。” 顺着查克指尖的方向,唐奇揉着惺忪的眼皮走出旅店。 后半夜似乎是下起了小雨,以至于气候有些湿冷,对于炎热的夏日而言称得上是一个好天气。 空气中隐约掺杂着些雨后的青草味,但是很快又被冲击着牙膛的凛冽薄荷香掩盖住。 唐奇一眼便瞧见了那些大街上奔跑的‘宣传专家’们。 毕竟这些手持报纸,四处吆喝,模样上不超过12岁的孩童们,是他前两天所没能瞧见的风景。 “不会有人比这些报童们,还要适合作为宣传的媒介了。 住宅、餐厅、码头……你几乎能在龙金城的任何一个角落里瞧见他们。 他们手中的报纸代表着龙金城可见的最新消息,游走在大街小巷时,也经常能旁听到一些隐秘的八卦。 当然,也无法保证真实。 最重要的是,这些孩子们大多出自【流民巷】的孤儿院,那里是深井区的贫民窟。 这意味着他们拥有一个交换信息、并归纳总结的场所。 多数时候,和他们打好关系都能得到些不错的回馈—— 不然你以为我是怎么做到消息灵通的?” “龙金城也会有贫民窟么?” “每一座光鲜亮丽的城市,都会有些顾及不到的角落。 龙金城的繁华依托于它高昂的消费能力,而那并非是每一个市民能够负担的。 至少对于【深井区】,这个时常会因为地下城的涌动,而造成震荡、地陷,亦或是直面地下城、乃至一些冒险者危险的区域而言是这样。 这个区域的工作一般都很辛苦,而那里的‘金主’也大多比较吝啬。 譬如有的冒险者会让他们帮忙搬运些物资,又或者是充当他们深入地下城的后勤——回报往往只有很少一些,像是从指甲缝里抠出来似的。 总之,赚取的薪酬能在缴纳税金之后,维持最基本的日常开销其实已经很不容易了。” 查克摊开双手,为唐奇解释着龙金城的基本情况, “深井和码头,都是没什么油水可榨的平民区。和商业区、乃至上城区的老爷们可没法比,也不会在意这些流民。” 一批住在贫民窟里,时常在整个龙金城走街串巷,带来最新消息的报童们。 由他们来为酒馆进行宣传,应该能在短时间之内,就将【金色橡树】与‘廉价梅酒’的消息传播出去,从而引来第一批顾客。 “不过宣传的费用还是交给凯瑟琳去谈吧,我可不擅长这个。” 费用这件事很难讲,更别说他们还是一群孤儿。 给的少了心疼,给的多了肉疼。 如果是凯瑟琳的话,一定能给予他们一个满意的价格。 在思考之际,一个梳着棕色麻辫,脸上长着些雀斑的小姑娘已经注意到了他这个生面孔,向他挥舞着手中的一沓报纸: “那位尊敬先生,请问您需要来一份《环城周报》吗?” 没有发达的科技作为依托,很难将整个城市的信息在一天中检索、总理、刊登。 以一周的时间作为出版周期则刚刚合适。 譬如前天夜里,库鲁苦心阅读的那张报纸,就是数月之前的《环城周报》。 眼看雀斑少女凑到了身边,唐奇不由好奇问道: “最近龙金城有什么值得留意的消息么?” “当然,譬如最近吵得沸沸扬扬的兽人传闻、议会推行的《土地公有制》、还有地下城的高价悬赏—— 哦对,昨夜还最新加急刊登了一则新闻,是关乎【星梅大亨】与兽人的。” 这已经引起了唐奇兴趣: “多少钱一份?” “五枚铜币一份!” 考虑到报纸的价格不算便宜,刊登的却是时下的热点新闻,足以吸引好事者眼球,应该不愁贩卖。 毕竟是要耽误女孩赚钱的时间,思考之下,唐奇递交给了她一枚金币, “我想问一下,你们有时也会承接一些宣传工作吗?” 查克能想到的,其他人当然也能想到。 以至于这根本算不上什么隐秘业务。 女孩如实回答道: “偶尔有一些新店开业的时候,会让我们帮着时常吆喝。” “正巧,我们打算在龙尾关开一家酒馆,也许需要你们做一些相同的工作。” “先生,在龙金城开设酒馆可不算明智哦。” 也许是底层的生活状况,让这些孩子们必须成熟,这让小姑娘分析起困境时,倒像是个深谙街头智慧的精干家, “包括龙尾关,有名有姓的酒馆就高达十余家,平均每个城区就有两家相互竞争。 酒客的数量就那么多,很难从他们手中抢占份额的。” 唐奇觉得有趣。 这世上居然还有穷人会跟钱过不去? 于是问道: “可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呢? 毕竟开店的营业额与你们没什么关系。 做些简单的宣传工作,直接把钱拿走不好吗?” 小姑娘有些犹豫,没能说出口。 查克摸了摸她的头,两个人的个子居然一般高。 但并不影响他宽慰道: “茉莉,你放心,这位先生是个不错的家伙。” 其实出于【平民英雄】的作用,小姑娘也莫名其妙感觉唐奇有些面善。 所以沉默了一阵后,这才点点头回答道: “提前告诉您结果,总好过您把没有客流的原因归咎在我们身上,再找【红巾帮】的混混们揍我们一顿。” 显然,这种事情她们没少遇到过。 唐奇没有继续戳她们伤疤的意思,转而解释道: “可我笃定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是指不可能没有客流。” “怎么可能。” “那假如我告诉你,这是一家伫立在鬼屋中,并以极低的市场价格贩卖‘星梅酒’的酒馆呢?” “鬼屋?临湖的那一座?” 显然,有关蘑菇们头顶的民宅传闻,已经发酵了很长一段时间。 “没错。之后那间屋子将不会再传出悲戚与哀嚎,转而会唱响适宜的音乐。” “这是‘噱头’。” 茉莉点了点头, “但是星梅酒再便宜,又能便宜到哪里去呢?你们总不可能亏本卖酒,无论如何也不会低于【星梅大亨】的成本价格……那已经是许多人消费不起的了。” “可我们是来自星梅镇,拥有着独立酿酒工艺的酒馆。在星梅镇里,一杯星梅酒的价格只有2铜币,还不如你手中的一份报纸。 哪怕到了龙金城,势必要抬高价格,也远比市面上的梅酒更为廉价。” “星梅镇?是【星梅大亨】的领土吗?” “当然。” “也就是说,你们是从兽人的眼皮底下穿越了晨暮森林、逃出来的?” “是的,历时21天。” 唐奇见她越发激动,还以为是‘从兽人手中逃脱’的事迹太过离奇。 可茉莉的下一句话,却将他从猜测中拉回现实: “那你们有看到我的哥哥吗?” (本章完) 第117章 赎罪与遗迹(求追订!) 第117章 赎罪与遗迹(求追订!) “你的哥哥?他也在星梅镇吗?” 那可是一个偏僻而独立的小镇,由于相隔很远,唐奇并不认为其中的镇民能与龙金城的贫民窟建立什么联系。 所以更有可能的是,她的哥哥是随队一同踏入晨暮森林的。 那么印象里,大概只有三批人—— 龙金城军队、爆狼佣兵团、死在晨暮森林里的冒险者。 考虑到军队败退后已然返回龙金城,如果队伍之中有她哥哥的话,不至于现在询问。 而不论是佣兵团、亦或是冒险者,最后的结局似乎都不算太好…… 在他迟疑中,茉莉眨了眨灵动的眼眸,迫切地想要知道答案: “嗯,他是个高高瘦瘦的人,短头发、棕眼睛,脸上也有一些雀斑…… 不对,这么说似乎有些太笼统了。但他的手上,应该有我编织的一枚手绳,那是我送给哥哥的护身符。” 唐奇心想完蛋了。 因为他真的见过这个男人。 并且,对方还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 那个因为死灵法师,而意外活化成僵尸的营地耐杀王。 就待这么想着,他的身后忽然传来板甲碰撞所发出的“铿锵”声响。 晨曦的心声,紧接着就要传递进每个人的耳畔: “很抱歉,他……” 她没办法喝酒,也便站在一旁守候了唐奇一夜,以免他醉酒后遇上什么麻烦。 但显然,眼下她却成了麻烦本身。 唐奇眼角一抽,想要堵住她的嘴,却转而意识到她压根没有头颅,更没有嘴。 便以更高亢的声音掩盖道: “晨曦,走、我们快去把凯瑟琳叫下来!” 他连忙推搡着晨曦走入旅店,转身对一头雾水的茉莉解释, “麻烦留在这里稍等一会儿。等下会有个姐姐来跟你们谈一笔生意。” 直至被一路推上了二楼,至少是茉莉无法捕捉声音的角落。 晨曦终于压抑不住迫切,开口问道: “为什么不让我把真相告诉那个孩子?” 急躁之下,涌动的黑雾勃发,让那并不牢靠的铁盔颤动个不停。 唐奇却说: “怎么告诉她?说她哥哥跟着佣兵团一路抵达了星梅镇,没有死在兽人的手上,反倒在回程时被亵渎成了一具活尸?” “可她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真相?” 唐奇眨了眨眼,指着晨曦的手腕,那里还有她从僵尸身上取下的手绳, “不会有人比我们更了解‘真相’了—— 真相就是那个死灵法师是听从你的差遣袭击营地,并因此宰杀了几位佣兵,她哥哥的死亡与你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你难道要告诉她这些吗?” “没错。 我会将一切真相诉之于口。” 晨曦拔出断剑,将剑柄置于她的心口,笃定道, “正视自己的过错,并为此弥补,是践行荣耀的必经之路。” “但践行荣耀是你的事情,你可以赎罪,却不可能指望她原谅你对吧? 当然,那毕竟是个佣兵,也帮助爆狼阻挠过试图逃难的镇民,甚至举起武器伤害过一些人。 而不论他有怎样的过去,既然做出了选择,就理应接受路上的一切后果。 但你不可能让他的妹妹试图理解这些—— 人又不止有一面。 也许对于星梅镇的难民来说,他是一个听从贵族命令,迫害他们的恶棍。 但是对于那个孩子来说,他也许只是一个赚钱养家的哥哥。” 至少换作唐奇设身处地的考虑,如果死的是自己的亲人,他其实很难去原谅晨曦。 晨曦却用心声回答道: “‘赎罪’便是赎罪,从不该以‘得到谅解’作为目的。 罪孽是理应被烙印在灵魂的痛楚,它会时刻提醒你的过错,警醒你不再重蹈覆辙。 谅解是受害者非必要的权利,他们用自己的宽容与善良,为你减轻罪孽的苦痛。 你可以接受这份磨平烙印的良药,那是对这些宽容之人最安心的回报。 但绝不能主动索取它—— 以任何方式,试图减缓罪孽所带来的痛苦,都是对罪孽本身的逃避。 所以无论是否能得到她的谅解,我都将为自己犯下的过错弥补。 哪怕至死也无法改变什么,至死也无法得以原谅。 至少,也是走在讨回荣耀的路上。” 唐奇沉默了半晌,转而意识到自己无法说服晨曦。 她是一位遵循信念行事的圣武士,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追寻自己失去的荣耀,让它们重新记录史册。 唐奇则认为,她这么做并非是在追求荣耀本身。 而是追求‘荣耀’所带来的【满足感】。 战胜强敌会让她满足,走上赎罪之路仍然会让她满足——赎罪本身,对她来说就是一项挑战。 所以她才需要夸耀,得到相同的认可、相同的满足。 这能让她感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于是最终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好吧,她当然也有知晓真相的权利。 但至少不能是现在这个时机—— 既然还想要依靠这些孤儿院的报童们宣传酒馆,那暂时还是不要做一些影响他们心情的举措。 这些悲伤的故事,等到酒馆的宣传事宜结束之后,我会给你充足的时间,让你告诉她真相、去试着赎还自己的罪孽。 所以你现在先忍一忍,可以吗?” 晨曦头盔中的黑雾似乎争相涌动起来,让唐奇连忙按住她的‘脑袋’,免得整个崩飞出去。 在短暂的沉默之后,她后退却一步,单膝跪于地面,持握断剑由衷道: “感谢您的理解。 您掌握着我的神魂,拥有强迫我听从命令的资格。 但您并没有这么做,仍然愿意尊重我微不足道的意愿。 我对此十分感激。” 唐奇认为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反而因为晨曦忽然的举措而感到局促。 连忙将她拉起来,尴尬道: “你是我的队友,又不是我的附属。 既然你有一些自己的追求,那在不影响整个团队、或者计划的前提下,你当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我也不可能去妨碍一位圣武士,去践行自己的道路。” “我会等到酒馆营业之后,再去告诉那个孩子事实真相。” 虽然还能听出晨曦在压抑着自己的焦急。 但尊重是相互的。 在了解到唐奇的意愿之后,她显然还能再忍一忍。 唐奇也松了口气。 他并不希望因为这个插曲,而招致整个报童团体的敌视,从而影响到酒馆的宣传工作。 安稳好晨曦后,也便前去敲响了凯瑟琳的房门。 兴许是昨天发散出去太多的精力,以至于少女都有些困顿,迄今还没能起床。 但听到报童已经开始走街串巷时,她转而意识到自己不能再瞌睡下去,连忙换好了衣服、匆匆下楼,与等候在旅店门外的茉莉谈起了宣传生意。 眼看着没自己什么事情的唐奇,也便站在凯瑟琳的房门外,专注于手中报纸所刊登的内容—— 除了一些对兽人出没在晨暮森林的猜测之外,置于更显眼的头条,则是【震惊!‘星梅少爷’梅拉德死而复生,恐死灵法师惊天阴谋?】 虽然标题堪称十足的噱头,但内容本身反倒十分正经,澄清着梅拉德并没有死去,反而是逃出生天的事实。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唐奇本以为这份报道会添油加醋,杜撰一些梅拉德一路上的‘英勇事迹’。 但不知道是碍于篇幅,无法叙述详细过程,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总之板块上只写下了【梅拉德与一伙冒险小队】的字样。 “该死……大好的扬名机会,因为没有队名而浪费掉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有关《土地公有制》的条例,大意是议会领主正在购买龙金城贵族的私有土地。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临海宅邸,会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出租—— 随着龙金城的人口饱和,能够利用的土地越发稀少,所以原则上不再允许闲置土地、宅邸的出现。 如果无法登记房屋、土地的实际用途,将会为此收取高昂的‘空房税’。 这让那些拥有多处宅邸的富人们,为了避税,而选择将之高价挂牌出租。 一般不会有人租赁这些高昂的住房,他们也可以名正言顺的用“租赁中”的借口搪塞过去。 至于‘地下城的高价悬赏’,则与那些蘑菇们有关—— 上城区的【星光法师学院】,正在无限期、高价收购地下城突然出现的蘑菇。 毕竟是绝佳的炼金材料,法师们又是名副其实的财主,这倒不算什么稀罕事。 显而易见的是,如今弥漫在冒险者圈子里的‘淘金热’,与法师学院脱不了干系。 而最引人注目的头条板块,赫然由‘兽人出没’的消息占据着—— 据说,议会早已对【星梅大亨】梅尔·巴瑞的经济作物抱有兴趣,从而推动了《土地公有制》,试图将他的土地充公。 但梅尔领主绝不可能放手这棵摇钱树,在数月的谈判无果后,议会最终决定将秘密偷渡一批南方长城外的兽人,威逼梅尔就范。 甚至试图绑架他的孩子,梅拉德·巴瑞。 唐奇越看越觉得扯淡: “只是为了星梅?” 他不信龙金城有这么缺钱,紧接着念诵出之后的相关内容, “坊间传闻,【星梅镇】的领地中藏有一片古代遗迹。而根据《私有制》条例,‘领土中的一切财宝归领主所有’,遗迹的归属权实则为梅尔·巴瑞。 为了夺得其中的遗迹与宝藏,才是推行《公有制》的根本目的。 公开领主【莱昂·狮心】发布重要澄清—— ‘谣言,一切都是谣言!推行《公有制》的目的,是为了缓解龙金城过大的贫富差距,一切都是为了让每个公民享受更好的生活与福利’……” 在看到【遗迹】的字眼时,唐奇下意识便想到了那座狗头人巢穴。 紧接着,是那颗被库鲁所供奉的龙蛋—— “噫呜!” 凯瑟琳房间中,那只趴在安比头顶的小龙,似乎也从睡梦中清醒,在他的耳畔响起舒适的啼鸣。 唐奇眨了眨眼,在茫然之中,转而想到了一个可能: “他们后面该不会要冲着我来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