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 战损生存指南》 第1章 [bg同人] 《(综武侠同人)战损生存指南》作者:木易道长【完结+番外】 本书简介: 百晓堂堂主赵无极曾一口断言宋雁归活不过二十,她的确没有活过二十——而是成了某盗帅船边被打捞上岸的第六具“尸体”。 某兰州巨富:我羡慕你活得自由。 宋雁归:我羡慕你活得富有。 诗音:听表哥说你是这孩子的师父? 飞剑客(七岁):她不是。 宋雁归:我不收太弱的徒弟,无奈我欠他娘人情。 某神刀堂堂主(指着绯衣公子):这人是谁? 宋雁归:他是我…… 某绯衣公子:你想好再说。 某万梅山庄庄主:起来,练剑。 宋雁归:宋辞年轻版但冷酷无情还天天狂催我学习,还我亲师父! 某金风细雨楼楼主:我与你,谁共命长? 宋雁归:我们可以不比这个。 以为自己成功续命,可每次重来都是倒计时。 “这次我一定谨记教训,猥琐发育。” ——— 当十大派都在追查神秘刀客唐枭回的下落时,无净山顶的药房里,宋雁归弃了唐枭回这个马甲,在师父宋辞的监督下,一碗接一碗地喝药。 “师父要我长命百岁,宁可不教我习武。可他不知道宋雁归的三尺青锋,原刻着不做英雄枉称年少。” 宋天生武道圣体但残血debuff拉满的续命狂魔苟又苟不住时不时技痒难耐的好战分子雁归。 我执此刀,可诛恶,可扶弱,可传道。 副本说明: 【斜风细雨不须归】又名残血也要打沙漠观音; 【落红不是无情物】又名收徒宜早不宜迟之飞剑客; 【风力掀天浪打头】又名倚天救三侠; 【听风听雪皆有味】又名变小后多了个万梅山庄师父; 【也敢试手补天裂】又名汴京风云龙虎榜有我姓名; 【依旧水连天碧】又名我“胡汉三”又回来了(伏笔收束)。 阅读指南: 1.综金古温,慢穿,主线剧情连贯; 2.非万人迷买股;有个别单箭头,男主千面公子; 3.作者女主控,女主土著且强,不知道剧情,会续命成功,he。 内容标签:武侠 江湖 女强 快穿热血 主角视角宋雁归千面公子配角金古温武侠角色(女)金古温武侠角色(男) 其它:综武侠,说英雄四名捕,浪子传奇,飞刀和剑等 一句话简介:战损后猥琐发育?做不到一点 立意:逆势不改顽强,此心依旧光明 第1章 初识盗帅 五月温暖的阳光洒在甲板上,海风带着咸湿的气息,船舷晃荡,随海浪起伏吱嘎作响,不时有海鸥展翼飞过,留一片“欧欧”长鸣。 这是一艘三桅船,只有坐在船上的人才能真正感受到,船行不仅迅速,而且稳当,灵敏。 一艘绝无仅有的船,自然不会只有一个平庸的主人。 甲板上伏卧着一个上身赤裸的俊美男子,阳光洒在他宽阔的、古铜色的背脊,而和他肤色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修长有力的手指间握着的一尊白玉美人。正是前不久刚“借走”白玉美人雕像,江湖人称盗帅的楚留香。 他翻了个身,慵懒、不加防备地躺在甲板上,如同躺在母亲的怀抱。这艘船,便是他的家。 不过也有令他微微感到不习惯的地方,一向笑闹声不断的船舱今日格外宁静,就连一向最是顽皮的那个都没来捣蛋。 他当然知道这变化的由来,揉了揉鼻子,一时却也不免生出一股失去关注的无奈。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 也是这样一个晴朗的天气,船行海上,无端端先后飘来五具尸体。这五具尸体,其中不下四人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奇怪的是,根据伤痕判断,每后一具尸体,都为前一具所杀。 第五具尸体又是为谁所杀?看起来,是和第四具尸体血拼而亡。 仅仅是看起来,还骗不过楚留香。 第四具,神水宫的弟子,第五具,沙漠之王札木合。 札木合,死于神水宫独有的无色无味剧毒——天一神水。 ——至此形成了一个闭环。 “看那!那儿还有一具尸体!” 船的另一侧,竟真的还有一具尸体。青衫落拓,被海水浸泡成深碧色,乌发遮面,隐隐露出一点惨白,看不出男女。 “奇怪,这人身上似无外伤痕迹……”说话的是一个手执判官笔的红衣姑娘,她离那尸体站得最近,看得也最清楚。 “扑通——”楚留香一个猛子扎进海里,身形比游鱼更轻快矫健,一息之间跃至船身十丈开外。 “咦!”刚往五具尸体身上盖了白帆的娇俏少女咋呼道:“捞上来就是了,楚大哥还跳下去做什么?” 一旁的白衫女子不确定地道:“这第六个人,好像还……” “蓉蓉。”自水中背负起人,一跃落至甲板上的楚留香不顾自己周身尽湿,肃然朝向白衫女子道:“这人还活着。” 苏蓉蓉面色一凝,温柔语气里透出股指挥若定:“楚大哥,烦你将人先带进船舱,我去准备东西。红袖,甜儿,你们跟我来。” “好。” 如今,距离救上那垂死之人,已过去五日。 人,一直未醒。苏蓉蓉神医妙手,堪堪吊住那人一道生机,已是极限。 很容易就排除了此人和前五具尸体的关联。不仅身上毫无伤痕,脉搏气息微弱,身无内功,而且观其裸露在外的皮肤,此人泡在水中的时间,远比之前的五人来得久。 纵是对江湖上发生的一切事如数家珍,堪称智囊的李红袖,也半点看不出此人来历。 只是出现的时机太过蹊跷,不免叫人生疑。 但既无武功,又无来历,那便只剩下一种可能—— “此人也许并非江湖中人。”李红袖道。 一个不是江湖中人,且样貌清秀的女子,缘何漂落至此?世上女子处事艰难,这其中可能的理由便太多了。 楚留香脑中浮现万千种堪怜身世,想到伤心处,忍不住叹了口气。 一个穿着深色窄袖裙的美丽少女走上甲板,双手叉腰没好气道:“蓉姐都忙成那样了,我们楚大少爷倒好,一个人躺在这里晒太阳。” “晒太阳有什么不好?”他闻声轻笑,声音低沉,带着股莫名的吸引力:“何况,救上来的是个姑娘,我既没有你们蓉蓉姐的医术,又不像甜儿你和红袖是女子,去了徒增不便,粗手粗脚还惹你们生气。” 娇俏少女跺脚,朝后走来的人嗔道:“红袖姐姐,你看他!” 手拿一支判官笔的李红袖,安抚地拍了拍宋甜儿的脑袋,笑盈盈道:“楚大少爷舌灿莲花,你和他辩,只有嘴上吃亏的道理。” “冤枉。”楚留香眨了眨眼睛,一手背在脑后,眼里流露出浓浓笑意:“谁会惹我们李红袖姑娘生气,纵是我,也是不舍得的。” 本是随意婉转的调笑,三言两语间却引得正值芳龄的佳人低头咬唇,羞意爬上面颊。 恰巧白衣不染的又一貌美女子自船舱中走出来,李红袖便和宋甜儿一起聚到她身侧,一人一手攥住她的衣袖,异口同声:“蓉姐,你评评理。” 苏蓉蓉了然,宠溺地拍了拍二人的手,目光如水,柔柔看向楚留香,包容中带了丝嗔怪。 楚留香见状微咳,翻身坐起,见她眉目间露出淡淡的疲惫,收了笑,心疼道:“蓉蓉,救人虽要紧,也要注意身子。”见苏蓉蓉依言应好,方道:“那姑娘还是没醒吗?” 苏蓉蓉点头:“已尽人事,能否醒过来,便凭天意了。” 苏蓉蓉这么说,便是将她所能施救的法子尽数试过一遍,至于人是否能活,她亦无十足把握。 楚留香微微沉吟,眉目间若有所思。 苏蓉蓉见他踌躇,柔声道:“已经耽搁了五日,你不是答应了神水宫的宫姑娘,要去查天一神水失窃一事?此间事了,我也该动身去神水宫找姑姑一趟。” “放心吧,蓉姐已把照顾病人的方子给了我,我和红袖姐姐会看顾好那位昏迷的姐姐的。”宋甜儿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保证道。 “也好。”楚留香笑道:“天一神水失窃,神水宫既然都已找上门来,自然没有做事不管的道理。只是蓉蓉,千万一切小心。” 他轻言细语叮嘱,纵一向视他为兄长,也难免一刹沉迷,醉倒在他柔情似水的目光里。苏蓉蓉定了定神,柔声应道:“好,你也是。” —— 唐枭回做了一个梦。 她梦到自己向号称南海大宗师的燕北侠下战书。嘿,说来也巧,自己的名字里,一样有个飞禽。只是此枭非彼燕,她自比鸿鹄北雁,笑燕北侠不过阁中燕雀。 这已经是她下的第二十封战书,一封比一封语气狂妄,一次比一次惹人怒火昭彰。 第2章 十九场比试,她以江南为起点,遍挑中原武林顶尖高手,这还不够,此后半年,东渡扶桑,西至巴蜀,北临边疆,每至一处,便下战书邀宗师级人物与之一战。 一人一刀,未尝败绩。从无名小卒到家喻户晓,不过用了短短一年的时间。 ——一个不知道从哪个山沟沟里冒出来的,行事无忌的武疯子。 这是江湖人提起唐枭回时一贯的说法。名门高派的人不愿承认自己输给了一个无门无派的野路子,常以鄙夷的态度评价其刀法出身粗鄙不堪,难登大雅之堂;又因她是女子,满怀恶意的揣测更加层出不穷。江湖中人不愿承认一个疯子,一个女人,是“天下第一”。 但没有人能否认,这个招式粗鄙的武疯子,偏偏实力强得可怕。 眼下,她只剩下最后一个对手。燕北侠人称南海大宗师,在她出世之前,他便是公认的天下第一,亦是如今全武林公认唯一,最后能打败唐枭回的希望。 但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面对唐枭回侮辱性极强的战书,燕北侠选择了避战,他甚至表示,愿意直接将天下第一的名号拱手相让。 他认输。 武林一片哗然,他们不理解燕北侠的退避,可即使是他亲如手足的师兄蓝山道人出面恳请,他依旧坚定地拒绝。 天下第一的名号眼看就要落在唐枭回的头上,众人扼腕忿忿,大叹其小人得志。可没人知道,最生气、最不理解的人恰恰是唐枭回。 她才不稀罕让来的天下第一,施舍来的名号,怎比得上自己堂堂正正比试赢来的。何况,谁说她就不会赢? 她才不到二十岁,她已经赢了江湖上她看得上眼的几乎所有高手,甚至未尽全力,她当然有这个自信。 可她也已经将满二十岁,百晓堂堂主赵无极的判词言犹在耳,她深知岁如沙漏,时不我待,她已等不及。 她不得不用了点极端的法子,逼燕北侠出手。 燕北侠应战,为救自己被唐枭回掳走的妻子,他不得不应战。 然后,在所有武林中人的期待之下,在唐枭回选定的海船之上,他败给了她,一招之差。 “你很厉害!”唐枭回满眼纯粹的欣赏:“你是第一个让我全力以赴的对手。” 她归刀入鞘,立于船桅之上,临风猎猎,仰头长叹:“痛快!能和你比这一场,我此生无憾了。” 燕北侠捂着受伤的胸口惨笑:“你已得偿所愿,如今可否告知,吾妻在何处?” 她看向这位眉染风霜的一代宗师,脸上并无骄矜得意之色,只是纯然高兴,露出一丝独属于少年的顽皮:“你放心,你妻子没事,我只是请她于酒楼小坐,我来赴约之时,已经找了可靠之人送她回家。” 燕北侠看着眼前的年轻人飞扬的神采,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痴迷武学一道的自己。他听过那些关于眼前之人的谣言,自然知道谣言荒诞不可信。这样惊才绝艳的年轻后辈,江湖百年难遇一个,可因是女子,不得不饱受莫须有的非议。 纯粹的武者之间,天然惺惺相惜。只是,明明还这么年轻,何需如此心急? “我只有一事好奇,你之前为何拒绝与我一战?” “天下第一的名号,对你很重要吗?”燕北侠答非所问。 “哈,天下人以为我图的是天下第一的名号,既然他们觉得这个名号那么重要,我便得了又有何妨?”她笑得张狂肆意,眼神又透着股年轻人的叛逆狡黠:“就喜欢看他们打不过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有趣有趣!” “但天下第一的名号,于我却很重要。”燕北侠沉声道。 “你竟执着于虚名?”唐枭回看向他的目光写满了不赞同:“不对啊,你既然执着,为何我下战书之时,愿意不战而降?” 燕北侠微微摇头,日光洒在他灰暗的眸里,激不起半点涟漪,他执刃起身,哑声道:“不战而告输,天下第一仍然是天下第一;可一战而败,燕某才是真真正正,身败名裂。” “江湖不会允许一个辜负了所有人期望的人活着,哪怕这个人曾经是武林名宿,天下第一。”燕北侠惨白的脸上浮起一丝自嘲般的笑:“这就是名声的力量,也是名声的代价!” 他横刀戮颈,鲜红的血雾喷溅而出。猝不及防目睹这一幕的唐枭回怔住,等她反应过来时,已经先一步托住了他后背。燕北侠软绵绵倒坐在地上,见她惶然失措,温煦和声,暗含一丝歉意道:“只是对不住你了,唐姑娘。” 她讷然失语,在注意到燕北侠阖目没了气息,才喃喃自语: “我不姓唐。” 唐枭回不姓唐,枭回甚至也不是她的真名。 她叫宋雁归,从浙北无净山走出来的宋雁归。 “——师父!” 她自梦中惊醒,激起冷汗汵汵,抬眼,入目是陌生安静的房间,干净舒适的床榻,身下微微起伏摇晃。 摇晃?咦,该说不说,这驶向幽冥的船只规格还挺高,身为一个常年一文钱要掰两份花的穷鬼,她自问没钱打点传说中的牛头马面。 这般看来,自己或许挺讨鬼喜欢。 抬手扶额,透明温暖的光线穿过手掌,斑驳的光点如浮金跃动。 阴曹地府哪来的阳光。莫非自己没死?可她分明记得自己应该是死了…… 晃了晃混沌的脑子,眼前依旧是黄花梨的床梁。 “试试不就知道了。”抬手蓄力,一掌猛地击向床梁。 床梁纹丝不动。 龇牙咧嘴收回泛红的手掌,真实的疼痛让人清醒。她微微挑眉,忍不住拍床大笑,只笑得太急,不知牵动哪处旧伤,捂着胸口咳了起来。 “啧,赵老头的神算之名不过如此。”眼里露出狡黠光芒,迅速翻身下榻:“看我不薅了他的胡子——呃!” “咚”地一声巨响,宋雁归整个人狼狈地摔趴在地上。“嘶——”艰难翻了半圈盘腿爬坐起身,脏腑泛疼,四肢无力,丹田之间……空空荡荡。 她微微愣神,探了探自己的脉,掌心虚握,嘴角的笑淡了几分,整个人笼在透帘日光里,显出几分消沉落索。 这样的情绪只持续了片刻不到,只见她眼角微弯,站起身,掸了掸身上浮尘,打了个哈欠,推门而出,人融进海上八月温暖的光晕里,大大伸了个懒腰。 ---- 第2章 墨门弟子 两个月的时间足够楚留香解决神水宫天一神水失窃一案,但知道了失窃案背后,好友南宫灵和无花的隐瞒、利用和所行之恶,亲眼目睹了二人接连的死亡,他只觉得是非恩怨纠葛难断,不免有些伤心难受。 此刻,他只想立刻回到自己的船上,回到自己视如家人的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身边。依偎着海风,听李红袖说一些江湖中的圆满故事,不为舔舐伤口,但做短暂的逃避和慰藉罢了。 楚留香踏上甲板,呼唤三人的名字—— “蓉蓉,红袖,甜儿,我回来了。” 无人应答。船舱之中,那三个他无比熟悉的身影,一个都没有出现。 她们莫非都睡着了? 楚留香面上仍带着轻松惬意的笑,但隐藏在衣袍下的身体微弓,暗暗蓄力,防备着死寂中可能潜伏的危险。 “啪。”空气中兀地发出一声轻响。 如箭离弦!楚留香的身影早已消失在原地,身形缥缈若惊鸿照影,不过瞬息,人已稳稳落到甲板的后方。 “怎么是她?” 看着眼前这一幕,堪堪撤回欲发之掌,楚留香眼里扬起满是兴味的好笑神色。 ——发出响动的,是落在地上的一卷书,李红袖的藏书,讲得是如今武林风云掌故,名宿往事。楚留香没看到的是,风卷书页,翻过的那页上寥寥几笔,记载的是一个叫做“墨门”的门派。 楚留香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书卷落地停留在沙漠势力扎木合的那页上。 他视线上移,是微垂在椅侧,白皙修长的一只手,手的主人赤着双足,另一只手虚执钓竿,翘着腿,半只裤管挽起,露出一截白晃晃的脚腕,坐姿随意,脚边摆着一只空桶,很显然,此人正在钓鱼。 可明明是钓鱼,却会了周公。 躺椅里窝着的这个人,身穿青衣,盖着薄毯,面色透着不健康的白皙。 楚留香认得眼前人,正是两个月前自己从海中救上来的女子,她睡着了,气息似有若无,实在太过微弱,才导致自己第一时间未曾察觉。 宋雁归又做了个梦,梦里她回到了无净山,她看到师父坐在自己坟前,她看到他通红着眼,对着自己的坟破口大骂,她忍不住庆幸还好自己溜得早,不然就她这天天搞事的德性能气得老头子少活不知多少年。 但转身仰天长叹之际,不知是谁扶额洒泪,不舍地低低唤了一声“狠心的丫头”。 哇说得好像她很没良心似的……宋雁归心中喊冤。她从来不对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悔,她当然知道自己任意而为的代价,她想得很清楚,她要自己决定怎么活。但此刻看到佝偻着背,仿佛苍老了数十岁的师父,心底罕见地生出一丝愧悔。 第3章 揉了揉惺忪睡眼,抻了抻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朦胧间抬眼映入眼帘的,是头顶一张陌生男子的笑脸,目光快速从对方身上闲闲扫过。 刚要开口,手中钓竿微微晃动,她目光一瞬下移,弹坐起身,手紧握,在浮标猛地下沉之际,提竿,收线,一尾银鱼跃出水面,摆尾时的粼粼反光照在她脸庞,倒映出眸中兴奋神采。 鱼落桶,水花四溅,她丢了钓竿,跳下躺椅,正经面朝楚留香扬起个灿烂笑容,做揖致谢,开口先发制人:“在下墨门弟子宋雁归,多谢盗帅救命之恩。” 楚留香微微恍惚,眼前的女子星眸湛然有神,她一笑,眉眼更显生动,气质萧萧肃肃,难得一派文雅从容,又透着点不羁况味。 墨门?闻所未闻。 噢,他想起来了。似乎听红袖提过,是个行踪飘忽的隐士门派,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江湖人。记载中是这么写的: 墨门弟子,隐于山林,据传该门派创始人为大明初期十才子之一的宋克。门下弟子善丹青、所学驳杂,唯少出世者尔。 即使是熟谙江湖秘闻的李红袖,对于墨门的记录也不过短短几行字。 可这样一个人,如何会卷进当初天一神水失窃一事中去,做了第六具被他打捞上岸的“尸体”?还偏偏是唯一气息尚存的幸运儿。 是巧合,还是另有文章?苏蓉蓉她们三人的失踪是否和眼前之人有关? “咳,宋姑娘言重了。”虽心里暗藏怀疑,楚留香面上仍不动声色,他倒是丝毫不奇怪对方认得自己。无论江湖还是闺阁,谁又会不识盗帅楚留香之名? “宋姑娘可见过这船上其他人?” “我醒来之后,并未见到过另几位姑娘。”她闻言微微迟疑,耸了耸肩。 “哦?可我从未说过,船上另外的人是姑娘。”楚留香笑,语气虽波澜不惊,实则暗藏陷阱。 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不慌不忙地答道:“船舱里空着的几件房间有明显的住人痕迹,其中三间还残留着淡淡的香气:分别是药香、墨香、脂粉香。房间陈设大相径庭,可见主人喜好不一,若我没有猜错,除我之外,原本这船上至少还住着三位女子。根据香散的程度判断,距离她们失踪,不超过三日。” 她顿了顿,笑眯眯道:“不巧,我昨日方醒。” 这便是撇清关系了。 可楚留香仍笑着追问:“为什么你会认为是失踪,而非有事离开?” “因为这个。”她从袖中掏出一张帕子,摊开在掌心——一颗黑珍珠,帕子上还沾着些许砂砾。 “沙漠之王札木合有一子嗣,名黑珍珠。”她拾起地上掉落的那卷书,按着上面的记述念了一遍,继而道:“沙子,黑珍珠,我想应该是这位把人给带走了。”她把珍珠连帕子和书卷一起塞到楚留香怀里,退开一步,笑眯眯道: “想来盗帅一眼便看出来了,班门弄斧,见笑见笑。” 楚留香微怔,以她的身体条件,他原本虽不很怀疑此事是她所为,但不免要试探以作排除,可不想她答得磊落坦荡,三言两语洞察分明,且桩桩件件合乎情理……好聪慧过人的姑娘。 扎木合……这位在沙漠风云叱咤的人物的确有一子名黑珍珠。扎木合死于天一神水之毒,他的儿子得知此事后寻到他的船上掳走了蓉蓉她们,是怀疑他父亲的死与自己有关意图报复,还是想借此迫他做什么事? 但无论如何,眼下至少可以基本确定一件事,苏蓉蓉她们的失踪,和眼前这位宋姑娘无关。 “是我小人之心了,宋姑娘海涵。”楚留香温言致歉,他的目光很温柔,声音也很有磁性。最重要的是,他还很随和、很包容,不惮于承认自己的错误。 他曾经这样和女子道歉的时候,对方常常因此羞红了脸。 可宋雁归只是毫不在意地摆了摆手,海风吹得她身上阵阵发冷,她把手揣进袖中:“哎,楚大侠言重了。关心则乱,人之常情嘛。” 楚留香揉了揉鼻子,面上带笑,心念陡转。 红袖分明说过这位宋姑娘非江湖中人,可观其行事做派,似乎也不是闺阁娇养出来的小女儿性子……奇也怪哉,她究竟是什么人?莫非真如她所说,是墨门弟子?楚留香心底升起浓浓好奇。 只是眼下他有更紧要的事要做——他不清楚黑珍珠为何要掳走苏蓉蓉三人,当务之急,是找回三女,确定安危。 他需得即刻动身。 “宋姑娘,楚某……宋姑娘!”楚留香抬眸,话说一半,却见对方摇摇晃晃眼看就要向后跌倒,楚留香眼疾手快,错身上前扶住对方手臂,她顺势坐回椅中,晃了晃脑袋,虚不受力地摆手:“无事,莫慌。” 楚留香苦笑:分明虚弱不堪的人是她,反倒是她先安慰起了自己。想到她两月前还在生死边缘徘徊,此刻仍如此虚乏无力,楚留香一阵心软,目露担忧两难之色:自己是一定要去找人的,可留她一人在船上,他亦绝难安心。得想个两全之策。 宋雁归微微抬眼觑其神情,心底已有计较,默默倒数,数到一时,头顶传来男子温声的建议: “宋姑娘,我此行要去救人,颇为凶险,船上虽然安全,但留你这般一人在船上,我亦不放心。楚某有个两全的法子,宋姑娘可愿一听。” 宋雁归眨了眨眼:“愿闻其详。” 作者有话说: ---------------------- 精修了一下本章 第3章 共赴沙漠 陇中。云来客栈。 暑气正盛的晌午,客栈前门可罗雀,大堂内只几个客人三三两两坐着喝酒歇脚,听堂上说书人讲讲江湖掌故。店小二闲坐在阶前一手托腮,微微打盹,耳边是掌柜的拨弄算盘的声音。 原本是行商众多的旺季,但就因为今年陇中风沙比往年大上许多,有许多晋商宁愿绕道,也不往陇中来了。 “哒哒、吁——”车轮滚过,扬起一片尘沙,刚好停在客栈阶前,一个看着身长体壮、蓄着浓须的男子驾停马车。 掌柜的一眼望过去,只见这男子一身深蓝色长衫松裤,脚踩黑色皮靴,腰间皮革腰带下方垂着一块价值不菲的和田玉,手持洒金折扇,施然下马高声道:“店家,住店,可还有上房?” 客栈中倏地微静。 “有有有!客官里面请!”掌柜率先反应过来,两眼放光,忙不迭应声,起身迎出来,一脚踢了昏昏欲睡的小二屁股:“赶紧起来,还不去给贵客牵马!” 小二腾得一下跳起,手中笤帚向后一甩,搓手跟上。 “两间上房,先给我兄妹二人备些好酒好菜,晚些再打两桶热水到房里。”男子说着,朝桌上扣下银子,掌柜欸声接过,笑得两眼微眯,抬头看去,才看到男子身后跟着个身量中等,身形瘦削的姑娘,这样热的天气,她衣裳外罩着身白袍,面色苍白,嘴唇也毫无血色——一个见风就倒的病秧子。 “掌柜的,快些上菜。”为首的男子上前半步拍了拍他肩,恰好挡住他的视线。掌柜的和他目光碰上,乍觉他目光隐隐锐利逼人,遂赔笑连连摆手恭迎:“得嘞,您二位里面请、里面请。” 将二人引到二楼左手第二间厢房,小二险些和经过的隔壁客人撞了个满怀。 “刘镖头,抱歉抱歉,”小二连声致歉:“哟,您几位这是刚来就要走了?不在城里四处逛逛?” “赶着运镖,时候不早,歇够了也该赶路了。” 答话的是一个身长体壮的蓄髯中年男子,身后跟着两个年轻镖师。其中一个撇了撇嘴,小声嘀咕道:“出来这么多天,连花月楼小娘子的手都没摸过。” 为首的男子闻言横了他一眼,冷声道:“吃不了镖师这碗饭,还是趁早回家去。”年轻镖师低头挨训,喏喏不敢言。说罢几人径直下了楼。 “诶!”见几人去意已决,小二松了口气。 “生意不好,还走了一单客,你这小二怎么看起来反倒轻松得很。”冷不丁斜旁冒出个人声,身形瘦削的姑娘打了个哈欠,嘴角似笑非笑。 “诶,客官你不知道,这几个镖局的人难伺候得很。”小二委屈抱怨。 “不说这些,二位客官,里面请。”招呼二人落座,片刻功夫,小二麻利端上酒菜,点头哈腰:“客官慢用,有事吩咐小的便是。” “有事自会叫你,接着。”锦衣男子出手阔绰,随手抛出一小粒碎银:“去买点上好的草料,我那马儿金贵,给我好生照料。” “诶!得嘞!”小二攥着银子退出去时,满脸喜笑颜开, 男子回过头正要和妹妹说话,见她斜斜倚着半开的窗棂,一手随意拨弄着台上熏笼,凑近嗅了嗅,随后一手抵着下巴正聚精会神看着房梁,男子不着痕迹地扫视了几眼厢房。 一楼大堂的说书先生正讲着发生在月前的江湖事,说的是盗帅楚留香受托追查武林至毒——天一神水失窃一事,随之牵引出丐帮前任帮主任慈被害一案,继而勘破丐帮南宫灵和妙僧无花的身世以及惊天阴谋。 第4章 原来这无花和南宫灵二人有一半的扶桑血统,实为扶桑第一刀客天枫十四郎之子,所行种种皆为意图颠覆武林,最后却被楚留香一举探破,从而不仅避免了丐帮落入奸人之手,还肃清了武林败类。 “盗帅踏月留香,不仅断案如神,武功盖世,侠肝义*胆,且红颜知己遍布天下,真乃如今江湖顶顶风流人物是也。”说书先生说到激动处,连拍数下木板,难掩心中向往仰慕。 锦衣男子失笑,这说书先生口中所述细节虽有失实,却大致与事实相当,想来是丐帮有意将此事宣扬,以儆效尤。但听说书先生讲无花和南宫灵的结局,见底下人拍手称快,纷纷义愤填膺:“这两个败类,人人得而诛之!”“杀得好!”“就该让他们死无全尸!” 锦衣男子,也就是楚留香,他刚进客栈时便认出了底下坐着的人当中,一个是陇中正气门的弟子,另一个则是赤阳宗五旗散人门下——坐镇一方的名门正派,最不缺在外游历的弟子。 他听着底下的声讨,忍不住皱起眉头,顿觉杯中美酒失去滋味。 抬眸时,见女子一手托腮,听得津津有味。 对上楚留香的眼神,她微微纳罕:“我脸上有什么吗?” 楚留香忽然兴之所至,指了指楼下:“你对此事的看法,似乎与他们不同。” “这话应该我说才对。”宋雁归笑眯眯看向他:“作为这个故事中的正义一方,我以为,你听到这些吹捧,多少会有些高兴,可看起来怎么恰恰相反。” 楚留香微讶,似是没料到自己的反应被她先观察了去,苦笑解释:“我们原本是朋友。” 同醉共饮,打马江湖,可以托付后背的朋友,转眼之间沦为仇敌,纵然知道他们要为所为付出代价,可人非草木,挚友反目,一朝身死被万人唾骂,怎能不叫他难过? “原来如此。”他没有说朋友指谁,但宋雁归了然,她耸了耸肩:“我的确看不上这些人对着已死之人喊打喊杀的模样,只在背后诋毁,当着面恐怕连个屁都不敢放。” “咳,”楚留香微咳,还是第一次听她口出脏字。如此,直白。他还以为墨门弟子讲求文人风雅。 不过宋雁归时不时透露出的离经叛道,早已不是第一次。 “我好奇,你与这江湖上人并不往来,也无利害,那在你眼里,如何看他们二人?是否也觉得他们是江湖败类,死有余辜?”在两人身故后,楚留香还是第一次与人心平气和谈论起南宫灵和无花。 “我的看法未见得如你所想。”宋雁归斟酌着语辞:“你自己呢,是如何觉得?”她不答反问。 楚留香微微摇头:“我的评价恐怕掺杂了许多别的东西。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作所为负责。他们既做恶,有此下场也是应该。只是我和你一样,不喜江湖中人在他们死后还落井下石。” “的确。”宋雁归道:“那些叫嚣得最狠,恨不得在他们死后将他们踩进烂泥里的人,表面道貌岸然,实际背地里不知做了多少不可对人言的事,一贯如此。不过你要问我怎么看这无花和南宫灵……” 她顿了顿道:“若你站在司徒静和秋灵素的立场,还需问这个问题吗?” 一个身为神水宫女弟子,被无花哄骗偷盗天一神水,怀了身孕害怕被宫主责罚而选择自尽,一尸两命;另一个早些年遭人妒忌而惨遭毁容,与任慈十数年恩爱夫妻,因发现端倪而险些被义子南宫灵置于死地。 她们又做错了什么呢?难道天真是过,难道善良是罪? 一个错爱,一个错信,这绝非是她们的过错,若这样也是错,那便是这世道错了。 说出这话的宋雁归目若冷芒,言辞犀利如刀,隐隐带了丝讥嘲。楚留香望进她眼里,心头浮起一丝淡淡的愧怍,他轻叹,苦笑道:“你说得没错。”在她说的这两件事上,他们的确不值得同情。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他认识的宋雁归是一个喜欢隐藏自己真实情绪的人,虽然熟悉之后他发现她常常隐藏得不好,也或许是懒于掩饰,但大体不是个会轻易动怒的人,她身体还没恢复,平日气息蔫蔫,和他说话却总是笑呵呵的。但这是相处十数日来第一次,他感受到她隐匿在惫懒外表下不易察觉的锋芒。 与此同时,他隐隐生出一丝奇异之感,他举目再次看过去,见她微眯着眼懒懒靠在椅背上打了个哈欠,眼角沁出一点泪花,人笼在日暮余晖里,露出一点连日奔波的倦怠——又恢复了那个他熟悉的模样。 他微微失笑,那一点莫名的感觉转瞬即逝。接着又似想到什么,略带心虚地掩唇微咳。 第4章 客栈疑云 三更天,月朦胧,云暗涌。 客栈大门紧闭,门上的铜环在月光下闪着寒光。门前石阶上,落叶随风打着旋,发出细微的沙沙声,和那不知哪里传来的微弱虫鸣,组成这死寂中唯二的声响。墙上挂着几盏摇曳的灯笼,火光忽明忽暗,影子如同鬼魅般在墙壁上舞动。 客栈内灯火已熄,客房里有淡淡熏香缭绕,客人都已睡着。一道黑影旁若无人地闪身进入二楼一处房中。绕过屏风,看着床上隆起,背在身后的手中薄刃反射一点寒芒,缓缓靠近,举刀刺下! 黑影原本嗜血冷酷的眼里露出惊骇之色——床上哪里有人?!反身朝身后劈去,身后之人动作快如闪电,擒住持刀手腕的同时,用力一扭,长刀落地。 黑影忍着手臂脱臼的剧痛,咬牙撞开来人,虽陷入劣势,也不见慌乱,腰上软剑向后横刺,未料身后人以一个奇异的姿势堪堪弓身躲过,黑影去势不绝,显是要拉其缠斗。 一击不中不思逃跑,反而选择反身与对方缠斗,这是在拖延时间。 为什么要拖延时间?他在给谁拖延时间? 想到此时在别间房里应当已经得手的同伴,黑影掩在面罩下的嘴角露出一个残忍笑意。 他的同伙既然不在此间,那会在哪里?——当然是去偷袭另一个目标。 那人不过区区一个病秧子,解决起来可比眼前之人容易多了。有了人质,还愁此人不束手就擒? “咳,咳咳。”屋外传来的连声咳嗽打断了黑影事成的遐想,声音的主人行至窗边:“兄长,你早说自己武功不济,我也不是不能为你效劳。” 怎么会!怎么可能失手?黑影骤然一惊,软剑绕、缠、刺,如毒蛇吐信,轻轻抖动,虚晃一招故意卖了个破绽,硬吃了对方一掌,顺势破窗而出袭向窗边出声之人。 下一秒,窗顶兜头有东西向自己扑面洒来,顷刻迷眼无法视物,兼之神智微微涣散,脚底打滑,整个人扑倒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楚留香从房里出来的时候,恰看到宋雁归捂着鼻子,正举着麻绳把那陷入半昏迷的黑衣人跟之前的一个一并捆成条粽,做完这一切,气力不支靠向身后的廊柱,原就苍白的脸庞在月色下更衬得惨白一片。 他不动声色上前一步要去扶住她手臂,不妨她气喘着指挥道:“药、药粉,下次还能用。劳驾。”说着递给他一块油布。 楚留香微愣,继而忍不住笑,这样的要求他是第一次听到,只觉得新鲜有趣。他摸了摸鼻子,神情愉悦地依言弯腰动作。 将药粉包起来递给她收好,看她掏出药丸送水吞服,面上才见出一丝血色。他垂眸柔声道:“你先去歇息,剩下的事交给我。” 她摆了摆手,婉拒:“左右也睡不着了。”站直,上前揭去二人面巾,挑眉:“还真是他们俩。” 楚留香闻言微讶,转念一想又觉以她的机敏能看出来也不足为奇:“你什么时候猜到是他们二人的?” “咳咳,宋某体弱,江湖险恶,再不小心观察,这条小命早丢了千百回了。”她咳得急切,说话也断断续续。 这确是家黑店,楚留香刚进时便知。仍然选在这里落脚,他未尝没有试探眼前人的心思。 马厩里,马匹被偷下了蒙汗药。加之房间的房梁上有许多地方有补漆的痕迹,观其新旧和形态,恰是一些刀痕剑迹。寻常的客栈房舍,不会在这些地方有如此多的打斗痕迹。 “这运气也是独此一家了。”她淡淡吐槽。 “咳,你哪来这么多迷药?”他乍浮现一点心虚之色,转而问道。 “在船上的时候,我看有一间药房,那迷药,着实不错。”她眼神飘忽道。 楚留香闻言大笑,摇头抹去眼角沁出的泪花:“抱歉,不过想来蓉蓉也不会介意你拿她少许一些迷药。”他眼神落在她塞在怀里的那一大包迷药上,点漆凤眸爬满星星点点的笑意。 她怀疑他在阴阳她,但她脸皮够厚,她无所谓。 次日,宋雁归在楚留香的陪同下,搜刮完了客栈里一干她觉得路上用得上且不占地方的东西,架势活似专业打劫。 楚留香愉悦地陪她搬前忙后,耗费了小半个上午,二人也不耽搁,即刻启程上路。 第5章 车厢里,补觉睡得昏昏沉沉的宋雁归揉着睡眼,脑海中闪过一些画面,客栈,镖师,气味……她眼神一肃,蓦地弹坐起身,推开厢门。 “这才小半个时辰,怎么不多睡一会儿?”楚留香听到身后动静,并未转头,只温声道。 宋雁归一手扶着车门,纤白枯瘦的指节微曲,透露出主人心中纠结,楚留香久未等到她回答,一边策马的同时侧目看向她,他目光温和,察觉她欲言又止,放慢了马速,耐心等待她开口,并不催促,宋雁归却能感受到他举动间的体贴和包容。 也罢,左右已经欠他许多人情:“昨天在客栈遇到的那队镖师,有些古怪。” 她顿了顿,迎上楚留香的眼神:“我怀疑他们运的不是货,而是人,女人。” 楚留香闻言,原本温和的笑随之一敛,神情凝肃。 “那是镇北镖局的镖队,我知道他们要去哪里,至少是他们表面上要去的地方。”楚留香沉吟,一边掉转马头。 “那太好了。”宋雁归按住他臂,斟酌道:“你不必与我同去,你此行要去大漠救人,耽搁不得。知道这群镖师的行踪,我自有办法去查清楚……”只是费些绸缪,她自信搞得定。 “镇北镖局的人武功并不弱,我怎会让你一个人去冒险?”楚留香语声和煦,态度却难得强势。 “万一我的推测是错的……” “我信你。”楚留香笃定道,他见宋雁归闻言难得露出怔忪神情,眼睛闪烁狡黠的光芒,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笑容温暖又带着一丝不羁,说着扬鞭策马。 真是个怪人。低笑摇头,宋雁归再次抬眸望向楚留香时,眼里笑意真切。 等二人追上镖师一行人,并顺利解救了不知要被卖到何处的几名女子,已是两日后了。 二人无法久留,在楚留香的提议下,宋雁归带着几名被吓坏了的姑娘去找了林氏镖局的当家林家大小姐林清霜,人由她代为照顾,林小姐承诺在几位姑娘身子养好后,会派人护送她们回江南亲人家中。 复西行的路上,楚留香这才问起她是如何发现镇北镖局的镖师有异常一事。 “说到这个,有一件事我早就想问你,你的嗅觉是不是不太好?” 何止是不太好,他的嗅觉基本失灵。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答得坦荡:“不错。我这鼻子,就是个摆设。” “这就难怪了。”她恍然:“你还记不记得,那个镖师说得正义凛然,说镖局押货孤家寡人,还训了那个年轻镖师一番话。” “我记得。镖局押货确有行规不假。” “可他身上分明染了桂花油的味道,还有一点江南女子喜用的百濯香。”她解释道:“百濯香是种衣香,香气经久不散,可持续七天以上。可他们一行人中并无女子。两种气味虽然已经淡不可闻,不过,我的鼻子一向很好。” “而走镖之人既然押货为先,也不会有机会出入烟花柳巷。即使有,这里距江南何其远。”楚留香补充,想到差些遗漏这样重要的线索,继而发自肺腑叹道:“多亏有你。” 只是,能出动江湖排得上名号的镖局做事,这样的买卖交易,难道会单单只有一件吗?那些姑娘被解救时,眼睛都为人下了毒,无法视物,好在中毒还不太深,调养一段时日便能逐渐康复。 他能想到的事,宋雁归想必也应该想到了。 宋雁归一手垫在脑后,眼底泛着淡淡青灰,倦意深浓,眼似闭非闭,注意到楚留香难得的沉默和隐忧,眼睛翕开一条缝,投桃报李宽慰他道: “楚大侠,咱们但行眼前事,莫问原委。都是凡夫俗子,往自己身上压太多担子,很容易累的。”说完懒洋洋打了个哈欠,深觉自己心意送到,安心沉入黑甜梦境。 楚留香闻言眉头微微舒展,目光染上温意,见她睡意深沉,人笼在浅浅余晖里显得安静出尘,他控制着手下马速,车轮平稳地碾过风沙尘土,发出轻微吱嘎声,两人一车一马,轮廓在余晖中逐渐拉长、模糊。 就让他们的这位小诸葛,好好睡上一觉吧。 作者有话说: ---------------------- 第5章 三缺一 马连河畔。 意外遇到胡铁花的时候,这位风流教主花蝴蝶已在马连河畔呆了三年零十个月,而距离楚留香和他的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整整七年。 七年前,华山派清风女剑客高亚男对胡铁花一见钟情,在胡铁花喝醉了酒答应要娶对方之后,这位痴情女剑客更是一个劲追着非君不嫁,胡铁花躲了高亚男四年,高亚男就找了他四年。 可高亚男不知道的是,胡铁花心甘情愿在这贫瘠缺水的黄土高原呆了足足三年零十个月的原因,也是因为一个女人——一个对他爱搭不理的,样貌寻常的女人,一个专门给小酒馆负责每日送酒的女人。 楚留香见到杜青青的第一眼,他就想问胡铁花,为什么看不上样貌出众且剑法拔群的高亚男,却会看上这个样样不如高亚男的女子。 他既不理解,便把这困惑诉诸于口。 “哎!我原本只是想……玩玩,也没想到她根本不给我好脸色看,根本不搭理我。老胡我偏就不信这个邪。”他一脸憋屈,又透着股势在必得。 宋雁归不喝酒,只喝茶。楚胡二人久别重逢痛饮快哉的时候,她正眯着眼事不关己地饮着杯中热茶,苍白清隽的脸上浮起些微血色,眼里神色不清。 “我看你还是吃饼,少说话。”楚留香见他越说越不像话,把盘中胡饼塞进他嘴里。 “唔……”胡铁花被塞了满口,黑亮的大眼里透出一丝困惑。 “杜姑娘今日怎么还没来?平日这个时辰,她都会来这送酒了。”宋雁归冷不丁开口。 “或许是有什么事耽搁了。”楚留香想到什么,笑道:“说来一路上从未见你喝酒,倒未想到你会关心这个。” “我不喝酒,是我要想活久些就得须戒酒。但我喜欢酒的醇香,也讨厌有的人明明只会胡饮却尽干些糟蹋酒的事。” 楚留香闻言暗笑,这番话指桑骂槐,被骂的人却也活该,不过,倒是少见她这样直露的情绪。 “杜姑娘,哪个杜姑娘?”胡铁花浑不觉所以,嚼着饼,大喇喇问。 楚留香无力扶额,同为男子,也难免觉得好友这般有些混账:“花疯子,杜青青杜姑娘,她就是你在这追了三年零十个月的姑娘。” 宋雁归拊掌而笑,眼睛弯成一条缝:“追了人家姑娘三年零十个月,竟不知对方姓甚名谁,人才啊。” 她笑得眉眼弯弯,语气诚恳,胡铁花却终于后知后觉地在这话语里品出几分难堪,他第一反应是转头向楚留香眼神求救。他一个粗人,本就不耐应对这文绉绉的调调,若对方是个男子他早有多远溜多远了,偏偏眼前之人是个姑娘,还是老臭虫纵要救人,也带在身边的姑娘。 多年兄弟,不忍看他难堪,楚留香出言解围道:“已耽搁了一日,花疯子,我明日就该动身了。” “你既然要走,怎么也算我一个!” 楚留香欣然笑道:“好啊,有你在,我便多一成救人把握,我当然求之不得!”他忽地顿住,看向门前出现的身影:“可你不管她了吗?” “为了你,我命都可以舍,何况是她。” “哐当——”酒壶摔碎在地上,裂成数片。宋雁归喝着杯中残留带着股涩意的茶水,目光落在那听了这番话,骤然变色的杜青青脸上。 “你别走!”杜青青飞也似地跑来扯住胡铁花的衣袖:“只要你不走,我就答应嫁给你!” “嫁”字一出口,胡铁花瞬时如同兔子遇上老虎窜得老高,挣脱她的手,几乎是立刻要逃出去。不妨被不知哪里来的木腿绊了一跤,险些跌了个狗啃泥。 “谁暗算老子!” 楚留香瞥了老神在在团坐椅中品茶的某人,不由失笑,却也没拆穿。 杜青青见状哪有不明白的道理,虽泫然欲泣,却不甘心,止不住心底空落茫然,泪似断线珍珠般滚落。 楚留香生平最怕见到女人哭,但已经错过了最好的跑路时机,他也束手无策。 宋雁归可不怕,想到自己某位常常失恋常常落泪的师兄,她早已擅长应付这样的情景。 “咳咳,杜姑娘,”宋雁归款款起身,手中是块难得干净的白帕子,染了淡淡的药香,把帕子递到泪眼婆娑的女子手里,温言道:“擦擦吧。” “谢、谢谢。”察觉对方的善意,杜姑娘接过帕子,只是看着在一旁抓耳挠腮却不敢看她一眼的胡铁花,掩面拭泪,泪却怎么也止不住。 耳边传来一声轻叹,宋雁归看向满脸苦笑的楚留香,道:“二位能否暂避,我和杜姑娘说几句话。” “好!”胡铁花跳将起来,几乎立刻又心虚道:“呃,我是说,一切都听宋姑娘的。” 说着逃也似地窜出了屋子,楚留香看向宋雁归,见她眉目含笑,向他微微点头,不知为何也松了口气,便也随之出了门。 第6章 屋外蹦出三里远的胡铁花坐在高石上,长舒一口气:“诶,老臭虫,你说我们现在就跑了如何?” 楚留香失笑:“花疯子,我可不是你。” “怎么?哦我知道了,你是不是舍不得那位宋姑娘!”胡铁花兴致勃勃地调侃,早把刚才的狼狈抛在脑后:“诶,你还没说,这姑娘到底什么来历?身无武功,看着不像江湖人啊。”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她至多算半个江湖人。” “半个江湖人?什么意思?” “她是宋克的后人。” “宋克?哪个宋克?” “还有哪个宋克,洪武年间和高启等人并称十才子,以善书名天下的宋仲温。” “那不就是朝廷中人吗?” “宋克少年任侠,善饮善博,后自杜门习书,长于丹青,红袖书中记录,他的后人无心官场,于浙北一带避世而居,自立墨门。” “墨门……闻所未闻。”胡铁花挠头。 楚留香叹气:“纵是红袖的记录也不过寥寥几笔,至于门中弟子作何营生,会什么武功一概没有记录,是个极少出山的隐士门派。” “那这宋姑娘,你又是如何遇上的?” 楚留香于是将自己如何于船边救上宋雁归一事大致讲了一遍。 胡铁花听完,全然忘了刚才她对自己的讥嘲,心底升起淡淡怜惜,已经把一个姑娘可能的遭遇在脑中排演了数遍。 “可她病成这样,又不会武功,还要与你一道去大漠,那只能是对老臭虫你情根深种啊!” 楚留香不由苦笑:若说一开始,他的确怀着这般自信猜测,但这一路上宋雁归待人坦荡端方,倒让他未曾往这方面想过。或许她曾受过情伤,也或许她和那杜姑娘一样,知道男人喜欢追逐的劣根性,故意表现地对他爱搭不理? 明知这样的可能微乎其微,楚留香心底依然莫名生出几分热切。却闻胡铁花喃喃道:“不过,她真能说服那杜……杜姑娘吗?这都多久了,我怎么觉得还是跑路比较实际……” “我去看看。” “老臭虫,你还说你对那宋姑娘心思清白!”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无奈道:“她重伤未愈,我担心她出事。” 就在楚留香离开,胡铁花一个人就快等到不耐烦的时候,身后传来熟悉的脚步声—— “胡铁花!我想通了!”杜青青双手叉腰,她通红着眼,声音尚有几分沙哑,仰头高声道:“是你配不上老娘,老娘不稀罕嫁给你了,你滚吧!” 说完转身跑远。黄沙阵阵,只留下一脸目瞪口呆的胡铁花,还有缀在不远处笑眯眯的宋雁归,和姗姗来迟的楚留香。 “所以,你到底对她说了什么?”往西行的路上,胡铁花数次忍不住好奇,缠着宋雁归非要问出个答案来。 被打扰休息的宋雁归额头青筋微跳,自醒来后第一次恨自己功力全失,无法任性而为,她只能朝胡铁花绽出一抹笑,咬牙切齿道:“我告诉她,你有隐疾,先天不举。”说完“嘭”地一声关上车厢,倒头就睡。 “老臭虫!你看她!”胡铁花不满跳起,楚留香无奈摇头,却也不掺和二人纷争,只叫胡铁花别再几次三番打扰宋雁归休息。 “诶,你说,我究竟什么时候惹她了?”胡铁花听劝放低了声音,他性格粗中有细,绝非蠢笨,自然能察觉宋雁归对自己颇为不满。 被一个好看的姑娘讨厌,这样的经历对于胡铁花而言还是第一次。何况这次,他能察觉对方并非如同杜青青那般是若即若离。 楚留香见他眼神委屈,却忍不住频频朝车厢回望,电光火石间,认为自己察觉到了某种端倪,心中微跳:花疯子该不会又…… “老臭虫,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胡铁花见楚留香莫名盯着自己,疑惑挠头。 “没什么。”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微微苦笑,他只是忽然想起自己在暗处听到的宋雁归与杜青青之间那一番谈话—— “没有他我要怎么活?”杜青青已然止泪,或许见对方也是个女子,她失魂落魄,喃喃自语。 “你之前没遇到他,不照样活得好好的。”宋雁归轻叹道。 “你不明白,宋姑娘,我从没遇到过他这样的男人,以后也不会遇到,这要我怎么放得下,他不要我,我只能去死了。” “痴情错付,你伤心,他混蛋,我懂。我有个师姐,她和你一样,也爱错过人……但是为了这么个混蛋去死,就太不值当了。” “他不是混蛋,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是、是我配不上他。” “你说得也没错,作为朋友,胡铁花称得上重情重义,作为江湖人,难得算是正直坦荡。但作为伴侣,是他配不上你才对。” “我?宋姑娘说笑了。我不过一个乡野村妇……” “我这人生平最爱说笑,这番话却发自肺腑。你看他作为男子四处留情,轻薄、浮浪,甚至于玩弄你的感情。惹你这样的好姑娘伤心,是要下地狱的。” “宋姑娘你……” “不必夸我,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她笑得狡黠,抬手打了个响指:“若天下男儿有一半有我这样的觉悟,便不会有这么多错付真心的杜姑娘了。” “噗嗤。”对方忍不住笑:“那楚大侠呢,你为何跟着他,我看他倒像是个有情人。” “你这才是说笑啊杜姑娘,”宋雁归似是听了什么笑话一般哈哈笑道:“他是不是有情人与我何干,所谓朋友,大抵求一个志趣相投,他虽是红尘浪子,却难得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我此番得以随他西行,也正因为他是个心软的好人。否则江南景色殊丽,气候养人,我不如在家种田。” “你还会种田?” “是,打小就会。我师父教的。” “你师父……不教你武功,就教你种田?” “唔,不错。”宋雁归想到高兴处,忍不住比划道:“那么大的一片田呢哈哈哈,整个师门的人一起种。” “真好,我真羡慕你,宋姑娘。那你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行殊未已啊,”她笑,指着天际雁群:“不可复归来。” “我不明白。” 宋雁归微微笑,眼里流露温和神采:“那你只需明白,不是胡铁花弃你,没有人可以弃你,因为你只属于你自己,为什么要让别人掌控你的感情?你才是最重要的。” “我……宋姑娘,我不是你。” “你当然不是我,你是你自己啊。”宋雁归正色道:“杜青青,就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杜青青,你会酿酒,供给马连河畔最好的小酒馆,自力更生,不依附他人,何况,你喜欢的,未见得就是胡铁花这个人啊。” “我……我当然喜欢他。你为什么这么问?” “可你说的是你从没见过他这样的人,以后也不会遇到。你看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向你敞开,本能觉得危险又被吸引,偏偏这个人还对你着迷。可那是假的,你喜欢的不过幻相,他痴迷的也并非真正的你。” 杜青青低喃道:“幻相……” “没错。”宋雁归趁热打铁:“所以,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真正喜欢你的人,是不需要你假装成别人的模样,也会被你吸引的。” “……谢谢你,宋姑娘,我记住了。”杜青青擦去泪,笑靥如花。 “害,我说得也未必对,只是画地为牢总归不好,”她摆手,洒然笑叹:“一生何其短啊。”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她有回不去的故土,虽然惋叹,却无生执念。宋雁归脚下的路,一向是朝前走的。 但如果这一生能积累出姬冰雁那样的财富,走回头路也不是不行。 她相信在这一点上,宋辞和她师徒俩的意见必定空前一致。 作者有话说: ---------------------- 胡铁就是这么一个人,原作里他就坦言自己对这个马连河畔的姑娘只是“玩玩”,出于一点可笑的好胜心。但作为朋友,他确实算得上重情重义。宋雁归对胡铁花的评价,也是我对这个人物的看法。至于楚留香,宋雁归有求于人已经嘴下留情了哈哈哈哈哈。 第6章 兰州巨富 ——要去大漠,先到兰州找姬冰雁。 这是胡铁花给楚留香的建议。 他之所以这么说,不仅因为姬冰雁和他们二人是打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还因为这位朋友最熟悉大漠的风霜刀剑和重重机遇。 可虽是朋友,却也有七年没见面了。 七年没见的胡铁花愿意为了楚留香的一句话舍弃一切与他前往大漠救人,七年没见的姬冰雁又会作出什么选择? 而当朋友坐拥宝马香车,犀象珠玑,侍仆如云,已经成为沙漠上最大的富商,他还会愿意抛弃这一切去陪朋友往险象环生的大漠冒险吗? 楚留香相信他会,这自信并非空穴来风,他相信自己的朋友,一如他相信自己的直觉。 第7章 但出乎他和胡铁花意料的是,姬冰雁拒绝了,他们无法对姬冰雁的决定生气,只因他们看到了他的腿。 瘫在榻上,无力、疲软的两条腿。 腿的主人已经站不起来了。 “沙漠给了我空前的财富,但也拿走了我健全的双腿。”姬冰雁纵然没有说沙漠究竟有如何危险,但眼下他的瘫痪已足够说明一切。 楚留香沉默,性情更外放的胡铁花声音已不自觉地颤抖,他克制着情绪,不想给好友造成更多的伤怀。 就在这片压抑的沉默中,传来一阵长吁短叹。 是谁在哭? 胡铁花和楚留香望向彼此,面面相觑,他们望向侍立在姬冰雁身侧的两个貌美姬妾,发现那两人困惑不解的目光正望向下首之处——是自从进了屋之后就异常沉默,让人怀疑已经睡过去的宋雁归。 姬冰雁见这与两位友人一道而来的清秀女子竟为自己伤怀至此,纵是说起自己的遭遇来冷静淡然如他,也不由微微动容。 “咳,姑娘不必为在下伤怀,事情已经过去许久,我亦已接受现实。” “可我接受不了!铁公鸡你的腿怎么会变成这样……”胡铁花见好友残废,本就强忍情绪,再见宋雁归如此,自己也绷不住拉着姬冰雁嚎啕哭了起来。 我也接受不了,为什么我混得这么穷。 楚留香坐得离宋雁归最近,纵是他初时见她期艾也不由怔了怔。只是很快,他见她眼神落在汉白玉雕、黄花梨木、佳酿美肴,心里隐隐升起某个猜测,笑意随之爬上眼角。 宋雁归见场面一度失控,心虚捂脸。 也罢,索性顺水推舟。 她拂衣起身,拱手作了个揖:“幸遇三杯酒好,况逢一朵花新。姬兄豪阔,难得疏达。”接着举杯敬道:“在下敬佩,以茶代酒,先干为敬。” 姬冰雁刚安慰好胡铁花,忽闻此言,淡漠的脸上难得露出温和笑意:“不错,明日阴晴未定,片刻欢笑足矣。”接过姬妾递来的夜光杯:“今天高兴,花疯子,老臭虫,宋姑娘,何不同饮!” 三人已有数年未见,良辰欢欣,酒过三巡,貌美姬妾搀扶着不良于行喝得半醉的姬冰雁回屋歇息,楚留香背着喝得酩酊大醉的胡铁花往住处走,至于他自己,一点酒意皆无。 三人之中,他的酒量比不过胡铁花。不过放眼整个江湖,能和他比拼酒量的人屈指可数。只是今天,胡铁花喝得太多了。 反观揣着手,在前方不紧不慢走着的宋雁归,今夜她滴酒未沾,脚下很稳,步伐轻快。 溶溶月色里,一身落拓素衣,口中哼着不知名的江南小*调,是刚才宴上侍女唱过的曲子。楚留香笑:说是书香世家,偏又洒性任情,说是江湖中人,身无半点武功。墨门,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宋雁归的师父,又是怎样一个奇人? 宋雁归,她为什么又说自己,回不去故里? 此间事了,他必要去江南走一遭。 只是眼下,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和她谈。 “你是打算让我暂留在姬冰雁家中,不和你们一道去大漠?” “不错。”楚留香早已打好腹稿,他自问这是最稳妥的方案:“大漠凶险万分,我不知此去要耗费多长时间,亦无必然把握能全身而退,胡铁花和姬冰雁都是我的挚友,姬冰雁既然不意与我同去,他一定会答应替我好好照顾你。” 背上的胡铁花发出呓语,楚留香毫不费力地将人向上提了提。 “你说姬大侠不意同去,而非不能同去。”宋雁归敏锐地读懂他话中未竟之意。 “是啊。”楚留香含笑颔首,变相默认了她的猜测:“他身边两位姬妾迎雁和伴冰,看向他的目光分明缱绻深情,却毫无悲伤之意,再加上他安慰花疯子的时候,眼里分明有歉意,这不合常理。” 宋雁归恍然,忍不住赞道:“你真是,心细如发。”遇险而避,也算人之常情,姬冰雁有此决定也正常,总不可能人人都是胡铁花。 楚留香笑了笑,柔声劝:“你伤势未愈,虽应无大碍,但终究体弱,把你托付给姬冰雁,他这人我们虽叫他铁公鸡,看着一毛不拔,其实不然。他一不缺钱,二不缺名贵药材,三来他心中有愧,这样一来你能得以好好调养,二来我也能安心。你觉得呢?” 纵然已为她绸缪至深,楚留香最后还是把选择权留给了她。 她默了默,笑意真诚:“多谢你为我这般考虑,若再拒绝,似乎显得宋某不识好歹了。” “可你还是要去。”楚留香发出一声叹息,看着她,眼神透出淡淡无奈。 墨门远在千里之外的江南,宋雁归为何对沙漠如此执着? 她不说,他便不问。如果说一开始他还在怀疑她和三女失踪之间的关联,但经过连日来的相处,他相信她与此事并无瓜葛。 “我这人,惜命得很。”宋雁归笑盈盈道:“再说,你在客栈那日也试探过了,我自保无虞。” “你发现了。”他苦笑,惊叹她敏锐至此。 “你待人赤忱坦荡,若是我,做不到如你这般。”她微微沉吟,缓缓道:“不过我也并非有意隐瞒,我自己因何坠海,至今我也一头雾水。我要去沙漠,确有我的私心。但楚留香,我亦可以帮你。” “墨门中人行走江湖的依仗是什么,你就不好奇吗?”她扬起一个狡黠的笑,朝楚留香眨了眨眼。 第7章 浪子多情 翌日。 姬冰雁给众人准备了足够的骆驼、水囊、干粮和宿具,以及一应所需之物。 考虑到行路缓急,楚留香婉拒了朋友的好意,只要了马匹、水和粮食。 “宋姑娘,你这边还需准备些什么?” 宋雁归耸肩指了指自己,笑眯眯道:“都在这里了。” “咳,你……”楚留香笑着摇头:“也罢。” “怎么没见到胡大侠?” 楚留香也有些疑惑:“他只说让我们先行,不必等他,他不出一刻便会赶上。”顿了顿,他似想到什么,望着宋雁归欲言又止:“既然如此,我们不必等他,先动身吧。” 宋雁归望了望身后姬家门院,淡淡收回目光,点头应好。 马行数里地,空气中漂过微尘,泥沙的气息。 再走大约一个时辰,就进入沙漠边缘地带。楚留香刻意放慢了行进的速度,这自然是为了等胡铁花,等待的同时,他的心里生出股不好的预感。 “哒哒哒——”马蹄扬沙滚滚,两匹马。领头的是胡铁花,性如烈火的汉子手中还牵着另一匹马的缰绳,马上坐着两个惊慌失措,被绑起来的姑娘——正是姬冰雁府上的两名姬妾,迎雁和伴冰。 宋雁归见状微微挑眉,身旁楚留香的脸色却瞬间沉了下来。 胡铁花是谁?他打小就和楚留香认识,一观他的脸色便知他动了怒:“我知道你要生气,就是因为知道,我才不提前跟你商量。” 楚留香无奈,一边提醒胡铁花赶紧给两人松绑,一边道:“所以昨晚我背你回去的路上,你的酒其实就醒了。”当然也就听到了他和宋雁归的对话,知晓了姬冰雁装瘫的事实。 “他太不够义气!”胡铁花委屈。 “那你也不能为达目的就绑走他的人,这做法并不道义。” “咳,咳咳咳。”宋雁归一阵猛咳。 “宋姑娘,你还好吗?”楚留香担忧的目光望了过去。 突然想起自己也做过类似事情的某人挠了挠脸颊,目光飘忽:“唔,突然吃进一口沙子,无碍,无碍。我也赞同楚兄的说法,此举绝非君子所为。”她目光严肃,正义凛然。 胡铁花挠了挠头:“我留了足够多的线索,以我对铁公鸡的了解,他一定能找过来。除非……” “除非他并不多在意她们。”胡铁花信誓旦旦。 伴冰和迎雁相视之时,目光中流露错愕和担忧,但很快,两人眼波流转,朝胡铁花嫣然笑道:“那我二人愿侍奉两位公子左右。” “不可!”胡铁花几欲跳起:“他若不来,我把你们送回去。” “他若不来,我们还回去做什么?”伴冰道。 “何况与你们同行的本就有宋姑娘,多我们两个,刚好给她作伴了。”迎雁笑道。 “这话倒是不错。”宋雁归拊掌,笑眯眯应承道:“能有幸和两位姐姐同行,宋某求之不得。不过此行我说了不算,你们还得问过楚大侠的意见。二比一的话,这事就成了。” “我看,未尝不可。”楚留香自饮自酌,笑作壁上观。 “好你们俩,都看我笑话!”胡铁花急如热锅蚂蚁,委屈道。 “这个铁公鸡,不会真的不来吧。” 迎雁和伴冰在宋雁归身边坐下,胡铁花在不远处长叹跺脚的时候,两人攥着手中帕子,沉默不语。 狠话说出了口,可心里,真的能没有半点期待伴随彷徨吗? 楚留香喝着酒,体贴地给坐立不安的二女倒酒满上,递到二人手边:“夜里风凉,喝一口暖暖身子。” 第8章 两人目露感激之色,齐声谢过,小口饮下。 楚留香转头又将水囊递给宋雁归,她谢着接过,微讶,原来这水囊触手生温,显是对方不惜内力所为。 她抬头,见他已回生了的火堆边坐下,感应到她的目光,朝她笑着眨了眨眼。低头,拾柴聚火,火舌卷过木柴,哔剥作响,火焰蹿得高些,照亮眼前漆黑的夜。 宋雁归回以一笑,掏出包袱里的灰袍披在身上,此地略显荒凉,昼夜温差又大,楚留香有句话说得没错,她如今这破败身躯的确经不起瞎折腾,她如今也得学着顾念他人的好意才是。 见二女喝了温酒仍忍不住瑟瑟发抖,顺手将包袱里另一件递给二女:“夜里风凉,你们的衣裳也太过单薄。”说着斜斜瞥了不远处楚留香身边某个罪魁祸首一眼,胡铁花喝着温酒,假装没听见。 “多谢宋姑娘。”两人靠在一起,披上袍子顿感溶溶暖意,相护依偎着,酒力发散,也不觉那么冷了。 宋雁归见二女局促,闲扯家常:“你二人都是兰州人吗?” “妾身是,只是自小父母双亡,遇到主人前,在教坊跳舞为生。”或许是感念宋雁归的善意,迎雁柔声答:“伴冰她与我不同,她自江南水乡长大,是数年前才到的兰州来。” “江南富庶,怎么会特地跑到这偏远贫瘠之地?” “宋姑娘有所不知,江南虽好,妾身却不得不逃。”伴冰道。 她眼里染上愁绪,低声解释:“父母早亡,妾身为兄嫂所卖,沦为瘦马。后来,侥幸逃了出来,一路北上,若非运气好被主人所救,此时死在哪里,亦未可知。” 说到末尾,语声颤抖,莹莹泪光闪动,一旁的迎雁默不作声覆住了她的手背。 “江南距离这里何止千里,你一个姑娘,又不会武功,这一路上想来一定很不容易。” “是。”勾起伤心事,伴冰含泪道:“好在遇到一个好心的老太太,让我扮做她的孙女,这才一路到了兰州。” 宋雁归闻言叹道:“你是否恨你兄嫂,将你出卖?” “起初是恨的,只是日子久了,便全当他们死了。”伴冰道:“苍天眷顾,如今跟着主人,还有迎雁姐姐作伴,妾身已知足。”说着回握住迎雁的手,两人皆泪雨涟涟,但相视一笑。 “听楚公子说,宋姑娘也是江南人?”伴冰好奇问道。 “我自小跟着师父,在江南长大。”宋雁归道。 “听您昨日自称是墨门弟子,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迎雁看了眼在不远处一手拨弄着火堆,一边饮酒的楚留香,见对方虽不说话,却分明时不时注意着这边的谈话,恍然一笑,便顺着话头继续问。 宋雁归微顿,若有所思地看了迎雁一眼,似洞察人心的一眼。迎雁心虚地错开目光,宋雁归脸上露出一个堪称顽皮的笑容: “我的师父,是个……很不像话的老头子,武功倒是还不错,但除了教徒弟怎么种田,别的什么都没教。美其名曰,不学武则不伤天性。” “怎会?”伴冰满脸不信道:“宋姑娘你分明出口成章,通晓诗书。” “那是因为我还有个半师,是我师父的至交,识文断字,都是他教的。加上我成年以后,身体每况愈下,种不了田,后来连床都难下,也就只能每天躺在床上看书习字。不然就是趁师父睡着了揪他的胡子玩。” 她娓娓道来过去点滴,说者嬉笑无意,听者却有心。楚留香抬眸遥遥望去,见她眼里欢欣雀跃,全无半点自怜自伤,多情的眼里泛起点点温柔笑意,他想,宋雁归的师父分明把她教得很好,不拘小节、洒脱肆意、达观任情。 楚留香生平从没见过这样的姑娘,分明眼底无关风月,却有叫人见之心折的吸引力。 “我还有个本事,相请不如偶遇。”宋雁归满脸神秘,跃跃欲试:“说说你二人原本的名字。” “褚雁。” “黎雨雨。” “生辰八字可还记得?” 二女依言相告。胡铁花捅了捅楚留香胳膊,小声问道:“她这是在做什么?” 楚留香故意卖起了关子:“你不是一直好奇墨门弟子有何本事吗?且看着便是。” 宋雁归起身长揖:“宋某不才,愿为二位姑娘起卦。”说罢拂衣盘腿席地而坐,自袖中取出卦盘置于地,细长的手指分别扣住三枚铜钱。 众人见她凝眉,不由跟着屏息,见她合掌将铜钱掷入卦盘,反复六次。 她为二人卜卦,便做两轮。又是六次之后,她注视卦盘,摩挲着下巴,沉吟不语。 “宋姑娘,这两个卦象是何意?”褚雁性子更急,见她久不开口,忍不住好奇问道。 “这前后两卦,分别是替二位姑娘所卜。”宋雁归指节微曲,轻扣面前卦盘,缓缓解释道。 收起卦具,她眼里笑意弥漫:“数声回雁,几番疏雨,东风回暖。这两卦的意思是,前尘已矣,往后二位姑娘都会有好运眷顾。” 楚留香适时开口:“宋姑娘师出墨门,门中弟子善卜卦,能知天命。” 二女掩不住惊喜讶然,破涕为笑,双手交握,接着郑重福身谢道:“多谢宋姑娘,承宋姑娘吉言。” “想不到啊想不到,你还有这等能耐。”胡铁花啧啧称奇,一脸跃跃欲试:“能不能帮老胡也卜一卦,就卜卜财运如何?” 楚留香忍不住捂脸,几乎预料到了宋雁归接下来要说的话。果不其然—— “财运倒可先放放,胡兄的婚事,我倒是可以帮忙卜上一卦,如何?”她笑眯眯揣手,二女闻言伏在彼此肩头笑得微颤。 “哎,算了算了!我还没想那么快成亲呢!”胡铁花连连摆手摇头:“宋姑娘不仗义,尽打趣老胡我。” “真不要?”宋雁归坏笑调侃:“我不仅会卜,还懂点相人之术,我观胡兄红鸾星动,怕是此行好事将近啊,只是……” “饶了我吧宋大女侠。”胡铁花告饶,一瞬福至心灵:“老胡这张嘴时常管不住,言语冒犯之处,你就大人不记小人过,莫与我计较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宋雁归敛笑摇头,也不多说,转头笑着邀道:“走,两位姐姐且随我去高处看看夜景。”说罢拂袖起身,携二女往不远处隆起的土丘上走,看繁星当空。 胡铁花委屈巴巴地看向自己的好兄弟,黑亮的眼闪烁无措的光芒:“老臭虫,我……” 楚留香好气又好笑,无奈叹气:“花疯子,你如今该知道女孩子是不可以随意戏耍的。” “我的确知道了,尤其是姓宋的姑娘。” “而你以前之所以觉得高亚男好应付,又能毫不在意抛弃杜青青,不过是仗着她们喜欢你。” “我……你说得对,是我活该。”胡铁花苦笑着呷了口酒,他已知道宋雁归不待见自己的原因。 楚留香看向土坡上那抹瘦削却笔直的青色背影,挑明道:“花疯子,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宋姑娘?” “噗!咳咳咳。”胡铁花也不顾及呛酒的狼狈,瞪大眼高声道:“老臭虫!你怎么会这么想!”见高处青衣人往这边看来,他压低嗓子道:“她不是你的……吗?你把我老胡当什么人了。” “她不是……”见到胡铁花的反应,楚留香才意识到是自己闹了乌龙,他摸了摸鼻子讪笑:“这一路上,我还以为……看来是我误会了。” “老臭虫,你该不会以为我见宋姑娘对我爱搭不理,就又犯了老毛病吧。” “我的确这么以为,也不确定该不该泼你冷水。” “嘿,那你这回可是料错了,不过话说回来,老臭虫你……”调侃的话就在嘴边,胡铁花皱眉,警觉道:“什么声音?” 楚留香心有所觉,抬眸时,恰和在土坡上悠哉观星的宋雁归视线相撞,她望向楚留香身后,狡黠一笑:“你们等的人来了。” 胡铁花挠头:“真的假的?宋姑娘,这也是你算出来的?” 来的人真的是姬冰雁吗? ——“主人!” ——“铁公鸡!” 来的人真是姬冰雁。看他派人将二女送回家中,间或和胡铁花呛声,楚留香嘴角扬起,朗声大笑。今夜有酒,有月,有知己二三,即使前路艰险难测,他却认为这依然算得上是个难得的夜晚。 是直到数年后回想起来,依旧让他心生喜悦的夜晚。 他拎着酒壶与宋雁归站在一处,顺着心中好奇问道:“你如何笃定来的人一定是姬冰雁?” “你知道的,我会卜卦。”宋雁归拉长语调,一脸高深莫测。 楚留香失笑:“还有一事我很好奇。” “你说。” “卜者能替自己卜卦吗?” “此乃大忌。”她竖起一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瑞凤眼仿佛倾泻温润月光,笑问:“那此行吉凶,你可算过?” 第9章 “大吉。”她打了个响指,笑得玩世不恭,却目光灼灼,不掩成竹在胸。 “承你吉言。”楚留香神态愉悦,望向暗夜中如蛰伏巨兽般的沙漠,嘴角含笑。 宋雁归负手迎风而立,目光滑向幽深的夜空,心中微哂: 给自己算命? ——她宋雁归根本就不信命。 作者有话说: ---------------------- 明天不更。今天量大管饱嘿嘿 第8章 怪人发狂 这已是楚留香一行人进入沙漠的第五天。 阳光如利剑刺在沙面上,空气中弥漫着干燥的热浪,每一口呼吸嗓子都似被烧灼一般。风沙起,遮天蔽日,方向难以辨识。沙丘蜿蜒起伏,时而平缓时而陡峭,必须时刻警惕脚下的流沙,一不小心就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水囊在烈日炙烤下,水分似在不断蒸发。好在,姬冰雁带的水足够多。 但就在不久之前,他们遇到了一个小插曲。 一群黑衣人假作因缺水而昏迷的旅人,在胡铁花靠近他们施救的同时,以手中银镖射破了多个水囊。 “还好你谨慎。”胡铁花此刻的感叹无比真心实意。 “我都说了让你小心,你不听嘛。”宋雁归翻了个白眼,把她事先转移的数个水囊重新系在骆驼身上。 “哎,是老胡我大意了,不过这也是你算出来的?” “不,只是一点防人之心。”她转头向姬冰雁作揖道谢:“还没感谢姬兄及时出手,这贼人的镖上带毒,我可遭不住。” 不,你躲得位置刁钻得很,就算没有我出手那毒镖也射不中你。 “嗯。”姬冰雁勉强应声,只表情微妙。 难得见姬冰雁流露出吃瘪神情,楚留香失笑。 这样又支撑了两日,他们依然没有找到绿洲。 你问为什么宋雁归没卜出绿洲所在? 胡铁花问了一样的问题,宋雁归两手一摊:“我又不是什么事都能卜。” 好在他们还有骆驼,和一个叫做石驼的怪人。 石驼看不见,也听不见,他瞎了,聋了,哑了——眼睛是生生晒瞎的,嗓子和耳朵是被人毒聋毒哑的,他在沙漠里被人抽着鞭子走了整整一年,和牲畜为伍,从未能停下来休息,直到姬冰雁救了他一命。 这样一个人,难道在沙漠中和水、骆驼一样重要? 姬冰雁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不是石驼凭着经验,连日来替众人寻到富含水分且无毒的植物茎叶,几人怕是就要渴死在路上了。 “在沙漠里,如果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那就是石驼。” “这向导再厉害,完全不理人可还行?”胡铁花扯着干燥得几乎冒烟的喉咙,语气蔫蔫,还没从几日前因自己而致水囊遭人下毒的懊悔中恢复过来。 姬冰雁:“他不搭理你,只是因为他看不上你。” “那他为什么愿意搭理宋雁归?”胡铁花指着不远处揣着双手,蔫蔫打哈欠的某人不服气地小声嚷嚷。 姬冰雁看向他手指的方向——石驼独来独往,唯独宋雁归的靠近他并不排斥。 大概是因为身体原因,宋雁归已经失去刚进入沙漠时的兴奋劲,话却不断,言笑晏晏,浑不觉对方其实根本听不到她说话。 石驼只静静站在边上,站在染成火红的穹宇下,仿佛感知到她的雀跃开怀,和她眉眼间飞扬的神采,虽面无表情,周身却萦绕着堪称柔和的气息,一如沙丘的轮廓柔和如缎,辽阔而宁静。 饶是姬冰雁也不明白石驼缘何会对初初见面的宋雁归另眼相看。 “或许只因为她是我们之中唯一的女孩子。”胡铁花道。 男人总是对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格外宽容,宋雁归样貌只算得清秀,唯一双眼顾盼生辉,衬得原本五分的颜色化作七分。 姬冰雁和楚留香没有反驳,或许因为他们也是这么想的。 直到他们亲眼目睹了石驼发狂的一幕—— 那是半日之后的晌午,沙漠一天当中气温最高的时候,人疲马乏,距离众人喝完最后一袋水已过去十数个时辰。 就在他们好不容易找到地方歇脚,喜出望外之时,石驼发狂了。 他的眼睛分明已不能视物,此刻牢牢盯着屋内某处,呼吸急促、身体不由自主颤抖起来,宋雁归站在近处,第一个注意到他表现出的惊惧——指节用力蜷曲几乎嵌进肉里,整张脸顷刻如失血般,布满冷汗,断断续续的喘息声从他干裂的嘴唇间逸出,伴随着不成调的嘶吼,仿佛野兽遇见天敌般绝望的呻吟。 他一掌震碎身后半面石壁,势如平地风雷,轰鸣作响,扬起沙尘滚滚,等到烟销散尽,人已经不知去向。 楚留香看向屋子正中,那里摆着一尊极漂亮的观音像。 “不好,宋姑娘也不见了!”胡铁花叫道。 “会不会是石驼发狂之时把她一起带走了?”姬冰雁反应过来。 “石驼发了狂,她岂不是也有危险,”胡铁花急得跺脚,忧心忡忡道:“不行不行,得去找他们。” “等等。”楚留香凝神戒备:“有人来了。” 那边厢,正为众人所担忧的宋雁归费力地刨开满身黄沙,呛了满嘴,染了一身尘土,正狼狈地咳个不停。 石驼发狂时她站得离他最近,等反应过来想跑远时,人已被震至半空中,她凭着本能勉强护住要害,目测往沙堆里滚个几圈顶多受点小伤,不妨腰带被谁提溜在手中,一阵高速的跑动过后,那人似脱力般脱开手去,她整个人于是面朝下摔进了沙坑,昏了过去。 “嘶——”她摸了摸额上的伤口,破了点皮。好险,还好不靠脸吃饭。 四处回望,眼前早已看不见那座屋子。按照他失控发狂时的脚程和此时日照西斜的时间估算,此处离那座木屋应当有不下十里的距离。不算太远,但要原路返回,也有些难度。 至于害她这番遭遇的“罪魁祸首”石驼,此时还昏迷着,整个人蜷作一团。 正这时,耳边传来一阵闷然巨响,沙丘的背后,逐渐显出一个庞然的黑影。 来的人是谁? 作者有话说: ---------------------- 另眼相看当然不是这么个原因(赶回来更新短小一章! 第9章 野性难驯 一座巨大的沙漠行舟。 沙漠中怎么会有船,船又如何能在沙漠中航行? 莫不是海市蜃楼? 宋雁归一脸好奇兴奋地眯起眼睛朝空中望去——她看到有数不清的绳索,一头连接着船身,另一头连接着无数只苍鹰。 原本野性难驯的鹰,乌压压一片拖行着船只前行,翅膀每扇动一下都费尽全力,鹰爪早已变形,上面缠着的金属锁扣在太阳底下反着白光。 这群天空里的王者,灰扑扑的鹰羽凌乱不堪,眼神里的锐利不再,只剩下被彻底驯服后的麻木。 宋雁归嘴角的笑淡了下去,一双眼为额前碎发遮挡,原本抬在眉前遮挡日光的左臂垂至身侧,微微攥紧,她往前跨出一步。 ——左臂传来一阵拉力。 石驼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握着她的臂,摇头。 无声的阻止。 他说不出话,但他张嘴开合,说得分明是:别去,会死。 他的手还在微微发抖。是还没从之前的惊惧中恢复过来,还是眼前这艘船背后的主人,与让他惊惧莫名的东西师出同源? 宋雁归眯眼仰头看向鹰群,又看了看眼前和那锐气不再的鹰群状态酷似的石驼,直觉自己发现了真相——心底那股从刚才就在灼烧着心脏的火苗非但没有减弱,反而烧得更旺了。 她挠了挠头,本就凌乱毛糙的发型愈发惨不忍睹,眼底簇亮如烈火灼灼。 —— “不行,老胡我等不下去了。”胡铁花一手按着身上伤口,道:“我这就找他俩去。” 姬冰雁:“与其放你出去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找,不如在这里等。免得到时候人没找到,自己也丢了。”他擦拭着判官笔上的血迹,显然,几人刚也经历了一场恶战。 地上倒伏了成片的黑衣人,看起来与那群使用毒镖的刺客并非同一批,至少这波人的功夫看着要比之前那批高上许多。 楚留香按住胡铁花,劝道:“石驼不会伤害宋姑娘的,他当时把她带走,是为了保护她。” “保护?”胡铁花纳闷:“这群黑衣人是后来才杀进来的,在这之前这里就我们几个,他保的哪门子护?” “不止我们几个,”楚留香指着屋中空了的神龛:“还有刚才在这里的观音像。” “那观音像哪里可怕了?”胡铁花:“奇怪,这塑像什么时候不见了?” 姬冰雁:“石驼有一个非常惧怕的仇人,但他从来不告诉别人那人究竟是谁。” “石观音。”楚留香沉声道,他将那张压在神龛下的纸条拿给姬胡二人看。 第10章 胡铁花悚然惊声:“就是那个传闻中昔年江湖上最美艳毒辣、武功最高的妇人?” “不错。除了她,谁又能制造那样的暗器机关,使出这样的毒计?”先是找人破坏他们的水囊,刚才又派高手与他们缠斗,自己却藏身石像作壁上观。等到他们打斗过后正腹中空空的时候,又在原本神龛的位置留了一铁锅香气浓郁的肉汤。 “可惜,这肉汤注定是能看不能喝了。”胡铁花拍了拍饿扁的肚子,苦笑道。 “有肉汤喝怎么不叫我。”一个气弱的声音自屋外传来,屋内三人闻声俱是眼睛一亮:“宋雁归/姑娘!” 站在屋前的人正是石驼,和被他驮在背上的宋雁归。三人见之心惊,异口同声道:“发生了什么!” 或许是被石驼骤然带走的原因,她比之初见时显得更加苍白虚弱,任人都看得出来她状态极差。楚留香想替她搭脉,她无力地微微抬手拒绝: “刚才跟着打架去了。” “就你?还打架?”胡铁花忍不住嘲笑道:“又在哪里躲起来了还差不多。” “胡兄啊,再小看人,当心我揍你。”她狠狠瞪了眼胡铁花,却因此刻虚弱无力,显不出一点威慑力。 “哈哈哈,还能怼人,看来问题不大。”胡铁花朗声笑,不惧她要吃人的目光。 姬冰雁像是想起什么,摩挲着下巴:“这样说来,刚才打斗之时的确听到一声巨响。” “不止,此处还飞过一整片鹰群,遮天蔽日,近处小型野兽都吓得四散而逃,只是我们当时在屋中,感受不算分明。”楚留香道。 石驼不会说话,于是三人将好奇的目光一致看向某位随时可能昏过去的人。 “我饿了,肉汤在哪里?”她两眼发黑,忍耐着举手问道。 “哎呀妹子,那肉汤喝不得。”或许是觉得此刻宋雁归难得柔弱不能自理,胡铁花自来熟地改了称呼,拿出哄小孩的语气:“那肉汤是……是个大恶人留下的,十有八九被下了剧毒,你喝了就没命了。” 石驼此时却把人扶着靠坐在柱子前,在众人没反应过来时,径自上前闻了闻,接着以手蘸唇,尝了一口。 “石……”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尝完,舀了一碗递到宋雁归手边。 后者眼眸微亮,接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干完了整碗。 “好喝!”她笑赞,两颊被热气熏出薄红:“再来一碗!” 见三人一脸语塞,遂也不要别人帮忙,摇摇晃晃起身,凑到铁锅边又舀了一碗,埋头就是一顿风卷残云。 “嗝~”她遗憾地看了眼微微见底的铁锅,转头对三人摊了摊手:“我已经替你们尝过了,没下毒,不仅没毒,还味道鲜美,风味绝佳。” 胡铁花心动:“那老胡我也尝尝!” 姬冰雁:好心大一姑娘……还有,石驼对她的态度,该不会真的是亲女儿吧。 至于楚留香,他见她喝了两大碗面色显得微微红润,冲淡了原本刚进屋时浓重的苍白病态,并无不适,心中绷紧的弦这才微松:纵然相信石驼的判断,但也有很多毒存在剂量上的区别。 好在是他多心。 可他怎么也想不通,石观音怎会有如此好心,是轻视,还是他遗漏了什么?还有,她说的打架,石驼纵身负武功,要护着她与别人争斗而不落下风,亦非易事。 是夜,几人在屋里围着篝火小憩,沙漠的风呼啸穿堂而过,显出凄厉寒凉。 “我还是不明白,”胡铁花挠头道:“石驼看起来不像会主动挑起争斗的人。” “这件事的确很奇怪。”姬冰雁难得主动开口接话。 “老臭虫,你问没问她?”胡铁花挤了挤身边某位好友。 “唔,她只说对方主动挑衅,他们为了自保不得不应战。”楚留香道:“对方有一艘船。” “船?”姬胡二人异口同声。 “不错,靠鹰群拉动的船。她说遇到了个神秘的剑客,帮忙把船劈烂了。”楚留香道。 “剑客?会是谁,真想好好见识见识对方的武功。”胡铁花技痒难耐。 楚留香若有所思,听宋雁归的描述让他想起一个人,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沙漠呢? 姬冰雁:“那船上的人呢?” 楚留香:“那船上并没多少人,除了少数几个逃了的之外,剩下的应该都死了。” “你看起来还有别的顾虑。”姬冰雁一阵见血道。 “顾虑谈不上,”楚留香道:“我只是觉得,这船上之人的背后不是石观音,就是掳走蓉儿她们的黑珍珠。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两人联手。”他笑,脸上一派轻松,并无面对强敌的忐忑。 “左右都要对上的,老胡我也不怕。”胡铁花拍了拍自己的胸脯:“铁公鸡,你不会是怕了吧?” 姬冰雁冷冷道:“我既然来了,绝无怕的道理。” “哈哈,这才是我认识的姬冰雁!” “嘘!小声些。”楚留香指了指一侧将自己整个人蒙在裘衣里睡得正香的女子,压低声音提醒骤然高呼的好友。 那是个绝佳的三角防御点,她背靠在暖烘烘的骆驼身上,石驼默默坐在不远处,像一尊雕像。 “我听到了。”她的声音还带着一丝睡到一半醒来的滞涩,裘衣裹在身上,扣着兜帽,揣着手,只露出小半张脸和消瘦的下巴。 胡铁花:“呃,对不住。” 宋雁归:“你们刚才说的铁观音,是谁?” 楚留香好笑道:“不是铁观音,是石观音。” 宋雁归:“不像真名,江湖诨号?”* 这么说也没毛病。不过,该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吗? “是吧。”胡铁花艰难地组织语言:“路上遇到的两拨黑衣人都是她的手下,你和石驼遇到的那艘船很可能也是她手下的人。” “总之,是个非常可怕的敌人。或许我们三个联手,才能和她有一战之力。”胡铁花总结道。 “原来如此,她的武学天赋一定也很高。”否则也没办法驱使这么多高手为自己所用,宋雁归不带感情色彩地纯然赞叹,接着似又想到什么,撇嘴下了结论:“但她的行事作风,宋某实难苟同。”说完,重新向后靠回骆驼身上,闭上了眼。 所以真的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姬胡二人心道。 楚留香倒是听得兴味盎然,见她几乎是立刻又睡了过去,只眼神默默落在她身上,眸光温柔,他好像知道石驼之所以对她青眼有加,甚而愿意不吝出手的原因了。 —— “惊虹贯日。” 已成一堆朽木的巨船残垣边,一名穿着华贵的美妇人袅袅婷婷,身后侍立着一个样貌猥琐的中年人,他是这艘船原本的主人,那日却不在船上。身前跪伏着零星几个瑟瑟发抖的刀斧手,在他们后面,是几簇倒伏的黑影。他们甚至不知道面前的美妇人是何时出的手,身后的人已立时没了气息。 可怕的威压,死亡的阴影如利剑悬在头颅三寸之上,冷汗浸透肩背,可比死亡更可怕的是,这死亡不知何时才会降临。 不知过去多久,那股可怕的威压伴随着一声蔑笑倏地消失,凝固的空气重新恢复流动,弓着的脊背顷刻卸了力,劫后余生的几人四肢发软倒在沙地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利器穿胸入骨的闷声,他们只来得及低头向自己胸膛看去,还没看清那是什么,就倒在了自己喷薄而出的血雾里。 作者有话说: ---------------------- 第10章 此心无疚 琵琶公主是龟兹王和王妃所生的女儿,她生得貌美娇柔,更难得会武,还有一手天下难得一闻的琵琶绝技。 似她这样出身尊贵又生得绝色妩媚的少女,只要招招手,龟兹王帐的千百勇士都愿意前仆后继向她俯首称臣,可似她这样的少女,自来矜贵骄傲,召之即来的男人,她偏偏一个都看不上。 但见到楚留香的第一眼,她就不可自拔地爱上了他。这个男人看着你的时候,就仿佛你是天底下最独一无二的珍宝。当他对你笑的时候,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认定自己是他最爱的女人。 一个挑动起她征服欲的男人,强大、风趣、博学,而且英俊、温柔。 他的朋友们也很有趣,一个胡子拉渣却豪爽好义的胡铁花,一个冷淡少话自斟自饮的姬冰雁。还有个病人,是谁?不重要。 她的眼里只看得到楚留香一个人。 —— 好不容易找到了绿洲,难得还是沙漠中颇富权势的龟兹王帐所在。虽早已过了称霸西域一方的鼎盛时期,但如今的龟兹部族,仍然保持着森严的统治,维护着贵族的权力,庇护庶民的生活。 ——然而这并非真正的王营,至少从跟随的部曲士兵来说,远不是一个完整部族之数。 市集上高鼻深目的人往来络绎,会说汉话的人很少,倒衬得楚留香一行人格格不入。做各种生意的摊贩都有,但有一种生意最好做,聚拢在摊位前的人也最多。 第11章 “嘶—我说,那里是什么队伍排这么长?”胡铁花指向人头攒动处,不比别的摊位一眼分明,那尽是些矮小的帐篷,看不清里面做生意的人的样子,只每个顾客进去再出来,神情多由忧转喜。 “你看那帐篷上挂着什么?”姬冰雁道。 “不就是龟甲和羽毛吗……还有鸟的尸体,这是,占卜?!”胡铁花愕然,片刻似想到什么回过味来,撞了撞楚留香的臂:“原来如此!难怪你要带上宋姑娘,她可是个中行家啊!诶不对啊,你怎么知道龟兹这儿也信这些?” 后者摸了摸鼻子:“不止龟兹,西域各国笃信占卜并非什么秘密。”纵是被誉为沙漠之王的札木合,也对这些深信不疑。 “我听说,龟兹国每代都出一名巫女,被奉为圣女,最擅卜事,可卜国运,只是这名圣女被王室保护得很好,少有人知道其真实身份。”姬冰雁道。 众人还待说些什么,龟兹国王的侍从匆匆赶上几人,提醒国王特为众人设下了接风洗尘的晚宴,眼下时间将至。 一行人中唯独石驼没参加龟兹王设下的晚宴,他向来不喜欢和人群接触,那些如同看一个怪物的目光会伤人,即使他不在乎,但也不至喜欢。 “你果然在这里!”自称身体不适早早离席的宋雁归,甚至没等到王妃现身便溜之大吉。 她一路小跑,在马厩边找到了石驼。他安安静静坐着,布满厚茧的手掌正打磨着一样物件。 宋雁归自一边坐下,身后是屈膝而卧的骆驼,骆驼安静卧着,咀嚼着草料,偶尔用头亲昵地拱她的脑袋。 “真美啊。”她仰头半躺着望天,流星划过眼底,忍不住幽幽感叹。 视线被遮挡,她难得怔愣,看着石驼递到自己面前的东西——一把数尺长的木刀。 “给我的?”她侧头问,指了指自己。 石驼将刀向前递了递,宋雁归见状,脸上绽开一抹笑,端正坐好,小心翼翼双手捧过,置于膝上。 她低头,摩挲着木刀表面略显粗糙的纹理,月华洒遍周身,给安坐其中的人镀上一层温柔颜色,干干净净的。 “谢谢,多谢,我很喜欢。”她的目光中难得露出一股与平时截然不同的眷恋神色,手抚摸过刀身,微微扬笑,像是和久别重逢的伙伴无声问好。 “叫什么好呢?就叫你‘绝世好刀’吧!” 她兴致勃勃从怀里掏出一块亮晶晶的石头,在刀柄上歪歪斜斜地刻下“绝世好刀”四个字,宝贝得取了根绳子系在腰间,似孩童得了新奇的玩具爱不释手。 被她感染,一向面无表情的石驼忍不住嘴角微弯。但很快,他警觉地朝右侧“看”去,脸上恢复了淡漠的神情。 “是你!”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响起一个惊讶激动的声音。 宋雁归抬头看去,来人是个样貌普通的中年男子,是那种毫无特征,丢进人群就会消失不见的长相。 对方此刻压抑着激动,目光直直盯着她……身旁的石驼。 哦,她想起来了,这龟兹王喜欢结交中原武林中人,宴上除了他们一行人外,不乏其他武林人士,这个人——好像是叫,王冲。嗯,连名字都起得非常路人。 石驼侧立不语,只攥拳紧握的双手还是泄露出他此刻并不平静的内心。 对方看起来并无恶意。感知到这一点后,宋雁归主动回避道:“我去别的地方转转。” —— “嘶,抱歉抱歉。” “没长眼睛吗!晦气!”本欲发作的青年将军认出撞到自己的是今日提前离席的客人,及时收回高举的手,嘟囔了两句龟兹话,怒气冲冲地甩袖离开。 萨兰。龟兹国权势地位仅次于王室的库特家族继承人,在宴席上眼神就没离开过琵琶公主。 宋雁归摩挲着下巴,若有所思地看了眼对方的背影,接着扮了个鬼脸。 篝火旁,一群贵族小儿围在一处正带着巫傩面具打捶丸嬉戏。带着面具,视野变得狭窄,捶丸的难度也就比一般来得高。 女孩手里球棍一歪,球直直朝宋雁归飞来,敏捷地一个小跳,侧身避开,她捡起球,拿在手中掂量了两下,笑道:“我看你们两队人数不等,刚好算我一个吧。” 说着,也不等这些孩子反应,兴致勃勃捡了个面具戴上,加入其中。 这群孩子小的七八岁,大的亦有十二三。龟兹尚武,这些贵族小儿中带头的阿答在同龄人间已有以一当十之勇。见宋雁归脚步虚乏,还要跟他们打球,难免看轻不屑,但因她是贵客,面上倒也和谐。 ——直到宋雁归屡屡带着另一队破门进球。 她挥杆的速度并不快,但胜在球路刁钻,等阿答意识到自己轻敌的时候,宋雁归所在的队已小比分获胜。 “走了走了,你们继续。”宋雁归似乎已玩尽兴,挥挥手溜了。 阿答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输,他掀开脸上面具,看着她的背影,难道自己的进攻被对方看穿了,还是说仅仅只是巧合? 宋雁归可不管败给自己的贵族男孩是什么心思,她披着裘衣,打着哈欠,寻到一处开阔地带,仰头见穹昴繁星映入瞳孔,银河如缎,苍凉的风裹挟着未知的气息,挑动着人骨血里的某种热望,她长呼一口气,见薄雾如轻烟消散—— “沙如雪,月似钩,此心无疚,随意春秋……啧,可惜没有酒。”她揣着手,摇头晃脑地笑叹。 “给。”清冷的人声从旁传来,她低头一看,面露喜色:“多谢!” 岂料那人却并未马上松手,似是不擅长劝告,犹豫着道:“这酒有些烈,你的身体……不宜多饮。” “诶,此言差矣,宋某就是打算吃喝随意,过又胖又短的人生啊。我虽发誓戒酒,但我今日高兴!”她理直气壮道,随之似被自己逗笑,捂脸摇头:“不对不对,这么说该被老头子打了。” “今日破例!”她举起细长的瓶口,遥遥朝着天空虚敬,仰头一饮而尽,热辣的液体滚过喉管,一向苍白的脸上泛起薄红。 “咳,咳咳咳。”她捂嘴剧烈咳了起来,腰塌下去,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身躯单薄似下一秒就能为风摧折。 他一阵愕然,他知道她身体差,少饮酒,却不知道她的身子破败到了这样的地步。 等他反应过来伸手欲扶,她已压制住喉咙口的瘙痒,勉力站直,虽仍面白如纸,好歹恢复了常态:“没事,只是久未饮酒,一时喝得急了。” 她笑,拍了拍来人的肩,言行比之清醒时多了几分随意:“咦,宴席这么早结束了吗?” “宴无好宴,今晚不太平,不过已经结束了。”他故作轻松道:“听闻你来时给老胡卜了一卦,说他红鸾心动好事将近,没想到在这里应验了。” 她歪了歪脑袋,茫然挠头:“有吗?” 看来是唬人的了。想到胡铁花刚才得知龟兹王要给自己和公主做媒的消息,嘀咕着说宋雁归还真是神算的情形,他嘴角微弯。低眉时注意到她别在腰间的木刀,上面歪歪斜斜刻着“绝世好刀”四个字。 或许是夜色苍茫,或许是气氛刚好,一向不多话的他难得主动聊起: “为什么想来大漠,你的身体分明不适合长途跋涉。” “别小看我啊,”她斜睨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挑,垂下眸望着自己枯瘦的掌心: “我走过山河万里,扶桑、南海、巴蜀、北境,再远的地方我都去过,不定比你们任何一个去过的地方都远、都多。”虽然当时注意力都不在沿路风景上就是了。 “……”答非所问。 她自顾自又喝了口酒,张开双臂,头微仰,闭目,迎八方猎猎风:“只有大漠,唯独大漠我没来过,没见识过西域诸国,没欣赏过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所以,想来就来了啊,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她侧头,大笑。 是这样吗?他还以为…… 一错眼的功夫,等他再抬眼时,眼前人已不在身边,她被刚才那群跟她玩得投契的同队孩子拉着跑到王帐的边缘。 他见她喘着气,跟在他们身后,拖着块不知哪里找来的木板,坐定,自沙丘的高处“呲溜”下滑,偏偏控制不好方向,兜头一脚滚进沙坑,沾了一头一脑的沙子,狼狈仓皇。 小儿哄笑,她却自顾自起身继续,毫不顾忌地纵声大笑,是纵使相隔数十米,依然能感受到的坦荡炽烈。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活得这样自由。 他一时看痴了。 作者有话说: ---------------------- 白丁留迹少,红甲迸畦稠。淡泊相看不强求。休。老身今自由。心无疚。随意度春秋。——《金字经其四》李昌祺 第11章 醋意 遥遥跟在某个醉鬼身后,见她跌跌撞撞摸进营帐,帐中灯火长明,转身离开的时候,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 他依旧维持着冷面,微微颔首:“她喝多了。”他向好友解释,然后离开。 第12章 走过数十丈远的距离,隔着灯火星然,他回头瞥过,眼角余光见某个青衣身影掀帐现身,酒意未散险些跌倒的时候,为好友眼疾手快扶住,笼在光影相对而立的身影一高一矮,只男子垂眸柔言细语不知对女子说着什么,眼底脉脉含情,女子目光专注,点头听得认真。 “我保证,我再也不喝了。”宋雁归卖乖道:“难得来一次,不喝一回西域美酒岂不算白来。” 楚留香知她阳奉阴违惯了,只叹气,手上提着纸包,散发着淡淡的食物清香,摊开掌心,一捧圆滚滚的杏子,他望着眼前人:“这小白杏只龟兹才有,滋味绵甜清爽,适口多汁,你不在宴上,只我猜你会喜欢。” 宋雁归此刻酒意未散,只顾盯着他手中色泽浅黄透明的果子,目光热切,舌下生津,连连点头,迫不及待伸爪:“知我者,楚兄也!” ——“你们在干什么!” 斜下里穿出一声疾斥,楚留香抬头看去:是琵琶公主和好友胡铁花,前者盈盈目光看着他,眼神里分明写着淡淡的幽怨和酸涩。 她身旁的胡铁花却瞪大了眼指了指楚留香身旁,接着欣然大笑。 楚留香莫名,垂眸看向空空如也的掌心,然后是身旁之人—— 塞了一腮帮鼓鼓囊囊的杏,眯着眼一脸陶醉。 楚留香上前半步,挡住琵琶公主如有实质的视线,摸了摸鼻子,只想到身后人难得一见的醉态,忍不住嘴角微弯。 他温声道:“公主,这位是楚某的朋友,宋雁归宋姑娘。她身子不好,刚刚提前离席了。” 琵琶公主收起了刚才的失态,自己之前完全没注意过有这个人。她挑剔的目光打量着眼前的宋雁归—— 一身青衣,短靴,长相和衣着一样平平无奇,一身酒气,脸色却过分苍白,气短微促、脚步虚浮、横看竖看,周身上下毫无可取之处。 这样的人,怎么偏偏能得这一行人的青眼?还是说,她就是仰仗着这般虚弱作态来骗取他人的关心? 琵琶公主向来高傲,自认武功不凡且好结交武林中人,她欣赏楚留香一行人的行事,亦对他本人芳心暗许。故此,她直觉自己发现了真相。 “琵琶……”宋雁归话只听得一半,若有所思地开口,她吞下杏子,举目看向面前明艳动人的尊贵少女,声音还带着淡淡醉意:“想必公主琵琶一定弹得很好,择日不如撞日,宋某能否有幸一听。” “你说想听我便弹,我岂不是很没面子。”认定对方蓄意挑衅的琵琶公主语速飞快,说完不动声色看了眼神色微肃的楚留香。 “公主,宋姑娘是楚某的朋友。你若轻视于她,那我等也不配与公主结交。” “楚留香你!”琵琶公主跺脚高声,眼微微泛红,却执拗不愿多说一个字。 “诶。”见气氛微僵,胡铁花一边给宋雁归使眼色,一边打圆场道:“你们都莫说气话,不过眼下也确实太晚了,依老胡看,还是改日再说吧。” 某人此刻也是酒劲上涌:“好好好,不弹就不弹吧。”她斜斜倚在帐边,此刻双耳嗡嗡,捂着钝痛的脑袋皱眉:嘶—是太久没喝了,这酒怎么后劲这么大。 “你!”琵琶公主转而笑道:“我试试你的功夫!” 楚留香接住琵琶公主掷向宋雁归的刀剑,一手钳制住她,脸上露出无奈神情。被心上人宽厚温热的掌心所包裹,刚才还叫嚣个不停的少女顷刻安静如淑女,脸上羞意弥漫,不满的眼神却仍瞪着眼前的某人。 楚留香低低叹气,见对方不再挣扎,松手,对胡铁花道:“你准备一直在边上看戏不成?” “哈,”胡铁花拍了拍脑袋,看热闹不嫌事大:“要我说,不如让我们宋女侠和公主比一场,左右不打不相识嘛。” 这什么馊主意!楚留香皱眉,“不”字刚出口,便听到一个“好”字,是琵琶公主。 “好什么好!莽夫行为!”还得是宋雁归挥袖,义正辞严:“我等风雅之人,平生最不喜与人打斗。” 摆摆手,也不管众人反应,径直打算掀帐入内。 “不答应你今日别想走。” 琵琶公主不依不饶,楚留香一个不察,对方已纵身越过他拽住了宋雁归的胳膊,后者被她拽得一个趔趄,甩了几下挣脱不得,脸上显出一丝烦躁。 酒醒了几分,宋雁归索性站住,抬眼却惊讶指向琵琶公主身后:“诶,楚兄,你怎么把衣服脱了?” 琵琶公主微怔,脸上羞意弥漫,咬唇回头之际,手上力气一松,宋雁归便如滑不溜手的鱼儿挣脱开去。 听到背后一声计谋得逞的嗤笑,看到楚留香一脸无计可施的笑容,琵琶公主反应过来:自己被这个姓宋的耍了! 回身一个掏心爪,使一成劲力——她要给这姓宋的一点颜色瞧瞧! 对方一个滑步,险险避开她的招式,喘气未定,琵琶公主脚下腾挪,手上变招,宋雁归见避无可避,索性直接后仰,身体失去重心的同时,对方的招式落空。 只是她嘴角笑意未散,腰间传来一股拉力,琵琶公主手中软鞭一缠、一卷,向她抽了下来。 “小心!” 胡铁花原本还在感叹这一来一回间,宋雁归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天生擅长躲逃,总能险险避开对方进攻,不妨本来只打算让宋雁归出丑的琵琶公主见对方滑不溜手如泥鳅一般,生生被激出了几分真怒,下手的力道也从原本的一成变为了五成。 这一鞭之力,久病未愈的宋雁归根本躲不开! 宋雁归暗呼倒霉,眼看这一鞭自己避不过去,心中权衡:只有护住要害,顺着这一鞭的方向往地上滚,虽然还是会受伤,但至少能卸去几分力道,不至于被当场抽死。 心念陡转,其实不过瞬息,她一边高呼“救命”一边就地一滚——楚留香,别让我失望啊! 没有痛意,鞭子久等没落下,心头微松,睁眼,见鞭子的一头果不其然被楚留香握住,纹丝不动。 “还得是你!”她擦了擦额头的汗,灰头土脸地从地上爬起来,夸得真情实感。 “你呀……”楚留香低叹,眼底满是无奈:该怎么说呢,她在作死左右横跳这方面着实天赋异禀。 她嘿嘿一笑,借势顺坡下驴,手摸到腰间却摸了个空,不由脸色微变。 “你在找这个吗?”琵琶公主见对方一直笑眯眯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错愕,举起手边一把木刀。 “不错,还请公主还……”她笑着伸出手。 “咔嚓。”木材碎裂的声音。 “好了,还给你了。”琵琶公主得意地扬起头,一脸骄傲道。 宋雁归平伸的手尚未收回,她低头,眸色深深,看向琵琶公主脚边几截断木,不发一言,抬步,默默弯腰将其一段段捡起。 楚留香皱眉:“公主,向宋姑娘道歉。” “我不!”琵琶公主红了眼,望着楚留香泪眼朦胧:“明明是她先戏耍我的。” 楚留香叹气,他能对一个此刻在自己面前哭泣的漂亮女孩子说出什么重话呢? “哎。”宋雁归发出一声叹气,抬头意兴阑珊道:“不是吵着说要比试吗?我答应你便是。” “我输了,任你处置。”宋雁归指了指楚留香,补充道:“生死无关,他还有其他人都不会插手。” “好,一言为定。”似乎怕她反悔,琵琶公主当即一口答应:“输了,你可别后悔。”她的确也很好奇,此人是否有真本事。 宋雁归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笑得颇有些狷介:“知道了。我也没打算输。” 说完也不管帐外二人情形,径直回帐休息去了。 “楚大哥你听到了,不是我不依不饶,是她自己主动提的,你不许再说我。”她笑嘻嘻道。 楚留香没有说话,他看向一片漆黑的营帐,心底莫名生出一股担忧。 作者有话说: ---------------------- 第12章 公主和公主 “所以我答应了和公主比试?” 宋雁归手里半支着打锤丸的球棍,掀开戴在头上的巫傩面具,喘得厉害,刚和昨日的小队友们打完一局捶丸,她就被楚留香他们叫住。 胡铁花自夸道:“是啊,还得多亏我想出的点子!不打不相识,这样你们二人也能化干戈为玉帛嘛。” 宋雁归一脸生无可恋:“我真是谢谢你啊。” 姬冰雁皱眉:“那公主的武功之高昨夜我们都见识过了,宋姑娘怎会是她的对手。” 胡铁花语塞,小声嘀咕:“呃……这,昨日某人可是自己信誓旦旦答应要和公主比试的。” 楚留香苦笑:“这事怪我。” 姬冰雁提议:“我替你和她比。你不会武功,公主赢了也是胜之不武。” 胡铁花微愕:这铁公鸡,何时变这么热心了? 一番出谋划策,作为当事人的宋雁归却迟迟没有说话。 她长叹了口气:“要不我还是直接认输吧。” 第13章 “那怎么行,你的志气呢!”胡铁花恨铁不成钢道。 “志气是什么?能比我的小命珍贵?”宋雁归摊手,一脸你奈我何:“我昨天贪杯喝醉了,酒鬼的话怎么能作数呢!” “其实也不是不行。”姬冰雁:“说了比试,也没说就是比武。”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胡铁花大力拍向宋雁归肩膀:“你就和她比算卦。”宋雁归一个趔趄,有人伸手托住了她背。 “姬兄,好人啊。”宋雁归呲牙咧嘴地瞪了一眼胡铁花,对方撤回一个大笑。 “不可,”楚留香默默看了好友一眼,道:“龟兹笃信占卜,以占卜做比试项目会被视为对神不敬。” “何况那可是我的看家绝活,哪能随便亮出底牌?”宋雁归摇头:“这也不地道啊老胡,我可听说了,人家还是你未婚妻呢。” “那还不是赶鸭子上架……别转移话题,我说,你能咽得下这口气?”胡铁花怂恿道:“她可是把你的绝世好刀给踩烂了,换作是我,我可忍不了。” “不至于!何况我已经找石驼给我重做了一把。”宋雁归拍了拍自己腰间的木刀刀柄,审视的目光投向对方:“你是不是想着,最好闹大闹僵了顺便把你的婚事一并给搅黄了?” “你把老胡我想成什么人了。”胡铁花心虚移开眼,一脸委屈。 楚留香见她有心情调侃胡铁花,似有所觉:“你心里已经有主意了。” 宋雁归挠了挠下巴:“你们不是说,那龟兹国王在宴上说,他在找极乐之星?” 极乐之星,传闻其中蕴含着龟兹国最大的秘密,却在日前被中原镖客护送出关的途中丢失了。 “这跟你和公主的比试有什么关联?”胡铁花嚷嚷着不解道。 “看!”宋雁归摊开掌心,一脸兴奋得意。 “你……这是哪来的!”饶是楚留香也忍不住惊讶抽气。 那传闻中包含着巨大秘密的极乐之星,此刻正映射着日光,璀璨夺目,躺在宋雁归掌心。 “从别人身上顺来的。”宋雁归大喇喇,毫无负担地道。 “谁身上?” “不记得了,”宋雁归沉思道:“那日和石陀遇到的那艘船上,的某个人身上,大概。” 她这话真假难辨,但此刻他们倒也顾不上关心这一点了。 按照她的说法——“当时那鹰群脚上绑着的绳索用普通利刃割不断,好在找到了这块石头。” 说着,她把“极乐之星”朝空中抛了抛,兴致盎然:“这石头有什么秘密我不知道,只质地坚硬胜过铁器,割起东西来倒确实好用。” 有了这块石头,龟兹国王自然能对自己千恩万谢,那琵琶公主自然也不会再纠缠着她继续比试。 只是一行人没想到的是,原本以为龟兹国王是为了拉拢众人才允诺许配公主,可纵然找到了极乐之星,属于公主和胡铁花的婚礼还是如期举行。 “圣女得有神喻,必得嫁公主与胡大侠为妻方可得保龟兹昌盛。” ——这是龟兹王的原话。 于是,胡铁花一个人的抗议被很快“镇压”。站在一行人的立场,通过胡与公主的“联姻”,他们便可假借龟兹部族对西域地形、势力的了如指掌,来解救被黑珍珠掳走的三女。 当然,这件事与宋雁归没太大关系。 是夜,她吸取了前日饮酒误事的教训,连宴席都未参加,借故称病火速尿遁回了营帐。只一口气未松,看着漆黑床帐底下些微的抖动,她第一次庆幸自己夜视能力未废。 是谁?刻意躲在自己帐中,如果是为了刺杀,这点身手,未免也太不济了吧。不过说起来,以自己如今这般,确实也无需劳烦什么高手。 咦,被人看扁了啊。 她一边碎碎念,一边故作百无聊赖地靠近。奇怪,丁点杀气都没有,与其说是杀手,不如说是…… 俯身掀开床罩,低头与一双猫儿般漆黑的瞳仁对视了个正着。 在对方惊叫出声之前,她眼疾手快捂住了对方的嘴。 “嘘!”她屈指搭上对方后襟,在对方的无声配合下将人从床底拖了出来。 “你是谁?” “别杀我,我没有恶意。” “咳咳,”宋雁归假意微咳,见对方一脸害怕,点亮一盏烛火,倾身看向面前自顾自抱头缩成一团的陌生少女。 准确地说,是裹着灰裘,内里穿着一身喜服,头戴珠翠的陌生少女。她的脚边,还丢着一个巫傩面具。 —— 一片沉默。 “你是,胡铁花要娶的新娘子?”宋雁归摩挲着下巴,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少女,不确定道:“不对啊,不是说他要娶的是琵琶公主吗?” 还有,她为什么躲在自己帐中,看起来如惊弓之鸟? “我是琵琶公主的姐姐,明月公主。” 眼如绿松石般的少女匍匐在地上,微微发颤,她的样貌远不如她妹妹妩媚美艳,甚至在世人眼中算得丑陋,但她此刻眼泛泪光,拽住宋雁归的衣摆边缘,祈求:“求你救我,有人要杀我。”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不解风情的某人不为所动:“所以,要嫁给胡铁花的公主不是琵琶公主,而是你?” “是。” “你说有人要杀你,那人是谁?” “是我母妃。” “龟兹王的王妃?”说来也巧,自己来了此处竟从未与这王妃打过照面。 “不,应该说是扮成我母妃的那个人。”明月公主微泣,说话声也带了哭腔:“我的母妃,早就被那个假扮作她的女人害死了。” 或许是为了博取宋雁归的信任,她一五一十地将自己如何目睹母妃被害,如何一举一动遭人监视,又如何趁着举办婚礼的契机摆脱监视躲到宋雁归帐中的经历一一道来。 宋雁归微微沉吟:“听你的描述,假扮你母妃的人很可能是石观音。不过……”她不解地看向面前把自己视作救命稻草的少女:“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能救得了你?” 楚留香等人且不说,放眼王帐,论亲疏她该找自己武功不俗的妹妹,论武功也可找龟兹王网罗的那些高手才对。哈,莫非她慧眼识珠,发现她宋雁归是龙游浅滩? “你的营帐,离我最近。”明月公主实诚道:“我的脚崴了,跑到这里实在跑不动了。” “……” “你为什么不说话?” “因为我生性不爱说话。”宋雁归掀了掀眼皮,冷淡开口:“再说谎我把你扔出去。” “……”明月鼓了鼓腮帮,寻常少女做这个动作显得娇俏可爱,只她做起来却有股说不出的怪异:“我,我说实话。” “她为什么要杀你,莫非她察觉你发现了她的秘密?”可如果是这样,她岂能活到现在? “我不知道。”明月摇头:“但我昨夜在坛中做了鸟卜,结果大凶。” 鸟卜,即剖鸟占卜,是西域通行的一种占卜之法。 “唯一的破解之法,是往新婚营帐外西南方向第三个营帐,方可得救。”她顿了顿:“我以龟兹部族圣女的身份起誓,绝无半字虚言。” 作者有话说: ---------------------- 在滑跪速度的比赛中,宋雁归荣获第一。 第13章 冒险相救 自称是明月公主兼龟兹国圣女的少女屈指向天起誓,一脸真挚。 宋雁归摩挲着下巴,不知在想什么。就在明月以为她回心转意之时,她听到对方莫得感情地开口:“出门好走,不送。” “求你!我赌寿起卦,以至诚心问诸佛,算得只你能救我。” “嘶——诸佛诓你的,你被骗了。你没看我自身难保。” “我……唔!” 宋雁归骤然俯身捂住她嘴,竖起一根手指抵至唇边,朝她示意噤声。 头回见对方露出这样肃然神色,明月不由地点头照做。 今夜公主驸马大婚,营帐外多欢腾饮酒,警备松散,醉倒的卫兵比比皆是。可眼看都快亥时了,新郎早该回了营帐洞房歇息,难道胡铁花没发现新娘子不见了? “会不会是萨兰在找我?他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明月公主在宋雁归手心写字,一开始用的龟兹语,想到对方可能看不懂,重新用汉字写了一遍。 时辰不对。要发现早该发现了,若没发现,要么是眼前的人从一开始就在骗她,要么就是,洞房里有另一个人早早假扮了新娘。 宋雁归冷眼觑着,暗忖今夜是新娘逃跑的好机会,但何尝不是别人动手的好机会。刚才的杀气稍纵即逝,但确实是冲着这个营帐而来。 这回好了,本来对方只想杀新娘一个,现在买一送一把她也连带了进去。 要不还是把她一把丢出去得了。 “你不能见死不救。”似乎察觉宋雁归的蠢蠢欲动,生怕对方弃她不顾,明月公主一手牢牢攥着宋雁归的袖子,通红着鼻子,泪盈于睫,活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第14章 啧,麻烦。宋雁归手有一下没一下摸着腰间如同摆设的“绝世好刀”,那环绕在营帐外的杀气似有若无,却引而不发,简直就像是猫在戏耍毫无抵抗之力的老鼠一般。 什么变态的恶趣味。 “宋姑娘,你睡了吗?”一个隐隐陌生的声音自帐外响起,有些滞涩,似是不习惯说汉话。 “是萨兰!”明月公主在她手中飞快写道:“他可以相信!” 宋雁归挑眉,把眼看要蹿出帐子的兔子推了回去,示意她躲回原来的位置藏好。随即拢了拢袖子,在她一脸期待的目光中扬声上前,掀开营帐:“咳,还没。什么事?” 帐外站着的青年将军全无初见时的盛气凌人,此刻正一脸焦急地在她帐前来回踱步,他斟酌着,见左右无人,上前一步,压低声音:“你今夜可见过什么人?” 她故作迷茫:“今夜我见过的人不少,不知将军所指何人?” 青年将军皱眉:“你没见到公主吗?” “将军怕是糊涂了。公主今日成亲,此刻应早早与驸马歇下了,我又不是驸马,怎会见过公主?” “你装什么蒜?我的人分明见到公主朝你的营帐而来。私藏公主,就算你是王的贵客,我也不会轻易放过你。”作势将宋雁归推向一边,就要掀帐入内。 不妨宋雁归伸脚一拦,他竟没看清对方什么时候伸的脚,险些绊倒在地。 “你找死!” “宋某的地盘,你也配想进就进?”宋雁归目若冷刀,一字一句道。 “你……”骤然为其冷冽目光所摄,萨兰不自觉怔愣地后退半步。 怎么会,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身上,怎会有这样凛冽的威势? 等他反应过来时气急败坏地抽出腰间银刀,目光赤红,刀尖停在宋雁归眉峰,割断一缕额前碎发。 “萨兰将军!您怎么在这里?”其貌不扬的中年剑客高声道,一边朝二人走来:“萨兰将军,龟兹王派我来找您过去,说有要紧事要和您商量。” 萨兰心有不甘,奈何王命在前,“就来。”收刀反身,拂袖而去。 王冲朝宋雁归作揖,见她并无不妥,松了口气,脚步微顿,转身跟着离开了。 收回扣在腰间刀柄上的手,宋雁归嗤笑一声,全无半点刚才刀斧加身的后怕。 倒是帐内明月公主哭唧唧地踮脚用帕子捂住她的额头,压低声音:“你流血了!” 宋雁归翻了个白眼:“这点血,喂蚊子也就这样了。” “都怪我。”她捂着嘴,小声抽噎着道:“可你为什么不告诉萨兰我就在这里?他会帮我的。” “那你大可以直接去找他,何苦要来找我?” “我、我相信神佛的指示。”明月公主嗫嚅着道。 “嗤。”宋雁归忍不住发出一声讥笑,却难得忍住没有毒舌,只伸手拍了拍眼前少女毛茸茸的发顶,轻笑赞许:“你做得对。” 接着道:“他不可信。” “可是,为什么?” 因为如果他真的是来救你的,就不会在一开始泄露出那样重的杀气。 “直觉吧。”宋雁归看了眼一脸天真无赖的少女,道:“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好吧,我相信你。”明月公主一脸崇拜雀跃道,“诸佛将我指引向你。” 宋雁归嫌弃道:“去去,我不想沾染傻瓜之气。” 明月公主扁了扁嘴,哼了一声委屈背身而坐。 宋雁归趁势展开王冲刚才刻意滚落,留给她的字条:“今夜亥时二刻,马厩,离开这里。” 马厩,石驼,王冲。如果王妃的确是石观音假扮的,萨兰大概率也被她策反,否则石驼不会立即要她走。可是且不说她不能就这么不讲义气地丢下楚留香他们一走了之,眼下这个,也不能就不管了。 “你眼光很好。”她冷不丁对着明月公主笑道。 “..….?” “要想活命,你今晚就得走。”她对着一脸懵懂的小姑娘指挥道:“这身衣服还是太显眼,拿我的衣服换上,亥时二刻去西南边的马厩那里,找一个叫王冲的人,你刚才听到过他的声音,他长得有多普通,和他在一块的那个人就有多特别,你把这个拿上,他们会带你离开。” 说着,将一截断木塞到她手心。那是之前被琵琶公主毁掉的木刀,被她贴身收了起来,这一截断木是接近刀柄的位置,上面依稀还能看到“绝世”二字。 “我眼下只能帮你到这里。”宋雁归挠了挠脸颊。石观音今晚不会亲至,不然也不会借萨兰之手来找明月公主,因此要救她,也只有今晚。 公主虽然懵懂,却也听话。何况宋雁归,刚才已救过她一次。 宋雁归自床底拾起巫傩面具戴上,披上公主带来的灰裘:“出门任谁都别搭话,脚步不必急。我先出去帮你引开那些人,一刻之后,你再出去。” “好。” “我还有个问题。”宋雁归脚步微顿,侧身回头:“你既然笃信神佛,那你是怎么会为了自救而骗你父亲说,自己与胡铁花成婚可保龟兹国运昌隆的鬼话的?” “我从未算出过这样的神谕。” 宋雁归定定观察着她的反应:如果她没有撒谎,那么撒谎的就是另有其人了。 哎,她早该想到,楚留香身边安全与危险共存,天可怜见她真的只是打算借此机会来大漠观光的。 “但愿他还没睡吧。”她默默叹气,祈祷自己能有好运加持,别先被萨兰的人找上。 —— 楚留香当然没睡。他料定今晚是个多事之夜,便与姬冰雁约好,一人守上半夜,一人守下半夜。 群星已沉,大漠凄风寥落,他坐在沙丘上,眸子里倒映出营帐中的星火,分明是应该令人沉醉的夜晚,他却难得孤身一人,生出黯然萧索。 他在想失踪的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她们在哪里?石观音、黑珍珠、还有那些藏在暗处的敌人,他们又会选择在什么时候朝他出手? 他真的能像宋雁归预言地那样,此行大获成功,而非葬身沙海吗? 等等,那里是? 他注意到营帐外一点涌动的阴影,正待起身细看,琵琶公主却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你怎么会在这儿?”他愕然失语。 “呆子,我不在这儿还能在哪儿?”琵琶公主娇笑:“我是特地来找你的。” 她扑进他怀里,楚留香伸手接住暖香如玉,再抬眼时,刚才那一点黑暗处浮动的阴影已经消失不见了。 第14章 谁是猎物 夜色下的大漠,如同巨大的深渊,星辰已降,只剩沙丘的轮廓如同鬼魅般扭曲。 “沙——沙沙——沙沙——”隐在暗夜里的脚步声显得格外阴森,沙粒失去了白日里的温热,变得冰冷刺骨。更重要的是,对于在躲避追杀的人而言,每踏一步,都有被发现的危险。 萨兰没有想到杀一个不懂武功的明月公主会这样不顺利,当然最该死的还是助她脱逃的人。 他意识到自己被宋雁归耍了是几个时辰之前,她掷出巫傩面具挡去他的攻击,看到她的脸,他才发现自己一直跟踪错了人。 但他没想到对方竟还藏了后手,他掩住口鼻,避开迎风撒向自己的“毒粉”,缓过神来,眼前的人早已灵活窜向了暗无边际的沙漠地带,失去了踪影。 再想找到明月公主,机率已经微乎其微。怒火中烧的年轻将军从未遭人如此连番戏耍,不杀眼前之人,实难消他心头之恨。 他追着宋雁归离开了王营和绿洲的范围。 此刻,他凭着那若隐若现的脚步声追杀着暗夜里的猎物。长自大漠的青年深谙在大漠捕猎作战的经验,一开始,他总可以轻易辨别出对方的大概位置,很多次,他都觉得猎物已经近在咫尺。 但逐渐,“沙沙”的脚步声隐于呼啸的风中,融为一体,竟似与大漠呼吸同频——猎物消失了。 不可能,这是只有沙漠最精干智慧的勇士才具备的隐匿技能,要学会这样的功夫,至少得花十年的时间,纵使是他,也用了七年。 风吹干了他额前的汗:冷静,萨兰,冷静。对方是个病秧子,她的耐力远不如你。她要藏,你就要有足够的耐心和她耗下去。 听到对方逐渐冷静下来的呼吸,隐于暗处的宋雁归苦笑:时运不济,一出门就被他跟上,害得她不得不往漆黑无人处藏。更糟糕的是,此刻这位怒火上头的兄弟找回了他为数不多的理智。 论耐力,她耗不起。若是拖到天亮,在楚留香他们发现她失踪赶来之前,她也一定已经一命呜呼了。 她虚握了握掌心,要不还是挖个坑把自己埋了吧,她可不想落在对方手里被捅个透心凉。她不无自暴自弃地想。 等等,或许有个办法。目光扫向脚边一处,微微挑眉。 地平线露出一抹雾白。大约是寅时了。借着地形的掩护,宋雁归大胆清了清嗓子道:“我投降啦大将军,左右公主已经被我藏起来了,你又何必穷追不舍?” 第15章 “你不是很喜欢跑吗?怎么不跑了,反倒还投降了。”萨兰的语气浸满恶意,分明咬牙切齿,又带着胜券在握的睥睨骄矜。 很好,很变态。 宋雁归顺着他话头似真似假地叹气:“哎,成王败寇,是宋某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她顿了顿,痛心疾首呜咽着道:“死在将军手中,虽不算辱没了宋某,只是蝼蚁尚且偷生,宋某有一物奉上,还望将军可以饶我一命。” 脚步声临近,停下。 “你以为我会信?” “将军莫非不知是我找到了龟兹王丢失的极乐之星?既然我能找到此物,焉知我身上没有其他宝贝?” 宋雁归知道,此刻那把要命的刀一定悬在自己头顶。她掌心一片虚汗,声音却仍如常。 “说说看。” “宋某有一物钟爱,名为九转玉肌膏,世上仅剩一枚,无论男女,按法子服用,皆可容颜永驻,青春不老。”她道:“你可知昔日陈国夏姬,便是服用了此物,才得以容颜不老。” “哈,你这人诡计多端,焉知不是毒药?” “将军若不想要,就不会多此一问了。我此时但为求生而已,骗你做什么。” “我杀了你,不照样可以得到此物?” “只有我知道用此物的法子,若你杀了我,那好东西到将军手里也不过暴殄天物而已。” “胆敢骗我,我立刻杀了你。”刀落在颈侧,划出一道淡淡的血痕。 “不敢。”她声音微微发抖,泄出一丝惧意。 萨兰满意地收了刀,朝她伸手摊开掌心:“拿来吧。” “好。”宋雁归低声应道,转身抬起左手,将一个盒子交至他手里。 “快告诉我怎么用。” “这用法嘛……你看盒子里这枚玉肌膏,一分为二,左为青、右为赤。” 亮光稀薄不能清晰视物,萨兰斥她慢些说,边收回架在她脖子上的刀,边伸手要去打开手中的盒子。 “等一等。”他动作倏地停了下来,眯眼看向下首处唯唯诺诺的宋雁归,嘴角绽开邪佞的笑:“是我大意了,你如今,有什么资格与我谈条件?老实说,我还能给你个痛快。” “看来将军是不想与那绝代佳人白头终老了。”她似真似假地叹气,衣袍下的身躯却如弦紧绷:“将军年少,也终究有垂老之时;何况,即使你自己不用,焉知那位佳人不想要容颜永驻?” “姓宋的,你很聪明,却太过狡诈,我的确想要此物,但与之相比,你知道的太多,我断不能让你活着回去把这一切告诉楚留香,坏了我的好事。” 宋雁归沉默,注视着他一步步举刀上前。 晨光熹微,映出薄刃反光,她眯起眼,见长刀兜头朝她斩下—— —— 远处有什么声音回荡进苍茫夜色,惊起了帐篷之中浅眠的楚留香。 姬冰雁并不在一旁的帐篷之中,想到半个时辰前二人不欢而散的情景,楚留香此刻无心回想两人的谈话,他披衣起身,险些和匆匆赶来的胡铁花撞个满怀。 胡铁花:“楚留香,我正要去找你。姬冰雁人呢?他没和你在一起吗?” 楚留香:“他……”他摸了摸鼻子:“大概去哪里散心去了。你找我什么事?” “自然是带你去见我的新娘子!”说完不由楚留香分说,拉着他就往婚房里去。 谁料婚房里昨夜还春暖情浓,如今躺在床上的新娘却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而胡铁花离开婚房,不过就刚才一盏茶的功夫。 “她不是我的新娘!”胡铁花掀开被褥,看到新娘肿胀不堪的面部,错愕大叫。等琵琶公主和龟兹王闻讯赶来,又是好一番混乱。 死去的公主是明月公主,琵琶公主的姐姐,胡铁花的新娘——却不是昨晚与他共度一夜的新娘。 床上的人死了已不下四个时辰:“昨夜和你在一起的人是石观音。而她,才是原本真正要嫁给你的公主。”楚留香当然相信胡铁花的为人,他已嗅到阴谋气息,很快判断出了事情原委。 龟兹王震怒,明月公主不仅是他的掌上明珠,还是龟兹国的圣女。 楚留香为胡铁花担保,立誓查出杀害明月公主的真凶。前提是,死的人真的是明月公主。 做局的人已足够精细,但同样擅长易容的楚留香还是发现了端倪。 “是人皮面具!”琵琶公主惊呼。 ——藏在面具之下的并非明月公主。 “这是嫁祸。目的是让小王和诸位大侠结盟不成。”龟兹王已回过味来:“但我的女儿明月人在哪呢?” “只有一种可能。”楚留香道:“她被人提前救走了。布局之人才不得不找了具女尸代替,若我们没及时发现,结果照样正中对方下怀。” “只可惜她没料到,我们会这么快发现这其中的破绽。”胡铁花拊掌笑道。 “今日怎么没看见姬大侠和那个姓宋的?”琵琶公主自告奋勇与楚胡二人同行查探此事,问起不在此处的二人,态度却天上地下。 姬冰雁不见了,他是自己走的;可宋雁归又去了哪里? 当楚留香顺着细微的痕迹找到角落里碎裂的巫傩面具,他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第15章 非池中物 “师姐,你成日闭门不出,是打算修仙?”叼着糖葫芦串的小人坐在窗台上,两条腿一摇一晃:“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学赵老头,成天不是捣鼓蛇虫草药,就是术数卦象,整个人神经兮兮的。” “赵师叔知道你在背地里这样说他坏话,可是要伤心的。”穿着碧色裙裾的年轻女子侍弄着手里药草,浅笑摇头。 “赵老头才不会,他打不过我。我轻轻松松就把他放倒了。” “哦?上次被一招放倒的人是谁?” “那是他使诈耍赖!”小人闻言激动起来,连糖葫芦串都顾不上吃了:“堂堂正正比试,我分明一根手指就能把他放倒,谁知道他藏了只金蝎子暗算我!” “兵不厌诈,输了就是输了。阿归,江湖之中就算武功再高的人,也可能被人暗算。赵师叔这么做,未尝不是一番好意。何况那金蝎子早已被师叔设法去了大半毒性,换了旁人,你小命休矣。” 女子温言提醒,但见小人仍一脸不服,知她的脾性须得顺毛撸: “再说了,师父不是替你出气了吗?他把赵师叔养了数年的那两只锦雀儿给放了,把赵师叔气得够呛。” “哈哈,师父干得漂亮!背后暗算,算什么本事!”小人挺了挺胸脯,一脸骄傲得意,只是片刻又耷拉着脸,一手托着腮叹气:“只是师父总不许我下山,我憋得慌。” 她摊开另一只手掌,春日余晖落在手心,晕开一抹灿金,梨花落,被她反手握住:“山下,应该会有很多高手吧。真想和他们比一场,也好知道,我到底够不够强。” “阿归……”年轻女子望向小人,她眼里涌动着灼灼神采,脸上满是跃跃欲试的战意,光洒在她周身,镀上一层薄金色,如同太阳。 金麟岂是池中物。可年轻女子的目光却流露出浓浓的担忧之色。雄鹰是关不住的,他们都知道这一天终究会来,但他们又都希望,这一天永远不会来。 —— 背后暗算,算不得本事。 十岁的宋雁归信奉的是这个道理。 背后暗算,只要能成功,怎么不算本事? 二十岁的宋雁归长大了,成熟了——赵老头的本事,真阴啊,她好喜欢。 只不过,看着倒地不起的萨兰,还有他胸膛处穿胸而过的一道凌厉剑伤,这回若不是运气好遇到熟人,只靠她手里的赤尾金蝎,也未必能轻易脱身。 但这位“熟人”不知是不是生性害羞,偏偏不爱说话。这半日来,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在自言自语。 “还没多谢红兄出手相救,否则我多半要交代在这了。” “红兄,你来沙漠做什么?观光?杀人?做生意?还是探亲访友?” “红兄,你怎么半天不说话,是因为生性不爱说话吗?” 中原一点红从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如此聒噪。 “我说红兄,偌大的沙漠我们却总能于危难之时相遇,怎么不算缘分!” 中原一点红终于忍不住皱眉纠正:“你的危难之时。不是我的。” “……”宋雁归:“红兄要不你还是别说话了。” 中原一点红难得后悔出手,他现在只想尽快摆脱眼前之人。但是,对方认识楚留香,应该是与之同行的人,而且显然没有独自一人在沙漠活下去的能力。 楚留香,是作为杀手的他唯一的朋友。他此番来大漠,也是为对方而来。 既然眼前之人是楚留香的朋友,那他唯有——忍。 “说起来与红兄上次见面还是在上次,你我共克沙漠怪舟和满船劫匪,恍如昨日啊!”宋雁归抬手间挥斥方遒。 “……”如果没记错的话,当日她大部分时间都藏在隐蔽处装死,若不是敬佩当日与她一起的怪人力战群雄的胆气,他不会出手。 第16章 搜刮船上宝物的时候,倒属她最精神抖擞。若要说是劫匪,属她最像。 “红兄,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他抬眼望去,见她正憋笑个不停。 他没有回答,只是皱着眉转身朝前走。 “诶红兄,等等我啊红兄。” 看在楚留香的面子上,他忍。 夜深寒凉。 着一身深衣的冷峻男子立剑一旁,生起一簇篝火取暖,白天抓了两只沙鼠,此刻也被架在火上烤着,散发出炙烤的肉香。 宋雁归歪歪斜斜靠坐在一旁,眉宇间显出浅浅的倦意,她手里把玩着一个半透明的琉璃罐子,木塞上留了几个气孔,罐子里装着的,是她早晨抓来的那只赤尾金蝎。 赤尾金蝎,通体金色,唯有尾部呈赤色,作为蝎中之王,性情凶猛,毒性霸道,是公认的五毒之首,只是生活在沙漠之中,极其罕见。很少有人知道,它的毒还有个别的作用。 此刻金蝎被关在琉璃罐中,为罐身炫彩所迷,晕头转向找不着北,反复冲撞不得出,蔫蔫地匍匐在其中。 这蝎子剧毒无比,她把身上所藏最烈的迷药尽数用在它身上,也不过换得它迟钝数秒,侥幸得以将其装入琉璃罐中。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她将琉璃罐藏入袖中,心中隐隐有了决断。 抬眸,见中原一点红恰好移开目光。宋雁归脸上绽开一抹笑:“怎么了红兄,有什么心里话要和我分享吗?” “……” 身边有人在杀手面前光明正大把玩了这么久毒蝎子罐,任谁都会下意识注意她的一举一动。 “放心,这蝎子不是给你准备的,宋某可不是恩将仇报之人。” “我知道。”中原一点红难得答话:“这蝎子你若放出,第一个死的人就是你。” 别看这毒蝎在琉璃罐中气息蔫蔫,一旦放出,第一个攻击的就是将它装进罐中之人。 “这是在威胁要杀我吗?”宋雁归作害怕状,脸上却挂着笑:“那我可得喊救命了。” 中原一点红已领教过眼前人的顽劣,虽然聒噪,却并不令人生厌。要说原因…… 大概是因为终年生活在暗夜中的人,更容易为太阳所吸引吧。 “红兄红兄,你快看,那是东方青龙七宿,主春季,与木行相应。南方朱雀七宿,主夏季,与火行相联。这是西方白虎七宿,主秋季,与金行相配。北方玄武七宿,主冬季,与水行相合。”她躺在沙堆里,抬手指着每处:“今晚的鬼宿和柳宿倒是格外亮些。” 这说明什么? “明天是个好天!”她自问自答,打了个响指,翻身坐起,兴起道:“我算卦不错,红兄,你可知自己的生辰八字,我替你算算如何?” 自己都不记得的事,要如何告知旁人。 “不”字尚未开口,人已先一步洞察凛冽的杀气。 宋雁归尚不及反应,黑衣剑客已和锦衣人缠斗在了一起。锦衣人原本只是作试探的点刺招式,不妨对方运剑如风,凌厉的剑招迎上,原本只作试探的招式因而也带上了十成十的认真。 作者有话说: ---------------------- 第16章 师姐?师姐! 一柄判官笔的锦衣人,不是姬冰雁,还能有谁? 两人一笔一剑,你来我往,一时间难分胜负。倒是宋雁归坐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 就在这时,一把穿云而至的银刀,一个身着白袍蒙着白纱的女人,倏然自宋雁归身前袭至。 宋雁归似吓得呆住了,只愣愣看着杀招袭来。 刀离宋雁归的胸膛只差毫厘—— 有另一白衣身影翩然而至,一手抱起发愣的女子同时,折扇点在刀尖之上,轻松跃起闪避,转瞬拉开安全距离。 “真巧啊,楚兄!”宋雁归回过神来,眨了眨眼,招呼道。 看着某人此刻在眼前言笑晏晏,站定,楚留香松开手,既有些后怕,又有些无奈地叹气:“不巧,我只怕自己来晚一步。” 情知刚才凶险,宋雁归嘿嘿一笑。但是……她看向那边不知何时与中原一点红缠斗一处的白袍女子。 她有些在意。 白袍女子的步伐如同鬼魅般难以捉摸,手中银刀带着破空之声,挥向剑客的面门。 侧身,长剑挑起,刺向对方手腕,白袍女子的反应丝毫不见慌乱,手腕一转,银刀已经挡下剑尖,旋身,刀背扫向剑客下盘。 好快的刀! 虽是敌人,不妨也令楚留香为之赞叹。 姬冰雁:“这样的刀法,在如今江湖之上也难有几个敌手。” “点苍七绝道人的七绝刀,昆仑一眉老人的寒霜刀,唐门唐三公子的飞刀……我能想到刀法在这女子之上的,也只有这三位。”楚留香摩挲着下巴。 何况看身法动作,她还如此年轻。 “还差一点。” “你说什么?”姬冰雁垂眸侧目,看向刚才喃喃自语的女子。 她的脸色比之之前刚进大漠时已好了一些,虽仍苍白,却难掩双目飞扬明亮,如春晖漫烂。 “我说,也别小看红兄啊。”她抬头嘿嘿一笑。 “说得没错。”楚留香笑应。 刀虽快,剑也不慢。那是中原一点红,江湖赫赫有名的杀手。 一刀一剑,难分伯仲。 中原一点红目光微亮,跃起,后撤,手中长剑向下劈向白袍女子要害。提刀格挡,刀剑相撞,火星四溅,发出刺耳铮鸣。 白袍女子急退,复旋身提刀下劈,黑衣男子如自己预料般侧身一闪,白袍女子去势不绝,身影如同落叶飘飞。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楚留香堵住白袍女子的退路,一边道:“姑娘既然来了,便请留下吧。” 眼见自己为三人成犄角之势围堵,突围不得,白袍女子蹙眉,背身不语。 “女侠不是特地来找宋某的吗?何不摘下面纱也好相见?”宋雁归揣着手自几人身后探出脑袋,笑眯眯道,眼里暗含期待。 “这可是你说的。” 白袍女子转身,摘下面纱,冷冷抬眼看向对面四人。 ——一张如同魔鬼般的脸,整张脸为利器所伤,刀凿剑刻,无一张面皮完好。 见众人脸上露出不约而同的惊愕神情,见惯了别人第一次看见自己容貌时的样子,女子的内心已经毫无波澜。 “师……姐。”宋雁归一脸呆滞望着对面女子。 ?! 这回轮到白袍女子和其他人愣住了。 “你胡说什……” “你还活着……!”宋雁归一时又哭又笑,片刻又咬牙切齿:“是哪个畜生把你的脸伤成这样?!我替你宰……找人宰了他!” “……”一片寂静。 这是什么神展开?中原一点红越发觉得宋雁归这人神经清奇难以理解。 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却因为宋雁归的一番话奇特地得到缓解。 白袍女子皱眉,被这样赤忱直接的眼神直勾勾盯着,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她不适地避开目光,斥责的话分明到了嘴边,却难再开得了口。 “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师姐。” 师门之中,彼此猜忌防备,背叛厮杀都是常态,也绝不会有宋雁归这样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宋雁归不死心地踏前一步,还待往前,姬冰雁及时一把按住她的臂,一个提溜拉到身侧,皱眉低喝:“你不要命了!” 可宋雁归哪里还听得见旁人的话。她牢牢盯着眼前的白袍女子:“你叫什么名字?” “曲无容。” 宋雁归闻言一静,接着又不甘心道:“谁把你的脸毁成这样?” “我自己。” “你说谎!”宋雁归双目赤红,神情近似狂乱——认识她到现在,楚留香从未见她如此情绪外露。 “我何必要撒谎。”曲无容冷冷答道。 宋雁归愕然:不是师姐,师姐和眼前之人的性格天差地别。可是,真的太像了…… “姑娘是石观音的弟子吧,至于姑娘的脸,我猜也是被石观音毁去的。”楚留香淡淡出声,语气肯定。 石观音既然会因为嫉妒而毁去武林第一美人秋灵素的脸,又怎会容得身边弟子年轻貌美胜过自己?如果不是她出手,那就是眼前女子为求自保,先一步亲手毁去了自己的容貌。 曲无容没有回答,但没有回答本身也是一种回答。 “石、观、音。”宋雁归淡淡咀嚼着这个已经在耳边出现过数次但从未真正被她放在心上的名字,垂在身侧的手收紧握拳,心中第一次生出杀意。 “楚留香,你护得了她一时,护不了她一世。”白袍女子的话和她的人一样冷冰冰:“师父要杀的人,必死无疑。” “那也未必。至少今晚,姑娘不就没成功吗?”楚留香笑道。 “今夜你也走不了了。”姬冰雁冷淡开口。 第17章 “我也没打算活着离开。”曲无容平静开口,似乎说的不是自己的命。 “不要!” 她横刀引颈,耳畔听到有人高呼。“钉”地一声,刀被打偏,只在脖颈处留下一条淡粉色伤痕。一旁,中原一点红归剑入鞘。 姬冰雁紧随其后用独门点穴手法封住了曲无容的穴道。 “红兄!好红兄!以后你就是宋某认可的武林第一剑客!” “姬兄干得好,这样一来不怕她想不开又要自裁。” 宋雁归欣喜万分,一高兴就开始满口胡诌,眼睛却没离开过曲无容。 中原一点红皱眉抱剑背身过去,似是对于宋雁归其人终于忍无可忍。 姬冰雁却没什么明显的反应,只周身气质如冰雪初融。 楚留香听得好笑,却在看到姬冰雁背上的伤势后笑容微凝。 “你受伤了。” “小伤,没事。” “若非我收剑及时,你的胳膊就没了。”中原一点红冷冷瞟了他一眼道:“为了救人,自己的命也不要了吗?” “你……”楚留香目光复杂地看着好友,欲言又止。 “你们三个围在一起说什么悄悄话呢?”宋雁归揣着手,冷不丁插话进来。 “没什么,姬冰雁他受伤了。”楚留香故作轻松解释道,边寻出带在身上的金创药,要给好友医治。 “哎等等,我来吧。”宋雁归挠了挠脸颊,她很快想明白其中关节,一时不知该道谢还是该道歉。 “……也好。”楚留香顿了顿,退开半步,留出空间。 宋雁归拂衣盘腿坐下,因心中有愧,上药的手法动作便格外仔细小心。 “抱歉。”宋雁归一边替他包扎,一边郑重低声道。 “何需道歉?”姬冰雁:“是我自己决定这么做的。” “……总之,多谢。”宋雁归叹气,她当时分神了。 “你无须谢我。”姬冰雁微微摇头:“我只是做了我想做之事。” 身似悬崖百丈冰,可藏在冰冷外壳之下的,是一颗炽热如岩浆的心。 楚留香和中原一点红久别重逢,两人心中喜悦难言。只中原一点红非多话之人,而楚留香,今夜亦有几分心不在焉,他的目光总忍不住瞥向另外两*人所在的位置。 他早该发现的。 楚留香苦笑,心底生起淡淡惆怅。 作者有话说: ---------------------- 第17章 世无其二 一行人走在开阔的沙丘地带,他们要去哪里? 万石峰中,观音居所。 宋雁归对楚留香说,这是石驼告诉她的。 石驼为什么唯独把这件事告诉了宋雁归? 楚留香想不明白,但宋雁归的一句话说服了他—— “如果黑珍珠和石观音是一伙的,那你要找的三个姑娘,或许就在那里。” 如若真的落在石观音手中,蓉蓉她们还能得活吗?即使忧心结果不尽如人意,楚留香也势必要去会一会石观音,何况他们如今手上还有个石观音的弟子。 “胡兄他怎么没跟你一起?” “因为我担心你。”楚留香坦诚道。 那日他在她的营帐外不远处捡到被劈成两半的面具,便知道她遇了险。他顺着痕迹一路追踪,既怕自己找不到她,又怕自己找到的是她的尸体。 “嘿,我虽身子不济,但运气一向很好,上次跟石驼一起遭遇怪船时遇到了红兄,这次也是他救了我。” “诶红兄,你说我们是不是该找个良辰吉日,义结金兰?”她扬声笑问。 “驾!”回答她的是中原一点红毫不犹豫地驱马远离。 “哎,红兄我话还没说完呢红兄。” 楚留香好笑道:“你总这么逗他做什么?” “还不是因为他的性格太过别扭。”宋雁归坐在马上,笑眯眯道:“人啊,还是坦率一点来得自在。曲姑娘,你说是不是?” 她冷不丁把话头抛向曲无容,对方以沉默拒绝了她的搭话。 如果说这世上有人能明白此时曲无容的“痛苦”,那个人一定是中原一点红。 后者连日来难得松了口气,他甚至有几分庆幸,“伤害”不会消失,只会转移。 日高悬,难免人困马乏。宋雁归昨夜一宿没睡,眼下行了半路,眼泛青黑,失了精神,气息蔫蔫。 倒是她的坐骑在一旁时不时亲昵地拿头轻轻拱她,本是烈马,在她身边却显得异常乖巧顺从。 楚留香忽然发现,这一路上,她似乎都格外得动物亲近喜爱。无论是地上跑的,还是天上飞的。他亲见过鹰隼盘旋,停在她的肩上啄羽,又展翅飞离。 这绝不是巧合。宋雁归的身上有太多秘密。 眼下,众人停在一处避风口歇息。 宋雁归凑在曲无容身前,一眼不错地盯着对方。 “你已经盯着我看了一个时辰了。”曲无容身手被缚,不耐皱眉。 “你是石观音的弟子。” “是。” “她要你杀我。为什么?因为我放走了明月公主?还是因为我劫了她的船?” “……”你这不是对原因一清二楚吗? “她对你不好,你为什么还要跟着她?”宋雁归微微皱眉:“她心思歹毒,毫无容人之量,这样的人,怎么配做你的师父?” 曲无容撇开眼,淡淡道:“我是孤儿,她救了我,养我成人,否则我早就死了。” “不对。”宋雁归定定看了她一会儿,摇头:“她把你养大,无非看中你习武天赋异禀。你说你是孤儿她救了你,我却以为是她出手才导致你变成孤儿。” “一个醉溺于表象,且看到别人容貌甚于自己就嫉妒到要生生毁掉的变态,怎会有你说的那样好心?”宋雁归条分缕析地总结:“曲姑娘,她骗了你,还要利用你,这样的人,怎么配做你的师父。” “你知道些什么?!”曲无容攥拳,侧目阖眼,露出一抹讥笑。 “我就是知道。”宋雁归轻声重复:“我当然知道。” 因为我啊,有一个天底下最好的师父。不仅收养了身为孤儿的我,抚育我成人,还不惜损耗毕生内力,只为想让我能多活哪怕一天。我还有一个待我极好的师姐…… 宋雁归不语,只看着她,像是下了某种决定。 “你做什么?!” ——曲无容被俘虏之后一贯沉默寡言,骤然高声惊呼,立刻引起了一行休息中人的注意。 却见宋雁归不知从哪摸出一把匕首,浇濯烈酒,举在曲无容眼前比划。 “别乱动。”宋雁归按住她肩。 “……”她被点了穴哪里还动得了。 宋雁归见她沉默,忽而玩笑道:“你说自己自毁容貌,可此时反应却这么大,要说是心甘情愿,骗鬼呢。” 她是怕你一刀杀了她吧……中原一点红忍不住心道。 “你这脸伤得太久了,需要先去除烂死的地方。左右已经不会更坏,不如容我放手一试。” 宋雁归对她,也是对一脸茫然的众人解释。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 曲无容怔怔看着近在咫尺的眼前人,不知在想些什么,一时失语。 “忍着点。”宋雁归不知身上究竟藏了多少东西,依次取出水囊、帕子和烈酒,手中动作翻飞。 其实不痛。那些腐肉经年长在自己的脸上,丑陋、盘根错节,自己看了都觉得恶心,如今却被人如此小心翼翼地对待。 不知过了多久,脸上一阵清凉,有东西被均匀涂抹在脸上,接着是包扎。 宋雁归微喘,擦了擦额头的汗,强撑着做完这一切,呼吸急促,感到一阵眩晕,腰间传来一片暖热,“多谢。”她对着身后之人道。 楚留香欲言又止。 “每日一次,我会替你换药。我若不在了……你可以自己换。” “多管闲事。”曲无容闭目,别过头去,依旧冷冰冰道。 宋雁归闻言却笑,毫不在意。 “你放心。”她露齿而笑,没头没尾地道,笑容映着灼灼日光,令人眩目。 “真是个疯子。”曲无容低声道。 宋雁归嘿然一笑,负手踱步走远了去。 “楚兄,还没多谢你刚才出手相助。”她给曲无容治脸上伤之时,若不是他见她力竭,及时输送一段内力,她怕是中途就已体力透支。 宋雁归自他身侧屈膝坐下,微眯着眼,一手举在眼前遮挡无孔不入的刺目阳光。 有阴影自头顶落下,楚留香一手举着折扇,挡在她头顶,一手将水囊递到她手边。 她感激一笑,接过水囊喝了一口,左右张望道:“怎么没看见他俩?” “去找吃的了。”楚留香解释道:“红兄在这方面很有经验。”至于姬冰雁,他自昨日之后便有意和眼前之人保持距离,中原一点红提出要去找吃的,他便一同去了。 留下的人便成了楚留香。 第18章 “哦。”眼前人得到了答案,下一秒便抛开了问题。只一手托腮,目光遥遥不知落在何处。 气氛一时沉默。 “我没想到,你还精通医术。”楚留香回忆起她刚才手上熟练的动作,注视着身侧之人,轻声赞叹。 “算不上精通。”宋雁归屈指挠了挠面颊,似是想起什么,轻轻笑了起来:“如果你曾经一年里有三百多日都得躺在床上喝药、扎针,就算原本再怎么不通药理,也能久病成医……不提也罢。” 尚不等楚留香想出言安慰,便被她摆着手打断了情绪。 他失笑,余光看了眼在原地一声不吭的曲无容,又想到中原一点红拿眼前之人一样毫无办法的憋屈模样,好笑地摇了摇头。 “你的师姐,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好奇她的师门,一如好奇她的过去。 “师门之中,每个人都待我很好。不过平日里衣食起居,从小都是由师姐照顾。她……待我极好。” “师姐什么都好,长得好,性格好,医术好。全天下顶顶最好。”宋雁归细数着记忆中故人的好处,犹如音容在侧,目光温暖明亮。 那一定是对她而言很重要的家人。即使她没说细节,但楚留香看得出来。可也正是因此,他忘不了她初见曲无容时的惊呼。 她的这位师姐……想来已不在人世了。 “你猜得没错。”宋雁归抬眸,朝他了然一笑:“我的师姐,她已亡故了。那年,她二十七岁。” “之前在马连河畔的时候,你和杜姑娘说,你师姐和她一样爱错过人……”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抱歉,我不是有意偷听。” “那不是同一个人。”宋雁归哈哈一笑:“跟杜姑娘说的那位师姐是我小师姐,她是曾经喜欢过一个花花公子,有阵子爱得死去活来的,后来亲眼见那人朝秦暮楚,把人痛揍了一顿也就没事了。” “大师姐她……是心病。”宋雁归语气低了下去,目露一丝哀戚与不争,闭了闭眼。 “所以我决定了!”她以拳抵住掌心: “决定了什么?”楚留香见她很快恢复了精神,心里松了口气,顺着她话柔声问。 宋雁归摇了摇头,只笑道:“君子论迹不论心。楚兄,你且看着便是。” 楚留香定定看着她,他自诩红颜知己无数,宋雁归的眉眼样貌绝非翘楚,可她吸引人的从来也不是她的容貌身世。 只要你的目光曾经真正落在过她身上,你就绝不会再轻易移开目光。 他若有所思,展颜应道:“好。” 作者有话说: ---------------------- 楚:她好特别,好不一样! 宋:他在想什么玩意儿? 第18章 观音现身 胡笳声声,日色昏昏。沙丘的尽头遥遥露出绵延石峰的影子,是在数日之后的一个黄昏。 沙漠之中怎会有如此巍峨险峻的石峰? “到了,就在前面。” 宋雁归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她需给众人领路,已许久未曾合眼。原本显出血色的脸庞,复变得苍白难言。可即便如此,她依旧坚持每天给曲无容脸上换药。 “我以为你那日是骗人的。”中原一点红难得主动开口。 “你说这个?”宋雁归合上木匣子,闻言摇了摇:“这药膏外敷的确有奇效,是极名贵之物。不过九转玉肌膏的名字和来历,是我编的。” “……”当我没说。 “这药,我倒看着有几分眼熟。”楚留香迟疑道。 “眼熟就对了!这本就是从楚兄的船上顺来的。”宋雁归拊掌大笑:“咳咳,咳咳咳。” 楚留香伸手轻拍她背,帮她顺气,眼含担忧。原本以为她的身子已渐渐好转,可这几日,不知怎的,他心中总隐隐感到不安。 “起风了。”姬冰雁一路寡言,此刻难得主动开口。 中原一点红眯眼朝显露出真容的寂静山峰望去,或许是杀手的直觉,他提醒道:“这石峰,未免太安静了。” 分明有风声过耳,可群峰之间却毫无回响。 “想死的话,你们尽管进去。”曲无容冷不丁开口。她的脸大部分被包在白色纱布之下,余留露出的部分因血痂纵横显得可怖,却能些许看出底下清丽之色。 “面冷心热,说的大概就是曲姐姐这样的人吧。”宋雁归嘻嘻笑道:“你怕我们着了石观音的道,可以直说嘛!” 曲无容连日来已习惯眼前人的说话方式,此刻只皱眉:“随你怎么想。” “想必这石峰之中,不是机关无数,便是有生克阵法。等闲进不去。”楚留香沉吟道。 “这有何难?”姬冰雁:“我们不知道进去的法子,她还能不知道吗?” “……我不会背叛师父。”曲无容闭了闭眼,别过头去。 宋雁归闻言若有所思,也不说话,是楚留香忽地了然笑道: “曲姑娘此行,难道不也是奉师命请我等前去做客?否则姑娘几日前便已行动自由,为何还不离去?” 楚留香指间夹着一纸花笺,笑得意兴风流:“既然石观音盛情相邀,楚某自然不敢有负佳人之约。” “你什么时候从我身上……”曲无容话至一半,突然意识到此人乃江湖人称踏月留香的盗帅,悻悻然住了口。又见众人一脸了然,仍默许她一路同行,脸上神情复杂。 她看向浑然不知的宋雁归,指着她道: “你们都可以进去,但她不能。” “哇,曲姐姐这就厚此薄彼了。” “你确实不能。”说话的却是楚留香。他此刻敛了笑意,一脸严肃认真。 “楚兄……”你跟谁一边呢? “雁归,”楚留香打断了她未说完的话,双手按住她肩膀:“这石峰之中凶险难测,我亦无把握能全身而退,更别说要护你周全。我和红兄进去之后,姬兄他会带你离开。” 他看向一旁的好友,二人对视心照不宣,姬冰雁点了点头。 楚留香松了口气,垂眸看向身前之人:“我已经弄丢了蓉蓉她们三人,绝不能再让你出事。” “呵呵呵,好一出郎情妾意。让奴家看着,好生嫉妒。” 这是谁的声音? 这声音并不出自在场一行人中任一之口。 楚留香将宋雁归护在身后,中原一点红的剑已出鞘,姬冰雁的判官笔也牢牢握在手中。 而曲无容,一贯冰冷如霜的女子此刻目露惊惧之色,牙关紧咬,身躯微微发抖,似是见到了令她极为骇然之物。 “早就听闻楚香帅风流之名冠绝江湖,妾身久等香帅不至,特来相迎,果然百闻不如一见。” “夫人何尝不是艳绝江湖的人物,要说有幸,也是楚某有幸来得多些。”楚留香朗笑回答,只宋雁归注意他身躯紧绷,凝神戒备,全不如话语间谈笑自若。 “香帅这番话,纵是恭维,妾身听着也欢喜得紧。”空中传来女子娇笑声,声音优美动人,带着勾魂的媚意:“可若是香帅能不这么护着你身后之人,妾身会更高兴的。”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她身着一袭如纱质地的长袍,裙裾逶迤,曼妙的胴体在纱衣下若隐若现,皮肤如同最精致的玉石,透出淡淡的光泽。一双眼媚而不俗,令人心旌神摇。 然而,她完美如雕塑般的外表,仿佛是沙漠中的一个幻影,既美丽又充满了未知的危险。 石观音。原来这就是石观音。 “香帅,妾身姿容,可还入得君眼吗?” “夫人过谦了。”楚留香笑道:“夫人之姿,早已打败了光阴。” 石观音嫣然一笑:“既然如此,你何故这般护着身后的丫头,倒怕我吃了她似的?” 楚留香:“雁归初出茅庐,先前无意冒犯夫人,还望夫人莫要与她计较。” “香帅都这么说了,我自当要卖你一个面子。”说这话时,石观音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楚留香身上,丝毫未曾费心在意他身后之人。 宋雁归:……所以我只是你调情游戏的一环吗? “无容,你可知罪?”话锋一转,石观音淡淡瞥向在一侧站着的曲无容,语气平淡,如同细语。 “徒弟知罪。”曲无容几乎是立刻屈膝下跪,头颅低垂,语气麻木。 “哦?说说你错在哪里?” “徒弟……刺杀任务失败,应当自裁。” 石观音却似听了什么有趣的笑话,咯咯笑了起来:“香帅适才都开口了,为师怎还会为此事怪罪于你?” “徒弟……未将师父的花笺及时交予他们。” “你身手被缚,本没有这样的机会。”中原一点红冷不丁皱眉开口,惹石观音舍得移开目光看了他一眼,懒懒道: “你倒很心疼我这位丑徒弟。”她复看向跪在地上的白袍女子,轻笑低语:“看来你还是没明白自己错在哪里。” “曲……”宋雁归上前半步尚待开口,手为身前之人负手紧紧握住。与此同时,曲无容叩首,高声,立时盖过了她的声音—— 第19章 “弟子甘愿受罚。”说着,银刀出鞘即收。 “啪嗒——”血染透纱布滴落进砂石里,曲无容的脸上,多了两条深可入骨的伤痕。 宋雁归看着这一幕,瞳孔骤然紧缩。感受到掌心传来微微颤抖,楚留香移步,把她挡得愈发严实:“别怕。”他用气声说道。 “嗯,总算还不是太蠢,起来吧。”另一边,似乎很满意弟子的顺从,石观音饶有兴味道。 “多谢师父。”曲无容头深深垂着,语气微沉。许是失血过多,起身时身躯微晃了晃,幸好站得最近的中原一点红伸手扶了一把。 “别着急谢我,我可没说就这么原谅你,无容,你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师父?!”曲无容愕然。 “夫人要出尔反尔吗?”楚留香叹气道。 石观音一阵娇笑:“这话从何说起?我是答应了香帅不亲自出手杀你身后之人,可没答应不让其他人杀她呀。” “那就是没得商量了。”姬冰雁冷声喝道,身携一对判官笔,错手攻了上去。 中原一点红的剑已经出鞘,两人并未商量,却似早有默契,如箭离弦的不止姬冰雁一人。 楚留香还在原地,他回头看了宋雁归一眼,低声嘱咐:“躲起来。”说罢笑了笑,倏然出手加入了战局。 原地只剩宋雁归和曲无容二人。 曲无容如被钉子钉在原地,她没有朝宋雁归出手。 宋雁归一眼不眨地盯着眼前快出虚影般的战局,风卷黄沙,无锦衣加身,身上破破烂烂的青衣却如酒旗张扬。 这次,她可能没办法躲起来了。 1 作者有话说: ---------------------- 这个单元的故事,就快告一段落了。 第19章 刀破苍穹 长袖飞起如薄云出岫,石观音的动作招式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如观音千手,变化莫测,堪比飞天之舞。虚实交错,俱是杀人技,人的眼睛即使勉强能看清,反应也跟不上。 “人多有什么用,你们一个都不是我的对手。” 她的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甚至连鬓发都不见一丝凌乱。她的声音回荡在一望无际的沙丘上,分明是空旷辽阔的地带,却能凝音聚气,石观音的功夫,堪称到了神鬼莫测的地步。 风息骤停。 楚留香、姬冰雁和中原一点红仍然站得笔直,武器握在手中,俱都指向石观音。 这三人俱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高手,三人联手,自成默契,攻势连绵可谓密不透风。能在他们三人联手的前提下过上超过二十招的人,放眼整个江湖已屈指可数。 可石观音不仅将他们的攻击尽数化解,甚而还游刃有余。落于下风的,反是他们三人。此番攻势停,是石观音未下杀招—— “我已太久没遇到过,敢跟我动手的人。”她发出遗憾的叹息。 三人的嘴角俱淌下一缕殷红血迹,几人都受了不同程度的内伤。 三十招,三十招之内,他们必败无疑。 楚留香心中了然,但他不能退。 他的身后,有自己想护之人。 石观音的眼波自三人身上移转,瞥向站在他们身后的二人。 “无容,你怎么还不动手?”她蹙眉,目露不解道:“难不成,你打算违抗师命?” 曲无容闻言身躯一震,只手中银刀重若千钧,她额前冷汗涔涔,下跪,低声下气,艰难张口恳求道:“师父,弟子求您,饶她一命。” “哎,既然如此……”石观音状若为难,用温和快活的语气,冷酷地下达催命符:“那你就替她去死吧。” 如蛟龙破空,两道残影携万钧杀意,话语和水袖同时临身,直逼曲无容眼前! 这一击的速度和力量,才是石观音毫无保留的实力! 战局中的三人怔愣当场,纵是最快反应过来的楚留香也只堪堪来得及挥袖掷出折扇,试图减缓石观音的攻势! “嗤—”空中传来轻微的撕裂声,折扇转瞬碎成齑粉。水袖的去势丝毫没有减慢! 曲无容闭上眼。她太熟悉自己的这位师父,她知道,石观音此刻已对自己动了十成十的杀心。 就到此为止吧,这淤泥一样暗无天日的人生,她已经太累了。 半晌,预期里的刺骨痛意没有袭来。曲无容睁开眼,头顶投下一片阴影,有人站在自己身前。 透过脸上尚未干透的血痕,她眯着眼,抬头,瞳孔微微放大—— 一身熟悉的、破破烂烂的青衣,衣角袖口还染着金黄色的沙屑,那人站在猎猎苍风里,脸上染着不知哪里蹭的污迹,手持一把普普通通的木刀,长发浮动,眼神却像七月里的太阳。 ——是宋雁归。 怎么会是宋雁归?! 她分明不会武功! ——漠漠长风卷起掉落在沙里的两截断袖,飘荡不知归。 ——石观音的纱袖。 宋雁归侧目,垂眸对着一脸呆滞的曲无容绽开一抹大大的笑容,夕阳的余晖洒在她脸上,勾勒出柔和的金边,她开口,语气和目光一样坚定明亮: “我说过,你放心。” 刀尖上滑挑破纱袖,转瞬自空中如黄沙漫漶。曲无容默然看着这一幕,胸膛之下,有什么勒得她喘不过气东西,仿佛也随之一起消散。 “真是抱歉,割破了您老人家的袖子。”宋雁归随手挽了个刀花,刀背反手扛在肩上,咧开嘴角,言语挑衅,露出张狂笑意,眼底亮意惊人:“这么贵的布料,我可没钱赔啊。” ——她接住了石观音全力发出的一击! 没人看清她是如何做到的,纵是石观音也并未看清。众人只来得及看到一道,如金乌坠地般的刀光。 石观音却笑了起来,一开始只是轻笑,逐渐变成不可自抑的大笑,她抹去眼角沁出的泪,眼底散发出奇异的光彩: “好!你很好!” 风沙骤起—— 场上的众人已从最初的怔愣中回过神来,眼见狂沙席卷,长袖如同波浪般卷起,快似灵蛇,层层包裹,竟似张开的蛇口要将数丈之外的青衣刀客生生绞杀! 宋雁归不动,只站在原地,嘴角噙笑。 一刹水袖临身,没人看清宋雁归如何避开这一击,人影如同刀意背后青烟一道,刀光划破风沙,撞上水袖,“钉钉”作响,不亚于刀剑相击,又好似沙漠中的鬼哭。 刀影重叠,青影似雁落平沙,起跃无定,却只守不攻,还颇有闲心地点评:“到底年纪大了,您老刚才这招袖斩力道未免太绵软了些。” “哎哎哎,这招妙啊,多谢您老,好心给晚辈挠痒痒。” “臭丫头,找死!”石观音在一声声“您老”中气急败坏,加之她的脸不知何时为刀气割破了一道口子,心念动摇,水袖绞缠露出一丝空隙,宋雁归“嘿”然一笑,刀光一闪,刀尖直劈石观音要害。 水袖猛地一卷,成功将刀锋引偏。谁知眼前的刀客分明跃至半空,竟仍能以一个奇异的姿势借力踏踢,人影骤然逼近,刀锋一转,竟顺着水袖的轨迹上挑,直刺石观音的手腕。 ——她故意引自己上钩! 石观音大惊,身形急退,水袖被从中绞碎,一分为二。她怒极反笑,竟四条纱袖在手中运作翻飞,如臂使指,两条左右夹击直取宋雁归的面门,另两条却绕到了她的身后,直取她的后背。 水袖翻飞如千手,观音妙舞幻无穷。 一旁众人看得心惊,这一招如布下天罗地网,天上地下,身处其中,猎物竟要往何处藏身? 宋雁归负刀而立,眼微阖,不闪不避。 水袖临身不过三寸之遥,眼看要将宋雁归扎成刺猬之时,竟自空中寸寸断裂。 恐怖如斯的刀意! 众人一时心神巨震,遑论身处战局之中的石观音! “结束了?那就轮到我啦!”宋雁归睁眼,嘴角扬笑,眼底张狂睥睨。 身忽若流星,一刀破苍穹。 石观音的眼神终于闪过一丝惊恐。 “嗤——”有什么沉闷的声音自胸腔处传来,她的身体向后飞去,重重地陷在沙地里。 风波平。 宋雁归收刀,刀尖血滴滴下落。 “你输了。”青衣刀客语气平淡,只在陈述一个事实:“报上你的名字,宋某的刀下,不斩无名之人。” “黄山世家,李……琦。”石观音倒在地上,胸膛漫红,气若游丝。 “无净山,宋雁归。” 刀下落。 作者有话说: ---------------------- 嗯!嘿嘿。 唢呐一响,雁归登场(bushi 祝大家新年快乐鸭! 第20章 雁归去兮(过渡章) 石观音的眼睛仍死死睁着,似乎对自己骤败而亡的结局尤不敢置信,竟死不瞑目。 在她身前,青衣刀客身若孤松鹤立,头上扎着的玉白色发带染上斑驳的红,迎风猎猎招展,气质一扫平日示人的散漫萎靡—— 第20章 神兵出鞘,锋芒破晓。 日落月升,月华如练,照在平川大漠上,浮在三千微尘里,灼灼如缟素一般,铺陈了满地霜华。 “已经很久没有打过这样痛快的架了。”宋雁归长叹,注视着手中刀,目露怀念,周身刀意凛然:“我都快忘了这是什么感觉……” 她脸上带着意犹未尽的笑,抬眸朝神色复杂的众人看去,挠头哈哈一笑,露出几分少年人闯祸后被抓包的顽皮和赧然:“诸位,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笑叹:“雁归啊雁归,你可真是深藏不露。” 观察、试探、攻心、一招制敌。仅凭一柄木刀,数十招之内,置武功绝顶一流的石观音于死地。 若说他们和石观音的武功差距有如天堑,那么宋雁归,她又是站在一个怎样遥不可及的位置? 而她才不过只有二十岁。 “抱歉楚兄,宋某并非有意隐瞒,只是我这么做……”她的眼神滑向曲无容,又似乎谁都没有看,她轻笑:“我这么做,也只能有这么一次罢了……” 楚留香不解,但是下一秒,他眼见青衣身影缓缓朝后倒去。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伸手托住她软软倒下的身躯,出口是难以掩饰的紧张惶急: “怎么回事?”他搭住她的脉,脉象杂乱虚浮,不仅有中毒之相,更似弥留之兆:“你对自己做了什么?!” 宋雁归一眼微闭,嘴角淌下血迹,仍牵起一个笑,语气微弱:“我赌了一把。”她乖乖吃下不知是谁喂到她嘴边的药丸子,生嚼了几口艰难咽了下去:“总不能……真看着大家一块儿死吧。” 有谁将她扶起,抵住她的后背,朝她体内输送真气。 中原一点红默默站着,手中握着自脚边沙中拾起的琉璃罐,原本罐中的那只蝎子已然消失不见,意识到眼前人做了什么:“你疯了吗?”他喃喃道。 顺着他的目光,楚留香注意到宋雁归手腕处的伤口——那是蝎子的咬痕。 “赤尾金蝎,蝎中之王,五毒之首。”长久生活在沙漠中的曲无容突然开口:“传闻功力尽失之人,若是被这蝎王咬伤,有五成机会可以恢复功力。但半个时辰后,必死无疑。” “看不出来,曲姐姐倒是很博文强识。”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么……没心没肺。”曲无容声音越说越低,纵然生气她任性妄为,可见她此刻气息奄奄,终究没忍心说重话,她撇开眼,不语。 “你这样就很好。曲姐姐,那药,记得继续涂,虽不能彻底治好脸上的伤,但总能恢复一二……”宋雁归眼中光华流动,目光温柔。眼前女子的脸也似乎和记忆中的某位故人重合:“从今往后,你自由了。” 不敌脑中愈发昏沉,她努力睁开眼,“诸位,” 她朝众人笑,肆意飞扬:“人生南北多歧路,相逢一程已是难得。不必伤怀,这些时日,我已经赚到。何况我还挺喜欢这里,风烟俱净……” 她额角滴落冷汗,眼前阵阵发黑,微微喘着,趁脑中尚存最后一点清明—— “就此,别过……” 阖上眼的最后一刻,有大漠的风抚过头顶,自耳畔过,如同太古传来的温柔叹息。 听风八百遍,才知是人间。 可惜,尚未尽兴啊…… 作者有话说: ---------------------- 很短小的一章,想了想还是拆出来单独作为过渡。至于有没有番外……(思考.jpg) 这个单元就到此结束了,不出意外地只有单箭头。 接下来接档的故事可以猜一猜是哪部小说hhh,初始关键地点还是大漠。 第一单元——《斜风细雨不须归》完 第21章 男孩和女子 “嘀嗒——” 是水滴声,细微、连续、清脆,空气里带着一股沙土和岩石的气息,潮湿而阴冷。 自己死了吗? 意识从一片混沌中缓缓苏醒,努力睁开沉重的眼皮,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她微微动了动手指,手掌有些麻木,但仍有知觉。缓缓抬手,触上脸颊和额头,虽冰冷,还有温度。 没死?难道又像上次坠海一样? 身体有些僵硬,她试图坐起身来,一时重心不稳,仿佛整个地面都在微微晃动。她闭上眼睛,深呼吸,习惯性地调整气息。 怎么回事?!她微愕,手搭上脉,再次调整内息。 原以为会和上次醒来时一样丹田空荡,可这回,居然勉强聚起一丝内力。 ——纵然微弱,却足以叫她欣喜。 “咚!”有东西落地的声音,砸在她脚边。 是刀,木刀还在。 “嘿,我可真命大,咳咳。”她低声感叹,语气带着少年人的狡黠。 话音刚落,不远处传来脚步声,杂乱无章的脚步声。 她一手摸索着石壁缓缓起身,以刀拄地,捂着隐隐作痛的胸膛,朝风来的方向挪去。 转过几道弯,前方隐隐透出一点光亮。凭借着过人的目力,她看到了远处的场景: 一群鬣狗,锋利的牙齿闪着寒光,口涎滴落下来,眼神凶狠、择机噬人。即使站在这么远的距离,都能听到鬣狗低沉的咆哮。 被围在正中的,是一个少年。说少年不准确,应该说是个六七岁的男孩。 男孩身量不高,此刻与野兽对峙,眼神中却透露出一股与年龄不符的坚毅,他紧握着一根火棍,频频挥退跃起试图近身的鬣*狗。 ——像一匹小孤狼。 宋雁归的目光划向男孩微微发颤的小腿,血色已经将那一块布料洇染。 ——他支撑不了太久了。 又是一波冲撞,一只鬣狗死死咬住男孩手中火棍,男孩受到猛冲,脚下一个踉跄,眼看着就要跌倒!群兽跃起,眼看男孩就要沦为鬣狗群獠牙下的食物! 刀光闪过—— 男孩只感觉落入一个略带薄温的怀抱,本能地紧紧抓住眼前衣袖,在他身后周围,凶猛的猎兽如落叶般纷纷倒飞出去,即刻气毙。 “没事了。” 他闻声抬头,见到一张苍白尤带脏污的笑脸,干燥的掌心下压,头发被一阵大力揉乱。他皱眉,正要发作—— 只见那人眼一闭,已靠着自己缓缓倒了下来。 “……” 小腿更痛了。 —— “哔剥——” 温暖,却不炽热。一片朦胧的橘红色光芒,是跳跃的篝火。鼻尖弥漫着木柴燃烧的气味,混合了一点别的什么香气,令人安心。 这是一个比刚才宽敞许多的洞穴,工具、衣物、桌椅——有人长期生活在此的痕迹。 “你醒了。” 一个优美动听的声音,女子的声音。 她勉强坐起身,触手处,身下是柔软干燥的草垫。她顺着声音望去—— 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面容姣好,乌发如云,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年纪,如暗室明珠,温婉秀美,光彩夺目。 “还没问,姑娘怎么称呼?”女子温柔问道。 “宋雁归。” 女子身形微微一滞,喃喃道:“宋雁归……”继而笑赞:“好名字。” “姐姐呢,怎么称呼?” 女子不答,她手中端着什么,起身朝宋雁归走来,身段窈窕纤细,行动间弱柳扶风。 “先把药喝了吧。” 女子捧着药碗,自宋雁归身侧屈膝坐下,舀起一勺汤药,吹凉,送至她嘴边。 “多谢。”宋雁归接过药,自鼻下闻了闻,挑眉,作势便要喝下—— “别喝!”一旁传来一声急斥。 她放下碗,由着声音望去:“是你?” 那个她自鬣狗围堵中救下的男孩。 男孩轻而易举劈手夺过了她手中药碗,泼散一地。 他挡在宋雁归身前,对着身前女子低声解释:“她,救过我。” 刚才还对着宋雁归眉目温婉的女子骤然变色,冷笑道:“她这回救了你,焉知此后会不会害你?你忘了上回的教训了?” “……”男孩张了张嘴,似是想到什么不好的记忆,沉默,却并未退让。 “咳,咳咳。”女子突然按着腹部猛咳起来,面色苍白如纸,扶着墙壁缓缓滑倒。 “娘!”眼见女子眉头紧皱,气息微弱而急促。男孩早已顾不上分辨,一把扶住她往榻上去。却到底身量还小,险险就要跌倒。 原来眼前这个女子,是男孩的娘亲。 “别碰他!”女子挥手拂开宋雁归托在男孩后背上的手。 宋雁归倒也不恼,只耸了耸肩,抱臂倚着墙壁。男孩熟练地取出瓷瓶,喂女子服下。 女子服下药,情况却并未改善,反又吐出一口污血,纵然如此,眼神仍警惕地盯着宋雁归,伸手半护住身前的男孩。 宋雁归眸中划过了然之色。 她在女子如临大敌的目光下绽开一抹顽劣的笑,等女子再反应过来之时,宋雁归已闪身至其身后! 第21章 她坐下,一招制住身前人:“不想死就别动!”接着,运掌朝女子体内打入一道真气。 稍息,撤手,回到刚才身立的安全距离。 女子面色比刚才略微好转,敌意也不再强烈,她目光复杂地看向宋雁归,开口: “咳,你分明中了赤尾金蝎的毒,居然能活到现在。”女子看起来柔弱易碎,可既然此刻已卸掉伪装,说话便也直来直去:“刚才……” “刚才,你在药里掺了毒,但那毒并不致命。”宋雁归笑着接道:“我既然连中了赤尾金蝎的毒都能活下来,更遑论区区小毒。” “你并非想杀我,只是你已病入膏肓,不过是为求自保,和……一片慈母之心。”宋雁归看向她身旁一脸沉默倔强的男孩,温声道。 说完,宋雁归大剌剌盘腿席地坐下,忍不住喘了半晌,笑嘻嘻道:“我把体内仅有一道真气赠给了你,此刻,我确实是毫无还手之力了。”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吗?”女子冷冰冰道。 “宋某这条命本就是捡来的,还给你,也不算什么。”她笑得坦荡:“何况宋某平生好赌,我赌姐姐你,不会杀我。” 女子一阵恍惚:真像啊……不是容貌,而是气韵。 她看了眼阿飞,做了一个决定。 “阿飞,你先出去。” 被叫做“阿飞”的男孩依言起身,经过宋雁归身边时,脚步微顿。 “放心。”宋雁归似有所觉,抬头朝他眨了眨眼睛。 男孩眉头微皱,别扭地侧开头去,加快了脚步。 “姐姐有话要与我说么?” “你过来。” 宋雁归依言起身走近。靠得近了,才看清女子眉目间泛着淡淡的倦意,神思郁结,怕是多年来心病伤身,才至如此。 “我要你答应我一件事。”女子抬眸,声音冷淡,开口道。 “宋某不能答应。”宋雁归摇头。 “……”我都还没说是什么事。 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忍不住叹气:“姐姐莫非觉得宋某很蠢吗?” “不,正相反,你很聪明。”她道:“所以这件事,你必须答应。” 宋雁归收起笑,默然,不语。过了良久,她微微叹息,答:“好吧,我答应你。但,一年。” “一年足够了。我不会让你吃亏。”女子声音冷然,话语间却自带傲气,说着,一手抵在宋雁归背后,她冷汗淋漓,却仍咬牙撑着。 “你……” “闭嘴!” 良久,女子苍白如宣纸的嘴角滑落一缕朱红血痕,力竭向后倒去之时,为宋雁归伸手扶住。 “我说了,我不会让你……吃亏。”女子吐出一口鲜血:“而且,这内力也不是白给你的。” “我知道。”宋雁归沉声。 “娘!” 斜里传出一声惊呼,贯是沉默的男孩倏然变色,眼里满是不安惶急。 “阿飞,好孩子。”女子摸了摸男孩的脑袋,语气温柔娴静,带着淡淡的不舍。 “记得你答应我的事。”女子抓住宋雁归的手,指节枯瘦,却抓得极其用力。 宋雁归低眸看进她灼色惊人的眸里,知这是回光返照,覆上她的手,颔首,郑重答:“我答应你。” 女子露出一抹淡不可察的笑,勾勒出原本明艳动人的神采,她嘴边轻声喃喃,逐渐低不可闻,随即,眼中的光芒骤然熄灭…… 洞穴里,回荡着男孩撕心裂肺的哭喊。 作者有话说: ---------------------- 宋离这个角色,是电视剧的,原著里没有。点到为止地提一句,“微微一滞”,也算是为数不多独属于白飞飞的温情。 第22章 伤人放火 离女子过世已过去三日。 但女子的尸身尚未安葬。 男孩每日里,常呆呆地坐在一边,双手抱膝,目光呆呆望着已无气息的母亲,又似无所着落。 宋雁归这几日来除了调和内息,整收刚得到的这一份保命内力,便是下些野菜和兽肉来充饥。男孩虽不愿意吃饭,好歹没拒绝喝水,她也不去勉强。 ——她自忖没有安慰人的经验,遑论对方还是个颇具个性的小孩子。但已经三日了,男孩眼里血丝遍布,显是这三日来都不曾合眼。 搔了搔脸颊,自草甸处披衣起身,她走至男孩睡榻前,默默拉了把椅子坐下。 “咳,睡不着?”她试探着问。 没有应答。 “对了,你腿上的伤好些了吗?这两日有换过药吗?” “……” “左右你也睡不着,要不跟我说说你平时都如何应对荒原大漠里的虎豹?一定有很多惊险的经历,说出来让我开开眼界?”宋雁归搜肠刮肚想着话茬。 “……” 你的沉默,震耳欲聋。 宋雁归叹气,若有所思,突然故作神秘道:“阿飞,你娘跟我说了一个秘密,她说,只有等她不在了,我才能把这个秘密告诉你。” 男孩闻言,木然的脸上终于出现一丝松动,他抬眸,看向满脸写着“你快来问我啊”的宋雁归,依旧不说话。 “嘿嘿。”她毫无负担地笑:“你先睡一觉,我保证,等你睡一觉醒来,我就告诉你。” “你骗……” “你什么你。”宋雁归一巴掌盖住他双眼,把他的头按倒在枕头上:“你质疑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质疑我的人品。” “宋某的人品,千金不换。” 干燥的手掌遮住了洞穴中仅有的一点摇曳的微弱烛光,他鼻尖闻到淡淡的药香,还有一点皂角的味道,那人出口的话却欠揍:“宋某人品无价,也就是说,我的人品它不值钱。” “……”耳畔的声音忽远忽近,阿飞很快沉入了黑甜梦乡。 “嘶——还是迷药好使。”宋雁归弹去掌心一点白色粉末,那是她从柜子里搜罗出来的迷香,药性温和,却见效极快。没想到会先用在这小孩身上。 宋雁归看着眼前陷入深睡,却仍紧皱着眉头的男孩,伸手替他抚平眉间褶皱,幽幽叹了口气。 她掸了掸身上灰尘,施然起身,走至篝火旁,挑起一根烧火棍,摩挲着下巴,看向床榻。 —— 阿飞做了一个梦。 梦里,有荒原大漠里的虎豹,有简陋温暖的屋穴,还有相依为命的——他和娘亲。 他在和野兽的生死搏斗中间学习武艺,练就了比野兽更敏锐的直觉。受伤了,娘亲会为他疗伤、包扎,她教他在这片贫瘠荒芜、又充满危险的土地上如何生存的道理,也教他辨识人心。 偶尔,她也会和他说起他的父亲,她很少提,但也不会刻意回避这个话题。 他很想她。 但是她已经不在了。 南柯梦觉,他睁开眼,习惯性地朝另一张床榻望去—— 那里空无一人。 怎会空无一人?!娘的尸身去了哪里?! “咳咳咳,你醒啦。”宋雁归捂嘴呛咳了好一会儿,她似刚从外面回来,脸上灰扑扑的,身上占了许多草屑,袖口衣摆还染了些炭灰。 阿飞心中升起一个不好的预感: “我娘呢?” 宋雁归闻言脚步微顿,吊儿郎当往草甸处一坐,露出个有些苦恼的表情:“哦,你问这个呀。”她抬眸看向男孩的双眼,淡淡道:“都放了三日了,当然是趁你睡着,抬去外面火化了,这会儿应该灰都不剩了。” “嗤—”利器入体,发出短促的闷声。 宋雁归垂眸,看向男孩映着火光、满是伤恨的眼睛,他咬牙盯着她,眼神中有愤怒,也有不解,他的手里还握着铁片,铁片扎在她左肩下方,不深,但也洇出一片血痕。 “为什么?!” “哈。总算说话了。”宋雁归笑,却答非所问,反倒饶有心情地点评起来,浑似受伤的不是她本人:“唔,身法倒还挺快。可惜要杀我,你扎的这位置也太靠上了些。” “你救过我的命,我不能杀你。” “你也救过我,这账早就两清了。” “那药要不了你的命,不算两清。” “你倒算得很公平。”宋雁归轻笑。“那现在我毁了你娘尸身,这又怎么说?” “等你哪天死了,我也会毁了你的。”男孩一字一句道。 说着送开手,朝外走去,脚步微顿,他背身问: “为什么不躲?”眼前之人如果想躲,他根本伤不到她分毫。 “知道你醒来一定会生气,我让你扎一刀发泄一下不好吗?”她笑嘻嘻道。 “疯子。”他不再试图理解眼前之人,径直朝外走去。 宋雁归低头轻笑,默默给自己处理起了伤口,她可不能因为伤口感染这种原因导致英年早逝。 只才处理到一半,就听到身后急促的脚步声,和伴随而来的质问:“你把我娘藏哪去了?” “看到那腊肉和狼的尸体了?” 第22章 “看到了。” 原来他出去之后,见到一头野狼倒地不起,和边上篝火里炙烤着腊肉。野狼口吐白沫,嘴边还有半块肉,显然是有人在封好的腊肉里藏了毒。 “此处虎豹狼群众多,即使遵从习俗入土安葬,也难保全尸。不如一把火烧了,干干净净……”宋雁归包扎好伤口,咬断绳结,起身,挑起一根烧火棍,塞到阿飞手中—— “但这把火,得你来放。” “跟我来。”宋雁归负手朝前带路,身后,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停顿数息,转身跟上。 一场熊熊燃烧的大火。 荒原之中,很少有这样的大火,映彻着四合夜幕里无边的天,连野兽都避之唯恐不及。 阿飞怔怔地看着眼前的火,看着为跳跃的火舌遮掩又卷过的白衣,有冰凉的液体滑过嘴角,他紧咬着下唇,唇瓣被咬得泛白,甚至渗出了一丝血迹,却不肯发出一丝哽咽之声。 有温暖的掌心落在肩上,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肩膀紧绷如弓弦。他听到身旁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她说: “男儿有泪不轻弹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家伙说出来的屁话。所谓眼泪,是只有流出来才可以冲刷掉悲伤和痛苦的好东西。能哭出来,是一件好事啊。” 呜咽的风自荒原呼啸而过,混杂着某种相似的声音—— 是谁在风里落泪,又是谁被留在风里? 但不管怎么样,风收云会散,等到明天醒来,太阳依旧会照常升起。 第23章 武技万般 天色青苍,铅云低垂,繁霜霏霏。 荒原上的十一月,太阳偶尔露出苍白的面孔,枯黄的草被吹得沙沙作响,几棵干枯的树木孤零零立着,树干上挂着几片残雪。河流已然结了厚厚一层冰。凝滞的严冬里,只有北风继续肆虐,肆意奔跑,如冬日幽灵。 几乎是一夜之间,荒原入冬。 “阿嚏!” 宋雁归打了个喷嚏,裹紧了身上的厚袄,浑像一只巨大的毛毛虫。她前几日高烧不退,兼之神智不清,倒把阿飞吓得够呛。 他虽不说,却是把宋雁归这番生病算在了自己头上。 “别想那么多有的没的,”宋雁归吸溜着鼻子道:“跟你刺伤我没什么关系,哼哼,你也未免太高看自己。”她欠欠地道。 “说得好像自己有多强似的。”见她身体恢复了大半,阿飞撇嘴,低低呛声,只手里动作不停。 “我可听到了啊。”宋雁归高声,声音还带了丝病中的沙哑,她披着被子,捂着鼻子一脸兴味地看着他料理猎物,处理干净皮毛,架在火上炙烤,等熟了,散发出阵阵香气,他在她眼神示意下,主动撕下一块肉递给她。 她张嘴“啊呜”一口吞下,再配着刚盛出锅来的一碗浓浓肉汤,眯眼吃得一脸享受。 用食物就可以轻易让宋雁归闭嘴。 阿飞看着眼前笑得一脸满足,毫无戒心的某人,一时不知道她到底是没心没肺,还是没心没肺。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刚刚在心里骂我。”宋雁归拍了拍吃得溜圆的肚子,抬眸笑眯眯看向阿飞,懒洋洋的目光里隐含一丝锋芒:“怎么,觉得我没本事教你武功?” 阿飞抿唇不语,他娘的武功已算一流,至于眼前之人……他的目光落在某处。 她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腰侧——那把木刀。他记得她用这把刀击杀了围堵他的兽群,但,只是这样……远远不够。 娘亲病重,他心烦意乱。那几日,他于荒原与虎豹豺狼厮杀数回,负伤未愈,又遇鬣狗,这才险些阴沟里翻船。 “我没见过哪个江湖高手,用木刀。而且……我想学剑。”他说得磕磕绊绊,想着:罢了,怎么都该给宋雁归留几分颜面。 她闻言微默,紧接着嘿然一笑,解下腰间系着的木刀,一手平举至他眼前。另一手随意一挥,一阵微风拂动。 “你看到什么?” “……木刀。” 他听到一声笑,有疾风过眼,他本能地闭上双眼。再睁眼时,眼前人已立于数丈开外! 好快! 如果她刚才想杀他,此刻他已经殒命了。 “谁告诉你我只会用刀?”宋雁归轻笑,握刀,以持剑的手势: 刀尖划过空气,发出清脆的破空声。这是一套剑法,空中留下一道道刀影,仿佛无数把利刃同时袭来,每一道刀光都带着如有实质的杀气,行云流水,势比雷霆,阿飞看得目不转睛—— 变了!手握刀身下柄,刀身竖直,轻轻一抖,如蛟龙出海,直刺前方。刀影连成弧线,带着强劲的风声,要破凌霄不回。是枪! 斧、钺、锤、钩、枪、棍、刀、剑……他在她毫无停歇的招式之中,看到了十八般兵器变化,在她手中的分明是木刀,又不是木刀。 她的招式平平无奇,但每一招紧随其后的变化能令武学名家惊叹乃至拍案叫绝。分明是看不出任何师承的基础招式,可随机组合在一起却这么地怪异、毫无破绽可循。 就好像,她天生知道该怎么以最优的方式变招拆招。 如果说这些招式再能辅以内力加持……定堪万人敌。 他悚然一惊。 宋雁归收刀,眼睛亮若星辰,她眨了眨眼睛,笑如顽童赤子:“如何!” 很厉害,不,是很强。比他所知的任何一个人都强。 宋雁归尤未尽兴,狂拽地笑着补充:“你想学刀,我就教你刀法。你想学剑,我就教你剑道。武技万般,殊途同归,不执溺于本相,才能做到心手合一。好比心中有剑,手中便有剑。你看——” 她指向不远处,木柜的方向。 “咔嚓——”柜体倏然从中一分为二。 “哗啦——”堆放其中书籍杂物倾泻而下。 “砰——”洞体摇晃,碎裂的小石块纷纷砸下,直至柜子背后的石墙突然显出一条裂缝。 这是她,什么时候…… 灵台分明一阵过眼清风—— 是那个时候!她一手举刀,另一只手抬起随意拂袖一挥。 阿飞咽了口唾沫,忍不住愕然惊叹。 “小心!”头顶响起一声惊呼,自己为人拢在怀中于空跃起,起落无定,耳畔是巨石轰隆,烟尘四起。 等到数息之后,终于平稳落地,身前之人把自身的重量一半靠在他身上,烟尘呛鼻,他猛咳了一阵,睁开眼——碎石遍布,洞穴已被夷为平地,满目疮痍狼藉。 头顶响起熟悉的“阿嚏”声,说话之人声音沉痛:“看来,是命运在指引我们离开这里。人确实不应长久呆在一地,这于武学修行无益。” “……”他现在可以杀了这个毁了他家的不要脸的人吗? “哈哈哈,树挪死人挪活。小阿飞,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宋雁归大笑三声,一边觑眼看他,语气里透着七分理直气壮和三分心虚:“咳咳,你看……” “去哪里?” “诶原来你这么好骗?亏我还打了一堆腹稿。” “……”现在变卦也还来得及吧? “别别别。”不妨他把心声说了出来,宋雁归赶忙赔笑:“阿飞你想去哪里?” “我没想过。” “那就现在想。” 他抬头,眼底倒映星辰——“哪有那么多计划周详的时候,说走就走,想做便做,这才是人生嘛。” 想做便做……脑海中浮起一些零碎的回忆,他默然片刻,像要望进寒风侵袭的荒原尽头—— “中原。我要去中原。” “好啊,那就去中原。”宋雁归笑着揉了揉他脑袋,在他发作前收回了手:“既然如此,为师就勉为其难陪你去吧。” “为师?”阿飞重复着这两字:“我可没承认你是我师父。” “阿嚏!你看你眼神早就出卖你了,为师展示非凡身手的时候,你小子可不是现在这样。” “你刚才那一击功力耗尽,至少十数日内都无法恢复,现在的你,连我都打不过。”阿飞冷冷道。 可以好歹给我留一点面子吗?宋雁归一脸木然,内心流泪。 “诶,等等我。”眼见男孩大步往前行去,宋雁归大声抱怨:“我伤寒未愈啊未愈,尊老懂不懂?阿嚏!” 雪地上留下一前一后两串脚印,霜雪复又倾盖的时候,脚印已了无痕迹。 作者有话说: ---------------------- 不靠谱的师父和不高兴的徒弟二人组,开启新地图!走吧,勇敢的人先享受人生! 下一章上线新人物了[星星眼] 第24章 友情赠卦 风将住,雪未定。 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在雪地里留下两道长长的车辙。 拉车的是匹老马,鬃毛上沾满了雪花,神色疲惫,不时地甩动着脑袋,将雪抖落。 马车的主人是个二十多岁的男子,样貌英俊,特别是一双引人注目的,仿佛碧绿色的眼睛,如一汪深泉,又似河畔春柳。 第23章 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马车里温暖、舒适,但这趟关外的旅程实在太漫长又寂寞。 他现在只想尽快入关,那里不仅有他的家,还有他日夜挂念的人。 小炉候火,有一盏夜灯长明,只为等风雪归人,那样的地方,才可以称得上是家。 风雪愈烈,百草摧折,他看了眼天色向晚,叹了口气:今天看来是赶不及入关了。 好在,荒原之中亦有逆旅。 停雪小筑。 他把马车交给了店小二,瞥见院里停了好几驾马车,看形制有镖局的、商行的,甚而还零星有些官兵的,此处靠近边境,有官兵,倒也说得通。 人还未进屋,便听到里面传来了高低不一的人声,好不热闹。 “客官您来得巧,今儿啊只剩一间客房了,您里边请。”跑堂的极有眼色地在前面领路,推门,帮忙掀开门帘。 “多谢。”男子微微颔首,礼貌道谢。见惯了走南闯北的草莽之人,眼前的年轻男子举手投足间都透出一股浑然天成的文士气质。 “客官您先坐,小的去给您上壶热茶。”麻利地引他到一方可容三四人围坐的长桌,在征询了对面一位头戴斗笠的刀客同意后,小二躬身引男子入座。 “给我一壶酒,两碟小菜。” “好嘞。”跑堂应声答,只是看眼前人一身贵气,又面露难色:“小店偏僻,只有些浊酒粗饭,不知客官……” “不拘什么,你且上便是。”男子摆摆手,洒然一笑。他说这话时,眉目生动,如春风拂面,又带了点风流不羁的况味,中和了刚才略显格格不入的气质。 “得嘞,您稍候。” 待菜上齐,男子一边自斟自饮,一边默默观察着周围—— 放才进屋,他便注意到这客栈之中几乎坐满了人,大多都是像他这样为风雪所阻的旅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喝酒吃肉,也有少数像他一样落单的,故而会与陌生人拼桌。 在这些人之中有几个遮掩了面目,目光却似有若无地总往他处瞟。他饮尽一杯,摇头轻笑。眼角余光注意到角落里的两个人—— 一个年轻女子,边上坐着个看起来六七岁大的男孩。 那女子穿的一身不起眼的青衣,戴着兜帽看不出神情,只叫人觉得气质郁郁萎靡,男孩坐在一边抱臂沉默不语,桌上没放饭菜,反而是铺着笔墨纸砚,边上竖着张牌子,仔细看是用把粗劣的木刀悬立支撑,牌子上龙飞凤舞书着四个大字——代写家书。 好字,字形遒劲,更难得的是笔墨之间的凛然风骨。 他进来到现在,已有小半个时辰。她这桌前,几乎无人驻足,生意不可谓不惨淡。 纵使那边地来往的官兵有犹豫的,也在看到对方是女子后便扭头离开了。 一个年轻女子带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还是在这样鱼龙混杂的苦寒之地谋生。 男子心生不忍,起身朝女子所坐的方向走去。拂衣而坐,道:“劳烦姑娘,代我写一封家书。这是酬金,还请姑娘收下。”说着,自袖中取一枚银锭,搁在桌上。 这一锭银可供眼前的女子和小孩至少两月的花销。代写书信当然不需要花费一锭银,可男子这么做,已是照顾到眼前人谋生不易的自尊。 女子头微低,眼前碎发遮了眼睑,双手揣在袖中,隔着桌子,能看出面色略显苍白。闻声,岂料她微薄的嘴角扬起一抹笑:“多谢,不过阁下并不需要在下代写家书。” 她说得肯定,倒勾起男子一丝好奇来:“何以见得?” 女子打了个哈欠,声音里透着淡淡的懒散:“阁下步伐轻快,语调轻松。当是归期已定,此刻不过暂为风雪所阻,自然不必由我多此一举。”她耸了耸肩,抬眼示意他不远处几个像是收到了什么急报,纷纷起身离店的官兵: “那些才是需要找人帮忙代写书信的人。” “但他们并未光顾姑娘的写信生意。” 女子伸手扣住桌上银锭,抬眼笑道:“很快就有了。” 兜帽之下,是一双神采飞扬的笑眼。 边地分明凄寒交迫,她的眼里却有春晖万丈。 “不过我也不会让你吃亏。”眼前人微微愣神的功夫,女子自袖中摸出一物,侃侃而谈道:“相逢即是有缘,我赠你一卦。” “姑娘还会算卦?”男子见状失笑。 “嘿,养家糊口的手段罢了。”她笑,边伸手将木牌翻转,露出背后“批卦算命”四个大字来。 她自袖中摸出的是一串铜钱,摆好卦盘,铜钱置于桌上,嘴里一边念念有词:“离上乾下,火在天上。大有,元亨,大吉之卦,公子此生财运亨通,想是富贵闲人,可一生无忧。” 说罢,她屈指叩了叩卦盘,男子垂眸,微微一怔。 “这钱,我便收下了。”她伸手一抹,收起卦盘的同时也将桌上银锭收下:“毕竟我这徒弟还在长身体,得吃饱吃好才行。”说着伸爪就要去抓男孩发顶,被男孩一巴掌打开。 “嘶——一点都不尊师重道。”她捂着发红的手背,麻溜得把桌上一应物品打包收起,眼疾手快一把抓过男孩手臂:“告辞。” 一路小跑,拉着男孩上楼去了。 “砰——”男子抬眼,只见三楼远人的那间客房门一关,两人便立时没了踪影。 男子摇头轻笑,脸微侧,避开自身后袭来的一枚暗器。一枚毒蒺藜,钉在墙上,泛着幽幽蓝光。 小二和掌柜见状早已吓得屁滚尿流,弯腰躲进有所遮挡的柜下,男子及时出手挡下了自不同方向袭向二人的暗器,他敛了笑,语气淡淡:“诸位,就不必再藏着掖着了吧。” 作者有话说: ---------------------- 新人物感觉还挺好猜的? 第25章 飞刀快剑 话音未落,数道黑影率先发难,从客栈的各个角落以包夹之势朝男子袭杀,暗器泛着莹莹幽光,密如雨下。 寒光一闪,一道黑影倏地停在半空,甚至尚不及发出惨呼,喉咙口便多出了一个血窟窿—— 墙上钉着一把飞刀,锋锐、短薄,像一枚柳叶。 气氛微滞。 一道阴冷沉闷的声音自角落传来:“他就一个人,怕什么!杀了他,你们就是兵器谱排行第三!” 更加疯狂地进攻。 一条右后方斜刺而出的钢鞭,向男子腰后狠狠抽去。男子侧身躲过,反手一掌,击中那人的手腕,钢鞭脱手而出——男子甩臂一挥,身体微微后仰,以鞭横扫前方举刀剑欲刺的一片狰狞面目,听取惨呼一片。 飞刀再次出手,一发贯穿正前方二人的咽喉,两人一样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便瘫软在地。 惊人的指力,转眼之间,周围站着的黑影便少了将近五成! 带头之人见诸人战意怯怯,咬牙狞笑,手一挥,一早就在二楼埋伏的几人得到示意,朝一楼战局的中心不分敌我倾倒大片粉末! “啊!”一片惨叫,却是出自正与男子混战的己方人之口! “嘶——这帮人对自己人下手也够狠啊。”三楼拐角处极隐蔽的一间房,青衣女子翕开窗户一道缝隙,小心翼翼朝下望去—— 本来包围着男子的众人毫无防备,此刻捂着眼耳倒地哇哇乱叫,显是中了剧毒。 男子屏住呼吸,第一时间闪身躲避,但仍有少量粉末飘进了眼睛。他只觉得眼前一阵刺痛,视线也变得模糊起来。 “就趁现在,都给我一起上!”见手段得逞,带头的虬髯大汉兴奋不已,不再压抑声音,放声吼道。 近十道黑影自二楼一跃而下,整个客栈霎时为厮杀笼罩,兵戈之声不绝。强忍着刺痛,凭借着对危险的判断和敏锐的听觉,男子与一众人等周旋。 手中的飞刀如同长了眼睛一般,不断在人群中穿梭,每飞出一刀,必有一人倒下。 可他真能幸运地坚持到最后吗? 手提兵器的虬髯大汉尚未出手,在战局之外虎视眈眈。 “诶诶诶,你去哪里?!”青衣女子,也就是宋雁归压着嗓子一把拽住手提三尺铁片为剑,眼看就要冲出房间的阿飞。 “杀人。”他冷冷道:“呃——” 一记拳头重重敲下,头顶传来某人半阴不阳的笑声:“杀人?送死还差不多。还有,”她顿了顿道: “阿飞小友,你这个年纪上房揭瓦闯祸捣蛋怎么都行。杀人这种事……” “我练的就是杀人剑,我也杀过人。” 阿飞皱着眉头淡淡陈述,仿佛说这话的人不是他自己。 宋雁归闻言沉默了半晌,没说下去,趁机伸爪揉了揉他毛茸茸的头顶,笑眯眯道:“还不是时候。你这会儿下去,如果出事,谁保护我?” “他撑不了多久了,那个大胡子现在都没动手,无非是在拖延时间等他彻底毒发。”多*年荒原生存的经验让眼前的男孩有一种远超同龄人的冷静和敏锐:“他死了,我们也活不了。” 第24章 那领头的虬髯大汉下手不分敌我,行事凶恶,等这白衣男子死了,接下去死的就是他们。 “鬼哭草磨成的药粉,沾体发作,中毒者会先感到皮肤刺痛,紧接着开始出现幻觉,药力发散,四肢逐渐麻痹,等到一炷香功夫之后,中毒者就会彻底失去意识。” “你知道这是什么毒?”阿飞微讶,他没想到眼前之人还懂这些。 “知道呀,我亲眼看他们前几天在后院那里偷偷摸摸磨的。” “他们没发现你?”她的内力眼下分明还没恢复。 “放心,为师有分寸。对了,给你的糖糕吃了吗?味道如何,好吃吧?” “难吃。”阿飞抿嘴扭头。 那就是喜欢吃的意思。她笑,见他此刻虽听了她的话没有一意孤行,眼神却时刻留意着楼下一举一动—— 男子勉强支撑着木柱稳住身形,白衣染血,有他自己的血,也有别人的血。 飞刀之下十九条亡魂。可惜是十九,不是二十。 颓势已现—— 虬髯大汉手提一柄涂了毒的利刃,狞笑着举步朝男子靠近。 宋雁归不知道在嘀咕什么,阿飞已经听不见了。 萍水相逢,非亲非故,但少年血性,不忍见英雄落入卑鄙者设计的坟茔—— 如箭离弦,剑出“鞘”。 “!”宋雁归快走几步,只摸到他一片衣角,只能眼睁睁看他飞身而下,剑尖直指虬髯大汉后心! 该死,她这会儿根本没内力! 很快的剑。 可对方焉知有无留下后手? 在阿飞近身的一刹那,虬髯大汉似乎察觉到了异样,身形猛地一颤,他迅速转身,眼中闪过一丝惊慌,但随即被狠厉所取代。 左手疾伸入怀,衣袖猛地一挥,红砂扬起,空气中顿时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腥臭味。 阿飞却似全然没有看到这片红砂,身法陡然加快,如一道闪电般俯冲而下,手中铁剑化作一道寒光,直刺对方胸膛。 “找死!”见对方只是一个孩子,虬髯大汉狰狞大笑,举刃刺出。 身后一柄飞刀,穿喉而过。 “怎么……可能……” 大汉喉咙里发出‘格格’的响,脸上每一根肌肉都都在发出痉挛,鼻孔渐渐扩张,张大了嘴,不可置信地试图转头看向飞刀射出的方向,紧接着“砰”的一声,闷声倒地。 一点红漫染开来,逐渐扩散,身躯浸入血里。 在他身后,白衣染血的男子眉目淡淡,捂着身上伤口,脸上并无波澜,只抬眼看向出手相助的男孩时,才露出一个温和真切的笑来。 “你没中毒?” 男子摇头,又点头。正待解释,客栈外遥遥传来一阵如鼓点般有规律的脚步声。 有人朝这个方向来了。 这个时候来的人会是谁?对方是敌是友? “我们该走了,官兵朝这里来了。” 说话的人是宋雁归,她喘着气,刚小跑着从楼上下来,一脸嫌弃地从遍地的尸体身上总共摸出上千两银票,自己留了一张,把剩下的银票全给了躲在柜子里惊魂未定的掌柜和店小二一人一半。 “赔偿,省着点花,足够半辈子衣食无忧了。收好,别客气。” 飞速做完这一切,她拍拍手,朝同样已经收拾好飞刀的男子拱手作揖:“兄台行个方便,可否捎带我二人一同入关?” “二位于我有提点救命之恩,举手之劳,在下无有不从。”男子温和笑答。 “多谢多谢,那就赶紧,路上人多也热闹。”宋雁归拉着满脸不情愿的阿飞,自来熟地一锤定音。 “在下李寻欢,还未请教二位名姓。” “宋雁归。”“阿飞。” 等到往客栈而来的一行人赶到,看到的便是客栈之中尸横遍地的情形,掌柜和店小二缩在一旁瑟瑟发抖。 来的人中,领头的是一个蓄着短须手提长缨、目光如炬的中年男子,他身后跟着训练有素、着装齐整的一干部下。其中几个,正是不久前离开客栈的官兵。 “你们快看,那边那个是不是大凶卜霸?” “头你看,这三个就是多年来一直被通缉的关外三凶。其他人,应是他们网罗的凶徒。” 这关外三凶偶在关内活动,作恶多端,却苦于常年在关外狡兔三窟,至今没有抓获。众人拿着画像一比对,果然分毫不差。 “这些人,每个人手上都有人命。仔细看清楚了,哪个不在通缉榜上?” 领头人微微沉吟,问起另一桩事:“刘知山,你说给你线报的是个女子?” “是。她说未时来此,有鱼上钩。” “好一个未时来此,有鱼上钩。”领头人嗤笑道:“焉知谁是鱼谁是饵?”他冷肃道:“下不为例。” “是!属下知罪!” “何罪之有?此次之事,你当记首功。” “谢将军。” “你带几个人留下,看看有无伤员抚恤,其他人跟我走,看看有无残余!”领头人下了命令,率先带人往二楼走去。 “是!” 刘知山躬身领命,心中松了口气的同时也升起淡淡的喜悦:幸好,他赌对了。 作者有话说: ---------------------- 第26章 奇怪的师徒 马车宽敞,容纳两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绰绰有余。 “还没多谢宋姑娘借卜卦之名,提醒我店内埋伏的情况,还有,事先给我准备的解药。”李寻欢郑重道谢。 “不过是寻常的解毒药丸,起效慢,也做不到根除祛除毒性。”宋雁归并不居功,坦言:“我于医道不过粗通而已,若不是你底子好,武功好,吃了也是白搭。” 李寻欢笑,斟三盏清茶,顺着话头接着问道:“在下有一事好奇,还望宋姑娘解惑。” “但说无妨。”宋雁归摆摆手,大半心思都放在手下给阿飞搭脉上,虽然后者觉得她小题大做。 “宋姑娘如何猜到来的人是官兵?” 以自己的功力,当时那脚步声也不过隐隐可闻,遑论面前之人似无内力,可当时她却对来人的身份言之凿凿。 “并非猜测,而是来的人只会是官兵。”她分出一缕心思耐心解释:“李兄你来之前一两天,那二十人便先后陆续进了店。只是碍于每日都有官兵来来往往光顾我那摊位生意,行动不敢太过放肆。”她笑得狡黠: “去而复返,本就是我与熟识的官兵约好演的一出戏,对方想要借此搏一搏功绩,至于我嘛,毕竟这帮人下手狠辣,非为救你,亦为自保。” 二十个在边境一带活跃的凶徒,哪个手上没有几条人命,上了朝廷的通缉令,大多便改在关外活动,却也不愿惹人注意徒生事端,毕竟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杀李寻欢。 是为名,亦为利。 官兵,能不沾染就不沾染。 ——这也是他们特地选在官兵离开后动手的原因。 庙堂与江湖泾渭分明,可并非全然相隔的两个世界。在这一点上,三榜进士得中探花,曾经出入庙堂的李寻欢深有感触。 “原来如此。”李寻欢微微沉吟,豁然开朗:自己因不喜朝廷约束毅然辞官远行,却从没想过,官身于己而言虽是束缚,却在某种程度上亦是依仗。 小李探花属于朝廷,谋害朝廷命官,便要做好与朝廷这个庞然大物为敌的心理准备。 小李飞刀属于江湖,谋害布衣白身,只需问自己敢与不敢,权衡之下,便少许多顾虑。 可若要问他是否后悔,李寻欢轻笑: 本是江湖不归客,却因浊酒恋红尘。 他从不后悔。 倒是眼前这位宋姑娘心思缜密,虽三言两语说得简单,可其中关节环环相扣,可谓算无遗策,着实令人不敢小觑。 被认为算无遗策的宋雁归此刻却眉头紧皱,一手摩挲着下巴,一手搭在阿飞的脉上: “唔,摸着倒确实没什么问题。”她说着从衣襟中取出瓷瓶倒出一粒褐色药丸:“以防万一,你还是先把这吃了。” “我都说了我没事。”短短一个时辰,宋雁归给阿飞搭了十次脉,后者早已皱着眉一脸不耐,此刻更是拒绝吃药。 “你很能耐啊,命都不要了。”宋雁归冷哼一声,想到他当时不顾劝阻飞身而下的场景,头一回共情起当年饱受自己折磨的宋辞:那时候,自己可没有眼前这小子这么叫人头疼。 嗯,应该没有。 “我吃了你给的糖糕,我知道里面有解毒药。”阿飞淡淡道:“所以你可以放心,那毒雾对我没有影响。” “嘁,臭小子,有恃无恐。” 阿飞扭头看向窗外,嘴角扬起一个浅浅的弧度,他不笑时漠然冰冷,笑起来却有如春雪初融。 “咕~”宋雁归捂住肚子,一脸严肃道:“阿飞,我饿了。” 后者闻言,习以为常地朝车窗外望去,注意到雪地里的一串足印,大致判断出猎物的体型种类:“这附近不久前有野兽出没过。” 第25章 他回头看了伤势不轻面色苍白的李寻欢一眼,欲言又止,接着果断道:“我去碰碰运气,很快回来。”说完便提着剑利落地跳下了马车。 “……”这种微妙的被鄙视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咳咳,这样好吗?他只是个孩子。”受伤未愈的李寻欢忍不住开口向宋雁归确认。 “李兄,别小看阿飞啊。”她忍不住骄傲地夸道:“论在荒原中的生存能力,我和你两个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他。” “是我自以为是了。”李寻欢略带歉意地笑。 “一直没问,宋姑娘和阿飞是……姐弟?” “错了。”宋雁归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摇了摇,一脸神秘。 “那是?”总不会是母子,看着年龄不大对。 “是师徒啊师徒。”宋雁归郑重其事道:“其实……阿飞他,是我的师父。” ???!!! 闻言李寻欢嘴张了张,满脸愕然,一时失去了表情控制和语言管理。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见他如此,宋雁归露出一个恶作剧得逞的笑容,拍着桌子捧腹大笑。 李寻欢哪还有不明白对方故意语出惊人的道理,只得无奈叹气。 真是对奇怪的师徒。 师父不像师父,徒弟不像徒弟,且不说性格南辕北辙,哪里有师父不会武功却能教出使一手快剑的徒弟的道理? 他看向对方,见她笑够了,擦了擦眼角泪花,目不转睛看着窗外阿飞消失的方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宋雁归目光复杂,心底忍不住微微发沉: 就像她对李寻欢说的那样,那解毒丸不算多稀罕的配方,是她照着记忆中赵老头给开的方子配置而成。那红砂毒雾看着诡异古怪,对方用来保命的毒绝非寻常,可她探了阿飞的脉象这么多回,确实也没觉出任何明显的异常。 是医术不精?还是自己多心?她可是亲口答应过他母亲…… “宋姑娘可是担心卜霸最后关头用的毒雾?”李寻欢见她不说话,目光追随着那小小人影离开的方向,心里有了判断。 “嗯。确实让人在意。”她看向李寻欢,诚恳发问:“李兄你有什么见解?说来听听。” 李寻欢:“以我对卜霸的了解,此事不会这么简单,宋姑娘你的怀疑很合理。不过你那解毒丸子也非凡品,寻常的毒都可解,刁钻的亦可减轻毒性。 此事因我而起,我已去信给梅二先生,邀他来李园一趟。他是当世杏林圣手,亦是我的好友。有他替阿飞诊治,应当无事。” “这样最好不过。”宋雁归欣喜,注意到他刚才提到的地方:“李园,李兄的府邸?” “是,宋姑娘和阿飞请务必过府小聚,让我也好尽一尽地主之谊。”他诚挚邀约。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宋雁归揣着手,笑眯眯应承。 然后她就见到了足可以和姬冰雁的府邸媲美的庄园,还有自门后遥遥与他们相望的女子。 她盈盈倚在门口,穿一身浅紫色长裙,气质如江南水墨般温婉清丽。 她看向李寻欢时,烟碧般的水眸里流转着数不尽的相思情意:“表哥。” 作者有话说: ---------------------- 《多情剑客无情剑》回忆提及这一场十多年前的关外刺杀,改变了李寻欢、林诗音和龙啸云的一生。真的是还如当初不相识的程度。 嗯,官配就是最棒的!(跟女儿无关,女儿此刻只是一个无知无觉的十万伏特灯泡) 第27章 李园虽好 “表妹!” 李寻欢闻言欣喜动容,浑然忘了还有外人在场,情之所致上前几步,眼里除了眼前女子,再容不下旁人。 他解下身上狐裘,披在女子身上,触到她肩膀凉意,知她一定站在风口等了许久,心里一软,柔声道:“这里风大,你身子弱,下次不必在外面等我。” “好,我听你的便是。”她柔柔应道,转头侧身,看向与李寻欢一同出现的两人,友善地笑着朝二人点头问候:“表哥,这两位是?” “诗音,这就是我信上与你说过的宋雁归宋姑娘和阿飞。”李寻欢顿了顿,接着向他二人介绍道:“宋姑娘,阿飞,这位是我的表妹,林诗音。” “林姑娘好。”宋雁归按着阿飞的后脑勺,一同躬身致意。 林诗音闻言露出恍然神色,看向二人语气郑重真挚:“表哥在信上都与我说了,若无二位及时出手相助,表哥此番恐怕无法平安回来。诗音在此,谢过二位。”说完,她盈盈俯身一拜。 “林姑娘言重了。”宋雁归上前伸手虚扶一把,笑道:“我还得多谢李兄好心捎带我二人一程,否则单靠两条腿走,也不知何时才能入关。”她边说边摇头叹气,语调沉重还透着丝委屈:“眼下倒是有些饿了。” 林诗音噗嗤一笑,初初见面便对眼前人生出几分真切好感: “饭菜我已经着人备下。我已安排下人收拾好了两位住的屋子,就在南边竹溪阁,可以先去沐浴更衣,刚好也可去看看住处是否称心。”她顿了顿看向李寻欢,目光注意到他脖颈边包扎处,心疼道:“表哥,你也快去吧。” 李寻欢笑着应好。 “宋姑娘,阿飞,请随我来。” “多谢林姑娘。”宋雁归笑着道谢,拉上阿飞一起,小跳着跨过门槛,迈着轻快步伐跟上。 宅院高耸,林木葱茏。一路穿花拂柳,有水榭亭台,山石嶙峋,甚而有数十丈高的假山,飞瀑顺着山势蜿蜒而下,汇入湖中。 林诗音带着宋雁归二人绕过假山,盈盈笑问:“冒昧问一句,宋姑娘贵庚?” “恰好双十,零几个月吧。”宋雁归挠了挠头。 “那我比你虚长几岁……”林诗音笑答:“你可以叫我姐姐了。” “林姐姐。”宋雁归极上道地改口道:“你叫我雁归便是。” “好,雁归。”她道:“听表哥说,你和阿飞是师徒?” “我不是她徒弟。”入园以来一直一声不吭的阿飞冷不丁道,说完抿着嘴别过头去。 “没错。”一向喜欢逗男孩的某人这回莫名承认地爽快:“确实不算。” 她转性了?阿飞纳罕,疑惑看向对方。刚好对上宋雁归侧头朝自己眨了眨眼,她用口型无声道—— 你、太、弱。 “你!”果然还是趁她内力没恢复把她干掉比较好。他手握铁剑,蠢蠢欲动。 “哈哈哈哈哈哈哈。”宋雁归放声大笑。 林诗音莫名,很快注意到阿飞一脸要吃人的目光,乍然见到两人之间暗流涌动,似乎还是某种习之以为常的状态,她猜到几分,一时哭笑不得。 “竹溪阁到了。”林诗音提醒道:“热水和换洗的衣物我都着人备下了,雁归,你们好好休息,稍晚时分我会安排人带你们去用餐的地方。准备仓促,若有礼数不周到的地方还请见谅。” “林姐姐再周到不过了。”宋雁归礼貌道谢:“这里一切都很好,你快去休息,我和阿飞能照顾好自己。” “好,那我走了。有什么需要,随时让下人跟我说。”她脚步微顿,不放心道。 “放心。”宋雁归颔首,笑着打趣:“林姐姐你人虽在此,心却早已不在此地,这点眼力见宋某自问还是有的。快去吧。” “雁归你……”林诗音很少得人如此直白打趣,偏偏还说不得什么,她脸上弥漫淡淡羞意,欠了欠身,离开。 目送林诗音离开,宋雁归伸了个懒腰,环视四周,此处遍植翠竹,竹影婆娑,清风徐来,竹叶沙沙作响,不胜幽静宜居。 她往石凳上一坐,满意地点了点头。 “你准备在这里常住?”阿飞冷不丁开口,语气很淡。 “看来你不喜欢住在这里。”宋雁归若有所思,语气肯定:“这里不好吗?” “就是因为太好,所以我不喜欢。”阿飞摇头,语气平静。 他成长在气候极端恶劣的荒原大漠,浮香暖阁,会磨平狼的爪牙——而那是他于世间行走唯一的依仗。 但是宋雁归呢,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所以你的答案是什么?”阿飞重申了一遍问题。 宋雁归仰头望天,揣着手,忧伤地发出一声长叹:“宋某我啊,是不可以在这样的地方常住的。” “……”这该死莫名熟悉的感觉。 她下一句—— “这世上能和宋雁归相比的,只有有钱的宋雁归。为了让芸芸众生不至于太过自卑,我是不能太有钱的。” “……”有病,得治。 “好了小阿飞,要走,但不急于一时。”她收敛笑意,弯腰拍了拍他的肩:“我们在这里等一个人,等见完了人,就走。” “谁?” “见了你就知道啦。”她摆摆手:“明日我会去集市上走走,未雨绸缪,是得为之后想个营生才行。” 说完,也不管他,径自回房去沐浴更衣了。 第26章 “故弄玄虚。”但不可否认的是,听到她说并不打算在此久留的时候,他的确松了口气。 “哦对了。”半掩的房门从里面被人推开,露出宋雁归湿漉漉的脑袋:“明天我一个人去集市,至于你,我跟林姐姐说好了,她明天会亲自教你读书习字。” “我不……” “咳咳咳,我听不见。”说完“砰”地一声把门紧闭。 “混蛋。”阿飞黑脸,小声嘀咕。 “骂我也得去!”屋里人高声道,显然他的小声蛐蛐没逃过宋雁归的耳朵。 “……奇怪,她内力恢复了?”阿飞闻声微愣,心中默算了下时间:比他估算的时间要早了一日。 “总算恢复了。”他喃喃自语,没意识到自己眉峰舒展,语气里透出一丝放松和高兴。 可到了翌日,当宋雁归真把自己转手郑重托付给林诗音的时候,他笑不出来了。 阿飞皱着眉,目光复杂地看着宋雁归一脸轻松愉悦地转头蹦跶着出了李园,消失在人群。他嘴角绷直,拳不知不觉紧握,内心深处升起一丝惶然。 这种情绪伴随时间的流逝逐渐累积,他从不知道冬昼可以如此漫长。他其实识得大多数常见的字,至于林诗音教他读的《诗经》《楚辞》,他并无兴趣。 墨染白宣,他的笔锋凌厉,如刀劈斧凿,字形杀意凛然。一如焦灼的心。 “要下雨了。” 林诗音添两盏烛火,抬头朝窗外望去,天际乌云如墨,翻滚不休,她蹙眉,浮起一丝担忧:“也不知道她带没带伞。” 有纸页掀动的清脆声响。 “阿飞,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没有回音,她侧目重又唤: “阿飞?” 坐椅上已空无一人。 作者有话说: ---------------------- 阿飞:宋雁归是个混蛋! 宋雁归:被人骂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皮超厚的! 第28章 一年之约 宋雁归回到李园的时候,林诗音正在中堂焦急万分地来回不停踱步,李寻欢在一旁柔声安抚,却收效甚微。 见到宋雁归,林诗音几乎是立刻迎上前来,她眼眶微红,眼里涌动着浓浓的自责: “雁归,阿飞不见了!” “咳咳,我已经命园中所有下人出去找了。”李寻欢的声音还透着病中的虚弱,事实上他也是刚得知此事不久,他郑重道:“阿飞在李园走丢,是我的疏忽,我会把他找回来。” 他把此事全然揽在自己身上,并向宋雁归保证,语气诚恳饱含歉意。 李寻欢是一个有诺必践的君子。他这样承诺的同时,手中握着一把油纸伞,身披厚裘,是准备出门的打扮—— 尽管他的伤还未痊愈。 “表哥,还是我去吧。”林诗音道:“此事是我的责任,你的伤还没好……” “不碍事。”李寻欢摆手,迈步就要出门—— “两位都不必去,”宋雁归摇头,伸手拦阻,自李寻欢手中接过伞:“徒弟走丢了,当然得由我这个做师父的去把人找回来,这才像话啊。” 伞骨“咔哒”一响,轻旋,伞面撑开,如风雨里绽开一朵花。 她挠了挠头,嘿然一笑,转身走进雨里。 —— 雨,毫无征兆地倾泻而下,狠狠砸在地上,溅起一片片冰冷的水花。 宝善堂里,孙慈正有条不紊地指挥学徒将堆在门口晾晒的少量药材搬回屋内,他一一检视,挑拣出能用的抚去湿痕,小心存放。接着亲自走到柜台后,将几扇木窗关紧,又用木栓固定好。 街上,行人商贩瞬间乱作一团,有经验的商贩早有准备地扯出油纸,盖住瓜果蔬食,又从摊位下摸出几块石头,压住四角,不顾满身衣衫湿透,匆匆离去。 宝善堂宽长的屋檐下一时间聚拢了好些躲雨的人,无处可避的乞儿,怀抱婴孩的妇人,步履蹒跚的老者。 雨来如决堤,奔逐如喧鼙。 这雨短时间是不会停了。 孙慈叹了口气,泡了一大壶热茶,安排学徒分杯递给躲雨的人祛寒。 忙碌间,眼角余光注意到街边拐角有一个矮小的身影一晃而过。 他顿住:孩子?这样恶劣的冬雨天,若非乞儿,怎还会有在街上游荡的孩子? 他撑了把伞,走至阶前四顾,试图确认那个孩子往哪个方向去,雨水顺着屋檐而下,雨幕里,哪里还有孩童的身影。 “莫非是我眼花?”他暗自嘀咕,摇了摇头。 暴雨如注,衣衫很快被雨水浸透,贴在身上,寒意顺着皮肤直透骨髓。 阿飞感觉不到寒冷和疼痛,他只是低着头,默默走,任由雨水冲刷脸庞。他的眼神执拗,深处却带着微不可察的彷徨,像在寻找什么,又仿佛是要证明什么。 他刻意避开了那些穿着李园下人服饰的人。对于常年在荒原生活的他而言,要提前避开这些人的视线轻而易举,他知道他们可能正在找他,但他并不想跟他们回去。 雨水在脚下汇聚成溪,渐趋泥泞的地面和湿透的衣衫让脚步变得沉重无比。他没有停,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走,仿佛前面某处正藏着他要找的答案。 直到前方投下一片阴影—— “咦?这是谁家的的孩子走丢了?” 头顶发出清脆的“啪嗒”声,那是雨滴落在伞面上发出的声音。他停下脚步,抬头—— “哟,原来是我们家的小阿飞。” 玩世不恭的、熟悉的笑容,像冬日里的一缕暖阳,并不炽热,却足以驱散周围的寒意。 紧绷的弦微微一松,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晕眩,他的眼前突然有些发黑。朝前倾倒的下一秒,身躯为人扶住,鼻尖一片淡淡的,令人放松的皂角味道,额头拂上一阵温热,熟悉的声音忽远忽近: “嘶——臭小子,你可真会折腾自己折磨我……” 她的抱怨似真似假,语气却分明无奈中带了点笑意。 然后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唯一可以确认的是,雨箭不再袭染他分毫。 —— 药香,脚步声,人声,梦里依稀可闻。 阿飞从梦中醒转,身下是暖绒的床褥,起身时,敷在额上的巾帕落在身前。窗外夜幕低垂,星辉漫天。 自己睡了多久? 宋雁归抱臂倚靠在床头,头微垂,合着眼,眼下有淡淡的青灰,脸色透着股病态的苍白。 他低头,心头浮起一丝淡淡的愧怍。 “醒了。”额头贴上温热掌心:“唔,烧总算退了。” 或许是她的语气太过平静,明明有很多问题,他却不知从何问起。 “我以为你走了。”他攥着拳头,声音微微沙哑。 一片沉默,头顶传来一声轻笑,语调戏谑:“觉得我抛下你一个人,一走了之了?” “……对不起。”他已知道是自己多心。 “我答应了你娘,照顾你一年。”她冷不丁解释:“如今才一个月不到。”女子把毕生内力给了她,虽然杯水车薪,不过这就没必要说给他知道了。 那一年之后呢? 这个问题堵在喉咙,他开不了口。 她拍了拍胸脯:“哼哼,言出必践,宋某可不是食言而肥的人。不过等时间到了,我肯定拍拍屁股走人啦。”她捂脸叹了口气:“照顾小孩教人武功这种事,我的极限也就是一年了。” “一年……”阿飞喃喃重复,闭了闭眼,他想起自己入关的目的,收起那些不合时宜的软弱:“一年之内,我会变强。” “我知道。”宋雁归扬笑,目光明亮,意气风发。 我宋雁归亲手教出来的徒弟,当然不会比别人差。不过在此之前—— “李兄说这两日梅二先生就应该到了,我得带你见一见他。另外,你离开之后,林姐姐和李兄急坏了,还有园中那些为了找你奔波了大半日的人……” “我会去向他们赔罪。”阿飞回答地毫不犹豫,不过:“梅二先生是谁?你说我们要等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他?” “没错。” “见他做什么?” “唔,听李兄说梅二先生医术了得,还尤其擅长讥讽病人。真想当面见识见识。” “……”他果然还是无法理解宋雁归神奇的脑回路。 不过,见就是了。 两日后,他无比后悔自己此刻的掉以轻心。 作者有话说: ---------------------- 宋雁归:最喜欢看别人开嘲讽了,想看,爱看。 阿飞:有病,得治。 第29章 重要的事 “这小子的确中了毒,西域血砂之毒,此毒于中原失传数十年,书中记载,中毒者无痛无病,但短则数月,长则一年,暴毙而亡。” 说这话的人穿一身破旧蓝袍,戴着顶文士方巾,他的脸色蜡黄消瘦,手里提了壶酒。 “怎么会……”林诗音不敢置信地小声惊呼。 第27章 “脉象是看不出的,想必在找我之前,你们已经试过了。”他取杯盏沾一点清水,捏一把药粉撮揉,大步上前拉过阿飞的手臂,却在看到阿飞臂上的胎记时,微微一怔。 他动作微顿,撸袖,将药粉涂抹在他露出的手肘上。 很快,一股烧灼感自臂上传来,显露出蜿蜒在腕间的红色小花。 “这朵花抵达心口位置之时,便是他的死期。” 众人见状面色凝重。 “还请先生替阿飞医治。”李寻欢道。 “先不急。”梅二先生看向面前的男孩,神色复杂:“我有个问题要问他,还请诸位暂避。” 宋雁归举手:“我是他师父,有资格听吗?” “半路师父算哪门子师父。”梅二先生无语道:“你想我当着她的面问吗?”他转头看向阿飞,把选择权交给对方。 他想起来眼前这个男人是谁了。阿飞闭眼,五指陷进掌心,冷声道:“就我和你。” 宋雁归双手背在脑后,长长叹了口气:“好吧。我尊重你的心情,这个年纪的孩子会想拥有自己的小秘密。” “……”梅二先生此刻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怪胎。 半晌,两人还留在屋内没有出来。 李寻欢想到梅二先生凝重的表情,心中莫名生出不好的预感。他本能地看向宋雁归—— 对方正一手托腮,坐在石凳前打着哈欠,屈指扣着铜钱,昏昏欲睡。 该说是心大吗,还是因为无条件地信任? “吱嘎——”推门而出的是梅二先生,他目光中情绪翻涌,深呼一口气,压下情绪,沉声道: “他这毒,我不治。” 李寻欢闻言微愣,他知道眼前的这位好友有三不治:不付诊金者不治,言语轻慢者不治,杀人越货者不治。 不管怎么看,阿飞都不在此列。 “梅兄……” “你不必劝。”梅二先生摆手道:“我也是仔细考虑过后才做的决定。至于原因……”他看向屋子方向,眼中闪过复杂之色:“那孩子心里清楚。” “先生莫非认识阿飞?有过龃龉,被他揍过?看你不会武功,年纪却比阿飞大了许多,这样的事确实有些丢脸,我理解。”宋雁归连珠炮弹似地发问,边说边观察着对方神情:“唔,看来不是。那就是……” “不必猜了。”梅二先生饮尽了整壶酒,打断了宋雁归带着讥嘲意味的猜测,不耐道:“我不治,是因为他本就不该活在这世上!” “梅二先生慎言。” 宋雁归打断他的话,她站在众人中间,刚才还嬉皮笑脸,此刻眼底却一片冰冷。 好重的杀气。 梅二先生在这目光下不自觉打了个冷颤,李寻欢抬手按在林诗音肩上,后者感到周身传来一阵暖意,苍白的脸上恢复了一丝血色。她开口—— “梅二先生说这话,未免太过分了。”林诗音胸膛起伏,对于一向温和体贴的人而言,这已经是她能说出的最严厉的责备。 她不喜表哥与江湖中人过从甚密,可她很喜欢雁归和阿飞,情感的天平倾斜向二人的同时,对于在她看来是口出恶言的梅二自然没有什么好感。 宋雁归叹了*口气,捂着嘴咳了两声,面色微微发白。她眼角余光滑向某处,微微一顿,状若无意地移开。 与此同时,刚才令人如芒在背的杀气一如海水退潮,无影无踪。李寻欢目光看向宋雁归,若有所思。 “咳。”意识到自己失言,梅二先生心神一凛,面上却仍有几分不服,别别扭扭拂了拂袖,不再吭声。 “我去着人做些糕点送来。”见气氛僵持,林诗音温柔笑道,离开。 李寻欢还在尝试劝说,询问缘由。 宋雁归站在原地若有所思,接着很快小跳着进了屋内。 阿飞站在日暮光影里,一言不发。他在等她开口问他。 他等到一声长叹: “哎,我还以为是多了不得的神医呢,原来只不过是庸医一个。” “你说谁是庸医?!” 梅二虽说得斩钉截铁,内心不是不纠结,在屋外徘徊不去之时,又得好友苦苦相劝,正苦于无法说出实情,却在此时遥遥听到宋雁归大放阙词,不顾李寻欢拦阻破门而入,气地歪了方巾也不顾。 “除了你还能有谁?”宋雁归懒懒抬了抬眼皮,语不惊人死不休。 “很好。”梅二先生气急:“我原本还有些犹豫,现在,绝无可能,哼!”撂下狠话,拂袖而去。 李寻欢叹了口气:“宋姑娘,梅二性子孤傲,最不喜人言语轻慢于他,你质疑他的医术,此事恐难转圜。” “我不需要。”阿飞皱眉冷声,一字一句道:“无非一死。” “李兄好意,倒叫你左右为难。”宋雁归轻笑,却对他的建议不置一词。 这便是拒绝了。 李寻欢摇了摇头,无奈笑了笑,关门离去。他虽以为眼下,没有比给阿飞解毒更紧要的事,但他尊重对方的选择。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连他也无法说服自己认同刚才梅二先生对阿飞的评价,何况是对方? 宁折不弯。 他不合时宜地想,在这一点上,眼前这两人倒真是像极了师徒。 也罢。李寻欢想,哪怕失败,自己总要为二人再试着筹谋一次。 屋内。 “你不问我吗?” “问什么?” “原因。”阿飞淡淡道,话语里流露出一丝自弃:“他不给我解毒的原因。” “这世上不是只有他梅二先生一个人医术高明。”宋雁归却道。 “你刚才不还说他是庸医吗?这会儿倒愿意承认对方医术高明了。”阿飞习惯了宋雁归的关注点异于常人,此刻一反平日冷漠,故作轻松地调侃。 “哦,那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宋雁归哼了声道:“我还没见过哪个人敢在我面前那么狂,看他不爽。只是我意气用事,连累了你……” “阿飞,”她笑起来,笑容带着明亮的希冀:“车到山前必有路,你别担心。” “他不会替我解毒的。”阿飞平静地开口。 “功夫不负有心人嘛。你看,李兄还在尽力尝试。” 他发出一声嗤笑,摇了摇头。嗫嚅着开口,带了些微的试探:“你好像从来没问过我,我娘是谁。” “我知道啊,我见过。” “……我是说,我娘的身份。” “这重要吗?”她笑着反问。 “我娘是白飞飞。”阿飞闭了闭眼,一鼓作气道。 江湖中人如何形容他的娘亲呢? 幽灵宫主、无恶不作、心思狡诈、变态疯狂、邪魔歪道、人人得而诛之…… 阿飞说完,心中料定了宋雁归可能的反应,却唯独没有想到对方会说—— “哦,原来你娘叫这个名字。”她毫无波澜地思忖,接着恍然道:“所以你叫阿飞,是取了你娘名字中的‘飞’字啊。” “……”很好,她果然什么都不知道。 可她总有一天会从别人口中知道。不是梅二先生,也会是别人。江湖中与他娘结仇之人,实在太多了。 与其那样,不如让他亲自告诉对方,他究竟流着怎样的血。 宋雁归听着他的讲述,默然不语。 “……所以你看,或许他说得没错。我这样的人,的确不该活在这个世上。”阿飞自嘲道。 “嘁——那种鬼话你也听,”宋雁归忍不住讥笑出声,她愈笑愈大声,捂着肚子不可自抑,她匀着气,微喘,正色道: “不是看在李兄的面子上,下一次,我会当场揍到他趴在地上爬不起来。” 有干燥温暖的掌心拂过发顶,宋雁归过了把手瘾,收手,双手揣在袖中: “你娘是谁对我而言不重要,对我而言,我只要知道她是你娘就够了。”她顿了顿,接着道:“阿飞,对你而言,也是一样的。” 我见过她一心把你护在羽翼下的样子,我只要知道这一点就够了。而你也一样。 宋雁归面容平静,眼底如映山河日月: “上一辈的恩怨,那是大人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那些会拿不是你做的事为难你的大人,只不过是因为懦弱无能迁怒于你罢了。那样的人,也值得你放在心上吗?” 阿飞怔怔看着她,眼眶骤然一热,他别过头去,声音带着些许颤抖,他微微仰头,笑: “师父,你生来就这么会说漂亮话吗?” “是啊,我怎么这么会说漂亮又帅气的话呢,大概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漂亮又帅气的人吧。” 她的声音咫尺于他身侧,温和自信。 阿飞望着窗棂外摇曳的点点灿金,默默伸出手,攥住了宋雁归的衣角。 日落月升,无人在意的潇潇竹林,一片绯色衣角一晃而过。 作者有话说: ---------------------- 阿飞: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娘她是一个大boss! 第28章 宋雁归:呵,这世上不可能有比我更大的大boss。(自信.jpg) 第30章 选择 月色如霜,夜已深沉。 竹溪阁的东厢房内还亮着灯。 就在几个时辰前,梅二先生已从李园离开了。 “抱歉,有负所托。”李寻欢语带歉意。 “何需自责,我知李兄已经尽力。”宋雁归摆了摆手,微微含笑,语气平静。 李寻欢回忆前些时候梅二喝到半醉时吐露的原因,亦清楚自己并无劝其的立场。 “还请宋姑娘勿要记恨梅兄,”李寻欢恳切道:“他亦有不得已的苦衷。” “我明白,这无妨。”她已自阿飞口中大致了解了前尘旧怨。 见她目光清澈坦荡,李寻欢松了口气,道:“虽是如此,梅兄在走之前,还是松口给了我一样东西。”他自袖中取出一个瓷瓶。 “这是什么?” “断武解毒丹。”李寻欢道:“可以解血砂之毒,但代价是吃了之后失去武功。而且……” “而且什么?” “而且此生都无法再习武。”他沉声道。 眼下,阿飞已喝了药——是宋雁归照着赵老头的方子制成的药丸。她将制的药丸磨成粉,送水煎服,此前虽不知是否有用,仍坚持要他每晚睡前吃上一例。 他看着坐在桌前哈欠连连的宋雁归,不解:“亥时了,你还不去睡?” “很快。” 她半托着腮,修长的五指间夹着数枚铜钱,铜钱在指间轮转、左右穿梭,如同轻盈的舞蹈。接着,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一抛,铜钱在空中相继发生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伸手猛地一握,她收起铜钱,摊开掌心,笑盈盈展示给他看—— 一个“吉”字。 “你信这个?”阿飞无语。 “好彩头懂不懂。”她朝阿飞掷去一枚铜钱,对方两指接住。 阿飞:“所以你算的什么?” “秘密。”她意味深长道。 “……”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说起来,她自和李寻欢谈完之后便异常少话。 “阿飞,你怕死吗?”她冷不丁问。 “怕。” “有比死更怕的东西吗?” “有。” “那是什么?” “我怕像个窝囊废一样地活着。”他淡淡道:“与其那样,不如去死。” 她身形微顿,忽而笑着看向他:“你都听到了?” “是。”他道。 “窝囊废么……”宋雁归喃喃重复,长叹了口气,呼出的热气在冬夜里化作一缕烟尘飘散,她似乎是回忆着什么,屈指有节奏地叩击着桌面,目光在灯火摇曳里忽明忽暗。 “我知道了,你的答案。”她转头对他笑:“时辰不早了,你该睡了。” “哦对了。”她脚步微顿:“明日卯时,带上你的剑来竹林。” 阿飞倏然闻言,双目放光,道:“我平时寅时便起,不用等到卯时。” “睡太少会长不高的。”宋雁归打了个响指,一锤定音:“就卯时。” 说完也不等阿飞争取,挥袖熄了蜡烛,关门而出,在屋外站定片刻,目光深深,拐道朝隔壁自己屋去了。 —— 翌日。卯时。 阿飞从未睡得如此之沉。他一向习惯了于梦中保持警惕,经年累月养成的习惯让他免于遭受许多无妄的袭击。 可他今日,却是睡到接近卯时方醒。 他赶到竹林的时候,将将时间正好。宋雁归已经坐在林中等待,她不知从哪里找了个摇椅躺着,手边泡了壶热茶,还有一屉热腾腾的包子。 她翘着腿,左手举着本《金陵商贾传奇》,右手捏了只圆滚滚的包子。 包子被咬了一大口,露出一点肥美多汁的肉馅来。 “咳咳,来啦。”她吃着包子,嘴里含糊不清:“那我们就直接开始吧。” 她指了指身前那片空地:“去吧。” 什么意思?难道只是要看自己展示一遍剑法?阿飞不明白她的用意。 他的剑只在面对敌人时才出鞘。宋雁归不是敌人。 等等,这是什么声音? ——空中传来一种极细微,极短促,轻易无法捕捉的声响。他凝神,终于捕捉到一个眨眼即逝的幽蓝色光点。 他好像明白了。 宋雁归见他恍然大悟,专心投入练习,脸上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慈祥表情。 试问哪个做师父的不喜欢悟性高一点就通的学生? 幽影蜂,通体近乎透明,只振翅时显露出翅膀的一点幽蓝。体型不过指甲盖大小,性机敏,飞行速度可与江湖上的一流轻功高手媲美。 引这一只就费了好几天的功夫,遑论驯服。以他如今的实力,想要精准刺中此蜂还很难,但就此练身法和出剑速度绰绰有余。 “这蜂有毒,专蛰人四肢。被蛰一口倒没什么,只是会让人行动变迟缓。小心点,别被蛰到。”不被蛰,那是不可能的。 她少时就是这么着了次赵老头的道。不过仅那一次。 动作小心地换了个舒服的坐姿,专心研读起手中的书本来。 白衣刀客信步遥遥走到竹林不远处时,见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 斑驳的光影里,年幼的剑客手持一把说不上是剑的铁片,他的眼神专注而坚定,动作并不频繁,好似在躲避着什么,偶有些微迟滞,可更多时候,一旦动起来,身法流畅而迅猛,剑尖朝空中精准刺出,快得只留下残影,只能听到剑身发出轻微的啸鸣。 “好快的剑。”年轻刀客如见璞玉,忍不住惊叹道。 这是自生死交战中领悟出的剑法,虽看不出师承,却比江湖中大半花哨的剑法都来得快、狠、准。惊人的天赋,假以时日,这男孩必能成为武林中最顶尖的高手。 听到陌生的人声,男孩耳微动,停下,眼神戒备,朝他所在的方向看了过来。 被人发现,身材高大,剑眉星目的刀客不闪不避,反而笑着大步走上前: “你叫什么名字?你习剑的天赋很高,若得名师指点,至多十年,必成大器。你可愿拜我为师?” “嗯?!”宋雁归原本正做梦梦到自己成了金陵首富,骤然听到这番话,一把揭开扣在脸上的《金陵商贾传奇》—— “咚!”起身动作太大,整个人自躺椅滑落到地上。 “嘶—”阿飞几乎是立刻跑去,宋雁归却摆了摆手,一手虚按着腰腹某处,一边呲牙咧嘴,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 阿飞停下,回身对上白衣刀客一脸期待的眼神: “不用。” “莫非你已拜师?师父是李兄李寻欢?”白衣男子俊朗有神的脸上露出遗憾的表情,很快摇头否定道:“不对啊,若是李兄的徒弟,没道理不学飞刀。” “你可是担心我只会刀,无法教你剑术?”他积极自荐:“你放心,白某我虽主修刀法,可十八般兵器皆精,自问有资格做你的师父。” “咳咳咳,这位……白兄,”不待阿飞回答,宋雁归压抑地咳嗽了几声,挤到两人中间,扬起一抹假笑: “这位阿飞小兄弟,已经有师父了。”所以你别再挖墙脚了。 白天羽闻言,神情一顿,这才把热切地目光从阿飞身上移开,看向面前一身青衣,面容苍白清秀的女子。 “是谁?” “不才区区,正是在下。” “你?”白天羽的目光滑至她腰畔,那里系着把木刀,刀柄附近还刻着“绝世好刀”四个字。 骗子。 但一介女流,或有苦衷。 他心中立时有了定论,微微沉吟,仔细斟酌着字句,向其身后的阿飞道: “阿飞,我刚才的提议始终有效,你若有意,随时可持此令牌往神刀堂寻我,来时可报上我的名号。我乃神刀堂堂主,白天羽。” 说着,他举令牌递至阿飞面前。 “我不……” “多谢白兄,白兄大气!”宋雁归代为接过令牌,一把塞到阿飞怀里。 “……”好不想承认眼前这人是自己师父怎么办。 “阿飞,江湖善欺瞒诓骗者众,你年纪还小,易遭人骗,需仔细甄别才是。”白天羽负手而立,全然不在意宋雁归刚才的举动,只微微俯身,语重心长,俨然已经将宋雁归视作居心不良的江湖骗子。 “其实她武功很好,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强。”阿飞心知眼前男子并无恶意,于是硬着头皮试图为宋雁归挽尊。 白天羽闻言,一脸复杂地看向站在一旁的青衣女子,眼神中暗含责备,后者却仍不改嬉皮笑脸,只背在身后的袖子微拢,掩去幽蓝微光。 “白兄,让我好找,我说你怎么转眼就不见了?”李寻欢见三人站在一处,微讶,很快笑着迎上来。 “这两位是宋雁归宋姑娘,和她的徒弟阿飞。两位于我有救命之恩,如今长住在家中。”他向白天羽介绍道。 第29章 “李兄此言差矣。”说话的却是宋雁归,她清了清嗓子道: “事实上,我今日是准备向你辞行的。” 作者有话说: ---------------------- 姗姗来迟,是咕咕的错,不是宋雁归的错。咕咕被幽影蜂蛰了(bushi 第31章 烟火年年 “你要走?” “是,叨扰李兄和林姐姐诸多时日,已是心中有愧。”宋雁归揣着手,笑盈盈道。 “可阿飞他身中剧毒……” “什么?!他身中剧毒?”白天羽讶声。 “是。”李寻欢眼中露出痛悔神色:“此事说来话长,论起来还是因我之故。”简单说明了自己如何遇袭、又如何得宋雁归提点阿飞相救之事。 “我听闻你一个多月前自关外回返途中中了埋伏,当日我得知消息快马加鞭亲自赶去关外接应,无奈等我到的时候只听到宵小伏诛,守城官兵已将贼人尸首尽数带回。” 白天羽沉声叹息:“好在后来听说你已平安回到李园……未想到其中还有阿飞小友的相助。” 少年血性,有情有义。 ——他更想收这个徒弟了。 可也不知这个姓宋的给这小子灌了什么迷魂药。白天羽扼腕,不忍教明珠蒙尘。 “你们打算去哪里?”和白天羽不同,李寻欢知宋雁归行事果断,她既如此说,便是主意已定。 “唔,和李园隔三条街的通义巷,我在那置了处铺子。”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 “我们这么穷,哪来的钱置办铺子?”阿飞冷不丁开口。 “……”当着外人的面,就这么戳你师父痛处吗? “我想起来了,那个大胡子,他死之后身上的钱被你摸走了。” 宋雁归揣着手仰头望天,忍住流泪的冲动:“是,不过现在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黑吃黑?白天羽心道,果然是江湖混混的生存之道。 若是男子,他必鄙夷这种作风,但是女子……行走江湖本属不易。虽如此,他自觉又找到个理由,对着阿飞积极劝诱: “咳咳,阿飞,神刀堂分舵遍布中原各处,名下资产亦颇丰。”跟着谁有前途,显而易见。 哪知男孩却摇了摇头,他指了指宋雁归:“她很穷。”又指向自己:“我也是。” 所以呢? “她做我的师父,合适。” “……”虽然你说的是事实但你觉得为师笑得出来吗? 宋雁归满脸生无可恋,但转眼看见试图挖墙脚的白天羽一脸忿忿不甘,幸灾乐祸地大笑: “哈哈你就死了挖墙脚的心吧!”说罢,不顾白天羽骤然发黑的脸色,正色朝一边扶额低笑的李寻欢拱手作揖: “李兄,就此告辞。阿飞,我们走了。”说罢,一前一后离开。 将走出李园,身后传来人声。 “等等。”是快步赶上的李寻欢。 她见他眉宇紧锁,似有隐忧:“李兄还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李寻欢欲言又止,看着宋雁归,终究选择开口:“我想起来有一事。若说当今世上还有谁能给阿飞解毒,恐只有一人能做到。” “谁?” “昔年洛阳城中千面公子,王怜花。” “不认识。” “……”好真挚的一个“不认识”。 李寻欢摇头失笑,向她介绍道:“算来,这位王公子如今的年纪应与我相当。当年在洛阳城中是一等一惊才绝艳的人物,文采风流,武功身兼各家之长,所学之杂、涉猎之广,举世无双。” “最重要的是,他于医毒一道极为精通。梅兄曾说,王怜花于医毒方面的造诣远在他之上。” 宋雁归听得认真,到这里忍不住问:“那这人现在何处?” 李寻欢叹了口气:“不知道,没人知道他现在何处。自七年前他和天下第一名侠沈浪、游侠熊猫儿等人于楼兰古城与快活王柴玉关一战之后,便再没人见过他了。甚至他是否还在中原,亦未可知。” “抱歉,”他向宋雁归道歉:“我会托人多多留意。只是如今说这些,也似乎帮不上什么忙。” “李兄为阿飞做的已经够多了。”宋雁归真诚笑道,又忍不住打趣: “总是把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揽在肩上,明明没有什么错却总是第一个开口道歉,李兄,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啊。除了圣人,没有谁应该这样要求自己。” “小李飞刀李寻欢,难道要做圣人吗?”她笑意浅浅,说这话时目光温和又隐含锋芒:“做圣人辛苦,而圣人身边的人,同样也会很辛苦的。 李兄回来之后多番奔忙,有多久没好好单独陪过林姐姐了?” 李寻欢闻言微愣,对表妹的歉意浮上心头,他朝宋雁归道谢,又想起一事:“对了宋姑娘,白兄言辞无忌,若有冒犯之处……”话说一半,想到自己又犯了老毛病,摇头失笑: “我与表妹婚期在即,预备在三个月后完婚。届时暮春时节,宋姑娘和阿飞一定赏光,来李园喝一杯喜酒。” “好啊,一言为定。”宋雁归笑着应道:“那先就此别过。” “珍重。” 李寻欢目送二人离开,身旁不知何时出现的白天羽不甘心道:“李兄,难道你看不出来这个宋姑娘武功不过尔尔?那个孩子于武学一道天纵奇才,让她来教,实在可惜。” “不过尔尔吗?”李寻欢迎风负手而立,玉面含笑,低声喃喃:“未必。” 他初见对方时她分明毫无内力,可那天那般磅礴的杀气,他不会错认。 宋雁归,绝非等闲之辈。只不过:“白兄还不死心吗?”李寻欢笑问。 “都被那么直接的拒绝了,”白天羽抱臂耸了耸肩:“我也知强扭的瓜不甜。不过那孩子的毒,我亦会着人留意。” 他拍了拍李寻欢的肩:“李兄,此次见你无恙我便也放心了。三月后定来找你讨杯喜酒喝。走了,难得出来一趟,我去春月楼喝酒去。” 白天羽走得痛快利落,李寻欢无奈摇头,他这位好友虽已成婚,可素来风流浪荡,红颜知己无数。春月楼,大抵又是有哪位佳人在候吧。 于他而言,得一心人足矣。想到表妹林诗音,李寻欢的心头泛起丝丝缕缕的甜蜜。他转身朝园内去。 —— 通义巷。 宝善堂边上空置了多年的铺子在年关将至时迎来了两名住户——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六七岁大的男孩。 铺子前窄而后宽,原来的主人多年前已南下行商,铺子也是委托可靠的牙行代为出售,但因铺子形制不利于敞开门做生意,又靠巷子最里侧一角,故而空置至今。 宋雁归选这里的理由很简单,此院后边有几棵高达数十丈的樟树,站在上面,可以远眺整座保定城。遑论院中,有两丛红梅斜倚,枝头伸出墙去。 腊月三十的这一天下午,保定城落了场鹅毛雪,通义巷里积了半尺厚的白。檐角凝成的冰棱正往下滴着水,在石板上敲出细碎的玉磬声。 李寻欢被林诗音说了一顿,这样的雪天,本该叫宋雁归和阿飞留下的。她派了下人辗转找到二人如今的住处,却被宋雁归婉拒了。 “小姐猜到宋姑娘可能会拒绝,特地叫准备了这些吃穿用品,请姑娘万莫推辞。” “替我多谢林姐姐。” 送走了李园的人,阿飞正打算如往常一样去练剑,抬脚刚要走,被宋雁归提溜着后颈,怀里塞了不知哪里买来的红绸和桃符,撇开乱晃的金穗子,宋雁归握着竹帚一边扫去阶前积雪,一边指挥: “把红绸系到梅树上,再去门上把桃符贴了,然后去收拾下自己的屋子。”巷外渐次传来爆竹声,宋雁归笑着朝阿飞眨了眨眼:“今日除夕,辞旧迎新,不兴练武。” 有人敲门,宋雁归掸了掸衣襟风雪上前,是隔壁宝善堂孙大夫的母亲,她给二人送来了刚蒸好的八宝饭和新鲜做的梅花糕,朝阿飞招了招手。 “谢谢。”阿飞上前接过馈赠,尴尬地道了声谢。宋雁归笑眯眯看他一脸僵硬,竟也不曾出言调侃。 吃完出门,挂好铺子的牌匾,戌时的梆子声刚好响起。 除夕夜的长街如同流淌的星河,人头攒动,宋雁归带着阿飞一路小跑挤进长龙,人手一盏河灯,她催促着他许下愿望,再将河灯依次推进水中。 阿飞从未过过年,今天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人生初次的体验。在荒原的日子,他只分得清昼夜,从不问流年。 “给。”宋雁归不知什么时候跑去买了两串糖画,给他的是剑,她自己的则是刀。两人站在拱桥上,吃着糖画,看水面炸开银花,伴星落如雨。 “都没钱了,不应该省着点花吗?”阿飞握着糖画,默了默道。 “煞风景啊小阿飞——”她夸张地抱怨,接着笑嘻嘻舔了口手里的糖画:“赚钱本来就是为了花的嘛,体验,体验最重要。” 第30章 那钱也不是赚来的……阿飞心里默默吐槽,却明智地没有开口。 “你许了什么愿?”阿飞好奇,顿了顿道:“不说也没事。” “我许的愿,是希望小阿飞岁岁平安。”糖画在宋雁归手中已经只剩一半,刀柄已经被她吃完了:“你呢?” “保密。”阿飞撇开头抿了抿嘴,心头酸软,脸颊被冷风吹得微微泛红。他舔了口手里的糖画,很甜。 春月楼。 白天羽酒意未消,手里把玩着刚才佳人相赠的刀穗,百无聊赖地斜倚在窗边,望向窗外灯火灿烂的景致,视线为桥上之人吸引,嘴角勾起一抹错愕惊喜的笑来。 作者有话说: ---------------------- 祝大家新年快乐,蛇年大吉![加油][加油][比心] 第32章 绯衣公子 夜深霜重。 子时梆子敲过第二声时,宋雁归正坐在屋里,嘴里叼着麦芽糖杆,举一把匕首削着卦签。油灯忽地爆出灯花,火星溅在未刻完的竹签上,炸出一个黑点。 木刀忽然微颤,梁上簌簌落灰。 宋雁归眉峰微挑。来了。 横刀破窗刹那,她手里十八枚竹签扫向后方,旋身劈砍时刀锋顺势上撩,木刀精准架住刀脊,卸去对方七成力道! 持刀人眸中闪过异色,嗓音透着股不自然的沙哑:“好刀法!” 刀势突变,如千斤坠地,是料准了木刀不堪折,逼她变招。 “不肖你说,我也知道。”糖块在舌底咔咔作响,宋雁归拧腰急撤,借力跃上房梁,劲风扫翻烛台,火星溅上对方夜行衣,趁其迷眼之际,袖中抖落一点幽蓝急影。 黑衣人突然一个踉跄:“你使诈!” “啧,阁下数日窥伺,不请自来,倒很是理直气壮!”刀尖破空而至,横削曲池。黑衣人举刀格挡,却骤闻嘿然一笑,宋雁归手腕轻抖,刀身顺势落入另一只手,以雷霆之势点向黑衣人虎口—— “哐当!”黑衣人被迫弃刀,面罩为刀风掀开的瞬间,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怎么是你?”宋雁归一手扶正被踢翻的烛台,收刀,皱眉看向对方——来人竟是前不久于李园有过一面之缘的白天羽。 “咳,不然你以为是谁?”白天羽本就是兴之所至打算要来试一试对方的功夫,只对方神思不属,恰门帘掀起风雪倒卷,寒意骤然。 “糟了!”宋雁归低呼,身影疾冲至后院,院中雪落无痕,阿飞的房中静悄一片,窗棂半开,床榻余温尚存。 “你在找什么?”白天羽揉着酸麻的腕子,见宋雁归难得肃着张脸,一身薄衫迎风雪立于屋脊上,持刀四顾,随即目光似定在某处,双足虚点,月下如掠过一抹烟痕。 “好轻功!”白天羽忍不住赞叹,眼底浮起兴味,脚踏飞燕,猱身跟上。 密林深深。 “有点意思。”绯衣男子眉目含情,嘴角噙着三分笑意,手中玉骨折扇轻摇,看向装晕许久,刚才暴起偷袭的七岁男孩。 能那么快自他亲手研制的迷香中恢复意识,这个孩子不简单,或者说,他背后的人不简单。 自己不是面前之人的对手。阿飞执剑的手在抖,不是害怕,是兴奋。 如孤狼般的眼神牢牢咬住身前之人,剑出如蛇信! 寒光切开残雪,绯衣人的扇尖精准点中他腕间神门穴。阿飞被迫旋身卸力,剑锋在扇面划出一道裂痕。 “剑意不错。”绯衣人饶有兴致地点评,身法诡谲:“可惜还不到火候。”他一手负在身后,腾挪闪避,只守不攻,显是未尽全力。 剑意炸开足下冰层,冰棱利如刀剑,直袭绯衣人面门,趁势挥剑下劈! “太心急。”剑离咫尺,绯衣人嘴角扬起一抹笑,折扇轻扬,剑意为一股气浪震成齑粉! 阿飞喷出一口血,整个人倒飞出去,眼看要身撞树上! 身后有人捏住他的肩膀,冰雪临身,他恍惚间如听到刀身激起一阵龙吟—— 是宋雁归。 “师父。”他讷讷出声:“唔。”嘴里被塞进一串糖葫芦,某人跨前一步将他挡至身后,大剌剌开口道: “小店明日开张,这位客人如果是要买东西,未免也太过心急。如果要买命……”她挠了挠头,一脸认真:“得加钱。” 阿飞:“……” 绯衣人:“……” 对面传来一阵轻笑,那人身在暗处:“我对这孩子的命没兴趣,左右他也命不久矣,何需我动手。倒是阁下身负的内力……未曾听闻昔日幽灵门还有活着的人。你和白飞飞什么关系?她如今人在何处?” 还真是个寻仇的。宋雁归暗呼倒霉,不妨身后阿飞径直冷冷答道: “她死了。前尘旧怨,你大可找我,与她无关。” “死了……”绯衣人闻言人影微怔,一时默然。雪落在金线绣的外衣纹理,勾落鬓边一缕长发。 “罢了。”他举目看向被青衣人护在身后,一脸警惕敌视的男孩,低声喃喃说了句什么,转身欲走,凛冽刀意袭面! “一个问题换一个问题,宋某也有个问题,还想请阁下赐教。” 身后响起玩世不恭的笑意,透着不容拒绝的冷冽。 好霸道的刀意。 “说说看。”绯衣人未曾回身,不妨心下一凛:他似乎低估了这个人的实力。 “阁下莫不是,”宋雁归揣着手,一脸严肃: “阿飞的生父?” —— 翌日。 “观云斋”静悄悄开张了。 宋雁归嘴里哼着不知名的调子,把“三不卜”的牌子挂了上去—— 不卜生死、不测姻缘、不问朝堂。 阿飞抱剑在侧,见状不解:“这样写,还能有生意?”不卜朝堂尚可理解,不算姻缘生死又是什么道理? “会有人抱着和你一样的疑惑上门。” 所以究竟卜的是什么? “咳咳,”宋雁归清了清嗓子,展开一幅官府张贴在街巷口的告示,屈指轻叩: 城北窃案频发,乘更深夜静之际飞檐入户,所掠金银细软无算。贼人身法奇诡,使袖箭藏鞭,踪迹难觅。凡提供确切线索者赏银十两,擒贼归案者赏银一百两。 “还有这个——”一幅私家寻人告示: 城南王员外家孙儿走失,凡提供确切线索者赏银五两,寻得人者赏银五十两。 保定成中似这样的寻人寻物告示,她集了一摞。 阿飞面露迷惑:“他们能信?”这些又岂是卜卦能料算的? “他们不用信我,”她丢了把药糖塞了满嘴,糖块在舌底咔咔作响:“只需信小李探花就好。”说完嘿然一笑。 阿飞露出个一言难尽的表情。 稍息。 “我要测字。”白衣黑刀,刀柄上寄*着红穗,翻身落地时大氅翻卷,露出襟口胭脂印:“就测个‘师’字吧。” 白天羽黑刀拍案,震落梁上灰尘,大剌剌往宋雁归面前一坐,一手举着坛酒仰头痛饮。 这位仁兄自数日前便不请而来,虽大多时候不见踪影,却每日必至,也算得上阴魂不散。 但,看在对方是送财童子的份上。 宋雁归伸手,掌心朝上,勾了勾:“钱先拿来。” “还是一两?给你。” “承蒙惠顾。”宋雁归嬉笑作揖,蘸墨挥毫,宣纸上赫然一个洒逸大字。 “,山也。帀,似刀。可惜山少根基,刀无利刃。”她老神在在,指腹抹开墨渍,补上五横三竖:“路有尽,行则止。白大侠求的是‘師’,宋某赠你一个‘歸’字。” “好一个归字!”白天羽放声大笑,欺身靠近,笑意风流:“我却以为是宋雁归的‘归’字。” 宋雁归往身后椅背上一靠,叹了口气,揣着手,满脸忧心:“这位客人,自恋是一种病,得治。左转宝善堂,慢走不送。” 白天羽耸了耸肩,见好就收:“一直没问你,那天晚上你追出院去,究竟发生了什么?我问了阿飞他也不说。” 宋雁归闻言露出古怪神色,她捂着脸,难得露出一点真实的懊恼,闷声摆手:“别提了。往事不堪回首,不堪回首。” 白天羽见状失笑:“你这样说,我更好奇了。” “你既然那么想知道,”宋雁归若有所思,拊掌道:“帮我看会儿店。” 丢下这句话,也不管对方是否答应,眼风不扫,径自丢下他往后院去了。她才没功夫满足他的那点好奇。 往常这个时候,阿飞都在院中练剑。但最近几日,他还额外多了个任务。 宋雁归优哉游哉迈着步子走进屋时,阿飞正抱着剑盘腿坐在桌上,闭目默练心法。 床榻前,那夜遭逢的绯衣人斜倚在榻前,身上披着的狐裘半落,一双桃花眼微微上挑,玉面朱唇,嘴角漏出半声轻笑: “困之而不杀之,我很好奇,宋姑娘此举是何打算?”他笑地勾魂摄魄,眼底却凝着寒潭千尺。 第31章 第33章 反转又反转 “无怨无仇,宋某对阁下的命没兴趣,只是对阁下的身份有些好奇。”这是变相承认了自己有意困住他的事实。 “姑娘倒是坦率。”绯衣人嘴角微勾,透出半分讥诮:“只我那日也已坦诚相告,我并非这孩子的生父。” “不是生父,也是故人。”宋雁归翘着腿,不知从哪里摸出一碟乳酪馅饼,佐着酥茶声音含糊:“阁下在李园暗中徘徊数日,能等到我们搬离李园才动手试探,耐心倒是比我想得更好。吃吗?” 她掸衣起身,端半碟乳酪馅饼,拉一条凳坐至榻前:“哦忘了你被幽影蜂蛰了眼下动弹不了。”她露出个顽劣的笑,却没进一步挑衅,举箸将吃食送至他嘴边。 绯衣人薄唇轻掀:“吃剩半碟的乳酪,这就是宋姑娘的待客之道?”眼波流转,看向台上那壶未曾开封的梨花白:“桌上那壶陈梨花白,倒勉强可以入口。” “好刀需开刃,好酒需窖藏,你倒是不客气。”满盏至他唇边,青瓷杯沿压着薄唇,绯衣人仰头饮得涓滴不剩,毫不在意地暴露出修长脆弱的脖颈,发出餍足的叹息。 宋雁归肉疼地看着他喝完一整壶,整壶大约二十两银子,铺子开张数日来几乎全部的进账。 算了,看在是徒弟故人的份上。 “这孩子的心法是承自宋姑娘的师门吧,我从未见过。”许是喝了酒,绯衣人眉目潋滟,唇上胭脂色更艳三分,主动开口道:“练功练得如此专注,这个年纪,倒也罕见。” “也是奇了,阿飞平日练武虽说专注,也没见得这样还不受打扰。”宋雁归闻言也是纳闷,挠了挠头,起身朝专心打坐的阿飞走去。 后背抵上玉骨扇尖,她袖中匕首刚滑出半寸,忽觉腕骨刺痛。她低头一看,三根天蚕冰丝缠住手腕,牵动间勾出一点血线。 “别动。不必担心,只是让他睡一会儿。”墨发落肩,宋雁归忍不住要伸手去挠,身后有人笑得风流蕴藉,两指拾起桌角一点药糖残渣: “太常引。色如琥珀,微苦。服之者内力似如江海奔涌,实则真气只在表面流转,一触即溃。宋姑娘,该说你是自信,还是自大呢?” 并指碾碎糖屑,指间停一点幽蓝,轻啄修长玉指:是幽影蜂,竟似认他为主。 “想来你数日前那次是用秘法激出十成内力,为了擒我至此,你那样做的代价不可谓不大。” 倒行逆施,至少十数日内力全无,且她本就心脉受损,活不过一年,每这样做一次,她就离死更近一步。 这人要么是个疯子,要么是个赌徒。 比他当年还要疯。 碎发遮掩的明灭光影里,宋雁归嘿然一笑,语气分明没有半点惊慌,她饶有自得,尝试转头看向他,满眼是赌对了的开怀高兴: “好厉害!你果然跟李兄说的一样精通医毒,也难怪,毕竟是李兄也很推崇的江湖前辈。千面公子,王怜花。” 王怜花:“……”第一次被同辈之人叫成前辈。不过:“你试探我?” “嗯!”宋雁归大方点头承认。 王怜花脸上露出一丝真切的困惑,眸中却划过一抹妖异之色,若有熟悉他的人在此,便会知道这是摄心术:“你这么做,所为何来呢?” 宋雁归敛了笑,一改嘻嘻哈哈的模样,正色道:“你在李园中听到了阿飞的身世和中毒的经历,深夜来此分明是打算救他的。但是为什么半路又改了主意呢?” “我想不通,阁下为什么分明有能力救却不救,所以我赌了一把,这两日看到你分明有机会走却不走,我就知道,我赌对了。” 这个人竟不受摄心术影响。王怜花眉峰微挑:“哦?赌对了什么?” “你在犹豫。”拳落掌心,宋雁归肃容,义正词严,抬手挥斥方遒:“江湖儿女这般扭扭捏捏做什么,该出手时就出手,我相信在怜花公子的妙手回春之下,给阿飞解毒这件事不过是手到擒来,轻轻松松,绝不耽误您半点功夫。” 语毕,她侧眸眨了眨眼:“前辈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你求我?” “我求你。” 王怜花笑叹了口气:头一回见宋雁归这样的人,目光坦荡明亮,所行之事皆用阳谋,明明是在求人,脊梁却挺得比谁都直。 他好像很难讨厌这样的人。 “我可以给他施针刺穴,辅之以九转续命丹,如此一来,够他保命无虞。只是……” “只是?” “会遗留一些小问题。”扇骨自宋雁归后背移开,折扇轻摇:“无伤大雅的小问题。” 宋雁归自袖间取出一颗丹药,递出:“是像这样的小问题吗?” 王怜花折扇轻挑,丹药自鼻端嗅了嗅,一脸嫌弃:“断武解毒丹,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唔,不过倒也不失为一个思路……” 他说得漫不经心,扇遮半面,露出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只在看见宋雁归瞬间阴下来仿佛要吃人的表情时眉眼笑意真切了几分。 “放心,只是每月会有一日遭余毒反噬,和断武解毒丹的霸道相比,只是每月中有一日失去功力,算得温和了。”王怜花道:“你这个做师父的十几日失去内力都无虞,自不必担心他会有事……” “王怜花,”话音未落,宋雁归抬眸,声微沉,目光犀利如刀:“我看起来很好骗吗?” 果真如他所说,何需犹豫数日? 这会儿倒不叫前辈了,看来刚才是故意说来膈应我的。王怜花不合时宜地想。折扇一收,扇骨相击声如玉罄:“多年未曾骗人,功夫的确不若当年了。” “不妨告诉你,我与这孩子的母亲有仇。此刻我为刀俎,你为鱼肉,我若不救,你奈我何?”他抱臂斜倚,笑意慵懒带着三分邪气。 宋雁归无端想起那日酒肆,白天羽说起王怜花之时: “此人昔年行事亦正亦邪,但凭喜乐。与熊猫儿交好,和沈浪亦敌亦友,不过最后沈王二人化干戈为玉帛,但此后江湖也少有人看见他们了。” “熊猫儿和沈浪,这两人分别用什么兵器?” “熊猫儿使一柄无鞘短刀,还有只神磁葫芦。沈浪用长剑,是‘九州王’沈天君的后人。” 这才是王怜花,纵使已从善如流,骨子里多少还留着些乖张叛逆。 在无净山上,宋雁归没少因为嚣张叛逆挨宋辞的胖揍。 但眼下,她确实打不过王怜花。 不过好在,她还留了后手。 “你笑什么?”王怜花直觉有什么脱离了自己的掌控。 宋雁归双手揣在袖中,歪了歪头,无辜眨眼:“你猜。” 自己忽略了什么吗? “……我相信在怜花公子的妙手回春之下,给阿飞解毒这件事不过是手到擒来,轻轻松松,绝不耽误您半点功夫。” 绝不耽误半点功夫……她是如何知道他时间有限,赶着离开保定? 信,是信,就在自己昏迷的时候。 宋雁归见他很快想通了其中关节,扬了扬手中纸笺,笑得见牙不见眼:“王兄犹豫做不出选择,便由我来替你选择。” 她顿了顿,有风掠过,束发在身后随风轻扬,衣袂翻卷,她慢悠悠道: “刚好,我这个做人家半吊子师父的,也想见见徒弟的另一些故人,和徒弟的生身父亲。” ----------------------- 作者有话说:宋雁归:是!我认错!生活让我不择手段! 道长:你会改吗? 宋雁归:生活的错,为什么要我改!(理直气壮.jpg) 第34章 表哥表妹? “呃!” 王怜花掐着宋雁归的脖子将她抵在梁柱上,杀机碾进话里: “宋姑娘好手段。” 宋雁归的脚尖离地数寸,嘴角仍扯出抹浑不吝的笑:“王兄反应何必这么大,如此……”她艰难地吐出后半句:“你也无须着急赶路不是?” 要救王怜花,速至保定城观云斋。 她扬了扬手中复写的字条,挑眉,火上浇油道:“不必谢了。” 王怜花眸色骤暗,指节收紧:“我若现在杀了你和这孩子,你这一番苦心孤诣,可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咳咳,”额前碎发掩映下的双眸微抬,她笑,一字一句:“七年前的你或许会这么做,可如今的你既然会将一身本事尽数托付给李寻欢以谋周全,你就绝不会再动手杀人。” 疯子。 不惜摧折心脉困住他,以太常引和幽影蜂作饵试探他,示弱以蒙蔽他,截获沈浪的飞鸽传书去信以逼迫他。 自大吗?不,是足够的自信。 这女人表面上萎靡懒散,实际是个会拿自己命来赌输赢的疯子。 “宋雁归,你很聪明。”他忽然松手,任她滑落在地,一身杀气尽敛,似笑非笑道:“可世事未必能尽如你意。” 她未免太小看了她即将面对的人,那样的人,又岂会为计谋或暴力所胁迫? 第32章 她也小看了他。 “咳咳咳,”宋雁归一阵猛烈的呛咳,她揉着自己发紫的脖颈:“那就是我的事了,不劳你费心。” “不过我倒是好奇,王兄这般动怒,似乎很不希望阿飞的其余故人来此,怎么?有什么顾虑,说来我听听。”她笑眯眯揣着手,一脸欠欠的好奇。 “父子情切,感激涕零。宋雁归,你是在幻想出现这样的场面吗?”王怜花露出个讥讽的笑: “我不妨坦白告诉你,要彻底解决这孩子所中之毒,除了需我施针用药之外,还必须辅以一门特殊的内功心法:炎阳化毒决。恰巧与我同行的人中确有一人善使此法。可你凭什么笃定对方一定会愿意见这孩子?甚至不惜损耗内力救他? 白飞飞是怎么得来的这个孩子,他虽不全然知情,但也可猜得七八分。“你这么做,未必能如愿救得了这孩子,反倒树敌许多,还很可能伤害一些全然无辜之人。这么做,你难道能问心无愧?” 一阵沉默。 王怜花见眼前人闭目皱眉苦思,嘴角浮起一丝笑意。示弱劝诱,虚虚实实,也是千面公子的拿手好戏。 “我明白了!”她拳抵掌心,一脸恍然大悟:“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这位朋友同意救人,你就会如约给阿飞解毒对吗?” 王怜花:“……”该说不说她真的很会抓重点。 目光滑向某个陷入“昏睡”的孩子。王怜花嘴角勾起一个意味不明的笑,他微微颔首: “那是自然。” “好,那就一言为定。”宋雁归举掌示意。 “一言为定。”附掌立约,王怜花答得看不出犹豫。 —— 前院。 酒至半酣。 白天羽意犹未尽地饮尽最后一滴,说起来每日来此酒水自带,那日他见宋雁归好不稀罕得了瓶二十年的陈梨花白,原本以为是这穷鬼想开了终于舍得破费款待自己,可没想到等他自红绡鸳帐里一梦方醒,半日后再至观云斋时,她根本没有半分拿酒招待他的意思。 宋雁归平日里不喝酒,那这酒是给谁准备的? 白天羽莫名有些在意。 还有另外一件事让他在意,那日她忽然问起七年前的武林旧事。 沈浪的剑、熊猫儿的刀和神磁葫芦、王怜花的千技千面,还有楼兰古城的决战,是如他这样年纪的江湖客也不免为之心折的风云故旧。 神刀堂并不以情报为立身之本,但作为武林之中不容小觑的一方势力,虽从未谋面,可白天羽所知的信息绝不会比李寻欢少。 只是原本他以为她会关心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白飞飞之间的纠葛,还有快活王和云梦仙子的恩怨,结果她却只问了各人的性情和武学所长。 “虽然你的实力也已称得上一流,但你还不是他们几人的对手。”白天羽公允客观地评判道。 他记得她当日惊艳的刀技和精湛的轻功,但若非他出手只为试探,加上幽影蜂令他四肢短暂麻痹了片刻,她未必能胜过他。 当然,输了就是输了,他认。 可若以她当日展现出的实力要对战沈浪他们,乃至是三人的联手,她绝无必胜的可能。 “我又不似你般好战,我本就没打算和他们比试。”宋雁归摊了摊手。 “不过,还是要多谢告知啊白兄,行走江湖,有用的情报价值万金。”她一脸真挚,紧接着道:“虽然我没钱,但宋某一定会报答你的。” “你都说了自己没钱,”白天羽失笑,啜一口清茶:“你倒说说要拿什么报答。莫不是……以身相许。” 她竟没有当即反驳,似在认真思索掂量,接着道:“跟那个分量也差不多。” “噗!” 肉眼可见的不可置信和慌乱,又在看清宋雁归被喷了满面,碎发结成一缕一缕尤在朝下滴水,狼狈不堪配上她咬牙切齿的表情—— 不厚道地纵声嘲笑的同时,心头一点异样随即也随笑声忽略。 嘴角忍不住微微翘起。不过说起来,她去后院的时间未免有些太长了。 四角悬挂的铜钱微微摇晃,叮叮作响。 “咦,你怎么还没走?” 青衣女子指尖捏着颗花生米,任米衣簌簌落了满地,剥好塞进嘴里,吃得正香。 “我还没问你怎么去了那么长……时间。”他看向她身后执扇轻挑竹帘,一袭绯衣,墨色长发的男子,尚且还能闻到广袖间浸着梨花酒醉:“他是谁?” 气氛倏然微妙,隐隐暗流涌动。 最先察觉这气氛的人是王怜花,最先破坏这气氛的人是宋雁归—— “他是我儿子——嘶!” 是王怜花的折扇不轻不重敲在她头顶,他微微俯身,忽将她鬓边碎发别至耳后,指尖若有似无擦过她耳垂,当没看见她汗毛倒立:“表妹总这般爱说笑。”他忽然转头看向白天羽:“这位是……” “白天羽。” “王怜花。”王怜花折扇轻摇,不慌不忙道。闲适如在自家庭院。 “你就是王怜花。”白天羽隐隐对眼前人的身份有所察觉,却还是忍不住目露疑惑:“从未听说千面公子还有一个表妹。” “他……”余音被嘴边擦拭花生米碎屑的帕子堵住,宋雁归被他暗暗扣住命门:“数年未见,表妹这脾气……”用帕子擦去她唇角碎屑,动作轻柔得像在擦拭名贵瓷器:“还是始终如一地洒脱不羁。” 在宋雁归的白眼暗暗翻到天上之前,王怜花的戏瘾总算得到了满足。 又是表兄妹,真是滥俗的关系,全不如说是母子关系来的惊世骇俗。宋雁归遗憾地仰头叹了口气。 “你的脖子怎么了?” 被王怜花一连串骚操作晃得眼疼的白天羽,这才注意到她脖颈间的青紫痕迹,本就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表哥诸般怀疑,见此,眼神更是直接透露出浓浓的戒备,心中已有七八分认定宋雁归是受制于人。 “我没事。姓王的……表哥刚才试我功夫。”她抽回手,无可无不可道:“两位自便,我有事。” 她有事要问问阿飞。至于王怜花……爱怎么折腾随他去,左右至多不过一个月,她要等的那些人就该到了。 白天羽却自这满不在意里品出一丝气苦。 眼前之人纵使武功深不可测,可他尚在此,又怎会任朋友落入险境而不顾?宋雁归便如此不信他么? 既然如此,也罢,何必自讨没趣。 “天色不早,白某也告辞了。”白天羽语调生硬,负上黑刀,拂袖而去。 “哎,这性子怎么比那猫儿还烈。”王怜花手执折扇,扇上露出一丛柳,看着白衣背影,微微摇头,一脸浅笑无奈。 ----------------------- 作者有话说:所以雁归说的给白天羽的报答到底是指什么呢? 已知“以身相许”是错误答案。 第35章 退一步算我输 暮色将巷口的青石染成蜜饯色的时候,青衣客腰间歪歪斜斜系着把木刀,一手提着荷叶包往回走。油纸里裹着得月斋今日最后一份酥螺,嘴里叼着根糖葫芦串,糖渣在她破旧的箭袖上黏成星星点点。 遥遥就能闻到宝善堂飘过来的药味:白芷、当归、肉桂、川芎……药味浓郁不散,都是熟悉的老朋友,毕竟相伴半载有余。 问题是之后发生了什么? 无净山上的坟,莫名其妙地坠海,醒来又遇到白飞飞母子,她竟不知自己是怎么死的,那段记忆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就好像无端失去了一部分记忆似的,奇也怪哉。 莫不是自己睡着睡着就再没醒来?她已问过李寻欢,他广交江湖好友,但却从未听说过楚留香、姬冰雁、胡铁花、还有石观音之名。 她无意识地抠了抠腰侧的木刀,只有这柄木刀还在。心绪微微陷入泥淖。 “宋老板回来啦!”孙大夫刚给一位病人诊了脉开了方子,好不容易拨开拥挤的人群送至门口,遥遥见到宋雁归一脸魂不守舍的样子,扬声笑呵呵招呼道。 老板……宋老板!说的莫不是我? 宋雁归虎躯一震,双眸熠熠生辉,浑把刚才思虑抛诸脑后,只笑容满面地高声应道:“诶!孙大夫好!” “嗤—”有人发出一声轻笑,王怜花斜倚在门边,青玉簪松松挽着泼墨长发,玉面绯衣,浑不觉一笑以后,周围那些为他驻足流连的男男女女如何倒吸了一口气。 “麻烦各位,让一让,让一让。”宋雁归一手举高荷叶包,扯开好几个拉着她问王怜花可曾婚娶的媒婆,硬着头皮拨开人群,艰难抵达门口。 王怜花轻车熟路地拽过她的后领,脚踏飞燕,在一片惊呼声中纵身跃过门墙。 “你看起来似乎不乐意,怎么,想出去的话我把你扔出去也不是不行。”王怜花懒洋洋道。 “你误会了。我只是有些后悔。”她满脸痛心疾首:当初把“三不卜”的其中之一草率定为“不测姻缘”,致使眼前这商机,白白浪费! 第33章 “有人在后院等你。” “谁?白天羽?”宋雁归挠了挠头:“说起来他好几日没出现了。”难怪我变穷了,原来是送财童子不来光顾了! 她从空瘪的钱袋子里抖落最后十几枚铜钱,哀叹了口气。 真是一点都藏不住心事的表情,和最初算计他时的步步为营简直判若两人……不,这么说似乎也不对。 “恐怕你要失望了,来的人并不是他。” “居然不是送财童子?!”她拍案而起,一脸失望:“那是谁?” 王怜花:“你进去一看便知,我不便出现。”扇尖轻点她手边:“酥螺留下。” 笑话,这是她给宝贝徒弟带的零嘴。 “我是他长辈。”吃一碟酥螺算得了什么。 呵,不受威逼可以对小辈生死袖手旁观的长辈。小辈长到七岁从未见过一面的长辈。从没给小辈买过什么现在还好意思张口抢小辈零嘴的长辈。 就这,还好意思自称是长辈。不要脸。 她的表情在骂我,骂得还很脏。哦不对,应该不止是在骂我一个人。 虽然满脸忿忿狐疑,她还是一手提着酥螺转身进屋去了,当然没有给他留一口。 王怜花不知怎的想起自己幼时意外豢养过一段时日的赤狐,虽然受了伤奄奄一息,但狡猾、骄傲、灵动。可惜伤还没好全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月光淌进窗棂,他倚在窗边,扇尖划过天际北斗,嘴角挑起一抹戏谑的笑。 —— 屋子里有细碎的哽咽,女子的啜泣声。 阿飞闷声佐茶吃着酥螺。他本可以去另一间屋子吃,但他不想和王怜花共处一个屋檐下。 宋雁归刚刚情态浮夸地在屋子里破口大骂—— 她骂的是李寻欢。 演技有待提高。阿飞在内心给出差评。 “或许,或许是我误会了表哥。”林诗音的声音还带着哭泣后的微微沙哑:“雁归,我实不该来打扰你和阿飞的,但我实在无处可去,也无人可诉了。” 离家出走,已是林诗音二十余载的人生里做出过的最出格的一桩事——虽然出走的距离是李园三条街开外。 “所以,说到底那女子是白天羽路过救下,托李兄代为安置在了李园,这几日林姐姐你却看到那女子和李兄拉拉扯扯,甚至还抱在了一处。她叫什么,噢!林仙儿。” 林诗音支支吾吾,沉浸在悲伤中稍稍回神,这才发现一边还有一个一脸淡漠,因为个子小存在感微乎其微的小阿飞:“雁归,阿飞还小……”听这些恐怕不合适吧? “差点忘了!”说着伸手一把捂住了小阿飞的耳朵。 阿飞:“……”都听得差不多了你还捂个什么劲。 “这有何难,当面对峙,直接问清楚便是。”说话的却是阿飞。 林诗音闻言微怔,宋雁归倒一脸赞同:“我觉得也是,果然师徒同心!” 与其猜来猜去,不如直截了当。感情一事上,她直觉李寻欢虽优柔,却不应似白天羽那般滥情才对。 不过说起来这事还得怪送财童子,不,白天羽。 “叩叩叩。”屋外响起敲门声:“咳,表妹,是我。” 李寻欢的声音。 宋雁归提溜着阿飞自觉退避,门外碰上李寻欢歉疚担忧的目光,她丢给对方一个好自为之的眼色,随即溜去了前院。 王怜花也在。他和阿飞相看两厌,见后者出现,识趣地自觉没有进屋,只在窗下站着。 宋雁归揉着眉心,刚才一番大骂说得她口干舌燥,阿飞适时地推过去一盏茶,宋雁归感动莫名,满脸老怀安慰:果然是为师的好徒弟,没白疼。 “噗——咳咳咳,这茶里是加了多少盐,怎么这么咸?” 阿飞一脸疑惑:“普通的白水,什么也没加。”说着自己倒了半杯饮尽。 宋雁归闻言微顿,随即举起茶壶,悬空径直干了满壶。 “原来是我错觉,确实是白水。”她笑嘻嘻道,话音未落,余音伴随一缕寒芒刺向窗外站着的绯衣人。 王怜花见青衫客满目杀气腾腾,鸽血石扇坠在夜里映出流光,捏碎指尖一枚铜钱,笑得慵懒肆意:“才发现,有够迟钝的。” “解药。” “王某生平最不喜受人威胁。”他一脸无辜,笑得像只狐狸:“你拿什么和我谈条件?” 宋雁归咬牙切齿,忽地想到什么,气极反笑: “你托付给李寻欢的那本书。” 手中折扇微微一顿,王怜花面上笑意微敛,声音透着一丝危险:“此物不在你手中,怎么,想诈我?” 宋雁归恢复了吊儿郎当的模样,比了个三的手势。王怜花心中一凛:自己怎么差点忘了,这人是个疯子这件事。 大约三日,眼前之人的内功便会恢复。旁人若是惜命,绝不会愿意损伤自己以图几个时辰的武力巅峰,可她是宋雁归。 平日里看着比谁都惜命,可只要触碰到底线就会不顾一切——这孩子是她的软肋。 你知道我的软肋又有何妨?天下间无人是我对手。你要伤害我徒儿,我就毁了你在意的武学传承。 宋雁归负手立于中宵,一语不发,周身却透着睥睨一切的自信。 不可控的疯子。纵使李寻欢也绝非全胜时期的她之对手。 王怜花以扇遮面,扇底漏出半声轻笑,逐至笑不可抑,扇骨拂过一点乌色:“拿去!” 朝宋雁归一同袭去的,还有王怜花扇底十八根透骨钉。 十八根透骨钉,目标是六处大穴:膻中、气海、曲池、中脘、关元、神厥。他施放暗器的手法刁钻,辅之以唐门秘术,受之者一旦遭封穴,将内力大减,但于性命无碍——还能限制她不计后果地使用秘法逆行经脉,多活一段时日。 他甚至还在出招时算准了以她现在的实力足以闪避的距离。这样便可以了……等等,她怎么不躲?! 不躲便是非死即残——已来不及! 阿飞疾呼:“师父!” “疯子!”绯衣人咬牙急掠,只余残影,如箭离弦! 而宋雁归呢? 她站在原地,不退不避,还心情很好地朝他咧嘴一笑。 ----------------------- 作者有话说:嗯,宋雁归同学平日虽苟,但骨子里一直挺疯的。 但她眼下这么做当然不是纯粹不要命。所以是为什么呢? 第36章 名侠现身 一只通体玄色的葫芦。 精准地挡在了透骨钉的轨迹上,只听"叮叮叮"一阵轻响,电光火石间,十八枚透骨钉尽数被葫芦吸住。 “哟!”宋雁归一脸惊喜地挑眉,摩挲着下巴饶有兴致地观察,浑没有身临险境的半分惊慌之色。 王怜花对眼前出现的这只葫芦绝不陌生,事实上,看到葫芦出现的那刻起,他便猜到了来者何人—— “猫儿,你来得倒很快。” “王怜花,你究竟怎么回事?” 来人浓眉大眼,身上反穿着件破旧羊皮袄,虽然满脸胡渣,但一双猫眼明亮清澈。他跃入院中,动作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像一只灵巧的猫。 他捡起在地上滴溜打转的葫芦,目光在王怜花和宋雁归之间来回扫视,眉头越皱越紧,语气几乎是在质问: “我们收到消息说你出事了,连夜一路疾行,就连……”话至一半,注意到有外人在此,及时收口,转而道:“结果你不仅人好端端站着,若非我出手及时,你还要伤了这姑娘。十八枚透骨钉,以她的身手,根本连一根都躲不过!” “就是。”宋雁归等阿飞服下解药,挑起根树枝蹲在地上戳弄着葫芦,闻言抽空抬头一脸赞同地点头。 “你知道有人在附近?”趁两人注意力不在此处,阿飞皱着眉小声问。 “咦,这孩子是谁?”她尚不及开口,熊猫儿注意到阿飞,一手指着他,直接大声问了出来。 凑近,弯腰仔细打量,浑不在意阿飞警惕戒备的目光。熊猫儿毫不怀疑但凡他有点异动,这小子都会动手。 生人勿近的小狼崽子。 宋雁归没有阻止,刚好她也有件事想确认。 “看着有点像……”熊猫儿喃喃自语:总觉得这孩子长得有些像他某个认识的人,是谁呢? “猫儿,你再这么看下去,当心这小子拿剑捅你。”王怜花凉凉道。 “我知道了!”熊猫儿拊掌大叫:“王怜花啊王怜花,这小子该不会是你的儿……唔!” 腹部被人狠狠给了一拳,生疼。被骤然袭击的男子却挠着头一脸愉悦满不在乎,甚至眼神隐隐透出一丝欣赏:“小子功夫不错嘛,拳势刚猛,也是*你爹教的?不像他的路数。” “他不是我爹。”阿飞语气冷漠,抬腿横扫,熊猫儿跃起后撤,轻松躲过。 “哈哈,总不能次次被你打中,不然你猫大爷这么多年在江湖上岂不是白混了!”熊猫儿叉腰笑道:“呃!王怜花你怎么还背后偷袭!” 第34章 “满口胡话,猫儿,我看你是真喝多了。”王怜花收扇,语气中藏了些冷意。 “他真不是你儿子?”熊猫儿跳脚,左看右看:“鼻子和嘴巴分明有些像啊……”眼见一大一小目光愈发危险,他摆手讨饶道:“罢了罢了,就当是我眼神不好。” “怎么只来了你一个?”看够了戏,宋雁归冷不丁开口问道。 “姑娘这么问,是觉得还应该有谁来吗?”抖落满壶身的透骨钉,熊猫儿拔开瓶塞,畅快喝了一大口。扫向宋雁归的眼风隐含探究。 她挠了挠下巴,任凭打量,心念陡转,想的却是:这么大的动静,李寻欢怎么还没出来? 她朝后院瞥去:原来如此。 “姑娘是在找我吗?” 来的人一身白衣,身负一把长剑,衣衫落拓,面容俊美,嘴角微微上扬,笑容懒散又透着一丝神秘,看起来一副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模样。 但他只要站在那里,江湖中便无人敢轻视他,只因他不仅是“九州王”沈天君的后人,还因他自己也早已是江湖上的一个传奇—— “在下沈浪,不知姑娘特意引我等来此,究竟所为何事?” 他话一出,身旁阿飞的身形明显微微一僵。 宋雁归见状若有所思,跨前半步,不着痕迹地侧身挡住沈浪探究的目光,揣着手微微含笑,拱手作揖:“久仰沈兄大名,失敬失敬。”紧接着话锋一转:“应该还有一个人没来吧。” 话音一落,原本身形散漫无忌的两人身躯微微紧绷,面上笑意微敛:“内子有孕在身,在下已托人代为照看。”说话的是沈浪。 见宋雁归沉默不语,他语气不改宽和沉静: “姑娘既有所求,但说无妨。若是王兄冒犯了你,我在这里也替他向姑娘赔罪。” “我,冒犯她?”王怜花似听到了什么笑话,忍不住讥诮重复了一遍。 “沈兄爽快,我和王兄之事不过误会一场。早该翻篇了。”她笑眯眯摊了摊手,接着看向对方:“我此番所为主要是想……是想……”身后有人拽住她衣角用力拉了两下。 “是想能在有生之年,一睹这位猫兄的风采!” 阿飞:“……” 王怜花:“……” 熊猫儿:“哈?” 沈浪定定看向宋雁归,目光隐含锋芒,嘴角却漾起一抹和煦的笑:“人已见到,宋姑娘既已如愿,那我等也不便久留了,就此告辞。” “慢。”宋雁归截住话头,笑道:“神刀堂堂主白天羽,托我向猫兄下一份战帖,邀猫兄明日午后,于李园后山小竹林,与之一战。” 她笑容淡淡,弯腰深深作了一揖:“话已带到,还望猫兄,切莫失约。” 转身,伸手轻拍了拍在一旁始终一言不发的阿飞肩膀,一起离开了。 “她这是打的什么算盘?”熊猫儿一脸迷茫,求助地看向沈浪。见他垂眸沉思,又捅了捅今晚就没怎么说过话的王怜花: “王怜花,你有头绪吗?” “‘神刀无敌’白天羽,是个值得认真对待的对手。猫儿你对上他,还未必能赢。”他慵懒笑着,满脸事不关己。 “嘿,你激我?”熊猫儿没好气道:“你还没说究竟怎么回事,莫非当日,你就是败在了这个‘神刀无敌’手里。他和这姓宋的什么关系?情人?夫妻?” “越说越没边了,蠢猫。”王怜花翻了个白眼,微嗤道。 “算了,我可不打算比那牢什子的武,既然人都齐了,索性咱们连夜走吧。”熊猫儿虽有些技痒,还是选择按捺住内心,主动提议。 “不可。”沈浪和王怜花异口同声。 “王兄你先说吧。”沈浪道:“你与这姑娘相处时日比我们多,对她的为人应比我们了解。” “宋雁归她,”王怜花遥遥望向后院,刚才她便和阿飞从此处径直离开,他目光复杂,自沈浪似一无所觉的面上划过——是真的没有察觉,还是根本不在意。他抿了抿唇:也罢,她既不说,他何必多此一举。 他沉声娓娓道来:“猫儿你别小看了她,真要打起来,我们三个合力都不是她的对手。而沈浪,刚才她已经知道了你的软肋。” “七七有危险!”熊猫儿惊呼,眼看就要疾奔而出。 “猫儿回来!”沈浪一把拉住他,无奈地看向王怜花:“你何必吓唬他。” “谁让他今晚浑话连篇。”王怜花以扇遮面,笑得恶劣。 “放心,她眼下武功尽失,就算想做什么也做不了。”王怜花见好就收:“那白天羽的武功确实不错,只性格刚愎自傲,对猫儿你倒颇赞赏,你和他过过招也好。” 顿了顿,转而道:“沈兄呢,又是为何以为不可?” 沈浪摇了摇头,轻笑:“你说她武功尽失,这便难怪了。”他神情一阵恍惚,隐隐流露出抗拒:“但她周身那一丝隐隐的护体真气,倒让我想起一个人。” 王怜花心头微微一跳,他当真敏锐,只故作不知,笑问:“哦?哪个故人?” “你俩在打什么哑谜?”熊猫儿皱眉瞪大着双眼,挠头疑惑。 沈浪摇头轻笑:“猫儿你的反应可瞒不过我,刚才她那话一出,你恨不得立马应下比试。” “哎哎,别说穿。” 沈浪:“左右也不急在一时。我和猫儿准备往李园小住几日,王兄要一起吗?” “不了,我在这里住惯了。”鬼使神差地婉拒,说完他心下也是一愣,只面上不动声色:“你们去吧,总得有人就近防着些她。” “有道理,”熊猫儿赞同道:“指不定又在憋什么坏招。” 沈浪看着王怜花离去时懒散的背影,若有所思,在熊猫儿的催促中点头道:“走吧,七七还在等我们回去。”提起爱妻,沈浪的眼中浮起一片柔意。 —— 烛火昏黄,不妨碍宋雁归举着罐浆糊,一手握着刷子,来回上下裱糊着被风吹破的窗框。药糖在舌底咔咔作响,被故意咀嚼得很大声。 “我来吧,窗户纸都快被你刷破了。”阿飞挪到她身前,垂着头,伸手,腕间一缕红线若隐若现。 宋雁归手上动作微顿,目光落在他腕间,淡淡“噢”了一声。随即跳下窗,掸了掸衣襟,让位给对方。 转身去倒水喝,身后响起阿飞声线微沉的低语: “于他而言,我大概只是个耻辱。”他自嘲道:“就算我死了,他也不会为我掉一滴泪。倒惹师父你白白为我费心伤神……到此为止吧。” “你说什么?” “我说你别管我了!让我自生自灭……” “啪!” 阿飞微愣,半边脸微微发麻,门外也有脚步微滞: “清醒点了吗?”宋雁归抱臂站在他身前,语气不起波澜,目光淡淡看着眼前一脸自厌自弃的男孩。 数月以来,阿飞头一回见宋雁归露出这样的表情。 “吃面的时候汤太咸怎么办,加点水、或者把面和菜挑出来吃就是了,总还不到把整碗面都倒掉的地步。 即使满身淤泥,也要肮脏地活下去,做你想做的事,爱你想爱的人。等到死有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你才会发现有些人不比昨天没吃到的李记糖葫芦来得紧要。” 干燥温暖的手掌落在头顶:“可这些事如果你自己不去经历,就永远无法体会。阿飞,你的命是你父母给的,可你的人生不是。” “我一定会让他救你。”她捏了捏他泛红的半边脸颊,摸出一瓷瓶的药膏替他抹上,笑容明亮:“乖乖在家里等着,我去给你买李记糖葫芦。” 男孩呆呆应好,连宋雁归何时出去的也不知道。 屋外。 “这个时辰,哪里来的李记糖葫芦?”王怜花倚在门外,斜睨着道,只话语里难得没有讥讽。 “呔!好个听墙角的小人!” “……”我真是疯了留在这里跟这个疯子搭话。 宋雁归收起夸张反应,轻笑,径直走出院门,春夜月明星稀,夜深人静,巷子里除了偶或响起几声犬吠,并无人声。 青石板地,唯有一青一红两个前后一矮一高的身影。 “那孩子……当年大概率并非出于沈浪自愿。”王怜花难得平心静气,也不管身前不远处那人听没听进去:“他如今妻子有孕,胎象却不稳,炎阳化毒决可以化毒,亦可稳脉。每日沈浪需以此决保她们母子平安。” “二者选其一,他其实没得选。”他顿了顿道:“沈浪,不是一个会为威势所迫之人。”所以即便你武功再高,他也不会为你所迫。 “宋雁归,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王怜花一脸不耐地看着她轻车熟路地摸到李记糖铺的后院撬门溜索,一阵窸窸窣窣躲在人家库房偷吃的。 “啊?你在和我说话?”她嘴里叼着根糖葫芦,左右手各握了两串,发顶还占着糖霜,声音含糊,形态沉迷,乍回过头来,还眨着眼睛一脸无辜。 第35章 “……”难得好心真意给她些建议的自己简直像个傻子。他气笑,懒得再多看她一眼,转身离开。 “啧啧,这脾气,还没我家阿飞一半好。” 宋雁归一脸嫌弃,她仰头望天,月光漏过残瓦照着她的眉骨:“不会为威势所迫么……” ----------------------- 作者有话说:长章放送! 故人一二三,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人要为自己而活,不要为了谁的认同活着。 ——这是宋雁归信奉的道理(之一)。 第37章 叩命 山间晨雾未散,空气里带着泥土的芬芳。 宋辞挽着半卷沾泥的靛青裤腿,晨露将束腰的葛布浸出深浅斑纹。他的右脸颊上有一道很深的疤痕,那是很多年前他为了护住怀中婴孩被对手偷袭留下的。 锄头斜插在苜蓿丛里,刃口沾着几星未拍落的腐叶。他望着正在田里插秧干活的几小只,手里拎着一袋油炸果。 欣慰点头的同时,提溜着最小那个的耳朵,让她站在自己边上罚站,手里左右各提着一个满满的水桶。 他清了清嗓子,招呼几个小的停下手中活计:“都过来坐,我有事要交代。” “师父这是又要下山?” “不错。”宋辞一脸严肃道:“这片田就交给你们几个打理,尤其是,替为师看好这个小混蛋。”他指了指在身边罚站的某小只:“上次那样的事,绝不能再发生了!” “是,师父!我们一定看好阿归!” “绝不让她再去王婶家捉鸡!” “绝不让她再去张伯那耍狗!” “绝不让她再进赵师叔的药房!” 异口同声:“师父你放心去吧!” 宋辞:我怎么听着觉得哪里这么奇怪呢? “咳,你们赵师叔的药房她想进就让她进吧。”他一脸为难道。 众弟子:果然要坑就坑自己人,赵师叔终究还是被师父给毫不犹豫地牺牲了。算了,一切都是为了山上的安宁。 “我想下山。”一身青灰短打的总角小儿不知何时将手里水桶搁在地上,举手笑眯眯道。 “不行!”宋辞痛心疾首道:“山上这几户的钱我都快不够赔了!你去了山下还得了?” “可我想下山。”宋雁归一脸认真。 众人正待劝,宋辞摆了摆手,放下手中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的油炸果,他问:“为什么想下山?” “想行走江湖。”她声音稚气,思索着道:“还没走过,得走一走。” 宋辞:……感情江湖是你的什么后花园,你丫准备逛集市去呢。 他一手大力拍了拍自己这小徒弟的脑袋瓜子,哭笑不得。 “那为师问你们一个问题,若是明日下山,行走江湖,你们最要记住的,是什么?明心,你先说。” “谨记正邪殊途,不做有辱师门之事。” “雪舟呢?” “弟子……弟子想先给扬州的孙姑娘写封信,不知道她是否安好。” “师父问你行走江湖最要紧的事,你怎么说起孙姑娘来了?”红衣少女翻了个白眼吐槽。 “那红叶你呢?” “以直报怨,还有,打不过就跑。” “要我说嘛,”不等宋辞问,宋雁归双手负在脑后,自信道:“哼反正再过两年都打不过我,我想干嘛就干嘛——哎哟!” “好好说。”宋辞提溜着她耳朵,黑着张脸,阴沉沉道。 “知道了知道了。” 她挠了挠头,指向宋辞手边的油炸果:“就做一只油炸果!” “馃子在滚油里再怎么炸,都是一开始下锅时捏好的形状。”她边吃边道:“面糊佐料分布均匀,松软可口!” 众弟子:“你只是饿了吧?!” 唯独宋辞哈哈大笑,拍了拍宋雁归的肩,满脸欣慰:“宁榨我髓,难折我节。很好!” “所以我可以下山了吧!”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是顺杆儿爬的某人。 “不行。”宋辞没有感情地拒绝。 “嘁!浪费我感情!”做了个鬼脸,一溜小跑没了人影,然后转角撞到偷听的赵老头,像一只小鸡崽一样被拎到药房去喝药。 二十岁的宋雁归盯着柳条巷早餐铺子的油炸果,她在等人。 白天羽睡眼惺忪,玉簪长发自春月楼走出来时,见到自己面前站了一个人。 青衫衣,嬉笑面,提着一袋油炸果。 无事献殷勤。他挑眉,嘴角却无意识微微翘起,拢了拢微敞衣襟:“有事?” “大好事。白兄赏脸一块儿吃个饭?” —— 晌午。 宋雁归一上午不知去了哪里。 “你不去?”王怜花准备出门时,见宋雁归刚回来就径直往摇椅上歪歪斜斜一躺,疑道。 “要和熊猫儿比试的人是白天羽又不是我,我为什么要去?” 话虽如此,但此局分明是她所设,他还以为她这般投其所好,会有什么深意。 是自己想多了吗? “再说了,也没什么值得看的。”她两手交握端正放在身前,语气稀松平常,还打了个哈欠。 两个堪称当今武林绝顶高手的刀客间的较量,在她口中像是一文不名。 王怜花失笑,停下脚步,竟也没急着动身,他看向窝在摇椅里闭目养神的某人,指节有一搭没一搭地叩击着扶手。她的脸色较之平日更显苍白,露出脆弱纤细的脖颈,看起来对自己毫无防备—— 然后他对上她看过来略带警告的目光,只笑,很快又闭上了眼。 这直觉真是比野兽还要来得敏锐。王怜花移开目光,状若无意地问:“你武功恢复了?” 宋雁归眯着眼露出个恶趣味的笑:“儿子你猜。” 一句话成功让王怜花黑脸。只走之前,他脚步微顿:“接着。”玉瓷瓶落进掌心:“一日一颗,少折腾,保你活过今年冬天。不用谢我,就当抵这几日住宿的租金吧。” “哟,王兄这是要走了吗?” “怎么,舍不得我走?”绯衣翩翩闻言露出风流笑意,眼波荡漾,语气似假还真。 “是有些可惜。”她不知在想什么,抬眼说得一脸认真。 折扇微顿,心底升起一丝毛茸茸的痒意,他嘴角微翘,又伴着几分心虚。 于是也就没注意到身后宋雁归眉间深思。 王怜花走后没多久,阿飞进屋来:“捉到了。”他摊开掌心,幽影蜂扑棱着翅膀,飞地歪歪扭扭,好不容易才找准方向钻进宋雁归的袖口。 “不愧是我徒弟!”她拊掌笑,一跃起身,欢喜赞叹之情溢于言表。 然后她注意到阿飞苍白的脸,目光落在他腕间血线,血线蜿蜒,消失在袖口深处——“不用看了,我没事,只到肩膀附近。”阿飞按住她欲要卷袖的手,僵硬地安慰。 肩膀。她按住阿飞的肩膀,七岁孩子的骨骼在掌心轻得像只雏鸟。 她扬起一抹堪称温柔又正经的笑,阿飞微愣,等反应过来时,脑袋已经贴在对方瘦削的肩上,脑后是她温暖的掌心。有人并指点在他睡穴:“睡吧。” 男孩的手还捏着她的衣襟,她看着陷入黑甜的阿飞,不知怎的想起那一日被赵老头按着头喝苦药的情景: “别听你师父吹牛,他那时带着半大婴儿的你是如何东躲西藏四处求人的,我看他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轰隆——”窗外春雷滚滚,风雨欲来。 她望着如晦的天色,走出了观云斋。 —— 李园。 朱七七刚刚睡下,沈浪没去后山竹林,李寻欢跟着一道去了,他是白天羽的好友,又和沈浪等人是道义之交,由他去见证这一场比试,最合适不过。 距离朱七七上次小产已经过去三年,这一胎不仅是她,就连沈浪自己也十分上心。 他记得她当时心碎欲死的模样,那样明媚自信的姑娘,和他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磨难才在一起,可骤然失子,面对心理和身体上的双重痛楚,险些将她一起带走。 还好有王怜花的妙手回春,熊猫儿的妙语开解,加上身为活财神的朱父遍寻了江南诸地最好的大夫和仆人照料,还有他自己,他的家传绝学炎阳化毒决。 他害怕她无法再承受一次这样的打击。他承受不了失去她的可能。 他的脑海中掠过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男孩的脸庞,在听到朱七七的呓语后,很快将其从脑海中抹去。 此时的李园,除了沈浪和朱七七,便还有身为主人之一的林诗音。她很少往沈朱这里来,往来日常礼貌的问候背后藏着淡淡的疏离。 自从和李寻欢误会说开,林仙儿也早已不住在李园,不知去了何处。她这段时间都在准备婚事所需一应用物,另外还在帮朋友一点小忙。 背着表哥,生平第一次随自己心意做一件事,她心里除了不安,还感到一阵微不可察的雀跃和兴奋。 第36章 自己一定是被雁归带“坏”了,她想。 后山竹林战至半酣之时,雨势渐渐大了起来。 一袭青衣的宋雁归走到李园门前站定,新来的两名家丁是今天刚被未来主母调来守门的,他们并不认识眼前这个陌生女子。 她并不敲门,只是站在那里,没有打伞,任凭雨水冲刷过眼睑身躯,渐渐地周围聚集起了不少打着伞或穿着蓑衣的人指指点点,加上附近茶楼林立,引来不少好事人自窗口探望。 宋雁归仰眸,雨滴细密落进眼里。她屈指算了算时辰,深吸一口气,扬声: “沈大侠,宋某求您,救幼子性命!” 屈膝下跪,膝盖砸在石板上的闷响惊飞檐角寒鸦,她将傲骨折进泥里,为阿飞求一线生机。 ----------------------- 作者有话说:无法用威势逼迫的人,那就用道义迫之。 第38章 峰回路转 “外面是什么声音?” 朱七七怀孕精力不济,躺在床上,隐隐约约听到屋外有人声传来。 沈浪替她掖被子的手微顿,握住她的手柔声安抚:“你听错了,睡吧,我就在这里。” 等她重又入睡,起身点上安神香,正待出门时, “咚咚。”有人叩门,沈浪闻声上前开门:“是你?” —— 雨越下越大,雨水顺着发梢、衣襟不断滴落。宋雁归一动不动地跪着,雨水早已模糊了她的视线,周遭围观的人不减反增。 她的喊话张扬高调,每过数息,就扬声重复一遍。却也因此引不少人闻之困惑。 “真是奇了,李园住着小李探花,何时多出一个沈大侠?”茶楼,看客们七嘴八舌,谈兴正浓。 “还有还有,救幼子性命又是哪出?” “莫非是这姑娘和她口中的沈大侠有一个孩子,结果这沈大侠始乱终弃?” “非也非也,果真如此,便该叫沈郎,而非沈大侠了。” “赵兄说得有理,看来于此道颇有心得啊。” “嘿嘿过奖过奖。不过嘛,放眼江湖,说起姓沈的大侠,莫非是七年前于江湖销声匿迹的沈浪?” “怎么可能?!那沈浪可是天下第一名侠啊。” “什么?他们说沈大侠是沈浪?” “他不是早就归隐了吗?听说他夫人是首富活财神之女朱七七。我多年前曾有幸见过他夫人一面,此女绝非他夫人。” “那这幼子又是何来历?莫非是沈大侠其他的风流债?” “不对不对,我看是因为沈大侠武功盖世,这女子才求到他面前。” “可若真是沈浪,怎会见死不救?” 茶楼内一阵骚动。 “怎么不可能,沽名钓誉之辈我赵日天可见多了!”那人信誓旦旦高声道:“哎这姑娘看着着实可怜,似我等怜香惜玉之辈,实在看不下去了……啊!” 一股劲风袭过耳畔,如利刃割面。那人捂着流血的耳朵往后望去,房柱上钉着一根木筷。 “该死的,哪个不长眼的暗算老子!” “聒噪。再让我听到你说一个字,下次就不是流点血这么简单了。”茶楼二层临窗处坐着一人,他眼神落在窗外,一把折扇悬在窗沿,声音冰冷刺骨。 “嘿我说你……”那人还欲叫嚣,被同行之人一把拉住,识时务者为俊杰,这等武功,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赶紧走赶紧走。”同伴拉着赵日天麻溜地离开。 而这一举过后,连带着茶楼里其他议论的人也纷纷噤若寒蝉,只眼神交换,总有股心照不宣之意。 暴雨如注,李园门前跪着的那人脊梁似劈开雨幕,在青石板上投下柄断刀般的残影。 王怜花只觉得刺目。他见过宋雁归摸进别家后院大快朵颐,见过她嬉笑着给人算卦诓钱,却从未见过那总歪斜的脊梁弯下半分。 算来还是他提醒了她。若无法用威势逼迫,那就用道义迫之。 好个宋雁归,他自诩智计无双,到底从未看明白过她。只是她这么做虽是在逼旁人,又何尝不是在逼自己。 茶涩漫过舌尖,他冷眼看着,不知觉间捏碎手中瓷杯。 周遭人声熙熙攘攘,宋雁归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此刻武功尽失,缺少内力护体,雨水寒凉刺骨,她面上早就失尽了血色,只凭胸中一股意气撑着。 眼前出现一双黑靴,玉色衣摆。头顶有伞倾盖,铜钱般大小的雨滴砸在伞面上,嘈嘈切切,犹如密集的鼓点。 她嘴角微弯,笑意一闪而逝。既然这位仁兄肯出来见她,此举就成功了一半。 “这出戏,王兄看得可还满意?”她眼皮不抬,出语先发制人。 身前人脚步闻言微顿:“我以为你等的人是沈浪。” “王怜花,你或许自己都没发现,你很在乎他的看法。”宋雁归平静地一针见血:“我不这么逼你,你如何会妥协?”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察觉的?” “察觉什么?你是说我什么时候发现你拿一堆假话骗我吗?如果你说的是这个……”她微嗤,抬眸直视他,一字一句道:“从一开始,你说的话我就一个字都没信。” 他王怜花对救阿飞一事犹豫是真,与白飞飞有仇是真,有能力救阿飞也是真,但必须得由沈浪出手是假。 沈浪不愿意见阿飞是真,炎阳化毒决可以保朱七七胎是真,但炎阳化毒决可以救阿飞是假。 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千面公子玩弄人心的本事一流,从白天羽告知她的情报里她就知晓。她从不轻视自己遇到的对手。王怜花送了她一盘死棋,但这死棋,从来不是真实的棋局。 救阿飞的关键不在沈浪,而在眼前之人。但要救阿飞,势必得拖沈浪下水。 威势无法逼迫千面公子,道义也非他之枷锁——但道义,是名侠沈浪的枷锁。王怜花视沈浪为平生至交,他绝无法眼睁睁看着好友声名落入泥淖——而这正是宋雁归现在在做的事。 巧不巧,我不在乎沈浪的名声,我还比你豁得出去。她露出讥诮笑意,明晃晃的嘲讽。 手中折扇抵唇,王怜花身形微颤,他在笑,不可自抑地抖着,声如碎玉,震得伞上水滴簌簌而落:“原来如此,我输给你了。”他抹去眼角沁出的泪花,叹息道。 想来茶楼里的那几人,也是她安排的。从一开始,她就设好了圈套等他往里跳。自以为是设局之人,原来不过是身在局中不自知罢了。 他输了,不是宋雁归小看了他,而是他王怜花小看了宋雁归。 他以为她一刀破万法,一身傲骨铮铮,要她求人比挥刀更难,但原来她也可以为人屈膝低头,将傲骨折进泥里,任路人讥笑点评。 见宋雁归清了清嗓子又要继续扬声求沈浪救人:“我已经答应了你会救阿飞,你还要跪到什么时候?” “阿飞现在人就在李园,你什么时候给他解了毒,我什么时候就不跪在这。”她顿了顿,补充道:“别耍花招,我已经拜托林姐姐找了沈浪同去。” “朱七七现在还不知道此事,”宋雁归微顿,抬眸:“王兄,你当日说,不要伤及无辜之人。宋某守信了,现在轮到你。” 沈浪、朱七七……她可真是好算计。王怜花咬牙,心念斗转,悚然:等等,那猫儿? “正常比武,输赢自负。我是像你那样没节操的人吗?”她闻此言一脸不满,催促道:“赶紧的,快去给我徒儿解毒!” 她不耐烦地伸手推了他一把,只手下无力,险些栽倒,王怜花倾身扶住她臂膀,雨水淌进他猩红的内衫领口,沾湿长发。 手扣住她脉博,他垂眸看她,目光前所未有地复杂,忽而轻笑,拉近她衣襟,附耳低声恶狠狠道: “我给你的那药有毒,你最好一颗也没吃。” 松手起身后撤,伞掷在她身旁,径直淋着雨进了李园。 “嘶,病得不轻。”身后,宋雁归低声吐槽,见他没注意,一把捡起那伞给自己撑上。 ----------------------- 作者有话说:小王就是喜欢玩一些信息差。 小宋:我那该死的智慧,比野兽还敏锐的直觉。 小王:你居然肯跪?! 小宋:值了! 无奖竞猜:王怜花给的药它有毒吗? 第39章 无心 雨渐渐停了。 暮色昏沉,正是归家之时,聚在李园外的人也逐渐散去。 “宋姑娘,那孩子已无大碍。” 伞柄后移,伞沿之外,露出沈浪温和从容的笑模样。 宋雁归纳罕:“怎么是你?” “宋姑娘是不想见到沈某么?”他笑,眼神带着一丝调侃,在看清宋雁归苍白可怖的脸色后,敛笑温言:“王兄与我说,你不信他,故而只有我来告知你这个消息,你才会相信。” “他还挺有自知之明。”宋雁归点头肯定道:“阿飞的毒彻底解了?” “解了。”沈浪神色复杂:“宋姑娘可知这毒解得不易,他为此耗尽气血……甚而以后每隔数月要承受一回反噬之苦。” 第37章 宋雁归闻言微愣,她看着沈浪,喃喃叹道:“他竟……如此重视你。倒让我有些佩服了。”这真挚不掺假的情谊,放在王怜花身上实属稀缺。 “你是如此想的吗?”沈浪一愕,摇头轻笑:“他究竟怎么想的,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明白。” “不过……你这一出现,可就坐实了是我口中那见死不救的‘沈大侠’。” 宋雁归一边说,试着起身,却因膝盖跪得太久麻木失力,一个踉跄,沈浪伸手欲扶,她已先一步以伞拄地,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看来沈大侠不怎么在乎自己的名声。” “所以这是你让林姑娘拦住我的原因。”方才自己闻呼声欲出门时,林诗音出现在门外阻拦了他。 “别误会啊沈兄,那不是为了你的名声。”宋雁归笑眯眯道:“只是我不想和王怜花彻底撕破脸。”毕竟是为了威胁对方就范的筹码,有没有用端看沈在王心中的分量。真玩崩了,谁去帮她救阿飞? 虽说如此,她确实是算计了眼前人一把。 “还请沈大侠前面带路,我去看看阿飞。” 沈浪看着她血色尽失的憔悴模样,欲言又止,最终只无奈叹了口气:“随我来。” 李园很大,山石耸立,曲桥弯绕,要去往阿飞所在院落的路很长。 再进李园,宋雁归难得没什么心思欣赏奇花异石,一路上,她咬着牙,结结实实体会了一把什么叫不良于行。 沈浪见她步履艰难,停下:“可需我背你?” “不必,你走*你的。”眼皮不抬,一口回绝。 沈浪摇头轻笑,却有意配合放慢了脚步。 宋雁归觑眼瞧着,眼前这位待人行事之体贴入微,冷不丁感叹了一句:“你人还挺好。” 轮到沈浪微愣,半晌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夸他,失笑:“我还以为宋姑娘不太喜欢在下。” “你的感觉也还挺准。” 沈浪:“……”刚才还说我人挺好的不是你吗? “我被宋姑娘搞糊涂了。”沈浪并不恼,只觉得有趣:“还请姑娘赐教。” “我说你人挺好,是因为我这般算计你,你却丝毫没有恼羞成怒,还主动关心我的腿伤。”她不带感情地道: “我不大喜欢你,是因为你那夜分明一眼就猜到了阿飞和你的关系,可却还要装作若无其事。就是现在在我面前,你也在压抑自己的真实情绪和想法。善良,但懦弱,沈浪,你在怕什么?” 她的声音逐渐染上一丝讥嘲:“你怕的究竟是朱七七有朝一日知道了真相会受伤害,还是怕阿飞长大之后会活成另一个白飞飞?” 沈浪停下脚步,在身后之人看不见的地方,掌心微微发烫。 宋雁归盯着他颤抖的指尖,眼底结着冰,嘴角却微翘,一字一句道:“你怕他死,可你也怕他活。” 竭力回避面对这个孩子的出身,于是选择忽视;可又担心被白飞飞养大的他将来会为祸武林,于是心生戒备。 他怕的是一个女人的鬼魂。 她把伞往草丛一扔,上前拍了拍对方的肩,蹙眉语重心长: “所以我不大喜欢你。沈兄,你这人,心思太重,不够敞亮。” “前面就是竹溪阁了,我自己去便是,多谢沈兄带路。”她躬身道谢,扬长而去。 —— 竹溪阁。 窗户半开,冲淡了房间里弥漫的浓重药味。桌上搁着只空碗,碗底沉着些许暗色的药渣。 阿飞安静地躺在床上,腕间血线已退,锁骨下已无红花痕迹。面色沉静,只是还没有醒。 “吱嘎”一声,门内门外人相见,门内人抱臂打量着门外人浑身狼狈不堪,小声惊呼:“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 “诶,快扶我一把。”宋雁归呲牙咧嘴地向对方伸手。方才为了能够从呆滞的沈浪面前潇洒地拂袖而去,她付出了太多。 “你怎么在这?王怜花呢?” “我来的时候就没看见他。还有,你关心他做什么?”白天羽一脸古怪,语气隐隐流露出不满:“倒未见你关心我比试是输是赢。” “何须我问?”她自床边坐下,一手习惯性搭上阿飞的脉,边道:“你若是输了,就不会问我这个问题。” “你一开始便算到我会赢?”白天羽眉峰微挑,疑道。 “算?我可不会。”她摊手:“白兄对自己的实力莫非还不够自信?” “你的神刀无敌,可比熊猫儿的功夫厉害多了!”她面上恭维之色愈盛,笑得灿烂:“怎么样?我此番投桃报李,白兄可还满意?” 她指了指他腰间的神磁葫芦:“看来猫兄还把这葫芦都一并送给了你,这把你稳赚不亏。” “嗯……嗯?”白天羽回过味来,似笑非笑:“宋雁归,你不会告诉我,这就是你口中所谓,和以身相许分量相当的报答吧?” 宋雁归满目真诚,肯定地点了点头。 “一场酣畅淋漓的刀客对决,这难道还不够?我以为白兄平生所求,莫过于此。” “呵,白某平生所求……”白天羽兀自重复,饮尽杯中茶,不掩勃勃野心:“是神刀堂称霸武林,扫尽天下不公不义。” 宋雁归闻之,无可无不可地耸了耸肩,对眼前这位朋友的脾性连日来多少有了些了解,只径直起身,往烛台处点蜡:“白兄,火太旺,当心或有焚身之险。” 白天羽目光灼灼,大氅下衣襟翻出胭脂印,露出隐藏在一贯散漫风流的表相下,作为一方势力之主霸道不加掩饰的态度: “我志如此。我只问你,可愿站在我身边?” 他问宋雁归,言辞隐晦,与其说是邀请,不如说是要求。 宋雁归闻言默然,她微微沉吟,神情在烛光里摇曳明灭。 白天羽望着她,他生得剑眉星目,俊美无俦,兼之武功盖世,难逢敌手,虽薄幸风流,从不长情,却也引正邪两道无数女子垂青。加之他今日力挫昔日江湖第一游侠,堪称春风得意。 于是他有此问,此刻狭长的凤眼凝着满腹难诉柔肠。 他理解她的犹豫,欣赏她的性情和聪慧,因而他也愿意等她的答案—— 一个肯定的答案。 宋雁归微微沉吟,心中掂量片刻,负手长叹了口气:“我对做江湖霸主实在没有兴趣,也不打算开宗立派。” 白天羽一愣:“什么?” “也不打算再收徒,我只阿飞一个徒弟就够了。关门弟子,贵精不贵多。”她竖起一根手指,遗憾道:“我听明白了,你无非是想我传你武艺,助你更快实现抱负。可惜,你我终究少一段师徒缘分。”说完拍了拍他肩,以示安慰。 “……”她究竟在说什么,他为什么一句都听不懂。 白天羽扶额,深吸一口气道:“我是希望你能站在我身边,不是以什么师徒身份,而是......” “你难道想让我收你为义子?” 白天羽:“......” 她义正词严地拒绝,称自己不打算给人当妈,就是阿飞也不行。 说罢嘱他代为照顾阿飞,便留他一人黑着张脸,在屋里怀疑人生。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宋雁归抖落一身鸡皮疙瘩,溜得比兔子都快,走到一处,头顶传来一声极轻的嗤笑。 她抬眸——绯衣人眉眼含笑,衣襟微敞,斜倚独坐树上。斜飞入鬓的丹凤眼里凝着淡淡的醉意和讥嘲,睨眼视人,像是看透了人心。执酒痛饮,却又像在饮鸩止渴。 “这位朋友,看宋某的笑话呢?” ----------------------- 作者有话说:点蜡:某种含有命运预示意味的行为。来自神棍小宋。 白天羽本局:神磁葫芦+1,同时被雁归乱拳打死老师傅:ko。 总有人想让我给ta当妈!——宋的吐槽。 第40章 有心 绯衣人不再着眼看树下青衣客,酒壶忽地脱手坠下,砸在宋雁归脚边,溅了一地琥珀色流光,惊起夜中山雀。 “哇!好歹毒的暗器,既让我喝不到还要置我于……” 头顶响起一阵剧烈的咳嗽。 宋雁归微怔。 王怜花费力压制住唇齿间的血腥气,忽觉微凉指尖扣住腕脉,三焦经里乱窜的真气扎得某人眉心直跳。 他抬眸,见某人正顶着一头槐花瓣,身形狼狈,动作笨拙,喘得厉害。也不知道武功尽失的情况下她是怎么爬上这么高的树的。 他没有动。 她垂眸,单膝跪着,注意到他半敞衣襟下缠着药酒浸透的纱布,她嘴里咬着的药糖咔嚓碎裂。 这家伙的内息居然乱成这样,功力都损了两成。 但,扪心自问,自己难道真没想过给阿飞解毒需要施救者付出什么代价吗? 虽说对方是为了沈浪,但想到他此后每隔数月要承受反噬之苦……作为一个正直阳光的好好青年,宋雁归心中不由得阵阵发虚。 她掩唇微咳,眼神飘忽,屈指挠了挠脸颊,从袖中摸出一把药糖,递向对面,声音嗫嚅:“给。” 第38章 苏子、百合、丹参、三七、枸杞、莲蕊、熟地黄,加上大量的糖粉——这药糖他一闻便知配方,用的大多都是常见易得,又价格便宜的药材,起滋养元气,强心护脉之效——但对于她的体质而言,只能说聊胜于无,于他亦然。 “这药里加了苏子和百合,止咳的。”她补了一句,顿了顿,想到如今这似敌非友的尴尬局面,体贴地伸手打算吃一颗以表清白。 “你还是留着自己吃吧。”他撇开头,声音淡漠。 “额,也好。”她尴尬收手,盘腿侧身坐下。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瓷瓶,倒出一颗药咽下。 那是他日前赠她的药—— 将丹参换成稀有的血丹参、以千年雪莲蕊替代普通莲蕊、把糖粉换成蜂蜜和甘草,再加之以极罕见的月见草和七叶灵芝为佐,然后配比药材用量、确定制法……如此真正做到温补受损的心脉。 “这药你没扔?”他明明告诉她药里他下了毒。 “你说这个?”她握着瓷瓶,挠头,笑道:“不知你替换了什么配方,确实比我自己配的有用多了。”她顿了顿,声音温和清亮:“多谢。” “谢我什么?”他微微一嗤,折扇轻旋,划出半轮月色,掩住目光明灭。 她正色道:“谢你替我配药,谢你替阿飞解毒。”她晃了晃手中瓷瓶:“我知这药你没下毒。真话假话,宋某分得清。” “还有,我也欠你一句道歉。”她转身面朝他,抱拳俯首:“你和白飞飞有仇,犹豫不肯救仇人之子是人之常情。我却出于私心,以你挚友胁迫,逼你替他解毒,此事,是我做的不够磊落。” 他默然,气氛一度滞住。宋雁归一时脚趾抠地,不知该不该抬头,抑或说些什么缓解尴尬。 “我曾经,为了逼一个很厉害的剑客和我比试,绑了他的妻子,后来我赢了,那个剑客却在我面前自尽。”她从未与人说过这一桩往事:“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有人愿意为了声名受损付出那样惨痛的代价。” “你在愧疚么?”他冷不丁道。 “哈?”她木然,抬眸迷茫地眨了眨眼睛。半晌回过神,肯定地点头:“是。此事,我于心有愧。但如果再来一次,我大概还是会这么做。” 很好,坦荡地不要脸。 “但还是不一样。”她道:“我那时候告诉自己,绝不再为了自己的好战胁迫于人,可是阿飞不一样,救他是我的私心,但不是为了我自己。” “如果我当时没有答应你救他,甚至没有出现呢?”到那时,你打算怎么做? 她袖中滑出一把匕首,握在手心。在他审视的目光下微微沉吟,然后开口: “那就是赌注还不够大,我会再把我的命押上。” 这样,逼不了他王怜花,她也能把沈浪逼出来。两手准备,那叫一个十拿九稳。她笑着挠头。 “我就知道……疯子。”他扶额低笑,胸膛微微震动,只牵动伤处,掩唇咳了起来。 他此前怎么会有某一瞬间觉得眼前之人看不透呢? 宋雁归,只是个不走寻常路的,纯粹到极致的疯子。 他忽然有些羡慕那个被她护在羽翼下视作逆鳞的孩子。 他望着她,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倏地扣住她的手腕,欺身拉向自己,放任血腥气在方寸间纠缠。 “嘶—”她低声轻呼,他垂眸,原来他骤然一番动作让她才包扎过的膝盖伤处重新崩裂,血色染洇树干。 算了。 他松手,退回原处。 虽然不知道他刚在发什么疯,但:“王兄你放心,宋某做生意讲究一个童叟无欺,来往公道。我会补偿你的。” 他闻言五指掐进掌心,目光冷下来,玉白面容寒霜带雪,只唇角血色凄艳,勾起一缕讥诮:“怎么?也打算像对待白天羽那样,给我一份和以身相许分量相当的报答吗?” 她听出他的嘲意,却仍认真商量:“我身无长物,只功夫不错。你等我过几日把我自创的刀法剑法心法各种法一并默下来给你。就算做是我为你那本给李寻欢保管的书添砖加瓦。” “你看成吗?”她小心翼翼道。 王怜花冷冷看着她,似笑非笑。只看着她一幅无知无觉的模样,露出一抹自嘲般的笑意。 伸手:“刚才那药糖,给我罢。” 这厮居然把药送了人又收回去……她忍住吐槽的冲动,老老实实摸出瓷瓶。 “我是说,你自己制的那药糖。” “啊?哦。”她动作微顿,愣了愣,心底默默吐槽:那刚才问你你又不要。看来这毒不仅反噬伤身,还伤脑子。 “给。” 折扇轻旋,挑走了她掌心的糖扔进嘴里,味道果不其然腻得发齁,却奇异地冲淡了胸膛里一缕涩意。 “这就够了。”他没头没尾道。 “你说什么?” 他定定看着她,目光落在她虽上了药,尤血肉模糊的膝盖,讥笑道:“命不过三秋的人,一天到晚逞什么英雄?” 浸透酒香的广袖翩飞,似能揽尽乾坤日月,半声轻笑,人已不在原地。 “不是王兄,我说你就不能顺便把我一道提溜下来再走吗?” 头顶传来宋雁归被独自一人留在树上的唉声抱怨。天可怜见,爬下去比爬上来可难多了。 绯衣人恢复了往日里慵懒如狐的模样,他仰头一笑:“记住你答应我的那些心法刀法,抓紧默下来,我过两日来取。还有……”他顿了顿: “你不必太在意,我救那孩子,因为那毕竟是一条命。” 他和曾经的我很像,但他比我运气好。 我说要你别太在意,是要你…… 宋雁归,我救他,亦是我的私心。 ----------------------- 作者有话说:一些宋惯犯雁归的威胁套路。 一些剖白,一些矛盾,一些踟蹰。 关乎私心。 哎。 第41章 婚礼和父子局 花褪残红日将暮,李园里的海棠花却开得正盛。朱漆雕栏上挂满红绸,廊下鎏金灯笼也都贴上了“囍”字。 小李探花和表妹林诗音的婚礼,是保定城中近日最为人所津津乐道之事。 后院暖阁里,盛装霞帔的明艳丽人端坐梳妆镜前,手执团扇,倾国倾城。身边丫鬟婆子络绎匆忙,反倒衬得新娘子无事可做,她轻声叹了口气。 “大喜的日子,林姐姐怎么反倒叹起气来?”宋雁归一手托腮倚在窗边,自桌上喜盘里摸了只瓜果,被喜婆眼疾手快一手拍开。 “让她拿罢,再添一个就是了。”林诗音以帕掩唇扑哧一笑,宠溺地维护道。 “嗯,林姐姐笑起来最好看。”宋雁归在喜婆的怨怼眼神里嘿嘿一笑,惹对方往她脑门戳了一记,无奈地命人去添置食物。 “怎么没看见阿飞?”月前这孩子醒后,林诗音正忙于筹备婚事,也少有机会去看他。 “他在后山练剑。”她笑眯眯道:“这小子比我那会儿勤快多了,再要我这般天天卯时不到就起床练功,我可不干。” 前院隐隐一阵哄闹,伴随着哐当作响、大笑声声传进后院,林诗音闻之微微蹙眉。 这段时日以来,李园接待了许多陌生的江湖客,他们皆是李寻欢在江湖上结交的三教九流的朋友,听闻他的喜讯纷纷前来恭贺。 王怜花知礼,沈浪温和,熊猫儿豪义,这几个人,林诗音并不讨厌,但并不是每个江湖人都似他们一般进退得宜。 雁归问她为何叹气—— “嫁给表哥,是我生平所愿,可除了欢喜,我总还有一丝不安。”微微攥紧手中喜帕,林诗音面露愁意,轻声喃喃:“我其实一向不喜欢表哥与江湖中人过从甚密,只因我不过是一闺阁女子,所求不过是不生波澜的安定。” 宋雁归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听她倾诉,事实上,林诗音也并不需要她的回应。她嘴角扬起一抹温柔笑意,眸光坚定: “但我爱他。我也知我爱他,是因我知道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广交好友、不慕名利、温柔善良、重情重义。” 晚风渐起,余晖浅浅,林诗音坐在霞光里,整个人如明珠生辉:“所以不论前路如何,我都不会退缩畏惧。” 我清楚地看见自己所爱之人的模样,他与我是如此不同,这不同不受我控制,它也曾叫我不安惶恐,但是没有关系——我已做好准备去接受它。 只要我们还彼此相爱,我就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 宋雁归一怔,她望着林诗音微微出神,嘴角漾起一个极温柔的笑来,心道:能娶林诗音为妻,说不定还是李寻欢高攀了。 “咔嚓。”身后传来枯枝断裂声响,陌生人的气息惹宋雁归心头一凛。 这个时候,是谁不请自来闯入后院? 她转身,戒备的目光落在那个满脸惊慌失措,一身锦衣华服的微须男子身上。 “在下误闯此地,无意冒犯姑娘,抱歉。” 第39章 那男子满面通红,俯首致歉,只刚才神思不属痴痴望着林诗音的失态模样,叫宋雁归忍不住手心发痒。 “阁下即知失礼,还不速速离开。”说话的却是林诗音,她顶着满头珠翠,举步至窗前,语气沉静。 “姑娘教训的是。”他拱手作揖,竟不敢再看林诗音一眼,离去的背影颇有仓皇之意。 宋雁归忽得发出一声笑,举步时却被身后之人叫住:“雁归。” 这一声如清泉灌顶,紧绷的肩膀微松,她回眸一笑:“你放心,我有分寸。” 林诗音望着她的背影,一脸担忧,她叫住守在屋外的一个护卫,她知道那是白天羽为了好友成婚特地叫来护卫后院的手下:“你去跟着她,别叫她受欺负。” 那护卫露出个古怪神色,欲言又止,终应声道:“是。” —— 江湖人众,为了避免横生枝节,沈浪一行人不日前就离开了李园,另寻他处安顿。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阿飞醒了,但沈浪还没想好要如何面对这个孩子。 直到宋雁归转告他说,阿飞约了他在李园后山相见。 竹海萧瑟瑟,倦鸟欲归林。 崖壁的卧牛石旁,一身黑衣的男孩右手持剑,竹叶飘飞,剑光掠过翠竹,钉在沈浪足前三寸。 “你师父教你的剑法很好。” “这不是我师父教的,”阿飞拔剑,系回腰间,语气淡漠:“是我娘。” 沈浪呼吸微微一滞,闻言默然,只生硬地撇开话头:“听你师父说,你想见我。” “是。”阿飞目光直直看向他,坦言:“我若去找你,势必碰上你夫人,所以我拜托师父,约你来此。” 竟是这样吗?他心中一刺,虽不愿面对这个孩子,但他此刻面对自己说这番话时语气无波无澜,反倒叫他不忍。 “抱歉……”沈浪苦笑。除了这两个字,他竟不知自己还能说些什么。 “我发现你和李寻欢一样,都很爱跟人道歉。”阿飞道:“你无需道歉。娘从未隐瞒过我当年之事的原委,我不恨你,也没有立场恨你。” 在知道他已成婚有了妻儿,看到他对自己漠不关心的时候,他心中的确生出过不甘和自弃,但惟独没有恨。 风声喧嚣里,男孩平静道:“但我的确很想见你。” 说是好奇也好,说是孺慕也罢,他没有想那么多,只是单纯想见一见自己这位血缘上的父亲。 他见到了他,他的确是个非常不错的人,不论武功还是相貌人品,在江湖中都堪称第一流人物。 难怪娘会喜欢他。阿飞甚至不失中立地想。 “我曾经想过,如果有朝一日我成了天下第一,是不是你就不会以我为耻,而是会以有我这个儿子为荣。”阿飞垂眸,不带感情地淡淡道:“但我错了。” 在他看到对方对自己视若无睹的那刻起,他便知道:无论自己天下扬名还是声名狼藉,对方都不在乎。 他从来不是对方的期待。 如果没见过,不知道,成为让对方认可的儿子或许会成为他这一生的执念。 可他遇见了宋雁归。 那个成日里吊儿郎当,但关键时刻总能成为自己依靠的人笑嘻嘻地告诉他: “阿飞就是阿飞,不需要成为任何人的期待。只要做自己就好。” 他笑,这笑令沈浪生出一瞬的恍惚——原来这个孩子脸上,也会露出这样温和从容的笑。他听见他说: “阿飞只有娘,没有父亲。” “沈大侠,往后余生,各行其道,多多珍重。” ----------------------- 作者有话说:原著的林诗音我以为也是温柔又坚强的,最后她带着龙小云离开而不是和李寻欢破镜重圆,或许有愧疚,但也未尝不是因为傲气。同理,白飞飞也是骄傲的。 李寻欢优柔,沈浪懦弱,在某种程度上都不如这两个女孩子内心强大。我还挺喜欢林诗音,温柔不是没有力量。所以雁归会说,李寻欢高攀了,因为林诗音对李寻欢的爱不是一种雾里看花的浪漫主义,而是真切了解后的英雄主义。 敬这些可爱的女孩子。 也敬释然放下的小阿飞。[鼓掌] 顺便,那个误闯后院的男的是谁?(不难猜是不是!) 第42章 诊脉 永福客栈。 不久前遭林诗音冷面训斥的微须男子正一杯接一杯喝着酒。 他身边依偎着一个柔若无骨的貌美少女,温柔小意地替他斟酒。 “龙爷这般伤情,是仙儿哪里伺候得不好吗?”这少女正是数月前为李寻欢逐出李园的林仙儿。 当日她设法引林诗音误会自己和李寻欢有染,可她低估了李寻欢的意志和定力。 他不是一个会为美色所迷的男人,何况他已心有所属。至于为什么没有选择勾引白天羽,那是因为他自崖边救下她后便将她交给底下人去安置,她根本找不到机会接近他。 李园已无她的容身之处,得到了足够自己生活所用的盘缠后,林仙儿离开了李园。 可认识了李寻欢、白天羽这样的人中豪杰,见识到江湖中有地位之人的翻云覆雨手,她已不再甘心做回一个小小的孤女。她年轻、貌美,随手一勾便有引人失魂落魄的魔力。 自李园离开后不久,她机缘巧合为眼前这叫龙啸云的男子所救,并将自己的经历添油加醋,哭诉告知。 “恨不相逢……”龙啸云痴痴看着手中明珠,失了魂一般,兀自喃喃自语:“未嫁时。” 林仙儿脸上笑意微微一顿,男子本是听闻她所诉的遭遇后去李园替她讨个说法的,可回来后却失魂落魄,如今此话一出,她如何还听不出原因。 林诗音,又是林诗音。先是李寻欢,再是龙啸云。她林仙儿哪一点不如她?她若是死了该多好。 可她很快便无暇想这些事了——因为她和龙啸云一起,被人蒙头捆了。 龙啸云尤自挣扎,一记闷棍下去,直接人事不知。 林仙儿选择乖觉装死。 动手的是白天羽的手下,那个受林诗音所托看着宋雁归不让她受欺负的护卫。 “白兄手下还真是藏龙卧虎,一个护卫的武功竟也这么高。”这龙啸云武功底子不弱,可这护卫只用了一招便制住了二人,蒙头、捆人,一套动作堪称行云流水。 简直是天生干这一行的。 宋雁归失声赞叹。 那护卫滑出袖中折扇敲在她脑门上,眼角余光注意到林仙儿的异样,指尖银光一闪,她便彻底晕了过去。 “这把折扇,像是某位朋友所有。”宋雁归伸爪抓住扇面,细细观察,抬头一脸严肃地批评:“你怎么偷人东西?这可不是君子所为。”说着就要上手抢扇子。 他手下一个巧劲,她失去平衡险些朝后摔去,还好身形灵活如泥鳅,一脚蹬住身后长桌,站直,两眼亮晶晶地朝他笑。 有一说一,她觊觎这把折扇许久。既能耍帅,又能做武器,更难得精钢所制,削铁如泥,还暗藏机括。 喜欢!想要! “宋雁归,你再装?”他皮笑肉不笑道。 “王兄这话说的,不是你先易容听墙角的吗?”她揉着鼻子,摊手,一脸无辜加委屈。 “你怎么发现的?”他的易容术独步天下,可她好似在他亮出功夫前便识破了他的身份。 “算的。”她笑嘻嘻亮出一串铜钱,叮叮作响,示好地放进他掌心:“班门弄斧,见笑见笑。” 嘴里没一句真话,小骗子。 她转头看着地上昏迷的二人摩拳擦掌,朝着那锦衣男子狠狠踹了两脚,她摩挲着下巴,似乎在苦恼该如何处理这两人。 王怜花并不关心这二人的死活,男的道貌岸然,女的心如蛇蝎,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你的武功,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恢复?” 宋雁归挠头,目露迷茫之色:“是奇怪,都这么多天了,一点恢复的迹象都没有。” 王怜花蹙眉,伸手扣住她的脉:气血虚亏,心脉衰微。 丹田虽残存着一丝护体真气,但经脉数次逆行造成的损伤极大,此刻她体内白飞飞的幽冥真气如石沉入海,难觅踪迹。 不对,不只是经脉逆行,她这副先天病骨,但凡开始习武便注定要遭反噬,天不假年。若不是靠他配的药吊着…… 她的身体状况,竟比他想的还要糟糕。 “王怜花,”被他扣着的手晃了晃:“你手抖什么?” 折扇“咔”地合拢,扇骨压住她企图偷扇子的手腕。他状似无意地后撤半步,发出一声冷笑,只手收回袖中时下意识微颤,蜷缩。 “王兄,你踩着这姓龙的脸了!”宋雁归高声指责,却难掩语气中的幸灾乐祸。 你要不要看看你笑得多高兴? 王怜花失语,只看着她明亮的眼睛,心里某处塌软下去——他多踩了两脚。 宋雁归一早就想好了要如何处理龙啸云,她找了个远洋出海的行商,将龙啸云打包丢进了货舱,这客商此行出海至少三五年,等闲不会回返中原。 第40章 倒是意外出现在这里的林仙儿让她犯了难,还是王怜花想了个法子。 “此女自恃不过青春容貌,倘若失去了,她的恶毒便少用武之地。”折扇虚点,扫去某人眉心一丝疑惑:“我有分寸。” 准确来说,这事他有经验。 只不过多年前的他是怀了恶意将白飞飞和朱七七易容成丑妇人,故意戏弄沈浪。 他而今的易容手法比之过去更加精细、准确,指尖顺着脸部骨骼轮廓游走,一捏一按似随心而为,却毫厘无差,铜镜里的倒影逐渐扭曲成另一重模样—— 比之原来,容色减了五分,仍称得上是清丽佳人,却不再如原本那般美艳倾城。 “这就够了。”他满意地看着自己手下诞生的新作品,折扇轻摇,微微点头。 对于林仙儿这样的人而言,这就是最大的惩罚。而若有一天她能明白容貌并非一切,那这惩罚也就不再是惩罚了。 “……太厉害了。”宋雁归在一旁看着,一度屏息,直到此刻才终于长呼一口气,拊掌钦叹:“要不怎么说是千面公子。” 他心情舒畅地听着她的奉承,却在看到对方捂唇咳得厉害时折扇微顿,心骤然沉了下去。 —— 阿飞回到观云斋的时候,隔壁宝善堂的孙慈正站在门口,态度恭敬地跟王怜花说话。 注意到他出现,孙慈很快告辞离开。阿飞狐疑的目光落在神情慵懒的王怜花身上,欲言又止。 对方替他解了毒,于情于理,他欠对方一句道谢。 可王怜花只是淡淡扫了他一眼,就径直离开了。 阿飞注意到他手里端了一个空药碗。 药……师父?! 他冲进屋内,见宋雁归正披着中衣,盘腿坐在榻前,几案上摆着一只烧鸡,香气浓郁扑鼻,她正左右开弓大吃特吃。 阿飞见状松了口气。 见到他,吃鸡的某人声音含糊地招呼道:“回来啦!谈完了?” “嗯。” “刚好,我有话和你说。”她打了个饱嗝,喝了杯茶清口,示意他坐下。 “我给你约了场比试,”她冷不丁道:“对手跟阿飞你年纪相仿,三个月后,李园后山紫竹林。” “怎么这么突然?” “整日一个人练剑,不识日月乾坤大。人要有对手,才会变强嘛。”她笑着补充,自夸道:“当然了,强到你师父我这个份上,自然就得反求诸己,和自己较量了。” “好。”阿飞应道,眼底战意凛凛。 三个月后。 阿飞看着眼前一身粗布长衫,坐在木桩上翘着腿抽旱烟的老者: 和我年纪相仿?……我信了你的邪。 ----------------------- 作者有话说:龙啸云:无人在意我被踩的脸…… 宋雁归:你本来就不要脸。 王怜花知道小宋身体差,但不知道这么坏。毕竟他以前也不关心,现在么…… 那么!这老者是谁呢[墨镜](不难猜是不是!again) (改了下比试的时间。) 第43章 武道传承 “怎么?今日老*朽的对手就是你这奶娃娃?” 孙白发咬着烟嘴,眼翕开一条缝,缓缓吐出一缕薄烟,屈指弹了弹指尖烟灰。 阿飞点头,并不在意对方似带着丝轻蔑的称呼,原本系在腰间的铁剑已握在右手。 孙白发低声嘟囔了句什么,兀自摇了摇头,起身,一手握住烟枪,一手锤背,做了个请的手势:“既然如此,那就让我看看你小子的功夫。” 寒光撕开山间薄雾! 不远处观战的青衣客抱臂倚在树旁,指节轻叩,目光专注追随着少年比之数月前愈快的剑锋。 阿飞的剑法领悟自荒原生死搏杀,追求的就是“快”之一字。可是孙白发的功夫讲究得却是一个“缠”字。 他的天机棒号称千变万化,功法也与之呼应,是在与对手缠斗间寻求一击制胜的机会。 面对阿飞,他以一杆旱烟枪为武器,牢记着与其交手的目的,并未使出全力。 阿飞自然也能觉出对方未尽全力。 旋身避开一记气浪,足尖勾住竹枝借力腾空,整个人化作疾风中飘摇的竹叶。 剑若流星,于须臾之间已刺出了一十三剑。 这一十三剑,已是他如今快剑的极致。可即便如此,对方的守势仍然密不透风。 没有破绽。 阿飞咬牙,后撤。右手虎口发烫,小臂微微发颤,刚才十多次横剑格挡,快到极限了。 “以他这个年纪,已做得足够好。”说话的人是个黑袍剑客,二三十岁的模样,双眉斜飞,生的高大魁伟,他用的也是铁剑。 身为武林世家郭家这一辈最杰出的子弟,郭嵩阳在外游历多年,不日前得了消息,说保定城中天机老人现身,一路寻至此地。加之和熊猫儿、李寻欢等人颇为投契,倒成了此行的意外之喜。 熊猫儿:“可他毕竟才七岁。”对手却是江湖不世出的名朽,如今的天下第一人。 在场诸人皆能看出男孩已现内力不继之象,而对手仍游刃有余。 “小娃娃,就这点本事吗?”孙白发高喝一声,朝天一棒,劈开紫竹,掀起滔天竹浪! 胜负已定。 李寻欢轻叹了口气。 白天羽却在众人不看好的目光里轻笑出声,其他人不知道,可他是见过的:那小子分明也还藏了一手。 就在叶片为剑意撕碎的脆响和破空之声重叠的一刻,风烟俱净,饶是孙白发也不免双目圆睁,露出错愕表情! 这身量不足四尺的七岁剑客,竟用左手执剑,硬生生接住了他以五成力道挥下的这一棒! “左手剑!” 举座皆惊! 观战的人群里,宋雁归苍白的脸上扬起明晃晃的笑:去吧阿飞,让他们见识一下,你如今的剑意。 宋雁归的徒弟,宋雁归传授的心法和剑法。 剑势陡然一变,剑意荡开,杀气藏入三千生气,弧光带起竹叶簌簌,似化作碧波涟漪,无声无息。 分明应该已气海空荡,可剑气此刻却比之前更加惊人。 孙白发的脸上终于露出一点专注和认真。 青衣客身边,绯衣男子饮着竹叶青,琥珀色染在颊边,衬得左眼下的美人痣如滴在宣纸上的一点胭脂色,愈发冶艳夺目。 他已数月不曾饮酒,但今天破例。从今往后,他也不再会有禁酒的理由。 桃花眼淡淡掠过眼前战局,落在身侧的青衣人身上,目光晦涩复杂: 几个月前,宋雁归拜托众人找当今武林天下第一的高手来做阿飞的对手,当时众人只觉得荒谬。 “这孩子天赋虽说上佳,可他才七岁,你这么做,岂非揠苗助长?”白天羽抱臂一脸不赞成道。 “猫儿我也赞成……白兄所言。”熊猫儿打了个酒嗝,和白天羽勾肩搭背。多月前的比试,丝毫没有影响二人结成好友。 不过,谁又能拒绝和耿直豪爽的猫儿做朋友呢? 纵是当年洛阳城里攻于算计的千面公子也不能。 “点拨,只是点拨。”宋雁归纠正道:“谁说要他们生死相搏了,那可是我唯一的亲徒弟,我可舍不得。” “还有,你们怎么还在这?”她指着熊猫儿和白天羽道。 “七七就要生产,沈浪担心路上颠簸,自然是等生产完再动身了。他们不走,我怎么会走?”熊猫儿理直气壮道。 “那你呢,不是说喝完喜酒就走吗?”她看向白天羽。 白天羽眼皮微掀,看着她道:“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啊?”她一脸迷茫。 从旁传出一声嗤笑,手中折扇半开抵在唇边,王怜花淡淡扫了白天羽一眼,继而看向宋雁归,开口:“我可以帮你这忙,但我有什么好处?” “你会收获宋某最真心的感谢!” 白天羽:“……” 熊猫儿:“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啊。”扇抵掌心,王怜花眸色潋滟,盈盈而笑。 白天羽:她疯他也陪她疯? 熊猫儿:不愧是王怜花,有热闹一定第一个凑上去。 初步达成心愿的宋雁归笑道:“到那日,白兄猫兄,再叫上李兄,如还有知己好友,不拘是谁,都一块儿来吧。” 天机老人,同时也是孙家话事人的孙白发,自王怜花那对纠缠半生的父母带着武林上百年的诸派功法传承一同殒命后,应就算是当前武林武功最高之人。 孙家家族庞大,支系众多,宝善堂孙慈也是孙家人。数月前,他让孙慈通知了孙白发,只说是让他代为指点一个小辈。 可是宋雁归,你究竟为什么要特地安排这场比试? 几天前的一个夜里,他在替她施针过后,问了她这个问题。 “我的时间不多了。”她露出一个笑来,明亮的眼下苍白的容颜,就连阿飞都好几次看出来她满面憔悴,被她糊弄了过去。 第41章 “我是个死过两回的人。”她目光沉静,掰着手指坦诚相告:“第一回是在师门,虽二十岁生辰未至,但那时的我已是天下第一。”说起这个,她眼里流光熠熠,不掩神采飞扬。 “第二回是在大漠,那时我的几个朋友身陷险境,敌人有点厉害,没人是她的对手,眼看大家就要身死。”她顿了顿,笑道:“但好在,她没我厉害。” 在她没看见的地方,他骤然攥紧扇骨,指节因过度用力微微泛白,偏嘴角勾起一抹讥嘲般的笑意:“所以你当时为了救人,也引经脉逆行,强行运功?” “我没有。”她摇头,老实举手道:“我那次是用的,一只小蝎子。”说完无辜坦荡地眨了眨眼睛。 “你!”他闻言语塞,这才反应过来为什么她身体里还残存着赤尾金蝎的毒性。 他忍不住气极反笑,话语间都有些语无伦次:“好,很好,宋雁归,你真是,好极了!” 她在他微微发红的瞳里乖觉地暂时闭嘴,挠了挠头心虚地扬起笑脸。 心虚又如何。她认定要做的事,谁也改变不了。 紧绷的气氛里,王怜花偏开头,声音微微发涩:“这次呢,你又想做什么?” 她闻言默了默,望着窗外黯淡无光的夜色,长舒了一口气:“武道衰微,而你和沈浪、熊猫儿都无心江湖事一意归隐。江湖总有后起之秀,武学亦需传承,希望自然在后来人身上,所以你把《怜花宝鉴》留给李寻欢。” 你不也将你的绝学抄录给我了么?他心道:虽然都抽象得很,纵是他也难一时之间完全看明白。 “但这还不够。”她看向他,目光飞扬坚定:“我想留下点什么。” “为了阿飞,也为我自己。” 铁剑嗡鸣落地,阿飞力竭后仰,后背却为掌心轻轻托住。 “师父。”他轻呼,鬓角发梢凝着汗,虽已经透支了气力,眼里却亮意惊人。 眼底映出她低眸时温和灿烂的笑,他听到她说:“你做得很好。” 眼见众人意犹未尽,甚而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孙白发低声短叹:自二十多年前快活王设下圈套,引武林各大派厮杀恶战,终使各派绝学太半绝传后,江湖元气大伤,沉寂已过数十年之久。 孙白发叼着烟嘴猛吸一口,眼神流露出赞许:“小娃娃的确有点东西。只是可惜,还没练到家。” 这功法若有得大成者,不仅他想与之一战,恐怕在场诸人,无一不有此愿。 “可惜……”孙白发只叹可惜。 从旁传出一声轻笑:“可惜什么?这孩子的师父,我不就好好站在这里么?” 宋雁归解下系在腰间,为白天羽多次嘲笑是摆设的木刀。她随手挽了个刀花,八方风动,吹散她颊边碎发,山间薄雾消散,金辉洒落,照彻在她渡了一层金边的面容: “孙前辈,晚辈宋雁归,还请不吝赐教。” ----------------------- 作者有话说:宋雁归:给这个世界留一份武道传承,送给我认识的朋友们。 正如她自己所说,没有对手是没办法变强的。所以她要给徒弟打磨出许多个对手来。作为她送给阿飞的最后一份礼物。(呜呜温柔小宋[可怜],就是苦了小王) 第44章 万古长风 “你打算就用这把木刀与老头子打?” 孙白发眼皮微掀,一杆旱烟枪虚指宋雁归右手三尺木刀:他以天机棒迎战,若是比试过程中木刀截断,纵是胜了也是胜之不武。 是以好意提醒。 宋雁归闻言一笑,极张狂,极狷介,在场诸人即使与她相交数月者,也从未曾见过她如此战意凛冽的一面。 风吹青衣如酒旗猎猎,她笑道:“木刀足矣。前辈,务尽全力,因为我也绝不会手下留情。” 且不说身在其中的孙白发是何反应,旁观的郭嵩阳默默倒吸一口凉气,他看向李寻欢,露出求知目光:“她一向这么狂吗?” “我……也不知了。”李寻欢苦笑摇头。 熊猫儿哈哈大笑,浑不知愁,他身旁的白天羽也不禁露出一丝笑意,但心中不是没犯嘀咕:当日他试探她武功,虽反应极快身法灵巧,但若要说对上孙白发……她何来如此把握? “口气倒是不小,好!既如此,让老朽试试你的本事,还有你的刀!” 天机棒裹挟着万钧之势砸向刀背,仿佛金铁交鸣! 竹叶簌簌极落,狂风忽起。 刀背与气浪相撞的瞬间,宋雁归笑,手腕翻转,单手顺势卸力,木刀顺着气劲划出半个圆弧,将天机棒余威引向断崖方向。 自空中轰然炸开!一阵巨响! “前辈,莫让我失望。”她颇有闲心地调侃。 旁观诸人或无实感,但只有孙白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和怎样的一个怪物比试。 这一棒,他用了七成力道,砸在木刀上却像撞在玄铁礁石般震颤不止。更可怖的是,她手中刀身不仅没有丝毫裂纹,还隐隐有光华流动。 内力外放的高手他见过,但,这么宣泄铺张的用法他平生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别走神了前辈。”她笑嘻嘻道,同时左手微抬—— 孙白发眉心一跳,急退! 银色长须飘落半截,落在手中。孙白发看向宋雁归的左手:刚才……是剑气! “你不只是个刀客,你也用剑。”而且她的剑法造诣,绝不在她的刀法之下。 是他大意了。不,是轻敌。 “这么说也没毛病。”宋雁归两眼眯成一条缝,狡黠一笑。 旁观的人群中,白天羽脸上已收了笑意,他肃容看向一旁的李寻欢,问道:“李兄,刚才那一棒,你可有自信能用单手接下?” 李寻欢摇头:“我做不到。” 可宋雁归不仅做到了,甚至站在原地纹丝不动,脚下也没有配合步伐借力。 即使孙白发未尽全力,可难道宋雁归就尽了全力? “她到底藏了多少……”白天羽禁不住喃喃。 “今日一战,老朽不全力以赴,看来是不能够了。”得逢敌手,是武者平生之幸。孙白发好心情地点了点头,笑着长叹了一口气,内力震荡,引竹浪翻涌。 ——他拿出了真正的天机棒。 明明已年近古稀,可很少有江湖人知道,如今的孙白发才是真正武功全盛之时。 江湖上的后起之秀许多已不曾听说过天机老人的名号,更不知道天机棒何以能为曾见过它的人奉为江湖第一兵器——传说成了传说,便少了切身的体会,神秘和虚假毕竟只一线之隔。 直到此刻。 “这才多少有点意思。” 宋雁归见状眼里露出笑模样,身形站立懒散走样,似乎全身都是破绽,可李寻欢注意看时却惊讶地发现,若真有人要突袭动手,她周身所有的破绽都暗藏杀机。 他们似乎都低估了宋雁归的实力。又或许,是她已强得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这些人当然不包括见过她真正实力的王怜花和阿飞。 后者满眼崇拜,而前者的目光则晦涩难辨……他指节扣着扇骨微微发白,咽下喉中泛起的一丝血腥气。 孙白发手持天机棒划出三十二道残影,配合诡谲步伐,刚柔并济,每一击横空出世,碎金裂石! 棒落,劈开宋雁归隐藏在竹叶底下的九重刀气,她旋身踏碎脚下残叶,腾空若展翼飞鸟,一声清啸,高高跃向竹枝,青衣翻卷若垂天之云。 她快,孙白发亦不慢! 天机棒机括纵横,陡然变幻七十二道虚影,似刀、如剑、如枪、似鞭,每道虚影都直指对手周身要穴,每种兵器都兼顾了长短距离。 天机棒,天罗地网,天衣无缝,杀机敛藏。 若你是会刀剑,善轻功,可又要如何抵挡这万兵万法? ——这才是真正的天机棒,将“缠”之一决发挥到极致的万兵之王。 “诸位,看好了。”破空声中传来一声带着戏谑的轻笑,纵使时隔数年以后,众人亦无法忘却今日眼前所见这一幕—— 飞刀。 长刀。 快剑。 飞扇。 薄而利、快而锐、极霸道、极轻盈。 七十二道攻击,七十二招化解,用的却是在场诸人的成名绝技,只是更精妙绝伦,无懈可击—— 棒影触及满天如暴雨倾泻的兵戈之意,孙白发衣袍猎猎作响,脚下所踩的青石已陷寸深,手臂上虬结的肌肉绷到极致! 松涛竹海翻涌如潮,观战者失声观战,胸腔内武脉鼓动,眼前草木皆化功法图集,心有所感,似有所悟。 下一秒,耳中嗡鸣——她挥出最后一刀,如一道贯穿天地的青色闪电! 孙白发站在原地,神情呆滞,刚才瞬息之间,他只觉有一把无形的刀架在自己脖颈,浑身因惊骇万分而动弹不得。直到他注意到手中所持的天机棒,不知何时,寸寸碎裂。 有生之年,孙白发从未见过任何一个江湖人拥有如眼前青衣人这般可怖的实力。 第42章 纵使是当年网罗武林诸派秘籍功法,叱咤风云的快活王和云梦仙子,都没有眼前之人哪怕一半的实力。 他不是宋雁归的试刀石,只是对方需要一个对手,而他是最好的选择。 她收刀,侧身立于崖畔卧牛石上,刀气震荡直上九霄,天际雷声隆隆。 飘扬的竹屑尚未染上肩头,就已为刀意碾碎——势如刀,刀如人。 她转头,朝众人扬眉浅笑: 看,我展示给诸君看杀伐的真意,武道的极致。 我于此间以武传道。望诸君—— 于道各努力,千里自同风。 与君共勉之。 ----------------------- 作者有话说:与诸君共勉。 杀伐决意,来去任我。一刀惊鸿,万古长风。 这是小宋此时此刻此地的道。 第45章 鸿雁在云鱼在水怜花番外1 一 楼兰。 关外的冬,暮色里最后远去的是玉门关的孤烟,王怜花在楼兰城的断壁残垣里站了三天三夜。黄沙席卷,呼啸的风把那些往日的记忆都撕成了碎片。 很多年以前,他的生父,后来江湖人称快活王的柴玉关为了一己私欲,要置他的母亲王云梦于死地,他差一点就成功了。假死脱逃的母亲带着他于江湖布局绸缪,培植多方势力。 直到七年前,纠葛半生的两人在此同归于尽。 每年这个时候,王怜花都会来这里,他曾经一度深恨柴玉关,这个血缘上的父亲让他的母亲往后余生活在仇恨里不得善终,也让他前二十余年的人生笼罩在阴影之下,为复仇甘做母亲的一颗棋,风流多情底下的浑噩脏烂,只能靠放浪声色消磨。 如今他已不恨,只是这些年习惯了独自一人来此凭吊。 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来这里了。 几天前,他收到了沈浪的来信,他邀他一同出海。同行的还有朱七七和熊猫儿,他们会先去南方码头等他。 他对江湖毫无留恋,要说在意,无非是沈浪三人。 他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是在此之前—— 他手执自己所著的一卷《怜花宝鉴》,心念踌躇,这本书中记载了他毕生所学。 昔日洛阳城赫赫有名的千面公子,美姿容,长诗文,擅书画,天文地理、医毒易卜、武功杂学,无所不精,无一不通。 他希望给自己所学留下一份传承,但此书绝不能落于奸佞手中,而他唯一放心之人,便是保定城中李园的主人——小李探花李寻欢。 也是在李园,他第一次见到了宋雁归。 他无意中听到她和阿飞的对话——原来白飞飞有一个儿子。 白飞飞和沈浪,居然有一个儿子。 阿飞中了关外奇毒,梅二不愿意救他,只因梅二有一个胞弟曾间接为白飞飞所害。当然,他也曾经被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害得够呛。 与我无关。王怜花毫无心理负担地想,转身欲走。 “上一辈的恩怨,那是大人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那些会拿不是你做的事为难你的大人,只不过是因为懦弱无能迁怒于你罢了。那样的人,也值得你放在心上吗?” 他听到她宽慰阿飞,看到她说话时目光温暖明亮又信誓旦旦…… 他应该马上把《怜花宝鉴》交给李寻欢就动身离开的,可是…… 左右还有时间。 他说服自己再多留几天,观察一下这个叫宋雁归的家伙。 他看到她置办铺子,去商贾官府处收集告示研究营生,半吊子给人卜卦。 她卜卦的水平糊弄一知半解的人尚可,放他眼里不过小儿嬉戏。 他听到她对李寻欢的劝解,对白天羽的敷衍,还有除夕夜里她拉着阿飞满城疯跑,在桥上许愿岁岁平安。 王怜花只觉得有趣。江湖中何时冒出来这样一个奇怪的人,不像他曾见过的任何一个女子抑或男子。 明明自己都病骨沉疴,却拥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 他禁不住怀疑,那万丈阳光底下是否潜藏着不为人知的野心和幽暗。 二 但他不曾料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沦为宋雁归的阶下囚,就像他也没料到面对她自己会毫无还手之力。 他就不该一时心软掳走那孩子观毒探脉。 白飞飞已经死了。可宋雁归身负幽灵门内力,又收了她儿子为徒,她一定和白飞飞关系匪浅。 他不该掉以轻心。这是他的第一次失算。 宋雁归,并不是她一贯表现出来的那样一根筋。她从一开始就发现了他在暗处窥伺,甚至一早就打听清楚了包括他在内几人的过往经历。 她明目张胆地威胁,叫他投鼠忌器。可是宋雁归,你以为这局你就赢定了吗? 他骗她,只有沈浪能救阿飞。 他没告诉她的是,沈浪大概不会认这个儿子。 可当他真的看到沈浪漠然无视阿飞的存在,只是三言两语和宋雁归虚与委蛇的时候,胸膛里竟也有某处隐隐刺痛。 他知这刺痛的名字叫做同病相怜。 这大概是他选择留下而非和沈浪他们一同离开的其中一个原因,至于别的原因,当时的他还没有察觉。 熊猫儿寻到了月见草,朱财神为给女儿安胎准备了良多名贵药材,其中有千年雪莲蕊,他又问宝善堂的孙慈要了一些。 “你这大半日闭门不出,是给七七配什么药呢?”他在药庐呆的时间太长,以为他出事的熊猫儿闯进来时,他正在挑拣药材,熏了满身药香。 “别碰。”扇子打在熊猫儿欲掀开炉盖的猫爪上,他把人轰了出去,没有解释。 连他自己都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给宋雁归配药。可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在这么做了。 就当他发一回善心。 他想起她对着消沉的阿飞娓娓道来她那吃面倒汤的奇怪比喻,听到她像是能刺透寒夜般的清亮嗓音,她说一定会让沈浪答应救人。 久处黑暗的人骤然嗅到太阳的气息,让人在漫长的冷夜里觉出温暖,酸涩,忍不住贪恋的同时,不免又有些心虚。 所以他说了那些话,希望她知难而退。 可若真能知难而退,宋雁归还是宋雁归吗? 看到她在李园门前跪下去的那刻,他无比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输了,一败涂地。 这是他的第二次错算。 ——— 白天羽朝她告白的时候,王怜花就斜倚高坐在窗边的树上。她的拒绝在他意料之中,一个轻薄浮浪四处留情的男人,何等自大,何其可笑。 可是,琥珀酒液酒液指缝,反噬己身的毒啃噬着心脏:这样的痴心妄想,这样的牵人心肠…… 他竟也会在某一刻羡慕白天羽的狂妄敢言。 他看着近在眼前的她,脑海中划过纷乱思绪,却在扣住她的腕脉时心神大乱。 早知如此绊人心。 三 猫儿还在纳闷他成日不见踪影的时候,沈浪隐隐看出了些什么。 他没有说破,只每每见王怜花出门时露出了然的神情。 宋雁归实在是他治过最不省心的病人。表面看着乖顺配合,实际从来不受掌控。她只是在自己想配合的时候配合。 秋风萧瑟的时节,她说她时日无多,要以武传道,希望他最后帮她一次。 “如果我拒绝呢?”他声音艰涩,说完撇开头去。 而她闻言只是执著地盯着他,似乎笃定他不会拒绝。 他的确没办法拒绝。这是她最后的心愿。 他用了禁术。 那日李园后山的竹海,众人为其刀气所摄,唯有他见过她伏在肩头无声无息的苍白容颜。 舌尖泛起一阵苦味,全身剧痛难忍,他知是血砂反噬,下意识收拢手臂,却不想她到如此地步还要摆他一道。 她点住他的穴道,笑说自己内力死不带去,左右还欠他一个人情,必要还了才安心—— “这一身内力送给你,拿去玩吧。” “留给你的好徒弟,我不需要。”他忿忿咬牙。 “他一个孩子筋脉如何受得了,便宜你啦。”她漫不经心,说话都没个正形:“何况放眼如今这个江湖,唯有你的天赋最高,给你也不算浪费。” 在他受不住内力陷入黑沉的前一秒,他听到她温柔地抱歉:“谢谢你啊,王怜花。” —— 宋雁归彻底消失了,临走前还顺走了他的折扇。 阿飞红了眼眶,伤怀却并无绝望:“师父说过,若有一日她走了,叫我只往前莫回头,她早就决定天地为席葬此身。” 呵,他怎么忘了,她是说过“于道各努力,千里自同风”。 阿飞走了,白天羽走了,后来,沈浪、熊猫儿和朱七七也走了,只剩下他。 他也该走了。 孙慈来拜访他,走前提起宝善堂打算买下隔壁的观云斋,店里留下的卦盘,以为是他的,便带了过来。 第43章 “不是我的。”这是宋雁归拿来招摇撞骗的东西。 “那……我拿走?” “留下吧。”他听到自己说。 卦盘算不得精致,盘上金属纹路触之冰凉,玉白指尖扣住铜钱,起卦。 上卦震,下卦坤。阴阳交感,一阳来复…… 再起卦。他定定看着盘中所示复卦和初爻。 有风来兮,雪粒子落进领子里,竟不觉冷。 ----------------------- 作者有话说:第二单元——《落红不是无情物》完 下一章进下一单元。 不过计划有变,在陆小凤世界之前,穿插一个过渡单元。 第46章 “死”者为归人 福建泉州。 清源山的轮廓渐隐于烟霭,晨钟声声自开元寺飘荡开来。 这个时节,暮春的风送来缤纷落英,海棠花自城头山间飘落,殷红的碎片轻轻掠过屋脊上缠枝莲纹的滴水兽,委顿在泥里,像一抹鲜红色的血迹。 不是错觉,风中的确裹挟着淡淡的血腥味和焦臭。 泉州府所辖康平县内,明明是耕作买卖的时辰,沿街家家户户却门窗紧闭,路上除了偶或蹿出的两三只猫狗,再无半点人烟踪迹。 街巷东南角的一户民居外,王婆佝偻着背,蹲在墙角,捏了把勺子哆哆嗦嗦地刮下墙灰,盛进边沿有两三个豁口的碗里。 她是半个月前自北边带着孙子逃荒,来泉州投奔亲戚的,可等她到的时候,亲戚一家已为沿海盗寇所害,原本的房子也被那盗寇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她本想找个洒扫的活维持生计,但因流寇猖獗,这半个月来根本没有人家愿意招工。如今她带着年幼的孙子在城西已无人供奉的关帝庙落脚。 那庙成了本地乞丐的地盘,本是轮不到她带着孙儿住在那的,可因近日康平县出了个肆意烧杀抢掠的盗寇,那些能跑的乞丐一早得了风声便舍了破庙,逃离了县城,只一个腿脚不便的老乞丐留了下来。 她一路举着破碗,颤颤巍巍往回走,心里殷切盼着:有了这墙灰制的土方,孙儿连日不退的高热就有救了。 可等她回到庙里,眼前的一幕却让她几乎肝胆俱裂。 “啪嚓——”瓷碗摔裂,她跌跌撞撞地扑倒在地,捧起血泊里残破的小小身体,失声痛哭。 宋雁归自一片黑沉中醒来时,耳边听到的便是这撕心裂肺的恸哭。 眼前一片漆黑,她一瞬间甚至以为自己失明,触手石壁冰凉,头顶破漏的孔洞透出些微的光亮——她竟似身在一座塑像之中。 诡异。 外面的人哭得凄惨,得尽快想办法出去看看发生了什么,她心中暗道,思索间摸到袖中一片冰凉。 “啪嗒。”袖中之物落在手边,她将其反握在手里,心头一喜:是王怜花的折扇! 试图调用内力,丹田不出所料一片空荡。 也对,我把这一身内力都送人了。 不过也有叫她欣喜意外的发现。这一次醒来虽然气海空虚,身体却并无半点沉重之感。 那伴随了她二十年熟悉的沉痛感竟然奇异地消失了! 外面的哭声渐渐弱了,王婆通红着眼如一座空壳般坐着,她的泪已经流干了。 也是在这个时候,王婆听到眼前的关帝像中传来拍打之声,混杂着沉闷的人声:“外面有人吗?劳驾帮个忙。” 王婆原笃信神佛,但此刻抱着孙儿的尸身,她望向眼前这尊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塑像,心中陡然生出一股戾气。 她抱起门槛边一块沉甸甸的石头,深一脚浅一脚朝前走去。 磕破了头昏死在一旁的老乞丐迷迷糊糊醒转时,看见的便是王婆举起手中石块,径直砸向那塑像! 阻止的话就在嘴边,被“哐当”一声巨响吞没。 他惊愕地半张着嘴,讷讷看着半毁的武帝塑像里竟真的坐着一个人。 他忍不住揉了揉眼:这人是如何进到其中的? 适应了半晌滔滔日光,宋雁归睁开眼,见左有一老乞丐在底下不住磕头,高呼武圣恕罪。右有一老妪,脸上泪痕未干魂不守舍。 宋雁归起身,一手半撑案上,轻松跃下案台,落在地上,哪知一脚踩在拖地的衣摆上险被绊了个趔趄。 她抬眸,发现不对劲之处—— 大大的不对劲。 她看向自己手掌,缩小了整整一圈大小的手掌,还有骤然变高许多的房顶,侧首望向案上锈迹斑斑的残破铜镜——里面模糊地映照出她稚嫩的脸,是她十岁左右时候的样子。 我这是……返老还童了? 等等,二十岁也能算老吗? 她脑中一片错乱,双目一时怔怔,却在落在倒于血泊中的孩子身上时骤然紧缩。 耳边传来老乞丐的叹息,他一瘸一拐地起身,帮着王婆收殓起孩子的尸身。 “撕拉—”宋雁归回过神,把衣摆多余的布料扯下,默不作声上前,将一片干净的青布盖在孩子身上。 “都怪老头子我,原是想出去寻点吃食,没成想竟把那该死的贼寇给引来了。” 老乞丐摇头低低叹息,掏出袖里藏的半个馒头,在衣服上擦了擦,捏碎成*三瓣,分别递给王婆和宋雁归:“嘿,运气好,从野狗嘴边抢了来。” “孩子,你也吃。” “多谢。”宋雁归微怔,点点头,上前接过。 她这毫无芥蒂的模样惹老乞丐多看了她几眼,看她衣着谈吐看着也是殷实人家的孩子,倒是难得。 “老人家,你刚说那贼寇为祸乡里,那官府不管吗?”宋雁归疑惑。 “官府?”老乞丐似听到什么好笑的话一般摇头叹道:“如今这天下是蒙古人做皇帝,蒙古人不把汉人当人,这贼寇又偏偏只杀汉人,从不动蒙古人,官府自然不会管。” “那……江湖正道难道也坐视不理?” “孩子啊,”老乞丐苦笑道:“泉州府离中原腹地太远,哪来什么江湖正道,邪魔外道倒是层出不穷。” 原来这里是泉州。 “何况,纵是有,又有几个江湖人会把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放在眼里?”老乞丐一双浑浊的眼里似是见惯了世态炎凉,声音低沉麻木:“纵使是武林第一大派少林,也不过自扫门前雪,江湖拼杀只为斗狠斗勇,无人会在意我等的死活。” 江湖拼杀,只为斗狠斗勇…… 宋雁归一阵默然,她的指尖似乎还残留着刚才孩子幼小的身体上温热潮湿的血,她攥紧拳,咽下一口馒头,似有一块巨石堵在嗓子眼。 老乞丐双目木然,起身,声音平静透出淡淡的死寂:“命如草芥,这么多年,习惯了。” 宋雁归垂眸,却在听到不远处的兵戈声时骤然警觉:“有人来了。” “快走。”老乞丐按住老妪的臂膀,可对方沉浸在伤痛中竟纹丝不动。 “她这是不想活了。”老乞丐摇头:“孩子,我们走。” 宋雁归摇头:走不远的。她耳力大不如前,只大约能估算出来人距此地不过数百尺。 余光注意到身后武圣关帝的塑像,她咬牙心道:只能赌一把了。 来的人果然是那贼寇,他去而复返,却是掳了一个妙龄女子,欲在庙中行腌臢事。 那女子气息奄奄,左半边脸高高肿起,显是此前遭殴打所致,口中塞了块破布,是那贼寇防其咬舌自尽。 刀锋挑开女子衣襟的刹那,她口中“呜呜”做声,泪流不止,却求死不能。 “何人胆敢在此放肆!” 那正欲逞凶的贼寇骤闻“天音”吓得浑身一哆嗦,他起身,色厉内荏地咆哮:“谁?出来!” “吾就在汝面前,不想死,速去!” 贼寇抬头,见那武帝塑像前胸及所执刀刃处不知何时淌下殷红鲜血,心中寒意阵阵:“谁、胆敢在你爷爷面前装神弄鬼……啊!” 耳边一阵劲风,贼寇摸向自己左耳处,触手湿滑,一阵剧痛,他摊开手掌一看:自己竟为不知哪来的利器削去半只左耳! 这回,不待“关帝”再显灵,那贼寇再顾不得被自己掳来的女子,一边大叫着踉踉跄跄逃了出去。 待确认他真的走后,藏在塑像后面的老乞丐赶紧将关帝前胸沾满血迹的几块石头刨开。 “还好小丫头急智,救了我等一命……刚才那暗器是?”他眼中精光微闪,隐隐露出贪婪之色。 宋雁归不去看他,只跳下案台,将那女子扶起靠坐在木柱下,除去她口中塞着的布条和捆缚手脚的草绳。 她声音嘶哑,虽仍惊惧不止,到底勉强牵出一丝笑意,艰难道谢。 恰逢春雨忽至,宋雁归将刚才多扯下的一小块布角沾湿,轻轻替那女子擦去脸上污痕。 如今这庙里老弱妇孺,倒也齐活。 “这里不能呆了,我们得走。”宋雁归当机立断道。 刚才不过抢占先机,加上那贼寇为她所伤,箭中还藏了毒。但至多一两日他就能回过味来,到那时候,他们一个都活不成。 第44章 ——只有逃。以她现如今的单薄身体,握一把长刀都略显吃力。 “走?能去哪里?”老乞丐不赞成:“左右都是一个死,这里至少有片瓦遮头。”他指了指那失了魂般的王婆:“再说你看她,七魂丢了三魄。” “我得回去。”那女子声音微颤,哽咽却坚定:“我不能让我的爹娘曝尸荒野。” “等明日再走吧。”老乞丐提议,又伤又病的,等体力恢复些,再走不迟。” 注意到女子和王婆糟糕的状态,宋雁归这次没有反对。 如此囫囵过了一夜。王婆还是不开口说话,但从老乞丐和女子口中,宋雁归倒是将眼下时局了解了个大概。 往前数十年,宋亡元兴,彼时中原州县相继陷没,沿途焚掠,百姓逃窜,千里无烟。城中米斗万钱,九府十州尽成焦土,死者相枕藉。 而到如今。 老乞丐说要出去透口气,出去了很久才回来。 宋雁归一宿没有合眼。 天蒙蒙亮正要动身之际,庙门外传来狠戾声音: “敢耍老子,一个都别想走!” 却是那贼寇,耳边的伤口已经包扎过,神色狰狞癫狂,手握长刀,去而复返! 老乞丐几乎是立刻两股颤颤跪了下去,他匍匐在地,高呼饶命,一手指向宋雁归:“好汉,壮士!不是我!是她!是她伤的你!此事与我无关啊!” “无耻!”那被救的女子见老乞丐毫不犹豫将宋雁归出卖,忍不住呵斥。明明牙关发颤,却仍上前半步挡在宋雁归面前。 贼寇望向庙里唯一的十岁小儿,一身不合体的青衣,迎上他的目光时,里面无惊无惧。 他痛恨这样的眼神。仿佛在对方眼中自己不过一个跳梁小丑。她该惊!该惧!该跪地求饶,痛哭流涕! 刀已高举,宋雁归袖中折扇滑出半寸,她等的就是他的近身。 “快走!!!”一身笨重的身躯不知如何爆发出巨大的力量,王婆自背后死死扒住贼寇,牙齿深深陷进他的血肉,眼睛里迸发出某种决绝的光。 “找死!”贼寇反手向后刺出一刀,洞穿了王婆的下腹,可她满口鲜血,却仍死咬着不松口——誓要从他身上撕扯下肉来! 宋雁归看准时机,手中机括射出两枚暗器,一枚正中贼寇眉心,另一枚洞穿了他的咽喉。 她和女子合力将王婆放下,这个刚刚历经丧亲之痛的老妪突然一把捏住宋雁归的手,透过她,王婆仿佛看到自己前不久还活蹦乱跳的孙儿,她嘴角扬起一个释然的笑,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短短半日,骤见两个无辜之人死在自己面前,宋雁归心中闷闷。 “小心!” 女子拉着她退开数步,险险避过老乞丐砸向她头颅的一棍! “把你手中兵器交出来!我可以饶你们不死!” “是你。”宋雁归目露了然之色。 半宿未归是向那贼寇报信,但隐瞒了她身藏暗器的事实,是要利用她除去那贼寇,好独吞神兵。 不得不说,是她小看了这手无寸铁的老乞丐。 不对,他并非手无寸铁——宋雁归看向他此刻手中棍棒: “你是丐帮弟子。” ----------------------- 作者有话说:倚天世界的丐帮,陈友谅以一己之力拉低整个下限。 让小宋的游侠精神和金庸笔下的正史侠义之道来一点碰撞。 福建泉州,暗示了小宋在本故事中出场的时间!大家有猜到的吗? 第47章 生者为逆旅 “哈哈哈不错,老头子早看出你这小丫头有些来历,交出你袖中武器,我可以饶你一命。” 他话音刚落,手微抬:庙门外隐隐绰绰露出两个人影来,是这老头的帮手。 宋雁归见状一声冷笑,语气不屑: “好一个丐帮弟子!你们足有三人,和那贼寇非无一战之力,可却能眼睁睁看着稚子被戮,江湖拼杀,妄谈斗勇斗狠,你们甚至还要挥刀向更弱者,或为一己私欲,就这,也配?” 老乞丐眼微眯,闻言丝毫不受影响,语气低如蛇蝎:“小丫头,自身难保了,还在这里逞什么口舌之快?还不拿来!” “你猜,我袖中还有几发暗器?”宋雁归笑道:“你们三人,谁先上,谁先死。这兵器只此一件,诸位动手之前,还需小心掂量。” 她说话,语速放慢,注视着老乞丐的方向,脚步轻抬,上前,试图将那女子护在身后。 她手心捏出汗。只差最后一步—— 老乞丐裂嘴一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脚下生风,等宋雁归尝试阻止时,对方一个擒拿,枯枝般的手指已经掐住那女子的脖子,作为肉盾挡在身前。 他声音阴沉:“我耐心有限,数到三,不交出你袖中武器,我就先杀了她!一!” 女子流露出痛苦之色,脸上却无惧,她一声不吭,既不求饶,也不哀泣。她看着宋雁归,口型微张: 她说:“跑。” “二——” 该死! “拿去!”宋雁归眼眸发沉,额前碎发遮住眼眸,袖中折扇飞出,老乞丐将其牢牢握在手里,眼中精光毕露,放声桀桀大笑。 “你已得到你想要的,放了她!”宋雁归见他神色贪婪癫狂,与那贼寇一般无二,她攥紧拳,高声一字一句,牙齿咯咯作响。 他笑够了,手下未松劲看向宋雁归:“算你识相,只是小丫头,老头子我今天大发慈悲,最后再给你上一课。江湖险恶,唯有斩草除根,才能活得长久!” “咔——” 刺耳的,人骨折断的声音。在老乞丐的狞笑声里,刚才还满脸不屈的女子如断线木偶般瘫软在地,脖颈诡异地耷拉下去。 “我得回去,我不能让我的爹娘曝尸荒野。” “那贼寇闯进我家中杀了我爹娘,他们死死拖住那恶人才叫我有时间逃出来。只是我跑得不够快,最后还是被抓了。” “我叫耿小玉。我爹是城西糕饼铺的伙计,我娘是绣娘,我家就住在宜安巷朝里走第三间屋子。” “等收敛好爹娘的尸骨,我打算靠卖绣品为生。雁归,我会好好活着,你也是……” 宋雁归跪坐在地上,指尖深深抠进石缝,目呲欲裂。眼眶涌起一阵热意。 “现在轮到送你上路。” 老乞丐的草鞋出现在眼角余光中,鞋面上沾着馒头屑——昨日他与她分食之物。 合作原是有所图,可笑她骤遭此变,一时心神失守,掉以轻心。 无端罹难,任人宰割,原来是这种滋味。 一阵掌风朝天灵盖拍下—— 宋雁归闭上眼。 她嗅到沉闷空气里泥土的气息,夹杂着血腥味和风——一阵迅疾的风。 掌风迟迟没有落下,她睁开眼,老乞丐已经无声无息地歪倒在血泊里,一刀毙命,手里还紧紧握着刚得的折扇。他两个同伙不知所踪。 宋雁归抬眸,她面前站着一个男子,一身蓝衫,脚穿草鞋,生得高大硬朗,看年纪三十来岁。 他俯身朝她露出和煦的笑容,眉宇清正,犹豫着伸手轻拍了两下眼前小孩的脑袋,大有安抚之意。 “没事了孩子。”他说,声音轻缓有力:“抱歉,我没能救下你姐姐。” 他误会了宋雁归和刚绝了气息的女子的关系,眼神中流露出淡淡的歉疚。 宋雁归摇头,揉了揉眼,起身,郑重还以一礼:“多谢。敢问恩公名姓。” “我是武当弟子,行三。我叫俞岱岩。” 他说完,见她仍望着他一脸懵懂,索性一股脑解释清楚:“我来这是奉师命追杀这为祸乡里的贼寇。”指了指那气绝多时的贼寇。 可他没想到等自己寻到此处,只见门口站着两个望风的丐帮弟子。正觉疑惑,却见庙内一老乞丐正要对这孩子痛下杀手,而这孩子身侧还躺着一个年轻女子的尸体,显是死于他手。 原本要用在那贼寇身上的玄虚刀法,这才招呼到了这老乞丐头上。 他取出老乞丐手中紧握之物:这扇骨是精钢所制,扇身藏了不下二三十种机括暗器——打造这折扇之人,必定极为精通机关之术。更难得是扇面行草写意风流,堪称大家手笔,叫人见之忘俗。 他看向那贼寇眉心咽喉各一处致命伤,顿时了悟。虽不知道这孩子如何得了这兵器,或是祖传之物,却引来老乞丐觊觎,遭至惨祸。 俞岱岩心思兜转实际不过数息,虽仍有想不通之处,但他速来知自己不擅机谋应对,这是四弟张松溪的长项,便不再去想,只将折扇交托进宋雁归掌心: “此物珍贵,以后轻易不要示人。” 宋雁归应声接过,将扇子藏进衣襟。目光落在女子身上,怔怔不语。 “我们将你阿姐找地方好好安葬了吧。” 俞岱岩温声提议,他不说“我帮你”,只说“我们”,是将此事揽在己身的下意识反应,却叫宋雁归胸中生出一股暖意。 第45章 “宜安巷。”她说:“她叫耿小玉,住在宜安巷朝里走第三间屋子。” 我要带她回家。 原来她们并非姐妹……俞岱岩反应过来,迎上她的目光,点头应道:“好。” —— 山丘上青冢黄昏。 耿家一家三口合葬于此,宋雁归站在墓前,远远能望到泉州城内逐渐点起的万家灯火,港口通达,口岸往来商船络绎不绝,风帆蔽天。 她闭眼,轻舒了口气,再睁眼时,眼底星河浩荡。 俞岱岩几乎是立刻感受到了她周身气质的变化。 她转头看向身后的俞岱岩,笑问:“俞……咳,三侠,”差点脱口而出一句俞兄:“你为了救我杀了一个丐帮弟子,不要紧吗?” 俞岱岩失笑,只觉得这孩子心思细腻,颇替他人考虑,摇头:“丐帮以袋数分阶,最多九袋,最少无袋。那几人身上无袋,想来不是知道自己所行之事为正道不耻有意隐藏,便是在此地浑水摸鱼实则并非丐帮之人。” “何况行侠仗义,本是我辈分内之事。事急从权,以当时的情况,我想不出有什么比救你更要紧。” 他答得认真坦荡,并未因宋雁归是个孩子便敷衍以对,见她若有所思,只担心这孩子为仇恨蒙蔽钻了牛角尖,温声开解:“此事丐帮若来日问起……” “嗯?他们还有脸问起?”宋雁归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俞岱岩笑:“咳,总之,此事纵成恩怨也是武当与丐帮之间,与你无关。”他顿了顿,又道:“只是那两个逃走的年轻乞丐……” “我这人算账一向清楚得很,你放心,我不会去找他们麻烦。”她一脸“我办事你放心”的表情。 “……”额,孩子你又不会武功,哪来的自信。 不过,他的确不放心她身负利器一个人留在泉州。或许他可以说服她与自己回武当,刚好师父寿辰在即,峨嵋也会来相贺……届时或可问问师父他老人家的意思。 俞岱岩的话还在酝酿,没有开口—— “我可以去武当山看看吗?” 宋雁归忽然举手真诚发问,眨了眨眼满脸期待。 心里笃定正直耿介如眼前这位俞三侠,断不会拒绝自己——一个孤苦无依的孩子的请求。 只是当时的她没有想到,这一路会这么,刺激。 ----------------------- 作者有话说:问:小宋为什么会变小呢? 答:因为她服用了aptx4869(bushi串台了 倚天这个单元可能跟之前两个世界的基调略有不同。但宋雁归依旧是宋雁归,我想呈现的小宋不仅可以天地阔且徜徉,她还是这样一个人: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第48章 待时而动 宋雁归看着面前的屠龙刀,俞岱岩带着她藏身中空神像,刚目睹了一群人抢夺这把刀的经过。 她还记得那从海沙派手中夺了屠龙刀的老头抱着刀,状若癫狂的模样。 武林至尊,宝刀屠龙。 号令天下,莫敢不从。 倚天一出,谁与争锋。 “这把刀,只要有了这把刀我就能号令整个江湖!”外号海东青的枯瘦老头眼里迸出炽热癫狂的光芒,他奄奄一息抱着刀,嘴里念念有词,表情似哭似笑:“我不甘心、不甘心啊……”他死不瞑目。 宋雁归:不理解,但大为震撼。 好在俞岱岩是个难得的正常人。 他叹了口气,替德成阖上眼:只短短半日,这把刀就引来了多股势力的争夺,有不下数十人因夺刀而亡。看来只有将这是非的源头带回武当,请师父他老人家定夺。 转眸,却见宋雁归蹲在一边,手指无聊地戳了戳刀身。 确实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刀。只她却怀念起那把石驼制了送给自己的木刀。 说来也怪,那把木刀她每日贴身放着,只后来不知怎的就找不见了,不知是不是被谁偷偷拿了去。 也不知道阿飞如今怎么样了。她看着满天星子神游物外。 俞岱岩被这孩子随性直露的模样逗笑。稚子无畏,亦无贪嗔痴,自然也不会为外物所迷。 “若靠一把刀便能问鼎江湖,那这天下第一究竟是刀,还是人?” ——他想起刚才她见德成殒命,在一旁轻声嘀咕说的话。 这孩子的悟性禀赋比他原以为地还要好。 可当他说自己决定将这刀一起带回武当时,一路上无可无不可的宋雁归头一回提出了反对: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们不该带着它。” 从福建泉州到浙东钱塘,一路上她闻官兵残暴,也见民生多艰,武林凋敝。世道暗沉,没一点鲜活气息。 宋雁归还从没有见过哪个江湖如此热衷争夺所谓“神兵”。 从她从王怜花那顺来的宝贝折扇,再到如今这把屠龙刀。 他们眼下遇到的这些人远算不上江湖一流人物,真到了那时,凭他不但护不住这把刀,还可能身受其害。 俞岱岩是一个好人,但只要带着这把刀,他就会成为全武林觊觎的一个活靶子。 “雁归,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俞岱岩低头看着如赤子般眼眸清澈的少年,认真道: “可人行于世,有所为有所不为。师父自小教导我们师兄弟,要以匡扶武林正义为己任。这把屠龙刀我虽不知道是何来历,可它已经引起了太多杀戮,若放任它流落在外,恐只会徒生更大的波澜。” 在那之前,唯有带回去给师父一观,他才放心。 百余斤重的刀负在身后,他心意已定,绝无转寰。 宋雁归无奈挠了挠头,并做几步小跳着跟上。 可当俞岱岩提出要走水路时,她不得不再次提出了反对。 “水路虽快,但若遇敌,四面皆无退路。”到那时,他们就是瓮中之鳖,只能任人拿捏了。加上他如今还带着她这个累赘。 “但是你也说了,水路更快。”俞岱岩哈哈一笑,只觉她小小年纪遭遇江湖险恶,思虑过度也是难免:“放心,我能护你周全。”他拍了拍她肩膀,当即轻车熟路滴溜起她后领,飞身将人一并带上了船去。 在空中飘荡一脸放弃挣扎的宋雁归:我不要面子的吗?还有俞三侠,你是不是太小看了背上这“烫手山芋”。 所以当她被横空一条白练卷至船上,作天鹰教拿捏俞岱岩交出屠龙刀的筹码时——她真是,丝毫不觉意外。 “小姑娘身陷囹圄,倒是半点不见惊慌。”说话的是一个青衫瘦子,头戴斗笠但声音娇柔,是个女子:“只是素闻武当不收女弟子,不知你和俞三侠是何关系?” “是什么关系重要吗?”宋雁归盘腿坐在甲板上,被一把剑架着脖子,眼皮不抬淡淡答:“左右身为武当弟子他不会对我见死不救,否则阁下又岂会得手了才问我这个问题。” 左右比的就是谁更无所顾忌不要脸嘛。 “小丫头牙尖嘴利,看来是家中长辈失职,欠教训。” 说话的是一手摇折扇的白衫男子,他刚在与俞岱岩的比拼中受了重创,又因为这小丫头从旁提醒使暗器落了空。此刻看这小儿心中大为不喜,暗中施以威压震慑。 宋雁归牙关紧咬,嘴角淌下一丝血线。尚还能分出一缕心思客观品评:唔,要说同为一款常年扇不离身的风流贵公子,还是王怜花有格调多了。 那青衫女子见她一声不吭咬牙硬撑,眼底含笑,伸手一拂替她挡去威压。 宋雁归骤觉浑身为之以一松,捂着胸口微喘。 “小小年纪,倒有几分骨气。”青衫人点头,毫不掩饰语气里的赞赏:“你可愿加入我天鹰教?” 宋雁归微微抬眸,看向漫天风浪里,漂泊小舟上满脸焦急的俞岱岩。 他在与白衫男子举刀搏杀时见她为人掳走,一时间方寸大乱。 此刻,他望着她所在的方向,真气不要命地外泄,朝船上杀来。 “多谢美意,不过我早已打算去武当山看看,所以加入贵派一事,我看就不必了。”宋雁归咧嘴一笑,礼貌婉拒。 “敬酒不吃吃罚酒!”白衫男子见这小丫头竟敢当面拒绝,忍不住就要上前动手。 “慢。”青衫女子拦住了暴走边缘的男子,冷冷一笑:她看着已经行至船下的俞岱岩,横剑架住宋雁归的脖子: “我数三声,一手交人,一手交刀。”她高声道。 “好。”刀自然没有人命重要,俞岱岩不愿与他们多做纠缠。 “俞三侠爽快。”女子拊掌。 “三”声一落,双方推掌而出,人刀互换。 俞岱岩伸手接住宋雁归下坠的身体同时,眼角余光敏锐地捕捉到混在斜织雨帘中的数点寒芒。 右臂本能地旋身将孩子揽进怀中,毒针穿透了他的后肩。 他按住怀中意识到不对劲的孩子蠢蠢欲动的后脑勺,宋雁归会意,正打算抬头告诉对方自己颇擅长装死——却被会错意的俞岱岩误以为她要硬杠天鹰教,眼疾手快点住了她的睡穴。 第46章 “……”沉默,是今晚的浪涛。 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只觉周遭天地摇摇晃晃——自己在一辆马车里,边上,躺着人事不省、脸色苍白唇色青乌的俞岱岩。 她扣住他脉,耳濡目染,她对医毒一道比较之前知之更多,这针上有剧毒。 她从袖中摸出一个瓷瓶,王怜花给她的药还剩了一颗,她托住俞岱岩的头,将药塞进他口中,轻拍他喉下两处穴道,叫其能顺利吞服。 她探出头去,车外日光正盛,周遭草木葱茏。 “哟,小丫头醒了。”都大锦行在马车一侧,他家中孩子尚在襁褓,见这小丫头明秀可爱,忍不住生出亲近示好之意,只这亲近中亦有试探:“小丫头师承哪里,为何会和这位侠士在一处?” “我父母双亡,原只是泉州城中一个小乞丐,为恶霸所欺时被这位大侠路见不平所救。他见我可怜,好心捎带我一路。” 她说着声音哽咽,眼中蓄泪。 都大锦闻之不忍,安慰了几句。心里却也一松,原只是无关紧要之人。又见她眼睛一眨不眨看着马儿,不由失笑:到底是小孩子,忘性大不知苦。便主动邀请道: “刚好有匹无人骑的小马驹,性情温顺,你可要试试?” “好哇!”宋雁归拍了拍手,完美扮演着天真无知的小乞丐,跳下马车,在都大锦的帮助下配合坐到小马驹上,兴奋不已又手忙脚乱地御马,没过多久,看起来就已经将车里的俞岱岩忘了个一干二净。 ——这更打消了都大锦的疑虑。刚才他搭手送她上马时注意到她脉息寻常,分明就是个不会武功的小孩子。 他暗笑自己疑心太过,这孩子既与武当无关,那姓殷的女子叫自己所做之事,也不会叫这孩子报给谁去。 再不出小半个时辰便能至武当山脚下,想到这趟镖即将结束,都大锦心中松快,脸上忍不住带出笑来。 也是在这时,车前有人拦路。宋雁归分外矮小的个子淹没在人群中间,她低头默默听着镖局和来人之间的对话,缰绳在手中越攥越紧: 原来那日天鹰教的人是找了这龙门镖局护送他二人回武当山,此刻来人自称武当七侠中的其余六侠。 可她一路上听得俞岱岩多次提起师门兄弟情笃,来人若真是其余武当六侠,如何会句句不离屠龙刀的下落? 她牙关发颤,却在听到镖局说起镖银二千两黄金已足够时如冰泉灌顶: 这群镖局的人不堪指望。 她生来爱赌,但只赌自己的,从不赌别人的东西,遑论是俞岱岩的命。 于是—— 她眼睁睁看着这假冒的武当六侠带走了俞岱岩。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人影渐远,镖人松懈,就是现在! “吁——!”骏马长嘶。 “诶你这小丫头做什么,不要命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夺了马的都大锦高声惊呼,同样受惊的马匹前蹄高高扬起,眼看小儿就要栽倒下去成马下亡魂。 她灵活地用脚勾住缰绳,一手抓住马鬃,在马儿高扬脖颈之时借着惯性将自己甩上马去——那是草原上最有本事的驯马人驯服烈马的绝技。 “借马一用,不还了!驾!”她骑在马背上,日光炫目照得她迎风落泪,在龙门镖局一众镖师目瞪口呆的表情里,扬起无边烟尘。 等他们反应过来时,眼前早就没了“小乞丐”的踪迹。 “第一次骑马的……小乞丐?”一镖师愣愣开口,满脸犹不可置信。 “看什么!还不快追!那可是整个镖局最好的一匹马!五百两黄金!”都大锦吼道。 ----------------------- 作者有话说:久等了!删删改改写了很久的一章,紧急撤回了一个奇异的脑洞重写了一版。 俞岱岩是个正直善良且自信的人,但看原著里三章他一路上遇事后的应对描写,确实少了一点机谋应对,但人无完人,何况这也不能怪他,永远不要低估一个混乱邪恶的江湖里人心的险恶,换谁也未必比他做得更好。 小宋在这一路上不得不学会藏器于身和韬光养晦,她此刻吊打不了任何人只有被吊打的份。她抢了龙门镖局的马要去做什么也显而易见。嗯,在顺人东西这件事上她一向天赋异禀[墨镜] 第49章 武当 武当山的轮廓在不近不远的天际若隐若现。宋雁归伏在马背上,细嫩的手掌已被缰绳勒出血痕。 十岁孩童的身体实在太小,纵是她刚才勉强驯服了这匹千里驹,仍很难踩住马镫。她将脸埋进鬃毛,血腥气在喉间翻涌。 山林两旁树木不停倒退,锐利的叶片割破了她的脸颊。 她既希望时间再慢些,假冒武当六侠劫走俞岱岩的那伙人还不及下手,又希望时间再快些,好让她能更快到达武当求援。 马背颠簸难熬,日头又盛,她额汗细密,眼冒金星,眼前影影幢幢仿佛看见俞岱岩浑身是血气息断绝的模样。 她清楚俞岱岩的生死此刻就系在自己身上。 死死咬住下唇,用力一夹马腹,再次将龙门镖局的一众人等远远甩开了去。 山林落在身后,眼前豁然开朗! 前面就是武当! 她已经遥遥看到守在山门阶梯旁洒扫的道童。 山风呼啸着灌入鼻腔,宋雁归忽然感觉身下骏马重重一颤。 糟了!这马早已认主,刚才她勉力驾驭,却一时精神松懈,忘了它烈性难驯,此刻它顺势是要将她抖落下去! 电光火石间她咬牙蜷身抱头,顺着马匹跪下去的惯性朝侧边滚去。 碎石擦破额角,血腥气愈浓。她踉跄着爬起,正对上两双玄色布履。日光照得他们道袍上的太极纹分外清晰。 "俞三侠有难,我要见张真人,信物在此。"她一口气说完,同时掏出一块木牌,掌心粘稠的血渍在木纹上洇开: 两个小道童见她满脸是血,只原以为是受元兵迫害来避难的山下百姓,可她劈头盖脸的一番话却叫他们愣住,一时面面相觑,拿不定主意。 她说俞三侠遇险,可这怎么可能?她手中信物,他们也并不识得。 “还不快带路!晚一分,俞三侠就多一分危险!”她神情凝重不似玩笑,见二人一脸犹疑磨蹭忍不住大声道。 “好,你随我来。”其中一个道童率先反应过来朝前面引路,回头却见本该跟上来的女孩不见踪影。 ——她朝钟楼去了。 “咚——”钟楼里忽然响起一声清越的晚钟。钟声荡开山林,惊起山雀,余音不绝。 “何人无故在此时撞钟?”话音尚传自半空,伴随衣袂破空之声,一名身着玄色衣衫的男子踏松枝翩然而下,手中持一把未出鞘的剑,年纪大约三四十岁。 在他身后,还跟着另一个衣着相仿,却要年轻许多的青年。 "二师伯!五师伯!"两名道童慌忙行礼。俞莲舟的目光看向塔楼里满身血污狼狈*的十岁女童,施展梯云纵纵身向前,上前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躯,喂她服下一粒清心丸。 “俞三侠中毒被假冒武当六侠的人劫走,一刻钟前往东北方向去了。快告知……张真人救人。”宋雁归举起手中之物,撑着说完,终于昏了过去。 俞莲舟托抱住她,在看到她手中染血的木牌时瞳孔骤缩。 “这木牌!是三哥去年生辰时我刻了送他的礼物!”那青年上前取过木牌低声惊呼。 “三弟一定出事了。”俞莲舟沉声,当机立断道:“五弟,你带这小姑娘上山休息,速去告知师父此事,我先下山去寻三弟。” “好!我即刻去告诉师父,就过来和二哥汇合!”张翠山虽恨不得和俞莲舟同去,但也知师兄弟七人之中俞莲舟武功最高,若要有人先去,没有比他更稳妥的人选。 “等等二哥,”张翠山叫住俞莲舟,将一应伤药塞进对方手里:“这些药你都带上。万一……用得上。” “好。” —— 山岚携松香飘进窗棂,伴着叶片簌簌作响,钟磬清越自云间垂落,还有清泠泠的鸟鸣,和晨露坠在青石板上发出的碎玉般的响声。 宋雁归恍惚以为回到了无净山。 她睁开眼,试图起身,耳边传来温和人声:“别动。” 一张没见过的眉目温和清淡的脸,看年纪二十七八。 “这里是武当。我叫张松溪,行四,你叫我……” “张四侠?”宋雁归颇上道地道。 “你按你习惯来便可。”他微微点头,温声解释:“大嫂……就是我们大师兄的夫人,她替你刚上过药。虽多是擦伤,但不久前你还受了些内伤,需好好调养休息才是。” 他起身,顿了顿又道:“你安心在此休养。武当山上很少有女眷,你有觉得任何不方便的地方都可以和大嫂说,她这段时间就住在你隔壁的屋子。” “俞三侠,”她问出了她醒来后最关心的问题:“他怎么样了?” 第47章 张松溪本没不打算隐瞒:“我们找到了三哥,师父正在替他疗伤。” “我们到的还算及时,武当上下深谢你。” 张松溪长揖一礼,神情郑重,并未因眼前是个孩子便随意慢待。 “你应当饿了,我去着人送些吃食来。” “多谢。” 张松溪推门而出,他前脚离开不久,后脚宋雁归就从屋子里溜了出来。 她半刻也坐不住。 俞岱岩,只有亲眼确认过他的情况,她才放心。 瞥眼看到两个端着伤药的道童往东南方向去,她凭着直觉当机立断跟了上去。 萧萧竹林掩映的院落,屋里站着几人,包括她刚才见过的张松溪。在山门前见过的两人俱不在,但另有几个服制相同但年龄不一的,这应当就是真正的武当七侠了,只少了几人不知去了何处。 在正中还有一位鹤发长须,目光炯然气息内蕴的道长,宋雁归便知:这就是张三丰。 他替俞岱岩把了脉,将他的手放回被中,掖好。起身叫诸人不用守在此处,各忙各的去。 弟子平日都极发自内心敬重张三丰,但这次他说完许久,罕见地无一人挪步。 “师父,三哥怎么还没醒?”年纪小的殷梨亭眼眶通红,他拽着师父张三丰的袖子问,声音还有几分哽咽。 张三丰捋须沉吟,没有开口,手掌落在殷梨亭肩上,安抚地拍了拍,接着看向窗外,温声道: “好孩子,你有伤在身尚未痊愈,进来吧。” “张真人好。诸位好。”她小跳着跨进门槛,全无半点被抓包的尴尬,声音清亮,大大方方施以一礼。 目光明亮坦荡,步伐坚定又轻快,只这初初正式照面,宋雁归就赢得了在座武当诸人欣赏的目光。 更何况,若不是这孩子不顾安危及时上武当报信,只怕更无力回天。是以更添几分好感。 张三丰起身,这位当今中原武林泰斗级的人物,郑重朝眼前的孩子长揖一礼。在场的其余弟子皆无人提出异议,一同向宋雁归行以一礼。 宋雁归这回总算明白了张松溪口中“武当深谢你”的份量。 她觉受之有愧,同时也忍不住感叹这难得醇厚真挚的师门情谊。 有些喜欢上武当了。 “我想来看看俞三侠。”她挠了挠头,直抒来意,目光落在床上的男子,仰头问张三丰: “他伤在何处?伤可棘手?” “他体内余毒未清,服了药下去,故而昏睡。性命无忧,你可放心。”张三丰耐心解释:“只是……” 宋雁归:“只是?” “只是他左腿趾骨遭折,好好养上几年或可自如行走。右臂臂骨指骨尽断,却无法再续了。”张三丰声音低缓,心中虽伤怀,更多却是庆幸。 若是再迟一刻,但凡再迟一刻。 然而师兄弟情深,这番话一说完,在场其余人无不伤恸叹息。 殷梨亭在一旁默默听着,他向来善感多思,加之年纪又小,闻言不禁潸然:“三哥,可三哥他擅用的是右手。” “那就改用左手,几年后等趾骨长好,行走也不会有大碍。”宋雁归拳抵掌心,目光灼然坚定:“重要的是他活着。”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众人闻之精神一振,胸中块垒渐消,恍觉自己还没孩子想得透彻,一时感到微微汗颜。 她笑,日光倒映在眼眸。眼下这结果已比她来的路上预想的好太多。手臂折了不要紧,只要心气没折,断处亦可逢生。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张三丰认真看向眼前这个看年纪不过十岁的孩子,捋着长须,眼底流露出浓浓的赞赏: 虽无武功在身,但心性坚韧,悟性之高,实乃他生平罕见。 她与岱岩有一段缘分,与武当亦有一段缘分。 “好孩子,还没问过你的名字?” “我姓宋,我叫宋雁归。” “雁归,你可有师承,可有去处?若还没有,可愿留在我武当?” “师父!”宋远桥闻言一惊:“可我武当……从没收过女徒。” 张三丰笑呵呵地摇头:“远桥,你急什么。”他看向宋雁归,耐心等待她的回答。 “我有师承,但不在此间,我是无净山弟子。”宋雁归笑道:“只我师门并没什么讲究,师父也从不拘我做什么学什么,只要开心平安,不伤天道人和就好。” “张真人的意思也并非要我拜入武当门下,这邀请于我如今全无坏处,雁归自然无有不应。” 她拱手作揖,笑着朝老人眨了眨眼,又冲明白自己会错了意此刻略显尴尬的宋远桥做了个鬼脸。 “好。”张三丰微微点头,眼底带笑。 宋远桥见状无奈一笑,不再多言语。几人转而说起下山营救俞岱岩途中遇到龙门镖局一行,还有向俞岱岩下手的人似与少林有关云云。 “出去说吧,别打扰岱岩休息。”张三丰一拂衣袖,转头和宋雁归商量道:“雁归你随我来,我带你去看武当山一处绝境可好?”他朝她眨了眨眼,露出一点慈祥外表下的天性顽皮。 “好。”她应得爽快,跟在张三丰身后,一路穿花拂叶。 张三丰的脚步渐快,步伐持重又轻盈,暗合八卦,几出重影,她下意识学起他脚下步法,闻萧萧叶落,观黄昏暮雨,心中久违地感到冲和平静。 她看到另一种道。 ----------------------- 作者有话说:《倚天》中的武当,真是师门桃花源,却也难逃诸般命运搓磨。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武当。(木道人:你最好不是在点我。) 原文有一段,当时第一次读到真的很震撼。张三丰重情通达的人物形象一下子就亲切可感,摘录如下: 宋远桥和俞莲舟平素见师父无论遇到甚么疑难惊险大事,始终泰然自若,但这一次双手竟然微微发颤,眼神中流露出惶惑之色,两人均知三师弟之伤,实是非同小可。 过不多时,张翠山悠悠醒转,叫道:“师父,三哥还能救么?”张三丰不答,只道:“翠山,世上谁人不死?” 金庸不愧为武侠大师。 第50章 悟道且西行 山中不知日月。 俞岱岩醒了。 他尚来不及因右臂残废和不良于行而消沉,就被师父张三丰推着轮椅带到了山中绝境。 说是绝境,其实是悬崖高耸,飞瀑直下的一处断壁下。包括他在内的武当七侠,都曾跟随师父张三丰出入过此地修行。 此刻,流水击石,崖下飞石处一个青衫小人正盘腿打坐。 “师父,这是?”他不由纳罕,不明白师父为何带他来此,也不明白为什么宋雁归会在这里。 她一袭青衫,发随意束在脑后,闭着眼。流水淙淙过,有叶萧萧下,春日里的山花袭染她发梢,还有山雀栖息在她肩头,林中小兽抱着自己毛茸茸的尾巴将自己盘在她膝上,舔舐着自己的毛发。 张三丰从来相信这世间所谓武学奇才,机缘、努力与天赋缺一不可,可他见了宋雁归方知,原来这世间也存在真正得天道厚爱的孩子。 ——她只看了一眼,便在他施展的太极步法里悟出了属于自己的道。 短短七日,就形成了自己的道意。 然而宇宙无穷,盈虚有数,张三丰在窥得的一线天机里看到了她行至今日的艰难多舛。 正所谓,破而后立。 这种韧劲,也是他对岱岩的期望。而他的弟子从不叫他失望。 “她如今这是有内力,还是没有?”俞岱岩困惑地看向这满身是谜的孩子,竟一时看不清她眼下的状态。 “万物并作,有无相生,反者,道之动。”张三丰悠悠长叹:“岱岩,这孩子是个奇迹。” 她已在武当完成了她的修行,他预感到她就要离开了。 宋雁归在一片“无”的境地里遨游,眼前如走马灯显现出残缺的碎片一角——她拾取了自己坠海前的一小段记忆。 赵老头曾告诉她,病骨沉疴的唯一解法是在二十之前领悟武道极致,或可在探求过程中借助天道的力量修复病骨。 她失败了,但又没完全失败。 ——这就是她坠海的原因。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天道给她留了一线生机,单看她是否能把握得住。 如今看来,她亦不知算不算已经续命成功。至于身体为什么会变小,她没有头绪。 或许是真气走岔导致的结果也说不定。她随意地下了判断。 她睁开眼,气息绵长平缓,周身充盈着如雾似云般朦胧不可捉摸的气,她不知那是什么,但身体久违地感到轻盈松快。 三日后,她向张三丰辞行。 —— 宋雁归最终决定一路西行。 选择西行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当日出手劫走俞岱岩的那几个人武功路数虽源自少林,但说话时夹杂了西域口音。二是听说昆仑山的雪景绝佳,她想去看一看。 第48章 只是她人还没到昆仑,就在半路上碰巧旁观了一场比武。 两个同样身穿白衣的年轻男子,其中年纪较轻的那个身无长刃,另一个手中执剑,剑未出鞘,剑身却隐隐震颤,似发出嗡鸣。 两人看年纪都只三十上下,旁人见了却绝不会错认。只因前者神态轻松,生得俊美风流,隐隐带着一点邪肆;后者一身正气,神情肃穆中透着一股紧张,显是对待此次比试认真已极。 一场迅疾结束的比试,不出所料以后者的落败而告终,剑甚至尚未出鞘便已被夺去,还得对手毫不留情地戏谑嘲笑。 “峨嵋派的孤鸿尊者?沽名钓誉,在我杨逍看来,就如这徒有其表的倚天剑一般,不过破铜烂铁!” 孤鸿子闻言羞愤交加,一口鲜血喷薄而出,他已顾不上问师妹借的倚天剑,捂着胸口,颓唐地转身就要离去。 杨逍一声讥笑,不屑地将手中剑毫不在意地掷于地上,刚好砸落在宋雁归脚边,剑脱鞘。 嗯?这里什么时候冒出来一个小孩子?自己竟丝毫没有察觉。 年轻的明教光明左使皱眉看向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孩,却也只眼神停留数息,不欲多加理会——即使他看到她捡起了地上的倚天剑。 直到他听到,那剑在她手中发出铮鸣——若剑有灵,他相信那一声铮鸣里蕴藏着不可忽视的,剑灵的雀跃。 他停下了脚步。转头重新认真打量起眼前的小女孩。 她看向魂不守舍的孤鸿子,她笑,执剑交还递向孤鸿子:“哎哎,你别听他瞎说,这剑,她很好。” 世人趋之若鹜的倚天屠龙,倒被她意外都见着了。 孤鸿子怔愣地看向面前的小女孩,接过了她手中的剑。 “别灰心啊孤鸿兄。比武输了就跟吃饭吃得没别人快一样,可吃得不快又有什么要紧,细嚼慢咽才对身体好啊。” 杨逍:“……”这什么神奇的比喻。还有,她这话是在咒我吧? 孤鸿子:虽然觉得她说的有些道理但又好像哪里有点不对。还有:“我不姓孤鸿。” “好的孤兄。”她一脸认真,从善如流。 “……我也不姓孤。”算了,被她这么一打岔,刚才那些沉重到压得自己喘不过气的情绪顷刻也消散了些许。 他向她拱手致谢,又在触及杨逍看向这孩子审视的目光时,上前半步将她挡在身后,扬声道:“堂堂光明左使,还不至于为难一个小孩子吧?” “这是自然。”杨逍冷笑一声,抱臂撇开眼去。 孤鸿子微微点头,对于幼小的保护欲压过了其他心绪,他俯身问宋雁归:“你家在何处,怎么一个人跑到这地方来了?” 宋雁归摊手,并不避忌,笑道:“我从中原来,往昆仑去。一为寻仇,二为赏雪。” 孤鸿子微愣,可看她神情不似作伪,一时不知该如何规劝。 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带她离开。 尤其她提到“寻仇”二字,惹杨逍朝她看了过来,可她仍一脸天真无知无觉。 “孤兄你该走了。”宋雁归耳微动,看向他的眼睛,伸手往他臂上轻轻一推,孤鸿子怔住,不发一语,径直带着倚天剑离开了。 摄心术有些好用。 宋雁归笑了笑,正打算深藏功与名挥一挥衣袖离开之际,前、后、左三个方向各出现一青、一白、一灰三道身影,成犄角之势,将她包围在了中间。 ----------------------- 作者有话说:嗯,来的是谁呢? 小王:我没出场但又好像出场了。 (修正了一下杨逍此时的年龄) 第51章 救人与被救 “哈哈,这儿竟这么热闹。”说话的是那青衣人,他面色惨白,言辞却嬉笑无忌:“范右使和鹰王家的小子都来了。”说话间截下了白衣男子朝宋雁归发出的暗器。 “蝠王!你凑什么热闹?”白衫男子眉头紧锁,态度却算得恭敬。 “嘿,我还没问你小子,朝一个小丫头出手,这就是你天鹰教的道理?” “呵,蝠王自己还不是常常无法自控以致要吸食人血,既与禽兽无异,还在这五十步笑百步,岂非可笑?”蓝衣男子目露鄙夷,似对青衣人早有不满。 “哼,我韦一笑纵有千般无耻也从不对孩子动手。倒是范右使,自受了情伤一蹶不振,已有许久不曾露面了,这会儿杨左使和峨嵋的人比试才堪堪现身。看来在你心里杨左使比阳教主还要重要得多。” “韦一笑!”蓝衣男子拂袖怒喝,杨逍闻言也不免侧目:“韦兄,你失言了。” 韦一笑耸了耸肩,不再出言讥讽,他虽平等地讨厌杨逍和范遥,却到底还是对已故的明教教主阳顶天心怀敬意。 被迫听了一场毫无营养的吵架的宋雁归,看向手摇折扇的白衫男子,露出恍然神色:“噢!原来是你!那天在船上输给武当俞三侠,还耍阴招放暗器的小贼!” “嗤—”韦一笑忍不住发出一声嗤笑,拦住拳头蠢蠢欲动的殷野王,提醒道:“诶别恼羞成怒啊殷家小子,她还只是个孩子!” “她可不是个普通的孩子。”范遥抱着臂,凤目微侧,冷冷道:“若我没看错的话,她刚对孤鸿子用的是波斯传入的摄心术。” 而他们明教,和波斯关系匪浅。 杨逍关心的却是另一件事:“小姑娘,你说你要去昆仑寻仇,我且问你,是要找何人寻仇?” 宋雁归摇头:“我也不知,只知那些人武功似与少林同源,使的外家功夫。”她顿了顿补充道:“这功夫在指上。” “诶小姑娘,别人问你你怎么什么都说?”韦一笑大为无语:“万一他就是你要寻仇的门派之人,你还能有活路?你可知你眼前这人正会一门弹指神通?” 这小姑娘孤身一人行走江湖未免太过天真无畏,可这江湖波云诡谲何时容得下天真? “我刚见过他出手,”宋雁归对善意恶意都极其敏感,她朝韦一笑笑着解释: “并非同一门指上功夫,我刚看过了,他那功夫形聚神散,漂亮是漂亮,但没我之前所见的刚猛霸道。” “哈哈哈,”韦一笑不厚道地放声大笑,浑不顾杨逍骤然变黑的脸色:“听见没杨逍,小姑娘说你的功夫是花架子哈哈哈哈哈!” 殷野王: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诡异地平衡了。 “诶范遥,你怎么学殷家小子,也要朝这女娃娃动手?”韦一笑拦在宋雁归身前,笑不及眼底:“刚不都已经确认过了,小姑娘并非要找我明教的麻烦。” “说起来殷家小子,你又是为什么在这里?”天鹰教都自立门户了自然不可能为了明教才来昆仑。 殷野王一脸你倒是终于想起来问我了的表情,无语道:“倚天剑。” “原来是为了把破铜烂铁来的。”杨逍闻言不屑笑道:“既如此,刚才你怎么不追上孤鸿子?” 你们都在这里我怎敢贸然动手?! 殷野王张了张口,冷哼一声,这理由说出来显得他怕了这里众人,未免跌份,于是手中扇指向宋雁归:“这小丫头虽不会武功,不久前差点坏了我教大事,顺道见到了,没有不抓回去处置的道理。” 范遥撤回衣袖,讥诮一笑,重复道:“不会武功?” 不会武功的人焉能轻易施展摄心术迷惑孤鸿子?何况:“刚才这孩子现身之前,在场诸位有谁曾注意到她的气息吗?” 一针见血。话一落,纵是先前一直对宋雁归维护有佳的韦一笑也不免心里泛起了嘀咕。 宋雁归:“这位大哥看起来很是博学广闻,连波斯传入的摄心术都了若指掌。”她笑嘻嘻问道:“想必一定也知道西域精于指上功夫的门派都有谁?还望不吝赐教。” “……” 韦一笑:该说这丫头心态好还是看不懂眼下情势? 范遥撤回手掌,不动声色道:“和少林师出同源的有西域少林一脉,但他们精研佛法,近年来没听说有于武学造诣极高之人……你说的,倒像是金刚门。” “金刚门……”宋雁归沉吟。 “金刚门就在昆仑西北二十里外穹炉峰上,近年来名声颇大,已赶超西域少林,你到了那里一问便知。” “好,多谢。”她抱拳一笑,只朝韦一笑点了点头,径自就离开了。 这回范遥也没有阻拦。韦一笑心中狐疑,直觉哪里不对,他看向殷野王:“那金刚门和你天鹰教联手对付的武当俞三侠?” “怎么可能?”殷野王道:“倒是听小妹提起,俞岱岩伤在了几个假冒武当的人手中,连她也不敌对手遭了暗算,说的大抵就是这金刚门的人。” 韦一笑闻言心中一沉,回过味来指着范遥斥道:“好你个范遥,你这是要那小丫头去送死!” 难怪他听到她问话之后也不再出手。 “她本就说是要去寻仇,我左右不过成全了她,要说送死,也是她本就打算送死。”范遥淡淡道:“蝠王又何必动怒。” 第49章 韦一笑暗啐了一口,转身便要跟上宋雁归去拦她,身后杨逍却戏谑道:“昆仑苦寒,蝠王若是跟去不慎寒毒发作,到时候那丫头怕不知要死在谁手里。” 青色身影脚步微滞,闻言心中一刺,冷笑:“不劳你们费心。”话音未落,身影如青烟一道,一息不到便没了踪迹。 “好俊的轻功。”殷野王击扇微叹。 “韦蝠王的轻功放眼江湖,无人能及。”范遥不无中肯地道。能得他这样恃才傲物的人一句评价,便可知韦一笑的轻功该有何等绝顶。 可身负如此绝顶轻功的韦一笑,硬是花了整整七天才追上宋雁归——这当然也有他寒毒发作的缘故。 穹炉峰上。 她手无兵刃,站在满地哀嚎的金刚门众弟子中间,四下环顾:没看到当日劫走俞岱岩的面孔。 但那几人的确是金刚门弟子,在门中地位还颇高,却已离开西域好些年了。 宋雁归叹了口气,盘腿坐在屋脊上,看着漫天雪花发呆。 九霄的云气凝成苍茫天地间莽莽的雪,长风几万里,在山脉间吹度蜿蜒,天际一点微光乍破。 她想:师父说不伤天道人和,是要她从心所欲不逾矩,可是与天争命,本不就是逆天而为吗? 她在张三丰面前言说天道何如,可内心实觉天道可笑。病骨沉疴是她自小生来如此,可改这命靠的是她自己,而非天。 不过她很喜欢昆仑的雪和天,长天无际,叫人心静。 “不虚此行啊。”她打了个哈欠,双手背在脑后,眯着眼懒洋洋道。 韦一笑捂着胸口追至此地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他眉上凝霜,咬着牙,几乎压抑不住吸食人血的欲望。 他看到宋雁归,宋雁归也看到了他,她朝他挥手,扬笑,却在看到他抓住一个金刚门弟子要吸食人血时变了脸色,她制止了他。 “小丫头不想他死,难道是想替他死?”韦一笑牙关发颤,哑声斥道。 “你当日帮我,还怕我出事不顾己身跟我至此,”宋雁归笑着眨了眨眼:“今日我也帮你一次。” 韦一笑尚不及反应,命门已被扣住动弹不得,一股炽热却平和的内力在身体里游走,如春蚕吐丝,将经脉里肆虐的寒毒层层裹住。 杨逍和范遥结伴至此时,看到的便是宋雁归替韦一笑运功疗伤的场景。 杨逍并不在意这孩子的死活,只是好奇金刚门的指上功夫,这才一路至此。 “武当的九阳功?”杨逍微讶:这孩子是武当弟子?可纵如他般少年天才,十岁时也未必能有如此精纯内力。 “非也。”范遥凝声道:“我曾见过武当宋远桥施展九阳功,与这并不相同。” 何况看那些倒地不起的金刚门弟子身上所受之伤,是这小丫头仅凭一击之力所为。内力能收放自如到这种程度的,武当除了张真人,二代弟子中无一人可及。 更遑论,若非眼见她动手,他们都看不出她身怀武功。 这小丫头敢孤身独闯金刚门,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而是,绝对的自信。 有这样的实力,以她的年纪,她的确可以自信。 天际雷声滚滚,宋雁归撤掌起身,并不看二人,只等韦一笑恢复意识,拂衣而去。 累了便睡,醒了便动身。她只管西行。 不知自己走了多久,耳畔复又响起兵戈之声,她看到前方出现了两个人。 冰天雪地哪来这么多人约在这里打架? 宋雁归不解,只默默吐槽。她睡眼惺忪,揉了揉眼,在黑衣人朝自己奔袭而来打算挟持/杀她时,只看到他被身前突然出现的一把剑洞穿了胸膛。 剑,吹血。 一袭白衣似雪的青年剑客转过身来,宋雁归举目望去,不由睁大了眼睛—— “师……父?!” 她晕了过去。 白衣剑客听到这孩子腹中响起一声长鸣。 她有多久没吃饭了? ----------------------- 作者有话说:杨逍:纵如他般少年天才,十岁时也未必能有如此精纯内力。 小宋:嗯?你确定只是未必? 小王的摄心术的确就是波斯的,神奇的缘份啊。 小宋晕了,被吓/饿晕的。 小宋道意的变化:从霸道杀伐力求天下第一到任我随意无争故天下莫之能胜的过渡。 第三单元——《风力掀天浪打头》完 第52章 剑神“师父” “宋辞!宋辞起床啦!” 青衣小童挥舞着一柄一尺长的小木刀一路冲进院里。 “喊什么喊什么,没大没小。”赵无极在药庐隔着大老远就听到小童扯着嗓子喊。 “我师父他人呢?”小童一个急停,转而眨巴着眼睛仰头望向他。 “他一早就下山去了。” “又下山?下山去做什么?”小童狐疑道:“他三个月前不是才下过山吗?”一定是去吃好吃的不带我。 说着转身噔噔噔迈开短腿就要往山下跑。 赵无极头痛无比地一把拎住她后领,揉着眉心:“明心,雪舟!” “师伯。”两人气喘吁吁跑至跟前,先后行以一礼,礼数周全,看得赵无极满意点头,再看看手里这个:就这个小混蛋,三天两头上房揭瓦,溜狗斗鸡,跟只猴似的。 都是宋辞惯的。 “你们快把她领走,别让她老往药庐这边跑。” “是,师伯。” “阿归,来。”明心牵住宋雁归的手,弯腰替她擦了擦脸颊边的灰,耐心哄道:“师姐和师兄陪你玩好不好?” “我要师父陪我玩。”宋雁归滴溜溜转着眼珠,撇了撇嘴,奶声奶气道。 “师兄和师姐不也一样吗?”雪舟笑盈盈摇着手里的拨浪鼓,又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根糖葫芦:“看,师兄这里还有阿归最喜欢的糖葫芦!” 宋雁归一脸嫌弃:“师兄,我已经长大了,早就不喜欢拨浪鼓和糖葫芦了,幼稚得很。” 雪舟:……五岁半你跟我说这些。还有,你要不要看看自己糖葫芦接多快? 她嚼着甜津津的糖葫芦,吐出山楂核,一脚飞踢,精准弹到赵无极后脑勺上,然后落进——他熬制新药的锅里。 “小兔崽子!我宰了你!” “师伯我们先走了师伯!” 在赵无极暴走之前,明心和雪舟二人架起罪魁祸首的胳膊无条件带走。 宋雁归趴在树干上,樟树送来习习凉风,她一边嚼着糖葫芦,看向师姐,一脸严肃,声音含糊:“师姐,师父他连地都种不好,我实在担心他在山下会饿死。” “哈哈小阿归,你就放心吧!”红叶单脚勾着树干倒挂下来,额间红色发带缠着铃铛晃出弧线,叮铃铃作响。 “师父他下山是去杀……” “咳咳咳咳咳。”雪舟一阵猛咳。 “额哈哈,师父他下山去跟别人学习怎么杀虫,田里害虫实在太多了,这样下去,庄稼收成只会越来越差,我们阿归不就没饭吃了。” “我们已经穷到这个地步了吗?!”宋雁归一脸震惊:“把赵老头的药庐打包卖了不就有钱了吗?” ……难怪师伯见到你就上火,换我我也不能忍。红叶内心默默吐槽。 “不对啊,稻子一年两熟,小麦不过一熟。可师父一年要下山四次,小师姐,次数对不上。” 红叶:好,好难骗的五岁小孩。 “正是因为师父学得不好,所以要多学几次。”明心硬着头皮温声解释。 “是这样吗?”宋雁归忽闪的大眼睛里写满怀疑,她直觉师父和师兄师姐之间藏了什么秘密不想让她知道,可这一切都逃不过聪明绝顶的雁归大侠的火眼金睛。 她迟早会发现的。她有这个自信。但她此刻选择装傻,等待他们放松警惕。 不愧是雁归大侠,已经学会了韬光养晦! 后来,她终于知道宋辞一年下山四次,是去诛杀江湖上臭名昭著无恶不作的败类。 ——西门吹雪救下她的时候,正在做同样的事。 虽然宋辞也总是喜欢跟宋雁归吹嘘自己年轻时候一袭白衣飘飘,有多丰神俊朗,剑术超群,迷倒江湖万千男男女女。 虽然的确能在宋辞不修边幅的糙汉外表下依稀看出年轻时俊美无俦的一丁点影子,但宋辞是热情如火的宋辞,西门吹雪是冷若冰霜的西门吹雪。 宋辞不是西门吹雪,西门吹雪也不是宋辞。 最重要的是,宋辞不会天天天没亮就到自己屋前催自己起床练剑——他巴不得她一辈子不碰兵刃。 但西门吹雪会。 宋雁归想哭,她躺在床上,被子蒙头一盖,从未如此想念自家的亲亲好师父。 “起来,练剑。”冰冷不带起伏的语调。 听在宋雁归耳中如魔音贯耳。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她一定不会在饿得眼冒金星的时候,叫出那两个字。 冤孽。 第50章 门开了。 仰卧在床上的某人两眼一闭,双脚一蹬,日常习惯性装死。 白衣*剑客站在屏风外,他有一双修长如寒竹的手,整洁、一尘不染,正如他身上同样无尘无垢的一袭雪衣。 他低头擦拭着剑锋,睫毛低垂,覆住了寒潭似的墨色瞳孔,面色如昆仑山巅的雪,唯微薄的嘴唇开合,一点朱色似雪中寒梅,衬得人愈发清冷,如一把出鞘的剑。 不是每个喊西门吹雪师父的人都会被他带回万梅山庄,若是如此,万梅山庄有再多客房也住不下他的徒弟。 宋雁归是个十岁的孩童,昆仑雪寒会将一个饥寒交迫的孩子葬入黄泉。 西门吹雪的人和他的剑一样冷冽,散发着拒人千里的孤绝。 但他的心还没有冷。 虽然此刻他的眼底浮动着淡淡的困惑:他不明白一个根骨天纵的孩子,为什么会甘心沉沦,自我荒废。 透过屏风,他看向榻上明显在装睡的某人。 这是宋雁归在万梅山庄的第三十七天。 刚开始是“夜里观星偶感风寒”,前几日是“细读话本心伤难忍”,今早管家又来传话,说她自称“还在长高需要睡眠”。 很好,这回连演都不演了。 西门吹雪静默。 他静默时给对手的压迫感不亚于出剑。 可宋雁归不是对手,至少目前不是。 他希望她有一天是。 但很显然,对方并不打算配合他的希望。 “庄主,您的朋友来了,人正在前厅等您。”管家在门外恭声回禀。 西门吹雪薄唇微抿,他离开了,屋子里的一片雪意也消失了。 至于宋雁归,宋雁归她大剌剌地躺着,半点不打算做对方的试剑石。 毕竟,她发现这回如果认真苟一苟,自己好像应该或许,真的能苟住。 ----------------------- 作者有话说:西门吹雪:在完成季度kpi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天降徒弟,但徒弟自甘荒废不练武,很急,怎么办? 宋雁归(学习话本里霸道邪魅一笑):呵,天真!这次我真的苟! [弹窗提醒]叮!你的好友已上线! 第53章 小凤凰劝学 江湖从来不缺传闻。 传闻有真有假,陆小凤天生善于从这些传闻中找出有趣的部分。 比如传言一个月前,西门吹雪从昆仑回来,收了一个徒弟。 陆小凤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揽月楼喝着妙月娘子今春新制的桃花酿,筷箸下夹着的是虞记的时令招牌鱼脍春盘。 陆小凤一向很会享受,他喜欢酒、喜欢美人、更喜欢冒险。他的好奇心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但还好,他有很多朋友。 西门吹雪也是他的朋友,他知道一个多月前,这位朋友远赴昆仑山追杀错三刀黑天风,后者一年多前背信弃义屠了关东燕家满门。 可是收徒? 西门吹雪怎么可能收徒? 陆小凤实在太好奇了,他本该在半个月前就到这位朋友家中一探究竟的——可麻烦总是能先一步找上他。 他对天发誓,这次的麻烦真是主动找上来的。 他这次来万梅山庄,是为请西门吹雪出门帮他一起解决这桩麻烦,顺便也刚好有机会验证一下传闻的真假。 一刻钟。 陆小凤已经在正厅的藤椅上足足等了此间山庄的主人一刻钟的时间。 一刻钟的时间,他已经换了五六种坐姿,他本就是闲不下来的跳脱性子。 终于,一袭雪衣身影翩然而至。 陆小凤叹了口气:“西门吹雪,你再不来,天都要黑了。” “天若黑了,你根本进不来万梅山庄。” 万梅山庄,天黑之后不接待客人,即使来人是他的朋友。陆小凤不是第一次来,他当然知道这个规矩。 他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苦恼道:“我这次来,是有事想求你帮忙。” 陆小凤为什么要苦恼?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位朋友是世间极不易打动之人。除非是西门吹雪自己想做的事,否则即使是朋友也难以要求他。 ——就连大智大通也都是这么告诉陆小凤的。 可是他们这回都错了。 “我可以帮你,但我有一个条件。”西门吹雪淡淡道。 他要陆小凤也承诺帮他一个忙:“我收了一个徒弟。”西门吹雪道:“她的天资极佳,但不愿意习武。” “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让她习武。” “这有何难?”陆小凤一口答应。 —— 陆小凤喜欢小孩子,孩童的天真烂漫是这世间最珍贵之物。可宋雁归为什么不愿意习武?或许和某种隐秘不为人知的身世有关? 他看到宋雁归的时候,才知道西门吹雪收的这个徒弟是“她”而非“他”,当然,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西门吹雪口中天资极佳的小姑娘,此刻正打着哈欠,笼着袖,坐在山溪边的石头上垂钓,桶里空荡。手边的小桌板上,泡着刚煮沸的枸杞茶。 一手品茶,一手垂钓,头顶顶着不知哪里飞来的小黄鹂,轻啄她的发顶,不远处有婢女鸣琴。 好家伙,比他还会享受。陆小凤失笑,走近,示意原打算行礼的婢女继续弹琴。 日光下彻,波光粼粼的山溪时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似乎在明晃晃挑衅技术不精的垂钓者。 陆小凤站在她身后,听到她发出一声轻不可闻的嘿笑,然后,只见眼前小人麻溜地将钓竿一扔,腰带一扎,挽起裤脚和衣袖,赤着脚三步并两步,在众人的一片惊呼中跃进溪涧里去—— 十岁孩童的身量没进水里,顷刻隐去大半踪迹。 “哈!抓到了!”她冒出头,双手牢牢抓住一尾银鱼,准确无误地抛进桶里,溅起一阵水花。湿漉漉的发梢上凝着不断滴落的水珠,也是在此时她注意到突然出现在此地的“不速之客”: “哟!这位陌生大哥你好啊。”她看向陆小凤,湛然清澈的一双眼里闪烁着明亮无畏的笑,自来熟地扬起手,和对方打招呼。 “小雁归,你好啊。”陆小凤笑盈盈道:“我叫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相见即是缘,一起烤鱼吃?” 陆小凤终于忍不住大笑。 人和人的磁场真是种奇妙的东西。陆小凤和宋雁归的第一次见面,他就冥冥之中感觉到,自己和眼前的小姑娘一定能非常投契。 “为什么不想练武?”陆小凤将烤好的鱼递过去:“西门吹雪和我说你的资质极好。” 能让被江湖誉为剑神的少年天才西门吹雪承认“天资极佳”,这句话的含金量可想而知。 “唔!好手艺!”宋雁归盘腿坐在小板凳上,兜头罩着陆小凤的红披风,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焦脆外皮下鱼肉的味道鲜嫩多汁,眼前的男子在烤鱼这方面的确有一手绝活。 她很认可! 眯眼拍了拍圆滚滚的肚子,宋雁归满足地轻叹,闻言挠了挠头道:“我为什么非得要练武?” 她看向陆小凤,一脸深沉:“江湖上应该都已经知道我是西门吹雪的弟子,谁会想不开来惹剑神的徒弟?既然如此,我会不会武功,又有什么要紧?” “话虽如此,可万一有一天你被人挟持……至少习武可以自保?”陆小凤摩挲着下巴,认真建议。 “万梅山庄安全吗?”她冷不丁竖起一根手指,问道。 “自然安全。”陆小凤道,且不说山庄地势,只说山庄的主人和山庄之中藏龙卧虎的仆从,江湖中人便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 “那不就得了。”宋雁归拊掌,两手一摊:“我又不下山,能有什么危险?” “你总不可能永远不下山。”陆小凤笑着摇头。说起来,她飞扬跳脱的性格和西门差之千里,和他倒有些相像…… 相像?嗯,那既然如此…… “小雁归,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怎么样?”陆小凤神秘一笑。 宋雁归指了指他领口的胭脂印,满脸警惕:“事先声明,我还是个孩子,风月之地我可去不得。” “你把我陆小凤当什么人了?”他咂舌跳将起来,努力表示清白:“去不去?过了这村没这店咯?” 他说着眨了眨眼睛,满眼写着“不去你可别后悔”。 简直是魔鬼!宋雁归在“在山庄苟”和“出去浪”之间犹豫了数秒,然后听到自己“沉痛”地屈服道: “去。” —— 宋雁归平日里戌时用晚食,亥时入睡,雷打不动的作息,可今天厨房并未准备她的餐饭,亥时将至,人也不在屋内。 不仅是她,就连陆小凤也不见踪影。 白衣剑客不解地看向管家,对方告知了他答案,原来陆小凤带着宋雁归下山去了。 “去做什么?”山上能习武,何必非要去山下。 “说是带她去玩。” “玩?”西门吹雪重复了一遍,眉峰微蹙,他的世界里只有纯粹的剑,练剑,是他生活的全部。 第51章 但宋雁归是个孩子,爱玩是孩子的天性,恰好陆小凤也很爱玩。 陆小凤不仅爱玩,而且会玩。这应该是他为了让宋雁归习武而有意为之。投其所好,陆小凤果然有一套对症下药的办法。 西门吹雪低眉,微微颔首,看来交给陆小凤来处理是个正确的选择。 他起身,准备去后山练剑。却注意到管家欲言又止的目光。 西门吹雪平日里极少注意别人的情绪,但对方是带大自己的管家,而且他的欲言又止或许事关宋雁归。 于是他问:“怎么了?” “陆大侠带着她去了赌坊。”管家吞吞吐吐道。 交给陆小凤来处理是个正确的选择…… 吗? ----------------------- 作者有话说:目前小宋眼里的小凤凰:真烤鱼绝活哥! 西门迷茫,西门无语,但他还是选择相信陆小凤的劝学实力,暂时。 第54章 靠谱的队友 亥时。 千金赌坊外亮起宫灯数十盏,雕花木窗里飘荡出酒香杂嚷,混杂着断续的丝竹箜篌声,转瞬就被骰盅脆响和此起彼伏的抽气、拍案声淹没。 穿云锦的公子、着苏绣缎子的妇人、戴扁帽的西域胡商、指叩翡翠扳指的豪富……上到权贵下到脚夫,只要在一张赌桌前,便没了尊卑贵贱,只剩赌徒一个身份。 陆小凤是千金赌坊的常客,他喜欢一切热闹喧嚣的地方,在簇拥的人群里及时行乐,让他觉得温暖快活。 每次来,他都穿着那件标志性的红披风。千金赌坊的管事见到他,几乎是立刻笑着迎了上来:“陆大侠!有失远迎,快请!三楼雅间一直为您备着,我带您去先稍坐片刻?”说着,招呼就近的跑堂帮忙去准备上好的酒菜。 “诶,不必。”陆小凤笑着摆了摆手:“我今天是带个朋友来玩的,管事你忙你的,我们自便就是了。” 管事恍然,但是他左右四顾:陆大侠这朋友在哪呢? 视线下移,终于注意到陆小凤身边一身浅碧色衣裳的女孩。 是,当然是女孩。虽然着一身男孩装束,但管事还不至于连这孩子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原来这朋友还是个小朋友。 注意到他的打量,宋雁归抬眸,朝他咧嘴一笑。 “那不打扰陆大侠和……您的这位朋友了。望二位尽兴。”管事敛眸赔笑,拱手退开了去。 “小雁归,你想玩哪个?”陆小凤俯身,笑着从衣襟里掏出一沓厚厚的银票,从百两到千两面值不等:“这是赌资,拿去玩吧。” “……”好,好多钱…… “小雁归?”陆小凤见她既不吭声,也不拿他给的赌资,担忧地蹲下身与她视线齐平,见她一脸呆滞,遂举着银票在她眼前晃了晃:“怎么了?” 宋雁归猛地别开头,一把捂住脸:“没什么,突然有点想哭。” 嗯?西门吹雪没告诉他这孩子这么多愁善感啊? “输了怎么办?”她冷不丁问:这位大哥会要她赔钱吗? “输了算我的,赢了算你的。放心大胆地玩,你陆大哥我有的是钱。”陆小凤朝她眨了眨眼,笑着将钱塞进她手里。 “好的大哥!”宋雁归真心实意地用力点头:你是我永远的哥! “我建议先从骰子开始,”陆小凤见她满脸新奇地东张西望,站在她身后摩挲着下巴建议:“当然,你想玩骨牌或者别的,也都可以。” 宋雁归点了点头,兴冲冲地往玩其中一张玩骰子的桌子跑了几步,不知怎的突然又停下脚步折返回来,差点撞到陆小凤身上。 她扯了扯他的红披风,示意他附耳过来。 陆小凤觉得有趣,依势凑过去,只听她凑近了小声问:“这赌坊的庄家会出老千吗?” 陆小凤笑,拍了拍她毛茸茸的脑袋:“放心,有我在呢。” 好,好靠谱的陪玩!宋雁归几乎眼泪汪汪地再次用力点了点头,然后,撒丫子窜进了人群。 只见她灵活的小身板忽隐忽现,左右腾挪,很快挤到桌边,占据了有利地形。刚好是新的一局,宋雁归飞速下注。 陆小凤见状忍不住摇头轻笑,顺势挤开几个见她年纪小又身携巨款欲图谋不轨的小贼,上前护在她身侧。 骰盅,博的是点数大小。看似比的是运气,实则不然。除了概率,还有功夫。 这围了满桌的人里,每一个都身怀绝技。千金赌坊,本就是广开大门做江湖客生意的地方。 所以小雁归,即使庄家不出老千,你要准确能猜中大小,也非易事。 听声辨位、移花接木、偷天换日——靠的是弹指、暗器、耳力、内劲、掌力…… 庄家不出千,玩的人多的是出千的本事。上一把,她已经押输了一百两。 陆小凤抱臂斜倚在桌边,吃着梨子,将另一只递擦了擦递过去:“小雁归这把打算押什么?” “这把押大。”她“咔嚓”一口啃了半边,雪色果肉和着汁水一同顺着喉咙滑落,滋味清冽甘甜。好吃! “开!大!” 陆小凤挑眉:这回运气不错。 “第一百三十二盘——” “小。” “开!小!” ……“第一百六十七盘——” …… 转眼月上中宵。 青衣小人双手背在脑后,美滋滋拍了拍衣襟内鼓鼓囊囊一沓银票,一手果子饮喝得心满意足。 嘿,真是收获满满的一天。 她忍不住晃起脚,一边吃着摊主烤好摆到面前的炙肉串。 “二位,这顿我请了!”她豪气干云地挥斥方遒,说着点起了摊主找她的碎银和铜钱。 “赚了一百两,高兴成这样呀。”陆小凤好笑道。离开赌坊前她还特地换成了十两一张的最小面值。她说他“不懂一夜暴富的快乐”:“换成一沓,这样显得我钱很多。”虽这么说,却拒绝了他的本金。 陆小凤本来是想为了请动西门吹雪认真劝学的,但是此刻看着宋雁归喜不自胜的灿烂笑靥,一时竟也不打算提了。 玩就玩得尽兴,何必在这时候扫兴呢。 花满楼也很喜欢面前这个孩子,虽然目不能视,但不妨碍他感受到她身上的气息。 像太阳一样温暖,却不至于炽烈胶着的气息。她此刻又跑去和隔壁桌歇脚的镖师们闲聊去了。 “她实在不像西门吹雪的徒弟,”花满楼摇头浅笑,折扇轻点了点好友的方向,调侃道:“倒像是你的。” “噗!”陆小凤呛了口水,假作求饶:“饶了我吧花兄,我可不想被西门吹雪拿剑追杀。”说完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看向和镖师们投壶玩得正在兴头上的宋雁归,单手托腮,又忍不住嘴角微翘。 他想:还是早些还给西门吹雪的好,再多相处一阵子,自己怕真忍不住要和他抢徒弟。 “我去和这位大哥买点糖炒栗子!”她笑着朝陆花二人挥手,指着一脸憨厚的某个年长的镖师解释,一马当先大步走在前面。 “别走太远。”陆小凤不放心地叮嘱,远远见她走向一个弓着背的老太太,似乎在商量价钱。 “既然担心,为什么不跟上去?”花满楼笑问。 “我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可不喜欢走哪都有人跟着。”陆小凤剥了粒花生米抛进嘴里,懒洋洋地靠坐在桌边。 他错了,宋雁归这回倒很希望他跟着。 说起来自己确实有些得意忘形了,自昆仑雪山之后她的内力又像是出了什么毛病,没了内力,但身体健康,她这段时间以来觉得也还不错,虽然无法预知习武会带来什么变化,但她眼下并无急切的愿望,西门吹雪的剑道又实在不合自己口味,索性先搁置此事,享受人生。 ——但眼前的情况有些棘手。 财帛动人心,古人诚不欺我。还好她眼下已经冷静了下来。 她比任何时候都要冷静。 连王怜花的易容都能看破,眼前这个看着垂垂老矣,实则年纪轻轻的女子的易容只能说是手法拙劣,何况她身上还有一处极不和谐的破绽——红色的绣花鞋,上面绣着一只猫头鹰。 这也太像某个组织的制式穿着了! 但若此时转身离开,难免突兀。于是宋雁归笑,她让陪着来的镖师稍候,一个人迎上前主动问道:“老奶奶,糖炒栗子怎么卖?” “十文钱一斤。”老太太的声音很低,像是喘不上来气。 “好,我全要了。”宋雁归没有任何犹豫地抛出一串铜钱:“这些够吗?” “足够了。”卖糖炒栗子的老太低低笑了起来,将整篮糖炒栗子递到宋雁归手里。 “多谢。”宋雁归咧嘴一笑,扬声道谢。转身欲走的时候,身后老太低哑的嗓音中透着劝诱: “小姑娘,又热又香的糖炒栗子,不趁热吃就凉了。” 那镖师笑着附和:“丫头,她这话没错。你怕不好吃,叔我先尝一颗。” 第52章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哇!”宋雁归漫不经心地挥手打落了镖师手里的糖炒栗子,一掌挥退镖师进左侧窄巷,手中篮子同时向身后老太身上一把扬去:“自己吃去吧!” “好敏锐的小丫头,可惜……” 可惜什么?自然是可惜她活不过今晚,谁让她在月圆之夜遇到了她熊姥姥。 月圆之夜,熊姥姥总控制不住想杀人的欲望。本来不用如此麻烦的,可这小丫头竟不知怎的发现了食物有毒。 手中毒针齐发,瞄准青衣小人身上大穴。 两人相距不过数丈,这小娃娃身无武功,绝避不开她的毒针。 她确实避不开,但也无须避开。 因为一袖、两指、一剑。 谁的一袖?花满楼的流云飞袖,带着她离开了原来的位置。 谁的两指?陆小凤的两指,他只是轻轻一夹,熊姥姥的毒针便纹丝不动,再无法寸进。 谁的一剑?西门吹雪的一剑,熊姥姥被迫抽出软剑回击,终究不敌,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 “稳稳的,令人安心。”宋雁归感叹道,她很是满意。 “不会武功,你就会一次次将自己置身于险境。”西门吹雪收剑,淡淡道。 宋雁归耸了耸肩,洒然一笑:“既然大家都如此靠谱,我又何必要学会自己动手?” 西门吹雪:“……”她没救了。 “小雁归是怎么发现这老妇是易容的,还看出来糖炒栗子有毒的?” 陆小凤饶有兴味地问。 “……”嗯,好问题,让她想想该怎么编。 ----------------------- 作者有话说:熊姥姥,简直都市怪谈,早点下线吧还是。 陆小凤和宋雁归是有一些相似的地方的,但还是不同。整体上,小凤凰就是很可爱!《陆小凤传奇》的出彩在于每个人物都相得益彰,不像《楚留香传奇》的高光大部分时间都属于楚留香,当然我以为楚最动人的品质高光还得是在《蝙蝠岛》单元。 西门吹雪:徒弟在习武的上进心方面已经没救了。 宋辞:嗯?我们教的是一个徒弟吗? 小宋不是不求上进,只是此刻内心价值排序发生了变化,也和她道意的变化有关。 第55章 纯粹的剑客 因为我在昆仑山遇到过一个栗子仙人,她予我看穿魑魅魍魉的异能,凡不敬栗子本尊的恶人都会在我的火眼金睛面前显露原形。 这么说他们会信吗? 她自己都不信。 于是宋雁归决定说实话,虽然实话扎心: “因为我矮。” 她仰头望天,一脸悲伤地承认。 因为矮,所以可以第一时间注意到熊姥姥惹眼的红鞋子。 “……”无法反驳! “噗嗤。”陆小凤很不厚道地笑了。然后西门吹雪淡淡扫了他一眼。 “咳咳,”陆小凤掩唇清了清嗓。花满楼无奈摇头。 “至于为什么能看出糖炒栗子有剧毒……”她心道,那还不是多亏了先后在赵老头和王怜花身边耳濡目染,不过以后估计是碰不到他俩了,怎么办,干坏事的时候还怪想念后面这位朋友的: “我的直觉向来很准。”她道:“而且我还会算卦。”指缝间松松转着三枚铜钱,她忧伤道:“我以前就靠这个讨生活,可惜后来走的时候把卦盘给落下了。” 她想起观云斋里的卦盘,想到和小阿飞相处相伴的一年,还有自己不讲义气地顺走了王怜花的折扇,语气多了丝真切的伤感和怀念…… 还有困意,她忍不住揉了揉眼。 三更的梆子早已响过,面前有人背朝她蹲下身子,陆小凤没有再问下去,会在昆仑那样的冰天雪地里饿晕过去的孩子,何必勾起她的伤心往事呢? 于是他只是回头朝她一笑,眼眸明亮如星,示意她上前。 陆小凤的背上负住一个十岁孩子的重量,一个睡着了的孩子,红披风盖在她身上,他的脚步很缓、很轻,只希望她今夜能做个好梦。 —— 万梅山庄后院,西门吹雪抱剑独坐在潇潇竹林。 花满楼没有来,尊重生命的青年公子无法理解西门吹雪的杀人剑,他无意踏足山庄。 陆小凤倒是来了,他是万梅山庄的客人,可万梅山庄从不在天黑之后接待客人。 ——但今日破例。 白衣剑客比平时更加沉默,月色袭染肩头,照出剑客眼底的寂寞。 四月里的月圆之夜,西门吹雪在万籁俱寂里独坐整宿。 翌日。 宋雁归半闭着眼,伸着懒腰推开房门的时候,直直撞上一堵人墙,鼻尖是淡淡的冷香,入眼一片雪色。 问候的话就在嘴边,只听对面的人道: “我要下山一趟。”西门吹雪淡淡道:“你是要留在山庄,还是和我一起?” 宋雁归想说不,但她抬眸,注意到对方眼下淡淡的青灰,还有他微抿的嘴角。 她不知怎的想起宋辞,想起自己十一岁那年和宋辞曾爆发过一次激烈的冲突,那是师徒二人唯一的一次冲突。 那时她第一次化名唐枭回,偷偷下山给十大派之一的冷泉剑派下了战书,打赢了对方最强的三名剑客,虽然自己身上也挂了彩。 但她只觉得意气风发、志得意满,她迫不及待回到师门和师父炫耀自己的战绩。 然后就被宋辞狠狠揍了一顿。 师徒二人冷战了一天半,宋辞当时也是这样,站在自己门前,他比西门吹雪看着不修边幅多了,眼下青灰,双目通红,胡子拉碴,他弯腰,宽厚的手掌一把按住十一岁的徒儿的脑袋,使劲揉了揉,声音沙哑: “阿归,对不起。” 宋雁归心里的气俨然消了一半,她知他是关心则乱,担心她的先天沉疾,所以她刚回来就叫赵老头确认她的身体有无大碍——然后得到了“还死不了”的答案。 但她面上依然怒气未消,抿着嘴低声道: “我只是想,叫你能觉得骄傲。”她不服气道:“而且我喜欢习武,喜欢和人比试。” 还有什么比做自己喜欢的事更重要的呢?宋辞长叹一口气。 “我们阿归很厉害,师父一直都知道。”宋辞眼里划过淡淡的悲伤,他几近不舍地望着眼前孩子头顶的发旋儿,然后沉默了半晌,释然一笑:“阿归,对不起,师父我啊,也是第一次做阿归的师父。” “哼,算啦,没关系!”宋雁归实在是非常好哄,她几乎压抑不住上扬的嘴角,双手背在脑头,别扭地道:“谁让我也是第一次做人徒弟。” 西门吹雪从没给人当过师父,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宋雁归相处。宋雁归不愿意习武,他不理解,但也不曾真正逼过她。 他只是觉得寂寞,没有对手的寂寞。但陆小凤说得对,何必以有意换无心。 他给她选择。 然后他听到一声叹息,晨风送来一片桃花瓣落在青衣小人的掌心,宋雁归抬头拍了拍他的胳膊,一脸无奈包容?地道: “春色如许,我和你一起下山。” “……”西门吹雪:我果然不是很懂小孩子的心,真的。 —— 关中。 人间四月天,杂花生树,柳色青青。橹声搅碎水面的天光云影,荡开涟漪,空气里暖融融的,漂浮着花的芬芳,岸上有人踏歌,船头有人饮春醪。 西门吹雪习惯了独来独往,第一次学习放慢脚步,等一个人。 乌篷船上,年轻的白衣剑客抱着剑,忍不住回忆起离开山庄之前的一幕—— “你可知,我此行要去做什么?” “总不会是出去玩。” “即使如此,你还是决定和我一起去?” “是。” “……”西门吹雪:我是不是之前错怪了她?其实在习武这件事上……或许还可能可以抢救一下? 西门吹雪垂眸看向此刻脸上扣着本画册,仰头大剌剌平躺在船舱呼呼大睡的某人: 还能抢救一下什么的……只是他的错觉。 “到了。”船抵岸边,画册从青衣小人的脸上侧滑下去,宋雁归睁开眼,闻到草木芬芳,眼前是无边春色—— 看山看水独坐,听风听雨高眠。人间草木蔓发,眼底春山可望,真好,她很喜欢。 一个鲤鱼打挺,跃上岸去,跟在西门吹雪身后,她问: “我们现在要去哪里?” “珠光宝气阁。” “诶这名字,那阁主想必一定很有钱。” 西门吹雪闻言突然停下脚步,他侧首看向她,问: “你很喜欢钱?” “喜欢啊。”她耸了耸肩,理所当然道:“会有人不喜欢钱吗?”虽然她真的,好像一直都挺穷,因她身体每况愈下,观云斋开到后来全靠王怜花接济,真是个叫人觉得悲伤的事实。 西门吹雪若有所思,淡淡道:“如果我给你很多钱,你会愿意习武吗?” 第53章 噢执著的人,他居然还惦记着这茬。但是,也正因如此才能练成那样纯粹的剑。 “嗯哼,富贵不能淫啊。”宋雁归朝他笑,她摇了摇头,忽然像是看到什么,跑到了前面去。 西门吹雪顺着她的背影看去,那是一个在岸边汲水而上的,颤颤巍巍的老妪:他看见宋雁归言笑晏晏地接过对方手里的水桶,迈着轻快的步子帮人把水倒进了门前的水缸里。 “力气倒很大。”西门吹雪微微点头。 于是几天之后,当看到她一个人在水阁里心无旁骛地大快朵颐,碗碟垒起高高一层,浑不顾四周兵器乱飞,战做一团的时候,西门吹雪对这个新收的徒弟又有了两点新的认知: 饭量很大,胆子更大。 可偏偏不愿意习武,叫他胸闷。 ----------------------- 作者有话说:西门吹雪:遇到了二十多年的人生中的最大难题,很急,超出了知识范围,胸闷。 陆小凤:虽然精通儿童心理学和教育学,但我也爱莫能助。 花满楼:让她去玩。爱玩多玩。(溺爱) 宋辞师徒冷战的上限时间:一天半。心软的师父傲娇的徒弟。 西门吹雪,纯粹的剑客关注点也奇特。 小王:观云斋表面上的租客,实际上的资本方。 还是小王:到底什么时候才到我的戏份? 第56章 我和你比 事情要从几个时辰前说起。 几个时辰前,陆小凤和花满楼赴珠光宝气阁做客,为的是见珠光宝气阁的大老板,关中巨富阎铁珊。 阎铁珊还没露面,年轻的总管霍天青却带来了一个新的客人。 一个小客人。 霍天青笑:“陆小凤,你看这是谁来了?” 陆小凤睁大了眼睛,他几乎跳了起来。 谁能和他解释一下为什么宋雁归不好好呆在万梅山庄,反倒一个人出现在这里?难道她是跟着西门吹雪一起来的? 不像啊,她看起来根本不像愿意主动下山的性格,遑论是来珠光宝气阁这样危险重重之地。 不得不说,陆小凤在某种程度上非常了解宋雁归。 至于宋雁归,宋雁归此刻很无语。 对于西门吹雪而言,杀人是一件神圣、具有仪式感的大事。每逢杀人之前,他都要焚香、斋戒、沐浴三日。 宋雁归自然不可能在西门吹雪洗澡的时候逗留在屋内,她也没有戒荤腥的打算,于是她忍着吃了两天客栈的饭食,终于忍不住外出觅食了。 但甫一出门,她就被人*盯上了。 跟上她的人正是眼前这位年轻的珠光宝气阁总管,霍天青。 她在馄饨铺前流连,悲伤地发现自己没钱吃饭的时候,霍天青叫住了她。他说想请她吃一顿饭,备好了酒菜,要她赏光莅临珠光宝气阁。 霍天青年轻儒雅,样貌英俊,宋雁归还没答应,路过的人中频频有为他的风度倾倒。 他说这话时,身上并没有杀气,就好像他只是单纯想请她去吃一顿饭。 可像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要请素不相识的一个孩子去吃饭?地点还恰好是西门吹雪要去的珠光宝气阁? 总之不会是因为她。 宋雁归嗅到了阴谋的味道,但她面上只是漫不经心,然后抬起头,笑得一脸天真无邪:“好啊,刚好我也饿了。” 于是她出现在了水阁。 不过霍天青有一点倒是没骗她,珠光宝气阁的饭菜的确不错,非常不错。除了花满楼拿走了她手边的玫瑰露: “小孩子不能喝酒。”他温柔笑着摇头:“会长不高的。” “……不瞒你说,我其实已经二十……多了。”宋雁归正襟危坐,一脸认真。 “哎,最近遇到的小孩怎么连撒的谎都一模一样。”陆小凤不给面子地调侃。 “……”我明明说的是实话为什么没人信。 她耸了耸肩,继续干饭。 即使这是一场鸿门宴,也没人会把一个十岁的孩子当作主角——她只是霍天青用来引出西门吹雪的饵,何况在场的人中还有陆小凤和花满楼。 宋诱饵雁归颇有自知之明。所以当看到一袭白衣的剑客翩然远至,她只是趁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西门吹雪身上时抬眼朝他笑了笑,接着继续埋头干饭。 西门吹雪:“……” 乌鞘剑和雁翎刀、三节棍、练子枪战至一处。 不过顷刻,白衣剑客就吹落了剑上的鲜血。这血既不是他的,那便只能是对手的。 然后他看向苏少英。 场上唯一一位活着且用剑的青年。 峨嵋派三英四秀中的苏二侠,用的自然是剑,使的是峨嵋剑法。他是奉师命来保护阎铁珊的。 看向苏少英的不止西门吹雪,还有听到“峨嵋”二字缓缓抬起头的宋雁归。 然后,在西门吹雪拒绝了苏少英的邀战,但血气方刚的年轻剑客执意要与之比试的下一秒。 在花满楼在心里忍不住叹息,几乎要哀伤一个鲜活年轻的生命即将消逝的上一秒。 ——“且慢!” 西门吹雪还没有拔剑,苏少英还没有出剑。 两人一齐看向走路摇摇晃晃拦在正中央,一手平举在额前遮挡阳光,叫停了一场一触即发的比试的宋雁归。 没人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做,西门吹雪不能,花满楼不能,陆小凤也不能。 她缓缓打出一个响亮的酒嗝。 “……”温润如玉的花满楼叹了口气,一个没看住就能干“坏事”,和陆小凤一样叫人不省心。 “……”西门吹雪皱眉,他从不饮酒,酒会叫剑客的手发抖,握不住剑的剑客,与死何异。 陆小凤却笑,就连与之剑拔弩张的霍天青脸上也挂起一丝笑意。 陆小凤笑,是因为他看到眼前孩子懒散的外表下藏着一颗金子般的心。 霍天青笑,是因为笃定宋雁归毫无威胁。 直到宋雁归抬眼,语调平静: “我和你比。” 一片寂静。 “你脚步虚浮,分明没有内力傍身,我和你打,岂非欺凌幼小,贻笑大方?”苏少英回过神来,气笑,他只觉得宋雁归荒谬。 这么以为的何止他一人。 “嗯?”宋雁归挑眉:“你瞧不起我?嗯哼,你瞧不起我,就是瞧不起西门吹雪。” “……”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她是我的徒弟。”西门吹雪在众人的疑惑不解里,淡淡开口。 西门吹雪的徒弟?开什么玩笑?! 众人虽有的听说了他收徒一事,可怎么也不敢相信他收的徒弟是个十岁的女孩,而且她分明毫无内力!即使她从此刻开始习武,也已错过了最合适的年龄。 可西门吹雪从不玩笑,他既已开口,这小孩便的的确确就是他徒弟。 西门吹雪究竟看中这孩子什么? 在场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宋雁归的身上。只是眼里或诧异、或担忧、或不屑、或不解,种种情绪不一而足。 没人会真的轻视西门吹雪的徒弟,于是苏少英收起不忿神情,正色问:“可你没有内力,我们怎么比?” “只比招式,不比内力。”宋雁归自地上拾起一支折柳—— “你敢吗?” “我岂会怕。”年轻气盛的峨嵋弟子自然受不了激将,他看向宋雁归手中折柳,收起佩剑,同样捡起一根柳枝,站到了宋雁归对面:“我不占武器之利,这样才公平。” “你应该占的。” “你说什么?”苏少英遥遥听到她暗自嘀咕了一句,却没听清。 “没什么,事先说好,输了你就立刻离开这里。”宋雁归道。 “她似乎不认为自己会输。”陆小凤摩挲着下巴,若有所思。 “她不会输。”说话的是西门吹雪,他目光灼灼看着青色身影,话语里满是笃定。 “峨嵋弟子苏少英,请赐教。” ----------------------- 作者有话说:《金鹏王朝》里上官飞燕的妹妹上官雪儿,一个告诉陆小凤自己20多岁实际只有大概12岁的小姑娘。和她不同,小宋是真的20出头。 第57章 柳?剑! 折柳为刃,以作兵戈。 宋雁归笑嘻嘻地随意站在原地,周身看起来几乎都是破绽。 苏少英微顿,他出“剑”,刺向青衣小人的肩井位,柳枝距宋雁归仅三寸之距,她仍不动—— 仅剩半寸! 宋雁归抬眼,以一个奇异的角度旋身避过,站定,柳枝点向荷塘,扬起,顷刻兜头浇了苏少英一脸水珠。 在苏少英愣神的功夫,折柳甩落水珠,重又回到了右手。 “你的剑在迟疑什么?觉得我年纪小所以特意收手不打算全力以赴?” 宋雁归靠在柳树下一脸吊儿郎当,语气却认真:“苏少侠,给你一个忠告,面对对手,无论是谁,永远不要轻敌。” “不过……既然你这么客气,那我就不客气啦。”她笑,折柳看似松松握在手心,急进! 第54章 “好快!”陆小凤抱臂站在一旁,见她的步法忍不住发出一声赞。 折柳轻点,看似随意,却精准地刺向苏少英手腕、肘部、肩胛等要穴。 苏少英虎口微麻,他凝神急退,格挡稍显凌乱无序,挡过一波绵绵不断地进攻,心中惊诧万分:对方的每一次出招,似乎都能精准找到他剑法中的破绽。 但宋雁归最可怕的地方还不在这里——他尝试从她的进攻中找寻破绽,但他失败了! 这怎么可能?! 每个武者都有出招的习惯,剑法未至化境,便都有破绽可循,即使是骄傲强大如他的师父独孤一鹤,也不敢称自己的剑法毫无破绽。 苏少英看向手中柳枝,在峨嵋,师父独孤一鹤一向以剑指剑,他的悟性在师门中算得最好,而峨嵋剑法一贯以轻灵见长,正和折柳相合——他没有输的道理! 他在宋雁归密不透风的进攻里寻找契机,将将一脚要踩空踏进荷塘之际—— 就是现在! 柳枝点向湖面,右手趁势扬出一道长长的水珠串子,扫向宋雁归的眼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眼看就要成功! 宋雁归朝他笑,柳枝缠向岸边垂杨,借力将自己甩上枝头,柳叶纷纷,飞絮濛濛,反迷住了树下苏少英的视线! 柳刃裁春水,莺飞絮作灰。 “咦?”树上的她却并未乘胜追击,宋雁归挠头看向水面,发出一声轻咦。 不过瞬息她就收敛心神,因为对手已经攻了过来。 “苏少英的招式变了。”花满楼听声辨位,第一时间察觉出年轻的峨嵋剑客剑意的变化。 “是峨嵋派掌门独孤一鹤自创的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陆小凤沉声道:“苏少英是峨嵋年轻一辈中天赋最高的弟子,这招式虽无内力加持无法发挥出全部威力,其刚烈沉猛也可见一斑了。” “能把苏少英逼到这个份上……”花满楼微微一叹,话至一半,未竟之言却分外了然。 “哈!这下这小丫头必败无疑了!”说话的是阎铁珊的门客马行空。 必败无疑么? 宋雁归笑,看向对方手中折柳,剑势大开大阖缠住了她的,力道确实惊人。 胜负只在稍息! 霍天青忍不住叹,他看向西门吹雪:“不愧是剑神的徒弟,只可惜……” 可惜什么?自然是可惜她还年轻,缺少历练,此番败局已定。 西门吹雪没有说话。他的目光始终落在战局中的青色身影。 “开什么玩笑?!”惊呼来自马行空。 ——场上,宋雁归忽然松手。她顺着苏少英的势弃“剑”,柳枝却没有坠地,而是点着地上的青石板弹起,弯成满弓,精准刺向苏少英的胸膛要害! 苏少英大骇,急撤,挥臂以柳梢格挡,但手中柳枝终于承受不住此前刚猛的招式,从中折断! 宋雁归没有再给他任何机会,她左手接住弹回的折柳,突进,刺出——停在苏少英咽喉三寸处。 若是以剑比试,苏少英此刻已经死了。 举座皆惊! 饶是陆小凤和花满楼也忍不住发出惊叹—— 至于西门吹雪,他此刻看向宋雁归的目光如同一把淬火的剑,灼然、满含期待。 “她叫什么名字?”良久,年轻的天禽门掌门,也是珠光宝气阁的总管,霍天青倒吸了一口凉气,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他问身旁的陆小凤。 “我输了。”苏少英从自己落败的不可置信中回过神,垂眸,问了一样的问题: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好问题!”宋雁归收势,掸了掸身上浮絮,打了个响指:“记住了,我叫陆雁归。” 还没想好要不要回答霍天青的陆小凤:“……” “陆小凤,你连私生女都这么大了?”马行空大嗓门道。 苏少英一脸震惊,他看向宋雁归,脸上似有了悟:“原来你是陆小凤的私……咳,女儿,难怪……”难怪西门吹雪会收她为徒,难怪天赋卓然。 “咳咳,”莫名喜当爹的陆小凤打破了诡异的沉默,他无奈地捂住脸,试图解释:“其实……” 水中横剑刺出的人影截断了他解释的话,阎铁珊的胸口绽开一抹血花,他满脸不可置信,硕大的身躯朝后倒了下去,浮在水上,染红了荷塘。 但几乎紧接着,那出剑的人影也发出一声惊叫。 “丹凤公主!”陆小凤被来人吸引住了心神,她一身黑色水靠,长发湿漉漉垂在肩头,目光仇毒哀怨,凄切的模样惹人心怜。 上官丹凤是早已覆灭的金鹏王朝唯一的公主,而化名阎铁珊的严立本、和化名独孤一鹤的平独鹤,在分别成为珠光宝气阁的大老板和峨嵋派的掌门人之前,原本都是金鹏王朝的股肱之臣,却也都是私吞复国财富背叛王朝的叛徒。 她是来讨债的。但她惊叫,不是因为刚才自己用来刺杀阎铁珊的剑被不屑于她用剑从背后杀人的西门吹雪削断,而是因为右肩下方一片麻痒。 是针,有人施暗器袭击了她。 上官丹凤泪水盈睫,她一脸柔弱不解,目光隐含质问,捂着胸口直直看向袭击自己的青衣小儿:“小姑娘,你为何要出手伤我?” 当然是因为感受到了背后的杀气。还有,刚才她在树上就觉得水下不太对劲。 宋雁归腹诽,折扇收回袖内,却在听到陆小凤说“针上有毒”的时候忍不住抬头心虚望天: 怎么办,王怜花的这把折扇机括不知繁几,她出手的时候并不知道这针有没有毒,有的话又是什么毒哇。 而且,王怜花制的毒,除了他之外有人能解吗? 宋雁归陷入沉思。 ----------------------- 作者有话说: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小宋对于扬名都没有什么执念。她过去是纯粹好战,如今当然也不会觉得这有什么重要。 上官丹凤其实是飞燕出场了。 第58章 事实 咳出的血沫溅在白宣扇面,一点朱红成了黑白水墨里唯一一点亮色,像冬日绽开在枝头的红梅。 “扇面上这幅画千金难买。”绯衣男子凤眸微抬,衣袖染了药香,手里端着刚煮好的汤药,他不咸不淡地开口,话语里听不出责备。 “哎王兄,瞧你这话说得多见外,”斜倚在枕上的青衣女子把玩着手中折扇,她容色苍白,眼眸却依然明亮,她笑:“如你我这般知交,谈钱多伤感情。” “不谈钱,我还能和你谈什么?”王怜花微哂,他舀动汤匙,吹凉汤药,却见她满心满眼都是折扇机括,眼眸复低垂,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咔嗒—”她不知误触了哪处机关,弹出的冰蚕丝打在手心,牵出数道血丝:“嘶—痛痛痛!” “宋雁归!”王怜花将她受伤的手攥住,忍无可忍抽走她手中折扇,受不了地往她头上敲了一下,才将药碗塞进她未受伤的掌心:“把药喝了。” “好吧好吧,谨遵王大夫之命。”宋雁归叹了口气,捏着鼻子一口气将苦药一饮而尽,呲牙咧嘴地塞了一把饴糖进嘴,声音含糊:“话说回来,王兄你之前说使用了禁术会有什么后果来着?” 王怜花刚搁下空药碗,闻言手微顿,他眼皮不抬,淡淡道:“本质上和你逆转筋脉的后果一样,运功过度,或致伤残。”说着拿出瓷瓶,低头将药膏涂抹在她手上新添的伤口。 “但就你这副先天病骨,”他讥笑道:“还能有更坏的可能吗?” “原来如此,”她恍然:“你说得对!” …… “啊呸!对个球!” 宋雁归从梦中醒来,忍不住吐槽。 她终于想起来自己何以身体变小了,八成是禁术的缘故……怪她自己。 她坐起身,捂住脸,一阵暴力揉搓。听到床头传来一声轻笑。 她抬头:“花……大哥,怎么是你?” “莫非雁归此刻想见的是你那父亲大人?” ……我哪来的父亲大人? 噢!想起来了,她在水阁胡编了个姓氏——多了个爹。 “谁让陆小凤当时站得离我最近呢,”她摊手笑嘻嘻道:“何况以他招惹麻烦的速度,多这一桩小小谣言实在也无伤大雅,再说了,这事说起来还是我吃亏呢。” 宋雁归拍了拍胸脯,只一味理直气壮。 “你说得也没错,”花满楼手摇折扇,浅浅一笑:“只是若你真无半点心虚,何必当场装晕呢?” “啊——你没见到当时西门吹雪看我那眼神,恨不能要我立刻勤学苦练有朝一日与之一战,多吓人啊!”宋雁归仰面躺倒,复弹起身,挠头:“对了,那个什么公主,她没事了吧?” 王怜花……应该不至于在机括里藏什么特别厉害的毒,不然她早就玩完了。 “哎小雁归啊小雁归,你这回可把我害惨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听这似真似假的抱怨就知道是陆小凤。 第55章 花满楼无奈摇了摇头。 “连西门吹雪都没见过的毒,”虽说确认了并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伤害,诡异但无害,也是稀奇。 陆小凤大剌剌往桌前一坐,给自己倒了杯茶,一饮而尽:“不过你放心,子不教父之过,为父会替你收拾这烂摊子的。”说着朝青衣小人眨了眨眼。 “爹!你是我亲爹!”宋雁归顺杆子往上爬:“改明儿我就跟你姓陆!”比没脸没皮,宋雁归当年在无净山上就从未输过。 陆小凤哈哈大笑。 花满楼失笑,又忍不住叹气。 这两个活宝。 “小雁归,你那折扇,是哪来的?”陆小凤收了笑意,认真问道。 她当时出手速度极快,包括他在内当然都能看出是她下意识的自保行为。只是那折扇,不像是她本身会使用的武器。 要说原因,大概是一种直觉。能用出那样的剑法,以扇为兵不似她的风格。 然后就听到宋雁归一脸正色,大义凛然道:“我偷的。” 花满楼:“……”你的语气听起来不像在说自己偷了东西。 陆小凤:“从哪偷的?怎么偷的?哎,不方便说便不用说……”他只是担心。 宋雁归却坦然:“从一个朋友那,走的时候顺手握在手里带走了。” 陆小凤哑然,张了张嘴,憋出一句:“你经常这么干?” 她摇头,又不知想到什么点了点头:“我以前还跟朋友一起在沙漠里劫过船。” 她摩挲着下巴:“朋友负责劫,我只负责偷。”石驼和中原一点红在大沙漠劫船的时候,她虽然只负责在一旁装死,但怎么不算参与了呢! 这孩子……过去的生活这么丰富的吗? “你认不认识一个人叫司空摘星?”陆小凤鬼使神差地问。 她摇头。 “那些东西呢?”花满楼关注的却是另一件事,他语气里透着淡淡的无奈。 扎心的问题。 “有的送人了,有的丢了。”她望天,忍住流泪的冲动:“我好像一直都攒不起什么钱。” 赵老头说她命里缺财。 好恶毒的诅咒!那就不怪她后来成天跑去药庐捣乱。 陆小凤说想看看她的扇子,宋雁归大方地说好。 “这扇子……”陆小凤握在手里,来回观察了约莫一刻钟的功夫,他忍不住赞叹道:“其中的机关术,怕只有妙手老板朱停才能破解。” 可这样难得一见的武器,谁又会轻易许人?虽说是朋友,但…… 像是看出了他二人的担忧,宋雁归笑道:“放心。我那位朋友平日性子虽不够坦诚,偶尔还犯别扭,但,是像你们俩这样的朋友。” 她看向花满楼的眼睛,她想说:她那位朋友医术也很好。但一想到与那人怕也没机会再见,何苦无端给人希望,便最终没有开口。 花满楼却敏锐地感知到了她的目光,他温煦地笑,伸手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头顶。 听到她说话间与那朋友颇为熟稔,陆小凤倒是暗暗松了口气:“给。”他将扇子递还。 “怎么没看到我师父?” “啧啧,”陆小凤摇头,抱臂斜倚在桌前,坏笑着调侃:“我可听到刚才还有人说自己装晕是不想被催着练武……”但他转念又想到西门吹雪此行的目标,笑意微敛,忍不住叹息。 “他去见一个人。” “谁?” “峨嵋掌门,独孤一鹤。” 嗯?峨嵋掌门…… 不应该是风陵师太吗? 宋雁归心中升起一个不好的预感。 她皱着眉头问:“如今武当的掌门是谁?” “石雁。”陆小凤对江湖之事如数家珍:“武当以剑术见长,第一长老木道人的剑法武功已至巅峰,与少林方丈大悲禅师、南海飞仙岛的白云城主叶孤城、天下第一富豪霍休、峨嵋派掌门独孤一鹤、还有西门吹雪齐名。” “不过,你突然问这做什么?”陆小凤好奇:“感兴趣?难不成想学习内功了?” “……不,我想静静。”宋雁归捂住脸。 她终于发现一个要命的事实。 ----------------------- 作者有话说:风陵师太是《倚天》里灭绝师太的师父,郭襄的徒弟。 小宋:你的峨嵋我的峨嵋,你的武当我的武当,好像不一样。 第59章 恻隐 月上中庭。 宋雁归难得没有困意,往常这个时候,她一般都已早早躺到床上——她格外珍惜如今可以肆意活蹦乱跳的日子。 可今日与往常不同。 独孤一鹤不在峨嵋,他在珠光宝气阁,一个时辰前让门下弟子峨嵋四秀约陆小凤明日阁中相见。 宋雁归在林间月下疾行,就好像身后有什么东西在追赶她。 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峨嵋不是那个峨嵋,武当不是她以为的武当。 在眼前经历的这个江湖之中,峨嵋的掌门是独孤一鹤,他门下最杰出的七个年轻弟子江湖人称“三英四秀”,此前水阁见过的苏少英排行第二,人称苏二侠。 至于武当,如今的掌门人是石雁,他的师兄石鹤是昔年武当最负盛名的剑客,剑术也在石雁之上,却因做了有违教规之事,失去了继承武当掌门的资格,并在石雁的继任大典上自毁面目,叛出武当,此后踪迹断绝。 哦对,还有一个武当第一长老木道人,他是石鹤的师父,石雁的师叔——也是陆小凤的好朋友。 可既然西门吹雪要对上的峨嵋掌门不是风陵师太,事实上以宋雁归曾经从张三丰那里零星了解的有关峨嵋的讯息,这位师太除了峨嵋剑法之外,亦精于峨嵋九阳功和掌法,性喜静不好斗,若此间掌门是她,西门吹雪八成无功而返—— 但她对独孤一鹤几乎一无所知。若西门吹雪对上的人是他,能否获胜就连陆小凤也没有把握。 陆小凤在看人方面的眼光有时一言难尽:热情似火的小凤凰总是很容易付出真心又被骗,尤其经常被朋友和女人骗,屡试不爽。 但他在评价江湖高手武功高低方面的经验直觉,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西门吹雪和独孤一鹤,在陆小凤看来西门吹雪赢的几率低于五成。 所以偷听到峨嵋四秀和陆小凤的对话,得知了独孤一鹤人就在珠光宝气阁后,哪怕此番偷偷溜出来冒了十足的风险,她亦觉得是值得的。 她可不想因为自己去得晚了只能给她还没认多长时间的便宜师父收尸。 至于会不会在路上遇到危险,总不至于这么点背吧?她心道:保佑别路上碰到像天鹰教那样拦路抢劫的。 怕什么来什么。月色被乌云吞没。 “叱!” 下一秒,破空声传入耳畔,宋雁归心里暗骂,身形灵活地朝后侧翻,将要落地时寒毛倒竖,她本能地身形一矮,有一道寒光几乎贴着头皮擦过! 一扭,旋身,袖中折扇滑落握在手心:“叮!”内力震荡,宋雁归虎口发麻,被气劲震得后撤三步才勉强停下,折扇落在地上,喉口血气翻涌。 一个左脸被削去一半的男人,额头被划了一个巨大的“十”字。 宋雁归看向他的手,那已不是人的手,被齐腕削断的双手,右腕上装了一个大铁钩,左腕是一个比人头还大的铁球。 刚才要不是她反应够快,她的脑袋就要被这个铁球砸得稀巴烂了。 什么仇这是,她压根儿没见过这人。 “我没钱!”她凝神戒备的同时翻开腰际口袋展示给对方,里面空空如也。 “我知道你没钱。”男子声音低沉沙哑。 “……”这位仁兄你说的是人话?! “你是冲着西门吹雪来的?还是冲着陆小凤?” “都不是,”他摇头,空洞的眼直直盯着她:“她要我杀你,但我不杀孩子。” ?!这位仁兄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说什么?你有本事摸着良心说刚才那些凌厉杀招只是为了试探身手? 像是从宋雁归的沉默里读出她的无语:“可这个人的请求,我从来无法拒绝。”他抬手:“所以只好委屈你去黄泉走一遭了。” “黄泉难道是什么到此一游还能玩完回来的地方吗?!” 宋雁归无语叫道,却不妨碍脚下灵活走位,靠着袖珍的身形和林木的掩蔽左右闪躲。 可惜刚才打斗中折扇早已离手……折扇?冲着她来的,哦,她好像猜到他是谁派来的了。 翻身落在树梢,一手按在树干上微微喘息:“喂,你叫什么名字?” “告诉你也无妨。自古多情空余恨……”他的声音死气沉沉:“我叫柳余恨。” 铁钩嵌进树干,头顶轰然炸开! “!你来真的啊!” 宋雁归在铁球轰然砸碎枝桠的前一秒矮身顺势滚进簌簌落叶堆里,铁钩如附骨之蛆撕碎她左臂半截衣袖,却在划向细瘦的胳膊时偏了半寸。 第56章 柳余恨的眼中闪过一丝挣扎。 ——密不透风的包围出现一丝缝隙! 是陷阱,还是生路?她狠狠一咬牙:管不了这么多了,赌一把! 铁球再次擦着耳际掠过,削断了几缕发丝,在树根上砸出一个大坑,扬起无数烟尘! 宋雁归如箭离弦,直直冲了出去——迎着男子惊愕的眼神! 她嘴角微勾,擦身而过时尚有心情冲他眨眼一笑,赌对了! 男子左手的铁球嵌在虬结纵横的树根里纹丝不动,右手铁钩顺着链条挥出的方向——是他刚才刻意留出的破绽,制造可供她突围的假象。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宋雁归会反其道而行之! 她几乎是在一瞬间完成了近身! 然后,抬脚狠狠踹向他身体下方! 柳余恨痛呼一身,弯腰跪了下去。 她早就看出了他近身缠斗的薄弱,得手后不回头地朝树林尽头奔逃。 然后,依仗着过人的目力,她看到眼前遥遥出现了——一处花木掩映的绝壁。 你大爷的! 后脑有破空声隐隐传来,她一路疾跑,踩住断枝,在铁球坠地扬起的沙尘里,借力纵身一跃! 而身后追袭的柳余恨,因为视野受阻,加之铁球惯性所致,等他发现不对时已来不及反应,直直坠下崖去! 经历了最初的失措惶然,柳余恨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释然的笑。 但很快,他脸上的神情重新为错愕所取代,他顺着自己手臂的方向往上看去—— 是宋雁归,她踩着崖边一截枯枝,抓住了他右腕上方。 “为什么?”我要杀你,你为什么还要救我? 柳余恨唯一的右眼里流露出一种名为不解的情绪,他看向宋雁归,一番缠斗在她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的伤口,此时她的另一只臂膀还在流血。 “嘁,哪来那么多为什么?”似乎对他的提问感到无语,她低头看向他,眼底映着月辉万丈: “看到人要掉下悬崖了伸手拉一把,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 作者有话说:君有恻隐之心,我必还以一报。 (注意柳余恨的武器。) 第60章 惊变 柳余恨长发披散,呆呆坐在崖边,心神恍惚。 十年了,十年前春风得意的玉面郎君在一场拼杀中落败,被仇家几近虐杀而未死,他如行尸走肉般,半人半鬼地活了下来。 他遇到了上官飞燕,他的目光自此长久落在心爱之人身上,她是他活着的唯一意义,除她之外的人事他全不关心。 可今晚,这是十年来第一次,无关情爱,他将目光真正落在另一个人身上。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江湖人? 宋雁归背朝着他盘腿坐在不远处,正手脚麻利地替臂上的伤口止血,扯一段干净布条,敷药包扎。但他知道,她伤得最重的是右手。 一刻钟前,她将他从悬崖边一把拉了上来,向上使劲时,他右腕上的铁钩扎破了她的手心,霎时血流如注。 此刻,她将右手上的伤口清洗上药,包成了一只白面馒头。 她朝虚空挥了两拳,发出“嚯哈”的语气词。 “……”她又在抽什么风? 西门吹雪的徒弟,善用右手剑,剑术天赋极高,但毫无内力,性格……和她师父截然不同。 她不像他见过的任何一个江湖人。 ——剑客最珍视自己挥剑的手,可她却会毫不犹豫用这只手去救一个上一秒还要取她性命的敌人。 或许因为她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无畏、纯粹、不记仇。 但她的敏锐、老练又实在不像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 “你本来就没打算杀我吧。”她拉他上来之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她似乎并没打算等他回答,接着道:“你的近身破绽实在太大,”她指了指他左右腕上的铁钩和铁球,两者连接着链条,本就都是适合长距离作战的兵器,无法应对短兵相接的情形,一个杀手不可能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所以:“不必谢我。”她笑,目光坦荡。 不是我救了你,是你的动摇救了你。 柳余恨看向宋雁归的眼睛,她干净明亮的瞳孔里倒映出他如今丑陋不堪的外表。 不知怎的突然想到上官飞燕,他满心思慕珍视的、高不可攀的女神,那个说着不在乎他如今毁容残缺的女子——她嘴里说着动人情话的时候,从没有一次像这样正视过他的眼睛。 没有厌恶,没有害怕,宋雁归看着他*的时候,和看任何一个别的谁没有两样,干净广阔,如同星空。 柳余恨忍不住问:“你好像一点都不害怕。” 怕什么?我都打赢了还有什么好怕的。宋雁归一脸困惑,又在他复杂的目光里忽然顿悟,她屈指挠了挠脸颊:“这位……柳兄,年纪轻轻就想着靠脸吃饭吗,人要一辈子这样轻松地活着可不现实。” “……”谁能告诉他她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宋雁归见他一脸无语,忍不住笑,满身不正经里透出一股难得的温柔,披着满身月光,她看向他认真道:“既然不是,又何必在意?” 一味放任自己困在悔恨和自伤之中,又该怎么往前走呢? 柳余恨微怔,但很快,他的眼重又垂了下去,他该走了。 “别再留在这里,”擦身而过时他脚步微顿,声音嘶哑:“走得越远越好。” “我也没兴趣掺合那些麻烦事。”宋雁归摊手,长叹了口气:“但是你……任务没完成,不要紧吗?” 其实她想说的是:会叫你违背原则的人,真的值得追随吗? 但她看到柳余恨眼里浓重压抑的情绪,临时换了一种说法,因为不忍。 “这不劳你费心。” 他甘之如饴。 宋雁归忍不住叹气,她今夜叹的气委实比这几个月加起来都多。 以及,右手好痛,她觉得自己需要尽快重新包扎。 想念医术精湛的某人了! “谁伤的你?”清冷熟悉的声音在背后突然响起。 “呃!咚!”宋雁归吓得一激灵,从木头桩子上摔了下去:“嘶——”她本能地用手撑地,右手刚包扎过的伤口裂开,血浸透了纱布。 白衣剑客俯下身,微凉的手握住了面前小人细瘦的手腕,月色在他眉间投下淡淡的阴影,也叫他看清了她的伤口。 她以为自己马上又要听到“这就是你不练内功的后果”之类劝学的话。 “撕拉——”西门吹雪撕下自己衣裳下摆处干净的雪色布条,紧抿着唇,沉默地压住她的手腕,替她处理起了伤口,那声极轻的“忍着”不细听很快就被夜风吹散。 宋雁归闻到夜风里剑客身上的梅香,还有他因为弯腰落在她臂上的黑发,她发现这位年轻的,其实不比她大多少的师父冷淡外表下别扭的关心。 宋雁归露出狡黠笑意,在西门吹雪悉心的处理里开始哇哇乱叫——不出意外地看到西门吹雪眼角眉梢的刻意用力里写满了“忍耐”。 宋雁归忍不住放声大笑。 她听到一阵疾行的脚步,回过头,看到手里攥着她掉落的折扇,满脸担忧焦急的陆小凤,他甚至没来得及想起穿上他那身标志性的红披风。 陆小凤看向眼前小人残破的袖管和染血青衣,空气中都仿佛浸透了淡淡的血腥气,昭示着此处曾经发生过多么激烈的打斗。 他当然也看到了西门吹雪。 “伤口一个月不能沾水。”西门吹雪起身,看着坐在地上没个正形的,不省心的徒弟,他确信她刚才是故意的,对于他而言堪称酷刑的魔音贯耳。 陆小凤松了口气,他的脸上重新扬起愉悦的笑意:还好,他们都活着。 他走上前,因为刚才剧烈的跑动微喘,心有余悸地,在宋雁归高兴且熟稔的招呼声里用扇柄轻轻敲了敲她的脑袋。 “小雁归,你吓死为……”西门吹雪的目光淡淡扫过来,陆小凤紧急撤回一个“父”字。 天知道当他在林中捡到她掉落的折扇时内心的惶急,多怕自己晚来一步看到的是她冰冷的尸体。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西门吹雪问。 宋雁归挠了挠头:“我得罪过的人并不多……至少我知道出手的人是谁,他说他叫柳余恨。” “他是丹凤公主的护卫之一。”柳余恨的实力并不弱,可他没有对宋雁归下杀手……陆小凤沉吟,当然眼下这并不重要,他们的小雁归身上也藏着很多秘密。 只是,单凭这一点并不足以确定是谁动的手。 除了上官丹凤有嫌疑之外,那日水阁中的苏少英和他背后的峨嵋,霍天青和他背后的势力,或者青衣楼…… 拥有一百零八座楼的青衣楼,一个天下闻名的杀手组织。此行受大金鹏王所托的陆小凤还知道一件事——青衣楼第一楼的主人正是独孤一鹤。 第57章 不过独孤一鹤让峨嵋四秀约他明日相谈,让他开始怀疑这个说法。 “为什么一个人跑出来?”西门吹雪问,并非质问,只是不明白。 “陆小凤说你不一定能打赢独孤一鹤,所以我想去珠光宝气阁给你助阵。”或者收尸。不过他如今好端端站在面前,这话便不用说了。 陆小凤叹气:“小雁归,偷听可不是一个好习惯。”他竟丝毫没有察觉她偷听了他和峨嵋四秀的谈话,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 孤绝的白衣剑客闻言微微动容:“你……” “西门吹雪,我们师父呢?” 林中走出四个容貌靓丽、风姿秀美的持剑年轻女子,马秀真、孙秀青、叶秀珠、石秀雪,独孤一鹤门下剑术最好的四个女弟子,江湖人称峨嵋四秀。 四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可你问宋雁归? 宋雁归左看看右看看,只觉得人多热闹。 不过这个问题,西门吹雪既然在这里,独孤一鹤的去处不言自明。 陆小凤不禁叹气。 孙秀青的剑已经出鞘,剑尖指向西门吹雪,她的剑在抖,因为她的人已经忍不住落泪,眼里涌动着复杂情愫。 孙秀青倾心于西门吹雪。 可他却杀了她的师父独孤一鹤。 陆小凤也忍不住叹气,这世上有什么比这样的巧合更悲哀的事? 至于宋雁归,宋雁归还没看明白怎么回事,耳边骤闻另一声: “我杀了你替师父报仇!”是四秀中年纪最小、脾气最爆的石秀雪,她出剑袭向西门吹雪。 “诶!别冲动啊这位女侠!”宋雁归忍不住暗呼,只闻“叮”的一声,有人站在石秀雪和西门吹雪中间,出剑阻止了她——用的同样是峨嵋剑法。 “师兄,你这是做什么?!”石秀雪看向突然现身的苏少英,惊愕不已。 “你杀不了他。”苏少英道。 “那我也要为师父……” “秀雪,退下。”苏少英身后走来一个样貌高大威严,蓄着短须的中年男子,正是峨嵋掌门独孤一鹤。 “师父?!”峨嵋四秀惊呼。 陆小凤看向西门吹雪,他只抱剑淡淡道:“我从没说过,我杀了独孤一鹤。” 眼角余光看到闻言一脸呆滞的宋雁归和同样纳闷的陆小凤,年轻的剑客心底升起一股恶作剧得逞的愉悦,嘴角勾起微微笑意。 “可是……究竟怎么回事?”陆小凤摸不着头脑。 “其中原委,还有金鹏王朝的事,还是让我来与你说吧,陆小凤。”独孤一鹤做了个请的手势。 “也好,左不过是将明日的会面提前。”陆小凤耸了耸肩,笑道:何况他也已隐隐有某种猜测。 他有一种预感,自己这回好像又被人骗了。朋友,还有女人。 哎。 —— 峨嵋的人跟在独孤一鹤身后,和陆小凤一同离开了。孙秀青已明白这是一场误会,她走时,目光依依不舍地看向西门吹雪,眼里是明晃晃的、炽烈的爱意。 西门吹雪并没有回避她的目光,却也没有打算回应。 他只是低头看向宋雁归,问她要不要跟他回万梅山庄养伤。 宋雁归刚想说这安排正合她意,耳畔却在这时捕捉到某种细微的兵戈声。 她听到的比想象中更多。 她听到一个声音在说“恶心”、还有“废物”。 还有另一个人的声音,她前不久才刚刚听到过。 可是这次的声音又有些不同,她听到链条震颤,听到重器沉沉坠地,然后,是剑刃切入皮肤…… 脚步比意识先一步反应,她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林木开阔的深处,她看到自己前不久救过的人奄奄一息倒在地上。 长剑落在身侧,他的喉咙处有一道深深的血痕,他“嗬嗬”地喘气,咳出血沫,嘴角带着某种自嘲的笑意。 就在这时,逐渐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你不该来的。”柳余恨说。 这样血腥的场面不适合一个孩子。 他试图盖住自己的喉咙,可他早已失去了可堪一用的双手,双臂无力垂下。 “谁干的?”宋雁归垂眸,额前的碎发遮住了她的眼,她沉声问。 “没有谁,是我自己不想活了。”他无力地望着天,声音虚弱吃力,“死对我来说是一种解脱,我早就该死了……” 撒谎。一个即使任务失败也要回到追随的人身边的剑客,怎么会无缘无故自杀?说起来他追随的人到底是谁,值得他至死都这样维护对方? 地上的人很快没了呼吸,宋雁归替他阖上了双眼。 左手拾起柳余恨自戕的那把剑,起身,转身看向身后一语不发,静静抱剑而立的西门吹雪,举手道: “计划有变。” “你想做什么?”西门吹雪问。 宋雁归望天,她叹了口气:“我想我至少先应该搞清楚,他到底是为谁而死的。” 不管对方是谁,她都觉得很有必要被揍一顿。 她握紧了剑。 ----------------------- 作者有话说:关于柳余恨的武器。原著有写,他杀人时右手铁钩会换成剑,他原本就是一名剑客。他去见宋雁归的时候,右手依然是铁钩,暗示着他本来就不打算杀她。 柳余恨的结局反复纠结考虑了很久,生还是死。他是一个在原著里令人印象深刻的“炮灰”,不是过程中任务失败被谁杀死的,而是上官飞燕戳破了爱他的假象,于是他选择了自尽。 十年前命运受挫后,他爱上官飞燕成为了活着的唯一理由,因为只有她需要他,愿意“爱”他,可这份爱虚无缥缈,完全不对等,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存在,只是他在自欺欺人(他其实内心深处也知道这一点,但他不能不自欺,否则就根本活不下去),所以最后知道真相的他也只能走向飞蛾扑火。 他遇到宋雁归的时间点太晚了,宋雁归救了他,但无法真正救他,小宋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柳余恨离开的时候她没有阻拦。但是她觉得,事情不该这样结束,因为这不公平。 (又要写武戏了,激动得搓手手(bushi 第61章 被擒 宋雁归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接近了答案。 关于柳余恨背后之人是谁的答案。 是接近,而非确定——因为眼前摆着几个选项。 月光自窗格洒下一片惨白,恰巧照出墙角鼠洞里瘦小伶仃的灰毛耗子。 戴着镣铐的青衣小人倾了灯油,认认真真喂耗子。 最先出现在她面前的人是霍天青。 即使他人隐在暗处,宋雁归也知道是他。 这位天禽老人的儿子,如今天禽门的掌门人江湖地位极高,因阎铁珊曾对他有恩而甘愿留在珠光宝气阁做一名霍总管。 今夜,数十名青衣楼的杀手缠住西门吹雪,天禽门门下弟子拖住陆小凤他们,霍天青这才有机会将她掳到此处。 此刻他审视的目光淡淡落在被关在地牢中,仍安坐泰然的宋雁归身上,眼里不免也流露出一丝赞赏:处变不惊,难怪这个孩子能入得西门吹雪的法眼。还有水阁里,她所展现的那身高绝的剑术…… 可惜了,她不会内功。 “这儿也太黑了,劳驾添盏灯呢。”宋雁归翘着腿,大剌剌揣着手坐在青砖地上,自来熟地提出要求。 灯油不都被你用来喂耗子去了吗? “死到临头,你倒半点不害怕。”霍天青人隐在暗处,他抱着臂,不带感情色彩地道。 “哎,一回生二回熟嘛。” 上次有这样的经历是在海上,天鹰教为夺屠龙刀拿她作为威胁俞岱岩就范的人质。 霍天青又是为了什么呢? 然后,霍天青周身冷傲的气质倏然一变,宋雁归纳罕发出一声轻咦,转头见地牢的入口缓缓走下来又一个身影。 “原来如此。”她露出恍然神色,左看看右看看,重新包扎过的右手握拳抵住左手掌心:“我明白了。” 她明白了为什么在水阁之中,当看见丹凤公主被她暗器所伤时这位霍总管会有那样下意识的反应——他袖中霎时滑出的一线银光。 虽然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但的确是只有以她的身高才能注意到的匕首一寸,杀意一道。 来的人自然是那日水阁中偷袭了阎铁珊的丹凤公主。是,又不是。 她平时易容成上官丹凤,实际却长得比上官丹凤更美,一双含情的眼,柔软如云的发,婀娜玲珑的身材,和接近天下所有男人幻想的美貌,美得几乎叫人窒息。 她用这一双眼望向你,轻启朱唇盈盈诉说,纵使是天底下最铁石心肠的人也不忍相拒。 霍天青不能。他亲昵地唤她“飞燕”,灵魂心甘情愿匍匐在她脚下,身体拥住爱人,几乎忘了这里还有其他人的存在。 宋雁归:……这些龌龊的大人到底有没有考虑过一个十岁的孩子没有被污染过的眼睛? 第58章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上官飞燕倚在霍天青肩头轻轻笑着,她侧首看向宋雁归,眼神如同淬了毒的刀子。 但她偏偏绽开一抹微笑,甜蜜又黏腻的笑。 她要霍天青替她杀了面前这个曾冒犯过自己的臭丫头。 “我给你扎的针没毒,有必要这么记仇哇?”宋雁归乍舌叫道。 “你和你的师父西门吹雪都该死。”她嫣然一笑:“先杀了你,再叫你师父来陪你。” “啧,不过就是捡软柿子捏罢了,”宋雁归双手背在脑后,目光凉凉瞥向霍天青,嘴角扬起一抹恶劣的笑:“天禽门的掌门,原来不喜欢做人,喜欢做狗。嘿,这爱好也是新鲜。” 赤裸裸的挑衅。 “找死!”霍天青怒目圆睁,只闻木栏“砰”地碎裂,一手擒拿扼住宋雁归的咽喉! 只是扼住,没有立即要她的命。 宋雁归双脚离地数尺,眼底笑意不减:“只是为了泄愤吧,独孤一鹤没死,计划败露,很快陆小凤他们就会找过来。” 抓她不过是为了泄愤罢了。 “和我打一场吗?只是这样杀了我,有辱天禽门门主的名声,传出去也惹人笑话。” “天青,你别听她……”上官飞燕的柔荑抚上霍天青的背脊,袖中银光一闪,却自半空中为一阵气劲所阻,银针“叮当”掉落,她眼神微变,不动声色地收手退了下去。 霍天青并没注意到这于暗处眨眼间发生的变故,高傲如他,怎么可能受得了一个十岁的、没有内力的孩子这般蔑视和嘲笑,即使她是西门吹雪的徒弟也不行。 天之骄子,少年俊才。作为天禽门的门主,即使已至穷途,也总还有一点傲气。 他放手,说“好”,甚至大方地许宋雁归挑选地牢中架上的武器:“免得你赤手空拳,说我胜之不武。” “不愧是霍门主!” “哐当。”手脚镣铐卸在地上,她揉着手腕,笑嘻嘻地恭维,却没有选择架上任何一柄刀剑。 她解下了系在腰背后的铁剑,柳余恨的剑——握在了右手。 “这把剑,我是从一个死在我面前的剑客手边捡到的。”宋雁归煞有介事地介绍:“说来也怪,那个叫柳余恨的剑客之前还想杀我来着,没杀成,倒自杀了,这事我着实想不明白……” 宋雁归嘴里絮絮叨叨,观察着眼前两人的反应,她看到霍天青眼里淡淡的不耐,他说:“柳余恨?他算什么东西,也配肖想不属于他的人。” 宋雁归耸了耸肩,然后她看到上官飞燕眼里的赞同,还有不加掩饰的厌恶和嫌弃。 ——原来是你。 宋雁归垂眸,握紧了剑。 未曾受伤的左手比出请的手势,她笑眯眯道:“霍总管,请赐教。” —— 陆小凤从未见西门吹雪露出这样的神情。 西门吹雪的剑向来出鞘必见血,却从未像今夜这般冷冽刺骨,他双眸深处有两簇冷火在跳动,如同极地冰川下压抑的岩浆。 地上倒了一地穿着制式青衣服饰的杀手,还有跌在一旁奄奄一息,天禽门的市井七侠。 他们刚才差点全都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 差一点。 因为花满楼阻止了他,然后陆小凤从本就自惭的他们口中,得知了霍天青将宋雁归掳走带去的地方。 “霍师叔曾和我说起,珠光宝气阁背后有一处武库。” 西门吹雪已经提剑离开。 “小雁归,你可千万不能出事。”陆小凤跟上,暗暗祈祷,苦笑:否则西门吹雪……是真的会大开杀戒。 —— 夜色如墨染透天地。 年轻的天禽门掌门负手而立,他答应宋雁归选在开阔的竹林进行比试——即使上官飞燕反对。 霍天青毕竟是一个自负的年轻人。 在水阁见识过宋雁归的剑术之后,在对方以激将法主动提出要和他比试时——他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他也不打算拒绝。 “飞燕,你放心。我一定会杀了她。”他对上官飞燕道:“在我见识完她的剑术之后。”在陆小凤他们找到我们之前。 上官飞燕没有再提出反对,即使她银牙咬碎,恨不得立刻马上杀了宋雁归。 但刚才在她准备用飞燕针射杀宋雁归的时候,暗处的人阻止了她。于是她柔顺地笑着应“好”。 也罢,空有招式而没有内力,宋雁归不过是一头被拔了爪牙徒有其表的孤狼而已。 而已……吗? 剑掌相击,火星迸溅! 迅捷如织的剑光似疾风扫落叶,每一剑都精准无比,招式如行云流水、毫无滞涩——分明只是点、劈、刺、砍、撩、截、绞、挑、削的组合,但霍天青就是难以从中找出哪怕一个破绽! 这不可能!自己远比苏少英要强!何况她的右手明明还受了伤! 她甚至,在笑! 身形节节败退,霍天青转眼间被逼至竹林边缘,他心神震动,突然仰天长啸,双掌齐出,一股磅礴内力化作滔天气劲,是天禽老人的绝学“凤凰展翅”! 空气陡然凝固! 一股巨力袭来,宋雁归拧身踏碎脚下积潭,早有预料般朝后急掠数十丈,却仍未彻底躲开气劲范围,脊背撞上石壁,发出“咚”地一声闷响!喉间一甜,以剑拄地,喷出一口血箭。 不能让她活着! 霍天青双目赤红,左手两指虚捏成凤啄,急进!点向宋雁归颈后的天突! 是昔日峨嵋山顶独孤一鹤的师父胡道人与天禽老人比拼掌法时,后者曾使出的无双绝技“凤双飞”! 宋雁归眼看就要命丧当场! 第62章 教训 霍天青嘴角忍不住扬起笑意—— 却在下一秒凝固。 因为宋雁归的面前突然出现一个人,一个羞辱过他的爱人,让上官飞燕恨不得生啖其肉的男人。 白衣不染尘——西门吹雪。 自然还有陆小凤。他手里还抓着另一个人: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他叹气,看向被他扣住手腕一脸愤恨的上官飞燕。 他已知道真正的丹凤公主早已被上官飞燕毒死,自始至终骗他和花满楼入局的人,都是眼前这个貌美倾城的上官飞燕——丹凤公主的表妹,霍天青的情人。 不止是霍天青的情人,否则她刚才就不会撇下对方独自逃跑了。好在陆小凤的轻功一向很好。 “飞燕?”霍天青不可置信地望向狼狈的爱人,他不敢相信她竟会撇开他独自逃命。 这比自己刚才在武学招式上输给一个十岁的孩子更叫他难以置信。 “做什么这样看我?你不过也是个连黄毛丫头都打不过的废物,难道还指望我和你同生共死吗?”褪去一贯柔弱无骨的假相,上官飞燕讥笑道,话语如同淬了毒的箭。 “你……说什么?”霍天青瞳孔巨震,他下意识摇头,脸色一瞬间灰败下去,似乎不敢相信刚才那番刻薄狠毒的话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 上官飞燕:“有什么为什么,你不过也是我利用的对象,你和柳余恨,还有你们,”她看向花满楼和身旁的陆小凤,讥笑道:“你们于我而言,并没有什么两样。” 宋雁归扶着树干缓缓站起身,她笑,抹去嘴角血迹:“我都有点佩服你了,飞燕……咳,姐姐。” 上官飞燕闻言咯咯轻笑,丝毫看不出来身陷囹圄的惶恐:“这世上只有金钱和权力不会背叛你。” “所以你选择和霍休在一起,因为他很有钱。”陆小凤淡淡道,看向竹林另一侧:“我说得对吗?霍大老板。还是应该叫你……青衣楼楼主。” 霍休已经在暗处准备了很久,他本没打算现身。毕竟捕蝉的黄雀从不现身于幕前。 但既然陆小凤叫破了他的身份,他也不是不可以给朋友一个面子。 他自信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霍休缓缓走出来,虽年迈却并无衰朽之态,相反,他一向很注重养生,面容儒雅清癯,精气内蕴,很多人有时会忘了这位天下第一富豪,还是一名剑术已臻化境的绝顶高手。 上官飞燕站到了他的身边,如乳燕投林,依偎在他身边——他才是上官飞燕真正的情人。 霍休没有看她。他只和陆小凤对话,并对对方的指认供认不讳。 霍休,金鹏王朝的老臣上官木,真正的青衣楼楼主。他隐于幕后,让上官飞燕利用霍天青,和陆小凤替自己铲除阎铁珊和独孤一鹤这两大金鹏王朝的旧臣,是为了不叫以后出现王朝的旧人向自己讨要财富,同时还能让自己得以顺利吞并另外两人的财富。 “我回答完了,你们也可以瞑目了。”霍休笑呵呵拍了拍手。 竹林四周现出无数个黑影。 拥有一百零八座的青衣楼是一个杀手组织,最不缺的自然也是杀手。 陆小凤和花满楼已经与杀手们战至一处,霍天青怔在原地忘了动,霍休没有动,于是西门吹雪也没有动。 第59章 他的身后还有宋雁归,她受了伤。他不是个称职的师父,这一次,他绝不能让她再受伤。 上官飞燕看向宋雁归手中用来拄地的铁剑,甜蜜地笑道:“我总算明白了,你是为柳余恨来的。看不出来,小丫头口味这么独特。” “哐当!”是剑坠地的声音,宋雁归看向自己受伤的右手,因为疼痛无法握住剑的右手。 她听到上官飞燕嘲弄的咯咯笑声:“右手已经疼到握不住剑了吧。”一个失去右手剑术、没有内功的孩子,不是废人是什么? 西门吹雪岿然不动地护在宋雁归身前。 霍休笑,这就是他阻止上官飞燕杀宋雁归的原因,让宋雁归活着成为牵制西门吹雪的工具,让陆小凤和花满楼在车轮战中疲于应对。 而他将不战而胜。 宋雁归“啧”了一声,咳掉一口血沫,踉踉跄跄举步上前,她拉住西门吹雪的衣袖,叫他放心。 “我欣赏你的野心。”纱布渗出血迹,宋雁归索性重新缠了一圈布条,绑在手上,用牙咬断了多余的绳结,至少保证不至于继续失血。 “像霍总管这样家财万贯的富人你取他百文钱也就罢了。何况你们也算一拍即合。”她看着上官飞燕道:“但你不该挑柳余恨那样的穷鬼下手的。” “你不该玩弄一个好不容易才活下来的人的真心。”没有人有资格这么做。 柳余恨足够幸运,能在那样非人的折磨里活下来。但他也足够倒霉,遇到了上官飞燕、霍天青和霍休。 谁应该为柳余恨的死负责呢?宋雁归不想做这种复杂的判断题,她只知道眼前这三个觉得自己永远不会被揍的家伙都应该被狠狠揍一顿。 霍天青揍过了,那就还剩下一个老头和一个女人。 宋雁归举步站定在西门吹雪身前,她将剑反手插在地上,接着,脚背挑起一把落在地上的钢刀,左手握住。 浑身浴血的青衣小人染血的睫毛微掀,眼神淬成刀锋,她扬眉轻笑: “谁告诉你们,我只会右手剑?” 刀在她手中,陡然爆发出一声龙吟般的铮鸣。 ----------------------- 作者有话说:小宋:为什么总有人要在我面前装呢?我是你们掌控的了的人吗嗯哼! 第63章 以一敌二 上官飞燕从没见过宋雁归这样的人,难道她真的背后还生了双眼睛?! 飞燕针全部落空。 一个没有内力的十岁孩子,在和霍休一对一过招的同时,还能精准地闪避背后袭来的每一道暗器。 野兽一般的直觉。不,简直比野兽还要敏锐。 她的左手刀比右手剑更加挥洒自如,力道刚猛无匹,变化莫测。 这一点,没有人比身处其中的霍休感受更清楚。 霍休的眼角余光扫向西门吹雪,在宋雁归说出“把这两个人留给我”之后,西门吹雪迟滞了两秒,微微点头,剑出鞘扫向包围在陆小凤和花满楼周围前仆后继源源不断的青衣楼杀手。 西门吹雪的加入让战局中的两人几乎是立时感受到肩膀上的压力为之一轻。 青衣杀手成片倒下。更多的人见势不妙选择逃跑。 优势不在我,杀手不讲究忠诚。 西门吹雪可不是陆小凤和花满楼,他的剑从不手下留情。 与此同时的霍休,他不是霍天青,他活到如今,太知道谨慎才是长久之计。 他已见识过宋雁归在和霍天青的对战中展现出的凌厉剑法,没有破绽的剑法。 他当然不会重蹈覆辙。 他知道自己必须速战速决——杀了她。否则自己很快就将功亏一篑。 西门吹雪不知从哪里找来这个怪物。原本以为她的剑法已经足够惊人,没想到她的刀法更为逆天。 他不敢想若她身负内力…… 好在她并无内力。 真气鼓荡,宋雁归的刀劈下,纹丝不动。 她挑眉,眼角余光注意到霍休沉肩坠肘,左掌成风,向她腰腹捣去! “嘶!来阴的啊!”宋雁归大叫,身形朝后一仰,左右脚在空中借力来回蹬踏,反应迅疾如奔,竟然完美地避开了掌风的攻击范围! 翻身小跳,单膝点地,她右手握着一把刚才用作撑杆的长枪,插在边上。 “十丈。”她笑着比了个长度,一脸不出所料。 霍休心中陡然生出一股寒意,还有一种叫他不寒而栗的猜测:莫非仅凭刚才匆匆的过招,她就试探出了他内力所能及的距离?! 不,这绝无可能! 就算,就算她真的是个武学怪胎,她也不可能在没有内力的情况下胜过自己! 双掌推出,霍休几乎毫无保留地施展内力,极致霸道的内功。 势要将宋雁归毙于掌下! 与此同时他放任宋雁归绕着圈举刀回削、斜斩、点刺——左右有真气护体,她的刀根本伤不了他分毫! 她多次险险避开霍休拳拳到肉的突袭,难免受了点伤。咬牙,突进! 机会!霍休等的就是她的近身! 他狞笑着催掌,往宋雁归的胸膛拍去—— “叱!”有冷硬的兵刃入体,霍休不可置信地低头看向自己的左肩,殷红的血渗出。 “怎么会……不可能……”他试图抬臂,骤觉双臂一阵酸麻脱力,刚才原本以为按出的裂空掌根本无法使出。 “嘿。”宋雁归轻笑,拔刀,猛地一脚踹出,霍休整个人倒飞出去,重重摔在石壁之上,白发散乱,激起漫天尘土,如浊浪排空。 他呕出一口血,神情恍惚,显然已失去了战意。 早已结束战斗在一旁看戏的陆小凤“嘶”声叹气,好强好暴力的小雁归。 当局者迷。旁观了全程的陆小凤自然看出霍休落败的原因——说到底还是一叶障目,依仗着内力低估了宋雁归的每一次攻击。 在战略上从不轻视敌人的不是霍休,而是宋雁归。 她的每一道攻击乍一看都无足轻重,其实绝非无的放矢。知道自己内力上的缺陷,她每一次攻击都精确地锚定霍休真气护体的薄弱处——他运掌时的曲池、合谷、手三里。 以身体能够承受的内伤为饵,逼霍休一次次出掌,击打在他相同的穴位——诱敌松懈,再趁势制胜一击! 以弱胜强,何其老辣的对战思路!陆*小凤忍不住惊叹。 “怎么会有这么强的小怪物。”若是能有内力加持……他突然就懂西门吹雪一开始恨铁不成钢的爱才之心了。到那时,谁还能是她对手? “小怪物”宋雁归转身,看向早就试图逃跑,但被西门吹雪阻住去路的上官飞燕。 刀架在肩上,她嘴角勾起的笑意足够恶劣:“轮到你了,尽会在背后放毒针的小贼。” 她甚至体贴地踢出一把地上的剑给魂不守舍的上官飞燕。 “来,公平对决。”她笑,“让我看看你野心之外的实力有多少。” 上官飞燕当然不想和宋雁归打!连霍休都输了! 可她没有退路。 她盈盈的泪光对许多男人而言是致命的吸引,可宋雁归,宋雁归已经嫌她动作太磨叽直接攻了上来! 她只能应战。 上官飞燕的轻功一向很好,但她惊恐地发现自己根本拉不开和宋雁归的距离! 她不是没有内力吗?! “哎,我总算相信这世上真的有人即使没有内力,速度和力量也能和此中高手匹敌了。”陆小凤叹了口气。 上官飞燕只想逃,可她逃不掉。 她想哭,可她的泪水对宋雁归没用。 于是她只能被揍了。 宋雁归对欺凌对手不感兴趣,所以上官飞燕被一视同仁地一脚飞踹,拍到了土里。 ……粗暴到简直没眼看。 西门吹雪却觉得很好,他现在觉得宋雁归哪里都很好,不练内功虽然可惜,但也无伤大雅。 刀劈下,上官飞燕一声惊叫,以为自己要命丧于此,却发现宋雁归只是劈断了她颊边一缕发: “像你这样的对手,以前就算放十个在我面前也不够看的。”她沉声,目光看向倒在另一边的霍休: “你们这些人,连仅仅被揍一顿的觉悟都没有,居然还敢肆意践踏别人的人生。” “明明都是大人了,也要学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这句话,她是看着霍天青说的。 至于地上这两个,有的是人会收拾他们。至少她的便宜爹一定会负责收场的! 宋雁归咳掉一口血沫,看向守在一边的陆小凤他们,刚想说点什么,眼前一黑,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可恶……她明明还有最重要的话没交代哇! “雁归她没事吧?”花满楼忍不住问。 一向喜洁的剑神毫无芥蒂地抱起满身血污的青衣小人,轻声道:“她太累了,睡着了。” ----------------------- 作者有话说:来自剑神师父的溺爱。 第60章 关于霍休:我觉得他的问题和阎铁珊差不多,都很怕死都很谨慎,反而无法发挥自身在武学上的全部实力。 小宋还有话没交代,想和陆小凤商量的事。一件她心心念念的事xs 第64章 故地故人 幽涧清泠,细雨叩竹。 调慢且缓的琴声清洌如雪,余韵浅浅悠长。 宋雁归的琴技只能算得粗通,倒是师兄雪舟的琴技天下独绝——这是连一向挑剔的赵老头都承认的事实。 后来再听到琴声,是王怜花,她那时日日都在生死边缘徘徊,全靠他费尽心血吊住她的命。难得听到他弹琴,是他将内息注入琴音,她才勉强能在头疼欲裂时睡上一会儿。 她一时想不起来他弹的曲调,但在很久以前,她仿佛听师兄弹起过同一首曲子。那时她还小,只见师兄悲春落泪,长吁短叹,只觉他酸得要命。 “阿归,你还没到听懂这曲子的年纪,”雪舟温柔朝她笑:“我教你《酒狂》和《梅花三弄》吧。” 宋雁归从榻上醒来,屋外春光正盛,她不知自己睡了多久,总感觉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事,是什么呢? 也不束发,披上中衣起身向外。竹叶簌簌,院中石桌上摆了一架七弦琴。 刚才是谁在这里弹琴,西门吹雪? 循着记忆中的曲调,伸手按弦,试着拨了两下,指法滞涩少流利,滑音时徽位难以对齐,泛音弹得又不够清透。 这当然有她右手伤未愈的缘故,不过也是她本就不精于此道。 西门吹雪和陆小凤步入中庭,看到的便是一身雪衣清瘦的小人一脸放空,手下曲不成调,勉强能听出弹的平沙落雁。 或许是她周身的气质一反常态地孤寂落索,陆小凤忍不住加快了脚步,于是宋雁归百无聊赖的眼前凭空出现一张放大版英俊的笑脸。 嗬!吓她好一大跳! “小雁归,伤好些了吗?”陆小凤就近坐下在她对面,多情的凤眸里溢满温柔笑意,他朝她眨了眨眼。 “小伤,小伤,我如今强壮得连自己都害怕。”她摆摆手意兴阑珊地道,偏嘴角微勾,一副压抑不住的得意模样。 陆小凤笑,他忍住手痒没去摸一摸眼前孩子发顶。 该怎么形容呢?明亮耀眼的宋雁归,忍不住让人想永远守护的赤子之心。 陆小凤觉得自己忍不住又父爱泛滥了。 “你晕倒之前,是不是有话要和我说?”陆小凤他笑:“咳咳,总不会是我会错了意吧?” “不!你没有!”她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了!一把抓住他的衣袖,一脸严肃认真地问: “或许有可能的话,你知道霍休的钱在哪吗?” “哦~原来你是想问这个。”陆小凤几乎是立即猜到了她的小心思,好笑道: “霍休的财富本应该被他藏在青衣楼,可等我们去的时候,那里已经空无一物,被人搬空了。” “一点都没剩?”宋雁归倒吸了口凉气。 陆小凤都忍不住有些愧疚了,遗憾地点头肯定了她的猜测: “我本来以为是霍天青做的,但天禽门的人说他杀了霍休之后便自请除去门主头衔,现在连天禽门的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宋雁归踉跄了两步,一屁股坐在凳上,仰头叹了口气。 始终一语不发的西门吹雪垂眸:“你很缺钱?” “瞧您这话说的,”宋雁归捂脸欲哭无泪:“我就没富过。”还以为霍休阴谋败露她能分到点钱,结果睡了觉醒来就忘了。 “我有钱。”西门吹雪嘴角露出一个极轻极浅的笑意,迎着她疑惑的目光: “我的钱,就是你的钱。” 宋雁归目光一肃,满脸真挚:“师父天下第一好!” 陆小凤:“……”怎么办,这么没脸没皮你别说还真像他生的…… “差点忘了正事,”陆小凤自袖中取出数十封信笺,笑意微敛:“这些都是寄给你的。” 江湖没有秘密,除非是隐藏极深的秘密。 宋雁归和霍天青、霍休的一战不是秘密,以致江湖很快传出她的名声——一个没有内力的武学天才。 万梅山庄西门吹雪的徒弟,又似和陆小凤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她的身份和实力令人忌惮、引人猜测,却同样也有很多人,希望踩着她上位以扬名立万。 只因她没有内力。这缺陷过于明显,足以叫人趋之若鹜。 这些信笺,自然都是战帖。万梅山庄收到信笺,西门吹雪尊重她的决定。 战帖背后的势力或大或小,遍及黑白两道,陆小凤觉得自己有必要与她提前说道说道。 “不用了。”宋雁归一脸深沉地拒绝。 “……不考虑一下?”陆小凤微微迟疑:难道她打算来者不拒?他家孩子是光明磊落,可万一有人来阴的…… “我一个都不去。”她屈指挠了挠脸颊,伸了个懒腰,懒洋洋道:“没兴趣。我承认他们比我强就是了。” 她跳下石凳,打了个哈欠,准备走时,注意到一封与众不同的信笺,她轻咦一声,念出信封上的署名:“武当……” 她不由想起那个她停留过的,很喜欢的地方,群峰耸立、晚霞漫天。 可如果这里的峨嵋都不是峨嵋,武当自然也不会是那个武当。已经走过那么多地方,却还没习惯看物是人非,可万一…… 信笺几欲放下,头顶有人道: “去吧。” 她抬眸,看见西门吹雪眼里映着雨后夕阳的余晖,如冰雪初融:“只要你想去。” “……师父。”宋雁归喃喃,语气分明比之前来得沉滞走心。 心头涌起一股陌生的感受,西门吹雪学着从旁人那里见过的样子,伸手,小心翼翼地将掌心落在她发顶。 毛茸茸的,雏鸟一般暖绒的触感,她身姿跳脱,仿佛轻轻回蹭。他收回手背在身后,心里某处也似被羽毛轻轻拂过。 西门吹雪知道宋雁归身上有很多秘密……但那有什么关系。 —— 江南暮春风和煦,暖风却吹不尽西域边陲的终年苦寒。 雪山脚下,寒风卷着雪粒子拍打在木门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刺耳响声。可这名为“醉仙居”的酒铺里柴火噼啪作响,暖意融融。 酒铺的主人是一个女子,她有过两个名字,本名是上官飞燕,后来易容成了自己的表姐上官丹凤,此刻她稍事易容,有了一个新名字:司徒燕。 此刻她一袭黑衣,肤若凝脂,眉如远山含黛,如同雪域里的明珠,叫人心甘情愿匍匐在她脚下供其驱使。 她被众人拥簇在中间,天真柔弱的模样,捏着酒杯,心里却有一股火在烧。 二十封战帖,被悉数拒绝!万梅山庄的师徒铁了心做缩头乌龟,也叫她的筹谋落得毫无用武之地。 心头郁结,骤然一阵寒意涌入,酒铺的门被打开,进来的是一个一袭绯衣的青年。 他是唯一一个进了酒铺却没有把视线停留在她身上的男子,偏偏样貌雌雄莫辨,气质妖异,举手投足间带着几分淡淡的倦意与慵懒。 “掌柜的,来一壶烫好的梨花白。” 西域哪里来烫好的梨花白?上官飞燕的手下忍不住要反驳——男子如玉出众的样貌本就叫他们心生警惕。 上官飞燕制止了底下的人,她眼前一亮,忍不住嘴角微微上翘,朝绯衣男子露出甜蜜无辜的笑。 ----------------------- 作者有话说:当当当当! 当当当当! 第65章 出乎意料 “雪山天寒,公子如何这般衣衫单薄,还独行独饮?”上官飞燕睫羽微颤,分明是纯稚的语气,如秋水般的眼波和着笑意,整个人如蜜里糖霜,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这样的姿态曾让她无往不利。 不论是霍天青、花满楼,还是陆小凤。哪怕是得知她和霍休联手欺骗了自己的霍天青,也无法对她下得了杀手。 天真和魅惑是上官飞燕悉心配制的面具,她天生善于在不同的人面前展现不同程度的风情。 她了解男人,喜欢挑战,对于将自己伪装成何种猎物得心应手——她已为眼前这位勾起她征服欲的绯衣男子设下甜蜜的陷阱。 她将酒放在男子面前,款款动人的身姿让其他裙下之臣红了眼睛。 绯衣男子抬眼,打量着眼前娇美迷人的少女,嘴角勾起若有若无的笑:“独行独饮,自然是因为身边没有朋友。” 上官飞燕面上微讶,她掩唇,放在别人身上会显得有些矫揉造作的反应,到她这里竟说不出的娇俏可爱。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她小意微咳,眨了眨水汪汪的眸子,负手笑道:“燕儿也没有朋友,不如我做公子的朋友。” “燕儿?”绯衣男子自斟一杯酒,放在鼻端轻嗅,他眸色深邃多情,看着她,轻啜一口玉盏,将她的名字在唇边过了一遍,声音低沉富有磁性,叫上官飞燕眼神一瞬迷离,酥了半边身子。 第61章 “可惜……”他挑眉,轻叹。 “可惜什么?”上官飞燕已坐在他身侧,托腮倾听,继续扮演着天真纯稚的少女。 绯衣男子轻笑,修长的指间捏住一盏玉杯,透明的酒液倾洒在木桌上:“可惜你骗了我。” “这酒不是梨花白。” 上官飞燕沉默了一瞬,他对梨花白是有什么执念吗? 继而柔柔笑着娇声道:“燕儿不依,公子欺负人!雪山脚下怎会有梨花白?何况这壶女儿红价值百金,远比二十两可得的梨花白要珍贵难得。” “你骗我的可不止是酒,”绯衣男子眼皮闲闲扫过酒铺内散坐各处,乔装打扮过的江湖客:“你说你没有朋友,可这满屋子的人,不都是你的入幕之宾?” 此言一出,酒铺中的气氛陡然剑拔弩张,不少人面色微变,蠢蠢欲动。 同样面色微变的还有上官飞燕,可她很快恢复了无辜模样,撇着嘴委屈道:“公子误会了,他们只是看我一个人可怜,对我的酒铺生意照拂一二罢了。” “是吗?”绯衣男子缓缓侧目朝她一笑,微凉的指尖轻抚她脸颊,上官飞燕看着他的眼睛,如同深渊一般摄魂夺魄的眼睛,心神一阵恍惚,她不自觉道: “若你愿意……替我杀两个人,我愿把我的一切都给你。” “你想杀谁?”男子轻笑,凑近,低语一如情人在耳边呢喃。 “西门……吹雪,和陆……雁归。” 为摄心术所制的上官飞燕没有注意到男子在听到她说出第二个名字时,手心微微一顿,眼底涌起惊涛骇浪。 良久。 “……陆、雁归是谁?” “她是西门吹雪的徒弟,一个没有内力空会些招式的臭丫头。” “为什么要杀她?” “她冒犯了我,她该死!先用扇中暗器伤我,后又用刀将我重伤,我要把她和她师父一起碎尸万段!” 下巴传来一阵刺痛,上官飞燕脸色骤变,她惊觉自己不知何时摔在地上:刚才自己是怎么了?竟毫无防备地将心中的秘密吐露了出来。 她抬眸,注意到刚才还笑得风流温柔的男人站在自己面前,妖冶的一双桃花眼正怔愣不知看向何处,然后他转过头,漠然平静地看向她。 上官飞燕在他平静的眼眸里觉出极度的危险,即使她不明白这个上一秒似乎还为自己成功迷惑的男人究竟是抽了什么疯。 她的银针已经出手,而酒铺里其他人也早就在这一变故刚刚发生的下一秒,自沉浸在酸涩自苦的自怜自哀中抽身,瞬时纷纷暴起,刀剑暗器一瞬与飞燕针一同临身——势要将冒犯上官飞燕之人毙于当下! 绯衣男子站在其中,刀斧几乎加身仍不动如山:“这可是你们先动手的。” 他嘴角溢出一声懒洋洋的笑,抬手轻拂。 数天后,有长居雪山的牧民途经此地,只看见满地焦土,遇雪成灰。 —— 武当。 晨钟荡开云霭,山门旁两株松柏耸立,长阶上刻痕不一,百年来被风霜磨钝,岩缝里探出几茎野兰,有松子坠地,和缤纷落英。 宋雁归走在台阶上,不由想起自己上一次来武当的情景,彼时她背负着俞岱岩生死未卜的讯息,惶急无所依凭,生了急智跑去撞钟,引来了俞莲舟和张翠山。 那时正值春盛,而今已是春暮夏初。 “阿嚏——”她揉了揉鼻子,暮春的花粉有些厉害。 经过练武场时,武当弟子正整齐划一地演习剑法,里面不出意外地没有一个她熟悉的身影。 木冠博带,蓄着短须的中年道士从紫霄宫中缓缓朝着二人行来,他比张三丰年轻得多,精神却隐隐要差得多。 宋雁归在他的脚步中听出迟暮。 石雁自然也看到了陆小凤和宋雁归,这位和气的武当派现任掌门和陆小凤不算相熟,但他知道陆小凤和师伯木道人的交情一向很好。 说起来他也算是武当的常客了。 “贫道不曾料到和小宋少侠一起来的会是陆小凤你啊。”石雁笑呵呵道。 “哎,不是西门吹雪而是我,石掌门难道不应该感到高兴吗?”陆小凤似真似假地调侃。 “陆大侠说的哪里话,两位一路风尘仆仆,远道而来,务必请让武当一尽地主之谊。” “武当下的并非战帖。”既非故人,宋雁归索性省去寒暄直奔主题:“可只是来邀请我玩的话,未免也太兴师动众了。” 她仰头看向石雁:“石掌门,看在我们都是雁字辈的份上,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呢。”你请我来,究竟是什么目的。 神它爹的“雁字辈”……陆小凤哭笑不得,这孩子张口就来的本事真是叫他都望尘莫及。 石雁闻言却抚须哈哈大笑,掩唇微咳,他清了清嗓子,没有直接回答宋雁归的话,转而微微沉吟,道:“前不久,峨嵋派独孤掌门和他的弟子苏少英曾来过武当。” 他看向宋雁归:“没记错的话,苏少侠曾和小宋少侠在珠光宝气阁有过一场君子比武。” “是。”江湖如今人尽皆知的事,宋雁归承认地爽快。 “比试落败之后,苏少侠将对招演练过数十遍,这才依稀看出小宋少侠的步法,似与武当师出同源。” “捕风捉影的事,石掌门莫不是打算兴师问罪?”陆小凤眉心微微一跳,上前半步,侧身挡在宋雁归身前,故作轻松道。 石雁这话语气虽波澜不惊,可江湖中偷学别派招式算是大忌,这句话几乎可以算是指控了——也能叫宋雁归于江湖之中再无立锥之地。 “陆大侠不必紧张。”石雁摆手,微微摇头,笑着解释:“贫道此番邀小宋少侠来武当,绝无恶意。” 啧,磨磨叽叽。宋雁归挠了挠头:“还请道长别再绕圈子了。”请直接说出你的理由。 “未免突然,原是想明日再与小宋少侠商议的……也罢,”石雁看着眼前明亮跳脱的青衣小人,含笑微微点头,继而肃声,长长一揖: “贫道腆脸,想请小宋少侠,承继武当掌门之位。” 陆小凤/宋雁归:?! ----------------------- 作者有话说:木道人:???!!! 第66章 此心而已 陆小凤抱臂斜倚树下。 松叶长青,流水淙淙,暖风徐徐,武当得天独厚的山林之色的确适合武者摒弃红尘俗务,潜心修行。 不过他向来是红尘浪子,不惯清修的。这回若非西门吹雪要出门追杀一个人,也不会委托自己陪着宋雁归来武当一行。 “石雁不是她的对手。”走之前,西门吹雪平静分析:“但木道人是。” 一路上猜测了百十种可能,唯独没有想过眼下这一种。 石雁竟打算将掌门之位传给宋雁归。 宋雁归:“江湖中都知道西门吹雪是我师父,这样也没关系吗?万一被说武当是万梅山庄的附庸什么之类的?” 石雁笑着摇头。江湖上还没几个人有这样的胆子,况且宋雁归和西门吹雪毕竟也不是一个人。 就在陆小凤以为宋雁归要顺势答应下来的时候,他听到她说:“武当用午食吗?” “这……清修之人,只用早晚两顿。”石雁不无为难道:“所谓不时不食。” 宋雁归若有所思,既没说拒绝,也没答应,她只说兹事体大,自己需要考虑。 这的确是一件大事,石雁表示理解,虽然对于她刚才的提问有些摸不着头脑。 陆小凤不是第一次来武当,他对武当的大多数地方都熟悉得很,他自信可以带宋雁归逛逛。 “不,”她摇头,似是想到了什么,朝他笑:“有个地方,你一定没去过。” 宋雁归在前面领路,带着他进到了一处荒草掩映、极难发现的崖下绝境。 飞流直下,击水拍石。 宋雁归走在前面,举着枯枝辟开杂草碎石,轻车熟路地负手小跳着踩过嶙峋的石壁,就好像这条路,她曾走过无数遍。 这个地方看起来废弛了很久,恐怕连很多终年住在山上的武当弟子都未必来过。 在石雁说起苏少英的推测时尚无实感的陆小凤,直到这一刻才真正开始思考宋雁归的过去,还有一些原本自己一直忽略的细节。 西门吹雪在昆仑苦寒之地遇到的十岁少女,没有内力却天赋惊人,且与武当有很深的渊源…… 嗯,在水阁她为了讨口酒喝甚至自称有二十多岁——这句显然是假的。毕竟在她之前他才被上官雪儿骗过。 凡此种种,都令陆小凤感到好奇。可对方是宋雁归,是自己信任的人,所以他只是笑了笑,不问。 因为西门吹雪就是这么做的,而他也一样。 人都有秘密,但不妨碍彼此仍是朋友。 于是当他看挽着衣袖和裤脚的青衣小人,赤足站在溪涧之中扑腾着抓鱼——一如他初见她时她正在万梅山庄中做的事时,陆小凤决定加入她。 第62章 率先挑起话头的却是宋雁归,又吃了小凤凰牌烤鱼,她靠在树下,裤腿一长一短卷着边,手枕在脑后,仰头望天辽阔,嘴里尤叼着根草。 有山雀落在她抬起的指尖,轻啄两下,她看着毛绒绒振翅欲飞的幼鸟,眼神难得温柔。 “石雁道长说得没错,我与武当的确有一段渊源。”她开口,内容直接惹陆小凤有些猝不及防:“但这事解释起来有些复杂,我不是武当弟子,只是曾在这里得过一段点拨。” 这个嘛,陆小凤接受良好,似她这般身手必定有奇遇:“那你打算接受石雁的提议吗?” 一方大派的掌门人,宋雁归若接受了,势必引来多方关注,觊觎和压力也将如影随形:“咳,小雁归,若你要答应,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应该修习内功心法。”她打了个响指,眨眼道。 “不错。”若选择要称霸一方,就不能留下明显的破绽。毕竟无论是他还是西门吹雪,没有谁能永远陪在她身边。 山雀张开翅膀,扑簌簌飞走,宋雁归望着它划过天际的留影,垂眸望向自己空空的掌心,虚握:“我明白,内力于习武之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东西,但于我么……至少在以前,是我想要活着就必须舍弃的东西。” 以前觉得变强很重要,甚至一度觉得没什么比这更重要,可她后来找到了更重要的东西。 陆小凤微怔,他从不知宋雁归不练内功的原因竟然是这个,显然连西门吹雪都未必知道。 “师父不知道这事,”她笑着挠了挠头,映证了他的猜测,耸了耸肩:“其实也不是多重要的事……哎哟!” 见她捂着脑袋呲牙咧嘴,陆小凤又气又笑,怎么可能是不重要的事。 “为什么想到告诉我?”陆小凤好奇,同时内心忍不住沾沾自喜,连西门吹雪都不知道,可见小雁归多么信任自己。 “本来也没想瞒着,只是解释起来太麻烦。”她摊手:“而且你看你刚才的反应,像是我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可我如今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可惜,无论是绝世武功或是天下第一。 “再说若一开始就让西门吹雪知道,他一定会想办法治好我。”她无奈叹气,她实在不想看到旁人再为自己费这份心。 任性惯了的宋雁归也会内疚。 陆小凤两撇好看的眉毛忍不住深深皱起:可这样一来,武当掌门之位就成了实打实的烫手山芋。 他真心建议她拒绝石雁。 所以翌日,当宋雁归和石雁单独谈完从紫霄宫出来: “你说你答应了石雁?” “石雁告诉了我一个秘密,只有武当掌门才知道的秘密。”宋雁归一脸郑重,收起了武当掌门令,事实上她今早刚拒绝了石雁预备的掌门接任仪式:“其实……他们掌门还挺有钱的。” 陆小凤:“……”这是重点吗?哦不,对小雁归来说说不定还真是重点,但这多少有点草率了吧== 宋雁归却在陆小凤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里哈哈大笑,负手跳下一级台阶。 石雁的确告诉了她一个秘密,一个只有武当掌门才知道的秘密。 他选择自己,善意也好,利用也罢,或者兼而有之,宋雁归不在乎真心假意。 她昔日承武当一段缘法,今日把握的也不过是自己的一颗心。 然后,在下山台阶的尽头,她看见一个一身黑白色道袍的长须道长。他的目光遥遥望着台阶之上的宋雁归,脸上辨不出喜怒,似乎是笑着,但只有宋雁归注意到他几乎压抑不住鬓角隐隐凸出的青筋。 他知道了。 宋雁归勾起嘴角,她几乎是立刻猜到了对方的身份。自称“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武当第一名宿长老,石雁的师伯,也是陆小凤的好友之一——木道人。 此间江湖实力最高深莫测之人。 宋雁归在对方专注的视线里,嘿然一笑,扬起一个灿烂的笑脸。 巧了吗这不是。 ----------------------- 作者有话说:新鲜出炉的小宋掌门(限定版) 第67章 掌门授业 虽然是武当的第一名宿长老,但木道人一年出现在武当的次数屈指可数。 世人皆知,很多年以前,他因性喜红尘游历而自愿将掌门之位让与师弟梅真人,并广交天下豪杰,陆小凤也是其中之一。 近些年来,他常与古松居士结伴游历,行踪不定,四海为家。 这是木道人第一次见到宋雁归,但她的名字,他来之前早已有所耳闻。 是宋雁归,不是陆雁归。陆小凤哭笑不得地向他解释了因为某人玩笑而造成的误会。 “终日在武当见不着人影,怎么今天想到回来了?”陆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正是因为了解这无心之问也格外一针见血。 “确定武当继承人这么大的事,即使我平日里再不过问门派诸事,此番若还不回来,未免也太不像话了些。”木道人顿了顿,目光下移:“这位……想必就是近日江湖声名鹊起的小宋少侠了。” 传闻中只凭招式就打败了霍天青和霍休的少年天才。 宋雁归抬眸,微微颔首,一派矜持,纠正道:“嗯哼,现如今是小宋掌门了。”她作揖拱手:“不巧,正要下山去,道长不必相送了。” 陆小凤憋笑:这么快就给孩子装上了少年老沉。 木道人皱眉微微沉吟:“我那掌门师侄实有些思虑不周。宋少侠既任掌门,却身无内力,就这么下山,万一遇到什么事该如何是好?” 他语气似隐含斥责,说完指着陆小凤调侃道:“这家伙武功虽好,但红颜知己无数,若是路上因为哪个姑娘的恳求或者眼泪晃了神,把我们小宋掌门丢下,武当到时候找谁哭去?” “诶木老头,你这话可就是诽谤了啊。”陆小凤辩解道。 “要出事在哪都一样。”宋雁归摆摆手状若无意道:“近几年在武当山上暴毙的、在山下遭仇家截杀的弟子,也不在少数。” 偏偏死的还都是些精英翘楚,否则人才也不会似今日这般青黄不接。她昨日观演武场的弟子习剑,都是些年轻刚入门或入门时日久却无所成的。 偌大的武当,何至于到这个地步。 木道人闻言负手长叹,眉宇之间颇有痛惜之意:“身为一方武林正派,武当本就与邪魔外道势不两立,加之正派间也不乏互相争斗,便是精英弟子才容易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三言两语,便将此事定了性。 宋雁归笑着附和:“道长说的是。” “不过以后不会了。” 她打了个哈欠,双手背在脑后,一副懒散模样,语气却透出一股坚定。 木道人微怔,继而笑:“小宋掌门不愧是少年英才,有这般心性志气实属难得。但须知这世间诸事,常难叫人得偿所愿。” “道长也有无法得偿所愿之事吗?”她微顿,冷不丁一脸好奇地问。 木道人微怔,宋雁归的目光似能洞悉人心,莫非她已知道了…… 他心头一紧,面上却不动声色,哈哈笑道:“自然是有的。毕竟谁没年轻过?不过……”他语气带着看破红尘的安定从容,还有一点洒然之态:“万般云烟皆过眼,红尘俗事已浮休。” “我如今,只与诗书为伴,棋剑为伍,别无所求。”他捋须,邀陆小凤道:“陆小凤,你说你既然来了,与我下一盘棋再下山亦不迟啊。” 陆小凤拒绝的话就在嘴边——“我这刚得了两壶上好的竹叶青,哎,看来某些人是没有口福了。” “好就一盘!”陆小凤一锤定音。 这个酒鬼! 宋雁归暗暗吐槽,无可无不可地耸了耸肩:“也罢,时辰尚早,我去演武场转转。”她背着手小跳着往回走,武当掌门令就系在腰间跟随她的步伐晃来晃去。 日光正盛,在地上拖出长长的倒影。刺目的、独属于正午的洌洌春阳。 在两人看不见的地方,宋雁归抬手遮在眉上,仰头低低叹了口气。 有时吧,人心与这日光一样不可直视。 她想起石雁与她密谈时所告知的事——一贯以不羁洒脱面目示人的名宿长老暗中却残*害派中精英弟子,他要石雁无人可用,更想借机夺回数十年前本就该属于自己的掌门之位。 那个因为他暗中娶妻生子违背了派规而失去的位置。 “可为什么是我呢?”宋雁归不解。 “因为没有人比你更合适。”石雁浅笑着打了个机锋。 “哎,石道长赌性不小。”竟愿意把宝押在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身上。 “我很少看走眼,”石雁温和轻笑,抬袖掩唇微咳,焚香遮了满身微涩的药味:“何况你看,我已时日无多,为门派百年计,不得不早做打算。即使赌输了,也无妨。左右已不会更坏。” 他的目光遥遥望向演武场的方向,又似乎只掠过木龛中诸多灵位——武当仙去的掌门、长老,及至近十多年,骤然多了许多年轻弟子:有石雁的师弟,还有更多的是他的弟子。 第63章 本该在江湖上飒沓行走的年纪,却被长者以清香供奉在冰冷的长桌之上。 如何不怨,怎能不恨。 在此之前,他打算等待时机成熟将事情托付的对象是陆小凤。可在听苏少英说完那一场比试的前因后果之后,石雁就知道,宋雁归是更合适的人选。 和武林牵涉极少,甚至不认识木道人,却意外和武当有渊源。心怀正义愿意为了素不相识之人出手,而非仅为杀人而出鞘,仅凭招式就可叫霍天青和霍休这样绝顶一流的高手疲于应对。 他不知道宋雁归会不会拒绝,毕竟从她答应的那一刻起,木道人和他背后的势力注定会如同附骨之蛆般死死咬住她,不是她死,就是彼亡。 石雁心中有愧,但他已别无办法。 “我帮你这次,”宋雁归道,在石雁闻言欣慰感激的眼神中抬手轻按:“不过事成之后,我有一个条件。” 演武场上。 宋雁归随意找了块石头蹲坐一边,大剌剌往持剑练习的武当弟子面前一坐。 这些长幼不一、出身不同、心思各异的武当弟子同时也忍不住偷偷好奇地打量这个一夜之间冒出来的,连道袍都不穿一件的新任小掌门。 没有人会当面质疑掌门的决定,但冰川之下绝非死水无澜。 江湖每隔数年都会有那么几个横空出世的少年天才,名副其实者却寥寥无几。 宋雁归身上的光环已足够多,缺陷也足够大。 这样一个少年,虽得掌门青眼,却能带领武当走多远、去多高呢? 相比她,难道木道人不是更合适的人选? “钉!”一点寒芒擦着耳际掠过,剑锋激起的罡风掀动青衣小人束发的缎带,几缕断发打着旋儿坠地。 宋雁归纹丝不动,耷拉着脑袋,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反倒是脱手出剑的弟子吓出了一身冷汗。 他脚步匆匆上前,支吾不敢开口。青衣小人眼皮微垂似已入睡,午后的阳光打在她身上,身后拖出斜阳一道。 那名弟子松了口气,顶着师兄弟们不赞同的目光,躬身蹑手蹑脚,索性绕到她身后去拾剑。 脚步将将抬起,身前之人突然抬手,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众弟子:“……”所以她刚才真的无知无觉地睡着了对吗!现在换掌门还来得及吗! 她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弹跳起立,眼角余光注意到身后的剑,低低“咦”了一声,屈指挠了挠脸颊,拾起,递给一脸发懵的年轻弟子:“你的佩剑怎么跑我身后来了?” “莫非你学的是枪?” 众弟子:她在开什么玩笑?!武当哪有弟子不学剑的?!而且那是枪吗?那分明是剑! 年轻弟子脸微微一红,他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你……咳,掌门怎么知道我原本学的是枪?” 众弟子:还真是学枪的?! “哈哈哈我就说嘛,就是你这枪,准头不大好。”宋雁归挽了个剑花,笑嘻嘻道。 准头好你还能好好站在这里说话吗?! 众弟子心累,无语。 前掌门到底看上这位哪方面的资质?还有号称剑神的西门吹雪?是他们修为不够吗? “你们呢?原本学的什么?不会都是剑吧,总有些不一样的才对。”宋雁归看向众人,笑问。 众弟子面露迟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颇有些举棋不定。 “怎么?”宋雁归纳罕道:“兵刃非剑一种,有那么难以启齿吗?” “弟子……原本学的也是枪。” “我学的是棍。” “钢鞭。” “双刀。” “剑。” “锏。” “镖。” …… 有了第一个开口的,后面的人也纷纷跟上。 宋雁归微微点头:好家伙,十个人里至少有一半原本学的都不是剑。 不过,这才对嘛。即使剑是百兵之君,也还没到人手学剑的地步。 嘶,人情债果然难还,宋大侠又要买一送一做亏本生意了。 她抬手指向架上早已落了灰,纯做摆设的十八般兵器:“择日不如撞日。挨个来,我看看你们的功夫。” 众弟子闻言面面相觑,一弟子欲言又止道:“可是宋……咳,掌门,你无内力,我们出手万一伤了你……” “你在说什么,掌门就靠招式打败的霍休和霍天青!” “可难道传闻就无夸张?西门吹雪当时也在场,若为让弟子扬名,焉知不会出手相助?”那出言呛声的弟子情绪上涌,说完忽然顿住,俯首抱拳:“弟子失言!” “话可真多啊诸位,”宋雁归打了个响指:“是骡子是马,出手一试便知。” 她掏了掏耳朵,站姿歪歪斜斜。 “所以……你们谁先上?” —— 日头西斜,桌上摆着两壶空酒瓶。木道人已经离开。陆小凤抬眸,眼底分明没有醉意。 对于这位突然出现的朋友……他在对方稀松平常的话语里仍然察觉到一丝怪异。 他几乎下意识地起身去寻宋雁归。 逛到演武场时,见石雁背身而立,听到脚步声,对方侧首朝他微笑:“陆小凤,你错过了一场好戏。” ?小凤凰一脸好奇抬眸——演武场上,躺了满地哀嚎的武当弟子,兵器散落一地。 正当中的梅花桩上,宋雁归盘腿坐在其上,抱着个不知哪里摘来切好的西瓜,一边啃着瓜囊一边对着众弟子指指点点: “从明日起,你们仨继续学枪,你们学剑,你们几个练棍,那边几个改学刀。你的箭法很不错,以后继续练弓即可,当然近身也需适当加强……还有你们,基本功还没打牢,先好好给我扎实练功吧。” “我宣布,从今以后,武当弟子不拘练剑。适合什么兵器,就练什么。”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哪有那么多天才天生能驾驭所有兵器?找到适合自己的兵器,不过是第一步。 “哎,”她仰天长叹一口气:“你们真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 “你才带过我们这半天吧!”几乎很快摸清了宋雁归的脾气,年轻弟子捂着刚才比试中被狠踢了几脚的地方叫道:“哎哟!” 头顶被扣了块西瓜皮,头顶传来某人抱臂冷哼:“半天还不够吗!一年我都能被你们气死啦!” 想当年,我可是只给几个人演示了一招。想念小阿飞,果然天资聪颖的宝贝徒弟是可遇不可求的。 嗯,她自己更是如此——悟性高,还格外让人省心。 宋雁归怀着这样的好心情一路有惊无险回到万梅山庄,不省心的某位师父却给她准备了好大一个“惊喜”。 ----------------------- 作者有话说:宋辞:小兔崽子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你说谁省心? 小王(冷笑):省心个鬼。 第68章 杀气 竹帘半卷,石榴开遍。 万梅山庄寂寂无声。 宋雁归是在春盛时离开山庄的,而今回来已是荷香暗度。她赶在余晖将尽,山庄落锁前踏入一片残红萧瑟的庭院。 风里除了蝉鸣和热浪,还有一点叫人隐隐不安的气息。 淡而腥,血的气味。 她推门进屋,热烈的一声“师父”还在嘴边,中衣半披的年轻剑客微微侧眸,将浸透药汁的素布按在腰上一道蜿蜒的伤口:“回来了。” “啊……嗯。”她张了张口,目光掠过他腰腹紧绷的线条,直直注视着那条仍在渗血的伤口,一贯站没站样的某人不自觉站直身躯,一改平日里飞扬跳脱的口吻: “你受伤了。” 西门吹雪淡淡“嗯”了一声,乌发垂落,慢条斯理披上中衣系好衣带,久未等到宋雁归的下一句话。 他抬眸,见她神色怔忡,目光仍透过衣服落在他的伤处。 西门想起那些在他杀完一个名声赫赫背地里却夺人之妻的伪君子后,偷袭他的人。 一群蒙着面纱的黑衣人,和两个女人。 她们说,自己是来为“大娘”报仇的。 西门吹雪不记得自己杀过哪个“大娘”,直到他看见这两个女人都穿着一双红鞋子,鞋面上分别绣着一只猫头鹰。 他本不想杀这两人,可她们的剑已经出鞘。 一剑封喉。 他甚至没看一眼两具倒下的尸体,剑刃陡转,擦着右后方偷袭的蒙面人肩胛骨而去,血珠顺着剑光滑落,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一个人倒下,还有更多的人。 直到所有人都倒下。 除了那两个女人之外,其他杀手割破的面纱下,是一个个面目模糊不清的人。 雪衣上绽开一朵红梅,西门吹雪捂着腰腹处的伤,回到了万梅山庄。 西门吹雪很少受伤,但这不代表他不会受伤。 剑神也是人,是人总会受伤的。 可宋雁归的眼神太复杂,里面有惊讶,担忧,还有一丝愧疚。 第64章 愧疚?为什么要愧疚?伤他的人又不是她。话说回来,若有一日她能以全力与他生死一战,无论胜负,他只会觉得无憾。 但是担忧,这样的眼神西门吹雪并不陌生,他少时剑术尚未大成,以一敌五负伤,第一次遇到陆小凤的时候,对方看他也是这样的眼神。 即使是那时面对陆小凤,西门吹雪也未愿意接纳对方的好意。但眼前之人是宋雁归……于是从未安慰过人的白衣剑客开口淡淡解释了伤的来历,语气一如剑般冷硬:“只是小伤。” “……哦。”宋雁归应声,眼里愧疚愈发浓了,甚至烦躁地把头发挠成鸡窝。 “……”怎么会这样?西门吹雪淡漠的眼里流露出不解,抬手,带着薄茧的掌心轻轻落在她的发顶,顺便制止了她的动作。 “我没事。”语气几乎算得上温柔。 ……也罢。宋雁归微顿,抬眸,扬起一抹笑,将自己武当一行发生的事与他说明。 西门吹雪点了点头,并不关心这在短短半月内遍传江湖惹群雄震动的消息,他看了眼她身后: “陆小凤没和你一起回来?” “他说他要去个地方,不适合带我去,所以把我送上山庄就走了。”她坏笑道:“他支支吾吾不说清楚,但我猜也知道他一定是去见他的哪个红颜知己。” 西门吹雪微笑,这的确很像陆小凤会做的事。 “诶,伤虽不重,也需静养。”宋雁归摸了摸下巴:“最近不大太平,我看我们都还是少出门为妙。” 她不急的时候,暗处的敌人只会更加心急。心急就会露出破绽,比的就是谁更沉得住气。 西门吹雪想起那几个穿红鞋子的女人,蒙面的黑衣人,还有青衣楼逃散的杀手,破天荒点了点头:“你最近就留在山庄,不要出门了。”山庄中高手如云,她在这里,他可以放心。 师徒二人难得达成一致,宋雁归满意颔首,忽又顿住:等等,为什么是“我”不是“我们”。 西门吹雪:“我不日要出一趟远门。” ?不是,刚才不是才说受了伤需要静养的吗?怎么伤还没好就又要出门了? “我要去广州府见一个人。” 广州府……南海? “南海大宗师燕北侠?”宋雁归脱口而出。 “那是谁?”西门吹雪眉峰微蹙,目露茫然。 反应过来的宋雁归尴尬挠头:“额……话本里写的江湖第一高手。”一时嘴快把自己曾经下战书挑战的人名给报出来了。 西门吹雪笑,漆黑如寒潭的眼里生出淬火,一身刻骨凛然的战意:“的确是高手。白云城城主,叶孤城。” 西门吹雪:“我已向对方下了战书,八月十五,羊城一战。” 曾经酷爱给人下战书但如今已痛改前非的宋雁归:“……”是之前那二十多封战书给了他灵感吗? ——“可你受了伤!” 说这话的不是宋雁归,而是得知消息的陆小凤。 嗯,他看起来跟我刚知道消息时一样激动。宋雁归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一手举着王怜花的扇子扇风,自我安慰。 “此去羊城一个月,自可痊愈。”西门吹雪抱剑淡淡道:“你们两个,为什么要一起跟来?”他看向车厢里的宋雁归和驾着马车的陆小凤。 “因为你受了伤。”二人异口同声。 本来自是不用陆小凤驾车的,但谁让马夫的袖箭突然瞄准了宋雁归? 陆小凤见怪不怪地使出灵犀一指,驾马车的苦差事也就落到了他头上。 “咳,当然,还有平南王府最近发生了些事,我得去帮朋友解决一个小麻烦。”陆小凤道。 “确定是小麻烦?”宋雁归怀疑道。 陆小凤嘿嘿一笑。 需要劳动陆小凤出手的自然不可能是什么小麻烦。 宋雁归扶额叹气:一个两个,都是让人不省心的大人。但一想到自己债多不愁树敌无数,又觉得没什么指责别人的立场。 那位白云城主,号称剑仙的叶孤城,或许可能会因为有事耽误而临时反悔不应战吗? 宋雁归信马由缰的胡思乱想,或者说是没来由的期盼持续了一个月,不知不觉就快到了比试的那天。 八月十四,中秋夜前的一天。 羊城过去从未有过哪一年,像这几日这般人头攒动。 剑神与剑仙的旷世一战,惹江湖各路豪杰闻风而动,齐聚羊城内外。 独孤一鹤、木道人、大悲禅师都来了,这是江湖公认的六大高手中的其中三位,另外剩下的两位正是西门吹雪和叶孤城。 花满楼、老实和尚、古松居士也来了,有木道人出现的地方就有古松居士,老实和尚爱凑热闹,但花满楼为什么会来? “陆小凤没告诉雁归你也是应当。一个多月前江湖上出现了一个绣花大盗,每次作案都会以针刺瞎人的双目,”花满楼说到此处微顿,脸上闪过淡淡的厌恶:“此盗前不久就在羊城一带作案,平南王府的江总管也惨遭其害。我正是为此事而来。” 花满楼顿了顿,轻松一笑:“不过这回陆小凤和我都来晚了,这名大盗几日前已被人识破身份下了狱,证据确凿,再不能犯案了。” “是谁抓的人?”宋雁归好奇。 花满楼微微摇头:“不知道,只听人说是一名身着绯衣的年轻男子。但也有人说,是个红衣女子……” “谁?!”耳畔风动,宋雁归话未落,跃墙而出。远处夜深林静,只有山风呼啸,哪里来的人影。 “是一路上想对你下手的那些人吗?”花满楼上前,蹙眉,他已从陆小凤那里听闻路上凶险,暗中有多股势力欲取宋雁归的性命。 “不像……杀气不重,何况也不是冲着我来的。”宋雁归望着夜深深处,一脸古怪: “倒像是冲着花大哥你来的。” ----------------------- 作者有话说: 小宋仇恨拉满:青的红的黑的——三色杯组织全军出击。做好准备,吸引火力。 愧疚是因为做好准备吸引火力,却忘了自己不是一个人。 支援正在路上,故人即将重逢。 第69章 死局非死局 陆小凤睡不着。 所有人都期待的这一场对决,恰恰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比试有输赢,人有生死。 陆小凤不喜欢死亡。尤其是朋友的死。 红尘落花、细雨江湖,一朝身死道消,生命中的温暖和色彩终竟茫茫不得见。 陆小凤睡不着的时候,就会喝酒。一个人闷酒难饮,好在还有花满楼和宋雁归陪他。 花满楼素日少饮,西门吹雪更是滴酒不沾,唯独他爱痛饮达旦。 但今夜,花满楼破例满杯与他同饮。只因他和陆小凤一样不喜欢看见生命殒落。 但此战,已势在必行。 “羊城之中,似乎还没人见到白云城主现身。”花满楼状若轻松,温声宽慰。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陆小凤把玩着手中的青瓷杯:“叶孤城长居海外飞仙岛,中原武林见过他的人寥寥无几。” 但他的剑法举世无双,足与西门吹雪匹敌。这样的剑客,但凡出现在人前,就绝不会叫人错认。 西门吹雪已至羊城,此战,将于明晚在平南王府进行。 “骑鲸踏浪,摘星斗酒。我欲乘风归,狂歌破万重。”竹筷轻敲碗碟,宋雁归自编自唱,调子荒腔走板:“嘶——”朝酒壶偷摸伸出的爪子被陆小凤执箸敲了一记。 “不许偷喝,”陆小凤将一壶果子饮抛到一旁蠢蠢欲动的宋雁归手边:“喏,特地给你备的。” “谢了。”她笑嘻嘻接过,如猴一般窜上树梢,举杯畅饮,高坐枝头仰头望月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脸上全无半点愁容。 年少不识愁滋味。 陆小凤托腮轻笑,他不由得羡慕,也不免担忧。剑神首徒、武当掌门——宋雁归简直就是个行走的活靶子,多少江湖人毕生汲汲营营所求之声名、地位、乃至荣耀,于她皆似探囊取物。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万一明日西门吹雪落败……那些暗中择时而噬的贪嗔嫉恨,还有所谓名宿对自身衰残的恐惧,人性的幽暗会如同瘟疫般蔓延,催生出比之昨日更频繁、更歹毒的暗算。 他还想起昨日和西门吹雪的见面。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陆小凤道。 “我还没开口,你怎知我要说什么。” “你想让我照顾小雁归,我猜得对不对。” 西门吹雪冰冷的眸里露出极浅极淡的温柔神色,神也似沾染了凡尘气息,他说:“此战生死难料……” “我拒绝!”陆小凤没有给他说下去的机会:“谁的徒弟谁护着。” “我就当你答应了。”西门吹雪笑,他毕竟也才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比陆小凤还小上几岁:“这样我便不再有牵挂。” 陆小凤想到这里,忍不住叹气。 第65章 高坐树梢的少女脚勾住树枝,倒挂金钟,双手背在脑后,晃晃悠悠笑道: “你今晚已经叹了二十一声气了。”她学着陆小凤的样子叹了口气,朝失去笑容的好友眨了眨眼:“别担心。” 单脚足尖轻踏树干,借力自空中一个鹞子翻身,展臂轻盈落地:“我有预感。”她自信打了个响指:“这场比试会已一种大家想象不到的结局结束,不坏的结局。” 陆小凤好笑道:“悉听小宋掌门高见。” 她嘿然一笑,指腹蘸水,在石桌上飞速画了个简易的卦盘。取三枚铜钱捏在指间,朝空中一抛,复作六爻。 陆小凤看得呆住了—— 谁都没告诉过他宋雁归居然还通晓易理。 “下震上坤,异卦相叠。”宋雁归缓声道:“地雷复卦。雷在地中复,生机复萌,寓动于顺。” 她以拳抵掌,话语坚定:“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不会死!” 情绪是会传染的。看着宋雁归亮晶晶的眸子,陆小凤眼底泛起一抹笑意:“宋大师说得没错。” 天边月已西沉,陆小凤顿了顿,道:“不过时辰不早了,恭送小宋掌门回屋歇息?” “那么,明天见了诸位。”她负手颇有威严地点了点头,抱拳,转头进了东厢房。 羊城夏夜里的风带着海水淡淡的咸湿气息,宋雁归阖上房门,将铜钱往袖中一揣,走至窗棂边站定,青衫猎猎,尚未消散的月华映入眼帘,她垂眸看向自己的掌心。 “哎呀呀,好不容易偷生到现在的。”她低笑出声。 罢了罢了。 微微一笑,并指成剑,自虚空划出一道弧线,扫灭灯台烛火。 ——— 月圆夜,团圆夜。 江湖群雄翘首以盼的一夜。 陆小凤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花满楼安抚无力,转眼“见”身边宋雁归如老僧入定,那架势和隔壁少林寺的大悲禅师有得一拼,就连他也不由心生佩服。 不过倒是这副高深莫测的模样,也震慑住明里暗里打量过来的目光。毕竟要说近日武林中后起之秀,有谁敌得过宋雁归的锋芒。 平南王府外方圆数里聚集了几乎半城的人,王府内调动了可以调动的几乎全部巡卫。 并不是每一个江湖人都能进府近距离观看这一场顶尖剑客的无双对决,真正有资格近距离观战的,毕竟是江湖上最赫赫有名的那些人物。 “赢的人空余没有对手的寂寞,输的人将声名和性命一起葬送,这些人想看的是什么?他们想看其中一个人死,想看他们剑中的破绽,想吹嘘自己见过惊世的一战,可偏偏这些我统统都不想看。” 陆小凤苦笑着自言自语,虽笑着,神情却分明像是在哭。 衣袖被人轻轻拽住,他低头,见宋雁归朝他笑,她说:“陆小凤,你放心。” 陆小凤微怔,他从未见宋雁归露出这样的神情,她今夜似与往日皆不相同,至于是哪里不同,陆小凤说不上来,只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事。 可她已瞥开眼,负手仰眸望向明月高悬,屋脊上方,遥遥有一袭白衣身影翩然而至,人群一阵骚动,是西门吹雪。 剑神已至,剑仙又在何处? 在座几乎没有人见过南海飞仙岛白云城主的模样,西门吹雪隐于万梅山庄,到底每年还会出四趟门追杀武林败类,可叶孤城隐于海岛,远离中原腹地,他的剑法和人都比之西门吹雪更为神秘。 神秘和未知一向叫人滋生恐惧。 直到有风掠过屋脊,一袭同样洁白的雪衣,面如白玉、眼若寒星,他自黑暗中踏空而至,一如君王降临人间。 “叶孤城……”底下已有人忍不住惊呼,如叹息一般的惊呼。 没有人会怀疑,这位如天外飞仙般遗世独立的微须男子就是传闻中神秘的白云城主——叶孤城。 除了宋雁归。 她揉了揉眼,眼神一错不错地盯着这位横空出世的剑仙,一贯懒散松懈的身躯腾地坐直,差点滑下椅子,失声喃喃:“我一定是在做梦……” 尽管衣袂飘飞一闪即逝,但她自信自己不会看错—— 这人身上怎么会配着石驼赠她的木刀?! 像是尤嫌某人受得惊吓不够大,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剑仙”垂眸,目光淡淡扫向青衣小人手中的折扇,眼底浮起一股叫宋雁归十分眼熟的恶劣玩味,嘴角微勾。 宋雁归脸上原本佯作淡定的表情寸寸龟裂:人在观战,想逃,有点急。 ----------------------- 作者有话说:宋雁归:做贼心虚,债主上门。在线等,挺急的。(脚底抹油想跑—我是掌门这么多人我怎么跑—西门吹雪看来是没事了,但我有事! 第70章 故人重逢 “小宋掌门这是要去哪?”木道人见宋雁归一脸做贼心虚的模样,捋须笑呵呵问道。 ……忘了这个老家伙还在。 “坐久了站一站。”宋雁归作势抻了抻胳膊,掉头重新入座。 也罢,她也担心某人在整什么新鲜幺蛾子。 七重屋脊上,两柄剑已同时出鞘。 转眼已过数十招。 “势均力敌的比试。”人群中不知是谁发出轻叹:“不过……我看还是白云城主的剑略胜一筹。” 有人附和:“毕竟年长数岁有余,对剑法的领悟略高一些也寻常。” 一群人啧啧称是。陆小凤闻言冷笑,只觉看客事不关己,又不由生出一股淡淡的悲哀。 只不过,他看向那白衣剑仙,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不仅是陆小凤敛笑不说话,就连宋雁归也紧抿双唇,瞳孔里俱是月光下两道快出残影的白衣身影,指节无意识地轻叩小臂。 身旁花满楼似是察觉出她的焦躁,侧眸担忧地“看”向她。 不,落于下风的不是西门吹雪。 宋雁归看向某位假扮叶孤城的朋友,他莫不是真跑去白云城和真城主临时现学了一套剑法,只看他真气流转绝非自如,不过仗着悟性资质和内力充沛遮掩了过去。 在场能看出这一点的人百中无一。但,至少她,以及一旁若有所思的陆小凤应该也隐隐看出了端倪。 为了模仿秀连命都不要了?!西门吹雪的剑是真的会杀人的,任何一点破绽都足以致命。她紧握住拳,暗暗咬牙。 怕什么来什么。正在这时,“叶孤城”手腕一抖,剑锋不知为何偏了半寸。 这半寸的破绽已足够叫另一把剑锋擦刃而上,朝他胸膛刺去。 前者脸上适时露出一丝讶然,似乎没料到这一转折,竟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看着乌鞘剑离自己胸膛越来越近。 宋雁归猛地起身,嘴里低低骂了一句什么,在众人震惊失声的目光中,纵身急掠入一片惨白的月色,扇中冰蚕丝齐发,只来得及叫乌鞘剑于空中滞住一瞬。 一瞬已经足够! 紧随其后的青衣疾至,“叶孤城”几乎是毫无反抗之力地被向后和乌鞘剑拉开三尺距离—— “王怜花!你不要命了?!”一片哗然之中,宋雁归一手拽住眼前人的衣襟,耳中只剩下自己急促的呼吸,她喉头发紧,指节因用力而微微泛白。 一向吊儿郎当的人突然疾言厉色,即使是察觉不对提前收势的西门吹雪也微微侧目。 围观者一片哗然—— “这是谁?难道他不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怎么可能,刚才那一招,的的确确是天外飞仙。” “可小宋掌门分明说他……他叫什么?” “果然,我就说哪里怪怪的。”陆小凤摩挲着下巴,这易容术之精妙,比之司空摘星还要不露痕迹。不过……王怜花?没听说过江湖上有这么一号人物,似乎是宋雁归的旧识。 陆小凤嗅到了八卦的气息。 被制住动弹不得的某人却在宋雁归破天荒的疾言厉色里嘴角疯狂上翘,他双手背在身后,那双恢复了潋滟多情的眸子里溢出十分笑意,用自己原本的声音道: “不是某人说,于道各努力吗?你看我,这不努力着么。” “是,不好好活着尽努力折腾自己。”宋雁归气笑,抱臂冷声,侧身不去看他。 王怜花闻言眨了眨眼,忽然面露痛苦之色,捂着嘴屈身压抑不住猛咳出声,原本还怒气未消的宋雁归见状,转身过来一把扣住他的腕脉,低声讶道:“你……血砂之毒的反噬,这么久了还没缓解么?” 他哑声低笑,苍白的指节扣住她的手腕,声音里隐隐透出一丝偏执:“我告诉自己,若一日找不到你,就一日不去管这毒。” “……真是疯了。”宋雁归微怔。 “呵,可不就是疯了。”他自嘲一笑,攥着她的手忍不住收紧。 只有这样,他才能确定自己真的找到了她。他垂着眸,她就看不到他眼底压抑已深的情绪。 若不是这里有这么多人,若不是禁术,他真想…… 第66章 她在他的沉默里觉出心虚:说起来当初的确是她不辞而别,嗯,还顺手拿走了他的扇子,但他不是也藏了自己的木刀吗?这顶多算……扯平? 可……她叹了口气。眼见再留下去怕是无法收场,索性拽住眼前人的衣袖,打算趁力竭之前提气纵身,主打一个遁字诀,不妨他覆住她的手,笑声散漫一如往昔:“别担心,平南王欠我一个天大的人情。今夜的事,王府会负责收场。” 宋雁归顺着他的话垂眸看去,果然王府之人已开始清场。合着所有人都是他表演的一环。但……恶作剧也好,阴差阳错也罢,总归是恰好化解了一场原本无解之局。 她本来昨夜都已做好打算,若真到了无可解处,最多再逆行经脉促发一次内力,左右不会叫今夜决战二人殒命。她有这个自信。 似乎注意到她的目光,王怜花看了过来,映着皎皎月色,他看向她的眼神里说不出的温柔。 她心头微跳:不对,或许,这根本就不是什么误打误撞,而是他有意为之。 心虚地避开他的目光,落在眼里的是陆小凤抱臂一脸兴味看戏的表情和西门吹雪疑惑的模样,再次移开——目光和穿着道袍的老者在空中遥遥相撞,她倏地扬起笑,朝对方微微颔首,老者点头致意,转身离开。 “这人惹过你么?”耳边一片温热的吐息,王怜花冷不丁俯身发问。 “嘶——”宋雁归微惊,话在心头转了转,索性直白道*:“你怎么猜到的?” 他笑而不语,骨节分明的手指捏住不知何时从她手中顺走的折扇,“嗒”一声展开,他这冒牌剑仙即使顶着一张孤傲的脸,此刻轻摇折扇的模样却端得风流无双,透出一股邪气。 人群散去,陆小凤、花满楼和西门吹雪却还没走,这情形自然是王怜花有意安排。 “咳咳,还真让雁归算对了,”与其他或多或少失望离去的人不同,今夜开心的人中陆小凤一定榜上有名:“这位王兄,与我们小雁归是……朋友?” 主动挑破沉默这种事,自然是陆小凤当仁不让,他的十分好奇都写在了脸上。 我们? 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面上却轻笑不露声色:“不,”他揭去人皮面具,容色惊人反差之大惹见者微微晃神,眯眼笑得像只狐狸: “准确得说,是债主。” “呔!空口无凭,我可不记得自己还欠过你钱!”一听到“债”字,宋雁归条件反射般跳脚。 王怜花幽幽叹气,他以扇抵额,掐指算道:“偷了我的扇子不说,且说我替你治病那大半年,你可曾出过一分诊金没有?” “……”宋雁归哑然,张了张口眼神飘忽沉默了下去:怎么办,这家伙说的好像是事实! “治病?她生了什么病?”西门吹雪淡漠的眼里浮起疑惑:他捡到宋雁归之后替对方把过脉,她体内并无沉疴痼疾。 宋雁归微怔:对啊我现在健壮得连自己都害怕!正准备赖账,王怜花抬手状若遗憾地比了比她如今的身量,摇了摇头,偏以扇掩唇低笑。 差点忘了!宋雁归失声低呼:“这禁术还有得解吗?” “禁术?什么禁术?”花满楼问道。 “副作用是让我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好青年缩小成十岁模样的一种禁术。”宋雁归一时悲从中来,说到“大好青年”时忍不住加重语气强调,捂脸叹气:“当初王兄你只说这禁术或致伤残,没说会让人身体缩小啊。” “咳。”王怜花手中折扇微微一顿,目光闪烁:“这个嘛……”这点偏差当日的确不曾料到,不过也算歪打正着—— 总好过在他不在之时她身边冒出三五个白天羽来。 “等等,”陆小凤敏锐捕捉到她话语中的关键之处,他张了张口,艰难找回自己的声音:“所以雁归你真的是二十多岁?!” “是。我早就跟你说过,不止一遍:我是真的,二十多了。”宋雁归一脸无奈兼无语:“可你总不信。” 谁会信啊请问?!何况在那之前他才遇到过一个话术几乎一模一样的小骗子。 陆小凤一脸不可置信,独自在夜风中凌乱。 至于西门吹雪,他平静无波的脸上看不出意外,平静地好似他早已知道此事。 短暂的错愕之后,花满楼率先温声笑道:“无论如何,今夜的确是个应景的良辰。中秋团圆,故友重逢。” 还能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事呢? “或许吧。”王怜花挑眉,望向扒拉着自己问什么时候能帮她恢复正常身形的某人,嘴角带着不自知的笑意,但他习惯了在人前掩藏心绪,偏能叫语气漫不经心:“待我备好所需之物,随时可以。” 白衣剑客在一旁看着这一幕,一贯冰冷的眸中涌动着某种复杂的情绪,握剑的手指微微收紧。 ----------------------- 作者有话说:白天羽白老哥成了某种形容词(bushi 小宋:我又没练什么六合八荒唯我独尊神功,也没吃aptx4869(bushi,她不知道那是啥,我在瞎说 很好,终于写到重逢。 西门吹雪的确早就察觉了点什么,但禁术他也想不到,这玩意儿不属于医毒范畴,超出了他的知识体系。 第71章 恢复 平南王府。 “你们说,都进去这么久了,怎么听着一点动静都没有?” 陆小凤蹲在树下无聊地数蚂蚁,一向喜动不喜静的他已经在院中等了足足五个时辰。 距离月圆之夜的决战已过去数日,几人决定等王怜花替宋雁归解开禁术后再行动身,就连一贯无意与朝廷中人多相往来的西门吹雪,也没有选择在这个时候先行离开。 这几日,王怜花每日都会花好几个时辰的功夫闭门替宋雁归医治。 “王公子既有把握,你又何必着急?”花满楼无奈摇头:“何况以他对雁归的重视,断不会让她出事。” “说到这个!”陆小凤挑眉打了个响指,满脸兴致盎然:“依我看,这位王兄对小……咳,对雁归的心思就差写在脸上。” 男女间的风月,当然逃不过纵横情场、红颜无数的陆小凤的法眼,何况其中一方情根深种。 花满楼轻笑:“别说是你,就连我这个瞎子都能感觉出来。”试探克制里的小心翼翼,又忍不住靠近。虽似是亦正亦邪,可那位王公子的在意落在心如明镜之人面前,一览无遗。 “你发觉没?西门吹雪这几日气得脸都黑了。”陆小凤不要命地压低嗓音调侃,眼里漾满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幸灾乐祸。 西门吹雪抱剑而立,闻言淡淡瞥了某位好友一眼,眼神比平时更冷。 “咳咳,”陆小凤见好就收地噤声,继而走到好友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开解道:“做师父的,最要紧是要学会放手。” 西门吹雪不答,陆小凤只说对了一半,但还有一件事叫他在意……他的目光落在紧闭的门扉,屋内浓郁的药香弥漫至院中,久久不散。 屋内,绯衣男子背身坐于屏风外,饮茶。屏风内一阵窸窣,平南王府的婢女抱了换洗衣裳替床榻上尚未清醒的女子更衣。 一声极细微的,幼兽般的呜咽。 屏风外的人微微一顿,屈指叩在木桌上发出闷响,几乎是在婢女刚收拾好的下一秒就起身踏进里屋,伸手托住床榻上人的背脊,将她微微汗湿的发丝圈到耳后,连人带被一并拢着靠坐在自己怀里。 “把药给我。”王怜花对侍立在侧的婢女道。 宋雁归意识昏沉,牙关紧咬颤得厉害,真疼啊。就像有千万根针顺着经脉往颅骨深处钻,又像是被一双手掐着脖子往水里按,喘不上气,四肢抽骨拔髓般的剧痛。 五指蜷缩着陷进掌心,这就是短时之内长高需要付出的代价吗!很好,她忍! ……忍不住了老天奶好痛哇! 像是为了回应她的心声,有温热的药汁灌进嘴里,疼痛逐渐减轻,有人掰开她紧紧蜷缩的手掌,十指交叠,身后溢出一声极轻的叹息,像是在哄睡一般,有轻如蝶翼的东西落在发顶。 —— “所以你是说,你在昆仑遇到了上官飞燕?” 这个时节秋意渐浓,宋雁归没骨头似地瘫坐在虽微微摇晃却半点不颠簸的马车里,只因她身下垫着毛绒绒的毯子,保暖、减震,来自花满楼。 她才知道花满楼也是个有钱人! “是,不过那时,她说自己叫司徒燕。”王怜花坐在另一侧,白玉般修长的手指拨开朱色小柿子皮,全不管某人眼巴巴跟随,喂进自己嘴里,偏还要眯眼笑着抹去唇上液渍:“此物寒性,你吃不得。” “呵!不稀罕!”宋雁归倒头躺下,双手背在脑后,撇开眼:她其实还想问,分明换了人间,她虽习以为常,可他又是如何来的? “你走后……我算了一卦。”王怜花幽幽开口:“上卦震,下卦坤。” 阴阳交感,一阳来复。主生机尚存。 第67章 “本以为窥天机会叫我付出些许代价……” “你确定只是些许?!”宋雁归几乎跳起呛声,又在他满脸无所谓的笑容里闷闷不乐地抱臂叹气:她想起师姐,想起她妄算天命而致……想起赵老头沉声的告诫。 至于宋雁归自己,她从来只有需要唬人的时候才想到算卦。 “……然后呢?”她几乎是妥协一般叹气。 王怜花笑,折扇轻摇,一派风流蕴藉:“没什么事发生,我想,或许是因为你那时将你的一身内力都给了我。”她施展那身内力当日几乎引来天雷,后来为他苦心孤诣钻研医毒禁术也提供了不少助力。 “我能找到你,大抵这也是原因之一。” 曾能凭一己之力搅弄风云的千面公子,如何不察觉此间江湖乃异世,他拿走了她的木刀和内力,还有她落下的卦盘,遍寻她的足迹。 或许是沾染了因果,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当他踏入昆仑的那一刻,他已察觉周遭人世的不同。 王怜花从不信因果,却不由地感激这不同。 “到了。”他以扇挑开车帘:“下车吧。” 宋雁归依言跳下马车,秋日阳光正好,她忍不住满意地微微点头: 很好!终于不用再总是仰头看人了! 不过……:“短日之内连续医治两个病人未免太过耗费心力,花兄说了他不急于一时,我也觉得你需要休息。” 王怜花闻言嘴角微翘,在她望着远处汤饼铺子发呆时细语呢喃:“有你这句话便也够了。” “你说什么?”某人摸着自己已经吃不下更多的肚子,转头看向他问。 “我说,”王怜花眼皮微掀:“宋大侠忙得很,早日替花满楼治好眼睛,早日不还得抽空去武当一行?” “哇!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宋雁归似真似假地叫道:“没有秘密,没法做朋友了!” “我本来也没想只做你的朋友。” 空气突然安静。 “……什么意思?”宋雁归顿住,咋呼的表情微收,脸上浮起迷茫之色。 几乎是话刚出口便觉后悔,王怜花眼中闪过一丝挫败,继而自嘲一笑,眼底恢复了平日慵懒讥嘲的模样:“赶紧走,药铺要关门了。”说罢抬脚先一步跨入铺子里。 宋雁归挠头望天:“这才午时刚过……谁家药铺这么早关门?”摇头,负手跟上。 ----------------------- 作者有话说:恢复后的一点日常~ 可以大约理解成,小宋当初一身病骨的穿越是一种不完全态的破碎虚空(大约理解)。 第72章 情难自禁 江南花家的七公子,家世极富,上有六位兄长,是家中幼子,更难得兄友弟恭,长辈关爱,极为和睦。 但这般出身的花满楼,见过他的人总要在这段恭维后加上一声叹息。 但是,可惜。可惜什么? 可惜花满楼是一个瞎子,他自幼双目失明,长到如今二十有余。即便他从不因此自怨自艾,也总有许多人为他感到可惜。 花满楼喜欢养花,他的脸上总带着浅浅淡淡的笑意,他还有几个好朋友,总能叫他的生活热闹无比,陆小凤就是其中之一。 后来,他又认识了宋雁归——一个和陆小凤性格有几分相似,又并不相同的,跳脱直率的孩子。 噢,不能说她是孩子了。就在几天前,她一袭青衫素衣站在他和陆小凤面前,从陆小凤啧啧称奇的调侃声里,还有宋雁归照单全收的大笑声里,花满楼无奈地“看”着这两个活宝,忍不住微微摇头。 “小雁归,身体还没好利索,穿这么单薄跑出屋来见你陆大哥我,也不怕那位王公子担心?”陆小凤习惯了这个称呼,他狡黠地笑着眨了眨眼,话语里藏着几分意味深长。 宋雁归接下来的话却让陆小凤收起了笑意。 “非为见你,”她看向花满楼:“王怜花他说,可以替花满楼看一看眼睛。” 能替宋雁归施禁术再加以解开的绯衣公子,医术之精湛几乎到达了神鬼莫测的地步,他说可以替花满楼看一看眼睛,就绝对不是简单的“看一看”。 “花兄可愿一试?”宋雁归满脸认真。 陆小凤几乎忍不住要开口替好友答应,但他忍住了,转头看向一脸淡然的花满楼,此事只看他本人的心意。 身为好友,陆小凤亦知花父多年前也曾遍访名医,只为替幼子治疗眼疾,可期盼一次次落空,年岁日久难医,也不愿再叫家人伤心,花满楼主动叫停了此事。 花满楼会拒绝吗? 他不会拒绝,就与昔年不忍家人沉湎于其中不得释怀一样,他也同样不愿辜负宋雁归的这份赤忱,无论结果如何。 他说:“好。” 然后那位王公子替他细细勘脉不足一炷香的功夫,陆小凤屏着呼吸等到结束,一句“怎么样”已迫不及待脱口而出。 花满楼不由失笑,反倒是他这个患者最显平静。 王怜花在众人一脸期待的表情里缓声盖棺定论: “可医。” “我就知道!我们王兄的医术天下第一!”擅长夸夸的宋雁归竖起了大拇指,陆小凤则已经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连声点头附和。 花满楼笑,他毫不怀疑,若非场地有限,陆小凤能高兴地当场翻跟斗。 此刻他站在月夜树林,有风轻拂,金桂落在他的发梢、肩上、袖口,还有掌心—— 小小的、淡黄色的桂花,轻盈又玲珑,花瓣簌簌轻颤,秋风里满是甜而不腻的桂花香。 月色如银纱,桂子如金屑,掬在手心。花满楼轻叹,叹息里溢出感激幸福的微笑。 习惯并安于一片黑暗的十多载之后,这是第一次他的眼睛里重新出现色彩。 “眼下先让双目重新适应光,过两日再施针一次,加以用药半年,这双眼睛视物便可与常人无异。” 这是王怜花的原话。 今日已施完针。在问了无须禁酒之后,陆小凤已经跑去买了酒准备和朋友们一起好好庆祝了。 “叫上王兄和雁归,大家一起痛饮三百杯!”陆小凤拊掌道,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王兄不在此处。” “他去哪了?”陆小凤问道。 “不知,”花满楼摇头:“雁归也不知去了哪里。” “大约他俩在一处。”陆小凤露出八卦神情,他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笑着佯作叹气:“那看来,今夜这酒只能便宜我们俩了。” —— 宋雁归的确与人在一处,但那人并非王怜花,而是数日未曾露面的西门吹雪。 “师父。” 相仿的年纪,她也已经恢复身形,宋雁归能笑嘻嘻没脸没皮继续这么叫,西门吹雪听着却有一丝别扭,何况: “你的师父……另有其人。”不是疑问,而是肯定。他早该想到的,西域初见时她那一声突兀的“师父”,或许是认错了人。 不过将错就错,她不多说,他也懒得问。 “咳,”宋雁归掩唇微咳,她正色道:“那么……西门吹雪。” “好几日都没见你,你去哪了?” 西门吹雪淡漠的眼里倒映出她关心的神色,他淡淡道:“我有一事想不通。没有想通,便没来见你。” “什么事想不通?” “你的内力。”白衣剑客蹙眉:“王怜花身上的有一部分内力,是你传给他的。” “不错,”宋雁归承认,接着挠头纳罕:“不过这你都能看出来?” “为什么?”西门吹雪没有回答她的调侃,一向冰冷的声音中透出一丝不解和质疑:“没人会无端舍弃自己的内力。”何况是那样精纯浑厚、令他都为之震惊的磅礴内力。 “因为活着和拥有内力,我只能选一个。”她负手望月,笑着看向他道:“我以前好战心切选择要拥有内力绝学,现在么,还是觉得开心活着比较重要。” 没有内力,她便无法问鼎天下。她分明有这样的实力,但却放弃了,不再追求至高的武道。 西门吹雪只觉得遗憾。 他看向她的眼眸,她的眼神温和从容,没有半分遗憾,只是简单阐述了一个事实,他知道她并不需要他为她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对她而言并不构成问题。 “我们的道不同。”西门吹雪明白了这一点,他只觉得寂寞,一股深入骨髓的、幽远无尽的寂寞。 “但我们还是朋友。” 宋雁归笑,她站在月色里,笑起来却如同太阳一般明亮耀眼,面如寒玉的白衣剑客眼里忍不住泛起涟漪,冷如冰泉的声音也染上一丝温度: “是,我们还是朋友。” “我该走了。”西门吹雪道。 “去哪里?” “去行我的道。”西门吹雪道,走前,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脸庞,他知道有王怜花在,那些暗流涌动再伤不了她分毫。 他眼里的最后一丝牵挂消失了。 第68章 风是冷的刀。 宋雁归望着白衣远去的背影,抖落一身凉意,忽然有些想喝口暖酒。 ——有玉白手指执壶递到她面前。 “王兄!好王兄!”她喜笑颜开地将酒壶捧入怀里,拔开酒塞,仰头猛灌一口……:“咦?这酒喝着怎么跟糖水味道一模一样。” “当然是因为,这本就是白水。”王怜花折扇轻摇,笑盈盈道:“加了一点糖。” “……”要喝烈酒的抗议就在嘴边,扇子堵住她嘴:“一个月内禁酒,你以为你刚刚恢复,身体很好吗?”他阴恻侧冷笑。 宋雁归只好耸了耸肩,乖乖喝着糖水,倚靠着树干,悠悠叹了口气。 万梅山庄,西门吹雪。 南海飞仙岛,叶孤城。 这两个人终究还会有一战吧? 不过说起来:“那日那些人中竟没一个真的见过叶孤城吗?”所有人都被王怜花的易容给唬住了? “当然有人见过。”王怜花淡淡开口:“至少我就见过真的叶孤城。” ???!!! “不然你以为,”他一双桃花眼笑得勾魂摄魄,似乎很高兴看到她震惊失语的模样:“我是如何能易容得分毫不差的?” “……可不是说,他终年隐居南海飞仙岛吗?” “那飞仙岛又非人迹绝无之地,我还不可去得么?” 是这个道理没错,但是你闲着没事为什么要去那呢……等等,难道……:“你一早就知道西门吹雪给叶孤城下了战书?” “是。” “你去见了叶孤城,他也知道你去见过他?” “当然知道,我可是做了白云城的座上客。” 不对啊,听传言,那不是一个会未战先怯,乃至答应王怜花易容成自己与西门吹雪一战的剑客。 “很好奇?”王怜花以扇遮唇,眼角下一点泪痣艳得惊心,像是精心引诱猎物入网般轻问。 在得到了宋雁归的肯定点头后,他笑,欺身靠近,流云般的墨发随风拂过她脸颊,发梢落在锁骨,她痒得忍不住伸手要去拨弄,手腕被眼前人轻轻扣住,温热的呼吸拂过额前碎发,微凉的拇指若有若无地摩挲着腕间肌肤……越发痒了。 痒意顺着腕间的肌肤一路向上,心脏也似有羽毛轻拂。 耳畔传来某人急促的、愈发贴近的呼吸,宋雁归抬眸,视线里只能看到他滑动的喉结,往上,是他不染而朱的唇,微微的喘息,离自己越来越近……她耳后不知怎的一阵发烫,像是为了转移注意力,忍不住抬起另一只手去戳他喉结,头顶传来某人几乎是气急败坏的一声: “宋雁归!” “额……手痒啊王兄。”她无辜眨眼,想挠头,才发现两只手都被人握住。 王怜户突然发出一声低笑,像是挫败极了,偏又带着说不出的无奈:洛阳城内翻手为云的千面公子,自诩智计无双、耐心更是奇绝,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面对某人时常常情难自禁…… 未见君子,惄如调饥。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简直像个不识风月、进退失度的毛头小子。 他自嘲般地松手……然后倏地愣在了原地,几乎忘了呼吸—— 水中月是天上月,他心跳如擂鼓。 有衣袖擦过他的臂,仿佛明月撞进怀里,温暖的、明媚的、惹人无限眷恋向往,徒生爱慕和烦忧的小坏蛋。 下颌抵着毛绒绒的发顶,王怜花几乎不敢低头,也忘了动作言语,他觉得此刻自己才是真像极了未及弱冠的毛头小子。 不过是一个拥抱而已……却叫他这么……这么喜不自禁。 “我知道了!”怀里的人退开一步,抬眸笑得灿烂自信:“你身上没有《怜花宝鉴》,你是不是把我写的《剑法》给了人家,说不定还和他比试了一场,这才学会了天外飞仙。至于那战帖,叶孤城估计压根儿就没见着。” “……” “你为什么不说话,我猜得不对吗?”见王怜花久不说话,宋雁归挠头虚心求问。 “不,你猜得很对。”王怜花默了默,抬眸朝她眯眼轻笑,声音里分明带着微醺般的醉意,落在宋雁归眼中耳中却觉出十成的危险。 嘶,秋风萧瑟,果然有些冷哦。 “小心!” 她拽过他的手腕离开原地,几乎是透骨钉和弩箭插进树干的同时,王怜花朝后扬袖,躲在暗处的两个黑衣人脖子上就各自多出了一个血洞,钢针穿喉而过,去势不绝,“哚”地一声扎进石壁,石壁寸寸龟裂,轰然一声碎成了齑粉。 宋雁归:“……” 嘶——好重的杀气……谁惹他不高兴了? ----------------------- 作者有话说:西门吹雪的剑道与小宋不同——他意识到了内力的问题,以及她不会成长为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对手。 至于叶孤城,他应该不会谋反了,毕竟原本也是闲得不行才做的决定,现在从王怜花那里见识过他的剑法和小宋写的剑法,可能就对谋反没啥热情了。而且,雁归的剑法不是杀人的剑法。所以即使西叶有一战,结局也可能不同——“计划通”小王,一劳永逸! 然后就是——咳咳。 水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解决完武当的问题这个副本也就快结束了,这个副本从一开始就想的是偏友情+亲情本。要进温书了!温书啊……提前头秃[裂开][裂开][化了] 第73章 所谓难易 杀一个人很难吗? 在木道人看来,杀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三尺剑没入胸膛、剑气割开喉管、掌风震碎心脉……他能说出不下一百种杀人的手段。 在他还没有成为木道人,只是武当一名普通出家弟子的时候,少时提剑下山行侠仗义,铲奸除恶,那时他便亲手杀过一些人,虽然手段单一。 后来,因为触犯门规不得不拱手让出掌门之位的时候,他亦想杀人,他想杀了师弟梅真人,但他忍住了心里那些暴虐的冲动,因为他总算还有亲传弟子石鹤。 他将继承武当掌门之位的希望寄托在弟子身上,直到十多年后,弟子和他当年一样因触犯门规而与掌门之位失之交臂。 他也恨叶凌风和沈三娘,他与表妹沈三娘相恋生子,又让早年投于自己门下学剑的俗家弟子叶凌风娶了表妹以掩人耳目,不想两人假戏真做导致沈三娘珠胎暗结。 可他最恨的始终是武当,不过是触犯门规!先是他、再是他弟子,一次又一次,求而不得! 怎叫他不恨! 他建立幽灵山庄,吸纳各路力量,暗中坐镇。他开始杀人,杀很多很多的人,那些不能为他所用的人,还有会对他构成威胁、被他视为障碍的人。 他杀的最多的,是武当的人。 先是他与梅真人之外的另一些活着的师弟,然后是武当年轻一辈的弟子。 他虽常年假作云游在外,但每年总还是有几日会回武当的。武当但凡展露出些许天赋,他认为会对他将来继承武当掌门之位构成威胁的弟子,不是暴毙,就是在他安排好的江湖仇杀中意外身死。 人的死亡本来就很轻易,即使不是阴谋、杀戮,也可能出于意外。当然,此时的他已经用不着亲自动手。 江湖仇杀,有伤或死多么正常。即使石雁近些年来隐隐有所察觉,但他早已病入膏肓,有心无力,徒唤奈何? 木道人自诩围棋第一,他也是真的喜欢下棋。 江湖就是一张棋局,而他是执棋之人。 这局棋只差最后一步。 只待他不日发起行动,一举消灭包括武当石雁在内的多名江湖高手,并销毁石雁佩剑中属于他的把柄——他违背门规娶妻生子的证据,这个只有武当掌门才知道的秘密。 可他千算万算也没有料到,石雁会在未与任何人商量的前提下,自作主张将武当掌门之位草率传给与武当毫无干系的一个外人,西门吹雪从雪山捡回来的徒弟——宋雁归。 他一得知消息,立刻回来打算阻止这场荒唐的闹剧。按照规定,掌门任命仪式一般会在昭告江湖后再择日举行,时间往往需要至少七日,这是武当不成文的规矩,还来得及。 可等他回到武当,看到宋雁归腰间挂着的掌门令,他才从石雁口中得知对方因为嫌麻烦已做主将仪式省去了。 一切赶在他能有所动作前尘埃落定。这是第三次! 一个外人,还是西门吹雪的徒弟,而他木道人与西门吹雪齐名江湖六大高手,甚至他自信对上西门吹雪,胜负在六、四之数。 外人、小辈的小辈、名不见经传、甚至没有内力——却要踩在他这个成名已久的江湖名宿头上,拿捏着他的秘密,叫他叫对方一声掌门。 竖子尔敢?竖子尔敢! 木道人从未这么迫切想要杀掉一个人,甚至一度压过了他原本对石雁的杀意。 但木道人越想杀一个人的时候,反而越冷静。 第69章 他知道宋雁归成名的那一战。她以一己之力打败了霍天青、还有霍休和上官飞燕的联手,不依靠内力。 他比一般江湖人知道的还要更多一些,他本想借着喝酒从陆小凤嘴里套话,哪知对方即使醉得一塌糊涂也对此事只字未提。 没关系,他有的是别的探听渠道。 霍天青自负过甚,虽有实力但近几年来却沉醉于上官飞燕编织的温柔乡而怠惰了修行。 霍休和阎铁珊一样太过惜命,精于奇计淫巧的末流算计,一旦功亏一篑只会比次一等乃至二三等的对手更容易一蹶不振。 至于上官飞燕,她虽为女子,反倒是三人中心智最坚的,可惜武功到底不入流了些。 通过这些信息,木道人一点点推敲着宋雁归的实力。 她应该很有天赋,比这武林中任何一个年轻人的天赋都要高,但她没有很多人以为的那么强,至少现在还没有达到。她没有内力,这是一个致命的弱点,但这弱点会在多大程度上限制她的实力呢? 木道人开始试探,他派出的山庄的人并不算多,江湖上有的是人想要宋雁归的命。 红鞋子的人,青衣楼的人,天禽门的人,还有很多不知名的江湖人……有的人要给公孙大娘和上官飞燕报仇,有的人要替霍天青雪耻,还有更多的人仅仅是为了扬名。 可宋雁归身边总是有人,不是陆小凤、花满楼,就是西门吹雪,前不久又出现了一个人,一个易容成叶孤城,实力不在西门吹雪之下的人。 木道人没能找到机会试探出她真正的实力。 宋雁归是棋局之中的一个变数,木道人不会犯和霍休同样的错误,他不会轻视一个他那么久还没看透实力的人,但他更不会让这变数影响整个棋局的走势。 于是他找到了另一伙人,一伙只要你给的钱足够多,就可以帮你杀掉江湖上任何一个人的隐形人。 当木道人听到幽灵山庄有外敌闯入,说外敌其实不准确,因为对方只不过一次又一次完美地易容成了山庄中不同的人,成功地在一次次行动中挑起了山庄中人的互相猜忌、彼此仇视、乃至最后演变成互相厮杀……如果不是石鹤和古松居士及时赶到配合一起控制了局面,死伤的人绝不止于半数。 木道人竟忍不住笑了,他笑当然不是因为手下的一些人或伤或死,而是他知道那个易容混入山庄并从中挑拨离间的人是宋雁归的朋友,那个似乎是叫做王怜花的年轻男人。 他此刻或许还在山庄里,也可能趁乱已经离开。 但不论他在与不在,木道人的目的都已达到。 西门吹雪于万梅山庄闭关,花满楼双眼复明后回了江南与家人团聚,陆小凤在紫禁城中忙着替天子解决南王造反一事——也就是说,现在,宋雁归身边空无一人。 她已必死无疑。 ----------------------- 作者有话说:小宋:一个方方面面在木道人雷区蹦迪的爱笑girl() 本来只想写武当一趴,前两天突然想起来《凤舞九天》里还有个超出系列武力值天花板设定的隐形人组织和小老头。索性拉出来一起吧。 —— 下午去拍花花草草了,不辜负春色如许!(虽然已经立夏了)一想到明天要上班就开始满脑子*打打杀杀(bushi 第74章 倾巢出动 深秋瑟瑟,枫叶铺满山道。 宋雁归想起去年这个时节,她自知沉疴难医,未免王怜花和阿飞过于伤怀,索性趁着还有力气出游,一路乘舟沿江而下,经淮河,遍访名山大川,散发扁舟,江海余生。 转眼生辰将至。 她往此间浙北山中去,只身一人,只带了一壶酒。 宋辞说,他是在一个雪夜捡到的她,彼时他仗剑江湖,刚领悟了一道刀意,正准备找个山间野地闭关,却在途经浙北无净山时忽闻雷声,于山洞中捡到了尚在襁褓中的她。 小小的女婴,根骨奇绝举世罕见,可赵无极说她病骨难医,其实已经只剩一口气,他劝宋辞放弃。 可宋辞只是小心翼翼地用一向只会执刀的一双手抱起她,怀里的女婴睁开第一次看向尘世的清澈双眼,软软的小手一把用力握住了他的拇指,朝他眨眼笑。 宋辞自负天纵,专修武道,并无儿女,无心他物,却在那一刻一口打断了喋喋不休的好友,从此背负起宋雁归二十年的人生,哪怕一意孤行。 唔,按照宋辞捡到她的时间算起来,自己大约二十有二了。 一袭青衫落拓,宋雁归想到此处颇有些高兴,仰头,正要喝上一口酒—— 有劲风贴着她顺势微侧的脸颊擦过,掀起一阵风沙迷了眼睛! 宋雁归及时闭目,不见慌乱,耳朵微动,足后跟微旋,青衣下摆扬起细浪,以一个奇异的姿势伏身,寒芒堪堪贴着她后颈三寸掠过! 左手二指指地,划出半圆,伏击之人见状以为她要作势起身,当空两掌已经朝她天灵盖拍下! 宋雁归嘿地一笑,放任身体顺势急坠,袭击的两人收掌不及,只得强运真气护住上身要害,拼着内力反噬的后果撤回一部分掌力——却忘了防备居于其间的宋雁归倏地如螺旋般倒立旋起,青影如风,一人一脚重重踹在两人不及回护的下腹处! 萧瑟山林骤然响起两声“啊”的惨叫,紧接着“咚”的一声,施掌的两人同时倒飞出去,重重撞在树上,滑落地下,纷纷呕出一口污血! 一番打斗不过瞬息,宋雁归得了优势,几乎立刻腾然跃起,避开旋即而至的一柄剑的同时,身形快出残影,几个起落,占据山崖石壁前的位置。 “诸位,眼看着这都快入冬了火气怎么还都这么大?” 她此时尚一手提着滴酒未洒的酒壶,抬眸,看向成包围状的人群,挑眉,几乎是挑衅般,笑嘻嘻饮了口酒,发出一声满足的叹喟。 她抬眸看向来人,一个容颜娇俏的彩衣少女,一个面目狰狞的高大剑客,一个身着锦衣官服的中年男人,还有…… 彩衣少女娇哼一声,鄙夷的眼神划过地上捂着胸口叫唤的两个人,一个小胡子,一个白头翁。 “废物。”彩衣少女抱臂冷哼:“连个没内力的人都打不过,居然还把自己弄伤,枉费爹爹把化骨绵掌和指刀传授给你们。” 她言辞尖锐,那小胡子和白头翁却一脸喏喏不敢言,反倒露出羞愧神色。 “你说他们做什么,你刚才出掌不也落空了?”宋雁归耸肩,一脸公允道。最开始袭向她面门的那一道劲风,就是来自面前这彩衣少女。 “哼,我的如意兰花手从不落空,若不是爹爹说……” “咳咳。”林中传来一阵咳嗽声,一个须发皆白,身形瘦小的小老头缓缓自众人身后走来,他腰背微偻,双手负在背后,笑呵呵地朝宋雁归微微颔首: “小女无状,小宋掌门莫要见怪。”他言辞恳切,神情和善,若不是打斗的痕迹尚存,还有两个人倒在地上,宋雁归都要差点以为刚才的刺杀全是一场误会。 哇,脸皮比她还厚的人出现了。 “阁下怎么称呼?” “吴明。”小老头笑答。 吴明,无名。这分明不是真名,嘶,这老头…… 但看刚才这些人出手的手段和武功修为……宋雁归可以确定一件事: “你们是专业的杀手。”她肯定道:“看着比青衣楼的人还专业。” “青衣楼?”一身峨冠博带的中年男子发出一声嗤笑:“就凭他们,怎配与我们相比?” 额……这年头杀手之间还搞相互歧视的吗? 宋雁归满脸无语,身形看似散漫,注意力却始终没有从这最后出现的小老头身上移开,她知道刚才那彩衣少女的未竟之言是什么—— 这个老头大概没叫其中的几个人对她下杀手,一个是彩衣少女,另一个,是刚才一直没出手冷眼旁观的官服男子,再加上小老头自己,就是三个人。 他为什么这么做? 像是看出了她的困惑,小老头适时开口:“有人出了大价钱,要买你的命。” 他一脸为难道:“如果你出得起比他更多的钱,我可以不杀你。”他说话的声音很缓很慢,但绝不会有人因此忽视他说的话,相反,这些人很明显都为他马首是瞻。 宋雁归:“……两头吃你不担心做生意信誉受损么?” “担心,”小老头长叹了口气:“所以你一定要付足够多的钱给我才行。” “我很想给你钱。”宋雁归一脸真挚:“但我是个穷光蛋。” “不,你有钱。”小老头摇头:“万梅山庄,江南花家,陆小凤,还有武当,他们都一定会愿意给你很多很多钱。” “很好,我去筹资,十日后我们这里再见。”宋雁归抱拳,向前,小老头拦住了她的路,没有相让。 “你答应得太快,你在骗我。”小老头依旧负手笑呵呵的,可任谁都能隐隐感受到某种危险,宋雁归当然首当其冲能感受到,可她仍在笑,她屈指挠了挠脸颊,叹气: 第70章 “哎,谁也别说谁,分明是老人家你先骗我的。” “哦?这话怎么说?”小老头周身杀意尽敛,一脸和气地询问。 宋雁归:“你叫你女儿别对我下杀手,只是想先摸一摸我的底子。”她道:“退一步来说,你打着要我筹钱的幌子,若是我信了,你就两头吃,若是没信,你也有自信在这里杀了我。” 何况若是他真不打算杀她,他就根本不会和他的人一起出现在这里。 还有一点,他不担心她去找来西门吹雪、花满楼、陆小凤、或者武当的人……说明他有自信即使她叫来帮手,他也能杀了他们所有人。 她抚掌:“好精明的算盘!”但她不会叫他如意!手中酒壶用力一掷,还未及小老头面前一尺,一旁的官服男子已经出手! 他一掌拍向酒壶,酒液四溅,壶身哗啦碎成了满地齑粉,用的赫然是密宗大手印的功夫! 小老头面不改色,他捋须轻笑:“本想骗一骗你这个小娃娃,倒是我小瞧了你。”他顿了顿道:“但你有一点说得不对,我的确对你有几分惜才之心。但很可惜……” 他叹了口气:“你这样的人,注定无法为我所用。” 和叹息声一起临身的,是官服男子朝宋雁归使出的密宗大手印,和彩衣少女的分筋错骨如意兰花手! 宋雁归退,两人急进,小老头却不动。 他还在观察宋雁归! 观察什么? 自然是观察她配不配让自己出手。 吸取了小胡子和白头翁的教训,官服男子和彩衣少女分路夹击,先掌至后手至,瞄准了宋雁归身无内力的弱点,绝不叫她再有借力打力的机会! 嘶,的确是有点棘手。 宋雁归凭借着飘忽无定的身法和步法,屡屡在两人交织成网的夹击中辗转腾挪,总能在间不容发之际找到唯一的空隙。 小老头看着战局中狼狈却始终不落下风的青衣身影,双目越来越亮。 他终于出手! ----------------------- 作者有话说:和陆小凤系列故事里的战力天花板正面碰一碰。 铺垫一下,毕竟说英雄是个什么情况看过小说的大家也都知道……(望天 第75章 道意大成 指刀就是刀,但比刀更可怕。 小老头的指刀和白头翁的指刀不同,白头翁的指刀极快,小老头的指刀却极慢。 裹挟着锐风缕缕,发出时正如同一缕清风。 清风拂面。可若你真得以为这不过是清风一道,那下场就只能是在这缕清风里长眠。 宋雁归可没打算这么早长眠于此。 她几乎是本能般矮身折成不可思议的弧度,风自侧脸上方三寸处掠过,割开一道红线。 “啪嗒——”血珠砸在铺了满地的如血枫叶上,滚落进泥里,留下一点洇红印迹。 宋雁归的右脸颊上多出一道血痕。她无暇顾及血痕,拧腰避开身后突袭而至的剑光。 在刚才“清风”拂过的尽头,是被轰然击碎的巨木!若不是她躲得快,自己的下场便与这巨木无异了。 小老头没有给她接着闪避的机会。 指刀之后紧随而至的两掌,化骨绵掌和如意兰花手,一手攻向她的左臂,一掌拍向她的右肩! 两种至阴至毒、失传了上百年的武功,只练成一种便足以独步江湖,可小老头双掌齐出,竟能轻易将两门绝学同时施展自如! 宋雁归叹气,她不得不弃了有利于己的地形,借着彩衣少女见吴明出手骤然狂喜之下猛然变疾的一招错失,凌空倒翻,彩衣少女眼看迎面就要撞上小老头双掌带起的猎猎罡风! 后者不疾不徐地嘿笑,在掌力发出的最后一息间生生撤掌! “厉害啊。”宋雁归目光中流露出赞叹,她赞叹的不只是小老头的功夫,更是他于千钧一发之际撤掌,却全无丝毫内力反噬的迹象,收放自如,真到了随心而发的境界。 “我可不会因为你夸我两句,就不杀你。”小老头呵呵一笑,足跟后撤,踏碎一地枫红,他忽然抬头,浑浊的眼珠里爆出两点精光,举臂结印,出手忽快忽慢,每发一招,便大喝一声。 宋雁归眉心一跳,只觉他这招式和刚才官服男子使出的密宗大手印说不出的相似,但危险程度实远远超乎前者。 这密宗的印法和手印,绝不仅仅是刚才官服男子使出的刚猛掌法,这是一门指法。施行这指法,需将念力、真气与技法三者合一,暗合万物生克,禅机佛法里透出滔天杀机! 彩衣少女、官服男子和剑客不再抢攻。 难道他们放弃了杀宋雁归? 不!他们已无力再插手其中! 小老头的密宗印法招决一但使出,贸然插手,他们也将不得不为其中杀气所摄,落得被一道吞噬的下场! 他们不得不停手。 他们笑,笑得最开心的当属彩衣少女。她外号蜜蜂,甜腻中藏着剧毒,她天生喜欢杀人,尤其喜欢看到宋雁归这样天赋卓绝的少年人死在面前,这叫她能高兴好几天。 小老头也在笑,宋雁归此前已被逼不得不离开石壁前,加上刚才一番激荡,山道林木皆败,一如平地宽广,她左右支绌,三十招之中硬生生吃满了他当肩一招,闷哼倒退,后背撞上巨树,伴随着右肩胛骨碎裂之声。 她自这一战中落得灰头土脸,青衫破损,嘴角渗出血丝,右臂失力遭折,委顿在树下。 趁她病,要她命! 面对目标,小老头崇尚的是速战速决,杜绝任何意外,他的武功造诣已至独孤求败的境界,可他从不会如叶孤城或西门吹雪那样举世无双的剑客一样思考所谓寂寞为何,他始终记得身为杀手最重要的一条准则: 绝不给目标喘息之机,尤其是宋雁归这样无可捉摸的对手! 密宗印法的第九字诀:隐形印! 拍向树下垂首失力的青衫客! 掌印一发临身,与杀招齐至的还有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的惋惜。 是前辈对后辈的惋惜,是杀手对死者的惋惜,是与鳄鱼的眼泪一样虚伪的惋惜。 宋雁归右臂无力垂落在身侧,左臂微抬,撑住身躯勉强站起,在小老头掌风袭至额前三寸之际,嘴角微微上扬! 强弩之末,负隅顽抗! 小老头急攻! 一寸! 宋雁归额前碎发忽动,她猛然抬头,眼底精芒暴起! 左手结印,推出—— “轰!” 气浪滔天,位于战局中心的一青一白两道身影骤然为扬起的滚滚尘沙吞没! “是……密宗大手印。”官服男子在尘沙四起的刹那猛地怔住,他倒吸一口凉气,不可置信地低声喃喃:“可她只用了一只手结印……” 密宗印法,即使是小老头吴明,也需要两只手才能完成结印。 可宋雁归只用了一只手,她甚至只看了一遍完整的密宗印法! 这可能吗? 这当然可能。 在尘沙消散的尽处,宋雁归拭去嘴角血迹:“无净山,山无尽。你不该在这里和我动手的。”她闭目,淡淡开口,风吹动如墨长发,颊边血迹斑斑,青衣鼓荡,天地四野的长风均向她汇去。 她在小老头震惊失语的瞬间,向前迈出一步。 充满先天死意的一步,她睁开眼,在场诸人只觉遍体生寒,在她望过来的眼睛里看到死亡,自己的死亡。 由怖生惧,这死意叫人生惧,失去战意。小胡子、白头翁早已跪地不起,官服男子、也就是贺尚书两股战战,牙齿咯咯作响。好一些的只有剑客,但剑客也已无法举起手中剑。 彩衣少女咬牙抬眸,逼自己看向宋雁归的眼睛,她看向那双眼睛的下一秒就已后悔,满头大汗淋漓——那双眼睛里蕴含的不只是死意,是一股毁天灭地的战意! 她已不能再看,却惊恐地发现自己移不开视线!当机立断以左手针狠狠扎向大腿,她不得不倒地,因此成功移开了视线,“哇”地喷出一口血,惊觉内力消散,无法再聚。 至于身边的贺尚书、小胡子和白头翁,早已没了生息。 宋雁归没有停,她单手结印,印决施展快时更快,慢时更慢,小老头喉头微微颤抖,身形僵直:怎么可能,她刚刚还分明没有内力,而且根据可靠消息,她因体质原因或无法修习内力,可如今这如此磅礴逆天、叫人生惧的,不是内力又是什么?! 开什么玩笑?! 小老头被她眼中的战意催发出杀意,他运气,接连出手—— 天残十三式、混元一气功、醉卧流云七杀手……失传百年乃至千年的数十种武功绝学,每一种武功施展到极致均有接近毁天灭地的威力! 他不能退,退就是死,他唯有全力一搏! 宋雁归眼中划过欣喜之色,她回击,以自天残十三式中领悟出的天残九式、混元掌法、流云三指! 最后凝聚成一股刀意。 第71章 刀意混沌似天地初开,澄明如万象归宗。 刀意刺向小老头的气海。 她叹息,如清风明月、细雨黄昏中的一缕叹息。 小老头最后听到的就是这样一声叹息,然后他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于是他也就没能看到,原本因为宋雁归的先天死意而委败的衰草枯枫,在这声叹息里重焕发出生机,这是她自先天死意、后天战意中悟出的生意。 她自武当悟出的一道意。 今日终于大成。 风烟俱净。宋雁归停住,眼见满地狼藉如飓风过境,刚才争锋相对的杀手俱已倒地丧命。 她若有所悟地看向自己的掌心,虚握了握。要不是被吴明逼到生死境地,真还不一定能催发出她此刻能达到的极限。 她看向死不瞑目的小老头,摇了摇头:聪明反被聪明误,谁叫他刻舟求剑,以为今日之宋大侠还是昨日之宋大侠? 她几乎立刻自刚才沉浸的某种状态中抽离出来,忍不住沾沾自喜地得意起来,浑然已经忘了这件事还是前不久王怜花告诉自己的。 以至于她呲牙咧嘴地试图去扭正折掉的右臂却失败时,也没注意到不知何时出现在自己身后的绯衣身影。 王怜花黑着脸,一手重重按在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某人肩上,如愿听到“嗷”一声冲破云霄的痛叫。 心中又气又疼,他冷笑,枉他昼夜不停一路疾行赶到这里,他就不该那么快告诉她以她如今的身体修习内力已对身体无碍,他就不该放任她一个人跑来无净山,前去幽灵山庄搅局。他就不该、不该…… “王怜花……好疼啊。”宋雁归眨巴着无辜的双眼,泪眼汪汪瘪着嘴仰头朝他抱怨。 不该什么? 呵!他只知道这小混蛋,倒把他在她这个年纪时在洛阳城搅弄风云的演技学了个十成十。 “活该。”他冷声睨着,吐出两个字。 憋了一肚子火的绯衣男子垂眸,眼底倒映出她满身可怜狼狈,分明清楚知道她就是在装可怜,分明知道她大概曾经在自己师父和师兄姐面前也是这副死皮赖脸打死不改的模样,分明什么都知道…… 可是……他看向她脸颊边未干的那道、刺目的血痕,眼中浮起薄怒:他都不舍得伤一根头发的人…… 他已忘了刚才那些复杂的情绪,此刻满眼只看到她身上的伤。 原本最爱干净整洁的绯衣男子丝毫不顾对方一身几乎被染成灰陈色的青衣,玉白修长的手指抚上她的侧脸,凑近,微微低头,温热的呼吸拂过她扑簌簌颤动的睫羽,一声不吭、动作却极轻柔地将生肌膏揉进伤处。 “还有,我右边的肩胛骨好像裂了。”宋雁归举起左手,打蛇上棍,挠头嘿嘿笑,又在王怜花危险的眼神里及时微咳,闭嘴——在某些时候极具眼色的宋雁归。 王怜花冷笑:“你在你师父面前也一贯这副模样吗?”遇到宋雁归这小克星,宋辞大概当年也只能心累地接受。 “师父?哪个师父?”宋雁归一脸真挚地发问。 然后她惊悚地发现,王怜花的脸更黑了。 ----------------------- 作者有话说:说明:吴明在原著里有一个绝招是密宗大手印,手下贺尚书也会。巧不巧,奶茶店店主雷损的绝招也叫密宗快慢九字诀,是一种需要双手结印的印法。这里合二为一了。我在狂飙突进为了说英雄世界提前蓄力…… 第76章 “剖”心 王怜花出现在武当山的时候,石雁正在与木道人下棋。 第一眼看到王怜花,他尚不知眼前这位如玉俊秀的青年人是何许人也,反倒是一向都很沉得住气的木道人手下微微一顿。 他怎么会来武当? “久闻道长棋艺天下第一,在下王怜花,冒昧前来,想向道长讨教一二。” 绯衣男子手执折扇,款款笑道,姿态温和有礼,叫人挑不出半点错处。 木道人不知道面前之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不日前刚刚得到隐形人组织传来的消息,宋雁归已死,任务已经完成。 心腹大患已除,再没有人能拦在自己面前,妨碍他夺得掌门之位。至于王怜花……或许,他还不知道宋雁归已然身死的消息,或许他已经知道了,此刻哀莫大于心死,垂死挣扎而已。 心中思量万千,木道人面上无有不应地笑呵呵应了声“好”,做了个请的手势。 石雁皱着眉头捋须沉吟,起身让座,心中不免疑窦丛生。 关于宋雁归并非总角小儿一事,江湖上沸沸扬扬传了许多天,他本以为她会很快回返武当,但自羊城西门吹雪与假“叶孤城”一战之后没多久,宋雁归便意外销声匿迹。 有人说宋雁归其实是练了邪功走火入魔而至身体缩小,实际已有百岁高龄。也有人说她蛊惑了西门吹雪、陆小凤、花满楼等人在内的一干武林豪杰,实际是个采补阴阳的妖女,意欲颠覆武林…… 不管多难听,种种传闻甚嚣尘上,连同武当的声誉也受牵连,认为石雁轻率传位是受了这个妖女蛊惑的大有人在。 木道人就是在传言最盛时回得武当,他语重心长地劝石雁好好考虑,武当百年清誉绝不能毁在一个来路不正的女子手里。 “谣言止于智者。”石雁缓声沉吟:“传言捕风捉影,若武当清誉这么容易便毁于一旦,那这清誉未免太过廉价。” 他意味深长道:“何况也尚未见她行事有违武当门规。真到那日,武当自会酌情而定。” 木道人笑着称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听到“有违门规”四个字时,他心中一刺,藏在袖中的手倏然紧握,心中杀意渐生。 石雁原以为木道人期望落空会很快离开,可对方却似突然改了云游性子,在武当逗留不去,常常与他对弈。说是手谈,可从他几乎压抑不住志得意满的神色里,石雁只感到一阵深深的忧心。 他这位师伯多年来极其善于掩藏自己的野心,可看他如今懒于伪饰的情态,分明是有什么大计得成。联想到自羊城之后再无人见过宋雁归,石雁不由得担心连她也遭了木道人的毒手。 对弈已经开始。 王怜花执白子,笑得漫不经心,偏棋路诡谲难测,木道人想到眼前之人在他幽灵山庄做的好事,有心杀一杀他的气焰,手下毫不留情,白子很快落入下风。 王怜花沉思凝眉,自一开始的自信张扬变得举棋不定,忽地轻“呀”一声,原来是白子落在棋盘尚且空着的一处位置——一处极坏的位置,他以扇抵额,发出一声懊恼叹息。 “也罢,落子无悔。”他摇了摇头,揽袖轻啜了口茶:“道长请。” “呵呵年轻人,到底失于冒进了。”木道人语重心长地轻笑摇头,他举杯亦饮,淡淡道。 胜局已定,他此刻胜券在握,在步步为营中一路高歌猛进,直到……一路白棋斜刺入中腹,分明是孤军深入的无用行径,却在他的围追堵截里反将一方黑子整块孤悬! 木道人脸色微变——是刚才那颗……白棋。 修长手指轻提黑子,局势倒转,一路败退,终以寥寥数目之差,白棋胜出。 “哎,到底失于冒进了。”王怜花以扇遮唇漏出一声轻笑,原句奉还。 “承让了,道长。”王怜花执扇作揖,面上有礼,只眼里的惫懒和嘴角笑意讥诮,叫人隐隐察觉锋芒。像是在说: 什么围棋天下第一,不过是浪得虚名。 木道人从未经受过这样的羞辱!但他有苦说不出,有怨不得诉,只能憋闷在心里,面上还得赔笑着大度夸对方一句“青出于蓝胜于蓝”。 可对方竟也不看他,而是望向屋门外的方向,他朝来人笑,一个真切温柔的笑意:“怎么来得这么慢。” 谁在屋外? 木道人顺着他的目光朝屋外望去,心中一震,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那青衣身影分明是……这怎么可能?! “两位道长好啊,”宋雁归揣着手笑嘻嘻道:“路上有事,耽搁了片刻。” 她的目光有意无意划向木道人,后者心中一紧。 他死死捏着黑棋,张了张口,发不出言语,内心惊涛骇浪。 他怎么也想不通如何会棋错一招,如果隐形人组织都不是她的对手……那他的幽灵山庄…… 正如原本纵横捭阖的局面一朝打破,再想重振旗鼓,已是回天乏术。 和木道人的失态不同,石雁见到活蹦乱跳的宋雁归,一直悬着的心终于微微放下。他知道无论木道人针对宋雁归做了何种阴谋布置,都一定落了空。 不过她的确与江湖传言中那样,是个实际有二十岁模样的青年,而这与她同行的绯衣青年应也是她的朋友。 “咳咳,平安回来就好。”石雁温和地看着她,点头轻笑。 他的病已愈发严重,此时已至初冬时节,他久站时尚且容易眩晕,横空有人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躯,石雁身形猛地一震,他看向身旁的宋雁归,只见她坦然笑道:“道长,我扶您去歇息吧。” 第72章 “……好。”不会错的,刚才那股中正平和的浑厚内力,宋雁归她、她什么时候…… 屋内只剩木道人和王怜花二人。 “说来也巧,王某近日听人说起一则陈年旧事,颇为有趣,”王怜花轻摇折扇,微顿,状若无意道:“此事恰好与道长您有关。” 木道人几乎克制不住发出一声冷笑:“你刚才为何不说?” “那自然是因为此事最好不能叫石雁道长知晓。”王怜花笑:“也是王某想与道长做一个交易。” ———— “所以他答应了?” 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药香,金丝屏风后的雕花软榻上,绯衣男子正在替身前之人换药。 “他只能答应。”王怜花语气懒散:“除非他不想要他女儿的命。” 木道人当年和表妹沈三娘生下的女儿叶雪,也在幽灵山庄之中,没有人知道她是木道人的女儿,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就在几天前,叶雪从山庄中失踪了。她的失踪原本是要报给木道人知晓的,可在那之前,木道人已经上了武当,这消息也就没有来得及传到他耳中。 可王怜花又是从何知道这样隐秘的事? 宋雁归好奇,遂开口直接问。 “我救了一个人,”王怜花似想到什么有趣的事:“一个半人不鬼的人。他说他叫叶凌风。” 叶凌风曾是跟随木道人学剑的俗家弟子,沈三娘的丈夫。 “他和沈三娘两个人,本来是一对名义夫妻,后来假戏真做成了真夫妻。木道人闻讯怒不可遏,虐杀了沈三娘,把叶凌风打落了悬崖,但他并没有死。” “不仅没死,还活到了现在。”他一边将药敷在她裸露的右肩伤处,指尖一道如春溪般的内力渗入其中,辅以金针刺穴,接着道:“我救了他,替他医治,让他脱胎换骨,从此能像个正常人那样活着,作为回报,他将一切都告诉了我。” “原来如此。”宋雁归了然:“那如果万一木道人也不在乎女儿的性命呢?” “那他总不至于不在乎自己的命。”王怜花眼里划过快活的笑意:“我在和他对弈时,在茶里下了点东西。” “……不愧是王兄。足智多谋,算无遗策,才智无双……哎哟!” 王怜花没好气地轻拍她发顶,宋雁归揉了揉脑袋,暗自嘀咕了句什么。 “不过是意外的收获。”他漫不经心地总结,嘴角微勾发出一声讥笑:“要我说,这沈三娘和叶凌风也是倒霉,分明是木道人挟恩以报,还要人为他守身如玉,岂非可笑?” “最后还落得为他所害,不过,他竟然会答应为了女儿的命,自愿除名离开武当,总还比许多人强些……”尾音虚浮地消散了去,他微微叹气,替她敛好衣裳,哂笑间眼底浮起淡淡的自嘲。 有温暖的掌心覆在他搭在她肩上的手。宋雁归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力握了握他的手。 王怜花看着她烛光下如缎的长发,微微一怔,他失笑,倾身将额头小心抵在她未受伤的左肩,松松攥着她的手,闭上眼长叹了一口气。 烛泪垂落发出哔剥声,摇曳的光影里,人影重叠处,难言的温柔静谧。 就这么放过木道人?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这就是江湖生杀予灭的公平。 不是叶凌风,也会有别的人要杀木道人,或者破坏他所谓的大计。 幽灵山庄在王怜花的介入之下已实力大不如前,这些人缺了木道人不过一盘散沙,随意行动很容易便会引起似陆小凤这样好奇心和正义感一样重的人的警觉。 何况他还给木道人下了毒,一种能叫人惊思多梦的毒,会叫他夜夜梦到自己被凌虐致死,一如他曾经对沈三娘做的事。 准叫他能夜夜好眠。也终会叫他有朝一日身陷绝境。 “看,我是不是恶毒得很。”他扬起一抹恶劣的笑,目光流连在身前人鬓角细细的绒发,低声呢喃。 像是自嘲、又似不经意的试探。 在沈浪等好友的影响下较之从前行事已经有所收敛的千面公子,好恶随心,面对心上人却也难免心中惴惴。 本性正直善良,从不屑折磨对手的宋雁归,会觉得他行事太过荒诞不经、任性毒辣吗? 她能接受这样的他吗? 毕竟他和陆小凤、花满楼那些人远不相同。 宋雁归沉默,王怜花在这沉默里几乎将人拢在怀里,几近偏执地包裹住她的手。然后他听到她轻轻一笑,故作鄙视道: “王兄,莫非你没读过《论语》吗?” “……”熟读经史子集的王怜花从没听到过有人对他发出这样的质疑。 “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她说:“世上可怜人多的是,木道人是最不值得可怜的那一种。” 似乎清晰地知道他在意的是什么,她微微一叹,接着道:“王怜花,我不是圣人,也远没你想得那么好,像这样屡次三番要杀我和我朋友的人*,我绝不会坐以待毙。”何况木道人造的杀孽绝不算少,何况你是为了我。 宋雁归习惯了王怜花一贯示人的骄傲和掩藏其中别扭的关心,她不解他为何如此小心翼翼,但她自他的小心翼翼中品出一点酸涩和卑微,叫她忍不住一阵揪心。 她茫茫然找不到可以给这心疼定义解释的出口,只好磕磕绊绊、努力开口说些什么叫他放心: “比起这些,我更担心你有没有受什么伤。” 她久等不到身后之人的回应:“王怜花?”她疑惑,侧身唤他的名。 “哦。” “……”哦是什么意思?! 总不至于掏心掏肺说着话呢结果他是逗她玩的吧……? 在抬眸尝试望向他眼眸进行质问的上一秒,他伸手遮住了她的眼睛。 她被人拉入怀里,头顶传来一声低低的闷笑,这低笑震得她耳膜发烫,连带头脑也一阵发昏,她怀疑王怜花给她治伤的药里有安神让人瞌睡的成分。 一手小心避开她的伤处,一手却牢牢握住她的腰,将人严丝合缝揽在胸前,轻柔眷恋地摩挲着她脑后的发。 她什么也看不到,只能抓住他的衣襟,听到头顶某人发出一声满足的叹喟,还有他自言自语轻声咕哝着什么:“逃不掉了……” 逃?谁要逃? ----------------------- 作者有话说:王怜花:顶级治疗,医毒双绝,无须多言 第77章 柔弱美人 武当的俗家弟子和出家弟子,在武功修习上存在什么区别对待? 宋雁归曾经问过石雁这个问题。彼时她还没答应当这个武当掌门,是在去紫霄宫的路上,一时好奇,问了他这个问题。 石雁耐心解释:“武当的武学,向来不拘传授给出家弟子或俗家弟子,两者在这方面并无二致,但惟有一条——武当掌门之位,一般须由出家弟子继承。” 与此同时,出家弟子需谨守清规戒律,而俗家弟子则无需悉数遵守。这戒律简而言之便是:不嗜杀、不偷盗、不淫邪、不两舌、不荤口。 “……”大口吃肉、还擅长黑吃黑(虽然石雁不知道)的宋雁归大大的眼睛大大的困惑,她指了指自己,疑惑不言而喻。 “咳,事急从权嘛。”石雁捋着长须,笑呵呵道:“不过从今天开始,不再沾荤腥便是。” 呵,也是只老狐狸。 宋雁归:“道长还记不记得,我此前说过,待此间事了,要答应我一件事。” 沐浴在溶溶晨晖里的紫霄宫,冬日的阳光透过窗棂斜斜洒了一地,浮动在空气里细小的尘埃升腾盘旋,照出一室静谧,一如如今百废待兴、萌芽初生的武当。 宋雁归盘腿坐在蒲团上,打着哈欠和一旁认真清修,刚刚做完早课的石雁搭话。 在这段时日来王怜花的妙手回春下,石雁的气色已较之从前好了许多,原本因病而时日无多的他已有许多年没觉得身体这么轻松。 他原以为自己熬不过这个冬日的。 “道长说笑了,经在下医治,道长自能长命百岁,荫庇武当。”他想起那位能医死人肉白骨的王公子此前与自己说的话。 “贫道总觉得,王公子似乎不大希望宋姑娘任武当掌门。”石雁敏锐地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遂直接相问。 王怜花笑,他笑起来风流邪肆又温柔多情,两种矛盾的气质杂糅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危险又奇异的魅力。 说起来这位王公子,医术、棋艺双绝,石雁还从未见木道人那般悻然,且没多久便自请离了武当,全无上山时掩饰不住的盛气凌人。 这一切都发生在面前之人与其手谈一局之后没多久,石雁心知这之中大抵离不开这位王公子的手笔……虽不知他是如何做到的,但,此人行事亦正亦邪,武功更是兼具百家之长,甚为不俗,据说还精通机关和易容术,而这还不过是他展露在人前的部分,实际所长或许还远不止于此。 第73章 此间江湖从未听说何时出过这样一个惊才绝艳的人物,偏他却唯独与宋雁归相交莫逆。 也好在与宋雁归相交莫逆,这才叫石雁对其为人多了几分放心。 石雁心头的万般思量王怜花并不在乎,他并没直接理会他的试探,目光落在远处,只淡淡道:“我并不能改变她的决定,也从来不会将自己的希望强加在她身上。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本就没打算长久做这个武当掌门。” 有些人毕生所求的求而不得,在另一些人眼里不过云烟而已。 宋雁归就是这样一个人。于人有难时急公好义,待到功成时事了拂衣。 当然她原话是这么说的:“为了坚持当这个掌门,我已经整整三个月没沾过荤腥了!三个月!”她颇为悲愤地仰天长啸,挠胸顿足、痛心疾首。 更可恨的是王怜花,他偏偏就要选在她面前今天糯米鸡,明天糖醋鱼。 王怜花当然是故意的。他总是一边大快朵颐,一边眯眼轻笑得像只偷腥的狐狸,石雁有句话其实说得没错,他私心的确不希望她继续当这个劳什子的掌门。 不能食荤腥尚在其次(虽然这是宋雁归的命门之一)。 武当掌门,终生不得嫁娶。 宋雁归,这个叫他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偏死活不开窍的小混蛋。 她是他的私心。 是他原以为的失之交臂和可望不可即。 偏叫他又找到了她,那些汹涌翻滚的欲念一面被他极力克制,却也一面啃食着他的心,叫他滋生出愈来愈多的贪婪幽暗,他咀嚼着这酸涩的滋味,一面饮鸩止渴,一面放任自己愈陷愈深。 石雁看着眼前姿容翩翩的绯衣男子眼底几乎压抑不住的神情,似有所悟。 不过……还是得听听宋雁归怎么说。 石雁自回忆中抽离,他温和地看向宋雁归,微微颔首:“不错,我的确应允过你一个条件。” 他顿了顿,不无感慨地挽留:“贫道希望你可以继续任这个武当掌门,雁归,以你的天资、心性还有年纪,你一定能比贫道做得更好。” 他这番话虽有私心,却也的确发自肺腑。有些人天生就有叫人愿意追随的能力,宋雁归就是这样一个人。 可她只是故作迟钝地笑着看他,没有接他的话茬。 这就是拒绝了。 石雁叹了口气,妥协道:“但如果你只是不愿意当这个掌门,自舍了掌门令辞去便是。那个条件,依然有效。” 君子亦不可欺之以方。宋雁归既然无意,那么她对武当的恩情,石雁愿意以另一个条件交换,而不是用掌门之位去做束缚她的枷锁。 “也好。”宋雁归这回接话接得极快,像是生怕石雁反悔,她从善如流地点了点头:“那么,就从此取消非出家弟子不可任武当掌门的规矩吧。” 石雁闻言微怔,他看向对方言笑晏晏的模样,她目光坚定,并非玩笑。可……这与她又有何益? “木道人那样的人,有一个就够了。”她看着石雁,笑道。 石雁恍然,他明白了她的用意,她或许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而这也叫他真正对眼前之人肃然起敬。 当某种规矩成为束缚人□□望的枷锁,这规矩还有否存在的必要?木道人的确是武当门规的破坏者,可又何尝不是这规则的产物。 若一开始没有这条规矩,他也不至于偏执至无可挽回的地步,要彻底杜绝邪恶藏在光明里的最好办法,其实不是除去这个人,而是改变这种规则。 石雁长叹一口气,他更加觉得可惜了,为眼前人辞去武当掌门一事。 但事已至此,他也唯有点头应允:“好,我都答应你。” 宋雁归见对方神情严肃一脸敬重,心中纳闷,她纳闷时便忍不住挠头:这非出家弟子不得任武当掌门的规矩张三丰时便没有,他莫非不知……哦对,他的确不知。 她微咳,故作深沉地微微点头: “那么,就只还剩下最后一件事,”她自腰间解下武当掌门令,屈指朝前一推:“物归原主。” 她笑:“幸不辱命。” 承武当的一段情,缘起缘落,便到此为止了。 ———— “接下来我们要去哪里?” 趁着宋雁归辞去掌门之位的消息尚未传开,她和王怜花当日便一道下了山。行至山脚,恰逢冬日第一场雪落下。 澄空万里,翦翦天风。 宋雁归披着鹤氅,仰头缓缓呵出一口气,在凛冽的寒风里化作一道袅袅烟絮。 王怜花自下山之后笑容便未减,他还在耐心等她的答案。 宋雁归却蓦地关心起另一件事,她指着他手边牵着的一匹骏马: “王兄,我们已经穷到需要共乘一骑了吗?”竟然连买两匹马的钱都没了吗?! 虽说刚刚卸任了掌门,但这点排面总还是有的吧== 王怜花无辜地眨眼,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嘴角微勾,面上却一脸无奈地叹气:“没办法,石雁道长的病几近药石罔医,所需耗费的药材也颇为昂贵。” “咳咳,”似乎尤嫌不够,他顿了顿道:“还有你的肩伤,加上之前给叶凌风医治,哦对了,还有给木道人下的毒,花钱如流水,这边所剩无几,便只雇得起一匹马。” “这些钱你都垫付了?不应该啊。”宋雁归满脸狐疑:“不应该由武当出钱吗?” 王怜花一脸蔫坏地笑着提醒:“宋大侠,您这数月来任武当掌门,可曾有过进项?” 进项……嗯,那是什么? 宋雁归陷入沉思,仿佛石雁是跟她提过有这么回事,那么问题来了:这钱都去哪了呢? “治病治伤需要钱,衣食住行需要钱,再有我们宋掌门提出武当弟子不拘学剑,兵器也得重新锻造、购置,宋掌门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桩桩件件加起来,石雁道长没问你要钱补缺,便算好的。” 他一一列举,扇抵掌心:“对了,唯一有机会赚钱的是武当掌门继任仪式,宾客的礼物是其一,其二便是届时武当可与山下附近客栈酒楼的生意三七分账,可惜……” 可惜什么? 宋雁归可太知道可惜的是什么了。 “别说了……”她捂脸,欲哭无泪:她嫌麻烦把它给取消了。 “啧啧,你这个掌门做的,的确太寒碜了些。” 一记暴杀。 宋雁归,卒。 王怜花见她一脸郁闷,思路成功被自己带偏,正待说出自己的提议—— 宋雁归:“那你骑马吧,我走路便是。”她本想说她行路瞬息千里,想了想还是觉得这牛皮吹得有点大,遂放弃。说罢朝前走去。 “咳咳咳咳。”王怜花一阵急咳,身形微弓下去,五指倏地蜷缩扶在马背上,骨节处因用力微微泛白。 “这是怎么了?”宋雁归心中一紧,一把扶住他摇摇欲坠的身躯,后者半副身躯歪歪斜斜依靠在她身上,她扣住他的腕脉,凝眉: “血砂之毒的反噬怎么还这么厉害?”他的腕脉隐隐有几分沉滞。 “咳,没来得及祛除。” 这话合情合理,想他这些时日以来,光顾着替别人治伤,却罔顾了自己的身体,就连她右肩的伤都好了大半,可他自己…… 宋雁归脸上不觉流露出一丝愧怍。 王怜花自不可抑制的咳声中抬头偷偷觑了她一眼,抿了抿唇,见好就收,依旧作气若游丝的语调:“你放心。没什么大碍,只是这马我若一个人骑,总不免担心途中一旦反噬发作坠下马来,届时伤上加伤……”不如同骑。 “上来。”说话间,宋雁归不再犹豫地利落翻身上马,一手握住缰绳,朝他伸出另一只手。 王怜花闻言,以扇掩唇,强压了压忍不住微翘的嘴角,翻身上马坐落在她身后,若有人远远看去,白裘绯衣的男子几乎将身前之人虚虚拢在怀中。原本握住缰绳的手朝前滑了半寸,如愿将她一只手揉进掌心。 在她困惑不解看过来的目光里,他满脸苍白虚弱地闭眼将下颌抵在她未曾受伤的左肩,轻声咕哝:“这样我若万一脱力坠下马去,你也能及时察觉。” 宋雁归定定看着他:这位朋友怎么近来愈发黏人,之前也没这样啊。 但想到他这每隔一段时日便遭余毒反噬的状况皆是因此前受她所托医治阿飞之故……心头一软,微叹了口气,将他的一只手搭在自己腰间,目视前方风雪渐渐:“抓紧了,此去路途有些远。” 某人从善如流地伸长臂环住她的腰身,目光不经意扫过她微启的唇,喉间蓦地发紧,深吸一口气,撇开眼,艰难抑制住狎昵的欲,又忍不住叫胸膛贴近她的后背,心跳又乱了。 王怜花啊王怜花,你可真是自作自受。 他暗暗苦笑:“咳,你还没说,接下来要去哪里。” “去昆仑。”宋雁归开口,语气坚定,似乎一早便考虑好了此行的目的地:“你不好奇吗?我在那晕倒前离开了原本所在的江湖,你也是在那里进入的此方天地。” 第74章 她目光明亮,嘴角微扬:“我倒要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话音刚落,她猛地一夹马腹,一声嘶鸣,马蹄踏碎残雪,载着两人迅即如风般朝前奔去。 ----------------------- 作者有话说:第四单元——《听风听雪皆有味》完 关于武当掌门的继任权。首先武当相对更偏属全真教而非正一教,这一点争议不大,而全真是不能婚娶的,正一可以。倚天里的武当七侠全是俗家弟子,都可以结婚生子,而结婚生子也不影响宋远桥作为武当接班人(如果不是后来宋青书出了问题)。但是陆小凤系列里木道人触犯了不能结婚生子的门规就被褫夺了继任掌门的资格,由此来看这里的武当必须出家弟子才能任掌门(俗家弟子叶凌风也是可以婚娶的)。这里直接借雁归之手废除了这个原有的规定,金古武当门规大融合! 王怜花其实只是逐渐暴露出,那些他曾经刻意收敛的本性hhh下一章进说英雄,掉落点随机(并不是 第78章 杀朱 天光未亮,雁门关上黑云压城,城墙上流淌着一道道暗红色印迹、又被狼烟熏出一道道黑灰。烽火不息的关隘,这里曾经是汉唐门户,三晋咽喉,中原锁钥。名将杨业在此阻辽抗敌,大获全胜,算而今,也不过才过去了百余年的光阴。 呼啸的北风里掺了冰碴子,打着旋穿过嵌着断镞残片的城墙,发出苍凉的呜咽。断了条腿的老兵曾常和新兵蛋子说,这声音来自战场上每一缕将士的亡魂。 可怜无定河边骨。 戍楼上插着一面磨了边、褪了色,以粗布料织成的旗帜,风雨如晦里隐隐约约可以辨认出一个“宋”字。 到了值守换防的时辰,宋十六把豁了口的长刀往腰里一别,身手麻溜地自城墙上一路小跑着跳下来,身上大了足足一圈的铠甲在他跑动间哐当作响。 这身甲衣是七八年前军中发下的,甲叶的数量如今已缺了不知凡几,可校尉愣是说这甲还能再穿三年。 一开始穿这身甲胄的还不是宋十六,而是他的恩人陈老三,陈老三死后,穿这身衣服的人就成了宋十六。他穿上这身铠甲,其实不过一个多月。 陈老三传给宋十六的总共只有两样东西,其中一样便是这身破损的甲胄,还有一样,就是“宋十六”这个名字。 “十六哥,我在这儿,快来!” 城墙下转角处,包裹在一身同样不合身的铠甲里人瘦如猴的赵小五朝宋十六招手:“走走走,今天发饷,咱赶紧的。” 宋十六瞅了眼他脚上露趾的麻鞋,喉咙里嗯了一声。 “怎么上个月还有两百文,这个月只得一百文了?!”赵小五攥紧拳头,想到家中尚且重病卧床的老母亲,对着负责发饷的官差心有不甘地出声质疑。 这点钱,尚且不够给他娘抓一副药。 “废什么话?若非圣上仁慈,再有蔡相爷推行新法以强兵富民,你连这一百文都拿不到!” 一身狐裘华服,面容白皙,脸大如盆的官员叫停了边上负责给辛勤发饷的自己画像的画师,臃肿的身躯自铺着小羊皮毯的楠木椅中突地弹起,将铜钱往火堆里一砸,绳线断裂,铜钱滚了满地,在火舌的卷噬下露出焦黑色:“爱领领,不领滚蛋!” “你!” 宋十六一把拉住赵小五,抢前半步躬身致歉:“小弟年纪小不懂事!官爷莫和他计较,我代他多谢官爷赏!” “晦气东西!赶紧拿了钱滚!” “是!”宋十六依言捡起散了一地的铜钱,见其中几枚滚进了灰堆里已烧得变形,也不顾火苗未熄,伸手去捡。 “呵!穷酸玩意儿!”宋十六在头顶人肆无忌惮的嘲讽声里沉默起身,强按着执意不肯低头的赵小五和自己一块儿恭恭敬敬朝官差磕了个头,这才转身离开。 “我呸!”走至避人处,赵小五啐了口唾沫:“迟早有一日要那狗官不得好死!” “住口!” 宋十六厉声喝止,赵小五从未见这结拜大哥如此疾言厉色,一时怔怔,但一想起他刚才面对狗官时的窝囊样,心中便有说不出的闷气,只冷哼一声,紧紧抿着嘴,一拳砸在土墙上。 赵小五不过十四岁,他不知道那官差是谁,但曾经在水上讨生活的宋十六是知道的。 朱勔,当今权相蔡京的心腹。 此人惯于谄媚权贵,逢迎上意,因当朝天子喜好奇花异石,便与其父一同在江浙等地百般搜罗“花石纲”,再用船运抵京城,江南哪怕富庶也禁不起连年盘剥,不过三两年,已经惹得民怨四起,百姓流离,数不胜数的中产之家一夕破败,有的甚至到了卖儿鬻女的地步。 虽一开始不知这朱勔为何放着苏州由他全权负责的应奉局差事不做,反倒担着钦差的名头北上跑到了连年苦寒的雁门关……但想到近日皇帝以抚恤边关将士为名发放军饷粮饷,朱勔一力应承,还自荐作为使者亲自来此,还能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不过是打着发饷的名号,讨好蔡京,行中饱私囊之实罢了。他们那个道宗皇帝只要自己高兴,才不在乎他们这些人的死活。 “拿着。”宋十六自自己的那份饷钱上取了五十枚,点好,串成一串递给赵小五。 “这不行!”赵小五摆手推辞:“我不能要你的,再说你不是最近刚救了个人,还在家昏迷不醒的……” “那你娘的病怎么办?!” “……”赵小五沉默,他垂着头,推辞的动作不再坚决,却还是固执地不肯收。 “拿着,先治病,没什么比活下去更要紧。”宋十六掰开赵小五的手,将那串铜钱强硬地塞进他手里。 至于他救下的那个青衣人,只是昏迷不醒,身体却并无大碍,呼吸均匀,他怀疑自己哪天死了对方都不一定死得了。 “走了,照顾好你阿娘。” “我会还你的,十六哥,我一定会还你的!”赵小五在背后哽着嗓子,高声喊道。 宋十六扬起手臂朝身后摆了摆:“赶紧的,照着方子买药去,晚了药铺该没药卖了。”边关的药材和粮食一样稀缺珍贵,近些年来往边关送来的药材更是少之又少,是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东西。 可赵大娘终究没有熬过这个冬天,自宋辽建立澶渊之盟后,辽军仍时不时放纵游骑部曲劫掠宋民,近年来尤频尤甚,雁门关为宋辽边境,苦不堪言。加之边关州府沉重的税赋迫得雁门关十室五空,能逃的都逃了,被抓回来的人权当作流民充了厢兵,但千里荒田,无民开垦,遍地白骨。赵大娘的病,说到底还是连年担惊受怕,再加上饿出来的。 而雁门关,何止一个赵大娘。 宋十六眼睁睁见过被辽人生生掠走的妇孺,易子而食的边民,迫于生计不得不做起走私贩运这类杀头生意的官兵。 这些年来,他也亲眼目睹过很多人的死,但他没有想过那个人会是赵小五。 那是不久之后在雁门关外一场小规模作战中,宋十六和赵小五被当日惺惺作态前去发饷的朱勔认出,叫他们两个穿着破损甲胄的厢兵,和另几十个或得罪过他的将士文臣、或只是充数的身无甲胄的流民一道做了急先锋,对阵一股由近百人组成、装备精良的辽人骑兵。 宋十六与赵小五两人专挑马腿断,身边屡屡有人倒下,偏他二人数次险象环生,竟也能勉强支应。却不料杀至残兵,准备回城时,城门早已关闭。 “十六哥小心!” “小五!” 宋十六一手接住倒下的赵小五,另一手拔出早已卷了刃的横刀,用尽最后的力气捅进了偷袭的那名辽兵的喉咙。 “十六哥……我说过,我一定会……还你的。” “哐当——” 刀坠地,宋十六抱着几乎被劈成两半,尚且只能算个半大孩子的赵小五,他触到满手鲜血淋漓,一时悲愤已极,他目眦欲裂,想大喊,却发不出声音—— 赵小五,今年虚岁才不过只有十四岁的赵小五。 他望向城墙之上的方向,遥遥还能看到朱勔剔着牙,远远站在一个颇安全的地方,轻蔑的眼神看向他们,如同看一只只蝼蚁。 他一瞬间想起很多事,他想到自己出身绿林,人送外号“水蝎子”,得罪了六分半堂泗水分舵的舵主,为其所追杀一路溃逃至雁门关力竭昏迷,为陈老三所救。 他说他会报恩,陈老三却说不需要。 “我救你,只因你也是宋人。”陈老三当了一辈子的厢兵,一个无人在意的、还断了一条腿的老兵。他这辈子杀了很多辽人,也杀过一些金人,但唯独不杀宋人。 他救他,只因他也是宋人。 一个一辈子保家卫国、却籍籍无名的老兵,他不会知道他的这番话在听的人心中掀起了怎样的滔天巨浪。 “我不需要你报恩。”陈老三替他换了伤药,淡淡道:“伤好了,你要走要留都可以,不必和我打招呼。” 第75章 可他还是留了下来,未免叫六分半堂的人察觉,他自己原本的名字已不能再用。 “那……不如就叫宋十六吧。”陈老三说。 “宋十六?也好,听着左右就是个普通人的名字。” 他无可无不可地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并不在意这个名字的含义,只以为老人是比照着自己的名字随口取的。 “普通吗?”陈老三难得露出一个笑,他茫茫然看着窗外,朝北的方向,脸上露出一个似乎有些怀念的,又带着几分凄凉悲伤的笑。 宋十六那时不懂。 直到陈老三咽下最后一口气,这位老者咽气前只一味北望,浑浊的双眼逐渐失了光彩,可他口中喃喃,唯有两个字: “应州!” “应州。” “应州啊……” 宋十六仰头,眼眶发红,不由闭目长叹,眼角淌下滚滚热泪。 宋十六终于明白陈老三替自己所取姓名的含义。 宋,大宋;十六,燕云十六州。 可是陈老三你看看啊,豺狼在外,蟊贼在内,这世道大厦将倾,何谈燕云十六州! 其余零星几个生还的人还在抱着一丝希望试着叩开城门。 站在高处城墙上的朱勔清了清嗓子,一脸得意地笑着朝边上之人下令:“还愣着干什么,这辽兵贼子就在城下,你们还不速速替本官射杀之!” 在宋夏边境,曾经也常有将羌人部族当作西夏士兵斩首以报战功的先例,蔡京的人多多少少都这么干过,身为蔡京心腹的朱勔当然对这些虚报战功的阴私之事耳熟能详。 只可惜后来将军刘法当任,明正军纪法度,蔡京见再无可趁之机,遂罢手。朱勔这便是想在雁门关,如法炮制一出好戏。 这燕云之地的辽人,与汉人通婚者众,外貌上全无不同,要以这些得罪过自己的顽固派充作辽兵,可谓轻而易举。 士兵一阵犹豫着不肯动,朱勔给护卫使了个眼色,后者抽出腰间横刀,径自捅杀了一个。 守备看着随自己出生入死的士兵竟这般不堪地死在自己人手中,面色发紧,但想到眼前之人与蔡京的关系,蔡京与官家的关系,只能狠狠闭上眼睛,抑制着,深吸了一口气:“架弓,放箭!” 他需守住自己剩下的兵,便只能对不起城外的人。 众人战战兢兢,不得已,纷纷架弓对准城下的残兵。 十数架弓弩,对准城下三五个兵卒流民。 可谁料箭镞是生锈的箭镞,箭身是朽木,机关残损,数箭齐发,竟无一箭射中底下的人。 在其他流民窜做一团跪地求饶的时候,宋十六抱着赵小五的尸身,忍不住发笑,笑着笑着又落下泪来。 何其荒谬,何其可笑啊…… 城上的朱勔见他发笑早已暴跳如雷,大喊着“废物”,他甚至来不及揩掉脸上淌下的汗,“咚咚咚”走至城墙边,亲自上阵,取了护卫拿来保护他用的汴京城上好弓弩,一把推开碍手碍脚的士兵,对准宋十六。 宋十六蔑笑着闭上眼睛。 他没等到射向自己的箭,却听到了朱勔颤着嗓子叫人放底下人进城的命令。 ??? 宋十六呆呆地抬起头:城墙上站着一个蒙着面具的青衣人。 青衣……是……他不久前救下的那个昏迷不醒的青衣人! 青衣猎猎,她目光淡淡扫向城墙之下,掠过宋十六的时候仿佛眼底微微带笑,却只于无人察觉处一晃而过。 她手里握着一把刀,刀上染了血。 这把刀原本属于刚才那个突然暴起杀了一个士兵的朱勔护卫,可眼下那个护卫已经一命呜呼。现在,这把刀架在朱勔的脖子上。 投鼠忌器,其他人根本不敢妄动。 宋十六抱着赵小五的尸体和其他活着的人一起进了城,没有人为难他们,士兵们甚至面上有几分愧疚,为刚才拿箭对准自己的同袍兄弟。 可没等他们进城多久,城墙之上,传来“叱”的一声! 利刃入体的声音,伴随着血花迸溅的“噗”声。接着是“咚”的一声响。 等等?咚? 宋十六只来得及看到有什么圆滚滚的东西骨碌碌滚下了城墙——仿佛是……是朱勔的人头。 变化不过稍息之间,短暂的静默过后,城楼上爆发出一阵惊天哗然! 宋十六心中叫好,面上却不显。又不免担忧起青衣人该如何全身而退。 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多虑了,青衣人蒙着面,轻功卓绝,众人只来得及看到一个青影自空中一闪而过,箭矢纷纷落地不中。 守备在原地故作伤心地徒唤奈何、如丧考妣,却在朱勔的护卫走了之后转身立马换上笑脸。 而当朱勔尚来不及运出城的军需粮饷被在西南巷中发现时,年至半百的雁门关守备更是忍不住听到消息,半夜从榻上跳了起来,关起门来喜形于色,偏得强忍着不笑出声,以免隔墙有耳。 至于青衣人的身份…… “是迷天七圣,一定是迷天盟的人!” 朱勔的护卫咬牙切齿,一脸悲痛地道:“只有迷天七圣于江湖上行走,才会在脸上戴着一张面具!” ----------------------- 作者有话说:写得我头要秃了[爆哭][爆哭][爆哭] 朱勔,北宋“六贼”之一,在江南搞了应奉局搜刮民脂民膏,典型的就是用来讨好宋徽宗的花石纲,依附蔡京的人,搞得民怨沸腾,南方的方腊起义离不开他的“功劳”(但我忘记他在说英雄里有没有出场了[笑哭],只记得以前看四大名捕电视剧也提过花石纲,毕竟历史上太有名了)。蔡京就不用多说了,也是“六贼”之一,说英雄里频频出场。 刘法,侧面提到的这位是宋史有名的抗击西夏的北宋末年名将。不见于说英雄,最后是童贯瞎指挥导致名将陨殁(童贯也是“六贼”之一,但说英雄里太监重点写的是米苍穹,更正一下书里童贯也提及了)。当然,要说北宋末年最大的贼还得是赵佶啊。 应州,苏梦枕的故乡。燕云十六州之一,位于今天山西省北部。也是老兵陈老三的故乡。 宋十六是《温柔一刀》的一个出场人物,我蛮喜欢的一个配角,迷天盟的人,当然现在还不是,小说里也不叫这个名字。迷天盟的迷天七圣,除了关七之外另外六个人每个人都带面具。 我想了好多个说英雄的开场版本,最*后还是决定这么写了。写了烽火边关,虽然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来一起评论区建设吧! 第79章 她是谁 宋雁归盘腿独坐,她有些回忆不起来在昆仑最后发生的事了。 她只记得和王怜花行至昆仑山的尽头,雷声滚滚,她见到云层中出现某样东西,心觉好奇地朝它走去。 有人从身后拉住了她手臂,她微微一愣,顿住脚步,自一阵恍惚中惊醒,转身望向身后之人。 “王怜花……”她神情微微一肃,上前一步托住他尚且微颤的手臂:“你看起来很不好……” 他紧咬着下唇,鸦羽般的睫毛剧烈颤着,似乎正和某种极强的外力进行对抗:“你……别担心。”他看向她,眼里涌动着复杂深沉的情愫,牵起一抹笑,嘴角滑下一缕暗红,不顾伤痛将人紧紧拥入怀里,喉间发出暗哑破碎的闷哼: “什么东西也敢妄想……从我身边把你夺走。” 心不合时宜地乱了序,有什么念头自脑海中一闪而过,快得她来不及抓住。 为什么偏偏只有他受了影响而自己却没有? 问题怎么看都出在那云中之物上。 宋雁归心中陡然升起一股被冒犯的愤怒。她在乎的人,凭什么东西也敢来犯! 她自挡在王怜花身前,自苍风雪脉之上,万古昆仑之巅,并指为刀,以刀斩天—— “轰隆!” 然后她就失去了意识。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若她没事,王怜花也一定没事。 抵达昆仑之前,她问王怜花有没有什么能方便找人的禁术。 王怜花微微挑眉:“你要找谁?” “找你。”她径自说:“万一不在一处,我总要去找你的。” “……”他摇扇的手微顿。 久未等到他的答复,她扯了扯他的袖子:“怎么不说话?到底有没有?” “咳,”他以扇遮面,偏头不去看她,只嘴角疯狂上扬,快活的语调泄露了他此刻的好心情。 “没有那样的禁术,”他说:“但有这样的蛊。” 宋雁归能感应到王怜花也在这一方江湖,只是不在边关。他们曾约定,若失散,便往都城去。 但宋雁归并没有马上离开雁门关,杀了朱勔后,她滞留城中不去。她去找了宋十六。 这是一个怎样的江湖? 汴京为天子居所,朝堂之外,汴京城有三大江湖势力——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迷天盟。 “六分半堂总堂主雷损,出身江南霹雳堂封刀挂剑雷家,手下有十三堂主,势力遍布江湖。 第76章 金风细雨楼楼主苏梦枕,红袖神尼亲传弟子,手下有四大神煞和六大亲信,近些年来崛起迅速,已有赶超迷天盟,与六分半堂分庭抗礼之势。 至于迷天盟,原本如日中天势力居首的迷天盟,因为七圣主关木旦多年前受伤闭门不出,虽仍有其余六圣主维持,声望已不复往昔,如今与金风细雨楼在五五之数。” 除了这三方势力之外,江湖各地世家林立,关系错综复杂……但宋雁归目前不关心这些问题,她只是看着滔滔不绝的宋十六问: “宋兄,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是个江湖人都知道这些事,难道不是你不知道比较奇怪吗?! 宋十六叹气:“你……真不是迷天盟的人?” 宋雁归啃了口馒头,一脸真挚地摇头。 “那你为什么戴着面具去杀朱勔?” “哇行刺朝廷命官这种事,难道不该戴面具去做吗?”她一脸嫌弃:“咦,出门以后别说你姓宋,这点行走江湖的经验都没有。” 宋十六哭笑不得,看在对方年纪尚轻,还救了自己的份上好意提醒:“你可知现如今朱勔的人都以为是迷天盟的人杀了自己的主子,你这样做,会引得迷天盟怀疑你是金风细雨楼或六分半堂的人故意栽赃嫁祸。” “而且我也不姓宋。”他说。 “那你姓什么?” 这家伙到底抓不抓得住他话里的重点。重点现在是他姓不姓宋吗?现在的问题分明是她杀了蔡京的心腹得罪了蔡京一党,假扮迷天圣主得罪了迷天盟,至于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非亲非故可不会念她的好……不,看在她杀了朱勔的份上,金风细雨楼或许会暗中相助……但她也得有命活到那时候。 “现在唯有一个法子可以活命。” “什么法子?” “你去找个庙,出家当和尚吧。” 多年前六分半堂总堂雷损失手杀了个朝廷命官,转身就躲进庙里当了和尚。只因此间犯事者一旦出家,就代表尘孽尽弃,纵是官府也不会再予追究。 宋雁归闻言哈哈大笑:“我当尼姑还成,和尚怕只能回炉重造了。” “……”他忘了她是个女的。 “所以宋兄,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她意外地执着于这个问题……宋十六无语,却在抬眸看到她一脸明亮笑意时无奈叹气,也罢: “陈斩槐。人送外号‘水蝎子’。”说着,将自己如何在泗水一带活跃,又如何因看不惯六分半堂打家劫舍、无恶不作的行径而惹祸上身逃到雁门关来的经过说了一遍。 “我是个水匪,说来其实与六分半堂做的事没什么分别。”陈斩槐自嘲道:“只我为谋财,他们却连人命都不放过。” “盗亦有道,我明白。”宋雁归终于啃完了手里的馒头,佐了口茶压了压,听完点头称是。 “你赶紧走吧。”陈斩槐无奈提醒:“如今朱勔的人四处找你的下落,守备虽不和他们沆瀣一气,但朱勔毕竟死在雁门关,抓你归案这事他责无旁贷。”她不知道他回到家中见到她安坐一隅翘着脚,悠闲地啃馒头时,一时甚至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是要走的,但走之前还有一个问题想问陈兄。”她从善如流地改了称呼。 “赶紧问。”他都替她着急。 她却不急着开口。 北风如刀卷,屋外有雪团轰然坠地,她望着窗外黯沉的天,想到如今国号为宋,一时想起自己在武当的时候,听张三丰零星说起过一些陈年旧事。 宋、辽、金、元…… 她屈指扣着桌面,觉得自己有必要确认一些事:“如今边境局势如何,陈兄可知?” “……”似乎没料到她会有此一问,陈斩槐闻言微愣,片刻只发出一声叹息:“局势如何,你昨日不是已看到了吗?” 军需连年不足,辽军侵扰,若只靠发到手里被层层剥削克扣了大半的军饷,莫说作战,连自己这张口都填不饱。 “好在守备昨夜找到了为朱勔所扣的一部分军需物资,虽不过只剩十之一二,到底比没有来得强。” 陈斩槐道:“至于你问我辽人金人的情况……我出身绿林如何能知?真要问起来,恐怕不会有人比守备更清楚。” 宋雁归微微沉吟,以拳抵掌,露出恍然神色:“你说得对。”说着起身往外去。 “你去哪里?” “守备府。”她一脸理所当然。 “等等!”陈斩槐一把拦住她,他很怀疑眼前人的脑子是怎么长的,他气笑:“你疯了?!你知不知道此刻全城的官兵都在缉捕你。你倒好,自投罗网?” “陈兄,”她打断了他的输出,目光坚定:“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她负手看他,眼里映着烛光,笑。 “你……”陈斩槐一时为她目光所摄,哑然失语,竟也忘了阻拦。 至于守备,当他批完军报,披着霜色回到府中,见到戴着面具负手站在窗边的青衣人时,和陈斩槐一样,以为自己年老昏花出现了幻觉。 但守备毕竟是守备,他倒没觉得宋雁归是疯子,只因他隐隐觉得手下能找到那虽不足一二成但毕竟尚在城内的军需物资,或许与眼前之人脱不了干系。 此时的他还不够了解宋雁归,但很快宋雁归就会叫他大开眼界。 “大人别拘束,”青衣人转身,面具下的声音清亮悦耳,竟是个女子的声音,她自桌边惬意坐下斟一盏清茶:“请坐。” “……”这是我府上还是你府上? 狄秦失笑,捋了捋白须,想她若要杀他,无需多此一举;而他若此时唤人,不过徒增死伤,遂上前拂衣落座,径直问她来意。 虽常年镇守雁门关,但江湖之事他亦非两耳不闻,可他无心介入江湖之事,因此无论她说什么,提什么条件,他都不打算答应。 他是名将狄青的后人,虽如今寂寂,行事却从不敢辱没先祖之名。 可他没料到她会问他边关外患,辽金孰强孰弱。 守备府的烛火彻夜未熄,没人知道这一夜青衣人的出现,自然也不会知道发生在一夕间的长谈。 直到一个多月后,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为人重伤昏迷不醒,已经成年的皇子们为争皇位内斗不止的消息传回雁门关,与这个消息一同传回来的,还有守备府狄秦的桌案上,朱勔里通金国的证据。 很快,这几则消息就如同插了翅膀般传回汴京,朝野上下,一片震动。 还不等皇帝赵佶追究,闻风而动的蔡京已经第一时间撇清了自己与朱勔的关系,叫以太傅诸葛正我为首的清流一派无半点把柄可抓。 朱勔已死,杀他的人还没找到,但有了板上钉钉的通敌罪证,赵佶也无意再追究他被杀一事。而对于诸葛正我来说,金国近年来背辽自立,崛起扩张之势殊让人心惊,这一番变故,无论出自金国内部还是外部仇敌之手,都只对大宋百利而无一害。 只有一点。官家火速命诸葛正我加强宫中戒备,以护卫自身安全,更恨不得叫他久居宫中,寸步不离。 诸葛正我不由哭笑不得,在谋求身家性命周全一事上,他们这位天子举一反三,比谁都敏锐百倍。 庙堂之外的地方,几方势力关心的重点尤有不同。 “无邪,这件事你怎么看?” 金风细雨楼,裹着猩红大氅的年轻男子面色青白,在料峭的寒风里凭栏而立,分明久病沉疴,却总叫人忽略他其实是个身中七八种毒的病人。只因他站在风雨里,如同一把出鞘凄迷的刀。 此人正是如今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他没说哪件事,但身为楼中总管的杨无邪从来深明其意: “不是迷天七圣。”他说话慢条斯理,每一个字都似经过深思熟虑:“三家之中,迷天盟得到消息的时间最晚,朱勔被杀一事经官家轻轻放过,故而迷天盟还没来得及反应,此事便平了。” “据属下所知,迷天六圣中有三人这数月都未曾离开过汴京城,另外三人大约两个月前陪同关七离京南下。” “南下?” “是,”杨无邪道:“往西南蜀中一带去了,依属下之见,是为求医。” 求医,自然是为了治关七多年前与六分半堂雷阵雨一战中,被炸伤的脑子。 苏梦枕:“既是南下,便不会出现在北地雁门关。”他幽幽道,脸上浮起一丝笑:“依你看,杀朱勔和重伤完颜阿骨打的,会是一个人吗?” 他没等杨无邪回答,只负手凭栏远眺,为苦药味浸透的喉咙里咳出一声笑,如墨的瞳仁如同烧着两簇寒焰,他真切地笑: “不管是不是一个人,我都很想有机会能见一见。” 杨无邪担忧地看向红衣人消瘦苍白的面孔,心里微叹,知道依对方的性格多说无用,便只顺着他的话头道:“只观其行事,似友而非敌。” “头疼的不该是我们,而是雷损和六分半堂。” 第77章 ———— “雷总堂,狄大堂主叫属下传回消息。” 六分半堂内,枯瘦却不改气度威严的中年男子坐于上首擦拭着从不轻易出鞘的宝刀,眼皮不抬:“说。” “两个月前,我堂泗水一带的舵主追杀‘水蝎子’陈斩槐至雁门关一带,无功而返。” 雷损擦拭的动作微微一顿,满城都在传朱勔被杀、完颜阿骨打遇刺一事,今早,蔡京已派手下之人与他通气相商,似有意要借六分半堂之手,铲除此人。可偏偏这时候,狄飞惊却叫人给他带回了这样一个看似无足轻重的消息: “说下去。” “陈斩槐,改名换姓为宋十六,堂中弟子不久前有人见他曾出现在雁门关内,与一名青衣人往来。” “……青衣人?” “是。那日于雁门关城楼杀朱勔的人,正是一名青衣人。”那弟子道:“狄大堂主已命堂内弟子尽全力搜寻陈斩槐的下落。” “我知道了。下去吧。”雷损眼微阖,语气平静。 “是。” 找到了陈斩槐,就很有可能可以搞清楚青衣人的身份,不管他是迷天盟还是金风细雨楼的人,总之是对六分半堂有威胁的人,似敌而非友。 巧了,蔡京也想要他人头。 可惜无法得知金国内部的情况,无法判断杀朱勔和伤完颜阿骨打的是否是同一个人。 若是,不到万不得已,他无意正面与此人起冲突。但……雷损陡然睁眼,眼中爆出精芒:但若真到那时,亦可用他手中的刀,会一会此人。 ———— “宋、雁、归。” 汴京城歌舞升平的温柔乡里,玉面朱颜、浓眉星目的俊秀青年挥退来报信的下属,卧在美人膝头,手里捏着夜光杯,一字一顿,摇晃的琥珀色酒液撒了一地。 “小侯爷人在玉娘这里,偏嘴里唤着别的女郎名字,玉娘可不依。”美貌的歌姬一脸娇嗔地轻言推搡。 青年笑:“哦?”下一秒天旋地转,歌姬便为青年揽在怀里,以口渡去酒液,在后者的嘤咛回应里,目光冰冷地扭断了她的脖子。 “阿嚏!”荒山夜路上骑驴赶路的某人揉了揉鼻子:“谁在想我?” ----------------------- 作者有话说:会京师!和陆小凤世界不同,小王很快会出场的,这一把他在别的地方搞事。 立场不同,但所有人都在找小宋[狗头] 陈斩槐,《温柔一刀》破板门一战之后迷天盟分崩离析,在1234圣纷纷倒戈奶茶店和洗浴楼时,唯一站出来不愿倒戈离开的一个人,那一刻光芒胜过所有主角。我喜欢这种愚蠢。(非贬义) 第80章 客栈遇险 沂蒙山道,大雪倾覆。 北方初春时节的最后一场大雪来得又疾又紧,积雪封路,正在赶路的某人缩着脖子往手心呵气,厚重软和的灰袄将自己裹成了个球,背上尤自背了个青色的包袱。 雪渐渐大了起来,胯/下的驴子晃着脑袋,鼻孔里喷出两道白烟,四蹄踟蹰徘徊不前,这就是累了不愿再往前走了。 “哇好家伙,脾气比我还大。”灰衣少年挑眉正了正兜帽,兜帽下是一张苍白的脸,却唯独有一双湛然明亮的眼睛,她细声微咳,抬眼见前方遥遥坐落着一间小客栈。 “风雪小筑。” 她念出匾额上歪歪斜斜刻着的字,苦恼挠头:“不行啊我们没钱了,住不起客栈。” 驴似乎听懂了她的话,在原地烦躁地拿蹄子刨雪,似乎铁了心不愿绕道离去。 “好吧好吧。”灰衣人翻身踩到雪地上,抻了抻手中“批卦算命”的幡子,牵着手底下这头犟驴,迈着轻快的步子朝客栈走去。 “吱呀——”破朽的门扉嘎吱作响,风雪呼啸,灰衣人压抑着咳嗽,伸手掀开布帘,一只脚迈进店中。 “请问——” 话还没说完,三枚铁蒺藜擦着她耳廓“哚哚哚”钉入门框,白衣剑客犹在滴血的剑尖离黑衣大汉的喉咙不过三寸,在他背后,一柄软剑如蛇吐信一般,正卷向他的背脊。 屋内陡然一静,数十道带着凶意的目光齐刷刷扫向门口这不知哪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不速之客……的脚下。 脚下软绵绵的触感提醒她踩着了一具尸体,嗯……大概是这些人的同伙。 “噼啪——”炉内的柴火恰此时发出响声。热气熏在脸上,一同扑面而来的还有屋子里淡淡的血腥气。 灰衣人默默把后半句“住店可以赊账吗”咽了回去,收起“批卦算命”的布幡,一同默默撤回的还有踩在别人同伴尸体身上的脚。 “咳咳,要不……我等诸位打完了再来?” 一阵诡异的宁静。 “噗。”被数十人包围在正中的白衣剑客闻言饶有兴味地看向灰衣人,剑眉微挑,低笑出声,一手纵剑不慌不忙地将身后偷袭而至的软剑劈成数截,反手捣穿了黑衣大汉的喉咙,血雾喷薄而出! 眼见数十人围攻仍落了下风,分舵的兄弟死伤太半,持鞭的黑衣女子恨声道:“孙笑花!我六分半堂此行无意与你为敌,你骤然发难是在发什么疯!” 白衣剑客闻言哈哈大笑,笑声里满是狂放狷介,他笑:“怎么,只许六分半堂的人做蔡京朱勔的狗?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要去追杀那于雁门关杀朱勔的青衣人?孙某看不惯,就要与你们为敌又如何?” 偷摸转身欲走的灰衣人闻言脚步微顿,不妨猛地朝后一个趔趄——原来是手底下那头犟驴为血腥气所激打了个响鼻,自她手中挣脱了缰绳,转眼便头也不回地跑出了二里地,身影为大雪吞没,只听到风中传来一声声“快活”的嘶鸣。 !!她花了足足十贯钱买的驴! 灰衣人肉痛地捂脸叫出声,这一声再次成功吸引了屋内人的注意,她缩了缩脖子,眼神发虚:“咳咳,抱歉,打扰诸位雅兴了,我这就走。” “谁都别想走!”黑衣老人沉声怒喝,手中长鞭挥出,劈向灰衣人! “不是吧大哥,我又不是你们要找的那什么青衣人!”手中“批卦算命”的布幡朝前一掷,整个人狼狈地朝后跌倒在地,这一掷、一跌恰好躲出长鞭的攻击距离。 “呵,臭算命的!就你这痨病鬼自然不可能是!”黑衣老者冷笑着看向地上不堪的灰衣女子,很快收回目光,浑不将她放在眼里,全力与众人困杀那白衣剑客! 白衣剑客出剑,他的剑和他的人一样桀骜不驯,快若雷霆。 一把一往无前,势比万钧的剑,最可怕的还是他的剑气,锐无可挡,仿佛能够荡拂天地的剑气。 被排除在外的灰衣人躲在安全地带看得津津有味。 在这股剑气之下,六分半堂此次行动中还活着的人又倒下了数个。 站着的人已为数不多,可他们仍不退。 白衣翻卷,孙笑花自残破的包围中杀出,没有人上前阻拦,冲天的剑气,谁阻拦,谁就死。 于是他杀出,就在灰衣人意犹未尽暗道可惜的时候,视野倒转,天旋地转间她已为人夹在腋下,只闻“吁”一声长鸣,整个人被掼上马背。 “驾!”高高扬起的马背上,灰衣人只觉五脏六腑都被颠得移了位……想骂人。 “今日就到此,不打了!” 头顶传来孙笑花疏狂不羁的笑声,她艰难地转头朝后望去,零星站着的几个黑衣人身后,遥遥出现另一片黑影——是增援。 难怪他们不退。她眯着眼暗道。目光遥遥和黑影中唯一的一抹白相撞:那是一个低着头的青年,他一出现,周围的人俱毕恭毕敬。他似乎说了句什么,挥退众人的同时抬眸似乎淡淡看向她的方向,目光温和,波澜不惊。 嘶。有点邪门啊这个人。 灰衣人暗自嘀咕着收回目光,终于在不知多久之后,在她濒临极限之前,白衣剑客大发慈悲地提溜着她后领一把放下马,由她去艰难地扶着树干喘气。 白衣剑客牵好马,娴熟地生起火堆,招呼她过去坐。 灰衣人抬眸,山神庙。很好,从刀光剑影的小客栈到了露宿风雪山神庙,果然很匹配她穷鬼的气质。 白衣剑客将剑和琴一并放下,自在慵然地伸了个懒腰,他笑,笑容风流浪荡:“你别怕,那些人不会追来,就算追来也不是我的对手。” 她闻言耸了耸肩,席地而坐,有气无力地道:“咳咳,孙兄,有没有一种可能,”她斟酌着语词,竖起一根手指:“他们就不是冲着我来的。” 至少在他们没发现什么不对劲前不是。 化名“孙笑花”的孙青霞闻言一噎,怎么和他想象中的感激涕零或惊慌失措乃至投怀送抱不一样呢…… 他很快调整了心态,掩唇微咳着转移了话题:“你的身子看起来很不好。”事实上未免她是六分半堂的帮手,他刚才趁乱确认过一件事:眼前之人脉相虚浮步伐沉滞,的确是久病之人。加上她面色苍白如纸,原本清秀的容貌便多了股叫人怜惜的病弱之态。 第78章 而孙青霞,向来是怜香惜玉的。 灰衣人却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她像是在走神,脸上忽而恍惚沉思忽而恍然大悟的表情也叫孙青霞看不懂。 她在沉思什么?恍然什么? 灰衣人,也就是宋雁归,她想的是: 原来和狄将军还有陈斩槐分开前,他们说她此去皇帝虽不会追究她杀朱勔一事,但她杀朱勔,后又传出朱勔通金的罪证,一定还会有人暗中追杀于她。他们怕她手中还有别的证据,牵扯出别的谁来。 “守备是想以我为饵,看能钓出什么鱼来?” “不,”狄秦不赞成她冒险:“到此为止,剩下的事你就别管了。” 她挠头,想到她和那位金国皇帝过招时说漏嘴的名字……不由心虚望天。 不过,她还是吞下了早前从王怜花那里顺来的“沉梦”,他早些年在洛阳无聊时制的一味特殊的药,可以叫服下此药的人看起来病入膏肓,在脉相上毫无破绽。 加上她早已领悟了先天死意,于装病装不会武功一途,可谓经验丰富、天赋异禀。 一路上改变行装还没有遇到尾巴,多亏了这一番费心。 “咳咳咳咳,”她一阵猛咳,一手捂着胸口,手背青筋凸起。 “沉梦”,王怜花这药有点东西,总叫她喉咙一阵阵发痒。此时的她心中得意,浑没想过之后王怜花见她如此时的反应,此乃后话。 单说现在,她这般模样落在孙青霞眼里且是另一副光景。 病恹恹弱不禁风的灰衣少女,咳落泪来,眼角微微泛红,恰似寒梅绽于雪间的凄艳,偏气度从容自如,不知风月更堪怜。 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 “王怜花。”她眨了眨眼,一脸真诚道。 孙青霞眼波微微一动,笑意温柔慵懒:“你我一个笑花,一个怜花,有趣有趣。” “都是缘分。”宋雁归摆了摆手,笑呵呵点头,转而问起另一事来: “说起来,听孙兄刚才与那六分半堂的人过招时所言,是知道了他们的什么计划有意阻拦吗?” “不错,”说起正事,孙青霞收了些许风流神色,却露出个戏谑的笑来:“说来我与这朱勔算得上老熟人。” “怎么个熟法子?” “我杀了他的侄子。还差点杀了他弟弟。” ……总觉得他和她理解的不是同一种老熟人。 “果然……很熟。”她喝了口自带的茶水,艰难附和。 孙青霞放声大笑:“想他朱家曾在江南一带悬赏二十万两黄金,加之以应奉局督运使的官职和半座太真阁,要取我性命。” “噗——!多少?!”宋雁归不可置信道。 “唔,”他摩挲着下巴轻笑:“一开始是十二万两黄金,因为没人成功,这才加至二十万两。” “可惜……人都被我杀了。”他侃侃而谈:“结果没想到这朱勔在雁门关被……青衣人所杀,哈哈哈快哉快哉!” “江湖事江湖了,六分半堂受命要杀此人,我决计不会让他们得逞。我此番来,本就是想见一见此人。” “有孙某在,谁也别想动她。” 他目光灼灼,被他这番目光看着的女郎便没有不动心的,何况他此番话的确发自真心。 然而宋雁归……她满脑子只循环听到了“悬赏二十万两黄金”……为什么,为什么满江湖只有追杀她的,却没有人来悬赏她?! 别说二十万两……二十两也行啊! ----------------------- 作者有话说:补了《四大名捕斗天王》的小说,关联人物出场!杀了朱勔的人,孙青霞必要见一见的。他在温书里确实是挺古龙式的人物嘿嘿。 纵剑魔星——孙青霞。 第81章 相思 巴蜀多山。 壁立千仞,深涧百丈,密林深深。 刚下过雨,潮湿多瘴的空气里弥漫着浸透骨髓的寒意。 崖壁旁倒悬的卧牛石上,山风高举处,有人绯衣墨发,面前架着一把七弦琴,广袖滑落,玉白手指拨弦,吟猱、抹挑,《秋风辞》的曲,空谷回音,闻者听之忘俗,偏又能勾起满腹怅惘情思。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注1) 在离他不远的地方,面容清俊苍白的黑衣男子双目微垂,黑发垂落眼睑,不发一语,看起来不过二三十的年纪,却给人一股莫名奇异的矛盾感,就好像他真正的年纪应该并不止于此。 他安静地坐在木制轮椅中,如果不是还在一呼一吸,似就要与天地融为一体。 但就在刚才,在听绯衣男子弹琴的时候,他耷拉在木制扶手上惨白的手微微抽动,空洞的眼中逐渐泛起些微涟漪。 一个苍白空洞的人,竟也会为琴音哀思所动吗? 他经历过什么,又在听到这琴音时想起了谁? 只是很快,黑衣男子脸上的迷茫之色渐为一股寻不到出路的暴戾之气所替代,周身杀气渐显,他抱着头疼欲裂的脑袋,发出痛苦烦躁的压抑低吼声。 “不好!七爷要失控了!”遥遥站在身后屏息旁观的三人中,其中一个见状不由凝眉低声惊呼,与其余二人对视一眼,三人极有默契地纵身上前,合力试图阻止轮椅中黑衣男子发狂之势。 只和之前那次一样,三人为一股强大内劲反震开去,跌落在地的同时,已来不及阻止黑衣男子挣开绳索,他猩红的眼里是凌厉战意,如箭离弦一般朝卧牛石上的绯衣身影推出数掌,左右交替快出残影! 这样的一掌,只一掌,多日前就差点教身在近旁猝不及防的闵进受了重伤! 他甚至还没使出他的绝技! 绯衣男子却仍纹丝不动。他继续拨弦,这次奏的是《凤求凰》。 黑衣男子倏地停住,杀气消散,他撤掌,脸上浮起恍惚之色,他注视着绯衣人手下的琴,又似目光无所着落,在看着虚空之外别的谁,口中念念,竟如孩童般发出一声呜咽,凄怆地落下泪来。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注2) “小白……小白!你在哪里,小白!” 琴音之中被人为灌注了内力于其上,拨挑之间,牵动愁肠百结,惹人心恸欲碎。但偏偏又隐隐有一道清音上下沉浮婉转,得使灵台空明。 旁观的三人趁黑衣男子心神失守之际,配合以迷药制住他的同时将其搀扶着坐回轮椅中去。 ——这样的情形,数日来已反复多次,三人做起来有条不紊,驾轻就熟。 琴声停。 三人松了一口气,其中最为年长的闵进朝绯衣男子抱拳致歉:“抱歉,宋先生,刚才是我三人护卫不及,险些教先生受伤。” 此时若有人认出闵进其人,同时还看到他对着绯衣青年恭敬有礼的模样,少说也要惊掉下巴。 “金面兽”闵进,和他身后年纪稍轻的两名青年,“开心神仙”吕破军和“毒手摩什”张纷燕,在江湖上声名赫赫,名声颇响。然而少有人知他们其实分别是迷天盟的二圣主,五圣主和六圣主,也是迷天盟中对关七最忠心耿耿的三人。 除了关七,江湖中还从未有人曾得到过闵进这样的礼遇。而眼前这位“宋先生”之所以能得此殊遇,当然也是因为关七。 这几年来,他们三人在汴京延请名医,却只眼见群医无策,关七的伤久治不愈,还得提防有心之人浑水摸鱼。而失了关七统辖的迷天盟日益人心涣散,盟中除他们之外的其他人各怀心思,三人终于于数月前决定带着关七一路往西南寻医。 与其坐以待毙,不若火中取栗。 在蜀中唐家受挫之后,三人心灰意冷,病急乱投医寻到了苗疆精通蛊术的大祭司,不想对方见关七神智不清竟暗中施蛊欲将其制成蛊人。 关七虽终日浑噩,到底也偶有清醒之时,他一掌拍死了大祭司,可体内蛊毒发作,终在回程路上骤然发狂。 关七修炼“先天破体无形剑气”已久,普通绳索根本束缚他不住,而他们三人一路行来亦不愿以精铁等物折辱关七,故他发起狂来,他们三人联手亦制不住对方。 而彼时的关七似哭似笑,神情恍惚,他一边嘴里念着“小白”一边不知收*敛地释放着体内乱窜的真气。 眼看就要命丧当场,却自林中传来一声模糊不清的女声:“我在。” 关七闻声恍惚了刹那,杀气微微一滞。 突然出现的是一名绯衣男子,唇边一片竹叶吹奏的清心曲,教关七恍惚了片刻,杀气减弱,下一秒,绯衣人袖中银针疾射,封住关七穴道,后者晕厥过去的下一秒,身躯为年纪最小的张纷燕接住。 “你!”暴脾气的吕破军眼见关七被连番偷袭,一时怒不可遏,正要上前与绯衣人动手,被闵进伸手拦住。 “针在睡穴,七爷没事。”张纷燕素有急智,第一时间确认了关七无碍。 第79章 而且若非此人出手,他们三人刚才或已性命皆丧。 “多谢阁下出手相救。”闵进抱拳顿首,回过神来的吕破军汗颜抱以一拳,张纷燕扶着关七微微点头致意。 闵进:“在下闵进,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绯衣男子,也就是王怜花,闻言眼波流转,脸上尚有未消散的惺忪睡意,他微微沉吟,笑道: “我姓宋。”却没说自己叫什么名字。 宋?武林十三家中没有宋姓。闵进心念陡转,面上只道“失敬”。 王怜花懒懒道:“这人中了三尸神蛊,脑子先前还受过伤,眼下半傻半癫。你们若还想活命,趁早脱了手去,否则下次他再发起狂来,可没这么好运气。”说罢便要走。 却不知这一番话听在三人耳中如石破天惊。 关七的脑疾尚且不论,只说这蛊……他们数日前寻到蜀中唐老太太,对方着实费了番功夫才识得这蛊的由来,可对如何解蛊,也是爱莫能助。 可眼前这人仅凭一眼,便辨识出了这蛊的来历,更遑论刚才琴音奏曲,银针封穴,以他们三人的多年眼力,可确信此人内力深厚、所学驳杂,堪为当世翘楚。 “这位宋……先生。”闵进急切道:“可否劳烦您,为七爷解蛊。闵进愿万死以报。” “我等愿万死以报。”吕张紧随其后道。 王怜花微微顿足,自袖中抛出一粒药:“清水吞服,半日即愈。” 在闵进迟疑的神色里看出他的顾虑,王怜花轻摇折扇,换作从前必要忍不住出言讥讽,或是作壁上观看戏,如今么……他心中有挂念,便无所谓了。 闵进咬牙:也罢,赌一把!遂掰开关七的嘴,托着他的颈项教他咽了下去。 眼见关七原本痛苦的神色逐渐消退,那蛊虫急不可耐地自他耳中滑出,化作一滩血水。三人喜不自胜,朝王怜花郑重拜谢。 “既如此,诸位告辞。”王怜花微微颔首,迈步欲离,三人中吕破军性子最急,他按捺不住道: “宋先生,我七爷多年前与人交战,头为雷火所伤,您……可有办法治吗?”神情间俨然将神乎其技的王怜花视若救命稻草。 “不能。” 他虽愿好意提醒,可还没到好心泛滥的程度,何况他还要去汴京城找一个小混蛋。 “宋……”吕破军还欲再劝。 “算了老五。”闵进摇了摇头。 “小白……小白你在哪里?” “七爷!七爷你醒了?” “小白……”关七眼神迷茫无助之色益盛,只口中喃喃,呼唤着一个不在此地之人的姓名,有如孩童丢失了心爱之物,羚羊挂角,遍寻不得,心如刀割。 他的目光遥遥与王怜花相触,王怜花在他的眼里,恍惚看见了曾经那个同样失魂落魄的自己。 他心中微微一动,这才有了眼下与三人合力一试的场景。 只不过……仅凭他们三个,还是太过勉强了。 他好心施救,可也要确保伤者配合才行。 王怜花眼皮微抬,鸦色睫羽下密密覆着一双含情目,他按住琴弦,薄唇微掀: “你们该明白,眼下仅凭你们三人之力,是无法控制住发狂时的他的。而我若要为他医治,须得有与他实力相当的人从旁助阵,确保他不会中途发狂,祸及自身。” 三人面露难色,可面面相觑,一时想不到可堪相助之人。 关七的实力很早便已独步江湖,即使后来走火入魔也并未回落,而江湖中或与之实力相当的隐世高手倒也并非没有。 自在门大弟子、诸葛神侯的师兄懒残大师,被誉为天下第一高手的方歌吟,武功鼎盛时期的“凄凉王”长孙飞虹……至少这三人的武功,应不在关七之下。 可这些人不是隐遁不出踪迹难觅、便是与关七非亲非故,而凄凉王更是如今人在刑部大牢被关着,凭他们,还请不动这些人出手相助。 闵进拱手,硬着头皮道:“宋先生你放心,真到那时,大不了拼上我这一条命,也会互您周全。” “再加上我们。”吕破军和张纷燕毅然道。 王怜花叹气,似乎因完成了某种试探而觉无趣,整个人懒洋洋道:“我要你们的命做什么。” 他望向远山苍茫云海间迸发的点点绿意,冬去春来,群雁北归,道:“不如我们先回汴京。” 在几人困惑不解的目光里,王怜花轻抚琴弦,微笑:“我们去汴京,等一个人。” 花瓣随风飘落,被他轻轻拢在掌心。 ———— 柴火噼啪作响。 宋雁归此时也在看一架古琴。 焦尾蛇纹虎眼赤壳琴。 名字太长她记不住,便叫它焦尾琴。 这是孙笑花的琴,让她代为保管。 大雪封路,需得一两日雪化之后方可通行,山中无人,干粮也吃得差不多了。一个多时辰前,他说他去找些吃的,叫她在山神庙中等他。 于是她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拨了几下琴弦。 奇怪,没察觉这琴的特异之处。可剑客背着这么大一把琴,它怎会是普通的琴? 一定有什么别的机关。 宋雁归裹紧了灰袄,托着腮搓手,伸爪继续好奇琢磨这琴的奥秘。 “铮!”一根琴弦被大力勾断,宋雁归低呼一声,手忙脚乱地试图修补被自己挑断的琴弦。 忽然“砰”一声巨响,山神庙破败不堪的门承受不住突然剧烈的冲击,宋雁归猛地弹起,做贼心虚地率先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打着山鸡还是野兔?孙兄回来得真快啊哈哈。” 她转身回头,没等到孙笑花的回应,却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气。 “孙兄。”她眉头微微皱起,快步上前看向明显受了伤的孙笑花,他原本干净的白衣上多出几道被割破的口子,好在只是些皮外伤。 是六分半堂的人追来了?不对,那些人还不是他的对手,除了那个看不出深浅的白衣人。 “恐怕我们得走了。”孙青霞浑不在意地背上琴,没注意闯祸的某人背着他偷偷松了口气。 他的确没来得及注意到琴弦的问题,来不及多做解释,只握住她手腕,拉着她往外去。 “恐怕你今天哪里都去不了!” ----------------------- 作者有话说:两个注,分别出自李白的《秋风词》和司马相如的《凤求凰》,均为节选。 可以猜猜看,最后叫嚣的是哪边来人,哪方势力。 第82章 错付 孙青霞闻言身形骤然紧绷,偏剑眉微挑,露出不可一世的笑:“我说谁呢,原来是邪剑袭邪。” “孙堂主,你一言堂的狗叫得这么大声,你做主人的也不管管?” 被点到名的中年男子但笑不语,只握着枪,眼底似温实寒,涌动着某种诡异的气息。 孙疆看着不太对劲。 这两人什么时候跟在他后面的?还是说自从他在山东现身,就一路尾随?可如果是这样,他不可能没有察觉。 “会不会是六分半堂,将我们的行踪出卖给了他们?”宋雁归小声推测。 孙青霞睨着眼,目光冷冷扫向拦在面前的两人,不动声色地将宋雁归挡在身后,正无声的对峙,却在听到她的分析后忍不住失笑:她倒每次遇事都很镇定,还有闲心分析。 不过仔细想想,还真有这个可能。借刀杀人么……可偏偏来的是孙疆。 孙疆作为山东神枪会孙家一言堂的堂主,原本也出身神枪会“拿威堂”的孙青霞和对方的确在早年间有个不算过节的过节,而那件事后来也成了孙青霞愤而脱离神枪会的导火索—— 只听孙疆冷冷道:“淫/魔,你多年前轻薄侮辱我夫人,这笔账,如今也该到了清算的时候了。” 孙青霞闻言气急反笑,只觉荒谬:“孙疆,你我皆知道那不过是谣言,你当日都不信,如今竟会信?”是抽的哪门子疯? “堂主,不必与他所费口舌,你我联手擒了他便是!”袭邪拔剑,一贯冷静沉着的杀手此刻竟难掩兴奋贪婪。 他看向孙青霞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人。 孙疆亦出枪,孙青霞自是不惧他们二人联手,只有些后悔教身后之人卷入他的陈年破事了:“藏好了。” 他可没觉得自己会输,一路进攻,纵剑三十三式,他携一剑一琴,与一剑一枪战至一处。 宋雁归依言找了处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躲好,若有所思地观望着战局。 刚才那人说“擒住他”,而非“杀了他”,还有那堪称变态的贪婪目光,宋雁归抖落一身鸡皮疙瘩:奇怪,他们是想抓了孙笑花做什么吗? 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孙青霞的剑气确实很好,锐不可挡,势如破竹。还有他的琴,原来琴身之中藏有火器,威力惊人。嘿,她就说有机关。 眼看在孙疆和袭邪联手进攻下,他不仅不落下风,甚而隐隐占据了上风,他的剑几次擦着孙疆的胸膛划过。 第80章 宋雁归都想暗暗为他叫一声好了。剑气很好,剑法也很好。 直到他的剑眼看要刺穿孙疆的咽喉。身后突然有另一柄剑加入。 “小心!” 宋雁归及时发声提醒,颇熟练地举起破损的门板狼狈躲开袭邪朝她发出的数枚暗器。 而孙青霞,孙青霞在宋雁归的提醒下躲过突袭而至的一剑。他认出了来人的剑法,正因为认出了这剑法,竟自手臂被划伤。 他举目不可置信地看向这突然出现的剑客。 那是他少时在神枪会唯一的朋友。 和他一同弃枪而学剑的至交。 ——公孙扬眉。 对方回避了他看过来的目光。 “啪嗒——”剑尖有血滴落,黑色的血。 谁的血? 孙青霞看向自己的右臂,眼前一阵眩晕,他以剑拄地。 自始至终回避着好友目光的公孙扬眉见状竟也大惊,他看向自己的剑身,在阳光下竟泛着幽幽蓝光,他朝袭邪急斥:“你在我剑上涂毒?!” 袭邪大笑,笑声浸透了恶毒的气息,他并不否认:“难道你能看着自己的岳丈被这淫/魔所杀吗?” “扬眉,你做得很好。摇红没有看错人。”孙疆拍了拍剑客的臂膀,就要绕过他去擒孙青霞。 不妨一柄剑挡在孙疆身前:“我没说你们可以带走他。”公孙扬眉厉声道:“我知道你们打的什么主意,我不会让你们带他走。” 他之所以出剑,只是不想叫孙青霞真的杀了孙疆。 孙疆朝袭邪暗暗使了个眼色,倒是给在角落里冷眼旁观的宋雁归看了个正着。 袭邪阴测测笑:“堂主的意思,这淫/魔和摇红小姐,你只能保一个。” 公孙扬眉闻言愕然,他不可置信地看向孙疆:“她是你亲生女儿!” “……亲生女儿也不能阻挡我的霸业!谁都不能!”孙疆面上短暂闪过挣扎之色,很快为一股莫名的狂热所取代。 公孙扬眉踌躇着拦在孙青霞身前,没有退开,一边是自己的挚友,一边是自己的爱人……他握紧手中剑,怎教情义两难。 “咳咳,那个,要不你们先商量,人我就先带走了?” 三人正僵持,冷不丁自后方冒出一个陌生的声音。 公孙扬眉身后,不知什么时候,中毒几近昏迷的孙青霞为裹着一身厚重棉袄的灰衣女子扛在肩头,她苍白清隽的脸上露出个和气的笑容,眉眼弯弯,显出十分生动。 “……”这人什么时候冒出来的?哦对,这人是孙青霞的女人,刚才他们完全将这个人忘了。 但是现在,她存在感强得叫他们想忽略都忽略不了。 “三、二、一。看来诸位没有异议,那么告辞。”她笑嘻嘻道。 “……”瞧她刚说什么,莫不是个搞不清状况的傻子。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袭邪,他声音冰冷如淬了毒:“找死。” 他此刻正想杀人,孙青霞留着还要用来研究不能杀,公孙扬眉也暂时杀不得,那就用这个女人的血祭他的剑。 他出剑,剑锋携阴风阵阵,邪剑,剑如其名,是一柄透着阴邪之气的剑。 剑锋直逼灰衣少女的眉峰! 一寸! 劲风所及,吹动她眼前黑发,她睁眼! “啊!” 孙疆和公孙扬眉只看到袭邪仓皇大叫着弃剑跌倒在地,身体在地上抽搐了两下,转瞬竟没了气息。 两人大惊! 可和公孙扬眉只是惊讶不同,孙疆的枪下一秒已经朝宋雁归的面门袭去! 公孙扬眉来不及阻止,他只来得及抓住孙疆的一片衣袖,然后,眼睁睁看他落得和袭邪一样的下场。 刚才还盛气凌人的一枪一剑委顿在雪地之中,孙疆和袭邪恐怕做梦也不会想到这里竟会成为自己的埋骨之地。 可他们只是看了那女子的眼睛!她甚至驮着孙青霞没有出手! “怎么回事?”耳畔传来宋雁归困惑的声音,她望向震惊失神的公孙扬眉,一脸无辜: “他俩胆子这么小的吗?居然被我一眼给瞪死了?” 公孙扬眉:“……”一时无言以对。 很难相信神枪会“一言堂”叱咤风云的堂主孙疆和东北第一杀手袭邪竟真的这么轻易地死了,死在这样一个人手里。 他连她如何出手、何时出手的都未能看清。 但事已至此……他叹气,收剑上前:“我帮你。” “理应如此。”宋雁归笑,顺势将昏迷的某人交给对方背着,掩袖一阵猛咳。 公孙扬眉见她不顾自己沉疴,自孙疆和袭邪两人身上翻翻捡捡,不由感慨她对好友一番情真意切,想到自己刚才失手所为难免心生羞愧。 这羞愧压得他几乎抬不起头。 “找到了!”她自孙疆衣襟中翻出一瓶药,放在鼻端嗅了嗅,确认无误,快步上前尝试掰开孙青霞抿紧的唇。 尝试失败,她歪了歪脑袋,举拳暴力敲了对方一记脑门,孙青霞自昏迷中本能的呼痛,她趁势成功将药灌了进去。 公孙扬眉:“……” 他目光复杂地看向不远处孙疆的尸体,解药是从他身上找到的,也就是说,往他剑上涂毒,是出自孙疆的授意。枉他还以为对方仍保有人性……一时又想到不知所踪的爱人,公孙扬眉心头微微发沉。 孙青霞服了药,脸上的青紫色很快消退了下去。公孙扬眉松了口气,心头羞愧却未能消退半分,虽不合时宜,却忍不住想和素不相识的灰衣女子剖白些什么,好像只要这样做,自己就能勉强觉得心安。 只是他刚要开口,对方却似早有预料地打断:“你不必和我解释什么,”她说:“那是你和他之间的事,与我无关。” ……她说得没错。 公孙扬眉苦笑,在确定好友不日就能醒转之后,抱剑拱手作揖:“我已无颜见他,姑娘……告辞,珍重。” 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进风雪之中。 天地浩荡,风雪渐消。 孙青霞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整个人倒伏在马背上,眼角余光注意到侧前方的灰衣身影,是“王怜花”,她牵着马,哼着小调,深一脚浅一脚地行进在狭长的山道之中。 灰色的兜帽上落了点点未散的积雪,只露出苍白清秀的下半张脸,看起来颇有些狼狈滑稽。 “唷!孙兄醒啦。”她转头扬眉朝他笑,露出清澈明亮的双眸。 孙青霞望着她如山泉般温暖纯粹的眼睛,呼吸微微一滞,心头生起一丝陌生的、不合时宜的燥意,他自马背上坐起身,淡淡“嗯”了一声,目光投向山道的尽头。 ……他在看什么?宋雁归疑惑地顺着他目光所及之处望去——啥也没有。 不过,有些事还得叫他知道:“孙疆和袭邪死了,你那朋友应该也是被人利用,他去找摇绿了。” “……摇红。”孙青霞忍不住纠正道。孙疆和公孙小娘的独女,名字他还是知道的。 至于公孙扬眉……他相信对方是被人利用,但也改变不了他朝自己出手的事实。等等,她刚说什么? 他翻身下马:“孙疆和袭邪死了,怎么死的?” “不瞒你说,是被吓死的。”她一脸真挚道。 “……”你是觉得我很好骗吗? 看她的样子是不会告诉自己真相了,这位称自己叫“王怜花”的姑娘。 也罢……每个人都有秘密,就像孙笑花也不叫孙笑花,总有一天她会愿意告诉他她的名字。 刚经历了挚友背叛的孙青霞心中低落,却又因她的不离不弃生出些许暖意,他不动声色地侧过身,目光轻如雪落:“还没问,你接下来要去哪里?” “当然是汴京城。” 她打了个响指,笑答,一想到有人此时或许正在汴京等着自己,她心头没来由地一阵雀跃。 “孙兄呢?此行何往?” 此行恰正打算赴汴京救人的孙青霞闻言剑眉微挑,嘴角噙笑,笑容却轻佻浪荡: “不巧,你我不同路。” “可惜了。”她轻叹,语气里满是遗憾。 孙青霞心头微喜,这喜悦当中有隐隐的自得,他指腹下意识地摩挲着手中剑柄,她会出言挽留他么?可惜,纵然不舍,他还是会拒绝她,毕竟自己从不为谁停留。 然后他就听到她一脸郑重道:“孙兄,一路珍重。打个商量,马可以留给我吗?” “……”孙青霞嘴角几不可察地僵了一瞬。 ----------------------- 作者有话说:是的其实是山东神枪会的人,也和蔡京有点关系,毕竟袭邪是“黑面蔡家”的人。确实不好猜,因为时间线上应该是把这块提前了。(当然温书时间线就看个大概) 孙疆和袭邪,这两个人变态得太抽象了,精神污染,虽然和说英雄主线无关但依然选择在半路上直接做掉,蒽。也算侧面给公孙扬眉和孙摇红(包括公孙小娘)一个好结局吧。 第81章 第83章 风云忽起 天地调元,日月烹春。 春日的汴京城沐浴在晨光里,花团锦簇,商贾络绎,丝竹管弦不绝,米果、酥饼、包子、粥面的清香飘飘荡荡溢向天际,飘向城外。 可城外数里之外的地方,是无尽繁华下笼罩的巨大阴影,那些如同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低弱哭泣,飘散在早春寒气里的孩童的虚弱哭叫和老妪的压抑乞求,充斥在被士兵驱赶看守的流民之中。 春雨绵绵,风却送来油脂的香气,这些自千里之外的江南亦步亦趋赶赴汴京的流民,从一开始的上千人,到如今百无余一。有的饿死在了路上,更多的人被沿途的官兵恐吓或者截杀。 他们之中,很多人原本衣食富足,如果不是朱勔在江南大肆采伐“花石纲”,挤占粮道、盘剥乡里、压榨到了他们活不下去的地步,他们不至于走上这一步。 但凡可以活下去,谁会愿意远离故土、流涉千里? 如今,这十数人到了汴京城脚下,身带刀枪的士兵却几乎是立刻看管住他们不放他们入城。 衣衫褴褛的百姓只能一边啃着泥土树皮,一边仰头闭上眼睛,干裂的嘴唇微微翕动,贪婪地嗅闻着城内飘来的食物香气。 他们只是想活下去。 可他们在天子脚下,离汴京城只一射之地,却和那巍峨城墙里的繁花似锦,隔着鸿沟天堑般的距离。 七岁的阿忆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天没吃过东西了,她发着低烧,迷迷糊糊的,只记得树皮和草根吃完了,哥哥阿龙说出去找吃的,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她想去找哥哥,可阿婆只是把她抱在怀里,枯瘦的手掌温柔地轻拍着她的肩背,唱着独属于江南水乡的歌谣,试图将她哄睡。 她隐隐知道阿兄恐怕不会回来了,可他去了哪里?为什么艰难跋涉到了汴京城外,可高坐明堂的天子却连江南流民泣血写成的陈情书都不愿看一眼? “大人!军爷!我等具是江南良民,此来只为向圣上以血书陈情!朱勔豺狼,大肆采伐花石纲,为祸甚剧,我等倾家荡产活不下去了啊军爷!此乃江南万民血书,只盼能上达天听,望圣上为我等主持公道……” 形容枯槁、须发皆白的老者颤颤巍巍跪倒在泥沼里,嶙峋的脊背似乎被风一吹就断,浑浊的眼里散发着残烛一般微弱的光,他嘶哑地哭吼,以头抢地,不顾额头磕出一片青紫,字字泣血。 年轻的兵卒眼见这血书微微怔忡,刚要开口说什么就被年纪更长的官兵狠狠瞪了一眼,于是那孱弱的同情还没出口就被自己亲手扼杀。年长的官兵恶狠狠啐了一口:“嚎什么丧?!满汴京城都知道朱勔被圣上厌弃,是因为他通金叛国!” 年长的官兵腰挎横刀,刚厉声呵斥了一通,转头便举手歌功颂德道:“应奉局是为皇家办事,如今有蔡相亲自督管!那是天子旨意,圣上恩典,亦是江南之幸!什么江南流民?我看你们不过是一群无耻刁民!赶紧滚!否则看我不活剐了尔等这群匪类!” “朱勔死了……”老者目露惶然,既然死了,为什么圣上不取缔应奉局…… “不,军爷……”老者似乎不愿相信某个事实,跪着向前膝行一步,试图抓住官兵的甲袍。 “晦气东西,滚一边去!”官兵满眼厌憎嫌弃,一脚重重踹向老者胸口,后者痛呼一声,委顿在地上,发出“嗬嗬”地痛呼,一时出气多进气少。 “阿爷!” 阿忆于恍恍惚惚中看到这一幕,不知哪来的力气哭喊着挣脱了阿婆的怀抱,险些摔倒在地上又很快爬起,跌跌撞撞地冲向几乎半死过去的老人身旁。 可她忘记老人几乎就跌倒在官兵脚边,她突然从人群中冲出让官兵本能地反应过来,抽刀捅向来人! “阿忆!!!” 在阿婆撕心裂肺的痛叫声中,阿忆只能呆愣在原地,眼睁睁看着雨幕之中,横刀当空朝自己斩下! “钉!” 分明是春日细雨迷蒙,却恍惚教人以为看到了秋雨黄昏,寒梅凄绝。 红衣翻卷如云,青年脸有病容,在漫天细雨里望着如晦天色,剧烈咳嗽起来。 一个病人,年长的官兵照理说不应放在眼里。可几乎是看到这个红衣青年现身的一刹那,刚才还叫嚣不休的官兵瞬时噤若寒蝉。 他躬身恭敬小心、不免磕磕巴巴地称呼对方一句“苏楼主”,也不去看脚下的断刀,也不管那十数个原本自己想拿来向蔡相邀功的流民,见红衣青年并无相拦问罪之意,逃也似地匆匆离开。 红衣青年没有开口,然原本站在他身后的一名高大威猛的黑衣男子已经挥手命人将干粮和清水、蓑衣一一分发下去。 青年侧首,看向不远处半膝跪地的灰衣女子。 在他把官兵意图逞凶的刀击落的几乎同时,这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灰衣女子将瘦小的女孩护在怀里,此刻言笑晏晏地摸了摸女孩的脑袋,哄对方吃下了退烧的药丸。 她的脸色很苍白,细细咳着,似也和他一样有沉疴在身,但眼神异常明亮,湛然若星,叫人恍惚觉见江上清风朗月。 苏梦枕对宋雁归的第一印象,不可谓不好。 虽然此刻他还并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和堪称辉煌的战绩。 “无愧,将这老人家带回楼里,让树大夫尽快过去诊治,就说是我的意思。” 苏梦枕淡声吩咐,黑衣男子,也就是师无愧躬身领命应“是”: “公子,这些人……” “带回楼里,”苏梦枕道:“金风细雨楼养得起这些人。” “是。”师无愧俯首,一并命人安置好这些病苦不堪的流民。 风雨如晦里,苏梦枕看向一人一马,马鞍上系着块“批卦算命”的布幡,灰衣女子背着个青布包袱,一身文士风骨,却似并无武功傍身,苏梦枕几乎要以为她和“自在门”的天衣居士许笑一有什么关系了。 宋雁归迎向苏梦枕看过来的目光,微笑颔首,并不多言语。 苏梦枕亦微微朝她颔首,低眉转身离去。 宋雁归独立雨中,望着这病弱公子的背影,忍不住叹气。 春风动杨柳的时节,她来到汴京,可她看着这汴京,心底却难得有些许迷茫。 她此刻才真正明白雁门关狄秦对她说的那番话的深意。 狄秦说她杀朱勔,有用,但也无用。 是啊,她能杀一个朱勔,可这煌煌朝堂,何止一个朱勔? 武功盖世又如何,天下第一又如何,原来这人间事,亦有匹夫之剑无可奈何的情形。 她牵着马漫无目的地晃悠,走近一处酒肆茶铺。 春雨如丝绵绵不绝,宋雁归运气很好地寻到这茶铺里唯一的一处空座。 她的对面坐着一个白衣青年,他低着头,安静漂亮地如同一尊玉佛,墨发披肩,有一种精致脆弱的美,气质却显得萧索落寞。他揣着手坐在靠近炉火的位置,桌上煮着壶茶,咕嘟咕嘟冒出细小的气泡,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总觉得这人有点眼熟。 茶铺中央有一处略高于平地的台面,台上说书先生正在讲“青衣人雁门关杀朱,金皇帝宫廷里遇刺”的戏文。 说书先生深谙讲述戏文的技巧,将这未曾亲眼见过之事描述得高潮迭起,险象环生,也将故事里的青衣刀客塑造成了从天而降的救世主一般。 宋雁归听着,不由发出一声嗤笑。 台下听者无不拍案叫好。对待通金叛国的败类,对朴素正义的向往总能激起人们发自心底的欢呼。 茶铺之中,只一桌二人与这喧嚣高昂的气氛格格不入。 雨渐渐小了,说书人的最后一个故事也讲完了,他接着又开始说起迷天盟近日多名圣主行事都较原来更加低调,而盟中似乎刚经历了一番变动整治云云。 这是他最初说起的一个消息,但因无高潮迭起的戏剧性情节,又多揣测估计,因故茶铺中人渐散去,便显寥寥。 “这位姑娘,好似并不以为青衣刀客杀朱勔除国贼,算得上是英雄?” 人渐散去的时候,白衣青年垂着眸,啜饮着杯中茶香,温声开口询问。 他的声音很好听,叫人不自觉愿意听他多说几句话。 有的人天生似乎就拥有能让人安静听他说话的能力。 “兄台以为什么样的人,配称得上是英雄?”宋雁归挑眉,细细咳了两声,笑着反问。 “能在雁门关上斩奸恶于刀下,这样有胆魄的人,称得上是英雄吗?”白衣青年笑着不予置评,只道: “看似是杀一人而救百人,可流民一路北上竟连朱勔死了尚且不知,水深火热不改……那么这一刀,究竟是断了朱勔的脖子,还是将他们一并推进了更加深邃不可知的漩涡之中?” 他话语里隐含锋芒,四两拨千斤间有撼动人心之力,说到此处微微停顿,他在细心地听对方呼吸长短快慢间的细微变化。 第82章 这变化足以能让他试探出很多东西,而灰衣女子的呼吸……没有变化。 均匀但虚弱。 白衣青年微微抬眸:“……”她甚至有些走神了。 在白衣青年看不到的地方,宋雁归看到窗外新燕啄春泥,春雨拂过草芥,冲刷尽尘埃污秽,她看到风起于青萍之末,眼见江海涤荡烦浊。 重要的是,风起于青萍之末。 她知道,她要做的,就是那一阵风。 她的眼神微微发亮,然后她回过头,迎上白衣青年淡漠透明的目光: “阁下的见解很深刻啊!”她摸着空瘪的肚子笑嘻嘻道:“我饿了,可以请我吃一碗面吗?”说着伸出一根手指,又纠结地拧眉,伸出三根:“我觉得三碗比较合适,你觉得呢?” 白衣青年:“……”他不理解,但有点震撼。第一次有叫他看不透的人,难道是他推断有误? 至于请吃面一事无有不可,他说“好”。茶铺的小二得他示意,机灵麻利地将面端到宋雁归面前:“姑娘慢用。” “多谢!”宋雁归抱拳,自筷筒里拔出一双筷子,吃得呼呼生风。 “却说那迷天盟,圣主露面。只近日好似还吸纳了一名神秘高手……不知其名,只知姓‘宋’,喜穿绯衣……”台上,说书先*生摇头晃脑,慢悠悠说道。 “噗——!咳咳咳咳。抱歉失态。” 白衣青年,也就是狄飞惊见她这一番骤然变色,心下微沉:莫非……她和金风细雨楼无关,其实是迷天盟的人? ----------------------- 作者有话说:入汴京!多方重要人物登场! 许笑一:“自在门”二弟子,王小石的师父。 我写的这里的时间线在说英雄故事开始之前。 第84章 狭路相逢 包括关七在内,迷天盟共有七位圣主。 和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有总堂、总楼一样,迷天盟亦有方便七圣聚首的固定地点。 只是自从关七受了伤、神志不清以来,原本聚会议事的地点也已荒废多年。 首领七圣尚且各自为阵,迷天盟中各分舵的人心涣散可见一斑。 只是今日,除了关七之外的迷天六圣难得聚首,气氛却一片诡异的安静。 四圣邓苍生的性子比五圣吕破军更急,他猛一拍桌案,粗声道: “既然你们都不说话,那我就不客气先说了。我不管那姓宋的小白脸什么来历,但他算老几,谁给他资格插手盟中之事?!”话语间,满是对口中之人的不屑和不满。 只话音刚落,二圣闵进冷笑道:“老四,你不必在这里指桑骂槐,这件事还轮不到你说三道四。” “老二好大的口气,”和邓苍生一同进入迷天盟,关系密切的三圣任鬼神闻言冷哼:“七爷病了,我竟不知现在这迷天盟是由你一个人说了算了?” “你!” “诸位实不必为争这一时意气伤了和气,”六圣张纷燕起身居中调和:“若三圣和四圣是为了宋先生杀了二张兄弟一事,说起来这张烈心和张铁树二人,原本还是由二哥、五哥和我一手自襄樊分舵提拔到总舵的。” 他顿了顿道:“何况他二人意图向七爷下毒施蛊,不过是死有余辜……” “老六你才是避重就轻,”任鬼神道:“我们说的可不是这件事,你们那位宋先生插手迷天盟所行诸般生意,甚至撤换了多个分舵的舵主……别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我们就不知道了!” 他道:“人是你们三个人带进来的,出了事还是得由你们担着,说是能替七爷治伤,到现在没个结果,别到头来是引狼入室!” 邓苍生转头看向始终未曾表态的大圣主颜鹤发:“颜兄,现在三对三,你倒是说句话啊。” 五双眼睛齐刷刷看向白须白发却有一对黑浓眉的男子,他就是迷天盟大圣主颜鹤发。迷天圣主中资历最老的一个。 他闻言只是微捋胡须,徐徐开口:“何不听听宋先生自己怎么说?”说罢眯着眼看向门外:“宋先生,你说呢?” 门外传来一声戏谑的轻笑,一袭绯衣,玉面朱唇的男子轻摇折扇踏进屋内,不像是浪迹江湖的红尘客,倒像是汴京城里哪个出身名门,丰神俊秀的贵公子。 他闲庭信步,自在惬意地拂衣坐下,并不辩解,只将一本厚厚的账册丢给任鬼神。 至于为什么没扔给邓苍生,这位朋友不识字,给了也是白给。 任鬼神狐疑不定地翻开账册,里面详细地记录了王怜花着手迷天盟内部事务前后,整个盟的一应收支详情和对比。 他愈看愈是心惊,原来看似稳固的迷天盟底下早已危如累卵,而自这姓宋的插手之后,竟拔除了不少盟中的“钉子”。短短月余时间,盟中生意扭亏为盈。 他是如何做到的? 说起来倒也不难,多地舵主中饱私囊、乃至互相倾轧,更有早已投靠其他势力的,王怜花与闵进等人商量着杀一儆百,其余人等既往不咎。至于原本门下横行无忌打家劫舍的诸般生意亦被他一手取缔,天下那么多生意可做,对曾坐镇洛阳,一手连通全国诸多地下势力的王怜花而言,可谓轻而易举。 但任鬼神心知,听上去简单的事往往在实际执行时会发现左右掣肘,寸步难进。 要做到这些,情报、手腕、心计、人手缺一不可。 金风细雨楼依靠的是白楼和杨无邪,六分半堂依靠的是大堂主狄飞惊的筹谋,那么这个姓宋的,又是如何做到的? 纵然迷天盟并非没有情报库,张纷燕便长于此道,但这些年来关七受伤,情报废弛,毕竟疏于整理多时了。 也许他们迷天盟,真的迎来了一个高人。还能教许多本眼高于顶之人,心甘情愿供他驱驰。 看颜鹤发一副老僧入定的模样,大概早就被姓宋的说服了。 任鬼神将账本放下,连同原本六分半堂提出要招揽他时那些浮动的心思也一起放下。 他已无话可说,连他也不由得佩服此人的手段,何况账册中还提到几个人,是他任鬼神的杀母仇人,在这姓宋的手伸到江南的时候,被他一并找到解决了。 世上没有那么巧的事,姓宋的不说,可任鬼神承对方人情。 但只有一条:“宋先生,”他改口道:“其他的也就罢了,您为何要在江南等地开医馆?” 这是什么路数?这事赚不赚钱还是其次,江湖之中提起医毒两道,人尽皆知蜀中唐门,和岭南老字号温家的名号,他们迷天盟何必与之打擂台? 早已于短短数日将中原各方势力迅速摸透的王怜花高坐堂上,悠悠道:“江南霹雳堂雷家弟子如云,能人众多,为什么当年雷损和雷阵雨还要跟着雷震雷一道北上,自立门户?” 他笑:“不为唐门和岭南老字号温家所容、或有志于出头的弟子,尽可来迷天盟。” 他所图竟是这个! 颜鹤发微微沉吟:“宋先生于我迷天盟不过暂居,却能这般殚精竭虑,所图为何呀?” “因为我很闲。” 颜鹤发:“……” 任鬼神:“……” 邓苍生:“……” “咳咳,”众人中,闵进似早就习惯了王怜花智绝不羁的性格,转而道:“说到江南,还有一事,今早苏梦枕现身京郊。” 他顿了顿又道:“他将江南陈情的流民悉数救下安置,这些人状告的是朱勔,但应奉局的差事是如今蔡京领着。至于陈情信,这会儿想必已经递进了神侯府。” “金风细雨楼的行事不算出奇,他们一向主战,和蔡京一党不和一事人尽皆知。”颜鹤发敏锐道:“此事是还有什么别的值得注意的地方?” “不错,”张纷燕道:“和苏梦枕一同救下那些流民的,还有一个灰衣女子。” “我们怀疑,她可能是金风细雨楼的人。” “女子?”堂上某人闻言折扇微顿,原本还一副意兴阑珊模样的他微微抬眼,眼底兴味正浓: “她是不是看起来没什么钱,打扮像是个专事算命卜卦的术士?” 张纷燕咂舌:“宋先生莫非见过此人?对了,她自称姓王。” “……宋先生?”张纷燕挠头,不明白为什么听完自己说的话,“宋先生”好像愣了愣。 只是很快,他眯着眼,比女子还姣好的脸上笑意荡漾,相比于与他们对谈时的笑,此刻的笑显出几分真切情意。 他以扇掩唇,嘴角微勾,偏说话只不露痕迹、意味深长:“唔,有这个可能。” ————— “有个问题想请教,”没什么钱的宋雁归刚心满意足地吃完面,她抬眸看向安静又游离的,一直低着头的狄飞惊,开口问道: “阁下可知道汴京城中买一口棺材需花费多少钱?” “……”别人若这么问,狄飞惊几乎会以为是某种挑衅,可这位,她看着你认真提问的时候,好像就真的只是好奇。 第83章 狄飞惊:“寻常些的五贯至十贯之间,好的百金不止。”他问:“你想买棺材?” “嗯。”她点头:“城中哪里有棺材铺吗?” “城中西巷有几处,”狄飞惊道:“你可去那里看看。只是……你买棺材做什么?” 她屈指挠了挠脸颊,道:“受人之托。”她背上自己青色的行囊,轻拍。 狄飞惊微怔:她的包袱里……竟装的是,骨殖。 窗外春雨已停,她笑道:“下次再来还兄台面钱。”她一脸认真地以拳抵掌:“我有预感,我很快就能有钱了。”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她道。 “请讲。” …… 积水滑落屋檐,一滴一滴滴在青石板上。 宋雁归离开了,原本忙碌的店小二、说书先生和掌柜的纷纷毕恭毕敬站在狄飞惊身前。 他们是狄飞惊的直系下属,他们相信狄飞惊的判断,一如雷损信任狄飞惊。 不管这个女子是金风细雨楼的人,抑或是迷天盟的人。只要有损于六分半堂的利益,只要是狄飞惊的命令,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他们都会杀了她。 他们迟迟没有等来狄飞惊的示下。 狄飞惊低着头,他盯着桌上滚烫沸腾的茶汤,神思游于形外。 宋雁归刚才问了他一个问题,一个有些古怪的问题。 她问他:“六分半堂为什么叫六分半堂?” “江湖中人皆知,凡投靠六分半堂的,需将三分半的收益上交,而一旦出事,六分半堂将会以六分半的力量救之。” “那倘若交五分半,是不是就能得十分助力?那样的话,六分半堂也可改名叫十分堂?”她摊手:“听起来这样更尽义气。” 狄飞惊轻笑,却没有直接回答她天马行空的假设,反道:“交三分半尚可自足,若真交五分半,想必便少有人愿意投靠六分半堂了。” 这番话说得也确是实情。 但是宋雁归只是默默听完,笑着摇头:“不对。” “哪里不对?” “这意味着没有任何别的一方,能够教六分半堂以全力去救。” 本就是利益相交,因此绝不会全力以赴。保有余力,不到生死存亡之际不出底牌,唯有此才能留得青山。 这是江湖帮派要做大做强必须遵守的生存之道。宋雁归大概能够理解,却觉得很没意思。 然后她就在得到答案之后露出了无聊的神色,她什么也没说,甚至打了个哈欠,但狄飞惊却敏锐感知到了她的未竟之言。 接着他就放她走了。原本的许多安排皆没有用上。 而且,她好像猜到他的身份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放她走呢? 氤氲的茶汤熏出缭绕的水汽,狄飞惊玉白/精致的容颜也隐在其中看不真切,他伸手执匙,轻轻拨开茶叶: 大概是因为,他也觉得有些无聊。 ————— 宋雁归好不容易找到城中西巷的那排棺材铺,已经时近黄昏了,整条巷子连个人影都没有。 虽然她也不知道王怜花为什么要和她约在棺材铺见面。 他是很确信自己到了这方天地,很快就能置下产业吗?这里还是汴京城,地契价格高昂的都城所在。 突然有点嫉妒是怎么回事。 她数了数手里的三枚铜钱,忍不住望天流泪:自己连吃碗面都是靠别人请的。 还有一路上,该说多亏孙青霞留给她的马,等不需要了还能卖了换钱。不然她都不知道自己何年何月能走到汴京。 三枚铜钱,连片棺材片都买不起。她叹了口气,侧眸看向自己身后的包袱,里面是赵小五和他阿娘的骨灰,陈斩槐托她带回汴京。 “小五一辈子没离开过雁门关,他活着的时候,总说自己想能有一天去繁华的汴京城看看……” 于是宋雁归将骨灰置于包裹中背了一路,受托要将骨灰葬在京城。 这么看来,王怜花也算得上未卜先知了。 但是,是哪间呢? 宋雁归迷茫地望着眼前一排看起来没什么区别的铺子。 “你怎么在这?” 一个熟悉略带惊喜的声音自头顶响起。 前不久才分别的白衣青年衣襟微敞,坐在屋脊之高,背着琴,手执酒壶畅饮风流,他垂眸看向宋雁归,嘴角噙笑。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孙兄下午好。” 宋雁归仰头回以一笑。 白衣翻飞如白鹤垂地,孙青霞入京后所欲行之事并不顺利,正觉苦闷,却意外在此见到了这位小骗子。 她好像天生有一种叫人心情舒畅明媚的能力,笑容干净纯粹,她问好,大抵也只是单纯欣喜于他乡遇故知。 但孙青霞的心头却冒出一丝贪念。 他笑,迎着她的目光,拎着酒壶靠近。 王怜花走进巷中时,见到的恰好就是这样一幕。 ----------------------- 作者有话说:很好!人生何处不相逢,偏偏还是狭路相逢。 第85章 决定了! 宋雁归比孙青霞更先听到脚步声。 熟悉的脚步声。 她已经熟悉到能通过脚步声辨认出它的主人。 上一秒她在孙青霞的欺近里本能地觉出不对劲,不是杀气,却隐隐藏着着另一种危险。 他看起来并不很富有,也许他是来要回那匹送她的马的,可是那匹马已经在不久前被她卖掉了。如今她只剩三枚铜钱,如果他真的想问她要盘缠,她可以取三枚铜钱里的一枚、或者两枚给他。 宋雁归正满脑子计算着自己的现有财产分配以及如何应对孙青霞讨债的说辞,没发现对方已经离她站得很近了,近到他一低头就可以碰到她被晚风吹起的头发。 她几乎本能地退了一步。 出于某种动物般的直觉。 王怜花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听到脚步声响起,她转眸,眼睛一亮又一亮,如同见到救星。至于别的某些情绪,她一时来不及想。 “王怜花!” 她按捺不住地雀跃,眼里盈满笑意,刚说完猛地顿住。 诶等等,好像此刻是自己顶着这个名字。她又一个猛地回头看向孙青霞,笑着挠头。 “王怜花?” 孙青霞挑眉,一脸玩味地重复,他倒是没想过会在此种情形下得知她这假名的由来,而这发现叫他有些不高兴。 他看向来人,一袭绯衣的翩翩公子,同时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阁下来的可真不是时候。”孙青霞抱臂笑道。 “恐怕我来的正是时候。”王怜花似笑非笑。 宋雁归:……所以到底来的是时候还是不是时候? 空气里弥漫着某种诡异的胶着气息。 “咳咳,”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彼此笑什么但是她又有些饿了,她清了清嗓子,刚准备提议不如别干站着进屋再说,不料“沉梦”的毒性发作,遂不可抑制地掩唇咳了起来。 手腕已经为绯衣青年反手扣住,他阴沉着脸,指尖压着她跳动的脉,几乎是立刻就发现了端倪: “你……!”碍于某个碍眼的人在场,王怜花按了按眉心,拂袖意味不明地斥了一句。 “咳咳,”她止了咳,笑嘻嘻挠头:“我这也是,迫不得已出此下策。” “张嘴。”他淡淡道,在对方配合的“啊”里将解药喂进了她嘴里,顺势还塞给了她一块饴糖。 “让阁下见笑了。”王怜花的指腹状若不经意地擦过她的唇,顺手将她鬓边些许碎发别至耳后。他的目光越过宋雁归的肩头,直刺孙青霞,唇边笑意深深,话语间尾调上扬,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愉悦,和挑衅。 当然是挑衅。也是隐晦又尖锐的宣告。 孙青霞笑,放浪不羁的、满不在乎的笑。 白衣无声而动。 “走了,小骗子。”骄傲的,名声狼藉的剑客,他还有入京尚未完成之事,没工夫儿女情长。 至于刚才那股莫名的冲动……大概是他昏了头了。 “那个……孙兄。”宋雁归叫住他,在他闻声顿住的身影里,扬声拱手道:“此行半路,多谢照拂。” 不管是替她挡去六分半堂的追杀,还是将唯一的马留给了她用。 她说:“若你此后有事需要我帮忙的,我必尽力相帮。” 孙青霞背着身,没有回应,他只是微微一笑,身影融入了巷口的黄昏余晖里。 宋雁归松了口气。 “你这是什么反应?”王怜花站在她身后,见状好笑道。 “我以为他是来问我讨债的,”她喃喃道:“原来是我小人之心了。” “哦?什么债?说来我听听。”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王怜花眯着眼似笑非笑,语气里隐隐有几分咬牙切齿。 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的某人先是一笑,继而很快瘪着嘴诉苦道:“我好苦哇王怜花,一路上好多人想要我命呢。” 第84章 虽是诉苦,话语里却没几分害怕的意思,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怜花依然从她的诉苦里品出几分亲昵的味道。 独属于他的亲昵。 刚才见到某个白衣青年(呵,又一个白衣青年,这是第几个了?)时那些躁动不安的情绪还在胸腔里叫嚣个不停。 他垂眸望向她清泠泠的眼睛,面上带笑,调侃地说着“谁叫你行事那么高调”,背在身后的手掌微微蜷缩,怎么办,他好像就快忍耐不下去了。 ————— 棺材铺内。 宋雁归打量着周遭陈设,忍不住上爪要去摸。 “别乱碰。”王怜花捏住她手,他指着她刚才正要准备上手的屏风、多宝阁和花瓶:“这里、这里,还有那里我都设置了机关。” 宋雁归:“……”感情你的棺材铺做的不是棺材生意而是暗器生意……还有,她皱了皱鼻子: “所以为什么要选在棺材铺见面?”这莫非是他的什么特殊癖好? 他笑而不答,该怎么和她解释呢?说这是千面公子以前在洛阳城中的老本行?虽说那时候他干的事的确是,分外精彩,但好像只会越描越黑,他索性换了个话题,指了指她背上的包袱: “这里面是什么?” “巧了,”她解下包袱,小心取出其中仔细包好的骨灰盒端放在桌上,脸上笑意微敛,然后道:“你知道我在雁门关干的事吗?” “你是说你杀了朱勔,还在千军帐中伤了完颜阿骨打的事,”他道:“我猜到了。”这事除了她,想来也不可能有第二人选。 “嗯,我承认是有些冲动了。”她微微点头,但她也不后悔就是了。 那时候,她刚从陈斩槐家中清醒过来,恍惚不已。她看到桌上摆着一个古怪的面具,鬼使神差地将其带在身上,出门而去。 她行走在雁门关的集市当中,原本正戴着面具,和一群总角孩童嬉戏玩闹。然后她听到城楼外的恸哭,听到马蹄声和兵戈声…… 她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城墙附近,她听到从城墙上传来一阵闷哼,有人“咚”地一声倒地不起,紧接着是一个人得意的、卑劣的笑声和命令。仿佛也听到更多人无奈的沉默和叹息。 她蓦然想起自己在福建遇到俞岱岩之前的情形。为祸一方的贼盗、悲伤的阿婆、精明的老乞丐、温柔坚强的耿小玉,还有眼见流离,自己也被天鹰教所掳,乃至之后俞岱岩为人所伤…… 那种无力感一时叫她窒息。而她只是很幸运,若不是及时遇到了俞岱岩,自己会怎样呢? 恐怕真的就,彻彻底底地死了。 习武是为了什么呢? 身体比意识先一步反应,她戴上面具凌空高高跃上城墙,挟持朱勔,命其放人进城,再一鼓作气杀之,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 她甚至没有回头去看墙下滚落的人头,当然心底也不觉快意,雁门关的情形与当日她所见的不同,朱勔不是元兵,也不是觊觎她手中武器的老乞丐。 但他更加不堪为人。狄秦告诉她,像朱勔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百姓不知道什么是朝廷,在他们眼里,朝廷就是我们这些当官的。” 百姓也不知道什么是江湖,他们只知道如今很多江湖人和朝廷里那些当官的扭成了一股绳,一起欺压他们,敲骨吸髓。 但狄秦作为一个官员没有说出口的话,宋雁归也举一反三想到了。官的权力,又是谁给的呢? 是以她无力。因她虽伸手触到了武道顶点,却发现事有武道不可为。 “宋雁归,雁归。”王怜花按住她的肩,在她的失神里唤她的名。 她眨了眨眼,在王怜花的眼里看到浓重的忧色,她回过神,挠头,甩去那些此前在路上不时困扰她的念头,毕竟她如今已经想到自己可以做的事了! 于是她继续解释道:“这是一对母子的骨灰,我受人之托带回汴京,要为他们寻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一起安葬。” 她望着窗外逐渐黯淡的天色,眼里也似蒙了层阴影:“京郊几处我都看过了,没有合适的地方。唯一觉得不错的是天泉山,可是那里……” 天泉山,是金风细雨楼的所在。 虽然行事无忌,但贸然把人骨灰安放去别人的地盘这种事,她也自觉有些不礼貌。于是她说: “为表示尊重,我打算明日去金风细雨楼和他们的人商量商量。” 王怜花看着她一本正经的模样在思考此事的可行性,松了口气,笑意温柔。 江湖之中迎来送往,权名、尊卑、地位,乃至于在别人看来堪称冒犯的一些事,在宋雁归的辞典里似乎根本不存在。只要心中认定了是重要的事,她就会义无反顾地全力去做。 这么好的宋雁归,难怪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不过真是抱歉,他先来的。 他此时还不知道接下来还有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直到: “王怜花!”她冷不丁叫他的名字。 然后,某个不仅从他身上偷过扇子和毒药,还偷了些别的什么极重要之物的小贼,突然一拍脑门,水灵灵地提议:“久别重逢,抱一下吧!” 来不及了。 不等他咽下那倏然的怔愣,那团温暖明亮的身影就结结实实撞进了他的怀里。 周遭所有声响瞬间如潮水般退去。 唯一铺天盖地的,是隔着彼此单薄的衣衫料子,怀里滚烫的体温。来势汹汹,裹挟着春日里勃勃的生气灌入肺腑,他几乎是贪恋一般深吸了一口气。 他垂下眼,浓密的长睫覆住眼底涌动的暗流,狭长的视野里,只能看见她头顶柔软的发,在暮色柔和的光晕里镶出一圈绒绒的、温暖的浅金色柔边,一阵令人眩晕的酥麻。 “王怜花。”她脑袋埋在他怀里,略显沉闷的声音里藏着淡淡的低落。 “我在。”他在她咫尺的距离,轻声回应一如叹息。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手掌轻轻落在她背脊,带着安抚和支撑的味道。 她将自己此行一路迷茫又至想通的种种心路历程诉诸于口,他静静听着,只是听,偶尔“嗯”声回应。 他知道,她此刻需要的也不过是倾听。 她紧了紧双臂环抱的力道,将脸深埋进他胸膛。深呼吸,然后退开去,站定。她看着他道:“最后,在快要进城的时候,我想明白了一件事。” 王怜花有些意犹未尽地松手,指尖微微摩挲,略微走神地应了一声。 宋雁归没有察觉,她行至窗前,望着窗外暗沉下来的天,无星无月,然后往灯台处点一根蜡烛,幽室一灯即明。她说: “似我不过只空有一身功夫的草莽而已,挽狂澜于既倒这样的事非我辈所能为。” 想到这一点,她一路上还挺伤心的,既亲眼目睹了那么多罹乱,又要承认自己的无力。 “但我刚到京城,就已经有无数双眼睛在明里暗里盯着我了。” 她扬起笑,看着自己的掌心,虚握了握,面上笑地漫不经心,又带了点不羁自信的况味,如暗室里一团不熄的炬火: “我虽也知道江湖江湖,水至清则无鱼,但是总不能把普通人逼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哪有这样的道理。” “你想怎么做?”王怜花笑。 “这汴京城如今各自为政,死水一潭,”她目光灼灼,道:“那好,不如就尽我们所能,把水搅浑好了。” 王怜花故作沉思,以扇掩唇轻笑,他说“好”。 该怎么说呢,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又和他心意相通的人。所谓心有灵犀,不外如是。 其实即使她不说,他本也是这么打算的,虽然和她那朴素的正义感相比,他还是看乐子的心态更多一些。但只要是她想做的事,他都会尽力助她完成。 何况,舞台他都提前提她着手搭起来了。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金风细雨楼可以晚些时候再去,”他道:“我要带你先去见一个人。” “谁?” “一个病人。”他故作神秘地卖了个关子。 ----------------------- 作者有话说:杀了赵佶这个世道也不会变好,雁归还没有狂妄到觉得靠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改天换地。但即使不能,人也总有可为之事,有一分力发一分光。 下一章小宋和关七见面! 第86章 真正的天才 关七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放在十六年前,他是冠绝京师无人能敌的“七圣爷”,是一手创立雄踞江湖黑白两道的迷天盟盟主,同时也是修炼“先天破体无形剑气”的不世天才。 可如今的关七,是一个口中喃喃一味痴痴执着于寻找“小白”,每日太半时辰里都如同稚子一般单薄、迷茫,且空洞的人。 但这个空洞的人偶尔也会突然失控,最近的一次,就是在巴蜀一带遭蛊毒蚀心之时。 回京之后,在闵进等人心照不宣的安排下,关七继续久居盟中避世不出,失去了外界的刺激,没人再在他耳边提起“小白”,加之王怜花替他除去了蛊毒,辅以温药调和,人的精神也就逐渐稳定了下来。 第85章 可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又一次突然发狂。 除了闵进、吕破军和张纷燕之外,即便是颜鹤发、任鬼神、邓苍生等人,轻易也不意和关七多单独接触。 昔日江湖的战神、迷天盟的主心骨,如今竟好似成了一个被众人供奉在壁龛里的吉祥物。 不,或许说是不知何时就一点即炸,且威力惊人的火药更贴切,偏偏引信不在任何人手中。 可又幸好不在任何人手中。 闵进现在回想起张烈心和张铁树两人的所作所为来还心有余悸,若不是王怜花,他们竟没一人发现关七在离京前便已中了蛊毒。而下蛊之人,正是这为自己亲手自襄樊分舵提拔上来的两兄弟。 他们背后之人是谁?是金风细雨楼,六分半堂,亦或是效命于蔡京的某股江湖势力? 可闵进没机会撬开这二人的嘴了,他们死在了“宋先生”掌下。 他倒未曾怀疑过“宋先生”不打招呼便动手有何深意,也没追问他是否盘问出此二人背后的主人。在“金面兽”闵进心里,眼下没有什么比关七的安危,还有迷天盟的生机更重要。 至于其他人怎么想,他不在乎。 他知道颜鹤发和任鬼神的那些小心思(邓苍生只是无脑跟随任鬼神行动),但闵进心里清楚,眼下的迷天盟需要这位“宋先生”,六分半堂势大,金风细雨楼隐隐有后来居上之势,迷天盟于京中的地位早已岌岌可危,有为两股势力择机而噬的灭顶之险。 不论这位“宋先生”有无别的企图,他的确救了自己和吕张二人一次,在他的诊治下,关七也的确有些微好转的迹象。迷天盟也一改往日颓势,不说彻底改头换面,也算得上敲山震虎,整肃一新。 只唯有一点,每次他医治关七,闵进提出需至少有他或吕张中的一人在场。 “你们随意。”王怜花每次都答应得很爽快,唯有这一次,他提出了条件。 这一次,他带回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一个年轻且样貌清秀、脸色苍白的,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女人。 她甚至看着有几分病弱,叫人不免联想到金风细雨楼的某位沉疴难愈的楼主。 在六位圣主或狐疑、或做壁上观的注视下,王怜花不疾不徐地开口,他以扇柄点了点站在他们面前的灰衣女子,介绍道:“这就是我说的,我们要等的人。” 话音刚落,尚需服用两副药才能完全祛除体内“沉梦”毒性的灰衣女子爆发出一阵猛烈不可自抑的咳嗽。 迷天六圣:“……” 这人靠谱吗?怎么看起来自己都还需要吃药静养? 邓苍生注意到她腰上系了个巴掌大小的卦盘,看起来很像街市上随处可见招摇撞骗的神棍的必备之物。 嗯,本人看起来确实也像神棍,没得说。 可人既然是王怜花带来的,众人一时面面相觑着沉默了下去,没谁会去当面驳他面子。颜鹤发不愿意当出头鸟,至于任邓二人……上回质疑他得到的惨痛教训尚且历历在目。 灰衣女子,也就是宋雁归揉了揉鼻子,似乎尤嫌惊喜给的不够多,她问:“那么,先让我见见你们口中的病人吧。” 闵进犹豫*,继而叹了口气,道:“你随我来。” “不必,”王怜花冷不丁打断,他看向闵进淡淡道:“让她单独见一见关七。” 不是商量,是要求。 “可……”闵进攥紧拳,欲言又止。 他不想在内忧外患之时和王怜花撕破脸,可不叫人单独与关七相处,是他的底线。 “哇这位关大侠是没出阁的闺秀吗不许外人单独相见,分明我才是正经黄花大姑娘,顶多闺秀见闺秀,这位兄台有何不放心的,还怕关大侠单独见我会吃亏不成?” 她一脸痛心疾首,望天喃喃:“该担心的人是我才对。似我这般不谙世道黑暗,还肩不能扛的无辜小民……” 迷天六圣:“……”第一次听说有人把受伤不出的关七比做闺秀的。 宋先生到底哪里找来这位画风如此清奇的朋友。 “你放心,我可以一个人去见他。”在众人的无语凝噎中,她一掌看似随意地拍在闵进的肩膀,轻拍,并直直看向他的眼睛,粲然一笑。 闵进身躯僵直,心头猛地一震:她什么时候近身的?他甚至来不及察觉。不,即使察觉,他也躲不过去这看似不经意的一拍一按。 可是……他看向她的眼睛,一双没有阴霾,笑意明澈洞然的眼睛。 “不会有事,你放心。”她说, 闵进鬼使神差地点头说“好”。然后在她负手背身而去的身影里回过神,他张了张口,到底没有再阻拦。 “你可以相信她。”绯衣男子在他身后淡淡道,他以扇掩唇,自后漏出三分笑意,轻叹。 “她是谁?”今日难得沉默寡言的邓苍生终于忍不住问。 他问出了在座六人心底共同的疑问。能叫这位目下无尘的宋先生,这般倾心相待,言语之间,似对对方无限信任。 “宋雁归。”王怜花合扇轻笑: “如果这世上你们只能信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她。” —————— “宋雁归。” 六分半堂总舵之中,雷损也刚从坐在下首的狄飞惊口中,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他问了和迷天六圣一模一样的问题: “她是谁?” “她谁也不是。”狄飞惊低着头,慢悠悠开口:“不属于武林十三家中的任何一支。” “但她杀了朱勔。”狄飞惊道。 雷损从不会质疑狄飞惊的判断,但听到此处,终于才对他口中之人升起一丝好奇。 朱勔在江南一带设置应奉局大肆采买“花石纲”以逢迎圣意的事人尽皆知,不需三年,他的势力在江南一带或可称王。只说如今一言一行,也已隐隐有要脱离蔡京掌控自立门户的苗头。 这事蔡京知不知道雷损不清楚,但六分半堂却清楚得很,只因朱勔于不久前开始,便要六分半堂江南分舵,每月单独上供一份所得给他。 对于他被杀一事,雷损虽谈不上像金风细雨楼那样乐见其成,但对他是死是活,也谈不上多关心。 不过……不出身世家,在江湖中没有任何根基,却在雁门关斩了朱勔?他微微沉吟:“她的胆子很大。” “武功也不弱。”狄飞惊道:“朱勔惜命,他的护卫中有蔡京派去的人,身手和十三堂堂主亦在伯仲之间。” 至于蔡京派人在朱勔身边,是监视还是保护,这倒还在其次,但朱勔明面上作为蔡京一党心腹,骤然被杀,蔡京暗中命六分半堂除掉此人,与其说是为了朱勔,不如说是为了自己。 毕竟对方还顶着一个通金叛国的罪名。还有,一点唇亡齿寒的自保心理。 “我们的人失败了。”狄飞惊道,他已经几乎可以确定在京郊见到的灰衣女子和雁门关的青衣人就是同一个人。 武功内力可以隐藏,但一个人的气质,还有好恶是很难隐藏的。 “因为她身边出现了纵剑魔星孙青霞?”雷损当然也听闻了刺杀行动的失利。 孙青霞的实力,远非六分半堂派出的人手所能敌。 “我在想一件事。”狄飞惊垂眸看着面前袅袅的茶汤,升腾又漫漶的雾气,他看起来又走神了。 雷损没有催促,狄飞惊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他从来很有耐心,对方也从没有叫他失望过。 可在听到狄飞惊的结论之后,不动如山如他也险些有些坐不住了。 “迷天盟,或许会和金风细雨楼结盟。” 近年来趋向于主降派的迷天盟,和坚定主战派的金风细雨楼结盟?这听起来比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结盟更像是个笑话。 可如果这句话是狄飞惊说的,那它就不是一个笑话。 而是事实。 叫雷损寝食难安的事实。 狄飞惊:“我在京郊见过她,她现在人应该已经去了迷天盟。”他顿了顿道:“她和迷天盟那位‘宋先生’关系匪浅。”这些信息组合在一起,让他油然而生一股预感。 “但只是或许。”他道。苏梦枕的性格,注定他是一个杰出的领袖,但他同样也有缺点。他的说一不二,注定了他不是一个适合与人平起平坐合作的人,所谓一山不容二虎。 这其中的变数在于宋雁归。 雷损沉默了良久,他坐在六分半堂总堂的位置上已经很久,六分半堂在他手下发扬光大,已经超过了第一任总堂主雷震雷在任时的声势。 但他从不掉以轻心。谨慎、小心,如履薄冰,这些是雷损保证自己多年屹立不倒的关键。 “你在京郊和她见过面,她实力如何?” “看不出深浅。”狄飞惊道。 “连你都看不出……”雷损眉关紧锁,捋须沉吟:如果世上有人的武功连狄飞惊都看不出深浅,那也已经足够说明她的武功深浅。 第86章 “不应该拿十三堂堂主和她相比,”雷损沉声道:“是苏梦枕。” 狄飞惊“唔”了一声不置可否,却忍不住微微晃神,他在假设当时在京郊动手的可能性。 不,他带去的人不够多,事实上可能带再多人也不够用。 如果她同时还是重伤完颜阿骨打的人,那么对于宋雁归的实力就需要彻底重新评估。 而贸然动手除了激怒对方,和将对方彻底推向和六分半堂不死不休的对立面之外,没有任何好处。 是苏梦枕吗?证据上显示确实如此,因此狄飞惊理智上觉得雷损的判断没有问题,但是内心: 或许更合适的评判标准应该是,关七。 不是如今被炸伤了脑子的关七,而是武功全盛时期的关七。 —————— 至于如今脑子被炸伤的关七,正在被迫和宋雁归玩大眼瞪小眼的游戏。 长期保持眼皮不眨,他眼睛有些酸了,流下了生理性的泪水。但是对方没有动,他也不动。 “我输了!”哪知这时候,宋雁归大叫一声率先认输。 关七笑,他的笑很浅,你很难想象像他这样的人会笑得这样纯粹又快乐,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了。 “你是谁?”他问。 “宋雁归。” “不认识。你来这里做什么?” “来见一见你。” “见我做什么?” “我也不知道。”她笑:“但见到你之后我就知道了。” “你知道了什么?” “知道你……可能需要帮助?”她挠头,虽然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帮他。 “我在找一个人。” “谁?”哇她可不擅长找人。 “谁……我在找谁……小白,我在找小白。” “小白是谁?”她问。暗道:听起来怎么像是什么可爱的小猫小狗。比如她曾经在无净山养过一只……大黄。 于是她也就没注意到这两个字如同触发关七情绪波动的开关,他先是一愣,喃喃重复着这两个字,神思狂乱,眼看就要暴走。 如同温暖和煦的清风拂在肩头,连同混沌缠绕不清的思绪一并荡开,他在这股安定的气息里,听到她又问了一遍:“所以小白是谁?” “小白是一个人。”他一脸无辜天真道。 “……” 往常都是她叫别人哑口无言,第一次有叫她无语的人出现了。 关兄,真正的天才,无须多言。 ----------------------- 作者有话说:张烈心和张铁树就是《温柔一刀》里出场已经取代了张纷燕吕破军的五圣六圣,其实是方应看的人。这里,被做掉了(望天)……说英雄里我发便当发得真多。 迷天盟主降,感觉上应该是有桥集团势力渗透后的结果。这里,不可能主降的,主降不了一点。 另外最近得到了好多野生小天使的夸夸,是作为作者的幸福时刻了[爆哭] 第87章 情之所钟 “他是这么说的?” 春日午后明媚的光线里,王怜花原本正读着一卷书,骨节分明的手翻动着书页,另一手持笔批注。他整个人几乎是陷在躺椅里面,姿态慵懒优雅,像一段春日里舒展的柳。 偏唇角若有似无地向上弯着,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愉悦。 “快别提了。” 刚换了一身浅碧色衣衫的宋雁归头顶撂着块素帕,微湿的墨发已经不再滴水,但蜿蜒的水痕还是洇湿了她肩背后的浅色布料。衣服的主人却压根儿不在乎。 她扯下头顶的素帕搭在肩上,闭上眼,仰面吐出一口浊气,任由窗外泛着清冽气息的春风拂面。 “所以你知不知道他口中的小白到底是谁?” 关七来回车轱辘话和她说了一下午,有用的话没说半句,哦最后倒是莫名盯着她,说自己有个问题要考虑,想清楚了会来找她。 她笑着应好,然后立刻脚底抹油溜了。 虽说她的确能以后天生意内劲压制失控暴走的他于未然,乃至平复他混沌一片的脑子,但她感觉自己再待下去,也会跟他一样满脑子只剩“小白”二字。 简直魔音贯耳。 “他的心上人。”王怜花满意地合上书页,搁在一旁,他抬眸看向她,眼尾微微上挑,答得很确信。 “你这么确定?”宋雁归纳罕:“何以见得?” 难道关七没告诉她却告诉了王怜花? “他不用告诉我,”王怜花浓密的睫毛微微抬起,他抬眸专注地看向眼前坐在光晕里明亮的姑娘,眼波如深潭:“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他笑,好整以暇的笑。自躺椅中悠悠坐直,伸手抚上桌案前的琴弦。 悠扬的曲调,宋雁归听过这首曲子,她重伤濒死的那半年里,他在她榻前弹过很多次这首曲子。这首曲子她曾经也听二师兄雪舟弹过,对象不是她,是二师兄在扬州认识的一个姑娘。 她当时在做什么?好像是被小师姐拉着一块儿藏在枝叶掩映的樟树上,小师姐似乎有些在意底下的两个人,她和她主动说话她都不理,于是那年才七岁大的宋雁归只好专注地抱着西瓜啃。 二师兄的琴弦不知为何错了一个音,恰好她一不小心手滑,瓜皮砸到了他头顶,扣得那叫一个严丝合缝。 “宋——雁——归!” 那是一贯温和的二师兄唯一一次对她大声说话,虽然顶着她刚啃完的瓜皮很没说服力,她忍住笑,这才注意到身边的小师姐早已不讲义气偷跑了个没影。 后来大了些,她在宋辞和赵老头的教导下学会了很多东西,论弹琴虽只会些皮毛,不过至少也懂得了在听人弹琴时不出声打扰。 她默默听王怜花抚琴,千面公子当年琴技贯绝洛阳,说是如听仙乐亦不为过。 都说曲为心声,随心而发,宋雁归恍惚在这曲子里隐隐听出愁肠无限,情思悠悠。 有如福至心灵,她突然于这灼灼春色里想起了这首琴曲的名字。 “这首曲子……是《凤求凰》。”她讷讷自语,迎上王怜花饱含深意的目光,心头微微一跳,伸手摸了摸隐隐发烫的耳垂,她清了清嗓子,想到一种可能:“关七他弹了这首曲子给你听?” 这就说得通了。她暗暗点头。 “铮!”王怜花手下微顿,他笑着,她却从他的笑里听出一丝咬牙切齿的味道:“他,弹这曲子给我听做什么?” 额……难道不是通过听关七抚琴猜出他的心声的吗? 她打了个激灵,才反应过来自己将推测诉诸于口,赶紧及时住嘴,只因她发现王怜花双眼微微眯起,笑容愈发灿烂。 他往常这么笑的时候,就说明有人要倒霉了。 她可不想触这个霉头。 虽然她好像是唯一可能的罪魁祸首。 恰喉咙里一股痒意上涌,她忍不住掩唇咳了起来。 不得不说,“沉梦”的余毒,每回发作的都很是时候啊。 凝在发梢的水珠因这骤然的颤动坠落下去,砸在绯衣男子的手背上。 他无奈轻叹了口气,掌心轻轻落在她的背脊,轻拍。药还剩一副没吃,这会儿余毒未清,总得咳出来才好。 她好不容易止了咳,捂脸哀叹:“我发誓我再也不胡乱吃药了。” 虽说成功躲过了一路上的盯梢和麻烦,但一点儿罪没少受。 王怜花发出幽幽一声冷笑,拍抚的动作却轻柔,在她止咳后仍松松环着她肩。就她这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性子,这话最多只能信三分。 “不过关七的情况……”她习惯了他的触碰,或者说,她下意识放任了他的靠近。 她只是摩挲着下巴:“你有几分把握?” “七八成。”王怜花道:“只是需要时间。”关七受伤的时间太久,多久才能完全恢复,他也说不准。 或许几个月,也可能一年、五年,又或者十年。 “给他下蛊的两个人,就是姓张的那两个,是蔡京的人?” “是,也不是。”王怜花道:“他们,是方应看的人。” 方应看,神枪血剑小侯爷。被誉为武功天下第一的大侠方歌吟的义子。因方歌吟不意领受皇帝的敕封,但同时又不想彻底得罪朝廷,便由义子方应看进京领了这“神通侯”的虚衔。 与他义父不同,这位小侯爷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在天子跟前是实打实的红人,更别说看在他义父的面子上,江湖黑白两道势力都要给他几分薄面。 张氏兄弟当然轻易不会出卖自己背后的主子,但王怜花有的是办法叫他们开口说出实话。 “那么这个方应看,就是蔡京的人了。” 宋雁归对京中这些盘根错节的势力尚分不清,却似乎生来有一种能看透表象,极其敏锐的直觉。 “可以这么说,但他的野心应该不止于依附蔡京。”王怜花道:“我在经手迷天盟事务的时候就发现,其中很多人都是经这位小侯爷背后授意加入的迷天盟。” 第87章 不仅仅是张氏二兄弟,各地分舵,尤其是汴京城内的总舵,这段时日闵进他们不知清理替换了多少人出去。 “按照这个速度来看,原本至多一两年,迷天盟就会尽入他毂中。” 若他只是为依附蔡京,何必背着对方培植自己的势力。 “那看来我们是把这位方小侯爷得罪狠了。”宋雁归抚掌哈哈大笑。 王怜花见她笑意灼然,忍不住以扇柄轻点在她额头:“别小看他。” “这个方应看,外号神枪血剑小侯爷。”王怜花道:“你可知道他手中这柄乌日神枪,是谁赠予他的?” 宋雁归闻言笑意微敛,他这么问,这个问题她就一定答得上来。以枪作为兵器和她交过手的人中,目前有且只有一个。 答案呼之欲出:“完颜阿骨打。” “不错。” 这就意味着他和金国王室的关系极好,那么不仅重伤完颜阿骨打,还查获了朱勔通金罪证的宋雁归,不管从哪方面看都会成为对方的眼中钉、肉中刺。 最想宋雁归死的人里面,这位小侯爷必定名列前茅。 “不过这个人你不必太过在意,”王怜花道:“我会解决。” 根据得到的信息,方应看是个善于伪装,表面一套背里一套的双面人,这样的人,王怜花可太熟悉了。 “好。”她点头,她对王怜花有一种无条件的信任。于是她只晃着尚且湿漉漉的脑袋,也不管素帕在肩上将掉未掉,窗外柳絮因风起,她拳抵掌心: “天气渐暖,我打算明日就去天泉山找金风细雨楼商量。” “先等等。” 肩上素帕被人为重新盖住头顶,面前的光线被遮住大半,眼前只余一片暖黄色光晕。 有人动作轻柔地替她擦拭秀发。而随着他的一声“别动”,手下的某人也真如被施了定身术一般,乖巧地一动不动。 宋雁归在这春日里觉出一阵心安。 她闭上眼睛,照见春日的莺啼,夏夜的蝉鸣,秋日的竹影,冬夜的月明。 还有困意,落在脑袋上均匀又恰好的按揉力道,叫她忍不住有些昏昏欲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似乎也没有很久:“好了。” 素帕被缓缓掀起,她慢慢睁开眼,眼前重见光明。 他保持着掀开素帕的姿势,带有某种暗示意味的动作,四目相对,衣料细微的摩擦声,拂面的呼吸声在耳畔放大,他不动声色地低头,宋雁归仰头,呆呆看着,他高挺鼻梁下嫣色的唇,再往上,是他潋滟又专注的眼波里,自己的倒影。 心里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像是早春冻土下的新芽顶开冰层的细响,生成蜿蜒缠绕的藤蔓,扑簌如蝶翼,纷落如蒲公英,搔出细细的痒意,春风吹皱心湖,泛起涟漪。 “王怜花……”她眨了眨眼,像是想确认什么一般向前跨出小半步。 他在她明亮澄澈的眼睛里也看到自己的倒影,他有些不确定自己应该是什么表情。 “嗯?”他的声音散漫,仔细听却有一丝不自然的紧绷。他竭力镇定,负在身后藏在衣袖下的手却微微握紧。 她盯着某处,晃了晃脑袋,刚才在说什么来着?哦对了,说到她要去天泉山,他却说让她先等等。 “为什么要我先等等?”她眨眼,两人站的距离极近,呼吸相闻,近到他可以看清她的睫羽和耳垂上细细的绒毛,近到他能听到她的心跳,有温暖的鼻息洒在脸上。 偏这个不解风情的小混蛋这时候记性倒好,惦记着他都快遗忘到角落里去的问题。 王怜花偏头,阖眼深深吐出一口气,他没好气道:“你打算就以京郊偶遇,是共同搭救过江南流民之人的身份去金风细雨楼?” “不可以吗?”她眨了眨眼,睫毛似小扇子一般,如同扫在他心里,一阵麻痒,语气理直气壮。 他若有所思,倏地摇头失笑:“也没什么不可以。”他看向她:“你按你的想法去做便是。”时机未到,现在的确还不是时候。 她“嗯”了一声,却没有退后,反而凑近,踮起脚尖,差一点就能碰到他的鼻梁。 少时何等薄幸风流的他,面对心爱之人这般近距离的靠近,此刻竟先乱了心跳呼吸。 他声音微哑,垂眸轻声,像怕惊了她似的,低低问:“你想做什么?” “看看你。”至于在看什么,为什么要看,宋雁归也不知道,她觉得自己心里揣着一只扑腾着翅膀的小鸽子,好像只有靠近一点看着他,才兴许能找到答案。 他低低闷笑,潋滟的眼神里如同种了蛊,嗓音微微暗哑:“你可以不仅是看着我。” 他试探着环紧她的肩膀,在她微微含笑,没说“不好”也不曾抗拒挣扎的反应里,喉结急速滚动了一下,顺势将人拉向自己。 他心甘情愿垂眸俯就—— “咚!”一声巨响,宋雁归几乎是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将他拽至身后,后撤三步,化开直朝面门袭涌而至的凛冽剑气。 “关七?”宋雁归无语看向来人,收起一身杀意。他放着自己好好的小院不呆,好端端跑这里来做什么? “你们怎么没拦住他呢?”她看向关七身后,一副眼观鼻鼻观心就是不看屋里的吕破军和邓苍生,话刚落顿了顿,恍然悟道:“哦忘了,你们拦不住。” 吕邓二人:“……”扎心,但是事实。 他们也不知道七爷突然执意要找宋雁归做什么。他只说他想通了一件事,必须立刻见到小宋。 吕破军和邓苍生哪知道他要见的是哪个“小宋”,又拦不住他,只好在后面(若非路程不远险些还被甩开)一起跟了过来。 很显然,他们现在已经知道,七爷要找的“小宋”指的是宋雁归。邓苍生不免想,若是七爷此后不执著于找什么“小白”而改成“小宋”,倒也省了不少事。只是这七爷和宋先生,他该帮谁呢? 吕破军若是知道邓苍生此刻在想什么,大概白眼能翻到天上,可惜他不知道,他此刻正极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这些都与关七无关,他此刻站在原地,却仍未收敛“先天破体无形剑气”,宋雁归纳罕:这位仁兄做什么,她都把杀气收了。诶等等……她看向自己身后。 王怜花的双眸隐在午后的阴影里,他面上带笑,看关七的眼神分明像看一个死人。 抑制不住的杀气。 直到身前之人朝自己看过来——他按了按眉心,叹气,闭了闭眼,将杀气尽皆敛起。 至于邓苍生,他终于和吕破军一样反应过来此番撞破了什么天大的秘密。如果没看错的话,刚才七爷破门而入的前一秒,屋子里一青一绯两道身影亲密地几乎紧紧贴在一处…… 未免被成日里看着好说话实则心思深不见底的这位宋先生记恨,邓苍生现在恨不得也当场表演一个原地消失。 宋雁归面上倒是全无尴尬之色。事情发生太快,以至于她上一秒尚沉浸在某种混沌的情愫里一知半解,下一秒就本能地身体先于意识反应过来将他护在身后,即使她知道他其实有余力自保。 刚才那种飘飘忽忽引人遐想之物,轻如鸿毛,羚羊挂角,从她脑海中又一次“呲溜”滑了过去。 “我考虑好了,我说过等我考虑好,就来找你。” 关七一字一句道。他说得不快,似乎的确经过了深思熟虑,他的眼神难得恢复片刻清明。 然后,在听闻动静纷纷赶来的迷天六圣面前,在乍见他神思沉稳,一如实力全盛未受伤之时风姿高举的七圣爷模样,因而激动不可自抑的闵进等人面前,关七缓缓开口,语不惊人死不休,他说: “宋雁归,请你替我,暂领迷天盟。” ————————— “关七昨日清醒了一段时间,他决定要宋雁归暂领迷天盟。” “宋雁归今天一个人去了金风细雨楼。” “知道了,下去吧。”雷损平静听完下属回报的两个消息,挥退来人。 原本正与雷损对弈的狄飞惊听闻消息,眉心微微一动:她竟真的一个人跑去了金风细雨楼。胆子很大,也很有意思。 雷损放下棋子,凝眉起身自堂中来回踱步,他的步伐比平时迈得要更快、更大一些,泄露出他平静外表下的焦躁和不安。 原本以迷天盟如今势弱之态,不肖两年,金风细雨楼便能迎头赶上,稳居京中势力第二。 他与苏遮幕昔日为儿女,也就是苏遮幕的儿子,如今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和他的义女雷纯定下婚约。因着这层结盟的关系,届时他大可与之联合先行瓜分迷天盟,再与之老大对老二,硬碰硬角逐京师龙头之位。 可是宋雁归的出现,让原本平稳的计划尽数被打破。 雷损如何能不心烦意乱? 这人就像只上蹿下跳的蚂蚱,实力深不可测,偏偏行事无忌,难以常理度之。 雷损问狄飞惊的看法。 第88章 “其实宋雁归是一个很简单的人。”甚至可以说,简单到了纯粹的地步,而他们这些人之所以会觉得她无法揣度,或许只是因为他们把她想得太过复杂。 “要了解一个人,只用看她做的事。”狄飞惊毕竟和她直接接触过,此刻他捏着手中白子,淡淡道。 宋雁归她并不怎么主动介入江湖为了黑吃黑而进行的互相厮杀。六分半堂派人截杀她,她的第一反应是乔装打扮避免麻烦,而不是像孙青霞那样,你如果要杀我,那我就先杀光你们。 “我记得这件事,当时你刚好就在东北一带,顺道过去叫停了追杀一事。” “是。”狄飞惊道。因为只要他们主动停手不再惹她,宋雁归她就也懒得追究。 而六分半堂虽然与蔡京交往甚密,但既然已付出了近半个分舵的代价,也就没必要再继续增加无谓的伤亡。蔡京那边,虚与委蛇、阳奉阴违的事,他们也没少干。 雷损微微沉吟,点了点头:“她做的事,她在边关杀了朱勔,完颜阿骨打重伤昏迷……可能也与她脱不了干系。” “是,这也是她做的最为天下惊的两件事。”狄飞惊道:“这意味着她视之为最大敌人的,是朝中蔡京一党,而非六分半堂。” 六分半堂虽然效力于蔡京,却是蔡京用的最不顺手的一支江湖势力。 狄飞惊想到一事:“说起来,京中今日应该也已经传开了。” “你是说她杀朱勔和伤完颜阿骨打这两件事?”雷损宽了宽心,虽算不上全然放心,却也能勉强安心坐下,拾起黑子继续对弈。 “准确地说,是杀朱勔、呈报其通金罪证,同时伤了完颜阿骨打的宋雁归,进京了。” 狄飞惊顿了顿,补充道:“这件事背后,有迷天盟那位宋先生在背后推波助澜,为她造势。” 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样一来,不仅是他们六分半堂,朝中蔡京一党和依附于他的江湖人,乃至童贯、李彦、梁师成等人,都会对他们有所忌惮或防备。 还有神侯府,毕竟宋雁归是一个如此不可控的人物,那位诸葛神侯又会如何看待她的出现呢? “到底是年轻人,”雷损摇头笑道:“为了扬名天下心急至此,殊不知这样做是把自己架在火上烤。” 这就难怪她要去找金风细雨楼了,她需要一个共同对抗蔡京的盟友,让自己不至于孤立无援,那就没有比金风细雨楼更好的选择。 “还有一事我忘了问,”雷损道:“她的伪装极其出色,你当时是如何判断她的实力匪浅,叫分舵及时撤手的?” “分舵的人在所辖地界,找到了两具尸体。”狄飞惊落下一粒白子:“山东神枪会‘一言堂’堂主孙疆,和他手下亲信,出身‘黑面蔡家’的袭邪。一招毙命。” 雷损手下黑棋微顿,“嗒”一声落子,眼底精光大盛:“这么重要的消息,怎么能不报山东神枪会‘一贯堂’的总堂主孙三点知晓?” 山东神枪会雄霸东北,而如今的总堂主“枪神”孙三点,他的枪法仅次于诸葛神侯的“惊艳一枪”,也是蔡京在江湖中的重要同盟。 “我们的人已经把消息送去了。”狄飞惊落下白子。 祸水东引这样的招数从古至今都很好用,而他们只需,坐山观虎斗即可。 狄飞惊在雷损欣慰不已的笑叹声中微微发呆:哦,又轮到他落子了。 宋雁归,把自己这样彻底暴露于人前,你该如何应对?如果不能应对汴京的诡谲风雨,早一点死掉,也是一种仁慈。 ————————— 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汴京城焦点人物的宋雁归此时正背着小包袱,行走在山道上。 春雨瑟瑟,天泉山上泉水叮咚作响,过幽谷,穿松林,在石壁击出浮泛的白沫,一径东流去。 天泉山上玉峰塔巍峨矗立,塔身周围红、绿、黄、白四塔围绕。 空山新雨,草木蔓发。 她于青翠苍岚间穿行,只身一人,青衫落拓。 她觉得王怜花会后悔没有和她一起来的。临行前,她邀他同往,他说自己有事要出城一趟。 “去做什么?” 他却笑着答非所问:“武林十三家之一的岭南老字号温家,是此间制毒用毒的行家,其门下“死字号”是专门负责施毒的,他们之中有一个人,最近加入了迷天盟。” 他摇扇轻笑:“我要去见一见此人,顺利的话还能接着做件事。”扇子轻敲她的头顶:“先容我卖个关子,事成了,我自然会告诉你。” 于是宋雁归便只好独自一人赴金风细雨楼了。 她走得不慢,却也实在不算快。并非她有意拖延,只是体内生意自如催发,苍山雾霭,鸟鸣啾啾。 翠鸟停高枝,凤凰栖梧桐。 那些冬日里窝藏不出的山禽林兽,竟都丝毫不怕生地在她经过时探头探脑,胆大的甚至飞停在她肩上不去。 杨无邪一早得了消息,自红楼出来满脸笑意迎接时,见到的恰好是青衣人大战松鼠和翠鸟的一幕。 狼*狈不已的宋雁归正缠斗无果,只得把包袱护在胸前,见杨无邪出现如同见到了救星一般:“这位兄台、大哥!救命啊!!!”一边大喊一边径直朝他奔了过来。 一向运筹帷幄镇定自若的金风细雨楼杨大总管,眼睁睁看着她身后那些于地面空中乱蹿的小兽飞禽追着她往自己身上扑,嘴角的笑意一时凝固。 …… “公子。人带到了。”杨无邪躬身道,只细听声音颇有几分气虚。 “怎么去了这么久?” 久等人不至的苏梦枕放下手中书,那是《武经七书》中的一卷《尉缭子》,微微抬眸,恰看到不知为何黑着张脸的自家军师,他的左脸颊上多了两道细细的抓痕,因脸色白净显得格外扎眼。 看起来似乎是伤于无甚攻击力的山鸟。 他的身后站着一个青衣女子,她正一脸心虚地望天,袖口有榛子壳骨碌碌滚落在地上,那是山林松鼠的心头好。 苏梦枕:“……”很难想象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然后她回头,朝苏梦枕笑,肆意的、轻盈的笑。拱手作揖,施以一礼,声音如天泉山的泉水,如珠似玉: “苏楼主好。” 她微微弯腰,露出头顶的发里斜斜插着的几根翠鸟羽毛,随着她前倾的动作,晃晃悠悠飘落到地上。 她也知自己一身狼狈看起来大概着实有些不雅,她挠了挠头,又在眼角余光看到侧首铜镜里自己糟糕的模样时,忍不住哈哈大笑。 杨无邪扶额叹气,朝苏梦枕无奈地摇了摇头。琢磨了半天,把她做的事也摸了个透,见到真人,还是难免觉得有些难以招架。 杨无邪忍不住有些担心,宋雁归的性格这般炽热跳脱,有朝一日若真要合作,该如何应对比较妥当? 苏梦枕却难得没想那么多,只是听着她的笑声,就叫他觉得活着是一件好到不能再好的事。 她止笑,随手捋了捋头顶翘乱的发,清了清嗓子致歉:“失礼了。” “宋雁归,特来拜会金风细雨楼,有事相商。” 她的来意在苏梦枕和杨无邪的意料之中。不过苏梦枕一开始倒是没有想到,她就是当日在城外与他一同救下那些江南流民的女子。她的脸色仍有些苍白,但今日一见,气色好了许多,不似那日般看起来沉疴难愈。 他苍白清隽的脸上浮起淡淡的笑意,沉静淡然的语调常常让人忘了他是一个身中数十种奇毒的病人,反倒像个吟风弄月的文人。 但只要他一开口,他身为一方枭雄的气势便绝不致让人忽略。他问: “今日要与我金风细雨楼议事的,是迷天盟代盟主宋雁归,还是在雁门关斩朱勔、袭金主的宋雁归?” “有什么区别吗?”她挠头问道。王怜花之前好像也问了她类似的问题。 “自然有。”苏梦枕道:“如果是后者,金风细雨楼对你的要求无有不应;但若是前者,我恐怕未必能应承你。” 苏梦枕欣赏眼前这个人,不代表他决意要与迷天盟合作。 关七对迷天盟的影响太大,他的光芒几乎笼罩了整个迷天盟,却也掩盖遮蔽了其他人,关七就是真正的迷天盟。只要他清醒地活着,就没有人敢小觑迷天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金风细雨楼和迷天盟是有些相似的,他苏梦枕在某种程度上,就代表着金风细雨楼。 但又不完全一样。 没有了苏梦枕的金风细雨楼即便沉寂,也能在下一个楼主的带领下正常运转,四楼各司其职;但没有了关七的迷天盟,就是一盘散沙。即使近日来有所改变,也绝非一日之功。 事实上在几个月以前,苏梦枕的想法和雷损不谋而合。势力赶超迷天盟对于金风细雨楼而言不过是时间问题,到了那时,联合六分半堂吞并迷天盟,随后再与六分半堂斗上一斗,这是他与杨无邪一同制定并稳步践行的计划。 第89章 直到“宋先生”和宋雁归先后出现,这两个人,还有他们所做的事,让苏梦枕不得不重新调整原来的计划。 但这还不足以叫他决定与迷天盟结盟。 关七是个太大的变数,若要结盟,苏梦枕不得不考虑到长远的以后。不为他自己,而是为楼中弟兄。 “额……”宋雁归闻言一脸尴尬地几番欲言又止,她左看右看,求救的目光再次转向了……身旁的杨无邪。 杨无邪:“……”到底是什么给了她一种我会帮她说服楼主的错觉。他硬着头皮回避她的视线,选择望天。 不得不说,宋雁归看着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很难让人拒绝。杨无邪都有些微不忍。 苏梦枕觉得有趣,他并非有意为难,他的确从没见过宋雁归这样的人,到底是谁叫她来谈判的,显得好像他们在欺负她。 他刚要开口,思索如何说得委婉一些,宋雁归却笑了,她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却绝不是羞涩,而是歉意,她尝试委婉地解释:“楼主刚才说错了两件事。” 她道:“第一,我不是来结盟的。” 苏梦枕的脸色微微变了。 “第二,我也不是迷天盟的代盟主。” …… 嗯?!杨无邪:不对啊,消息的确说的是关七命她暂理迷天盟。 消息不会有错,那就只剩一种可能,她没答应关七的提议。 可会有人拒绝吗? 事实上,她还真没答应。 她想起关七说完那番话时的情形—— 话音落,满座一时俱静。 唯有自被骤然打断的烦躁中平复过来的王怜花,闻言轻摇折扇,嘴角微勾。 尤其是当他看到其余迷天六圣满脸不可置信,欲言又止的表情,他心底愈发觉得这场面好笑起来。 至于宋雁归,她闻言微愣,继而很快,在众人复杂难辨的目光里,传音入密,斩钉截铁道: “不要。” 迷天六圣:“……”等等她刚说什么?她说不要?她居然,考虑都不考虑就拒绝了…… 关七:“……”她拒绝了,她居然敢拒绝? 气氛一时尴尬,偏王怜花在这尴尬气氛里发出低低闷笑,于是气氛更尴尬了。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曾经短暂当过武当掌门并且依旧穷得叮当响的宋雁归,她已经看破了通过当门派老大来发家致富的这条路。 走不通的,走不通一点。 穷鬼已经抛弃幻想! “那么……”关七话没说完,宋雁归摆手阻拦了他未出口的“大饼”,继续传音入密:“我也不要做什么圣主。” 外界怎么看她和迷天盟的关系都不重要,互相依仗支持她都可以去做。她唯独不想被这些身份牵绑,她还要做更多的事。 这一点上,其实不止是苏梦枕和杨无邪,就连雷损和狄飞惊、蔡京一党、还有神侯府也都一样猜错了。 他们似乎都从未设想过,有人会拒绝关七那样的提议。 若是王怜花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他或许会不吝于告诉这些人:“宋雁归不是别人,宋雁归就是宋雁归。” 她可以急公好义,也可以独善其身,唯独不会汲汲于权名。 在一旁默不作声的杨无邪微微沉吟:“可你有没有想过,不管你是与不是,在其他人看来你都是迷天盟的人。如此,在与你为敌的人眼里,那些人都会成为你的破绽和软肋。” 这就是站在她的立场为她考虑的善意了。 宋雁归闻弦歌而知雅意,她从来也不会辜负别人的善意,她笑,负手而立,青衣猎猎,眼神睥睨骄傲: “人皆有软肋。自来向我拿取便是。” “又有何妨?” 苏梦枕笑。与一开始的笑不同,如果说一开始的笑尚不及眼底,如同浮在水面的月色,更多是客套寒暄,夹杂着淡淡的审视。那么此刻,他的眼里掠过真切的赞许,瞳孔里有如两团寒焰的余烬,他凝视着眼前这不过见了第二次面的女子,心中骤然升出一股相见恨晚之意。 他长长叹了口气,一时思绪翻涌:“那么说说你来找我的真正目的。” “受人之托,想将雁门关外死于辽兵之手的一个少年士兵,和他母亲的骨灰一起,同葬在天泉山。” 苏梦枕微怔,这个答案或许超出了今天之前所有人的预料。 他沉默着,似乎想到了什么久远难忘的从前,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等他再一次睁开眼,他走下原本所站之高台——那是金风细雨楼楼主见客人的地方。 她还在等他的答复。 他走到她面前,这个距离,是苏梦枕见朋友的距离。他直直看着她,眼底有冰雪初融,弥漫着无法抑制的欣赏和笑意,他轻声笑答: “有何不可。” ----------------------- 作者有话说: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 小王的情之所钟,是爱人;苏梦枕的情之所钟,是知己。 第88章 金风细雨 天泉山上起坟茔。 一抔土,一把铲,宋雁归没叫其他人帮忙。 苏梦枕站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手里拿了一壶酒。 因为身体的缘故,身边人总劝苏梦枕少饮酒,不过今日这酒,并不是他为自己备下的。 他低垂着眸,猩红的绯衣猎猎招展,映着苍白萧索的病容,叫人觉出一股深深的怅然。 他在想什么?又在因何而怅然? 杨无邪默默站在一旁,眉心微蹙。 以苏梦枕的身体状况,一点常人觉之无甚要紧的风寒乃至咳疾都或能危及性命,这里的风实在太大了,而他数日前才下病榻,又在听闻江南流民在京郊哭诉无门后,拖着病体强行起身出城。 只杨无邪忧心却不多言,不是因为畏惧,而是苏梦枕的性格向来说一不二,他今日又那么高兴,一定会坚持陪宋雁归做完这一切。 “好了。”宋雁归将铁铲插在土堆旁,上前半跪着拍实了土,做成青冢一座。 恰向黄昏,倦鸟归林,霞光满天。 “不立块碑吗?”苏梦枕问。 宋雁归笑着摇了摇头:“不必了。”她走至一边,山风罡猛,她状若无意地朝前半步挡住了风口。 接着伸手朝东一指,问:“苏兄,你看天泉山的东边是哪里?” 这样宽泛的所指……该从何答起呢? 苏梦枕只能靠推测。青冢、城东…… “洛阳,北邙山。” 风云庆会消磨尽,都做北邙山下尘。那里,历来是葬王公将相的地方。 她含笑点头:“可我觉得,这里比北邙山好多了。” 苏梦枕低笑,轻叹:好一个宋雁归。 他走至坟前,拔开瓶塞,以酒浇地,是为祭奠。 敬每一个死伤的将士。 “苏兄也去过雁门关吗?”她蓦地问。 苏梦枕闻言微微侧眸,这是个问句,她的目光却很笃定,似乎笃定他去过那里。 他当然去过那里。 不止一次。 “去过。”他不吝于告诉她更多:“我是应州人。” 燕云十六州,他的家乡,如今回不去的地方。 “其实我之前的来意,少说了一项。”她冷不丁道。 “是什么?” “狄将军让我若有机会见到苏兄,”她俯身长揖:“和你道一声谢。” 每年前线都会多出一批人主动参与边防兵事,这些人不仅带去了弓箭、火炮和兵刃,而且还都能征善战,训练有素。不止是地处宋辽边境的雁门关,还有宋夏边境。 而这些人、这些兵器,都来自金风细雨楼。 “我不如你。”宋雁归摩挲着下巴,不知为何突然总结成词。 苏梦枕觉得好笑,调侃道:“你若为一方盟主,自然也可如我一般,做更多的事。” 他顿了顿,不无诚挚地邀请:“自然,如果你愿意加入金风细雨楼,我必倒履相迎。” 宋雁归笑而不答,加入金风细雨楼和加入迷天盟,又有多少不同呢? 她状若无意地问起另一桩事:“听闻苏兄是苏轼后人?” “是。” “那梁师成对外宣称也是苏轼后人,苏兄你怎么看这个人?” 苏梦枕微微沉默。 杨无邪闻言也不由抬头看过去,见问出这话的青衣女子一脸泰然,心道:谁说纯粹简单的人就必然不通晓种种厉害关系? 不是不知,只是不屑罢了。 这梁师成何许人也? 他原本是在书艺局负责写作事宜的宦官,后来得皇帝赵佶宠信,兼任了睿思殿文字外库管理之职,专门负责传宣上旨,手下有些江湖高手为他效命。此人与掌管后苑的宦官李彦交好。 京郊一带,梁师成和李彦的“名声”可谓人尽皆知。两人于京郊一带广收土地,欺压良民。明明原本早上还是富豪之家的人家,到了晚上便流离失所,财产土地悉数为其侵占。 第90章 流离失所都还算好的,如有不从的则尽皆被杀。为了震慑这些人,两人甚至问刑部借了任劳、任怨两兄弟来帮忙。 这两兄弟摧残折磨人的手段,纵使是擅长审讯逼供的老酷吏见了,都不免要为之胆寒。 那这梁师成和金风细雨楼有什么关系? 来此之前,宋雁归也问了王怜花这个问题。 “没什么关系。”王怜花笑:“只是梁师成对外号称自己是苏轼后人,和苏梦枕是本家,而他父亲苏遮幕在世的时候,也没有对此进行否认。” 因为这层关系,纵使明面上公然与蔡京一党为敌,但梁师成、以及与他交好的李彦在内廷,对金风细雨楼多有回护。 宋雁归刚好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些好奇。所以她问的,相当直接。 即使这样做可能会惹怒对方。 “你是想问,先父为何没有与此人划清界线。也是想问,金风细雨楼是否会因为梁师成的维护而行事不正。”苏梦枕并无被人冒犯的不愉,他的语气很平静: “第一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他顿了顿道:“至于第二个,梁师成对于金风细雨楼而言,和蔡京等人并无不同,只是相形之下,我们会优先对付更重要的敌人。至少眼下,蔡京比他势力要大得多。” “这个回答,你还满意吗?” 宋雁归挠头,她习惯性又看了眼杨无邪,虽然她也说不清这是个什么习惯,后者很有先见之明的提前望天去了。 “是我小人之心了。”她叹了口气,也松了口气。 她翻看了王怜花书桌上近日案牍密报,内容多与此有关。她隐隐猜到他今日去京郊要做的事大概也与此人有关,而且大抵会用些非常手段。 他不说,她便不问。 只是她信他,近日却也没缘由地多出些担心来。换做往日她或许不会这么问的。毕竟通常情况下,她都很讲礼貌。 苏梦枕邀她留下用饭,她推说要回,下次再来见他。苏梦枕便打算亲自送她出去。 她见他面中隐隐发青,病骨支离,低低咳嗽时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掩唇的帕子上落了血,叫她看了想起自己当年的模样。 杨无邪命人去叫树大夫来替他诊治,他却说不急,等送了她离开再叫不迟。 “苏兄,你的身体实在太差。”她忍不住皱眉道。 杨无邪:“……”这位朋友,说的要不要这么直接。 “是。”苏梦枕却笑,她说的是事实: “但我还活着。”只要还活着,他就还能做很多事。 他语气轻松,不希望对方将注意力放在他的病上,浑然不在意地调侃道:“你的身体倒是看起来比初见时好了许多。” “那是我来汴京城的路上为了甩开六分半堂的人,故意服毒。”她顿了顿,重点强调道:“毒性不强,只是起一个伪装的效果。” 杨无邪在边上听得颇无语,心道:好好好,就你们半斤对八两,谁也别嘲笑谁。 天色渐暗,她的确该回去了。她叹了口气,似是想到什么,忽而微微笑道: “下次来见苏兄的时候,我带一个人一起来见你,我见过的人之中,他的医术最最好。”她强调道:“比那位树大夫还好。” “好。”苏梦枕知她好意,虽不觉得世上会有人的医术在树大夫之上,不忍拂她面子,便只应承。 “你别出来送了。”她制止了他起身的动作:“有杨兄送我就行了。” “宋某交你这个朋友。”她在他依旧坚持起身的动作里有些生起气来,语调倏然拔高,惹他微微一顿,她叹气,认真一字一句道: “但我希望是活着的朋友,活着的苏梦枕。” 谁能拒绝这样赤忱真挚的一番话呢? 这话一出,苏梦枕也只好无奈叹气,在杨无邪和宋雁归满意的目光里坐了回去。“无愧,你去叫树大夫来吧。”他妥协道:“无邪,替我送送她。” 宋雁归笑。然后听到苏梦枕在她身后道: “雁归。” “嗯?”她疑惑回头。 “我可以这么叫你吗?”他温和地笑,在她“嗯”声点头后,苏梦枕没再说别的,只是微微点头,道:“保重。” “你也是。”她笑,负手轻快地离开了金风细雨楼。天色渐晚,她却觉得很快活。 来汴京之后,除了和王怜花重逢那天之外,属今天最叫她快活。 汴京还有苏梦枕这样的人,真好。 “杨兄,就送到这里吧。告辞啦。”她摆摆手就要溜。 “宋姑娘留步。” “嗯哼!杨兄这回不看天上的好东西知道直视我了?”她戏谑地笑着眨眼。 “咳咳,”杨无邪明智地没有回答她的调侃,只道:“公子没回答你的问题,我可以回答。” “哪个?”她挠头。 杨无邪:“……”他可以现在转身就走吗? 见杨无邪真无语作势要走,宋雁归赶紧补救:“哎杨兄别这么小气啊杨兄,我想起来是什么问题了,您说,您说我洗耳恭听。” 他有气无力地叹气,这么擅长“折磨”人的性格……还好她不是他女儿,当然他也生不出这么大的女儿,否则一定操碎了心。 他正了正神色,道:“老楼主当年之所以没有公开否认梁师成自称是苏家后人的身份,是因为那时他已病重,金风细雨楼风雨飘摇,公子当时年幼又身罹重疾……” “是我冒昧了。”宋雁归轻声道,制止了他说下去。他已不必再说,她已明白,那不过是苏遮幕一点拳拳慈父心肠:“麻烦替我向苏兄致歉。” 杨无邪摇头,苏梦枕才不会因这事生她的气,不过:“公子的确有一句话要我转达。” 他郑重道:“以后但凡宋姑娘有需要,金风细雨楼必拼尽全力,死不相负。” 宋雁归闻言停下脚步,不免微微动容。 她轻笑,迎着月色,笑容湛然若辉,风轻拂面,月光洒在她身上,月华如练,她笑道:“替我转告苏兄,别老是轻易把‘死’字挂在嘴边。这是个坏习惯,得改。” “走啦。”她摆摆手,这次是真的隐入山林。 “轻功真好。”杨无邪忍不住赞叹道。 —————— 王怜花办完事,心情愉悦地回到屋中时,某人竟端正坐在桌前,桌上摆着几碟……姑且称之为菜的东西。 他微微挑眉,难得她比他回来得早。他还以为她这次去金风细雨楼,怎么都要用了饭再回。 他刚要开口,正襟危坐的某人抬头一脸郑重道:“王怜花,我错了。” “……”王怜花手中折扇微顿,脑海中一瞬间飘过无数种猜测,金风细雨楼,苏梦枕,她该不会…… 他凤眸微眯,不动声色地笑:“错在何处?” “我现在才知道,”她皱着眉一脸心虚:“大夫看到不配合治疗的病人,是真的会气到想杀人的。”她今天看到苏梦枕那样,忍不住动怒,更别说她以前……可不止一天这样,那是天天这样。 不得不说,王怜花的脾气真好啊…… 她心有戚戚:“我以前实在是没少让你费心。”起身殷勤地倒了杯茶:“身无所长,唯有心诚,我问了邓苍生,他建议我做几道菜以向你赔罪。” “来,给个面子尝尝。”她嘿嘿笑着将筷子递到他手里。 王怜花举着手中竹筷,看向桌上那几盘……黑黢黢的,散发出诡异气味的不明物体。 他眉头微皱:这到底是赔罪,还是要他的命?谁给她出的馊主意? 哦,邓苍生。 他扬起笑。 “阿嚏——!”在自个儿院子里正练着功,一边美滋滋自鸣得意,觉得自己的提议足以弥补之前撞破宋先生好事的邓苍生,莫名打了个寒颤。 ----------------------- 作者有话说: 金风细雨楼的营生和对前线的供给,在《温柔一刀》里苏梦枕对王白有详细说明过,的确是很让人佩服的。 上一章提到六分半堂对蔡京有时也阳奉阴违,原著也有提及。苏梦枕也说过,像残害忠良这样的事,不仅是金风细雨楼,六分半堂也不会干(雷损在任时期)。 梁师成这个人,是北宋六贼之一,宦官。说英雄里不涉及。但是他在历史上自称苏轼后代而且对苏氏后人多有维护这一点,和苏梦枕的后人身份构成了一种巧合,被我拿来做了一点文章,嘿嘿。(是梁师成不是李彦,我记错了,修了一下这个bug) 下一章会说小王这一天去搞了什么事。他的确是个干大事的料(虽然底色是乐子人 第89章 情生 王怜花忍不住无奈低低笑着摇头,悬停在半空的手落下。 此时对象若是正经开店做生意的饭馆老板,王怜花大概会对这一桌子“菜”嗤之以鼻;若对象是好友如某只成日爱喝酒的醉猫儿,他大概会慢悠悠、意味深长地调侃一句:“真是好一桌子徽州墨。” 第91章 但现在,对象是一脸期待,看起来还挺自信,却也是第一次为他洗手作羹汤的宋雁归……他只能无奈轻笑,将竹筷搁在桌上: “把手伸给我。” “啊?哦。” 宋雁归一脸莫名,却还是利落地伸出双手,平举,掌心摊开向上。 王怜花微微挑眉,毫不意外见她掌心沾了些灶灰,毕竟她脸上也沾着呢。 自己是有洁癖的吗?曾经洛阳城中的千面公子,要求仆人打扫房间一尘不染,房间里的陈设不许落半点灰,更遑论出行穿衣等等事宜,无不要求精益求精。只是遇到面前这个人,自己好像就全不记得了。 不过只是灶灰,还好只是灶灰。他再也不想看到面前之人伏在自己肩头咳血的模样了。 取一方素帕,用水沾湿,不轻不重地覆在她手上,修长的手指偶尔也会穿过她的指间,缓慢又磨人,蹭过她手心的皮肤,带起一阵细微的麻痒,她忍不住哈哈笑,双手微微瑟缩。 “别动,”他按住她蠢蠢欲动的肩膀,话音和动作一样轻柔如月色,带着星星点点的笑意:“……还有。” 换了另外干净的一面朝上,攥着她手往自己的方向拉近几步,微凉的指腹隔着帕子捻在她额上,温热的鼻息拂过脸颊,沿着她侧脸的线条向下一点点描摹,灰痕消失的地方留下微微泛红的印记。 他擦拭的动作缓慢又坚定,专注地像是在擦拭什么极为珍贵之物。 好近,她抬眸就能看到他的下颌,往上是他微微上翘的嘴角,还有他浓密柔软的睫羽。她眨巴着眼,在他的触碰里心脏微微蜷缩。 往常也不是没有这么近距离接触过,太多次了,数不清。她大概很叫他头疼,来去如风,任情任性惯了,病重的那些时日,她其实没想过他会一直守着自己,她问他为什么不和沈浪一起走,他说她欠他的还没还。 她的确欠他的,她后来秉着内力死不带去别浪费的精神,把内力全给了他。她觉得自己应该不欠他了,可又觉得好像即使那样也还不清。 现在看来,大概是一辈子都还不清了……她好像也不是很想和他两不相欠。 烛火哔剥,暖黄暧昧的光晕里,空气微微凝滞,她心里好像也有什么东西,在这个春夜徐徐发芽生长。 她确信,她就快弄明白那是什么了。 “好了。”指腹从脸颊上离开,她心底生出一股淡淡的不舍,轻轻“哦”了一声。 她人不动,仍旧仰眸看着他。好像只要盯着他看就能找到令她困惑的答案。那天她也是这么干的,没有找到答案,她觉得是自己看得不够久的缘故。 帕子被收起,他放任她停留在安全距离。 唔,是只有她可以靠近的距离。 《无量寿经》里说:“人在爱欲之中,独来独往,独生独死,苦乐自当,无有代者。” 他独自品味咀嚼了太久苦涩的味道,甘之如饴,他决定得给这个不开窍的小混蛋直接一点的刺激,毕竟她这颗小铁树现在看起来,也并非完全没有开花的可能。但是太过含蓄,她这脑袋瓜子大概能一直持续地一知半解下去。 对她,他有无限的耐心,却也到了忍不住想更进一步的时候。 “你看起来心情很好。”她眨了眨眼,言笑晏晏:“看来今天你出城去办的事情很顺利。” “明天就能见分晓。”他笑得意味深长,眸光流动,似想到什么令他愉悦的画面,露出一点幸灾乐祸的看戏神情:“希望能叫我看一出好戏,否则可就枉费我今日出城走这一趟了。” 除了她,没人知道他今天出过门,遑论出城。千面公子的易容术,早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只是他们好像不约而同地忘了桌上的那几盘“菜”。 不,宋雁归可没忘:“你不赏光吃一口吗?”她指了指桌上的那些菜,摸了摸空瘪的肚子,又似想到什么一般突然一拍脑袋: “哎呀是我这个做菜的人考虑不周,忘了做完先尝尝味道,我来试试。”说着一脸跃跃欲试,就去拿他搁在桌边的竹筷。 “等等。”扇柄点在她腕上,王怜花轻叹一口气试图制止,她不在意这些菜诡异的颜色和气味,他却担心她吃了坏肚子。 而宋雁归……她的手速实在在某些时候快到令她自己也后悔的程度。 她仰头猛灌一口温茶,终于苦着张脸艰难道:“菜里有……毒。” “……活该。”扇子落在她头顶,轻敲。 “你跟我来。”他无比自然地牵起她的手,十指相扣。而她只是微愣,然后挠了挠头应声说好,没有挣脱。 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绯衣男子露出狐狸般得逞的笑容:是你一而再再而三放任我靠近的,等下可不能怪我贪心。 …… 灶房升起袅袅炊烟,宋雁归在庭外满园的玉兰香里,目不转睛地看着王怜花娴熟地卷起袖子,捻去春笋外衣,切段倾入汤里,白玉般的豆腐在刀下化作一缕一缕细丝,在煟好的笋汤里成片荡开,香气四溢。 这刀工、这技术……宋雁归忍不住啧啧称奇,喃喃赞叹:“王怜花……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王怜花笑着将她的夸赞照单全收,顺手盖上锅盖焖煮,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 他将她拉至身前:“还有时间,现在让我们好好聊聊你的赔罪。” “嗯?”她皱眉不解:“你这是……在质疑我的诚意?”下一秒就要准备开始喊冤的她—— “打住。”王怜花太习惯她的这些耍无赖套路了,他问:“你还记不记得,你之前在李园说要报答我,当时是怎么报答的?” “哇那么久远的事,”她故作夸张地叫,又在他隐隐带着些威胁意味的笑里,清了清嗓子老老实实答道: “咳咳,当然记得。为了报答你救小阿飞,我把我自创的那些武功心法都默下来给了你,让你收进了《怜花宝鉴》。” “不错,毕生武学。”她在武道方面的实力确超乎常理。 但这不过是个引子。 他点头轻笑,目光里全是她的身影:“那你现在,就打算用刚才那一桌子……有“毒”的饭菜打发我?”他指了指自己做的:“你再看看现在我做的。” “瞧你这话说的,”她一脸心虚,但很快又拍着胸脯一脸真挚地强调自己的努力:“这可是我第一次下厨,心意无价懂不懂。” “那如果我想要你换一种方式赔罪呢?”他上前半步,倾身,目光落在她脸庞,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沙哑。 “什么方式?你……唔!” 有陌生柔软的触感轻轻覆在唇上,在她骤然的失神里,近乎虔诚地耐心逡巡着她微颤的下唇,微凉的鼻尖轻轻蹭过她的脸颊,鼻息喷洒在脸颊,烫得惊人。 她听到他喉间溢出一声极轻微的叹息,辗转碾磨,温存地含吮,贪恋又缠绵,却克制不深入。她恍恍惚惚,被环着肩膀,无声揽入一袭绯色里,手指攥着他的衣襟,蜷紧又放开。 晚风温柔,庭院里玉*兰花瓣自枝头飘落,近乎无声地坠了下去。 那片紧压着她的柔软终于也开始极其缓慢、流连不舍地微微退开,只是在彻底离开前,仍一遍遍描摹着她已被吮得微微红肿的唇,他尚且仍不知餍足,深深呼吸,压抑克制地闭了闭眼,指腹轻轻来回抚着那惹眼的轮廓,额头相抵,满足地低低闷笑,声音带着一丝轻微的喘息: “其实早在那时候,我就想这么做了。” 他羡慕她为了阿飞甘愿舍身相护的全心全意,嫉妒白天羽自不量力却敢坦荡直接地表明心意…… 但他自己呢,却困于他那孱弱又苍白的骄傲,耻于承认动心,害怕被她拒绝,却在真正品尝到失去的苦痛后寂寂消沉,惶惶不可终日。 王怜花,其实是个胆小鬼。不敢承认自己爱她胜逾性命。 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心动的呢?王怜花也说不清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来不及抑制,即使自苦,也想长长久久地陪在她身边。 “王怜花……”自始至终只是默默听着,没有开口说过什么的宋雁归冷不丁往后看了看,继而叫他的名字,他以为她要回应些什么的时候: “那个汤……是不是要糊了?” “……”王怜花阴沉着脸,几乎咬牙切齿地笑:“你可真是很好。” “我大半天没吃东西,饿了。”她委屈道。 算了。 他苦笑卸力,甚而提不起愤怒地妥协转身,下一秒,她一把按住他的手臂,拉低他的衣襟叫他不得不回头,倾身向前—— 一个来势汹汹的,和宋雁归的整个人一样,散发着暖洋洋气息的吻。 一触即分。 她在他的失神里,双手背在脑后,满眼盈满星辰般的灿烂笑意: “呔!叫你偷袭。”她眼里温柔明亮:“这样才公平。” 然后也不去看他的反应,顶着微微发红的耳垂,转身跑去灶边盛汤去。 第92章 在她身后,终于回过味来的王怜花,胸膛隐隐震动,嘴角忍不住疯狂上翘,脸上是不可抑制的,温柔荡漾的笑。 玉玲珑,兰芬馥,春夜生情丝。 ----------------------- 作者有话说:嗯……怪我,这一章还没写到某人干的事,那就下一章吧(望天) 没怎么改,把小王一小段告白的独白部分改成了心理活动,感觉更符合他的性格。 第90章 混乱 梁师成死了。 梁师成豢养了不少江湖高手为己所用,但他此番不是死在自己的宅邸,而是内廷。 死在了与他关系还不错,同为宦官的李彦手里。 后者随即自杀。 每个月的这一天,梁师成都和李彦一起当职。背地里很多人其实都知道,京郊一带新得的房契地契,李彦每个月都会拿出一部分在这一天孝敬给梁师成。 梁师成和李彦,再加上童贯和米苍穹,是汴京城内廷宦官之中势力最大的四个人,且这四个人的势力范围绝非限于内廷,与江湖亦多有牵扯。 一夜之间,四去其二。内廷台阶上梁师成的血尚未干,京师一片哗然。 不说汴京城中各方势力如何揣测打听,只那位从不管事的道君皇帝,几乎是在事发后下一秒立刻将诸葛正我宣去了宫里。 目的当然是为了保护他自己。 人死在内廷,是皇帝赵佶平时出入起居的地方,这一点就足以叫他吓破了胆,恨不得要诸葛正我日夜贴身保护。 李彦怎么会杀梁师成? 这两人一向一个鼻孔出气,和蔡京还有米苍穹隐有不睦倒是人尽皆知。 明眼人都看得出事有蹊跷。 遑论是杨无邪、狄飞惊等人。 “岭南老字号温家。”金风细雨楼中,杨无邪念出鸽组传来的密报:“李彦中了毒,温家的毒。” 一种能够叫人丧失心智,为人肆意操控的毒。普天之下,唯有岭南老字号温家的人才能制出这样的毒。 “李彦昨天下午去过京郊,身边带着任劳任怨,催收债款。”杨无邪道:“要在宫外下毒,那是唯一的机会。” “谁有机会近他的身?”苏梦枕披衣坐在榻前,听闻消息不顾劝阻,执意叫了杨无邪前来商谈。 “只有任劳任怨。” 苏梦枕微微沉吟,任劳和任怨是刑部专司审讯,却无实际职务的两个人。表面上是刑部老总朱月明的下属,实际上却听命于蔡京。 苏梦枕又想到了昨天才见了面的青衣女子,但不可能是宋雁归,不会是她动的手。 没有时间,她当时还在楼里。而李彦回宫的时间,也远远早于她离开金风细雨楼的时间。 但此事会和她有关吗?苏梦枕叹了口气:“至少昨天那番话,她是在试探我们对梁师成和李彦的态度。” 结合今天的这个消息,是不是巧合尚未可知,但:“这件事,我们静观其变。”苏梦枕淡淡道。 不论她昨日之举是不小心还是有意,此事都牵扯不到曾经在关系中间接受益的金风细雨楼头上,那么苏梦枕可以为她做的,就是在他能力所及的范围,三缄其口。 能被牵扯到的,是米苍穹和蔡京。 前者行走宫闱,虽同为宦官,但武功高强,本就为梁李二人所忌惮,一向不睦,要在内廷下手,他的机会最多,嫌疑最大。何况这一天,他也在内廷行走,还见过李彦。 但他的嫌疑还是没有大过蔡京。 岭南老字号温家远居岭南,供奉之一的洛阳王温晚人也在洛阳,向来和朝堂势力井水不犯河水,温家的人唯一效命过的,只有昔年蔡京的手下,后死于四大名捕之手的惊怖大将军凌落石。而李彦这一天近身接触过的人中,除了米苍穹,就只有任劳和任怨。 一件事,将梁师成、李彦、蔡京、米苍穹、任劳任怨,和岭南老字号温家悉数牵扯了进去。 结果是梁李二人丧命,米蔡身负嫌疑,因为温家和任劳任怨的关系,又以蔡京的嫌疑最大。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蔡京和米苍穹早已于暗中联手。 赵佶昏庸,但并不愚蠢。他叫诸葛正我进宫伴驾,恰恰说明他知道自己最可信任的人究竟是谁。 他放任蔡京揽权,是因为他本人爱好享受,但他绝不能容忍护卫自己的米苍穹效忠的对象是蔡京而非自己,甚至于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杀人,哪怕这其实很可能是他误判。 诸葛正我在宫中查探此事的同时,米苍穹被皇帝找了个由头,暂时调离了身边,打发回家去了。 至于蔡京,赵佶动不了他,他也乖觉,只手下原本安插在刑部制衡朱月明的任劳和任怨,却被神侯府暂时看管了起来。 狄飞惊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得到了消息。 他坐在京郊的小饭馆里,那个他一直常坐的位置。 汴京城中近日热闹非凡,但热闹是别人的,与狄飞惊暂且无关。 唯一需要关心的,是昨日宋雁归去了金风细雨楼,她和苏梦枕谈了什么,又代迷天盟和金风细雨楼达成了什么协议,对六分半堂和京中局势会产生什么影响。 在金风细雨楼中蛰伏的六分半堂卧底暂未带回任何有效的情报,昨天的谈话内容只有杨无邪、师无愧和苏梦枕本人知道。而杨师二人,向来守口如瓶,对苏是真正的忠心不二。 反倒是今早内廷传出的消息一瞬间炸开了锅。 最高兴的莫过于在京郊生活的百姓。 他们的消息没有那么快,但李彦的人今天没有出现在这里强抢土地房屋,赶杀良民,只这一点就足够叫他们觉得庆幸了。 狄飞惊这么想着,小饭馆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有人走了进来,步伐轻快,撩袍一屁股坐在他对面,笑着朝他问好。 狄飞惊一向淡然的脸上今天第一次露出略微诧异的神色。 她怎么会来这里? 狄飞惊的心中一刹转过无数种猜测,面上不动声色,只自然地问对方来意。 她笑,自怀袖中取出一串物什,朝上颠了颠,扣在桌上,屈指推至他眼前。 一串大约二十文的铜钱。 “一碗素面七文,这里是二十一文。”青衣女子笑道:“我说过,下次见面,我会还你三碗面钱。” “……”狄飞惊微怔,但很快,他说:“八文。” “啥?”宋雁归闻言挠头:三碗面八文钱?汴京的物价这么便宜? 她心头一喜,从善如流点头搓手:“哎呀兄台,这么便宜你早说嘛。”说着伸手就要去点数十三枚铜钱取回。 狄飞惊玉白的手指轻叩桌面,阻止了她的跃跃欲试,俊秀的脸上浮起淡漠的笑意:“一碗面,八文。”他道:“还差三文钱。” 空气突然安静。 宋雁归抬眸,眼神飘忽:“额,这位……兄台怎么称呼?” 她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真是奇怪,她不知道,那位宋先生居然也没告诉她。 “狄飞惊。” 顾盼白首无人知,天下唯有狄飞惊。 京师之中,谁不知道六分半堂大堂主,“低首神龙”狄飞惊的名字。 偏偏是宋雁归,就像狄飞惊能知天下人,而天下或无人能懂狄飞惊一样,宋雁归说她不知道他是谁,她就是真的不知道。 “狄兄!” 宋雁归猛地起身一拍桌子,她这一拍,小饭馆里拨弄算盘的掌柜,擦拭碗筷的店小二,端茶送水的跑堂手上动作俱是一停。 ——他们把她的这一拍视作即将动手的信号。 只有狄飞惊岿然不动。他淡淡应声,还抽空给她沏了一杯茶。 只听她仰头闭目,捋了捋根本不存在的胡须,飞速掐指算道:“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避难,不□□以禄。” 掩饰身份的六分半堂属众们哑然无语:她在对着大堂主说什么鬼话?怎么还突然算起卦来了。 “财运不通啊狄兄。”她痛心疾首道:“一碗面八文,点三碗面每碗优惠个一文,这不是饭馆做生意迎客的应有之道吗?”她一锤定音,一脸认真: “这个饭馆的老板,他不行。” 实际上的饭馆老板被人当面说不行的狄飞惊:“……” 她摆了摆手:“谈钱伤感情,看在大家都是朋友的份上。此卦我只收你,三文钱。” 六分半堂众人:从未见过仅仅为了省三文钱如此无所不用其极之人! 狄飞惊也没见过。 他忍不住笑了。和先前淡漠的笑不同,他此时的笑带了几分真切的愉悦。 宋雁归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和这京城中的任何人都不同。 人人都有所求,狄飞惊见过太多的人,有时甚至无需交谈,他就能精确地判断对方的所求。 可宋雁归,偏偏是一个无所求的人。 没有来历,此前的一应信息全无可查,在雁门关横空出世,杀朱、袭金,像一个传说里才会出现的隐侠。可是这么个隐侠,本应该事了拂衣去,却出现在了汴京。 第93章 很穷,但无法被收买。 实力高低无从准确得知。 居然还会算卦。 狄飞惊微微叹了口气,不知怎的突然生出一股极轻极浅的遗憾,这样的人,是友则信,是敌……就有些棘手。 “怎么说,狄兄!”宋雁归重复了一遍讨价还价,等待他的答案。 “你都这么说了。”狄飞惊道:“我还能说什么。” “狄兄大气!”宋雁归竖起大拇指,夸夸上线:“一看就是能赚大钱的人才!” “你今日来找我,不会只是为了还这二十一文钱的吧。”狄飞惊收起那串铜钱,上面还留有些许温意,显然被它原本的主人揣在手心颇为珍视:“说吧,你的来意。” 宋雁归嘿嘿笑,她挠了挠头:“我想去六分半堂。” 化身饭馆掌柜、店小二和跑堂的六分半堂诸人闻言手上又微微一顿:这是什么意思?是挑衅,还是她打算要投靠六分半堂? 纵使是狄飞惊亦流露出不解:莫非,她没有答应关七出任迷天盟代盟主,也没有和金风细雨楼结盟? 仔细想想,如果是她,还真未必没有这样的可能。 “去六分半堂做什么?”狄飞惊知道和宋雁归谈话无需绕弯子,否则只会把自己绕进去,遂直接问道。 “我没去过。”她摩挲着下巴,沉吟片刻,叹了口气,颇遗憾地道:“就差六分半堂没去过了。” “……”挑衅,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狄飞惊却不这么看,他的手背在身后,朝手下摆了摆手,继而淡淡道:“雷总堂主不会见你。” 雷损当然不会见她,她的态度模糊,行事作风立场也明显与六分半堂道不同不相为谋。这样似敌非友的人,一向小心谨慎,不打无准备之仗的雷损自然不会见她。他还不想成为第二个被重伤的完颜阿骨打。 何况,六分半堂又岂是她说想去便能去的地方? “哦,那就算了。”她的语气并无被人拒绝的沮丧或不满,只接着道:“其实今天来,主要也想谢谢你。” 狄飞惊这回是真的迷茫了,宋雁归此人……实在太过不可捉摸,他只好顺着她的话问:“谢我什么?” “哎,谢你就是谢你。”她没解释,说完也不看他,只看着窗外细雨霏霏,忽地笑了笑:“狄兄保重,我走了。” 她起身出门欲走,狄飞惊自然不会阻拦,但她却在刚跨出门楣时停了下来。 宋雁归不得不停下来。 门外停了一顶贵气逼人、华丽无匹的轿子,车门外坠着轻软精致的帘子。更重要的是,抬轿子的人和在轿子边随侍的人很多,而且每个人的武功都还不错。 这一定是一个很有身份的人。 随侍的人掀开轿帘,走下来一个样貌俊美贵气,龙章凤姿的青年。他的腰上别了一把剑。 宋雁归好奇地打量着眼前之人,对方也在看她。他笑得很好看,也很矜贵,他朝她淡淡颔首,然后看向屋内。 他出现的那一刻,屋内的狄飞惊就已经站了起来。 “小侯爷。”狄飞惊躬身致礼,笑容满面,他对面前之人的态度不可谓不恭敬,却也不至于太过谄媚。 小侯爷……宋雁归挑眉,她大概知道对方是谁了。 方应看。 “不必拘礼,”方应看面上挂着懒散的笑意,他摆了摆手,打了个哈欠:“奉旨办差途经此地,腹中空空,上些酒食便是。” 他的目光淡淡瞥向宋雁归,目露困惑之色:“这位是……?” “不过是路过此地一平头百姓而已,名字说出来恐污了小侯爷尊耳。”她笑嘻嘻拱手作揖:“不打扰小侯爷用饭。”说罢提脚便走。 只与之擦身而过之时,她的目光淡淡瞥过他腰间配的剑,目露可惜之色:剑是好剑,主人却不是好主人。 她收回目光,小跳着跨过门槛,就在这时,方应看腰间所系之剑于剑鞘中隐隐震颤,在方应看拧眉按住剑鞘的下一秒,震颤陡然转变成一股尖锐的啸音! 方应看不得不松手,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血河剑脱鞘而出!有如一道冷冽决绝的青虹,“嗤”地一声钉在宋雁归足前三寸! 那一声如金玉相击,嗡鸣不止,血河剑落在宋雁归身前,安静一如俯首。 宋雁归微愣。她试探着伸手,握住剑柄。 下一秒,剑身原本紊乱狂暴的锐气顷刻之间归于无形,很快化为一种欢腾肆意的铮鸣声! 在在场一众人等变幻莫测的目光里,宋雁归一手举剑,一边朝方应看颇无辜尴尬地眨了眨眼:“咳咳,你都看到了,是它先动的手。这真不关我的事。” 方应看没有说话。 狄飞惊看不到方应看的表情,但他不看也知道,他们这位小侯爷的脸,此刻一定已经绿了。 ----------------------- 作者有话说:都是干大事的人!我终于写到这里了! 这章字数超多的(得意,叉腰 第91章 微澜 “所以你就把剑拿回来了?” 王怜花刚替关七施完针,有宋雁归在一旁守着,关七于睡梦中气息平和,眼下尚需一会儿才能醒,他便拉着她回了自己屋中。 至于宋雁归,她在桌边盘腿坐着,闻言忍不住捂脸叹气: “我也不想的啊。” 她托腮盯着桌上此刻显得分外安静的血河剑,一脸愁容:虽说她的确厌恶方应看为人,可也从没想过取对方的佩剑为己用,可当时她尴尬地将剑递还,剑却怎么都不愿入鞘而归。 方应看在最初的失态后,很快恢复了云淡风轻的神色,他笑道:“既然血河剑想跟着你,那便是我和它缘分已尽,你拿去便是。” 话语间谈笑自若,纵使是在一旁听完全程的狄飞惊,也不免要为之击节: 方小侯爷……实在太能屈能伸了。 话说到这份上,宋雁归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好致了谢,将血河剑带回。并率先接受了迷天六圣六脸震惊的注目礼。 “这是……血河剑?” 任鬼神虽不用剑,但“血河红袖,不应挽留”这四大神兵的名号,江湖上没有人不知道。 这其中的前三者,分别说的是方歌吟的血河剑,苏梦枕的红袖刀,和雷损的不应刀。 血河剑被方歌吟赠给了自己的义子,它现如今的主人便成了方应看,至于现在…… “我想这世上只有一把血河剑。”颜鹤发叹道。 但问题是,这把剑怎么到了宋雁归手里? 她一脸沧桑地摇头叹息:“没办法,它喜欢我。” “方应看喜欢你?!”邓苍生像是听到了什么可怕之言,惊悚叫道。 “你说谁喜欢她?”王怜花摇扇笑着进屋时,恰听到邓苍生这一番惊呼。 邓苍生:“……”我什么都没说。 “剑!我是说剑!”宋雁归无语地翻了个白眼。至于方应看将剑给了她之后心里怎么想的,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众目睽睽之下他也拿她没办法。 她揣着手做作地仰头叹道:“没办法,就是天生这么招人喜欢,就连这剑也这么喜欢我,怎么也不愿再跟它的原主人。叫人苦恼啊!” 其余众人:“……”谁来管管她,得了便宜还卖乖,尾巴眼看要翘到天上去了。 王怜花视线扫过众人神色,不动声色地以扇掩唇轻笑:自她严辞拒绝了关七难得清醒之下的招揽和授命之后,原本迷天六圣对待她那略显微妙的态度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一定要说的话,大概是从原本不自觉的审视变得实实在在亲近自然了许多。 尤其是邓苍生,他修炼“苍生刺”这门掌法极为激进,却因急于求成而于多年前落下了痰中生血的毛病,说到底这是真气走岔的缘故。 他那日提出要与宋雁归切磋武艺。说到底,她这个千军帐中重伤完颜阿骨打的事迹被传得神乎其技,可到底没有人亲眼见过她的功夫。 他以他的成名掌法“苍生刺”迎战。而宋雁归只是站在那里,只守不攻,看着他使出了完整的“苍生刺”掌法。 然后,在他久攻不下而掌风失序的下一秒轻轻推掌,邓苍生大骇欲退,却被她捏住右肩。 看起来分外轻描淡写的一捏,只有邓苍生知道自己怎么都挣脱不得。耳畔是对方欠揍地哈哈大笑,他自不愿轻易认输,早已忘了切磋的初衷,便要咬牙折骨脱身。 “哇你急什么?”宋雁归一边吐槽,手下动作变幻,手改爪为掌,轻拍向他的后肩和背心两处。 一缕如清风潺溪般温和的内劲灌注体内,邓苍生来不及反应,猛地呕出一口污血:“你!” “你什么你?”宋雁归笑,抬起下颌示意他道:“你现在再试试运掌。” 他刚想呛一句“老子凭什么听你的”,话至嘴边,却已先感受到体内从未有过的……通达流顺的内力。 什么时候?!是……刚才她拍进他体内的两股内力。 第94章 “喏,你看好这个,看仔细了。” 邓苍生怔怔抬头,宋雁归笑,她站在原地,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推掌而出,一息之间,掌势变幻,虚实相生,每一重叠加上一重掌力,威力倍增,绵延不绝。 是“苍生刺”,也不是。是宋雁归结合他的“苍生刺”,刚才短短时间内重新自创的一种掌法。 不过……内力是像她这么拿来挥霍浪费的吗? “好了。”王怜花当日在一旁看她炫完技,也如今日这般无奈地将人拉走了。 其他人自然不会阻拦,且不说这位“宋先生”如今在盟中举足轻重,就连关七爷也一样对宋雁归青睐有加。 宋雁归……也的确是坦荡磊落地叫人生不出半点恶感。迷天六圣里除了任鬼神心思较为活泛之外,其余五人其实都本能地欣赏宋雁归这样的人。 虽然宋雁归本人并不知道他们的想法,知道了也不在意。 就在刚才,她又和王怜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了一遍。 此事确乎巧合。但一想到方应看明明心中忿忿面上却要装得大度,宋雁归便忍不住不厚道地笑。 “此剑原本的主人是他的义父方歌吟。”王怜花净了手,坐至她身侧,接过她刚沏的茶饮了一口道:“但其实在方歌吟之前,它还有一个主人,是血河派第十二代掌门,外号‘血踪万里’的卫悲回。”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宋雁归好奇地问。 “大概是一个,也会和你能谈得来的人。” 宋雁归闻言微怔,低头看向血河剑,它安安静静地躺在桌上,在宋雁归伸手抚上剑身,指尖注入一缕战意时发出雀跃的铮鸣。 剑若有灵,剑能择主。它好像特别喜欢她身上的那股纯粹的战意,并且在感受到之后,再不愿接受方应看的驱用。 宋雁归突然生出一股好奇,若是方歌吟和她站在一块儿,它又会选谁呢? “咳咳。”王怜花一声轻咳,唤回了她的注意,他不是很想承认自己在吃一把剑的醋。 想到刚才他侃侃而谈这剑的来历,宋雁归忍不住惊叹:“算起来我们是一块儿来的,但跟你一比,我简直像个初出茅庐的傻瓜。” “何必妄自菲薄。何况……”王怜花望着她的眼睛,轻笑:“我做这些事,一是觉得有趣,二来,是为了你。” “你只要去做自己想去做的事就可以。”他轻啜一口温茶,笑得温柔缱绻,眼角眉梢又透着股撩人的媚意:“我总会陪你一起。” 宋雁归盯着他染了水色的唇,想到前日夜里那个如春溪般缠绵悱恻的吻,唇上似乎还有温柔舔舐残留的湿意……脸颊微微发烫,连带着喉咙也有些发梗,她屈指挠了挠脸颊: “咳咳,那个……听张纷燕他们在说,李彦和梁师成死了。中的还是温家的毒。”那么巧,昨天他才和她说要去京郊见一个温家的人。 “那个人叫温趣,是岭南老字号温家死字号的人,尤其擅长施毒。他在死字号呆不下去了,就跑到了迷天盟来。” 王怜花如愿见到某个终于有些开了窍的小混蛋脸上浮起薄红,满意地笑,也不瞒她,悠悠道:“要制那毒不麻烦,只是要将毒投在李彦身上费了些功夫。” 此事一出,他料定多方势力都会被牵扯进来。蔡京也一定会以为此事是冲着他来的,毕竟任劳任怨是他的手下。 越乱越好,谁也别想闲着,顺便再吓吓赵佶,这就是王怜花的目的。 当然,也为了给饱受欺压的京郊百姓喘息之机。毕竟连蔡京本人都被牵扯了进去,他也只好按兵不动,那么京郊这里,就会形成短暂的权力真空。 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都不会放过那块地方,而王怜花选择给金风细雨楼卖一个好。 那里如今确也已经被金风细雨楼接管了。 “那既然任劳任怨如今不在刑部大牢。”宋雁归顿了顿,朝他笑道:“我是不是就可以动身了?” “是,不过去之前还有两件事。” 王怜花自匣中翻出一身崭新的夜行衣:“第一件事,你先去屏风后将这件夜行衣换上,”他以扇抵唇:“换完之后,我们再来做第二件事。” “好。”她点头应好,便要伸手去接他手里的夜行衣,他却忽然将衣服拿远,在她莫名所以的疑惑目光里,笑得勾魂摄魄,语气含了一丝引诱调情的意味:“或者,我帮你换好不好?” 他猜她大概会拒绝,但就算知道她会拒绝,他也会很高兴,他忍不住想看她害羞的模样。然后他就听到她说: “好啊。” ……她刚刚,说了什么? “这衣服倒是宽大,但又不够大。”她已经继续说了下去,展开衣服一脸认真地比对着大小:“直接往身上套是有些吃力,我一个人恐怕不行。” ……他刚刚到底在期待什么。 王怜花按了按眉心,将衣服塞进她怀里,有气无力地挥手道:“赶紧进去自己换吧。” “……”好反复无常的男人! 宋雁归眨巴着眼,挠头,一脸委屈地抱着特制的夜行衣转到里屋去。徒留王怜花一人在屏风外陷入沉思: 这小混蛋到底开没开窍?那天不是亲他亲得还很主动吗? —————— 六分半堂。 狄飞惊刚从议事处回来,京郊一带原本全由李彦把持,六分半堂和金风细雨楼全无介入,此番李彦身死,本来两家各凭本事,却还是让金风细雨楼占了先机。 不对,他们应该原本没那么快,是迷天盟那位“宋先生”从中施为。 真奇怪,没纳入迷天盟的势力,反倒拱手将之送给了金风细雨楼。这位“宋先生”的行事,某种程度上和宋雁归倒是如出一辙。 还有,她说谢他,他有做什么需要她致谢的事吗? 狄飞惊最开始并没有将她的这一声谢放在心上,宋雁归此人……不可以常理度之。 或许她就是为了他少收她三文面钱向他道谢。狄飞惊一开始的确这么想,但是现下又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会有什么其他深意吗? 他看向手中密报:山东神枪会的人已经入京,这一次来的人竟然是——“一贯堂”总堂主,“枪神”孙三点。 ----------------------- 作者有话说:下一章有孙青霞(应该 挽留剑是王小石的,但这里他没出场,就省去介绍了。 宋雁归……就是比较难以捉摸。总之并不是毫无成算。只不过很跳脱是真的。 第92章 劫狱 夜是漆黑的夜,如一团化不开的浓墨。 月是迷离的月,似一点黯未灭的残烛。 空寂的长街里只有风在尖啸着肆虐穿行,像一缕割不断的刀锋。 这样的夜色,照不出屋檐上的残影,还能刚好掩盖那些踩在砖瓦屋脊上细而又小的脚步声。 一身夜行衣,负着焦尾琴,只兜头风帽里露出一双灼灼亮眼。 少年时起就离开神枪会的浪荡剑客,心底也有唯一令自己敬重的前辈。 这个人数十年前便名震天下,在他治下,山东神枪会威震江湖,在函谷关东一带无人可出其右,却因多年前深觉皇帝赵佶无道,坐看苍生涂炭,愤而进京行刺杀之事。 这场针对皇帝赵佶的刺杀最终以失败告终,他被诸葛神侯等人阻拦劝服后一直关押在刑部大牢,再不得出。 孙青霞此次进京不为别的,他只有一个目的。 不惜一切代价,营救这位神枪会前辈。 近了。 前方,一道高大、厚重的轮廓在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像一头蛰伏的巨兽,映入眼帘。 刑部大牢。 风声中隐隐透出几分凄厉,这里是任谁都不愿轻易踏足的地方,每一道墙背后都好像隐隐传出震颤人心的惨叫,每一块砖头缝里都似乎能渗出粘稠的血迹,囚犯的血,闯狱者的血……经年累月,水泼不干,扫不尽。 今天,这里又会染上谁的血? 墙壁上有火把在风中摇曳不定,森森跳跃,构成唯一的光点。 孙青霞目光冰冷,一向言笑无忌的剑客陡然露出这样的神情,掩盖不住杀气腾腾。 他年少时孺慕仰望过的前辈,山东神枪会的老堂主,多年来便是被关在这样一个……腌臜不洁的地方,何其可恨。 他停在墙根深处的阴影之中,风裹挟着此地浓重的血腥气卷入肺腑,他深吸一口气,向前迈出一步,如一滴墨融入墨池。 这当然不是他进京之后第一次尝试劫狱。但事成不在一日,孙青霞为人虽一贯狂放狷介,事涉老堂主,也不得不万分小心筹谋。 刑部大牢是刑部老总朱月明的地盘,他的手下爪牙无数,手段最酷烈、武功最高的莫过于任劳任怨这两兄弟。 二人名义上隶属刑部,实际上却是蔡京的爪牙,以折磨、虐杀人为乐,其中又以年纪较轻的任怨手段更为残忍。 第95章 两人在刑部,即使是名义上的上司朱月*明也没办法真正约束得了他们。偏这两人也无实职,仍然属于江湖人士,因此纵使是朝中看不惯二人行事的清流,以及神侯府众人,亦耐他们不得。 而这两人几乎把刑部大牢当做了自己的家。不是在感情上,而是这二人甚至常常吃睡在大牢。 孙青霞确信这两人并非自己的对手,但如果打草惊蛇,要救老堂主这件事就将变得难上加难。 转机出现在今天早晨。 任劳任怨因为身负投毒杀人的嫌疑,被神侯府四大名捕中的铁手一早带人看管了起来。 要救老堂主,今夜是最好的机会。 孙青霞悄无声息地潜伏入大牢,没有引起一丁点的响动。 大牢的看守只看见烛火微微摇曳,只以为是今夜风大,丝毫没有注意到墙上何时掠过去了一道疾影。 刑部大牢里看押的都是朝廷重犯,根据犯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关押的地点也有所不同。越是罪行深重的犯人,所被关押的地点就越是隐蔽、曲折、幽冷。 孙青霞已经不记得自己下了多少级台阶,开始时还有烛火,到后来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但他心中隐隐有一股预感,老堂主就在下面,而他离老堂主已经越来越近了。 脚下踩到一块塌陷下去的砖石。孙青霞心中一凛,暗道不好。 “嗖!” 空中有破空之声传来,他听声辨位,本能地拧腰闪避,心念陡转,想到暗器落在砖石上的动静不定会引来看守,心底一个激灵反身去救,袖中一瞬间收拢十九支箭矢。 只最先始的一发箭矢去势太急,又离自己太远,眼看就要钉在砖上发出声响,孙青霞咬牙扑身去救已不及! “呼——好险。” 斜下里冷不丁横出一只手,堪堪在箭矢坠地之前,两指轻轻一夹。 箭身在她指间纹丝不动,也自然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响动,被手指的主人轻轻搁在地上。 一个同他一样穿着夜行衣的黑衣人。微微沙哑的嗓音,隐在风帽下陌生的男子面容,他却自来人的语气里听出股熟悉的味道。 “是……你。”孙青霞在来人极轻极低的一句“孙兄”里将来人认出。 他倒不意外她会武功,这个小骗子一路上嘴里就没几句真话,连名字都是编的,自然病也能是编的。只他这么暗暗吐槽时却没想过自己也一路用的化名。 不过……她来这里干什么? “你来这里干什么,我就来这里干什么。”她一眼看出了他眼中疑问,眨眼轻笑解释。 “多余的话出去再说,先干正事。”她重新拉上面罩,在前面开路。 “你都易容了还捂得这么严实做什么?”他跟在她身侧,附耳轻声调侃。 纵然是紧张肃杀的气氛,他却自她的动作里觉出好笑,心底微微一松,于是这意味不明的笑便不由带了一丝在面上。 “啧,你懂不懂。”她一脸鄙夷斜睨,压低嗓音道:“这就叫做专业。” “嗤。好,专业的小骗子。”两人插科打诨,声音极低,却不妨碍行进的速度极快。 她怎么对刑部大牢的路线这么熟悉? 孙青霞心底暗自嘀咕,抿了抿唇,心知此时不是发问的时候,便不再多说什么,只加快脚步跟上。 很快,透过墙上一面不到一拳大小的破洞,一点惨白的冷月照彻在森森铁牢的边缘。在一片淡淡的霉味和腐朽味道里,在那广袤的阴影深处,坐着一个须发皆白,垂着头默言无声的老者。 他的衣服看起来尚且还算干净,手脚并未戴着镣铐,身上看起来也无可疑的伤处。听到人声,他缓缓抬起头,看向孙青霞,一双浑浊的眼里划过极浅极淡的一丝情绪,如一道将熄未熄的光,快得让人捕捉不到,接着又恢复了原本的死寂和平静。 孙青霞怔怔看着面前形容枯槁的老者,身形猛地一震。 “不拜一贯堂,必会凄凉王。” 这句多年前广为流传的话,说的就是前山东神枪会“一贯堂”总堂主,曾得先皇赐封号“气量王”的“凄凉绝顶枪”——长孙飞虹。 长孙飞虹,正是眼前这位老者。 可他怎么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 作者有话说:稍晚二更。 第93章 突围 “你怎么来了?”老者沙哑的声音响起。 “我……来救您出去。”一股难以形容的苦涩弥漫在舌尖,又被孙青霞强行咽了下去。 胸腔里闷钝的痛楚,混杂着另一股难以扑灭的怒火,撕扯着他的理智。 “公孙自食和公孙扬眉他们早先已经来过了。”老者叹了口气:“我的话还是那句,我不需要你们救,你走吧。” 公孙自食是山东神枪会掌管孙氏族人经济来源的“安乐堂”堂主,而在脱离山东神枪会之前,孙青霞正是“安乐堂”弟子。至于公孙扬眉……想到他当日在沂蒙山道上的所做所为,孙青霞眉心微微一跳,尚且还不能释怀。 原来他们竟先于他来过了么……可是,孙青霞握着剑鞘的手指猛地蜷紧,指节微微发白,他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咔嚓。”是锁孔打开的声音。 牢门发出压抑的咯吱声,如同衰朽病者的呻吟。 “你……哪来的钥匙?”孙青霞自沉浸的思绪中抽离,转眼就看到宋雁归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用钥匙打开了牢门。 “我说了,我是专业的。” 她皱了皱鼻子,收起钥匙,抬了抬头,颇自得地朝他竖起大拇指。 “……”专业的什么,偷东西的小贼吗? “小丫头,你也快走吧。”长孙飞虹没有抬头,只闭着眼,又淡淡说了一句。 宋雁归闻言挑眉,除了师父宋辞,很久没有听人叫自己“小丫头”了。还有,他竟一眼看穿了她的易容,看来这位前辈在牢里,也并未如同表面看起来的一般懈怠,至少这识人的本事还在,并不昏聩嘛。 “前辈,我帮您调理内息好么?” 她笑嘻嘻地屈膝蹲在老者身旁,说出口的话却惹长孙飞虹微微侧目,他这才将目光落在这和孙青霞一同来此的女子身上。 “你怎么知道,我的内力出了问题?” “我还知道,前辈中了六种奇毒。伤上加毒,一旦见了日光就会发作,乃至致命。”她一口气道:“若我能替前辈调理内息,还能叫人替您解了身上之毒,您可愿随我出去?” “……不愿。”长孙飞虹默了默,闭上眼,仍然摇头。 他并非怀疑眼前的女子。且不说她和孙青霞是一道来的,而孙青霞是他当年在山东神枪会掌权时就极为赏识的后辈;只说他如今……又有什么能再叫人利用哄骗的价值呢?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他听到这“小丫头”发出一声轻叹,暗自嘀咕了句什么,然后,一阵窸窸窣窣地自袖中掏出一沓书信来。 “前辈,这是孙三点和孙疆他们如今在密谋做的事,您看过这些,还不愿意与我同去吗?” 长孙飞虹睁开眼,看向她举到他面前的一沓书信,他顿了顿,没有马上接过。而她只是手伸着,似乎笃定他一定会看。 好固执的小丫头。长孙飞虹沉默地接过,用那双曾执枪纵横,如今依然遒劲有力的手。 宋雁归如何会得到这些山东神枪会秘而不宣的绝密资料? 这要从一个时辰前说起。 “接下来,你要去做第二件事。”王怜花满意地看了看他易容完成后她的模样。为防她的声音被听过的人一下子认出,他还给她精心调配了一种能短时间改变人嗓音的药。 宋雁归笑着打了个响指,操着一口略显粗哑的声音道:“我知道,事不宜迟,我现在就去。” —————— 金风细雨楼。 白楼。 杨无邪刚从第三层,也即鸽组的联络网处理完函件下来。忙了一天,正准备去二层书库找本书静下来读一读,就见到了某位笑得见牙不见眼的不速之客趴在窗台上朝他挥手。 的确是不速之客,她甚至穿了一身夜行衣,蒙得倒是严严实实,甚至易容成了个男子模样,可她一开口,即使改换过嗓音也很容易辨认。 语气和神态太好认了。 “雁归。”苏梦枕的脸色比上次见面时又略差了些,他也拿着本书出现在二楼,看到她趴在窗外的模样忍不住微笑。 “苏兄好,杨兄好。”她拉下面罩,轻声道:“时间紧迫,我此番来是有事相求。” “我要山东神枪会孙三点的情报,越详细、越隐秘越好。”她省去了寒暄,只正色道:“还有一样,如果有的话,刑部大牢的地图。” 苏梦枕和杨无邪闻言对视一眼,苏梦枕微微沉吟,他甚至没多问一句,譬如她要用孙三点的情报用去做什么事,他只是笑了笑,然后点头说: 第96章 “好。” 王怜花说,张纷燕查出山东神枪会近年来行动诡秘,尤其是“一言堂”和“拿威堂”,似乎在暗中谋划什么惊天之事,其中又有蔡京的远亲“黑面蔡家”的参与。 这些事情或许能瞒过其他几堂的堂主,但不可能瞒过孙三点。甚至这些事,想必暗中也有他的授意。作为北部最大的江湖势力,如今的山东神枪会,早已和蔡京暗中勾结了。 “一言堂的堂主孙疆,和黑面蔡家的高手袭邪都已经死了,知道他们死在你手里的人不多,你说的那个当时在场上的公孙扬眉,他不会说。” 王怜花摇扇轻笑:“但如果我是雷损或者狄飞惊,若手里握着这个消息,就绝不会放过借刀杀人的机会。” 宋雁归对于雷损来说,毕竟还是太碍眼了些。 “还有,迷天盟的情报网毕竟废弛了太久,要重建还需时间。”王怜花道:“你可以求助金风细雨楼,杨无邪外号‘童叟无欺’。他应当不会让人失望。” 他补充道:“这件事,只有你亲自去。”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在之后去刑部大牢说服长孙飞虹出狱这件事上,添七成把握。 剩下的三成,王怜花并不担心。 至于孙家究竟会派谁来……王怜花就更不担心了。 —————— 月影在地上移了三寸。 刑部大牢的最深处,书页翻动的声音停了。 长孙飞虹卷起书页,捏在手里,他没有立刻说话。但原本如残烛般的颓唐目光,此刻映着月色,划过一点火星,佝偻的背微微挺直,他抬头,第一次正视眼前这陌生的,易容成男子模样的年轻女子。他问: “你想要什么?” “我想您重掌山东神枪会。” “不,老夫问的是,你,想得到什么?” 替他解毒、承诺帮他化解内伤、告知他山东神枪会分崩离析的乱象和孙三点那些为了讨好蔡京而做的令人发指、天良丧尽的邪恶勾当。 她需要付出的是不惜损耗自己的内力,大约数之不尽的名贵药材,金钱无算,还要和蔡京、和孙三点、和刑部结仇,这怎么算都是赔本到家的买卖。 冒这样大的风险,她,或者还有她背后的人又能得到什么呢? 她不是孙青霞,他和她素昧平生,所以他不由要问一句,她这么做,是想要什么呢? 宋雁归闻言却笑,她的目光映着浅浅月色,她站在那仅有的一线月光里,神情坦荡又明亮,她看着他,轻轻一笑: “前辈当年一人一枪行刺赵佶,想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长孙飞虹在她的诘问里微微沉默,他看着眼前飞扬落拓的青年,紧抿的唇扬起,他笑,无声但发自内心的愉悦的笑。 那不是一个颓唐老者放任自流的笑,而是一个曾枪指天下,出枪只为黎庶的强者的笑。 是欣赏的笑。 那些在这不见天日的牢狱里埋藏在记忆深处的东西从未真正消失。 “凄凉王”长孙飞虹,他的血还没有冷。 他胸膛震颤,目光倏然锐利如枪: “你叫什么名字?” “宋雁归。” “宋雁归……”长孙飞虹站起身,他挺直了脊梁,即使他的身体如今不能久站,但仍然拒绝了孙青霞的搀扶: “老夫答应你。” 宋雁归也笑,她就知道自己今晚能马到成功。她甚至提前将刑部大牢一众看守都用迷药放倒了。 如果不是现如今有人挡道的话。 孙青霞负着长孙飞虹,和宋雁归一同走出刑部大牢的时候,面前站着三个人。 本应该被关在神侯府的任劳任怨,还有一个叫孙青霞和长孙飞虹都很熟悉的面孔:长孙飞虹原来的助手,“一贯堂”现任堂主,“枪神”孙三点。 三人呈包夹之势,阻断了他们的去路。 空气里弥漫着死一般的寂静,寂静里涌动的是无边的杀气。 “胆敢劫狱,胆子不小。”任怨摸着手中利刃,眯着眼,嗓音如毒蛇吐信。 “这个人交给我。”孙三点枪指孙青霞,冷冷道:“这个孽障,我自来清理门户。” 任怨无所谓地耸了耸肩,阴冷的目光逡巡在宋雁归身上,舔了舔唇,仿佛在思考第一刀要割在“他”哪一根骨头缝里。 孙青霞沉默,继而低声道:“你带老堂主先走,这里交给我……呃!” 话音未落,他便猝不及防被她一掌拍在身上。 任劳任怨:“……”这是什么操作,还没打就先自相残杀起来了?……等等! 她这一掌,风尘扬起,却是恰好将负着长孙飞虹的孙青霞推出了包围圈! “走!”她搔了搔耳朵,哑着嗓子道:“你那武器动静太大,这里交给我。” “走。”说话的却是长孙飞虹,他知道自己如今留下不过是累赘,说话间眯眼看向站在三人包围中的小丫头:“她应付得来。” 孙青霞咬牙道:“撑住,等我回来。” “一个也别想走!”任劳的暗器钢丝自袖中激射而出,直朝纵身而去的孙青霞射去! “啪!”钢丝自空中委断,宋雁归的手里上下抛着一粒石子。 “找死!”任劳看着场上全无任何武器的“男子”(否则也不会用路边的石子了),脑子里已经将眼前之人先剥了皮,再大卸八块。他阴测测地笑:“好个孙青霞,连把剑都不留给你。也真是走得个干干净净。” 这便是挑拨了。 “原来他叫这个名字!”宋雁归拳抵掌心。 “……”这是重点吗?等等,她连对方名字都不知道就一起劫狱??!! 她对于任劳的挑拨浑不在意,只负手轻笑,甚而有心情抬头望月,风拂过额前碎发,她的目光却比清晖更亮: “何须多此一举,兵器这种东西……”她看向任劳任怨,还有孙三点手中:“你们的,不就是我的?” 枪、刀、钢丝齐上! ----------------------- 作者有话说:突然发现我写了好多四大名捕(望天) “凄凉王”长孙飞虹,原山东神枪会一贯堂总堂主。实力也属系列top级别。《四大名捕破神枪》里有一段:“没有蔡大人的密令,孙三点还未必坐得稳‘神枪会’‘一贯堂’总堂主的位置——长孙飞虹也不致一关天牢数十载!”至于这个被关的时间……嗯大家就忽略温书里的时间线吧,实在太乱了不必较真,细究的话会发现全是bug(望天),我反正是模糊掉了。刑部这条线是我很早就想好的嘻嘻。 王怜花为什么不担心孙家派谁来呢?当然是因为谁来都是送(bushi 第94章 小骗子 残月漏微光。 月黑风高,杀人夜。 三道残影,毫无征兆地分别从三个刁钻至极的角度暴起! 前方,凛冽寒光裂空,劲风未至却有如黑云压城,刚猛无俦地朝前一劈,势要将身处其中的黑衣身影一斩为二! 左侧,长枪走势如毒龙出洞,枪尖疾驰而出,一道赤金般的光痕,裹挟着雷霆之势,有如浴火凤凰凌空点喙,刺向黑衣人后心——孙三点的“凤凰三点头”第一式,冲霄! 最凶险处还在头顶!是淬着幽幽蓝光,如蛛丝般凌空罩下的银线,吹毛断发,缠绞索杀,也是任怨最得意的武器,靠这他悉心宝贝的一根根银丝,不知多少清流、豪杰在他手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今夜,银丝又将饮血! 天罗地网,三方杀机临身,危在咫尺! 黑衣人动了,没有惊天骇地的浩大声势,只有一股如行云流水般纵横写意的生意,在分明避无可避的绞杀网中,她如风中柳絮一般,以一个玄奥无比的姿势轻轻一旋。 钢刀迎面劈来,卷起罡风阵阵!她笑,素手疾探,迅如闪电般精准贴上刀面,只是贴上! 可任劳原本杀意沸腾的阴狠笑意却猛地一变!只因他看向了对方的眼睛,如黑洞一般,叫人仿佛坠入炼狱般幽深绝望的先天死意。 任劳平生杀人无数,不信鬼神,可竟本能地在看向她的眼时心生绝望!他几乎是一瞬间意识到一个事实:自己绝不是眼前之人的对手! 心一颤,手便抖。 一股沛然莫御的巨力扭转了他的刀势,他心神失守,朝前踉跄,要害骤然暴露!身形又恰好挡在了左侧长枪袭来的路线! 孙三点目光骤然紧缩,然枪势已老,覆水难收! 嗤! 枪入体发出闷响,刺入的却不是黑衣人的命门,而是任劳的躯体。他倒下了。 “我要你死!!!” 操纵银线的任怨见此变故发出一声暴怒的吼声,他双目赤红,银线陡然逼近黑衣人不过数寸。 孙三点后撤三步,低头看向自己被割破的袖摆,若非他避得及时,他也险些要为任怨的毒银丝所伤。 不分敌友的疯子。孙三点暗斥,仍攻,承接第一枪的余势,枪尖上挑,由直刺转为旋风般的抖动,横扫千军——是“凤凰三点头”第二式,破军! 第97章 “别看她的眼睛!”孙三点疾攻,同时出言提醒任怨。 可他的提醒终究还是晚了一步。不,任怨的确没有来得及看她的眼睛,他只是操控着银丝状若癫狂地要杀了黑衣人泄愤,对方却看也未看上方,只脚背挑起将将落在地上的钢刀,伴随刀身的破空啸鸣,自下而上,划出一轮半月弧光! 令人牙酸的锐响爆开,满布头顶的银丝如脆弱的绸线一般,寸寸迸裂,半空中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 淬毒的断丝倒割向操纵着它们的主人,第二具身躯轰然坠地,任怨抽搐了两下,死在了自己一贯用来折磨人取乐的钢丝之下。 孙三点接连目睹任劳任怨毙命,心底陡然生出一股寒意。 可他已无路可退,退就是死,不如放手一搏! “凤凰三点头”第三式——绝命! 长枪挟摧枯拉朽之势悍然而起!带着同归于尽的决绝,直扑握刀的黑衣人。 黑衣人微微侧首,却做出了一个孙三点绝无意料的动作——弃刀! 陷阱?还是机会? 孙三点咬牙沉眸直去,如挟天地风雷,枪势有如雷霆万钧! 风雷忽净。 长枪贴着她身躯几乎横扫而过的瞬间,她伸手握住了枪身。 看似轻轻的一搭。枪毫厘不可再近。 “不可能!!!” 孙三点目眦欲裂,失态地低吼! “你究竟是谁?!” 宋雁归不答,只嘴角扬起一个顽劣的笑,她在对方的心神俱乱里,灌注内劲于掌心,在孙三点因剧痛而握不住枪柄的下一秒,将长枪掉转枪头,用力朝前掷去。 孙三点神情狂乱,散发披头,只纵身去够! 宋雁归亦纵身! 孙三点的速度极快,她更快。 月色凄迷,枪影重叠着月下的人影。 “嗒。”黑衣人的足尖抢先半步踩上枪柄一端,一瞬狠狠用力踏下,月下黑影单膝跪地! 在她身后,在云破月出的辉光里,枪尖一端上挑,“嗤”一身刺破它主人的胸膛,血喷薄而出,孙三点挂在半空,身形耷拉如一面白旗。 血雾迷离,染透月色。 宋雁归起身,正了正面罩和风帽,没去看身后“当啷”坠地的枪和枪上挂着的人。 她孑然而立,气息平稳如渊,也就在听到“嗖”的破空声后轻咦一声,捏住了自左后方朝自己发出的暗器。 极刁钻的时机,极阴险的角度。是如牛毛般细小的暗器,一种很漂亮、很危险、很精妙的银针。 暗中偷袭之人见状瞪大了眼睛,微微后退了半步,神情惊骇莫名。并在她转头看向自己藏身之处的前一秒,顾不上损失的绝密暗器,及时抽身远遁而去。 “跑得真快啊。”黑衣人,也就是宋雁归不禁挠头咕哝了句。 —————— 京城西巷,棺材铺。 邓苍生原本痰中带血的毛病自宋雁归替他调理过内息后就再未犯过了,听闻“宋先生”要在棺材铺等人,便主动请缨前来相帮。 只久等不至,这会儿正摩拳擦掌,一门心思重练着改良后的“苍生刺”掌法。 忽地耳畔微动,注意到自院墙外翻进来的两个人影,正厉声诘问“来者何人”便要出掌攻之! “且慢。”王怜花自屋中款款而出,淡声制止了邓苍生的动作。 他看向来人,来人亦微微挑眉与他目光对视,眼里意味复杂。 王怜花忽然一笑:“知你们这时候该到了,请进。”说着,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棺材铺本就重阴属水,屋中显然提前布置过,四周窗帘俱用了上好的遮光布料,透不进多少日光。 孙青霞小心翼翼将长孙飞虹安置在榻上,便要提剑出门。王怜花展袖拦住:“阁下去哪里?” 孙青霞沉声道:“她正一人对付孙三点和任劳任怨,你说我要去哪里?” 孙三点江湖外号“枪神”,他的“凤凰三点头”三式是仅次于诸葛正我“惊艳一枪”的枪法。即使是孙青霞自己,也无十足把握能够在孙三点手下全身而退,何况还要加上任劳任怨! 他想不通王怜花何以这般坐得住。 “别去添乱。”王怜花手下磨着药粉,淡淡道:“最多不出半个时辰她就该回来了。你和我一起,我替人解毒,需你在旁帮忙。” “离天亮还有两个多时辰,再不抓紧,人救出来也白救了。”王怜花见他迟疑,眼皮微掀,冷淡地笑:“我是不在意,你也不在意吗?” 孙青霞闻言沉默了下去,看向因适才奔波而脸色愈差且昏沉睡去的老者,知眼下不得不取舍,而且……这姓王的既然这么笃定,她应当不会有事,便咬牙道:“需要我做什么,你说。” …… 长孙飞虹中毒日久,毒入脏腑,要彻底尽除非一日之功,王怜花替他解毒时,他因剧痛难忍常本能做出挣扎,若非孙青霞从旁相助,仅凭王怜花一人虽能压制,却绝难如此顺利。 “这便算好了吗?”孙青霞见王怜花搁下药碗,净手饮茶,忍不住开口问道。 “我又不是神。”王怜花冷哼一声。 “……”孙青霞抿了抿唇,心高气傲如他,已经忍了眼前人很久了,若不是为了老堂主…… 他深吸一口气,皮笑肉不笑道:“还请阁下把话说完。” 王怜花本就看不惯孙青霞,一想到他曾当着自己面就敢对某人有非分之想,他就难以给对方好脸色。不过眼下倒也见好就收:“眼下这般,只不过不叫他见了日光便没命罢了。” “要解毒,先得等她回来,替他调理好内息,方可继续。” 她是谁,王怜花不说,孙青霞也明了。 宋雁归回到棺材铺的时候,恰好是半个时辰之后。 “你回来了。” “你没事吧。” 和邓苍生打了声招呼刚踏入屋门,迎面便是两人几乎异口同声的四个字。 空气一时诡异地安静。 宋雁归挠了挠头,选择忽略:“嗯,回来了。” 然后:“没事。有事的是他们。” 她的确没有负伤,身上的是别人的血。两人这才暗暗松了口气。 “长孙前辈在哪里?”她关注的重点明确,说着朝上捋起衣袖,摆了摆手:“趁天还没亮,索性一鼓作气,你俩都出去吧,这里交给我。” 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莫名所以地见王怜花走近,他将她手臂上方才卷起的衣袖放下,替她解开头巾和面罩,修长的手指拂过她耳后和脸颊,温柔地替她拭去颊边的血痕,还有脸上的易容,轻声细语:“我去配点药,邓苍生就在外面,你有事叫他便是。” 然后,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挑衅地朝白衣剑客扬眉。嘴唇微微翕动,无声地说了四个字,转身而出。 至于孙青霞……他目光滚动着冰冷炽烈的某种情绪,不由发出一声嗤笑,随即不发一语,出门而去。只闭着眼,也不走远,抱臂斜斜倚在廊下。 直到晨曦第一缕阳光落在他眼睑,耳畔传出“吱呀”一声推门声,宋雁归站在第一缕霞光里,犹带着点点风尘倦意的笑靥不偏不倚地撞进他眼底:“孙兄早啊。” 孙青霞看着她,胸腔深处莫名为之一悸。他目光撇开,只淡淡“唔”了一声。这个小骗子,除了刑部大牢的钥匙,果然还很会偷别的东西。 他忍不住自嘲地叹息,眼角余光却注意到她缓缓朝前跌倒,电光火石般,上前一步将她失去支撑的身体稳稳地、轻柔地接入怀中。 “你……”他目露焦急之色,却在听到她平缓的呼吸声后放下了悬提的心。 原来只是累得睡着了。也对,夜探大牢,以一敌三,又在回来后马不停蹄替老堂主调理内息……她这一夜,委实比他还忙。 白衣剑客垂眸,看向倚靠在自己衣襟前的,呼吸均匀的女子。 臭名昭著的浪子平生抱过的女子不知凡几,从未有过如此小心,生怕一丝颠簸不小心惊扰了她。 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悸动如石落深潭,表面不起涟漪,却分明有什么更隐秘的东西在潭底生发。 他的视线落在她泛着浅浅青灰的眼睑,投出一片阴影,他的目光愈发深邃,专注地以双眼描摹着她沉睡的脸,心底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渴望如燎原的火,一点点烧灼着他的理智。 小骗子。 小骗子。 反复在舌尖咀嚼着三个字,放任自己沉溺,他俯首,微凉的鼻尖几乎要蹭到她的…… 几乎下一秒,面门前陡然袭来一股暴烈的杀意。 ----------------------- 作者有话说:重新粗翻了一遍《四大名捕破神枪》也没找到孙三点的出场,还有他的“凤凰三点头”三式到底是什么样的招式。于是我编了三式出来[化了]。 以银针暗中偷袭……这位也是个说英雄重要反派。 第95章 吻 第98章 绯衣翻飞,艳烈如火。 白袍鼓荡,孤傲似雪。 阴柔的兰花掌对上刚猛的劈空掌,劲气震荡,身处其中的某人于昏睡中微微拧眉,似乎有醒来的迹象。 两人见状,不约而同撤掌。孙青霞下意识收紧胳膊护着怀中之人疾退,而对方在最初那一招之后,没有继续动手。 顾忌的是什么,两人心照不宣。 “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你很碍眼。”王怜花冷冷道。 “彼此彼此。”孙青霞笑,挑眉直视对方眼里的森然戾气。 “放开她。”王怜花凤眸轻眯,执扇,袖中一点银光夹在两指间蓄势待发。无声的警告。 孙青霞却笑,清楚知道了自己心意的白衣剑客非但不放手,还将人抱得更紧了些,他扬眉:“我偏不放。” 空气中有什么东西一触即发,直到屋内传来长孙飞虹的咳嗽声:“青霞,你进来。” 孙青霞微怔,反应过来长孙飞虹身中奇毒未解,还要仰赖眼前这姓王的替人解毒,目光复杂,他垂眸望着怀里睡得黑沉香甜的女子,忽而轻笑一声。 将人小心抱至廊下阶前的椅中安放下,卸下满身紧绷,收敛了眼中敌意,只淡淡扫了王怜花一眼,应声进屋去了。 纵使沉迷练功也发现了此处发生什么的邓苍生都惊呆了:他们这位宋女侠可真是身处风暴中心我自岿然不动。 至于邓苍生自己……他选择隐身。他不是孙青霞,这会儿他可不敢去触“宋先生”的霉头。 王怜花一言不发,垂眸看向躺在椅中睡得浑然不觉的某人,心里好笑又好气。 他俯身弯腰将人抱起,青丝墨发伴随动作垂落在她脸上,大抵是觉得有些痒,她皱了皱鼻子,把脸藏进了他怀里。 —————— 宋雁归尚在昏睡的时候,刑部大牢前的三具尸体已经被送到了神侯府。 昨夜,就在她与孙三点和任劳任怨三人鏖战之时,京城的其他几方势力同样并不平静。 在此之前,蔡京委人一纸密令要求神侯*府放人,诸葛正我尚在宫中没有回来,接到密令的是四大名捕之一的铁手。 刚拿了任劳任怨的铁手自然不会答应蔡京的要求,可蔡京的命令上,有皇帝的御笔朱批。要放任劳任怨是皇帝的意思,可他不是今日一早还要神侯府拿人? 铁手不明白皇帝何以如此反复无常,但御笔是真,他也无法违令,正犹豫之时—— “将人交给他们吧。”铁手身后,缓缓行出一名坐在特制轮椅上的年轻苍白的白衣公子。他一发话,铁手不再迟疑,将任劳任怨交给了来人。 人走后,白衣公子出言解了铁手的疑惑: “任劳任怨不仅替蔡京做事,也替皇上做事。”至于是什么样的事,他不说铁手也清楚。 白衣公子,也就是四大名捕中入门最早,但年纪却只比冷血稍大一些的大弟子无情,他说这话时,清俊淡然的脸上并无丝毫波澜,仿佛只在陈述一个事实:“他们二人知道得太多了。皇上一旦想明白过来,就绝不会放心留他们两人再在神侯府中。” 他们这位天子,在关乎自己利益的事上,从来不犯糊涂。 “那我们就这么放他们走?”铁手叹了口气,却仍有些不甘心。前后不知道多少忠良和与蔡京为敌的江湖人死在这二人丧心病狂的折磨之下,好不容易这二人失了圣心被抓,却连十二个时辰都没关满关就被放走,纵使沉稳如铁手,也难免心中郁郁不平。 “为什么来的是蔡京的人,而不是皇上身边信任的童贯,或者其他心腹?”无情冷不丁道。 “……你是怀疑朱批有假?”铁手微微沉吟:“我仔细看过了,是真的。蔡京还没有那么大胆敢假传旨意。” 无情摇了摇头:“不,这说明在要放任劳任怨出来这件事上,蔡京比皇上更急。” 他道:“可他蔡京失了圣心只是暂时,还不至于因为这点事就如此惶恐。他今日闭门谢客,手下之人也难得安分。可为什么偏偏要着急调任劳任怨回去。你还记得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刑部。”铁手眼神一肃,已然想通了其中关节:“朱月明和世叔今早都被皇上叫去宫里了。” 无情点头,声音微凉:“今晚恐怕不会就这么简单结束。刑部那边会有大事发生。” “我们不便出面了,你悄悄去一趟金风细雨楼,去告诉苏梦枕。” “你是担心……金风细雨楼牵扯其中?” 无情点头,又摇头:“蔡京如此切急,他的消息,是哪里来的?” 铁手沉声道:“有人给他通风报信。”京城之中能有这个本事,这个时间点和蔡京互通消息的势力,只有六分半堂。他深吸一口气:“我这就去。” 铁手没料到的是,他在金风细雨楼并没有见到苏梦枕,只见到了杨无邪,杨无邪似乎早就等在那里,他的身边没有别人。 “公子已经服了药休息了。”铁手尚未说出来意,杨无邪已上前一步与之道:“铁大捕头,来得不巧。” 铁手微顿,注意到杨无邪眼中不露痕迹的隐晦暗示,继而笑着拱手:“叨扰了,原是世叔命我将刚得的一味千年灵芝赠予苏楼主,如此,烦请杨总管转交。” 说着从袖中取出一匣灵芝,交到杨无邪手中:“告辞。” “我替公子谢过神侯美意,铁捕头慢走。”杨无邪躬身。 “苏梦枕不在楼中。” 铁手回神侯府,第一时间将消息转告给了无情:“杨无邪没等我开口就阻了我说话,是隔墙有耳。他说苏梦枕已经休息了……”铁手笑,颇有些无奈和敬佩之意:“这位苏楼主,据我所知,似乎从来觉得让自己舒服一些这件事,是有罪的。” 这样一个人,不过亥时,怎会早早入睡?这世上若说有最不听话的病人,非苏梦枕莫属。 但这也说明,金风细雨楼并非毫无准备。今夜之事,他们也有所应对。金风细雨楼对上六分半堂,刑部的事便能有转圜操作的余地。 这样就好,他们也能配合有所准备。 但铁手的脸上忧色不减,无情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你在担心长孙飞虹?” 铁手微微叹息,并不否认:“世叔当初便没打算抓他,只是事被皇上知道,不得不抓。如今时移事易,皇上或许早就忘了天牢里还关着这么号人物,可长孙飞虹也的确不是当年的长孙飞虹了。” 人间事,算到头来,最叹英雄迟暮。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无情笑,他一贯神情冷傲,笑起来却极清丽,也不显得拒人千里了:“他若愿意出狱,就是血未凉,志未丧。你怎么反倒提前替人伤怀起来了?” 铁手失笑:“你说得对。只我好奇的是,此事虽有金风细雨楼的手笔,但究竟是谁能说动长孙飞虹自愿离开刑部大牢?” 不是苏梦枕,他自己都沉疴难愈。恐怕没有说服力。 “不是汴京城中人,”无情淡淡笑道:“是个雁门关来的狂徒。” —————— 雁门关来的狂徒沉沉一觉醒来,睁开惺忪睡眼,映入眼帘的是自窗棂洒入的一地浅金色流光,还有斜斜倚在榻边,抱臂小憩的绯衣公子。 日光洒在他浓密纤长的睫上,投出一片淡淡的阴影,玉白色的精致面容上,牡丹嫣色的唇微微翘着,勾勒出令人赏心悦目的弧度。 色授魂与,心愉一侧。大抵也不过如此了。 宋雁归却只是眨了眨眼,看着他略显苍白的面容,心底生出一股抱愧。 王怜花自睡梦中醒来时,看到的就是她这副满怀担忧的模样。 “王怜花……”她叫他的名字,眼眸在日光里熠熠发亮,然后整个人轻轻往他怀里一扎。 王怜花的手举在半空,一时怔愣,他垂眸看着某个不明所以突然投怀送抱的小混蛋,眼神微微发软,又在想到之前看到的那一幕后微微发暗。 若非他及时赶到…… 他轻轻迫她抬起头,指腹在她的下颌骨处轻轻摩挲,在她明亮的双眸里骤然俯首压了下来,他扣住她的后颈,吻得又凶又急。 “闭眼。”他稍稍退开,揉着她微微泛红的唇瓣,声音沙哑带着别样的欲。 “王……”未尽的话语被吞没进温软的唇间,他趁机叩开她的齿关,深深吻了进去,抵着她舌根纠缠深吮,在她微微不适的抗议里复渡去安抚,春风渡雨,悠长的舔舐,水声在交错的喘息里黏稠起来。 手指揪紧他的衣襟,原本还能思考些诸如谁今天惹他了之类的疑问,却在他长驱直入的唇舌里乱了呼吸,无暇去想别的问题。 晨光寂静的屋子里,唇舌厮磨的声音被无限放大。绯衣公子抵着她的额发意犹未尽地有一搭没一搭轻啄她微张的唇瓣,低哑着嗓音要一个明确的答复: “宋雁归,我算什么?” 你可以有很多朋友、知己,你值得很多人欣赏、尊重,也值得拥有不止我一个人的爱慕。可是宋雁归,我算什么,我是你的谁? 第99章 宋雁归微怔,她在他的话语里听出一股熟悉的自伤,还有郑重。他在问她要一个答案。 她摸了摸袖中小木匣里藏着的礼物,在他一下又一下的轻吻里伸手轻触他的喉结。 “王怜花,这是什么?” “……”是喉结,人喉骨所在之处。他一时恍惚,不明白她的意思。 “是要害。”她笑,屈指轻戳了戳:“是人唯一裸露在外的要害。” 她抬眸,在对方难得失神懵懂的神情里温柔地笑: “王怜花,你就是我唯一的要害。” ----------------------- 作者有话说:这算天赋吗?是天赋吧! 第96章 礼物 宋雁归摸了摸自己微肿的唇,上面犹带着一丝轻微的刺痛。 要不是她说有东西要拿给他,这个吻恐怕还要持续到很久很久以后。 “咳咳,你先看这个。”她扯了扯某人袖子。 “这是什么?” 王怜花阖眼压了压眼底翻涌的欲,目光好不容易从她唇上移开,垂眸看向面前的小木匣。 “送你的礼物,”宋雁归眼眸亮晶晶地笑,她挠了挠头:“你看,说起来,我都还没有送过你礼物。” 木匣推开,里面是一弩银针,在日光底下泛着冰凉的冷光。 它的机簧设计得很精巧,显然是由深谙机关术的大家所制。银针的表面看不出异样,本身亦常常被人拿来用作检测毒性的工具,但这木匣中的一弩银针,针端却藏了细细的凹槽,淬着一层幽蓝色的毒膜。 好厉害的设计。 江湖中有这样技术的人,最有可能的是黑面蔡家、蜀中唐门,还有妙手班家。 王怜花所学驳杂,样样精通,可要说自小最喜欢研究的,无非易容术和机关术两样。 这样精巧别致,杀伤力又极强的机括,他见猎心喜,同时心底生出一股好胜心,忍不住上手小心把玩拆解起来。 只是……“这是哪里得来的?” “劫完狱,和三个人动了手,之后有个人在暗中偷袭。”她顿了顿道:“要不是我机敏,险些没躲过去!” 抬眸,一脸严肃:“那样我就没办法赶在半个时辰里回来见你了。” 王怜花闻言微默,谁说这小混蛋不开窍,她分明不仅于武学一道天赋异禀,就连在说情话上也无师自通。 这暗器想必有些来头,而用它之人……尚未能发挥出它全部的威力。幸好。 “你喜欢吗?”她笑嘻嘻问。 ……喜欢。最重要的是,这是她送他的礼物。 “你不用说,我知道你一定喜欢。”她笑着打了个响指,神情颇自信地冲他眨了眨眼。 他轻笑,怎么办,可不能让这小混蛋太得意了。 他倾身,微凉的鼻尖有意无意地擦过她颈侧的肌肤,滚烫的气息喷洒在上面,看,这么近的位置,她其实也一向对他这么不设防……微微俯首,在她颈上用力吮出一朵红梅。 在她微微发晕的怔愣神色里,绯衣青年薄唇微勾,唇齿在她耳垂上轻咬,嗓音低沉慵懒,如羽毛搔在心尖:“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时间仿佛凝固,他欣赏着她呼吸微促,耳根红透,收起木匣,起身,眸底漾开满足又邪气的涟漪:“我去看看隔壁病人的情况。” 门“吱呀”一声开了又合上。 “哇……这人未免有点太厉害了。”宋雁归一阵喃喃自语,哀叹一声捂脸。 —————— 长孙飞虹的情况处理起来比关七要简单许多。 他虽身中六种奇毒(眼下只剩四种,昨日王怜花已替他解了其中之二),但好在有赖诸葛正我及时出手,没再叫蔡京的人继续暗中加害。还有刑部老总朱月明,此人虽立场琢磨不定,但并不属于任何一方,向来也不喜蔡京插手他地盘的事,故此长孙飞虹也才能在这些年得以于狱中相安无事。 王怜花并不是一个人在替长孙飞虹解毒,就在刚才,他身边多了一个人。 一个身量中等,面色苍白瘦削的蓝衣青年,长孙飞虹身上的毒,他一眼就分辨出了其中三种。 岭南老字号温家的毒,昔年九八婆婆、虫二大师和三罢大侠各自研制了一种,毒性难分伯仲。 长孙飞虹是他见过唯一一个同时中了这三种毒的人,而他之所以没死,也恰恰是因为他同时中了这三种毒。只因当时九八婆婆他们三人斗毒,俱在毒中留了一线相生相克之机。 温趣是“死字号”的人,只管施毒,“小字号”才管制毒。可他无意中得到了九八婆婆等人留下的笔记,不仅学会了制毒,甚至制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毒:“一支毒锈”。 中毒者可被操控心智,不得自主。 九八婆婆是被温家驱逐出去的弟子,因无处容身而投奔了凌落石寻求庇护,最终死于非命。 温趣一个施毒的跑去制毒本就犯了温家的忌讳,学的还偏偏是早年被逐出温家之人的手段,温家上下正打算严惩他以震慑门中众人,却不料温趣竟在这时候趁机下毒伤了看守自己的人后跑了。 他连夜逃离岭南,直到逃至余杭一带被迷天盟所开设医馆的大夫所救。 他知道自己和当年的九八婆婆一样无处可去了,听迷天盟的人说京中有一位精于医毒不拘出身来历的宋先生,便辗转来了汴京。 这位“宋先生”比他想得要年轻许多,但温趣并不因这年轻而轻视对方,尤其是当对方一语道破了“一支毒锈”最大的弊端。然后他只花了一个时辰就替他改良了这种毒,又将毒下在了出城的李彦身上。 制毒、□□、施毒,是岭南老字号温家“小字号”、“大字号”、“死字号”分别专攻之事,但到这位宋先生手里,他仅凭一个人便游刃有余。 眼下,他正在做的又是“活字号”专攻之事,解毒。 温趣:“……我不会解这三种毒。” “医毒一体,会制毒就会解毒,”王怜花抱臂轻嗤,眼底讥诮正浓:“毒之一道,生灭一体。非要如此分门别类,只会支离破碎,反倒落了下乘。” 他以扇柄虚空轻点:“你既识得这三种毒,便也就能解这三种毒。” 至于剩下的一种,还需他们宋大侠出马,去取一样东西回来。 但不是今天。 “你这两日得避一避风头。” 院中,白衣剑客看着连吃五碗面,正在埋头吃第六碗的某人,出言叮嘱道。 她闻言抬眸,鼓着腮帮声音含糊:“刑部外面的那三个人被发现了?” 孙青霞却没回答她的话,他的目光怔怔落在她颈侧露出的一抹红痕,只觉得眼前一片刺痛。 “叩叩。”见他不回答,她屈指敲在桌面,提醒他回神。 刚刚斟好的茶,瓷壁还有些滚烫。指尖用力叩着茶盏,指节几乎要嵌入薄薄的胎壁,他仰头,几乎没有任何停顿地,将一盏茶灌入喉中。 喉中淡淡的烧灼感,似乎冲淡了心头另外一股毫无征兆升腾而起的,酸涩又尖锐的痛意。 他强迫自己垂下眼帘,遮住了眼底翻涌如潮的冷意,他听到了她的催促和疑惑。喉结艰难地滚动了一下,将那股痛意强行咽了下去。 他笑,浪荡又轻浮的,满不在乎的笑: “三具尸体一早被神侯府的人带走了。”孙青霞道:“用刀的任劳死在了枪下,用枪的孙三点死在了毒钢丝下,用毒钢丝的任怨死在了刀下。” “嗯……”宋雁归淡淡点头,很快咂摸出不对:“嗯?!” 孙青霞按住她呼之欲出的疑问:“别诧异,事实就是如此。每个人分别死在了另一个人的手里,几乎同时。” “或许是和李彦一样,突然发了失心疯,谁知道呢?” 她默了默:“可是,还有长孙前辈……” “刑部大牢里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把腿搁在椅子上,双手背在脑后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 她嗦完最后一根面,以茶漱了漱口,只觉哪哪都不对,尤其令她想不通的是:“既然如此,我还需要避什么风头?” “当然要避。”说话的不是孙青霞,而是端着一碗款款行来的绯衣公子。 不是王怜花是谁。 孙青霞冷眼觑着,眸底是凉凉的审视和某种压抑的情绪。 他端的是一碗什么? “此饮名为霜天晓。取鲜橙皮二两、橘络三钱、岩蜜四两,熬膏后冷凝切霜方,以锡匣贮之沉于冰潭之下。” 扇柄轻打在某人蠢蠢欲动的手上:“谁说是给你的?” “啊不是给我的?”宋雁归一脸委屈:“昨晚最劳苦功高的不是我吗?” 王怜花笑,他看向一旁故作没看见自己的孙青霞:“这是给孙兄准备的。” 孙青霞闻言一声嗤笑,只笑意不及眼底:“给我的?”这姓王的葫芦里卖什么药? 对方却毫不动怒地以扇掩唇轻笑,他慢条斯理道:“此饮可理气化痰,最宜治胸闷之症。” 第100章 孙青霞脸一黑,几乎咬牙切齿:“阁下还是留给自己喝吧。”说罢提剑就走。 宋雁归叹了口气,自然地将冰饮碟子送到自己面前,一边舀勺喝着一边道:“孙兄又没惹你,你总故意和他不对付做什么?” 王怜花冷哼一声,嫌弃地睨了眼白衣剑客刚落座的位置,特地换了边坐下,却不去回答她的问题,只道: “此次能这么顺利,是有金风细雨楼和神侯府扫了尾巴。” 宋雁归手下舀勺的动作微微一顿,自他这句话中恍然,她轻笑:“原来如此……” 真是好大一份人情。 “孙家的人也不追究么?”她好奇。孙三点……毕竟是神枪会“一贯堂”的总堂主。 王怜花摇头:“孙三点和孙疆他们做的那些事极其隐蔽,甚至连神枪会其他几堂的堂主都不知情。”他道:“我猜……金风细雨楼之所以能获取那些消息,这情报的来源想必也是出自神枪会的内部。” “公孙扬眉?”她第一想到的就是这个名字。 “不,应当是孙疆身边更为亲近的人。”王怜花摩挲着玉瓷杯,轻啜一口道:“比如,他的枕边人。” 公孙小娘,“安乐堂”堂主公孙自食的女儿,许多年前嫁给了年长于自己许多的孙疆。那是一个很有胆色,很漂亮,而且深明大义的女人。 一个绝不会像她丈夫一样因为膨胀的野心而选择与虎谋皮的,清醒、有魄力和智慧的人。 该说,幸好孙疆在发现孙青霞出现在山东一带后选择出手擒他,也幸好宋雁归当时误打误撞出现在那里。否则事情会变得怎样糟糕呢? 说起来孙青霞当初脱离神枪会,还是因为神枪会中传出了他和公孙小娘有染的传言。 王怜花心底暗笑:孙青霞那人虽然的确让人讨厌,但到底不失敢作敢当的磊落,那种事……他还做不出来。 宋雁归关注的重点还停留在刑部一事上:“孙家的人不追究这件事,却也未见有人宣扬。”她摩挲着下巴微微沉吟:“是和金风细雨楼还有神侯府达成了什么默契吧。” “应该是了。”王怜花温笑。对于长孙飞虹重回神枪会执掌一事,孙家的人如今多的是乐见其成的。 安乐堂、正法堂、得戚堂,加上如今已归公孙小娘执掌的一言堂,群龙无首的一贯堂,和为正法堂处置后气焰消减的拿威堂,都在等长孙飞虹回去。 他们迫切需要一个有魄力、有威势的人来重新领导神枪会。而要做到这一点,不会有比“凄凉王”长孙飞虹更合适的人选。 宋雁归拊掌轻笑:“这样一来,蔡京在北部的盟友便没了。”也包括他在刑部安插的两大爪牙。 她也明白了要自己这段时间低调行事的用意。刑部之事要彻底圆上,恐怕还得耗费一番心思。毕竟,那晚还有一个暗中偷袭又“送针”后落跑的人。 “过两天,等事情了了,你可以想法子去一趟神侯府。” 王怜花道:“他们说不定能告诉你那晚暗中偷袭的人是谁,还有,长孙飞虹身中的最后一种毒,需要你去找他们取一样东西。” ----------------------- 作者有话说:暗器:九天十地十九银针。 所以那个偷袭的人是谁也呼之欲出了对不对! 温趣:一支毒锈。 btw《四大名捕破神枪》真的非常暗黑神金…… 小宋即将直接接触神侯府的人了! 霜天晓这种饮品,出自南宋《武林旧事》,是夏季避暑饮品。 第97章 万人迷 宋雁归离开了棺材铺。 王怜花这几日需费心替长孙飞虹解毒,她在那也帮不上什么忙,加上她隐约觉得自己在那里时王怜花和孙青霞容易互相冷嘲热讽,头痛。 恰好邓苍生来寻她回迷天盟,两人一拍即合,她打了个招呼,顶着王怜花似笑非笑的目光,包袱款款去迷天盟总舵的院落里和关七一起蹲着,权当闭关了。 她进京时尚不过春寒料峭,如今却已是春盛而转暮的时节。 迷天盟中诸般事务已逐步迈上正轨。颜鹤发和张纷燕、邓苍生三人负责打理汴京城中总舵事务的同时,任鬼神和吕破军不日前一路南下,往江南一带重新整顿、培植盟中势力,并与金风细雨楼、下三滥何家同气相应,在江南等地扫除朱勔带来的影响。 此事自非一日之功,但至少凡接替应奉局差事,想学着朱勔做下一个土皇帝鱼肉乡里的江南官员,都得在伸手前反复掂量再三——是要命,还是要钱。久而久之,“花石纲”收得愈慢愈少,惹得赵佶心生不满,此乃后话。 同一时间,闵进一路北上,将这段时日来盟中所制的军需器械,还有筹集的部分粮草,押运至边关要塞。 此举一出,原本在这一两年间逐渐显露出主降意愿的迷天盟,一改往日模糊暧昧的态度,与金风细雨楼一道,成为了旗帜鲜明的主战派。 而这一切都源于关七此前那次难得的清醒,宋雁归拒绝了他要她当代盟主的提议,先一步又堵死了他想封她当圣主这一退而求其次的想法。 “只要迷天盟不做投降派,宋某自然就是迷天盟的朋友。” 她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而关七……他并不在乎或战或降的立场,他少时醉心武学,后又痴情于小白,其余之事皆不过随心而为。 至于其他六圣,只要不和与迷天盟堪称死敌的六分半堂立场一致,对于他们而言也并无什么分别。 于是关七答得很爽快:“有何不可。” 和后来苏梦枕面对她的请求时的回答一模一样。嘿,平平无奇的谈判专家宋大侠。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句话,眼下不说张纷燕等人正分身乏术,纵使是一向很少理事的邓苍生也忙得不可开交,反倒是需要暂避锋芒韬光养晦的宋雁归成了最为清闲的那个。 还是颜鹤发想起来需要有人不时错眼能守着关七,以免为人趁虚而入,便叫邓苍生去请宋雁归回来。 如今宋雁归人就在关七面前了。 “七天。”关七冷不丁开口。 兄台啥意思?正在陪他下棋的宋雁归闻言纳闷。 他皱了皱眉,神情流露出一丝孩童般的委屈,这样的神情放在一个成年男人身上多少会显得怪异,可眼下如稚子一般心性的关七做出来,竟显出一点纯然的天真无赖: “你已经有七天没来看我了。” 他一口气抱怨道:“没人和我下棋,钓鱼,谈论武学,也没人敢问我小白的事。” 说到“小白”,他如今的语气很平淡。大概是因为曾经和宋雁归发生过多次“我在找小白”,“小白是谁?”,“小白是我在找的人”,“所以我问你她是谁?”这样的无效对话,他如今提起这两个字,情绪虽仍然难免有些波动,却不会如逆鳞被人触及那样暴躁易怒,乃至失控暴走。 堪称平静。 他抬眸,原本空洞的眼里竟浮起一丝淡淡的难过:“他们都怕我。” “不对。” “哪里不对?” “怕你,但也是敬你。”宋雁归托着腮,在棋盘上落下一颗黑子。 若非敬他,闵进他们何必冒风险带他往西南求医,六圣又怎会在听到他叫她暂为代理盟中事务时下意识抵触? 是积威也好,是敬重也罢,说到底,迷天盟的人真正心服口服的,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关七。 这种信任构成了迷天盟立于不败的根基,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将一派之成败安危系于一人之身,也就决定了关七一旦出事,迷天盟便会逐渐走向分崩离析,落得被其他势力蚕食,不过朝夕之间。 其实按照这个标准来看,关七之于迷天盟,也正如同苏梦枕之于金风细雨楼,雷损之于六分半堂,绝对的强者可以其实力支撑起一方领地。 但还是不同的。 苏梦枕有杨无邪和白楼,有五方神煞六大亲信,雷损有狄飞惊和十三堂堂主,而迷天盟虽有除了关七之外的迷天六圣,但从组织结构上来讲要脆弱得多,也就注定迷天盟更依赖于关七一个人的绝对实力。 宋雁归不想做第二个关七。迷天盟需要的也不是第二个关七。 而且,这个江湖需要的其实也不是关七。 它需要的是不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在黑//道上和人掰手腕,而是所图者更大,目光更长远的人。 宋雁归的脑海中划过一个人的身影。 “该轮到你下了。”关七早早落下一颗白子,见她久不落子,出言催促。 嗯,这位仁兄连下棋都只用白棋,看得出来是真爱。 宋雁归捏着黑子看向眼前专注于下棋的这位前辈。虽说真实年龄有四十左右但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的前辈。 一个疯了的关七,别人杀不了他,但又都想操纵他来为己所用,比如方应看。 也因此,她还是要问:“关兄,你知道我和王……宋先生最近做的那些事吗?” 第101章 王怜花要张纷燕重建情报网,广泛吸纳武林十三家出走弟子为己用。等到时机成熟,营救长孙飞虹、逼出孙三点,切断山东神枪会和蔡京的联系,肃清北方势力。再腾出手拆散迷天六圣原本的私下抱团—— 派最信得过的闵进北上运军械物资,向江湖和朝廷宣告迷天盟如今的立场;拆散任邓二人,将更忠心的邓苍生留在盟中,辅助有大局观又不失手段的的颜鹤发;派更愿意表现自己,心思活跃的任鬼神和敢想敢做的吕破军一起往江南谋事,这是她和王怜花一早商定好的计划。 从她高调进入汴京城开始,她就没打算置身事外。她很重要,但其实压根儿也不重要。 所以她当日也是真心感谢狄飞惊的,谢他将她杀孙疆和袭邪的消息传回山东神枪会,引来了孙三点——这符合六分半堂借刀杀人的手段,是张纷燕分析的雷损治下的一贯作风。 他们绝不会想到,她其实就在汴京等着孙三点来。狄飞惊算不到这一点,因为她杀孙疆和袭邪,本就是没有经过事先安排的一场意外。 但他还是很厉害,居然抓住时机杀了个回马枪。如果没有金风细雨楼和神侯府的帮忙,此事恐怕很难收场。 所以说有朋友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啊。 但……这些事虽说没有瞒着关七,也事先得到了他的允诺,但那时他毕竟说不清楚清醒有几分。 宋雁归想知道他的看法,即使旁人都不再会认真问他,她也要问。 关七闻言手下微顿,默了默,有落英缤纷飘落棋盘,风声寂寂。 他沉默了多久,宋雁归就等了多久。然后他抬眸,看向她的眼睛,认真专注的神色,带着一点欣赏的笑意,他淡淡开口: “你是指,你杀了孙三点和任劳任怨的事?还是你们安排闵进他们去做的事?”他说这话时,眼底一片清明。 她抱臂轻咦一声,忍不住啧啧称奇:“张纷燕拿来的情报,你也不是完全没看啊。” 关七笑,他笑时风度翩翩如一个文士,难得的儒雅俊秀,落白子于棋盘之上,有如掌天下棋局。只这一手,没人会质疑他依然还是那个不世枭雄关木旦。 “你去做便是。”他睥睨着,淡淡道,话语间豪气干云:“江湖往来那么多人之中,关某看得上的也就你一个。” “你……”宋雁归失笑,她挠了挠头欲言又止,还是没忍住道:“所以我们是不是不找小白了?”看她真诚的大眼睛,不找了对吗? “不行,要找。”关七生气地一掌拍在棋盘上,目光思绪眼见着重又迷乱起来。 “所以这位白姑娘究竟是谁……”宋雁归一边收拾着残局,一边捂脸颇无奈地问。心里已经做好了他要告诉她“小白是他在找的人”这样重复无意义的回答。 “小白不姓白,她姓温。”关七不满地纠正道。 “你这么惊讶做什么?”关七抬眸,意外发现宋雁归正一脸惊讶得合不拢嘴。 宋雁归哑然失笑:这大哥…… “温……小白?”她小心确认道。 “嗯。”关七肯定地点了点头。 宋雁归“哎呀”一声忍不住跳了起来,搓着手一脸激动。 王怜花曾和她说过,关七被炸伤了脑子,这都好治,麻烦的是他曾经走火入魔,问题就出在这个他在找的“小白”身上,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很显然,这才是症结,偏偏没人知道这小白究竟是谁。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谁能想到只是换了个问法,她竟从他口中第一次得到了一句有效的回答。 想哭,真的。 “你帮我找她。” “她在哪里?” “我不知道。” “……”大哥,又开始逗我了? “她生我的气,一气之下去六分半堂找了雷损。然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她。” 好家伙哪哪都有你雷损……宋雁归忍不住暗暗吐槽。 只关七说至此处,目露迷茫挣扎之色,痛呼一声抱住脑袋,神情迷狂,显是脑子又受了刺激。 耳畔听到一声轻叹,一股中正平和的气息从眼前人身周渐次传来,他体内暴走的“先天破体无形剑气”逐渐平复稳定了下来。 虽然脑袋仍隐隐作痛,但他除了满头冷汗涔涔,渐渐恢复了平静。 反观宋雁归却面色隐隐发白,昨夜替长孙飞虹修复内伤损耗了大量真气尚未恢复,眼下压制他的“先天破体无形剑气”竟叫她觉得有些许吃力。 看来吃六碗面不够,下次需要吃十碗。 宋雁归摸了摸空瘪的肚子,点了点头,得出结论。 为了不再刺激他那可怜的脑袋,也为了不再无谓损耗真气,宋雁归明智地换了个问法: “六分半堂的雷损,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他是我妹夫。”关七露出个古怪的神情,那样子就像是在质疑她怎么连这都不知道。 “你还有个妹妹?”宋雁归这回是真有些吃惊了: 已知迷天盟七圣主,也就是关七,把亲妹妹嫁给了雷损; 又已知雷损有一个女儿雷纯和金风细雨楼如今的楼主,也就是苏梦枕两人缔结了婚约; 再有传闻六分半堂第一任堂主雷震雷唯一的女儿雷媚,如今是雷损的手下,兼情人。而雷震雷当初是几乎被雷损逼下台的。 现在看起来关七的爱人温小白,也和雷损关系匪浅…… 雷损,那该是怎样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万人迷…… 曾经被狄飞惊婉言拒绝了参观六分半堂这一请求的宋雁归:神侯府本就需要等几日才能去,不急。 但这六分半堂的雷万人迷损,她实在是想找机会先亲眼见一见! ----------------------- 作者有话说:雷损在小说里也不是说貌比潘安,偏偏好像很擅长“美男计”这种东西(bushi)当然主要还是体现在和温小白和关昭弟的关系上。 真万人迷?不,是真心机boy。[眼镜] 第98章 见面礼 京郊小饭馆。午后未时。 茶炉在桌边冒着热气,茶水滚烫,咕嘟咕嘟翻滚。 狄飞惊的面前摊着一本薄薄的册子,修长的手指偶尔在上面勾划两笔,看起来像个专注核对账目的账房先生,偏白衣不染尘,气度清冷得像远离尘嚣之客,和这市井繁华格格不入。 如今的京郊,没了李彦的荼毒,的确称得上一句繁花似锦。 雷损其实是不太赞成狄飞惊继续以此地为据点常常出入的,从前这里鱼龙混杂,却也便于掩人耳目,可如今这里已经成了金风细雨楼的地盘。 但狄飞惊仍偶尔出入此处,一来是他笃定金风细雨楼不会挑这时候和六分半堂撕破脸,二来……大概是出于某种预感。 汴京今日又下雨了。 有轻快的步子渐近,有人披一蓑烟雨进门,挟一阵湿润流利的春风,卷落檐角的几滴细雨。 来人的眼角眉梢,乃至发上衣襟都袭染了些细密的湿痕。偏偏怀里揣着一个油布包裹,半点没有沾湿。 “小二,来碗素面,另外劳烦替我拿块布巾!” 来人小跳着跨进门槛,声音清亮,狼狈却生动,带着股飒沓自如的畅快。 汴京城往年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声音。 “客官您稍坐,马上就来!” 即使明知道眼前之人大概算是六分半堂的敌人,化身小二的堂中弟子也不得不承认,宋雁归这厮笑着和你说话的时候,的确能叫人如沐春风。 有的人似乎天生有一种能力,说化干戈为玉帛太过,但至少,是让人不很想与之为敌的。 但这样的能力,往往又需要以实力为基石。 狄飞惊没有抬头,勾划的动作也没停。鼻端却先闻到一股裹挟着青草泥土气息的薄薄水汽,有青衣拂袖自长凳边一坐,水珠滚落,在青石板上溅起一点细小的水花。 “狄兄,好久不见。” 分明数日前才见过的人,他现下都还记得那没头没尾的道谢。 真是好一份道谢。直到前日他才明白其中深意。 “这次又要谢我什么?”狄飞惊眼皮不抬,淡淡开口。 某人闻言不以为怵地哈哈大笑:“狄兄,这么记仇啊。” “客官,您的面,还有您要的布巾。”小二麻利地上菜,将眼前这位熟客要的干净布巾递上。 “多谢。”宋雁归笑着接过,动作利落地将布巾往头顶一罩,随手擦了几下,布巾吸饱了水,被毫无形象地顶在脑袋上,几缕墨发倏尔垂落,桌面滴落零星水珠。 木筷搅动着热腾腾的面条,汤色清亮,混合着新鲜野菜和菌子的清香,令人食指大动。 宋雁归却没有动筷。她将木筷搁下,连着面碗一起推至白衣青年面前:“狄兄,请你吃面。” “我请客。”她屈指轻叩桌案,补充道。 刚上完面的店小二一身冷汗:还好刚才没在面里下毒…… 第102章 狄飞惊闻言微顿,他眉峰微微一动,短暂地抬眼看了眼面前笑眯眯的某人。 宋雁归,此人囊中羞涩,请人吃一碗八文钱的素面,于她而言算得上慷慨解囊了。 无事献殷勤。 狄飞惊没有动。他薄唇微抿,似乎在思索什么,又似乎仅仅是在出神,继而将手中薄册轻轻合上,推至另一侧。自始至终,宋雁归都没有往他那疑似账册的书册上看去过一眼。 无视了下属隐晦的阻止,玉白的手指执起木筷,缓缓拈起一根面条,下颌轻微地起伏,无声地咀嚼吞咽,动作缓慢又从容。 看狄飞惊这样的人饮食,一举一动,的确足可赏心悦目。 他本就是个即使和金尊玉贵的方应看站在一起,也丝毫不逊色半分的俊美公子。 对于宋雁归出现在这里,狄飞惊丝毫不觉奇怪。 似乎只要是这个人,再怎么不合乎常理也是一种常理。何况她虽行事无忌却并非毫无城府,眼下这样微妙的局面,她不论出现在神侯府还是金风细雨楼都会惹人怀疑。 京城之中的势力平衡一旦彻底打破,最先受打压的不会是看似势弱的六分半堂,而是与之对立的其他一方。 制衡之道,古今同理。 所以,唯独她大张旗鼓出现在此,除了会让人摸不着头脑之外,反倒不至于引起太大的波澜,因为没人会将她看作六分半堂的朋友。 无处可去,但是自信,也知道眼下他们不会对她动手。另外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他注意到宋雁归托着腮,目光空茫落在窗外,看起来似乎仅仅只是望着如酥小雨,离离草色发呆。她背上背着的应该是血河剑,上一次也是在这里,他目睹了她是怎么得到这把剑的。 她不会无端将这把剑带在身边。 狄飞惊凝眉,放下手中木箸,对待宋雁归这样的人,绕弯子不过徒劳,不如开门见山: “你来此找我有什么事?” “哎,没地方去,只能来这里。”似乎没料到他问得直接,她转过头笑,回答一如他的猜测:“不过,我也确实是来找你的。”她看向他,垂眸看向他不过动了几口的面上: “等你吃完,再说不迟。” “你……” “狄兄,浪费粮食可耻。”她抬手打断了他未竟的话:“我少时曾随师父犁地耕田,盘中之餐,粒粒辛苦。” 她揣着手,说这话时一脸认真,浑不觉朝似敌非友的六分半堂诸人讲述自己少时经历有何不妥。 虽然也的确没什么大不妥,只一般江湖人都不会这么做。 饭馆中的六分半堂诸人多是老江湖了,听了只觉得她此举可笑。 只有狄飞惊不这么看。 少时出身贫寒,也曾饥寒困苦,他其实比谁都理解宋雁归的这种坚持。 他低头,默默吃完了整碗面。 店小二一边上前收拾碗筷,心底不由轻叹:大堂主大半天没有进食,他们自己人没人敢劝,反倒是这个宋雁归…… 可惜了,她是他们六分半堂的敌人。 现在这个敌人终于在看到狄飞惊没有浪费粮食后满意了,于是她开口:“之前我说想去六分半堂看看,你拒绝了。” 狄飞惊微微点头,他知道她的话还没有说完。 “我那时的确只是出于好奇,”她说:“但有件事,现在的确只有雷损雷总堂主能替我解答。” “还请狄大堂主替我引见。” 这便是公事公办的问法。 狄飞惊抬眸看向宋雁归,她的眼神清亮又坚定,面上带笑,笑里并无对他的逼迫。 她上一次这么问,口吻随意,提起此事不过兴之所至。 但这回不同,她是认真的。她的眼神告诉他,他可以拒绝她,但那样一来,她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去问雷损了。 而雷损和六分半堂应该不会喜欢那样的方式。 狄飞惊:“你想问雷总堂什么?” “见了他,你自然就能知道。”她举起三根手指,道:“我保证,只问三个问题,得到了答案我就走。” 好狂妄的一句话! 狄飞惊笑:分明孤身入敌营的是她,话语间的意思却是在反过来向他们保证——她不会对他们动手。 就算狄飞惊能答应,六分半堂多年来身为黑//道龙头的傲气也不允许他答应。 小饭馆里,杀气隐隐四溢。 但是宋雁归……她突然一拍脑袋惊呼:“差点忘了!” 她提起了自进屋子之后就一直放在长凳一边的油布包裹。 在众人或明或暗的戒备目光里,她亲手将包裹置于桌案,解开一圈圈系紧的麻绳,露出层层包裹下的—— 一盒李记糕点。 是什么不要紧,重要的是要给对方一个台阶。宋雁归自觉深谙这个道理。 店小二知道这家店,汴京城中需排长队才能买到的限量糕点,雷损的掌上明珠,也就是他的养女雷纯小姐很喜欢这家的糕点,以往幼时在京中,雷总堂主每日都会命人买这家的新鲜糕点回去。直到小姐离开京城去了杭州,这个专人专办的差事才停了。 狄飞惊看着这盒糕点,脸色微微变了。 以至于宋雁归清了清嗓子,原本正要讲自己是多不容易排了三个时辰的队才买到最后一盒糕点,这糕点是如何难得连王公贵族也一盒难求,她自己吃了也惊为天人只觉唇齿留香,甜而不腻,恨不得天天去买,但一来是穷二来觉得雷总堂大概没尝过这等好物于是还是省下了一盒留给对方做见面礼云云的说辞—— 还一句都还没用上,就听到狄飞惊语气复杂地说了一个字: “好。” “……”嗯?这么容易就答应了? 那她铺垫了声情并茂的一段台阶,费心准备了那么久是为什么? 她心头纳闷,面上不动声色,只故作高深道:“咳咳,这么说来,你是答应了。” “是。你没听错。”狄飞惊拧眉,漂亮多情的眉眼罕见地流露出淡淡的焦躁。 宋雁归在狄飞惊的应声里不解皱眉,继而自觉恍然般点了点头。她是不是可以理解自己发现了一个事实: 这位疑似万人迷的雷损雷总堂主,也很爱吃甜食。 否则无法解释!这异乎寻常的顺利! ----------------------- 作者有话说:巧合,是巧合! 打工人加班更新有点晚了!没能赶在零点前[托腮] 第99章 六分半 金风细雨楼。 “她一个人去了六分半堂?” 苏梦枕凭栏而立,一阵压抑的咳嗽,面色泛着病态的苍白,行止却从容不迫。 这个消息不是密报,而是杨无邪直接从外面带回来的。眼下汴京城中或明或暗盯着宋雁归的眼睛,恐怕没有不知道这件事的。 “一个时辰前,她去京郊找了狄飞惊。”杨无邪道:“奇怪的是,狄飞惊居然真的同意了带她去见雷损。” 作为苏梦枕的心腹,金风细雨楼的总管,杨无邪很熟悉这位六分半堂的大堂主,不姓“雷”,却深得雷损的信任,“低首神龙”狄飞惊,此人心计颇深,断不会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同意将宋雁归带去六分半堂,更遑论是和雷损会面。 “你担心其中有诈?”苏梦枕微微沉吟:“有探听到当时具体的谈话内容么?” 杨无邪摇头:“饭馆处京郊范围,那里的势力也基本由我们接管。唯独那个小饭馆周围全是狄飞惊的人,我们的人也没办法贸然靠近。” “迷天盟那边留在京中的人也无异动。”杨无邪接着道:“闵进和我们的人一道北上去了边关,任鬼神和吕破军去了江南,他俩没有和我们的人一起。” “因此我担心这是宋雁归一个人的行动,事先没和任何人商量。”而如果六分半堂提前埋伏布置了陷阱,宋雁归一个人能否应对? 她要面对的不只是狄飞惊,雷损当年能够对内小心蛰伏收买人心,娶得关七唯一的亲妹关昭弟,诱使比自己资历更深的雷阵雨和关七斗得两败俱伤,再至后来逼雷震雷退位,趁势坐大六分半堂,此人之心机深沉,手段狠绝老辣,不容小觑。 何况,六分半堂不止这二人,这还没算上雷动天、雷媚等堂中各路高手。 杨无邪对宋雁归的武功很放心,能够一人独战孙三点和任劳任怨且全身而退,她的武功绝不下于公子和雷损,可高手也未必能应对得了诡谲算计。六分半堂若要趁机除掉她,这是个绝佳的机会。 “那天暗中偷袭之人的身份确定了吗?”苏梦枕瘦削的手指轻叩阑干,转而问道。 “可以确定是蔡京的人。”杨无邪道:“现场没有留下痕迹。神侯府那边,无情大捕头没有多说。” 他顿了顿道:“此事明面上的破绽尽无了。宋雁归那晚行动易容乔装过,即使蔡京怀疑到她身上,也无实证。” 唯一的实证是孙三点和任劳任怨的尸体,也已经被神侯府先一步带走。而带走之前,楼里的人处理了尸体上的伤口,还在牢里安排好了无恙的“长孙飞虹”。 第103章 至于刑部老总朱月明那边,少了任劳任怨的掣肘,他乐得当作对此事毫不知情。 孙三点和任劳任怨死于互相残杀一事,明面上已经做实。 但也是因为这件事才更叫杨无邪忧心。 他们这位宋女侠,行事远算不得谨慎小心,又得罪蔡京太狠,此番只身去虎穴龙潭,又后无援兵,即使她从方小侯爷那里得了血河剑这样的神兵带在身上(这位小侯爷居然连血河剑都舍得送人),也不免令人为她捏一把汗。 血河红袖,不应挽留。 雷损不也有一把不应魔刀吗? “你觉得她毫无胜算?”苏梦枕清癯的面容在春末的暖风里显出淡淡的笑意,似乎一点不为盟友担心。 是的,盟友。虽然宋雁归本人懒于承认,但她的确是一个很好的盟友。 更是朋友。而苏梦枕无条件相信自己的朋友。必要的时候,他可以为了朋友倾力相助。 他说:“谁说她是一个人?” 杨无邪在苏梦枕深邃的目光里叹气,他已经明白苏梦枕的意思。 “让守在六分半堂外的弟兄先按兵不动。”苏梦枕咳嗽了起来,目光却如寒焰,燃烧病痛,燃烧意志:“我们这就出发。” “是。” —————— 另一边,王怜花也得到了消息。 温趣正在屋内替长孙飞虹调配解毒的方子。后者身上还剩四种毒,其中他认出的那三种必须一次性解干净,否则剩下的一种或两种就会失去压制,从而彻底爆发出其毒性。如此一来,前功尽弃。 “你要出去?”孙青霞抱剑倚在廊下,见王怜花正要出门。 王怜花没有说是或者不是,只轻抿一口茶,两指轻拈一封信,薄笺离指,自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稳稳落向白衣剑客面前,对方轻轻一夹,展开在掌心。 “公孙扬眉和公孙自食不日抵京?”孙青霞轻声复述纸上文字:“来接老堂主的?” 王怜花摇扇似笑非笑:“难不成还是来接你的?” 孙青霞冷笑,却不真正动气。撇开情场恩怨不谈,眼前这个人也算救了老堂主,他承对方的情。只是:“老堂主身上还有一种毒,你有把握在这几日内解了?” “那就得看宋大侠的本事了。”王怜花眼底浮起笑意,继而抬眸,扇身在指间一束,轻点左肩:“走了。” 转身出门,没说什么刺激对方的话,也同样没说自己要去做什么和去哪里。 孙青霞注意到他刚才手里拿的洒金扇子,似乎不是平日里那一把,倒像是如今京城那些年轻的王公贵族所钟爱的时新款式…… —————— 风掠过重重屋脊,送来一阵森冷寒意。 六分半堂总舵的入口处,门口弟子在见到白衣青年出现后纷纷恭敬行礼。 还有一个人,看起来已经站在那里等了很久。 一个枯瘦精干的男人,瘦得看起来风一吹就倒,可衣服下每一块肌肉都蓄势待发,如铁砌钢铸。宋雁归注意到他遒劲的手掌,这还是位练掌法的行家。 前者隐晦的目光落在青年身后的青衣女子身上,审视中带着淡淡的敌意。 他对着狄飞惊轻声耳语了几句,宋雁归隐隐听到了“总堂主……知道了,杭州……还没有消息”。 狄飞惊蹙眉,微微点头,继而侧身做出“请”的手势:“宋姑娘,请随我来。”说罢朝前带路。 她应声跟上,门在她身后沉沉合拢。 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青石板路。道路两旁一片寂静,两侧森立的玄服弟子,每个人都配着长刀短戟,沉默、森寒,映出躁动的寒星。耳边只闻清一色齐整的问好:“大堂主、二堂主。” 原来这个看起来枯瘦的黑衣男人是六分半堂的二堂主。 自己今天能见到几个堂主呢?宋雁归忽然走神:一盒糕点不够分吧。 好长的路。宋雁归百无聊赖地踢着脚边碎石,耳畔听到细微的鸟鸣,屋脊上有只受了伤的燕子,声音微弱,翘着一只脚一瘸一拐地就要跌落下来,下方走过的一队巡逻弟子耳风微微一动,长戟疾出,下一秒眼看就要洞穿燕子的身躯。 青影疾至,长戟遭重击,猛地一偏“哐当”一声脱手落在地上。 沉滞的空气里霎时暴涨出刀光杀气!就连原本朝前带路的枯瘦男子也险些要使出“五雷天心掌”,为狄飞惊抬手阻止。 雷损不在,没人会违抗大堂主的命令。杀气逐渐散去,凝滞如墨的空气里却突然传出一声清亮的笑声打破了平静。 是谁在笑? 宋雁归。只有宋雁归。 她掌心托着那只受伤的雏燕,注意到它脚底卡着根木刺,小心地替它拔去。后者用毛茸茸的头顶亲昵地蹭了蹭她的掌心,在她愉悦的笑声里扑腾着翅膀,明明可以飞走,偏不,就赖在她的肩上。 宋雁归没有解释,只是笑:“诸位,走吧。” 不是二位,而是诸位。暗中窥伺的某些人心中一震,随即散去。 而刚才被打落长戟的弟子,注意到戟头碎裂,长戟边上,是一颗滴溜溜打转的小石子。 路的尽头大堂豁然洞开,一路走来,两旁侍立的弟子武功修为愈高,肃杀之气愈浓。几乎是明晃晃宣告着,只有武功更高的弟子,才能有机会走到更核心的位置。 宋雁归面色如常,甚而打了个哈欠。 “到了。”台阶之下,狄飞惊开口道。 “好了,我不能带你进去。”宋雁归站定,摸了摸肩上那只雏燕的脑袋,后者颇不情愿地在她掌心继续撒了会儿娇,发出“啾啾”的叫声,这才依依不舍地扑腾着翅膀飞了出去,很快没了踪影。 “宋姑娘,请吧。”一个纯粹请的姿势,黑衣男子出掌,掌心隐隐聚气,是威慑,也是下马威。 宋雁归见状只垂眸轻笑一声,一手提着糕点,抬脚迈上台阶,走进乌木雕梁的—— 六分半堂。 几乎是一走进屋,四面八方便有许多道视线落在她身上。屋内有四个人,三个男人,一个女人。 宋雁归抬眸,目光落在主座之上。那是一个中年微须的男人,身形高大,面貌端正英伟,他脸上的皱纹很深,一双眼睛精光内蕴,泛着陈年的冷光。 宋雁归知道,这个人就是雷损。 这是两人的第一次正式见面。雷损在打量眼前之人的同时,宋雁归也在观察对方。同样是上位者,雷损给人的感觉和关七、苏梦枕都不同。说不上哪里不好,但宋雁归还是在初初照面里确认了一件事: 这位雷总堂主当年能迷倒“梦幻天罗”关昭弟,又能与温小白出入频繁,依靠的应当不是颜值。 关七输在哪里呢? “雷总堂主好,在下宋雁归。”她拱手作揖,声音不疾不缓,说完提了提手中的油布包裹:“小小礼物,不成敬意。” 空气中分明有什么微微一滞。 嗯?难不成这礼物有什么问题?莫非这人牙口不好不能吃甜么? 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人到中年…… 然后她听到一声笑,很难形容这个笑。但也是在这一声笑之后,堂中原本凝成一团的空气仿佛开始缓缓流动。 这个笑来自居于上首的雷损,也只可能是雷损。他的眼里也连带着浮起一层薄薄的笑意:“听闻宋姑娘有事想问老夫,不妨,直言。” “在那么多人面前吗?”她屈指挠了挠脸颊,目光清澈,一如初出茅庐的江湖少年。 她看向屋中除了雷损之外的其余五人。 刚才带自己进来的狄飞惊和黑衣男子。 原本就在屋内的,极其漂亮的一个女人,用剑。她应该就是雷媚。前六分半堂堂主雷震雷的女儿,和雷损一起逼了自己父亲下台。 还有两个男的,一个手持一轻一重流星锤,另一个没有武器,功夫也在手上,应该是用拳。 宋雁归目光淡淡扫过几人,停留的时间不过一息,身上没有杀气,却也似乎完全不受这些人身上的威压影响。她甚至问了这么一个问题,语气平淡,话语间似乎全为雷损着想。 雷损看着她笑,笑意渐浓,温和慈祥一如长辈一般的笑,背在身后的手却微微攥紧。他在想,他好像低估了这个年轻人的胆色,但也错算了一件事。 宋雁归不是苏梦枕,苏梦枕绝不会对纯儿下手;但宋雁归和纯儿并无故旧,她当然可以对纯儿下手。他早该想到的,任鬼神和吕破军去江南怎么会只为了肃清朱勔的势力,纯儿也在江南,他早该想到的。 他和狄飞惊,此前怎么会被眼前之人正义凛然的表象所迷惑了呢? 她会问什么?左不过是六分半堂的机密。而此刻屋中之人都是他的心腹,她问的问题,堂中之人皆无回避的必要。关于这一点,雷损很有自信。 “你问便是。”雷损说得很慢,语气沉沉。 那便是不需要避人了。既然如此…… 第104章 宋雁归微微颔首,举起三根手指:“三个问题,只要雷总堂主如实回答,我问完便走。” 没有丝毫停顿,她问: “第一个问题,雷总堂主和……”她目光划向堂中某处,微顿,继而道:“当年关七的爱人温小白,究竟是什么关系?” 话音刚落,堂中一片诡异的寂静。 狄飞惊:“……” 雷动天和雷恨、雷滚:“……”现在走还来得及吗? 只有雷媚在掩唇轻笑,看向宋雁归的目光流露出满眼兴味盎然。 ----------------------- 作者有话说:枯瘦男子是二堂主雷动天,练的“五雷天心掌”; 三堂主雷媚,说英雄最强二五仔,无人不可背叛; 用拳的是四堂主雷恨,练的雷家的“五雷轰顶”; 用流星锤的是五堂主雷滚,绝技叫“风雨双煞”(感觉是四个人里最拉胯的一个绝招……) 第100章 在乎 雷损没有回答,他目光深冷如渊,只宋雁归直视着他的眼睛,注意到他的嘴角方才极其短暂地僵了一瞬。 “属下先行告退。” 说话的是雷媚,她的声音和她的人一样娇媚,眉目间带着股说不出的妩媚风情。擦身而过的时候,她的目光在宋雁归身上流连片刻,轻笑着往外头去了。 有雷媚开这个头,雷恨和雷滚也纷纷抱拳,在雷损无声的默许下先后离开了议事堂。 堂中只剩雷动天和狄飞惊,他们两人没有动,这当然也同样出于雷损的默许。 宋雁归在这默许中品出些许别的意味,六分半堂最受雷损信任的,应该就是这两人了。 为什么要他们留下? 宋雁归在某些时刻异常的敏锐:大概是因为有完颜阿骨打这个前车之鉴,雷损不敢一个人和她对峙。 她看向他的手。 每个人都有一双手,雷损的这双手却和普通人不同。左手的尾指、食指、无名指尽断,如今套着假指。看来他的功夫应该在指上。宋雁归莫名觉得哪里有些熟悉…… “先说你的第二个问题。”雷损的话打断了她的思绪,他抬眼淡淡道,无形之间拿回了谈话的主动权。 宋雁归耸了耸肩,料到雷损不会那么容易回答刚才那个问题。 她其实一共只准备了两个问题。说三个问题,不过是为了混淆视听。但现在,她看着这位善用“美男计”但并非貌比潘安的雷总堂主,关昭弟、温小白、雷媚……按年龄来看雷媚不可能,她又联想到自己曾在金风细雨楼无意瞥见过的他养女雷纯的画像…… 第二个问题水到渠成:“雷纯,是谁的女儿?” 雷损的脸色变了,坐在下首沉默如一尊雕像的狄飞惊闻言也不尤看了她一眼,目光中审视之色愈浓。 但二人所想之事却不尽相同。相比狄飞惊此刻纯然的不解,雷损在听到这个问题后可谓心神巨震。 这不可能,她年纪才多大,怎么可能知道连关七本人都不知道的秘辛?可这也解释不通,如果她有此怀疑,怎会对纯儿出手?但如果她真的一无所知,又怎会问出这个问题?还是说,她和迷天盟还有金风细雨楼的关系,并不如表面看起来那样铁板一块? 要赌吗? 雷损闭了闭眼,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继而沉声道:“不管纯儿是谁所生,她如今都是我的女儿,也是苏梦枕的未婚妻。” 雷损一字一句,说得很慢,在最后半句上落下重音。他看着宋雁归,他在有意提醒对方一件事,一件她最好不要忽略的事。 那就是雷纯不仅是六分半堂的人,也和金风细雨楼、苏梦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在暗示,说出真相会伤害她的盟友。 至于听完这话的宋雁归,她毫无反应,只是很平静地“嗯”了一声,神色间看不出半点失望。 她最好是听懂了他的意思。雷损见她没有追问,酝酿着情绪接着道: “至于你刚才问的第一个问题,温小白……”沉默了许久,雷损仿佛沉浸在某种回忆里感怀伤神,难得眼神中露出一抹真切的温情:“那是大约二十年前的事了。我和她还有关七,当年都是旧识,后来她失踪,关七也疯了。这么多年过去,物是人非事事休。” “这个回答,宋姑娘可还满意?”雷损睨眼看向台下站着的某人。 宋雁归闻言眨了眨眼,出乎雷损意料地也没有追问。雷损一瞬间甚至有一丝恍惚:她到底干什么来的?既然这么好糊弄,何必要大费周章用纯儿的安危威胁他?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她顿了顿,抬眸道:“我要问的是,雷总堂主的结发妻子,关昭弟的下落。” 对于雷损来说,这是三个问题中最好回答的一个。他的说辞已经到了嘴边…… “雷总堂主不说实话,我是不会走的。”她挑了张椅子一屁股坐下,血河剑拍在桌上,颇有些无赖气质。 “……”雷损:既然你都知道我说的话不尽不实,那你还问? 但此话一出,不仅是雷损,在场众人一瞬间明白过来:宋雁归此行最关心的问题,有且只有这一个。 可是为什么?就连关七都不关心这个妹妹的下落。至于其中的缘由,雷动天并不知情,狄飞*惊知道几分,在场的人中只有雷损最清楚。 温小白当年与关七大吵一架后会来六分半堂,是因为她本人和雷损,还有关昭弟都颇熟稔。关昭弟不仅是关七的妹妹,也是温小白的手帕交,两人是闺中密友。 可也是因为这层关系,在后来关昭弟发现温小白和当时已是自己丈夫的雷损关系亲近得非比寻常后,心中不忿难平,遂向温小白的饮食中投了毒。 关昭弟后来的失踪,当然不是简单的失踪。但无人在意,即使是疯了那么多年的关七,在乎的也从来只有失去下落的温小白,从未关心过关昭弟。 宋雁归这是在发什么疯? “总堂主与夫人和离后,夫人没多久就离开了六分半堂,没人知道她的下落。”雷动天皱眉道:“这件事江湖上人尽皆知,你问错人了!” 宋雁归原本大剌剌地坐在椅中,坐姿随意,闻言微微抬了抬眼,只这一眼却叫雷动天心惊,她很快移开了目光,前者却在这眼神里有一瞬间身体僵直,甚至没有注意到她什么时候移开了视线,只脊背阵阵发凉。 好凌厉骇人的杀气。 这是个疯子。雷动天几乎可以确认。他刚才掉以轻心了,如果使出“五雷天心掌”,他能打得过此人吗? 但她抽的究竟是哪门子疯? 宋雁归的眼神落在窗外的一棵树,也可能是一片云,她忽然想到来时在迷天盟无意中问到的那些信息,关七指望不上,颜鹤发倒还记得些许。她当时什么也没说,然后径直往京郊去了。 她沉默的时间有些长,狄飞惊抬头看了她一眼,他其实不久前才见过她这样的眼神,在京郊小饭馆,她也曾这样望着窗外发呆。眼下这样容不得片刻分神的,剑拔弩张的时刻,她居然有心情看树、看雨、看云。 她在想什么呢?他想起她当时唯一一句提起少时经历。师门、过去、还是她的故人?可惜无迹可寻。 她在这静默中冷不丁开口,轻叹了口气:“宋某只是问几个问题,本意并非冒犯。我不代表任何一方,迷天盟、金风细雨楼,都不是。我只问我自己关心的问题。” “或者我换个问法,”她的目光重新落到雷损身上,眼神暗藏锋芒:“关昭弟,她的尸骨在哪里?” —————— “她进去多久了?” 低沉压抑的咳嗽,一双令人不敢逼视的眼睛,分明看起来是病人的疲惫,内里却有如一把锐利出鞘的刀。一身猩红衣裳的年轻公子,金风细雨楼中没有弟子不认识眼前这个人。在他的身后是一身玄衣的师无愧。 “不到半个时辰。”守在此处的弟子躬身答道。 苏梦枕遥遥望向六分半堂总舵的大门。这里是金风细雨楼距离六分半堂总舵最近的一个据点,站在楼上,刚好可以看到六分半堂总舵大门的方向。 门口除了负责守门的六分半堂弟子,很快出现了雷媚的身影,接着是雷滚和雷恨,两人似乎在争执什么,随即一前一后不欢而散,只剩下雷媚。她抱臂斜斜靠在廊柱下,身姿曼妙,似乎注意到某个方向的目光,遥遥抬眸望了过来,嘴角微勾,露出妩媚迷人的笑容。 其他人在等待苏梦枕的示下,苏梦枕却没有马上开口,春雨细如丝,他双手置于栏上,不眺远处,只静静注视着六分半堂的方向。 还有街心。 街心有什么值得留意的地方? 自街口缓缓行来一顶轿子,京城纵是达官显贵也很少有人能拥有这样一顶豪华宽敞的轿辇。 更重要的还不在于轿子本身,而是抬轿子的人。算上执辔者和随轿侍立在两侧的,一共有十一个人,不仅锦衣华服,庄严肃穆,其中八个更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刀法大家。 第105章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轿子停在六分半堂总舵大门前,轿边随侍的其中一名刀客走向轿窗边,恭谨俯身询问,锦幔被洒金扇子掀起一角,只见玉白修长的指节微微一抬,刀客颔首,随后走向大门前,和守门弟子低声说了几句。 守门弟子得了指示,颇恭敬地拱手答话,随即转身进门去通传。 —————— 议事堂中,伴随宋雁归的话音落下,气氛陡然间降至冰点。 雷损几乎气极反笑。好一个“本意并非冒犯”,下一秒能问出“关昭弟尸骨在哪里”,她言下之意已经昭然若揭,就差没指着他的鼻子直说“我知道关昭弟死在了你手里”。 他当然不会承认这件事,即使那么多年来无人在意关昭弟的死活,但不代表她的死不能被人拿来做文章。虽然以他如今的权势,无需在乎这所谓杀害发妻的污点,就算是要将此事扣在别人头上对他而言也易如反掌,但他凭什么要将一个可大可小的把柄送到宋雁归手上? 他实在是低估了眼前这个人的碍眼程度。雷损的脑中一瞬间划过让宋雁归今天有来无回的想法。 “关大姐当年离开之前,堂中最后见过她的人,并不在这屋中。”自始至终坐在下首一言不发的狄飞惊却在这时开口。 “是谁,在哪里?” “这个人你刚才见过。”狄飞惊淡淡道。 “……”这人就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吗?她正要追问。 恰在这时:“总堂主,方小侯爷来了。”堂外弟子来报。 “不知礼数,还不快将人请进来。”雷损起身斥道。 门外弟子微顿,小心措辞着躬身解释:“小侯爷说,他人就不进来了,他是来接……宋姑娘的。” 这就很稀奇了。尤其这位小侯爷还将血河剑送给了这姓宋的。 雷损的脸上露出玩味神色,只有狄飞惊缄默不语。 来得正是时候。现在能把这瘟神赶紧送走,不拘是谁,都很和雷损的心意。 “那就别让小侯爷久等,你送宋姑娘出去吧。”雷损这话是对门外弟子说的。 “总堂主,还是我去吧。”狄飞惊起身,他浅浅笑着,刚好能垂眸看向仍坐在椅中岿然不动的宋雁归:“至于你要的答案,我会告诉你。” 宋雁归抬眼看向狄飞惊,他的面容白皙俊美,更难得有一双极其漂亮艳丽的眼睛。要说“美男计”,这位可比雷损权威太多了。 他会拿什么说辞来搪塞自己呢? “带路吧。”宋雁归起身,拿上血河剑,拂衣朝外走去。 在她转身而去的背影里,雷损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原本轻搭在桌案的拇指用力下按,桌角不堪其力塌陷了下去。 狄飞惊朝雷损示意,轻轻摇了摇头。 往大门去的方向,还是来时的那条青石板路。 “狄大堂主,就在这把话说了吧。”宋雁归在少人处停下脚步,往四周望了望:“你要是不知情,我现在回去也来得及。” 晚风渐起,她的语气里藏着淡淡的疏离,狄飞惊习惯了温和从容的微笑,只有他了解别人,别人从不了解他。 狄飞惊原本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了解宋雁归,看似没心没肺,实则重情重义。几个时辰前,他又自觉习惯地以为她也不过是自己所熟知的那一类人,善于筹谋、阴诡算计。 可就在刚才,在他冷静下来之后,他发现自己或许错了。因为他发现她根本不关心雷纯小姐。为什么会问那个问题?为什么会买李记糕点,排除了一切的不可能之后,只能得出事出巧合的结论。 唯独有一点他没有想到,他在她疏离冷淡的口吻里第一次听出堪称浓烈的情绪。 由浓转淡,如春醪流去,不过稍息。 不能再让她和雷总堂主继续对话下去了。这是刚才狄飞惊唯一确认的一件事。 “为什么想知道关大姐的下落?”狄飞惊问。 “有什么为什么。”脚尖踢着石子,宋雁归满面无语打了个哈欠:“想问就问了。” 她极淡地发出“嘁”地一声,仰头望天边风推流云,风吹动长发,她抱着剑,声音轻地如同一声叹息: “总得有人在乎她的生死吧。” 接连被好友和丈夫背叛,因而做出傻事,世上唯一的亲人也不在乎自己……到头来,宋雁归唯一想到自己能为她做的,不过是找到她的下落,哪怕是尸体也好,然后将她好好安葬—— 就像当年,她唯一能为师姐明心做的事一样。 既然你们都不在乎,那就是我吧。 原本在心底计算过再三的那些话在舌尖滚了数遍,狄飞惊沉默半晌,开口只道: “我不知情,但我也不会让你回去。” “天色不早,早些回去吧。”狄飞惊道:“方小侯爷还在门口等你。” 宋雁归默了默:“你们请来的救兵?” 不管她相不相信,狄飞惊道:“与我们无关。” 一瞬暴涨的浓烈杀气,或明或暗的满目刀光里,宋雁归眯眼,继而发出一声嗤笑:她果然不喜欢和六分半堂的人打交道。 “那大概是来问我讨剑回去的。也罢,”杀气消散于无形,她挠头叹气,走到门口时似乎想到什么,脚步微顿,嘴角微扬,侧首露出一抹挑衅的笑: “听闻雷总堂主有一把不应刀,改日前来请教。”她扬了扬袖:“走了。” 很好,她还没有死心。狄飞惊看着那道青色身影,直到消失在门背后。 —————— 六分半堂门口。 轿子已经在门口停了多时,此刻终于等到了它要等之人。 “小侯爷找我有事?”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青衣落拓,正是满脸笑意的宋雁归:“还是不舍得把血河剑送人了吧?” 天青色锦缎被一手折扇轻轻挽起,方应看斜倚在轿中软榻之上,姿态慵懒惬意,玉色珠冠束起泼墨长发,映衬出底下俊秀绝伦的容颜。他嘴角噙着一抹笑意,唇色秾丽如洛阳城里最艳的牡丹。 “名剑配豪杰,有何不舍?”他唇角笑意浓得叫人心醉:“我是特地在此等宋姑娘的。” “还望宋姑娘赏脸,往府上一叙。” ----------------------- 作者有话说:一问一个准,一问一个不吱声。 看小说的时候很唏嘘,站在关昭弟的立场,我个人觉得没什么好指责的。她嫁的人和她的朋友,都很不配。说英雄小说里对她的下落只有这样一段传言揣测—— 有一说是:雷媚才是雷门的旁支,根本就是雷损的情妇。雷损与多年的发妻“梦幻天罗”关昭弟离异后,一直都跟这雷媚暗通款曲,甚至有人怀疑,关昭弟早就死在雷媚的手里,所以才销声匿迹十多年。 不管是不是真的死在雷媚手里(她最多也就是执行),罪魁祸首都是雷损,导火索是温小白。 雁归的师姐是明心,在很前面的章节提到过,她过世了,算是雁归的一个心结吧。 第101章 色令智昏 狄飞惊离开总舵的时候,天色向晚,大门外已经空无一人。 宋雁归应该已经和方应看一起走了。方应看这时候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六分半堂,他找宋雁归做什么? 这位“神通侯”平日长袖善舞,于官商两道八面玲珑,虽然立场上相对亲近金风细雨楼,但整体仍处于中立。只是那日……能毫不犹豫将贴身佩剑转手送人,却叫目睹一切的狄飞惊隐隐觉出一丝怪异。 人有七情六欲,物极必反,反常有妖。赠剑那样的事,宋雁归做得出来,方应看却未必。 耳畔传来一声娇媚的笑声,狄飞惊的眼底波澜不惊,他早料到她还没走。 “你来晚了,宋姑娘她半个时辰前已经走了。”雷媚娇笑着道:“和小侯爷一起。” 无视了她过分的调侃,他心知雷媚在这里,本就是在等他,至于她在担心什么,他大概也能猜到几分: “她不是冲着你来的。”他淡淡道。 在问出雷损和当年温小白是何关系时,宋雁归的目光曾短暂停留在雷媚身上。 即使没有杀气,站在雷媚的立场,被宋雁归这样的人盯上都绝不是什么好事。何况她本就和雷损关系密切,万一宋雁归就是为了关七和温小白来找茬的…… “有你这句话,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雷媚闻言眼波流转,轻轻笑了起来:“走了。” 狄飞惊淡淡注视着紫衣曼妙离去的背影,不置一词。 就在不久前,在说出最后见到关大姐的人刚才就在屋中这句话时,他本已经做好将雷媚推出去的打算。 雷媚此人,心思缜密,善机变应对,即使没有事先沟通,要半真半假地应付宋雁归也有至少五成把握,何况江湖本就有关昭弟死于雷媚之手的传言。 后招、诱导、陷阱,就在嘴边。宋雁归,是一个需要谈判的对手、六分半堂的敌人。只要配合得好,他们甚至还可以利用对她的误导,和她要找关昭弟的执念做更多的布局。狄飞惊有这个信心。 第106章 但就在话出口的最后一刻,他放弃了。 狄飞惊垂眸看着阶前雨滴,几缕青丝滑落肩头。 “总得有人在乎她的生死吧。” 他想起那双眼睛,那里面有一种纯粹到令人心悸的东西。提携他的人是雷总堂主,但他狄飞惊,也曾受过关昭弟的恩惠。 “……我不知情。”声音温润又平和,他仍然维护六分半堂的利益,但这并非他权衡利弊后的答案,而是他对着那双眼睛……唯一能说出口的善意。 雨停了。 “大堂主,有从杭州来的信。”是他的手下来报,狄飞惊敛容接过信件,将什么与肩头雨丝一并拂去。 —————— 穷人和有钱人果然是有壁的。 宋雁归麻木地看着如流水般进出,穿锦着绣的仆从,还有面前满桌珍馐玉馔。 嗯,甚至还有丝竹管弦,歌舞板簧不绝。比她曾经在珠光宝气阁见过的阎铁珊的排场还大。 半个时辰前,六分半堂总舵大门外。 面对方应看的邀约,青衣女子当时眨了眨眼,挠头,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她的目光直直落在方应看所坐的那顶嵌珠镶玉的豪华轿辇,冷不丁问道: “你请客?” 方应看摇扇轻笑:“自然是我请。哪有让客人付钱的道理?” “那就走吧。”宋雁归看向他手中洒金折扇,摸了摸空瘪的肚子,答应得很痛快。 “请。”方应看朝身侧作出一个“请”的手势,是邀请宋雁归与自己同坐轿辇的意思。持刀的侍从让开道来,青衣女子也不客气,径直往轿中,拂衣落座。 锦幔落下,轿辇起,一派风平浪静。 不是金风细雨楼,而是方应看。难道就连这位“神通侯”也对宋雁归青睐有加? 才怪。 可对方为什么会偏偏在那时候出现在六分半堂总舵门口? 宋雁归不关心,因为她刚才在与对方近距离照面时发现了一个秘密,所以此刻吃得比谁都风卷残云。 一碗素面献殷勤,狄飞惊是半点消息没露。虽说本来也没抱多大希望,就是……可惜了她那八文钱。 方应看看起来心情很好,甚而抽空耐心指点乐人音律,修长的手指依着节拍轻叩桌案,一手自然地替她满上一盏茶。 “多谢。”某人埋头含糊地道谢,伸手去取。 “嗒。”扇尖轻点在她虎口:“别急,小心烫。” “哦。”她闻言挠头道谢,不紧不慢地小口啜饮。 酒足饭饱,歌舞谢幕。恰月色正好,方应看摒退了下人,院中便只剩他和宋雁归两人,他邀对方往书房一叙,说是要带她去看那柄乌日神枪。 “……”府中门客脸上露出古怪神色:这是送上瘾了,一把血河剑还不够,连乌日神枪也打算一起送了? 说是拉拢,未免也太下血本。除了色令智昏,想不出别的原因。 门扉“吱呀”一声在身后合拢。方应看转身,见宋雁归抱臂而立。她静静看着他,脸上露出好笑神情:“王……” “嘘。”冰凉的扇柄落在唇上,近在咫尺的距离,宋雁归乖乖噤声。 片刻过后,她侧耳听了听屋外的动静,低声开口:“人都走了。” “幸好方应看本人御下甚严,底下的人都不敢擅专。不过……”方应看的声音中透出一股宋雁归熟悉的语调,他压低嗓音笑道:“我还以为你眼力退步……没发现是我。” “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她颇自得地挺起胸脯。 “哦?”他彻底改换成自己原本的嗓音,挑眉轻笑:“那你刚才怎么还做出一副和我不熟的架势?” “嗯哼,不熟我会毫无戒心地喝你递过来的茶吗?”她撇了撇嘴,神色颇有些不服。不过: “你把人弄哪里去了?”她小声问。 “方应看”把玩着手中折扇,笑得意味深长:“你可知道这方应看原名叫什么?” “什么?” “方,应砍。” 宋雁归闻言眨了眨眼,后知后觉地“嘶”声倒吸一口气,一把拽住对方衣袖:“所以你……把人砍了?” 扇柄轻敲在发顶:“你猜。”他笑意如狐。 那就是没有。可是为什么?就连他今天易容成方应看出现在六分半堂她都觉得奇怪。 大概是注意到她眼底的疑惑,他靠近,伸手将眼前之人拥进怀里。 头顶传来一声轻叹,笑意里夹杂着浅浅的无奈:“这么做确实谈不上周密。”他摩挲着她脑后的发:“只是你今天可比我冲动多了。” 他指的当然是她孤身一人招呼不打,径自跑去六分半堂的行为。 如果不是颜鹤发担心出事,找人往棺材铺给他递了消息,他还不知道此事。 不能以迷天盟或者金风细雨楼的身份去找她,眼下还不到和六分半堂撕破脸的时候。可眼看着某人就要和六分半堂撕破脸了…… 只能是方应看。 不论里面情形如何,六分半堂会卖方应看这个面子。毕竟这位小侯爷背后站的是人称天下第一的方歌吟和皇上赵佶。 不看僧面看佛面。 “我要走,六分半堂的人还留不住我。”宋雁归默了默,小声解释。 “我知道。”王怜花笑,额头相抵,捧着她脸庞的手指微微用力,指腹轻柔摩挲着她发烫的肌肤,眸色温柔:可他控制不了心底的不安。 由爱生忧,亦生怖。 暧昧无声滋长,在愈发靠近的下一秒,他微微一顿,不知为何伸手除去易容,这才俯身在她微闭的眼上落下轻吻。 后者扎进他怀里埋头使劲蹭了蹭,几乎算得上撒娇了,然后松手,脸上露出顽劣笑容,偏哪壶不开提哪壶,指着他揭去的面具:“摘了待会儿不还得戴上?” 锦衣男子笑得荡漾,只有他自己知道刚才在介意什么。他转而道: “去六分半堂,事情办成了吗?” 说到这个,宋雁归收了笑意,略显沮丧地摇头,接着把几个时辰前在六分半堂所发生之事简述了一遍。 “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她面露不解:“我原以为狄飞惊能答应带我去见雷损,多少能有些……诚意?” 话说六分半堂有这东西吗? 王怜花却在听完她的复述后立时明白了其中关窍,该说是她运气好还是不好呢:“任鬼神他们去了江南,雷纯也在江南,你带去的偏偏恰好是她在汴京时最喜好的糕点,对方自然以为迷天盟在江南拿住了雷纯,而你此去是以此相要挟。” “……”苍天啊,好百转千回的复杂心思。 “你想知道关昭弟的下落,”王怜花微微沉吟,他望着她,忽如福至心灵:“是有别的原因吗?”她不是那么冲动的人,此番行事却罕见地没讲章法。 “嗯。”她也不否认,只低低叹了口气:“那是以前的事了,说来话长。我们还是先说眼下。” 假扮成方应看,此事要怎么收场? “放心,”王怜花笑道:“他这会儿还在梦里。倒是你提醒了我一件事。” “你可知蔡京有个儿子蔡折,人这会儿也在杭州。” 宋雁归当然是不知道的。 王怜花倒也无须她的捧场,只娓娓道来:“此人性喜娱色,不过是个酒囊饭袋。偏偏和方应看交好,也是在方应看的怂恿下人才去的杭州游乐。” 他道:“此人前段时日不知在什么场合上见到了雷纯。这位雷纯小姐貌若西施,蔡折现在正一门心思要纳她进门。” “可雷纯是苏梦枕的未婚妻啊。”宋雁归咂舌。 “不错,所以蔡折没胆子将此事报给他爹。”毕竟蔡京眼下还用得上六分半堂,王怜花自袖中取出一折信:“但他告诉了方应看,要他为自己出谋划策。” 方应看会为了这么个人同时得罪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吗? 当然不会,但也不会一口回绝,蔡京势大,他也不得不虚与委蛇,因此这两日称病不出,连宋雁归的茬都没去找,倒也给了王怜花可趁之机。 “雷损那边应该得到了消息,关于蔡折,还有方应看给他的回信。” “雷损不见得会有所行动。”舐犊情深么,对于雷损,宋雁归并不看好。 “他不需要有所行动,只要你有所行动就好。”王怜花眼底笑意渐浓,点了点她的掌心:“雷损有一门独门绝技,叫做密宗快慢九字诀。” “既然来了,就别空手而回。” 宋雁归:好阴险,我喜欢。 ----------------------- 作者有话说:蔡折,蔡京的儿子,原著里看上了孙摇红就吵着要纳人做妾,孙疆也有意要结交蔡京,因此顺水推舟。在这里废物利用触发一个剧情。 第102章 故人? 京郊北崖山。 虽是春暮,汴京多踏青赏游的时节。但北崖山这里附近曾发生过几次匪患,百姓流离,虽然如今已极少发生,但此地多的是荒丘孤坟,无处话凄凉。 第107章 白衣青年独立碑前,他缓缓将酒倾倒在自己面前的泥土上。没有祭品,没有香烛纸钱,连墓碑上都未刻一字。 空山寂寂,冷风隐隐,吹得白衣翻飞如云。 他此时本应该在堂内代替雷损处理事务,那日杭州的消息传来,他立刻着六分半堂江南分舵的人寸步不离保护雷纯,即便他知道,雷纯小姐虽然因身体原因无法习武,但以她的心智一样能将自己保护得很好。 可还有比这更坏的消息:昨日,方应看于府中遇袭,伤于密宗快慢九字诀之手的消息不胫而走。 此刻几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雷损和六分半堂。方应看本人虽无朝廷实职,但毕竟也勉强算半个官门中人,还很得皇帝赵佶的宠幸。最要紧的是,此事一出,或许还会惊动天下第一巨侠方歌吟入京。 方应看是他唯一的义子。深得他和妻子桑小娥的宠爱。 至于天降飞锅的雷损,他当时一听到消息,第一时间就想到当年自己杀了朝廷大员不得不避祸佛门的惨痛经历,若非当时扶持了狄飞惊于堂中主持大局,六分半堂的大业后来未必能如愿回到他的手上。因此,此番之事他自知辩解无门,只能先暗中活动关系,韬光养晦。 好在,神侯府的四大名捕还并未上门,而明面上心向六分半堂的刑部老总朱月明也睁一眼闭一只眼。至于侯府那边,方应看伤得很重,此刻仍昏迷不醒。 神侯府和刑部没有上门追究,最重要的还有赖于蔡京和米苍穹先后站出来替雷损说了话,两人纷纷称此事疑点重重,未必是其所为云云,这才让赵佶暂缓了此事,这里面当然有六分半堂上下打点的关系。 这件事皇帝交给了神侯府去办,限期查清。方应看府内,名贵药材,云罗绸缎源源不绝送进府内,这都是赵佶大手一挥的抚恤,也向世人表明这位小侯爷深得圣心,圣眷颇隆。 事无进展,却比预料的结果要好,狄飞惊这才抽了半日,独自一人来了这里。或许也正是因为雷损闭门不出,他才会来这里。 极细的一阵风自身后卷来,他执壶的手微微一滞。伴随破空之声,倏地朝后迅疾掷去,清凉的酒液当空洒出,风里传来一声微不可察的轻笑。 白衣青年隐藏在衣袖下的手如游蛇般探出,那是一种极其奇异的手势,奇特的手法,如同情人的抚摸,细雨的纠缠,带着一缕无法割舍的缠劲,眼看就要轻轻、轻轻贴上不速之客的腕骨。 身后传来一声轻咦,手上动作骤然变化,目睹这变化的白衣青年心头大骇! 他的手被反制。当然只可能被反制,因为对方使出的,是普天之下只有雷损一人才会的独门绝技密宗快慢九字诀。一霎心神失守之下,手腕被人牢牢擒住。 白衣青年也就是狄飞惊。他看向身后之人,虽为人所制却并不惶恐,反倒目露了然之色:果然是她。 “哈!好酒!”青衣女子另一手接住了那坛酒,仰头一饮而尽。随后笑眯眯松开狄飞惊的手,将腰间扎着的酒坛子解下,也不去看狄飞惊,只越过他于坟前站定,以酒浇地,湿痕洇没泥土。 “你跟踪我。”狄飞惊的话音冰冷,一改平日温润如玉。 宋雁归只笑,一手轻搭在墓碑之上:“就是赌一把。”赌狄飞惊知道内情,算了日子,赌他这两日会独自一人前去祭奠。 “我倒是没想到,你还给她修了一座坟。”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会密宗快慢九字诀。” 宋雁归闻言哈哈大笑:“你不就是想说,方应看是被我打伤了嫁祸给雷损的吗?” 她笑得一脸坦荡,耸了耸肩,出口的话听在狄飞惊耳中却很有些无赖:“可是,谁会信呢?” 她去六分半堂的事,很多人都知道,当日并未动干戈,包括金风细雨楼在内很多人可以替她作证。她从没见过雷损使密宗快慢九字诀,即使狄飞惊说她会,基于他们彼此之间的立场,也没人会信。何况,她当日可是被方应看请去侯府做客的座上宾。 唯一可能会信的反而是此刻重伤昏迷的真方应看。毕竟这位看她不顺眼的程度比看雷损可高多了。 “阁下是要与六分半堂为敌。”狄飞惊道。 “你这话说得不对。” “哪里不对?” “第一,你这话说的,好像你们六分半堂原本没把我当敌人似的。” 她失笑,顿了顿,举起两根手指晃了晃:“第二,这是报复,而不是我在表明什么立场。”她给过雷损机会的,可惜他半点都不珍惜。 “……就为了那个问题?”他没说是哪个问题,可他知道宋雁归心知肚明。 “是,就为了那个问题。”山顶的风猎猎而动,怒卷呼啸,她却站得笔直,整个人像一把出鞘的刀。 那双一贯笑容灿烂的眼睛,此刻目色发沉,里面有一些执拗坚定的东西,让与她对视的狄飞惊几乎感到有些刺目。 他突然想起那日她走后,雷动天对她的评价:宋雁归这人就是个疯子,而且此人必将成六分半堂心腹大患,务尽早除之。 心腹大患么…… 宋雁归却在他的沉思中忽然开口,她摊了摊手:“不管你怎么想,我那天真只是单纯来问问题的。”她是个旁观者,自觉没立场代替当事人去追究当年那些恩怨情仇。 狄飞惊默然不语。他心知很多事情在对方看来或许真的很简单,但……那只是对她来说。这样的道理,宋雁归或许明白,只是不屑。 她没再说下去,目的达成,她便只在乎眼前,而她此刻眼前,是关昭弟的坟墓。 她背对着狄飞惊,在坟前蹲下身子,用石块垒出个四四方方的围壁,将袖里带的一叠纸钱小心攥在手里,点火的时候火星子险些灼了自己的发,她形容狼狈,到底一个人默默做完了一切。最后顺带还将火给踩灭了。 狄飞惊静静站在她身后,没有动手。自知力有不逮,不做徒劳之事。何况,这世间还记得关大姐的人,也只有他和眼前这个……与关大姐素昧平生却好管闲事的宋雁归了。 “狄兄,”她起身,脸颊上还有些灰黑:“你这人吧……”她摇了摇头,皱着眉欲言又止。 他莫名觉得有一丝好笑,也有几分好奇,好奇她会如何语出惊人地评价他。 她最终只是轻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只看着他转而道:“宋某的底线比你们想象得低,也比你们想象得高。” 她似乎是指六分半堂对她做的那些事,从沂蒙山道受命追杀,再到刑部大牢外的试图为难,她都不放在心上。的确,那两件事,她都没与六分半堂为难。唯一的纠纷,只是雷损敷衍了她三个问题——而恰恰是这件事触到了宋雁归的底线。 与众不同的底线*。 “蔡折的事,和迷天盟,还有那位宋先生有关吗?”狄飞惊选择不跟她绕弯子,直言问道。 她摇头,忽而笑道:“不过雷损要是能为了养女做掉蔡折,我倒是能对他高看一眼。”明目张胆地怂恿。 狄飞惊并不上套:“那你就未免太小看雷纯小姐了。”言下之意是她自己能摆平,无须雷损出手。 宋雁归没有追问,她甚而在听到这话后松了口气低笑道:“那样的话最好。” 目光划过那座无字墓碑,她似乎想到什么,眼神微微转柔,继而道:“走了。” 狄飞惊没有拦她。此事之后,六分半堂的确需要重新考虑如何应对宋雁归。她那天的挑衅言犹在耳,总不能真叫她拿着血河剑来六分半堂挑战雷损吧? 这是下策。 宋雁归此人……简直比杨无邪还棘手。 —————— 相比冥思的狄飞惊,下山后的宋雁归可谓如释重负,神清气爽,她忽然想起来上次在天泉山,还是苏梦枕亲自在一旁看她挖坑造坟。她还答应要带王怜花去给他看病的………桩桩件件事情到如今,眼看着都宕延了这么多时日,是该找机会去履行承诺了。 也还没有道谢,刑部之事,那日六分半堂他的人又来找她递话之事,都需要当面和苏梦枕道谢。且等她去神侯府办完事就去找他。 毕竟眼下长孙前辈还等着她回去呢。 宋雁归想定主意,眼瞅着已离西巷不远,正打算先回棺材铺打声招呼,这才注意到眼前站了一个人。 她先注意到他的鞋子,那是一双官靴,黑裤。然后是他直接系在腰带上的佩剑,一把无鞘、且细薄的剑。 一把铁剑。 他的面容很年轻俊秀,偏偏目光很冷峻,一双冷眼看着她,目光锋锐如剑,那眼神像在审视一个犯人。或许是等得时间很久,眼神深处还有些细微的不耐。 一定要说动物的话,眼前的人像是一头豹子,也像狼,隐藏在衣服下的身体应该很矫健、可以迅疾制服敌人。他的剑法应该也跟他的人一样,只攻不守,或者说,是以攻代守。 应该会和孙青霞的剑法有一些相似,但又不完全一样。 第108章 他整个人都像一把剑。坚忍、冷硬、锐不可当的快剑。 她恍惚以为自己见到了……阿飞。 第一次在荒原大漠里遇到的阿飞。 ----------------------- 作者有话说:我不信温瑞安写这个角色的时候没借鉴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阿飞。设定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形同翻版,虽然故事展开是不同,但人设真是……忒像。 不怪小宋要几乎恍惚错认的程度[问号] 第103章 狂徒 “宋雁归,奉命,你需要跟我往神侯府走一趟。” 冷血朝她亮出了令牌。说话很快,很有力,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截了当。 他刚从无边无垠的大漠中办完差回来,铁手和追命不在府中,来找宋雁归的差事本来是无情亲自前来,是他主动请缨要了过来。 他听闻宋雁归用剑,方应看甚至把血河剑送给了她,此事在汴京城中一时传为美谈。 冷血也用剑,四十九路无名快剑。他对宋雁归,有种同为剑客的好奇。 他远远就见到了朝这里走来的宋雁归,她看起来很高兴,很放松,腰间系着的就是名列四大神兵之首的血河剑。整个人身形懒散,换言之,全是破绽。 他甚至敏锐地发现她刚才在走神。眼前这个人就是大师兄口中所说的,那个在雁门关外袭金主杀朱勔的人? “神侯府……”宋雁归挠头:“管饭吗?” “……”冷血第一次怀疑无情的情报。他最终在对方一脸真诚期待的眼神里,冷淡得憋出两个字:“不管。” “哦……那快去快回。”宋雁归失望地点了点头,步伐沉重地朝前几步,忽得顿住,侧眸朝他扬起笑脸:“还不知道阁下尊姓大名。” “冷血。”他越过她朝前而去,声音冷淡,似乎夹杂着一丝极浅极淡的失望。 “冷血……听起来不像原名,冷捕头今年贵庚?”宋雁归的脚步自后跟上,问题紧随其后。他就算不回头也能想象到她此刻的样子:笑嘻嘻地,负着手,满脸天真好奇。 冷血领她走的路少行人,但并非没有。路人听到她那些直接的提问,不由也投来好奇的目光。 若非知道她干的某些事确凿无疑,冷血几乎要怀疑那些事的真实性。他忍不住加快了脚步,甚至有些后悔贸然接了这个差事。 事情异乎寻常地顺利,她甚至没有问为什么要找她去神侯府,还是说,她的满不在乎只是表象,其实一早便知道会有神侯府的人在这里等她? 不可能,要她去神侯府,是大师兄无情方才下的命令。 但她的满不在乎细想也很合理,无情提醒过他,对方做出什么反应他都可以不必意外。 冷血正紧皱眉峰思索的同时,耳边传来含含糊糊的说话声,鼻端隐隐飘来一阵葱香。 “……”她什么时候买的炊饼? 迎着他狐疑不耐的目光,某人理直气壮地啃着手里的一张饼,伴随着夸张的长吁短叹: “宋某二十有二,阁下看着也不比我大,宋某或许还虚长你几岁,那便不能叫你‘冷兄’,哎你看,我并非是要刨根问底,这主要涉及到一个长幼次序的称呼和礼貌问题……” 异常的多话、聒噪、过分的热情和好奇。冷血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额角每一根青筋都写满忍耐。 他从未觉得去神侯府的路这么漫长,或许自己应该晚一天从大漠回来。 “你这剑看着不大寻常,你的剑法一定很好。”她冷不丁开口,似乎还准备上手去摸。 冷血心神一凛,脚步一顿,身后有人眼看收脚不及要和他撞在一处,他本能拧身避开半步。手按在剑柄上,身形如弓弦绷紧,冷峻的眼里写满戒心。 宋雁归却忍不住笑了,怎么办,实在太像了,忍不住就想逗逗他。 就好像是看到长大成人的小阿飞,站在自己面前。 冷血皱眉见这宋雁归揣手看他,目光里流露欣慰的笑意。 实在诡异。 好在神侯府就在眼前,他自觉有必要提醒对方:“此行不是请你去做客。” 她仍言笑晏晏,闻言只轻轻点头,浑不在意的模样:“所以你究竟多大?” 对他的年龄莫名执着。 “二十。”他实在不愿再被魔音贯耳般的追问下去,左右也非秘密,索性直言相告。 “我猜的没错,我果然比你大。”她打了个响指,似乎因猜对了答案分外得意。 “冷凌弃。凌厉的凌,抛弃的弃。”他一并答道:“我的名字。” 她闻言脸上笑容微敛,尤其在听到“弃”字之后,难得默了默,半晌,只温和笑道:“那还是冷血这个名字好记。” “可以走了吗?” “可以,当然,没问题。”她乖觉点头,咽下最后一口炊饼,在对方转身进神侯府的下一秒,麻利迅速地抬脚跟上。 ————— 神侯府。 和金风细雨楼异曲同工的一点是,神侯府也有四座楼,不过这四座楼是拱卫着中间的那座楼而存在的。 冷血现在带她去的,不是这四座楼的任意一座。而是位于四座楼中央的,真正的神侯府。 宋雁归倒是没想过自己会以这种方式进神侯府。 她所想的方式,本来应该是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如梁上君子般踏月而至。 就跟那天去刑部大牢劫狱的形式差不多。说起来论这技术,她见过的人里还没有比楚留香更得心应手的。 总之,未曾想过是像如今这般被请进府中。 至少宋雁归乖巧端正坐在桌边,觉得眼下的情况似乎可以这么理解。 她不由开始思考自己要如何取王怜花说的那样东西。 “你去回禀世叔,就说人已经到了。” 说话的是一个坐在特制轮椅中的白衣青年,他看起来和冷血年纪相仿,冷血叫他“大师兄”,面色苍白清俊,优雅如世家公子。 他对身旁的一名小童温和开口,对方听了躬身答“是”,转身往屋外去。 宋雁归已知道眼前之人便是四大名捕之首的无情。冷血无情。这位诸葛神侯倒是很会给徒弟取名字。 他转过身来,她这才看清对方的容貌,还有对方的腿。 苍白清隽的青年,白衣如雪,双目湛然若星,又似冷泉,清泠泠带着点微乏的倦意,孤清如霜一般的气质,任是无情也动人。 但这样清丽优雅的青年,偏偏双腿残疾。 白衣,身负残疾的青年。 这样的人,宋雁归曾见过。 一个是在万梅山庄外遇到的花满楼。他虽有眼疾,气质却温暖宽和如江南春色,在离开之前,王怜花治好了他的眼疾,他此后便可以亲眼去赏江南的春天。 另一个是颈骨断折的狄飞惊,不过那日北崖山上见过他出手,她总觉得他的颈骨断折似乎与他所练的功夫有关。 再来就是眼前这位,他的腿疾,应该是后天所致,大概率还是人为…… 她的目光停留在无情身上的时间太久,久到无情虽没说什么,但冷血的眼神已经变得有些危险。 “宋姑娘,此番请你来神侯府,你可知所为何事?”无情的声音平淡,甚至听起来有些许冷漠。但只有熟悉他的人知道,这样的语气已经算得上温和了。 “洗耳恭听。”她这时候看起来格外配合。 “方应看方小侯爷出事那晚,听府上下人说,你曾出现在侯府。” “是。”她恍然,原来是为了这事而来。无须否认的事,她答得很爽快:“在那之前我还去了趟六分半堂。” 无情和冷血闻言对视了一眼,无情目光微动,重复道:“你去六分半堂,做什么?” “得狄大堂主引荐,和雷总堂主进行了一番亲切友好的交谈。”她顿了顿,一脸严肃道:“就是雷总堂主未免太过小气,连顿饭也没留我用!” 无情:“……”亲切友好的交谈,她说的是他知道的那个雷损? 冷血:“……”她在点我。 不过,无情闻弦歌而知雅意,目光在冷血骤然黑了的脸上短暂划过,笑:“神侯府备了些粗茶淡饭,只要姑娘不嫌弃。” “大捕头客气。”宋雁归打蛇上棍地拱手抱拳。 无情话锋一转,接着问:“当晚,姑娘是何时离开的神通侯府?” “戌时三刻。” 方应看遇袭是在亥时初。 “可有人能为姑娘作证?” “我走的时候管家仆役都看到了,他们送我出去的。”她不慌不忙地道。 “听下人说,当日小侯爷特地请姑娘去府中,是为邀你看那柄金主赠的乌日神枪。”无情声音不疾不徐:“我只是有些不解,姑娘当日于雁门关外千军帐中,袭伤金主并全身而退,如何今日会对这柄枪感兴趣?” “我对什么都感兴趣。” “也包括血河剑?”无情忽然笑问。 “你好像弄错了一件事。”宋雁归笑,她举起一根手指,轻晃:“血河剑,是方应看送给我的。” 第109章 “是他送给你,还是血河剑择主他不得不送给你?” 空气突然安静。 宋雁归轻叹了口气:“你怎么连这都知道。”无怪乎王怜花也自称当日所为不够周密,狄飞惊会关心则乱,他又何尝不是。 只要抓住了这一点,方应看会主动邀她进府一叙就变得不成立,当然不排除她自卫反击。 但还有一点解释不通,她决定装傻到底:“不是都说,方应看是伤在密宗快慢九字诀之下吗?” 普天之下会这门绝技的人,有且只有一个。 “这的确是唯一一个叫我想不通的地方。”无情垂眸轻道。 “如果我可以将姑娘此行需要的东西双手奉上,姑娘可能替我解惑?” 她挑眉轻笑:“我怎么不知道我此行对你们有所求?” “长孙飞虹和那位宋先生,此刻人都在棺材铺。”无情在宋雁归略微错愕的神情里缓缓道:“神侯府既然能与金风细雨楼合作压下刑部一事,自然要能掌握相应的情报。” “有道理。”宋雁归微微颔首:可此事和她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无情:“冷血师弟在巷口等了你两柱香的功夫。这个时间足够棺材铺里的人做出应对,既然听之任之,便是你们本就对神侯府有所求。” 宋雁归定定看着眼前的青年,忍不住轻叹:“多智近妖啊。”本来就是她对他们有所求,对方却光明正大将她请了进来,足够的自信,足够的坦荡。倒是她不得不说些什么进行交换了。 她什么也没说,只素手探出袖口,左手成拳,其中一指扣在虎口关节,密宗慢九字诀中的“隐形印”,指上隐隐透出一股无形剑气。 这回轮到无情怔住了。 众所周知,雷损的密宗快慢九字诀需要双手发出,可眼前之人结印,却仅用了一只手。 他若知道这门绝技是眼前之人当日对阵一个身负多种江湖失传千百年绝技的高手,但自己内力全失,右臂遭折的绝境下习得并最终反败为胜,恐怕只会更加惊愕不已。 难怪,难怪方应看的伤势,曾和雷损交过手的世叔看了会觉得有些古怪。那的确是密宗手印,但又有哪里不同。 还有一点蹊跷的是,雷损此人老谋深算,若真要因雷纯一事袭杀方应看,非至绝境,不至于使出自己的独门绝技。但即使觉得其中有蹊跷,也因为天下没有第二个人会这绝技而形成无解的死局。 谁能想到宋雁归也会密宗快慢九字诀?! 冷血原本一路上对面前此人有些失望,直到此刻,骨子里终于隐隐被激出一股战意。 宋雁归的话更快:“我已经付出诚意,现在该轮到你了。” 她伸手指向冷血:“我要他的血。”在对方手按剑柄的动作中,她意识到话有歧义,尴尬轻咳,麻溜补充道:“几滴、几滴即可。” “长孙飞虹身上的毒,需要冷捕头的血做药引。”她道:“原因具体我不清楚,只知道和岭南老字号温家有关。” 冷血闻言身躯一震,他默然握紧剑柄,那是一段他不愿回想的过去,里面有一个模糊的倩影。 似乎注意到冷血的情绪波动,无情担忧地看向他,后者闭了闭眼,冷声道:“可以。但我有我的条件。” “你说。”宋雁归笑眯眯道。 无情觉得有些纳罕:照理说宋雁归完全可以拒绝,这本来就是个一比一的交易,但对方似乎对他这位师弟很有些好感。 冷血看向她随身携带的血河剑:“和我比一场。” 宋雁归挑眉:“点到为止么?” “生死……” “冷血!”旁观的无情突然出声喝止,目光隐含焦急无奈。 “是,点到为止。”冷血眉头微微下压,不知道为什么,宋雁归这人很能激起他本能的战意。 “好啊。”宋雁归揣手笑答。 诸葛正我和追命、铁手回到神侯府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比武场上,分两侧而立的剑客。 其中一个是冷血,至于另一个…… “这就是那个,雁门关狂徒?”说话的是个蓄着胡须,眉目多情含笑的男子,他手里拎着壶酒,笑着用胳膊捅了捅坐在轮椅中,满脸无奈的无情。 ----------------------- 作者有话说:神侯府四楼,四大名捕一人镇守一座,名字都很抽象。老楼、大楼、小楼、旧楼。(感觉就是乱取的名字[笑哭],温书嘛很正常) 冷血和温家的牵扯,其实就是《四大名捕斗将军》的情节,这里只交代一句,不会展开,没看过也没关系。 因为温书时间线混乱,这里就还是取略微偏向少年冷血时期的性格。 温书里的白衣青年是非常多的,我记得的就有孙青霞无情狄飞惊杨无邪……嗯,还有白愁飞。 关于雁归会密宗快慢九字诀,可能看到这里有的朋友会忘,是上一个陆小凤副本里涉及的剧情,埋过伏笔。以及雷损这个绝招,真的很像木叶村在逃忍者(bushi (碎碎念:一到温书需要交代的东西就变得空前之多……毕竟我这个不仅有说英雄还涉及四大名捕系列[托腮]) 第104章 比试和提问 “为什么不用血河剑?” 冷血看向宋雁归手中执刃。那是她刚才从他所镇守的大楼中挑的。 大楼,神侯府兵器库所在,由冷血日常负责镇守,楼中十八般兵器具备,不乏难得上佳的不世利器,而宋雁归甚至没往里走,只是在靠近门边的一格木架上,随手拿起了一把剑。 一把木剑。 它甚至算不上大楼中的藏品,仅仅只是曾经他自己闲来无事雕刻的一把半成品。 雕工拙劣,握在手里也并不趁手。甚至算不上一把正经兵器。 她选这把剑是什么意思?是不屑于与他认真交手吗? 宋雁归随手挽了个剑花,似乎看透了他心中所想,道:“别误会,我不用血河剑,是不想占兵器之利,赢了胜之不武,输了岂不是更丢脸。” “我既然答应与你比试,就会全力以赴。”她说:“你也一样。” 暮春的风已经带上一丝即将到来的初夏的燥意。 冷血的性格虽急,但却不燥。他虽在回到汴京以前赶了数十天的路,但此刻却比任何时候都要冷静。 敌人愈强,他的心愈静,剑也愈快。 台下多了几个人。冷血知道那是师父诸葛正我,和二师兄铁手、三师兄追命。没有喊停,便是默许。 他在等宋雁归出剑。她笑,清风朗月般的笑,她在他的警惕戒备中出剑! 快!只有快! 一息未满的时间,人影如轻烟一道离开原地,剑锋直指他的胸膛! 寸余! 冷血足跟轻踏,沉肩含胸,整个人朝后坠去! 好快的剑,冷血在这剑锋中想到曾经自己一人追杀十三名武林高手的时候,她的剑比诸葛贤德的四十九刀更快,比老大的剑更诡更利……但他最终赢了那一战,虽然付出惨痛的代价,他还是赢了! 冷血同时挥剑!攻就是守,身形可以为了避其锋芒选择后撤,但他的剑不会! 一道薄光如瀑倒悬,快、准、犀利、决绝的一剑! 宋雁归眼里涌动着新奇的目光,脚下向侧后一顿一滑,惊险地贴着他上挑的剑锋倒滑了出去! 扬起的衣摆一角为剑气割破,细微的“刺啦”一声,飘飘扬扬落至台下。 剑再进!闪身再进七剑! 宋雁归见剑芒四射,迅疾而至,神色不见慌张反挑眉嘿笑,木剑“叱”地一声挡住七道剑芒,剑身未断! 冷血心头微惊,他的剑法快准狠,因狠而有千钧之势,可她的木剑不仅挡住了他的剑势,甚至没有折断! 等等,他定睛看向她执剑的手:什么时候…… “嘿,有点意思。”台下追命仰头饮了口酒,醉眼迷蒙地笑道:“左手执剑,先是硬接了冷血的一剑,再横拉换手顺势卸力,接了余下的六剑。”她不仅是在接招,同时还考虑了手中木剑的承力极限。 “不止是这样,”诸葛神侯沉眸微微摇头:“无情,你看出来了吗?” 坐在轮椅中的白衣青年微微颔首:“仅凭木剑,冷血的一剑她接不了。”他顿了顿道:“内力外显,蕴气于剑身之上,但要做到这一点……” 木、铁、钢……东西原本的硬度越强,所需包裹的内力便越少,反之则越多。换言之,要做到如宋雁归这般,需要极其磅礴渊峙的内力加持。 要做到这一点,这世上的确有几个人或许可以,但无不是成名廿载有余的高手中的高手。 “世叔,放任他们这么打下去,不要紧吗?”四人中铁手最为稳重,他看向台上发了狠的冷血,两人交手几乎快出残影,隐隐觉得还有哪里不对,不由忧心忡忡道。 是他的错觉吗?是战意,就好像是宋雁归一招一式,在有意催发冷血更纯粹的战意。他的出招比之一开始的有意收敛,而今要狠厉决绝地多。 第110章 “不必担心。”诸葛正我捋着胡须,沧桑的脸上浮现淡淡的笑容:一来宋雁归并非奸恶之人,二来,这或许是冷血的一段机缘也未可知。 他的这个四徒弟,遇强则强,越挫越勇,于剑法上的进益比之常人要快得多,但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反而遇难变强。 诸葛正我看向台上那抹青衣身影,他不知道她缘何要答应与冷血比试,但现在看来,这似乎并非一件坏事。 台上,冷血已经使出四十六剑。四十九路无名剑法,是他师承自世叔诸葛正我的八十二路“越路剑法”改编自创而来。每一剑都没有名字,每一剑却都恰到好处,绝不浪费一丝多余的力气,也绝不错失一个制敌的良机。 这是最适合他的剑法,就连诸葛正我也曾夸赞他悟出的这四十九路无名剑法是青出于蓝。 眼下他已经失败了四十六次。 宋雁归手执的木剑剑身上却连细微的剑痕都无。 换作有的人做她的对手,此时或许已经惊惧交加了,可冷血的脸上只有惊,没有惧! 寒光再起,映彻长空! 第四十七剑! 软剑与木剑相撞,如金石般的爆鸣!伴随“铮”地一声,软剑竟率先不堪受力,从中折断! 断剑疾射而出,在日光下激起寒芒无数!眼看就离宋雁归咽喉不过寸余! 第四十八与第四十九剑,断剑! 原本还战意凛凛的冷血见状猛地回神,眼见宋雁归要送命当场,心底暗呼“不好”的同时就要飞扑去救!用他的命去救! 这家伙居然还在笑! 一阵轻柔的掌风挥退,他听到一声轻叹,紧接着是“嗤”的一声,是利器入体的声音,但不是人的身体。 是断剑扎入木头的声音。 台下诸葛正我不由发出极轻的赞叹声。直到此刻,他才终于能彻底相信,眼前的这个青年的确曾一人直赴金廷重伤完颜阿骨打并全身而退。 分明还没有展示全部的实力,但此人对内力的精准掌控的确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就在刚才,她撤去包裹木剑的内力,只余不多不少的三分,恰好能阻断剑于其上而不至穿木而过。 她选木剑作为迎战的武器,从一开始就是分析过冷血的剑法,想好了制敌的策略,并非真的信手为之。 而台上的冷血见她无恙,暗舒一口气的同时急进! 断剑已失,但他的手中还有最后一把剑! 第五十路剑——剑掌! 宋雁归目露赞赏的目光,脸上微微含笑,她弃剑,阖目,向前迈出一步。 她迈的步子不大,像是无意踏出的一步,长发拂动,青衫飒沓。 身在台上的冷血尚一往无前毫无所觉,台下的诸葛正我不由面色微变。 在冷血剑意倾泻最盛,直袭她罩门而去时,宋雁归藏在衣袖下的手微微一动。手腕翻转,并指为刀。 刀,没有半点杀气地点向那一点微末的、剑意最盛之处。 一种突如其来的凝滞极慢极缓地,如石沉入渊,荡开一圈圈涟漪,冷血身处这涟漪之中,只觉掌心剑气溃散,他的指节因过度用力而泛起青白,仍无法抵挡这股并无锋芒杀意的力量。 不仅没有杀气和死意,反是生机、生气、生意。 “忘足,履之适;忘腰,带之适;知忘是非,心之适。”(注1) 兵器不过外化于形,而气本无体,唯用者以取。 “不迎不送、照物无痕、胜物不伤。” 形制是剑是刀,材料是钢是木,说到底都不是本来相。 不拘于形,才能心游万物而得自在。 光影浮动。 冷血于一片茫茫然有所悟之际,头顶突然落下一个暴栗,耳边是宋雁归欠揍的哈哈大笑,她的手里是刚才用来“行凶”的木剑剑柄。 “冷血输得不冤。”无情叹道。 她施施然在冷血蠢蠢欲动的拳头之下,一跃跳下比武台: “东西给我。”宋雁归朝无情伸手,示意他把手中的瓷瓶给她。 “宋姑娘还怕我赖账不成?”无情失笑,一向冷若冰霜的青年笑起来,如春雪融化,云破月现。 “怕啊。”宋雁归笑眯眯将装着冷血几滴血的瓶子揣进怀里。然后在除了无情之外,第一次见面的三人面前站定,抱拳拱手: “初次见面,在下宋雁归。” 诸葛正我目光复杂地看向眼前这位嬉笑无忌的青年,也不知是不是年岁渐长也难免有疾患加身,觉得后生可畏的同时,还有一些,头疼。 不像他的三徒弟追命,已经忍不住邀请刚认识的宋雁归日后去老楼喝酒了。 “咳咳。”诸葛正我清了清嗓子,历经风霜的脸上不减清癯,宋雁归转眼正色看向眼前这位天下清流之首,白袍黑辫,精气内蕴,是个高手。 “前辈。”她道:“你要问我方应看受伤的事,对不对。” “……”他已经从无情那里知道是她干的了。 头更疼了。 “你可知……有传言方歌吟已经在起身入京的路上了。”诸葛正我无奈地看向宋雁归,眼里写满不赞同的神色:“无论如何,你不该出手伤他。”还是重伤。 她的确很强,说一声资质百年难遇也不为过,不仅年轻一辈中无人可出其右,就算是成名日久的这些老家伙,也都未必是她的对手。 可如果对方是方歌吟呢? 武学奇才、天赋惊人、行事冲动、没有顾忌、一腔热血,但好恶全凭己心,立场不定,是诸葛正我对宋雁归的初步判断。 可以争取的帮手,但也是莫大的变数。 面对诸葛正我话语中的指责,宋雁归只是无辜地眨了眨眼,接着眼神飘忽地“哦”了一声。 简直就是在说:好的我知道了,但我不打算改。 诸葛正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追命还在笑!诸葛正我一个眼神过去,自己这徒弟才有所收敛。 宋雁归为什么要这么做? 当然是因为她知道方应看通金。确信,但没有证据。乌日神枪说明不了太多问题,他埋在迷天盟的钉子,试图给关七下蛊的张氏兄弟所知也有限,但王怜花通过摄心术问出的信息、加上她在完颜阿骨打王帐中惊鸿一瞥的某些东西,足以让她确信。 可惜当时只顾着做实朱勔的罪证了。 她也没想到里通外敌的“人才”这么多啊。 “他有问题。”她最终只含糊地说了一句。 “可你没有证据。”诸葛正我一眼便知她的未竟之言,沉声道。 “是没有。”她点头:“不过宋某信奉非常之事行非常之法。” 诸葛正我无奈摇头:“事要一步步去做,道虽迩,行则可至。你这样做,未免太过胡来。” “那前辈这话可就说错了,这天下要论胡来,宋某顶多排第二,岂敢自称第一。”宋雁归笑答,嘴角扬起一抹讥嘲笑意。 诸葛正我:“……”她自谦为第二的时候,他胸闷地几乎立时想到她在暗讽谁是第一。 “当然是赵佶。”她打了个响指,见他一脸语塞,偏要笑着捅破这层窗户纸。 这回轮到铁手咳嗽了。直呼那位名讳这种事,她可真是……胆大包天。 “放心,我下手很有分寸,方应看死不了。”她笑,乖觉地跳过这个话题,一脸胸有成竹地保证,继而问道:“我已经知道神侯府接了皇帝命令查此事,现在前辈知道了真相,会将我交上去吗?” “不会。” 诸葛正我看着她,目光里有包容小辈的无奈,也有言出必行的坚定。长孙飞虹当年放弃行刺皇上他尚图保全对方,今日之事不会比当年更难。 “哈哈那就好,不过就算你要把我交出去,我也不会束手就擒的。”她颇无赖地大笑。 诸葛正我额角青筋乱跳。 这孩子家中有长辈吗?她就这么可劲故意气他这个老人*家? 她见好就收:“既然如此,现在我们可以去用饭了吗?” 诸葛正我揉了揉眉心,只觉一阵疲惫。但当然,小辈这种合理的要求,他自然无有不应。 “不许拼酒。”在某人和追命的窃窃私语里,无情冷淡否决了这个提议。 虽没有拼酒,但追命和宋雁归一样都很喜欢逗冷血,于是在后者满脸不耐即将爆发的时候,宋雁归提出了辞行。 诸葛正我颇有些不放心宋雁归接下来会再做什么惊天之举,他送她至门口: “前辈放心,我目前没想过造反。”她一脸认真,话若惊雷,噎得诸葛正我又是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无情垂眸忍不住轻笑,这位语不惊人死不休,他打赌世叔明日都要多出几根白发。 宋雁归在对方的一脸无奈里轻笑,她心知对方现在一定觉得她是个分外棘手难缠的倒霉后辈,偏偏又好好打磨一番能是个栋梁之才。 可她注定要让对方失望的。 第111章 她仰头望天边流云遮月,忽然没头没尾地说起一个故事,一个她从刑部即将被斩首的商人那里听来的故事。 故事里,商人在江南发迹,很快富甲一方,富了便要求一个更富,于是开始作威作福,压榨百姓,百姓活不下去了便反戈造反,事态失控,官府便派兵下去把商人抓了起来。 “故事到这里听起来好像就该结束了。”她笑了笑:“前辈觉得结束了吗?” 诸葛正我隐隐动容,他当然知道没有,他甚至猜到了故事的走向,但他也没有阻止她说下去: “商人是买卖花石纲的,这个花石纲商人的背后是应奉局。然后逐个查下去,应奉局背后是宰相,宰相背后是皇帝。然后皇帝说,别查了,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她脸上笑意浅浅,看向诸葛正我,双眸映着月色:“前辈,到了天下百姓皆反的时候,到了那一天,你还要坚持‘事要一步步去做’吗?” ----------------------- 作者有话说:注1大致出自《庄子外篇达生》,下一句化用自《庄子内篇应帝王》。 我昨天科研了很久,思考这场比试怎么打怎么进行(每次写打戏都令人头秃……)冷血的剑法主要是在《四大名捕震关东》里完整发挥过,没读过原著没关系,我读了就行。他的剑法和极限都是有出处不是编造。 老楼:追命负责镇守,珍藏美酒佳酿,是他会和朋友们喝酒的地方。 诸葛正我对宋雁归的态度:主要是结合他当年对长孙飞虹的态度和他在小说中处理纳兰初见被捕一事上的营救做法。要一步步做,不能太逾矩。于是最后雁归向他抛出了一个问题,扎心的问题。 宋辞:很好,你们都给我感受一下我当年吃过的苦。 第105章 北归 长孙飞虹身上中的最后一种毒,在宋雁归将所需的药引取回后,解药很快也被配置完成。 为什么需要冷血的血做药引?宋雁归好奇跑去问王怜花的时候,对方指了指温趣:“这你得问他。” 温趣没有详述,只含糊解释说冷血的血本就特殊,还和温家的几位前辈有过一段渊源。 他不说,想来是什么家族不足与外人道的秘辛,宋雁归于是体贴地不再追问。 想到长孙飞虹痊愈在即,宋雁归心情不由大好。 几天后,京郊初夏的长亭,迎来一架装饰朴素的马车。 在此前得到了温趣和王怜花的确认,当长孙飞虹自马车中,推门而出,在时隔多年后终于重新沐浴在扑面而来的阳光之下,即使为掩人耳目仍披了兜帽长袍—— 正午炫目的阳光迎面撞进眼里,长孙飞虹舍不得闭上眼,眼睛不由自主地眯起,良久才适应睁眼看这天光,满布皱纹的眼角沁出的生理性泪痕不及擦去,他先闻到风。 带着新鲜土腥气的风,在夏日里蓬勃地卷过离离原上青草,拂过他经年不曾暴露在日辉下的皮肤,带来重生的讯号。 长孙飞虹忍不住深吸一口气,他昂首站立,原本尚且显出几分佝偻的背笔直地挺起,阔步朝前,走向前来接应的公孙自食和公孙扬眉,两人脸上难掩激动。 碍于此行需低调谨慎,只以气声叫了“老堂主”。 公孙自食当年亲见过长孙飞虹枪法横绝东北的雄姿英发,也曾随其转战江湖,今昔之间,恍若隔世,但见长孙飞虹雄心不改当年,话音未落,已微微哽咽。 长孙飞虹笑,接着看向一旁前来送行、姗姗来迟的宋雁归,后者背着个长长的包袱,朝他扬起笑,利落大方地上前几步,拱手拜别:“前辈此去,万望珍重。” 长孙飞虹目光炯炯,此刻他沉疴尽祛,与当日在刑部大牢中的颓唐萧索判若两人: “你放心,老夫不会忘了答应你的事。”他捋须郑重道。 宋雁归笑:“我信前辈。”她说着解下随身携带的包袱,横放过来平举在掌心,朝前一递:“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她挠了挠头道: “晚辈没什么东西可以相赠的,特地跑了趟神侯府,将前辈的贴身之物取回,权当借花献佛。” 枪在神侯府中冷血所负责镇守的老楼,她想起自己那晚偷偷撬锁溜进去,对方好整以暇地在那里静息打坐,见她穿着夜行衣一副偷鸡摸狗的贼样,半是无语半是无奈道:“我就知道是你。” “咳咳,你知道我会来?”她拉下面罩,将原本打算用上的迷香状若无意地藏到背后。 “接着。” “这是……?”宋雁归看向手中青灰色包裹,故作迷茫不解。 “少装蒜。”冷血抱臂冷笑道:“你不就是为这个来的吗?” “额。”既然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好像也没有否认的必要,不过:“你就这么把东西给我,诸葛前辈他就不会……”话未说完,冷血打断了她: “就是世叔要我把这东西交给你的。”他道:“他猜到你会再来一趟。” “不愧是诸葛前辈,果然料事如神!” 冷血:“……”世叔又不在,她马屁拍给谁听呢。 想到自己前次离开前对着诸葛正我很不客气地说了那一番话,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不免有些心虚,话到嘴边,她清了清嗓子,嘿嘿一笑,俯首作揖:“谢了,下次再聊,替我问神侯好。” 说完也不停留,礼貌地替他将门关好,黑影一窜,几乎是“嗖”地一下,跟来时一样踏月无踪。 只她不知道冷血见她一个黑影弯着腰,在来去之间蹑手蹑脚的好笑情状,在她关上门后,嘴角露出一抹笑,一种温暖生动的,少年人的笑。 却说现在,宋雁归自神侯府取回之物,包裹在青灰色麻布之下,一如潜龙安安静静地蛰伏在她的手心。 “凄凉绝顶枪”,是人,也是枪。 宋雁归恍惚能感受到枪逢旧主的雀跃。它在等待重新现世的那一刹那! 长孙飞虹一手接过她手中之枪,久违地将枪,将这几乎是自己半身的存在重新牢牢握在掌心,他长长吐出一口气,心中激荡。 他一时脑中如走马观花般想到很多从前之事,他曾两度行刺,第一次是对那时的宰辅王安石,他认为其变法太过急于求成,虽能充盈国库却不顾百姓贫苦,是为苛政猛于虎;第二次是对当今天子赵佶,因他深觉这天子才是造成民生多困苦的始作俑者。 他先后两次被诸葛正我劝说放弃,一次是他弄清楚了王安石的本心为人,一次是因他已明白若单单只是杀了赵佶,对于改善时局无济于事。 他看向眼前的年轻人,心头生出一股没来由地担忧,他说不清这担忧因何而起,只知道在汴京,她的身后已经有数不清的阴影恨不能生啖其肉。 宋雁归,他将她亦视为自己羽翼下的小辈。 他想提醒她要小心蔡京和其党羽、小心当年和他一战后两败俱伤的元十三限卷土重来、小心天子…… 然后他看向她杂乱的碎发下,那双明亮坚定的眼睛,他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一个卓然不羁的魂灵。 长孙飞虹轻笑:宋雁归,怎么会是需要被人庇护于羽翼下的雏鹰呢? 绝云气,负青天。 她分明是鲲鹏。 而他此行北上,也有他可为之事、应尽之义。 “就此别过。” “别过。”公孙自食朝眼前青衣女子深揖一礼,几人一道上马,向北而去。 宋雁归目送一行人远去,突然像是想到什么,转头看向一袭绯衣,一言不发的王怜花: “奇怪,怎么没看见孙兄?” “怎么?你很关心他在哪里?”王怜花手中折扇微微一顿,凤眸微眯,语气透出几分危险。 偏某人无知无觉地点头道:“他不和长孙前辈一起回山东神枪会吗?” 王怜花冷笑一声,眼皮抬也不抬:“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怎会知道他的想法?” 何况就算他知道,他也不想说。 “我知道了!”她拳抵掌心,一脸恍然大悟。 “知道什么?” “或许是当日在沂蒙山道他和今日这位公孙公子生了龃龉,事到如今仍旧心怀芥蒂。”她小跳着自他身前站定,仰头:“你说我猜得对不对?” “……你说得对,”王怜花眯眼轻笑,不忘附和着上眼药:“可见此人气量狭小,尤为记仇。” 宋雁归闻言眨了眨眼,摇头笑而不语。 然后就听到一阵去而复返的马蹄声。 —————— “气量狭小”的孙青霞此刻正在汴京最负盛名的青楼,最引名流巨贾竞相追捧的名妓李师师的熏香阁里。 “孙公子若是特地跑来我这里喝闷酒的,我可不愿奉陪。” 李师师的样貌很美,美得无害,美得令人心惊,心怜。她说话的声音令人放松,她自己此刻也的确很放松。 孙公蛭是个江湖人,是个浪子,但李师师觉得对方待人却远比许多权贵都更像一个君子。好比如,他喝酒时从不勉强别人喝。 第112章 “我喝我的,无须你陪,你也不必管我。”化名“孙公蛭”的孙青霞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懒洋洋开口,眼里分明没有醉意: “何况谁说我喝的是闷酒?”他笑,风流浪荡的笑:“我今天很高兴,我平生少有这么高兴的时候。” 他知道老堂主这会儿应该已经出了京,他也知道来负责接应的人是公孙自食和公孙扬眉,此行路上还有金风细雨楼和迷天盟的人暗中护送,他很放心,却也不愿去见公孙堂主和少时好友。 不愿,还是不敢?一路朝天剑的孙青霞,也有近乡情怯的时候。 他不说,李师师便也善解人意地不问。或许是因为她在眼前这位孙公子身上,品出一丝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气息。 孤独的气息。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孤独是宿命,寂寞是终途,可若有知己,此行或许能多点乐趣。 你得很幸运才能遇到这样的人。 “孙兄你在这,叫我好找。”窗口“咻”地翻进一道青影,在李师师将要出口的惊呼里一把拦住她的腰,小心捂住她的嘴,示意噤声。 李师师美目流盼,微微点头。 “在下宋雁归,冒犯姑娘,宋某的错。”退开一步,躬身利落道歉。 李师师闻她的名字心中暗暗一惊,继而不由好奇地暗自打量:原来她就是那个宋雁归,那个孤身一人于雁门关袭金杀朱,比许多男儿都要强上百倍的宋雁归。 孙青霞努力无视了心头雀跃,戏谑道:“宋大侠什么时候改行做梁上君子了。” “此言差矣。”她笑眯眯浑不吝地挪开凳子坐下,替自己倒了杯茶:“此乃我的老本行。” 李师师闻言噗嗤一笑,骤逢急变,她很快恢复了平常神色,分明身无武功却能如此处变不惊,宋雁归一时有些钦佩。 她邀请李师师一同落座,顺手也替对方满上一杯茶。 “找我什么事?”孙青霞见她一派闲适自得好像在自己家一般,目光落在她身上,心底不由好笑。 李师师敏锐地注意到在见到来人后,这位孙公子整个人气质上的变化,那种发自内心的欢喜,是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别人的。 在此种事上,浸淫风月场的她可谓心如明镜。 “有个人要见你。”宋雁归指了指窗下:“人千里迢迢赶来,至于要不要见,看你。” 孙青霞笑意微敛,他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那个头戴斗笠,站在青楼门前,面对热情招揽的老鸨整个人局促不安,连手都不知道往哪放的青年,和年少时简直一模一样,他看一眼就知道—— 除了公孙扬眉还能是谁。 “对了,他怕你不愿意见他,所以还托我带一句话,”宋雁归道:“他说前辈说了,你若有一日想回家,随时可回。” ----------------------- 作者有话说:小说里孙青霞化名陈小欠对铁手大致说过一句话是:你有的是一群好师兄弟、好师门。这句话应该是对比分崩离析的神枪会和他自己被流言所逼不得不叛出师门而说的。小宋牌蝴蝶改变了一些事,因此发生了一些额外的变化。写得时候心里暖洋洋的,奖励自己一杯奶茶[奶茶] 第106章 暗流 米苍穹刚从神通侯府出来。 几个月前梁师成和李彦双双离奇身亡一事,惹得皇帝赵佶对他也一并起了疑心,不仅褫夺了他宣旨的差事,还将他遣离身边,不再召用。 米苍穹几乎一瞬间失势。 直到不久前因为蔡京偶然有一次在圣上面前提起他,赵佶念起旧情,才重新将他召回身边伺候。 回到赵佶身边,米苍穹的姿态放得很低,甚而做出了些诚惶诚恐、感激涕零的情状,他心知赵佶最喜欢看底下人这样感恩戴德的模样,生杀予夺皆在其手,这位天子享受这种操纵一切的快感。 伴君如伴虎,不外乎是。 何况米苍穹是个阉人。赵佶最放心的就是阉人,不能干预朝政,无子无孙,这些人从根源上就无法撼动他的地位。 但米苍穹并非生来就是阉人,他是少年时被强掳入宫而遭阉割的。他的武功很高,也有凌云之志,却因身体残缺而空余恨。 他将自己的野心和残梦寄托在另一个年轻人身上,这个人就是方应看。 对方也的确没有令自己失望。短短几年时间,方应看游走于各方势力之间,积聚自己的力量,看似依附蔡京,实则是不断趁机将人收拢为自己所用,与此同时,暗地里与金人联络不断。 若非有那位神秘的宋先生和宋雁归从中插手,迷天盟的势力或也已十有五六收入囊中。 然而就在他失势居于家中的这段时间,这个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年轻人却在府邸遭人重创。 米苍穹刚刚已进去看过方应看的伤,他的伤很重,虽然一息尚存,但能不能醒来,何时能醒来,如今仍旧是个未知数。 他伤于密宗快慢九字诀之手,连带着近日六分半堂的雷损也闭门谢客,少有露面。 金风细雨楼却很低调,比迷天盟还要低调。或许很少有人知道前者正在以一种空前的速度暗中发展壮大,不仅在京中,更是在整个江湖,后来居上,隐隐形成虎踞之势。 要看清一件事,除了摆在台面上的证据,还要看谁能从中获利更多。 米苍穹因此不怀疑雷损,蔡京也一样。 米苍穹当然知道蔡京不会真的“偶然”在皇帝面前提起他,无心之举的背后无非是有意的拉拢和示好。 宋雁归,此人实在太过活跃,且不论朱勔一死,他们对江南的局面失去掌控,金国皇帝遇袭致使金国皇室乱成一团,也使得很多暗中交易被迫中断;自她进京,短短数月,先是梁师成、李彦离奇死亡,紧接着任劳任怨、孙三点身死,如今方应看重伤…… 蔡京原本打算收编山东神枪会势力的计划,在神枪会内部孙疆和他安插的眼线袭邪不知怎的意外死亡后,尚且还来不及出手,局面就在孙忠三、公孙自食和公孙小娘等人的联手下,比预料地更快得到控制。 说起来这件事隐隐也与宋雁归有莫大关联,此人之为患甚剧,已到了不得不除的地步。 米苍穹和蔡京达成了一致。 他们眼下之所以按兵不动,是在筹谋一些计划的同时,等一个人。一个比他们更迫切,要找出能为义子方应看受重伤昏迷一事负责的人。 天下第一,方歌吟。 —————— “阿嚏!” 宋雁归揉了揉鼻子,在孙青霞和公孙扬眉自去找别处叙旧后,李师师的熏香阁里,便只剩她一个客人。 天光恰好,风荷正举,暑意已有些恼人。宋雁归见楼下汴京行人如织,市坊交错,一派歌舞升平,她本是打算立时便走的,因她约了王怜花要去天泉山踏青。 偏李师师再三挽留。她取出团扇:“轻扇小风,最是解暑。” 宋雁归不是很会拒绝李师师这样温柔可亲的女子,左右还有时间,便在对方的好奇相询下,讲述起自己在雁门关的见闻,讲边地苦寒,粮饷不济,征戍无期。 “岂知边民衣更薄,破屋数家烟火泣。”李师师听完幽幽轻叹:“据闻当年狄青将军因谗言被贬,郁郁而终。听雁归你这一番话,如今这位狄将军为将为人,倒也不堕家风。” 她转头看向自己阁中楠木屏风,绛纱垂地,蹙金绣帐幔挂着夜明珠,阁中终日水沉香霭不散,还有手边的碗,那是赵佶临幸时赏赐给她的东西之一,碗底还刻着瘦金小字,她一时觉得烫手,脸上不由也流露出淡淡的自惭来。 她抿了抿唇,放下团扇,自取下耳坠、头戴的珠花,褪下腕上的玉镯,一股脑推到宋雁归面前。似乎尤嫌不够,起身往梳妆台前去翻出百宝箱来。 宋雁归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手轻轻覆在箱上,笑着摇头阻止她继续:“我怎好拿你的积蓄。”见她迟疑,随手指了指桌上的那只碗:“最多,我拿只碗就是了。” 李师师扑哧一笑,轻摇了摇头:“唯独那只碗不能给你。” 宋雁归纳闷:可只有它看起来相对平平无奇。 李师师笑,碗的确是普通的碗,但……她只将碗的底部翻转过来指给宋雁归看,碗底正中的那几个小字。 宋雁归定睛一看,忍不住讥笑:赵佶的荒唐程度到底还是出乎了她的意料。 但她面对李师师只是沉默不语。她刚才第一反应竟然想问对方喜不喜欢赵佶,但转念想到烟花之地,又岂是能问这样奢侈问题的地方,何况对方还是皇帝。于是她只是沉默,挠头微微笑。 李师师从她的沉默里体会到一种几乎没有从其他人身上感受过的,纯粹的赤诚和温柔。 她刚想说些什么,宋雁归却率先开口了,她好像沉思了好一会儿,小心翼翼地建议:“我教你几招防身的功夫,好不好。” 在李师师一脸温柔说“好”之后,她二话不说快速撸起袖子演示了一遍,尤嫌不够,又上手教了一遍。 第113章 李师师脸上温柔优雅的笑意僵了一瞬:因为宋雁归教她的……都是些直取三路的狠招。 没有技巧,全是感情。 “这些招式讲求的主要是出其不意,对于力量和速度的要求不算高。”宋雁归笑眯眯喝了口茶,抬头见日头略微西斜,猛然想起和王怜花的约定。 “坏了!我该走了!”她跳了起来,作势照例要从窗口翻出的时候,回头见到李师师在窗前淡淡不舍的目光追随着她。 午后温暖的阳光在宋雁归身上仿若镀了一层金边,她身形微微一顿,嘴角扬起笑:“师师你骑过马吗?” “没有。”虽出过门,说到底不过金丝雀一般的女子,又怎会有机会骑马。 “下次我带你去郊外骑马!”宋雁归笑道:“在马上才能知天地广阔,还可以感受风,真正的风。” 不是熏香阁里掐丝团扇人为制造出来的一缕盈盈轻风,是旷野辽阔,八方四合,快哉此风。 “好。”李师师应道,眼里涌动着期待的,亮如星子般的笑意。 —————— 宋雁归紧赶慢赶,一路轻功用到极致,将将在约定的时辰后一刻,赶到了天泉山脚下。 一袭绯衣似笑非笑,迎风而立,在一片盎然错落的绿意里分外显眼。 她自三丈外的青天里一跃而扑入他怀中。 整个人落入一片馨香的绯色怀抱,被对方稳稳接住。 王怜花少时少耐性,他此生最大的耐性,大概都给了眼前这个人。 “你迟到了。”他收紧双臂,将人困在怀里,垂首轻轻亲了亲她的发顶,鼻尖闻到一股淡淡的沉水香气。 这样的香,怀里这个小混蛋可用不起。他知道她是带着公孙扬眉去找孙青霞的,这是找去了哪里? 以王怜花对孙青霞此人的了解,倒也不难得出结论。 但他眼下不关心这些。 因她一任做事,他也有意培养温趣解毒的能力,两人竟已有多日未曾好好单独相处。 此刻林静山幽,更无旁人。王怜花轻叹了句什么,气息拂过她额发,宋雁归正待仰头去听,尾音消融在鼻尖相触的距离里。 鼻息扫过她的脸颊,唇瓣将触未触,她眨了眨眼,睫翼轻颤,忽然拉低他的衣襟主动亲了上去。 温软的舌尖生涩地尝试顶开他的齿关,试探地寻找勾缠,莽撞又大胆,她追他逃,宋雁归负气微喘着退开些许:“你!” 王怜花一脸坏笑:“还是我……” 低低的闷笑被重新贴上的唇舌堵回口中,他喉间溢出一声闷哼,纵容那点湿软探入唇齿深处,掌心陷进青丝,温柔的吮吸,耐心的引导,舌尖勾缠着,相互追逐……变换着角度,在急促紊乱的细喘里交换着滚烫的气息,暧昧的水声和温软滑腻的触感激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战栗,还有上瘾一般的满足。 双手不知何时搂住了他的脖子,微喘着退开,眼里仍有些意犹未尽,学着他的方式在他唇上轻啄,却不知这么做正和他意。 王怜花低笑着,与她额头相抵,耳鬓厮磨的亲昵,心里爱极了她的坦诚主动。 “一个吻就想打发我?”低沉的嗓音带着点难以形容的魅惑,温热的吐息,落在鬓角颈后细细的吻,他揽着她腰,掌心轻轻摩挲。 他知道自己心底住进了一只不知餍足的兽,他将她按进胸膛,眼底是翻涌着的深不见底的欲,暂时不能让她看见,他怕把这小混蛋吓跑。 半晌两人平复了呼吸,宋雁归说回正事,将自己如何在青楼找到孙青霞,如何结识了李师师又教对方功夫而导致迟到一事简单描述了一遍。 “你教她防身的功夫有何用?”王怜花以扇掩唇坏笑:“不如赠她些毒药,毒杀了赵佶,一了百了。” 这就是他出于某种爱看戏的本性在信言调侃了。 宋雁归失笑摇头,小跳着朝前走:“天泉山我来过一次。初夏时节说踏青好像有些奇怪,只京郊诸山,属这里风光最是秀丽,我早就想和你一道再来看看。” “现在也不算晚。”主动提出约在此地的王怜花道。 金风细雨楼也建在天泉山上。而那位名闻遐迩的苏楼主,他还没正式见过。 是时候了。他看着笑意盈盈的某人,心里开始盘算今天接下来要做的事。 说曹操曹操到。 “雁归。”有些熟悉的,带着点病人的淡淡疲倦的声音自侧前方不远处传来,宋雁归抬眸望去,一身红衣,不是苏梦枕又是谁。 “这位……”苏梦枕的目光划向她身后的绯衣青年,几分淡淡的审视,然后他笑:“闻名不如见面,想必阁下就是那位神医妙算的宋先生。” “见过苏楼主。” 王怜花回以一笑,朝对方拱手作了一揖。 ----------------------- 作者有话说:暗流涌动,风雨欲来。 还有一些小情侣甜甜蜜蜜! 第107章 绸缪 水槛枕山,小阁新晴。 红楼里茶香袅袅,是金风细雨楼有客来访。 是楼主苏梦枕尤其看重的客人。 他没叫五大神煞、六大亲信中的任何人作陪,孤身与此人上了红楼,一坐就是一个半时辰。 花无错和余无语,是苏梦枕重用的六大神煞之二。两人自山外回到楼中时,只见一向寸步不离楼主身侧的师无愧抱刀闭目,安静立于楼下廊中,还有杨无邪,他们这位一向好脾气的总管杨无邪正一脸无奈地和一个青衣女子说着什么。 宋雁归。他们曾在某地见过此人。 “公子在楼上么?” “在。”答话的是杨无邪,他知道二人要回禀的是所负责的堂口被六分半堂连杀一百多人之事。他微微沉吟,目光深沉,不动声色道:“有客人在,公子此时不便见你们,有事可稍后回禀。” 两人应好,转身时恰对上宋雁归笑眯眯的目光,她不知道在笑什么,两人亦不知她看了他们多久,只面色如常地回以一笑。 擦身而过之际,耳边忽传一声轻咦,宋雁归朝后半步拦住了两人的去路,冷不丁道:“你们俩,好像很怕我?” 气息是不会骗人的。 她抱臂,一手摩挲着下巴,笑意里多了丝审视的意味:“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们。”她声音轻缓,分明没有杀气,听在二人耳中却犹如凌迟,又见她忽然以拳抵掌:“噢!我想起来了!” 花无错和余无语面面相觑,心中警铃大作:不可能,那日在六分半堂,他二人分明未曾露面!姓宋的不是在抽风,就是在诈他们! “我去城东买包子时见过你俩!店铺伙计和掌柜!” “……” “姑娘恐怕是认错人了,”花无错悬着的心瞬间落下,他背在身后的手紧攥,面上客气地含笑答道:“我二人奉公子之命在外办事,今日与姑娘是第一次见。” “是吗。”宋雁归若有所思,挠了挠头,喃喃自语:“咦?不该啊。” “请杨总管代问公子好,我二人稍后再来向公子回话。”说罢朝在场的三人拱手,转身离开。 宋雁归眨了眨眼,她附耳对杨无邪说了句什么,然后她望向红楼之上那一抹猩红色的身影。 那里,遥遥有人冲她点了点头。 七、九、十一……十一步,走出十一步,花无错和余无语仍能感受到身后有一道目光如附骨之蛆。 二人面上装得轻松惬意,内心却仍不敢完全放松,故而牙关紧咬,身形紧绷微弓,并在身后骤然袭来的掌风里本能地反身回挡,因而泄露出各自杀气一道。 宋雁归恍然挑眉,轻松接了二人各一掌,化力反推出去,两人为自己发出的掌力反噬,纷纷朝后跌落下台阶,退后数步要稳住身形之际,青影自空中跃至后方,还不待两人有所动作,命门已为人捏住。 还能有谁,只能是宋雁归。 “哈,我就说我不会记错。”宋雁归笑,声音轻快却透着一丝逼人的杀气:“我那日去六分半堂拜会雷损时,你俩也在。” “荒唐!即使阁下是客,岂容你在金风细雨楼放肆!”花无错冷声喝道。 “杨总管,这是什么道理!”余无语先一步叫道,他放弃跟宋雁归纠缠,只看向从始至终旁观一切的杨无邪。 杨无邪微微沉吟,宋雁归刚才对他说出了她的猜测,还得到了楼主的示意。此时二人过激的反应或许是出于真挚的不甘不满,也可能出于被拆穿的恼羞成怒。是哪一种? 仔细梳理了头脑中近日鸽组的消息和两人的作为,杨无邪心中隐隐有所判断。 还需要二次的确认。 杨无邪抬头望去,见红楼之上少了一个人,看来楼主已经做出了安排,他若有所思,只静观其变。 死寂是最叫人害怕的东西。 余无语和花无错低着头,眼前缓缓出现了一双黑靴,他们很熟悉这双黑靴,因为它的主人正是金风细雨楼的主人,他们名义上的主人,苏梦枕。 第114章 他们抬头看向苏梦枕的眼睛,闪着幽幽冷芒的一双眼睛,一双已经知晓一切真相的眼睛……他的嘴唇一翕一合,似乎说着些什么。 完了,一切都完了。 他们已经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不,不止一个。当天没有听从狄飞惊的命令在宋雁归去六分半堂之前提前离开是他们犯的第一个错误,选择今天回楼中复命是第二个错误,以为宋雁归当日没见到他们现身因此认不出他们是第三个错误。 每一个错误都足够细微,每一个错误都足够致命。尤其他们是六分半堂的卧底,卧底不能犯一个错误,因为掉以轻心的结果就是万劫不复! “大家都知道。”杨无邪就是这时候开口的,他幽幽道:“金风细雨楼绝不姑息养奸。” 他们刚才说了什么?!为什么杨无邪会说出这番话? 二人心神巨震,但反应却大相径庭—— “是卧底又如何!”只见花无错大喝一声,咬牙一拍而起,奋起欲做最后一搏! 他的动作很快,师无愧的刀更快。面对面的对决,花无错不是师无愧的对手,转瞬身首分离。 余无语匍匐跪地,面上冷汗涔涔,他的脖子上被架了一把刀:是余无语自己的佩刀,此刻这把刀,被宋雁归握在手上。刚才他见花无错不敌,放弃了出招,随即被夺刀。 他此刻眼里噙满泪水,说自己有愧于公子,甘愿赴死,说完整个人就往刀上撞去。 “慢。” 这个字是苏梦枕说的,他说完,余无语脖子上虽留了条细细的血痕,却没有真的死,因为宋雁归提前隔开了刀锋。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苏梦枕就在他身前一丈远处,淡淡道。 余无语本匍匐在地上,闻言身子震了一震,似是大为触动,他垂着头低低道:“我说,我之所以选择做叛徒,是因为……” 他话没说完,自天而降一道凄艳的刀光,他无比熟悉的刀光。 红袖刀。 余无语的话没有说完,因为他此刻已经说不出话,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余,无语。 “哐当。”师无愧注意到他袖中滑落的一道青刃,泛着幽幽蓝光,那是他刚才准备用来偷袭的匕首。 两个苏梦枕。 师无愧当然知道此刻站在面前的,才是真正的苏梦枕。 可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看向不远处同样一身绯衣的“苏梦枕”,此人分明不是公子,可刚才花无错和余无语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竟连眼前人不是公子也认不出。 “苏梦枕”冲着某人露出一个狐狸般的笑容,那绝不是苏梦枕脸上会出现的表情。他摘下面具,微微蹙眉,似乎对于手里这个临时所制的□□不甚满意,随即悠悠晃到青衣女子身边。 “没想到宋先生还精通波斯传入的摄心术。”杨无邪看向一袭绯衣,刚才易容成公子模样的王怜花,笑道。就在刚才,红楼之上二人和他无声达成了一致,才有了这一场配合。 “杨总管过奖。”王怜花微微一笑,轻摇折扇,对于杨无邪的夸赞照单全收:“事发突然,好在和苏楼主,宋大侠配合得宜。” “你说的很对。”宋雁归一脸肯定地附和。 杨无邪失笑摇头。 对于这位“宋先生”,鸽组所得收集的资料比宋雁归来得还要少,只知他是自巴蜀之地与迷天盟几位圣主一路北上而入汴京的神秘人物,精通医毒之道,很得闵进等人的信任,主要负责治疗关七的病症。 此前,杨无邪一度怀疑他与蜀中唐家或苗疆一带的蛊师关系匪浅,却也在后来一一排除,也不是岭南老字号温家,温家除了几大供奉之外,没有他这样的通才。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如今在巴蜀、江南,乃至京城、洛阳、北边一带,有不少不容于本家的唐家、苗师和温家弟子在遍布各地的“宋森记”医馆行医。 不论官府还是江湖黑白两道,没人会真的和医馆大夫为难,也因此该医馆扩张的速度尤为惊人。 但,这医馆真的只是在行医吗? 而这“宋森记”背后之人,不出所料应该就是眼前这位不具其名的宋先生。 “公子。” 真正的苏梦枕,此刻的目光深沉又复杂。他的脸色看起来比一个半时辰前竟好了许多,他刚刚亲手手刃了余无语,在他们亲口承认了将堂口一百多人卖给六分半堂之事后。 花无错和余无语的尸体还在原地,他默默看了几许,不发一语,沉默中涌动着某种淡淡的怅然,最终只叹了一口气:“好好将他二人安葬吧。” 苏梦枕发话,底下自然有人执行。 只他说完,察觉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脸上浮起淡淡的笑意:“怎么了?” 宋雁归挠了挠头,眨眼道:“苏兄看起来,气色好了不少。”不仅没有咳嗽,甚至脸色也不如前次看起来那样青白。 “多亏宋先生替我诊治。”苏梦枕想起前次宋雁归来时说起自己有个朋友医术高明胜过树大夫,不由感叹:“宋先生的医术,的确旷古烁今。”苏梦枕从不恭维别人,他这样说,只能是事实。 “不瞒你说,他的医术其实是我教的,哎哟!” 她捂着被扇子敲了的脑门呲牙咧嘴,只在场诸人却自二人的动作中品出一股自然流露的亲昵之意。 苏梦枕清了清嗓子,问起另一桩令自己在意的事:“余无语准备偷袭的时候,雁归,你为什么没有动手?” 因为“宋先生”的那一声制止,她刀偏一寸。刚才若不是他出现,余无语的偷袭也眼看就会得手。 她出刀,是否也会犹豫? “因为我知道你会出手。”她挠头轻笑。 她清楚什么时候该出刀,正如她清楚救不应救的人,一如害不该害的人。 苏梦枕眼底有幽幽冷焰在烧,他笑,在确认了他唯一需要确认的事后,放松又放心的笑。 “你刚才问无邪的问题,我已经把答案告诉了宋先生。”苏梦枕看向王怜花:“诊资之事,请君勿忧。” 王怜花轻笑应好,杨无邪闻言却若有所思。 约定了下次见面医治的时间,王怜花便和宋雁归一起告辞了。 “公子,你的病……”杨无邪欲言又止,难掩期待。不止是他,师无愧的表情也如出一辙。 “五成把握。” 杨无邪和师无愧闻言对视一眼,双方眼中不约而同涌上一股热意:五成……足够了。就算是树大夫,也只能做到缓和公子的病情,可这位宋先生却说有五成把握可以治愈公子之疾! “公子。”杨无邪激动之余,冷静下来问:“刚才所说的诊资一事,公子似乎另有所指……” 苏梦枕点了点头,似是想到某种可能,他笑:“这位宋先生,如果不是因为心系一人立场既定,恐不知会成怎样的强敌。” —————— “所以你收了苏兄很多诊金?”宋雁归压抑着雀跃,清了清嗓子:“咳咳,作为中间人,我觉得我很可以分一杯羹。三五两银子,不在话下!” 王怜花正思忖着刚才和苏梦枕商定的某些细节,闻言不由摇头轻叹:“哎,就你这点谈价的本事,你不穷谁穷?” 在她跳脚之前,他将人按住:“不想知道温小白的事了?” “你说。”说到正事,她笑容微敛,整个人随之平静了下来。此人是关七所爱,大概也是他的心魔,若能解开这个症结,怎知他不能和长孙飞虹一般,成为江湖对抗奸宦的一支稳定势力。 “杨无邪本就查到了许多信息,加上你从关七和雷损口中分别了解的,可以断定此女出身岭南老字号温家,与关七感情甚笃,关七之妹关昭弟当年下嫁雷损后不久,众人原本以为关七的喜事也近在眼前,不料她却去了六分半堂,再之后,人就失踪了。” 她张了张口欲言又止,到底还是忍不住吐槽道:“这听着也没什么新信息啊。” “我猜此人大概率已经不在人世。”王怜花道:“但我要说的不是温小白,死了的人没多大价值,有价值的是活着的人。比如雷损的养女,雷纯。” 他悠悠道:“蔡京的那儿子蔡折是个草包,但继承了他父亲书画方面的天赋,他自见了雷纯后便念念不忘,还将人画了下来……其中一幅随信一起寄给了方应看,我恰好看到,顺手就将这幅画带回了迷天盟。” “而这幅画无意被关七看到,他一眼认出了画上的女子,就是温小白。” 世上怎会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结合温小白失踪前的去向、雷纯的年纪来看,雷纯是谁的女儿,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可谁是她的父亲呢?” “不是雷损,就是关七。”王怜花道:“但还是关七的可能性更大。” 他转而推测道:“我赞成你对于关昭弟死于雷损之手的判断,根据关昭弟的失踪时间推算,当时一定在六分半堂发生了一些事。一些雷损不惜得罪当时声势依然正盛的关七也要除掉关昭弟的事。或许是她发现了温小白和雷损的奸情,但我想,应该只是表面上看起来的奸情。” 第115章 “为什么不是实质上的奸情?” “因为如果温小白真的投向了雷损的怀抱,而且还怀了他的孩子,”王怜花眯眼笑道:“你觉得以雷损的性格,他不会拿此事去刺激关七吗?” 一定会的。且不论当时关七修炼“先天破体无形剑气”陷入瓶颈,一旦遭此刺激极易走火入魔;就说雷损真成功夺人至爱,他甚至不需要光明正大地炫耀,也能将骄傲不可一世的关七打落尘埃里去。 “有道理。”宋雁归回过味来,边走边忍不住道:“话说你怎么这么了解这些弯弯绕绕?” 他以扇掩唇,眸中波光流转,眯眼轻笑:“唯手熟尔。” “……”宋雁归:在阴人这方面,她还是欠缺了点天赋。然后她就被飞落到肩头的山雀吸引了注意。 王怜花看着眼前青衣女子在山林开怀松快的模样,目光中泛起温柔笑意:就当他杞人忧天也好,他要为眼前之人和那些或许即将到来的风雨提前未雨绸缪。 与其防守,不若进攻,因为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两敌相当,贵进忌退。只看谁的动作更快了。 苏梦枕,并非他心中最满意的合作者,但却已是放眼当下江湖之中最合适的人选。 王怜花看重他的野心和比之朝廷清流更主动敢为的担当,但愿他不要令自己失望。 ----------------------- 作者有话说:王怜花原本在《武林外史》里的各地分号都叫“王森记”。 信息情报很重要。杨无邪,放哪里都吃香的高端人才,细雨楼中流砥柱。 第108章 要犯? “我不信。” 迷天盟总舵,关七听完宋雁归的一番陈述,脑袋阵阵发痛,却没有再如以前那般发狂,只声音冷沉道。 “是不信温小白可能已经死了,还是不信雷纯大概率是你女儿?” “小白她一定还活着。”关七一字一句说得极缓,也不知是在说服别人,还是在说服自己。他相信她只是像以前一样负气离开,在等他主动低头去找她。 宋雁归叹了口气,她问:“那雷纯呢?” “我会把她从六分半堂接回来。” “如果她不愿意呢?” “为什么不愿意?我是她父亲。”关七皱眉不解。 “一个十多年没现过身,突然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生父?”宋雁归几乎要被他的自信惹笑了:“生恩可不及养恩啊关兄。” “我与她血脉相连,她不会不认我这个父亲。”关七淡淡道。 宋雁归笑,她想到自己从小只有师父却不知父母,还有王怜花那个有了还不如没有的生父,将心比心,雷纯会对这个爹有感情才怪。但看着关七一意孤行的态度,她尊重,于是只摇了摇头不再多说: “你要做什么我不管。”她顿了顿道:“你要我查的事我已尽力,眼下你的伤也治好了大半,你别忘记答应我的事就行。” 只要立场一致,宋雁归和迷天盟就永远是朋友。 她脚步微顿,虽然知道他或许并不在意,但她朝北不知哪里望了一眼,还是选择开口: “关昭弟,她葬在北崖山顶,一座无字碑坟。”她淡淡道:“我想这件事,你也有知情的权利。” 关七在她身后的阴影里坐着,闻言不发一语。宋雁归不知道他是否听进去了她说的话,但话已带到,知道之后要如何做,那是他的事。 她推门而出的时候,王怜花就站在一片融融日晖里,光凝在薄唇上,显出一点朱色艳丽。见她出来,他侧眸向她启唇一笑:“谈完了?” “嗯。” 指腹揉平她眉间一点褶皱,他在她的靠近里柔声细语:“怎么了?” “关七打算去杭州见雷纯。”她道:“我听狄飞惊提到过这位雷小姐,听着是个心计卓绝的人物。” 心计卓绝当然不是缺点,但如果也是像雷损那样的心性,那关七此行不仅可能无功而返,甚而还或会因此掉入六分半堂的陷阱亦未可知。 “你以往很少为这样的事担心。”王怜花挑眉,眸色如水般笑问:“怎么,担心自己应付不过来?” “我不是担心自己,”她挠头,继而看向他一脸郑重,抿了抿唇:“你的功夫现在怎么样?有没有荒废武……唔。” 未竟的话被一吻封缄,他微微退开,唇瓣似有若无地摩挲轻触,声音暗哑:“你在担心我不能自保。” “我只是突然发现,这个赌注太大了。”她苦笑着叹气。她可以把自己押上牌桌,但唯独他,她不愿他有任何闪失。 他定定看着她,倏尔压抑不住愉悦地笑:天不怕地不怕的宋雁归,信誓旦旦说出过身有软肋来者自取,甚而曾敢与天争命做一场豪赌的宋雁归,也会因为担心他而瞻前顾后么? 他曾为她的不开窍耿耿于怀,但此刻,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更不愿她为了自己瞻前顾后。 “你一直没问过我,那天与苏梦枕谈了些什么。” “你想说了总会告诉我的。”她笑道:“若是没有,就是时机还不合适。” 他微默,眼神却在她的回答里愈发温软,赤诚坦荡的小混蛋,分明只是在陈述她认定的事实,听在他耳中每一句却都像是撩拨人心的情话。 他当然不止和苏梦枕谈了替他本人医治伤病和温小白的事。 那日在金风细雨楼—— “苏楼主似乎对我的拜访并不意外。”王怜花把玩着手中折扇,自桌边坐定,谈笑间言辞随意。 “这并非我们的第一次见面。”苏梦枕道:“那日在六分半堂总舵外,我见过阁下。” 易容成方应看将宋雁归从六分半堂接出来,这位宋先生不仅需要提前制服方应看不引人察觉,还要能骗过方应看身边的“八大刀王”。能做到这两点中的任意一点,都足以叫苏梦枕高看眼前人一眼,何况对方不仅做到了,还骗过了雷损、骗过了他。 苏梦枕还是在后来发生了更多的事后才想明白这一点。 “苏楼主风采卓然,在下早就该来拜访的。” “风采卓然?”苏梦枕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不由轻笑,他脸色青白,微微咳嗽着道:“宋先生此来,应当不只是为了讽刺我吧。” “自然不是。”王怜花将扇身一束,以扇柄先后指了指地与天,抬眸看向苏梦枕,缓缓开口:“我在山下,曾无意中听闻过一句和天泉山有关的话:天泉山下一泉眼,塔露原身天下反。” 苏梦枕沉默,半晌,如寒火般的双目徐徐望向对方:“宋先生不妨直言。” 王怜花却笑,两人同样穿红衣,但谁也不会错认,只因苏梦枕的气质冷傲孤寒,颇有王者睥睨的风范,但王怜花笑起来却风流戏谑,似乎万般风尘过眼皆不关心,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他说:“我所求只有一点。” “我希望金风细雨楼,无论何时都站在宋雁归一边。” “她本就是我苏梦枕和金风细雨楼的朋友。”而苏梦枕和他身后的金风细雨楼会为了朋友披肝沥胆。 “那苏楼主和雷纯姑娘的婚约呢?”王怜花淡淡道:“即使关七大概率是她生父,但我可不觉得一个被雷损养大的人,会和苏楼主所图一致。” “那不会成为问题。”他的问题已触及苏梦枕的私事,若不是看在宋雁归的面子上,他已忍不住要动怒。但他看向王怜花洞若观火的眼神,忽然生出一种,对方是故意在试探自己底线的直觉。 “你的身体太差,金风细雨楼也还不够强。”王怜花淡淡开口,这句话说得堪称冒犯,但苏梦枕反倒不因此而生气,他知道王怜花说的未尝不是事实,他自己甚至常觉时不我待,因为和天泉山那一句谶语同样少为人所知的,还有他真正的所求:不是称霸武林,而是收复河山。 但难道这位宋先生今日来只是为了讥讽他的吗? 苏梦枕知道对方的话还没有说完。而他的耐心一向很好。 “我手下有几十间医馆。”王怜花道:“关于这一点,杨总管想必查得很清楚。包括我手下有些苗疆蛊师,还有温家、唐家、班家出身的人。” 王怜花当日随关七等人一同入京,便在暗中冷眼观察,这里的江湖与朝廷之联系紧密盘根错节,还有朝廷之腐朽,远远超出此前的任一方天地。 而以宋雁归的性格绝不会因自命过客而袖手旁观。在京城还没传来她在边关所为之事以前,王怜花就深信这一点。他从当时便开始布局,并借迷天盟的庇护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你有你的英雄梦,这些人或可将来在战场上成为你的助力,于诡道、于阵法、于机关。”他笑道:“我知杨总管一定还在深查什么没查出,我今日可对苏楼主直言,我经营的的确不只是医馆。” 他自袖中取出一本图册递给苏梦枕:“这是我画的一本草图。至于真正的见面礼,下次我会送来。” 苏梦枕翻开图册,森寒的目光里涌动起淡淡的讶异和激动,良久,他轻阖了阖眼,叹道:“宋先生这份礼,很重。” 第116章 王怜花送他的不是一本图册,而是一个江南霹雳堂。 一个可以制作出各种新式火器并运用于战场,更加令人胆寒的“江南霹雳堂”。 “其实即使没有这些,宋先生所求,苏某也一样会竭尽全力。” 王怜花满不在乎地轻笑,他遥遥注视着楼下那一抹跳脱的青色。苏梦枕看到他的神色,一瞬间明白了眼前之人没说出口的话。 让金风细雨楼变强,乃至将来有朝一日收复河山扫除积弊,是宋雁归模模糊糊的希望,而达成她的希望便是眼前这个人之所求。 苏梦枕已知道自己不必再问。 “现在,让我看看你的病。”王怜花屈指叩了叩桌面。 —————— 王怜花挑重点和宋雁归复述了这次谈话的内容。 要说做这些一点私心也没有,那是自欺欺人。谁知道这个小混蛋打算在这里呆多久,王怜花也想做个什么都不管的看客,但除了他也看一些人行事不顺眼之外,如果她还想在这里做一些事,他希望她蹦跶的时候别受伤。 宋雁归:“我不知道你也这么讨厌雷损。” “你讨厌的人我都讨厌。”王怜花眼波潋滟含情,右手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 宋雁归却只眨了眨眼,她握住他的右手轻捏了捏,一种笨拙的安慰。 她没有戳穿他,雁归大侠善解人意起来也是天下第一。 王怜花失笑。好敏锐的小混蛋,分明不完全了解他的经历,却好像能一眼看出他讨厌雷损是因为一些他不愿宣之于口的过去。 雷损,这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和柴玉关还真是有些令人厌恶的相似。 …… “你说我干了这么多事,蔡京他们还闷声不响,是不是在憋什么大招?”从迷天盟离开回棺材铺的路上,宋雁归摩挲着下巴冷不丁道。 王怜花不置可否,只摇扇轻笑:“江南花石纲的事虽是朱勔首当其冲,但谁都知道背后是他主事,皇帝顾着面子也得冷落他一段时日,非是无心,而是无力。” 但……蔡京不能出手,手下能代他出手的人却不知凡几。只迷天盟与金风细雨楼如今拧成一股绳,若只是乌合之众,很难有下手的机会。 还会有别的谁么? 王怜花正想着,门扉”吱呀”一声推开—— “怎么才回来?”一声懒洋洋轻浮的抱怨。 “你怎么还没走?”王怜花看着院中赖在摇椅上,抻着腿拎着酒壶自顾自说话的白衣剑客,脸上笑得灿烂,握着扇柄的手却微微拧紧。 “孙兄!”宋雁归却很高兴,孙青霞的脾气本就跟她很合得来,何况他面前桌上还摆了刚买回来的香喷喷的烧鸡。 相请不如偶遇,她刚好饿了。 王怜花一个不留神身边的人就窜了出去。他只好也阖门走了过去。 “怎么没看见那位公孙公子。”她盘腿而坐,一边吃一边含糊问道。 “他啰啰嗦嗦的,我叫他赶紧回去帮老堂主去。” 宋雁归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看来是说开了。 孙青霞双手背在脑后,轻笑:“我本来也要走的。” “慢走,不送。”王怜花轻摇折扇温和地笑。 “哈哈哈你这么说我还偏不走。”孙青霞本就一身反骨,闻言只觉虽和王怜花相看两厌,留下来膈应对方也不亏。 两人一番唇枪舌剑。 旁听全程埋头只顾吃的宋雁归:“……”好幼稚的争吵。 不过,她端起茶盏漱了漱口:“孙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原本剑拔弩张的某人听到她问自己,如被顺毛撸过,平静下来道:“我捡了个人。” 他道:“那人受了重伤,现在就在屋里。” 他挠了挠头,俊秀的脸上露出一点为难之色:“小骗子,我可能给你惹麻烦了。” “我怀疑这人可能是个要犯。” “谁在抓他?”问话的王怜花。 孙青霞罕见地没有冷嘲热讽,他沉声道:“蔡京的人和神侯府的人,两边似乎都在打探他的下落。” ----------------------- 作者有话说:《武林外史》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架空大明朝。以这一点来看,明代的火器发展要比北宋先进太多了。算是开一个挂吧,小王什么都会。苏梦枕小说里就是有军队、有工匠铁匠,完全可以进行大规模生产。嗯。 雷损和柴玉关的最大相似点就是都很有心计不择手段都杀原配(只不过柴没杀成)。 另:“要犯”是个重要的原著人物,下一章揭晓。 (顺便待我再尝试结合前人经验科研一下温书这个混乱的战力系统。) 第109章 越狱之人 宋雁归“吱呀”一声推开房门,房门背后站着一个青年,穿一身褪了色的青布衫。 对方听到动静霍然转身向门外看来,只见他容貌俊逸,一派风雅谦逊,不像个江湖人,倒像个落魄书生。 见孙青霞放人进屋,青年按在剑柄上的手微微松开,他的目光淡淡掠过宋雁归腰际的佩剑,短暂地露出一点愕然的神色,很快恢复了平静,友好地朝来人点头致意。 王怜花率先注意到他的剑,至于宋雁归,她先看向他衣服上缝着几处大大小小的补丁。 ……居然有人看着比她还要拮据。 不过他暴露在外的皮肤上虽略有些擦伤,可半点没有受重伤的样子。 “孙兄,这就是你说的……受重伤的那位朋友?”宋雁归无语,以眼神问候一旁优哉游哉的白衣剑客。 “我可没说受伤的人是戚兄。” “姑娘误会了,受伤的不是在下。” “戚兄?”宋雁归重复道。 “在下戚少商。”青年上前一步抱剑拱手,自报家门:“受伤之人正在屋内休息,是戚某敬奉之人。”他顿了顿道:“还没多谢孙兄和两位的救命之恩。”施以援手的是孙青霞,可此地应是面前两人的住处,青年话语间不动声色,却难得见微知著。 王怜花闻言微微挑眉,他抬眼看向面前这个青年:戚少商,连云寨大寨主,江湖人称“九现神龙”。 宋雁归却自这对话中咂摸出重点,她指着孙青霞的鼻子好气又好笑:“呔!好你个孙青霞,你这是捡了几个人回来?” “救人救到底,多一个不多么。”孙青霞笑得傲然不羁,斜斜倚在门边,手掌托着酒壶一边痛饮一边笑道,颇有些我捡都捡了你能奈我何的无赖意味。 戚少商却自两人的笑闹间松了口气,他护着伤者一路抵达汴京城郊,遇追杀无算,行堪步入穷途之际机缘巧合遇到了孙青霞,若非他掩护他二人至此,恐怕此行难以顺利入京。 “戚大寨主放着好好的连云寨不呆,带人不远千里跑汴京城来,所谓何事?”王怜花冷不丁幽幽笑着开口问道。 戚少商闻言面色一凝,气氛骤然微滞。而自这冷凝的气氛中,屏风后榻上些微的响动伴随一缕细微的轻风传入宋雁归的耳畔。 “事已至此,不如让我先看看戚兄口中的伤者。” 宋雁归笑着,在戚少商尝试阻拦却不及的倏忽刹那间,自顾自负手入内。 “不可!” “小心!” 戚少商和孙青霞先后两声阻止尚未落下,她足尖轻抬的瞬间! 屏风后一阵撕裂空气般的闷响,裹挟着猛绝暴烈的罡风直取她命门而来!快逾电闪,猛若惊雷,携赤焰之气,分明是吞狼噬虎的夺命杀招! 孙青霞骤然色变!按在琴匣上的手青筋暴起! 宋雁归却在这暴起的杀招里轻“呀”一声,长发拂动,她不闪不避,就在罡气即将袭身的刹那! 一手仍负身后,一掌平推,阻住了眼前之人的进攻,分毫不能再进! 阻住,但不是结束! “小丫头有点本事。”老者的声音威重低沉,沧桑之中带着点淡淡的欣赏:“那就再接老夫一掌!” 左掌携冰寒之气悍然再攻,攻向她的腰腹命门!攻杀之快,出招之狠,全然不似身负重伤之人! 孙青霞的手已按在琴匣机括之上,几乎要不顾一切地出手。 “前辈手下留情!”戚少商亦欲出手! 宋雁归笑,她气息未曾一乱:“那你可错了,我可不止是有一点本事。” 话未毕,负在身后的一掌缓缓推出,对掌相撞,脚下青石板自气劲中显出裂痕! 那老者见她硬生生接了自己两掌仍面不改色,甚而内力沛然莫御是他生平罕见,赤红翻涌的瞳孔中流露出一丝无法置信的震动,他不由心底暗暗叫好,索性径自不顾内力反噬地撤掌而退。 “咳咳咳。”他倒退数步,一手扶住床梁,捂着胸口弯腰一阵咳血,冷汗浸透了他黑白夹杂的鬓角,面色煞白,颓然倒回榻上,众人这才反应过来他早已是强弩之末。 如此情形还要在清醒之后下意识出手搏命制敌……宋雁归眨了眨眼,此人很不惜命。 第117章 “前辈!”戚少商向宋雁归投去满怀歉意的目光,跨前几步将伤者扶住,自袖中取出药物助他服下。 “你没事吧!”孙青霞越过刚才拦着他出手的绯衣男子,按住青衣女子的肩膀认真打量着,见她并无大碍,心底松了口气的同时,心想若是她因自己一时兴起所救之人而有了闪失……一贯任情任性的白衣剑客不愿深想这种可能,也没去在乎身后那笑得一脸要杀人的目光。 只王怜花心知刚才出手拦住了要动用火器的孙青霞,自己背在身后的手却正微微发汗,即使知道她应该可以应付,也难免会在骤然生变的瞬间心头发紧。 宋雁归在孙青霞的一脸担忧里摇头嘿然一笑,拍了拍他的臂膀示意安心,随即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掌心,虚握了握。 “咳咳,小丫头能接我的冰魄寒光掌和烈火赤焰掌,很好。”老者服了药后面色恢复些许,由衷赞了一句:“你刚才接我两掌所用的应对招式是什么?” 他如今功力虽远不及巅峰时期,但寻常武功再高的高手,同时受了冰魄寒光掌和烈火赤焰掌,一冰一火,即使能堪忍受,也绝不可能像面前这个小丫头一样丝毫无事。 只有一个可能,她在接下他两掌的同时,有内功心法可以同时化解这一股至阳一股*至阴的掌力。 “太极掌。”看在他刚才不惜撤掌的份上,宋雁归如实相告:“我曾于……道门学艺。”这会儿还没有武当。 “你可愿为我效力?” “不要。”宋雁归拒绝地毫不犹疑。 近乎意料之中的拒绝,老者出言试探过后,目中精光闪动,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声牵动受伤的脏腑,引发痛苦的痉挛。 咦?知道她会拒绝还问。她自桌边坐下,正色看向面前这位老者。 他的人生得很威严高大,一般人受伤奔逃难免形容狼狈,他的衣衫却很干净,似龙游浅滩,依稀能看出隐隐的王者气度。从他刚才出掌的速度和力道来看,分明已只剩大约一半不到的功力,他的手脚腕处都有红色痕迹,那是囚犯长年手脚戴着镣铐留下的勒痕。 好家伙,还真是个要犯。 不是关押在刑部大牢的要犯,她上次去天牢“游历”没见过此人,也没听长孙飞虹提起过天牢中有这么一号人物。那就是关在别州的府衙,可这人不跑得远远的,却执着回到汴京城来,他想做什么? 她忽然萌生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您不会是特地跑来汴京见我的吧?!” 戚少商、孙青霞和王怜花:“……” 老者闻言微微一愣,深陷在眼窝中的一双眼牢牢锁在宋雁归,他自然也注意到了她腰间的佩剑:“方歌吟是你什么人?” “不认识。”宋雁归一脸迷茫,王怜花却闻言折扇微顿:他意识到自己遗漏了什么…… 老者却认定她在装傻,血河剑都在她手里,她却说不认识方歌吟?他冷哼一声,也不纠缠,压抑着喉间翻涌的血腥气,干涩的喉咙里挤出一串嘶哑的声音: “你知道我是谁?” “我知道你是朝廷钦犯。”宋雁归顿了顿,补充道:“非常要命的钦犯。孙兄说神侯府和蔡京的人都在找你。” “不错。赵佶眼下一定恨不能掘地三尺也要找到我,也一定没料到我居然能活着回到汴京。”老者冷笑着,眼里有暴戾疯狂的火在烧: “他要杀我,正好,我也要杀他!” —————— “绝灭王”楚相玉从沧州铁血大牢中越狱了。一个人逃的,疑似有内应。 沧州官兵一路追踪,官府和绿林中人先后与其交手数次,却在路上纷纷丢失其踪,一是不敌,二来绿林中不乏敬佩或曾追随过楚相玉的人,因此负责追踪的沧州官兵要面对的敌人,非是楚相玉一人。 诸葛正我知道消息后第一时间派出了弟子铁手和追命前去帮忙查探,同时安抚绿林以免与楚相玉再次结成同盟,自己则留在京中护守天子身侧。他知道,楚相玉若出逃,必然会再度进京行刺皇帝赵佶。 这样的事,仅楚相玉一人已经有过三次先例。 而对于抓捕楚相玉一事,蔡京一党罕见地与神侯府立场一致。只因楚相玉身上有一些秘密,虽出发点略有不同,但却是蔡京和诸葛正我都不欲天下人知晓的。 狄飞惊刚从蔡京府出来,方应看重伤一事尚无定论,雷损为避风头近日仍蛰伏不出,因此代表六分半堂前来议事的人自然而然便成了狄飞惊。 他亦听蔡京与门下诸人提起楚相玉越狱一事,然奉命要去查探其下落的另有其人,蔡京交给六分半堂的任务,原本有三件。其中一件,是方歌吟不日即将抵达汴京,务必要令其相信方应看是伤于宋雁归之手。这件事并不难,他们已经做成,事实上狄飞惊甚至隐隐觉得宋雁归主动承认此事也不是不可能。 另一件事,狄飞惊没有答应,蔡京倒也未勉强,这样的事雷损从未答应过,狄飞惊的拒绝也在意料之中。 狄飞惊此时关心的却是另一个堂中传来的消息。关七去了杭州,对方很可能是去找雷纯小姐的。雷损听闻消息后,第一时间命他派人将这个消息带去洛阳,告诉“洛阳王”温晚。 “温晚与我有旧交,他若知道消息,必然会担心行事疯癫的关七对纯儿不利,有他出面,纯儿才不会有事。” “金风细雨楼那边不会不知道此事。”雷损摩挲着断指,幽幽笑道:“姓宋的把关七引去了杭州,不知苏梦枕作何感想。” …… 雷损所料大致不错。杀伐权谋从来是苏梦枕和雷损之间的交锋,苏梦枕从不愿将无辜之人牵扯其中。至少,在没到最后一刻之前,他都不愿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间的争斗伤及未婚妻雷纯。 关七是在和宋雁归谈完之后南下去的杭州,苏梦枕知道宋雁归一定告诉了对方什么,他情知她所作所为必有她的理由,绝非恶意,苏梦枕信任宋雁归,一如信任他的每一个朋友。但关于雷纯,苏梦枕不得不多做考虑。 他叫来了杨无邪,却在做出安排的前一秒,脑海中突然浮现那日那位宋先生在自己面前所要的承诺,要他站在宋雁归一边,即使事涉雷纯。 ……他在那时便料到了如今会发生的局面吗? —————— 至于此时众人焦点的宋雁归,她正盘腿坐在廊下阶前,在晚霞漫天里吹着晚风,揣着手打了个哈欠。 就在刚才,她对着身体外强中干的老者,也就是楚相玉不客气地发出嘲笑: “就您现在这身体,别说刺杀赵佶,出门若是遇到神侯府的人也罢了,若是蔡京的人,恐怕您就得自个儿先折在他们手里。” 一掌按在老者怒气冲天的肩膀,她笑嘻嘻挠头:“还是好好养伤吧。” “臭丫头!呃!” 顺手点住对方睡穴,她笑着朝戚少商眨了眨眼:“还请戚兄见谅。” 戚少商苦笑着摇了摇头,年轻的连云寨寨主没见过宋雁归这样性情的女子,但也知道对方并无恶意。 “所以,你不打算把他交出去对么?”王怜花站在她身旁,轻声问:“既不交给蔡京,也不交给神侯府。” “嗯。”她托着腮,坐没坐形地点了点头:“顽固的老头,但……”她想到老者刚才神情狂乱,杀气毕露地谈起皇帝赵佶因妒忌身为皇室宗亲的他,诬陷他篡夺皇位而派高手一夜之间斩了他的妻儿。 忍不住仰头长叹了口气:“我可能是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心变软了。 说完第一时间伸手捂住脑袋,以防年纪比她更大的某人又要敲她的聪明脑袋。 “你这样就很好。”扇子没有落下,头顶传来一声轻笑,如晚霞里温柔缱绻的风,轻轻拂过她的耳畔。 ----------------------- 作者有话说:嘿嘿,年轻时的戚少商(《毒手》时期),受伤的是“绝灭王”楚相玉。之前有读者朋友猜受伤的是戚少商,我一开始仔细想过的,虽然也合理,但逆水寒时期有些太后面了,都中年了,此时还是意气风发的青年时期。 息红泪、顾惜朝、戚少商、唐晚词,苏梦枕……温书一些重要角色的名字的确很好听。 可能有朋友会发现我全程没写傅宗书,尤其都楚相玉和连云寨了,原著里其实也是很能蹦跶的一群人,但功能性上和蔡京是相似的(而且明面上也属于蔡京一党),所以就模糊在蔡京一党里了,不会单独写。 第110章 欲来 日轮高悬,蝉鸣渐起。 今夏比往年更热,苦夏的汴京百姓早早在市肆用起了冰,河岸柳荫处不乏避暑纳凉的贩夫走卒,最是人困马乏的时节,常年少人往来的棺材铺倒因面朝北阴,反成了清凉之地。 孙青霞一早就见王怜花在院子里对着本册子写写画画,没见到青衣女子的身影。 往常起得晚或是不在铺中也就罢了,近日他常住此间仍旧很少看到某人,倒是这姓王的常在铺中很少出门……奇了怪了,这小骗子一天天跑外面去做什么?莫不是又在偷偷谋划什么大事不带他? 第118章 想到屋中伤势虽已稳定,但仍尚不见好转的楚相玉,还有近日城中明显减少的负责搜捕的官差人手,孙青霞隐隐觉得哪里不对。 楚相玉人没被找着,搜捕的力度怎会提前减少?如果不是有诈,就是有什么别的更重要的事发生…… 他一向很相信自己的直觉。偏偏这小骗子比他还不安分,非常时刻仍常常外出不归,毫不收敛。万一被人发现或者跟踪该怎么办?不过真的有能做到的人吗? “我说,”孙青霞抱剑斜倚廊下,一双剑眉下双眼利落有神,话也不绕弯子:“你知道她每天一大早都出去做什么吗?” 王怜花手下笔墨未停,唇角噙着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他抬头淡淡扫了孙青霞一眼,笑意乍暖还寒,如同戴着一个精巧的面具,他不答反问,声音舒缓悦耳: “你在问我?” “明知故问。”孙青霞忍不住冷笑出声,目光如剑,带着隐隐的不耐烦。果然就算不是因为宋雁归,他也不喜欢眼前这个姓王的。 王怜花却笑,他满意地看着自己刚才完成的作品,压平,晾干,看了眼日影方位,这才慢条斯理地抬眼答道:“这个时辰,她应该刚离开粮行,正在京郊和农户们一起种粟。” 孙青霞:“……”每个字都听得明白,但很难把这些事和宋雁归联系在一起。 王怜花嘴角笑意加深,声音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叹息:“孙大侠不食五谷,亦不事耕作。不知道眼下是农人收麦、播晚粟的时节,这不奇怪。” 明晃晃的讥讽。 “姓王的你……”话至一半,孙青霞眼角余光见清风吹起宣纸一角,他看清王怜花方才所画之物: “这是……犁具?” 王怜花闻言微微挑眉,笑意流转:“算是说对了一半。这是代耕架,可以靠人力或畜力牵引的绳索犁。”扇尖虚点在完成的画稿上方:“这是在现有的推镰基础上改制的镰具,还有一些别的,左不过是些水利耕地之属。” “……”你刚才翻过的那一页上面画的明明是些攻城用的火器,什么狗屁的水利耕地之属。 “王怜花。”孙青霞神情微微一肃,他意识到对方所画的这些远远超出了一般江湖中人考虑的范畴,他的学识的确也非一般江湖人可比,但他究竟想做什么,又想把这些东西交给谁,或是做什么用? 似乎看出了孙青霞未竟之言中的那点善意,王怜花轻笑,卷起画册,笑意真切了些许:“王某无聊随手涂画罢了,你大可不必如此紧张。” 骗鬼呢。 孙青霞不由发出一声嗤笑,自己也是疯了才会想管他死活。“所以你还没说,小骗子去和农户们一起割麦种粟是做什么?” “一来,种地是她的老本行,”不顾孙青霞惊讶的神色,王怜花悠悠道:“二来,我猜她是为了攒钱。” “攒钱?”孙青霞好笑道:“她攒钱做什么?” 王怜花幽幽叹了口气,眼里分明有些无奈的笑意:“这个么……” “我想租一匹马。” 京郊麦地里,农户们收割完开春时种下的小麦,刚刚又种下一批晚粟,青衣女子坐在三三两两小憩喝水的农户中间,卷着裤脚,大剌剌盘腿坐在一截树桩上。 她发顶搭了块擦汗的麻布,嘴里叼着块饼声音含糊,一手捧着碗茶,茶碗的边沿豁了个口,她手里抓着饼,小心将茶碗转了半圈,痛快干了一碗。 “姐姐,你租马做什么?” 阿忆穿一身干净的麻布衣衫,当初和阿爷还有阿婆、哥哥一起自江南上京,只图向天子陈情的小女孩失去了哥哥,又险些在城门下命丧官差之手,如今和阿爷还有阿婆他们,在金风细雨楼的庇护下在京郊住了下来,靠着几亩田地和两间房屋得以度日。 她很喜欢这个当日救了自己,后来又时不时出现,帮她阿爷阿婆一起干活的姐姐。 听宋雁归说要攒钱租马,阿忆坐在她怀里,手里捏着一只拨浪鼓咚咚地摇,好奇地仰头问。 “我答应了一个人,要带她来京郊骑马,可我还没有马,买又太贵,只能攒钱租一匹。” 她摊开掌心,美滋滋地数着数日来给粮行搬米所获的工钱,眼神明亮又得意:“嘿嘿,算上今天的钱就差不多够了!” 她笑,将怀里的阿忆高高抛起又稳稳接住,惠风徐徐,小女娃在这瞬间失重的游戏里无畏无惧地发出咯咯咯的清脆笑声。 狄飞惊出现在田埂边时,看到的就是这幅无忧无虑的画面。 或许是气氛太好的缘故,他没有出声打扰,直到宋雁归注意到他。她默默将阿忆交还给她的阿爷阿婆,起身缓缓朝他走来。 狄飞惊注意到她一长一短的两只裤脚,还有脚上蹬的一双草鞋……比他第一次在京郊小饭馆见到她时的样子还要不修边幅,但却在这田间地头的场景里显得分外和谐。 宋雁归频频现身此处,并非什么新鲜事。虽然此举令京城中许多势力摸不着头脑,包括诸葛正我、蔡京,还有雷损。 但狄飞惊隐隐觉得,他们其实都想多了,她大概,真的只是来种地的。 毕竟她看起来真的对农事很得心应手。 “狄大堂主怎么有兴致到这里来?”宋雁归笑嘻嘻道:“来都来了,不如替老人家把这堆麦子收了。” 狄飞惊接住被对方一把按到手中的布袋,不发一语,鬼使神差地默默俯身,将身前晾晒好的麦子装袋。 这样的事,在狄飞惊还是狄路的时候,他经常做。 宋雁归见他动作麻利,不由微微挑眉,赞道:“狄兄可以啊,以前干过?” 似是想到什么打了个响指,满眼兴奋:“我觉得你可以试一试用上你的那个擒拿手,用来脱麦壳或许好使!” 狄飞惊闻言手上动作一顿,将袋子扎紧,放下,宋雁归在他的沉默里觉出某种杀气,遂从善如流地闭嘴:“怎么,是雷总堂主有什么指示,要你来向我传达?” 没理会她的信口胡诌和对雷损的调侃,狄飞惊目光淡淡掠过她空空荡荡的腰际,然后看了眼她无知无觉的笑模样: “我有个问题,一直没想明白。” “洗耳恭听。”此地空旷无人,宋雁归朝后抱臂倚在树下,摇曳的树冠投下一片阴凉,她一袭青衣站在阴影里,笑得友好没有敌意。 “当日你为什么不杀了方应看,而只是将他重伤?” 杀了方应看,皇帝考虑到多年来对方应看的爱重,哪怕是为了安抚方歌吟,也必然会严惩不贷命人快速缉凶结案,而当时的矛头毫无疑问指向雷损和六分半堂。 狄飞惊相信宋雁归有这个实力,可她没有那么做。她没有理由不那么做。 为什么? 宋雁归闻言却笑,笑意坦荡,她双手背在脑后,不答反问: “我为什么要杀他?或者说……”她微顿,目光隐含讥嘲:“你为什么觉得我会想要借此事将雷损逼至绝路?” “因为你觉得只要有人阻碍了六分半堂行事,又或者对六分半堂构成威胁,就要先杀手为强,杀之而后快?” 她不待他回答,连珠炮弹式地快速说道。狄飞惊没有反驳,因为这的确是六分半堂的行事之道。 除敌务尽,方能震慑住其他敌人。 “狄兄啊狄兄,你这是在试探我是不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她目露锋芒,缓缓摇了摇头:“你错了。” “我的确讨厌你们六分半堂,尤其讨厌雷损。我也讨厌行事不正的方应看,所以能有机会一石二鸟的时候我不会手软。”她看着眼前的白衣青年,六分半堂的第一军师,正色一字一句道: “但我不杀雷损,是因为有雷损在的六分半堂,好过没有他在的六分半堂。” 狄飞惊低垂的眸子中流露一丝愕然,而眼前的青衣女子已经继续说了下去: “雷损若死,六分半堂必乱,但是有你在,我相信它不会真的乱。还有雷纯,我不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我可太知道雷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作为他的养女,我大概能猜到她的心性。偏偏我还听说她不会武功。” “一个没有武功的‘小雷损’,加上你的辅佐,届时六分半堂要继续于江湖中存活下去而不致被人蚕食,摆在你们面前的几乎只有一个选择。” 彻底倒向蔡京。 狄飞惊听到一声轻叹,还有玩世不恭的笑:“一个彻底失去底线的六分半堂,宋某做什么平白无故给蔡京那种人免费送一堆打手?” 宋雁归仰头望着高高的云天里,摇晃的树影投下斑驳的光点,落在她脸庞,映出灿然的笑意,风吹乱几缕鬓角散发,拂过张扬干净的眉骨,一身落拓模样,她看向狄飞惊,目光如秋水磊落: “我早就说过,我没把六分半堂当作敌人,是你们一直不信。” 不是不信。 狄飞惊一时沉默:是在江湖的名利场上,诡谲风波恶,权势诱人心,没人见过宋雁归这样的人。 第119章 他原本还有一个问题想不通,她为什么要放任关七去找雷纯。 作为雷损的心腹,狄飞惊大致了解当年那些纠葛,他原本以为宋雁归完全没有考虑过其中可能的变数,对于她而言最坏的可能是,关七因为雷纯倒向六分半堂。但根据她刚才所说的对雷纯小姐的看法,显然她并非毫无成算。 狄飞惊知道自己已不必问。宋雁归此人不是自大,或许只是觉得让关七知道真相比别的都来得重要。 可……她难道真的没有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吗? 他抬头短暂地看向宋雁归,发现对方额前碎发拂动,光影明暗交叠的地方,她的目光遥遥落在田地的方向,眼神懒散,又透着股温柔。 田地里,那个叫做“阿忆”的女孩正举着拨浪鼓遥遥朝树下的青衣女子挥手。 宋雁归屈指抵在唇边,口哨声清亮,水田边的白鹭、栖息在林间的戴胜,群鸟闻声相喝,隐隐透出亲近之意。 狄飞惊微怔,低垂的眼睫在如玉般的侧脸上投下浓密的阴影,一丝难以察觉的波动很快被幽暗吞没。 一片安宁祥和的静谧里,更远的地方,西边的官道上隐隐传来沉重的车辙声。 灼人的烟尘里,一队蠕动的人影缓缓而来。 不知有谁喊了一声:“是囚车!” 的确是囚车,押解重囚的囚车。前后共有六骑军汉簇拥在侧,伴随囚车驶近,道旁的议论声嗡嗡响起。 宋雁归的脸色微微变了。 因为她看清了,囚车中的人。 ----------------------- 作者有话说:小说里雷纯就是一个翻版雷损(不会武功版),一个枭雄式的人物,但比雷损行事更没有底线,虽然也是为了生存,但不可否认更没底线。 狄飞惊在叫狄飞惊之前,名字是狄路,出身贫寒。(小说中有交代) 雁归不是来权谋争霸的,就像有小天使说的那样,她不适合权谋。她的性格如此,但不是不懂阴谋算计。这是两回事。以及她要面对的难题快来了。 第111章 突变 是……雁门关戍边守城的狄秦。怎么会是他?! 年过半百的他须发皆白,整张脸被散乱的,结成绺的灰白头发遮住大半,眼眸埋在乱发之中,似两口无波无澜的枯井,看不到哀怨或愤怒。身上的甲胄早已被除去,衣衫褴褛,脖颈和手腕上戴着重重的枷锁镣铐,身上还有些暗红色的血迹。 田间地头歇脚路过的人们伸长了脖子,窃窃私语汇成一片声浪。胆大些的农户在田埂旁放高声问:“官爷,这囚车里的人是犯了何事啊?” “都让开!别挡道!”领头的官兵挥鞭驱赶开道:“这是通辽卖国的雁门逆贼!私纵辽敌、暗传军机,欲断送大宋江山!尔等速速回避!再敢近前者,以同谋论处!” “原来是个通敌的!” “呸!辽狗!”有农夫撑着犁耙,忿忿地啐了一口浓痰。 一时群情激愤,推推搡搡间,囚车颠簸,锁链哗啦一响,狄秦的身体随之重重撞在栅栏上。一声压抑的痛呼。 “滚开!”官兵见车马受阻,厉声喝道,手中长鞭高高扬起,眼看就要狠狠落在侧近一个老妪和稚子佝偻的背上! “住手!” 囚车中原本一直低垂着头颅不言不语的的狄秦猛地抬头,原本灰败的眼里爆发出惊人的亮光! 一声凛然怒喝,浓烈的杀伐之气震慑住了众人,包括高举手中长鞭的官兵也猛地一滞。 “混账找死!”那官兵回过神来,见老妪和孩子踉跄着避开了鞭稍所及之地,气急败坏地咬牙高声怒斥,长鞭调转方向朝囚车中的犯人狠狠劈下! 有一小片青色的影子,如电光火石般,从青衣人垂下的左手指尖射出! 是一片树叶,在空中划出一道直线,“嗤”地一声轻响,凌厉精准地钉在官兵举鞭那只手的虎口处。 官兵吃痛松手,鞭子失了准头,脱手而出。 “是谁!胆敢暗算你爷爷我!”官兵厉目圆睁,双目往人群里逡巡过去,农户们见状纷纷瑟缩退后,垂着头讷然不语。 “废物,退开!”队伍中有人倏地朝为首的官兵厉声喝道。那是在囚车侧翼护卫的黑衣人头戴兜帽,身上背着个不知装了什么的包袱,杀气深重。 那官兵为人嚣张却似乎颇忌惮此人,被呵斥了也不辩驳,只恭敬应是。 黑衣人眯眼望见人群中那一片一晃而过的青色衣角,待定睛细看,纵马向前之际,不妨被一个白衣身影挡住了视线。 黑衣人看清来者何人,忽而笑,一个阴森森的笑: “狄大堂主怎么也在此处?” “路过。”狄飞惊垂着眸淡淡开口:“近日不太平,你们既奉命押解要犯,还是早些进城不要耽搁得好,免生枝节。” 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黑衣人眯眼看着狄飞惊,忽而凉凉笑了起来:“狄大堂主所言极是。多谢提点。” “我们走!” 囚车车辙缓缓碾过地上黄土,车中的老者微抬起头,他看向人群里或愤怒、或好奇、或麻木的那些目光,然后,遥遥与站在人群末尾的青衣人不经意对视,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 …… 押送囚车的队伍已经进了城,只余烟尘滚滚,风无遮无拦地拂荡过尚未割完的金黄麦穗,宋雁归在风尘倥偬里半蹲下身子,手指捻过地上细细的黄土,模糊了车辙的印痕。 汴京百姓世代耕作生活的地方、也是那道北地雄关庇护的核心所在。 人群渐渐散去。宋雁归心头忽觉一阵荒谬,她低垂着头看不清神色,语气并无悲愤,只轻声呢喃:“蔡京……可真是煞费苦心。” 此事他必定做得极隐蔽,又赶在长孙飞虹回山东之前,故而纵是山东神枪会、金风细雨楼或者他们都没提前得到半点消息,等到人押入京城,事几乎已成定局。 只是……她捻了捻手中的黄土,起身不解地看向狄飞惊:“狄大堂主刚才替我遮掩,不怕得罪蔡京么?” “此事和蔡相无关。” 宋雁归似听到了什么笑话般放声大笑:“那黑衣人身上的杀气,分明就是蔡京那日……”笑声忽地顿住:“你又诈我。” 她不应该见过刚才那个黑衣人。除了去刑部大牢劫狱的那晚,这个黑衣人曾暗中朝她出手暗算过一次。 每个人身上的杀气皆不相同,只要见过一次,她就能分辨出来,也只有她可以做到。 狄飞惊淡淡道:“六分半堂花大力气在金风细雨楼安插了数年的两颗棋子被你轻易拔除,我总得知道你是怎么认出他们的。” 说得好像那两人若有朝一日功成身退雷损能容忍他们活着一样…… 宋雁归嗤笑一声,转而道:“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不如狄大堂主索性告诉我刚才那个人是谁?” “天下第七文雪岸。”他道:“文张之子,元十三限的徒弟。” “……哦。”除了文张,都是些什么奇怪的外号和名字。 看到她不出所料一脸茫然的神情,狄飞惊目光微动,苍白的手指掩在宽大的衣袖中,轻轻捻动。 宋雁归无意再多说,狄飞惊此人话里随处是陷阱,她还是直接回去问王怜花来得妥当。但该谢还是要谢的:“刚才不论如何,多谢。” “你不必谢我。”狄飞惊的声音悠悠自耳畔响起,他语速很慢,语气清冷疏离:“你已经看到了,六分半堂不愿意做的事,有的是人愿意做。” “知道了,走了。”她眼皮半耷拉着,揣着手越过白衣青年往城内走,懒懒散散的模样,走起路来好没精神,只倒映在路边水田里的倒影,属于那影子的脊梁从未弯过半分。 狄飞惊抬眸,清冷的眸里倒映出那抹如剑藏锋的青影,他低声喃喃,声音被风一吹即散: “宋雁归,你自求多福。” 秘密逮捕狄秦,只是蔡京此次行动的第一步。若你知道我今日为何特地在此处等你,你恐怕不会想要谢我。 —————— 半个时辰前。 孙青霞盘腿席地而坐,一边擦拭着手中的剑。“素闻迷天盟的关七修炼‘先天破体无形剑气’,我倒很想有机会亲眼见识一下他的功夫。” 他看向刚才带着那本册子进去了屋里很长时间,此时正在一旁摆弄着折扇机括,难得今日穿了一身青衣的男子:“说起来有段时间没见到迷天盟的人了。” 他知道关七前阵子南下去了杭州,后来就再没音讯。只是怎么连此前常出入此地的邓苍生等人都不见踪影了。 “你该祈祷他们最好不要出现。”王怜花自袖中取出一个匣子,将什么极轻极细的东西严丝合缝装进了空出的机括之中,锁扣“咔嗒”一声合上。 “此话何意?”孙青霞笑容微敛,隐隐听出了王怜花的言外之意。 王怜花看了眼天色暗沉如晦,忽然叹了一句:“要变天了……” 第120章 “轰隆——”铅灰色的天际苍云翻滚,隐隐有雷声传来。 “姓王的,你……” “那日我阻你用琴匣,你是不是对我很有意见?”王怜花冷不丁笑,笑容里藏着隐晦的提点:“那琴匣,今日切莫离身。” 话落起身,收起折扇往外去,走的是棺材铺的另一扇小门: “你这会儿要出门?” 孙青霞剑眉微蹙:“不等她回来?” 说来也怪,平日这个时辰,小骗子都已经回到棺材铺了,怎么今日去了这么久。要么是因事耽搁了,是碰巧,还是有人有意拖延? 王怜花眸光微动:“恐怕等不到她回来了。” …… 一丝风也无。 粘稠滞重的热意从青石板的缝隙里蒸腾起来,空气里弥漫着湿沉的气息,天际雷云翻滚,黑云压城。 宋雁归双手背在脑后,身形懒散地抬脚踏入西巷,嘴里叼着一根细草,目光倏然锐利如剑。 好浓的血腥气。 提气纵身,身影如一道青烟掠进棺材铺。 上午出门前还寂静祥和的铺面里,到处是翻倒的香灰纸张,好几口棺材被巨力撞得四分五裂,松木板材散落一地,形成尖锐的断口。 断口上倒着横七竖八的黑衣人和散落的刀,浓得化不开的血腥气就是从这些人身上散发出来,在沉郁的空气里散不干净。这些人有的死于剑伤,有的是触发了机关死于毒针或流箭。 是王怜花设下的机关。 她俯身摘下其中一个黑衣人的面罩,露出一张自己曾经见过一回的脸。 是六分半堂门前,给方应看抬轿……不对,是带刀的随从。一共有八个,每个人都用刀,内外功夫都很出色,刚好和倒在地上的人数和兵器对得上。 方应看的人……或者,蔡京的人。 她心头微微一跳,从今日京郊见到被押送入京的狄秦开始,这似乎是一个有预谋的,针对自己而来的行动。 宋雁归面色一凝,快步拂衣进屋,屋里空无一人,王怜花不在,孙青霞不在,楚相玉和戚少商也不在。 “啪嗒”,一滴水珠毫无征兆地砸在她的颈项上,她仰头,背身向外,看到被不知什么武器掀翻的半个屋顶。 几息之后,又有零星几点雨滴砸在地面。轰隆的雷声里,掩盖了一丝细微的风声—— 说时迟那时快,宋雁归耳微动,拧腰翻身擒住了身后之人的手腕: “是你?” “不然你以为是谁?”孙青霞衣服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宋雁归松手,仔细上下打量了他一遍,这才松了口气:还好,都是别人的血,这家伙倒没受什么伤。 “怎么只有你,戚兄他们呢?王怜花呢?” “戚兄他们很安全,姓王的一早将他们转移去了安全的地方,你不必担心。”孙青霞见她神色虽如常,但眉宇之间难掩焦急,语气中不由带上些安抚的意味:“小骗子,你不能*留在这里了。赶紧跟我走,具体的路上再说。” 他试图拽她的手腕,可她站着岿然不动,定定看着孙青霞,执着地重复了一遍问题:“你还没告诉我,王怜花呢?他人在哪?” 孙青霞微微默然,深吸一口气,叹道:“蔡京给雁门关守将狄秦扣上了通辽的罪名,把你也打成了他的同党。现在正奉命满城缉拿你。” “王怜花他猜到了最坏的可能,该死的。”孙青霞咬牙低骂了一句:“事发突然,我也不知他去了何处。” “他让我留下,以防你回来没有人接应,也担心蔡京会派人来此埋伏你。” 果不其然,等来了方应看手下的“八大刀王”,只不过现在是“八大刀鬼”了。 “方应看,蔡京……”宋雁归怔愣喃喃,忽然想到一事:“这个地方,原本应该只有迷天盟和神侯府的人知道。” “不是神侯府,”孙青霞语速飞快:“他们正在为了营救狄将军一事焦头烂额,以诸葛正我的为人,也绝不会出卖你的行踪。” “是关七。”宋雁归语调沉重,声音中带了一丝滞涩:“他知道我的住处,他……去见了雷纯。” 可是王怜花他为什么不等她回来就出门而去,他一定有不得不当时就出门的理由,是为了引开谁吗? “轰隆——!” 震耳欲聋的雷霆碾过屋脊和街巷,“哗啦啦”惊飞屋上的寒鸦,天际仿佛撕开一道巨大的口子,急雨倾盆而下! ——“小丫头,方歌吟是你什么人?” ——“不认识。” 楚相玉当时为什么这么问她?因为他认出了血河剑,王怜花曾说过,方应看是方歌吟的义子。 方歌吟是那个道君皇帝也要迫不及待拉拢的江湖人士,甚至不惜退而求其次敕封他的义子方应看为神通侯。江湖之中,即使是关七也没得到过赵佶这般的礼遇。 义子重伤,他焉能不现身?若是现身,他会不会去找伤他义子的人报仇血恨? “他出门的时候……是不是带走了血河剑?”她的神色掩在碎发之下看不分明,只轻声问道。 “……不错。”孙青霞心中亦生出不好的预感,心中阵阵发沉,因为他意识到有一件被自己忽略的事——王怜花从不穿青衣! 宋雁归掩在袖中的手不由攥紧,她知道自己忽略了什么。 雨水砸落在她身上,衣衫头发几乎瞬间被浇了个透,雨水顺着她散乱的黑发成股流下,冲刷过苍白的脸颊,她抿着唇,恍惚觉得这雨好像自己当年跪在李园门前,逼某人妥协答应救阿飞时的那样大。 可如今没人逼他了,他这是在做什么?他想做什么?! 她挑起脚边的一把钢刀,青衣被雨染成深碧。 执刀向外,湿发下的目光如剑出鞘,她沉声道:“我去找他。” 等她找到他,她一定,一定要狠狠揍他一顿。 第112章 天下第一 雨越下越大。 一道撕裂苍穹的电光,瞬息之间刺破厚重的云层缝隙,照彻长空,将晦暗的天地映成一片触目惊心的惨白! 天地静默以一瞬。 是绝对的死寂,如弓弦极致地绷紧。 暗沉的穹宇下,站着两个人。 “就是你伤了小看?” 一袭白袍,玉面微须的中年男子,他的腰间配着一把剑,江湖上很少有人不认识这把剑,金虹剑。金虹剑的主人只有一个:天下第一,方歌吟。 方歌吟看着面前的青衣人,目光凌厉,声长激越,放声问话时泻出周身隐隐的威压。 那是属于顶级强者的威压,功力尚浅的人若在此时临身靠近,轻则心脉受损,重则吐血而亡。他金刚怒目,语调低沉,可见心中实已隐隐怒不可遏。 青衣人执剑,自然是血河剑,在这威压之下岿然不动,似乎浑不受影响,他甚至在笑。 方歌吟一眼认出了对方所配之剑,那是血河派掌门的信物,他多年前在小看进京时赠予他的礼物,即使此前没有亲眼见过宋雁归,眼前这青衣人的身份也已昭然若揭。 宋雁归,重伤他义子方应看的罪魁祸首。 “你那好义子逼/奸弱女,勾结奸佞,通敌卖国,残害忠良,手段之卑劣,行事之狠毒,桩桩件件,罄竹难书,唔……你这个做父亲的,不瞎不聋,甚至于江湖之中称得上手眼通天,难道对此一无所知?” 青衣人声音不疾不徐,眼皮微掀,嘴角勾起一抹讥诮的弧度:“真是好一个,一代名侠。” 赤裸裸的讥讽。 对方没有说谎,方歌吟修习“一气贯日月”的内功心法年岁日久,已能通过直觉来判断一个人说话的真假。他知道青衣人说的是事实。 可是小看,是自己和桑小娥亲手看着长大的孩子,从蹒跚学步到翩翩玉立,他一时想到在神通侯府,那个孩子竟那样无知无觉地躺在床上,面色惨白,气若游丝,一时又想到爱妻桑小娥握着小看冰凉的手,伏在榻上哀恸欲绝……方歌吟的心也要碎了。 小看重伤几死,身为父亲,他怎能无动于衷?爱妻悲恸难当,身为丈夫,他怎能不感同身受?是以他绝不会就此轻易放过眼前之人。 “小看不过是个小孩儿,纵使行差踏错自有我这个做义父的来管教,还轮不到你越俎代庖。”方歌吟冷声道。 二十多岁的小孩,亏他说得出口。 青衣人双眼微眯,笑意风流间看方歌吟像在看某种从未见过的稀奇玩意儿。 他不由生出一种奇特的遐想,若是当年沈浪和猫儿对待洛阳城年不过弱冠的千面公子也这般偏袒徇私,他此时大概已经成第二个快活王了。 方歌吟却不觉,他负手而立,目光沉沉,冷然道:“何况你说的纵是事实,但小看被你重伤至此,气息几绝。身为人父,今日,我也绝不能叫你这么轻易离开!” “但若是你能接我五十招,我就放你离去!” 江湖中的高手,能接方歌吟五十招而不败的人屈指可数,能接五十招而不伤的人亦寥寥无几,但能接五十招而不亡的人便有一些了。 第121章 不亡,但必败、必伤。 方歌吟心知宋雁归曾有于雁门关袭金杀朱的义举,对于这个年轻人,他虽觉其行事不免失之冒进,但心中亦欣赏有之。可是他此次入京,不为公义,只为私情。 所以他提出了这个特殊的比试条件,出于惜才之心,甘愿退让一步。他不杀她,但,她也必须为自己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 “出招吧。” 青衣人微微一笑,雨骤风急,衣袂拂动间,血河剑出鞘! —————— 暴雨如注,汴京的长街已成浑河。浊流裹着枯枝残叶奔涌,水花在青石板上炸开,又瞬间被垂落的雨鞭抽碎。天地一如混沌初开。 在这混沌之中,一袭青衣穿透雨幕,硬生生劈开一道裂缝。 湿发紧贴脸颊,雨水自眼睑滑下,唯独那双眼睛里面是浇不熄的火,她的目光锐利、滚烫,眉宇间是刀锋般的决绝。 青衣沉甸甸地黏在皮肤上,勾勒出此刻绷紧如弓弦的身形,分明是泥泞难行的长街,她的速度却快出残影,真气不要钱一般在体内自发运转,提踏纵身,起落之间,迅如急电。 快,再快、再快一点。 坠在其后的一抹白影初时还能跟上,很快却被拉开距离。眼见青影在雨幕里极速远去,白衣剑客原本自觉轻功不俗,此刻心中也不免不合时宜地发出低低惊叹。 一声厉啸! 左右两侧临街的客栈二楼,两声截然不同的锐响撕开雨幕,几乎不分先后地破窗而出!一道乌沉如儿臂的长鞭,和数道连发的,泛着蓝光的弩箭! 千钧一发! 宋雁归高速的疾行丝毫未停,普通人身体惯性之下势必前倾被长鞭绞住腰腹,届时等待她的就会是弩箭连发! 埋伏在长街两侧的人已势在必得,可目标却突然从眼前消失了! 不,不是消失!埋伏之人微微探出头去,只见宋雁归整个人猛地朝后一仰! 同时!按在刀柄上的手腕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猛地翻转,刀弯如弓,呈一股向上崩弹的寸劲,精准无比地打在鞭梢之上! 极刚猛的反作用力精准无比地爆发!长鞭瞬间被打得高高扬起,击散弩箭攻击轨迹的同时,直冲手握长鞭者面门而去! 伴随一声声惨叫,一侧埋伏之人为鞭风波及,成片倒下! 而青衣人已经借着这骤然生变的刹那,猛地朝前窜了出去!另一侧的弩箭手正待重新放箭,一道白影倏忽已至眼前! 他们尚且惊疑不定,只来得及看清白衣剑客嘴角极其细微地向上扯动了一下,带着森然的杀意,纵剑寒芒一扫而过,血雾喷薄,一扫而空! 宋雁归的眼里三意重重灭灭,她知道是体内的先天死意和战意在来回冲撞,她咽下喉头焦灼,以后天生意压制,眼睛一眨不眨地直直看向前方,疾冲! 她能感应到,身体里先前种下的蛊越来越兴奋,她知道自己离王怜花越来越近了。 撞破最后一层雨幕,映入眼帘的景象,却几乎令她目眦欲裂! 空地之中,青衣人尚且站着,一向爱洁的他,身上的青衣早已被混杂着泥点的雨水、还有血污浸透地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却勾勒出摇摇欲坠的轮廓。血河剑插在地上,剑身黯淡无光。 他一手执扇,血水混着泥水自他指尖、袖中滴落,另一手软软地垂在身侧,似是遭外力摧折,整个人如风中残竹,压抑着嘴边破碎的咳喘。 在他身前数丈处,方歌吟亦受了伤。他手执金虹,在他左肩、小臂等多处要害,有细如牛毛的寒芒扎在其上,九天十地十九银针,出手即可制敌。 可方歌吟没有死,因为他早就练就一种名为“苦海劫余门”的奇功异法,能把全身六大要害一齐调位,虽然没有死,但银针中藏着麻毒,他的动作一滞,与此同时杀气却盛! 他没有想到宋雁归会以暗器伤人!用的还是昔年权力帮闻名江湖,由十九神魔秘密研制的天下第一暗器! “宋雁归!我错看了你!” 方歌吟长叹一口气,话语里尽是轻蔑和失望,他本不打算重伤她,可她既惯以暗器伤人,可见行事邪气,非江湖正道之人。既如此,为防她此后入邪道而成雠敌,不如由他此刻先废了她去! 青衣人欲躲而不能,周身气劲已丧,唯还剩玉石俱焚的一招禁术可以施为,勉力咽下喉咙翻涌的血腥气,待要扬袖以避! 朝天一掌,已经挟万钧之势,猝然拍下! “——!!!” 几乎同时!破空之声自耳畔咆哮而来,凛冽、狂暴,如一声龙吟,裹挟着极刚猛霸道的滔天杀气! 在察觉这一股突袭而至的滔天杀意的一瞬间,方歌吟旋身避过自右侧骤然席来的乌光,鬓边长发为寒芒割破,他被逼不得不回防,推掌向来人! “轰——!!” 雷声滔天。 “砰——!!” 一声沉闷到极致的声响,轰然炸开!两人脚下所站的青石板寸寸裂开! 方歌吟瞳孔骤然紧缩!不仅是因为他看清了来人是谁,更因为她这一掌之中所蕴含的精纯内力,竟丝毫不逊于自己! “你才是,宋雁归。”他沉声道,语气肯定。不会错,这样惊人的内力,这个姗姗来迟的小丫头才是真正的宋雁归。 “废话!”宋雁归见对方已隐隐有所收势,声音冰冷,抬脚猛地飞踹向对方下腹! 方歌吟心神一凛,撤掌及时后退,以为她趁势要续攻而上,已做好了回击的准备。不妨对方却当他是个死人一般径直背身向他,伸手一把扶住那刚才假冒她之人。 青衣人潋滟虚弱的眸里倒映出她焚心般焦灼的神色,剧烈起伏的胸膛,还有扶着他尤在微颤发抖的冰冷指尖。 察觉到这一点,他染血的嘴角绽开一抹动人心魄的笑:遇敌从来沉着冷静的小混蛋,原来也会这般失了镇定。 他举起自己尚可自如活动的手,轻轻碰了碰她的脸,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歉意,还有一股执着到近乎执拗的温柔:“总算来了……不算晚。” 宋雁归紧抿着唇,闻言原本那些堵在嗓子里尚没能出口的质问和怒意全化作一道无奈的叹息,她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转身,拔出插在地上的血河剑。 目光如炬,冷冷看向站在不远处的白袍中年人,方歌吟注意到原本尤黯然沉寂的血河剑到了她手中,竟倏然嗡鸣不止,战意勃勃。 然后他听到宋雁归,真正的宋雁归,她抬眼,冷峻的眉眼里是说不出的嫌恶,不客气的高声斥骂: “方歌吟,天下第一,凭你也配?!” 暗处一些人赶到此地时,听到的便是这如石破天惊般的一句话。 ----------------------- 作者有话说:摄像机就位:准备开大。 第113章 何谓侠 雷声沉闷地滚过天际。 宋雁归话音刚落,气氛瞬间死寂地可怕。 方歌吟闻言却无暴怒之色,他只是微微愣住,脸上第一时间流露出的反应竟是恍惚。 不仅是他,暗处关注着这一切的各方势力一瞬间也纷纷以为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 方歌吟何许人也? 少时奇遇不断,身兼天羽门、大漠派和血河派三派掌门,同时也是萧秋水与卫悲回的武学传人。 江湖领袖,武道宗师,得天子亲封侯爵之位,承江湖百年武学道统,纵横江湖数十年未逢敌手。时人将他与“自在门”第一代掌门韦青青青等人并举,但韦青青青已辞世,因此放眼当今整个武林,论实力、名望、声誉,方歌吟都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人。 何况他正值壮年,正是春秋鼎盛之时。 别说是别人,就是方歌吟自己,也没想过眼前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年轻后辈,竟会敢当着他的面直呼他名讳,还发此狂悖不敬之言。 已有数十年没人敢当面和他这样说话。 是无知?还是无畏? 无知者无畏。 宋雁归是哪一种? 方歌吟不知道,但血河剑此时在宋雁归的手中,竟丝毫没有认回旧主之意。 她的双眸掩在碎发之下,没有回头,只轻声侧眸低问:“刚才还剩多少招?” 王怜花掰正脱臼的左臂,服了药以调息内伤,闻言扬眉浅笑,虚弱不堪的一个苍白的笑:“三十。” “三十。”宋雁归淡声重复了一遍,微微点头:“足够了。” “方歌吟,有心之人引你入京,无非是想借你之手对付我,若我们两败俱伤,更是正中陷阱。” 她目光犀利如剑:“宋某本无意和你动手,平白无故做什么要内讧起来为奸人利用?但你是非不分,不揍你一顿,你是不会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的。” 话语之间,以后辈身份,却将人人敬仰的方歌吟几乎贬得一文不名。 何其狂妄,何其自大。 方歌吟不怒反笑:“方某从不在乎虚名,只是你说我不配,莫非是自觉自己才配称天下第一?” 第122章 宋雁归冷笑,声如寒冰:“宋某志不在此,我说了,是你不配。不是还剩三十招么,请阁下不吝赐教!” “锵——!” 伴随一声清越龙吟,血河剑出鞘,剑光暴涨,一瞬压过漫天风雨! 青影已不在原地! 好快! “钉——!”金铁交鸣,震耳欲聋!金虹出鞘,直如划出天际一道虹光,于方寸之间与血河剑悍然对撞! 虎口一阵剧痛,方歌吟自双剑交击处,察觉一股沛然莫御的内力自剑身处疯狂涌入!与之相应的,是青衣剑客凛然冲天的战意! 且不论身处其中的方歌吟目光中流露一丝隐隐震动,暗处观察战局的一些人也为其战意催发,压制住周身隐隐不稳气息,和急欲动手的渴望! 上挑、横削、下劈、直切、斜断! 十招! 两剑相抵,最忌讳说话泄了内劲,可青衣剑客内力磅礴,此刻锋芒毕露,话如利刃:“你心里一定觉得很不服,或许尤觉得宋某猖狂无知,气急之下才对你诽谤中伤,是也不是?” “难道不是?”方歌吟冷笑,意态持重,看宋雁归如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小辈。 宋雁归目光定定,见他仍无知无觉,不由微微默然。 方歌吟袖手屈指弹出,是“一气贯日月”内劲催动下连发指镖! 宋雁归拧腰后退!泥浆飞溅处,脚跟急踏!动作间,青色衣摆“叱”一声裂开一道,她的左臂顷刻新添一条血色伤口! 血滴坠落,很快被雨水冲刷成一抹暗色。宋雁归却似感受不到痛意一般,声音在暴雨之中仍清越可辨,她淡淡道: “连自己的义子尚不能约束,你配别人称一声天下第一巨侠么?” 她竟然还敢在自己面前明目张胆地提及小看? 方歌吟目光一沉:“宋雁归,你的胆子很大。”激怒他,对她有什么好处? 宋雁归闻言忍不住鄙夷地笑,青衣身影在风雨中卓然挺拔:“你可知你的那个好义子,都做了些什么?” 方歌吟微顿,不由喟叹道:“我知小看的确行差踏错,犯下些错事。子不教父之过,我也本就有意罚他思过,力劝他改邪归正,也已对受他所行之恶以至不幸的苦主尽力补偿,照顾其余生。” 他顿了顿:“你刚才见我对你的朋友出手便要与我拼命,将心比心,你重伤小看至几欲致其毙命……” “少拿方应看那个败类和我的人相提并论!” 宋雁归没想过他这么糊涂不清,骤然扬声打断了方歌吟自以为语重心长的劝导。 生平第一次为人打断说话,方歌吟张口微讶,还来不及说什么,青衣剑客已经复又挥剑攻了上来! 急攻! 快攻! 猛攻! 她的剑看起来很慢、又很快!似攻、也带守!毫无破绽的剑法! 方歌吟心神隐隐一震,这是……萧秋水的“天下四大绝招”?! 不,不对,萧秋水的剑招分攻、守、快、慢四招,可宋雁归的这一剑,分明融攻、守、快、慢四意必于一技之内! 剑势若雷霆万钧! 方歌吟严阵以待,他心知眼前这个青衣剑客乃自己平生罕遇之强敌,自青年艺成之后,他已有许多年没有如今天一般感受到如此迫近的威胁。 来自强敌的威胁。 他凝神催掌,一掌轻飘飘拍出,掌风所及之处,漫天风雨竟被硬生生排开,又好似融于掌风之中,充沛浑厚如滔滔江水,畅愉无尽,夹杂着激流毁山断石之势! “龙门神功。”暗处旁观这一场大战的人中,有一个峨冠博带,仪容考究,须发灰白之人。 他的身后虽还站着几个人,只但凡目光停留在其身上,就不会再去注意他身后之人,只因他的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年纪看起来虽长,但煞气凛然,显出天神般的威严,显然是领头之人。 这个人,另一处坐在轮椅中的白衣青年一眼便认了出来。算起来此人若非效力于蔡京,他们本应该尊称对方一声师伯。 “老四大名捕”之一,诸葛神侯的师弟,“自在门”元十三限。 白衣青年自然也认出了方歌吟劲力所发的这一掌,他所学驳杂,耐心朝一旁冷眼观战,实则隐隐心系青衣人安危的师弟解释道: “这是血河派掌门,‘血踪万里’卫悲回根据龙门急流中的水性自创的一门内功心法。是将自己身体之力,与流水中的无形巨力融为一体,让功力自由出入气海腹中,得以生发无限威力的绝顶功法。” 抱剑而立的青年闻言剑眉微蹙,眉宇间划过一抹不易觉察的忧色:“她能接住这一掌吗?” 白衣青年摇头不语,抬眸看向场上激战的双方。 青衣剑客不退反进,整个人身形一矮,竟直直避过掌风,自唯一一处空隙中钻了过去!血河剑反手上撩,一道冷冽剑光直取方歌吟肋下! 攻其必救! 方歌吟冷哼一声,手掌变拍为一拂、一按,掌风挥出,雨落更急,他此招占尽天时地利,后劲直如排山倒海! “嘭——!” 血河剑几乎承受不住这股巨力要脱手而出,宋雁归握剑的右手虎口崩裂开来,鲜血沁出,剑光黯淡,一如剑意衰微。 衰微,但没有断绝! 凌空倒悬,换手剑,破势、再刺!整个人似化作一缕剑芒,剑意再次暴涨! 血河剑侵身半寸! 方歌吟骤然失色,金虹剑划开半轮弧光!一掌拍出,同时足下轻点,瞬息之间使出自创的轻功身法后撤,急撤十余丈! “好一个宋雁归,竟然逼得方歌吟使出了‘万古云霄一羽毛’。”冠古服的元十三限捋须低叹,眼里终于也被激出几分真切的欣赏和战意。 早知道就该早点动身,也不至于被方歌吟抢了先。 “啪嗒——” 是血滴落水中的声音。方歌吟一手捂着腰腹处,指间渗出血迹,伤口不深,但的的确确是受了伤。 不是用暗器,是正面对敌被人所伤。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 可对方也硬生生受了自己一掌,而她的伤只会比自己更重。方歌吟举目望去—— 宋雁归整个人受自己刚才那一掌巨力所拂横飞出去,狠狠撞在被雨水淹没根部的巨木之上! 轰然一声,伴随着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她整个人委顿在树下,喷出一口血,血河剑亦“哐当”坠地落在她脚边,发出一声铮然哀鸣! 王怜花见状瞳孔骤然紧缩,更糟糕的是,眼见宋雁归落入劣势,暗中窥伺的其中几方势力骤然暴起发难! “不应”出鞘,携炫目光华,直取倒地不起的青衣人眉心要害! “雷损!”王怜花暗暗咬牙,与同样在一旁观战伺机而动的孙青霞对视一眼,两人同时动了! 急掠!却不是朝同一个方向而去!孙青霞一路纵剑如急电寒光,直抵不应刀的杀招,另一道青影去的方向,却是刚才雷损藏身之处! 雷损见状脸色骤变!不仅是他,场上的方歌吟脸色也变了! 雷损的藏身之处有什么?或者说,有谁? 那是一个香衣女子,看起来不过碧玉年华,清丽脱俗,秀美绝伦,更难得自带一股清气,是遇雪尤清,经霜更艳的风致。 她盈盈举目,临敌于千钧一发,眼里无畏无惧。 雷损的脸色又变了,他已自孙青霞的一路朝天剑下被逼退三尺,皆因“不应”是一把魔刀,而他尚无法完全掌控这把刀! 但这一回他脸上原本的担忧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笑,是一切尽在掌握的,得意的笑! 因为他看到那一道直朝纯儿掠去的人影,虽击退了护卫在纯儿身侧的诸多堂中弟子,却堪堪在离纯儿只一尺之距时为人所阻! 那是一个一身锦衣,眉目温和洒脱的中年男子,一个已有十数年未曾现身汴京的传奇,岭南老字号温家的三大供奉之一,“洛阳王”温晚! 他阻在王怜花面前,致使本就是强弩之末的青衣人无法直取雷纯。 王怜花目光凛凛,扇中机括全发,遮掩了指尖发出的五蕴五色弹丸,温晚挥袖接住五中其四,却仍有一枚漏网,自身前“噗”地一声爆开,是毒烟。 融于水的毒烟,温晚眉心微微一跳,护着雷纯急退,只因毒烟遇水竟呈深紫,蔓延的速度比之风中更快!他暗暗惊叹,此人于机关、暗器和毒术的造诣,唐门、班家和温家之中少有人及! 但可惜,他此番遇到的对手是自己,岭南老字号温家精于用毒,王怜花此毒虽极诡极妙,却还无法难倒温晚。 毒之一道,受环境和距离所制,深紫蔓延数十丈,终于到了极限距离,无声无息地自积水中沉底。 然而,就在温晚心头微松的下一秒—— “轰——!”有什么东西自他脚下轰然炸开! 弹丸包裹之下竟是火器! 这人竟还精通江南霹雳堂的火器制造之术! 第123章 “温伯伯!”雷纯眼见温晚为护自己,虽勉力避得及时,但血色已染红一侧裤脚,不由失声疾呼! 不得不说,王怜花的这一招围魏救赵精准踩在了在场几方势力的死穴。牵制雷纯,就能牵制六分半堂和迷天盟! “小心!”出声示警的是一个陌生男声! 王怜花不必回头便知,身后,是一掌袭来的方歌吟!眼前的温晚亦攻来! 腹背受敌! 方歌吟竟也要救雷纯! 孙青霞要去救已不及!不应刀已至!他无暇分心,唯有全力格挡! 王怜花力竭,身前温晚的出招却为突袭而至的一道寒芒所截。是暗器。 温晚认出了这暗器的主人,他遥遥看向不远处坐在轮椅中沉静冷淡的白衣青年,身形微微一顿,默然收手。 即便如此,王怜花亦避不开身后方歌吟全力的一击!刚才伤温晚,是他最后一搏。 可是不甘心啊……好不容易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不甘心。 “宋雁归……”他满心都是某个青色身影,低语喃喃一如温柔叹息。 杀气逼人的掌风已至,直令人头皮发麻,寒毛倒竖。 他可能只能陪她到这里了…… “锃——!” 掌风临身而不至! 一道身影挡在了王怜花身前,接下了这一掌! 方歌吟,还有在场所有人无不倏然变色! 是宋雁归,青衣猎猎,如战旗,似刀戟。 是几乎所有人都认定已经于刚才一战中,彻底失去战力的宋雁归。 没人看清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似鬼魅一般,可每个人都认得出她左手中的刀。 不应刀。 雷损的刀什么时候到了她手里? 没有人看清,雷损甚至是在被夺刀的下一秒才反应过来。 他想骂人。 孙青霞见势抖转,放声大笑,急进!雷损既已失刀,唯有恨声咬牙掐诀,密宗快慢九字诀! “左手刀。”刚才阻止了手下一众人同雷损一起趁势偷袭的元十三限更后悔了,倒不是后悔没有偷袭,他虽投靠蔡京,但生平最不齿偷袭,在宋雁归眼看已经无力再战时出手伤人这样的事,他不屑去做。 他后悔的还是之前心中所想之事。 他真该早点来的。 相比右手剑,这宋雁归真正所长的,分明是左手刀! 方歌吟心神巨震,他目光复杂地看向眼前的青衣青年,心底有深沉的惊叹,亦有不解、不满。 不解于她刚才是如何接了自己的一掌而面不改色,不满于她对小看痛下杀手且毫无悔意。 至于宋雁归,宋雁归压了压喉咙口喷薄欲出的一堆脏话,仰头长叹一口气,看向脸色分外难看的方歌吟,摇头道: “我总算知道方应看行事为什么敢如此肆无忌惮。”她目光中流露出一丝讥嘲:“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人悦之,自以为是。德之贼也。” “方歌吟,你刚说什么?你说你会尽力弥补苦主。” “你认识乔玉凤和她父亲么?你认识李皇芳和李文华兄弟么?你知道神通侯府死了多少婢女?你知道边关有多少将士因为他通金而无端惨死?” 方歌吟不语,但宋雁归见他神色震动,至少确认了一件事:“你知道,至少前三件事你都知道。” 被方应看掳去玷污而至疯癫的乔玉凤,因他一句告状就被下令处死的李皇芳一家,和因受到兄长牵连还在街上挑粪为生的李文华,还有那些埋骨神通侯府花园中无处伸冤的无辜女子……他都知道。 宋雁归大笑,笑声尖锐如芒: “你既然知道,凭什么以为你那一点杯水车薪的补偿就足以偿还这些血债?” 她啐出一口血沫,历数完方应看的条条罪状,不再废话,声若风雷,挥刀攻上! 不应刀在她手中如臂使指,刀势密不透风,遍布杀机,方歌吟急退,宋雁归那一番话令他神思浮动,可他来不及分神,她已又攻了上来。 也是在这接招拆招之间,在场众人终于也都发现了一个事实。 一个要命的事实。 宋雁归此人,刀法比剑法更诡谲出奇,神鬼莫测! 她整个人就是一把刀! 是天地之间无双绝世的一把奇刀! 还有她的眼睛,那分明是人的眼睛,却似乎凝结了某种超出凡世的先天死意! 不应刀比任何时候都更像一把,魔刀。 还剩一招! 青影自九霄碧落,引雷直下! 刀可斩天! …… 距离方歌吟的喉咙半寸之距,不应刀悬停,风烟散净,雨落无声,刀身散发出灼灼光华,一如青天洗练后的飘渺白云。 那是生意内劲所催化的结果,先天死意让她可以驾驭不应刀,后天生意又使她可以转化刀中魔意。 “谁也没有资格替苦主决定要不要原谅。”宋雁归淡*淡开口:“你当然可以不原谅我伤了方应看,凡事都有代价。但烦请就此收起你的假仁假义。他一日还能作恶,便一日有人身死,而他之所以敢、之所以能,无不是因为你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巨侠,给了他逞凶作恶的底气。” 她长呼一口气,握紧手中长刀,声声直刺方歌吟内心:“方大侠,你真的知道,什么是侠么?” “包庇行凶,是为不仁。滥用私权,是为不义。知而不行,是为不诚。” “君子论迹不论心。是以,我说你不配。” “非是指武功,是说你人不行。”她收刀,倏尔轻笑,恢复了某种平静的神色,将刀背扛在肩上,风吹动额前长发,一如长空万里,雨过天青:“当然,你也看到了……” “论武功,宋某我也比你厉害。” “三十招已过,是你输了。”她开口,一锤定音。 方歌吟沉默,他自诩年少多奇遇,一路顺风顺水跻身高位,中年悟道,功法冠绝武林未逢敌手。可宋雁归…… 璞玉顽石,简直是一个为武道所生的人。而她所指,何尝不也是戳破了他纵子行凶的伪善面具。 他长叹一口气,微微阖目,心中汗颜,面色颓然: “我输了。” 伴随方歌吟的这一声认输,明处暗里,一阵骚动。 有什么既定了数十年的事实,就在方歌吟的这一声承认中,悄然变了…… 方歌吟离开了。 元十三限心痒难耐,他毕生所求不过建功立业和武道极致。他不愿再等下次机会,决意要和这姓宋的立刻比上一比。 用他的忍辱神功、伤心小箭和山字经! “小丫头……”他自暗处跨步上前,且刚出声开口,宋雁归却忽地蹙眉捂住胸口,以刀拄地,喷出一口污血! 在场人中,王怜花和温晚最先反应过来! 她这是中毒了! 是谁、于何时下的毒? 宋雁归忽然想到今日此前于田埂旁见到的白衣青年。 “是他……” 她眼前明明灭灭,眼角余光却分明见到六分半堂和蔡京的人已逐渐合拢,试图包围此处…… ----------------------- 作者有话说:方应看的劣迹和方歌吟对他的纵容(包括善后)详见说英雄系列《天下无敌》。整本书主要讲了方应看怎么坑死他义父的,某种程度上方歌吟也是咎由自取。 方歌吟原书就是一路奇遇各种传功堆砌起来的一个大侠,内核是虚弱的;温晚这个人跟方本质区别也不大,看他小说中明知六分半堂依附蔡京还派人去帮雷纯就可以知道他是个什么样人了。 有方歌吟对方应看作恶的态度作为对照,再来看《倚天屠龙记》里武当是怎么对宋青书的,还有他最后被一掌打死的结局。可以大胆地说宋青书如果生在温书真是大概率啥事没有,就这作恶程度属实小巫见大巫了。 “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人悦之,自以为是。德之贼也。”大致出自《论语阳货》,是孔子批判没有原则的伪善者的。 嗯哼,大长章!(叉腰) 第114章 败局 “师父,听说你把赵老头的那两只锦雀给放跑了?” 七八岁大的青衣小童一脸笑嘻嘻地趴在穿一身葛布粗衣的高大男子背上,一手揪着对方胡子,一手啃着烧饼含糊道。 “嘶,臭丫头赶紧松手。” 男子上手解救自己的胡子,身躯微晃,背上的小童刺溜滑了下去,凌空一个鹞子翻身站定在半人高的木桩,金鸡独立。 “嘿,你就说为师这么做你解不解气吧。”男子叉着腰,声音粗放,语气得意。 “大快人心!师父不愧是这个!”青衣小童竖起大拇指,扬着笑脸大声夸道。 男子哈哈大笑,片刻走上前,提溜着她的领子将人放到地上,他蹲下身子,视线与青衣小童平齐,声音难得语重心长: “可是阿归,山下有的是精于用毒的高手,他们可不会像你赵师叔一样,见你是个孩子就对你手下留情。” 第124章 “那等我长高长大不就好了?”青衣小童咽下最后一烧饼,鼓着腮帮子理所当然道。 “可他们也不会因为你变成大人了就对你心慈手软。咳咳,所以你看啊,山下危机四伏,为师和你赵师叔还有大师姐商量觉得,你还是乖乖留……” “师父,我是一定要下山的。”青衣小童平日懒散捣蛋,此刻稚嫩的眉宇流露出难得的坚定。 男子闻言沉默了下去。良久,在习习的晚风里,温暖的掌心落在青衣小童的发顶,还有一个堪称无奈的笑: “那阿归就得……比那些人更毒才行。至少,要学会识别一些基本的毒。” “我不要。”青衣小童双手背在脑后,大剌剌道:“我才不要跟赵老头学那些破玩意儿。哎哟!” 她捂着脑袋吃了一个暴栗,然后在她抗议的哇哇乱叫里,被男子冷酷无情地提溜去了赵无极的草堂,强制学习基本的医毒之理。 至于被迫收了个半徒的赵无极,他严重怀疑,宋辞其实只是被烦到无可奈何,才将宋雁归这个捣蛋鬼丢给自己带的。 可她到底没有真的好好学,除了最开始的一段时间,后来每天都在赵无极暴怒举起的拂尘里满屋乱窜,还被强塞着吃了一些怪味药丸。 梦境里的回忆温暖又真实,散发着干草松软清冽的香气。 等等……香气?她鼻翼微动,猛地睁开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轻纱质地的床顶,身下是软硬适中的床榻,身上盖着薄薄一层被褥。 至于香气的来源……是桌案上的薰笼里散发出雪松的清香,倒挺叫人心神放松的。 要不是这薰笼和明显平稳的地面,她差点以为自己这是回到了楚留香的船上。 不是六分半堂,不是蔡京府邸,也不是刑部大牢。醒来后所见的这一切比她预想的要好上太多了。 所以问题来了,这是哪儿? “吱呀——”房门自外推开,光线洒落一地,她微微眯起双眼适应了一会儿日光,这才看清进来之人。 “哟,无情大捕头早啊。”宋雁归的脸上漾起笑意,熟稔地打起招呼。 “午正,不早了。”白衣青年推着轮椅款款而至榻边,素手探出袖口,宋雁归眨了眨眼,颇上道地撸起袖子,手腕朝上平伸过去。 无情替她搭脉的功夫,剑僮也已经布好了菜。 “你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无情收手。 宋雁归闻言微讶:“不对吧,我记得我中了毒。狄飞惊既然有机会给我下毒,没道理下那么轻才对。” 无情微微一笑:“蔡京给六分半堂的毒自然是奔着要你命的目的去的,你当时中毒的情况也的确看似极为凶险。” “但是?”宋雁归直觉这里似乎该有一个转折。 “但是,狄飞惊也不傻,六分半堂依附于蔡京,他当然不能公然违抗蔡京的命令,但他却也不打算弄到不死不休的局面。那样对如今的六分半堂并没有好处。” 毕竟蔡京不需要考虑之后的事,可六分半堂还需要考虑在此事中按兵不动,力量丝毫不受折损的金风细雨楼。 蔡京这个局,是将六分半堂做了马前卒。那几乎是一个针对宋雁归所设的必胜之局,最好的结果是宋雁归和方歌吟同归于尽,但如果万一方歌吟没有对宋雁归痛下杀手,也还有毒发身亡、然后被乱刀砍死的结局等着她。 说到底,蔡京还是更想让宋雁归死。 谁也没有料到宋雁归竟然打败了方歌吟,虽说她还是如所料一般毒发,但后来还发生了一些蔡京此前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变故。 “所以是狄飞惊减轻了下毒的分量。”宋雁归以拳抵掌,自信抢答。 无情微顿了顿,忍不住摇头失笑:“算是吧。只是以蔡京的为人,当时那样的情况他给狄飞惊的毒应当无所谓份量,倘若你中了那毒,必然药石罔医。” “所以我猜,狄飞惊根本没用蔡京给他的毒,而是换了另一种。” 看起来中毒的情势同样凶猛如虎,实际并不难解、毒性并不凶猛的一种毒。 “可我为什么会在神侯府?”她疑惑道:“王……宋先生呢?还有孙青霞,他们现在人在何处?” 这回轮到无情微微怔住:“你不记得了?” “……我应该记得什么?” 无情看她一脸茫然,微微沉吟:“这样说来,大抵是那毒性特殊的缘故。”让她失去了一些毒发后短时间内的记忆。 见她目光虽平静,眉宇间却隐隐流露出焦急之色,想到当时局面之险峻,无情轻叹了口气。 兄台您倒是说啊……宋雁归被他这口气吊得不上不下,恨不得上去摇他的衣领。 无情扬眉浅笑,笑容如碎玉熔金,俊美的容颜流露难得狡黠的神色,只有这时候,旁人才会记起一贯稳重沉静、智计无双的无情大捕头,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 “这件事,要从你中毒几近昏迷那时说起。当时……” —————— 当时,风雨停息。 方歌吟虽已离开,但宋雁归要面对的危机却远未解除。 在看到蔡京的人和六分半堂朝毒发的青衣剑客包围的几乎同时,孙青霞纵剑急扫,摆脱了雷损急掠向她。 王怜花离得本就更近,他揽住几近昏迷的她,掰开她的嘴将清心解毒丸送了进去。 一青一白两道身影,护在她身侧。 可他们所面对的,是元十三限带领的蔡京部属,还有虎视眈眈的六分半堂。 敌众我寡,肉眼可见的败局。 王怜花受得伤比她更重。可他拥着她,甚至在向她输送内力,再这样下去,她还没死他就要没命了。 宋雁归咬破舌尖,骤然袭来的疼痛让她恢复灵台片刻清明。她忍痛打断王怜花的动作,内力反噬,他本就苍白如纸的面色更不堪其力,几乎是立刻昏迷了过去。 “你带他走。”这句话,她是对孙青霞说的。她要他带着已无力再战的王怜花先撤离此地。 “不行!”孙青霞冷声拒绝,他举剑向前,咬牙道:“让我这时候丢下你,做不到。” “你救他,就是救我。”宋雁归勉力拄刀起身,不应刀在她手中嗡嗡铮鸣,她来不及擦拭脸上的血污,另一手轻扬,血河剑霍然而至她手中。 血河不应,从来没有人可以同时驾驭两把神兵。 可她是宋雁归。 踏前一步,身上战意凛然不可侵。 “走!”她厉声喝道。 孙青霞默然失语,他架起已不省人事的王怜花,目光定定落在那道青衣背影:第二次,这是第二次了。上一次是刑部大牢外她要他带着长孙飞虹先行离开,这一次也是如此。 可这一次,小骗子,这一次,你可不可以等我一次。 白衣剑客负着王怜花离开的时候,元十三限冷眼瞧着,没下令叫部属趁势追击,但总有那么几个想不开要争功找死的,却是死在了一柄轻薄的剑下。 元十三限举目望去,两道一黑一白的身影缓缓行出。他眉头微皱: “怎么?诸葛正我就派了你们两个小的过来?”他轻蔑一笑:“就凭你们两个,也敢不自量力跟老夫抢人?” 坐在轮椅中的无情抬眸,淡淡道:“狄秦将军的案子尚待审,宋雁归作为涉案之人在此事中有何牵连尚无定论,理应由六扇门先行带回候审。” “此事皇上已交由蔡相去办,无情大捕头莫不是欺我等无知?”说话的是蔡京麾下的一名将官。 “既如此,请拿出圣上的旨意。” “那是圣上的密旨口谕!” “既无凭据,焉知你不是在假传旨意?” “你!” 元十三限冷笑,抬手喝止了身后叫嚣之人。他已看出无情是算准了他们并无手谕,决意要与他们抢人。且不说他们有无手谕,即使有,对方也还有皇帝赐予可先斩后奏的“平乱玦”没拿出来。 但是即使他们不动手,他身后一些江湖人也不会放过这难得可以杀死宋雁归的机会。金风细雨楼没来,仅凭无情和冷血两个人,还不是那么多江湖高手、还有六分半堂他们的对手。 无情大概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此刻正在竭力争取时间。 为一早便进宫面圣的世叔争取时间。 可雷损不打算再让此事拖延下去,他此行带上的尽是六分半堂的精锐,更何况眼下,他的不应刀还在宋雁归手里。 夺刀如杀人。 他本只意在掠阵,不打算亲自动手的。 现在有温晚护着纯儿,他可以放手取刀夺命。至于她身边的冷血,自有雷动天可以对付。 看着强自支撑摇摇欲坠的青衣人,雷损似乎已经提前看到对方毙命于自己掌下的画面。 他双掌交叠,指节弯曲变幻,曲直伸合间,密宗快慢九字诀杀气冲天! 宋雁归受死! 掌诀临身不足半尺! 第125章 “嗤!”空中发出一声撕裂的爆鸣! 印诀猛然撞上一股无形的剑气,雷损的目光第一次露出惊诧之色! 那是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迷天盟,关七。 他这又是在干什么?! 第115章 无解 “关七……不是说他早就疯了吗?” 人群窃窃私语。 距离关七和雷阵雨那一战,过去尚不足二十载。 廿载光阴,江湖风雨轮回。然如今廿载未至。 雷损、关七、温晚都是在大约二十年前于江湖中崭露头角,叱咤一方而至今日的风云人物。 “关兄,你这是何意?” 雷损心底微微发沉,直觉有什么脱离了自己的掌控。脸上虽然在笑,笑意却不达眼底。 不止是雷损,关七骤然发难,蔡京麾下那些原本蠢蠢欲动的江湖人也因这突然的变故纷纷踟蹰不前,如果只是六扇门的无情和冷血,他们凭着人多势众还可放手一搏,但若是加上迷天盟…… 在关七出手之前,众人只以为迷天盟的立场与他们别无不同,都是要置宋雁归于死地。 雷损眼角余光注意到关七身后,宋雁归强撑着没昏死过去,手里还握着不应刀,半跪在地上,气息微弱。 不应刀。他拢在袖中的手不由攥紧,面上却微微一笑: “说来还没谢过关兄,若非你将宋雁归的行踪告诉了我等,要找到此贼所藏之地,想来也不能如此顺利。” 上兵伐谋,攻心为上。 雷损这番话表面上是道谢,实则是趁宋雁归人尚且清醒,撕开了她与迷天盟之间脆弱不堪的联盟之表象,将关七出卖她行踪一事一语道破。 百试不爽的离间计。让宋雁归认定是关七故意将她出卖,也让迷天盟乃至江湖中人都知晓关七的这番不光彩作为。 没有人会去深究,关七是在何种情形下,向六分半堂的谁人透露了此事。 果不其然,此话一出,气氛瞬间微妙起来。 至于身为当事人的宋雁归,她垂着头,看不清神色。 一旁的无情垂眸不语,嘴角微弯,一个冷淡不屑的轻笑。这位雷总堂主的心思不可谓不深、不毒,只是……机关算尽之人,也未必一切真尽如所愿。 关七闻言却只淡淡瞟了雷损一眼,又似乎并不在看他,他的目光遥遥划过神情复杂的温晚,落在他身后垂着眸,一时叫人看不清神色的雷纯。 他忽地一笑,收回目光,幽幽开口,一字一句道: “要杀宋雁归……”他负手而立,周身一瞬间剑气暴涨,长风猎猎,衣袂翻飞:“先过我这一关。” 一片哗然。 众人一时看不明白关七的立场。说他帮宋雁归,可是他出卖了对方的行踪,此前也始终没有出手帮忙;但说他要置其于死地,现在他却公然阻止了其他人对宋雁归动手。 不,不是关七一个人。 是迷天盟。 一贯以面具示人,除了关七之外的另外四位迷天圣主,不知何时已如鬼魅一般介入战局,带领手下迷天盟弟子与六分半堂和蔡京部下呈犄角之势,分庭抗礼。 …… “照这么说,是关七和迷天盟出手救了我?”宋雁归听到此处,放下手中食箸,挠头鼓着腮帮含糊问道。 “是,也不是。”无情抿了口茶,润了润喉,悠悠答道。 “……”怎么没人告诉过她,这位无情大捕头比她还爱卖关子。 “你可知蔡京派来的人中为首的那个是谁?” “不知道耶~”见鬼我怎么可能认识。 宋雁归故意捏着嗓子眨眼一脸天真无赖,心里白眼翻上天。 “咳咳咳。”无情见她这副做派不由失笑,掩唇清了清嗓子道:“是元十三限。” “我听过这个名字。”宋雁归敛容正色,摩挲着下巴微微沉吟:“之前听狄飞惊提过,押送狄将军入京的人中有一个人,外号天下第七,他的师父好像就叫这个名字。” “不错。”无情微微颔首:“元十三限是世叔的师弟,亦是老四大名捕之一……别这么看我,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可什么都没想。”宋雁归笑:“歹竹出好笋,反之亦然嘛。” 无情轻叹道:“此人于功名仕途时运不济,加之心性狭隘,越走越偏,终至与蔡京为伍。” 他顿了顿道:“但我要说的是,此人武功高绝不在世叔之下。因此当时若只有迷天盟和关七出面,我和冷血师弟也绝难如此顺利将你带回神侯府。” “是诸葛神侯。”宋雁归冷不丁道。 “是。”她比他想象得要更敏锐一些。 就在元十三限行将发难之际,世叔及时带来了皇帝赵佶的手谕,圣上允准将狄秦叛国通辽一案全权移交六扇门审理。 故而作为和此案有所牵扯的宋雁归,自然也只能由六扇门带回。何况,诸葛正我都亲自来了,没人敢在他手底下抢人。 元十三限纵使想抢,也得师出有名才行。 “哇——”宋雁归仰头长叹一口气,忍不住感叹道:“我可真是意外地抢手啊!” “抢手”这个词是这样用的吗? 无情轻笑,继而道:“至于孙青霞和那位宋先生,我以为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他们可能的去处。” 宋雁归微微愣神,她想了想,低低一笑:“关七既然能出手救我,就一定会安排人护送他们平安离开。” 提起关七,她的语气分外平静,眼底毫无怨怼之色。 她难道一点都不怨恨对方出卖她的行踪据点而使她置于险境吗? 无情这么想着,径直问出口道。是好奇,也是试探。 “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应当不是故意的,雷损的养女雷纯,很可能是他的亲生女儿。”她淡淡解释道:“他对温小白一往情深,得知雷纯很可能是他和温小白的女儿后,抛下一切孤身一人南下去了杭州找她。” 她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又谈过些什么,但他一定无意间将她的许多事告诉了对方——或许是在对方假作好奇的小女儿态下。 在关七眼里,雷纯是他失散了十多年,根骨奇弱,和温小白一样秉性善良纯白无瑕,急需生父给予关爱,倾心照顾的孩子。 可事实证明,雷纯绝非他以为的禁不住风雨的菟丝花,她毕竟是雷损养大的孩子,是六分半堂的少主,即使因为身体原因天生无法习武,但心计卓绝,玩弄人心之手段娴熟不亚于雷损。 同时对关七这个生父,以及从未谋面过的母亲并无多少孺慕之情。 “哈,他活该。”宋雁归拊掌大笑,缓了缓,摇头叹道:“我早就奉劝过他叫他别太自信。只是没想到,这教训不是落在他头上,反倒是我遭了殃。” 她自己受不受伤是其次,叫王怜花受了重伤才叫她警醒。说起来也不知道他的伤现在怎么样了…… 他们此刻会在金风细雨楼么?楼里有树大夫,那里也足够安全。还有不知道现在人在何处的温趣,他的医术也很好。还有戚少商和楚相玉,王怜花安排他们去了哪里? “还有一事。”无情开口打断了她的思绪:“除了你,还有一个人此刻也在神侯府中。” 这一次他没再卖关子:“迷天盟二圣主闵进自雁门关回返的时候,恰巧救了此人。” 他迎上宋雁归一脸疑惑的目光,缓缓解释:“此人穿着甲胄,在被闵进救下之前,独他一人拼死护着狄将军,才叫狄将军没有死于刺杀。” “你昏迷已有两日,此人眼下正在府上,他说他手中有一份或可证明狄将军清白的证据,但他点名要见你。他的原话是:‘汴京城中无人可信,陈某只信宋雁归。’” —————— 无情带她去见了那名重要的证人,刚回到京中不久的铁手也在,很显然,他和追命没能顺利找到楚相玉的下落。 宋雁归见到陈斩槐的时候,恍惚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距离雁门关的那一次相见仅隔数月,可眼前的汉子肉眼可见筋骨锤炼,气度肃杀非常。当日的绿林好汉,如今已是十足的铁血军人之姿。 宋雁归目光一凝,注意到他左半边衣袖垂在一边,紧紧贴在身侧,空落落的。她面上不显,眉目依旧温和高兴,笑道: “陈兄,好久不见。” 陈斩槐闻声抬眸,见宋雁归揣着手,一如初见模样,见到她,他恍惚觉得回到了那个对方大剌剌决定跑去找狄将军请教时局的夜里,她似乎也如今日这般随意从容的样子,只内里比谁都坚定。 想到狄将军……陈斩槐心里一阵刺痛,连带着脸上的笑意也显出几分苦涩,忽觉肩上被人轻轻按了按,某人挠了挠耳朵,平淡的动作里带了一丝安抚的意味。 之后的事变得顺理成章。 铁手仔细收好证物,还有一份雁门关万千军民写就,愿意以性命为凭,证明狄秦清白无辜的血书。他郑重向陈斩槐承诺:神侯府一定会还忠良一个清白,不使百姓寒心。 第126章 无情注意到,一旁的宋雁归闻言只沉默不语,和陈斩槐听闻铁手表态后的动容相比,她的脸上几乎无波无澜。 “二师弟为人至诚,他愿意这样承诺,就一定会尽全力去做。” 离开陈斩槐休息的地方,无情的侧颜在日辉下显出苍白玉秀,比之初见时的拒人千里,此刻的白衣青年气质温和宁静,只是敏感多思的青年不愿意宋雁归误会铁手的为人。 “我知道。”宋雁归笑,她双手负在脑后,仰头望天,无垠天色落在她眼里,她轻轻叹息,轻声道: “我只是想起自己少时长在山中,年纪太小也不爱打扫,屋中偶有一次发现蜚蠊,心中很不以为意,只想着打杀了眼前这一只便可了事。” “是师姐恰好经过,见我草草了事,也不多说什么,只领了我去衣橱里看,才发现屋子里的蜚蠊早就不知繁衍了多少只了。” “师姐跟我说,蜚蠊这种虫子,只要在屋中发现了一只,那暗处一定有很多它的子子孙孙了。” 而要消除蜚蠊,即使是师从赵师叔,精通医毒之道的师姐,也是花了很久、想了很多法子,耗费许多精力才将其彻底消灭。 赵佶就像那只最大的蜚蠊,蔡京是次大的一只,君臣沆瀣一气,救人的速度哪里赶得上害人的速度。今天是狄秦,明天又会是谁?即使诸葛正我有心力挽狂澜,但上位者如此,他又能支撑多久? 无情听着这番话,默然不语,掩在袖中的手微微蜷缩。他知道宋雁归的担忧是对的。 “对了,我可以出神侯府么?”宋雁归举起一根手指在眼前微晃,丝毫没觉得自己的话题转换过于突兀,情绪起伏过于……见鬼,宋雁归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得? 尚沉湎在刚才五味杂陈情绪中的无情忍不住默默吐槽,只对着宋雁归的提议,拒绝的话已经到了嘴边,又似突然想到什么,无奈叹了口气,妥协道: “别叫人发现你的行踪,子时之前必须回来。” “好。一言为定。”宋雁归痛快应好。 至于她要去什么地方,无情能猜出大概:十有八九是要去见那位宋先生。 —————— 金风细雨楼。 树大夫替重伤的楼中客人施完针离开的时候,遥遥看到自重重叠叠的屋脊间倏忽闪过,一道青影如履平地,以一种快得肉眼几乎无法捕捉的速度,猛然蹿到自己面前,差点吓掉他半条老命。 ----------------------- 作者有话说:蜚蠊就是小强(在古代的称呼)。 第116章 许诺 受惊之下,树大夫一时几乎站不稳,整个人朝后仰去,青衣人朝前跨出半步,及时伸手扶了一把。 “抱歉抱歉,我赶时间,非故意要吓您。”青衣人挠了挠头,言笑晏晏,目光湛然若星。 树大夫没见过眼前这个人,但看此人轻车熟路的模样,显然不是第一次来楼里。这样不爱走寻常路,深夜避人耳目来此,且武功卓绝的客人……他大概知道她是谁了。 “宋雁归?” “是我。”她笑着点头承认,她见老者手提药箱,心知眼前这位应当就是常年为苏梦枕诊治的名医树大夫,遂直接问道:“屋里的人是我朋友,敢问前辈,他怎么样了?” 树大夫目光微微一动,也不问她身为嫌犯怎么敢深夜来此,又是如何不惊动楼中之人,汴京城中的消息一向传得很快,两日前她与方歌吟的那一战,不仅吸引了京城诸多势力到场,其结果也在当日就传遍了整个汴京,乃至朝堂之上,天子赵佶都听说了宋雁归这个名字。 打败了天下第一方歌吟的人,天地之大难道不是任她来去?谁又能真的关得住她?只是木秀于林,对于眼前之人而言,焉知是祸是福? 可树大夫是个医者,他才不关心谁是天下第一:“手伸出来。” 宋雁归闻言一边笑嘻嘻应“好”,一边手腕朝上乖觉地伸了过去。 树大夫见状不由满意地轻捋胡须微微颔首,身为医者谁不喜欢态度端正,愿意积极配合治疗的病人,像苏梦枕那样不令人省心的病人多来几个都夭寿。 好在宋雁归属于前者。 此时的树大夫并不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美妙的误会。 脉象冲和平缓,气息如渊如岳。看来最近几日京中说她于那一战之后,终至中毒一病不起的传闻不实。至于屋中之人…… 树大夫抬眼见她满脸真诚乖觉,目光却频频往里瞟,心下轻叹:“你放心,屋里的那位宋先生送来时伤得虽重,但好在送来得还算及时,只需静心好好调养,其余的并无大碍。” “多谢。”宋雁归闻言,眼底的笑意真切了几分,朝面前之人长揖致谢。 山中万籁寂寂,晚风漫卷而过,吹走白昼的闷沉昏热。 青衣人驻足房门前,屋中灯火昏黄,隐隐透出一股浓重的药味。她心中不知怎的忽然涌起一阵情怯,摇了摇头,悄无声息地推门而入。 分明是仲夏,屋子里却烧着炭火,窗棂掀起一角,也冲淡了屋子里除了炭火之外的其余味道,那是混杂在药味里一丝极淡的血腥气,在暖热的空气里丝丝缕缕,残留在鼻尖萦绕不去。 屏风背后的床榻上,半披着绯色外裳的男子如墨长发微散,素白中衣下隐隐露出肩头缠绕的厚厚绷带,因失血而显得分外苍白的脸颊上,就连唇色都显得比往常浅淡许多。他半曲的膝上枕着一卷书,指下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整个人透出一股慵懒到骨子里的倦意。 灯台中的烛火被开门时带动的风推得微微晃动了几下,翻书的指尖跟着微微一顿,男子抬眸,目光落在绕过屏风,缓步走近的青衣人身上。 “算算时间,我想你也该来了。”他合上书,声音还带着些受伤后的虚弱无凭,尾音却习惯性地轻轻扬起,像一片羽毛搔过心尖。 “那……如果我没来呢?”宋雁归揉了揉鼻子,走近,轻手轻脚至床沿坐下。床榻一角因她的动作微微塌陷下去,王怜花凝视着近在咫尺的心上人,心底不由一阵发软。 这小混蛋冒夜前来,身上却无半点山中露水的湿寒,这是因她刚才在烧着的炭火盆前站定,驱散了周身寒意才转绕到屏风后来的缘故。这份或许在旁人看来无足轻重的用心,也叫他暗生欢喜。 “如果你没来,”一双因伤势而显得比平日更加潋滟多情的桃花眼直直看着她,苍白的容颜显出一股妖冶的艳色,忽地轻笑:“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嘿,我才不会让你在我之前变成鬼。”宋雁归眨了眨眼,灯光在眼底跳跃,仿佛两簇于幽微处细细燃烧的小火苗:“我刚见*到了树大夫。” “嗯,他的医术不错。”王怜花微微点头。只不过还是不如他。而至于他的医术何以能如此精进,除了兴趣使然,也多拜眼前这个小混蛋昔日那般糟糕情形所赐。 “孙青霞怎么样?还有苏梦枕,他的身体最近还好吗?” “都好。知道你没事,就都好。”王怜花轻笑道:“温趣近日都在和树大夫一起研究替苏梦枕解毒一事,他与我说了,虽很难,但初见成效。” 她闻言松了口气,带着薄茧的左手覆在他手背上,默了默,举目看他,声音坚定一如许下某种承诺:“王怜花,别再为了别人让自己置身险境,就算是我也不行。” 说完忍不住重重叹了口气,眼眸低垂,言语间显露出某种懊恼和后怕,握紧他的手咕哝道:“当时看到方歌吟把你伤成那样,说实话,我差点没忍住想一刀宰了他。” 她长到二十多岁的年纪,心底从来没有生出过像当时那样凛冽噬人的杀意,连她自己事后想来都吓了一跳。 方歌吟和温晚,这两个人空有坐镇一方的实力和与之比肩的声名,但在这两人心里,故交私情的分量恐怕要远大于公理正义。 忝乎仁义之名。 她不屑这二人的行径,自然也不愿落入窠臼,行事变得跟他们一样。还好王怜花没事,还好她到得还算及时,否则蔡京要鹬蚌相争的谋划恐怕真能得逞,方歌吟若真的死在她手里,她倒不在乎背负骂名,但……何至于此呢。 “方歌吟和温晚是糊涂虫,宋雁归可不是。”他似乎看出了她心中所思,手掌回握,将她的手轻轻拢在掌心,柔声道。 “我不是,但为了你,也可以是。”说到底,毕竟是方歌吟先动的手。 他闻言微微错愕,神情呆滞了一瞬,很快,眸里泛出星星点点的笑意,笑意逐渐扩大,溢于言表。他低低地笑,胸腔震动,牵动了伤处,眉心几不可见地一蹙,气息微微一乱。 “你的伤……”她目色焦急凝重,忍不住要去扒拉他的中衣,指尖扣在半敞的衣襟上微顿,转而向下扣住他的手腕细细探查,没注意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一丝极浅极淡的失望。 灯光勾勒出她眼睫低垂的轮廓,灯火摇曳,投在墙上的两个影子近得几乎像是依偎在一起。他反制住她尝试朝自己输送生意内劲的手掌:“我不喜欢你这么做。” 第127章 她曾经做过同样的事,然后彻彻底底地消失。那样的事,他不想再发生一次。 他在她困惑不解的目光里垂眸,轻如蝶翼般的吻依次落在她的额头、微阖的眼、鼻尖还有唇瓣,反复流连,素指摩挲着她鬓边垂落的几缕秀发,目光里满含怜惜爱意,还有某种更深沉的幽光,驱散了原本漫不经心的笑意。 他的脸上浮起某种近乎于温柔勾引般的无辜神情,眼神望进她的眼底深处,牵着她的手按在自己胸口,将人拉近,呼吸相闻,他微微侧头,语气暧昧又含了几分不经意的试探和期待: “我伤得很重,这几日一个人在这屋中,炭火虽暖,山中露重,到底驱不散寒意。” 目光在烛火的映照下纠缠着,她藏在他手心的手指微微蜷缩,似乎也为他眼底某种深沉的东西所蛊惑,鬼使神差道:“需要我怎么做?” 他嘴角勾起一个狡黠的笑,缓缓伸出手,指腹细细摩挲着她的侧颜,吻落在她鼻尖,声音低沉一如叹息:“陪我睡一会儿吧。” 灯花“啪”地爆了一下,昏黄的屋子深处,人影绰绰,有什么比烛焰更烫。 “换气。”拇指揉着她红肿的下唇哑声道。她迷迷糊糊地,也不知怎么就成了眼下这幅光景,她咬住他指尖:“王怜花,你的伤……”含糊的低唤催抵着欲,王怜花猛地将她抵进被褥,喘息破碎在更深的吻里。 涎液在交缠的唇舌间濡湿难分,偶尔牵出银丝,又被更热的吻封缄。呼吸交融,吻得太深太久,每一次换气的短暂间隙都带着极度的不舍,急切又缠绵。 滚烫的唇滑向颈侧,吮出一朵朵红梅。抽气的声音响起,他复又含住她微张的唇瓣轻啄。 她闻到比之刚来时略深一分的血腥气,心中一凛,小心抵住他胸膛未曾受伤的地方,轻而有力地阻止了他继续,他却仍拥着她,吻换了位置,落在她被扯乱中衣下的锁骨上方。 “王怜花!”她叫他的名字,屈膝顶在他腰侧,声音里带了几分恼意。一阵布料的摩挲声里,他抬起头,带着急促的喘意,眼里水光氤氲,泛着一丝无辜和委屈。 还装。 她微微喘着,长发披在枕上,脸上泛着情热的薄红,见状忍不住撇开眼轻骂道:“我看你分明一点都不冷。” “其实还是有些冷。”他目光深深,舌尖轻舔,唇瓣在刚才的亲吻中显出润泽后的朱色,和着他眼下的苍白无依,显出种漂亮到惊人的魅惑,还有尚未完全餍足的欲渴。 谁能禁得住这样的色授魂与?宋雁归听到自己心跳得很快,她亦搂着他的背脊,放任他的动作,恍惚觉得其实也不是不能继续…… 继续个鬼。 她深吸一口气,狠狠闭了闭眼,用不会伤到对方的力道将他从自己身上推开,坐起,低头看到自己衣服一塌糊涂的模样,至于某人,嗯,他连自己的伤都顾不上,更是半点不怕冷。 她收拾好自己,注意到他交错在胸前的绷带底下渗出的极浅的一丝血迹,无奈地叹气。 心疼又生气。 替他换了伤药,那些伤看得她心里一阵隐隐刺痛,皱着眉重新用干净的备用绷带固定,王怜花乐得和她近距离亲密,但是宋雁归的神情实在太过认真小心,他不得不收起那些……疯长的坏心思。 “我答应了无情大捕头,子正前要回到神侯府。”她轻声道,在眼前人显露出些微不满的下一秒笑眯眯道:“答应了的事就要做到。何况……” 她倾身亲了亲他的喉结,轻声密语,承诺的话语听在有情人耳里有如天籁: “王怜花,我与你,不是只求这仅仅一个朝夕。” 在宋雁归离开了许久之后,当竹漏的计时到了三更,月明星稀的夜里,床榻上的绯衣青年还在坐在原地,回味着她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 无人察觉的夏夜,王怜花仿佛听到花开的声音。 他知道,自己栽得彻彻底底。 —————— 至于宋雁归,她回到神侯府的时候,子正的梆子声刚刚在街头敲响。 冷血抱剑倚在庭院楠木下,听到声音微微抬眼。 “讲究人!”宋雁归竖起大拇指道:“早一分不早,晚一分不晚,时间掐得刚刚好,分秒不差。” 冷血:“……”搞了半天原来是在夸自己。 他隐晦地翻了个白眼,公事公办道:“世叔要见你,跟我来。” “诸葛前辈这么晚还没睡?”去书房的路上,宋雁归挠头好奇发问。什么事明天说不得非得今夜谈,这么着急。 “你不是也这么晚还没睡?” “瞧你这话说的,我多大,诸葛前辈多大?”她百无聊赖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而且你怎么知道我没睡?” 是了,她趁夜出去这么久,是去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 冷血直觉宋雁归偶尔行事无忌,加上她现在身份特殊,一举一动难免被有心之人看在眼里,但又觉这是她的私事自己不应多问。 “到了。”行至灯火通明的书房门前,冷血此刻人如其名,冷冰冰道。 “你不进去?”宋雁归跨前半步,脚步微顿,侧眸问。 冷血摇了摇头。 宋雁归若有所思,耸了耸肩,径直推门而入。 ----------------------- 作者有话说:小说里使苏梦枕中毒受控于雷纯的温趣(毒药配置者,配完被雷纯嘎了),这里成了研究怎么替他解毒的人之一。 甜吧,超甜的(自信) 第117章 克星 鼓荡的风声被关在门后,书房里,灯烛照一室即明。 诸葛正我负手站在窗前,穿着他那身标志性的素色常服,黑发一丝不苟地束着,岁月在他脸上刻下痕迹,身形依旧挺拔,气度渊渟岳峙。 他很早就听到了门外的脚步声,冷血和宋雁归的脚步声。 他转过身来,看向面前的青衣女子。青衣人亦拾眸迎上诸葛正我的目光,她看清对方眼中仿佛能洞悉人心的审视,还有眉宇间的风霜沟壑。她恍惚间一阵走神。 眼前这个人背负着身为正道魁首的责任和重压,这么多年若不是他,这积弊难返的王朝或许早就覆灭了吧? 诸葛正我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心中虽为国事万般艰难绸缪,只看到她这般模样竟忽莫名感觉一阵轻松,大概是因为,在他面前很少有人还会走神,江湖中人不会,他的几位弟子不会,他的政敌们更加不会,也就只有宋雁归了。 看着眼前这个令人头疼的后辈,诸葛正我目光深邃如古井无波,话语里却难得带了一丝愉悦:“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宋雁归闻言回神,眼神尚因为此前的神思不属而略有几分呆滞,她眨了眨眼:“万一有一天,您死了怎么办。” 诸葛正我微怔,听起来像是诅咒般的一句话,但他却自对方认真的语气里听出某种更深沉的担忧,或者说困惑。 他摇头笑道:“人都会死的,在我之后必定还有后来人。有生必有死,死何足道?”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至于活着的每一天,他都会尽他所能,为这风雨飘摇的王朝点一盏灯,留一束光。他曾自师门之中度过自由自在的时光,也曾从王安石、司马光等名臣身上得到过许多期许,亦对眼前这个战胜了方歌吟的年轻人寄予了某种厚望。 他正要语重心长地说些什么,宋雁归却扬起笑,一个没心没肺的笑,像是刚才还一脸深沉若有所思的不是她本人: “还没正式谢过前辈出手相救。”说完长揖一礼,郑重致谢。 “咳咳,你不必谢我。”诸葛正我一时还没适应她跳跃的脑回路,清了清嗓子,正色道。 他不会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六分半堂或者蔡京手里,不仅是作为前辈的应尽之义,同时也因为一旦她出事,他担心与她牵扯颇深的那些江湖势力会有异动。 眼下还有更棘手的事。 诸葛正我招呼宋雁归至桌边坐下。他跳过寒暄,开门见山道: “你可知我今夜急着叫你来,所为何事?” “……”无情爱卖关子的坏习惯原来是某种师承吗?不过,联想到最近发生的事,她心念一转,眨了眨眼故作深沉道:“大概能猜到几分。” 诸葛正我本只是习惯了这样问,听到她的肯定回答一时微讶,他轻笑:“……说说看。” “是关于狄将军的事。”宋雁归正襟危坐,一脸真诚地拍了拍胸脯道:“放心,此事包在我身上。我有经验,必不会叫您失望。” “……”等等,怎么感觉她猜测的方向哪里有些诡异。诸葛正我抬手打断了她的话,掩唇轻咳:“你以为我是要你去做什么?” 宋雁归神秘一笑,一脸“您何必扭捏我还不知道嘛”的调侃神色。她打了个响指,眼神飞扬:“嗯哼,您找我,自然是为了——” “劫狱!”说到最后两个字,声音压低了下去。诸葛正我这个位置无法做的事,她做正合适。 第128章 说完,也没去看诸葛正我的表情,抱臂挑眉笑嘻嘻道:“哎您未免也太见外,这活我也不是第一次干了。不说您救了我我需投桃报李,只说要救的人是狄将军,纵是刀山火海宋某也绝无二话。” 她心中激荡,猛地拍案而起,只对面的人毫无回应,空气一时一片死寂。 咦? 宋雁归心中纳罕,低头,发现诸葛正我坐在对面,嘴唇抿成一条绷紧的直线,脸色看起来分外难看。 他在她一脸无辜的目光里长叹一口气,揉了揉眉心,心中安慰自己要冷静,这是个杀伤力极强不受控制的倒霉后辈,他是前辈,应负教导之责。 于是他只是虚弱地摆了摆手:“营救狄将军的事你不必管,已然有了确凿的证据呈上,我明日一早会再进宫一次,敦促圣上及早下旨还狄将军一个清白。” “真的不考虑劫……”她摩挲着下巴建议。 “雁归。”诸葛正我忽然叫住她的名字,以略微抬高的音量,他的眼神如冷电一般,又似剑气逼人,一向和蔼可亲的神侯第一次在宋雁归面前显露出一点凛然的锋芒: “狄秦不是长孙飞虹,他是将军,是朝臣,汴京城有很多双眼睛都在盯着他。洗刷不了污名,纵使你劫狱将他救了出来,又有何用?难道要他一辈子背负着污名,被朝廷追杀惶惶不可终日?” 诸葛正我顿了顿,语气自激昂转至平静,带着劝导的意味:“何况,我们既已有了证据,何愁不能将他救出来?且不说我们不必急于一时,”他看着她道: “你打败了方歌吟,他眼下已携妻子和方应看离开了京城,可很快不出几日,这个消息就会传遍整个江湖,锋芒太盛于你并非益事,恰好眼下京中皆以为你如今中毒重伤不起,这个消息于你有利。韬光养晦,才可谋万世。” 她微微默然,就在诸葛正我以为她意识到了自己错误之时,她开口道:“前辈,您说得很有道理,我基本接受。” 孺子可教。诸葛正我欣慰的笑刚待扬起,又因为她接下来的话僵在半空。 “但有句话,您说得不对。”她竖起一根手指在面前晃了晃,认真指出:“且不说蔡京,有赵佶这么个皇帝,说‘万世’是不是有点痴人说梦?” “……”很难反驳,但是:“不许直呼圣上名讳。” “行。那个姓赵的。”她从善如流地改口,在看到诸葛正我额头的青筋后哈哈一笑,她抬眸,目光犀利又明亮,还带着一丝抱歉,仿佛在为接下来的说辞提前致歉一般,她道: “其实自前次来府上做客之后,我回去想了很多。也想明白了您的顾虑。” 她没等诸葛正我回答,她也并不需要他回答,径直说了下去:“我明白您于朝中,乃至江湖虽然都威望甚隆,声名赫赫,看起来一呼百应,应者云集,但其实朝堂风雨飘摇,您独木难支,行事也颇多掣肘。要救人,但是必须讲究方法,不能授人以柄,因为一旦您被攻讦倒下了,那么那些清流、良将、百姓,从此就再无依凭。” 诸葛正我微微动容,他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行事无忌的后辈,居然也能这般设身处地体谅他风光之下如履薄冰的处境。既然如此…… “但是,”宋雁归垂眸看向自己的掌心,窗外的一缕清辉落在掌心,轻握住: “您所谋者万世,我所见者眼前。” 她知道他为什么迟迟不对一些对手出手,没有证据,顾虑反扑,诸葛正我是个仁者,但囿于立场身份,仁者难免做事瞻前顾后。 她举目定定看向诸葛正我流露出复杂神色的眼睛:“狄将军的事,我不会叫您为难。” 诸葛正我听着她做出保证,猛然意识到这丫头哪里是没心没肺毫无成算,从她进来将话题扯到“劫狱”这件事上开始,她就是在故意和他绕弯子模糊重点,险些将他糊弄了过去。 见他那么快反应过来,宋雁归挠头笑得坦荡:“公平起见,别的事您也别叫我为难。” 别的事,呵,这丫头一早就知道他要问她的是什么事。“绝灭王”于沧州铁血大牢成功越狱之后,至今下落不明,有很多人猜测其实他早就死了。 诸葛正我并不相信这个传言。他曾亲自和欲要行刺皇帝的楚相玉交战上百回合后将其生擒,这样一个人,若是死了,必要轰轰烈烈,绝不至于如此无声无息。他受了伤,即使是一个人越狱,在路上也一定会有帮手,但绿林中居然无人知其行踪,铁手和追命都无功而返,此事本就透着诡异。 无论是六分半堂、金风细雨楼、迷天盟还是山东神枪会,江湖上没有任何一个帮派可以彻底掩盖一个人的行踪。除非,不止一个。 诸葛正我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与其中之三都交好的宋雁归。如果是她开口求助呢? 他看着面前一脸笑嘻嘻,表面态度端正但绝不“悔改”的宋雁归,很显然,她并不打算把人交出来。至于理由…… 先动手杀人妻女逼反楚相玉的赵佶都能活着,凭什么楚相玉不能活?难道就因为赵佶是皇帝?真要算起来,他直接或者间接造的孽可比楚相玉多多了。 即使不问,诸葛正我也能基本猜中她的想法,八九不离十。 宋雁归此人做事,相比立场,更在乎自己心底认定的正义。 多劝无益,谈话一时陷入僵局。诸葛正我从没遇到过这样坚持己见的小辈,无关乎对错,只是立场和行事风格不同。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楚相玉眼下身体情况一定不是太好,否则即使宋雁归也未必能劝得住他,如果在不使用暴力的前提下。说是自我安慰也好,想到这里,诸葛正我心底微微一松。 应该说她不关心大局么?或许有些过于苛责了。诸葛正我眉头深深皱起,深浅不一的皱纹里,已经很难看出年轻时激越纵横的洒脱不羁,他其实是很喜欢宋雁归这个后辈的,看着她的时候,他总忍不住有些纵容,还有怀念,怀念在她身上看到些许自己年轻时候行事的影子。 但诸葛正我毕竟不是青年了,他虽仍以一己之力激浊扬清,但那些为保天下太平久治可以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决心和勇气,时移世易,如今的他,一举一动都要在心中反复权衡,谋定后动,只因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不能任情任性,为了尽可能更久地护住应该护住的那些人。如果无情的腿没有残废,或许…… “哈!”宋雁归突然轻叫了一声,她一把握住了诸葛正我那把精心保养的长髯,用力晃了晃:“别皱着眉头啊前辈,你就是这样才老得快啊!” “……放手。”诸葛正我额角青筋乱跳,脸色铁青,艰难克制着暴打眼前这个小兔崽子的冲动。 “哦。”宋雁归眨了眨眼,依言松手,一阵细微的刺痛,几缕长须在她松手时连带着被拔落,她随手抖了抖,长须落在烛芯,发出“嗤”地一声,随即弥漫一股淡淡的焦味。 杀气! 宋雁归浑身一凛,滑跪的话已经到了嘴边。 “我累了,你赶紧从哪来回哪去。”诸葛正我捂着额头长叹了一口气,挥了挥手打发她道。 “遵命。”宋雁归麻溜地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就往外去,临出门时脚步微顿:“前辈,抱歉啊,又给您添麻烦了。保重身体,回见!” 在宋雁归走了很久之后,诸葛正我还端坐在桌前,已经是子时末了,夏日的天亮得很早,而他一早还需进宫面圣。 他忍不住摇头无奈地笑:这个小兔崽子,是怎么练就这一身一边惹人头疼恼怒,一边又让人熨帖欣慰的本领的。 但到了翌日,当诸葛正我拿着皇帝亲笔御批的赦令,半步不曾耽搁地赶去刑部大牢宣旨放人的时候,等待接旨的,已经是将军余温尚存的尸体。 陈斩槐是在接近晌午的时候,从脸色灰败的铁手口中得知这个消息的。 自宫中回来后,铁手主动提出由他去向陈斩槐说明此事。 “我亲口答应的事没有做到,总要亲自将这个消息带给狄将军的将士。” 陈斩槐举起唯一健全的手臂狠狠挥拳向铁手时,一个他意想不到的人擒住了他的手腕。 “宋雁归,为什么阻止我?!” ----------------------- 作者有话说:还是不太忍心苛责诸葛正我。至于原因,我在正文里也借雁归之口说了。当然当年担心主少国疑因此拥立赵佶这个小说里的理由,还是有点迷的。 虽然但是,大家还是尽情骂赵佶吧。 楚相玉:老夫什么时候出场?! 第118章 托付 宋雁归默然,眼里倒映出陈斩槐悲愤欲绝的模样,他的眼白遍布着血丝,一双眼睛死死瞪着面前之人,面部肌肉抽搐着,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宋雁归也听到了铁手刚才说的话。 “狄将军在刑部大牢,被人鸩杀。” “世叔和我拿着赦免的圣旨赶到的时候,狄将军他……刚刚气绝。” 第129章 面对陈斩槐挥向自己面门的拳头,铁手没有躲闪,他闭上眼睛,双手垂在身侧紧握成拳,抿紧的唇角泄露出一丝压抑的痛苦和愧疚。 无论几拳,他都甘受、该受。 可宋雁归阻止了陈斩槐,在后者厉声的质问和铁手不解的目光里,宋雁归沉默着抬眸,她的声音不高,每个字却都落针可闻: “陈兄,你的拳头不该挥向铁捕头。” “不该挥向一个和你一样,视蔡京为仇敌的好人。” 陈斩槐暴怒的神情猛地一滞。刚才那股胸腔里汹涌沸腾的怒火瞬间回落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深沉的痛楚和茫然。 宋雁归松开手,默默退开一步。陈斩槐的手臂微微颤抖,无力地垂落,接着,整个人像被抽掉了骨头,身形微微晃了晃,他举起自己伤痕累累的一双手,猛地捂住了自己的脸,跪了下去。 青石板发出沉闷的“咚”声。滚烫的液体从粗粝的指缝间溢出,一声压抑到极致的、如同受伤野兽般濒死的嘶吼声,在神侯府里回荡。 驻守边关数十载的将军,没有死在与敌寇作战的疆场,而是死在朝野中奸臣的倾轧和诬陷之下,在阴诡天牢里遭人毒手。 这样的事,此前就有,今后也还会继续发生。 宋雁归从屋中推门而出的时候,恰好看到无情。他默然坐在轮椅中,正对着屋子的方向坐着,垂着眸不发一语。 刚才的话,他都听见了。陈斩槐的情绪是人之常情,铁手做好了承受对方怒火的准备,并不打算逃避。 只宋雁归表现很平静,没有嘲讽,没有多说一个字,在事情以一个急转直下的结局落幕的时候,她第一时间维护了师弟。 无情一时有些动容:“多谢。”他对着宋雁归道。 青衣人知道对方在谢什么,她摇了摇头:“我只是不想让陈兄将来为自己的冲动后悔。而且,” 她顿了顿,轻叹道:“与人过招也难免失手,朝堂比江湖诡谲百倍,谁又规定神侯府和蔡京一党较量能立于不败之地?” 如果不是诸葛正我和神侯府的存在让皇帝不至于太过随心所欲、同时让蔡京有所顾忌,狄将军或许都没有机会活着入京。 诸葛正我力争到了为其洗刷污名的机会,也成功为其翻案,蔡京才会在得知消息后狗急跳墙,派人暗中鸩杀将军。 看似是堪堪差了一步,其实为了走到这里,他们已经走了九十九步。 “至少,还了狄将军一个清白。”不至百战声名裂。 有风过吹落枯败的楠叶,飘飘荡荡落在青衣人抬起的手心。她轻笑着,目光湛然温柔,像是在安慰同样情绪低落的无情。 无情心中微微震动,刚要开口说什么,宋雁归忽然想到什么敛容正色道: “这样说来,我也洗刷了冤屈,现在可以自由出入了对吧!” “……是。” “走了,这几日承蒙照顾。”话音刚落,青影已不在原地,只有刚才她掌心的那片楠叶摇摇晃晃地落在无情的膝上。 修长的手指轻轻将叶片拾起,无情注意到枯黄的叶脉竟有一丝绿意,这就是……生意内劲吗? —————— 棺材铺。 一片无人收拾的残垣断壁。自那日蔡京派“八大刀王”来过此地后,这里就一直保持着这幅残破的模样。 铺子看似损坏不堪,但只有铺子的主人知道,铺子的地板下面有一条暗道,一条有去无回的暗道,直通京郊北崖山。 暗道怎会有去无回? 因为在这暗道设计之初,铺子的主人就在暗道里布下了机关无算,并结合五行易数,推衍出了不下上百种机关暗门变化。 江湖之中,恐怕只有“自在门”的许笑一来了才能破解。但他身在白须园,已有近二十年未曾离开。 也是在铺子主人的带领下,戚少商才能背着楚相玉在蔡京的人到来之前,成功逃离汴京城。因此,对于除了暗道的设计者,和精通机关阵法、奇门遁甲的许笑一之外的其他人而言,这暗道几乎可以视作有去无回。 宋雁归到达楚相玉藏身之处的时候,招呼她的是熟悉的“冰魄寒光掌”,她推掌应对,一边欣喜笑道:“前辈的伤恢复得不错嘛,眼下能站起来了。” “是你。”楚相玉看清来人的同时撤掌,刚才那一掌,短短几日,这个丫头似乎比初见时更强了一些。 他负手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自然也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血腥气,但她并未受伤,他遂冷哼一声道:“老夫听闻你中了毒快死了,这么看来,这消息是谣传。” “哇,这里人迹罕至,前辈居然连这都知道。” “小戚说与我听的。”楚相玉眯眼看着她冷冷道:“宋雁归,听说你打败了方歌吟。” “您这也知道,”她挠头笑嘻嘻道:“侥幸,侥幸而已。” 楚相玉微嗤一声,这臭丫头一天到晚没个正形的样子真是欠收拾,只不过,居然能打败方歌吟……可惜自己当时没在现场。 “怎么没看见戚兄?” “我让他出去了。守着老夫做什么,汴京城繁华锦绣,豪杰辈出,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在山中如何呆得住?我如今也无需他保护,倒是你,” 楚相玉捋须沉吟:“你来找我做什么?怎么,想劝我别杀赵佶?” “前辈,”宋雁归突然敛笑,她看着楚相玉一脸严肃道:“凭您现在的实力,别说杀赵佶了,您连靠近他都做不到。” “用得着臭丫头你在这里跟老夫强调?”楚相玉神情倨傲地俯视着面前的女子,目光锐利,还带着一丝被戳破事实的恼羞成怒。 “我怕您意气用事,妄送性命。”宋雁归闻言丝毫没有动怒,她耸了耸肩,神情认真地解释道:“我不想看您去送死。” 楚相玉闻言微微错愕,他听得出对方的这番话出自真心,她是真的不希望他死。为什么? 他的眼神闪过一丝波动,如果当年自己的妻女没有被赵佶派大内高手杀死,如今女儿也该有宋雁归这么大了吧。如果她想学武,他会将自己毕生的武功都教给她,如果她喜欢琴棋书画,他也会给她请最好的老师。 可惜……他再没有这个机会了。 赵佶! 想到酿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楚相玉的眼里被更强的冷意所覆盖,如鹰隼般锐利的瞳孔闪过嗜血的杀意!可他也知道,以他如今一己之力难以成事,越狱之事还是太过仓促了些。 “前辈,您认识狄秦狄将军吗?” 嗯?这小丫头怎么话题这般跳跃?不过她这么一问,也叫他心中滔天的杀意被冲散,而且她说的这个人:“认识。” 狄青的后代,虽不复狄青的威望,但毕竟是名将之后,在雁门关多年也还算得兢兢业业,尽忠职守。纵使是如今偏激如楚相玉,也依旧欣赏这样的人。 “他死了。”宋雁归叹了口气道:“就在今天早晨,他死在了刑部大牢。被蔡京派人鸩杀。” “我有些疑惑,诸葛神侯今天一早进宫面圣,蔡京的消息怎么会比赦令去的更快?”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楚相玉冷笑,目光如电:“蔡京的耳目遍布宫城内外,诸葛正我救人要讲究规矩,杀人可用不着!” 他不着痕迹地暗暗出言拉拢:“你看这满朝上下君不君,臣不臣。赵佶就是那条最大的蠹虫,不如由我取而代之!” 宋雁归没有说话,她低着头,似乎在认真思考楚相玉的提议。楚相玉目光微动,姿态稍稍放低,话语里带了几分关怀后辈的慈祥: “你刚才进门时我就想问了,你身上有血腥气,来之前你跑去干了什么?” “我去杀了个人。”宋雁归淡淡道。 她顿了顿,补充了一句:“不是赵佶。” 废话。她若真杀了赵佶眼下整个汴京都早就乱套了,她还能有闲工夫在这里跟他扯些有的没的?她一脸“你快问我”的表情,*楚相玉紧皱着眉头,从牙缝里勉强挤出一个字: “谁?” “负责押解狄将军入京的那个人,蔡京的手下,天下第七。”她淡淡道:“他身上背着个奇怪的包袱,可惜没来得及出手。” “哦。杀得好。”楚相玉听了只以为她是为了泄愤而动手,他太理解了,但懒得关心,于是也不多问。 可只有宋雁归知道她之所以杀此人,是因为王怜花身上的伤,一道自背后偷袭的剑伤。 在他和方歌吟对战之时,或者之前,有一个人在暗中偷袭,致使王怜花只接了方歌吟二十招便后力不济。否则以他的实力,不至于只能接二十招。 这个暗中偷袭的人,就是天下第七。 想来应该是刚将狄将军押解入狱,就积极赶赴下一个地点了。 偷袭的原因,或许是认出了王怜花使出的正是九天十地十九银针,也或许只是出于某种卑劣的习惯。她此时全然忘了对方也偷袭过自己。 第130章 “小丫头,这样一来你可就把元十三限给得罪狠了。”看在这小丫头救过自己的份上,楚相玉难得好心提醒她道。 元十三限此人,睚眦必报,实力也未必比方歌吟弱。宋雁归现在还出手杀了他徒弟。想到这里,楚相玉只觉痛快。错过了方歌吟和这丫头的一战,元十三限的他总不会再错过了。 然后他就听到宋雁归说:“他应该不知道是我干的吧。” 她眨了眨眼,挠头道:“我用得是您的‘冰魄寒玉掌’,所以我才特地来跟您知……” “滚出去!” “会一声。”她咽了口唾沫,坚持把话说完。 她一定是故意的!楚相玉眼里是毫不掩饰的戾气,她再不滚,他就要现在、立刻、马上杀了这个姓宋的兔崽子!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的,就是当时想到什么用什么,顺手……”她尝试苍白地解释,然后在对方愈发凶狠的表情里乖觉得闭嘴:“好的我滚了。” “等等,你给我回来。” 就在宋雁归一只脚已经迈出屋子的下一秒,楚相玉在她身后冷冷道,她纳闷转身。 曾经纵横捭阖,手握赵佶不欲世人知晓的某个秘辛的“绝灭王”楚相玉,他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眼前之人,他抿着唇目光晦暗,似是想到了某个绝佳的主意,忽地冲着宋雁归微微一笑。 宋雁归见状心头警铃大作:感觉姓楚的老头在憋什么坏招。 他开口,神色堪称和蔼可亲: “我手里有一样东西,刚好可以托付给你。” ----------------------- 作者有话说:狄秦是我虚构的角色,一个当时被诬陷和损害的清流名将的缩影。 楚相玉对宋雁归观感比较复杂,相处模式也不同于长孙飞虹和诸葛正我。(才发现我写了好多老头……老头人气低但武功高啊) 第119章 贪心 “所以他就把这东西给你了?”王怜花默默看完,将手中之物原封不动地叠好,塞回竹筒之中,放在一边。 宋雁归坐在床沿,一手托腮,眉宇间神思苦恼,闻言叹着气默默点头。 “你也没有拒绝?” “哎,好奇害死猫啊。”宋雁归瘪了瘪嘴,捂脸长叹。 王怜花忍不住轻笑出声,伸手顺势捏了捏她的脸颊,眼里涌动出某种看热闹的兴味:“楚相玉将这东西交给你保管,可有另外说些什么?譬如,如何处置?” 她摇了摇头:“我看他的意思,是让我自行处置。” “那你打算如何处置?”王怜花道:“这血书,可以说谁拿着都是块烫手山芋,但同时也是刺向赵佶和蔡京的利器。” “我知道。”宋雁归微微苦笑,楚相玉给她的这份血书若有朝一日公之于众,必将引得整个大宋天翻地覆。 因这血书是已故的和亲王赵似当年于逃亡途中亲笔所写,血书中揭露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秘密:当今天子赵佶,并非先帝遗诏所册立的太子人选。 与先帝赵煦一母同胞的亲弟和亲王赵似,是为数不多知道这一真相的人,他也因此遭到了蔡京一党和皇帝赵佶的截杀,赵似身死,作为原三太子少保并负责保护赵似一路出逃的楚相玉却在截杀途中逃过一劫。 “他这是狡兔三窟,很有可能自己还留了一份证据。”王怜花微微沉吟,眼微眯,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有意思。” 这份手书但凡再晚出现几年,时局坏到一个不堪承受的地步,那便大势已去,手握铁证也无用。但若是眼下,江南“花石纲”祸乱骤起两年而止,北方有神枪会统御,如今气象一新;金风细雨楼与迷天盟所图一致,六分半堂蛰伏,方应看倒台,加之那些火器亦正由工匠暗中赶制,如此一来,倒或有可为之处。 “也不怪他生气。”宋雁归叹气道:“我做了件蠢事,一时情急出手用出‘冰魄寒光掌’杀了文雪岸,这样一来,蔡京的人或许很快就会知道楚相玉出现在了京城。” 所以即使明知楚相玉心思深沉,她还是收下了这份血书。不仅是因为好奇,也是因为多一个人知道此事,楚相玉就多一道护身符。至于他为什么不直接公之于众,大概是因为不愿在自己准备妥当之前,为他人做嫁衣。 “难怪,我闻到你身上有血腥味。”虽然已经淡得几乎叫人闻不出来,但精于医毒的人,对气味尤为敏感。 “啊,”宋雁归愣愣回神,她看向他眼里略带担忧的神色,惊觉自己神思恍惚也会叫他担心,遂扬起笑,屈指挠了挠脸颊:“我特地沐浴过了才过来的,还以为你闻不出来。” 她认真解释道:“他偷袭过你,陈斩槐的一臂也断在他手里。” 而且他也还是……奉蔡京之命,押送狄将军入京的人。至于最后负责下毒的人是否是此人,她不确定。 王怜花看向倚在床梁边上,望着窗外云天怔怔出神的宋雁归,以往在他身边,她很少有这样发呆的时候,他心知她在犹豫。 狄将军的死,她表面看似平静,但又怎会真的毫无触动呢? 宋雁归,是个心软又正直的小混蛋。 “赵似若是没死……”她望天喃喃自语,忽而又摇了摇头:“为了与赵佶争位选择投奔女真,跟引狼入室有什么分别?” 可惜没有一个比赵佶更好的人选。最好要名正言顺,可以将伤害降到最低;还得德才兼备,才能有一定的可能力挽狂澜,真正破局。 不过王怜花倒是觉得,无法两全其美的时候,不如刮骨削肉来得直接。 时机未到。楚相玉或许还隐瞒了什么,王怜花暗暗思忖决定,等自己伤好之后亲自去见对方一趟。 “瞧我,忘了你该换药了。”她猛然一拍脑袋跳起身道。 伤处尚未彻底结痂,那道剑伤横贯背脊,在冷玉一般的皮肤上显得格外狰狞刺目。 剑气发端,是和文雪岸背着的那包袱有关吗?不知道那包袱里是什么,看这个伤口,他的剑法应该很凌厉、也很古怪。可惜她不会,也没有给他还手的机会。 除了自保的情形之外,她讨厌暗箭伤人的人。 会留疤么?用清水沾湿干净的布巾,小心清理伤口的点点血污,宋雁归的眼底划过心疼愧疚的神色,手上的动作轻柔又利落。 “疼的话和我说。” “又不是三岁小孩子。”王怜花低笑,他虽有意要叫她心疼,却又不想她太过自责,毕竟他所做的一切皆出于自愿。思绪矛盾,出口便成了自我调侃。 她屏住呼吸,撩开他如缎般的长发,小心翼翼地将药膏均匀地抹在伤处,察觉他身躯微微绷紧,心里一边暗骂是非不分的方歌吟,一边学着少时师姐替自己上药那般,朝他的伤处细细吹气,这样应该可以减轻疼痛吧。 然后她就发现……王怜花的身体绷得更紧了。 她困惑地发出一声轻咦,深吸一口气屏除杂念,绕到他身前,将事先准备好的质地柔软的绷带绕过他的肩膀和精瘦的腰背,一圈又一圈,目光罕见地温柔专注。 温热的呼吸拂过她的发顶,在她没有看见的地方,他浓密的睫羽之下翻涌着深不见底的墨色。 太近了,近的只要他一伸手就能将人捞进怀里,鼻端萦绕着她身上淡淡的皂角的清香,就连她垂落在他臂弯的那几缕秀发,都能激起一阵过电般的触感,仿佛和伤口一起被缠绕的,还有他的心跳和呼吸。 “好了,大功告成!”宋雁归满意地将绷带在他胸膛前交叉固定,打了个漂亮的结带,如释重负地微微呼出一口气。 下一秒被人拥进怀里。 “王怜花……”她小心避开他的伤处,双臂朝上搂住对方的脖子,眨了眨眼:“怎么了?” 揽着腰肢的手臂缓缓收紧,他顺势将人提抱起来,将她抱坐在自己膝头,炽热又急促的吻落了下来,撬开她的齿关,在她唇齿间攻城略地。 “闭眼。”唇微退,额头相抵,鸦色长睫密密覆着,遮不住眼底波光潋滟,王怜花就着这个姿势将她严丝合缝地揽在胸前,掌心顺着腰线滑进松垮的中衣,贴着身体的曲线游走,吞没她骤然激起的急促的惊呼。 青丝如瀑散在玉枕之上,后脑处垫着他的手掌,无意间伸手扯散了他的发带,青丝缠绕一处的下一秒,手腕被捉住,按在枕边十指相扣,青绯二色交叠着陷进锦褥,她攥着他散开的衣襟一角,漏出的喘息在幽秘的室内交缠出旖旎的味道,他含住她耳垂轻吮,唇舌缱绻地沿着颈项寸寸下移。 她偏头微喘,显然察觉出眼下情势正逐渐走向失控,偏偏她刚才还不小心蹭到了一点滚烫要命的东西,身形微弓试图躲避的时候却被他猛地按住贴紧,好在脑子里始终隐隐约约牢记着他的伤还没有好。 已经是第二次了。这人分明伤还没好,就这么能折腾。 翻身压住他腰腹,又要小心顾及力道不至于伤到他,好不容易将人制住,他仰目望着她,喉间溢出一声低哑性感的闷哼。 第131章 青丝纠缠在一处,分不清彼此,她恍惚想到少时读过一句关于结发的诗,回过神来看清眼前的风景,呼吸微微一滞。 如曼陀罗花盛开时一般秾丽又颓靡,妖冶欲滴。怜花,是叫她怜他这朵花么。 眼角余光注意到青绯二色的外衣落在榻下一边,日光斜斜爬上衣角,照着外衣如同揉碎的流霞和晚山的黛意。 王怜花在她的恍惚走神里低低轻笑,一手握着她的腰微微摩挲,眼神欲念未消地流连向下。 她猛然意识到身前一片空荡荡,将衣衫胡乱拢了拢,清了清嗓子,脸上红晕未褪,垂眸却一脸严肃道:“王怜花,你是不是不打算养好身上的伤了?” “我只是突然觉得你上次说的话不对。”他轻轻笑着,勾起她垂落颊边的一缕发,缠绕在指尖,在唇边落下轻吻。 “哪句话?”宋雁归觉得自己意志力简直惊人。 “你说你与我,所求不仅仅是一个朝夕。”他回忆道:“这句话不对。至少,不全对。” “哪里不对?”她虚心问道。所求只在单个朝夕的难道不都是露水姻缘么?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秦少游的词意自然是好的,”他看着坐在自己身上的心上人,眼波流转着某种近乎执拗的深沉情意: “但我王怜花要的,就是与你宋雁归的每一个朝朝暮暮。” “不是一个,是每一个。”他就要如此贪心。 宋雁归闻言微怔,他眼神中有某种热意灼人,曾经最是口是心非的一个人,此刻眼神中流露出明晃晃的、毫无掩饰的爱意,她微微晃神,一时耳根微微发烫。 不好,雁归大侠被反将了一军。 “那日是与神侯府的人有约定,今晚呢,你是不是不会走了?”他忽然话锋一转问道。 “不走了。”她捧住他抚摸着她脸颊的手,轻声许下承诺:“只你也要答应我,一切都等你养好伤再说。” 一个心照不宣,意在言外的承诺。 “一言为定。”他眼眸微微发亮,流露出一丝得逞的笑意。 她越过他盘腿坐在床沿,见窗外倦鸟归林,斜日向晚,山风生凉,虽然明知此间风雨难息,前路晦暗难行,心头却久违地生出一股宁静隽永之意。 王怜花自身后将她拥住,背上贴着他滚烫的胸膛,还有一丝很好闻的,叫她放松馨香,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耳廓,还有情人温柔呢喃般的低语:“在想什么?” 她笑,双目湛然若星,伸手轻轻覆住他的手背,握住,轻叹着道:“就是觉得有你在我身边,真好。” 他目光转柔,嘴角止不住微微翘起,反手将她的手拢在掌心,情人之间的温存蜜意里,滋长着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悠长余韵。 这一夜,他终于能心满意足地拥着心上人入眠。 ----------------------- 作者有话说:赵佶得位不正是温书里的设定,主要是在《逆水寒》里有交代。 天下第七这个“势剑”,千个太阳的绝招看了原文还是让我摸不着头脑,只会莫名让我幻视联想到《全职猎人》里飞坦的那个大招== 发糖发糖发糖[橘糖][紫糖][橘糖] 第120章 难题 赤日行天,炎气逼人。 杨无邪从白楼里出来,眼下泛着青灰,走路都微微打晃。 几乎又是一夜没睡。近段时间以来,他大多数时间都呆在白楼。 吃下了那位宋先生拱手送上的各地“宋森记”分号,梳理完其中的人员情况,再安排各个堂口吸纳人手。杨无邪不放心将此事假手于人,许多事便需亲力亲为。 事情尚未解决,宋雁归那里又出了乱子。 她对上方歌吟的时候,金风细雨楼并未驰援。这是因为此前公子与那位宋先生达成了某个约定,此事毋用楼中出面,他会自行解决。 宋雁归却险些身陷囹圄,幸有迷天盟和神侯府出手。至于她如今中毒不起的消息自然不是真消息,否则楼里那位尚在养伤的宋先生恐怕第一个就坐不住。 杨无邪转念又想到近日温趣和树大夫研究公子所中之毒亦遇瓶颈,一时面露愁容。蝉鸣声声入耳,他心头也不免升起淡淡烦躁。 行至树下恍惚沉吟,眼帘里却突然倒映出一张熟悉的面孔:“杨兄早!” 杨无邪本能地朝后一个趔趄,心都快跳出了嗓子眼,偏眼前人双手背在脑后整个人倒挂金钩,一腿微曲倒吊在树枝上,前后微微摇晃,笑眯眯地朝他问好:“好久不见。” 足弓一踏,身形自空中倒转翻腾,熟悉的青衣身影轻盈落地,动作潇洒利落,偏嘴里叼着半块没吃完的烙饼。 “……宋姑娘还是这么不走寻常路。”除了第一次登门拜访,之后每次都神出鬼没,差点没给他吓丢了魂。说起来,树大夫也是受害者之一。 杨无邪一脸无奈地叹气,然后就听宋雁归脚步上前,自身后变出一块油纸包裹的烙饼,笑着示意他接过:“杨总管,再忙也不能忘记好好吃饭啊。” 新鲜出炉的烙饼,还能闻到黍面和鸡蛋淡淡的熏香,色泽金黄,入口松酥,一口下去,原本还不觉得有多饿的金风细雨楼军师这才觉自己早已腹中空空,遂大快朵颐起来。 原谅她刚才突然出现吓他了。杨无邪心中暗道。 只是:“你这般堂而皇之现身,消息若传到蔡京他们耳中,诸葛神侯的一片拳拳爱护之心恐怕就白费了。” “没关系。”青衣人闻言毫不在意地摆手笑道:“本就最多只能瞒一阵子,不说六分半堂知道我中毒一事的根底,我也不打算过东躲西藏的日子。” 至于那位的好意,她注定是要辜负的了。 “其实我今天在这守株待兔很久了。” ……所以我就是你等的那只兔子吗?杨无邪摇头暗叹,就说无事献殷勤,原来在这里等着他。 “有事找我?” “嗯。”她挠头轻笑,斟酌着开口:“我想问……” “小骗子?”语气中是毫不掩饰的欣喜。剑客白衣翻卷如云,自半空中一跃而下,也打断了宋雁归没说完的话。 “孙兄!”见到不久前并肩作战的熟人,宋雁归眼前一亮,遥遥朝对方招手,紧接着猝不及防就被人一把拥入怀里。 “……”杨无邪无奈望天:自己就该留在白楼休息,多余出现在这。噢,还好那位宋先生此刻不在,否则场面一定更刺激。 宋雁归倒没多想,那一日情形的凶险程度,也只有在沙漠遇到石观音那次能与之一较。背水一战之后见到友人安然无恙,怎能不叫人欣喜?她拍了拍孙青霞的背以示安慰,却发现对方沉浸在某种情绪之中没有反应。 她并不知道对于孙青霞而言,亲眼见到她活蹦乱跳站在自己面前,不亚于失而复得。只是经过这些事之后,他也已经明白了一件事,对于她而言,他也只能是朋友了。 在一旁杨无邪提醒示意的咳嗽声里,孙青霞扬起嘴角轻笑着松开手,眼角眉梢俱是初见时的风流骄傲,他拍了拍她的脑袋:“没事就好。” 她含笑点头,没忘记转头继续问刚才要问的问题:“那个,杨兄知道朝廷派去雁门关接替狄将军一职的人是谁吗?” “是诸葛神侯举荐的人,为人可以放心。”杨无邪顿了顿,看了眼孙青霞道:“有神枪会在北方坐镇,虽不止生乱,但狄将军一死,到底令天子更失人心。” 宋雁归应声颔首,眼里若有所思。杨无邪敏锐地察觉出什么,对上她看过来一脸笑眯眯的模样。 很好,她不打算说。 “还有几件事,我想一并向杨兄请教。” ———— 苏梦枕的情况并不好,他体内数十种毒于二十多年里盘根错节,达成了一种极其微妙,不可轻易打破的平衡。虽有树大夫经年调养,却仍时好时坏。他能活到如今,已是一个奇迹。 对于王怜花的话,苏梦枕并未全信。不是怀疑,只是他早已接受自己或有一日急转而下的身体,在那之前,他会为了那一点残梦燃尽哪怕最后一点余焰。 因王怜花日前受了重伤有心无力,便找了温趣替他同树大夫一起。温趣对毒理的掌握更胜于树大夫,只是即使是他,对苏梦枕的毒也不免有些无从下手。 医者反比病人更一筹莫展。 苏梦枕亦在病中听闻了狄秦遇害的消息。 一袭猩红大氅行至山巅的时候,果不其然在罡风最烈处见到了他此行想见之人。 “你果然在这里。” 青衣人原本盘腿坐在墓前离离青草之上,脚边放了一壶酒。用来束发的青色发带在脑后随风飘卷,她整个人几乎与眼前这一片苍翠融为一体。 她闻声回眸,见到许久不见,面色苍白依稀的青年举步上前,自她身旁不远处站定,她抬头扬起笑:“苏兄。” “无邪说,你问了他几个问题,匆匆来了又走。”苏梦枕低低咳嗽,淡声陈述道。 第132章 “嗯,”她点头,她将杯中最后一点酒浇在墓前,声音散进风里:“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想知道边关接替狄将军的人选。” “只是如此,你就不会出现在这里。”出现在赵小五和他娘亲合葬的墓前。何况他也知道她问的其他几个问题。 苏梦枕的声音很低,语速也慢,可他说话一如他的刀出鞘时给人的感觉,如黄昏细雨一般温柔凄迷,却透着股虽淡却叫人不能忽视的凛冽锋芒。 她闻言执杯的手微微一顿,沉默半晌终于忍不住轻声吐槽:“杨兄不仗义,什么都说。”继而道:“别拆穿嘛苏兄,只是好奇随口问问。”无奈中带了一点无赖的笑意。 苏梦枕却没有笑,说来在宋雁归面前他似乎很少摆出身居高位拒人千里的冷意,她也非他的下属兄弟,与他有名为信义的关系捆绑。但他不笑的时候,即使宋雁归也觉得有些发怵,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出于敬重。 她知道苏梦枕这是生气了。 哀叹一声挠头,她收起满脸漫不经心的笑,眼神落在苍茫长天,继而垂眸,缓缓自衣襟中取出一束即将成熟的早稻,金黄色的稻穗落在掌心,剥落了谷壳,露出里面一点偏白的稻米。 苏梦枕不是五谷不分的富贵闲人,他也知道宋雁归一有空就会跑去京郊帮着那里的农人一起种地。不止他,狄飞惊也知道。 他听到她说:“这是京郊苏兄你救下的那些老人孩子种下的早稻。流火时节,早稻脱粒成熟,我少时长在浙北山中,南方的稻谷成熟时间迥异于北方,我那时候经常躲懒,只如今倒是很愿意去帮着收稻谷。” “我看到他们每个人都很高兴,也很知足,为今年的丰收。能在京郊安家生活,长长久久,人就会自然淡忘那些痛苦的记忆,只有这样,日子才可以过下去。” 她拢住掌心的稻米,握着拳,站起身,长叹了一口气:“然后我又去了城中半夜街一带,见到了在那里挑粪为生的李文华。” 曾经高中进士,出身翰林的李文华,因为方应看的陷害,受枉死的兄长李皇芳一家牵连,被贬为庶民,不得不日日挑粪为生。方歌吟派人暗中保护着李文华一家,但也只是保护他们不至为人所害而已。 她亲眼看见李文华为蔡京的党羽刁难,为富户的家仆奚落欺凌、推倒在地,她看到他跌倒时满身劳作的伤痕,曾经执笔的手迫于生计而变得粗糙肿胀,还有那双原本应该满腔热血志在报国的眼睛里,悲愤隐忍交织的情绪。 有一些痛苦是无法被淡忘的,因为有些人活着的每一天,都在反复品尝那种切肤的痛苦,那种自尊被人碾碎的绝望。 还有狄秦和雁门关的百姓。杨无邪告诉她,狄秦不在的那些日子里,小股辽兵的袭扰从未间断,因为他不在,原本进退有序的将士有的牺牲,有的在蔡京党羽的鼓动下变节,若非神枪会派人支援,在新任守将领命到任的这段时间里,又新添多少流血? 宋雁归从未眼见如此的难题。她醒来以为自己睡了一觉可以忘记的东西,在她苏醒之后一个个又回到了眼前。王怜花看出她情绪低迷,只抱了抱她。 “宋雁归一直知道自己想做的事和能做的事。想不通的话,就去你想到的地方,走一走,看一看。”扇柄指了指她的心:“这里会告诉你答案。”说完就把空间留给她,离开不知去了哪里。 有一点宋雁归很确定:时局一日日坏下去,活不下去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倒了一个蔡京还会有另一个蔡京,因为赵佶,是个心里无国无民的道君。 她很确定自己从来不完全认同诸葛正我选择的那条道路,他对赵佶的维护在她看来简直到了愚忠的地步,里面甚而有几分刻意的自苦。 尤其是在狄将军死后。 只是骤然从楚相玉那里掌握了赵佶得位不正的证据,她的确生出了一丝微不可查的焦躁。 她一早就明白,杀一人若能救万人,这样的事当然可以去做,就像她在关外重伤完颜阿骨打;但这样的事有时候也很容易演变出一个不堪的结果,那就是杀一人非但没能救成万人,反而先害万民于水火。 要让更多的人活下去,可那不是单凭一个人的武力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要等待时机。可是在时机到来之前,还有多少无辜的血要流? 心中发沉的时候,有人按住了她的肩膀,是苏梦枕,这个满脸病容的青年脸上露出一丝几乎称得上温柔的笑,他终于明白了不久前那个伤还没好就来找他,同样一身绯衣的某人临时的托付。 “雁归,有些事绝非一人可担。”苏梦枕的眼里有一种罕见深沉的耐心,他道:“你也绝不是一个人。” 她闻言微微发怔,原来是她那该死的自负又在作祟。继而恍然咬牙骂道:“好阴险的楚相玉!” 见她想通,来之前已经从王怜花那里知道前情的苏梦枕眼底划过一丝笑意,继而负手对着身后某处道: “孙兄、戚大寨主、无情大捕头,既然都已经来了,何不现身?” ----------------------- 作者有话说:是小宋面对的难题,也是这个时局所致的最大难题吧。捏的温书原小说里真是各种理想主义的破灭消亡。 第121章 合作 戚少商和孙青霞出现在这里倒不奇怪,可是……无情?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宋雁归直直望向坐在轮椅上的白衣青年,眼里是明晃晃的困惑,还有一点点心虚。 “宋姑娘似乎对盛某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很不解。”无情抬眸淡淡道,虽是仰视,但青年坐在其中,行止之间一身不容人小视的风华气度。 “没有冒犯的意思。”宋雁归尴尬挠头,继而敛容正色道:“只是你来这里,是代表神侯府,还是……”代表你自己? “受苏楼主之邀,”无情屈指轻叩扶手:“还有一个原因,我察觉你似乎隐瞒了一些事。”不是疑问,而是肯定句。 莫非诸葛正我将她把楚相玉藏起来的事告诉了无情?还是他知道了她在前不久杀了天下第七? 宋雁归在对方犀利的问话里仰头望天,就好像天上有什么特别吸引她注意的东西,整个人状若不经意地朝苏梦枕身后移了小半步。 而苏梦枕一向是护短的。 他微咳,将话头转移到了自己身上。 有些人似乎天生便拥有领袖的气度,即使身体羸弱,疾病缠身,苏梦枕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一开口,不论声音高低,都有能叫人停下来认真听他说话的能力。 他的目光一向森寒,一如他的人冷傲侵骨。 如同余烬里的一朵寒焰,即使熄灭,也会燃烧到最后一秒。 这样一个人,唯独在面对兄弟、朋友的时候才会展现冰雪下的热烈。 就像此刻,他的目光扫向戚少商、孙青霞还有无情,眼底泛出一缕微末温意。 连云寨大寨主“九现神龙”戚少商,出身神枪会的“纵剑魔星”孙青霞,四大名捕之首无情,眼前的这三个人,是如今活跃在江湖中,苏梦枕最看重和欣赏的其中之三。 他今日约他们三人来此,起因是狄将军的死,要谈的却不只是狄将军的死。 宋廷怯懦,官场腐败,贪官嚣悍,良将殒命,虎狼催逼。 宋雁归今日独身一人所受之所有烦闷怅惘,他都曾感同身受,他自知沉疴难治,少时也曾多次灰心闭关不欲再涉足纷扰。 可是,可是。 世事苍凉无凭,山河梦里依稀。 心欲静,志难消。 他承继父亲苏遮幕留下的家业,不是为了称霸江湖,而是为了有朝一日,厉兵秣马,收复河山。 这注定是一条孤独的路,他默默走了二十余年,不图有同行之人,因此有些话,他要说在前面: “孙兄,戚兄,你二人未与蔡京一党成死敌,今日虽应邀而来,此时亦可走,若知其事,则往后事无转圜,祸可连及亲友兄弟。”不仅是蔡京一党,恐怕皇帝也会要着人灭之而后快。 宋雁归知道苏梦枕为什么没提自己,她心底好笑叹气:只有她早就被楚相玉架在火上烤了。 戚少商和孙青霞闻言反应不尽相同,前者隐隐猜到了些什么若有所思,至于后者,他向来行事单凭己心,对所谓厉害关系不甚关心。 二人相视一笑,眉目微微扬起,笑意里尽是不羁。 “孙某一向独来独往惯了,苏楼主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我倒想看看这东西到底是什么。” “苏兄想必早已知晓内情,”戚少商笑道:“戚某长于草莽,平生少有佩服之人,苏兄算一个。既诚心相邀,想来苏兄亦然,既如此,何妨直言?” “只我看不得么?”无情嘴角浮起淡淡戏谑的笑意,冷不丁问道:“苏楼主为何不问我?” “因为无情大捕头无需有此顾虑,”苏梦枕淡淡道:“你是公门中人。” 宋*雁归看向一脸淡然,似乎早有筹谋的苏梦枕,心中一时恍然:原来如此……既然如此,她相信苏梦枕的判断,也相信自己的直觉。 第133章 无需苏梦枕再多说什么,她取出袖中所携之物,递至戚少商手中。在两人分头读完之后,才听苏梦枕缓声道: “雁归,将楚相玉交给你的东西,给无情大捕头看吧。” 她却一时有些犹豫,无情在她的犹豫中品出某种心软的善意。 她在担心自己和世叔的关系吗?大概当初也是因为这种不计立场的善意,她才会选择出手救楚相玉。但她不知道的是,在他决定赴约前来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在心中暗暗下了某种决断。 “给我吧。”无情笑道,一个温柔如春风般的笑。 “好吧。”于是那份楚相玉交给自己,封在竹筒中的太子血书,如今交到了白衣青年的手中。 就在无情沉默地取出其中血书,展开览阅的同时,宋雁归的心中某种隐形的负担似乎也无形卸去。 她知道那原本堵在嗓子眼的东西是什么,是她孤身一人困于其中不知该如何办的进退失据。 而现在,这个困境被苏梦枕解决了,他似乎早有成算。而无情出现在这里,除了他口中的受到邀约,或许根本就是他有意为之的决定。 宋雁归目光复杂:受狄将军狱中被杀一事所震动的,原来不止她一个人。 她还记得铁手当时面对陈斩槐时所流露的悔恨和迷茫,却没想到看似平静如常的无情,其实才是反应最大的那一个。 无情不知道宋雁归脑内发散想得这许多,他只是平静地看完了这份血书,不置一词,只捏着血书微颤了一下的指尖泄露出他读完此信后内心的震动。 这份血书会是假的吗?不,可能性几乎为零,纸张、笔迹、措辞、腐旧的程度,一应细节处都对得上。 蔡京和世叔他们知道这份东西的存在吗?应该是知道的,所以蔡京才会至今都没有放弃派人搜寻楚相玉的下落,血书之中记载了他谋害皇室、杀人下毒的种种罪行,所以他必须赶在神侯府前拿到这封信,否则就会成为最要命的证据,此举或许也出于同样心中惴惴的,当今天子赵佶的授命。 那么世叔呢,世叔当年又在这件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无情直觉这位自己敬重的长辈恐怕不会对自己说出全部的实情,或许是出于某种好意。毕竟在来此之前,他已经旁敲侧击问过对方了。 而这也是他单独行动赴约来此的其中一个目的,他要弄清其中的真相。 “无情大捕头可往白楼找无邪,你若有其余想知道的,他会向你提供帮助。”苏梦枕目光滑向一旁恢复笑模样的青衣人,在她眨了眨眼默默示意应好之后,才落在孙青霞和戚少商身上: “至于孙兄和戚兄,请随我来。”他顿了顿,道:“有些东西,我希望你们可以尽快带回神枪会和连云寨。” 山顶上很快只剩下无情和宋雁归。 “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想单独和我说?”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她没再叫那三个字的后缀,出于某种微妙的直觉。 “宋姑娘,我有个不情之请,”无情轻声道:“我想见一见楚相玉,不知可否?” 有些事,他想当面问他。 ——————— 绿天深处,水栈危桥。 山在夕阳里,紫翠缕起,更远更红。 楚相玉盘腿坐于榻上,闭目行气于大小周天,他的底子在沧州铁血大牢败坏了,若非赵佶还坐着要他有朝一日为自己所用的痴梦,他的下场不会比长孙飞虹好到哪里。眼下,他于此地静养多日,功力也只堪堪恢复到全盛时的七成。 若不是戚少商的救援他到不了京城。他到京城,除了要杀赵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见宋雁归。 他虽人在沧州闭目塞听,却也听说了冬月里有人千里奔袭伤完颜阿骨打于千军帐中之事。金主完颜阿骨打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赵佶。 金国王室祖传的乌日神枪,不仅是枪,也是枪法,完颜阿骨打正是这枪法的传人,在金国亦是可堪万人敌的骁勇之士。 要重伤这样一个人,还是在金国守卫森严的王廷,几乎难如登天,不亚于刺杀赵佶。可他刺杀赵佶失败了三次,前后为人所阻,最后一次败于诸葛正我的惊艳一枪,连赵佶的衣角都没摸到,宋雁归却一次成功,虽未杀死,却也重伤了对方,甚至成功身退。 长江后浪推前浪。楚相玉早就有心想见一见此人,拉拢不了,他也有办法可以使她不得不与赵佶为敌。 踏破铁鞋无觅处,他机缘巧合之下顺利地见到了宋雁归,开始以为她与方歌吟有什么关系,及后才发现不是。从她收下太子血书之时起,此事便已成功了一半,只需再择日放出她身负此物的消息,他的目的便可达到。 可这个小兔崽子,居然使出他的“冰魄寒光掌”去杀了元十三限最得意的弟子,天下第七文雪岸。即使不为了蔡京的绝杀令,只凭此事,元十三限也绝不会善罢甘休。 心念陡转,只听接连不断地“嘭嘭嘭”声,爆破般的巨响,楚相玉足跟猛地一踏,借力整个人朝后坠去,拧身破窗而出。 在一片灰尘漫天扬起的砖瓦废墟里,楚相玉凝神站定,眼微眯,在尘雾散开之后,不出所料地看清了站在面前,虽身上衣角略微残破,肉眼可见受了些轻伤的黑袍人。 “元十三限。” ----------------------- 作者有话说:逆水寒里无情为什么知道了秘密没事,因为是公门中人,为什么后来戚少商也没事,因为铁手离开后替补了其位置也挂上了公门身份。但是纯江湖中人,赵佶一个都不会放过的。这是我的理解(思考.jpg) 这里,大家都在某种程度上做出这样的觉悟了。 第122章 多情 北崖山。 宋雁归和无情赶到的时候,元十三限的伤心小箭堪堪攻向楚相玉。 后者的袍袖上染了血,长发披散,略显凌乱,一双眼睛锐利如鹰,闪烁着不甘熄灭的野心,神情隐隐透着一丝异样的狂乱。 无情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宋雁归手中的血河剑已经离鞘,空气被如有实质的剑气割开一道口子,寒芒破天,只闻“钉”地一声,不偏不倚地击落了疾飞而出的伤心小箭,箭身斜斜钉在地上,发出止不住的嗡鸣。 元十三限目光微微一滞,这几乎是无可躲避的杀招,结合忍辱神功和山字经使出的伤心小箭,即使是诸葛正我都未必躲得过。 可宋雁归只是看似随意地一掷! 随意吗?无情可不这么觉得。不论是出手的时机、力道,还是角度,都刚刚好。她在一瞬间做出反应,以血河剑作为手臂的延长,驱剑而出,剑疾,犹包裹着一缕纯正剑气,如龙吟般撞上了伤心小箭。 “前辈还好么?” 宋雁归没有回头,声音里却带了一丝淡淡笑意。 “哼。”楚相玉的情况并不算好,实际上眼下因为脱力他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才勉强站定,他看到她握剑虎口处蜿蜒滴落至剑身的一滴滴血,目光微微一动,从喉咙里滚出一声冷哼: “区区一箭而已,也值得你这么拼命?老夫还无需你来救。” 宋雁归闻言只嘿嘿一笑,好嘴硬的老头:“好吧,那我走了,你们继续。” 她归剑入鞘,抬脚要走。 “宋、雁、归。”元十三限直直看向眼前的青衣人,眼里精光暴涨,杀意凛然:“你和楚相玉,原来是一伙的。” “不是。”宋雁归闻言摇头否定地极快,竖起一根手指一脸真诚道:“我只是恰好路过。” 鬼才信。 元十三限不是鬼,他自然不信。 “不是就让开,楚相玉是蔡相要的人,他还杀了我的徒弟。”元十三限目光狠戾:“老夫今日不找你麻烦,你也别多管闲事。” “您说的是文雪岸……”宋雁归思忖道。 “是老夫杀的又如何?”楚相玉高声截断了她的话,中气虽不足,却仍带着睥睨一切的倨傲:“元十三限,你和你那徒弟甘愿一起做蔡京的一条狗,滋味很好么?” 元十三限闻言眼微眯,脸上长长的那条疤痕皱起,周身杀气四溢,咬牙恨声道:“找死!” “等等,二位,那个……” “你闭嘴!” 元十三限和楚相玉异口同声道。 “……”这俩老头怎么一个比一个脾气暴躁。想念情绪稳定的长孙前辈了。 眼看局面又要失控,无情推着轮椅缓缓上前道:“二位,可否听我一言?” “你是诸葛正我的徒弟,”元十三限目光瞬间锐利如刀,冷笑道:“老夫凭什么要给你面子?” 楚相玉却罕见地没有开口呛声,他此前从未见过面前这个青年,此刻看清无情的样貌,衣袍下的身躯猛地一震,眼神中也分明流露出一丝错愕,宋雁归注意到他的失态,心中暗暗生疑,只先按下不表。 无情:“元师叔如今为蔡相做事,但可知蔡相为何要杀‘绝灭王’?” 此话一出,楚相玉第一反应看向了宋雁归,后者一脸无辜地回以一笑。臭丫头,居然把这秘密告诉了神侯府的人! 第134章 倒真算得上是……釜底抽薪。 他面上浮起一个凉凉的笑,也没兴趣听无情和元十三限的那些对话,内力滞涩难行,比之当初越狱受伤更甚,远远找了处空地盘腿坐下调息,目光却有意无意,始终落在无情身上。 像,实在太像了。如果他就是那个孩子,如果是他的话……楚相玉阖目沉思:那么自己原本的一切计划,就都需要推翻重来。他看向不远处无所事事的青衣人,臭丫头还真是给他带来了,好大一个惊喜。 至于元十三限,在听完无情说的那些话后沉默半晌,一个不日会倒台的人,自然不值得他为之效力,但:“就算不为了蔡京的命令,姓楚的都确实杀了我的徒弟。”言下之意便是不打算善了。 “文雪岸是我杀的。”宋雁归终于找到机会开口,在楚相玉和无情复杂的目光里,坦然相告:“‘冰魄寒光掌’也不是很难学的功夫。” “臭丫头你再说一遍!”楚相玉捂着闷痛的胸口,咬牙切齿道。 元十三限却突然放声大笑,低沉又嘶哑的笑,似乎很满意看到楚相玉吃瘪。除了澎湃的杀意,还有某种近乎疯狂的激赏:“小丫头,你倒很敢作敢当。” “前辈当日见雷损出手偷袭尚能阻止,可你那位徒弟却极擅此道。”宋雁归淡淡道:“此事与楚相玉无关,前辈若只要寻仇,冲我来便是。”她道: “但我现在是不会和你打的。” “怯战?”元十三限眼微眯:不对,她不像。 “前辈眼下也受了伤吧,冰魄寒光掌和烈火赤焰掌的滋味不会好受,宋某不欲胜之不武,等您伤好,自当奉陪。”她目光磊落。 她话音一落,熟知元十三限秉性的无情便知不妙。 “你觉得我受了伤便不是你的对手?”元十三限不觉得宋雁归是要光明正大与他比试,只觉这个臭丫头是低看他的实力。 竖子尔敢! “不,主要是我赶时间。”她在元十三限逼人的杀气里摇了摇头,眼里是晚霞漫天,她的目光里涌动出清浅的温柔神色:“有人在等我回去。” 她看向元十三限笑道:“我答应了要陪喜欢的人吃饭睡觉的。”她顿了顿,补充道:“人生百年,忽然而已。有诺必践,宋某不愿失约。” “……”无情闻言脸上浮起淡淡的薄红,几乎忍不住无奈微咳:这样的话,这样露骨的情话,宋雁归就这么自然而然当着众人说出了口,真是,真是……他忍不住扶额叹气,却不合时宜地感到一阵轻松平静。 这也是生意内劲吗? 出乎无情意料之外的是,楚相玉和元十三限闻言却几乎都在瞬间沉默了下去,俱是枭雄的豪杰,在听闻宋雁归这一番话后,周身竟都萦绕一股深沉的落寞。 十年生死两茫茫,红颜未老身先逝。 梧桐半死清霜后,鸳鸯白头失伴飞。 当元十三限冷哼着拂衣而去,对着宋雁归说出“赶紧滚”三个字的时候,无情一瞬间都有几分恍惚。但想到他所知的那些陈年旧事,无情又觉出几分合理。 无情,本就是最多情之人。 楚相玉拒绝了宋雁归要带他换个地方养伤的建议,除了元十三限,其他人还等闲杀不了他。于是她的目光看向无情。 “放心,看在你又救了老夫一次的面子上,”楚相玉知道她在担心什么,闭目淡淡道:“我不会对他出手。” “其实……”宋雁归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楚相玉久等不到她的下半句话,睁开眼看向她低斥道。 “好,”宋雁归从善如流地点头,一脸真挚道:“其实我是担心无情大捕头对你出手。”她在楚相玉越来越黑的脸色里继续解释道:“毕竟你受伤了,还不一定是他的对……” “咳咳。”无情笑着掩唇轻咳道:“雁归,你先回去吧。这里的事就交给我。” “好。”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大捕头叫她的名字,她微微愣了一秒,继而笑道:“那我走了。二位慢慢聊。” …… 青衣人离开后不久。 “老夫/我有话要问你/您。” 无情微微挑眉:“前辈请说。” 楚相玉看向眼前的白衣青年,还有他无力耷拉在椅子上,经脉断绝的一双腿。他看着他,又好像在透过他看别的谁,目光复杂,开口沉声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你的这双腿是怎么废的?” 无情微微一怔。 —————— 夏夜总是来得突然。方才还云霞曳天,澄波倒影,俄而霞色便由浓转淡,渐至新月推出,清光一钩,疏星万点。 清风送来荷香阵阵。 桌上刚摆好碗筷杯盏的时候,某个小混蛋就如期而至。 她应该是沐浴好了再过来的,青丝半干,只发梢还残留着一点湿意,身上有淡淡的皂角味道,发间一点荷香扑鼻。就这么小跳着推门而入,扑进自己怀里。 “准时赴约!”她笑着埋头在他怀里一阵乱蹭。 他低头闷笑,鼻尖埋进她的发里深吸了一口气,修长的手指插进她的发间,自上而下轻轻梳理,牵住她的手:“先吃饭吧。” 她笑着应好,桌上是冷淘面,面上撒着笋丝梅子,还有她喜欢的甜食,是色泽漂亮的樱桃煎。 王怜花坐在近旁,一手托腮看她风卷残云,嘴角扬起一个温柔的弧度。原来真的有人,你只是看着她在你面前吃你亲手做的东西,都会让人忍不住心情愉悦。 他看得出,楚相玉和狄秦的事,到此,她才算真正卸下几分心头的担子。 “好吃!你也尝尝。”她尝了一口樱桃煎,下一秒眼前一亮,舀了一勺递到他嘴边。 这样专注的目光和明亮的笑容,简直是小混蛋的招牌专属。 “好啊。”他嘴角微勾,一手按住她平举的手腕,一手托住她的后颈拉向自己,舌尖撬开贝齿,墨发倾泻,掩住骤然相贴的身体,你来我往间,唇舌终于尝到她口中樱桃的甜津,顺着下颌流淌的汁液亦被他俯首吮净。 热气喷洒在她的眼睑,她闭上眼,在微微急促的喘息里,他的唇退开些许,亲了亲她的额发,吻落在耳垂,连同甜腻的呼吸,他拥着她声音低哑地轻笑:“很甜。” 耳后根泛起薄红,她晕乎乎地想:别说樱桃煎了,她现在觉得简直连空气都是甜的。 ----------------------- 作者有话说:“梧桐半死”那句是贺铸贺方回的诗。 第123章 赴约 夜里蝉鸣渐歇,室内一灯如豆,昏黄几许,微微摇曳。 “原来这段时间你都在忙这个。” 就着榻边的灯台,宋雁归将书摊开在枕上,一手托着下巴看得认真,虽对书中涉及的器械构造看得一知半解,也知道若能在战场上加以利用,威力将不可小觑。 是什么时候的事?她以为自己就够离经叛道了,没想到这位朋友一早就想好了要造反……不,也不对,东西交给了苏梦枕和金风细雨楼,也可能是用来抵御外虏。 “嗯。”王怜花单手支头,侧卧在旁,指尖卷着她垂落在枕畔的发梢,闻言眼皮微掀,漫应着。在她的低低赞叹里,掌心贴着她后腰缓缓摩挲,指尖刮过尾椎骨。 “哈!”她受不住痒,躲开他作乱的手,目光却仍一眨不眨注视着书中所画的图纸,不知出神在想些什么。 他突然将她手中的书抽走,问起另一桩事:“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她右手虎口处有崩裂的痕迹,上一次也是,他早该发现的,她每回来见他前若是沐浴过,身上必定沾过血腥。 “哦你说这个,”宋雁归一脸心虚地挠了挠头,偏头向他解释道:“无情要见楚相玉,我们到的时候发现北崖山的阵法破了,是元十三限找到了那里和楚相玉打了起来,应该就是那时候受的伤。” 好好两个高手,在她嘴里倒似是小儿斗气一般。王怜花失笑,却也不关心这两人中的任何一方。 他执起她的手细细端详,指腹在虎口结痂处缓慢摩挲,激起一丝痒意。他发现,她的伤口如今似乎愈合起来比寻常人要略快一些。 生意内劲,究竟是种什么样的内功?如果能催发生机,那如果对象是人呢?王怜花垂眸暗忖,心中生出一股淡淡的骄傲来。 不过:“楚相玉也就罢了,元十三限……怎么肯听你的善罢甘休?” “额,因为我跟他说,”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要赶回去陪喜欢的人吃饭睡觉,我不愿失约,没时间和他打。”当然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元十三限自己受了不轻的伤。 握着她的手微微一顿。 “真的是小伤,没事。”以为他担心,她信誓旦旦地补充道。 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王怜花嘴角微抿,眼里漾起几乎要溢出的笑,一时心里爱极,低头亲了亲她的手指。 痒意从指尖蔓延到心口,像有一片羽毛一路搔过,她笑倒在竹簟上求饶,某人却笑意狡猾如狐,欺身而上含住她的下唇,笑声戛然而止,化作你来我往的温软厮磨。 第135章 身下竹簟散发着沁心的凉,身上熨贴着的是爱人滚烫的胸膛,掌心顺着腰线向下抚过腿弯,伸进绸裤摩挲着一路往上,空气的逐渐升温里,宋雁归忽然揪住他的衣襟,将人朝上推开一段距离,在他明显欲求不满的眼神里: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血书的事是你和苏兄说的对不对?”想来也只可能是他告诉对方的了。 王怜花深吸一口气,用力压了压眼底的灼热,笑意森森:“你非得在这个时候提这个?” 她却浑然不觉有什么问题,嘴角绽开一抹笑,就着这个姿势顺势翻身将他扑倒在身下,一把抱住他脖子:“嗷因为有句话我必须要重复一遍!” ……败给她了。他无奈又好笑地握住她腰,亲了亲她的鬓角,低声问:“重复什么?” “谢谢你啊,王怜花。”头向下埋进他的颈窝,温热的呼吸,轻声的喃喃,如同猫儿一般轻蹭,毛茸茸的发顶激起他皮肤一阵细微的战栗: “你真好,你最好了。”搂着他脖子的手微微收紧。 这算哪门子的情话?在最善玩弄人心的某人听来,这样的话乍听之下几乎算不上情话。而且上一次她谢完他,等他醒来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这回不同。 他分明抑制不住嘴角上翘的弧度,目色温柔,认命般轻叹了口气。有什么办法,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吃她这一套。 只她这么突然一下子,刚才旖旎的气氛是半点都不剩了。 索性用手指慢条斯理梳理着她脑后披散的长发,一边懒懒问道:“把无情和楚相玉留在一块儿,没问题吗?” “好问题。”她从他身上呲溜一下滑下来,跟只猴儿似的,裹进被子朝里一滚:“我也不知道啊。”她枕在枕上仰头望着床顶低低叹了口气。 尤其是楚相玉看到无情之后,表情分明显出十分的震惊动容。那种情绪就好像是,他看着无情想到了某个故人似的。 在这种事上,她的直觉一向很准。 楚相玉的故人,总不可能无情是他儿子吧。可楚相玉说过他只有一个女儿……虽然有些好奇,可那样的情形她也不便多问。 “你明天去做什么,还是去给苏兄看诊吗?” 王怜花点了点头:“他那一身的病,比长孙飞虹棘手太多。” 就连他也无十足把握,只能尽力一试。 “我明天得去见几个人。”她道。 一来得去碰碰运气。二来,她还有一个未完成的约定。 不过现在么,她嘿然一笑,朝外一滚恰好落进他张开的怀抱里,贴着他雪白的中衣,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在满鼻的淡淡馨香里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一室漆黑里,压住她睡着之后在被褥下乱动的一双腿,他喉结上下滚动,无奈地按了按眉心,阖目暗叹:这样的同床共枕……王怜花啊王怜花,你可真是自讨苦吃。 —————— 熏香阁今晚有贵客要来。 李师师一早便得了宫中传来的消息,她等在阁中,凭栏斜倚在美人靠上,纤纤玉指间来回绕着手心一方烟罗帕,神思不属地望着窗外,眉宇之间隐隐的担忧焦虑。 青楼宾客熙攘往来,多日前方歌吟与宋雁归的那一战闹得满城皆知,宋雁归虽胜,紧接着却传出了她中毒重伤的消息。 李师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小心失手打碎了赵佶送她的琉璃杯。 当时赵佶就在她身边,以为是美人受了惊,对着满地琥珀浆液并未追究,毕竟就连原本要留宿的他自己也在闻讯过后匆匆带人回了宫,甚至来不及小意安抚美人哪怕片刻。 只在临行前,赵佶再一次满目深情地提起了那个提议,嘱她好好考虑。 要答应么? 虽然仍是一曲红绡不知数的盛时,可李师师心知年复一年,总有一日会面临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光景,风尘女子,能老大嫁作商人妇已是幸事。可若是答应赵佶入宫,或许也不免有一日,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 李师师满腹愁肠,不知怎的脑海中浮现近日某个意外结识的布衣浪子身影,他比自己还年轻几岁,一片赤诚叫她心惊。转念又想到宋雁归至今生死不明,心中却是难安。 宋雁归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距离她和她上一次见面,只过去了大半个月。 李师师却觉得分明已过去了很久很久。 尤其是当她看到她青衣飒沓,骑马倚斜桥的高调模样,她在长街的尽头,仰头冲自己笑,映着暮夏午后的万丈天光。 她实在已经太出名了。即使见过她的人寥寥,也已有很多人能认出那一身青衣,还有那把血河剑。 她勒住缰绳,长剑悬在身侧,翻身立于马上,足尖轻点,如脚踏飞燕,衣袂在风中如春水横波,在围观路人的一片惊叹声里,纵身一跃而至熏香阁外的屋脊,嬉笑间如履平地。 她朝一脸怔愣的李师师伸手,鬓发飞扬,声音清越疏朗: “师师,我来赴约。” 李师师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只隐隐约约听到身后传来楼中妈妈的高声惊叫,还有宋雁归哈哈大笑着叫她“抓紧”。 然后她就已经在风里了,身体腾空,云天之下,拂过千山万壑的空气直直撞入胸腔,衣袂如流云舒卷,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侧坐在马背上,上面垫着柔软厚实的棉布,身后是青衣人恶作剧得逞般顽劣的洒然大笑。 李师师忽然觉得,刚才还困扰自己的某个问题,突然就不再是问题了。 “驾——!” 骏马嘶鸣,马蹄扬起,宋雁归在她的小声惊呼里稳住她的腰身,对着临街被惊起的满楼红袖窈窕高声道:“各位姑娘,宋某带师师去京郊跑马,两个时辰后便回!给大家采莲蓬回来!” “嗤,好坏的丫头,扰人清静!”不知是谁率先说了一句,语气好气又好笑,还透着淡淡的纵容艳羡,绣帕自半支的窗棂遥遥朝马上的人掷去,马蹄踏过之处扬起的仿佛不是尘土,而是开在风中的花,一朵、两朵,湖青、淡绯、姜黄、水绿…… 繁华锦簇下一团污秽的汴京城,宋雁归简直像个误入其中的异类。 六分半堂的一处堂口就在附近,目睹这一幕的时候,雷媚正在喝茶。这是她第二次见到宋雁归,这人在京中销声匿迹了十多天,再次出现时意料之外地高调,找的却不是他们原本猜测的任何一个人。 不是神侯府,不是六分半堂,也不是迷天盟,而是李师师,汴京城中最负盛名的美人。 她看向在一边安安静静坐着的狄飞惊:真遗憾,原本以为宋雁归中了毒,至少会想着报复下毒的人才对。 她想起那日,雷损问狄飞惊为什么没给宋雁归下蔡相给的剧毒。他是怎么回答的? 已经按照蔡京的命令参与了围剿行动,可即使有雷纯出面,迷天盟和关七也没有坚定站在他们一边,遑论金风细雨楼和山东神枪会。 毒杀宋雁归,对于六分半堂而言弊大于利。苏梦枕不会碍于婚约手下留情,和六分半堂没半点交情的长孙飞虹就更不会了。至于对蔡京的命令阳奉阴违,反正六分半堂也不是第一次了。 的确像是他们这位狄大堂主说出来的话。但她只有一点很好奇,狄飞惊居然会亲自动手,是算准了宋雁归会对他毫无防备吗? 她注意到此刻狄飞惊面前的桌上摆着一串铜钱,二十一枚铜钱,他人垂着眸,仿佛正微微出神。 雷媚微微皱眉,果然在六分半堂之中,她最看不懂的就是眼前这个人。 —————— 京郊。 青山叠翠,湖溪横流。 宋雁归赤脚扎进潭中去摘莲蓬的时候,李师师就坐在岸边的溪石旁吃着刚剥出的新鲜莲子。 此地僻静少人,鸟鸣山涧,巨木参天。 楚相玉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这里,来之前心里已经暗骂了无数次兔崽子。 “哟!前辈也是来这里摘莲蓬的吗?”几乎是对方一出现,宋雁归就注意到了,尤其对方还一脸复杂神情,欲言又止。 “您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宋雁归涉水而上,笑嘻嘻道。 巧了,她刚好也想等会儿去找他。 ……她今日这么高调,估计大半个汴京的人都知道她不仅毫发无损,还光天化日之日带走了熏香阁的花魁娘子,她是真当蔡京是个死人了。 楚相玉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淡淡道:“我找你,是想托付你一件事。”说完顿了顿,朝一旁的李师师投去讳莫如深的一眼。 “不要,”哪知宋雁归直接拒绝:“您上次托付我就没好事。我再不上当了。” 楚相玉语塞,他知她说的是那血书,但……这次的事他想来想去,还真非她不可。 他皱着眉,几乎算得上语气和缓地商量:“老夫听说你治好了长孙飞虹的陈年旧伤,还有那个和你一起的小子,替他解了六种奇毒。” 第136章 “老夫想问你,无情的腿,还能不能治?” ----------------------- 作者有话说:布衣浪子不是戚少商。 第124章 崖余 无情失踪了。 视无情为兄长,与之形影不离的四剑僮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六扇门的人不知道,神侯府的人也不知道。 诸葛正我唯一知道的是,无情失踪之前最后一次现身是在京郊。 京郊有金风细雨楼,有苏梦枕,有小饭馆,有狄飞惊。 这些人中没有人会挟持无情,金风细雨楼不会,六分半堂不敢。 除非他自己不想被人找到。 无情是自愿消失的。 这是诸葛正我得出的结论。 但问题是,为什么? 诸葛正我不知怎的想到了宋雁归。 满汴京城的人都知道她不久前从熏香阁高调带走了李师师,直到日头西沉时才将人好生送回阁中,还给小甜水巷每座青楼的姑娘都带去了新鲜采摘的莲蓬。 天下第一的人物,新鲜活泼的礼物,无关风月,别开生面。 诸葛正我知道这个消息,还是恰好听到追命将此事当做风流韵事说与冷血听。 诸葛正我知道的要更多一些。他那一天有急事入宫觐见,意外发现原本内侍*声称要彻夜修道的天子竟破天荒出现在了御书房。 他当然知道天子所谓的彻夜修道,实际是出宫夜会李师师的惯用借口。至于天子为什么临时改了主意,诸葛正我只能猜测或许是天子担心行事不可捉摸的宋雁归万一突然对自己不利。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诸葛正我冷不丁想起初次见到宋雁归那天,对方在离开神侯府时做出的保证,她说她暂时没想过要造反。 暂时。 这丫头说话向来无忌,难得严谨措辞,不免令人心生疑窦。 当时为什么没有留意呢?大概是被她后面所述的那个故事吸引了注意。 无情的失踪,会和她有关吗? 想到无情不为人知的身世,诸葛正我眉峰紧紧皱起,心底前所未有地感到一阵不安。 这时候,他还没有想到这件事机缘巧合,还有楚相玉在其中推波助澜。 —————— 一声笛起山前。 宋雁归找到无情的时候,他正在北崖山顶陡峭的崖畔茕茕无依地坐着。 茫茫山风呼啸席卷,白衣青年坐于轮椅中,墨发飞扬,目光遥遥望着巍峨群山,没有着落。 宋雁归心头一紧,几乎以为他是准备在这里跳崖。 悄无声息地靠近,在无情手中的暗器只距离她眉心半寸的时候,他认出了来人,只差毫厘,以独特的巧劲收回暗器。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白衣青年淡声问。 “楚相玉在你身上撒了些东西。”卖得毫不犹豫:“他让我来找你,原话说的是,‘务必赶在诸葛老贼之前’。” 无情放下玉笛,声音里有无奈的笑意:“不许对世叔无礼。” 宋雁归从善如流地应“好”,山顶罡风正烈,她抱着臂,眼角余光时不时瞥一眼前方的轮椅扶手,生怕自己一错眼他就跳了下去。 “咳咳,那个,盛兄啊。”她清了清嗓子开口建议:“宋某以为活着还是很美好的。” 无情闻言终于抬头朝她瞥去一言难尽的一眼:“你以为我打算轻生?” “所以不是吗?!”她瞪大双眼,在对方一脸无语的表情里震惊道:“那你一个人没事跑这里来干什么!对着悬崖吹风是什么癖好吗!” “是啊,吹风。”无情露出一个狡黠的笑,仿佛觉得逗她是件很有趣的事:“怎么,宋大侠不知道吗?” “别开玩笑了。”她微微抿唇,收起夸张的表情,轻声正经道。 “别那么看着我,谁听到那样的事情能没反应?你才多大,不过和雁归大侠我一般年纪。” 楚相玉是怎么认出无情的呢?无情长得像哲宗皇帝,或是他的生母?应该是生母,赵煦的样貌看画像不过端正,只能是子肖其母,容颜昳丽。 “楚相玉和你是怎么说的?”无情忽然有些好奇。 “他问我有没有办法治好你的腿。”她如实交代,见无情没有异议,忍不住还是伸手把轮椅朝安全的地方推了一段距离:“当然,也把他对你身世的猜测告诉了我。” 其实就算他没加上那个推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当日与方歌吟的一战,是无情阻止了温晚出手,否则她就算能来得及阻住方歌吟的剑,也拦不住温晚的掌。 无情救了王怜花,也是他和冷血拖延了时间,等到了带着圣旨而来的诸葛正我,从蔡京和六分半堂手中救下了她。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感君义重,有恩必报。 这是她一贯奉行的原则。 无情微微一笑,转而提起一桩似乎毫无关联的旧事:“雁归,你知道世叔为什么给我起名叫‘崖余’?” “因为……你从小就很喜欢在悬崖边吹风?!”宋雁归一脸惊恐地道。 “……”无情无语地瞟了她一眼,恍惚想到幼时遭遇,轻叹道:“我父亲是盛家家主盛鼎天,我六岁时家中遭十三凶徒灭门,而我侥幸为世叔所救,却也双腿俱废,无法修习内外武功。” “因为是劫后余生,所以世叔给我取名‘崖余’。” 他自少时起便很少因伤病自怨自艾,因为他自知自己能活下来已足够幸运,楚相玉说世叔扶持得位不正的赵佶上位,却始终对他隐瞒真实身世,其心可诛。 无情自小在诸葛正我身边长大,他不这么看,何况:“楚相玉一面之词,我不至于全信。但我知道有个人或许知道真相。” “是谁?” “蔡京的亲弟,官拜少保的蔡卞。”虽是亲兄弟,但蔡卞是当年王安石麾下旗帜鲜明的新党,也是后者的女婿,在赵佶上位之后,和名为新党实则是投机派的蔡京一向政见不合。 宋雁归眨了眨眼,轻轻点头。 无情沉默半晌,忍不住道:“我以为你会问,为什么我不去直接问世叔?” “那是你的事。”宋雁归嘿然轻笑:“我相信你一定有你的理由。” 无情微怔,心中一暖,垂眸抿了抿唇,嘴角笑意隐隐。 “倒是你的腿……”她顿了顿,半蹲下身,直直注视着他的两条腿,摩挲着下巴提议道:“择日不如撞日,我替你先看看?” 无情挑眉:“我以为你身边那位宋先生才是大夫。”没听说她也会医术。 “我学过医,再说我少时沉疴难愈,情况恐怕比苏兄还糟糕,久病也成良医了。”她一脸认真保证道。 “没听说你……”无情闻言微微诧异。 “都是以前的事了,我现在身体康健得很。”她笑:“而且,我其实也想知道,我现在的内功能不能用来救人。只是……” 她抬眸,正色问道:“你信我么?” “你都这么说了,我岂能说不?”无情嘴角微弯,眼中温润笑意流转如春晖烟霞。 他是见过她的生意内劲的,生机绵延,万物蔓发,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他想不出理由拒绝。左右也不会更坏了。 世上很少有比来自朋友的肯定和信任更珍贵的东西。 宋雁归笑,她单膝跪地,垂眸,目光如炬,并指凝气发于指端,深深吐纳,一缕冲淡温和的生意内劲灌注其上,极其小心精准地探入伶仃的,多年荒废的腿部经脉中缓缓游走。 内劲分明细若蛛丝,却有如潺潺春溪,浇灌在十多年来坏死无知觉的经脉上,大约一炷香的功夫过去,无情不觉疼痛,心中不知是高兴还是失落。 “雁归……”他想说算了,不必白白耗费她的内力。 她不语,只一味不收手地继续尝试。这一次,她微微沉吟,分一缕内劲,同时操纵着两缕内劲于指端并行直下。山风卷起青色衣角和墨色长发,无情低头只能望见她的头顶,还有她额头鬓角凝着的汗滴。 夕阳返照,天光由浓转淡,不知过去了多少时辰,直到膝上传来某种微乎其微的,细微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疼痛。 真切的疼痛。 这股疼痛如潮水拍岸,徐徐绵延,渐渐地,似针扎刀刺,斧凿剑劈,无情双手紧握扶手,咬紧牙关压抑着喉口翻滚的剧烈痛意,唇齿间蔓延出淡淡的血腥味,额头很快凝出细密的汗珠。 生意内劲似乎也由两条溪流转而汇聚成浩瀚澎湃的滔滔江海,不断霸道地冲刷着他体内滞塞淤堵的经脉,他不记得过去了多久,只恍惚间见天色渐暗,觉得漫长难熬胜过一个春秋。 疼得几至晕厥,半梦半醒之间,双腿似乎开始逐渐习惯了那股痛意,并在错眼看到眼前人累极倒下的上一秒,及时朝前伸手托住了她的臂。 轮椅在身后因一股反向的推力滑出一段距离,撞到树干上发出一声闷响。 无情下意识托抱住眼前青衣人身躯,几乎在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同时,整个人身形猛地一震,他低头呆呆地看向自己的双腿,虽然痛得锥心刺骨,一步就几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但却是那么多年来第一次,实实在在地,双脚站在了地面。 第137章 就在白衣青年站立不稳几乎要朝向摔倒的下一秒,原本累极似乎已经昏厥过去的青衣人睁眼,及时扶着他坐回了轮椅。 无情:“雁归,多……” “谢”字还没有出口,只见眼前青衣人双眼一闭,整个人朝着一个方向栽倒下去,暮色四合的北崖山顶,骤然精神松懈下来的雁归大侠陷入一个黑甜的梦境。 诸葛正我和楚相玉几乎同时找到二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无情仿佛一脸慌乱无措地试图把人从身上拉起来。 楚相玉:小兔崽子只是去了趟小甜水巷就学会非礼良家少男了?! 诸葛正我:……和他预想的场景好像不太一样。 其实是担心朋友身体状况的无情看向来人,严格来说应该是两名长辈,不由苦笑: 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感觉好像只会越描越黑…… ----------------------- 作者有话说:蔡卞侧面出现在过《少年无情》的故事,并且的确知道无情的身世,本人和蔡京不合。 有个地狱笑话,有兴趣可以猜一猜(如果没人猜对的话答案下一章揭晓):说英雄里有两个人从未真正见过面,是哪两个人?(注意不是指真的没见过面) 第125章 吃醋 宋雁归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熟悉的床帐、屏风还有房梁,盖在身上的被褥好像还习染了王怜花身上淡淡的馨香。 这是他在金风细雨楼的房间。 窗棂支起一角,屋外风雨萧飒如高秋,肺腑间的浊气仿佛也被涤荡一空。 半年多的时间,她自雁门关入汴京,呆过时间最长的地方是西巷棺材铺,其次大概就是这里和神侯府了。 神侯府……嘶,无情。 她仰卧在床上,思绪微微放空,茫然地眨了眨眼,说起来她昏睡之前,到底成功治好无情的腿没有? 不行,得去看看,不能就这么躺着。 “吱呀——” 熟悉的绯衣身影自屋外推门而入,转至屏风背后的时候,看见的就是某个不安分的病人下一秒险险要栽下床来的情景。 衣袖拂动,眨眼的功夫王怜花就临至榻边,展臂把某个不省心的小混蛋及时接住,横抱在了怀里。下颌传来一阵钝痛,他轻“唔”一声,低头见她捂着微微发红的额头,仰眸朝他一脸灿烂地笑。 他勾起嘴角,轻哼一声,笑意不达眼底,唯独抱着她的手臂沉稳有力:“知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多久?”她一脸好奇地发问,眼神飘忽,略微心虚。 王怜花双眸微眯,笑意森森,没有直接回答:“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厉害,内力随便挥霍,自信反正不会伤及身体?” 她闻言微怔,看到他淡淡威胁底下不容错视的紧张和恼意,眼里感同身受地流露出抱歉的神色,垂眸,伸手揪住他的衣襟,一脸认真地轻声致歉:“是我不好,我让你担心了。” ……道歉的态度这么好,就是有再重的话也说不出口了。这小混蛋真是,很棒。 头顶传来一声轻叹,将人抱回榻上,忍不住失笑道:“道歉倒是利索。” 她分外乖觉地靠在他怀里,语气真挚地安抚:“将心比心,你会生气也正常,换我是你,反应或许会更大。就是……” “就是再来一次,你还是会那么做。”王怜花幽幽开口,接了下半句。 她笑:“知我者,王怜花也!” 话音刚落,就在他微微发凉的眼神里,把过分昂扬的尾音咽了回去,嘿嘿讨饶地抱着他的臂伸爪轻挠了挠:“那个……” “无情眼下已经可以走路了。”王怜花知道她眼下最关心的事是什么:“生意内劲的确可以治好他腿部原本几乎坏死的经脉,只是要做到真正彻底康复,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有诸葛正我和树大夫在,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我相信他,无情他性格坚韧远胜一般人,他一定可以做到。”她以拳扺掌,目光明亮毫无阴霾,定定开口。 没等到身边人的回应,只空气突然有点冷。在她没看见的地方,绯衣男子捏着扇柄的修长手指倏地收紧了一瞬。 宋雁归浑然不觉,眉心微蹙,顺嘴问道:“对了,无情他人呢?” “我怎么知道?”他开口,尾音拖的又轻又缓,轻摇折扇,慵懒中带着一丝微妙的凉意。 不应该啊,否则自己就不会出现在这里,只可能是无情送她回来的。 宋雁归抬眸望向他紧绷的侧颈,还有几乎抿成一条直线的薄唇,终于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一丝不对劲。 他这是……吃醋了? 几乎是在察觉到这个事实的下一秒,她扬起笑脸,整个人如同身手利落的小豹子,伸手一把环住他劲瘦的腰身,动作里带着股直白坦荡的亲昵,仰头亲了亲他的喉结,发出“啾啾”的轻响。 “你……”王怜花启唇哑声吐出一个字,声音悸颤,刚才精心维持的冷意都在她这番莽撞的亲昵里荡然无存,被抚平成令人愉悦的酥痒。 身体后仰轻靠在床头,暴露出脆弱的脖颈,浓密的睫毛轻轻颤动,他索性闭上眼睛,几乎是享受着她在自己身上放肆的作乱。 羽毛似的痒意直钻进骨头缝里,她胸口的柔软隔着薄薄衣料熨帖着胸膛,几乎能感受到彼此同样失序的心跳。指尖微微陷入她腰后柔软的布料里,像是要阻止,又更像是要把她揉得更紧。 一室情暖里,王怜花半拥着怀里的心上人,不去管衣衫上凌乱褶皱和微微散开的衣襟下零星的红痕,半敛的眸子轻抬,声音慵懒惬意,像一只被顺毛撸过的狐狸: “无情的事你不必担心,不仅是他,诸葛正我和楚相玉眼下都在金风细雨楼。”似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他不怀好意地笑道:“那件事不仅诸葛正我和楚相玉知道,我怀疑就连长孙飞虹也略知其中内情。” “此话怎讲?”她闻言瞪大眼睛,声音含糊: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她一点都不知道!这不是只有极少数人知道的秘密吗! 王怜花垂眸,看着她风卷残云吃光了备好的点心,好笑地捏了捏她鼓起的腮帮子:“我无意中发现的。神枪会多年前曾受蔡卞恩惠,蔡卞因此要长孙飞虹为他做一件事,后者应该还没来得及做就进了牢狱,我只知道这件事是要杀无情。” 她轻“哦”了一声微微点头,顿住:“等等,你又是怎么无意中发现这件事的?” “替长孙飞虹解毒的时候,我对他用过摄心术。”王怜花笑眯眯道,浑不觉自己说得话有多么吓人。 在她一脸震惊的表情里,修长的手指撩起她散落的一缕发顺至耳后,轻声解释道:“你信一个人时总是为了对方竭尽全力,可我做事,一向习惯留个后手。” 奇怪的是,长孙飞虹后来痊愈之后径直回了神枪会,没有逗留,也没有半点要对无情出手之意。 想来或许是因为他知道将他救出刑部大牢的,除了宋雁归之外,也离不开神侯府的助力。又或许,是出于某些别的原因,最终选择了不按蔡卞的要求行事。 “那也就是说,”宋雁归掰着手指自言自语道:“诸葛正我、楚相玉、金风细雨楼,现在都是做好了打算,准备等无情伤好之后,就揭露赵佶得位不正的事实,扶持他上位的么?” 否则诸葛正我不会出现在金风细雨楼,还是和楚相玉一起。可他为什么改变了主意?是因为无情的腿么?群臣和百姓很难接受一个不良于行的皇子。 “至少还得加上现在的神枪会和连云寨,还有那些愿意追随楚相玉的人。”王怜花道:“戚少商和孙青霞几天前都已经各自出发离开了汴京。” 或许就连迷天盟也可以争取。只是关七和雷纯的关系终究让人难以放心。想到那个朝关七打探出宋雁归行踪并透露给蔡京,得到方歌吟、温晚、雷损等人庇护的女子,王怜花眉心微蹙,莫名想到了白飞飞,连带着还有某些不好的回忆。 宋雁归倒没想那么多,尽管王怜花不知情,但其实她对白飞飞的印象倒还可以,或许是因为当时的她已是弥留之际,算计更多是为求自保;也或许是因为阿飞,不免爱屋及乌的缘故。 她只是忽然想起那日在天泉山顶,苏梦枕特地叫孙青霞和戚少商同去的情景。 可能就算没有楚相玉手里的证据,和横空出世的无情,苏梦枕也已经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走一条什么路,虽然走上这条路,也少不了王怜花在一旁帮忙添柴加火。 不过:“孙兄走了?什么时候的事,他怎么不跟我打一声招呼就走了?”她咋舌道。 头顶传来一声熟悉的冷哼,她瞬间一激灵,经验老到地读懂了此刻空气里的某股酸味,在他怀里轻蹭。接着身形微顿,轻“咦”一声,想到刚开始他还没回答她的问题: “所以我到底昏睡了多久?”居然久到好友已经来不及等她醒来跟她告别。 “整整十天。”王怜花道,声音里听不出情绪,唯独收紧的手臂泄露出一丝微不可察的颤抖。 第138章 她当时几乎耗尽了一身的内力。如果不是脉象体征一切如常,体内真气自如流转生生不息……即便如此,他也依旧感到一阵后怕,怕她一睡不醒。 敏锐地察觉到他冷淡神情下的不安,她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伸手用力回抱。 不论以前还是现在,她似乎总是让深爱自己的人担惊受怕。 可她分明最不希望的,就是让他伤心。 察觉怀里某个小混蛋陷入真切的歉疚里,王怜花状似漫不经心地笑道:“总之,后面的事无需雁归大侠冲锋陷阵,你给我好好休息。” “遵命!”宋雁归狠狠点头,举手一脸严肃道: “我该去沐浴了!整整十天没有沐浴更衣,得立刻马上去!”说着就撸起袖子要越过他下床去。 “洗过了。”绯衣男子一把拉住她,慢条斯理地启唇,低低笑道:“我帮你洗的,每次都是。”说着嘴角浮起一丝狐狸般的,隐秘愉悦的笑意。 然后,看着她原本一脸迷茫,在听到他的话后整个人身形僵硬,薄红从脖子蔓延到耳尖,接着整张白皙的脸上都泛起嫣红。看在王怜花的眼里,娇艳欲滴。 雁归大侠觉得自己熟了。 王怜花嘴角的弧度逐渐扩大,笑意晕染荡漾,俊美到有些妖孽的脸上透出一股心满意足的神采。 他碰了碰她隐隐发烫的脸颊,忽然觉得这样也很好,小混蛋就算开窍了也只对他一个人开窍。至于孙青霞的心思,他自己都不说,他就更不会帮他说了。 “不过我原本以为……”宋雁归害羞也不过一瞬间,或许是默认了彼此的关系,她的思绪很快跳跃到某些她更关心的事上。 “原本以为什么?”他好奇挑眉问道。 “我原本以为,”她屈指挠了挠脸颊,笑道:“你会跟我说,以后不许我做这种事之类的话。” 可他没有。 王怜花眼帘轻垂,嘴角微勾,侧身将她完整地纳入自己的怀抱里,捧着她脸颊的手微微用力,眼眸里荡漾着春水般的涟漪,足以叫人溺毙其中,他启唇,轻声一如喃喃: “宋雁归,我永远不会对你说不许。” 怀里的小人闻言微微失神,身躯逐渐放松下来的下一秒,窗外刚好有一阵猛烈的山风席卷而过,她一个激灵,猛地按住他的肩,双眼明亮灼人:“王怜花,你的伤好了吗?” 瞬间明白她言下之意的王怜花眸中波光流转,只是:“好了,但你……”的身体现在受不住。 话还没说完就被她截断,就在她说出某句石破天惊的发言的几乎同时,屏风外屋门口,年纪或大或小,某几位本意是前来探望的前辈和友人闻言面红耳赤,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真正的进退失据,原来不在庙堂,也非江湖,只需要一个热烈坦荡到令人害怕的宋雁归。 哦,还有一个即使早就发现了来人,但也丝毫不会脸红,此刻还在低低闷笑,似乎觉得场面有趣,很回味无穷的王怜花。 ----------------------- 作者有话说:发一些糖嘻嘻,这个单元也将进入收尾阶段。 上个作话的那个梗:说英雄里没有彼此见过面的两个人是:白愁飞和狄飞惊。 狄飞惊颈骨折断,外号低首神龙;白愁飞看过原著的都知道,出场标志性状态就是“望天”,一直“望天”。一个低首,一个望天,彼此看不见脸。(是地狱笑话) 第126章 退婚 无情离开后,金风细雨楼就住着两个病人。 一个是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还有一个,是不日前一波耗光内力的宋雁归。 当然真要说起来,真正且唯一的病人还得是苏梦枕。 梦枕红袖第一刀,小寒山派红袖神尼的亲传大弟子,金风细雨楼的第二任楼主。 天之骄子,却因在襁褓之中被“天下第六手”震伤,从此病魔缠身,终年咳嗽不止,只凭一口真气吊住性命。 上天似乎总喜欢叫人命里残缺,纵使万人敬仰却时日无多,所得非所求,所求关山难,于是残缺也成了一种美。可当这份残缺落到自己身上时,才知道残缺的别名,是残忍。 苏梦枕就是这样一个人。 宋雁归于京中来去数月,难得终于有机会闲下来呆在金风细雨楼,百无聊赖养伤调息的日子里,她眼见苏梦枕每日在玉塔与一波又一波人论事,他要掌握各个堂口的动向,了解火器督造的进度,关注整个江湖的风雨,从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虽然有杨无邪分担),还要操心边关战事和庙堂局势。 宋雁归由衷地觉得佩服,一个身体健康的成年人要每日这般呕心沥血已是不易,何况苏梦枕,早已病骨支离。 难怪树大夫每回提起他的病都要摇头叹气,就连近段时间才开始参与给苏梦枕治病的温趣,每次说起苏梦枕也总是皱着眉头,也难怪杨无邪叫她闲着也是闲着,受累帮忙盯着苏梦枕按时服药好好吃饭。 毕竟她虽然内力一时耗尽,但身体丝毫没受影响,而且经过这些时日的复健和调息,生意内劲自发运转,雁归大侠眼下已经又能打能跑了。 赵佶但凡有苏梦枕十分之一的自律和操守……算了,这么说辱苏梦枕了,赵佶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苏梦枕刚和杨无邪谈完公事,终于用上今日第一口饭时,听到宋雁归这番吹捧也不由轻笑出声。 苏梦枕虽病,可因着出身的缘故,自小身边就不乏吹捧之人,可宋雁归不一样,她是真的嫌弃赵佶,也不觉得世俗的权力名位有半点值得敬畏或留恋的地方。 道家所谓的心游万物而得自在,大概说的就是她这样的人,所以也只有她,才能练成生意内劲。 若非时局如此,苏梦枕想,自己或许也会愿意成为她这样的人吧。 “苏兄,”耳畔冷不丁传来宋雁归的声音,苏梦枕抬头,眼见她一手捧着饭碗,一手执筷,一脸严肃道:“吃饭的时候思虑太多,不仅影响胃口,也不尊重食物。” 苏梦枕微怔,出于好意的相劝他倒是听过不少,但理由这么别致的也只有宋雁归了。 说起来最近她好像被杨无邪和树大夫拜托了让跟着他。因为师无愧被他派去了南边做事还没回来,而这样敏感的时局,苏梦枕却有事不得不出门一趟。 那位宋先生对这个安排没意见吗? 半个月前楚相玉、诸葛正我,还有无情去探望某人时,他也在场。宋雁归那一番惊世骇俗的发言言犹在耳。 王怜花倒是真的对这个提案没什么异议,因为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苏梦枕是一款比当年的宋雁归更叫人头疼的病人。 宋雁归当年至少还会笑嘻嘻对着你阳奉阴违,而苏梦枕,响当当一粒铜豌豆。 照理说按照他配的药方按时服用下去,苏梦枕的病情不至于加重,这也是他此前放心交给温趣去配合树大夫的原因。可方歌吟一战后他自己也身负重伤,伤好之后往苏梦枕那里一看,不免心惊。 对方的情况比自己以为的更糟,面容憔悴青白,一双眼却似燃着森森冷焰,幽幽瘆亮令人胆寒,很难说清楚苏梦枕和当年的宋雁归,谁的情况更糟。当然王怜花这时候忘了他那本图册也在其中加了码。 “雁归,宋先生说你也曾沉疴难愈,是生来如此吗?”秋日萧瑟的路上,苏梦枕微微咳嗽,好奇问道。 “嗯,”她双手背在脑后应声道:“我还在襁褓中时,是师父和师叔恰巧在山中赶路,避雨时听到了我的哭声,把我带回去抚养长大。” 她回忆道:“师父一直没教我习武,我十岁之前都以为师父只是个种地的隐士,直到有一天中途睡醒发现没人在,跑去后山发现他们在背着我偷偷练武。” “我其实当时也不知道那是练武,只以为他们是在摆什么造型,”她笑嘻嘻道:“觉得很好玩,就默默记住了动作和呼吸,我学得很快,在梦里也能学,后来不到一年就打败了师门中除了师父之外的所有人。” 苏梦枕默默听着,没有打断,然后就听她道:“可其实以我当时的身体,如果不练武大概勉强可以活很久,但只要开始练武,至多十年,就会死。” 因为背负着先天死意的人,习武天赋虽然超凡卓绝,可一旦习武,经脉终有一日会不堪其折。 “可你没有死。”苏梦枕笑了笑。 “嗯!差一点,”宋雁归难得提起这段往事,打了个响指得意道:“也算是拼尽全力给自己搏出了一线生机。” 她突然脚步顿住,在苏梦枕不解看过来的目光里,一脸真挚道:“苏兄,这都是我谨遵医嘱好好吃饭好好睡觉的缘故。” 时刻不忘杨无邪和树大夫叮嘱的宋雁归。 苏梦枕无奈地摇头低笑,在他又一次咳嗽的时候:“给。”青衣女子朝他伸手递去一瓶药。 这是王怜花按照以前给她配的方子增减份量后新配的药糖,特地叫她拿给苏梦枕的。 第139章 “多谢。”苏梦枕倒出一颗服下……齁甜。 “不会影响药效的,”宋雁归小跳着朝前走,边哈哈大笑着解释道:“苏兄,吃点甜的又不犯法。” 他一生之中总共又尝过多少甜味呢? 更不必说那难得的一丝甜,如今他也要亲手抹去。 想到这里,宋雁归掩在碎发下的眸中浮出某种复杂的情绪。 苏梦枕在眼前青衣人张扬无忌的背影里品出某种无声的体贴和温柔。嘴角弯起一个清浅的弧度,口中那一点甜纵然抵消不了积年累月的苦涩,可苏梦枕依然珍视这份无价的,来自对方的心意。 “到了。”两人并肩站定,宋雁归定定看着头顶那块新漆过的牌匾,忍不住感叹道:“这应该是从西南运来的上好的楠木削作匾,还是新刷过的金漆,好有钱啊。” 只是刚感叹完,垂眸就看到见过一次的雷媚站在台阶上似笑非笑,美目流转,还有一旁虎视眈眈的雷恨: “苏公子,宋姑娘,雷总堂主已在堂中恭候多时了,里面请。” …… 不是苏楼主,而是苏公子。 这是因为苏梦枕今天来六分半堂总舵,并非是以金风细雨楼楼主的身份来见雷损,而是和雷纯有一纸婚约为凭的苏梦枕。 苏梦枕是来商量退婚的。 六分半堂总舵议事堂里,狄飞惊不在,除了雷损,还坐着一个苏梦枕意料之外的人,温晚。 他竟然也在六分半堂。 苏梦枕朝二人致意,随后第一反应看向了身旁沉默的宋雁归,就见她上前一步,笑嘻嘻朝屋中的雷损拱手作揖:“雷总堂主,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直接无视了屋子里还有一个活人的事实。 苏梦枕心下无奈暗笑:难得见她这么记仇,看来当日温晚伤及宋先生一事,使她对温晚的不满,甚至要远远超过几次三番和她针锋相对的雷损。 至于雷损,他自然知道苏梦枕此行的来意,只是第一次见宋雁归如此强烈地表现出对人的好恶,不免心中啧啧称奇,一时恍惚在这种区别对待里甚而升起某种诡异的优越感,不过这也让他看清了那位宋先生在她心里的份量。 但是……听到“甚是想念”的*时候他还是不免嘴角笑意微僵: 还想念,想念个屁。他只想念被她抢走的不应刀! “二位请坐。”见温晚并没在意宋雁归的失礼,雷损面上亦不动声色,捋须淡声道。 没有人率先开口,空气里一片心照不宣的死寂,隐隐的威压透露出雷损对苏梦枕此行来意的不满,屏风后浮动的香影昭示着这屋子里还有一个人的存在。 宋雁归安静坐在一边,思绪将要放空之时,苏梦枕敛容开口,单刀直入:“雷堂主,温前辈,苏某此来,是为解除家父与雷堂主昔日所定,关于我与令爱雷纯小姐的婚约。” 此话一出,在一旁默默品茗的温晚不由微愕:“梦枕,你这是要……退婚?” “是。”苏梦枕颔首,眼角余光滑向屏风后微微一顿,他看向雷损:“苏某知蜚短流长,世道对女子并不公平。为全雷纯小姐闺誉,可由六分半堂出面,主动退婚,一应指摘骂名,苏某担之。” 雷损闻言冷笑:“苏梦枕,且不论你是否担得住这骂名,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把纯儿和我六分半堂的颜面置于何地?” “况且,”雷损语气缓了缓,语重心长道:“悠悠众口,也不是你一句愿意一力承担便够的,你可想过,届时纯儿该如何自处?” 苏梦枕一时沉默,虽心知雷损此话不无算计,但他所言,也正是自己唯一担心之事。 见苏梦枕态度似乎有所软化,雷损一边以沉默施压,一边也有余力注意坐成了个木桩意态懒散的宋雁归。 对于宋雁归的出现,雷损原本以为她也有意对退婚一事推波助澜,可眼下看来,似乎只是单纯随行。当然,也可能是苏梦枕特地带她来膈应他和温晚的。 站在雷损的立场,当年的这一纸婚约是政治筹码,也是以道义束缚金风细雨楼的枷锁。他不是不能同意退婚,但要看苏梦枕拿出多少,诚意。 很显然,现在的诚意在雷损看来还不够。 “梦枕,可以告诉我,你为何决意要退婚?”除了刚开始的惊讶,始终不发一语的温晚这时沉吟着开口相问。 作为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几乎从不对属下解释自己的决定,但今天他是以晚辈的身份前来,对方又是曾对自己有恩的温晚。 “沉疴难愈,本非良配。遑论……”苏梦枕微微一顿,目露寒芒:“那日方歌吟赴京时出现的情形,苏某无意再见第二次。” “你是在怪我当日护着纯儿,还是怪我险些伤了那名朝纯儿出手的青衣人?”温晚脸色微沉。 话音刚落,一旁犹自出神的宋雁归眼皮微掀,淡淡扫了说话的某位“洛阳王”一眼。 “我的话,雷堂主可明白?”苏梦枕只是摇了摇头,径直看向不做声的雷损。 温晚不知底细,可雷损怎会不知苏梦枕的言下之意。是纯儿在和关七的叙旧里套出了宋雁归的下落告诉了蔡京,也是他有意要利用纯儿与金风细雨楼和迷天盟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为六分半堂做嫁衣。 这两件事,不论是雷纯行事累及苏梦枕的朋友,还是雷损有意将雷纯卷入险境,都触碰到了苏梦枕的底线。 退婚一事,看来苏梦枕心意已决。 “爹,温伯伯。”碧玉少女自屏风后衣带蹁跹,缓步入内,这是宋雁归第一次有机会认真看清雷纯的样貌。 霜雪般遗世独立的气质,柔中带刚,莹莹玉色,只是站在那里,一如明珠生辉。宋雁归却还注意到她气息较常人为弱,似有不足之症。 只见她朝雷损和温晚各福一礼,声音清柔幽静,然后看向神情复杂的苏梦枕:“苏公子,适才之言,纯儿已悉闻。” “苏公子既心意已决,纯儿若继续纠缠,徒生怨怼,更让天下人看我雷纯和六分半堂笑话。”她缓声道:“婚约虽是父母之命,但两方心意亦不可不虑。既然如此,纯儿便也替自己做主一回。” 意识到她要说什么的众人反应不一,温晚满目怜惜,一时恍惚想到当年温小白也是如此,在知道他已有妻室后毅然离他而去,决绝若斯。 雷损则欲言又止,却终究在雷纯请求的眼神中,舐犊之情占了上风,就此作罢。 至于宋雁归,这件事和她无关,她只是受托来保护苏梦枕的,她选择继续保持沉默。 “此事烦请温前辈做个见证。我与苏公子的婚约就此作废,信物和庚帖一并退还,此后纯儿便与苏公子……两不相干。” 话音落,一室皆静。 苏梦枕深深看着雷纯,眼神复杂深沉,有惊讶、有欣赏,或许还有一丝隐隐的歉疚和遗憾。然后他抱拳,声音郑重温和:“一切,就依雷纯小姐所言。” 无论是苏梦枕,还是雷纯,在交换完成的一刻,无不感到一阵没来由的空茫失落。 或许是因为清晰地意识到,交换了庚帖和信物,这桩婚事,便真如烟尘消散了。 “告辞。”苏梦枕道。 “等等。”在苏宋二人起身出门之际,背后雷损冷不丁开口。 “宋雁归,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他负手而立,看向宋雁归的目光冰冷刺骨。 宋雁归一脸惊恐:“关我什么事?我和你们六分半堂的人可没婚约啊!” 姓雷的休想讹她! 温晚:“……” 雷损:“……” 雷纯:“……” 紧绷的气氛却在这句抽象的申告里骤然为之一松。 只有反应过来的雷损额头青筋隐隐暴起,压着怒火提醒道:“不应刀在哪里?” “哦原来你是说这个。”宋雁归恍然,拍了拍脑袋,解下背上鼓鼓囊囊的包袱,一脸不怀好意地嘿然一笑,朝雷损隔空掷去:“接着!” 鬼才会接!谁知道她里面装了什么! 克制着不退开几步都是看在身边还有温晚的前提下,宋雁归总不至于对温晚出手……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嘣——!” 几乎是听到包袱中传出爆炸声的同时,雷损和前不久才受伤于火器的温晚已经本能般反应过来,护着雷纯急掠十余丈退回堂内。 什么都没有发生。 没有弥漫的尘烟,没有激起的碎石木屑,包袱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显露出底下一把刀的轮廓。 雷损杀心骤起,只一旁的温晚凝眉阻拦了罕见失态的雷损,上前解开了包袱:不应刀。还有边上一个形状奇特的弹丸。 不是那日青衣人所发的五色五味弹丸。眼前这弹丸……更像是某种专门用来整蛊的道具。看形制,应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不远处响起宋雁归欠揍的哈哈大笑,还有一旁苏梦枕欲言又止一脸压抑无奈的表情:“一点小惊喜,不成敬意。” 第140章 她挥手朝雷损做了个鬼脸,转身跟上苏梦枕的脚步。 ----------------------- 作者有话说:苏梦枕,说英雄的灵魂人物,温书塑造最精彩的一个人物,没有之一(我评的)。我对他的着墨其实不多,他不好写,加上原著的塑造已经非常全面深刻了。 武侠小说里极致的人物很多,但极致且复杂的人物其实很少,苏梦枕就是一个。也因为原书塑造得已经足够全面深入,我对这个人物的欣赏就成了远观,感觉怎么写都是画蛇添足,怎落笔都不对。 极致复杂而浓烈,小宋负责增加一点跳跃鲜亮的色彩。雷损和温晚,本场平局,各被迫害两次。 第127章 飞惊 落日楼头,游云几许,丹碧灿然。 树大夫原本以为江湖中用毒圣手非岭南老字号温家中人莫属,自命于医道则算得博学广闻,可看了王怜花替苏梦枕开的药方,观摩了对方施针时神乎其技般的手法,才明白何为楼外有楼,天外有天。 最能明显感知到自己身体变化的是苏梦枕本人,相比往年初秋时节,他咳嗽的频率低了许多。 “宋先生费心了。” 王怜花收拾完银针,净手,抿了口茶,这才悠悠道:“你体内二十多种毒积年纠缠,加之幼时遭人重伤,我也只能以药剂、佐以金针勉力压制住你体内的诸多毒素,减轻这些年来毒性入骨给你身体带来的反噬。” 他折扇轻摇,缓声道:“要想根治,你需放下手头一切事务闭关静养,我已将一应药方和调理之法分别教给树大夫和温趣,如此可有七成把握,保你寿数与常人无异。” “闭关所需时日恐怕不短。”苏梦枕轻笑。 “短则三五年,长则八九年。”似乎一早就猜到对方会有此一问,王怜花回答得很快。 苏梦枕微默了默,他望向窗外山中秋雨霏霏,远山近树,清冷彻骨。 袖中的刀已有一段时日未曾出鞘,可他知道这把刀总有出鞘之日,它要在秋雨幽微处划破一道天光,为了那曾经飘渺的清梦,为了那北望不可即的故乡。 他此生为自己而活,但也绝不仅仅是为自己而活。 所以他问:“若我不愿根治呢?” …… 宋雁归听完王怜花的叙述,口中喃喃,心中五味杂陈。 “我的内功不能替他……” “不能。”话至一半就被王怜花截断,他摇了摇头道。 无情六岁受伤,及时被诸葛正我救回后,那么多年一直由后者悉心照料,加之以其独门内功调治。可即便如此,她替无情治疗受损的经脉仍然耗尽了内力以致晕厥。 苏梦枕的情况比无情要糟糕更多。如果她中途力竭,不说苏梦枕会否因此不治,王怜花也绝不会用她的安危去冒这个险。 宋雁归仰面长叹了口气,没再多说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而苏梦枕已经做出了他的选择。 冰凉的指尖轻轻拈起她脸颊边的一缕发绕至她耳后,王怜花摇扇轻笑:“做什么愁眉苦脸,我早料到他不会应允,当然也事先做了两手准备。” 他给温趣和树大夫留了另一个方子,只在苏梦枕将来有朝一日若命悬一线,才可以用来放手一试。 方子记载在《怜花宝鉴》之中。是针对宋雁归当年那样的情况,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冒险尝试,成功的几率大约有三成。 不止是这个方子,宋雁归手捧着《怜花宝鉴》往后翻,发现上面记满了他于医毒一道上的心得,填满几乎剩下的小半本。 而在这之前,是她当年在他治好阿飞后曾默下来的那些东西。 “心法。”她默念,指尖抚过纸页上的墨迹,往后翻,是刀法、剑法、掌法……都没有名字,一如心法只叫心法。 旁人看了必以为她狂妄至极,其实只是她懒得取名字而已。只这几页,区别于前面书页,纸张更加平滑光整,似乎是被主人用手摩挲过很多次的缘故。 心弦微动,她从未比此刻更清楚地意识到眼前之人,那时轻佻浮浪的外表下包裹着如何珍重的情意。 一时恍惚想起许多事,眼见空山新雨,天凉入秋,她忽而阖上书页,抬眸朝他笑: “王怜花,我们离开汴京吧。” 绯衣青年与她站在一处,闻言折扇微顿,潋滟含情地轻笑颔首:“好。” 没问为什么,也没问什么时候动身,他总是和她在一处的。 不过走之前,宋雁归还有一个地方要去。 —————— 干燥微冷的秋气里,京郊不起眼的小饭馆迎来了一个久未光临的客人。 狄飞惊的脚步微微一顿,注意到他的手下们在饭馆里噤若寒蝉的模样。 满室皆静里,靠窗的一角方桌,半支的窗户斜斜切入一整块光。 有一个人就坐在这片秋日午后的光晕里,穿一身青衣,长发随意用发带绑在脑后,露出脖颈纤细却利落的线条。她的腰间系着血河剑,剑的主人,正埋着头,专心致志地嗦面。 手擀的宽面卧在清亮微黄的汤里,汤上洒着几段鲜翠的葱花,映衬着底下浮沉的笋丝、香菇、豆腐还有蛋花,裹挟着白雾般升腾的热乎气,将她低垂的眉眼熏得有几分模糊。 筷子挑起一根根面条,卷住吸溜,偶或搭配着喝一口面汤。秋阳斜照里,她的额角沁出微微的细汗,一碗面见底,汤都不剩一滴,狄飞惊注意到桌台上,这已经是她吃完得第三碗面。 狄飞惊恍惚想起自己第一次正式见到对方,与之交谈,也是在这里,彼时她初抵汴京,还在这里欠了他三文面钱。 碗底磕在木桌上,发出一声脆响,她举起手:“小二!再来一碗面!” 手下在以眼神示意狄飞惊赶紧离开,趁这个煞神没发现他之前。 可他为什么要走? 这里是他的地盘,有他在六分半堂的手下,何况若她来此是为了当日他朝她下毒一事兴师问罪,就算躲得了一时也躲不了一世。 狄飞惊抬脚,缓缓步入饭馆,示意手下们退下的同时,径直坐到了她面前。 “哟,狄大堂主。”宋雁归抬眸轻笑,自然地和他打招呼:“好久不见。” “你为什么来这里?”没理会她脱线的问候,狄飞惊淡淡问其来意。 她挠头,脸上露出某种理所当然的表情,屈指轻叩桌面,一本正经道:“这里是饭馆。”接着捻起手里的木筷轻敲碗边:“来这里,自然是吃面。” “京城有那么多面馆。”为什么非来这里?这下连狄飞惊都觉得她在戏耍自己。 宋雁归在对方的如临大敌里恍然轻笑,似乎终于想起来对方之所以如此紧张的原因。 其实她都快忘了那些脏腑里短暂翻搅的痛楚,毕竟比起当年自己几番濒死差点走上的黄泉路,那点痛楚又何值一提。 “大概是因为,我刚到汴京的时候,在这里吃了第一碗素面的缘故。”她轻笑,目若朗星:“自那之后就惦记到了现在,所以想趁着离开之前,最后来吃上一口。” 她顿了顿,笑嘻嘻补充道:“你的手下功夫不咋地,唯独这素面,做得确是一绝。”说着竖起大拇指赞叹道。 只狄飞惊闻言却微怔:“你要走?” 时局诡谲莫测,数日前,赵佶身陷得位不正、戕害储君的传言,几乎无从狡辩。和亲王赵似的血书,当年向太后的手谕,楚相玉的证词,桩桩件件,直指当今天子和蔡京的斑斑劣迹。更有甚者,哲宗唯一的亲子,也就是四大名捕之首的无情,当年也险些遭其毒手。 蔡京不日前已经伏诛,童贯和王黼也接连下狱,各地民乱尚未起,一场不流血的宫廷政变已经在以诸葛正我为首的清流主导下暗中发生,并在众人似乎更早于此前形成的某种默契里尘埃落定。如今,新帝登基在即。 这样的情形,身为孤身一人千里袭金、又传言亲自治好了无情腿疾的宋雁归却说,她要离开汴京。 唾手可得的名望和或可世袭的尊荣地位,她是真的半点也不动心。 狄飞惊短暂地抬头看了眼她身上洗得发白的青色布衣。 宋雁归在他隐含困惑的眼神里一拍桌案,一脸郑重道:“有件事我得说清楚,宋某有好几件青色布衣换着穿,还没有穷到只有身上这一件。” “……”狄飞惊:谁质疑她这一点了。 “为什么?”狄飞惊忍不住喃喃开口。 “什么为什么。”她抬眼看向他,眼里如秋水深潭,波澜不惊:“你想问什么,话只说一半,我怎么回答?” “我对你下了毒,你为什么不找我报复?”狄飞惊不再绕弯子。 “噢,你说这个……”她以拳抵掌,轻轻一笑,有风吹过,长发轻扬,她的眼里倒映着秋阳清冽明亮的暖意,却没直接回答他的问题,转而说起另一桩事来: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曾武功尽失,跟那些当初自江南北上,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民没什么不同。” 第141章 “如果不是被一个叫耿小玉的姑娘舍身相救,当时也就被人杀了。”她回忆起在闽南一带的经历,轻叹:“命如草芥的滋味不好受,可普通人要学成武艺却难如登天。” “首先要有机会,其次还要有时间。”她说。 狄飞惊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 “那天我注意到你收麦扎袋的手法很熟练,宋某少时躬耕陇亩,我很清楚,没有常年亲自下地做过农活的人是很难做到的。” “狄兄,你出身想必并非世家吧。我问过杨无邪关于你所练的武功,也映证了我的猜测。” 大弃子擒拿手,要修习这门武功,需要修习者付出轻则残疾,重则身亡的代价。世家的资源和武功何止千万,如果有别的选择,谁会去修习这样的武功呢? 除非别无选择。 狄飞惊付出了颈骨断折的代价,学成了这门武功。而在世家林立阶级秩序泾渭分明的江湖,是雷损给了他出人头地的机会和几乎全部的信任,感君义重,倾死以报。 即使别人不理解他对雷损的忠心,责他是非不分,可除了雷损,谁又给过他这样寂寂无名之辈,如此的机会和信任? 至于正邪良善,那是太过奢侈的考虑,在弱肉强食的江湖,首要的目的是活下去。而在不打破现有平衡的前提下,他也乐得不去主动做些什么。 “说到底,是这混乱失序的江湖和朝局没能对得住你,还有许许多多……和你一样,甚至处境还不如你的人。”宋雁归轻声开口,语气一如秋水澄净。 何况不论怎样,总归是因为他没对她痛下杀手,她才躲过一劫。她当然不至于感激他,但要说报复……也不觉得有这个必要。 “你……”他张了张口,哑然失声。能做天下人知己的狄飞惊,从未有过如此沉默的时刻,他想起许多他已有很多年不曾想起的往事,又似乎什么都没想。 他听到了饭馆外传来的马蹄声,然后看到了一袭绯衣,高坐马上的那位“宋先生”。他低垂的眸中涌起某种复杂而陌生的情绪,他一时说不清那是什么,但宋雁归已经起身了。 “不过我也没有你想得那么大度,狄兄,我们不是敌人,但也不是朋友。” 她自袖中取出一串铜钱,认真点数,取下其中的三十二枚,扣在桌上:“结账。” 说完,青衣如翠竹,转身朝屋外渐行渐远。 狄飞惊的目光落在桌上那三十二枚铜钱,眼神在摇曳的光影里忽明忽暗,蓦地轻声自言自语: “宋雁归,你分明还欠我三文钱。” ----------------------- 作者有话说:从出身来讲,狄飞惊和白愁飞其实都是从底层出来的,没有世家的资源,于是必须依靠牺牲一些什么东西去做置换(不做评价,只是陈述这个事实)。江湖说到底是极其残酷的,尤其温书。狄飞惊牺牲的无疑就是健康的身体。 第128章 兄妹 萧萧梧叶,清秋薄暮。 几蓬枯草卷着半黄的芦花,打着旋儿扑向黄土驿道上的行人和马匹。 翻过前面那座山,就进入了蓟州地界。自晚唐时起被石敬瑭拱手送给辽国皇帝的燕云十六州,就在近前了。 “北城”舞阳城、“南寨”青天寨、“东堡”撼天堡、“西镇”伏犀镇,活跃在幽蓟二州附近的这四大武林世家数十年来守望相助,结成了坚固的战略攻守同盟。 若非前些时日,一向老当益壮的南寨寨主伍刚中突然不知何由一病不起,“绝灭王”楚相玉在沧州铁血大牢越狱之事,他必要参与帮忙追捕的。 只是时移事易,谁也不曾料到短短数月过后,日月换新天,天子赵佶被废,新皇登基,楚相玉也因身负从龙之功,不再是当初那个被通缉的越狱逃犯了。 伍刚中的病却始终没有见好。 好在女儿伍彩云和女婿殷乘风不仅孝顺,始终不曾放弃延医问药,也早已能独当一面,井井有条地打理寨中大大小小一应事宜。 只是在南寨之外,州府一带近来并不太平。 连续发生的七宗豪门艳尸劫杀案,七位在武林中享有声名,文武才艺双全,且家世显赫的女子接连在家中遇害,家中财物也被洗劫一空,惹得此地女子们不免惊惧,人人自危。 边境辽汉杂处,州府县衙虽也出动了人手查探,却都无功而返。 老寨主伍刚中虽缠绵病榻,意识却始终清醒,闻听这个消息,想到自己家中亦有爱女,一时心有戚戚,数日前腆脸去信一封送往汴京神侯府,只希望老朋友诸葛正我能派手下四大名捕前来帮忙查案。 他最中意的人选自然是无情,当然若是其他人能一起来也再好不过。但短短时日,无情的身份已今非昔比,他也隐隐听说了汴京刚经历一番动荡,心知老朋友此时必定脱不开身,虽遗憾嗟叹,但也无可奈何。 “爹,你别担心,”伍彩云侍奉着伍刚中喝药,灿笑着宽慰他道:“我和司徒夫人、江爱天、敖夫人、元夫人、奚采桑,我们准备组成一个女子防卫团,齐心协力,揪出那个连犯七宗大案的恶棍□□。” “所以你们是打算在寨中商议策略么?”殷乘风满心满眼看着眼前的爱人,笑着打趣。 “是。”伍彩云郑重地点头:“欣如姐姐若不是怀了孕脱不开身,本来也要加入的。” “好,等我回来,到时候我陪你一起。”殷乘风主动请缨。 “不必,你去忙你的,被害的是女子,要揪住那恶魔,自然也得靠我们女子。”伍彩云坚定道。 “好吧好吧,依你就是。”殷乘风温和笑道,自己即将外出,能有人陪在彩云身边互相看顾,也是好事,想到这里心中微微一松。 伍刚中看着眼前一双璧人,微微颔首。 于是今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伍彩云就在寨门口徘徊,她在等的,自然是原定于今天抵达南寨,远道而来的五位姐姐妹妹。 她听到了由远及近的马蹄声,忍不住欣喜抬头时,看到的却是两个从未见过的陌生人,她微微怔住。 两人一马,一绯一玄的一对男女。 让伍彩云微怔的理由只有一个。 马上的绯衣女子云鬓如雾,在松松挽着的发髻间斜插一支白玉簪,不施粉黛,长睫如扇,虽有面纱遮面,仍能见到唇不点而朱,腰身盈盈一握,眼波流转间天然一段妩媚风流,秾丽似洛阳牡丹。 此刻,她正柔若无骨地依偎在玄衣男子胸膛前,涂着蔻丹的一双纤纤玉手按在男子的臂上,不胜娇柔婉转。 伍彩云外号彩云仙子,自己本就是江湖少有的美人,却也自问从未见过比眼前之人更如花倾城的女子,心中惊羡,竟隐隐生出自惭形秽之感。 玄衣男子跟身前女子耳语了些什么,利落翻身下马,一手牵着缰绳近前,抱拳拱手笑道: “我二人赶路至此,可否冒昧向贵寨讨口水喝,歇一歇脚?” 伍彩云闻言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这才注意到眼前这位玄衣男子操着一口京城口音,身后似是背着把琴,面容白皙明秀,身量中等,目光明澈,笑起来如朗月入怀,令人如沐春风,一时心生好感。 好一对人中龙凤。 “远来是客,在下青天寨伍彩云,请。” “在下王云雁,这位是在下的表妹,花怜。” …… “诸葛神侯的义子?” 安顿好二人的住处,伍彩云带着他们去见了父亲,伍刚中听到对方的身份,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惊异。 “是,义父叫我代他向老寨主问好。”自称叫王云雁的青年笑着取出诸葛正我的亲笔印信交给伍刚中。 伍刚中将信展开,细细读完,不由感叹,他一向知道诸葛正我有三名义子,但除了多年前殒命的萧剑僧,确实没听说过另外两位的名姓,没想到今日意外见到了其中之一的庐山真面目。 有诸葛正我的亲笔书信为凭,没有人再质疑王云雁的身份。信中说王云雁人恰巧在北方,性格跳脱但办事可靠,诸葛正我和手下弟子脱不开身,便派他来帮忙协助当地州府,查清豪门艳尸案。 伍刚中冷眼瞧着,眼前的玄衣青年脚步声几不可闻,虽不知武功修为如何,但一身轻功必定极为俊秀,恐怕未必逊色于四大名捕之中的追命。只是没见他佩刀剑,只背着琴匣,不知道武功是走得什么路数。 还有一件事:“王少侠,此案行凶者连日来多次作案,横行无忌,且只对女子下手。你此番带着你表妹……”伍刚中咳嗽着道:“寨中多高手,你查案时若有不便,可将你表妹留在寨中,或更安全些。” “多谢老寨主,在下也正有此意……”玄衣青年笑眯眯应好,只话音未落,一声好似裹着蜜糖一般,令人酥掉半边骨头的娇嗔就打破了屋内的平静: “表哥,我不要和你分开。”绯衣少女泫然欲泣的模样我见犹怜,她娇声细语,不顾其他人是何反应,径直扑入玄衣男子怀中撒娇,守在屋中的寨中弟子都不由暗暗感叹这位王少侠艳福不浅。 第142章 王云雁眼底一闪而过一抹好笑神色,他轻轻捏了捏对方的手,面露为难,在对方的泪眼涟涟里微微沉吟,垂眸柔声妥协道:“你放心,大不了,我陪你过了今晚再走。” ?!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明晚不行吗?”绯衣少女丝毫不觉羞涩,环抱着他腰,抬眸细细问。 “唔,那好吧,就明晚!”玄衣青年以拳抵掌,哈哈大笑。 “……”伍彩云:这人真是诸葛神侯的义子?看着怎么好像不太靠谱== 玄衣男子看向一脸质疑茫然的伍彩云,抱拳施以一礼:“舍妹届时就冒昧托付给伍姑娘照顾。” “好,包在我身上。”伍彩云回过神来,笑着应好。 恰这时屋外有寨中弟子来报:“小姐,奚姑娘她们到了,人就在寨门口。” “快请进来。”伍彩云闻言眼神微微一亮,快步上前吩咐道。 伍刚中面露倦怠:“咳咳,时候不早。彩云,你带王少侠他们去用饭歇息吧。” “是。” 炊烟袅袅,米香扑鼻。 奚采桑一行人缓缓步至厅堂的时候,殷乘风已经打马离开了寨子,老寨主近来在房中单独用饭,不曾想厅堂之中,竟还坐着两个人。 似乎是注意到奚采桑的目光,原本半倚在玄衣男子身边的绯衣少女微微抬眸,淡淡扫了来人一眼,不知是注意到了什么,琼鼻微皱,抬袖掩面,流露出莫名的嫌弃。 这一细微却直白的反应触动了同行的梁红石敏感的神经,几乎立时就要发作之际,被奚采桑伸手拦住,她扬起笑,目光深邃,定定看向坐着的二人,尤其是玄衣男子:“在下奚采桑,这几位分别是元夫人、敖夫人、司徒夫人,还有江爱天江妹妹,不知二位如何称……” 话音未落,绯衣少女如受惊的兔子一般将脸埋进玄衣男子的肩窝:“表哥我怕!” 奚采桑及其余众人:“……”她们明明还什么都没做。 “别怕,我在。”王云雁半搂着绯衣少女小意安抚,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怀里的花怜冲着奚采桑露出一个极度愉悦、狡黠又得意的笑。 奚采桑心中暗暗鄙夷:绣花枕头样儿的蠢女人,看来是把自己当作情敌,以为别人要和她抢这个表哥。 伍彩云已经逐渐习惯了这对表兄妹的腻歪,虽然不时仍感到冲击,但……嗯,尚能接受良好。 诸葛神侯能收这位王兄做义子,想必他身上一定有过人之处。伍彩云每时每刻暗暗说服自己。 “诸葛神侯的义子?”饭桌上,奚采桑闻言似乎对眼前玄衣男子的身份流露出极大的兴趣:“想必王兄一定有过人之处,才能得诸葛神侯青眼。” “你说得不错。”王云雁轻笑点头,把对方的夸奖照单全收:“我不仅武功盖世胜我义父一筹,而且还比他更具慧眼。” “……”诸葛正我看中眼前人,是因为这人足够不要脸吗? 一片沉默里,只有花怜咯咯轻笑,一脸崇拜地看着表哥,恰巧触到奚采桑看过来的眼神时,她倏地冷哼一声撇开头去。 “令妹似乎对我有些误会。”奚采桑包容地笑,状若苦恼,衬得花怜像是在无理取闹。就连伍彩云也心里暗暗点头称是,这位花小姐的性子,大概只有王云雁受得了。 绯衣少女盈盈落泪,一声嘤咛:“表哥,为了你,怜儿可以道歉。” 哪知玄衣男子却一脸正色地摇头,叹息着看向奚采桑:“奚大姐,你别误会。表妹出身簪缨,被家里人捧在手心养大,自小对气味极其敏感,想来是你一路风尘仆仆,身上沾染了些许臭味。” “她说话直接,你别介意。”王云雁一脸真挚地解释道。 你说话更直接啊!!没看到*奚大姐的脸越来越黑了么!伍彩云心里不住吐槽。 “屋子里准备了热水,几位姐妹用过饭可以早些去沐浴更衣,天色不早,我们明日商议也来得及。”伍彩云尴尬一笑,努力尝试找补。 “伍妹妹有心了。”奚采桑掩在衣袖下的手攥得死紧,语气如常地笑。 这顿饭注定只能不欢而散,只有王云雁和花怜的胃口丝毫没受影响,最后的确也只有他俩还留在饭桌上,尤其王云雁吃得正欢。 看见奚采桑一行人强忍怒意下去休息,绯衣少女眼中狡黠更甚,攀上玄衣男子的肩头,指腹轻抚他脸颊,红唇凑近他的耳垂,呼出温热气息: “你说,这下他会不会忍不住对我动手?” “难说,”玄衣男子轻啜一口茶,眼底溢出笑意:“我怀疑他这会儿可能想连我一起做掉。”只想到什么,笑意微敛。 “交给我吧。”花怜看着他脸上难得冰冷的神色,娇柔的声音隐隐透出一点雌雄莫辨的沙哑磁性,还有一丝凌厉的狠意:“免得脏了你的手。” “我还以为你对诸葛前辈临行前托付的这事也很有怨言。”他嘴角含笑:“结果我看你挺乐在其中嘛。” “缩骨功用久了也不舒服,还是速战速决吧。”绯衣少女撇了撇嘴:眼底笑意如狐,说着凑上去亲了亲他的唇,耳鬓厮磨,微微喘息着唇分: “我还等着你,早点履行那个约定。” 听到这番话的玄衣男子,喝着水掩唇轻咳了起来,面色微微一红。 ----------------------- 作者有话说:萧剑僧的悲剧无法挽回,《谈亭会》的这对还有救,很快结束。原著这里有个地理上的bug,写四大家族地处幽蓟一带,但这两地都属于当时辽国境内,这里改成边境附近。 揭秘六分半堂除了奶茶店之外的另一重身份:物业公司。(古代并没有物业,特地百度查了。但原文有,就很逗) 原文:三合楼。──破板门究竟是什么地方?破板门其实是三条街的统称……这三条街的物业,都属于“六分半堂”的。 第129章 反转 夜阑人静。 青天寨里的人也都纷纷回了屋中休息。 只有几盏灯还亮着。 寨中少女子,伍彩云亲力亲为安置完奚采桑一行五人住下,转眼天色已如一团浓墨。 “彩云妹妹……”奚采桑拉着她的手,挽留的话还在嘴边,寨中一名弟子脚步匆匆地赶来,叫住了伍彩云。 伍彩云认出来人是一向守在父亲身边的弟子:“可是爹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松开奚采桑的手,她神情严肃地上前低声问道。 那弟子点了点头,附耳低声回禀了几句什么。 伍彩云神情微微一凝,转身朝奚采桑露出抱歉神色:“奚大姐,你们自便,爹那边有些不妥,我需要即刻过去一趟。” “老寨主的身子要紧,你去吧,别耽搁。”奚采桑言笑晏晏,语气温柔持重。 只看着伍彩云跟着寨中弟子一并远去的背影,眼神微微一暗。 —————— 伍刚中的病情虽不见好,原本也已经趋于稳定,今夜却不知为何突然反复,不仅将晚上的吃食全吐了出来,还咳出一团污血。 寨中的大夫刚刚匆匆特地来看过,竟也一时说不出这情况是好是坏,只伍刚中脉象平稳已经睡下,伍彩云虽忧心不已,却也只能寄希望于殷乘风此去,能成功找到并将那传闻中医术了得的大夫带回寨子里。 伍彩云检查了餐中残渣,发现并无不妥,一时心中狐疑:“今晚可有其他人进过灶房?” 弟子摇了摇头,忽然想到什么,欲言又止。 “怎么吞吞吐吐的,想到什么你说便是。”伍彩云见那弟子有些犹豫,语气并无责备温声笑问。 “王少侠的那位表妹……”年轻弟子脸色一红,不好意思地挠头:“她经过灶房的时候,我刚取了老寨主的饭菜要给他送去。” “不过她只是和我说了两句话,老寨主的饭菜她碰都没碰。”担心大小姐误会那位极美丽动人的姑娘,弟子赶紧解释道。 “好啦,我知道了。”伍彩云冲弟子眨了眨眼睛,安抚一笑。知色而慕少艾,又能有什么错呢? 应该不是她。伍彩云揉了揉眉心:那位花怜姑娘人如其名,我见犹怜,却喜怒形于色,不像是心机深沉之人。 只是……心里不知为何总有些不安。 不知不觉走到了兄妹二人的住处,落叶萧萧,庭院中悄然无声,门未关,灯未熄,伍彩云踏入其中时,一片寂静无声里传来些许细微的响动,某种压抑、亲昵的喘息。 那是……伍彩云猛然意识到那是什么,脸似火烧,想赶紧收脚悄悄退出去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伍姑娘!在散步吗?别走,坐下喝杯茶。”玄衣男子半撑起身子,仿佛看到救星般眼眸一亮,一个抬手叫住了她。 你确定要留我坐下喝茶?伍彩云只后悔没来得及走成,欲哭无泪:你没看到你表妹一副要把我生吞活剥的表情吗! “咳咳。”王云雁一手撑在背后,一脸无奈地坐起身,身上的绯衣少女舔了舔泛着水色的唇瓣,微眯的双眸里流露出不知餍足的微微不满,浑不觉把王云雁扑倒在地上露天席地一顿亲热的场景是如何香艳,在别人眼里自己又是何等生猛。 第143章 伍彩云:还我一双什么都没看到的纯洁的大眼睛。 王云雁冲伍彩云抱歉地嘿然一笑。 花怜说今夜奚采桑没机会下手时他仍隐隐担心,直到看到伍彩云安然站在面前,他才真正松了口气。 绯衣少女逶迤的裙裾铺满地,如缎般的长发和玄衣男子的纠缠在一起,上面还沾了几片槐花瓣,她轻笑着起身:“表哥,你去帮我把我的琴拿来。” “好。”王云雁宠溺地笑着应好。 琴音凄切,情思幽幽。花怜在庭院中抚琴,弹得是伍彩云从未听过的一首曲子。想到在外未归的殷乘风和父亲的病,她一时也牵动心肠,为之神伤。很快,接续的曲子一变,婉转悠扬,闻者如临川登高,天地开阖,气象万千。 没想到王少侠这位表妹,有如此高超的琴技,听这曲中意,倒是和她娇滴滴的外表出入甚大。 这把琴……似乎也就是王云雁随身背着的那把。 所以这真的单纯只是一把琴吗== 伍彩云心中纳闷,径直开口问道。 “是啊。”玄衣男子与她一同听琴,一脸理所当然地笑答:“表妹最是爱琴,她背着太沉,自然便由我代劳。” “……”鉴于她已经有几分熟悉眼前这对思路清奇的兄妹,虽然这样问有些冒昧,但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不祥的预感:“那,王少侠你的武器呢?” 总不会为了方便背着琴,所以没带吧! “好问题!”王云雁以拳抵掌,蓦地睁大眼睛恍然般道:“出门的时候忘了!” “……”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忘了随身携带兵器什么的,这像话吗请问?! 伍彩云闭眼长叹一口气。 她心知诸葛正我是朝廷清流之首,爹爹也一向对对方推崇有加,这是生平第一回,她忍不住质疑这位前辈的眼光:他收王云雁做义子,还称对方办事一向可靠的评断,是发自肺腑,还是被威逼利诱才不得不发的违心之言? 看来要抓出连环犯案的凶手,不能寄希望在眼前之人身上……又或许,温柔乡是英雄冢? “你放心。”王云雁忽然冷不丁开口,他在伍彩云一脸不信任地目光里眉眼弯弯地笑道: “你放心。”他又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 伍彩云看着他明亮又坚定的双眸,微微一怔。 看起来明明是这么不靠谱的一个人,近乎承诺般的话语里却仿佛有一股镇定人心的魔力。如果不是他接下来的发言,她差点就信了。 “就因为那个凶手至今没落网,表妹这一路上连半个好友都没交到。”王云雁皱着眉道:“大家都闭门不出,这样下去,我也有负出行前长辈的一番嘱托。” “……”说真的,有没有可能,你表妹并不是很乐意交朋友,她看起来眼里只有你。 王云雁迎着伍彩云迷茫无语的目光:“这下好了,寨子里有伍姑娘你,又新来了阴大姐他们五个,相信就算我不在,表妹也能和大家相处融洽的。” “嗯,一定。”伍彩云气虚地干笑:“等等,阴大姐是谁?” “就是那个领头的,噢我想起来了,她好像是叫……阳采桑。”王云雁挠头回忆。 短短片刻功夫你已经给人换了两个姓了== “奚采桑。”伍彩云一脸无奈地纠正道:“奚大姐是落魄文武双全秀才奚九娱的姐姐。” 她看向正在抚琴的绯衣少女,提议道:“不如让花怜姑娘搬来和我一起住,我也好近身保护她。” “怜儿想和表哥一起。”还没等玄衣男子说什么,绯衣少女按住琴弦,漂亮精致的眼里似蓄起晶莹的泪。 可这回玄衣男子却罕见地没有直接说好,他拧眉沉吟,显然是在认真考虑伍彩云的提议。绯衣少女见他迟疑,不顾伍彩云还在,径直小跑着上前,扯低他的衣襟吻了上去。 ……伍彩云捂脸不忍看,她已经想不出还有什么是这位花怜姑娘不敢做的事了,只能寄希望于王云雁能义正言辞地拒绝。 被寄予厚望的王云雁……他没有原则。 “好吧,都依你。”被亲得头脑发晕的他愣愣点头。 真的半点没有原则啊你是! 伍彩云忍不住仰头长叹一口气。不过,有那么多身手出色的女中豪杰在,左右她也不会让花怜姑娘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出事。伍彩云暗暗发誓。 等到了第三日一早,王云雁和众人告辞外出,伍彩云便自告奋勇地拉着花怜去了奚采桑等人的住处,意在人多力量大,既为了商议如何找到那连犯数案的恶棍,也为了修复初次见面时彼此落得有些许尴尬的关系。 或许是心上人不在身边的关系,花怜这回没有拒绝伍彩云的好意,只是任谁都看得出她心情低落,意兴阑珊。 奚采桑似乎浑然忘了初见面时对方的出言不逊,温和包容地笑道:“我还从未见过比花怜姑娘更美若天仙的,未曾想占彩云妹妹的光,在青天寨意外见着了。” 她打趣道:“也难怪王少侠出门时依依不舍,有这么个美人在身边,任谁都不舍分离。” 绯衣少女坐在软榻上,一身鲜红的裙裾如牡丹绽开,发间插着金镶玉的海棠步摇,闻言一双天生含情的眸子里流露出一分为人夸赞的隐隐喜色:“这是我第一次和表哥出门,他答应了我,回去就向我爹娘提亲。” 她说完这话,朱唇轻抿,纤细的玉指绞着手里的一方丝帕,一如开得盛极的海棠花一般,在摇曳的日影下美得惊心动魄,偏偏还带着一丝易碎的脆弱,足以激起一些人扭曲的摧毁欲。 奚采桑眼里划过一抹暗色,喉头微微滚动,掩在袖中的手克制不住地微微蜷缩。 “花怜妹妹这般好颜色,穿戴亦不俗,想来同江妹妹一般,家中亦是豪富之家。若我是你父母,必不舍得你那么早出嫁。”梁红石是丐帮分舵主司徒不的夫人,她坐在一旁,也加入了打趣的行列。 “梁姐姐打趣别人,扯上我做什么?”江爱天好笑又好气道。她在五人中排行最末,出身最好,和兄长一样都爱在江湖闯荡,心底其实看不上花怜这样如菟丝花般,离了男人就好似活不了的闺秀。 伍彩云平日大大咧咧,其实最是心细,察觉气氛隐隐不妙,赶紧换了个话题:“难得乘风和王少侠,还有各位姐姐的兄长丈夫都不在,今日只有我们七个女子,便只说我们的话题,不许再提旁人。” “若提了又如何?”花怜长睫如蝶翼般忽闪,一脸懵懂地笑问。 “若提了,便自罚一杯!”居悦穗是名捕敖近铁的夫人,她声音爽利,说着自饮了一杯酒。 “好!”诸人对她的提议无不拍手称快,只伍彩云担心花怜不善饮酒,又想到即使寨中安全,亦不可贪杯,便补充了一句:“若是花怜妹妹提了,我替她喝便是。” “不必,我不提就是。”花怜微微偏头,露出一段白皙柔腻的侧颈,清凌凌地开口,语气笃定又自信。 陪居悦穗干了一杯酒的奚采桑见状,眸色又深了几分。 至于在众人眼里最是柔弱无害的绯衣少女,她微微垂下眼睫,举杯轻饮,掩去眸中一闪而过的冷意。 …… 欢笑正浓。 伍彩云记得自己并未贪杯,只喝了一两杯酒,是绝不至令自己醉倒的程度。 可她的确醉了,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还有隐隐绰绰的人声,眼皮很重,睁不开眼睛,风吹在身上,有些冷。 她自小在寨中长大,善饮酒,却不过度,少时还曾经怂恿着殷乘风一起,偷偷挖了父亲埋在桃花树下的佳酿,结果两人喝蒙了醉倒在一处,被父亲发现,提溜着各自罚抄了一个月她最不爱看的四书。 好在有乘风,他知道她最不耐抄书静坐,模仿着她的字迹替她抄了大半,虽然最终也没逃过父亲的法眼,但她知道,这世上若说对她最好的两个人,一个是父亲伍刚中,还有一个一定就是殷乘风。 殷乘风,乘风,他这时候在哪里,还有多久才回来?她突然有些想他。 “这里有三个,先弄哪一个?”她听到有谁在说话,笑声古怪又得意。 “江爱天,伍彩云,还是这个小贱人?” 伍彩云认出来了,这是梁红石的声音!她之所以一下子没听出来,是因为梁红石平时声音温柔亲切,从未有这样刻薄狠毒,已至变调的时候! “你都说她是小贱人了,自然是先弄她了。”奚采桑也在笑,眼底闪烁着某种奇异的,兴奋的光。 至于休春水,这个一向为人仗义豪爽的,市井豪侠元无物的夫人,她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绯衣少女发间插着的金镶玉海棠步摇据为己有。 “真漂亮,这样名贵的首饰,凭什么她们这些人生来就有?”她握着掌心的步摇,语气一如嘶嘶吐信的毒蛇。 “是啊,凭什么呢?”身后有人附和,是梁红石的声音。 “不过过了今天,她就再也不敢对奚大姐,还有我们出言不敬了。因为她已经死了。”是居悦穗的声音。 第144章 “把这小贱人奸了再杀,对我来说顺手的事。”奚采桑笑,她站在最前,想到即将要做的事,笑得十分淫邪:“至于老五,姐妹一场,就把她留到最后好了。” “好,都按奚大姐说的办。”休春水低声怪笑着附和。 话到这份上,伍彩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震惊州府的七宗艳尸案,竟都是眼前这四人所为!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引狼入室! 她于昏迷中紧皱着眉头,手指微蜷:赶快醒来,你答应过王云雁,要替他保护好表妹的。哪怕能救下她,救下花怜和江爱天也好。 “咦,”奚采桑听到动静脚步一顿,抬眸看向中了药倒地不醒的伍彩云:“她好像要醒了。” “你们替我看住伍彩云,别让她坏事。”奚采桑似乎觉得很有趣,悠悠吩咐着另外几人。 “大姐是要我看着她吗?”身后传来居悦穗不解的问话。 梁红石:“还是要我来?” 休春水:“还是在对我说?” “你们发什么疯,谁不都一样!”奚采桑闻言勃然大怒,声音也从原本的阴柔变得粗犷。 他猛地转头厉声呵斥三人,却在看清眼前景象的几乎同时,整个人如被点了哑穴一般,骇然失声。 “你说,谁在发疯?” 绯衣灼灼如艳霞,姿容绝色的少女手摇折扇,笑得勾魂摄魄,令人见之忘俗。 前提是如果忽略她的脚边,躺着三具尸体的话。 ----------------------- 作者有话说:昨天没更,今天字数多多[彩虹屁] 王怜花主场。 第130章 拂衣 奚采桑天生就是一个阴阳人,同时拥有男子和女子的官能。 她和休春水、居悦穗、梁红石、江爱天四人结交,是因为她的弟弟奚九娱,和休春水的丈夫元无物、居悦穗的丈夫敖近铁、梁红石的丈夫司徒不,还有江爱天的嫡亲哥哥江瘦语俱是好友。 唯一的不同是,只有老五江爱天和她的哥哥江瘦语出身世家名门,而剩下的人都无祖上恩荫,全靠着自己的本事在江湖拼杀出一席之地,才得以立足。五人凡是出行,花销基本都是由江爱天一力承担。 江爱天不知道的是,她永远不可能真正融入其中,她越是大方,奚采桑她们就越嫉妒、厌恶她,她们恨她优渥的家世足以支撑她挥金如土,她们恨她,几乎成了一种本能。 除了江爱天蒙在鼓里之外,剩下的三个人都清楚奚采桑雌雄同体的官能,她们很快一致决定利用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将她们四个人的恨转化成实质的报复,惩罚那些家世富裕的女子。 在此之前她们已经联手做下七桩大案,前后有七名女子遇害,每个被害女子的家里同时也被洗劫一空。 她们本来选好的下一个猎物不是伍彩云,而是谢红殿。 谢红殿,这位朝廷要官的女儿同时还是州府有名的女捕,身手不凡,绝不在四人之下,近来专事追查七名女子被杀一案。 谢红殿并不认识那七名遇害的女子,但她已决心要为她们和她们的家人讨一个公道。 她咬得太紧,已经顺着凶手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查出了一些线索,凶手应当和死者认识,因为每一名死者都身负武功,但根据现场线索来看,被害前统统疏于防备,她甚至产生了某种骇人的猜想,如果凶手是男扮女装呢? 她离真相已经很接近了,不能再任由她继续追查下去。这是奚采桑做出的判断,可她们追着人一路到了翁家口附近的客栈,却把人跟丢了! 谢红殿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在了他们眼皮子底下。 她们不得不赶在被人怀疑前离开翁家口,刚好也就在这时候,接到了伍彩云邀请她们来青天寨的飞鸽传书。 送上门来的肥羊,没有不应的道理。 何况伍刚中卧病不起,殷乘风恰巧又在这两天外出寻医,纵是奚采桑也要忍不住说一句天助我也。 至于那个姓王的草包,奚采桑还不放在眼里。 他会好好替对方照顾好他娇滴滴的表妹的。反正做完这一票,她们也就准备收手,远走高飞。 为了保险起见,她们这次甚至准备了迷药。 只是原本打算一逞□□的奚采桑万万也没有想到,他以为最是毫无威胁,空有美貌脑袋空空的绯衣少女竟会清醒地站在自己面前,而休春水、居悦穗和梁红石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倒在地上,他不必低头去看也知道,三人已经彻底没了呼吸。 什么时候?怎么可能?!那刚才说话的人是谁?莫不成是鬼? 奚采桑咽了口唾沫,有风鼓荡着掠过背脊,他才发现衣服黏在背上早已湿透,冷汗津津。 “你……没有中迷药。”他艰涩地开口,声音粗哑不可闻:“不可能,我分明看着你喝了那杯茶!” “噢,你说那杯茶,”绯衣少女闻言折扇一束,轻抵着下巴微微嗤笑:“那么低劣的东西,也能算迷药么?” “你说呢,奚大姐。”梁红石的声音。 “是你!”奚采桑不可置信地朝后跌了半步。 什么时候,他是什么时候动的手?就在刚刚,就在自己的背后,在他完全没有察觉,沉浸在计谋得逞的狂喜,和对猎物的玩味中时,对方已经瞬间杀了三人! 自己不是对方的对手。 可他为什么没有对自己出手? “那自然是因为,要好好欣赏你现在这副失魂落魄的可笑嘴脸啊。”仿佛一眼看穿了奚采桑的想法,绯衣少女以扇掩唇,漫不经心地讥笑着道,用的却是居悦穗的声音。 可居悦穗,分明已经倒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奚采桑阴沉着脸,牙齿咯咯作响,后撤一步,出手如疾电,伸爪掏向地上离自己最近,人事不省的江爱天! 绯衣少女只是冷眼看着,没有动作。 就在即将得手的下一秒,林间响起奚采桑凄厉的惨叫,声音惊飞了树上的鸦雀。 应该一早就离寨而去的玄衣男子站在奚采桑面前,后者正捂着自己被割断的手腕,血汩汩直冒,从指缝间不断溢出。 “姓王的,是你,你居然没走……”奚采桑赤红着眼,忍痛咬着牙恶狠狠道。 被他点名的玄衣男子手中并无兵刃,因为割断奚采桑手腕的,只是一道凌厉的、无形的剑气。 如果奚采桑再有见识一些,就应该认得出这道剑气,和关七的“先天破体无形剑气”如出一辙。 “我说我要去抓凶手。”王云雁举目淡淡道:“凶手既然就在寨中,我为什么要走?” 奚采桑知道自己今天死路一条了,就在他万念俱灰之际,他遥遥看到了不远处,朝这里赶来的一个身影。 是谢红殿! 他突然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不仅可以脱罪,还可以将一切栽赃到这对表兄妹身上! “谢捕头救我!”他捂着断腕,摇晃着站起身,万分庆幸般地高声呼救:“救我……呃!” 身前袭来一股剧痛,奚采桑猛地瞪大了双眼,他低头,发现身下某处已被鲜血染红。 “啊!!!”奚采桑捂着某处,痛叫着倒在地上。 谢红殿和被惊动的寨中弟子陆续赶到近前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地上一截衣布下混着的一团血污,还有倒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的奚采桑,和地上的三具尸体。 伍彩云和江爱天似乎刚刚苏醒不久,两人分别靠坐在树下,后者双眼通红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哽咽着哭了起来,伍彩云则神情复杂地看着地上奚采桑的丑态。 谢红殿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众人的反应,心中已经大致拼凑出事情的全貌。 她目光复杂地落在已经只剩半条命,奄奄一息的罪魁祸首身上。 奚采桑的脖子上有一道深可入骨的伤口,是在身下遭创的几乎同时被身后的绯衣少女扇中飞出的暗器所贯穿,他的喉咙间发出如破风箱般“嗬嗬”的喘息。 眼神逐渐涣散,终于在一滩血泊之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劫后余生的江爱天扑倒在谢红殿的怀里哇哇大哭,众人也很快从伍彩云的讲述,还有江爱天断断续续的补充中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想到大小姐险些遭人毒手,寨中弟子无不义愤填膺。 四具尸体已经被谢红殿指挥手下装殓带走,她若有所思地看向一旁的玄衣青年: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原本正抱臂神游的王云雁回神看向她,迷茫地眨了眨眼睛,冲她笑:“姑娘认错人了吧。” 是吗?谢红殿隐隐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对,是在客栈,还是什么别的地方?可对方笑意真挚,加之她对于自己见过的每一张脸都记得很清楚,莫非真是自己记错了? 她相信自己的直觉。凝眉刚要继续出言试探之时—— “爹!” “老寨主!” 却是缠绵病榻许久的伍刚中,无需弟子的搀扶,披着外衣独自行至此处。他的面色虽仍苍白,却隐隐透出几分久病初愈的血色,任是不懂医术的人也看得出,伍刚中的病这是要大好了。 第145章 他上前几步,接住了如乳燕投林般的女儿伍彩云。 在他身后,有一名样貌威严,仪容华贵整洁,步伐稳健,穿一身黑色大氅的男子。他默默得看着眼前天伦叙乐,眼底浮现一丝淡淡的怀念之色。 寨中弟子虽不认识这老者,一时却也为其身上生人勿近的森严气场所摄,而父亲身为州府高官的谢红殿,则一眼认出了眼前之人。 “绝灭王”楚相玉,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楚相玉习惯了成为人群的焦点,他谁也没看,只沉默着负手而立。直到谢红殿带着手下离开,场上只留下了伍刚中和伍彩云,还有青天寨的几名弟子。 他默不作声地径直上前,走向某个见到自己现身就脚底抹油想跑路的玄衣青年,一把按住对方的肩膀,冷笑道: “你跑什么?” 像是个做了坏事被长辈发现的普通青年,玄衣男子挠头笑眯眯道:“好巧啊前辈,你不在汴京跑这里来做什么?” “把易容卸了,我有话要对你说。”楚相玉眉峰紧皱,语气虽不满,旁人却轻易能听出其中对小辈的纵容之意。 诸葛正我的义子,怎么和“绝灭王”的关系如此之好? 玄衣青年耸了耸肩,一把卸下脸上的易容,脸上原本刚硬的线条变得细腻生动,是不容错认的年轻女子的容貌。 楚相玉冷冷看着她,还有她身后某个男扮女装的绯衣青年:“宋雁归,怎么,这是打算私奔?” 王怜花笑笑没说话,只自顾欣赏着手中的折扇。至于宋雁归……她的脸皮修炼得也不是一般得厚,在场人的惊诧不会使她不好意思,楚相玉的问话就更不会了,她大方承认道:“是啊。前辈是来特地送我的吗?有带盘缠吗?” 宋雁归……她就是宋雁归?! 是那个在关外千里孤身袭金,在雁门关城头一刀斩落朱勔人头的宋雁归。 是那个劫了刑部大牢救出长孙飞虹,砍了任劳任怨和孙三点的宋雁归。 也是那个刀剑双绝,打败了天下第一方歌吟,还治好了当今天子陈年腿疾的宋雁归。 她竟然不在汴京,却往边关而来,似乎正打算出关而去。 只闻其名的游侠,此刻混不吝的模样,分明嚣张又欠揍,哪里有半分之前伪装出来的持重。她甚至在调笑着问“绝灭王”送她些盘缠。 “我可没那么闲。”楚相玉冷哼一声道。 他此行是往雁门关去,在此地停留时听闻青天寨中来了个叫王云雁的青年,是诸葛正我的义子,在这里办案。他几乎立时猜到了“王云雁”的身份。 不告而别的小兔崽子,走得倒是潇洒得很。 还诸葛正我的义子,她难道不知道他如今的身份比诸葛正我还好用么?不找他,倒有功夫帮诸葛正我做事。 “拿着。”楚相玉将一物掷于她掌心:“老夫的印信,比诸葛正我的管用得多。”他一字一句地强调,然后挥了挥袖:“赶紧滚。” 宋雁归很给面子地将印信揣进怀里,笑着拱手致谢,收下了这份别扭的好意。 纵身上马,她嘴角扬起一抹顽劣的笑,抬手拈叶飞花,折一支秋日的杨柳斜插入黑袍老者的鬓发,在对方的暴躁怒骂里哈哈大笑着,携绯衣公子赴天涯而去。 正所谓事了拂衣,深藏功名。千里关隘,不可留行。 ----------------------- 作者有话说:也敢试手补天裂——完。 全剧终(bushi)但说英雄+四大名捕确实应该是比重最大的一个单元了,这三章算我的私心吧,为伍彩云和殷乘风。另外伍刚中和楚相玉在原著里同归于尽,这里相安无事,也算某种对照组吧。 下个单元也是最后一单元了,比较轻松也比较特殊,温书写得耗尽内力,让我们回到纯江湖片场。 第131章 黑 沧浪横舟,一碧万顷。 江船之上,姿容出众的绯衣公子站在船头,神情惫懒,罕见得有几分兴致缺缺。 任是谁对着一望无际的海面看上好几天,也是会无聊的,何况他此番出海并非为了观景。 不大不小的船上,除了他之外只另外有几名他雇佣的船夫,这些人无不是百里挑一的好手。 掌舵的船夫例行听绯衣公子指挥,他会告诉他们接下来船行的方向。这是因为除了绯衣公子本人之外,没人知道这趟船究竟要驶向何方。 是什么让这些船夫甘愿上一艘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也不知道何时才能抵达目的地的船? 自然是钱,很多很多钱。 丰厚的佣金足以让他们的家人一辈子衣食无忧,这一点足以让他们忽略这趟旅途所要面对的巨大*未知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未知使人恐惧。但对于船上的这些人而言,他们都已做好了有去无回的准备。 绯衣公子,也就是王怜花,他并不想要这些船夫的命,也无心特地跑去茫茫海上的某座孤岛探险。 他出海的目的有且只有一个,他没能在中原一带找到宋雁归的踪迹。 同心蛊分为子母二蛊,能够感应彼此的所在,距离足以跨越千里,但王怜花自天山一路向南,一直走到出海的港口,体内的子蛊才隐隐发出感应。 这小混蛋这次难道跑去了海上的某个地方? 冥冥之中似有所感,他决定出海碰碰运气。 说来也气人,两次踏入异世,他总是和这小混蛋不在一处。而且和他每回很快清醒过来不同,根据宋雁归之前的讲述,她当时在雁门关足足昏睡了近一个月。 那时候她遇见了陈斩槐,对方将她捡了回去,那若是这回她在昏迷时遇到的,是用心险恶之人呢? 王怜花眉峰微蹙,望着眼前无风无浪的宽阔海面,修长的玉指微微捏紧扇柄,秋风长阔,吹不散眼底眉梢淡淡的忧虑。 宋雁归,你在哪里? …… 宋雁归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她此刻眉眼弯弯,嘴角无意识地微微上翘,在王怜花担心她的安危的时候,她本人还陷入在一个梦里。 一个令她颇有些回味无穷的美梦。 说起来这都得益于她夸下海口的那个约定。 雁归大侠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加之那天的自信发言被那么多人亲耳听到,她自觉很不能在即将到来的实战中输人又输阵,即便无人在意。 趁时间还来得及,她抽空去了趟神侯府。 一来她对陈斩槐有些不放心,出身绿林的青年从了军,断了一臂,又因为亲眼目睹狄将军的死灰了心、丧了气,她不知道他近况如何,便想去看看。 结果扑了个空。 “狄秦将军死讯传来没多久,他就离开了神侯府。”铁手抱歉地道:“发生了太多事,一直没来得及告诉你。” “他有说他去了哪里么?” “他对朝局失望,心灰意冷,倒是很敬仰‘凄凉王’长孙飞虹为人,便和孙青霞一起离开汴京去了山东神枪会,走之前还特地嘱咐我不必将他的去向告知于你。” 铁手轻叹了口气,看向面前替无情治好了腿疾的年轻女子,满目温和地笑:“只我想,你一定会来问。” 事实也果真如他所料一般。 宋雁归微微沉默,垂眸轻叹了口气,她没有再问诸如对方有没有告诉陈斩槐,赵佶很快就会被废,蔡京也将伏诛之类的话。 对于陈斩槐而言,对于更多曾经被汴京伤过心的普通人而言,选择继续在原来的道路上走下去需要付出比一开始更大的勇气,而如果选择放弃退缩,也没什么关系。 人应该有选择懦弱和逃避的权利。 她挠头轻笑:“也好。长孙前辈为人豪迈,陈兄跟着他说不定比留在汴京能舒心些。”说完也不走,屈指挠了挠脸颊,神色微微有些踌躇。 “还有什么事,是我可以帮到你的?”那日她对陈斩槐说的话,让铁手对眼前人天然多了一分好感,见她欲言又止,语气温和不失耐心。 “其实我今日来,确实还有一件事。”她嘿然一笑,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道:“我听说神侯府中的‘旧楼’珍藏了各式各样的古籍,我打算待会儿偷偷溜进去。” “……”铁手:第一次见到对着捕头说自己接下来打算要做贼的。还有,你一定要对着负责看守“旧楼”的我说这话吗? “‘旧楼’由我日常负责看守,宋姑娘你不必偷偷溜进去,随我来便是。”一贯稳重的铁手不由好笑地道。 “那再好不过!”她闻言双眼一亮,开怀地笑。 铁手在前面带路,开门的同时不免好奇地问:“宋姑娘你武功冠绝天下,也有感兴趣的武林秘籍吗?” 要知道“旧楼”所藏最丰的,便是各门各派的武林秘籍,当然也不乏经书,和各种稀奇古怪的册子。 “不,我要找的是另一种秘籍。”宋雁归语焉不详,跟着铁手,小跳着跨过门槛,见楼内形制古朴,书阁林立,更有数百座佛像雕塑。 第146章 日光斜照,空气里尘埃浮动,菩萨和罗汉的泥塑雕像于半明半暗之间金刚怒目,显出几分阴森可怖之感。 这里平时一定没什么人愿意来。宋雁归暗暗得出结论,随即一头栽进书架里去。 “楼中古籍繁杂,不如你告诉我你要找什么,我帮你一起找。”铁手见她东张西望,自顾自往犄角旮旯处翻翻找找,遂热心道。 宋雁归挠了挠头,从善如流地应好,她看向铁手,一脸真挚地求助: “说来惭愧,我之前在集市和书铺找了半天,哪里都没找到有卖《春宵秘戏图》这类书册的,只好来此碰碰运气……” 青衣女子还在叽里咕噜说些什么铁手已经听不见了,俊颜发烫,他一时怀疑是自己听错了,一时又升起一股把某人直接扔在这里撂挑子走人的冲动。 更令他绝望的是——“哟,还真有!” 宋雁归自两本书的夹缝中抽出一本有些许破损的册子,一脸高兴地将书捏在手中扬了扬,书封破损,原本的五个大字只余后面的三个字,凑近了才勉强看得清。 铁手宁愿自己没看清。 “旧楼”,居然,真的有《春宵秘戏图》,还被宋雁归找到了! 宋雁归朝不知为何一脸僵硬的铁手郑重致谢:“多谢,我研读完就还……” “不必!”铁手扬声打断,宋雁归无辜地眨了眨眼,见状微微噎住。 铁手捂着脸,心累地长叹了口气:“我是说,不必还了。” “……好,多谢赠书。”她礼貌乖巧地笑道:“告辞!”说着把书揣入衣袖,迈着轻快的步子离开了。 铁手看着那一袭青衣背影逐渐远去,欲言又止:他很想告诉她,那书不是他的。但是……算了。 …… 从北边州府离开,往西行的路上,趁王怜花不注意的时候,宋雁归偶尔也会挑灯夜读,默默沉浸式学习。 房中术,也就是床笫之事,是宋雁归此前从未涉猎的领域,这本避火图集所绘图景之中,姿势和场地无一重复,内容丰富生动,雁归大侠看得频频点头,啧啧称奇。 以至于梦中还有些回味,说起来,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应该叫春梦。 宋雁归做过很多梦,梦里大多是少时在山中的情景,有师父宋辞、有师叔赵无极、有大师姐、小师姐,还有师兄。那些温暖明亮的过去给了她横冲直撞的勇气,即使回不去,向前进一寸也欢喜。 做春梦还是头一回,她觉得有些新奇和有趣,还有些口渴。 嗯,口渴。 咦?似乎不止是梦里觉得有些口渴。 她猛地睁开眼—— 黑暗、死寂。伸手不见五指。 宋雁归在一片黑暗中眨了眨眼,眼前依旧是浓得化不开的墨色。 她下意识得想伸个懒腰,抬手时却遇到了阻碍,她伸手小心翼翼地朝四处摸了摸,身体两侧、还有身下、头顶,是触手冰凉的木壁,接缝处光滑无比,做工精良,单是这材质或许就价值千金。 不是石像,应该是在一个类似棺椁的物体里面,血河剑安静地悬在腰侧,寂寂无息。体内的经脉内力流转自如,肆意活泼地如川流奔腾。 那就不是在闽南遇到俞岱岩之前那时,自己遇到的情况了。想到这一点,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呼吸顺畅毫无滞涩之感,说明这棺椁一定存在孔隙。而生意内劲自发运转,即使是再小的孔隙也不会影响她自如呼吸。 所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王怜花在哪里?怎么自己醒来的地方一次比一次猎奇? 眼睛看不到,耳朵相对变得异常灵敏。 一片死寂的环境里传来某些细微的响动,有高处坠下的水滴砸在这“棺椁”上发出的沉闷的声响,还有某种隔得很远的,仿佛机括运转发出的规律而低沉的嗡鸣。 还有脚步声,从下方传来的几种截然不同的脚步声,其中一种隔得很远,似乎很小心谨慎,另外一种则很规整、很笃定,听起来训练有素。这样的声音和她在南王府、在六分半堂时听到的声音很像,那是护卫巡逻的脚步声。 第二种脚步声由远及近,她凝神细听,这脚步声在常人耳里其实已足够地轻。 她感知到“棺椁”轻微的晃动,是有人合力将“棺椁”抬起。 半柱香的功夫之后,晃动感消失了,“棺椁”被稳稳停放在某个平台之上。 “棺椁”的外面不远处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语调温和清润,从容不迫,隐隐带着奇异的煽动力: “接下来,将进行第一轮拍卖。” ----------------------- 作者有话说:未了因。 特殊新单元开启[眼镜] 第132章 诈尸 “本轮要拍卖的第一件物品是,密宗‘大手印’秘笈,底价是一万两。”年轻男子声音不疾不徐,带着一丝隐秘的愉悦,语调微微上扬: “现在,竞价开始。” “一万五千两。” “一万八千两。” “我出三万两!” 宋雁归躺在木棺之中,双手背在脑后,呼吸几乎陷入龟息之态,她竖耳默默听着,平台之下竞相叫价的声音不绝于耳。 出价的声音很踊跃,失传已逾上百年且传闻练成之后可以一抵百的武林秘笈,自古以来就拥有能让江湖中人趋之若鹜的魔力。 但问题是……她清楚知道这所谓的密宗“大手印”,只是密宗快慢九字诀的九分之一种招式,她曾先后亲眼见过吴明和雷损两人,使出完整的密宗快慢九字诀,并学会了这门武功。 原来还能这么赚钱,难怪别人能发财却怎么都轮不到她呢……宋雁归心中暗叹,一时升起一股流泪的冲动:别说三万两了,给她三十两也行啊。 “成交,罗先生拍得密宗‘大手印’秘笈,成交价五万五千两。” 五万五千两……宋雁归喉咙微微一哽,不想说话。 第二件参与拍卖的物品,是唐门秘制的十三种毒药。 蜀中唐门对于毒药的研制在江湖中声名远播,有口皆碑,何况是十三种功效不一的毒药。其中不仅有无色无味可致人瞬间昏迷的迷药,也有见血封喉的剧毒。 相比武功秘笈,唐门毒药对于下药之人的武功天赋并无要求,即刻就可以投入使用。 换言之,即使武功不济,拥有了唐门毒药也可以有机会除去武功远甚于自己的对手,遑论武功原本就相当的仇敌。当然,也可以用来下毒之后将罪名用来嫁祸给唐门。 最终,十三种唐门毒药果然以六万两千两,超过了密宗‘大手印’秘笈的价格成交。 拍卖还在继续,宋雁归听到参与拍卖的人称呼负责主持的那名年轻男子为“蝙蝠公子”。继武功秘笈、唐门毒药之后,第三件被拍卖的东西是一个消息,是五年前“临城大血案”的凶手姓名。 业务真广泛啊…… 宋雁归躺在棺中不无感慨:只是如果悬案的线索消息要靠拍卖才能得来,以朝廷捕快的月俸想必难以负担得起。大宋的时局坏成那样尚能有神侯府支撑,这里总不至于比之赵佶治下更不济吧?还是说,是凶手想买断这个消息? 会有这么愚蠢的人吗?她微微摇头,出神地暗忖:花了钱还留个把柄在别人手里? 年轻男子接下来的话打断了她的思考:“各位,第一轮拍卖的最后一件物品,是一口木棺。底价九万两。” “……”沉迷听戏的宋雁归:他不会说的是她现在躺着的这口木棺吧。 “木棺?”台下有人疑惑地道:“该不会只是一口普通的木棺吧?” 年轻男子轻笑:“一口普通的木棺,就算材质再好,也不值九万两的底价。” “昆仑雪葬棺中骨,大漠沙埋剑底魂。”蝙蝠公子幽幽念出十四个字:“数百年下落不明的那把神兵,就和它主人的骸骨一起,藏在这口木棺之中。”话毕,一手按在木棺之上重重拍了拍。 台下倏地一静。紧接着,比之前三次都激烈得多的竞价毫无预兆地开始了! “九万八千两。” “十一万两!” “我出十五万两……” 什么神兵?那两句诗又是什么意思?棺里听得一头雾水但意识到自己此刻似乎好像可能很值钱的宋雁归: 不想被拍卖,准备出棺。 “什么声音?”她的手刚刚贴上木板,年轻男子突然冷声开口。 她暴露了?宋雁归心中微微疑惑,一手下滑已经贴在了腰侧剑柄。 “是鬼火!”台下突然传来惊呼:“有鬼!” “什么鬼,那是碧磷!”很快有人不屑地冷哼着纠正道。 宋雁归听到年轻男子发出一声极低的,不易为人察觉的轻笑,仿佛底下人的反应正中他的下怀,就好像这碧磷的出现在他的意料之中,亦或者他只是享受给别人带来恐惧这件事本身。 宋雁归:这人大概有病,病得还不轻。 第147章 只听他幽幽道:“或许真的是鬼也说不定,谁又知道世间究竟是否有鬼?” “说不定,这还是一个索命的女鬼。”他轻笑,似乎很满意听到黑暗中传来众人牙关咯咯作响的声音。 他们在恐惧,而恐惧是最美味的东西。 他们应该恐惧。 “拍卖继续。”在众人安静下来的呼吸里,他缓缓笑着道:“刚才出价最高者,是沈先生,成交价二十万两……” “轰!!!” 一声沉闷如雷的爆响,木棺几乎是在“蝙蝠公子”话音尚未完全落下的下一秒,轰然炸开,四分五裂!是一股极精纯霸道的内力灌于一处悍然而发,一瞬间摧毁了整口木棺! 如眠龙骤惊,一个身影无声暴起落在半空,足尖轻点一小片纷扬下坠的碎木,借力拔高一丈的同时,她也终于看清这方地界乌漆墨黑的事实。 一点都不意外是怎么回事。 异变陡然发生的刹那,黑暗的会场陷入一种极致到连空气也仿佛瞬间凝固的死寂。 不搞事简直对不起大家如此沉默屏息的捧场。 袖中滑落一颗弹丸夹在指间,朝台下方向猛地一掷! “咚!”弹丸砸到石壁和地面的片刻之后发出爆鸣,紧接着,如同爆竹般“噼里啪啦”的杂响和刺眼如闪电般的火光,把会场照得立时亮如白昼的同时,也终于让场上的所有人浑身打了个冷颤: 是女鬼!棺材里的女鬼诈尸了! 众人不由纷纷在一片强光里闭上眼,猛然意识到另一个可怕的事实:自己的身份,刚才会不会暴露了…… 会场很快再次陷入黑暗,众人转念注意到另一件怪事,原本应该在台上的“蝙蝠公子”去了哪里?难道他也是鬼? 被怀疑是鬼的青年一贯波澜不惊的淡淡笑脸上第一次出现裂痕,他已经无暇思考为什么棺中会突然冒出来一个活人而自己毫无察觉,只因一股悍然无匹的剑意几乎是在青衣人破棺而出的一刹那同时锁定了他! 虽惊不乱,身形如鬼魅般向后倒滑出去。当务之急,是混入人群遮掩身份。 但宋雁归岂会让他如意! 她以一个极其刁钻,快到极致的角度和速度,一瞬间完成了近身,急刺! 该死! 摆脱不得的青年暗暗咬牙,他循着剑气,宽大的袖袍灌注内力有如铁壁,一拂一挡,是武当派的“流云飞袖”! 拂是为了卷走对方的兵刃,挡是发现不敌之后不得不迅速拉开距离以求自保! “嗤!”一声极轻微的裂帛声,黑暗中除了视觉之外的其他感官被无限放大,即使是如此细微的裂帛声。 青年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感到一阵如有实质的刺痛,他的衣袖被利刃割开一个尺长的口子。 他确信自己避开了剑锋。 或许那根本不是剑锋,而是剑气。 堪称恐怖的剑气。 但凡他晚退半步,被割开的就不是袖子,而是他的手臂。 青年自诩生平难逢敌手,此刻心底陡然生出一丝冷意。 是他轻敌了么?还是…… “剑”没有立刻追上来,给了青年几缕喘息之机。 “蝙蝠公子”脸色凝重,他出剑,将五虎断门刀的刀意,糅进巴山顾道人的“七七四十九手回风五柳剑”,轻灵空绝的剑法中多了一层霸道刚猛的劲力,身随剑走,如毒蛇吐信,直取陌生剑客的周身要害! 宋雁归发出一声轻咦,不闪不避地站在原地,剑锋离眉心不过半寸之距,眼看对方就要得手! 她伸手,两指轻轻一夹。剑锋被她牢牢夹在指间纹丝不动,不得寸进。 “灵犀一指果真好用。”她轻叹。 是个女人!她竟在黑暗中准确无比地夹住了自己的剑! 不说青年心中骇然莫名,台下骚乱的人群里“应景”地喊了一句:“是女鬼,真有女鬼!她她她,来索命了!” “你才是鬼!”宋雁归颇有余裕地翻了个白眼吼道,因“走神”而暴露出的空档里,青年弃剑推掌,若非此时又陷入一片黑暗,众人或能认出他所用的掌法,正是刚才拍卖的密宗“大手印”! 宋雁归亦出掌,双掌相击,发出沉闷的劲气交击之声! 青年眉心微微一跳,只因在对掌的刹那,他从对方的掌法中觉出一丝莫名的熟悉! 对方竟也会密宗“大手印”的功夫! 他来不及细想,双掌变幻的同时拧腰而起,以右腿为轴,左腿横扫如携破空之声,狠狠扫向对方下盘!用的正是北派正宗“鸳鸯腿”!如若扫实,力道足可碎金断石! 却不想一击不中! 男子心中悚然一惊:不仅如此,原本应该避无可避近在眼前的敌人,似乎凭空消失了! 怎么可能?莫非她还真是女鬼不成!青年恨声咬牙:就算真是女鬼,他今天也要她彻底、永远滚回棺材里去! 在上面! 青年听声辩位,收掌为拳,其势沛然,左手是少林的降龙伏虎罗汉拳,右手是辰州言家的僵尸拳! 宋雁归撇了撇嘴,她似乎终于失去了对青年身负诸般武学绝技的好奇,一股沛然莫御的磅礴内劲自她的掌心推出,一掌极阴极寒,一掌至阳至刚! “绝灭王”楚相玉若是在此,必然能认出宋雁归此刻所使的,正是他的掌法绝学,“冰魄寒光掌”与“烈火赤焰掌”! 青年的脸上失了笑意,要撤已不及,对方的轻功远在他之上,他此刻被对方死死粘住拉不开距离! “锃!”血河出鞘,震颤如龙吟!一轮惊艳的半月弧光如冷电划破黑暗! 洞窟密不透光,这弧光自然不可能是电光。 是剑光。 真正的剑光。 惊世的剑光。 有什么冰凉彻骨的东西架在白衣青年的颈上,任谁看了都知道那是一把世所罕见的神兵利器,此刻正战意凛凛,发出兴奋的嗡鸣。 楚留香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他看到了台上的两个人。不止是他,在座的所有人都看清了眼前发生的一切。 人在黑暗之中是看不清事物的,要能看清,自然是因为此刻的洞窟已经亮如白昼。 是火,混杂着浓烈酒香的耀眼火光,将整层洞窟彻底照亮。 这当然是出自楚留香的手笔。他渡海至此,本就是为了解开这座蝙蝠岛的秘密。 但是此刻,看着眼前一幕,饶是一贯处变不惊的楚留香也不免微微一怔。 “蝙蝠公子”的真实身份是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原随云,这一点并不叫楚留香惊讶。让他惊讶的是出现在这里的另一个人。 一个他原本以为永远不可能再见到的人。 他张了张口,因这变故一时哑然失声。 但他毕竟没有忘记眼下的正事。他的目光微微移动,看向台下诸人。三言两语晓之以厉害,台下原本想对他和台上青衣人出手的众人立时倒戈,反过来视原随云为寇雠。 宋雁归听到熟悉的人声,她微愣,侧首看向台下,楚留香就静静站在那里,一袭浅蓝色衣裳,他的目光凝在她身上,眉目疏朗,不笑的时候看起来甚至有几分冷。 “楚兄,相请不如偶遇啊!”她双眸微微亮,手下剑未松,抬眸冲他笑。 笑意从眼底漫开,如春水破冰,在心间激起一圈细碎的涟漪,楚留香的脸上浮现更深、更暖的笑意,他摸了摸鼻子,即使明知眼下的场景有几分不合时宜,但: “雁归,好久不见。” ----------------------- 作者有话说:密宗大手印,又是你!(合并同类项) 见面了。 第133章 笑意 对于宋雁归活着这件事表现出更大反应的,是姗姗来迟的胡铁花。 他一瞬间也和台下的众人一样,以为自己见到的是鬼。 他的大声惊呼同样收获了宋雁归的一枚白眼。 宋雁归当然不是鬼,鬼是没有影子的。 宋雁归不仅有影子,手中的血河剑此刻还稳稳架在原随云苍白的脖颈上,但凡再深一寸,就可以割开他的喉管。 原随云惯常穿的那身月白衣裳已多处破损,他的嘴角淌下一丝血,体内一股阴寒一股炽烈的掌力来回冲撞,痛不可遏。 任谁都看得出他已然受了重伤,被他从未知晓的两种威力可怖的掌法,可同样接了他两拳的青衣女子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 原随云从不知江湖上何时多了这么一号人物。她是什么时候混入他拍卖的木棺中的?她也是楚留香请来的帮手么? 她出手的时机和楚留香点火的时机配合地刚刚好,要说是巧合,未免离奇,可要说是事先的计划……不,不会有比他这一番绸缪更天衣无缝的计划。 原随云是自负的,即使是陷入一败涂地的境地,形容略显狼狈,他的姿态依旧闲雅,气度依旧高华。 楚留香不由轻叹:如若不是一应证据都指向眼前的白衣青年,谁又会相信,武林第一世家无争山庄唯一的继承人,少庄主原随云,会是这处海上销金窟的幕后之人。 第148章 楚留香不知怎的突然想起无花。 宋雁归看向对方空洞无神的双目,想到的却是另一个温和可亲,同样一袭白衣的青年。只是形似,神不似。 “雁归,把剑放下吧。”楚留香上前温声道。 “好。”宋雁归眨了眨眼,她确信眼前之人已无力再战,自然也对楚留香等人构不成威胁,遂归剑入鞘,退后一步,将空间让给楚留香。 “除了无争山庄,密宗‘大手印’只在蝙蝠岛拍卖过。”原随云冷不丁开口,“看”向青衣剑客的方向:“敢问阁下又是如何会这密宗‘大手印’?” 宋雁归闻言脚步微微一顿,她转身:“你是想说我既然会这门功夫,又不是无争山庄的人,那就只可能也曾是蝙蝠岛的客人。” “这不可能!”胡铁花摆了摆手,义愤填膺地驳斥。 宋雁归感动莫名:“胡兄!我就知道我没看错你!” “她根本没那么多钱!” 宋雁归:“……”虽然他说的是事实。 楚留香微微笑了笑没说话,他自然不可能相信原随云的挑拨。事实上原随云也并非挑拨,他只是心知大势已去,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些好奇。 败了,他也要知道败在哪里。 如急电寒光般的一掌,原随云只来得及感受到面门前刮过一阵迅疾的风,心底骤然一悚! 掌风临身而不至,停在他额前三寸:“这是外缚印。”她淡淡道:“密宗印诀共有九种,九种之外还分快慢。你所施展的只是这印诀之一种。” “而我,会这门功法的全部。”宋雁归收手站定:“楚兄,胡兄,我先出去了。需要帮忙的话叫我。”她已解答了原随云的问题,只想快点出去透透气。 “好。”楚留香看着她笑,笑意温柔,目送她悠悠缀在如鸟兽散的台下之人后面,往这石狱外的天地去。 他收回目光,看向倚在石壁旁倒地不起的原随云,他的形状此刻甚至因末路而显得有几分可怜。 可一想到东三娘,想到和她一样被困在此地的那些无辜之人之所以会受尽本不该受的那些非人折磨,都是拜眼前之人所赐,即使是一贯温良的楚留香,对原随云也难再生得出同情之心。 —————— 长空无际,一任洗天青。 清新而咸涩的海风灌满鼻腔,浩浩荡荡,冲刷掉了石狱里那股萦绕不去的霉味和血腥味。 岸边矗立的一块巨大礁石旁,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姑娘,她的身上盖着一件青色罩衫。 礁石上,剑客穿着件素色衣裳。单腿微曲,另一条腿自然垂落,轻轻晃悠着。长发被肆意喧嚣的海风吹得轻轻拂动,用来束发的绯色发带迎风招展。 楚留香从石狱中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 肩膀覆上一件还带着温度的衣裳,是楚留香的蓝色外衫。 “雁归,”在对方婉拒的话还没出口之前,他笑意温润,问起了另一个问题:“三娘她怎么样了?” 尚且昏迷的东三娘额头上有一处新伤,刚被人用白布仔仔细细地包扎过,他注意到宋雁归的中衣下摆短了一截。 “有人要杀她。”宋雁归跳下礁石,将人扶着靠坐起来,担心她因失血而失温,把楚留香刚才给自己披上的外衣一并盖在对方身上。 “这样好,她就一定不会觉得冷了!”她自觉满意地点了点头。 “……嗯。”楚留香看了眼她无知无觉的模样,习惯性地摸了摸鼻子,颇有些无奈地失笑轻叹,他还能说些什么呢? “那个要杀她的人呢?” 要杀东三娘的人不可能是原随云。就在不久前,他已经死在了金灵芝手里,那是一个被他欺骗了感情的可怜姑娘,原随云至死也想不到她会在最后关头突然反戈一击选择背叛他。也不会是高亚男,她此时还和小胡、金灵芝三人在石狱里没出来。 那就只可能是华山派的掌门,高亚男的师父枯梅大师了,谁能想到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竟心甘情愿做了原随云的马前卒。 虽然知道对方的身份,但楚留香好奇的是,宋雁归这会儿把人弄哪里去了? “被我扔海里了,”宋雁归转了转胳膊,平静地道:“估计还得游好一会儿才能再游回来。” 这个“再”字就很微妙。 楚留香促狭地笑:“所以你坐在礁石上,是为了方便等她快游上岸了再把她丢出去?” “是。”宋雁归肯定了他的推测。 “雁归你……”隐隐无奈的笑意。 枯梅大师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折磨?要知道江湖中但凡有人敢对她言语不敬,都逃不过重伤乃至丧命的下场。 也只有宋雁归了。她这么做当然是为了东三娘。 “嗯?”宋雁归小心翼翼给东三娘输了一道内力,听到他话至一半,迷茫抬头。 “咳,没什么。”楚留香看着她,莞尔一笑。 她的武功修为比之当初在大漠对阵石观音时更强了。以至于刚才和原随云的对战,她甚至没有用全力。 他其实有很多问题想问对方,比如当初分明将她葬在了大漠,但她为什么没死?她离开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又遇到了哪些人?她是怎么出现在蝙蝠岛的? 但看着她好生生地出现,站在他面前,楚留香又觉得那些问题好像变得都不重要了。 只要她活着就好。 他静静地陪在她身边,不近不远的距离,不再说话,他在等待东三娘苏醒,等待小胡他们谈完话之后来这里和自己汇合,等待海天之际金红色的日辉逐渐、彻底地洒向这片岛屿。 那宋雁归呢,她又在等什么? 她的目光遥遥落在虚空,又好像凝视着海面上的某处,那么笃定又专注,就好像那里不久之后会出现她默默期待的某个人。 那一定是一个对她而言很重要的人。在分别后的那些日子里,她找到了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人吗? 楚留香不由有些好奇,他既为对方感到高兴,又不免有一丝淡淡的怅然。 …… 胡铁花从暗无天日的石狱出来的时候,只见到宋雁归和楚留香,还有仍昏睡着的东三娘,以及似乎因脱力昏倒在岸边的枯梅大师。 枯梅大师? 在楚留香解释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胡铁花朝地上投去神色复杂的一眼,然后问: “其他人呢?” “走了。”宋雁归道:“他们刚一出来,就争先恐后坐船离开了。” 岛上自*然是有船的,原随云原本替自己备下了一艘船,船身用铁皮包裹,遇水不腐。只是划船就需要靠那些离开的客人自己了。 众人找了一圈,发现剩下的木船都被原随云不知何时派人事先焚毁,只余几块焦黑的朽木,别说无法航行在海上,就是拿来做柴火也不能够了。 “这人可真狠!他这是不打算放任何人离开这座岛。”只是唯一的船已经没了,眼见得恐怕需要自己造艘船出来才能离开蝙蝠岛,胡铁花嘟囔着抱怨了句什么。 “胡兄,别担心。”宋雁归盘腿席地而坐,笑眯眯安慰他道。 “宋雁归!”胡铁花指着她大叫,脱离了石狱里千钧一发的局面,他看着她生动的模样又哭又笑道:“好你个宋雁归!老胡我还以为你死了!” 若不是顾忌她如今不知是否康健的身体,他恨不得给她的肩膀狠狠来上一拳,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宣泄心中的激动。 “那其实是我第二次遇到那样的情况。”宋雁归挠了挠头,支支吾吾地解释:“后来还有过一次,也是死没死透,再然后,我就好了!”她一脸认真地点头。 虽然不知道她解释了个什么东西,但是:“那也是你命不该绝,这叫什么,祸害遗千年,哈哈!”和楚留香一样,胡铁花更在意的是她如今生龙活虎的事实:“不过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也不知道。”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这也是件叫她想不通的事:“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躺在那口棺材里了。” “拍卖的时候我倒是听原随云说了十四个字:‘昆仑雪葬棺中骨,大漠沙埋剑底魂。’”她问:“这口棺材有什么特别的来历么?” “额……”胡铁花眼神飘忽,两人不约而同地扭头看向了楚留香。 楚留香轻笑着解释道:“是一个江湖传闻。说的是数百年前江湖曾出过一个百年难遇的武道奇才,他死后尸体和其随身佩剑一起被葬于西域昆仑雪山,传说他的精魄后来化作一缕剑意融于剑中,得到这柄剑的人若是有缘,或能有机会参悟出至高的武学奥义。” “至于后半句‘大漠沙埋剑底魂’,闻所未闻,或许是原随云自己加上的也未可知。”但这一句却意外巧合地对上了宋雁归当时濒死之地。 原随云或许并不相信这个传闻,或是参悟过但没有成功,否则绝不至于将这东西拿出来拍卖。 “可宋雁归她的确有一把剑,这不就是?”胡铁花瞪大双眼盯着她道:“莫非你其实是被那个武道天才附体才活下来的?” 第149章 “是,我是女鬼……”宋雁归微微沉默,眸子掩在碎发之后,声音低沉严肃,拖着长长的尾音。 说时迟那时快,脚下轻跃腾挪迅疾如电,猛地凑近朝胡铁花扮了个鬼脸。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如愿见到胡铁花虎躯一震,后退半步,宋雁归见恶作剧得逞,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这位朋友怎么这么活泼,她三岁吗,不能更多了……还是本性如此?等等,胡铁花猛然想起另一件事,气势汹汹地问: “什么墨门弟子远离朝堂,避世而居,精于卜卦,是不是当初你用来诓我们的?”胡铁花恍然:当日的宋雁归病弱闲雅,端得一副如琢如磨的文士君子做派,谁会想到她病好了是这副顽劣模样? 宋雁归闻言眼神飘忽,只仰头负手望天,长叹了一口气。 楚留香却只是笑,嘴角噙着温和的笑意,神情丝毫不显得意外。 在他离开大漠回到船上之后,他曾仔细翻过红袖的那卷藏书,也是当初宋雁归手里翻看的那一本。 上面果然有对墨门的记载,宋雁归又恰好自称墨门弟子……世上不会如此诸般的巧合,于是他笃定这个师门其实是一个宋雁归信手拈来的谎言。 他后来也去过浙北一趟,找到了真正的墨门后人,事实也的确如他所料:墨门之中,从未有过一个叫宋雁归的人。即使他拿出她的画像,对方也并不认得。 “哼,虽然你骗了老胡,但老胡还是认定你这个朋友了。”胡铁花抱臂大笑,更显得一双黑目炯炯有神:“要不是你,当日在大漠,今天在这蝙蝠岛,老胡我还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活着走出来。” 滴水之恩,涌泉以报。何况是两次救命之恩。 “就算没有我,你和楚兄也会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的。”宋雁归微微笑,笑容爽朗:“只是……” “只是什么?”胡铁花注意到她话至一半,好奇追问。后者却表情微微一怔,转头看向苍茫无际的海面,眼神倏地一亮。 众人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晴空万里下的海平面上,出现了一个细小的黑点,在阳光下若隐若现。 黑点以很缓慢的速度逐渐变大,胡铁花惊讶地揉了揉眼睛,又惊又喜地指着那乘风破浪,朝岛上驶来的轮廓跳将了起来。 是船。一艘中等规模的三桅船。 海风吹过,鼓满白色的船帆,更衬得站在船头的一袭绯衣耀眼夺目。 船驶近了,船头容颜俊美的绯衣男子眯起眼,终于看清了站在岸边,相谈甚欢的两人。 某人正眉目飞扬地比划解释着什么,指着他的方向,笑容明亮爽朗。她身边的男子则微微侧首倾听,眼里含笑,不时颔首,目光落在她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温柔宠溺。 绯衣男子手中原本轻摇的折扇微微一滞,嘴角笑意微凝,浓密的长睫掩去眼底幽深的暗流,再抬眼时,面上笑得漫不经心,只笑意冰凉不达眼底。 ----------------------- 作者有话说:嘿嘿 第134章 未了因 船已停靠在岸边。 手持折扇的年轻男子姿容秾丽俊美,绯衣灼灼,他自船头提气纵身,足尖轻点,身形一如凛凛苍空里一片被风托起的羽毛,摇晃着落定到近前,意态款款似闲庭信步。 好俊的轻功。轻功同样高绝的楚留香心底暗暗叫一声好。 世家公子不比此人轻功卓绝,江湖游侠又罕及他俊雅风流。举手投足间慵懒恣意,隐隐透出几分亦正亦邪的气质。 这样出众的人物,江湖上此前竟闻所未闻。 不过对方很显然是冲着自己身边之人来的。 即使神情疏淡,好似对一切都提不起半点兴趣,但楚留香仍然留意到,对方的目光在东三娘身上交叠的青蓝二色衣衫上停留了一瞬。 绯衣男子的目光缓缓移开,抬头看向楚留香时浅笑着微微颔首,眼底一闪而过的迫人锋芒。 楚留香不是不解风月的宋雁归,王怜花平静神态下的那些潜流,他几乎一眼便能读懂。 他在意的,是宋雁归的反应。 “你来啦!” 即使因同心蛊的作用提前有所察觉,乍见来人,宋雁归仍小跳着大步迎上前去,双眼亮晶晶地看着眼前不远万里渡海来寻自己的心上人,神情难掩亲昵之态。 绯衣男子嘴角扬起一个与刚才截然不同的,真切温柔的笑,他微微低头,轻“嗯”了一声。 随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解下自己身上的绯色披风,无比自然地披在对方肩上,替她系好系带,指尖状似无意地拂过她颈后的肌肤,带来一丝微凉的触感。动作行云流水,却形如某种无声的宣告。 重要的是,宋雁归并未拒绝。而就在不久之前,无意也好有意也罢,她的确拒绝了自己。 楚留香看着眼前这一幕,唇角的笑意微不可察地淡了些许,眼底掠过一丝极淡的、了然的遗憾。 气氛一时有些微妙,即使是一旁置身事外的胡铁花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他清了清嗓子主动开口问道: “咳咳,雁归,这位是……?” “哦,差点忘了!”反应过来双方目前还互不相识,宋雁归顺势就欲承担起介绍之职,为彼此说明。 “敝姓王,名怜花。”没等她开口,王怜花嘴角微勾:“倒是二位……”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若我所料不错,二位想必就是名满江湖的盗帅楚留香,花蝴蝶胡铁花罢。”他轻摇折扇悠悠笑着,语气笃定从容。 宋雁归微微一噎:这位朋友调查收集情报的能力可真是……估计一路上半点都没闲着。 “楚兄和胡兄,是我在遇见你之前就结识的好友。”她挠头补充道:“噢,还有姬冰雁姬兄,可惜他这次没在,不然也能介绍你认识。” 遇见他之前认识的…… 王怜花闻言目光闪烁,捏着扇柄的修长玉指绷紧,指节隐隐泛白。 “那看来,是我来得不巧。”他眉眼微弯,垂眸看着她笑,笑容甜腻又隐隐透着一丝危险。 “怎会?”接话的是楚留香,他的声音深沉温和,微微含笑道:“王兄来得正是时候。若不然,我们恐怕天黑都离不开这座岛。” “就是。”宋雁归和胡铁花闻言不约而同,颇赞同地狠狠点头。 王怜花不语,只闻声举目看向素衣不掩俊秀的男子,在对方打量的目光里,顾盼间光华流转,有什么东西在空气里隐隐胶着。 他倏地莞尔轻笑:“香帅言重。诸位,请登船吧。” —————— “所以,你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一口棺材里?” 认真听完宋雁归的讲述,斜倚在甲板边的绯衣男子若有所思:是巧合么?每次她醒来的地点都要比他的危险得多。 “但我这次昏迷的时间不长。”见他眉心微蹙,宋雁归笑言安抚,回忆着道:“也就二十天?足足比上回缩短了有七八天的时间。” 二十天,这个时间都足够把赵佶再废一次了。 王怜花微微抿唇:和自己不同,宋雁归似乎生来有一种把所有事情往好处想的天赋。 “还是太久了。”抬手轻抚她的侧脸,王怜花低声轻叹。在她伸手一按一撑,跳上栏杆面朝他坐下,双脚轻晃的时候,他注意到她绑在脑后随风轻扬的绯色发带,和他衣服的颜色如出一辙。 心上好似有羽毛轻拂,一阵毛绒绒的痒意,薄唇微勾,只转念又想到刚才她的某位……在他之前便相识的好友,眸光微闪。 牵人心肠,很招人的小混蛋。 “回到中原之后,想去哪里?”王怜花状若无意地问。 没有立刻回答。宋雁归不知在想什么,正望着渐暗的天色隐隐出神。 很好,跟他在一起还走神。扇柄不轻不重地点在她的脑门,语气温和克制:“在想什么这么入神?” “在想楚留香他们……”她摩挲着下巴喃喃道,浑不知听到这一句的某人眼神骤然发冷,薄唇绷紧成一条直线,掩在袖中的另一只手微微蜷缩,心底一阵酸一阵涩。 宋雁归沉默了片刻,无知无觉地垂眸,正色问道:“他们把东三娘和其他姑娘一并救出了岛,可是她们的眼睛呢?能有办法治吗?” 被迫堕身黑暗,这几年活得连人的尊严都没有,甚至连一双眼睛都被外力缝合,无法视物,形如怪物一般。心里的伤尚难自愈,那眼睛呢?会有办法可以医治吗? 原本还想卖个关子逗弄一下心上人的王怜花闻言手中折扇微顿,心中一松的同时,四目相对,她目光专注坚定地令他心折。 谁能拒绝这样的目光呢?王怜花自问做不到。于是他听到自己说: “有我在,你担心什么?” 宋雁归闻言眼中光芒大盛,高兴地大叫了一声跳下来扑进他怀里。 王怜花伸臂紧了紧环抱她的胳膊,吻落在她的发顶,眸色如水温柔。 他所做的一切,也不过就是为了她这舒心开怀的模样。唔,不过一定要说的话,他确实也很看不上那蝙蝠公子诸般的手段。 第150章 “我听胡铁花说,那原随云已经死了?”他好奇问道。 “是。”在得到怀里的人肯定的点头后,王怜花微微一叹,眼神中流露出一缕罕见的遗憾:“可惜……”若是落在他手上就好了。 “左右无事,我现在便去替她们看看。”他松手退开一步:“你去房间里休息,呆在这里等我也行,夜里风大,别乱跑。” 当然最好是别去见此刻也在船上的某些人。 只是他心知腿长在别人身上,也架不住人主动来找这小混蛋,说了也没用。 …… 暮色四合,行船破开墨玉般的海水,激起细碎的浪涛,忽高忽低地“哗哗”的细响。 王怜花还没有出现,月明星稀的秋夜里,昏黄的光晕在海上升起,桅杆随海风轻轻拂动,映照出至高处附近,一团黑黢黢的,晃动的人影。 青衣剑客正盘腿坐在高高的桅杆上,安安静静地望着远处发呆。月辉洒在她白皙清秀的面容上,仿佛镀了一层银边,凭添几许懒洋洋的温柔。 身后一缕微风擦过。 出手若急电,“嗖”地一下将摊在膝上的某本画册收拢进袖口,藏好。楚留香只来得及瞥到书封上一个“图”字。 “楚兄也来赏月么?”她微微后仰,冲男子眨了眨眼,尴尬一笑。 他想说不是,是自己自窗边惊鸿一瞥见她身处高处,身体就几乎本能地动了起来,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她身后了。 他或许只是还没有习惯。 偶尔闭上眼的时候,总还会想起她当时躺在自己怀里,渐渐停止的心跳和呼吸。 他平生很少有和那时一般那么无力的时刻。 “我刚去看了王兄给三娘治眼,”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想到刚才旁观其手法,见他气随针走,既举重若轻又稳如渊岳,温笑道:“他于岐黄一道,说一句能活死人肉白骨,亦不为过。”话语间尽是真诚的赞叹。 “雁归,你的病也是他治好的么?” 她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不是,也是。” “问鼎武道,或可破命重修。”她双手背在脑后,轻笑着道:“我的运气很好。有幸遇到了楚兄你,遇到了王怜花,还有很多人。” 白飞飞、俞岱岩、张三丰、西门吹雪……在每一个重要的关口,她都遇到了贵人。当然,也离不开雁归大侠自己不懈的努力。 “我在想,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蝙蝠岛?” “为什么?”他轻声笑问。 “楚兄你还记不记得,我和你一起去大漠的路上,曾经在客栈遇到过一队拐卖女子的镖师?” “自然记得。”后来他和她一起将人救了出来,托付给了沈家镖局。而他不久前之所以会顺藤摸瓜一路查探蝙蝠岛一事,其中一个原因也是因为沈家镖局递来的消息。 除了那批被救出的女子之外,他们发现这些年竟还有人拐卖年轻女子,并试图将她们弄瞎后送往某处。他们只救出了一部分人,未免有更多无辜女子遭到不测,故而只能拜托楚留香一探究竟。 “那是我未曾了却的因果。”宋雁归沉声道:“我想我是为她们而来的。”虽然还是晚了些。 “你说呢?”她仰头,眼眸亮晶晶地看向身旁的楚留香。 他垂眸,心头酸软,眼神专注又温柔,落在她的脸庞,细细描摹,仿佛想将她的模样刻在心底珍藏。 他当然希望她是为自己而来的,但即便不是,也没有关系。 “嗯。”他说。 门“吱呀”一声轻轻被人从里推开,是绯衣男子。几乎是在他出现的那一刻,身旁的青衣女子的脸上已经绽开明亮的笑容,她纵身而下,似一朵青萍,衣袂翻飞着,迫不及待地坠进浮红深处去。 楚留香眼中最后一丝微澜也归于平静,他微微一笑,没有半分失落,依旧还是从容不迫、风度翩翩的楚留香。只是在深沉温和的底色里,多了一缕不易察觉的的秋意寂寥。 ----------------------- 作者有话说:风流但不滥情,深情但不专一。楚留香会尽力而为,也会怀念和遗憾,但不会像王怜花一样生出执念,这是性格使然。 只是在具有排他性的情感关系里,谁不希望自己被坚定地选择。 第135章 雪路 雪。 鹅毛大雪。 十月的南方依然翠寓千重,这里却已经都被大雪覆盖,银堆玉砌,朔烈的北风刮在脸上,如钝刀割肉,撼动着道路两旁零落的屋宇,风沙席卷,吹破寒窗,吱嘎作响。 这里虽是靠近关隘的边城,但往年这个时节也很少会在这么早的时候,下如此大的雪。 上一次,还是在两年前。 马车的车辙在雪地里留下两道又长又深的痕迹,马蹄陷进雪里,发出沙沙的响声。拉车的是两匹神骏的健马,一辆宽敞坚固的马车,左右四近,各有随从护卫。 负责驾马的是一名意态老成的中年汉子,衣着锦绣,面色沉稳。这样冷的天气,他身上的衣服堪称单薄,显是有极深的内家功夫护体。 马车里,隐隐传来小儿的嬉闹声,混杂着女子温柔的哄劝和拍抚。 风雪渐渐大了,如撒盐飞絮,行路愈发艰难。 “大哥,风雪变大了,我们是不是快些赶路,抓紧找个客栈落脚歇息?”原本缀在马车侧旁的青年策马靠上前来,大声问道,话没说完就被风声吞没了大半。 “急什么。” 打头的玄衣男子骑在马上,外罩着件白色大氅,腰际配着一把刀,刀鞘漆黑,另一侧别着个通体乌黑的葫芦,意态从容,神色间对这漫天风雪浑不在意,话语间是不容置喙的独断。 “这次出行本就是为了赏梅、赏雪。”他朗声一笑,声音清越:“难得路上就能赏雪,还是今年的第一场雪,正好磨练磨练筋骨!” “大哥说的是。”青年挠了挠头,硬着头皮道:“我就是担心嫂子和小侄子,虽说马车里用具一应俱全,也暖和,但侄子毕竟年纪小,我总担心他万一着凉。” 玄衣貂裘的男子闻言微微沉吟,想到马车中的幼子,还有新伤初愈的妻子,他看了眼阴沉沉的天,终于认真考虑起了兄弟的提议: “也好。那就让车马稳行,再往前走几里地,看看有没有可供歇脚投宿的客栈。” “嗯!”难得被兄长肯定的青年眼前一亮,点头应好,随即勒转缰绳,策马往马车旁去。 雪落得茫茫一片,看不到尽头。青年深吸一口气,正觉无限快慰舒畅,心中不免诗兴大发。正此时,眼角余光注意到左前方雪林边,树脚下的雪堆处有一块不规则的隆起。 那是什么? 猎猎一阵风刮过,卷开一点厚厚覆盖的冰雪,露出底下对比鲜明的布料颜色来。 那竟是一个……人。 是死,还是活?是埋伏,还是巧合? 青年凝眉,刚想出声将这一发现报兄长知晓,却见左右两骑已经得令打马而出,一手按着腰侧刀柄,向前方的雪堆处缓缓靠近。 这两人是青年的两位表亲,很早之前就开始跟随在兄长身边,身手不凡,不像他,作为兄长的嫡亲弟弟,武功被兄长评价为“稀松平常”,近些年来更偏爱舞文弄墨。 两人翻身下马,刀出鞘,一人为防有诈,凝神戒备,另一人微微屏息着轻手轻脚地靠近,扫开皑皑白雪,露出底下一个头面朝下的青衣人轮廓,无声无息,衣衫单薄,看不出男女,像是个被冻毙在风雪中的赶路人。 是江湖人,而非普通的山野平民。只因此人身上还背着把剑。 剑是没有出鞘的剑,但不妨碍两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把绝世的宝剑。 两人虽然用刀,钻研刀法十余年,是名副其实的刀客。但没有人会不想要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绝世的兵刃。 眼前就有这样一把绝世的兵刃,它属于一个伏地不起的青衣人。 青衣人生前或许是一个身手卓绝的武林高手,也可能只是意外获得这把剑的普通江湖浪客,但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 青衣人已经被冻死的事实。 一个被冻死的人,是不配再拥有一把绝世兵刃的。 但他们忽略了另一个事实。 剑若有灵,剑可择主。 一声惊叫划破寂寂苍茫的雪天。 雪地里有雪,鲜红的雪。 那不是雪,是人的血。 血滴滴下坠,染红了三寸之地的白雪。 刚才率先伸出一只手去取剑的一人,此刻面色苍白,牙关紧咬,正用另一只手捂着刚才伸出的那只手,血汩汩下流。 手上多了一道深可入骨的伤口。他只暗暗庆幸,还好自己没有用惯用手去取那把剑。刚才他甚至没来得及看清发生了什么,手上就一阵剧痛袭来。 那是什么?一道凭空而发的剑气? 两人不甘心就此而走,还欲再试。 身后传来“沙沙”的脚步声,两人回头,心头一紧,恭敬地俯首抱拳:“堂主!” 第151章 “发现了什么?”玄衣男子见两人迟迟未归,本就心觉纳罕,又听到一声惨叫,当即吩咐其他人在原地等待,自行下马前来查探。他注意到了其中一人手上的伤口,见两人面面相觑,嗫嚅着不敢开口,心生不耐: “让开!” “是。”两人不敢违抗,依命退开,露出了背后雪地里伏倒的青衣剑客。 “回禀堂主,刚才我二人在此发现这个青衣人的时候,他就已经被冻死了。”另一人躬身回道:“只我兄弟二人看这把剑极好,便想不如取走。哪知……”说到这里,声音减弱,露出汗颜之态。 “哪知偷鸡不成蚀把米。”玄衣男子冷声斥道,他的背影在雪地里显得格外颀长,周身气势凛然,不说话时已经有足够强的威慑力,呵斥起人来即使是对同族兄弟也丝毫不留情面。 哪怕是自己的手下,他也看不上这样趁火打劫的卑劣行径,就算对方是个死人也不行。 他上前半步,微微俯身,根本没在意对方背上那把剑,手掌径直握住青衣人的半边肩膀,将他整个人仰面翻了过来。 手蓦地顿在了半空,连同整个人半弯的身躯都微不可察地一顿。玄衣男子原本漫不经心的脸上微微一僵,眼中闪过一丝罕见的错愕和……悸动。 原来不是他,而是,她。 是自两年前竹林之战后不久,就人间蒸发的那个人。 也是生平唯一一个拒绝了他示爱的人,一个女人。 冻死?怎么可能? 玄衣男子微微默然,胸腔震动,忍不住低低笑了起来,笑不可抑,渐而转成大笑,笑声里浸透着极度的愉悦,还有某种复杂难辨的情绪。 身后二人惊诧莫名,只见玄衣男子已经俯身下去,一把将地上眉眼都被霜雪覆盖的青衣人打横抱了起来,转头冲二人淡淡道: “你俩应该庆幸,她没醒着。” “否则……”他垂眸看向其中一人已经止血包扎过的手上伤口:“可能就不只是手上被划一剑那么简单了。” “走,天黑之前找到下一个客栈歇脚。”他大步朝前,抱人上马,黑色大氅包裹住身前呼吸微弱的青衣人,对着身后一行人下令道。 —————— 宋雁归很怀疑自己这回是不是压根儿就没离开昆仑。 冷。 刺骨的寒冷。 虽然有生意内劲护着心脉,气息自发降至极低极弱的频率,人也陷入某种接近假死的状态。 但不能否认,老天奶啊!还是冷得不行。 再不醒过来的话,雁归大侠会冻死吗?会冻死吧!还是说在那之前,王怜花已经顺利成功地找到她了? 真是要命。 她不知怎的梦到了阿飞。在荒原大漠的时候,她当时身体虚的风一吹就倒,还好有阿飞。 阿飞,她离开之后,他的剑法有没有变得更好,他的人有没有长得更高,他有没有交到更多朋友?他在哪里,正在做什么呢? 宋雁归突然有些好奇。 虽然不是出自本意,但她好像似乎大概,远谈不上是个称职的师父。 身体被骤然传来的暖意所包裹,冻僵失温的身体逐渐回暖。昏昏沉沉,半梦半醒地,她又隐隐听到一个年轻女子的质问,还有孩童的哭闹声。 有人靠近,陌生的气息,她猛地睁开眼,几乎与此同时本能地拍掌而出! 耳边“砰”地一声巨响!屏风连着房间的木门一起轰然倒塌! 扬起的一片烟尘里,她眼角余光率先注意到窗边泪盈于睫,双目圆睁一脸惊恐地看着她的温婉女子,她双眼通红,应该是刚刚才哭过。但或许是刚才发生的事太过离奇荒诞,她看宋雁归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怪物。 三四岁大的孩子藏在母亲身后,一手拽着母亲的衣摆,见此巨变哭声戛然而止,受惊之下打了个哭嗝。 怎么回事?宋雁归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忍不住虚握了握手,确信自己刚才推掌而出碰到人体的实感。 很显然无辜受此劫难的并非眼前这对年轻的母子,还好不是。那么那个倒霉蛋是…… 她转头看向屋外,正见到靠着二楼栏杆边,一脸狼狈,捂着胸口微微咳嗽的玄衣男子,双膝微微发软,一把扶住身后栏杆才险险不至于跪地。 他此时正一脸杀人的目光看着床上某个恩将仇报之人的方向。还有站在屋外,见此突变怔愣当场,眼观鼻鼻观心扮演眼瞎耳聋的随行者众。 气氛空前的诡异。 制造出这个诡异场面的始作俑者躺在床上无辜地朝对方眨了眨眼,在看清玄衣男子是谁后,嘴角上扬,一脸幸灾乐祸地笑弯了眼: “白兄,好久不见,倒也不用行此大礼。” “宋、雁、归!”玄衣男子,也就是白天羽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地念出她的名字。 艰难地忍住了某种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出现的,暴躁想打人的冲动。 “阿嚏——!”宋雁归下意识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半坐起身,她怀疑是王怜花在想她,也可能是小阿飞! 直到额头上半湿的巾帕滑落在被褥上。 咦? 又是一个喷嚏,她摸了摸自己滚烫的额头,终于确认了某个悲催的事实。 雁归大侠应该或许,是得了风寒…… ----------------------- 作者有话说:翻了下原著,在书中的其他人口中,白夫人和白二侠武功都还不错,修改了一下对应描述。 分享温书里一段神奇的对古龙的致敬(虽然古龙架空但也是架空大明朝啊喂)。原文: 诸葛先生曾经很崇仰一位武林前辈。 ——这前辈姓李,原是一位探花,他惊才艳羡,有绝世的武功,也有绝顶的才情,从情怀到人格,都令他心仪不已但他一直都“不佩服”这位“小李探花”用情的态度。“小李探花”为了报答他好友的救命之恩,竟把他心爱的女人拱手让给了好友,自己黯然离去…… ——这是啥玩意儿?! 第136章 “情人” 药香,混着炭火的味道,屋子里暖意如春。 “阿嚏!”宋雁归裹着厚厚的被褥,脸颊通红,捏着鼻子,一碗浓浓的药汤下肚。 黄连的涩苦谁喝谁知道。往衣袖里一摸,很好,糖也半块不剩。 起身想倒一杯清水压一压舌尖的苦味,偏偏冻得瑟瑟发抖,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 她严重怀疑昏迷的时候给自己冻出内伤了。 上回还给个棺材,好家伙,这次直接露天席地冻在路边……她仰天长叹一口气,只觉自己分外命苦。 斜里有人朝她递来一盏温茶。她眼睛微微一亮,伸手接过:“多谢!” “不必客气。”刚端药进屋的青年,也就是白天勇挠了挠脑袋。 他主动请缨去了趟厨房,等小二煎完药,马不停蹄亲自来这一趟,实则是听说了一早发生在二楼的闹剧,受妻子的嘱托前来替大嫂打探一下屋中这名青衣女子的情况。 白天勇自小崇敬兄长,却也知道兄长于男女关系上风流成性,四处留情。妻子与自己二人琴瑟和鸣,更加心疼嫂子常常饮恨自苦,要他从旁能委婉劝兄长收心。 可大哥的事,又岂是能容他置喙的。 不说眼前之人,白天勇想起曾有一面之缘的魔教大公主花白凤,为了和白天羽在一起,她不仅主动脱离了魔教,而且在明知大哥有妻室的情况下,仍心甘情愿做他的外室。除了花白凤,还不乏一些他没见过,或是只听说过名字的女人。 莫说不敢,他也根本置喙不过来。 眼前这位大哥从雪地里救回来的青衣女子面容苍白清秀,论容貌远不及他所知的大哥那些风流韵事中的女主角。他张了张口,欲言又止,终于小心翼翼问道: “所以,你也是我大哥的情人?” “噗——!”宋雁归猛呛了一口水,一时咳个不停。 见对方一脸慌张地尝试补救,连摆了摆手,一脸正色地替自己正名:*“不是!我是他一招之师!” “一招之师?”白天羽拎着酒壶斜倚在门口,房间的木门已经修好,碎裂的屏风也换了块新的,他侧眸微微冷笑:“我怎么不知道?” “咳咳咳,数典忘祖!两年前的竹林一战,我以武传道,如何不算?”宋雁归一边咳着,一边颤颤巍巍伸手,指着玄衣男子一脸痛心疾首。 白天羽微微一默,看了眼站在墙根仿佛做错了事般的胞弟:“天勇,你先出去,我有话和她说。” “好。”麻溜地离开,贴心地关门。 桌前,一袭玄衣的白天羽猛灌了口烧刀子,喉结滚动,热辣辣地畅快。他说有话要和她说,可坐下之后也不看她,只自顾自喝酒,窗外风雪呼啸。 宋雁归不是很懂这个人。 她想起不久前见过的那对年轻母子,那两人……应该是他的妻眷吗?他不守着家人跑她这里来杵着干什么? 第152章 她张了张嘴准备赶人,转念想到客栈的住宿钱和药钱都是对方付的,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金钱不自由,赶人都没底气。 只谢还是该谢的。 她清了清嗓子,声音还透着些许病中的虚弱:“白兄,大冬天的你这是……携家出游?好兴致。” 白天羽闻言嘴角似乎微弯了一下,又仿佛没有,他只是把玩着手里的酒杯:“若非如此,这边地大雪难行的天气,还能有第二个人把冻僵的宋女侠从路边捡回家吗?” “咳咳,这可说不好。”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露出一个称得上自得的笑: “我的运气一向不太坏。” “那是因为你遇到了我。”白天羽冷哼一声,见对方不搭话,沉默了半晌,问: “这两年,你跑哪去了?” “你猜。”宋雁归揣着手,微闭着眼,摇头晃脑卖起了关子。 白天羽眼微眯,指节捏着酒杯,微微泛白,周身流露出隐隐不悦的气息。 这些年,神刀堂在他手中,虽与各大门派偶有摩擦,但声势日隆,未逢敌手,在江湖中隐有虎踞之势。作为神刀堂堂主,白天羽对外承侠义之道,得群雄归于觳中,对内赏罚分明,乾纲独断,他也逐渐习惯了下属的俯首称臣、惟命是从。 几乎没有人敢这样当着面和他打哑谜,但……算了。 他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气息微敛:“我派人去找过你。” 他说:“你离开李园之后,我的人最后一次打探到你的行踪,是你和王怜花还有阿飞在一起。” 在那之后,他的人偶或在某地见到过疑似是阿飞的踪迹,但王怜花和宋雁归二人,再没有音讯。 千面公子易容术出神入化,凭他的那些手下,根本看不破对方的伪装。因此找不到王怜花,白天羽丝毫不觉意外,可没道理连宋雁归也下落全无,她可不是会愿意受人摆布的性子。 再之后,他也逐渐歇了继续找人的心思,下属那里传来最后一次密报之时,他已对此事关心寥寥,遂叫停了此事,将人力投入到了他更关心的事上。 他有意欲称霸武林的野心,身边也不乏如花美眷,知己红颜,宋雁归也就在他脑海里逐渐被淡忘,偶尔想到她,更多是因为竹林一役,他所目睹的刀法传承。 他自幼练习白家刀法,自诩天赋无双,只那一日于李园后山所见之武道,确叫他心惊。 宋雁归拥有足可问鼎江湖的实力,或者更准确地说,她已经到达了一个,他还没有触到的境界。 他知道宋雁归很强,却没想过她比自己以为得还要强。 白天羽没想过两人会在这始料未及的场景下重逢。 她气息微弱地冻倒在他赴约赏雪的途中,茫茫雪落,曾经他求而不得的她“奄奄一息”,被他救回安置在客栈中,怎么不算天定良缘。 往事历历,他似乎也很有些怀念在保定和她相处的那些时光。只想到妻子当时过度激烈的反应,他眉峰紧皱,不免心生不快。 “我原本以为,”他漫不经心地往后一靠,饮尽杯中酒,调侃地笑:“是那姓王的把你藏起来了。” “但想想也觉得根本不可能,以你的武功,就算是病了也不至于被他掐住七寸。” “你只说对了一半。”她举起一根手指轻晃了晃,缓了缓喉咙里的痒意,在对方一脸“我哪里说得不对”的自信飞扬神色里,抬眸正色道:“他没有把我藏起来,也没有胁迫我。” “但对我来说,”她目光落在某处,眸色温柔,笑叹着挠头咕哝道:“他也可以说就是我的七寸。” 白天羽嘴角的笑意微僵,手中的酒杯微微一顿,连酒液什么时候洒在了手上也没察觉。 屋外,店小二端着水,敲门的手停在半空,恰好隔壁屋子的客人招呼他帮忙,他笑着应了声“好”,巾帕往肩头一甩,转道过去了。 宋雁归原本还想问问白天羽在哪里见到了阿飞,药劲上涌,打了个哈欠,出声谢客:“睡了,白兄你出去记得关门。” 说着把自己裹成了只蚕蛹,蛄蛹着往被子里一埋,在对方起身向外时,猛地想到什么惊坐起身,叫住他道:“还没问你,食宿费用多少?” 白天羽脚步微顿,气笑道:“宋雁归,我还不差你这点钱。” 你也实不必……和我算得这么清楚。 他推门而出,把闹心的人和事一并关在身后。 于是也就没听到屋子里,宋雁归一脸纠结地道:“我是想说,先赊账,等我有钱了再还。”这屋里陈设价值不菲,她还把人屏风给弄坏了,不如给她换间便宜点的房间。 不过,总算把这尊佛请走了。 她眨了眨眼,舒了口气重新舒舒服服地躺下,忍不住又打了个冷颤。 太久没病了……快赶上她那会儿在大漠,刚冲着阿飞耍完帅就倒下的凄惨模样了。 希望药能有效吧。她闭上眼,头脑逐渐昏沉,心道:总算这回虽然险些在路边被冻死,但福祸相依,眼下这故人重逢,客栈平静安稳,不比上一次在蝙蝠岛险象环生了罢。 她眉心紧蹙,不安地动了动。 梦里,依稀仿佛有人伸手抚平她眉心的褶皱,冰凉的手背摸了摸她滚烫的额头。 她本能地追随着那股凉意轻蹭,乍听头顶上方传来一声漏出的低低轻笑,随即是一阵更加湿润的凉意,轻柔地落在额际,驱散了些许灼人的燥热。 柔软的巾帕妥帖轻缓地贴在她的脖颈、耳后,动作很慢,很仔细,冰凉的指腹掠过她的指间,小心翼翼地擦拭着她同样滚烫的掌心,带着一股近乎虔诚的温柔。 困倦如潮水般袭来,心里却不知为何,无比安心。 喉咙涩得发痛,开口低声喃喃,只能发出模糊的一声气音。试图舔一舔唇角,忽觉擦拭手心的动作停了下来,她在一片黑沉里发出不满的轻哼,掌心尝试抓握住的那方巾帕下一秒也被抽走。 极细微的脚步声,衣料的窸窣声,瓷器轻碰,干裂的嘴角被轻柔地用巾帕沾湿,一点点抚平痕迹。有人托着她的后颈,温凉的瓷盏碰在下唇,即使在梦中,也本能地追随着清冽的液体咕咚吞咽。 还有一个带着甜味的吻,一触即分。 以至于宋雁归醒来的时候,虽仍觉头脑昏沉,但比之昨日要好了许多,额头的温度也略微降了下来。 自觉已经耽误了别人一家赏雪的安排,宋雁归起身推门而出,径直去掌柜的那里问清食宿的费用,便去找白天羽说明,叫他们不必管她,自去便是。 “你是叫我这时候把你丢在这里,自去赏雪?”白天羽抱臂淡淡道:“我自问还做不出这样的事。” 比之从前,这位仁兄独断专行更胜一筹。可宋雁归眼角余光扫向神情淡漠的白夫人,还有眼神中透着淡淡敌意,还有几分好奇的对方妯娌……这真是,无妄之灾。 说真的,她要不是病着,现在只想撒丫子跑得无影无踪。 还不如在棺材里呢! “不如宋姑娘和我们一起走吧,如此一来,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提出这个建议的恰恰是从刚才开始就一言不发的白夫人,她虽不满于丈夫风流行径,但要把一个风寒未愈的女子孤零零丢在客栈这样的事,她自问也有些不落忍。 “其实不……” “那就这么定了。”白天羽转身,已吩咐随行的那名中年汉子去备马。 这是准备立刻动身要上路的架势。 宋雁归看着一行人纷纷动了起来,默默苦笑:那个……请问有谁问过她的意见吗? 也罢,左右无急事,盛情亦难却。 “阿嚏!”吃人嘴短的雁归大侠揉了揉鼻子,到底不忍拂了眼前夫人的一番好意。 ----------------------- 作者有话说:白夫人的一念之仁,也对应原著里的一念之仁。 第137章 “惊喜” 山东神枪会的总部并不在山东,山东只是一个地域上的泛指。 关东万马堂的总部却的确在关东,江湖中无人不知万马堂的名号,一如大家都听说过神刀堂。只是唯独每次提起万马堂,总还要在前面加上“关东”两个字。 万马堂的牧场上,你可以看见一面迎风招展的白绫大旗,旗上写了鲜红的五个大字: “关东万马堂”。 这面旗每一天都会升上去。 这听起来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只有马空群知道,这件事一点都不容易。 旗子升上去,总会有降下来的时候。 今天升了上去,明天也可能升不上去。 他希望这一天永远都不会到来。 他更希望盘桓在旗子上空的那片白云,有一天彻底无法再遮挡住“关东万马堂”。 现在,时机到了。 …… 梅花庵是个佛门清修之地,但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贪嗔痴念。能做到四大皆空的,不是人,是死人。 第153章 只有死人才不会有欲望。 马空群在梅花庵备好了酒菜,邀请他的平生至交,和他一同从关外闯荡中原、打拼出一方家业、在江湖建立了赫赫功名的好兄弟白天羽,还有他的家眷一起,来城外赏雪共饮。 距离他们的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小半年。 雪停了。 距离他们约定见面的时间也快到了。 雪地的尽头缓缓出现了人影。有一个人高坐马上,玄衣墨发,剑眉星目,俊朗无匹。在雪地里,玄衣白雪,总是能叫人一眼看清。 白天羽似乎生来就是人群里的焦点。在他身边,别人就都成了陪衬。 马空群负手站在梅花庵门口,手蜷握在袖中,遥遥望到这一幕,未语先笑。 他的目光落在对方腰际的黑刀上。有的人,人们可以单凭刀就认出他来。神刀堂堂主,“神刀无敌”白天羽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自少年成名起配着的就是腰间那把漆黑的刀,刀鞘漆黑,刀柄漆黑。 江湖中人暗地里将其称之为,魔刀。 “阿嚏!” “你真的不同我们一起进去?” 马车里,陆白素,也就是白夫人揽着幼子,满脸无奈地看着缩在角落里,裹着袄子,耷拉着脑袋神色蔫蔫的宋雁归。 “不去。”她脸上尤带着一抹病中的潮红,手捧着暖炉歪坐在一边,牙关仍有些打颤:“你们去喝酒,我又不能喝,我去做什么?” 让她现在离开生着炭火的暖和马车去雪地里跟人吃酒,不可能的,绝不可能。 坐在母亲身边的男孩看着眼前某个大人耍无赖的模样,似乎觉得和自己平时偷懒耍滑的模样很像,但自己是个孩子,对方可是个大人了。 想到这里,捂嘴扑哧一笑。 陆白素一个眼风扫过去,语气温柔不失严厉:“兆儿,不可以嘲笑姐姐。” “孩儿知错了。”男孩垂眸,嗫嚅着低头道歉。 宋雁归无所谓地摆了摆手,从袖子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个颜色很漂亮的弹丸,在男孩一脸新奇的目光里笑眯眯道:“别垂头丧气的,伸手,我送你样好玩的东西。” 陆白素缩在袖中的手微蜷,目露迟疑。短短时日的相处,她对宋雁归的为人和对方对自己丈夫的态度已有所了解。 一个人若真心爱另一个人,眼神和动作是骗不了人的。 宋雁归对白天羽,是心思细腻的陆白素也不会错认的大方坦荡,还有些许无奈和避之唯恐不及。 只是她送兆儿的这弹丸……看着像是某种火器。 白夫人张口欲言又止,但到底没快过小儿的好奇,男孩眼疾手快,已经一把将那弹丸抓在手里,忽闪着眼睛好奇地问:“宋姐姐,这要怎么玩?” “很简单!”说起玩乐之事,病中的某人压了压喉咙里的痒意,笑道:“你只要把这弹丸用力丢到地上……嘣!” 她口里模仿某种爆炸的音效,在白夫人一脸“你这是在教坏小孩”的表情里轻咳着收敛起笑意,解释道:“放心,它不会炸伤你,也不会炸伤别人,只是会发出一点,小小的动静。” 她顿了顿一脸神秘地补充道:“说不定还能附赠一点别的惊喜。” “哇!”四岁的男孩攥紧手心的弹丸,双眼放光,发出向往的惊叹,迫不及待就想要动手尝试,被陆白素一把阻止:“兆儿,很快就要到了,你爹和马伯伯许久未见,不可无礼。” “是,娘。”男孩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将弹丸收进袖中。 马车停了。 宋雁归在角落里缩成一团,即使被陆白素一脸无奈地伸指点了点脑门,依旧我自岿然不动。后者好气又好笑地掀开半边厚厚的轿帘,牵着孩子的手下了马车。 宋雁归眯着眼躺在马车里,隐隐还能听到马车外陆白素细细嘱咐着驾马的中年汉子些什么,声音很是客气温和。 拉马的中年男子叫方伯,是从白天羽父亲那辈起就服侍白家,看着他长大的家仆,练得一身硬气功夫,对白家忠心耿耿,平时沉默寡言。 “方伯,有劳了。”白夫人牵着孩子离开了,不远处响起寒暄,还有白天羽兄弟和另外一个陌生的男声豪迈的大笑。 一群人站在庵门前谈笑间,方伯悠悠驾着马车往一旁清幽处“哒哒”走远而去。 风声呜咽,空气似乎也变得更萧索凄清。 刚停不久的雪,又开始落了。 马车里,卧病的青衣人阖着眼,在闻起来格外清冽的药香里闭目养神,血河剑安静地卧在主人身边。 她这几日头脑发沉,似乎就连警觉也下降了,此刻闻着这药香难得没有咳嗽,在车里转眼睡得黑甜,甚至梦到方伯变成了王怜花的模样。 好惊悚的梦。 梦里不知今夕何夕的时候,耳边骤然传来“轰”的一声巨响! 宋雁归迷蒙地睁开眼,恍若仍在梦中,手却已经搭在了血河剑鞘。 她眨了眨眼,神情整肃,眸光如刀锋,微微一厉。 —————— 梅花庵外。 与来时的祥和惬意不同,漫天大雪重又纷扬落下,地上有雪。 也有血,很多很多血。 源源不断的血从胸膛的伤口溢出,落在雪中,如同开在雪地里的红梅,凄凉妖艳。 白天羽双眼通红,目眦欲裂,他挥刀击落又一拨蒙面人自四面八方袭来的暗器,胸口的伤时刻在提醒着他刚才发生的一切。 一刀、一掌。 是刚才喝到酒至半酣,兴致正浓,白天羽和马空群搭着背行至庵门口,也是像现在这般,突然有一拨泛着幽幽蓝光的暗器朝二人袭射而来! 白天羽皱着眉头放出腰间的神磁葫芦,只闻“咄咄”之声,暗器被尽数吸附其上。 可他却没防备身边同样刀出鞘作势格挡的马空群!他拧腰侧身,反手一刀扎进白天羽的胸膛! 一招得手,趁白天羽骇然变色之际,左臂后缩前挥,掌心劲力外吐,势如金刚,拍向对方的肩膀! 白天羽肩膀后缩,急退,动作快若流云,却仍吃了五成掌力! 他呕出一口污血,不可置信地咬牙恨声质问道: “马空群!你背叛我!” 刀势不绝,直取马空群而去! “有你白天羽在一天,江湖之中我马空群就永远低你一头!” 马空群脚下腾挪生风,手中刀掌交替,闻言不住冷笑道:“要你命的人如过江之鲫,今天可不止我马空群一个!” 白天羽刚杀退两人,很快又有两个分别挥着柄鬼头大刀和铁斧的人拦住去路,兵戈交击声不绝于耳,撕裂风雪,他咬牙奋战,一双眼死死咬着马空群,就好像饿狼盯住势在必得的猎物! 马空群背脊陡然生出一股寒意。 他在害怕。 他当然害怕。 他一心想杀白天羽,耗尽心思纠集了那么多想杀对方的人埋伏在此,却也正是因为他怕白天羽! 心一颤,脚下和手上的动作就慢! 慢了,就有了空隙! 白天羽等的就是这空隙! 被血染成暗红色的黑刀上挑,马空群的眼前闪过锋利的刀光,地上洒下一片血迹,有什么东西离他而去。 三根断指落在雪里。 “啊!!!”手上一阵剧痛,马空群刚才偷袭白天羽所用左手的三根手指,齐根而断! 下一片刀光划落的时候,马空群咬牙拧身急退,更多的黑衣人填补了攻击的缝隙,白天羽身上的玄衣都仿佛渗出了血色! 他已经杀红了眼! 马空群被对方冷酷的目光凝视着,周身不寒而栗。 一定要杀了他!必须杀了他!否则今天只会是自己死在对方手里! 马空群牙齿咯咯作响,他顾不上手上传来的疼痛,眼角余光猛然注意到另一旁白天羽的妻子和其弟妹二人,正护着中间咬牙不哭的男童且战且走。 马空群嘴角绽出一抹狞笑,他纵身急进,完好的那只手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把剑,直取男孩命门而去! “畜生!” 激战中的白天羽分身乏术,格挡不及,心神俱震之下,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就要命丧在马空群的手里! “轰——!” 有什么冰凉成球状的东西狠狠砸在了马空群的脸上,随之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 激战的双方俱为这突然的响动所惊,讷讷然手中动作皆骤停。 马空群骇然暴退,额头冷汗直流,他低头看向自己脚边—— 雪地里一个小球滴溜溜打着转,还在发出一些爆炸的余音。 刚才,是男孩咬牙将此物扔在了他脸上。 他原本还以为……结果这是什么?孩童拿来恶作剧的玩具? 自己就是被这不入流的东西给吓得险些心跳骤停? 马空群恼羞成怒,狠狠将弹丸踩进雪里。 “缠住白天羽,剩下的人,和我一起,先杀他儿、再杀他妻!” 第154章 伴随马空群的厉声下令,蒙面的黑衣人中,除了原本与白天羽兄弟几人缠斗的之外,剩下的已有许多掉转方向,呈包围夹击之势,朝着落单的白夫人母子步步逼近! 漫天的刀光、剑光,一瞬如雨直扑而下,身处其中的两人眼看就要殒命! 电光火石的一瞬。 一道光。 一道剑光。 自无人察觉的后方,又似乎从天而降。 凛冽澎湃的剑意,后发先至,仿佛连空气都凝固,一瞬间将包围着年轻母子的一众蒙面杀手的剑雨刀光撕开了一个口子。 剑光未竟,顺势一荡、一扫,空气发出一声爆鸣般的破音,包围的杀手们一时如北风下卷地的百草,一片哀叫着,不由自主地倒飞出去! 断刃枪戟深深钉入雪地,哀鸣不绝。 一切发生在兔起鹘落之间,直到众人捂着受了重伤的胸口堕地不起的时候,他们才看清站在原地的青衣身影。 她站在那里,就像一柄出鞘的剑,锋芒不显,却令风雪都为之一肃。 与此同时,有些人也骇然意识到了什么: 不是他们刚才出手慢了,而是这个人的战意太过惊人,刚才手里挥落的刀兵都如受感应震颤一般,不听使唤地迟滞了一瞬。 只是一瞬。 白天羽已经够难对付了,哪里还冒出来这么个强援! 莫非是他召唤出来的天兵天将?! 失血过多的某几人面面相觑,虽隔着黑色面纱看不到彼此的脸,但眼睛里是如出一辙的恐慌和惊惧: 打不赢的。 没有破绽,没有机会。 只是体会到刚才此人出手时恐怖的威压,他们就几乎再难站稳。 “阿嚏!” 宋雁归并不关心这些人在想什么,她只是迎风又打了个喷嚏。 俯身摸了摸男孩毛茸茸的发顶,男孩泪痕未干强压害怕的眼里倒映出一个明亮如春风般的笑脸。 他听到眼前这个一个时辰前,还如同曾经见到的那些外婆腌制的咸鱼般在马车里挺尸的姐姐安慰他说: “不怕,我来了。” 见他小脸麻木,她眨着眼冲他扮了个鬼脸: “看到没,我说过那个弹丸砸下去之后,还会有附赠的惊喜。” 说完抬眼笑眯眯看向倒成一片的蒙面人们,挠头嘿然一笑: “你们说呢,是不是还挺惊喜?” ----------------------- 作者有话说:白天羽是渣,但马空群还是凭实力胜出了,真正的烂人一个[合十] 白夫人书里没有出现名字,白夫人的名字陆白素是我编的。不过我发现了,白天羽的情人一个丁白云,一个花白凤,一个不知道名字的桃花娘子,都是“x白x”的格式,他果然还是很爱自己的姓(bushi 第138章 相见 马空群和蒙面人们惊不惊喜他不知道,但宋雁归的出现,对白天羽而言无疑是巨大的惊喜。 三十名蒙面杀手,如今只剩九个。 另外的二十一人已经倒在了血泊里,化作了刀下亡魂。 白家的人同样有伤亡。 白天羽也受了伤,很重的伤,骤遭偷袭,还是被自己最信任的兄弟背叛,心神俱震之下,还要应对三十个敌人的连番袭击。 他和他的兄弟们刚才在酒宴上都喝了很多酒,酒意上涌,握刀的手就不稳。 白天羽的手很稳,即使他受了伤,喝了酒,失了血。 他知道妻子和弟妹武功佼佼,此刻一定正一边护着孩子,一边持剑与蒙面杀手缠斗。 白天羽已无暇顾及其他人,他知道,只有在自己倒下之前尽可能杀掉更多的蒙面人,才能有可能给他的家人,拼出一条活路。 但他也是个人。是人,就会有力竭的时候。 他还在流血,敌人当然不会给他时间让他止血,运功使血流得更快。 他咬牙硬扛,眼前红白交错,几乎成了个血人。单是死在他手里的杀手就有十三个。 他还能支撑多久?连番的车轮战,所有人都在等,等白天羽这尊杀神力竭倒下的那一刻。 那一刻到来的时候,就是他们送他一命归西的时候。 今天若不能留下白家十一口人的性命,明天死的人就是他们! 宋雁归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在白天羽行将倒下的前夕,在他的妻儿下一秒就要血溅当场的时候。 如天神降临。 虽然是个风寒未愈,上来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的“天神”…… 没有人比白天羽更清楚宋雁归的实力。有她护着白家其他人,他就能无后顾之忧地继续拼杀。 她的加入也让力竭殆亡的白家人士气为之一振。 白天羽朗声大笑。绝处逢生,连从不信命的他都要忍不住感慨一句,自己命不该绝。 冲着蒙面人说完那句俏皮话,她的目光滑向了缩在蒙面人后面,一身锦缎、身姿挺拔的马空群,她眉眼一弯,冲他点了点头。 这个女人莫非是要对自己出手?! 马空群心头一紧,面上骇然变色,脚下不由自主退了一步,脊背阵阵发凉。 宋雁归不知道马空群在想什么,她看得出来对方此刻很恐惧、很紧张。 他握剑的手在抖。 他应该害怕。他但凡敢和白天羽捉对厮杀,她都敬对方是条汉子。但他实在不该将手中兵器对准一个才刚满四岁的无辜孩童。 习武,从来不是为了向弱者挥刀的。 但他害怕的对象找错了,他不该怕她。 因为有人比她更想要他的命。 又是一刀断颈。 白天羽杀退了又一个阻拦的人,刀锋过处,血溅三尺。那些冲着他背脊而去的刀光剑影,统统被宋雁归阻住。 没有人来得及看清她是如何出手的。她甚至一只手还捂着白天羽孩子的眼睛。 马空群终于明白宋雁归朝他点头是什么含义! 她看出了白天羽要手刃他的决心,并主动承担起了把妨碍对方行事的蒙面人击退的职责。 那是一个跟马空群告别的致意。 很快,她眼里原本的笑意消失了。 面对死亡,无论是敌人还是陌生人的死亡,笑都是不合适的。 只要是生命,就值得被尊重和珍惜。 马空群倒下了,潜心密谋、策划发动这场杀戮的人,从没想到自己会死在目标的手里。 白天羽的手里。 马空群死了,可白天羽也同样以刀拄地,力竭倒下,脸上都是血迹,墨发上落满了雪。 剩下活着的九个蒙面人却没有逃,他们想杀白天羽的决心,竟丝毫不亚于马空群! 可是挡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伤痕累累战损严重的白家人,而是一个毫发无损的青衣剑客! 她站在白天羽身前,剑未离鞘,剑意却惊人。虽然没有说话,但她的言外之意已足够清楚明白。 要杀白,先过她这一关。 局面已经倒转,猎手此刻已成猎物。 不,或许从青衣人出现那一刻起,今日之事于他们而言,就败局已定。 “你们走吧,我不阻拦。”冷风灌进喉咙,她苍白着脸,咳嗽着淡淡开口:“我数十。” 她真的会放他们走吗? “九。” 她语速不快,声音飘散在风里,依然清越可辨。 “嗖!”空中炸出一朵烟花。 宋雁归目光一凛,这是求援的信号。 可当空气中的硫磺味渐渐散去,依旧无事发生。 那名放出信号的蒙面人见势不妙,用只有他自己能听清的声音低低骂了句什么,急退,似乎生怕宋雁归反悔一般,运起轻功,片刻功夫就跑了个没影。 宋雁归如她保证的那般没有出手。 “五。” 一人弃枪而走。 “三。” 又有两人离开了。 “一。” 剩下的人本不打算走。 可眼下也不得不走了。 他们虽然每个人都深恨白天羽,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必要今天将自己折在这里。 …… 雪停了,满地鲜红在日光的照耀下反射出妖冶诡异的色彩。 白家其余还活着的人,一人一颗止血丸服下,众人就地处理包扎累累的伤口。 白天羽受伤最重,意识却还清醒,即便任谁都能看出他已是强弩之末。 杀马空群,耗尽了他所剩无几的力气。 陆白素扶住他的臂膀,手心黏湿,顷刻染上一片暗红。 她强忍着泪,手仍因为刚才的厮杀隐隐发抖,脚边的剑都已卷了刃。此刻劫后余生,看着浴血失神,气息奄奄的丈夫,一向温和喜怒不形于色的她终于忍不住泪湿沾襟。 “爹爹!”男孩脚步踉跄,跌跌撞撞地跑向倒在地上的玄衣男子。 “别哭。”白天羽的手臂动了动,想要去摸一摸孩子的脑袋,但手臂沉重得已抬不起来。 第155章 他实在已流了太多血,粗喘着气,胸膛起伏不定,强撑着朝年幼的孩子露出一抹安抚的笑意。 他目光复杂不舍地看着自己的妻儿,似乎下定某种决心般,仰眸,看向宋雁归:“宋雁归,你,能不能……” “不能。” “咳咳,”伴随着咳出的血沫,他一脸无奈地苦笑:“我话都还没说完。” “白兄,眼下还不到托孤的时候。自己的家人当然要你自己保护。”宋雁归抱剑淡淡道。 说完放下剑,单膝朝地,冲陆白素柔声道:“夫人且扶稳他。” 陆白素虽心中莫名,但经历了刚才之事,已认定宋雁归此人值得她深信不疑。 不会有更坏的结果了。 宋雁归叹了口气,凝眉朝白天羽体内徐徐打进一道生意内劲,一炷香的功夫,撤掌。 她的咳嗽似乎又加重了。 “这道内息足以护住你的心脉。你失血太多,只服药是不够的,回去多吃点补补。”嘴上说着俏皮话,陆白素听了心头微微一松。 众人互相搀扶着回庵中暂缓歇息,故去之人的尸骨亦需收殓。 这样一来,宋雁归就成了唯二的闲人。 还有白天羽四岁的儿子。 她仰头望天,一时不知该对刚经历这一切的孩子说些什么。口头的安慰此刻显得苍白多余。 衣摆被微微扯动。 她垂眸,看到男孩双目通红,脸上露出不符合年龄的恨意:“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杀了他们?” 他相信眼前的人做得到。 呼啸的风声里,宋雁归蹲下身子,明亮的眸子平视着男孩的眼睛,替他擦拭掉斑驳的泪痕,温度较之平时略高的手掌落在他毛茸茸的发顶,轻拍了拍: “因为救人永远比杀人更要紧。” 男孩微微一怔,*他看到宋雁归眼里某种明亮到耀眼的东西,一时又想到伤重的叔伯和父亲,点了点头,沉默了下去。 “你不要学那个姓马的,刀剑这种东西,不是用来挥向弱者的。” 捏了捏小孩的脸颊,在对方轻微的呼痛声里过了把手瘾,打发人去陪着爹娘,宋雁归抱着剑,眼眸微抬逡巡着四周,内心不由暗暗纳罕: 奇怪,居然真的没有后援。是这群蒙面人筹谋这个计划时哪一环出了问题吗? 至少应该有关东万马堂的人才对。 她的目光掠过雪地里的尸体,猛地回想起刚才见过的白家人:她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少了一个人。 “沙沙——”脚步陷在雪地里的声音。 她抬眸,耳边传来身后陆白素惊诧中带着隐隐戒备的一声:“方伯?” 中年汉子驾着完好无损的马车悠悠朝庵门口驶来。他没有看别的谁,目光始终落在站在门外的青衣人身上。 宋雁归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眨了眨眼,紧接着嘴角上扬,绽开一抹笑,在风雪之中显得格外灿烂开怀的笑。 迎面而来的中年汉子似乎也在笑,他知道,她认出了他。 一瞬,风轻轻动。 驾马的人接住那团毫无芥蒂地扑进自己怀里的青影,温柔地将人抱起,展臂揽在怀里。 浑不管看到这幅画面的陆白素是如何失态地捂嘴倒吸一口冷气。 某个易了容的青年似乎觉得这个场景很有趣,他低低闷笑,一边慢条斯理地揭去脸上的面具,同时任由对方在自己怀里蹭来蹭去。 她好像总是一眼就能看清皮相之下真实的他,就好像她也从不需要依靠外貌吸引别人的目光。 宋雁归这个小混蛋,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就是总令他担心。 还好这一次,他离她很近,尤其是和上次相比,虽然比姓白的晚了一步,但总还不算太晚,还来得及替她摆平一些纠缠不休的后援,并一些别的麻烦。 “王怜花,我很想你。” 双手捧着他的脸,她说这话时双眼亮晶晶的,像坠着繁星,直白地令他…… 情难自禁。 额头相抵,他发出一声轻不可闻的,无奈又隐隐得意的叹息,低头,把所有想说的话都付于一个湿热缠绵的深吻里。 ----------------------- 作者有话说:下章继续发糖(写剧情就常常会忘记发糖。 这算加更吗,算的。(自问自答 第139章 亲昵 “你是什么时候易容成方伯的?” “是在客栈的时候吗?” “那些蒙面人的后援,是你解决的吗?怎么做到的?” “还有……唔。” 嘴里被塞了颗药丸子,她嚼吧嚼吧,囫囵咽下,又得到一颗蜜糖驱散苦味。 要多信任才能他塞什么她吃什么。 只好原谅她不顾风寒未愈就损耗内力救白天羽的强出头行为了。 绯衣男子揭开熏笼,往里面添了粒新制成的香丸。沁人心脾的香气在屋子里弥漫,松香清冽,丝丝缕缕起安神舒缓之效。 宋雁归脑袋枕在他膝上,感受对方的指腹轻柔有力地按压在她微微胀痛的鬓角,喉咙里不由自主发出一声舒服的咕哝。 那些问题的答案似乎也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微微侧身,脑袋依偎进他怀里,长长舒了口气。 “王怜花……”声音轻如呢喃。 “嗯?”他轻声回应,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地梳理着她脑后的秀发,温柔地摩挲,像轻拂过花瓣上的晨露。 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眼里泛出泪花,眼皮发沉,困意如潮水般涌来,呓语般道:“我有在认真学习……” “学习什么?” 她头脑发沉,蹙眉仔细回想,声音逐渐模糊:“就……房中术……” 摩挲着秀发的手掌微微一顿,头顶熟悉的声音里含了笑意,她迷迷糊糊地,感觉他胸腔隐隐震动: “什么时候让我验收一下学习的成效?” 怀里的人微微嘀咕了什么,声音渐低了下去,呼吸绵长平缓。他垂眸,毫不意外地看到某人已然睡得香甜的模样。 她醒来之后会记得自己刚才说了什么吗? 他倒是不介意用他的方式提醒她。 俯身,墨发垂落在她脸颊,她皱了皱鼻子却没乱动,他小心翼翼地将人移到榻上,掖妥被角,坐在榻沿,眼神逡巡着,细细描摹对方的眉眼,手背碰了碰她的额头。 还好,已经不烫了。 …… …… 宋雁归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窝在某人怀里。抬眸就能看到对方浓密的睫羽投下的浅浅阴翳。 她盯着他微敞的中衣领口下随着呼吸微微滑动的某块凸起,鬼使神差地凑上去亲了一口。 腰间一紧,头顶传来一声慵懒的轻笑,带着刚醒时的低哑: “这是你新学的,还是原本就会的本事?” “原本就会。”她抬眼,撞进他眼底幽深又玩味的笑意,耳根悄悄一热,语气同眼神一般飘忽不定:“什么新学的?” 还在试图藏起她偷学的小秘密。 王怜花挑眉轻笑,也不拆穿她,且看她能憋到什么时候,他乐得耐心等。 低下头,鼻尖几乎蹭到她的,温热的气息拂过她的唇瓣:“扰人清梦,还不说实话。”尾音又低又缓,不等她反驳,他的吻已经落了下来。 轻轻含吮着她的下唇,像在品尝一块什么点心,细致耐心地描摹那柔软的轮廓,舌尖偶尔扫过唇缝,带来细微的痒意。原本贴在她后腰的手缓缓摩挲,掌心带着灼人的温度,试探地从衣摆滑入,带着温柔又不容拒绝的力道,将她更紧地压向自己,指尖则沿着脊柱的那道凹陷,一寸一寸、不急不缓地向上抚去。 所过之处,仿佛点燃一簇簇细小的火苗。 她被激得一颤,忍不住微微张开了口,他的舌顺势探入,勾缠住她的,汲取着她的呼吸。她被吻得浑身发软,气息微乱,指尖无意识地揪紧他的衣襟。 他目光里涌动着沉迷和某种比之从前更幽深的欲,唇瓣贴上她的侧颈,不轻不重地吮吸,留下淡淡的绯色印记,她忍不住仰起头,细微的喘息从唇间逸出。 吻沿着颈一路向下,隔着薄薄一层中衣,印在微微起伏的身躯,某种湿热的触感透过布料清晰传来,让她猛地一僵,随即又在他持续又温柔的抚弄下一点点软化,只呼吸愈发急促,下意识地弓身贴近对方,微微战栗。 可恶,雁归大侠毫无招架之力。 学了仿佛白学! 陌生的快慰如潮水般涌来,叫她头晕目眩,她不甘示弱地胡乱伸手,尝试抓住什么。 嗯,尝试,毫无明确的目的。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但是伴随着她确实抓住了什么,王怜花发出一声闷哼,脆弱的低喘,咬牙克制着道:“……松手。” 她眨了眨眼,后知后觉地恍然:噢想起来那是什么了,在秘戏图里见过很多次。 顽劣的坏心渐起,被他眼疾手快以指劲按在了哪里,手微松,低呼着被他抓住手压进被褥里十指相扣,青丝交缠人影重叠之际,门外传来“笃笃”的敲门声,打破了一室旖旎。 第156章 “王怜花,你喘得有点厉害。”宋雁归忍不住笑,有一点淡淡的幸灾乐祸,大概是很难得看见他这么彻底失态的模样,而自觉自己控制地还可以。 有优越感了! 如果王怜花知道她此时小脑袋瓜里在想些什么,一定会发出嘲笑,事实上他确实也这么做了。 他捏了捏她的脸,笑容明媚,眼底却透着股暗暗的威胁,在起身前,他贴着她的耳廓轻声细哼道:“有你哭的时候。” 呵,区区威胁,吓不到雁归大侠。 宋雁归暗暗给自己壮胆。 …… …… 敲门的是神刀堂的弟子。 王怜花冲对方温和地笑,那弟子却在他的笑容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梅花庵外,得了信的神刀堂众弟子络绎不绝地往这里赶来,井然有序地开始担负起巡逻、看守和清扫的职责。 白天羽兄弟二人伤重需要静养,这些人如今都听白夫人和白二夫人调度指挥。 二十一个蒙面人的身份也被一一认出,其中不仅有白天羽的敌人,竟也还有许多,是他的朋友。 加上马空群,就是二十二个人。 还有最后活下来的九个人身份不明。 不过现在是七个了。 因为其中两人被巡逻的弟子发现死在了离梅花庵大约五六里地的地方。 两人在死前都受了重伤,失血过多,走到半途倒下之后就再没能起来,冻毙于风雪。其中一个正是马空群的手下公孙断。 白天羽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面色苍白地靠坐在榻上,他什么都没说,只抿着唇,目光复杂深沉。 被叫去知会情况的宋雁归隐隐觉得,白天羽未必完全不知道剩下七个蒙面人的身份。但只看他眼下三缄其口的态度,是不愿意说了。 这就不是宋雁归自觉该插手的事了。债孽负于己身,旁人无法代偿,只能甘苦自认。 …… 看白天羽不如去看梅花。 梅花庵里当然是有红梅的,这个时节,梅花开得真好。 宋雁归非要去看,手捧着王怜花塞给她的暖炉,被要求裹得严严实实。雪粒子落在颈里,冰冰凉凉地沁骨,她恍惚想起自己当初和王怜花不辞而别之后辗转多地,仿佛也就是在一个雪天…… 不记得了。 但这次醒来,确实差点没把她冻死。 她转头对王怜花心有余悸道:“王怜花,我差点……” 话至一半忽然顿住,她眨巴着眼睛,在对方安静等待她说下去的目光里,不知怎的想到那日自己中毒后,对方不惜性命的痴样,心中酸软,遂住了口。 “差点……忘了这庵里有红梅。”手指着墙角处盛开的一簇梅,挠头笑道。 只往那里指时,恰好注意到神刀堂几名弟子进进出出,把守着西侧的庵舍,白夫人被匆匆叫去,是在里面做什么? 她与王怜花对视一眼,好奇走上前去。 …… 庵舍里,白夫人端坐其上。 屋子里除了神刀堂的弟子之外,还有一个用草席收殓的,已经气绝多时的年轻妇人,并一个站在角落里一声不吭,冻得瑟瑟发抖的女童。 “你们来了。”见到宋雁归和王怜花,陆白素打起精神强笑着招呼道。 “这是怎么回事?” “此事……说来话长。”陆白素叹了口气,解释了起来。 原来,这是神刀堂弟子在庵舍后院的假山之中发现的两个人。 看起来应该是一对母女。一个已经没了呼吸的妇人,和一个两三岁大的,气息奄奄的女孩。 “发现她们的时候,这妇人已经断了气。只有这女孩活了下来。” 陆白素目光复杂地看着坐在角落里此刻一声不吭,冻得瑟瑟发抖的女童。 “她说,她是马空群的女儿。” 于理,马空群谋害他们白家一十一口,差一点阴谋得逞,就连年仅四岁的兆儿他也没打算放过。这个女孩是马空群之女,那就是仇人之女,虽无辜,但弃之不管也就是陆白素能秉持着江湖公义做到的极限。 但于情,陆白素一眼就能认出,这个女孩的母亲并非马空群的原配,联想到白天羽曾和自己说起过,两年前于长白山一带,上百名未曾谋面的采参客埋伏他二人一事。 事后白天羽问起马空群,对方支吾不言,只说是自己私德有亏惹了祸事。结合这些信息,陆白素依稀猜到了眼前这名妇人的身份。 私德有亏?恐怕还是说得好听了。马空群想必是奸/污了这名女子,才引得对方丈夫带人前去报复。 虽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真要论起来,这女孩何尝不是受害者。 只是真要让陆白素抚养仇人的私生女……她自问自己做不到。 是以犹豫不决。 “给。” 青衣人蹲下身平视着面前如惊弓小鸟般神态怯怯的女孩,脸色苍白,身材瘦小,唇部也没有血色,在此之前,她应该在雪地里被冻了一段时间。 那样刺骨的滋味,宋雁归数天前刚刚受过。武功如她都不好受,何况是这么小的孩子。 她嘿然一笑,在对方懵懂的眼神里将捧着的暖炉塞进对方怀里,担心她力气小,贴心地一手朝上替她托着底。 另一手不知从哪里摸出一颗糖来,剥去糖衣:“张嘴,吃糖。” “啊——”或许是年纪太小,也或许是本能地感知到对方身上纯粹的善意,女孩依言张嘴,含住甜丝丝的糖块的同时,原本漆黑麻木的眼里泛起零星的涟漪,透露出一点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简单细碎的高兴。 身体因为手心捧着暖炉的缘故逐渐回暖,脸上也终于多了丝血色。 见她并不抗拒自己,宋雁归这才尝试着伸手,问她愿不愿意让自己抱她。 女孩眨着眼,微微沉默,宋雁归耐心地等待着,目光明亮温柔,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女孩伸出小手,搭在眼前的青衣人干燥温暖的掌心。 视线逐渐抬高,宋雁归将人抱在怀里,冲一脸不解的陆白素笑了笑: “这孩子留给陆姐姐未免强人所难了,我倒是想到一个或许适合这孩子的去处。” 她说:“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 作者有话说:甜甜。 还有,翠浓,这一世愿你自由。 第140章 误会 距离蒙面人的伏击已经过去了三天。 梅花庵外,尸体被神刀堂的弟子清理干净,当天还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也早已被风吹散。 新雪覆盖了满地的血腥,江湖之中的仇恨和离别,每一天如轮回般上演。 宋雁归婉拒了陆白素邀她去神刀堂做客的提议,七个蒙面人身份不明,白天羽伤病未愈,但经此一役,神刀堂与万马堂势同水火已成定局。 火并或是肃清、血洗,她都无意参与,何况女童的身份特殊,她自觉也该带这孩子早些离开这里。 “你要走?”白天羽看着面前的青衣人,目光复杂深沉。 “是,我来辞行,照理也该来和你说一声。” 白天羽张了张口,难得生出自己没资格劝人留下的自觉,尤其是经历了这许多事后,但是:“我倒是没想到,你会和王怜花走到一起……” 你没想到的事多了去了。 宋雁归心里默默吐槽,面上只笑:“我来还有一事想问,你知道阿飞的下落么?” “不知道。”他摇头,事实上他已经有一年多没再关注与她有关的人了:“我会让属下留意,有消息就联系你。” “好。”她点了点头,微笑着拱手抱拳:“保重,告辞。” “你知不知道……”他冷不丁开口。 “什么?”脚步微微一顿,她疑惑回头。 玄衣男子目光幽深地落在她身上,忽而自嘲一笑:“不,没什么。” “噢,走了。”青衣拂动,渐行渐远,消失在白天羽所能注视的尽头。 玄衣男子默然收回了目光。 …… …… 眼下宋雁归正驾着一辆马车,等在梅花庵外。 女孩从马车里探出个脑袋,曲着膝依偎在宋雁归身边,小手揪住她衣摆的一角,被青衣人发现后露出怯怯的神情,小手却执着得没有松开。 然后一阵天旋地转,被对方大笑着抱起放在身前,整个人几乎都埋进对方的白色大氅里,只露出一张红扑扑,粉雕玉琢的小脸,一双眼好奇地打量着风雪山林,头发编成两股麻花辫,发间插着朵红梅,那是宋雁归不久前从路边折的花枝,充做简易的发簪。 拉车的骏马蹄踏白雪,在原地安静等待着姗姗来迟的另一个人。 “走吧。”绯衣青年自门扉后款款行至,利落坐上马车,对着身边人笑道。 “好。”宋雁归没有多问,只把缰绳交给对方,抱着昏昏欲睡的女孩弯腰进了车厢。 风雪渐弱,日曦洒落,一片莹白的天地仿佛也镀了一层柔和的金边。 第157章 马车行得不急不慢,王怜花将马车很好地控制在一个不至让人觉得颠簸的速度。 江湖之中能叫千面公子心甘情愿驾马的,也只有马车里的那个人。 身后车帘卷起,伴随着一阵窸窣声响,王怜花嘴角微勾,毫不意外地看到某人出现在身旁。 “那孩子睡着了?” “嗯。” “你怎么也不问我,和陆白素说了什么?”王怜花冷不丁问道。 “……你愿意告诉我的话,就说给我听吧。”她顿了顿,补充道:“任何事都可以。” 王怜花闻言微微挑眉,笑道:“倒是难得。我还以为你会说,让我想说的时候再说。” 眼波流转,他压低嗓音,笑声隐隐带了丝邪气:“我们宋大侠,这是吃飞醋了吗……呃。” 手指轻轻戳在他侧脸的笑靥,她看向他的目光澄澈,即使她正皱着眉,似乎隐隐有些无奈: “以后不想笑的时候,可以不笑。”她说:“人是没办法对着不好吃的食物硬夸它好吃的,也不需要在不想笑的时候装作自己不在乎。” 学着他常做的那样轻轻捏了捏他的脸,她微微一笑:“王怜花,或许你都没发现,回到你最熟悉的地方,你非但没有半分轻松,反而比此前任何时候都紧张。” “至少在我面前,你可以更坦诚一些。”她温声道:“你可是将来某一天要和雁归大侠回无净山的人。” 在对方些微的一滞里,宋雁归接过缰绳:放空思考人生的时候,还是她来驾车比较安全稳妥。 身后传来一声几不可闻的轻笑,带着难言的愉悦,衣料的摩挲声里,有人自身后将她松松拥进怀里,他下巴轻轻搁在她的肩窝,长长叹了口气: “要杀白天羽的那些人里,马空群并非幕后主使。”他说:“幕后主使是活下来的那些蒙面人中的一个,一个女人。这件事是我无意中发现的。” “我本来有机会擒住她的,但我没有这么做。” “不过刚才,我把这个线索也告诉了陆白素。”王怜花道:“她当然一点都不意外,女人对自己的丈夫在外如何风流成性,绝不可能毫无察觉。” “陆白素和那个蒙面女人,这两个人让我一时想起一个人……”他声音听起来波澜不惊,只有微微加快的呼吸泄露出一点心绪翻涌,他忽然长叹了一口气,声音平淡到近乎冷漠: “我从来没和你说过吧,生我的那两个人。” 宋雁归默默倾听着,听他说柴玉关和王云梦,快活王和云梦仙子,还有王森记、幽灵门、洛阳城的千面公子、大漠楼兰发生的一切,也讲他的异母姐姐白飞飞。 曾经游戏花丛轻浮浪荡,也曾坐镇洛阳搅弄风云,这些事发生距今尚不满十载,江湖中知道的人不少,与其等她从其他人口中得到只言片语,不如他剖开过往,亲口说给她听。 苍山寒江,长空飞雪。 一路南行的马车上,王怜花淡淡地、不带感情地陈述着那些过去,他看不到身前人的反应,又有些怕看到她的反应,甚而无端生出几分熟悉的自厌。 知道了他的过去,她会嫌恶他么?或者远离他? 人都是自私又贪婪的生物,以前不奢望不代表他不想要,在好不容易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坚定偏爱之后,人只会更加难以忍受失去。 王怜花脑海里一瞬间生出一些只有多年前的自己才会想到的种种手段,如果她的反应背离自己的预期,如果…… 可对象是她的话,他舍不得。 这种善念或许更多是源于某种自信,笃信自己会被她毫无保留地包容和接纳。 事实是,宋雁归什么也没说,只是安静地听完,仿佛在思考,又好像在走神,他眼睫低垂,原本随意把玩着她秀发的手指微微收紧,就连呼吸也比平时更慢。 磨人的小混蛋,倒是给他个反应啊。 然后他就听到她仰头幽幽长叹了一口气:“真是波澜壮阔的二十岁啊……” 那时候不满二十岁的宋雁归,除了到处给人下战书找人比试,就是被宋辞按着脑袋准时喝药续命。生活堪称两点一线,简单悲催,却也纯粹到没心没肺。 “……”怎么还让小混蛋感慨上了。 她甚至还有心情联想白飞飞和马车里孩子的相似身世。都是母亲被男人奸/污而生下的孩子,白飞飞一辈子活在仇恨之中不得解脱,女孩的母亲则只来得及告诉她生父是谁,却或许还没来得及告诉她一件更重要的事:她的生父是个畜生。 令人唏嘘。 还好马空群已经死了。 不过,体贴人心的雁归大侠当然也知道王怜花在担心什么,她声音轻快地道:“嗯哼,《列子》里有一则故事,说的是杞国有一个人忧天地崩坠,身亡所寄,废寝忘食……” “嘲笑我,嗯?”扇柄轻轻敲在她发顶,他好笑道。 “我是想说,”她眨了眨眼,轻轻笑了起来:“旧事里的鬼魂怎么能缠住活着的人呢。” “如果中途选择离开,一开始就不该决定要在一起。” “宋某做人一向是奉行有始有终,负责到底的。”她晃了晃脑袋,一脸认真道:“而且我早就决定要死在你后面!” “我可不希望你再背着我哭哭啼啼的。” 那样她会伤心。 反正她是不会哭的。 大道运行,生死自然。所谓同状,万物一齐。 但她也绝不希望再让自己在意的人伤心。 把玩着她秀发的手微微一顿,指尖收拢,仿佛在克制着某种即将溢出的情绪。 绯衣男子唇角微勾,不是习惯性波澜不惊又带着几分戏谑的笑,他此刻的眼神无比专注,带着某种贪婪的珍视和确认,原本秾丽逼人的五官一瞬间柔软下来,露出一个近乎少年般真挚纯粹的笑容,呼出的叹息带着颤抖的尾音。 宋雁归专注地驾着马车,感受到他的怔仲和某种难以名状的,几乎满溢的情绪,还有他猝尔埋在她肩窝,发出一声低低的,发自喉咙深处的,愉悦、释然又满足的轻笑。 这位朋友被点了笑穴么,算了,就让他得意一会儿吧。 青衣人目光温柔,注视着前路,嘴角轻轻扬起。 —————— 李园。 梅花庵虽然庵名中带有“梅花”二字,但只有见过李园的梅花,才算见过真正的梅花。 梅枝虽瘦,梅花却很艳。 不是俗艳,而是清艳。李园的梅花不仅仅有红梅,还有白梅。红的张扬,白的清幽,纷飞如雨,像有情人心头难忘的相思情长。 李园的男主人两年前成了婚,娶的是青梅竹马的表妹,保定城中凡见过这对青年夫妻的,无不夸一句天生佳偶,成双璧人。 但李园的女主人近日来却有些闷闷不乐。 再过几日便到她的生辰,原本约定这两天就能抵达李园的少年剑客于晌午前来信,称路上遇到了桩事,计划有变,恐怕会耽误几天功夫,晚一些时候才能到。 林诗音叠好信纸,站在园中幽幽叹了口气。孤傲冷僻的少年剑客出走两年,临行前她特地与之约定每年这个时间在李园相聚。 自那个人离开之后,她自觉身为长辈,有义务要承担起照拂阿飞的责任,即使他不一定需要,但至少李园,可以成为让少年短暂停留的避风港。 转眼又是一年。 “笃笃笃——” 李园的大门外传来敲门声,节奏轻快,一时奇异地冲散了林诗音心中淡淡的感伤。 李园中下人们正在为女主人的生辰忙碌布置,受命保护女主人的铁传甲守在一边,等待林诗音的示意。 “你陪我去看看。”林诗音心道:是哪家来送贺礼?又或许,会不会是阿飞解决了麻烦,提前到了? 她缓步行至门前,在来人清越的问候声里,举目望去,不由睁大了眼睛。 青衣拂动,来人笑容湛然,腰间配着一把剑,一如当年初见时落拓不羁。 林诗音一时恍惚,张了张口,在对方笑眯眯的点头致意里,语无伦次道:“雁……雁归,是你,我、我还以为……” 话来不及说完,她看到对方张开手臂,然后自己就被拥进了一个炽热的,暖洋洋的怀抱里,她听到身前人发出一声疏朗的笑音: “诗音,好久不见。你和李兄一切都好么?” “都好。”紫衣丽人眼角涌出晶莹的泪,微微哽咽着反手用力抱住对方,似乎只有如此才可以宣泄心里的想念:“你去哪了?” “这就说来话长了。”宋雁归松开手臂,退了半步,挠头轻笑。 林诗音扑哧一笑,拉着人就要往里去叙旧,这才看到她身后另外两人的身影,刚才自己太过激动竟未注意。 一袭绯衣,千面公子王怜花,手里还牵着一个看起来两三岁大,格外漂亮的小女孩。 林诗音难掩惊诧地以帕掩唇,头脑似乎仍沉浸在和故友重逢的激动里难以平复,她眨了眨眼,目光在眼前的两人间往返,如呓语般喃喃喟叹: 第158章 “你们俩的……孩子都长这么大了?” 宋雁归:“……”一时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解释。 至于原本慵懒散漫的某人,闻言一双桃花眼潋滟含情,嘴角勾起极度愉悦的笑意: 怎么办,很想顺势承认是真的。 ----------------------- 作者有话说:白天羽的孽债由他自己解决,梅花庵血案最无辜的是那个孩子,最不无辜的是马空群。马空群这个送女儿入烟花之地做暗探的超绝畜生行为,和《陆小凤传奇》沙曼她哥方玉飞的行为有的一拼。 翠浓会拥有新的名字。 一些奇妙的误会嘿嘿[吃瓜][彩虹屁] 第141章 梦境 李园看起来还和两年前一样。 物华依旧,林木高耸,美景胜过两河之地。 离开的时候是在夏末秋初,归来已是冬季,物换星移,可真要算起来,中间也不过隔了两载光阴。 冬雪纷纷扬扬落,风送一段暗香,冬景此处殊胜。屋子里烧着银炭,一室暖融。 裹着夹袄的女童奔波了一路,此刻正侧卧在榻上补眠,手里还牢牢抓着青衣剑客在路上给她拿麦秸秆扎的玩具,一个发型狂野凌乱的小草人。 “雁归,王公子他不和你一起进来坐坐吗?” “他说他想去观云斋看看。” 林诗音会意点头,似是想到什么轻轻笑道:“那间铺子我两年前着人买了下来,也会安排人定时上门打扫收拾,一应东西俱全,你们二人住在那里,也自在些。” 虽不知道宋雁归什么时候会回来,还会不会回来,但对于林诗音来说,留着故地,就是替自己守着一份念想。 哪怕没人强求她这么做,哪怕这份念想永远不会得到回应,她也甘之如饴。 浮云一别君去远,流水千重我念深。 宋雁归忍不住微微动容,被人顾念的人总觉辜负,她张了张嘴,终于也只郑重说了四个字: “诗音,多谢。” 气氛温馨却有一丝伤感。 “咳咳,说起来,这次来不知道是你生辰,我空手而来,都没来得及准备什么礼物。”她清了清嗓子,语调微扬,略微有些尴尬地道。 “你能来,便是最好的礼物。”林诗音温声道,眸里依稀还能看到薄薄的泪光。 对于一个念旧且重情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和友人不期而遇更好的生辰礼物呢? 宋雁归笑,她不意再絮絮讲起前事惹她伤怀,只挑拣了些奇遇说与对方听。林诗音虽于习武一事较爱人懈怠许多,但自小耳濡目染,并非全然不会武功。 只听宋雁归说起曾遭遇的那些惊心动魄之事,仿佛身临其境,一时心为之喜,一时亦为之忧。看着她好端端站在自己面前,总是感慨和高兴更多一些。 “原来雁归你从小也是在江南长大。” 林诗音语气里流露出淡淡的怀念,她轻轻叹道:“我幼时随父母居住在江南,自父母故去之后,就被姨父姨母接到保定,从那以后,我已很久没回过家乡了……” 宋雁归闻言眨了眨眼,照她看来,这便是李寻欢的失察了。于是她问: “怎么没看见李兄,他不在府中么?” “表哥他……”虽已是夫妻,但林诗音*多年来习惯了这个更为熟悉的称呼,也未曾着意改过,温柔似水的眼眸里浸润着幸福的柔光,那是琴瑟和鸣的有情人眼里才会涌动的甜蜜,只又不知想到什么蛾眉微蹙,似乎隐隐有些踟蹰。 宋雁归没有催促,也无探问,只是默默陪在一边,敛了笑容,目光沉静温和。 “不知怎的,雁归,我总觉得表哥他近来有些神思不属……” 林诗音轻咬薄唇,目露迟疑。这些话她无从与其他人聊起,但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枕边人的细微变化,何况她与李寻欢不仅是夫妻,更是从小一起相伴长大的亲人。 她在父母故去后来到保定,长住姨父家中,及长,姨父姨母和大表哥先后故去,从那以后,林诗音和李寻欢就是这世间相依为命的至亲。 “不提这些了罢。”毕竟是私事,亦或许是自己多心。林诗音柔柔笑着摇了摇头。 恰这时躺在榻内侧的女童发出一声细微的嘤咛,似是被噩梦魇住了,紧紧皱着眉,身体微微哆嗦,林诗音温柔耐心地替她解开编发,好让她枕得更舒服一些,纤纤玉手轻轻拍抚她的背脊,目光落在她瘦小的身躯,如水的眸子里划过淡淡的心疼。 林诗音已经从宋雁归口中得知了这个孩子坎坷的身世。 这些年,她和表哥陆陆续续救助过许多无家可归的孤儿,其他时节这些孩子尚可勉强行乞度日,唯有北地的寒冬最是难捱,路上偶尔甚至能见到饥寒待毙的婴儿。 她暗忖,宋雁归送这孩子来此,也是希望给这孩子找一个家吧。 “等问过她本人再决定吧。”见林诗音不欲多说,宋雁归也不勉强,只盘腿坐在榻沿,在林诗音提出想收养这个孩子时,她手捧着茶碗微微沉吟。 “也好。”林诗音:“说起来,还不知道这孩子的名字。” 宋雁归挠了挠头哈哈一笑:“不知道。”她顿了顿,正色补充道:“发现她的时候,她母亲已经故去了。” “等把她的身世告诉她之后,不妨也让她自己决定吧。” 短暂的沉默过后,林诗音摇头无奈一笑:也罢,以这孩子的身世,姓“马”不妥,可既然连母亲的姓也无从知晓,那雁归所说的法子,倒也未尝不可。 窗外风雪弥漫,宋雁归当然明白林诗音无奈沉默里的困惑不解。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宋雁归”这个名字,是她自己取的。就连姓也是。 宋辞在她认字之后,把《百家姓》往她面前一放,让她凭心意选一个看中的姓氏。 她选了“宋”。恰逢群山之巅,大雁南归,她就给自己取了“雁归”二字作名。 这事之后,宋辞那几天得意地在山上路横着走,饭都比平时多吃几碗。不仅如此,他还三五不时地跑去赵无极的草堂,妆若不经意地拿此事显摆。 恨不得昭告天下的态势,如愿得到赵无极赠送的一双白眼。 宋雁归一直没忍心告诉宋辞,那其实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天地良心,她真的是随手选的。 只是想到自己的过去,不知怎的,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同样没有姓氏的孩子。 雪这么大,他现在会在哪里呢? ————————— 酒楼里,年轻俊秀的青年自斟自饮。 一个人独饮,有时是一种享受,有时则是为了逃避现实。 喝闷酒不是享受,而是一种自苦和折磨。 李寻欢此刻就在喝闷酒。 几天前,他做了一个梦。 李寻欢从不信神鬼,梦中确也并无神鬼妖怪、超乎寻常的光怪陆离之事,但所梦之事却叫他隐隐惊心。 神鬼何尝真能使人生惧,真正能使人感到害怕的,是人心。 梦的一开始,他回到了大约三年前。 那时候他刚从关外回返,归心似箭,只想尽快回到表妹身边。 路上,他被关外三凶和他们纠集的另外十七名杀手伏击,飞刀夺去了十九个敌人的性命,可他身上所中之毒也行将发作,眼看他就要毒发、或是死在最后一名杀手的手里。 危在旦夕之际,一名相貌堂堂,手持银枪的微须汉子忽然而至,长枪一挑,击败众敌(虽说其实对手也仅剩一人未死),不仅救了他,替他悉心治伤,还一路护送他回到李园。感君义重,二人义结金兰也在情理之中。 不对,李寻欢分明记得自己当时在客栈遇到了阿飞和宋雁归,在对方的示意下提前有所防备,还服了解毒的药丸。虽然也受了伤,但并未伤重至此,也没有遇到什么叫“龙啸云”的手持银枪的男子。 梦里的他如同看客,他的质疑无法阻止事情继续以一个他从未料想过的走向发展下去。 一切的转折发生在回到李园的那一刻。龙啸云对诗音一见钟情。 自那之后,一切急转直下。 相思乃至病入膏肓的龙啸云,伤心落泪的诗音,用放浪形骸遮掩痛苦两难的自己,故事的结局,是佳人对自己伤心绝望,最终选择转投怀抱,而他则放弃一切,萧然远去…… 梦里的一切都如此真实,恍惚让他以为那是自己历经的前世。 李寻欢冷汗涔涔地从梦中惊醒。 他看到身边一脸担忧望着自己的林诗音,他的表妹、亲人,亦是如今的爱人、妻子。 他的眼神还残留着说不出口的悲凉心碎,和淡淡的迷茫,他长叹一口气收拾了情绪,掌心温柔地抚过她的脸庞,将人拥入怀里…… “可恨李郎太薄情,朝朝误妾期。今日里全你高名,弃妾于荒唐绝境。但凭我冷冷清清独自熬,似你般负心人把人抛啊,把人抛!” 酒楼里,唱着南曲的琵琶女歌声凄切动人,说谁负心薄幸,一声声血泪般的控诉,听在有心人耳里,重若千钧。 第159章 “咳咳咳咳咳。”一声不可自抑的咳嗽,杯中酒洒落指缝里,一滴滴滴落在桌前,李寻欢以拳抵唇,咳得撕心裂肺。 ————————— 通义巷,宝善堂。 积雪压得窗棂吱呀呻吟,药馆里却热气蒸腾。 学徒正坐在台阶前的药炉边,用蒲扇控着风,陶瓷罐的盖子不时被水汽顶开发出碰撞的轻响,药汁在罐子里翻滚,苦味弥漫。 堂间,孙慈正满脸专注地替一个老者正骨,旁边卸了一副挑柴的担子,老者的腿在卸柴的时候,被竹筐砸中顷刻鼓起了一个大包,站起时使不上劲又摔回了雪地里。幸而被经过的孙慈师徒看到,带回了宝善堂。 刚才,孙慈手按在老者肿起的关节,手腕极细微地一旋。只听一声脆响,老者的额上爆出冷汗,原本痛得走不了路的腿脚虽仍然肿着,却可以下地行走了。 净完手,吩咐学徒抓上两服药,扶着老者往家去。孙慈摆手笑着婉拒了老者的千恩万谢,径直从对方的筐里挑了二三根柴:“看,诊金您已经付过了,我也收下了,早些家去吧。” 目送老者和徒弟离开,孙慈坐在刚才徒弟坐的位置上继续小火煎药,细柴发出“哔剥”声响,微末的火星子溅在地上,化作漆黑一点。 安静少人的时候,他目光常常会不自主滑向隔壁观云斋冷落的门楣。 他还记得两年多前发生的事。 观云斋被一个年轻的青衣女子租下,她身边带着一个七岁左右的性格孤僻的男孩,神秘的师徒二人在这里住下,日子鸡飞狗跳却生气勃勃,偶尔也会有些客人,李园的林姑娘、带刀的年轻男子,一袭绯衣的俊美青年…… 孙慈是孙家人,虽多年行医,基础的功夫底子却不曾落下,只是凭他的眼力,当时并不知晓这些人的身份背景。 虽然不知道,但当绯衣青年找上自己,要他约孙白发出来一见时的情景他还记忆犹新。 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棒的持有者天机老人,和孙慈一样也是孙家人。而那个绯衣青年不仅能叫出孙家人的名字,还对孙家的许多密辛信口拈来,如数家珍。 孙慈知道这已远远超出他所能解决的范畴。他将此事告知了孙家长辈,后来便有了孙白发应邀,与宋雁归、阿飞师徒二人的竹林对决。 那一战孙慈并不在场,但在那之后,孙白发在宝善堂养伤的时候,对方将其中的一些事告诉了孙慈。 孙慈这才知道江湖之中,七年前称得上传奇的某些人,和如今江湖中翻云覆雨的某些人,都曾在这小小一方观云斋中风云际会。 只是如今,这里除了偶尔有李园的家仆前来打扫之外,已经很久没有人进出了。 直到一片熟悉的绯色衣角映入他的眼帘。 与此同时,城外。 风雪中遥遥出现一抹灰色身影。 一身布衣短打,衣衫单薄却不失整洁干净,腰间系着一把剑。 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一片薄薄的铁片。 少年面容白皙冷峻,眉宇间流露出一丝赶路的疲倦,更多的则是沉默和坚毅,如漫天冰雪一般的沉默和坚毅。 他的脊背挺得很直,像一把出鞘的剑。 少年是来赴约的,他不喜欢失约。所以原本两三天的路程被他压缩成了半天。 这次他还带了礼物。 每年这个时候,少年都会来保定赴约。每次他都会在城中呆上两三天。 这时间对于他而言不短,足够用来见一见故人和朋友。这时间也不长,不会叫他沉湎在往事和遗憾里迷失自己,忘记要如何继续出发。 他总是牢记某个人曾经对他的期许。 只是少年这时候还不知道,城里有谁在等着他。 第142章 舅甥 阿飞刚到城外的时候,风雪还没有半点止住的态势。等他到了城中,风雪渐息,总算有了阳光。 他原本是打算直接去李园的。 但因为林诗音生辰的缘故,李园近日门庭若市,迎来送往,除了李寻欢父兄在世时,在朝中的门生故旧,也不乏远道而来贺喜凑热闹的江湖人士。 阿飞不习惯人多热闹的场合。 不习惯,也不喜欢。 他已不是在荒原大漠里与母亲相依为命,初出茅庐的懵懂少年。 和宋雁归同行的那大半年,他见过这江湖中以多欺少的埋伏算计,听过众口铄金的流言蜚语,放下了心结,精进了武艺。 两年多前在李园后山竹林的那一场比试,是宋雁归送给整个江湖的一份礼物。 也是为他准备的礼物。为此不惜请来了兵器谱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孙白发。 父亲的认可,世人的赞誉,阿飞曾经都希望通过探寻武道的极致去获取。在他放下执念以后,这条路他走得更加纯粹而坚定。 “就按你自己的想法去做吧。” 那时,宋雁归的身体状况如江河日下,就连王怜花也束手无策,阿飞很怕她一睡不醒。 一日,她披着青衣坐在廊下看他练剑,她已经不再指导他剑术,只是一边咳嗽一边笑眯眯对他说:“阿飞,我能教你的东西有限,剩下的自己悟吧。” “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爱自己想爱的人,怎么样都好,开开心心地朝前走吧。” 红尘行走,每个人都是在找寻自己的道。这两年,阿飞还是那个孤僻的阿飞,他的武功比两年前更高了。 他孤身行走江湖,熙攘往来之间,见识到江湖人在刀光剑影里拼杀,很多时候分不出善恶黑白,所求之物,无非权、名、利、色。 非道。 阿飞求道,极致的剑道。也交朋友,但他不轻易交朋友,除了林诗音和李寻欢,他没有别的朋友。 某人对他的期许轻盈怎般,却是少年剑客最珍视的行囊。 那是他的来处、他的归途。 所以每次回到保定,他都会去观云斋静静坐上半天。这半天他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 生活在荒原的孤狼都知道要找一个最安全的地方舔舐伤口、安静休息。然后,再出发。 他走进通义巷,路过宝善堂。 宝善堂的孙慈大夫见到阿飞时,一如从前每回见到他时温和地笑,点头致意。 只是今天,这笑里似乎有某种更复杂的情绪起伏不定。似乎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脱口而出想对他说什么,却最终只善意地笑了笑,欲言又止。 阿飞将对方奇怪的反应尽收眼底,心中暗暗留意。 有人来过。 观云斋前,阿飞眉心微微一凝,他看到阶前的脚印,地上掺杂的沙土,还有……虚掩的门扉。 心中微微一跳,他手掌按在剑柄,无声地滑进门去,气息微沉,目若冷电般扫过整片院落。 一如两年前干净又整洁。这并不奇怪,阿飞知道林诗音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叫李园的家仆过来收拾打扫。 知道他马上要来保定,以对方悉心周到的体贴性子,将观云斋提前收拾地纤尘不染很合常理。 但不该有墨香。 有人在屋里。 两年了,这座屋子除了他来的那几天,死寂地如同一座坟墓,如今却因这墨香凭添了些许活气。 阿飞的心猛得一跳,像一头嗅到危险的幼狼,脚步在雪地里无声无息地靠近,他遥遥站在半支起一角的窗格旁,自缝隙朝屋里望去—— 一袭绯衣的男子袖口挽起,露出一截腕骨,手执一支粗毫笔,笔走龙蛇,鸾翔凤翥,正俯身在摊开的宣纸上写着什么,唇角噙着一丝近乎愉悦的淡淡笑意。 怎么会是他? 在这终年没什么人气的旧宅,这人悠闲散漫地简直像在自家书房。 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来这里多久了? 少年剑客心中升起一连串的问题,他皱眉,冷淡的眸子里仿佛凝结着寒冰。 对于眼前这个不速之客,这个算得上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长辈,在历经那半年多的相处之后,阿飞对对方的态度虽不如初见时那般剑拔弩张,但也绝对谈不上喜欢。 母亲虽然很少提起旧事,但王怜花是母亲同父异母的弟弟,自己的舅舅,以及两人多有龃龉、曾不止一次相互陷害这件事,阿飞多多少少还是知道的。 何况,他现在出现的地方,还是师父和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吱呀——” 门扉发出刺耳的响声,目光冷峻的少年剑客径直走进屋子,单刀直入:“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王怜花闻言眼皮不抬,似乎早就察觉对方在附近暗中窥伺,笔尖甚至不曾停顿,不紧不慢地写完最后一笔。 阿飞终于看清对方在写的是什么。 是一首诗,似乎还是一首男子写给女子的情诗。 莫名其妙……阿飞眉心微微皱起,没有说话,只原本隐含质问的目光显出一丝迷惑。 王怜花慢条斯理地将笔搁下,一边欣赏着自己的墨宝,语气漫不经心,慵懒带笑:“你既然可以在这里,我自然也可以。” 第160章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阿飞又原封不动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语气略微绷紧,看着王怜花的目光不自觉带了几分淡淡的审视。 他脑中一时想起眼前这个人当年尽全力医治师父时的情形,师父离开以后,这个人最后才走,两年没有踪迹。他竟然没有去找沈浪他们吗? 无数个念头在阿飞脑中飞转,野兽般的直觉敏锐地指向某个绝不可能的可能,又被他自己死死摁住。 倒真是像个狼崽子。 王怜花在少年剑客逼人的目光里缓缓抬起眼,他打量着、或者说欣赏着对方的表情和反应,似乎在看什么很有趣的东西,忽而眯眼轻笑,话里带刺: “这院子据我所知是林姑娘买下的,又没写你的名字。我看这里风景好,也清静,来这里写写字,还需要征求你的同意么?” 阿飞微微语塞,论诡辩论口才,他当然不是眼前这人的对手。嘴唇抿成一条锋利的直线,他的语气和目光一样冰冷,自己如此珍视的地方,这人态度却这么随意…… “这里是……师父和我一起生活过的地方,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阿飞的语速微微加快,一如并不平静的内心,他握紧了剑柄。 王怜花看到那半寸薄薄的寒光,好整以暇地抱臂展颜,似乎尤嫌刺激得不够:“噢~你说你师父,宋雁归她不是早就……” 一个残忍的留白。 绯衣男子欣赏着阿飞霎时惨白的脸,嘴角笑意更深,带着几分愉悦,和难以言喻的恶意:“所以,自然是我想来便来。”他顿了顿,又道:“倒是你,停在这里做什么?” “不是要做扬名天下的剑客,好叫沈浪刮目相看,认可你这个儿子吗?” “不是为了这个。”阿飞冷冷打断他道。 “嗯?” “我求剑道,不是为了沈浪。” 王怜花微微挑眉,讥讽的话罕见地没再出口,心底甚至有几分幸灾乐祸,还有一丝隐隐的痛快: 这小子,当年对自己的身世讳莫如深,如今对沈浪直呼其名也能面不改色。只可惜,沈浪不在这里,他也就遗憾看不到沈大侠听到这番话会是什么表情。 想想就很有趣。 至于阿飞,他终于隐隐察觉出哪里不对。这个男人……心情很好。他不会错认两年多前此人对师父,与自己如出一辙的关心和倾其所有、殚精竭虑。这样一个人,如今提起师父的离开甚至……死去时,态度未免太轻松随意了。 要么是疯了,要么就是…… “你到底来干什么?”褪去了语气中的敌意,这一刻他的疑问里藏着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探究。 “我呢……”王怜花眼波流转,像是极其享受这种玩弄他人于鼓掌的乐趣,拖长的尾音里,他缓步走近,垂眸,笑意盈盈,说出口的话却玩味恶劣: “我就是想来看看,你看到我出现在这里时会露出什么表情。” 说完发出一声细微的笑声,轻摇折扇,身形破绽百出,仿佛在嘲笑阿飞自不量力。 阿飞目光狠狠下压,一种被戏耍的愤怒席卷了他,几乎抑制不住出剑教训对方的冲动! 就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 “王怜花。” 一个熟悉而久违的声音从门后传来。 阿飞猛地一怔,整个人如遭雷击。他的手还按在剑柄,一向冷静沉默,曾经面临生死关头亦无畏无惧的剑客,此时手在微微发抖。 他以为自己此生不会再有机会听到这个声音,一时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是中毒了罢,就在刚才,王怜花给他下了毒,还模仿了宋雁归的声音,一定是这样。 不敢回头,却怕回头。 他甚至没抬头看王怜花的表情,也就没看到对方脸上的那些戏谑和讥诮如潮水般褪去,眼底荡漾着不加掩饰的,柔软的笑意。 “……阿飞?”疑惑的、不敢置信的声音,由远及近。 “真的是你!”确认后的雀跃惊喜。 有人站在自己面前,俯身,平视他的眼睛。 骤然映入眼帘的,是与两年多前别无二致的容颜,湛然若星的目光,不容错辨的惊喜,明亮温暖的笑意。 不,还是有区别的。原本苍白到近乎透明的脸色,虚弱的呼吸和撕心裂肺的咳喘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红润的面色,奕奕飞扬的神采。 阿飞张了张口,嘴唇翕动了两下,喉咙仿佛被一块石头堵住,发不出任何声音,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他用力眨了眨眼,又一下。 是梦,或者幻觉。 不,不是幻觉。他在对方清澈的眼眸里看到自己呆滞的神情。 “……师父?”一个艰涩、嘶哑,小心翼翼的称呼,从喉咙口硬生生挤了出来。 明明在强装镇定,但在宋雁归眼里,孩子整个人几乎都要碎掉了。 青衣人的目光霎时柔软了下来,带着一丝歉疚和心疼,一声轻叹,温暖干燥的掌心落在他的发顶,她注视着他微微发红的眼眶,紧紧咬着微微发抖的下唇,心好像也被狠狠烫了一下。 自己还真是个不称职的师父。这一点上,她比宋辞差远了。 “嗯哼,长高了不少。” “阿飞,你没有做梦,为师回来了。” 她温柔地笑。轻轻用力,将少年的脑袋按向自己肩膀,感受到对方肩膀微微的颤抖,有什么极轻极烫的东西洇湿肩头的布料,宋雁归手悬在半空微微顿了顿,在他背后笨拙又温柔地落下,轻轻拍抚。 人世间总有些事可以让人忽略缘由,因为只要结果呈现在那里,对当事人来说就已经足够。 比如重逢。 绯衣男子静静看着眼前这温馨动人的一幕,眼神幽深,最终只是悄然背过身,目光投向窗外些微黯淡下来的天色,无声地轻啧了一下。 ----------------------- 作者有话说:这对舅甥[吃瓜] 第143章 情浓(二合一) 阿飞没有问宋雁归离开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就像宋雁归也没有细问他这两年是如何过的。 重要的是他们都还活着。 阿飞珍惜现在。如果宋雁归没有一上来就要给他做吃的,就更好了。她的原话说的是:“等着,看为师给你露一手!” 宋雁归自小对于武道可谓一点就通,因此在做菜这件事上也很有些莫名的自信。然而她的一身功夫有多好,做饭的功夫就有多糟糕。 事实证明上苍给人开了这扇门,就会关掉一扇窗。 关于这一点,王怜花深有体会。 “唔,看着进步多了。”王怜花抱臂斜倚在灶台边,淡淡品评道:“至少知道炖煮的时候要加水,难得。” “真的需要加这么多盐吗?”顶着宋雁归狐疑的目光,王怜花面不改色地笑着答“是”。 “呸呸,”她猛灌一口茶,皱着鼻子不解道:“这次我明明按照你说的做的,为什么还是做成这样?” 饭桌上,她看向一筷子没沾的王怜花,后者眼神微微飘乎了一瞬,笑意如狐,耸肩无辜道:“学生天赋有限,可怨不得先生。” “倒是你,下个厨跟和别人打了一架似的。”伸手自然地拭去她脸颊上的一抹灰迹,顺手再将她鬓边的一缕碎发挽到耳后,后者早就习惯了他动作间的亲昵,只阿飞默默捧着饭碗,盯着这一幕微微皱眉。 是他的错觉吗?少年于情事上懵懂,只隐隐觉得这二人的关系似乎和从前不同了。 但阿飞从来少话,只默默观察着记在心里,一声不吭,配着菜吃完了一整碗饭,道:“味道还可以。” 是师父的一片心意,何况,他一向对吃的东西很随意,熟了就行。 宋雁归不知道阿飞脑子里想的什么,只听到这番话不由大为感动,用力拍了拍少年剑客的肩膀,叹道:“好阿飞,真给师父面子!” 亲徒弟就是不一样,虽然没有上回那么灾难,但她自己也尝了,味道绝对也谈不上好吃。 “来,喝杯师父新泡的茶。” 阿飞含糊地轻“嗯”了一声,端起推至面前的茶盏饮了一口:味道很正常,比做的饭菜味道好多了。 绯衣男子双眼微眯:……啧,便宜这小子。 爱是常觉亏欠,这顿饭,当然也是雁归大侠一门心思弥补徒弟的一种表现。 虽然过程有些离谱,但这份心意,阿飞感受到了。 王怜花当然也感受到了。 感受得不能更清楚了。 纤长的手指捏着扇骨,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目光复杂地落在院中一大一小的两抹身影。 宋雁归在试剑。 阿飞的剑。 少年出剑的速度比两年前快了许多,力道和准头也更上一个台阶。 快剑,轻而薄,锋而锐的快剑。 他的身上流着沈浪和白飞飞的血,天赋本就在当今武林年轻一辈中堪称翘楚,从小在与荒原野兽日复一日生死搏杀的过程中习得快剑。 第161章 王怜花冷眼旁观,一眼便能看出阿飞原先的剑法中并无沈浪家传剑法的痕迹,应是白飞飞结合自己修习幽灵密谱的心得,再由他本人于实战中摸索出来的剑法。 他的剑法很快、力道精准,绝无一丝一毫多余的动作,加之直觉敏锐异乎常人,总能在危险来袭前率先出剑。 与其说是剑法,不如说是本能。 虽快,但若一旦为人攻破,就绝无再反败为胜的可能。这是他原先剑法中的第一层不足。 第二层则是,猛兽虽凶猛,但毕竟不是人。与人对敌不仅需要考虑力量的强弱,实力的高低,还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 人会用手段、诡计,谎言、毒药、以多欺少、以长欺幼,乃至挟持人质以威胁对方罢手……猛兽不会、也不能做的许多事,这江湖中多的是伪君子和真小人们乐此不彼。 阿飞缺少对付这类人的经验,因此也很容易落入那些事先精心设置好的陷阱。简而言之,他的天真和直率很多时候会成为暴露在敌人面前最大的弱点。 不过好在他在两年多前遇到了宋雁归。 这世上或许没有比宋雁归更适合做阿飞师父的人。 在剑术上的造诣达到登峰造极之境界的人物,这江湖中并非没有。昔年人称天下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和藏剑山庄的藏龙老人,这二人都用剑,论实力并不在沈浪之下。 但不论是这二人还是沈浪,剑术都得名家传承,一招一式自小经严格打磨修正,若阿飞是自小在他们身边长大并习剑,以他的资质自然也可有朝一日剑术大成。 但偏偏他自小在那样极端的环境里习剑,要改掉自身擅长的出剑习惯而按其他人的剑法从头开始苦练,或至画虎不成反类犬。 只有不拘手中兵器,自来万法皆通的宋雁归,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阿飞在剑术上的优势。 天生的武学奇才,生来就是璞玉,练一年的武学进益抵得上旁人的十年乃至二十年。 这样的人做谁的师父谁都该乐开了花,但她也不是谁都会教的。阿飞这样的情况,恰恰就很适合她。 因为宋雁归习武,凭的也是本能。 只是和阿飞不同的是,一方面她的武功已臻化境,另一方面么……这个小混蛋还比较无赖。 无赖,灵活。 短短数十招之内,阿飞已经在她的手里吃了好几次闷亏。 一次是她假作不敌,说比试到此为止,然后在阿飞气息松懈的那一秒突然出招,扬起的雪迷了眼睛,一记凌厉的杀招。 手中树枝晃了晃点在少年胸膛前的要害,她一脸笑眯眯地说“再来!”,缠身再刺。 阿飞闷哼一声,纵身后撤三丈,眼前突然一阵发黑:是迷药! 刚才近身之时,她挥“剑”的同时袖子里扬出一些粉末,散在空中,无色无味,但闻到的一瞬间令人手脚发软,他狠狠咬住舌尖,疼痛让他意识清醒了几秒,急退,险险避开又一记横劈。 好快。 她其实根本不需要用这些额外的手段,之所以这么做更像是故意要让他明白江湖险恶,对敌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才能不给对方任何可趁之机。 自己真的变强了吗?为什么好像相比两年多前的对决,师父如今的出招变得更快了。不仅是剑法,还有身法。 没有破绽。即使精准预测到剑招的落点,在最后的一刹那,剑招也会以一个匪夷所思的方式发生变化。哪怕好几次他确信自己看清了,也击中了对方“剑”身最薄弱的七寸,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撼动。 可宋雁归用的剑,是一根树枝。 对招已过一百,树枝上却连一处划痕都没有。 阿飞握剑的虎口隐隐胀痛。 王怜花摇扇轻笑:这样真的好吗?虽然他是不喜欢白飞飞,连带着对她的儿子也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但毕竟是个剑道上的少年天才,这样……不会被打击到怀疑人生吗? 如果他这么想的时候,脸上的笑不要那么幸灾乐祸就好了。 阿飞也在笑,他的眼底亮意惊人,那是纯粹的赞叹和对求胜的渴望。 好强。比他这两年多来遇到的所有人都要强上十倍。不,百倍。 “阿飞,你的剑很快,比两年前又快了很多。”宋雁归一边喂招,欣喜于少年在剑术上的精进,她轻轻一笑:“但为什么还是无法精准命中呢?” 为什么呢? 足尖轻点,阿飞自半空中一个翻身落在树梢,微微发沉的呼吸暴露出体力的巨大消耗。 一百五十招。 一百五十招已过,他的剑连青衣人的一片衣角都还没有摸到。 他的目光很冷峻,他的头脑也一样冷静。 他在思考。 宋雁归没有再抢攻,树枝在手里随意挽了个剑花,她负手而立,呼吸匀缓,笑眯眯仰眸望着他,给他充足的时间思考。 是因为还不够快么?阿飞垂眸看向自己带着薄茧的掌心。 不够快是事实,但他很确信,师父并没有发挥出她最快的速度。自己是能追得*上的,但为什么还是会来不及对对方的变招作出反应? 耳边传来笛声。是一袭绯衣的男子在廊下悠悠吹笛,笛声悠扬,一如闻碧海潮生,松山雪落。 即使不懂音律,也不妨碍阿飞欣赏婉转动人的乐声。 悠扬?……原来如此,他知道了,不是他不够快,而是,没有慢下来。 不是因为太快而追不到变招,是因为对方的招式并非只有快招,还有慢招! 是在明确知道他的下一招会如何出手后,料敌先机而慢人一步。因为慢,也就更难抵挡,所以即使是树枝也不至寸断。 “要真正快起来,就要先学会慢下来。”宋雁归见他露出恍然的神情,一脸欣慰地接住他悍然袭来的剑意。 心物一元,身心不二。以拙驭巧,积柔成刚。就是这个道理。 在阿飞逐渐领悟快慢之间的虚实变化后,她停手,宣布今天的练习就到这里。 阿飞一脸欣喜,若有所悟,又在意识到笛声渐歇的同时,后知后觉地朝绯衣男子看去:他刚才…… 注意到他的目光,王怜花眼皮微掀,目光淡淡从他脸上划过,复专注地落回到朝自己走来的青衣女子身上。 他最好别误会自己是出于什么点拨的好意。他纯粹是因为觉得他们打得时间太久罢了。 “明天继续!”某人饮尽一盏茶,宣布到一半忽然顿住:“不对,差点忘了,明天要去给诗音买生辰礼物。” “我带了礼物。”阿飞冷不丁道。相比买礼物什么的,他还是更想和师父一起练剑。 “什么礼物?”王怜花捏着扇柄主动笑问,只他戏谑的笑里隐隐透出一丝危险。啧,怎么以前没发现这小子这么没眼力见。 脑海中一瞬间闪过不下十种让这小子无声无息消失的办法,又在眼角余光注意到身旁的心上人后默默打消。 算了,他和一个小孩子计较什么。 “是一把剑。” 阿飞找出自己灰扑扑的包袱,铺开在桌上,露出里面的剑。 剑身蕴光华,在场的三人都懂剑,自然也不难看出,这是柄难得的宝剑。 “夺情剑。”王怜花淡淡叫出了这把剑的名字。 在另外两人一脸茫然的神情中,他忍不住漏出一点笑意:“你不知道这剑的来历?” 小混蛋不知道这把剑的来历不稀奇,这小子得了这把剑竟也不知情……真不愧是师徒。 “这把剑最早的主人是狄武子,是个武功不错的剑客。之所以叫夺情剑,是因为他目睹了未婚妻与好友私会,并以此剑斩杀好友,自此断绝情爱专注剑道,故名之为‘夺情’。” “据我所知,这把剑当年下落不明,后来应该是落在了藏剑山庄的藏龙老人手里。” 藏剑山庄的藏剑,怎么会辗转落到了阿飞手里? “我和人比试,那人比试输了,就把剑给了我。”阿飞淡淡解释道。 “怎么会和人比试?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宋雁归好奇问道,依她对阿飞的了解,自己这个徒弟并非好勇斗狠的性子,更不会无端为了一把剑答应与人比试。 阿飞皱了皱眉,似乎想起一些不愉快的经历,又因为宋雁归的关心心里一暖,终于还是开口道: “是一个和我年纪相仿……不,应该是比我略大几岁的年轻剑客。他嘲笑我的剑不像剑,说要和我比试,如果我能赢他,就把他的佩剑给我。” 结果显而易见,阿飞赢了,而对方也愿赌服输。 这剑虽然很好,但阿飞并不需要这把剑。想到自己上一回去李园就没有带什么礼物,虽然李寻欢和林诗音都不在意,但阿飞不愿再次失礼于人前。 他本来就是一个很骄傲的少年。 既然要送,就要送他觉得最好的东西。 宋雁归自豪地捏了捏阿飞的脸颊:呜呜小阿飞,她知礼、骄傲又坦荡直率的好徒弟,就算她不在他身边,他也长得这么好。 第162章 “你对上的应该是藏龙山庄的人。按年纪,大概是藏龙老人的哪个子孙。”王怜花三言两语将阿飞对手的身份说破,若无其事地将某人的爪子拢在手心,十指相扣。 阿飞盯着他隐含某种宣告意味的动作,抿了抿唇,隐隐有些疑惑和不快,抬眼对上绯衣男子秾丽的俊颜,对方冲他挑眉轻笑: “明日还是去街上看看,这剑的来历会否生出事端且不说,只这剑背后有这一桩陈年往事,用来送礼也不妥。” 阿飞:“……”无法反驳,他说的没错,可就是看他不爽。 少年垂眸攥了攥掌心,不说话。 宋雁归隐隐觉出一点不对头,她左看看右看看,想起二人的某些前怨,只怕都还有些心结,遂拍了拍阿飞的肩,笑道:“好久没来这了,阿飞,明日我们一起出门逛逛,李园还有个小妹妹,我也一并带你去见见?” “你们……”阿飞闻言微怔,电光火石间仿佛想通了许多自重逢后看不明白的事,鬼使神差般问道:“有孩子了?” 王怜花闻言轻笑出声,连同原本面对阿飞时周身隐隐的冷漠都淡了几分,搭配身旁小混蛋骤然石化般的僵硬表情,他颇得意地以扇掩唇,一边点头应“是”,一边笑得不可自抑。 1 …… …… “我不会以后每次都要对着熟人解释一遍吧。” 一灯如豆,暖黄跳跃的光晕把投在屏风上的人影映得微微摇曳。 宋雁归盘腿坐在榻沿,一手托着腮满脸苦恼地发出一声哀叹。 不久前,她和阿飞解释清楚了女孩的身世来历,并敲定了明天一道去街上给林诗音采买贺礼的行程。 阿飞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然后冷冷瞪了王怜花一眼:这个人,心怀叵测! 被瞪的某人心情正好,只懒洋洋地笑,没和他计较。 宋雁归的心情却很一言难尽,先是林诗音,再是阿飞,下一个不会就是李寻欢了吧……想想就头大,还心累。 奇怪的是某位刚才热衷看戏的朋友此刻竟靠坐在一旁,手里捧着本书,看得很是专注投入,听到她的话仍一言不发。 “你在看什么书,这么认真?”她好奇地回眸,凑近去看。 王怜花这才微微抬眸,唇齿间漏出一声低笑,在确定她看清自己所看书册的内容并伸手抢夺时,将扑倒在自己胸前恼羞成怒的某个小混蛋顺势揉进怀里,手掌握住她的后腰缓缓摩挲。 “这这这,有辱斯文了王公子!”她藏起那书册,眼神飘忽先发制人地告起状来。 “阴阳调和,本是大道至理,何来得有辱斯文一说?”王怜花低头轻啄她的唇,意味深长地笑道:“何况这又不是我的藏书,我不过是好奇,借我们宋大侠的私藏拿来观摩一番罢了。” “哦?”她色厉内荏地笑:“观摩后有什么心得么?” 他闻言眸色一深,托着她后腰的手掌探入衣襟,激起一阵凉意,将人往上抱了抱,微凉的手掌在她脊背上游移,低头含住她一张一合的唇,辗转勾缠了片刻,嗓音暗哑得厉害: “你这些时日就是对着本画册自己瞎琢磨,且不说那画册画技粗糙,画上之物更没什么好看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的道理,宋大侠不懂么……” 话音渐低了下去,被吞没在唇齿相依的濡湿声里,她揪着他衣襟的手指蜷紧又松开,主动探出舌尖回应,青涩的勾缠挑逗,无疑是一种变相的鼓励。 王怜花的手臂猛地收紧,身体严丝合缝地紧贴在一起,衣料的摩擦声里,两人能清晰地感受到彼此胸膛下剧烈失序的心跳,还有……某处不容忽视的灼热滚烫。 “今晚践约的话,会不会太仓促了?”意乱情迷,纠缠的呼吸里,她跨坐在上方,拉开一段距离,双眼在刚才的亲吻里泛出些许迷蒙的水意,俯身看他,一脸认真地问。 “我看你批注没少做,等你彻底研究清楚,还要我做什么?”王怜花没好气地笑道。他的衣带早就在刚才的纠缠里散开,露出大片胸膛,正和他意,只握着她的手抚过自己的身躯,一如他刚才在做的。 掌心托住她的腰往上一掂,如愿看到她猝然泛红的脸颊,短促的惊喘里,他眼里光华流转,魅意勾魂摄魄: “说到底,误不误会的,还不是因为你现在都没有履行约定的缘故?”他一根一根亲过她的指尖,说到最后,语气里隐隐含了一丝委屈。 糟糕,这话说的,雁归大侠真有负心汉那味了! 骨节分明的手指把玩着她的衣带,他听到她嗫嚅着,微微沉吟,似是想通了一般,忽而重重点了点头道:“你说得对,一诺千金重,我是早该对你负责了。” 说完拉过他的衣襟倾身俯就,一阵天旋地转,后背陷入柔软的被褥,他反客为主,轻如蝉翼般的轻吻,落在眼皮、鼻尖、唇角,她勾着他的脖颈耳鬓厮磨,含糊的低语转瞬被绵长的深吻吞没。 纱帐四合,昏黄的烛光里,帐幔上交叠起伏的影如水中纠缠的藻荇。不知是谁和谁的衣裳自榻边滑落下去,像被夜风吹拢的花瓣。 寂静的夜里,又是谁在帐中同时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 “噼啪——”灯盘上的蜡烛炸开灯花,在安静的夜里发出细微又清晰的响声,帐幔起伏的节奏陡然急促,木榻发出连续吱呀的闷响,混杂着深重的喘息。分明还没入春,却似急雨打叶,春潮拍岸。 “躲什么?”被褥摩擦声里混进一声低笑,另外一个声音断断续续说了几个字,还没来得及听清,话音就被撞得零落,像是呜咽,又奇异地混合着某种愉悦的颤音。 夜风自窗棂的缝隙中卷入,烛火晃动的影更加剧烈,落在屏风上,忽明忽暗,像交叠起伏的浪,骤然被吹熄的前一秒,只听“啪”地一声。 榻脚不远处,画册掉落在地上无人问津,风吹动书页,月辉洒落寰宇,照出书页一角那抹淡淡的湿痕。 第144章 剑剑剑 梅香透窗,晨露未央。 分明是冬日,帐中却似春时。 仿佛整个人被裹进了云絮,每一寸骨头都透着餍足。 宋雁归自昨夜颠倒疯狂的梦境里半醒,眼皮沉得掀不开,有温热的气息吹拂过耳廓,伴随一声熟悉的轻笑,贴靠的那片肌肤随之隐隐震动。 青丝墨发披散纠缠在枕间分不清彼此,锦被之下,两具未着寸缕的身体相互依偎,宋雁归睡意惺忪地睁开眼,刚想移动,察觉腰间横亘着一条手臂,将自己圈在温热的怀里。 “什么时辰了?”头埋在他肩窝,声音含糊,尚带着情事过后的沙哑。 “卯时,还早。”王怜花一边答,掌心一边不轻不重地按揉在她腰间酸胀的肌肉上,力道刚好,她不由舒服地发出一声叹息。 好奇地学着他的方式礼尚往来,手掌刚按在他腰上,就被他吃吃笑着伸手捉住。她困惑地仰眸看他,近在咫尺、呼吸交错的距离,他眉眼间除了几分慵懒的餍足之外,目光专注又温柔,像烫过的蜜酒,在她脸上缓缓流连。 鼻尖蹭了蹭她的,唇瓣若即若离地擦过她的唇角,他哑声问:“快活么?” 她眨了眨眼,反应尚有些迟钝,紧接着,回想起他灵活的手指和唇舌,还有炽热的……唔,她脸颊微微发热,半晌坦诚地点了点头,轻“嗯”了一声。 理论结合实践,雁归大侠在这方面的学习还任重道远。 “承蒙夸奖。” 嗯?她什么时候夸他了? 王怜花轻笑:“《素女经》有言:女快乃止,男勿妄施。”手抚过她的脸颊:“也就是说,在房事上,女子的感受是第一位的。” “可你并没有‘止’。”她皱了皱鼻子,客观指出了当时的事实。 “那是因为……”他贴着她的耳廓轻声低喃,热气呵得她耳根发痒:“我自信可以带你去极乐。” “……”无法反驳,昨夜到后来……的确挺刺激的。目光瞟到他锁骨上浅浅的一道齿痕,她脸微微一热,额,好像是她啃的。 不过:“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你说的极乐,倒很新鲜。” “没想到我们宋大侠还熟读佛经。”目光流转,他慢条斯理地替她梳理着秀发,轻声调笑道。 “我当年在无净山,想知道自己搏命若失败了会去哪里,即使不信,想着拿来安慰师父他们也好,钻研不深,只看过一些。” 他手指微微一顿,仿佛叹息一般道:“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是要积福田,修智慧,学忍辱。以你的经历,如何去不得。” “我那是以己渡厄。”她笑眯眯攥住他的手,和他十指相扣:“再说出家人讲八斋戒,我又不出家,还是和你一起去你说的极乐吧。” “那……要再重温一遍么?”他收紧手臂,喉结微微滚动,有什么复苏之物正缓缓地,一下下磨蹭,浓浓的暗示意味。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什么的,古人还真是诚不欺我。 第163章 …… …… 黏黏糊糊地温存了片刻,艰难地婉拒了某人的邀请,出门时已是天光大亮。 保定城中许多铺子刚刚开门,在具体送什么礼物这件事上,三人的意见却出现了分歧。 阿飞主张送防身利器,宋雁归主张送南方小吃,王怜花主张送药,一瓶毒药、一瓶解药。 阿飞:“她虽会武功,但并不算一流,李大哥于江湖中树敌不少,如果有好用的防身利器,面对危险时可以自保。” 宋雁归:“诗音自小在保定城中住了十几年,一直很思念家乡,如果送好吃的江南点心,她一定喜欢。” 阿飞&宋雁归:“送药是什么说法?” “哪天要是李寻欢负心于她……”绯衣男子摇扇轻笑,不疾不徐地道:“她可以给他……下毒。” “至于解药么,捏在自己手里,也能保证对方乖乖听话。”他眯眼笑道。 阿飞:“……”怎么办,此人喜怒无常,担心师父的安危。 宋雁归轻咦一声,想到的却是:“你见过李寻欢了?” 王怜花没有否认,他微微挑眉:该说不说,小混蛋有时候真是敏锐得令人惊叹。 她摩挲着下巴略微沉吟道:“诗音说,李兄近几日有些心不在焉……”她停顿片刻,摇了摇头:“我总觉得此事有些蹊跷。”李寻欢可不像朝秦暮楚之人。 她看向王怜花:“你知道怎么回事?” “心病还需心药医。”王怜花语焉不详地说了一句:“至于现在,我们还是先去买点心吧。” 这是变相默认了送点心的提议。不过也对,毕竟另外两种靠买是买不到的。 “你知道这保定城中哪里有卖江南点心的铺子么?”宋雁归在脑海中搜寻了一遍两年多前关于此地的记忆,仿佛是没有。 王怜花笑道:“跟我走便是。” 等三人自城西的点心铺子打包好点心带走,已是晌午,王怜花不意去李园凑热闹,径直先回观云斋了。 宋雁归和阿飞在李园逗留片刻,将生辰礼物给到林诗音,依旧没见到李寻欢。 “诗音,今晚和李兄一起来观云斋吧。”宋雁归见林诗音神情郁郁寡欢,眨了眨眼,冷不丁提议道。 “烦你跟他说,承蒙不弃,宋某好奇也想见识一下小李飞刀。” “另外,阿飞和王怜花也有礼物要送给你。”她笑着捏了捏林诗音的手心:“所以你一定要来。”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怎教人拒绝。 林诗音柔声应“好”。 …… “师父,你这是打算?”阿飞见她神情笃定似有成算,不由生出几分好奇,总不会真的想和李寻欢比试吧? “是时候了!”她突然一脸正色看向阿飞:“阿飞,用剑领教一下李兄的飞刀,有没有信心?” 阿飞:“……”果然在这里等着他。不过,这好像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吧== 他张了张口,硬着头皮认真思忖道:“可以打,但赢不了。” 不盲目自大,同时又不缺乏对敌的勇气。 宋雁归眼中流露欣赏的神色,温柔笑道:“也不是要赢,接二十招试试。” 眼角余光瞥向斜后方巷子背后的那团阴影,对方在察觉她看过来的目光后像被烫到一般缩了回去。 她嘴角微扬:“走,今日为师做东。” …… 云来酒楼。 城西最有名的酒楼,因每日客似云来,故名“云来”。 除了保定当地的特色菜肴外,也不乏淮扬等地方名菜,据传是老板重金聘请了专做淮扬菜的师傅常驻。 和云来酒楼特色的淮扬菜一样出名的,是它的价格。 在宋雁归拍板说出“随便点”三个字之后,阿飞沉默了。 宋雁归的积蓄之捉襟见肘,他也不是第一天有所体会。 会因为付不起钱而被老板扣下来洗盘子还债的吧,一定会的。 他叹了口气,几乎没有犹豫,叫了免费的茶水。 只有茶水。 “阿飞,你放心点就是。”宋雁归都有些愧疚了,倒霉孩子知道她一向拮据都不敢点菜了。 “为师有钱。”宋雁归压低声音解释道。 她顿了顿,目光滑向侧后,嘴角倏尔扬起一抹坏笑,清了清嗓子开口道:“再不济,把这剑当了也能值几个钱。”说着,伸手重重拍了拍一早带出来的夺情剑。 话音刚落,分明没有风,门帘却一阵微微抖动。 嘿,跟踪的本事称得上拙劣。 甫一出门,不仅是她和王怜花,阿飞应该也察觉了。 按说跟了这么久,从李园到这里,也该饿了吧。 宋雁归手执杯盏,轻叹了口气。下一秒,手腕看似随意地一抖,杯中清冽的茶汤凝成一道水箭,疾射而出,精准地打在门帘背后的阴影上! “哎哟!” 帘后传来一声痛呼,紧接着,帘子被猛地掀开,一个约莫十四五岁,长相清俊秀气的少年跌了进来,捂着被茶汤打湿的额头,目光自桌上的夺情剑一划而过,怒气冲冲地喝问: “你知道我是谁吗!胆敢出手伤我!” “是你。”阿飞冷冷看向来人,目光锐利,手已经按向剑柄。 “跟踪了这么久,不累吗?”宋雁归好笑地抱臂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衣着华贵但难掩风霜,小少爷性格骄矜自大,武功不怎么样,毅力和耐性倒还算不错。 “谁说我是跟踪?这酒家开门迎客,我来吃饭不行吗?”少年色厉内荏地强辩,偏这时候肚子发出一串“咕咕”的闷响。 宋雁归闻言哈哈大笑,恰这时点的菜都上齐了,她敛了笑意,做了个请的手势:“跟不跟踪的待会儿再说,既然来了,先吃饭吧。” 少年捂着肚子面露踌躇,终于在饭香里败下阵来,还饶有江湖经验地将每道菜都拿银针试过,这才大快朵颐起来。 一顿饭在诡异的气氛中结束,吃饭的间隙,宋雁归也确定了少年的身份。 游龙生,藏剑山庄少庄主,藏龙老人的儿子,和阿飞比试落败,将作为赌注的佩剑夺情输给了阿飞。 趁着游小少爷上茅厕的功夫,宋雁归拉起阿飞就跑。 虽然不解但听话跟上:“师父,我们这就走了?” 脚下生风,迎上阿飞困惑不解的目光里,她一脸真挚道:“让那臭小子跟踪了一路也不是白跟的,请我们师徒二人吃一顿饭也不为过吧。” 阿飞:“……”这熟悉的感觉,还真是毫不意外。 “要是真没钱,我们不还把那把剑留在桌上了吗?”她打了个响指:“办法都说给他听了,他可以拿去当了嘛。而且……” 巷中风雪俱静,青衣人脚步蓦地停下,她看向巷口露出的一点寒光,和握着那寒光,一袭灰衣的陌生少年,幽幽道: “而且不走,我也不好分辨这孩子到底是冲着那小少爷去的,还是冲着我们来的。” 来人的目光很冷,死灰色的眼睛,身量很高,衫角却短,左手握着一把剑。 剑身薄而锋利,形制看似粗劣不堪。但宋雁归看一眼就知道,这是把好剑。 一个和阿飞有些像,却又不像的少年剑客。 嘶,保定城哪来这么多少年剑客? ----------------------- 作者有话说:雁归(敲桌):怎么回事,这么多剑客? ——因为是多情剑客无情剑嘛。 第145章 刀与剑 风雪不息。 雪落在发梢、眉梢,也沾湿了衣裳。 小巷里,两名剑客遥相对立,无声的对峙。 虽然彼此皆不过十岁上下的年纪,但阿飞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知道眼前之人的实力不在自己之下。 阿飞用剑,对方也用剑。 世上或许不会有比他们二人所用之剑更相似的剑。 两柄剑都没有剑锷,没有剑鞘。锋利有余、厚重不足。 不仅剑像,剑客的气质也像。 冷峻、锋利、咄咄逼人。 但又不完全相同。如果说阿飞的冷峻之下是如熔岩般燃烧一切的锐利和勇气,那么对面的这个少年剑客,眼睛里仿佛只剩下一片死寂,如同一切燃烧殆尽后的灰烬,除了冰冷绝望,再没有别的东西。 一个少年人,怎么会拥有这样的眼神?难道活着没有什么事让他感到欢欣? 都快赶上背负先天死意的自己了。 宋雁归冷眼旁观,抱臂暗暗吐槽。她清了清嗓子:“咳,这位……少侠,怎么称呼?有何贵干?” 灰衣少年没有回答,就好像自动无视了宋雁归的存在。 一个浑身都是破绽的人,不值得他多费心思。 他的目光冷冷凝视着阿飞,语气和目光一样冰冷:“半个月前,你在江南,杀了一个人。” 阿飞想也不想道:“是。” “你不该杀那个人。”灰衣少年缓缓道:“他不是你能杀的人。” 第164章 “即使他当时正要动手欺凌一个女人?”阿飞冷声反问,右手向下按住剑柄。 “是。”灰衣少年断然道:“你可以废了他,但不该杀他。” “清理门户的事,轮不到你一个外人插手。”灰衣少年的左手也同样滑向剑柄:“你既然杀了他,我就要杀你。” 两人的眼里仿佛同时迸出火光,就像两头同样孤身行走在荒原上的雪狼,雪狼不会吠叫,而是直接露出獠牙。 剑就是他们的獠牙。 “钉——!”两剑相撞溅出火星,急进,原地只各留一道残影! 铁剑直取对方咽喉,阿飞的剑快,灰衣少年的剑也不慢! 两人转瞬已交手二十招。 阿飞的剑和他的人一样,凌厉、直接、没有多余的花架子,每一招都精准、冷酷,带着如野兽一般的直觉,人如剑,剑如人,他的人正和他的剑一样专注。 面对这样高速且力道凶猛的攻击,别说年纪相仿的剑客,即使是成名已久的江湖人也不敢托大,不全力以赴,就可能阴沟里翻船。 但与他交手的灰衣少年眼里却没有一丝波动,没有惧怕,没有惊讶,也没有愤怒,甚至看不到对胜负的渴望。 他的剑,出招的时机和角度都诡异且精准,和阿飞近乎本能般对危险的直觉不同,那是一种经过长年累月训练后的精准,善于发现对手每一分一毫的破绽。然后,找准机会,一击毙命! 一记毫无保留的直刺! 灰衣少年矮身险险避开剑锋,左手手腕一抖,剑尖上挑,阿飞似乎早有预料一般,拧腰拉开距离的同时反手持剑横扫! 剑尖贴着对方的腰腹划出一道凛凛弧光,衣料的棉絮飘散在漫天风雪里! 灰衣少年捂着染血的腹部,后撤站定,原本空洞的目光发生某种奇异的变化,他垂眸,手掌随意在衣服上擦拭了两下,似乎没有对疼痛的知觉: “刚才你的剑再深三寸,就可以对我造成致命伤。” “为什么不刺?”明明有这个实力。 “因为我没有必须杀你的理由。”剑尖抖落一道红痕,阿飞退回到青衣人身前,面对对方的问题,冷声答道。 灰衣少年闻言沉默了半晌,抬眸,淡淡道:“但我还是要杀你。” 他说:“我叫荆无命。” 话音未落,人已经不在原地! 宋雁归揣着手,注意到他手里的动作,微微挑眉:果然,这孩子还藏了一手。 右手剑。 很低,比刚才出招的角度都要低,灰衣少年的身体柔韧到一个几乎匪夷所思的程度,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他出剑的速度和时机! 阿飞从未遇到过这样的对手,刁钻棘手的角度,因为攻击出现在视野的死角,因此每一招都很难防范。 很难,但并非做不到! 阿飞挥剑格挡,同时在伺机反击,他手脚的反应速度比之刚才更快! 与之相反的是,他的心和眼很稳、很静。前所未有的静,就连对方的剑招也在他眼中变慢了。 金铁之声交击,在注意到左下突袭而至的寒芒的几乎一瞬间,阿飞不退反进! 机会! 苍白的手背上青筋微凸,没去管凌空被削断的那几缕发,他挡住了对方的突袭,剑平举在手中擦着对方的剑身寸寸刮过,用劲上挑! 荆无命目光微微一变,眼看剑要脱手而出,不得不起身应战,腹部要害洞开之时,阿飞拧腰侧身,剑芒暴涨! 换手,刺出! 荆无命左手护住要害,身体在半空中竟保持着一个奇异的平衡,屈膝,抬腿横扫,阿飞在感受到劲风袭来的前一秒咬牙后撤! 荆无命稳稳落在地上,两人相隔两丈距离,如雪狼,冷冷用目光咬住对方。 “你刚才若用剑,我现在已经站不起来了。”阿飞平静地开口,看向对方刚才背在身后没有使用的剑。 “扯平了。”荆无命淡淡道。 说完这三个字,他静静站在原地,没有急着再次攻击,似乎是意识到对方的实力与自己在伯仲之间,今天恐怕分不出胜负。而且…… 没有感情的一双眼默默看向刚才一直在一边冷眼旁观的青衣女子:这个人,很碍眼。明明看起来并不强,但莫名地让人看不透。 她刚才一直在观察他们的比试,还有,他的出招。 荆无命目光里罕见地流露出一丝波动:说不出来哪里碍眼,只是存在本身就让人感到不安定。 有人曾对他说,让他觉得不安定的东西,杀掉就好了。 啊,她看过来了,被发现了吗?手里的剑蠢蠢欲动,下一秒就要刺出—— “呵!终于让我找到你们了!” 巷口,比之先前更添一份狼狈的某位小公子大喝一声,手指着巷子里的宋雁归和阿飞,目光忿忿,咬牙切齿,他看向巷中另一个突然冒出来的灰衣剑客,恍然失声叫道: “好啊,居然还有一个同伙!看本少爷今天不把你们一网打尽!” 阿飞:“……”这人到底哪只眼睛看出来他们仨是一伙的? 夺情剑出鞘,剑若秋泓,蓬头垢面的游小公子举着剑,直朝巷子里的三人杀来! 荆无命眉心一皱,手腕微微抖动正待取对方性命之际,有温热的手掌几乎同时扣住了他的脉门,他顷刻间动弹不得! 什么时候?!少年死灰般的眼里滑过一抹不加掩饰的愕然。 “夺情剑都还给你了,你还追?!”一手一个抄起刚才打得不可开交的两名少年剑客,不忘把人的剑都带上,青衣人足尖轻点,青衣拂动,转瞬已经跃上重重屋脊,起落之间如履平地,似一抹青萍,一边还不忘笑着大声抱怨。 “我才不是为了剑!”锦衣少年撒足狂奔,恨声斥道:“愿赌服输,本公子还不至于为了一把剑千里迢迢追他到保定城!” “那是为了什么呢?”宋雁归眉眼弯弯,似乎觉得少年气急败坏的模样很有趣,刻意放慢了步伐,维持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即使如此,她负着两个人丝毫不显费力,就连呼吸都没有乱一分。 是自己低估了这个人的实力。荆无命默默观察,尝试动弹不能,这才有功夫低头注意到那个追逐着他们的锦衣少年面容有些熟悉,仿佛在哪里见过。 “是你!”目光遥遥相撞,锦衣少年也认出了荆无命:“你和那个要欺负小仙女的人是一伙的!” 哦,想起来了。他去给帮里人收尸的时候这人也在。太弱了,没有注意。 宋雁归听得有趣,不过:“不对啊,他和那人是一伙的,照这么说来,我们阿飞可是救了你口中的小仙女,你为什么反倒追着他不放?” “上一次是我轻敌!”锦衣少年声音微喘,显是因为内力不济,虽仍*在施展轻功,已有隐隐落后的趋势,宋雁归不得不体贴地再次放慢了速度。 “这一回,哪怕赌上性命,我也一定要赢他!”少年信誓旦旦地开口,话语里满是自信和孤注一掷的决绝。 阿飞皱了皱眉,撇开头不想理他。锦衣少年却仍在身后叫嚣不休,要阿飞应战。 “他不是你的对手。”荆无命破天荒地主动开口,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冷淡,只微皱的眉宇泄露出一丝被魔音贯耳的不耐:“不想被纠缠,只要杀……呃!” 头上被锤了个暴栗,头顶传来一个散漫中带着淡淡威胁的声音:“这位小友,动不动喊打喊杀可怎么是好?” 她两只手分别扣住了他和另一个人,刚才打他,是怎么做到的? 荆无命目光冰冷,唯一可以活动的拳头暗暗攥紧。 宋雁归眼角余光划过他紧攥的手,轻轻一笑,抽空瞥了眼缀在后头的锦衣少年:“是叫游龙生吧。” “是又如何?” “哈,没什么,轻功太差!”在锦衣少年气喘吁吁,闻言跳脚,暴怒大喝的同时,宋雁归转头对阿飞温声笑道:“阿飞,可以跟上么?” “嗯。”虽不知道她想做什么,但阿飞依然默默点了点头。 宋雁归松手,稳稳带着他落在屋瓦之上,脚步微顿,看了眼渐暗的天色,轻声喃喃道:“本来说好了晚上要家去的,算了,既然人这么多这么热闹,索性先去那儿吧。” 等到锦衣少年终于赶上,只看到青影自空中翻飞直落,在提溜着荆无命的同时,径直捏住自己的后颈。 宋雁归在游龙生的挣扎大叫里释放出一缕极淡的杀气。 虽淡,但迫人。 游龙生几乎是一瞬间本能地噤声。 终于老实了。 “是自己当时想救人但实力不敌,被比自己年龄还小的无名之辈抢了风头,就想在你那个小仙女面前找回场子,这才缠着我们阿飞不放的吧。” 宋雁归好笑地看着游龙生闻言青白变幻的脸色:“很闲啊这位小友,既然如此……”她轻笑道:“都不白来。” …… …… 第165章 李寻欢是在听到后山竹林的动静后行至此地的。 事实上,这段时间他经常一个人在这里。 他有些事没有想通,如同庄周梦蝶的经历,面对表妹的关心亦不知该如何开口。 只是今天,此地有些热闹。不,是拥挤。 他见到抱剑默默立在一侧的阿飞,还有久未谋面的宋雁归,她正一手一个提溜着两个少年剑客,和他的目光遥遥在空中交汇时,眼神十足清亮,语气分外热情: “李兄,来得正是时候!”她一脸肃然地点向面前的三位:“这三位少侠,都想请教你的小李飞刀。” 李寻欢:“……”或许有没有一种可能,你把你面前那两个少年的穴道解开,会更有说服力? ----------------------- 作者有话说:多情剑客无情剑,当然要写剑了。 小李飞刀也来了。 李寻欢,自苦又坦荡,复杂的人啊。 第146章 教学局 能再见到宋雁归和阿飞,李寻欢很高兴。 距离他和宋雁归的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当时也是在这片后山竹林,她和天机老人一战。 只是自那天之后,她下落不明,诗音伤怀,他亦伤心。 李寻欢不会因朋友离去而伤心,仿佛从很早开始,他就坦然接受了分离的宿命。 他伤心,是因为当时他看出她已近油尽灯枯。 因此不久前,当他听诗音提起她和阿飞一同现身李园的消息时,他由衷地感到惊喜和高兴,为宋雁归,为阿飞。 多情刀,多情人。 可是要他对三个少年人用小李飞刀……李寻欢摇头一脸无奈地笑:这位朋友的想法果然还是如两年前一般跳脱不羁。 话说回来,她哪里找来这另外两名用剑的少年? “路上遇到,就顺手带过来了。”宋雁归眉眼弯弯,笑道。 沉默的荆无命和被点了哑穴的游龙生:“……”真是好一个顺手。 李寻欢打量着荆无命和游龙生的时候,荆无命也在观察他。 小李飞刀李寻欢,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三,就连那位提起此人时,语气亦不乏肯定。 荆无命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样荒诞离奇的场合下遇到对方。但如果能有一个和李寻欢切磋的机会,能见识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那么他或许就可以获取相应的情报,给到那个人。 李寻欢会出手吗? “我不对孩子出手。”宋雁归解开荆无命和游龙生穴道的时候,李寻欢苦笑着道。 “哎李兄,此行只为切磋,又非拼命。”宋雁归笑道:“你若真拼命,我又岂会带他们来见你。” 雁归大侠是那样的人吗?! 李寻欢当然知道宋雁归不是那样的人,但是……他看向面前的这三个少年。 三个剑客。 除了阿飞,一个面色冷寂的灰衣少年,还有一个么,李寻欢纵使认不出他的人,也认得他手中的剑。 夺情剑。 “藏龙老人,是你什么人?”李寻欢目光微微一凝,开口相询。 “正是家父。”好不容易重获自由,原本憋了一肚子火要料理青衣人的冲动念头都在李寻欢的问话里歇了下去。 游龙生的脸上露出世家子弟的矜贵自持,他看向面前这位年纪轻轻,但父亲同师父每每提起也都赞不绝口的人。 “在下藏剑山庄,游龙生。” “原来是游公子。”李寻欢俊眉舒展,并不因对方年纪尚轻而心存怠慢,也不因对方出身世家而谄媚讨好,这世上本也不存在值得小李探花谄媚之人:“你父亲近来身体可好?” 游龙生心中一喜,为李寻欢的不卑不亢、温和有礼,少年人藏不住心事,情绪都显露在眉眼之间:“父亲身体尚可,只近日旧伤复发,在庄中调养,很久没有外出了。” 宋雁归闻言瞥了他一眼,游龙生察觉到她的视线,重重冷哼一声扭过头去。 “……”个倒霉孩子,父亲伤病这样敏感的消息就径直往外吐,他得庆幸他遇到的是李寻欢,和她。 李寻欢只笑着摇了摇头,他的目光落在了荆无命身上。 后者在他温润的目光里,灰衣下的身躯微弓,握紧了手中的剑。 李寻欢的眼中露出和宋雁归初见这少年时如出一辙的困惑,只一闪而逝,朝他微微点头致意。 “诗音和我说,你今晚本约了我们一起去观云斋,想试我的刀。”李寻欢笑着调侃:“如今这莫不是,未战先怯?” “李兄,不要小看阿飞和这两个孩子啊。”她没有直接回答,只揣着手笑眯眯道:“他们三个若是合力出手,逼得你出刀,就算你输。赌不赌?” “那要看彩头是什么。”李寻欢莞尔一笑。他虽为连日的梦境所困,毕竟不过二十有余,骨子里涌动着江湖人的热望,乐意、也并不畏惧接受挑战。 “彩头么……”宋雁归微微沉吟,在看到一抹紫衣倩影于竹林背后款款而至时,目光一亮:“诗音!你来说说,彩头是什么?” 将刚才的话都听了去的林诗音摇头浅笑,目光和李寻欢遥遥撞在一处,对方却先避了开去,她心中微微一涩,至亲至疏夫妻,表哥,你究竟有什么心事不愿说与我听? 伤神片刻,在感受到手心被人握住时,她抬眸,看进青衣人温和明亮的眼里,微微负气道:“他若输了,就让他把小李飞刀教给林舒。” “咳咳咳。”李寻欢一阵微咳,怎么也没想到诗音会陪着宋雁归一起胡闹,林舒才多大,两岁的孩童而已。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宋雁归抚掌而笑,笑完反应过来,挠头迷茫地问: “诶,林舒是谁?” 林诗音颇无语地点了点青衣人的额头:“你忘了?你救回来的孩子。她在《百家姓》里点选了‘林’作姓氏。” 想到那时的场景,还有看着那孩子选了“林”后,自己心底的讶然和莫名的动容,林诗音温婉笑道:“‘舒’,是我给她取的名字,希望她此生舒心快乐。” 宋雁归闻言微微一愣,继而温柔笑道:“好。姓氏好,名字好,寓意也好。” 她牵着林诗音的手坐到一边,扬声冲阿飞等三人道:“既然如此,那我再添一个彩头。” “若我输了,我送你们一人一样东西。” “谁稀罕你的东……”游龙生的话未说完,咽喉三寸处骤觉一阵凉意,是剑锋,目光犀利如剑的少年,那个女人的徒弟,就这么拿剑指着自己。 该死……游龙生咽下了到嘴边的话,深觉耻辱,但也没有比此刻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和这个少年在实力上的差距。 “以两炷香时间为限,”宋雁归掏了掏耳朵,不知从哪里掏出两根香并火折子,点燃,插在身旁的地上,冲在场的四人打了个响指: “还等什么?时辰不早了,开始吧。” 几乎同时,荆无命和阿飞动了! 两剑二人,齐齐攻向李寻欢! 游龙生微怔,暗暗咬牙,夺情剑出鞘,抢攻上前! 面对三人连绵的进攻,李寻欢气息不乱,目光中甚而划过一抹赞许之色,身形微动,单手负于身后,掌心劲意轻拂,游龙生只觉手中劲力如泥牛入海,剑势频频错偏,自己却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沾到! 李寻欢微微一笑,这三个人中,更棘手的还是阿飞和那个灰衣少年,快剑,一个锋锐不可挡,一个诡谲不可御,如同两道闪电,仿佛已经演练了千万遍,刺向他的要害! 林诗音在一旁看得心惊,即便相信表哥的实力,但阿飞是宋雁归亲手调教的剑客,还有那个灰衣少年,和阿飞的实力不分伯仲…… “别担心,诗音,”宋雁归叼着片竹叶盘腿坐在一块卧牛石上——当初自己坐过的那块,她看清林诗音目光中的担忧,安抚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轻声重复道:“别担心,安心看着就好。” “有我在呢。”她说。 悬着的不安的心奇异地被她这一番话抚平,林诗音看向场上的战局,在确认表哥游刃有余之后,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尽。 她心中明明有很多疑问,一时却踌躇着不知该如何开口,该不该开口。 “诗音,你看他们三个人的剑。”耳旁传来宋雁归的声音,她正摩挲着下巴,兴味盎然地看着场中的对局:“你觉得谁的剑最好?” “自然是……那个游姓小公子。”林诗音懂武,事实上她于武学上的见地绝不算低,何况这是一个明眼人都能回答的问题。 夺情剑,岂不比阿飞和那个灰衣少年手中的剑都要来得好? “但要说剑术造诣,”林诗音客观地评判:“阿飞和那个灰衣少年,都要比年长于他二人的游龙生来得高超。” “那阿飞和荆无命呢,他二人比孰高孰低?” “这……”林诗音看向场上,两人都有着一往无前的剑意,论身法、反应、出招的时机,速度,都堪称一流的水平。 第166章 “我看不出,”林诗音轻摇了摇头:“只有一件事我很确信,假以时日,他二人都定能成为江湖最顶尖的剑客。” 宋雁归轻“嗯”了一声:“但他们这么打下去,纯粹是浪费时间。” 场上的三人各自为政,似乎从来不谙合作,也可能是不屑于合作,只一个劲猛攻,不仅掣肘不了李寻欢丝毫,反而发挥不出他们单人对敌时十分的实力。 他们自己应该也发现了这一点,从合攻改为了分开攻击。 她屈指挠了挠脸颊,瞥了眼已经燃尽的一炷香,重新点了一根,嘿然坏笑:“哎,一炷香已到,别说小李飞刀,你们可连人的衣角都没摸到啊。” “少废话!有本事你来试试!”游龙生趁乱胡乱擦了把额角的汗,分明是冬天,可是……可恶,别说李寻欢了,自己和身边那两个比自己还小上几岁的剑客相比都远远不如。 “哟,这是做什么?游公子手握夺情,气急败坏了这是。” 宋雁归并不打算照顾他的心情,眼高于顶的小子早一天认清自己的实力,尤其是和同龄人间的差距,以后才不会因好高骛远而摔更大的跟头。 她悠悠笑道:“还剩一炷香,为什么不试试好好配合呢?”她看向场上沉默的灰衣少年:“荆……无命,你是叫这个名字吧。” 宋雁归才不管对方射过来的眼刀,径自笑眯眯地啃了口果子:“你明明会和人配合出招的,为什么不试试?小李飞刀李寻欢,不想见识见识他的飞刀长什么样吗?” 李寻欢闻言叹了口气,苦笑不迭:他哪里惹她了吗? 一句话却说中荆无命的心事。是,虽然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出来的,但他的确会和人配合出招。事实上,从他一早决定要做那个人的影子之时起,他就练成了会与人配合的剑法。 可是其他人凭什么要他配合? “想一想,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简直是魔鬼的低语。 荆无命死寂的目光骤起波澜,眼神微微一厉,在阿飞的快攻里,身形一矮,剑如毒蛇吐信,配合着阿飞上路的进攻,填补每一个空隙,右手剑间不容发地刺向李寻欢的要害! 阿飞见状目光一变,手中快剑更快,只与他对敌的李寻欢却感受到他剑意之中的变化,是快剑,但不只是快剑! 虚实相生,快中有慢,重若万钧,快如雷霆! 封死他的退路! 李寻欢心头微微一跳,脚下步伐奇异地一错,竟于天罗地网中错身滑开了去! 还好,剑意尚未修到极致,仍让他找到了空隙。如果再加一个人…… “时间到了。”宋雁归翩然出手,叫停了比试。 尽管场上二人的战意方兴未艾。 只差一点,明明只差一点就能让他用出小李飞刀了。但凡再多一炷香时间。 为什么不是三人? 因为就在阿飞和荆无命配合无间的大半炷香功夫里,游龙生紧握着夺情剑,呆呆站在一旁看着场上的比试,没再进攻。 “哎哟!谁偷袭本公子!”脑后一阵痛意袭来,游龙生先是一怔,在看清地上咕噜噜打转的果核后,一脸暴怒地扭过头,举剑直指笑得一脸你奈我何的青衣人。 “啧,我说游少侠,发什么呆啊?”宋雁归一个暴栗砸在他头顶,晃晃悠悠负手而笑:“以多打少,以快打慢。” 她指了指倾力一战的两人,又点向燃尽的线香灰烬:“你刚才若不是站在一边发呆,而是选择从旁配合,在两炷香燃尽之前,至少有两成机会逼得李兄出刀。” “李兄,我说得可对?” “不错。”李寻欢温声笑着点头,戏谑道:“只与人对敌还从旁指点,宋大侠风采卓然尤胜当年。” “……”哇,李兄这么毒舌的吗! “哪里哪里,过奖过奖。”厚着脸皮照单全收,她一脸真挚道: “我都是跟王怜花学的。” ——————— 至于久等不到阿飞和某人回返的绯衣青年,正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中扇柄。 小混蛋,又不知道去哪里玩疯了,还不带他。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响起,他起身向外。 门外没有青衣人的身影,敲门的也不是宋雁归,他垂眸,看向出现在面前的一张脸,微微挑眉。 暖阳的余晖洒在女子纯稚、美丽、楚楚动人的脸庞,她的声音娇柔动听,比之容貌更胜一筹。她幽幽开口,轻抚自己的脸颊: “久闻怜花公子盛名,我多年前遭逢恶人,脸上的易容,这世间恐唯有公子能替我除去。” 王怜花闻言手中折扇微顿,轻轻一笑:恶人啊…… ----------------------- 作者有话说:遗憾!没有逼出小李飞刀。 第147章 何为情 萧萧竹林,雪落无声。 “雁归,你说要送他们一人一样东西,那是什么?”林诗音眉目婉转,只在一旁笑问。 “是啊,我输了。”青衣人挠了挠头,自卧牛石一跃而下,足尖踏雪,雁过无痕。 是他之前小看了她。此人对气息的控制几乎到了诡谲的程度。 荆无命想起那人曾经与自己说:武道之路,返璞归真。这世间有一类高手,看似与常人无异,实则精气内蕴,收放自如,江湖之中,这样的人屈指可数,甚至百年难出一人。 她率先看向的人是游龙生,后者在三人中年纪最长,家世最好,剑也最好,却在刚才的比试中最先认清一个事实。 一个他不愿意承认,却也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这事实令他十多年来的骄傲被碾碎,叫人心灰意冷。却又在刚才宋雁归对他言及的话里隐约悟出一丝弦外之音。 “你的剑法其实不错,看得出来是得名师指点,但你的剑不够定。”宋雁归道:“因为你的心不定。” 游龙生张了张口,本能地想反驳,最终只是紧握着手中夺情,垂眸沉默了下去。他知道对方所说不错。 “这个年纪,心不定也是常有的。”宋雁归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别哭丧着张脸啦,技不如人就哭丧着张脸,以后可还会遇到比这打击更大的事呢。” 游龙生:“……”你到底是在安慰我还是在咒我== “你出身好,又得名师传承,耐性和毅力也算不错。但……”她指了指他手中的剑:“这把剑,你还不到用的时候。” 剑名夺情,可尚不解“情”为何物,又如何夺情?何况: “仰仗着兵器之利,人会容易产生错觉。小李飞刀为什么叫小李飞刀?不是因为飞刀本身厉害,而是因为用飞刀的人是李寻欢。” “如果李兄用的不是飞刀而是锤子,那人就会叫他小李锤子。用的是飞镖,那外号就是小李飞镖,如……” “咳咳咳咳咳咳。”眼见她越说越起劲,李寻欢一阵咳嗽打断了她的即兴发挥,见一旁林诗音掩袖轻笑,他无奈地笑着叹了口气。 这位朋友,可真是记仇啊…… 宋雁归见好就收,看着一脸迷茫的游龙生:“物华流转,盛衰同时。回去陪你的父亲吧。等哪天有你不可承受的变化发生,就去找你的师父,他应该还活着吧?” “……当然活着。” “很好。”宋雁归笑眯眯点头,继而敛容正色道:“十年,潜心练武,再入江湖。” “……没了?” “没啦!” “说好要送的东西呢?!”游龙生咆哮道,等了半天,就用这番话来打发他吗! “哈哈哈哈哈哈,这还不够啊。”宋雁归挠头哈哈大笑:“唔,十年我都觉得说少了。” “哼!”游龙生重重冷哼一声,抱剑别过头去,心中五味杂陈。 他其实是知道的,这江湖中厉害的人物比比皆是,自己能一路平安无恙从藏剑山庄到这里,不是因为他自己有多厉害,而是因为他的父亲是藏龙老人,师父是昔年江湖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江湖中人趋利避害,不看僧面看佛面,无人敢动他罢了。 宋雁归没有明说,可她何尝不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一个他之前没有想过,也或许是逃避去想的隐忧:如果有一天,父亲不在了呢?他要如何支应门楣? “人世太多东西都是从无到有,从有到无。何必太执着于身外之物。想想昔年沈天君身故后,沈浪是怎么做的?” 青衣人笑意盈盈,目光却似能看透人心,她站在雪里,青衣拂动,冲游龙生眨了眨眼,狡黠一笑。 游龙生微怔,低头若有所思。 宋雁归转头看向了阿飞,孤僻寡言的少年剑客,只花了短短一两天的功夫,就已经领悟了快慢相生的剑法要意。 不愧是阿飞。 即使没有她的教导,这个孩子也同样未来可期,以他的悟性,不过是时间问题。 “阿飞。” “师父。”孤狼一般的少年只有在青衣人的面前才会露出温和柔软的一面,宋雁归倾身摸了摸他的发顶,目光温柔安静,长高了,成长的速度也超出她想象得快。 第167章 “你做得很好。”她轻声道:“我要送你一样东西,但不是现在。” “好。”没问是什么,也不问为什么,褪去了两年多前的青涩,已逐渐显露出日后俊美容颜的少年剑客微微点头,出于几乎本能的信赖,目光坚毅而平静。 另一边,李寻欢阻住了一比试完就要离开的荆无命:“既然来了,也不差这一时半刻。” “让开。”荆无命冷冷道。没见识到小李飞刀,还暴露了自己的右手剑,可以说是一无所获,他没兴趣要宋雁归给他的东西。 李寻欢叹了口气,侧身让开。 荆无命大步向前,后颈倏然为人捏住,动弹不得。 该死,又来! 一贯死寂的眼里克制不住的隐隐暴躁,为自己的弱小无力,偏偏奈何对方不得。 捏住人要害的自然是宋雁归。 声音自背后传来,一如既往地散漫肆意:“就是说,你急什么……” 灰影不顾自己命门受人辖制,骤然朝后挥剑! 宋雁归两指轻轻一夹,快剑扫落她颊边一缕发,剑身被夹在指尖,不得寸进。 在荆无命看不到的地方,宋雁归嘴上笑着,眼里却流露出些微复杂的神色。 无情剑,无情人。 可人不是剑,又岂能真做到没有七情六欲?何况他还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 又不是西门吹雪。何况剑神走无情道尚且有情。这个孩子会成为这样的杀手,只能是人为后天训练的结果。 训练成为没有感情的杀手,只做人背后的影子。嘁,没有感情就等同于没有破绽么? 啧,有点棘手……多管闲事这孩子也未必领情哦。 但她还是仰天叹了口气,低头看向一脸冰冷盯着自己的少年: “荆无命,我给你一个选择。” —————— 天色完全暗下来之前,保定城内万家灯火渐次亮起。 宋雁归回到观云斋的时候,除了王怜花在廊下观雪悠悠自饮,院子里还坐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准确说,是个少女。 游龙生若在这里,一定能一眼认出眼前的少女,就是被他称为“小仙女”的林仙儿,不过他此刻已经踏上了回藏剑山庄的路。 宋雁归也认出了对方。在对方一闪而逝的惊恐目光里。 “这位是……?”林仙儿当然不会忘记眼前这个人,两年多前自己会流落海上皆是拜此人所赐。但她面上不显,只一脸懵懂天真地望向她的眼睛,丝毫没有注意到她身后的人。 缀在其后的李寻欢和林诗音只觉得奇怪,但见王怜花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遥遥举杯朝二人颔首致意,便只安静旁观,并不出声打扰。 王怜花当然也注意到了阿飞,和另一个沉默阴冷的少年。他微微挑眉,若有所思地笑了笑。 宋雁归却径直上前解开了她的穴道,将人扶起坐下:“真认不出我么?我以为你会说化成灰也不会忘记我……之类的话。” 她轻笑着,目光在明灭摇曳的灯光里显出深幽,里面仿佛有深不见底的漩涡,林仙儿看着她的眼睛,仿佛为其所摄,心头气血翻涌难以自抑,目光一变,语气愤恨难平: “我若这样说,岂不是找死?我还没那么蠢。” “你在这里,龙啸云呢?” 龙啸云……李寻欢接过王怜花递来的酒盏,猝不及防听到这个曾经在梦中那段错乱记忆里出现过的……浓墨重彩的名字,呼吸微微一滞。 “他?他算个什么东西,男人都是蠢货,我不过小施手段,就从船上脱身回返,至于他,现在恐怕在海里喂鱼呢。” 死了么?李寻欢恍惚想起那个梦里发生的一切,沉默着饮下了杯中酒。又在林诗音投来的关切目光里,安抚地朝她温柔一笑。 宋雁归闻言摩挲着下巴,真心实意地赞叹道:“你的确比他聪明,也厉害得多。” 似乎很满意她对自己的夸赞,或许也因为对方相貌不过清秀,远不如自己貌美的缘故,林仙儿对眼前之人并无身为同性的嫉妒,但转念想到若非此人,自己怎会至今无法除去易容,咬牙恨声道: “可我怎么都没想到,王怜花居然和你是一伙的!” “若不是我脸上这层易容,凭着我的美貌,天底下哪个男人不会跪倒在我脚下,像条狗一样向我摇尾乞怜?!” “他们垂涎你的美色,你又是个没有武功的女人,你想过你要付出的代价吗?”宋雁归淡淡道。 林仙儿媚眼如丝地咯咯轻笑,似乎觉得眼前之人很天真,很有趣:“用年轻的身体换取权势、机会还有金钱,这很公平。” “那你刚才成功了吗?” “什么刚才?”林仙儿闻言微怔,又猛然回想起就在不久之前,王怜花几乎是看也没看就点了她的穴道,捏着她的领子将人提溜到院里,便自顾自去看书去了。 “那还不是因为我脸上这层易容!” 很逻辑自洽的一个人啊。宋雁归忍不住失笑。看着眼前的女人,宋雁归不知怎的想起了上官飞燕。还有另一个人,一个她的大师姐明心,曾甘心为之赴死的人。 那也是一个女人。 她暗暗思忖的同时收回目光,只听一声闷响,眼前的林仙儿如虚脱一般,整个人失力滑落到地上,好在是雪地,底下尚有草甸,倒不觉痛。 只滑坐在地上的林仙儿低着头,心底悚然一惊,额上冷汗涔涔:刚才……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看着对方的眼睛就克制不住地把心里的话往外蹦。宋雁归……她对自己做了什么? 一道骇然的剑气贴着她的头皮刮过,树枝应声而倒。宋雁归垂眸,目光复杂地落在林仙儿脸上,即使易了容,依然能看出她原本的五六分颜色,清丽、天真,美丽皮囊底下的东西却与之截然相反。 跟那个人一样。 宋雁归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幸运。活着是很难的,想要向上爬也没什么错,可是践踏真心就不对了。 真心是最珍贵的东西,爱也是。那不是廉价到可以任人挥霍的东西,也不是得陇望蜀,可以被拿来比较和取舍之物。 是把支配的权力交给对方,也自愿接受对方的支配。是忧惧、是战栗,也是渴求,是希望索取又不敢索取,是贪嗔痴,求不得。 一颗真心,只能拿另一颗真心来换。一个人的真心不可能分割成几瓣交给不同的人,如果可以,那就不是真心了。那样的东西,狗都不要。 林仙儿,是未来的上官飞燕啊,加强版的那种。 可宋雁归实在不想再看到一个大师姐,或者一个柳余恨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林仙儿目光复杂,却在意识到什么之后眼珠微转,她扬起一个甜腻的笑:“那是可以操控人心智的法子对不对?” “如果不能替我除去易容,你教我这个好不好?” 或许是不觉得宋雁归有什么身为同性的威胁,又或许是认定对方是个脑子一根筋的高手。 还有,她意识到一件事。千面公子王怜花明明可以直接杀了她的,但他没有,而是等到宋雁归回来将她交给对方处理,这也就意味着,能决定她生死的,是眼前的这个人。 “摄心术。”宋雁归觑着她,露出一抹古怪神色:“你想学?” “想。”林仙儿似乎全然忘了刚才自己是如何与眼前之人争锋相对的,如水蛇一般攀上青衣人的衣袖:“你教我好不好?” 宋雁归屈指挠了挠脸颊,定定看着她,忽而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好啊。” 和一脸茫然的另外几人不同,知道学习摄心术苛刻条件的王怜花,闻言把玩着手中杯盏,眼底兴味盎然,邪气一笑。 ----------------------- 作者有话说:游龙生、阿飞、荆无命。三个塑造可圈可点的角色,一气写了三人少年版,做一点对比。 这里是尚未作恶版的林仙儿。 第148章 欢喜(正文完) 林仙儿没过几天就后悔了。 在此之前,她从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 为了没钱治病的父亲,她选择去舍身崖舍身救父,机缘巧合被路过的白天羽所救。 在李园,作为客人享受了林诗音悉心的照顾,得到李寻欢慷慨解囊找寻名医医治好了自己父亲的病。 优渥的生活,华美的衣裙,受人礼遇的滋味,男人倾心的目光……乱花渐欲迷人眼,一切都让人上瘾,成为欲望的养料。 可这还远远不够。 林仙儿觉得自己回不去了,她也不想回去。青春美貌足以令她无往不利。 偏偏遇到了个宋雁归。 这人简直是个神经病! 林仙儿这下是真的后悔了。 在她被迫在一大早扎完一个时辰的马步,半个时辰的站桩,又被要求绕*着保定城跑步的时候…… 什么牢什子的摄心术!老娘不练了! 只要她恢复容貌,但凡勾勾手指…… 第168章 “专心!”宋雁归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嘴里叼着个果子含糊道:“呼吸的节奏乱了,这样下去你到天黑都跑不完一圈。” 她在说什么鬼话?!前两天还只是跑半圈,这才几天,就变成了绕着保定城……跑一圈?! 林仙儿怀疑宋雁归根本没想教她摄心术,不过是为了故意折腾她! 她怎么就信了这人的邪呢……以为自己拿捏住了对方,到头来却是自己任人拿捏。 她停下了脚步,大口喘着气,反身质问道: “你根本没打算教我摄心术吧?” “天下武功,哪个又是有捷径可以速成的呢?”宋雁归负手笑着悠悠晃到她身后:“打好基础,才能一通百通。” “你的意思是我还得谢谢你?”林仙儿讥诮一笑,丝毫不介意把自己最刻薄的一面暴露在对方面前。 “那倒不必。”宋雁归哈哈大笑,继而敛容淡声道:“是你主动说要学的,我可没逼你。再说了……” “你现在想跑也跑不掉嘛。”她呲牙笑眯眯开口,完全不管林仙儿听了这话面孔一瞬如何狰狞。 宋雁归!神经病!疯子!她和她不共戴天! 等每日被要求做完一整套的操练,腰酸背疼地倒在榻上一睡不醒,林仙儿的梦里都回荡着宋雁归“不跑完的话,杀掉你哦”的威胁。 事实上宋雁归并没说过这句话,但不妨碍林仙儿脑补。 明明一路上想的都是如何报复回来,可身体的疲惫彻底压垮了她,甚至还没回到房间她整个人就累晕了过去,最后还是宋雁归把人拎回屋的。 每天跟着雁归大侠强身健体,累到瘫痪就没精力惦记别的事了。 “留着她做什么?”屋门口,荆无命抱着剑,冷不丁开口问道。 “你没走?”宋雁归纳罕地眨了眨眼。 荆无命目光微动,灰色的眼睛如果会说话,那情绪大概是无语。 她当时说,他可以选择离开,也可以选择留下,留下她可以教他武功,他也有机会见到真正的小李飞刀。 最后半句是李寻欢自己答应的。 荆无命选择了后者。 不仅是因为对小李飞刀的执念,还有当时内心不可错认的,燃烧的战意。 他不知这战意从何而来。但就像那个人想赢李寻欢一样,他突然发现,自己也想赢阿飞。 只不过留下也不是白吃白住的,宋雁归每天给他安排了活计。“按你的要求,我今天去城外帮几户人家修了屋顶。这是工钱。” 宋雁归默了默,她没想到他,或者说他背后之人,对李兄……准确地说是对李兄的绝技执念这么深。 “我给你的是选择,不是承诺。” “我知道。” “即使一无所获也不后悔?” “不后悔。” “好吧。” 宋雁归轻轻笑了起来,她看了眼在庭院里对月练剑的阿飞,目光转柔,不知在想些什么。然后她收回目光,垂眸看向几乎没有半点鲜活气的灰衣少年: “我还没回答你的问题。”她说:“我给她的是一个机会。我当年选择了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但那样做其实后患无穷。” ……那你当初为什么那么做? “我那个时候没有时间了。”似乎看出了他沉默之下的困惑,她轻笑着解释,并不避讳:“我那时候快死了。” 荆无命闻言微微一怔。 “哈哈,让你失望了,本人命不该绝啊。”她忽而挠头笑了起来。 ……是祸害遗千年才对。 “你觉得林仙儿是个什么样的人?” 荆无命冷冷看了她一眼,他不想回答这么无聊的问题。但是如果不回答……他隐隐有一种预感,宋雁归会烦到他回答为止。 “自私、淫/荡、狠毒、贪婪。” 昨天宋雁归和林仙儿的对话他都在一旁听到了,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明眼人都看得出。 宋雁归闻言轻笑,没有反驳,也未认同,她只是平淡地陈述了一个他不知道的事实: “可她曾经为了救自己病重的父亲,也愿意舍身跳崖。” 人性是如此复杂,看起来最无情无义的人,居然也曾对人有过情义。 可如果她还是执迷不悟呢? “那我也算尽力了。”宋雁归耸了耸肩:“给她机会,又不是准备给她当娘。” “可如果她真的有朝一日学成了摄心术……” “那她也早就脱胎换骨,不是现在的她了。”宋雁归没多做解释,只神秘一笑。 能掌握这门禁术的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资质上佳天赋卓绝之人,这样的人江湖中寥寥无几,王云梦、王怜花就属于此类。 还有一种是心性纯粹无生恶念欲望之人,林仙儿的习武资质远非上佳,要学成此术,只有后一种可能。而后一种情况,一旦学成之后又生恶念,甚而会反噬己身前功尽弃。 宋雁归倒希望她能学成。 “至于你呢……”青衣人笑着顿了顿,径直拍了拍他的肩:“明天还有明天的事要做。” ————————— 华灯初上,云来酒楼。 楼里酒香氤氲,人来人往,食客的谈笑声此起彼伏。二楼临窗的雅座,一袭绯衣的男子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修长的手指拈着酒杯,并不去看那些若有似无飘来的或打量或惊艳的目光,嘴角似笑非笑。 酒楼的老板躬身上前对他说了些什么,他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老板得了示意,将打包好的点心妥帖送至桌旁,随后屈身告退。 有些人只是出现在那里,就能轻易攫取目光,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李寻欢走进酒楼的时候,一抬眼就看到了王怜花。 他微微一怔,上一回,也是在这里……只是上一回或许是巧合,这一回则不然。对方是特地出现在这里等他的。 王怜花拎着点心拾阶而下,冲他微微颔首。 “王兄怎会在此?” “受人之托。”王怜花慵懒地笑了笑,见李寻欢一脸释然,微微挑眉:“恭喜,心结已解。” 李寻欢闻言又是一怔:他又是如何猜到…… 忽而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绯衣灼灼的男子轻笑道:“有人托我带一句话给你,如果你再这幅半死不活的纠结样子,她不介意越俎代庖,替林姑娘出气。” 领教一下小李飞刀什么的,不是说说而已。若不是因为遇到了荆无命等人,临时改变了主意,宋雁归本是打算亲自上阵的。 用小李飞刀把小李探花扎成刺猬,想想就刺激。当然也只是想想,林诗音舍不得,宋雁归就绝不会叫她伤心。 李寻欢赧然一笑,温和的眉眼间是淡淡的无奈,那个梦的确叫他恍惚了一段时日,陷于苦思不知如何与人言说,说是梦境太过匪夷所思,说是事实又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只好自己排解。 唯有一件事李寻欢确认,会发生这些改变,或许和宋雁归的出现脱不开关系。 念头通达,似乎也只在一刹那。 等天气回暖,他就带诗音和林舒回江南去罢。 ~~~~~~~~~~ “所以你当时是怎么一眼就看出来,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出了问题的呢?” 一口点心一口茶,满足地半眯着眼睛,在伸手要拿下一块的时候被人制止:“当心积食。” 她无辜地眨了眨眼,“哦”了一声,随意拍了拍手心的点心屑。 冷不丁爪子被人捏在手里,用沾过水的帕子轻柔包裹住她的指尖,柔软的缎面摩挲着皮肤,一阵微痒的触感,他低垂着眼睫,仔仔细细地牵着她的手擦过一遍。 做完这一切,他才慢条斯理地收了帕子,目光在昏黄摇曳的灯光里晦暗不明。 该怎么告诉她?说他年少时最见不得别人幸福美满,因为那样只会更反衬得自己痛苦可笑,也因此总能很轻易发现那些所谓的幸福美满底下,藏着怎样的惊涛骇涌。 “王怜花……” 他轻“嗯”了一声抬眸,撞进她明晃晃坦荡赤忱的一双眼睛。 这双眼睛,里面此刻盛满他的倒影。 一种只有和她在一起时才会感受到的,酥酥麻麻的暖流,在血脉里缓缓流淌,奇异地抚平了心里的那些尖刺。 如果知道二十七岁的自己会遇到宋雁归,他好像甚至可以原谅自己不被任何人期待的前二十年。 被她全然接纳,仿佛将他心底最后一丝阴翳也照亮。只是注视,就足以叫他生出无限欢喜,心脏仿佛被温暖的阳光包裹着,微微蜷缩,柔软又滚烫,一下比一下快地,剧烈跳动。 他曾经在相近的时节失去过她,如今他们又回到了这里。 微凉的手指抚过她的脸颊,连呼吸也放轻,他深深望进她的眼底,嘴角微微上翘,雪天寒夜,多么不合时宜。 他听到自己说: “宋雁归,嫁给我吧。” 第169章 ----------------------- ————————— 正文完结作话:写着写着就到这里,气氛进度一切都刚刚好,兜兜转转,两年多前失散的人又重新回到这里,那就在这里让骄傲又自卑的矛盾小王勇敢说出自己的渴望,别扭的人变得坦率,足以证明心动,何尝不是变化和成长。 一开始没想好男主,写到王怜花的时候,随着剧情发展觉得一切都刚刚好,就“啪”地一下确定了。 这篇文只有大约两万字存稿,一路裸奔,写到十多万字才在朋友提醒下想起来试试申签(实在是每次修改错别字再进审核慢得令人发指……),不足请多包涵。所以很感谢能看到这里的朋友,包容隔日更的我。有些朋友走散了没再回来,但这也是江湖啊,注定的分离之前,能相伴一程也足矣。 这章可能会修,月圆人团圆,属于小宋的故事还会继续,正文只是短暂的休止符,她是我心中明亮的少侠,即使一开始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略作掩饰,但她始终是宋雁归——“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成长于江湖的人才能体会江湖的残忍和厚重,从下山开始,她十年转战三千里,一刀曾当百万师,活得潇洒肆意,但是从这一趟故事的旅程开始,才从另一个视角重新认识江湖和她所处的环境,道心重塑,识情识爱。这一路她遇到的人,吹过的风,流过的泪,比什么都重要。 剩下本来有想写但考虑到时间线问题的,或者没交代的,都准备进番外了(番外可以不用在乎时间线了欧耶,可以写dlc!)。[撒花]大家想看什么番外请多多留言好吗~如果感觉恰好撞到有灵感的话会写[彩虹屁]最后也祝大家国庆中秋双节快乐! 第149章 倚天番外1 藏北的风越过雪山顶的最后一道金光,赶在金乌坠入山阴之前,打着旋儿,卷着雪粒,甩在行人的脸上,仿佛被抽了一鞭子,冷得发疼。 不远处是咆哮的岷江,从秦岭一路直下,在两岸相对的青峰绝壁间浩浩汤汤,奔腾不息。 老马走在之字形的山道里,马背上的人包裹在厚厚的风帽和裘衣之下,只露出半截棱角分明的下巴。 这里是川西大树堡一带,再往西,就是人迹罕至的雪域。 镇口唯一的客栈前飘荡着破旧的酒旗,上面模模糊糊能辨认出“往来”二字,昭示着这里是个可供行人歇脚吃茶的地方。 川西来来往往的商旅众多,亦不乏武林人士。时局败落,相比往年商客不断的盛况,如今渐至开春,此地却显出几分破败和萧条。 距离天鹰教王盘山大会已经过去了快四年的时间,这四年,中原武林从未停止寻找金毛狮王谢逊和屠龙刀的下落。屠龙刀武林至尊,号令天下的赫赫声名,江湖中或许除了武当之外,人人趋之若鹜。 纪晓芙也是在这一年得师命下山的。 和其他江湖门派不同,峨嵋派拥有与屠龙刀齐名,传自开山祖师郭襄的倚天剑。掌门方艳青命峨嵋十六名男女弟子下山,并不为了屠龙刀,而是为了谢逊。 这位江湖人送外号“灭绝”的峨嵋掌门在拜入峨嵋之前,曾有一相依为命的嫡亲兄长方评,不料躬耕陇亩,性好诗书的兄长却在一日她外出时,于家中被金毛狮王谢逊杀害。 方艳青骤丧血亲,大悲大恸之下,毅然离开开封,往蜀中以俗家弟子身份,拜入峨嵋门下。 她绝不会放过和自己有杀兄之仇的谢逊。是以三年多来,这也并非纪晓芙第一次奉师命下山。 但这一次却与往常有些不同。 她被跟踪了。 跟踪她的是一个身穿白衣的中年男子,年纪看起来在三四十之数。彼时她刚从华山派的手中救下一对年轻母女。 说来华山派虽不及峨嵋与武当亲厚,但毕竟也是曾经出过用剑名家的名门正派,可纪晓芙遇到的那两名华山派弟子,当时正挟持了一对母女,不仅要拿母亲淫乐,竟还要将那年轻的女童视作两脚羊,杀了以充饥果腹。 人心之险恶无耻,竟到了这般难以为继的地步。不顾那二人的苦苦哀求,纪晓芙手起剑落,一人一剑,送两个败类下了黄泉。婉拒了母女的道谢,只赠予二人几枚铜钱以作盘缠,叫她们趁着天亮早些归家去。 “我以为名门正派都是互相包庇,姑娘你杀了他二人,不怕日后华山派追究起来,惹祸上身?”面容斯文俊雅的白衣男子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在此之前,纪晓芙浑未发现此地有其他人的气息。 她定了定心神,握紧手中长剑,声音清亮坚定:“所谓正邪,只关乎人心。就是华山派到我师父面前要讨个说法,也得他们有脸认下弟子做的丑事。” “我也不惧与他们对质。” 男子微微沉默:“你叫什么名字?” “峨嵋派,纪晓芙。” 似乎觉得她的名字很好听,男子低笑着反复品味了一番,肩膀微微颤动,竟放声大笑起来。 “……”这人怎么疯疯癫癫的。纪晓芙不去管他,只自管自行路:“在下告辞。” 然后她就发现,自己被此人缠上了。偏偏此人武功高绝远胜于自己,苦于奈何不得。 看到前方出现客栈的时候,纪晓芙眼前一亮,快步上前。那白衣男子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也跟着她进了店。 往来客栈。 川西小镇的这座客栈,甫一开门,扑面而来的热浪混杂着往来的风沙、以及食物的气息,热气蒸得人面目模糊。 纪晓芙适应了片刻,环顾四周,注意到堂屋里摆放着七八张桌子,客人三三两两地散坐其中。满面风霜的镖师,面露愁容的行商,角落里的一家三口,还有坐在窗边披着风帽,看不清面容的两个人。 纪晓芙暗暗咬牙,快步找了角落一处空座坐下,问掌柜的要了三两小菜和一壶茶,眼角余光注意到那名白衣男子也晃晃悠悠地,跟在她身后一起进了店,并毫不避讳地在她身前拂衣落座。 简直阴魂不散。 店中打尖的几名镖师隐隐察觉出几分古怪,但过惯了刀尖舔血的日子,几人一眼竟都看不出这个白衣男子的深浅。 在察觉白衣男子的目光即将扫过来的前一秒,几人本能地收回目光,脊背隐隐发凉,状若无意地就着刚才的话题重新聊了起来,心中暗暗一惊:此人是个高手,这恐怕,不是他们能管的闲事…… 白衣男子轻笑着屈指扣着桌面,目光放肆地在纪晓芙身上逡巡着,客栈中的其他人似乎为其身上凛冽的威压所摄,一时之间纷纷噤若寒蝉,都不由自主地放低了说话声。 纪晓芙握剑的手微微颤抖,紧紧咬着唇,面色难看,就连小二什么时候上了菜都没注意。 “姑娘。”窗边头戴风帽的其中一人冷不丁开口,一个女子的声音,虽然只露出白皙干净的下半张脸,但唇角微微上扬,语速不快也不慢,奇异地冲散了店中方才因白衣男子的威压,而变得凝滞的氛围。 “这儿还有座,不介意的话,来和我们拼个桌吧。”女子声音清冽如山泉,仿佛初出茅庐的天真少年,她伸手指了指自己和伙伴对面的空座,冲着纪晓芙的方向扬声笑道:“我刚到此地,身上钱没带够,刚才也没吃饱,劳驾,你点的菜可以请我吃两口吗?” 纪晓芙闻言微微一怔。她注意到对面白衣男子叩桌的动作也随之一顿,他双眼微眯,冷冷地看向窗边坐着的那名……多管闲事的女子。 纪晓芙见状目色一凝,刚要起身的动作骤停:不行,那姑娘一片好心,自己若过去,连累了她却不好了…… 见纪晓芙目露迟疑,重新坐下,白衣男子目色转柔,眉宇舒展,露出一抹自负的笑意。 耳畔传来一声长叹,却是那年轻女子的声音:“哎,好吧,看来我只好继续饿肚子了。” 纪晓芙闻言心中不忍,心道:若跟踪自己的这疯子真要因此暴起伤人,大不了她挡在那姑娘面前,拼得同归于尽也要护她和她同伴周全。 遂不再犹豫,端着小二刚上的几碟小菜,起身送到风帽女子桌前放下,温声道:“姑娘听声音和我年纪相仿,赶路辛苦,我再叫小二上几个菜来,总不至于叫你饿肚子。” 说完顿了顿,压低声音道:“我知姑娘好意救我,但那厮功夫卓绝,你我皆不是他对手。我是……峨嵋弟子纪晓芙,若有机会,劳烦姑娘你去找我师父……” “那就来不及了。”女子打断了她的话,无奈地摇了摇头,伸手按住她的手,掌心温暖,带着安抚意味轻轻拍了拍:“你别怕。” 她说:“你请我吃饭,我护你周全。” 纪晓芙张了张口,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虽强作坚定,但乍逢如此情形,心中又如何能没半点惊惶。只是…… “就算你不请我吃饭……”女子挠了挠头,意识到自己的话有歧义,重新认真解释道:“我也会护你周全。” 似乎想到什么好笑的事,在白衣男子,也就是光明左使杨逍淡淡的审视目光里,她摘下风帽,在对方疑惑的眼神里,咧起嘴角恶劣一笑: 第170章 “他要敢动手,宋某奉陪便是。” “是你……”杨逍显然认出了她,虽不知三年多前的少女如何变了身型,但江湖中奇功千万,也没什么稀奇的。只是此人当日就羞辱于他,今日又要插手他的事…… 杨逍冷笑一声道:“好,原来你姓宋。” “我姓宋有什么值得你说‘好’的。”宋雁归困惑地眨了眨眼,继而嘿然一笑:“不过这个姓确实很好,承蒙夸奖。” 杨逍闻言一噎,顿了顿道:“杨某生平不杀女子,你最好也别多管闲事。” 宋雁归也不回话,只夹了一口菜送进嘴里,声音含糊,冲着身边的同伴皱了皱鼻子: “你说,他哪来的自信?” “大概是因为……”同伴轻笑着,声音如珠如玉,似乎对接下来的好戏满怀期待,见状戏谑道:“他是个对自己的魅力充满自信的男人吧?” “是男的都这样吗?” “冤枉。我只对你倾心于我一人这件事有自信。”同伴放低了声音柔声笑道:“因为我亦倾心于你。” “男女之事,讲究你情我愿对不对?” “那是自然。” “那像这种跟踪纠缠明显无意于自己的女子的人,一般要怎么处理?” “那自然是……欠一点教训。” “我觉得你说得对。”宋雁归重重点了点头。 两人一唱一和,浑不管一旁杨逍彻底黑下来的脸。 自少时成名起,不及三十稳坐明教光明左使之位,此番还是那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胆敢当着面,这么不把自己放在眼里。 赤裸裸的挑衅。 “我不杀女人,但姓宋的,是你自己找死!” ----------------------- 作者有话说:倚天本来是打算紧接多情剑客后的正文,但科研了倚天的时间线,考虑到纪晓芙和杨逍相遇是在俞岱岩受伤的大约四年后(小宋离开倚天大约一年半时间,这里有两年半的时间差,因此两个世界时间流速不一致),所以就放进番外了(当正文看其实也没太大问题,但章节数会偏少一些) 挺喜欢纪晓芙的,除了用现在的眼光看很难理解她的不悔之外,她外柔内刚,正邪是非观这方面也很通透,继任峨嵋大有可为的好青年。 第150章 倚天番外2 “且慢!” “怎么,怕了?”杨逍桀骜一笑,见宋雁归似有退缩之意,不由轻嗤。 宋雁归站起身,目光掠过客栈内明哲保身的镖师,还有见势不妙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掌柜和其余客人,指了指客栈外的方向,淡声开口: “要打去客栈外面打,你以为这个世道普通人做生意很容易么?” 杨逍闻言一愣,不知为何脑海中忽然浮现出那句多年口诵的教义:这人…… 只宋雁归说完,也不去看杨逍的反应,径直点数了数量相当的铜板,扣在桌面,扬声一笑:“老板,结账。顺便再给我烫一壶酒,待会儿我回来喝。” “好、好嘞,这位好……客官。”原本已经暗呼倒了血霉,眼见着身家性命都要葬送在今日的掌柜闻言呆愣了片刻,眼眶忍不住微微发酸,紧着张口应承下来。 不过,刚才她不是说自己没钱吗? 杨逍抱臂冷眼觑着,心中五味杂陈,但见她眼底全无惧意,也不由暗叫一声好。 “走吧,这位……”她微顿了顿,屈指挠了挠脸颊道:“你叫什么?” “明教光明左使,杨逍。” 此话一出,客栈中的镖师一阵耸动,除了惊讶,更多的是恍然。难怪,原来是明教的人,而且还是地位仅次于教主的光明左右二使之一杨逍…… “宋雁归。无名之辈。” 青衣女子只笑,她解下腰间佩剑置于桌上,杨逍对此不以为意,反倒是见她解剑的那几名镖师目光落在剑上,互相看了一眼。 “请吧。”宋雁归朝杨逍比了个请的手势。 客栈的木门“吱嘎”一声被人从里推开,凛冽的北风呼啸着卷入,很快又被关在门后。 客栈外,一青一白两道身影相对而立。 “事先说好了,我与你比五十招。你若输了,即刻离去,从今往后不得再纠缠那纪姑娘。” “好大的口气。”杨逍冷哼一声:“那我且问你,你若输了,又当如何?” “那自然是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好,有几分胆色!”一声清啸,双掌一翻,白影霎时离开原地,抢攻上前! …… 与客栈外剑拔弩张的气氛不同,没了杨逍的威压,凝滞的空气重新缓缓流动,几乎称得上一句岁月静好。 纪晓芙起坐不定,心中难安,暗道:这分明是自己惹上的麻烦,怎好叫那位素昧平生的宋姑娘替自己出头? 一咬牙,再坐不住,霍然起身,持剑向外。 “姑娘,我劝你还是坐下的好。”说话的是与青衣女子同行,关系状若亲密而对刚才发生的一切作壁上观的男子。 此刻,兜帽下不点而朱的唇正轻抿一口清茶,手摇折扇,若有所思地瞥了眼行色匆匆离开的那队镖师,不慌不忙地淡淡开口: “我不知那杨逍是何来历身份让你们如此忌惮。不过就凭他……” “还远不是我未婚妻的对手。”谈及青衣女子,还有对方与自己的关系,声音一向冷淡戏谑的男子语调缱绻,透着些许骄傲,和……若有似无的炫耀意味。 “初来乍到,左右亦无事,不如就由姑娘和我讲讲此间江湖之事吧。”抬手替她斟了盏茶,做了个请的动作,衣袂拂动,行云流水一如优雅的世家公子。 对于他过去不曾参与的,一切有关于宋雁归的经历,他都想知道。 纪晓芙一阵犹疑,但见对方气定神闲,竟似丝毫不担心宋姑娘会落败,心中不免微定,轻叹了口气,落座下来: “公子想知道什么?但问无妨,我知无不言。” …… …… “所以,如今是元顺帝至元六年了。” 宋雁归微微沉吟,眼神中涌动着一丝淡淡的困惑。如果没记错的话,她离开此地不过大约一年半的时间,怎地这趟意外踏足此地,这里实际却过去了将近四年时间…… “来,先尝口温酒。”王怜花将酒盏递至她唇边,她尤自沉思,看也没看低头启唇抿了一口,清冽的酒液滑过喉咙,她咂了咂舌,双目微微一亮,就着他手中的酒盏顺势仰头一饮而尽。 后者薄唇轻勾,修长的手指轻拭去她嘴边的酒液,动作缱绻温柔。 动作落在一旁的纪晓芙眼中……她脸颊微微一热,一时只觉得如坐针毡,想到自己虽与武当殷六侠早有婚约,但行止从无逾矩,比不得眼前二人旁若无人般的亲昵。 嗯,自己仿佛的确很有些多余。 “嘶,好酒啊。”宋雁归浑然不觉,眉眼弯弯地冲窝在柜台后面的掌柜遥遥举了举杯:“掌柜的,这酒不止一吊钱吧?” “好酒敬英雄,小老儿今日,只收客官一吊钱。”掌柜的言辞恳切,笑眯眯拱手作揖道。 “多谢!”宋雁归微怔,挠头嘿然一笑,美滋滋地给在座的三人分别续了一杯。 “那人……真的走了?”纪晓芙恍若梦中,尤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真就这么轻易……将那明教之人打发了? “嗯,还算守信。”宋雁归点了点头,想到他落败后心神俱震的模样。 她让他在自己手下走足了五十招,却只是好奇他除了当日见过的弹指神通之外,还藏了哪些武功绝学。 杨逍后来或许也终于看出了这一点,尤其是,宋雁归几乎只需要看一遍,就能原封不动使出他刚才所用的功夫! 不,还远不止是复刻那么简单。 杨逍心中惊骇莫名,一贯孤傲如他如何愿意受这等“侮辱”,一时不知怎的竟想起当年孤鸿子败于自己时,是否也如此憋屈愁闷,而此人是否是为报昔日峨嵋受辱之仇而来的呢…… “技不如人,杨某甘愿认输。” 心知绝不能在此人面前使出乾坤大挪移,杨逍索性承认宋雁归的实力,最终只朝客栈的方向看了一眼。 似乎也知道那抹倩影决计不会出现,心中怅然若失,露出一丝自嘲的笑意,长叹一声,拂袖而去了。 “不过……”宋雁归却依旧不放心,只以拳抵掌,出言建议道:“难保他下回见到纪姑娘你又故态重萌,以防万一,我们可以护送你回了峨嵋再走。” “是该动身了。”不待纪晓芙答话,自始至终戴着风帽的王怜花把玩着手中杯盏,懒洋洋道:“再不走,这家客栈怕是又要不保。” “那就走吧。”不问他发现了什么,如何做的判断,几乎是出于一种本能的信任,宋雁归执剑起身,笑道:“纪姑娘,一起吧,我此行北上,刚好也会路过峨嵋。” “要想走可以,”就在这时,客栈外,一个男声悠悠响起,在见到自门后行至屋外的三人后,男人的目光落在宋雁归身上,折扇一束,指向她手中的剑:“把你手里的剑留下。” 第171章 眼前这人和杨逍年纪相仿,同样一身白衣,只白衫的*左襟上绣着的是一只小小的黑鹰,双翅展开,形态森严。 “天鹰教的人。” 纪晓芙认出了来人的身份,同时注意到刚才离店而去的几名镖师改换了形容,此刻站在这名白面微须的白衣男子身后。显然,刚才这几人是朝这白衣男子报信去了。她不由得看向一旁毫无惊慌之态的公子: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呢? 至于此时直觉自己胜券在握的殷野王,他虽不知道为何杨逍已离开了此处,但对方当年连倚天剑都看不上,自然也不会觊觎这青衣女子手中长剑。 那这剑就合该是他们天鹰教的。 宋雁归闻声抬眸,眉峰轻挑:哟,她当是谁,原来又是个老熟人。 殷野王只觉得眼前这人隐隐有些熟悉,见她不语,当她是怕了,心中得意,刚要开口说些招降的话…… “果然不管是哪里,爱穿白衣的人都不少……”宋雁归长叹一声:“我还以为这只是汴京的时兴。” 话音未落,青影如疾电纵身而上! 王怜花阻住了立刻就要动手帮忙的纪晓芙,听闻宋雁归这一番吐槽不知想到了哪些人,悠悠摇扇促狭一笑:“可见从众的品味,最是要不得。” “且不说白衣不是人人穿都好看的,就是要做风流公子手持折扇的做派,也有优劣之分呐。” 宋雁归游刃有余地笑,剑未出鞘,穿梭在包围的人群之中身形如鬼魅,众人根本来不及还手,只觉手腕猛地一阵刺痛,等反正过来时,手中兵刃已神不知鬼不觉被夺去! “我当年就觉得,同样是拿着扇子,王怜花你比他用起来好看多啦!”兵器如流水哗啦啦倾泻了一地。 纪晓芙哭笑不得:现在是说情话的时候吗! 王怜花闻言嘴角上翘,唔,谁让她说的是事实呢? “废物!” 殷野王按住倒飞而出撞在一处的手下,一把甩开,冷眼旁观,见那名峨嵋女弟子剑法了得,不好相与,恰此时,眼角余光注意到一旁落单的绯衣青年。 此人从刚才开始就站在远离包围的位置,纹丝不动,头戴风帽,看着文质彬彬,弱不禁风。 嘴角浮起一抹恶毒的笑,白衣男子多年来自负于掌法和暗器,当下毫不犹豫,罡烈的掌风直袭王怜花面门而去! 王怜花轻“咦”一声,手中折扇微顿,竟就这么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掌风朝自己面门袭来,不动如山。 纪晓芙格开左侧朝自己砍下的一刀,看到的就是这险象环生的一幕! “公子小心!” 王怜花歪了歪脑袋,罡风掀落他头顶的风帽,露出底下玉面朱唇,风神俊秀,一双含情目波光流转,里面是动人心魄的妖冶,他整个人站在那里,墨发拂动,显露出亦正亦邪的气质。 他不由地笑:到底是什么让这人误以为,自己很好对付呢? ----------------------- 作者有话说:杨逍想起的教义: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明教除了五行旗,中高层(左右使法王和五散人)是早就把这句话抛在脑后了。若不是张无忌力挽狂澜,不用六大派围攻光明顶,明教迟早也得完蛋。 当年小宋吐槽的回旋镖在此正中殷野王眉心。这回正主来了![撒花] 第151章 倚天番外3 “放着他不管真的没事吗?” 纪晓芙蹙眉看向倒地不起的殷野王。此人行事可恶,但还罪不至死。 她没看清与宋姑娘同行的这位公子是如何出的招,等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天鹰教带头的这个白衣男子已经捂着手掌,哀叫一声瘫倒在了地上。 他面色泛青,呼吸急促,嘴唇亦呈现出不正常的紫红,是中毒之兆。 宋雁归在绑人的同时抽空抬头看了一眼,对纪晓芙肯定地点了点头:“死不了,放心!” 纪晓芙:“……”真的吗可是他看起来明明中毒很深啊! 绯衣公子好端端站在原地,轻摇折扇,如玉的手指捏着刚才对方携于掌心,欲暗算于他的七垦钉,唇边的笑意深了些许: “这么粗疏的暗器和下毒功夫,也能拿出来行走江湖么?”指劲一夹,七垦钉顷刻化作齑粉。 宋雁归将天鹰教的弟子用绳子绑好,起身恰好见到这一幕,忍不住感叹:“勇气可嘉啊。” 居然对王怜花使暗器。虽说同样是精于暗器和下毒之人,但殷野王的这点本事,放在宋雁归见过的人当中,还远不够看的。 只是一时又想到此人当年也是凭此招暗算的俞岱岩,她眉头微微一皱。 “你……什么时候?” 殷野王只觉体内此刻有如万蚁噬心,甚至连站起身都困难,想运功逼毒,发现内力如陷泥沼,无法凝聚。他心中惊骇,却咬着牙不肯求饶,只声音嘶哑干涩地诘问。 “用毒,或是暗器,讲究料敌于先,无迹可寻。似你这般的……”王怜花看也没看他,只笑了笑,似乎懒得再说下去。 呵,这人得庆幸遇到的是如今的他,而不是当年洛阳城中的千面公子。 只他话未说竟,却比说竟了更令人感到羞辱。 殷野王身为天鹰教白眉鹰王独子,自小如众星捧月般长至今日,自命武功不凡,人人称他有乃父之风,乍闻王怜花这一番话,一时气急攻心,呕出一口血来。 “走吧。”宋雁归从天鹰教的人手里抢了三匹马,对着纪晓芙和王怜花道。 她知王怜花下手有轻重,这毒看着凶险实则不然,而这殷野王……确实欠教训。 王怜花目光落在青衣女子平静到显得有些冷淡的脸上,手中折扇微微一顿,眼底划过一道幽光,只笑着应“好”。 …… …… 蜀地多山,茫茫云海,十万峰峦。 三人两马行走在山道之中,纪晓芙向二人讲述了自己在此前路遇华山派弟子行不义事的经过,并在回到峨嵋时邀请二人上山做客。 “峨嵋我就不去了。”宋雁归在纪晓芙遗憾的神色里挠头尴尬一笑。 总不能告诉她自己以前搞混过峨嵋派掌门,万一这个掌门也会刀剑双杀七七四十九式叫独孤一鹤但是个女子……想想怪冒昧。 溜了溜了。 却没注意到在她走后,同样自外遍寻谢逊不得线索而回转门中的孤鸿子,他望着青衣剑客遥遥远走的背影,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淡淡的困惑。 “师叔,您在看什么?”身后,纪晓芙不解地问。 “没什么。”孤鸿子轻摇了摇头,笑叹道: “只是恍惚以为自己见到了一位故人。” …… 马蹄哒哒,一青一绯,二人一马。正是继续往湖北去的宋雁归和王怜花。 王怜花坐在后首,罕见地有些沉默。 对于此前纪晓芙所说华山派弟子所做之事,他不觉奇怪,这里的时局说不上和此前的大宋相比哪个更糟糕一些。 人不能果腹,做出与禽兽无异的事也就不值得稀奇。 可宋雁归说她之前来过这里,她当时甚至武功尽失…… “怎么了?” 察觉身后之人身体倚靠过来的温度和重量,宋雁归虽然看不到他的神情,却奇异地感知到他并不平静的心绪。 是因为听了纪晓芙的讲述吗?咦,他不是这么多愁善感的人啊……不,真要说起来,他的确是这样心思敏感纤细的人。 “没什么。”耳畔传来一声轻笑。他目光中涌动着复杂的情绪,望着眼前的小混蛋,他失而复得的爱人,自身后将她握着缰绳的一只手拢进手心,细细摩挲。 “有什么。”她没有回头,却反手覆上他的手背,肯定地道。 即使没有回头,干燥温热的掌心也的确传递了某种力量过去。绯衣男子默默看着眼前之人,她被风吹起的长发偶尔会拂过他的鼻尖、眼帘,除了淡淡的皂角香气,还能闻到另一股温暖的气息。 太阳的气息。明亮但不灼热,坚定而且包容。 温热的气息吹拂过耳畔,驱散了早春的料峭寒意,激起细小的战栗,他倾身将人拥进怀里,贴着她的耳廓亲了亲,轻声叹息:“我只是在想,我们雁归大侠很厉害。” 他完全可以想象当时为禁术所制,甚至武功尽失的她在这个江湖会经历什么,她是如何一步步走过来的,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是不是曾经也只差一点就彻底失去她了…… 可他与她在羊城重逢以后,她对那些事只字不提。他知道她当然不是想要向他隐瞒什么,她不说,大概只是觉得事情都过去了,也就没必要说。 宋雁归不是执溺于往事的人。即使是那样的大起大落。 但有一件事叫他在意……她对殷野王堪称冷淡的态度,一定还发生过什么他不知道的事。 “我们此行要去武当。”宋雁归笑道:“不瞒你说,我当时对这个江湖的第一印象就是,此间很多人钟爱之事,好像说来说去,无非就一个‘夺’字。” 第172章 “当然,哪个江湖都是如此。”夺兵器、夺秘籍。人的贪欲没有止境,所以很多看似简单粗暴的计谋,千百年来屡试不爽。 “是啊。”王怜花讥诮一笑,他想起当年柴玉关和他母亲在衡山回雁峰的那番布置,引得武林高手竞相争夺、厮杀,乃至中原数十年武脉断绝。 回雁峰,唔,他如今倒是不讨厌这个名字。 “我在闽南遇到过想抢走你那把扇子的人,”宋雁归沉浸在回忆里,道:“还有,人人都想将那把传闻中可以号令江湖的屠龙刀据为己有。今天又轮到了血河剑遭人觊觎。” 执着于权力和地位,让人迷失本心。 “但我也曾遇到过真正不在乎这些东西的人。”她说:“其中一个是我的救命恩人。” 王怜花默默听着,一时有些庆幸,一时又忍不住本能地关注她口中的这个“他”。 “他曾经在闽南救过我一次,又在天鹰教刚才那个人拿我作为人质威胁他的时候,再一次弃刀而选择救了我。” “若我刚才知道那个人……”王怜花闻言,语气冰凉,带着一丝隐隐压抑的杀气,却在察觉到她捏了捏他的手背以示安慰的时候,无奈地发出一声叹息。 衣料窸窣摩擦,他收紧了手臂,头埋进她的颈窝深嗅,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宋雁归不知想到了什么,得意地“嗯哼”一声,微微晃了晃脑袋。 他见状好笑地问:“怎么了?” “你刚才夸我厉害,我承认。”就算不看她此刻的表情也不难猜到,一定飞扬又自信:“我确实厉害。” 她一本正经地补充道:“而且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厉害了。” 嗯?她是不是想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了? 王怜花眨了眨眼,她的反应一时冲淡了他刚才心中复杂的情绪,只促狭地笑,顺着她的话问:“你指哪方面?” 这回轮到宋雁归纳闷了。 她轻“咦”一声侧过头来,仰眸问道:“难道不是在说周公之礼么?” “我在这个方面确实,说一声大有进步也不为过吧。好比如那天晚上……” 宋雁归接下来说什么王怜花已经听不到了,他只是盯着她一张一合的唇瓣,嘴角在自己尚未察觉的时候压抑不住地翘起。 好能插科打诨,脑回路清奇的小混蛋。最难得的是,藏在她言笑晏晏下的那份温柔心意。 他眸色深了深,倾身,侧首吻住了她。 交换了一个濡湿的深吻,并在她推搡着,嘟囔雁归大侠得专心看路驭马的抗议声里,将人牢牢圈进自己怀里,低低笑着不住轻啄她的唇瓣。 不管去哪里。只要她在他身边……若不是顾及到此地偶有山匪野兽出没,他丝毫不介意亲身教会她知道,此事之花样繁多,某位自鸣得意的小混蛋,不过管中窥豹而已。 说起来要去武当,也唯此事可惜。虽道法互通,门下有正一和全真弟子,但上了山,总不好和她如在山下时一般亲密无间…… 她打算呆多久?是不是索性扮成女装,和她一同行止起卧来得更为便宜? 宋雁归不知道王怜花为了某件事心思已经歪到了多么神奇的地方,她此刻心里想的只有一件事。 快四年过去,俞岱岩的伤势不知道如今恢复得如何了。 “我听那位纪姑娘所述,此地的武当掌门有近百岁高龄。” “张三丰张真人,还有武当七侠。”她说:“王怜花,我打赌,你会喜欢他们的。” 他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眸,心道:不会超过我对你的喜欢。 真正的正人君子他又不是没见过,猫儿和沈浪,都称得上是。 不过在见到张三丰本人之后,王怜花还是忍不住有些感慨。 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有这样的人在,这个江湖总不至于太坏。 若是有这样的人,当年柴玉关那一番筹谋,恐怕都未必有成事的机会。 他也见到了宋雁归的救命恩人,如今已经可以下地自如行走,且改练了左手刀剑功夫的武当俞岱岩。 对于宋雁归的出现,以及她身型上的变化,张三丰仿佛早有预料一般,不觉意外,如对着自家小辈,亲切地问起她所历之事,当然也注意到了与宋雁归行止亲密的绯衣青年。 “雁归,这位公子是……?”须眉如雪的长者捋须笑问,看向王怜花,目光温和深邃。 “在下王怜花,见过张真人。”他拱手作揖,不卑不亢地洒然轻笑道:“我与她……有婚盟誓约,只尚未完婚。” 张三丰含笑微微点头。 “怎么没看见张五侠?”宋雁归与武当六侠一一见过叙旧,这才发现缺了一人。 众人这才将三年多前在她走后发生之事娓娓道来。王盘山大会之后,和谢逊以及屠龙刀一起失踪的,还有武当张翠山。 宋雁归还记得那个青年,有机变,功夫也好。竟然失踪了么…… “雁归,不必挂怀。”似乎洞悉了她沉默之下的忧思,张三丰捋须温声道:“没有找到翠山的尸体,那就是还有生还的可能。武当不会放弃找寻他的下落,我也相信翠山,一定能逢凶化吉。” “嗯!”宋雁归用力点了点头。 “你虽非道门中人,但你的悟性一向极好,我对你很放心。眼下只有一件事……”张三丰顿了顿,目光落在眼前一双人身上,摸须一笑: “你二人,打算何时完婚?” 王怜花闻言挑眉,嘴角微微上翘,小混蛋说的不错,他这下是真有些欣赏对方了。 ----------------------- 作者有话说:快了快了(认真脸) 第152章 说英雄番外 无情即位后,地方上虽也偶有打着恢复废帝皇位的小股作乱势力,到底散兵游勇,不成气候。 千疮百孔的朝局虽不至于一朝恢复至往前二十年的水平,但江湖风波平,朝中亦略改重文轻武的风气,边境厉兵秣马,有良将驻守,加上外部辽国腐朽,金国内乱,时隔多年,竟留给了大宋难得的喘息之机。 大宋如今最缺的,恰恰正是这喘息之机。 诸葛正我虽为帝师,却比之从前更加勤勉低调。只凡有贼寇出没的地方,仍多是他长缨在手。 最闲的却当属楚相玉。 诸葛正我原本对他尚有些许防备,成功扳倒了赵佶,这位有前科的“绝灭王”是否又会卷土重来,想要推翻无情,自己当这个皇帝? 楚相玉知道诸葛老儿在想什么,嘁,对方未免也太小看了他。但凡是赵佶或他的子孙即位,他都必要除之而后快。但无情是哲宗的儿子,他犯不着动这个手。 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已经得偿,而此生最深的憾恨已不可追。 只是偶尔,他会想起宋雁归。 臭丫头走得潇洒,自青天寨一别后,彻底音讯全无。 他倒是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还能在连云寨见到她……和她身边那个长得过分好看的小子。 “你要成亲?!”楚相玉猛地一拍桌案,桌上赫然多了个焦黑的掌印,眉宇间显出震惊之色。 “哇!前辈的掌力尤胜往昔,佩服佩服!”宋雁归在他出掌之前就将果盘抱在了胸前,一脸真挚地恭维,继而指了指桌子上的掌印: “事先说清楚,这桌子是前辈您的杰作,若是连云寨的人问起来,您可不能赖到我头上。” “你把老夫当什么人了还会为了这点破事诬赖你?!”楚相玉怒气冲冲地一挥衣袖: “别扯开话题!老夫问你,臭丫头你才多大就准备要成亲?你师父同意了吗?” “掐指一算,眼看二十有四。”宋雁归歪坐在桌边,手里捏着串葡萄连皮带核地往嘴里送,边含糊道:“再说了,这种事,我师父才不管我。” 二十四……这个年纪成婚当然算不得早,要知道他当年成婚之时不过弱冠之龄,这丫头还是个女子。 但是:“哼,看中谁不好,偏偏看中那个姓王的小子。”楚相玉平静下来,拧眉冷声道,对她择夫眼光的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这种事哪有谁更好谁次好的,爱一个人就是那一个人,更好的也自有更好的去配,但那与我何干?”她摊了摊手笑眯眯道。 她这肉麻话真是坦荡得张口就来,只是:“胡说!放眼江湖,好男儿比比皆是。”楚相玉梗了梗,忍住了敲她脑袋的冲动,压抑着性子哄劝道。 “好啊,那前辈你倒是说说都有谁?”宋雁归无奈一笑,知不能与他杠着来,便顺着他的话茬接了下去。 楚相玉张了张嘴,脑海中率先闪过他那个好侄儿无情的脸,只还没开口自己先不由打了个寒噤:难不成要让这臭丫头做皇后么?嘶,他怕她哪日气不顺直接把天捅破个窟窿。无情伤势虽已经痊愈,但也经不起她折腾。 何况……楚相玉默默看向眼前混不吝的青衣女子:长在青天下的鹰做不了笼中之雀,要她习惯皇城里百般拘谨的生活,但凡她能坚持下来半天就算他看走了眼,除非她中了邪。 第173章 那么,苏梦枕?唔,金风细雨楼的这位苏楼主人品相貌倒是俱佳。前些日子听闻也已经解除了自小与六分半堂的雷纯定下的婚约,如今是自由身。美中不足的是身体总不见好,万一哪天一命呜呼,是让臭丫头守寡还是如何…… 哼!真要成寡妇了又何妨,男的可妻妾成群,大不了她也再找一个。 罢了罢了,又不是没得选。 说起来,山东神枪会的那个孙青霞不是倾心于她么?加上凄凉王也对这丫头青睐有加,她在那儿必能如鱼得水。 啧,但姓孙的在江湖中的浪子名头过盛,就没消停过。万一哪日与哪位红颜知己藕断丝连,伤了这臭丫头的心……姓孙的敢!他第一个宰了他! 眼前倒还有一个戚少商。只是在男女之事上,戚少商和孙青霞两人半斤八两,逢场作戏,四处留情,风流有过之而无不及,远的不说,近的来讲,毁诺城的城主息红泪是如何一气之下离开连云寨自立毁诺城的,其中缘由他虽知之不详,却也大体能猜到一二。 这些他颇赏识的年轻人,各个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儿,可一旦要拿他们配宋雁归,楚相玉竟觉自己看哪个都不顺眼。 臭丫头除了有些叫人头疼的无赖性情,武功、品性、名望,哪样不值得这世间最好的男儿与之相配? 再看王怜花,除了样貌出众这个优点之外,精于诡道,他总担心一身明亮坦荡的某个晚辈吃亏。 那是万万不行! 等等,他一时倒又想起另两个人来。 自在门“天一居士”许笑一的儿子“天衣有缝”许天衣,还有近日入京、投身金风细雨楼门下的其弟子王小石,这两人倒是品性温良和善。只是这二人如今一个在汴京,一个在洛阳,离连云寨千里路遥,他总不好让手下把人绑了来给她相看…… 等等,好像也不是不行。 宋雁归见楚相玉凝眉不语,只眉宇间神情变幻,一时激动、一时嫌弃,挠头困惑:这位前辈,您倒是把您脑子里想的东西说给我听听呢…… 楚相玉捋须微微沉吟,也不迟疑,径直将她所不知的这两个江湖新秀的来历说与她听,专挑“自在门”和“挽留剑”重点介绍,只字不提自己的打算。 “许天衣,此人乃‘神针门’弟子,自在门许笑一和神针门织女的独子。但他还有一重身份。绝灭王可说与你听?” 赤练峰上雪还未化,山风猎猎,绯衣男子行于峭壁绝顶犹如履于平地,端得闲雅从容,悠悠摇扇笑道。 青衣女子摇了摇头。 “他是温晚手下第一爱将。江湖人皆知,要杀温嵩阳,先杀许天衣。” 温晚别名温嵩阳,而王怜花当日混战之中为夺雷纯做人质,在与温晚交手时曾以火器炸伤对方。在那之后,宋雁归也曾在六分半堂戏弄过对方和雷损。 王怜花没再说下去,只因已没有说下去的必要。 宋雁归看不惯温晚此人行事做派,对其手下之人虽无好恶,却也必然会因这层关系而失了那本就不多的结交之心。 王怜花替她将被风吹乱的碎发挽至耳后,笑意深了些许:“至于他说的另一个人,王小石。我知你好奇什么,血河红袖,不应挽留。此人手中之剑名曰挽留剑,你好奇想看看对不对?” “是有几分好奇。”宋雁归点头轻叹:“虽说看不成也没什么。”毕竟如今刀剑于她,无可无不可,何况她已有血河剑了。 “只是前辈说这两日刚好会请那王小石到连云寨,不看白不看。”她摩挲着下巴沉吟道。 王怜花闻言轻声嗤笑:楚相玉的“请”绝非她理解的那种“请”。至于这位隐隐将宋雁归视若女儿的绝灭王心底打的什么注意,他再清楚不过了。 左不过是闲的。 若非武当山不适合成婚,张三丰应当很愿意为他二人证婚,如此一来一切已成定局,也就没现在这一出了。 只不过小小插曲而已,还算不上波折。何况他又如何不知她的心思…… 宋雁归,雁归。 如今江湖任她来去,她虽无执念,但心底又怎会不想回去。 回到无净山。 他已不是二十岁的年纪,就算再心急,也懂得了等待和尊重。 身似转蓬,也待终归尘土,在那之前,他对她有的是耐心。 但只一件事:“你到今日还叫我全名么?” 未婚夫妻,哪有还像他二人一般互道全名的。 他不满这一点很久了。 就算名分未定,他也想要听她叫他一声……偏偏这个小混蛋就算在欢好的时候都只叫他全名,总归失了些恩爱情趣。这个榆木脑袋,怎么暗示都听不懂。 “怜花,怜怜,花花?”她皱了皱鼻子,抖落一身鸡皮疙瘩:“叫哪个都很奇怪。” “再说了,你不也不怎么叫我的名字么?”她抱臂轻哼,反客为主道。 雁归。有太多人叫她“雁归”,而他想要的,是那个只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称呼,偏她半点不解风情。 宋雁归见他笑而不语,自顾自顺着这个话题思路发散,不知想到了什么,露出一抹古怪神色:“事先说好,叫什么都行,只别叫我‘归归’。” “为何?”王怜花见她神情变幻,心中好奇,好笑道。 她捂脸叹气:“听起来……像叫一只王八。” 王怜花微微一怔,以扇掩唇低低闷笑,在对方的恼羞成怒里,扣住她手臂将人轻轻拥进怀里,亲了亲她的额发,眼底是满溢的欢喜,尤自喉间滚落一声不可自抑的轻笑:“你的小脑瓜到底是怎么长的,嗯?” “真失礼啊,王怜花。”她木着张脸没好气道。 “怪我。”他收紧手臂,发出一声极低的叹息。是他高估了她在这方面的悟性。 也罢,还是留在正式成婚的那天好了。 不过么,不能再留在这里任由某个闲得发慌的前辈给他添堵了。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耳廓,他与她旁若无人地耳鬓厮磨,浑不在意连云寨的单身汉们是何感受,他启唇,嘴角微扬:“我们往江南去吧,去浙北。” 察觉怀里的心上人身躯微微一震,他亲了亲她的腮,又一次轻声问:“好吗?” 苍凉的风呼啸着卷过峰顶,她在他怀里似乎愣了愣,半晌,抬眸看向他的眼睛。 她听到自己笑着说:“好。” ----------------------- 作者有话说:喜欢极致的角色,多写一点楚相玉。 下一章,回师门。 第153章 回师门番外1 行过十里垂杨,红桥画舫,千丝烟雨织成一张细密缠绵的网,斜斜打在行人身上,风扶纸伞,淡淡的桐油墨香。 行至半途,古道旁的茶馆里,说书先生正在讲江湖故事。 那是发生在大约四年前的江湖故事,无名刀客唐枭回和南海大宗师燕北侠在海船上的旷世决战。 刀客无名,但更多是说她来路不明,横空出世,偏偏又神出鬼没。一开始被她挑战的门派高手不愿意承认自己败给了一个无名小卒,多对外隐瞒了消息。 但后来,在她一人一刀辗转南北,遍挑武林群雄之后,江湖中人都不得不被迫记住了“唐枭回”这个名字。 可也就在她战胜素有天下第一威名的燕北侠之后,后者慨然自刎,自那时起,唐枭回亦销声匿迹,再没有人见过她的身影。 很多人说她亦力竭死在了那一战中,也有人说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她因内疚而自裁谢罪;还有人说,她本就不是人,而是战神。既已人间尽兴,最后便也返回了天庭,人间当然再难见到她的影踪。 说书先生眼下在讲的就是最后一个版本。子不语怪力乱神,偏偏平头百姓最爱听的,就是神鬼传奇。 无他,刺激啊! 在说书先生的讲述里,唐枭回是天庭战神,下凡游戏红尘历练一遭,先后与不同高手对决,悟道明心,最后驾一七彩祥云,尽兴而返。似乎也唯有此才能解释唐枭回从十余岁崭露头角开始就强得可怕的事实。 “却说战神何去也,人间已无唐枭回。” 台下看客听之如痴如醉,唏嘘感叹,听得惊堂木一响,知道故事演到终章,短暂的沉寂之后,满堂掌声雷动。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最早在江南出现的战神,故事本身之外,江南的江湖儿女爱听这个故事,更因为一份武学正宗的骄傲和自豪。 只是不论如何,没有人觉得唐枭回还以人的形态活着。 “唐对宋,枭对雁,回对归。你取名倒是偷懒。”纸伞下笼着一青一绯两道身影,说话的正是撑着伞的绯衣青年。 他看着身旁即使在伞下还蒙着面的某人,淡淡打趣。他也终于理解她为什么执意要在人多的地方修饰形容,刚才还匆匆拉着他离开了茶馆,用她自己的话来说: “咳咳,我少不更事,行事比较高调,一不小心就遭人嫉恨。” 第174章 这哪里是行事高调,分明是个狷介猖狂的小武痴。 “还下战书挑衅,唔,刚才说多少封来着,五十封?”王怜花低低笑着,眼波流转,忍不住调侃道:“真是……意外地生龙活虎啊,我们宋大侠。” “咳咳咳咳,”宋雁归以拳抵唇,掩饰尴尬般地清了清嗓子,咕哝道:“哪有那么多,明明也就二十封……” “总之!”她挠了挠头,复牵住他的手,仰眸冲他笑:“过了这条古道,无净山就在前面!” …… 浙北的山不同于中原腹地的粗犷,却又比纯粹的江南景致多了一点奇俊清奇的疏朗。山下桃李纷披,水声泠泠,从山脚远远向上望,群峰如黛,清溪蜿蜒直下。 从沧州到浙北,水路陆路交替,一路南行,出发时尚春寒料峭,到达时仿佛已换了人间,满眼绿意无边。 宋雁归仰头呆呆望着眼前这熟悉又陌生的一切,暗暗咽了口唾沫,一时裹足不前。 王怜花察觉她与他交握的手微微蜷缩,他停下侧首望向她,知这踟蹰的另一个名字,叫做近乡情怯。 这里就是无净山。 她曾在初初身体康复时独自一人来过这里,那时此地空无一人,荒山野岭上,她与“隐形人”组织的首领,小老头吴明和他的那几名属下交手,生死决斗。 当时她的内心毫无波澜,只因她踏足山中的那一刻就知道,那不*是她熟悉的无净山。 可今日不同。 无净山,这里的的确确,是她记忆中的无净山。 不仅是因为来时古道边说书先生口中提到的唐枭回。还因为这座坐落在浙北群山深处的山峰,景致依稀都似旧时模样。 山脚种满杨柳桃李,山腰修竹成海,松涛阵阵,有农户二三,也是师门中人平时起居的地方。再往上便没有路了,古木参天,飞鸟横绝,连着后山的峭壁,人在其上,脚下是苍茫云海,眼前是山峦叠翠,头顶是万丈青天。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师门是专事修仙的。 她近二十年的人生,都和这里的一草一木息息相关。 自她“死”后已过去了三年之久,师父还留在山上么?还有师叔、二师兄、小师姐,他们都还好吗?还会记得她么? 她眨了眨眼,深吸一口气,朝一路蜿蜒向上的石阶,踏出第一步。 王怜花一开始与她相携而上,后来山路狭窄,二人便一前一后往上行去。照理说,以她与他二人如今的轻功,踏叶横波也不过倏忽一刹的事,但两人却默契地选择了穿林徒步,谁也没提要用轻功这件事。 他看着身前跳跃的青衣身影,她的步伐不疾不徐,却极轻盈自在。一路上,她和他说她少时在山中发生的趣事,言及自己的师门,对无净山的每一处都如数家珍。 他静静看着她,目光转柔,莞尔一笑,没有比任何一刻王怜花更能感受到她叹息玩笑里的眷恋和怀念。他忘了告诉她,其实他也很喜欢这里,几乎是踏足此山中的那一刻起,就打从心底喜欢,不止是因为爱屋及乌。 山路崎岖,空气里弥漫着潮湿温润的泥土气息,野山笋在春雨的滋润后冒出尖尖的头来,道旁的野杜鹃肆意地开着,是一种没经过人为修剪的,浑然天成的漂亮,明媚泼辣得晃眼,自由自在地舒展招摇,春风雨露都青睐。 还有遥遥可以望见的,远处的几亩水田,如明镜一般倒映着天和云,悠悠淡淡,沉静之中蕴藏着平易近人的烟火气。 或许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长出一个宋雁归。 独一无二的宋雁归。 从山脚徒步行来,天色由明转暗,夕阳斜照,倦鸟归林。眼前升起炊烟几许,袅袅如云。 到了寻常人家晚食的时点了。 宋雁归走至开阔处,猛地停下了脚步。 她怔怔地望向不远处那个一身葛布,裤脚大喇喇挽起,坐在水田边的背影。那人的手里还握着柄钓竿,脚边摆了个钓桶,里面是扑腾跳跃的一尾银鱼。 记忆里挺拔的背脊似乎比从前佝偻了一些,头发灰白掺杂,就连直爽火爆的脾气好像也沉寂了下去,化作如深秋般的寂寥和平静。 眼眶微微发热,有什么东西堵在了嗓子眼,掩在衣袖下的手掌微微蜷缩,她不由自主地朝前走近几步,停在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张了张嘴,一时嗫嚅着,竟发不出任何声音。 模糊不清的视线里,她看到背影的主人搔了搔背,似乎终于注意到有人走近,他的耳朵动了动,然后在她眼里如同放慢了成倍的速度一般,很缓慢地转过头来,微眯着眼睛打量着突然出现,脚步声吓跑了差点上钩的鱼儿的……不速之客。 宋辞终于正眼看向出现在眼前的人。 师父会哭的吧,一定会的,因为雁归大侠已经快要忍不住了。 但是,预料中的激动和抱头痛哭没有等来,只见宋辞极缓慢地拿空着的那只手揉了揉眼睛,喃喃自语道:“嘶,算算日子,这不是还没到清明呢吗?” “……” 他仰头看了看天色,摩挲着下巴,恍然一般道:“原来如此,黄昏时分,逢魔时刻,难怪难怪。” “……”她看起来这么像鬼吗? “啧,臭丫头,果然变成鬼了也是地府小魔鬼,专程跑来吓唬谁呢!为师可不带怕的。”说着冷哼一声,弯腰自顾自收拾起了钓具:“哎,只钓到一条鱼,待会儿又要被赵无极那厮唠叨。” “……师父你看清楚,”宋雁归黑着脸,双手叉腰气咻咻地跺了跺脚,道:“鬼怎么可能在阳光底下有影子呢!” 宋辞闻言,收拾钓具的手微微一顿,他抬起头,定定看向眼前人……脚下的影子。 紧接着身形一僵,瞳孔微微放大,不知过了多久,才将目光重新移转回某个他以为早就死在三年多前的臭丫头身上。 嘴唇微微哆嗦着,下意识上前一步,似乎想看清楚她的模样,布满茧子的手按捺不住地抬起又放下,仿佛想确认眼前的人并非他的幻觉,却忘了一手原本还提着钓桶。 桶翻鱼飞,银鱼甩着尾巴,在夕阳金色的光辉里甩出一道长长的透明弧线,“扑通”一声精准地落进了溪流中去,转瞬没了身影。 “哇!完蛋!一条鱼都没钓到师父你铁定要被赵老头骂!”宋雁归状若不经意地抹了抹脸,幸灾乐祸地笑得打跌。 话音刚落,她口中的“赵老头”因听到了一个绝不可能出现的,陌生又熟悉的兔崽子的声音,甚至来不及放下手里制到一半的药丸,闻风而至。 然后,在看清来人的的确确是活蹦乱跳的宋雁归后,身躯一震,不可置信地张大了嘴,手一松,连碗带药杵一并七零八落地摔碎在地上。 “怎么可能……臭、臭丫头,真的是……”赵无极手颤抖着指向她,哽咽着语无伦次地道。 “吓煞为师了!害得为师出了一脑门汗!”宋辞一边骂着,一边抬袖快速擦了擦眼角。手腕一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起一根树枝就抬脚追了上去: “兔崽子!知不知道为师花了一个时辰才钓到这一条鳜鱼!!” 至于宋雁归,换作以前宋雁归早就熟练地漫山遍野跑路了,毕竟在揍她这件事上,赵无极和宋辞常常统一战线。 嘿嘿,不过如今么……她一个滑步、一个闪身,迅速躲到了“掩体”背后。 宋辞手里举起的树枝没有落下,他放下手,眼里一瞬爆发出某种敏锐而惊人的光芒,眯眼狐疑地看向面前这个刚才因为见到爱徒太过惊讶而被自己忽略的,容貌漂亮得惊人的绯衣青年。 对方显然是和兔崽子一起上山的。已知宋雁归下山从来只去挑战高手,除了带伤回来之外,从没带过任何其他活的生物上山,遑论带个人回来。 嗯,还是一个年轻男人。 此刻这个漂亮的青年正眉目从容地迎上自己审视的目光,分明一看就是个骨子里骄傲到极致的人,姿态却始终不卑不亢,甚至算得上颇谦逊有礼貌。 不是因为骨子里的教养,就是此人所图的东西,值得他暂时放下自己的骄傲。 想到这里,那股诡异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宋辞的眉头渐渐皱起: “不知阁下是……?” 第154章 回师门番外2 “在下王怜花。” “我的未婚夫。” ???!!! 宋辞:是我幻听了吗?为什么听到了三个分开每个字他都认识,组合在一起他听不懂的字?最荒谬的是居然会出现在小兔崽子的嘴巴里? 赵无极从最初的震惊中率先回过神来,打量的目光隐隐落在眼前的绯衣青年身上: 是因为这张脸吗?不对,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阿归不是一个看脸的孩子。莫非因为他武功比阿归高吗?也不对,那只会让她想尽全力战胜对方。是因为对她有救命之恩,所以答应了以身相许?这个理由倒仿佛说得通些,以阿归缺根筋的脑子……咳咳。 第175章 一片沉默里,宋辞和赵无极对视一眼,在对方的眼神里读出了同样的不可置信。 开什么玩笑?小兔崽子才多大,分明还没满二十! 咦?等等,快四年了,好像至少也有二十三了。 宋雁归左看看右看看,困惑地屈指挠了挠脸颊:这两个人这是什么反应…… 既然如此,她眼睛一亮,顺手扯了扯身边人的衣袖,在王怜花侧眸看过来的时候,嘴角扬起,扯过他衣襟的同时整个人凑了上去,唇瓣相贴,一个扑面而来的,暖洋洋的亲吻。 王怜花先是一怔,很快顺势低头,阖上眼享受起对方的主动。 !!! 宋辞和赵无极看着眼前这一幕瞪大了眼睛,几乎是一瞬间哑然失语,张大了嘴巴,僵在原地。 宋辞:谁教她的?!小时候上房揭瓦也权当是小儿顽皮,如今怎么连欺男霸女的事也学会了?! 赵无极:非礼勿视……非礼勿动!这这这、原来是宋雁归这小兔崽子自个儿看中的媳妇……啊呸,夫婿吗! 微微喘息着唇分,浑不觉自己刚才在长辈面前干了件多少有些惊世骇俗的事。宋雁归背着手笑眯眯道:“这样懂了吧?我和他,就是这种关系。” 话音刚落,就见宋辞抄起钉耙,阴沉着一张脸痛心疾首道: “你下山都学了些啥?好人家不论男女,容得你这么轻薄非礼的么?!” “家门不幸!姓王的小子你等着,看我清理门户!”宋辞“咿呀呀”大喝一声,追着哇哇乱叫一溜烟跑路的宋雁归冲了出去,转瞬没了人影。 只留下在原地憋笑的王怜花和扶额叹气的赵无极。 “王公子,见笑了。”一身道袍的赵无极无奈地摇了摇头。 “前辈称呼我名字即可。”王怜花笑了笑,目光仍停留在人影消失的方向。 “不必担心,”赵无极捋须乐呵呵笑:“三年多了,我已许久没见到宋兄这般高兴。” “别看他嘴上不饶人,四个弟子之中,他其实最宠的就是阿归。”赵无极悠悠道:“阿归是唯一一个从襁褓中就由他亲手抚养长大的孩子,又几度差点活不下去,倾注了最多的心血,性情也和他最相像。” “虽无血缘,和亲生父女也没什么两样。” “明明是个哪怕竭尽全力救下来也活不长的孩子,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救了。为此,放弃了一探武道巅峰的机会。” “阿归打败燕北侠之后,过了很久我们才找到她。只是在山里调养了大半年仍然每况愈下,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失踪了。” 王怜花:“……”原来眼看身体不行就跑路这种做法,某人是早有先例。 赵无极却已经自顾自继续说了下去:“关于这件事我事后想来一直很后悔。是我早些时候卜算天机,告诉她若能一探武道巅峰,或能逆天改命活下来……但我没告诉她的是,这样做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何况以她当时的身体败坏情况,成功的可能其实无限接近于零。 赵无极声音不紧不慢,他一边在说,一边默默在观察王怜花听到这番话时的反应。 宋辞是一个只要徒弟高兴喜欢其他诸事不管的性子,敢爱敢恨固然是好事,但……想到明心的遭遇,赵无极的眸光晦涩难辨,掩在袖中的手微微紧握:他不是宋辞,即使出了那样的事仍然性情不改,他眼见过弟子所托非人,因此他绝不希望阿归再重蹈覆辙。 王怜花默默听着,秾丽的眉眼低垂,面上不动声色,只微微扣紧扇柄的指节泄露出一丝波澜,他笑:“听闻前辈精通医毒之理,晚辈不才,亦略懂一二。前辈可否引路,既为一试切磋,也可与我讲讲曾经发生的那些事?” 赵无极没有马上回答,他定定看着眼前的绯衣青年,微微沉吟,道:“在此之前,我亦有个不情之请。” “子行千里父母忧。”王怜花轻笑道:“若是前辈是想知道她失踪后所发生的事,以及晚辈和她之间发生的种种,晚辈必知无不言。” 赵无极微微一怔,他第一次认真不带审视地看向对方。从他见到这个绯衣青年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这是一个心思缜密复杂,正邪很难一眼分辨的人物。以对方的敏锐,一定也看出了他的审视和戒备,可他看向对方的眼睛,此刻里面清澈坦荡,是几乎不设防的坦率姿态。 对于像他们这样的人来说,诚意,是极其奢侈的东西。赵无极深知这一点,也就知道要让他们这样的人向他人展示出如此的诚意,是多么艰难而可贵。何况他和他不过第一次见面。 阿归看人的眼光不赖。 “他们师徒二人饿了自会回来,我的药庐和草堂就在前面。”赵无极比了个请的手势:“请。” …… …… “决定是这个人了?” “嗯!” 山岚云海,绝壁峰顶。宋辞跑累了,他体力不复往昔,却欣慰地发现宋雁归的身体是真的彻彻底底大好了。不仅如此,她的功夫也比之从前更上了一个台阶 他不曾去过的顶峰,她已经去了。想到畅意处,宋辞忍不住拍腿长啸一声,竹叶簌簌而落。 至于小辈的情爱之事,一如宋雁归对自己师父的了解,宋辞只象征性地过问了一两句,很快就抛诸脑后。 “怎么没看见二师兄和小师姐?” “他俩成亲了,眼下两人不知道在哪玩呢。” “哈?二师兄和小师姐,成亲了?!什么时候的事!”宋雁归大叫一声:“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他们互相喜欢?” “你知道个啥?”宋辞鄙夷地瞥了她一眼,很是嫌弃地道:“除开他俩,家里剩下四个人,其中三个都知道红叶喜欢雪舟,也就你不知道。” “啊……哦。”宋雁归盘腿望天,呆呆道。 大师姐死了,二师兄和小师姐也离开了,那师父你呢?弟子都不在身边,你会寂寞吗? 她偷偷看了眼宋辞,嗫嚅着,垂头托腮不语。 一如从前,温暖宽厚的掌心落在头顶,用力按了按,已不再年轻的宋辞放声大笑:“兔崽子怎么今天突然多愁善感的,为师当初都没真的拦着你满江湖乱闯,如今更加不会。” 她想反驳说自己那不叫乱闯,却听到宋辞似乎笑了笑,轻声叹息,说了句什么,很快消散在了风里。 宋雁归却在听清那句话的一瞬,泪湿了眼眶。 “阿归,你是我的骄傲。” …… “我看看,这里怎么有一只眼睛通红的小兔子?” 昏黄的光晕里,王怜花捧起宋雁归埋在被褥下的脸,微凉的指尖轻拭去她眼角未干的泪痕,连人带被抱到自己腿上,亲了亲她的发顶,替她梳理着脑后的秀发。 “感动。”宋雁归把头往对方怀里一靠,闭着眼咕哝道:“还有点愧疚。” 年少时一心向南墙,不闯得头破血流不愿意回头。却忘了回头看一眼,哪怕一眼,看一眼是谁在背后替自己默默收拾残局和撑腰,又是谁在替自己伤心流泪。 “前辈说那些话,想必不是为了惹你哭的。”王怜花温声道,顿了顿,话锋一转:“不过流些眼泪也没什么,当初某人不告而别,的确害我好找。” “记仇哦,王怜花。”她揪着他的衣襟,抬眸轻哼道。 他嘴角微勾,狡黠地笑,揽着她腰的手臂微微施力,拉进距离的同时俯首和她鼻尖相抵,声音渐低:“我记仇这件事,你第一天知道么?” 她眨了眨眼,忽然想到什么道:“说起来,你和赵师叔……很谈得来吗?啧啧,我看他刚才对你的态度,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赵前辈……是个医痴。”温热的鼻息喷洒在彼此的脸上,呼吸相闻,他扣着她腰的手忍不住轻轻摩挲,声音渐渐含了丝别样的哑意:“小生不才,于医毒之道颇有心得,左不过是投其所好罢了。” “可我看他好像在算什么东西,你不知道,他精通易理,我那点皮毛都是跟他学的,当初也是他给我算的命。”她皱了皱鼻子,放任他扣在自己腰后的手滑入衣襟游走。 “巧了,五行八卦,我也略懂一些。”如蝶翼般的吻落在她的腮颊,心跳和呼吸微微急促起来,不时交换着浅尝辄止的轻吻:“合婚庚帖。前辈打算替我二人筹备婚事。” “可……哈!”似乎觉得有些酥酥麻麻的痒,她忍着笑别开头,他的吻顺势落在她的发间和耳后,不住在侧颈流连,不轻不重地吮吸:“……我都不知道我自己的八字,他又怎么会知道。” 毕竟宋辞和赵无极发现她的时候,她就在无净山一处无人的山洞里奄奄一息。嘿,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推算出她的年龄的。 “我倒是有个法子……”他的指尖抚过她微肿的唇,眸光暗了暗,熨帖在她腰后的手掌带着灼人的温度,几乎是半哄着在等她钻入他明晃晃设下的陷阱。 唔,他的眼神看起来像是要吃了她似的。 第176章 雁归大侠如今已经很熟悉他这样的眼神了。 于是她笑,仰头亲了亲他的下颌,很是上道地问:“什么法子?” 头顶传来一声低低闷笑,他在她耳边低低说了两个字,然后,在她手下意识环住他脖颈的下一秒,纱帐垂落,掩住了两道交叠的身影。 灯火一阵剧烈地摇曳。 “唔,不是说摸骨……你摸哪里?” 一阵混杂着低喘的轻笑,笑声里有不自知的沉迷:“你说,这是哪里?” 床榻发出细微的声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偶尔漏出几声破碎的惊喘和低吟。 “王……怜花,你、你给我等着……” “嗯,恭候。”纱帐里,他自她身前抬起头,微撑起臂膀,轻舔了舔沾染水色的薄唇,眼底是如饕餮般不知餍足的深沉墨色。还不待她反驳,俯身一覆而上,复又缓缓沉下腰,低头吻住她的唇,吞没了她那些没来得及出口的,张牙舞爪的话语。 等等,他之前说什么来着?赵老头在筹备什么……? 算了,脑子眼下稀里糊涂的,一下子想不起来了。 第155章 成亲番外(更新作话) 山间的晨雾还未散尽,赵无极已经自山下回返。时值春盛,无净山上桃李芬芳,绿树葱茏,青绯交杂,漫山遍野的锦绣。 青绯之色……难怪那两个孩子这么般配么? 赵无极满意地点了点头,自觉一切都是天意。 厅堂前铺了大红色的毡毯,檐下廊前张灯结彩,庭院里参天的古木银杏上,系满了鲜艳的红绸,迎风招展,喜气融融。 事出仓促,他本打算选定一个月余后的良辰吉日。偏偏那两个孩子都说想尽早完婚,日子便定在了今日。 春景繁盛,亦是良辰。 赵无极自觉今日还有很多事要忙。 红烛、绸缎、喜服……江湖儿女虽不拘小节,但对待某个他和宋辞一手抚养长大的丫头的婚事,再怎么精心筹备都不为过。 “何必那么麻烦。”宋雁归系完树上的红绸,盘腿歪坐在草堂前的银杏树上,一手托腮一边啃着刚摘洗的果子。一如少时顽劣模样,歪头笑道:“一对红烛,日月为媒,天地为证……啪!礼成!” “胡闹。”赵无极皱眉轻斥道:“本应三书六聘,如今已一切从简,剩下该有的礼数如何能再省?” 他顿了顿,眉头皱得更紧,搁下手中的笔,肃容道:“还有你,都要成婚的人了,怎么还成天上蹿下跳没个正形,赶紧给我下来。” 树上的青衣人闻言嘿然一笑,嘴里叼着果子,一个倒挂金钩,墨发垂落,单腿勾着树干,双手背在脑后,顶着赵无极阴沉的黑脸,在高空处优哉游哉地晃来晃去。 在惹毛赵无极这件事上,某人可谓驾轻就熟:怎么办,赵老头这会儿还不知道她还有更胡闹的想法呢,还是待会儿再找机会和他说罢。 …… 一切都在赵无极的安排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正事上表现地很是沉稳有礼的王怜花且不说,就连一向不靠谱的宋辞和宋雁归师徒俩,也乖觉地听从着他的安排。 赵无极轻捋胡须,笑得很是欣慰:总算有点大人模样…… 可惜没多久就故态复萌。 赵无极冷着脸把和宋辞比赛看谁把钗子射得更远的宋雁归叫到门前,将喜服塞进她怀里。 “那个,师叔,其实吧……”宋雁归捧着喜服,乖觉进屋,冷不丁又从后面冒出个脑袋,笑眯眯道:“真的不用如此麻……” “嗯?” “呃,好吧好吧,我这就去试,去试。”她赔笑着收回最后一个字,关上了门。 门内,宋雁归仰头叹了口气,耳畔听到一阵低低的轻笑,她侧眸,见王怜花抱臂斜倚在窗边,头束玉冠,两条绯色发带垂在脑后,斜晖落在他正红色的云纹锦袍,玉面含笑,俊美已极。 唔,像是少时听师姐讲过的故事里,千年修炼后会幻化人形的狐狸。 “少见你这么拿人没办法。”他以扇掩唇,幸灾乐祸地笑。 “那还不是因为……”她嘴角泛起苦笑,将手里的喜服展开,上下打量了一圈,哀叹一声,露出了头疼的表情。 “不会穿吗?”他眼波流转,自身后环住她腰,唇角的笑意微微加深,声音更低:“我可以帮你。”说着手已经按在她腰带上,就要替她宽衣。 “其实还有个办法。”她按住了他的手,露出兴味盎然的神情。 “想都别想。”头顶被轻敲了一记,紧接着耳珠也被轻轻咬了一口:“怎么都随你,只有今天不行。” 宋雁归微怔,继而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嗯,难得也有意外坚持的时候啊。 也罢。 她展臂一笑:“那么……劳烦了。” —————— 夕阳晚照,布置得难得干净整洁的厅堂内,红烛高烧,吉时已到,赵无极沉着脸坐在上首,屈指轻叩桌面。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这是在竭力控制着焦躁的情绪。 准新郎新娘双双没有出现。就连一刻钟前被他催促着叫去查看情况的宋辞也不见踪影。 赵无极没有比此刻更清楚地意识到了一件事。 无净山上,他才是那个唯一的正常人。 他看向姗姗来迟的,手里拎着坛佳酿的宋辞,心中升起一个不好的预感:“人呢?” “应该还在山上,但我也不知道他俩现在在哪里。”宋辞哈哈一笑,仰头喝了口酒,大喇喇道。 “……”该说是心大呢还是脑子缺根筋呢……果然有其师必有其徒。 赵无极拳头紧握,眉峰皱得能夹死一只蝇虫,忽地福至心灵,冷声道:“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那兔崽子没打算规规矩矩拜堂成婚?” “咳咳咳咳咳。”宋辞假意咳了半晌,在赵无极隐隐要“杀人”的眼神里尤自浑然不觉地粗放大笑:“小辈有小辈的想法,你我又何必横加干涉?” 说着从怀袖里取出一封信递给他:“喏,知道你一番好意,专门写信给你致歉。” 的确是宋雁归的字迹。赵无极还记得这丫头小时候一手字跟被狗啃过一样,张牙舞爪难看得分外别致,是后来被他强压着每日临摹字帖,总算写得一手张扬漂亮的行书。 她的字和她的人一样,一笔行楷写到最后越来越草,这一点,跟她师父如出一辙。但这封信,却是从头至尾,端端正正的楷书。 他知道她不喜繁文缛节,今日几次三番欲言又止也被他横加打断。他比照着自己的心愿筹备她的婚事,却忘了问她想要什么样的仪式,还有她想要让谁见证。 “又不是其中一个落跑,是两个一块儿。”宋辞笑着安慰道:“能今日耐着性子配合了大半日,也算得进步了。” “哼,还不都是被你惯的。”赵无极猜到她要去的地方,心中稍定,面上却仍放不下面子冷哼道。 料到她不会乖乖听话配合,但他原以为王怜花会阻止她那么做……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能和她情投意合的人怀抱太高的期望。 被这个姓王的小子看起来温文有礼的外表给迷惑了! “能陪着她胡闹,要么是和她性情投契,同样不喜约束……要么,就是愿意陪她做一切她想做的事。” “从心所欲,也不伤害他人。这不是很好么。”宋辞仰头饮尽坛中酒,望着窗外渐沉的太阳,目光温暖明亮,微微笑了笑。 他看着长大的阿归,是天上的雁,依着天性北飞南归。 而他这个做师父的要做的,唯有目送而已。 —————— “师姐,我带人来看你。” 后山的一座墓碑前,宋雁归以酒浇地。山风猎猎,吹皱她身上剪裁利落的石榴色裙衫,未施粉黛,只长发用玉簪挽起一半,剩下其余的披在另一侧,步摇上坠下的绯色玛瑙叮叮当当地响。 “师叔说成婚要吉,让我过了今日再来看你。” “但我想,我要来看你,何须要等明日。” “何况他也说想见一见你。” 王怜花接过宋雁归递来的酒盏,洒在墓碑前,清泠泠的月光洒在他的眉眼:他知在这里长眠的,是对她而言极其重要,却没守护住的亲人。 “师姐她,师承赵师叔更多些,于医毒易理都极有天赋,假以时日必能青出于蓝。”坐在山巅的卧牛石上,宋雁归怀里抱着一坛酒,回忆道:“我那时候知道自己活不太久,又一意醉心武学。师姐是为了找我才下山的。” “咳咳咳,”她喝得太急,王怜花轻拍她的背脊,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听着,敞开心扉的小混蛋和她不为人知的伤心事。 “所以我想!”她的脸颊因为微醺泛起薄红,笑着跳下卧牛石,握住他朝自己伸来的臂膀,仰眸朝他笑:“哪怕仓促,总要带你见过这些对我而言重要的人,才好成亲。” 他以为她的眼里会有些阴翳,因为勾起了伤心,可他多虑了。会怀念但不会止于悲伤而困住自己,的确是他认识的宋雁归。也是……他的妻。 第177章 她晃了晃脑袋,眼底恢复了清明。取出两个白瓷酒杯,一人一个,琥珀色的酒液映着月色,在杯中微微摇晃。 “来,干!”作势碰杯,豪迈地就要一饮而尽。 王怜花好笑地轻轻按住她的手:“合卺酒,不是这么喝的。” “……哦,是吗?”她眼神飘忽,尴尬地挠头一笑。 王怜花轻“嗯”了一声,俯身,衣料在碰触间微微摩挲,手臂绕过她的臂弯,形成一个亲昵交缠的姿势。距离瞬间拉近,呼吸相闻,近得她能看到他嘴角盈盈的笑意,和他眼底倒映出的自己,以及里面幽深的暗涌。 她下意识地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这个细微的动作却让王怜花的眼神更深了几分。 就着他轻抬的手,两人慢慢饮尽杯中酒。清冽的酒液滑入喉咙,激起一丝细微的,灼烧般的辣意……好喝。她闭了闭眼细细回味,也就没注意到王怜花的目光始终注视着她,当然也没错过她因为酒意愈发水润的眼眸。 “好!礼成!”她拊掌一笑,抬手指天边月:“无净山上,明月为证,群星为媒。” “此生,宋某必不负君。” “……”下一步是要跟他结拜了吗? 王怜花好笑地朝前一步,将某个眼下走路都踉踉跄跄的人拥进怀里。 不过她到底喝了多少酒?看着喝完合卺酒就靠进自己怀里埋头一阵乱蹭的某人,他心中升起淡淡的疑惑:只刚才那一坛和这一杯,以她的酒量,何至于醉成这样? 她微微仰头,眼神迷蒙,灼热的吐息喷洒在他的颈侧,攀着他臂的手垂落下去复又抬起,袖中滚落三五个空瓶,在地上滴溜打转。 “……” “今天高兴,难得痛饮,快哉,快哉……”她脚步发软,醉眼迷蒙地靠在他怀里低声喃喃。 有轻如蝶翼的吻落在发顶,带着极其珍视的意味。王怜花将人打横抱起,似乎觉得眼下的场景太过荒谬,他忍不住低笑,笑声震动胸腔,一股纯粹、极致的高兴蔓延至他的胸膛,几乎要满溢出来。在无边山岚的吹拂里,他笑得像个好不容易吃到糖的孩子。 他在心里默念着两个字。还有两个字,他想等她清醒的时候,听她对自己说。 月华如水,照在苍翠树木下两道绯色身影。绯衣男子将女子抱坐在自己膝头,在察觉到她头上的步摇扯住长发,引起她在梦中微微蹙眉后,适时轻柔地替她取下。 墨黑的长发如瀑布般披散下来,几缕发丝黏在她潮红的颊边,冷玉般的指尖替她拂开那几缕发丝,抚过她的眉眼,在她的唇上不轻不重地按着,来回不住摩挲。 “心跳声很响哦,王怜花……”宋雁归阖着眼,薄醉,此刻似乎意识恢复了一丝清醒。她近乎温柔地笑,温热的掌心覆住他的手背。 “你我已然成亲,如今是不是可以换一个称呼?”他轻笑着,低头亲了亲她的唇,饱含暗示意味地道:“嗯?娘子。” 宋雁归睁开眼,恍然笑道:“原来如此。” 她在他怀里微微坐起身,拍了拍脑袋:“你那*时候想听的原来就是这个。” “什么时候?”他无辜地眨了眨眼,笑得故作不知。 “在连云寨,你问我称呼的时候。”她摩挲着下巴道。什么雁归怜花,他想听的分明是这个啊。 是,她说得没错,他那时候就想听……相比叫他的名字,他更想听的是…… 宋雁归却忽然轻叹了一口气,她伸手抚上他的脸,目光明亮温和,在他微微怔忡的眼神里,声音轻柔地道:“王怜花,你……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对么。” “……”他的手指微微蜷缩,心脏剧烈跳动起来。唔,被她发现了,敏锐的小混蛋,又被她发现了。 不过,如今的他,也没什么好不敢对她坦白的:“是。”他听到自己说。 “可我很喜欢。”宋雁归捧起他的脸,用力亲了亲他的下颌,笑道: “我少时不喜读书,师叔……也就是赵无极恐我战意太盛,教我读书习字、弹琴下棋,总之是要磨一磨我的性子。他教我的其中一些我不甚感兴趣,唯独对诗很喜欢,当时我背的第一首诗,我现在还记得其中的两句。” “苔痕经雨绿,怜花向晚晴。” “虽说初见面算不上愉快,但我一直很喜欢你的名字。”她看着他道:“夫君,相公。我知道的,你想听的话,我会一直说给你听,每天都可以。” “但你看,我首先是宋雁归,然后才是谁的谁。你也一样,你首先是王怜花,然后才是我的……唔!” 一个充满了不容抗拒的力道的吻。 他掐着她的腰肢,胸膛紧密相贴,滚烫的鼻息,交换的呼吸,长驱直入,愈发炽烈缠绵的亲吻。察觉到他内心的起伏,还有情动,宋雁归眉眼弯弯,温柔高兴地笑。她闭上眼,愈发熟练地耐心回应着,唇齿间是清冽甘甜的酒香,醺然欲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哈,其实她酒也没少喝。 一吻毕,她抚过他不染而朱的唇,顺势将人推倒在地。月色正浓,佳人在侧,她突然想到一个绝妙的主意,抬手打了个清脆的响指: “就在这里做吧!” 王怜花眼波流转,在她作势解自己衣带的时候冷不丁按住她的手,笑问:“赵前辈那两句诗,并不见诗集,是他自己写了,让你背的么?” 宋雁归手上的动作微微一顿,一脸无语道:“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写的诗呢!” “我喜欢的,当然是我自己做的诗。”她晃了晃脑袋得意道:“雁归大侠平生做的第一首诗,喜欢也不奇怪吧。” 原来如此……不,应该说果然如此。王怜花捂着脸低低闷笑。 “所以……还做么?”等他笑完了,她倾身,手撑在他脑袋两侧,眨了眨眼虚心问道。 王怜花抬眸看向坐在自己身上的心上人,她的目光正跃跃欲试。 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他只是又忽然忍不住想,如果是二十岁的自己遇到她,会发生什么呢? ----------------------- 作者有话说:成亲he! 另,临时说明: 作者是个新鲜愚蠢的傻蛋,不知道jj上完结榜无法在榜更新番外这个限制(直到收到上榜的系统通知)。导致本周无法更新,否则会被狠狠制裁。但是!剩下小宋和小王的番外和之后的福利番外都是有的!等我这周存点稿下周多多发出以作补偿(哭泣遁走[爆哭] 第156章 if线一 开封城外,北风呼啸,霜雪肃杀。 城郊最大的客栈里生意亦冷冷清清,堂内说书先生讲着江湖故事。 此地地处交通要塞,即使是寒冬腊月,时节里的生意也本不该如此萧条。 但今年实在是太冷了。 客栈最好的暖阁里,一袭绯衣的青年公子穿着狐裘,把玩着手中的白玉酒杯,嘴角扬着抹讥诮的笑意,耳边听着丝竹管弦,目光却凉凉地落在窗外,一手托着腮,显得意兴阑珊。 天寒地冻,一夜之间气温骤降,城外庄稼地里的粮食都被冻坏了。年迈的农户夫妻在田里抢收着未被冻坏的冬麦,顾不上皲裂通红的双手,颤颤巍巍地,只盼着动作能再快一些,能再多减少些损失也好。 来往如织的商旅行人中不乏衣着华贵的富家公子和江湖游侠。 苍茫大地白雪皑皑,不时有人大笑着,骑高头骏马从田埂上奔驰而过,听不到马蹄碾过片片冬麦后,农户的低低哀叫不绝。 直到一个衣衫落拓的青衣少年出现。 她身量不高,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年纪,背上背着把刀,面容白皙清秀。一身青衣,衣着在冬日里算得单薄,头上落满了雪,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跋涉而来。 风雪更盛。她一手捂着腹部,走得不快也不慢,明明抬着头似乎未曾注意脚下,却小心地避开了每一片倒伏的冬麦,在田埂旁站定,目光落在经过的行人皆不在意的那对农户身上,歪了歪脑袋,仿佛在发呆。 她在看农户,楼上的绯衣公子在看她。 他原本不该出现在这里,只不过在沁阳城呆腻了,左右已经安排妥当,鱼儿还没到咬钩的时候,作为稳坐钓鱼台的幕后之人,趁着难得的空闲,来开封找找乐子。 乐子没找到,意外发现一个傻子。 他看青衣人接过农户手里的镰刀,出手如疾电寒光,以肉眼几乎看不清的速度替对方收割完了大半亩地的麦子。 行云流水的刀法,一招一式都像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快、准、稳,收放自如,干净利落。 绯衣青年神情露出些许兴味。 他见她挠着头,似乎想对不住朝自己道谢的农户说什么,又在看清农户夫妻身上打满了补丁的衣物后住了口,仰头抿了一嘴落下的雪花,砸了咂嘴,继续发起呆来。 马蹄声响起,又一个江湖人打马而过,眼看又要闯入麦地,青衣人却背对着他仰头望天,一动不动。 第178章 “闪开!”马上的蓝衣青年见她岿然不动,挥舞着手中长鞭,高声呵斥。 年迈的农户原本已经在另一旁扎捆冬麦,见状不由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睁大了眼睛,朝这看似在发呆的女娃连连挥手,喉咙里发出“嗯嗯啊啊”的叫声。 近了。蓝衣青年没料到她不闪不避,愣了愣,咬牙要调整缰绳已经不及!这是他不日前才驯服的宝驹,烈性尤然! 马蹄高高扬起,青衣人眼看就要血溅当场! 看到这一幕,胆小的农户已经捂住了眼睛,也有人恶劣地笑着,仿佛很期待看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一声奇异的响动,雪花纷扬,混杂着一声短促的痛呼,和马儿剧烈的嘶鸣。 等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刚才高声叫嚣的蓝衣青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倒飞出去十余丈,狠狠撞在道旁的一块石壁上,雪花簌簌落满全身,隐约伴随着“咔嚓”一声响,仿佛是……肋骨断裂的声音,整个人随即昏死了过去。 嘶,看着就痛。 马儿已经易主,坐在马上的正是原本众人以为会丧命于马蹄下的青衣少年。她眨了眨眼,朝着农户夫妻咧开嘴,嘿然一笑。 后者却在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之后,头也不回地拉上妻子,抱起收了大半的冬麦踉踉跄跄地背身跑远。 会受挫吧,脆弱无聊的正义感。绯衣公子嗤笑一声,几乎猜到了接下来青衣人的反应…… 马上的人却只是耸了耸肩,利落翻身下马,牵着抢来的、在她手下很是温顺的马匹施施然走向客栈。 他听到她被老板拦住时,清冽坦荡到几乎刺耳的声音: “老板!你看看这匹马值多少钱?” 老板:“……”我这里是客栈不是马行……还有,你以为我没看到你刚才是怎么伤人夺马的吗就这么理直气壮地问!马是你的吗你就说要卖! 但是即使是他也没看清这个邪乎的女娃刚才是怎么把“玉面瑶琴神剑手”给打倒的。这样身手的江湖少年,需得小心应对…… “小店不做马匹交易的生意。”老板满脸赔笑道:“要不,客官您去西市马行问问?” “马行会收来路不明的马吗?”她摩挲着下巴微微沉吟道,另一手举起不知什么时候被她抢来的佩剑:“剑大概也不行?” 你不是知道得很清楚吗你还问! 老板压抑着嘴边喷薄欲出的脏话,笑眯眯哄劝道:“这样,这里不收,要不客官你去别家客栈问问?” “可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再不马上吃饭会饿死。”她以拳抵掌,一脸恍然道:“噢我明白了!贵店可以赊账对不对?” 不能! 老板心中咆哮,又不好直接将人轰出去。夭寿,偏偏是少东家还在的时候进来了这么个怪胎。 “一顿饭而已,我请你。” 青衣人闻声仰头,见客栈三楼,一袭绯衣的青年公子手摇折扇,正潋滟含笑地看着她道。 一看就很有钱的散财童子。 她眨了眨眼,确认这人是要请自己吃饭而且还不用她付账,扬眉笑道:“公子大气,却之不恭!” 纵身一跃而上,也不要马匹和剑了,高兴地报了一串菜名,在绯衣公子又大方加了几样后,连连点头,双手背在脑后,眉眼弯弯地跟在对方身后进了暖阁。 —————— 暖阁里还有正在抚琴的女子。 青衣人的目光落在琴上,脚步微顿,露出某种古怪的神色。 饭菜很快如流水般上了桌。 比上菜速度更快的,是青衣少女消灭饭菜的速度。空盘正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桌边层层垒叠起来。 瘦削的身材,惊人的饭量……看起来不止是三天没吃饭,简直像饿死鬼投胎。 吃饭的间隙,绯衣公子也终于知道了眼前青衣人的名字。 宋雁归。 “阁下师出何门何派?” “衡山,回雁峰!”衡山独孤剑,她的上一个手下败将。 王怜花:“……” 衡山回雁峰?呵,那里寸草不生,只有九年前大乱后留下的疮痍和尸骸,哪来的活人。 她甚至连这是开封地界都不甚确定,一个对江湖诸事一无所知的女……算不上,只能说是个人。 她的功夫看不出师承何门何派。刚刚的变故别人没有看清,他倒是在暖阁中看得一清二楚。 马蹄扬起的瞬间,她蓦地沉肩塌腰,脚下一退、一滑,瞬间以一个奇异的姿势猱身而上,足尖踩上马背的同时,旋身拧腰飞踢,看似绵软无力的一脚,因为身体的惯性产生极其惊人的爆发力,马上的徐若愚几乎是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被一脚踹飞了出去。 速度、技巧和力量都无可挑剔。 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一只……野兽。筋骨经过反复千万遍的锤炼,对出手时机的把握骇人的精准。 年轻,无知,武功高超,等同于很好利用。大概是哪个当年没有参与衡山一役的隐士门派的弟子。 简直是给他送上门的新鲜玩具。 “兄台怎么称呼?” “在下姓王,草字怜花。” 她说她正在找人。 “王兄可知,当今江湖……”她顿了顿,目光中露出一闪而逝的迷茫之色,很快兴致盎然地看向他,目露锋芒: “最厉害的高手都有谁?”她问得遂然直接,一语开门见山。 王怜花闻言目光深了深,面上玩味地笑:“你可知刚才被你踹晕的那个人是谁?” “是谁?” “‘玉面瑶琴神剑手’徐若愚。”王怜花悠悠笑道:“他是当今江湖七大高手之一。” “哦。”她闻言皱眉,一脸认真地点了点头,忽然顿了顿,抬眸:“啊?” 这个江湖……弱成这样了吗? 王怜花:“……”这微妙的被一同看轻的不适感。 “王兄你也是七大高手之一么?” “我?”王怜花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摆了摆手,眼底却暗暗流露一抹嫌弃:“我不在此列。”他意味深长地笑道。 她轻“咦”一声,挠了挠头没有接话,在王怜花的眼神逐渐变得危险的前一秒,话锋一转:“那敢问剩下六大高手,他们人在何处?” 她满眼兴奋,心思就差没直白写在脸上。 王怜花笑而不语。那些人,此刻当然是被叫去了仁义庄商量该怎么对付快活王。 他的目光暗暗在眼前人脸上流连,这个人……虽然是个傻子,但看在她那一身功夫的份上,或许可以对她用迷魂摄心催梦大法,让她乖乖为自己效力…… “王兄,你怎么不说话?”宋雁归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在他忽然变得幽深莫测的目光里,清澈无辜地眨了眨眼:“咦?莫非是饭菜里有毒么?” “不对啊不都是我吃的吗?” 她拿筷子划拉着碗碟里的残羹冷炙,挠头苦思。也就没注意到对面之人摇扇的手微不可察地一颤,手指扣紧扇骨,一向玩世不恭的眸中闪过如何的惊骇。 怎么可能,迷魂摄心催梦大法……对这个傻子竟然不起作用?! ----------------------- 作者有话说:晚上二更。 第157章 if线二 眼睛莫名其妙一阵酸胀,但很快就好了。宋雁归不知道王怜花在想什么,知道了也不在意。 她的时间有限,此刻已准确动身。 “告辞。”话音未落,人已经不在原地。 “这是着急打算去哪里?” 最初的震惊过后,王怜花很快恢复了言笑晏晏的模样,风度翩翩地走近,语气温和亲切,仿佛对这萍水相逢的少女有无限的温柔关心。 宋雁归闻声停下脚步,指向依旧倒在石壁旁昏迷不醒的蓝衣青年,道: “你不是说,他是江湖七大高手之一么?只要带着他往人群里去,不出半日就会有江湖人知道他落在我手里。”自觉想出了个绝妙的主意,她笑道: “到时候,何愁其余六大高手不露面?” 这样做,的确是最直截了当的法子,他不介意再添把火。 王怜花状若担心地轻叹了口气,不经意以扇点唇,好心提醒道:“可若是这七大高手彼此间并无交集,想来也不会有人太过关心这位徐少侠的死活。” “王兄你放心,这事我有经验。”宋雁归摆了摆手,将比自己高大半个头的蓝衣青年轻松扛上马,顺了顺马儿的鬃毛,后者愉悦地喷了个响鼻,亲昵地将脑袋贴在她的脸上,惹她哈哈大笑。 “在下或可帮忙。”王怜花将手中折扇一束,将一张不知何时出现在手中的请柬夹在指间,递给宋雁归。 宋雁归展信一看,挑了挑眉,恍然道:“这个’玉琴擀面摇手剑‘和其余六人原来要去这里。” “……”是玉面瑶琴神剑手。 “这是刚才从他衣襟中滑落掉在地上的。恰好被在下捡到。” 宋雁归微微沉吟,继而朗声轻笑,利落翻身上马:“既然如此,不如王兄送佛送到西,告知我这信中所说的仁义庄何在?” 第179章 好心地替她指明了去往仁义庄的方向,嘱她路上当心。王怜花看着她策马远去的背影,轻掸去落在肩头的雪,眼底终于浮起幸灾乐祸的笑: 江湖七大高手虽不成气候,但她带着受伤昏迷的徐若愚擅闯仁义庄,这般公然挑衅,其他人又岂会坐视不理?何况……为防她白跑一趟,他还特地在那封请柬上抹了些好东西。 不管是她死在仁义庄,还是混乱顿生七大高手命丧她手,对他来说都没什么损失。 看,他可是很好心,是真的送佛送到——西。 …… …… 仁义庄。 仁义庄有三位庄主,三人都是当年衡山一役的幸存者。今日,他们将这十年间在江湖中展露头角的七大高手齐聚在仁义庄内,为的也恰恰正是当年之事。 议事堂内,五台山天龙寺天法大师,青城玄都观断虹道长,“华山玉女”柳玉茹,长白山“雄狮”乔五,“巧手兰心女诸葛”花四姑和丐帮“见义勇为”金不换六人都已到了,却迟迟不见“玉面瑶琴神剑手”徐若愚的身影。 莫非是路上有事耽搁了?又或者,是猜到仁义庄此行所求之事过于凶险,因此怯于出席? 就在众人心思各异,庄主李长青正准备说明今日召集众人来此所为何事之时,前院传来一阵骚动。 很快,徐若愚就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他不是一个人出现的。 他是被人扛进屋的。 被一个青衣刀客。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年纪看起来在十六七岁的少女。 她的身后,是仁义庄没来得及阻拦她的护卫。庄主李长青叫退了那些人,任眼前的年轻人将徐若愚放倒在座位上。 背着体重远超过自己的昏迷的青年,却仍然能够轻松甩脱庄子里身手不凡的弟子,如入无人之境……此人是敌是友? 李长青和堂内众人在打量宋雁归的时候,宋雁归也在默默观察堂中众人。 她的目光扫过在座的每一个人,除了在其中一个神情散漫的落拓少年身上短暂停留之外,其余人几乎是不做停留地划了过去。她没有说话,只皱了皱眉,隐隐露出失望之色。 不,根本不是隐隐,她直接非常直白地叹了口气。 气氛一时诡异的沉默。 “小姑娘,徐少侠这是……?”李长青开口相询。 “肋骨断了。”她看向坐在上首的仁义庄庄主李长青,兴味索然道:“老人家,劳烦您给他尽快请个大夫。”说着就要转身离开。 “慢着。”说话的是坐在下首的一个紫面大汉,他眉头紧皱,声若洪钟:“小姑娘,不知徐大侠是被何人所伤?” 宋雁归闻言停下脚步,抬眸看向说话之人,指了指自己道:“我。” “……你。”乔五一时语塞,一时不知该说此人是坦荡还是胆大包天。 伤了人将人抬过来叫仁义庄替对方治疗什么的,这难道就是她擅闯仁义庄的理由? “再拖延半日他的肋骨就会刺破肺管,需要及时治疗。”她屈指挠了挠脸颊,摊手道:“抱歉,我实在没钱替他请大夫。” “他手中有这里的请柬,”她取出请柬夹在指间:“想来是贵庄的朋友,我就将人带来了。” 说完,却在离自己最近的花四姑要伸手讨要请柬时,倏地收回手,将请柬揣进衣襟中,转身抬腿就要走。 “姑娘,敢问姑娘何故伤人?”“女诸葛”花四姑出声问道,青衣人不得不再次停下脚步。 “我……”就在她分神准备开口回答的一瞬间,一阵劲风掠过脑后,一根短木杖直直扫向她的左腿膝弯! 这一击的出手时机和角度刁钻毒辣无比,若击中,腿骨势必断折! “金大侠!且先听她解释!”身后,花四姑面色一变,高声阻止。 被叫到名字的金不换却根本没打算停下,黝黑的左手倏然成爪,直直掏向青衣人的腰眼,上下齐攻,极阴险刁钻的招式,嘴上厉声喝道:“此人出手毒辣,伤我徐兄弟,该杀!” 宋雁归的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轻笑,眼眸隐在额前碎发之下看不清神色,没有回身、没有躲避、也没有拔刀。 或许,是她已来不及拔刀! 三寸!木杖离她的左腿膝弯只有三寸! 只见她左膝本能地一松、一屈。是打算矮身避过么?不可能,距离太短,已经来不及避开! 金不换狞笑着,舔了舔干裂的嘴唇,送上门的羔羊,他先拿下了!仅能看清的那只右眼瞳孔缩成一点,挥杖而下! 宋雁归笑,相比躲开什么的,她更喜欢迎难而上啊。 木杖几乎要擦上裤腿,在座的众人只是一眨眼,原本应该不是被木杖扫中,就是被爪功击伤的宋雁归整个人已经如鹞子跃至半空! 好快!如箭离弦,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金不换的攻击悉数落空,整个人险些朝前一个踉跄! 头顶,青衣人嘿然一笑,翻身重重落下,单脚精准地踩在金不换直取腰窝的手上,身姿轻若羽毛,却也稳如磐石。 没给对方惊讶的时间,气劲灌于足弓,足尖下踏,狠狠将其人连人带手掼向地面! 青石板发出“砰”地一声巨响,伴随着指骨断折的“喀嚓”声,顷刻之间因承受不住巨力,寸寸迸裂! “啊!!”伴随着金不换回荡不绝的惨叫,他刚才用来偷袭的手掌正以一个诡异的姿态歪折着,鲜血淋漓地被青衣人踩在脚下。 他咬牙抬头,神情怨毒地看着踩住自己掌心的某人,欲要反击,却惊恐地发现自己另一只手臂也抬不起来了。 什么时候?! 宋雁归眉头没眨一下,只是侧了侧头,似乎是为了更方便低头看清倒地不起的金不换,突然嘴角上扬,弯腰捂着脸爆发出一阵狂笑。 一阵凛冽横风席卷而过。不,不是横风,是青衣少年身上突然爆发出的,如有实质般的战意! 众人悚然一惊,这感觉……简直就像不小心唤醒了一头刚才还在打瞌睡的大型猛兽。 本要上前解救金不换的众人一时为这古怪场面和冲天战意所摄,唯有一直在角落默不作声的落拓少年上前,见宋雁归抬脚移开没有制止,将金不换拖到了一个安全的位置。李长青立刻命人替他包扎,并将原本就昏迷的徐若愚也一同命人带离了此地。 “那个我说,”宋雁归抹了抹眼角沁出的泪花,微微偏着头,眼神亮得惊人,她直直看向金不换,笑道: “你这是向我挑衅的意思对吧?对吧!” 金不换:“……”不,他刚刚只是趁乱偷袭。 也是因为他骤然发难为人不察,众人才没来得及及时阻止。不过……花四姑看向姿态散漫的落拓少年,这个无名的少年刚才反应之快,竟隐隐在堂中诸人之上。 即使这个姑娘没有自保之力,想必他也来得及从金不换的手中救下对方。 “很好。”青衣少女摩挲着下巴,愉悦地眯起眼,自顾自点了点头:“我给你这个机会,接受你的挑战。” “……”等等,谁要她给自己机会还什么接受挑战啊靠!这人是听不懂人话吗! 金不换淬了口血沫,恶狠狠地道:“我知道了,我徐兄弟也一定是被你故意伤成那般惨状,好一个狠毒无耻的臭丫头!” “来吧,赶紧的,趁天没黑,我们去外面打。”宋雁归掏了掏耳朵,根本没搭理他的诘问,也可能是根本不在乎。 她只朝金不换勾了勾手指,笑意凛冽纯粹:“报上你的名字,宋某跟人比试,总要先知道对方的名字。” “在下宋雁归。你叫金什么?也是武林七大高手之一么?” 金不换眼珠一转,心知自己不是这人的对手,恨声振振有词道:“竖子欺人太甚!在座诸位,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这个丫头在仁义庄撒野不成?” 一番话说的人心思浮动,仁义庄的弟子更是各个义愤填膺。的确,这个丫头先伤徐若愚、又闯仁义庄,态度不知悔改,嚣张至极。 此话一出,即使花四姑有心问清原委,也一时犹豫不知还该不该开口了。 乔五冷嗤一声:好个“见义勇为”金不换,偷袭不成,竟还要怂恿大家围攻一个小姑娘,无耻之尤。 哪知宋雁归闻言却哈哈大笑:“一起上吗?求之不得!” “你这丫头!”乔五瞪眼急喝,一时讷然失语。 “你还没告诉大家,为什么要伤徐大侠?” 说话的却是始终懒洋洋的落拓少年,他人不打眼,只一说话,却有一股奇异的能安定人心的力量。 “哦,他打马不避农田。”宋雁归看向他,眼底滑过一抹奇异的神色。花四姑没看错的话,似乎是……勉强满意? 不是一个女人在看一个男人,这个姓宋的少年,是在用挑剔苛刻的目光挑选对手。 只听宋雁归顿了顿,接着淡淡道:“农户靠天吃饭,一年就指望得一点粮食过冬。” 第180章 “不尊重粮食和劳作的人,宋某见一个打一个。” 落拓少年闻言微微一怔。 “可笑!就因为这么点微不足道的原因何至于将人打成重伤?!”断虹子厉声喝问。 “嘁,和你们这种没种过地的人没什么好说的。”她抱臂翻了个白眼,不耐道:“姓金的,报上名字,出来一战……咦?” 金不换已然晕了过去,只是不知是装晕还是真晕。 断虹子:“金不换说得不错,臭丫头你简直狂悖不可理喻!你要打,好!贫道断虹子奉陪便是!” 宋雁归注意到他手中剑已出鞘,背脊微弓,瞬间兴奋道:“好!你功夫看着虽然和金什么换半斤八两,骨气倒是比他看着多几两!” “来!让我领教一下断子道长你的剑!” 花四姑:“……”是断虹子。 话说她是故意念错的吗?是故意的吧!这莫非也是挑衅的一种? 这到底是哪个石头缝里蹦出的野猴?! ----------------------- 作者有话说:向江湖投放杀伤性武器。 十六七岁的小宋:真野兽派好战分子战斗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