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 第1章 《乱世王爷不好当》作者:thaty【完结】 文案: 出生就是藩王独子,老爹手握八万大军,坐拥三城。 看着挺好吧?但已经天下大乱,流民、杂胡,乱民满地跑,皇帝五年换了仨…… 宇文霁蹲地上哭:“老子想回家!” 吕墨襟(乌墨)过来了,拍拍他的肩膀:“乖了,要打仗了。” 宇文霁吸吸鼻子站了起来:“哦。” 都来了还能死回去咋滴?况且爱人都有了,拼吧,拼到嘎了的那一天。 主攻,双强,魂穿,穿越哭唧唧能打攻x本土眯眯眼腹黑受 权谋上受比攻强,攻天生武将金手指 ——本文又名,霁墨如稠 本周三 6月11日入v 内容标签: 强强 古代幻想 正剧 he 权谋 创业 主角视角宇文霁互动视角乌墨 一句话简介:哭唧唧和眯眯眼的乱世征途 立意:珍惜得来不易的和平 第1章 命运的礼物 001 两岁的余霁赤脚坐在地上,正在啃一块糕饼,往日这该是他在院子里玩耍的时间,但今天不成。 总是坐在外间,看着他笑的母亲也不见了。 因为今天,出外征战了两年多的亲爹快回来了。 “我儿!我儿何在!”带着几分嘶哑的大嗓门穿透了墙,从外头传了进来。 余霁把啃了一半的糕饼放在袖中,朝门口看去,好奇地等着这位亲爹进来。 然后他看见了……一头熊,一头顶天立地的大黑熊,出现在了门口。仆妇婢女全跪在了地上,既证明了这头熊大概确实是他爹,也让他爹在对比之下,更大了。 熊爹走到跟前,垂头看着余霁,余霁也仰头看着他——母亲和婢女们常常谈论这位爹,当时说的多是“雄健倜傥”“昂藏风雅”,难不成这年代形容词表达的意思跟现代不太相同?除了“熊”能对上,其他风马牛不相及啊。 而且,他熊爹好臭啊。 “我儿!哈哈哈哈哈!”余霁还思索着,熊爹一步上前,已经把他从地上抱了起来。 余霁险些被熏死,熊爹身上一股子浓烈至极的腐臭味,小孩子难自控,即使里头塞着个成年人的灵魂,可生理问题是没办法的事情,余霁“哇”地一声,把刚吃的东西,全吐出来,呕在熊爹身上了。 他依稀听见有仆妇惊呼一声,熊爹又捏他的胳膊腿,满是茧子的大手把余霁捏得生疼,忍不住四肢扑腾着挣扎了起来。 “我儿壮硕!”余霁吐的时候,熊爹脸色其实有瞬间不好,只是让乱蓬蓬的满脸胡子遮挡住了,直到他捏到小娃儿手脚筋骨强健,余霁扑腾起来力气也扎实强壮,他这才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就在耳边,余霁耳朵被震得生疼,忍不住伸手去抓熊爹的胡子,两只脚也抵在他胸口上,用力蹬踹。 谁知道他越这样,熊爹笑得越大声,直到母亲进来,叫了一声:“大王!” 熊爹这才讪讪收了笑,将余霁抱给了母亲崔王妃——母亲姓崔,余霁见过几次大概是娘家来人,多数人(那些衣裳明显更华美的)不称呼母亲为王妃,而是称呼她“崔夫人”,倒是府内的仆人侍女多呼其为“王妃”,让余霁最初了解到了出身环境。 崔王妃接过余霁,就在一旁坐下,拿帕子细细擦洗他身上,又检查他的咽喉,以防呕吐后被噎到。早有仆妇拿了干净衣裳守在一旁,又有人搬过小屏风,为余霁遮风。 一群侍女围着余霁的时候,臭烘烘的熊爹又挤了过来,在余霁换衣服的时候,伸出手指头要碰他的小牛牛,被崔王妃瞪了一眼,一巴掌拍开了。 余霁:“……” “大王一身的英雄煞气,小孩子受不住,还是去作法收一收吧。”崔王妃道,一群婢女簇拥过来,声声“大王”中,把熊爹带走了。 之后……熊爹回来是回来了,却没再进正屋,夜里是在角房睡的,且是真吵。 余霁是跟母亲睡的,他的年纪,夜里要饿醒加餐,还要小解。不过母亲睡得沉,自有仆妇眼疾手快地在他闹腾之前,把他抱走。 反正他醒的时候,隔壁依旧战况激烈。 余霁:“……” 他静静听了听母亲的呼吸,是沉睡后的绵长呼吸,沉稳有节奏,母亲不是在装睡,她是真睡得安稳,晚饭还多吃了半碗,说“大王回来了,总算安心了。”——他们有代沟。 余霁是魂穿的,他上辈子父母双方都是很惨烈的家庭。不是什么恩怨情仇,是……大概该说基因问题吧? 父母双方的家族病史都颇为壮观,单说癌症,双方亲戚几乎就是癌症病例库。家里人聚会的时候,谈论的内容都是用药、手术、医院,和大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夫聚餐呢。更地狱笑话的是,他们的家族聚会常是某位亲属的葬礼。 余霁十四的时候,母亲因肠癌去世,十六的时候,父亲突发心梗。 他双亲可是都按时半年一场全身大体检的,母亲肠癌发现的时候也只是初期,手术也非常及时。可是,术后三个月便已复发,接着快速扩散…… 他们天生就这样。 父亲的心脏也一直都很好,并且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 在这种家族里长大,余霁的心理却很健康到诡异,因为他的父母亲戚,虽然都多数都承担着疾病的巨大痛苦,并活在死亡的阴影下,性格却大多十分乐观向上,家族内互帮互助。 当他的父亲去世时,新的家族聚会(葬礼),却已经没多少人参加了。 余霁的父母原本都无意结婚,毕竟外在表现虽然快乐,两人的内心却都是很痛苦的,他们不想这种内外煎熬的痛苦,传递到下一代身上。除非医学有什么颠覆性的发展,否则还是不要结婚留后为好。 命运经常会开玩笑,他们都是开朗乐观的人,却也都接受了存在即错误的事实,他们遇见了对的人,且使用套套的情况下,依旧有了余霁。 因为这个名字跟虞姬谐音,上小学的时候就被起了个小姬的外号,有些男孩子还引申出了些特别脏的变体,以至于他小学时常常打架,还被老师说是问题儿童。 余霁曾经哭着想改名,父母抱着他给他讲“霁”这个字的意思。 爸爸说:“霁是雨过天晴,云消雨散。” 妈妈说:“小霁,你是命运赠予的宝宝,是我们的光。” 可他这道光,没能给父母带去光明,连自己也没能保住。他大学刚毕业,刮胡子的时候摸到下巴有硬块。生活背景使然,他对这些东西都很敏感,但再敏感……也迟了。 淋巴癌,晚期。学校体检,他还自己交钱体检,他是命运的赠予,可命运没给他多少眷顾。 他生命最后的一个月,是在医院里度过的,签了放弃抢救的文件,还签了遗体捐献,死后应该会成为一位大体老师。 医护人员对他很好,但劝解也只是十分模式化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毕竟,都是熟人,他们都知道余霁的情况。 余霁不想死家里,万一没人发现,太给街坊邻居添麻烦了,也别给亲戚添麻烦让他们处理自己尸体了。一辈子什么都没做过,还浪费了不少资源,最后做点贡献吧。如果能在癌症的研究上有丁点的贡献,就更好了…… 结果那边刚死,这边就穿了。 不知道是不是孟婆太忙了,忘了给他喝汤。 余霁意识到自己的情况时,哭笑不得。命运的馈赠,原来在这儿等着呢。他宁愿不重生,甚至宁愿不出生,让爸爸妈妈快乐地携手活过五十岁就够了。 婴儿也大哭了起来,余霁只想默默流泪,奈何生理不受控制。 哭了一会儿,他就累睡着了。那之后,他脑子就变得不受控制了。 大概是婴儿大脑还没发育完全,他硬件不兼容,多数时间都迷迷糊糊的,吃喝拉撒全靠本能,倒是来不及有什么成年人的羞耻感。 后来随着身体机能逐渐被他掌握,灵魂才重新恢复清醒。 一夜过去,母亲去梳妆。余霁被侍女喂饭,他吃的是羊奶和羊肉羹,属于是正经的原汤化原食了。 刚吃一半,熊爹过来了,他昨日该是好好洗刷过了。昨天看着黑色钢丝球一样的胡子头发,现在都通顺了,头上戴着金冠,黑白掺杂的胡须垂到胸前,一身黑色直裰,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他极高大,余霁是不知道侍女们有多高的,但最高的侍女,也只在他爹的胸口。 看着他龙行虎步走进来,余霁觉得,这个爹还行。 “大趾,爹带你出去玩!”还行的爹,突然做贼一样弯下身,把余霁抱起来就朝外跑。 “母亲——!”余霁扯开嗓子,发出了小孩子独有的凄厉叫声。但他甚至不知道母亲听没听见,就已经被他人高腿长的亲爹抱出院子了。 “孤有儿啦!”半个时辰后,余霁被熊爹脱掉裤子,举了起来,他面对的,是一眼看不到头的男人。 第2章 一群男人,明摆着是熊爹的兵,对着余霁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余霁蹬着腿,面对这社死的恐怖场景,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 熊爹又高喊:“吾儿生而大趾!足大异常!” 余霁彻底瘫了——算了,死就死吧……反正我就两岁,而且这世界没手机,不会有人一辈子都给我循环播放。 熊爹说的也没错,余霁生下来大脚趾头就比寻常孩子大。后来他走路也比寻常孩子早些,随着腿脚的成长,大脚趾没那么明显了,他整个脚也都比寻常孩子更大。母亲说他日后必定也如父亲一般高大。 总之,大趾是余霁小名。这已经很好了,古时候还有拿身体特征当大名的,比如晋成公,姓姬名黑臀。 作者有话说: ---------------------- 余霁[化了]:作者你出来…… 作者[白眼]:咋滴?你觉得黑臀比较好? 余霁[裂开]:…… 第2章 熊爹夸子 002 这辈子余霁知道自己该是姓宇文的,因为曾听母亲和人议论过某某王宇文某,看来这应该是个华夏背景的平行宇宙,他的世界宇文家是建立过北周政权,现在余霁虽然还不知道国号,却清楚这应该是个全国性政权。 熊爹又把余霁带上马的时候,余霁还以为总算能回家了。 先前熊爹就是一路骑马带他出城进的军营,路途不长,可他屁股都快颠碎了。但想到回家,余霁还是死死拽住了熊爹的大带。 “哈哈哈哈哈!”熊爹一摸他脑袋瓜,大笑着出了军营,然后……跑向了远方。 余霁虽然被熊爹遮挡得严严实实,看不见四周围,可他知道,进军营的时候,是左拐,那从军营出来,要回城就得右拐,但熊爹出军营的时候,还是左拐。 余霁想问熊爹到底要干啥?可周围都是轰鸣的马蹄声,熊爹身后带着兵出来的。马背上也太颠簸了,他死死咬着牙尚且被颠得上下牙碰得生疼,这要是张嘴,他怀疑自己要咬掉舌头的。还有沙尘,他把脑袋埋在熊爹的怀里,都能感觉沙尘打在后脑勺上,还有小石头顺着脖颈进到衣服里。 熊爹变成熊的原因找到了…… 不知跑了多久,余霁觉得小孩子的适应能力是强,他都适应这种颠簸了,甚至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熊爹忽然有了个什么动作,余霁忽然被泼了一背热水?瞌睡中的他被吓得一激灵,下意识扭头去看,他看见肩膀上的衣裳是红的。 余霁:“?” 马速慢了下来,熊爹转了个圈,掰着余霁的小脑袋,让他看地上的“东西”。 “吾儿!为父带你来祭吾祖!” 过了一阵子,余霁的大脑才让他理解,在鲜红的泥泞中,倒了一地的,到底是什么——已死的尸体和将死的活人。 余霁见过很多死亡,虽然多数是病亡。 他也见过因为死亡疾病和死亡引发的,无数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死亡,应该如何形容呢? ——没有价值? 这些人都是被用一根麻绳串起来的,他们全都没有鞋子,裤子很脏,两只脚黑乎乎甚至血淋淋的。因为这根麻绳,他们根本没法逃避躲闪,所有尸体顺着绳子,倒成了一条直线。 余霁仰头问熊爹:“何故杀俘?” 熊爹刚停下了欢呼,也在观察他的儿子,初时他怀疑,这个两岁的小娃儿是不是还没理解死亡的意思?但他很快发现,儿子的眼神不是发呆,他是在思索,甚至还皱起了小眉头。 所以一个两岁的娃儿,能想到什么呢? 当余霁问出来,熊爹欣喜异常,又把余霁给举起来了。 又双叒被挂起来示众的余霁:“……” 当社死已经习惯成自然,那大概就不需要称之为社死了。 这是一个推崇“生而有异”“天赋异禀”的年代,身份越高越得生而有异,身体没“异”那就得朝爹妈身上,或母亲生产时的环境找事儿,否则余霁也不会被叫大趾了…… 熊爹是真的很高兴,虽然只有四个字,却代表了多层的意思,这孩子理解“杀”和“俘”,且在他的小脑袋瓜子里,杀俘不对,他才会问“何故”。 “非俘,乃仇敌、生祭。我儿日后可知。”熊爹把余霁放了下来,尽量压低他的嗓门,用可称之为温和的语气对他说着,搂着余霁,熊爹又垂头多说了一句,“俘皆可杀。” 熊爹的语气在教导之余,还多了点疑惑,显然不理解这小娃娃对于俘是怎么产生奇怪认知的。 一阵风吹来,带来一股浓郁的新鲜血腥味,这时候恶心感方才涌了上来,余霁闭了闭眼睛,把脑袋埋在熊爹怀里了。 他贪,贪活。 前世能平静地迎来死亡,不代表他能轻易玩命。他没有抗争这件事,就如他放弃了寻找自己的生母——最初余霁也以为她是,直到今年夏天,崔王妃穿了一件极薄的纱,露出双臂和平坦光滑的小腹。 那不是孩子刚生了一年多的女性腹部,现代网络爆炸,余霁是各类保养科普区的忠实观众,女性怎么样他很清楚。至于什么古代秘方之类的……想太多。真秘方神到这种地步,古人不会年过三旬(三十),就是老人家了。当然也有饮食问题,富贵人家能活得更久,就是因为食物种类更丰富,从小到大都发育得更好。 熊爹这么精壮,但看起来,也该是年近四十了,他种子方面大概有问题。因为余霁没有兄弟姊妹,没见过其他孩子。他之前只是怀疑,但这次熊爹的态度石锤了。这个时代,这个年纪,两岁的余霁还是他的头一个孩子。 母亲保养得好,但应该也三十多了。 这情况,就没什么嫡庶的考虑了。熊爹今日这态度,明摆着还是个很狂野的时代,此时原本也多以长子为先。他很可能是妾室的孩子,被抱养在正室膝下了。生母……是否还在世都是个问题。 在崔王妃没有主动提及的情况下,若生母在世,他更不能提,更要亲近母亲。否则,无论这时代的一般规矩怎么样,都是给生母招祸。 熊爹彻底炫耀完了儿子,终于回城了。离开了那些尸体和腥臭气,余霁的脑海里反而开始不断闪回着那些已死的和尚且在蠕动的……画面。 回了王府,一进大门,抱着余霁的熊爹就站住了。 崔王妃穿了一身软甲,拿着一根长棍,就站在院子里。 见熊爹回来了,她对身侧的仆妇立刻走上去低头行个礼,把余霁给接过去了。余霁原本有些头疼,母亲这扮相直接惊到他了,脑子里那些恐怖的画面都被惊飞了。 他过去所见的母亲,都是一个典型的古代掌家大妇,一位必定出身名门的大家淑女。 是摆个样子吧? 余霁这么想着,崔王妃已经举着棍子冲出去了:“好狗胆!敢盗吾儿?!” 崔王妃的架势还真不是随便摆的,举棍追击在余霁这个外行人看来,都是训练有素的,毕竟那棍子特长一看就不轻,但崔王妃握在一头握得非常稳当,每次挥舞都节奏轻快。熊爹双手护头,闷不吭声转身就跑。不过他没朝外跑,而是围着院子绕起了圈子。 此时侍女们已抱着余霁进了回廊,熊爹对他们也是保持着安全距离。 余霁就见崔王妃的棍子一下又一下招呼在了熊爹的身上,打得可是真扎实,“噗噗”有声。 这夫妻俩的追打,看得余霁目不转睛,一肚子的憋屈和惊恐,随着熊爹挨打散出去了大半。 后来他去沐浴,又吃了一顿热乎的饱饭,困倦来袭,就睡过去了。 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虽在母亲房里,却是在小榻上,小榻还落了帐。然后,他就听见了帐外,对面大床上传来的声响。 算了,今晚上就饿一晚上吧。 又天亮了,确实饿了一晚上的余霁在努力干饭。母亲和熊爹坐在旁边,也在努力干饭。一家三口干饭结束,熊爹又把余霁抱起来了。余霁满脸惊恐地看向母亲,母亲今天脸上一直带着笑,见此情景摆摆手,打了个哈欠,起身回卧房去了。 余霁看着她彩锦的下摆迤逦拖拽着消失在了门口,有种大难临头的被抛弃感。 “吾儿壮。”熊爹就算一脸人样了,可笑起来还是熊呼呼的,这回他无须像贼一样把余霁抱着跑了,守在一边,等侍女给他穿戴停当。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发型,并且十分丰富多样,余霁脑袋正中的头发都被剃掉,左右两边各自扎了个包包(他头发还挺多的),今日侍女给他左右都戴了个玉铃铛,动一下便有清脆的响声。 而且,今日没有骑马,他们是坐马车的,也没走几步路,便在一处府邸前停下,这该是熊爹议政的地方——后来余霁知道,这地方是刺史府。熊爹是平王,领丕州刺史。一家子住的是王府,刺史府彻底用来办公。 熊爹就把余霁抱在膝头,开始了议政。余霁也认识了一些外人。 第3章 熊爹征战这两年,丕州主政的是主簿崔冰,他是崔王妃的哥哥,余霁的大舅舅。崔王妃管理的只是王府的事情,所以,余霁在内宅只知道熊爹是去京城平叛去了,还有什么五年换了三个皇帝的事情。 但是,这位大舅舅对他有些平淡。余霁昨日见了熊爹的兵将,他们显然都很是真心为“大王有子”高兴的,都盯着余霁笑得开心,不笑的,脸上也有着很明显的轻松感。 大舅舅对着熊爹也是笑的,可他低头摸余霁的时候,眼神是烦躁。 作者有话说: ---------------------- 余霁[化了]:累了,毁灭吧 第3章 乌墨 003 熊爹举起余霁的脚,展示大趾,让众人来摸(余霁:……我才两岁,我能怎么办?)时,大舅舅口称“果真为祥瑞”,可双眼里有着恶心。 一个两岁的孩子不理解那些表情,一个二十六的大人很清楚。 但余霁只能自己戒备着,他太年幼了。 随着对余霁的观赏结束,他们开始处理政务,余霁直接傻了。 熊爹是去救援岐阳的(京城),他知道这世道不对,他以为他们家(丕州)周围,应该还是很太平的,但他太天真了。 “栖州流民八千余人……” “去年四月有地动……” “贾氏兄弟劫掠我三镇百姓……” “鹿县有刁民作乱……” “杂胡拓拓有?……” 这场会议,是彻底的报忧不报喜,根本没喜可报。流民过境,根本就是蝗虫过境,杀戮抢劫裹挟当地民众入伙,所过之处一片白地。真盗匪的贾氏兄弟杀戮男丁,劫掠财物和女子。鹿县的刁民是活不下去的百姓,可一旦他们乱起来,也成了流民和盗匪。 杂胡这个事是惊到余霁了,丕州不是边塞啊,怎么还有胡人? 相比之下,天灾的地动死人是最少的,三百多人。 他以为丕州是繁荣太平之地,至少也得是地区霸主势力,完全不是这回事。 作为穿越人士,余霁是认真思考过种田问题的——穿越人士种田流三件套:水车、堆肥和骟猪。 他学编程的,物理化学早就还给老师了,还是纯粹城市里长大的,旅游最远是家乡的游乐园。水车和堆肥,他都算了吧。 可能也就骟猪他能试试? 但种田流得有个前提,得先把田种起来了,有了家底,才能养兵。 现在这四面皆敌,轮流被揍,怎么种田?邻居养兵,我种田,我家就是他粮仓吗? 更可怕的是,这些官员的脸上没有忧愤之意,说明这事情已经成日常了。如果不只是丕州这样,全国,或者至少北方都是这样的…… 不只是乱世已临,这还是个乱世plus版。 “吾儿可有话想说吗?”熊爹听众人禀报,拨了两下余霁包包上的玉铃铛。 我想说:开小号,却是天崩开局。真玩游戏随机到这么一个地狱地图,最好立刻删号,别浪费时间。命运我哔哔你! “……爹,人口很重要的。”被杀的、被劫掠的、当盗匪的,就这一会儿,就众人嘴里说出来的数据,他们丕州就有至少六千多条人命填进去了,他们一个州有多少活人? “嗯,吾儿大善。”熊爹又拨弄了两下他的玉铃铛,笑着抬头与臣子道,“吾儿虽幼,却颇有见识胸襟。” 众臣也一起行礼:“大公子天纵之才。” 接下来就是一场以余霁为工具,实际是在夸奖熊爹的马屁大会,熊爹得意洋洋地捏着胡子,仰头晃脑听着各种赞美之词。 余霁本来还支棱着耳朵,想听听这些高端人才有没有什么办法的,可终究还是磨耳朵的马屁,余霁听得无聊,小孩子又渴睡,渐渐在熊爹膝盖上睡着了。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平王之子,宇文大趾生而有异,他的脚趾头和少年聪慧,已经飞快地传播开来,呃……大趾更有名一些。因为,这也是一个要扬名的时代。 余霁醒来时,是在个有些陌生的地方。家具床榻都是崭新的,不过侍女仆妇他都认识,守在床边的,是崔王妃的侍女,素合。 “大公子快起来,大王在外等着呢。” 余霁知道了,大概他是要和母亲分房睡了,这里以后就是他的院落了。余霁想着,穿上鞋跑了出来。 熊爹确实在外间等着他:“我儿大了,明日起该启蒙了。”他又一指旁边,“这两日忙,忘了给你带了个狗儿来——乌墨,以后便是你的小奴。” 余霁还以为是真狗,扭头看见了个小孩,小孩一见他就跪在了地上,余霁看他身后什么都没有还疑惑了一会儿,刚才以为狗崽儿躲他背后了。 直到熊爹说“小奴”。 余霁才将注意力放在小孩身上,大概六七岁,瘦得吓人,衣服本不宽大,却依旧有一种挂在他身上的感觉。他看见一个有几道伤痕的小光头,作为剃过胡子的成年男性,余霁觉得那些伤八成是剃头时弄的。 因为没注意,余霁没看见他的脸。 熊爹觉得事儿干完了,便大踏步地走了,余霁站在原地,周围都是躬身的下人,他却有些无措——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他们。 不只是对这个被送来的乌墨,还包括其他熟悉的下人,他家连阿姨都没请过,父母也教导他对待其他人都要客客气气的。 说“大家都是平等的,我们要友好相处。”? 余霁自知智商不拔尖,他也没傻到这个地步。 余霁爬上了椅子,道:“我饿了。”静止不动的仆人们立刻动了起来,余霁看了看阴影里的乌墨,“给他一碗粥。” 余霁没敢让乌墨过来,熊爹根本没说乌墨的身份是什么,但又是小狗,又是小奴……听着就觉得情况不对。结合那些“生祭”,乌墨很可能也不一般。他是只有六七岁,但余霁只有两岁,万一这位要给家人报仇,要嘎掉余霁是很容易的。 但乌墨只是个孩子……他撑不住长时间跪缩的姿势,用手小心撑住了地面,干枯的手指头上伤痕累累,还掉了两片指甲。 余霁看向素合:“别让他死了。”他没有具体说给予乌墨什么样的照顾,他没有学过这个时代的规矩礼法,他的身份是有容错率的,可乌墨没有,所以就尽量给一个“大”的范围。 看过两页史书的都知道,肉食者是很喜欢拿下人奴仆的人命,来教育子女的。熊爹怎么看都是个典型的,杀人不眨眼的古代顶层肉食者。 素合福了福,道:“是。” 余霁开始吃饭了,乌墨也能够站起来了。 余霁悄悄观察乌墨时,乌墨也在观察这个两岁的主人,乌墨稍稍松了一口气,至少目前看来,对方还是“善”的。 有人给他端来一碗粥,乌墨双手捧过,木碗还是烫的,却让他冰冷的指尖多了一丝温暖,他抿紧嘴唇不让自己因这久违的温暖发出舒畅的叹息。碗里没有勺子,他将唇抵在碗边,让粘稠的粥液点点滴滴地流淌下来,湿润着干渴饥饿的唇齿与咽喉。 乌墨让头更低了些,以防让别人看见他的眼泪。那不只是食物给饥饿的身体带来的感动,也是“活下来了”这四个字,正在他的胸腔下激烈地震荡着。 乌墨的仪态很好,站在那儿,双手捧碗进食,竟看着有些优雅。 余霁渐渐没胃口了,他又想起了那些尸体,那些赤足的死者,多穿着长衫,即使他们的长衫已破破烂烂。 喂饭的素合刚要劝,咚咚咚的脚步传来。 余霁已经很熟悉这声音了——熊爹,又回来了! “吾儿!为父想了想,还是亲自为你启蒙为佳!” “……” 熊爹话音未落,人已经冲进来,就把余霁抱走了。 熊爹一路将余霁抱进了前院,进了他的书房。又是将他放在膝头,在书桌铺好的纸上,写下了两个大字——宇文。 余霁的启蒙,是宇文家的家谱。 这个世界的宇文家起家于北地槊州,槊乃刀兵,还有个北地,这地方自然是边境之地,所以,宇文家其实有胡人血统,但宇文家自己是不认的。 “吾族乃中原苗裔!”熊爹恶狠狠道。 余霁恨恨:“嗯!中原苗裔!” 宇文家族发迹于梁朝,出过两任大将军,一位丞相。梁朝末年,诸雄争霸,宇文家得胜,建国——景。 听见岐阳就知道,八成是平行世界了,但又觉得自己可能孤陋寡闻了?现在他是确定了。 宇文家的一代皇帝死的早,其登基时,中原仍未太平,他虽登基为帝,却还是要率兵征战的,结果某次战后,他不小心跌了一跤,摔断了腿,病情急剧恶化,就这么去了。 二代皇帝登基时,年纪也不小了,不但同样要继续打仗,还因为一代皇帝去得太突然,原定的势力范围内还爆发了叛乱,这就更乱了。 因为局势凶险,二代皇帝刚登基就立了皇太子,正是他的长子。这位皇太子素有贤名,且是跟着祖父与亲爹,一块儿在沙场上闯出来的。他还有个弟弟,年轻了他二十岁,没怎么上过战场,却在世家中颇有贤名。 第4章 熊爹最初还会写字,多为人名、官职。可讲着讲着,就陷入了他自己的思绪当中,他不再写什么,更多专注于“讲”上,他已经沉入了自己的回忆中。 余霁听到这,觉得不好,因为如果没出什么意外,是没必要讲这个弟弟的。 果然,二代皇帝和皇太子……一块儿战死了。皇太子还是为了保护二代皇帝受的伤,太子先走,二代皇帝听闻噩耗,重伤加心伤,也去了。 按照礼法,正常的继承顺序,该是皇太子的儿子登基,但这孩子当时才八岁。 而有贤名的弟弟,已经二十三了。 作者有话说: ---------------------- 作者菌[吃瓜]:黑心的墨墨来啦 第4章 兄终弟及 004 世家们看着年轻健康的二王子,以及年岁尚幼的太子之子,便出来说话了“如今乱世,国有长君,方为幸事”“幼主登基,权臣、外戚必出其一”。 余霁又get了一点时代背景:没有文武之分,文臣武将多出于世家,所谓世家出来说话,基本等同于满朝文武皆如此想。 太子弟弟在三辞三让后,登基为帝。前太子的儿子,受封平王。 熊爹轻轻拍了两下余霁的大脑门,长叹一声:“平王……为吾儿太.祖。” 余霁:“……” 终于知道自家是啥封号了,这背景够惨。他们家才该是正朔,兄终弟及的那位等于得位不正。政治小白也知道,他们家必定会很倒霉,那他爹是怎么跑到丕州当刺史,如今也算是实力雄厚的? 熊爹的回忆还在继续,三代皇帝“视平王为亲子”,但平王的身份确实是个问题,总有名士说“平王为皇太子之子,您当年三辞三让时说了,只是因为平王年幼,国不可无主,这才暂代帝位,现在平王已经长大了,为何您不将皇位归还给平王呢?这才是国家应该遵循的礼法纲常啊。” 日日在家里窝着,只在年节时露个脸的平王,却能在半个时辰内清楚了解到君臣奏对的每一个字。 平王就会立刻披发赤脚,从平王府一路奔到宫门口,跪在地上嚎哭:“我这个平王只是一个凡夫俗子,看我的叔叔将国家治理得多好啊,你们不要让我当这个国家的罪人啊。叔叔你千万不要放弃皇位啊!” 一般得哭上一两个时辰,三代皇帝就会从皇宫里边慌慌张张跑出来,一把抱住平王,叔侄两个一块儿嚎啕:“我的侄儿啊,我哥哥的血脉啊,看见你就像是看见了我的亲哥哥,他那么英雄了得,正该成为这个国家的皇帝。我成为这个皇帝后,是多么的惊恐担忧,日日难以安寝,生怕没能管理好这个继承自祖宗和兄长的国家,侄儿啊,这个国家该是你的,你来承担这个重任吧。叔叔累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互相吹捧和嚎哭的大比拼…… 然后,京城的世家显贵们也登场了,围着三代皇帝和平王,一块儿劝慰。劝慰的最后结局,必然是平王将自己不断地贬低,以抬高皇帝,表示皇帝才是这个国家理所应当的领导者,唯一的太阳。 熊爹捏着嗓子,学得绘声绘色的。 余霁听着,也不由得唏嘘。太.祖平王生在自己的国家,皇室正朔,活得还不如春秋战国时的质子。动辄赤脚嚎哭,仿若疯癫狂人般招摇过市。且皇太子当年过世的时候,太.祖的年岁,是已经懂事了的,他受到的启蒙也是帝位继承人的启蒙,一夜之间,天地颠倒。 赤脚……那群带回来的俘? 熊爹是把当时劝慰皇帝的世家都带回来了?但这都多久前的事情了? 余霁的想法一闪而过,熊爹还在继续讲述着平王家的历史,初代平王二十六就去了,留下了一儿一女。 儿子就是余霁的大父,女儿是他的姑婆(姑奶奶)。 大父继平王王位,姑婆嫁给了疾勒人的单于图穆唐牙。当时疾勒人已对中原称臣,图穆唐牙也封了个侯,但这赐婚,依旧是和亲。 熊爹也咬牙切齿:“前朝都没有嫁正经公主的事儿!都为皇帝义女啊!” 皇帝义女,少数为宗室女,多为宫中侍女。无论什么身份,都不该和亲。但对此时的人来说,正经公主和亲才是最大的侮辱。 熊爹义愤,依旧记得顾忌着余霁,搂着他的胳膊肌肉都鼓起来了,也没让余霁难受。余霁拍了拍他老爹的胳膊,算是安慰他。 熊爹抬手捏住了余霁的小爪子,两岁幼儿的手白白嫩嫩的,还有五个肉窝窝。熊爹常年习武征战,一双大手粗粝得很,但他捏得很小心,余霁只有些微痒的刺感。 余霁正因这父子真情而微微触动时,熊爹把余霁的腿捞起来了,一把拽下了他的鞋袜,捏着余霁的大脚趾道:“祖宗保佑,天降麒麟子,此乃麒麟趾也!” 余霁:…… 熊爹!你还是熊爹! 余霁虽然很不满,但熊爹是真情实感地高兴的。他捏了半天余霁的大脚趾,这才叹息一声,又开讲。 太.祖去后,太奶关门闭户拉拔着一对儿女长大,女儿早早被和亲嫁出去了,继王位的大父也只能喜笑颜开地进宫谢恩。大父曾向三代皇帝求过嫁妆,却被皇帝大骂了一顿,说他丢了其祖的脸面,挥霍无度,败坏了平王府的家产。 刚才捏余霁大脚趾捏得挺开心的熊爹,说到这里,竟然哭出来了。 “他骂大父败坏家产,败坏……家产……” 熊爹情绪起伏挺大,且无所顾忌,性格倒是很豪爽,他把脑袋埋在余霁幼小的肩头,呜呜咽咽中,泪水打湿了余霁的衣裳。 当时的平王府该是没有什么家产的。他们是从皇太子传下来的,皇太子是住在东宫的,套在禁宫里头。三代皇帝登基,太奶从皇太子妃瞬间变成了平王妃,带着儿子搬出宫的时候,即便余霁也能想到,她绝对没有时间、没有心情、没人手,也没胆子,把曾经属于太子的财产全都搬出来的。 平王的处境,没人敢和他们多亲近,皇帝也不会给这个侄子财物赏赐。 现在他们出宫也已经几十年了,还能剩下多少家产? 姑婆和亲疾勒的时候,平王府只搬出来了十口箱子的寒酸嫁妆。于是,皇帝气得在宫中大骂,与皇后给侄女置办了一共六十八抬的嫁妆,两百人的陪嫁。 自那之后,常有京中世家子弟于平王府周遭游乐,就为了骂上几句平王,还有胆大的,薅着平王便打,说他败坏宇文家的名声。事后,皇帝也不过是申斥两句,禁足几日罢了。 姑婆出嫁次年,太奶就病逝了。 假如余霁是魔鬼开局,他大父就是十七层地狱的开局——十八层是此时的平民。 偌大个平王府就剩下了大父一个伶仃少年,父母双亡,还常常有纨绔子欺辱他。大父就“疯”了,日日不穿裤子,蓬头垢面在外头疯跑。 先前说他败家的皇帝,顿时再次仁慈了起来,不但派了大夫前去,还为他送去了许多财物和仆人,甚至,为他定下了一门亲——长乐侯左安将军刘菽的女儿。 刘菽听着是汉名,其实是个内附的胡将。当年皇太子的直系子孙,娶一个胡将的女儿为正妻,这是要彻底坏了平王的血脉。 但此时的熊爹,拿出了一幅画像,这可是头一位拿画像出来祖先,画上是位身穿戎装,手持长.枪的女子,女子一张方面,不同于时下流行的凤眼小鼻,圆眼直鼻,阔唇大耳。 熊爹指着画,教余霁:“你大母(奶奶)。” 余霁看着画,扭头看了一眼熊爹。熊爹的眼睛是凤眼,可他鼻梁确实高,且他归来的第一天,余霁记得他熊爹的大胡子,其实是有些自然卷的。 余霁又转回去看这幅画,纯以审美看,大母的五官拆开都不难看,合一块儿……真不能说好看。但这幅画绝非丑化,余霁能看出画师的细致与用心,一笔一划都是精细描摹的。余霁在画的角落发现了一方小印“平王碌”。 大父的名字,叫宇文碌。庸碌的碌,老祖宗是非常努力地在挣扎求存。 大母和大父的亲事,充满了三代皇帝的恶意。即便只有三言两语,却也能看出来,他日日夜夜都渴望着平王一脉死绝,却依旧没胆子真做。 熊爹看着画,目露怀念,这是余霁的大母,是熊爹的母亲啊。 三代皇帝给大父选择了一个他认为的最糟糕的妻子,可这对平王碌来说,却是他最好的妻子,以及岳家。 刘菽归附多年,对宇文家的状况自然清楚,可他还是很高兴自己家能够和宇文碌联姻,他甚至高呼:“平王!英雄也!” 这个平王,说的不是未及而立就呕血而死的平王,而是皇太子,曾经的皇太子没有和他的皇帝父亲葬在一块儿,本来帝陵也没有给太子留位置。 皇太子以诸侯王的礼仪,被葬进了一个匆忙建起的平王墓里。 刘菽的部族,在他小时候还跟皇太子打过架,呃,是挨皇太子暴揍过,当时他们还是给大部族摇旗呐喊的小部族,战败后,皇太子抓大放小,没追他们,他们的部族才能存续发展。但也正因为那年那月那场打,他们的部族对中原才心生向往。 第5章 为什么在结亲之前刘菽没这种表示,余霁不得而知。反正,结亲后,他就开始大力宣扬他们部族和皇太子的缘分,并且他开始带着酒肉和下属,频繁拜访自己的女婿。 女婿要出去果奔,就把女婿拽回来。有纨绔子要来找女婿的麻烦,他就纨绔子拽住打一通。反正这种来找平王麻烦的,不会是什么真正的世家子弟,那些世家子弟都还要点脸,不屑于拿这种事扬名。 后来刘菽甚至把女儿也带过去了,抓人和打人的,就变成了大母。 刘菽:“为平王妻,应会。” 成亲后,这些都是你该会的事情,我这个爹当然不能一直帮你,你得自己学会。 大母,做得很好。 在两人结成伴侣的第三年,三代皇帝崩了——崩于牙疼。三代皇帝长了颗坏牙,给拔了,拔后流血不止,且肿胀愈烈,哀嚎翻滚了半个月,以参汤吊命,还是崩了。 作者有话说: ---------------------- 第5章 熊爹姓名 005 余霁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侍女给他以柳枝青盐漱口,即使小心翼翼,却也把他牙床刮得特别疼。他想自己来,又发现这是个技术活……他今日还想过,自己出来,是不是就能躲懒了?两天刷一次没问题吧?这一下子就乖了。 谈到大母的时候,熊爹的黑脸已经明亮了许多,此刻说到三代皇帝崩了,他甚至“嘿嘿嘿”地笑了起来,搂着余霁的胳膊都有点过力。果然是,悲痛让人冷静,快乐让人失控。 皇位当然和平王是没什么事儿的,上位的是三代皇帝的长子,也是他早早立下的太子。 这位四代皇帝,和三代皇帝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人生,他和他爹一样,都“喜结交名士”。还没及冠,就开始参加各家的集会,甚至自己也建了个园子,弄了一群人在里头饮酒作赋,行风流事。 余霁听到这,心里“哦”了一声,明白为什么听说五年死了仨皇帝了。 皇太子那时候还是马上的皇帝,三代皇帝时,国家刚完成“大体上”的统一,边边沿沿的地方还乱着呢。四代皇帝就直接奢侈享乐上了,不药丸才怪。 事实也果然如此。 四代皇帝是一位“豁达风流”的皇帝,不过这只是对世家来说的。他对世家很仁厚,说天下太平,常在皇宫里举办各种庆典,又从民间征集美貌男女入宫,他甚至把自己最喜爱的妃嫔送给了一位多看了妃嫔两眼的大臣。 大臣把妃嫔带回去才发现妃嫔怀孕了,又把人送回去了,这孩子,也就成了四代皇帝的两个儿子之一。 也正是这位贪图享乐的四代皇帝,在上位五年后,放了大父自由。 某次年节的宴会上,四代皇帝突然发现皇亲里坐了个他面生的老头儿。四代皇帝可是个十分喜爱交际游乐的人,皇亲里还有陌生人,且座位还挺靠前的,四代皇帝就好奇了,问左右那是谁。 左右回答,那是平王。 帝大惊。 三代皇帝是皇太子的弟弟,现在的平王已经传了两代了,平王比皇帝还要小一辈,大父也确实比四代皇帝小上几岁,可四代皇帝还很年轻且健壮,大父却已像是个老头子了。 四代皇帝就去问:“侄儿啊,你怎么老成这个样子了?” 平王就拿起了席上的糕饼,对四代皇帝道:“叔夫,好吃,好吃。” 左右便又道,平王现在是又老又傻的,他还娶了个霸道丑妇,生活怕是十分不如意的。 四代皇帝感慨了两句,又过了几日,刘菽忽然跑到宫里哭泣求见,且为的还是平王的事情,平王出去“夜跑”,让纨绔子把腿给打断了。 这种胡将,四代皇帝是十分不喜欢的,能不见就不见,但他此时还记得这个傻子叔叔的事情,不知心软还是好奇,他就把刘菽给叫进去了。 刘菽也是个老人了,他汉化又十分彻底,说了一口岐阳本地的官话,衣着朴素得体,此时他没戴冠,花白头发略杂乱束着,哭起来也不恶心人,只是哀哀呜咽。 他进来就这样悲伤地述说了平王的遭遇,说得四代皇帝和左右一起哀叹,刘菽就道:“岐阳是好地方,是咱们大景的京城,是首善之地,但人多了总会良莠不齐的,坏人欺负不了年轻健壮的成年人,就会欺负老人孩子。陛下,您的威名虽然能一时护佑您的侄子,却总有虫豸之辈。能不能请您让您的侄子,去一个没人敢欺负他的地方呢?” 皇帝下意识问:“有这种地方吗?” “有啊,平王的封地丕州啊。那是他的封地,他的子民,其子民自然不会敢如此欺辱平王。” 丕州,还算是个富饶的地方,毕竟三代皇帝夺了侄子的皇位,还是要做足样子的,于是封号为“平”,封地为丕州。 按理说,丕州的产出赋税都该归平王的,但是……显然是没这回事。丕州也从来没有人来看一眼他们的这位诸侯王。 四代皇帝可能是酒喝多昏了头,或者真的可怜平王,外加自认自己彻底坐稳了皇位,不像三代皇帝那样,一直担忧自己的皇位在法理上出问题。他当场就把大父给放了,允其赴藩。 领旨当天,大父和大母就带着外太公给的两百家奴(杂胡骑兵),十分利索地跑了。因瘸着腿赶路,所以后来他那条腿没长好,彻底瘸了。 自然也有人向四代皇帝谏言,甚至说明白了大父就是装傻,骗皇帝放松警惕的。 可皇帝只是哈哈一笑,道:“一孱弱老者罢了。” 他没那么傻,他只是不认为平王能翻腾出什么事来罢了。 “良。”熊爹在大父“碌”字的下面,写了一个“良”,旁边又写了个“父”。 他爹原来叫宇文良。是大父和大母来到丕州后五年,才生下的独子。 余霁觉得,良是一个攻击性很弱,很平和的字,善良、温良、贤良,它在“优”的后边,不出挑。可从碌,到良,对平王家来说,已经是进步了。无须装疯、装傻、装废物,可以做一个平凡人了。 余霁下意识去抚摸那个未干的墨字,沾了一手的墨汁。姓名有时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些许文字,传递的东西却丰富多彩——大趾除外。 熊爹不说话,只静静看着。 待余霁手指头上的墨汁干了,他方才继续讲述。 大父来到丕州后,没有放纵自己,依旧在努力地用尽各种手段保护自己和家人。 不过,现在皇帝那一支且不论,他们家这一支看来是种子不大好,子嗣不丰。 大父在熊爹十三那年去了,大母在四年后病逝,战死的…… 大父刚到丕州时,身边只有那两百家丁和大母,大母是大父的妻子,也是他的武将。 “昨日未见父亲帐下有刘姓。”余霁终于问了一句。 这么看起来刘家该对他们家有大恩,怎么丕州没有刘姓呢? “全死了。” “……” 刘菽虽然帮助了女婿,但没有把宝压在女婿身上,后来陆续又送了些家奴过来,但刘家主要还是在岐阳发展。他家和平王家结亲,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刘家的地位——中小世家即使知道平王身份尴尬,可还是高看他一眼的,毕竟他家可是和当年的皇太子联姻了。 所以在大母之后,刘菽的儿女都嫁娶得很好(嫁入正经的汉人小世家里了,即使赔了许多嫁妆、聘礼,但刘家也是乐意的),再过些年,他家就能脱离杂胡,成为岐阳本地的小家族了。 不过,一切都得在太平的情况下。 四代皇帝只有两子,皇后无子,按理就该立长,就是那位被归还的妃嫔生的。但这个孩子,皇帝自己不喜欢,且连民间都传这孩子不是他的,他想立小儿子。 大臣们不答应,因为长子更贤良,幼子过于调皮顽劣,甚至已经到了残暴的地步,连如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的大景官场,也难以忍受。他喜美貌男女光着趴地上给他拉车,他自己坐在车上,以鞭子抽打,看着“牲口”浑身鲜血而哈哈大笑,这还只是这位幼子最无害的爱好。 可这位幼子长相极其俊美,且聪慧嘴甜,把皇帝哄得十分开心。 皇帝跟大臣们数次于朝堂上争论,四代皇帝这辈子都一直顺顺当当,这大概是他第一次遇到挫折,在一次争论中,皇帝口不择言,直接指着长子大骂:“汝母贱.妾.也!不知其父!” ——这话余霁现代电视剧也看过,当时就觉得亲爹这么骂自己儿子,太缺德,你播种的时候,你没想着人家身份和你不配啦?正式启蒙,开始学习礼法后,余霁才彻底明白这句话多恶毒。 和嫡庶无关,妾通买卖,父不认,从母。 这个妾,甚至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里头的妾,就是一个很低的称呼,非正妻,或身份低微的女性是用它自称的。还有一部分正妻,为了表示对丈夫的爱和恭顺。 第6章 妾其实是没名没分的,她们要侍奉男主人,如果女主人没有特别的表示,那在男主人需要的时候,也会被要求去侍奉客人,或作为礼物、奖赏送给客人、下属。有名分的,对外的称呼都不是妾,是侧妃、姨娘。 比如王府里的侍女们,她们就是妾。可能余霁的生母也曾经是其中之一,但她们每一个面对余霁时,都是一样的恭敬又温柔,余霁也不敢开口询问。他的阅历,很可能一打探就露馅,给生母带去麻烦。 总之,这种情况下,妾的孩子无法确认生父,于是就跟着母亲一起,成为了家奴。 皇帝的意思,你母亲就是我送来送去的妾(奴隶),我不确定你是我的种,你也该是个奴隶。 大皇子,直接在金殿上一头撞死了。 后宫那位妃嫔听说后,一根白绫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当年送还妃嫔的大臣,吞金而亡。 皇帝在朝堂上就被大儿子的激烈死状当场吓病了,后来听闻后妃与大臣之死,尤其这位大臣,是大家出身,名士才子,否则当年皇帝也不可能把爱妃送过去,当年的“佳话”,如今成了血案。 四代皇帝日日惊梦,忧惧难眠,就这么死了。 作者有话说: ---------------------- [白眼]余霁看看熊爹,再看看这良字:名不副实 [墨镜]熊爹:你看啥? 第6章 惠王 006 即使万分不愿,可四代皇帝仅剩的残暴小儿子还是成为了第五代皇帝,四代皇帝也算是真·一生顺遂了。 这位五代皇帝是个妥妥的暴君吧?余霁算了算时间,还没到五年死仨的时代,他少年登基,还真坐稳朝堂了? “咱们景国由此进入了盛世啊。” “啊?”正思索的余霁,觉得熊爹是不是说错了?或者是讽刺? 熊爹道:“嗯,盛世。皇帝暴虐,关外地老百姓什么事儿?” 接下来,余霁一脸震惊的,听到了一个黑色又扭曲的充满嘲讽的故事。景朝进入了一个盛世时代——皇帝日日杀戮,皇宫每日清晨,都得运出去少则三两具,多则十几具的尸体。 后来皇帝年岁越发大了,皇宫无法束缚他渴望快乐的心了,他开始骑马出城,随便找一户人家(平民百姓家)闯进去便行乐。 历代暴君绑一块儿,听了都得大骂他暴君。至少,人,不该这样。 为什么成为了盛世呢?因为他的马蹄子最多到达上云苑。 而且如此残暴的皇帝,有两点“好处”。一则他不插手朝政。更重要的是,他跑到外边找的都是民家、大户、商人,他不会碰触正经的世家——你们让朕欢畅便够了,朕对那些烦心事不感兴趣。 于是,除了京城的百姓,还有杂胡,天下迎来了大发展。 怎么和杂胡有关系呢?因为京城的自由民,能跑的都跑了。世家只能拿自己的奴婢充数,可奴婢也是他们的财产,原本能子子孙孙无穷匮的,让皇帝杀着玩,他们也心疼,于是便大量买入杂胡奴隶。 皇帝们和平王家的恩怨暂且放下,景朝,从初代皇帝开始,直到现在,能列出一张密密麻麻的杂胡内附单子,数千、数万,几十万来投的内附部族比比皆是。 可杂胡的奴隶也不多啊。天下承平已久,所谓杂胡,多数都放下马鞭拿锄头,汉姓汉名汉话,遵守汉人的规矩礼仪,彻底归汉了。他们的头人们,成为了他们的家主,如刘菽。 杂胡首领,和世家首领一样,他们也不想把自己人随便卖掉。可杂胡自然比不了世家大族,不知道哪个大聪明首先“聪明”了一下,不想让自己人送死,那就……送别人去吧。 他们劫掠其他郡县的杂胡,指其为奴,卖给大世家。 余霁本来就瞪圆的眼睛又硬生生瞪大了一分。 可这不过是个开始,抢劫的杂胡们,发现这买卖挺好的——他们把其他杂胡抢来的同时,被抢者的财货女子也收入囊中,赚了一次。再把这些人或送或卖,讨好了大世家,又赚了一次。双赢的买卖,好啊! 原先是被迫无奈的,后来就变成自觉自愿了。 余霁听着,总觉得这事儿除了道德之外,还有其他问题,想来又想去,听到熊爹说“十几个郡县盗匪横行”,他意识到了——这不练兵吗?! 杂胡归汉,人家都老老实实种地了,已经成了大家园一份子了。这下好了,直接来了个血脉觉醒。 可景的威势是真强,内附的杂胡在五代皇帝在位的十几年间,愣是没碰过汉人,至少没碰过汉的世家,就他们自己打来打去。且内附的杂胡主要集中在西北的几个州,他们的互相劫掠也在这些州里,未曾扩散。 皇帝彻底撒手,大臣们各自理政,各地世家自行发展。景就这么糊涂着,迎来了一片盛世。 刘菽一家,就死在了这一片盛世里。当年刘菽为了保护大父,打过不少纨绔子。其中的一个,成了五代皇帝身边的侍中。 如今的侍中可不是一个让人艳羡的差事了,他们就是一群食人吮血的豺狗,他们的任务就是别让皇帝过界。这些人也曾想利用皇帝近臣的身份显赫自身,但这位残暴的五代皇帝自有他自己的认知,他会头一个杀掉这些意图朝上爬的。 这个残暴的皇帝,确实十分聪明,知道维持他如今恣意生活的是什么。这就是一个天生的高智商反社会人士,他还是个皇帝。 五代皇帝不介意侍中们偶尔的小心思,比如……他被带到了新的“狩猎场”。但刘菽是面生的人,即使对方高呼着自己的官职、爵位,高呼着与平王有亲,皇帝听完后,却越发觉得能杀。 然后,刘家在岐阳全族,从老到小,被屠杀得干干净净。刘家嫁出去的女儿们,和她们生的孩子们,也在不久之后,纷纷暴毙——大母得到消息想接几个合离的寡妇回来的,可带回来的就只有死讯。丕州距离岐阳,太远了。 在熊爹这段启蒙中,余霁好几次以为自己知道了他为什么要那样对待“生祭”们。可此刻,他才是真正知道了。 他家与岐阳某些权贵们的仇怨,不是一代,是积数代之怨,那是个深坑,里头是无数屈辱血泪人命。 这位明摆着不正常的五代皇帝,直到十一年前,才终于嘎了,死于“猎物”的反抗。 其实一直都有猎物反抗,人类面对死亡威胁有惨叫逃跑,有惊愕呆滞,也有拼死反抗的,只是皇帝身边总带着充足的护卫,直到他遇见了鲁州沓县的十几个猛人。 这些人有胡有汉,他们都是这个年代的游侠。或是真心觉得皇帝过于残暴(这么多年了,京城的消息终归是要传出去的),或是为了复仇,又或者是想史上留名。 沓县的这些好汉一拍即合,留下了几个人照顾他们的妻儿父母,其他人就上京来了。他们主动躲进了皇帝的狩猎区,那些守着坊市门禁的士卒有没有给他们特意放行,已经无从知晓,可反正他们是进去了。 在皇帝前来狩猎的时候,这群游侠来了一场刺王杀驾,皇帝的面颊中了一箭。 ——这年代箭矢的杀伤力远比不了后世,多是插在皮肉表面。穿破皮肉,甚至伤及内脏,需要一把好弓,箭也不能是寻常货色。游侠们没有弄到这样的好弓箭。 皇帝挨的这一箭应该也是精英怪了,但皇帝没有当场死亡,他还暴跳如雷,活蹦乱跳了两天,直到他痉挛抽搐着倒在了朝堂上。 金创疭瘛,他破伤风了。 即便现代,破伤风到了后期,也是绝症,古代是没有治疗手段的。 帝崩,但六代皇帝到底谁继位,却从皇帝病倒、死亡,再到过了头七,仍旧没有解决。 五代皇帝自己是有皇子的,有三个。他本该有更多的孩子,但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早些年甚至会将有孕的妃嫔故意折磨致死。后来各家族无奈,便将有孕的妃子接出来照顾。 三个皇子,最大的十二,最小的五岁,各自托庇于王、赵、谢三家。 余霁刚想着:五年死了仨,不会就是这三位吧? 没想到接下来,还有新英雄进场。 那位一句贱.妾,撞死朝堂的大皇子,他有儿子。虽然他还没娶正妻,只是庶子,但血脉传承就是他的,他确实是大皇子的继承人,且受封惠王,一直担惊受怕地住在岐阳。 看余霁就知道,这年代长幼貌似还在嫡庶前。 讲到这位的时候,熊爹的眼神颇有些感慨——余霁也清楚他感慨什么,时间仿佛轮回一般啊。 惠王更年长,健康。而且,他和京城中的很多名士都交好,五代皇帝还在的时候,有事没事总喜欢找他的麻烦,市井间流传着许多惠王在好友的帮助下,藏进米缸里、趴在房梁上,躲进茅厕里之类的,逃亡小故事。 所以,除了那三家大族之外,不少大世家是支持惠王继位的。 且那三位皇子虽然没在宫里长大,依旧是暴君的直系,万一再学他们的亲爹……五代皇帝干的缺德事,谁都不想再来一次。 第7章 三方本来就不能一致的继承问题,又闹出来了个第四方。 最终的结局,惠王上位了,看来支持他的人确实多。 “那三家都觉得自己无法上位,干脆也都去扶惠王了。”熊爹喝了口茶润润喉,叹了口气,“世家势大,宇文家的事儿,要他们说的算了。” 余霁只以为惠王这样的胜利者必然是势力最大的,熊爹说的这两层他都没想到。 看来那三家才是真强者,但三家较劲,都不想对头取得绝对优势,最后只能第四方得利。这倒是有点选举制的意思——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最讨厌的人上位,自己赢不了也不能让敌人赢。 第二点,熊爹虽恨三代皇帝那一支,但站在外边朝里看,他还是站宇文家的。帝位继承,也确实是家事。熊爹眼光还是很宽的。 惠王确实是仁善的皇帝,这点熊爹也同意。 不过,余霁看熊爹那种惆怅的眼神,总觉得他大概把对祖先的感情,也部分投注在了这位六代皇帝的惠王身上,毕竟他就像是另外一个平王。 熊爹对惠王的仁善在赞同的同时,又有些扼腕,因为惠王给了世家太多的权力。他和五代的暴君既是两个极端,本质却又是相同的——不理朝政,只过自己的日子,世家说什么,他们就点头应什么。 从这点看,他们是真的都像极了夺了侄位三代皇帝啊…… 作者有话说: ---------------------- 第7章 皇帝跳房子 007 前边那俩是自己作的,到了六代皇帝这里,余霁的这点政治头脑都能想象,通过四五两代,世家掌权的局面已经在岐阳形成,惠王是被世家推上皇位的,他的支点就是世家,他怎么拆自己的骨头? 六代皇帝不想当一个摆设,也得是一个摆设。 在他撒手的情况下,大景从盛世时代,进入了百家争权时代。 过去诸世家也争,但有所收敛。可是六代皇帝上位这件事,让百家彻底撕破了脸,仇大了。 对三大世家,惠王上位,让他们免于互相撕咬,伤筋动骨,这是好事。可三家并不因此感谢诸家联盟,只认为这是奇耻大辱。这三大世家,历史最长的一个,能追溯八百多年,那时候甚至还是“大母掌权”。 帝王他们都不看得起,无非是一时英雄罢了。其余诸家,也都是下.贱.人。 他们憋着气呢。 获胜的诸家联盟,则觉得自己行了。八百年的历史代表什么?代表和你们同期的家族,都倒了无数了,你们只是现在还没倒罢了。 所以惠王登基来自各方妥协与合作,可他登基之后,朝廷连一天时间都没平稳,就开始内斗了。诸家联盟想要获得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三家要维护自己的地位,还要打击敢于挑衅的家伙。 面对这种剧烈的朝局动荡,如果皇帝有权,是可以协调,甚至镇压的,可皇帝是摆设…… 岐阳,在慈善的六代皇帝登基半年后,又开始流血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数百人死于非命,都是被族灭的世家。暴君没了,岐阳依旧血流成河。 就这么闹腾了三年,六代皇帝死了。 让人当街打死的,又是一帮游侠干的。 余·地铁老爷爷·霁:“啊?”是真没想到,游侠们竟然还能二刷…… 熊爹叹气,也面露无奈:“嗯。” 六代皇帝他仁善啊,他有个拜访过去好友的爱好。熊爹又叹了叹:“也是保护。” 余霁怔愣一下,明白了——皇帝根本就没权力,他能用来保护过去友人的,就只剩下他自己了,所以努力地去探访他们。也是向其他人表示“这是我的朋友,救过我的性命,对我有恩情的。” 他跟五代皇帝不一样,不喜前呼后拥,出行也就十几个人,且其中多为随从,内侍、婢女之类的。 这次余霁和熊爹一块儿叹气了,不是不喜欢仪仗和护卫,是没人。 皇帝身边的侍卫,多是世家子的,或他自己有权,能任命。又双叒那个问题,六代皇帝,他无权。一边的世家子不乐意跟他,觉得他只是一个“过渡皇帝”,另外一边的想跟,但被挡着,上不去。 因为这种情况,当巷子突然冲出来了十几位游侠大汉后,皇帝身边的随从们虽然拼死保护,可根本没用,只是转瞬间,六代皇帝便被从马车里拽出来,用青砖拍死了。 在五代皇帝遭遇了游侠后,岐阳还是增加了一些对游侠的管制的,除了士人,外来者禁止佩剑持弓,游侠们缺少兵刃,就持扁担、棍棒,青砖在手。 这些游侠这么干的原因——立名。 前辈杀暴君,黔首入史册,立了好大的名声,大丈夫在世,当如此。 有时候,创造历史的人民,是很神奇的。 余霁听完这些原因,嘴巴张大了,现代各种中二青年跟他们比,都是菜鸡。 惊着惊着,他就真惊了——熊爹在端详他。 人只会对超出正常、意外、少见的事情,表示出惊愕。那他首先就得理解,什么是正常范围、非意外、多见。 余霁作为一个在内宅里过了两年的幼儿,他跑起来还能绊倒自己呢。他能坐得住,从头听他爹说到尾,没问一个问题,前边还能装,尽量木着脸。后头他听入心了,生理上又是个娃儿,表情很难绷住,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表情有多丰富。 他很理解,很能明白这漫长故事里的各种不公、冤屈、残忍,和滑稽。 余霁是真差点吓尿,他绷着劲没抖,叫了一声:“爹……” 他是魂穿的,没占谁的身体,他就是熊爹宇文良的亲儿子,他不心虚,所以——你清醒一点,让我来唤醒你的父子之情啊! “嘘。”熊爹低下头,把手指抵在了唇边,“儿啊,爹知道,天机不可泄露。别管你是哪位祖宗,又或是星宿,反正是落在咱们宇文家了。好事!哈哈哈哈哈!好事!” 熊爹仰头大笑。 余霁:感谢这个封建迷信的时代……熊爹要是不去捏我的大脚趾就更好了。我的大脚趾已经没那么明显了,它看着就是普通大脚趾而已! 熊爹笑过之后,又突然皱起了眉:“果然,乱世多俊贤,老天爷和老祖宗都看不顺眼了啊。” 熊爹立刻完成了逻辑自洽,他儿子就是来重整宇文家江山的。可同时,又因为乱世乱到了这个程度,连老天爷和老祖宗都看不下去了,略有些愧疚。 熊爹叹了一声,继续给余霁说起了当前之事。 书接上回,六代皇帝在大街上,让一群混混,用板砖拍死了…… 天下哗然,游侠们被夷三族。 他们的前辈,杀五代暴君那群游侠,家族也株连了,但他们早先安排的人比较靠谱,这群人动身赴京,就带着他们的家人避入了深山。当地官员的缉捕,也十分敷衍,待新帝登基,就给赦了。 按说这种杀皇帝的大罪,他们不在该赦之列,可反正是没人跳出来反对的,那赦就赦了。 这些“勇于学习”的后辈,就没这好待遇了。就他们这种人,用余霁的大脚趾想也知道,他们的朋友也是不靠谱的,一切按照前辈经验学习,自认为也没事儿,根本没安顿家人,让官府给捞了个正着。 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且是尽量株连,顺着线抓,一个都没跑。 先杀亲族再杀他们本人,至于混混们惦记的史册留名,那也是没有的,史册上不会写他们的名字,连家乡籍贯都不会写。因为他们的宗族被斩杀殆尽,所以家谱、县志,也就此断绝,同样不会将他们的“壮举”流传下去。 十几个混混,砍了八千多个脑袋。 还有人闹着要把先前那群游侠的亲族也抓起来,就是他们起了错误的作用,当时对他们的处置也太过宽纵。以至于原先那群游侠的家人们,又连夜跑进了深山里。 脑袋砍完了,一个沉重的问题又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皇帝谁来做? 六代皇帝也有儿子,可是,这个时候年长的,就是五代皇子的儿子们了。这当然也引来了很多人的质疑,皇位真的不能谁年长谁来做了,父死子继才该是正朔,总闹兄终弟及,太破坏礼法了。 可抗议也没办法,因为要说不让兄终弟及,可从三代皇帝开始,这就兄终弟及好几次了。 除了礼法纲常外,还有“承袭祖宗旧制”。 熊爹:“呵,其实说到底,不过是王、赵、谢三家的私心罢了。” 他们不想让惠王的儿子登基,这不就是让诸家联盟再赢了一次吗?这次三家也没内斗,很和谐地让五代皇帝的长子登基了。 余霁产生了一种荒谬感,景帝国至高之位的传承,好像一个小孩子在玩跳房子,就左右横跳呗。 可更荒谬的事情发生了,七代皇帝刚登基一年,被一个身怀匕首的大臣,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捅死了。 这个大臣是六代皇帝的妻弟,六代皇帝登基后,对妻子的娘家颇为照顾,加爵封官。谁想到六代皇帝刚登基,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被害了,皇位也没落到自己的外甥身上。 第8章 可是按照之前诸位皇帝继位的“顺序”,只要七代皇帝死了,就该是他外甥继位了,他死了也无妨,到时候外甥只要能赦免家族的其他人就够了。 此时的人,聪明人自然不少,比如熊爹。可脑子奇葩的人,同样不少。 余霁思索了一会儿:不对,还有。人们对宇文家的皇权,失去敬畏了。皇帝变成了一个很容易被处理掉的存在。简直像网游活动期间的boss,谁想要奖励就都去刷一刷。 虽然华夏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文化,但对权威还是有基本敬畏的。现在这种敬畏彻底没有了。 从文化大爆炸的现代学习到的一些历史知识告诉余霁,皇帝一旦失去其权威,国家就要麻烦了。 确实麻烦了,因为他就是五年死仨的第一位。 且这个死了仨,还只是成功登基的皇帝(其余居于岐阳的皇室、权臣,世家子弟,死伤累万)。 出了这种事,世家不想让六代(板砖)皇帝的儿子继位,就准备扶持七代的弟弟,五代的第二子继位。可这位胆子小,在父亲、叔叔和兄长都死于非命的情况下,一听说下一任皇帝是他,他没高兴,反而被吓病了,然后就这么又病又吓的,直接嘎了。 最小的弟弟有样学样,也害怕了,日日号啕,也给病了,眼看着也要嘎。 这件事拖延良久,皇位空悬半年,经历了复杂的政治斗争后,又跳回六代皇帝的儿子身上了…… 这倒霉孩子当了一年多的皇帝(八代),嘎。 作者有话说: ---------------------- [吃瓜]皇帝轮流做,今天到谁家 参考了部分我晋,加五代十国的历史[让我康康] 第8章 快长大 008 八代皇帝是病死的,或者可能也是吓死的,总之他就是嘎了。 余霁不得不用双手托住面颊,面对这种混乱和死亡,他实在是想笑。却并非因为可笑,而是激烈的讽刺。 小弟弟没登基,皇位这次跳得更远,上位的是一位王爷——宇文家除了皇家这一支外,还有另外几支。作为一代皇帝的兄弟或堂兄弟,他们当年都是与一代皇帝一起征战天下的,后来也有多位被封为王。 大概世家们总算意识到,不能继续这样了。他们需要一位可以把皇位坐稳的皇帝。 按理来说,平王一脉才是血脉上更接近的,但他们家和皇权的更替,却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 这对余霁是好事:与岐阳相比,丕州都不算是地狱副本了,顶多困难级,岐阳才是真地狱。 余霁又想想那些生祭……大概世家也知道,他们平王一脉憋着一肚子血仇,真给接过去了,是要出事的。 可这位九代皇帝只在皇位上坐了五个多月,他不是被刺客杀的,也不是死于疾病,他是死于反叛的。 具体的情况,熊爹说以后会详细说,这涉及了岐阳的各方势力。包括这位皇帝本人,他的妻族,之前出场过的王、赵,谢三家……甚至还有前头六代和五代皇帝的妻族。 各方势力的纠缠之下,岐阳爆发了一场直接上升到动刀子的政变。 皇帝死了,景朝的第十代皇帝——英王,登基了。 他也是现在还坐在太极殿的皇帝。 他应该也是各方妥协的产物,可这种妥协并不长久,岐阳的局势还是不断升温,这位皇帝就干出了一件大事——召诸王进京勤王,带兵的那种。 平的,是谢家。 谢家在不停的政治斗争中,成为了最大的胜利者,然后又成为了最大的失败者。八百年世家?也是人肉堆起来的,怕刀子砍。 熊爹就是两年前响应号召的一个,他们就在岐阳的城墙下面跟“叛贼”打起来了。他爹哈哈笑着说他杀了多少多少,又说他终于进京了。 余霁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爹去平王府了吗?” 刚还兴奋骄傲的熊爹,顿时像是被谁打了一拳头,他怔了一下,眼睛里闪动了泪光:“去了,去了,爹还把平王府好好修缮了一番。” 他把余霁抱了一下子,实在没想到孩子会问这个问题。 平王府,虽然是太爷和大父痛苦的居所,是要逃离的险境,却也是他们家留存在岐阳的证据,是根脉。余霁这个带着点外人视角的穿越者,对它都是好奇又厌憎的复杂,熊爹的心情只会更难言。 他不止修缮了平王府,他还带了一群生祭回来。 余霁还想到了乌墨,熊爹留了他一条命,却又心怀恶意,比起死了一地的那一群,他跪地为奴,也不知道算不算好运气。 余霁犹豫着是否要问乌墨的出身,最后还是自私地没问。以熊爹杀伐果断的性格,却饶了仇敌后人的性命,乌墨的家里人很可能不是坏人——让对方活着更痛苦?那不该放在独子身边,直接随手扔外头,绝对痛苦得多。 但让他当奴终归是没怀好心,余霁怕自己知道了对方的出身后,会太关注他,给他太多的照顾。这对他和乌墨,都不好。 对乌墨,熊爹可能一怒之下,真把人随手扔了。对余霁,熊爹可能会很失望。 这种失望,不只是剥夺继承权那么简单。这要是太平年景,余霁也乐得当一个啥都不干的纨绔子弟,问题现在这时代……怎么看怎么像另外一个稍弱化版本的我晋前奏。 他姓宇文,皇室近枝,不知道能不能直接奔南下跑路。一旦熊爹去了,他没能自己立起来,那他就是别人最好的靶子和挡箭牌。 华夏人这点权谋还是很明白的。 熊爹该说的说完了,又拍了拍余霁的大脑门:“儿啊,觉得如何?” “……”想了想老爹把他当天降英才,余霁道,“先出头的椽子先烂,高筑墙广积粮……缓显名。” 他家已经是王了,换个名头。这九字真言,不止适合老朱家,其实适合一切在乱世里挣扎的势力,最不济也能在大英雄成势的时候,有一个纳头便拜的机会。 “爹,咱们丕州其实经不住多少折腾了。”余霁想想昨天那一长串的天.灾.人.祸,又多劝了一句。熊爹要是继续带兵在外头浪,哪天一个不好,家就得让人给偷了。 到时候别人还能逃,他和母亲八成是活不了的。 熊爹叹气,陡然变得深沉忧郁了起来,他抚了两下余霁单薄的小后背:“知道啦。为父……也该为儿计较了。”他又道,“虽然咱们平王家……毕竟这天下是宇文家的,岐阳稳,宇文氏稳,方才有丕州稳。” 熊爹的的形象,还有回来后的一系列行为,给了余霁错误印象,以为他是个莽夫。没想到,熊爹原来还是个忠臣。 平王一脉,确实被苛待了几代人,但对皇位的渴望早已消磨殆尽了。 “我离开时,尚不知有你。到了岐阳城下,信使也方才赶到……”熊爹又叹,“吾儿放心吧。” 余霁是被抱回去的时候,才想明白熊爹是什么意思——他是怀着赴死之心去岐阳的。 家国遭逢大难,平王一脉几代人的委屈,年近四十他还没有继承人……他可能觉得,他自己不抓住这个机会,那他死后,平王一脉死绝,就再也没人记得这件事了,然后他就带兵去了。 可都快到岐阳了,才知道有后了。 若是个姑娘,更得爬回来。乱世中的皇室女孩儿没了爹,下场可不是简单的“惨”字能概括的。 熊爹将余霁抱在怀里,撸他的脑袋。 他已是尽量温柔了,还是把余霁小孩子的皮肤给刮得生疼,熊爹停了手。 该说的都说完了,熊爹没安下心,反而焦躁了起来,他年近四十,算得上“高寿”了,都该是做旁人大父的年岁了,结果娃儿才刚会跑。管他是龙子虎子,奶娃子就是奶娃子,翅膀没硬的黄口小儿。 “大趾,大趾啊,你可要快快长大啊。”熊爹叫余霁的小名,又道,“待你八岁了,再给你取大名。” 贱名好养活,且也是熊爹给他自己留下的念想——至少!至少要活到孩子八岁。我得活到半百,那个平王家几代人没活到的年岁…… 余霁被熊爹抱回去的时候,已经睡着了,他消耗了太多不该两岁孩子消耗的脑细胞,松下劲来,就累了。 再醒过来,预计就有了一位蒙师。他的另外一位舅舅,不是给熊爹当主簿的那个,这位没在官府里任职。蒙师舅舅有一个十分萌萌哒的名字崔小熊,说是其母梦见了一只小黑熊投入腹中,过些日子就有了他了。他字随安,号香樟居士。 属于他们丕州比较有名望的名士,但没出仕。 这个崔小熊虽然乐意上门给余霁启蒙,却没有收他为徒,他跟余霁说:“怕你坏了我的名声。” 余霁:名士风骨……吗? 有大舅舅那怪异表现在前边垫底,余霁对这个老师二舅舅,也没什么滤镜。 余霁自己也在努力,他高考时都没这么用心,毕竟高考学习太累了,他也怕把命搭进去——现代他们家有这么嘎的先例。 第9章 这时代他觉得自己皮实多了,对自己将来的预期,就是有熊爹一半的身板就够了。 发明创造的事儿,本就不确定,现在更是朝后排。闹清楚这世道,长壮实了筋骨再说。 他努力地学,努力地吃。 熊爹回来后,余霁某日去他们院子请安时发现,桌上多了一碟子奶疙瘩。 因为大母的身份,原来熊爹有吃奶制品的习惯,但崔王妃该是吃不惯的,熊爹回来前余霁喝过羊奶,最近也跟母亲表示想喝更多,但没吃过奶制品。因为现在的奶制品以马奶和羊奶制作为主,比现代余霁吃的奶制品更腥膻,也更酸。但余霁大喜,他正发愁怎么给自己补钙呢。 这下好了。 看着余霁捧着奶疙瘩猛啃,熊爹更高兴了:“大趾,吾儿!” 母亲在一边翻白眼,用帕子捂住鼻子,嘀咕着:“果然是爷俩。”又道,“大趾别吃太多,这玩意儿易积食。” 余霁应着点点头。 熊爹没回来时,母亲与仆人多称呼他大郎,或叫大公子。 现在他一回来了,都叫他大趾…… 熊爹是真怕他夭了,若有鬼怪来寻,只以为众人叫的是大脚趾,不是他这个大趾。 乌墨也渐渐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站在余霁的身边了。他甚至开始接手素合的一些工作,比如给他擦手洗脚——余霁也抗议了,可没法子,他现在还没资格制止奴婢们对他这样做。 后来,余霁发现乌墨竟然睡在他卧房外头。 卧房外头还有个小厅,乌墨就睡在小厅和卧房之间的门边上。 过去也有侍女睡在这儿,余霁和崔王妃住一块儿的时候,床边和屋外头也有侍女睡着守夜。但侍女至少是成年人,且她们是轮班的。 作者有话说: ---------------------- 第9章 暴起伤人 009 乌墨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就一床小薄褥子垫着,天天睡硬地板上。 且这房里虫子挺多的,虽然现在外头很冷,可他屋里暖和啊,多少会有虫子。余霁睡前,侍女都细细整理了床铺,将帐子从头到尾都熏好了。白天时,有个侍女就专门拿个大扇子站旁边,她可不是大冬天扇凉,是赶虫子的。 看他那么睡了两天,余霁就做梦都是现代看见的,虫子爬进耳朵的案例。 对听话懂事的孩子,余霁实在没法狠心——熊孩子就算了。 孩子是青春健康的生命,乌墨也是个努力挣扎着活下来的生命。 余霁就让他进屋里了,还让婢女给了他一床小褥子,让他睡脚踏上。余霁也想过是不是要让乌墨躺床上来,可那时候他已经被启蒙了一段时间,这想法只是刚起来,就让他抽走了。 这世界没三百千,所以,他启蒙的是《尔雅》《论语》和《礼记》,之所以说是三部都是启蒙,因为崔小熊不是盯着哪一部从头讲到尾巴,他是掺杂着的,偶尔还会加几个他自己知道的小故事。 他的启蒙很差,余霁才两岁半,幼儿园都得上小班。崔小熊教的都是些艰涩拗口的东西,写字倒是也教,却是放在后头的。 余霁都学得头昏脑胀,完全靠一个成年人的毅力,记下来拿着书简回去学——幸亏文字就是繁体字,不是大篆小篆,否则余霁彻底完蛋。 所有这些光怪陆离的启蒙故事,都是他在告诉余霁“人生而有别”“天生注定”。 崔小熊:“在娘胎里,一个人的身份就定下来了,这是天道。每个人都遵循此天道,不逾越,天道方才能正常运行,人间方才能繁荣发展。” 余霁最初是懒得搭理他的,这破学说,就该把他送到阿三家去。 直到有一天,崔小熊讲了一个岐阳最近的故事,岐阳奢靡享乐成风,有个叫谢糜的举办了一场宴会,宴会开场时,一群彩衣侍女分列在了道路的两侧,众宾客都以为侍女是迎客的,正要赞谢糜的排场,侍女们忽然齐齐匍匐在了地上,谢糜出场,踩在了侍女们的背上,走到了主位。 待宴会结束,侍女们再次出现,又换了一身彩衣,依旧匍匐在地,供谢糜踏脚。后来这就成了谢糜宴会的常事,他还拉着朋友一起踏过。每踏过一次,侍女们就要更换彩衣。这些衣裳会与香料一起混合起来,在宴会最热烈时,在院子里烧掉。 崔小熊对这件事也是不齿的,可他不齿的点是焚烧衣裳。此时的布比钱还保值,彩衣显然不是普通麻布做的衣裳,至少该是绫罗绸缎,所以谢糜烧布的行为,等同于后世有人烧钱吃火锅。 “踩踏侍女,是否不妥?”余霁问他。 崔小熊愣了一下,露出了一种啼笑皆非的表情,只说了一句:“大趾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说仁善和说傻缺一个意思。 这件事后两天,熊爹和崔王妃突然把余霁带到了前院,余霁就看熊爹踩着个人上了马车。熊爹上了车后,被他踩的人一骨碌爬了起来,又有个人牵了一匹马过来,这个牵马的人十分自然淡定地趴下,这人踩着牵马的人也上了马。 然后骑马的人吆喝一声,他自己的马跟在了熊爹的马车旁边,熊爹就出发了。 余霁知道了,被熊爹踩的,大概是熊爹的骑奴。后边这个,是马夫。 崔王妃带着余霁回院子,怕他依旧不明白,半路上突然停下来,对一个侍女道:“路脏了。” 侍女立刻跪下来,匍匐在地,崔王妃就从她身上蹋过去了,兰芷在旁边托着她的手,道:“殿下走稳。” 余霁明白了,让人踩,让上层的人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是荣耀——为什么他不踩别人,就踩你呢?因为你值得信任啊。 余霁明白,这是一个必须高位者践踏低位者的时代,否则就是不正常的。 可余霁还是有懵逼的地方,却又不敢找其他人问,只能四下无人的时候,独自嘟囔:“为什么一定要踩人?直接踩绫罗不是一样吗?” “因为彩衣比布匹更昂贵。”突然边上传来了一个声音。 余霁吓了一跳,扭头朝侧后一看,才看见了说话的乌墨。他站的位置也很有讲究,明明离余霁很近,可他不开口,余霁就几乎发现不了他,他又无声无息,比影子还难以发现。 乌墨见余霁回头,躬身对他行了个礼。 这段日子他虽然在逐渐靠近,但总低着个头,身高原因,余霁除了对熊爹和崔王妃,也不会仰着头去看别人,倒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看他长什么样了。 乌墨现在穿着一件棕色的夹袄,因还是童儿也是扎了个两个丸子头,但中间的头发没剃。脸上的乌青和伤痕没有了,脸色好了许多,颊上也稍稍有了些皮肉。 而且……他好可爱啊。余霁发出了正常成年人看见萌物的感叹。 是余霁亲眼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还是很有古韵的男孩子。 凤眼墨瞳,琼鼻菱口,又兼气质极佳,属于他俩在一块儿,乌墨更像王孙,余霁像小奴的那种。且他眼睛的这个大小,待他长大了,依旧是大眼——余霁觉得自己站他后边,大概都还能看见他的眼尾。 余霁看着他,好感不断朝上涌。 没办法,颜控也是人的天性。余霁又不是喜欢破坏美好的变态,恰恰相反,他就喜欢美好的事物越发灿烂夺目。 同时,余霁也在思索乌墨刚才说的话。 ——那些侍女就是一群衣服架子,谢糜炫耀的根本不是他踩着人,是我踩脏了衣服就烧掉,我有钱。 余霁皱眉,理解了却不想理解:“有病。” 然而这件事还没完,崔小熊显然认为余霁的三观有问题:你一个宇文家的宗室子弟,怎么能三观不正呢?他开始疯狂给余霁讲解各种当代(近二三十年间的)人文故事。 然后余霁才知道,踩人烧衣服的谢糜,已经是个大好人了。 岐阳的世家吃人,真吃人。 有一个叫王屛的名士,他宴请好友,好友多看了奉茶侍女的眼睛两眼,王屛就将侍女的眼睛挖出来,放在羹汤里,端给了好友。好友高呼“善!”,把羹汤和眼珠子喝了,此事一时被传为佳话。 又有一个叫张端康的,他家境贫寒,他有一个好友病了,非常想吃肉。张端康回去后,第一趟杀了自己的独子,端给好友吃,好友吃后,病情好转,他还想再吃。张端康就将妻子也杀了,好友果然病愈。后来张端康得了官位,又被人诬陷而亡,正是他这位好友,杀死了他的仇敌,为张端康报了仇。又为一佳话。 这只是其中两个代表性的故事,崔小熊能滔滔不绝说到下辈子去。 余霁那段时间就缺乏食欲,他回去后趴床上,就想起来现代的时候,他头一次了解荆轲刺秦的故事。前头有一段太子丹宴请荆轲,荆轲看见抚琴侍女的手,太子丹要将侍女送他,荆轲道“不,我只喜欢她的手”,于是太子丹就将侍女的手砍了下来,送给了荆轲。 第10章 他看得毛骨悚然,一直把荆轲当成反派角色,坚定站在始皇帝那一边。后来莫名其妙很多人说荆轲如何伟大,能杀始皇帝没杀成——把电影和历史搞混了。他去反驳这些人的,还被说是不合群,没三观。 说起来,他也算是在两个时代同被斥责为没三观了。 现在他根据这个时代人的逻辑,明白他们这么干的想法了。 被吃的,都是“财产”,无论奴婢,或妻与子,在这个讲究纲常的世界里,都是属于主人或父亲的。 你要让我给你卖命,证明我们之间的友谊,就把你最珍贵的财产……为我毁掉吧。 当对方真这么做了,我就要“士为知己者死”了。 至于五代皇帝杀戮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视为暴君?因为他杀的不只是奴,还有民,甚至上升到了世家的阶层。比如刘菽,虽然他是归附的杂胡,但他确实已经被世家接受,勉强算是个岐阳的小世家了。类似刘菽的还有不少。 五代皇帝只因取乐,便灭其全族,严重超出了世家的忍受范围。放纵游侠入“猎场”,很可能也有世家在后推动。 这世界真可怕。虽然有健康的身体,但余霁一天比一天更怀念现代,他仿佛活在恶鬼的巢穴里。 老天爷,你换个龙傲天过来吧…… 余霁想:我还是没有勇气,而且无比虚伪。 因为他没有选择去对抗,而是选择了伪装。 他也因此不敢让乌墨到榻上了,毕竟现在周围人都担心他的三观,一旦越界行为被发现,这孩子很可能被当典型了。 他也努力在面对崔小熊的教育时,表现出理解与乖巧。可崔小熊不知道是不是教上瘾了,在余霁端正态度后,他依旧不断地给他举各种例子。 这一天,让他讲到了烹子献糜的事儿上——易牙把儿子烹了,献给齐桓公。后来齐桓公正是被易牙与其同僚饿死。 崔小熊对余霁教导着:“易牙,一个庖厨罢了,就该让他去灶台上烧火,怎么能让他管理国政呢?他献子之举确实豪迈,桓公赏赐无错,可让他做最大的庖厨便够了……” 他在大说特说,余霁坐在他对面,看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恍惚间,他鲜红的喉咙变成了一个血洞,那条舌头化成一条毒蛇,他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扭曲成了两个字——吃人。 “豪迈个吊!!!”余霁嚎叫一声,抓起了跟前的茶杯,抡圆了,扔崔小熊脸上了。 作者有话说: ---------------------- [愤怒]大趾:老子的容忍是有限度的!!!! 第10章 高兴的熊爹 010 “哎哟!”突遭袭击,崔小熊伸手捂脸。 余霁一撑椅子的扶手,踩在椅面上,继而双手在桌面上又是一撑,整个人趴上了桌,手脚并用,小老虎一样扑到了崔小熊身上,崔小熊捂着脸的手还没放下来,这一下竟是连人带椅子给撞倒了,余霁坐他胸口上,小拳头攥紧了,朝着他的眼眶和鼻梁子一通狠捶。 ——因只有余霁一个学生,崔小熊和余霁是一张桌子面对面坐着。 余霁被人提溜起来时,手打不到了,两只脚还不断地踢,踹中了崔小熊好几下,彻底碰不着崔小熊了,他便与提溜他的人厮打起来,倒也没什么章法,就是王八拳加乱踹。此时崔小熊的脸上,已经是涕泪鲜血齐流了。 “吾儿!吾儿!”直到对方的声音传进了余霁的耳朵里,他才意识到,提溜他的是熊爹。 余霁喘着粗气,停下了动作。 余霁老实了,熊爹就把他抱在怀里,脱了自己的外裳把余霁头脸都裹住,余霁都冒着热汗,他怕孩子着了风。 熊爹一路把余霁抱到屋外,守在门口的素合与侍女们皆跪地行礼,只乌墨上前一步:“大王,此人大赞烹子献糜,言易牙该赏,大趾愤而挥拳。”也是他看情况不对,刚跑出去叫熊爹的。 其余仆从虽也知道不妥,可头一回见这架势,不知能不能禀报,或畏惧惩罚,等着旁人去禀报。乌墨当时出头了,也就无人管了。 熊爹眼珠一转,道:“你跟着来吧。” 余霁被抱进了卧房里,有人提来一壶略热的羊奶,熊爹全给他灌下去了,然后余霁就让被子一裹塞床上去了,冬日厚实的幔帐落下来,让他陷入了一片黑暗中。余霁在被子里正喘着粗气,一巴掌就拍他后背了,刚喝的羊奶险些喷出去。 “吾儿不怕,不怕。”熊爹听见他哼哼,动作便轻了,又加哄着。 余霁竟然真被哄睡着了。 见他睡了,熊爹从帐子边起来,问乌墨到底怎么回事。乌墨一五一十讲了。不止讲了今天的,还捎带着说了前些日子的。 熊爹脸上的嫌弃越来越多:“名士个屁。”又看了一眼余霁,“难受怎么不说?” 余霁不明白,可熊爹明白。 崔小熊揪着类似的事情不停,因为他要大趾向他道歉,要大趾自己承认过去错了。名士吗,都这个调调。可大趾才多大?他虽生而聪慧,却实在不通规矩礼制,他哪里明白这些名士脑瓜子里的清高想法。 对这么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崔小熊直说“你要道歉”,他就道歉了。而且崔小熊是来启蒙的,不是来给君主谏言的。他只见大趾平王长子,继承人,宗室子弟的身份,不看年龄,以人主的层次去要求他。 另外,就是崔家与平王府的恩怨了,崔小熊就是没安好心, 大趾的仁善,让熊爹有点愁,可一想想他怒而打人,就高兴了。仁善就仁善,不是没脾气就好。 熊爹回到前院的时候,崔小熊已经被人给搀扶起来了。熊爹刚才也没注意,这一看之下,差点笑出声来。 崔小熊竟然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鼻血还没止住呢,刚擦了又流。且他一直捂着胸口,不时哀叫一声。 一个成年的男子,让一个孩子给打成这样。 熊爹眸色又一深:大趾力气是大…… 他刚回来把大趾拎起来,就觉得他扑腾的劲头不小了,因而当时高兴。可对一个孩子到底有多大力气,熊爹是没确切概念的,只高兴于他强壮。 如今世家子弟的教育是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另外,至少还有个技击(剑术),也算在世家子的教导当中。 但凡名士,可不是后世百无一用的书生,名士也是腰挎长剑,可怒而杀人的。 且崔小熊要脸,被一个孩子打了,即便有点疼他能忍也绝对会憋着,毕竟平王都来了,他还这个样子。 熊爹差点又笑了:大趾,麒麟儿~吾儿威猛~天生猛将~ 如今国乱,要来个谋士型的,熊爹还没这么高兴,猛将才是最要紧的。 熊爹看着崔小熊(字随安)道:“可要为随安请府医来?” 崔小熊捂着胸口,他现在一喘气,胸肋间便隐隐作痛,哀嚎是他嗓子眼和胸腹之间自行发出来的,他喘气就会有,憋不住。 “在下只是跌了一跤,无须大王担忧。”他闷着嗓子道。 熊爹这回是真笑了:“既如此,随安回家休息几日吧。” 崔小熊也觉得让两岁半的孩子打成这样过于丢脸,跌了一跤,挺好的。 既然他自己跌的,道歉什么的,也就不需要了。 余霁这一觉睡得还挺沉的,他不知道熊爹找了人来给他捏骨,本来他太小,武艺启蒙至少要等五岁多,否则怕伤了他骨头。如今看来,或许是要提前了。 来人也道余霁筋骨壮实,但现在就练起来依旧太早,却可以适当松散筋骨。 他是被饿醒的,醒来把床帐一撩,被熊爹吓了一跳。 熊爹竟依然坐在他床头,见他醒了,熊爹还亲自拿过新衣裳给余霁套上,然后就胳膊一夹把他拎出去了。爷俩一块儿吃的饭,两人面前都是羊汤、麻酱拌豆角、奶疙瘩,和麦饼,不过余霁是大碗,他爹是锅。 这些天被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有其他收获的。比如原来不是这年代的富贵人家饮食也就这样,纯粹是他们平王府……比较穷。 此时早有了“温室蔬菜”,最上层的世家有温泉庄子,稍差的,建火房养菜。 各地都有冬季的赏花宴,既赏鲜花,也赏蔬果。 他们平王府就只有豆角和茄子,还都是夏秋晒的蔬菜干——没见过大白菜,很可能大白菜如今还没出现。 父子俩对着干饭,余霁等着熊爹批他,速度就慢了些,熊爹先吃完,把两只手揣了起来,余霁这才闷头开吃。 等他也一抹嘴,熊爹将他带到一旁,两人端上茶,这才开口:“吾儿有凶性,大善。” 就这一句,他把茶一口饮尽,大笑着离去了。 余霁一直看着他的身影,直到他走到门外——熊爹将双手背在背后,随着他的脚步,叠在一起的大袖子一颤一颤,诉说着他内心里的雀跃。 猛虎和山羊,作为一个已经一把年纪,且看着乱世降临的藩王,他当然更乐意自己的儿子是猛虎。宁愿他当个暴君,即便身死也带着无数人命,够本了,也别当个温驯的仁人君子,被人用板砖拍死。 第11章 崔小熊请假了,次日来给余霁上课的,是熊爹。 他难掩喜色地对余霁讲述着崔小熊有多惨:“他胸口满是青黑,咳间可见血色,抬臂都有些困难。” 余霁:“……”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多大劲,他一年多的时间都把身体交给本能,意识逐渐清醒后,也没对着下人动手,也就对着熊爹用过力气,但熊爹抓着他,跟抓着个小狗崽差不多,余霁哪能知道自己生而有异? 呃,除了魂穿之外的有异——看来他还是开到穿越者福袋了,没系统,可是个大力士? 余霁是高兴的,大力士约等于身体素质高,可一想现在这个世道…… 熊爹都要新赴沙场,他未来也逃不脱。余霁握紧了袖子下的手,他很可能要杀人,要去终结其他人的生命。 “大趾!我来教你一套拳!”又被熊爹提溜起来的余霁,暂时将思绪放下了。 余霁学到的第一套拳,连蹦带窜的,打完了浑身都是热的。这就不是用来打人的,类似于有利于小孩子发育的体操。 打完了熊爹没让余霁着急换衣服,只让他喝了两口温水,父子俩便坐下谈话,多是叮嘱一些剧烈运动后的忌讳,尤其叮嘱他,如非迫不得已,绝对不要吃着东西运动或骑马。 全都是经验之谈。 见余霁身上的汗水彻底落下来了,熊爹才抱着他去洗澡。 本来余霁也只能让侍女仆人帮忙沐浴,他这个年纪反对无效。他还有点担心熊爹把他搓脱了皮,没想到熊爹挺温柔的,也没对他的大脚趾过多关注——他的大脚趾以整个脚的比例来说,真的是很正常了! 就着哗啦哗啦的水声,熊爹跟他讲了一件事。 “明日会有十几个孩子过来,与你一起玩。” “啊?” “无须在意,他们连同窗都算不上,就是与你玩耍的,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赶回去。早几个月就已经准备上了,他们都在家里好好养过的,身强力壮,不会给你过了病气的。便是崔小熊,也将他孙子乖乖送来。呵!传什么你太小,看不出贤愚,因此只开蒙,不收徒。他若不是你舅舅,我割了他舌头,全家赶出丕州去。” 熊爹原本言辞间对崔小熊还有几分推崇,现在却是无所顾忌了。 洗完澡,熊爹走了。余霁吃饭,这回……乌墨把勺子给他了,代表着余霁彻底不需要人喂饭了。 素合站在一旁,没有多话。 余霁眼珠动了动,这是一种态度的转变,不能说是将他当成人对待,可至少不把他当幼崽了。昨天熊爹在的时候,就没给他喂饭,余霁还以为是熊爹的特殊情况。 作者有话说: ---------------------- 第11章 最初的决定 011 没了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能自学的。小手抓着成年人用的毛笔,在竹简上写着狗爬字。竹简写完了能清洗后再利用,他有纸,可不想浪费了。 现在的纸,虽被称为“纸”,实则是麻布,或锦帛,太昂贵了。 “大趾,半个时辰到了。”乌墨一直盯着滴漏呢。 “哦。” 余霁现在的身高,用的是特制的高椅子。听了乌墨的报时,他从椅子上跳下来,伸胳膊动腿,开窗户看看外头。他一扭头,发现乌墨在盯着他打开的《尔雅》看。因乌墨距离有点远,想看清,他必须略踮脚,抻着脖子。 余霁彻底转过身来,乌墨听到动静扭过头来,当他看见余霁双眼的瞬间,顿时吓白了脸色。 下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学习,有些主人会夸奖其好学,可有些主人的行为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余霁对他比了个“嘘”。 他回到了书案前,站上去后,对乌墨招了招手:“帮我来翻书页吧。” “……是。” 余霁的陪读们还是晚了两天来报到的,他们是跟崔小熊一块儿回来的。 余霁憋气,可朝好处想,他胖揍了老师,却没道歉,算是赢了……吧? 余霁上课的地方也换了,他换到了前院专门整理出来的一个书斋里头,每人一张书桌,跟后世的学校差不多。 陪读们的年岁是比余霁都大,在一堆幼儿的发型里,有俩甚至戴冠了——不足二十,可能也没正式行冠礼,但大人们认为他足够担事了。 跟一群少年混在一块儿,让余霁有了些重回校园的青春感。 余霁每天上午习文,午睡后练熊爹教的拳法,然后写字背书,偶尔熊爹会过来,教导他一些松散的事情。包括丕州本地与周边的势力,外地的战局,还有京城的变动。 如今景朝乱成一团,主要得“感谢”那位暴君(五代皇帝)。为了给他送猎物,世家盘剥内附胡人,内附胡人因此兴起的劫掠之风,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愈演愈烈。 胡人开始反抗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早些年就有了,却不是出于反抗暴政的什么伟大想法,大部分就是劫掠上瘾了,热血上涌干一把大的,少部分是没活路了,集结起来索性反了,就是当强盗去了。无论哪种,这些胡人都会在离开原本朝廷封给他们的土地前,干一票大的。 早些年没闹出来,因为当时朝廷军队还是强悍有力的,可以不断镇压。但这此起彼伏的乱子,延续了太过漫长的时间。 且,由于朝廷常年被豪族所把持,另外一个连带的影响产生了——部分地区军费不足。 市井的发展看起来是挺繁华的,可繁华的主要是各地的世家。朝廷、官府,以及军队,他们该得到的资金、粮食与器械,全进了豪族的腰包。 赋税从当地收上来,直接就被拉进世家的库房了。岐阳皇帝得到的,也是世家们从他们自己库房里拉出来的。 原本大景雄壮强大的军队,已经变得老迈、空虚,无力…… 取而代之的,是各大世家身强体健武备充足的奴隶。 各地的世家都有自己的坞堡,那玩意儿就如一个小要塞,他们不惧这些胡人。当朝廷的城镇遭遇劫掠后,坞堡甚至很乐意与胡人进行交易,以盐铁布匹,换来他们劫掠的人口、珍宝。城镇的无主土地和产业……自然也归世家了。 “他们就不想想,盗匪日益壮大,终有一天能攻破坞堡的。”余霁不理解,“唇亡齿寒,难道不是大家都该懂的道理吗?” 熊爹道:“他们认为,那个时候,他们也已将坞堡建得更大,能抵御更多的盗匪了。” “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协助官府抵挡住盗匪?” “城镇又不是他们的。有些道理,确实大家都懂。但多数人都是希望自己能不讲道理,而他遇见的人都是能够大大地讲道理的。大趾,若你想让所有人都听话讲道理,那首先,你自己就要成为最大的道理。” 熊爹这么说罢,把他的佩剑“嘭”一声,拍在了桌上。 余霁看着那柄剑,想起了现代的一句名言: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后来,余霁见识到了崔家的坞堡。 丕州多数县城有的也只是木头栅栏一样的围墙,但崔家的坞堡是土砖的,一丈高,上头箭塔、女墙布置合理。 一边是破破烂烂的小城镇,一边是硌牙的硬坞堡,余霁是强盗,他也选那个容易的。 胡人厮杀,分明是上层闹出的缺德事儿,但如今直面这个惨痛结果的,却是百姓。 “那世家想好如何处理这些反叛的杂胡了吗?” 他家也有内附的胡人血统,余霁原本还顾忌着不提这个字儿,可发现熊爹毫无顾忌。对熊爹来说,他是纯汉人血脉,皇家宗室。大母?大母也是汉人。规规矩矩的内附胡,就是汉了,毕竟外太祖刘菽说自家乃是炎黄时流落出去的中原血脉,他们祖宗就是汉人。 熊爹回答:“闹一阵子他们就重新内附了。” “……真的?”余霁看着熊爹,发现他不是反讽,他是真这么认为的。 “如今在位的,是壮年之主,只要收拢朝政,国家重归稳定,这些杂胡不是问题。” 余霁点头道:“受教。” 余霁可以说熊爹不了解历史,可对熊爹来说,余霁不了解大景。 即使熊爹将余霁视为麒麟子,觉得他是祖先或仙人降世,也认为大景处于危难时刻,但站在他自己的立场上,某些问题依旧会被他所忽略掉。 但熊爹确实开始整饬丕州当地的治安了,这天还跟余霁说了许多趣闻。比如他们从不同的山里,一共驱赶出了三千多人,都是逃难来到丕州的。熊爹就都给他们脸上刺了字,贬斥为奴了。 熊爹十分高兴:“为父可是做了件好事,这些百姓都兴高采烈的。” 余·以为会将众人收为民众·霁:完全无法跟上你们这时代人的脑回路啊,这代沟大到能当反坦克壕了。 余霁第一反应,熊爹是吹牛,或百姓当着他的面不敢抗议,谁当奴婢会高兴啊? 第12章 但琢磨了一会儿,他明白了——乱世之中,大家奴仆过的日子,可是比寻常百姓过得好多了。百姓是乐意住在坞堡里头,让强壮的豪族战奴保护,还是乐意住在破烂城墙里头,让老弱病残护卫?一个好家主会在意家奴的死活,可无主百姓的死活,却无人在意(好家主、好家主、好家主,不好的日日吃人的都有)。 “爹,各郡县的郡守,都是本地人?”余霁听了一连串的“崔”。 “是啊。” “为官一地,自然是立‘族’一方。”怕余霁不明白,熊爹特意把后四个字写了出来,“历朝历代可不都是如此?” “若异地为官呢?”余霁试探着问。 “那如何干得好?官员又如何对抗当地豪族?” 余霁抿唇,就熊爹言语间带出来的豪族势力,一个官儿带几个差役也确实难对付。后世漫长的王朝中,最后也是皇权不下县,虽有县令的存在,其实管理地方的还是宗族,县衙中大量的“吏”都来自当地的豪族,且有护官符之类的比喻。 熊爹走了,余霁跳操结束,坐着等汗落下去洗澡。 他决定下自己未来的方向了——苟住,当个地方豪强。 穿越者、有大力士金手指,还是个藩王出身,虽然出生地图比较噩梦,可比起其他穿越者,他这个其实算是高配置了。余霁曾经也有“傲天”之心,想过也弄个皇帝当当,可这段时间下来,他觉得还是算了吧。 丕州一地,他都闹不清楚。 比如崔家,这是他的舅家,母亲待他很好,如今他搬出来了,但衣食住行依旧日日问询。崔家和平王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其家族的触角深入了丕州的每一个角落。 但他就是没法喜欢崔家,暴打崔小熊之前,他就因为大舅舅崔冰的态度,对崔家有点抵触。 再比如,如何治理百姓。 他日后将会统辖军队,治理百姓,要打盗匪、杂胡,还要面对流民。慈不掌军,他不能算是慈,可绝对狠不下心,管理一个小城都危险,就别到外头扑腾去了。 他在一个和平大国过习惯了日子的现代思维的人,真能治理好古代的百姓吗?越与熊爹交流,这种违和感就越发强烈,他的自我意识太强烈,十几二十年后也不一定能扭转过来。作为领导者,这些疏漏,都是人命。 就在余霁下定决心的同时,乌墨向前踏出了小小的一步。 这位平王长子虽然年少,可并没有寻常幼儿的天真无知,他的很多问题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纯善(真不是骂人)。 “大趾。”乌墨轻声道。 “嗯?”余霁人还沉在自己的思绪里,下意识应了一声,“累了就坐,渴了饿了就喝水吃点心。” 作者有话说: ---------------------- [墨镜]乌墨:苟住? 第12章 砚台 012 余霁朝桌子的方向一指,示意乌墨吃喝随意。 他扭过头来,就开始叹气。他甚至连崔小熊那个变态都还得再忍着,丕州虽是平王的封地,可崔家所占之地,比平王都多,其家奴比丕州的自由民都要多得多——平王的封地甚至能说是悬浮在崔家的田亩之上的。 怪不得熊爹没处理崔小熊,还等着他伤好回来。 世家不是想处理,就处理的。 “我多给你说说崔家和大王的事情吧。” 余霁扭过头来了,问:“什么意思?” “你不是正为了崔家发愁吗?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这下余霁有兴趣了:“说说。”他又指着凳子,“坐着说。” 乌墨便坐下了:“说起来,平王府与崔家,也算是有过化敌为友的佳话。” 余霁:“?” 乌墨只是小小卖了个关子,便开始为余霁解惑了。这个化敌为友,还要追溯到大父大母刚到丕州就藩的时期。 崔家任丕州多地郡守,丕州为平王封国,平王还挂着刺史的官职,可却是一直什么都拿不到。他们到丕州后,除了破烂王府什么都没有。 郡守与刺史叫板的事情,也不独丕州,在景国全国都时有发生。官职上应该刺史更高统辖一州之地,可郡守有兵、有人、有粮,还有人望,就是不听刺史的,刺史也没办法。 平王想要拿到自己的该得的税赋供奉,却是在从崔家的虎口里拔牙——除了朝京城里送孝敬外,崔家吃下了多数。 平王只得到了表面的恭敬,不让他们一家子饿死,正经要钱要粮却是一个大子儿都没有。 最后,大母带着那些陪嫁的家奴(骑兵),劫走了某郡的粮税。 大父不是迂人,没认为妻子有错,他很坚定地表示,这事儿就是他吩咐的,就是他要粮,他快饿死了,怎么就不能拿自己该得的赋税了? 后来平王府就和崔家闹起来了,平王府在丕州权威的确立,就是依靠大母带着兵抢劫建立起来的。有了粮,她从娘家买马,买牛,买奴隶在丕州拉扯起来了一支骑兵,她还扮作盗匪,去烧崔家田地刚长出来的粮苗,逼迫得崔家不得不低头。甚至将崔家的大姑娘,嫁给了平王长子。 就是现在的熊爹和崔王妃了。 余霁想给大母磕两个:真强啊。对不起,您的废物孙子给您丢脸了。 感慨之后,余霁皱着眉,很确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种不对劲到了让他浑身难受的地步,可他就是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乌墨看他低着头,皱眉又咬牙,低低提醒了他一句:“烹子献糜。” 余霁惊得哆嗦了一下。 乌墨又道:“崔小熊是崔家如今丕州最大的名士,都说世家有两层脸,一层是祖宗给的,一层就是当代名士给的。” 名士,此时指的是未曾出仕,但在当地颇有名望,学识与才华得到当地普遍认可的一类人(名士的种类丰富,可以是孝道,可以是聪慧,可以是品德高尚的,却也可以是没道德。)。 乌墨这是提醒他,名士和家族关系紧密。 “崔小熊这是……要把我教傻了?” 乌墨表情有点微妙:“差不多这个意思。” 这个形容比较神奇。 此时余霁脑海中闪过的是他看过的无数故事,有正史有野史,还有小说,基本上都是虎父犬子的情况。大臣对付不了老子,就把儿子教废了。 把皇太子教得满脑子仁恕,当然,是对他们官员仁恕,别征他们的税,别杀他们,别训斥他们,一切乖乖听他们的话,才是仁君典范,是好皇帝,否则你就是桀纣,老天爷要降下惩罚来的。 结果呢?皇帝死社稷,官员献白银。 崔小熊教的东西,还真有这个意思。 前边教他,得把好东西给别人,别人才能为你拼命,给的越好,越为你拼命。余霁那时候挺乖,都忍着表示理解,并照崔小熊喜欢的抒发了理解。后边烹子献糜大概是新篇章了,告诉他有些人无论对你多好,你也得看看他的身份,不能无限宠爱。换个角度,不就是说,你得把权力给我们世家吗? 这要是真的两岁半小孩,那八成就真给教歪了。 可崔小熊没想到,余霁暴起,把他给打了。 余霁看着乌墨,乌墨也看着他,但下意识向后挪了挪:“我要是去告诉我爹,他会把崔小熊赶走吗?” 乌墨道:“您先前不是说过了吗?大王早已明烛在心。可将来,崔小熊还是要做您的老师的,崔家乃大族。他如今不过是为了面子名声,这才不收您。” 这个老师,指的是正式有师徒名分的了。 余霁虽也知道这结果,却越发觉得膈应又憋屈,喘气都难受。 “您想动崔家不可取,但想动崔小熊,还是有法子的。” “说来听听!”余霁眼睛一亮。 “但这个法子需缓缓图之。”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会忍耐的。” “崔小熊是个遵‘礼’的人。”他第一句话就让余霁嘴角一撇,乌墨笑了笑,还是继续道,“我们就从礼上抓他。” 又是一天开始,余霁带着想法,不像前些日子那样没心没肺,看着这些伴读,发现他们也没那么无忧无虑了。 崔家的孩子也是分了派系的,一边是以崔小熊的俩孙子为主,另外一边就不知道是崔家哪家的了。 但无论哪边,对他的态度都是——看一眼,微微笑,挪开视线。 非常合乎规矩礼仪,但没注意也就算了,注意到了就很别扭了。 这都是昨天乌墨提醒的,余霁的注意力完全在学写字和背书上,先前,余霁以为是他们畏惧自己的身份,或孩子们害羞,实际人家这两边都不想理他。 妈的,智障。 余霁骂着自己,他一个两岁半的,怎么有资格把人家孩子当成孩子?小孩子真可怕…… 今日的早课结束,余霁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孩子们是按照年纪高矮坐的,余霁坐在最前边。往日崔家子弟会很守规矩,分列两边让他先走,但不知道是不是对方自认为熟悉余霁了,这回没让开。 第13章 余霁挪了挪,前世二十六年岁月的烙印太深,他许多习惯还没改,尊卑意识不强。面对这种挡路的局面,下意识就是此路不通我再找路。 然后又被挡住了。 有人拿出了一个草编的藤球,上面涂抹着油彩,极其花哨漂亮。轻轻一摇,还有铃铛声传来。 “公子。”举着球的崔家子就在他面前摇了又摇。 又有一人打开了个荷叶包:“公子,我这里有糯米的糕点,可好吃了,您可要尝尝?” 以这两人为首,其他人也拿着各种玩意儿吃食拥了过来,只毕竟还有些礼仪,不敢碰撞余霁。 虽然不甘愿,还是来和他搞好关系了? 可不太对。 众人年纪不过六七,他们面对的还是两岁半的余霁,其实演技颇有些吊儿郎当,上不得台面。 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挡着我?堵成一团不是争先恐后,是纯粹为了你挤我我挤你。 “让开。” “公子,您看看。”“对,您看看,都是好东西,您过去见不到的。” “让开!”余霁上前一步,伸手欲推——虽然两边不愉快,可都是小孩子,余霁虽知他们必定不干好事,目前还做不出动手的事情。 小孩子们对视一眼,却全都扔下了手中的东西,朝着余霁过来。 “公子,乖,咱们去玩。”竟然是直接用强,要把他抬走。 “!”余霁一脚跺到他身前的这只脚上,脚的主人大叫一声,捂脚蹲了下来,这下孩子们的阵形立刻被打破。竟有刚才旁观的大孩子过来,也要拦挡,余霁随手抄起不知道谁书案上的砚台举了起来。 墨汁淋了他一身,那大孩子犹豫了一下,退缩了。 余霁走到书斋门口,转过身,拿砚台指着高坐在上的崔小熊:“以下犯上!这就是你的礼?!” 说完这句话,他赶紧跑了——乌墨没了。他回忆着,那房里有三个十五以上的,也不见了。 他们劫持乌墨作甚? 余霁一脑袋问号,但提起下摆快步跑了起来。 这里是他家,崔家子必定不干好事儿,不可能当着仆役的面。院子外头因为崔小熊的“毛病”,他说不能让下.贱之人伤了文气,仆役都要离得远远的。但余霁年纪太小,乌墨又只是少年,崔小熊的说法“小孩子还可,阳气重。” 又因有少年人,通往内宅的方向,仆役众多——别管崔王妃是不是崔家出去的姑娘,规矩得有。 还有个方向是净房,那儿也有仆人侍奉在外,就怕小孩子弄脏了衣裳。 所以就一个地方没什么人了,去外院有一段路,是个布置有怪石的小花园。 余霁跑到,果然人在那。而正在发生的事儿,差点余霁被脑内神雷劈死。那仨大孩子用胳膊环抱住乌墨,一个蹲在旁边双眼发光看戏,另外一个……在脱乌墨裤子。 既说是怪石,不是假山,便知道它不是太大,他们仨基本上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一位男童。 三人见到了余霁,那个蹲着的脸色一变,站起来便冲过来捉他。 余霁手上还拿着砚台,但对方比他高大太多了。他怒气上头反而冷静,退后两步,继而猛地前冲,一脑门撞在对方脐下三寸上。对方惨叫一声,张开欲抓余霁的双手变成按住自己的弱点,直接倒在了地上。 余霁抓紧砚台继续冲。 一个混蛋已经将乌墨的裤子扯碎了,另外那个却一个愕然:“公子,我们喜欢这小奴,你送与我们,可好?” “好你麻痹——!!!”余霁一砚台拍下去给他开了瓢。 作者有话说: ---------------------- 宇文大趾[愤怒][愤怒][愤怒] 第13章 告状吗? 013 还剩了个低着头一心就拽着乌墨小腿的,竟对他兄弟的处境也不关心,余霁也送他一砚台。他朝着侧后倒去的时候,余霁才发现他裤子都脱了,香菇迎风招展。 两辈子的气都是老崔家给的!余霁怒火上涌,又给了他两下子,虽然还不解气,但他目前还没有两岁半拿一血的准备,深吸两口气,余霁看了一眼这混蛋的裤子,又觉得乌墨穿着大概觉得膈应。 他干脆把外裳脱下来,递给了乌墨。 乌墨正垂着头,想法用裤带把从一条变两根的裤子系在腰上,余霁的外裳就递到了他面前。 乌墨抬头看了一眼余霁,默默把外裳接过去了。 余霁气得喘粗气,他也经历过十四五岁,知道这年纪的男孩子有多躁动,他本人曾经让裤子蹭了两下就立正了,也知道班上同学有上课的时候看着女同学后背自行耕耘的…… 但他们至少有一个道德限制着自己,这群混帐也讲道德,可他们的标准显然和后代人不一样。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传来,余霁看见了崔小熊和他的同窗们。仨混球里,被严重开瓢的就是崔小熊孙子,其余也都是崔小熊的一派的。另外一派的孩子们也都跟来了,稍稍落后几步,满眼跃跃欲试地看戏。 崔小熊一见长孙惨状,目眦欲裂,但他毕竟是成年人:“宇文大趾,你——” “嘭!”余霁把沾着血的砚台扔了过去,这石砚质量还真好,砸了俩脑袋又摔地上,只崩了几个小缺口。 砚台砸崔小熊脚边了,崔小熊不止闭嘴,竟然缩了一下。 色厉内荏的孬种,不能让他以师之名数落出来,否则余霁自己没事儿,可乌墨一定会被弄死的:“崔小熊,你崔家子不予自取,贼子也!” 情急之下,余霁王霸了一回。 崔小熊指着余霁,他被这一句唬住,竟是半天没憋出一个屁来。 余霁又道:“今日授课结束,崔先生请了。” 他转身走了,在另一派的崔家子里,却有个原本睡眼朦胧的少年人,在听到余霁那句话后精神了些,瞧着余霁的眼神多了几分兴趣。 余霁走了两步,却感觉乌墨没跟上来,以为他受伤了,赶紧扭头。 却看见乌墨跑过去把破砚台捡了,然后又跑回来了。 俩人走到没外人的地方,余霁才问:“你捡这破烂作甚?” 乌墨道:“您头一回开光的物件,公子勇猛,此物必能辟邪。” 余霁:“……” 余霁在囧囧有神的同时,竟确实有种爽感。你这么大就这么善于拍马屁吗? 余霁走了两步,又压低了声音问他:“我……要不要先跟爹娘告状?” 乌墨反问他:“您想让那三位崔家子受罚吗?” 余霁:“他们——” 乌墨打断了他:“与我无关,如您方才说的,他们不问自取,乃是贼子。” 余霁“啊”了一声,意识到了归意识到了,可到时候了还是会犯傻。对于乖孩子余霁来说,他刚才那句告状,根本不是告状。 余霁逻辑:我打人了,虽然打的是仨混蛋,可毕竟见血了,要不要先主动向熊爹和母亲承认错误? 乌墨解释:他们动了您的东西,您要不要向大王和夫人讲述一下他们的越界之举?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惩罚? “呃……”余霁又扭头看了乌墨一眼。 乌墨是确定,熊爹不会在这件事上罚他,反而站在他一边吗? 打死不至于,但最后那个挨了两三下的(怒火上头,没确切记得打了几下),内外伤得躺几天了。余霁不后悔打人,甚至心里有一个角度在责怪自己的无能——他下不去杀手,可他很清楚,这样的人长大后,就是畜生中的畜生,必定会祸害更多人。 更糟的是,他们这种才是当代的正常人(不将奴仆和平民当人,可以随意欺辱践踏)。 崔小熊可是回来教书了,余霁如今对熊爹有点缺乏信任。 “给你换一件衣裳,然后你跟我去。”余霁顿了顿,又道,“虽说你原本就与我寸步不离,但最近这段日子,还是别离开我视线为妙。” 余霁现在脑子又忍不住多想了,满满的都是“你这小奴勾搭外人,还不知廉耻!拖出去砍了!” 真出这种事了,乌墨没在身边,人就干干脆脆地彻底没了。若在身边,我还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拯救一下。 余霁心中不由得苦笑。第二条命倒是身体康健了,却比前世过得更步履维艰,这是两岁半孩子该考虑的事情吗?说好了现代人才早熟呢?这么一想,他不苦笑了,改为对着命运骂骂咧咧——换个龙傲天过来很难吗? 余霁回自己院子的时候还苦思着,乌墨那裤子要怎么跟素合他们说,可他院子里的众人连半丝惊讶都没露出来,余霁眼睛朝乌墨那儿一看,便有人立刻端着衣裳过来了。 就在旁边换的,这群人速度太快,余霁还看了一眼(屁大点年纪的豆芽菜,就那几个未成年变.态,有龌龊心思),结果他看见乌墨腿上好几块乌青。之前应该就伤着了,过了这段时间,颜色显出来了。 第14章 这孩子走了一路,怎么也不说一声? 余霁又想起那串成一串的尸体,乌墨的待遇该比串串们好,但能撑过来也非易事。余霁六岁的时候,大概还在和同学嗷嗷叫着疯玩。 可他有伤也得继续带着他,还是刚才那原因,是真怕他嘎了。 熊爹没在,余霁告状只能找崔王妃。 等他找来的时候,看兰芷正带着两个婢女,端着东西出去,兰芷在他身边行礼的时候,余霁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药香,他对兰芷道:“你等会儿再送。” 兰芷神情中露出了一丝懵逼,她是崔王妃的陪嫁(私产),崔王妃的命令还要在平王之上。但这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一定按照崔王妃的吩咐走,人家夫妇俩商量事儿,她们自然要在边上候着。 可……这是公子,两岁半。且她如今接的事儿,挺急的。 余霁稍微年长几岁,兰芷都能干脆应下,可两岁半的孩子。听吧,崔王妃可能会觉得她不晓事。不听,万一呢? 所幸未等兰芷细想,余霁开口了:“可是去崔家送药,知道他们怎么伤的吗?” 兰芷反应迅速,答道:“是。说是几位公子在学中殴斗。夫人十分担忧大趾,正说着要过去呢。” “我打的。” 兰芷:“……”好了,她可以安安心心站原地了。 余霁正要进院子,崔王妃出来了。 一看余霁,向来仪态端庄的崔王妃直接跑了起来,头上的步摇晃悠得疾风骤雨,明珠一个劲打她的额头。 “吾儿!”过来她就蹲下来了,摸余霁的脑袋,扒他肩膀,将他袖子裤腿撸起来,又扯开他衣襟,一通下来确定他无恙,这才松下一口气来。 余霁却心里奇怪,方才那说法,崔王妃不是该不知道他跟人打架了吗? 崔王妃站起来这才看见退在一旁的兰芷,她看向余霁:“你让她停下的?” “嗯。” 崔王妃神色一动,边亲自弯腰给余霁整理着衣裳,边吩咐兰芷:“那就别去了。” 又招呼着余霁进屋,她的侍女最是懂她,这母子俩一坐下,随着唰唰的裙裾摇摆声,她们都退了下去,乌墨跟在了她们身后。 ——乌墨是真的很懂站位,他能站在余霁的身前,但让余霁能轻易忽略掉。又能明明是站在后边,可余霁无须回头,眼角余光就能看到他。 没了外人,崔王妃瞧着余霁道:“吾儿打的?” “嗯。”余霁道,面露不快,“他们盗抢我的东西。” 着力点得放在余霁身上,这件事,不能是“公子”气愤于“小奴”险遭侮辱,暴打伴读表兄们。只能是“公子”自身利益遭受了损害,为自己出头。 此时余霁也琢磨明白了,崔王妃是知道学里打起来了,还伤了人,怕他被连累了,因而方才惊慌。 “打成什么样了啊?”崔王妃面露好奇,报到她这里了,说明这事儿瞒不住,明天仨孩子不能来上课了。余霁上课的书斋在王府外院,熊爹管了一部分,但日常事务是崔王妃管的。 余霁可是金大趾,熊爹和崔王妃都认为他们后头再不可能有其余的后代了。崔王妃本人……也不想生了,她一直未孕,年岁越来越大,若还生头胎,那是挣命。 ——正妻主动将丈夫朝外推,也有不想继续生育的生死原因。喝凉药说着简单,但对女方伤害极大,会带来痛苦的后遗症,甚至导致死亡。 拼了一切,只为了留下一个和丈夫的结晶? 且闭眼蹬腿后,还不知道这结晶能活到几岁? 免了,还是自己富贵荣华地活着更好。 平王是她的现在,余霁是她的未来。 那些孩子在家里关了一个月,还是崔王妃的一力坚持的。她可不想有一个带病的,即便这样,崔小熊与每个孩子进来的时候,也得让府医看过,确定没事儿才能进书斋。 作者有话说: ---------------------- [吃瓜]崔王妃:来,给娘讲讲 第14章 崔王妃的回忆(上) 014 挨打那仨,可都比余霁大了一轮有余,身强体健的。就让余霁这一个不足三岁的童儿,揍得彻底遮掩不住了? 崔王妃想笑,可殴斗这事儿可大可小,还是得严肃一下,表情顿时有些扭曲。 余霁没从崔王妃脸上看见“怒”,稍稍放心了,于是他道:“开了两个脑袋,撞了一个的子孙袋。”他又补充一句,“脑浆子没出来,骨头裂没裂不知道。” 崔王妃终是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吾儿大勇!这三个废物,敢抢吾儿之物。兰芷!去三家里问问,怎么教导子弟的?这就是崔家的礼?” “是。” 送药慰问,这下子就变申斥了。 方才还没人的兰芷,立刻站在了门口,躬身行礼退出去了。另一个侍女芳药站出来,在门口快速行了个礼,又退回去了。 崔王妃便知道接下来用人叫谁了……其实也不用叫名,喊一声“来人”就够了。 “母亲,您不怪我打表兄?”余霁叫出那声“表兄”自己都膈应。 “原来怕这个?”崔王妃将余霁拉到自己身边,她张了张嘴,又闭上,颇为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道,“大趾,你是平王长子。崔家的孩子很多,这次送过来这群,是让你挑拣的。你觉得不好,就让他们再送。” 这么说自己娘家,让崔王妃有些不快,可教导大趾成为一个真正的平王才更恰当些。崔王妃知道家里的情况,若大趾长大后对母家过于迁就,那要坏事的。而且,母家的这一连串做派,是没记着教训,反而得寸进尺了。 “……”余霁胆子越发大了,“能把崔小熊也换了吗?” 这回崔王妃没这么快答应了:“他是名士,由他启蒙,对我儿有利。” “让我学到东西不是更有利?崔小熊整日空谈,儿到如今斗大的字还未学会一箩筐。虚名终归为外物,如一件华服。可华服之下,只有身强体健方是真男儿,如我父亲那般。” “好!”熊爹的声音陡然从屋外传来,芳药跪在门口请罪,崔王妃给她个眼神,她便又缩回去了。 熊爹大踏步进来,捞小鸡仔一样,把余霁捞了起来。 “斗大的字,吾儿才学了一箩筐?果真如此。” 余霁被拎着,道:“他整天就讲故事了,还一天一变,我能学什么?字儿还多是乌墨教我的。” 乌墨也从门口出来了,匍匐跪倒在地。 熊爹扫了乌墨两眼,把余霁放下来了:“回吧,爹给你做主。” 余霁行礼,走到门口看见芳药,问她:“我母亲准备的伤药呢?我带走。” 芳药:“是。” 余霁说完就带着乌墨离开了。 他还没出院子,就有侍女端着托盘跟在他们身后了。 余霁停了脚步,乌墨和她们几乎一块儿停了,余霁看着她们——我理解这个世界,也在越来越融入这个世界。 适应环境并生存下去,是正常生物的正常选择,可是……想到自己将距离永远停在二十六岁的“余霁”越来越远,他还是有种掺杂着惊恐的复杂感。 抿了抿嘴唇,这动作幼儿做起来很可爱,却只是让侍女们将头压得更低,她们担心自己做错了什么。 余霁转身,不难为这些打工人了。 这事儿余霁本来以为就这么过去了——让人讨厌的结果,一想起来要和那群人共处一室,他就浑身难受。 他却没想到,事情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发生了转机。两天后,熊爹在对崔王妃房里生气。 对象不是崔王妃,不是余霁,而是崔家。 “这两日外界突然多了个吾儿‘仁善’的传言,说他不忍奴死。崔冰来找我请罪,说是他们崔家的仆人长舌,将话传出去,已将其拔舌打死了。” 崔王妃面色顿时也沉了下来。大趾打人的事儿没传出去,他仁善反而传出去了。 如余霁想的,仁善是骂人的话,尤其平王的主要实力,不在政,而在军。军队里更不要仁善。 其实刘菽家,还是有人活下来的。当年刘菽一家死去,死的是主支,在其产业(土地)中做管理的刘家子弟还在,一口气能给女儿陪嫁两百家奴骑兵的家族,产业也不少了。 刘菽有爵,可他们一家是皇帝杀的,刘家能在岐阳给自家斡旋,处理袭爵事宜的人,也都死绝了,毕竟连出嫁女都没来得及救出一个来。所以,旁支彻底失去了袭爵的可能,其土地、产业,和家奴等同无主。 这肥肉自然一群人盯着。 一部分当时的刘家人,就拉着人跑了,成了杂胡劫匪,就此与平王这边断了联系。另外一部分,就过来投奔平王了。 也是那时候世家还要点脸,觉得他们既然自认平王之奴,就不好拦阻了。 正是靠他们,平王才彻底在丕州站稳了脚。这些年下来,丕州各地郡城的兵马,多数都成为了平王嫡系。 第15章 所以,刘家人在军。那日熊爹带着余霁参加的,是总结他离开这段时间的,丕州当地政务的会议,跟随他两年征战的军中将领都回家休息去了。 熊爹跟余霁对谈时也是误会了,以为余霁说的是议政时没见着刘姓人,也就没给他多讲。 余霁要是再年长几岁,开始学武艺,他陪读里就会出现刘姓了。 刘家军的野性一直未曾消减,以勇猛彪悍为先,熊爹的凶性,正是从小被大母摔打起来的。 本来仁善就几乎等于隐晦骂人了,军中的不喜,还要加个更。 他们要的是一个狼主。 “大王去做吧。”崔王妃看着熊爹,笑了。 熊爹看向崔王妃:“那我去做了?” “嗯。” 熊爹于是吐出一口气,站起来走人了。 熊爹的愤怒不是装的,他也早有了打算,但他很尊重自己的妻子,愿意在这件事上与妻子达成一致。 ——大景向来有女子参政的习俗,熊爹给余霁讲的朝堂故事精简版忽略了后宫女性和母族,其实在连年的政治斗争中,女性的身影也参与期间。比如现在这位皇帝的皇后,她也是先帝的皇后,姓王。 政治本来就是不断妥协的结果,世家稳定当地,熊爹要治理,必须依靠他们,否则平王早把这几千口子剁干净了。 崔王妃是两家间的桥梁,是崔家的诚意。毕竟当年平王夫妇最头疼的就是儿子的婚嫁之事,没有大家女愿意嫁给熊爹,他可以有妾生子,但总不能以后婢女管家,未来的平王也管个婢女叫母亲吧? 崔家在岐阳也有一支,但势力不大,可崔家女确实是熊爹当时最好的选择了,尤其还是长女。崔王妃嫁过来时,熊爹还担心过她会看不起自己的母亲。结果崔王妃很好,家中和美,刘夫人的最后几年人生,平稳又幸福。 可平王和崔氏的矛盾还在,崔氏想恢复当年依旧独占丕州时的家族势力。他们也很羡慕岐阳的大世家,羡慕他们和皇帝说是共治天下,其实世家为先的盛况。 可熊爹哪是他们能摆弄的? 他们是期待平王战死在岐阳,顺带将全部兵力一块儿陷在那儿的,王妃乃崔家女,一个吃奶的幼儿,这是多大的好事? 没想到平王战胜回来了,只能改变策略。 崔王妃坐在原地默默喝茶,芳药进来说了一声:“公子把伤药带走了。” 崔王妃:“嗯。” 芳药绷紧了脸,赶紧又带人全退下去了。 崔王妃便垂下头,看着已经空了的茶杯——我也想顾娘家啊,可你们谁顾我啊? 大趾出生,平王在外那两年,她娘家里常常来人,且邀请她母子回(崔)家去住,她母亲甚至都亲自过来了。 崔王妃这才将大趾放在了自己身边,与他寸步不离。因为她害怕,真回去了,待平王回来,这孩子还是不是平王的种就都不知道了。 甚至王、赵、谢三大世家养育出来的三个皇子,就真是宇文家的种?他们仨的亲娘可是都糊里糊涂没了啊。 莫说平王根本没见过大趾,就算见过,一个几天就一变的婴儿,谁认得出来啊?未来便是鸠占鹊巢,平王彻底成了傀儡。而她……还能不能活,就不好说了。毕竟平王不是傻子,崔家的人也没那么信任她。 崔王妃将茶杯沏满,且,她能去哪儿再找一个如宇文良这样的男人呢? 成婚前,宇文良没碰过旁人。新婚第一夜,他险些摸错了门。但温温柔柔,轻手轻脚的,一个新手没让崔王妃快乐,但也没让她太疼痛。之后他竟然还真钻研过这事儿,想着让她快活。 与母亲姊妹私下里闲谈,崔王妃很清楚男人什么样,便是她亲爹,也只顾自己快活。甚至家里姊妹有了感觉也得憋着,因丈夫不喜浪荡之人。 事务上的尊重,则更直接。婆母还在的时候,便带着她认识了平王麾下的将军们,她长棍还是婆母教的,若平王有意外,她至少能握住一半兵权。 婚后七年,平王依然没碰过旁人。可是,没孩子。 婆母在这期间故去,宇文良依旧没提过半句跟旁人同房的事情。在崔王妃以为,宇文良是在等她大度开口,她也确实该大度的时候,可宇文良先一步来求她了——他对不起妻子,他需要血脉。 作者有话说: ---------------------- [化了]告诉大家一个悲剧的消息,我双手的指关节经常疼痛,去查了,_(:3」∠)_风湿,只能常备云南白药喷雾。 入v也没办法坚持日更六千了,只能日更三千,但偶尔掉落加更了[爆哭] 第15章 崔王妃的回忆(下) 015 很多事情,即使结果已经注定,但导致那个结果的不同过程,却也能给人不同的心情。 对平王的要求,崔王妃点了头。 然后五年,还是没有。 崔王妃说不清,自己有没有窃喜过,可能有过吧? 有一天晚上,宇文良抱着她偷偷地哭,他没有呜咽抽泣,只是泪水缓缓浸透了崔王妃肩头的衣裳。她以为是宇文良觉得对不起祖宗,毕竟平王一脉负担着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可宇文良低低说了一句:“我对不起你。” 崔王妃终究是将他也抱在了怀里。平王是骗人吗?不像。即使是骗的,至少他还愿意花这个心思。那崔王妃就乐意被他骗。 府里请了府医,给几个家里都多子孙的侍女算好了日子,平王就按时过去。多数时间,还是他们夫妻同房。 这种生活成了一种例行公事,他们对子孙都没有了期待。 然后,京城大乱,召诸王进京勤王。 得到圣旨后,宇文良看着圣旨的眼睛,亮得像是反光的镜子,可当他的眼睛看她时,就只剩下了沉重的愧疚。 崔王妃很清楚,他前往岐阳,是存有死志的。他这把年纪了,又没有孩子,这是唯一一个复仇的机会了,如何能不最大限度地把握住?他去了,就没准备活着回来。 他偷偷将留守的将军带来见崔王妃,这些人原本也都是丕州军的老臣,他们很乐意在平王离去后,将忠诚交给主母。 甚至宇文良当着所有人的面,跟她说:“找个能让你生的俊俏小子吧。” 崔王妃送别了宇文良,安安静静地等待着。她也准备好了赴死。 然后,有侍女怀孕了。 当时的惊喜,让崔王妃直接跳起了舞,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给平王去信。她很高兴,宇文良能活,他们能夫妻团聚了。 当宇文良回来,被一群侍女簇拥着去沐浴时,在余霁看不到的角度,这对夫妇有着短暂眼神上的交流。 熊爹:我有孩子了。 崔王妃:一个,他有可能夭折。你能生,就继续生。 熊爹:你…… 崔王妃:我年纪大了,不想死。 熊爹:…… 之后的日夜厮磨,宇文良用手,崔王妃用腿。 第二杯茶,崔王妃也喝完了,她想着:今天夜里再跟大王玩些别的。 ——这样的生活,她不想改变。 余霁还在自己的小书房里写字,乌墨如今得到了一个小马扎,还有一卷书。 余霁稍微心情有点好,清晨去请安的时候,母亲告诉他,那三个小子两个废了,另外一个也废了。 余霁随手拿起来的可是砚台,虽跑了一路,可墨汁多少还剩了一些,他砸人后墨汁就恰好渗进了伤口,将伤口染色,算是给他们黥面了,面目毁损,还是这种程度的,他们算是完了。 另外一个废了的,则是鸡飞蛋打了。余霁含怒而撞,还是正中靶心……不过崔家人准备把这位直接送进岐阳宫里去,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就以崔家目前展现出来的家风,那进宫的怎么样,余霁不知道,可留在家里的这俩,即使有母亲保护,日子也别想好过。活该! 他写完了半个时辰的大字,活动脖颈的时候问乌墨:“要让府医给你按按,散散瘀血吗?” 从昨天开始,乌墨脸上的伤也开始朝外显了,脸颊上青了一大片,今日一看青的变黑的了,素合本不让他在跟前伺候了,是余霁让留下来的。乌墨刚被养出来的那点婴儿肥又瘦下去了,身上还带着药味儿,余霁看着他就手痒,还是想打人。 就该把他们仨的孽根全废了!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 ——作为一个习惯了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活着的现代人,目前的他,太缺乏攻击性。 乌墨坐在马扎上,仰头看着余霁:“其实,这件事是我给您找麻烦了。” 余霁过去摸摸他的头,下意识又把自己当成了26岁,而不是2.6岁:“你没有给我找麻烦,你没有错,有错的是伤害你的人,不要把别人的恶毒,归罪在自己的善良上。” “我看他们了,这才引他们起了念头。”乌墨抓紧竹简,他想尽快了解这些崔家子的性情,也确实没想到他们会这样大胆,结果观察的时候跟人来了个对视。 第16章 对方若拿出来说,确实可以理解成他这个小奴有意勾搭。至今没有人来说,因为大趾把事儿都担过去了——乌墨既然是余霁的私人私产,那无论他自己什么反应,其他人都没资格动用他。就如有人在家里杀羊,羊自然是要不乐意的,但路过的人没资格过去把羊牵走,奴仆也一样。 崔家子就是动了余霁的私产,和私产本身意愿如何无关。 但崔家子有错,若乌墨有意勾引,他也活不了。现在才说出来,因为乌墨毕竟不足八岁,他害怕余霁一听就甩手直接把他送给崔家,或者砍死。 谁知听他说完,余霁直接给了他一个脑崩:“你才七岁,你拒绝了。且即便你二十七了,看一眼就觉得你是勾引的,也是对方有病。乌墨……我也没法叫你别担心。我只能说,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你的。” 乌墨摸着被弹的地方,还真疼,他抿着嘴唇,鼻子发酸:“谢谢……主人。” “嗯?”余霁正要问怎么变称呼了,熊爹的声音突然从外头传了进来:“吾儿!” 余霁原地蹦了一下,不知为何,熊爹这声叫唤,让他想起了当年被熊爹偷出去,在外人面前被高举着遛鸟……他很确定,熊爹就没憋着好屁。朝门口跑不行,那是自投熊网,余霁转身就朝窗户跑。 熊爹一进来,就看见他好大儿攀着窗户一撑,再一翻身,就整个人都翻出窗了。这可是两岁半的孩子,这个臂力和速度,让熊爹立刻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然后,他笑着也翻窗出去了。 很快,王府里,上演了一出大熊抓大趾。 余霁在前边跑,熊爹在后边追。 跑着跑着,余霁发现了有点不对劲——熊爹在赶他,朝前院赶。 余霁是长得比同龄人高的,但熊爹是同龄人里的大高个,否则也不能叫熊爹。且熊爹久经战阵,身强体健,大长腿一步,余霁得跑三四步,怎么可能熊爹撵不上他? 所以,是让熊爹揪住,还是自己跳坑? 余霁选择自己跳坑,他朝前院跑了。 熊爹就笑,不愧是我生而知之的麒麟子(趾)。 余霁前世旅游,也逛过几家王府,但绝没平王府占地这么大——和余霁如今的比例打了对折无关。 整片内宅有多少房子,余霁到现在都不清楚,内宅和前院之间有一片花园,还有一条人工河,得过了桥,到对岸,再走一段才到院门。 余霁过桥的时候,明显能听出来熊爹放慢了脚步,后来干脆停下了。桥栏杆是对成年人的,虽然余霁脚稳,但他跑急了,摔一跤,说不准就从桥洞里头漏下去了。 余霁跑到对面,脚步声才重新响起。 熊爹是够快,瞬间声音就近了。余霁跟个听见猫叫的小耗子似的,窜得更快了。 父子俩就这么追到了外院。 突然,余霁听见“嗖——”的一声,一只靴子擦着他的头顶飞了过去,落在了他前方。 “小小年纪就敢如此暴虐!看老子不拍废了你!”雷霆之吼从后头传来,震得余霁耳朵听。 前院有人? 余霁跑向靴子相反方向的同时,脑子里浮现了问号。 他前院不常来,不过前院的布局也比后院简单多了,在熊爹把他的另外一只鞋、玉佩,和腰带都扔完了之后,余霁知道,差不多到地方了——前边出现了一群围观人群。 不是上回见到的,都是生面孔,还有一小半明显是高鼻深目的胡人。 他们在前头站了一群,一副“让我看看~让我看看~”的模样。 “啊!”熊爹在后边吼了一声。 余霁在心里叫了一声:爹啊……你真是我亲爹啊…… 可确实又让熊爹给硬生生压榨出了些速度,两条小短腿已经蹬出残影来了。 “给孤抓住他!” 这声咆哮对属下确实是字面上的意思,对余霁就是“你必须给老子脱身”。 大王下令,一群看戏的将军们嘻嘻哈哈地听令动手了,他们半玩闹地张开了双臂,要阻拦余霁。 余霁直接一转身,跑到路外边去了。这大概是熊爹书房,道路两旁有怪石、花木和竹林,余霁身量小,在其中穿梭十分灵活。 “兔崽子!怎么刚才有胆子打人?!” 余霁:“……” 所以熊爹不是让他跑,是让他打? 爹,你这下属也跟你一样,膀大腰圆仿若黑熊,你儿子的腰还没人家的胳膊粗,你确定我能打? 可熊爹跑得更快了,将军们也快形成包围圈了,余霁躲闪转圜的空间越来越小,怎么办? 余霁也“嗷~”了一嗓子,他对面那位将军正“哈哈哈”笑着,朝他张开了双臂,口称:“大趾哟~~” 作者有话说: ---------------------- 大趾[爆哭][爆哭][爆哭]:爹啊!!!你是我亲爹啊!! 第16章 打废了_(:3」∠)_ 016 余霁距他两三步时,脚猛一蹬地,整个人朝前一窜,一脑袋顶在了对方下巴上,这位……咬到舌头了,上下牙撞击的剧烈震动,让他的眼泪瞬间飙出,倒霉将军捂着下巴就动不了了。 人的本能是强大的,余霁偷袭得手,他本来的想法是撞一下就完,这次不敢朝下三路走了,若成功就跑,若不成功……那凉就凉了吧。 可他落地的时候,脑子想着跑,身体却自己动了,他一把拽住了将军的佩剑,随着跑动,硬生生把佩剑扯下来了。 这是一柄很厚重的将军剑,且它很长,从柄到尖比余霁还长出点来,余霁只能横着拿它,非常碍事。 “我来我来。”因速度慢了,所以余霁眼前又出现了一个将军。 余霁的脑子还在:我拿剑干啥?我该把它扔了。 身体已经动了,剑未曾出鞘,余霁以剑当棍,在奔跑中高高举起,一个跃起向下劈砍。 拦着余霁的将军举起单臂挡剑,被击中的一瞬间,他脸上还带着笑,可下一刻就闷哼一声,连退几步。余霁已经把剑扛在肩膀上,一溜烟跑了。 其他将军追了过来,有与这位相熟的凑了过来,取笑道:“不会真把你伤了吧?” “大趾……力大。我骨头大概出问题了。”他托着手臂,面色发白。 若非知道这位并不精于马屁,同僚就要朝他啐唾沫了,他撩开这位的袖子,无奈刚刚伤到,现在看着就普通发红,瘀青之类的,要过一阵儿才能显出来。 但这位自己很清楚,行军打仗有所损伤是常事,他很清楚骨头不至于断,但八成是开裂了。 余霁还不知道自己这一下子就把人打出事了,满脑子逃跑的他正在打第二个,这位更大意,他没用手臂,而是举掌要将余霁的长剑抓住,手掌的骨头可是比小臂的骨头脆多了。 “啊!” 他也退出战斗了。 短时间内完蛋了仨,将军们总算发现真相了。 熊爹也不追了,一群人围了个半圈,喘着粗气的余霁在十几步外看着他们。 熊爹摸着下巴,对余霁挥挥手:“你过来。”好小子,给你爹长脸。 余霁道:“我不过去。” 父子俩显然心里没犀。 熊爹便笑了:“行,回去吧。” “……哦。”余霁这才终于松了口气,拿着剑走过来,要交还给那位将军,谁知道熊爹忽然三两步窜上来,余霁刚转身要交剑就让他给薅住了,按在膝盖上一通“啪啪啪!”巴掌炒肉。 真tm是熊掌! 余霁被放下来的时候,屁股都被打木了。熊爹冲他摆摆手:“滚吧。” 余霁还是一瘸一拐地到了那位将军面前,把剑双手交还给他。又对另外那两位挨打的行了礼,才重新一瘸一拐走了。 等余霁能看见自己小院的时候,他的屁股已经像火烧一样疼了。恰好素合在院前张望,余霁赶紧朝她招手:“素合!快……我、我动不了了……” 因为太疼了,眼泪完全不受他自己控制地朝下淌。 素合直接把他抱进屋了,先前给乌墨拿来的药,这回余霁也能用了——所以说,好人有好报(余霁抽泣)。 熊爹那巴掌是砂纸吧? 时间越长他越疼,等到余霁被放在床上,他已经不只是哭了,他还在嚎叫,完全像是烫伤一样疼。过去他最惨也就是手指头上烫了一串泡,现在整个屁股都在火里被烧烤。 后来,余霁就意识不清了,不只是疼痛,他起烧了。他不知道他屋里来了很多人,府医来了,崔王妃也来了。后来熊爹也来了。他进门看见余霁的状况,不由得有些后悔。 他当时属实是乐疯了,把大趾当大孩子,下手过于快活,以至于没了轻重。 后悔之余又害怕,这么好的孩子,万一真给他打坏了,可怎么办? 余霁烧得越来越热。他身强体健,这还是头一回生病。向来坚强的崔王妃看着余霁红扑扑的小脸,也忍不住哭泣了起来——起烧是真能死人的。 第17章 虽不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可这孩子是她小心翼翼,费尽心思,护着养起来的。孩子第一声叫的“娘”,是叫的她。 可崔王妃没埋怨熊爹,见他悔恨又惊恐,反而安慰道:“大趾是我养起来的,我比你清楚,他有多健壮。丁点大的时候,在襁褓里蹬腿,就让奶母浑身青紫,每天得换个奶母。别担心,他是咱家的麒麟子,生而不凡,老天送他下来,必不会这么快召他回去的。” “对。”熊爹也咬牙点头,他更知道孩子有多不凡。 余霁的身体素质确实好,发烧完全是身体对抗炎症,烧了一天多,屁股消肿,温度也下来了。 余霁刚迷迷糊糊醒过来了,就被温柔地捞起来,喂水喂药。他屁股还疼,可比昏睡之前好多了。他看见照顾他的,是素合。 吃完了药,余霁本是还想睡的,可躺下去就听见外边传来了有节奏的铃铛响,哼唱声,还有陌生香料气息。 熏香是必须的,富裕人家各种香,平民百姓用艾草,再穷就用干草,驱虫又驱蛇。这年代可是皇帝都在睡觉的时候,让蜈蚣爬脸过,乌墨刚来时,宇文霁就担心他让虫子爬进耳朵。 本来没有点香习惯的余霁,现在却已经对这事儿十分在意了。可现在的味道,比较呛,不是好香料,跟现代的香烛味比较接近。 余霁看乌墨在角落站着,松了一口气。乌墨注意到了他的眼神,一怔之后,对余霁笑了笑。 崔王妃就进来了,她开门的瞬间,外头闹腾的声音更大了。 “我的儿!”崔王妃扑了过来,摸着余霁的小脸看了半天。 “母亲,外边闹什么呢?” “不许胡说,是法师给你安魂呢!” 余霁心里一紧:我不会是昏迷之后说胡话了吧? “好孩子,安心睡吧。没事儿。” 余霁看着崔王妃:“所以,母亲,这次能确定,不让崔小熊教我了吗?” 上回说给他作主,余霁懂,这是会斥责崔小熊一番,可最后还是要让他教。现在他受了伤,或许能借此达到目的。 余霁是真讨厌他,讨厌到都开始怀念大学英语的老师了——节节课查考勤,课上不断提问,可他自己上课就是读课文,最催眠的课程,毕业后想起他来还会忍不住打个哈欠,他应该去当助眠博主。 屋里的下人瞬间都下去了,可乌墨留下来了,他站在他的角落没动。 崔王妃没有驱赶乌墨,默许了他的存在,她垂头摸着余霁的脸:“傻孩子,你不喜欢也得让他在那儿,你得和崔家好。不只因为那是你的母族,是我的娘家,更因为他们是本地的大族。你长大了,你得学会受委屈了。” “……” 余霁蔫了,崔王妃见他如此有些不忍,可还是忍住了:“乖乖睡吧,母亲不扰你了。” 崔王妃走了,她前脚走,乌墨走过去关了门,倒是将素合他们都关在外头了。 其余侍女看了一眼素合,素合只思索了一瞬,便对她们摆摆手,让旁人去忙,她自己守在了门口。 余霁:“乌墨?” “主人想让崔小熊离开吗?” “别叫‘主人’,还是叫大趾吧。但我确实是想的。” “好~”乌墨对他笑了笑,他终于被养出了些这年纪孩子该有的婴儿肥,笑的时候可可爱爱,十分治愈。 乌墨给余霁拉了拉被子,继续道:“大趾,崔小熊乃崔家名士,他来此,虽说最初没允你拜师,但终究是要靠着一个师徒的名分,加深两家的联系。” “你的意思是……不要崔小熊,要别人,主动与崔家换一条线?” “正是。崔家的伴读中,除了崔小熊一派,便是崔棘一派的。”乌墨见余霁面露迷惑,又为他笼统讲了讲崔棘。 崔棘,字长锦,是目前崔家族长崔冰的四叔。他也是一位名士,但如今已经隐世(不出面管事)了。可这隐的只是表面,实际上,崔棘一直在崔家内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余霁就明白了,所谓隐世,不就是崔家不给他宣传费,转而去捧崔小熊了吗? 边听乌墨又道:“当年,便是崔棘主导了大王与崔夫人的婚事。” 余霁眼珠转了转,乌墨这才来多久,就摸清楚两边的事情了。 乌墨的手指头轻轻捏着一点点裤子,他其实很害怕。他虽年幼,却见识过各色人等,比如有些人会对一些弱者千娇百宠,可一旦这弱者真的刚强了起来,就会被弃如敝履。 余霁乐意保护他,保护一个可怜无力的小奴,他虽然之前已经展现过一点能力,但还是遮掩着,随着余霁越来越了解他,他是否会乐意继续与他站在一处? “那我要去主动接触崔棘的人?可我都见不到他们。”乌墨脸色未变,余霁根本没看出来他的不安,只是继续虚心求教。 “您的陪读,便有不少崔棘一派。” “哦……原来那群人是崔棘一派的。”余霁的脸立刻皱了起来。 “是。大趾怎么了?” “他们那天虽然没掺和,但也没帮忙,也不是好东西。” “……”乌墨难掩面上的惊讶,“我……只是个下奴,他们虽彼此有龃龉,可总归是崔家人。” 余霁眉头依旧没松开,他思索片刻,还是摇头,道:“道理我是明白,但我两边都膈应。” 作者有话说: ---------------------- 第17章 宇文大趾暴打崔家子 017 乌墨正要说话,却见余霁眼睛都闭上了,他便站了起来。 余霁趴在那儿,他也在思考,他可是个乱世中的倒霉王子,有资格这么任性吗?是不是要妥协一下?毕竟他还得活着啊。 “乌墨。” 乌墨刚把帐子全都落下来,就听见余霁叫他,于是又把帐子撩开了一点点,却见余霁依旧闭着眼睛:“是?” “崔家伤害你,是崔小熊默许的。是他们的一种试探,只是他们没想到,我的反应如此激烈。” 崔小熊挨那顿打,主要是胸腹受伤,他将原因归咎于余霁整个身体坐在他胸口上,没意识到余霁是真的天生神力。 “假如,以后我的身边全都是这种人,那我宁愿……”他没睡着,只是闭嘴了,有些话还是别明说了。 余霁想着乌墨,可能命运确实是宠爱他的。就这破世道,要是给他安排个平民,或杂胡的身份,他现在可能就没这么“矫情”了。 “大趾……”乌墨忽然开了口,“左义将军,盘锦侯宇文德,入岐阳后劫掠宫女侍人愈三千人。其撤军后,因军粮不足,将劫掠之人充做军粮。” 余霁琢磨了一会儿,待明白了,嗖一下坐了起来:“人……军粮?” “是。” 余霁前世了解过两脚羊和易子而食,但那些事,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遥远了。后来崔小熊给他讲的“当代故事”,也只是少数人的恶劣行为,可这个不是。 军粮就是一支军队都吃,这是大面积的,集体的食人行为。 余霁也说不清楚自己是愤怒还是恐惧,只觉得每一根血管仿佛都“堵塞”了起来。 “大趾,我父乃太史令吕书恩,他被害于喜平(九代皇帝时期的动乱)之乱,后来,我一家多被宇文德所掳,不知所踪。大趾,是我主动求到平王跟前,只求为奴的,因为我想复仇。当时岐阳诸人中,只平王有正经的人主之相,可惜他年纪太大了。” 正热血上冲的余霁,迷茫看向乌墨——芳龄七岁…… “我生来过目不忘,史书为我启蒙。万家万事,不外如‘史’。”乌墨叹气,“我早已劝父亲南迁,至少迁离岐阳,可他说,为史官者,当执笔于终。之后再劝家中叔父,叔父却以为天下之大,只岐阳最安,终究引来大祸。” 等等,他家里出事儿的时候,他有五岁吗?虽然是如此悲伤的时候,余霁特别想问他一句,“奇变偶不变”,或者“大锤多少?” “你也觉得我是人主吗?” “不,我觉得你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骂我。 乌墨笑了起来,带着几分调皮,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孩子:“但这世上已有太多人精通诡谲阴谋了,大趾可为英雄。” “你哪儿像七岁啊?” “你像两岁半吗?” 一个真神童,和一个魂穿者彼此对视,余霁躺回了床上:“父亲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为什么要那么说你?” “我先祖……给武烈太子写的小传,不太好。”即便乌墨,此时也有些脸红。刚还说他爹有多壮烈,现在祖先就丢大脸。 武烈太子,又说赵太子,一般指的就是平王一脉的老祖宗皇太子。赵太子的母亲赵皇后,正出自王、赵、谢三家里头的赵。 “你更熟悉岐阳的事情,赵家有护过平王一脉吗?他们不护,是否有什么苦衷?” 第18章 乌墨道:“最初或许是有苦衷吧?但后来的不闻不问就只是赵家一脉的短视之行罢了——赵家已有新妃入宫,又有新的王子诞生了。” “吓死那个?” “是。” “王、赵、谢三家接出来的怀孕妃子,都是他们自家的?” “是。” “……”余霁原以为是按照时间先后接出来的,谁想到是接的自己女儿。保护自己的女儿自然不是错,但,五代那个暴君把其他儿女都杀了,是否也是这三家乐见其成呢? 余霁仰卧起坐一样,又爬起来了,他从床上蹦下去的时候,乌墨还以为他要方便。结果余霁对他很认真地躬身行礼:“吕先生,以后请教我读史,也请指点我看不见的地方。” 乌墨也对着余霁恭敬地回礼:“愿为主人效死。” 加起来还不足十岁的两个孩子,用过家家一样的行为,表达着最坚定的心思。 然后乌墨就赶紧把余霁推回床上去了:“您刚退了热,可别又起烧了,竟还光着脚。” 余霁爬回去,乌墨跟他说:“您这顿打也不是白挨的,不止您的名声变好了,且崔家正式前来道歉了,大王拿回来了两个县。” 余霁在心里叹了一声,这叫什么事儿啊?之前救人被说“骂”仁善,现在打了人反有了好名声。但这总算是好事,余霁闭着眼,不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乌墨待他睡熟了,摸了摸他的额头,又看了看他的伤。 他屁股上抹了一层厚厚的药油,底料乃是熊油,又混合数种清热拔毒的药材,因为余霁刚才的动作,此时药油蹭在了裤子上,露出几块儿皮肤,竟已不见昨日的青紫狰狞,只是略红。 这位大公子,在快速地恢复。 乌墨眼中流露出几丝兴奋,他真的很期待这位大公子长大,若他能继续保持现在的端正仁善之心,以他的身份,祖先地位,他会成为一颗炽热的太阳。 崔家……灭亡世家,还是母家,确实不会给他带来好名声。但别说未来,即便现在,这算大事吗? 若灭一家,可证宇文大趾之道,那崔家该荣幸。 又过一天,余霁是被饿醒的,他的屁股彻底不疼了,他自己摸了一下,也确实没事儿了。 余霁据案大嚼的时候,崔王妃和熊爹都过来了。 余霁看见熊爹就想跑,熊爹搓着手,他是想摸摸余霁,看看他的伤的,但一见亲儿子那警惕的眼神,他就嘿嘿笑着靠边站了。 崔王妃等余霁吃完了,拉他去看伤。 “还知道羞了。”见余霁背过身的小模样,崔王妃笑了起来,“真的是全好了啊。吾儿健壮,吾儿健壮。” 府医说了全好,可真见他彻底无恙,崔王妃同样是又惊又喜。小孩子确实恢复得快,可快成了这个样子,也是神异。 激动之下,崔王妃将余霁抱在了怀里,对着他的脑门亲了又亲。 崔小熊还是回来了,余霁满心mmp地去上学了,但这回他有军师了,可以反击了。 崔小熊看着余霁是有些惊魂未定的,余霁昏迷中不知道,其实他的伤处有许多人来“瞻仰”了,其中包括他的外婆,以及武将那边的几位女眷,他伤有多重,众人都清楚。可现在,这孩子就活蹦乱跳了。 平王长子顽劣,平王教子甚严,占据了丕州人的主要闲聊内容(热搜榜第一)。 崔小熊一声下课,众崔家子都受了家里的嘱托,今日要道歉。然后,他们就看见大公子抬手一抓他自己的砚台,随着墨汁洒了一桌,他已经拎着砚台站在了自己的桌椅旁边。 正喝茶的崔小熊直接被呛到了,想道歉的崔家子们也僵住了。 “你!咳咳咳!你大胆!” 余霁头都没回,咆哮一声:“你大父(你爷爷)!” 他举着砚台就朝一群孩子冲过去了,接下来就是彻底的虎入羊群了。 昨天,余霁通过拿巴掌拍凳子上的雕花,大约试出了自己的力气。(用拳头击打凳子面或凳子腿,他怕伤到手指。) 他一点点加力气去拍,直到雕花被拍裂了,他掌心也红了,还稍稍有点麻,可很快异样感就消退——就像他的屁股一样,挨打还是疼的,可恢复其实挺快的。 他力气远超正常人,可还没到超人的地步。余霁这么想着的时候,忽略了他此刻芳龄两岁半…… 今日这群崔家子若是集结起来,虽然余霁力气惊人,可年龄带来的身高体型差距摆在那里,余霁不会有太好的战果。可众人都见过兄长们的惨状,当日他们可勾结蒙骗一个稚儿,今天却无心团结抵御一头幼虎。 崔家子们在书斋里哇哇叫着,作鸟兽散,让余霁衔尾而追,薅上一个就揍趴下一个。没掺和的那群里还有人想解释,也一样给揍了。余霁今天唯一的分寸,就是砚台没上脸,没给这群崔家子都来个黥刑,但他记得那几个阻拦他最卖力的家伙,敲断了他们的胳膊。 待一群人都趴下了,余霁抓着砚台转过身来,崔小熊一见,顿时吓得后退一步。 “色厉内荏!”余霁抬手指着崔小熊,“口惠而行不实,连护卫你儿孙后代之心都没有,不如畜生。且将子孙都教成了贼子,你是什么名士?!呸!” 崔小熊举着的手在打哆嗦,余霁已经转身走了。 倒在地上哀哀叫的崔家子们,心里却很赞同宇文大趾的话。 确实,宇文大趾打他们了,此人完全不讲规矩礼法十分过分,可宇文大趾本来就是敌人。但崔小熊是他们的长辈啊。 前头追不上还勉强能理解,听说平王麾下的将军们也没追上宇文大趾。可宇文大趾把他们按住打的时候,那是停下来的,崔小熊却一直在后边追,一直追不上来,看着他们一个接一个挨打。 作者有话说: ---------------------- 第18章 宇文霁 018 崔家子可没有一个傻的,都很清楚,崔小熊只是怕自己也挨打罢了。他上回“跌了一跤”,无人看见,这回若是当着崔家子的面,给宇文大趾按住暴打一顿,名士与长辈的脸面何在? 可他一直缩着,名士的脸,就还真的在吗? 反正崔家子们被抬出去的时候,都没看崔小熊。他们是崔家的子弟、后辈,说不得长辈的错,可也无法如过去那般尊敬他了。 崔王妃再过来,对着余霁叹了几声,却没再劝。 熊爹又把余霁拍了一顿,这回余霁没逃,让他拍。 拍完后,父子俩对视,熊爹问:“疼吗?” 余霁原地蹦跶了两下:“不疼。” “那我再打你两下。” “成。” 二轮后,父子俩再次对视。 熊爹:“我再重点?” 余霁道:“您干脆像上次一样吧。”虽然上次疼得他嗷嗷乱叫,还发了烧,但直接效果还是不错的。 “行。”熊爹单膝跪下,余霁主动趴了下去。熊爹手起掌落,又手起掌落,“儿啊,为父下不去手了。” 上回明明打得那么开心,可这回一下手,他脑子里就是孩子烧得满脸涨红,难受得哼哼的样子。本是活蹦乱跳的健康孩子,却仿佛一眨眼就没了。 余霁又站起来,摸摸熊爹的脸:“父亲,那我装病吧。” “行行行!装!装病!”熊爹顿时一身轻松,直接把余霁抱了起来,大吼大叫送回院子了。 回到他小院的时候,乌墨与素合在门口守着,见他被拎回来先是吓了一大跳,后又见他活蹦乱跳的,才算是放下了心来。 于是,余霁成功赶走了他的第一位蒙师…… 崔小熊要是再来,那可是真没脸皮了。 崔家也不敢送人过来了,这位性格过于暴躁,动辄打人,尤其他还天生蛮力,大孩子们都打不过,谁都不想把自己的孩子送进来挨打。 一直到余霁三岁,他才有了他的第二位蒙师,姓方,名品,字季雅,号岭山散人,个子不高须发皆白的小老头儿,尤其,胡子长到抵在了圆滚滚的腹上,就像个土地公公似的。余霁见他第一眼,在脑海里就四个大字“憨态可掬”。 他也是个正常的启蒙师父,先从一二三四开始,看余霁认了不少大字,把他好好夸奖了一番,拿出来一本论语,一个字一个字地教。 在讲论语的时候,也讲了春秋战国的诸事——这个世界的历史到秦之前,大体都是和余霁的世界相同的。区别从公子扶苏身上出现,他没自杀,率兵回来了。但他也没坚持多长时间,就死于瘟疫…… 是让余霁熟悉的,命运的黑色幽默。 但秦军回来了,结果让秦三世子婴捡了便宜,稳定了自己的统治。可秦的天下必定已经战乱四起,这支秦军也只为大秦多绵延了十几年的国运,国家还是彻底崩了。 但就是这十几年,霸王还算能战,刘邦却已淹没在了历史的进程中(年纪太大)。可霸王惦记的是久远之前的诸王时代,天下一统却已入人心。所以,没了刘邦,霸王依旧败了。 第19章 上位的,是一位叫周辛的。他自称,是当年周王室的一支,改姬姓为周姓,建国……汉。 余霁一开始怀疑这位是穿越前辈,但是看看自家净房里的草纸,觉得他应该不是——虽然无需厕筹(竹片子)刮,可现在的草纸是真的草纸,是把某种草晒干之后,碾压成一片。这玩意儿脆得要死,稍稍用力就有惨案发生。富贵人家都用绢帛,或麻“纸”。 后者根本不是纸,也跟布一样是纺织出来的,且为了便于书写,使用了特殊的纺织方式,不洇墨。 这要是穿越者,即使忘了造纸的具体过程,但大概其应该还是知道的,召集工匠研究,总也能研究出个大概吧? 总之,周汉建立。还分前汉,后汉。后汉之后,也来了个岁在甲子的黄巾起义,乱世再起。宇文家成最后的赢家,但显然赢得不大顺遂,景朝磕磕绊绊到了现在。 余霁大为惊愕:怪不得这么乱,这朝着五胡乱华就大踏步奔过去了?! 余霁便有了个想法——有机会就赶紧撺掇他爹南下。反正他们家报仇差不多报完了,剩下的那些……应该在未来一段漫长的时间里,也有人替他们报。还是活命重要。 至于为什么要“有机会”?因为他们家是藩王啊,目前朝廷的权威还在,一家子都不能轻易离开封地,更别说南下了。 余霁也只能祈祷,动乱来得迟一些,给他一点时间长大了。为了活命,余霁也越发努力。 五岁前,余霁上午跟他学文,下午前半截蹦蹦跳跳打拳,下午跟乌墨学史。 五岁后,余霁再次拥有了伴读,这下他的伴读姓氏就多了:刘、马、郭、宇文(不是宗室,是改姓的胡人)、胡、赵。 他们也和崔家子不一样,见余霁后,齐齐单膝跪地,口称:“大公子!” 文武兼修的余霁,也在快速地长高,他的身高在五岁的时候,就超过了乌墨的,虽然乌墨也在长高,但赶不上他。因他一路快速拔高,八岁的时候,因为长太快,闹得他浑身疼痛,应该就是前世传说中的生长痛。 也是八岁这年,熊爹问他:“大趾啊,为父想了八年,没想到给你起个什么名儿,你想被叫什么?” “霁。” “善。”熊爹咧嘴笑了,“果然是吾儿!” 熊爹就写了个霁,又在旁边写了俩字——景光。 “此为吾儿字。”名他想不好,却早就定下了字。 景,本身就是阳光的意思,所以字的意思,就是阳光,和名是一样的。 两世的亲人,都对他有着相同的希望。 余霁眼圈发热,忍不住问熊爹:“是不是太早了啊?” 熊爹摸着余霁的脑袋道:“不早啦。半点都不早。” 余霁:“……” 余霁看着熊爹,六年时光倏忽而逝,第一次见面脏兮兮臭烘烘的壮汉,现在却怎么看都是一位健壮的老叟了,那时候他须发就是花白了,只是行动如飞,嗓门高阔,让人忽略了其他,可如今熊爹的老迈越发明显了——熊爹老矣,尚能掌否? “父亲,儿还什么都不懂。”余霁生起一种惶恐,去抓熊爹的胳膊。 “知道,知道。”熊爹把少年人搂在怀里,“放心吧,爹在呢。” 儿子少有的撒娇,熊爹十分满意,回到内宅跟崔王妃说起名的事儿,同时也拿了撒娇的事情来炫耀。 崔王妃给他白眼,才不会说自己嫉妒呢。 熊爹又道:“雅雅,你的身边人,该嫁的都嫁了吧。” 崔王妃的名,雅。她一听熊爹说的,便明白了:“好。” 大趾已经彻底站住了,如今他文事上,是差了(亿)点,但武事上……同龄人难出其右,麒麟趾的名声传得岐阳都知道了。在他们丕州,不像岐阳总搞文绉绉的事情,大趾拳头硬比什么都重要。 熊爹无意再要第二个孩子了,将来如何,就这样吧。 此时对女子的贞洁也没什么要求,几嫁的女子十分寻常,皇后都有二嫁乃至三嫁的。大家女嫁得不如意,新婚几日就包袱款款回娘家,把丈夫踹了的,也不算新鲜,且此类事件发生,必然嘲笑的是男方。 王府的侍女(妾)出嫁,外头人也没什么忌讳的。 余霁正在写字,他写了三个大字——宇文霁。 他的毛笔字若拿到现代,算是颇有看头,毕竟力气稳,且他前世不知不觉看到过的字体多,下意识会照着喜欢的写,老师方品也常常称赞他,甚至会描摹他的字体。 我以后,就是宇文霁了。 宇文霁看着这三个字想着:和现代的联系永远不会断绝,但我该向未来迈出更大的脚步了。 乌墨进门了,还是穿着仆人的褐色,他比宇文霁大三岁半,快十二了。宇文霁如今护他护得更紧了,十二岁的乌墨长得人如其名,如墨笔画中仙,浓颜雅质,十二岁又恰是雌雄莫辨的年纪。 这年代人的没节.操,宇文霁已经十分了解了。老师方品头一次见乌墨也是道:“幸在你家。” 长成这样,是否祸国殃民不知道,他在外头,这张脸绝对会祸殃他自己。熊爹属于纯直男,喜欢成熟女性,崔王妃也是脑子很正常的。宇文霁本人十分仁善,没有任何世家权贵子弟该有的雅好。 乌墨自己也不出门,宇文霁一直很好奇,他到底哪里来的那么多消息,可这也算是别人的本事加隐私,就从没问过。 “恭喜大郎得名,得字。”乌墨进来先拱拱手,然后道,“有传言说,岐阳那位对左右道‘想见一见麒麟趾’。” “啊?” 乌墨也习惯了宇文霁这种听不懂隐喻的情况,所以很快便给他解释:“想让大王将你的脚趾剁了,给他送去。” “……”本来挺高兴的宇文霁,顿时惊了,“我是藩王之子,还是独子。” 虽然宇文大趾这小名让他一直挺郁闷的,可他对自己的大脚趾头还是挺喜欢的。 “岐阳现在这位,也快坐不住了。” “这又怎么了?这几年不是挺安稳的吗?” 作者有话说: ---------------------- 宇文大趾[害怕] 第19章 如今的朝局 019 如今在位的皇帝,就是当年号召勤王的那位前英王。到今年为止,也在位近十年了。本来以为他号召勤王是败笔,结果他还真坐得挺稳当的。 原因正是当年那场勤王,以及之后的大封诸王。 十代皇帝当年召诸王进岐阳,不是所有人都像熊爹一样,是怀着大义之心去的——熊爹是想复仇,可他也始终记着自己是宇文家的一员,熊爹的熊只是表面。 相比起熊爹,很多人,尤其是中后期响应号召的,他们是去占便宜的。 但即使只是占便宜也够了,至少说明有便宜可占,大家就是利益共同体了。 他们也确实占到了。谢家以及与谢家亲厚的诸多家族,全完蛋了。这些家族在原籍的家产,就如当年刘家的产业一般,落入了旁人之手。 这还是宗室们得到的第一层便宜。 在稳定了朝局后,皇帝来了一个大封诸王。 除了熊爹外,其余诸王都至少有一个儿子,也得到了封国,皇帝更是将自己的三个亲弟弟都分封在了岐阳周边。 熊爹例外,一则因为宇文霁当时还太小了,二就是因为熊爹带走的生祭了,那些人里有皇帝一派的。 还有第三层的便宜——放纵劫掠。除了谢家及其谢家附庸的家产外,十代皇帝甚至大开宫门,邀宗亲共游。除少数宫妃提前归家避险外,宫中大量男女,皆被当时的宗亲瓜分掠夺。 宇文霁想起来当年乌墨对他说的宇文德了,这混蛋就是劫掠了男女出来,还将其都当做军粮吃了,这印象太深刻了,他当时劫掠就近三千人了。 “岐阳皇宫里,到底有多少人?”宇文霁还以为那三千人就是全部了。 “三五万人吧?我也不确定。” “……”多年后,宇文霁见到岐阳的庞大禁宫,他才明白为什么乌墨说不确定。当时的宫殿已经大部分荒废,但随便搜搜,却还能搜出几千人来。 总之,当年刚刚继位的英王,靠宗室稳定了自己的皇权,国家得到了一段还算稳定的时间,近两年甚至盗匪和流民都少了。 为何说现在坐不稳了呢?因为他年纪大了,继承的问题仿若一个魔咒,又冒出来了。 皇帝即位前,年纪也不小了,他儿子年纪也大,儿子也有儿子。 可是,第一,他有三个弟弟。 也正是被他分封在岐阳周边的弟弟们,他们在初期,确实是拱卫了皇帝,但这种行为,却也养大了三个藩王的野心。宇文家的皇帝里,太多兄终弟及的情况了,又为他们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虽然皇帝的儿子也大,但弟弟们年纪也比他儿子大啊,国有长君方才是福,没错啊。 他的亲弟弟们早已蠢蠢欲动了。 第20章 还有第二,他的皇后——王皇后也是九代皇帝的皇后,且王皇后嫁给九代皇帝前,有丈夫。但她的父亲,是王家这一代的家主,如今的丞相王艾,王艾也偏偏只有她这一个独女。 九代皇帝登基前,就娶了与丈夫合离两个月的王家女。 十代皇帝登基后,也再次迎娶了回家守寡(避难)的王皇后。 王皇后目前育有一女两子,女儿是九代皇帝的,儿子都是十代的。她的长子,五岁多了,健壮聪慧。 以王家为代表的世家,是属意这位皇子的。这时候世家就不念叨什么国有长君了,毕竟长君现在不亲近名士了。 这位皇帝还是想有所作为的,抬宗室压世家。可他壮年时有精力进行这种政治斗争,引导双方争斗,增长皇帝的权威,如今的他却精力不济,本该平衡的天秤两端,却变成了两头堵。 世家不稳,宗室贪心,都惦记着他的龙椅。 “……他点名大郎,就是存着杀鸡儆猴的想法。” “明白了。”余霁叹气,他本来对这位皇帝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好感的,毕竟带来了局势的平稳,现在好感直接降到负数。 熊爹真把宇文霁大脚趾剁了送过去了,那便能彰显他的权威了——朕作为皇帝,还是对藩王有着绝对的控制权的,朕要他们其中一个独子的脚指头,这不就给我送来了吗?你们其他人也该如此恭顺。 但平王一脉根本就没参与岐阳的政治斗争,他们只是老实规矩的边缘人罢了。皇帝是柿子捡软的捏。 宇文霁知道熊爹是不可能送的,可这样就是打了皇帝的脸了:“我们会被征讨吗?可目前天下能保持安稳,就是因为宗室。一旦朝廷对诸王动兵,朝廷与诸王之间的信任彻底崩裂,天下不是就离大乱不远了吗?” “大郎,我同样不确定。我能得到的讯息,还是太少了。”乌墨回答他,“我只能说,做好最坏的打算吧。假如可以快速‘剿灭’平王,对朝廷还是十分有利的。” “他从哪儿调兵啊?”余霁摊手,“周边三州?” 丕州周边不是土匪窝,就是流民巢,熊爹为什么不派兵征缴?还是那个问题,无皇命,诸侯王不得擅离封地。上次熊爹能离开,是因为皇帝广发诏书。 熊爹是平王,丕州刺史,无论作为藩王或刺史,在没有皇帝命令的情况下,他和他的士兵,都不能离开丕州。周围都一片糜烂了也不行,就让它们烂着。否则私自动兵,就是造反。 熊爹当年能带兵出去,因为大家都是“熟人”了,无论流民帅或盗匪头子,跟他们家都是打游击,甚至有时候还会把百姓朝丕州赶一赶,双方形成了诡异的共生关系。谁会没事儿跟几万人的骑兵大部队硬碰硬啊?都是让道开路,甚至还帮他们护送辎重,以免有不长眼的小头目想过来占便宜,让大家一块儿倒霉的。 皇帝派来的军队是哪根葱啊?他们想打丕州,先把丕州外围这群打散了再说,等他们先打完了,丕州早就得到消息,严阵以待了。 即使贼军见朝廷势大,不敢打,但也必定会有来丕州报讯的。现在的丕州和周边三州的关系,有亿点复杂。 可宇文霁见乌墨神色复杂,便问他:“我有什么地方疏漏的?” 他常常有疏漏的,习惯了,问起来十分坦然。 乌墨答:“若前来征讨的,确实是周边三州呢?” “嗯?”宇文霁思索片刻,想到了一个词,“诏安?” “是。于朝廷来说,速胜虽才是头等大事。但若可使盗匪流民与丕州军两败俱伤,其更可一举收获四州之地。” “可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他们打不赢啊。难道他惦记着我们和贼军打完了,他再派朝廷过来征缴不臣?管一个刚刚与乱匪交战过的藩王叫作不臣?” 乌墨看着这个比他还要高大的少年,虽然宇文霁已经改变了很多,但依旧会表现出很有趣的纯真仁善来。 但他这个眼神,宇文霁就知道,自己又犯傻了——他还惦记着跟人讲道理,讲脸面。 人们确实都乐意自称自己洁白无瑕,诚恳善良,当他穿过来前,在新闻上见到的大人物的无耻,难道就少了吗? 宇文霁正沉思,就听外面一声:“大趾!” 熊爹来了。 他有名字了,将来当面称呼他大趾的,应该只剩下熊爹和母亲了。 “来来来,和爹走。”熊爹再不能像过去那样,把宇文霁提溜起来,就带走了。 宇文霁想跑,一看他爹这个表情,就知道没憋着好屁,他站起来,问:“能带乌墨吗?” “不能。” 确定了,不是好屁……乌墨起来行礼送别的时候,用同情的眼神目送他。 偏偏此时,熊爹又加了一句:“把你兵刃带上。” 兵刃。 这不是一个武侠世界,没有内功、轻功。老师方品说有养气功夫,但就是打坐吐纳,想脚尖点着叶子飞起来,只有梦里。 开始练武之前,宇文霁对练武的想法,是站桩、打沙袋、打假人,然后拿一柄剑,刷刷刷。 好消息,这些都有,坏消息,不止。 基本功是必须的,不多说。 作为一个贵族,君子六艺里,射、御,他要学。此外还要学剑,剑是这个时代君子与贵族身份的代表。游侠虽也佩剑,却只能佩短剑,他们买不起长剑,甚至就买不到长剑(能够打造长剑的匠人都被世家招揽了),所以是挎剑。士人的佩剑都极长,是按剑而行,不按着,剑鞘就要拖到地上了。 所以剑客才会爱护自己的剑,因为贵重难得。 宇文霁作为一个武将,要学近身搏击、角抵(摔跤)、盾、刀、匕、棍、短矛,枪等等——战场上,就是从远程打到近战的,总不能跟敌人说“我不善近战,你退到一丈外,咱们再打过。”也不可能像电视里那样,敌人都到跟前了,还用长兵刃。 怪不得说穷文富武,将来书籍的价格降下来,有了科举制,百姓还能买书本背一背。武将这种,普通人如何练?只有特殊的时代,普通人里才会有一些天才人物的诞生。 作者有话说: ---------------------- [化了]宇文大趾:爹啊,你又要干啥? 第20章 熊爹准备的试炼 020 宇文霁跟熊爹坐上了车,他撩开帘子朝外看了一眼——马车两侧有骑兵护卫,即使是城市中,马蹄子也带起了大量烟尘,但宇文霁已经很有经验了,只侧着掀开一点帘子,不会被烟尘眯眼。 城里没啥好看的,到处都是破破烂烂的草房子。偶尔有路过的百姓,无论男女也都只穿得灰扑扑的,拿块黑布包着头,他们也不敢靠近,见着这车架就找个边角跪下了。 宇文霁放下了帘子,他每次出来,都幻想一掀帘子,能看见电视里一样繁华的市井,然后一扭头,看着某块牌匾上挂着某某影视城,他又回到了几千年后的未来。最好带着熊爹和母亲一块儿回来,他们虽然属于三无人员,但总归能活下去。 马车突然加速的一瞬间,宇文霁知道,出城了。 “父亲,我们去做什么?” 父子俩挨得极近,马蹄声和马车的颠簸声,嘈杂得很。 熊爹搂过宇文霁的肩膀,拍打了两下他的背脊:“吾儿长大了,但还要再长快一些。” “?” 八岁的孩子,和十几岁的孩子差不多高大,肩背间肌肉扎实,这个孩子已经在快速地成长了,可是,还不够。 熊爹本以为坚持到儿子八岁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如今达成所愿,他却又“贪”了。他们平王一脉灾劫又近,他还不能合眼,他要看着……要看着什么呢?他也不知道了。 就是走一天活一天,活一天为儿子顶一天吧。 “大趾,为父知道你生来仁善,但仁兽麒麟尚有口吞恶兽之时,如今乱世,你也少不了手上染血。” “父……我……”宇文霁明白过来的瞬间,便打了个激灵,他从两岁半的时候,就开始做心理准备了,他这个位置,又是朝武将的方向走,想不杀人不可能。可事到临头,恐惧还是在顷刻间将他淹没。 “别怕,放心,给你准备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让你动手,都是便宜了他们。”熊爹从袖子里抽出了个卷轴递给宇文霁。 宇文霁打开,刚看了两行,就气得口歪眼斜。 头一个名为“孝子胡三”的,其有个瞎母,瞎母口念欲吃肉,胡三无钱买肉,便将隔壁邻居一家子杀了,说是买了猪。数顿饱肉后,瞎母道:“小猪好吃,以后都吃小猪。” 胡三道:“善。”便骗拐劫掠小儿,与瞎母食用,直到事发。那瞎母听闻真相,被吓死当场。 ——猪乃脏肉,不只因猪肉骚臭,也因此时的猪圈多与茅厕建在一起,猪吃粪便长大。宇文霁目前为止吃的都是羊肉,偶尔还能吃到牛肉。 第21章 宇文霁继续朝下看,食人……已是这群人的普遍罪行了。 这就是最现实的乱世,甚至不止这些被抓捕到的罪人,还有群体的食人(军粮,或灾民两脚羊)。宁做太平犬莫作乱世人,因乱世“人”可不一定能被当人对待啊。 有些人做的,比食人更恶毒。恶毒到文字写在这儿,可宇文霁看过后,根本无法用他自己的言语复述出来,恶毒到超越人的想象了。 他面色通红,气喘如牛,整个胃都在造反。 熊爹抬掌按在宇文霁肩头:“大趾,日后当喜怒不形于色。” 宇文霁闭眼,深呼吸,将这句话当成了熊爹的日常教导:“嗯。” 宇文霁下马车时,见到的是一个空场,空场的一侧是个大木笼,周围已站满了士卒。宇文霁刚走下马车,另外一辆马车也过来了,从车上抬下来的是宇文霁的甲胄和兵刃。 为他制甲、制兵刃的都是家养的匠人,专精这手艺的,每月都要来为宇文霁丈量身体,测试他的力量,对铠甲做修整。 如今这套皮甲穿在宇文霁身上,可谓严丝合缝,对他的行动不会有半分的妨碍。 宇文霁穿了全甲,又配了皮盾和长刀。他不是去行刑的,熊爹是放他去斗兽的。作为家长,熊爹认为幼崽的爪牙日渐锋利,足以在他的看护下,撕碎猎物了。 宇文霁站在场中,他们先放进来的是个瘸腿的男人,这人被长枪驱赶到了宇文霁跟前。 宇文霁深知不可以貌取人,可看着这个人,却很明白什么叫“一眼恶毒”。他五官也算端正,就是一双吊梢眼,浑浊的眼球在眼眶里打转,阴冷的怨毒感直让人觉得直面毒蛇。 他也无意哀求,只看着宇文霁稚嫩的脸,笑咧了嘴,露出口中齐整的大黄牙:“小公子,您可真嫩啊。” 宇文霁快速前冲,这男子按在地上的手已抓了一手沙土,就待他接近便将沙扬起,他知道自己跑不了,但即便带不走这位身娇肉贵的小公子,在其身上留点印记,他这条贱.命也值了! 白光闪过。 男子还在想:我稍后便扬沙。 他的眼睛却看见了一只抓着沙的脏手,手已经松开,沙土从手中快速流光,又有殷红的热血从天而降,将沙土打湿成了暗红色…… 这稚嫩的年轻人,已有了远超常人想象的速度和力量。 宇文霁看着断头的尸体,他之前只砍过木头,原来人的脖子,比木头好砍。 他心脏跳跃得越发沉重,脑子却是冰凉的,对死亡的畏惧和对生命的敬畏好像都随着血液的流动离他远去了,他既不恐惧也不自责,反而有种一切放空的虚无感。所以当又有一个人被放出来的时候,很干脆就走了上去。 这些被特意挑选出来的凶悍之徒,原本都存着和那位瘸子一样的心思,但在后来,他们被一气放出十人时,众人却早已忘记了初衷,或惊恐奔逃,或跪地求饶,还有匍匐在地嚎啕不停的,就如当年落在他们手里的可怜人一般。 熊爹坐在马车的御者位置上,双手按膝,脖子抻长,眼神灼灼地看着他的儿子。 周围的将军们也是兴奋的,他们的大公子,手段干脆利落,凶悍威武,果然是天降的星宿! “嘭!”有一位站岗的士卒将长.枪磕在了地面上,“大公子!” 他并非失手,而是有意。 瞬间方才只有惨叫哀嚎的空场,传出了响亮整齐的磕.枪.声“嘭!”“大公子!”“嘭!” 乱世当中,士卒们唯爱能杀人的领袖。 “吾儿!”须发皆白的熊爹从马车上直接蹦了下去,奔跑到了一身是血的宇文霁面前,一把将他穿着全甲的儿子举了起来,“吾平王宇文良之子!” “大公子——!” 回去的路上,熊爹的两条胳膊一直在发抖,老爷子是过力了,宇文霁忙着给他按胳膊。同时,熊爹还在傻笑,“嘿嘿嘿”“哈哈哈”之声,不绝于耳,夹杂着“我儿子,我儿子!” 在王府门口停车的时候,熊爹又把宇文霁搂过来,好好抱了一抱。 宇文霁特意把熊爹送到母亲身边,又叮嘱了一声让母亲请府医过来,这才回了自己的院子。 他回去一看,素合早已经准备好了热水,沐浴的时候,宇文霁发现原来自己的衣襟已经让鲜血浸透了——没戴面铠,血水从脸、从脖颈灌了进去。 洗干净了,宇文霁回房,说累了要小睡一会儿。可他躺在床上,却觉得一阵憋气,仿佛被水淹没了头顶,且反胃感也在不断上涌。 宇文霁撩开床帐,趴床上身体半悬空吐了半天,可也只是干呕,什么都没吐出来。 他一抬头,看见乌墨背对着他站着。 宇文霁:“……” 宇文霁脸红了,不可被人见的狼狈却让人看见了,愤怒和窘迫一块儿挤了上来,有一瞬间他想对乌墨发脾气,但很快理智就上来,把这种糟糕的想法打散了——宇文霁很清楚,这只是他想对弱者发泄自己的不满,和打老婆打孩子的废物没区别。 “有抹布吗?咱俩一块儿来收拾收拾。”他指的是干呕过,脚凳上留的那点唾液。 乌墨其实一直捏着自己的手指头,他腿肚子也在发软,可他需要和宇文霁更亲近,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有些危险就要冒。他没想到,宇文霁的反应如此温和…… 他默默去寻了抹布进来,宇文霁索要的时候,他没守着主仆之别,干脆把抹布递了过去,让这位大公子自己擦地。宇文霁就在地上蹲成了一个球儿,默默地擦着脚凳的那丁点地方,他擦了又擦,动作不停。 过了不知多久,宇文霁将抹布递还给了乌墨。乌墨出去一趟再回来,宇文霁已经重新回到了床上去了,床帐扯得严严实实的,脚凳上抹布擦过的地方已经干透,仿佛一切都回到了不久前。 “乌墨。”宇文霁开口了。 乌墨走到了床边上,思索片刻,道:“我在。”他没有自称奴,宇文霁现在需要的是一个“人”。 又安静了一会儿,随着一阵淅淅索索的声音,床帐子又被扯开了,宇文霁探出头来:“你能陪陪我吗?” 乌墨就在床边坐下了,宇文霁的大脑袋于是就搁在了他的膝盖上。泪水很快打湿了乌墨的裤子,乌墨便弯下腰,把宇文霁抱进了怀里…… 作者有话说: ---------------------- 宇文大趾[爆哭][爆哭][爆哭] ps:作者都忘了昨天是端午节[加油]谢谢大家的祝贺,休假愉快 第21章 熊爹的决断 021 熊爹的双臂抹了通经活络的药,旁人都退了下去,只崔王妃为熊爹继续按着胳膊。 熊爹还在唾沫飞溅地谈论着好大儿的勇猛,片刻后却发现了崔王妃神色不对,熊爹当即闭了嘴。 崔王妃叹气:“大王,您又有孩儿了。” 熊爹一怔,当年听闻大趾时有多喜悦,现在在听,便有多烦躁——大趾来的太是时候了,这孩子来的太不是时候了,哪怕早来半年呢?偏偏堵在这个时候。 “若为女,则上报。若为子,随其母。”顿了顿,熊爹又道,“将人挪出去吧,不要告诉大趾。” 崔王妃前头还在点头,后头却摇头:“这样的事情,还是要让他知道的,若是稍有泄露,让他从旁人嘴里知道,反而麻烦。” 崔王妃可没有“我做的事必定不会让旁人知晓”的想法,这种死秘密,要杀人无数,显然这事不是。 “你说的是。”熊爹眉头紧皱。 这天晚上宇文霁睡了和没睡一样,早晨起来头疼欲裂,他五岁后就成了个大肚皮,没有饱的时候,可今日却毫无食欲,只觉得胃里有什么顶出来,一直堵到嗓子眼,一张嘴就想打嗝,跟吃撑了一样。 硬塞了两口,咽下去就朝上反。 宇文霁捂着嘴,素合面露焦虑,心知他是让心思堵了。可她连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自是找不到劝慰的方向,她看向小仆乌墨。乌墨也对她摇了摇头,。 “大趾!”熊爹来了,站在门口对宇文霁招了招手,“跟爹走!” “……”宇文霁的小腿因为恐惧抽搐了一下,他的胃更难受了,可他还是站了起来,跑向了熊爹。 “大王,大郎还未曾进食。”素合匆忙说了一句。 熊爹“嗯”了一声,未在多言,只是拉着宇文霁走了。 “爹,今天砍谁?”父子俩朝外走,宇文霁问着打了个嗝。 “不砍谁。带你去军营,教你管事。” “?” “其实,你能管的东西不多,将军们都清楚要做什么。那你就得清楚,他们若正经去做了,军中该是个怎么样的?” “嗯……就像我不管府里谁买豆角,但豆角吃进嘴里若不对劲,我得知道找谁?” “是这个道理。但咱家豆角哪里需要买的?都是自家地里的。” 第22章 “哦。” 宇文霁就被带进了军营,虽然不是第一次,但这次他才见到了军营的全貌。 熊爹告诉他,在外打仗,军营没这么规整,因为现在多数辎重和粮草都在城里,每隔十日朝外头运一次,外头大营里住的都是营房,不是帐篷,又有设施齐备的基础房舍(茅厕、水源和伙房)。 “军营最怕两件事,一为炸营,二为害病。”熊爹弯腰凑在宇文霁耳边,道,“大趾,前者遇见了,不能心软,要立即杀光躁动者。后者遇见了,更不能心软,要立刻杀掉为害者。” “嗝!”宇文霁又打了个嗝,他赶紧伸手捂住嘴。 熊爹笑了笑,摸摸他头,站了起来:“今日也赶巧了,闻见味儿了吗?” “……醋味。” “对。”熊爹叹气,“军队中,老兵才是最重要的,是宝贝,可得好好养。” 原来营中正在熏醋,且换季的时候,熊爹还会发治跳蚤的药。 “喵呜——!”几只毛皮油亮的老猫在军营里摇着尾巴走过,皆四肢粗壮利爪如钩,它们是在营里繁衍了不知多少代的捕鼠官。 熊爹还带着宇文霁见了这年月的“军犬”,长得极像松狮,但嘴筒子比松狮长,体型也更大,松狮肩高半米,军犬最大的一条,四肢着地,脑袋比如今宇文霁就矮了一点点,(宇文霁估量自己至少一米五)。 熊爹叫了一声“将军!”那条大犬就出来了,熊爹一指宇文霁:“我的儿。” 本朝着熊爹摇尾巴的大犬就扭头看向了宇文霁,下一刻,大犬突然直立而起,前爪扑在了宇文霁胸口,突袭之下,宇文霁小退了半步,却还是撑住了犬爪——这是突袭,可熊爹没叫,宇文霁就生不起反攻之心。 大犬也只是一扑,便重新缩回去了。它呜呜叫了一声,对宇文霁又嗅又蹭了一番,便退回犬群里了。 这里还有鹰房,熊爹道:“太臭了,你娘不喜欢,这才挪出来的。” 犬房那边,味道就已经不好闻了。 鹰房可称之为灾难…… 鸟类多管不住排泄,且鹰隼之类会吐食丸(消化不了的骨头和毛发),还有一些撕扯猎物时,会甩动内脏,将粪便甩出去,这是习性,没粪便也会将血水甩得到处都是,这些东西腐烂后,恶臭难当。 但臭归臭,它们是真好看。现代可都是牢底坐穿鸟,宇文霁只在视频上见过它们。 “怎么还有夜枭和乌鸦?”宇文霁还见了几只大型猫头鹰、白颈乌鸦和黑乌鸦。 “乌鸦四处都有,且聪慧,鹰隼少见的地方,更合适侦查。夜枭不夜盲。” 多数鸟类都有夜盲,即便鹰隼类也不例外。 “爹,咱们大景的军队,都这样吗?” “水军还有养大鱼的。”熊爹带着三分向往道,“可惜我不曾得见,听说那种大鱼更是聪慧。” “……”养大鱼?江豚?他还以为这是刘家的杂胡军队带来的习惯,原来大景都这样,“爹,这世上可有什么飞花摘叶的神人?” 再确定一下,这不是一个修仙世界,也不是武侠世界。 “飞花摘叶?不过江湖术士的障眼法罢了,用的是铁叶子,如小飞刀一般。日后也要让你母亲教教你这些,可莫要让人给诓骗了。” 宇文霁点了两下头,隐约觉得不对:“爹,怎么是让母亲教,这个算内宅事吗?” “算。”熊爹笑答。 宇文霁还是觉得不对劲,可接下来重头戏开始了,熊爹开始给他讲解营地布置了。 看来这些兵法,要么是这个世上还没有成书,要么就是他们家没兵书,完全都是熊爹从先人那里继承,外加自己经验的口头总结。 宇文霁不得不扯了自己的衣裳,又拿了根木炭来作笔速记。 一个上午熊爹讲的东西,就够宇文霁背一阵子的了。 在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后,宇文霁竟也不胃胀了,中午就着军营的大锅饭,跟熊爹以及一群将军们一块儿干饭,那胡吃海塞的速度,也不输大人们。 军营菜单:全麦饼子、羊肉肉酱、不知名野菜、蒸鸡,以及酱肉。 此时名将的标准之一:能吃。 一群将领们看着宇文霁的眼神,越发如看着个金娃娃一样。 吃过了饭,宇文霁继续被熊爹带去看军营,这回他们身边就有其他人了。 一位叫刘去疾,字阔步。一位叫马愤,字伏冰。 叫马愤的胡子大叔,原名“粪”,愤还是熊爹给改的——宇文霁为什么知道?他儿子马蜂是宇文霁陪读之一,刚认识没几天,就拿亲爹的事儿到处说…… 古人对名的忌讳,可真是既多又少,爹妈想取什么就取什么。 此时宇文霁能用十分端正的态度,去面对他伴读的父亲们。 他们在军营里打转,让他知道每一条军营的道路都有什么用处。 熊爹:“在外扎营,不可能如此严整,但军营的中心不会改变。” 军营的中心,驻扎的自然也都是心腹之人,他们牢牢拱卫着帅帐。 太阳西斜,熊爹带着宇文霁回家了,但没带他回后院,而是带他去了前院——熊爹的卧室有两个地方,一是母亲崔王妃的正院,另一处则在前院,熊爹书房后有个小院子。 宇文霁过去只耳闻过,熊爹第一次将他带到了此处。 熊爹道:“大趾,你今后就可住在这里了。” “爹?跟您住一块儿吗?”宇文霁有点懵。 “我已向岐阳请旨,亲自前去君前道歉。” “!” 宇文霁脑子里一乱,嘈杂的碎片如万花筒般,斑斓闪过。乌墨前些日子说的话,陡然跳了出来“岐阳那位对左右道‘想见一见麒麟趾’。” 岐阳对他来说过于遥远,这两日的事情对他又冲击过大,他几乎都要将这件事忘了。 “爹!”宇文霁抓住了熊爹,“他、他要见麒麟趾,让我去好了!或者把我的脚指头剁了也成!大脚趾没什么妨碍的!” “胡话——!身有残缺者不得继爵!”熊爹一声咆哮,仿佛炸雷,他拽开宇文霁的手,把他搂在怀里,“吾儿,爹盼了三十年,方才得来的先祖送子。爹是去岐阳享福的,说不定还能给你将封号讨下来,别胡思乱想,好好照顾你母亲,好好过日子。” 宇文霁拽着熊爹的衣裳,嚎啕着问:“爹,岐阳若要派人来打,咱们撑过去了不就好了吗?” “傻孩子,咱们也是姓宇文的,却被朝廷下旨征讨,名声坏了,可就无法立足了。” “名声何用?有兵不就成了。” “你养兵靠的是什么?是地,封地。若朝廷将封国撤了,那当地的士绅豪强都将反叛,或至少心怀二意,军心也将不稳,你怎么养兵啊?你也说了,咱们不能当先出头的椽子。” 熊爹一边讲着,一边细心给宇文霁擦着眼泪。 作者有话说: ---------------------- 宇文大趾[裂开] 第22章 杀马 022 宇文霁抽噎着,脑子也渐渐清楚了——目前算乱世了吗?确实够乱了,景国的大地各地烽烟不断,许多州郡已经失去了控制,但还不够乱,朝廷、皇帝还是有一定的权威的,不提最底层的百姓,对各地有产的大小家族来说,岐阳还是他们的心之所向。 而且,那些失去控制的州郡也都是“随时可控”的范围。如丕州的周边三州,其实朝廷一直都有力量镇压,只是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没人愿意来。早期受了委任的官员客气点的立即告病,不客气的,直接挂印辞官了。 现在的世家子弟就是这么有“骨气”,说不干就不干。 要让朝廷彻底失去权威,至少还差一场更大规模的动荡。 熊爹笑了,他给好大儿的眼泪刚擦完,就又涌出来了:“吾儿,你这麒麟还有降水之能呢。” 宇文霁的唇抿成一毫无血色的线,唇边的皮肉不住颤抖,他极想说“爹你等着,我必接你回家”之类的话,却不敢,这太像flag了。他不信这些玄学的,可他显然是个命运的倒霉蛋,还是谨慎为佳。 最终鼻涕泡都憋出来的宇文霁,也只能说:“爹,我一定好好杀贼……” 他要闯出凶名来,这是他唯一能为熊爹做到的了。 “儿啊,放心,为父——”会好好活着,等着回来再见我的儿子。 宇文霁抬手,捂住了熊爹的嘴:“爹,别说。说出来让小鬼听见了,就不灵验了。”抽噎了一声,宇文霁才挪开了手。 “嗯,好,爹不说。不说。” 宇文霁抬手勾住了熊爹的脖子:“爹、爹……” 前世的父亲文质彬彬,今生的熊爹凶悍霸道,可他们都毫无保留地爱着宇文霁。前世父亲的去世,他没有任何办法,他不是医学天才,今生的熊爹,至少他有着可以努力的途径。 待他哭得没那么凄惨了,熊爹拍着他道:“你母亲的侍女有孕了,其生产之子,为仆便好。” 第23章 “……不是弟弟妹妹吗?” “我只有独子。大趾,留他一命已是心软。如今这时机到来,他若为男,可是个讨命鬼。” “嗯。” 宇文霁跟熊爹同吃同住了一个半月,他小院里的部分人手,包括乌墨被陆续调了过来,同时熊爹把自己的人手也陆续转交给了他——使者已经去了,等朝廷的消息,不是熊爹想亲自过去请罪,就能溜达过去的。 宇文霁真恨自己不是穿书,书上的王爷,都能随随便便全国溜达,窜到京城也是无恙。 也是此时,宇文霁才意识到,堂堂平王府,竟没宦官。 按照此时的礼制,诸侯王是能够使用三十人的宦官的,一般这些宦官由皇室直接赏赐,是独属于皇族的特权。 然而,他们家没有……从他大父大母那一代就没有了。 这不是有没有特权的问题,也不是宇文霁想让宦官伺候,是他们家过于远离皇权。 宇文霁忘了他从哪儿看到的一句话“一个人拥有多少权力,其实不在于他的身份或官职,而是他距离权力的中心的远近。” 非物理距离上的远近。 可平王府显然无论在物理或心理距离上,都与权力过于遥远了。上次熊爹或许有能力和朝廷与皇帝亲近一下的,可放弃奖励,弄回来一群生祭……得罪了许多人。 宇文霁努力学习着,至少要将军队接手过来一部分。 这是“家族军队”,从外太公的部族里一直延续下来的,草原上本来也有女婿继承家业的传统,平王还是族中盛传的英雄,武烈太子的后人。 可宇文霁还是太小了,他甚至还没到学骑马的年纪,熊爹才刚刚为他选好了三匹小马。这样跟着主人一块儿长起来的马儿,才会认主,会是他战场上的忠诚伙伴。但现在,熊爹只能把自己的战马留给宇文霁了,他每天带着宇文霁一块儿骑马。 熊爹的战马是两公一母,公马都没有阉过,三匹里看着最温顺的白马(玉狮子)脾气却是最大的,宇文霁单人在上头,它就开始疯狂打响鼻,甩脑袋。 “爹,我力气大,它甩不下我来。”宇文霁拿上辈子的电视经验说事。 “甩个屁,它会驮着你撞人,还会满地打滚儿!” “……” 熊爹带着他给玉狮子喂米粮,喂果子,但这马就是没好脾气。它反而变得越发迫切起来,它开始不吃宇文霁的喂食了,宁可饿着,只要熊爹一出现,它就努力伸着脑袋,想去咬熊爹的衣裳。 “您要不把它带走?”宇文霁感觉自己如同一个横刀夺爱的反派。 “带走什么?好东西进了岐阳,就不归我了。”熊爹看着玉狮子,面露忧虑。 宇文霁神色一动:“爹……我会照顾好它的。这样的好马,即使无法驯服它,也可将其留下配种,总有能为我所用的地方。” 熊爹的忧虑不是对他,是对玉狮子的。毕竟如今的观念,是“不能为我所用,便杀之”。人尚且如此,何况马?难道白养着它吗? 熊爹搂了一把宇文霁,摸摸他的脑袋,他已经不是包包头了,这些天都是熊爹亲手给他扎发髻,戴小冠——熊爹怕等不到那个亲手为他戴冠的正经日子了…… “大王!使者回来了!” 这是宇文霁期待又恐惧的一句话,恐惧自不必说。期待,是因为他对皇帝还有一点点念想,或许他能仁慈一点呢?或许他能念一点旧情呢?或许他能不让熊爹进京呢? 毕竟熊爹年纪大了,年近半百在如今就是老人了。 但是,当你将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敌人的仁慈上时,敌人必定不会是仁慈的。 熊爹派去的使者,还带回来了一位天使(朝廷使者)。 宇文霁的古文造诣虽然依旧堪忧,但天使的圣旨他还是听明白了:平王宇文良妄托天降之言,胡言乱语,信口雌黄,宣其前往岐阳,自陈其罪。 宇文霁“哇”一声就哭出来了:“爹——!” 他紧紧抱着熊爹的袖子,眼前发黑,泪水完全是用喷的。 熊爹赶紧安慰大趾,宣旨的官员迈着四方步靠了过来,低头看着父子俩。熊爹心里暴怒,他们父子可还跪在地上,宣旨已毕,这位天使就已不再代表朝廷与皇帝,他没有资格面对一位藩王的跪拜。 可熊爹一见天使的脸色,却把不满都压了下去,只留喜悦——他对大趾是轻视鄙夷的,这就好,这就好。 “这便是麒麟趾啊?”果然,天使问了一句,可不待熊爹回答,他已经嗤笑一声,转身走人了。 他没人了,熊爹笑出了声来:“吾儿哭的好,哭的好啊。” 其实如今这祸事,纯怪他,只顾着给大趾扬名,没想到名声太大,让缺德皇帝拿来做文章了。但他也没想到,这事儿能传那么大的名声啊。 这世上说自己生而不凡的人多得是了。 宇文霁泪眼朦胧,完全不明白熊爹怎么说他哭的好——他不知道,将来又有个外号,叫水麒麟。说他哭不是哭,是“麒麟叫”。 府里热闹了起来,在给熊爹收拾行装。 宇文霁站在不碍事的地方,看着岐阳所在的西北方,他在念叨着“帝崩”“造反”,和“天灾”。他在渴求着天下大乱,皇帝直接死亡或彻底失去对地方的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让熊爹停下脚步,或是把熊爹接回来。 事实证明,他不是圣人。当只有真正的天下大乱才能拯救自己的至亲之人时,至少此时此刻,他选择天下大乱。 到了下午,熊爹突然又带着宇文霁一块儿向军营来了。 玉狮子,黑鬃与玄雷(母马)都给拉出来了。 熊爹对宇文霁道:“你站那儿去。” 指的位置是黑鬃和玄雷的前边,宇文霁一头雾水站了过去,熊爹看着他笑了笑,突然转身,抽出随身佩剑,一剑从玉狮子的前胸刺了进去,直入心脏! 玉狮子只嘶了半声,便前膝跪地,倒在了地上。熊爹将剑抽了出来,血喷出的时候,还带着白色的热气,玉狮子尚且没有彻底咽气,健壮修长的马蹄正不断痉挛抽搐着。 熊爹提着尚在滴血的剑,朝宇文霁走来,他的杀意对准了黑鬃和玄雷…… 宇文霁下意识张开双臂:“爹!” 两匹骏马在恐惧的嘶鸣,但被缰绳拴住,难以脱身。 熊爹看了看宇文霁,转身走了。 熊爹的背影消失在转角时,黑鬃和玄雷靠了过来,用鼻子去拱宇文霁的脑袋,以示亲近。 它们比同类聪明,可毕竟只是马。它们的理解中,前主人要将它们都杀了,可新主人保护了它们。忠诚,至此彻底换人。 玉狮子彻底不动了,白得发亮的马鬃漂在了血水里。 宇文霁扫了一眼三匹马,去追熊爹了。 “大趾,你日后要狠心。”熊爹看着他,“你够狠,旁人要害你,都要多想一想,是否能承担得起代价。你若仁善,害你的人都无须多虑。” “是,父亲。” 作者有话说: ---------------------- 传言之前的剧情,大趾已经八岁了。18章,八岁取字,然后墨墨来告诉他皇帝想要他大脚趾的[可怜] 第23章 有贼来害我爹 023 “你如今在丕州的名声就很好,凶悍威猛,动辄暴怒……你一定要护住你的名声啊。” “嗯!”这不是他自己的问题了,他得保护母亲,他需要权力将熊爹接回来,否则熊爹即便在岐阳不受磋磨,就那个破地方,一旦被忽略,死得更快。 熊爹多问了一句:“你知道怎么护吗?” “杀人。” “杀谁?” 宇文霁只犹豫了一会儿,便道:“爹,您走后,定会有不臣者。” 熊爹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他笑着点头:“善!” 宇文霁的犹豫,不是在想怎么办,他是担心说这种话会伤害到熊爹的感情,毕竟都是他的老部将了,随他出生入死的时间,比宇文霁的年纪都大。 可正因为是老部将才会麻烦,甚至某些人将来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在挑衅宇文霁的权威,只是认为有些事确实应该听他的才是正确的。 会这样回答,证明宇文霁没有沉浸在彷徨中,这些天除了学习军务,也在认真思考将来的事情。 “我现今说的必定可信的人,也未必可信。吾儿,你要自己走了。”熊爹的双眼满是愧疚,作为父亲,他不能庇护儿子到他长大,在他仍蹒跚学步的时候便放手,他是有错的——子不教父之过也……熊爹第一次感觉到这句话是如此重要。 熊爹本来想再拖延个几日的,便是多一日也好,能多教宇文霁一点是一点,但天使不愿拖。 天使叫赵匕,字行安,也是赵家人,颇得当今皇帝的信任。他到了丕州,没住驿馆,没住熊爹安排的私宅,住进了崔家。可崔家也没得好,拿出了万分的准备供奉赵匕,却依旧被呵斥为怠慢,待听了他们的解释,赵匕更觉得这乡下破地方一地腌臜,他一路风尘已经受够了罪,如今只想赶紧回岐阳。 第24章 无奈,在赵匕到来的第三日,熊爹就带着十几个家仆,匆忙踏上了前往岐阳的道路。 宇文霁带着两百骑兵,用五日将他送到了丕州与栖州的交界处。 皇帝的诏书上未有宇文霁之名,他不可出州。 熊爹的马车驶过了界碑,宇文霁在界碑这头跪下,对着他的马车磕头。他本想在这儿站着,直到熊爹看不见。 栖州境内南边的一处林子,忽然有大片的鸟儿,起而复落,跪在地上的宇文霁窜起来就蹦上了马。 “上坡!”他几乎没犹豫便下了命令,骑兵们应声随他上了坡。 栖州流民肆虐已彻底糜烂,如今的流民帅名赵有亮,自号卯日将军。 赵有亮与平王也算是大仇,因为他的前四任上级,都是让丕州军砍了的。毕竟栖州就在丕州边上,他们不敢朝靠近岐阳方向,只能南下,丕州可不正好堵着他们的南下之路。每任流民帅(自认为)势大后,都要带兵打丕州。 ——这位赵有亮便是一位特殊时期显露出才能的将领,其颇为能战,还自己琢磨出来了一套带兵的法子,可也仅此而已了。赵有亮的开局虽然也只有一个碗,但他显然不是天生便有大战略眼光的雄主。 赵有亮早听闻岐阳召平王觐见,他不敢动平王本人与天使,惧怕招来丕州军和朝廷军队的联手报复。赵有亮只高兴丕州失了平王,就如没了护栏的羊圈,肥羊随手可取了。 没过两天,他又得了个好消息。平王长子竟然把他老子送到了边界? 赵有亮便与他的幕僚们商量:“要不要趁着这个机会,掳了这大脚趾?” “将军,掳人还是不好,您也知道这位大脚趾与丕州崔家不慕,万一崔家直接上报朝廷,说咱们已杀了大脚趾,那屎盆子可就扣咱们头上了。” 赵有亮一听,心气灭了些:“确实,那些世家门,顶不是东西。”可他却又不甘心。 又有人道:“将军,其实吓唬一下那娃儿,也是无妨的。” 这一说,顿时赵有亮的众幕僚将军们吆喝着一起起哄了。 “对!吓得他尿了裤子!”“带着一件女娃儿的衣裳,给他换上!” 谋士道:“届时必有将军随从护送,我们也可趁机杀上几个丕州军的将军,给先王们报仇。且大脚趾失了庇护,崔家那软蛋得势,届时丕州尽入将军掌中。” 如此,赵有亮便定了计策。 因调动大队人马会被丕州的斥候察觉,且会被误会对平王与天使的队伍有恶意,因此赵有亮一共就带了八百精锐过来,埋伏在两州交界的必经之路旁边。 他的八百精锐也是百战之兵了,甲胄兵器完备,还都是骑兵。宇文大趾身边也有数位将领,可就两百骑兵,四比一,赵有亮自认为是能拿下对方——能吓唬住宇文大趾,还能斩杀数位丕州旧敌,一石两鸟,优势在我! 宇文霁上了小山坡,就看见那边惊鸟的距离越发靠近了。 宇文霁把弓摘下来了,他看着那些摇晃得越发激烈的树枝,就只有一个想法——有贼来害我爹! 宇文霁今天送熊爹没着甲,但他的马,黑鬃上了全套的披挂和武器,因这是他第一次独立率领一支队伍,武器等同于将军个人的“仪仗”。 宇文霁的弓有两把,一长一短,长弓射程更远,射速慢,短弓射程更近,射速快。长弓近两米,它本该是步战弓,但以宇文霁的身高,目前反而只能骑马用——寻常人难以拉开此弓,但随着宇文霁的长大,他以后还会拉更重更硬的弓。 此时宇文霁用的就是长弓,因他臂长不足,弦只能拉到七成。 山下的卯日精兵正兴奋地从林子里出来,连卯日将军自己都正后悔为了谨慎躲得太深,若是让那宇文大趾跑了,可就坏了。 “嗖——”裂帛般的声音穿透天空,老兵们认识这是迫近的弓箭声,却不在意。宇文大趾的距离太远,平王跟他们错了角度,于他们无害。 “啪!”顶着头盔的脑袋被长箭穿过,钉在了后头的树干上。他手里牵着的马依旧在朝前跑(躲进林子里,为防树枝挂蹭,或拐了马腿,只能牵着马)。 箭矢的破空声一声接着一声,丕州军不出声,只踩着马镫抻着脖子朝下看。最初他们也看不出来中了没中,中了几个,直到卯日精兵更靠近了些,那一箭接一箭倒地上的滚地葫芦就看得清楚了。 可是,射箭突然停了? 众人一扭头,就看见宇文霁一手举着弓,另外一只手还在鞍后箭壶里摸索。一壶箭二十支,他这儿挂了四壶,现在用完两壶了。可另外两壶不能用——他的弓是特制的,箭也是,两壶给长弓用的,两壶给短弓用的,箭身与尾羽的长短都不一样,不能通用。 带着箭壶的将兵们看了看自己的箭壶,只能无奈摇头。寻常骑弓都是短弓,箭也短,他们的箭一样短。 宇文霁终于确定长箭没了,他把弓挂回了马鞍边,没拿位置靠近的短弓。而是从另外一边把自己的长.枪.摘下来了。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下面正在集结的贼兵,双脚轻磕马腹,黑鬃是久经战阵的军马,它开始安静地挪动着——找一个最适合前冲的位置。 其余兵将也不再看热闹了,同样严肃地整理起了阵形。宇文霁不该是冲锋阵的尖端,他年纪太小了,还是主君,他该被保护在后方,可是他已经占了位置。 将军们彼此对视:要让大公子后退吗? 这些厮杀的将军也是很有些莽的,竟没有让宇文霁撤回来,他们只是默默占据了宇文霁周围的位置。 卯日精兵正在集结,刚冒头就丢了几十号,对他们的士气打击颇大,但这反而是好事,毕竟是精兵,不似寻常贼兵心气被折便扭头跑路,反而没了最初手到擒来的轻视之心,心中警醒振奋了起来。 他们本想着出了林子就直扑宇文大趾,可羽箭临头,阻了他们的冲击,如今箭停了,立刻自发集结了起来。 卯日将军与他的下属一起看着小坡上的丕州军,虽然对方占据了高地,马匹也强于他们,可小坡不算太高,按照卯日将军过去的经验,助力给的不算大,待对方冲下来,还是要很快面对(不足)八百人的围攻,优势还在我! “驾!”眼看着下方的阵形逐渐形成,但还未彻底稳定,宇文霁猛地一夹黑鬃马腹。黑鬃全力蹬地,如一支黑色的箭,载着它的新主,冲向了下方。 卯日精兵已将失主的战马驱赶到战阵前方,作为最初的阻拦。他们的.枪.同样高举,要将其刺入敌人的胸膛。 敌我双方,谁的手更稳,谁的.枪更长,谁能先一步将敌人刺中刺倒,谁就活。 随着唏律律的马嘶,筋断骨折的碰撞声中,马与人的残肢与热血泼洒大地。 宇文霁的神色淡薄冰冷,不似他本人,他刚将自己的特制长.枪脱了手,因它串了三个人,要扯出来过于耗时,但没事儿,爹说过,战场上,俯仰皆是兵刃。宇文霁一手扯过一杆刺过来的长.枪,连带枪的前主人也给拉了过来,在半空中抡圆,惨叫着甩在了他同僚的身上。 他全部的思绪,依旧只被一句话占据着——有贼来害我爹! 作者有话说: ---------------------- 大脚趾:[愤怒][愤怒][愤怒] 第24章 宇文霁哭爹 024 卯日精兵的阵形,被宇文霁带着人快速杀穿,他想都不想,直接调转马头,开始了第二轮的冲阵。 半个时辰后,卯日精兵全数战死。 其实,卯日精兵也想投降的,就是……没来得及。这场战斗的进程有些太快了,甚至卯日将军本人都已经倒在了地上,可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死的,又是死在谁的手下的。 丕州军一方,有十数位兵将受伤,但皆被护在了阵中(宇文霁冲杀起来后,他背后逐渐形成的三角形安全区,未有人死亡。 宇文霁看着地上的一具死尸,这是他最后杀死的敌人,对方一脸惊恐,早无战意,但举着刀。 他是被宇文霁用长弓勾过来,扭断脖颈而亡的。 马车的辘轳声响起,这动静委实“惊”到了宇文霁,他猛地扭头,只见使团竟然回来了,熊爹没坐在车里,正站在车辕上,焦急地朝战场方向看来。 宇文霁翻身就从马上蹦下去了,他脚底下恰好是个血水泡出来的泥坑,立足不稳跌了一跤,裹了浑身泥巴的宇文霁却全顾不得,爬起来继续朝熊爹跑。熊爹也赶紧从车上下来,迎着宇文霁跑来。 父子俩抱在一块儿,宇文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从抱着熊爹的腰,变成坐地上抱熊爹大腿了:“爹啊——!怎么办啊!儿好怕啊!他们杀啊——!” 宇文霁的意思:爹啊,您就带这么点人,万一还有人要杀您,可怎么办啊?儿子好怕您路上出事,他们把您杀害了啊。 熊爹是明白的,目睹他刚才大杀一气的丕州将兵们,也有点明白,或是认为他们大公子在演戏,但有人不明白——天使赵匕。 第25章 方才身后竟然出现了伏兵,赵匕大惊,就要使团赶紧逃跑。 但赵匕手下的门客把他给劝住了,门客道:“对方显然是来劫持平王长子的,主公,若平王长子真被劫持或有损伤,丕州也必遭大祸,您就这么把平王带回岐阳,可是要被问罪的。且若平王路上有个好歹……” 皇帝虽想拿平王杀鸡儆猴,但他可不想又让一个好好的州糜烂。更何况,把人家爹揪走,让长子于其父眼前遭了横祸,这名声可就太坏了,皇帝是不会让自己背着这个坏名声的,届时倒霉的就是主公您了。 还有,平王这可是老来得子,他真来个白发人送黑发人,暴怒之下,会是什么反应,那可不好说。 赵匕扫视一圈,他门客们的想法虽不尽相同,但多数都觉得不能走,他虽两股战战,终究是咬牙没逃,选择在远处观察战局。 也是最后一条说服了他,他是怕平王违抗皇命,造反的。到时候他就算从平王手里侥幸逃脱,一个逼反藩王的帽子扣下来,他也完蛋。 若丕州军败了,他们还不能走,得让平王暂时回丕州主持军务。 他甚至特意让那个带头说留下的门客木茄,到前方观战。 听说战胜了,赵匕放心之余,却又隐约有一丝不悦,木茄刚看完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颇有些热血沸腾,忍不住多加了两句:“宇文大趾真麒麟子也!威猛霸道,所向披靡!” 赵匕一听更不悦了:“什么麒麟子?!附会狂言罢了。本官倒要去看看,他是何等人物。” 然后就看见了一个浑身烂泥巴,没甲胄没兵刃,见着爹就抱大腿狂哭的宇文大趾…… 赵匕举起袖子遮掩口鼻,他从岐阳一路过来,也见识过枯骨暴于野的惨相,也与流民对峙过,不算是纯粹的蠢,可流民与精壮士兵确实不同。偷袭者铠甲齐备,且数倍于丕州军,半个时辰这就给砍瓜切菜一个不留了,朝廷是该戒备。但一看哭惨了的宇文霁,又放心了,虎父犬子,由他坐镇此地,丕州无忧也。 熊爹看着儿子,又看看战场,再看看过来围在远处的老下属们,最后看了一眼遮都不遮掩一下嫌弃的赵匕,彻底放心了。 他拍着宇文霁的肩膀,也大哭着蹲了下来,小声在他耳边道:“大趾,就这样……就这样!” 挺好,赵匕回去怕是要宣扬一番大趾的无能。有他在岐阳聒噪,即便日后丕州的消息传过去,岐阳诸公也是不信的,若无意外,大趾至少能平平安安发展个四五年,说不定他还真能把世子请封下来。 “大王,如今得陛下庇佑,大公子平安,咱们也该上路了。”赵匕催促道。 熊爹抱了宇文霁一下,宇文霁此时脑子渐渐恢复清明,他后悔,他现在意识到了,贼是冲着他来,不是冲着熊爹去的。若方才能让贼将他掳走,熊爹或许能留下来。 他做了傻事。 “爹!”熊爹要走,熊爹掰他竟然掰不开手。只能重新蹲下来,他看着儿子脸上明显的内疚,也大概明白了他的想法,只得重新蹲下来,在他耳边小声道。 “傻孩子,赵有亮的为人我清楚,他该是想抓住你,坏你的名声,并未想将你掳走。”周边势力的情况他已经给宇文霁讲过,可宇文霁短时间内哪可能像他一样了解这些人——现在也不用了解了,最不长眼的直接被嘎掉了,“你若不反抗,届时爹就只能也眼睁睁看着你受辱,你怕是再难压制这些叔叔伯伯们了。大趾,放开吧……” 宇文霁的手,最终缓缓松开了。眼看熊爹钻进了马车里,宇文霁趴在地上,继续哇哇痛哭,泪水在他脸上的泥和血里,冲刷出了一道又一道沟渠。 赵匕轻蔑地嗤笑了一声,也坐回车里了。 这一回,宇文霁能目送熊爹离开了。彻底看不见队伍了,宇文霁方才从地上爬起来。他一转身,相熟了的叔叔伯伯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同。 ——过去看他是金娃娃,但现在看他,是金山。 宇文霁一张嘴,发现嗓子哭嘶哑了,他咽了口唾沫,努力扯着嗓子道:“收拾战场吧。看看到底是谁,竟敢袭击我爹?”就咬死了是有贼要害我爹! “喏!”众人轰然应了一声,整齐散开去收拾战场了。独马愤没去,而是从马上摘下一个水囊,单膝跪倒,双手递给了宇文霁,“请大郎润喉。” 宇文霁接过,一口下去差点没吐了。皮囊里不是水,也不是奶,竟然是马奶酒。这年月就有这玩意儿了? 他憋住气,强迫自己灌下去了,还特别畅快地一抹嘴唇,哑着嗓子道了一声:“好酒。” 马愤咧着嘴笑了,宇文霁暗道,以后必定是要自己带水,受不了这个。 他本想也跟着去处理战场,也是学一学,但马愤带走皮袋子拿回来了一个马扎,让宇文霁坐着就好。黑鬃也自己溜达过来了,站他旁边低头吃草。众人整理了战利品就陆续送过来,宇文霁的面前左边堆起来了人头,右边堆起来了兵刃,他自己的兵刃也都从战场上找着,抬回来,陆陆续续挂在黑鬃身上了。 宇文霁就跟歪七扭八的人头对视,他很诡异地发现:我不怕了,不恶心了。 当然也没啥热爱,就是……平淡。看它们跟看着旁边树枝石头没啥区别,没有好恶之感。 他们这边差不多处理完的时候,官道上出现了一个人影。一直陪着宇文霁的马愤立刻上马,一路过去,把人拎过来了。 这人也是个长衫人,但一身狼狈,细看还有点眼熟——赵匕的门客? 宇文霁噌地站起来了,真有贼袭击我爹?!在前头劫击,这人是回来送信的? 马愤立刻道:“大公子安心,大王无恙,这人是给他主家赶出来的。” 宇文霁松一口气,坐回去了。 “小人木茄,木季敛,见过大公子。”木茄匍匐在地,“原为赵匕幕僚。” 宇文霁手扶膝盖,瞟着木茄,一位寒门士子。 前世很长时间里,宇文霁也和很多人一样,认为寒门就是普通人的门第,就跟他以为清流是清白官员的自称一样。 后来才知道,寒门,人家也是“门”,是落魄贵族。清流则指的是“清贵一流”,最初指的是世袭官员。 “你可是坐骑出了毛病?自己选一匹,追赶你的主人去吧。”宇文霁指着那些无主的马。 丕州大量养马,这隔壁栖州贼人的坐骑自是比不了丕州军的军马的,但放在外头,也算不错的坐骑。 “大公子仁善。” “……”宇文霁额头青筋跳了一下,但木茄尚且匍匐在地,说话间嘴唇开合都能把泥土吸进嘴里,自是没瞧见他的表情。 “小人已被赵匕逐出使团,还请大公子给小人半刻钟,细听缘由。” “说吧。” 宇文霁知道木茄是干什么的了——自荐的。 他让赵匕给赶出使团,这年头,若不是宇文霁他们尚且在这儿整理战利品,木茄可能就无声无息地消失掉了。丕州可是豺狼虎豹全都有的,丕州以西的鹭州,还有大象和犀牛,如今正是完全不愁森林植被的时代。 食肉动物现在都聪明了,见到大队的人就躲,可看见单人就知道是送上门的肉。 作者有话说: ---------------------- 大趾[爆哭][爆哭][爆哭]:爹啊啊啊 第25章 阴阳童子 025 木茄想活命,就得找个依靠。宇文霁是现成的。宇文霁也想收下他,至少通过他能了解一些岐阳的情况——即使对方身份低,接触不到高层的情况,可三四成还是能知道的吧? 他也不担心对方是派过来的内奸。 做内奸能干什么?传递消息?抹黑平王家?刚穿过来时,宇文霁可能会这么怀疑,现在彻底没这想法了。 木茄就光杆一个,带回去后,从王府赏赐些仆人给他,至少十年内,他吃喝拉撒就都在平王府的眼皮子底下。若想传递消息,木茄只能借助崔家,但只要宇文霁控制住军队,崔家敢向岐阳派人,他必定会有所察觉。 这也是市井不繁华,人员流动迟缓的“好处”了,稍有变故,都能察觉到。 至于传说中的信鸽,宇文霁在见过军队的犬和鹰后,曾问过熊爹,熊爹道:“不好用。容易泄露情报。” 宇文霁后来想想,也是。现代时,他朋友捡到过一只鸽子,按照脚环上的电话打过去,对方说:“你煮了吧,没用了。” 这意思是它被淘汰了,即便是老信鸽,也依旧有飞丢的可能,现代经过长久筛选的品种鸽尚且如此,指望古代鸽子多神? 如今猛禽的身影更是比现代多得多,野鸽子靠成群结队保护自己,信鸽多是单飞,可不正是好猎物? 宇文霁在思索,耳朵却也没落下木茄说的话。 这位还是很实诚的,有什么说什么。 原来使团重新上路,赵匕就将几位主要的门客召到了他的马车上,商议回了岐阳该如何禀报。 第26章 众人坐在一起,便有人说冲出来的所谓贼军乃是做戏的,毕竟贼军的穿戴看着也很是像样,怎么多对少,反而让人砍瓜切菜了呢?倒似是给赵匕看,给朝廷看的。 这说法确实让赵匕略有些动摇,木茄就站出来说话了。他也是唯一一个观看了战场情况的人,按理说该是最有发言权的。 他一方面证实了,贼军是真贼军,两军对垒时,贼军没傻站着让丕州军砍。另外一方面说明了丕州军如此快速战胜的原因——有猛将。 宇文霁听到此时,不由得眉毛一挑。 熊爹、母亲,和将军们,常称他为猛将,他们是真心,宇文霁却常将其当成家人的戏言,如今从一个刚刚互通了姓名的外人嘴里听到,实在是略有些面热。 宇文霁知道猛将是自己,木茄也知道猛将是他。 但赵匕不知道,他在马车里一听木茄说猛将是宇文霁,立即便发出质疑,以为木茄看错了。 “是否有人衣着与那宇文大趾相近?” 木茄道:“正是宇文霁!” 赵匕便不高兴了:“我眼看这小儿虽长得高大健壮,却抱其父大腿,哀啼嚎啕。” 人都是眼见为实的,赵匕没见过宇文霁杀人,他只看见了一个老大个子的少年人抱着他爹大腿哭,无能狼狈至极地求他爹别走。 其他人在这一点上,也是站赵匕的。 众人于是连木茄先前的话都不信了,甚至有人道:“你可是收了宇文大趾的银钱?” 木茄只能解释,可他越解释越说不清,甚至被按着搜了身。什么都没搜到,众人依旧不信,觉得他大概是得了什么口头的好处,日后平王会给他兑现的。 赵匕一怒之下将其赶出了使团:“留你一条命,算是全了你我这些年来的主仆之情。” 毕竟木茄又不是官,他就是赵匕门客。留或赶,都看赵匕的喜欢。 赵匕不信木茄,对宇文霁,对熊爹,对丕州,都是好事。但前提是,木茄说的是真的。 宇文霁就问他:“我丕州如此便高枕无忧了?” 他想的是:我这么废物,是不是能把熊爹送回来,坐镇丕州了? 木茄依旧不敢抬头:“大公子切勿有此想法,最好还是尽快证实贼军身份,上报战果,否则……朝廷恐……” 他后边不敢说话了,宇文霁的手忍不住攥紧了自己的膝盖:tm把朝廷还是想太好了。也是我太天真。 木茄的意思:你太弱了,朝廷不会放过你,而是会兴高采烈地让平王在岐阳出点事,然后派官员来“辅助”你这个平王长子,再然后,当然就没有然后了。 “去挑一匹马。”宇文霁道,“一会儿跟我们回辰丰(丕州州府)。” “是!谢大公子!谢大公子!” 宇文霁其实思考过,要不要问一声木茄的家眷?可他最后没多嘴。 问了能怎么办?熊爹一走,他自己连丕州的事务都不一定能拢住,让他管岐阳城里的事儿?至于什么没带家眷必为假降,这事儿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木茄去挑了一匹马,整理马鞍的时候,他偷偷擦了一下眼泪。他也没开口求宇文霁家眷的事儿,他稍微了解丕州的情况,且十分了解岐阳的情况,两相叠加,他知道,在他被推下车的那一瞬间,他的家人已经没活路了,他只能顾自己。 他会尽心竭力辅佐这位麒麟子的,为了自己活命,更为了渺小可怜的复仇希望。 宇文霁离开的时候,已经知道了贼军是谁,栖州的卯日将军及其嫡系被一锅端了。 一大车首级都给腌好了,由一队丕州军带着,上岐阳报功劳去。 宇文霁问众将:“这回不是贼群内斗,蛇失其首,栖州可太平吗?” 众人都摇头,刘去疾的父亲刘害道:“消息来去岐阳,时间太过漫长,待朝廷有了定夺,新贼头也该杀出来了。” 贼窝还是贼窝,他们丕州军还是不能跨界。等朝廷想好了怎么办,贼也处理好自己内部事务了。 宇文霁叹气时,木茄小心看着他。宇文霁是他复仇的最大希望,他自然要尽量弄清他的性格,且心里盘算着,这回定是不能那般直性子了。可他见宇文霁紧皱眉头,竟真的是为栖州的百姓忧虑? 难不成是碰上真仁善的了? 宇文霁揉揉略有点发痒的鼻子:谁在骂我?突然想打喷嚏。 眼看临近辰丰,宇文霁想起来一件事,把木茄叫来了:“在木先生之前,我已有一位谋士。他乃是前太史令吕书恩之子——” “原来是吕公之子!” “——年长我三岁。” “……”木茄还真知道吕书恩,吕家属于世代清贵,文名颇显,在岐阳过日子的人,都得粗略了解各个世家的顶尖人物,但也仅止于此,他不知道吕书恩家里人什么情况,毕竟吕家如今差不多死干净了。 八岁的天生猛将,十一岁的谋臣? 这要不是开玩笑,可能还真是天降的祥瑞? 木茄只是稍稍一愕,便匍匐在地:“主公!” 面对头一个如此称呼自己的人,余霁有点尴尬,好像电视情节,但他还是憋住了,绷着脸对木茄点了点头。 “你与他说说岐阳的事儿,他跟你讲讲丕州的事儿。” “说起丕州事……宫里如今有位得宠的年轻宦官,名叫崔禁,听说就是出自北地世家,不知是否与崔家有所关联?” 宇文霁刚想摇头说不知道,突然想起来了一个人——当年让他撞得鸡飞蛋打那位。 “是听说过崔家送人进了岐阳宫中,但是到底是不是同一人,我便不知道了。这人有问题?”其实宇文霁心里是忧心的,没想到还有仇人爬到了权贵的身边,熊爹在岐阳更多了几分凶险。 怪不得古人都说斩草除根,世家子只要活着,只要真有几分能力,总能找到出路。 “其实,岐阳有些传闻,说王皇后与人私通,孩子不是陛下的种。这崔常侍便是被指的其中一人,都说崔禁身姿修长,容貌清俊,有世家风韵。不过也只是拿这崔禁说事儿罢了,他才多大?这两年才方显露头角。如今岐阳传闻颇多,都是难辨真假的。” 木茄又说了几个岐阳的传闻。 皇帝早死了,现在朝堂上的,是世家找来的替身。岐阳的周边三万请了巫师,日日诅咒陛下和诸皇子。陛下尚未登基,大皇子还在封地的时候,行为颇为放荡,常有门客进出其内宅,其子身份可疑,你看他到了岐阳后,就生不出孩子来了。 岐阳民间舆论够乱的…… 宇文霁来到这世界已近九年,对当今社会的基础构架,已经比较了解。 这个年代舆论的传播,所谓的“民意”,其实只是一种人声音——士人、世家。真正普通人的声音,是发不出来的。 像丕州传出去的关于宇文霁本身的各种传言故事,那必定就是熊爹或崔家传的。熊爹的故事里,宇文霁两岁半就能生撕猛虎,五岁就脚踏蛟龙,实乃天降的麒麟子。崔家的传闻,宇文霁和善怜弱,看见身边的仆人破了手指头,都会嚎啕大哭。 然后老百姓吧……两头都信。自行发展出来的传说里,他是阴阳童子,会变脸,白天是阳童子夜里是阴童子。 上回老师方品出去民间的大集上买东西,就给他带回来了一个双面童子的小泥塑。半黑半白,白的那边就是普通的可爱泥娃娃,黑的那边咧着嘴,嘴边一圈红红的应该是血,很粗糙,但很有意思。 作者有话说: ---------------------- 大趾:[托腮]真的是要我掌家了 第26章 崔猖 026 这年代民间出现不同的声音,别想什么百姓名声,纯粹就是权力阶级在对台。老百姓对这些跟他们生活无关的谣言缺乏同理心,现在的百姓可没有参政议政的想法,一部分听过就忘了,一部分就将之变成了神话传说民间故事。 岐阳的世家很多,舆论混乱是必定的,可同时出现如此多的,涉及到最上层皇族的谣言,宇文霁都能看出来其严重性。 他皱眉,不是担心国家大事,是担心熊爹。 “我父亲……” “大王会受些苦,但性命无忧。岐阳的平王府,陛下已经安排人去打扫了,且常对左右说,当年大王率兵前往岐阳,乃国之柱石。”顿了顿,木茄一咬牙,道,“大公子只要将丕州军权握在掌中,大王当性命无忧。” 他不该下这种结论,他都没见过皇帝,哪儿知道皇帝的想法,且皇帝现在召平王进京可不就心怀恶意?可是木茄急需在宇文霁面前立足,只能莽撞一把。 十代皇帝召诸王勤王,后来又大封弟弟们,诸王是他对抗世家的后盾。即便他想杀鸡儆猴,应该也确实不会伤害熊爹吧? 宇文霁苦笑。 此时刘害突然敲门了:“大公子。” “进!” 第27章 刘害看了一眼木茄,见宇文霁没言语,便也没自作主张让他避让,道:“外头有个崔家子,叫崔猖的,在外头求见。” “崔猖?”宇文霁一听就满脸腻歪。当年来做他陪读的崔家子之一,就叫崔猖,因这个名字比较特别,这人也有些特别。宇文霁还以为对方很猖狂,结果他整日睡眼惺忪的,但崔小熊也不搭理他,因此如今提起来,宇文霁还有些印象。 但再怎么特别,在乌墨那件事上,崔猖的行为也和其他崔家子保持了同步——看似旁观,实则庇护,都不是东西。 除了那三位废人宇文霁前几年还关注过,后来就将他们彻底扫进记忆的角落了。崔家老一辈还在位呢,若不去特意打听,崔家这些小辈也很难有什么消息传进宇文霁的耳朵里了。 像这种敌人的内部来人……还真得见见。就算他带来的是假消息,那也证明了对方是要行动了。 崔猖未穿长衫,打扮得仿佛个樵夫,但也无人怀疑他的身份,脸、颈和手,一看就知道不是樵夫。 宇文霁也能从眉目间认出,他正是当年的伴读,只是现在他没了当年的闲散,满面油汗,神情焦虑。刚被带进门,崔猖不待宇文霁开口便跪倒在地,道:“大公子,崔家欲害您。” 卯日将军偷袭不成被反杀的事儿,已经传回来了。 崔家得到了宇文大趾的真实战绩,他们就被吓着了。 这是一个有着无限发展的,八岁猛将,且他对崔家怀有敌意。 自从崔小熊和崔家众伴读被彻底赶回来后,崔家努力想要跟宇文大趾改善关系,“甚至”让崔小熊直接收他为徒,但宇文大趾骂他“教出贼子贼孙!”,这句话还给传出去了,甚至损了崔小熊的名声。 ——崔小熊想干什么,世家谁不知道啊?其实崔家还真是想偷的,偷平王的家业。但你做得好,日后就是崔家辅佐平王,王与世家和睦互助。结果崔小熊蠢,让一个幼儿都看出来了,引人耻笑。 谁听说过蠢货当名士的? 崔家的门客都跑了一波,崔小熊的一位弟子甚至自戕了,崔家刚宣扬他以死为老师明志,便从外地传来了消息,原来他给友人送了遗书,说错拜了小人,无奈师徒名分已成,他羞愤之下,只能自绝于天地间了。 崔家颇为收敛了一阵,且一直想找补,先是想给宇文霁定个娃娃亲,与他年纪相仿的姑娘,随他挑拣。 熊爹还真动过心,毕竟他儿子的婚配,也依旧只有崔家能搭上了。可与崔王妃商量良久后,两人一起放弃了。 这倒不是顾虑宇文霁抵触,当年平王家跟崔家的仇更大,熊爹自己还常常带人去抢崔家田地里的麦子呢。可娶过来后,就是妻子了。熊爹按照他自己的经验,认为成亲当天,握着妻子的手,应该就什么都明白了。 可是,崔家如今家主的态度,确实太过了。熊爹已经彻底下了决心,要在他死前,彻底磨掉崔家,将来的丕州,不需要崔家这样一个短视的家族。这才有了方家的方品成了宇文霁的老师。 后来崔家又想送姑娘进来给宇文霁当侍女,这自然不是正经的崔家姑娘,大概是远房的,或父不认的那种,但毕竟姓崔。 熊爹都下决心了,娃娃亲都否了,这种事当然也不会答应的。 熊爹一直在打压疏远崔家,甚至去年又出了崔家的田地刚收了麦子,便有“盗匪”去抢麦子的事儿。 如今熊爹去岐阳,最高兴的必定是崔家,可宇文霁的表现,晴天霹雳了。 宇文霁要是个弱冠青年,崔家还不至于这么怕,但他是个一直记恨崔家的孩子啊,他过去被宣扬的勇力竟然还是被遮掩了的。这孩子两岁时就打过他老师与同窗啊,性格狠毒,丝毫不顾礼法的。如今没有了老成持重的平王,这孩子会做出什么事来? 想想宇文家皇室做的荒唐事,宇文霁单.枪.匹马闯进崔宅,见人就杀也不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当年也是举着砚台,见人就拍,状若疯癫。 即便他忍住了,可是宇文良打压崔家的态度已经确定,宇文霁只会比其父更甚。幼虎已啸,难道要等他彻底长大吗? 崔猖将前因说完,已是口干,吞咽了一口唾沫,道:“崔家欲以庆功为名,布置刺客,刺杀大公子。待事成后,便道大公子是伤重不治而亡。平王长子身死,众将军若据实上报,便是护主不力,也只有死路一条。届时便以此分化丕州军,鼓动其彼此厮杀。至于朝廷则无须担心,岐阳诸公自是乐于收回藩王封地。” 看来赵匕就住了两天,可也在这件事上起到了鼓动作用。他不认为宇文霁是猛将,却很乐意见崔家杀了宇文霁。 宇文霁思索这件事,他若一无所知回到辰丰,突遭刺杀,结果还真不一定。虽然是有过初阵了,可回忆当时,宇文霁脑子里都是“有贼要害我爹”,至于别的,他是越想越模糊。 且马战和步战情况完全不同,步战现在他最大的弱点,就是——矮。 矮小在宽阔地带利于行动,可正面对战就吃亏了。 崔家看似仓促行事,实则杀心早起,如今世家皆蓄养死士门客,“专业”人士必定不少,他们是本地家族,对王府内外地形布局早已熟悉。 有心算无心,再加上围杀…… “你想要什么?”宇文霁看向崔猖。 崔猖道:“小人愿在大公子账下效力!” “要当崔家的家主?你有些太年轻了。” 一个八岁的孩子,说年长他几岁的青年年轻。 但崔猖点了点头,道:“大公子误会了,家主之位,小人不敢奢望。自有族中长辈接任。小人只盼能为大公子效劳。” “哦,日后的崔家,可不如现在这般风光了。” 崔猖便又行礼道:“叔父目盲心塞,崔家此举必不可成,只是大公子若无心戒备,怕是平王府内会有所损失,届时,难护我崔家满门。且……当年小人曾目睹大公子护奴,感佩大公子仁善之心,一直心有向往……” 一说仁善,宇文霁就拱鼻子,尤其还是崔家人说。就这些人在丕州传播他仁善知名,“害”他名声的。 “我知道了。”宇文霁打断了他的马屁,看向刘害,“刘将军,带着崔猖转一圈,让大家都认个脸熟,别把他砍了。” 刘害行礼,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崔猖松了一口气,对宇文霁又行了个大礼,道一声“谢主公!”跟着刘害出去了。 崔猖一走,木茄上前一步,问:“大公子可是要将计就计?” “嗯。”宇文霁点头, “木茄,你也下去休息吧。” 木茄也退下了,自有士卒安排他。 宇文霁看着桌案上摇摆的火光,却在发呆。 他觉得自己不对劲,父亲离开后,他的情绪就落入了一种平静里,无波无浪的。先前的感觉还不明显,今日谈及崔家,要杀人,他却依旧是平静的。仿佛他不是去杀人的,而是掰断一把牙签。 宇文霁了解自己的性格,即使对象是崔家,提及他们的死亡,他也不该是这样的。 这是不对的,假如他无法恢复正常的情绪,未来对死亡都是如此漠视,直到有一天,理智也遗忘了这种漠视的错误,那他会变成一个怎么样的人? 但糟糕的是,就连这种本该急迫的想法,宇文霁都紧张不起来。 他的脑子好像断了根弦,一根正常情绪反馈的弦。只有和熊爹相关的事儿,能让他有些情绪起伏。其他事情,都变成了无关紧要的小事,对应的只剩下了平静。 宇文霁思索了一会儿,睡觉去了:我又不能自己开颅把脑子里的弦重新接起来,精神不正常就不正常吧,努力把熊爹接回来才是最重要的。天下大乱吧。赶紧天下大乱,这样熊爹至少更安全了。 作者有话说: ---------------------- 大趾[化了]:我很平静……砍人都很平静 第27章 我倒像是个灾星 027 第二天起来时,崔猖早已不在了。其实崔家先动手是好事,否则藩王干掉世家的名声,在此时可不好听。而有才能的人,目前皆出自世家,且世家掌控舆论。一旦被全体世家认为宇文大趾对他们怀有恶意,那宇文大趾的名声就会“很好听”,他就别想有士人前来投效了。 呃……除非这世上还有人比他的名声更难听,且士人们无从选择。 且这个更难听,指的是苛待世家。五代皇帝那个暴君为什么做了二十几年皇帝,才让一群游侠嘎了?因为他前期对世家很不错,后来才越发放纵。 宇文霁甚至思考过,把崔猖一块儿干掉。但最后让他妥协的,是母亲。不是怕母亲伤心,是母亲需要母族,需要权力。 宇文霁的军权终归是他自己的,母亲无法像大母那样,真正掌控一支属于她自己的军队,那就给她“政”。被打残了的崔家,崔棘只要有点脑子就会向母亲靠拢,希望崔家在母亲的手里,能乖巧懂事一些吧。 第28章 进辰丰城了,宇文霁眨眨眼——这不像是他的思考方式。 这不是什么凯旋,但城里还是有些人听说了宇文霁的战绩,站在路边迎他们。箪食壶浆、欢呼庆贺是没有的,百姓跪倒在道路两侧,只敢偷偷抬头,打量一下策马穿街的麒麟子,即使只看见了个马屁股,也是兴高采烈的。更有人抓了一把地上沾了马粪的泥土,想着回去搅合在粥里,和妻子喝下,说不准也能沾了仙气,生个康健的孩子出来。 崔王妃站在王府大门口,看见他来了便迎上来,摸摸他的脸,如当年拉着个孩子一般,拉着他的手进府。 饭食都准备好了,没有孜然的烤羊排(穷),炖羊大骨,蒸饼,奶茶,奶疙瘩,还有一盆子芝麻酱拌野菜。 宇文霁的饭量,早已经超过熊爹了。他坐下,安安静静地开始吃。母亲坐在一边,把羊大骨拿过来,给他剔肉。 一顿饭吃完,仆人们连带着空碗碟一块儿撤了下去,只剩下了这母子俩,崔王妃拉过了宇文霁的手,一个不满十岁孩子的手,却已经磨出了满手的茧子,崔王妃轻轻抚摸着一个个厚茧,道:“崔家说要办个庆祝宴,我说不用,他们说一定要办……所以,终究是要办的。” (崔家要送死,我拦了,他们还是要送死。) “嗯。” “大趾,我要守着这个家,要等着大王。” (你都砍了吧,别顾忌我,我有王府就够了。) “嗯。” “假如……我没能等到大王,你别葬我,就停灵在外,待烂光了皮肉脏器,你将我的骨头捡出来放到一个小罐子里就好了。我听说南方有些地方,就这样入葬的。到时候,把我跟大王放在一块儿。” 宇文霁平静的心里,终于多了一点小小的波澜,他跪下来,头枕在了崔王妃的膝头:“母亲,说出来的都是不灵的,都是反的。” 所以,您一定能和熊爹团聚的。 崔王妃笑了出来:“这么大了,竟还撒娇呢。”说完之后,她忽笑了,“你这块头,我总以为你十六七了!说起来,前两日还想着,该发愁你娶亲了。” 宇文霁却没笑,只伪装害羞在崔王妃的膝头蹭了蹭——他喜欢男的。前世根本不敢越雷池一步,毕竟就他们家族这体质……他觉得自己大概率会中招。 这年代也有龙阳断袖,且以其为雅事。但男子相合,只有形如夫妇,没有正式结亲,且两人年纪渐长,虽依旧相交,却也要娶妻生子。女子亦有闺中密友,却也是要嫁人的,甚至还有共嫁一夫的。 最终还是要着落在生孩子上。 宇文霁看母亲,也大概了解了世家女的想法——生了孩子就各顾各的,夫君找男人,反而少了内宅的乱世,毕竟男人和女人不在一个赛道。爱情?嫉妒?崔王妃应该是爱着熊爹的,但和宇文霁前世父母的爱情,完全不同。 宇文霁很清楚,他将来找一个如母亲这样的世家女主母,生了孩子,就能自由放纵了。但是,现代的思想还在影响着他,他想找一个,独一无二的人,对方对他,也是独一无二的。 比较难,所以,宇文霁希望能有一个弟弟,对不起,你大哥自私,传宗接代的重任,就落他肩膀上了。 “去休息吧。睡个安稳觉。” “嗯……”宇文霁刚应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母亲,等等,我想取消乌墨的奴籍。” “他本也并非奴籍,他户籍就不在咱们家。不过,也可能他就没户籍了。” “?” 熊爹可真是……他这不是拐骗吗? 此时有人出远门,都要带着官凭路引,没有的,一概以逃奴论。乌墨的户籍还在岐阳,但吕家早已被灭门多年,很可能已经全家销户了。乌墨等于是黑户,比奴籍还惨,算是野人。 崔王妃离开了,乌墨与素合回到房里,宇文霁进了内室,他看着乌墨,忽然叫了一声:“吕墨襟。” 乌墨当下沉思: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是谁? 思索片刻,他方才意识到,这是他自己的名字,顿时对着宇文霁张大了眼睛。素合见他俩如此,默默带人退了出去。 “吕墨襟,吕先生,你是我的第一谋士,记住了。”宇文霁抓了抓头发,“也是我的不是,到现在才想起来给你个出身,回头我就给你把户籍落在岐阳。你要住到外头去,还是继续住在王府?” 古代人要在意的事情,现代的时候他就没想过,总会错落。 乌墨,吕墨襟站在那,乌黑的双眸有着瞬间放空,他匆忙收拾起混乱的心情,道:“小人……属下还是继续住在王府吧。” “行,前头已经给你收拾着院子了。”宇文霁坐在了小榻上,他也猜到了,早吩咐整理院子了。毕竟吕墨襟年纪也不大,没亲没故的,这年头变态又多,让他单人独个搬出去,被盗匪夜里摸进院子里害了,都有可能。 “多谢……主公。” 宇文霁噗嗤一声笑了,心里又多了一道波澜:“对了,我还收了个谋士,叫木茄的,放在你手下吧。” “嗯。” 吕墨襟也笑了,他也知道应该是要搬出去了,可他想着的,是自己年岁渐长,该从内宅搬出去了,再过两年,宇文霁也得搬去前院,只是,谁都没想到平王离开了,把整个前院都交给他了。 原本按照理法,平王去岐阳,宇文霁也不能住平王的地方。他连王世子都不是,他就是个王长子,不该享有诸侯王规制的一切。 但丕州这地方,本来王府的规制也不够。丕州穷,平王更穷。 宇文霁已把木茄的来历说明白了,吕墨襟将两只手揣着在大袖子里,捏着手指头:“主公,我毕竟年幼,决策多有疏漏。这位木先生虽非名士,却应该也有几分能耐。” 他虽通读史书,可若是背下书来就能成为人杰,当今世道也不至于混乱至此了。吕墨襟和宇文霁两人鼓捣着出的主意也不少了,可至今为止,达到他们预想的也只有三两个。 人,是这世上最大的变数。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比你有才能,但我知道,你比他更值得我信任。”宇文霁叹了一口气,“乌……墨襟,我不是一个聪明人,我没有信心管理一群聪明人。在我这儿,值得信任,排在有才干之前。况且,你比很多人都聪明得多,我们一块儿慢慢学,都会好的。” 吕墨襟歪着头看他:“任人唯亲,可不是君子所为。” 宇文霁一把将他拉了过来,搂在怀里摸摸头:“自家的事儿,就唯亲了。” 吕墨襟比他大三岁,却小了多半个脑袋,心理上,如今宇文霁就将他当弟弟。 吕墨襟是独子,又因天生过目不忘,少年老成,极少与族中子弟嬉闹,稍大点又面临族灭之祸,自请追随平王——他当年还怨怪过平王不识人才,到现在经历了生活的反复捶打,必须得承认,平王果然是够辣的老姜。 没与兄弟相处过的吕墨襟,也挺喜欢与宇文霁亲近的,颇有种安稳感。听他说“自家的事儿”,吕墨襟偷偷笑了笑。 “墨襟,能别叫我主公吗?怪怪的。称我的字就好。” 吕墨襟便道:“在外还是要叫一声主公的。” “行吧……” “景光,你也——”一滴冰冷的液体滴落到了吕墨襟的脸颊上,接着越来越多的液体滴落了下来,宇文霁松开了吕墨襟,双手捂住脸,“景光?” 景光,霁。 前世今生两对父母的声音忽然一起在脑海中回响,他们都说他是光,是命运的礼物/天赐之子。 “我没有给任何人带来光明。”本来没事儿的,可在吕墨襟叫出他字的瞬间,宇文霁心中的某个脆弱的点,便突然毫无征兆地崩裂了,泪水就从道道裂痕里,汹涌而出。 熊爹已经远去,后头还有崔家的事儿在等着,他要撑起丕州,撑起平王府,哭是没有用的,自责是浪费时间。 道理他都懂,都懂……可他就是对他自己意难平。 “我倒像是个灾星。” 作者有话说: ---------------------- 第28章 转换思路 028 “不许胡说!”吕墨襟看着捂脸痛哭的宇文霁,本有些手足无措,但听他此言,立刻大喝一声,可他依旧不知如何安慰,更不想训斥教训他,他只能努力把他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宇文霁的背脊,“你叫我墨墨吧。” “嗯?”宇文霁带着呜咽的声音问。 “乌墨其实是我的小名,我出生的时候,有只大乌鸦不知为何冲进了父亲的书房,打翻了砚台。后来家里人便都叫我乌墨,或墨墨。” “墨墨……” “对。你看,我给家里带去的,不也都是黑吗?但我父母依旧很爱我。” “嗯。” “我要给他们报仇,景光,你是我弟弟,你也要帮我报仇啊。” “嗯。” 第29章 “我会学的,我一定能学得越来越好的。我既没死,必可有一番作为的。” “嗯。” “我们把大王救回来,杀掉所有讨厌的仇人。” “嗯!” “你要是不喜欢杀人,那我就用谋略杀掉他们,不见血的。我以后一定能做到的!” “你还小,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吕墨襟一声又一声地说,宇文霁一声又一声地应,到这里停住了。 年长宇文霁三岁的吕墨襟:“……” 他的眼泪收住了。宇文霁将脑袋抵在吕墨襟肩膀上,又沉思了一会儿,道:“……从崔家开始,可崔禁在岐阳,这些日子我也在犹豫,杀光了崔小熊一派,他会行恶事。” “不杀,他会做好事吗?” “……我不知道。”宇文霁摇摇头,又点点头,“我明白了。你说得对。” 崔禁在岐阳内宫,他们无法控制他的行为。但将善意寄托在敌人身上的结果是什么样的,熊爹用他目前的处境,给了宇文霁一个惨痛的答案。 控制不到的敌人,就不要顾忌他,先管好自己控制范围内的事情。这看似有些缺乏大局观,但患得患失,那索性什么都别做了。 宇文霁抹了抹眼泪,又有些窘迫。虽说吕墨襟少年老成,可他确实是一个真孩子,偶尔会表现出稚嫩的一面来,他一个成年人,竟在一个小少年的肩膀上哭得稀里哗啦,实在是丢脸。 吕墨襟则忍着揉肩膀的冲动——宇文霁就只是将他的脑袋搁过来一会儿,便让他肌肉有些酸涩,虽然知道他与宇文霁的差别有些大,但这也太大了。 辰丰城里,开始热闹起来了。 赶大集的几个地方,有人搭起了彩棚。多有士卒或家丁在街巷与行人宣讲大公子的初阵,又说三日后取消宵禁,王府与崔家皆会舍粥放酒,又有百戏杂耍,辰丰百姓皆可前来吃喝观赏。 宇文霁也在安排当日如何反杀,他多数是听的。 崔家是必定要想尽办法将他孤立起来,让他陷入重围的,他也担心自己被嘎了,可若不随了崔家的想法,他们又可能不动手。 最后只能让宇文霁内甲在身,尽量拖延。 “您力大,届时有什么都拿起来打。不拘活的,死的。” 大活人也能拎起来当武器。 “我等伏兵于百姓中,厮杀进来,多少需要一些时间,但崔家于我等不过土鸡瓦狗,您尽可放心。” 坚持一会儿,我们就杀到了。 “王妃您也无须忧虑,崔家贪婪不会害了王妃。” 别因为担心崔王妃,朝着她的方向跑——崔王妃既有王妃的封号,即使平王死在岐阳,她也能继续住在王府里,获得王妃的供养。且届时可以弄个崔家子,说是平王留下的孩子,这也正合崔家的意。 众人又为宇文霁分析了几条厮杀的路线,总不能真让他在原地硬撑着。 众人商量之后,都离开了,宇文霁一个人坐在于他来说,还是过于宽大的椅子里。垂着头,沉默不言。 “景光,你在担忧百姓吗?” 原来吕墨襟还没走,宇文霁抬头,应了一声:“嗯。” 他现在想起杀崔家人依旧波动不大,可当想起欢欢喜喜来庆祝的百姓怕是会有人于骚乱中被害时,他就难受了。这对宇文霁来说是好事儿,至少他不像前些日子那么平静了。 吕墨襟袖中的手握了握拳,上前一步,道:“那不如……先下手为强。” “嗯?” “你有崔猖在手,崔棘一派是你的盟友。事后你可让崔棘联名上书,崔棘不愿意,崔猖应该也乐意的,言崔冰欲行不臣。” 宇文霁的眼睛越听越亮:“对啊!把他们召回来!” 宇文霁又对吕墨襟道:“你出去转一圈,跟他们一块儿回来,记住,这主意是我临时想起来的。”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低低应了一声,出去了。 宇文霁不是抢吕墨襟的功劳,他在保他。 ——崔家只要没动手,他们就是清白的。吕墨襟的这个主意,甚至不是钓鱼执法,直接算得上栽赃陷害了。宇文霁自己是真的没想到,他目前还是防守反击的被动式思维,缺乏主动进攻的意愿。他恨崔家,惦记着杀崔家,可在崔猖没有来报信前,他便是恨得咬牙切齿,也没想过直接冲进崔家杀人。 崔家是自己递了刀,众人都对崔家有怨,且确定了崔家要动手。这主意应该是不会被反对,可是,下次呢? 这种手段太简单直接了,会不会下次他们也这样,“被”反叛了? 宇文霁是主,他出这种主意,手下人即便心里发寒,对他有所防备,但也不会怎么样。宇文霁只要干事别太天怒人怨,不会有人想砍死他。 吕墨襟就不一样了,他是谋士,且还年幼,羽翼未丰。那群膀大腰圆手握兵权的将军叔伯们,一旦对他也有所防备,那很可能是真的要半夜弄死他的。 对这个世界,宇文霁可是越来越理解了…… 稍后众人都回来了,吕墨襟进来的时间不早不晚,他的站位功夫一如既往的高明,瘦瘦小小的身影在诸多大个子里一缩,宇文霁有时都怕有人没注意再把他撞了踩了。 宇文霁将主动出击的想法一说,众将果然多是喝彩的。就是木茄表情有点怪异,但也没多说。 变被动为主动,先前的布置也得推翻重来。 吕墨襟在人群里道:“咱们的人可以装一装,装成两拨打架,让百姓见到。” “正该如此,可别一不小心,把崔家的黑名声背了去。” 这下事情越发在自家掌握当中了。 众人再次散去时,面上可是越发轻松了。这一回,宇文霁特意把吕墨襟留下来了,问他:“你想当主簿吗?” 主簿,宇文霁刚来的时候,还以为这是刺史的副手,或者是主抓钱粮的财政一把手。 如今才知道,主簿的上下限灵活度其实非常高,它是个事务官。主簿可以是个闲职,任何职权都没有。但也可以直接架空上官,总领全局。 “主簿一职,您的老师方先生更适合。” “墨墨,我不想抬举方家。且小孩子跌一跤,爬起来就罢了。人越大,却越跌不起。我觉得,理政也是如此。” 其实是现代的父母说的,吃亏年纪越小越好,只要别遇见“鬼”孩子,小孩子吃亏被欺负,哭一顿就好了,顶多“我不跟他/她玩了!”还长了记性。长大了,成年人相处,吃亏上当的糟糕程度,可就直线上升了。 现在的丕州,宇文霁思量着,还是能禁得住一定程度的折腾的。 毕竟,丕州军太能打。且四面皆贼的情况,让真正的老百姓都很老实,在丕州即便生活困苦,但他们是被当人看的,有活路。遭遇天灾的……那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可一旦离开丕州,那就不是人了。虽然目前周边的贼寇没有明目张胆食人的(饿极了易子而食不算),但不真正的吃人肉,也只是他们唯一能拿出来说的优点了。 “好。”吕墨襟端端正正敛衽为礼,“愿为主公效死!” 他很正经,宇文霁站起来与他回礼。但当吕墨襟走了,宇文霁一个人在书房里狂笑了起来——被叫主公,实在是很容易笑场啊。 笑完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轻声叹着:“活着……活人……” 庆典的当天早晨宇文霁去向崔王妃请安的时候,在她院子里吃了饭。崔王妃是知道的,宇文霁定计的第一天就告诉她了,免得乱子起来的时候,崔王妃忧心他,再发生什么意外。 崔王妃听过后,对宇文霁道:“崔家该也知道,你要越发小心。” 宇文霁回答:“是。” 崔家认为此时是除掉宇文霁的最好时机,宇文霁知道崔家要动手,崔家知道宇文霁知道他们要动手便更要动手了。从崔家要动手的那一刻开始,两边都陷入了必须动手的死循环。 此时,崔家,包括与崔棘和崔猖亲近的人,都被关进了崔家坞堡的私牢之中。有些人在哀哀啼哭,咒骂崔猖,有些人,如崔棘,却一脸淡漠。 他很清楚,若崔冰败了,他们会被放出去。崔家依旧会在丕州延续。若崔冰胜了,他们也会被放出去,崔猖会被杀,其他人最糟也不过是被赶出丕州,崔棘早有了去处,并不忧心。 世家就是如此,只要不被杀绝,便能不断繁衍下去。 作者有话说: ---------------------- [撒花]大趾:对呀!我能主动进攻! 入v公告![撒花] 周三入v啦!!! 第29章 宴无好宴 029 崔猖那日前脚刚走,后脚他弟弟便跑去告了密。 但如今他弟弟也没得好,一样被关在这里。只是他趾高气扬些,认定了如今虽被一概而论了,待尘埃落定,他必定与其他人,尤其是与他哥不同的。 第30章 崔冰突然来了,告密的弟弟立刻扑到了监牢栅栏旁边,却让崔冰直接忽视——他是来找崔棘的。 他希望能说服崔棘,崔小熊名声被毁后,再也没能恢复元气,年轻一代却未有惊才绝艳者。且年轻的名士要扬名,要么去打脸其他名士,要么就是被其他名士带起来。崔小熊当年就是因与崔棘的辩论,而获得夸奖,方才开始扬名的。 崔棘揣着手,看着崔冰。 “宇文霁仁善,你去道个歉,还不迟。” 崔棘不是嘲讽崔冰,崔冰也知道。当年送进王府的孩子们,早先可也是谨言慎行的,之所以后来做下错事,也是他们以为宇文霁软弱,无争斗之心。 况且一个两岁半的孩子,便是受了委屈又能如何?向平王告状吗?那三个蠢货早不想去王府受拘束了。 但宇文霁终是没有继续追讨,后来对崔家也只是避而不见。 “我不能让崔家败落在我手里,若让宇文霁稳坐丕州,其必会打压我崔家。平王这次前往岐阳,该是回不来了,朝廷有意收回丕州。” “你想没想过,朝廷会用我们崔家人的脑袋,去安抚丕州兵将。” “自平王被封在丕州,我崔家便不断退缩,不能再退了。有妹妹为平王王妃,还需她安抚众将,最多用我一人一家的脑袋罢了。”崔冰淡然道。 崔棘看着崔冰,长叹一声:“把你的小孙子,放进来吧。” 崔冰想得很明白,他们和平王能共存,但和宇文霁不行,从他拒绝崔家女那一刻开始,两边就是不死不休了。 妻族向来就是大景政治上的重要部分,他不要崔家女,日后无论娶谁,必定都会抬妻族压崔家。且宇文大趾既仁善,却又喜犯浑。民间的阴阳童子,和他本人倒是有八分相合,万一他犯起浑来,把崔家都杀了,那怎么办? 如今他不满十岁,崔家该是尚有诛杀之力。 平王府大门敞开,府门前原本禁止平民踏足,今日却也搭了彩棚与粥棚,彩棚下有艺人表演着胸口碎大石,粥棚里飘来的羊汤的香气,大锅里煮着羊骨头,小半碗麦粥加一勺羊骨汤,就是平王府舍的粥。 看着士卒明晃晃的刀剑,还有边上鼻青脸肿戴枷示众的几个混子,老百姓拿着碗,十分规矩地排成几条大队。 一辆辆马车停在府门前,由仆人将来客引到府中去。百姓们小心的不去看马车,至多看一眼车轮,有孩子过于好奇,就会被大人捂住眼睛。 这个孩子一般指的是两三岁,八岁以上的,就已经很懂事了。甚至多有这年纪的大孩子带着两三个更小的小萝卜头来的,多数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光着,没有衣服。 宇文霁穿着纯黑袍服,戴上了一顶小金冠,他这个年纪本不该如此穿戴,崔王妃为他扎上发簪后,摸了摸他的脸:“吾儿俊美。” 熊爹还有个自然卷,宇文霁就是直发了,但宇文霁的眼窝稍有深陷,鼻子也挺,越是年长,五官轮廓便越发深邃,但他这个五官堆一块儿,旁人看见后,第一印象却不是他的丑俊,而是——此子心机颇深。 如今正装,更是看着就不像老实人。 但看久了,且知道宇文霁为人的崔王妃当然不可能这么说自己的好大儿的。吕墨襟更是妥妥地认为宇文霁是好人,滤镜八百层。其他人也不会多言。 只从模糊的铜镜里看过自己长相的宇文霁,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以为自己长得挺仁善的,就像很多人“骂”他的那样。 崔王妃亲自给宇文霁佩了剑,他这柄剑比较特别,剑鞘长,实际里头的剑却短,更利于近身作战。 宴会上,宇文霁与其他重要人物是在大堂里的,届时四下里都是人,又满布桌椅、幔帐和立柱,长剑不利于作战,反而短兵器更好用——都以为得搏斗个一时三刻了。 崔王妃又将她自己的袖子拉开,给宇文霁看她备下的小匕首。但这柄匕首不是用来搏斗的,是用来自戕的。 宇文霁沉默看了两眼,拱手道:“母亲,我去了。” 他却又让崔王妃给拉住了。宇文霁正疑惑,崔王妃凑过来,在他耳边说了两个字,“素合。”继而不待宇文霁反应,崔王妃便转身走了。 宇文霁略有些莫名其妙地按着剑朝前院走,蓦的,他脚步一停,眼睛睁大——素合……是我的生母吗? 他转身看向自己的小院子,却又只能转回来,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考虑这些了。 宇文霁走向前院,又走向大堂。 崔冰还没到,但大堂里已坐了许多崔家人,丕州共六郡,郡下设县,郡守三个姓崔,另外三个,还有一个是崔氏的女婿,其余一个姓方,一个姓刘(当年崔家向宇文霁道歉,给的也只是两个县) 方家和刘家之所以没有被彻底挤走,都因为他们是岐阳某大族的分支。属于七拐八绕能找上门去的。 宇文霁久违地见到了崔小熊,六年前他还颇有些文士风流的意思,如今却比熊爹老迈得更厉害。但只是他面向,却竟然和善温良了许多,见到宇文霁笑呵呵地与他问好,还遥想了一番当年。 宇文霁看着他,笑得面目僵硬。这老家伙在余霁看来,就如一条有毒的蛞蝓,恶毒又恶心。 宇文霁出来时,众人多数还是各干各的,只在他靠近时,才起身相迎。 突然,从门口开始,大堂里所有人就如一道上涌的浪般,全都站了起来——崔冰来了。 他带着他的长子与次子,从外头迈着方步,缓缓走来。 宇文霁和崔冰见面的次数也不多,即使熊爹临走前,努力转交权力的时候,也没让宇文霁见过崔冰几面。熊爹很清楚,平王府已与崔家翻脸,那短暂的时间里,不可能重新弥合双方的关系,与其让宇文霁浪费时间,不如将时间全部花在让他掌握军权上。 宇文霁走到了大堂中央,他本该坐在主位的,就如崔冰本该弯着腰快步进殿,但崔冰却如开宴的主人般,一路与人寒暄着,慢悠悠地,来到了宇文霁的面前。他停下脚步的时候,没有弯腰,而是挺直了背脊,与宇文霁四目相对了片刻,这才笑了笑,依旧慢悠悠地拱手:“见过……大公——” 宇文霁却是快速的,他甚至没拔剑,在崔冰刚刚弯下腰的瞬间,一把抠在了他的脖颈上,“咔吧”一声,喉骨碎裂。 崔冰倒下去时,即便离他最近的儿子们,也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宇文霁踏前一步,拔出了剑来,寒光闪过,他俩也追随其父,倒在了地上。 血在地板上流淌,父子三人都在抽搐着。 崔小熊抬起胳膊:“你——” “嘭!”宇文霁投出短剑,剑穿其颅,成了崔家死亡的第四个人。 将军们已经站了起来,宇文霁的陪读少年们一身甲胄从后堂冲了进来——他们在王府有住房,有甲胄兵刃,在崔家盯紧了王府的情况下,这群少年是宇文霁最不引人注目的力量。 马愤的儿子马蜂,踩着崔小熊的脖颈,将他脑袋上的短剑拔出来,乐颠颠地交还给了宇文霁。 大堂里的人已经都安静坐下了,虽有人吓尿了裤子,可没人多嘴。甚至在将军们让崔家人离座时,崔家人也乖乖听命行事。这个时代的人,都十分会看脸色。 “哈哈哈哈!大公子威武!”老师方品对着宇文霁敬了一杯酒,他自然也听到了风声,今日同样怀揣兵器,但宇文霁的干净利落,可谓是大出他的预料。 方家人带头,大厅里的众人对着四具尸体庆祝了起来。甚至他们渐渐真得了趣——崔家下落之时,便是他们高起之日。 宇文霁也回到了他的位置上,他跟前没有酒,只有羊奶。 过了一会儿,马愤过来通报,余霁便前来,与他出去了。 大门口越发热闹了,粥棚已停了,百姓们都围去了百戏那一侧,欢呼之声不绝于耳。 待宇文霁一出门,不知道谁突然嚷了一声:“麒麟子出来啦!” 此时热闹上头的百姓一时忽略了敬畏,呼啦啦便都围了过来,外围的家丁一时间竟也阻挡不及,被人群给冲散了。 带头的人里有个跌跌撞撞的老人,随着靠近宇文霁,从怀里掏出了匕首。这群刺客,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然而宇文霁,他转身跑了。 跑得十分之快,人群压过来的瞬间,他就转身窜进大门了。 这又不是武侠世家,没护体真气。宇文霁有金手指的力大无穷,可他没有不坏金身。宇文霁最怕的,就是被人埋。他再有力气,也需要施展的空间,一旦前后左右都是人,举手抬足都受到阻碍,他也只能闭目待死了。 作者有话说: ---------------------- [狗头]能屈能伸宇文大趾 第30章 (捉虫) 脈州鹿仙人 030 “放肆!放肆!”家丁们挥舞着棍棒, 士卒们举起带鞘的刀剑,对着民众一通殴打。后方的百姓顿时恐惧回流,惊叫着一哄而散了。 第31章 藏在人群中的刺客也不敢动手, 他们目的未曾达成,胡乱杀人徒惹骚乱,届时只会让士卒跟着乱民一块儿杀了——这年月可没什么屠杀平民的罪过。 刺客也想着随着人群的散开逃跑, 待重新集结后, 另做打算。 突然,人群里发出一声惨叫。 “杀人啦!”“有刺客!”人群密集,谁都看不清发生了什么,但这声喊,顿时让人跑得更快了。 王府里也忽然冲出来了个一身是血的长衫人, 举剑高喊:“我丕州崔家,怎可为一小儿之下!杀宇文大趾!” “崔家造反啦——!” 人群里的崔家门客反而愣了:这人谁啊?他们不认识啊。难道家主另有布置? 聪明的却已反应过来了, 他们让宇文大趾给将计就计了。有人转身就跑, 却不是回崔家或自宅, 而是朝着未知的巷道跑去, 藏身其中等着日后再换一个主子。 崔家的坞堡十分坚固, 但当崔冰父子的尸首被扔到坞堡门口, 小半刻后, 坞堡的大门便打开了。 崔冰一房的老少尸体被堆在牛车上, 拉了出去。随着牛车的前行, 鲜血染出了一条殷红的道路。崔棘和崔猖走在众人之前,向着宇文霁俯首认罪。 宇文霁骑在马上,看着高高的尸体。崔冰败了,可崔家败了吗?他们以最小的代价,完成了家族的转向。即使崔冰和崔棘确实向着他, 可宇文霁没有任何喜悦,他反而觉得憋屈。 崔家向他低了头,他又何尝不是向崔家低了头?他日后还是要用他们的。 宇文霁咬了咬嘴唇:“崔家拿出两郡,且七日内,你们全族从坞堡中给我搬出来,住进辰丰城中去。坞堡扒了,修补辰丰的城墙。” 崔家众人跪倒在地:“遵大公子之命。” 宇文霁的军队中忽然窜出了一个老头和一个中年人,两人跪倒在地高呼:“我方家也愿居于辰丰城中!” 正是老师方品与方家的家主方玲(男)。 同样跟着来的刘家众人都是愕然,还是硬着头皮站着没动。 宇文霁虽然觉得情况有异,可送上来的好事儿他也不会不接,自然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异”的原因,宇文霁前脚刚进王府的大门,后脚就知道了——方品和方玲主动找上门来说的。 方家是净州方家的分支,他们的消息,来自净州。 脈州有鹿仙人造反,如今已祸及净州、桐州,。 鹿仙人,真名陆道子(这大概也只是他的自称),是脈州某道观的一位道人。他自称为下凡历劫的九色神鹿,是来普渡救济世人的。 未造反前,这人干的,与历史上以宗教造反的人没什么不同,施舍符水,偶尔救济,炼丹讲法。 陆道子该是确实有几分能耐的,当地人皆笃行之。世家捧着金银求他炼制金丹,穷苦百姓什么都拿不出来了便献出儿女。 三个月前,朝廷向脈州下了一道旨意。长江穿脈州而过,脈州水网纵横,州内土地超过三成为大泽,因此脈州的贡品,多是水里的东西。朝廷的旨意,正是加了脈州今年的物贡,要多二十张水蟒皮、五百张鳄皮、两千对白鹇、十车鹭草等…… 水蟒是一种大型蟒蛇,鳄皮也不是萌哒哒的扬子鳄的,同是一种大型鳄鱼的,都是近代已经灭绝的物种。这两个东西,都是能吃人的,且它们生活在沼泽地内,寻觅它们,已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两千对白鹇,这个要的是活鸟。这么多的白鹇,一路上吃的鱼就是海量的数字。且不可能是正正好好这个数量起运,因为一路上会有死伤的。 至于鹭草,方品给宇文霁画了样子,宇文霁没见过,方家主方玲告诉他,鹭草有一种淡雅的香气,能避蚊虫,还可加入饭食或酒饮中,增加其风味。 其他还有各种贡物,总之,都不是好得的东西。 方玲叹息道:“该不只是陛下要的。” “……”这个宇文霁明白,就是上头朝下发的,层层盘剥,下头朝上头送的,道道加码。 景朝这个国家的整体,已经是举步维艰了。十几年前闹起来的贼寇还没收拾,各种盗匪,杂胡的汉人的,四处乱窜。所有人的目光,却都集中在了岐阳,把一切的手段和精力,都用在了在岐阳的斗争上。 明明这个国家已经有小半区域,收不上税了。 能收上税的那些地区,不但没有得到更好的对待,反而必须承担更沉重的赋税,以及当地世家越发沉重的盘剥,毕竟当地世家要向岐阳的大世家学习啊。 脈州就是一个例子。 百姓得知贡物增加后,家家都在嚎哭,差役已经开始告知各家各户出人服徭役了——抓捕采集贡物,以及运送贡物的徭役。这些徭役都需要壮劳力,且朝廷不负责工具、食物和衣物,人死了更没有抚恤。 更缺德的是,当地官吏会将活下来的服役平民当奴隶卖掉。还会转头去抓他们的家眷,说其为逃奴,善心点的,会给家眷机会以钱赎罪,但这种家庭,最终也只能卖儿卖女来凑钱了。 眼看着是全家死绝的下场,鹿仙人登高一呼,应者云集。 但是,这鹿仙人也不是好东西。因为他干的事情,就是彻彻底底的劫掠,他将自己的亲信册封为天兵天将,说他们即便战死,也会于天上归位,一切反抗者都是跑出天牢的恶鬼,只要杀掉,便是将其锁归天牢,是众人的功德。 “……他们烧杀劫掠,无恶不作。官署皆被其劫掠一空,世家坞堡竟也被攻破,房舍烧毁,珍宝践踏。”方玲说着说着,流出泪来,举袖拭目。 鹿仙人固然不是好人,但让宇文霁动容的是受害的百姓,方玲的这番话,反而让他生不起同情心——惨遭劫掠这事儿,在景朝的大地上,不是日日发生吗?让方玲哭泣的,是“世家坞堡竟然也被攻破”吧? 世家是真的没把百姓当人,是彻底把自己和百姓看成两个物种了啊。 宇文霁神色忽然一动,看向吕墨襟:“我可否……于此时追父亲回来?” 吕墨襟看着他摇了摇头,方品也道:“大公子,万万不可!” 宇文霁还是有些不死心:“虽然还未听你们说完,但鹿仙人之乱已席卷三州。”他看着方玲,这必定是净州方家有人跑过来了,“这回可不是流民乱,乃是正经的造反。朝廷乃是用人之际,我父亲正该回来领兵。” 吕墨襟道:“主公,时间不够啊。” “……何意?” “您此刻是知晓了三州的乱局,但此事传入岐阳,却还要至少半个月。被诸公拿到朝廷上议论,最早要一个月。朝廷下达正经的诏令,也要看时局的发展,但少说也要三个月左右。”吕墨襟虽然远离岐阳多年,但他还是十分了解岐阳的办事效率的,“相比之下,大王的事情,却正是岐阳君臣都关心的。” “重要军情,岐阳的应对为何这么慢?”宇文霁的脸沉了下来,不是对吕墨襟的,而是对岐阳的,“意思就是,假如我把父亲救回来,他们甚至有可能先对丕州发兵,反而对三州的混乱置之不理?” 方家二人与吕墨襟都沉默了,因为宇文霁的猜测,可能性很大。 鹿仙人,一造反道士而已。可若宇文霁叫回平王,就是平王一脉影响了皇帝杀鸡儆猴,稳定朝局的大计,自然是他们家更该死。 宇文霁看向方玲,问他:“你们要什么?” 来通知他这个消息,还哭了一通,显然有所求。 这问得太直接了,方玲还挂着泪痕的脸上有短暂的不自然,可他还是拱手道:“方家前来投效,有意辅佐大公子。” 有意投效=要官、要地 宇文霁眯眼,他确实需要人手。也确实是想好了让方家人主事,可是,现在他很难受。 “自然。”宇文霁一肚子气,却还是点了点头,“还请方主簿,稍后报出个名单来吧。” 主簿之职,给方玲了。 方玲便笑了,他又擦了擦泪:“大公子英明。”于是,这眼泪就仿佛变成了因感动宇文霁的知人善用而流的了,也是一泪二用了。 待方家两人退下去了,吕墨襟自然还在,宇文霁问他:“墨墨,我怎样才能不用,或少用方家人?” 吕墨襟干脆答他:“不可能。” 宇文霁:“……”可真是半点犹豫思索的事件都没用。 宇文霁闭目静默了一会儿:“那就用他们。”他睁开眼看着吕墨襟,“鹿仙人祸及三州,朝廷必会派军征讨,我想过是否要主动出击取悦朝廷,但朝廷不可信,用我丕州兵将的血肉去平叛,不过是割肉喂虎罢了。可一旦朝廷来调兵,我该如何?” 第31章 (捉虫) 千字文 第32章 031 宇文霁说“出击取悦朝廷”时, 吕墨襟差点就出口阻止,幸亏宇文霁没大喘气。 “朝廷必会来丕州调兵,毕竟丕州军善战, 且没了大王,或许还会调将领前来。大公子,您得杀了他们。” “好。我明白。”宇文霁点头, “还有一件事, 我想与你商量一二。别站在那了,你搬把椅子坐过来。” 吕墨襟疑惑地点了点头,搬着椅子挪了过去。 宇文霁问他的,是衙门侦缉捕盗的事情。景朝现在还没捕快,但有三种官职相当于警察:一是绣衣使者, 但其直属于皇帝,且如今已被废弛。二是廷尉署的属吏, 但他们同样很久没向地方派驻官员了。三就是地方上的亭长了。 “我父亲抓了一群盗匪, 我想知道, 他们是谁抓的。” 这个问题属实让吕墨襟意外:“如今即便丕州内也已无法纪可言, 很多郡县官员都不全, 亭长更是缺失严重。这些大盗, 极可能是地方向军中求援, 靠着军士们抓捕的。” “我想……在丕州境内, 重建亭长。” “您想靠亭长辖制各地官员?”吕墨襟没嘲笑宇文霁异想天开, 他在思索可行性——亭长官职虽小,却有捕盗与监察地方的职责,设立之初就是以服过兵役的士兵为先,换言之,亭长手底下是有兵的, 虽然不多。 若整个丕州的亭长都遵宇文霁的命令,确实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可前提是“能”。 吕墨襟便道:“亭长要听从郡县上官的命令。” “我想将亭长单独分割出来,县设县亭,郡设郡亭,但他们只管侦缉捕盗与调和民事。他们可抓,可审,却不能判。亭长的职务上下调动,归军方。若亭长们不服县令判决,可上奏各郡,仍不服,可上奏到我面前。” “亭长的评定……可是要看其办案的多少?” “不,亭长的评定,看当地人口增长,与赋税。有大案之处,不一定便民生疾苦,无大案处,也不一定就民风淳朴。” 吕墨襟眼睛亮了:“景光,把这件事告知给将军们,然后交给崔猖与木茄吧。” “你不参与吗?” “他二人更适合。崔家急需重新站稳脚跟,且他们即使放出官位,其在丕州各地的人望,也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动摇的——虽然不愿意,可百姓却信崔家。这种在地方上安排人手的事情,有崔家人在,事半功倍。” 吕墨襟又道:“木茄是新人,且从他过去的遭遇看,此人颇有几分耿直,即便他吃了教训,短期内改变也不会太大。况且,现在就站位,也实在是太早了。他头一次接的差事,必定尽力,且会盯紧了崔家。” “军中无需派个人手吗?” 吕墨襟拱了拱手:“您的将军们,都是战将。” “唉……”宇文霁叹气,真是将熊熊一窝。熊爹和熊将军们,都是“熊”兵悍将。大战嗷嗷大叫,参政……呼呼大睡。 转过天来,宇文霁召文武议事——他还没开府,一个王长子,按理没有这种权力,但在杀了卯日将军,再杀了崔家主父子后,丕州文武至少表面上都是一副臣服的态度。 “如今我丕州盗匪横行……”宇文霁开始默背跟吕墨襟捣鼓了一晚上的台词。 刚开始武将那边听得有点打瞌睡,文臣这边则是两眼懵逼。可听着听着,文武的神色都振奋了起来。 对武将来说,等于他们有了一个新去处。 景的地方军其实地位极低,且实行的是兵户制,一旦入伍,其妻儿皆入军户籍,财产土地往往也被剥夺,其人战死,便子承父业,甚至弟承兄业。即便立下战功,也归指挥的世家子所有,能征善战的平民百姓极少出头。有些地方甚至连军粮军械都不供给,又禁止士兵以其他任何方式谋生,硬生生将士兵饿死的事情绝非天方夜谭。 这属于坑老百姓不懂法,外加盘剥朝廷的军费。 丕州情况特殊,丕州军现在顶着朝廷的官职,可丕州军对自己的认知,却是“平王府的家奴”,还带着草原部落的特色。所以,平王对丕州军是很好的,属于有他一口肉吃,他不会吃,而是会把肉分两半,给兄弟们吃。 且丕州军管着自己的马场、羊场,多年来又从崔家那夺来了土地耕种。平王府的穷,因为从大父大母开始,就把所有的钱粮都花在丕州军身上了。 如今丕州军也有许多当地人加入,所以,军户不军户的,主要还是看待遇好坏。 丕州军,无论什么兵种,都是选拔优秀者。可是这么多年下来,老卒残疾者的安置,以及军中未达标子弟的安置,也渐成众将心病。 军中他们待不住,可亭长绝对没问题。这个亭长明摆着不是个死坑,听大郎的意思,是能升迁的。 虽说就在丕州这个小地方升,但对他们来说也够了。 方玲与刘家主刘篦却越听脸色越不好,侦缉捕盗,调和地方……这正是底层官员做的最多的事情,看着都是小事,却最能积累名望。虽说原来这些事儿也是交给亭长与当地三老干的,但过去是官员委任,现在他们自成一体,这是拆走了官员的三成权力,还在丕州新设了一群探子和士兵。 他们还与军方“勾结”,又有宇文大趾在最高处坐镇,这不是将官员都给架起来了? 方玲想反对,可他刚转过身,就让方品拽了一下。方玲看向这位老人,方品暗中叹息,用口型对他道“崔冰”。 方玲脸色一白,不做声了。 崔冰的尸首还未入土呢。是他高兴一夜,高兴得飘了。 崔猖与木茄得了差事,自然也是高兴非常。如今成了崔家主的崔棘也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些笑容——给崔家人这样大的差事,就是确实没想将崔家赶尽杀绝。 方玲暗骂崔猖目光短浅,这种挖官员根基的大事儿,竟然不反对。 将军们被留了下来,文官们撤了。 崔棘抓着崔猖的手,嘱咐他“务必用心”。将自己的马车与大半仆人留给了他与木茄,他自己骑着马带着剩下的仆人匆匆回府了。崔家人还正忙于搬家呢。其他各世家,包括之前的刘家也都忙于搬家,净州的事儿已经传出来了。 岐阳的大世家不怕,可他们这些小世家怕,此时他们才意识到,还是州府高大的城墙,更有安全感一些。 方玲则在马车中与方品对话,方品道:“我方家已更上一层楼,却还虚浮着,正该稳住阵脚。”他又道,“方家子弟还没赴任呢,你急着争这还没影子的亭长作甚?即便亭长这事立住了,最多也只宇文大趾这一代罢了。况且……”宇文大趾能不能活到成年还不知道呢。 方品突然住了嘴,可他一见方玲面上神色,便知道他还不死心,便继续道:“况且,咱家的子弟就真担得了担子吗?你回去务必要教导方家子弟勤恳办事,莫要弄出崔家的做派。崔家是倒了,可咱家与当年的崔家比不了。强如崔家主也让大公子一把捏死了,你的脖颈比崔冰如何?” 方玲原本看着也是个沉稳人,如今却有穷人乍富之势,方品不敢给他多说,万一他也认定了宇文大趾活不了几年,自以为日后丕州就是方家的天下,那宇文大趾还能活多久,方品不确定,可方家必定比宇文大趾早死。 方玲梗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身为宗室,却如蛮人,果是杂胡之血。” “闭嘴!” 宇文霁正在和将军们谈亭长的选拔,首先就刷下了一群人——认字,毕竟这亭长日后要宣讲朝廷的法度,大字不识那就只能去当亭长手下面的兵丁了。 “我会从府里派一群仆人出去,教导他们学字。”若是将军的后代自然是会写字的,其余人不一定了。 “大公子仁善。” “……”宇文霁已经习惯于听见这句话就如听见人骂他了。 待将军们都走了,宇文霁坐下来,写了一页字。写完之后,吕墨襟站在旁边看,越看神色越古怪,因为,宇文霁写的,是《千字文》。 宇文霁《百家姓》就记得前边十几个姓,《三字经》只记得零零散散一些句子,但《千字文》是现代父母亲自启蒙的,他还是余霁时,心情不好就背它,睡不着也背它,到如今也依旧记得死死的。 默写完后,他站了起来,让吕墨襟坐下:“你之前为我献策,但我却无法奖励你,就拿这个当奖励吧。” 吕墨襟看了看《千字文》,又看了看宇文霁,这位大公子不善文事,再怎么努力,于吟诗作赋上都缺根筋,武烈太子一脉都这样,当年武烈太子还被世家子嘲笑是泥腿子,只会打仗算不得英雄。 宇文霁从头到尾写下来没有任何停顿和更改,这是默写,绝不是创作。而他俩朝夕相处,他可没见过这位构思过任何东西。 第33章 “你真是……”天降的? ----------------------- 作者有话说:[可怜]大趾:我就当这一回文抄公,[爆哭]好吧,我说实话,我就记着这个和举头望明月了[爆哭][爆哭][爆哭] 第32章 (捉虫) 制皮匠人 032 宇文霁的手比在唇边“嘘”了一声:“我确实是抄的, 但我相信,对你来说,这个小东西, 日后只是你生命的点缀。而且,文名对你有好处。” “谢主公。” 挺严肃的一件事儿,怎么他一个称呼就让情况变得搞笑起来了呢。 “从府里选仆的事情, 就交给你了。” 将《千字文》交给了吕墨襟, 宇文霁终于有时间回内宅了。他先去见了母亲,他第一次看见母亲在院子里练棍,棍棒挥舞间凛冽的风声,让宇文霁牙疼——总觉得母亲是想打他。 崔王妃杵着棍子立在当场,对宇文霁摆了摆手, 赶苍蝇一样把好大儿赶走了。 宇文霁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子,素合又在院子门口站着等他。 “你们都下去, 素合留下。” 素合有点意外, 宇文霁则复杂地看向素合。 他一直都没有仔细瞧过侍女们, 无论是在他这里侍奉的众人, 又或者是母亲那里侍奉的。 最初他担心自己的态度会出现问题——对她们过于客气。现代可没有仆人, 只有阿姨, 崔小熊也算是让他明白了世人对仆人的态度。熊爹和母亲都很好, 可他们也是这个时代的肉食者。同时, 他的母亲可能就在这群女性当中, 他担心自己会让对方误会,带来情绪波动。后来这就成了一种习惯。 素合的手攥紧,她已经意识到了宇文霁应该是知道了一些什么。 宇文霁走到了她的面前,轻轻叫了一声:“娘。” 即便有所准备,素合的表情还是同时被狂喜与惊恐扭曲着占据, 她的口中发出破碎错乱的声音:“不、我、呃。”手臂抬起,无法自控地抓住了宇文霁的肩膀。 “娘。”宇文霁抬起手臂,搂住了她。 素合死死咬着嘴唇,直到咬出了血,方才混着鲜血哀泣道:“我的儿……我的儿……” 一直在他身边,悉心照顾着他,关心他的女性,是他的生母。其实早该想到的,他搬出来的时候,母亲过于放心了。她笃定了素合会将他照顾得很好。 一场痛哭,素合放开了宇文霁,她摸着宇文霁的脸,神情里有着前所未有的满足:“大公子,素合一直在这儿,有什么事,您尽可以吩咐。”想想她还是有些不放心,加了一句,“奴无意得大王的位份。” “……嗯,娘。” “嘘,已够了。够了。”素合笑了起来,甚至这一笑便有些停不住,她以衣袖遮掩住了口鼻,过了一会儿方才恢复了无表情,“这样就很好了。” 生活继续。 宇文霁也继续着他疯狂的学习,军事、行政,武艺。 亭长制度在逐步推行下去,它叫亭长,却有着比过去多得多的职能。宇文霁常常会带着兵去辰丰周围的亭长处查看他们的情况,以他们为模版,进行不断的改进。 结果这个亭长,让他们发现了另外一个用处——越界用兵。 因为亭长是侦缉捕盗、安定地方的,他手下的人,算是武装力量,可不能说是军队,他们偶尔越界去捕盗、猎杀食人猛兽,或者寻找在森林中丢失的乡民,都是很正常的。 宇文霁分出了几支人数在两百到五百人之间的队伍,让他们打着各地亭长的幌子,去周边三州捞人。 崔家十分有分寸地收缩了,敬献给了宇文霁大量的土地,且放出了大量奴仆。方家试探地想帮宇文霁“分忧”管理土地,派出去接手的方家人让当地的亭长带着人暴揍一通。事情结束后,两边都当这件事没发生。 但是,宇文霁还真缺人口,而获得人口的最好方法,就是从周围三州搜刮。 三州的乱民,其实偶尔也有跑过来的。但这年头野外混乱,某些林子里甚至还有野人(现代刚建国时还从深山老林里挖出过几个原始部落呢)。寻常百姓前半生都未曾离开过出生的村庄,一旦被盗匪裹挟,人生地不熟,只能跟着周围的人走,多数人不是不想跑,是跑不了。 每次有盗匪跑到丕州境内搜刮钱财百姓,是会搜刮走一些,但往往也会再落下一些,偶尔也会有胆大的流民结伙跑进丕州境内。 宇文霁这些“亭长”小分队,还真带回来不少百姓。甚至按照其中一队的马蜂说的,他们夜里睡觉前,明明清点好了人数,一觉醒来,收拢的流民竟然多了两百多人。 他带回来的流民最多,宇文霁先给了他原本说好的赏赐,一柄锋利的小刀。马蜂拿着刀傻笑的时候,宇文霁道:“十军棍。” 马蜂瞬间惊了:“大公子?!” “夜里守卫懈怠,人家这是来投奔你的,若是要杀你的呢?” 马蜂垂头:“是!”下去领罚了。 宇文霁却把他那队两百多人的流民头头叫来了,流民已被安置了下去,两日后,宇文霁才见到这个人——杨三怀,一个面目普通的瘦长男人。 “识字吗?” 杨三怀摇了摇头。 “在夜里引人潜入马蜂的营中,你手下流民皆领命行事,未曾被马蜂察觉分毫,足见你善治人。不安安稳稳选白天,也说明你就是故意要来个一鸣惊人的。去当个什长吧。”宇文霁又道,“军中如今有识字班,记得去报名。” “是!愿为主公效死!” “嗯。”感谢墨墨给他的脱敏,宇文霁虽然还是想笑,但已经能充分忍住了。 杨三怀离开时,恰好跟吕墨襟走了个对头,他本来看吕墨襟举着个托盘,上面堆了高高的竹简文书,便要上前帮忙的,可凑上前看见他的脸,吓了一跳,赶紧缩了回来。 他误认为吕墨襟是女扮男装的侍女了。 吕墨襟就看他匆匆忙忙行礼后,面红耳赤地跑了。 “刚来的人便是杨三怀?”他进门,把托盘上的文书加入到宇文霁的公文堆里——亭长们的事务,各地新赴任官员的事务,亭长和官员们的矛盾,拍马屁的请安,以及新收拢来的民众的安置。 事多,繁琐。 但目前没人能帮宇文霁,也不能有人帮,这是他掌权的初期,他得自己撑下来。其他人,如吕墨襟,最多给他做点分类。比如如今这些公文里边,都夹了一支小竹简,上面写着大概内容。 “对。他怎么了?” “以为我是侍女,把他吓着了。”对被误会,吕墨襟并无懊恼忧愤之意,他确实就长这样,不过这几日他已经有些哑嗓了,待过几年,就不会被误会了,“我见他临走时,神色间有几分贪意。别误会,他并非.精.虫上脑之人,只是野心勃勃罢了。” “唉……”宇文霁叹了一声,明白了,杨三怀贪的,不是“侍女”的美色,而是能够拥有如此美色的权柄,“但我还是得用他。野心不野心的……现在都给我搬砖。” “搬砖?这话倒是没错。”吕墨襟笑了起来,晃了晃手里的空托盘,“我可不是天天与你搬砖吗?” “工匠来了?”宇文霁打开一份公文。 “是。” 宇文霁前些日子让庄子上送点制皮匠人过来,不要最精的那一批,就要中等的,来十几个人便够了,他要造纸。这也算是种田人必点的技术点之一了。 如今的麻纸,是纺织出来的,其实就是麻布,跟后世的造纸没什么关联,且丕州的麻纸匠人都在崔家。没必要继续割崔家的肉了,等让他们养一养。 宇文霁能想到的,目前的匠人与造纸技术最近的,就是硝制皮革的制皮匠人了。 硝制皮革可是辛苦活,带头的匠人刘十二驼着背,头发全白,眼睛上蒙着一层白,可公文上写着的,他才三十二。 他们的身上都有一股浓郁的恶臭味道,即使还夹着明显的香料味,也难以遮掩住,反而形成了一种怪异的味道。 宇文霁开门见山,道:“我前些日子外出,于河边饮马,却见河边的石上,有些干涸的硬壳。” 宇文霁拿出了一个小木盒,从盒子里取出的东西,就是晒干了的深色硬壳。 木盒被侍从拿下去,给众工匠传看。 “我寻到上游,原来此地产麻,村人于上游熬煮麻线,上游飘下来的麻浆干涸之后便是此物。你们可否将此物制得更薄,更大?”宇文霁拿起一卷竹简,给他们比了个大小,“一年无所获,你们就从哪来回哪去。一年造出来了,奖土地。一年有所进展……视进展不等,奖励银钱、财货。” 第34章 刘十二与众匠人匍匐在地,刘十二一咬牙,大着胆子问:“大公子,若我等可于半年内有所获,可否……可否除了我等子嗣的匠籍?就、就只一个便可。” 他的声音极其嘶哑,吐字间能听见粗重的喉音,这是长期硝制皮革,把嗓子烧坏了,肺也出了毛病。 他们都是平王府的奴仆,他们要的,是不做奴仆里的匠人,但还是奴仆。 高手匠人,在大家族里生活得堪比小家族家长,可其余中下层匠人,即便是在平王府这种对待奴仆算得上宽厚的人家,依旧如活在炼狱中。 “可。” 方才听说土地也只是有瞬间振奋的匠人们,这下子发出了欢呼,一起匍匐在地。 第33章 岐阳的平王和家里的母子 033 匠人们被带去了早被安排好的地方, 宇文霁走下桌椅,站到了屋外,他看着岐阳的方向——熊爹到岐阳了吗?三州乱局的消息到岐阳了吗?岐阳的朝堂, 有反应了吗? 看似安稳收拢丕州局势的宇文霁,其实心里早已焦躁成了一团乱麻。 可是太慢了,太慢了! 岐阳 三州乱局的消息毕竟是紧要军情, 还是比宇文良早一步进京的。陆道子的“天兵天将”所到之处, 杀尽世家的行为,确实引来了世家的震怒,但是,到底是由岐阳派出将领前往镇压叛乱,还是直接任命地方军队的问题, 没能在朝堂上达成一致。 都想让军权落自己的手上。 岐阳本该有二十万直属禁军,然而, 这几十年间岐阳皇位的混乱变动, 惨烈的政治斗争, 各地反叛, 再加诸王进京, 禁军的数量与战力一齐直线下跌, 如今只禁军可战者, 尚不足五万。 所以从岐阳派兵是不可能了, 岐阳诸君虽傲慢, 但顶层的那一群,已经意识到了危险性,也意识到了军权的重要。皇帝抬藩王,正是为了让他们养兵拱卫岐阳,可诸王只惦记着用兵拱卫自己了。 平王宇文良的到来, 短暂中止了这一场论战。 朝堂摆开架势,迎接这位边缘藩王的到来。 上一次,平王帅大军入岐阳,雄姿英发,威风赫赫。这一次,平王只带了十几个家仆,上殿时虽衣着藩王的服饰,却脚步蹒跚,垂垂老矣。他的王袍宽大,且有些陈旧,更显得平王的穷苦寒酸。 皇帝看着平王,眯了眯眼睛,平王家祖传的会演戏,但他可不是那几代废物。 平王颤颤巍巍走到殿前,匍匐在地:“臣……宇文良,见过陛下。臣老迈昏庸,九年前得子,一时疯癫,口出狂言,特来请罪。” 朝堂上有短暂的沉寂,包括自忖不是废物的皇帝。 原本,平王是没有活路的。 宇文霁来得还是太迟了,平王已老迈,其子稚嫩。以大不敬杀了平王,皇帝再来一个“其子尚幼,朕怜之”命其来岐阳居住,他来了,当然死活就与皇帝无关了,可皇帝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丕州军在上次诸王进京后,已显露人前。皇帝想拿平王杀鸡儆猴,再接手丕州军,这样就无须动用他们自己的力量,而有了至少平定两州的兵力了。 三件事阻止了皇帝的屠刀。 第一件当然就是丕州送来的军报,卯日将军的人头大司马府已经验过,是真的。赵匕虽说宇文大趾懦弱,应该不是他的斩首。但他确定了,当时是八百对两百,卯日将军精兵被斩杀殆尽,丕州军损失极小。 丕州军果然骁勇,且丕州军中,至少有一员极其骁勇的猛将,这猛将还乐意让功于八岁的宇文大趾。 若将平王父子杀了,这位猛将,会愿意继续听从朝廷所派官员的命令吗?还是直接造反? ——宇文霁居于丕州一角,他们得到讯息还是太少,其实大景,已经比他所想的还要更加混乱了。 第二件就是宇文霁和吕墨襟所知的鹿仙人造反。 在此之前发生的造反,都是从一个小火苗发展起来的,造反的人大多不是一开始就想造反的,而是迫于无奈。但鹿仙人不同,他找了一个大多数人都即将迫于无奈的时机,为了造反而造反了。他能快速攻陷城市与坞堡,因其了解城市布局,又兼坞堡内皆有埋伏内应,他这是长期布局的。 这种人,比那些临时造反的人,危害更大,必须尽早剿灭。 在鹿仙人作乱,危害社稷的时候,杀一个实权藩王,到底是震慑诸王,让他们听从君令,还是让诸王心生异心,在朝廷下令剿匪的时候,懈怠皇命呢? 第三件则是平王的亲戚来了——图穆部发生内乱,其中一支求内附,求中原庇护。 这个图穆部,正是宇文良那位和亲的姑姑出嫁的部落。如今公主早逝,但来寻庇护的,是她的儿孙后代。且他们不是单人来的,带了一万五千骑兵,以及数万族民,还有无数马匹。 朝廷也想吃下他们,可是接洽之后,图穆部的人表示,他们希望能和平王接洽,住到平王的封地里去。 都已经是逃难的人了,图穆部还挺挑。但去接洽的使者回来,表示他们是能挑的。目前的图穆部只有少数的孩童老人,其余皆是精壮男女,他们可是女人也能上马当兵的。那一万五骑兵是指的戴甲骑兵,剩下的族民虽无甲,亦有一战之力。 至少能拉出五万的骑兵队伍来。别管战斗力如何,这五万骑兵跑起来,杀伤力就够强了。 在这时候把他们一心向之的平王砍了,显然不太友好。 皇帝已有决断,可他还想看看大臣们的想法,结果大臣皆沉默不语,也都在等皇帝表态。 皇帝只见下方宇文良额头冒汗,匍匐得更低了,便道:“王侄确实言语欠妥,但念你老来得子,一时忘形,也属情理之中。其实王侄何必来岐阳一趟呢?如今你年迈体虚,且去王府休养些时日,待养好了身子,便回丕州去吧。” “谢陛下。” “也无须担心你那丕州的家小,听闻你的长子年少英武,实在是我宗室之幸。既如此,朕便封他世子之位,让他暂代丕州刺史之位。” 宇文良直接激动哭了:“陛下洪恩浩荡!臣粉身碎骨难报万一!” 众臣也齐道:“陛下仁厚。” 待从宫里退下来,宇文良在马车外边还兴高采烈大笑不止,一进了马车就忧虑满面了。 命倒是保住了,世子的封号也弄到了,但将他幽禁在岐阳,这就是怀着操控大趾之心。他知道大趾有主见,可他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能稳得住局面吗? 回到平王府,宇文良站在萧瑟枯败的花园里头,看着破烂的院墙(诸侯王年年来京朝贡的规矩早已废弛,平王九年前离开,就再没回来)。虽说当年进岐阳时,他将平王府好好修缮过,可终究是六年过去了,王府早已再度荒废。皇帝说是修整过王府了,可显然接了差事的人什么事都没干。 历代平王,是不是都躲不开在平王府装疯卖傻的命运? 宇文良突然冒出来这么一个想法,他看着头顶的天空,只希望这幽闭王府的命运,在他的身上终结。他甚至开始思考,待大趾得封世子,那他若是死在岐阳,让大趾顺利继位,是否更好些? 没过两天,宇文良就没这想法了,且在王府里活蹦乱跳地破口大骂起来。 因为他终于听说了图穆部的事儿,以及,皇帝已令图穆部前往丕州安置。 图穆部真惦记着亲戚也不至于几十年连个屁都没放过,这根本是听说了丕州的平王府人丁稀薄,特意跑到丕州要鸠占鹊巢去的。他得好好活着,他怎么放心把妻儿独留在这糟心的世道?! 宇文良看着天空默念:“实在不行带着你娘跑啊。” 对宇文良来说,只有人死了才是他不能接受的情况,丕州的基业不算什么。大趾勇武,他们一家子找个山头当野人,打猎为生,自给自足也成啊。 宇文霁得到消息,要半个月后了。朝廷的使者还没到,是熊爹派回来的人,以及崔家和方家先后告知他的。 世子之位是好事,图穆部是坏事。 能征善战,且保持着完整构建的杂胡部族放进丕州,就是件彻彻底底的坏事。别说是他们,就是几万头猪放进来,丕州也得乱上一阵子。 此时宇文霁布置下去的亭长们,倒是被所有人都认为有先见之明了。经过这段时间,亭长们大多已经扎根在当地,在百姓间也多少有了些威望,成了一张抓紧百姓的网。一旦图穆部的众人进来,至少这些亭长能组织起百姓,或逃跑或反抗,不至于成了待宰羔羊。 不过,图穆部还得至少一个月后才到,他们还在关外,得了圣旨后,会顺着长城朝下走,在鲁林关进入大景,斜穿遂州,来到丕州。遂州与丕州背靠背,也是与丕州临近的几州中,唯一没有陷入混乱的。 第35章 在图穆部到来之前,宇文霁的弟弟妹妹先到了。 崔王妃向宇文霁介绍:“这是余奴,这是提恬奴。他俩失了母亲,只能接到府里来了。” 宇文霁:“……母亲,叫玉奴吧。”一个多余,一个“添”,太明白了。 “玉字他哪里撑得住?叫鱼奴吧。”崔王妃挥挥手,让人将鱼奴带走,她亲自将恬奴抱了起来,“女孩子是好的,好好对待她,日后她会在她的战场上为你征战的。” “我不需要她为我征战,只要我有能力,我希望她能幸福。” 崔王妃眨了眨眼,幸福这个词对她来说,过于陌生,但崔王妃想了想自己,她应该就是幸福的,但并非因为父兄的庇护,而是她的幸运:“十五年后,再看吧。”她笑了笑,就这个时代,即便公主王孙,就能确定一定活到明天吗? ----------------------- 作者有话说:[可怜]大趾 第34章 暖烘烘的 034 想到生与死, 崔王妃一直坚定温柔的眼眸里,终于流露出了几丝不安的忧虑——她还能再见到大王吗?再见时,他和我又是死……还是活? 崔王妃侧过头, 快速抹去眼角的泪水。宇文霁低头,仿佛被袍角的花纹吸引去了注意力。 “大王临走时,虽说男孩从母, 但如今局势已变。”崔王妃转过身来, 看着宇文霁,这个孩子已经得到了丕州的权力,王府短时间内已足够安全,有一个弟弟,反能增强他的力量, 虽然一个八岁一个不满月,可至少看着是兄弟俩, 平王府不再子嗣单薄了。若鱼奴长起来, 更可为宇文霁的臂膀, 所以崔王妃决定改变平王的决定, “我把鱼奴送去你那儿了。” “我?我养他?”宇文霁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 “对。”崔王妃点头, “他不该长于内宅, 你会成为他的保护者, 他的依靠, 他的大兄, 甚至他的父亲。儿子对父亲的爱,比弟弟对兄长的爱,更强烈与长久。大趾,你该明白。” 宇文霁沉默了一会儿,让他做鱼奴的父亲, 因为母亲已经做好了熊爹回不来的打算:“谢过母亲。” “而且,不要回后院了,你已算是成人,你的人我全让他们去前院了。” “……是。” 宇文霁被崔王妃彻底从内宅赶出去了,当然,他每天早晨还是能回来请安的。待宇文霁到了前院,原来平王的院子一看,果然鱼奴以及侍奉鱼奴的下人们,都被送来了。 素合见了他,眼神却有点不高兴——过去素合是彻底的扑克脸,如今她开始渐渐有一些情绪波动了。 素合抱着鱼奴,给了其余仆人一个眼色,他们便都下去了。 拍了拍这个孩子,素合问:“大公子,您可要……”她的手轻轻拉开了婴儿的襁褓。 小孩子是脆弱的,受个风便能丢了命,却又无从查找。 宇文霁是长成了的长子,这个新来的无母次子,对宇文霁没有任何的影响。但宇文家历史上弟弟占位的事儿太多,素合是随着崔王妃长大的,崔王妃学的,她也一样学过,她对宇文家的情况还是有所了解的,作为宇文霁的生母,她要保护自己的儿子。 “您……将他当我的儿子,您的孙子来养吧。” 素合迷惑,看了看怀里的胖娃娃,却依旧喜欢不起来,只道:“奴会尽心的。” 相比起乖巧的穿越人士宇文霁,鱼奴是个健壮又吵闹的孩子,吃饱了也嗷嗷乱叫,只有在人抱着他摇晃的时候,才会稍乖巧些,小婴儿哭泣尖叫起来穿透力又极强,宇文霁一晚上被吵起来两回。 听着鱼奴的吵闹声,宇文霁直接起身走了。内宅去不了,他现在只有吕墨襟的院子能住了。 吕墨襟接纳了他这位可怜巴巴的主公,还要把卧室让出来。 “一块儿睡吧。”他院子小,不睡主卧就只能睡角房里的小榻,宇文霁就是住同学家的心态,哪有把同学挤储藏室睡觉的道理? 宇文霁灵魂年龄大,身体也健壮,喜欢的是英俊的成年男性,吕墨襟现在就是个小孩儿,根本没有旁的心思。 吕墨襟想得更多些,他受到的教育是男女三岁不同席,他虽是男孩子,但有这样的容貌,小时候家里也是看得极严。吕家破败,他自己求活,各种可能他也都想多了。他原本就是宇文霁的小奴,如今两人抵足而眠,可是和寻常主公谋士的相处不同的。 可他脑子还在动着,宇文霁已经躺下去了,还朝里边挪了挪,睡眼惺忪地拍拍床:“够吗?”他想起来了什么,振奋精神瞪大了眼睛,“你不会还惦记着躺脚踏上吧?你如今可躺不下去了。” 吕墨襟终还是默默躺了上去。 他盖好被子,另外一床被子里的宇文霁呼吸就已沉了,他睡着了。 吕墨襟听着他的呼吸,也安静地打了个哈欠。他在宇文霁的脚踏上,睡了五年多,他很熟悉宇文霁的呼吸声。 恢复了吕墨襟的名字,得到了自己的院子后,他甚至有一阵子睡不着觉。只他一人的卧室,空旷冷寂,床榻也太软了。 最近才逐渐恢复了正常,可千万别这一夜后,又将他打回原形。听着宇文霁的呼吸,吕墨襟也渐渐睡着了。 宇文霁睡着睡着,忽然打了个激灵,睁开了眼睛。他睡觉很老实,就一块地方左转右转,入睡时躺在哪儿,醒来还在原位。有变故的不是他,是吕墨襟。原本两人各自裹着一床被子,现在吕墨襟把手脚都塞进了他的被子里,冷冰冰的一双手刚放在了宇文霁的肚子上。 “……”没遇见过这种情况,宇文霁正在思考该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吕墨襟伸手搂住了宇文霁,直接整个人都挤进了他的被窝。 宇文霁代谢旺盛,整个人跟小火炉一样,吕墨襟恰好相反,现在这个年纪就手脚冰凉。 当年之事,还是损了他的根基。 宇文霁最终没动,重新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儿,待将吕墨襟焐热了,他也就睡着了。 次日清晨,吕墨襟昨夜虽被中途吵醒,却得了一场酣眠,从脚趾到头发丝都是舒畅的慵懒,似是刚洗了热水澡,却又没有被热水熏蒸后的困倦。他还搂了搂被子,奇怪被子为何这样硬? 结果一睁眼,险些将他吓死。 热烘烘暖了他大半夜的,原来是他的主公宇文大趾。 把惊叫憋进喉咙里,吕墨襟小心翼翼爬起来,将被子给宇文霁塞好,他自己翻身下床,脚步匆忙地跑了。 他一走,帐子里宇文霁也睁开了眼睛,听着他出了门,这才起身整理。 素合早已带人过来,顺便带来了宇文霁的洗漱用具及衣物。宇文霁一叫,她便进屋了。 两人今早还是一同用餐的,都神色无恙。吕墨襟口味清淡,食肉不多,他也吃不惯奶制品,毕竟此时甘蔗还是南方极其小众的作物,糖是奢侈品,上层人士的甜食多来自蜂蜜。不加糖,奶制品酸得厉害。 吕墨襟想到的,是昨夜的温暖。他也在锻炼身体,可成长的速度别说比不上宇文霁,比同年龄的少年人都不如,或许,他在吃食上是太挑拣了些。 待宇文霁走了,吕墨襟吩咐侍女晌午时为他准备奶疙瘩和炖羊肉,逼着自己多吃肉和奶。 最初自是艰难些,可坚持得久了,吕墨襟发现自己确实有力了许多,也总算开始抽条了。此乃后话,回到当日。 这一日的仪政,除了日常事务,众人还在研究该如何接待图穆部,这说的就是更具体的事情了。 在这个问题提出后,无论文臣武将,最后都看向了宇文霁。 宇文霁:“?” 方品道:“大公子,对图穆部,终究还是着落在您的身上——” 不待他说完,马愤已是简单直接地道:“打服他们!” 被人截断了话,方品是有些不乐意的,可还是点了点头:“马将军所言甚是。大公子勇猛过人,图穆部初到,以雷霆之力示之以威,则为上策。” 文武双方一块儿点头。 吕墨襟也不例外,虽说上兵伐谋,可谋也是需要施展的空间的。图穆部就这么过来了,他们对图穆部毫无了解,这怎么谋? 半月后,茜州卡鲁阿屠(杂胡)作乱,自称汉王。 鹿仙人可是已经彻底控制了两个半的州,只桐州还有数城反抗。茜州如今又起了乱子。再加上过去已经糜烂的州,整个大景的北方过半的州都乱了。并且,鹿仙人和卡鲁阿屠加起来,彻底截断了长江水运,南北交通断了。 朝廷要是再不管,他们今年可是半点赋税都收不上来了。 宇文霁在看他的新兵刃,上一次与敌对阵,宇文霁发现枪不太好用。所以他和工匠商量之下,造了一根双手狼牙棒。 第36章 枪,是用来突刺的。骑兵将领多数都会带着两三根.枪.杆,还有多个.枪.头,就是为了便于更换。但宇文霁不一样,他的.枪.是全钢的(如今已经有了百炼钢的手艺),打制这样一杆兵器的消耗就是别人的数倍,而且它太沉了,带多了马扛不住。 突刺之后,宇文霁加马的力量,往往会给敌军造成串糖葫芦的效果,这时候想把.枪.抽回来,在战场上实在过于浪费时间。 宇文霁直接把原来的.枪.融了,又加了些钢材,制成了现在的狼牙棒。 “诸位!看我这件兵器如何?” 众将士看着他们的大公子提溜着一个庞然大物就过来了,这玩意儿朝地上一杵,发出“嘭”的一声。 即使粗豪的武将们,也觉得这兵器丑得厉害,因为宇文霁甚至没要求工匠们把前端的刺磨尖,那些凸起看起来就是一个个不规则的铁疙瘩——所以这玩意其实更应该被称为大号铁骨朵。 但“好丑”之后,众人脑袋里浮现的第二个词,就是“好疼”。 甚至有人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胸膛、肩膀和脸。以他们大公子的力气,举着这玩意儿冲锋,沾上就得被打碎了啊。 ----------------------- 作者有话说:[坏笑]宇文大趾火力壮~~ 第35章 去接图穆部 035 战场上, 要的是高效的杀伤,刺伤割伤之下,依旧能让人坚持战斗——战后是死是活另说。 但砸碎了骨头, 人是必定失去战斗力的。 对于他们未来的敌人,这是一件粗笨却又阴毒的兵刃。但他们可没人提醒宇文霁,想明白后, 反而都喜笑颜开地凑上去看, 去试着自己拿起来。 拿是能拿起来,就是拿着它,他们直接成靶子了。 但武将们都寻思着回去做一件小号的,包铁皮的,或者单手的, 这玩意儿看着是好用。而且就如大公子说的,这东西, 对骑兵没有阻碍。一路敲过去, 不造成贯穿伤。 宇文霁坐在一边看大家乐呵呵地议论, 也露出淡淡的笑容。他熔掉长.枪, 还把这阵子家里积攒的钢都用了, 也是一次冒险。 但“下次征战没有顺手的兵器”, 对宇文霁来说, 风险更大, 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 总算, 没冒险错。从老将们的态度就知道,这是个好玩意儿。那种得到征战利器的惊喜,不是表演出来的。 将领的兵器多得很,一杆兵器打全程的事儿,基本不存在。他们军中的部分将领甚至配了投掷用的短矛(算是中程武器了), 全副披挂的时候,看着就像是个刺猬。 众将里有位叫郭淖的大肚皮老叔,拍着自己的肚皮哈哈笑着:“大公子果然是天降的麒麟子,您拿着这根棒槌,图穆部众人必定望风而拜!” 一提“麒麟子”,宇文霁表情一僵,将军众心思敏锐些要阻他,却已经来不及——就是因为这麒麟子的名声,才让大王无奈去了岐阳啊。 宇文霁却已经在郭淖大笑后,走过去将铁骨朵在地上一磕,跟着大笑道:“对!让他们望风而拜!” 要力量,让朝廷不把熊爹送回来,至少也有所忌惮。 白天的事情很顺利,可晚上却出了意外——鱼奴这个夜哭郎威力巨大,宇文霁依旧借住在吕墨襟的小院里,不过吕墨襟把一张床搬进了耳室,他睡那儿了。 宇文霁每天都会去看一看鱼奴,白天的他反而很少哭,会对着宇文霁笑,还会抓他的手指头。向崔王妃请安的时候,妹妹恬奴好像更可爱白嫩些。都说孩子长一长会变白,妹妹是白白嫩嫩了,鱼奴越长越黑。 宇文霁也向崔王妃请教过夜哭的问题,崔王妃答:“白天睡觉。” 宇文霁疑惑道:“因为他们白天睡觉吗?可素合已尽量不让鱼奴白天睡了。” 崔王妃摇了摇头,答:“我,白天睡觉。”她不甚文雅地打了个哈欠,“待你走了,我这就要去补眠。” “……”宇文霁行礼告退,“母亲,打扰了。” “等会儿,过来。”崔王妃让宇文霁过去,抬手摸摸他的脸颊,“果然你只有一个。越养旁的,越喜欢你。”崔王妃放下手,甩手赶了赶宇文霁,“去吧,忙你的去。” “嗯。” 图穆部比丕州众人所预计的,要来得更早。遂州已经传来消息,图穆部正在分批次入关了。丕州一万大军也已经陆续集结,粮草辎重准备充分——方家和崔家虽有争权之意,但在应付图穆部上,却算得上是精诚合作,两家都清楚,若没能震慑住图穆部,让其以碾压之势入丕州,先遭受损失的,就是他们。 出发当天,崔王妃从内宅来到前院,亲自为宇文霁扎髻,着甲。 行军路上不穿全甲,否则累死人也累死马,但出发时,却要祭祀。这是要全甲的。 “儿啊,你九岁了。”崔王妃的手按了按宇文霁的肩膀,给了他一个慈爱的笑容。 “母亲……”宇文霁抱了抱她,崔王妃这半年在后院只是养着恬奴,却老得极快,“待图穆部来了,我会邀他们的女眷入府,且将其头领的儿女接来,届时还要劳烦母亲了。” 得给崔王妃找些事情做,不能让她继续在内宅熬着了。 “好。”崔王妃应了,你一走,我就开始准备。 “辛苦母亲了。”宇文霁深呼吸,转身离开了。 吕墨襟不是随军的军师,他只能在王府大门口躬身送行。 虽然已经有了初阵,但这才是宇文霁正经的第一次率兵。萨满在校场上跳着大神,他们祭祀的是刑天大神,听说还有祭祀蚩尤的。不过祭蚩尤是要人祭的,否则不虔诚。 站在众将中间,宇文霁胡思乱想着,在洒了一坛子酒后,出发了。 大军在丕州境内的安营扎寨很顺利,一路都有自家驻军的营地可共用,熊爹虽然尽心教过,可自己上手终究不一样,众将也认真为宇文霁讲解,没人以“日后自有人为您鞍前马后”来搪塞他。 宇文霁的那杆铁骨朵,被他立在大帐前头,士兵若想来摸摸,自可上报上官,轮流来摸。 “大公子好主意!”郭淖对宇文霁比着大拇指。 他们这些老伙计虽有不少见识到了宇文霁的威猛,但士兵多少是心里没底的——“我们将军九岁!”这可不是一件能让人挺胸抬头的好事儿。 铁骨朵在外头兵器架上一放,士兵们多有自认为力大者,可就跟将领一样,能搬动它的不在少数。毕竟健壮的成年男性想把一个同龄人抱起来或扛起来,不是少见的事情。但目前为止,没人能把它当成一件趁手的兵器用,还有被砸伤了的。但每日可都是宇文霁自己把它提起来的,因其太沉,马鞍上挂不住,宇文霁就得自己单手拎着。 一天路程下来,他神色如常,只偶尔换换手。 偶尔路中休息,宇文霁会骑着马,单手拎着这杆铁骨朵来回跑,众将士皆可见。 军心遂稳。 “不是我的主意,是吕军师的。” “吕?” “哦!是那个小美——”人 “咳!” 刘害上前一步道:“吕先生虽年幼,却有奇谋,润物于无声中。” 刘害是丕州军中文化水平最高的将军了,他虽也姓刘,却不是刘菽家的那个刘,而是当年刘家迁徙的时候,在半路带上来的逃难者。到底是逃谁的难,也没人问过他们,反正如今刘害一家子是在丕州定居下来了。 其余将军都对他投去敬仰的神色,这话说得真好听啊,遂一起道:“吕先生虽年幼,却有奇谋,润物于无声中。” 这不就是打小养起来的情谊吗?他们懂。若吕墨襟长大了能给扶持着当了主簿,确实比什么崔家、方家让他们放心。 宇文霁笑了,一步一步来,慢慢给墨墨扬名。 他又对郭淖道:“郭将军,这两日还要你帮个忙。” “大公子请讲!” 宇文霁让郭淖帮他编头发。丕州军身上的杂胡痕迹,也表现在他们的打扮上,虽然他们已经汉化严重,可无论士兵将领总有些人会用杂胡的小物件,或者在头发上编些小辫子,佩戴杂胡风格的饰物、耳环。 但他们不髡(读音同昆)发,就是不剃头,因为生活环境的关系,多数杂胡,即游牧民族的男性,都会剃头。汉人则是全发观念,虽然男人也会修剪头发,但髡发(剔得露出头皮来)是刑罚。秃头属于无奈,不在此列。和尚是全秃,且要烫戒疤的。 吕墨襟:“若要尽量吸纳图穆部,应刚柔并济。且不要将图穆部视为必定与之一战的敌人。” 第37章 宇文霁点头,他同意——人和人确实不一样,吕墨襟一提,宇文霁都能想起来,可吕墨襟不提,他就愁得没有任何法子。 刚,自然是宇文霁的个人武力与丕州军的整体素质了。得让图穆部知道,在丕州他们若作乱,难以得胜。 柔,就是要做出接纳与和善的表现了,辎重里带了酒,本来宇文霁还想大批量送羊,让吕墨襟阻止了:“你不知道他们的性情,万一是第一顿吃了羊,后头还找你要呢?稍稍带上一些,皆是与图穆部首领们开宴会用就够了,没必要大批送。” 不是敌人……就是可以争取的对象。图穆部不是来拼命,他们也是来求活路的。虽说图穆部基本上都是青壮,皆可战,但这反而才能说明他们一路的艰辛,老人孩子在这样的路程上,都活不下去。 吕墨襟:“有些小心思是无妨的,但图穆部现在需要的是安稳地延续,他们一定更畏惧损失。” “嗯……” 另外的一个建议,就是吕墨襟让宇文霁自己身上带着点杂胡的特点了,说这话的时候,吕墨襟还有点犹豫,因为这是一件岐阳的世家子绝对不会干的事。宇文霁还是宗室,他出身还有点问题。 宇文霁当然是十分高兴地采纳了,他喜欢汉家的衣冠,但对佩戴民族首饰没抵触。 他就是汉人,外祖也是流落关外的汉人,不同首饰就是当地习俗问题——没错! 但他不会编小辫…… 前世今生都没干过,临走的时候也不敢让母亲和亲娘帮手,担心她们会不理解,或提前让世家们看见,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 作者有话说:[星星眼]馒头小辫子的大趾:我好看吗?[星星眼][星星眼][星星眼] 第36章 (捉虫) 意外的顺利…… 036 郭淖虽是个大肚子将军, 可他也是杂胡风格保持得最多的将军,两边都有细细的小辫子用金饰扎住,他还扎了耳洞, 金耳环一看就沉甸甸的,便装时,他手上、腕上, 还有脖颈子上也戴满了饰物。 宇文霁的提议, 郭淖自然乐意遵从。给宇文霁编了许多小辫子,又自己拿了首饰出来为他戴上。 宇文霁眉心一凉,郭淖还给他戴了条抹额,宇文霁一摸,虽然没看见什么样子, 但摸到了一块比拇指还大的宝石:“这个不行!” 这不成了他刮下属的油水了? “大公子,大公子!您听我说!”郭淖退后两步, 对着宇文霁双手合十, 继而跪在地上, 行了五体投地的大礼, 他跪在地上, 依旧双手合十, 仰头看着宇文霁, “祝您吉祥如意。”他用汉话说, 又用宇文霁没听过的语言, 说了一遍,再次行了五体投地的大礼。 “祝您吉祥。” “……”宇文霁看着他,问,“我该如何回应你?” 郭淖咧嘴笑了:“您摸摸我的头,就好了。” 宇文霁摸了摸他的额头, 郭淖托着他的手,亲了亲他的手指头。第三次行了五体投地大礼,这才退下了。 转过天来宇文霁又把郭淖留了下来,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郭淖自然知无不言。 不算后来加入的,当年来投奔的刘家家奴,分这几种情况:姓刘的,刘家的支脉或跟随主人一块儿改姓的奴仆;姓宇文的,崇拜武烈太子的人;姓郭和姓马的,刘家的世代仆从,一家做饭的,一家牵马的。 他们还在关外牧马时,这两家就是刘家最忠诚的追随者,郭家本来想叫“锅”的,还真有这个姓,可当时的官员大概是听岔了,就给写了个“郭”。 怪不得马愤也对他尤其亲热。 宇文霁刚放松,却又赶紧提起心来了——他不能因此就对他们格外信任。他只是一个未满十岁的孩子,即使天生勇力过人,但这些大了他几倍的将军,真因为各种原因对他忠诚无比? 游戏里的小人还能掉忠诚度呢。何况正经的活人。 宇文霁握住了郭淖的手,绞尽脑汁地说着感动信任的话,其实心里在说:我不是宇文傲天。我上有老下有小。 宇文霁的大军在与遂州的交界处停下了,找了个地势较高的上风处扎营。 他们在这儿又等了三天,宇文霁倒是不着急,补给跟得上,这段时间正好用来完善自家的营地,顺便给图穆部也弄一弄营地。 这天下午,图穆部的使者过来了。使者被带进帅帐的时候,看见宇文霁愣了愣。从位置看,他就是主帅,可使者听说丕州军的主帅是个九岁的孩子,这怎么看也是个十四五的少年人了。 直到旁人与他介绍,他才上前行礼:“图穆巴多,见过大公子!” 当然他也注意到了宇文霁的打扮,这无疑表现了对方的亲近之意。 ——宇文霁还是只能被称为平王大公子,本来朝廷已经有消息要封他为世子,使者也出来了,可图穆部都来了,带着册封文书的天使却还没到。丕州这边还怀疑使者死半路上了,派人出去查找后才发现,他没死,就是停半路,故意不走了。 图穆巴多?宇文霁看向来人。图穆部的带头人也是三兄弟,图穆巴多正是老三。从血亲上说,他们还是宇文霁的远房外甥。 宇文霁站起来,走向使者,一把抓住使者的小臂,把他给提了起来:“都是自家人,不必多礼。”他比图穆巴多矮,可还是抬手按在了图穆巴多的肩膀上,按了两下,随即目露怜悯,“一路辛苦了吧,看看这都瘦成什么样了?回家了就把担子放下吧。” 别管图穆巴多亲自前来是想说什么的,他现在都说不出来了,宇文霁抓他手臂的时候,他还有心抵抗一下,结果还没反应过来,就给提溜起来了,他正心惊,宇文霁按那两下,就让他面目抽搐了。 按的位置实在是过于恰到好处了,不伤也不疼,却又酸又麻,他半边身子都动不了了。 这九岁?这真九岁?!虽说九岁也是半大小子了,但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 图穆巴多正惊疑未定,几名将领已一拥而上,把他架出去吃喝了。 图穆部若是真心归附,没必要说什么,到时候来了听话就行。若别有所图,也没必要多说,打呗。 图穆巴多看着面前的酒肉,眨了眨眼,老老实实据案大嚼了。看他安心吃喝的态度,丕州众将明白了,歹意八成是没有的。吃到了一半,他又被喝醉了的丕州军拉去看“好东西”,图穆巴多还以为是女人,可他看见的是宇文霁的铁骨朵。 图穆巴多活动了活动已经不再酸涩的胳膊,拔草一样,过去把这个铁骨朵从地上给拔起来了。双手紧紧拽着他,走了一小圈,再放回了原地。 然后他就看见宇文霁站在大帐门口,朝着他微笑,图穆巴多行礼:这个铁骨朵,是他们专测军中猛士用的吧?我必是他们军中的翘楚,早些时候,是我无法反抗又一时疏忽,下次可不会再让你这个孩子暗算了。 他想得挺好,就看宇文霁走过来,一抬手,轻轻松松抓起铁骨朵,进他的大帐去了。 图穆巴多:“……” 他的眼睛快速在宇文霁的帐篷和已经空了的兵器架两边逡巡:“那、那个……”是一样东西啊?怎么他拿着就跟拎着根芦柴棍似的? “忘了告诉使者,那是我们大公子的兵刃,偶尔会在白日的时候放在外头,让兵丁们玩耍。” “他真的九岁?!”图穆巴多终于把这声惊呼喊出来了。 次日一早,宇文霁率八千骑兵出发。剩下的两千与辎重辅兵留下看守营地。 哨探已经放出去了,每隔半个时辰就有人回来禀报,临近午时,丕州军与图穆部终于靠近了。 宇文霁帅五千人前行,另有三千游弋在外,算作预备队——熊爹临走时教给宇文霁的,无论任何时候,打起来都要留预备队。 看见对方的旗号了,宇文霁这才将图穆巴多放出去。遂州刺史也派了人随同图穆部同来了,此时也过来与宇文霁通禀。 这场面有点像交换俘虏。宇文霁抓着缰绳的手都是汗,他紧张,却又忍不住走神。 遂州的将军在下面说着图穆部的情况,人口、马匹之类的,宇文霁半点没入脑,只觉得他有点吵闹。 图穆部那边动了,五名男子越众而出。年纪最大的五十上下,年纪最小的尚在稚龄。 “我过去。”宇文霁说了一声,一磕马腹,他的士卒们分开,让宇文霁一人独出。遂州将军愕然,这就让主帅就这么出去了?但看丕州的军兵都一脸漠然,不由有些怀疑这位大公子难以驾驭丕州的骄兵悍将,这些人对他的安危不以为意。 第38章 其实宇文霁不是冒险,两边都是经验丰富的军队,停下来后都保持在弓箭射程外(正常弓箭,宇文霁那玩意儿不算),宇文霁看了前排骑兵的弓,那弓破不了他的甲。至于后排的……在被同伴阻挡的情况下,仰射一个移动目标? 他没戴头盔和面甲,黑鬃稳稳地迈着步子,小辫子在他两颊摇摇摆摆,金饰碰到面颊时冰冰凉凉,宇文霁能听到自己心脏的剧烈跳动声。黑鬃停下了,铁骨朵砸在地面上,宇文霁看向对面,露出微笑——陌生的亲戚们,战争,还是和平? 图穆部的五个男人下了马。 “平王大公子,图穆部愿成为您的子民。” 宇文霁十分诡异地发现,对方的恭顺,竟让他有些失望? 我铁骨朵都搬出来了,你给我跪了? 这到底是这具身体的天性,还是他自己的呢? 但这个问题宇文霁很快就扔到了脑后,他继续保持微笑:“欢迎。” 可他不知道,下面跪着的图穆戴特注意到了他的失望,图穆戴特心中悚然,从此认定了宇文霁是个天性好杀之人。 宇文霁想到铁骨朵,又看了一眼自己这丑兵器,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按墨墨的话说,它还没开过光呢。 不行不行,不能想了,这越想越偏离正常人思维了。 宇文霁重新看向图穆部的五人,露出了更和善的笑容。 “嘭!”图穆戴特直接跪了,老三图穆巴多丝滑跟上,其他三人慢了一步但也跪了。图穆部原本骑在马上的部民见状,纷纷从马上下来,如海浪般跪在了地上。 后方的部众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可他们一路追随三兄弟来此,已足够说明对三兄弟的忠诚。 图穆部和丕州的第一关算是过了,双方暂时扎营,商量接下来具体该怎么办。为表善意,丕州军这边送了些食物过去。 遂州将军松了一口气,他的差事大体都完结了。 图穆族要被分开安置,一部分散去做农民,精锐依旧留下,却也要拆分。当然,这是对丕州最好的打算,他们也等着对方讨价还价。正因为图穆部跪了,丕州这边才会把这个提出来,否则他们也怕触怒对方。 ----------------------- 作者有话说:[托腮]大趾:哎哎哎?不用打架了?为什么有点子失望? 作者菌在这里剧透一些。弟弟和妹妹都没登基,但他们都是好的[可怜]未来大趾会有新的继承人选择方法[可怜][可怜] 第37章 一个屁墩换来的新外号…… 037 宇文霁杵着铁骨朵坐在最上首, 只在开始说了几句,便不再多言,吵架的事情交给叔叔伯伯们, 他只看着学习。这些叔伯们跟世家吵不过,但面对图穆部还是很能吵的。 图穆戴特来之前也搜集过了丕州军的消息,他很清楚, 丕州军待遇好的, 是平王的家奴军(骑兵)。他们过来,为民的自不用说,可为军的,是收归为郡县军,走的是朝廷的待遇。 图穆部也做了多种打算, 若能压服宇文大趾,坐拥丕州自然最好。其次, 与其平分丕州。再次, 暂时归顺于宇文大趾麾下, 然后缓缓图之。最次, 当然就是低头给人为奴为婢了。 最次不予考虑, 他们经过漫长的迁徙之路, 不是找罪受的。 前两种考虑得最多, 图穆三兄弟确实从祖辈那里了解过平王的事情, 知晓自家部落迎娶过一位正经的汉家公主, 对他们身上留着宇文宗室的血脉而自豪,可他们尊敬的是先祖武烈太子与历代皇帝,对平王家这个落魄的失败者,没什么敬畏。 反而正因为他是失败者,他们才想来与他亲近——图穆部确是怀着鸠占鹊巢之心而来。 宣旨让他们前往丕州的官员, 甚至不用塞好处,就直接告诉了他们平王如今已在岐阳养病,丕州的平王长子还未得册封,丕州刺史的官职也依旧在平王身上。 他们虽然是杂胡,但鹬蚌相争还是懂的,鹬只要够强壮,就能吃掉河蚌,再吃掉渔翁的眼。 可是到了遂州,他们又得到了新的消息。 遂州和丕州背靠背,双方互有臂助,遂州刺史乐箭更愿意见到一个稳定的知根知底的丕州,新来的杂胡却是贪婪躁动的狼群。 因为他把宇文霁好好夸赞了一番,从他出生时天上有彩虹,有兽吼,到他的麒麟趾,再到他两岁半就能生撕冒犯之人,以及最近的他以二十人破卯日将军千人,厮杀之后仍嫌不足,仰天嘶吼,一声震下来了五百多只白鹤。 图穆三兄弟:“……” 他们是不想相信的,可是在遂州市井间一打听,发现老百姓的传言,比乐箭与其他官员说的还恐怖。这宇文大趾就不是人了,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天人了。 于是这才有了三弟图穆巴多扮作信使,亲自前往丕州军的事。 图穆巴多带回来的,几乎没有好消息——宇文霁确实是猛将,丕州军兵强马壮,以及丕州军对宇文霁多有推崇。 在丕州等待他们的,不是一只河蚌,是一头老虎。 以势压人不可能让宇文霁低头的,平分丕州都别想。 图穆巴多很明确地说了:“他主阵虽只有五千,我图穆部骁勇善战又有决死之心,但……我部只会惨败。” 图穆巴多很明确地描述了宇文霁那根奇形兵刃,以及他使用这玩意儿的轻松。有这样一位主将帅军冲杀,难有血肉之躯可阻其前路的,其破阵如撕布。 三兄弟也怜惜跟随自己至此的部众,不想让他们把命扔在这。 如今让三兄弟为难的,就是他们一边觉得官军的待遇太糟了,另外一边又实在不甘心对宇文大趾低头。虽说,忠而复反是常事,可宇文大趾怎么可能听他们说一句效忠就忽略其他了?必定是要安插人手,分裂士卒的。 丕州军的众将也明白他们的心思,自然是越发压低作为官军的待遇。 “你们这些人只能驻军在罗郡了,不过罗郡的军营废弛多年,得你们自己去重建了。” “罗郡旁边的鹭州,有一支杂胡盗匪头领名拓拓有?,常来劫掠,你们去了要当心。” “罗郡当地钱粮不足,还请诸位多担待。” “罗郡的野地挺多的,开地后,用不了几年,你们便可自给自足了。” “罗郡的郡守姓崔,为人还算不错。他儿子小时候还让我们大公子揍过。” 每个字看似都在为对方考虑,实则都是在逼迫。 反观图穆部众人,无论三兄弟或族中的小头领,却都成了闷葫芦。在外头虽然是跪了,可事到临头,众人又不甘心了。 可宇文大趾一直含笑盯着他们,那可怖丑陋的兵器被他从左手换右手,又从右手换左手。 图穆戴特十分隐晦地看了看自己的刀(入帐的时候为表示友善,没收他们兵器),他很难受地意识到,一旦他和这个九岁的娃娃开打,他引以为傲的宝刀起不到任何作用,对方手里的丑玩意儿随便抡一抡,就能让他刀毁人亡。可要是……他快一点点呢? 丕州军这边的话,基本上说尽了,开始说第二轮了。图穆部还是没啥反应。宇文霁渐渐有点走神,他觉得手指头有点僵。 这些天若是在马上他觉得手只有有点僵,就会短时间将铁骨朵横在马上,活动活动指尖。今天他下意识也这么干了,可今天他屁股底下不是精挑细选的军马,是个小凳子(赶路有时候不骑黑鬃,让它养体力)。 刚动了两下手指头,宇文霁就听“咔”一声。 脑袋里已经意识到不好了,宇文霁反应还是慢了。凳子瞬间散架,他一屁股就跌在了地上,铁骨朵就横在了他的腹部上。 两边的人都匆忙起来,去扶宇文霁。 图穆戴特也冲了过去,可他的反应是去抬铁骨朵,他的力气不如三弟,可铁骨朵如今一头触地,他用双手憋足了力气,是能抬——突然,他手上一轻,原来宇文霁已经坐起来,抬手把铁骨朵抓起来放地上了。 举重,若轻。 他可不是站着以全身使力,他是坐着的啊。在这种情况下发力更难,且他将铁骨朵提走的速度极快,眨眼这玩意儿就从图穆戴特手里消失了。 图穆戴特看看那个铁骨朵,再看看宇文霁。 古人有句话叫“甲胄在身不可施全礼”,因为一般全甲在身,人跪下去,再爬起来就太费劲了。 此时,图穆戴特跪了:“见过主公!”这回才是彻底跪了,侥幸之心完全没有了。 他反而还有点小热情——宇文霁不满十岁啊,草原上出现了这种人,要么是赶紧弄到自己帐下来,要么就是要赶紧杀掉,一旦成长起来,他是了不得的。 第39章 岐阳的行为,图穆戴特自认为有了更深层的理解,皇帝不是英雄,对自己亲人尚且嫉恨,要杀掉这位天生猛将。 何必跟宇文霁对着干呢?吃点亏就吃一点吧,若这个孩子真能成为一个大人物呢? 此时图穆戴特想到的自然不是宇文霁日后能够坐拥天下,他甚至连中原大人物到底是什么样的,都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 图穆戴特的曾祖虽是疾勒人的大单于,可到他这代时,早已远离疾勒人王庭了,否则他们三兄弟也不会一狠心彻底离开草原,实在是继续留下去只剩下被其他部族撕扯分食的份。 宇文霁:“……”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一个屁墩对方就纳头便拜了,但有这好事,宇文霁自然乐于接纳。 接下来,图穆部的人也敢说话了。丕州众将也不阴阳怪气了。两方互有进退,图穆部安置的第一套方案就下来了。 夜,丕州军营地,在达成协议后,双方举行了一场粗陋的宴会,宇文霁的铁骨朵成为了宴会的主角。 两边的将军和猛士们,轮流去举铁骨朵。那位遂州将军也跟着凑了一把热闹,凑完热闹后,他是很高兴的。遂州为丕州挡住了草原杂胡,丕州为遂州挡住了中原混乱,平王离开,遂州上下都忧愁不已,他们疯传宇文霁的谣言,也算是一种壮胆,他们比丕州人更希望这些传言是真的。 最踊跃的自然是图穆部,一个个大汉光着膀子去试举。 可即便举起来了,也没人想炫耀。他们憋足了力气,才能把这玩意儿扛起来走一圈,坐在那儿啃羊蹄子的九岁大公子,单手就能拎着走。 宇文霁舔了舔嘴唇,看着越来越谦恭的图穆部众人,感受到了猛将兄的威力。 虽然这种情况十分个人英雄主义,可这年代一个超级猛将,就是最强的杀伤.性.武器。 图穆三兄弟回去说出安排时,图穆部也没有反对的声音,杂胡凶悍,可除了上层,其余下层人都有那么一股子单纯劲,他们都知道了铁骨朵,承认宇文大趾,承认他是“英雄”。 遂州将军临走前,挥退了左右,告诉了宇文霁一件事:“大公子,带着您册封诏书的天使,如今停在了潘州(栖州和岐阳中间的州)。他身上不只带着您的诏书,还带着至少四份诏书——任命他本人为丕州刺史、任命您为代刺史、杀图穆戴特,以及命您帅丕州军剿匪的诏书。但如今您已经全盘接收图穆部,还请尽快想好应对之策。” “多谢。”各州早与岐阳离心,都在寻思着自己的应对之策。 而在出发当日,两军一起收拾营地,宇文霁策马出营时,图穆部的部众发出了统一且热烈的欢呼:“天大趾!天大趾!” 宇文霁:“……”他们还是用汉话喊的。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愤怒][愤怒][愤怒]熊爹啊啊啊啊!!!我好爱你啊,我真的爱你啊啊啊啊[爆哭][爆哭][爆哭][爆哭]你给我起的好小名啊啊啊! 第38章 还有呢? 038 无论和亲爹的关系多好, 人这辈子也总有那么一两次会产生弑父的冲动的。 所以,宇文霁以杀人的目光看向了图穆三兄弟。 图穆三兄弟:“……” 他们冤枉啊。最初,他们教部众的是“麒麟子”, 可对于只会疾勒语的部众来说,这三个字发音过于拗口,后来又教“天之子”, 这叫起来类似“甜滋滋”, 还是挺好学的。 可真上场,就变天大趾了,还字正腔圆的。三兄弟在内心里抱在一起,哭哭啼啼瑟瑟发抖。 这就是身为疾勒人的,图穆部老百姓的淳朴了。图穆三兄弟教他们的时候, 也说了这些话的意思。麒麟是天上的神兽,以疾勒人动物崇拜的宗教思维, 这就是神, 天神。又知道宇文霁小名大趾, 那天大趾挺好的。 毕竟这年月, 汉人的神尚且很狂野, 何况化外之民的?天神的手指头、脚指头, 甚至头发皮屑, 在疾勒人的传说中, 都能化为英雄。这就是传说来到了现实啊。 “天大趾!天大趾!”欢呼声再次响起, 这回是自己人干的。丕州军也开始叫了,两边还比着嗓子嚎。 大肚子郭淖也跟着拍肚皮嚎叫起来,不过,这家伙什么时候跑图穆部那边去了? 他也许可能大概,也是能在这个世界的史册上留名了, 《老祖宗奇葩姓名录》上,该有他一席之地——咱老祖宗有个叫宇文大趾的,外号天大趾。 不过,这个天大趾的名号也有个好处,真喊了天之子就麻烦了。 宇文霁二度斜眼看着图穆三兄弟,三人都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话,按道理不该不明白,天这事儿是皇帝独享的吧?宇文霁若知道他们最初教的是天之子,可能真要宰人了。 三人二度瑟瑟发抖。 天大趾这也算是歪打正着了,因为“老天爷的大脚趾头”,那必定是被天子踩在脚底下的啊。 麒麟趾为何会被皇帝借题发挥,还要剁了宇文霁的大脚趾头?因为麒麟一直拿来比喻贤人,且“麟趾踏祥地,非明王不出”。 他若是乡野小子也就罢了,被赐予个官位,皇帝便笑纳这个“明王”的称呼了。可他为诸侯王之子,皇帝一揪就一个准。所以熊爹临走才说他是他莽撞了,要是换个凶兽……皇帝想找他们麻烦,一样能找。 宇文霁还是让刘害去臭骂了图穆三兄弟一顿,三兄弟表示“我们疾勒人,都很乐意自己和大单于扯上关系,真不知道天子不能随便攀扯。” 三人赶紧告罪,这事暂且算是过去了。 回到辰丰后,遂州将军所言之事,宇文霁只告诉了吕墨襟。 说完之后,宇文霁叹一声瘫在了椅子上:“但皇帝下令,我还是得听啊。否则别看遂州现在对我示好,若那位天使还带着一道让遂州平叛的圣旨,遂州一定会响应的。可也不能装病,否则他很可能直接夺了我的权,但现在这个也没法杀他,因为他还带着我的册封诏书。” 宇文霁愁死了。 丕州虽然是个破地方,但有熊爹多年治理,这里的世家也还算当人,人口还不少,民十四万户。 现今的户,可不是三口之家,而是至少以五口之家打底,十几口人算是平常,几百口亦不分家的也有,数千人的村子却不超过“十户”的,也不算少见。 这还没算世家的家仆奴婢,也没算兵丁士卒,纯粹就是平民。 在图穆部自身的配合下,以丕州的人口,想吞掉图穆部这五万多人,不是难事。图穆三兄弟低头后,宇文霁也没为难图穆众将,能力足够就当自家士卒一块儿养着。反正就目前的局势,宁愿勒紧裤腰带养兵,也别仁善。 岐阳来使最好的态度,也会是指使丕州军剿贼。 一旦丕州军的军力消耗过大,熊爹就危险。且他带着大军走了,家里怎么办? 岐阳朝廷,早已是个大号寄生虫了,根本无法供给粮草军饷了,所有军队调动,都要“就食当地”。在一个遍地都是菜人与两脚羊的时代,这是逼着军队拿人当粮草。稍微想一想,宇文霁都头皮发炸。 怎么办?怎么能躲避出征。 就听吕墨襟道:“景光,你还是个孩子。” 宇文霁眉毛皱起,立马反驳:“责任在眼前,我必须承担。”可话出口他反应过来不对劲了——墨墨从不是一个鼓励他逃避责任的人,正相反。 他看向吕墨襟:“?” 吕墨襟对他点点头:“嗯!”还对他比了两个大拇指。 两人对视,笑了。 图穆部归附后第八日,先前几个月都不见踪影的天使赵驹(赵金驼,号红叶先生),便以属实让人瞠目的速度,跨越了栖州,来到了丕州州府辰丰,神采奕奕地来到宇文霁和丕州众人的面前。 赵匕只是赵家的无名小卒,赵驹则是赵家名士之一,这位四十多岁的红叶先生,即使担着天使的差事,依旧穿着一身蓝底红叶纹的袍服,衣着看似正式,但花纹却十分不正式(甚至骚包)。 帅众人出城十里相迎的宇文霁,发型换回了总角,且与亲近的文武都商量妥当——今日上线将是熊孩子宇文大趾,属于绝版限时返场了。 赵驹至少表面上带来的是喜讯,刚见面自然要客套一二,所以他第一句话:“臣动身前,曾去平王府,平王一切安好,命臣为大公子带个好。” 确实就是客套,赵驹来之前哪里去过平王府? 宇文霁哪里知道他胡说八道?虽然现在他也接手了熊爹的情报渠道,知道熊爹的情况,可对于亲人的情况,自是越多了解越好。 背诵好了的套话立刻就被扔到了九霄云外,宇文霁眼泪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一时竟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第40章 “父、父亲……父亲无恙便好……呜呜呜,父亲!”已经哭了,把眼泪憋回去就是“大人模样”了。反正是当熊孩子,宇文霁索性心一横,彻底敞开情绪,放声大哭,“爹——” 辰丰城十里外,飕飕寒风中,上千人围观着恸哭的宇文大趾。 此时,所有人的心思在此时达成了一致——大公子果非常人也/此子恐怖如斯。 知道内情的丕州文武,自是对大公子的演技甘拜下风。不知道的如图穆三兄弟更是下定决心就在丕州窝着,这天大趾小小年纪,不仅能打,还阴险啊。 赵驹来前清楚打听了宇文霁(比图穆三兄弟打听到的靠谱),他了解到了宇文霁杀崔家的真相。 一个不发一言,赤手空拳连杀数人的孩子,能是如今的嚎啕稚儿?此子背后怕是有高人,方家的方品?先前是小看他了。 赵驹正思索着,就让宇文霁给扯住了袖子,宇文霁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叔叔,我爹还说了什么?” “……”赵驹一怔,道,“平王道,陛下宽仁,十分体贴照顾他,看他年老不忍奔波,让他休息些时日再返回丕州。您在丕州不要挂念他,为陛下尽心,为朝廷尽忠方才是正经。” “爹啊~~~”宇文霁将赵驹的袖子攥得更紧了,他还扯了两下,“还有呢?还有呢?” “您为长子,当关爱弟妹。” “呜呜呜!还有呢?” “……” 丕州众人:“……”不能笑。 赵驹的笑容逐渐消失,没那么神采奕奕了,他得到消息便一路疾赶至此,可还是有些迟了。赵驹的眼神扫过人群里的图穆三兄弟,三兄弟已经是彻底的汉家衣冠了。 原本髡发的他们,在决定归附中原后,已经开始留发。可相貌上,他们疾勒人和中原人有着很大的不同。此时胡人种族颇多,宇文霁外祖的刘家是高鼻深目,疾勒人是平鼻小目。中原人此时的风格多是方面凤目。 但更重要的不是衣冠,而是态度,他们恭顺地站在人群里,还会跟着旁边的汉将一块儿摸袖子擦眼泪,嘴里念叨:“大王~” 融入得十分彻底了,属于是。 果然是杂胡,毫无廉耻之心,这跪得也太快了!我紧赶慢赶,还是迟了。 “赵家叔叔。”宇文霁还拽他袖子呢。 赵驹没赵匕那般刚愎,便是没有事先得到的情报,从丕州众人的站位与神色,他就能看出来这群人对宇文霁的态度。 能屈能伸啊…… 宇文霁的哭声,和“还有吗?”的询问,闹得赵驹脑瓜子嗡嗡地疼。 “大公子孝心可嘉。” “还——” “大公子,时辰不早了,还是让天使尽快入城休息吧。”赵驹身后出来了一个人,弓着身子道。 众人都看向了此人,跟着赵驹一块儿来的,可他能上来搭话,该不是赵驹的门客,且这话里的意思,他并非使团的。果然,赵驹介绍道:“这位乃是栖州刺史,谢蚕,谢博用刺史。” 栖州刺史? “见过大公子。” 宇文霁吸了吸鼻子:“您也是从岐阳来的,来前可见过我爹了吗?他可好?” 谢蚕:“……” 赵驹:“……” ----------------------- 作者有话说:[可怜]宇文大趾:[害羞]真情实感就是最好的演技 第39章 栖州孙家 039 宇文霁的哭嚎, 最终引得丕州众文武一起嚎啕起来。 武将真哭得居多,文臣吗……演技真好。 赵驹被他们嚎得脑瓜疼,想训斥阻挠又无从说起。人家哭, 在孝,在忠,在义, 训斥人家, 名声还要不要了? 赵驹又被宇文霁的“还有呢?”弄得实在说(编)不出什么来了,干脆也哭了:“平王实在思念丕州啊,只是身体不好,只能于岐阳休养,大公子如此孝心, 殿下若知晓,该也是十分欣慰了。” 众人对着哭, 眼看着日头升到了正当空, 已是午时了, 使团是彻底都蔫了, 宇文霁这才一声令下, 率众回城。 赵驹回到马车上, 双手一揣, 突然觉得袖子的手感不对, 低头一看, 原本顺服的大袖子如今全是稀碎的褶皱,袖子上明亮的红叶绣纹变得歪歪扭扭,不堪入目。赵驹膈应地皱起了眉,将外袍脱了,自有仆人准备出新衣来。 赵驹众人送到了安置他的崔家别馆, 他总算在进门的时候有机会将册封世子之事说出口了。 刚才还哭唧唧的宇文霁,立刻道:“那我可得赶快去告诉母亲这个好消息。”转身便跑了,不给赵驹说第二句话的机会。 还是崔棘、方玲上前,两方才议定了三日后的吉时册封,也是商量完就赶紧走了,没有半句废话。相比起上一次崔家对赵匕的无微不至,无半点攀附之意。 赵驹刚吃完饭,谢蚕便来求见了。 屏退左右,谢蚕道:“赵叔叔,宇文大趾如今示弱,你我不如将计就计,夺了他的权?” 谢蚕正是岐阳谢家的族人。谢家这大族,当年虽族灭,可有些人在原家族中过于微小,无人在意的,反而留下命来,谢蚕便是如此。此人也是胆大,隐姓埋名数年后,反而以谢家遗族之名走动,还真让他出头了。 所以谢蚕明明比赵驹还要年长,却称其为叔。岐阳三家也确实互有姻亲,他非说是叔叔,赵驹收下这大侄子也无妨。 “其看似示弱,实为示威。” 谢蚕一愣。 赵驹又道:“丕州上下铁板一块,皆随他而动。崔家和方家的态度便可见一斑。” 按赵驹的经验,当地的世家此时就该给他送东西来了,或珍玩字画,或美人佳童,又或奇物美食。来回送几次,就会派人过来接洽了。可就连负责他住处的崔家,都没有特别的举动。 谢蚕面上皆是不以为然。 赵驹见他如此,便道:“其实,你我不如软硬兼施。” 谢蚕当那个硬的,强令宇文霁出兵。赵驹做软的,居中调和,当然他还是向着谢蚕的,会推动宇文霁出兵。 可赵驹说罢,谢蚕便面露犹豫。 这个计策的前提,是宇文霁封世子,外加让他代丕州刺史之职:“叔叔得丕州之权,不是更好?您有圣旨在手,名正言顺,何必怕他?” 赵驹出发时,皇帝给了他多份圣旨,让他“相机行事”。 其中一些圣旨是相反的,比如,他既有册封宇文霁为世子,让他代丕州刺史的旨;又有让宇文霁前往岐阳侍奉其父,赵驹接任丕州刺史的圣旨。 赵驹在肚子里翻了个白眼,他摇了摇头:“我来迟一步,丕州已定。” 这位骚.包的红叶先生属于岐阳诸公中极少数的实干派,早年间他在外领兵时,也曾以为,凭赵家的出身,有了官位,便能所向披靡,险些因此丧命,却也算是因祸得福,比岐阳围城里的世家子们,都多了眼界。 丕州这情况,若硬要夺权,说不定他宣旨当天就遇刺暴毙了。 一个九岁的孩子在失父后,不但稳定接掌大权,还快速吞并了外来势力,赵驹是要用最可怕的标准去猜测他的。 他很清楚,岐阳正在失去权力。正因为与众不同的观点,他才会被派遣出来,他自己也才愿意承担这份十分危险的差事——最好的结果也是要带着丕州一群人出去打仗,这可是一件十分不英雄的事情。 岐阳的真英雄,需博冠广袖,能诗能赋,能辩能舞,谈玄论道,品鉴世间之美。打仗?浑身浴血,恶臭狼狈,野人之行。 赵驹垂目思索——赵匕做错了,该把父子俩一起带走,当时宇文霁只是个王长子,赵匕完全有理由以“王长子至孝,愿随行服侍平王”带他一块儿走。现在平王已经在岐阳认错了,宇文霁握紧实权,皇帝也已经口头说了要册封宇文霁为世子。 他若懦弱无能,难得人心也就罢了,现在怎么办?即便他傻,真去岐阳了。丕州本地可都是家奴军,他们二失其主,赵驹都怕在战场上被背后捅刀子。 赵匕误事!其在回朝后,竟大肆宣扬宇文霁无能,对着丕州送来的卯日军人头,也依旧言之凿凿必为丕州部将所杀,宇文大趾乃是冒领军功。 只有他亲自来过丕州,他说服了赵家与皇帝,甚至也说服了赵驹。让他们认为可以坐看图穆部与丕州军的乱局,届时朝廷使者便可现身说和,执掌两方兵马。 赵驹宝贵的时间就在等待中度过了,等来了宇文霁吞了五万杂胡,算不上如虎添翼,却也是割肉饲虎。 若可以,赵驹想杀了宇文霁,这孩子过于骇人。可他不是死士,他珍惜自己的性命。更何况,宇文霁必定是宗室,将来如何,谁知道呢? 第41章 总之,没必要留在丕州了。 “丕州武将皆忠诚,若害了宇文霁,那也是害了你我自家的性命。”可他还是又多说了一句,“所以,你我只能用软硬兼施之法,说服宇文霁。” 谢蚕终是只能讷讷应下。 他们在定计,宇文霁这边也在定计。册封世子之事已定,那他们也是能够再动一动了。 ——图穆部融合得很顺利,将来只要确定赵驹确实是滚回岐阳了,那不是不能动的。 宇文霁刚一提,众文武都是一惊,甚至面露惶恐之色。 刘害头一个道:“大公子,未有皇命,我等还是……” 宇文霁道:“你们以为栖州刺史来此是做什么的?他是来求援的。” 由刘害的态度就能看出,目前丕州文武对于岐阳,还是心存敬畏的。果然宇文霁一解释,他们便释然了。 自然是先对着谢蚕大骂一顿,他们都很清楚,这所谓求援,不过是想白用他们丕州兵将。宇文霁的目的,他们当然也明白,正是反过来利用谢蚕的刺史之名,控制栖州,扩大他们自己的地盘。 ——所以敬畏归敬畏,但众将还是很乐意变着法子向自己口袋里捞好处。 卯日将军与其精锐被宇文霁一锅烩了之后,并未重新角逐出来一个头领,而是直接分裂成了十几股散兵游勇。其中有继续占地自立的,有化为流匪的,有跑去州外投奔那位鹿仙人的,甚至还有两股过万的势力,直接归附丕州了。 更神的是,栖州最大的世家,孙家,竟还活得好好的。 孙家不仅活得好好的,还有五千家丁。 这个家丁,指的是戴甲的可战之人。 这事宇文霁今天前完全不知道,但他没在会议上询问,而是等到会议结束之后,找吕墨襟解惑。 “那些流离失所的百姓,难道不知道世家有粮吗?栖州已经如此局面,竟然没人去动孙家?难道孙家的名声好到这样的地步?” “劫掠官府尚且有活路,劫掠世家,却必要引大军来讨。对了,他们劫掠官府时,也不会动当地世家的官吏。甚至,那些被百姓劫掠一空的府库,银粮到底落入了谁的囊中呢?” “……” “且,事有不同。先说流民。因户籍政策,百姓一旦在没有官凭路引的情况下离开当地,便从民变奴。奴,则民皆可捕杀、贩卖。所以,有些世家,会自造流民。流民一离开当地,世家的捕奴队,便已追击在后。” 宇文霁瞳孔震动,人这个东西,不该这么不当人啊。 “有些世家,在当地遭劫时,会收留当地有威望者家中的青壮或幼童为奴。这些人便会自发护卫世家,驱赶旁人。还有最要紧的,流民出走,还是惦记着回乡的。他们的家乡,正是世家在管,若杀了世家,日后谁来管他们呢?” 吕墨襟说了小半刻,宇文霁给他倒了一杯茶。 吕墨襟喝着茶,又给宇文霁说了些他不知道的基础认知——流民的迁徙路线是需要上报的,流民逃荒的去向得是一个愿意接收他们的州,常有刺史带着全州几十万老百姓逃荒的事。世家在这种时候往往也会起到巨大的作用,他们的人手会率领、协调逃荒百姓,把他们带出去求食,再在天灾过后,把人带回家乡。 “……”所以逃荒是一件挺有组织性纪律性,外加各州协同的事情,不过前提得是太平年景。 现在的流民,大部都是失控流民。 大景如今基业已过百年,前头还有个五百多年的大汉。 七百年的时光,都是世家与皇共治天下。百姓见不着皇帝,却日日见到就在家门口的世家,还在娘胎里便与世家有了各种牵扯,一辈子生生死死都仰仗世家。世家也有做人事的时候,他们与世家的相处,已有了一套刻进骨子里的流程。 百姓已经认定了,世家永远都会在那儿,不可动摇。 ----------------------- 作者有话说:[托腮]宇文大趾:复杂 第40章 (捉虫) 不离不弃 040 想到世家, 宇文霁就想到了现在杀世家最凶的家伙——鹿仙人。 他杀世家,但他依旧是个该死的畜生。他每日都与纯阴少女双修(处子),又以男童“元丹”(蛋蛋)炼制补气丹, 日日采阴补阳。 可百姓笃信之,认为与他结合过的女子,必可生出健壮的孩儿。被他炼丹的男童, 若是没了性命, 便是上天做仙童去了,若活下来,则是老天让其侍奉鹿仙人,百姓皆踊跃将自己的儿女奉于鹿仙人。 这是确定的事情,不是宇文霁自身谣言的那般夸大。 至于百姓的其他供奉, 更是不用多说。 邪.教,该死。世家是自己举着刀将百姓敲骨吸髓, 鹿仙人是用所谓的来世美好幻想, 让百姓自觉自愿地将自己与亲人熬成油, 用一双骷髅手将雪白的油膏奉献给真神。 吕墨襟端着茶, 看着对面的宇文霁, 他紧皱着眉, 黑亮的眼睛里盈满了忧愁、愤怒和怜悯。 宇文霁有一阵子过于冷漠, 现在他却又过于沉重了。不是为了自己, 是为了旁人。吕墨襟见多了高谈百姓、社稷的君子, 在这个孩子身上,他见到了真正的仁善…… “你不想与孙家交好吗?” “不想。”宇文霁飞快回答,但说完便长叹一声,垮下了肩膀,“可我知道, 这是空想。” 孙家便是名声好的家族,“盗匪皆绕尚粮郡而过”“盗匪夜入孙宅,欲行不法,闻听蝉先生与童儿语,涕泪跪地,拜其为主”如此等等,都是今天宇文霁听见的。 “孙家已几十年无人入仕,你若得孙家人投效,会有大好的名声。”吕墨襟也知道要不了整个孙家,但如果宇文霁有意,还是能弄来一二孙家人的。 宇文霁低头,手指头拨弄着他自己的茶碗。 这也是孙家唯一让宇文霁觉得还不错的地方——五代暴君时,孙家当时在岐阳任治粟内史的家主孙琦,数次痛骂暴君,发现自己无力回天,遂挂冠而去,后郁郁而终。孙家自此之后,不再出仕,其余世家皆敬之。 吕墨襟就伸手勾他的手指头:“你不想用人家,孙家难道就想给你用吗?”宇文霁若是这种想法,那就最好避开孙家。否则他对孙家“不敬”(避之不见,其余的世家看来,就是不敬了),反而害了名声。 宇文霁一愣:“好像……是。” “其实,拿下栖州,于我们并无好处。” 宇文霁思索这句话,为什么要拿栖州呢?因为要去岐阳先得走栖州。他自己奔着救爹去的,众将也都是这个想法,文臣谋士无论本地的或刚来的木茄都还处于说话没底气阶段,且他们也挺想打通和岐阳的交通的。 可打通和岐阳的交通,能得到什么? 更方便交赋税?更方便岐阳的皇帝下达乱命?随着大景的整体混乱加剧,丕州想稳住自己没问题,但岐阳那边想过来人,可就越来越危险了。 吕墨襟看他神色,知道他懂了:“栖州乱,于我们,于大王,都有利。栖州太平,岐阳一眼看下来,可就是丕州了。” 栖州与岐阳之间,就隔了一个潘州,基本等于家门口了。乱糟糟的栖州挡着丕州,朝廷对丕州有坏心思,可先看见的也是一团乱的栖州,不至于用太激烈的手段。一旦栖州太平了,还是丕州镇压的,朝廷看见的可就是家门口蹲着的老虎了。 “那我们……打淘州?这不好打啊。” 丕州周围四州,遂州,栖州、鹭州和淘州。除了遂州与丕州的关系是友好和平,其他三州都是盗匪流民横行,属于敌对。 遂州守着边塞,而且目前阶段,哪里有大景的官员互相攻伐的?栖州不打。鹭州,就那个还有大象和犀牛的地界,沼泽占了大半,这地方就是穷山恶水,极不利于骑兵作战,打下来没多少好处,还会有大量非战斗减员。 就只剩下一个淘州了。 淘州在丕州东南,位置类似于被丕州踩在脚底下。相比起栖州和鹭州,淘州乱都乱得默默无闻。 因为淘州和丕州之间,隔了一道山脉——断垄山。这道山脉原名断龙山,因其远远看去,仿若一条龙被斩断龙首,瘫倒在地。这名字方克皇帝,过于不详,汉时就改名了。 断垄山脉崎岖曲折,进山的人少了,有去无回。人多了,补给困难,还是有去无回。这紧挨着的两州,是对彼此最陌生的邻居。 绕路是可以,但要么走鹭州,要么走栖州。所以若攻淘州,为了方便之后的管理,还得把路占下来。 吕墨襟向来会给宇文霁留下思考的时间,此刻宇文霁在想,他就在看着宇文霁的手掌。他有点不服气,因为宇文霁的手已经很像成人了,个头高壮点也就罢了,手掌也这样大,这样有力(呃,好像不只比他有力……)。 第42章 吕墨襟很瘦,可他的手却偏偏很有肉,指头伸直了,还能看见肉窝窝。他的手背对比宇文霁的手心,都过于黑白分明。他用指甲轻轻戳宇文霁手上的茧子,粉色的指甲过于柔软,宇文霁毫无所觉,吕墨襟指甲都起毛边了,指尖还让茧子刮红了。 吕墨襟抿了抿嘴唇。他虽早慧,可如今正是青春洋溢的时候,自尊抬头,他身边只宇文霁一个同龄人,总会不自觉地与他攀比。 宇文霁一低头,恰好看见正低头瞧着红指头的吕墨襟,把他的手捞过来,细瞧:“怎么?手指头起肉刺了?” “没。”吕墨襟把手缩回去了。 “哦。”说这两句话,宇文霁倒是有想法了,“打一半的栖州,转头?” “正是。”吕墨襟将竹简扯过来,在上面画出了栖州的分布图,栖州靠近北边(岐阳)的部分,确实更繁荣,即便屡遭劫掠,依旧有些大城屹立,但栖州南部,有一处铁矿,且有河流,“我们占领栖州沃郡后,可经水路,入淘州涟镇。” “涟镇……”宇文霁想了半天,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了关于涟镇的消息——这些年的学习,对周边的大小势力,熊爹、老师方品、将军们,还有墨墨总会有提一嘴的时候。 现在占据涟镇的,好像是个什么水虱子,还是水跳蚤的水匪,他原本是淘州的水军校尉。 “水狮子葛石,善水战,且与其他贼人不同,他为人颇为忠厚。我们可以试试派人说降他。若他不降,那就在林波郡提前上岸,走陆路。”吕墨襟又道。 “吕军师……”宇文霁站了起来。 “嗯?” “你一辈子都别离开我!”他噌一下从几案这边窜出大半个身子,握住了吕墨襟双手。 吕墨襟被他吓得凤眼圆瞪,当即一个后仰躲闪。 “嘭!”吕墨襟的椅子倒了,宇文霁从抓着他的手,变成搂着他的腰。若非宇文霁反应快,吕墨襟就要跟椅子一块儿躺地上去了。 “胡闹什么?!”吕墨襟一边整理衣裳,一边对宇文霁指指点点。 宇文霁低头,认错认罚。 可吕墨襟要走的时候,却在门口停住脚,又走了回来,对着宇文霁一拱手:“主公不改,我亦不变。” 这就是宇文霁那个一辈子的回答,说“无论如何都会留下”的,不是吕墨襟。但他在宇文霁身边,很舒心。且以他对权贵们的了解,这世上应该不会有第二个宇文大趾了。换一个家主,让他喂自己吃人肉吗? 吕墨襟想:我好日子真的过得太久了,低不下这个头,吃不下去了。 想到这儿,吕墨襟对着宇文霁笑了一下——今日大公子闹腾也是好的,仿若回到了大王未离开之时。 “墨墨……我会努力活下去的。”宇文霁方才更多的是开玩笑,就一时童心吧?但吕墨襟给了他一个简短却郑重的回答,倒是他刚才孟浪了。 他正经的回答,这是他在这个世界开口立下的第一个flag了。 “景光,共勉。对了,我给自己起了个字——寒雅。” “……” “为什么这个表情?” 宇文霁舔了舔嘴唇,不敢说实话:“这个字太好了,我一时过于惊叹。” 他觉得这个字,和墨墨既般配又不般配。般配在于这字一听便是个大美人的,不般配在于这像是个清高冷傲大美人的,白色系冰山咖,墨墨吧……他黑的,还是五彩斑斓的黑。 “我喜寒鸦。”吕墨襟走回来,在竹简上写下寒鸦,又将鸦以拇指擦去,写下雅,“只是以鸦为字终究不好,便以雅盖之。” 宇文霁道:“以雅遮墨。” “确实。”两人相视而笑。 宇文霁突然想起了什么:“给你养只大乌鸦吗?” 吕墨襟立刻摇头:“不要,那东西聪明又霸道,我喜欢它,却无意养它。” 宇文霁就笑他叶公好龙,吕墨襟点头认了:“远看喜欢,若弄到家里来,便要负责吃喝拉撒。这些活物还有自己的脾气,乌鸦还好些,毕竟个子小。龙那种东西,动动指甲就能把人碾成肉糜,叶公若见龙仍喜,方是蠢物。” ----------------------- 作者有话说:[狗头]俩小孩目前还是纯洁的君臣关系 第41章 (捉虫) 龙啸 041 吕墨襟说了叶公好龙, 宇文霁想,这就是聪明人的想法了,他这种凡人只会继续指着叶公笑他傻。 两人说了一会儿闲话, 眼看着快吃午饭了,吕墨襟干脆也不走了,两人重将精神放在了战略安排上, 可这回刚说了两句, 便有人来报,说是栖州刺史请他过府一叙。 宇文霁挑眉,对方来意不善。 宇文霁没有正式册封,不是王世子,暂代丕州刺史这件事也只是平王离开前的托付, 目前宇文霁就是个宗室罢了。纯粹看他的职务,栖州刺史谢蚕还真有资格“邀请”宇文霁过府一叙。 但作为栖州刺史, 谢蚕他是一位前来求援的客人。且宇文霁也就这两天, 便能得到册封与正式的任命了。在这两天里, 不是亲自拜访, 而是一个下人过来空口邀请, 实在过于傲慢。 宇文霁第一反应是愁, 该怎么应对, 但是看一眼吕墨襟, 他眼神一转, 道:“说我吃坏了肚子,这两日在养病,以待吉日。” 谢蚕正在府里琢磨该如何应对宇文霁,要如何数落挤兑他,结果宇文霁不来了?谢蚕叹气, 挥退了下属,自己在房里背着手,左右踱步。 他知道自己失礼莽撞,在旁人看来还十分愚蠢。可谢蚕是有苦自知。 赵驹态度的转变太过明显,原本赵驹的打算,是掌控丕州兵力,平复三州,再用数年时间以至少五州之力为大景稳定天下。 到现在,赵驹却只想回到岐阳,再行定计。 赵驹能走,谢蚕怎么走?他已经是栖州刺史了。甚至赵驹一走,宇文霁直接把他赶去栖州,让他“赴任”去,他便是被暴民生嚼活吞,也是合情合理的。 所以谢蚕必须趁着赵驹还在,逼迫宇文霁至少口头应下出兵。只要他应了,赵驹就有可能留下,因为宇文霁一旦离开辰丰,他们还是有可能与当地世家结盟,尝试夺权的。 丕州确实是朝廷用兵的最好起点。宇文霁虽已现虎踞之姿,终归年幼,羽翼未丰,如此人物,再等几年,他彻底长成,若各地仍旧糜烂,那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属实难料了。 谢蚕相信,赵驹也并非看不出,他只是惜命,不敢与宇文霁翻脸。 八岁捏死崔家家主崔冰,与其启蒙恩师崔小熊的人物,虽崔家只是小世家,但在丕州可是大家了。他敢不敢再捏死几个?谢蚕也怕死,可他实在是没退路了。 谢蚕现在最恨的,反而是赵匕,这蠢货白来一趟,带回去一个老朽,留下了柄利刃。当时将父子俩一起带走不就好了?宇文大趾就算真是麒麟,他落在了岐阳那真龙之地,也无法施展分毫。 ——赵驹和谢蚕,在某些方面达成了共识。 “奇蠢如猪!”谢蚕恼怒之下,一把抽出长剑,砍向几案,可他力气太小,长剑未曾切断几案,只卡在了木头里,震得他虎口发麻,手腕抽痛。他欲拔出.长剑,又因力气用得太大,整个人举着剑后仰坐在了地上,长剑脱手飞出。 听见动静的老仆探头查看,长剑径直朝他飞去,险之又险地钉在了他脸颊侧方的门板上,又穿门而出,刺破了他的手臂。 赵驹很快知道了谢蚕的动静,轻轻一叹,让下属退了。 自岐阳到丕州,他也是怀着大决心的。若图穆部与丕州军起乱,他同样是有送命的危险的。带着谢蚕来,且许他栖州之责,也是对谢蚕能力的认可。可谁能想到,事情竟是如此的发展。赵驹自是只剩下保住自己有用之躯,返回岐阳再行定计这一个选择了。 所谓的与谢蚕软硬兼施,也不过是让谢蚕出头,他在后边随随便便应付几句。这事儿他和谢蚕都清楚,否则对方也不会如此。 想来想去,赵驹还真有点良心不安,于是他便将谢蚕叫来了。 “留在此地,还是会有大作为的。” “宇文大趾毕竟年幼,且与平王感情颇深,你不如常与他讲些岐阳事。” “你当以‘迎平王归家’诱之,以平栖州。” 赵驹性格就是如此,虽能看清楚很多事,但偶尔感性上来了,就不管不顾了。岐阳大家的世家子,性格里多少带点这种“随感做事”的脾气——直说,就是叫反复无常。 “你先保住性命,待时机到了,我再把你调回去。” 面对赵驹的安慰,谢蚕当然只能感动得痛哭流涕。赵驹还留下他吃了一顿饭,看似宾主尽欢,实际待谢蚕回到了自己的房里,便躺在床上,一下一下捶打被褥。 第43章 他了解赵驹的性格,赵驹不叫他过去还好,如今叫了,反而是彻底放弃了——说这番话对于赵驹来说,就是他“已倾尽全力”了,待回到岐阳,他就能对旁人表示,他是个爱护下属与友人的性情中人了。 这倒不是他虚伪,是他真这么认为。他也确实会想着把谢蚕召回去,可如今栖州刺史之位重启,谢蚕死在任上也就罢了,他活着,就得有人接任,哪个傻子会乐意送死啊? 谢蚕庆幸自己已无家小,他知晓自己必会为了复兴谢家奔波不止,家小反成了拖累。他若有所成,何患无妻?有妻有妾,子嗣繁衍,不过寻常。若一事无成,他尚且如此,也不寄望于儿孙了。因此谢蚕下决心复兴谢家之日,便杀了妻儿。 可庆幸之余,他又想着,我若死了,去到地下,他们知道我杀了他们却还未曾复兴谢家,怕是要笑话我的,于是反而难以入睡了,翻来覆去一夜,晨光微现后,谢蚕有了计较。 宇文霁还等着使者们在施计策呢,结果,一直到他的册封世子之日,这三日间,那边唯一给他找的一件事,就是赵驹索酒,索歌女乐师,说要开个宴会。 宇文霁:“……”这个世界总会让他发出自己见识少了的感慨。 几个世家给他送了,可自然是让赵驹十分不满意。原本不想与宇文霁起冲突,只惦记着尽快回岐阳的赵驹,在看见送去的人后,愤怒了:“庶子狂傲!” 他当时按着剑就想冲来与宇文霁理论,然后让左右按住了。 送人的几位家主匍匐在地,连连哀求解释,这才让赵驹相信,他们送来的已经是最好的人了。 赵驹道:“礼崩乐坏之地。我当年于战乱中,尚且寻到好乐师。”原来让他不高兴的不是美丑,是乐师的技艺太差。 然后他就没办宴会?不,他还是办了……披头散发大吼大叫,甚至跑街上去了,一边鬼哭狼嚎,一边在街上乱跑。 已经惊叹过一次的宇文霁,短时间内惊叹了第二次。世家们的反应,让他短时间内惊了第三次。 方品一脸陶醉地道:“其啸如龙啊。” 其余众人点头附和。 原来那鬼哭狼嚎还有门道,属于世家子的高雅技能之一,说是从上古传下来的,就叫龙啸,但如今避讳天子,所以只赞其如龙,正经名字叫雅吟。 世家们对赵驹的行为,没有丝毫反感。甚至颇有些清高的方品和崔棘,这俩作为名士,还有些愧疚没能给赵驹提供足够好的美酒、美人与乐师。 “赵大人乃琴艺大家,唉……”崔棘甚至以袖遮面。 宇文霁强绷着才没当场表演颜艺,这群人对赵驹竟还颇为推崇。 吕墨襟见他这样,私下道:“你不要因此便轻视岐阳诸公,虽然他们确实都是这个样子。但他们私下里的生活如何,不代表他们没有智谋心机。” 他确实开始哑嗓了,如今说话带着几分哑。 宇文霁不知不觉间,确实对岐阳之人还真是有些轻视。吕墨襟一提,他心中顿时一惊。 ——现代新闻上很多外国政客,都好像智商不高的样子。但他们真是傻子?那也是一层层斗到他们如今的位置的。这时代的人,也是同理可证。宇文霁没去过岐阳,但岐阳有多乱,他是知道的。 赵驹虽然不算顶尖的人物,但也不可小觑。 “吕先生,多谢。”宇文霁很有古人风范地站起来向吕墨襟行礼。 吕墨襟对他微笑回礼。 宇文霁终于得封世子了,唯一让他意外的是,朝廷竟然还负责“工作服”。册封前,赵驹给了他一套正式的王世子服,以及小金冠。金冠还能戴,但是那套衣服……不知从哪个库里头扒出来的,绣线黯淡,有虫蛀这也就算了,这玩意儿它明摆着不合身。 即便赵驹此时都有些尴尬,再次在肚子里把赵匕大骂了一通——这厮定是故意不言明宇文霁的身高! 赵驹还真没冤枉赵匕,他硬着脖颈说宇文霁懦弱无能,自不能说他体健身长。于是这衣裳就按照寻常八岁幼儿的袍服找的。 这又不是小事,因为还有旨意。按照规矩,宇文霁得更换王世子服,接下面的任命他为代刺史的圣旨。 可这衣裳穿上去,那成什么样子了?衣襟不整,露手露脚,如此不雅,过于无礼。 ----------------------- 作者有话说:[白眼]宇文霁:撒酒疯就撒酒疯……还雅吟?我看像牙疼 第42章 宇文霁:你年纪还小…… 042 丕州众人和赵驹大眼看小眼, 宇文霁还看了一眼跟在旁观礼的谢蚕。谢蚕却没找事,只恭谨地站着。 目前这情况还真是两头堵了,不是赵驹找事儿, 这已经不是宇文霁的问题了,还关乎赵驹自己的安危,这事无论如何选择, 他回岐阳后, 都可能被政敌拿来攻击,即使皇帝回护,也得办他一个大不敬。也是他行事不谨慎,完全忽略了世子服大小的这种小事。 吕墨襟站出来了,道:“世子可穿长里衣。” 众人大喜:“善!” 宇文霁就穿着黑色的长里衣, 小袍服套他身上,跟个马甲似的, 玉带本该是宽松的, 结果勒他腰上了, 崔王妃偷偷取来了平王的蔽细(王妃需在场), 给他系上了, 总算勉强能看, 让宇文霁顺利接了第二道圣旨。 赵驹松了一口气, 事后的宴饮都欢愉了不少。 宇文霁也跟着陪了两杯酒, 这时候的酒没有蒸馏, 过滤技术也不高,丕州这边远小地方,酒更差,宇文霁跟前的酒……它是酸甜的,酸味儿还更大一些。丕州的酿酒技术太惨了亿点。 宴会刚开始大家还坐在各自的座位上, 酒过三巡就开始到处晃悠了。宇文霁也佩服这些人,就这点度数的醋酒还能上头 赵驹走向吕墨襟时,宇文霁整个人的寒毛都扎起来了。 “听闻你是吕书恩的后人?” “是。” 赵驹在吕墨襟身旁坐下,放下酒杯,抬手拉起了吕墨襟的手:“要与我一起回岐阳吗?我可收你为义子。” 吕墨襟把手抽了回来:“谢过赵公好意了。”他先前被拉住,完全是因为过于意外。 赵驹叹了口气,倒是没强迫:“你如此品貌,为人聪慧,可惜了……”他感叹了两句,便就走了。 赵驹虽没朝着宇文霁看,可从他坐下开始,便如芒刺在背,不用回头就知道谁在看他。赵驹也知道自己莽撞了,只是没想到,这不足十岁的宇文大趾,现在就懂怜惜美人了?还真是各方面都天赋异禀。 宴会最后在赵驹的“龙啸”中结束(宇文霁听多了,觉得赵驹嚎得有点类似于信天游,但没信天游好听),赵驹被搀扶着回他的住处第二轮去了。近距离遭受龙啸攻击的宇文霁按着头疼的脑壳,却没第一时间回房,他还惦记着吕墨襟的事儿呢。因此将吕墨襟叫到了书房。 看他皱着眉头过来,吕墨襟就笑了:“别担心,赵驹是个体面人。” 宇文霁也笑了,他尽量笑得和柔些,却只觉得面皮僵硬,仿佛被套了硬壳。 赵驹没硬来,但上回那个赵匕却不一定。将来他所见到的德不配位者也会更多,吕墨襟有才能,他会有合他身份的官职,一直藏着他是不可能的。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在发愁,他在岐阳时,总听人赞美某人品行高洁,或许其中确实有人如此,可吕墨襟亲眼所见的,却无一人配得上高洁二字,甚至是脏了这个词儿。 直到他在这个孩子身上,看见了它。 “景光,其实对帐中事,你无须如此在意。我心知自己品貌如何,当初这才没有留在岐阳。其实……我已做好了给人做宠的准备,大王当年也因此才厌恶我,却也怜悯我。” 宇文霁惊讶得张开了嘴,当年之事,吕墨襟和熊爹都只说得断断续续,原来这才是事情的全貌。 可细想一想,却又觉得果然如此。 吕墨襟失了家人庇护,岐阳大乱。他大概以为自己只剩下了两条路——给一人做奴,或者…… 在众人中,他挑中了熊爹。熊爹是看不上吕墨襟的,但明白他的处境,大概吕墨襟当时的言辞谈吐也让熊爹注意到了,再加上一点可怜,熊爹还是把他带走了。 所以熊爹才会在回来的路上,一路磋磨他,那是想磨掉吕墨襟媚上的坏毛病,却发现吕墨襟本性其实很刚强,就以奴的身份塞给宇文大趾了。 吕墨襟看着他道:“景光,我非清白纯良之辈,世上许多事我都见识过,且明白可能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对一切,都做好了准备,且想好了该如何加以利用。否则,我早毁了这张面容了。我非可自我了断的义士,我是小人,活下来,才能说将来。” 第44章 这张面容给他招祸,可真到了某些情况下,这张脸却又是他活下来的最大倚仗。必要的时候,他以自己为美人计,求存或复仇,也是可以的。 “其实……赵驹邀我时,我动了心的。” 宇文霁:“!” 他的表情换来了吕墨襟欢畅的笑声:“哈哈哈!我若能在岐阳得他助力,假以时日,必可在朝堂上占据一席之地。不过,他来得迟了些,如今天下,乱局已定。如我这种小角色去到岐阳,还来不及发展起来,怕是就成乱世一孤魂了。而且,他也来迟了,我对你说过不离不弃了。所以,心动也不过一瞬罢了。” 吕墨襟边笑边摇头:“我了解岐阳与丕州,以及部分州的情况。在我看来,岐阳若能与丕州携手,先稳定四州,再震慑岐阳周边三王,以四位藩王的力量,内震百官,外平乱局,才有一点平息混乱的可能。 但是我也能理解皇帝的选择,平王当年亲王时,就是最不听话的刺头,如今与他感情甚笃的三个弟弟都起了异心,平王可信?且皇帝年纪大了,什么时候驾崩都不会让人惊讶。平王拿着皇命平息三州乱局后,若皇帝驾崩了,无论谁上位,平王以四州之势,汹汹而来,谁可抵挡? 国家已经够乱的了,禁得住这样一个藩王吗?” 宇文霁也点头:“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思索。” 吕墨襟:“景光,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不只是我,其他人也是,我们做事都是自己的选择。所以,日后无论是对我,或对别人,都不要内疚。不要总想着为其他人承担责任。而且,放心吧,我虽然无法与你的勇力相比,却也有自保之法。” 他将袖子撸上去,宇文霁第一次知道,他小臂上竟然有个皮质的护腕?吕墨襟从护腕里摸出了个小刀片(这年代最薄的了),他手指灵活,刀片隐于指尖,却不伤自己。 “我熟知人体的脉络,有些地方看似无害,实则一刀下去,不出半刻便可让人流血而亡。” 吕墨襟抬手点了点宇文霁的上臂,又朝下看了看,都是大血管的位置。 宇文霁终于笑得正常了一些,劝道:“你年纪还小,十八岁之前,别惦记着什么帐中事。”他第一次见吕墨襟,就觉得这小孩懂事又可怜,多年过去,依然如此。 已经十三的吕墨襟,揣手看着还差点日子才到十岁的宇文大趾——明明比他还小,但从第一次见面,这位大公子就自认为是个兄长。真是让人无奈~ 赵驹终于走了,宇文霁来送行时,送了他一本琴谱。 琴曲不过是《长风曲》,算不得什么,但赵驹一看那本书便将其接了过来,因这是一本线装书。 ——匠人们是强悍的,他们在八个月内,为宇文霁制出了可用的竹纸。目前的工艺,纸还有些偏黄且粗糙,但它已经是划时代的产物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当宇文霁在兑现诺言的时候,匠人们非但没笑,反而哭了。 他们学会的制纸手艺,实在是比硝皮革好太多了,若能祖辈行此行当,那可是比当寻常奴仆好得多了。 但刘十二众人又不敢再提,毕竟哪里有几次三番要求主家的道理。 谁知宇文霁问:“我会将你们皆改为民籍,你们可愿继续受聘于我,为我造纸?” 工匠们怔愣了片刻,这才意识到宇文霁说了什么,自然是转忧为喜,连道愿意。 赵驹拿着书,左右翻看爱不释手,于是宇文霁将另外一本书交给了赵驹,它就是《造纸术》。 赵驹看了两页,神色复杂地看着宇文霁,转身走了。 他对那本琴谱爱不释手,可到了马车上,赵驹又将《造纸术》扔在了角落,仆人要收拾,他却又不让。 过了几日,赵驹才将盖了一层灰的《造纸术》重新捡了起来,鹿仙人的所谓仙法,不过欺世之言罢了。这本《造纸术》,才是能让人留名青史,直上九天的仙法。 “赵驹为人颇有几分清高,将造纸术送他,确实是正中了他的痒处。”吕墨襟端着一杯茶,虽说是在夸奖宇文霁,可他的眉头却皱着,“便宜他了。” 一个留名青史的机会,这对赵驹来说,比任何珍宝美人,都更合他的心意。赵驹这个人在世家子中算是品德贵重的了,他至少能在岐阳护着平王。 这在吕墨襟来说,是亏了,这种技艺,吕墨襟很确定,几百甚至上千年内,都不会再有。毕竟,竹简已经让人们用了上千年了,但是丕州如今也就这个能拿得出手了,总不能送人只送一半。至于说卖纸送纸,更是想多了,纸若真是如今的丕州产出的,那群岐阳的老爷们,反而会直呼其污。至于卖给其他人……卖给谁?结绳记事的胡人,还是听说已经拿人皮造纸的鹿仙人? 吕墨襟叹气。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白眼] 第43章 图穆三兄弟想改名 043 宇文霁把点心推过去:“尝尝。”素合告诉他的, 吕墨襟突然开始喝奶吃肉,结果闹了个脾胃不适,前天还呕吐了, 这两天几乎吃不进东西。 一枚烧饼也不过象棋棋子大,宇文霁请的,吕墨襟自不会拒绝。他一口咬下去, 里头还温着的馅料流淌了出来, 他下意识舔了舔嘴唇,甜甜的奶香味,酸味只一点儿,反而增加了风味。 这是宇文霁在饮食上做的一点点推进,馅料是奶疙瘩混蜂蜜再加牛奶, 他给的菜谱,厨子几经调整, 做出来的。 厨子的反应和造纸的刘十二他们一样, 来见宇文霁的时候, 哭着在下面磕头。他们这样的匠人, 有一个压箱底的手艺, 不是吃香喝辣, 是能活命。 这也是宇文霁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到的世界, 他在现代的时候, 也是觉得古代的匠人“留一手”, 以及“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想法,太封闭,导致很多古代技术失传了。现在明白了,会有这种想法,不怪匠人, 怪匠人的主人。 主人是不需要太多同类匠人的,一旦多出来了,又不想将同类送给旁人或者卖掉(谁都不想别人有一样的东西),就会把匠人杀掉。 “咕嘟!”吕墨襟吞咽了一口唾沫,宇文霁怔了一下,他意识到自己刚刚又走神了。看来吕墨襟很喜欢吃,那他就放心了。 吃完了这个,又拿了一个。这个咬下去里边的馅料竟是山楂的,也是酸,但水果的酸甜他很喜欢。 吕墨襟被成功开胃了,就着茶吃起点心来,宇文霁也端起自己的茶杯,看着吕墨襟微笑。现场吃播,非常解压。 送造纸术出去,其实还有一个原因,但宇文霁决定把这个原因一辈子吞进肚子里——不要在我死后,让这个技术失传。 造纸术本该在东汉出现,可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世界没出现。 未来的造纸术总归是会被发明的,但可能是明年,也可能是百多年之后。而造纸术这种知识载体的变革,带来的将会是文明的一场爆发,与制度的变革。只有造纸术的出现,华夏大地上,才会有科举制的诞生。 虽然阶级的鸿沟依旧存在,可至少给平民百姓提供了一个跃迁的途径。那个时候,至少百姓算是“民”了,至少挖眼割手活蒸美人之事不再被认为是风雅,而是残暴。 所以,宇文霁想给造纸术的诞生加一点点保障。 即使带着金手指,但宇文霁看着这个混乱的世界,也没有“我必然是最后的胜利者!”这份自信。他很明白命运的无常。 如今背上扛着一大家子人,宇文霁会一步一步努力走下去,可是,他确实没有自信…… 所以,他送造纸术送得十分干脆。 同一时间,崔王妃也得了一盘子棋子烧饼,这种一枚一个馅的点心,还真是头次听闻。她本也有些食不下咽,这些日子噩梦连连,吃了两枚小烧饼,崔王妃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意。 ——吕墨襟的多是水果和奶酪,崔王妃的都是腊肉、咸鸭蛋黄,肉糜等等咸馅。 原来,这世上已经有了另外一个牵挂着她,担心着她,会小心翼翼找法子让她开心的人。 笑意还在脸上,崔王妃睫毛轻眨,眼泪已经落了下来。 宇文霁以为,接下来将会有一段激烈的局势变化。他期待着出兵,四处搜集栖州与淘州的山川地形,这些年从两州逃难过来的人,都被问过了。 三州挨着,本来对彼此就有些熟悉,再加上这些人的细描,宇文霁案上的地图,越来越详尽。 宇文霁最初还有些担心有人不想他们攻伐自己的家乡,说谎话。吕墨襟看他每天皱着眉,还以为他只是急于开战,隔了近一个月才在闲聊时了解了他忧虑的主因。 第45章 “……”吕墨襟经常对他这位主公是有些无语的,“景光,你是藩王世子,你给了百姓安稳的生活,百姓是从家乡逃难过来的,如今占据他们家乡的,是乱匪。” 宇文霁恍然,指着自己:“我……是正统?” “对。” 平王,对岐阳,对其他诸王来说,只是个边缘小王,可是对老百姓来说,他是正统。后世的人觉得皇帝算个屁,对现在的百姓来说,皇家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只要没被岐阳打成反叛,藩王出兵就能十分合理地说成平定地方。 “正统原来很好用?”宇文霁有点后知后觉,但这下他最大的后顾之忧也没有了,“可是,谢蚕怎么还不动?” 吕墨襟摇了摇头,他也不清楚。明明这个谢蚕之前还有动作,可赵驹一走,他就彻底没动静了。直接缩在府里不动了,他的仆人也只每隔十天出来采买食物,其他时候就关门闭户,仿若隐居。 只能猜测他是被吓坏了,闭门保命。但他先前胆子也不小啊。赵驹走了,把他胆子也带走了? 现在就等他这个栖州刺史的求援之名了,新来的图穆部都在摩拳擦掌,因为宇文霁承诺了,会给他们更多的人于栖州落户入籍。 不是说在丕州落籍不好,而是栖州那地方动乱,很多郡县已经人烟稀少了。在那里能够得到更大的土地。 杂胡?图穆部的人现在都已经彻底改发异服,他们跟丕州原将领拉近乎的方法,就是请原将领给他们起汉名。这年月让他们保持民族特性,那就是不让他们融入汉家,是歧视他们。 图穆部的比丕州当地人还期待着扩张,每天都在下面搓手。 丕州武将们则更简单,只是期待着战争带来的丰厚收益。 相比起武将们的纯粹,世家却对此却喜忧参半。因为栖州的孙家还在,宇文霁若攻伐之后就退回来也就罢了,看他这样子……是要扩张自己的势力。没朝廷的封号,虽然名不正言不顺,可短期内,栖州是需要宇文霁庇护的,他就是实际上的掌控者。 孙家若依旧不出仕,宇文霁就得从他自己手底下调人,这人还不就是他们这几家出?这才是动摇了孙家的根基了,所以,孙家不可能不出仕。 就算孙家的大人物不出来,也会派几个小的,他们跟孙家争得过吗?他们一族的名士只一两个,孙家可是满门俊杰。这些人在宇文霁麾下,必得重用。 别到时候非但没扩张出去,反而把丕州的势力也给丢了? 栖州孙家 家主孙不良与其弟孙惊蛰(听蝉先生)于院中对坐下棋,孙不良道:“我孙家依旧不动?” “不动,还太早了。”孙惊蛰落下一子,道,“乱未起,诸事未定,英雄草芥尚未可知。现在争?不过啃上一嘴风沙罢了。我家于此时出仕,太早。更何况,对方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 孙不良闻言点头:“我本想只派两个后生去做做样子,但你说的没错。左右也吃喝不愁,无须去趟这浑水。” 他们孙家占据尚粮郡,百姓只知孙家,不知有官吏、君王。宇文大趾虽有残暴传言,可他未曾灭崔家全族,就说明他脑子很清楚。 他脑子清楚,就对孙家没有危害。对孙家没危害,于孙家来说,却也见不到什么增益,何必让家族跟一个不足十岁的小孩子沾染上? 此时鹿仙人已经停止了扩张,他最终没能控制三州全境,势力反而比鼎盛时有些回缩,占据了脈州全境,净州一半,彻底退出了桐州。 但脈州剩下那一半,也被糟蹋干净了,桐州境内也是处处白骨。 鹿仙人于脈州大修神宫,又于神宫外铺设一条丝绸长廊,与骁勇之士共享人间繁华美好。 脈州,如今正是人间地狱,恶鬼横行。 倒是那个自称汉王的卡鲁阿屠最近也很惹眼球,因为他带领杂胡四处劫掠,短时间里已经纵横四州,拉起了三万多人的队伍——他自称汉王,但他指甲盖大的一块土地都没有,是个彻彻底底游匪。 除他之外,各地又陆续有些势力自封为王。鹿仙人和汉王,仿佛给所有人提了醒,他们不再愿意做无名无号的匪了。 可岐阳的反应,却是……渐渐没反应了。 平王坐在王府里,正在抖腿。他每天都有八百句脏话,想扔在岐阳诸公的脸上。甚至,赵家半个月前办了场赏纸宴,众人皆赞“文风盛世”,对这件事的关注反而在朝堂乱局之上。 叹息一声,平王站了起来。他原本也是期待着大趾攻打栖州的,可如今时局逐渐平息(恶化后的平息,也是平息),到有点不希望大趾心动了,因为届时,他必定会成为天下关注的目标。 先出头的椽子先烂啊…… “世子!”图穆三兄弟在一次例会后,很高兴地留了下来,图穆戴特带头道,“我等三人已经有了新名,想求世子给我们写个名。” 宇文霁一听,便道一声好,将纸拿了出来。如今也有这样的风俗,孩子有了正经大名,请上官或者是尊敬的长辈写下大名,压在枕头底下。宇文霁小时候没这个,毕竟他有大名没几天,熊爹就去岐阳了。 然后这三兄弟便报了名。 “穆大。”“穆二。”“穆小子。” 宇文霁:“……”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托腮] 第44章 (捉虫) 好狠的孙家 044 图穆部在努力融入丕州, 与此同时,丕州众人也在不断了解图穆部。 宇文霁现在对图穆部甚至有了一点好感,因为疾勒大单于攻打图穆部的最大原因, 是他们祭祀不诚。 不止草原文明,多数文明在原始状态时,都会活祭。汉文明也一样, 甚至目前这个时代, 中原的活祭还没完全取消,还有世家或诸侯王偷偷以活人祭祀。鹿仙人自称道教神仙,搞的也是活祭那一套。 但疾勒的活祭,是和占卜联系到一块儿的,他们认为只有祭祀人的灵魂, 才能和神沟通。战争这种大事要活祭,大单于的小儿子摔了一跤, 都得杀个人祭祀一下, 询问天神这是什么预兆。每天每日, 祭祀不停, 杀人不停。 而图穆部, 确实是他姑婆的后代。当年的大单于听说竟然娶来了真的汉家公主, 也是尊重非常, 就把他的阏氏杀了, 迎姑婆为阏氏。 大景朝廷对姑婆是没有任何助力的, 但姑婆拢住了与她一起陪嫁。他们虽然是皇帝派来的人,但同样也都是被抛弃的人,倒是也明白,在疾勒人的部落里,只能抱团。 通过婚嫁, 仆人制造的远高于部落水平的物品,外加随行医官治病,姑婆渐渐也有了一点自己的实力。且她与大单于生了两个男孩,大单于极其喜爱两个孩子,在他们还年幼时,就给予了他们许多草场土地和人马。 然后大单于就死了,他的长子,也就是被他杀掉了的那位阏氏的儿子,继承单于之位。 他继位之后,是要收继婚的…… 姑婆再次嫁给了她的继子,她还年幼的两个孩子离开了大单于王庭,开始单独过活。而这两个少年人还没长大,姑婆就去世了,且再没生育过。 但她对图穆部还是有影响的,他们取消了许多糟糕的,泯灭人性的习俗。比如有事没事杀两个通神,或在劫掠到女性后集体侵害。这也正是他们壮大的原因,在草原时,很多杂胡小部落愿意主动投入图穆部。可这种行为,又被主流所排斥。 怪不得图穆部和中原没联系,这一家子能延续到现在,也很不容易。 图穆三兄弟原本的名字,按照汉话翻译过来就是“图穆家的长子”“图穆家的老二”“图穆家的小儿子”。 他们现在的名字,等于是直译。 人家自己也觉得没问题,可宇文霁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多管闲事。 他觉得熊爹当初给马粪将军改名,应该也是同样的想法——分派军令的时候,喊一声“马粪接令!”实在太可怕了。 他也是类似的感觉,总觉得是喊熊大熊二…… “我若给三位改个名,可好?”宇文霁试探着问,准备好了一旦三人露出不快,立刻拒绝。目前丕州最重要的还是团结问题,熊大熊二就熊大熊二吧。 老大老二顿时便喜笑颜开了,老三慢了一拍,看起来有些不乐意:“好好好!世子给我们取的一定是好名字!” 宇文霁笑了,原来这三位也是故意的。 第46章 名字在这个时代吧,重要又不重要。不重要到,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能当名字。可重要到,起名这事儿能构建起微妙的联系。而且丕州众将也给他们起了不少名字,用谁的,不用谁的,这都是麻烦,这下好了,他们用宇文霁给起的,既能和宇文霁拉起关系,又不得罪任何人。 图穆部的安置,到现在为止,看似平静无波,其实已经杀了一百多号了。 当地人最夸张的一件事,是有人结伙,意图劫掠图穆部为奴。宇文霁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敢这么干?还特意找人去问,万一是有坏人传了假消息呢? 结果囚犯回答得很简单直接:“他们是外来人,不会有人管。我们是本地人,至多打一顿。” 都被抓了,竟然还如此笃定。 图穆部被杀的,就简单直接多了,就是抢劫、杀人,和侮辱他人(有男有女)。就是野惯了,管不住自己。 宇文霁的一视同仁,让局势快速安定。就是方家家主方玲有点讨厌,几次私下里找到宇文霁,对着他嘀咕“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宇文霁寻思着老师方品没这么蠢啊?私下里透了一点情况,有幸见到颇有城府的老师变了脸。 后来方玲就再没说过类似的话,但崔棘私下里偷偷暗示他,方家发生了内斗。 宇文霁就叹气,丕州这小破州已经乱子颇多了,岐阳那得乱成什么样? 把自己从回忆里拉出来,宇文霁将注意力放在起名字的这件事上。 “穆拓(tuo),拓者,托举也。穆迩,迩,近也。穆幺儿,小儿子。” 这下三个人都笑了,拿起了各自的纸条,这代表着他们与宇文霁更加亲近了。 宇文霁又道:“我母亲想找些同伴打猎玩耍,诸位家中女眷可愿来王府相陪?” 三人越发大喜:“愿的!愿的!” 宇文霁在图穆部到达后,多少意识到最初的想法有些天真,因为他不知道图穆部的习俗如何,万一他让人家女眷陪伴母亲,是一种侮辱的表示呢?别刚安抚好,就又打起来了。 现在他确定没问题,这才提出。疾勒人还是部落式的生活,所以很多部落头领的妻女一样要进行劳作,只有正经大部落或大贵族的女眷才彻底脱产。 杂胡就有了中层贵族女性去服侍高层贵族女性的风俗,甚至他们会很高兴妻女在大部落怀孕,明知道孩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也会将其当成亲生子女抚养,族人也无异议,这样的孩子继承家业也没什么值得惊讶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样的孩子会更强大更聪慧。 所以宇文霁让他们的妻女来服侍崔王妃,同样是亲近信任的表示。 他们出,吕墨襟进,一进来就看见宇文霁对着窗户发呆,他笑了笑,道:“景光,我们的人与谢蚕的下人接触过了,谢蚕不是畏惧你杀了他,他是畏惧孙家。” “……孙家?栖州孙家?”宇文霁莫名其妙,“我哪认识孙家啊?” 可在他看来没影的事情,在谢蚕看来,却是真相。他在对赵驹彻底失望后,回去仔细思考了一番,得出了一个和宇文霁合作也无妨的结论。想在赵驹离开后,与宇文霁开诚布公地谈一谈的,暂时居于其下也无妨,毕竟他没有人手,初时只能当个光杆刺史,还需慢慢积攒势力。 但宇文霁在赵驹离开时,送上了《造纸术》。 谢蚕一见,大惊。 他不认为宇文霁能拿出如此神物,这必定是文风极重的世家,经历几代,乃至十几代人的钻研,得到的成果。且他认为宇文霁一脸平静地把它送出去,是因为根本没有认识到此物的价值。 此物在丕州出现,丕州周边只有孙家有此实力。 谢蚕重新思量宇文霁之前的作为,竟突有高深莫测之感。怪不得他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能有如此作为呢,他背后有真正的高人。 谢蚕将假想敌从宇文霁变成了孙家,他就不想合作了。因为他和宇文霁是能争一争的,可对孙家,他没有任何的胜算。日后做了栖州刺史也只是纯粹的摆设,随时都能丢掉性命,让孙家人取而代之,反而是现在,他未曾上任时,未曾向宇文霁正式求援,性命得以保全,因为宇文霁还需要他的名头。 吕墨襟边对宇文霁说明情况,边皱起了眉,目前的局势,他也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了。 宇文霁的手按在膝盖上,坐得大马金刀——他在努力让展现自己成年人的状态,他听完之后,眨了眨眼,道:“我去谢蚕家里一趟,你传令,让前锋开始准备,明早出发吧。” “你有信心说服他?” “我不用说服他,我去他家里坐一坐,不管他答不答应,他都答应了。”宇文霁站了起来,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栖州那边的盗匪都开始集结了,他们都知道丕州要打过去了,“说起来这还是你教我的——与其等敌人进攻,不如主动出击,做个迫不得已的样子就好了。” 吕墨襟:“……” 其实宇文霁这做法,更准确地说,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天子”都在权臣的手里了,那权臣说的,就是天子说的了。 吕墨襟看着他家世子的背影,他在快速地成长,曾经吕墨襟以为,他会是个彻底的英雄。但或许,他也会是个枭雄。 吕墨襟心口有些发热,他看史书时,对英雄是尊敬,对枭雄却是向往,且,枭雄往往比英雄,更容易达到目的。 “大人,平王世子前来拜访。” 谢蚕立刻拒绝:“说我病了,这些日子无法见客。” “可是大人……平王世子已在大门外了。” 谢蚕皱眉,以对方的身份,他若依旧不见,实在是无礼:“将其带去茶室,说我恐过了病气。” 他还是不见,宇文大趾总不能私闯他的寝室吧? 宇文霁在他的茶室里,枯坐了半个时辰。谢蚕的茶还挺好,宇文霁临走索要了一些,想回去给母亲和墨墨尝尝。 谢蚕挺大方,给了宇文霁小半斤茶叶,拿到了茶叶,宇文霁各个方面都十分心满意足地走了。 “大人!不好了!外边贴了告示,说您求助于平王世子,丕州今早已出兵了!”第二日一早,出去买菜的仆人大惊失色地回来了。 “什么?!”明明身体无恙的谢蚕,此时却眼前一黑,昏厥过去。 待被仆人救醒,谢蚕满脑子都是——好狠的孙家! ----------------------- 作者有话说:孙家:??? 第45章 (捉虫) 045宇文霁兴…… 045 宇文霁兴高采烈地准备出征, 曾经他对战争避之唯恐不及,现在他却全身心地渴望它。胜利能带来名望,地盘能带来更多的人口和军队, 实力的增长,能保护熊爹。 一个月后,岐阳 熊爹沉着脸在深思, 皇帝已经三日未朝了。皇帝的身体, 确实越来越差了,他不是生病,只是疲惫,即便没有沉迷酒色,也常常难以起身。 皇帝早已死去的谣言虽然是谣言, 可它随时能变成真的。 如今三王频繁遣使来岐阳问候皇帝,隔一段日子还会向皇帝赠送礼物。百姓以为是皇帝与弟弟们感情颇深, 其实却是他们要亲眼见到皇帝的生死。 一旦连续数日无法见到皇帝, 那皇帝至少也是一个濒死。 三王想知道皇帝身体的状况, 绝不是为了皇帝死了, 他们就老老实实对着新帝喊万岁的。 岐阳会乱, 比诸王应诏进京勤王更乱。当年诸王是来助皇帝的, 宗室虽然都对世家的行为有所不满, 可多数人还是有所收敛的, 将来的三王却是来争做皇帝的。 唯一的好消息, 就是没人关注丕州战事了。岐阳诸公都紧张地盯着垂垂老矣的皇帝,就如秃鹫盯着垂死的猎物。 宇文良摸着下巴:我到底是要在乱局起来的时候行动,还是要现在就开始行动? 乱局起来了,那当然是危险的,乱兵处处, 就他这点人手,一个火花都蹦不出来便可能就此湮没。 可现在开始行动,危险也不少。看似如常的市井,实则已经逐渐紧绷,能不能逃出去还是个问题。 无论选择什么时机,他的机会都只有一次。其实他早已开始悄悄准备了,可就是在犹豫,在等待一个时机。 就在宇文良犯愁的时候,本已被吩咐了不可打扰的仆人却来“打扰”他了。 第47章 “大王,抓了两个翻墙的强盗。” 这已不是第一次抓到强盗了,头一回宇文良还以为是谁家的刺客,比如宫里的那位宦官崔禁。后来查问之后,确定了他们就是起了贪心的盗匪。宇文良虽是个穷王爷,可在走投无路的破落户看来,依旧是有钱人,且他的家丁看起来不多,摸到点东西就能让他们过一阵好日子。 但以防万一,每有盗匪,宇文良还是要亲自看过再行处置。 此时听了仆人禀报,宇文良揣着手沉思片刻,已有了计较。 “着火啦——!”一声惊呼,刺破夜空。 平王府,着火了。 街上众人灭火,一片混乱。没人注意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向外逃去,宇文良是朝着北门跑的,他的家仆除少数死士留守外,其余人分散逃离,若无意外,会与他在城外会合,他准备出去后绕一个圈南下回丕州。 可万万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跑到半路上,却见北门处同样火光冲天,且有百姓自北门汹涌而来。 “有盗匪杀进来啦——!” 宇文良叹了一声,他还是迟了,放弃了前往北门,加入了百姓逃亡的洪流。 三王以“清君侧”为名,杀入岐阳,“护卫”皇帝,却发现皇帝果然已死,只是被内侍封锁了消息,秘不发丧罢了。 三王于是推举梁王宇文厚为帝,可是也就几天的间隔,赵家在自己的老家灵州巢埠,推先皇幼子宇文斯为帝——岐阳半个多月后才得到消息。 景朝的大地上,出现了两个皇帝。不过这只是开始,因为在之后的岁月里,皇帝的数量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越来越多,最多时,会有二十几个皇帝同时出现在这个大地上。 宇文霁则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 “平王被盗匪所害。” 他坐在那儿,眼神是凝固的,使者口中吐出的这句话,在他的耳朵边不断循环着炸响。他的灵魂仿佛突然被封入了一尊凝固的雕塑中,明明他本人已在不断地发出哀嚎,却又只能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现在宇文霁正在淘州涟镇。他出征栖州,一路势如破竹,栖州的盗匪,完全不是训练有素的丕州军能应付的,询问被捕的俘虏后,宇文霁方才知晓,栖州的盗匪主力分成四股,都已经彻底离开了栖州,或去投奔鹿仙人,或去其他州做了流寇。 进入淘州依旧一路顺利,涟镇的水狮子葛石十分高兴地向宇文霁投降,成为了正规军。 这一路攻伐的速度属实太快,与行军无异。 宇文霁正要继续打,岐阳动乱的消息传来了,他只能暂时停下脚步,观望岐阳。同时,调丕州的文官前来占领新地,吕墨襟也就一块儿过来了。 主要是观望熊爹的情况,正常情况下,无论谁主政,都不会害熊爹的,可怕就怕那些杀疯了的乱兵。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世子!世——”众将上前,他们对宇文霁的状态也不陌生,这分明是悲恸入髓,心伤过度。 军中失了袍泽战友,痛至如此的情形,不算少见。 他们过去的处理,就是围上去,打对方两个巴掌,接下来要么哭出来,要么对方邪性上头打一架。 可是打宇文霁…… 巴掌是还没上的,这几声喊,确实引来了宇文霁的反应,他双目一挑,森冷的黑眼珠子看向了众将。 刀口舔血的将军们,感觉到了让他们脊背发凉的森冷寒意。 ——痛极之下,发泄自然也是极致,是没有分寸可言的。 众人看向今日放在了宇文霁书房中的铁骨朵,即便世子未曾把这玩意儿抄起来,他那一双手怕是能生撕虎熊了,谁禁得住?可若不唤醒宇文霁,他必定自伤。即便不论忠诚,以如今丕州的局势,也不能让他们世子出事。 “你们都出去!”吕墨襟却是站了出来。 众将瞅了瞅他的小身板,思及这两人的交情非比寻常,还是决定信他的。 “我等都守在门外,吕军师有事儿,只管大叫。” 众将确实都守在了书房外头,吕墨襟要是不成,他们也只能拼命了。 众将离开后,宇文霁仿佛感觉不到威胁感,便低下了头。 “景光。”吕墨襟走向了宇文霁,可能他的威胁感更弱,因此直到站在宇文霁身边,宇文霁也依旧保持着低头的动作,纹丝不动。 他要了热水和热巾子,东西送来前,他沏了一壶热茶,将壶盖打开,放在宇文霁鼻子下面熏。待东西到了,他用热巾子给宇文霁擦脸。 宇文霁脸部的肌肉,开始抽搐。当吕墨襟将温热的巾子直接盖在了他的眼睛上,视线被遮挡住的一瞬间,宇文霁阖上了双眼。 巾子凉了,吕墨襟将巾子拿下来,转身回来时,却见宇文霁的脸比方才更“湿”了,黄豆大的“水珠”,几乎不断地朝下落。 吕墨襟给他擦着泪水,越擦泪水却越多,宇文霁开始抽噎了。他发出第一声抽气的瞬间,吕墨襟也在心里吐出一口气。宇文霁越抽越厉害了,吕墨襟又怕了,赶紧托起他的脑袋:“景光,景光!别硬咬着牙!” 他怕他咬了舌头,努力去掰他的嘴唇,捏他的腮帮子。 宇文霁的牙床子都让吕墨襟给抠出血来了,他才突然发出了“哇!”的一声,他的胳膊也能动了,双手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吕墨襟松了一口气,却觉得有些凉,原来他的里衣都让汗水湿透了,此时终于松懈下来,顿时觉得凉飕飕的。不过他身体健壮了许多,这点凉没事儿的。 外头众将也总算松了一口气,哭出来了就好啊。听着世子的哭声,众将也跟着哭了起来。他们与宇文良是自小长起来的主仆与同袍,宇文良最后落得如此下场,他们同样哀痛。只是毕竟年纪大了,又挂心世子,到现在才能也跟着哀痛。 可宇文霁这一哭就哭到了太阳西斜,众将又把心提起来了。 郭淖自己也哭肿了眼睛,却急得直拍大肚皮:“这是要哭出病来的呀。” 吕墨襟又开门了,这回递出来了个药方子:“这是安神的药,你们熬来,我自可给他喂下去。” 他一直在给宇文霁喂水,刚还喂了鸡汤。宇文霁大哭归大哭,还挺乖的,让擦脸就擦脸,让喝茶喝鸡汤就喝,只是呛了几次。 果然,这回安神汤药送回来,让喝,他也喝了,对苦药汤子没有任何排斥。 但是,吕墨襟错估了药量。宇文霁喝了后还是精气十足地大哭,他只能让人又熬了两大碗,又灌了一碗半下去,宇文霁的声音才终于渐渐小了,最后眼睛一闭,大脑袋就歪在了吕墨襟的肩膀上。 可他还是在流眼泪…… 吕墨襟照顾他到后半夜,宇文霁的泪水才终于停了。 第二日天清气朗,风和日丽。可宇文霁睁开眼,却只见到满目灰寂,他自己疲惫倦怠,便是喘气儿都提不起力气。 熟悉的热巾子软软盖在了脸上,待热巾子退了,宇文霁见吕墨襟在床头坐着,一夜未眠,双目丝丝血红。 “……”宇文霁看着他,想到了母亲,想到了家里两个满地爬的娃娃——再回去,他们该是已经能走了。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爆哭]爹呀!! 宇文熊爹:[狗头]儿啊~~你爹还活蹦乱跳呢 [坏笑]对,作者菌剧透了,大趾难受成这样,白难受了。[狗头]不过熊爹还是需要大趾去救他的_(:3」∠)_唯一的加更条件,就是作者菌的存稿够了,因为作者身体不好,经常会不定期生病,所以必须要保证存稿足够,不断更。 第46章 下一步的准备 046 宇文霁闭上眼, 他轻飘飘的身体,渐渐被什么拽住了,手、脚和四肢, 重新变得沉重。 他背负着事情,还有很多——丕州军的将领们,刚归顺的图穆部, 以及他认识的不认识的, 那些散落在他地盘上生活着的百姓。 即使不认为自己能走多远,但主动放弃,和被人嘎了,总归是不一样的。 宇文霁撑起了自己,前世, 他虽在面对绝症时放弃了挣扎,但那不代表他放弃了自己, 他一直规律健康地生活, 没有自暴自弃, 最后的放弃只是因为他了解……继续挣扎确实是徒劳的。 将领们在门口蹲了一地, 见他出来, 匆忙站了起来。但也全都是武将, 除了吕墨襟, 没有一个谋士。 尚在丕州的木茄, 和崔家人就不提了, 方品可是过来协理政事了。他该知道熊爹的噩耗了,却不见其踪…… 第48章 “送消息来的,不是天使?”宇文霁问。 “不是,是赵驹的家丁。” 宇文霁挑眉,明白了。 他得封世子, 只代表着他是最符合法理的第一继承人。然而在先王离世后,到底谁继承王位,还要看皇帝的册封。大景的历史上,也不乏先王去了,皇帝把之前册封的王世子撸了,直接夺了封国,或让自己的儿子取而代之的情况。 赵驹事先遣人来报,是善心,但也说明朝廷的真正决策很可能不如宇文霁所愿,这是让他早做准备。 “父亲如何去的?如今尸首何在?” 刘害垂头,不敢与此时的宇文霁目光相对:“逝于乱军中……停灵于平王府。” 原来平王出逃那日,亦恰好是三王“清君侧”之日,这一清,便清了一月有余,前边是三王跟禁军打,后边就是三王自己开打了。最终,梁王和蒲王联手,灭了惠王,梁王宇文厚登基。 岐阳处处大火,死伤无数,待骚乱平息后,方才开始清点。可是到了这个时候,甚至已经无人知晓,平王府到底是什么时候着火的了,只以为平王府也毁于乱中。 甚至平王的尸身,都不是官府,而是“挖宝”的百姓从残垣断壁中挖出来的,其已是一具焦尸,却有金玉饰物陷于皮肉,该是平王无疑。 但这些赵驹的使者不清楚,赵驹自己甚至都不清楚。他就是得到了朝廷的汇报(且平王在事态平息后,未曾出现,那应该是死了无疑了),便立刻安排人来报讯了。 ——赵家都自立了,怎么赵驹还在岐阳当官?因为他拥护正统,并不赞同灵州赵家的行为。岐阳皇帝宇文厚也接纳他了,还给他升了官。 宇文霁摇晃了两下,终是站稳了。 “自今日起,我继平王之位。通传各地。” 众将彼此看了看,齐齐行礼,道:“遵平王令!” 朝廷至上的地位,多少让他们有些心慌。可若平王彻底被搞了,他们这些家奴军会是如何下场?最好也不过是做匪。 他们的利益与“平王”,最为一致。 虽说现在府中又有了二公子,可二公子能不能活到成年还未可知,性格如何更不清楚。挟二公子以令丕州?世家就得闹起来。他们看了看宇文霁的铁骨朵,更何况,一位如此强悍的猛将,在这个乱世里,可太香了。 “整军,三日后继续出发。”宇文霁只想到了这一个方法躲开朝廷的使者了。 “诺!” 宇文霁回了卧房,现在睡在床上的,是吕墨襟。吕墨襟清醒时,黑眸熠熠,神采飞扬。如今阖了双眸,尽显乖巧稚嫩。 宇文霁看了看他,在脚踏上坐了下来。 他脑子还有些不对,一直能听见熊爹的叫声,他在叫“大趾!吾儿!” “爹……” 宇文霁向后靠在了床沿上,他闭上眼,能听见熊爹的声音,还能听见吕墨襟的呼吸。真实和幻觉扭曲着交替,至少给了他一个依靠,让世界变得不再空寂。 一直不见人影的方品,在第二日中午便跑来了。 “世子,继位之事,还请再议。” “……”军中已改称他为大王,方品却称他为世子。 ——于世家来说,也不能说他们不“喜欢”宇文霁,但他们一定是不乐意见罪于岐阳的。他们也喜欢扩张,获得更多的土地,但世家的提升,不只在于自己有了多少地盘,还在于名望和权力。 原本丕州就是崔家的,可他们败落的根本原因,还是岐阳势力不足,让丕州成了平王的封国。 如今的丕州诸世家,放到岐阳去,都是不入流的寒门。 “世子,赵驹不可信。其使者——” “方家,自今日起逐出丕州,给你们两个月的时间,搬走。”宇文霁突然站了起来,烦躁地闭了闭眼睛。 “!”方品还想再说什么,可宇文霁的表情近乎狰狞,方品顿时喉头一痒,想起了被捏碎咽喉的老对手崔冰。方品闭嘴,仓皇退下了。 晚上用饭的时候,吕墨襟找来了。他默默坐下,仆人也立刻给他上了一份餐饭,两人对着 干饭。 吕墨襟自然是干不过宇文霁的,那是三两个碟子和一桌盆的区别。 “是为方家说情的吗?” “崔家和刘家能补上。”吕墨襟道。 宇文霁点点头。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他之前送先王赴岐阳遭遇卯日将军伏击后,也有些失控,但当时未有这般严重。 “我来说说两边皇帝的天使之事,若无意外,赵家巢埠该是命你前往岐阳剿乱的,岐阳宇文厚则是让你往岐阳主持丧仪。” 宇文霁蹭一下站了起来,脸已通红,他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回走了几步,又坐了回来,脸色没那么红了,呼吸却乱作一团。 他想去给熊爹收尸,从脑子稍微清醒点,就开始惦记这件事了,但不行。 他一走,就剩下母亲和弟妹了。图穆部新降,丕州刚刚扩张势力,如今四周,包括遂州在内,都敌友不明。世家更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他前脚走,后脚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再蹦出来一个天使,封他弟弟为平王,指他为乱匪,这都是有可能的。甚至,这天使如今就窝在某个世家的私宅里头呢。 “你说我带队出去杀人,趁机偷偷将天使杀了,可行吗?”宇文霁的面色彻底正常了,双目却红了。 “景光,你太看轻王妃了。你可以去接先王回来,家中有王妃在,万事无忧。” “!”宇文霁脸色瞪大——他能接熊爹回家了?! “你此去岐阳……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好!”宇文霁点头,继续盯着吕墨襟,等着他其他的叮嘱。 吕墨襟心情复杂,可真是他说什么,宇文霁信什么啊。 “按理,大丧该守孝三年。这规矩,宗室早已坏得差不多了。”吕墨襟摇了摇头,先前五年死仨,继位者皆未守丧,“你闻父丧,却依旧刀兵不休,保不齐还会有人拿这个说事,你……你还哭得出来吗?” “不知道。”宇文霁诚实地摇头,他哭起来就没演技,全是感情。 “那你还是看着人不说话吧,想象你看着的,是仇敌。” “好。” 吕墨襟思考过与宇文霁一同前往岐阳的,可他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放弃了。他如今虽也开始拔高,却反而更瘦了,他自己走起路来,都能感觉到骨头在撞骨头。冬日风大,都能吹得他立足不稳。 就这个样子,他跟着宇文霁去岐阳?别说应对岐阳的风云变动了,就是赶路,八成都能让他病了。 现在的岐阳,什么事都可能发生,一旦他病倒,就是彻底的累赘。 既已定计,在天使到来之前,宇文霁重新投入到了平定淘州的战事中。 他的铁骨朵依旧还没开过光,目前他所遇到的,除了涟镇的水狮子,其余都是不成气候的小股盗匪,说是望风而降毫不夸张。 作为主帅,宇文霁多数时间都是待在大营里,擦擦他的铁骨朵——他把马扎换成了一个老树的树墩子,极其扎实,不怕坐塌了,就是每次他坐过的地方,下面都有个平整的小坑。 “我还是在享父亲的余泽啊。”一日帐中正在议事,宇文霁突然发了一声感慨。军队不断推进,可老将们看着却有点担心。宇文霁私下问了问郭淖,方才知道原因。 他们怕宇文霁由此有了轻视之心。可其实丕州周边和其他地方不太一样,多年以来,硬仗都让先王打完了。周边都很清楚丕州难以劫掠,偶尔有小股部队过来,也是不敢与大军碰上的。 淘州虽与丕州没几次交战,这边却有个水狮子葛石,他经营的涟镇富庶,周边皆想来攻,结果葛石就成了淘州内的“平王”,把大势力几度打散,驱逐。 其他地方就不一样了,不提鹿仙人,另外一个邻居鹭州的拓拓有须,就不是个好相与的。其他州不少的盗匪流寇跑到他那边去了,拓拓有须麾下五万悍匪,人虽不多,却尤其善于沼泽水泊作战,北地杂胡却几乎成了水军将领,也是很有些“意思”。 骑兵难以在鹭州展开,让刚刚归降的水军葛石去打拓拓有须,也是不可能的。新降之兵,绝对不能派去打硬仗。 总之,就是怕宇文霁打上瘾了,因为他看起来确实是打上瘾的样子…… ----------------------- 作者有话说:宇文霁:[爆哭]爹!!!我去接您! 熊爹:[坏笑]嗯 第47章 (捉虫) 不给我的,我自…… 第49章 047 “我丕州占地倍增, 既需震慑地方,又需分兵把守战略要地。地盘大了,可用之兵, 反而少了,倒是让我有些头疼。”宇文霁又微笑道。 众将这才真正安心,虽然……他们的现任平王笑得有点瘆人。 最终, 方家没有彻底迁出, 只方品带着他的儿孙脱离了方家,宇文霁没有驱赶方家,算是认可了这种方式。崔棘匆忙赶来,接手了方品的事务——方品其实叮嘱过方玲不要飘,可他认为宇文霁还是该有所忌讳的, 他仰仗方家颇多,在失去父亲后, 更会明白些世家的重要, 没想到宇文霁仍旧肆无忌惮。 崔棘见到宇文霁时, 面上流露出了再明显不过的敬畏, 宇文霁一脸冷漠, 只觉得这家伙会演戏。 等崔棘退了, 宇文霁站到了吕墨襟跟前, 眯眼看着他。 “?”这要是换个人, 吕墨襟就要拿小刀片刀人了。 片刻后……宇文霁把手伸到了吕墨襟腋下, 把他举了起来,掂了掂,又放下了。 “墨墨,你要少吃多餐,快点长大啊。”宇文霁说完面上有些发热, 他这是纯纯地压榨童工。 “……”是宇文霁,吕墨襟也想拿小刀片刀他了,“我已经比同龄人长得快了。” 他过去是比同龄人矮小,可最近确实赶上来了。 “哦。” 三日后,宇文霁接到了辰丰的急报。果然,两位皇帝都向丕州派出了使者。岐阳来的使者还是披麻戴孝的,进了辰丰后,先在大街上演了一场哭戏。 宇文霁摸了摸他的铁骨朵,突然产生了一种想法——这个丑家伙,可能要去岐阳,用那些尊贵者的鲜血开光了。 他临走的时候,吕墨襟给了他一块儿砚台,他看了两眼,很寻常的砚台造型,在边角处有两个不大的崩口,细细的裂痕里,依稀有些暗红渗了进去。 “我当年的……” “你的第一件兵器。揣着吧,当护心镜用。”吕墨襟道。 大概这东西类似于好运的象征物吧?宇文霁前往岐阳,还是极其危险的。可先王的遗体,必须得运回来——先王在丕州军有着巨大的声望,不可能让他就这么停在岐阳,不得入土为安。日后若有人把先王遗体挂于阵前,丕州军望风而降都是轻的。 宇文霁揣上了砚台,率领八百骑兵,返回辰丰。 路经栖州时,他路过一处乱葬岗。 随大军而过的时候,作为中军主帅,他是看不见这些的。 但这是他一路打过来的地方,此地情况宇文霁还记得,这里原本是个村落,后有盗匪聚集,村子旁边的乱葬岗该也就是如此出现的,他吩咐旁边的刘去疾:“派人问问附近的亭长与县令,此处的尸骨,为何现在还没收敛?” 派出去的士兵回来得也快,带回来的答案让宇文霁默然——这附近乱葬岗较多,周围的两个县正在处理那些大的,他们人手不足,小的只能先放一放。 “知道了。”宇文霁挥退了下属。 只一个人的时候,他轻声道:“小的啊……” 宇文霁对着乱葬岗的骸骨站了一夜,林子里的夜枭“呜咕呜咕”地叫着,陪了他一夜。 他进栖州前,还曾担心栖州尸体太多,会有大疫,吕墨襟对他说:“无须担心,腐肉方才生蛊。” 此时的医学,认为传播瘟疫的是阴秽之气中养育出的蛊虫。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没错。 吕墨襟的这句话,宇文霁听着觉得怪怪的:“没有腐肉?” “……都吃了。” 宇文霁打了个激灵,他以为丕州的周边没有这种事的。后来想一想,这些久乱之地,百姓不事生产,哪儿来的食物?若啃地上的草就能活,人又何须耕种?进林子里捕猎,更是异想天开。 此时此刻,宇文霁看着乱葬岗,低声道:“墨墨,你也有说错的地方。” 不是没有腐肉,毕竟,脑袋上还有肉的。 这里最完整的,就是头骨了,虽然它们也大多缺少了下颚骨——面颊肉与舌头也被吃尽了。手臂大小的老鼠不怕人,扒着头骨啃食残余的皮肉。 食脑、脊髓液,和眼睛,等和神经有关的部分,或者被这些部分污染的组织,才有可能患上朊病毒。那些神经世家多有食眼、食脑的传闻,这些大面积食人的老百姓,反而极少吃脑子和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先人累积的生活智慧了…… 除头骨外,其余骨头多有刀劈斧剁的痕迹,细瞧还能看见刀剐,及牙齿啃咬的痕迹。 如今归顺了他的百姓,多数也曾吃过人。宇文霁每当想起,都觉得全身不适。但“食人者皆杀”?这又是不可能的。 生于这个时代,有宗室的身份,不愁吃穿,父母疼爱,力大无穷。长到现在的年纪,才失去父亲,我确实算得上是被命运疼爱了。 临近黎明时,宇文霁将一枚小小的头骨放在了一朵野花旁边,转身离去…… 这次的天使姓孙,孙频。并非栖州孙家,却也是岐阳有名头的世家出身。听说宇文霁回来了,孙频立刻冲到了平王府求见,得到了允准后,他泪湿双目,随着仆人嚎哭了一路。 宇文霁腰上扎着麻布带子,披头散发,额前也扎了一根麻布带子,坐在主位上看着门口。 孙频进屋的时候,让门槛绊了一下。 ——这谁??? 作为来到丕州的第三位天使,孙频对宇文霁的了解越发全面,他该是一位天生勇力,性格纯善,刚刚经历了丧父之痛的少年。 眼前这位,阴沉沉冷凝凝,一看便城府颇深的家伙,跟他所想的完全对不上号。 孙频见到宇文霁的瞬间,脑海中甚至浮现除了一个大逆不道的想法——武烈太子当年在时,是否也是这般的模样? 其实如今的世家,有许多人私下里在怀念武烈太子。认为当年武烈太子若没死,不会是现在的局面。 可他们对平王一脉也没好感,因为武烈太子若正经继位,他的后代里也不会有胡人血。 孙频收敛思绪,看向宇文霁。 他是天使,宇文霁虽以平王之名自立,其实依旧只是世子,宇文霁该起身相迎,可宇文霁就那样坐着。 孙频也是体长身健之人,宇文霁坐着,他站着,宇文霁抬头仰视,他低头俯视,明明他居高临下,却有重物压顶之感。 他上回有此感觉,还是在岐阳大乱后,被当今皇帝宇文厚召集上殿的时候。但之后再去殿上,他就没有如此感觉了,因为宇文厚已经彻彻底底坐上了龙椅上,成为了又一位的皇帝。而皇帝这个身份,面对世家时,要做的就不再是杀戮了。 他对已经扶了幼帝继位的赵家,还不是从原来的喊打喊杀,变成了现在的温言宽慰。 孙频胡思乱想也是转移压力,他自然不能对这宇文霁行礼,那这回的事情,就彻底办不成了。 僵持了片刻后,终于,宇文霁站起来了,他如今已有五尺多了(超过一米七了),他这种身高,已超过了多数平民,但比孙频还是矮了大半个头。可待他上前两步,孙频没觉得压力消失,反而越发难受,险些后退。 “天使可要传旨?” “是要……传旨的。” “嗯。”宇文霁转身道,“请母亲出来。” 继而他又转过来,盯着孙频不动了。 孙频汗出如浆,靠在肚里大骂给假消息的人咬牙撑着。 片刻后,两人换地方到了王府的正殿,接旨的香案香炉已备好,崔王妃一身孝服,带着鱼奴和恬奴在此等候。两个娃娃还是头一回来到外头,倒是不怕人,都在侍女怀里眨着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丕州的众文武也到了,同裹着孝服,躬身迎候。 只看宇文霁走过丕州文武时,他们的态度,就能知道他在丕州的地位。还有个不是丕州文武的,孙频见着了栖州刺史谢蚕。可谢蚕见着宇文霁的时候,也持臣子礼,见到了孙频时,一脸坦然,甚至还捎带嘲讽。 ——他要是躲闪视线,孙频心里还有些盘算,他这样坦然,孙频只能暗道一声“完了,这宇文霁必定还有旁的倚仗”。 宇文霁一撩下摆,率众人在香炉前跪下,却不磕头,只阴森森抬头看着孙频。 孙频最终没敢说让他磕头,自仆从手中接过圣旨,开始宣旨。 整个宣旨的过程,宇文霁也没低下头去,崔王妃见他的模样也直起腰来。 武将们见此,大半也挺直了腰,失了平王,他们怨啊。 圣旨大意:朕刚刚登基,便惊闻了平王兄长去世的消息,捶胸顿足,嚎啕数日。侄子啊,是我没能照顾好兄长。现在我这个叔父能做的,也只剩下保存好兄长的遗体,让你能够完好将他接走而已了。你来吧,来岐阳吧。我们叔侄可要好好哭一哭,说一说平王兄长过去威猛勇武的往事。 第50章 孙频说完,宇文霁终于低下了头:“臣、平王宇文霁,接旨。” 刚想把圣旨递出去的孙频立即将旨抓紧了,可是在其他人的“陛下万岁,平王千岁”的呼声中,宇文霁站了起来,硬生生把圣旨从他手里拿走了。 “平王世子,陛下还未曾册封。”孙频也是很有胆量了。 一直阴着脸的宇文霁,对孙频笑了一下。四周围“平王千岁!!!”的呼声,陡然大了起来。 ----------------------- 作者有话说:新任平王——宇文大趾 第48章 (捉虫) 前往岐阳 048 孙频传旨当天, 丕州街头的热谣榜第一,就是“陛下册封咱们世子为平王,且让平王去岐阳接老平王扶棺回乡。” 这个谣言以光速传遍小半个大景。 其他势力:宇文厚这么好心?是要拉拢宇文霁? 宇文厚:孙频废物! 原本有意在辰丰活动一下的孙频, 宣旨之后,就回府躺平了。他就没见过宇文霁这样无礼的,哪有这样明目张胆宣扬假话的?宗室的脸面都不要了啊。 孙频也是欲哭无泪, 总归宇文霁已经应下了前往岐阳, 他小命能保住,他也就不愿节外生枝了。 夜里,宇文霁见到了赵家小皇帝的天使。这位就很好说话了。甚至是过于好说话了,一见面就承诺了宇文霁各种好处,最夸张的是将栖州与淘州, 直接算作宇文霁的封国领土了,嘴皮子的承诺果然不要钱。 赵家对宇文霁, 只有一个要求——易帜。 宇文霁当即表示, 一切都好商量, 且邀请他们在丕州长住, 天使“兴高采烈”地接受了, 表示丕州很好, 他乐不思归, 很乐意继续留下来。 宇文霁回房睡觉, 素合看见他, 立时便哭了起来。待旁人都走了,素合问:“大趾,可不去吗?” “娘,不去不行。” 素合直接哭得瘫在了他的怀里,宇文霁抱着她, 轻轻拍着她的背脊哄着。 在第二日自己吃过早饭后,宇文霁拜见了崔王妃。 没想到他进去时,崔王妃还没吃完。桌上摆着水果、肉类、奶疙瘩和面饼,崔王妃就着茶,在啃奶疙瘩。 她不喜欢吃的……怪不得吃得慢。 “我知你饭量依旧,这就好。别听什么守丧不可热食,不可食肉之类的。你是武将,又在长身体,不可饿坏了筋骨。” “是,母亲。” “不过到了岐阳,却也要做做样子,皇帝不守规矩,你在他眼皮底下,却要守一守的。”说完崔王妃却又凄然一笑,“虽说你守规矩也要让他找麻烦的,可是……我也只能这样叮嘱你了。” 母子俩相对无言,随着使团,他们得到了更多现在岐阳的消息——宇文厚迎娶了王皇后,对,就是已经两朝为后的王皇后,现在是三朝了。 如今可没有帝王守孝,以月代年的习俗,虽然皇帝守孝这事儿早就崩坏了,可先帝刚下葬,他就将王皇后册封为后了,也实在是…… 而且,是在他赐死发妻,以及与发妻所生的三个儿子及其妻妾子孙之后,册封的。 他向朝臣表示,下一代的皇帝,必为皇后之子,然后就夜夜宿于王皇后的寝宫了。 当年的王、赵与谢三家,谢家族灭,赵家出走一半,就剩下王家了。可王家未曾一家独大,独占朝廷,像是天使孙频所在的孙家,就是新进崛起的。 宇文厚这么做,就是为了安抚王家,也是为了表示对先帝一朝臣子的亲近。王家的配合也算是投桃报李了。 ——造反的是赵家,王家反而留在了岐阳,拜服宇文厚? 因为赵、王两家,在先帝末期,就已经开闹了。看先前在朝廷上踊跃的都是赵家子,就能知道王家是处于劣势的。 前朝后宫彼此影响,后宫里,育有两子的王皇后,也早已失宠。反而是赵家的一对姐妹,颇得先帝的宠爱,姐妹俩也各自育有一子。 让赵家带走的,就是妹妹的儿子,姐姐的儿子如今也同在灵州。但是这对姐妹,却已殒命于乱军中。 宇文霁看着在一旁趴趴走的恬奴,问:“母亲,我能抱抱她吗?” “抱吧。” 小小软软的恬奴,被宇文霁抱了一会儿就扑腾起来,哇啊啊地大叫着。宇文霁便放了手,让她重新趴趴走。 这个世上,尊贵如皇后又如何?地位最至高的女性尚且如此,更不要说其他了。母亲大概是他所知道的,这乱世中活得最好的女性了。 “母亲,日后也教恬奴习武吧。” “嗯,骑射都会教她的。杀不了旁人,至少能跑,能自杀。”自杀不是为了守节,是因为崔王妃很清楚,对她们这种身份的女性来说,在某些情况下,活着比死亡更可怕。背负某些遭遇,依旧顽强活下来的女性,崔王妃是佩服的,可她不行。 “母亲,丕州要靠您了。” “半年内,你要回来。”崔王妃点头,宇文霁前往栖州,留在丕州的崔王妃,便每日都会接到政军两方面的公文,留守于此的宇文将军,每日都会前来请安。图穆部前来侍奉的女子们,来得反而更频繁了。 崔王妃很明白外部的局势,她对权力的掌控,依旧需要依托于她的丈夫或者儿子,一旦他们发生了不妥,崔王妃就会落下来。至于娘家——崔王妃坚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王皇后的下场,也是她正确的佐证,王皇后正是信任娘家的“最佳”下场。 她只能稳住半年,甚至半年都险。 不等宇文霁回答,崔王妃抓住了他的手,道:“把大王的头带回来就好了,其他的找个地方埋了,做个记号,日后让子孙再去取就好。别做傻事!你回来我们才能活!” “嗯!” 崔王妃抓得越来越紧,指甲盖甚至抠进了宇文霁的皮肉。 她知道该说的已经说完了,该就此闭口,可她还想说,她想让大趾将大王完完整整带回来,又想让大趾别去,就在家里守着他们的一亩三分地。 可前者是增加大趾的负担,后者是不可能的。他不去接,丕州众人即便知道朝廷心怀恶意,也要与他背了心的,朝廷若弄个人将大王的棺椁送回,又封此人为刺史,那可真说不好如今尚且对大趾亲亲热热的将军们,会是怎么个态度。 大趾再勇猛,他也是人,人力有穷尽。而一旦有人取了丕州,平王一脉都活不了。背主之人自然要赶紧杀了前主人,新来者也彻底剔除前主的痕迹。 “大趾!大趾!”崔王妃哭了出来,她拽着宇文霁,额头抵在宇文霁的手背上,“你要好好的呀,一定要好好的呀。你要记得,大王离开就是为了让你好好的!你一定要记得!若你超过半年未曾回来,除非是素合或寒雅去给你送信,其他人的消息你都不要信,赶快跑!跑得越远越好!” 那时,丕州一定已经落入旁人之手。 “母亲……母亲,我会的,一定会的。” 临走前,宇文霁单独见了木茄。木茄本以为宇文霁是为了向他详细询问岐阳的情况的,谁知道,宇文霁问他:“季敛,我可到何处去寻你的家人?” “!”木茄大惊,瞬间跪倒匍匐在地,哀泣道,“主公!主公!” 宇文霁是可以不问的,虽然距赵匕回岐阳不过一年的事件,但木茄并不看好家人的生死。宇文霁问了,若回来时依旧杳无消息,反有可能让木茄心生恨意。 可他问了,这彻彻底底是出于对木茄的善意……木茄也彻底归心。 和熊爹带着十几个仆人,两辆马车的寒酸不同。宇文霁点齐了八百悍卒,皆一人三马,另有二十多辆马车,除粮草辎重外,尚且配有各类仆人匠人,实际队伍人数有一千两百多人。 使者的队伍可怜兮兮地被夹在浩浩荡荡,一身重孝的丕州兵马中间。 孙频:“……” 他日日难眠,双眼青黑,日日落发。 他一边觉得宇文大趾不过一小子,八百人又如何?再如何威风赫赫,进了岐阳,又能翻出个什么风浪?岐阳的禁军再不济事,如今也超八万人,埋也能把这千把人埋死。 另一边又满脑子“大事不好”,即便入睡也是岐阳血流遍地的场景,他还在丕州的时候,便常常夜惊,如今在车队里,更是彻底睡不着了。他有一位门客道:“丕州军煞气太重,惊了主公魂魄。” 孙频深以为然,但这也没法子, 偏出发第四日,宇文霁进了孙频的马车。 他如今是一件小皮甲,外罩麻衣,未戴盔,依旧散发,额头上扎着一根白布。 第51章 孙频的马车宽大,可宇文霁一进来,便让他有拥挤之感。 “孙先生,还请您再为我讲一讲岐阳乱局之事。” “我在辰丰时,已经讲尽了。”孙频没称呼宇文霁为世子,当然也不称呼他为大王,干脆就没称呼了,这让他说起话来很有些无礼——即便他屡次告知自己,宇文霁进了岐阳就没命出来了,可在面对他的时候,还是尽量不得罪他。 跟猛虎共处一室,也差不多就是现在的感觉了。 “再讲一遍吧,孙先生。”宇文霁拱手行礼,几番恳求。 他不讲宇文霁看来就不下去了,孙频只能再次开讲。 首先,三王是手握先帝诏书入京的。内侍擅权,将重病的先帝幽禁,皇后在皇帝的口述下,写下诏书,密诏三王入京勤王。 接着,把守北门的禁军将领宇文红(宇文家宗室,但早已无爵),于夜半打开了北门,放三王军队入城。他们本是想悄悄进入皇宫,解救先帝的,可没想到刚入城,就撞见了巡城的另外一路禁军,双方厮杀了起来。 岐阳就此大乱,百姓逃散,又有借机盗抢者,以至于城中烟火处处。平王便在混乱中被盗匪所害,又遭火焚。 孙频讲的,自然都是官面上的消息。 ----------------------- 作者有话说:熊爹:儿啊[墨镜]爹已经急不可耐了。 第49章 宇文大趾:我爹怎么了?…… 049 “……平王府到底发生了何事, 在下确实不知。”孙频拱手致歉,“那段日子,在下一直于自宅护卫老幼。” 孙频也是个比较务实的人, 虽然说的都是官方消息,可他也没胡编乱造。相比起赵驹的使者,他还是了解了一下平王的情况的, 他甚至还找到几名人证。他们有人目睹贼人攀入平王府, 也有人见到了平王府家奴重伤出府前来求救,却最终倒毙于街。 孙频说完后,看着沉默的宇文霁。 赵匕与赵驹都言宇文大趾动辄大哭,一个说他软弱蠢钝,一个说他直率纯然。 孙频却未见他流过一滴泪, 但宇文霁行礼离开后,孙频却叹了一声:“哀过莫大于心死。”宇文大趾也是可怜人, 还是个至孝之人, 比他见过的那些赤脚寒食守孝十年的家伙, 真心实意多了。 宇文大趾是为父死而哀, 那些人……是为自己的名声而孝。 这支孝衣在身的队伍, 在靠近岐阳五十里的时候, 遇见了第一件麻烦——有人拦路买马。 他们砍倒树木放在路上, 拦下了前引的骑兵。 宇文霁的兵马可没缺了王旗, 后边大队也有士兵举着藩王节杖, 孙频的使团也举着天使节杖,半路上有盗匪袭击他们才是正常。可偏偏盗匪望风而逃,岐阳在望,却有世家子蹦出来了。 “吾乃祷州王家之王快!当今丞相王艾之太孙!尔等马匹不可入岐阳,今日便被我王家收下了!” 原来他不是想买, 是想强征。 孙频叹气,同作为世家子,他明白这人为何会这般。先来的,都是世家子里的破落户,如今满岐阳都以为宇文大趾有来无回了,这些人贪心他们的好东西,想先扒一层皮。他们也不一定就蠢到以为宇文霁会把马都给他,但能敲到一匹马,或是敲到金银,都是赚的。 “士卒无碍吧?”宇文霁问。 “无碍。”他们前引的五位骑兵都无事,就是头一次遇见这种事,觉得不能打,但被人挡住路,又不能去搬开路障,僵在那里罢了。 “我去看一看。”宇文霁道,士兵当即分开,为宇文霁让开一条通路。 宇文霁见到的岐阳世家子,包括赵匕在内,都属高层。如今拦路的,却是底层的世家子。宇文霁觉得自己该见一见的,他的马刚出去,就听见另外的马蹄声,原来是孙频也匆忙跟上来了。 二十多号人堵在前方路上,当头的骑一匹秃毛马,其后两人骑着皮毛打结的骡子,还有个四五个骑驴的。其中短衫者居多,几位穿长衫的,要么破烂,要么脏污,这一看日子就过得不大顺遂。 宇文霁以为干这事儿的得是小年轻,其实却年纪都不小了,至少过了而立。 看出来了个披麻戴孝的少年,骑马的那位神色一沉,其余诸人彼此看看,也都有退缩之意。 “本王的军马一匹过百万钱,真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索命钱了。”宇文霁顿了顿又问,“你们家中可有父母妻儿?” 他前一句正让众人有些惶恐,他们随王快来此,确是怀着贪婪之心。但少年这话却也没错,他们这种人,真得了大钱,可还有命在吗? “我、我等又不是为了大钱来的。”有人小声道。 “我见你们冒此风险,该也是为了养活家里父母妻儿。随我来,我给你们些银钱粮食。”宇文霁会这么好心,因为这些人虽衣着脏污,风吹传来阵阵酸臭,但是,他们身上没有腐臭味。 就以他们的卫生情况,若吃人或杀人多了,身上少不了那种宇文霁已经很熟悉的味道。他们没有,宇文霁便愿意帮一把。 这年代精壮的男性集群,生活落魄但不吃人的,该帮一把——他的道德红线,已经在不断降低了。 宇文霁拨马转身,朝军中走去。 孙频一脸惊讶地看着宇文霁,他本是怕出事才跟来的,实在没想到宇文霁会这样处理这件事。 拦路众人也算是达成目的,却不敢动了。还是王快头一个跟上,他却没骑着马,反而从秃毛马上下来,其他人也陆续下了坐骑,以恭敬的态度,跟在了宇文霁身边。 宇文霁给了他们每人一袋子干麦饼,每人五十钱。 众人安安静静拿了钱与食物,临走时,王快带着众人给宇文霁磕了一头。 马蜂还是有些不快的,问宇文霁:“大王,将这些无赖暴打一顿不就好了?” “他们不是寻常无赖。” “嗯?” “我们奔驰而来,他们虽畏惧却依旧立于道前,未曾躲闪,有人脸上有决死之意。” 不是行刺的,就领头的王快身上有一柄短剑,其余人手上就一根木棒或马鞭。此地道路宽敞,可宇文霁的队伍也是将道路彻底堵死了,近三千匹马一起奔驰而来,是一个很恐怖的景象,可这群几乎是没有任何武装的人,还是堵住了道路。 他们冒这样大的风险,真是为了食物和钱财的,那么抬一抬手,让这样的人活下去,挺好的。 孙频在旁边看着宇文霁,此时宇文霁表现出的温和,让孙频感受到的,却是更深的恐惧。 搬开挡路的树木,宇文霁的队伍却没有继续前进,他们在原地扎营,休息一日,养足了体力。在隔日的下午,抵达了岐阳。拦路的王快则带着他的人,早早回城了。 岐阳有着高大雄健的城墙,在宇文霁的眼睛里,他看见的却是一口巨大的棺材。 队伍再次停了下来,他被阻挡在了城门口。 诸侯王可带千人以内卫队入城,但这个是立国时的规矩,诸侯王多年不朝,宇文霁还只是一个王世子,岐阳守门的禁军拦路了。 孙频也得了下属的通报,刚要前去交涉,队伍忽然又动了。他隐约觉得不对劲,拉起马车的帘子朝外看,看见了刚刚互相搀扶着,从地上爬起来的守门禁军。 孙频:“该!” 这群人也是勒索的,因为他们前引的骑兵已经进城了,这就代表门卒是了解情况,并且没跟前引说有什么不妥,怎么到大部队反而被拦住了? 无须宇文霁吩咐,马蜂直接两鞭子把人抽飞了。 门卒被打,却也没人敢喊什么敌袭,真闹大了,别管宇文大趾死不死,他们绝对先死,这些门卒不过是贪利无义的虫豸之辈罢了。 当今的皇帝登基到今日,已经数月过去了,宇文霁自南门一路到了平王府,却依旧见到了许多白地。 有的是无人的空地,有的上面有简陋的草棚子——两边是绑成人字的架子,中间一根杆子,搭着晒干的稻草叶子。 往来男女,皆枯瘦如柴。 朝里走上一段,方见完好院落,再一段,终见红瓦白墙。 在这里行走的,便都是衣着光鲜之人了,每家门前皆有持棍佩剑的家丁守卫。 还未到平王府,宇文霁就见今日负责前引的刘去疾连滚带爬地奔到他的马前:“大王!大王!”他扑通一声跪在宇文霁马前,这位素来沉稳的青年,如今泣不成声。 “我爹怎么了?!”宇文霁直接滚下马来,一把拽起了刘去疾。便是悲哀,刘去疾的态度也不对,刘去疾的身上,有一股子腐尸的臭味,他裹在外头的麻衣也不见了。 第52章 “大王!”刘去疾却只是哭,他嘴唇哆嗦着,愤怒又恐怖,竟摇头哭嚎,半个字儿也说不出来。 孙频下了马车,从后头叫着追了上来:“大王!大王!”他甚至不顾忌讳,直接叫宇文霁大王了,因为他知道要出事——平王府门口没有护卫。 平王府当日那冲出来报讯的家丁,也重伤而亡,其余家奴也于骚乱后不知所踪。推测要么是也死了,要么是畏惧惩罚,成了逃奴。 所以,孙频离开之前,平王府是交由执金吾王巾(王皇后的侄子之一)负责的。孙频现在只希望王巾是得知今日宇文大趾抵达,这才撤走了卫士。 可是……他从外头看不见灵棚啊。临走前他来祭拜时,明明是能看见的。 宇文霁没顾孙频的呼喊,扔下刘去疾,冲向了王府。 因糟了火焚,平王府的正堂已经烧毁了,所以平王是停灵于前院灵棚的。这灵棚是个稻草棚子,可比起宇文霁入城时所见的百姓草棚,灵棚已能称之为茅屋了。 宇文霁这一进门,别说灵棚了,他连棺材都没看见。其余两名前引的军士跪在地上,嚎啕痛哭。 被他们跪的,是用三件麻衣兜着,草草收拢起来的零散尸骨。 宇文霁的脑袋“嗡”的一声响,他眼前一黑,身子晃了晃。这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吗?因为无人看护,他爹还没下葬,就让人给盗了,都暴尸于外不知道多少时日了,可能还遭了鸦雀野狗的啄咬啃食。 孙频追进来了,见此情景顿时双腿一软,坐到了地上。这可真的是他能想到的,最糟糕的景象了。 他不知道宇文大趾要做什么,但这事儿要是落在他自己身上,那必定是灭家之仇的。可是,该劝还是得劝,孙频硬撑着爬起来,双腿颤抖着走向宇文霁。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爆哭]爹啊!你好惨啊!!! 熊爹:[让我康康]儿砸 第50章 (捉虫) 平王世子不是叫…… 050 宇文霁站稳之后, 只觉得混着冰渣的热血充满了他的四肢百骸,他也扯了自己的孝衣,过去把那堆散乱的骨头全包起来, 系在了背上。 哭哭啼啼的众人凑了过来,看着宇文霁,宇文霁道:“你们立刻原路回头, 回丕州去。” “诺!”多数人应了。 马蜂却道:“大王, 您呢?” “我会追赶上你们的,别做我的累赘。” “……诺。” 众人转身离去,宇文霁一把拽起了孙频:“何人负责我父亲的护卫?” “大、大王,您该去找盗取先王棺木者啊。棺木厚重,盗走时必有响动, 必能查到盗者何人!” 宇文霁摇头:“我见了你们外头的情景,来盗者八成是求活者, 生者为重, 他们来盗平王府, 我可理解。谋害我父的罪魁, 还是玩忽职守者。” 宇文霁不知道熊爹的棺材是怎么样的, 但岐阳朝廷的态度他十分清楚, 又有不合身的世子服这个前车之鉴, 棺木绝不可能是诸侯王的规格。 且不止棺木, 以前院看, 院子里连地上铺的青砖都给撬走了,为财的绝对不会用这东西。 宇文霁可以理解为了求活不择手段,他假如是个平民,他……活不过第二集。乱世,对底层人来说, 就是没有丧尸的末世。底层开局站在顶点的人,实在太少了,古往今来的路边枯骨却难以计数。 而且,若有护卫,平民不会靠近。归根到底,还是有人玩忽职守。 孙频还在坚持:“大王,您不如到陛下面前——”宇文霁甩手把他扔了,孙频扭了脚,趴在地上,向远走的宇文霁伸出一只手,发出凄厉的悲鸣,“大王啊——!” 他还真把宇文霁叫回来了,可未等他高兴,迎面就是宇文霁的拳头。宇文霁将人敲晕,又撕了孙频自己的衣服,将他捆扎结实,拎猪仔一样拎出来了。 宇文霁到了外头却见卫队还没撤走,刘去疾甚至还给宇文霁带了三个人过来,三人见到宇文霁纳头便拜:“我等愿追随大王!” 正是两日前拦路抢劫的王快,与他的两个兄弟。 这位王快确实是丞相王艾的太孙,但仅限于从族谱上记录下来的辈分,他认识王艾,王艾不认识他。这位就是靠着王家的名声,终日胡混过日而已,宇文霁属于见着活游侠了。 那日被宇文霁给了财物,众人回去后,都觉得这位平王够讲义气,王快便想追随他。其余两人也都是在岐阳没有家小的,听他一说,便一同点了头。 他们将从宇文霁那儿得来的财物,以及原本家中那点少得可怜的财产都分给了其他人,其他人也为他们倒腾来了一把斧头和一把还算好点的长剑,将马和骡子也都给了他们。 ——即便是王快也知道,这位平王世子,可能是有来无回的,他们准备赴死以偿还宇文霁的恩情,以义还义。 宇文霁眉头一皱,问:“你们可知道,谁负责此地的巡逻护卫?” 三人一愣,继而几乎异口同声道:“执金吾王巾!” 王快此时注意到了宇文霁背上背着的那个大包袱——经过快三个月的风吹雨淋暴晒,动物的啃食(不排除还有人的),这堆骸骨除了头骨外,其余部分就是骨头上包着一层恶臭的干肉。 王快确实很少杀人,可他同样熟悉腐尸的味道,他甚至知道谁偷了前平王的棺材。 盗棺者还是得隐瞒一二的,可这个王巾……那就无所顾忌了! 宇文霁看了一眼王快,王快挺胸抬头道:“正是小人族兄,小人还曾给他牵过马的,今日那王巾没当值,去了乐乡侯的宴会。” 此时刘去疾已经将孙频以及他的仆人们都捆扎结实,塞进了马车,又将马车赶进了平王府,刘去疾这才回到了宇文霁身边站着。 宇文霁有些感激,他虽然自己也能办到,但一个人绝对不会如刘去疾带着人这样迅速果决——在需要动手的事情上,他还是更习惯自己动手。回头再看王快,宇文霁对这个陌生人有几分怀疑,但自从三王夺权,丕州就与岐阳的联系断了。 现在所有的岐阳人对他来说,都是陌生人:“带路。” 这回刘去疾带着两名军士跟上来,宇文霁没有拒绝,他就带着六个人,直冲乐乡侯府。 乐乡侯名南宫夭夭,字如愿,他是当今皇帝宇文厚的男宠。宇文厚二十几岁的时候,就跟着宇文厚了,至今荣宠不衰。 甚至,宇文厚是在彻底掌握了岐阳后,才将他以及自己的母亲、妻儿从封地叫来。他们来了后母亲自然是好好奉养,发妻以及与发妻的三子被赐死……封了南宫夭夭为乐乡侯。 南宫夭夭常在家中与宫中宴饮,京中世家子皆乐于前往。 这些,宇文霁现在都是不知道的。 他做好了半路上就被发现,发生战斗的准备,可他们一路顺遂地来到了乐乡侯府前。乐乡侯的家丁甚至还上来索要名帖——披麻戴孝过来参加宴会是比较稀少,但岐阳各种神仙人物多得是,看这马都知道不是寻常人家。 “你们看着马,接应于我。王快过来!”宇文霁下马,提着铁骨朵就朝里冲。 王快抱着马脖子出溜下来(这马比他的秃毛马高了老多),提着衣摆追了上去,鞋子都跑掉了一只。 宇文霁最初是留手的,铁骨朵的力量和速度都有所收敛,只是将冲上来的人挡开。 大堂内,南宫夭夭正是微醺,他身姿颀长,腰肢细窄,面白眸黑,且有一股子洒脱的风流,虽年过四十,依旧是少有的美大叔。听下人说有人披麻戴孝来闹事,一时觉得稀奇,且他以为这是一个来邀名的,就与众人道:“正愁今日无甚新奇,这奇人就自己送上来了。” 众人从早晨就开始喝酒,正喝得酒酣耳热,一听都哈哈躁动起来了,都叫嚷着跟出来了。 王快眼睛也尖,指着人群里一个金冠、金甲,腰细金印的男子道:“那就是王巾!” 王巾也喝得面红耳赤,本是站在人群里发晕,被人叫了一嗓子下意识抻脖子看了过来,大着舌头嚷嚷:“谁、谁叫我?” 宇文霁当时便咆哮一声,他单臂举起铁骨朵,把这个丑怪的重兵器,当成了一杆标.枪.,径直投向了王巾! 众人只见黑光一闪,王巾已经被撞飞了出去——他也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铁骨朵毕竟不是投.枪,宇文霁瞄的是他的脑袋,偏到了他的肩膀。 第53章 这不是个致命的位置,但,这是宇文霁的铁骨朵…… 众人循着声响看去的时候,铁骨朵“嘭”地扎进了廊道的青石里,石板裂如蛛网。 王巾则发出凄厉的惨叫,他整个左肩都已彻底消失,他背后方才站立的位置,是一片爆开的稀烂骨肉,左臂说不清是否连在身上,正随着他的挣扎颤动。 这场面超过了许多人的理解,有人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有人转身呕吐。南宫夭夭抽出长剑,戒备地看着宇文霁——此人虽然暴戾,却是冲着王巾来的,若他于自己无害,便没必要再刺激他。 宇文霁没拔剑,赤手空拳冲向王巾,南宫夭夭立刻带着亲信后退,对方是不欲再伤旁人。但有人吓傻了,反而在此时拔剑冲了上去。此时宇文霁虽依旧留手,却也比进门时凶狠多了,挡路者皆骨折筋断。 他脚步未停地一路来到王巾跟前,本想结果了他,可看了一眼他的肩膀,宇文霁就不想动手了。从对方的伤口上,能看见脖颈的颈椎,以及肋骨,这种大伤口,别说古代,现代错过抢救时间都活不了。 宇文霁从地砖里头抽出铁骨朵,转身就走。 南宫夭夭心里就稳了,这确实是来找王巾寻仇的,此等猛士,实在是难得:“敢问这位义士,可愿留名?” 宇文霁朝外走的脚步其实有点慢,他既觉得王巾是救不活了,又满肚子担心:万一呢?万一他给救活了呢? 南宫夭夭这一叫,倒是恰好赶在了他下定决心回来的时候,宇文霁转头,一边朝回走,一边道:“邳州宇文霁,宇文景光。” 南宫夭夭被吓了一跳,有些后悔自己嘴快,直到看见宇文霁又朝着王巾去的,这才放下心来。 宇文霁提起铁骨朵,径直怼在了王巾的肚子上。 又连退数步的南宫夭夭都听见了“噗”的一声,他按在剑柄上的手顿时发起抖来——如一个腐烂的果子,被人一指头轻易捅破,但那可是人的腹部。 整个院子寂静无声,南宫夭夭回过神来的时候,宇文霁早已离开了。他猛地一吸气,才意识到自己憋了半天的气。他的周围,顿时也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吸气声,还有人抽泣了起来。可除了王巾,伤者不少,宾客中却没有死人。 南宫夭夭闻到了尿骚味,他以袖掩鼻,也懒得去追究到底是谁,只问左右:“他说他叫宇文霁?丕州的?难道是随平王世子来此的家奴?我若赦其罪,其可归否?” 当今的宇文厚是打进岐阳的,他和他的人明白将领与猛将的重要性,最不济这种人物带在身边当个侍卫,那也是安全得很。 他一身重孝来杀王巾,对旁人下手却有分寸,此人忠义沉稳,南宫夭夭又觉得自己行了。 “侯爷……这宇文景光,好像是平王世子的名字。” 南宫夭夭:“啊?平王世子不是叫宇文大趾?且只有九岁吗?” ----------------------- 作者有话说:宇文霁:嗯,我叫宇文大趾……[捂脸笑哭] 第51章 大趾跑了 051 “平王世子该是十岁了……” “你们跟我说刚才那猛士十岁?” “难道就是如赵匕所言的, 丕州有猛将不居功,让功于宇文霁吗?” “可赵司空(赵驹,如今任司空)言, 宇文霁生而威猛高壮,确为猛将。” “一个孩子,再如何也不该是刚才那样吧?” 众人差点为刚才那个宇文霁到底是不是宇文大趾打起来, 不过终于还是有明白人的:“侯爷, 还是赶紧通知陛下吧。” 皇帝宇文厚在得知王巾被宇文霁所杀后,自然是派出禁军要将其击杀,禁军一路到了平王府,找到了被打晕的孙频一行。于是禁军兵分两路,一路出南门追捕, 一路将孙频送入宫中。 这队禁军原属宇文厚的卫队,行动速度还是极快的。 他们出城时, 城门守卫也道, 今日晌午进城的平王府队伍, 已经出城了。 可两边是有偏差, 城门守卫和禁军都以为宇文霁是带着全部八百人杀进的乐乡侯侯府, 走的时候自然也是跟着大队一块儿走的。 实际上, 大部队是先走的。而在禁军出城全力追捕的时候, 宇文霁还没出城呢。他在王快的带领下, 到了一个叫“踏玄坊”的岐阳街区, 正在与众人一起高喊:“娇娇山里红!” 这是木茄与他妻子商量好的暗号,木茄跟随赵匕出访前,也怕出事,他也知道,赵匕不是一个能照顾他身后事的主公, 因此便将妻儿托付给了他的一位好友。这人是一位生活在踏玄坊的箍桶匠人。 ——能做不漏水的木桶,也是一门手艺。所以才有饭桶是骂人的话,因为漏水,只能装饭。 这暗语实在有些酸,但此时哪里顾得上太多? 喊了半刻钟,终于有个妇人拽着一双儿女出来了,她高喊:“青青泉下绿!” 这是她与木茄有一年去山中踏青,见树上有一只小红鸟,山泉里蹲着一只翠青碧绿的青蛙,说出来的话。后来就给儿女取名木蟾、木雀。 她也不多言,过来就将孩子向最近的一个骑兵递过去。可递完了孩子,她自己就跪下了。 孩子身轻(除宇文霁之外的),费不了多少马力,她虽也瘦弱,终究是个成年人,上马就是累赘,这女子只想给孩子一条活路。 “你不跟着,木茄定要再娶的。”宇文霁便道。 妇人站了起来:“妾怕是要拖累诸位英雄了。”但这回刘去疾来拽她,她是配合的。 “那位义士呢?”他问那位箍桶匠。 妇人咬了咬嘴唇,道:“他自杀了。” 宇文霁一脸莫名,但如今也没时间关注这些了:“出发!” 此时西门距离他们更近,宇文霁做好了杀出去的准备,结果……西门没有任何防备,就随随便便冲出去了——毕竟禁军没有进行详细的询问与追查,直接靠想的,就认为宇文霁已经出城了,根本没进行戒严与巡查。 此时不能怜惜马力了,众人以最快的速度前进。王快与他两个兄弟骑术不精,宇文霁便教他们趴在马上,抓着辔头。 这些军马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宇文霁的黑鬃是它们的头领,即便无人驾驭,它们也会紧跟着黑鬃的步伐的,只是骑手不会配合,让马更累罢了。 跑着跑着,宇文霁看见前头的烟尘了。 他最初以为追上自家的队伍了,可再靠近些,就看见对方的禁军旗帜了。这禁军是干什么的,显而易见。 此时其他人的眼力还没看清前边的情况,宇文霁已经把弓摘下来了。宇文霁一手持弓,一手向刘去疾他们打了个手势,于是刘去疾三人先是抓住王快三人的缰绳,继而带着他们渐渐减速,隐入路边。 只有两个孩子问了一句,四个大人都很识时务,一声不吭。 而宇文霁却保持着速度,依旧在向前。虽然是孤身一人,但他看着禁军的马屁股,却有一种……这仗应该挺好赢的诡异自信。宇文霁看这队禁军,觉得人数也就六百左右。 这么少的人数,背后突袭,斩杀其将领,宇文霁自认为可以做到。 ——实际,这是两千禁军。带队的禁军将军,也就知道平王世子进岐阳后,率兵杀了执金吾王巾后出逃。平王世子带了八百人进岐阳,他想对方长途赶路,历经厮杀,如今又仓皇逃命,那必定已是强弩之末。所以就没管什么队列阵型,只是率众追击。 禁军士兵们,比将军知道的更少,只听说要追击一个率领着几百杂兵的十岁孩子,都想着赶紧把人抓了,他们也好尽快回岐阳。 因怀着这样的心思,两千禁军早已失去阵形,整个紧挨成了一团。 而丕州骑兵,是一人双马甚至三马的。宇文霁看着对方马匹奔驰的烟尘计算人数,又习惯地减去了副马,也就得出了一个严重错误的人数。 宇文霁想着,要不要等禁军再跑跑,和自家的大队来个前后夹击的,可他想了想,又担心在没有事先商量的情况下,误伤己方士兵,干脆能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了。 宇文霁身高又窜了,已能将那张大弓拉得更圆满了——拿着这张弓,宇文霁有时候觉得自己拿着个放大版的自行车把手,重量和硬度上,可能还比自行车把手更强。 拈弓搭箭,一箭射出,连串三“雕”。 第54章 排队赶路,毫无所觉的禁军骑兵,可不是上好的靶子?高速奔袭的骑兵,有人倒下就是卷入马蹄,要么将马绊倒,要么被踏成肉泥,本该很快就引发骚乱。可宇文霁衔尾追击,这队禁军又挤得太严,士兵难辨彼此的情况,初时甚至毫无所觉。 宇文霁无奈降低了马速,让自己别那么快追上对方,他此时也意识到不对了,可已经开打也没法后悔了。 “敌袭!” 终于,发现敌袭的人数够了,后方乱了。不一会儿,整支部队都乱了。 宇文霁从禁军士兵们的举动看,猜测这位将军是下达了类似原地后转的命令这位领军之人,这是个没有好老师的新兵蛋子。 ——战场应对,是有“答案”的,可没有绝对答案,只有相对答案。这位选择的,却是最错误的答案。 禁军的骚乱正在变大,其实这位将军不是新兵蛋子,但他一直做的都是宇文厚身边的守卫工作,深得宇文厚信任的同时,却极少单独带兵。 禁军士兵们彼此冲撞在了一起,因骑兵多持.枪、戟,突然的混乱碰撞,难免出现兵器误伤,咋咋呼呼的叫嚷此起彼伏,再加上方才敌袭的呼喊声,让很多禁军误以为,喊叫的同袍也是在遭受敌人的袭击。 误会的甚至包括后部禁军,他们也以为这次埋伏是多方的,以至于有人原地掉头,有人却无视命令还在朝前挤。 禁军将军本人在下达命令后,第一时间勒马停下,于是被堵中间了,四周围都是惨叫和敌袭声,他与亲信高喊:“敌只有八百骑!我数倍于敌,无须惊慌!” 背后忽然传来一股大力,这位将军全无反抗之力的,被人硬生生从马上拽下来,横放在了鞍上。他的胸腹正好抵在马鞍的前鞍桥(前方凸起),这里还有个铁把手,他被顶着,静止状态下呼吸都困难,当马匹奔驰起来,他无异于被一下一下捶在前胸,直接呕吐不止,根本难以反抗。 他的头盔中途掉落,只隐约感到被热乎乎的东西打湿了头发。 当再次被抓着脖颈,提起来时,这位将军,终于见到了抓他的人。 宇文霁问他:“你还管得住你的人马吗?” “……” 一夜过去,连夜赶路的马蜂也发现自己被追击了。 他当即停了下来,布置好了埋伏,让少量人马返回丕州,即便他们都死了,甚至大王也遇害了,也得让丕州人知道,岐阳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先王的! 结果,最后一次派出去的哨探回来,告诉他:“不是追兵,是大王带着一千多匹马追上来了。” 待宇文霁与他们会合,马蜂一看马屁股上的烙印,竟还都是禁军的军马。 马蜂一头雾水地上前询问:“大王,您去打劫禁军的军马场了?” “没,打劫禁军了。” “打劫了一千多禁军?” 沉稳少言如刘去疾此时满脸笑容,兴奋道:“两千!大王一人杀崩了两千禁军!” 宇文霁摆手:“巧合。我也没想到是两千人。从屁股后头看,以为就五百多。我当时杀进去也吓坏了。” 宇文霁一开始就怀着斩将的想法,接敌后意识到敌人人数比他想象的更多了,可杀进去才发现密度惊人,无奈之下,宇文霁甚至短暂舍弃了黑鬃,踩着马背,一路杀到了禁军将领身边,揪住他,又骑了一匹陌生的马,这才冲出去。 后头禁军见宇文霁只有一人,虽然禁军将军在手,还是有人想“试试”,结果又起了乱子。 宇文霁杀到了夜里,这年代的黑夜伸手不见五指,即便禁军也有许多人夜盲,结果禁军竟炸营了。士兵呼号惨叫,对所有靠近自己的人都怀有敌意,胡乱攻击。宇文霁早拎着禁军将军躲起来了,他是杀了不少禁军,但他们彼此攻击击杀的人,却更多。 一夜过去,禁军能活动的还剩下三百多人。宇文霁把禁军将军放了,叫出刘去疾等人,把所有的马都牵走了。 三两句讲明白了发生什么,马蜂等人看宇文霁的眼神,彻底不是看活人的了。 身边是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原来是黑鬃在咬他的肩膀。宇文霁挥手拍拍它的鼻子:“我的错,我的错。咱们继续赶路吧。岐阳必定会派第二路人马的。” 禁军残余的三百多人此时也用两条腿走回了岐阳,他们已经商量好了,说是遭遇了宇文霁的埋伏,惨败。绝对不能说让宇文霁一个人给打成这样,否则皇帝得把他们全杀了。 皇帝大怒,又问:“可见宇文大趾?” 将军道:“见了。”他打了个哆嗦,一时竟然难以言喻。与他一同上殿的其余两人,一人面露惊恐,另外一人竟颤抖起来。 他们的反应,这比任何语言,都更能说明问题。皇帝倒吸一口凉气,朝上诸公也议论纷纷。 皇帝咬牙:“竟然真是个天生的将才。”他向左侧跽坐的众臣看去,中后部的赵匕早已趴伏在地,但他依旧显眼至极,毕竟旁人都在看着他。 “抓回来!把他给朕抓回来!此子癫狂,坏了平王尸身的盗匪他不去抓,竟杀害朝廷命官,若让其回返丕州,不知会害了多少无辜人命,定要抓回来!”皇帝解释了一句,用来表示,他不是害怕这个小孩儿,他是觉得这孩子性子不好,才要抓回来管教。 宇文霁若是去杀盗匪(百姓),那是真没事儿了,甚至皇帝还要主动宽慰安抚。便是他抓了几百上千的罪民杀了,也是无妨的。 可宇文霁杀了王巾,在皇帝看来,这是杀了一个执金吾吗?这一刀分明是捅在他身上了,他才是宇文霁认定了的杀父仇人。 宇文厚暗暗牙,他也恼王巾,死了也好,他如此信重他,执金吾何等要职,交在他手里就是这样的结果?哪怕在平王府门口放条狗呢?! 若让宇文霁活着回去,再将这事儿宣扬出去,不止平王彻底与朝廷离心,其他宗室也会闹出事来。赵家的小皇帝,更是要不太平的。 赵家在朝堂中的余威仍在,皇帝的眼睛扫向左右大臣。一些姓赵却留在岐阳的反而可信,但除他们外,不姓赵的大臣中却依旧留存着诸多的赵家党羽。王家虽也势大,可根本压不住赵家,甚至他们还在有意地保护与隐瞒赵家暗中的人物。 岐阳的诸多世家,是敌又是友,还是姻亲。当年的谢家被族灭,因谢家想一支独大,甚至有了取宇文氏而代之的心。 皇帝叹气,他也有了举步维艰之感,收拢丕州的兵权本来是一步好棋,如今却成了臭棋。 草草派出人手追击宇文霁后,皇帝便回后宫去了。 可连皇帝都知道,这人是追不回来了。 对,追不回来了~ “爹的好大趾啊,你太快了啊。”——熊爹语。 ----------------------- 作者有话说:大趾来前 熊爹:[坏笑]等我儿来救 大趾来后 熊爹:[爆哭]儿啊!!!! 第52章 (捉虫) 爹啊啊啊啊!…… 052 熊爹这个欲哭无泪啊。 虽然意外与三王选择了“同一个黄道吉日”, 遭遇兵乱,未能及时出城,可他和一半家仆也安全地隐藏于流民巷。 当日行事之前, 熊爹已与众人约定了诸多方案,其中包括了遇到意外无法离城,在岐阳的会合点。 待安稳下来后, 城外事先隐藏下来的粮食、钱财与骡马车辆已经无了, 只有挖地存下来的部分粮食与银钱还在了。 乱世当中,钱才是最不重要的,骡马以他们现在黑户的身份,别想买,粮食……现在最便宜的, 是两脚羊的肉,四脚的羊肉反而更贵。 熊爹没有冒头, 现任皇帝的态度已经很清楚了。若他“死而复生”, 皇帝怕是会送他一程。 只带着这点人手出发, 用走的回丕州? 再年轻五岁, 熊爹会冒个险。可他现在这个年纪, 这个风险对他来说太大了。 熊爹猜测, 皇帝早晚要将好大趾召来, 所以, 他留在了岐阳。 宇文霁果然被召来了。 然后他又走了。 熊爹跟众仆人坐在棚子里, 相顾无言。 进平王府偷盗的,就有他们,那尸首上的肉,熊爹刮的时候最起劲。这混蛋可是受了他妻儿的香火供奉呢,让他吃点苦也是应当的。当时熊爹这么一想, 便刮得越发用力。 本以为好大趾会来找犯人,届时两边就轻易搭上了,谁想到他直接找执金吾去了,还带着人砍了禁军? 第55章 “这个胆子……”熊爹摸着自己的下巴,又颇有几分得意,“果然是老虎崽子。” 从时间上看,他在知道好大趾来时,好大趾已经在出城的路上了。当他知道好大趾跑了时,他都出城不知道多久了。毕竟他躲在贫民区这地方,收到情报的时间太滞后了。 “大父……”仆人看着熊爹,他们对这位世子也是佩服的,能耐啊——藏身在流民巷,为了安全,众人暂时都改了“余”姓,称熊爹为大父。 “准备准备,咱们要自己走了。” “是。”众人心知将来必定艰险,可却没谁怨恨,皆听从熊爹的命令,好好准备了起来。 又过去几日,这天夜里,一声刺耳却熟悉的尖啸声,忽然将熊爹与家仆惊醒了。他们动作齐整地一摸枕头下的兵刃,便站起来了。 这是鸣镝的声音,又名响箭。这种箭不是用于杀伤的,它有着奇形的箭头,一经.射.出就会发出刺耳的声响,一般是军队用作信号的,且不同军队,因工艺与材料不同,鸣镝的声音也会有些微的差别,不过,只有军中的自己人才能听出来。 夜深人静时,鸣镝之声分外刺耳。 不多时周边的窝棚就响起了尖叫与啼哭声,怕流民起夜惊,熊爹赶紧带着家仆们溜边避在了角落。 他蹲下来时,已是热泪盈眶:“傻孩子啊……傻孩子……” 方才正是他们丕州军的鸣镝,这是熊爹亲自改进过的,他熟悉的很。且能将箭.射.得如此高远,却又劲力十足的,只有他家好大趾了。这傻孩子不知道如何发现了端倪,竟然又回来了。 宇文霁.射.出鸣镝,过了片刻,又.射.出第二支鸣镝,这才转身就跑。 因是深夜,他又不熟悉地形,甚至没骑马,是用两条腿飞奔的。 他方才射箭的是岐阳城外的西南,正是大片的流民巷以及贫民区,包括带走刘夫人(木茄妻)母子三人的踏玄坊也在这附近。宇文霁猜测,熊爹应该就是躲在这儿的,这片区域的大部分人能听见。即便熊爹没在,闹腾起来,他也能听说。 他前脚刚走,禁军就到了——听不出是哪儿的鸣镝,但人家也知道这是鸣镝。 不过,除了熊爹,还真没人猜到是宇文霁又回来了,没人知道熊爹还活着,没人会想到宇文霁会跑回来救人。 宇文霁从哪儿发现的端倪呢?就是那具他带走的骸骨上。 跑出去三天后,队伍停下来稍作休息,宇文霁在水源的下游处,清洗骸骨。 洗到头骨的时候,宇文霁越看越不对劲。因是被烧过的,所以牙齿的黄,宇文霁以为是熏过的,可洗了洗,他发现这人的牙就是黄,他还有蛀牙,牙齿的磨损倒是看不出什么来,因为熊爹的牙齿磨损也厉害。 他不是学医的,翻出来骸骨的其他部分,却再找不出区别了。可他看着这个头骨,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确实不是熊爹。 要么当时的人们找错了人,要么……熊爹还活着。 宇文霁将王快等人叫来,询问他们可知道平王府当日之事。他们决定投效宇文霁后,还真的打听了一番平王府的事情。 “只知道平王府着火了。”“说是遭了盗匪只有个仆人跑出来。”“但好像也死了。” 说得不多,但已经和先前的情况有出入了。 宇文霁一直以为这个盗匪,就是岐阳对于乱军的代称,毕竟都知道那段时日在岐阳内厮杀劫掠的,是三王的兵马,甚至就是禁军。结果是真盗匪? 寻常盗匪把他爹一声不响害了,就跑出来一个?不可能。熊爹带的老仆,其实都是他的亲兵,是精锐的老卒。 宇文霁回来了,一个人,三匹马。 鸣镝一般是军队行动的信号,这对岐阳来说,同样是引人不安的。次日,岐阳城门紧闭,严禁出入。 闹腾了三天,并无大军踪迹。许多世家没水喝了(他们不喝城内水井的水,只喝城外送进来的山泉水)。百姓难以出城砍柴,柴火渐渐烧尽。城市里的夜香难以运出,便溺遍地。若是战乱,世家也就忍了,现在就一支鸣镝,说不准是哪家喝醉了的公子哥儿干的,见事情闹大,不敢出来认。 皇帝一听,也在理,便开了禁。 开禁的当日,熊爹夹在众多百姓中出了城,他和仆人都在愁——不确定宇文霁到底在什么地方。 按理,他在西门外放的鸣镝,应该在这儿会合。可开禁不代表皇帝就真放开不管了,必定还有眼睛盯着这里呢。 若是其他几个地方,范围又太大了。他们就这门点人,宇文霁八成就他一个,这怎么会合? 熊爹与仆人们没去争抢地上掉落细柴多的地方,他们稍稍进了林子,去砍枝条。砍柴中听见外头有骚乱,但几人依稀听见是什么“真的白给啊?”“孝子啊!”之类的的。以为是世家出来施舍流民,也就没凑。 结果就是他们除了柴火一无所获,就回城卖柴时,才看见有一群百姓兴高采烈抬着一根木头朝回走——这木头比较特别,它不是砍断的,它后头还有很明显的一大块树根,怎么看都像是被从地里硬生生拔出来的。 虽然这数的树龄看着也就十几年,但这也不是寻常人力能做到的。 熊爹抬脚就朝众人过来的方向走去,路上也遇到了闻讯赶来的其他人,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个大力士孝子,和父亲失散,怕亲爹冻着,在此散柴。不要任何回报,只希望百姓见到老人能让他一块儿烤烤火。 “孝子啊。”熊爹忍着眼泪道。 那人也道:“是啊,孝子啊。我也入你们的伙如何?咱们一起争木头。” 赶到地方时,熊爹差点没气歪嘴,人群里一群喊儿子的。还听见有人说,这大力士大概是个傻子,这要是谁能弄回家里去,可是赚大了。 熊爹一腔感动当即化成了怒火,在人群之后,扯着嗓子大吼一声:“吾儿——!” 正抱着树发力的宇文霁当即松了手,他可太熟悉熊爹这腔调了:“爹!” 扇开几个凑过来占便宜的老混混,宇文霁一路分开人群,蓬头垢面的老爷子可不正是熊爹?! “爹——!爹啊!”宇文霁一把就将熊爹搂怀里了。活的啊,活爹啊! “哎!哎!”熊爹抱住宇文霁,“儿啊!” 百姓一看,多数人跟着称赞了一番,心知这位大力士不会再白送,便道一声贺,就此散去了。 可偏有人此时冲向了团聚的父子,一把拽住宇文霁的衣裳,大声道:“木头呢?我们与你找到了爹,你该给我们木头!” 熊爹想到儿子仁善,正担心他真要继续卖力气,谁知宇文霁一把放开他,转身一个巴掌扇在了这索要木头者的脸上,那人朝后倒时,他又转了回来,继续一把抱住熊爹:“爹啊——!” 宇文霁的动作十分丝滑,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见半分停滞。 众人:“……” 熊爹:“……” 这人的同伙过来灰溜溜将他拖走了,宇文霁正要带着熊爹走,却听见马蹄声传来,一队禁军在一位平民的引路下,来到了众人面前。 “你就是那个大力士?”带头的校尉下了马,微笑看向了宇文大趾。 哭得满脸花的宇文霁抬头看了一眼这位禁军,又看了看他与他的士卒带来的马,也露出了笑容,径直朝他走过去了。 半刻钟后,宇文霁和熊爹一行人已经奔驰在返回丕州的道路上。 ----------------------- 作者有话说:大趾:[爆哭]爹! 熊爹:[爆哭]儿! 第53章 (捉虫) 崔王妃:没一个…… 053 宇文霁只带了三匹马, 他知道熊爹身边八成还有仆人在,但在只有他一个人潜回来的情况下,他不可能带回来一个马队。他就是来救熊爹的, 其他人,他管不了。 但是,感谢那位禁军校尉, 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他!宇文霁在心里双手合十, 把这位当菩萨拜。 ——与手下被扒光衣裳,就剩下一条裹腰布的校尉,若见了宇文霁,该是只想与他拼命,他不过是起了爱才之心, 想去招募罢了,谁想遭此横祸啊! “爹, 我睡一会儿。”宇文霁说着, 用一根皮带将自己的腰扣在马鞍上, 整个人趴在了马上。他发现异常, 奔袭回岐阳, 一路上未曾睡眠, 现在实在是困得不成了。 “睡吧, 爹照看着。”熊爹看着这个儿子, 他还不到十一啊。 宇文霁自己没发觉, 他的手和肩膀都在发抖,不是恐惧或激动,完全是他过力了。来回奔袭加不停歇地拔了半天的树,就算是天赋异禀,却也超过这具未成年身体的承受限度了, 完全是意志力支撑着他不至于昏厥。 第56章 宇文霁安心应了一声,就这么睡(昏)过去了。 两日后,未曾见到追兵,宇文霁也差不多恢复了体力,众人打了两头大野猪,烤猪肉吃——又臭又臊,还硬得要命,但两位平王都胡吃海塞,其他人自然更无异样。 吃饱了,宇文霁和熊爹商量接下来怎么走。 熊爹道:“看来岐阳并未将大力士寻父这事儿和你联系到一块儿,更未想到我还活着,现在咱们的麻烦就只剩下前头的五千禁军了。” 五千禁军是追刘去疾那支队伍的,但一定是追不上的。因为刘去疾他们已经抛弃了大部分的累赘辎重,全力奔袭,这速度可能现在已经过了潘州,进入栖州了,那就是平王的地盘了——虽然俩平王都没在,但带队的禁军将军哪里知道?他只要不是个傻子,就不会冲进栖州,试一试平王军队听不听朝廷的号令。 可一旦他们返回,就正好堵在了这一小队人马回家的路上。 禁军在岐阳的军纪还算可以,但熊爹也不想试一试他们在岐阳外的军纪,尤其,这队禁军可是被匆忙派出的,就带了十几天的粮草,根本没携带辎重,岐阳也没准备派出后续的辎重部队,(这个时代)这种军队就不可能有军纪。 五千人,已经是很厚实的队伍了。他们这么点人被裹进去,必死无疑。 可是绕路……潘州隔壁是靖安州,是蒲王宇文鲜的封地。就是那位在三王之战里支持宇文厚登基的大王,他与皇帝只相差了一岁,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感情甚笃,正因他的绝对支持,现在的皇帝才是宇文厚的。 宇文鲜可是兵强马壮,而且他们没人熟悉靖安州的地形,贸然进去,风险更大。 父子俩商量之后,决定还是按照原路走,待与禁军碰上了,再按照情况,便宜行事。 两人商量完了,宇文霁问:“爹,我能抱抱您吗?” 宇文霁也不好意思,他心理年龄都奔四了,可就是忍不住,浑身都在难受。 “好啊。”熊爹一听,笑了,他好大儿莫不是在与他撒娇? 宇文霁便抱住了熊爹的一条胳膊,熊爹跟他都臭烘烘的,小时候他特嫌弃熊爹,现在却已经习惯了这种味道。宇文霁鼻子一抽,眼泪又开始朝外涌:“爹……咱们回家,母亲还在等着您。”他还想说娘,可是憋回去了。 “嗯……”熊爹摸着儿子的脑袋,他的儿子,本该是毛头小子,可却早早戴冠。 父子俩就这么睡了,第二日起来,熊爹半个身子都麻了,仆人给按了半天,依旧一瘸一拐,只能宇文霁带着他骑马。 此时,刘去疾犹豫再三,还是安排了人先回丕州,向崔王妃禀报了。即使宇文霁在离开之前,说了不让他禀报。可临别的宇文霁很害怕是自己想多了,或他能力不足,在救熊爹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意外,何必让母亲空欢喜一场呢? 刘去疾也知道背后追击的禁军是五千人马了,上次大王大破两千禁军,属于巧合加巧合。再让大王来一个五千的?除非大王大吼一声,真的变成麒麟。 大王现在无论救没救下先王,怕是都让禁军堵在后头了,为了大王的安全,不如就趁着禁军还在追他们,把禁军灭了,给大王开出路来。 所以,刘去疾又分出二十人,让他们护送刘夫人与其一双儿女先行,他带着的大部队,却反而慢了下来,且开始毒马。因为他担心后边的禁军发现追不上,退走。 追击而来的禁军将领很快就发现了马匹不正常的稀粪,两日后,又发现了气力不济被宰杀的马匹。 刘去疾想对了,若没有他这一番布置,禁军早已退了。 这平王即便抓回去了,最多上头的将军得几句夸奖,其他人能得什么?他们随身的干粮吃完了,还得自己去打猎,去抢劫地方,可潘州这地方还有什么油水? 这五千人不算彻底的少爷兵,却也是跟着宇文厚出来的,没吃过太大苦头。 丕州使团的马,是越死越多,可禁军的带队将军感觉他下属哗变的危险也越来越大。苦思之下,他便道:“待抓了那平王世子,便以他为要挟,命丕州送来钱粮美人,届时可不是想要什么应有尽有?”又道,“这队丕州精锐确实善战,但其以八百破两千,必定已经有所折损,如今至多还有五百可战之人,其战马又出了问题。我以众敌寡,焉有不胜之理?” 这些话被放出去后,还真稳定了军心。 这前(刘去疾带领的使团)、中(禁军)、后(俩平王带着几个仆人),三队人马,就成了一种匀速前进的态势。 宇文霁和熊爹都寻思着,禁军该转头了吧?可他们没转头。再寻思着该转头了吧?还不转头…… 直到他们发现了因伤病掉队的禁军,在不是自己的地盘里掉队,就是听天由命。禁军还算好的,至少给留下了食水和帐篷。最可怕的情况,可能留下来的就只有一把骨头了——人直接杀掉后,当军粮吃掉了。 总之,两人知道禁军是什么心思了。可熊爹与宇文霁没一个担心刘去疾的,都看出来怎么回事了。可没法与刘去疾进行联系,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行动,他们已经将禁军跟得越来越近,被发现的风险越来越大。 熊爹道:“都到这儿了,咱们绕路吧。” “嗯,听爹的!”不用承担责任,不用自己拿主意,就无脑听话,宇文霁现在整个人都轻松得仿佛飘在云朵上。 熊爹拍了一下宇文霁的肩膀,对他笑了笑。宇文霁觉得这笑别有深意,特别像是熊爹要做坏事,可眼前熊爹还能做什么坏事?转身跑去禁军那儿高喊“你们抓我吧,放我儿子离开!” 宇文霁打了个哆嗦,他是熊爹,又不是琼爹…… 熊爹对栖州的地形,比宇文霁这个曾经带队进攻的人还熟悉,看来熊爹也早就惦记着向外扩张了。只是他们走的地方实在偏僻,甚至需要自己开出路来,小队的速度一下子降了下来。 宇文霁现在也不着急了,就稳扎稳打带着熊爹赶路,偶尔还会笑出声来——待母亲和娘见到他们这么快就安全回去,怕是会高兴疯了吧?嘿嘿嘿。 丕州,辰丰。 崔王妃接到了刘去疾发来的急报,她想把宇文霁、宇文良爷俩,还有刘去疾一块儿大骂一通。 就没一个省心的。 崔王妃捂着心口喘大气。头一封信传到的时候,她知道大王“死后”竟然如此下场,直接就昏厥了过去。知道不该悲痛,可还是嚎啕不止,险些哭瞎了眼睛。 可即使如此,她还是不认为刘去疾的信该传到她这里来——送到她这儿都多少天了?再从她这儿将命令传到栖州镇守的将领那儿,又得多少天了? 崔王妃细声骂了句脏话:“吃屎都赶不上热的。”可她还是怀揣了一点喜悦的,因为,大王可能活着。至少,那堆枯骨不是大王的。 刚骂完的崔王妃,又捂嘴轻声笑了起来。 大王也得骂,且是最该骂的,他就不会提前传个消息来,让丕州派人去接应吗?他诈死前,和丕州还是有消息流通的。让全家悲痛欲绝,结果却还是个生死难料,难道让他们一家子老小经历两回丧父、丧夫之痛吗? 好大儿也是莽撞,为了爹就不要娘了?一个人独闯岐阳?你可能还真是个麒麟身上的零碎托生的,却不是大脚趾头,毕竟麒麟脚踏实地,怕是麒麟的苦胆,真是就剩下胆子了。 刘去疾是有其主必有其仆啊,这就要调兵吃掉五千禁军?且不说造反的问题,就说调兵。哪儿那么快调集数万兵马包围禁军的? 崔王妃再叹,还有……丕州本身,你们觉得很稳当吗? 宇文霁刚走没几天,崔王妃就得到了几份密报,方家来了数位“贵客”。这些人乃是多处势力的使者,两个朝廷的、鹭州拓拓有须的,甚至鹿仙人的。 他们都不看好宇文霁会回来,自认为是正统朝廷的,希望争取这股势力的新主人的支持。明目张胆造反的,则希望这块稳定的朝廷势力能乱起来。 ----------------------- 作者有话说:熊爹:嘿嘿[哈哈大笑] 大趾:嘿嘿[哈哈大笑] 崔王妃:[白眼] 第54章 (捉虫) 回家了 054 所有这些将注意力转移过来的人, 不一定会为了支持方家付出多大的代价,许多势力距离丕州过远,很可能是怀着“有枣没枣打三杆子”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没找崔家?因为崔家现在十分忠心, 其余势力一旦接触,就让崔家赶了。崔王妃的其中一份密报,就是从崔家来的——无论使者怀着什么目的, 都只能赶, 不能杀,否则就是给丕州招祸。 第57章 甚至随着接触的势力增多,崔棘反而比崔王妃更害怕,外头简直是猛兽环伺——他看出来了,这个世道, 比他过去所认为的,还要乱。别的世家怎么样他不知道, 他们崔家, 绝对没办法在这样一个世道里, 不依附旁人活下去。 他们需要一个强力的主公。 再去找一个平王之外的势力, 代表着要么崔家要远离丕州, 要么就是平王身死, 他们迎来另外一个势力。这对于崔家这样的小世家来说, 不是好事。 就说栖州的孙家, 确实尚粮郡无恙, 可栖州也只有尚粮郡无恙了。就这个无恙,其实还多亏了丕州,因为栖州也从来没有彻底成势力的大股盗匪。否则孙家的下场,就与鹿仙人地盘上的无数世家一样。 虽然宇文霁杀了前家主的崔冰一脉,但不论私仇, 宇文霁确实是目前最适合崔家的领导者。 其余小世家也是各怀心思,分别选择了方、崔两家站位。 军中倒是稳定,可崔王妃担心,一旦发生军队的调集,方家会出幺蛾子。 主要担心这群傻子会联系丕州周边的几股势力,原本丕州就是大军在外,如今距离丕州最近的栖州驻军进行兵力调动,会让某些人以为有机可乘。 崔王妃得知熊爹“结局”时,虽悲痛欲绝,却没耽误事,已准备动手了,可此时调集军队,却打乱了她的计划。 崔王妃想得虽多,实际却只是电光石火间——派人是应该的,辰丰还是能够应付的。可她刚写下手令,又有急报到了,吕墨襟送来的。 临走前,宇文霁几经思考,还是在众将面前,将平王金印交给了吕墨襟。 吕墨襟目前就是平王府的一名属吏(现代的说法就是个小文员),连具体的官职都没有,但太平年景的时候,各地的官职已经十分混乱了。 官职如何,早已无法代表一个人权力的多少。 吕墨襟虽然年纪不大,但他已经在武将中建立了部分威信。而且,目前丕州将领还比较纯粹,包括如今的穆家诸降,都是努力融入武将(平王家奴)集团,没有跑去和世家凑近乎的。也是丕州王权彻底压制了世家权力,武将也没必要去找世家。 所以,任何一个崔家或白家的人,也都得不到他们的信任。反而吕墨襟,这位同样有家奴身份,虽然年幼,但已经数次出谋的宇文霁竹马,让他们有先天的亲近感。 年纪小怎么了?比他们大王大多了,绝对不会害大王,不会害咱们平王府的人。 出身有时候比能力更重要,吕墨襟既有出身,又有能力,有宇文霁这个低龄人士在前边挡着,他的年龄就更能忽略掉了。 吕墨襟的急报,正是调兵的急报。 吕墨襟先是请罪,说他在大王前往岐阳奔丧后,就已经调兵前往潘州与栖州的交界等待支援了,但那时候只调了两千人。后来,他又命这两千人,派出人手前往潘州探查,这才先一步得到了岐阳那边的消息。 在急报发来时,已经有三万左右的兵马,前往交界处集结了。他本人也正在赶往战场,只是不知道能不能赶上。 最后,他提醒崔王妃小心鹭州方向。拓拓有须的主力部队,忽然没了踪影。 崔王妃放心了——总算还有个靠谱的男人。 宇文霁和熊爹此时还在跋山涉水砍野林子,宇文霁竟然见着了金丝猴!熊爹也看见了,还看上了大公猴背部漂亮的皮毛,想让好大儿给他抓一只,宇文霁这回就不孝了。 “爹,那是山灵,不能抓。” “山什么灵啊?”熊爹不在意地哼唧了一声,却突然一愣,看向宇文霁,“哦、哦,山灵啊。” 他神色变了,冲着那些大冬天在树上啃树枝子的金丝猴拜了拜,其他仆人也跟着拜了拜。 宇文霁也愣了,他这随口一言也只是借迷信给自己不动手找理由,熊爹要是特别想要,自己上了,他也没法子。毕竟这年代没野生动物,更没有保护动物一说。史书里,连龙肉都有帝王想尝尝的。 让熊爹突然产生了信仰的,不是山灵,是他对儿子的爱。他现在很相信自己好大儿不是凡人了,猴子们可能和好大儿有点关系? 熊爹拜完偷偷问宇文霁:“还有什么是山灵吗?” 感动之余,宇文霁一听还是加了几个:“有!黑白熊、绿孔雀、水军的大鱼、那种长得挺可爱不伤人的小鳄鱼……” 熊爹听宇文霁一连说了十几个,非但没觉得不耐烦,反而还不断点头,一一记下——很多东西或者是他知道,但没与宇文霁说过,也有他都不知道的,这些可能就真的是生而知之的山灵了。 中途改道了两次,因为遇到了悬崖与大河。众人的马只剩下黑鬃了,多数马都是因为各种原因被伤了蹄子,黑鬃蹄子也伤了,但宇文霁实在不忍心杀了它或丢下它(野林子里不杀它们,它们也不过是成为野兽的口粮)。 这天爬过了一个山头,众人一块儿停下了。 他们终于是看见一点人类的踪迹了,还是厮杀的人类的踪迹。宇文霁更是一眼看见了丕州的军旗,当然是占据绝对优势的那一方。 而且很显然,其中一部分人陷入了包围圈,必死无疑了。 熊爹一屁股坐下了,宇文霁坐在了他旁边。 熊爹:“回家了。” 宇文霁:“嗯,爹,咱们回家了。” 虽然是都到了家了,可两人还是受了一场虚惊。辰丰来了急报,拓拓有须与方家勾结,意图偷入辰丰,不过,已经都让崔王妃率领守军砍死了——连带着方家。 原来,崔王妃先以大王传来急报为名,召集了辰丰众多官员前往王府议事。可官员们前脚进了大厅,没等来崔王妃,等来了大厅封门闭户。他们一直给关到半夜,门才打开,一群如狼似虎的士卒杀进来,将方家与另外两个小家族的人全部拖出去砍了。 又推搡上来了拓拓有须的使者。 众人听说方玲竟然与拓拓有须勾结,要放他入城,自然大骂不止。 “方玲奇蠢如猪!”这话十分正确了,方玲与拓拓有须的勾结,也只是因为他认为平王对他,对方家不够重视,拓拓有须承诺,待他占据丕州后,必然遵方玲为上卿。 不过方玲也没那么蠢,真信拓拓有须的话。他只是想借助拓拓有须的手,杀掉崔王妃,再杀掉平王,然后他就能杀掉拓拓有须了。属于算盘打得挺好,但完全忽略了自身实力。 崔王妃还留下了些方家人,假意与拓拓有须的人联系,诓骗他入城,拓拓有须前脚带着人入城,后脚城门就落了,两侧的精兵杀出,把拓拓有须与亲信杀成了零碎。 拓拓有须余部也是彪悍之人,竟要攻城。崔王妃也没贸然与之野战,而是跟拓拓有须余部打起了攻防。 但一边是有着完备城防、充足人手,与稳定民心的大城。另外一边是以为自己来摘桃子的,轻车简从,缺乏辎重,没有任何攻坚经验的流动盗匪。 打了两天,拓拓有须余部溃散。城内大军冲出,将其大部全歼,只有少数人逃进了深山。 父子俩:“爱妻/母亲威武。” 他们俩也终于回到了辰丰,宇文霁进城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城门。 推着开合,用门闩的,是外城门。另外还有一道内城门,这道城门如闸门一样,是需要骡马拉动绞盘才能拉起来的。说突然放下,堵住拓拓有须后路的,应该就是内城门。 若是长期的守城战,守军还会浇下铜汁,固定城门。且内部会用砖石堆满内城门。 宇文霁在想:我以后若遇到了攻城战,该怎样才能尽量减少己方的伤亡,拿下城市呢? 瘸了一条腿的黑鬃打了个响鼻,过来咬宇文霁的裤腿。本来想把它留在栖州的,结果这马非要跟来。宇文霁觉得,它是真的有心理阴影了。它眼睁睁看着更多的同伴被杀死,成了人类的食物。那些人类也是想杀死它的,但主人一直保护着它。 所以在宇文霁要离开时,它甚至以三条腿的状态从马厩里跑了出来,宇文霁只能带着这个小可怜,甚至还弄了辆马车,专门运着它。 撸了两下黑鬃,宇文霁却又下意识地扭头看城门:唉……我是真的已经成了个彻底的战争贩子了。 崔王妃没准备什么合规制的欢迎仪式,父子俩回家就是回家了,也就开了半扇正门,让他们进门罢了。 ----------------------- 作者有话说:崔王妃:[白眼]回来啦? 父子俩:[求你了]回来了 第58章 第55章 (捉虫) 训子 055 迈进门槛没走几步, 挺直背脊的熊爹弯下了腰背,宇文霁的阔步也变成了拖沓的小碎步,两人莫名都有些心虚。 等到了母亲的小院, 父子俩都站住了。 母亲举着她的大棍子,站在那儿等着他们呢。宇文霁往常都是站在母亲那边儿,等着看戏的。这一回他站在了父亲这一边, 宇文霁决定弃暗投明。他朝一侧挪了两步, 他的第三步就要跑起来冲向母亲了,可熊爹的爪子伸了过来,一把扯住宇文霁的袖子,躲在了他身后。 毕竟是亲爹,宇文霁犹豫了一瞬, 还是没选择父子相残,而是悲壮地……跪了。 “母亲, 我错了, 这次行事多有鲁莽, 您打吧。” 骤然失了挡箭牌的熊爹, 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的好大儿——儿子跪娘, 理所当然。他总不能跪吧。 崔王妃已经提着棍子过来了, 熊爹只能乖乖站好。 “你是有错。”崔王妃看着宇文霁, “虽说你将大王带回来了, 可说到底, 你是全力以赴,旁人却多是怀有轻视之心,但凡有个稳重人,你也不会如此顺利。” “母亲说的是。”宇文霁垂头,这和他自己的想法一致。 说到底宇文霁不是个孩子, 没什么争强好胜之心,他也很清楚崔王妃现在如此训斥的他的原因——若将来宇文霁做事都按照这一回的标准走,早晚得掉坑里。且当时他站得越高,摔的也会越狠。 “抬头。”崔王妃道。 宇文霁乖乖把脑袋抬起来了,崔王妃见他神色清明坦荡,并无不忿或不屑之意,松了一口气。棍子下来,在宇文霁肩膀上不轻不重敲了三下,道:“起来吧。” “是。”于崔王妃来说的不轻不重,对宇文霁来说,就很轻松了,他对着崔王妃磕了个头,“谢母亲教诲。”这才爬了起来。 好大儿彻底挡不了自己了,熊爹搓搓手,对着崔王妃憨厚地笑了起来。 熊爹是真的老了,离开辰丰的时候,还很壮实,如今回来,又瘦了许多,脸上的褶子都多了不少。 崔王妃也显老了,日日操劳,又大悲大喜,且自己主持了两场屠杀。更重要的是,就大王这个样,万一真给他打坏了,可怎么办? “唉……”崔王妃把棍子递给了侍女,“大王回来啦?” “嗯,回来了。” “大趾去岐阳时,我跟他说,你把大王的脑袋带回来就成。”她对另外一个侍女招手,侍女端过来一个精致的漆器方盒,她接过来,抱在怀里,摸了摸,“看,我都给您准备好盒子了,您喜欢吗?” 熊爹走到了崔王妃身边,盒子的六个面图案都不同,瘸腿男人和军装女子举起一个婴儿、幼童射鹿、率军抢粮、大婚、攻打大城,举起头生鹿角双脚如虎爪的婴儿。 也抻着脖子偷看的宇文霁:“???”鹿角虎爪? 熊爹:“多像啊,尤其这个,跟咱们大趾一模一样。” “对,一模一样。” 宇文霁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脑袋,算了,爹娘高兴就行。 熊爹和崔王妃进屋了,两人商量着要修改他们合葬墓里的壁画。跟着进屋的宇文霁,觉得自己有点多余。 犹豫着是否要道别的宇文霁,一扭头看见了两个小毛头——鱼奴在宇文霁外出征战时,就已经交托给了母亲。 小孩子就是长得快,现在这个样子,宇文霁已经认不得他们了,他们当然也不认得宇文霁了,只是对外人充满了好奇。 宇文霁看着他们俩,幼时的某些情景忽然浮现在了脑海中…… 正互相握着对方的手,细说陪葬品要不要重新做的熊爹和崔王妃,耳朵里忽然灌满了幼儿的哭喊声。两人一看,原来宇文霁一手一个,把俩孩子抱在了怀里。 两个小娃娃就像是两条扑腾的大白鱼,喊着“好臭啊啊啊!”拼命想挣扎出来,奈何这个臭人力气太大,他们小不点的反抗过于无力。 宇文霁:“哈哈哈哈哈——!” 自己当年淋过的雨,当然也得让弟弟妹妹享受到。 熊爹与崔王妃见状一愣,也一起大笑了起来。 他们平安后,自然是沐浴过了的,可一行人在外是又战、又逃,又长途跋涉,哪儿来得及更换衣物?他们从野林子里出来时,真的都如野人一般了,直接让各种恶臭腌入味了,他们自己已经适应了,闻不见了。 这么多天下来,即便中间勤加换洗,依旧有味道。生活在香甜世界的小孩子,可不是被臭哭? 笑着笑着,熊爹眼圈有些发热,这就是天伦之乐吧?真没想到,他这辈子还能享受到。 他本以为,岐阳平王府冰冷的高墙,就是他的墓墙了。 “大趾……景光啊。” “爹,叫大趾吧。”宇文霁把哇哇哭的弟妹放下,两个娃一落地就手脚并用地快速逃离,缩进内室不出头了。 “不行,你是平王了,不能叫大趾了。” “啊?” “你做得很好,非常好。”平王抬起手,按在宇文霁的肩膀上,“老天厚待我平王一脉……” 他最早的愿望,也只是活到儿子八岁,活到这个孩子彻底立住。他是正经想过上交封国的,他知道一个年幼的孩子在如今的年月,是守不住王位的。当年崔冰还在的崔家,或朝廷,或乱匪,又或者……他在世时无比忠诚的将军们,都会成为一个孩子的危险来源。 他已经想好了,可让忠仆带大趾找一山村隐居。虽然在他死后,忠仆也可能变了脸,但这真的是他能想到的最安全的途径了。 没想到,这孩子聪慧勇武,是天降之子。 他自己也这么一年又一年,活蹦乱跳地活下来了。 岐阳一行,大趾又成了他的生路。熊爹在宇文霁的肩膀上拍了又拍。 “而且,大趾,爹的身体彻底不成了。日后这天下,不是我这等老朽能折腾的了。爹和你娘,会为你守着家,震慑本地的宵小。这外头,随你驰骋。”熊爹给了宇文霁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就让他滚蛋了。 前院还是宇文霁的,熊爹就在崔王妃的小院住下,过他们的夫妻生活了。那俩娃过段时间,也会给宇文霁送过去,对,俩都送过去。 熊爹看着第一次见面的小儿子和长女,没有半点偏爱,甚至算得上冰冷无情——熊爹的脑子很清楚,一旦偏爱要出大事的。 两个儿子年纪相差太多,以长子大趾的能耐,十年后,必定是会有一番作为的。正常情况下,那时候小儿子最多开始参政,作为父亲,偏爱小儿子,万一让他产生错误的想法怎么办? 他们平王一脉吃亏不就吃亏在“小儿子”上吗?吃苦卖力的是大儿子,甚至战死沙场,结果小儿子摘桃,平王一脉差点就断了根。 若非知道长子心善,他掐死小儿子的心都有,实在生不出偏爱。女儿他是有些喜欢的,父亲去时,还念着远嫁的姑姑,但这俩是龙凤双胎,日后说不定就亲厚无比,还是俩一块儿疏远吧。 宇文霁只能回了前院,但他也不算孤零零,因为这里还有另外一位母亲在等着他。 前世看小说,那些认主母为母,疏远生母的庶子,都是反派。宇文霁觉得,他应该也是反派吧?他对素合的感情……更多的是愧疚,是无法将她当成母亲去爱的愧疚。 崔王妃是非常了解熊爹的,在已经知道熊爹归来的情况下,前院的布置依旧保持着宇文霁离开时的情况,而不是将熊爹的物品替换出来。 “大王回来了?”素合站在门口的样子,让宇文霁想起一幅图——倚门望子。她比崔王妃要年轻上几岁,却老得更厉害。 “灶上有热水,大王是要先沐浴,还是要先吃顿好的?” “大王长得越发高壮挺拔了。” “大王这回征战,没受伤吧?” “大王……” “大王……” 她细细地,絮叨地问着。 宇文霁挥退了下人,张开手臂忽然将她抱住了:“娘,儿无恙。” 夜里还会有团圆宴,届时却是没有素合的,因为她不算家人。 素合被臭烘烘的儿子抱住,一愣之后,哽咽了一声,泪水潺潺而下…… 宇文霁放开手,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锦囊,又从锦囊里倒出了让绸布紧紧包裹的一小团,把小团打开,里边是一对儿银耳钉,特别的是,它们是兔子形状的,宇文霁差点以为对方也是穿过来的,可一看那位匠人衰老的脸,便知道是自己想多了。 侍女是不能佩金饰的,当宇文霁手托耳钉递过来,更说明了它是给谁的。 “是在集市上买的,娘不要嫌弃。” 第59章 “不嫌弃,怎么会嫌弃呢?!” 宇文霁亲手给素合戴上了耳钉,素合笑得合不拢嘴,不时拨弄两下耳朵。宇文霁忍不住问了她一句:“娘,鱼奴和恬奴的母亲,还在吗?” 当时说是难产而亡,生孩子在现代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在这个年代死于难产的更不稀奇。但是,随着母亲身边年长的侍女陆续出嫁,宇文霁忍不住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 素合看着儿子,只犹豫了一瞬便道:“在的。” ----------------------- 作者有话说:熊爹:[哈哈大笑]老婆疼我 第56章 孰真孰假? 056 不过是一时起了好奇心, 没想到竟是真的。 这对母子双方,都是最好的处理办法。母亲在新家庭里,能过得更轻松。儿女也能没负担。日后他们若是有了别的想法, 想相认……就得看有没有那个能耐了——很可能还会有同母的弟妹,以及母亲的新丈夫。可若要拉拔生母,就得把她的新家庭也拉扯上来, 这就更麻烦了。 “娘, 您为什么……” 素合咬了咬下唇,道:“嫁了,不也是要侍奉人?你别看我只是侍奉过夫人一个主人,可我也见过不少主人了,夫人是最好的。” 对熊爹的逢迎, 也只是遵从崔王妃的命令,所以熊爹不算她的主人。 主人下令, 她们听命。 当然, 这是守规矩的家庭。男主人不会轻易碰触女主人的侍女, 当今世上不守规矩的很多, 遭遇变故的也很多——全家被杀的那种。 她若嫁了, 确实依旧是去侍奉主人的。只不过主人换了个名儿, 叫公婆或丈夫。 “那我不如来照顾我自己的儿子。”她说到“照顾儿子”时, 声音突然低了, 甚至神色间带着几分惊恐, 不敢与宇文霁对视,可宇文霁握住了她的手,这才让她渐渐抬起头来,重新坚定了起来,道, “我是享福的。” 这位母亲,也是一位十分智慧的女性。 崔王妃的生活,是自身明智,丈夫也明智的顶级贵族女性生活。 目前这时代最底层女性的普遍人生轨迹,是尚且年少,便被家人逼迫出卖身体,待身体彻底垮了,就卖去做两脚羊。丕州没有,可在丕州以外,甚至岐阳,都是这样的。更有大量女性刚出生,就被易“子”而食了——儿子还会养一养,试试能不能养活。 甚至在丕州,也常有溺杀女婴之事。或养到四五岁,便找牙人卖了。大家里聚集大量妙龄女子,民间却少见成年女性。年少时,家家不要女子。待长成,却又一家有女百家求了。 乱世中是男人在打仗厮杀,可战争之后,必定女少男多。 女性嫁人后,要上奉公婆,下抚子女,中间自然还要照顾丈夫。素合嫁出去算是有点地位,可能比在王府松快吗? 她在王府过的,比多数贵族女性都要好,都要自在。她为什么还需要一个丈夫,一个家,更多的孩子呢? 宇文霁认了她,虽是私下里,可也够了。这儿子还孝顺,日后她老了,宇文霁也会奉养她的。若现在是太平盛世,好大儿不需要去征战,那就是神仙般的日子了。跟崔王妃比,要正经生母的地位?她干什么为了好日子不过,找死啊? 家里的大权都握在正妻手里,哪天宇文霁又出征,直接把她薅出去活埋了,然后给宇文霁报个急病,宇文霁能说什么?即便朝最好的想,宇文霁真给她报仇了,可那时候她也死了啊。 她显然是还没有活够的。 宇文霁笑了,他也是很幸运的,身边围绕的长辈,脑子都很清醒。他这个噩梦开局,其实很好…… “娘,我先去洗澡。能让我自己来吗?”他越来越大了,嗯,各方面的……毕竟年纪到了。 素合一听,笑得越发快活了,却又道:“大趾,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好吗?”还是不放心的。 “……好的,娘。” 宇文霁就穿着一条裹腰布,让素合看了。宇文霁还是受伤了的,不过都是脖子、脸和手臂上的刮伤,是他拔树,和后来赶路时划伤的,毕竟他不是真的铜皮铁骨。到如今,他的伤多数都好了,只左手臂还有一条浅浅的伤痕。 素合拉着他的手臂,摸了又摸,终放下了:“去洗吧,别着凉了。” “嗯。” 宇文霁泡在热水里,心思从自家私事回到了公事上,他在为这次的岐阳之行复盘。 确实如母亲说的,他和身边人,都犯了很多的错误,回头想想自己干的事,只觉得没眼看。最后能成功,因为他这边有两个大佬。宇文霁在心里拜了拜墨墨和母亲。还因为对方比他们犯了更多的错误。 宇文霁挠了挠头,他发现自己竟然属于单打独斗好勇斗狠的类型,得有意识地培养一下“纳谏”意识。 平王一家子在享受家庭生活时,这片大地的各方势力(除了岐阳),却陷入了狂欢当中。 天有二日,双帝并立,已经让天下大哗了。 宇文霁的行为,比丕州所有人(包括吕墨襟)所认为的,更要受到全天下的瞩目。 岐阳皇帝宇文厚是思考过,要不要将宇文良的尸体送回丕州的,可他被自己的谋臣说动了——平王死于内宦之乱(他们自己自然不叫三王之乱,只说是宦官挟持帝王,甚至先帝怎么死的,现在还是个谜),其子狂妄,无诏而出兵,日后恐成大祸,不如借收尸之名,让其来京,就此收回封国与兵权。 这不只是收回兵权的问题,刚刚登基的宇文厚也想借此展现一下自身的权威。先帝没做成的事儿,他做成了。 熊爹的顺从,宇文霁的年龄,都实在是太有“欺骗性”了。 古时的神童是不少,却多是文事上的,成名的武将少说也要十五六之后了,因为武将是需要长身体的,猛将多是高大威猛的,少数矮小的,那也得是健壮敦实的。 十岁的孩子,身子还没长成,如何就天生猛将了?那还不如说他生下来就会跑了。 丕州若完了,还真有人寻思着重归臣服。 可是没想到啊。这位平王世子,不,新任的年幼的平王,真是个天生的猛将,成人都干不出这么威猛的事情来。收先王遗骨、杀执金吾、埋伏反杀两千追兵,都临到家门口了再施病马之计,全歼五千禁军。 宇文霁单骑灭两千的真相,也传出来了——宇文大趾不知道他对禁军们造成了何等精神创伤。活下来的禁军们,本来已经商量好了,就说是遇见了八百人的埋伏。绝对不能说是让一个人给灭了,否则他们都别想活了。 有官的会让盛怒之下的皇帝杀了,大头兵必定会遭人排挤,如今这个世道,在军中遭人排挤活不了多久。 可活下来的禁军,许多人夜夜惊梦,梦境都差不多的,有一高大巨人,手持奇怪兵器,冲入阵中,挥手间,人马皆被碾为肉糜。其实当时杀了更多禁军的,明明是他们自己人炸营,可炸营本身,就是因为畏惧宇文霁的凶悍,很多人的记忆发生了混乱,把炸营时的杀戮也按在了宇文霁身上。 越来越惊恐的禁军,为了纾解恐慌,有的告知了枕边人,有的说与了好友,这就没办法隐瞒了。 不相信的人自然不少,可是这事儿还有旁证,就是乐乡侯南宫夭夭以及那日的宾客。他们近距离见过宇文霁,见过他那可怕狰狞的独门武器。 “宇文霁,有上古猛士之风。” 被捆了的孙频也是证人,朝前算,赵驹是,不过他见到的宇文霁还没这么猛。 先前的岐阳,因为宇文霁的年纪,其实上下都更偏向于赵匕的话,对宇文霁心存轻视。如今,他们开始走上了另外一个极端。当然这也是一种挽尊,否则让一个十岁的孩子杀了朝廷众臣,又来去自由,岐阳的脸面何在? 这孩子不是人,就不丢脸了。 “这宇文霁还真是个天降之子?” “且其为人至孝,其救父之事该是要青史留名了,可如此一来……” 如此一来,跟岐阳是结下大仇了。在道义上还没法说宇文霁,这事儿确实是“有点”过了。 “王家,侍君不恭。”有人参了整个王家一本。虽然执金吾王巾死了,但正因为宇文霁把他杀了,所有人都认定他错了,这事情才不能就这么过去,因为整个岐阳成了笑柄。 王家在朝的三十多口,皆告罪归家,闭门谢罪。 王皇后也病了。 南宫夭夭也受了牵连,因为王巾被发现在他的宴会上,世人便传南宫夭夭是妖孽祸国,就是他引得王巾终日享乐,不顾正事的。南宫夭夭也赶紧闭门了。 第60章 皇帝匆忙派出了使者,一方面召回五千追击的禁军,另外一方面则是对宇文霁表示“好侄子,我是被坏人蒙蔽了,我现在已经惩罚了坏人。”,外加正式册封宇文霁为王。当然,这时候已经迟了,没几天,他就收到了五千禁军全军覆没,宇文良竟然没死的消息。 可宇文厚没有召回使者,反而派人催促他前往岐阳册封宇文霁。 ——当时若将宇文霁抓住,在岐阳杀了,也就算了。人回去了丕州,还闯出了如此大的名声,皇帝就只能怀柔了。况且这怀柔里也藏着毒药,虽说是宇文霁救回的宇文良,这两人乃是亲厚父子,但面对权力,他们还能依旧亲厚吗? 除了岐阳外,当各方得到“第一手消息”时,已经觉得夸张了,当他们得到了更进一步的“真实”消息后,无不错愕。 他们把一手消息重新翻了出来,嗯!这个才是真的。 ----------------------- 作者有话说:刚得到消息的众人:[白眼]一眼假,谁信谁傻。 得到了真实消息的众人:[眼镜]我再看看之前的,嗯,怎么看怎么真。 第57章 神话故事(主要吕墨襟)…… 057 对于宇文霁这件事, 越是老百姓越笃信。 上位者们反而是不信的,他们看着比传说还夸张的,在叹一声“宇文大趾真猛将”的同时, 私心里可不认为自己能比一个孩子差。只怀疑是岐阳在一个十岁孩子身上丢了大脸,编故事挽回颜面罢了。 岐阳众人若知道旁人如何想的,怕是也只会乐呵呵道“对, 我们就是骗你们的。”私心里等着看这群轻敌的倒霉鬼如何倒霉。 但这件事目前的结果, 更倒霉的是岐阳,因为有一部分事实是所有人都认的,大家只是怀疑过程夸张作假——垂髫之龄的宇文大趾,杀了执金吾,与老平王回去了。 他们觉得真实情况, 大概是老平王已经在岐阳安排好了,宇文大趾一到, 就跟他儿子一起动手, 杀了有仇的执金吾, 这才逃了。主事的, 应该是老平王。 岐阳无能。 原本随着宇文厚继位, 各方势力都怀有观察之心, 景国内这几个月都很平静, 可随着平王之事的传播, 平静再次被打破。大景处处烽烟, 即便少数战火未燃的地区,也涌动着阴谋的烟雾。 赵家又突然蹦出来加油了,小皇帝突然放出话来“国玺在我手”。 玉玺这个印章,有时候还不如一块石头好用,毕竟石头能砸人。可有时候, 又属于大杀器,比如现在,宇文厚的登基,是没有遗诏的,当时说是先帝已经被宦官害了。现在他连玉玺都没有,他这个皇帝的理法立刻遭到了严重的质疑。 吕墨襟看着最新的情报,嘀咕一声:“蠢货。” 他坐下来,看着眼前的一方砚台。这砚台放得也奇怪,它被一个小架子支着,放在个小香炉的上头。这正是被宇文霁带走的“开光砚台”,他还真的一直揣怀里,在安全归来,并与吕墨襟短暂的相处中,宇文霁把砚台还给了吕墨襟。 “谢谢,真的很灵。” 吕墨襟差点被宇文霁本人加砚台的双重攻击熏死…… 滂臭! 此时,他用帕子垫着,小心将砚台拿过来,憋着气去嗅,好了,总算是能用了。 他将砚台放在手里,摸着它的边缘,尤其那两个小缺口,他思考时,习惯用指甲轻轻去抠。现在它回来了,吕墨襟思考起来,更顺遂了。 吕墨襟有点小兴奋:赵家把玉玺的事捅出来,不会让小皇帝的法理地位上升,恰恰相反,他会让双方的地位都下降。 “先皇正朔”这档子事,在宇文家早就坏了,最大的正朔就是平王这一支。 赵家扶持起来的,更是非嫡非长,能正到哪儿去? 不过是眼看着就要到达权力巅峰了,却被扯了下来,赵家不甘心罢了。 赵家小皇帝(赵家自己)的政令,也就在赵家的灵州才能施展。 灵州的兵力倒是不错,人口也多,还富庶,可真是……好大一块肥肉啊。灵州赵家素有威名?世家真以为是他们保护的朝廷吗? 吕墨襟摸摸砚台:“世家亡者众多,竟还以为自己很强吗?” 他们在岐阳时的内斗,世家灭世家,用的也是朝廷的名义。岐阳“皇帝”的威名,从先有暴君被游侠所杀,又有庸主被游侠用板砖拍死,就已开始朽坏,到如今更是摇摇欲坠,赵家却还在挖墙脚。 小皇帝与宇文厚几乎同时继位,若宇文厚倒了,先砸死的,也只会是小皇帝。 吕墨襟笑了笑,他在岐阳的时候也曾以为世家是强大的,选择老平王,纯粹为的是逃离。但在岐阳到辰丰的路上,他看到了被世家忽略甚至轻视的力量。 砚台烟熏之后,表面多了一层烟油,已弄脏了吕墨襟的手。他捻了捻手指,黑色的烟油晕开,恍惚让他看成了血。世家重“术”,去实就虚。甚至研究术的,还算是务实的世家。多数人只惦记着炫富谈玄,一件漂亮衣裳都能让他们议论上个十天八天的,这就是废了。 “我的小主公……你能走到哪一步?能……”登上至尊之位吗? 吕墨襟咬了咬嘴唇,把砚台放下,去洗手了,擦着手的吕墨襟也在心里嘲笑着自己想太多。未来群雄并起,小老虎主公能守住地盘就好了。得天下的,从来都不是纯粹的猛将。甚至早期过于威猛强悍的将领,多会不得善终。 如今他是有年纪遮掩,等他再长一长,就难遮掩了。 先出头的椽子,还是梆硬的,自是众矢之的。 吕墨襟咬了一下自己的指头,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小老虎有两点好处,一是他仁善谦卑,不似多数强悍武将那般高傲霸道,他能听得进去谏言。二……他姓宇文,他是武烈太子之后,虽有杂胡血脉,但生而有异,这就是正朔。 吕墨襟坐回了桌边,开始在白纸上默写了起来——都是目前在军中、民间流传较广的宇文霁小故事。 民间的阴阳童子和军中的麒麟子,竟开始分流,军中的还好,都知道说的是宇文霁。民间的阴阳童子却开始脱离宇文霁的身份,把他变成了各种奇奇怪怪的出身,这大概因为宇文霁长大了,而且成为了平王,老百姓开始避讳。却……也有些心怀不轨者,意图利用神鬼之事图谋私利。 鹿仙人之事不可不防。 更不能让这些故事风流,小老虎越神异越好。百姓无知,比起讲道理,让他们笃信大王是神仙,他们更会守神仙的规矩。 吕墨襟开始将故事归拢,整理成了一个融合阴阳童子和麒麟子,加入了最近宇文霁前往岐阳的经历,充满戏剧性的故事。 熊爹开始在辰丰活动了,宇文霁的重孝也除了,就是他头发短了许多。因为当初披头散发戴孝救爹,他们从山里出来后,宇文霁的头发都成真·脏辫了,只能剪。 皇帝的天使也到了,他带来了册封宇文霁为平王的圣旨,却没说任何熊爹的事儿。但是,如今的丕州,对天使已经没有任何敬畏了。 甚至这回崔家都没给天使提供院落,就让天使住在驿站里。 这位天使参加过南宫夭夭那天的宴会,亲眼看见宇文霁用铁骨朵把王巾戳成肉泥(宇文霁:???),看见宇文霁就吓得要死,也是规规矩矩老老实实,住驿站也什么话都不说,宣旨之后,就赶紧滚蛋了。 丕州也算是天有二日了,但父子俩却相处和谐。老平王就彻底不管事了,每天带着王妃在境内游玩,全白的头发都变成黑白夹杂了。 丕州众臣于是称呼宇文霁为小大王,称呼宇文良为大王。 后来又传出来了更详细的经过,就是宇文霁夜半鸣镝,拔树寻父的事儿。这就更有戏剧性了,大佬们一边觉得这是宇文良特意给宇文霁扬名的,一边还是忍不住看向自己的儿子,多少有一种“输了”之感。 有个极残暴的,让自己的儿子们也去拔树,他儿子们拔不出来,他便认为自己的儿子们不孝,把儿子们都给砍死了。砍完后觉得必定是妻妾教的不好,把妻妾也都砍死了。砍完了他又想起来自己没儿子了,便下令让自己领地内所有十三到二十的女子,别管是嫁没嫁的,全都到他的刺史府来选妃。 相对的,从丕州传出来的老百姓(吕墨襟默默微笑)版本,就更让其他老百姓乐意传播了。 ——话说,当年浑河有一条恶蛟作祟,麒麟不忍百姓受难,勇斗恶蛟。七天七夜后,麒麟终于划开了恶蛟的肚腹,用头上的角顶出了它的内丹,但也折断了麒麟的角。 第61章 小半截断角与恶蛟内丹融成了一块儿玉璧,顺河漂流。崔王妃恰好在河边赏景,见玉璧漂在水面上,便给捞了起来,玉璧入手微温,崔王妃拿着它,越发喜爱。夜里,崔王妃握着这块玉璧入睡,恰好将玉璧按在了小腹上,这玉璧便投入了崔王妃腹中,小平王就此诞生。 崔王妃有一日醒来,便见一头异兽轻轻舔着小平王的脸颊,见她醒了,朝她点了点头,转身奔出室外,飞上了天空。 虽然因为恶蛟内丹,小平王常常暴躁,可他以麒麟角为髓,只会挥刀向恶。阴童子巡夜食恶,食的也是夜间的鬼祟之徒。 后续就是各种宇文霁幼时的神异之事,又说,麒麟子将其父骸骨带回,悲痛嚎啕,声若雷鸣,树倒屋塌。有路过的仙人不忍,将其父复活。 各方势力知道,宇文良当初是假死藏身。可老百姓却笃信传说,认为老大王是让神仙复活的,王府周围甚至有人偷偷烧香祭拜。不过他们也没人来找宇文霁,因为都说了,是神仙感其孝,这才复活了老大王,不是大王。 有棵桃树长到了院子外头,还没来得及派人去砍枝,下人就来报,说树枝已经让百姓给撅了。 崔王妃不说话,因为她暗爽……故事里她是好大趾亲娘,很好。熊爹笑的畅快“这哪儿是故事,这不就真事吗?” 素合一向无所谓,大趾刚生下来的时候,就能直接计在崔王妃名下的。 宇文霁跟吕墨襟吐槽,吕墨襟就喝着茶,但笑不语。他的故事果然好看,百姓口口相传,竟没太大偏差。 宇文霁叹气,终究是没下力气平复谣言,因为这个神话故事确实有好处。 ----------------------- 作者有话说:墨墨:[墨镜]深藏功与名 作者菌:_(:3」∠)_作者是猪脑子,一直忘记说了。崔王妃叫崔雅,前边18章熊爹叫过雅雅 第58章 熊爹偷油 058 因为这个故事, 真的有百姓从避居之处跑出来了,还有外地的流民听了传说,主动来投奔的。他们觉得如今的平王是个义(给拦路游侠食物、救刘夫人的事情也有流传)、孝之人, 还有大神通,他们觉得在这种人的治下,是能活下去的。 丕州本地政令的实施也越发通顺了, 根据下面亭长们的反应, 说一句“这是大王的命令”,比什么都管用。比如溺死女婴的事情,最近确实少多了。 宇文霁想过要不要办个慈幼堂之类的,让老百姓别溺死女婴,他养。 吕墨襟跟他说:“你若这么干, 只会让百姓把男婴送来,将更多的女婴溺死。” “……” 这是现实, 也没法说百姓的善恶, 这就是纯粹的人性罢了。甚至杀死女婴的父母, 也有的完全出于善意, 他们很清楚这个世道如何, 男子还有机会争一争, 女子活着就是来受罪的。 即使丕州稍微好一些, 可也是……稍微。以目前丕州的人口, 养的军队太多了。更不用说还有大量的骑兵, 光马场就要占走多少土地? 世家大量占地,不交赋税,丕州军的军粮,就都着落在剩下的自耕农身上。 随着接掌权力,宇文霁也很明白, 自己同样成了吸食百姓骨髓的虫豸。 当然,现在宇文霁彻底没忌讳了,他要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土地田亩收税,且鼓励百姓开荒。此时亭长就用上了,宇文霁如今将亭长改名督亭司,他本来想用亭卫司,后来写出来才发现跟廷尉重名,这才换了。 宇文霁把锦衣卫的架构拿了过来,村设小旗(五到十人),镇设总旗或百户(五十到一百五),州府设副千户或千户(五百到八百人)。辰丰设指挥使与副指挥使各一人(指挥使崔猖,副指挥使木茄)。 这个机构的出现,并没有给丕州的财政增加什么压力,恰恰相反,丕州最近两年盈余颇多。 从宇文霁杀崔冰开始,属于平王府的土地,就越来越多了。设置督亭司后,地方安稳,且随着世家搬入辰丰,舍弃坞堡,他们为了进一步表示恭顺,还放归了大量奴仆。 这些原本都是隐户的奴仆,其中好勇斗狠的刁民无赖都让督亭司筛出去了,目前在鞭子的抽打下修路开荒做苦力,其余都成为了老实交税的百姓。 但是,百姓还是活得很苦。宇文霁就后悔,前世应该把网络上的那些什么“穿越种田流必备秘诀”“古代自制一百零八法”之类的,都背下来的。 他如今能拿出来用的,就是育苗、劁猪和豆油,比如堆肥、养蚯蚓、青储饲料,或者更高级的东西,宇文霁完全不记得了。倒是育苗的时候,他想起来了麦芽糖。 好像真没在丕州听说过这玩意儿,之前一直吃蜂蜜。 宇文霁找了厨子来问,厨子听了之后,一脸疑惑:“麦芽糖?麦芽……有糖?” 宇文霁皱眉,他记得麦芽糖好像很早就在华夏出现了啊,对了,麦芽糖不叫这个名字。 “饴糖。” “啊,此乃灵州王家的良药,奴不知。” 饴糖是出现了,但制作方法未曾在民间流传,只是世家大族的私藏。 且现在百姓的主粮是豆,面粉是精粮。自耕农的百姓种麦子,多数是为了交税,少数能自己留下的就去换成各种豆子。 饴糖和豆油制出来了,宇文霁把这两样东西摆在桌上,与熊爹、崔王妃和吕墨襟分享。 “能拿出去换粮食回来吗?”制作饴糖和豆油的时候,宇文霁甚至有种浪费粮食的罪恶感,但他很清楚,自己弄这些不是为了享乐,是为了让它们变成更多的粮食。 熊爹直接拿勺子舀了一勺豆油,全喝下去了:“香!” 眼看着他还要喝第二勺,宇文霁和崔王妃赶紧按住了他。吕墨襟舔着小木棍上的饴糖,他嗜甜,饴糖是他的心头好,多年未曾吃过了。 但他小时候也是岐阳大族,很清楚饴糖这东西的来历。其实各大族都知道了饴糖的做法,私下里也会制作,但还没有第二家拿出来卖的,这属于王家心照不宣的独门生意。 “可卖。”吕墨襟又拿了根缠好饴糖的小木棍塞进嘴里,可那是当初,事到如今了,还顾忌什么王家的脸面? 熊爹舔着嘴唇,终于正经了:“商队让郭淖去吧。” 大肚子郭淖,过去就带过几次商队,那时候主要是贩卖牛羊马匹,买的是盐、粮和布。丕州跟人做买卖,向来不要钱。什么盛世古董乱世金银,在丕州都不管用,丕州就认粮食。 然后当天晚上熊爹就病了,腹泻不止。宇文霁一听说,吓得直接从床上翻下来了,光着脚跑到了后院,还好……只是油喝多了,虚惊一场。 “不是,您肚子里油水还不够吗?怎么还偷油喝啊?”宇文霁没忍住埋怨了两句——不止白天那勺,熊爹私下里又偷偷跑厨下要油喝去了,他就是觉得好喝,香。 熊爹嘀咕两声,拿被子蒙住头,背对着宇文霁。 还好,熊爹就干了这一回。宇文霁被吓着了,想着改一改熊爹的饮食习惯。过两天去请安,看见熊爹在院子里光着膀子给崔王妃耍大刀,身上肌肉鼓鼓的,宇文霁就放弃了。 就熊爹这个运动量,让他来一个现代的“健康轻食”,那才要出事。 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去了,这一年的除夕,吕墨襟也被邀请加入了平王府的家宴,他原本也是住在王府里的。 这时候还没有除夕吃饺子的习俗,吃的是鱼、羊、鸡鸭,还有野菜,他们家还上了牛肉。 除夕时下了雪,不大不小,于丕州来说,是瑞雪兆丰年了。 宇文霁这时候最喜欢干的,就是四仰八叉躺在大床上,不起来。 “大兄。”“大兄。”两个小脑袋挤在床头。鱼奴和恬奴一块儿搬过来了。 “大兄,你怎么这么懒啊?”恬奴过来拉他的手。宇文霁闭着眼睛一动不动,这个世上没人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更何况小家伙的力道哪里能搬得动宇文霁? ——他找来和自己身形近似的士卒,他们的体重都相差不大,可宇文霁的体重却是他们的一倍半。可宇文霁的身材其实更贴近少年人,即肩膀和胸膛还很薄,所以宇文霁猜测,他的骨头和肉,大概比寻常人更沉。 对小孩子来说,宇文霁就跟个铁疙瘩一样,两个小家伙龇牙咧嘴搬了半天,最终还是放弃,跑到外头去了。 他们走了,素合进来倒了一杯温茶水递给宇文霁,宇文霁乖乖起来喝水,素合便在一边道:“木先生的妻子前些日子为他纳妾了,他却又将妾给了下属。” 宇文霁咳嗽了两声,一脑袋问号。 素合知道他是对这件事感兴趣了,便将自己听来的继续讲给宇文霁。 第62章 原来这妾是木茄的妻子刘夫人自己给他纳的,他既不知情,更无意纳妾,纳妾的次日,便从下属中找了人将妾给嫁出去了。 刘夫人会这么做的原因,就在那位箍桶匠身上。箍桶匠家境贫寒,未曾娶妻,被木茄托付了刘夫人后,为了保护刘夫人的安全,伪称她是自己的妻子,不过两人相处时,完全是以礼相待。 在宇文霁当日寻去时,他却又选择了自杀:“我害了你的名声,辜负了木兄的托付,当以死谢罪。”他就留下了这么一句简简单单的话,便用柴刀割了自己的脖颈。 刘夫人在回到木茄身边后,对他道:“那位义士因我而亡,我每每看见你,就想起他喷出来的血,我已没办法服侍你了,这才为你纳妾。” 木茄道:“桶兄为义士,卿卿*亦为义士,我亦当守义。” 他给唯一的儿子改姓“桶”,起了个大名“义”。因为那位箍桶匠就姓桶,没有名,外人叫他就叫“箍桶的”。 这事儿应该是真的,因为很可能是木茄自己传出来的,这可不是一件坏事,反而是为他扬名的事情。 宇文霁刚将人救下时,还奇怪怎么箍桶匠自杀了,万万没想到是这种情况。不过这故事要是写进史书,几千年后,八成就是给人改编成两男一女的狗血爱情故事了,男二为了保护女主而死,男一虽和女主成婚,却只得到了一个躯壳。 但实际情况,就是真的出于“义”。没人把这件事朝下三路引导,也没人造黄谣,原本对木茄寒门身份不喜的丕州世家(明明自己在其他大族眼里也是寒门),也对他态度温和了许多,主动与他攀谈的人多了起来。 一个好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自杀了,刘夫人难以再和木茄有夫妻生活了,就纳妾。木茄感慨大义,不贪小情,让唯一的儿子为桶家传递香火。 这在这个时代,都是高尚的道德情操。 至少比吃人的名声好,宇文霁决定和吕墨襟商量一下,想给他们送点礼物。 吕墨襟一听,赶紧对他摆手:“别送,你也不想丕州人动辄自杀,或不生孩子吧?” “呃……” ----------------------- 作者有话说:卿卿是古人对夫人的一种爱称。 大趾:[托腮]我在现代也不生,来了古代还是不生,可我就得让别人拼命生,就……心虚[化了]还有,爹啊,你偷糖也比偷油好啊[捂脸笑哭] 第59章 (捉虫) 后院不进人 059 “满腹经纶的读书人, 尚且烹人耀富,大字不识的百姓你指望他们能多通达?景光若是想奖赏,便将那桶义收为伴读吧。” “啊?桶义?那还是个孩子。” 吕墨襟面无表情看着他:“桶义九岁了。” “才九——”宇文霁把后边的话咽了回去, 他抿了抿嘴唇,道,“哦, 已经九岁了啊。我还以为他才六七岁呢。那、那行, 叫来吧。把他妹妹也带来吧。给恬奴做个伴儿。” 宇文霁总忘了,他自己也只十一岁罢了。他的第一批伴读们年纪大了(崔家的不算,只算后来从将军里挑的),因为当时熊爹特意找的就是年纪大的。 后来不止桶义和木蟾兄妹来了,刘夫人也让崔王妃叫来了。这也不算稀奇, 原图穆部的女子们还常常给叫进王府来。崔王妃给方家设局,就是通过这些夫人们传递的消息, 甚至就是她们自己动手的。 崔王妃跟她们聚会的时候, 就把熊爹赶走。熊爹这时候就会去逛街, 或者带着家仆去外头打猎钓鱼, 他开始避免踏足刺史衙门或去宇文霁的前院。 木蟾成了母亲身边的一个小侍女, 母亲很喜欢这个小姑娘, 亲自教导她读书习字, 以及棍棒。 然后, 素合开始私下里问宇文霁:“院子里是不是给你找几个小女孩?” “小女孩?婢女不够用了吗?”宇文霁还没反应过来其中所包含的暗示。 素合笑了一笑:“大王该知道人事了。” “……”好吧, 这下知道了,“咳!母亲,我对小女孩没有兴趣。” “哦,大王喜欢年纪大的,长开了的?” “娘, 我——”宇文霁看着素合,素合也微笑着看着他,就如看一个害羞了的普通男孩,“我喜欢男的。” 素合这才收了笑容,宇文霁的心脏顿时漏跳了一拍,谁知素合道:“那您回了府是否反而有些不方便了?可要给您找个可心的备着?” 宇文霁感觉有些不适,素合这两句话所说的不像是一个人,更像一个物件。 未等宇文霁想到该如何回答,素合又道:“或者,把寒雅叫过来也成。” “墨墨?” “那孩子俊,又学过规矩,保准比外头那硬邦邦的军汉让你舒服。”素合以袖遮面,嘻嘻笑了起来。 这要是个后宫龙傲天文,那宇文霁就要感谢亲娘大气了。 宇文霁却很难受,他差点要站起来怒斥,可他憋住了。会有这种想法不怪素合,甚至就是因为素合有这种想法,他们家才这么和谐。也正因为她有这种想法,崔王妃才会让她和大王亲近。 若她心思太多,宇文霁大概刚出生就要丧母了。 “母亲,我将寒雅当了弟……哥哥,没有旁的心思的。”误会他在外头找人,就误会吧。 “嗯。”素合点了点头,她也意识到宇文霁有些生气了——这些年在好大儿身边过得松快,察言观色的本事差了,但方才宇文霁的不快太明显了。此时听他一说,就以为是坏了他的兄弟情了,“是我的错了,以后对寒雅自当端正。” 素合本身就很喜欢吕墨襟,比鱼奴喜欢得多。若是王妃肚子里爬出来的也就罢了,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生了孩子就跑了,这孩子以后就是个麻烦头。 “日后对他就如对我子。” “辛苦娘了。” 素合不会像某些亲娘一样,儿女说了“不想”,依旧以“对你好”为由,私下里偷偷干。宇文霁明确说了不要,她就不会乱安排。 她也确实提醒了宇文霁,他的年纪越来越大了,虽然才十一二,可在这个时代娃娃亲遍地走的时代,他已经是能够议婚的年纪了,更不用说他还长得人高马大的,熊爹和崔王妃大概已经考虑他的婚配问题了。 宇文决定先去找他们,但在去后院的路上,宇文霁也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后继。 作为一个男人生不出孩子的普通世界,他还是个真有王位要继承的当权者,生孩子还确实是必要的。血脉是利益继承的最稳妥方式,就算是现代,这一点也被很多人认同。 有人可以创造出一个理念,一个巨大的框架,让人们前赴后继地都去为这个理念所努力。这是伟人,不是宇文霁。 宇文霁在努力搜寻他大脑里的知识,想得到一个尚算可以的继承制度。 让鱼奴当继承人看似是最好的选择,可宇文霁只想了想就否了。毕竟宇文霁自己还想活呢。一旦把他顶起来,下属们有很可能会不自觉地偏过去。 别说是弟弟了,儿子都可能会有这种麻烦。历史上皇太子当久了的,没几个有好下场的。因为比起日渐老朽的“现在”,人们都更喜欢投资蓬勃向上的“未来”。 进屋之前,宇文霁有了个模模糊糊的轮廓,只是这想法的可能性极低。但让父母放弃婚配安排的想法,他倒是有了。 “父亲、母亲,未来二十年,我的后院不进人。” “景光,你的正妃之位确实不好安排。”熊爹道,“但怎么可能后院不进人?你和我那个时候可不一样。” 他那时候,指的是还没娶崔王妃,和崔家(当地世家)达成和解的时候。家奴军这么多张嘴等着吃饭,夏秋惦记着偷抢世家的粮食,冬春挖空心思了找能果腹的东西。他又不是好大儿的天生神力,还得同时锻炼,比如让亲娘抽。二十之前的日子都过得劳心劳力,后来崔王妃过门,才总算有了安生日子。 好大儿是有条件了,可以正经地当成王侯子弟教养了。 熊爹可不认为新婚之夜差点走错门是好事,该通的人事还是得通的。 崔王妃喝了一口茶:“景光,若想学你爹也无妨,王妃的身份也是无妨的,吾儿喜欢就好。” 熊爹立刻换了口风:“雅雅说得是,是我思虑不够。如今这天下,世家就是个屁。你想要谁,娶回来就是了。”熊爹顿了顿,竟然还加了一句,“难道喜欢的是有夫之妇?那也没事儿,偷偷把她男人杀了就是。有孩子也没事,直接当爹了。她生养过,也更好。或者你想要孙家女?别怕他们不答应,大不了抢一个回来。” 第63章 “……”这彪悍爹娘,宇文霁穿越十多年,依旧每天都被震撼到,“父亲,母亲,你们也清楚,今后便是乱世了。如今我丕州看似势头正好,但其实将来如何,谁都不清楚。我若败了,不想牵连儿女受罪。” 有素合的例子,宇文霁就不说他喜欢男的了,没用的。 这下沉默的换成了熊爹和崔王妃,尤其崔王妃,脸色瞬间变得极其难看。在宇文霁去岐阳救熊爹那段时间,她随身带着匕首和毒药,对方家动手那些日子,更是日日担心方家先动手,却又要强迫自己冷静,务必要安排妥当,不能使方家走脱一人。 至于将来,宇文霁能一直胜利下去吗?他们当然是如此希望的,可将来谁都说不清。占了半壁江山,却眨眼间身死国灭的枭雄、英雄这世上也不知多少。崔王妃捏了捏熊爹的手,熊爹其实也有了自己的想法。 “善。”熊爹点头了,“景光,娶妻的事儿,你自己拿主意吧。于我来说,已经够了。” 熊爹将崔王妃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对宇文霁笑了笑。 他还是渴望能抱一抱孙子的,但好大儿和当年的他不一样。而且,熊爹自己当爷爷的年纪才有了好大儿,万一好大儿也二三十年没生,那他一样抱不着孙子(熊爹觉得自己活不了二十年了),还让好大儿不开心。 所以,此时的熊爹与其说是让宇文霁说服了,不如说是他自己想明白了轻重——他都这把年纪了,一家子开开心心才是最好。 而且,目前的局势,他们将来就两条路,称帝,灭族。熊爹心大,但宇文家闹得太难看了,早晚得闹得天下共同厌之,好大儿宗室的身份现在还能给他带来好处,将来就不一定了,战败族灭并非杞人忧天。 平王一脉,已经尽力了,真要亡,就亡了吧。别让后人受累了。 鱼奴?暂时被熊爹遗忘了。 宇文霁松了一口气:“多谢父亲母亲。” 婚配之事由宇文霁自己做主,也算是了却了宇文霁的心病。 同被叫来府中的桶义跟他妹妹一样营养不良,干瘦得仿若一个小猴子。但人虽小,却礼仪规范齐整,走路都如用尺子量的,像是个小老头。 宇文霁便让他在身边看书自学,外带整理公文。却引来了鱼奴和恬奴的兴趣——宇文霁和吕墨襟虽然也是孩子,但在这两小只的眼睛里跟大人没什么区别,尤其宇文霁。倒是桶义,更接近于小伙伴。 结果桶义严肃拘谨,每天都规规矩矩地学习和忙公事,根本不怎么搭理两小只。两小只可没放弃,反而天天找事。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是猫嫌狗厌的时候,面对他们,桶义也算是稳如泰山了,脸色都没变过。 不过宇文霁和熊爹、崔王妃,都不是护犊子的家长,自家的崽有错,该训就训(只限于两小只,好大儿是绝对不会有错的)。 渐渐的,桶义倒也稍稍敢说话了,就是日常行事依旧严谨,这看来是他的真性情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求你了]太好了 第60章 补充训练 060 日子就这么热闹又平静地过下去时, 立春刚过,就来了个大的——遂州急报,疾勒大单于图穆阿吉率二十万大军, 向鲁林关而来。 图穆阿吉,也正是将图穆三兄弟赶到中原来的元凶,且这图穆阿吉颇有雄心。如今中原越发靡乱, 除了关内的归附杂胡, 关外的杂胡也想到中原大舞台上来当个角色了。 援是必须得援的,他们本该全力支援,图穆阿吉一旦突破遂州,下一步就是朝着丕州来,妥妥的唇亡齿寒。但是, 丕州不能全力支援,他们本地必须留下足够震慑周边的力量。 急召文武前来商议的时候, 宇文霁也叫了熊爹和崔王妃, 不掺和政事的熊爹来了, 崔王妃没出现。宇文霁坐在主位, 熊爹自己拿了把椅子坐在他的侧后方。 得到消息赶来的众人见此情形, 心中都是一定。 宇文霁必须得带兵出征, 他已经打出名声来了, 阴差阳错成了军心所向, 这种大战他不去, 士气都要受打击的。 熊爹在心中叹气,此时他又希望好大儿不要这样彪悍了。 宇文霁能感觉到熊爹的视线,熊爹还在,不仅是对他,对丕州来说, 也是天大的幸事。 如果熊爹真去了,宇文霁就得想着偷偷把两位母亲和弟妹都藏在军营里,带着他们一块儿去打仗了。因为谁都知道,迎接他们的必定是一场苦战。一旦前线胶着,宇文霁可不认为后方的虫豸们能与丕州并肩作战,攻打丕州,给他们自己夺好处,可能性反而更大。 至于什么前线战败,疾勒人入侵,他们到时候也倒霉——关闭四门,把小城镇送给疾勒人劫掠就好了,反正疾勒人会走的。又或,向疾勒人称臣也无不可啊。世家大族一向是这么干的,不过先前对象多是盗匪罢了。 出兵已定,接下来便是具体的调动了。集合士兵,征调民夫。 丕州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还是得等上大半个月。王府后门现在烧香的百姓,祈求的就是自家的爹、儿子、兄弟,或丈夫能平安归来了。 而在出发前,熊爹说要给宇文霁补一课。 宇文霁在院子里,一脸懵逼地看着熊爹:“挨打?” 熊爹拿着一根竹鞭:“对,挨打。将军受伤在所难免,总不能挨了一刀一箭就耐不住了,依旧得忍着。适应疼痛,也是为将者的一课。” “爹……您当年挨过吗?” “挨过,是你大母亲自打的。”熊爹点头的同时,忍不住抽了一口凉气,就因为这个事,他有一阵子极怕女子,其实现在回想起来,依旧有些发毛。 “这是大母那边的习俗?” “不,这是咱家的,是宇文家传下来的。不过,其他分支还有没有这样的规矩,我就不知道了。等以后我年纪大了,打不动了,你记得你弟弟和你的儿孙也得挨。” ——其他分支没有,武烈太子他爹,景朝的开国皇帝,本来也是要这样训小儿子的。可小儿子的母亲宠溺儿子,道“陛下乃开国之君,日后龙子凤孙何须如此苦熬?” 皇帝一想也是,就没打,他的弟弟与堂兄弟们也是有样学样。只武烈太子把这个家规传下来了。 “哦……”宇文霁觉得也有道理,现代不是也有刑讯训练吗?而且,熊爹连刑架都搭好了,一脸跃跃欲试看着他,这能说不干吗?明显他是要把自己淋的冷雨,也拍在亲儿子脸上。 他咽了口唾沫,老老实实把上衣给脱了,走到了刑架下头,熊爹过来给他把镣铐扣上。 “爹,你怎么还用镣铐?” “绳子你不是一挣就断?现在你要是逃跑,我可追不上你了。” “爹,打完了有活血化瘀的药澡泡吗?” “什么药澡?新伤哪能这么泡?那不伤上加伤,再给你泡烂了。” 宇文霁被拴在那儿,有种打针之前,坐在那看着护士拿着注射器吸药的感觉。 熊爹深吸一口气,开打! 吕墨襟抱着个汤婆子朝后院走,他是自己人,本就住在王府里,即便进后宅禀报一下就通行无阻。 今年的倒春寒有些凶猛,御寒用品到现在还在频繁使用。吕墨襟这个汤婆子又粗又笨,用麻布包裹着抱在怀里,跟抱了个襁褓里的婴儿似的。它还漏水,吕墨襟这样小心的人,也常常挨烫。与岐阳那些小巧精致,还能燃香的手炉,完全不能比。 但是,吕墨襟更喜欢它。除了保暖,它还能练手劲,里边的水也干净,温了便能倒出来喝。而且,这玩意儿在冬天当个兵器或护甲也好啊。 这汤婆子,就像是丕州。 呼出一口白气,吕墨襟面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心思回到了正事上。 部队的集结,比预想的要快得多。士兵得了消息,几乎是踊跃回归。 一个人杀了七千禁军的麒麟子(宇文大趾:???),一定得亲眼看看他有多骁勇。 过年期间,没事闲磕牙的老百姓,又二创了许多神话出来。不过他传出去的故事大纲没有变,也抓出来了几个意图将自己编进故事,李代桃僵的蠢货。 总之,宇文霁大概要提前出发了,但过于热情的士兵,很可能会做出一些不够冷静的事情来,所以,吕墨襟还要跟他说,这次不可对士兵太友好了,得冷酷一下。 然而,进入宇文霁的院子后,吕墨襟手里的汤婆子瞬间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四溅的热水没烫到吕墨襟,因为吕墨襟已经奔向了宇文霁——宇文霁抱着连廊的柱子,老大王拿着根竹鞭在疯狂抽他。 第64章 “大王——!”他直接张开双臂,挡住了宇文霁背后。熊爹一时没收住手,一鞭子就抽在他肩膀上了。 吕墨襟衣裳穿得厚实,不伤皮肉的竹鞭打下来,威力也有限,吕墨襟只是稍有些痛,这一下子只是把在场的众人都给吓了一跳。 “墨墨!”宇文霁转过身来一把接住被打得后退的吕墨襟。 吕墨襟只是看着熊爹,对熊爹行礼道:“大王,如今丕州正需您与小大王同心协力,还请大王遇事冷静,三思而行。” 熊爹看着吕墨襟,眨了眨眼,笑着对他点了点头:“当初留下你,还真是对了。” 熊爹把竹鞭一扔,背着手转身走了。 “墨墨!没事儿吧?” “没……别扯——” “嘶啦!” 说迟了,宇文霁的手劲儿,还是给扯了。吕墨襟略窘迫,看看宇文霁再看看他自己,自尊颇有些受打击。 宇文霁虽年幼,却已可说是“男儿体魄”了,胸膛像是两块大理石,腹部的肌肉就是两个标准的田字摞在一块儿。吕墨襟明明比同年龄的男孩子都要高了,可跟宇文霁没法比,他还是一根白条儿。 吕墨襟正尴尬,宇文霁已将他衣裳扯好了:“有道淡淡的红痕,疼吗?” “有一点儿,无碍的。大王,您为何被老大王罚了?”吕墨襟站起来,一手扯着衣裳,一手拽着宇文霁的胳膊,让他转身。 “不是罚,是训练。” 宇文霁一边让吕墨襟检查,一边言明了情况。 熊爹给他的准备还是百密一疏,锁链是够结实,刑架却不够结实,宇文霁疼痛之下用力抓住了刑架(手臂粗的木头),把刑架给掰断了。 父子俩看着碎刑架相对无言,宇文霁又手欠,掰了掰镣铐…… 熊爹:“你干什么呢?” 宇文霁一惊,赶紧把掰变形的镣铐复位。 “哗啦!”直接掰断。 熊爹还能怎么办?直接就让宇文霁抱着柱子挨抽了。 宇文霁的后背一片赤红,看不见抽过的痕迹,倒像是刚洗完热水澡,吕墨襟轻轻碰了一下:“疼吗?” “不疼,就是有点热。” 吕墨襟抬头看了看天,冷风吹过,他鼻尖冻得有些发冷,结果宇文霁光膀子挨打,只觉得热。 但他又摸了一下,宇文霁背脊的温度确实挺高:“您不是起烧了吧?” “应该不是,一会儿就好了。”宇文霁找来衣服穿上,“还记得我小时候挨打生病那次吗?我受了伤就这样子。吃饭吗?我现在饿得厉害。” 这身体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机器,力大无穷、遇险时瞬间冷静、强悍的动态视觉与远程视觉、极佳的反应能力,以及恢复速度。他长大之后全身披挂,就是人形坦克,唯一要心烦的,就是很可能找不到跟他匹配的战马。 但消耗也是惊人,这样的身体若生在平民百姓家,是要饿死的。 吕墨襟想起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自然点头。 两人就又回了前院,素合早备好了吃食,给宇文霁换衣服的时候看了他的背脊,知道他无恙,脸上尤其欢喜。宇文霁却没记着吃,反而拉吕墨襟进了内室,取了自己的药出来。吕墨襟没矫情,乖乖让他上药。 “这都肿起来了……你也太嫩了。”宇文霁一看就皱起眉,方才还是一道红痕,现在已是肿起来的檩子了,“还好没破皮。” 吕墨襟藏在大袖子里的手,捏着自己的手指头,心里忍不住碎碎念:当谁都像您麒麟大王一样皮糙肉厚呢?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白眼][白眼] 第61章 我小时候的衣服 061 宇文霁给吕墨襟上了药, 起身亲自去翻衣箱:“我小时候的衣裳,没穿过的。” 吕墨襟:“……” 你、小时候?你比我小三岁啊!换个人你信不信现在已经结了死仇了?! 吕墨襟深吸一口气,把衣服接过来, 还对宇文霁笑了笑:“谢过大王。” 毫无所觉的宇文霁也以微笑回应:“别客气。我去外头等你。”宇文霁出去了,对自己在吕墨襟的雷点上疯狂蹦迪,毫无所觉。 可虽然气, 吕墨襟拿着宇文霁的这套衣裳, 穿起来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 宇文霁长得太快了,如雨后的竹子一样,完全是窜着长。他自然不能像百姓的娃儿那样,长太快干脆不穿衣服。所以他“小时候”的衣裳很多都是刚做完就穿不得了, 但这么放着又太可惜了,多数都让宇文霁送给了伴读们。 无论什么阶层, 布匹或成衣, 都是极好的赏赐。尤其宇文霁还有麒麟子的传闻, 穿他的衣服更多了一种庇护与赐福。 被宇文霁留到现在还没赏赐出去的衣服, 就是崔王妃或素合亲手做的。 纯黑的素色衣裳, 料子是极好的, 没什么花纹, 针脚也不太均匀。吕墨襟明白了, 这该是崔王妃的作品。 待吕墨襟出来, 外头已经摆饭了。宇文霁见他的样子,顿时露出满意的笑容,还点了点头——自认为把这个弟弟照顾得很好。 一提弟弟,宇文霁脸上又有点热,这完全是羞愧的热, 毕竟素合差点让吕墨襟当他的房里人。可吕墨襟就是个小孩儿,他对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个缩在墙角的小不点。宇文霁现在虽也是孩子,可他有兴趣的对象是成年人。 他不颜控,身材中等,长相舒服就好,但要爱干净,最重要的是性格好与他投缘。 宇文霁的择偶观受前世父母影响极大,他是见过真正的灵魂伴侣的,他就是他们的结晶。后来的成长中,他也知道这是极其稀少的,属于撞大运,可对爱情还是充满了浪漫的期待。 但前世是不敢招惹旁人,他自己怕生病,也怕他嘎了,让伴侣伤心。 若前世真有一个命定之人,那么不相遇、不相知、不相爱、不相守、不相离、不相忆,就是他能给对方最大的爱了。 今生,一方面宇文霁才十二,刚刚开始发育。另外一方面,他也是太累了。 生存压力,每时每刻都在敲打他的脑壳。他也想大手一挥,成就霸业,但现实却是他占了一点点地盘就得停下来。 扩大地盘带来的收益不是立刻见效的,反而第一时间“稀释”了他的兵力、人口和官员。有病的方家还找事儿,闹得母亲不得不砍了几百口子,官员更捉襟见肘了。 ——再不想用世家子也得用,没受过教育的农人最多数到十,问他十一是多少,他得脱鞋,很多人甚至连话都说不利索。 精神压力大,其他方面的需求也少,宇文霁也没有借助外力发泄的习惯,今天还是他少有的多想的日子。 这一多想,宇文霁发现房里有些安静:“鱼奴和恬奴呢?” “正午睡呢。”端了一锅鱼汤豆腐进来的素合道,“可要将他们叫起来?” 这鱼汤豆腐是给吕墨襟的,鱼汤鲜美,鱼已经单独捞了出来,浇上了姜汁。鱼汤泡饼再就着鱼,吕墨襟方才心里的那点小怨气都没了。 “别,让他们睡吧。”宇文霁说着,拿起羊排啃了起来。 吕墨襟也在长身体,也吃得多,毕竟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条大鱼加一锅饼下去,他已经是吃得肚子溜圆了,宇文霁却还对着一小筐羊肉炸酥饼奋斗着。巴掌大的饼,三两口就消失在了宇文霁的嘴巴里。 宇文霁见吕墨襟看他,拿起个酥饼递过去:“油炸过的,尝尝?” 宇文霁只偶尔对厨子们“提点”一下,但平王府厨子们的积极性已经被提高起来了。豆油开始大量供应后,简直是让厨子们欣喜若狂,这能让他们放开了膀子用了,过去平王府用羊油、牛油和……熊油。 每年刚入冬,都会有猎户去狩猎冬眠的熊,然后给平王府上供熊油。这样就能免除他们村子的徭役与赋税,不过这也只是免了上交平王府的,至于当地世家或官府的,他们还得交另外的熊油。 豆油是好,量大管饱还便宜的多,但对交熊油的村子却不是好事,因为他们得交税,服役了。 吕墨襟都吃撑了,但宇文霁吃酥饼吃得是真香,他便也接过来了。酥饼也是真好吃,一口下去“咔嚓嚓”的脆响仿佛包围了整个脑袋,夹杂着葱香的羊肉馅直接爆汁,如今也是冷热刚好。 吃了两口,吕墨襟见宇文霁面色不太对:“怎么?” 第65章 “苛政猛于……熊。”宇文霁将方才所思之事说了说。 “大王对自己太过苛刻了。”吕墨襟听罢,却不以为意,“赋税与徭役,是必须要有的。至于苛与不苛,不过取决于两件事。” “什么事?” “奖与平。奖,耕战授爵。都说暴秦苛政,苛政却如何一统天下?平,贵庶一体。世家不纳贡赋,一朝初期尚可,但至多四十年,遍地世家便成了国之绝症。”吕墨襟冷笑一声,“世家最爱说的便是藏富于民方为真富,然国弱民富,则民为鱼肉。” 宇文霁思索了一会儿,吕墨襟这个角度确实是他忽略了的。 他将自己放在百姓的位置上,交税但是什么都没有,他当然不乐意,别说重税,轻徭薄赋他都不乐意。如果交税,能得爵位,爵位又能有特权,他当然就乐意了。 “墨墨原来是法家?” 吕墨襟摇了摇头:“我不算是法家,哪个好,用哪个。” “哈哈,那就是杂家,这个更好。”宇文霁比了个大拇指,他胃口又来了,塞了个酥饼进嘴,道,“咱们就在丕州搞,这个小地方,经营起来也容易。” “好。” 但政策的改变也得是以后,现在有现在的事情,吕墨襟吃完了他的酥饼,开始为宇文霁讲述军中的情况。 对那些夸张传闻,宇文霁如今也算是练出来了,听到他一杀七千,他也一脸淡定。 待听到吕墨襟说不可对士兵过于宽仁后,他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墨墨,我明白你的意思。不可让士兵过于肆无忌惮,军纪严明方为制胜关键。不过,我想废除几项军中的肉刑。” 军中刑罚极其严苛,军棍和鞭子是轻的,其余多有刻字、挖鼻、割耳等刑。 骑兵和弓兵好些——弓箭手的待遇仅次于骑兵,弓兵是能近战的,且近战能力不俗,属于精兵。 情况糟糕的是步兵(枪兵)里的普通士兵,宇文霁早先不知道,只见有士兵以布蒙面,遮住口鼻,他还以为是和将军的面甲同样的道理。还是最近大军出征,有些士兵的面巾掉了,他才知道,那面巾挡住的是脸上刻字留下的伤疤,是没了鼻子的脸。 “面上有瑕,一辈子注定只能当个最底层的士兵,没了鼻子耳朵更会影响战斗,此谓自弱。” 这个“一辈子只能当个最底层的士兵”,是从两方面来说的。 一是指在军中,刻字还能升官,鼻子耳朵没了,就彻底断了向上之路。另外一个却是指在民间,本身当兵的就是军户,可其他人还是能逃的,面上有瑕在外头却是罪犯,百姓可直接将其打死,而不追究其罪。他们的生路,也只剩下了留在军中。 “若直接禁止,将军们会认为你过于软弱,于你不利。” 宇文霁一听就叹气:“仁善,是吧?” “但可以换个法子。” “什么法子?” “巧了,方才我们已说过了,耕战授爵。”吕墨襟的手指在桌上轻快地一点,看向宇文霁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大军出发前,忽有大王的近卫前来,于各队伍前呼喊:“此次战中,斩两首者,除寻常赏赐外,可得蓝流苏,免肉刑!已有肉刑者,凭蓝流苏,日后亦可升官!” 这个时候提出来,丕州上下是没有任何反对的。下面的士卒只顾着看看他们麒麟趾(天大趾)有多勇猛,上面的将军却很清楚,这定是一场苦战。 二十万疾勒人……这应该还只是疾勒大单于本部的兵马。杂胡人还有个特性,一旦谁举大军,且攻势顺遂,不止疾勒人,其他杂胡也会来一块儿凑热闹。上一次有杂胡率领超过十万的兵马进攻中原,还是宇文霁出生前的事情。 当时景朝动用了十万禁军,各州兵马粮草支援不断,那是一场举全国之力的战争。 但是,现在可没有了。 即便情况稍微好一点的州,现在谁又乐意支援兵马粮草给“外人”呢?即便想支援,送得过来吗? 从丕州的立场来说,真有兵马来支援了,他也会怀疑对方心怀叵测的。他是不可能和不信任的人身处同一战场的,他如今带着的图穆……穆家人都得多个心眼防着。 宇文霁做梦都梦见自己有了个能看忠诚度或友好度的系统,那玩意儿是神器啊。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白眼][白眼]我会长大的! 作者菌:[哈哈大笑]未来两个宝宝都很高大,大趾198,墨墨185。但是嘛……墨墨放外边也是高大修长,站大趾身边,就“小鸟依人”了[哈哈大笑] 第62章 (捉虫) 大趾:让我去吧…… 062 明明注定了这是一场注定艰难的战斗, 他们却还要尽快结束,因为大军在外,一旦拖得时间太长, 老家即便有熊爹坐镇,也是要引人觊觎的。 所以,怎么用自己这三五万人, 干掉对方的二十万呢? ——宇文霁也知道, 为什么看古代故事里,军队人数都有一个“伪称”了。因为是非战斗人士(辅兵)和战斗人士,都一块儿统称了,然后再加一点夸大。丕州还好,连民间马匹都多, 招募来的民夫很多都牵着骡马,运输速度也快上许多, 但供给数万人的军粮, 还要照顾军马辎重, 至少要一万多的民夫。 在这点上, 游牧民族就比耕种民族方便多了……全民皆兵, 赶着的牛马就是粮食。 大军一路前行, 宇文霁白日行军夜里辗转反侧。他终于还私下里将吕墨襟叫来了:“墨墨, 如今刚开春, 遂州鲁林关外, 应该还是光秃秃一片吧?” 吕墨襟想了想:“应该是。咱们丕州还没见多少绿色,遂州的气候,与丕州差不多。” “二十万兵马,尤其马要吃草,他们能放牧的地方有限, 也就是驻扎的地方有限。” “你想去袭营?”吕墨襟明白了。 “我想去打他们王帐。” “不行!”吕墨襟眼睛一瞪,一巴掌拍桌子上了,“冲破两千骑兵,和冲进数万人的大营,完全是两件事!就算冲进去了,你怎么出来?!” “我可以晚上去。”宇文霁又道,“我也知道我是想当然了,所以我把你叫来,就是想让你拉住我。” 次日,宇文霁又把吕墨襟叫来了,吕墨襟一见他就道:“你确实是想当然了,不许去!” 第三天,宇文霁又又把人叫来了,吕墨襟面无表情:“你去了就是送命。” 如此三日复三日,已经进入遂州地界了,吕墨襟眯着眼,担心、懊恼又无奈地,与众将偷偷摸摸给宇文霁送别:“你……看见情况不对,就退回来啊。” 宇文霁:“嗯嗯嗯!” 吕墨襟:“……”出发前老大王那顿打是打轻了,要不然让老大王用真鞭子抽吧。 宇文霁出发了,这次他骑的是玄雷,黑鬃还留在王府里——经过几个月的安抚,黑鬃终于不再紧迫盯人了。他那蹄子却是没法恢复到最盛时了,宇文霁让他去平王府的马场,当一个快乐的马傲天,播种去了。 玄雷会养这么长时间,不是因为黑鬃更好,而是因为玄雷是母马,先前生了马驹,要带马驹,还要养身体。玄雷的速度比黑鬃差些,但在耐力和负重上,玄雷比黑鬃更强。 它更适合长途奔袭。 宇文霁就这么带着三千人出发了,其中包括穆拓带着他的一千族人。 穆拓是兴奋的,他出发前甚至与两个弟弟说:“你们都已安定,女人们许多都怀上了孩子,我多想就带着人冲进王帐啊。不过你们放心,我知道不能害了大王,否则咱们的安定日子也要没有了。” 他们恨图穆阿吉,最无奈的时候,他们不得不抛弃,甚至亲手杀死自己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不抛弃的,就得拖累一家子跟不上大部队。那等待着这一家子的,可不是被大单于接收为新部落的一员,而是会成为王帐所部的奴隶,要多悲惨有多悲惨。 总之,宇文霁的部队扮成了前期驰援的士兵,直奔鲁林关。 鲁林关已经封城,就是用铜水浇了城门的那种。宇文霁到城墙下的时候,看见了小股游荡的杂胡士兵,他们正在农田上纵马来回奔驰。 这些杂胡看见了这队景朝骑兵,非但没有退走,反而吆喝着聚集起来。 “嗖!”吆喝之人面上中箭,直接从马上掉了下去,战马受惊,奔跑了起来,恰好这尸首的一只脚仍旧挂在马镫上。 听见他吆喝的疾勒人正要聚集,却只见了被马儿拖着的尸首。 “嗖!”“嗖嗖!”还有更多的中箭者。 第66章 疾勒骑兵不再聚集了,掉头就跑。 鲁林关的守城士卒看见了,张开手臂向着下方的友军欢呼。守城的将军更是赞道:“好膂力,好目力!” 宇文霁却皱眉,这群疾勒人即便是散兵游勇也都是老兵啊。至少比当年的卯日将军应对正规军更有经验,一发现射程有异,立刻转身就跑,毫不恋战。 有士兵将马和宇文霁的箭带了回来,宇文霁检查箭头,将还能用的收起来,箭头损坏的更换箭头。此时刘去疾正在和城墙上的守军交流——通过吊篮。 片刻后,吊篮送来了饼和肉,指了一块靠着城墙的背风地,让他们在此扎营。又过了半刻钟,吊篮放下了两个人来。 宇文霁隐在人群后,并不露面,只刘去疾和穆拓去交涉。这两个人上去了,又送下来两个人。因为刘去疾说他们还有侦查的任务,要继续向前,所以城里特意送了两个向导来。 这两人一看就都是杂胡,其中一个是绿眼睛的,但两人一开口都是本地方言,且对赶来的丕州军充满了感激——这两人都是自愿当向导的,在城里他们父母妻儿兄弟姐妹齐全。 遂州和丕州,都是胡汉交融,有一眼杂胡的人以命守城,也有一眼汉人的在杂胡的部族中劫掠杀人。 宇文霁看两人用小石子在地上画着简略的地图,对其他人道:“三千人还是太多了,我只带一千人……算了八百就够了,继续前行。” 穆拓一惊,刚要劝说,却见宇文霁麾下的小将军们,都散开准备去了。 这群人是和宇文霁打小长起来的伴读,都跟着宇文霁去过岐阳,生死与共过的。穆拓一咬牙,也是闭嘴了。只是默默抓起了脖颈上的骨头扳指,这是小孩子用的扳指,是他小时候阿爸做的。 穆拓:弟弟们啊,我的儿女们啊,你们的大哥和父亲,可能真的要死了。 可摸着摸着,他脸上的忧虑散去,只留下了笑容。 宇文霁带的八百人里,过半数都是穆拓的麾下。包括宇文霁在内,所有人都拆了发髻,绑了小辫子,用布裹住头,卸下了做工精良的甲胄,穿上了羊皮袄子。 当他们再出发时,就是一个胡汉混杂的疾勒人小部落了。唯一的问题,就是他们的马太好了,但距离远的时候,也看不出来。 宇文霁隐被所有人包在中间——玄雷,他的铁骨朵,还有他本人,都太显眼了。宇文霁太白了,白里透红。 临出发时,刘去疾将一个人带到了宇文霁身边,那个金头发的向导没回去。 他匍匐在地上:“将军,请让小人为您带路。” “叫什么名字?”宇文霁有点担心这家伙是奸细,但他确实更熟悉当地,且宇文霁队伍里也有稍微熟悉当地的,外加会有八百双眼睛看着他。若他是真心领路的,确实是很不错的助力。 “刘班。”刘班道,“班超的班!” “……”看一个金发碧眼的胡子大哥满脸崇拜的,用当地方言这么说话,宇文霁感到心情复杂。 八百人的队伍出发,他们只带了十天的口粮,这代表着宇文霁也要“就食当地”,他得去劫掠小部落。但宇文霁对此没有任何心理负担,胡汉开打前夕,能在战场附近溜达的,都不是正经部落,都是疾勒人的后勤与哨探。 也不怕疾勒人发现,因为他们自己也在这么干。一些耐不住性子的部落,会在开战前,先拿没有靠山的小部落打打牙祭。中原在内斗,疾勒人也一样。 八百人的骑兵找了三个地方,二十天后,终于找到了疾勒人的王帐。 这是个有着八万人马的巨大营地,早春的气息已经吹到了这里,军营外的土地一片嫩绿,有牛马在外围放牧。 与中原营帐不同,这军营外头没有树立栅栏与拒马,因为没木头。高直的树木大多在鲁林关周围,这里的树木则大多低矮扭曲,根系复杂,砍树需要花费数倍的力气,砍下来却是“一坨木头”。 他们放牧的牛马羊群,就是最外围的栅栏。 而且,若向这个大营里走,是有内围栅栏的,用的是大单于从本部落带来的木头。其他也有木头辎重营里堆放着,都是运过来要做攻城器械的。 宇文霁站在个山头上朝下看,正常人的视力只能看见一片小黑点,他能看见的,却已经足够多。他们伪装成了一支前来响应大单于号召的小部落勇士,周围类似的小部落挺多,在付出了五匹马和一袋盐的代价后,得到了在这儿扎营的机会。 宇文霁叹气:完了,我不行。 冲不到王帐跟前,马就没力气了,八百人就要消耗殆尽了。可要是把鲁林关下的三千人都拉过来,时间太长,且即便人到了,他们大营还没动,可等到了大营门口,那动静也太大。 他又叹气,这一趟出来斩首也有五千左右了(小部落的男丁,路上遇见的小股疾勒人),也不算白出来了。 宇文霁吩咐,休息一天,次日返回。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熊爹养熊出的孩子 作者菌172,见过195的,[笑哭]只能说对颈椎很好,全程仰头看 第63章 (捉虫) 突袭 063 众人心情各不相同, 有的放心,有的遗憾,但多是心里念叨, 唯一一个过于外露的,只有刘班。 刘班的部落让疾勒人灭了族,因年纪小且母亲算是年轻貌美, 母子俩得以留下性命。但得到了他母亲的疾勒头领不喜欢绿眼睛的, 便将两人卖了。母子俩辗转被卖到了遂州,母亲被一位校尉买去做妾,他连带着成了家奴,不过这家人待他们都很不错。 他还未长大,继父便战死。主母未曾将他们发卖, 反而善待刘班与其余弟妹。刘班长大后,便成为了继兄的亲卫, 他确实是想找机会复仇的。 ——刘班属实是运气好, 其中稍有偏差, 他现在就不站在这儿。多数被卖进中原的杂胡奴隶, 都是当粮食的, 毕竟杂胡奴隶很便宜, 比牛马、粮食, 都便宜多了。 可刘班也不是对宇文霁失望, 只是失望于没能找到机会, 让疾勒人吃到苦头。 所以宇文霁已经下令撤军,他却依旧盯着远方。 吃晚饭的时候,刘班忽然来找宇文霁:“大王!疾勒人正在拔营!” 宇文霁还啃着冷饼,一听刘班的话扔了饼便站起来了。如今已是黄昏,没有白天看得清楚, 但正因为如此,以刘班的眼力,才看出了远方大营的不同。 火把比正常情况下多了太多,下面还出现了连片的篝火,他们是在做拔营的先期准备。 夜里是不可能大军开拔的,就冷兵器时代的情况,超过万人的部队,夜里行军,到地方丢一半的就算是精兵。 他们该是要明日出发,现在收起来的是各种零碎累赘,最大的那一团篝火,很可能是出发前用来祭祀的。宇文霁的眼神,还看见了早晨没有的大车一排排停在了大营外头,这是准备挂了牛马就能出发。 宇文霁笑了,刘班也笑了。 第二日天尚未明,果然从大营传来了号角声,那是两个人才能扛起来的巨大号角,声音略发闷,却能传出几十里远。 大单于在祭祀。 此时宇文霁与众人早已准备妥当,号角一响,宇文霁便翻身上马,他调转马头,面向众人道:“尔等可隐于坡上!”继而拨转马头,冲了出去。 翻译:死生难料,不想去的,可以留下。 宇文霁驾驭玄雷在前方奔驰,后头的马蹄声渐渐厚重起来,他没朝后看,却知道超过五百人了,够了。 宇文霁是莽撞的,却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图穆阿吉是个极其骄傲自大的人,自大到,他说:“我当行始皇壮举。” 始皇、祖龙,横扫六合,奠定华夏一统局面的祖宗。宇文霁在了解这位疾勒单于时,因过于惊讶,也曾反复确认,最后证明,图穆阿吉说的,确实是这位祖龙陛下没错。 这才是胆子和嘴都大破天的。 宇文霁又以为,他是根本不懂,毕竟疾勒人关于自己的起源传说,其实多种多样,有说是祖宗跟黄帝打架,败走草原的,也有说是秦亡后,不愿见亡国或担心被新朝算后账的秦人,其余还有很多。 他可能就是按照这种起源说,给自己追溯了一个最强的祖宗。 然而,宇文霁又错了,图穆阿吉年幼的时候,曾经到岐阳求学。这是疾勒人的传统,从汉代时就有了,不过当年是制度——草原诸部的王子,都要送到京城来,到了大单于新老交替的时候,皇帝愿意送谁回去就送谁回去,有时候就彻底不送了。但新单于,还是得把新王子们都送来。 第67章 后来这种强制的制度,渐渐就被废弛了。可一些大部族还是很乐意送自己的儿子去岐阳,让他们接受汉人贵族的教育。 图穆阿吉八岁就到岐阳了,待到二十八,这才回到草原继承大单于的位置。他的学识,可能比宇文霁都高(这时代的)。 他是明知道始皇是谁的,却还如此说,是真狂妄,不是无知。 图穆阿吉甚至常说,待入主中原后,他便改名叫嬴吉,建国号为秦,自立秦四世。他很喜欢穿着黑色的皇帝冕服,在大营里走动。 宇文霁在路上抓捕到疾勒俘虏,都说大单于有这样的爱好。 甚至,图穆阿吉的这种自称,已经得到了疾勒人的认同。很多疾勒人都开始自称秦军了。 兵马俑听见了你们这么自称,都得喊着“大风”从地里爬出来砍死你们。 宇文霁:“……”人很难理解自己没经历过的事情,但亲身经历的事情依旧很难让人理解。 可在宇文霁看来过于抽象的图穆阿吉,在草原确实很有号召力,草原杂胡响应者众多,前来投奔的也不只是疾勒人,他的兵力从二十万增长到了三十五万,虽然三十五万是夸张自称,但三十万绝对是有的——他的大营一直不挪窝,也有进一步积蓄兵力的想法。 他已封了两百多个侯了,宇文霁的丕州更是早早就被他封给了阏氏的父亲。他甚至说要娶宇文霁的妹妹做妃子,对……恬奴。被人提醒恬奴才三岁,他又道“那就将其母一并娶来,待她过了豆蔻之年再纳便是。” 宇文霁头一回听说的时候,虽怒了,却又不是很怒,因为图穆阿吉的言行太夸张了,他有一种没办法跟傻子生气的无力感。 他的自大也体现在了军事上,宇文霁以“想见见世面”为由,以半袋盐的贿赂,进入过大营外围。无法进入王庭范围,因为他长得太不像疾勒人了,若换了他士卒里的疾勒人,还能进得更靠里一些。 甚至宇文霁曾经带着十几骑就在距离大营几百米的地方呼啸而过,也没人来询问。 宇文霁一直没动手,因为他不知道图穆阿吉的动向,八百人很难一击即中。 但是,今天他知道了,他一定在昨晚上看见的大篝火那里。 确实如此,图穆阿吉正率领众多疾勒贵族于篝火周围祭祀,平整出来的空地上,几口大鼎里正熬煮着肉食——牛、羊,和人。 主祭的巫师已经浑身是血,跳一会儿舞,就命士兵将一名祭品压上高台,砍掉祭品的脑袋。人头的头发被捆起来,吊在了旗杆上,也不是每个祭品的躯体都有入鼎的资格,有些只是砍掉了胳膊腿,剩余的部分便被拖到一边堆起来。 这种祭祀,是不许女人参加的。可只是不许她们作为祭祀人,她们却也是祭品的一部分。贵族们的怀里,都抱着如羊羔一般未着衣物的少女,无论她们是否让这些贵族满意,都终会在祭祀后,成为尸堆里死肉的一部分。 很多人都听见了马蹄声,但依旧在饮酒,在祭祀,如今在此聚集的疾勒勇士已近十万,没人认为马蹄声来自敌袭。 没资格参加大祭的中小部落,也都在自己的部落里搞小祭,同样不去管马蹄声。 甚至今日的守卫也有类似的想法,今日祭祀之后,就要出发了,还能有什么事儿呢? 疾勒人都在祈祷他们的天神守护战争的胜利,以至于当这队人数稀少的骑兵冲进来的时候,最先面对他们疾勒人还以为他们是来送前线的紧急战报的。 “大单于在祭祀!几个人跟我过去就好!”有人在用疾勒语大喊,这甚至误导了其他疾勒人,没人向宇文霁进攻,没人向自己的上级禀报——惊扰了祭祀,他们可能也要成为祭品了。 宇文霁便顺着平坦的大道长驱直入,这原本是为了方便祭祀结束后,他们的王和贵族们当先出发用的。 当终于有人意识到不对时,宇文霁已经能看见王帐前边插着的赤红大旗了,旁人是既追不上,也来不及召集人手拦截了。 八百骑兵,打破了疾勒人神圣的祭祀。 图穆阿吉反应也快,但皇帝冕服……不是让皇帝逃命的时候穿的,层叠的下摆和繁复的环佩,是好看又好听,但也成为了图穆阿吉逃命的阻碍,绊住了他的双脚,让他从祭坛上掉了下来,他想爬起来,可满地的鲜血泥浆让他直接滑倒,珠帘冠冕掉在了地上。 没等图穆阿吉爬起来,他的头发被宇文霁一把薅住。他就像是祭品一样,被拽着头发“吊”了起来。 “是他!就是他!”穆拓大叫着。 宇文霁喊了一嗓子:“祖龙可是大高个!”一个矮冬瓜学祖龙?秦王绕柱走都绕不起来。 图穆阿吉如今呼吸困难,连思考都做不到,下一刻,他就不需要思考了。身着冕服的无头身体掉落在地,翻着白眼嘴巴大张的头颅,被用头发系在了宇文霁的马鞍前。 插刀回鞘,宇文霁重新拿起铁骨朵,一下子砸断了代表疾勒大单于与疾勒人最高统帅的赤红大旗,他本想将旗子彻底拿走,可另外一半被其他士卒的马踩住了,宇文霁干脆扯走了一半。 “撤!”他从腰间摘下小号角,吹了一下。 正在砍贵族们脑袋的士卒们闻声集合,待他们向外冲时,依旧只有少部分疾勒人阻拦,甚至这些阻拦的疾勒人也是呆愣的。虽然贵族们还有不少,但宇文霁毫不恋战。 他们看见了大旗倒下,看见了……这些未知骑兵马上挂着的狰狞人头。 ----------------------- 作者有话说:祖龙:勿cue 作者菌[让我康康]让我再攒攒,[求你了] 第64章 (捉虫) 墨墨请罪 064 宇文霁率众人冲出大营后, 过了近半个时辰,疾勒人大营才有了一万多像样子的骑兵追击在后,这一万多人正是大单于本部, 图穆阿吉的近卫。 可疾勒人却乱了起来,因为宇文霁这波,把大单于本部的贵族首领带走了近三分之二。没被带走的, 要么是在另外两个大营, 要么原本就和图穆阿吉不睦,在自己营里祭祀,没跟着图穆阿吉一块儿的。 不睦者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不想进攻中原,认为图穆阿吉这个秦四世的想法, 完全是疯了。 “这不就让汉人的将军杀了吗?活该!” 草原杂胡里,是有很大一批人倾慕中原的, 属于脑残粉级别。即使现在中原动乱, 他们也没有任何胡乱的心思, 毕竟, 从春秋战国直到现在, 中原大乱不只一次, 他们的祖宗倒是有一时煊赫的, 可不出十年, 一代人还没过去呢, 就得连本带利让汉人讨回去。 很多人不内附,只是认为中原规矩太多,另外中原世家看不起他们。相比之下,中原的世家还是仁慈的,吃人的毕竟是极少数, 而且明面上已经禁止人祭。但这边人祭大行其道,吃贡品被认为是获得赐福的一种途径。 图穆阿吉一死,亲汉的一派立刻带人撤了,一些只想来凑热闹的小部族也赶紧撤了。 大单于本部近十万部众,除去追击宇文霁的大单于近卫,最后只剩下不足三万人,这三万人却又再次分裂,分别投奔了南北大营。 南大营领兵的,是图穆阿吉的叔叔图穆窃,北大营是他的族弟图穆拜,可是,这叔侄俩不和,因为叔叔曾抢了侄子的妻子。 可不是谈恋爱那种小清新的抢,图穆窃在图穆拜的婚礼上见了侄媳就喜欢。数日后也难以忘怀,便率人来请图穆拜一同去狩猎,说是庆祝他新婚。图穆拜就毫无防备地带着新婚妻子和少数卫队来了。 图穆窃便灌醉了图穆拜与其卫队,闯进图穆拜夫妻的帐篷,把侄媳侮辱之后,将她与她的侍女们,全给抢走了。 到现在,这位侄媳还是图穆窃的爱妃之一…… 图穆阿吉用他们俩,也正因为这两人绝对不可能联合。 宇文霁冲进大营时是八百零一人,待他冲出来,能有时间整理队伍时,发现自己的队伍是八百一十三人。伤了四十多人,但没死的,骑兵只要没失去意识,就能把自己拴马上,让马带着。 多了的十二人,是跟在他们后边跑出来的祭品。其中多数都没穿衣服,跟着疾驰一路,已是冻得瑟瑟发抖。 这些祭品,不止有汉人,还有疾勒人,或其他民族的,有些人别说汉话,连疾勒话都不会说,但他们能说一个字——汉。 他们跪在地上,不断重复着这个字,眼睛里充满了希望。 其中一人在得到了衣服和半张饼后,磕了个头转身就上了马,宇文霁只犹豫了一瞬,就直接一箭将他从背后射.死。 第68章 刘班都是经历过这次死战,宇文霁才对他有了些信任,这跟着跑出来的,万一他到附近叫了部落过来,那宇文霁即使能跑掉,也很可能要面对追兵的麻烦,甚至损失士兵。杀大单于他们都撑过来了,然后被小兵杀了? 就算注定战死,也得让他们回营,享受到了这一次胜利的欢呼才对。 宇文霁抓紧了弓,木然坐回他的位置,开始啃干饼。刘班过来悄悄对宇文霁道:“那几个人在说,逃跑的家伙忘恩负义,坏极了。”他顿了顿,又道,“大王,我想跟着您走。这次的军功,能让我进您的军中效力吗?” 刘班年过而立,可他是个有着少年一样热情的男人。 他从宇文霁的身上,看见了那些书里说的汉人英雄,他想追随他,即使只当一个士兵也好。 “可以。”即使离开遂州,没有了熟悉地形的效果加成,刘班也是一个强力战士,宇文霁当然乐得收下他。 刘班大喜,站起来手舞足蹈了一番(果然能歌善舞)。待重新坐下来,刘班却脸红了,这次凑得更近。 宇文霁:“……” “大王,您、您能赏赐我一根图穆阿吉的头发吗?”他想回去送给自己的阿姆,阿姆一定会很高兴。 宇文霁松了一口气,这大叔一脸娇羞,姿态颇为扭捏,差点让他想歪了。 也是为了表示自己想歪的歉意,宇文霁给他揪了一大缕下来,还带着一块头皮。图穆阿吉汉化严重,是全发,他要是髡发的秃瓢,还没法这么大方。 刘班双手接过,把头皮在石头上蹭了蹭,蹭掉血肉,便扯了衣裳将其包裹起来,小心护在了怀里,过一阵儿就去摸一摸,有和他混熟了的骑兵笑话他:“不知道的以为那是你媳妇儿的头发!” 刘班也不恼,只是傻笑。 宇文霁顺利逃回了鲁林关,实在是他这八百人太好藏了,灵活机动,且全军上下,包括宇文霁在内都能说一口流利的疾勒语(活命果然是最大的动力,他当年学英语要是能有这速度就好了),再加上救下来的那十几个人,他们就特别像是好几个小部族拼凑起来的小股疾勒骑兵,在如今疾勒人遍地的区域,这样的小部队太多了。 追击他们的王庭卫队,因是盛怒之下的复仇,稍有怀疑动辄杀人,马蹄下碾过的都是疾勒人的血肉,反而让许多确实来凑热闹的中小部落受惊之下离开了是非之地。 臭烘烘的宇文霁回到了他的军营,又一次将砚台还给了吕墨襟。 吕墨襟在军营里待了数月,且大军已经数次接敌,味道也够“熏人欲醉”的。但吕墨襟还是让宇文霁的砚台熏得眼前一黑,也没觉得宇文霁太难闻。平安归来,就是最好的。 图穆窃已在鲁林关西北扎营,大单于被杀的消息传回来时,他的大营乱了一阵子,吕墨襟抓准机会打了一波大的,烧了他们多数器械,还抢走了他们两万多牛羊。 可吕墨襟发现了一个丕州军的问题——目前这一代的丕州军,不善于大军团对撞。将领打着打着就乱了,或上了头,或避战(不是退或逃,只是朝敌人少的地方移动),还有的懵逼了。 还好图穆窃部当时更乱,有的族长就直接趁机带人跑了,留下来的也多心烦意乱,可吕墨襟也赶紧鸣金收兵了。 “我本来是想取了图穆窃的性命……”吕墨襟叹了一声,“但他被其本部精锐紧紧包围,打到他跟前的士卒损失惨重。” 吕墨襟的脸皱了皱:“看似是我们赢了,其实算是平手,甚至我们这边还败了些。” 吕墨襟突袭的目标,一是杀伤疾勒人,二是烧毁其军械,三是掠夺牛羊粮食,四是杀了图穆窃。 结果就二是完全达成了,三也就达成了四成,一和四完全没成。 疾勒人的征兵,是“点骑”制。大单于或某部大首领要与人看打时,就会让自己的使者手持信物去各个部落“单于/首领,要和xx开打,你们部落带xx骑兵和xx牛羊,在x日之前,于x地集合。” 这个接到点骑命令的部落首领,也会继续向他的附庸部落,下达点骑的命令。命令不断向外发散,所有接到点骑命令的部族会带着战士集结在命令发布者的麾下——这是最优情况,若发令者威望不足,那时候到了,就只有他光杆一个,也是可能的。 这也是如今所有草原杂胡的军事构架。 这种点骑聚集起来的军队,管理既严密又松散。 因为他们还是按照自己过去部族的规划生活的,管事儿的就是族长头人,本部落内,外人很难掺和进去,可部落和部落之间严重缺乏沟通,还有些部落就是有仇的。 响应命令而来的部落首领们,率领的也不会是正好的部队。至于是多是少,就看下令者的威望,或他们认为这场战争是否有油水了。 若油水多了,还会有很多没接到点骑令的小部落,也跟过来。这些小部落没有自己固定的草场,在夹缝里求生存,游牧部落的最底层是奴隶,他们也就比奴隶地位高一点点。但有些小部落也是十分凶悍的,因为他们的另外一个身份,很可能是强盗。 大部落的首领所知道的也只是归附他的,有一定规模的部族,其他来凑热闹的小部落,他根本不可能都清楚。要确认身份,有时候完全靠语言,疾勒人也有各地方言的。会说本地的方言,知道你这片地区的大首领的名字,你就算自己人了。 甚至未来的蒙古帝国也使用类似的方式,不过当然是改进多了——他们的口令,就是负责当夜值夜的蒙古军官的名字。而且蒙古人那时候也有户籍制度了(诸色户计),征兵不是满草原点骑了。 宇文霁之前假扮的,就是这种难查来历的小部落。他一路上灭了数支类似的队伍,冒的就是其中一个口音近似的部落之名。 ----------------------- 作者有话说:大趾:[哈哈大笑]墨墨你是大胜啊! 墨墨:[爆哭]输了 [捂脸笑哭]历史上的草台班子其实挺多的,[摊手]被拉出来当祖宗的最大受害者,不是始皇帝,是汉高祖刘邦, 第65章 (捉虫) 旁观攻城 065 胡人散乱的军事制度, 也是有好处的,否则也不可能流传了这么长时间,其中一个好处, 就是散得快。 图穆窃的大营在遇到吕墨襟突袭时,诸多首领是跑得要多快有多快,他们还是跟着自己的头人分散而逃, 别说丕州军协同不好, 就算是如臂指使的强军,想追击都够困难的。 去草原跑了一趟的宇文霁,很清楚吕墨襟面对的情况。其实他能有之前的收获,已经非常强悍了。 宇文霁抬手,轻轻拍了拍吕墨襟的肩膀:“墨墨, 我的大军师,你已经十分强大了。你发现了不善大战的将领, 但一定也发现了善战的将领吧?你喜欢法家, 那就按照规矩, 赏功罚过, 提拔善战者, 慢慢让我们的军队越来越强, 就好了。” “嗯。”吕墨襟应了一声, “其实……也是攻打栖州和淘州, 埋伏五千禁军太顺遂。我曾对主公说不要自大, 我自己却自大了,一时贪功冒进。未曾铸成大错,不过是运气罢了。我有错,请主公责罚。” 他的脸微微发红,站起来对宇文霁一揖到底。 吕墨襟确实是越想越怕, 图穆窃当时是没有引军来攻,他的人也是太散了,他也有保存实力的想法,大单于死了,他得争位。否则,宇文霁拼命杀了大单于图穆阿吉建下的优势,就彻底丧失了。若图穆窃借此军功继承了大单于之位,那更是优劣彻底逆转。 墨墨是个完美主义者,他不是做样子。 “你贪功冒进,但及时回撤,确实未曾铸成大错,按照丕州的军法,该是二十军棍。”宇文霁眼珠动了动,“你受罚,是不是也为了让其他人受罚?” 就是吕墨襟说的那些冲进大营就乱跑,更有甚者打了退堂鼓的人。但若所有人都认为那场偷袭是“胜”,那就得赏赐,不就是滥竽充数了? “喏!”吕墨襟站起来,又对着宇文霁点了点头。 “嗯,你先回去睡觉吧。明日一早军议上宣布。” 吕墨襟却站在那没动,担忧地看向宇文霁:“景光,你想做什么?” 宇文霁这么轻松就让他去挨二十军棍?那就不是宇文霁了。 “按照军法,上级能代替下级挨打,不就是二十军棍吗?”宇文霁拍拍自己的胸口,“我上。一军统帅因为军法挨打,更能明正军法。” 第69章 “我……”吕墨襟的眼圈红了。 “没事儿。你也知道我有多皮糙肉厚,你怎么一样?你真挨了二十军棍,我就得求鲁林关用大筐把你接进去疗养了。别哭……” 吕墨襟抿着嘴唇,脸也努力绷着,可眼泪就那么下来了。宇文霁还没见吕墨襟哭过,刚来到丕州时那么小一个,孤身一人浑身是伤,他也没流过眼泪。 “墨墨……”宇文霁就用了最直接的安慰方式,他站起来把人抱在了怀里,“你是我哥哥,我该保护你。” 吕墨襟被抱着吓了一跳,他上次和人如此亲近……还是和宇文霁,但那是他睡着了,自己钻宇文霁怀里了。 宇文霁的话,却又让他笑了起来,鼻涕泡都出来了——还好没人看见。 吕墨襟用袖子遮掩住口鼻,推了推宇文霁:“景光见笑了。我日后必定为主公效死。” 宇文霁一时没忍住,摸摸他的头:“我们都好好活着,多大的基业都比不上你们活着。按照咱们老大王常说的,大不了去山里当野人。我打猎养你们啊。” 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存地失人,人地皆失。伟人的话突然在脑袋里蹦了出来,但宇文霁没说,他可不敢在这种大理念上当文抄公,他的思想就没到伟人的战略高度,正用这种话忽悠了别人,以后言谈举止也必定露馅,没必要。 吕墨襟又笑了,不过他袖子还将口鼻遮得严实,宇文霁只看见了他弯弯的眉眼。 所以第二日召开军议时,众将本以为都能得奖,可一上来,他们的小军师就直接请罪,泼了所有人一盆冷水。众将里甚至有人稍稍后退,躲进其他人身后,显然是知道怯战不前的人,说的就是他。 然后宇文霁站出来说:“军师年幼,二十军棍恐伤其根本,本王代受了。” “……” 虽然军师确实年幼,但是大王,您多大??? 第一句就够炸裂的,以至于连吕墨襟都愣了一愣,等多数人反应过来,宇文霁已经脱去战袍,拎着铁骨朵,只穿里衣朝外走了。 众人大惊,纷纷拦了上去,有说他们代受的,有说大王您也年幼的,有说暂时记下等到战事结束再打的,还有说军师有过但也有功应该功过相抵。吕墨襟自然也扯着宇文霁的袖子,一块儿劝,也觉得功过相抵挺好。 他们两个人,昨天一门心思想受罚了,竟忽略了还有这条路。 但宇文霁没有同意,已经高高抬起了,就不能轻轻放下。毕竟接下来还要对将领们进行奖惩,他自己的惩罚都不到位,又如何去罚别人。 终于,宇文霁站在刑架前边了。 这刑架跟熊爹给宇文霁特训时的刑架一样,所以宇文霁才会拎着铁骨朵过来——刑架禁不住他,一会儿挨打八成也让他给拆了。 宇文霁把铁骨朵朝地上一立,扭头对着两个行刑的校尉道:“当忠于职守,勿要徇私。” 他把上衣也脱下来了,光着膀子转过身去,两只手按在铁骨朵的疙瘩上面,双脚略分开,准备受力。 众将观刑,士卒听了风声也渐渐聚来围观,人群低语的沙沙声里,夹杂着一两声惊讶的呼声。 他们不是很明白,为什么说小军师错了?他们不是大胜吗? 行刑的校尉深吸一口气,举起军棍朝着宇文霁的背脊打了上去(杖脊,宇文霁这一军统帅还是平王,当然不能当众脱裤子打屁股)。 “一!”“嘭!” “二!”“嘭!” 宇文霁不知道他们用了几分力,他自我感觉,就是没啥感觉。跟宇文霁预料的不错,在战场上碰撞和挤压是难免的,战场下训练用棍棒也挨过不少打,他这个身体的钝器抗性,属实是被点满了。 两个校尉额上冒汗了,他们用了六分力,可对十几岁的少年人,六分力已经算是不留力气了,两杖下去,也得直接趴地上。 宇文霁却动都不动的,两人都在心里叫苦:祖宗哎,您别憋着,您叫唤一嗓子啊。您叫了我们才知道轻重啊。 宇文霁非但不叫唤,还对他们停的时间太长,非常不解,他扭头看了一眼:“?” 校尉们不叫苦了,开始在心里臭骂自己的上官。刚才说给一个身份高的人行刑,要手底下有分寸的,就让他们俩来了,这种上官,祖宗八代都得是大好人。 其中一个校尉胆子大些,咬牙扔了军杖跪地上了:“大王年少,杖伤轻易不伤皮肉,却会害筋骨。您是老天降下来的麒麟子,若让您有个好歹,小人万不能赎罪。” 另外一个一听,赶紧也跪下来了:“正是!正是!” 士兵们也连连点头,他们憎恶这些行刑的,却也觉得校尉说得没错。大王若给伤了根基,确是大罪过,还是事关在场所有人生死的大罪过。 宇文霁扭过头来,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将军们。刘害和郭淖本来站在众将的前方,可与他对视的瞬间,这两人顿生不好之感,当着宇文霁的面,缩到其他人后边去了。就直脾气的马愤还在前边站着,一脸忧虑看着宇文霁。 宇文霁本来想说别难为士卒,让将军们过来打的,可看这个样子,他们到时候也必定有不动手的托辞。 “你们不打,我就找两个战俘来打。跟他们说,打足了十八杖,就让他们走。” 宇文霁说一句,地上的两人脸色就白一分,他说完了,两人都站起来。军杖是刑具,也是凶器,宇文霁终究是活人,是战俘要是照着后脑,或腰椎来几下,宇文霁不想有事也得有事了。 “我们打!我们打!” 两人匆忙跳了起来,把军杖拿起来了。 “三!”“四!” 两人果然是又有经验又有分寸,就六成的力道,打得十分有韵律。打完了宇文霁转过身来,蹦了两下,吕墨襟赶紧拿来外袍给他披上。 这俩校尉已经如水里捞出来的一般了,表情痛苦的脸已糊满了汗水,不知道的还以为受刑的是他们。 “入我卫队吧。” 两人一听,刚还想哭,顿时笑了出来。 宇文霁回到了帐中,不一会儿,更多的高级将领出来,排着队挨打。得赏的将领,就不出来围观了,都老老实实待大帐里坐着。 本来也有人对宇文霁道:“大王,我也有指挥失当之处,求大王惩罚。” 宇文霁知道他们是什么心思——同僚挨打,他们没事儿,怕以后被小心眼的记恨。 所以,宇文霁道:“那是不是我也得继续跟着去挨打?” 说话的连道不敢,老老实实坐回去了。 本来就是为了明正赏罚才这么干的,若此时允了他无故受罚,其他坐着的将领岂不是也得自请挨打,不挨打就不算同袍了?原先心思多的是极少数,真这么闹就变成大多数了。 丕州军里,小心眼的确实也有,但是熊爹创造下的大环境在那压着,就得豁达。宇文霁要给大环境加上属于自己的特点,可不是要把优点毁掉。 这次发飙效果是好的,不止将军们变得更端正了。宇文霁和吕墨襟还得到了一个意外之喜——出发时那种“我们大王一个能打七千!”的轻浮心情,终于沉淀下来了。 大王确实是很能打的,可能不止能打一千,还能打十万。 宇文霁:“……” 但两军对垒,大王能一下子砸死十个,可也没法子一眨眼就把敌人都杀了,他们自己的命还得靠自己来保。 图穆阿吉与众多疾勒贵族的人头,还有他们的半面王旗,被挂在了鲁林关的城头上。 图穆拜重整士卒,重建大营。一直等待大单于的图穆窃,也终于带兵来到了鲁林关下。追击在宇文霁后头的图穆阿吉的大单于本部亲卫来到了鲁林关,想射箭夺回图穆阿吉的人头和半片王旗,在吃了鲁林关一顿箭矢后,加入图穆窃的大营。 毕竟,图穆窃好战,图穆拜则内敛得多,亲卫们认为,跟着图穆窃更有可能为大单于报仇。 说好的杀了对方首领,就能让敌人撤退呢? 宇文霁站在山头上看着疾勒人的两座大营,心里给自己打趣。 接下来,他以旁观者的身份,第一次看到了这个时代的正经攻城战——他攻打栖州和淘州时,要么大城都已经荒废,要么城中勉强支撑的官员望风而降,看见他就跪在他脚底下嚎啕大哭。 从宇文霁的角度看,攻城战比野战更惨烈。 疾勒人还是不善攻城的势力,先期攻城的也不是精锐,因为很多士卒根本没有铠甲,就一件羊皮袄子,有的人用皮革裹住脑袋,有的甚至直接光膀子上,但已经可以称之为彪悍了。他们的攻城器械,目前只见着了云梯,疾勒人在箭雨下扛着云梯前冲,前几轮基本刚冲到三分之一的距离,后方就叫撤了。但刚撤退一会儿,另外一轮攻城就开始了。有的时候,疾勒人吹着号角敲着战鼓,其实根本没动,或者只少数士兵挥舞军旗佯装攻击。可若鲁林关守军没反应,疾勒人又会突然冲出来攻城。 第70章 这是在消耗城内的箭矢,以及守军的体力。 宇文霁把自己想象成了守城方,不由得咧了咧嘴,他宁愿带着人冲出城打运动战,也不想守城,这心理压力太大了。 他若是攻城方呢? 宇文霁身子一歪,吕墨襟就在他身边,两人一起在观战。宇文霁本来只想歪个头,但……身高差在那儿呢。 “你说,我若攻城,半夜爬上城墙,怎么样?” 大力出奇迹……单手引体向上跟玩儿一样的宇文霁,也是个天生的攀岩高手。他只要揣着几根铁钎(开凿矿石打孔用的),徒手把铁钎戳进城墙里,就能一路爬上墙头。或者有的城墙剥蚀严重,都不用辅助,他靠近就能爬上去。 只要宇文霁上了城墙,就城墙那狭窄的区域,宇文霁就只怕一样东西了——床弩。 但床弩一般固定在城墙上,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调整角度,却也都是指着外头的,临时调整床弩的位置,让打到城墙上的宇文霁?除非这床弩配备了现代的电子瞄准设备。 吕墨襟心中一动,他想反驳宇文霁,自打中原人开始建城,古往今来的攻城战,就没听说这么干的。可他想来想去,竟没想到如何反驳宇文霁,因为……这事儿可行性还挺大的。 “若非迫不得已,这事儿不要干。” “为什么?减少我方伤亡,不是好事吗?” “若今后多线进攻,你怎么办?让将军们把士兵带到城墙下面就不动,等你打完了一边,再跑过去打另外一边吗?主公聪颖,该知道这绝非好事。说句难听的,古往今来,这样的人都走不远。” “……墨墨说的是。” 吕墨襟说得对,所以,前期对疾勒人的骚扰,宇文霁没去,而是命令将军们按照轮流前往。 宇文霁跟吕墨襟学发号施令,他的调度有条不紊,井井有条。而吕墨襟则发现,宇文霁有着极强的临战指挥能力。 吕墨襟下达命令是十分笼统的,比如“骚扰”,就只是骚扰,没有具体的方向、地点和方法,领命的将领可以自由发挥,只要达到目的就好。 但宇文霁这时候就会告诉对方打哪个角度,或者第一支队伍派出去了,看看战场情况,第二支立刻派出去,或配合,或加强,有时候甚至是救援。 吕墨襟问他:“你怎么看出来的?” 宇文霁眨眼:“我看一眼就看出来了。”他也知道这回答十分讨打,可是,事实如此。让他用人话解释,他完全解释不出来。 吕墨襟也是个天才人物,他对宇文霁的这种解释倒是很理解。 他对着宇文霁笑了起来:“大王,你可真是天降之子,咳咳!”史书上的生而不凡,天有异象,吕墨襟自然知道都是瞎编的,但或许他不该这么武断,毕竟他见着真的了。 正好一阵风吹过,吕墨襟被呛了一下,他的赞美听在宇文霁耳朵里就成了“甜酱趾”。 宇文霁脸上一囧,倒也明白得快,可他还是捏了吕墨襟的鼻子一下:“甜酱的?有没有咸酱或肉酱的?” 吕墨襟翻了个白眼。 其实,吕墨襟和宇文霁还在期待一件事——图穆拜和图穆窃的分道扬镳。 可十几天后,他们从抓到的俘虏那儿,得到了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图穆窃与图穆拜叔侄俩,割血为盟(割破手腕,将彼此的伤口贴在一块儿),约定,谁为大单于复仇,杀了平王宇文霁,谁便继承大单于之位,另外一人必定要献上永世的忠诚。 两人一块儿叹息之余,吕墨襟问宇文霁:“你在想谁?” “……图穆拜。”宇文霁摇了摇头,“我满脑子都在想,图穆拜在和对方立盟时,有没有另外说起他的妻子?这种老谋深算的人,太可怕了。” 图穆拜的妻子被掳走后,她的两个哥哥去向图穆窃索要自己的妹妹,也让图穆窃给杀了,图穆拜依旧选择了不予追究,甚至责备被害的妻舅。他的岳父心灰意冷,带着族人北迁了。 宇文霁觉得图穆拜是为了政治利益做出的让步,认为他是个小人。 “我却与景光想法不同。”吕墨襟却摇了摇头,“图穆拜乃是个顾全大局的迂腐之人。” “啊?” “他这献妻之行,无论汉胡皆是唾弃至极,他哪儿能得利?若非图穆阿吉在世时又多有照顾,图穆窃过于残暴却又对他多有回护,他早就死了。” “图穆窃回护图穆拜?”宇文霁怀疑自己听错了。 “自己的敌人是个废物,当然是好事。你说他抢了侄媳后,为何不将侄子杀了呢?他又不是没杀过侄子。” “……”宇文霁脑子里“服从性测试”五个大字一闪而过,“若图穆拜是明知故犯呢?” “与他怎么想无关,图穆拜做的这些事,已经让他废了。图穆窃好色残暴,疾勒人都受不了了,可为什么他的势力还要强于图穆拜的?因为归于图穆拜,被抢了妻女财产就得低头憋着。归图穆窃,自己的妻女财产被抢了,还能去抢别人的——比如图穆拜下属的。” 图穆窃好色残暴,疾勒人都受不了了,他们的习俗里,可是有让妻女招待贵客这一条的。图穆窃喜欢带着人去劫掠女性,一部分留下作为嫔妃,一部分却杀掉,烹煮后与贵族们分食。有时候下面的食客,就是可怜女孩的父兄。 图穆窃还喜欢问食客肉是什么味道的,食客必须绘声绘色满面笑容地形容出来,形容满意了有赏赐,露出哀意,或说得不满意,他就会把人杀掉。 疾勒人的吃人传统,吃的是祭品。活人和牛羊,活人只是更珍贵的,能获得更多天神赐福的祭品罢了。 酷爱以活人祭祀的大单于图穆阿吉,对疾勒人来说就是仁慈的君主了,大单于是为了祭祀神,不是为了自己享乐。 原来图穆阿吉还在的时候,有些大部族图穆窃还不敢动,图穆阿吉被杀的消息刚传过来,他就杀了几个大首领,把他们的妻妾女儿夺了过来()。 吕墨襟让宇文霁思索了一会儿,又摇着头继续道:“图穆拜已是疾勒人心里懦弱的废物,若想重新崛起,他必须做上无数大事。但这必须用上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且无人与他相争。” 图穆拜是个“妻子被抢,妻舅被杀,屁都不敢放的废物。”宇文霁有心同情,毕竟图穆拜是受害者,但图穆拜却又是当权者…… 乱世中,当权者自己都保不住自己,普通人哪敢归附他?本就是鱼肉了,还要做鱼肉之下的鱼肉?又或者,与其当鱼肉,自然是去当刀兵更好。 宇文霁倒是理解了,为什么乱世中暴君麾下还有百姓不跑,甚至有些暴君势力庞大了。 ----------------------- 作者有话说:[让我康康]我挺胸抬头啦! [化了]不过明天就要被打回原形 第66章 (捉虫) 加一把火 066 眼看着图穆叔侄通力合作, 这场战争很可能要拖延下去了。虽然此时辰丰没大事,可宇文霁还是有些焦虑。但宇文霁又清楚,如果一时冒进, 那损失的都会是人命。若损失大了,还会连累丕州。 他损失不起。一想到这里,宇文霁的焦虑顿时就被浇得透心凉了。 “景光, 我有一计。” “墨墨快说。” “稍后进攻时, 只杀图穆窃的人手,放过图穆拜的。这计策其实很粗糙,但,我观图穆窃会愿意相信的。”吕墨襟捏捏手指头,现在的吕墨襟对自己的权谋, 还缺乏自信,“图穆窃虽残暴, 却一直比图穆拜清醒。如今疾勒人虽叫嚷谁给大单于复仇, 谁就是下一任大单于, 可也不过是叫嚷罢了。” 吕墨襟眯着眼睛冷笑一声:“他们让汉人宰了的大单于多了。” 吕墨襟在长高的同时, 容貌上的线条也开始变得深刻, 出现男性硬朗的线条。年少的他是像个小女孩的美, 渐渐年长的他, 是超越性别的美。 “!”宇文霁被闪了一下——虽是将墨墨当弟弟看, 但霸气又邪恶的大美人, 就像是一根针戳着宇文霁的审美,即使邪恶明艳并非宇文霁的偏好…… “墨墨说得对,我们就这么干。”可宇文霁也只是心里感叹了一声,对他笑了笑:墨墨真好看。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眯着的眼睛舒展开, 双唇冰冷讽刺的线条也逐渐融化:“其实,我的计策只是大概,该如何执行,还要看大王的。” 他顿时又变成软和温柔的墨墨了。 刚刚那根“针”扎破了什么,宇文霁心脏跳动的节奏又乱了一拍。 还好宇文霁这辈子的脸皮比较厚,没变脸色。 第71章 他在心里唾弃自己:这不见色起意吗?还是对着自己的弟弟,太牲口了。 后边宇文霁便端正态度,跟吕墨襟商议起其他事务来。 吕墨襟也察觉到了宇文霁与往常的不同,他比往日都要紧绷。但吕墨襟想了想,没问,更没试探原因。宇文霁是个心胸开阔的人,“无不可对人言”就是他的写照,当他有事儿不想说,就必定是他很私密的私事了,没必要问。 这一日稍晚,关于用计之事,宇文霁联系了鲁林关里的遂州刺史乐箭。 除了之前宇文霁带着八百人就跑了,丕州军一贯与乐箭互通情报,但他们彼此互无统辖,鲁林关守,丕州军在外袭扰、拉扯。 指挥不统一,本该是兵家大忌,但对宇文霁和乐箭来说,却是合作愉快。 有丕州军在,疾勒人无法全力攻城。若他们想先打丕州军,那就得面对被丕州军大营与鲁林关城头两头夹击的窘境。 因此,乐箭听闻后,立刻配合。 双方对战时,若是图穆窃所部,就全力开打。若是图穆拜,就稍稍放近一些再说。 如此数日,又轮到图穆拜当先攻城,疾勒士卒扛着云梯靠近后,忽然一声大喊,全军加速。他们往常也会突然加速,但这次这伙士卒的速度尤其迅猛。 图穆拜猜到这是汉人的离间计,他认为要破离间计也很简单,破城,或者他的部下登上城头,也勉强可以。汉人大意,正是他的好机会。这一次,他换上了军中精锐。 这些日子两军来来往往的,鲁林关确实大意了,匆忙.射.箭多数落空,再射箭,又有超过半数计算错了前量,还是落空,眼看着疾勒人的多数人马就要冲到城墙下头了。 突然,疾勒人那边鸣金收兵了。冲向城墙的疾勒人顿时一愣,多数人下意识回头去看。图穆拜的王旗还立着没动,可图穆窃竟然收兵回营了。这回犯下严重错误的,可就是疾勒人了,城头守军一通乱箭。 后方的图穆拜也是大惊,他在继续派兵,和同样收兵之间只犹豫了一瞬间,就选择了撤兵,那边山上平王的大旗可是飘荡得很欢乐。 丕州军虽然是汉人骑兵,却是胡人的作战风格。目前为止没有大规模接战,都是游击,是“一条一条地撕肉”。但只看他们人马的厚重甲胄,就知道这群骑兵也善于大规模对冲。 平王大旗下面,众人知道,他们小军师的计策见效了。 宇文霁活动了活动肩膀,对左右道:“我多日不曾活动,今夜正好去给他们加一把火。” 宇文霁要去夜袭了,率领着他的卫队,也就是先前的三千骑兵。精锐骑兵不缺肉食,也吃羊、牛的内脏,夜盲者极少,宇文霁这精锐中精锐的三千人,更是个个耳聪目明。周围的地形,宇文霁也摸清楚了,知道什么地方适合马匹奔跑,尽量减少伤到马蹄的情况。 “祝大王凯旋。”众人齐齐行礼,宇文霁能憋到现在才亲自上阵,已是他能忍了。 宇文霁这边回营吃饭睡觉,养足体力和精神等天黑,那边图穆窃的大营也没歇着——图穆拜找上门来了。 这件事图穆拜占理,他打一半图穆窃撤了,他拿刀子去砍杀图穆窃也是应该。 可图穆拜却十分有礼地前来询问:“叔叔,您发生什么事了吗?” 他俩是平级,图穆阿吉在的时候,分列左右。但图穆窃见图穆拜来了,肥胖臃肿的身体却动都不动,只是搂着坐在他大腿上的女子,示意其给他喂肉。 “图穆拜,你还有脸来问我?你与汉人演戏,当我是傻子,看不出来吗?” “叔叔,我今日精锐尽出,明明就能攻上城墙了,如何是与汉人演戏呢?” “还不是演习?往日我的勇士攻城,汉人的箭矢密集又凶猛,今日你攻城,却只见那么稀稀疏疏的三两支。你这是要将我的人诓骗进城,与汉人合伙绞杀我呢。” “叔父,这是汉人的计策。是汉人意图挑起我们的内斗,叔父千万不要中计。” “什么计不计的?我只看见汉人打我,不打你。”图穆窃一指他下手的年轻人,“阿洛科的阿爸就让神.射.手给.射.死了,这半个月加起来,我让那神.射.手杀害的将军,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你呢?你的将军呢?” “这就是汉人的离间计啊!” 图穆窃暴躁愤怒,图穆拜痛心疾首。 这其实是疾勒人大营最近的常态了。 图穆窃:你给我解释! 图穆拜:这是离间计! 图穆窃:你必须给我解释! 图穆拜:这真的是离间计! 不止两个大首领,分属两方的疾勒贵族们,也都是这样的对话方式。图穆拜一方的,自然是坚定认为这就是离间计。图穆窃一方的……甚至包括图穆窃本身,是真的不知道图穆拜“冤枉”吗? 如吕墨襟说的——谁杀了平王宇文大趾,谁就能当大单于? 图穆窃嚼着肉冷哼,当大单于,还是得看谁的刀子更利!别说平王了,鲁林关都是一块硬骨头,若砍钝了刀,即便当了大单于,也只是暂时罢了。 图穆窃得知大单于身死,又被丕州军袭营后,其实已经心生退意了。他却知道不能退,如此懦弱的行为,会引发自己人,以及图穆阿吉的拥护者不满。于是就等了懦弱的图穆拜来,本来以为他会提议退军,届时图穆窃可以杀了他,补足损失,再驱赶他的部族去攻城。 待我疾勒(原属于图穆拜)的勇士损失惨重之时,再表示无奈加痛心,再发个必报此仇的誓言,就能回去准备继承大单于之位了——他可是惦记着大单于的妻妾和女儿们呢。 谁能想到,懦弱的图穆拜这一回硬气的不是地方呢? 图穆拜颓唐地回到了自己的营地,他不明白,为什么就听不懂呢? 图穆窃越吃越愤怒,牙齿咀嚼发出的声音,看得他怀里的女子心惊肉跳。突然,图穆窃站了起来,扛着女子去他的大帐了。至于其他将军,见此情景立刻散了。 宇文霁的三千人马蹄上裹着布,缓慢地接近预定的位置。上辈子他看电视,总能见过趴地上用耳朵听动静的能人异士,穿越过来后,发现这种人还真有,但有个最要紧的前提条件——他本身所处的环境足够安静,杂音不会覆盖远处传来的声音。 若身处军营内,想听见什么完全是想太多。 悄无声息地杀了一支疾勒人的巡哨,位置也差不多了,宇文霁拿出了一支鸣镝,对着图穆窃的大营射.了过去。其余士卒即使看不太清楚,听声音就能知道大概距离。 疾勒人也是骁勇,听见鸣镝立刻.操.着刀子从各自的帐篷里冲出来集结。然后,迎接他们一部分人的,就是如流星雨般的漫天火箭。 宇文霁说到做到,给了图穆窃“一把火”。但疾勒人没乱,来不及打水,他们直接用尿浇,用土埋,快速地灭火。当然,是在宇文霁那边不继续.射箭的前提下。 火箭的释放,已经暴露了他们的位置,图穆窃派了一支万人队出来,驱赶宇文霁,然后万人队就有去无回了。 天亮后,疾勒人先是陆陆续续发现了万人队几十具尸体,接着就见丕州军大营用大车把尸首运到了鲁林关城墙前头,一车又一车,高高堆起了一座尸山。 ----------------------- 作者有话说:大趾:[哈哈大笑][哈哈大笑][哈哈大笑] 第67章 (捉虫) 大趾:保守了!…… 067 图穆窃的营地里, 疾勒人都在请战。图穆窃和贵族们虽然都有想法,可普通疾勒人的想法还是很单纯的,而且, 这些人所能知道的最久远的历史,就是自己爷爷的名字。他们对“汉”的认知,也是很模糊的。 在普通疾勒人的认知里, 自己的头人被杀了……那他们的部落就该归附到对方的部落去了。可这是正常的部落之间的抗争, 假如是窃贼或强盗的偷袭,他们当然就要选择复仇。就该让汉人付出血的代价。 目前最积极的,就是原先的王庭卫队。他们目睹了全部的真相,敌人污染了神圣的祭祀,惊扰了天神, 偷袭了大单于和诸多部族的贵族。 而且让他们王庭卫队的所有人,都成了笑柄, 他们的荣誉也被践踏了, 他们若回到家乡, 被族人问“敌人袭击大单于的时候, 你在哪儿?你不是应该保护大单于的吗?” 作为王庭卫队, 他们还是比普通人有些政治素养的, 很多已经看出来了图穆窃的态度, 但这时候想转投图穆拜也不行了。以图穆拜的性格, 即使收下他们, 也会在图穆窃索要的时候,把他们交出去。而图穆窃,是不会忍受背叛的。 第72章 图穆窃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杀掉他们。 他们也就自能私下里做点手段了——煽动图穆窃的士卒和小贵族。 图穆窃这边闹了大半宿,图穆拜那边自然也得到了消息, 他还曾经主动派人过来救援,让图穆窃给轰回去了。 今日一早,知道了汉人的作为,图穆拜越发无奈,他正坐在那叹气,他的舅舅奥特有花求见。 奥特有花进来就挥退了帐子里的其他人,显然他俩是亲近之人,图穆拜没有任何反对,仆人和侍卫退得也毫不犹豫。没了外人,奥特有花凑到跟前,道:“大王,干脆与汉人结盟,杀了图穆窃吧。您也无须忧心图穆阿吉之事,其竟以‘四世’自称,狂妄近乎疯癫,且叛于大景,该杀。” 疾勒人是向大景称臣,世代受大景册封的,大单于身份的象征之一,就是一枚大景朝廷钦赐的单于金印。他们曾以对大景的忠诚为荣,更以草原诸部,大景最偏爱他们为荣。 奥特有花说的,没毛病。图穆拜自己,在图穆阿吉活着的时候,也曾多次反对进攻大景的。 此时,图穆拜听奥特有花这么说,垂头思索了片刻。奥特有花以为有门,踏进一步还要再劝。谁知图穆拜忽然抽刀,奥特有花只来得及叫出半声,便已经人头落地。 图穆窃正在安抚众将,忽有亲卫跑来通报:“大王!图穆拜提着奥特有花的人头来了!” “啊?奥特有花?他舅舅那个奥特有花?”图穆窃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是重名的人,奥特有花可是图穆拜的舅舅,奥特部的族长,是诸部里对他最忠诚的人。 图穆窃本来正为汉人的滋扰心烦,他放出去的“图穆拜和汉人勾结”,现在反而动摇了一部分中小部落的意志,让他们开始和图穆拜的人接触了。目前没投过去,只因为畏惧他的手段。 现在图穆拜把奥特有花杀了?奥特有花可是有名的亲汉派,甚至劝过图穆拜内附。他把奥特有花杀了,图穆窃隐约觉得,这对自己是一桩好事。 之后又有亲卫来报,原来图穆拜进了图穆窃的大营后,就提着奥特有花的人头,大声宣讲奥特有花的罪过,说什么奥特有花劝他和汉人合作,已经被他杀了。 “哈哈哈哈哈哈!”图穆窃大笑了起来,“本王,无忧矣!”又对下属们说,“咱们让汉人抢走的牛羊都能收回来了,你们去劫掠图穆拜的部众吧。” 再放图穆拜活两天,让他带着人去攻打鲁林关,再加上图穆窃自己人的结论,图穆拜完了。等他一溃,就砍了他的人头,说大单于被杀,就是因为这个叛徒勾结汉人,如今算是为大单于报仇一半了。他拿着图穆拜的人头,就能去王庭圣地祭天,成为新的大单于了。 “拿酒来!”图穆窃已经不在意图穆拜了,他大笑着欢呼,他帐篷里的疾勒贵族听说能去劫掠图穆拜的部众,已经欢欣鼓舞,再一听喝酒,立刻齐声欢呼了起来。 可是喝了半天,图穆拜还没进来,反而大帐外的动静越来越大,图穆窃一抹胡子,皱眉细听。 “势为大单于复仇!”“复仇!”“复仇!” “外头是怎么回事?如何在我王帐外喧哗?” 图穆窃的大营,已经乱成一锅粥了。昨日被火箭偷袭,今早堆起的尸堆,还有王庭卫队不断哔哔的大单于被杀之恨,新仇旧恨叠一块儿,早就让疾勒人热血上头了。半身是血的图穆拜高举奥特有花的人头,高喊着即便杀了舅舅也要为大单于复仇,和汉人血战到底,恰好点燃了他们的热血。 高呼复仇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人骑上了马,挥舞着兵器,发出野兽一般的嘶吼。 算是另外一种情况下的炸营,本来初期的时候,图穆窃出来嚷嚷两声,就能镇压下去,可他根本没关注普通疾勒人的状况,就盯着图穆拜,终于知道情况时,已经为时已晚。 图穆拜真的是来解释,顺便借奥特有花的人头,来表示自己的忠诚的——我万分看重我们的誓约,无论是谁,向我说叔叔您的坏话,都只有人头落地。这样您就能相信我了吧? 没吃粉的人,为了自证,剖了肚子。 图穆拜也是惊恐的,即使他不再呼喊复仇,依旧被士兵们挤出了大营,奔向战场。 “复仇!复仇!” 当图穆窃终于走出大帐时,事态已经超出他的控制了:“我的战车何在?!” 图穆窃咆哮着,因为他的身体庞大,寻常马匹根本驮不动,所以从中原定制了一辆战车。 他战车还没套马呢。负责照顾战车的士卒倒是没去掺和外头的混乱,听到命令赶紧套马,车夫哆哆嗦嗦驾车出来。图穆窃两鞭子抽到了车夫肩膀上,抽得车夫皮开肉绽,但车夫依旧将战车稳稳地驾出了大营。 图穆窃脸色涨红,暴怒在脸,他却没上去阻拦士兵,也叫住了麾下着急的贵族。疾勒人的狼性被彻底激发出来了,若上去阻止,士兵可能抽刀向他们。 图穆拜一方的贵族送图穆拜出营地时,本来是万念俱灰的。来到鲁林关之前,他们才是人马保持得更多,更占据优势的一方——图穆拜甚至没必要赶到鲁林关来,他就该带着大军去疾勒人的王庭圣地,宣布迎娶图穆阿吉的妻子和女儿们,直接继位。 过去就不支持攻打汉人的大贵族,可都回草原了,他们一定会响应图穆拜的号召的。图穆拜有他们的支持,继承了大单于本部,再加上现在的军队,图穆窃也只能下跪称臣。 可图穆拜非要过来,要为大单于报仇,要和图穆窃堂堂正正争夺单于之位,当时就有人走了。 留下的人,是因为过去几十年的交情,以及“万一”的想法,方才留下的,谁知道,他们当中最坚定的支持者奥特有花,就这样让图穆拜给杀了。 他们心灰意冷,谁想到竟然柳暗花明。 图穆拜麾下的贵族们彼此看了看,图穆窃那边竟然炸营了??? 在短暂的碰头后,他们吹响号角,带着自己的族人上了马,方才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在乱军中,杀了图穆窃。 不是为了图穆拜,是为了他们自己。他们也看清楚了,自己这么干了之后,图穆拜不会感激,反而会杀了凶手,再给图穆窃报仇。 所以,他们想着杀了图穆窃就回草原,图穆阿吉也是有儿子的,但他不喜欢儿子,都给远远赶走了,那就随便找回来一个,拥护其做大单于。 宇文霁又在山头上看疾勒人的大营了,此时,他对古代那些算无遗策的将领和军师,充满了深切的崇拜。 那些人到底是怎么算无遗策的?人行动的不可预知性,太强了。现在宇文霁就完全闹不清楚,疾勒人到底怎么回事。 图穆窃部挤成一大团就出来了,完全看不出有组织,营门都让他们自己撞倒了。宇文霁刚想去占便宜,图穆拜部也动了。而且图穆拜部挤进了图穆窃部中间,把图穆窃部这一团乱给接手了? “图穆拜把图穆窃杀了?不对呀……图穆窃王旗还在啊。图穆窃也出营了。” 图穆窃那个马车,太显眼了。 其余将领眼力没宇文霁这么好,只刘害不太确定道:“图穆窃部……好像炸营了?”可说完了他自己又摇了摇头。 宇文霁也见过炸营,就追杀他被他反杀的倒霉禁军。可当时的炸营是乱跑,乱杀,下面这个有点像,可不太像,因为看起来图穆窃部还是有一致目标的。 宇文霁不清楚他们到底什么个情况,忍住了出击的冲动。 ——战后知道发生了什么,宇文霁扼腕:“我还是太保守了!” 吕墨襟:“……” 众文武:“……”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人家本来就是个保守人 墨墨:[白眼] 第68章 大王快逃! 068 此时, 缺乏情报,只看见眼前的宇文霁,他能确定的, 就是疾勒人要全线压上了,丕州军自然也得拉出来了。 吕墨襟这回没跟出来,目前他的小身板还不足以应付高强度的战争, 毕竟他只是个正常青少年。此时吕墨襟裹着个大披风, 站在大营里的望楼上(较高的木结构哨塔)朝远处看。 其实,吕墨襟觉得,他们该守住大营,没必要出击。这些日子,丕州军的大营已被建得格外坚固, 壕沟都挖了六道,拒马都快把大营堆成一个刺猬了。 从战旗看, 图穆窃部首领们甚至乱糟糟地被挤在了后方, 士兵们能按照命令行动, 靠的是长久形成的全民皆兵的习惯。 寻常族民在找不到自己首领时, 会下意识跟随武器装备更好的, 或者头发上戴着饰物的小贵族, 小贵族则会跟随衣服和甲胄更好的。但这改变不了他们组织混乱的根本, 不止兵将之间陌生, 连兵和兵都是陌生的。 第73章 任他们攻城, 只要鲁林关扛过了他们最初士气惊人的特殊时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即使不至于让疾勒人就此完蛋,也能大量杀伤对方。 可当宇文霁要率兵出击的时候,吕墨襟没有阻止。 前段时间的携手治军, 倒是让他们俩对彼此多了许多了解。宇文霁虽然经常很莽撞……可他确实不是个莽撞人。确实彻底没机会,他会撤回来的。有机会(虽然普通人看着,往往觉得是送死),他就能获得巨大的收获。 有这样一个主公,担惊受怕,又充满期待。他要是把感觉告诉给宇文霁,宇文霁大概会回答他:“哦,我懂,像开盲盒。” 除了纯军事方面,这件事还有政治上的考虑——乐箭的态度。他们这一次是来援助鲁林关的,也是来“接手”遂州的。乐箭不是庸才,他能看出今后的局势,将来丕州与遂州,将不再是“同殿为臣”的状态,遂州得做出选择了。 此时鲁林关墙头上的遂州刺史乐箭也是这么想的,若如今主政丕州的还是宇文良,他已经归附了。遂州所处之地直面草原,无法独立支撑,必须外部支援,一直以来,遂州仰仗丕州颇多。 一旦遂州有失,大量不驯杂胡入侵中原,乐箭想都不敢去想那会是怎样恐怖的场景。乐箭虽有忠君之心,却明白何为民贵君轻。中原已经很乱了,社稷倾覆就在眼前,不能再添乱了。 而且,平王是宗室啊,向宗室低头,乐箭更不认为自己是背叛。 “唉……”乐箭摸着墙头,他已经一把年纪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重见中原承平的景象? 先前派出去的将军就说宇文霁是个骁勇仁厚的猛将,大单于的脑袋已经彻底证明了。又有其岐阳救父一事,虽然其中经过颇多神异,不可尽信。比如什么一人打一万二的(对,又涨了。)……街头老汉都不信。可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他的孝,说明了他确实道德高尚(以这个年代的道德评价标准看)。 唯一让乐箭不放心的,就是宇文霁这个人,喜欢亲身行险,他若是个纯粹的将领,这倒是无妨,可他是一军统帅啊。 乐箭这么想着,就看见丕州军里又分出来了三支八百人的小队伍。 “……” 这位刺史立刻就知道了,这其中必然有一支队伍是小平王率领的。也就是疾勒人没想到平王竟然亲自带队,否则他这八百人哪活得了啊?!以后若是其他势力知道了他的癖好,即便你布置了疑兵,可依旧是一埋伏一个准啊。 乐箭扒着城墙,抻着脖子朝下看,宇文霁要是在他面前,他得薅着他的脖颈子,大骂他一通,唾沫给宇文霁洗脸的那种。 乐箭猜对了,那八百人就是宇文霁率领的。虽然依旧没闹清楚疾勒人到底怎么回事,可图穆窃与他的人依旧没能进入大军,这不就等于把图穆窃的脑袋挂在他眼前吗?这还忍得住? 图穆窃和图穆拜双方的矛盾,宇文霁也很清楚了。 他们俩都活着,是有可能发生一方带领自己的力量,全部归入另外一方的。可但凡有一方嘎了,其属下必定有大量逃散的,他们都会畏惧彼此的报复。 脑子僵硬,坚持要报仇的图穆拜,可是比残暴凶悍的图穆窃,好处理得多。让图穆窃活下来,他一定立刻转身就回草原,但待他实力充足起来,必定又是一个觊觎中原的图穆阿吉。 现在,图穆窃与其一干贵族被挤压在了后头,机不可失! 宇文霁想干掉图穆窃,图穆拜这次总攻的目标,则是宇文霁,他的主要目的是给大单于报仇,根本无意于鲁林关。 他一直提议,佯攻鲁林关,把丕州骑兵勾出来,设伏灭掉。 可谁佯攻,谁设伏,他和图穆窃一直没达成共识。因为图穆拜想的是分工,图穆窃想的是佯攻和设伏都让图穆拜干,图穆窃自己就在图穆拜的人彻底和丕州军搅在一起后,再施以雷霆一击。 这事儿连“顾全大局”的图穆拜也没法答应,他还是有基本的求生意志的。 当得知几队骑兵从丕州大军里分兵出来,目前短时间掌控了大军的图穆拜暗道一声:宇文霁还真谨慎。 疾勒人对宇文霁的情报,也所知甚少。他们只知道,是小平王率兵突袭了大单于本部,可后来夜袭的,就不知道是谁了。他们可不像遂州刺史乐箭那样,熟知丕州军的情报,并不知道后来的夜袭也是宇文霁。 至于图穆窃,他也担心丕州军汉人。另外,他还担心图穆拜麾下的贵族,所以他不敢绕到大军前边去,就在大军屁股后头“蛄蛹”,让他目前所能管理的万把人,把他的战车团团围住。 他甚至期待汉人把图穆拜打败了,这样这些热血上头的族人就会转头了,到那时,他也正好收拢起他们。 图穆窃觉得,自己已经足够谨慎。 ——且在两军对垒期间,丕州也多处派出千人上下的队伍,进行袭扰或侦查,这就让疾勒人认为,如今出现的八百人,也是前期侦查来的。宇文霁的帅旗和王旗也都还在大军里头,动都没动。 图穆拜分了三支三千人的骑兵去驱赶,特意找的都是冷静的人,叮嘱别追远了,驱赶他们就行。 疾勒人还记得那尸山是怎么来的,就只在大军外围,驱赶这三支队伍。 想的很好,却根本做不到。 因为三支丕州骑兵的弓箭射程,都比他们远,他们不追,对方就回头.射.他们,他们追,对方就跑一轮.射.一轮。毛都没碰着人家一根,就见自己派出去的骑兵一个接一个朝下掉。这哪是驱赶人家?分明是上赶着给人家送人头。 图穆拜见状,只觉得脸上发热,竟然在看家本领上输给了汉人,但他也看出来,不止弓,马也是人家的好,这派出来的是精锐里的精锐,可他的本部人家散出去了大半,用以控制军队,其余没散的是要当做精锐预备队的。 正当他苦恼的时候,疾勒大军自动哗啦啦分出去了几大团人,嗷嗷叫着追着三支丕州骑兵就去了,粗略估计每支骑兵都能分到万人左右。 两边的将领们都无语了,这就是“士兵有他自己的意志”。 对疾勒人来说,这应该是个好消息,至少那三支丕州军都撤了……吧? 有时候,宇文霁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傻大胆,比如现在,后头追着万把人,他的主方向还是疾勒大军的屁股,并且眼看着越来越近了。 追着他的疾勒人更乱了,一部分人总算看见了图穆窃的王旗,以及其他贵族的军旗,竟然直接放弃了对宇文霁的追击,投奔自己的族长去了。还有人拨转马头,要回大军。又有继续追击宇文霁,或茫然无措停下来在原地打转的。 宇文霁摇摇小旗子,军队数量少的好处,就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命令传递给所有人(不是宇文霁)。 此时,图穆窃带着他的贵族和少部分亲兵,还在想法子挤进大军。贵族们其实颇有些心惊肉跳,因为图穆拜部的几个贵族带人横在了他们的前方,虽还没动手,但看起来就是不怀好意。 图穆拜在努力指挥士兵攻城,他尽量让他们分成梯队,丕州军依旧没动,他麾下贵族的协助,让他十分感动。图穆拜部,一部分人在奇怪怎么还不动手?被分配到动手任务的几个贵族临动手却害怕了,脑子里一个劲在想,若没能杀了图穆窃怎么办?到时候不但图穆窃要他们的命,图穆拜也会将他们像奥特有花一样砍了。 于是,宇文霁从天而降了。 得到他命令的八百骑兵,快速收束成了一支箭,当宇文霁把举起的旗子放下去,他们如一个团起来的拳头一样,向前击了出去! 阻挡在他们前方的骑兵被碾成了肉泥,他们一头扎进了图穆窃的队伍里,这支小队伍,又在瞬间从拳头化为了绞肉机。 穆幺儿和刘班满脸兴奋一直朝宇文霁身边挤,马蜂和刘去疾牢牢占据着宇文霁身边的位置,不让这俩过来。他们可是顶着亲爹的压力,放弃了独自指挥,才拿到现在的位置的,谁都不能让。 方才围堵宇文霁的疾勒人一脸呆滞,不是很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去送死。 图穆窃一系的疾勒贵族及嫡系,战斗力是不弱的,他们也很快发现了这支来送死的小部队。 “赶紧杀光!”图穆窃只咆哮了一声,根本懒得过多关注。 现今宇文霁的铁骨朵又大了一圈,没有更大的原因不是宇文霁拿不动,是马的负担已经到顶了。但现在这个,已经足够恐怖了,把它一横,都不用动的,宇文霁就完全不用担心箭矢的问题了。同样是把它一横,一旦宇文霁动起来,以骑兵的强大动能,他前边的“东西”,也就只剩下一个下场了。 第74章 “嘭!”随着一声碰撞声,血肉之躯瞬间扭曲变形,鲜血零碎四处飞溅,为宇文霁铺开了前路。 “大王!大王快逃!” 图穆窃:“啊???” ----------------------- 作者有话说:大趾:[摊手]请叫我图穆家人头收集者 穆家三兄弟擦汗:[捂脸笑哭]改名是正确的,图穆这姓风水不好 作者菌:看历史就能发现,很多人都会有自己的坚持。不过这个坚持有好有坏,有的人的坚持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捂脸笑哭] 第69章 (捉虫) 双杀 069 呼喊的声音是从斜后方传来的, 可图穆窃被自己的士兵提示后,第一反应依旧是看向前方。 他高喊着:“图穆拜的人动手了?!”把自己的长戟提起来了。 图穆窃已经忘了那个八百人的小队伍了,对方在外能依靠马速与好弓和我们疾勒勇士拉开距离, 他冲进来,彻底舍弃了灵活的优势,挤都让大军挤死你! 图穆窃的呼喊, 甚至扰乱了一些人的判断, 跟着他喊:“图穆拜的人动手啦!”“杀叛徒!” 以图穆窃所在的位置为中点,前半截的人开始朝前冲,要和图穆拜的人拼命。后半截的人已经让冲进来的宇文霁杀翻了。中间一部分,很多人还在混乱中。 接二连三的呼喊传来,图穆窃才终于回头。 可他刚张望了两下, 就听后边喊“丕州军杀过来了!”“就是那八百人!” 图穆窃暴躁了:“八百小虫,碾压灭杀便罢了。再有呼喊者, 乱我军心, 杀之!”他眼珠一转, 再次举刀大喊, “图穆拜背誓毁诺与汉人勾结袭杀于我!!天罚之!杀了图穆拜!” 他已经听见前部士卒的闹腾了, 应该是开打了, 既如此, 就将这件事砸死了, 就是图穆拜先动手。至于前边混杂的疾勒人会不会因此发生内斗, 因此被汉人打败损失惨重,图穆窃才不管呢,甚至才高兴如此。 ——要不然让图穆拜带领疾勒人打败汉人?图穆窃宁愿两人都失败,也不愿意得到图穆拜率领下的胜利。反正失败了直接说因为图穆拜和汉人勾结就行,图穆拜就是个没嘴的蠢货。 图穆窃已经开始想美事儿了, 背后传来的惨叫他只当是八百汉人临死前的叫声。 图穆窃的麾下,显然是真的很畏惧他,不让喊的命令传出去,他们就真的不敢再喊,就闷不吭声地,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阻挡宇文霁。 真·血肉之躯,因为尸体堆太高,宇文霁不得不两次绕路,他也心焦,就怕图穆窃跑了,还好,图穆窃很稳,他王旗动都不动。 围在图穆窃身边的贵族们脸色也越来越难看,因为他们听到了手下人的禀报,可和普通疾勒人一样,在图穆窃下令后,没人敢去向他禀报。毕竟冲杀进来的丕州军只有八百,万一他们刚禀报完,那八百人就被杀光了呢?且以图穆窃的性格,更可能直接就一戟把他们戳死了,问都不问其他。 贵族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依旧是一个站出来的都没有,甚至有人朝侧面靠了靠…… 另外一边,拦路犹豫的图穆拜部贵族,就属于又惊又喜了。 “大王动手了?”“还有其他兄弟去杀图穆窃这个狗贼了?”“挡!挡住他们!”“杀啊!配合里边的兄弟!” 他们先前虽然犹豫,可一听说有人动手,反而兴奋果断了起来,带着人和图穆窃部厮杀在了一起。 从他们这里开始,混乱渐渐传进了大军…… 炸营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一阵子了,理智陆续回到了众人的脑袋里。但两方人马绞在一块儿,如今又是大战在即,要走的很可能被认为是逃兵。打败了大家一块儿逃,和还没开打就逃跑,可不是一个意思,他们又不是贵族,敢跑就要被砍死。 此时听说图穆拜的人刺杀图穆窃? “你们背誓!”“杀了图穆窃!”“杀图穆拜!”“快跑吧!” 宇文霁已经杀到了王旗下,他看见了一个绝不会认错的胖子,还看见了他的马车。 图穆窃庞大的身躯,一个人能占三个人的地方“体壮如山,健马难负,得异兽白泽”,然后宇文霁一看,就是戴着牛角的两匹白马。 图穆窃看见宇文霁的瞬间愣了一下,他此时才真相信,杀进来的确实是那八百个汉人。可他也不慌张,他也是一员猛将,目前为止,他还没见过力气大过他的呢。比力气,先大单于都比不过我,何况你一个中原小白脸? “呼!”随着一阵风声,宇文霁的铁骨朵砸了下来。 “铛!”“啊!”图穆窃双手持戟抵挡,兵器碰撞的瞬间,他的两个膀子麻了。 宇文霁的铁骨朵被架住了,他也没与图穆窃较劲,铁骨朵抬起,抡了一圈,这恐怖的凶器在他手里,就如小儿玩耍的木剑,周围意图围剿他的疾勒人,沾着就残,碰上就死。图穆窃的胳膊刚刚恢复了一点知觉,第二下已经对着他砸下来了。 图穆窃一咬牙,再次迎了上去。 “咔!”“噗!” 第一声,长戟的杆断了,第二声,图穆窃被开了颅。 ——图穆窃的长戟是木杆,疾勒人缺好工匠,做不了整体的长戟。 宇文霁却皱眉,这脑袋太脏了。 “去斩首!”所以,他很无耻地把这活儿交给下属了。下属们根本没心思多想脏不脏的,反而感动不已,虽说已经是尸首了,但斩下首级也是大功劳了。 只刘去疾依旧守在宇文霁身边没动,马蜂、刘班和穆幺儿全冲过去了,最后以刘班手快取胜。马蜂和穆幺儿倒是也没空手,这俩把拉车的两匹白马拉过来了。 宇文霁已经砍断了旗杆子,这回得到了一面完整的大旗,随手交给了刘去疾。 目标达成,宇文霁准备带着人撤,可杀了图穆窃之后,他周围的动静,实在是奇怪。 “图穆拜背誓!”“图穆拜杀了大王!” 远处传来疾勒人的呼喊,可是近处的疾勒人,无论贵族士兵,都在闷不吭声地逃跑。 “呃……” 小天使宇文霁:该撤了,撤! 小恶魔宇文霁:撤个头,杀他吖的! 战场上风云变幻,哪有时间让宇文霁多考虑?所以…… “我杀了叔父?”图穆拜完全一头雾水。他也看见图穆窃的大旗倒了,但他怀疑图穆窃的人反叛,都没怀疑到那八百个汉人身上去。 “不好了!大王!图穆窃的人造反了!” “大王!快做决断吧!” 图穆拜犹豫良久,最终一咬牙:“反叛者!杀!” 图穆拜所知道的真相,也在快速传递向了全军。图穆拜的人高兴“早该杀了!”,他们这种反应在图穆窃的人看来,不正是早有预谋的罪证吗?更多的疾勒人开始互砍。 这时候宇文霁要是举着人头杀出去,表示“图穆窃是我平王杀的!”,疾勒人八成就一致对外。但他显然也没撤。 宇文霁在哪儿呢?他和他的士兵在一团混乱里,快速完成了变装——扯下疾勒人的羊皮裘,裹在自己身上,把血朝脸上一抹,满嘴疾勒语的八百骑兵(七百多了),瞬间隐身。 宇文霁本想把铁骨朵都扔了,以便更好地隐藏身份,但连稍微趁手的兵刃都没找到,他干脆把铁骨朵反过来用,跟个钢棍似的,这也是全实心兵刃的好处了,前后都能砸死人。 若能把图穆拜也杀了,至少十年之内,无须再考虑疾勒人的危险。 在移动的过程中,宇文霁令众人高喊“为图穆窃大王报仇!”,果然收拢了许多图穆窃的人,数量还越聚越多。 眼看着宇文霁这支队伍来势凶猛,图穆拜的人都劝他躲一躲。可是图穆拜再次大局为重了,人确实不是他杀的,凶手正是那支汉人的小股部队,就八百人那个。 众人:“……” “大王,那八百人已全军覆没,我们死无对证,如何让其他人相信呢?您还是赶紧跑吧。” 图穆拜道:“我若逃了,便再没有了说明真相的机会。” 图穆拜这点说得倒是没错,他若逃了,图穆窃不是他杀的,也成了他杀的。 “大王!那您何不干脆认了,就此一统诸部呢?”杀了竞争对手是什么羞愧的事情吗?不是啊,这不是英明睿智勇猛霸气的行为吗? “不行,我怎么能认下这背誓之事呢?” 众人还要再劝,却已经来不及了。他们也没想到,图穆窃的人竟然这么快就撕裂了防御——明明图穆窃的人已经被打乱了啊。 第75章 “疾勒兄弟们!”图穆拜意图讲道理,但他只说了五个字,那杀在最前方的年轻勇士,突然把手里的钢棍一转,显露出古怪奇门兵器的真容,眨眼间,他就用那丑怪的玩意儿砸碎了两个上前阻挡的贵族脑袋,他砸碎第三个脑袋时,崩飞的骨头碎片,甚至划破了图穆拜的脸颊。 “宇文霁——!”图穆拜大叫一声,他想起来了,他还看过这古怪兵器的画像,当时觉得该有夸张,没想到,竟是真的?! 但知道真相也无济于事了,他的左右上来,或挡在他面前,或护卫着他逃离,这回他跑了。 图穆拜转身不过片刻,就听见背后传来了恐怖的声响“嘭!”“噗!”第一声闷响仿佛一大块肉被扔在了砧板上,第二声则像是什么东西爆开了。 图穆拜感觉到了深切的恐惧,他不敢回头,匆忙催马逃离,他的近卫转身意图抵挡着什么。图穆拜听见了更清楚,更接近的“嘭”和“噗”。 接下来,图穆拜只听见了半声“嘭”…… 这次彻底没有首级了,只、只有半个脑袋了,还是下半截。那已经不能称之为脑袋了,只是一块下颚骨。 马蜂和穆幺儿都嫌弃了,就刘班依旧高兴,在宇文霁清理周围士兵时,把下颚骨割下来了。看着他拽着下牙砍脖子,宇文霁都咂了咂嘴,觉得牙疼,他的马和兵刃自然也被收拢了。 横骨朵立马!宇文霁看了看周围密密麻麻的疾勒人——好了,只剩下一个问题了,我要怎么出去?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冲动是魔鬼……我错了,下次还敢[捂脸笑哭] 第70章 真仁义 070 身处所有疾勒人正中心的宇文霁, 有亿点苦恼,但是,他却没有着急向外冲杀, 因为情况有些不对劲 图穆拜死亡的瞬间,图穆窃一方的疾勒人开始发出欢呼的啸叫,细听, 有点像是“窃大王”的疾勒语极端简化版本。图穆拜一方的人, 瞬间溃散,就如放进了海中的沙。 跑的依旧在跑,可叫的……渐渐只剩下外围了。 这些疾勒贵族们终于想起来了两件事:他们窃大王死了。还有,这位是谁? 先前宇文霁杀图穆窃的时候,真正忠诚的, 都被宇文霁一波干掉了。目前活着的贵族,都是见势不妙缩了的, 或者就是地位不够在外围的。见过宇文霁的, 都死了, 属于死硬派真都死硬了。 况且当时宇文霁穿着汉人的衣架, 现在他裹着羊皮袄子, 头发全披散着, 满头满脸的血污, 跟刚出深山的野人似的。 他们的视线集中在了宇文霁那件奇形的兵刃上, 没有一个疾勒部落, 有能力弄出来这玩意儿的,也舍不得。草原上虽然有铁矿,可他们的提炼技术不好(曾经草原上的炼铁技术还是有的,可是自打被汉和景前期接连暴揍后,就没有了), 炼不出多少好铁,更遑论钢。 终于,有个疾勒贵族凑了上来,问:“你是谁?” 宇文霁看着他,又看了看其他疾勒贵族,他举起铁骨朵抖了一下,黏在铁骨朵犄角旮旯里的各种小玩意儿掉了下去。 疾勒贵族们:“……” “丕州平王宇文景光。” “……”所以,麻烦回到了疾勒贵族们的那一边,他们可以大喊着“敌人!”,但以对方那个宰人的速度,以及双方的距离,就算宇文霁最终被疾勒勇士们埋死,他们也无法活着看见了。 贵族们的埋怨地看向了那个提问的同伴:你问他干什么,就当不知道,大家散了,多好?现在不就尴尬了吗? 吕墨襟已经从大营到了前线,他把大营交给刘害了。 主公是个猛将就是这点最不好——一旦开打,就成了“主公在哪儿?”因为他往往会第一时间切入到战斗的最佳位置。 他没宇文霁那样的好眼神,这种距离只能看见黑乎乎的一片。先前还能从哨探那里得到一些更详细的军情,可是后来哨探也探不到什么了,疾勒人自己打成一团了。 有人建议这时候进攻,被一群将军用眼神“杀”回去了,就知道疾勒人乱,可为什么乱他们却不清楚。一旦大军压上,最好的结果是趁乱杀溃,可最坏的结果是让疾勒人重新携手。且大王还在里头呢,从外头一打,那会把他害死。 吕墨襟会过来,也是担心有人会起这个心思。目前看来,提议的这位,他“死”定了。 吕墨襟知道宇文霁是无意的,但他的这个卫队,可是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主要将领们的继承人多数都跟他在一块儿,他们即使真起了歪心思,也得顾虑下自己的继承人。 (这年代想养出一个各方面都出色的儿子,可不容易。如今世家里,对长子的付出都会是最大的,若嫡子和长子的年纪相差超过了五岁,嫡都要给长让位。年纪相差若不大,双方的资源会持平,待他们长一长,将来会分出去一个,让他自己顶门立户。) 得把这个事情当成传统,现在景光的近卫年纪都大了,能分出去一批自立了,再选一批进来。马蜂留下,他还得磨砺磨砺。刘去疾已经有大将之风了。郭淖的儿子也大了……不止武将,其实文官的也成,女儿也成,送去王妃那儿,只穆家的姑娘能送进王府,其实各家早就有不满了。 吕墨襟算计着文武重臣的儿女时,图穆窃的大旗倒了,吕墨襟松了一口气,景光该回来了吧?可他心里隐约有不好的预感。 再然后,图穆拜的大旗也倒了,图穆拜一方开始溃退了。 吕墨襟:“……”老大王那顿打还是打轻了啊。 吕墨襟早已彻底恢复的胸膛又传来了一阵阵灼痛,当初他傻了才挨这一下子,就该在旁边看着他挨打。 可吕墨襟也是一心二用的,他一边骂,一边又在努力想着对策。 吕墨襟的手下意识去摸腰间,他原本是将那砚台制成了挂佩,可伸手他只摸到了一块双鱼玉佩,砚台在宇文霁那儿。 砚台很灵的,他一定没事儿。 史书上不乏以少胜多的战例,亦有几百几千追着几十万人屠戮的例子,景光这个不夸张。这就是顶级将领的作用,完全不能以常理计算的。兵法讲天时地利人和,在这种将领面前,不能说这些东西完全无用,可它们的效果已经被压到了最低。 但是,现在景光你是出不来了吗? 吕墨襟在心里默数,若数到三十,还没有新的动静,他就开打。 吕墨襟数到二十七,他已经在准备命令马愤出击了,巡哨就带回了消息——大王回来了! 话说,当宇文霁报出大名,引来了小范围但高规格的尴尬的沉默后,有一位疾勒贵族做出了勇敢的表率。 他从马上蹦了下来,单膝跪地,双手高举口中用标准的官话高呼:“见过大景伟大的平王殿下!” 他匍匐在地了一会儿,就快速地爬上了马,转身就冲进了人群。这是很危险的行为,宇文霁若认为他是去纠集人手的,他转身就是送死。 有这位做表率,其他人也陆续跪地后离开。 也有人在离开后对同伴表示:“咱们转头去杀了小平王吧。” “然后让丕州军踏平了吗?”被拽住的同伴甩开了他的胳膊。 这人不死心,又拉住了另外一人,对方直接嘲笑他:“你是什么东西?杀八百人尚需盟友。” 归根到底,也是这人起了贪心,想杀了小平王给自己造声势,可他确实不敢。他怕的不是丕州军,是小平王本人,他们方才都是挤在对方身边作战的,见识了他的凶狠,他杀人如人杀蚂蚁,鏖战至今,都未曾见他流汗的。 这位贵族不认为自己手底下的人那到现在还没聚拢,散得乱七八糟的八千精兵,能快速绞杀对方,尤其,难以绞杀小平王。 最终,他还是放弃了,加入了撤退的道路。 和图穆拜部的溃不同,图穆窃部是退。有骑士挥舞着本部落的旗帜,或吹起号角,用疾勒语呼喊:“回家啦!回家啦!” 正欢呼的疾勒人就去找自家的首领了,然后,一多半发现自家的首领没了,对啊,他们俩大王都没了。俩大王都没了。 刚还欢呼的疾勒人就愣住了,陷入了茫然之中——刚还觉得自己赢了呢?这赢啥了?而且,怎么回家啊? 有聪明的,左看看右看看,就直接朝着某个他认识的部族过去了。部族离得近的,能自己结伴回家,离得远的,在没有头领率领的情况下归程,很可能被指成马贼强盗,要被绞杀的。 这些本来有点沉闷的贵族们,此时突然笑了。只要他们能在归途中把这些勇士吃下一半,待他们回到草原,就能把邻居的草场吃下一多半。于他们和他们的部族来说,这是喜事啊。盯着宇文霁那几百人背影,寻思着还能不能追上的首领,也不多想了。还是收拢勇士重要。 第76章 宇文霁就带着他的人回大军了。 城头上的乐箭,看着那支渺小的队伍咂吧了两下嘴。 也许……可能……过去对于小平王的描述,还是保守了? 宇文霁回去没多久,丕州大军动了。步卒在前,骑兵在后,缓缓而行。 疾勒人惊了惊,但没人选择进攻——方才还有几分“大胜”的心气,现在这点心气也散了,很多疾勒人在回到了部族后,就一脸茫然,不明白怎么好好的,两个大王就都死了,他们就都散了。 “让小平王杀的。” “那个杀了大单于的汉人大王?” “对,就是他!就刚才带着几百人回去的那个?” “他怎么在几十万人里杀的咱们两个大王啊?” “他不是人,他是魔鬼。”“我听说他是汉人天神的大脚趾。” 不琢磨还好,这些人一琢磨,顿时更害怕了。就这一会儿,他们已经开始说“汉人大王会法术,飞去取了大单于的头。咱们来攻打鲁林关,他就又飞过来,用大脚趾,就一脚一个踩爆了两个大王的脑袋。” 不止寻常族人,一些头领也信了。真信,这可是全民迷信的时代。 面对宇文霁,有些人把族人收拢得差不多,草草去大营带走了辎重与牛羊,就走了,甚至有些部族直接舍弃了伤兵。 有人走了,其他人心气败得更快。 图穆窃大营的一部分,以及图穆拜大营的大部分,全留下了,宇文霁自然不客气地接手了。 他还找回了八十多近卫,有受伤从马上跌下来的,还有掉队后在疾勒人的大军中迷路的。这一战,宇文霁的近卫死了五十多,超过半数不同程度挂彩,这已经是奇迹了,毕竟是扎进敌人的军队里绞肉战。 疾勒人扔下的伤兵,能自己走的,丕州给他们收拢起来,死活就看他自己的身体素质了,不过活下来也是当苦役用的。至于伤得动不了,或者残了的,直接按尸体算,一刀砍了脑袋,身体等一会儿埋掉,脑袋堆起来,算斩获。 乐箭在城头上看见此景,叹息了一句:“真乃仁义之师,平王未变。” 没有全割了当军粮,真的是十分仁义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捂脸笑哭]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仁义 第71章 (捉虫) 有点矮 071 又过一日, 哨探回报,疾勒人连夜撤出了五十里,为此, 甚至又抛弃了一部分伤员和牛羊。宇文霁派出骑兵,果然他们都带回来了不少牛羊。 这是真的撤了。但无论鲁林关或丕州军,都没着急庆贺。两边都以待战的态度, 稳扎稳打等了三天, 同时丕州军彻底扫清了残余的小股疾勒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没跟着大部队走的,基数大了,总有点莫名其妙的),两边这才放松了下来。 鲁林关又放大篮子下来了,这回下来的不是士兵, 是一老一少两个长衫人。老的是真的老,胡子头发都像是枯黄的杂草, 头上的冠随时会掉下来, 他袖子外的手像是枯干的树枝, 皮肤也是黯淡的灰色, 正是遂州刺史乐箭。 宇文霁听说老人家来了, 匆忙前来迎接。 乐家虽然也是世家, 但这家子是让宇文霁万分敬佩的, 只乐箭老爷子, 已经守了四十年的鲁林关, 除了内附的,未曾让一个疾勒敌人从鲁林关进入中原,比沽名钓誉的孙家好太多了。 乐箭看见来人,还在思索这是哪位将军。宇文霁就已经行礼了:“霁,见过乐刺史。” “使不得, 使不得。是老夫失礼了。”乐箭赶紧去搀扶宇文霁起来。 宇文霁也就随着他的动作,把腰直起来了。 乐箭看着眼前的宇文霁,下意识嘟囔了两声:“怪不得,真怪不得。”又猛然想起了自己的来意,赶紧道,“见过大王。” 老爷子是真的太疲惫了,嘴唇干裂,嘴角都烂了,说这么几句话下嘴唇就裂了,流出血来。 宇文霁赶紧把自己的水囊拿出来,双手递给乐箭。老爷子是真的意外的,“那样”一位猛将小平王,他以为会是一位暴躁傲慢的少年人,这几日有空就叮嘱孙儿要谨慎小心,谁想到是“这样”的?这自然是好事,乐箭喝了两口水,嘶哑着嗓子道:“我的儿子不成器,但这个孙儿乐安是好的,就送到大王身边,给大王牵马倒酒吧。” 他又看了一眼宇文霁身后的猛将兄们,目光中流露出一丝遗憾:“他武力不足,该是没法给大王提兵刃的。” “乐刺史还请稍等,留下喝杯热羊汤再回去吧。” “不了,城里事情还多着呢。” “那您摸摸我的铁骨朵再走?图穆阿吉、图穆窃和图穆拜的血,还没干呢。” 乐箭嘴都张开了,但犹豫了半天还是没能拒绝。不一会儿马蜂牵来了一匹军马(玄雷累坏了正在休息),马的侧边挂着铁骨朵,乐箭立刻窜了过去。 铁骨朵其实已经被擦洗过了,还涂了油,黑亮黑亮的,也没什么异味。乐箭凑上前去,在那些难看的疙瘩上摸了又摸,嗅了嗅,又试着去抬他,没抬动,老人家反而更高兴了。 他转过身来看着宇文霁,其实已经心满意足,要告退了。宇文霁却误会了,走上前去将铁骨朵取了下来,甩了个花样,立在了身边。 乐箭笑得合不拢嘴,嘴唇上的血流得更厉害了,他随便拿手一抹:“主公,乐箭愿为主公效犬马之劳!” 先前乐箭还比较隐晦,把最喜欢的孙子交给宇文霁,乐安既是人质,也是两方的联系。以后正经称臣的,也是乐安。毕竟,乐箭觉得自己年纪太大了,而宇文霁年纪太小了,他脸面上还有一点点过不去。 终究还是热血上头了。 宇文霁亲自把老爷子送到城墙下面的,临进筐里的时候,乐箭还是没忍住,拉着宇文霁的手道:“大王勇猛,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其实一直跟在后边,但目前的身高淹没在一众猛将兄里的吕墨襟,忍不住在袖子里对老爷子比了个大拇指,又暗戳戳给了宇文霁一个白眼。 “乐公说的是,我日后定当谨慎。” 吕墨襟又垂着头翻了一个白眼。 “好、好。”乐箭坐在篮子里,摇摇晃晃被拉上去的时候,又抹了一把脸,这次擦去的,却是热泪——如果,大景的皇帝也是小平王这样的,该多好?大景就不会乱成现在这个一塌糊涂的样子了吧? 其实,正在返回家园的疾勒人们,同样很多人发出了与乐箭相同的感慨——如果,我们大单于是小平王那样的,该多好?任他是什么敌人,一个脚趾就能踩死! 乐箭走了,宇文霁就听背后一声冷哼,他抿了抿嘴唇,额头上见汗了。对,被疾勒人感慨,鏖战来去,杀穿数十万大军亦不见汗水的宇文霁(大趾:啊?啊?),他流汗了。 其余众将已经退开,就留着他们军师和小大王。 这些日子事忙,且不提过程,这个结果是宇文霁大胜而归,吕墨襟就没说什么,想等到回辰丰再说。今日乐刺史提起来,吕墨襟却忍不住了,或许,该趁热再加把火了。 “我错了,杀了图穆窃,我就该回来。”宇文霁转过身来,老老实实承认错误。 “下次还敢?” “……”墨墨的这个脑子,常常让宇文霁认为,他才是穿越过来的,而宇文霁自己是个本地土著。 吕墨襟叹气:“您是有主见的人,主公,要保重自己啊。”从行军路上,宇文霁让他来“劝”,可最终没劝住带着三千人跑到鲁林关,后来又带着八百人就跑疾勒人王庭去了,再到他还是带着八百人一头扎进二十多万大军里。 宇文霁定了什么,就很难被别人拉住,他骨子里有一种执拗。只能说,吕墨襟希望他每一次冒险都能得到胜利。 “嗯……” 宇文霁此时的态度是很诚恳的,他前世是最不喜欢冒险的性格,过路口看倒计时还剩下一半,都会停下来等半个绿灯加整个红灯的怪人。 因为前世的他怕死,今生是有倚仗了,所以把两辈子积攒的冒险精神一块儿爆了吗? 他不知道,吕墨襟在袖子里的手,已经不只是捏手指了,而是双手紧紧交握在一块儿,同时吕墨襟在心里不断念叨:打他是我疼,他吃软不吃硬。 毕竟是和宇文霁一块儿长起来的,他很清楚,打或类似于打的行为,不会让宇文霁长记性的,但他倒是很怕家人伤心…… 吕墨襟甚至想过要不要哭给他看?最后决定,一哭二闹三上吊这等大杀招,还是留待将来吧。 丕州军撤兵时,鲁林关用铜水封住的城门已经打开了,城中百姓自发送来了酒肉粮食,宇文霁第一次品尝到了百姓箪食壶浆以送王师的待遇。宇文霁给鲁林关留下了些牛羊马匹,且已经与乐箭说好,两个月之内,会派督亭司过来。 第77章 刘班也将他的一家子都接了出来,宇文霁以为他这个一家,指的是他自己的儿女和亲娘,可能还有亲娘生的弟妹。没想到,他将所有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一家子也都接出来了——正室母亲,还有其他妾室的儿女们,刘班被取消了奴籍,他与他们可是只在名义上勉强算兄弟姐妹啊。 可宇文霁见周围人却都一脸正常,也就只敢私下里问吕墨襟。 吕墨襟回答了他两个字:“世家。” 宇文霁沉思,刘家当然达不到世家的标准,可世家……大概就是这样一点点建立起来的。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我过去只见过家族的崩溃,这倒是第一次直面一个家族的崛起。可他的兄弟们在遂州已经立业了,到了辰丰,甚至都无法进入军中,于他们来说,这不是后退吗?” “他们到了辰丰,怎么能说是后退呢?就如有些家族,若能去到岐阳,自然不会留在本地。容貌上佳的男女能送进世家做妾奴,有些武艺的也可做家丁,甚至死士,若读过两本书,便去做个门客,随从,弄臣。 您还记得南宫夭夭吗?他也只是送给宇文厚的一位乐师罢了。至于其他世家,嘴上嫌弃着裙带,又有谁不是以裙带互相攀附的?只是说得好听些,叫作‘姻亲’罢了。” 这可能就是小户的进身之阶? “要是某个小家族里出了一个惊才绝艳的呢?” “长得好看,就是南宫夭夭。长得丑,就看有没有大族愿意让他当上门女婿了。若没有,就是死路一条。” “南宫夭夭很有才能?”刚问出这句话,宇文霁自己就摆了摆手,“我问了个蠢问题,不用回答了。” 宇文厚也是个心狠手辣的枭雄人物了,南宫夭夭在他身边二十多年,到现在还常有夜宿皇宫的时候,这就绝对不会只是皮肉之欢。 “没有例外吗?”宇文霁还是好奇。 “有,但基本上活不过三十岁。其死后,其家族便也销声匿迹了。”吕墨襟露出了一个颇有深意的笑容,“慧极必伤。” “……”过去看小说见这四个字,宇文霁以为是角色太聪明了,耗费心血。现在再听见,就觉得很微妙了——现代各个领域的聪明人,长寿的也不少啊, 吕墨襟却又道:“不过,这是指的太平盛世,如今乱世,却不一定了,棋盘被掀了,正是各路英雄崭露头角的时候。” 宇文霁却有点走神,他想的是吕墨襟。 墨墨从小身体就有点弱,大夏天手脚冰凉,宇文霁曾担忧他慧极必伤,看来完全是迷信了。如今他长大了,身体渐渐养回来了,还是保养重要,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墨墨有点矮(宇文霁下意识拿自己比了比,墨墨比他大三岁,可比他矮好多啊),他是不是发育不好啊? 吕墨襟:“?”这什么眼神?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墨墨瘦瘦小小的 墨墨:[捂脸笑哭]不站你旁边,我也是很高大威猛的,好吗? 众人:[吃瓜]就,大王眼里只有军师呗。 第72章 (捉虫) 终于有人来了…… 072 离开时, 宇文霁数次回头,看向鲁林关。 遂州是大景北方漫长边境线上的重要一环,鲁林关是遂州最要紧的关隘, 若宇文霁是自己一个人,他会努力接济遂州,甚至可能就蹲在遂州当边军了, 有一天战死了也就死了。不掺和什么争霸的乱事, 打杂胡抢杂胡,对宇文霁来说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他自己前世也是地地道道的北方人,祖上追溯必定也有胡人的血统。但几千年后民族大融合,大家是一家人,却不能和现在的事相提并论, 如今就是外敌仇恨。) 无奈,现在的他, 高低也是个军阀头子。他得先为丕州考虑, 再想别的。遂州既然归顺, 也不能给什么优惠, 因为现在遂州面对的压力, 反而没有丕州大。 不过, 宇文霁离开这段时间, 丕州, 淘州与新占的部分栖州, 都很稳定。人口和耕地在增长,赋税可预计也会比往年多出许多。一场驱逐疾勒人的大胜,让人心越发安定。赶回来的大量牛羊,自然多数都要杀掉的,毕竟丕州没足够的牧场。 肉价暴跌, 比起坏掉,总还是卖掉好点,百姓虽然缺少铜钱,可用鸡蛋、麻线、坚果,甚至柴火能换肉,总算,能让百姓尝一尝正常的肉味了。 但是牛羊的皮革半张都不卖,是重要的军事物资。 百姓能吃肉是好事,却出了数件百姓吃肉吃撑死的事,且都是出自丕州本地的百姓,并非后来内附的,或其他州过来的流民,毕竟,只有本地的百姓是真正的什么肉都没吃过…… 宇文霁不得不紧急下王令,让各地督亭司宣讲一下,肉吃多少合适。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件案子,还被发往了各地——有个刘某吃肉后,腹胀如鼓,其妻王氏请来巫师,巫师道:“催吐就好了。”便去茅坑舀来一勺金汁。 刘某一见,大呼:“我不喝!”又指着王氏,骂她,“你必是要吃我肚里的肉,你要害我!” 刘某母亲赵氏也闻讯赶来,抚刘某道:“吾儿肚中都是好货,过上几日,便好了。你这毒妇勿要惦记了。” 巫师甩袖走了。赵氏又给刘某喂了半碗肉粥,给他增增体力。 刘某自然是没好的,反而越发严重,大小便都不成了。两日后再请巫师,巫师却不来了。婆媳俩只能央求村人抬进县里治病,可在夜风里吹了半宿,抬进县城医馆的刘某,已经咽气了。 婆婆赵氏就把媳妇和巫师都给告了,说他们谋害刘某。 赵氏自然是败了的,还反来了个诬告反坐,按律是该处死的,但念在她年纪大了(三十八),且一个寡妇独自拉扯大了儿子,其情可悯,巫师和媳妇王氏也表示可以谅解,故改判戴枷扫街三年。 案子会发到宇文霁这里,因为这是死刑相关的改判。赵氏这次诬告也确实够狠,真赢了,巫师和王氏都活不了。 宇文霁觉得赵氏这个判罚有点轻了,可想了两天都没想好怎么改。 这年代没监禁多少年的惩罚,死刑和肉刑中间,就是打板子、示众,或贬民为奴。尤其她还是女囚,监牢这个东西,即便是丕州,依旧管理混乱。 除了干苦役,囚犯和狱卒之间充斥着各种恶劣之事,有的地方监牢甚至就是j院,极便宜低廉的那种。 都男的?对,都男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华夏古代都没有男女监的区分。 不是这年代弯的多,是男的某些时候,不介意对方到底是男是女,是丑是俊。 这年代的女犯,都会尽量不判在押。被关押的,也多是全族遭难,一家子关一块儿的,虽然该遭罪依旧遭罪,但至少能彼此照顾一些。 至于巫师治病,宇文霁不是刚来的时候了,对此很淡定。如今还是巫医不分家的时候,且因为纸张未被发明,医书还是大世家的禁脔,难以传播。真正的好医生,都是大世家的自己人,或是师徒传承的巫与道。 宇文霁见的那几位跳大神的,就相当于平王府的家医。 且这个村子里的巫师是很好的,他用最简单直接的药给刘某治病——金汁是腌臜,但这玩意儿正是最平价的催吐之物。 刘某这条命,很可能还是他亲娘赵氏亲手害的。这所有肉都给儿子,腹胀如鼓还一个劲喂肉汤,不死才怪。 宇文霁在苦恼的时候,竟开始理解肉刑了。某些罪犯进监牢,罚苦役,或贬为奴,都不至于,可轻轻放过又太轻了,要不就割两刀? 宇文霁想判在赵氏胳膊上割两刀的时候,又传来了消息——赵氏投河了,当着很多洗衣妇人的面投河的,可她还真不会水。两个救她的妇人,差点让她给拉下去,便没人敢救她了。督亭司的亭卫赶来时,人已不见踪影了,待救上来时,肚子老大,人已经没气了。 村人想起她儿子死的时候,肚子也老大,顿时吓得要命。将刘某的尸首也从祖坟里挖了出来,将母子俩埋到了村外的大道下面镇着。 当地开始有谣言流传,说巫师与王氏私通,并偷偷作法,害了刘某与其母。儿媳王氏此时已经有孕了,还住在原先的房子里守寡,想生下孩子将其养大。那位巫师也搬走了。 “又在想那个案子?” “我若命王氏改嫁,如何?” “让她嫁给谁,巫师?她若也自杀了呢?” “嘶……”宇文霁吸一口凉气,只能把这件事放下了。 将来如何,只能看王氏自己了,她若想走出来,开始新生活,以如今的丕州是很容易的,大着肚子改嫁的寡妇多得是。 第78章 生过二胎三胎的妇人要改嫁,也多家争抢,比小姑娘反而好嫁。因为现在人也知道生孩子的危险,生过多胎的妇人不止证明自己能生,且身体强壮能撑过生育关。 反而是丕州的本地人,脑子更僵些,因为他们没经历过外头的乱世。 就说那些撑死的人,有的人明知会被撑死,但他们捂着嘴,拒绝救治:“让我这么死了吧!做个吃羊肉饱死的鬼!”于是他们就死了。 死后的面容既因痛苦而扭曲,又因满足而微笑。 “以后,我的百姓一定还能吃到肉的。”宇文霁皱着道,“我承诺不了每个人都幸福的盛世,但至少,将来他们的性命不会被随意践踏……应该吧?” 他本是满心抱负的,可话还没说完,自己也不确定了,毕竟他现在还挣扎在保护老巢的危险钢丝上。 “景光,尽你所能就好,不要苛责自己。”吕墨襟劝道,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也得保重自己,非是我拍马,但你该是如今大景所有势力中,唯一有这个想法的主公了。” “……” 丕州开始抱窝,发展生产,存粮、存盐、存人,养兵。 又过了半年,终于也有人前来投奔宇文霁了,这个得感谢木茄和王快,随着他们与宇文霁的故事流传,一些寒门子弟都认识了小平王——其实故事早流传开了,但以这个年月的交通,和长途旅行的安全性,能拖家带口一路到丕州来,实在是不容易。路程本身,也成了第一层筛选的考试,能安全到达的,必定是有可取之处的。 至于宇文霁大破疾勒军,收集了三颗图穆家的脑袋,目前还只在各个势力的上层流传。 当然还是……不信的居多。 八百人?奔袭千里,杀进几十万人的疾勒大单于营地,把大单于的脑袋砍了。再奔袭回来,杀穿几十万人的疾勒人大军,把两个疾勒大王的脑袋也砍了?然后他自己就死伤一百来人? 这不是怀疑的问题,这是根本没法让人相信,看两眼就扔到角落吃灰。 不能怪人家,若非亲历,没几个人能信。 归根到底,还是宇文霁没有与中原的大势力发生正面碰撞。虽然杀过禁军,但其他势力直接把单杀两千当成了他率八百人设伏,后来的五千人又确实是吕墨襟设伏,和传言不符。以至于很多势力对宇文霁的认知,就是他很孝顺胆子也大,还很会吹牛。 目前来的这些“散户”,还是因为宇文霁的“义气”,以及意识到他乐意任用寒门。 于是,宇文霁或熊爹出行的时候,常常能遇见这样的情景。 某人站在路边高喊:“吾乃某州某氏出身!我祖上是某某!我爷爷是某某!我叔叔是某某!我——” 然后宇文霁或熊爹的车马已经过去了,留下的只有马蹄子扬起来的沙尘。熊爹是如非必要,不参与政务。 宇文霁一开始还以为是神经病……后来熊爹提醒,才知道人家是自荐的。 如今风气就是见面先自我介绍祖宗三代,即便市井小民都喜欢攀扯个有名的祖宗,祖宗太差都没人搭理。 这些人,宇文霁就都交给吕墨襟了,进门先问他们的个人能力,然后按照个人能力进行一场小考,再被塞进不同部门里去。 有人就很生气,认为自己的能力(祖宗?)没有得到重视,转身便走了,自然也有人高兴地留了下来。 ----------------------- 作者有话说:熊爹看儿子无视人家过去了一次,以为好大儿是想摆摆架子,可是好大儿第二次和第三次都过去了……熊爹才意识到好大儿没这么大架子:儿啊,人家是来自荐的。[捂脸笑哭]儿啊,你不会不知道吧? 大趾:[问号][问号][问号] 第73章 (捉虫) 大趾王叔 073 丕州的这种做事风格传出去后, 一些人对丕州敬而远之,认为丕州没有规矩礼仪,不敬世家。也有人包袱款款, 奔向了丕州,依旧是寒门。 不是过去丕州崔家那种当地的大寒门,是崔家还在时的孙家, 甚至比孙家还惨的, 也有类似于刘班家这种也就勉强蹭了寒门一个边的小家族。他们是极难出头的,可现在,总算有了一个出头的机会。 不问出身只问才干。此时也是一句负面的话。 因为这句话连带的,是“有才无德”。世家所占据的舆论场上,寒门都是见利忘义, 蝇营狗苟之辈,不惜一切代价向上爬。 只有被精养起来的世家子, 才知道礼仪大义, 才会于大是大非前, 稳守德操, 毫无动摇。 对丕州来说, 这些话就放屁。 这天, 宇文霁正跟吕墨襟一边儿在院子里吃着刨冰, 一边商量建个招贤馆的事情。今年夏天太热, 宇文霁终于又想起来了一项种田科技——硝石制冰。 这科技其实算是宇文霁琢磨火药技术的副产品, 火药一硝二磺三木炭,小学毕业的基本上都清楚,也是多数穿越小说必然使用的东西。 这个玩意儿,宇文霁前世确实好奇之下搜过。然后发现,穿越小说真就是小说。就一个最简单的例子, 二战时期,因为缺少更先进的火药,所以红色军队的自制军工武器只能使用自造黑.火.药,结果多数自造武器的威力奇差,比如手.榴.弹,扔出去一炸就两半,毫无杀伤力。炸药包的威力也不够,只能堆数量。 宇文霁就寻思,这年代的匠人,比得了那个年代的老军工吗?虽然那年代的老军工也有很多是大字不识的工匠,可人家很多是操持了一辈子火药的,是正经手搓一切的强人。 何况,历史上彻底打破城墙的不是黑.火.药,是近现代水平的炮,甚至二战时,部分国家的古城墙还起到重要的城防作用。彻底让骑兵与步兵冲锋退出历史舞台的,则是机关.枪。普通火铳……一战时期的排队自杀军团,没有其他兵种配合的情况下,面对骑兵兵团是纯找死的(火铳射程短、没准头、装填困难)。 宇文霁相信这个时代工匠的智慧,但他不相信自己的——他现在要是回到现代,中考都得不及格,数理化基本都还给老师了。他在武器研究上,起不到任何辅助作用。 武器要考虑金属硬度、韧性,还有整体重心,宇文霁的铁骨朵用起来这么顺滑,其中是有大智慧的,只是半点智慧都与宇文霁无关,全是工匠的。 无论是炮,还是火铳,都要大量烧工匠,烧钢铁。 丕州没这么大的财力,火药对宇文霁来说,就变成了一个非常鸡肋的东西。 火药还是要研究的,但宇文霁准备找到几个有名的炼丹道士再说(仅限于炼丹的,草药道士都是很好的大夫),他不想让自己手下的工匠去冒这个风险,炼丹道士就不一样了,反正也是吃铅丹吃死,不如让他们贡献点余热。 至于未来的人能不能继续保持这方面的先进,那就相信后代的智慧吧。 宇文霁是非常明白当年秦人为什么没研究铁器,而是依旧钻研青铜器了。 除此之外,先前打疾勒,也提醒了宇文霁一件事——马带不了他了,但是能用战车啊。不过战车的事情,还是放一放,等到他十八岁之后,身高差不多定型再说吧。毕竟战车制造的花费太高了,现在宇文霁就暂时用图穆窃那辆。 回到现在,宇文霁在家里穿着七分裤和大背心,都是让素合帮忙做的,凉快又节省布料。他这穿搭让武将和普通民众十分喜欢,现在丕州街上的百姓,莫说男子,就是女子也有这么穿的,只上衣多了一件抹胸。 吕墨襟也是同样的穿搭,坐在他对面,他在外头依旧板板正正的,只到了宇文霁院子里,才会如此。 吕墨襟想让桶义和乐安负责招贤馆。 “他们俩是不是年纪太小了?会不会让人觉得不够重视?” 吕墨襟道:“乐安是遂州刺史之孙,身份上就说明了重视。桶义乃是义人之子,且也是寒门出身,易得信任。” “原来要从这个角度看啊……”宇文霁摸下巴。 没等宇文霁感慨完,突然刘去疾一脸惊恐地从外头冲了进来:“大王!皇帝驾崩了!” 皇帝宇文厚,他死了。 就是一天上朝,他突然捂着心口倒了下去,抽搐两下后,便没了声息。 天下已经很乱了,可当听说宇文厚驾崩,连宇文霁也是心中一惊。皇帝的存在确实多少能少一点事,他没了,天下只会更乱。因为即将开始又一轮的帝位争夺。 宇文霁的想法没错,接下来的半年,宇文家的各路人马上演了一场权谋大戏。 宇文厚是在朝堂上驾崩的,这事儿没法隐瞒。大臣们当朝就商量起了该谁继位——宇文厚的儿子、先帝的儿子,还是……把赵家的小皇帝请回来? 第79章 王皇后提议让她的儿子继位,这件事遭到了宇文厚儿子们的反对,他们对宇文厚杀死的嫡子兄弟虽然没什么感情,可也不想见到王皇后的儿子登基。丞相王艾也没有在这件事上支持自己的女儿和外孙。 因为王艾认为:“国家危难之际,大景需要一位果敢英武之君。” 可王艾也没从宇文厚的儿子里选择他的英武之君,他同意了“迎陛下回朝。” 知道这个消息后,熊爹一声冷笑:“呵,这些世家。” 世家无非是想通过这一次的“统一”,加强权力罢了。可是,作为不听话的割裂势力之一,平王父子可没因此对岐阳朝廷重新生出什么敬畏,反而越发看不起他们。 几个月前还斥责对方是逆贼,现在就请人家回来做皇帝,什么东西? 或许岐阳的大世家内部是达成统一了,但宇文霁站在一个军阀的角度看,却对这个中央越发厌恶,本来就没多少的权威,已经变成负值了。 赵家跟岐阳朝廷进行了无聊的三辞三让的拉扯,各方势力看得都想打哈欠。反正最后他们高高兴兴地起驾,上路了。 真·上路了…… 蒲王宇文鲜,就是宇文厚的好弟弟,半路上埋伏了赵家的队伍,砍下了小皇帝的脑袋,掳走了年幼的皇后(赵家女),几乎杀绝了赵家的随行之人。 带着玉玺和逆贼(小皇帝)的人头,宇文鲜来到了岐阳城下。 宇文厚的儿子们,为他打开了城门。 宇文鲜登基称帝。他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立王皇后为后。 此时王皇后已经带着她的三个儿子回了王家(女儿已经出嫁,儿子们年纪还小没有封号),在一处别苑中居住。王家听闻此事十分高兴,当即就把王皇后从别苑中移了出来,送入了宫中。 谁想到这位宇文鲜在立王皇后为后的同时,还立了被他抢回来的赵皇后为后,一个称左皇后,一个称右皇后。 更神的是,这位还在找一个人——安乐侯南宫夭夭。他甚至发布了悬赏,凡找到安乐侯,并送回者(活的,一定得是活的),可封侯。 更更神的是,他开始选秀了。甚至传召天下,十三到十八的女子,必须入选。男子若有美艳者,也可上交。 丕州都有使者来传旨了,然后直接就在半路上被“盗匪”杀了,没收到圣旨,就不知道这件事。 宇文霁接过带血的圣旨,露出一脸恶心,直接扔一边火盆里烧了。 但还真有郡县响应了,驱赶女子前往岐阳参选,然后出的那些事……宇文霁tm的都不想多说,反正结局就是他拍散了两张桌子。没办法,离得太远了,否则他就去抢人了。 这却还不是宇文鲜的下限,他开始抢夺侄子的妻子,侄子们呢?已经被他杀了,最早被干掉的,就是给他开城门的那几位。甚至侄子的儿女,也被他美其名曰“收入宫中抚养”,这些可是他的侄孙女和侄孙啊。 宇文霁坐在亭子里捂着脸,宇文厚是对丕州缺德,可总算还是干了点人事的。宇文鲜……这名字可真是人如其名,寡廉鲜耻,世间鲜有。 “宇文鲜其实也是个明白人。”吕墨襟坐在了宇文霁对面,虽然把脸遮得挺严实的,可他通红的耳朵还是暴露了他的心情,他也在发怒,但,对此时的他们来说,却也只是无能狂怒罢了。 “明白人?”宇文霁不明所以地抬起头。 “心知无能,救国无望,不如享乐。” “……” 数日后,一个让宇文霁意想不到的人,秘密来到了辰丰——南宫夭夭。 上次见面,南宫夭夭还是个羽衣高冠的中年美大叔,今日再见,若非他自报家门,宇文霁都没认出他来,就是一个苍老的寻常老人家,他五体投地地匍匐在地,用干涩的声音道:“大王,今日小人来此,只求大王能给这些孩子一条活命。” 他带来了七个孩子,这些孩子都姓宇文,最大的十一,最小的才四岁。 七人齐齐匍匐在地,口称:“见过王叔。” 宇文霁喜提一群大侄子。 ----------------------- 作者有话说:大趾:[白眼]开幼儿园吧 第74章 (捉虫) 王皇后薨 074 真实辈分是不是王叔无所谓, 就跟某位刘姓皇叔一样,见人大一辈,“能者为先”。他们有求于宇文霁, 若非宇文霁确实年纪太小,开口就叫爷爷也是无妨的。 南宫夭夭道:“其中有一位是王皇后之子。”但他没说是谁,孩子们虽然年少, 可也都紧抿着嘴唇。别看他们年岁都不大, 也不似宇文霁这样的穿越人士,却都经历过不知多少次生死存亡,早熟得很。 “为什么选我?”宇文霁不明所以。 “您是宇文家最仁善的了。”南宫夭夭将头埋得更低,“只求您给这些孩子一条活路,让他们在您属地中, 当个平民也好。” 放到别人家里,或许有能活的, 但活几个说不好。 “好吧……” 宇文霁刚一点头, 南宫夭夭立时将发簪拔了下来, 捅进了自己的脖颈又拔了出来。 他动作太快, 宇文霁都没想到他会这么干…… 血顿时喷满了一面墙, 南宫夭夭倒在地上抽搐两下, 没了声息。 七个孩子都咬着牙, 虽有人流泪, 却没吭声。 “唉……”宇文霁得知南宫夭夭是什么人后, 一直以为他是董贤那样的纯佞臣,没想到,竟还是个死士,“好好葬了吧。” 这乱世,不是隐居就真能隐起来的, 孙大圣降落到如今的大景,都得惊一声“好多的妖精!” 就南宫夭夭这点人手,带着这么多孩子,未来难料。他也不一定就坚信宇文霁一定能保护这七个孩子,但目前来讲,这里确实是他们最安全的居处了。 刘去疾恰好从外头进来,接了令后,却对宇文霁道:“大王,与他们同来的仆人,皆自杀了。” 南宫夭夭最大限度地隐瞒了这些孩子的踪迹,宇文霁叹了一声,这是一个他过去有些轻视的人,但此时他得承认,自己狭隘了。宇文霁摆摆手:“都妥当安葬了吧。”又与孩子们道,“都起来,跟我来吧。” 刘去疾叫人进来,抬走了南宫夭夭的遗体。七个孩子有的匆忙起身跟上,有的对南宫夭夭行礼,还有两个站在门口看着他被抬走,才追上了宇文霁。 “你们叫什么名字?”换了个小厅,宇文霁放了茶水点心。 七个孩子也就抿了一口茶,没谁有心思吃东西。 最大的那个道:“没名儿……” “你们自己想叫什么?”宇文霁对起名字这事儿,也累了。若穆家兄弟是此时来找他写名字,他绝对脸色不变就给他们写了。 七个孩子彼此对视,还是最大的那个道:“宇文戮。” 他用茶水在桌子上将“戮”字写了下来,宇文霁见他写得咬牙切齿,满目皆是仇恨,杀意颇重。宇文霁发觉自己是真的冷血了许多,未有太大的触动——这年月,谁没点家仇? 熊爹要是有个好歹,他跟他们家也是家仇呢。 有大孩子带头,七个孩子陆续报了名字,总算有了点儿让宇文霁意外的事情。他本来以为七个都是男孩,原来有两个女扮男装的女孩子。 七个孩子,叫戮、香、捡、跬、平、坚,和夭。 平和坚是女孩,香是男孩。最小的那个看来和南宫夭夭感情很好,一直眼泪就没停。他们无论大的小的,都会字了,开蒙可是够早的。 宇文霁又道:“你们以后都姓……刘,有人问就说是草原诸部的孩子。” 七个孩子都应了。 宇文霁一直在琢磨,这个幼儿园怎么办。给熊爹和崔王妃是不成的,他们俩连恬奴和鱼奴都不想养,这些“皇室血脉”,熊爹知道后,大概是“全杀掉!全杀掉!” 杀了他们,也确实是最简单方便。想利益最大化,就女孩留下,收为姊妹,男孩秘密联系不同的势力,拿出去卖了。现在皇室苗裔还是很值钱的。 谁让宇文霁是真傻呢? “素合,将原先给那俩准备的院子,再多收拾收拾。” 那俩就是恬奴和鱼奴,他们越发能闹人了。说他们傻吧,他们其实能清楚理解宇文霁是老大,宇文霁脸一黑,这俩就变乖。说他们聪明吧,当着宇文霁的面都能用茶水去浇公文。 昨天这俩去摇晃兵器架,想“拿”铁骨朵来玩,若不是宇文霁窜得快,他们俩脑浆子现在都风干了。偏这俩不觉得危险,看着冲过去的宇文霁哈哈大笑。 第80章 而且,他们快三岁了,也该开蒙了,该挪出去了,干脆塞一块儿。 说谁谁到了,两个小的已经在门口探头探脑了。看见了一群小孩子,他们都不见怕,反而眼睛亮亮的。 又过几日,王皇后暴病而亡。 在她死后没多久,她的女儿昌和公主与长子、次子,也相继死于急病。 但很快就有传言说,宇文鲜欲迎昌和公主入宫,做他的前皇后,他还要将另外一位美人封为后皇后,王皇后与其子不允,被其所杀,昌和公主自尽而亡。 消息传到丕州后,家养巫师们又出动了,但这次他们干的是纯粹的本职了——慰灵。 这一次,站在旁边看的宇文霁觉得,他们跳得还是挺好的。 以他自己为例,这世上大概是真有转世的吧?希望王皇后能够投胎在太平盛世,活出自己的精彩。她能够四朝为后,虽然身份占了很大原因,且也曾经面临被废的危险,但在王家一直没给她什么像样支持的情况下,坚持到现今,不可谓不强。 忽略性别,宇文霁若是穿成王皇后……应该第一集就领盒饭了。 宇文霁把王皇后身死的消息告诉了七个孩子,他也有试探之意,却不为利用,纯粹是好奇。但七个孩子听到消息后,竟一齐嚎啕起来。 后来宇文霁才知道,王皇后在后宫中,对皇室子女皆十分照顾。失了母亲的孩子,都会被她接去长春宫照顾,视若亲子。 吕墨襟进门就看见宇文霁在叹气,他也跟着叹了一声,在宇文霁旁边坐下:“出大事了,且不止一件。” 不止一件,且一件比一件大。 “啊?还有大事?” 宇文鲜在岐阳闹得太大了,他还不是暴君皇帝戾宗当年那般祸害百姓奴仆,他是盯着世家的青年男女祸害。不遵者,动辄灭族。有世家撑不住了,欲挂冠回乡,就是孙家当年的那个做法。 宇文鲜闻听之后,当即暴怒,亲率禁军追击,劫掠家财与美貌男女,其余无论男女老幼一概杀戮一空。 他这种行为,没吓住世家,反而让世家们暴起了。 “戾宗尚不至于此!” 世家们纷纷要迁走,而宇文鲜……他也是真敢啊。他封了八门,亲自带队杀向了世家们撤离的车队。 世家们也有善战者,比如赵驹。他们动身之前,也猜到了,宇文鲜可能会动手,甚至说有些世家就是怀着杀掉皇帝的目的集结的。 岐阳的主人们,在城内展开了一场持续了六天的厮杀,岐阳再次燃起了大火。 城门打开了,各个世家鱼贯而出,各自逃亡。 “还是有官员留下的。大司马孙峥道‘大景艰难,社稷宗庙皆在此,越发不可荒废。’” 翻译:国家已经处处生乱了,朝廷的主要职能都在岐阳,必须有人守着,坚持国家的运转。 宇文霁:“……” 以岐阳的局势,宇文霁认为这位孙大人说的很可能是真心话,而且他说的也没错,即便丕州这种和岐阳彻底离心的地方,宇文霁也没正经叛乱,默认是承认岐阳政权的,其他那些称帝的也心知肚明自己名不正言不顺。 目前除了那个鹿仙人,各大势力之间,还未曾爆发过于激烈的冲突,大家就是小规模地,默默地发展自己的势力。就丕州吞淘州和半个栖州的动静,都算大的。 朝廷虽然很没用,但确实还是有点用的。 世家也确实还是有一些值得尊敬的人的。 “这些逃窜的世家,会让世道越发混乱吧?”宇文霁垂头,他讨厌岐阳的世家子,但也得承认,这些人里必定有不少能人,这不就成了汉末了吗?各家能臣谋士四处押宝,都想推着自己的主公上位。 “景光可有收拢世家之意?” “没有!”宇文霁答得十分快速,但眉头也皱起来了,“有人会朝丕州来?我的名声,在世家里不好吧?” 不是宇文霁的名声,其实该说是“平王”的名声。世家心虚,也不甘心。当年的平王是怎么离开岐阳的?世家是没参与,但半点都没参与就是最大的参与。都到熊爹那一代了,平王还穷到去抢麦子,熊爹年轻时,是真的吃不饱的。 丕州崔家有那个胆子把藩王挤兑到这种地步,也正说明了岐阳世家全部袖手。 且从三代皇帝后,大景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若真让武烈太子一脉重归大宝,真让他们这一脉将国家治理好了,那不就是说世家的老祖宗大错特错吗? “会,但不是来投奔的,是来做个补给,或者占点便宜的,占便宜多点。” 从岐阳逃出来的世家,车马、金银,甚至粮食都不得不遗弃了许多,有些世家的老家相距甚远,这时候当然得找个地方补充。丕州近啊,还十分安稳,甚至对比之下,都能称得上富足了。 吕墨襟就见宇文霁的脸,此时此刻比黄连汤都苦。 宇文霁觉得,他脑门上已经写了三个大字——冤大头。 ----------------------- 作者有话说:大趾:[求求你了][求你了][求求你了][求你了]别过来!别过来!别过来!我穷! 第75章 (捉虫) 被无视了 075 “能扮成盗匪, 把他们全杀了吗?”宇文霁十分想当一回恶鬼。 “太多了。”吕墨襟叹了一声,要是能这么干,他早干了, “且咱们附近,过于太平,景光, 最好还是对他们以礼相待的。即便无意招揽, 也不能坏了自己的名声。毕竟,他们要前往各地。”吕墨襟顿了顿,“虽说这样他们也不会说好话,可至少嘴巴会稍稍留情。” 他也不喜欢给人白占便宜,但这实在是无奈之举。 宇文霁一肚子憋气, 但吕墨襟拿来的其他情报,很快就转移了他的注意力。 大景, 又有两人称帝了——盘锦侯宇文德, 涂王宇文毅。 宇文霁都没听过宇文毅, 他比平王还要小透明, 再看这人的介绍。 “生时有麒麟献瑞、双手大指、天生神力、力能拔树……”宇文·地铁老爷爷看手机·霁, “这不是我吗?” 这就是把宇文大趾换成宇文大指啊, 虽然宇文霁对自己这个小名的感情十分复杂, 但碰上个盗版, 反感还是瞬间拉满。 “蒙混啊。反正他离咱们丕州挺远的。” 宇文霁吐一口气, 这人除了盗版他,没干啥太大的坏事(就算坏也是在普遍水平之下的,否则多少会传出来一点的),宇文霁重点关注第二位。 盘锦侯宇文德,宇文霁幼时第一次听说就印象深刻, 就那个劫掠侍女宫人,凌辱之后,充作军粮的杀人魔王,他也还活着,甚至活到称帝了啊。这世道的老天爷,不长眼啊。 更可笑的是,宇文德颇有贤名。 有一位名士去投奔,他听说之后,亲自驾车出迎数十里,把对方接进城。还有一位名士在战乱中跑丢了鞋子,赤着一只脚去见他,他见状匍匐在地,托着对方的脚,痛哭不已。 附近的世家百姓皆投之,有时一日投奔的人口可有数千。 这就是占据舆论的好处,普通百姓的声音确确实实就是传不出去的。而且普通百姓的事情,没有故事性,甚至百姓之间也不乐意传播——其他百姓的好事,百姓们认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不高兴听到,不传。其他百姓的坏事,百姓们认为这种事也会发生在我身上,听着难受,不传。 什么关于百姓自己的故事流传得多呢?带颜色的。 宇文霁叹气,老百姓确实是有智慧的,但很难相信。 百姓就是根据宇文德对待世家的态度,认为宇文德是一个贤德的人,至于宇文德吃人的事情,可能现在很多人都将之遗忘,甚至按在其他人脑袋上了。 吕墨襟看宇文霁眉头越皱越紧,又道:“鹿仙人死了。” 他死了,宇文霁的眉头却没有放开:“老天无眼。” 因为这人八成死于纵情享乐,这是对他而言最欢畅的死法。他在祸害了无数人之后,得了善终。 “其子陆清月谎称鹿仙人大功已成,羽化登仙。由他继位,从他继位的情况看,怕是又要起兵。” 宇文霁眉毛耷拉下来,扭成了八字,这陆清月的名字就像是个仙侠小说里的高人,但能够安稳地继承鹿仙人的位置,宇文霁不得不刻板印象一下了,这位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宇文霁要求不高,只希望他比他爹“似人”一点吧。 “起兵?他打谁?” “不知,但他粮食确实差不多吃完了。” 第81章 两人同时沉默了一小会儿,因为对鹿仙人这样的势力来说,这个“粮食”还包括活人。谁要是魂穿到鹿仙人的势力范围内,那就铁定是“重生之我成了别人锅里的大餐”(别人的势力范围只是有概率进锅)。 事后证明,果然陆清月就是出来劫掠的,他跟允州宇文德、汀州刺史都打了一仗,却都是退了。不是败,是退。最后这人竟然转战到了灵州,就是赵家的老家。 可是灵州前刺史,以及赵家的多数经营,都在护送小皇帝进京的队伍里,让宇文鲜给一锅杀了。这大半年的时间,灵州赵家的内部一直在内斗夺权,陆清月一来…… 灵州的粮食、珍宝与人口,皆便宜了陆清月。不过在陆清月回师的路上,让宇文德打了一波,劫走了一部分人口与粮食。 可就算如此,陆清月回到自己大本营的时候,还有“大车超两百”“车马连绵,不见首尾”。 此时,吕墨襟接着道:“所以,咱们还得准备那些世家有留着不走的。” “被鹿仙人拦住路的?”宇文霁反应过来了。 “不止。” 世家,也是要把游学或外出时路遇盗匪,逃出性命这种事拿出来大书特书的——不是击败,逃命了也要编个有勇有谋的故事,多数都是嘴炮感化了某个盗匪。 所以为什么这年代……不,不止如今这年代,是古代漫长的时间里,游学都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因为没点本事和家底,是支撑不住游学的,大多数游学的人,是无声无息就嘎在外边的。 刀子也是要砍世家的。 某某人怎么在某位主公到了家门口的时候才去投效?这太没诚意了吧?或者是人到家门口了,才被迫无奈的? 其实不是,有很大一部分人,是想投效也怕嘎在半路。 如今逃难出来的世家,想回到各自的族地上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些人家的族地,已经乱得不成样子了,还有的,他们这支本家回去可不一定受当地族人的欢迎,腌臜事一箩筐。 丕州,是他们平稳的第一站,可不得刮一通再走? 宇文霁是真不想这群世家过来,即使他面对的栖州世家,除了赵匕外,赵驹和孙频都还算不错,赵驹虽然毛病一堆,可算是帮了他的忙,但宇文霁依旧嫌他们。 结果他和吕墨襟都没想到,他们高看自己了……叫得上名头的世家确实朝他们这儿来补给了,但根本没进丕州,人家到了栖州,直接奔着孙家去了。 只有那些名声不够的小世家,方才进了丕州,可发现崔家等家族对他们很冷淡,也转身就走了。 “……”提心吊胆半天,人家没来,宇文霁多少有点憋屈,“心情挺复杂的。” 刮地皮都因为过于看不起,而不开刮,跑去刮孙家了。 “景光别复杂,这是等着你去请他们呢。” 宇文霁摆摆手:“算啦,我知道,人家是彻底看不起我。也是好事,真的是好事。” 是好事,然而还是堵心。 所以,人多少是有点m属性的。宇文霁自嘲地笑着,他也一样。只能说,还好“不想让世家来刮地皮”这种事,也就他和吕墨襟私下里谈了谈,若是大张旗鼓跟臣子们说了,那可真是丢脸。 不过,那段日子丕州上下的气氛都不大对,熊爹大夏天跑去打熊了。他前脚出门,崔王妃就跑过来喊救命了。 他们这儿有大型熊的,宇文霁也不知道是棕熊还是啥现代已经灭绝的品种,其中有些站起来比人都高。 “他这些日子心里憋气,你说跟他同去,别直接拦他。” “哎。”反正宇文霁也没什么事儿,就跟着熊爹一块儿去了。 出去了一个多月,回来时,爷俩都变身臭人,顺便带回来了两大车皮子。崔王妃留了些,给各家各户分了些。 父子俩在外头的时候,只说打猎,说带兵,说趣事,直到回家,站在王府的小道上,熊爹抬手拍着宇文霁的肩膀,长长吸了一口气:“我不甘心啊。我没想到,我这么不甘心啊……” 说完拿开手,大踏步朝着他自己的院子走去。 他们丕州已经崭露头角了,尤其他有了大趾这个好大儿,就是不提,去年他杀了疾勒大单于,退了二十万疾勒大军,二十万啊! 结果,他们在世家眼里,什么都不是。 当鹿仙人和宇文德打起来的时候,栖州传出了孙家要出仕的消息,但他们出仕的对象不是宇文霁,而是要和王家一块儿去找宇文德。 “滚!全滚!”宇文霁一巴掌把桌子断了,又赶紧把断了的桌子捞住。 他对世家早没有期待了,可这群人去大张旗鼓投奔一个杀人魔王,属实把他恶心到了。 坐在他对面的吕墨襟默默站起来,和素合一块儿,将桌上的零碎收走。 “哐当!”桌子砸地上了。 吕墨襟道:“其实,孙家这是在邀请你。” 宇文霁摇了摇头。 “不是安慰你,他们真是邀请,否则咱们得到的消息,会是‘孙家人已在允州出仕’,但现在人还没过去,消息却已经是尽人皆知了。且,这可能不只是孙家,其他世家大概也有留人在此的心思,但他们不想去招贤馆。” 用现代的说法,就是傲娇,“你不来找我,我就要去找别人了哟~” 宇文霁二次被恶心到了,就是这一回的角度不同,傲娇是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对陌生的世家子他可不会惯着他们,他只会惯着家里的亲人。 恶心感渐渐淡去,宇文霁看了一眼吕墨襟,神色顿时温和了下来。 吕墨襟:“?”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憋屈 第76章 五年之约 076 宇文霁把断裂的桌子拎起来, 提到了屋外,见了风,他冷静了些, 对吕墨襟道:“不搭理他们。” 吕墨襟犹豫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少有的流露出了孩子气的稚嫩:“其实……我觉得你还是该去孙家请一位先生来的。”他手指捏在了一起,只是让大袖子遮着, “我毕竟年幼, 又太早离开岐阳,我们这些寒门出身的,见识终究有些差。也难为你争取到什么。” 他说完就咬着自己的下唇,他也是不甘心的。但他即便浑身上下都是优点,却有一个最致命的缺点——声名不显。 这是全丕州的缺点, 目前丕州名声最大的臣子,是崔棘。其次是木茄夫妇, 第三名却是“拦路索马”的王快。 “景光, 名士是一个榜样。让人们知道, 你喜欢什么类型的臣子, 也让他们知道, 你会如何对待一个臣子。丕州, 还是太缺人了。” 名士, 就是名声大的人, 名声是人传出来的。他们的事就能更快, 更远地传播出去。岐阳那群炫富的,其实也是为了赚名声,但正常的故事都有主了,他们争不过,就另辟蹊径。 太阳底下就没新鲜事, 古代如此,放现代某些人也在做着一样的事情。 宇文霁沉思:“其实说到底,是百姓更乐意传播名士的故事。” 这答案有些跳,吕墨襟怔了一下,但也确实是这个意思。 “即便是个孙家的普通子弟也好。”吕墨襟低垂着头,不敢看宇文霁。 这话太过低微了,他自己都唾弃自己。这分明是骂人,把宇文霁,把他自己都骂进去了。可他辗转近月,最终还是决定过来说,因为这就是对丕州最好的。 他们要人口,要人才。 可任是宇文霁八百骑破二十万,却就是不如人家编几个小故事。 吃人魔王宇文德一日添丁数千,丕州这一年多,外来的人加起来还不如人家三两天的。最近更是彻底没人来了,因为能过来的已经都过来了。 任你勇武智谋,没有人口,一切都是废物。 “何况……孙家若无人入仕,名声太难听了。” 丕州可是孙家的家门口,丕州若无孙家人,宇文霁的名声得直接跌到负。老百姓也会想:孙家可都是好人,为什么不选小平王?小平王是坏人吧?没听说他做什么坏事?不贪吃、不好色,就战场上杀人?好怪啊,这种人才最坏呢。 现代还一群“我以为”“我认为”“我感觉”“我猜”的网络大神呢,何况古代连名字都不会写得苦哈哈?在他们从祖辈那里继承的经验里,宇文霁这样的,就真的才是不正常的。 说宇文德吃人?这年头谁不吃人啊。宇文德还是情有可原,他不是没军粮了吗?回到封地允州他就不吃了,说明还是个仁善的。 第82章 “你现在是丕州第一谋士了,怎么?想把这位置让出去了?”宇文霁抬手把吕墨襟下巴抬起来了,对着他笑。 吕墨襟的脸鼓了一下,又憋回去了:“不想让,可为了你好,为了丕州好,我应该让。毕竟我这种又没名声,年纪还小,能力又不足的谋士,本来就不该占着茅坑不拉屎。” 自暴自弃的俚语都出来了。 “墨墨,父亲曾问过我将来要怎么办,我说——高筑墙广积粮,缓称……那个啥。我才十二,呃,勉强算十三了。我们不着急,甚至十年都不动也无妨。我们可以慢慢地经营丕、栖、淘、遂四州之地,给百姓安稳的生活,让孩子健康地长大。发展农业和工业,建立忠诚于我的军队和官员。没有世家子也无妨,我们不是说好了要建小学堂吗?我们养自己的谋士。” 吕墨襟看向宇文霁,宇文霁跟他点了点头:“对吧?咱们稳扎稳打。不要外人。” 吕墨襟有些茫然:对啊,大趾主公他还不到十五啊……我干嘛这么着急啊? 宇文霁放了抬他下巴的手,对着吕墨襟笑。他方才其实也被吕墨襟说得有点着急,然后看着瘦瘦小小的吕墨襟,恍然意识到,他们俩都还不大。 “我……我以为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吕墨襟眨了眨眼睛。 让他不安,焦躁的劣势,瞬间都消失了。 目前大景的各处山头,宇文霁之外,年纪最小的是陆清月,可他也三十六了。普通人这年纪是高寿,当权者而立之年才是当打的时候。 宇文霁的年纪,他还是个“幼主”啊。 吕墨襟在心里计较了一番,正经与宇文霁展开竞争的,还真的更可能是他们的孙子辈。如今这局面,没一个有人主之相的。少说要十年左右,才能养出几个大势力来。 恰恰是十年后,宇文霁才“刚刚”开始他的当打之年。 吕墨襟看了一眼宇文霁——宇文霁至少还能长六年,即便成年后,他也只是不长个子了,但块头依旧能增加。 他忍不住抿起了嘴唇,突然就没有忧愁,只想笑了。 虽然他日后骑马困难,丧失了一部分机动性,但野战的情况下正面对敌,他想败,除非是站着不动,任由对方杀。 对其他势力来说,幼主是弱点。可这恰恰是宇文霁最大的优势,他是个除了真实年纪,看不出半点幼的幼主。且他没有多数幼主都有的弱点——急躁,急于建功立业,证明自己,他很有耐心。 呃……打仗时除外。 “大王战时喜爱先发制人,以奇兵制胜,日常时,却沉稳可靠得很。”吕墨襟歪头看着宇文霁,“那咱们……就以五年为期,后发制人!” 以目前的情况,不需要十年,五年就能给丕州培养出一批只适应丕州情况的底层官员。再有五年,如今的孩子都成长起来了,丕州可用之人将会爆发式成长,他们可以稳步蚕食,确实无须外人。 前世死亡的威胁,已经把宇文霁打磨得充满了耐心。在这点上,真少年的吕墨襟反而要差了一些。 “好!”宇文霁伸出了手。 吕墨襟知道他这是击掌为誓,笑得露出小白牙,也抬起手来,只听“啪!”的一声,吕墨襟眼睛红了。 “墨墨怎么了?” 吕墨襟抿着嘴唇,憋着眼泪,道:“没事儿。”手疼,这一巴掌仿佛拍到了铁板上…… 宇文霁却意识到了,赶紧把吕墨襟的手拉过来,给他捏手。吕墨襟耳朵都红了:“我没这么娇惯。” “嗯,是我太糙了。” “……” 这边两个少年人决定稳扎稳打,苟住发展,另外一边的老狐狸们,反而坐不住了。 局势靡乱的速度太快了,他们还是不看好平王。宇文霁确实善战,可丕州施政一塌糊涂,他设督亭司,又有重建军功爵暴政之意,败亡早定。 但是,世家们现在还真的需要亿点来自平王的帮助,否则困在当地,拖家带口的很难离开。具体到孙家,他们若是不在本地出仕,却先一步在外头的主公身边打出了名声,就怕这残暴的小平王,拿孙家的本家发泄怒气。所以,他们还是需要在小平王身边安插.下人手的。 对,吕墨襟说对了。他们不来,就是等宇文霁自己送呢。 孙家于仕林声望算是魁首,小平王登门是应该的。可谁想到,这个孩子如此傲慢,他身边看来也都是些目光短浅之辈,一个有用的谋士都没有。也不劝他登门。 听蝉先生孙惊蛰少有的皱着眉。 如今大景南北,能叫出名头的诸侯,两只手都数不过来,至于叫不出名头的,简直难以计数了。 大景如一头倒下的巨兽,引来无数猛兽虫豸前来分食。 他和孙不良其实都已选好了子弟,只要小平王第二次来,就让他把人带走,可他就是不冒头。 甚至诸世家来了,他也连一斗粮食一壶酒的礼都没送。 孙家的家主孙不良,不一会儿也到了,孙不良一脸膈应地坐下喝茶,孙惊蛰也没问,不想恶心到自己。 乱七八糟数十世家,几千口子人,可不是好安置的。虽然多数人还是有眼色的,毕竟是一路遭难跑来的,可每家都少不了被彻底养坏了性情的傻子。一旦他们的长辈没看住,这些傻子就能闹出大事来。 两人对坐着默默喝了一会儿茶,孙不良道:“就这些日子,好些个佃农拖家带口跑了。” 这些年,被宇文霁占下的那一半栖州,渐渐恢复了生机。平王一侧目前是八税一,且有徭役,但若开了荒地,头两年是不交税的,督亭司还会低价卖给他们牛马耕种。 早先也有酷吏借此敛财,但是,老小平王都爱溜达,老平王打猎就溜达到栖州来了,听说了乡间议论,那几个酷吏就都给开膛破肚,挂在县城外头晾腊肉了。 两个月前,甚至还有地方开了民学,就随便找了块空地,用一块刷了漆的白板教人识字算数,无论士农工商愿意听,都可来听。乡间顽童,亦开始传唱吕家千字文,听说乃是神童军师吕墨襟所做。 又在大城里建了招贤馆,有一技之长者,皆可前往。即便你是个家仆,只要确定你的能耐平王用得上,平王也会乐意帮你跟主家交涉,为你赎身。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人家还小呢 墨墨:[白眼] 第77章 (捉虫) 说书和世家的幺…… 077 孙家待人宽厚, 先前尚粮郡的百姓虽有议论,但跑的不多。毕竟是世世代代在孙家的治下生活的,谁知道平王是不是把他们骗过去杀了吃人? 但这些世家过来了就不一样了, 别说那些被养坏了性子的,就说“正常”的世家,也没几个好相与的。车马撞死百姓, 欺男霸女, 强买幼童每天都在上演。世家们不认为这么做是不给孙家脸面,因为别人到了他们的地界或者他们到了其他人的地界,也都这么干。 反而有世家劝孙家,别把下民养大了心。 下民竟然当街而行,都见了前引的家丁, 也不跪在路边,撞死活该。有好颜色的男女幼童当街而行, 就是等人询价, 否则何不管束在家? 孙家人:“……” 真想一想, 这事儿却是从辰丰那边传过来的。尤其小平王那边开始耕战授爵后, 越来越多的百姓多了那个蓝丝绦, 可当街而行, 见官不跪。 那边的县城恢复集市后, 两边往来渐渐频繁, 这些“毛病”也都学了过来。 孙家便将平王授爵之事说了, 众人听后,皆嗤之以鼻。 “这是什么爵?过家家吗?呵。” 总之,世家们按照他们的标准在尚粮郡过着日子,自认为恪守了客人的礼仪,是很给孙家面子的。 孙家也确实只能把憋气朝肚子里咽。 可对百姓来说, 即便没蓝丝绦的时候,孙家也没这么待他们过。有全家颜色都好的人家,被抢得就剩几个老的,没几日,一家子都团聚了——尸首。 孙家佃户大量私逃,孙家不得不让家丁巡逻,孙不良也出面约谈了几位家主。 孙惊蛰叹了一声:“水往低处流,世事如此。兄长无须烦扰,待时局颠倒,这些‘水’还会流回来的。” 显然,孙惊蛰还不知道“水能载舟”这句话。 孙不良应了一声,又道:“王元殷与一些人去招贤馆了。” 王蔫,字元殷,是王家年轻这一代里,名声还算大的。 孙惊蛰一听:“去招贤馆?他自己去的?” “带了他自己的妻儿去的。” 第83章 “倒也是帮咱们破局了,看平王如何应对吧。” 孙惊蛰想,无论这些人是以个人还是以家族的名义在平王麾下出仕,平王也不能继续把这么多的世家当不存在吧? 可宇文霁还真的就把王蔫当寻常士人对待,没有任何特别待遇。王蔫通过了招贤馆最初的考核,就被接进了聚贤斋,开始在里边学习丕州的律法,通过了官员考核,他才能走马上任。 宇文霁没给他任何特殊待遇,不,还是有特殊待遇的。 “王艾的孙子?我能把他轰走吗?” 王皇后……毫无意外的,市井传言里,她是一位妖后,都说她如何美艳迷人,男人见到她就为之倾倒,她的女儿昌和公主,也没逃过被造黄谣。 宇文霁就让“宇文幼儿园”的孩子们,把他们所知道的王皇后,记录下来。 他们做的,比宇文霁要求的更好,他们还为王皇后画了相。 却并非一贯的正面端坐相,而是侧身读书相。这是一位明艳有威仪,文雅端庄的女性。 “只有母后六分。”刘戮咬着嘴唇,其他孩子们也都点头。 而他们所知道的王皇后的言行,则让宇文霁的钦佩加了个“更”。王皇后关照的不只是皇帝的儿女们,还有妃嫔,以及侍女宫人。 “宫中设宴,有大臣一饭数呕。母后便让宫人轮流侍宴,不至饿死。” 大臣吃太多,吃到吐。后宫却要饿死,皇后只能让宫人蹭饭。宴会上可能遭遇咸猪手,但也比饿死好点。 “皇帝看上了个八岁的女童,母后将之藏了起来,谎称其惊惧而亡。” “帝崩时,母后命开宫门。” 七个孩子,没一个口称“父皇”的(但也确实,他们的父皇,可能不是同一个),可说到王皇后,都是母后。这七个孩子怎么让南宫夭夭带走的呢?因为王皇后出宫的时候,把年岁小的皇子皇女,都给带出来了,她知道这些孩子留在那儿活不下去,后来南宫夭夭去别苑翻墙见的她。 当时别苑守卫的也是太监,王家没派家丁,朝廷也没有派禁军守卫。 王皇后不一定信得过南宫夭夭,可留下来,他们也命不长已。带出来的,是听话的,胆子也大的九个孩子,路上夭折了两个。 皇帝只管生不管养,上皇家玉碟的,都得是长成,还得是皇帝点头的。所以宇文霁问他们名字,这七个孩子都摇头,可能……他们真就还没大名。 还在岐阳的时候,就按照排行,或者按亲娘的姓氏叫。 所以刚进幼儿园的时候,宇文霁还担心过他们挑剔,结果挑剔的反而是自家俩娃——就前两天觉得人多新鲜,后头就不高兴了。 过去整个王府任他们跑,什么好东西都他们俩分。 现在每天只一个时辰能“放风”,好东西变成了九个人分。这七个娃初时还捧着鱼奴和恬奴,让宇文霁给训了一通,后来发现奴仆对他们也没特殊对待,这才渐渐放开。 这也是很有意思的情况,宇文霁和鱼奴、恬奴明明是兄弟、兄妹,可这俩跟七个孩子就是平辈,宇文霁比他们当中最大的孩子还要小,从各个方面,却都是他们的长辈。 吕墨襟见宇文霁将王皇后的事情整理了下来:“你要做什么?” “日后……总得留下一份真相。等我死了,我要带好多书陪葬。如果我死的时候,有陪葬的话。对了,咱们在爵位上写下,三等爵位以上,朝廷可赐书陪葬。” “书……不是要流传的吗?” “流传的可以篡改。反正这些书,不是给一两百年后的人看的。”宇文霁想,盗墓贼应该对书没兴趣吧?这个世界现代的历史学家们,请努力加油,我尽量多给你们留一些真相——虽然关于我自己的真相,你们会觉得我是吹牛的…… “你希望给王皇后正名?” “嗯。但不着急。再将聚贤斋里,那些能说会道的家伙,积攒积攒。” “……” 宇文霁其实一直很惦记着舆论战,他也早就有打算了——说书。 但有个问题,没书,没有小说。 识不识字不重要,近代很多说书的老艺术家,就是不识字,是硬生生背下来的。 可目前流传的文学载体,是赋,连短诗歌都很少。这玩意儿是高文学素养的世家才能懂的,老百姓口口相传的,就是各种乱七八糟的小故事。 “其实……我已经用过了。” “啊?”用过什么? “你说让他们去茶馆说书,咱们丕州,这两年终于有茶馆了,我就让他们去了。说的是你的身世,遂州和疾勒人的大战,岐阳救父,还有一些咱们丕州各地的小案子,挺好用。他们有些人甚至搬出了聚贤斋,让我安排开茶馆去了。” 茶馆,在这个年代本来也算是高档消费,后来还是让宇文霁在丕州给打下来了。但因为茶馆的茶叶太贵,所以很无奈,现在的茶馆都是不卖茶的。夏天卖不加糖的山楂水,冬天卖同不加糖的姜水,而且其实卖的是座位钱,坐下了能无限蓄水,但只要站起来离位,就算是去上茅房,回来也得再买座。 “……” “如果用错了,我把他们招回来。” “不。”宇文霁朝吕墨襟比出大拇指,“我还想着攒一波一块儿用,墨墨是对的。还要辛苦墨墨,将其中出众者挑拣出来。” “你想日后送去其他地方说故事?” “是!” 世家搞上层舆论,他们就搞下沉市场,直接面对百姓。现在这些人没造成舆论影响,还是最根本的原因——不像真的。 宇文霁的战绩,丕州的改制,都不像真的。但像是王快和木茄的事情,就都传播出去,而且得到正向反馈了。 可日后就不一定了,宇文霁终究会让中原的大佬们见识到他的铁骨朵的。 让所有人都意识到,他就是那么不像人的。到时候,关于宇文霁的舆论会得到一次爆发式的正向增长。 至于王艾的孙子,当然是没轰走的,一视同仁,已经是宇文霁的最大让步了。吕墨襟也没想过给王蔫争取什么特权,别赶走就行了。 王蔫没有转身离开,踏踏实实留在了丕州。但尚粮郡的世家子们,可是都闹腾得不小。世家子也有不少怕死的,或者很明白自己身份的,知道踏上漫漫归家路后,若出事,自己八成属于被抛弃的,不如在丕州出仕,等以后太平些了,再离开丕州另寻出路。 俗话说,骑驴找马。 可王蔫这个情况,让他们都打退堂鼓了。众人一边骂小平王傲慢无礼,一边骂王蔫没有骨气,然后,就出事了。 这一日,孙不良和孙惊蛰兄弟又在念叨,下仆忽然来报,出大事了。之后,湍河刘家的家主泪流满面地让人给搀了进来:“不良兄,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在两天前,早已有快马将消息送向了辰丰。 ----------------------- 作者有话说:大趾:[白眼][白眼][白眼] 第78章 刘县令杀刘纨绔(过剧情…… 078 原来, 刘家与其他几个世家子,说是去打猎,其实骑马按剑带着家奴离开尚粮郡, 奔向了平王所辖区。 他们在尚粮郡被管束得越发严格,又知道王蔫跟一群鸡鸣狗盗之徒为伍。王蔫可曾是别人家的孩子(之一),这些世家子弟想展示一下, 自己强于王蔫。 可栖州现在属于宇文霁势力的“边塞”, 本来全境都有的督亭司,在这儿更是加强级别的,调派的都是官员中的佼佼者,其他地方的一小旗是五到八人,这地方的一个小旗至少是满编十人, 多的有二十到二十五人。 且能活到现在的百姓,又有几个甘为鱼肉的? 这群世家子和他们的仆人能从岐阳跑出来, 也是有些能耐的是, 所以他们劫掠村庄未曾得手, 折了两个仆人, 自己却都囫囵跑出来了。 你跑出来, 就直接回尚粮郡吧?可他们不但没跑回去, 反而闹到了当地的县城。 “我等到他村中, 见风景优美, 欲在此地宴饮。不想村人恶毒, 劫掠我等,害死忠仆,大人可要让刁民为我忠仆偿命!” 说的挺像人话,可县令自然明白这群世家跑到农人村子里宴饮是什么意思。 和现代人的农家乐,反正没有一毛钱类似。 就是世家的纵情享乐, 以及不拿人当人。祸害了人后,世家拍拍屁股走人。 “留种于此,岂不贵乎?”“不杀尔等,命可贵乎?” 其实,还是孙家,给了这群世家子错觉,认为丕州还是守世家的潜规则的,因为在丕州边上的孙家守啊。 第84章 “正常”的县令,庶民杀了世家子的家奴,那是要将庶民的全村拉过来,任由世家处置的。这几位自以为那村子民风彪悍,根本没想过带头砍他们的就是传说中的督亭卫。 县令是按照丕州的规矩办事的,命人带来了村子的督亭卫,与乡民,两相对峙之下,世家子们挺胸抬头,全都认了。然后,他们就被一块儿抓起来,按在外头,扒了裤子打板子(下半截什么遮掩都没有,遛鸟挨打,还有百姓围观),另取了他们的衣服饰物,算作赔偿。 这是百姓没有死亡,只有受伤的情况下,否则他们的命就要留下来了。 众多世家子哪受过这种欺辱?他们自己大庭广众下脱裤子可以,用自己的棍子欺辱别人不成,但被别人按着脱,被别人的棍子打,不行。 挨过打后,有一个直接就拿剑抹了脖子。他的仆从见此情景当即攻击了官府,毕竟这情况他们回去一家老小都得死,还不如现在来一个护主而亡。其他世家子算是被牵连的,当时的情境下,甭管动没动手,都让官府一起杀了。 被他们闹到的县城,叫辔县。 说来也巧,辔县县令也姓刘,名蜻字柏安,他是刘去疾的族兄,不过年纪跟刘去疾他爹刘害差不多大。 刘蜻不善搏杀,原在刘害身边当个军师。后随着平王治下一次次清理世家,重整吏治,刘蜻也就离开了军中。 县令听起来是个小官,可搁在从前,也是刘蜻想都不敢想的官职——刘家连寒门都算不上,就是家奴。刘去疾虽然是平王身边的武将,出入被人以将军称之,却是个杂号的将军,出了丕州没人认的。 刘蜻当县令的时候,全家敬告了祖宗,因为这才是真正的“官”。可众人也都知道,若上头换了人,县令依旧也要换人的。 他们与平王,越发荣辱一体。 这群人,自然对宇文霁格外拥护,对上头下达的各种政令,也是坚决执行,他们对世家,更是毫无敬畏。 但无敬畏归无敬畏,刘蜻杀了世家子后很清楚,世家知道了绝不会善罢甘休。 所以,虽然按道理他得去罪人的家里通知一声,但这回他装作不知这些人姓甚名谁来自何方,把尸体朝城外一埋,就不搭理了。不过与此同时,他又快马将此事上报辰丰,这件事他能瞒别人,绝对不能瞒上头。 可是辔县当地,有个小商人贪财,犹豫了两天跑去了尚粮郡告密。 结果他这个报讯的,却被刘家的家主一刀结果了性命。 “见我儿受害却不理,又以我儿性命攀附我刘家,此等小人,该杀!”杀人的剑上血还未干,骂完了报讯人,刘家家主扔了剑,忽然就起身不能,这才有了被架到孙家二人面前的情况。 孙家两人面上在安慰,心里却大骂不止。还没等他们劝住这位刘家的家主,其余世家的人听到消息也来了。一些年轻人的脸上颇有几分后怕,刘家那位本来也邀请了他们的,可因为各种原因,他们没应,反而捡了一条命。 可此时自然都是声援刘家,年轻人们也只将愤怒挂在脸上,说自己也该同去,说不定就能护住那几位朋友了。 长者们自然是公推孙家向平王要个公道的,但孙惊蛰看了一眼,王家、赵家的人都没来(不只是主事人没来,小辈和家仆都不见)。这两家到了栖州后,也是最老实的,就安安静静的,表示外边稍微平静下来,他们就走。 任由鸣蝉先生如何自认权谋高深,此时此刻,他脑袋瓜子里也是一片空白。 与孙不良对视一眼,两人先将各家的主事人(不一定是家主)召集了起来,大家聚在了厅里,喝一口茶,冷静冷静,再来具体说这事儿怎么办。 孙家兄弟很确定,即便是嚎哭得近乎昏厥的刘家主,也没有拼命的心思,他嘴巴里高喊的口号完全可以忽略掉。 人已经死了,坏事变不了好事,至少不能让人白死。 大家都十分有序地坐下喝茶,失了儿孙的那几个也渐渐收了泪水,冷静下来,大家果然都是体面人。 孙不良问:“如此惨事,定要让平王给个交代,诸公以为如何?” 翻译:行了,大家都说说,要提什么赔偿条件吧。 众人便开始了按序发言:那官府上下的人都要杀了赔罪、要把孩子们的尸首挖出来好好放进棺木里、要粮食、要派兵送他们各自归家。 在众世家看来,他们的这点要求,已经是打落牙齿和血吞了。要是过去,就得让平王父子亲自去将孩子们的尸首请出来,再亲自为他们清理,着衣。还是亲自,给孩子们抬棺,挖坟。 一个乡下诸侯王,还有杂胡血统,是什么东西? 孙不良听罢,面无表情道:“诸位可写一封陈情书,我可代为送交辰丰。” 孙家不沾手。 便有一人道:“大家还可商量。” 翻译:您别着急,咱们慢慢讨价还价呗。 孙不良叹气,刚想点头,刘家主站起来道:“孙公此言,未免太过让人心寒。” 孙不良皱眉,他旁边一个侍奉茶水的年轻孙家子弟忽然道:“你们怕了宇文鲜的刀,却不怕宇文霁的铁骨朵吗?小平王可是个三岁就能杀伴读取乐的霸王!” 孙不良呵斥一声:“季谦!” 孙季谦对着孙不良拱了拱手:“孙儿妄言了。诸位长辈,小子失礼了。”他跪下给众人赔罪,便退了下去。 他一走,厅内就静了下来。 孙家兄弟对这位小辈其实是很满意的,刘家主不是东西,就是硬抬他们。这些话他们不好说,可小辈一时激愤,怎么说都成。 世家们的心情也是很复杂的。 世家一直都有一种傲慢,从戾宗时开始,大景的政权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正是他们的忠诚与勤于职守,才让这个国家维持了稳定和繁荣。直到宇文厚引诸王入岐阳,打破了这种平衡。又到宇文鲜,比之戾宗有过之而无不及。 都是宇文家的错,他们若不夺权,何至于数年间大景局势便就此崩乱? 对宇文家,对大景依旧忠诚的世家也还是有的。但多数世家的认知,早已从我世家与宇文家共治天下,变成了宇文家靠我世家治天下。 所以,他们面对宗室时,会不自觉地傲慢起来。平王这种长期处于权力之外的藩王,更是让他们看不上。 宇文鲜其实不是真疯子,但他这回为什么这么干?因为他入岐阳后,朝臣先是上书请他更多地给各地刺史放权,这一点宇文鲜答应了。但第二天,朝臣又上书“恢复祖宗旧制”——周的祖宗,让他分封,封的还不是诸王,是世家。 翻译:先周能有八百年国运,都靠了分封制,后头的朝代都不分封,国运一个比一个短,我大景要救国,就要分封。 宇文鲜大怒,当朝就杀了提议的大臣。 最先跑出岐阳的,就是带头那位大臣的家族。其余参与的世家见此情景,担心自己是下一个,这才开始大量外逃,宇文鲜也就大开杀戒。 这件事是全员恶人,但倒霉的,却是岐阳百姓,以及世家里懵懂无知的外围人员。 可在世家看来,就是他们为大景考虑的正经提议,不但被无视,还惨遭杀戮,认为宇文家果然都是疯子。 这位小平王宇文霁是能讲理的正常人吗?他上次去岐阳,可是莫名其妙把老平王毁尸之仇按在了王巾脑袋上,王巾死状有多惨,世家也都听说过。 ----------------------- 作者有话说:大趾呢? 大趾:[星星眼]在路上! 第79章 (捉虫) 小平王到了…… 079 想起王巾的死状, 很多人就冷静下来了。 开始向着那些死了儿孙的家主做眼色,尤其对刘家主做眼色。 刘家主眼珠转了转,他此举不过是裹挟众人罢了——他自然知道宇文霁不好惹, 但宇文霁不是宇文鲜,不是名正言顺的皇帝。宇文鲜闹成那样,岐阳还依旧有世家官员在, 有朝廷在。宇文霁不行, 他哪儿敢把世家都杀了?他真这么闹,连寒门都不会搭理他。 至于其他人,则是认为有利可图,不认为是被他裹挟,而是借题发挥罢了。 可从岐阳一朝又一朝活到现在, 都是老狐狸,这点小伎俩谁看不清。现在宇文霁的可怕被提出来了, 他可能存在的危险, 已经高出了可能带来的利益, 就得让刘家主别这么贪了。 “确实是刘公太过了。咱们初到栖州, 孙公便叮嘱过, 不要去丕州招惹。你家的孩子不晓事, 不但跑去杀人, 还冲击官府, 怪得了谁?”有人开口了。 第85章 ——这个孙公是孙峥, 留在岐阳担任丞相,支撑朝廷,出自另外一家姓孙的世家。 世家忽然就公道起来了,众人都劝,让死了人的那几家, 好好地去把孩子们的遗体接回来就算了,别折腾其他有的没的了。 但刘家那边也有人,稍稍让步可以,没道理直接一退到底吧?至少要让宇文霁来赔罪,还得杀了那个县令,更要赔偿粮食和马匹。 最后这事儿就闹得不欢而散。 可是刘家那一边的众人,又没胆子自己去辰丰找宇文霁,甚至没胆子去辔县,只是天天来寻孙家兄弟闹腾。 就这么闹到了第五天,突然有个孙家的家仆一身风尘,骑着马直冲到了孙家大宅的门口,他从马上跌了下来,被门口的家仆扶住后,嘶哑着嗓子道:“小、小平王带兵、带兵来了!” 一句话,炸了马蜂窝。 世家们是没有统一指挥的,一听小平王到了,有的径直来到孙家大宅,要与孙家兄弟商议;有的赶紧穿上铠甲带上男丁与家仆,准备死战到底;有的立刻让家仆套马,整理细软和粮食,赶紧逃跑;还有的……开始杀妻妾儿女。 还是王艾(正是前丞相,王皇后的父亲)站了出来,稳定了众人的人心。 “若宇文霁有杀人之心,如今我等已皆为鱼肉了。那家仆根本无法完好着来送信。” 这件事他倒是看得很清楚。 把众人稳住,尤其是主要将闹出血案的几家控制起来,脑子还清楚,能主事的人,都聚到了孙家的大堂里。那位孙家的家仆跪在地上,给众人讲了一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还真是宇文霁把他放回来的。 孙家的尚粮郡并非如传说中那般,真的不设防。尚粮郡外,扎了几个小营,还有专门瞭望的暗哨。丕州军突然出现,彻底围了小营,但放了他回来送信。 “平王道,他已知了辔县之事,于是想来给诸位贤士一个说法。还说,请诸位不要惊慌,不止来了他一路。” “……”知道了,他们是被围困了。 “刘公,恭喜啦。”有个穿着铠甲的家主冷哼着。 但此时刘家主也没心思跟他斗嘴,他看向了孙惊蛰,其他很多人也看向了孙惊蛰。 都渴望这位以多谋著称的鸣蝉先生,能够摇一摇扇子,说出来一句“勿慌,我已有退敌之计。” 孙惊蛰确实摇了摇扇子,可他说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都恭候小平王驾临吧。 宇文霁率八百人,星夜赶路,从辰丰到尚粮郡,只用了三天——最近他下辖各地新修的道路提供了很大帮助。但他在孙家的小营前,停了一天。 话说,这事儿报到了宇文霁和吕墨襟手里时,他们也头疼。 不用想就知道,世家的底线,就是要县令的脑袋,但自家县令绝对没错,宇文霁做不出来拿尽忠职守者的脑袋去讨好别人。 图穆拜正是前车之鉴,虽说族裔不同,各自所处的局势不同,可最基本的东西没变。 吕墨襟从权谋的角度,也不可能让宇文霁这么干——宇文霁的基础可不是世家。事情发生,他的名声已经坏定了。再杀县令,那就坏了他们丕州的“法”,法家最忌讳的就是这个。外人捣乱无妨,按律处置就好。自己人搞破坏,才是真破坏。 两人的视线轻轻一碰,便明白了彼此的想法一致。 宇文霁:“装不知道?他们应该会知难而退吧?” 吕墨襟摇头,嘴角扯开,绷出了个讽刺又无奈的笑容:“若咱们没有动静,必定会有部分世家认为你懦弱了。其余世家,虽不确定,却八成也会选择在一旁观望你是否懦弱。” “我……”宇文霁抬手按了一下额头,脑子不够用,“我不是去过岐阳吗?他们为什么会认为我懦弱?先前不是还说我残暴吗?” “你当初去岐阳,从根子里对抗的是皇帝。你杀了执金吾,也可以认为是对当时皇帝宇文厚的挑衅——杀不了他,杀保卫岐阳的执金吾。而且南宫夭夭的宴会上,你可没碰其他世家子弟。这至多可以说你对王家不满,却还无意得罪其他家族。你还带回来了一个王快,又能理解成对王家的示好,想尽量弥补两方的关系。” “哦。”这么一解释,宇文霁稍微理解了。 世家的思维模式,让宇文霁梦回学生时代的语文考试,阅读理解不就这么来的吗? “景光,你去一趟尚粮郡,说一声,吓唬他们一下吧。”吕墨襟的眉头紧紧皱着,“我想来想去,也只想到了这一个笨办法。从此之后,我们是彻底不能依靠世家了。你的名声大概也只比鹿仙人父子强,但强的有限。” ——继承鹿仙人势力的鹿仙人之子陆清月,依旧是个畜生。曾经宇文霁还对他有所期待,然而事实证明,他想多了。 被世家传播坏名声,这对于要搞“内循环”,自己养人的宇文霁来说,其实也无所谓。吕墨襟毕竟是这个时代的人,虽然定下了五年计划,但多少还惦记着从外头收人才进来。见他皱眉,宇文霁劝他。 “其实这也有个好处。” “什么好处?”吕墨襟歪头。 “日后我的土地上,世家要么逃跑,要么就会老实本分,土地和人口都是我们的了!” 老百姓虽然也会有被世家诓骗,跟着逃跑的,但是,多数故土难离,养一养,见识到丕州的情况,也就安稳下来了。 吕墨襟一脸惊异地点了点头:“这还真是好处,就算不跑,也老实许多。” “对!”宇文霁得意挺了挺胸。 于是,就是目前的情况了。当宇文霁到达尚粮郡时,世家的人手还是十分充足的,孙不良、王艾在前,还有赵家如今管事的赵安(赵驹也主动留在京城了),众人出尚粮郡十里,迎接平王。 本来有人觉得这样出迎太有失身份,他们在孙家的大宅里等就行了。但王艾出去了,孙不良自然只能“无奈”跟着出去,其他人对视一眼,总不能别人在外头跟小平王商量完了,他们才知道吧? 远远看着扬起的沙尘,众世家心里对宇文霁的第一印象——寒酸、无礼(指的不是没钱或没礼貌,是没有礼仪),没有配仪仗,说带八百骑兵,就真的只带着八百骑兵过来了。 有些世家就想走人,可见孙不良与王艾没动,他们也只能站着。 八百精锐骑兵,全都甲胄齐全,辅兵和副马都留在后头扎营了。这八百人的马和铠甲,其价值放到外头,能装备五千人上下了。 看见出迎的众世家,宇文霁一抬手,骑兵们停下了,宇文霁自己单骑前往。距离他们十几步的时候,宇文霁单手拎着铁骨朵下马了。 宇文霁下马时利落迅捷,却也够重。 “咚!咚”两声,说明他和铁骨朵,都是实心的。 当他走到众人近前,没见过宇文霁的众世家,发出了此起彼伏的抽气声。 “小平王多大?”“十四……还是十五?” “好像十三多点?”“嘶!” “真是他本人?”“我见过他,确实是本人,只是他又长高了。” 世家男子的平均身高也有一米七上下了,他们在这个时代都属于“高大修伟”。营养不良的平民男子,也就一米五左右,宇文霁见过一个村子都一米二上下的,他还以为村子里大人都不在,走近一看都长胡子了。 宇文霁已经碰到了一八零的边,穿着全甲的他,又更庞大了一圈,恰好又是背光而来,气势压人。 宇文霁扫了众人一眼,王艾带头上来自我见礼,外带自我介绍。宇文霁一听是王艾,很努力地,才能控制住别把厌恶显露出来。 他是前丞相,虽然宇文霁看不上这个老头,但王艾姿态做足,宇文霁也只能礼貌回应。 面由心生,在这个年代根本不作数,世家都长了一副好相貌。王艾细眉长眼,留了一把好胡子,看着就像是个温厚长者。宇文霁一手握紧了铁骨朵,一手攥拳,否则他怕忍不住,把这老家伙的胡子硬薅下来。 ----------------------- 作者有话说:大趾:[白眼]我来了!说!你们要吃铁骨朵,要是要吃大拳头?! 第80章 (捉虫) 计划报废…… 080 有名有姓的都介绍了, 王艾再要开口,却被宇文霁抢了先:“我这次来为的什么,诸位都清楚。既如此, 我明白说了。辔县县令刘蜻按律责罚了未遂的盗匪,又杀了攻击官府的歹人,有功无过。此事无需再议。” 刘家主撇了撇嘴角, 他此时却极其冷静, 丝毫也没有先前痛哭流涕要与人拼命的样子。只与旁人一起,看着王艾,等着这些世家的领袖做出表态。 第86章 王艾微微一笑,心说,这位小平王果然年幼:“大王一路风尘, 何不进屋浅饮几杯?我等皆知大王少年英雄,当年岐阳救父, 仁孝之名, 当青史留名。” 王艾乃是名士中的名士, 众世家皆以国士称之(大趾:啊?)。他主动出外迎接, 也是他礼下于人的一环。此时赞了宇文霁人生中的得意之事。又说他仁孝, 说能青史留名。 正常的世家少年, 被如此多的世家名士迎接、包围, 吹捧, 可是要飘到天上去了。 但宇文霁……他正常吗? 王艾这是抛媚眼给瞎子看, 他全免疫啊。对着王艾行了一礼,宇文霁道:“丕州政务繁忙,既然事情说开,也就不扰诸位了。” 他当即转身,玄雷打了个响鼻, 乖乖走过来,宇文霁把铁骨朵朝地上一撑,直接来了个单手撑杆上马。 “哎?平王稍等!”王艾大惊,可宇文霁就是这么走了,留给他的只有马屁股扬起的沙尘。 孙不良低头看自己脚尖,对王艾丢脸暗道活该。 先前商议时,他已说了没用,王艾依旧一脸莫测高深,连道“无须担心。” 孙不良知道他怎么想的,不就是自恃身份,认为宇文霁多少会给他些脸面吗?在这件事上,孙不良曾经也犯过相同的错误,认为小平王总归是会来拜访的。所以王艾在这件事上没脸,孙不良私心里是高兴的。 尤其王艾这些日子还让几个小世家将自家的女子好好打扮,孙不良膈应。 有时候他都想问一句“王皇后可入葬了?” 什么东西!王皇后薨后,身后事到底怎么样了,岐阳传出来的消息就是“葬了”,但怎么葬的?根本没听说入皇陵了。王皇后可是四朝为后,且跟满了三朝的皇帝,王皇后该入哪位陛下的皇陵,这都是大事,可半点风声都没有。 这都不敢多想,只能装聋作哑。且王皇后的三子一女可能都已经没了……唉。 四朝为后,一生凄苦。 你做丞相期间,是给国家带来什么发展了吗?现在是把罪过都扔到宇文家身上去了,对外说若没有你,国家早就乱了。孙惊蛰听了都作呕,我们孙家避世,至少也守了一郡太平。 但同为世家,得给彼此留脸面,有些事问了就是死仇了。 这群在岐阳待久了的世家,都给赶出来了,还拿着岐阳的规矩办事,自大可笑。 宇文霁走了,八百骑也走了,马屁股扬起来的风沙都落干净了。孙家兄弟当先转身,回家去了。其他人彼此看看,也都散了。 刘家主阴沉着脸,但也不敢闹了。有本事你刚才跟宇文大趾拼命,现在人都走了,你难道还要拉着众人跟你打上辰丰吗? 都怕挨一下宇文大趾的铁骨朵,那玩意儿抡下来,径直就给人“换”个铁脑袋了。 宇文霁回到辰丰,吕墨襟看见他的瞬间,松了一口气。 “我还怕你带一串脑袋当礼物回来。”他也是打趣,毕竟已是先一步接报了,怎么个情况,都清楚得很。 “我有这么残暴嗜杀吗?” “对外人,有。” “……” 宇文霁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但惊的不是吕墨襟的评价,而是他发现自己无法反驳。他没干过吃人、乱杀、酷刑之类的事情,但所有冒犯他,冒犯丕州的,除了皇帝,其他的脑袋都在辰丰的旗杆子上挂过。 回头看看刚穿过来的自己,那时候还为可能上战场提心吊胆,现在他却感觉,上战场反而是最简单和容易的事情。 “你名声可能要在陆清月之下了,最新的消息,陆清月还是挺礼贤下士的。”吕墨襟对着宇文霁笑笑。 “……”宇文霁无奈摇头,“唉,我还以为自己已经适应了呢。” 他早该适应了的,吃人的宇文德,不是名声也很好吗?还越来越好。 吕墨襟让宇文霁吹了一会儿冷风,见他虽懊恼却无悔恨之意,心中松了口气,才接着道:“还有,草原疾勒人上表内附,加起来至少二十万人口。” “这么多啊。”宇文霁皱眉,“向宇文鲜上表?现在中原不适合放疾勒人进来啊。” “……” 宇文霁嘟囔的时候,却发现吕墨襟盯着他看,且这个眼神,似乎别有深意。宇文霁指着自己:“……我?内附我的?” “嗯。这还是你打出来的威名。”吕墨点头。每次大景大胜之后,便会有一波内附潮。这一回,这群疾勒人也知道中原乱,所以这表直接就上给了平王,提都没提皇帝。 宇文霁却没笑,不但没笑,脸顿时皱成了个酸橘子。 “不想收?” “咱们丕州,杂胡已经够多了。”宇文霁摊手,他没有种族歧视,但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人会抱团,会排外。 自从宇文霁达成“图穆人头x3”成就后,其实丕州已经陆陆续续收了不少内附的小部落,但都是人数不超千人的。另外,从其他各州,也有少量汉民迁徙过来。目前汉人和新、老杂胡人混居,彼此融合还算平稳。 但一下子进来二十万? 宇文霁想要人口,不想要炸.弹。 吕墨襟微笑着点头:“所以,咱们上报‘朝廷’吧。” 宇文霁皱眉:“哪个朝廷?”中原的皇帝,一个手掌都快数不过来了。 “全部朝廷。”吕墨襟上前了半步,“景光不喜,因为你顾忌百姓,这二十万疾勒人在你看来,是乱子。可在旁人看来,这却是兵员。说不定,能让他们争人,争到打起来。” 宇文霁脸色越来越沉:“墨墨,要不然……咱们还是把二十万收下来吧。” 吕墨襟昂着头反问他:“收下来?” “收下来吧。”宇文霁叹气,却又咬牙切齿,“咱们咬咬牙,应该能管束住!” “那咱们定的五年计划,可就要彻底废了呀。” “废了……就废了吧。” 宇文霁认为他们是麻烦,因为他们难管束,大景的其他势力不认为是麻烦,因为他们不会管束,他们只会给这些疾勒人画几个圈,任由他们生活,只要疾勒人提供士兵与马匹就够了。 圈里的百姓?随便他们,活就活,死就死。若这二十万疾勒人心齐,甚至可能变成北方的另外一支乱军。 吕墨襟叹气,再叹气。他也知道这二十万放进来,就是祸乱中原的。 “景光,我丕州最充足的,是时间。最缺少的,也是时间。二十万疾勒人,恰好能给我们争取时间。”吕墨襟看着他。 宇文霁的年龄和行事风格,决定了他们的势力只剩下后发制人一条路。但这有个前提,就是没出现一个占据绝对优势的大势力。一旦出现了,丕州就难翻身了。 从权谋的角度来说,将这二十万疾勒人放入中原跑马,才是对丕州最有利的。因为前期这些人会畏惧宇文霁的名声,不敢来招惹丕州,只会去其他地方作乱。 “景光,别人乱,我们稳,方才为丕州生机与胜机,你确定吗?” 吕墨襟的两只手揣了起来,静静看着宇文霁。 “我确定,谁让我……仁义呢?”宇文霁垂下头,“你骂吧,我该骂。” 吕墨襟却笑着对宇文霁深揖一礼:“主公既定,臣当效死。”又如朋友一般,拍了拍宇文霁的肩膀,“景光,咱们能把这二十万吃下来的,五年计划被打乱了,咱们就看十年的。有了人口和军力,就有了一切。届时,咱们丕州能拉出十万大军,还有一争之力!” “嗯!” 丕州的十万大军,可跟其他势力一说就几十万的不一样,是彻底的精壮可战之士,放外头都是可做校尉的精锐。别说十万,两三万就能顶着对方的几十万打。只要撑过这一阵! 平王府的书房挂起了一幅极其精细的地图,上面是宇文霁如今管理下的各州各郡县,每个县城都被标记好了地形和地貌,官员们都在计算能把人塞到哪儿去,以及还有什么地方能平整土地,再建个村出来。 这次归附的二十万疾勒人,粗看分属十六个部族,有原图穆窃麾下,也有原图穆拜麾下。疾勒人大败之后,虽然拥立了先大单于的儿子图穆培弥为新任的大单于。但图穆培弥被流放了二十多年,刚被找回来,并不能服众。 图穆拜部和图穆窃部的仇怨,没因为两边首领的死亡而烟消云散,反而愈演愈烈了。 “没有图穆拜多嘴,也没有图穆窃庇护,你看我不宰了你!” “图穆拜在的时候你见我就跟个耗子一样,图穆窃死了,你以为我就怕你了?” 然后,就打起来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无奈]来吧!不就是人吗!我个大!我吃得下! 第87章 第81章 (捉虫) 兄弟打架 081 先前其与中原的大战, 妥妥的是一场被斩首的战败,其实各大部落的兵力损失不大。 可疾勒的第一、二、三号人物,全嘎了, 其余人等,根本难以服众。 如今的大单于图穆培弥,就是个被暂时扶持上位的傀儡, 大单于本部的人马他还玩不转, 更遑论所有疾勒部族? 图穆窃和图穆拜死了,可其两派人马之间的积怨可没有就此消亡,反而闹得越发激烈了。 他们内战当中的损失,早已经比和宇文霁的“外战”损失更大了。 还有他们那个愈演愈烈的活祭传统,开打前祭祀, 打完了无论输赢还得祭祀。疾勒的青壮人口在不足一年的短短时间内,大量流失。 疾勒人还没有发现, 其他杂胡的势力已经开始悄然兴起, 甚至一些小部族被其他杂胡侵吞——只是现阶段, 还没有和疾勒人发生大规模的冲突(可能要再等两年), 多数疾勒大贵族都还专注于争夺权势, 没意识危险来临, 中原当然也没有确切的消息。 率部来归的十六部首领, 都是一两万人的中等部族。这个数量, 指的是奴隶之外的全族人口, 这种规模的部落,已经拥有了固定的草场,除非大灾否则不会动,必定留一部分人看家,现在这部分人也都带出来了。这些人之前被图穆阿吉点骑, 最多也就点一两千。 这种不大不小的部落,是必定要归附于一个大势力的,这一般是根据部族固定草场的地理位置来依附,和首领的个人意志无关——大部落能有自己的个人意志,他们不可能。 他们其实无所谓谁是大单于,他们又接触不到,直接影响到他们生活的,是那个被依附的大部落。 可如今斗起来的,也正是这些大部落, 上一轮被点骑的男人们还没回来呢,新大佬又点骑了。先前已经送去一波当祭品的男女了,这又来要,奴隶不够了,要用他们自己的平民了。 一个部落,一两万族人看着多,但损失的可都是青壮男女,一次就几十,几个月没了几百人,很多部落都开始吃不消了。 于是有人想到宇文霁了,他们撤退(逃跑)的时候,就有人想过“为什么他不是我们疾勒的英雄呢?”现在又被提出来了。 “其实是汉人也没事儿啊,内附不就完了。咱们不也是汉人吗?秦人的后代。” “那是你家,我们就是汉人,我们姓刘!” 疾勒人靠近遂州,早有各种小平王的传闻,那场大战之后,宇文霁更被传得神乎其神,说他一个人杀开二十万大军,砍走了图穆窃和图穆拜叔侄的脑袋,他杀人就如一个成年男人蹚过枯水溪流一样轻易。 一个威猛又勇敢,足够年轻(跟着他至少三十年不用担心了),且虽然残暴(故事里宇文大趾从三岁就开始吃人了),可又不算太残暴(跟疾勒大贵族相比)的领袖,他还是姓宇文的汉人王爷。 头领们一拍大腿,这简直梦中情“主”啊。 想到一块儿的部族还挺多,半路上还有碰见的,差点因为误会打起来,到后来就集结了这么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 眼看着人越来越多了,他们也害怕,这都跟去年打架的数量差不多了。要是让鲁林关误会了,那可就完蛋了。所以这些首领们非常识时务,早早地就派了使者去送消息,确定联系上后,直接就把自己的儿子们送过去了,以示诚意。 然后就老老实实待在关外,开始杀羊杀牛——他们待的地方,牧草不够,他们也知道,进了中原就不可能让他们游牧了。 因为缺少盐分,牛羊肉无法全部腌制,要烟熏烘干也没这么多柴草,以至于更多牛羊宰杀后扒了皮就直接堆在一旁。 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这么大规模的杂胡前来归附的情景了,尤其是听说他们杀牛杀羊,这毫无疑问是真心来归的,乐箭的很多下属都十分高兴。乐箭却不高兴,因为如今他们背靠的不再是一整个中原了,小平王能够一口气吞下二十万疾勒人吗? 他想到了,小平王很可能会把这个麻烦朝外推。 可这些疾勒人就是冲着小平王来的,去了其他地方必定不满,要是回头回草原也就罢了,要是进了中原,可必定不老实。且其他势力……也没几个似人的,二十万疾勒人,这是得造下多大的杀孽? 但乐箭还是想努力收拢他们,遂州还是能留下些人的,哪怕留下一千呢?也是少了一千人进中原造孽的。 乐箭一方面温和地对待首领们的儿子,另外一方面从府库里挤出粗盐,运出关外,不是白送,是用盐买牛羊肉。这是公平的善意,果然疾勒首领们大喜。 关内百姓也自发组织起来,去关外跟这些胡人做买卖——鲁林关的人也都习惯了,他们和杂胡打打和和,既是世代血仇,又是世代姻亲。 “大王,穆迩来告别了。” 侍卫来报的时候,宇文霁正蹲在猪圈里看猪。 养猪场建在了豆油场下游,豆油场的豆粕,一部分送去军马场和养牛场,另外一少部分就送到了这里,加一些野菜蒸一蒸就能喂给猪。宇文霁这么做,木茄还私下里问过他,是否太过铺张? 宇文霁一脑袋问号,木茄只能明说“粮食怎么能喂给这种只有脏肉的畜生呢?” 宇文霁当时有很多话想说,比如什么豆粕会让人腹胀气、消化不良,而且目前的生产环境,豆粕其实很容易产生各种霉菌,人吃了是要命的。 可是宇文霁都没能说,因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得是“人吃”,至少豆粕像是人吃的食物。 “豆油本就能换来粮食。”宇文霁的无言,引来了吕墨襟的反驳,“若此时出售豆粕,百姓自然会去换购更便宜的豆粕,百姓多脾胃虚弱,不宜吃豆,何况豆粕?何况,豆粕除喂猪外,也喂养军马和牛羊,解决了一部分军需,缓解了百姓的赋税与徭役,季敛(木茄的字)说,孰轻孰重?” 本来百姓就以吃豆子为主了,豆粕是比豆子更便宜,但以平王治下的现况,不是宇文霁不卖豆粕,就要有人饿死了。 豆粕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冬储饲料,原先冬储军马要喂小麦、秸秆,偶尔还要混以鸡蛋,都是百姓的赋税。可保持军马的战斗力,是必须的。 现在是豆粕、小麦、秸秆夹杂着喂,鸡蛋虽然也要,但已经降低了小麦的比例。省下来的小麦,就是人的口粮,百姓赋税的负担也能降低。 豆油,本来宇文霁以为会是一锤子买卖,其他势力很快就弄出来了。没想到现在依旧是丕州的出口拳头产品,也得感谢现在的大众风气了——商人背后也都是世家,他们比较认第一家,且不屑于做偷师的事,认为会坏名声。 木茄行礼:“是臣错了。” 猪圈因此才得以保留,但成果一点都不喜。 劁过的,且用豆油作坊的豆粕喂出来的猪,依旧骚臭。 丕州是穷,做肉食是没多少香辛料,就葱姜蒜加盐,但也不该味道这么重吧? 直到宇文霁亲自看到了猪,他也知道本土猪很可能是黑猪,但是,他没想到现在的猪还是野猪,纯野猪有点夸张,区别是有,但不大,也就俩獠牙比野猪小点,那一身的猪毛都是硬茬子。 这育种不知道得育种到哪辈子去了。 宇文霁放弃吃好吃的猪肉了,就让养猪场一直当豆油场的副产吧。卖点便宜猪肉,猪肉难吃也有好处,就是有钱人不会跟穷苦人争抢。 宇文霁站在那儿看着猪苦笑的时候,传讯的来了。 “这么快就准备好了?” “是。” “别让他进来了,我出去。”宇文霁出猪场,带着穆迩回了一趟王府,与他吃了一场送行宴,还留宿了他一晚,第二日一早,把人送出去了。 乐箭一听说来的是穆迩,多日紧皱的眉头,终于松开了。 一个原图穆家的疾勒人,现在是姓穆的汉人。这事儿宇文霁本来是要让他们三兄弟一块儿来的,但穆幺儿跟大哥穆拓打架,俩人全都鼻青脸肿,一瘸一拐,短期内是过不来了。 为什么打架呢?因为穆拓有了回草原的心思。 他想把儿子和弟弟们留在中原,自己带五千人回去,回去的原因也很简单,争夺大单于之位。 已经是宇文霁脑残粉的穆幺儿一听,当即就站了起来,把随身的匕首拔出来,插.在了兄弟俩之间:“你敢背弃誓言,我兄弟俩的血缘也就此斩断!” 穆拓:“你听我解——” “叛徒!”穆幺儿让他哥跟拳头解释去。 穆迩听大哥说回草原争夺大单于之位时,其实也心动了一瞬,可是,他想起来了刘班带回来的那块下颚骨。等兄弟俩打完了,穆迩凑过去拍了拍他大哥的肩膀。 第88章 “哥,你回草原,当了大单于,然后呢?来中原向大王磕头,让他册封你?到时候,你还得给我磕头,因为我一定已经是中原的侯爷了。” 穆迩的想法很淳朴,现在中原那么多人都当皇帝了,以后大王必定也会是一个皇帝,八成是最大的大皇帝。那与其回草原,为什么不跟着大王呢? ----------------------- 作者有话说:大趾:[无奈]猪,你变异一下,让我吃一口上了冰糖大肘子好不好?[爆哭] 第82章 (捉虫) 一根麻绳 082 穆迩问:“大哥, 中原不好吗?中原不安稳吗?” “……”穆拓对大单于还是有念想的,但二弟的话,将他说动了心。 穆幺儿也稍稍冷静了一些, 他被穆迩拽走时,最后说了一句:“大哥,干什么惦记着去草原打生打死呢?” 在中原难道就不是打生打死了吗?且若是我做了大单于, 那是为自己打生打死, 现在却是为了小平王。 穆拓心里这么想,当时却没敢说出来,既是不想和弟弟继续打下去,也是怕消息传到小平王那儿,然后小平王给他来一铁骨朵。 待弟弟们离开后, 小平王(和他的铁骨朵),却在穆拓心里越发清晰, 以至于他心肝发颤。 穆拓也是与他并肩而战, 见识过他铁骨朵的威力的, 他确实就……不似活人, 仿若传说中的怪物。若让穆拓在成年雄虎与小平王之间选择一个敌人, 他宁愿选择雄虎。他奋力一搏, 或许还能伤到老虎, 可小平王…… 他奋力一搏, 只能让脑袋被砸碎的速度加快一点。 大单于图穆阿吉被小平王杀掉了, 难道他穆拓当了大单于,脑袋就更硬了吗? 穆拓越想心越烦,于是跑到后宅,想静静心,却见几个年幼的子女正在踢球。孩子们无论男女都穿着一样的黄裤和小衫, 女孩儿是包包头,男孩儿是朝天辫,他们踢着一只漂亮的大绣球,绣球滚动间流苏甩动,银铃乱响。 穆拓都觉得这个绣球好看好玩。 孩子们的笑声和铃铛声,分明杂乱非常,却让穆拓的心静下来了。 他小时候在草原可不能这么玩,即便是头人的孩子,少年时也得捡牛粪,跟母亲晒牛粪饼,他们草原可没有那么多柴草木炭,都用牛粪饼当燃料,只有这样,冬日时才有足够的燃料。 更小一些的孩子都被关在帐子里,乱跑的,可能出去就没了。 要等到他自己打了一头狼,才被确定长成了,不需要去捡牛粪了。 他想给他的孩子们,他的弟弟们,他弟弟们的孩子们,更好的生活。他当了大单于,会得到更好的生活吗? 穆拓给了自己一个“否”。他们的祖上既是大单于,还是汉人公主呢。 他们三兄弟,昔日在草原还算活得好的。但在中原,他们在丕州诸将中,也就是中层,可儿孙的生活,已经比过去最稳当的时候,还要好了。 只有在中原,儿孙才能有更好的未来! 这句话在脑海里闪过,可不正是如此,各部杂胡才会前赴后继来降吗? 内附,只要附对了人,确实能过上好日子。 且在这么想的同时,方才站在他面前,举着铁骨朵随时都会朝下砸的小平王,也转过了身,穆拓从他的敌人,变成了被他护在背后的将士,就如曾经他率领着他们一样。 穆拓慌乱的心平和了下来,他彻底放下了回归草原之心。 就是……如今鼻青脸肿一瘸一拐,确实还没办法为小平王效忠了。 穆迩只带了五百人,却都是原来他们的部众。这些人当年仓皇而来,如今却算是已经在中原立业了,都有田宅,有妻儿,都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话,曾经髡发的痕迹彻底不见,都稳稳扎着发髻,有些人还戴着一些疾勒人风格的小首饰,有些人则看起来和汉人没有任何区别了。 穆迩规规矩矩见过乐箭后,转交了宇文霁托他送来的礼物——两大车盐。 随后,穆迩带着人奔向了关外,他和他的人,分散开,进入了不同的部族,和他们的首领商谈。 宇文霁决定接受这些部族内附,但首先要确定他们是真心,其次要解决他们的奴隶问题。 二十万部族,这只是部族的人口,应该还有不计入的奴隶,粗略估计是五万到十五万上下(不确定这些部族有没有事先处理过)。 看到疾勒人如何对待奴隶,就会发现世家真的很仁慈。九成疾勒奴隶,无论男女皆无衣物。冻死饿死了,主人就会拿来祭祀一番,然后吃掉。他们喜欢的奴隶,才会允许和牛羊住在一起,这样奴隶才不至于冻死饿死(挤一块儿保暖,偷偷喝羊奶牛奶活命)。 宇文霁不强迫他们释放奴隶,他买。普通女奴一捆干草,男奴一斤豆子或半斤麦子。其他有技能的,或强壮美丽的汉人奴隶再议。 这种价格不是宇文霁强买强卖,他甚至算是给了高价,草原上普通女奴的价格,是一根麻绳,是根,不是捆,大概也就三尺长。男奴隶贵些,一捆麻绳(五根连起来的长短)。 他以为一个人怎么说能换两头羊吧? 吕墨襟:“五年前确实是一头羊能换三五个奴隶,但近些年,草原奴隶过剩。如今这得是高大健壮年轻奴隶的价格了。” “已经把杂胡都挡住了啊,怎么过去的?” “世家的奴隶贩子,卖出去的。” “……”宇文霁有一种深切的无力感。 “大灾之年,百姓给点吃的能活命就走了。好的,自然是都让世家自己挑拣后留下了,剩下了的总不能白白养着,就朝南或朝北卖。咱们这儿是没有奴隶队伍的,但更北边的立马关,常年都有奴隶队伍。卖多了,当然就不值钱了。况且,卖到关外,就没见有回来的,也就没人说他们吃这门人命的买卖。” 想起来了那些一米二身高的百姓,他们不只身材矮小,衰老的还特别快,且这种体形的女性,要么生不出孩子,要么九成一尸两命。 最普通的平民,也只是稍好,看着像老翁,其实刚而立。因为常年劳作,农人驼背的比比皆是,甚至人们不认为驼背是病,而是认为人老了(过三十)就驼背是正常的。平民女性三十五左右绝经,也是正常。 营养不良,加过劳,这是如今百姓的普遍情况,想来卖到草原上的,也是这种情况的“中年人”居多。 但这是人啊,人。 人命不如麻绳…… 宇文霁那天回到后宅,偷偷对着书架掉眼泪。他想现代了,假如有机会……想回,但是怎么回去?即便是健健康康回去,但那边的爹妈都没了,这边一大家子人呢。 素合不知道前头发生了什么事,想劝又无从劝起,通知老大王怕他过来打大趾一通,通知崔王妃,总觉得崔王妃会让老大王过来打大趾一通。思来想去,素合便将吕墨襟叫来了——素合胆子变大了,她开始自主行事,做出了认为对宇文霁更好的选择,而不是如过去径直去禀报崔王妃。 吕墨襟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毕竟他亲眼见到了宇文霁方才的震惊,叹了一声,匆匆赶来。 其他主公这样为民流泪都要当着臣子的面,才好让人传出去的,他这样在背后自己躲起来哭,是真仁善(傻)啊。 “我哭一哭就好了。”宇文霁一听脚步声就知道是谁,他吸了吸鼻子,蛄蛹了一下。 吕墨襟“嗯”了一声,出去了。可没一会儿他又回来了,只手里多了本书,在一旁的小榻上坐下,垂头看着书。 对他又回来这件事,宇文霁最初有点生气,想对着吕墨襟发火,跟他大吵大闹一通,问他为什么就不能给自己一点空间?但他忍着。 怒意倒是让眼泪彻底停了,吕墨襟呼吸和翻动书页的声音,最初在宇文霁的耳朵里,有些刺耳。可听了那么十几次的呼吸,一切不知不觉就变得平静下来了。 宇文霁又发了一会儿呆,终于站了起来,他走到了吕墨襟身边。 吕墨襟抬头看着宇文霁。 “人、人怎么……能只值一根麻绳呢?”宇文霁的嘴唇颤抖着,话还没问完,眼泪又开始朝外涌了。 “因为买家和卖家都觉得,人只值一根麻绳。”这个傻子,只有他会因为这件事哭出来。 其实刚刚在前头的时候,他们俩已经问答过了。 宇文霁哭得更凶了——古代乱世啊,还能要求什么?真以为古代活人就是模拟经营游戏里的刁民,食物种类少了就闹罢工吗?没衣服了就不工作吗?人比程序耐造啊。 第89章 不知不觉,宇文霁的脑袋埋进了吕墨襟的肩膀,吕墨襟抬手抱住了宇文霁,轻轻拍着他的背:“咱们把他们都买回来,更远的,日后咱们更强了,就去抢回来。” “嗯……买回来,抢回来。”高大强壮的丕州战神,哭得抽抽噎噎。 吕墨襟摸着宇文霁的后脑勺,头冠虽束得结实,却也能感觉到那毛毛刺刺的手感,宇文霁有着最强壮的身体,却有一颗最柔软的心。想伤害他,既困难又简单。去伤害他的家人,他的士兵和百姓就好了,他的外表无损,心上却伤痕累累。 吕墨襟默默想着,抱着宇文霁的双手不得不放了下来,实在是半边身体已经让宇文霁的脑袋压得酸疼不已了。他忍着难受,等宇文霁渐渐平复。 当宇文霁抬头,颇有些窘迫。尤其他见吕墨襟姿势有点怪异,也知道什么事了。 “我帮你!” “别别别!别碰!痛——!” 经常腿麻的都知道,不碰是能慢慢恢复的,可这时候如果有人“帮”你按摩,快速恢复,那么那种酸爽,可真是直冲天灵盖。 在外边守着门的素合:“……”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我谢谢你啊 第83章 (捉虫) 一口气吃成了肉…… 083 素合怀疑自己是想多了, 毕竟大趾实在是……端正。 她后退了两步,靠在门上细细倾听,于是她就听见了一声吕墨襟的抽泣和呜咽, 然后就没声没息了。 但素合是个有经验的女人,待吕墨襟离开时,她细细打量着, 见他只肩膀的衣服有些褶皱, 除此之外,都很正常——老大王虽然没有男宠,但崔家有啊。 有经验且事先准备充分的,当然没事儿。可这俩孩子双双都是童子鸡、没准备,还莽撞乱来, 别说他们都是男子,便是男女, 这也得伤人。 人, 不是都如宇文霁这么强壮, 是很容易受伤生病的。 后来素合进屋, 宇文霁房里也没有异味, 各处床褥和桌上, 更没有玩闹过的痕迹。 虽不知道具体情况, 但素合清楚, 自己还是误会了的。但宇文霁的年岁也确实到了, 他即便不娶妻,可该有的欲怎么会少?也该让他知道一些了。 没两天,宇文霁再次出发前往遂州时,素合给了他一个匣子:“您得闲的时候看看,打发时间的。” 乖孩子宇文霁点头:“好!” 这回就不像上次去遂州那么赶了, 宇文霁在路上就没像个闲不住的跳蚤一样了,所以出发三天,宇文霁闲来无事,想起了素合的匣子。 打开之后,宇文霁:“……” 满满一匣子避火图,即古代小.黄.书。有两男的,男女的,还有多人的。虽然画风诡异,可是动作细腻,小道具丰富,文字……咳! “幽幽小径花无主,巍巍神兵拓前路。”“嫩蕊绽芳华,蜜芯吐娇露。”“黑云压玉山,蛟龙卧灵峡。”“一枝嫩茎雨中摇,神龙布雨施恩泽。”* 没配图都想不到这些真实意思是啥。 宇文霁一开始是纯好奇,外带有点猎奇,他在现代作为一个成年男人,还是有一个成年人都有的秘密硬盘的。可看着看着,他发现,忽略画风问题,这些图文搭配的避火图,其实很有料的。 看了几本,再加上自己的想象,宇文霁还真来了点感觉。他不敢看了,心知素合是担心他没经验,在外头伤了自己。 不是只有受方会受伤的,攻方乱来也是有可能弄伤自己的(大航海时代没有开始,目前这个世界还没有脏病)。他前世听亲戚讲病例的时候,有人说在急诊见过被抬进来的男士,是准头不好,撞床上,“折”了一下。当时女朋友跟在一边,所以不是硬来,大概率就是没经验慌了神。 现在想起来,宇文霁还会闷笑出声,旖念也淡了些。他又将衣服扯开了点,深呼吸给自己散热,不一会儿就彻底平息下去了。毕竟这是自己军帐,若有其他将军和士卒进来闻见那味,可能别人不在意,但宇文霁自己就社死了…… 目前的宇文霁,依旧没有谁是他的幻想对象。 吕墨襟这一次留在了辰丰,收二十万疾勒人内附,考验的不再是丕州的军事实力,而是内政能力。 要是当年二十万疾勒大军没奈何遂州与丕州,可如今二十万疾勒降人却让丕州崩了,那可就乐子大了。 丕州大规模征发了徭役,但是这次的徭役,一管饭二有工钱——丕州没多少铜钱和白银,但能够以布、豆、油和肉作为“钱”,这都是很受欢迎的“一般等价物”。 丕州一直在卖豆油,饴糖却不卖了,因为制饴糖后剩下的渣滓和压豆油后的豆粕,最后都是只能喂牲畜,那从宇文霁的角度考虑,当然是节省小麦更好。 这件事通过督亭司与衙门两条线下达,且辰丰派遣巡查人员,严格审查,监控当地人员征召情况,虽有发现诓骗百姓,贪污物资的情况,但都能及时止损,基本上保证了各地命令的正常下达。 且饭食和工钱,按照宇文霁说的,分为不同奖励,一定区域内,先完成且达标者,可得到最优,最后完成或不达标者,将得到差下。 就连在一地工作的百姓内部,也执行不同奖励。优者得奖,差者无奖,甚至受罚。百姓在第一天真正把奖励吃进肚子,或看着别人把奖励吃进肚子里,又听说徭役结束,最优者可得耕牛后,自然奋勇。 另外,官府请来了许多名声不错的巫师,让他们在各处工地坐镇,熬煮些药汤子,给百姓免费饮用。百姓踏实,常有人言来服徭役,身体却给养精壮了。却非百姓阿谀,不过是徭役提供的餐饭,重油重盐,偶尔还有肉食罢了。 未来的不健康饮食,却是这个年代的健康饮食。 ——唯一的副产物,就是这次之后,多了各种巫师与妖怪斗法的传说。吕墨襟将之收集起来,整理之后,把故事里的各种巫师,都变成了麒麟大王的下属,然后再次传播出去。 巫师们也配合得很,有百姓去问,他们就点头问了。他们也没说谎,如今就是让官府雇来干活,就是麒麟大王的下属。 原先百姓逃役,如今却有百姓主动应役,未被选中,捶胸顿足的事情。 孙不良与孙惊蛰站在山头上,看着下面的百姓,五天内,他们开出了一片平地,快速夯实了地面,正在挖一口井,十几间土房搭了一半,一人高的木墙建得十分扎实。要不了多久,这地方就会住进几百口子,成为一座村庄。 宇文霁去收疾勒人的时候,居住在孙家的世家们也终于分批出发了。他们几家按照目的地结成一伙,原先的家丁、加孙家赠送的家丁,再加他们各家的名声,没遇见大股人马,路上应该还算安全。 他们会走,也是让即将到来的疾勒人给吓的。都道小平王是贪心不足,这回必定是要让疾勒人给撑死。 可先前说是要去投宇文德的孙惊蛰,却到现在依旧没有动身。但倒是送出了几支孙家子弟,前往各方投效,也是本家这边一旦出事,保存苗裔。 待从山上下去时,孙惊蛰道:“若宇文霁真吃下这二十万疾勒人,我当投他。”顿了顿他又道,“我不喜暴秦,当劝其向道。” (孙惊蛰算是道家的。) 孙不良道:“善。” 又过数月,果然,一队队的移民,进入了新的村庄。并非纯疾勒人,丕州还是硬生生把原先的汉人村落也拆了,半强制地,进行了移民混居。众多精干的督亭卫被塞进了新村庄中,甚至有些人还是降级任用。 但督亭卫们若是真将这事当成了降级才是蠢的,新村庄的人口,就不是过去的百人小村能比的,都在两千到两千五百人上下了,这几乎就是一个小镇子的人口了。他们这个督亭卫的亭长,基本就等于一个小号县令了。 督亭司的上级们也没有了过去的轻松,总旗、千户下去当亭长还勉强可以,若都是指挥使了还给放下去,那实在是面子上太难看了(指挥使下放,真的是降职了)。 县令们,更是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督亭司虽依旧没有判决权,如今百姓眼中督亭司越来越近,县令越来越远,有事便去寻督亭司,官员的权威大打折扣,可不能在这次接纳内附疾勒人的事上,从他们这儿出纰漏。 目前,县令们和督亭司的人,算是彼此看不顺眼,还处在互相监视阶段,不过这只是暂时。因为主要问题是县令多少算出身有“门”,别管是寒门还是什么门,督亭卫却正经有一群是黔首出身。 第90章 他们是经过了平王扫盲教育出来的,老师是吕墨襟、木茄、乐安,偶尔还有宇文霁本人。 虽然两边目前都心向宇文霁,可“阶级矛盾”还存在。但若长期下去,县令和督亭卫还是很可能会出现同流合污的情况,这就得看朝廷的监督了。 疾勒人分批次,陆续进入平王治下……最后各州增加的人口,累积起来是三十七万余人。 不只是奴隶,收人阶段,又陆陆续续跑来了十几个中小部落求内附的,其实还有听了丕州的规矩后,不乐意走人的,否则这人口还得更多。 丕州不是一口气吃成个胖子,是一口气吃成个肉球了。 宇文霁从关外回来后,坐镇辰丰,战战兢兢地开始了他的抱窝。 一日,他去向崔王妃请安后,正要离开却被叫住了。 “景光,你可问过寒雅喜欢怎样的淑女?” 宇文霁一愣,继而意识到——吕墨襟快十七了。宇文霁自己两年前都被问过婚配问题,何况吕墨襟?但吕墨襟除了住在王府,其他方面一直都很自立,所以崔王妃直到现在才主动谈及他的婚嫁。 世家十一二就定亲的比比皆是,女子常会在家里多留几年,到及笄后一年再嫁。世家女会先将婢女送来给未婚夫做妾,这是这个年代的试婚。 吕墨襟十七的年纪连婚约对象都没有,这可实在是……各家眼睛里的乘龙快婿。 “我会问问他的。”宇文霁回答时,莫名有些违和感。 “嗯。”崔王妃没再多说,显然她只是关心吕墨襟的婚嫁,却没想过彻底掌管这件事。 墨墨成亲了,就要搬到王府外头去了吧? ----------------------- 作者有话说:大趾:[爆哭] *[撒花]都是纯洁的作者瞎掰的,全是景物描写[狗头] 第84章 (捉虫) 缺人 084 宇文霁走出小院时, 停下脚步思索。王府是他的家,可随着他渐渐长大,这个家却开始与他生出了一些疏离感。 不是说父母不好了, 这是正常现象。他前世也有类似的感觉,长大了,和父母不是接近, 而是疏远。他已经不能像小孩子一样扑进父母的怀里了, 而且成长也带来了很多尴尬和避讳。 “宇文幼儿园”的孩子们,虽然都是兄弟姐妹,但他跟他们的距离更大。鱼奴和恬奴随着懂事,外加被别的孩子带着,已经开始学会敬畏他了。 和他最亲近的, 就是墨墨这个兄弟了。墨墨搬出去了,虽然他们办公的时候, 他们也还能再见, 可必定会生分的。 宇文霁龇牙, 仿佛吃了酸涩的果子, 从牙根都开始难受。 “墨墨, 你喜欢什么样的淑女?”但作为一个心理上的大哥, 宇文霁还是十分憋屈地, 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嗯?”吕墨襟只瞬间疑惑, 却很快意识到, 是自己年纪到了,只是没有长辈给他操持,他的身份在丕州既高又低(世家出身,平王家奴,却又是小平王的竹马近臣), 也没人直接到他面前来求亲。 宇文霁身边的年轻人,如木茄和乐安,也都定亲了。木茄那边都说好了,日后生孩子,一个姓桶,一个姓木,若还有多的,就姓刘(他母亲和未婚妻,都姓刘)。未婚妻那边说要带三个妾嫁过来,让他生养更多点。 (未婚妻:别都让我生。) 吕墨襟到现在也没听说吕家还有其他后人,他还有一个延续家族的责任在,按道理说,他是一定要娶妻生子的。 可是吕墨襟坐在那思索了片刻,摇了摇头:“不了。代我谢过王妃。” “为何?” “暂时无意。” “哦。”宇文霁点头,吕墨襟还很年轻,二十四五找另外一半才是正当年,三十也不晚,宇文霁上带出了点笑来,他赶紧抿住嘴唇,把笑意藏住。 吕墨襟在想自己的事情,也没在意。 其实,他一想到跟女子成亲,浑身汗毛就都炸起来了。和女子正常相处他很正常,他常常会思念自己早逝的母亲,过目不忘的好处,就是十几年过去,他依旧能在脑海中回忆起母亲的点点滴滴。他也很喜欢崔王妃和素合,对桶义的母亲刘夫人敬佩有加,喜欢小丫头恬奴,会把她抱在膝盖上玩耍。 让他抵触的,是和女子的亲密接触。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也是好男风的。 说起来,他当年想着可能要和男子有亲密接触,也是反感的。但那是违抗他本意的厌恶感,不是现在这种怪异的不适。 像是他这样的男子,找好女子实在是害了人家。尤其若是没能早早有孕,更是要害苦了人家。 他还在岐阳的时候,有个族兄就这样。一直生不出孩子来,与妻子敦伦,最初还能勉力而行,后来只能吃药,再后来开始殴打妻子,直至将妻子活活打死,可妻子的娘家又把她妹妹嫁来了(小世家的)。 但这种事,外头自然是不知道的,只道这位族兄的原配是染疾而亡的,毕竟先前也常常听说她生病(被打了养伤)。妻家再嫁一个女儿过来,说的也是看重他的人品,信得过女儿能过好日子。 吕墨襟不想变成那种废物,绝后就绝后。毕竟,他当年去求老平王,都没想过自己能活到现在这个年纪。 至于日后找不找男人?他对男人其实也…… 吕墨襟捏了捏手指头:谁能配得上我? 他和宇文霁太熟悉了,宇文霁是他的家人,而床上人,给吕墨襟的感觉是个“外人”,此时此刻,竟让他彻底把宇文霁忽略了。 此事于两人来说,其实都是小事,提过就过去了。他们的正事实在是太多了。 虽然在关外时已经筛过一次,但如此庞大数量的移民,该有麻烦,总归还是会有的。 头一年,就发生了十几次小规模的叛乱。各地督亭卫官兵累计死伤四百多人,也正是靠他们,所有叛乱都熄灭在了萌芽里。 宇文霁于是一咬牙,建督亭学,征召这些死伤者的子女入学。 没儿子的,女儿可入学。只可本人,禁止亲戚顶替名额,将来督亭司将建立女卫营。宇文霁明白拿当年撑死后诬告媳妇的婆婆举例,这要是能抓进牢里关着,兴许能让她长点教训。且,趁此机会,监狱体系也该打扫一下,把妖魔鬼怪捏出来掐死了。 可即使明明白白说了,女学生的事情上,还是闹出了许多幺蛾子。最普遍的就是兄弟(过继的)代替,或丈夫代替。 性别不对的,顶替者抽一顿,挂外边示众,直到本人前来。 本人愿意学,就留下学。本人不愿意,主动放弃,就再给一笔抚恤,但之后,朝廷不再管。这都是在大庭广众下发生的,一切明明白白。 也有本人来不了,已得急病死了,或者残了。 这个就得督亭司继续深查了。 次年,督亭学扩招——有斩首的军人子女皆可参加,家中有军人伤残者优先,但也只是优先获得考试名额。 所有学员,若最终考核不合格,还是无法上岗。 与此同时,宇文霁的幕僚团体内,开始出现女官。 宇文霁知道女子直接为官是很惊世骇俗的,但没办法,他真的是没人。移民的到来,不是渐渐安稳,而是在最初期的短暂安稳后,各种治安事件就开始疯狂抬头,乱子越来越多。 他连幼儿园的孩子都揪出来让他们整理公文了,如果不是他们确实太嫩,宇文霁真想把他们找个村扔去当督亭卫。 刘戮和刘香(目前对外称刘,不称宇文)看着宇文霁,深深低下头。 两个孩子还在宫中时,也是常受王皇后称赞的,逃难路上,也曾亲手杀过贼寇,自认为算是宗室里的神童。自打到了丕州后,却是打击不停。 不是说这地方是穷乡僻壤吗?年纪小的神人为什么这么多啊? 小平王宇文霁……这就不是人。 他的首席军师吕墨襟,这也不是人。 桶义、乐安,也把他们压得死死的。后来还来了一群十几岁的官员的孩子,要么能打,要么能文,他们直接被压得泯然众人。 ——到了丕州这安稳地方后,七个孩子之间本来渐渐有些生分了。男孩们有的想复仇,甚至还怀着九五之心,有的则只想安生过日子。女孩们的心思则简单些,就是很清楚,要在这里出嫁了,努力学当地的规矩,想找个妥帖些的丈夫。 奔头不一样,行事自然也不同。结果都被宇文霁拽出来卖苦力了,前期统一被“哦,这活儿你不会啊,给你换个简单的。”打击着。手忙脚乱刚跟上点,又来一群抢活儿的,倒是让每天统一累成死狗的他们,又渐渐跟兄弟姐妹亲近了起来,会一同学习,彼此帮助。 第91章 ·合·格的人手,实在是太不够了。 遇事不决,问爹妈。 熊爹当时一听宇文霁的来意,直接摊手:“我那十几个老伙计(家奴)你也带走吧。”话出口,才发现好大儿根本没看着他。 “父亲,那十几位叔叔,我确实是要带走的,但缺口还是大。” 当时计算的人口是二十万,最高上限二十八万,这真的是丕州极限的极限了,然后来了三十七万,这四舍五入就四十万了。 官员真的不够,太不够了。每天各地还有因为各种原因嘎了的……病死、累死,骑马摔死的,丕州人均弓马娴熟,你是怎么骑马摔死的啊?昨天还有个吃梅子,被梅子噎死的。宇文霁看见急报的时候,差点哭了。这还是个县令,比督亭卫还难调配。 宇文霁都想出兵去抢县令了……但也知道这种抢来的,大概跟丕州不适配,他缺的是合格的官吏。 崔王妃正在一旁吃着毛豆,她最近富态了些,脸上线条柔顺,看着年岁竟然还年轻了些。见好大儿眼神看着自己,不由疑惑:“我?我去哪儿给你弄官来?” 宇文霁道:“女官。” 崔王妃手上一抖,毛豆飞出去了,熊爹适时张嘴,脖子一扭,接住了毛豆。 “女子?” 宇文霁应了一声,对崔王妃道:“数年前,不正是她们配合您灭了孙家,又灭了拓拓有须吗?不是强迫,想出来干的就出来,一应升迁和男子一样。若担心安全问题,就让她们的丈夫、儿子,或兄弟带私兵跟过去保护。” 熊爹的老伙计能直接拉去当官,因为这群人都是老人精,让他们去参加官吏考试,绝对都能过。可这些女子的家人里,绝对有不少只能担武职,但文职考核不过的。 宇文霁一直没降低官吏标准,因为他不敢,一个劣质零件会给整台机器带来毁灭,所以他宁愿压榨其他合格人才高强度运转。 能从崔王妃身边脱颖而出的贵族女性,各方面都是出挑的。还有一部分出身杂胡的贵族女性,过去在草原上就是主事的,只是到了中原后,入乡随俗,将位置让给了儿子或弟弟。 ----------------------- 作者有话说:作者菌:[狗头]你找女官更没人来投奔你了哦。 大趾:[白眼]说得好像现在有人来一样 第85章 (捉虫) 墨墨来看戏了…… 085 崔王妃原本就与丕州军中的许多家眷交好, 后来又有穆家的女眷,之后世家的女眷也终于过来了(虽然世家也不剩什么了)。 崔王妃现在和熊爹出去打猎时,是带着一群女眷, 一起骑马来去如风的。她们和男人们常常分开狩猎,其所获常常胜过男子们,男子们比输了, 就给女子跳舞唱歌。 宇文霁还没听过熊爹唱歌呢, 他在的时候,熊爹不唱。 总之,宇文霁就得到了十二位通过考核的寡妇女官,有人带着儿子,有人带着兄弟, 且自带家丁,奔赴各地。 官员们别扭是有的, 但丕州现在有多缺人, 他们都很清楚。虽依旧有人为此离开, 宇文霁却也给无视了, 他用女官是被迫, 可女官这条路一旦打开, 丕州可用之人能增加三成。至于什么听到女官之名, 不来投奔的?没女官他们也不来投奔。 对女官, 内附的疾勒人接受良好——除了本来就有女子在部落主政外, 他们很多部落都有“祖妈妈”的习俗,一个活下来的老祖母,其威望甚至会高过萨满,且能主持部落头领的废继。 还有些部落,实行的是舅甥继承制, 因为部族的一些混乱传统,女子们或被迫或自愿,无法保持只有一个伴侣,男人们能确定妹妹生的一定是本家血脉,不确定妻子生的是自己的血脉,舅比爹亲,族长也和姐妹更亲厚。 至于剩下那些要闹腾,或者看着女官以为好欺负的刁民……这些寡居多年,却能在崔王妃身边得用,如今还有胆子接了女官之位的姐姐妹妹,有一个好相与的吗?都是手上有不知道多少人命的,她们下杀手,比某些男人还果断。 因为对这些女官来说,过去的经验告诉她们,女人稍慢一点,下场就会十分凄惨。 也是宇文霁彻底把丕州的势力压得没脾气了,外加现在确实是太忙了,当官员们发现这些女官同事能力很强,足够为自己分担压力时,那点异样也就没了。 忙得两眼通红的宇文霁,根本无视外界的蛐蛐。他就是要管好自己这一亩三分地罢了,谁能用就用,想滚就滚。相信两三个月后,这些女官彻底展现能力,站稳脚跟,第二批更多的女官也就站出来了。 如果不是情况不允许,宇文霁连崔王妃、素合和木茄的老婆刘夫人,都想推她们出来当官。 眼看着这一年的夏收(冬小麦,秋种夏收)要到了,在最繁忙的时候到来前,果然又有二十多位女子通过了招贤馆的考核。这一回,丕州各地方就不是冷眼旁观,是刚一听说就赶紧要人了。 把女官们按各地情况分配后,宇文霁自己也开始了频繁的下乡巡查,就土地的情况,询问农事官与老农。 前世城市娃的宇文霁,对农田的认知极其匮乏。现在万分后悔,当年没选农业大学。目前的田地是需要休耕的,要养地力。 育苗已经开始推广,育苗可以在温暖的室内进行,精选壮苗,节省种子,并且可以将小麦种植的时间提前(往年撒种子的时候,现在直接种苗下去了)。苗长得更壮,麦子产量也有所提高。 他倒是听说过轮耕,好像就有豆子和麦子,但目前也都是在自家的试验田里弄着,这不弄个三五年,看看具体的土地、虫害情况,宇文霁可不敢漏到外头来。 “我乃栖州——” 宇文霁出发的时候,又听见有自荐的了,又来人了是好事,但跑街边嚷嚷就不必了,宇文霁根本不搭理。 三天后,他视察秋收回来。 “我乃栖州——”这人还在这儿。 宇文霁越发不想搭理了,觉得是没能耐通过考核,所以跑来卖祖宗。 他回到家里,还挺高兴的,因为这次视察他无意中找到了苜蓿,这可是好东西,牧草之王,且无论大小牲畜或家禽都能喂它。他能管麦苗叫韭菜,但对苜蓿很熟悉,因为前世时,他曾把紫花苜蓿和薰衣草弄混了很长一段时间,以为这就是同一种植物的不同称呼。 直到看到了一张被拿来当紫藤的薰衣草图,他拿紫花苜蓿的图给人家去科普。结果意外引来众多网友围观,被戏称为两大神人的对决。 所以他也算是痛定思痛,对薰衣草和紫花苜蓿都下力气查了资料,还种了两盆苜蓿。 马牛有更好的食物了,而且……宇文霁想到了猪,他记得苜蓿也能改善猪肉的味道——此时,宇文霁才意识到,原来他还是没放弃大猪蹄子。 养猪场里的猪猪们,要努力进化成黑土猪啊。 宇文霁咽了口水,发现已经把事情处理完了。 他在外时,紧急事务都被报到了眼前,回来就只剩下一些琐碎,如今琐碎也处理完了。宇文霁以为迎来了难得的清闲,正寻思到底是吃个羊肉锅子、牛肉锅子,还是牛羊肉锅子(再加两只鸡)时,吕墨襟与桶义就来了。 宇文霁立刻看向了门口。 吕墨襟步履间砚佩轻摆,大袖缓摇,蓝衫寻常,穿在他的身上,便有了晴空之爽,碧海之阔,俊挺明艳。 宇文霁看着他俩走进来,便忍不住笑了:“你车上又被扔了多少果子?”他又看了看桶义,与他拱手问好。 桶义也是一个年轻挺拔的少年人,可跟吕墨襟站一块儿,他也就只剩下年轻挺拔了。明明两人是并肩而行,宇文霁前头都看不见桶义的人,目光全在吕墨襟身上了。 吕墨襟摆摆手道:“酸得很。”便在宇文霁侧面坐下,闭口不言了。 宇文霁笑得更厉害了,身在古代,他也是能理解吃个甜桃就给大王分食的臣子是什么想法了,因为如今的桃子又小又涩,放现代都是没人吃的毛桃。 都到这边十几年了,宇文霁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在脑子里吐槽,那些穿到古代,说古代水果更甜,更有滋味的前辈,他们到底穿的是哪个古代?换换成吗?你过来当王爷,让我带着一家子过去当庶民。 叹一声,宇文霁回到正事上,他一看就知道,桶义才是来找事的,墨墨呢……更像是来看热闹的? 果然,桶义规规矩矩道:“孙家来自荐了。” “考试通过了就用,没通过就不用。” 桶义又道:“孙季谦到外头向您自荐了。” “哦。”宇文霁明白过来了,“外头叫嚷的那个是他?让他考试去。” 第92章 孙季谦这个名,宇文霁倒是听说过,听说是孙家年轻一代里的翘楚,可宇文霁不认为该给他什么特权。比他们上一代的“翘楚”,宇文霁也见了不少,没一个看得上的。 坐在一旁的吕墨襟有点无聊,桶义的按部就班,有时候就显得做事节奏太慢,素合此时上来,奉上了茶水和点心。吕墨襟接过他那份,仰头对素合感谢一笑,素合也对他笑了笑,退了下去。 平王府厨房建了个大烤炉,最近厨子终于把面包折腾出来了,吕墨襟这一盘子就都是棋子大的小面包。面包绵软,吃起来无声无息,也不掉渣,最适合看别人议事的时候,他在旁边吃。 “还请大王不要心急,听臣说完。” “行。”宇文霁点头,反正他也闲着。 桶义就把世家自荐的规矩,给宇文霁说了一遍。他们家虽然是寒门里的寒门,但他爹木茄能混到给赵匕当门客,在岐阳自然也是有些名声和能力的,对世家的门道自然一清二楚。 吕墨襟也知道,但吕墨襟现在已经不在意了,他更是理解宇文霁,知道他不在意。 宇文霁端着茶,就当听书解闷,因为世家具体的自荐规矩,他还真的不知道。熊爹当日提醒,也只是跟宇文霁说了是自荐,可到底怎么个前后,熊爹就没提了。 自荐是有个流程的,并非谁说了祖宗八代,就立刻心急火燎,把人收为麾下了。 若是如此,就没有王巾那种穷要死的破落户,世家也没必要每一代都给自家子弟蓄气养名声,造名士了。 自述祖宗十八代,不过是敲门砖,祖宗够硬,只是更容易让被荐的人停下来,然后才能进行下面的对话:“我很敬佩你的祖宗,我的祖宗和你的祖宗曾经一起共过事,我们也是有交情的啊。” 然后两边开始客气,在这个当中也会有一些问答,对彼此增加一些了解。 宇文霁还真听出了点门道,这个祖宗,其实也能理解成“毕业院校”啊,自报祖宗就是出示毕业证加工作履历。 从这个角度看,在一个连私塾都没有的时代,报祖宗还真是一个最有效和快捷的方法了。 “家学渊源……”宇文霁对这个词有了理解,祖宗越有名,家族越长久,名士越多,代表这个家族积累越多,家族子弟能学到的也越多。至于接下来的步骤,听起来就跟面试一模一样了,宇文霁点了点头,“若是两边谈不拢呢?” “就说‘我今日与您相见分外感动,咱们来日再见。’或是‘先生有大才,可惜,我这里却非先生的归处。’偶尔,还会为自荐者提供一份荐书,或给他一份名帖。又或者,如大王这样,有自己的用人规矩,那就说,‘先生大才,想来我那点小道,难不住先生。’” “所以……孙家子要的,就是我与孙家子的这一段交流?” “正是!”桶义态度缓和,顿时有点激动,“大王,他会来到丕州自荐,已是孙家低头了!” 吃小面包的吕墨襟顿时一怔,看向宇文霁,他见宇文霁面上依旧带笑,可眉头已经皱起来了。 宇文霁威仪渐长,他那张脸一旦阴下来,能把胆小的吓尿裤子。在真吓尿了几个后,宇文霁尽量让自己脸上带笑,其实更吓人了。可桶义……他平时挺谨慎的,可他为人有些执拗,干什么事一上头,就彻底一往无前了。 什么叫“已是孙家低头”啊?难道景光做这一切,都是为了世家低头?他在意世家? 在心里叹了一声,吕墨襟继续默默吃他的小面包。 ----------------------- 作者有话说:墨墨:[狗头] _(:3」∠)_前段日子来大姨妈了,存稿消耗了一些,所以最近没办法加更了[爆哭] 第86章 老父亲看儿婿 086 桶义还在说:“孙季谦在外连日自荐, 是要为您显名,若让外人知道,您还是愿意对世家软一软, 遵守礼仪的。臣已找人与他谈过,孙季谦为人沉稳有节,他道, 会在自荐后, 去招贤馆参考。” 宇文霁:“……” 桶义见宇文霁不语,继续再接再厉:“大王,丕州缺人手。” 女官陆续加入,而且,这些敢站出来的女官, 在度过最初的适应期后,能力一个比一个强。毕竟她们即便不是当家主母, 也是管着一摊子事务的。 她们缓解了中上层官员的压力, 可整体官员确实还是不够, 因为女官目前不可能放进最基层, 就是督亭司的亭长(小旗), 这要等女性的督亭卫大量毕业才能考虑, 得两年后了。 且目前女性的督亭卫引出来了一个宇文霁根本没想碰触的——家族和小家庭利益的平衡。 宇文霁只让牺牲与残疾的督亭卫子女本人进入学校, 让本人来的就不提了。被顶替的, 主要是女子。 各个家族的处理方式也是不同的, 有的女子本身自愿,她也不想跑来学什么督亭卫整天打打杀杀,她就想嫁一个合意的丈夫,这个名额让她得到了一个远超想象的良人,她很满意。但也有不愿意的, 这种多数是被强迫嫁人了,其次是打残,喂药,最下作的手段是直接杀了。 他们的家人,甚至残废的前督亭卫父亲们以及母亲们,反应也是不同的,有为了保护女儿同样被害的,却也有亲手杀害了自己不愿让出名额的女儿。 这是用他们的伤残换来的名额,这些死丫头竟然要霸着,实在是不孝。 前去查案的督亭卫中,也出现了包庇的情况。因为他们有些人认为家族的做法是正确的。女孩子学什么督亭卫?她们自己,甚至家族女子的名声都坏掉了。乱世女子要泼辣,但不能是“泼妇”。 即便真在督亭卫当了官,以后也是要嫁人的。入赘?赘婿能有好东西吗?女人生了孩子,哄一哄还是向着男人的,早晚是别家的。 还真有人向宇文霁提议,该为可由女子族兄,或丈夫替代。因为现在这样弄,有些家族即便不杀,也不让她们去上学,宁愿让她们领点财物就算了。男人当官了是自家人,女人若真当了官,你全族就一个女人能出头,家里男人的脸面还要吗?将来你出嫁,好好的荣华富贵都送给旁人去吗? 归根到底,是防止家族资源外流。 可既然有女子平平安安到了督亭司的学校,说明有些家族没这么偏执,或是家里长辈父母争过了族中长辈。 中上层其实已经很好地接受了,家族和家庭利益的调和,看谁随女子赴任护卫就知道了——这也算是一种让利。 底层的问题更混乱,也更野蛮。 宇文霁能做的,就只是把稳,一切按律惩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你的族规、家法,在我小平王的法度面前,都是狗屁。 然后,一切交给时间。看宇文霁能活多久,能掌握权力多久,在他掌握权力这段时间里,又能孕育出什么来了。 “大王!疾勒人蠢蠢欲动!”桶义再次上前一步。 宇文霁下意识看了一眼吕墨襟,他俩的五年之期将近,本来以为丕州即便不是兵强马壮,也是粮草充足,谁想到天降了近四十万疾勒人? 疾勒刚来的时候是挺高兴,可来得久了,无论上中下的阶层里,都有不满者。 丕州禁人祭、禁虐杀奴隶、禁买卖奴隶(先前已经买的,汉人奴隶必须卖给官府,胡人的不管,但也到此为止,禁止私自买卖)、禁止践踏农田、禁止到农田放牧狩猎。 尤其人祭,图穆阿吉做大单于期间,人祭横行,这些疾勒贵族赠送给宇文霁的礼物,就有用少女头盖骨做的酒杯,以及其他多种人骨制品。他们认为这些祭品的骨头,是与神接近的纯净之物。 生活方式的改变,也让疾勒人很难受。 很多疾勒男人,是不干家务(包括放羊牧马)的,他们负责搭帐篷、打架、杀狼。家务都是妻子、女儿和奴隶在干。没架可打的时候,男人就在帐篷里带孩子,或去其他人那儿串门喝酒。 可现在从游牧变农耕了,家里还有奴隶的,自然照旧。可家里没奴隶,或奴隶是汉人,被官府买走的,就必须自己下地干活了。 他们被分配的田地如果撂荒了,是要被官府收回,且要受罚的。 继续不干,全让老婆女儿干? 老婆看上隔壁能干的汉人,直接卷包袱走了。 有疾勒人状告其妻通.奸,妻道:“非通.奸,我改嫁!我住他(新丈夫)家里!” 疾勒只贵族有婚嫁的仪式,女子长期住谁的帐篷,就是谁的妻,也有短期换着住的,或者就住娘家,让男的走婚的。 也有疾勒人看上了汉人的年轻男女,男抢女占多数,也有女抢男(一般是父亲和兄弟代劳)。 第93章 除了这些,还有日常生活习惯,疾勒人游牧,没有茅厕一说。讲究点的挖个坑,不讲究的直接在外边一蹲。擦洗的话,现在多数汉人都用草纸了,因为这玩意儿是真的很便宜,可疾勒人甚至疾勒贵族的习惯都是抓一把土……土比草纸还便宜,俯拾皆是。 现在定居,当然就不成了。 于是官吏就成了“管天管地,还管拉屎撒尿”的人。 ——不过他们对女官的接受,反而比汉民快,跟他们说年长女官是祖妈妈,年轻女官是祖妈妈转世,他们就听话。 各地矛盾重重,有些地方看着太平,实在是一碰就炸。 桶义继续问宇文霁:“大王,可去受孙季谦的自荐?”他想了想,也看了一眼吕墨襟,“他对官位并无要求。” 那意思,孙季谦虽然名声更大,但不会对吕墨襟的官位带来影响。 吃小面包看戏的吕墨襟:“……”你要是换个地方当官,现在早死了。 “不去!”宇文霁本来还在思索稍委婉一些的言辞,桶义不看吕墨襟还好,一看吕墨襟,瞬间让宇文霁不多废话了。 “大王!” “来我丕州,就按照我丕州的规矩办!孙家的儿子辈来了,我就得按照他们的规矩自荐对问,其他人来了,我是不是又要按照别的规矩走?至于我丕州人,别管汉人杂胡,若要闹腾,我就开杀戒!反正现在人多!比两年前人口多五万,就是我赚的!” “大王,您——”宇文霁见他膝盖一弯,这是要跪下,说不准还要学什么死谏,宇文霁先一步站起来,把他腰一捞,夹在胳膊下面就走,走到自己屋外,直接朝着灌木里头一扔。 “大——” “他既来自荐,就该守我的法度!你若想守他的规矩,就去尚粮郡自荐!”宇文霁指着他鼻子一声咆哮,甩袖子回屋了。 桶义被吼得一怔,终于脸色变了。 他来谏言没错,但应该适可而止,他已经过了。这件事,从孙家的角度看,确实他们已经屡屡让步了。 一旦缓和了,后边来人,是不是也都得来一套这个流程?那到底是谁让步了? 其实桶义还是没明白,宇文霁在意的根本不是谁让步不让步,他的重点是规矩。在这种乱世里,他能做的也就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建立一套最基本的铁律,这是宇文霁能做到的极限,也是他的底线。 除非是强于他的人,比如过去的皇帝,完全无法抵抗的对象,否则没人能让他破坏掉自己的规矩。 因为一旦为了某些事妥协,宇文霁觉得他就真不是个人了,至于会变成个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了。 不过,对宇文霁来说,桶义不折腾了就行,他也无所谓他想明白没有。 已经吃完小面包的吕墨襟见宇文霁回来,便道:“我听说你把糖和油搬来了?” “坏牙。”牙疼实在可怕,偏吕墨襟嗜糖如命,拳头大的糖罐子,里边装满了麦芽糖,他用筷子挑着吃,半天就能吃光,罐子里剩下的那点,他也给泡水喝光。 厨房现在就防着两个人,一个防老平王偷油,一个防吕大军师偷糖。熊爹倒是有分寸,毕竟他也不想再把拉肚子闹得天下皆知,每次偷油都只一两勺。可墨墨却没节制,看见糖就要吃到丁点不剩。 宇文霁没法子,只能让厨房每天夜里把糖和油搬到他隔壁的角房,亲自坐镇看守。偶尔,糖罐子密封不严,就要与蚂蚁为伍…… 吕墨襟叹了一声,倒是没再坚持:“你方才那多五万人就是赚这句话,可否让我传出去?” “?” 吕墨襟笑了:“还是景光有法子,日后之事,当无忧了。” “??” 大概是为报禁糖之仇,宇文霁虽然是一脸的好奇,可吕墨襟还是没给宇文霁解释。 吕墨襟离开时,抬手摸了摸胸膛。方才宇文霁口出豪言,又提溜起来将桶义扔出去的模样,竟让他心跳猛然一滞,却不是吓着,也并非为他威势所折,而是一种怪异的感觉,待走出门来,风一吹,吕墨襟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他方才发现,自己双颊滚烫。 为何如此? 吕墨襟有些迷糊,可他手头上的事情不少,如今又多了一件,这丁点的异样,很快让他扔在脑后了。 小平王的新“谣言”开始传播,当谣言传进宇文霁耳朵里,他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什么。 也是时间久了,他也将内附的疾勒人当成了自己人,所以只想着“治”和“压”,却忘了,还有“连根铲除”。疾勒人自己也都忘了,他们当时来投奔,是因为知道——小平王善杀人。 “阴阳童子让你们看久了笑脸,你们忘了他那张染血的嘴了。”吕墨襟从博古架上拿下来一个泥娃娃,点着反面阴童子的血盆大口,对宇文霁笑。 宇文霁也对着他笑:我家墨墨真好看啊。以后会便宜谁?女孩子就算了,但墨墨也喜男子……唉……想杀掉未来那个啃白菜的猪,最好是用铁骨朵一段一段砸成肉泥。这就是老父亲看儿婿的心态吗? ----------------------- 作者有话说:很久很久以后,大趾:[撒花]原来我就是那头猪 第87章 (捉虫) 步坦协同 087 孙季谦在外头又等了半个月, 还是回家去了。他认为孙家已经十分恭谨了,宇文大趾却连基本的脸面都不给,孙季谦受不了径直去招贤馆, 与鸡鸣狗盗者为伍。 一个月后,各地的治安情况,都有明显好转。谣言在经历过反复传播后, 变得更可怕了, 也更管用了。 过去是丕州对他们太好了,是想受管束地活着好,还是想干脆地死掉?多数人都会做出明智的选择。 却还是说不安稳的,三个月后,原疾勒拉扎部发动叛乱, 宇文霁率亲兵星夜前往,两天之内, 参与叛乱的三千八百余人皆被斩杀。其首领父子六人, 却尽被活捉, 关于木笼中, 在丕州各地示众后, 于辰丰郊外被施以马拖之刑。 就是活活让马拖死, 跑到最后, 绳子上只挂着两条腿了, 但那上半截的人, 可能还活着,生命力顽强的,甚至还能煎熬上两三个时辰。这是疾勒人的重刑,他们认为,这么死的人, 无法转世,只会痛苦地在人间寻找着他们散乱的身体。 乱世重典,且先前宇文霁放话要杀,现在就不能食言。 宇文霁觉得,他的心,也是越发硬了。 刚刚回到辰丰的他,现在让他花费大量心力的,就是三件事了,第一件来自他桌子上放着的一袋粮食——小米。 小米加步.枪的那个小米,他前世小时候还以为红色军队的武器型号是“小米加”,这么跟父母说,差点把他们笑死。夫妻俩带着他去超市看小米,回来还给他做了小米和大米两掺的饭。 后来长大了,在大学食堂又见到了小米粥,他一时有了兴趣,自己去搜了搜小米。然后小米的一个称号惊到了他——红色军队的军粮之王。 小米抗旱耐贫瘠,三个月左右就能收获,所以当军队需要运动作战的时候,小米比其他作物都更适合。且小麦变成面粉,需要在去皮后用石磨,小米则只需用碾子去皮就够了。小米做饭,比大米和面粉,都更易做熟,也更易保存,因为它收获时就很干燥了,甚至无须晾晒,收了就能入库。 可这些当年很震撼他的消息,距离现在实在是太遥远了。他来到这边后,根本没想到过小米。直到昨日归来,他的食物里,多了一碗金黄的小米饭,不过此时人们称小米为粟,或稷。 这些小米是遂州刺史乐老爷子送来的,遂州也接收了一部分移民,但遂州是宇文霁新收的地方,移民数量不多。遂州本就胡汉掺杂,先前派过去的督亭卫稍微加强就可,这些年过来,十分太平安稳。老爷子在赋税之外,额外送了五车小米,这也是一份美好的祝愿——社稷安稳,五谷丰登。 “我丕州为何不种粟?” 熊爹:“雨水太大,烂根。” 农事上宇文霁不懂,熊爹能答得如此干脆,看来也是试过。但遂州确实比丕州干,他几次去遂州打架,就没遇上过有雨的时候。 “遂州的赋税为何交麦,不交粟?” “方便。”熊爹看宇文霁陷入了沉思,立刻又说,“别想着变税制,这事儿乱得很。” 扒拉小米饭的崔王妃也说了一句:“景光,这不是你力所能及的事情。” 原本,崔王妃虽然多次代掌州权,可无论父子俩谁管事,一旦他们俩回到王府里,崔王妃就不会对政事说话,这是她第一次开口。 第94章 “嗯……”宇文霁当时是应了。 但他没死心。 熊爹和崔王妃说的都没错,税制是很乱的事情。表面上说x十税一,可朝廷是有杂税的,到了地方官府,还会加各种税。 大景的太平年景里,百姓最基本要交:麻线、小麦、稻草,和黄豆。 至于具体多少,各地不等,完全看当地官员有没有良心。 粮税统一换成小麦和黄豆,这是朝廷为了自己简单,属于把换算的麻烦交给了地方,也把其中的甜头交给了地方。 蠢的地方官,根本不管当地的自然条件,硬要百姓种麦。 聪明的官员可以收不同的粮食,然后找世家或粮商换成小麦,多出来的就放在他自己的口袋里。 如果由上级负责…… 宇文霁把小米的口袋放到了一边,很遗憾,要是把换算的事情交给朝廷,只会加重百姓的负担。就算是宇文霁主政,也一样。不同粮食的价格,是波动的,别说冷兵器时代,讯息高速传递的现代,这种涉及物资兑换的经济问题,依旧会带来很大的经济问题。 宇文霁就把这事跟吕墨襟说了,吕墨襟听完后,直接道:“换成钱不就好了?” “!”宇文霁大惊,实物赋税向钱币赋税转变,这确实是一种进步,让百姓直接交钱,也少了官员的一层盘剥,虽然百姓卖粮的时候,盘剥还是少不了,且后世交白银,还多了火耗。吕墨襟的眼光,实在是让宇文霁佩服,但就算现在的丕州也还有个问题,“钱不够啊。” 钱,这年头可不是纸币,即使目前纸是值钱的东西,可老百姓还是不会认可的。因为现在钱财的流通非常缓慢,百姓不舍得花“钱”,更喜欢存,几代人存出一罐子铜钱,是很正常的,纸币实在是不好长期保存。存钱,就是为了买房置地。 丕州的铜,可不够造铜钱,白银更不够。甚至宇文霁自己跟外头人交易,也更喜欢“物”,不要钱,只要粮食、布料,牲畜也行。 乱世要钱做什么?黄金都不值钱。 吕墨襟想了想:“那和现在有什么区别,麦就是‘钱’啊。” “呃……” 钱,一般等价物。铜钱当得,小麦如何当不得? 宇文霁站起来,给吕墨襟拱了拱手。其实吕墨襟也是绕个弯告诉他,别折腾了,收麦子就收麦子吧。不过先前宇文霁钻了牛角尖,现在是自己想明白了。 “墨墨,其实我原本是想……” “想征粟?” “对,现在的问题是,粟对遂州来说,确实是便宜,就怕其他地方硬学。” 粟比麦贱,在适宜的地方,粟也确实比麦收成高,比如遂州。就怕其他地方只见其利,却不想为何遂州有此利,只一味贪心。 吕墨襟眯眼看宇文霁。 “?” “你为什么总在奇怪的地方仁善?” “啊?” “你说‘目前只遂州为特例。’有人问为什么,你告诉他‘我意如此。’就好了。” “……” 宇文霁照办了,看着问了一声就退了回去,噤若寒蝉的官员,宇文霁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是暴君了?大独.裁者?? 暴君,真香。 说让遂州麦改粟,就改了。熊爹和崔王妃虽然劝过不让他动,可他动了,两人也没多说什么。 后来吕墨襟又和他演了一出双簧——不破坏当地民生,若能麦改粟,也可允。若强改,坏民生者,杀! 结果就只有两个比较靠近遂州的县上了公文,宇文霁派出辰丰的督亭卫去当地查了查,回来说当地气候确实与遂州近似。那他们就改,甚至宇文霁干脆把这两个县划归到遂州范围了。 至于让宇文霁费心的第二件事,是战车。 随着他年龄渐长,给他造车的事情要提上日程了,且与此同时,他还需要训练一群配合他战斗的车兵、骑兵与步兵。 “呃……只有我一个拉着战车,其他人骑兵照旧,不可以吗?”宇文霁头皮发麻。 熊爹用看傻子的表情看着他:“你弄回来图穆窃的车后就该让其他人开始训练了,你一直没提,我还以为你是有自己的打算。”结果还真有打算,是这种糊涂打算。熊爹叹气,“幸好我问了一句。你告诉我,你想要的战车,到底是什么样的?” 宇文霁拿笔来给熊爹画了个简略的图——电视里的古罗马战车,马拉着个车斗,车上就两人,一个他一个驭手。 他画完,熊爹就一熊掌糊在他脑门上了。 宇文霁乖乖低头:好吧,又错了。 熊爹忍不住发出了和吕墨襟类似的疑问:“你为什么总在奇怪的地方生而知之?” 宇文霁:“因为我在天上的时候,不管打仗。” 熊爹:“哦……” “不是!爹,你别信!我逗你玩的!” “嗯嗯嗯!爹不信,不会跟别人说的。” “……” “来来来,爹给你讲战车。”熊爹挤眉弄眼地,开始给宇文霁做战车科普教育。 宇文霁想要的这种车当然是绝对不能用在战场上的,稳定太差,能把人颠死,有块大石头就翻了。 正经的战车很大,非常大,外层覆盖熟牛皮与犀牛皮,防箭,防火,有些车还能挂上铁盾。战车的标配,最低八个人。御者(一般也是车长,整辆车的指挥官),左右两个保护御者的,车上四个攻击的,最少一个保护车尾的。所以,一般战车都是四马拉的,马自然也是披挂整齐的。 宇文霁听得合不拢嘴…… 熊爹道:“战车是克制骑兵的利器,不过是在出色将领指挥的情况下。” “战车克制骑兵?战车追得上骑兵?” “要配合大量弩箭的车阵啊。” 战车连环结阵,就是城墙,将领得力,而且这是在骑兵不跑的情况下,算是打的防守反击?但如果目的是将骑兵驱赶出土地,战车是挺好用的。 宇文霁摸下巴,他这个算不算歪打正着? 熊爹又对着宇文霁指指点点:“就你的这种破车,即便你万夫莫敌,你站上去光颠簸就够你吃一壶的。” 宇文霁想想偶尔坐车时的感觉,大车尚且如同在炒锅里,车小,底盘不稳,更压不住,还不像马匹有马鞍、马镫能稳住身体,还真是不好打。 拍着桌子,熊爹继续说战车作战,战车是必须有步兵配合的,尤其动起来的时候,因为战车体积大,战场上可不是修整好的道路,说不定就卡在哪儿了。这时候必须有步卒上去配合防守,外加把车弄出来。 宇文霁:步、步坦协同? ----------------------- 作者有话说:大趾:[求你了]我只想要一辆小车车 熊爹:[小丑]嘿嘿 作者菌:明天就会写到大趾为啥知道墨墨喜欢男的了,其实他也不确定 第88章 丕州内部 088 “假如战车彻底动不了了, 也需要外头的骑兵配合,将战车上的兵将与军械撤出来。骑兵配合,也是差不多的意思, 帮助战车查漏补缺的。且战车不可能单车成军,务必多车配合,才能形成战斗力, 这些都要练的。” 幸好熊爹早问了, 丕州这才紧赶慢赶,开始建立起了小平王的战车部队——工匠来自丕州原先的制车工匠,以及从匈奴那边救回来的匠人,着重感谢图穆窃。另外还要配合冶炼、制皮,制甲, 等多职业匠人。 给图穆窃造车的工匠,就是从不知道哪个世家那里买来的(工匠们自己不想说, 宇文霁也没追问), 原本工匠的人数更多, 可造好了车, 图穆窃就要杀人, 有工匠大喊:“你的车以后还要修呢!”这才保下命来。 图穆窃造的, 其实也不算什么正经战车, 就是一辆大一点、稳一点的车。 因为图穆窃听到工匠索要的材料后, 认为工匠们坑他。且图穆窃为人多疑, 一听战车还要有其他人,甚至有人要站在他背后,便闹工匠们要杀他,最后工匠们糊弄他,反而让他满意。以至于宇文霁见到的, 图穆窃的车上,也没几个人。 当第一辆车的框架做出来,宇文霁就是一愣。这辆车的车厢,长有五米、宽两米多,高近三米。这还是普通战车,宇文霁的定制车还要修。宇文霁之前积攒的牛皮,本来以为不少,但一听说做车的花费,这要让战车成军,他那点积攒根本不够。 所以,暂时就成队吧。除自己的车之外,宇文霁就准备做十辆车,之后看情况增减。 第95章 甚至,宇文霁对他想象中的小车车还是有点不死心,他让工匠随手弄了个车斗,弄两匹马拉着,兜了一圈。 实践出真知……大趾死心了。 颠得他差点把舌头咬断了。就他这体重,过个坑,都差点让他飞出去。 宇文霁试车的那天晚上,熊爹提着酒和炒黄豆,来找宇文霁喝酒了,不过宇文霁不喝酒,还把他的酒给倒了,熊爹追着熊儿子打了半天,气哼哼提着黄豆回去了。 车没做出来,但训练要开始了。战车部队跟过去的骑兵部队,战法有相同也有区别。要让两个部队协同作战,这在丕州也是没有的,所以比如熊爹这样的老将虽然有些知识,却也仅限于纸面上的了解,宇文霁完全是从零开始的摸索。 宇文霁的战车,也在不断地修改。 最终制造出来的车,反而比正常的战车要小一圈,这辆车的车顶和四面墙壁,都能拆卸,正常情况下放在那就像是个带轮子的长方体框框,它能被改装成一辆十分豪华的王车——上面有华盖,有大旗的。 它也能变成一辆恐怖的怪物,当它是怪物的时候,所有装上去的零件,都是宇文霁的武器,也是只有宇文霁能用的武器。比如,正面有着麒麟兽面的黑色大盾牌,它有一米五宽,两米三高,假如把它放在一个人的身上,能把人活活压死,宇文霁能把它抡起来,“玩”拍拍乐。 战车的车组成员,也渐渐选拔了出来。 宇文霁的驭手名叫刘咸,是个疾勒人,副驭手叫刘饱,是个汉人。因为宇文霁的车太变态,所以有一个副手保护刘咸就好。 刘咸的身上背着一套皮带,皮带另外一头连在车厢里,宇文霁按几个把手,就能拉扯皮带。 因为训练中,双方都发现,宇文霁用喊的,千军万马中,驭手不一定能听清楚,或者反应过来。尤其是骑兵部队,超过一千匹马奔跑起来,就跟在瀑布下头一样了。且战争对抗中,驭手的注意力在前方,本能会让他忽略后方的声音。 宇文霁本人是车上的唯一战斗人员。 除他之外,作战时车上还至少会有两人,一人掌旗,一人传令。掌旗是向宇文霁率领的单独部队下达命令,骑兵的时候,副手跟在他身边就能看见他的指令,战车就需要有专门人员了。 传令是要向其他将领传令,毕竟他还是全军的指挥官。 掌旗的需要精神高度集中,传令的很可能出去就回不来了(宇文霁部队动了),所以他们俩都无法兼顾向驭手传递指令。 宇文霁的新卫队,在不断磨合和训练着,但在第一次对战前,谁也不知道这支军队到底是不是样子货。 前两件事,算得上都已经慢慢得到了解决。第三件事,宇文霁却一日愁过一日——墨墨有没有喜欢的人?我是不是误会了,墨墨是个无性恋?墨墨是不是……身体不好? 自打吕墨襟拒绝了崔王妃牵线,宇文霁在傻乐了几天后,就开始多想了。 多想的第一层,就是吕墨襟可能也喜欢男的。吕墨襟了解他,他也了解吕墨襟,吕墨襟的思想有时候比宇文霁都现代,他若是喜欢女子,当时应该说“自己找”,但他说的“无意”。 宇文霁甚至怀疑过吕墨襟是不是喜欢桶义?因为那次桶义来劝谏,吕墨襟还跟着一块儿来,这是怕宇文霁被激怒,一巴掌把桶义拍死吗? 细细观察后,宇文霁才确定不是,墨墨对桶义没什么特殊偏好,那天大概率是来看戏。即使担心宇文霁把桶义拍死,也是担心少了个文职苦力。 宇文霁还让素合私下里去问一问,吕墨襟有没有正常男子梦x的情况? 素合:“……” 虽然素合无奈,但还是给他问了,答曰:“有。” 吕墨襟高洁冰冷,但作为一个代谢旺盛的正常青年男子,他该有的没有少。 宇文霁松了口气,墨墨不是天阉。 所以,墨墨你到底喜欢谁,或者,会喜欢谁? 宇文霁阴沉地看着所有三十以下,十五以上的年轻男子,尤其是那些和吕墨襟有公务往来的。连吕墨襟都没猜到宇文霁脑子里在想啥,只以为他是喜欢上了当暴君的好处。 挺好,吕墨襟很支持。宇文霁的眼神就如鞭子,竟然硬生生地,让丕州官员们的办事效率又提高了一些。吕墨襟喝着茶,露出满意的笑容——看来,大家的能力比想象中的强啊。 丕州依然是安静的,近四十万疾勒人,一年又一年地终于融入了丕州的生活。新生儿开始满地乱跑,当年满地乱跑的如今已经开始成家立业。 女的督亭卫从稀罕事,变成了常事,原先还有下作人去找女督亭的便宜,自然是只有代价,没有便宜的。 正式的女牢和男牢都建立了起来,监牢的规则也是几经整改,宇文霁最初和吕墨襟商量的规则太过温和。 吕墨襟:“白吃白喝白住,让他们工作还给工钱,你想让百姓都犯法进监牢吗?” “不是想让他们重新做人吗?” “监狱这么好,简直是为他们犯事兜底了。监狱该是惩戒之处,不想进来,就不犯事了。” “……” “但我知道景光你的底线是什么,放心,不会让他们死的。” “呃……好。” 宇文霁最担心的,当然是监狱变成大型伎院。和吕墨襟最后研究出来的,就是狱卒异地任职,再加轮岗制。 所有督亭卫,都必须有监狱任职经验。目前的流程,是学员一年后,去监狱任职学习一年。五年以上任职的督亭卫,必须在三年内前往监狱任职两年。从监狱的食堂大师傅,到典狱长,全体如此。 年轻的去任职,因为在监狱那个特殊的环境里,能暴露出很多东西。一年恰好,超过一年,有些年轻人可能承受不住。已经有五年任职的督亭卫,宇文霁也需要把他们缓一缓位置了,去监狱晃一圈,再出来就能调往别处了。等他在新地方再任职五年,多废柴也该是能升迁了,又能调走了。 监狱平级进,平级出,有特殊贡献会有奖励,无贡献不升级。但是必须在任职八年内去监狱涮一涮,有这个经验,否则直接罢免。 ——有没有这么多犯人?有,很多。目前以男囚犯占绝对多数,其中还有部分战俘。过去组织战俘修桥修路修水渠的,是当地各自的督亭卫和官府,现在就是官府和督亭卫监狱协调了。 且还有很多囚犯,就是过去的狱卒。 他们的差事,督亭卫全面接手。本来狱卒以为他们能进督亭卫,高高兴兴跷脚等着,谁知道督亭卫根本不收,这是绝了狱卒的财路和生路,争斗自然发生。甚至有狱卒诓骗囚犯说宇文大趾要把他们全杀了,继而私放囚犯,造成混乱。 还好囚犯们也害怕,多数只顾着逃跑,有伤人却不杀人。 吕墨襟劝宇文霁:“景光,这已经是你的极限了。” 也是这个时代,能做到的极限。换个地方,要对当地世家这么干,世家就直接组织死士来杀宇文霁了。 “我知道,墨墨。别忧心,我不是钻牛角尖的人。”宇文霁有时候都好奇,自己在吕墨襟眼睛里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圣人?这是他人力能做到的极限,他不会过分苛责自己的。 他见吕墨襟松了一口气,对他缓缓流出笑容,宇文霁有种把他抱在怀里拍一拍的冲动。但攥了攥拳头,克制住了。 一年复一年,疾勒人稳下来了,宇文霁小小的战车(十一乘)部队能和骑兵配合作战了,府库中堆满了粮食。苜蓿草喂养的猪猪,好像是没那么骚了,又好像没大变,算了,给猪猪些时间,让它们慢慢长吧。 市井中,除了丕州朝廷办的茶摊(兼职卖草纸),在不赶集的日子里,也开始有长期的摊贩了。最初是卖炊饼的、时鲜水果的、干果,野货等等的。 宇文霁见到后,找到了府里的厨子,不久之后,又多了卖炸豆腐、炸萝卜丸子、炸面饼,以及摊黄豆煎饼的小贩。后来又多了更高级些的羊汤羊杂店,宇文霁考虑良久,也给酿酒作坊与酒铺发了少量的“营业许可证”。 盐铁酒都为朝廷专营,现代这些也是严格管控的。酿酒的,每年酿多少酒朝廷是有限额的。卖酒的,每年进多少酒,也是有限额的。 第96章 酿酒是真的太耗粮食了。 熊爹经常黑巾裹头,混迹其中。带动了他身边的老兄弟,也随他一起扮成黔首,提着劣酒,在市井中招摇。 崔王妃则喜欢扮成女督亭,骑着马,带着其他女子,在街面上巡逻,或者去女子监狱巡查。 有一回崔王妃遇见了酒醉后调戏妇女的醉汉,抽鞭子将醉汉暴打一通后,抓了。这件事儿后来不知道怎么传的,变成了崔王妃撞见了喝酒后调戏妇女的老平王,把老平王暴打一通。 除了狂笑一通,平王一家子还能怎么办? ----------------------- 作者有话说:熊爹:[哈哈大笑] 崔王妃:[小丑] 大趾:[问号] 墨墨:[吃瓜] 恬奴和鱼奴:[裂开]忙着呢,别理我(年纪大了,能被抓包干活了) 第89章 (捉虫) 丕州该动一动了…… 089 丕州在变, 宇文霁……也算是变吧?男大十八变,他变成了一座山,或者山妖?山君?? 王府里, 平王们用了两代人的桌椅,都给他换了,要不然他坐在那儿, 两腿支棱着, 直抵桌底,家具不太合身。 每当宇文霁面对群臣站起来的时候,群臣都会下意识集体后仰,实在是高山仰止。 其实丕州文武高大的人不少,毕竟靠近边塞, 不缺肉,有些人家也有吃奶制品的习惯。不是平王带来的, 是本来就有的。 可, 宇文霁这个……太过了。 宇文霁自我感觉, 他已经超过190了(实际情况:光脚贴头皮198, 穿鞋200+, 若戴高冠210+)正常穿鞋加发髻, 他就是两米巨人。 吕墨襟其实也很高大了, 他甚至有一阵子还跟宇文霁身高很靠近了。结果他不长了, 宇文霁又猛蹿了三年, 他再次得抬着头看他了。 宇文霁的体重更是惊人,他这位战将,以后八成要远离水战了。 他前世是会游泳的。今生还是直到他十六那一年,去外头视察多日,没能洗个澡, 路过一处池塘,确认下游没有村庄(没有居民使用此处水源),宇文霁才下去的,下去就……沉底了。 幸好亲卫反应得快,把他给捞起来了。 宇文霁在浅水处试了试,发现了原因:他密度太大。他现在体重都超过两石(一石一百二十斤)了,和同身材……目前找不着同等身材的对比,可绝对比正常人密度大。 所以,以后游泳只能进宝宝池。 丕州的发展,其实也挺像宇文霁他这个人的——关起门来,默默地长个子。 老人,可以在生出白头发后,安安心心地老死(可能是病死)。孩子,能够成群结队地,在街道上打闹玩耍。男人女人,劳作、吃饭、婚嫁,有家,有产业,多数人只需要担心来自野兽的危险。 城镇的城墙变得厚实整齐,城镇之间的道路变得宽阔平坦,每到饭时,炊烟处处。 虽然也有苦恼的事情,也有黑暗丑陋的角落,放眼大景的北方,丕州已经是最像“人间”的地方了。 丕州在抱窝时,各路诸侯却未曾停下他们争斗的脚步。不算宇文霁,如今北方的大势力,还剩下四家汉人势力。 岐阳宇文鲜,这位皇帝还在呢。 允州宇文德,他不但在,还将势力扩充了不少。 净州陆清月,这位畜二代也在,单说地盘,他还是最大的。 (那位想蹭宇文霁名声的宇文毅,已经被嘎掉了,势力被宇文德和陆清月平分) 还有一个自封了安王的梁州方剂。这个人是三年前兴起的,他乃是净州的流民帅出身,离开净州,正是为了带领民众逃离当年鹿仙人的兵祸。 最初宇文霁听闻这人的出身,还对他有些好感,且他对自己军中的士卒百姓也确实十分仁善,但是,很快宇文霁对他的滤镜就被他彻底打破了。 因为这人,只对自己带出来的流民百姓仁善。他每到一地,就会指挥百姓侵占当地原住民的土地、财产,鼓励他们抢夺妇女,待一地吃完转战下一地时,有孕的妇女归为“自己人”,没孕的,就是军粮。至于这些女人原先的父亲、兄弟,或丈夫,运气好逃入了荒山,运气不好,已经先一步成了军粮。 他就这样,将当地原本的百姓屠杀殆尽,占据了还算富饶的梁州。如今,梁州百姓皆称颂之。 除了这些汉人之外,中原另有几支杂胡势力,其中大多未成气候,只一个叫石允的声势颇大,如今已经占据了灵州,就是王家的那个灵州。 在遭遇了陆清月劫掠后,灵州依旧有大量的人口,且土地陆清月可带不走。不过当年陆清月攻灵州,不像他爹杀尽世家,反而留了许多世家的人命,这些人却在石允来后,被杀戮一空。 石允在灵州设王庭大帐,放纵士卒跑马圈地,放牧牲畜,驱赶汉人百姓耕种土地——他是彻底回到奴隶时代,疾勒勇士是上等民,普通汉人是比牛马还要低等的奴隶。 中原之外的草原上,疾勒人还在打,却又崛起了两方势力。一方称“托博”,一方称“鞑科”。 疾勒终于发现,这两个不听话的小势力,对他们的统治已经造成了威胁,开始花力气打压。但如今有些迟了,且疾勒人还是没有出现可以率领全族的英雄,反而托博与鞑科各自的头领,都在族内颇有威望,属于一呼百应。 托博与鞑科目前彼此携手,共抗疾勒,虽然两族加起来,人口和地盘依旧小于疾勒人,但从局势看,疾勒人的败亡,是迟早的问题。 七年前,疾勒大单于率几十万大军南下,分封疾勒贵族,意图在中原成就他更大的霸业,眼看着疾勒人就要攀上巅峰。七年后,疾勒人败亡在即,亡族灭种就在眼前了,不过,疾勒人自己却尚未看明。 至于大景南方……可以说是风景一片独好,至少没有大规模的战争。 在目前的时间线前,朝廷上,一直是北方世家压制南方世家。因为南方一百多年前,还都是蛮夷满地,瘴疠横行的流放之地,被分配到南方任官的世家子,多是挂印不去的。 南方虽然水患年年有,但确实不差食物。所以,目前南方是各大世家管事,从上层看,一派平静祥和。 但南方平民若有机会,还是会朝北边来。因为南方对于平民来说,生存太艰难了。毒虫毒蛇遍地,各类寄生虫无孔不入,深宅大院,仆役众多的世家,尚且每年都有人死于非命,何况平民? 南方开发还是初期,大自然的威胁实在可怕。但能有一口饭吃,就是如今平民的最大要求,至于毒物寄生虫,就是蛊虫,因为病情大多恐怖又让人难以理解,就与妖魔鬼神融合到了一起。 有时候情况严重了,官府或世家就烧几个“害人巫师”,百姓也就安心了。 被烧死的所谓害人巫师,多为当地山民,他们在当地生活的时间更久远,他们不过是摸清楚了一些蛊虫的规律,能用来治病,或躲避危害,又因为人性使然,尊其为神罢了。 目前还没见南方有豪杰出现,连大量养兵的世家都没出现。倒是陆清月的水军中,有一支过河去南边劫掠,结果当地世家的王家好好招待了一番。是真招待,酒肉管够,美女侍奉的那种。 招待完了,把他们全军送了回去,还奉送了酒肉美女。 这水军回来,将一位美女王氏上供给了陆清月,这位王氏是正经的世家女子。陆清月将其纳为侧妃,喜爱非常。 由此,陆清月和南方世家,开始了交易。 陆清月在世家间的名声,越发好了,他爹鹿仙人杀世家,陆清月却开始守世家的规矩了。 名声最不好的,就剩下宇文大趾了,他是半点世家的规矩也不遵守,在丕州之外,基本上就跟恶鬼一个样了。 宇文霁也不在意,丕州过去的高强度工作,从基层到高层,都锻炼出了一群能力超群的官员。而且丕州不声不响地,已经弄出了目前来说,算是高端的教育体系。宇文霁十七那一年,丕州举办了第一次科举,包括文科、武科、刑科、算科、工科。 因为丕州已经有了稳定的女官团队,所以,从第一次科举开始,女子就可参考。 这事情根本没怎么传,因为很多人把这个依旧归类为丕州的“招贤考试”上,过去一直在考,没人在意。 丕州已经没有新人进来了,这次考试参考的,都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他们大多二十上下。除了文武世家出来的,有一部分就是从宇文霁的扫盲小学校里走出来的——在空场上办的,弄了个白板,让学员在地上写字。 应付不了高强度政务工作、没有特别技能、没法说书,但是认字的来投者,很多都被宇文霁塞学校里边去了。 第97章 这么干宇文霁也是亏心的,所以明令各地的督亭卫盯紧了学校,老师和学生都不能出事。没想到,有人在赴任前万分感激地跑到王府外边给宇文霁磕头,还有一块儿写血书明志,表示一定要做一个好老师。 宇文霁:“???” 吕墨襟:“因为传道授业,教书育人是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 宇文霁:“……” 他忘了,纸张可是刚被匠人们发明出来十多年,丕州之外的地界,纸还是高门大户的高档玩物。宇文霁小时候,请来的都是世家的名士,虽然那名字都让他忘了的名士,挺让他无语的,但这已经能说明教书的门槛之高了。 虽然宇文霁让他们教导的都是乡野小民,但对这些“只”能来投奔宇文霁的鸡鸣狗盗之徒来说,却是让他们从人下人变成了高尚人士。 他们也确实干得都很好,多年过去,为丕州培养出了大量的人才。 这代表着,丕州的内部,确实已经开始稳定的自造血了。 宇文霁也应该动一动了,但要朝哪个方向动,属实是个麻烦。 ----------------------- 作者有话说:两米高的男子正常体重至少90公斤,如果是满身肌肉的100+。宇文霁同等身材下,比全肌□□型的男性体重多一半,他本人就至少有150公斤左右了。他的铁骨朵,再加全甲,全副武装至少300公斤。正常情况下还能骑马,但全披挂状态下,只有重型挽马能拉他了,但重型挽马的奔跑冲刺能力太差,不适合作为战马。[爆哭]大趾太沉了。 [化了]简单理解就是大趾的骨骼肌肉和内脏都和正常人类不大一样。 [吃瓜]其实作者君考虑过,要不然让他骑犀牛吧。蚩尤都能骑熊猫,动物里确实偶尔会出现服从性极高又聪明的个体。[可怜]但犀牛那个背……大趾得叉着腿骑,我怕他颠到蛋[捂脸笑哭]另外也太丑了,别人跟老伴儿共骑,都帅帅的。他带着墨墨骑犀牛……[化了] 下一章大趾结束抱窝!又要动啦![撒花][加油] 第90章 (捉虫) 岐阳被围 090 丕州想扩张, 其实也很不容易。 向北,把另外一半栖州收回来,和岐阳就隔着一个潘州了, 太近了,最好还是别动。 向东,淘州已经全境在手, 淘州以东就是靖安州, 靖安州是如今岐阳皇帝宇文鲜的封国。他称帝后,没有对靖安州放手。长子随其到了岐阳,如今封皇太子。次子宇文凉继承了蒲王的称号,在靖安州看家。 向南,是沼泽密布的鹭州, 这地方扔着就好,进去如进泥潭。 所以, 宇文霁和吕墨襟这几年虽然在安心发展内政, 其实也在思索, 该如何向外扩充。宇文霁都想着要去关外了, 现在的草原, 说是草原, 其实也不都是草, 有大片区域到了后世, 成为了农业大省。 且实在不行能种苜蓿啊, 喂马喂羊喂牛喂猪,喂鸡喂鸭,人也能吃。现在就有百姓拿苜蓿当野菜,切碎了和小米、黄豆一块儿蒸一蒸,就是饭了。宇文霁巡视的时候见多了, 这种成品和养猪场的猪食区别就在一个是完整黄豆,一个是豆粕上了。 塞外建城,两年前宇文霁就与吕墨襟商量了,但吕墨襟道:“宇文鲜支撑不了太久了,他倒了,岐阳朝廷彻底完蛋,我们就自由了。” 可是这世上总有意外,宇文鲜在岐阳大肆.淫.乐,可就这么不做人了两年,前前后后立了十几个皇后,又杀了十几个皇后,最多的时候,同时有六个皇后,其余女官数不胜数,至于少数男子,连存在都被模糊了…… 他骄奢至极,但他自己的吃食都是从靖安州送过来的,朝廷已连续两年发不出俸禄了,留在岐阳的官员艰难度日,听说在办公的时候饿晕,是常有的事情。 但随着各路世家艰难回归族地,这个岐阳的朝廷,非常诡异地,竟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了威望。 除了陆清月与宇文德联手瓜分涂王宇文毅之战外,竟然没发生其他大规模的战争,小规模的忽略不计。 虽然他们是被宇文鲜赶出来的,可他们敬佩那些留守的朝廷官员,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听从这个朝廷。 但是,即使朝廷没有明确的命令,各地刺史的权柄还是大大增强了。 所有人都在等待宇文鲜的死亡,他死了,他的皇太子长子和蒲王次子,必定要闹。可是,宇文鲜就是所有人给宇文家“正统”朝廷最后的耐心了。 “还等吗?” “景光,再等一年,好吗?”吕墨襟点头,一旦军力铺到关外,人力物力也调遣出去,他们可就难回头了。 “好。” “景光,你好像……没什么当皇帝的想法?” “我孩子都不生,当什么皇帝?”他就想当个在乱世结束前,占据大量土地的军阀。日后一统江山的,无论姓宇文,还是姓刘、李、朱,他都可以纳头便拜,但是他不撤藩,不离开封地,要打就来打。 相信皇帝们也很明智,不会来找他这个没孩子的硬骨头的麻烦。 宇文霁说着,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他把胳膊展开时,看着块头更大了。 踢踢腿,转转腰,宇文霁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松快了。 吕墨襟看他这懒洋洋的样子,也有些无奈。当年刚收下近四十万疾勒人的时候,宇文霁还是很有干劲的,吕墨襟常劝他,不要把责任都担在自己肩膀上,承受不住的话,他们偷偷赶走(杀掉)一些疾勒人,也是可以的。 整个丕州从上到下,都咬紧了牙,硬生生把这些人消化掉了。 结果宇文霁也渐渐没有了最初的那股斗志,真就是“吃饱了撑的,闲的没事干”了。 吕墨襟很清楚,他那个去关外发展的想法,也有一些躲避中原争雄,不想自相残杀的意思在里边。 “留下吃饭吗?”宇文霁问。 “吃什么?” “丝瓜炖牛肉。” “……” “要不豆角炖牛肉?” 如今正是九月,平王依旧没有暖房,想吃菜,就只有夏秋时候晒的蔬菜干——丝瓜干和豇豆(长豆角)干。 背靠畜牧区就这点好,吃牛肉能放开吃。至于说猪肉,还是骚,养猪人说已经好很多了,宇文霁吃不出来。倒是也有百姓开始养猪,但他们还是按照过去的法子养,就是用粪,顶多是劁猪。豆粕虽然便宜,可他们即使买了,也是喂给家里的牛马大牲口,或者人自己吃,舍不得喂猪。 但是官府挂牌的肉铺卖猪肉的时候,有闲钱的百姓,会去抢猪板油,官府的猪板油最香,骚味不重。 丕州境内的百姓,不会被饿死了,而且一部分百姓有闲钱买肉吃了。但豆油百姓还是舍不得买的,也就偶尔去小吃街买一两块炸豆腐,香香嘴。 百姓的吃饭问题大体上算是解决了,宇文霁现在苦思的,是墨墨的吃饭问题。 “羊肉萝卜锅子?” 吕墨襟捏捏手:“我想吃鱼。” 他小时候吃饭也不挑的,就是多吃两口甜食,这两年反而添了挑食的毛病。他也窘迫,可面对宇文霁就是管不住嘴(挑嘴的嘴和说嘴的嘴)。 “行!咱们去——” “大王!大王!急报!” 宇文霁和吕墨襟一起站起来,走了出去。甚至来不及让仆人禀报一声,因为此时士兵直接冲进后宅来传讯了,必定是大事。 “岐阳被托博人围了?蒲王宇文凉发兵救援?立马关怎么破的?” 这可真是大事,吕墨襟也顾不上吃鱼了,随便扒拉了两口豆角炖牛肉,就开始去布置情报的事情了。 三天后,宇文霁才了解到了更详细的情报,而这时候,岐阳已经被围困了一个月了。 ——他们距离岐阳更近,却对岐阳一无所知,也不是意外。在宇文霁把熊爹从岐阳救出来后,丕州算是彻底和岐阳中断了联系。丕州的游骑哨探,最多进入潘州边界。在宇文鲜绞杀世家的事情出现后,游走于丕州与岐阳间的大商队也断了。 宇文霁本身也很抵触岐阳的事情,觉得那边怎么闹也都是宗室和世家之间的蝇营狗苟,恶心。 托博人入关后,又对岐阳周围进行了大规模的劫掠与屠杀,侥幸活命的百姓都是凤毛麟角,能跑到平王治下的百姓,彻底不存在。 宇文霁名声又越来越差,如今关于他流行最广的,就是小平王与杂胡勾结,放了一百多万胡人入关,丕州、遂州已经成了杂胡的炼狱牧场了。 老百姓分不清来的是疾勒人还是托博人,反正都是杂胡,见了托博人的凶残,哪敢再朝传说中的胡人之地跑?极少数幸存百姓都朝东边逃了。 立马关归属鲁州,比鲁林关更北,一旦攻破立马关,就能在七天内,直下岐阳。大景立国初这么布置,是为了让禁军随时都应对最凶猛的胡人潮,同时让后代子孙警醒,“枕戈待旦、立马中原”之意。 第98章 大景前期确实如此,宇文家的皇帝来来去去,对鲁州刺史也一直都是待遇颇丰的。 这次立马关被破,最大的问题就出在鲁州刺史,薛狞身上。 薛狞也是一位善守的名将,与乐箭老爷子同辈分,名声也不分轩轾。可乐箭老爷子为人持重谨慎,公正廉洁,年轻时还有饮酒的嗜好,因为喝酒误事后,再不饮酒,无任何不良嗜好。 薛狞可不是,薛狞一把年纪了,依旧好饮酒,好歌舞。他倒是不乱性,只是喜欢听歌看舞。 因岐阳的动乱,尤其是世家出逃后,有许多岐阳的乐师没了主顾,离开岐阳找活路。薛狞有好歌舞的名声,就引来了不少人——他们同不敢朝丕州去,鲁州就是他们最近最安全的地方。世家们不去鲁州,因为他们还得奔着族地去,跑去鲁州想回族地,那还得经过岐阳。 薛狞是来者不拒,皆厚待之。甚至在鲁州的州府屏城建了两座大院,一为莺歌,一为燕舞,收拢了超千名善歌舞乐器者,终日宴饮狂欢。 其中有些乐师,甚至是大世家的院里人,昔日藏于内宅轻易不出,如今都成了薛狞的收藏,每日轮番为他献艺,这让他如何不快活。 可万事过犹不及,听歌赏舞本来是他偶尔的爱好,现在成了薛狞的生活。他一人宴饮自然不爽快,要与家人、下属、好友一同寻欢,上行下效。 也有人前往劝谏,可薛狞不听劝。若是世家来劝,他就只是打哈哈,或径直邀人一起前去赴宴,若是寒门来劝,他就会将人训斥一番,甚至会命士卒将其殴打驱逐。 薛狞和乐箭最大的不同,就是乐箭既清楚杂胡的危害,却又乐于接纳杂胡,遂州多有杂胡将领(众将:我们是汉人!)。可薛狞却对自己的世家血脉颇为看重,鲁州但有杂胡,皆为奴隶。对于寒门,他虽然任用,却也存着歧视,其功劳赏赐多被苛待。 薛狞是一个标准的,高贵的,世家名士。 从两年前开始,薛狞甚至给乐师任职为官。历史上这么干的人很多,比如汉武帝陛下。 但是,武帝陛下有一个帝国,满朝文武为他分担失败的代价,薛狞只有一个越发破败混乱的鲁州。 ----------------------- 作者有话说:大趾:[爆哭]墨墨!回来我一定给你抓鱼吃! 墨墨:[可怜]嗯嗯。 作者菌:大趾芳龄十八了[亲亲]打完回来,就是小情侣了 第91章 (捉虫) 闻战则喜 091 如今鲁州能走的人已都走了, 剩下的人,要么本来就是遭受压迫的底层者,要么就是随着薛狞堕落享乐的, 要么就是麻木沉寂,无视一切。 鲁州已从坚不可摧的要塞,变成了坑坑洼洼的朽木, 冲垮它的第一场“暴雨”, 来自于一支世家的奴隶商队。 就是很久之前,宇文霁惊诧于草原上汉人奴隶大行其道时,吕墨襟告诉他的世家奴隶商队。 除了奴隶,他们还带去盐、布匹、瓷器,甚至铁器。他们则会从草原上带走杂胡奴隶、牛羊马匹, 西域奇物等等。 薛狞宠爱的一位乐师,想从商队购买一块翡翠, 价格没谈拢, 他就直接杀了商队的首领和副首领。 商队的向导却逃了出来, 这种商队的向导也不是一般人, 多是脚踩汉胡两边。这位向导在大景和草原分别安了家, 各有儿女。在大景也是个管事了, 只是比不上商队首领, 在草原的部落里, 同样举足轻重。 被杀的商队首领, 正是向导的大舅哥。 向导串联了鲁州不满薛狞的几位胡汉将领——掌握实权的基层军官。 薛狞没建莺歌燕舞馆的时候,虽也歧视寒门和杂胡,却多少有点分寸,如今是彻底视其为奴,动辄侮辱打骂, 掳其妻女,害其性命。他们都是没能力离开,只能苦熬的人,如今这位向导却给他们指引了另外一条路。 大景最坚固的要塞,其城门被自己人打开了。 关外,此时托博人已将疾勒人驱赶殆尽,就此长驱直入。 宇文霁得到具体消息时,托博人已兵围岐阳至少一个月了。 “为什么距离岐阳更远靖安州蒲王先得到了消息?有百姓逃到了靖安州?”宇文霁对此有些奇怪。 吕墨襟眼神微动,但最终只是跟旁人一块儿摇了摇头。他有些猜测,可也只是猜测,目前没任何证据,还是不说为好。 可没来也得救,不止宇文霁这么想,丕州的多数文武都这么想的。立马关被破时,他们是不知道,否则也得派兵。薛狞不是东西,可依旧得阻挡异族入侵。且岐阳虽几经战乱,那座城中还是有着至少二、三十万人口,放着不管,难道都让托博人祸祸了? ——疾勒人是老对手,也怕汉人报复,且多少对汉人带点倾慕,在对待汉人时就已经够没人性的了。托博人初生牛犊,没挨过打,面对虚弱的汉人,会变成什么东西? 沉寂的丕州,终于要动了。 当年随宇文霁前往遂州支援的士兵,有很多已经退役回家了,调令一下,此时整装的,换成了他们的儿孙或弟弟。 “得胜归来!” “必胜!”“哥,我也能去摸摸大王的铁骨朵了!” “你部并非大王嫡系,有了机会必定要努力拼杀,否则难得军功。” “父亲,我知!若不奋勇,莫说是首级,便是腿毛也捞不上的。” “咱家只你一个入了军籍,务必要得首级回来。你儿女也与你一般健壮,家里吃食都会紧着他们,日后他们即便成不了军户、督亭,也可嫁娶健壮的男女,咱家当可繁茂。” “父亲放心,我便是不要性命,也要挣个首级来!” 丕州的耕战授爵,已经深入民心,但只有前几级的爵位,能完全通过种田获得,第四级以后,必须有军功斩首。 就像游戏升级,就算经验爆了,不完成特定任务,也无法升级。 军功也不一定要在战场上获得,抓小偷、强盗、人贩子,或者杀掉害人的猛兽,都能得到。所以,丕州市井非常太平,就是有时候民风过于彪悍,会在街道上上演徒手生撕小偷的事情。 当蒲王的使者来到丕州,看见的就是各地自发集结的士卒,有的地方没有收到征兵的命令,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是士卒,还有女子们,却也集结,在晒谷场上由退下来的老卒率领,日日.操.练。 “杀!”“杀!”“杀——!” 这与其他地方的开战抓丁完全不同,分明是书中所载的闻战则喜。 使者叫陶芳,字叔梅。陶家乃靖安州的大家,陶芳却只是陶家的小人物。来丕州送信可是个苦差,外头怎么传丕州的都有,都说这地方白骨成山,腐尸盈野,来了就别想活着回去了。 可陶芳想,每隔三五月,丕州商队都来卖豆油啊。 他们最初说是小平王把百姓的口粮都抢了磨豆油,但一年年过去,豆油只见多不见少,来卖油的从一个老胖子,变成了一个年轻人,他们商队里的人马也都健壮,而且,他们很……大方? 不是滥好人或耀富的大方,是一种磊落、宽容。虽然靖安州的人总称呼丕州人为乡巴佬,可他们丕州商队面对靖安州内的奢靡之态,面上多是露出厌烦之态。 陶芳曾经偷偷和一个丕州人商队的人聊过,对方答:“家里比你们这儿似人。” 所以陶芳主动接了这次的出使任务,他要亲眼来看看,丕州的一个商队小伙计,怎么就敢说丕州比靖安州更似人? 他们小平王才多大?二十还没到呢,能治出个什么来? 此时陶芳感觉,这地方竟然不止似人,还吓人。安安静静的丕州,到底养出来了一个什么怪物? “啊——!”当见到小平王的时候,陶芳忍不住发出惊呼——小平王本人,他就是个真怪物啊。 宇文霁见他时,身着半甲,按剑而来。远看有点大,近看一座山。 陶芳缺少准备,仰着头吓得连退两步,若非马蜂抬手拦了一下,他真得一个屁墩坐地上。 “求援的吗?”宇文霁问着,一手把陶芳手里拿着的圣旨抓过来了,“正好过两日前锋就能出发了。” 陶芳抿了抿嘴唇,把头低下来了。 宇文霁看了两眼,皱起了眉,又从头到尾把圣旨扫了一遍,眉头皱得更紧了,吕墨襟此时走过来,宇文霁把圣旨交给了他,自己看向这位从蒲王那儿过来的天使。 其实宇文霁也有点猜到了,真求救,是不可能跑到靖安州蒲王那儿再转一手的。但事实摆在宇文霁面前,还是让他有点烦躁。 “下官……见过平王千岁……”陶芳的嗓子,有点干有点涩还有点哑。 “让我按兵不动?只‘送’五千石粮食就够了?” 第99章 陶芳低着头,闭上了双眼,他的腿肚子在发颤,此时此刻陶芳唯一的希望,就是宇文霁给他一个痛快。 吕墨襟也叹了一声,他当日所想成真了,将圣旨递给了崔猖,过去抓住宇文霁的胳膊:“大王,这事该不是只对丕州,除了蒲王,其他藩王只要能联系到,收到的应都是如此旨意。” 宇文霁回头看吕墨襟,两人对视一眼,宇文霁明白了。 宇文厚和宇文鲜兄弟俩,都是藩王趁乱夺位,他们怕其他藩王有样学样。 “蠢货。”宇文霁冷哼一声。 陶芳夹紧双腿,这一声差点吓得他尿出来。 宇文霁却又对着他伸出了手来,他的手也大得惊人,常年与兵刃为伍,生了厚厚的老茧,手指的骨节也很突出,放现代能捏爆篮球,搁古代却只能捏爆人头:“拿来。” 这些狗屁使者,绝对不会只带着一道圣旨。 陶芳的汗水滴落在了自己的鞋子上,他却不敢擦,只快速从怀里掏出了另外一道圣旨。 这道圣旨,让平王宇文霁去“收复”鹭州,宇文霁看了两眼就把它扔回给陶芳了,陶芳差点给掉在地上,狼狈抱住圣旨后,又听见了刚才那个说“不是只对丕州”的声音。 “大王,叫停吗?” “……”这个大厅直接安静了下来,仿佛除了大王和这位年轻的官员,其他人都消失了。 “不停!拖拖拉拉的蒲王,他怕是惦记着宇文鲜和他哥早死呢。我自去杀托博人,关他皇帝和蒲王屁事。” “好。”吕墨襟笑着应他。 宇文霁回过头来,与他并肩走出去了。 在这一声应后,整个大厅再次活了起来,那年轻的君臣两人离开了,官员们有的退出去了,多数跟了过去。 只陶芳还留在原地,他的汗水,啪嗒啪嗒朝下滴落,他觉得时间已经过了很久,自己怕是要热死,站死在这儿了。 “喂,天使。”马蜂叫他,“能走啦。” 陶芳听见这叫他的声音,下意识气力一松,直接坐在了地上。 一束光从窗照进来,陶芳依稀记得,他刚进来时,那光也差不多是那个位置,所以,时间其实没过多久,只是他方才惊恐至极,因此度日如年。 “我、我能不走吗?”陶芳哆哆嗦嗦撑着两条腿从地上爬起来,问。 马蜂惊讶:“啊?” 陶芳立刻开始交代:“这在我们那儿是个送死的差事,我生母是妾,没娶妻生子。” 他生母就是没位份的家奴妾。陶芳出生后,倒是让生父认了,可生母依旧是妾,陶芳是被陶家一位寡居的姐姐养大的,甚至直到如今,陶芳也不知道生母是谁。毕竟,亲爹的宅子里,就没见过年纪大的侍女。 他亲爹孩子多,他排行都两位数了,像他这种,若没有十分出色的能力,日后就是给家里当个管事,其实跟家生奴差不多。他也是命好,小时候长得黝黑,他有个弟弟就因为年幼时长得嫩生生的,有一天被送走,再没见过人。妹妹们反而好些,毕竟女子是能正经嫁人的。 ----------------------- 作者有话说:[撒花]大王的铁骨朵享誉全军 第92章 (捉虫) “我在古代过末…… 092 “我早已想来了, 无奈不善刀兵。”他们这些无母的子弟,只教认字算数,不让碰兵刃。佩剑出行的, 都是兄长,或者有亲娘的公子。 马蜂好奇问他:“那你如何得了这差事的?” “跟我父亲说了一声,他就高兴地将我带去见了伯伯们, 后来我又被带去见了蒲王, 如今就在这儿了。”靖安州上下都道这是送死的差事,小平王不会留使者活命的。 “蒲王出征前就安排你了?如何现在才到?” “蒲王命我于其出征七日后,再行出发,说是要消耗你们的军心士气和粮草。” 陶芳知无不言,蒲王是清楚小平王在得知岐阳现况后, 必定会出兵的,他就是白让他准备。 马蜂摇摇头, 想骂一句有病, 可毕竟对方是藩王, 他们大王能骂, 马蜂不想给大王找麻烦。 陶芳却又道:“这位将军还是要提醒大王小心, 蒲王只带走了四成主力, 他已命留下命令, 若大王出兵, 则靖安州也要出兵攻打淘州。” 淘州水网丰富, 先前遭灾也是纯纯人.祸,官吏(世家)搜刮太过。风调雨顺,百姓饿死,再被栖州的盗匪一影响,就跟着乱了。 “那他就打呗。”马蜂大笑起来, 他们的官职也越来越大了,不可能都留在宇文霁身边当他的近卫,这一回马蜂就是留守将领中的一员,他正难受没仗可打呢。 陶芳闭上了嘴,闻战则喜,上下一致。 马蜂却又道:“对了,你留在这儿可别等着大王召见,不管什么身份,都得去招贤馆报名,然后等着今年的乡试。” “多谢将军提醒。将军,可否帮我寻个新住处?且能够帮我避一避使团的其他人?” “你继续在使团的驻地再住一阵子也没问题,或者想去招贤馆也可以。” 陶芳已经求马蜂避一避了,可马蜂还是自说自话,带着他按照来时的路,朝外走。陶芳无奈又害怕,却也没胆子再问。可一路下来,使团其他人方才停脚的地方,却都不见了人影,一直到出了王府,使团的车马更是连根马毛都没有了。 陶芳:“……” 怪不得人家理都不理呢。使团已经撒丫子跑了。 陶芳连回住处都有些困难了,他不认识路,且怎么想都知道,那些人不会给他剩下一个钱,一丝布,他吃喝都有问题。 马蜂已叫来了车马,径直将陶芳送去了招贤馆。 陶芳在丕州待的时间长了,发现这儿的人无论木讷还是外向,都和这位马蜂有着共同的特点——行胜于言,且行先于言。 这和丕州自身的情况也很像,丕州就是迈两步就停下来抱窝,把自己养壮了再迈两步,然后继续抱窝。不说话,只消化…… 也和他本人挺像的,他不喜欢聚会宴饮,没有做诗词歌赋的才华,只想写写算算闷声干活。 陶芳,对此时的宇文霁来说只是小事,即便很快知道他留下了,也是“嗯”一声便放在脑后了。 前锋出发后三日,宇文霁祭天,出发。 宇文霁在熊爹、崔王妃、吕墨襟、刘害、郭淖,和素合的帮助下,穿上了他最新的全身甲胄。出征当日由家人穿戴的甲胄,也是一个小小的祝福仪式。 ——素合本是没资格参加的,宇文霁早晨出发的时候,她偷偷塞了个小香囊给宇文霁,宇文霁挂脖子上了,谁知道崔王妃把她也给叫去了,虽然只能站在最末,递一递东西,可素合已经十分心满意足了。 不过宇文霁的甲胄,他穿完了没事儿,其他众人却都累得气喘吁吁。 旁人的甲,在考虑到灵活与防御的情况下,还得有负重,宇文霁也有上限,但十八岁的他,上限极高,他是真·力能扛鼎,在这个没有武功的世界,他是个bug。宇文霁不但力大,他还个头大,一些技艺,做小了就起不到作用,或反成累赘,宇文霁的甲胄也没这个顾虑。 制甲的匠人们,就如厨子遇见了一个能吃爱吃的食客,把他们的一身本事尽情施展,所以,宇文霁的甲,只要能加防,就朝死里加。 这套甲朝哪儿一放,本身就是个怪物了。 它有三层,内层为加了细小连环锁扣的软衬,中层为牛皮所制札甲,外层为铁制环锁铠——正常人,内衬穿好后,中层或外层只能二选一。 宇文霁穿上铁靴,穿着这套铠,把头盔一戴,整个人庞大了两圈。 宇文霁刚要动一动,就听熊爹嚷嚷:“别蹦!地板要塌了。”吕墨襟和崔王妃还在一边擦汗喘气,他这铠甲用料也比旁人更重,选的都是最好的(别人想用最好的也不成,穿不动)。 宇文霁低头,环锁铠的头盔就像是个围脖,他低头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脚下面,但他听见了“吱哑”之声。 “我觉得……我不动也要掉下去了。” “赶紧出去!”熊爹让路,本来还要说几句激励的话,现在也没功夫。 宇文霁就快速朝外冲,可半路还是给地板踩漏了,他想出来时,一度把坑踩得更大。宇文霁就听见崔王妃和墨墨,还有几个孩子的笑声。 唉……私下里把亲爹叫熊爹的报应啊,他妥妥是熊哥了,巨熊。 刚穿上时有多帅,一路走出来就有多困难。 宇文·熊·霁出来后跺了跺脚,甩掉腿上的木屑,崔王妃出来一见,又险些笑趴下。他把外头铺着的石板给跺碎了,熊爹看着自己这好大儿,是既得意,又有些生气:“一条石板可不便宜。”但宇文霁这是出征的,他这么一想就只剩下得意了,“我儿,这是好兆头啊,你这一路自然是要踏平敌人!” 第100章 “遵令!” 宇文霁对着熊爹一抱拳,走了。吕墨襟也憋住笑,深施一礼,跟上了宇文霁,这次他也要一起的。 其余将领,也都跟着去了。 在外恭候的仆人见了他,都倒抽一口冷气。在门口恭候的其余将领,也有不少惊呼出声的。 他们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宇文霁过去试穿全甲,都是在制甲匠人那,他在军营训练也很少穿全甲的——怕不小心把自己士兵弄死了。这还是他头一回穿戴整齐,出现在众人面前,这大山一样的模样,超出了众将的心理准备了。 宇文霁登上了他的战车,他一上车,坐在前头的驭手和副手就感觉车身朝下沉了一下。 宇文霁一扯皮带,刘咸;“驾!” 这辆大车在护卫的护送下,一路前往城外,道路的左右两边皆是百姓——他们全都站着,高高举着双臂,在看见宇文霁的时候,先是发出惊呼,继而发出欢呼。 “大王!”“麒麟子!”“小大王!”“平王!”“天大趾!” 百姓们叫什么都有,他们山呼海啸的声音重叠在一块儿,杂乱却热烈,撼动着丕州的天空与大地。 吕墨襟坐在后头的一辆车上,他没有掀开帘子,被呼喊声震动的车壁让他清楚地知道外边发生的情况。他不由得也有些激动起来,他们虽然是去救援的,但,这也是丕州踏出去的第一步。 孙惊蛰又来了,他身边带着一个脸上有疤痕的男子,可若仔细看,能发现她耳垂上有着耳洞,原来竟是个脸上有疤痕的女子,她其实是孙惊蛰的小女儿。 待宇文霁过去,孙惊蛰走了,少女自己走向了招贤馆,她报的姓名却是庞眉,她虽面上有瑕,丕州却是不在乎这些的,考过了就给官,。 用三牲五谷祭祀了刑天,宇文霁出征了。 出城二里大部队就停下了,重新整队。从宇文霁到小兵,都把重甲脱了放在车上,宇文霁也从战车上下来,穿着半甲,骑马赶路。就宇文霁这种力气足的,也不能穿重甲,一方面是增加战车的负担(运货的就交给运货的,让战马和战车保持最好的状态),一方面是穿这样,宇文霁自己上厕所都不方便。 现代电视里那种全身重甲赶路的军队……纯找死。全负重行军,一次行军少说十天半个月,这真不会死半路上? 在丕州和一半栖州境内行军十分快速顺畅,因为宇文霁对修路和修水利有着真·前世带来的沉迷,所有搞事被抓起来的犯人以及战俘,全都去修路、修水渠、河道。 一进入另一边的栖州,他们赶路就没这么松快了。虽然因为有孙家在,还算偶有人烟,但即便有前锋在,大军也常常需要安排给马车整修道路。 待出了栖州,进入潘州,宇文霁面对的就是大自然了。 当年救熊爹,宇文霁他们一行人是为了安全踩过城镇而不入,潘州虽萧条,但确实是有村镇城市的。现在,宇文霁一路就没见到人。 城墙还好好的,可城里边没人了,房舍全塌了,因为是冬天,植物枯萎的茎秆,历年累积下来后,在废墟上堆得老高,偶尔还能从植物的缝隙里,看见人类的骨骸。 完全就是“我在古代过末世”的场景,但不需要丧尸病毒,或极端气候,人类自己就能给自己带来末世。 这次前锋是穆迩,进入潘州的第四天,他放出去的探马发现了一支五千人的托博人队伍。对方的样子同样像是在行军,且他们也发现了他。 ----------------------- 作者有话说:宇文大趾=宇文大熊 大趾:[白眼] 第93章 (捉虫) 身子骨轻 093 丕州军的前锋两千, 皆是善战之士,探马说碰到的托博人却不像是同样出来探路的前锋精锐。因为后边的车马不是战时的辎重,是草原民族搬家时的车马。整个队伍行进的状态, 也不像是行军,更接近部落迁徙的状态。 “还跟我打招呼,说前边如果我们已经占了, 他们就改个方向……”探马都迷糊, 作为最前方的哨探,他们的打扮以轻便为主(最快逃命),所以马身上没披挂,他们自己也是羊皮袄加羊皮帽,而且哨探的十人队确有一半都是疾勒人, 弓箭和马刀都保留了部分本部特色。 对方真的就把他们当成了迁徙中偶遇小部落,还很友好地和他们交流水源, 甚至想用丝绸和奴隶购买些盐。 穆迩亲率八百人过去看了一眼, 都没把后队的一千两百人叫过来, 直接便把这五千人给包圆了。其实没到五千人, 就三千多, 还不到四千, 只是掺杂的奴隶、车马多罢了。 于是, 宇文霁得到了他的第一批俘虏, 也解救了第一批百姓。 不过宇文霁见都没见, 俘虏分类好了后,少数打死,其余直接送后方,或做苦力,或塞进村子里当良民, 他需要的只有情报。可是这些情报被宇文霁拿到手里,也看得他一直咧嘴,就没几条能信的。 只兵力一项,就在十万到百万之间滑动。不是对方故意说谎,托博人自己能不能数到一千还不知道呢。他们就是觉得自己人数很多,无边无际,于是说了个自己觉得很可怕的数量。 且与当年疾勒的二十万大军不同,疾勒是只算了点骑来的精兵,虽然也有跟随来的附庸与家眷,可都没算在内的,这次托博人却是整个部落男女老幼都搬进来的——托博大单于达耶奇,号召托博人内迁。 军中的疾勒将领都在笑这群托博人:“抢一笔还不赶紧跑?” “刚入关就把家里人都叫来了?没见过世面。” “一家子都给咱们大王开路吧。” 汉将和汉化严重的胡将:“……” 虽然知道这群人是站在自己这一方说话的,但他们这个态度还是让人觉得怪怪的。 宇文霁却沉默,因为他知道,中原确实有没挡住的时候的。当时入关的异族,可能最初也是存着抢一波的态度,但当他们发现这家里的抵抗太虚弱时,就直接取而代之了。 所以,宇文霁瞥了一眼胡将们,那群人的笑声渐渐低弱了,都规规矩矩站好。 “这群胡人鞑子!进来伤我兄弟姊妹,都该杀!”一位胡将大喊。 “该杀!杀尽胡人!全杀了!” 宇文霁抬抬手,喊口号的都闭嘴了:“不可轻敌,毕竟是从鲁州杀进来的。薛狞有万般不好,他毕竟不是降的。托博主力必定战力不俗,且岐阳守军不可能如遂州守军一般,为我们提供助力。我等需警惕。” “喏!” 这一路上,丕州依旧在不停地收集情报。 薛狞确定已经是战死了,头颅还被托博大单于做成了便器。薛家全家四百余人,皆被害,连婴儿与孕妇也未能幸免。 鲁州近些年虽然被薛狞祸祸得厉害,终究是边城,民风彪悍,游侠著名。当年杀暴君戾宗的游侠便出自于此,百姓自发结阵顽强抗击托博人。即使鲁州大城皆已沦陷,郡县村庄的战火却并未停止。 达耶奇号召托博人内迁,应该就是试图用这些小部落,来淹没反抗的火花。其实来的不只是托博人。乱世中的草原民族有着灵活的身份认定,要不然托博人哪里在数年内变出这么多的人口? 被穆迩遇见的小部落把他们当成先到的定居部落也很正常——中原的某些传闻,托博人也信了。比如小平王一家子都是杂胡,把疾勒人放进来占据了四个州,这件事托博人可是羡慕很久了。 至于先前小平王杀了三个姓图穆的这件事,他们认为这是疾勒人内部的争斗。小平王之所以没去做疾勒大单于,因为当中原的大王显然比大单于快活。 竟然还挺符合草原人逻辑的。 这个倒霉的小部落,也是因为太弱小了,不敢去其他防线和托博人的大部落争斗,就朝传说中的丕州去了,想着最差也不过是归顺小平王。 现在就……也算是归顺了吧? 托博人比疾勒人,确实更肆无忌惮。 继续向前,他们碰到了更多的托博人部落,这就不是出来占地盘的,他们就是在这片区域驻扎、放牧的。 虽然现在是冬日,但能看出轮廓的农田,塞满了牛羊马匹。如今岐阳周边,以及潘州的小麦,是冬小麦,夏收,秋播,小麦是要越冬的。田地里,雪层下,覆盖的本该是明年收获的麦子,却已让牲畜刨了出来,连根吃净。 耕种它们的农民要么已经身死,要么被剥夺了一切财产,关在栅栏里,成为了奴隶。 战马的铁蹄踏过,战车的车轮碾过。 第101章 托博人认为今年能在富饶的中原过一个好冬,在他们驱赶、劫掠、杀戮了汉人,住在汉人温暖的房屋中,点燃木炭,享受温暖时,汉人的王爷,举着他的铁骨朵,来杀他们了。 岐阳就在前方,宇文霁收到了一封达耶奇的来信,送信的使者是个身着汉服的汉人。这位汉人使者,甚至还拿着一根不伦不类的节杖——棍子上吊着两根羊尾巴。 他看见宇文霁的时候,露出片刻的惊骇,但很快对宇文霁行了杂胡的抚胸礼,继而双手向宇文霁奉上大单于的信。 托博人还没有文字,一般用疾勒文,这封信,却是拗口的汉文。 翻译:我知道您是姓宇文的汉人王爷,但您的身上也留着胡人的血,您的朝廷对您和您的家族都不友好。我也是胡人,我们托博人从来没有伤害过您或者您的族人、臣民,我们也是可以成为汉人口中的“同袍”兄弟的。 宇文霁把信一放,本来想对吕墨襟说话的,却突然想起了什么,对这位汉使道:“你们单于还会汉文?” 使者立刻回答:“单于心中对中原一直十分向往,非常渴望结识您这样的中原豪杰。但小人看来,您与大单于,却应该都是草原上才能生出来的英雄。” 使者十分高兴,因为宇文霁用的是托博语,他自然也用托博语回应。 他的托博语,可是比宇文霁流利多了。 宇文霁也学了一阵子的托博语了,他还学了鞑科语。宇文霁打疾勒人的时候,吃了用语言蒙混的甜头。只是因为事务繁忙,学习的时间不够,所以现在说起来还是能听出怪异(生存果然是学习的动力)。 这个人已经学习了很长时间的托博语,甚至……托博人入关前,他就已经精通托博语了。 有可能他原本为了生计才会托博语的,比如做往来交易的,就如遂州和丕州会说疾勒语的也很多,宇文霁自己也是。但是,他给一个进入中原后搞大屠杀的异族,当带路党。 宇文霁眯眼:“拖出去,吊在旗杆子上,吊胳膊!” 使者大惊:“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宇文霁对这句话毫无反应,对宇文霁令行禁止的亲兵已经把人拖下去了。他那根破节杖掉在地上,被人一脚踏断,又被捡走,不知道扔进哪堆篝火当了柴。 吊胳膊比直接吊死更漫长与痛苦,吊起双手,手臂会慢慢脱臼,人可能会活活痛死,也可能因双臂坏死的坏血而亡。 吊这位使者的行刑官十分了解自家大王下此命令的用心,所以给使者的吊死,还是加码的——他用牛筋捆扎了使者的两根大拇指,系着大拇指把他吊起来了。 使者脚刚离地,就开始惨叫,叫声越来越凄惨,却又越来越低弱。 行刑官在下面道:“他身子骨轻,活该多吃苦头。” 重的话,手指头能早点拉断,不过,就算断了,届时也不过是换几根手指头来绑罢了。 至于跟随使者来的其他托博人,宇文霁都给放回去了——只砍了双手的大拇指,这些人看着九成完好,但已是废人了,无法射箭,握不稳兵刃。 刚把他们赶走,宇文霁遇见了古代来的第一次“骂阵”。 宇文霁:“在外头骂我?” “是。” 原本众将听说大王竟然挨骂,都有些愤怒,一看宇文霁的脸,怒气都没了。他们第一次意识到,自家大王很年轻,对敌经验……既丰富,却又稀少。 再看周围,却有不少年轻文武,也是一脸好奇,包括他们的军师在内。 于是,大家呼啦啦地,都跑去望楼上围观。 宇文霁:“唉?还喊得挺整齐的。” 吕墨襟点头,朝外探头。宇文霁下意识护住他,宇文霁总觉得望楼摇晃得厉害,脑子里不断出现望楼塌了的情况,随时准备给墨墨当肉盾。 几十个大嗓门的托博人,在射程外,骑在马上统一高喊,大概意思就是宇文霁身为平王,竟然毫无君子之德,不知礼义,毫无廉耻,如此对待他们善意派遣的使团,实在是太小人了! 宇文霁即便将更多心思放在吕墨襟身上,依旧笑得发颤,他抹一把眼泪问如今军中资历最老的郭淖:“骂阵都这样吗?” “嗯……”郭淖看着宇文霁,“都如此。” 其实,按现在的标准,这骂的挺脏的。郭淖就很生气,觉得小大王受到了严重侮辱,可宇文霁在笑啊,笑得胸腔震动,笑出了泪。 ----------------------- 作者有话说:大趾:[亲亲]墨墨! 墨墨:[星星眼] 第94章 (捉虫) 别吵到墨墨!…… 094 不只郭淖, 其他文武也都很茫然,同觉得对方骂的挺脏,可他们家小平王乐成这样…… 然后, 他们发现吕军师也在笑,只是他没有那么外露,他用大袖子遮着唇, 但双目弯弯, 凤目眸光闪闪,他确实也很开心。 难道对方骂阵的水平,其实很差劲? 他们却不明白,宇文霁的欢乐确实是来自于对方差劲的骂阵技术。可吕墨襟的快乐,却来自于宇文霁——景光在意的或不在意的地方, 总是迥然不同。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弯弯的眼睛,也对他笑了笑, 将弓从背后摘下来了。旁边郭淖见状, 直接把宇文霁的箭壶从他腰间摘下来, 高高举在头顶。 其余将领不由扼腕:这老货心思和手脚都动得实在太快了。 疾勒人显然没有与托博人共享他们的战争经验, 骂阵之人现在的这个距离, 对小平王来说, 可算不上安全。 甚至, 不止他们不安全。 骂阵的士卒后边, 还有压阵的大军, 这是防备宇文霁被激怒出阵,或者说,他们就等着宇文霁被激怒出阵,恰好迎敌。原本将领该隐藏于军中的,但他们大概也很好奇宇文霁的反应, 且认为这个距离绝对安全,所以一群托博贵族就策马站在了军队前方。 ——丕州军新至,兵马疲惫,且刚扎下大营,还没来得及进食。若他们被激之下贸然出击,托博人正好一击灭之。 宇文霁也想了,要不要干脆召集大军,杀一波。但扭头看了一眼营内,炊烟刚烧起来,便还是将命令咽了下去。士兵吃饭休息,养足精神更重要。 破空之声响起,声未至,托博军中,一名金盔将领的脑袋被箭穿过,箭又扎进了他后方一名将领的脖颈。 托博人反应迅速,立刻就要撤回阵中,后方士卒也立刻上前护卫。 宇文霁高站望楼,指如弹珠,箭如闪电神罚,一击又一击扎进托博人的人群。 待他们彻底安全下来,已有八名贵族死于箭矢,普通士兵伤亡者超十人。 不多时,托博大单于达耶奇的桌子上放了十二支箭,只有三支完好,其余大多折断,这些箭上,还带着血肉或脑浆。 达耶奇阴沉着脸拿起一支完好的箭,箭杆有拇指粗细,长且直,箭头是片状,拿在手中,极有份量。 且这支箭,极长。 若非它们已经杀过人,达耶奇会以为它们是萨满的法器——得有多大的弓,又得有多长的手臂,多大的力量,才能从汉人的望楼上,射.出这样的箭? 他也听说过小平王的传闻,草原上的传说里,他既是天神,又是魔王,疾勒人说他用大脚趾就能蹍死勇士。 达耶奇本以为这是疾勒人过于无能,才如此夸赞一个汉人王爷,就如他们过去夸赞汉人那样。 入关之后,达耶奇越发不明白,为什么疾勒人那么乐于说自己也曾经是汉人?甚至乐于内附,只会种草的汉人,明明就和羔羊一样好杀。若非他们躲藏在坚固的城墙后,早就被全部抓出来,做他们托博人的奴隶了。 达耶奇所认可的,是一部分汉人的狡猾,他们自己称之为权谋。 “啪!”达耶奇折了手上的箭,即便小平王如他的箭一般,与寻常汉人略有不同又如何?他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宇文霁头一个.射.死的,是达耶奇的长子。达耶奇让他率军压阵,本意是为他送军功, 扎营的第一个晚上,宇文霁听见了喊杀声,他耳朵动了动,便闭上眼睛,翻身进入了梦乡。 宇文大趾,芳龄十八,军龄10+年。宇文霁听出来了,呼喊声中没有自家示警的号角,那就代表没事。 丕州军,虽有多年未曾对外作战,可对内的镇压是最近两年才停的。士卒新旧掺杂,但新兵,也都经历过至少三年的军队训练。 汉人新兵多数都是家族传承教育出来的,这代表着他们跟宇文霁一样,五六岁就已经开始进行军事训练了。他们的袍泽就和宇文霁的陪读一样,也都是从小一起打闹起来的,信任且默契。 第102章 疾勒人的新兵,目前这个年岁的,正好也是草原上长起来的,骑射的本事都还没丢呢。 少数从平民中选拔出来的士卒,必定是身体状况远超常人的尖子——这个也没法不区别对待了,丕州军算是精兵制,平民大多是一米四上下的身高,没法跟高壮的军户子弟相比较。但是随着丕州各方面状况的优化,平民孩子的身高在赶上来。 原本军队中的肉刑被宇文霁彻底废掉,且他经常让陪读们或督亭卫的学员,穿着小兵的衣服在军队中溜达,巡察不法(越界的霸凌或欺辱)。如今除了做狱卒外,去军队历练也成了督亭卫的实习内容之一。 为了让士兵放松,宇文霁也常常组织杂耍和说书表演,军中无战事时,也有各类比武。 这样一支军队,其士卒自身稳定,纪律性极强,而且即便是第一次上战场的,他们所了解的战斗经验也不低。 托博人不知道从哪儿学的,先是夜袭。丕州虽刚刚扎营,却明暗哨配置合理(有军犬),又有陷阱拦路。结果夜袭不成,反而损兵折将。 托博人便又换了新招,在军营外,远远地喧闹鼓噪,甚至敲锣打鼓。 但二战的士兵能在炮火连天中入睡,古代的士兵,一样能在喧闹中高卧——至于夜惊、炸营,只要士兵对将领、对袍泽足够信任,即便会发生,也不会扩大规模。同营的伍长一巴掌过去,自己就老实了。 第二日起来,夜袭死了的,砍了脑袋,脑袋在杆子上挂一串,扎在营地外头。宇文霁依旧没准备出兵,今日士兵继续修整营地,加挖粪坑和排水,扩大营地规模,也扩大陷阱规模,修整武器装备。 没轮到工作的,就正常训练(日常训练六成强度),不能闲着, 还真别说,出发的时候明明一切都好,但一扎营,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一堆。鞋坏了,铠甲绳子断了,车轴断了…… 还有人明明体壮,却腹泻严重,立刻报上来了,包括宇文霁和吕墨襟在内,全体将官都给吓了一跳,以为闹了瘟疫。即便是丕州军,一旦军中闹瘟疫,也只有一死一大片一个结局,古代军队太适合养蛊了。 结果刚配的军中巫医查了查,宇文霁看他写的报告,翻译过来就是紧张。虽然是虚惊,也不能让这人在军队里待着了,太容易把别人带歪了。 使者已经嘎了,他的尸首被吊着脖子吊在了夜袭失败后,被砍下来的那串脑袋旁边。 即使对面是汉人,这么干也算是正常操作。宇文霁也已经适应了,总之,现阶段,大家其实都挺野蛮,只要比最烂的好一点点,就是文明了。 托博人依旧变着花样地闹,也依旧都是无效操作,丕州军就是一台正在做着最后整合的战争机器。除了巡逻值守的,全军上下都无视了托博人的骚扰和叫嚣,只专注于自己的步骤。 “看来托博人里,汉人不少啊。” 吕墨襟笑了笑:“疾勒人里,汉人更多。”不是自认的,是真汉人。目前内附的都是中小部落,这种人几乎没有,那些大部落里,首领的智囊、亲信里,很多都是汉人。 “……”宇文霁被梗了一下,脸上有些讪讪,“他们干嘛好日子不过,跑去草原上?” “这些人,要么是寒门出身,要么是在家里实在难出头。抱负难伸,便出关了。” 宇文霁眉毛皱了皱,世家说他是不遵礼法的杂胡,原来还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就是杂胡才多用寒门啊,不过这就是世家倒果为因了。挂旗杆子的带路党是活该,但也确实是他们堵死了向上的通路。 结论:两边都该挂旗杆子。 宇文霁正想着,就看吕墨襟抬起袖子遮着嘴,打了个哈欠。 他打哈欠也好看,优雅慵懒,仪态风流。假如世家都有墨墨的才智和外表,那……那这世道也不是这个样子了,大景现在不知要繁盛成什么模样了。 “墨墨,去屏风后头睡会儿?” 一路上行军,吕墨襟就常常会在白天去马车上补觉。昨晚上托博人鼓噪,宇文霁在内的糙汉们呼呼大睡,吕墨襟该是没睡好。 “嗯……”吕墨襟也不客气,抬手拔了发簪,放在了宇文霁桌上,顺了顺头发,便去后头了。 这是宇文霁的中军大帐,也是全军卫生状况最好的地方,被褥每日早晨都会换上新用艾草熏过的,且他的行军塌也是最大的。如今吕墨襟躺着,艾草的味道有点呛,却舒服得很,躺下没多久,他便睡着了。 宇文霁于是站到了大帐外头——有事在外头解决,别吵到墨墨! 站岗的、巡逻的,还有真有事儿来找宇文霁的,都绷紧了皮,要出声的当然也把声音放低了。 他们不知道军师睡在大帐里,纯粹就宇文霁这个身高,压迫感太强。虽然他没穿全甲,但内穿纯黑战袍,加套黑红皮甲,头戴银冠,再加上那黑压压的气势,朝那一站,只让人觉得自己还没他腰高。 小动物在大老虎面前,都会细声细气的。 临近中午了,宇文霁才回帐篷,站岗的也终于轮值下岗了,别人都能走,就他们走不了,回到自己帐中,皆是汗湿衣襟。 宇文霁本来想去把吕墨襟叫起来,结果走到屏风后一看,吕墨襟平躺着,双手将被子抱在胸前,鸦青的长发盖过枕头,铺在榻上,他眉目舒展,神情安适…… 他好像没长大,可可爱爱的,睡觉还嘟嘴。 宇文霁手欠了一下,用指背蹭了一下吕墨襟的脸颊。指头上有老茧,太粗,怕把给他刮醒了,所以只用指背。 蹭过的……好像布丁。 -----------------------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我家宝宝好可爱! 墨墨:[害羞]zzzz 第95章 (捉虫) 战车的初阵…… 095 吕墨襟明明已经二十一了, 现代是快大学毕业,步入社会了。古代……该成家立业是几个孩子的爹,他虽然没成亲, 却也算是成就一番事业了。 可在宇文霁眼中,吕墨襟依旧年少,恍惚间, 他依旧是那个在脚踏上缩成一团, 卷着宇文霁一点被角的孩子。宇文霁一直想将他叫上来,想用被子把他裹起来,给他更多的温暖,保护他。 宇文霁恍然发现,当他依旧对熊爹和崔王妃心存恐惧的时候, 就已经万分信任墨墨了。 墨墨像是……不安孩子的小宠物?混乱黑暗中的一束光? 保护更弱小的墨墨,在那时候, 支持他坚强了起来, 推着他去和熊爹与母亲接触, 他要获得他们的宠爱, 他担心自己出事, 墨墨也会嘎掉。 小时候的自己, 过于谨慎小心, 甚至回头看时, 宇文霁怀疑他当时已经有些不正常了——假如不是今天的突有所感, 连宇文霁自己都不会意识到,墨墨曾对他有多重要。不,现在……也很重要。 宇文霁挪开一丝黏在吕墨襟脸颊上的头发。 柔情似水,却叹无人知。宇文霁自己见不着,吕墨襟闭目沉睡。 宇文霁不舍得叫墨墨起来吃午饭, 军中的文武虽然能干,可墨墨多思多谋,太耗精力了些,吃饭稍推迟些也可以,睡觉才能更好地恢复。 “嗡——!”厚重低沉的号角声传了进来。 熟睡的吕墨襟皱了皱眉头,宇文霁立刻伸手把他耳朵堵上了,看吕墨襟睫毛颤抖,宇文霁想都没想就低下头,将盖住他耳朵的左手拿开了一丝丝:“墨墨睡,没事儿。” 吕墨襟的手在被子上抓了两下,摸到了宇文霁胸口的衣裳,他呼出一口气,重新安稳下来。 宇文霁言辞虽然温柔,可他的表情,已从方才的温柔似水,变成了吓死厉鬼(阴阳童子实锤)。 虽一腔怒火,宇文霁却也意识到了,这是托博人要开打的号角,他该将墨墨叫起来了。号角声停了,宇文霁放下手,决定先把铠甲穿上,打理整齐再将墨墨叫起来。 宇文霁刚快步走出屏风,安静且迅速地为自己穿戴站起来,他刚穿上内衬——“大王!”穆幺儿的大嗓门,人还没到,声音先冲了进来。 下一刻,一群人呼啦啦冲了进来,伸手就帮宇文霁穿铠甲。 宇文霁就听见身后“噌”的一声:好吧,墨墨醒了。 吕墨襟听见了外头动静,他刚有些急,就见榻边小凳上,放着他的簪子。屏风那边,是黑乎乎的一团影子。吕墨襟笑了笑,他快速给自己挽了个发髻,跑了出去。 他也需要回自己的帐篷着甲戴盔——即便是军师,以防万一也要穿着。 穆幺儿看了一眼军师略杂乱的头发,神色有些异样,然后就让他哥哥们踩了一脚,大哥和二哥一人一脚,一左一右。穆幺儿立刻恢复了正常表情,他过界了。 第103章 而且应该是他想多了,大帐里只有艾草、皮革,和金属的味道。至于“男人味”,半丝都没有。 时间紧迫,穆幺儿他们是尽忠职守,宇文霁没道理对自己人发脾气,所以,把气都撒在吹号角的托博人上吧! 宇文霁握了握拳,将铁护腕更勒紧了一些。 年轻的将领们跟随在遮天蔽日的大王身后,只觉得今日大王的气势尤其足。 托博人没上来就直接冲营,丕州军的营地设在一处斜坡上,背靠山崖,还有泉水流下来。这地方本来有个托博人的营地,不过现在已经被踩在丕州军的脚底下了。 营地已经立起了木栏与箭塔,外围挖出了陷阱,又有刀车排排设置,这座营地虽小,可强攻造成的杀伤必定不小。 当然,若丕州军不出来,他们还是有方法的…… “大王,他们驱赶来了大量百姓。”刘去疾是今天值哨的将军,宇文霁到来之前,他已经大概查看过了敌情。 驱赶百姓,这一手历朝历代的侵略者,以及部分没人性的自己人,都会用。 “百姓在哪边?” “左右军都有。” 达耶奇要给长子复仇,可他是一个老辣的指挥官。和姓图穆的几个不同,出身托博小部落的达耶奇,是完全凭借个人能力走到现在这一步的。 这是托博人的一次试探性进攻,进一步了解丕州军的战斗力,各部配合情况,以及将领的指挥能力,若局势有利,当然也可能转为真正的进攻。 随着士卒从丕州军的大营里涌出,达耶奇首先确定,之前丕州军的“不战”,不是畏缩。看来宇文大趾虽然年轻,但并非能轻易挑拨之人。他杀使者,切拇指,又足够果断和狠辣。 对汉人,达耶奇依旧轻视,但对这位小平王,达耶奇逐渐重视了起来。 宇文霁那支小小的战车部队夹在骑兵中间,他的战车上大旗飘扬,颇为显眼。 达耶奇……他没跟战车打过。他只是从汉人幕僚那儿听说过,中原形容战力强大会用“万乘之国”,乘即战车。战车被淘汰的原因,是它笨重,且战斗力弱于骑兵。 达耶奇一想,确实,车是跑不过骑兵的,又没有骑兵灵活,车上虽能带着更多的人,可不都是骑兵弓箭的活靶子吗? 如今看着宇文霁的战车,达耶奇对宇文霁的戒备,又降了降。他正寻思着,是否要与小平王在阵前喊话,对面的战车与部分骑兵,冲锋了。 达耶奇:“……”送死的? 冲锋的宇文霁,拎起了手上的兵刃——短矛。 宇文霁的身体,有一个奇怪的天份,他的肌肉,自己知道如何最协调地运用力量,好达到效果的极致。比如现在,他身体的动作和后世的标.枪.运动员有些类似,但运动员要的是远,他要的是直线的杀伤,所以略有不同,随着他前掷脱手,鸭蛋粗的短矛笔直地刺向了敌阵。 前头车辕上坐着的刘咸和刘饱,只听见头顶上“嗡!”的一声,头顶微凉,两人一齐向下缩了缩脖子,这与训练时的感觉完全不同,凉得很,回去可要多裹一层包头布。 而在他们正前方的敌人,就要洒出一腔热血了。 弯弓搭箭,准备攻击的托博人,先被串了串。 短矛带来的冲击力,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精神意义上,都比箭大得多了。 最前方的家伙,因短矛从脖颈穿过,脑袋直接飞了出去。一矛串三尸的景象,把站在旁边的托博人吓得直接呆住。 第二矛……已经到了。 短时间内,五矛送上。 在其他托博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的情况下,挨了矛的托博前锋区域,已经要崩溃了。 中军的达耶奇听了士卒的禀报:“他们战车上有神弩?把人一串串扎死?” ——岐阳城墙上有床弩,乃是守城的利器。宇文霁的短矛比床弩的更细也更短,射程也更近,但是,他攻击更频繁,调整目标的速度也更快。 “从侧翼进攻!神弩难以转向,伤不到侧方的人,务必将神弩战车夺来!”达耶奇不怒反喜,这是送上门的宝贝啊。 同时,前锋两侧的士兵向中间挤压,要把崩溃部分的士兵替换下去。假如战车部队转去应付侧翼士兵,他们是能被替换下来的,但是,宇文霁无视了靠近的敌兵,甚至战车部队进一步提速,他的短矛也进一步提速…… 托博先一步崩溃了,部分士兵甚至抽刀砍杀身旁的战友,好让自己逃脱。 随着靠近托博大部队,宇文霁终于放下了短矛,他拎起了链弹,就是两个铁球中间用一个锁链连起来,这在实心弹世代,是火.炮专门用来对人杀伤的。宇文霁的力量还是比不上火.炮的,但他用木人试过,被他投掷出去的链弹,依旧能带来“精彩”的杀伤。 链弹飞出时带起的声音,比短矛沉闷一些,就如它带去的阴影,比短矛更大一些,黑乎乎的,看不清到底是什么的一片。当托博人看清它的时候,它已经砸在了托博人的脸上,并且,深深嵌了进去。或者,托博人的脖颈恰好“拦”在了铁链的前方,引来了铁链的旋转,扭曲,勒紧……大好头颅直接勒断! 凄厉的哭喊声,从这群托博人的嘴里爆发了出来。 无数人直接转身,不顾一切地要躲开那辆恐怖的战车。这些托博人,倒像是成了宇文霁战车部队的开路先锋。 跑得慢的,皆被身披重甲的战马撞开,跌落在地,碾成肉泥。宇文霁短矛和链弹轮换使用,被串烧的、被砸爆的、被勒断了的……很快让其他托博人也跟着陷入了恐慌。 战车的集体冲锋,再加宇文霁这个怪物,达耶奇下令进攻的侧翼骑兵变成了衔尾追击,他自己的前锋,已经快速被凿穿。 链弹和短矛只剩下三成了,宇文霁提起了他的老朋友铁骨朵。 达耶奇快速向右侧移动,不与宇文霁正面对战,同时命令士兵移动,意图将宇文霁直接包围。后头,丕州军分别派出了两万、三万人数的两支骑兵,看方向,是进攻达耶奇的左右翼。 达耶奇看明白了,这是要救百姓。 -----------------------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请叫我炮台 第96章 (捉虫) 初战结束 096 达耶奇短暂犹豫了片刻, 他用来作为参考的,是鲁州汉人的战斗能力。汉人只有极少数的精锐骑兵,在没有依托城防的情况下, 其以.枪.兵为主的军阵,战斗力极差。 这就是达耶奇的错误经验了,当他大概完成了托博人的统一, 占据立马关塞外区域, 能够和汉人交手的时候,已经是鲁州刺史薛狞疏忽政务,开始为祸鲁州时了。 曾经能够硬撼骑兵的枪.兵,已经变得懦弱畏缩,士兵失去了手握长.枪, 组阵退敌的胆气与力量。 达耶奇认为自己优势兵力的大军,是可以彻底突入的丕州骑兵的, 但小平王和他的战车, 也很可能从他的大军里逃脱, 逃回他的丕州去。小平王没了, 他的军队自然溃散。抓来的汉人奴隶没了, 再抓就是, 反正入关后, 汉人遍地都是, 仿佛他们的庄稼一样, 割都割不完。 幻想中的神弩战车诱惑着达耶奇,他没有调整大军,只对左右侧翼的军队发出命令,让他们自由杀伤,不过是别让丕州军轻易劫走汉人百姓罢了。 宇文霁翻起一块车底的盖板, 又掀开了一块车顶,把大盾也拆了,这样他就能站在那儿用铁骨朵对战了——也只有他的力气,能在短时间内,将这些大家伙拆卸完。 冲锋距离太长,且地面坑洼颠簸(尸体),战车的速度有些降低了,但宇文霁还是傻站了一会儿……因为暂时周围只有被吓疯了的托博人,有多远跑多远,没朝上送了。 冲出这段距离,战车速度再次渐渐提高,托博人也开始过来了。有人意图射箭解决问题,但战车的防护,不是他们的箭矢能破防的。他们只能靠近,意图用兵刃解决问题。 宇文霁提着铁骨朵,帮助他们彻底地解决了:熊爹说得对,在骑兵朝上送,而不是远程打击的情况下,战车克骑兵。 宇文霁看了一眼托博单于的大旗,他现在有两个选择,去追杀大单于,或者杀一圈脱离。宇文霁本想选择脱离,因为他和墨墨商量好了,他来吸引注意力,墨墨派兵救百姓,现在应该救…… “大王!”宇文霁的传令兵大喊着,“咱们的援军杀进来了!” 穿着皮甲的吕墨襟裹着披风,手里抱着个暖炉,打了个哈欠:救什么救?托博人全杀光了,他们就得救了。 第104章 郭淖与马愤这对老少配合,带兵突然转了个弯,尾随宇文霁撕开的,还没完全合拢的口子,杀进了托博人大军——也就他们敢这么玩儿,全精锐骑兵的队伍,令行禁止,换一个势力,军队高速行进中突然转向的结果就是左脚拌右脚,陷入混乱。 达耶奇判断失误,且托博人短时间内膨胀过快,军队良莠不齐。他前一个命令是放弃汉人,收拢部队,包围小平王,再命令部队向外,得到的就是一团混乱。虽然有一部分托博人在外防守,奈何人数太少,根本起不到多大阻碍作用。 宇文霁立刻改变想法,准备专心追击托博大单于。 然后他就看大单于的大旗,快速奔向远方。 宇文霁:“……” 达耶奇跑了。 而托博人很快向宇文霁展示了,他曾经在疾勒人那儿见过的,草原人的神级撤退。他们仿佛被倒进沙里的水,向着四面八方快速地散去。 这时战车的慢速缺点就体现,确实追不上轻骑逃跑的骑兵。 托博人的散,也不是彻底就这么撒丫子各奔东西了,而是乱却有序地归拢进入了他们的大营。 草原民族这种退而不败,乱却不溃的情况,宇文霁还是很佩服的。反正他不敢让丕州军这么干,即使他的军队里很多杂胡,他也怕他们真就撒丫子没了…… 在吕墨襟接应到宇文霁后,丕州军也开始撤退——大军摆开阵形,缓缓地,稳步撤退。 撤退的路上,宇文霁看见辅兵推了个车,正在零碎尸体里翻找他的短矛和链弹。 实战的感觉,还是短矛好使。他投掷的链弹远远达不到火.炮使用的威力,还不如直接扔铁球,铁球把脑袋直接砸烂,或者给人换一副铁石心肠,那个链子也只有恰好才能把人脑袋割断,它只有前排伤害。而短矛碰到的前两人,只要“蹭”到的是脖颈,最轻的伤害也是没了一半脖子。 少一半脖子,和整个脑袋都没了,血液喷溅带给人的震撼感,差不多。 链弹的杀伤最多三两个人,短矛是保底三两个,最多能五六个。 回收的时候,链弹也太难找了,短矛好找,朝着死一串的寻过去就好了。 还有链弹的盛装也比短矛复杂,链弹是两个球,必须用容器装起来。短矛扎一捆能堆老高,没什么空间浪费。 宇文霁回去后,链弹只留了一箱,以防万一,其余空间都换成了了短矛。 士兵的伤亡初步报上来了,挺好,伤亡不大。 待回了营地,各方聚在一块儿,说一说这一战的功过,以及对达耶奇的看法。年轻人都很兴奋,然后让年长的将领给泼了冷水。 这就是一场试探进攻,达耶奇轻敌,所以损失比丕州大点,但也仅此而已。即使达耶奇转身撤了,这也只能说丕州句在这次接触中占据优势,而根本没上升到胜负这个阶段。 ——托博人刚才出动的,有二十五万上下,但地形关系,能顶在前边直面丕州军的,也就六万左右。可现实作战不是游戏里两边都能打到最后一个人,宇文霁中央突破凿穿托博人前阵,后方大军填入,托博人再不退,至少要被吃掉前阵的一侧。 至于那些百姓……全放了。 宇文霁也想大手一挥全管了,那他就完蛋了。 丕州这次出兵八万(正规士兵,加上辅兵和力夫,其实是十万出点头),被托博人驱赶而来的百姓,人数在三到五万之间。 把他们赶过来简单,骑着马抽鞭子就行了,不负责食物饮水和伤病,驱赶的路上,跑慢了就把脑袋砍掉,倒下了也要把脑袋砍掉。他们对百姓的“使用”,很简单方便。 宇文霁要管,吃喝拉撒住就都要管。 不提丕州军粮食物资的消耗,单纯从管理上,宇文霁都遭不住。现代的市民,超过一万人要管理,那都是一堆屁事。何况这群惊恐穷困,还对丕州军缺乏信任的百姓? 反而放了他们,这种看似最不负责任的方式,得到了百姓的感激,连连叩首着离开。有几千人主动走了过来,表示想为丕州军效力。这部分人还是被留下来了,把他们运到大营靠后的地方,另辟一个营地,分配军士管理,干点力所能及的活。 至于离开的那些,会不会走不出多远就再次被托博人或者其他杂胡捉住?只能祝他们的身体够好,能支撑到下一次被解救的时候吧。 接触战之后的第二天,丕州军齐出,行进了十里后,重新扎营。百姓营没动,旧营地太大,不适合他们。 就这么停两天,向前挪一挪,在与达耶奇几次交手后,宇文霁终于看见了岐阳的城墙。 宇文霁也先后接到了两份急报,一份来自于蒲王宇文凉,他表示自己也快到达了,且已经听闻了丕州军的勇猛,十分敬佩。 翻译:别打了,等我来了一块儿打。 宇文霁翻了个白眼,在心里给了他一根中指。 另一份来自于岐阳城内,是皇帝宇文鲜的血诏。前三分之一都是宇文鲜的哭诉,描述的是他在城里多惨,他的守城之心,有多坚定。中间三分之一是赞美宇文霁忠义,还有骂其他人各怀心思不够忠心。最后三分之一,宇文霁看了两遍,没看明白。 “接应?掩护?护送?迁都?”他把血诏交给吕墨襟了,“什么意思?” “他要跑,还是让你保护他和他的子女逃跑。”吕墨襟道。 “……”宇文霁其实哪里是不明白,只是先前脑子里完全忽略掉了这个想法。 岐阳这座城市,对他这个外来人来说,都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象征。好像只要是汉人的皇帝,就一定要在这里定都,也只有在这里称帝的皇帝,才是汉人上法理最至高无上的那一个。 结果宇文鲜这个土著,反而比宇文霁的脑子灵活。 冒犯点说,已故王皇后的境遇,和这座古都类似。如今,这座城市也如王皇后一般,要被彻底抛弃了。 因为鲁州沦陷,立马关破败,岐阳将来将会随时面临来自草原杂胡的威胁。且近百年,尤其最近二十年,岐阳屡遭劫难,城防废弛,百姓凋敝。在经过这一场长期的围城,岐阳已经不剩什么了。 一片废地,对宇文鲜这种人来说,当然是扔掉的好。 “景光,你要小心被前后夹击。” 宇文鲜除了对他哥足够忠诚外,其余表现可谓卑鄙贪婪之至。他的次子蒲王宇文凉,也不遑多让,这父子俩再次聚于岐阳,很难说会干出什么事来。 宇文霁这次前来纯粹是出于公义,阻拦托博入侵来的,他对于权力斗争没有任何想法,可他不能不考虑其他人的态度,且其他人不可能认为他无意权力——很烦人。 想干脆地将托博人赶出去而不得,宇文霁脸上露出一些烦躁,但他还是道:“我们退后五里吧。静待他们的反应吧。” “好。”吕墨襟应了,正常臣子应该在这个时候多说一句“大王英明”,再安慰一番自家主公,类似的话也确实在吕墨襟的脑子里变着花样地闪现,可他就是说不出口,觉得不对,太假。他这么说了,景光反而会觉得古怪。 可到底该如何应对呢?吕墨襟脑海里,逐渐浮现出了自己把宇文霁的脑袋抱在怀里的画面…… ----------------------- 作者有话说:墨墨:[可怜]想撸大趾 第97章 (捉虫) 准备接手岐阳…… 097 吕墨襟在心中摇了摇头, 将有点诡异(想干)的画面甩掉。这情景里,他和景光的姿态,分明就是他曾经见到过的崔王妃与老大王的状态, 太“怪”了。 可再如何怪,公事面前,私事也只是过心就放。 “景光, 送信之人, 乃是孙峥。”吕墨襟继续道。 “孙峥?哪个孙峥?” “对,‘那个’孙峥,当朝丞相。” 孙峥,是仅有的几个让宇文霁正眼看的世家名士之一,他任大司马时, 带着其余少数臣子留在了岐阳,维持朝廷运转的老人(他非栖州孙家, 他是净州人, 就是如今落在陆清月手里的净州)。 正因为他留下的义举, 得到了世家的敬佩, 因此他才能在宇文鲜手底下, 继续勉力支撑朝廷, 维持朝廷的基本权威。 ——世家们真这么义气, 天下也不是如今的模样了。其实世家对宇文鲜朝廷的拥护, 不过是现在他们还没有找到一个适合的替代者罢了。他们在给岐阳朝廷提供了合理性的同时, 岐阳也将同等的合理性回报给了他们。若非世家们当年一时脑抽,惦记着分封,如今他们大多数人还在岐阳和宇文鲜和睦相处呢。 可宇文霁对孙峥的敬佩,也只维持在远观阶段。让他见这个人,他的脸上就露出反感了。但他也知道, 还是得见的,至少得了解一下岐阳的情况。 第105章 孙峥见到宇文霁之前应该是在喝小米粥,被召见就匆忙而来了,脏兮兮的灰色胡须上还有小米。他看见宇文霁,只是略略一怔,立刻便要拜倒:“大王,还请救救城中百姓。” 宇文霁托住老人的胳膊,将人托起来:“丞相快请起,还请说说城中的情况。” 城中情况,惨到不能再惨了。王皇后还在时,就连后宫都要挨饿了,后来官员也饿肚子了,上层都如此,百姓的家里还能有什么积攒?城一被围……吃人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情。宇文鲜还“贡献”了宫女、爱妃去做守城士卒的粮食,又命令城中世家贡献女子“充作军资”。 宇文霁听得喉头一哽,反胃至极。 吃人本来就该是人类迫于生存的底线了,谁能想到宇文鲜竟然还能把这个底线继续拉低。 偏偏都这个时候了,城里竟然还有卖粮食的——每斗一两金,而卖粮的,多为“内侍”。 换言之,皇宫里是有粮食的。这也不奇怪,蒲王宇文凉从靖安州送过来的粮食,都被宇文鲜存于宫中了。所以,他能哭泣着,送自己的爱妃进锅,却不舍得拿粮食出来喂他的兵。 孙峥走了,宇文霁坐在那儿闭了一会儿眼睛。 “景光……”吕墨襟沏了一杯热茶,放在宇文霁面前。茶叶里还掺了薄荷叶,清凉的香气飘进鼻尖,宇文霁睁开眼睛,看向吕墨襟。 吕墨襟还怕他被气坏了,可宇文霁睁开眼时,双眸清澈安稳。 时光荏苒,宇文霁的心,已渐渐硬了起来。他虽会气愤哀伤,但这些情绪已经不足以动摇他了。 “墨墨,孙峥是不是故意的?”宇文霁问。 “是,他已见了军中士卒的状况。照顾他的小将也道,孙峥向他问了不少丕州之事。孙峥该明白,你是什么人。” 其实不用问,孙峥都该知道宇文霁是个怎样的王爷。不止他,多数有些耳目的世家也都清楚。世家不来,真因为宇文霁残暴?不,世家不来,因为宇文霁心向平民,一视同仁,世家来此没有特权罢了。 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夺人特权,如杀了他们的祖宗八代。由此看来,宇文霁还真是个残暴至极的。若他中道崩殂了,留在后世史书上的,大概又是个纣王吧? 总之,孙峥其实很了解宇文霁,所以宇文霁一问,他讲述的,便都是城中百姓,不提世家。 他在戳宇文霁的痛处。 “景光,你可想杀了宇文鲜?” “我想用金子塞满他的嘴。”宇文霁道,“给他换上一口金牙和金肠胃!” 他平静的双目陡然一动,眸光闪烁间,寒光暴涨,猛虎噬人前大概也是如此的模样,吕墨襟明明不怕他,却心跳一顿。不过这“顿啊顿”的感觉,吕墨襟也熟悉了,直接忽略掉。 宇文霁深吸一口气,把杀意收敛了起来:“可我不能杀他。” 吕墨襟也在心中道了一声果然,顿时心疼起大块头的主公来。 政治,就是这样一个怪物。电车难题这种事情,每一刻每一秒都在发生。 宇文鲜该杀,该为那些千千万万无辜者复仇。可同时,宇文鲜又确实是中原大地上最具有法理正当性的一位皇帝。北方和南方大部分的刺史,依旧是服从朝廷的,虽然这就只是名义上的,可有这个名义,就能保持一个最低限度的稳定。各州刺史之间,即便敌对也会维持表面上的面子。 因为目前除了陆清月外,其他所有的势力,还是脱胎于大景的原本势力之上的。要么是姓宇文的,要么是原本大景的官员。 连宇文德这个已经称帝了的家伙,也会对岐阳朝廷表示一定程度的恭敬。宇文德敢骂宇文鲜,说他得位不正,可同时又承认他是皇帝,说他是昏君,他不及先祖。 ——中原北方大部分已经是地狱了,但地狱有十八层,目前仅仅是十七层,或者只是十六层。 再把宇文鲜杀了,不管上位的是谁,宇文家这个宗室的法理地位,都很可能会彻底崩掉。因为宇文家的皇帝更替,太频繁,也太“容易”了,杀了前任就上位…… “他死在城里多好?” 宇文霁叹了一声,闭了闭眼,吕墨襟又想抱抱他了,可于礼不合,他们是君臣,还是两个男子,没听说过臣子抱着主公安慰的。 可吕墨襟还是没管住自己的手,他抬起手,用掌心贴在了宇文霁的眼睛上。宇文霁惊讶之下睁开眼,睫毛刷在了吕墨襟的手心上,但很快就安稳了下来。 “景光,你要接手岐阳吗?”感觉他渐渐安稳下来,吕墨襟也放下了手。 “宇文鲜要是跑了,我必须要接手,毕竟后头还有鲁州。” 宇文鲜放弃的不只是岐阳,还有鲁州,这是中原的重要屏障。不管鲁州,这次来的是托博,下次就是鞑科,或者老朋友疾勒,中原就成了胡人的跑马场,遂州多年的坚持就成了笑话。 “那么,你一定要对孙峥说,宇文鲜不可烧毁宫殿与宗庙。” “……”宇文霁更希望警告宇文鲜不能杀人,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放火这种最低限度的要求,确实更容易达成——不烧宗庙和宫殿,其他地方也不会大面积点火,房子保存下来,不至于让百姓无处避寒。直接说别烧百姓的房子?这是没用的。 宇文霁脸颊的肌肉抽搐,他模样,让吕墨襟又想抱抱他了,可只是摸了摸他的脸,没忍住,多摸了两下。 他家主公的脸,摸起来还是很滑的,就是不像摸人的脸,至少不像吕墨襟自己的脸,他摸起来像是光滑的皮革。 其实人皮也算是皮革的一种吧?那景光的皮绝对比旁人厚。 感觉到自己的想法越来越地狱,吕墨襟赶紧住脑。 在与吕墨襟简单商议后,宇文霁召集了众将,继而有快马送急报回辰丰——准备人手吧。本来以为是一次救援,去了就回来,结果是扩张。 倒不算是措手不及,其实来救援才是意外,近两年平王治下的全境,包括遂州都知道,小大王长成了,原先的山头不够他施展了,老虎要圈地盘了。 就连老百姓也对扩张充满了期待,说书的都说呢,外头都是荒地,小大王地盘占大了,就得让人移民,他们就有越来越多的土地了。 近四十万疾勒人的加入,近乎全境的打破重组,不能说没有坏事发生,可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绝对是好的。百姓得到更多的土地,更宽阔的眼界,更好的生活环境。 那些认为外来人夺走了自己好处的守旧势力是存在的,可目前都属于不敢吱声状态。 丕州的百姓,对移民不是畏之如虎的,甚至随着八年过去,孩子长大,有些人发出了“当年没多占点地,你们没赶上好时候”的感慨。送孩子当兵,既是为了爵位,也是为了土地。 也只有宇文霁,现在还觉得自家的地盘都是温顺踏实,老实求活的百姓,就跟他本人一样。其实从上到下,都磨刀霍霍地扫视周边,想吮血吃肉,填饱肚皮呢。 只是谁都没想到,一扩就扩到了岐阳去。 且那可是岐阳啊,虽然皇帝就要放弃,岐阳即将失去都城的地位,且岐阳已经废弃严重,但岐阳就是岐阳,可能要经过几代人,这座都城才会失去人们心目中的神圣性。 宇文家幼儿园(现在是初中了)的孩子们,知道要“回家”了,他们私底下集合起来,都要调到岐阳去,他们要去找母后,去找姐姐哥哥们,若他们被葬得还好,就为他们扫扫墓,若不好,那就为他们捡骨安葬。 可最激动的,却是熊爹。 他拿到急信的第一天,跑进了平王府的祠堂里,对着稀稀落落的牌位,号啕大哭。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弱小可怜又无助 老百姓:[愤怒]要吃要喝要土地 墨墨:[托腮]我是不是有心脏病? 第98章 (捉虫) 惊声尖叫 098 武烈太子一脉, 这一次,是能够真正彻底地回到岐阳了,回到这个祖宗之地。 “爹!娘!大母!大父!” 崔王妃吓得在扒在祠堂外头看, 她能进祠堂。武烈太子伤重而亡,她的太子妃就开始掌家,后头历代平王的生活中, 王妃的身影都十分明显, 祠堂上,武烈太子和当年太子妃的牌位是并列而放的。 但崔王妃知道,此刻宇文良需要一个人待着。她只是担心他情绪过激,再出点什么事。本来是送牌位去岐阳,他自己也变牌位被送过去, 可就不是喜事了。 还好,哭了大半个时辰后, 熊爹出来了。他一见崔王妃, 便将王妃搂了过来, 死死抱在怀里, 他的嘴唇贴在了崔王妃耳朵边, 压低了声音跟她说:“雅雅, 咱们都要好好活着, 活到……我做太上皇, 你做皇太后。” 第106章 带他松开了胳膊, 崔王妃抬头看他的眼睛,只见宇文良整个人都是振奋着的,充满了生机。老大的年纪,却让崔王妃忍不住回忆起当年那个年轻的小伙子。 “嗯。”当皇太后实在是太夸张了,可崔王妃却觉得, 或许,真行? 其实这也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了——神奇在丕州所有的知情人,都认为宇文霁都胜利地打完这场仗。就靠他那八万兵马,能顺利救下宇文鲜,能把几十万托博人打出关外,重新占据岐阳与鲁州。 孙峥被送回去的当天夜里,达耶奇正在端详一根短矛。 他最近一直在看,这根短矛的旁边,还放着一根床弩的弩箭,它们是不同的。短矛还是比床弩的弩箭更细小一些的,杀伤力更弱,进攻距离也更短,但除此之外,短矛的攻击速度更快,外加能够灵活调整攻击方向。 因为,他是个大活人,小平王,宇文大趾。 达耶奇龇牙,每次想到这个真相,都让他牙疼加头疼。他征战一生,见识过的猛将无数,但猛成这样的…… 疾勒人的传说竟然不是假的。 至于先前说战车无用的汉人,已经让他剥皮挂在大营的营门上了。 让他们想办法应付战车,他们也只说以骑兵的速度优势,拉开距离,以箭矢攻击。 可这是正面战场,怎么让几十万大军和十辆战车拉开距离?战车再慢,也比大军的集体移动快。 即便退一万步,真这么干了,也只会带来己方阵形大乱的危险。因为十辆战车看似数量稀少,且战斗力却是颠覆认知的,是会给军队带来可怕伤亡的。 丕州军也不是干吃饭不干活的,每当小平王驾着战车“犁”地,后方的指挥者,每每都能抓住小平王创造出的机会,这些日子,他们被丕州军左一下右一下,损失的人马也过万了。 难道好不容易进来了,又要退出中原吗? 一夜过去,达耶奇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丕州军的大营,再次前移了。 先前丕州军的进攻态度不强,一直是达耶奇主动试探,甚至他们不久前还选择了后退。达耶奇现在也稍微了解了一些中原的情况,明白这位小平王在中原的状态其实不太好。他推测,小平王来救援也非自愿的,他也在防备着其他人。 但丕州军大营再次前移,这带来的信号就不好了。 “大单于!咱们的使者,全被砍了脑袋!” 达耶奇刚刚再次派出了使者,从他的角度看,他和小平王是可以共处的,就如他可以和鞑科人共处。中原和草原加起来足够广阔,他们携手,至少有二十年可以所向披靡,有什么事二十年后再说,不好吗? 达耶奇咬牙,决定不计代价围死宇文霁,他一死,战车队的威力将大规模下降,他的战斗力再惊人,用人堆也能堆死他。 他要征集巨力敢死之士,以巨盾、车墙围堵,然后将他烧死。他的车再怎么防火,也是木头的,况且火烧不着他,烟也能呛死他。 达耶奇开始征集敢死队,宇文霁在补充辎重。 他的短矛消耗严重,同时宇文霁彻底放弃链弹了,连最后那一箱也从车上撤走了。因为他发现,托博人在拿他的链弹打造武器。链弹是铁疙瘩,这玩意儿铁匠把铁链砸开,就能做一把简陋的圆头锤和小链锤。 这个发现把宇文霁气坏了,也是他自己的考虑不周。 相较之下,短矛就方便多了。因为短矛的大小就是为了投掷用的,拿它当武器既短又细,很容易折断。至于积攒矛头熔炼兵器……那花的时间和精力就太长了。 宇文霁对短矛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良”,彻底放弃金属矛头,让工匠把木杆子削尖就行。面对全甲的军队时,这种纯木矛的杀伤力就太弱了,但托博人只有大部落首脑是全甲的,其余士卒半甲的都少,就一件羊皮袄子,木矛正适合他们。 质量好的短矛车上也有准备,专门为了对付高价值目标。 宇文霁的战车还是很结实的,目前各个零件在工匠们的保养下,都在正常运作。 他的正副驭手,刘咸和刘饱都戴着个厚厚的皮帽子,把脑袋和脖颈子都包起来了。 旁人都奇怪,从辰丰出发至今已经临近春季了,虽有些倒春寒,可最冷的时候都过去了,怎么反而把自己包裹成这个样子? 两人一起摇头,道:“你们不懂。” 又两日,丕州军再次前移,托博人出来列阵了,丕州军停止行军,也开始列阵。 最初的半个时辰属于“垃圾时间”,两边面对面站着,朝着彼此射箭。 ——双方都尝试过使用计策,但都没得到什么战果。老的经验丰富,少的沉稳异常,彼此都习惯按照自己的节奏行事。 两边都清楚,和对方只能正面对战。 丕州军的人数劣势……让他们不是人的小平王一个给抹平了。 这次的战场比较宽阔,丕州的八万人都能摆开,托博人前阵十万,后阵十五万。但两边都不是挤成一个大方块,而是按照兵种与将领,分散成很多小方块。 当丕州的中军从中间裂开,彼此都知道,真正的战斗开始了。对面托博人的阵营里,甚至出现了小规模的骚动。 宇文霁那支小小的战车部队,开始从裂缝中间前移。战车和骑兵加起来只有两千多人,在双方加起来超过三十万人的战场上,渺小无比,却又举足轻重。 宇文霁战车上,蓝紫色的大旗因为过于厚重,其实有点打蔫。 “啊——!”丕州军不知道谁发出了一声欢呼,这声音在寂静的战场上刺耳异常。随着这位不知名人士的呐喊,丕州军全军都呐喊欢呼了起来。 同时,一阵风,从丕州军背后吹来,吹起了宇文霁战车上的大旗,吹眯了最前排托博人的眼睛,本来刚刚就骚乱过一阵子的托博人战马,这次骚动得更加激烈。 托博中军的达耶奇听见了对面的呐喊,传令兵也带来了对面的情况。 达耶奇叹气,他曾经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不过那时候他还年轻,而且……发出欢呼的,是他的部族。他很清楚,这样的人,能爆发出怎样的战斗力。 明明准备好绞杀宇文霁的达耶奇,做出了撤退的决定。 说是不计代价,还是得计算一下代价的。他要在中原立足,还要和疾勒、鞑科争夺草原的权力,可以伤筋动骨,但不能残废。 他知道小平王的性格,对方不会追击的。 达耶奇也是老谋深算的将领,可他错误估计了一件事。 这次直面宇文霁的,依旧是他最精锐的部队,换言之,是宇文霁战车初阵时,被短矛和链弹轮流招呼,崩溃了的那支。 为了让士兵缓和情绪,达耶奇进行过几次轮换。可今天原定是要埋掉宇文霁的,这支军队自然又被安排了最重要的任务。 如今风吹得他们睁不开眼睛,即使勉强自己睁开眼睛,也很快就因为风吹起的沙尘而满眼泪水,难以视物。对面传来的是山崩海啸的欢呼,周围是人的咒骂和马儿的嘶鸣,听声音他们也不知道宇文霁的战车部队是否又开始冲锋了,此时,背后传来了收兵的锣响…… 有托博人发出了叫声,对面的是发自内心的胜利欢呼,他是发自内心的垂死哀嚎。 他的惨叫却给其他难以视物的托博人带去了错误讯息——有人被杀了,对面的宇文大趾又来了。 这支达耶奇的精锐部队,炸营了,最开始只是几百人,但情况快速蔓延,在宇文霁冲过来之前,这两万人左右的托博前阵精锐骑兵,全乱了。 其左右本来就收到了撤退命令,见此情景,更是要赶紧退,可他们的军队多少受到了一些影响,撤退速度远不如前。 对面的宇文霁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不但率领着近卫冲杀,还点了一万骑兵,紧跟在后。 正撤退的达耶奇见此情景,却反而停止了撤退——撤走了那两万人就全完蛋了,这些骑兵对他来说与疾勒大单于的王庭卫队无异,是他最精锐的直属部队,且目前指挥这支军队的是达耶奇的第二子(原来是长子,但先前已经让宇文霁嘎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我来啦 第99章 来呀,步战吧。 099 达耶奇知道, 炸营的军队有时候能爆发出极强的战斗力,且他的二儿子,同样是跟随着他从小征战的猛将, 在知道宇文霁危险的情况下,由他率领托博勇士,或许能按计划将宇文大趾杀掉。 达耶奇下令停止撤退, 托博人就停止撤退了, 即便方才紧挨着炸营部队的两部,在接到命令后也停了。达耶奇对托博的军队,同样有着绝对的掌控力。 第107章 而让托博人恐惧到炸营的短矛,正在宇文霁的手中爆发出它们该有的战斗力。他们的同伴,一串一串地被杀, 这情景不陌生,他们已经见过多次了。 这支精锐没有嚎叫地奋起反抗, 跟宇文霁拼了。他们嚎叫着, 开始逃命。当逃命的道路被同伴阻挠时, 他们举起长刀, 确实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 后方的吕墨襟见状, 留下一万骑兵预备队, 其余大军阶梯状压上。 战车上的宇文霁, 终于第一次让托博人的王旗进入了他的攻击范围, 毕竟先前达耶奇跑得太快。这次也只是看见王旗, 达耶奇本人在他近卫的重重包围保护中。 宇文霁把弓拿起来,瞄准了王旗,连.射三箭,毕竟旗杆子摇晃,宇文霁也拿不准。第二箭时, 王旗便掉了下来,第三箭飞了个空,可下抛的时候,还是扎中了一个倒霉蛋。 军旗倒了,托博人却依旧没乱,随着号角声响起,除了已经彻底失控的炸营托博人,其余人依旧稳定迎战,没有被宇文霁人马高喊的“达耶奇已死”带跑。 眼看着达耶奇的卫队要退出自己的视线,宇文霁完全是怀着“有枣没枣抽一杆子”的想法,又对着那个方向.射.出两箭,就彻底看不见他们了。 宇文霁忍不住在心里爆脏话:真tm能跑! 其实达耶奇只是转移了,这次不是撤退。 但宇文霁不知道,他的位置没办法掌控全军,只能看见周围炸营的。 “冲!”宇文霁放弃了追击,决定先把炸营的这万把人留下。 宇文霁不知道,有两千多托博敢死之士正在他们二王子的指挥下,静静藏于乱军中。宇文霁头一回冲阵没碰见他们,完全是因为(他们)幸运。 第二回,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宇文霁的战车,速度逐渐减慢,刘咸感觉情况不对,他拽过刘饱在他耳边快速说了两句。刘饱立刻转身,打开一个活板门,对车内的宇文霁大喊:“大王!前方恐有埋伏!” ——军队的前进方向,是宇文霁来决定的,刘咸察觉异常也只能告知宇文霁,由他定夺。 刘饱先说结论,因为情况紧急,接下来正要说原因,宇文霁已经开了口:“你们自行决定转向!” “喏!” 宇文霁其实也觉得情况不对,现在这一路行来,马的尸体越来越多,人的尸体也有,可和马尸不成比例(人的尸体本该远多于马的尸体),但他的视线有阻碍,不能确定自己看到是否是全部。 刘咸成为了他的佐证。 战车左拐,可跑出没两步,刘咸眼睁睁地看着前方的托博人,连人带马被屠戮干净,人和马的尸体被高高堆起。屠杀这些托博人的,正是他们自己人。 “别下车!”宇文霁吩咐传令兵,传令兵挥舞着令旗时,宇文霁拎着铁骨朵已经跳下了马车。 宇文霁的铁靴落地,溅起一阵烟尘,尘土尚未落地,宇文霁已经狂奔了起来。他像是一头狂暴的披甲犀牛,或者是开了竞速模式的重装坦克…… 铁骨朵撞在了一具马尸上,马尸飞了出去,直接撞在了前移的刀车上。 刀车是一种可移动的防御器械,丕州军也常用,托博人在得到了一些中原的脑子后,也正在从他们抓捕的中原工匠身上,得到越来越多的技术。 宇文霁迈过了其余尸体,他没有去管那辆被马尸堵住的刀车,而是冲向了另外一辆刀车,铁骨朵过出,刀车上的刀片纷纷断裂,宇文霁直接侧身冲撞了上去,后方的木板寸寸碎裂,藏在木板后,推动刀车的士兵紧跟着被撞飞了出去。 刀车之后,还有举盾士兵组成的方阵,但是,他们的大盾可是比刀车的盾脆多了。 “杀了你!你的战车就是我——!”一名比宇文霁更高些的巨汉举着一柄斧头冲向了宇文霁,铁骨朵第一下砸飞了他的斧头,第二下砸碎了他的脑袋。 二王子吓傻了,他向父汗拍着胸脯保证接下这个任务,因为他认为小平王从战车上下来,也就只是个强壮点的普通人,比如他军队里的那个巨汉,他们自己的猛士在拥有那辆车后,将会拥有更强大的战斗力。 谁能想到,眼前的小平王在弃车步战后,爆发出了更惊人的战斗力,他简直就是冲入羊群的猛虎。 除了最初的巨汉挨了两下,其余并无一合之将,他们倒像是送上去给他杀的。围都围不住,怎么用火烧?二王子考虑过放箭,但是以宇文霁的战斗力,以及他那身铠甲展现出来的防御力,二王子怀疑,他这么干只是杀掉自己人,顺便暴露自己的存在罢了。 他好像只剩下回去认罪认罚一条路了,更糟糕的是,他的父汗很可能不相信他看到的。 这位二王子迷迷糊糊地就被身边的人带着跑了。 这位确实吸取了他大哥的经验,他跟普通托博战士一样穿得破破烂烂,还冒险让近卫散开,宇文霁专注于面前的陷阱,还真没注意他。在战场最混乱的正中心,无人打扰地,给他的车队和骑兵重新开出了一条道。 宇文霁甩了甩铁骨朵上的杂碎,走向了战车。 他是一个陷于敌阵的落单的亲自上阵的敌军最高统帅,正常情况下,他的身边本该围满了渴望军功的敌军士兵,然而敌人全都哭爹喊娘地四散奔逃,有多远跑多远。 最佳观看位置的刘饱和刘咸:“……”在激动和骄傲之余,两人属实也有点完全出于本能的害怕。当宇文霁朝他们走来时,两人不由得一起看向了宇文霁的脚——是脚踏实地的,没踩着七彩祥云,只可惜小大王穿着鞋,看不见他大脚趾头到底什么样的。 完全不知道下属想什么的宇文霁上了车就下令:“冲!” 丕州大军包上来了,占据人数优势的托博人则(自认为)在反包围。 达耶奇还在等二王子的消息,二王子茫然地跑出老远后已经恢复了理智,他想回到中军,即便父汗不信,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回去,最好能劝父汗赶紧退兵离开,中原太可怕了。但目前的位置他需要绕一个大圈,短时间内回不去。 宇文霁依旧在简单直白地杀戮着,丕州各将领在他身后,与托博人进行厮杀。 目前托博人的状态像是个中间被切开的苹果,丕州军的状态则是一把打开的伞,伞柄的部分恰好割开了苹果。 吕墨襟没有进入战场,他依然在后压阵。 就在这个时候,岐阳城门开了! 大量车马涌出了城门,冲向了与战场相反的反向,而城内冒起了黑烟。 吕墨襟只看了一眼,便将注意力重新转向战场——宇文鲜在不做人这件事上,依旧稳定发挥。 当车马跑完后,终于开始有骨瘦如柴的百姓从城内跑出来,他们摇摇晃晃,仿佛活鬼,很多人刚跑出城就倒在了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岐阳城内的黑烟,越来越浓重,甚至能在城门口看见火光喷出来。 紧接着,吕墨襟收到了一份不能忽视的急报——蒲王宇文凉的军队,突然加快了行军速度,正在快速接近。 蒲王宇文凉早该来了,但他就是在二十里外游弋,说是道路阻断,大军难行,又说让宇文霁不要贸然和托博交手,等他来。干大事而惜身,见小事而忘义,说的就是他。 吕墨襟召集了大营里剩下的守卫及全部辅兵、力夫,辅兵其实就是丕州的新兵与退伍不久的预备役,他们的武器装备是充足的。力夫是服徭役的百姓,但也都受过基础的军事训练,装备虽然破败点,但站队是没问题的。 甚至力夫就已经是其他很多势力正规军的标准了,毕竟丕州的百姓不能说顿顿饱,但绝对不会顿顿饿。有体力,又能听懂指挥,这甚至是标准以上了。 这些人马拉出来就有两万多了,再加上刚才留下的一万预备队,近四万兵马排成的战阵,为前方战团压阵。 战团是真·团,两方兵马已经大量地挤压、掺杂在了一块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种情况在冷兵器时代时极其少见的,一般交战,谁的最前排先损失殆尽,基本上谁就先崩了。现在两边的最前排都看不见了,可是谁都没崩。 达耶奇虽然今天连续判断失误,但他还是认为自己的胜算更大,宇文霁总有力竭时,杀了他,其余汉人皆是牛羊,且岐阳已经门户大开,将来这里就是他托博人的牧马之地。躲在后头的达耶奇再次带着卫队前移,他甚至让卫队散开了一些,因为他觉得差不多了,待前线传来喜讯时,他想早一步亲手举起宇文大趾的人头。 第108章 如果……达耶奇有个无人机,此时战团里的情景,就会让他立马转身逃跑了。 他看见的:托博人包围了宇文大趾。 真实情况:托博人不但在和丕州军战斗,还在和越来越多(吓疯了)的自己人战斗。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埋伏?陷阱? 第100章 (捉虫) 射飞了 100 达耶奇也收到了越来越多各部首领“有乱军冲击我部士兵”的禀报, 可他认为这些人都是他的本部骑兵。达耶奇明确下达了命令:“冲击我部士兵者,皆可杀。” 他也没想到,经过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本部骑兵还没有恢复冷静。也正因此,他才下了皆杀令,因为这群士兵已经废了。即使战后将他们重新聚拢起来, 他们也不再是过去的勇士了。 达耶奇只是有些担心二王子, 他们的陷阱怎么样了? 二王子……他也想知道自己在哪儿。他被卷进了战圈里,已经彻底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达耶奇完全没想过,那些被吓疯了的士兵,很多都是刚被吓疯的“新鲜”士兵。甚至,他们当中的很多人, 在过去的拉扯中,根本没有跟宇文霁交过手。 这大概就是达耶奇一直没亲眼见过宇文霁战斗的坏处了, 他根本无法理解宇文霁的破坏力——当然, 好处是他活到了现在。 “小平王在此!”托博士兵跟前刚刚挤过去了一群嗷嗷乱叫的自己人, 就听见有人用托博语兴奋地大喊, 一群托博人立刻兴奋地冲了过去。小平王的人头, 能让他从一个大头兵变成一位首领。 有个年轻人却让他的哥哥拉住了。 宇文霁自己车上的短矛已经用完了, 但是其他车上还有啊。这是墨墨让装的, 曾经宇文霁看着自己车上塞得满满的短矛, 觉得让其他人装, 实在有点多余,现在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小平王在此!”驾车的士卒和部分骑兵,兴奋地用托博语呼喊着,这是宇文霁灵光一现后想到的,果然十分好用。 短矛在人群里一串串取走人命, 当人和马的尸体堵路,宇文霁就下车,收走人命,吓破人胆。 当托博人成片地逃亡时,他也不追,再次冲向其他地方。 那位被兄长拉住的弟弟,幸运地逃出了性命,他们依旧不知道前方遭遇了什么,但看着那些勇猛的老战士吓得双目圆瞪面部扭曲,他们就知道,那是很可怕的事情。 这次又该转头了,宇文霁想着,抬头看了一眼,他看见了托博人的王旗…… 虽然每次都让达耶奇跑了,可宇文霁一直把他砍了的心,一直不死。 “转向!” 宇文霁这次早早就拈弓搭箭,好让自己以最快的速度瞄准敌人。 可达耶奇也绝对是逃跑健将,士兵来报说小平王来了,他也不下令,自己转身就跑。 战车还在托博人的人群里,宇文霁刚看见旗杆子下的人,就已经只剩下他们转向、逃跑的背影了,宇文霁暗骂一声,无奈地松了手,毕竟都摆了半天姿势了,不能白干。可心情大概是过于糟糕,松手放弦的瞬间,宇文霁手指头完全没必要地动了一下:坏了,这箭射.飞了。真是彻底白干了。 他还真射.飞了。箭的飞行线路是一条枣核状的抛物线,从一干托博人的脑袋上飞过后,扎进了人群,根本看不出来有没有击中目标。 宇文霁叹一声,把弓一放,再次拿起了短矛。可刚投了两矛,原本那群达耶奇的卫队和托博贵族们,却集体朝着他来了。 宇文霁那箭,飞了,也中了。 中了达耶奇,从后脖颈穿透,把达耶奇坐骑的耳朵.射.碎,钉在了地上。 达耶奇还活着,但看着他喉咙上多出来的血洞,所有人都很清楚,大单于的死亡只是时间问题——割喉还能勉强救一救,但这是一个不断喷血的稀碎血窟窿。 托博人怀着深切的悲痛,举起他们的武器:“为大单于报仇!” 宇文霁抡起铁骨朵,双眼放光:“来送!” 铁骨朵砸碎了骨头,壮志激昂的复仇者们,不一会儿就变成了惊恐嚎叫的逃命人。 宇文霁会放过普通的托博士卒,却不会放过他们。这些托博的大贵族们虽然拥有比普通士卒更优秀的战马,但在混战的战圈里,多少的马也都只能拥挤着“蛄蛹”,然后等着那个魔鬼冲上来,把他们一个个敲死…… 一个时辰后,蒲王宇文凉的军队终于出现在了战场边缘。他派了个使者过来,询问吕墨襟要不要支援,他的军队就不动了。 宇文凉也坐在战车上,但他的战车更偏向于防御,远远看去,仿佛一口保护严格的黑棺材。拉车的八匹战马也都是身披甲胄,精神抖擞。 他在等丕州军与托博人这一战的结果。 “这宇文大趾,还真是善战。”宇文凉坐在车中,他白面有须,威仪不俗,手搭在膝头,手指头敲着膝盖。 他的两位谋士坐在一旁,并不多言。其中一位若宇文霁看见,必定会觉得眼熟,这人就是曾为宇文霁的老师,可后来被宇文霁逐出丕州的方品,方家后来被崔王妃所灭,反而是他带走的这一支,成了方家的独苗苗。 方品还是当年的那个慈爱小老头的模样,虽没变得年轻,却也没怎么衰老。他闭着眼睛,揣手靠着车,并不多言。 另一位中年谋士长了一脸的络腮胡子,若非打扮,倒更像是个莽汉武将。他叫陶怡,陶安平,号定疆居士,他年少时,就有当时的一位大儒评价他“安国定疆,当倚此子。”他与孙家的孙惊蛰,并称两大隐世奇谋,没想到,他已出仕于蒲王了。 至于孙惊蛰,他却依旧居于尚粮郡的孙家祖宅里,安心教导孙家子弟,看样子还是半点出仕的意思都没有。倒是孙家的年轻子弟,已在各家崭露头角,尤其有一个叫孙季谦的,于宇文德麾下,颇有名望。 宇文凉的嘀咕,没得到任何一位谋士的回应。先前方品让他趁乱衔尾攻击,连疾勒人带着丕州军一块打乱。那个吕墨襟拉起来的队伍,应该多数只是被抓来的力夫,做做样子的,真驱使着上阵,他自己就得大乱,不足为惧。 但宇文凉没听,他想的是等两边打完了,不管谁赢,都消耗巨大,那时候他再上,更为稳妥。 两人都深知这位大王的性子,便都不再劝。 又过半个时辰,天色已经渐晚了,宇文凉忍不住问:“两位先生,若丕州军与托博人正要连夜作战,咱们也要守在这儿?” 方品道:“守吧。” 陶怡道:“嗯。” 宇文凉叹气:“若咱们安营,就怕布置到一半,对方停战,咱们失了好机会。可若不安营,难道就这么跟着站一晚上?吃食也不好做,难道要让士卒饿着?” 外头突然有传令兵跑来:“大王!托博人溃了!” “哦?!再探!”宇文凉大喜。 可接下来的消息,却让宇文凉不喜了,因为托博人的溃,是真的溃,不是杂胡历来的散而不溃。宇文凉没想到,宇文霁竟然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托博人打跑了。 这群杂胡原来战斗力这么差的吗? 没人知道谁是第一个溃的,但在某个时间点之后,托博人突然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调转马头,在黄昏的血色阳光下,惨叫哀嚎着,不辨方向地奔逃。以至于有不少托博人,冲向了蒲王,甚至吕墨襟的军阵,即使还没靠近就被弓箭射杀,却依旧跑得前赴后继…… 黑沉沉的铁骨朵抖动了两下,被宇文霁放在了地上,他也终于坐了下来,战车颠颠簸簸地驶出了战团,车辕上的刘咸和刘饱都快给颠飞了,宇文霁却坐得极稳依旧岿然不动。只是车轴有时候会发出不太好的声音,看来这次作战时间是真的太长,太难为这辆车了。 宇文霁把半个身子探出车外,朝后看去,他的卫队慢慢集结。战车没了两辆,有一辆车走得歪歪扭扭的,宇文霁示意让他们赶紧停下来别跟了,那辆车不甘不愿地停下了。自然有一队骑兵分出去,保护战车。 带着七辆战车,以及部分骑兵,宇文霁冲向了宇文凉的军队,为表示友好,他让士卒举着小旗先过去表明身份。 宇文凉听说之后,又开始嘀咕:“杀?还是不杀?两位先生说呢?” 方品:“不杀。” 陶怡:“不杀。” 宇文凉一愣,他看向方品:“怎么方先生也如此说呢?” “其击溃托博人,士气正盛。” “可宇文大趾近在眼前,难道我全军压上,还不足以杀他一人吗?” 方品沉默了一会儿,他想了想自己离开时宇文霁的模样,叹一声道:“大王,宇文大趾一人击杀两千禁军之事,并非谣言。当时,他年仅八岁。” 第109章 方品见过宇文霁杀崔家人,当时他更小,且赤手空拳,方品回去找了一块羊骨头在手里捏了半天,最后他是用刀背将骨头砸碎的,可宇文霁那种年纪捏碎一个人的喉骨,就已轻而易举。 他当时就很清楚,这世上若有万人敌,当是此子。可惜,他对宇文霁还是不够了解,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真的彻底无视了世家,无视了礼法规矩,身背骂名,却走到了现在。 陶怡也一怔,看向方品,方品很少谈及丕州的情况,更是避免直接谈论宇文霁,这是第一次。 ----------------------- 作者有话说:宇文霁:[托腮]要不然以后都试试射飞了? 第101章 (捉虫) 入岐阳 101 方品是真心拿宇文霁的战斗力举例的, 他又道:“大王,这样的人,除非是有什么不得不放手的牵挂, 否则他大军在此,想要逃的话,我们是拦不住的。” 方品都懒得提蒲王军的战斗力, 别说现在凶神一般的小平王, 就是老平王带兵,蒲王军这群也就打打乱民的军队,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可他越这么说,蒲王脸色越难看。方品叹一声,闭嘴了。他也知道蒲王的性子, 只听得了夸奖,他原先也确实如此, 可现在这事儿实在是没法夸。 陶怡此时开口了:“大王, 托博人新败, 若宇文大趾死、平王军溃, 托博人或许卷土重来。我靖安州虽说不上首当其冲, 但大王英明睿智, 却是附近最为富庶的州郡了, 怕是会引其来攻。我靖安州虽然政通人和, 军威赫赫, 但托博贼人袭扰,也是让人头疼的。” 方品向陶怡投去敬佩的目光,竟然真的能夸呀。 蒲王脸色也终于变好,目露犹豫。 宇文霁等得不耐烦了,他饿了。他这身体是个标准的饭桶, 厮杀时肾上腺素爆表,感觉不到。现在停了手,馋虫就开始在他的肚皮里闹腾,胃像是在打鼓。士卒们不至于如他一般,但该也是饿了,宇文霁懒得再耽搁,就要让传令兵下令时,蒲王军从中间分开了,一位将军骑马出来道:“我家大王有请。” 这位将军话音刚落,他的马就惊了,也不止他,附近的坐骑多有惊嘶的。因为宇文霁站起来了,他的战车还是方才的样子,前边几乎是敞篷,宇文霁一手铁骨朵,一手大铁盾,甲胄上是一层层敌人半干涸的血肉,风一吹,腥臭之气熏人欲呕。 他突然冒头的震撼,跟现代大卡车突然展开,里边站出个变形金刚差不多了。 宇文霁拍了拍车板,现在驾车的是刘饱,刘咸缩在边上正在休息,刘饱一甩缰绳,战马当即开始前行。 宇文霁这支与敌人鏖战良久的小部队就踏入了蒲王的大军,走到一半时,那位将军大着胆子表示,其他战车骑兵不能跟随了。 宇文霁:“不跟就不跟吧。” 当看见宇文凉那棺材战车的时候,他又被要求下车。一手铁骨朵,一手铁盾牌,宇文霁跳下了战车。 附近的士卒,明确感觉到,地面震动了一下。 原本这一路上的要求,都是宇文凉的计策,宇文霁不答应,闹起来,便大军压上,将宇文霁杀了。他答应了,说明这人是个胆小怯懦之辈,宇文凉的马车周围早已安排了埋伏,也能将他杀了。假如宇文霁根本不敢进来,转身就跑,那宇文凉自然立刻追上,全歼平王军。 ——虽然两位谋士都反对,但宇文凉还是想杀了宇文霁。他自认为这机会太好了,至于托博人的威胁……岐阳富庶,这群杂胡进来且要闹腾个两三年呢,两三年后,他该是都称雄天下了,自然能将杂胡赶出中原。 可他没想到,宇文霁虽然全应了,这锐气却是半点未曾受挫。反而他初一亮相,就把棺材战车周围的官兵,狠狠挫了一下。 宇文霁跺了跺脚,又将盾牌和铁骨朵在地面磕了磕,乱七八糟的,原来长在人类身上的小零件,掉了一地。 宇文霁抬了抬右胳膊,肩膀处发出有点怪异的声音,他将铁骨朵靠在车上,走到车辕旁边,跟刘饱说:“甲片中间,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从刘饱的角度看来,肩膀有一处甲片确实看起来缝隙更大,他将手伸进去,很快摸出来了……半块还带着皮肉(嘴唇)的下颚骨。 刘饱这个稳妥人难得促狭了一回,把这块下颌骨朝着旁边人群就扔了过去。人群一阵惊呼,匆忙后退,甚至有人被同伴绊倒,难以起身。全身重甲的步卒,倒下了就很难靠自己的力气爬起来,宇文大趾例外。 刘饱和刘咸一块儿捧腹大笑起来,蒲王将军看了一眼两名车夫,这两人面上同样毫无惧色,只有嘲讽之色。 “是不是兵刃也不能带?”宇文霁又问他。 “啊?是。” 宇文霁便将大盾和铁骨朵都靠在了战车上,径直走向了宇文凉——对方已经从棺材马车上下来了,能看见一边的罗伞,他还布置了桌椅板凳。 宇文凉的表情现在有些复杂,事情发展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期。方品的话,其实还是有些作用的——让宇文凉不服气的作用。他决定在动手之前,先在气势上压一压宇文霁,最好能让他磕头求饶,宇文凉说不定能够亲手砍下他的脑袋,再提起这颗头颅去让方品看一看。 宇文凉纯粹就是以己(他见过的所有宇文家的王爷)度人(宇文霁)了…… 宇文霁远看着只是魁梧,越近越不像是个人啊。他一路走来,地上留下深深的脚印,让人不禁怀疑他并非血肉之躯,而是铜浇铁铸的神像。 宇文凉很想回到车上去,可最初是众目睽睽之下,他还要脸,后来是他吓得脚软了,随着宇文霁的靠近,宇文凉身子不断向后贴,以至于整个人都贴在了椅背上。 宇文霁看着他,心知再靠近,这家伙就要摔到地上去了吧,便站在原地问他:“皇帝已带人逃出岐阳,你收到信了吗?” “收、收到了。” “接到人了吗?” “还……未曾。” 宇文霁点了点头,道:“岐阳和鲁州,我都接手了。” “好、好好。” 宇文霁对这个跟熊爹的名读音相同的家伙,没有任何好感,起名之间都要差族谱的,过世的长辈起个发音相同的也就罢了,还在世的这么起名,根本就是没把熊爹看在眼里。 该说的都说清楚了,宇文霁转身便走。宇文凉看着宇文霁庞大的背影,神色变幻莫测。他身后有一员将领,闷不吭声把弓拉开了。 “嗖——”“啪!” 宇文霁耳听风声,头都没回,回手拍了一下,如打苍蝇一样,把箭拍飞了,他脚步未停,甚至步履节奏都未曾变化。在他前方的士卒,本也是精兵,但面对宇文霁都不是鸡崽子面对雄鹰,而是面对老虎,有种一巴掌自己就要变肉泥的压迫感。 这支箭没有成为进攻的讯号,被宇文霁拍飞后,它弹在了一名士卒的身上,那士卒吓得大叫一声,直接扔了手中枪,双手捂头,蹲在了地上。 其他士卒听见他那一声大叫,也纷纷大叫,有的也原地蹲下,有的转身就跑,竟然发生了一起小规模的炸营。 宇文霁上了车,刘咸和刘饱看着这群人,其实很有点驾车碾上去的冲动,但大王的命令是回去,自然只能懒洋洋地驾车转向。 宇文凉坐在那,气得浑身发抖,陶怡与方品都根本都没下车,但两人从缝隙中将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俩很明白为何宇文凉的军队如此——没打过硬仗。 说好听是宇文凉会看时机,说难听他就如兀鹫一般,只会盯着将死之物,踩在不会反抗的尸首上耀武扬威。 蒲王卫队的战斗力也曾经极强,但那是现在的皇帝宇文鲜还是蒲王的时候了。他杀了赵家小皇帝夺位,把自己的卫队全部带走,这些年在岐阳跟着他一块儿糟蹋人。如今守城的主力,也是这支原卫队,此时他们应该也不剩多少了。 宇文霁与自己的卫队会合,卫队又离开了蒲王军,蒲王再如何生气,终究是没敢正经发令,对宇文霁动手。 宇文霁却也是回营才知道,宇文鲜还是把岐阳给点了。 “火烧得不大,已经扑灭。但不是我灭的。” 宇文霁握了握拳头,就该把宇文鲜塞石头塞个半死,然后点了。 吕墨襟最早占下了南门,却没第一时间下令灭火,因为城中还藏匿着身份各异的歹人,游侠盗匪、没跟着离开的禁军、破败世家的家丁,以及趁乱进城的托博人等等。少则三五人,多则上百人,藏匿在岐阳的街巷中,意图袭击平王军。因此贸然铺开军队,对丕州军十分不利。 袭击原因自然也是五花八门,吕墨襟懒得挨个去问,一切袭击者杀无赦。 第110章 丕州军逐步推进,将窝棚与破败建筑物都一块儿彻底推倒,同时架起大锅,开始熬小米粥。老实的百姓就算惧怕,也被粥引诱了出来。剩下的意图不明者,全部杀掉,投降?投降的挂旗杆子上。 吕墨襟:“行盗匪之事,见势不妙跪地乞降便可坐享平安?置顺民百姓于何地?吾刀甚直,以其报怨,甚好。” 这话传出去,喝着粥的老百姓挺高兴的,甚至有些人得意了起来。因为这代表着,他们在丕州军眼里,可是高了那些盗匪一等呢。那些是只能掉脑袋、吊旗杆的,他们能喝粥,能活命。 杀气凛然的话,反而安了民心。 虽然让宇文鲜别烧宗庙,是吕墨襟提议的,可即便宗庙真烧了,他也没太大的急迫感。真正意义上,彻底占领岐阳,才是他们的第一要务。 然后皇宫的火就被其他人灭了。 岐阳城内剩余的火光,就只有丕州大军燃起的火把、灶火与篝火。 带人灭火的,却也是宇文霁的熟人——赵驹。 宇文霁一边听,一边朝嘴里倒着羊肉泡饼,匆匆听罢,便又登上了战车,重新点了一万骑兵,将托博人的大营推平了,又在周围扫了一圈。 虽黑灯瞎火,可达耶奇狡猾,宇文霁担心这家伙只是重伤,他要是缓过来,在宇文霁立足未稳的时候,给岐阳一下子,那可是够宇文霁受的。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亲自砍人 墨墨:[撒花]命人砍人 第102章 差一点 102 宇文霁的平推一路顺利, 托博人大营其实已经让他们自己人先踏平了。托博人劫掠的财富、粮食和青壮奴隶,大部分都还在。 宇文霁追到天蒙蒙亮,停下来吃饭休息, 回过头又大概绕了绕。过午的时候,大军回城。 此时已有宅子给他住了,宇文霁便在临时的宅邸里先见了赵驹。 赵驹进来时, 若非吕墨襟事先提过, 宇文霁必定以为是恰好同名同姓的人。当年的赵驹,是个衣着华服的俊美大叔,现在的赵驹看着比乐箭老爷子还苍老,身着俭朴的灰黑色衣袍,头上的冠在刚进来的时候明明正过了, 行礼之后却又歪了,当年看着还乌黑的头, 如今却如他扎了一头枯黄的杂草。 赵驹见到宇文霁也是被例行一吓, 虽然当年看这孩子就知道他将来会是个“大人物”, 可谁知道能大成这样, 他身上还飘荡着浓郁的“死亡气息”。赵驹在心里叹了一声, 上前行礼。 “见过大王。”他的嗓子也哑得厉害, 一拜之后, 却又跪下, 道, “见过主公。” “不敢,赵大人快坐吧。”宇文霁赶紧将赵驹扶(提)了起来。 若收下赵驹,涉及的不只是世家或考试的问题,还有官位的问题,赵驹在岐阳朝廷是什么官宇文霁不知道, 但他到了宇文霁麾下,至少也得给个类似的吧? 这就会彻底打乱宇文霁自己的官员体系。 且别看赵驹现在凄凄惨惨,待缓过来了,八成还是当年那位在宴席上龙吟的红叶居士。三国时,献帝与众臣刚被救出来的时候,也是对曹丞相感恩戴德,但时间久了还不是出了衣带诏的事? 赵驹被按着坐下,惊讶地看了宇文霁一眼,宇文霁的一脸淡漠,让他明白对方是真的不准备接受他的投效。可赵驹也没纠结此事,只是心里为如今逆转的地位,以及他自身的败落自嘲了两句,继而开始讲起了岐阳的情况。 宇文鲜带走了宗庙的牌位,但没敢烧宗庙。他点燃,是后宫。他将大量宫人驱赶入各处宫室,直接把门一锁,就点了火。 他将带不走的粮食都泼了粪水,将同样带不走的布匹、珍宝也都给点了。 率领禁军(早已被他用卫队大换血),又点燃了多处官署与世家私宅,多有官员和世家不想离开,可被火焰驱赶,却由不得他们。赵驹着重形容了一番官员和世家在火焰中,扶老携幼,被驱赶着无奈离家的悲惨场景。 他看了一眼宇文霁,宇文霁只是翻了个白眼。 赵驹:“……” 接下来赵驹的话语就没那么多形容词了,十分简单直接。 宇文鲜前脚离开,赵驹与部分幸存的官员就立刻率领家丁进宫灭火,可还是有大量宫人已被活活呛死、烧死。珍宝与财物也没能救出多少,被粪水污染的粮食……看情况更像是宇文鲜早就开始这么干了,简言之就是已经彻底污秽,别说人,就是牲畜也不能喂了。甚至这些坏粮食最好尽快清理,否则会养出瘟疫来。 宇文霁点头:“赵大人辛苦,回去休息吧。城内最近宵禁,您和您的家人,暂时还是不要出门了。” 赵驹起身本要离开,可终究是没忍住,对宇文霁质问道:“大王何至对世家不屑至此?” 宇文霁道:“非不屑,乃是戒备。” “戒备?” “若不戒备,我已无命也。” “须知时移世易。”赵驹脸上发热,可还是要辩解一下的,“大王如今占据岐阳,拥兵百万,只需稍露招贤之心,天下必归。” “我要天下做什么?”宇文霁摆手,“乱世苟活罢了。且,我心不移。” 宇文霁打了个哈欠,赵驹心知难以劝说,行了个礼,退下了。 赵驹走了,宇文霁召集众将议事,岐阳的情况大致就是赵驹讲的那样。 最让众人糟心的是粮食,即便是对“皇帝”敬畏最深的刘害,或者其实对人命没那么在意的穆家三兄弟,也跟着一块儿大骂宇文鲜。 简直恶毒贪婪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糟蹋掉这么多粮食只为了膈应下一个夺城者(从粮食被糟蹋的状态看,粪水可不是被临时泼上去的,是累积了一段时间了),把女子推去当军粮,且从百姓那了解的情况,老人、孩子和稍弱的男子,也都被吃了。他们若再来迟一些,只人吃人,岐阳就完蛋了。 城里民宅大火已经扑灭,也没什么伤亡——因为岐阳基本上没怎么重建,多年来破败毁坏的建筑,成为了灭火带。 至于赵驹与其他人为何没有被宇文鲜驱赶,因为他们都是破败世家的。比如赵驹,赵家彻底完蛋了,赵驹虽然依旧有贤达之名,可孙峥和他情况类似,名声也更大,仓促间,宇文鲜就把他给落下了。 这是一座被抛弃的废城,但对宇文霁来说,此地却也正是“百废待兴”之地。 公事讨论完了,其他人都散了,就只剩下吕墨襟。 “景光,你等上几个月了。” 要等家里的人过来,最低限度,要等替换的军队过来,可军队过来的前提,是粮食和物资过来,毕竟这地方要什么没什么。 且栖州和潘州也必须被划归为掌控范围内,这么一看,原来差点把丕州撑死的百姓,如今却又有些不够用了。 待人员物资到达,岐阳也该入夏了。夏天是最不适合打仗的季节,比冬天更不适合。宇文霁这皮糙肉厚的,肩膀、后背和腰,都在夏天烂过——生痱子,系绳磨破了痱子,汗水一腌就十分酸爽了。 那一身铁甲,晒热了能让人体会随身铁板烧的乐趣。 “……”宇文霁本想直奔鲁州,这下不成了。 岐阳别看现在被抛弃了,宇文霁一走,说不准就有某个混蛋想捡便宜了,甚至赵驹等人也不可信。 必须先守住岐阳,堵住杂胡入关的路,也稳住丕州输送给养的路线,才能说别的。至于鲁州的百姓,只能暂时不理了。 宇文霁和吕墨襟对视,两人都觉得差了点什么,却明明又不差了。最后也只匆匆道别,各自忙碌去了——军政都有的忙,士卒能睡,他俩却无法休息。 次日一早,岐阳城内的士卒,继续向内铺开。 士兵一排排前进,前排的遇见房屋便停下了,若是残破的,当即直接推倒残破的院墙或屋墙,确定没人,也没危险,这才叫力夫过来,整理砖瓦。 这一排士兵干活的时候,后一排士兵就守在外头,随时接应。第三排的士兵继续前进,继续清理。 若房屋尚算完好,且有人居住,那就询问人口身份后,告诫他们不可出门,再继续前进。 另外一队士兵直冲宫中,护卫宗庙,清点宫中(可能剩下的)财物。这些人里专门有一队女督亭,她们是宇文霁在崔王妃的提醒下带着的,当时是担心接触到宫妃,结果现在果然用上了。 第111章 宇文霁本来想继续带着人出城,鲁州去不了,可岐阳周边也还没彻底平复呢。却被吕墨襟叫住了:“你得给宇文鲜和宇文凉一点时间。” 宇文霁皱了皱眉,应了一声:“好,我去城里帮忙。” 皇帝宇文鲜跑出城之后,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上回宇文霁主要目标是驱赶托博人。宇文鲜虽然畜生,可还是有点战斗经验的,而且很惜命,他不会朝着那些地方冲的。 可宇文霁大规模“扫图”,那就说不定会碰上他了。 碰上了就很麻烦,宇文霁不想磕头下跪,不想把他接回京城,不想……让他活着。可他就是得让他活着,宇文霁咬牙切齿。有气也只能自己憋着。 城外,宇文鲜。 这位皇帝衣着光鲜,头发和胡子都干净整齐,在岐阳被围了一个多月后,他却依旧白胖臃肿,体格肥硕,他的士兵也个个身体健壮面容红润。 宇文鲜摸着胡子在苦思,他是真没想到,宇文大趾赢了。他冲出来,完全是以为宇文大趾要败,城墙虽然高耸,可宇文霁和达耶奇又不是挨着城墙根打的。当时从城墙朝战场看,倒像是丕州军被彻底包围了,他见次子宇文凉大军将至,这才冒险逃跑。 他怕宇文大趾杀他,他能杀赵家小皇帝,宇文大趾如何杀不得他? 可他的亲儿子宇文凉,也不是那么可靠。 思索良久,宇文鲜把孙峥叫来了,向他问计。 孙峥道:“小平王不遵礼,却守义。他如今来援,也是不想天下大乱——” “行行行。”宇文鲜刚听两句就不耐烦地将孙峥赶跑了——宇文家还有仁善的傻子? 最终,宇文鲜带着文武百官和后宫众人,与宇文凉接头了。同时昭告天下,大景迁都,自岐阳迁至靖安州的州府庞城。 宇文鲜的无耻也实在是让人惊叹,他临走时竟还派人找宇文霁要粮食。宇文霁听闻要求时,瞬间瞪大的眼睛,险些把使者吓死。还是吕墨襟安抚了他,又给了使者一捆稻草,然后让人把使者“送”回去了。 ----------------------- 作者有话说:墨墨:[可怜]还是想撸…… 大趾:[托腮]我想对墨墨做点啥……做点啥呢? 第103章 准备了惊喜 103 宇文鲜见占不到便宜, 没再多纠缠,只在心里给宇文霁记了一笔,暗道日后再讨。 蒲王大军终于撤走时, 宇文霁正在搬一根皇宫的木梁。这是被火焚最严重的一座宫殿,已经彻底坍塌,但皇宫粗壮的木梁只外层稍有熏黑, 它还是硬实沉重的一根巨木。 它压在瓦砾上方, 很是碍事,要搬走它,一群人有些困难,一个人(宇文大趾)就很顺利了。 宇文霁也担心木梁扫到谁的脑袋,因此把它举了起来, 可在场的所有人还是下意识捂着脑袋蹲在了地上,他们脑袋发凉, 腿又软。 宇文霁在一群人敬畏的目光中, 拍了拍手上的灰尘, 转身离开了。 他不想居住在皇宫里, 未来熊爹和崔王妃来了, 他们想住倒是能住进来。 走在宫道上, 宇文霁依旧再次忍不住感慨:怪不得这地方有数千的宫人。 大景的禁宫全称大阳宫, 是一片层叠巍峨的宫殿群, 精致程度比不上故宫, 没那么多的雕梁画栋,可够大,够恢宏,数千宫人完全能很宽敞地住在这里。宇文霁去宫里的花园看过,那就是一片被围进皇宫的森林, 森林外围进行了人工修改,成了园林,森林内部还是森林。皇宫还挖有巨大的人工湖,以及环绕整片宫殿的净水河,恢宏壮阔。 不过,在这地方养出来的宇文家子弟,全都是混账。 ——他家里那群小小年纪就被当了牛马的宇文家子女,至少表面上都算正常,没什么夸张的秉性。结论:世家真坏! 宇文霁想起来他第一个崔家的老师崔小熊了,那教的是什么玩意儿?他那群伴读……悔不该年纪小,下不去杀人的手,都不是好东西。后来的方品虽然正常,但他很可能只是吸取了前人教训罢了。 若其他宇文家的子嗣,自小都是在这种伙伴的陪同下,受到类似的“帝王”教育,不成变态才怪了。宇文霁握拳,世家一点都不能沾,回来要把这件事给小家伙们讲一讲。宇文家有此下场,世家居功至伟。 宇文霁回到他现在住的地方,就得面对两件事,第一,世家,就他刚才念叨的。第二,宫人。 不只要处理目前依旧留存在世家的个人,还有世家的财产问题。 “登记造册,没人的世家便将他们的宅院都推平了,全部收归国有。有人的宅院和田庄,跟他们讲好了丕州的税收制度,日后按律缴税。” 城市里的老宅暂时算世家的私产,可城外的田宅,一定要弄回来!宇文霁也贪,贪土地。 吕墨襟应了,这和他想的差不多,但有些决策,必须宇文霁发话才能动手,这是权威的问题。 “宫人愿意出宫的——”宇文霁又道。 “不行。”吕墨襟赶紧抬手,制止宇文霁,“若这样问,他们当面一定答应,但转过头怕是就得寻死。” “啊?”宇文霁怔了怔,可略一思索后,明白了情况。 平王军与宫人,刚建立起了脆弱的信任。这些宫人们,在宫中当了几个月的“储备粮”。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让他们出宫,等同于送他们去给人吃。 在全城清理期间,平王军找到了几处禁军的食堂,进去看的丕州士兵有人被活生生吓死了。宇文霁没再让其他人进去,从外头堆起柴火,让人点火烧,火势小了就继续堆柴浇油,再烧。最后剩下一堆焦土后,原地挖坑掩埋,这些地方已经标记好,日后不会再建房修屋,而是会移栽树木过来。 ——不算世家,在宫外,岐阳活下来的平民,见不到孩子、老人,极少数存活的女子都是女扮男装。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跟着宇文鲜离开的禁军,让宇文霁都给杀了,因为他们除了受伤等特殊情况外,身体健康到令人发指。他们不仅仅是吃饱,还吃得很好,很足。 前天,被统一管理,安排在帐篷里居住的百姓,还发生了大规模的夜惊。起因是有个百姓突然在梦中尖叫:“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所有听到的百姓全都跳起来了,一边尖叫一边疯狂地攻击周围。 因为声音太大,他们还引起了其他营地百姓的夜惊,甚至开始进攻防守的平王军士兵,士兵只能反抗。 最后死了三百多人…… 明明得救了,明明以后将有安稳生活了,却死成了一个笑话。 去收尸时,还有人在角落里抱着一具尸体大啃,就让士兵一块儿砍了。因为很难确定,那尸体到底是死于昨天的骚乱,还是吃人者杀害的。而且,平王军供给的食物不能说让他们吃得肚子溜圆,但绝不至于饿到需要吃人,这明摆着是吃人吃出习惯了,还是赶紧送他上路为好。 在掩埋尸体时,吕墨襟突发奇想,让百姓出城观看。在炼狱中活出来的百姓多是惧怕的,尤其怕把他们给骗出去杀了。 “要杀早杀了,何必这些日子养你们花了这么多粮食?”去吩咐的校尉冷笑。 其实百姓也没白吃,清理废墟残骸也是让他们动手的,因为这样能得到更多的粮食,百姓也算踊跃。 总算有胆子大的被说动,跟着去看了。他们一脸平静地出城,满脸是泪地回来。 “埋了!埋了!埋进土里了!还有庙!”有人回去后,张牙舞爪地与其他人宣扬,同样是状若疯癫。 越来越多的百姓,自发前去观看。这一路上都有士兵警戒,还真抓到了十几个意图“狩猎”其他百姓的。 没被吃,被完完整整地埋掉了,虽然没有墓碑,但已经够了。 虽然这件事还没完结,但岐阳百姓的精神状况,能明显看出好了许多。从随时担心被吃掉的猎物,变成了遵守规则就能活下去的人。 相比城外,宫人的情况更复杂一些,宇文霁要放他们出宫,当然是会提前安排好,不会把宫人直接和百姓塞一块儿,可确实危险。 “让女督亭按照她们新学员标准,减至三成后,训练宫人。” “嗯。”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一边应,一边对宇文霁笑,“景光,你总是温柔得很。” “嗯?温柔?” “换了旁人,大概是直接将女子分给有功士卒。且这种分人的做法,还会被称颂为仁厚。” ——没有自己收为后宫,让人都活着,还帮她们成家了,还不够仁厚? “……” “所以,有人日后劝你将女子分给士卒,你不要生气。他们也是出自好意的。” 第112章 “嗯。”宇文霁眉毛动了动,叹着气点了头。 又过了几日,城内彻底安稳下来,宇文霁带着能用的五辆战车,点了八千骑兵,开始清扫更远的地方。 宇文霁离开丕州时,就已特意点将,把王快和他那群兄弟都带上了——他们都是岐阳本地人,作为曾经的市井无赖混混,对地方上比一般人更熟悉。 所以,这回宇文霁让他坐自己战车后边了。 王快缩在宇文霁的阴影里,动作十分规矩,言语十分有用。 宇文霁按照他所说的大庄子,一处接一处扫下去。虽然他们已经近十年没回来了,可多数路线还记得清楚明白,还知道一些只有本地人才了解的捷径。 有些地方的托博人,竟真的没跑,远远见宇文霁到来,直接说要归附。 宇文霁:“杀!” 他们跑到草原,走正规渠道表示要内附,然后规规矩矩一切听从平王的指使,确实可能让他们内附了。但他们从外边杀过来,刀上的血还没干,身上的金银首饰明显是汉家风格,被蹂躏的汉人女性还在他们的帐篷里,汉人青壮奴隶让他们关在牲口棚里,住着汉人的宅院,牛羊践踏着土地,这时来说归附? 宇文霁很仁善,但他又不是常常都仁善的。 跟宇文霁同车的王快表示:悔不该没多带几条裤子。 王快觉得自己的胆量也不小啊,目前为止他是唯一一个打劫了小大王还活着的人了吧?但明明是作为小平王的自己人,同车而行的王快,却已多次被吓尿了裤子。 还好,车上血腥味重,小大王闻不到……吧? 宇文霁“打扫”害虫,吕墨襟“整理”房间。两人互相辅助,在熊爹押着大量物资赶到时,总算岐阳像点样子了。 吕墨襟本以为回来的宇文霁心情会很压抑,结果宇文霁却是心情愉悦,甚至在见到他后,便道:“墨墨……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过段日子,我带你去。” “?”本身宇文霁说给他找了个惊喜这件事,对吕墨襟来说,就已经是一件万分意外的惊喜了。岐阳城内已经足够荒废了,外边世界的模样,吕墨襟不畏惧,但他也不想知道。在外面恐怖世界的情况下,宇文霁竟然还会想到他,给他找惊喜? 吕墨襟心情有些异样的雀跃,明明四周围没人,他也压低嗓音问宇文霁:“不告诉老大王吗?” “以后他会知道,但先不告诉他。”熊爹的脾气,告诉他,他就要把好地方占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以后要带墨墨出去玩 墨墨:[星星眼]哇啊 第104章 夕阳之下 104 吕墨襟笑了起来, 对这个惊喜很是期待:“那景光可要将老大王招待好了。” “不就是……接他们来岐阳住吗?”故地重游,但故地已经面目全非,宇文霁觉得, 熊爹最多有点嘚瑟吧? 吕墨襟笑着摇了摇头:“景光,我知道你无视礼法,但孝道, 你还是要遵守的。” 宇文霁茫然, 他对家里的三位长辈,不是遵从礼仪的孝,而是感情上的爱与敬。但假如一定要讨论孝顺,他也必定是孝的啊。 吕墨襟已习惯了宇文霁的没常识,开始为他细细讲述。 无论世家如何抹黑宇文霁的名声, 有一点他们没法污——小平王至孝。 宇文霁九岁单身救父……虽然是事实,但即便是吕墨襟, 每次把这事想起来, 都有一种“太史公夹带私货, 八九岁的孩子怎么单身救父?”的荒谬感, 他亲历, 方才确定是真的。 且这件事在百姓当中流传极大, 因为它就是很有意思。只是出了平王所辖之地, 其中的主角就变了, 变成前朝之人, 或者如陆清月治下,这事儿的主角变成陆清月本人了,老大王的应召进京,变成鹿仙人被诓骗进京讲道。 但是将来真相总归会大白的。 百善孝为先,现在至孝的名声看起来没大用, 但越到将来,越有用。吕墨襟必须要给宇文霁保住,甚至要给他发扬光大。 不要世家,也得要百姓啊。至孝的名声盖过引胡人的名声,百姓才能来。 宇文霁听着连连点头:“而且我也没道理把我做的事情送给别人赚名声。” “正是,另外,老大王应该很重视这件事。” “我知道父亲会重视,毕竟搬家了。但……墨墨你说的大概比我认为的,要重视得多。”宇文霁点头,“我听你的,我想家人开心,至少也不想惹他们生气。” 宇文霁把手一摊:“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两人达成共识,吕墨襟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带着宇文霁去宗庙。 宇文霁占领岐阳时,虽然派人保护了宗庙,但接下来就把这件事放下了。他现代时就是个彻底的城市青年,没老家,没听说过族谱,不知道宗祠。大学的时候听同学讲祭祖,对他来说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虽然有点羡慕,但他没有寻根的意思,他的根很简单——华夏人。 今生在丕州他也年年祭拜(不跟人在外打架的时候),他也尊敬祖宗,但他对宗庙一直没什么想法。此时被吕墨襟带着,他才渐渐明白宗庙的重要性。 吕墨襟带着他转了一圈,道:“景光你要认路,老大王来了,要给老大王带路的。” “嗯。”宇文霁乖乖点头。 吕墨襟又给他详详细细讲解了在宗庙中如何祭祀。不是大祭,是私下里小祭,这里哪里有火折子,香烛在什么地方,他该怎么“请”牌位,以及和熊爹如何站位,如何跪,如何拜。 说完了吕墨襟又道:“小祭之后,景光可能还要和老大王守孝一段时间。” 宇文霁又点头,这个意思就是穿着麻衣草鞋,披头散发,吃没荤腥的寒食一段时间,至于到底多久,就得看熊爹的心情了。 然后,宇文霁又给吕墨襟找了个新差事——在老大王到来之前,每天亲自打扫宗庙,而且每天叫两个将军过来,跟他一块儿打扫。 这其实挺麻烦的,得到命令的将军前一天得禁食,来的当天早晨还得用冷水洗澡。然后披散着头发,穿着麻衣跟宇文霁从宫门步行到宗庙,在大门口还要三跪九叩。 结果宇文霁说完,就看见众将的眼珠子都亮了,打仗时前头有个瘸腿的敌将,他们都不会渴求成这个样子。 然后宇文霁就拿出来一个盒子,怪不得吕墨襟要他抓阄呢,这个前后顺序确实可能引起众将矛盾。 他们自己写名字,宇文霁一天抓三个人。假如都抓完了熊爹还没来,就抓第二轮。 待这天的会议散了,宇文霁无意中听见哨兵低声议论:“军师说的没错,小大王不去宗庙拜祭,就是等着老大王带先王们过来。” “对。”看不见人,但宇文霁能听出来他们语气里,明显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宇文霁冷汗直流,他没吱声,找了个破宫殿,坐在台阶上看天。 有些事没戳破的时候,一切静好,一旦戳破,宇文霁发现自己的战无不胜就是个笑话。 他的思维有时候还是太刻板,天真了。 宇文霁的现代想法,就是打造利益共同体,他之下的多数人都会为共同的利益努力。 他刚刚想了一圈目前其他崭露头角的大势力,杂胡的不算,其他人能立足,靠的可不只是利益,还有礼法、精神、道德、信仰。 陆清月直接说自己是神仙,政教合一。 宇文凉,他赋写的很好,是宇文家里文名最盛的,所以他的名声也很好,贤良、文雅、温和。 占据梁州,把原百姓杀光取而代之的方剂——爱民如子,“现在”的梁州百姓皆称其为“方父”。 吃人魔宇文德,这个人的名声更有意思了。底层出身、忠孝两全、仁厚爱民、爱兵如子、宽待士人、严以律己,谦虚纳谏等。 宇文德不是嫡子也不是庶子,他甚至都不是妾生子,而是.奸.生子。 上一代盘锦侯,一辈子都是个纨绔子弟,妻妾无数。宇文德的生母,是个布庄管事的妻子,她常常到盘锦侯的府里给侯府女眷量体裁衣,有一次被盘锦侯碰上后,被侮辱了。 这种事女方明明是被强迫的,可她根本无法告发,就算告了,罪过也在她“勾引”侯爷,她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既然她不告发,那就是自愿的,是通.奸,世道如此。 可没想到,就这一次,她就怀孕了。 而盘锦侯呢……虽然妻妾无数,可他偏偏生的都是女儿,一个儿子都没有。 孩子生下来后,宇文德的生母应该是不想要的,直接就把孩子送到了盘锦侯的侯府。盘锦侯一开始也不想要,他都不确定这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对宇文德的生母,也只是一时尝鲜。 第113章 可他又不能不收下来,因为他没儿子,假如到死都没儿子,他的爵位就要被朝廷收回了。 侯夫人同样不喜欢他,宇文德也是被他的一位姐姐抱养的。 他之后的人生,当然是勤奋学习,文武兼备。虽不得父母所喜,然而依旧极孝,甚至盘锦侯重病弥留时,宇文德割了自己的大腿肉喂他,以至于后来宇文德走路一直有些跛。 之后就是他率兵响应朝廷的号召,跟熊爹一块儿进京勤王了。 世家们原本是不喜欢宇文德的,嫌他的出身,甚至有人在看见宇文德之后,掩面而走,宇文德却也不生气,他走就走了。 但是,当宇文霁崛起,世家们就越来越喜爱宇文德了。他是宇文霁的对立面,是一个当今世道高尚道德的聚合体。 一日数千百姓投奔……那时候缺人的百姓有多眼馋啊。当然,现在他也眼馋。名声对宇文德的增益有多大,对他的负面就有多大。历史上纯粹能打的猛将兄,但自己出来闯天下的,都没什么好下场。 孝道的名声不只是未来有用,早就已经非常有用了。军队的精锐士卒尚且需要挖掘宇文霁的善,何况百姓? 阴阳童子,需要有百姓能明白的阳面, 宇文霁是有一点点伤心的,他努力让百姓吃饱穿暖,结果……如果没有墨墨给他找补,他可能早不知道被谁嘎了,再强壮的战士,也躲不开背后的闷棍。 黄昏时,吕墨襟找来了。 他的背后是血红的夕阳,对着宇文霁伸出手:“大王不饿吗?” “再把你拽倒了。”宇文霁摆摆手,自己坐了起来。他看着吕墨襟,想抱抱他,寻求安慰。可他又没难受到要哭的地步,就这么把人抱进怀里,可能太失礼了。 但是看着墨墨,他的心情确实好了。而心情一好,宇文霁的肚子就叫了起来。 “快出宫吧。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凭良心当个人吧。反正我本来也没法不做人,旁人不理解就不理解了。 熊爹来的当日,宇文霁率众将出城十里迎接。 哨探回来说看见老大王的旗了,众人便出了草棚子,宇文霁站在吕墨襟前边,给他挡着风,吕墨襟站在他后头,前头仿佛立着一堵厚实可靠的墙。 待能看见熊爹的旗子了,宇文霁上前几步,直接跪下。众人随他跪倒,吕墨襟膝盖下面软软的,今天早晨起来时,宇文霁亲自给他裹的绑腿。 熊爹来了,他从车上跳起来奔向高大的儿子,一把将他从地上扯起来,跟儿子抱头痛哭。宇文霁哭不出来,他也不敢抹蒜汁,熊爹闻见会把他朝死里打的,这时候只敢弯腰垂头。 熊爹哭完了,拍了拍宇文霁的肩膀,转身走向他的马车,却没上车,而是对着马车(里的牌位)跪下了。宇文霁跟着跪,又跟着三跪九叩。 ----------------------- 作者有话说:[可怜]作者菌是个猪脑子,总是想着提示,然后忘记:赵驹在三十八章出场。 第105章 (捉虫) 儿子管爹…… 105 宇文霁被熊爹拉上了车, 其他人全下了车和马,宇文霁扭头看了一眼,大队人马跑步前进。 “父亲, 车是不是慢点?” 别人就算了,墨墨宽袍大袖还戴着皮弁冠,一身行头可不轻, 跑起来还累赘, 那么小的个子(一八五的大高个)还得跑在其他人前边,他又皮薄肉嫩,这要是一跤跌在地上,少说手脚要破皮。 熊爹看了宇文霁一眼,应了一声。也过去拉了拉车上的皮带子, 车速缓缓降了下来。 车一路进岐阳,九成九的人马都离开了, 主要文武还跟着。进皇宫, 熊爹和宇文霁下车了, 熊爹前边抱着一对牌位, 宇文霁后边抬着个大箱子。进宗庙的, 只他们父子俩, 其他人都在外头跪下了。 这个仪式对他们的这个小势力来说很不起眼, 却又无比重要。 宇文鲜走的时候, 把历代皇帝的牌位都带走了, 皇后的牌位散落一地。如今除了高祖和高宗的皇后,其余皇后都被摆在了一侧,王皇后的最显眼,因为牌位上写的封号最多…… 这么严肃的时刻,熊爹都忍不住好奇地看了一眼, 又叹了一声。 接下来,父子两人开始将自家的牌位,放在正中,放在宇文霁新做的高祖皇帝和高宗皇帝之下。 “老祖宗,你们一家团圆啦。”又把高宗旁边的一个皇后牌位拿了起来,放到一边去了——三代皇帝生母,三代上位后,先追封其为皇后,后又追封为太后。武烈太子的生母,高宗的正经皇后,反而是后被封为太后的。 这两位女性当时都已经去世,三代皇帝差点把自己亲妈和太后都从墓里挖出来,再给两人换个位置,幸好因为这么干名声太臭,最后只是将他亲妈塞进帝陵罢了。 现在熊爹也只是移开这位的牌位,放到一旁去,没做破坏之事。没必要。 接着,父子俩从武烈太子开始,将三代平王夫妇的牌位都一一摆好。摆一对儿,拜一次。最后,熊爹摸着一块空着的台子,道:“日后我与你母当在此。” 他的脸上,是幸福无比的满足。 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又道:“把你生母放那儿吧。她应该也更乐意。”他指的是侧边的那堆牌位,三代皇帝的亲妈也在那儿。 宇文霁道:“是。” 他没说谢恩,虽然这就是好大儿的做派,可熊爹还是咂巴了两下嘴——这种回答,代表宇文霁没将熊爹的态度,当成父亲对儿子,家主对妾的恩德,他看起来也没多高兴。 熊爹又想了想,忽然就笑了,抬手拍了宇文霁的肩膀。坚定厚实,仿佛能够劈山裂地的肩膀,他已经无法撼动分毫了。 “大趾。”熊爹久违叫了宇文霁的乳名,“哈哈哈哈!” 宇文霁被熊爹笑得莫名其妙。 他本来就无所谓,至于亲娘素合,她还真更乐意这样在一边待着,她对熊爹没意思,对崔王妃是尊敬的——她不是来加入这个家的,她当年只是尽量做好一个妾该做的事,然后……希望年老时能安安稳稳地死去。 深夜,当父子俩一起离开宗庙的时候,肚子比着叫。 “咕噜噜!”“咕噜……” 然后当然还得带着文武们一块儿跪拜,然后把外头洒扫一番,这才能离开。 现在崔王妃还没过来,熊爹也不住宫里,暂时跟好大儿挤一块儿。 宇文霁很久没跟熊爹一块儿行动了,忍着转身去找墨墨的习惯动作,提议道:“爹,咱俩是不是得吃素一阵子?” “素个屁,老子拼命一辈子,不是让儿孙饿肚子的。我告诉你,我死了,你越吃肉我越开心。”熊爹指着宇文霁说完,又仿佛自言自语道,“这事儿我还真得写下来,免得我死了,说不了话了,反而让些废物拿我这个祖宗当令箭,给你找麻烦。” “哦。”宇文霁应了一声,“爹,母亲说您肠胃不好,夜里少吃油腻的。” 崔王妃:我虽不在,但有人帮我管着你。 “……”熊爹的眼神,显然是很想劈了这个不孝子。老子处处为你着想,结果你竟然这样对待我! “爹,别瞪眼了,快回去吃饭吧。” 虽然熊爹说不用,可最后父子俩还是表面上吃素了一阵子。让宇文霁吃肉尽孝,还是得等他真的“升级”成了祖宗才行,现在对着祖宗,他也是孙子。 为什么说表面呢?因为墨墨给他们准备了看起来像素食的素食,比如山药糕,里边掺了大量猪油(对外说豆油)和饴糖,齁得腻人,可确实高热量。宇文霁也不挑了,能吃就行。熊爹和吕墨襟自己则十分喜爱。 还有豆腐锅,上面铺着满满的豆腐,其实下面是羊排骨或整只鸡。 即便闻到了肉汤的味道,文武大臣们也会感动地抹泪道:“老大王和大王至孝。” 除了还没来的桶义,其他人还是很会看眼色的。 随着丕州的人员到达,岐阳的忙碌上了两个台阶。 待崔王妃和素合到了后,宇文霁特别开心地把她们俩带进了宫里,指着层叠的檐角给她们说:“母亲,这是您的了!” 崔王妃:“……” 素合根本没敢抬头,对她来说,这跃迁的跨度也太大了。 崔王妃站在那,她觉得她应该感动,或者至少激动一下的,结果却只有一种面对恶作剧儿子的无奈。 她想过自己当了皇后的,做梦时想的,醒过来笑了大半个月,只觉得自己太荒唐。老平王跟她说要当太后时,她依旧没有太大的真实感。 她虽不是皇后也不是太后,但管理禁宫,这不正是多数皇后要做的事情吗? 第114章 突然间,崔王妃竟也感到了几分惶恐,她退后了一步,看向儿子的眼神,带着求救。 “母亲……您若不喜欢这儿,就去城里找喜欢的宅子。只是宫人还需要母亲受累管一管。” 岐阳先安稳下来的,是平民。 也有些蠢货,认为新来的丕州军“仁善”的,刚缓过些力气,就开始抢劫杀人的,但全都吊旗杆子了——砍脑袋还浪费刀,这个简单,吊胳膊的疼痛还会让他们惨叫不止,震慑力更强,宇文霁最近越来越喜欢这么干了。 因为旗杆子缺乏,宇文霁还无意中创造出了更可怕的刑罚,短杆吊人。被吊时间长了胳膊疼,必须踮脚。踮脚时间长了体力不足或腿疼,只能让自己被吊着。受刑者不止身体上痛苦,精神上也要承受着漫长的煎熬。 一排排被这么吊着,崩溃大哭的家伙,比什么教导都管用。当然旁边少不了说书人讲解这些人的罪过,百姓皆唾弃之。 南城已清理出了两个坊市,地基也建好了,已经陆续开始建房。百姓按照职业技能划分之后,抓阄摇号入住,并非免费,要靠着给朝廷工作还钱的。没有特殊技能的,多数会被安排到城郊的村庄去种地,百姓听说要分地,还是乐意的。 城外各处的良田被破坏得严重,但是,岐阳以西有“汤山”,此处有地热。在彻底将汤山的托博人驱逐后,宇文霁发现汤山各个庄子的珍贵花木让托博人祸祸得差不多了,这也免得宇文霁心里滴血了,直接平整土地,开始育苗。 他们在岐阳还找到了修暖房的工匠,有些庄子的暖房也未曾破坏,暖房同等处理。 开春后的土地将会补种豆子和小米,宇文霁希望今年能旱一点,让小米成功收获。 宫人却很麻烦,因为大小两位平王,让他们过去应付旧主的经验,彻底白费。女督亭的训练,以及和女督亭的交流,虽然让他们对丕州,对平王略有了一些了解,可这种了解反而让他们更加不知所措了。 宇文霁曾经召见过一次宫人,宫女和内侍都吓得趴地上,抖若筛糠。宫女大着胆子道:“大王威猛,若要招幸,三两个人怕是遭不住。” 宇文霁:“……” 公务太忙,想想母亲们要到了,宇文霁干脆就不再召见,等她们来。 崔王妃最终还是留在了宫里,熊爹也乐颠颠进宫了。其实这不合礼法,即便岐阳再不是都城,这里的大阳宫也只是降级为行宫, 立春,熊爹主持了一场大祭。 此时家里的小朋友们也搬来了,一群萝卜头跟在宇文霁身后,不断跪拜磕头。宇文霁有多庞大,他们这细胳膊细腿的也就显得更细。 鱼奴和恬奴终于有大名了,分别为宇文羽、宇文婷。 大名依旧没叫“玉”,或任何和玉字沾边的字眼。 鱼奴在得到大名后,只露出欣喜。 这孩子如崔王妃当年所期盼的那样,对她和熊爹都没什么感情,却很亲近宇文霁。 宇文婷稍好些,跟崔王妃有些亲近,会靠在崔王妃怀里撒娇,甜甜地叫母亲,但若宇文霁没同时在场,那一见到熊爹,她就会蹦起来跑走。 而对其他依旧保持刘姓的宇文家孩子,他们来的第一天,宇文霁就给了他们一个盒子。里头放着的,是王皇后的遗骨。 王皇后……是让宇文鲜一剑砍死的。 ----------------------- 作者有话说:熊爹:[愤怒] 大趾:[无奈] 墨墨:[哦哦哦] 第106章 宇文霁训话 106 她死后, 宇文鲜甚至没想花心思妥当安葬她,只命令宫人“收拾”了。又过了一阵子,才对外说了王皇后病逝, 又说尸体已入葬了。 留在岐阳的官员当时也有一再求问,王皇后葬在何处的,皇后也是有一套葬仪的。 宇文鲜便道:“朕的皇后多得是, 谁管她。” 再有人追问, 就让宇文鲜给杀了。 百官于是不敢言。 但或许,将王皇后交给宫人,反而是好事。宫人其实比外头的那群大臣,更感念王皇后,虽然他们没有谁为了王皇后赴死。宫人携手将王皇后的遗体藏了起来。又寻来华服金饰为其装扮, 先是将其放在宫中的冰窖里。 可托博人来了,宇文鲜送宫人与士卒为食物, 先送出去的, 就是年纪大的宫女与内侍, 这些人也正是宫里管事的。 宫里当时混乱了一阵子, 有人偷偷潜入冰窖, 盗走了王皇后的丝绸衣裳与首饰。这人到底是谁, 还活没活, 宫人到现在都不知道。只一提起来, 就咬牙切齿。因为他偷就偷吧, 可大概是怕被人发现,所以竟然将王皇后的遗体拖出来,一把火点了。 宫人灭火及时,王皇后背部烧伤严重,可因是趴着的, 面部依旧完好,立刻便让众人认了出来。 众人此时不由得担心,将来他们都死光了,王皇后怎么办? 商议之下,宫人们寻来了个寻常的藤编箱子,将王皇后放进去掩埋在了宫廷的角落——不敢放随葬了,怕有人再给人挖出来。 若非宇文霁来了后,命女督亭们打听王皇后入葬之事,可能王皇后的遗骨,会随着时间慢慢朽烂,并彻底为人所遗忘吧? 王皇后的遗骨被挖掘出来的时候,没完全腐烂。宇文霁命人将其捡骨,剩下的半腐烂皮肉内脏放入土窑中,闷烧——简单的用柴火烧,只能得到一堆烧焦的肉。之后得到的尸灰和骸骨放在了一块儿,都在现在的盒子里。 但王皇后的两个儿子和昌和公主的遗骨,却已再难寻觅了。有人说都让宇文鲜扔到城外乱葬岗去了,还有人说昌和公主让宇文鲜给吃了的。 七个孩子都来了,围着盒子痛哭出声,但其他人都没碰,只最小的刘夭走向了盒子,扑在上面大哭。 宇文羽和宇文婷也都在,这场景让他们的神色有些复杂。从身份上说,这些同伴比他们高贵,可如今对方隐姓埋名,寄人篱下。虽然父兄没有苛待他们,但小时候两人还没有察觉,长大了后,两人却意识到了在相处时对方的谦让和逢迎。 宇文霁看了一眼,知道了刘夭大概是王皇后的亲生子,但也没多言,只安静地等着,直到他们渐渐缓了过来——宇文霁没走,这是有话要说,再伤心也得憋住。 宇文霁问他们:“你们在岐阳时,是谁来启蒙的?” 众人皆道:“是母后。” 年纪最大的刘戮答得略慢:“主要是母后,但偶尔会有人进来,给我们讲课。我被母后收养得早,曾经跟哥哥听过几堂课。” 原来此时皇宫内还没有内书房之类,集体教导皇子的学堂。虽然有太傅这个官职,可太傅是太子师,不是皇子师。多数儿女,皇帝是只管养不管教的。甚至不受宠,没亲娘的,直接死在某个角落,也就死了。 “讲的是什么?” “《诗经》的一些段落,岐阳过去或现在的一些小故事。” 岐阳小故事这个词点醒了宇文霁糟糕的记忆:“什么故事,你还记得吗?” “多数都忘了,也不过是说他们王家的某人为人高洁、有才学之类的。”刘戮道。 其他几个年纪大些的孩子,听着他的话,也露出回忆中的神色,刘捡道:“想起来了,我偷听过两回,结果人名不同,故事却一样,我还问了大哥那人是不是记错了。” 刘平道:“哪儿是记错,哄傻子呢。” 回忆起童年,众人的嘴角稍稍上翘,却又狠狠绷住——当年的大哥,可不是刘戮,而是王皇后的长子。他身份特殊,没跟王皇后在一块儿,当时是住在王家的。王家说是保护大哥,结果呢?就是这种保护? 想到此,伤害便成了愤恨,他们对王家的恨,尚且要高过对宇文鲜的。 这也不是刘戮忘了故事,只是不愿给王家吹牛。 刘戮接着道:“不过有个故事我记得极其清楚。”他脸上露出了厌恶之色,“说的是戾宗时,有一回他设宴款待群臣,歌舞之后,戾宗指着方才跳舞的少女们道‘可有要的?若无人要,就拉下去做肉糜。’” “当时就有数位大臣站出来说要,可戾宗说每人只能要一个。到后来,就只剩下了一位少女,原来是当时的王司马没有要。” “戾宗连问数次要或不要。左右大臣也劝王司马,让他要了。可他就是不要。于是,戾宗叫来厨子,在宴会上活生生将这位少女制成了肉糜。” “这还没完。” 在场的人,无论年纪都经历了颇多人世的丑恶,听到这里还是都露出了略带惊色的厌恶表情。 “戾宗道:‘想来是此女姿色太差,才让王司马不爱。’他便又让人拉来一群少年,让王司马先挑,又道,‘你不挑,旁人便不可挑,朕怎能让爱卿们为难呢?’” 第115章 “王司马依旧不挑,这些少女便全都被做成了肉糜。如此再三……直到戾宗喝醉,这场宴会方才结束。” 宇文霁想起了他进入大阳宫正殿的时候,曾在地上见到纵横的凹槽,当时还以为是花纹,现在方才明白,那是“水槽”,或者说“血槽”。 “那人道,王司马之后也被同僚训斥,但王司马道‘陛下杀人,与我何干?即便我选了,他仍会杀人,不是这些宫女就是别人。’我记得当时那位王家舅舅说什么这才是人臣之道,而且他……他说戾宗想杀人就该让他杀……” 宇文霁插嘴:“他想你们学戾宗。” “对。”刘戮颤了一下。他只是旁听,但他依旧记得当时那位王家舅舅给哥哥们讲课时,带给他的诡异刺激——当了皇帝,一切贱民皆可杀。世家就该护卫陛下,让陛下享乐。 刘戮咬了咬嘴唇,道:“不怕你们笑话,我还真给他唬住了一段时间,整日殴打婢女内侍,还是母后让我明白了过来。” 王皇后……把他打了一顿,又亲自拿刀抵在了刘戮的脖颈上。 刘戮被吓得高烧数日,醒过来后还呆呆傻傻了一段时间。然后,宇文厚崩,宇文鲜入岐阳。他们这些年幼的皇子都吓得要命,很担心宇文鲜要他们的命,他跟兄弟姐妹挤在一块儿,仓皇地离开皇宫。 后来刘戮在丕州看见了跟在母鸡身后,挤成一团的小鸡仔,他想:我还不如它们呢,至少它们尚且敢叫。 在宫外,他们一群孩子挤在一间房里,轮流睡觉,一块儿如厕。但他们却又知道宇文鲜要杀他们,这么做也最多是让自己多跑两步罢了。 后来南宫夭夭翻墙进来,王皇后问他们谁愿意走。有一半都不敢吱声的,他们……现在都不知所踪了。 刘戮早已明白当时的自己有多蠢了,可每次回头去看那段过往,这种蠢感觉,就更上一层楼。 宇文霁道:“世家不可信,但可用。我如今虽不用大世家,可过上个一二十年,现在的小家也会成为大家。” “还是我们宇文家的人可靠!”宇文羽大叫了一嗓子。 宇文霁看了一眼这傻弟弟:“宇文鲜杀的宇文家人还少吗?” “……” “我也不会讲大道理,却只能告诉你们,多朝外看看,别让人的歌功颂德蒙住了眼睛和耳朵。如今大景的乱局,归根到底是赈济不足。说句难听的,宇文厚和宇文鲜还能比戾宗残暴吗?不过是祖宗挖坑,后人掉坑罢了。以后对你们的孩子,不要过分宠溺,听清楚了是不要·过·分宠溺,至少得让他们明白,不能无端杀害平民。” 孩子们一起躬身道:“遵大王训!” 宇文霁摆摆手,让他们散了。他也没想这一次训话就真能得到一个完美的结果,真的代代都听话,就没有王朝覆灭了,多聪明的祖宗,后代都有傻子,当这个傻子还自以为聪明,这个王朝也就完蛋了。 宇文霁的训话后来传了出去——墨墨干的。 结果众文武都开始在家中如此教训子女,未来常有百姓前往大阳宫门口焚香祭拜。此乃后话,暂且不提。 岐阳的事务走上了正轨,一切都稳定了下来,眼看着天气越来越热,宇文霁知道,不能拖了,他要带着墨墨去他的惊喜之地了。 宇文霁说是视察小米的生长情况,然后拉着吕墨襟就出去了。两人似模似样地视察了几个地方,然后直奔汤山。 “温泉?!”吕墨襟看着清澈的池子,满眼惊喜。 “嗯嗯嗯!”宇文霁点着头,“惊喜吧?” “对,太惊喜了,完全没想到。”吕墨襟看着宇文霁,笑得温柔——没想到……才怪啊。 ----------------------- 作者有话说:墨墨:[害羞]生活快乐的意义,在于给足彼此情绪价值。[害羞]而且我确实挺高兴得到礼物的。 大趾:[撒花]哈哈哈!我给了墨墨好大的惊喜! 第107章 (捉虫) 我心悦你 107 此地就叫汤山, 听名字就知道是什么地方了。 这儿有一座汤山行宫,宇文霁初到时以为行宫早已荒废,毕竟已经有几十年皇帝登基后, 就不出岐阳了。结果,对又不对。 ——行宫是废了,却是废于托博人之手, 让他们祸祸得不成样子后, 连带着里边的宫人,一把火烧了。迷你版本的八国联军了。 而在此之前的几十年间,汤山行宫,是世家在“代管”。世家常在此欢宴聚会,这里的宫人, 都是不断更替的。如果没有托博人,现在的汤山行宫, 依旧是奢华高雅的宫殿。 又有各大世家的温泉庄子, 宇文霁见了温泉后, 思索良久, 终于还是决定假公济私一回。 他留下了一处设施最完好的小庄子, 还在杀托博人的过程中, 从解救下来的奴隶中, 搜罗了一部分看着顺眼的家仆, 让他们清理准备庄子, 这事儿私下里是郭锵(郭淖的小儿子)负责的。 郭锵不适合战阵,在经商上却极有天赋,这两年他已经能独立带领商队。今年若没有这场战事,他会带他所负责的商队,前往更远的地方。不过开战了, 商队当然也停了。 郭锵很高兴负责宇文霁的私事,尽心尽力,且口风极严。 不过,宇文霁弄温泉小庄子的事情能瞒得过所有人,却瞒不住亲娘素合。可素合也是嘴严的人,为宇文霁守着秘密。 至于吕墨襟…… 景光搜刮到的,值钱的东西都运回来入库了,他本人对美貌男女没兴趣,也从不会以送人来拉拢下属——下属之间的赠送他不管,可某些事做太过的人,会被他疏远,到现在,他的文武也都十分收敛了,属于良性的上行下效。 且景光没有一回来就赠送他,而是表示了这惊喜在外头,得亲自去。惊喜是啥,太好猜了。 宇文霁跟他来说时,他就知道是什么了。 他的喜悦,是回应宇文霁的用心,也是真的高兴。当来到这地方,这种高兴甚至也出乎了他自己的意料。他原本只是“陪景光玩儿”的…… 两人在外边清洗好了,换上干净里衣,陆续进了池子——泡澡是穿衣服的,无论是在木桶里泡还是在池子里泡。目前的工艺多少还有点问题,尤其是被水浸泡的时间长了,不伤大雅的小问题可能会变大问题,比如木桶会有木刺,澡池子里有锐利的地方,穿衣服能尽量避免扎刺或划伤。 吕墨襟先进去的,王府虽然有浴桶,但还是比不上这个不断流入活水的浴池。然后宇文霁进来了,沐浴后总是要下水的,宇文霁便没擦身,白里衣湿透了,贴在他的身上。 吕墨襟坐在池子里,一眼看见了他刀劈斧剁般的上半身,眼神下意识闪躲了一下,这一“躲”,便瞄到了某个部位。 抿着嘴唇,吕墨襟将头转向另外一边:个头很大。 宇文霁进来后,眼睛也定在了吕墨襟脸上,难以挪开,吕墨襟湿透的头发披散着,乌黑发亮,水珠缀在他的额头、脸颊、睫毛,甚至……唇边。 他身上的里衣比宇文霁的更湿,宇文霁这个古文废物,此时脑袋里也闪现了两句:白玉衬樱桃,净水濯芙蓉。 当墨墨面上忽然一红,转到一边的时候,宇文霁其实脚步一顿,他还是决定加快脚步,走进池子里。 他们一个坐在左边,一个坐在右边,吕墨襟朝左看,宇文霁朝上看。 这温泉是半开放的,从外边看,就像是从房子里延伸出来的,挂了帷幔的亭子,边上点着熏香,还有个半人高的金色冰鉴(铜的)里边放着酒、点心和蜜水浸泡的水果丁。 景光这个大惊喜里,其实掺杂着很多小惊喜。 吕墨襟默默想着。 很多东西都不是这个小山庄的世家有能力拥有的,除了这大冰鉴外,酒壶和点心、水果的餐具是一套上好的玉瓷,其色晶莹,瓷薄如纸,那酒壶甚至能依稀看见里头酒液的高度。 四周围挂的帷幔,每一道乃是十层薄纱,风一吹,帷幔如烟似雾,层层涌动。这是碧落纱,这种蚕很小,吐出的丝极细,且带着天然的碧色。但正因为丝太细,纺成的纱人眼看来便是透明的(传说整张纱能从一个针孔里拽过去),必须叠上多层,才能看出碧色,如今这十层是看不出透明的。但这纱虽薄却又极有垂坠感,现在的帷幔就不会乱飞。 “咳!墨墨,出来吹吹风,一直泡着,会不舒服的。” “嗯……”吕墨襟应了一声,两人的脖子终于能换一个方向了。但他俩还是有意无意让自己的视线避开了对方,几乎同时转身,从各自的身后撑着岸边上了岸。 第116章 继而各自看着自己的脚趾,走到冰鉴旁边喝酒吃水果。 梅子酒,也不知道宇文霁从哪家的私库翻出来的,吕墨襟舔了舔嘴唇——“扑通!”宇文霁下水了。 他入水的速度极快,显然是实心的。 宇文霁在外头时,却比在水里时还要热,从里到外烧着——他对墨墨起反应了。 刚才看见墨墨的小红脸,他就有点不对劲了,可宇文霁觉得自己当时转身就走太奇怪了,他是带墨墨来玩的,不能还什么都没玩,就扫兴啊。另外,宇文霁觉得自己不至于那么牲口,是能憋住的。 他……高估自己了。 或者说,一开始确实能憋住,但看着墨墨,越来越难憋住。 宇文霁骂自己见色起意,又觉得不对劲。他上辈子做过健康的成年男性,他知道纯生理上的反应是什么样子的。说是热水加速了血液循环,给身体带来额外的热情,那也是自欺欺人。 他的身体,再怎么泡,也不至于心跳成这个样子。 吕墨襟:“?”他还想说两句话呢,结果宇文霁怎么就进水了? 可从他的角度,只能看见宇文霁背部的肌理……乌黑的头发张牙舞爪地挂在他的肩头和背脊,看得吕墨襟呼吸有些沉——喝酒喝多了吗?梅子酒其实后劲大? 要走吗?吕墨襟舔舔嘴唇,反而朝着水池走了两步。突然,吕墨襟停下了脚步,他低下了头,他(也)有感觉了。 宇文霁正在闭着眼做着检讨的时候,吕墨襟也下水了。 宇文霁在热水里打了个寒颤,从吕墨襟那儿荡漾过来的微微涟漪,却让他难以招架,晕头转向。 吕墨襟压抑着自己的呼吸,免得喘息声太夸张。他庆幸景光闭着眼,如此他就能偷偷打量他了。 景光很好看,剑眉星目直鼻菱唇,五官大小合宜,若精雕细琢后嵌在了那张方面上。但他太高大了,旁人让他那阴影一罩,就根本顾不得瞧他的脸了。 吕墨襟寻思着,自己这样是不是书中说的“久旷成痴”?喜欢男子,但是一直没人,因而看着景光就起意了?可也不对,尤其是想想军中的其他人,吕墨襟立刻在心里撇嘴。 可再将视线转向宇文霁,嫌弃下撇的嘴角,变成了温柔上翘的微笑。 只有景光,他是特别的。 宇文霁觉得,他要被煮熟了。但不是被温泉水煮熟,是“自热”的。 他想赶紧跳起来转身逃跑,可现在让他稳坐不动的,已经不再是理智告诉他的“别坏了墨墨的兴致”而是感性了,一种跟着体温一块儿直线升高的贪婪。 他不敢睁眼,可眼睛闭着,脑子已经开始不断闪现各种小片段。 他的手掐着自己的大腿,这腿要是别人的,肉已经捏烂了。 脑袋发热了半天,宇文霁总算反应过来自己的不对劲了。他这种反应,不是见色起意,倒像是…… 泡澡池子里的两个人,再同时经历了片刻的沉默后,心里同时意识到了一件事——我、大概、也许、可能、心悦景光/喜欢墨墨。 两人几乎一起将视线转向对此,同为初恋的年轻人,神色间都有着喜悦、期待与彷徨,甚至畏怯。 情人不情人没那么重要,倒是对方的存在很重要。有些事一旦说出口,就可能会破坏过去十几年间建立起来的感情平衡。彻底失去对方的代价,实在是太可怕了。且这个代价,不只关乎他们自己,还关乎无数人的性命。 宇文霁:我先前都说将墨墨当弟……哥哥的,现在若是突然表白,怕是要把他吓坏的?不对,以墨墨的性格,他可能会同意。甚至会讨好逢迎我,他对于当“佞臣”这件事毫无芥蒂。对墨墨来说,手段不重要,结果才重要。要不,慢慢来? 吕墨襟:景光对情之一字的想法,很怪。要跟他说了,他怕不是会吓一跳,甚至会破坏我们现在的情谊,让他疏远我。但放弃……不甘心!还是缓缓图之吧。 他俩都是多思的人,不计后果,不是他们的性格。 但在看见对方眼神的时候,两人便知道,不是自己在单相思,对方的心情和自己是相同的。 宇文霁:“墨墨……” 吕墨襟:“我心悦你。”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 墨墨:[害羞] [烟花][烟花][烟花] 作者菌:剧透一下[无奈]俩人彻底贴贴还得等一阵子 第108章 墨墨:我做不到啊!…… 108 宇文霁眼珠子瞬间瞪大, 墨墨都先表白了,那他、他就先过去吧!他大着胆子走向对面。 吕墨襟抿着嘴唇,他发现自己真正面对某些事时, 也没他想得那么泰然自若,此时心跳躁动面上灼烧,他不断舔着越发干涩的嘴唇, 坐在那儿等宇文霁过来。 池子最深的地方在一米八左右, 宇文霁露个脑袋,且他的体重就像是个大秤砣,在这种池子里也是如履平地。吕墨襟坐那,池水刚过胸口。 宇文霁走到了吕墨襟面前,抬手轻碰了一下吕墨襟的手, 吕墨襟反手握住了他的手指,下一刻, 宇文霁心满意足坐在了吕墨襟身边。 时间缓缓过去了。 吕墨襟:“……”我紧张期待半天, 你就碰我手指一下?至少抱一下吧? 他斜眼瞥, 宇文霁笑得露出大白牙。 感情观深受前世父母影响的宇文霁, 他的交往观是这样的——确定交往、握手、拥抱、接吻、明确立下终身誓言, □□做的事情, 同居。 现在, 在他和墨墨确定关系后, 脑子里的小电影虽然也还在频繁播放着, 可另外一些纯情片段也开始频繁.插.播,里边都是他和墨墨手拉手在散步。日升日落,夏花冬雪,平湖大泽,高山险峡, 携手并肩,始终如一。 而吕墨襟,就和宇文霁想的一样,他很放得开。 所以这是一个拘谨的现代人,和一个敞亮的古代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吕墨襟低头看着两人拉住的泡在水里的手:“握手就这么高兴啊?” “嗯,墨墨,我喜欢你。”宇文霁美滋滋。 这回宇文霁表白了,吕墨襟脸上又热了,看着宇文霁温柔笑了起来:这下要过来亲亲了吧? 结果两人相对傻笑了半刻钟,吕墨襟先扭头,他笑得下巴有点僵。 宇文霁道:“墨墨,泡的时间有点久了,咱们上去吧。” 吕墨襟又可以了:哦,不想在热水里。 吕墨襟故意没动,等着看宇文霁的反应:我都给你机会抱我上去了,还不抱? 宇文霁上了岸,看墨墨红着脸坐在水里,以为他热到了,于是,伸过来了一只手:“我来拉你。” 吕墨襟看着那只手:“……” 来拉你。 拉你。 你倒是拿出你在战场上一往无前,有我无敌的霸道来啊! 吕墨襟虽然在心里吐槽,但还是抓住了这只手,果然,他被宇文霁十分守礼地拉上去了呢。甚至比他们互相表白之前,还要守礼。其实,先前宇文霁没有这种意识,彼此接触时自然是无所顾忌的,现在有意识了,会躲避很多部位的碰触。 宇文霁自己还出去拿了件薄披风,给吕墨襟盖上:“小心着凉。”他自己也拿了披风,却不是披着,而是扎在腰间。宇文霁又主动拿过蜜水泡过的水果,递给吕墨襟。 吕墨襟看了看水果,又看了看宇文霁,手搭在了宇文霁的肩膀上:“低头。” 宇文霁:“……” 宇文霁虽然有自己的恋爱程序,但在爱人主动的情况下,那他当然也不会拒绝。宇文霁特别开心地低下头,得到了一个甜丝丝的初吻。 可一吻结束,他睁开眼时,却发现吕墨襟的表情十分古怪,他鼻子眼睛都皱了起来,仿佛遇见了十分为难的事情。 宇文霁下意识闻了闻身上:难道是我太臭了?不会啊,没有需要我的战事,作息正常后,我就天天洗澡了,绝对没有战场上的恶臭了。而且进池子之前也好好沐浴了,还泡了这么长的时间,我是真的没有味道。 吕墨襟看他闻身上的动作后,却更绝望了——我实在是做不到啊。 “景光……你个子太大了。”还硬邦邦的,老虎一样。 年少长身体的时候,吕墨襟也曾经有过攀比之心,但到现在早没有这种想法了。即便喜欢,又有冲动,可当想到自己是主动的那个,吕墨襟就软了。征服强者的欲.望?他看一眼宇文霁,征服个屁,大山罩住自己很有安全感,可他不想去扑一座硬邦邦的山,撞个头破血流吗? 第117章 “呃、我……吓着你了?”宇文霁下意识后退一步,又把扎在腰间的披风遮了遮。 “我没办法……呃……主动……你。” “啊?”吕墨襟这磕磕巴巴的几个字,让宇文霁的脸红成了一片。 吕墨襟:“……”完蛋,景光娇羞成这样了? 还好,宇文霁捋清楚了墨墨的逻辑——两零撞号,墨墨想承担起重任,但宇文霁实在属于他不可承受之重,所以希望宇文霁能承担一下。 宇文霁的表情也变得怪怪的,他和墨墨短时间内的表情变化,能凑成一套表情十分丰富的表情包。 “墨墨。”宇文霁哭笑不得,意识到了古代和现代在感情生活上的差距。 古代是封闭和开放的矛盾综合体,两个男的,尤其是有身份地位的男人,不需要“追求”这个过程。一方示爱,另外只要一方接受,就能进房了。如果对彼此都很满意,就一直进房。不满意?那就得看彼此身份高低了,身份高的不满意,身份低的很可能倒霉。身份低的不满意,憋着。 另外一方从一开始就不接受?那就得看双方的身份、地位、利益纠葛了。也有明明是君王之尊,但另外一方是名士,君王拒绝,结果名士说君王看不起自己的,君王为了名声,认错之后反求对方轻薄自己的。 当然除了特例之外,更多的是上对下的欺凌。 男女?看王皇后就知道了。面对强权,她们更无力。 宇文霁的观念,在现代都越来越少了。 他看着墨墨,知道墨墨是真心期待着更多。 宇文霁张开双臂,吕墨襟松了一口气,走进了宇文霁的怀里。 当宇文霁将双臂合拢,把吕墨襟抱在怀里时,两人都僵了一下,却并非因某种恶劣的情绪,而是……过于自然了。 过去,当他们俩和对方相处的时候,总会有一种不满足感,现在,这种感觉消失了。他们只觉得,自己合该如此。宇文霁的双手在吕墨襟背后扣在一起,吕墨襟的手也攀上宇文霁宽阔的背,心满意足的感觉充盈着彼此的身心。 “墨墨,两个男子在一起,承受一方很易受伤。现在什么准备都没有,我们不着急,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宇文霁的手轻轻拍着吕墨襟的背。 吕墨襟瞥了一眼,其实,这里侍奉的仆人很会看眼色,该准备的都准备的。那边花哨的瓶瓶罐罐,应该就是膏脂。但是感觉了一下顶着自己的小大王,吕墨襟觉得,确实可以慢慢来。 宇文霁轻轻吻着吕墨襟的额头,两个男人在一块儿,以目前的医疗水平,墨墨被伤到,治都没地方治去。他想和墨墨在一起一辈子,即使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将来两人有了变故,他也不想给墨墨的身上留下什么一辈子的创伤。 爱他,就要让他好好的,快快乐乐的。甚至,将来有一天我没有了,他擦擦眼泪,也能走向下一段人生——毕竟是当年随时准备嘎的宇文霁,他也怨恨老天爷,可他爱这个世界。 “嗯……”吕墨襟应着。 他有着过目不忘的天赋,但细细翻看记忆,对于被别人拥抱的记忆却极其稀少。是曾经家里长辈的疏离,却也是他自己的不屑。可是,明明自己也长得十分高大,吕墨襟却喜欢上了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怀抱。 吕墨襟笑着抬头,宇文霁趁机亲了亲吕墨襟的鼻尖,和他亲到了一起。 过了一会儿,两人抱着进了水。 热水流过身体,终于还是激发了两个年轻人的热情。那条给吕墨襟裹身的披风,成了他们的垫背,两人在池边,完成了第一次赤诚相待。 夜里,两人更是在小山庄里度过了快乐时光:黑龙缠青蛟,青山罩暖玉。坚冰淌热泉,春水润青山*。 第二日清晨,睡眼惺忪的吕墨襟一边啃着包子,一边问:“景光,你为何不抓我的腰?” 两人昨夜虽快乐,宇文霁不仅避免抓他的腰,还总是避免其他更多的类似于抓、握的碰触。 “怕将你捏伤了。” 嚼着包子的吕墨襟笑了起来:“我也算是个大汉呢。”他不弱,也是能挥剑、骑马的人,他在平王府接受了全套的世家子标准以上的教育,比正经的战将差的只是亲自上阵杀敌的数量。 宇文霁的表情顿时变得十分古怪,想说什么,最终只是胡乱点了点头。 墨墨和大汉这个词儿实在是不搭,墨墨很强,可墨墨又是让宇文霁含在嘴里怕化了,顶在头上怕雨淋,揉在怀里怕碎了的宝宝……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明明小小的,可可爱爱的。嚼包子的时候,腮帮子还会一鼓一鼓的,这能是大汉? 吕墨襟不知道宇文霁在想什么,只是见宇文霁看着他吃包子,笑得眼神迷离,忍不住也笑了:“你不饿啊?” “我……”“咕噜噜!” 宇文霁低头,乖乖吃饭。 ----------------------- 作者有话说:墨墨:[托腮]谁嚼东西腮帮子不鼓? 大趾:[求你了]好可爱 大趾会登基 *[可怜]本文的贴贴,应该都是作者菌的打油诗了…… 第109章 (捉虫) 小平王被老大…… 109 “景光, 你如何知道,我喜欢温泉的?” “我不只知道你喜欢温泉,我还知道你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 吕墨襟拿包子挡着嘴, 嘿嘿嘿笑了起来,他知道景光这是文雅的说法,他喜欢的, 不只是美好的东西, 还喜欢那些稀少的,昂贵的,奢靡的。比如现在飘荡的碧罗纱。曾经拥有它们的世家,奢侈到用这种正奇珍来做窗帘,吕墨襟连它做的衣裳都只在小时候见过一次。 他也是世家, 他也喜欢享受的。 只是他知道,情况不允许。所以他只穿蓝色或黑色的细麻衣, 只里衣是丝绸的, 他也只戴最寻常的冠, 不用什么精雕细琢的东西。 宇文霁上身前倾, 将手伸过了桌子, 他本来想去拽吕墨襟的袖子, 可吕墨襟将手掌放在了宇文霁的手里。 吕墨襟手指修长, 骨节有力, 手上也有练武磨出来的茧子。可当他的手放进宇文霁的掌心里, 彻底就……小巧了。能把人脑袋一把捏碎的大手,轻轻包裹住了吕墨襟的手,那情景就如牢笼捆住了白鸽。 “权力,是最大的美好。在你身边,我从一开始就没受过任何委屈。我活下来了, 活得很好。我拥有了权力,并且握稳了权力。我得到这一切,不是为了辅佐你,是为了我自己。只是身份的改变,让我们有更多共同的利益和麻烦罢了。” 墨墨的思维,极其理智。 宇文霁一直以为,自己的伴侣,会是一个感性的人,不过,墨墨的态度没让他有半点失落感,反而觉得心跳加速——理性的墨墨,大概是把所有的感性都给了我,墨墨很宠我的。 所以,墨墨越说,大趾笑得越开心。 吕墨襟:“……”偶尔会见到崔王妃与老大王相处时的场景,常常是崔王妃不知说了什么,英明神武的老大王就傻乎乎地憨笑。这父子,可是真像啊。 当然,老大王傻笑不久,崔王妃也会跟着笑了起来。 所以,吕墨襟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知道崔王妃为什么笑了,因为那不是傻笑,那是暖融融的温柔爱意。没有拥抱,没有热水,只看着他的笑,涓涓暖流便从心里流淌出来了。整个人,都格外舒畅惬意。 吕墨襟动了动,这才意识到他的手还在宇文霁掌心里呢。 “景光,我喜欢你大手的触感,且你既然能把包子握在手里,就不至于真把我捏碎了。我的骨头还能比包子皮软吗?” “你确定喜欢这双手的触感?” 宇文霁重新将手张开,他的老茧,厚到直接摸火炭,都要隔个一时三刻才能察觉到热度。若在现代当个木工,他打磨家具,都不用砂纸的——总觉得他老茧的材质都和正常人的不一样呢。 吕墨襟他曲起指头,在宇文霁的掌心上敲了敲,确实跟敲桌子面没区别。他摸过茧子时,会有刺刺的感觉,是带着轻微疼痛的痒,手上的触感轻得多,昨天两人坦诚时,就清晰也刺激多了。 吕墨襟脸上有点红,他曾觉得自己应该受得了,甚至带着些期待,但也许、可能,没那么受得了? “我若不适,会说的。” “你真会说吗?” “我又不傻。” “那一定要说啊。”宇文霁反手拉着吕墨襟的手,“我那时若是懵了头,你就咬我的耳朵。” 吕墨襟闻言,俯身抬手去摸宇文霁的耳朵。他的耳垂肉乎乎的,不大也不小,而且,他连耳垂都是热乎乎的:“小平王,你的弱点被我捏在手中啦。” 第118章 宇文霁看着他的眼睛,应了一声:“嗯……” 吕墨襟心神一荡:“堂堂小平王,怎么乖巧成这个样子?” 宇文霁:“啊?乖巧?” 吕墨襟顿时大笑了起来。 宇文霁:“……”到底谁乖巧可爱啊? 这一日两人离开了小庄园,回归大部队,又在外头转了数日,两人回到了岐阳。 在小山庄里只有纯粹的快乐,可回到了家里,烦恼就立刻找了上来。 门开了,素合端着茶走了进来。 宇文霁:“……”此时房里只有他一个,墨墨已经回他的住处去了,两人的情况暂时不能外露。但宇文霁看着素合,还是感觉到了一种做了坏事的紧张。 能在朋友面前亲密如常的情侣,都不一定能当着爹妈亲热,何况宇文霁这样的小纯情。 宇文霁与吕墨襟在一起,素合必定是第一个知道的。甚至,宇文霁觉得,他自己还闹不清感情的时候,素合就提议他找墨墨了。 况且,总不能将来和墨墨亲密后,素合亲自给他们收拾房间吧?思及此,宇文霁的脸色顿时红得发紫。 素合放下托盘,没有出去,而是坐下了。 她给宇文霁倒了一杯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大王,其实您的年纪,女子侍奉您早已不太方便,原来以为会有夫人……我最近从宫里挑拣了些内侍。他们的品性都还过得去,也有几分脑子,正适合侍奉您。” 对宇文霁的行为,素合不理解,但是了解。甚至她的了解,大概只在吕墨襟之下,崔王妃和老大王还要排在她后边。而且素合对宇文霁的关注,更偏于私人。她不在乎宇文霁的功业,只惦记着他吃没吃饱、穿没穿暖,开不开心? 这次宇文霁回来,他很开心,可却又心虚。且他看着吕墨襟的眼神,变了。变得更深邃,也变得更黏糊。他们不只是兄弟、君臣了。 “娘,那您呢?” “我依旧在您这儿住着,给您看着家。”这意思是,她会成为大总管,成为宇文霁家园的总体监控者,但不会再负责具体的事务。 “娘,辛苦您了。” “景光,我想抱抱你。” “嗯。”宇文霁坐在那儿不动,素合站起来走了过去,待她走到身边,宇文霁还弯下了腰。素合张开双臂,将他的大脑袋抱在了怀里。 “景光,你要康健、平安,快乐安定。” “嗯……” “墨墨也是个好孩子,虽然心眼比你多,但他是个内外有别的人,对内人的都是直心眼,歪心眼都朝着外头。”素合叹了一声,她一直很期待的小大趾,大概是没有了,毕竟她儿子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个人。 宇文霁头一回听说,内外有别还能这么解释。 “还有,这些事别瞒着大王和王妃,你直接去说,越早越好。早说,他们认为你有仪仗,说迟了,就是认为你心虚。”素合坚定地站在宇文霁的立场,为他出谋划策。 “娘提醒的是。” 当夜……小平王被老大王抽了一顿。 老大王抽断了两根棍子,小平王站起来蹦了两蹦,对着老大王磕了个头,转身走了。 宇文良回到房里,撑着腿坐在那喘粗气,他怎么也没想到,宇文霁给他来这一出。 崔王妃坐下沏茶,她也同样意外。 夫妇俩对宇文霁的了解不算全面,可他们清楚,自家大趾的脑子在有些方面很怪异,他要跟吕墨襟在一块儿,就是一辈子只跟他一个人在一块儿的意思。 “我去把鱼奴杀了。” 熊爹逻辑:大趾一定是以为鱼奴是继承人,这才放心跟吕墨襟在一起,没了鱼奴,以大趾的责任心,一定会去生孩子。 至于动吕墨襟,这个想法在熊爹脑海中只是一闪而过。他舍不得,不是舍不得吕墨襟,是舍不得好大趾心疼。 他的好大趾这辈子很少说他喜欢什么,即便外头都说他好战,其实好大趾最讨厌的就是战争。吕墨襟是头一个他喜欢的,还是很喜欢的。既然如此,喜欢就喜欢呗。熊爹不满的不是他喜欢谁,喜欢男喜欢女,是他很可能因此不生孩子。问题根本不在吕墨襟存不存在,在好大趾自己。 崔王妃思索了一会儿,把已经站起来的老大王拉住了:“应该没用。” “……那把恬奴一块儿杀了?” 崔王妃摇了摇头:“不是这个问题,大趾该是已经有自己的决断了。” “他没孩子,他能有什么决断啊?” 熊爹只能说是被崔王妃部分说服了,没立刻动身去杀鱼奴和恬奴,但夜里躺下,翻来覆去了半天,最终还是起了身,提着他的刀去找鱼奴和恬奴了。 虽然杀了或许没用,但杀了他们是熊爹能想到的唯一方法了。所以……先试试。 宇文霁得了崔王妃的报讯,鞋都来不及穿,光着脚跑出了房,后又匆忙骑上了光背的玄雷,堵熊爹去了。 目前岐阳严格执行宵禁制度,入夜后,坊市便锁死了,夜里能动的只剩下巡逻的士兵。 先是老大王半夜从宫里出来,然后在宫道上不动了。接着就是小大王赤脚披发,从他的住处里跑出来,迎到老大王,士兵们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老大王自然知道崔王妃要给宇文霁送消息的,他也准备再给好大趾一次解释的机会,所以留在原地等着,否则宇文霁得到消息再赶到的时候,鱼奴和恬奴早就让熊爹嘎了。 众目睽睽之下,熊爹没跟宇文霁争吵拉扯,父子俩上了同一辆崔王妃准备的辇车,默不吭声回宫去了。 从始至终……宇文羽和宇文婷,都不知道自己差点被嘎了,这天夜里都睡得很香,第二天也只是和旁人一起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罢了。 ----------------------- 作者有话说:好大趾:[可怜] 第110章 (捉虫) 挨雷劈了。…… 110 怕出事, 一直在旁边守着的士卒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二日传出谣言, 说是老大王跟王妃吵架,被王妃赶出宫了。老大王就在那儿等小大王来,小大王后来赶来, 就是去劝王妃的。 崔王妃淡定地深藏功与名, 宫女们出去传完了话,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过了两日,崔王妃没带老大王,自己带着士卒出去游玩了一圈,越发坐实了夫妻吵架这件事。毕竟, 他们老夫老妻吵架无妨,但若传出父子不和的消息, 事情就麻烦了。 回到现在, 宇文霁和老大王没回老大王和崔王妃的住处, 而是随便找了个还算能看的宫殿, 两人进去了——宫殿里的状况竟然还算可以, 不是宇文霁想象中的一片狼藉, 甚至算得上干净, 就是黑灯瞎火的。但父子里也没必要点灯, 就在黑暗里坐下。 “父亲, 我已有考量。” “……你没孩子。” “没孩子我也有考量。”虽然还是很迷糊的考量,现在让他讲,他自己也讲不明白,反而可能激怒熊爹,所以, 还是先忍忍吧。 “难道吕墨襟能生?” “他是男的,我也是。” 他没穿到abo世界,这里更没双儿。不排除少数有先天疾病的人,但他和吕墨襟的身体都是正常的。他们的性向,不是疾病或怪癖,就是纯粹的性向。 可能依旧是前世家庭特殊遗传情况的影响,宇文霁对于“繁衍”的欲.望极低,甚至带着一些抗拒和恐惧。且古代的医疗环境,死于生育,或因为生育落下病根,实在是太常见的一件事了。即使这真的是个特殊的世界,墨墨真能生,他也不会让墨墨生的。 熊爹气成胖球,当即站起来,就想再把宇文霁抽一顿,可看他光着双脚,裤腿破破烂烂,里衣就挂在身上,遮不住什么,又觉得心疼。 “你没子嗣……”熊爹想说(没子嗣,下属难以归心),可话没出口就意识到这话放在宇文霁身上就成了例外。 外头的不管,内部的,所有小平王治下的百姓、官员,都会在进入这个体系后,用尽一切努力去维护这个体系,因为离开了这里,他们在外边不可能得到同等的利益。 吕墨襟的理政能力,将宇文霁有时候天方夜谭一样的想法变成现实,逐年增加的法度,严谨的耕战授爵制度,仿佛两张大网,将松散的黎民百姓越来越紧地包裹在了一起。 熊爹没想杀吕墨襟,外加觉得他们俩搞到一起没问题,这也是很大的原因,没有吕墨襟,好大趾的结果,八成就和那些以武力值享誉天下的武人一样。一个可以绝对信任的顶级文臣,这简直是所有君主的最大渴望。 第119章 熊爹转而道:“老虎尚且有掉光了爪牙的一天,你若是说你长生不老,那当我没说。” “父亲,我真的已经有了考量,只是如今这个世道,能走到最后,才能实现这个考量,走不到最后,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就如当年您和母亲答应不催我结婚那样。” 熊爹觉得宇文霁是在转移话题,外加拖延时间:“你走到最后,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 宇文霁的脑子因为转动得太快,以至于都开始阵阵发疼——上次的借口这次不能用了,还有什么正常的借口,能说动熊爹吗? 想着想着,宇文霁忽然灵光一闪。正常的不行,不正常的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父亲,墨墨和我,其实……是一道的。”曾经撒谎都脸红的宇文霁,现在开始睁眼说笑话,封建迷信就是他最好的借口,“不可背弃,不可伤害。而且我,呃……不能留后。” 熊爹信了他才怪了:“若是真的,你为何不早说?” “因为不能说,说了我要受罚的,现在是迫不得已了。您且回去等着吧,就这两天,我一定会受罚的。” 熊爹还是不信,这“受罚”还不好造假吗?宇文霁这两天坐车从车上摔下来,练武不小心给自己来了一刀,算不算受罚? 宇文霁还真的正在琢磨要怎么从车上掉下去,不能把车弄坏了,也不能太匪夷所思,因为很可能会连累到工匠和车夫。 知子莫若父了,属于是。 熊爹琢磨着,到底是现在就指出来,还是等他从车上摔了再说话,就听“轰隆——!”一声炸响,宫殿的大门突然被撞开,随在熊爹身边的老仆扑进了房中:“大王快跑!宫殿遭雷劈了!” 熊爹:“!!!” 宇文霁:“???” 虽是大惊,宇文霁还是一把将熊爹打横抱起来,奔出门外了。到外头一看,宫殿的一个檐角烧起来了。 “轰——!”就在两人正看着的时候,又一道雷,劈在了这个檐角上。 熊爹还被宇文霁抱着呢,当时就一个激灵,双手去推宇文霁:“快躲!你快躲起来!”宇文霁没反应过来,熊爹没推动宇文霁,反而把他自己给推得掉在了地上。 开始下雨了,天空像是裂了个洞,不是瓢泼大雨,是盆泼大雨,所有人顷刻间就全湿透了。 “父亲!”宇文霁吓坏了,老人可是最怕骨折。熊爹虽然壮得不像老人,可也是奔六的人了。 “快躲起来!你们赶紧把他罩上!”熊爹被拉起来就扯下自己的外袍,朝宇文霁脑袋上罩,“别让他被打了!快!快!” 宇文霁跟熊爹拉扯了两下,发现他没事,只能顺着他。然后宇文霁脑袋上就多了一堆湿乎乎的衣服,他也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能随着熊爹的力道到处乱跑。 最后云收雨住,熊爹终于把宇文霁脑袋上的一堆衣服拿下来了。宇文霁发现……原来他被熊爹赶到王皇后的墓来了。 不是真的墓,骸骨已被移在宫外,但过去埋葬过王皇后的位置,还是常常被宫人们祭奠。掌管内宫的崔王妃觉得,这是应该的,她也佩服这位没有见过的王家姐姐。所以反而专门派了人手在此地洒扫,祭奠。 还在周边移栽了一些王皇后最喜欢的月季,这里是目前整个岐阳,唯一一个开始进行园林建设的区域。 宇文霁忍不住笑了,熊爹真有意思,这是想让王皇后庇护他? “笑!笑个屁!”熊爹给了宇文霁脑门一巴掌,扇完了,他又面色一变,觉得自己失言,对王皇后拱了拱手,又杵了宇文霁一下,“快跟大母说谢谢!” 王皇后这个辈分……她儿子管宇文霁叫王叔呢。她最多也就是婶婶,但叫一声大母,宇文霁也是心甘情愿的。 “大母勿怪。大母多谢。”给熊爹安心。 宇文霁抬头看了一眼,还没天亮,当刚才那阵狂暴的雷阵雨过去后,乌云散开,月亮露了出来,现在还挺亮的。 “父亲,快回去洗个热水澡。” “嗯。”这回熊爹让宇文霁搀起来了。 宇文霁又对周围的宫人道:“你们也回去赶紧擦个身子吧。” 众人瑟缩应了。 宇文霁不知道,刚才是真吓人。方才大雨滂沱,黑云压顶,云中金蛇狂舞,感觉那一团雷云随时都会罩下来。 然后等他们到了王皇后的墓前,突然就雨收云散了,如今还有月光洒下,分外清朗。 “我指,你走。”熊爹拍了拍宇文霁,示意他蹲下,然后他就蹦好大趾背上去了。 “哎。” 其实都不用熊爹指,他的老仆就在前边跑,宇文霁跟着他就行。 熊爹引着宇文霁到了个小宫殿,宫殿前边还有刚平整出来的演武场,这里有个小水房,他们到时,几个太监立刻钻出来,看一眼几人的一身狼狈,就立刻准备起了洗浴。 没澡池子,但有大木桶。爷俩擦干净了身子,一人一个桶,背对背泡着。 泡完了有巫医过来给熊爹检查,跌青了几块,手肘擦破了皮,骨头没事。虽然泡澡时就知道个大概了,但还是现在宇文霁才放了心。 巫医走了,仆人也都走了。 两人睡了一小会儿就天亮了,熊爹也没吃饭,一大早就拉着宇文霁出来了。回到昨夜遭雷击的宫殿前,熊爹抬起手,拍了拍宇文霁的肩膀:“我不问了,再不问了。” 古代宫殿遭遇雷击,甚至大规模被烧毁的记载是挺多的,宇文霁觉得,他这次应该也只是巧合……吧?明明老天爷一直都不眷顾他的。 出宫的晨曦中,一袭蓝衣的吕墨襟提着袍角,匆匆向他跑来。 昨夜就有人连夜向他禀报了“老平王让崔王妃赶出宫中”的事情,可吕墨襟一听就知道,这不是老平王的夫妻事,这是他们的“男”事。吕墨襟的想法跟素合不一样,他是想尽量瞒着这件事的,说句不好听的,老平王最多活到七十。 景光当年和老平王崔王妃定下的是二十年之约,他八成看不见那一天。 即便老平王活得更久,活到八十,人都老的不成样子了,已经管不了他们了。时间,真的是大趾和他现在最大的优势。 ----------------------- 作者有话说:大趾:[无奈]我说好事老天爷不应验,我说遭雷劈,他立刻就给了我个大的[哦哦哦]我谢谢你啊 第111章 月季花神、城隍奶奶…… 111 吕墨襟睡不着了, 谁想到这件事这么早就爆出来了?但他知道,贸然进宫,怕是只会让老大王更不快。 后来没多久, 他又听说皇宫遭雷劈,结果在家里书房转悠了半天。 眼看着天亮了,吕墨襟再也忍不住了, 跑进了宫来。 “大王勿忧, 雷劈皇宫之事,我已经准备好了说辞,现在说书人已经在百姓间传播了。”偏偏见了人,吕墨襟也没法如情人一般倾诉不安,只能一边担忧地打量他, 一边公事公办。 吕墨襟的说辞:原来宫里潜伏着一个妖怪,昨夜老平王先与妖怪大战三百回合, 却终究体力不足, 只能跑出来找小平王。小平王果然神勇, 进宫后召来雷电, 将妖怪劈成了灰烬。自此之后, 岐阳至少得二十年风调雨顺。 待讲完了故事, 吕墨襟问他:“大王觉得如何?” “若有人问‘老平王跑出来了, 崔王妃怎么没事?’如何答?”吕墨襟眨了眨眼睛, 他知道宇文霁提出问题因为他已经有答案了, 果然,宇文霁稍后便道,“王皇后出来帮忙了。” “宫里可以暂时不管,但宫外……你无意削弱王皇后的存在吗?” 王皇后当了四代皇后,这些皇帝再如何一个比一个差, 他们也确实都是被天下所承认的皇帝。王皇后的名声如果太好,可能会有人下意识认为她的丈夫们也是好的,这对宇文霁将来的统治不利。 “我昨天看着宫里的王皇后墓,突然想到了一个改变我坏名声的方法。” “嗯?” “建立神话体系。” “啊?” 宇文霁歪头看着他,对他挤了挤眼睛:“墨墨吃了吗?跟我一块儿在宫里吃饭吧。咱们一边吃,一边说。” “……好。” 宇文霁听熊爹的话叩拜的时候就想,假如王皇后的故事能流传下去,说不定她将来就是月季花的花神了。宇文霁又想,不对,这位护佑了许多人的王皇后,更适合成为一位城隍奶奶。又或者都是,反正这又不冲突。 从城隍奶奶,宇文霁就开始发散思维了。因为大景的神话很乱,根本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只有一部分统一祭拜的神祇的,女娲、伏羲、羲和、帝俊、刑天、大禹、炎黄、龙等等,然后就是“天地”和祖宗了。这个天地不是天庭和地府,既是实指的天空和大地,也是虚幻的天道、老天爷。 第120章 另外各地有零零散散的土地神、山神、河神,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区域神明,这些神有的是当地存在过的英雄人物,有的就是半人半兽的图腾神。但这些神不是被任何一个上级任命的,祂们世世代代都是这些地方的神。 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有断绝.淫.祀的举动,这个淫,不是带颜色的意思,是指私下的、非官方、不合礼法的祭祀。河伯娶妻,献祭童男童女,多数都是这种情况。熊爹当年赶了一群世家子回来,其实也算。 不过总体上来说,活人陪葬、活人献祭的事情,在主体的华夏文明里已经没有了。“始作俑者”是个贬义词,但他是人殉废弃的开始。 现在的陆清月,就是.淫.祀发展到最危险情况的结果。 有些地方有地狱(黄泉)的传说,但地狱不是恶鬼受罪的地方,而是人死之后,鬼的正经居所。活着的时候怎么生活,死了之后还怎么生活。但因为下面的君王太多,所以常年战乱,当鬼要不停地打仗。 对百姓来说,这种死亡已经足够可怕了。现在只有三两个皇帝的北方已经够乱了,几百个皇帝的地下得乱成什么样?人只能死一次,鬼岂不是要被重复不停地杀掉?又有一说人死为鬼,鬼死为聻(ni),但这样死后,也依旧是重复先前的人生。 然后佛教进来了,其带来的轮回理念,很好地补足了死后世界。且佛教徒很能借壳上市,把传播广的本地神仙和佛教的神仙融合(皈依),又将一些汉人的祭祀习俗融合了进来,善恶有报的俭朴观念,让底层老百姓更容易理解,比生生死死都被压迫更让民众喜欢。 目前大景是有和尚的,但多在南方,宇文霁只听说过有比丘,可还没见过。而且,宇文霁怀疑现在的佛教,和原产地的差别不大,那对他就没什么用了。 宇文霁不想等佛教过来了。 他对现代小说里,已经成系统的远古神话体系忘得差不多了,但还记得的大概。 宇文霁一边吃饭,一边和吕墨襟说他的想法。 吕墨襟最初注意力还集中在王皇后身上,可随着宇文霁对天庭、地府的讲解,他开始明白了。 “这个好。” 故事是他们编的,他们就能把自己加进去。虽然别人也能加,甚至用他们自己的名字取而代之,但套用上大背景,就会出问题。 就比如宇文德,他已无父无母了,但给宇文霁的形象有父有母,而且父母都有很大的作用,宇文德就没法子了。 陆清月更简单,他那套神仙体系,他自己的教民已经如数家珍了。但也无非是天上的仙鹿,下凡解救世人(现在的神仙大多有野兽形态,神、妖没有明显的界定)。之前死了的鹿仙人不是死了,是脱去老迈的外壳,换了一个更新的,好更好地拯救人间。等陆清月死了,他的指定继承人,依旧会故技重施。 他这样的,就会在神仙体系里,受到致命打击。因为新体系里,他大概是偷跑下来的坐骑,宇文霁是有身份的下来终结乱世的神仙。 “……不过不能说得这么明显。”吕墨襟现在也算是个“老牌写手”了,深谙讲故事之道。可以不写景光的根脚,但老大王和崔王妃都可以写出来。他亲近的人都有,宇文霁是什么出身,就让老百姓自己想去吧。 一边忙着公事,宇文霁和吕墨襟一边忙着他们的神仙体系。吕墨襟博览群书,过目不忘,宇文霁……现代也是博览群书,忘了九成,但偶尔还是能够灵光一现的。 两人因为太忙,以至于把亲亲的事情都给忘记了——这种合作忙碌的事情,已经带给了他们充足的快乐和疲劳,两人晚上又是分房睡的,根本想不起来。 还是崔王妃在独自出去打猎前,又给宇文霁送来了几位老太监和几口大箱子。 宫人里活下来的老太监和老宫女,都得是有点子不可取代的本事的。 这几位的本事,在宇文霁打开了一口大箱子(又立刻合上了)后,立刻明白了,那里边都是不可描述之物。 老太监们不敢抬头,更不敢开口,他们不只是有本事的,还是够谨慎的。 “这几口箱子里,把你们确定的,对承受方没有损害的东西,拿出来。” “……”老太监们垂手站立半晌,没动。 就没有没损害的,所有玩物,都是为了取悦皇帝存在的,人是,用在人身上的东西,更是。 宇文霁在一堆物件里见到了不少传说中的“药玉”,但这个东西不用问,宇文霁都知道它不是好东西,用什么药泡的先放在一边,好玉石比普通石头还要重,人用这玩意儿,完全是受刑。 宇文霁忍着窘迫,又在心里说了一句对不起,方才问:“我曾经见过安乐侯,见他精神矍铄,身体康健。” 有一位老太监道:“禀大王,安乐侯受宠,无须随时为先帝准备着。” “……”能见着活蹦乱跳的,因为受宠,因为多了几分珍惜,被肆无忌惮赏玩的,活不了多久。 但这寥寥数语,倒是让这几位老太监明白宇文霁的打算了,稍后说话也大胆了些。 “大王,这里没有的东西,我们能做,最好的,不伤人的东西,是用银包木头。” 银也沉,但只一层,绝对比石头轻,宇文霁加了一句:“不要花纹。” “是。” 他又问他们什么东西涂抹最好,另外一位老太监道:“牛油或羊油,不加香料、药物,不伤人。” 宇文霁点头,这点和后世的养生共通(无论男女,没病就别用掺了药的洗液)。 转天两人一起工作的时候,吕墨襟就总是用希冀又有点害怕的眼神看他,待没了旁人,宇文霁便走过去,吕墨襟抿着嘴唇,被宇文霁一拉就拉过去了,有点僵地坐在他大腿上了。 “在准备呢。”宇文霁脸上也有点烧,“那些东西都不好,且可能还让别人用过。” “嗯……”吕墨襟伸手搂住了宇文霁的脖子,脑袋枕在他的肩膀上,“是有点害怕,但又想……” 他去捏宇文霁的耳朵,后来只是捏不过瘾了,就去咬。 “嘶!” 宇文霁抽一口凉气,吕墨襟赶紧松开嘴:“咬疼你了?” “没……” 吕墨襟刚要再问,便感觉到了:“哦~哈哈哈哈!” “坏。”宇文霁轻拍了一下吕墨襟,吕墨襟非但没被吓住,反而笑得越发肆无忌惮了,大笑让他整个人都震颤了起来。 宇文霁咬牙,把人抱进来进内室了。不能嗯嗯,总还是能贴贴的。 稍后自然是一室的春江水暖,低唱浅吟。 ----------------------- 作者有话说:墨墨:[害羞] 这里是存稿箱菌……作者菌感冒了,没发烧,但咳嗽严重,咳得脑壳疼 第112章 (捉虫) 正统 112 又过了几天, 有个了不得的消息传回了岐阳——宇文鲜死了。他的长子、大景的皇太子,也死了。 具体死因此时还没跟着传来,但他们死了是确定的。 宇文霁刚想着:蒲王宇文凉还是动手了。只死宇文鲜一个还可能是正常, 但皇太子跟着一块儿嘎了,蒲王的嫌疑没有十分也有八分。 可这份情报宇文霁刚朝下看了一眼,就愣了。因为宇文凉也死了, 他的军队还没回到靖安州, 便直接乱了,自相残杀,一部分人带着队跑了,成为流寇。其余多数人在一位名叫崔霸的将军的率领下,回到了靖安州。 崔霸杀光了宇文凉的儿子, 强娶了宇文凉的大女儿为妻,但对世家却颇为宽厚(同时强娶的, 还有几位宇文凉的年轻妾室), 靖安州在短时间内, 快速易主。 至于宇文鲜其他儿子的下场, 至少情报中提都没提。就和刘戮他们那些没被带出来的兄弟姐妹的下场无人可知一样。 难道是武将造反? 宇文霁刚以为自己想错了, 几日后, 宇文鲜具体的死因终于传出来了, 同时, 剧情又翻转了。 蒲王宇文凉命亲信士兵夜袭宇文鲜的帐篷, 谁知宇文鲜的近卫对他极其忠诚,掩护着宇文鲜冲杀了出去。 可宇文鲜也在后续逃亡的过程中与近卫彻底失散了,他的马也伤了蹄子,因此宇文鲜只能一个人在野外跋涉,然后, 他掉进了野人的陷阱。 这群野人直接将宇文鲜带回了营地,开始活吃。 三天后,当追击宇文鲜的人手找到他的时候,他竟然还活着,但胳膊腿都已经被剁了下来。身上腹部和肋部也被割下了许多肉条,满嘴的牙齿被敲掉了,嘴里塞满了麦麸。宇文鲜长期生活奢靡,也是将自己养得肥壮无比。野人大概一顿吃不完,所以留着了? 第121章 后来还有些更详细的传闻,说野人留着他,不是想多吃,是留种。毕竟宇文鲜也是很高大的,在野人看来,他的种不错。但是被剁成那样了,怎么可能会有感觉,所以,野人应该是用了一些非常手段。 若是真的,宇文霁只觉得宇文鲜活该,他死得比这惨十倍都还不足。 但与此同时,他脑子里却又冒出了弹幕,“这么好?死得死都这么爽?”没办法,他在看某些重口探案节目时,总有些脑子不正常的家伙。现在他连案情都忘了,就那些人的奇葩发言,偶尔会无法控制地蹦出来。 蒲王确实杀了宇文鲜和他的太子大哥,紧接着他还想杀掉自己安排去杀人的将领,也就是这个崔霸。可他偏偏又不正大光明杀,而是再次来了个“摔杯为号”,将刀斧手藏匿在自己的大帐中,引崔霸进帐中喝酒,继而杀他。 崔霸提前察觉蒲王意图翻脸,直接在外头便一刀将蒲王砍翻,又砍下他的头颅,举着这个脑袋说服众将。想走的,崔霸也没有阻拦。 在蒲王军中素有威望的两位军师陶怡和方品也站了出来,表示愿意遵崔霸为主。 反叛出去的那一部分,也不是因为要为蒲王报仇,而是其不甘自己在崔霸之下,他自己要当老大,可他威望远低于崔霸,发现难以夺权后,就带着自己的人走了。 宇文霁握着吕墨襟的手,摇头叹息:“天气越来越热了,万物复苏的时节了,也是天下大乱的时候了。” 蒲王哪怕杀了宇文鲜,扶持自己大哥,挟天子以令诸侯,再找机会让大哥禅让呢?皇太子继承帝位,是合乎法统礼制的,还能有一点点正当性的残渣延续下来。他却两人一块儿杀了,他在杀他们的同时,就已经断绝了自己的命。 吕墨襟拍了拍宇文霁的手:“不一定乱。” “为何?” “因为,其他人都在等你的反应。” “等我?” “看就知道了。” 占据了靖安州的崔霸,没有称帝,也没有称王,他依旧自称将军。 现在中原大地上,还剩两支宇文家的势力,宇文霁和宇文德。宇文德早就称帝了。宇文霁没称帝,却不知不觉走上北方第一势力的位置,他即将占据五州一城:丕州、栖州、遂州、淘州、潘州,和岐阳。拥兵六十万,其中多数为骑兵,粮食、人口充足。 且要不了多久,他还能占据鲁州与屏州(鲁州与遂州中间,被山脉与鲁州阻断,跟遂州接壤的部分较大)遂、鲁和屏,历来都是专出精兵之地。 都到这个阶段了,谁不知道换代乃是注定?只是不确定是否改朝罢了。 宇文霁甚至比宇文厚、宇文鲜这两兄弟占据岐阳的时候,更有资格称帝。 所有人也都在等待着他称帝,然后,决定是否与他接触,再通过接触的结果,改变对待宇文霁的态度——他偏居丕州还能无视,现在必须正视他了。 “我不称帝。”宇文霁摆手,“占据半壁江山还让人打回老家的例子,在史书中多如牛毛。一统天下方有资格称帝。” 吕墨襟听他说“一统天下方有资格称帝”时,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凑上去便亲了宇文霁一口:“景光威武。” “不是,我……我是真的没想过称帝。” “我知,但你也是真的威武。”吕墨襟抬起手,轻轻摸着宇文霁的下巴,又去摸他的脖颈,喉结。宇文霁被他摸得发痒又发热,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唾沫,他的喉结在吕墨襟的手指下面轻轻起伏。 吕墨襟便又凑过去,轻轻舔了一下:傻大趾,你总归是要称帝的。 宇文霁整个人都僵(硬)了。 吕墨襟便看着他笑,在他的笑声中,宇文霁“恶狠狠”将人拽了过来,拉进怀里,揉进心头。可动作看似粗鲁,实则温柔得很,吕墨襟也顺着他的力道,安静地将头伏在宇文霁的胸口,他闭着眼睛,聆听宇文霁心脏跳动的声音。 ——速度比常人慢,但不知道是不是吕墨襟自己的错觉,总觉得这声音也比旁人有力。 “景光,你若称帝还是有些好处的。崔霸杀了宇文凉后,将其所为公示天下……” 换个人,宇文霁早不耐烦走了。可这是被他自己抱进怀里的墨墨,且墨墨的声音温柔清澈,如冰雪融水带着缱绻春意,流过耳边。 所以,宇文霁老实听着。 大意:崔霸为了表示自己杀主的正当性,把宇文凉杀父杀兄的事情大肆吹捧,这让宇文凉这一系本身,其实就失去了继承大统的正当性。何况崔霸还将靖安州庞城里宇文家的男丁都杀了,这一支就完了。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岐阳的皇帝更替,外头也有宗室造反,现在你杀我、我杀你,宗室其实没剩下多少了。 宇文德虽先一步称帝,可岐阳朝廷一直就不承认,且他自行称帝在法统上就是差。 而宇文霁有岐阳,虽然宇文鲜临走表示了迁都,还带走了大半的朝廷大臣,目前这些大臣都在崔霸手里。可迁都是需要流程的,最简单的,皇帝本人得到新都吧?皇帝人还没到,那庞城到底是不是新都,还得打个问号。 多数人的心里,首都依旧是岐阳。这个首都,确确实实是宇文鲜交在宇文霁手里的,这算不算是一种变相的皇统交接呢? 宇文霁如果选择登基,那还真算是宇文家近几代皇帝里,污点最少、法理上最正当的皇帝了。至于他放杂胡入关的事情,百姓之外的,都知道这是抹黑。 “正统”这个东西,别说还真的是很有吸引力的。 有宇文霁这个强力军阀震着,他还真有可能让局势就此降温,最好的情况,各路反叛者逐一称臣,大景重归太平。 “景光,以现今的局势,你一旦选择继位,就能稳定如今摇摇欲坠的大景局势,能获得诸多刺史的支持。” 宇文霁是真的心动了的,他希望这个破烂的世界重归太平,但他还是摇了摇头:“可一旦我打出了‘正统’的旗号,那我就得遵守‘正统’的一切,对吗?” “对。首先,你要把那一半的朝廷接回来——” “别别别。”宇文霁赶紧打断吕墨襟。 宇文霁这心有余悸的模样,惹得吕墨襟又笑了,他在宇文霁怀里浑身乱颤,更是乱蹭。 宇文霁一脸无奈地凑过去,“狠狠”在吕墨襟脸颊上嘬了一口:“你要我的命啊。”方才是无意的,现在很显然就是故意的,真是狡猾的古人! 吕墨襟双手抱住了宇文霁的肩膀,依旧在他怀里“要命”地笑着——即便有着万般好处,可只要事关自己地盘,他就拒绝一切旧景朝的人和制度,还说不想当皇帝?分明是只有君临天下一条活路。他跟旧朝、旧世家,这是死活之局。 旧朝廷收回来,就要让他们重新运行,这群官员运行的自然还是原来那一套。他们在最艰难的时候,捍卫着旧制度,保住了无数人命,他们是值得尊敬的人,可同时他们也是让宇文霁厌恶的人,因为宇文霁是新制度的开创者。 ----------------------- 作者有话说:墨墨:[害羞][烟花]喜欢贴贴 大趾:[托腮][烟花]苦恼于自己的过于血气方刚…… 第113章 大王来了 113 “景光, 我喜欢你。”吕墨襟在宇文霁耳边说。吕墨襟知道,宇文霁更偏好“喜欢”这个词。 喜欢他的坚定,喜欢他的目的明确, 甚至喜欢他的贪婪。景光也有贪婪,他不是圣人,也会被诱惑得转移开视线, 但当他意识到这件事会对他的根本目的产生影响, 他就会直接踢开诱惑的东西。 当吕墨襟的气息柔柔地喷洒在宇文霁耳边颈后时,宇文霁……宇文霁觉得自己彻底死了…… “墨墨,要吃荔枝吗?”他把墨墨托了托,抱得更紧。 “荔枝?”吕墨襟听说过,但听宇文霁这个意思, 他吃过? “嗯……”宇文霁心疼,用自己的鼻尖去蹭墨墨的鼻尖, “你一定喜欢吃。”榴莲就算了, 原产地没记错的话是东南亚, 现在是瘴疠之地中的瘴疠之地, 派人去, 死伤太剧, 带着墨墨去更没有必要。而且墨墨不一定喜欢吃榴莲, 有一部分人闻到的榴莲味道, 十分不愉快。 但是, 墨墨这么爱吃糖,一定喜欢吃荔枝,还有荔枝蜜。 “好。”吕墨襟挑了挑眉毛,这个直心眼,真是什么都敢说, “只能对我说这个。老大王和崔王妃也不成。” 宇文霁的来处是必定有蹊跷的,世人虽然敬畏鬼神,但太真实了,就只剩下“畏”了。 宇文霁眨了眨眼睛,反应过来了:“嗯……不说。” 熊爹经历的其实比墨墨多,熊爹他心大,他的想法是“这我好大儿!”但墨墨这样说也是为了他,宇文霁没必要在这件事上跟他辩。墨墨和熊爹在私下里也不会反目,因为他们都知道,宇文霁站在两人的中间。 第122章 两个人像两只猫咪一样,抱在一块儿挨挨蹭蹭了半晌,宇文霁耳朵都湿漉漉的了,这才重新开始说正事——宇文霁不登基的坏处。 首先,宇文德依旧会视宇文霁为最大敌人,甚至更恨他,因为宇文霁不称帝,他这个着急忙慌称帝的情况,对比之下就越发贪婪可笑了,不称帝的反而比称帝了的正统。 其次,靖安州的崔霸态度不明。 “呃……这个崔霸,想要归降我?” “你称帝,给足好处,他就归降你。你不称帝,又好处不足,他就是敌人。可惜鲁州未平……” 鲁州立马关那个口子是一定要堵上的,今年夏末天气稍微凉爽些,宇文霁就得准备进攻。可等到鲁州平了,靖安州那边的局势必定也彻底稳定下来了,届时无论靖安州是什么状态,反正不会再是现在很希望融入宇文霁麾下的状态了。 “聪明人啊。”宇文霁 宇文霁不知道,这个聪明人崔霸,其实和他见过。崔霸就是那位一路将宇文霁引到宇文凉跟前的将军。 崔霸出身靖安州本地的将门,将门本质上也算是世家的一种,宇文家当年就是将门。但除非干到顶级,然后文转武,否则将门地位会比寻常世家低上一截。有些地方将门过的日子比寒门还惨,会被当地世家视为奴仆,但靖安州还算好。 崔家和其他世家也算是相处融洽,崔霸的正妻也是一位陶家女。 ——纯粹的将门太容易男丁死伤过度,进而地位下降了。所以将门的追求,就是在达到某个职位后,通过联姻,将自己从纯将门,变成世家。 崔霸作为一个武将,也是头一回见到宇文霁这样的主公。当夜,崔霸梦魇连连,一会儿梦见自己被宇文霁一铁骨朵砸碎了脑袋,下颚骨飞溅而起,夹在了他的甲片当中;一会儿又梦见自己成了宇文霁战车的御者,驾着战车,看着宇文霁扫平敌寇;一会儿他又成了宇文霁身后的铁骑将军…… 一觉醒来,崔霸脑子里不断回想着一句话“此乃霸主也”。 可他一家老小都在靖安州,他若投奔宇文霁,宇文凉必定杀他全族。 偏偏这个时候,宇文凉接到了皇帝与一干大臣,却又叫来亲信,开始商议杀了宇文鲜父子之事。被安排这份差事的时候,崔霸就知道,他死定了。 无论此事成败,宇文凉都会杀了他。背着刺王杀驾之罪,他家里人也得不了好。 崔霸当即就决定了,把皇帝、太子和宇文凉都杀了,然后他带着靖安州投奔宇文霁——若没见过宇文霁,以崔霸的性格,也会杀了这三人,但不会将救下来的以及靖安州的,宇文家男丁都杀了,会留个孩子,拥立其为帝。 他没投宇文霁,因为他让陶怡等人给劝住了。 “将军若如此轻易投了,倒像是无奈而降,恐不被平王珍惜。” 太好得到的,就看不上眼了,男人通病。 崔霸一听,觉得有道理,便没有投奔,却也没称王称霸,只是在靖安州自立,就是等着宇文霁来招降他。 崔霸也明白,世家们劝他,不是为了他的性命,而是因为宇文霁对世家的苛刻。 平王所辖区域,家奴数量有严格的限制,超出人数便以谋反论,士绅百姓更是一体纳税服役。众多世家只能拆毁坞堡,贱卖仆役,甚至因为赋税太重,不得不出售田亩。其建蒙学,立科举,更是彻底毁了大景过去的选官制度——世卿世禄混合九品中正制度。 相比之下,女子为官,反而是宇文霁做的最无伤大雅的事情了。 崔霸作为将门出身,虽然他和世家文人走的进身之阶不是同一条,但也该为他们考虑。 若宇文霁能来招降,自然会给他们更好的待遇,大家都受益。 四月下旬(农历),本来想夏末出征的宇文霁,通过线报发现鲁州情况不对,与众人商议后,决定率五万士卒提前出征,他走到鲁州的边界处,便停下来扎营,同时派出大量探马四处探查。 多数托博人都跟着大军跑了,这些草原民族,进攻时如狼群,溃逃时如羊群,都是十分集群的民族。 最初哨探竟没发现什么托博人,只在托博人的营地里,发现了大量被杀死的奴隶。之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是奴隶,因为他们都没有衣服,虽然尸堆已经被野兽弄得七零八落,但死的时候有没有衣服还是能分辨出来的。他们身上的啃咬痕迹,也都是动物弄出来的。 宇文霁看着这混乱的尸堆,沉默了片刻:我先前若是不顾一切追击托博人到鲁州境内,是不是这些人就不会死? 他闭了闭眼睛,强迫自己屏蔽这种自责,他可不想自己先疯了。 “先烧,再埋。” 不直接碰触,士兵在外挖出防火带,先将点燃的艾草扔进去,将虫子熏晕了,再扔柴火,焚烧尸体的同时,也尽量将盘踞在尸堆上的昆虫烧干净。 在陆续见到几处尸堆后,平王军全军多是愤怒的,但也有些人是高兴的——原疾勒人。 他们很担心托博人也来内附,跟疾勒人不同,托博人不认为自己是汉人,他们认为是一位女神和一头神骏的白狼生下的托博祖先。可变个神话还不简单吗?就说女神是汉人,也没什么白狼,是穿着狼皮衣服的汉人。 他们果然是新人啊,什么都不懂。你在草原怎么杀是你自己的事情,跑到中原来抓奴隶也就算了,要逃跑竟然全杀了……其他首领不知道,小平王只会把你们也“全杀了”。 村庄都已荒无人烟,有的地方在查看后,应该还是有人生活的,大概是看见军队来了,村中百姓不知究竟逃进了山林。宇文霁命人在这些村庄中留下了干粮和粗盐,又几日,开始有胆子大的百姓,出现在了宇文霁军队的周围。大军也不驱赶,甚至若他们胆子再大点,愿意与士卒搭话,就还能得到一袋小米。 “大父!大父!是咱们的天兵!是天兵!”有兄弟俩扛着小米回到了林子里,“还给了我们粮食!” “朝廷的军队?哪位将军的?”老爷子过去打开口袋,捏了两粒小米进嘴,嚼了嚼,道,“好粮食,还是新粮食。”脸上的警惕立刻放松了三分。 “不知道,不认识旗子上的字儿,但旗子是咱们汉人的,我凑近看了看,那衣服甲胄也是汉人的。”哥哥道。 弟弟却有些忧愁:“大父,这军队里胡人也不少,我不只见了扁脸的,还有黄发绿眼的。” “不怕的,咱们边郡历来胡人都多……不过这难道是遂州调过来的?乐家军?” 老爷子在地上写了个歪歪扭扭的“乐”字,他也不识字,只是按照记忆写的,不太确定,这字写得其实像个“禾”。兄弟俩看见,便道:“大父,旗子上的字,和您这个差不多,就是旗子上的两个点是在上边的。” 老爷子看兄弟俩写出来的“平”,左看右看,觉得要是“乐”的下面两个点换到上面确实就是一个字:“或许是我写错了,这给咱们粮食的不会是旁的人,只能是自己人。都道乐将军仁善,果然如此。日后我王家该为乐将军祭拜。”老爷子拜了拜,又喜道,“王师天兵来了!咱们不用怕了!下山去!” 这群百姓也算是负负得正了,欢天喜地下了山。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东西还没做好……回来再说 第114章 (捉虫) 托博使者 114 宇文霁看来, 鲁州的百姓也确实颇有侠气之风,不是无赖游侠地痞混混那种,是真的侠, 也莽。他也是头一回看见敢在大军过境的时候冲出来,问他们是不是天兵的。 幸亏来之前,宇文霁特意全军吩咐的, 若遇见百姓, 别说是平王军,说是岐阳军。 他怕说是平阳军再给老百姓吓跑了。 宇文霁也很奇怪,不是说先前那个鲁州刺史薛狞,对待百姓很苛刻吗?怎么百姓不怕官军?难道也是误传。 一问之下,百姓的回答也很豪爽:“薛畜生是畜生, 但咱都知道那是他的错,朝廷是好的, 朝廷一直顾着咱们鲁州呢。大将军你这不就来了吗?” 汉子黝黑干瘦, 但个子倒是不矮, 一笑, 露出磨损严重的牙齿。 “……”宇文霁也对他笑了笑, 从他身上宇文霁恍惚看见了很久很久之后的百姓, 都是一样的。 两边稍微熟悉后, 百姓就自发配合军队了, 给他们讲解地形, 帮他们寻找水源,告诉他们鲁州各个城镇的局势。 部分托博人直接从立马关回到了草原,但也有一部分人留下了,决定依托城镇跟平王军打防守战。 第123章 而且,比宇文霁和吕墨襟预想的, 留下的要多。依旧是因为托博人和疾勒人的不同,疾勒人的话早一口气全跑草原上去了。 托博人还有更糟糕的生活习惯,疾勒人多少知道一些如何管理城市,他们是彻底不知道的,并且也不想改变和学习。 这也是为什么,宇文霁本来说要过了夏天,却在岐阳刚稳下来就提前出征的原因——瘟疫。 他们一直关注着鲁州,收集到的情报,让众人都从心里冒凉气。 托博人虽然接纳了一部分汉奸作为谋士,却也没将大事相托。 有部族在去年将部分牛羊马匹驱赶进了城内过冬,城内汉人的建筑被大量摧毁,木结构的材料作为柴火焚烧掉,百姓则又遭遇了一轮更残酷的劫掠与杀戮。 这些托博人的生活习惯,更是随地便溺和抛弃垃圾。这情况疾勒人也有,强压着现在才改了。虽然古代垃圾不像现代的,都是大自然能分解的有机物,但他们已经聚居了。可托博人又没有被强压着,自然保持着过去的习惯。 再加人畜都在城里憋着,更可能出问题。 宇文霁已经做好最糟糕的打算了,一旦发现瘟疫,封城。逃跑者,杀无赦。 宇文霁手下可没有神医级别的大夫,上次那个吃撑了肉的案子里,给病人喂粪水的巫师,都是好大夫了,多数巫师就只有一个方子。 宇文霁就见过一个巫师的方子:大蒜蜂蜜水。 什么病人都给喝这个,甚至包括产妇难产。可老百姓都十分尊敬这位巫师,说他有大神通——治好了就是他的神通强大,治不好那就是病魔太强,那人命不好。 这位治好的人,也确实占了多数。甚至没声息的产妇,也让他救回来了几个。 宇文霁拿了他的“灵药”尝了尝,蒜味呛鼻,辛辣无比,还有苦味,因为这里边还加了粗盐。 古人是真的很聪明啊。这玩意儿放现代妥妥的诈骗,可放古代就是灵药。大蒜提供刺激,又有杀菌的功效,盐糖水补充体力。古代最大的病,就是营养不足,现在丕州百姓也是,吃粗粮能吃五六分饱,再加野菜和极少量的肉,没有糖,盐也不多。这种情况,宇文霁还确定他们是整个大景,生活水平最好的百姓了。 在他们身体濒临崩溃的时候,给这么一碗东西,还真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很多巫师的方子,跟这个类似,他们的方子还有一个共同点——都很难吃。 宇文霁好奇地问过其中一人,为何弄得这么难吃,患病的人,面对这种东西,不是会难以下咽吗? 巫师道:“就是要难以下咽,否则他们就会常常生病了,尤其孩子。” “……”可真是非常有说服力。 饮食上去了,营养不良能慢慢解决。真的瘟疫,不是这帮巫师能解决的。不止他们,就算给宇文霁一个医圣也不行,医圣也需要时间才能总结出药方啊。有这个时间,都不知道死多少人,瘟疫传播到哪了。 继续让托博人无管束地在城市里待着,就是让瘟神在宇文霁脑袋上跳舞。 宇文霁在一处因过于破败被放弃的镇子里扎下了大营,开始修缮城防,招募百姓。他急着攻城,却又不能不管不顾就去冲。 野战宇文霁谁都不怕,但攻城战还是他的空白地带,城墙会给守军带来巨大的加成。他只见过遂州疾勒人与乐箭老将军的攻防,那就是拿人命在拉扯。 所以宇文霁虽然急,又不能急,得憋着。 鲁州松散的百姓渐渐归附,当明确知道来人是(那个传说中的)小平王时,也是大骇,又有百姓逃回了山里。可总归是有胆子大的,或得了小平王的粮食认为该讲义气,又或家里有人生病之类被迫无奈留下来的。 可最初虽然是被迫,虽然战战兢兢,时间稍微长一点就知道了,小平王和他的兵是真好。 这些丕州军虽然是外军,却没有过去外军的臭毛病,不刮地皮,看见他们还很和善,还会有士卒过来,帮他们清理和重建。 且这些人对待胡汉一视同仁。 托博人是最初是立马关的杂胡和本地底层士兵开门引进来的,当时这些人是只想着报仇了。 可托博人是急公好义的吗?他们是劫掠、占领,是来得好处的侵略者。托博贵族看上了带路党的财产和家眷,想抢也就抢了,带路党好好拍托博大人的马屁,还能有命在,若反抗,一样只有死路一条。 部分鲁州本地的杂胡想加入托博的队伍,可即便他们能说托博话,也一样在托博人那里得不到重用,甚至直接给抓了当奴隶,若喊叫什么他也是托博人,只会得到一顿毒打——你一个托博人,过去在汉人的地界享福,现在我们打入关来,又想来占便宜了?晚了! 只有达耶奇大单于的本部人马稍微和善些,因为达耶奇已经意识到托博的人数劣势了,他一边接纳草原的小部落,一边吸收关内的杂胡,无奈有达耶奇这种认知的托博人太少了。 托博人属于是得到了一个天降猛人,然后这猛人让宇文霁推了。 杂胡都里外不是人了,那些配合的底层士兵更惨,甚至还有很多士兵不想配合,但还睡着觉呢,托博人就已经进来了,不投降的就都被杀了,许多人想想家里的妻儿老小,也只能低头了。 如今在外的人,也有不少是投降了托博人的士卒,转头带着族人逃出来的。可不管什么年月,在野地里流浪,都是危险又辛苦的。甚至逃出来的人里边,也有本地的杂胡。 老百姓对杂胡的态度也是不同的,有接受有憎恨的。 直到小平王军队这支有大量胡人的军队的到来。 疾勒人不喜欢有大量的成规模的杂胡进入军队,但对零散杂胡却充满善意。 汉人在军队中的则是被学习的对象,胡人们会学习他们的言谈举止,穿衣打扮,争相迎娶他们的姐姐妹妹,也争相将自己的姐姐妹妹嫁给他们,他们还是并肩作战的同袍。宇文霁抱窝的那段时间,敢闹事的,无论胡汉全都让他嘎了。胡汉的界限被死死压制住,在这阶段诞生的孩子,更是坚定认为自己是汉人。 ——碧眼黄毛的孩子回家问家长“为什么我/他跟别人不一样?我是汉人吗?”家长答“同种的鸟儿尚且颜色不同,就不许同种的汉人毛色不同?神农他老人家还有一副透明的肚肠呢,羲和也是金头发的,都是汉人!” 这都是那些说书人强大的作用,过去疾勒人其实多少有点心虚,现在已经坚定认为自己是汉人一员了。 平王军的这种态度让鲁州的部分汉人略有不快,毕竟开关这事是杂胡搞出来的,但面对平王军的威势,渐渐也闭嘴了。 宇文霁刚准备开始攻打一座小县城试试手,就立刻愁了,因为有托博人过来投降了。 他不想接受他们的投降,只想把这些有胆子留在关内的托博人全嘎了。可一旦正面拒绝,这些人所占城池的百姓就性命堪忧了。 反过来,一旦接受他们,就不能做诓骗的事儿,还真得公平对待。这和宇文霁的私德无关,这是作为一位君主的信用问题,毕竟他手下还有大量杂胡呢。这群人现在敌视托博人,可也难保他们不会物伤其类。 宇文霁送信去岐阳了,向墨墨和熊爹寻求帮助。 吕墨襟的回信很快:两害相权取其轻。收,但要与对方约法三章,若都应了便可收下,却要防备对方使诈。 熊爹的回信慢了两天,但内容类似。 “唉……”宇文霁想了想觉得他们说得确实没错,命人将等待了数日的托博使者叫来了。 托博人要投降可以,但:“释放所有抓捕的汉人奴隶,无论男女老幼。” 有个使者便道:“大王,许多女子都大了肚子了。” “嘭——!”宇文霁一巴掌拍断了几案,宇文霁的嗓音因过于压抑而低沉嘶哑,“再废话,孤也有办法让你大了肚子!”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愤怒][愤怒] 乐是遂州刺史,乐箭老爷子。守了一辈子边塞的老将军。 [化了]作者菌大姨妈来了……之前吃了些清热的药,现在处于吃两片止疼片才能勉强镇住的地步,然后三四个小时就完蛋了……[捂脸笑哭]最近大概都是存稿箱菌出场了 第115章 玉玺没了 115 宇文霁第一次用了“孤”, 暴怒中的他,潜意识中要用最大的权威压制对方——他真的已经彻底融入这个世界了。 使者吓得坐在地上了。 他们这些留在鲁州当地不走的,都是跟着达耶奇第一批入关的托博大族, 很多人到了鲁州就走不动,不想继续征战了,他们让自己的继承人带了一批人手跟着达耶奇, 自己留下享福。 第124章 他们没和平王军交手过, 那些一路逃亡过来的托博人,又把小平王说得太不似人了。留在鲁州的托博人便觉得这些逃亡的人是吓傻了的,虽然小平王杀了达耶奇大单于确实不弱,但也不该是个怪物。 使者们看着断裂的桌子,咽了口唾沫, 但即便如此,他们也没敢答应下来。 等待宇文霁回应的这几天, 他们已向内附的疾勒人询问过, 知道小平王治下确实不能留奴隶, 可疾勒人那时候至少还是买奴隶呢。 “大王, 我们毕竟是献城的。”(不像疾勒人, 空手来内附。) “你们是来投降的!没的商量!我还有后两条——二, 一切掠夺强占的土地都不作数。三, 要配合我征讨鲁州全境。答应, 我便收下你们, 不答应,一切免谈。” 第二条更不能答应了,这些来投降的,就是怀着让宇文霁把他们献的城,再封赏给他们的打算的。交了奴隶又交了地, 他们还给小平王征战,他们是傻吗? 使者们全滚蛋了。 看着这些愤愤不平离开的使者们,众将一脸不屑:都让你留下命了,竟然还不领情啊? 五月初,宇文霁等回应等得不耐烦的时候,收到了新一期“中原快讯”(墨墨总结的近期大事),出大事了。 靖安州的崔霸带着四十五万大军,还有跑到他那儿的一半朝廷大员,投奔了宇文德。更准确地说,是他正在投奔的过程中。 从靖安州到宇文德的允州,中间还得路过陆清月掌控的脈州。陆清月想跟他相安无事都不成,四十五万大军……靖安州这两年的粮食大量送进了岐阳,然后九成都让宇文德祸祸了。崔霸不可能有完全供给大军的粮草,必定要一路“就食当地”方能过去。 陆清月虽然也不是个好东西,对百姓谈不上仁善慈爱,但他又不是傻子,他自己还没吃干抹净的百姓,如何能让别人吃了? 但宇文德必定会来接崔霸的,因为这一半的朝廷,就是让他从伪帝,升级为真皇的重要“道具”。 三方势力云集,中原大战眼看着一触即发。 至于被崔霸带走四十五万大军的靖安州,现在已是惨烈无比。 靖安州只有一个州,虽然富庶,但过去的常备士兵,也就是十五万上下,且这已经是极限了。 崔霸所谓的“大军”里边有三十多万都是强征的民夫,这些民夫无兵器甲胄,有些连鞋子都没有,破衣烂衫,拿着一根削尖的木棒,一块石头,便被赶上了道路。 崔霸也很清楚路过脈州的风险,这三十万人他根本没当成士兵,驱赶他们,与托博人驱赶奴隶也无甚区别。他是要拿这些民夫当作军粮、挡箭牌,或者是送给陆清月的过路费,以换取他自己、官员和主力士兵前往允州的安全。 可想而知,崔霸的士兵在强征民夫时,更不会做什么好事。被强掳的妇女,倒毙在路旁的老人,无父无母的孤儿坐在路边哭泣被路过的野狗叼走,于靖安州随处可见。 世家大族呢?靖安州当地最顶尖的几个大族,非但没有阻止,反而配合了崔霸。因为他们也要随着崔霸一起向允州移民。 他们突然发疯的原因,其实还得着落在宇文霁身上。 宇文霁发兵鲁州,和他那句“不安天下,何以称帝”的质问,一块儿传出来后,靖安州的崔霸与诸世家就明白了一件事——不会有招降了。 派个使者是很简单的事情,宇文霁不可能连写一封书信的时间都空不出来。 即使他们不示好,如今靖安州无主,总该来试探一下吧?试探都不试探,即使没有传出任何宇文霁谈及靖安州的言辞,可他的态度如何,靖安州的众人已经很清楚了。 宇文霁的雄心展露无遗(大趾:啊?我只是不想称帝。),待他安定鲁州,下一步必定就是靖安州了。 众多世家劝崔霸自立,但跟着一块儿去过岐阳的方品和陶怡,在此时却都默不作声。他们很清楚,打不过。崔霸更清楚,打不过。 不单纯指宇文霁这一个人,士兵的士气都不一样。 崔霸因为对宇文霁产生了好奇,因此特意去观察了平王军。结果他发现,人家连力夫都是青壮年,且配有轻甲兵刃,行走间自成行伍。丕州商队常年与他们贸易,比靖安州很多一辈子都在山村里生活的本地人,都更熟悉各地的地理道路, 而且,就靖安州的这群世家,崔霸可不认为他们的战斗力足够强悍。 “若开战,我等必败。”崔霸明白说,“尔等也问过归来的士卒,打不过的。” 有人提议联合其他人,先下手为强。 可话刚说出来就给其他人否了,因为其他势力都不可信。 陆清月如今宽待世家,渐渐恢复本地的生产,当年从岐阳跑出来的世家,还真有回归的,也确实得到了善待。可他本身以及他身边的亲信,根本难改奢靡残暴之风,看上层是形势一片大好,看下层却仍旧是被其烹骨榨油,只是陆清月的百姓都疯了,完全不顾眼前的痛苦,坚定认为他们好好侍奉鹿大王,待死的时候就能升仙了。 ——这是连世家都认为陆清月对底层压迫过于严苛,可想而知这情况可怕到何等地步了,这是彻底的竭泽而渔。 以陆清月的情况,他早晚他还要对外出兵,掠夺金银、粮食与人口,方能维持自身的需要。 梁州方剂目前倒是兵强马壮,民生安定,可他即便扩张,也不会改掉过去鸠占鹊巢的性子。 可若联合进攻小平王,自然是得让人家的军队开进靖安州。在场众人彼此对视,都知道一旦这么做,就是开门揖盗,自找倒霉。 其余杂胡或散乱的小势力即便答应联合,也不堪用。 最后就剩下一个宇文德,又离得太远了…… 联合不可能,只能去投奔了。隔空投奔,即便宇文德收下了靖安州,也只会激怒小平王,甚至激怒陆清月,况且宇文德也不可能隔着十万八千里过来救援他们,就只剩下他们过去了。既然要遗弃靖安州,自然是能带走的都带走,带不走的全部毁掉了。 崔霸与靖安州的世家,也确实是很能狠下心来的,直接将治理了几百年的祖宗之地彻底搜刮破坏了。 吕墨襟的来信上还写着,对方临走还宣扬了他的坏名声。说小平王要打过来了,他们打不过,只能跑。即便是受其搜刮残害的百姓,依旧有许多选择了跟随崔霸一路向东。 这是一条死路,但即便现在宇文霁化成一只鸟儿飞过去,在他们面前嚷嚷,百姓也不会听的。若他能带着大军飞过去,得到的也不是百姓的欢呼,而是惊恐的尖叫。 想到这些百姓在陆清月势力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遭遇……宇文霁也只能叹一声,墨墨已经在全力编神话了,可这个体系太庞大了,不是一时三刻能编好的,编好了还得一点点传出去。宇文霁发现,他现在已经不难受了,麻木不是好事,但他也没办法,心就是自己一点点硬了。 甚至被遗弃的靖安州,暂时都没办法接管,因为鲁州必须要先拿下来,稳定住。立马关,以及立马关这一段长城的修缮,可能就要让宇文霁有两三年的时间再次无法动弹。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件大事——玉玺没了。 反正很确定,崔霸手里没玉玺。他那一半朝廷也没有,宇文鲜和他太子的随身物品里也没有。崔霸审问宇文鲜身边的太监,方知道宇文鲜登基的时候就没玉玺,他的上位诏书,是拿萝卜雕的。后来也一直用的萝卜,给他雕萝卜的工匠,也在他突围之前,被杀了。 这个消息为什么崔霸现在放出来呢?因为要打击宇文鲜皇位的正当性,他的圣旨自然也不正当了,包括迁都也是能不认可的,换言之,让宇文霁驻守岐阳,也是可以不认的。宇文霁的正当性也没了,这算是崔霸送给宇文德的一件礼物吧? 看来宇文鲜当年强娶王皇后,一方面是为了法统的正当性,另外也是怀疑王皇后知道玉玺的下落。 宇文鲜这个人做的疯狂、无逻辑的事情,原来也都是有理由的,但他还是个疯子,活该惨死。 至于什么正当性……宇文霁则无所谓。 之后熊爹也来信了,劝宇文霁不要心软,靖安州就暂时放着吧。崔霸和世家走人后,这个没有了管辖的地方,不是一个掉下来的馅饼,而是个麻烦。 熊爹信上说:“其百姓如受惊的耗子” 这话是很形象了,留下的百姓对“平王”充满了不信任,坚定地认为平王要把他们都抓走吃肉,崔霸大将军都给小平王吓跑了呢。大军开过去,占领简单,要治理……就像是用手去抓铁蒺藜,这是找死。 第125章 另外,一旦占领靖安州,他们就要和陆清月直接接触了,这也不好。 宇文霁自然是同意了熊爹和吕墨襟的缓缓图之和渗透——把靖安州放几个月,等能够空出手来了,就占几个周边村镇,以这些村镇的安逸太平,来吸引百姓。 就在宇文霁等不住要出手的时候,使者终于回来了。 其中领头的人道:“大王的话,我等都答应。此时我们已陆续释放奴隶,大王可以派兵接受,且我等于四杰城备下酒宴,还请大王赏光。” 众将:“……”以为我们是傻子吗? 宇文霁:“好。” 众将:“!!!”不是!大王!您真答应啊!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都嘎了! 第116章 单车赴会 116 宇文霁既应了赴宴, 双方定下宴会的时辰,托博使者们便都离去了。 急脾气的马蜂头一个道:“大王,这明摆着是鸿门宴啊。真心归附摆个什么宴席?直接开城门投降就完了。” “我知道, 但值得一试。”宇文霁敲敲桌面,“你们也都知道各城的状况,早点解决对谁都好。” 众将也都默然了, 他们明白, 宇文霁说的是瘟疫,他们没见过瘟疫,但都听父亲说过,一旦军中出现瘟疫,绝对不能手软, 该杀就杀,该烧就烧。 “但是您去赴宴, 总不能穿全甲, 拿着铁骨朵去吧?”刘去疾道。 “是不能拿着, 但能藏着。” 托博人招待宇文霁的地方, 是四夷城, 就是托博人说的四杰城。四夷城是鲁州到岐阳的最后一座坚城, 都尉白亭欲死战守城, 却被郡守谢熨诓骗至郡守府杀害。白亭一家老小也皆被捆绑起来, 欲于谢熨大开城门之际, 交给了托博人。 白亭的下属有的被谢熨收买,却也有在听闻白亭的打算后,奋起反抗的。两方明明都是守城方的士卒,却在城墙上大打出手。最终谢熨虽然得胜,但坚守的士卒也摧毁了包括床弩在内的守城利器, 以防落入托博人之手。 ——鲁州沦陷的大城,全部毁于自己人之手,但城内的守城利器也全部毁于士卒之手。剩下两座未曾沦陷的,达耶奇便围而不管了,没有亲自前往,以至于他到了岐阳城下才见识到了床弩的厉害。 谢熨开城门的原因也很简单,他道:“若坚守,托博人必定屠城,我这是保护一城百姓的性命!” 托博人是没屠城,却也只是没大规模屠城,该有的劫掠,一样没少。这在宇文霁看起来,跟屠城也不差什么了。可是,谢家大体上是存活下来了。谢熨该是成了托博主子的谋臣了。 “以托博人的装备,我必胜。” 托博人入关后,抢劫了鲁州的府库,但超过八成的武器铠甲达耶奇都分配给了自己的心腹了,其主力被宇文霁击溃后,他们逃跑的路上扔得到处都是兵器甲胄。 “大王……” 宇文霁依旧是那个在军事上要多冒进有多冒进的宇文霁,吕墨襟在或许能劝一劝,他不在,其他人说的话,完全是左耳听右耳入的状态了。隔日,宇文霁率万骑前往四夷城,待距离差不多了,便脱离大队,单人独车,前往四夷城。 四夷城如今的“郡守”名为嘉坦托,他率领着盟友,以及四夷城的“文武”,出城十里迎接宇文霁。探子很快传回消息:“小平王来了,好大的马车,好大的人。” 嘉坦托已听说小平王极为高大了,对此倒是不以为意,只追问:“真的只他一人到了?” “是,只他一人赶着车到了,其卫队近万人停在五里之外。” 宇文霁赶车的技术还行,能让车顺着道路小跑——古代车夫地位不低,毕竟苛待车夫,让他赶车冲进敌军,除非车上坐着宇文大趾,否则其他人就只剩嘎掉一条路了。 亲眼见到宇文霁的战车,嘉坦托便想:好马,可不能伤了马,都要留下做种。 战车再近些,嘉坦托能看清车了,也看清驾车的小平王没穿甲胄:这小平王真富裕,车都披着铁甲,大张牛皮,怪不得大单于败在战车下?不过,这车是我的了。 车停了,宇文霁从车上跳了下来,从坐在车上,到站在众人面前,拉长了的宇文霁这个庞然大物让众人例行一怔。 嘉坦托见过托博的第一猛将(就那位比宇文霁还高大,让他两下砸死的),很快就稳住了:没事儿,他比我第一猛将还要矮小得多! “诸位还请头前带路。”宇文霁面带微笑道,“可有哪位愿与我共乘?” 自然都不想共乘,可没等他们想到如何拒绝,宇文霁已又道:“听闻四杰城有一位英杰,姓谢名熨,我可否邀其共乘?” 迎接的队伍里,前排都是托博人的族长,他们的衣裳半汉半胡,不伦不类。和疾勒人不同,托博人目前根本无意汉化,看见汉人的好东西,即便拿来用也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归附的汉人狗腿子于是也只能学习胡人的穿着,同样衣着杂乱搞笑,甚至还有人髡发的。 宇文霁话一出口,众人便都转头,看向一位中年人,他是极少数还穿着完整汉人衣裳的。 他竟然是一位老帅哥,可真是长得人模狗样,但满肚子脏心烂肺。 谢熨竟然很坦然地走出来了,对着宇文霁拱手道:“自然从命。” 谢熨上了车,对宇文霁道了一声失礼,便揣着手坐在车辕旁,其余众人也各自上车、骑马,队伍向着四夷城而去。 谢熨小声对宇文霁道:“大王,我与都尉白亭私交甚笃,其自愿献头于我,以护四夷城太平。其小儿正在我府中,如今太平无恙。” 宇文霁:“……”我信了你就有鬼了,这群世家的嘴,是真tm能编。 来到了四夷城的城门下,城门口的大字都被潦草胡乱地改掉了。 城墙上站着身着汉家装备的士卒,但其面容就是托博人。 四夷城的城墙极其厚实,城门更厚实,中间那层金属格栅只是比岐阳的薄一点。但现在从下面看,这金属格栅像是狗啃的,参差不齐,残缺最大的地方,宇文霁都能站进去了。 谢熨道:“托博人弄去融了,做兵刃了。” 这老家伙察言观色的本事够强,宇文霁只快速瞥了一眼,便让他给注意到了。 马车驶出城门,宇文霁的面前,是第二道城门——瓮城的城门。四夷城是双瓮城结构,有三层城门,其瓮城像是一个“曰”字。 宇文霁的马车在驶过第二道城门后,发现原本在他前方的人不见了。随着“嘭!”的一声响,他身后,瓮城的第一道城门,全部放了下来。在他后方的人被隔在了第一处瓮城里,宇文霁自己一个被困在了第二瓮城里。宇文霁一个后翻,直接从车辕钻进了车里。 “啊!”谢熨慢慢腾腾朝车里爬,一边爬一边哀叫,“大、大王!在下什么都不知道啊!”他说着就要去拉车宇文霁,宇文霁一把拉住他的胳膊。 “咔!”“吧嗒。” 谢熨的胳膊直接被捏断,他手里的一柄小匕首掉在了车上。宇文霁一巴掌拍在他脸上,谢熨白眼一翻,晕了过去。宇文霁车里带着镣铐,直接把人铐在了角落,谢熨被疼得醒了过来,又被宇文霁一巴掌扇晕了过去。 此时,车外已经箭雨齐下,剑打在车上的声音,仿佛暴雨打在屋顶。马儿虽是训练有素的战马,面对这种情况也是嘶鸣不断,在马车开始左右摇晃的瞬间,宇文霁直接“举墙而出”,马车的墙,也即他的铁盾,在他冲出时,被他的左臂托举在了头顶。 宇文霁翻开车厢的底板,他的全甲藏不了,但三分之一还是没问题的。 铁骨朵,也已经被宇文霁拿在了手里。除此之外,宇文霁身上还挂着长长的铁链子。 宇文霁举着铁盾在箭雨里溜达,就跟旁人举着把油纸伞在春雨里散步。这也就是在如今鲁州的大城,他敢这么溜达,他也怕床弩,毕竟变形金刚也怕导弹啊。可四夷城的床弩确实都没了,应该放置床弩的位置上,都是空的。 随着宇文霁的靠近,城墙上的托博人和少量汉人都开始骚动。但他们还有其他的计划,而且他们坚定认为,宇文霁爬不上来! 城墙上开始扔下燃烧的植物来,带有刺鼻辛辣气息的黑烟,张牙舞爪地在瓮城里蔓延。 宇文霁稍稍挪开了大盾,一边用铁骨朵拨开箭矢,一边看着城墙,然后…… 某段城墙上的一名托博人,突然眼前一黑,就再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了。 在他旁边两名托博人先是听见“呼”的一声,半张脸就变得热乎乎的,接着脸颊传来轻微的刺痛。两人同时伸手去摸,摸到了细小的碎屑(骨头),此时,他们看见一位同伴倒在了地上,他的头不见了,恐怖的是,他们完全不知道他的头是怎么没的。 第126章 在看清的此时,他们方才齐齐发出一声惨叫。 不只是被喷了一脸的两人,这段城墙上的人,都傻了。有人说自己看见了一个黑影,可黑影是什么,他们也说不出来。 他们尚没回过神来,便觉得眼前一黑,耳边也是“呼”一声,有人抬头,一面巨大的盾牌砸了下来。一个人被砸在下面,只露出一双腿来,抽搐两下,便不动了。 “他上来了!快砸他!”其他段城墙上的人大喊大叫,可这些托博人已经顾不得分辨他们喊的什么了,都在四处乱跑,就怕下面再扔个什么上来。 于是,一只手撑住城墙,轻轻松松翻上了墙头。 瓮城的城墙,虽然比主城墙矮小,可也有数丈啊!(八米多一点) 托博人该逃跑的还在逃跑,举起盾牌的宇文霁,却有短暂的茫然——我铁骨朵呢?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大力出奇迹,有时候太大力了…… 第117章 四夷城入手 117 宇文霁铁骨朵, 在击碎了一个脑袋后,就不知道飞去了什么地方。 宇文霁:“……”瓮城的墙头比主城墙窄得多,扫一眼就能看见一片, 他的铁骨朵,是没了。 宇文霁那条锁链子的一头,是一个可折叠的勾爪, 他把铁骨朵扔上去后, 又把大盾扔上来了。这就是当时他看疾勒人攻打鲁林关想出来的法子,可他当时想是举着盾牌爬上去,后来发现举盾不行,穿重甲也不行,没有勾爪能承受住这么大的力气。 勾爪扔上了城墙, 勾住凹处,接着开始了大力出奇迹……他单手抓住铁链, 猛然用力, 一拽一蹬之下, 直接上升了近两米, 他抓住铁链, 继续一拽一蹬(蹬城墙), 身体继续上窜。 总之, 宇文霁就这么上来了。这段墙头上, 被吓坏的托博人反应过来也不算慢, 可宇文霁蹿上来的速度太快了,只要他上了城墙,也就没别人什么事了。 狭窄的地形,对宇文霁来说,可是最适合他的地形了。 这瓮城的城墙上, 现在除了那些刚才扔下去的干枯植物外,连滚木都没有,就只有一堆堆城砖。至于射箭,宇文霁大盾一横,就只听个响动罢了。 回去得练投掷。宇文霁嘀咕着,开始“干活”。 “呼——!”更多的人,眼前一黑。 熊爹……对,熊爹,他现在亲率一万人马,原本的统帅穆拓鼻青脸肿却又高昂着头跟在后头——看!都来看!这可是老大王亲自打的!老大王有多久没亲自出手了?这个是荣誉。 熊爹闲的没事跑来看儿子,正赶上宇文霁来四夷城了,他自然快马加鞭赶到。先前说好的是徐徐进军,熊爹哪儿稳得住?率军就来了。 一万、没带攻城器械的、骑兵,攻打一座坚城。换个情况就是找死的,就算四夷城上也没守城器械,可冲城墙和爬城墙就得死不知道多少人。 但宇文霁的近卫们,竟然没一个懊恼的,都一脸兴奋,只恨自家的战马只有四个蹄子,没法子一步就奔到四夷城。 宇文霁正顺着瓮城的城墙,朝着主城墙走,他要去开城门。在他前方是畏惧的托博士兵,他朝前走一步,他们退两步,他走两步,他们退四步,他走三步,有人惨叫着转身就跑。 其实不久前他们还是有胆子朝前冲的,但小平王拍他们就跟拍苍蝇一样。运气好的直接拍下城墙,摔个半死;运气不错的一下子拍死,不受罪;运气糟糕的,拍个筋断骨折,半边身子都凹进去了,从嘴里吐着不知道什么的血肉泥浆,人却还活着…… 而且,他抡着那么大一个东西,一点都不累吗? 只要宇文霁露出丁点疲态,这些托博人是冲上去的,他们能从草原上拼杀出来,也自有一股勇悍。 但是,他不累啊,脸上连汗水都没有啊…… 恐怖的不是敌人的强大,是自己的无力。 “他真是鬼神!” 达耶奇大单于都战死了,小平王的军队应该确实很能打,但对于小平王的传说,他们都是不信的,当然,现在信了,不止信了,还觉得之前逃跑的托博同族说谎了,小平王比他们说的更强十倍百倍! 宇文霁一路走到了瓮城和主城墙的交点,过程中,他朝第一层瓮城里边看了看,那群跟在他后头的托博人和叛徒瑟瑟发抖地躲在一侧。原计划是托博人杀了宇文霁后,再把他们放进去的,可现在宇文霁在墙头上溜达,托博人拿他没有法子,也没人管这些剩下的人。 宇文霁也没管,只把蹲在城墙角落的托博人一个接一个踢下去。 他踢人的时候,一波雨箭袭来,宇文霁稍稍蹲低,把大盾牌一斜,就完全不用担心箭矢的问题了。宇文霁将勾爪拿下来,挂在了瓮城的对外的城墙上——绞关石在那边。 绞关石,就是升降城门用的绞盘。辰丰的绞盘是放在绞盘室里的,是水平旋转的,且是木制的,一般用骡马跟拉磨一样转着圈拉拽。岐阳以及现在四夷城的绞盘,都是垂直的,且放在室外的,就只是上面放了个小亭子,因为它们更大,是石头和金属制造的,且直接用人力就能转动,其中机关也更精巧。 盾牌先掉在了地上,接着宇文霁顺着勾爪出溜了下去,两只脚在地上砸出了深坑。宇文霁咧了咧嘴,下来太快了,他这双老茧的手都磨疼了。 扫了一眼,依旧没看见铁骨朵,宇文霁就不管了,收了铁爪,拿起盾牌,向着绞关石一路狂奔。 一群人正在拿着斧头拼命地砍着缠绕在绞关石中间的铁链,但小儿手臂粗细的铁链,显然不是寻常斧头能砍断。 宇文霁神色动了动——绞关石上必然有机关,能将铁链直接放掉。 眼看着宇文霁过来,托博人有的转身逃跑,有的举着兵刃杀了过来,快速将几人解决后,宇文霁看那两个跪在地上的汉兵,两人年纪都不小了,衣裳破破烂烂的,头上乱糟糟裹着幞头。 “起来,把城门拉起来。”伪军,只要不是大恶的,都是可以争取的。 两人睁开眼,咧嘴朝着宇文霁一笑:“哎!” 熊爹带着骑兵赶到时,就看见城墙下堆着一堆破破烂烂的东西,有马车,有石头,有尸首。 熊爹一声令下,骑兵闷头冲锋。 熊爹以为,城墙上多少该有人冒出来射箭,以为左右两侧会有人突然冲出来阻拦,以为进了主城门,瓮城四周会有人射箭,以为…… 以为很多,直到他冲出三层城门,就看见宇文霁坐在自己战车的车辕上,朝着他挥手:“爹,您怎么来了?” 熊爹:“……”知道好大儿很强,但依然经常被好大儿震撼虎躯。 占据南门后,宇文霁点燃了烽火台,两个时辰后,大军过来了,到了黄昏时,这才彻底占领八门、郡守府,军营,也即占领四夷城全城后,熊爹边吃饭,边听宇文霁讲述他占下城池的经过。 宇文霁讲得特别没滋没味,如一个人在不设防的城市里闲逛,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占据绞关石后,宇文霁计算着时间,等着过一会儿卡住绞关石,他就重新爬上瓮城,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托博人竟然开始跑了。 他们若有心打消耗战,宇文霁还是十分危险的——不计代价,直接用人海战术把他挤住,宇文霁也得完蛋,这里不是武侠世界,没有内力伤人的说法,要打人,也得做出“打”的动作来。 但疾勒人那种有一定民族认同的,在大单于死后尚且要各奔东西,何况托博人?达耶奇死后,托博人看似还团结在一起,实际早已经各打盘算,嘉坦托怎么不计代价除掉宇文霁? 他们如潮水般退了,那两名汉兵原本是要把自己人叫来,宇文霁将两人叫住了:“胜利在望,你们可别在路上出了危险。” 宇文霁这是为他们好,万一在路上遇见知道他们又投了宇文霁的托博人,或者纯粹就是不甘心撤退想杀人的托博人,也是很危险的。 两人并非不知好歹之人,应下了。 而且宇文霁也有旁的私心,这两位虽然能在大是大非上站稳,但其他“伪军”可不一定,万一有人结伙开始在城中杀人放火呢?这都说不准的。 之后,宇文霁带着这两个人,清理了瓮城残余的托博人,把还困在瓮城里头的人,托博人杀,汉人抓。宇文霁可不是对这些叛徒好心,而是觉得一下子嘎掉太便宜他们了,还是都挂旗杆子吧。 “白亭……”宇文霁咬牙切齿,被杀害的都尉白亭,和其长子,都是骁勇之人。白亭让谢熨亲手害了,白家的男女老幼,除了那个最小的孩子让谢熨带走当作保命符,其他人,包括白亭的老母亲在内,都生死不知。 第127章 这位老太太是搁在哪个时代都是老太太,六十八了啊。 熊爹也摇头:“造孽的畜生。” 宇文霁的铁骨朵也终于给找回来了,没砸着百姓,挺好的。 四夷城的前半夜,是很寂静平稳的,可在后半夜,四夷城突然响起了哭声,从零零散散的细小哭声,到响彻全城的嚎啕大哭。 宇文霁也被人叫醒了,他一听便坐了起来。 夜哭和夜惊,一字之差,也是一线之隔,都是很容易出事的。 岐阳夜惊,他能毫不手软地下皆杀令,因为在过去被围城的时间里,那里变成了一个人吃人的斗兽场,其中平民百姓的老、弱、善,基本上都死绝了。因为他们也是形势所迫,所以宇文霁入岐阳后,除了禁军外,对平民是不追往事的,可他们要惹事,宇文霁对他们下手也会更狠——不是宇文霁恨他们,是这群人已经没底线了,他们比在外头吃人的更可怕。不管严了,过去的坏毛病会带出来的。 乱世用重典,因为必须要将习惯了乱世法则的掰回来,重新建立起规则的概念。 可四夷城不一样,这里的百姓,是纯粹彻底的异族入侵受害者。全城百姓,十存其三,死绝之家无数,宇文霁希望这些活下来的人,都能继续活下去……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勤练投掷 [害羞]阅兵看的是真爽啊…… 第118章 (捉虫) 夜半琴声 118 宇文霁怕把百姓给砍了, 刚穿着衣裳跑出来,就有士卒来报——老百姓给他们送东西来了,哭哭啼啼, 却又喜笑颜开。 “送东西?”宇文霁愕然,百姓还有什么?他们还没来得及彻底接管全城,现在只是分散士兵站桩, 维持基本的秩序罢了, 百姓依旧是先前被搜刮殆尽的状态。 白日里托博人动静太大,幸存百姓都是没敢出家门的。他们早已知道,天军过来了,还以为是两边要开战了。百姓是又期待又害怕,期待自然是期待天军, 害怕是怕被推到城墙上去做盾牌。 鲁州虽一直将杂胡堵在关外,但杂胡什么情况, 百姓们代代流传, 都是十分清楚的。驱赶汉人百姓为盾, 这是他们最常干的事。 直到托博人跑了, 有身体尚可的奴隶, 自己跑回家, 把托博人跑了, 天军进城的消息于是被带了回去。 有胆子大的跑出去窥探, 真看见天军了, 那甲胄,那衣着,不是杂胡。 后来越来越多的天军进城了,高兴的百姓又有点害怕了,怕又被这支陌生的军队祸害了。 可这支陌生的军队, 没有祸害他们,士兵只是挨家挨户敲门,在外头喊,告诉他们托博人滚了,让他们安稳在家,听候吩咐。 百姓出去询问自己被抓走的家人,士兵答:“还活着就会回来,或通知你们去认领。” 没有伤害他们,没有掠夺杀人,甚至士兵们还在各处路口站岗,巡逻。他们不能随便串门,尤其是壮年男子,被发现了都要被呵斥赶回去。 但和托博人不一样,所在院子里的老弱多数都很清楚,这是防止有人浑水摸鱼偷盗抢劫呢。 他们是真的安全了,这来的真的是自家人。 这才有了百姓开始啼哭,他们的家人若是也能撑到王师到来,该多好啊? 有些老人家便开始翻箱倒柜,他们虽然没多大学问,但脑子里却有着一代一代传下来的老话——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 宇文霁走到了外头,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了这样的情景,一群夜盲的老百姓,大半夜,黑灯瞎火,用破箩筐装着粮食和水,又哭又笑来给士卒送吃喝。 他们送来的粮食,都是麦麸团子、豆饼、生豆子,甚至还有晒干的野菜,乱七八糟地混在一块儿,由老人家托起,满含期待地送到了士卒面前:“将军们辛苦了,我等没什么好东西,但总不能让将军们饿着肚子,多少吃点……” 这是从牙缝里抠出来的。 老者身后,跪着一地百姓,火光下的他们,脸上是泪,眼中是希冀。 宇文霁鼻子发酸,喉头发哽,吩咐道:“取大锅来,在此杀牛宰羊,与民同喜。” 大锅放下了,柴火烧起来了,百姓们乐呵呵地拆了房子,就算那房子是他们自己的,也不在意。 被宰杀的牛羊在惨叫,百姓在欢呼。 哦,还有人在惨叫,那群叛徒,本来想明天天亮再弄的,干脆今天就挂旗杆子上吧。缺了胳膊的谢熨首当其冲,宇文霁特意吩咐,要先包扎他骨折的胳膊,给他喂水,若他太累了,还要适当松一松绑缚。 这种人,让他死得太痛快,是对所有被他直接或间接害死之人的不公。 ——铁骨朵具体哪里找到的?在一处牲口棚里,还是大头朝下掉下去的,是没伤人,但砸死了一头牛。 宇文霁在与百姓同餐共饮时,托博人在逃亡。 嘉坦托在回忆,他引宇文霁入瓮后,自己也登上了瓮城,此时想来他也是好运,因为宇文霁看上的是对面的城墙,若他看上了自己这一段,嘉坦托很确定他逃不了。 因为那时他还寻思着怎么分食宇文霁呢。托博人也有食人的传统,他们最爱吃的就是敌人的首领和勇士,认为吃下对方的肉后,多少能够获得一些对方的力量。 他清楚看见了宇文霁是怎么投掷他的铁骨朵和大盾的,那面大盾被硬生生扔上城墙时,嘉坦托被吓得当场跌坐在地。他们入关后,还是遇到过一些城池抵抗的,有两座城池现在还没陷落,固然是他们托博人不熟悉攻城战,且君心不齐,但城池的强大防护力,他还是很清楚的。 他们要有宇文霁一个这样的勇士,必定攻无不克……呃,他们没有,人家是对面的,攻无不克也是对面的了。 所以,嘉坦托就撤了,且没让他的部族杀人,他自己只带走了最喜欢的几个女奴,其余男女奴隶都放了,阻碍行军的牛羊马匹也遗弃了许多。 一边逃,嘉坦托一边在心里狂骂——这到底是怎么生出来的神人? 次日,士卒们开始给奴隶们登记造册,然后逐步放人离开。 托博人逃得匆忙,嘉坦托又下了令,所以只发生了小范围的杀戮,外加过去没有遭过劫掠的世家这次也被匆匆劫掠,比如谢家。 宇文霁入城后,谢熨的弟弟和儿子们还不知道状况,跑到宇文霁跟前哭闹,要告托博人的状。宇文霁见都没见,直接让他们兄弟、父子团圆,一块儿吊着去了。 大批的奴隶开始回家,幸运的人不只家还在甚至还能找到家人,不幸的人,只能看见一地废墟。 还有病了、伤了的,这些人被稍微清理后,用担架抬进军帐,放在行军床上。 后续处理政务的人手在两天后也来了,在这段时间里,宇文霁找到了不少白家人,他们没与托博人交手过,所以被交给托博人做奴隶后,托博人倒是也没针对他们。 白家人是武将世家,男女都身子健壮。 无论男女,有性子烈,直接自杀的。有一直逃跑的,给弄成了残疾。再有,女子都有孕了。外加疯了的。男子撑下来的不少,女子还算完整的,不剩几个了。 不止白家女,被救出来的女子,都想打胎。但有的月份大了,打胎实在危险。不同意,这些女子就私下里找法子,有挺着肚子撞墙的,还有拿石头砸肚皮的,弄出来了不少一尸两命的事情。可是她们的这些行为不但没让其他女子止步,反而像是提醒了其他人。 城中的幸存者们开始被过去折磨,有的不断自责为什么是自己活下来的,有的突然开始怀疑自己被救的真实性,最普遍的是夜夜惊梦…… 每个人的情况各有不同,他们需要家人的照顾和时刻关注。 但在乱世,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很多人现在就是家的全部了,即便有家人,家人也得干活。 宇文霁头疼,局势竟然有弹压不住的势头,不只有孕的女子状态不稳,幸存的男女老幼也开始陷入痛苦的躁动中,连驻军都开始受影响了,本来想继续进军的宇文霁现在也难以动弹。直到,夜里响起了古琴声。 宇文霁循声而去,本来是要阻止的,但走到半路,他就改变这个想法了。 对方弹的是《击鼓》,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出处,虽然关于这句话说的是战友还是夫妻尚有争论,但它确实是一首战歌。且在民间传唱颇广,在鲁州这种民风彪悍之地,百姓即便不识字,却也几乎人人会唱。 他们唱得并不整齐,调子千奇百怪,宇文霁就听见一个男子的声音,在反反复复唱着最后一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相别久已,再难相会。相聚远矣,再难践诺。) 第128章 这是生离死别之叹。 唱着唱着,男子就开始哭泣起来,但他却没有停下,反而越唱越大声,情之所至,荒腔走板,撕心裂肺…… 宇文霁又向弹琴人走近了些,且让随行的士兵也散开。以唱歌抒发哀痛的人很多,但就怕有不理智的,反而去找弹琴的砍人。 一个时辰后,此时琴声早已不稳了,又坚持了一会儿,终于停了下来。 歌声早已变得稀稀落落,随着琴声的消失,倒是鼾声多了起来。 稍后,那位弹琴的女官被带到了宇文霁面前。虽然庞眉早见过多次宇文霁,但这次看见他,还是被吓了一跳——白天看见和晚上看见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尤其宇文霁前后都士卒举着火把,可士卒至少比他矮了一个头,他们举火把都是平举在胸前,结果正好宇文霁口鼻以下还算清晰,口鼻以上黑乎乎的,看不见他的眼睛。 真跟个大妖怪似的。 “臣庞眉,庞向平,见过……”她顿了一下,道“见过主公。” “嗯。”宇文霁应了一声,“这次多亏了你,自会为你记下一件大功。” 宇文霁又见她袖子在抖,以为是弹琴伤了手,如今在忍着伤痛,便又道:“这两日好好休养,不要再动手了,以免留下病根。” 庞眉抖着手,对宇文霁深揖一礼:“多谢主公。” 又嘉勉了两句,宇文霁就回去了——他竟然忽略了,想要缓解人心的压力,娱乐和消遣也是一种方法。 ----------------------- 作者有话说:[哦哦哦]来看大妖怪 第119章 又出幺蛾子 119 庞眉出来时本就带了负责女官安全的士兵, 如今这些士兵再加宇文霁分派的人,一大帮子人一起回到了女官的住处——如今收拾出来的宅子还少,主要精力在安民上, 文官武将无论男女,住的都是“集体宿舍”。 女官的厅堂还点着灯,听见动静, 所有女官都出来, 见她无事便松了一口气,再见送她回来的士兵穿着平王近卫的精锐衣甲,顿时便知道,庞眉遇见小平王了。 对士卒道谢,送其离开后, 一群女官迎着庞眉进了屋。 女官彼此之间也有竞争,但目前女官群体里见不得人好的异类, 是极少数。在这个绝无仅有的体系里, 女官们还是有一个共同认知的——即使我自己没上去, 但能把别人顶上去, 对我都是有好处的。 她们正在开拓一条新的道路, 走在最前方的, 是引路人也是铺路人, 有人上去了, 不是后来者就上不去了, 恰恰相反,是让后来者有更大的可能上去。 这一回增派人员,吕墨襟本来不想让女官到鲁州来的,可所有女官共同上书要去鲁州。假如她们一直都只在地方平稳后,因为人手不够而被用来填补空缺, 那她们永远都是低人一头的。且一旦平王麾下的人才变多了,她们的位置,自然也很容易被别人填补。 今夜弹琴,也是女官们商量好的,她们要轮流去,顺序也是抓阄来的,本以为要有一阵子才会有效果,引来小平王的关注,没想到第一天就有好事儿。 “大王怎么说的?”给庞眉递了茶,女官们拥在她面前,急切地询问着。 庞眉的手还在颤抖,她到:“大王说给我记功。” 女官们便笑了,心满意足。平定地方这一功有她们,就是最初站稳了。有女官已经拿来了药,要给庞眉包扎,庞眉却一把抓住了同伴的手,道:“我叫了主公……” 众女官顿时惊呼起来:“你胆子真大。”“你真没事吧?” “大王应了!”庞眉又道。 “!!!”女官们都愣了,继而欢呼了起来。 这才是庞眉手抖的原因,她太激动了。 女官们目前官职最高的,是淘州潜亭郡的郡守。如今平王治下的官员是三年一任,多在一地两任两年。刺史才需要每任(三年)前往辰丰(现在要到岐阳了)一次,向小平王述职,郡守没这个需要。 在辰丰,只有两个刘姓女官(宇文家幼儿园长出来的)在机要处任职,可她们俩不合群,只和另外四个同为小平王收养的男子,以及平王次子和长女亲近。 女官目前还没有能上殿议政的,所以,女官们私下里就一直很苦恼,她们见到了小平王后该如何自称,以及如何称呼宇文霁。 原本低位女性面对高位女性,最普遍的自称是奴。地位平等些的,就自称我。作为正妻,她们面对丈夫时,也是这种自称的方法,地位低,或者需要让自己看起来地位低的,自称奴,还有自称妾的……部分男人是很喜欢。能立起来的,都称我。 女官们目前自称,也都称我,敬称上官为大人,或称其官职。 男性大臣面对宇文霁当然是自称臣,或我。可称呼宇文霁为大王,或主公。 但女子就没当过“臣”,她们更不确定,宇文霁是否会在她们喊出一声主公的时候表示接受。毕竟这一声应下了,那才是真真正正的“君臣”名分。 宇文霁不知道,一群女官激动得睡不着觉。他回去后倒是睡得很好,甚至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百姓的状况开始从今天开始好转,但正当宇文霁认为,他能继续向前的时候,又出问题了——男女官员开始过度竞争了。 战后的百姓重新安置工作,进度骤降。 先前百姓精神状况的越发不稳定,跟官员处置不当有很大关系。男性官员面对女子,有些话很难说出口,有些人也确实不会说人话,有一个甚至对极度悲伤的女子道:“你尽可放心,我可纳你为妾,育你腹中之子。” 结果这女子当天就上吊了,她是在一把椅子上吊死自己的,裙带缠绕在椅背上,她就躺在地上,就这么把自己吊死了。 那男子尚且不解,喃喃低语道:“这是为何啊?”旁人问他说了什么,他也照实说了,结果被臭骂一顿。 “此女贞烈守义,你?若有人杀你父兄,奸污于你,我与你言,勿忧,我当为你父,你可乐否?”问他的人甩袖而去。 为父和为夫略有不同,可大意是差不多的。 女子伤痛,只是因为她自身遭遇了痛苦的事情,是因为托博人伤害了她自身,和其他人、事无关。男子所说什么的纳为妾,把女子痛苦的原因变成了“啊,我嫁不了好人了”。事情的性质完全变了。 但少量的明白人,改变不了大量的魔怔人。世家子能站在女子角度思考的人真不多,而且他们见多了数次嫁人,或者被人强掳之后,也“安心”为他人妇的女子,认为这不该是个大事。 说难听的,王皇后数次为后,有哪次是她乐意的?她头一回为后就是被王家强迫与丈夫合离之后,这才进宫的。一国之后尚且如此,寻常女子何必矫情呢? 且先前平王治下的情况,也是铁腕管理,需要长时间强压疾勒人。 女官的来临,终于改变了这种问题。实际上女官和女督亭在那里一站,就已经让这个时代的很多女性鼓起了勇气。女督亭中,也有很多人有过和这些女子相同的遭遇,甚至她们更惨烈,她们是被赎买回来的奴隶。 有些人过去任职的地方,还和主人共处一地。 女官们终于让四夷城平稳下来,哭声渐消,人们出外工作时,脸上不再只有痛苦和扭曲,虽然依旧没有笑容,但至少也是平静的,有了些“奔头”。 能明显看出四夷城的百姓对女官更尊敬,也更亲近,他们更乐意去找女官说话,有事找的也都是女官。 这男官就有些不高兴了,平王治下可不是无为而治。恰恰相反,是要看每个人的绩效。总闲着的只能熬资历,有突出业绩的才能升迁。如今小平王尚不足戴冠之龄,却已经初现虎踞龙盘之相,且小大王是唯一一个任用寒门之士的正统。 世家看不起寒门的原因之一,也有寒门过于汲汲营营,为了向上爬不择手段。世家有一句话“寒门出毒士”。这句话宇文霁是嗤之以鼻的,毕竟世家干的事也没不毒的,但有一点他也得承认,出关辅佐杂胡的,确实都是寒门。至于谢熨之流……他们没出关,是杂胡打进来的。 且明明宇文霁这里有很广阔的空间,也总会出现互相攀咬,你死我也死的情况。寒门的上升空间被挤压得太久了,他们潜意识里总是认为自己在过独木桥,且先过去的人,必定会把路堵死,不知不觉会限于内耗和内斗。 最初宇文霁治下所有人都忙成狗,这种情况还好些,后来情况稍缓,类似的倾轧斗争便开始出现了。 第129章 如今被派来鲁州的,本该都是基层文官的佼佼者,却陡然间点爆了矛盾。男官开始掣肘女官,上级的命令和通知,明明能派人同时同知,却将女官放在最后。物资和人员的调拨,也将女官安排在最后,才来取用。女官这次过来是少数,但也硬气,没有告状,而是联合起来咬牙度过难关。 宇文霁发现了,不发现才怪了,本来全城的进度该平稳向前,现在变成了男官的突飞猛进,女官的集体拖拉。 宇文霁实地转了一圈,回去思索了许久,鲁州需要稳定,放任不管,女官会继续受排挤,但于大局来说,无伤大雅。女官们撑过去了算是她们有本事,撑不过去了,男官们也会将问题区域接过来。这也是女官们一直担心的问题——被轻易放弃、取代。 宇文霁可以“只”损失女官的利益,维持大局的稳定。 若是他插手,若引来大量的中下层男官不满,反而会引来骚乱。他出征在即,这岂不是自绝后路? 但思索良久,宇文霁还是把郡守杜桁叫来了。 杜桁进来时,衣襟肮脏,发冠歪斜,他这些日子日夜操劳,作息颠倒,宇文霁召他的时候,他刚吃饭,听说召见匆忙放下碗筷,结果菜汁子溅到了他前襟上。但他也没换衣服,匆匆而来了。 宇文霁见他进来,便道:“我欲给你安排个主簿。” 杜桁有些高兴又有些不高兴:“大王,臣……” “就庞眉了。” 这下是彻底不高兴了。他知道小平王召见他,不是因为他工作出色,而是因为发现了他们和女官斗法了——定是那群女子跑来哭诉了。 “大王,庞眉能力不足。您去他负责的地方看看就知道了,都是一样的人手和物资,偏她负责的区域进度最慢,拖了大家的后腿。” “哦。”宇文霁随便应了一声,这弯弯绕他能不知道吗?一样的人手,可重复劳作了几天的,和轮休刚结束精力旺盛的,能一样吗?一样的物资,前边把齐整好用的都调走了,剩下的边角料,即便重量或体积都一样,可用起来能一样吗? 杜桁心知宇文霁不高兴了,他额上冒汗,却咬牙站稳了。因为他们都知道宇文霁有个习惯——没证据不会乱施惩罚,小平王是个法家,当然他要是掌握证据了,那把你搞死的速度也是极快的。 “回去准备随军出发吧。庞眉安定四夷城有功,擢升为郡守,你跟她交接一下。待攻下铁驼城后,你为郡守,记得跟庞眉处好关系,日后物资都要从这儿过呢。” “大、大王!”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好好给老子当牛马! 作者菌:庞眉92章出现过,孙惊蛰的小女儿,改名毁容来做官的姑娘 第120章 (捉虫) 追击 120 宇文霁站了起来, 庞然大物的阴影陡然笼罩了杜桁,把他吓得暂时闭了嘴:“你既敢如此对待同僚,我怎知你不敢如此调配我的物资?”他一甩袖子, 转身走了。 吕墨襟安排的人手很好用,杜桁离开的同时,两人的对话内容也传出去了。 重点在最后一句话上——你不高兴你卡女官的物资, 这回让你用顺手了, 下回是不是就要用在别人,包括小平王的身上了? 这话说小平王庇护女官的都无从说起,因为这确实是犯了大忌讳。没直接办他们一个滥用职权,这还是小平王惜才。 杜桁乖乖将工作交接给了庞眉,没敢留手脚。 宇文霁比预定迟了三日出发, 临出发前他特意将杜桁叫到了自己的车上:“季洁有才学,显露才学便好, 我之麾下, 能者上, 弱者下, 与其他无关, 切勿自毁。” “是。”季洁是杜衡的字, 可他这人的手段显然不太洁。但水至清无鱼, 且杜桁算是在铸下大错前, 让宇文霁给拉回来了。 宇文霁闭上眼睛, 朝着车壁一靠,不说话了。 待休息时,下车的杜桁背脊湿透,那模样倒像是一路急行军跑过来的。他总算明白了宇文霁的想法,其实早就明白的, 只是还忍不住试探,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好处,如今只是被彻底敲打明白了。 宇文霁任用寒门,跟他任用女官意义相同,都是“能者上”。女官好好办事,他们找事,那宇文霁可不是就要找他们的事了吗? 他不看什么男女,而该看有能、无能。 日后再有人给他说排挤女官,杜桁便会答:“争不过女子,说明女子更能,那下去有何问题?有能者自稳如泰山,无能者才不以才能而以外物论事!” 这都是后话了。 宇文霁面对的下一座城池,铁驼城,有一座铁厂。 大景有三大铁厂。鲁州一处,梁州一处,允州一处。 宇文霁印象里,古代产铁都是小铁匠铺里,铁匠敲敲打打,但实际上,已经有类似小高炉的存在了,就是铁厂。丕州原先存的铁,都是铁锭(宇文霁看着像铁条),熊爹每隔一段时间要亲自去库房里巡视,每年都要从岐阳买铁。但后来他们造反了,铁就只剩下通过水路从梁州买了。 有铁厂当然也有铁矿——鲁州有六座铁山,上山拨弄拨弄就能弄一箩筐铁矿石的那种。这里还有一座巨大的铁渣山,都是烧废了的铁矿石。 宇文霁以为,这会是一场恶战,毕竟这可是铁厂啊,任何时代,这都是重要的军事目标,付出一切代价,都要死守的。 可宇文霁还没有兵临城下,托博人的使者又来了。 “可以献城,但大王必须答应,要我们带着所有收获退出关内。” “你们可以带着财物离开,但不能带活人,也不许杀害活人,否则,我会向草原上的所有勇士发出悬赏,一个托博人的脑袋,换一袋小米,或同等价值的盐、布。若带来的脑袋多了,还能换牲畜,甚至武器。” “这——你不是个英雄!”使者急了,他从来没听说过有中原的朝廷这么做的。 “打断使团所有人的腿,扔到铁驼城下!孤给你们三天时间考虑!”墨墨很早之前就说了,不让他随便用孤身闯城的能力,因为那样只会带出来一群只能打顺风仗的懒兵。宇文霁也知道这样不好,可是他哪里忍得住? 给三天考虑时间都让宇文霁觉得自己多说了,可只给一天,那就是逼迫托博人杀人了。 没用三天,第二天北门就打开了,先是一部分托博人跑了出来,待他们跑远了,就是牛羊马匹与车辙极深的车队,最后紧跟着的是托博人的大部队。 然后宇文霁的战车团就追上去了。 “小平王何故不守诺言?!” “你们何故不守诺言?!抢夺的汉人留下!” 多数大车都停下了,少部分是车上真的都是奴隶,另外一部分则是车太重,跟不上大队人马了,待士卒上去查验,发现车里放着的都是铁锭。 可宇文霁还是追,他亲自站在战车上咆哮:“还有——!” 又有被扔出来的。 宇文霁依旧追着:“还有!” 果然,这回又扔出来了几个,宇文霁其实一直是在诈对方,但真没想到对方真还有,他气得脑袋冒烟,更是要追了,结果怎么追怎么有人。 铁驼城的托博郡守比宇文霁更气,破口大骂,骂得满嘴血腥味,依旧不停。 对方派人骑马过来,跪在地上道:“大王,没有了,真的没有了!” “不追你们,追下一座城的!”宇文霁回应着,依旧不分昼夜追逐在后。 宇文霁现在有些热血上涌了,这是很危险的。但托博人也是被他吓坏了,这就是个怪物。 眼看着前方是一座托博人驻守的镇子,镇子里的托博人也知道他们要退了,他们也准备撤。小平王确实势大,中原是守不住了。因此也在准备接待同族,以及跟随同族集结出关——其实知道大单于死的时候,托博人就都明白要回草原了。他们留下来,只是因为怀着侥幸之意,万一汉人让他们“内附”了呢?又或者是觉得多占领了一天,就多得一天的好处。 可是,再有准备的人,也没必定是没料到他们如今这样的局面的。 得到消息的本地托博人就把镇子的大门打开了,准备出镇子迎接。 他们看着迎面而来的托博人就觉得不对劲,面对沟通的使者,大队人马没有停歇,反而直接撞上了使者,将使者碾于马下。 “快!快上马!回镇!”但他们不是进攻,这点镇子的首领还是能看出来的。可更糟糕的是,他同样看出来了,同族这是在逃命…… 第130章 就像是草原上被惊了的野牦牛,不敢回头、不敢停歇,低着头喘着粗气,不断地朝前跑。 去年跟随大单于的本部兵马,败退回来也没这么惨——大单于本部兵马一路跑过来已经冷静很多了,可现在小平王就追在后边啊。 这位托博首领略作犹豫后,依旧没关镇门。他有心将同族收拢进来冷静冷静,继续这么跑下去,人和马都是要跑死的。 一部分托博人直接绕镇而过,另外一部分还真的进镇子了,他们也想休息休息。 可他们前边进来,后边人就开始嚷嚷:“小平王!小平王来了!” 随着这些呼喊,进城的托博人直接转头就要冲出镇子,镇子的北门关了,他们就开始冲击北门。 本镇的首领根本难以说服同胞,又听说宇文霁一路追杀而来,身边已经没多少人了,便道:“围杀小平王!” 宇文霁本来追得有点疲惫,他和刘饱、刘咸三人现在是倒班,马早就不是宇文霁精挑细选出来的好马了,乱七八糟的,都是一路上顺手“捡”来的。 可看着有不朝前跑,而是气势汹汹朝他来的托博人,宇文霁瞬间疲惫全消,直接从车厢拿出了短矛! 首领带着人跑出去的有多快,他们跑回来……更快。 小平王长什么样还没看见呢,就死了几十口子了。小平王真不是人!而他回镇子时,北门已让托博人自己破了,这位首领本想带领族人收集物资,可是根本来不及。小平王追在他们后头就来了。 一块儿跑吧。 宇文霁的人马就这么进了镇子,宇文霁叫停、建营。他也知道机会难得,但一人三马换乘也受不住了,人马都太累了。能一路跟过来的,还不足五千。 在县城一侧随便收拾收拾,几辆跟上来的战车在外一围,形成简陋的围墙,收拢跟上来的士兵。宇文霁就在他自己车上坐着,让士卒们先休息。 可他没想到的是,当天夜里,刘去疾带着三万人的大部队追上来了,民夫和物资就在后头,一路上掉队的士卒也都让他们收拢了。 “老大王回去后,吕相便让我们出发了。庞郡守让我们休整一日,就出来追您了。”他们是一路正常匀速前进的,虽然也累,但状态好得多,犹豫片刻后,他又说了一句,“大王,还是让我回您身边吧。” 他原本一直带着宇文霁的近卫,现在是升官了才出去单独带兵,现在掌卫队的该是穆拓。但穆拓……也在刘去疾一路上“收拢”的人马之一,不知道还以为是败兵了。大胜的衔尾追击都能给他累成死狗,这还说自己是草原上历练出来的呢。 刘去疾这样的厚道人,在捡着穆拓后,都忍不住给了他几个白眼。 偏偏穆拓的俩弟弟,穆迩和穆幺儿也在刘去疾军中,他们俩自然也都去慰问大哥了。穆迩还好,穆幺儿见着穆拓后第一句话就是:“嘿嘿,大单于?” 这是还记得当年穆拓说要回草原争夺大单于之位的事呢。他这跟小大王一边的,都这么惨,要是在小大王对面,那得惨成什么样? 穆拓:“……” 穆拓当时拿起鞋子就把两个弟弟扔跑了,他早就改过自新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无奈]墨墨说的对,我的兵是得多练 第121章 (捉虫) 收复鲁州 121 既然后军快速跟上, 宇文霁一寻思,便道:“将体力好的挑出来,与我继续追击。” 现在缺乏沟通手段, 托博人已是风声鹤唳,虽然停了大半天,但情况该是没太大的转变。也会发生类似的情况, 正是快速夺回城池土地的好时候。 刘去疾听他这么一说, 便道:“大王,吕相让臣转告您一句话——大王不应孤军奋战。” 宇文霁:“……” 不该仗全让他一个人打了,否则现在是爽快,但将来就出麻烦的。吕墨襟跟他说过多次,可宇文霁就是习惯了有事自己扛。 这回宇文霁思索片刻, 道:“他们跑前边,我中间压阵。” 宇文霁再次登上了他的战车, 不得不说, 这车是真抗造啊, 昼夜不停颠簸下来, 休息那半天也就是把外头刷洗了一番, 看着就跟新车差不多。 追击的军队也被分成了批次, 最前方的全速追赶, 其次以稍快的速度行军, 最后的是缓缓压上, 宇文霁就跟在缓缓压上的这一批里边,虽然说是缓,但因为全骑兵的配置,速度也比步卒要快上许多了。 他们出发的时候,是清晨。前边的托博人其实没跑出多远, 因为跑在最前头的,是已经被宇文霁驱赶了一路的铁驼城托博人,他们人数更多,且速度就快不起来,直接堵前头了。 镇子里的托博人马虽然体力更好,但毫无准备,有些人身上就一个水囊,他们是不敢脱离大部队自己跑的,毕竟中原对他们来说是一片陌生区域。 这些托博人甚至多数都没意识到宇文霁停了一天。 被选为追击尖兵的骑兵,速度是很快的,这天近午就发现了最后方的托博人,然后……开始进攻了! 托博人:“你们不是说只追赶吗?” 平王军:“你们进攻我们大王了!” 先前托博人可是对宇文霁发动进攻了,所以平王军当然可以进攻。 后来托博人回到草原,把那镇子的首领,及其全族都找出来杀了——你作甚去攻击小平王啊!本来大家你追我逃相安无事的,就算跑得慢被抓的,也只是被抓了去给汉人修路,还是能多活那么三年五载的。你这么一搞,让人直接没活路了。 托博人面对的不是宇文霁,又是为了求活,自然是有凶性在的。可他们装备差,体力不足,且根本没有组织,凶性能填补的用处有限。 尖兵的追击,在最初的时候近乎平推。可尖兵的体力也是有限的,杀了一路到前头,托博人也组织起了有规模的反抗——宇文霁认为没什么大用的一天时间,还是让部分托博人冷静下来,并开始了集结。 尖兵在临近黄昏时,陷入了苦战。然后,第二梯队到了,冲入战场替补了尖兵的位置。且此时天色渐暗,率领第二梯队的穆拓实在是有心给自己争回脸面,于是在交战时一边用汉话高呼:“大王到了!”又命人用托博语高呼:“小平王来了!” 这回,喊话终于起到了作用,托博人大惊,转身便跑。 可说是“跑”,其实他们也跑不了多远了,即便没夜盲,体力也支撑不了多远了。 但穆拓追的也很谨慎,他也不想非战斗减员太多。 一夜磨蹭过去,第二日清晨不久,宇文霁带着的第三梯队到了。 三队人马就这么轮换着追赶,等于谁追上了谁就成了尖兵。替换下来的就歇一歇恢复体力,然后……大批援军来了。 于是,又下一城。 这回经历了小规模的攻城作战,宇文霁忍住了,没扛着大盾跟着一块儿去爬城墙,只射箭来支持士兵。 原本托博人也不善于守城,原城中的士兵也无意给他们效死,甚至来了个阵前反叛。宇文霁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攻城战,只进行了两个多时辰,就宣告胜利。 接下来,从一座城,追到另外一座城。这群自称为狼后代的托博人,被平王军像羊一样赶着。 现在的托博人,都在后悔,不该贪心,不该没跟着先前的同族一块儿回草原,若那时回去,何至于此? 汉人奴隶早已都被抛弃了,牛羊跟不上速度,也都顾不了了,不是汉人的健壮男女奴隶也都给扔了,因为他们也是需要放在马上或马车上的,托博人自己也需要更多的马匹用来更换。再后来,甚至他们自己的女人、孩子,和老人,都让他们丢下了。路边都是倒毙的马匹,和累得动不了的人。 这种长距离的追击,对平王军同样是一场试练。即便后来采取了梯队式追击,且攻陷一座城池后,最疲劳的人会留下驻守,可同样有人在半路上掉队。 几个躲起来的鲁州妇人,从路边走了出来,一个平王士卒累得动不了,见此情景握紧了刀。 年纪最大的老妇见他便抹了一把眼泪:“后生,多谢你们救命,我们不扰你休息。”她们一起跪地,给士卒磕头。士卒却依旧警惕,他是流民军里长大的,很清楚女人孩子常常被用来当哨探。若这些人觉得猎物够弱,也会抢先动手。 女人们磕了头就转过身,走向了同样累倒的托博人。这次她们的眼神不同了,那是深切的憎恨,随着老妇一声尖利到几乎难以分辨其意的:“杀了他——!”女人们全都扑了上去,原来每个人的袖子里都藏着石头。 第131章 平王士卒:“……” 托博人已经让妇人们的身影埋了,他完全见不着那人是什么样子,只能听见纷乱的撞击声、折断声、破碎声。 宇文霁最终将托博人赶到了立马关下,他本以为,此地会有一场苦战的,谁知立马关的门户大开,不对,立马关的大门都没了,此地的托博人早已经弃关而走了。 但是,这里的托博人,带走了他们的所有劫掠所得,带不走的,就杀,就毁,就烧。 曾经的雄关,已彻底成了死城。且关内的几处饮水,全塞满了百姓的尸体…… 宇文霁得了立马关,却无法在关中扎营,这里只是清理,就要花上几个月。宇文霁每天枕着铁骨朵躺在大盾牌上入睡,他想出关,想报仇。 藏匿各处的百姓渐渐走出来了,有些人在奴隶中找到了亲人,有些人却依旧一无所获。他们与四夷城的百姓不同,即便知道来的是“那个小平王”也没人重新跑进山里,他们更沉默,也更坚定。 依旧坚持抵抗的两座城池,也在确定托博人撤退后,打开了城墙,其郡守拜小平王为主。 鲁州尽入宇文霁治下,只待时间,缓缓恢复元气。 当年的,和最近的真相也渐渐传进了鲁州。当他们知道皇帝宇文鲜抛弃了岐阳后,自然吐一口唾沫。至于小平王放杂胡入关的另外一个传闻,那就是让鲁州的男女老少破口大骂了。 “内附说成放入关!这是哪个杂种乱传的!他祖宗的坟让杂胡去泡了马粪!” 起先总有人要来投军,后来知道丕州军的士卒要“考试”后,便问:“那我们能考吗?” “明年或后年,当地配齐了官员,便能考了。” “好!” 宇文霁确实惦记着去草原上杀一趟,他都想好了,冬天过去。只要有向导,冬天的草原对其他人是危险的,对宇文霁来说却是最好的狩猎场——冬天的游牧民,会在一些特定的区域避居。宇文霁这种体格非常人的,能带着足够的物资与少而精的人员,闯过风雪,到达聚集地。即便这事儿不该,他也想干,他咽不下去这口气。 然后,立马关飘下第一场小雪的时候,宇文霁收到了一份来自于托博人的礼物。 是真的礼物,一群汉民奴隶,一万牛、一万羊,还有一车人头,其中有一颗,是立马关的原托博郡守,前大单于达耶奇的叔叔,雷多。 送上礼物的,是现在的托博大单于,达耶奇的二子苏里南。就是那个意图埋伏宇文霁,然后一直想绕回达耶奇身边,却没能绕回去的家伙,他倒是因祸得福了,当时跟在达耶奇身边的托博高层,几乎让宇文霁一锅端了。 苏里南太明白宇文霁有多强悍了,他稳住草原后,彻底绝了进入中原的想法。后来听说雷多的做法——这傻子回去还得意扬扬,因为就他带回去的东西多,其他被赶出去的,一个比一个惨。有些小家族甚至只有几个人,几匹马出关了。 苏里南当时就知道要糟,他果断把雷多叫来杀了。 雷多的部落也给其他人分了,被雷多嘲笑的人,吞吃着他的血肉,恢复了元气。 托博使者们在见到宇文霁的瞬间就跪倒在地,整个人上身前倾,不止五体投地,是整个上半身铺在地上了,他额头死死贴着地面,说话就有些怪腔怪调:“伟大的平王,我托博人立誓,从此之后,如儿子侍奉父亲那样,侍奉您。从今年起,每年都会为您奉上牲畜和奴隶,若您需要,托博男人的刀也会为您指向敌人。” 宇文霁不想要这个儿子,但他只能接受。中原和杂胡打了不知道多少年,先前疾勒人跟中原朝廷就是这个样子的,认爹、没几年就叛、再认爹、内附,还是叛。换成了托博人,也只能如此,这是大局。因为不止托博人看着,杂胡都看着呢。 认完了,宇文霁就缩帐篷里了,他那口气没平息,反而更憋屈了。他不敢面对当地的百姓,他们那么想参军入伍,不就是想报仇吗?可现在宇文霁把儿子认了。 可百姓还是那个样子,依旧很踊跃地想参军,被安排了督亭卫后,更是隔三岔五去问,他们什么时候能考试。 ----------------------- 作者有话说:大趾:你怎么知道我想偷摸去打你的?[愤怒][愤怒][愤怒] 第122章 (捉虫) 准备好了…… 122 除夕将至, 鲁州各地的百姓在没商量过的情况下,陆陆续续给士卒送来了食物,高粱野菜团子、小米煎饼、豆渣饼子, 还有腊肉。肉还是各地的督亭卫发的,不少百姓是自己一口没吃,都送来了。 鲁州的老百姓也很清楚, 他们跟杂胡的情况就这么结束了, 毕竟人家都称子了,他们很满意。 宇文霁只能发出一声叹息。 次年三月,宇文霁回到岐阳,鲁州交由刘害坐镇,他乃是众将当中最稳当的一个, 将来鲁州比丕州更需要稳定。 宇文霁离开之前,特意将乐安从岐阳调了过来。 乐箭老将军的名声, 在这次安定鲁州过程中, 起到了巨大作用——都算是边塞, 乐箭老将军的名声, 在鲁州广为流传, 之前传说小平王放杂胡入关的同时, 还有他把乐箭老将军害了的说法。结果现在知道了, 人家老将军现在是小平王的麾下, 好好地驻守丕遂州。 本来想着乐安年纪不大……宇文霁看看自己, 改了主意,在鲁州找了个郡,把乐安塞进去当主簿了。 宇文霁看着依旧很陌生的岐阳城墙,心情复杂地吐了一口气。 有很长一段时间,这里都是他的家了, 他既有回家的期待,因为这里住着他爱的人们,又有一种厌恶感,总觉得这地方从根子里散发出一种腐朽的恶臭。庞大的城市,远远看来就如一头浑身乌黑的怪物。他还是喜欢辰丰,虽然那里也曾经住着一群讨厌的人,可毕竟是变了。 大军去军营,大趾去城里。 他的战车直接驶上了街道,前引的士卒已经通知了百姓,街道两旁,百姓有跪有站。站着的都是身上绑着蓝缎带,有爵的。有些人还有些颤颤巍巍,有些人昂首挺胸。跪在地上的百姓,神色间多有羡慕。 宇文霁进宫了,却连爹妈都不能先见,得先去宗庙拜祖宗,告诉祖宗自己战胜归来了,感谢祖宗庇护。 磕完头的下一步,宇文霁以为总算能自由活动了,结果带路的黄门告诉他:“大王稍后需前往翔安殿,那边正在召开庆祝大王得胜的宴会。” 宇文霁脸一黑,可又叹气,他归来,确实该见一见众人,让大家松一松状态。 宇文霁进翔安殿之前,殿中虽没开宴,气氛却不错,熊爹坐在下面,跟几个老兄弟嬉笑言谈。其余文武也分成大大小小的圈子,小声交流。 然后宇文霁来了,太监一声通报,众人各归其位,除了熊爹之外,都规矩站好。然后,高山仰止的小平王就从外头走进来了,他朝主位一站,众人行礼加恭贺,宇文霁回应,众人落座,酒菜端上来,气氛却彻底砸了。 宇文霁也没摆脸色,可他实在不善于处理这种宴会——上一次“参加”的宴会还是南宫夭夭主持的,他把某个名字都忘了的人砸成了臊子。 熊爹坐下面,看他好大儿从面无表情,到双眼呆滞,再到彻底遮掩不住的一脸无聊、昏昏欲睡,也是没法。私下里他能朝着宇文霁后脑勺来一巴掌,现在他这个爹也必须在公共场合给予好大趾足够的尊重与服从。 “吾儿功业远超我也。”这是熊爹对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不能让任何势力、任何人,认为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可以利用。 宇文霁的性情,熊爹更是理解,他就不是一个对享乐有太大需求的人(大趾:享乐?有游戏吗?有小说吗?有无糖的快乐水吗?)。 吕墨襟同样无奈,这种庆功宴会是必须,但景光连酒都不喝,对歌舞的兴趣不大,音乐听多了就想睡觉,他也不是爱交际的人,宴会对他来说,确实是折磨了。 熊爹对吕墨襟使了几个眼色。 吕墨襟:“……” 雷击之事后,老大王对他倒是越发亲近了。 ——那座宫殿,后来吕墨襟查了查。其实大阳宫的宫殿,多少都有雷击的记录,包括那座宫殿在内。但也是巧了,去年夏天少雨,雷雨更少,就那一座宫殿挨了雷劈,倒是让老大王越发笃定了。同样因为去年少雨,小米丰收。 吕墨襟不信天命,可有时候必须得信,大趾身上是真有些天命在的。 吕墨襟端着酒杯站了起来,宇文霁还以为他要来劝酒活跃气氛,立刻打起精神。谁知道吕墨襟走近了后,拍了拍他的胳膊,便道:“大王醉了啊?” 第132章 连水都没喝两口,这怎么就醉了? 可熊爹立刻哈哈哈接口:“吾儿开心,自然是醉了!” 众臣立刻也都哈哈哈了:“大王大胜归来,自然开心。” 宇文霁立刻也配合起来,眯着眼睛歪着头,群臣立刻又道:“大王去休息吧!”然后,他们的丞相就把小大王给搀走了。 吕相、搀、大王。 往常看着很是高大的吕相,此时看来,仿佛随时都要让小大王压趴下。众臣却也都知道,这哪里是压,这是……搂吧? 众臣将目光都收回来了,几个盯着看的傻子,都让熊爹在心里记下了帐,等着倒霉吧。 关于小大王和丞相这两个年轻人之间的关系,其实众臣都清楚,坊间也多有传言,但当着两人的面,目前是没人敢多说的。娶妻之事,也只有些老臣私下里询问老大王,老大王最近的回答是:“吾儿自有天命。” 这就没人敢再问了。 眼瞅着小大王就要二十了,不娶妻,没有后嗣,众臣还是有人心里着急的。是真的着急,别觉得二十年轻,不是谁都像小大王一样,八岁就能鸣镝拔树(指代宇文霁当年救父)的,正常的都是十五六岁方才晓事,得二十上下才能担起大任。 他二十这一年和人相好,孩子长大,他就得三四十了。世家权贵活到七八十的也不算少,可多数也只活到五十上下。 万一第一个不成才呢?或者有别的什么权力争夺掺杂其中呢?作为臣子,他们和他们的子孙也得提早站位。 越庞大的基业,交替的时候,越容易出变故。所以,现在已经得急起来了。 可宇文霁威势太盛,老大王又搬出来了天命,众臣也只能憋着,目前没有一个胆子大到跑到宇文霁和吕墨襟当面去问的。 出了翔安殿,闻着墨墨身上熟悉的气息,走在宫道上的宇文霁竟真的生出了几分熏然醉意,他搭在墨墨背上的手变成揽住他的腰。 吕墨襟一怔,脚下一顿。就是此时,宇文霁一个弯腰,另一只手勾住吕墨襟的双脚,将他横抱了起来。 吕墨襟被宇文霁横抱着,越发显得小的,整个人都陷在了他的怀里。 吕墨襟心中一荡,双臂勾住了他的脖颈,与宇文霁吻在了一处。 跟随在后的几个黄门立刻转身向前后走去,堵住了这条宫道的两头。宇文霁要走的这条路本就已经被净路过,这下更不可能会有闲杂人等。 恋爱果然是一件美妙的事情,看着他、嗅着他、吻着他,整个世界的喧嚣都在此时远去,剩下的只有彼此的体温与气息,静谧的畅快与放松,充满了每一个细胞…… 车来了,宇文霁才将人放下来。两人上了战车,车门关上的瞬间,便又黏糊在了一块儿。 “嘶!”吕墨襟忽然抽了一口凉气。 “怎么了?” “刚磕了一下。”吕墨襟靠在他肩膀上,脸埋进宇文霁的胸口,唯独红红的耳朵露在外头。 宇文霁用手背蹭了一下红耳朵,烫得很:“磕?怎么这么热?”墨墨整个人都被他搂在怀里,这能磕到哪儿?倒是这滚烫的热度不对,宇文霁担心起来,“墨墨,你发烧了?” 这时期发烧可不是小事。 吕墨襟摇了摇头,凑到宇文霁耳朵边,轻声道:“我用了……我、我计算着你回来的时间,一日日增加了大小,今日该是可以了。” 用了什么?宇文霁迷糊了一会儿,这才意识到是用了“保健用品”。他出发时,匠人已经开始做了,后来该是做好了。 “墨墨……”这确实是没想到的事情,宇文霁感动又无措。墨墨也是没用过这些的,他一个人每天弄这些,定然羞窘且不适。宇文霁轻轻摸着吕墨襟的脸,“怎么这么笨呢?” 吕墨襟一口咬住了宇文霁的耳朵,声音含糊道:“你才笨。” “别总咬我耳朵,再咬就要让我习惯了。”不只是习惯,是都要变成x暗示了。本来咬耳朵该是“不行”的。 “习惯就习惯吧。”吕墨襟笑了起来,还是放过了宇文霁的耳朵。 宇文霁将吕墨襟一路抱在怀里,马车直接驶进了府里,宇文霁抱着人直接进屋。 吕墨襟被放在床上,闭着眼睛:“……” “等会儿,我去洗洗。” 吕墨襟:“我赴宴前洗过了。” “我去洗洗。”宇文霁重复道,“虽说祭拜前清洗过,但还是该洗洗。” “你洗?”吕墨襟睁开眼睛,看着宇文霁眨巴着眼睛。 “嗯。”宇文霁亲了亲他的眉心,转身走了。 “……”若非一路抱着回来,两人彼此紧贴,吕墨襟还以为他对自己没感觉了,可他很清楚,宇文霁已憋得难受了。 吕墨襟躺在那儿,他若在上位,都不会如此细致。虽然有时候有破坏了气氛之嫌,但其中珍惜与爱意,明明白白。 ----------------------- 作者有话说:墨墨:[害羞] 大趾:[害羞] 第123章 (捉虫) 一半…… 123 吕墨襟坐了起来, 放下帐子。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一件件衣裳从帐子的缝隙中扔了出去,里衣本也被扔了, 可过了一会儿又让一条光洁,且肌肉修长的手臂给捞了回去——给景光留两件。 宇文霁把自己搓洗干净,带着满身的水汽, 拿着一碗干净的牛油, 回房了。 房里点起了蜡烛,豆大的火焰因为开门的风左右摇晃着。床帐落下,看不清里头。宇文霁撩开帐子,进入了那个黑暗狭小的世界。 “景光……” 玉山隐灵峡,神龙探幽径。奈何峡径浅, 神龙:潜一半。 这一场“帐”事,比战事, 更让宇文霁耗费精力体力, 险些就……没忍住。墨墨的呼吸声, 乃至后来的抽泣声, 都化成了在宇文霁理智上抽打的鞭子, 让他只想一路狂突猛进。 还好, 墨墨也意识到不对劲了, 及时拽着宇文霁的耳朵, 连说不成。 两个人稀里糊涂闹了半场, 算是草草了事。 宇文霁刚醒没多久,旁边也有了动静,原来墨墨拿被子把脸蒙上了。宇文霁转过去,给他拽下来了,被子下的墨墨, 正闭着眼睛装睡。 抬手摸了摸墨墨的额头,宇文霁确定他没有发烧,松了一口气。 “没成……不算成吧?”吕墨襟依旧没睁眼,嘟着嘴,带着几分委屈,含含糊糊地嘀咕着。 “没成就没成,天长日久,总会好的。”宇文霁说完,差点绷不住笑出来——毕竟现代人,这个“天”和“日”都有了旁的意思。 吕墨襟恰好睁眼,就见了他古怪的表情:“嗯?” 宇文霁就悄悄附在他耳边,将这两个字的引申义说了说。 吕墨襟也笑出了声:“其实……也没错。总归是时候长了,就适应了。” 两人便在帐子里对着笑了一阵,跟一对儿新婚的鸳鸯没什么不同。 “可有不适?”要起了,宇文霁见吕墨襟还懒洋洋躺着,顿时有几分紧张。 “有些许酸胀。”吕墨襟也不瞒他,宇文霁真的是等比例的块头大,浑身上下都是硬邦邦。 “我给你看看。” “嗯……”两人倒也不是头一回坦诚相待,可吕墨襟多少还有点羞,便用被子蒙着脸转了身。 确定没伤着,宇文霁也放了心,这才用被子将人裹了起来:“我带你去净房,一会儿回来吃点东西再睡。” 吕墨襟没吱声,宇文霁当他也是应了。 早饭是发面的素包子,配小米粥,还配着腌萝卜。吃完了宇文霁就又要抱起吕墨襟,吕墨襟抬手拽住了宇文霁衣襟。 “你方才也见了,没那么严重,我不起只是有些窘迫。”昨夜云收雨住后,宇文霁给他擦了身清洗,还给他喂水。这照顾是细致,可吕墨襟颇有点败了的感觉,“我今日可照常行事的。” “你……”宇文霁还想劝吕墨襟留下休息,但视线与他对上,宇文霁闭了嘴。 即便是为了墨墨好,但墨墨不是小孩子,有些事便是他自以为是了,他强迫自己把反驳吞下了肚,点头应了:“好。” 宇文霁还是有些没忍住,抬起手,将手背贴吕墨襟光洁的额头上。宇文霁本不觉得自己黑,可他的手和吕墨襟的额放在一起,顿时就变得黑白分明起来。 吕墨襟闭着眼睛,主动将额头在宇文霁手背上蹭了蹭:“嗯……”大概是室内有些热,吕墨襟的额头上还沁出一层薄汗。 室内的气氛变得黏稠甜蜜起来,温暖滑腻的触感,让宇文霁眼神略略发暗。 第133章 他想让墨墨留下,因为,他今天其实不大想再看见墨墨了——整个早晨的过度保护,源自宇文霁知道,有个人蠢蠢欲动地,想要伤害墨墨,那就是他自己。 “弄坏他”的想法,从昨夜在脑海里冒出来后,就一直跳到现在。他看着吕墨襟的脸颊,看着他的脖颈,然后继续朝下。命令吕墨襟穿得齐整,他眼睛里看到的却都是些该打马赛克的景象。 昨晚上不是墨墨不断拽着他的耳朵,真的要出事的。 宇文霁屏住气,收回的手紧紧攥成拳头。 他要屏住气,才能不将人扔到床上去强来,明明过去只是贴贴,他脑子也没这么混乱。 “我先离开,你再歇一歇,确定没事了再说。”宇文霁噌一声站了起来,脚步匆匆地离开了,他甚至没来得及听吕墨襟的回答。 吕墨襟看着他的背影,红晕早已染上了他的脸。宇文霁那眼神能直接点着火,他想的什么,如何猜不到? 吕墨襟低头,久违地开始捏手指。 宇文霁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很符合吕墨襟现在的心情——又菜又爱玩。 他其实很有些期待的,偶尔做梦也梦到过宇文霁突然霸道起来,强取豪夺的那种。昨晚上也觉得自己准备得很充分了,结果……总之,他今天能起床,充分证明宇文霁是真爱。 宇文霁离开不久,有内侍敲门,吕墨襟扬声让其进来了。 说起来,吕墨襟比宇文霁还要熟悉他府上新换的内侍们。比如这位总管,名叫梁安,还是宇文霁无意中发现的。 梁安正是给两人做“保健用品”的领头内侍,宇文霁临走,把他们塞给吕墨襟了。吕墨襟专门找他们“学习”了一番,后来又打探了一番梁安的生平,这才知道,他竟是宇文芦的男宠(十代皇帝,王皇后的第二任皇帝丈夫)。 梁安的身世极为惨烈,不是说他出身底层,他出身其实还不错,梁家是当时岐阳世家中等偏上的。 他自幼相貌出众,这样的孩子,本该由家族大力宣传,可他父亲在家族内斗中失败,他上位的伯伯手段比较狠,直接让人把小梁安从他们家带出来,塞进了训练乐人的地方。 乐人是最好的说法,其实就是家伎,唱歌跳舞要会,伺候人更要会。 梁安的亲爹没彻底忘了这个儿子,偷偷照看着他,总算让梁安活过了十五,就把他给弄出去了。可坏就坏在,梁安的亲爹没敢把梁安送远。这倒是也情有可原,那时候中原已经开始乱了,梁安年纪渐长,可还是姿容超绝,身段一流,把他送外头,一个照看不周,就会出事。 梁安就在岐阳郊外的庄子上,过了最安稳的二十几年,娶了一位农女为妻,生儿育女。 可谁想到,十代皇帝来了,就那个宇文霁出生时,把熊爹号召到岐阳勤王的英王。梁安当时都四十多了,胡子早都蓄起来了,他当时怕都是晚年的心态了。 岐阳乱的时候,梁安带着儿女回来投奔了,十代掌稳朝政,事态平稳,梁安想走了,谁知皇帝秘密召他。 原来皇帝年少时,见过梁安。可他当时还是个小王,不敢多闹,怕名声不好,心里却一直惦记着。 现在回来了,即便明知道梁安快四十了,依旧盼着得偿所愿。梁安被刮了胡子,收拾整齐,送进宫了。 梁安过去二十多年的生活,该是十分顺遂地,人的状态很好,他刮了胡子,四十多看着跟二十过半差不多,脸也确实能打。 当年的十代皇帝宠幸了他一夜仍不满足,命他净身,彻底将人留在宫里了。 梁安那个年纪被净身,差点就没熬过去。照顾他的太监在他耳朵边说:“你儿女都与你有几分相似,虽说姿容不及你,但毕竟年轻,听说你外孙子也出生了。” 他强撑着活下来了,能走时,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皇帝反而更喜欢,说他瘦削如柳,仿若少年。 这是多数皇帝和平民的虐恋故事,虐是一个人的,恋也是一个人的。皇帝喜欢,就要了。挣扎反抗?皇帝一甩袖子,自有无数下属有法子弄你。男女情况都差不多,男的好处是若得了皇帝几分真心,还真能位极人臣,就是最好死在有宠的时候,否则会很惨。女的好处是,若有能耐,一路升级到皇太后、太皇太后也不是不可能。 皇帝的喜欢也只有几年,且皇帝后宫佳丽甚多,这几年也并非一直盯着他折腾,王皇后那时候虽然年轻,但温厚大气之风初现,梁安也不是弄权跋扈的性子,顺利从红人过渡成了一个侍弄“玩器”的老太监。 至于家人…… 当年他进宫后稍微安稳了,梁家人曾要他向皇帝进言,他的要求是让梁家人把他的家人送到丕州去。他也全程经历过当年的勤王之事,大概看清楚了诸人皮相下隐藏的腌臜,他和年幼的吕墨襟倒是想法一致——丕州平王算是最有人心的。 家人被送走后,他早已和对方断了联络,不知道他们是死是活,可他虽然牵挂,在被吕墨襟提拔后,却央求吕墨襟不要去寻找他们。 “他们都以为小人干干净净死了,小人也只当自己死了。若找到了,小人怕是会忍不住去见,去认。”梁安用袖子遮挡着脸,“不好的,不该脏了他们的眼。小人这种贪生的脏东西,怎就活到了现在呢?” 宇文霁出征在外的这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崔王妃和素合,一直在考察宫里的大太监,来来去去,梁安各方面确实是最好的。 ----------------------- 作者有话说:大趾:[闭嘴] 墨墨:[捂脸笑哭] 第124章 (捉虫) 崔霸完蛋 124 昨夜过去, 吕墨襟还有几分想请教梁安的想法,可一想到梁安的身份,就偃旗息鼓了——梁安已是宇文霁的管事太监, 他不该和梁安继续深交。 不是担心宇文霁将来翻脸无情,拿这些事去追究。 帝王无情,一个桃子分着吃都成了死罪。情浓千般好, 情淡都是罪。既然跟帝王谈情, 防备将来,是没用的。 让吕墨襟提防的,是现在。是他主动要和梁安切断联系的,既是少给外人错漏,也是让梁安等人自己明白, 该如何在宇文霁身边做事。 又休息了一阵子,吕墨襟穿戴停当也离开了。这回将他送上马车的, 是府里的副总管。 这位大太监, 却是宇文霁自己挑的, 他叫陶有春, 比梁安年轻点。与梁安不同, 他是幼时进宫的, 完全不知自己的来处, 姓名都是照顾他的老太监给取的, 如今老太监早已经过世。 陶有春能活到现在, 因他是个好厨子,他有揉面、制肉糜的好本事,他做出来的肉饼,比别人都香些。他的嗅觉比正常人敏锐,只要见过一次, 那蒙着眼睛用鼻子闻,就能分辨出来是什么的肉,出自哪个部位,被屠宰了多长时间,加的调料也比人家更精准。 宇文鲜逃亡时,本想把他也带走的,但他藏起来了,这才侥幸活到了现在。 宇文鲜爱吃人,原本吕墨襟还以为陶有春也做过人肉的肉糜,谁知宫中人都知道,陶有春从不碰人肉。他也明白地说过,若让他做人肉,他只会剁掉自己的双手。宇文鲜实在是爱他做的肉饼,终究是没强压着碰。 其实宇文霁和吕墨襟都更看好陶有春,这人有本事,也有骨气。阉人?有卵蛋的面对宇文鲜,不一定能有他的胆魄。而且陶有春管着他自己的小膳房二十多号人,这些人也都让他在托博人围城的那场浩劫中保了下来,他还保住了十几个年龄小的宫女太监。 陶有春唯一的“缺点”,就是他太喜欢做饭了,被宇文霁要过来后,表示不能管太多事,闻太多杂味,否则他鼻子就不管用了。他想趁着年轻多做几年饭(目前不到四十),等年岁大了再忙别的。 他很高兴平王带来的食谱,最近正在进行各种美食的创新中。 这人是恃才傲物的,但他若不傲,现在就跟其他做过人肉饭菜的厨子一块儿,让宇文霁给管束起来了——宇文霁知道他们也是无奈之举,所以没杀。但这种人宇文霁是既不敢自己用,更不敢放出宫的。影视剧里的拔叔很帅,现实里的还是算了吧。 所以,他就是个副总管。而梁安在先前那段时间里,也和陶有春合作过,算是熟人。梁安本就为人淡泊,对这位同僚更没有嫉妒排挤之心,两人相处十分愉快。 在宇文霁的王府里,负责内事的是一群太监,负责外事的,真正的大总管,却是素合这位女官。除了家里人,没人知道素合是宇文霁的生母,但素合管事,却从来都是无人多嘴的。 吕墨襟刚坐到车上,车帘子就掀开了,素合亲自塞了个包裹上车,还对他笑了笑。 第134章 吕墨襟想行礼已经来不及了,车动了。他只能将包裹打开了,发现里边是个极漂亮的二龙戏珠剔红盒子(层层刷漆,再在漆上雕刻出图案),不过往常的二龙,都是双龙相斗,争夺宝珠,这个两条龙的龙尾相缠,龙首的相挨,狰狞威猛的神龙,倒有些旖旎之态。 打开盒子后,里头摆着一顶纯金的云海九珠冠,着实把吕墨襟的眼睛闪了一下。好看,但死沉,吕墨襟掂量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头皮受不住。 但是,确实很好看。 吕墨襟托着看了一路,决定今年过年的时候戴着他,左右也就辛苦头皮那几天。 吕墨襟办公的地方,是丞相府,这本来也该是他住的地方——官邸,前衙后宅。 最近他们忙的,是靖安州、盐场,以及水军。 崔霸的行为就如众人所猜测的,他进入脈州地界后,情况就彻底从近五十万大军缓缓而行,变成了十万出头的精兵,驱赶近四十万百姓缓缓而行。 他们的粮草辎重只供给精兵与官员、世家,其余被强征的士兵(民夫)无粮无食。即便当时是夏天,可能吃的东西,早就让脈州本地的百姓啃嚼殆尽了。 靖安州,没有受过天灾,该说一直都风调雨顺的北方产粮大州,百姓却在离开靖安州后,成为了饥饿的灾民。在其他灾民身上发生过的惨剧,也一一在他们的身上呈现。 陆清月率领教兵,进攻崔霸。 崔霸有两件事没想明白:第一,陆清月确实是需要向外掳掠,但他差的从来都不是最底层的百姓,他差的是粮食、钱财、珍宝、美人。这几十万人对陆清月来说,不是买路财,是累赘。 另外,宇文德如果得到了一半朝廷,他身为皇帝的正当性上升,而陆清月就在他旁边,宇文德会放着陆清月不管吗? 所以陆清月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至少要从崔霸身上啃下一块肉来。 陆清月的教兵,十有八九是悍不畏死的疯子。崔霸的士卒虽然是精兵,可他们从上到下都毫无战意,只惦记着自保,然后到宇文德麾下享福去。 双方交战数场,伤亡人数竟然相差不大,这其实就是崔霸输了。宇文德突然派兵攻打了陆清月的老巢。陆清月也够狠,并不回援,就盯着崔霸打。 跟随崔霸的部分世家,竟然在最重要的时刻,带着兵跑了。没向宇文德的允州跑,而是顶着陆清月的追击,一跑回了靖安州。 崔霸战死,其家眷,还有那一半朝廷,皆落入了陆清月手中。 陆清月立刻就娶了崔霸的妻子——不是崔霸的原配,是崔霸强娶的宇文鲜的女儿。 宇文德虽然也攻占了陆清月的大本营,但陆清月以那一半朝廷官员要挟,宇文德无奈,只能退兵,甚至还给陆清月送来了大量粮草,说是给朝廷百官吃的,请陆清月别饿到他们。 靖安州的世家,以陶家为首,向宇文霁请降,言愿为田舍翁,只求一活路。 这些世家,确实是聪明人。即便他们不逃,崔霸也坚持不了几天。宇文德当时虽然已经赶来支援,可他也来不及了。而靖安州世家,可不是半个朝廷的官员。陆清月早就盯上他们的财物了,夺了财,不可能还留着人,至少不可能把人都留着。 而且他们没有了兵马,没有了财产,宇文德又如何会收留他们?陶怡也想明白了,宇文德去打陆清月老巢根本不是决策错误,是宇文德只想要朝廷,不想要靖安州的兵马,更不想一群外人占据着“保护一半朝廷归附”的大功。 陆清月不敢杀一半朝廷的,他自己拿在手里也没用,最后还是会卖掉的。目前的势力中,只有宇文德感兴趣,且有需要。宇文德把人赎买回去,他自己成了一半朝廷真正的救命恩人。至于宇文德和靖安州众人,最多让他感慨一句,洒几滴眼泪罢了。 “……他若再赞一赞崔霸的‘忠义’,说他为了护卫朝廷正统而死,特别是来两句‘崔将军为朕而亡!’,绝食上那么两三天,那名声可就更好了。” 宇文霁听着吕墨襟的吩咐,嘴巴不自觉张开,都忘了合上。 “这也太脏了。比宇文鲜还脏。”宇文霁终于想起来能说话了,立刻一脸膈应,“这世上若真有鬼,崔霸得先去找他。” 宇文霁原本也认为宇文德该去救援崔霸的,几十万的人口,半个朝廷,怎么可能不救?可事实就是发生了, 宇文德如今是不在表面上吃人了,实际这吃干抹净的能耐,比宇文鲜高多了。崔霸连死后的价值,都让宇文德榨干净了。 “不止如此,陆清月原本渐渐变好的名声,这下子也全完了。”吕墨襟又道。 陆清月说了不得伤害世家,可两军交战,世家和一半朝廷都在崔霸军中,崔霸后期逃命还拿他们当挡箭牌,怎么可能伤不着?这些损伤,当然都算在陆清月的脑袋上了。 还有那几十万百姓。 陆清月主要目标就是崔霸和世家,对被驱赶的苦哈哈没兴趣,所以百姓大多逃散了。一部分还逃回靖安州来了,毕竟传说中是个大魔王的小平王,他们还没见过,但传说中是神仙的陆清月,他们可是真见过了。 所以,这几十万百姓,目前活下来的,应该是大多数。可是传闻中,百姓都让陆清月给杀了,让他的教兵给活吃了。 甚至根据吕墨襟收集到的情报,连跑回靖安州,亲身经历过的百姓都说“我亲眼见着,那帮子妖魔鬼怪吃活人!”“陆清月变成了一只好大的妖怪,一张嘴,就将人都吸进去。男女老少都惨叫着,让大妖怪嚼了两下,咽了下去。” 陆清月不冤枉,但宇文霁还是有种很怪异的感觉,不是讨厌的怪异,是有点高兴。可他自己难以说明这高兴的来由,因此才说是怪异。 吕墨襟见宇文霁的表情,抬手捏了捏他的耳朵:“景光,你的百姓,已经认为吃人是恐怖之事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无奈]政治 墨墨:[吃瓜] 第125章 (捉虫) 天下大势 125 不提乱吃的, 但为了活命“有限度”地吃人,曾经是部分百姓的常态。生下孩子就说是死胎,直接易子而食了。 ——前些日子还有个案子, 有个女子嫁入某家后,四年连生两胎,都是生下来便是死胎。总算怀了第三胎, 她害怕又是个死胎, 终日郁郁。但丈夫却依旧温和关爱,善解人意,更让她内疚。 这女子的亲妈,这一日带了个稳婆过来探问,也是觉得女儿命好又不好, 怎么两个孩子都去了呢? 有些稳婆十分厉害,兼职大夫(不止妇科)加心理医生, 这位稳婆就是一位。她询问了妇人这一胎的情况, 又问了问她前边两胎的问题, 便笑着安慰了这位妇人, 与娘家妈走的时候, 稳婆也面色如常。娘家妈还与女婿说了两句, 留下两只鸡, 那位女婿也笑得憨厚。 然后, 稳婆拉着娘家妈直奔县里的督亭卫所。 督亭们连夜赶到时, 正碰到女婿在后墙挖地。挖出来的……只有婴儿的头骨和零碎的骨头。 即便孩子幼小,腐烂速度较快,也不可能烂的这么快。而且,骨头上有很明显的刀劈与牙咬的痕迹。 督亭卫们,对于处理食人案件的经验, 十分丰富。但这案子他们最初是不信的,可稳婆十分笃定,这种情况,督亭卫是一定要去查看的,结果真就抓了一个大的。 这男子眼见被抓,倒也没有顽抗,照实说了。 他在逃难中时,是有妻子的。当年为了活命,就与人易子而食。谁想到他吃了一次就喜欢上了那滋味。他前妻生育后没多久就死了,也让他制成了肉干。 成年人的肉没有婴儿的好吃,尤其刚出生的婴儿,身上很多骨头还是软的,皮肤细嫩至极…… 宇文霁当时看到案卷,久违地吐了。 这个案子,只大略地说是一起食人案(每年死刑的都要公示),没有说具体过程,也没有被编进说书人的故事集里,他和吕墨襟都担心这激起某些人的回忆,带来一些糟糕的影响。 过去,吃人不是道德底线,而是道德中线,因为这是普遍的求生手段。不吃人,道德的高标准,所以,当初宇文霁看见王快拦路抢劫时,别看他们是混混无赖的做派,宇文霁当时还是温和对待的。 这一次,百姓大面积地攻击这件事,表示了愤怒和厌恶,吃人,终于回归到了破底线的行为。 “!” 第135章 吕墨襟把手从宇文霁的耳朵上拿开,给他时间思考,过了一会儿,他见宇文霁面上露出似笑非笑的意思,便倒了杯茶,放在宇文霁面前:“陆清月要完了。景光,你要正式进入中原的争斗中了。”他这么说的时候,笑得又甜又坏。 宇文霁站起来,刮了一下他的鼻梁,又对着吕墨襟伸出了胳膊。吕墨襟仰着头,觉得景光是要亲他一下吧?结果宇文霁的手放在了他腋下,把他给举起来了。 如今房顶子高就是好,即便宇文霁这个大高个把吕墨襟举高高也不需要担心撞了房顶子。 吕墨襟:“……” “墨墨,我真想向全天下炫耀你。可又想把你关进我房里,夜夜与我相好,不让旁人再见到你。” 听他这么说,依旧被举高高的吕墨襟怨气稍微退了些。 他低头看着宇文霁,叹一口气,肚子里道:别只说啊,你倒是行动啊。 当然,他也只敢在肚子里说,宇文霁要真敢行动……宇文霁他就不可能行动。 宇文霁已经坐回去了,他把吕墨襟直接放自己大腿上,将人搂在了怀里,像只猫(巨型金渐层)一样,跟吕墨襟贴贴蹭蹭。他一脑子黑暗的想法,但理智如缰,勒紧了他。 吕墨襟被他弄得没脾气,主动抬手扶住宇文霁的脸,亲了上去。 “哐!”椅子倒地上了,两人虽然一块儿摔了,吕墨襟摔在了宇文霁怀里。 宇文霁本来想让吕墨襟起来的,谁知道吕墨襟直起身却没起来,而是坐在了宇文霁小腹上。 “墨墨!” 吕墨襟捏了捏宇文霁的脸颊:“小将军,从了我吧。必让你快活的。” “……”墨墨原来还喜欢玩角色扮演? 角色扮演总不能让墨墨独角戏,宇文霁眨了眨眼睛,抬手把吕墨襟的腰一掐,硬生生将人提起来一点,他腰腹用力,两人就攻守异位了。 “吕相,何须劳动您呢?末将自己动手。” 吕墨襟笑了起来,这个他喜欢。作势扑腾了两下,吕墨襟道:“来人啊~宇文景光大胆犯上啦!” 然后,宇文霁就真犯上了。 这次有七成了。 旁人不过梨花微带雨,墨墨却是骤雨打牡丹,泪如珠,人如玉…… 揉碎珍珠浸暖玉,摇晃牡丹挤花露。花神滴泪犹带笑,神将威凛闯福地。 两人清洗后,吕墨襟懒洋洋躺在宇文霁怀里。宇文霁是会放松力道的,那时候他的肌肉就变得很有弹性,还热烘烘的,躺起来很舒服——刚征战回来的几天不行,那时候人都臭得入味了。 宇文霁更喜欢搂着吕墨襟,虽然他是抱着人的那个,但这不是他宠墨墨,分明是墨墨宠着他。墨墨身轻如燕(墨墨:……),还香香的,宇文霁把他抱在怀里,心旷神怡,身心舒畅——仿佛将整个世界都收拢在了臂膀里。 “景光,你善战之名已经传扬出去了。虽然你仁善的名声还不见多传,但是百姓现在也不挑了。” 百姓不挑了。 宇文霁叹了一声,真是最不好笑的黑色幽默。这隐含的意思是所有当权者都烂,百姓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一样过活,所以,百姓能求的,也只是安定罢了。最安定的地方,就是最强诸侯的地盘。 现在说宇文霁是暴君,污蔑他放杂胡进来,已经没啥攻击力了。因为宇文霁打跑了托博人。宇文鲜的玉玺虽然是假的,法理地位受到了质疑,但不算宇文鲜的托付,宇文霁能占下来岐阳也是因为他是仅有的两个兵发岐阳的诸侯之一。 另外一个宇文凉就别提了,从头到尾就没跟托博人交手,把他亲爹救走还来了个弑父弑兄,让人杀了也是活该。 且占据岐阳之前,其实宇文霁治下,每年都会有百姓私逃,投奔岐阳的,投奔陆清月或宇文德的,都有。而且多数还都是丕州本地人,在宇文霁干涉的私塾里读书识字后,就朝外逃。其次是内附的疾勒人。但从外边收拢进来的流民,几乎没有外逃的。 认为宇文鲜是正统的,这个可以理解。但还有认为宇文德是仁君,坚信陆清月是神仙的。 又有人向往世家的生活,认为自己大才在身,在平王治下难以舒展的(身为平民,在平王治下读书习字后,考不上科举)。 纯粹是日子过太好,没见过外头的风雨的。但自从宇文霁占据岐阳后,这种人近乎绝迹了。 宇文霁的“未见一统,何以称帝!”经过了不算短的时间,也终于开始发酵了。 百姓只觉得宇文霁霸气,对这位陌生的小平王多少产生了一些好感。知道情况的世家子捏着手指头算了算,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他无礼,多勇,算完了不由得龇牙咧嘴:“小平王为何非学暴秦呢?” 学暴秦、军功爵制、科举选士…… 他还是宗室,是当年与国有大功的武烈太子后裔 而且,他年轻,二十不到。除他之外,北方的几个大佬最年轻的石允也五十多了。且继承人,都为平庸之辈,或者其继承人已经开始内斗了。 有一部分世家子,打包起了行李,开始奔赴岐阳。现在的局势很清楚了,除非小平王倒霉,发生一些小概率事件,让小平王嘎巴死了,否则这个大势八成就是他了。再不乐意,也得向宇文霁倾斜,否则以小平王的无情,让他碾过来家族就直接完蛋了。 这些人虽然没什么忠诚,但还能用,他们加上宇文霁自己培养的人才,宇文霁治下将迎来他的第一次人才大爆发。 宇文霁有点恍惚,他摸着吕墨襟的头发,第一次认识到,他等不来一个新的开国之君了,他要自己去当大景的中兴之主了。 这么说起来,熊爹当初给他起的名字也挺有意思的——景光。虽然熊爹没朝国号上想,但还真就是大景之光了。 宇文霁在心里调笑着自己,眉头却皱了起来。 他轻轻在吕墨襟的耳朵边说:“我害怕。”一国之君,很可怕。挥一挥袖子,国家很可能就会驶向危险的方向。 吕墨襟摸着他的手臂,道:“不怕,我陪着你。” 审慎恭谨,心怀畏惧,景光,你会是一个好皇帝的。 至于盐场的事情,是宇文霁的想法。以目前他所占据的地盘,盐有两个来处:淘州经水路从南边运过来的湖盐,以及从鲁州运过来的海盐。鲁州的海盐,还是鲁州太平之后,最近两年才开始出现的。 鲁州临海,目前海盐少,湖盐多,且全都极贵。因为无论湖海,现在的盐都是用柴火烧的。盐价极贵。那宇文霁自然就想起来种田文必做的晒盐来了。 万幸晒盐的大原理宇文霁还是没忘的,就是挖多层的池子,逐步晾晒析出盐晶。他虽然不知道具体的步骤,但能去南边买制盐的奴工。 ----------------------- 作者有话说:墨墨[害羞]:看我吕大丞相巧取豪夺! 大趾[爱心眼]:我来啦! 第126章 胡子 126 晒盐就跟造纸一样, 只要大方向没问题,人力加物力,再加时间, 总能折腾出来。 这回一共派出去了三组人手,也是让他们彼此竞争,以免出现懒政的情况。 现在最快的一组已经开始挖坑了, 但出发之前, 宇文霁很明白地告诉过他们“盐田非朝夕之事,海水不绝,盐田一立,便是千百年的大计。” 将来他们各自建立的盐田边上,宇文霁都会立碑, 将参与人的名字刻上去。谁的盐田能维持的时间更久,谁的姓名就能流传得更久。 盐田之外, 还有文化上的事情。 他们的神话故事也开始连载了。 宇文霁没碰西游, 也没法碰, 快二十年过来, 他现在就记得猴哥儿的“烦死了!”和女儿国皇帝的“御弟哥哥”“女儿美不美”。想当文抄公都抄不了。 他选择的, 是经过改编的, 从上古时代说起的封神榜……其实也就这个名字和故事大纲一样, 因为宇文霁忘得更多。具体情节, 都是吕墨襟根据他所知道的古代历史、神话传说, 再加宇文霁的胡编乱造,重新编出来的。 故事是从盘古开天说起的,描述了上古众神时代、龙凤大战,炎黄九黎之战等等,都一根线穿了下来, 很明确地描写出,华夏能有现在的地位,是祖宗在不断征战中打出来的。 第136章 吕墨襟史书家族出身,以及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在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数千年后遗失的史料,他都看过且记下了。且回到岐阳后,皇宫的藏书就是吕墨襟日常的消遣,这些都是他的参考资料。 而宇文霁提出来的许多神神鬼鬼,法宝、法术、阵法,还有各种斗法,吕墨襟听都没听说过。他是写故事的,却也是听故事的。 吕墨襟书写脉络,提出人和事。宇文霁就丰富具体事件和战斗过程,剧情忘了归忘了,可他确实是看过太多的小说和影视作品,想象的空间比吕墨襟的丰富许多。 他说出来的最狗血、最老套的画面,放在古代都是闻所未闻的新梗。 经常是吕墨襟先给宇文霁讲故事,讲得宇文霁目瞪口呆,惊叹于人物之间的谋略和手段。 换宇文霁给吕墨襟讲打斗场面,又换成吕墨襟惊叹连连:“景光,你讲这些的样子,就好像你亲眼见过。” “嗯,我见过,都是大场面呢。哈哈哈哈哈。” 吕墨襟想,好像老大王问过景光类似的问题,景光那时候怎么回答的来着? 他不管打仗…… 于是吕墨襟就有了想法了——不管打仗,却又最能打的是谁?封神榜本身啊。按照宇文霁的设定,封神榜是天道规则所化,在一切仙器、神器之上。封神榜最初是毫无战斗力的,可随着封神者的增加,天庭、地府的建立,封神榜自身也就越强。 普通人可以理解为封神榜上的神仙多了,神仙的法力都能让封神榜取用,所以神仙越多它越强。 稍微引申一点,就明白封神榜代表的是制度,这个制度下的受益人越多,他们都会成为制度的一部分,自觉或不自觉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所以,宇文霁就是封神榜的化身。因为天人感应,人间乱,天庭也有震动,且有妖怪跑下凡尘作乱,他就下来了。 宇文霁听了后顿时大笑,墨墨的想象力实在是太强了。 因为太过高兴,所以宇文霁又把吕墨襟举起来,转了好几个圈。 “……”绝对是老大王当年在千军万马中间举起来景光,展示他的小丁丁,给景光的刺激太大,有事没事都喜欢这么玩。算了,宠着他吧。 吕墨襟低头,揉着宇文霁的大头——扎手,一点都不好摸。可是,摸着好上瘾。 宇文霁抬头,眼睛让头发遮住了,他吹了一下,露出眼睛来,看着吕墨襟,就是舍不得把人放下来。直到吕墨襟开始对他摇晃胳膊腿,他才把人放到了自己腿上,抱着贴贴。 吕墨襟抬手,摸着宇文霁光滑的下巴,突然笑了起来。 身为年近二十的男性,都到了长胡子的年纪了。但这年代的人,不是彻底不剃胡子的,一大团乱糟糟的胡须放着不管,实在不雅,基本上都是而立之年蓄须,蓄须也修胡子,至于胡子什么样,也是要参考自己的脸型、爱好,或当时的流行。 男人一样爱美,一样臭美。原先还在辰丰的时候,随着百姓变得宽裕,市井变得繁华,以及耕战授爵的低级爵位变得普遍,百姓的衣着和发饰也都变得丰富多样起来,到了春夏,满城香花浮动。百姓脑袋上都簪花,女的簪,男的也簪。插着个大红花四处乱逛的男人,更是到处都是。 以宇文霁的了解,此时男人蓄须很有现实原因,和孝不孝无关——对穷人来说,剃刀不是必需品,太长了拿剪子剪一剪就好。对有身份地位的人来说,把脸刮净的剃须,很容易弄伤脸,这一方面是不雅。另外,这种伤口很容易引发生命危险,金疮痉(即破伤风),虽然不知道具体怎么病的,但“外伤后痉”是确定的,所以古人会尽量避免自己受伤。 宇文霁人中和下巴长胡子,他的胡子简直就是钢丝,长得比普通人慢一点,要两天才能冒头,所以宇文霁原本也是两天左右刮一次。但有一回早晨起来,吕墨襟迷迷糊糊跟宇文霁蹭了蹭脸,他脸颊就给刮出血丝了。 此时吕墨襟笑的,不是宇文霁刮胡子臭美,是他刮胡子费劲。他比旁人都废剃刀,用不了多久,刀口就崩了,不知道的还以为剃刀是拿去对砍了。 从那之后,宇文霁就每天早晚都刮脸。 吕墨襟又摸了他下巴两下,主动凑上去,用脸颊蹭宇文霁的下巴。宇文霁呼吸一紧,按在吕墨襟腰上的手顿时用力了两分,把他按进了自己怀里。 两人抱着便再没了动作,公事还一堆呢,可不能这个时辰就去寝室干活了。 吕墨襟搂着宇文霁的脖子,史书中的爱,要么空洞,要么悬浮,要么恶臭。早慧的他,以为爱就是皮肉的纠缠,人跟畜生没什么差别,都是最强的那个霸占最多,最好的配偶。 如今他方才明白,人的爱,该是把另外一人揽在怀中的珍视与呵护,是用尽一切手段,大事小情的惦记牵挂…… 时间流转,宇文德与陆清月完成了半个朝廷的交易,便各回各家了。其余梁州方剂、灵州石允,也都各自回缩。表面上,所有人都停下了动静,北方大地,又进入了平静。 但在中上层,所有人都在忙。 平王治下闹腾腾的移民、建村、开荒、补种,又进入一轮发展。 封神榜以“无有山人”为名,经说书人的口,风靡天下。反向的,宇文霁和吕墨襟得到了更多、更详细的各地消息。 除了吕墨襟派遣出去的说书人,其他人的地盘上,也出现了真正靠说书为生的职业。不得不说世上多奇人,这些说书人多是根本没读过书的,全靠死记硬背把故事背下来,又靠着讲故事给自己混一口饭吃。 陆清月的地盘,先是最欢迎说书人存在的地方,可不出俩月,陆清月就开始大肆捕杀说书人,因为剧情变了啊。 大背景依旧是截教阐教相争。宇文霁知道纣王也算是世家的受害者,他想终结奴隶制,结果想法太靠前,而且他想解放的奴隶根本不靠谱,结果纣王成了千古第一暴君。但他没有在故事里给纣王平反,因为纣王战败的原因,对现在的百姓来说,实在是太复杂了。 何况在这个战败里,奴隶(百姓)还是最大的丑角,他们手持刀锋,跟叛徒一起,转过身杀了要解放他们的人。 这故事谁愿意听?谁愿意信?即便是反英雄主义的故事,主角也得能大杀四方啊。 且周朝八百年的国祚,哪个朝代能比的?现在说周武不仁义,他是乱臣贼子,只听了个开头,百姓立刻认为你胡编乱造。 百姓需要的,是一个正义的、圆满结局的故事,他们渴望看到的,是良善之人得好报的喜剧。所以……为这位老祖宗正名的事情,就交给后代了。 但宇文霁和吕墨襟改了妲己和女娲的设定,女娲娘娘堵着天裂根本没空管下界,伏羲见小辈不思女娲之德,反而在祭祀的时候生了乱心,便替妻子断了纣王的上告之路。 妲己则是因为纣王率众臣狩猎,杀了妲己族中小狐,皮为裘,肉为食。这才有后来的妲己挖心、炮烙之举,因为这是纣王和他的臣子对妲己亲族干的。 前期截教的披毛戴甲之徒,在商占据优势,指点天下。陆清月当然喜欢看这个,甚至故事里还有个笔墨颇多的鹿妖,百姓直接认为这鹿妖就是陆清月的来历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爱心眼] 墨墨:[害羞] 第127章 (捉虫) 成也狂信,败…… 127 陆清月虽知道最后是周胜, 可他真不知道具体过程——这可不是上网一查就能搜出无数《封神演义》原著的现代,史书是世家甚至朝廷的珍藏之物,在纸出现前, 书可是顶奢。陆清月根本没读过太久远的古籍,只零散听过传说,所以这故事对他来说也是新鲜的。 他觉得前文把自己说这么强大, 后头即便战死了也无妨啊。就说不是本人, 是师父或者祖先。 可陆清月就没想到,神仙还有当人坐骑的。 长得像野兽的神仙,不也是神仙吗?先前的传说中,有不死不休,有一个神仙吃了另外一个神仙的, 即便投降,也与招降称臣类似。 以传教起家, 陆清月察觉事情不对, 以及做出反应, 速度都很快, 但已经迟了。对于娱乐匮乏的百姓来说, 他们实在是太想知道这些故事的后续了。 说书人的故事, 可以拿后世的手机短视频做类比, 但这俩不是地位相当, 而是说书人的故事在当时更重要。陆清月治下的教民, 还要更上加更——他们是真信的,不拿这故事当消遣,而是当真事听的。 第137章 陆清月的打杀,甚至侧面给封神加了认证。 不是真的,鹿大王为什么不让人说? 且陆清月的亲信也多是糊了脑子的, 竟有许多人在抓捕的时候,直接呵斥说书人“敢说我们鹿仙人的不是!”或类似的话。 成也狂信,败也狂信。 教民疯狂因他们坚信鹿仙人能带着他们升天,今天的一切伤痛,都是值得的。结果鹿仙人在天上就是人家正牌神仙的坐骑,忙时背人,闲的时候还要给神仙拉磨。 得脸的家仆还能跟主家说上几句话,谁信主人家的驴能跟主人说话的? 退一万步,这头驴真的能说话,说能带你们进主家过好日子。可它自己都天天拉磨,它能承诺给你们的好日子,又是怎么样的? 被派遣出去追杀说书人的一部分教兵,会提前通知说书人逃跑,甚至教兵和教民一起,会将说书人藏匿起来。 宇文德是除了陆清月外,第二个着力宣扬封神的,但是他更谨慎,在封神的故事刚刚开始流传时,便先一步派人去寻找其源头,得知封神出自岐阳后,他才开始宣传。 因为他和小平王,都姓宇文,宇文德笃定了小平王会给宇文家的祖宗贴金,他也是宇文,虽然跟平王那一支离得已经很远了——不是皇帝那一支的,他们家祖上是开国皇帝的远房堂弟,所以只封侯。 但他传故事要经过陆清月的地盘,然后陆清月现在禁故事,百姓和世家皆是一片催更之声。宇文德麾下便有谋士谏言,“陛下,我们可以散播谣言。说陆清月几千年前斗法输给了宇文家的老祖宗,前些日子斗法他又输给了宇文家的后辈,所以现在急了,这才拿凡人撒气。” 宇文德觉得这法子不错,也是随手的事。 于是就传了。 本来是谣言,可宇文德麾下的自己人都信了,就传成陆清月驾妖风去岐阳,要引雷劈死宇文大趾,没想到宇文大趾没住在宫里,把老大王宇文良给惊了。宇文大趾为救父赶进宫,把陆清月暴打一顿。 偏巧陆清月前些日子“闭关”了,其实就是病了。陆清月年纪也不小了,他还服散,属于嗑药圣手,能活到现在,他的身体底子可算是极佳了。可他一个神仙,怎么能说生病?就说闭关。 现在又给拿出来结合上了,都说那时候陆清月就是让小平王给打回来了。 宇文德:“……”他和谋士都没有提名字,因为多少明白,这事儿会安在宇文大趾的脑袋上,因为宇文大趾的善战之名确实已经压不住了。宇文德年轻时尚且不敌宇文大趾,现在年纪大了,虽然还有御驾亲征的事情,可也多是作为指挥者了。 宇文霁:“啊?”宇文霁也是很佩服老百姓的联想能力的,这前后差了一年多时间的三件事,时间前后根本就对不上,可就硬生生让他们给拧在一块儿了。几千年后,说不定老百姓传言的野史,反而变成真实情况了。 ——陆清月单人独骑进岐阳行刺,然后让吕墨襟给打伤了,他在重伤之下,又跑了几千里地回净州养伤。 宇文霁想着就笑了,这事即便忽略怪力乱神的部分,也太可笑了。 吕墨襟听他解释完,也跟着他一块儿笑:“别说几千年,几百年后,史书都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 宇文霁深以为然,他以为这一年也就这么平稳地下去了。 谁知道近九月,都入冬了,又出大事了。唯一一个拥有稳定地盘的杂胡势力,灵州石允,因为说书人,跟陆清月发生了交战。 起因是一群教兵保护着说书人跑进了石允的地界,另外一群教兵紧跟在后,也跑进了石允的地界。石允下属的杂胡就把两群人都杀了,可追击的人里,有一个是陆清月麾下十三神将之一的亲侄子,这位神将就带兵进入灵州,要给亲侄子复仇。 结果这位神将也让石允给杀了,石允趁机攻入陆清月所占的净州。 收到情报,吕墨襟道:“把靖安州收了吧。” 宇文霁:“嗯。” “你不要出征,这次……派郭淖出去。” 宇文霁在椅子上蛄蛹了一下,他本来这次也没想去的,可吕墨襟这么一提,还是让他下意识有些心痒:“嗯。” 郭淖出征时,进一步消息传出来。梁州方剂、允州宇文德,皆出兵攻打陆清月。封神的故事,本来是宇文霁给自己准备的,谁知故事还没完,别人就借着故事分食了陆清月。 陆清月这种以宗教之名集结的势力,无论最初拥有如何浩大的势力,从根子上都实在是脆弱。 郭淖对靖安州的进攻,也十分顺利,靖安州虽也有数城顽抗,但平王军战力骁勇,物资充足。靖安州的精兵已经被消耗过半,物资匮乏,世家毫无战意,百姓对世家的信任所剩无几。随着说书人的故事流传,百姓对宇文霁也稍微多了一些了解,没有先前那般惧怕他了。 守城打的就是相持,靖安州民心不齐,中原大战未平,靖安州城头的帅旗已改了名字。 但因为多数城池是世家主动献城的,世家的官位虽然没有了,土地还是保留了大部分,而且,当年强征靖安州百姓的罪过,全都算在了崔霸一个人的身上,没有办法追究世家的责任了。 收了靖安州在手,宇文霁有一些高兴,但更多的是无奈。 因为他很清楚,随着地盘的扩大,将来这种无奈会更多,即便知道他们是畜生,也不能杀,只能在心里记下,只要找到机会,就“报答”回去。 宇文霁前一天接到了靖安州全境尽入掌中的捷报,后一天就接到了石允率兵进攻靖安州紫郡的战报。 紫郡的防卫不强,这地方过去又不是什么兵家必争之地。 可不过几个时辰后,又来了战报,石允的人马发现对敌的是平王军之后,已退兵了。 宇文霁就更不理解这个情况了。 石允的大本营是灵州,灵州和岐阳中间,隔着一个梁州,跟靖安州隔着一个脈州。他来打靖安州作甚?看看有没有机会抢一把? 吕墨襟:“正是如此。石允虽已占据灵州数年,但依旧不脱杂胡之性,若他势大,可能会改变习性,但目前不能将其视为中原的一支。” “嗯……”宇文霁叹气。 根据情报,灵州已经彻底变成牧马放羊之地了。汉人皆为奴,石允让汉人种田的同时,却又放纵杂胡随意践踏庄稼,可一旦收不上来作物,又会大肆屠杀汉人奴隶。其将八至三十岁的汉女尽数召入宫中,供其玩乐,民间只见男,不见女,更无女童。甚至男人也皆以厚泥盖面,免遭侮辱。 灵州本为赵家的老家,富庶平安,丁口众多,但先经数次劫掠,又落入石允之手…… “他为什么就半点治国之法也不学一学了?”宇文霁咬着牙嘀咕,“他既然能站稳脚跟,也不至于是个傻子啊。” 吕墨襟一笑,拍了拍宇文霁的手臂:“你当他真不明白吗?这石允可是看得很明白呢。” 宇文霁:“?” “他是杂胡,他和你们不一样。景光,你虽不依附世家,但你有正统出身,有祖辈传下来的扎实基业。梁州方剂,出身世家,素有贤名。宇文德也是公侯出身。陆清月虽借怪力乱神之名,陆家原本也是脈州大族的分支。你们崛起的方式虽有不同,但根子都是汉人,他不是啊。” 宇文霁沉思片刻,拱了拱手:“多谢墨墨提醒,我明白了。” 石允也是内附杂胡出身,他家已在中原居住了数代,但作为底层的民众,他家的生活虽相比草原有所改变,可也只是变了种法子的苦。 石允是带领被劫掠的杂胡奴隶反叛的,可追根溯源,石允是怎么被抓成奴隶的呢?他跟着族人去抓其他杂胡,结果族人太废物,反被敌人打败,石允落在对方手里,被卖作了奴隶。之后辗转多地,抓住机会带队反抗。 目前所有的势力,只有他是从最底层的草根走上来的,他绝对不会是个傻子。 宇文霁原先也将他当成“中原一支”,吕墨襟提醒这才意识到,这个石允,实际要当成异族看。他的这些做法,和宇文鲜那种不似人的残暴还不同,这家伙是他.妈.的在有意识的种族灭绝。 他跟从外头进来的托博人,没什么区别,甚至还要更加恶劣。 ----------------------- 作者有话说:大趾:中原大乱就像养蛊[无奈]剩下的都是蛊王了,没一个好对付的 第128章 (捉虫) 麻了的皇帝…… 128 看着石允的情报, 宇文霁恨得牙痒,忍不住握了握拳头:“早晚杀了他。”又想想宇文德和方剂,宇文霁露出苦相, “为何没有英雄人物呢?” 第138章 吕墨襟长眉挑起老高,似笑非笑看着宇文霁:“……”若非他知道宇文霁的为人,一定觉得这人特别虚伪。 石允是绝不可能的, 他得天下, 中原就要直入十八层地狱了。方剂就一个过于偏执的地方保护主义,他也就占据梁州一地了,过于排外,决定了他做不了大事,发展潜力还不如石允。 宇文德是一个吃人的伪君子, 他稳稳站在世家的阵营,他若得了天下, 中原倒是还真有可能重归太平, 甚至还迎来盛世, 毕竟, 中原死的人太多了, 无主的土地多了, 人们有上升空间了。 或许在新朝代的运转中, 会有一些制度的变革, 会有发展和改变, 但是…… 宇文霁抿着嘴唇,他不想当皇帝,他从来到这个世界,就不认为自己比古人强。他一直认为,是会有英雄出现的, 但没有。 宇文霁注意到了吕墨襟似笑非笑的视线,他到吕墨襟耳边,低声道:“我不想当皇帝。” 他动摇了,但他得骗一骗自己,因为他害怕。他连班长都没当过,当个屁的开朝皇帝?只要一想他坐在龙椅上,下面一群人山呼万岁,他全身鸡皮疙瘩就起来了。 当年墨墨一叫他“主公”,他就尴尬地脚趾抠地外加大笑。现在这种感觉,比当年严重数倍。 宇文霁能脑补出一个因为过于僵硬从龙椅上滑下去的倒霉蛋,鬼知道太史公会怎么写——宇文大趾威武善战是假的,其实是个四肢不协调的呆子。平地摔跤已是稀奇,宇文大趾能坐着摔跤。 宇文霁正想得略有点出神,吕墨襟已凑了过来,低声回他:“我知道。” 宇文霁笑了:果然墨墨最理解我,有墨墨在,我应该……当不了皇帝吧?奇怪,这想法怎么有点怪怪的。 吕墨襟伸手拍着宇文霁的大爪子,也笑得露出了小白牙:想得美啊。 可这样一来,吕墨襟又有些愁:“景光,你到底想没想承嗣的事儿?”总说有了打算,可你连皇帝都不想当,哪来的承嗣打算? “想过,你放心吧。”宇文霁点头,他又凑到吕墨襟耳边,用更低的声音说了些什么。 吕墨襟的眼神从最初的迷茫,到震惊,最后直接呆住了。 宇文霁都说完了,他还在思索,黑亮的眼珠子转来转去,嘴唇不时抖动两下,发出无声的念叨,过了半晌,他才看向宇文霁。 宇文霁对他眨眨眼:“怎么样?” “前所未有……但,或许……可行。” 宇文霁将人揽过来,抱在怀里:“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不着急了吧?慢慢来。” “嗯。” 在最冷的时候,中原大战停歇了一个月, 宇文霁二十二岁的春天,陆清月留下一句“吾必归来索尔等性命!”后,于他自己建造的九灵宫中,自.焚而亡。在他自.焚之前,他命令忠诚的下属杀光了宫中所有的妃嫔与子女,这些下属,多数也跟随陆清月一块儿升天了。 后来便有各种陆清月杀害妻妾子女的传闻流出,有一位年轻的妾室抱着刚满周岁的小儿子跪在他面前,祈求他放孩子一条命,陆清月亲手夺过婴儿高举过头顶,抛掷在地,在母亲扑在孩子身上时,又一剑从背后刺入,将母子俩穿在了一起。 又有一些过于残暴,脑内想过,都要打马赛克的,宇文霁就有些怀疑,这是宇文德在占据新地之后,为了稳定百姓人心,特意抹黑陆清月。可说陆清月绝对干不出来这种事……又不可能,因为陆清月在不似人这件事上,也就排在石允后头。 到了四月,又传出一件更神奇的事情。 ——烧死的不是陆清月,而是他的替身。陆清月本人在大火烧起来后,秘密从通道逃离了。但是他的密道设计有问题,他跑到一半时,火焰忽然倒灌了进去(可能类似电梯井过火),陆清月本人虽然逃出了密道,可也被严重烧伤。 因此陆清月没能及时逃出尚城,只能留在城内养伤。宇文德在安民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被死士保护的重伤者,进而发现他是陆清月。 随后又多了个新传闻,说宇文德的法力比小平王高。当年陆清月跑去岐阳偷袭小平王,重伤还能逃回来,现在他也重伤了,却没能逃出尚城。虽然目前封神故事里,还没有姓宇文的神仙出现,但一定是宇文德继承了更多祖先的法力。 宇文霁:“……” 这个他很确定,是宇文德给他自己脸上贴金了。 宇文德也没杀陆清月,甚至还广贴告示,征集能人异士为他治疗,但这只是延长陆清月的痛苦,随着气温升高,陆清月最终在痛苦煎熬中离世了。 宇文德亲自为陆清月书写悼词,且将之厚葬。但陆清月刚埋下去没多久,就让人挖出来,吃了。 吃他的不是仇人,是他的虔诚教民,这些人深深相信,吃了陆清月这个神仙的肉,他们也能白日飞升。陆清月都被火烧死了……不,烧死鹿仙人的绝对不是寻常火焰,是斗法的三昧真火。 陆清月是死于烧伤造成的严重感染,以及其引起的并发症,他死的时候,身上抹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周身恶臭难闻。死后还进行了各种处理。 吃这种东西的人,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不会有好下场。盗墓分食者,都于数日内死亡,只有几个没吃的活了,但也吓得疯疯癫癫。 不过倒是给陆清月之死,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至少对古人来说,是神秘的。 “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不要吃烂肉啊。”宇文霁翻了个白眼,放下案卷,“这人真是陆清月?” 吕墨襟摇着扇子,闻言笑了笑:“不一定。” “?” “九灵宫里陆清月的尸首,已难以辨认。其教民多传言,陆清月乃是升天而去,并非身死。先前陆清月的各种暴戾之行,百姓皆不以为然,反认为陆清月是行善,带人升天。后来传出他逃出密道,又说他烧伤严重,日日痛苦哀嚎,甚至还出了幻觉,对着过去他杀掉的人告罪求饶。”吕墨襟抬头,“明白了吗?” “明白了。”宇文霁神色颇为敬畏地点了点头。 故事动摇了陆清月的神圣性,逃命苟活则彻底让他从神变回了凡人,还是一个卑劣无能的凡人。那个人是九灵宫的幸存者,又或是陆清月本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宇文德需要他是谁。 宇文霁坐在那,颇有些脊背发麻的阴冷感,这种老政客太可怕了,他哪斗得过。 三家分“鹿”后,方剂只占据了三个郡,然后他就开始了驱离当地百姓,手段比他占据梁州的时候,稍稍温和了一些,没有大规模杀人。但他这种行为,还是让宇文霁难以理解。 石允占据的地盘最大,他实行的也依旧是过去放牧、掠夺,抢汉人为奴的统治方式。并且,石允准备称帝,他国号都选好了——宏。 宇文德只占据了脈州,这也是陆清月人口和资源最多的地区。宇文德实行的,是较宽松的安民方式,并不追究百姓过去的任何责任,百姓现在想继续信教也随便,只是不能再发生多人聚集的大规模传教。 宇文德的方式没错,但是架不住他手下人给自己敛财。 宇文德虽然名声不小,可他多年以来,地盘只有允州。这几年听闻他名声而前往投奔的大世家不少(王皇后的娘家,王家),他还搬走了一半的朝廷。 看着繁花似锦,实际,只有一州。 且本地世家与来投奔世家的矛盾,日益尖锐。尤其那些旧岐阳的大家,到了允州这乡下地方,怎么看得起地方上的三流家族? 宇文德终于扩张了,所有人都盯着吃肉呢。怎么可能使用宇文德说的温和手段? 为了掠夺,为了侵占,脈州各地都陷入了对教民的大肆捕杀中。 三家都不做人,大量原陆清月的教民,逃入靖安州。 宇文霁:“……” 虽然那几家的大屠杀实在是过了,可宇文霁对这些教民,也没多少好感。但来了也不能赶回去,便以百人为一队,聚集齐了就向各地移民。这群教民可不能给他们塞一块儿,尤其不能放在靖安州,否则随时都会惹来乱子。 “我不是陆家教民!我是盘州孙家子!我是来参加科举的!”因为迁移极其严格,有一段时间只要是过来的投奔的,就被算成陆家教民,以至于闹出了一些乌龙。 但这时候可没有全国联网,很多人虽有路引,依旧难辨真假,毕竟这种乱世,杀人夺财实在是太过常见。 第139章 所以这事儿虽然上报到了宇文霁和吕墨襟这里,两人还是一致决定先移民。移过去了,建档为民,就在当地参加考试。待真考上了,要改籍贯再重新改。 “又下雨了……” 吕墨襟闻言,也下意识抬头看去。 ----------------------- 作者有话说:宇文霁:[捂脸笑哭] 第129章 (捉虫) 雨丝发丝 129 “小心!”宇文霁叫了一声, 他正坐在吕墨襟身后,给他梳头,吕墨襟突然扭头, 宇文霁看着梳子上扯下来的几根头发,顿时心疼不已。 扯掉头发确实有些痛,吕墨襟却满脸是笑, 倒像扯掉的是宇文霁的头发。他也真拉扯过了宇文霁的头发——他们俩清晨醒来, 内侍也只端进热水来,其余都是两人互相帮忙。 宇文霁给吕墨襟梳好了发,就该轮到吕墨襟给宇文霁梳发了。 “大王~”吕墨襟故意夹着嗓子,娇娇地叫他,“你是真将臣当作宠妃了啊?扯掉头发都将你心疼成这个样子啊?” 吕墨襟捏着宇文霁的头发, 用发尾去扫他的嘴唇和鼻子。 “……”宇文霁已被那一声九转十八弯的大王叫得僵住了,整个人都麻了。 吕墨襟笑出了声, 站起来扑进了宇文霁怀里, 乌黑的长发随着他的动作在清晨的阳光下飘散。麻了的宇文霁, 顿时又有些醉了。 ——他沉迷美色, 他承认。 搂着吕墨襟, 宇文霁细声“责备”着:“别淘气, 头发还没梳好呢, 头油也没上。” 吕墨襟用的头油主料是芝麻油, 再混以不同花草的香气, 现在用的是混茉莉的,馨香浓郁,沁人肺腑。 宇文霁不用头油,他头发比寻常人粗得多,还硬, 几乎根根分明,完全不养发,更不担心头发打结的问题。 “懒……”吕墨襟闭着眼睛,把脑袋靠在宇文霁肩膀上,“我想出去看看雨,这几日太热了。” 房子里正常情况下比外头凉快得多,可这几日实在太过闷热,往常两人都如胶似漆,难舍难分,最近几日却不得不分床了。 他若想自己出去看雨,走着就出去了,这分明是撒娇。宇文霁将他搂住,吕墨襟便不用自己费力搂着宇文霁了,软在他身上便好了。 “你至少把鞋子穿上,小心着了凉。” “你身上够热!” “好~” 宇文霁便将吕墨襟抱了起来,吕墨襟从头到脚都是美的,包括两只不小的脚(这身高,且青少年时代努力锻炼过身体的大男人,不可能一双小脚),他的脚趾笔直圆润,指甲犹如透明的贝,被抱起来后,脚趾动了动,两只脚扣在了一起。 吕墨襟的长发垂下,只是走动带起的清风,便让细软的发丝如烟雾一般飘荡起来。宇文霁正相反,头发丝都老沉。因吕墨襟枕在宇文霁肩头,细细软软的发便和粗粗沉沉的勾搭到了一块儿…… 宇文霁走到廊下,雨势大了些,水汽湿凉。在吕墨襟的惊呼声中,宇文霁从横着抱,变成了把他整个人竖着抱,跟大人抱孩子一样,让吕墨襟坐在自己的臂弯上,如此他就能用大袖子遮挡住吕墨襟的双脚。 吕墨襟现在没法枕在宇文霁肩膀上,只能用手撑着他的肩膀了:刚才还是对宠妃,现在就是对孩子了。 翻了白眼,吕墨襟把手伸出了屋檐去接雨水,岂不正是像个小孩子? “可不许喝啊,要闹肚子的。”这年代雨水是比后世的雨水干净,但吕墨襟手上的,是从瓦上流下来的,这就不一定干净了,“这几日都有鸟儿在屋檐上蹦跳,必定拉了鸟屎的。” 吕墨襟再次翻个白眼:“真恶心,我又不是孩子,必定不喝的。” 风忽然大了,雨丝吹进了屋檐,打湿了吕墨襟的脸,却也分外舒爽,吕墨襟立刻笑了起来,拍着宇文霁的肩膀:“去雨里玩一玩。” 宇文霁犹豫了片刻,看了看吕墨襟期待的眼神,抱着他冲进了雨里。 在吕墨襟畅快的笑声中,宇文霁快速跑了一圈,回到了门前——鞋子还跑丢了一只。因为穿的不是更牢固的靴,而是浅底的便鞋,本就是慢慢走路用的。 宇文霁赶紧带着他进屋了。两人身上只是略有些潮,但没了鞋子那只脚,袜子是彻底湿透了,还裹满了泥巴。 吕墨襟被放下来后,还用自己的光脚去碰宇文霁的泥巴袜子。 “去去!”宇文霁笑着赶开他,匆匆跑去换袜子了。 两人重新用热水擦洗好了,吕墨襟道:“不要给我梳头,稍后我给你梳了便算了。今日的天气这样好,我要睡个回笼觉。” 其实今日是休沐日,但是以两人的地位,必须得有一个人坐班——若非他们彼此亲密,两人都得坐班。 吕墨襟亲手给宇文霁打理好,宇文霁亲手给吕墨襟盖了薄被,这才一个睡,一个走了。 宇文霁的脚步声消失,吕墨襟睁开眼睛,吐了一口气。他俩隔三岔五都会亲热,但到了现在却依旧算不得彻底成功。昨夜吕墨襟觉得应该成了,但宇文霁实在顾忌多,真是让吕墨襟又爱又气。 随着地盘的扩张,宇文霁已经提前把三省六部制加军机处摆出来了,入军机处位同拜相。不过,目前军机处只三个人,宇文霁他自己,吕墨襟和熊爹。 熊爹属于有大事会掺和,没大事就溜达,真正履行职责的,就宇文霁和吕墨襟他们俩。但宇文霁的存在,又让所有人下意识把他摆在主君的位置上,所以,所有人的潜意识里,军机处只有一个吕墨襟,于是,军机处又被群臣称为“丞相处”。 目前历法是三十天一个月,但又有闰月等等。反正自有钦天监编纂,宇文霁就跟着日子过。皇帝正常是每月的十、二十、三十开大朝,五、十五、二十五众臣休沐。 但不上朝,不等于不干活,即便休沐时,朝臣也有坐班的。皇帝的勤政与否,也根本不能按照他是否上朝来计算,上朝只是开大会,真正理政是在下朝之后。 大景的宫禁没有传说中的严格,过去部分大臣甚至能直入禁宫奏报要事。 宇文霁坐稳岐阳后,也有人提议宇文霁“开朝会”。他不称帝,那大臣们在延英殿跪拜了龙椅,再换地方议政呗。 可宇文霁没兴趣,他前世虽然还没上班就嘎了,但也知道一件事——天天开会的领导,是最让人讨厌的领导。就算十天开一次会,也让宇文霁觉得多余,有什么必要天还没亮就上朝吗?不耽搁事不就成了? 他又不是不坐班,有事儿来找他就可以了。需要多部门协调的时候,也都能私下里在他面前协调。 所以,现在的岐阳,没有早朝。只有十天一次的碰头会,但宇文霁目前还没见过有人在大朝会突然蹦出来奏报大事的。这种人假如真蹦出来了,宇文霁会先惩处他——你为什么隐瞒多日都不禀报,而要拖到今天?你其心可诛。 每次的会议,倒是更接近于工作总结会议,各部的大佬把过去这十天干了什么,要干什么,在会议上报一遍。极偶尔的情况下,会有新的事情或情报,恰好赶在这一天送到,那事情到了,就解决呗。 倒是也出现过几次官员被指责私德有亏的问题:隐瞒丧事不回去守孝的、娶了嫂子的、跟下属的老婆纠缠不清,骚扰下属(男女都有)的。 其他事情都好解决,唯一让宇文霁头疼的,就是那个娶了嫂子的 宇文霁当时就觉得上奏的官员是指着和尚骂秃驴,这是暗示王皇后。调查之后,这一对人家算是你情我愿,而且夫妻生活和谐。 上奏的官员又暗戳戳上了一本,引经据典,宇文霁根本没看懂。 吕墨襟帮他一翻译,结果先前还真不是宇文霁敏感,这官员确实是暗示王皇后。 吕墨襟:“王皇后和之前那几位的牵扯,坏了宗室德行。可最近王皇后的名声不降反升,百姓甚至建庙拜祭,尊其为女仙,这是个坏榜样。您应该在这个时候做出榜样,正一正宗室的名声。” 第一句就让宇文霁脸黑了,什么叫王皇后跟那几位的牵扯?王皇后乐意啊? 这绝对不是吕墨襟故意改变句子中的主语,他俩的亲密,吕墨襟想找谁的麻烦直接说一句就成,宇文霁是指哪打哪,绝对没有二话。所以,原文就是如此。 后边吕墨襟没多说一句,宇文霁的脸色就跟黑一度,再解释一句,更黑一度。 宇文霁想训斥处罚这个官员,可还是把话咽回去了,而且,这官员有一句话没有错,这件事确实也有些不好的榜样。 他看向吕墨襟:“这事儿……怎么办?” 别说娶嫂,就是娶继母,历史上也不少。因为女性是“资源”,在平民人家是一个能生儿育女的资源;在富贵人家,娶进门的女性还代表着她背后的家族势力。无论胡汉,争霸时把敌人砍了,把对方的妻子、女儿一块儿迎进家门,都是很常见的事情,这何尝不算一种继娶。 第140章 宇文霁想抬的是王皇后的,但继娶除了少数特例,真不是好事。王皇后本人数次成婚,都是被迫无奈的。现在这个弟娶嫂,虽然他们和睦,可不代表其他类似情况都和睦。 近些年还有些案例,一些家贫的人家,甚至借这种事,认为共妻也无罪的。 “皇帝都兄弟共妻呢,如何我家不成?” ----------------------- 作者有话说:大趾:[星星眼]我愿一身泥污,只为给你遮风挡雨。 墨墨:[害羞] 第130章 (捉虫) 童年礼物 130 身处悲惨境遇中的女子……有一部分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被压迫, 可能糊里糊涂就顺从着度过了痛苦的一生。 但一锤子打死这种事也不成,因为又会被理解成这是朝廷反对寡妇再嫁。 儒家推崇中庸平和之道,但很多人的习惯就是非黑即白, 甚至走极端。 所以需要有适当的惩罚,但又不能罚过头了。同时又要有一点点的奖励,却也不能奖过头了。 吕墨襟凑过来, 手指在他的手背上轻点:“景光, 你以法家治国。” 宇文霁一愣。 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禁止略买略卖,买卖同罪。按照贩卖人数,与造成的后果,最低一到两年拘役, 最重千刀万剐。 目前所有宇文霁治下的奴,都必须入奴籍, 私自蓄奴与私养死士同罪。不同爵位, 可蓄养奴婢的数量, 也有限制。超过限制者, 必须多交人头税(目前百姓是没有人头税的, 宇文霁是按照土地收税)。 宇文霁能这么干, 因为他治下, 世家的力量极其微弱, 就没有蓄奴大户。其最大的仪仗, 丕州将领们,虽然也养奴,但多为军奴。 军奴和寻常私奴不同,其实更类似于亲兵,从小养起来, 长大了一块带着去打仗。也有很多卖身契都没有的军奴,接近底层的门客,投效了主家后,世代侍奉。 平王军经过了多次改革,将军们身边最早的军奴如今也都有了官位,早算不上是奴了。其余老军奴依旧留在身边的,都是家里大人死了残了的,还有很多孩子进入督亭卫群体的。 他们有那个爵位限制的正常奴婢数量,就够了。 官奴可以买卖,却必须走朝廷的正规途径。 平民若卖身为奴,其必须年满十五,且自身同意。婴幼儿不可买卖,实在养不活的,可放到各地督亭卫的门口。 宇文霁设置慈幼局,慈幼局归督亭卫、县令与登仕郎(原本是个散官名,宇文霁觉得挺好听,就拿来当各县专管文事宣传科举的官民了)统管。每年都会有巡查官员遍访各地,慈幼局是访查的重点。 宇文霁已经尽量在符合当代的情况下,制定法律了,但白纸黑字的法律是一回事,具体的实行和管理又是一回事。 目前,很多婚姻依旧算在略买略卖的范围内,越底层情况越严重。且女子出嫁后,婆家也常常认为,自己对娶进来的新妇有着完全的自主权,包括把她卖了。 当朝廷查出被卖女性,将其解救后,往往她才是求情的那个——因为犯人就是她丈夫、公婆,或者亲生父母。 至于守寡的妇人,按律可以自己选择去留。选择带着嫁妆离开,她就不能带走孩子和夫家的财产。若留下,她对丈夫的财产有最大的权力。即便她和前夫只生了个女儿,丈夫的叔伯兄弟,甚至公婆,也没有资格侵占其财产,吃绝户犯法。 现在这件事,忽略丈夫是小叔子的身份,说白了就是寡妇再嫁。 宇文霁一点就通:“咱们再找找有没有同为娶嫂案例,却情况不同的案子,一块儿出告示。” 这当然是有的,而且很多。集合了八个有代表的案子,集合在一块儿,下发到各地的督亭卫,专讲罪案的说书人也有了最新的案件集锦。 过去一直有讲略买略卖的案子,可百姓都不喜欢听。因为很多事就是他们经历过的,在过去的乱世中,买卖他人,或者自己被买卖是常有的事情,不那么干就活不下去,现在来说当年是犯法了? 但是这一回,都是娶嫂,就……听的人多了,总归效果是好的。 不同的案件中,相同身份的人有着不同的善恶美丑,带来彻底不同的结局。可悲的、可叹的、可赞的、可怜的。 那段时间多了不少媳妇站出来,状告婆家的案子,和离案件的比例大幅度上升,但紧跟着,成婚的比例又大幅度上升。 乱世,表面上男人死得多,可太平来临,却是严重男多女少,女子根本不愁嫁。即便是跟人打了官司和离的,一样被各路人家趋之若鹜——也是因为经历过乱世,各家都知道,强势的女子好,能守住家。 也有家世较好,父母宠爱的女子,回了家便不嫁,去考了督亭卫,甚至考了科举,走上了另外一条路。 后来,女子考科举,便都会去王娘娘宫拜一拜,王娘娘一辈子没考过科举,但女子们笃定她会庇护自己。 法家,真是很好用的治理方法。 当然,前提得是宇文霁这个君主本身就严格遵守律条的,他的生活别说和前几任皇帝相比,就是和宇文德,甚至和世家相比,也是可以用清贫来形容的。他今年才刚吃上反季节蔬菜,温泉庄子终于不用育苗了。 宇文霁在批复春闱的考生名单,这是各地报上来的,明年参考的人员。 往年各州合格的人数在二十人左右,今年的考生爆发式增长,各州合格人数多的有八十,少的也有三十多。而且每个州还有个副本,这上面是官员们推荐的特殊人才,水利、格物、医药、养殖等等。 不只是外来人员增多,本地识字的人数也是在今年恰好爆了。 今年的新兵超七成都是识字的。小话本开始在民间流行,它有点像小人书,木活字印刷的,质量比雕版差,但都是些通俗易懂的小故事,且一本书极便宜,两个鸡蛋就能换一本。 有些名字宇文霁看着都眼熟,这该是奋战多年了。 宇文霁笑了笑,他想到了《范进中举》。 当年范进疯傻,还有他岳父屠夫前倨后恭的态度,宇文霁只觉得好笑。 今日作为统治者,宇文霁却有着不同的想法,他不认为这个故事是讽刺了,反而认为是夸奖。 范进是个毫无后台的懦弱老书生,但他考中了,瞬间实现了阶级跃迁。这代表着科举制度在当时还是通达的,底层向上的通路存在。 有范进这样的榜眼在,底层就不会乱。 若范进没有中,一切不过是他南柯一梦,梦醒之后彻底疯了,才代表着要乱。 看着看着,宇文霁看见了一个人名——孙惊蛰。宇文霁这才发现,姓孙的人可不少啊。 宇文霁思索了片刻,拿红笔把孙惊蛰给叉了,又把与他同籍贯且姓孙的都给叉了,旁边批注:“孙公大义,教书育人为当世楷模,孤甚敬佩。不忍见公之义名,毁于一旦。” 滚回家教你孙家的孩子去吧。不是清高吗?你清高一辈子吧。 宇文霁在心里送他一根中指。 看完了公事,宇文霁站起来,从书架里拿出一套硬盒装的四书五经精装版本来。打开盒子,里边放着的却是几大张折叠的图纸。 那一日抱着墨墨在雨里奔跑,后来宇文霁不知道为何,就想起了一件事——墨墨没有童年。他在岐阳是什么样的,宇文霁不知道,但被熊爹一路带到辰丰的路上,想必不会快乐。他在宇文霁的房间里睡脚踏的日子,更不会有什么快乐。更别提他被排挤,险些被欺辱的学堂生涯了。 来岐阳后,宇文霁还找过谢家那个被他踢废了的家伙,结果早已查无此人了。他确实侍奉过王皇后一段时间,毕竟样貌好,礼仪端庄,可这个人惯会媚上欺下,王皇后用了他一阵,看清了他的人,就将他打发走了,后来就查无此人了。是死是活都不清楚。 宇文霁当日越想越为吕墨襟难受,所以,他想给吕墨襟一份童年的礼物。 现在的墨墨不会有兴趣,孔明锁之类的玩意儿,墨墨最多看两眼,就能迅速拆开再装上。同样的东西放宇文霁手里,他只能大力出奇迹,生掰硬套。 什么童年的东西,墨墨没有了?宇文霁想到了游乐场。过山车之类复杂的做不到,宇文霁也不敢做,但是滑梯、旋转木马(畜力)、大秋千之类的,还是没问题吧? 而且墨墨一定很喜欢秋千的。 第141章 这些图纸是宇文霁画的最简单的示意图,他最后看了看,发现应该没什么可以添加的了,把图纸交给了梁安。 次日,桶义求见,又是为了孙家的事情。 桶义的脑袋有点僵,大概是他爹娘的那个“义”字把他捆得太紧了。宇文霁有些烦他,却没过分打击他。因为这么一个“忠言逆耳”的臣子,还是很有必要存在的。且宇文霁把桶义当成了一个标杆——如果有一天宇文霁发现自己想杀桶义了,那就代表着他的心理出现大问题,已经过于暴躁了。 “大王,孙家已经按照您的规矩来了。不是当年让您坏自己的规矩去见他,且来的还是孙惊蛰本人,不是孙家的小辈。世家皆在观望。早得一人才,世道早一日归于太平。” 桶义顿了顿又道:“总该是先建了房子,再打扫房间。” 有最后这一句,说明桶义已经明白了宇文霁的态度,只是他和宇文霁关注的点不太一样。宇文霁是搭建房子的过程,彻底不想沾一点蛇虫鼠蚁。桶义是认为能够暂时在表面上妥协,哪怕是让蛇虫鼠蚁住进来也无妨,房子建好了,关窗锁门,接下来就是想怎么打扫就怎么打扫了。 桶义不再是当年的莽撞少年人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害羞]悄悄准备 墨墨:[吃瓜]嗯,悄悄 第131章 你太天真了 131 宇文霁不乐意, 他道:“孙惊蛰有才学,若参加科举,必中举, 但其人品败坏,我既早知,便不欲其入我朝中。” 桶义当即懵了:“孙公人品?大王……” 孙惊蛰可是仕林有名的高洁之士, 尤其在那个“定国安疆”的陶怡名声彻底败坏(对崔霸临阵倒戈)后, 他就成了独一份的人物。 宇文霁不想用孙惊蛰也用个好点的托词啊,这话传出去,自家的老百姓都不信的。 “孙家为何隐居?”宇文霁却问他。 “因为当年戾宗无道。” “嗯。”宇文霁点头,“一株高粱生了虫,农夫甲道‘摘掉虫子太过麻烦。’这高粱又缺水缺肥, 甲又道‘浇水太累,施肥太脏。’于是甲便回了家去, 终日高卧, 他对吗?” 桶义摇头:“不对。” “又有一农夫乙, 他的高粱也生了虫, 他立刻去摘虫, 只是手段粗糙伤了高粱的枝干。高粱也缺水缺肥, 他也匆忙浇水施肥, 但他掌握不好准头, 水不够肥多了。结果高粱死了。他对吗?” “……”桶义这一次思索了片刻, “一番劳作,无功而返,庸碌无能。”桶义叹一声,“无错又有错。” 乙已经尽了他最大的努力了,如果只站在他个人的角度, 他没有错。可看全局,他不但没能挽回任何损失,反而使得局面更糟,这就是错。 “悠悠闲闲的甲,看着一身脏污大汗淋漓的乙,骂他‘无能祸国之辈’。甲可对?” “……”这回桶义沉默的时间更长。 当年孙家隐世,确实是明哲保身。且孙家,包括孙惊蛰在内,都骂过当朝诸公。 掌权的世家确实祸国殃民,且还不如努力挽救高粱的农夫乙,他们就是趴在国家身上吸血啃肉的蛀虫。 宇文霁又道:“我不是责备逃跑的人,打不过就跑,天经地义。但跑了就跑了,还坐在安全的地方指手画脚,大言不惭旁人无能,自己如何,就算了吧。” 孙家的好名声怎么来的?是他们不掺和朝政,安心于治理自家那么一个孙家人自己说的算的小地方,得来的。 真当这世上这么多诸葛亮呢?何况孙惊蛰也不是孔明先生,他没大才到那个地步。孔明先生一眼看清天下大势,选择适合自己的明主,孙惊蛰完全是投机,对局势一塌糊涂,且瞻前顾后,犹犹豫豫。 “既已脱俗隐世,何必要回来对俗世指手画脚?一句‘事态艰难’便舍弃了坚持奋斗的人,自己缩回家里去,又到处嚷嚷‘世态炎凉,我志不得舒’不过无能乱嚎、好逸恶劳之辈罢了。” 宇文霁要一个除了名声,一塌糊涂的人,有什么用?宇文霁又不要名声——十年老暴君,战绩可查。 桶义叹了一声:“大王,我知道您对孙家人的厌恶,我也厌恶。他们就像是一根刺,牢牢扎在那儿。但孙家诸人,皆是依规参考的啊。” 宇文霁占据栖州都多少年了,孙家当年宁愿将子弟远送到宇文德手中,也不愿参加科举,就是攀着宇文霁赚名声的。 宇文霁闭眼不说话,桶义最终只能退下了。 剩下自己一个人,冷静下来的宇文霁犹豫了。 孙惊蛰确实是根据正规途径考上来的,人家考合格了,宇文霁能凭一时喜好把他顶下去,若将来考官也这么干了?哪怕他殿试的时候,把人勾下去呢? 桶义前脚刚回到吏部衙门,后脚就有内侍过来,把栖州报上来的考生折子又拿回去了。宇文霁亲笔重写了一份,又给送回来了。 之后数日,桶义家里就有许多过去不认识的官员遣人来递帖子,送礼物,以及邀请他出游。因为性格原因,桶义唯一的一个朋友是乐安,在乐安被派往鲁州后,他就没和其他人有交际了(桶义父母都在丕州)。这些人的示好,当然都被他硬邦邦拒绝了。 他是耿直,又不是傻。这些人都是想着替世家发声的,可他为孙家争取,跟世家有关系吗? 宇文霁从梁安手里接过了名单,这是岐阳督亭卫整理的,与桶义这些日子密切接触的人员名单。 宇文霁揉了揉额头,摊子越来越大,“纯粹”就变得越来越艰难。但这只是一个警戒的信号,而不是施加惩罚的理由。 宇文霁又将梁安带来的一个个大盒子打开,游乐园还要一阵子才能建好,但是,模型已经建好了,宇文霁还让工匠准备了同等的配件,这就是木质拼图了。 吕墨襟晚上回家,就看见宇文霁将卧室的桌椅挪出去,地上铺着一大块麻布,布上铺着许多零碎的小木头,他左手边放着一个木头摆件,正对着那个摆件拼着。 “这是什么?” “玩具。”宇文霁指着那个滑梯和旋转木马,“以后会有个大,我们上去玩。” 吕墨襟挨着他坐下来,双手抱住他的胳膊,脑袋靠在肩膀上:“景光,那三家该是要联合了……” 石允将他的皇后废了(赵家女),这不算新奇事,新奇的是,他的新皇后姓宇文。这女子只可能是从宇文德那儿送出来的。 同时,梁州方剂正在整军备武。 宇文霁一听,没多大反应:“那就打吧。” 反正他现在又进入抱窝期,新占的数州,都需要慢慢温养、发展,他是不会去打别人的,那只可能是对方打过来。打野战,宇文霁现在的自信心爆棚。 “你不要太自信,这次会是一场苦战。”吕墨襟戳了戳被抱在怀里的胳膊。 宇文霁把滑梯的最后一块拼好,这个很简单。他把装旋转木马零件的盒子拿过来,塞给了吕墨襟。 他想提高警惕,可确实提高不起来:“墨墨,有些名将是不是就像我这样,飘了,下不来了?” 理智举着锤子,把“警惕”两个字朝他心里敲。可“无所谓”“冲就完了”这样的泡泡,不断挤压着理智。 他的战斗方式已经成为了习惯。 吕墨襟放开了宇文霁的胳膊,开始折腾玩具,小零件拼在一起时,有种莫名的放松感。 “景光,你先前对敌的,要么敌军人数有限,要么他们的第一要务并非杀掉你。”吕墨襟边玩,边耐心为宇文霁解释。 宇文霁听着,点了点头:“对,我目前还没遇到过死战之敌。你的意思是,宇文德要与我死战?” “正是,除了你,梁州方剂他可收为己用,灵州石允则顷刻可灭。北部江山,便可皆入其手。反过来,他若是败了……那也难有再起之机了。这于他来讲,乃是生死之局,其必定会倾巢而出。且,其大概会分兵。” “分兵?” “你只有一个。集中兵力与你对战,是来送的。分兵之下,让你疲于奔命,于中途设下埋伏。又或者,调开你后,攻入岐阳,抓了我们,你也只能俯首。而且,如今辖内的官员,也很难说不会有临阵倒戈者,因为景光你到现在都不见册封,反而大肆收买土地。” 宇文霁心里不停涌动的轻敌泡泡,被吕墨襟逐一打破。 宇文德缺德,但他是“英主”,有脑子,有谋略,且已经对宇文霁十分了解,当然不可能傻到送。 而宇文霁自身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不分封,同时还在大肆收买土地,现在宇文霁治下,超过七成土地,都属于平王。宇文霁不收孙惊蛰,也因为到现在孙家还攥着土地,不松手。 第142章 七十二层的爵位制度,但关于爵位的特权里,只有“允许租种xx土地”,而没有任何税收与徭役的减免奖励。多高的爵,也得按照规矩交税、服徭役,且土地越多,税越多,土地越少,税越少。 只有一种情况下的大面积耕地不收税——军垦。 因为军垦是颗粒归仓,收获全是国家的,参与开垦的军人只能得军饷。但军垦的收获更好,他们也能吃的更好,没有战事时,军垦收获也与军功挂钩。 过去的大家长制度,在某些地区已经开始崩了。督亭卫比家里的老人公正、讲道理,去衙门告状,现在也不会挨打了。各地说书人传播的故事里,也很明确地说明了告状的各种流程。 讼师这种职业,也出现了个雏形。 百姓的地位在确实地上升,世家心知宇文霁为大势,但能甘愿才怪。 这不只是宇文德和宇文霁的争霸之战,这也是世家的生存之战,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用尽手段杀了宇文霁。 “墨墨,那我就……坐镇靖安州的紫郡。” 吕墨襟一愣:“坐镇靖安州?” “嗯,不打进攻,只打防御。” “你做梦呢。” “啊?” “我问你,你知道紫郡的城防多破烂吗?一旦你被围了,就是陷入人海之中,你不是找死吗?” “那主动进攻?” “敌人若分兵,你进攻哪一路?” “即便分兵,最终也会集中到靖安州的紫郡吧?” “咔!”吕墨襟安上最后一块,用手拨弄了一下旋转木马,似笑非笑地看向宇文霁:“景光,你真可爱。” ----------------------- 作者有话说:大趾:[化了]先前虽艰难,却也是太顺风顺水了…… 第132章 中策、下策和上策 132 宇文霁听见那一声“咔”, 后脖颈顿时寒毛直竖。 有种前世小时候淘气,被家大人揪住的感觉,宇文霁忍不住端正了一下自己在地上的坐姿。 可他心里还是想不到自己到底哪儿出了问题。 宇文霁目前占的地盘虽然大, 但都是挤在一起的,十分稳扎稳打。最南边是鹭州,那就是一大片沼泽地, 宇文德真敢分兵从那儿过来, 宇文霁佩服他是条汉子。北边的鲁州直达沿海了。没占据靖安州时,淘州和潘州的东侧都可攻伐。可占了靖安州,靖安州就直接顶到前边去了。 要打淘州和潘州,不打靖安州是找死。 吕墨襟叹气:“景光,于外人来说——陆清月有水军, 大量水军。” “!”宇文霁都把这码事忘了。 鹿仙人当初造反,直接截断了大景的南北沟通, 他占据的净州、脈州, 拥有着大景最强大的水军——熊爹讲古, 说净州水军过去能从“外边”直达鲁州。这个外边, 指的是海上。鲁州过去是有海港的, 但早已经废弃多年。 鹿仙人最强大的, 不是陆军, 是水军。 陆清月的溃败, 不是败于军力, 而是败于人心,他的狂信遭到了质疑。他的多数军队,都是阵前反叛。尤其水军,多数都保存了下来。 所以,陆清月的大量水军, 现在就成了宇文德的大量水军。陆清月和南边建立的联系,大概也落入了宇文德手中。 陆清月就是个叛军头子,南方世家和陆清月虚与委蛇不假,但想明面上有什么那是不可能的。宇文德不一样,宇文德是朝廷,南方就能跟他们进一步合作了。 作为一个穿越者,宇文霁潜意识里,也不认为水军能影响到华夏的争霸,撑死了偏安一隅,他把水军归类在防守里边。 又作为一个长期着眼北方的军阀,他竟然把南方忽略了。 总说别人目光短浅,他也短浅了。 有了吕墨襟的提点,宇文霁越想越害怕。 吕墨襟知道他想明白了,便站了起来,将小模型放在桌上,指着宇文霁挂在房中的山河图,道:“鲁州的码头已毁,但仍不可排除他们走海路的可能。且,其水军也可经水路,直下淘州,再经淘州入丕州。或进入鹭州,亦可直入丕州。即便陆上也并非只有靖安州一条路。鲁州与梁州也有几处道路相连,只是同样废弃多年。但只要有人想走,总归是能走的。” “……”宇文霁乖乖听讲,吕墨襟讲一句,他点一点头。 “放弃靖安州。” “啊?”目前为止,宇文霁只扩张,从没放弃过地盘。一听吕墨襟说放弃,他的感觉就是舍不得,“放弃靖安州,我们的防守区域,岂不是变大了?” 淘州和潘州被靖安州遮挡住的东侧全露出来的。 “景光,若要胜。我有中、下两策。下策,遣使灵州,许重利于石允。我方征三十万大军,讨伐宇文德。” 宇文霁眉头皱起来了。 三十万大军,这个在平王治下,指的是纯粹的战士,各种后勤人员加起来,动员的参战人数应该在三十八万左右。同时还需要各路民夫,输送粮食。属于是全境动员了。 这还只是说人,没提粮食与给养。 他们去攻打宇文德,中间还得经过脈州,他必须要先稳定了脈州,再去打宇文德的允州。 这一路上留下守卫后路的,保守估计也得有十万。而他治下全境,还要有保底的士卒,尤其遂州和鲁州,有些人是不能动的。且石允不可信,所谓盟友还可能随手捅刀子。 到了允州,宇文德以逸待劳,且允州当地,宇文德颇得人心,宇文霁的名声却极差,百姓是会为了活命奋起反抗的。 而宇文霁,不善于攻城。 即便宇文霁把宇文德打下来了,接下来的,也不是宇文霁想看见的场面。 宇文霁知道一口气吃成个胖子是什么情况,他干过一次了,这次要是打下了宇文德允州,情况只会更严重。 岐阳、鲁州与栖州,其实只算稳定了一半。靖安州还是一团乱麻。此时若再加上脈州和允州,宇文霁治下的平衡就会被打破,乱的地区多过了稳的地区,乱的人口多过了稳的人口。 而且宇文霁一直尽量排除在政权之外的世家,也必定都会趁机挤压进来。另外,南方怎么办? 石允和方剂这俩怎么处理? 宇文霁现在都感到头疼了。 这还真是下策,即便胜利,也是一个最糟糕的胜利。 “中策呢?” 吕墨襟指了指地图:“靖安州,新占之地,且百姓不稳,世家仍在。不如后撤,送与来客。其余各地,包括潘州在内,都与景光你一心……” 翻译:先前收复靖安州的时候,当地世家多有带头投降的,没办法杀了他们。若宇文霁在靖安州陷入苦战,这群墙头草很可能捅刀。毕竟崔霸坟头上的草,现在还不够三尺呢。 但其他各州,包括也是新占的潘州在内,要么百姓对宇文霁很感恩,要么就是从丕州和遂州迁徙过来的自己人,这些地方的百姓都是宇文霁的铁杆,他们才能支撑住高强度的守城战。 守靖安州,是站在豆腐渣里挨打。 放弃靖安州,长途跋涉,补给线拉长的,变成了敌人。而且他们新得了靖安州,得分兵防御吧?靖安州让世家自己祸祸得不成样子了,要啥都没有。若宇文德的士卒就食当地,那好了,从根子上彻底打消了百姓对宇文德残存的好感,靖安州顿时百姓归心了。 宇文霁军队的战争能力反而得到了释放,他各州的大城已经修缮完成,储备充足,民心齐备且多数壮年男女都完成了基础训练,足以应付长时间的守城作战。各州之间都有道路相连,适合骑兵与战车快速推进。 把人放进来,挨个平推就好。 即便最后宇文德活着跑回去了,他十年内也没有再战之力,十年后,宇文德还活不活着都是未知数,毕竟他年纪大了。与之相反,这十年内,即便宇文霁没有扩张,他境内也能发展起来至少两代人,青壮人口至少翻倍,他会变成一个强壮的庞然大物。 宇文霁低头沉思,中策确实是对他最有利的。 可这代表着,宇文霁下辖各州会遭兵祸。 且靖安州毕竟已经是在他治下了,靖安州的百姓,毕竟已经算是宇文霁的子民了。 就这样把他们彻底扔出去吗? 确实,以目前他治下各州郡的防卫力量,“引狼入室”的损失,绝对远低于一场远征。若选择驻守靖安州,即便靖安州不叛,一场大战下来,各州郡与靖安州本身也会有巨大的损耗。 若宇文霁守紫郡,宇文德不但可以从其他地方进攻,也能留守一支人马攻打紫郡,其余人马从紫郡路过,进入靖安州,进而进入淘州。 因为还是那句话,紫郡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关城,它的地理位置也极其糟糕。后边也没什么大城能做依托。靖安州整体地形就是一马平川,多为沃土农田,这地方守是非常不好守的。 第143章 “为何……没有上策?”宇文霁大着胆子问,他脸上发热,觉得自己是在难为墨墨。 “上策是有的。”吕墨襟似笑非笑看着宇文霁,“上兵伐谋吗,咱们还是有谋可用的。” 宇文霁反而更害怕了,缩着脖子看着墨墨。 吕墨襟继续道:“把那一半朝廷送走,你主动向宇文德称臣……” 一个月后,允州首府,尚城。此地也是宇文德的临时都城。 平王使者桶义,正在下面一板一眼地念着宇文霁的称臣文书。 翻译:我年幼时,就被父亲抱在膝头,讲述过叔叔的德名,我对叔叔是十分佩服的。像我这种未及而立的年轻小子,对叔叔是十分敬仰的(以下省略两大页赞美) 一个国家,需要的是一位老成持重的领导者。我太年轻了,还没到承担重任的时候。毕竟我们平王家一向尊奉的是国有长君的道理,所以,道德高尚的叔叔,才应该是皇帝的人选。 叔叔,我将当年解救下来的另外一半朝廷大人们给您送去了,在您的麾下,才符合大人们的才干和声望。 叔叔,你什么时候返回旧都啊? 叔叔,我迫不及待要见到你了。 叔叔,我很乐意跪拜在你的脚下,让我们宇文家重归大统,所以,你什么时候找到玉玺啊?你有了玉玺,我就来朝见你,参加你的登基大典。 宇文德:“……” 宇文德的众臣:“……” 使者是今天来的,但关于宇文霁欲称臣的“谣言”是早就随着说书先生之口开始传播的。百姓自然是欢呼雀跃,众望所归,当宇文霁那边快马来人,表示要派使团前来的时候,宇文德想装不知道也不行了。 本来和石允秘密商谈的结盟事宜,也立刻中断了。倒是之前一直左右摇摆不给准话的方剂,突然也派使者过来称臣了。 岐阳,吕墨襟坐在秋千上,宇文霁在后边推着他,秋千越荡越高,吕墨襟的笑声越来越畅快。 ----------------------- 作者有话说:墨墨:[奶茶]一切尽在掌握~ 大趾:[星星眼]亲爱的万岁! 第133章 秋千床 133 当称臣的使团真正到达后, 有说宇文霁高义,有说宇文霁傻子的,但也有人笑出声, 道:“宇文德倒霉了。” 无数人都以为宇文氏必然对打呢,万没想到,宇文霁来了这么一手。 大司马孙峥, 竟然在朝堂上大哭了起来:“大景终见晨曦!” 孙峥也算是历经四朝的老臣了, 他见多了宗室之间的背叛和屠杀。本来数量庞大的宗室,现在被杀得没剩下几支了。 宇文霁是第一个重塑规则,而非继续打破规则的宇文氏。 孙峥也没那么天真,认为宇文霁是真的降服,中间必定还会有各种拉扯。可不要刀兵相见, 难道不好吗? 孙峥和部分官员认为,宇文德日后传位给宇文霁也不是不可以啊。 反正宇文家的传承, 已经乱得一塌糊涂了, 能者为先呗。 王艾(王家主, 王皇后之父)立刻站出来了, 在来到宇文德麾下后, 这个老不死的一改在岐阳朝廷时的软弱, 十分活跃:“孙司马此言差矣, 我朝之光当为太子宇文礼, 宇文大趾, 乱国之辈。” 孙峥本来也是丞相的,但王艾比他先到宇文德麾下,孙峥便自请退到了大司马之位。以他为首,跟孙峥一起来的大臣,也都自请降职了。 但是, 他们降下来的那个职位,只是相对较低,且那些职位原先也是有人的。这些人却也只能跟着降,因为他们的声望,远远低于后来者的声望。 ——世家任官,声望值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 让出大量职位,王党这群先行者,也没得到好名声。因为他们把高位占了啊。孙党才是一直历尽艰辛,一直坚持下来的正经朝廷,相比之下,王党当年来宇文德处,品德上就差了一些。 王党和孙党的矛盾,比当年王党和赵党的矛盾还更尖锐一些。因为王艾位高,却隐隐有名不正之态,反差了孙峥一头。 至于允州当地的势力,早已经在宇文德的朝堂上不见踪影了。因为当年王党陆续到来,宇文德便开始支持这些外来的势力,打压本地世家(本地势力占据大量田地和奴婢,宇文德为了名声还要越发厚待他们,已经让他起了杀心)。经过几轮屠杀,本地势力已经被彻底打散。 允州倒是让宇文德掌握在手中了,可脈州就不成了,脈州的混乱,也因为这两党的争斗越发激烈。 两党于是又因为这个“晨曦”,在朝堂上打起来了。 最终是宇文德草草退朝。 回到后朝,宇文德就立刻内侍端热水来泡脚。他早年割肉救父,年轻的时候还好,年纪大了腿疼越发剧烈。 端进来的热水是有褐色的药汤子,上面还漂浮着符水和香灰,脚盆很深,能直接泡到膝盖。 正泡着,太子宇文礼求见。宇文德本该穿好衣服接见儿子,但他叹了一声,挥退了端来新裤子和鞋袜的太监:“就让他这么进来吧。” 宇文礼进来,在殿门口熟练地行礼,被宇文德叫起后,他一抬头愣了。 宇文德泡脚,是脱了裤子,撩起下摆的,所以就……十分不雅。 宇文礼的脸瞬间涨红,又让他给憋回青白色:“父皇。” “有什么事说吧,朕今日身体不适。” 宇文礼便僵着问候了几句宇文德,宇文德的脚在脚盆里摇晃两下,在他耐心耗尽之前,宇文礼总算开始说正事了。 但所谓的正事,也只是对宇文德耐心的进一步鞭挞。 ——召宇文霁前来,把他杀了。大丈夫不拘小节。一时的恶名,换来天下太平。无毒不丈夫。 宇文德听得差点打瞌睡。 “宇文大趾向我称臣,能是没想到这些吗?召藩王觐见,需皇帝明旨,我无国玺,确实无权召他。他先前也说了,‘要玉玺’,如此,他抗旨无可厚非。” 皇帝是多枚印玺的,下达圣旨的时候,根据不同的重要性,印玺的使用也不同。召见一个手握重兵的实权诸侯王,绝对是属于最高级了。 “可他……不是说了尊您为君吗?” 宇文德气得一哽:“他说是就是了?他若真尊朕为君,朕又何必杀他!?你来此谏言,不也知道他一时称臣只是权宜之计,实则包藏祸心吗?!” 宇文礼有些讪讪,却还是硬着头皮道:“那他若抗旨不遵,父皇不恰好可出兵了吗?” “他若是用‘拖’字诀呢?” “拖便是也只能拖上三五个月吧?” “说一句准备着,准备三个月,突然来个一病不能起,一年就过去了。之后,好好坏坏,三五年轻而易举。” “……那咱们给他定个时间,若不来,就派兵讨之。” “他给你演个当众吐血,昏厥不起,你怎么办?”宇文德后悔放任那些说书人了,但他们是真好用。平民饿着肚子,听几个故事,精神反而振奋了。如今已经有人专门请说书人给佃农说书,粮食不用多给,说几个故事,他们干活都更卖力。 可这些人的坏处也是明显的,他们很少有人说平王的坏话。倒是平王有什么好事,短时间内就给嚷嚷得举世皆知。 宇文德也想培养自己的说书人,但是,他能传出去的故事,都已经传出去了,他还能传什么?且说书人多少识几个字,去年他想建个蒙学,王党和孙党直接在朝堂上打起来了。 “父皇,您不要畏惧孙司马,王相与诸位大人皆忠直之士,他们是很清楚宇文大趾的为人的。咱们本来也是要征讨他的,不如杀了他的使者。” 能让宇文礼说完,因为宇文德他被惊住了,但缓过劲来,宇文德直接踩着脚桶站了起来,水涌了一地,他四周找了找,最后把玉带解了下来,一把扔向宇文礼,指着他的鼻子大骂:“混账!愚钝!今日朝堂上,孙峥与王艾争的,也只是孙峥的‘晨曦’之言!他们有一个人、一个字说宇文大趾称臣是假吗?!且宇文大趾好好地称臣,你杀了他使者?!滚滚滚!滚!” 宇文德一脚踹出去,甩了宇文礼一脸滋味怪异的洗脚水,宇文德自己也险些摔倒,还是内侍眼疾手快将他搀扶住的。 宇文礼跑了,若非对方与自己像了八分,宇文德真觉得他不是自己的种,怎么蠢成这样了呢? 换了一盆水,宇文德继续泡脚。 今日朝会,他看了那么长时间的争斗,就是为了看众臣的反应,结果是让他心寒的。就如他方才训斥宇文礼的,满朝大臣就没有一个站出来明白地说“宇文大趾假降!陛下不可信!”的。 第144章 而且,问题不只在朝堂,还有民间。 ——百姓思安,世家思安,甚至,将军思安…… 宇文霁称臣的消息刚传过来,宇文德这边的逃兵忽然就开始变多了。一些跟随他多年的老将也来询问,是不是能放士兵回家去了? 他们可不是怜惜士兵,他们是怜惜自己的地。允州实行的,依旧是过去大景的军制,全家一人入籍兵户,则兄死弟继、父死子继、爷死孙继,男丁死绝女户继承。且兵户就是兵户,一辈子就是小兵,没军功升级——你的军功都是带领你的将军的,没将军带领,你怎么能胜利?怎么能保下命?没命了,军功也没用了。所以有命在,军功还是将军的。最多让你从普通士兵,变成亲兵。 当然也有极少数真靠军功升上去的,但那得是无比惊艳,前所未有的英雄人物。他还得运气好,碰上了几个没那么嫉贤妒能的将领。 所以,一旦军队解散,兵户也回不了家,他们得为将军们服务,给将军们开坑耕地,修物建房。对兵户本身来说,他们不喜欢打仗,因为会丧命,可打仗时,他们的吃穿会好一些。一旦停止战争,有些将军甚至会停止对他们衣食的供应,他们要么托人从家里弄些钱财来找小军侯买吃的,要么吃野草充饥,要么就冻饿而死,然后,将军就能从他们的家里再拉更年轻和健壮的人来顶替了。 在一些监管不是很严格的军队里,当然也会有逃兵的出现。这时候将军们会去找逃了的那个人?他们确实会这么吩咐手下人,可手下人一般是随便找几个倒霉的村子,然后指着村里的男丁说是逃兵。让村子拿出一笔逃役买罪钱,这事也就算了。 宇文德身边的大将,很多都是他年轻时结交的游侠朋友,一些人死了,一些人跟他一样老迈了。他们的儿孙……还不如宇文礼呢。 宇文德麾下已经没有正经的大将了,否则他不会打陆清月还以高龄亲自带兵,他和宇文霁那样的天生猛将可不一样。 他们的沉默甚至是善意的,觉得自家积攒些粮食人口,待宇文霁露出真面目造反,两边再开打,也有胜算。 王艾之流陆续到来后,还带来了岐阳的奢靡享乐之风。宇文德爱惜羽毛,自然不能训斥他们的风雅之事。 崔霸来投,他也曾真心想收下崔霸的,可是一看自家的军队和将军,他就知道崔霸不能留了。一半朝廷过来压制王党是好事,可崔霸带兵过来压制本地将军就不好了。崔霸可是已经杀了一个宇文鲜加一个宇文凉了,宇文德不认为自己的脖子就比那俩硬。 陆清月被这么干脆地干掉,也有他跟崔霸打那一场的原因。靖安州的军队是真能打,陆清月的精锐被他干掉了大半。其实那一场看似陆清月也是赢家,用一半朝廷换了金银钱粮,其实他亏了。 宇文德的军队没有和宇文霁打过,但是,他和石允打过,这也是杂胡,他和关外的杂胡应该差不多吧? 他也和陆清月打过,而陆清月跟崔霸打过,崔霸……他是逃跑的。在岐阳城下见了一次宇文大趾的军队,就丧失了斗志,直接跑了。崔霸奋战至死,他可不是胆小鬼。 宇文德也向平王治下派遣过奸细,具体战斗力按下不提,对方的军备就不是他们能相比较的。 他们连新被征的士卒,都是披甲的,且民间争相入伍。 耕战授爵是香啊,宇文德也馋。 但他不能照搬,世家不允许,而他的根基,是世家。 宇文德非常理解战国时,秦以外的诸王了。 平王军大概的情况,宇文德知道,他麾下的众臣也清楚,且世家又比本地将军们更清楚。 一旦两边开战,整军备武阶段,他们是要出粮食,出人口的。刚刚开始恢复的世家,其实不想在这个时候出钱出力。 宇文霁打过来? 靖安州投降的世家,他也没杀光了。孙家参加科举,虽然听说中间有小周折,但明年也是能顺利进入春闱的。而且,世家们过去虽然骂宇文霁残暴,可谁家没派人去啊?平王的朝堂上,并不缺少他们的族人。 宇文霁的学校虽然养出来了不少人,但这些人终究缺少积累,除非其中极其出色者,寻常平民无法和家学渊源的世家抗衡。 且宇文霁好龙阳,与丞相吕墨襟相好,甚至都到了无嗣的地步。只要他一死,世家自然可以拨乱反正。到现在平王的朝堂都没人站出来提婚配,也有世家的暗手,他们是最想看宇文霁无嗣的。 世家们都很有耐心,几代人的等待,对他们来说叫“养气”。 武将短视,世家已经另有打算,至于民间…… 宇文德的允州,其实一直与方剂、石允和陆清月小仗不停,彼此劫掠攻伐。不过都是小仗,宇文霁那边都不大注意。可对他们本身来说,却是常年征战。有时候刚打跑了一个,另外一个又来了。或者他们去打一个,转头自己又被打了。 打完了陆青云,脈州还在乱,但是允州太平多了,百姓日子也稍稍好过了些,然后宇文大趾称臣了。 百姓知道些什么?他们是真心诚意认为,天下重新一统,皇帝重新归政,一切太平了的。而且宇文大趾这么能打,还是宗室,能把坏蛋石允和方剂也都给杀了吧?那可就太好了。 “宇文大趾是假的。” “那怎可能?人家都派使者来了,就是规规矩矩称臣的,咱们皇帝找到了国玺,这事儿就好了。” “要是找不着国玺呢?” “皇帝怎么可能找不着国玺!” 所以,宇文德如果梗着脖子来一句“宇文霁是假臣服!我要去讨不臣!”他内部就得爆。 至于外部,石允和方剂这俩虽然一直跟他谈判,可他们在净州、脈州与桐州的各种小规模战斗就没停过,他们三家就没建立过信任。即便结盟,也得在背后多睁一双眼,既防备着对方捅自己一刀,也准备着捅对方一刀。 一旦宇文德的军队在过境脈州的时候发生异动,那两家必定会如见了血的狼一样,冲上来撕咬。 可若不打,一旦让宇文大趾拖延上三五年,宇文霁彻底战稳北部江山这一半的地盘,再加草原杂胡的依附,届时他就只剩下称臣一条路了。 宇文德就很愁,从宇文大趾的状态看,目前攻打他是最好的时机。可他一个称臣,彻底打乱了宇文德的阵脚。 宇文霁不是以弱势称臣的,他以强者的姿态主动称臣,真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 “这谁给他出的谋?”这人很清楚宇文德治下允州的情况,这是一竿子敲在了他的七寸上,“吕墨襟?难道孙惊蛰其实早就秘密出仕了?” 吕墨襟确实有才能,但其俊美更加出名(世家其实派了不少自家的俊美子弟去参加科举,不过这些人要么受不了苦灰溜溜回来,要么成了勤勤恳恳的官员,反而和家里断了联系),他和宇文霁的关系又近乎明牌。在这种情况下,对他才能的评价,外人总会打折再打折。 宇文霁若知道宇文德的想法,必定会给他一巴掌。孙惊蛰算个毛线啊? 游乐园已经陆续建好了,但旋转木马宇文霁和吕墨襟都不喜欢。骑着个假马上上下下,有点呆。让宇文霁挪出去,当成一个小孩子的游戏景点了。 滑梯还可以,但两人最喜欢的,是各种各样的秋千。 今日他们俩就一起躺在一张巨大的秋千床上,宇文霁躺得笔直,吕墨襟咯吱他,他也不敢动作,毕竟秋千架子正发出让人牙酸的“吱吱”声,宇文霁就怕自己动作一大,这秋千就彻底散架。 吕墨襟就没什么顾忌了,一边坏笑,一边对宇文霁施以各种酷刑。 “墨墨饶命!”宇文霁终于告饶。 吕墨襟扑在他胸膛上,黑亮的双眸眨动间,都是狡黠:“不‘玩’吗?” 他在避火图上看见过在秋千上的玩法,第一架挂在树杈子上的秋千,他就想试试了,但联想当年宇文霁全甲时,把辰丰王府的地板弄出来的大洞,他暂时打消想法。 现在这个大床秋千,摇荡的幅度很小,且下面还是柔软的草地,床架子也稳当,即便掉了,也是整个坠落,不会有大事。 “不然你就这么躺着,我自己玩~” “……好。”宇文霁点头了,因为他也想玩,食.色.性也。但他怕玩起来,一时反应不及(某些时候,就连他也是大脑空白的),若是砸墨墨身上了,那可就不好玩了。 现在是青天白日的问题,可以忽略不计了,反正这是他们自己家里。 大床秋千的结局,它还是塌了。 宇文霁赶紧抱着眼泪汪汪的吕墨襟进屋了,因为两人跌下去的一瞬间,超出了吕墨襟的界限。虽然当时很疼,但还好没伤着,不需要用药。 第145章 吕墨襟趴在床上,眼睛鼻子都红红的,宇文霁捏了一下他的鼻尖。 “喷你一手鼻涕。”吕墨襟闷声道。 “喷吧,我喷你一手,被你喷一手的时候多了。” 吕墨襟挑眉看他,宇文霁低头做了个鬼脸,吕墨襟笑了起来:“胆子大了啊。” “本来胆子也不小。”宇文霁坐下来,把吕墨襟的头发捞过来,轻手轻脚编成了麻花辫。他想玩的花样,一定比吕墨襟多,但身体不允许啊。他俩这属于东北虎和布偶猫的配置,虽然都是大型猫,但能肆无忌惮吗? “……知道。” “睡吧。” 吕墨襟应着,抓着宇文霁的袖子:虽然弄得肚子疼,但这一回算是重大突破了吧? 他俩能这么轻松,也是局势比预计的要好。 不需要三五年,其实两年就够了。铁厂恢复生产,宇文霁和吕墨襟亲自去看了一眼,宇文霁看见了一座小型高炉,炉门一开,刺眼的铁水奔腾而出。他对这年代的匠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的匠人们都归于工部,大小算是个官员,不再是先前的奴籍身份,有俸禄还有“奖金”,干活的劲头更高了几分,产铁量猛增。 盐田开始产盐,目前量少,且品质差,但这是一个好的开始,目前这些粗盐都让宇文霁卖草原上去了,杂胡还都称赞平王勇猛又仁慈。关外各族都和宇文霁交好,打着平王旗号的商队,在彻底关外通行无阻,越来越多的牛马进入中原。 封神榜的故事也连载完了,宇文霁“下凡平乱”的身份,正广为流传。 说书人的嘴巴,为宇文霁夺回了底层的舆论权。 最让百姓感到震撼的,其实不是封神榜,而是那些零零碎碎的平冤故事——平王治下的百姓,竟然是真的能去告状,官员也是能管事的。虽然也有当地恶霸阻拦百姓上告,甚至被杀害的事情,可恶人最后也都恶有恶报了。 他们呢? 有些故事里的“不公正”,甚至都不能说是不公正,而是他们的生活。最初百姓会给说书人喝倒彩,但说书人能把故事里各种人物出自何地都说出来。 ----------------------- 作者有话说:大趾:[加油] 墨墨:[可怜] 第134章 (捉虫) 大功告成! 134 “必是假的!”“对!反正我们也去不到当地!” 最初, 百姓们是这样吆喝着的。 可是,渐渐地,反而有越来越多的百姓专门去听这些平冤故事。不再驱赶说书人了, 当听到公理正义得到伸张的时候,也大声叫号。 故事结束后,依旧会有人嗷嗷乱叫着作假, 骗人。可……就是爱听。 毕竟这些故事的主角, 都是百姓自己,那些主角经历的事情,也正是他们所经历的事情。区别是,他们没地方告状,而故事中的百姓能告状, 也有官员为他们做主。 故事里的官员说什么?说他们要为百姓做主?多有意思啊。当官的,竟然要为我们这些人做主? 老人听了故事, 都要告诫年轻人, 不要把故事当真, 真遇见了事去“讲道理”, 那是嫌命长了。 “都说了是故事, 都是假的, 或者是老远前的事情, 不会是咱们现在的。甚至, 就是哪位贵人又要养名声了。”最多不超过四十的老人指了指他自己, “老子活了几十年,见多了事,就没见过那种官。” “真没有吗?”年轻人问。 老人沉默了一会儿:“可能阴间有吧?” 随着封神故事,百姓快速接收了新的神话体系设定。原来阴间不是一群皇帝打架啊,有能耐的皇帝都成了阎君, 有能耐的官员也都成了鬼差,他们会带来凡间没有的公正。 一生清清白白的百姓,至少来生能选择生在一个太平年景里头。 在封神故事的冲击下,百姓,甚至一部分世家都开始拜阎君、城隍。有些世家甚至已经在当地建起了城隍庙,但他们可不是好心,而是号称为某城隍的后代,说自家能与祖先通灵,这是要将百姓的生死都死死掐在自己手里。 百姓就是信,和信陆清月的情况一样,生难求,但求死。 但是,随着陆清月覆灭,只石允控制的那部分地区是彻彻底底的无序加混乱。宇文德和方剂的控制区,与“过去相比”已经太平了许多。所以,交流的不仅是只有一张嘴的说书人,开始有大小商人也加入了队伍。 陆家三州是穷,但再穷,都有能买卖交易的,最不济的,可以买人。买回来,再卖给平王的官府,是有的赚的。 且这也是功德呢。 因为其他州,最便宜的,就是菜人。 宇文霁在现代听说过“三吱儿(活老鼠)”“活叫驴(割活驴)”等菜,如今早就有了,但吱和叫的,都是活人。 打死了再割的,都算是仁义的。 甚至宇文德治下,也有人肉店铺,只是相对不多。因为中层百姓,吃不起肉。而底层百姓,吃不起饭,于是就有了以“人肉”换粮食的店铺。 和宇文霁安稳地方后,就严厉打击食人事件不同,他之外的大佬们,包括那个地方保护主义的方剂在内,都是直接无视食人行为的,毕竟食人就让百姓内部解决粮食问题了,能让市井平和安逸许多。 商人们带去了小商品,也带去了更多平王下辖的消息。虽然这些商人干的事情就像人贩子,可在具体行为上,还是差异颇多的。 人贩子对便宜量大的商品,总是毫无怜悯的。 “木枷其首,连环而行。有死者,亦不停,拖尸而行。” 有些人贩子,会把枷一个人的木枷,用来枷两个人……他们骑在马上,挥舞着鞭子和刀,驱赶瘦骨嶙峋,衣不蔽体的百姓。 那种路上有人挺不住,倒下了就爬不起来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因为尸体会继续挂在枷上,被其他一根绳上的奴隶拖着、拽着,继续前进。死者身上的蛆虫,甚至会成为其他奴隶路上的食物。 这些平王地盘上过来的商人则不然,他们温和多了,最多弄一根绳子拴着人,甚至会给奴隶食物,还闹出了几件杀人夺财的事情。然后平王地盘上,就过来了小队士兵(其实是督亭卫),渐渐就没有单人的行商了,都是一车五到八人,人人佩戴刀剑轻甲。 总之,即便说书人和商人带来的消息有些夸张,可平王治下日子好过应该是没错的,总有百姓是有行动力的。 一个人,或一家人在宇文霁这边过上了好日子,就会回去招呼更多人过去了,宇文霁现在也过上了人口输入的好日子。 吕墨襟睡着了,这是宇文霁刚看到的最新情报,以及他分析出来的问题。 菜人之事,竟在宇文德的首府尚城也未曾断绝。 宇文德和陆清月都与江南有联系,宇文德接手了陆清月的地盘,他不可能没从江南进粮,但百姓依旧困苦,他这是把粮食都囤起来,当军粮了? 想想宇文德“朝廷”的状况,这情况倒是不难理解——他放粮,只是给世家赚好名声,甚至粮食就到不了百姓的手上,只是养肥了世家。对世家来说,粮食到了他们手上,就是他们的了,怎么能拿粮食给宇文德赚声望呢,那实在是太过谄媚,没有名士风范。 吕墨襟醒了,方才确实有些难受,睡了一觉已经没什么异样了。 他赤着脚走到了外屋,就见宇文霁在发愁:“又在想什么?”他在一旁坐下,给自己沏了杯茶。 “宇文德知道世家的坏处,为何还要用他们?” 吕墨襟喝茶润了润喉:“总得需要人管事啊,世家总是比陆清月的神将好多了吧?他不靠世家,又能靠谁呢?即便是你,早期也是靠的世家,现在那些寒门子弟,其实也是世家子。” 寒门子,不是平民子,也是没落的世家子,否则连认字的机会都没有,哪里能有才能? 在宇文德的经验中,得世家,就是得天下,因为世家等于人才。 “不是谁都像你一样,有心给自己养人才的。” “嗯……”宇文霁垂头看了一会儿自己的手指,吕墨襟的提点,让他想到了更多。 最初他以为自己是地狱开局,但走到现在,越发认为自己这个开局极佳。熊爹和崔王妃这样的父母,就已经给他带来了最好的后盾。且崔王妃和崔家并无太深的感情,崔家这世家的势力又小。熊爹虽为诸侯王,可被岐阳诸公不待见,纠葛少,却兵力雄厚。 他能够“只靠自己”发展,也是因为他有能力只靠自己。 若世家早早地就向他的辖区掺沙子,宇文霁不一定扛得住——感谢世家当时的看不起。 第146章 现在朝堂上就颇有些暗潮汹涌的意思了,政治这件事,宇文霁真的是低手中的低手。 吕墨襟把手里的茶喝完,就见宇文霁站起来转身向外头去了,他跟了两步,见宇文霁站在门廊下,看院子里的海棠树。 吕墨襟站在能看见宇文霁表情的位置,盯着他看了片刻——虽然是发呆,但宇文霁不是恍惚的迷茫,他坚定。 吕墨襟便放心了,转身回去看公文。 宇文霁的脑子,其实一片空白。 直到一阵风吹过,海棠树粉白的花瓣扑簌簌落下,其中几片吹到了宇文霁的脸上。 这株海棠树也是几经劫难,在之前岐阳的多次灾劫中,屡遭火焚,还被砍伐过,却依旧健康茁壮,宇文霁刚搬进来的时候,还以为它已经嘎了。但因为人手不足,他也懒得调配人手专门过来移树,就那么放着了。 后来等有人手了,就发现这树已经发出了嫩芽新枝。 那就不能移栽了,这是有讲头的好兆头。 到现在,它已经再次繁茂了。 花瓣让宇文霁下意识闭了一下眼睛,某些惨烈血腥的画面,开始在他的脑海中闪现。 那是……没有他存在的世界。 疾勒人、托博人,乃至鞑科人先后入关,又有关内的杂胡,中原一片血腥的混乱。陆清月、方剂和宇文德,再不似人,也是汉人的势力,比杂胡还是好的。可北方牧马地皆已沦陷,汉人百姓遭灾多年,都到了吃菜人的地步了,战斗力哪里能和胡人相比? 宇文霁手上抓着一片花瓣,明明是嫩嫩的淡粉色,花瓣却仿佛在他手心里化成了赤红色,又慢慢融化成了黏稠的液体,顺着指缝流淌了下去。 宇文霁深吸一口气,花瓣还是那个花瓣,他将花瓣扔了,坐在了台阶上,看着风继续摇曳着那棵伤痕累累的海棠树。 这些幻觉不是老天爷的示警,也不是他脑子有病,纯粹来自他自己的猜想。 更让他浑身战栗的,是身边人的尸骸,也埋在那累累白骨中。熊爹能活到现在吗?熊爹死了,崔王妃在崔家又能活多久?素合是崔王妃的奴婢,更无生路。 还有墨墨…… 宇文霁知道梁安经历的那天,把墨墨搂在怀里,一夜未眠。 梁安简直就是另外一个时空里的墨墨,甚至,还是下场较好的那种。墨墨若没遇见他,会比梁安更凄惨,毕竟他已没了父母,没了家族,他还不如一个寻常的家生奴婢。他能活到展露才华,拥有自保能力的那一天吗?他若活到了,那在这个过程中,要经历怎样的痛苦? 宇文霁忍不住抱紧了胳膊,难以自控地颤抖了一会儿。 他不能逃避了,他等不到救世主了,真的要自己上去了。 风声仿佛变成了“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呼喊,宇文霁再次抱紧了自己。 此时恰好有新的奏折送到了,梁安带着两个小太监端着奏折送进来,看了看宇文霁的状态,梁安默不吭声地将奏折送进了屋里。 吕墨襟正在吃点心,见状拍了拍手,坐下开始办公。 梁安退出去后,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两个孩子,对他们点了点头。 ——大阳宫每年春秋两季,都会买人。 对宫女来说,岐阳以及周边,百姓是最乐于生育女儿且给女儿上户的。 这个时代养一个孩子的成本是很低的,给口吃得就成,养到五六岁,现代刚上小学的年纪,古代就已经能干活了,直接朝宫里一卖,对家长来说,就是纯赚的。 且卖进宫的和卖给世家不同,虽然当初都写的是彻底买断,可宫里是有探亲假的,且宫里就算跟皇帝有了关系,但也不一定能有位份,宫女大概率是没有“嫁人”一说的。简言之,宫女的财产都是外头家人的。运气如果够好,宫女还不算太老的时候得了恩典出宫,那还能嫁(卖)一次。 至于太监,他们比宫女更惨。岐阳有专门的太监世家,不是大太监,就是底层的小太监。家里只留一两个男孩传宗接代,其余男孩生下来没几天,家长就会割掉,等长到三五岁,就朝宫里一卖。甚至这种人家还不少,太监每年的入宫名额还需要竞买。 因为太监的卖价比宫女高,毕竟在这个时代的道德标准里,太监代表的,是断子绝孙。这些太监家族也不惦记这些孩子在宫里爬多高,还会和大太监勾结,直接克扣走小太监的薪银。或者大太监直接给家长一大笔银子,就把孩子写成孤儿,家里以后也别找了。 副总管兼大厨的陶有春应该就是这么进宫的,给他姓名,养他长大的老太监,是拿他当儿子养的。 那时岐阳已经安定下来了,百姓开始娶妻生子,重建家庭。宇文霁本以为这是安定抓过两批,结果整个岐阳就大量死孩子。 宇文霁当时不理解,他抓的都是那些名声恶毒的人贩子家族啊,怎么这么大面积死孩子? 后来在督亭卫的寻访和调查下,才明白了原因。因为整个岐阳,把皇宫买宫女太监当成了他们的“托底”,家庭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能卖孩子,活下去的可能会更大。当这个代代延续的托底,突然没有了,即使生活状况已经发生了改善,他们依旧陷入了恐慌。 宇文霁妥协了,只是对购买条件进行了一些修改,他不买自割的孩子,而且一旦买了,就是彻底的买断。很多孩子买进来后,转手就进了慈幼院。 现在跟在梁安身边的两个小太监,都不是新买进宫的,是当年活下来的。 是梁安带起来的新人。 “你们碰到好时候了。”梁安叹着,但他们进了一间小书房,没事的时候,他就在这教他们学字。 宇文霁回屋时,吕墨襟批奏折已经批了有一会儿了。宇文霁直接站在吕墨襟背后,把大脑袋靠在了吕墨襟的肩膀上。虽然靠的是左肩,可吕墨襟还是手上一抖,在奏折上画了长长的蓝色一撇。 “墨墨,我要当皇帝了。” 吕墨襟叹气,放下笔,用有点别扭的姿势,半扭着腰,摸宇文霁的脑门:“你会是个好皇帝的。”当今世上,也就是景光自己,到了今天才终于确定要当皇帝了。 “我害怕。”我玩建城游戏,还经常弄死全城人,何况真实世界? “景光,你现在就做的很好。” “可现在我不是皇帝。” “嗯,现在你是个暴君。” “……” “暴君挺好的。” 吕墨襟继续摸着宇文霁的大脑门,突然觉得手感不对,结果从他发髻上摸下一片花瓣来——娇嫩的海棠,和凶神宇文大趾,真不般配。 “景光,抬头。”他左手轻轻拍着宇文霁的脸,“看着我。” “嗯?” 吕墨襟将花瓣放在自己的唇上,伸出舌头将花瓣舔进了口中:“景光,要吃……我的花瓣吗?”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眨了眨眼睛:“你忘了三个时辰前发生了什么吗?” “没成事啊,根本没成啊。当时是秋千塌了,我被吓着了,其实不难受的。”吕墨襟咬了咬嘴唇,“我还有点想要。”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怀疑他在哄自己。 吕墨襟拽着宇文霁的袖子,也对他眨眼睛:“真的,我想要。” 宇文霁的意志其实也不是太坚定:“我、我去洗澡。” 吕墨襟拽着宇文霁袖子的手没放:“同去……吧?” 于文霁直接将吕墨襟抱了起来,奔着浴室去了。半个时辰后,小平王抱着浑身都红彤彤的吕相,进了卧房。 梁安招呼着内侍们收拾齐整,又让小太监去伙房说一声,今天晚饭延后,另外,多准备些清淡爽口的。 卧房大门紧闭,海棠花被风卷着,拍打在门户上,半夜稀稀落落下起了雨,雨水打得满地海棠一片狼藉——花神降魔君,玉壶吞金杵。帐中捣花红,良宵尽欢愉。 次日,吕墨襟没能起床。 这当然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半宿过去,他如今是腰酸背疼,双腿哆嗦不停。因为宇文霁喂了他几次水。眼睛也用温毛巾敷过了,只有些微肿。 他最难受的,是总想小解,可宇文霁抱着他去了,他又解不出来。 因实在是太难受了,吕墨襟方才甚至忍不住捶了宇文霁好几下,捶得宇文霁连连告饶:“别打,别打,你手要打疼了!” 宇文霁其实心虚,他昨天有那么一点点……没控制住自己。 墨墨哭得稀里哗啦的,怎么控制? 吕墨襟拿被子蒙着脸,他知道自己无理取闹。 宇文霁将他安置好了,这才去干活。傍晚时,宇文霁回来了,睡了一天的吕墨襟才算是好了些。 第147章 “要不,以后还是别……了吧?”宇文霁把山药饼切开,盘子递给歪靠着大迎枕的吕墨襟。 饼皮是山药和面粉二掺的,里边的馅料是羊奶酪加山药,无论馅料,需要液体的时候用的都是羊奶,没有水。蒸熟之后,软嫩香糯。 吕墨襟一听,顿时也面上飞霞。嚼着山药饼的嘴巴停了下来,嫩嫩的嘴唇反而抿得不见血色。 昨夜实在是从未有过的癫狂与……快活,先前他身体的不适反应,正是因为快活得过了头。 “我其实……挺喜欢的。”被宇文霁切开的一角山药饼还没有拳头大,吕墨襟两只手托着,举在眼前。旁人一叶障目,他一饼障面,他看不见宇文霁,宇文霁也看不见他,“就……魂飞九天。” 宇文霁也脸红了,他吃的是肉包子,比宇文霁的拳头都大,他垂头只盯着包子,也不去看吕墨襟:这算是墨墨夸我吧? 两人就这么相对默默吃了半天,吃完了一块儿净手,又一块儿清洗过。吕墨襟红肿是有的,但没受伤,清洗就够了,有些地方还是不要胡乱上药。 宇文霁:“以后,咱们休沐前一天?” 吕墨襟:“嗯。” 很好~日常亲近贴贴就够了,休沐前自然可以放肆一些,宇文霁和吕墨襟开开心心搂在了一块儿。 没过几天,桶义的消息到了。 宇文德没有召宇文霁,他接收了宇文霁的归顺,并要求宇文霁纳贡。 吕墨襟:“还怕他不要呢。” 于是一个月后,桶义再次求见,表示我们平王正在积极准备贡品,而且平王父子都十分重视,这一回是老平王亲自押送贡物前来朝见的。 小平王至孝,天下皆知,老平王亲来,十分足以表现父子两人的诚意。 太子兴奋地求见宇文德:“父皇!我们拿下老平王,以其为质,自当——” 宇文德额头青筋暴起,他看着书案上的玉龙香炉,特别想把这玩意儿拿起来扔宇文礼脸上。 “我与宇文良,曾为袍泽。”宇文德顿了顿,有一时间的恍惚,真是数十年的岁月,白驹过隙,弹指一挥。他与老平王并肩作战的事情,仿佛是前世发生的事情了,“其性烈,我若以其为质,其必自裁,此乃助小平王成就哀兵!且陷我于不义!” 宇文礼被亲爹的大嗓门吓得一哆嗦,宇文德已经扶着龙书案站起来了,他指着宇文礼:“无论是你此时的想法,又或是先前召宇文大趾来尚城的想法,我若以强压弱,自无不可。但宇文大趾之势,甚至还远强于我。” “他强……” “他背靠草原,遂州与鲁州皆镇有重兵,不可轻动。”宇文德苍老的脸上,露出几分肃穆,“其以稚龄镇边,我敬之。正因如此,事到如今,我才有与其斗一斗的心思。若依你之法,宇文大趾死在我尚城,鲁州和遂州怕是又会有人开关放胡,届时北方又要大乱。” ----------------------- 作者有话说:墨墨:[爆哭]坏蛋! 大趾:[害羞]嗯嗯嗯,我坏蛋我坏蛋 墨墨:[可怜] 第135章 (捉虫) 熊爹朝贡…… 135 宇文霁若知道这一番父子对谈, 大概会对宇文德的观感有那么一微微的提升。 食人魔宇文德,是畜生,一个有底线的, 聪明的畜生。 争霸不是把谁的统帅打死,谁的地盘就进入自己手中了。真那样,所有人就都当刺客去了。 宇文德也知道, 太子会有这种想法, 也是因为宇文霁无嗣,他虽然有个亲弟弟,但名声不显,八成是让宇文霁本人养废了,宇文良又已经年老, 一旦宇文霁出事,想取而代之很容易。 宇文德头更疼了, 宇文礼会有这种想法, 才是真正被养歪了。 说句难听的, 若是没有宇文霁震慑, 那他宇文德都不一定会有现在的基业。 最早疾勒人叩关的时候, 宇文德就想过去援助, 然后宇文霁快速把疾勒人打崩了。 后来托博人入关, 他再次准备去岐阳救援, 可允州本地势力不想出兵, 阻挠他调兵。且有陆清月横在中间,他若不顾阻挠愤然出兵,补给必定受挫,陆清月更是不会放过机会,必会从中作梗(一旦战败, 世家可不会承认是他们拖后腿导致的)。他如陷泥沼,不得前行,宇文霁又再次将托博人打崩了。 说来可笑,崔霸结盟的消息传来时,他当时的丞相一脸高深的得意,自称早有妙算,他们端坐家中,利自天降,还大大嘲讽了宇文霁,说他损兵折将,最后只得了一片烂地。 宇文德当时只能赔笑,他当时有着深深的无力感,几十年的奋斗,称帝登基,结果得到的是这么一个摊子。 宇文霁身边,也会有这样的傻子吗? 也是那时候,他才意识到他对世家太过阿谀,毕竟因为出身的关系(奸.生子),他极度渴望世家的认同。当时天降的一半朝廷,他以为是重塑权力的天赐良机,然而,他的权力并没有得到什么本质的改变。 本地世家废了,岐阳世家,也只是用更艰涩的辞藻,说着类似的话罢了。 太子在宇文德面前,讷讷不得言语。宇文德知道他是没被说服,甚至还是对此不以为然,但让他反驳,他又反驳不出来。 宇文德挥挥手,太子不甘不愿退下去了。 太子年近四十,旧习难改。 宇文德有些后悔,宇文礼年幼的时候只将他交给妻子管束——宇文德虽然继承了侯府,可他奸.生子的出身,实在难听,第一任妻子身份不高,教养不足。妻舅家里也没什么家教,养出来了这么一个气量狭小,脑子愚钝的傲慢蠢货。 明君如何成为明君?因为他们聪明,能看清时局,把控局势。亡国的倒霉蛋,真的是因为暴戾、贪婪,或者好色吗?不,都是因为傲慢又愚蠢,看不清局势罢了。 偏偏宇文礼是半点大局都看不明白。 宇文德起身,一瘸一拐去后宫了,他的皇后也姓王,正是王皇后那个王家的“王”,是王艾到此之后,献上来的王家女(先前还准备送给宇文霁的)。 去旁人的宫殿,妃嫔都是要远远出来迎接的。王皇后从嫁进来那一日,就未曾迎过他。这回宇文德来时,她正抱着儿子睡觉,侍女也是皇帝进殿了才来询问,是否要叫醒皇后。 宇文德摆了摆手,自己背着手走进了内殿。 王皇后躺在床上,年轻丰腴的面庞睡得面色红润。幼子躺在王皇后身边,双手攥着母亲的衣襟。 若论姿色,王皇后在宇文德后宫中只排在中下,但其自有一股大家气韵。教养的儿子,不过稚龄,却端正得体。 他觉得宇文良的运气是真好,他在丕州娶的,必定也是一位很好的妻子,否则养不出宇文大趾这样的儿子。 宇文大趾若是他的儿子,他也如宇文良一般,退下来享福,只在紧要的时候,出来帮一帮忙。 宇文德叹气,他已有易储之心,但幼子太小,太子已长,他却又已经老迈…… 宇文德再次发出无声的叹息。 又过了一个多月,已入秋了,熊爹这才出发——不是宇文霁故意拖延,这段时间里,岐阳与尚城使者往来频繁,一直在协调路线。 朝廷已经很多年,没有接受正规的朝贡与上交赋税了,还是大规模的赋税。且不是向岐阳,而是向尚城朝贡,一切都是头一份。 最终,老平王带队,率三千护军进入允州。从物资、人员、政治的角度看,这都是一次重要又危险的交流。 宇文德就担心自己那个傻太子调兵偷袭宇文良,若非确定宇文霁是真孝顺,他都怕宇文霁自己出手,把他亲老子杀了,栽赃嫁祸给自己,那他到时候真的是军心民心尽失了。 所以,宇文霁这一边只要做好上供的事情就够了,宇文德想的事情就复杂多了…… 路线确定后,马愤率兵三万,将熊爹和整个纳贡的队伍送入脈州。到了脈州的伏江城后,宇文德麾下大将胡汀率兵两万接应。 宇文霁本来以为这辈子不会再送熊爹离开了,可还是要麻烦自己的老爹。但和上次送行的感觉不同,这次宇文霁在伤感的同时,还有点无奈,就跟现代送参加了旅游团的兴奋爹妈出游一样。 因为熊爹是真的很高兴,他不是装来安慰宇文霁的,是真情实感。 身着猎装,同来送行的崔王妃一直在给他白眼。因为……崔王妃也想去。 宇文霁和吕墨襟,以及众臣还真仔细商量过,崔王妃跟着一块儿去的可行性。过去诸侯王朝贡,是有带着王妃的。 因为那时候诸侯王的朝贡,也是一次在岐阳朝廷的社交,王妃们是社交场上的重要角色,同时还要在岐阳为儿女的婚嫁寻找对象。 第148章 崔王妃要去也行,有可能给对方带去错误的暗示,认为他们有意和那边联姻。宇文德的女儿当然不可能,可宇文德有不少外嫁的姐妹,年纪最大的孙女都能嫁人了。 虽然拒绝是能拒绝,但是,这次的朝贡,还是少生意外为好,终究是在别人的地盘上。 熊爹一路平安地横穿脈州,和胡汀顺利接头。 胡汀让大军停在后头,自己率三千亲军向前迎接,看着远处行来的平王军,心里有几分惊恐——这是三万三千人? 他跟随宇文德至今,其实还没有进行过大规模的骑兵作战。马匹的价格,是从北到南,不断递增的。宇文德麾下,所有的马和骡子加起来,数量不超过五万。这其中很多马骡是当不了战马,只能拉车的。 就算是杂胡石允,他麾下也只有一支三千人的精锐,配备一人双骑,宇文霁雄踞北境,马匹基本上都被他自己吞了。 如今平王军所来的方向,完全看不见人,只能看见从远到近逐渐升腾起来的沙尘,随着他们的接近,大地也开始震颤轰鸣,就如一条黄龙从天的尽头,咆哮而来。 前头出迎的士兵回复,说平王军皆是一人多马,声势极为浩大。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还是被骇到。 这个“骇”是出于一个将军的立场,他深知允州兵都是什么情况,见此情景,只有如他亲军一般的精锐,方才能稳立不跑。 三万三千步卒,和三万三千的多马骑兵,动起来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 另外胡汀有一点理解错了,平王治下说三万三千骑兵,指的就是正式骑兵,没有半个虚报的。甚至人数还少说了,所有后勤兵种,都是没算在总兵力里头的。如今更是没将朝贡队伍的人马计算,所以,实际人数已近四万人,再加上这支队伍是纯粹的古代机动部队,全配备了马和马匹,阵势能不大才怪了。 对方军队威势强大的同时,这大批人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停了下来。这代表了一支军队的服从能力,以及将官对军队的掌控力,令行禁止。 胡汀计算了一下,这样一支骑兵军队,他需要至少十万精锐,才能在地形有利的情况下,将对方困住一段时间,对方想走,他是拦不住的。 当看见老平王的队伍时,胡汀直接裂了。 宇文霁的战车部队已经增加到了五十辆,他将其中三十辆,都交熊爹带来了。这三十辆战车,甚至既不在三千护军,也不在贡品车队里,算作熊爹的仪仗和“辎重”。 若非熊爹不要宇文霁的座驾,现在熊爹坐的就是宇文霁的战车了。 但熊爹的座驾,也经过了一些改装,更坚固耐用之余,也更华美。四匹高大的纯黑骏马拉着大车,踏步而来。这些马经历了长途跋涉,身上有些脏污,但依旧难掩其肌肉的健硕美感。 更让胡汀眼圈发红的是,贡品车队的两侧,还有士卒带着无鞍的马,这不是士卒的马,这是给车队替换用的马。这些替换的马,和车队现用马匹的水平是一般无二的,并不差什么。 宇文德……其实挺穷的。即便到现在,他的皇驾,也就是诸侯王的规格。允州有铁厂,他不缺铁,但他缺少皮革。尚城的小朝廷里,官员上朝都有人坐驴车,还有官员认为驴子实在不雅,干脆让奴隶身着彩衣给他们拉辇的。 甚至宇文德想找八匹白马给自己拉车,都还没集齐——倒不是真的颜色没有相同的,但总不能把劣马跟好马放一块儿吧?那也实在是太难看了。 所以,宇文德的皇驾跟这辆老平王的王驾放一块儿,宇文德必败无疑。 不止车小一圈,马都小两圈。 ----------------------- 作者有话说:[可怜]作者菌……上榜了,所以加更[捂脸笑哭]然后存稿箱菌阵亡了。昨天被锁的原因,是因为“肿胀……”我改了三次[爆哭] 第136章 老平王允州行(无大趾…… 136 胡汀下马, 去向老平王见礼,老平王笑呵呵与他问好,面目十分慈和的一个老爷子。但是, 他身板子够大。 胡汀是地道的允州本地人,允州人的身量比江南人高一些,但没有北人高大。老平王在北人里, 也算高大的了。 且以武将的角度看, 这老爷子年纪虽大,却体格健硕,远胜青年。 这是一头衰老的老虎,可是利爪尖牙未曾磨损,因为他有一位健康强壮的儿子, 早早地承担起了责任。 胡汀下意识在心里将老平王和自家的皇帝相互比较,当年的宇文德也是一条大汉。如今, 宇文德已经多年未曾骑马了, 他也很少再召见老兄弟了。胡汀的谋士私下里说, 这是君王威仪。 可实际上, 是宇文德的瘸腿遮掩不住了。他年轻时不曾遮掩自己的腿疼, 只会感慨废了一条腿还没救回父亲。现在……上次有他腿瘸的传闻, 还是他处死了一个年轻的美人, 因为美人放肆, 坐在了他腿上(传闻中依旧没有皇帝腿瘸的说法, 可老兄弟们就是清楚)。 每次大朝会,胡汀从下头朝上看,已经看不见当年盘锦侯的影子了,他变得十分干枯瘦小,仿佛坐在那儿的不是一个人, 一位皇帝,就只是一个冕服架子,艰难地支撑着宽大厚重的帝王之服。 熊爹看胡汀不说话,就哈哈一笑:“老了,年轻时,我也是一匹马就走天下的好汉子,如今却是带了这许多的累赘。这车里装的俱是我的衣服、家具,还有家里人担心我水土不服带的吃食,将军可要查看?” 胡汀跟熊爹笑笑,连道不敢。 就算那些大车里塞满了士卒,也就塞千把人,加上车队的士卒,撑死了五千。哪怕他们都是精兵,可到了尚城里,能干啥? 虽然胡汀很头疼跟平王骑兵野战,但城市内的巷战和野战完全不是一回事。 但是胡汀还是看了看,结果老平王说的,竟然是真的。 “……”恭桶和澡盆竟都带着,满满一车有着墨香的书籍,让胡汀有些眼热,最让他无语的是,老平王还带了两大车饴糖和各式油炸糕点。 “还好现在天已经有些凉了,否则带着这些个东西,岂不都是招虫子了?”老平王在一边念叨,“这可让我一个老头子怎么吃啊?” 这么说着,老平王拿了一套《吕氏春秋》送给了胡汀。旁的东西,胡汀必定不接,但这是书,他不能不接。 早先是有商人向允州运书的,但世家最初是高兴,后来就是警告了。 在纸张出现之前,书是雅事,是学问,世上甚至都没有书店。谁家开始卖书了,那必定是穷途末路了。各个世家最后的资本,不是金银,是藏书楼里的书。 宇文霁当初将造纸术给了赵驹,可纸张成了世家的玩具,世家有了纸只顾着制签、制帖,想方设法在纸张上凸印花纹,掺入金箔、花瓣、树叶,甚至把彩印都折腾出来了,可就是没人如宇文霁一般大批量地制书,顶多是将自家的藏书再用纸张誊抄一份。 因为没用。世家又不稀罕卖书得的那三瓜两枣的进项,做什么把自家的底气便宜了别人? 允州当地世家最初很高兴有新书籍填补他们自己的书库,但后来书越来越多,旁人也会来买(包括当地寒门和将门),这他们可就不高兴了。 所以,书籍贸易的盛行,还是局限在平王治下。胡汀这种手握重权的大将,虽然也想买书,可他不敢得罪世家,只能看着眼馋。但这个礼物就不一样了,他只要去跟陛下报备一声,就能把书留着了。 甚至可以连夜抄录一份,把原版给陛下也就罢了。 胡汀高高兴兴收了书,又与老平王客气了几句,算是正式完成了交接,两队并成一队转身向尚城进发。 胡汀以为,刚见面时他已经彻底眼馋够了,然而,这一路上越观察,越让他眼馋。他军中又有善于打探的士卒过去探听了消息过来,胡汀听闻后……只觉得幸好宇文霁派了他亲爹过来,他不敢动手,否则胡汀说不准就脑子一热,把使者杀了,将马匹车辆军资都给夺过来了。 首先说对方的甲胄,三千老平王的亲兵日常赶路的时候,只穿着半甲。 半甲!胡汀刚见面时,还以为对方身上的,就是他们的全甲了。且这些骑兵还不止有一套甲,他们有一套轻甲、一套重甲,还有些零零碎碎的护具,如今他们穿的半甲,竟然还是轻甲的半甲。 所以这些士兵的“多马”,多出来的不只是坐骑,还有专门的驮马,驮的都是士兵自己的甲胄、兵刃。 老平王大概是注意到了胡汀的眼神,路上还拉着胡汀看了。那铠甲是真好啊,允州也产铁,但好皮子太少了,纯铁皮的铠甲不好用过于笨重缺乏灵活。这些甲胄胡汀看完之后,想哭。 第149章 “别看他们如今只是一士卒,其实都有高爵在身,放到外头也都是校尉了。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我们家里也不多,也就三五万吧。” 老平王话语轻松,可这都是一刀一刀扎在胡汀的心口上。 然后是老平王的那些用来拉他恭桶的战车,胡汀靠近了看过,车外所覆的不是牛皮,而是犀牛皮。这些车寻常弓箭难以.射.穿,外加不惧火烧,这玩意儿甚至能直接当攻城车用。 还有马…… 虽然刚见面就已经眼馋对方的好马了,但这种感觉没有消失,相处时间越长,反而越眼馋。 他不止眼馋老平王和士卒的马,他连贡物的驮马都眼馋。那些大车,也都是两马拉拽,每辆马车后头,还拴着两三匹马,连货车都有更换的副马用。 田忌要是平王的下属,那换马的该是他的对手了,不,他的对手换马也跟人家赛不了。胡汀很确定自家的上马,赢不了对方的中马。 让他眼馋的,还有车夫们。就连车夫都有甲,有兵刃,都是壮汉。可这些车夫本该是征召的力夫,即便小平王担心亲爹的安危,派来的皆为精锐,但也没必要连车夫都是老兵啊? 早年间,胡汀见过允州向岐阳朝廷送赋税的队伍,那都是强征的民夫。大队人马去了岐阳,回来的却只有官员和差役,民夫全死在路上了,好运没死的,就给卖掉了。听说有的州好一些,会在将赋税送到地方后,将民夫放了,可要怎么回家,甚至要怎么活下去,那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百姓前往服役地点的花销,要自己支付。百姓服役期间的吃穿住用,要自己支付。最苛刻的地区,服役期间饿死了,也就找个地方埋了。服役结束,朝廷更是什么都不管。就算你服役结束的地点是在距离家乡十万八千里的岐阳,也是你自己的事情。 胡汀打探之后,发现自己猜对了一半,这些人确实是服役人,但他们也都是老兵。但这些人的情况,比老平王的三千精锐,对他的打击更甚。 平王治下,服徭役算在耕战授爵里,算“积分”。这次纳贡的徭役,军功尤其丰厚,引来归田的老兵一阵争抢。 他们已是年近四十了,不是胡汀所认为的三十出头,这年纪在此时的平民来讲,确实都是老汉了。但跟老平王一样,身体状况看着太好了,精神旺盛,体格健壮。 且每个人都在家里有田有宅,有妻,有子女。 去打探消息的亲兵,回来讲述的时候,眼睛里有羡慕还有不解。 胡汀问自己的几位副将:“你若归家,安详太平,还愿再出来吗?” 年岁轻些的都说愿,有些年纪的,却都沉默。 胡汀有种要坏事的焦虑,他觉得不该让这支朝贡的队伍进尚城,可具体为什么胡汀又说不清,只是觉得让他们送了贡品转身走就好了。 胡汀的急报送到了宇文德面前。 宇文德看了一眼,长叹一声。胡汀不明白,他明白,但明白也没办法,尚城的上下都在期待朝贡队伍的到来。 纳贡的队伍进入了允州。 让胡汀更烦的事情发生了——老平王喜欢带着人跑到乡间,到处发糖。不管男女老少,见到了就给一块儿用油纸包着的饴糖,有的里边还有芝麻、松子之类的坚果。 胡汀也被发过,确实好吃。 很多百姓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是甜味,最初还有人以为老平王要毒死他们,却又不敢不听贵人之言,哭哭啼啼将饴糖吃了下去,于是发现毒.药也挺好吃的。老平王哈哈大笑着走了,百姓才后知后觉地知道,刚刚吃下去的,就是传说中的“糖”。 待进了城,老平王越发猖狂了,到处洒糖,还洒一种点心(炸麻团),百姓夹道欢迎。 吃人的嘴短,老平王还未到尚城,百姓已经到处称赞老平王的仁义,期待他的到来了。 跟期待送鸡蛋的到自家门口摆摊,一个意思。 太子又着急了,跑去请宇文德快快阻止这件事,说老平王正在收买人心。 宇文德心中已有易储之意,但他小儿子的年纪太小了,太子的年纪又太大了。 从宇文德登基,太子就是太子,朝堂上早已认定了他这个太子,即便后来王皇后诞子,王家与王皇后自身,也没提过任何易储之事,王皇后日常行事,太子必定是大头,且她一直对前皇后(太子生母)尊敬备至,年节必定叩拜。 王家一直是太子.党中的一员大将。 反而是太子这傻子,在小皇子刚诞生的时候,跳过好一阵子,差点跟王家闹翻。 第137章 (捉虫) 寄生虫 137 “他确实是在收买人心, 但你觉得,他是为了让百姓跟着他造反?”宇文德对太子已经没有怒其不争的“怒”了,只有无力加无奈。 “呃……” “下去吧, 等你想明白了再回来。”宇文德懒得教了,太子不是不听,是他听了都听不明白。 百姓盯着糖去, 看见的不只是糖, 还有平王治下的富庶,军队的强大,以及仁义。老平王这是在提前安民,打都没打过来,已经惦记着收复之后, 如何让百姓快速老实下来了。 有了老平王这一手,以后百姓提起来平王, 首先想起来的就是他们白送糖。故事哪里有又甜又香的糖真实? 有些百姓甚至开始称呼平王为“甜王”了。 猜猜他日平王来攻, 这些百姓什么反应? 真冲上去跟平王并肩作战, 他们是不敢的, 但一定会关起门来, 老老实实甚至欢欢喜喜当顺民。 平王已经确定, 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了。 宇文德苦笑一声, 对啊, 怎么败? 他摸着自己的枯瘦的腿, 衰老本来就让他的身体开始收缩,那条割了肉的腿,在最近两年里更是比另外一条腿瘦得厉害,更糟糕的是,它开始变得麻木了。宇文德摸着它, 就像摸着一根柴火棒,只有死死掐着,那条腿才会给他带来一点点的感知。 一切都是在他带兵出征陆清月后,恶化的。 若再年轻十岁,不,只要这条腿还能再有点知觉,他都会赌一把,跟平王拼一拼。死在战场上,他也是死得其所了。 市井间,允州百姓都在谈论老平王。 “老平王跑到咱们这儿都能到处散糖,那在他自己的地界,一定更常散糖吧?” “应该是……可真羡慕他那儿的百姓。” 这是目光最短浅的,目光稍微长远一点的,看见的就多了。 “好多的马呀。” “我怎么看着那拉车的马,都比好些将军骑的马好呀?” “那铠甲老厚了。” “这平王的下属,到底谁是兵,谁是将啊?我怎么看着都骑着高头大马,都穿着铠甲啊?” “他们这送贡品的队伍,怎不见力夫啊?” “坐车上的都是吧?” “力夫……坐车?” “我昨夜悄悄去他们营地外看了,你们猜这么着?他们力夫也都在大锅里舀饭吃,都是大饼子和肉汤!” 宇文德的手指头敲着桌面,当年他嘲笑宇文霁年纪小,太天真。不用世家,那他要如何治理国家?如今,他嫉妒啊。 治下的粮食、钱财皆入宇文霁囊中,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可即便现在的他回到当初,却一样只能选择重用世家,因为宇文德……没底气。 他是奸.生子,亲爹到死都用看仇人的眼神看着他。 即便他是亲爹的独子,但为了活下去,也必须低人一头。 让他得以继承爵位的,其实不是亲爹,他亲爹一直希望过继。 把他推上去的,是本地的世家,以及宇文德姐妹们。宇文德的血脉虽然存疑,但他们都不希望有一个纯粹的外来宗室继承这一切,而宇文德懦弱愚孝(袭爵前),被他们推上去,必定感恩戴德,比外人好用得多。 宇文德原先是嫉妒老平王有个好儿子,现在又开始嫉妒小平王有个好爹了。 宇文德硬撑着站了起来,外人看来,这位老皇帝依旧精神健旺,只是有些瘸罢了…… 岐阳 宇文霁坐在书案后,看着熊爹新发回来的消息,松了一口气——熊爹什么事都没有,还玩得挺开心的。 这次对宇文霁来说,也是一次大出血。其实糖不大,也就小指头的大小,风大了都能吹跑。只是现在的人对甜味十分匮乏,所以吃进嘴里才会有感觉,换现代人来,可能都没尝到味,糖就没了。 第150章 但制糖依旧消耗了宇文霁巨量的粮食储存,因为不只要让熊爹去送,他自己治下也得分发,否则本地百姓听说了就要有不平之感了。 还好就这一回,这是举国庆祝天下一统,因此发糖,大家都甜甜嘴。 “景光,再撑两年,你就立于不败之地了。”吕墨襟走到宇文霁背后,弯腰将宇文霁的大脑袋抱进了怀里。 宇文霁抬手抚着吕墨襟的胳膊,闭眼将头靠进他的怀里。 “若宇文德硬打呢?” “他接纳你的称臣,就没有以后了。接到你称臣的消息,就大骂你是个骗子,咬死了是作戏,因为被骗表示愤怒,发大兵来袭,他还有一拼之力。” 宇文霁抚着吕墨襟胳膊的手一顿:“墨墨,你找了最好的时机。” 宇文德不一定没想到这一点,但他们这边称臣称得太快,宇文德那边可能连三方结盟还没彻底谈妥,大规模的兵力动员,人员和辎重调动都还没开始。 若是宇文德开始动员后,宇文霁这边去称臣,那就是给宇文德送祭旗的好材料,外加帮宇文德增长士气了——“你们看,宇文大趾听说我要去攻打他,立刻派人来乞降了!此战我们必胜。” 可此时,他若指责宇文霁是作假,首先闹起来的就是他自家的朝堂。 毕竟,那可是世家最多的地方。这些世家是乱国之源,但他们却是最渴望太平的,因为世家很清楚,他们自家的发展,同样需要依托“盛世”,一旦动乱来临,就是一场大洗牌。历代皇帝杀了那么多世家,但哪里比得上这几□□中淹没的世家多? 如此想来,世家就像是一群寄生虫。健壮的宿主才能将他们养得肥硕,可肥硕的他们又会将宿主吸干,要么跟着宿主一同腐朽,要么找到下一个宿主,还有一些过于成功的,成为了其他虫子的下一任宿主。 这想法让宇文霁有点恶心,因为他自己好像也成为了其中一条虫子。 吕墨襟见他神色不对,便打断他的思绪:“我们的麻烦也要开始了,要不了多久,世家就要要求归还田地房产和奴婢了。” “让他们来取,然后全杀了,栽赃在石允身上。”宇文霁直接道。说完了后,他又觉得自己是感情用事了,毕竟方才将包括自己在内的世家都比作虫子的恶感,还留在身上,“是不是莽撞了?” “不,景光做得对。” “……”宇文霁很仔细地看着吕墨襟,他可是还记得墨墨称赞他“可爱”呢。 吕墨襟笑了起来,抱着他的大头给了一口。 “世家索要财产,这消息送回来要有半个多月,你拿到朝堂上,让大臣们吵一吵,最后说依法治国,但需要旧主人拿出房契地契。呵呵。”吕墨襟冷笑一声,“他们有几个有着明白的房契地契的?来回折腾几次,中间天冷的时候,再来个消息断绝,一年半也就过去了。届时再有人过来,正好杀掉,正好算是探宇文德底气了。” 世家的土地兼并、隐户隐田,已经很严重了。 大量的田地房产根本没有契约,属于“说是我的,就是我的”。奴婢也是相同的情况,大量家生子与附庸佃农,只在主家有名,却在官方无籍,所以其实国家里有一批比贱籍还要低微的存在——无籍。因为他们根本不存在,微尘一般的人物,连当一个数字都不够格。 动乱反而让这群人有了出头的机会,比如石允那边,他说麾下的兵丁都自称是杂胡,其实有至少三成是汉人。还有他的谋士,全都是毫无来处的汉人。 这些人很多就是无籍的家奴,他们其实也受到了高等教育,可能比正经的公子还有才学。但他们连自己的祖宗是谁都不知道,甚至无父无母(婢妾、家伎之子),仿若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说寒门子歹毒的人,该看看这群人。他们比寒门子有着更迫切的证明自己的欲.望,遗臭万年对他们来说,是奖赏。 说回田宅,总之,世家能拿出来的契约,必定不多。皇宫里存放的历朝圣旨,也被当年宇文鲜一把火烧了(当然是没有的,宇文鲜当初根本没那个闲心烧存档的圣旨,但墨墨亲自带队整理过后,宇文鲜就烧了)。 让他们带着契约过来,明摆着是为难。 届时宇文霁已经稳定了地方,就要看他们敢不敢开战了。敢,就是送的。不敢,宇文霁就能按照步骤,一点点吞并北方了。 “真有人会过来?宇文德和世家……不会这么蠢吧?”没有墨墨,宇文霁就得摔大坑里,突然这一下,宇文德的智商陡然就跌停了。 “他们不蠢,但有人却贪,且这件事不能看个人的决策。你在决策的时候,也不能只靠你个人的偏好。” “嗯……”宇文霁心里默念着:短板,一个水桶能装多少水,要看最短的那块板子。尤其,现在最长的板子没有能力盖住那块短板,“所以,有时候我们不需要盯着敌人的聪明人,揪住最蠢最弱的打就好了。” 吕墨襟笑了:“正是,一铁骨朵捅进对方的烂疮里。” “哈哈哈哈哈!墨墨威猛!”宇文霁站了起来,将吕墨襟举高高。 吕墨襟已经习惯了,甚至扑腾都懒得扑腾了。结果宇文霁举了半天都不给他放下来,反而看吕墨襟看呆了。 从下朝上看得墨墨,有一种神性的美……就如垂怜世人的美丽神像。 “神像”怒了,伸手对着宇文霁的大脑袋一通抓挠,把宇文霁抓得满头乱发,宇文霁这在把他放下来,抱在了怀里。 ----------------------- 作者有话说:大趾:[星星眼]墨墨真好看 墨墨:[愤怒]超凶!放我下来! 第138章 “回乡祭拜” 138 宇文德本来有心留老平王一段时间, 他很清楚,最佳的进攻时机,已在他指尖一点一滴地溜走了。所以他留老平王, 也是想作为人质。但留了半个月,他就赶紧把人送走了。 与当年被召进岐阳,缩着脖子做人不同, 这回老平王在宇文德的地盘上, 那可是十分放肆张扬地。 他终日与士卒在郊外骑马游猎,原先还有人认为老平王是要趁着这个机会逃跑,因此宇文德派了不少人跟着(也怕太子那傻儿子真把老平王杀了)。 可老平王真是打猎的,就是打猎的过程比较狂野。 他不打人,听说哪儿有大猎物就去哪儿。百姓们很高兴去找甜王甜甜嘴, 可害怕甜王到自家附近。毕竟世家们打猎,是要百姓出人出力出粮, 甚至出命的。可老平王, 他来了之后, 是给钱的, 他也不祸害女眷孩子。 有当地族老带着女孩子, 甚至男孩子来敬献, 老平王也不会大发雷霆, 他只会摆摆手道:“不及我妻。”又道, “还没有我女儿的年岁大, 可吃饱了吗?没吃啊?吃饱了,再带点回家去。” 准备伺候贵人的,怎么能吃饱呢?那是里里外外都要弄干净的。 老平王就像是个态度温柔慈和的老人家,比这些孩子们的家长还要和善。 有孩子当场跪下求带走,这个时候老平王就没那么好说话了。他依旧是和善地笑着, 直到族老们叫人过来,把人带走。 老百姓也很理解,村人的孩子,自小就在地里晒着的,和贵人是不能比的。偶尔其他世家来找人,也都是图个新鲜。 老平王还会和族老、村人闲聊。说孩子,说种地,甚至说野菜,就跟旁的村中老人没什么区别。 待他除掉了害人的大野物,就会只带走皮子和少量肉食,将大多的肉食留下,百姓们便能打打牙祭了。 百姓皆道,老平王是个经过苦日子的好大王,小平王是个孝道的好大王。 过去他们只能从说书先生口中听到的人物,现在成了“我见过”“我亲戚见过”“我熟人见过”了,这个的说服力度就更大了。 也有来自世家的邀请,最初世家还以为老平王会拒绝,但老平王答应得特别痛快,他到了世家的宴会上,也尤其放得开,就是太放得开了。 “哈哈哈哈!老夫当年在岐阳,就想饱一饱口眼之福,只是无奈,没有机会!” “……” 老平王吃喝几乎没有忌讳,只是他不服散,也听不惯“龙吟”,世家们一叫,他就捂耳朵,或者跑茅厕。 世家的女子,老平王也是不碰的,在这个问题上他更直言不讳:“别一把年纪了,再给吾儿弄出个弟弟来。” 有人问他可是家有悍妇,老平王正色道:“吾妻贤良温淑,吾甚敬之。吾所行,皆为家和。” 至于那些什么挑拨父子关系的言论,老平王直接懒得搭理。对方若太咄咄逼人,老平王就直接拎着家伙上了,打对方一个从此以后再也不能言语。 第151章 这种傻子还是极少数,要么是自以为是的,要么是想出名想疯了。多数世家邀请老平王,都是尽量捧着他,希望能让他舒服的。而且常常是老平王空着两只手来,带着一堆东西走。 别问,问就是“吃的。” 老平王看着这些东西,价值上来说,他是赚了。这些都是稀世奇珍。真没想到,世家几经波折,家底子还这么厚。 但……这些对他,对大趾有用吗? 他们父子现在最喜欢的,是人口和粮食。 刚要把翡翠雕花碗扔了听响的老平王突然把手收回来了,这玩意儿江南的世家应该挺稀罕的,送江南去,跟他们换粮食? 老平王过得有多畅快,宇文德过得有多糟心。 他知道自己的百姓正传颂着平王父子的仁善谦和,他知道自己的世家正在想方设法讨好老平王以待来日改换门庭,他知道他的武将们在看见了对方的士卒后吓得夜夜惊梦。 更让他心烦的是,世家开始蠢蠢欲动了。 一些世家表示“欲回乡祭拜。” 翻译:欲还于旧都。 宇文德知道宇文大趾是假降服,这些人也都知道,但不妨碍他们想试试,毕竟,他们是自己想回去,又不是真想让宇文德能在岐阳登基? 老平王的到来,以及众多世家子即将参考会试,让世家们认为宇文霁对世家的态度,已经软化了。 宇文霁在岐阳召唤狗一样招招手,道一声:“来。” 这群人真会全跑了。 宇文德,不甘心…… 怀着这种不甘心,宇文德也开始挖坑了,不过是给世家挖坑。 他跟世家说:“现在就去岐阳,有些太快了,朝廷搬迁并非小事。不如诸君先行归家吧。” 你们先把祖产要回来了,再说朝廷的事情。 有脑子的世家觉得这个不错,便将没脑子的推出来了。 岐阳和尚城开始了关于归还田产的拉锯战,尚城的世家狮子大开口,岐阳死卡着地契房契和奴契不松口。宇文霁的治下,稍微有一点点民心浮动,百姓都很怕世家回来。 宇文霁却很高兴,总算!总算百姓没那种奴性了。 现在孙家都开始撑不住卖田了——隐户的佃农都跑了,宇文霁治下的税是按照土地田亩交,人多人少都得交一样的税(粮),而土地撂荒是要受处罚,外加被朝廷强制收走土地的。他们早就种不出足额的粮食了,靠着从外边买粮交税撑了几年,已经到极限了。 其实百姓多少还有点怀念旧主的,这一弄怀念的人彻底闭嘴了,让世家回来做什么?占你的地、用你的房,把你的妻儿拉上床吗? 说世家也有好的?比如孙家。 “看着别人祸害佃农的孙家?” “……” 甚至还冒出有些人家偷偷半夜烧东西,被长辈拿刀子拼命的事情——世家离开时,会安排忠仆守家,有些人手里还真藏了各种契约的,这时候即便老一辈还很忠,但在平王治下活了数年的新一代就不一样了。 这些契约拿出来,别说田地房产了,连他们自己,包括他们的妻子儿女,可就都从平王治下的平民,变成家奴了。 他们很多人都是有爵的,虽然很低,但也是“非大礼,见平王不跪”的。家奴是什么?是遇到泥水坑,得把自己填进坑里去,好让世家的马车能平稳地压过去。他自己也就彻底填进坑里,再也爬不出来了。 他们不想当填坑人了。 朝堂上也有一些人冒出来,建议宇文霁应该归还世家的财产。这也是好事。 让宇文霁意外的是,真正有点世家出身的,反而在这件事上不出声,甚至直言反对。声音最大的,却是一些本地培养出来的人才。他们都不算寒门了,是正经的平民底层出身。 不是说所有的人都这样,比如桶义,他就是很坚定地不要归还,在朝堂上跟那些归还派大骂起来。 对那些算是背叛了自己阶级,也背叛了宇文霁的人,宇文霁这次没生气,反而有种“有趣”的感觉。 这些人都有些共同点——娶了新妻,虽然不知来处,但很明显姿容姣美,教养不俗的女子。 不是说这些女子引导了男人们什么,恰恰相反,他们骨子里就是这样的人,否则他们身边的,就不会这些新妻了。 这些人,大概认为自己是目光长远者吧?现在平王的制度是拉拽着底层的人上来,而这些人真上来了,便渴望自己成为世家了,他们在为未来自己的世家谋利益。 但他们确实都很有能力,工作努力。 女官们,却几乎全部都站在了桶义一边,拒绝世家拿回土地。 女官是很清楚的,一旦世家回来。她们就会成为一个个的王皇后,与“新妻”。这时代能出人头地的女官,没有任何一个是想得到个体面工作,然后嫁入更高阶层人家的,她们只想自己活到更高阶层。 女官发展到现在,出现了一种新的“自梳”,未婚却盘发,或干脆梳成男性的发髻。她们自己不婚配,不生育,却会抱养姐妹的女儿。一般她们的姐妹也是招赘,若招不到,那就干脆借种…… 最近春闱将近,岐阳学子云集,就出了很多学子遇见各种“妖精”的情况。 都是跟他们春宵几度后,妖精就消失了,有些学子甚至害了相思病。最近还出了一桩案子,有个学子在路上见到了“妖精”,原来是某家的小姐。他认定了,这是妖精托身为人,来找他了,于是死活追着要娶小姐。 小姐道,她只是想要个孩子,无意要男人。如今她也没怀上,他们两不相欠。 一个非要娶,一个不想嫁。 两边就闹上了衙门,衙门的主官也头疼,只能判给学子一点精神补偿。学子觉得,这是对他的侮辱,差点一头撞死。 他带着一脑袋的伤,还去找小姐,还来了个大雨之中的等待。 雨停了,小姐亲自端着一盆鸡血,泼了他一身:“寻死觅活,纠缠不休,滚!” 然后这学子来了一句:“今日此恩,他日必当奉还。” ----------------------- 作者有话说:大趾:[吃瓜] 墨墨:[吃瓜] 第139章 (捉虫) 最后的提醒和…… 139 事情传到宇文霁这里, 宇文霁在“呃……”之余,深查了一下。 查完之后,不止宇文霁, 连对这件事没什么兴趣的吕墨襟,都神色微妙。 这些“妖精”们,有一部分确实是诈骗, 就是女骗子, 仙人跳去的。可除此之外都是女官的姐妹,女官们很清楚宇文霁的喜好,所以,没有欺骗。 就是妹子们从来没对学子说自己是妖精,她们都是很清楚地表示, 自己是来借种的,会照顾这些男人一段时间(短则五日, 长则一个月), 临走的时候还会奉上一笔银钱, 要求就是跟双方欢好, 且彼此不问姓名。 有几个貌秀体健、性格温和的学子, 还被几个女子陆续找上门, 看样子是发生了内部交流。 至于那位泼鸡血的小姐, 行事更是稳妥。她甚至和男方还写了契约, 上面很明白地写下了女方若怀孕, 孩子的归属,以及之后双方都不可纠缠。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这就很好推断了。 学子们作为男性思维,显然不认为这件事自己吃亏。出身贵人家的如花美眷,如妻子一般侍奉自己几日, 这绝对是赚了啊。 有些人闷声发大财,有些人就想宣扬一下,好表示自己的魅力。可是这事直说又伤害了他们的男性自尊,因为他们是赚了,却不是白赚,还是卖了的。卖了自己,也卖了可能存在的子嗣,这传出去可就不好了。 于是,不知道是谁,最先将女子描述成了一个美艳的,被他的学识风采所折服,现身前来相会的妖精。 宇文霁甚至怀疑,古代那些书生和妖精的故事,是不是确实也是这样的。只不过那些妖精不是女官,而是家中没有兄弟,又不想入赘的乡绅独女?所以她们都是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 那这些精怪和赶考学子的故事,反而被描写成了各种伟大的爱情,就有些搞笑了。 至于这个鸡血男,大概率是贪心不足了。 之后,督亭卫私下里分别询问了两个人。鸡血男先表示了自己被骗的悲伤,后来在督亭卫提到契约后,又吞吞吐吐,最后开始暗示小姐可怜,受家族裹挟,行“下贱之行”。他是爱怜对方,想救助对方出苦海。 小姐就很坦然了:“我与他举案齐眉五日,受尽了窝囊气!谁愿做他的新妇!?” 不止这位,女子们多数都对那些学子毫无眷恋,包括那几个被轮流上门的,这也算是另类试婚了。倒是学子们,很多都对女子们念念不忘,毕竟至少在那段时间内,女子们都是对他们温柔小意,逢迎恭维的,仿若他们梦想中的完美妻子。 第152章 来回禀的乐安脸上发红,他已经被调回京城了,负责督亭卫之事。这本来是一件小事,可在看过属下的汇报后,他亲自过来了。 他拱了拱手,站在下面不言语了。 乐安也是已经娶妻的人了,他在家里所享受的妻子的“爱”,也和这些学子差不多。 “……”宇文霁有些脸红,虽然他是同,但他是男的。 吕墨襟也产生了一种怪异的感觉,他看了看宇文霁——宇文霁这些年,养出来了一群“奇怪”的女人。她们的人数依然还很少,依然还被各种流言蜚语所纠缠。随着这些年人才数量的增多,宇文霁隔三岔五就会接到几份求裁撤女官的奏折。 激进的直接一刀切,把所有女官都撤下去。温和一点的,也希望宇文霁在今后的考试中,不要再取中女官了。 “今士人已足,女眷应归其位。” 说得好听:“我们人手够了,不要让女子们承担她们不该承担的事情了,让她们去享受女人该有的生活吧。” 就前半句是真的,人手足了,人手太足了。所以很大一批男人认为,若没有女人,那他们就能上位。一些家族里,兄弟认为姊妹挡了自己的路,丈夫不高兴妻子比自己职务更高。 最早出仕的女子,就是被崔王妃介绍来的几位寡居的妇人,有过半数如今已经和家中断亲。这断的不只是夫家,甚至和娘家也断了。她们的家族最初是用心扶持的,可当她们的职位达到一定高度时,很多人的家族就开始反对。家族的话事人更希望她们利用手里的资源,去扶持后辈,认为她们自己已经“够了”,告诫她们“不要太贪心”。 宇文霁若真的同意她们回家“尽责”去,女官们的结局,就是会悄无声息的,一个接一个的,消失掉。或许几千年之后,她们曾经的名字,她们的功绩,就被顶在了一个个男人的头上,再没人知道她们的存在。 宇文霁之前一直没处理这伙人,随着春闱临近,这种奏折越来越多,上折的人,官位也越来越高。 而且,在上次女官们站在桶义一边,反对归还世家田产后,“归田派”和“归女派”算是彻底合流了——原先这两派其实是略有些对立的,归田派更亲近世家派,高层女官是被算在世家派里的。高层女官确实彻底没有底层出身,宇文霁的朝堂上,世家变得弱小,可还是世家。 督亭卫里虽然也女官众多,但目前督亭卫的位置有些尴尬,属于文官武将都有些看不上。这种风气已经渐渐开始从上级影响到了地方。本来督亭卫跟县令已经平分秋色,最近又有些被压制,部分地区甚至平级要变成下级了。这说到底还是督亭卫的“出身”问题,他们虽然也考试,但走的不是科举的路子,没经过殿试。 殿试简直就成了升仙后,脱胎换骨的澡池子。 宇文霁甚至都没弄鹿鸣宴,也没弄状元游街,他认为这只是很正常的入职考试。本来以为这玩意儿不重要,况且他才开科举多少年?怎么会这么快就分出层级来? 事实证明,读书人的脑子想得多…… 所以,宇文霁才把回来的乐安调去做了督亭卫指挥使。他是宇文霁这边极少数的世家勋贵,还是宇文霁的旧人,在鲁州这些年,因为有些作死的杂胡,他还积累了一些军功,属于“五德俱全”的稀罕人。 乐安走了,吕墨襟一回头就见宇文霁捏了半天手指头:“你学算卦了?” “没。我在算我朝堂里大概有几派。” “哈哈哈哈!算明白了吗?” “没。”宇文霁乖巧摇头。按照阶层、籍贯、姻亲、性别、学派,以及个人思想等等,宇文霁拥有一个超级散装的朝廷。 “这是好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派系杂乱,朝堂稳固。如果你朝中只有两三个派系,那可就要小心了。” “可是,我们最初只有一两个派系吧?” 吕墨襟乐了:“你知道你那时候的两个派系,都是什么派吗?” “平王派和世家派?” “再无出路派和有出路派。” 宇文霁一怔,他终于知道醍醐灌顶是什么感觉了。吕墨襟见状没再细说,而是让宇文霁自己琢磨。 琢磨半天,吕墨襟说出来一句:“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了。吃花的,吃虫的,吃水果的,吃草籽的,还有……吃其他鸟的。” “呃。”话糙,但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了,我得……当那个林子。” “你可以是林子,但也可以是林子里最大的鸟。” 吕墨襟说完,跟宇文霁齐齐朝下看了一眼。 吕墨襟:“咳!猛禽。”两人又齐齐看了一眼。 吕墨襟站起来,要走,被宇文霁一把拉住袖子,把人抱进了怀里,又举过了头顶。 吕墨襟跟他抱抱挺开心,但被举起来后,愉快的表情瞬间消失。 他踢了两下腿,垂下头,一脸严肃地看着宇文霁:“你也不怕我一膝盖顶得你流鼻血。” 这语气,威胁感十足。吕墨襟还抬了抬腿,威胁感+1 宇文霁把他轻轻抛了一下,腾空感产生的瞬间,吕墨襟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宇文霁趁着他惊呆中,把人接住,放了下来,还抱了抱。 站在那,吕墨襟想,崔王妃拿着大棍子追打老平王,还是很有道理的。就是……他打宇文霁不疼,而且他们来虽有夫夫之实,名分上却是君臣,实在没法打——便宜他了! “墨墨,其实我方才是想起了举案齐眉。我……从没想过让你‘举案齐眉’。”宇文霁怕吕墨襟误会,但刚才还一脸凶巴巴的吕墨襟,此时玩味地点着头。 “我明白。” 举案齐眉,还有宇文霁举着他,其实都是举起他们最重要的东西。女性举起的不是“案”,是婚姻,宇文霁举起的是他。 “嗯,我从刚知道举案齐眉这个词,哦,还有相敬如宾。我从知道这两个词,就不喜欢。” 他从来都不认为前世的父母符合这两个词,满院子跑的熊爹和举着大棍子满院子追的崔王妃也不符合。 和墨墨在一起后,宇文霁只想把墨墨举过头顶,还想敬他爱他。他不想让墨墨把盘子举到眉毛侍奉他,也不想墨墨将他当成贵宾对待。反过来,墨墨也一样,当然,他没法把宇文霁举高高,也不希望宇文霁把他举高高(嗯,宇文霁知道,但不改。) 所以,宇文霁选择了将真实情况广告天下。 用的是化名,但到底是谁,亲近的人都知道。宇文霁还防着其中的男主角听闻之后自杀,谁知这位一改当日激烈的性格,不但没觉得羞耻,反而四处谈论当初的香艳,把小姐身体的一些私密也广告旁人。 而众多的百姓,也不认为这件事上男子有错,反而很多人指责小姐寡廉鲜耻。 这能怎么办呢?就跟当初都说宇文霁是大魔王一样。 当初的话语权在世家手上,现在的话语权,在男人手上,男人的声音更大。 在会试前夕,宇文霁宣布了一件事:“此次会试,督亭卫大考,归入其中,算为会试一科。” 一方面,宇文霁把众人的视线从香艳的事情上拉回来,学子们也该多看看正经事了。 另外一方面,部分男官对女官的反对,其实本质上是对宇文霁权威的打压,因为女官就和平民官员一样,是他一力提起来的。可笑被推出来打前锋的,也正有一大部分平民官员,这属于以己之矛攻击之盾了。这件事的提出,是宇文霁对他们最后的提醒和警告。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鸟大了…… 墨墨:[可怜]…… 第140章 祸及三代 140 这事儿, 宇文霁是在小会上宣布的,在场的只有各部的主官。 他的语气不是询问,他也没让众人提意见, 这是一件纯粹的,必须执行的命令。 临近再通知,因为这件事很好合并。又不是在一块儿考试, 依旧各自考各自的, 只是改了个名称罢了。最大的变动,便是督亭卫最后入职考试的人也都换到大殿上。但他们的考试地点本来也是在岐阳,考过了也要上一段时间的课。所以整体人员变动的安排,完全没问题。 当着他的面,各部主官也都点了头, 都说会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配合好这次变动。 当天晚上, 宇文霁就让奏折给淹了。 朝臣们直指这件事的不公平, 因为督亭卫是从六岁入蒙学开始的, 当然中间是会有考试的, 一直到正式成为督亭卫, 都有属于督亭卫的学校。可随着参加科举的人数越来越多, 科举学子将会越来越艰难。 第153章 “说得好像督亭卫进了学校, 就一定能过一样。自己也写了, 蒙学!”宇文霁看了几本, 虽然遣词用句不同,可大概内容没啥区别。 他本来还想找一找,自己是否真的有啥漏洞了?其实不过掩耳盗铃的偷儿罢了,就很像几千年后他们的网络后代。只会揪着自己看见的所谓漏洞百出的疑点,实际完全是断章取义的狡辩与抹黑。 督亭卫其实更难, 因为在学期间,预备役督亭卫的大考,是没有复考、重读的。被筛下去,就是筛下去了。若他们因为个人原因,不读了,也是没有机会重来一次。即使是正式的督亭卫,升职也是十分严格的,并且因为督亭卫的工作需要,其中许多职务是有年龄和身体素质要求的。 但科举是能一辈子考下去的,八十老明经吗。且不考武科的也不需要学武,他们的体能只要坚持住,别嘎在会试考场上,或者心理素质别差到在殿试上晕了就行。 宇文霁的回复,是给各部下达了一份十分明确地时间表,上面写明了科举的时间,当然,是包括督亭科在内的。同时,把所有反对的奏折,摆在了他王府的大门口,一把火烧了。 然后他就见识到了举子游行,其中还掺和了一部分官员。因为女学子不参与游行,本来就有矛盾的男女学子,险些大打出手。 有一部分男学子,跑去了王皇后的城隍庙,意图打砸焚烧城隍庙,在被督亭卫抓起来后,这些人又被称为“城隍十八义士”(包括四名趁机打劫的游侠)。 人的学习能力是真强啊,这才几年,后世文人会的,他们都会了。 宇文霁揣着手,闭着眼,在嘴里念叨:“表面上看,是学子和督亭卫、男女学子、女官男官之间多重矛盾的激发。实际……能看见世家的影子。其实,即使没有女官,他们也会找到别的漏洞的,比如科举舞弊。” 他睁开眼睛,吕墨襟对他比了两个大拇指,被夸奖的宇文霁有些疲惫地翘了翘唇角,笑容只见苦涩,吕墨襟摸摸他的脸颊:“所以,景光,你要如何处理?” 吕墨襟心疼他,明明问了问题,却不着急得到宇文霁的回答,反而主动凑上去,坐在了宇文霁的腿上,亲吻他的嘴唇。这是独属于伴侣之间的安慰,宇文霁抱着吕墨襟,大脑袋埋在他肩头。 大趾揽着墨墨的腰,两人的心跳逐渐拥有了相同的节奏,而房间中,除了心跳的声音,再也没有了其他的响动。 讨厌的事情还在,半点没有消失,墨墨带给他的,是力量和勇气。 宇文霁慢慢放开手,两人都有几分留恋,最后只是握紧了对方的手,宇文霁抬起头来,神色却只有凛冽,半点没有动作上的黏糊:“抓。” 闹得正欢的学子,被如狼似虎的督亭卫抓了。 学子们最初还是能梗着脖子,硬着腰杆,但被抓之后,他们很快都被取了手印与身份文牒,并且被告知:“自你算起,上下三代不可科举。若三代内有督亭卫在任,夺职。已有官员在任者,夺职。男女待遇一通,出嫁妇、女户不属,妻家属。遇赦不赦!” 所有闹腾的学子,全傻了。 世家原本认为,这件事无论宇文霁怎么处理,他和平民出身的官员之间,都会出现裂痕,无论裂痕大小,世家都能挤进去,填补这个空间了。 结果全倒霉了。 尤其让他们哀号的是,“出嫁妇、女户不算不属,妻家属。”这意味着,他们以后想要涉足官场,只能寄希望于出嫁女或独户的女子。而至少三代以内,他们不可能和有官家背景,或者上进之心的家庭联姻。 这是砍了两刀。 明确了处罚的同时,但凡被捕学子的家里是新妇的,新妇都立刻和离了。这年代和离不讲究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只要有一方强烈要求和离,那就离。不过假如是妻子单方面要求,那她带不走孩子,且只能带走自己的嫁妆。 但这些学子家里值钱的,本来也都是妻子的嫁妆。毕竟这年头的家具、车马,都是能用几十甚至数百年的好物件,且保值时间极长。 “不、不合法!”部分大臣还想挣扎一下。 此时还是在小会上,不过小会的参与人数偶尔也能够扩大一下。宇文霁如今把请见的大臣都召进来了,原本能坐下十个人的大书房,现在椅子全撤了,大臣们都挤挤挨挨地站着,依旧站不下,可宇文霁懒得把相同的话多说几遍,干脆将书房的窗户和门都敞开了,那些大臣就站在外边。 宇文霁:“谋反之罪,孤已特赦。可要孤依法惩处?” 集结数百人,殴打劝阻的学子,殴打督亭卫,殴打百姓(有些百姓也是要阻止学子的),冲击朝廷,这不是谋反是什么? “……”有人偷偷看了一眼宇文霁,宇文霁向后靠在椅背上,面上似笑非笑。怀着赌一把心思的人(赌宇文霁不敢杀这么多人),顿时把这心思收回去了。 宇文霁垂髫之龄就干过灭崔家的事情,十几年过去了,这时间看似不短,可宇文霁年轻啊。他现在也正是雄心勃勃的时候,而不是垂垂老矣开始心善的暮年。 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声势浩大,却又悄无声息。 宇文霁还是心善的,他派人把学子们送回去的。听说有不少人在岐阳就吊死了,还有在半路上郁郁而终的,更有到了家门口一头撞死的。 有人特意把这件事讲给了宇文霁,宇文霁歪在椅子上,听得哈哈大笑。讲故事的站在他面前,汗如雨下。 讲故事这位谁呢?宇文羽。 近两年,宇文家幼儿园的孩子们,也开始崭露头角了——宇文霁也没看谁是疯子,才能都是很不错的。 只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宇文霁的亲弟弟,宇文羽。 他少年时,丕州“吃撑了”那时候,被宇文霁揪着当了一段时间的文书,可那段时间也是他最认真努力的一段时间,之后他就荒废了。 妹妹宇文婷在当初一块儿工作的时候,和他很亲近,在宇文羽咸鱼后,两人也渐渐生分了,宇文婷反而和幼儿园的一干人等渐渐亲密起来。 宇文婷的态度很明确,她不想做一个只能“下降”的公主,她是有政治上的追求。在这一点上,她不但得到了幼儿园女子的支持,本来就对宇文婷还算亲近的崔王妃,也是支持她的。 崔王妃也是有政治追求的,但她不行。她和熊爹的情况类似,作为宇文霁的父亲和母亲,在宇文霁自己能够立起来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去当一个锦上添花的存在,绝对不能真的站出来,否则就要乱了。 宇文霁几次想把宇文羽外放去做个县令,他都跑来向宇文霁求情,他不想出去。 “反正以后你至少能给我封个侯,那我就心满意足了。”他也喜欢打猎,但他从不和熊爹一块儿狩猎,也没向崔王妃身边凑。有人来寻他玩耍,他当时便将人打发走。 宇文羽的身份,其实能给宇文霁干很多事。就比如熊爹去允州纳贡,宇文霁心中的最佳人选,是宇文羽。熊爹毕竟年纪太大了,老爷子人前看着没事,其实他回来后就躺了。崔王妃想跟去,又何尝没有照顾之意? 宇文婷不行,她一个公主……独自前去就成和亲了,不是也是,这是说不清楚的。因为历来公主带队的使团,向来只有和亲使团。未来必定会有所改变,现在不行。 宇文羽才是宇文霁当时心目中的最佳人选,可这小子就是不干,就说担不起。 且到现在,宇文羽都没娶妻,崔王妃给他介绍了许多,他都不应。他当然不敢说大兄未娶,吾不敢。说了就是逼迫宇文霁成亲了,反正就是不娶。 他也不亲近寻常女子,显然是担心自己弄出个子嗣来。听说他曾经和几个面貌比较清秀的男子,过从甚密过,但都很快就散了,显然是想试试,但发现自己是个纯直男……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妹妹挺好,弟弟……有点子傻 第141章 功劳来换 141 宇文羽是真老实, 能少干事,绝对不多干事。 至于像许多远房亲戚那样,开办诗会, 广结士人这种大忌讳,他可是从来没干过,不主办, 不参加。世家的邀请, 他都不去的。他最大的噩梦,就是亲爹提着刀过来,把他砍了。 宇文羽身边的仆役,都是特意从崔王妃那边求的。若他发现有谁心大了,便立刻送回崔王妃身边, 万万不敢自作主张。 第154章 这还是头一回,宇文羽胆子这么大。所以, 宇文霁觉得该稍微支持一下孩子。 他收了笑, 看着宇文羽:“你想干嘛?” “大、大兄, 是否……是否稍稍施恩?放一放手?我、我是真的觉得他们挺可怜的。”宇文羽缓缓说出了原因。 先讲一下岐阳如今的科举方式——童生试与乡试相对较简单, 也更宽松, 接近现代的期末考。 从省试开始, 便统一考场、统一笔墨纸砚, 入考场前沐浴换衣(朝廷免费提供服装, 以及住宿被褥), 号房采取抓阄制,糊名、誊卷。 而且,参加省试和会试,各地官府统一接送。 现代小说很多进京赶考,直到宇文霁上学了解了“公车上书”, 这词不是清代出现的,它汉代就有了,而这个词专门放在学子进京上,更是隋就有了。 所以,大概没有进京赶考,只有送京赶考。需要自行前往的,应是乡试或省试。 宇文霁建立科举制度后,也觉得“公车”确实该建立。一个考生,从他的籍贯地来到岐阳,无异于一次漫长的游学路程,这不是寻常人能负担的。尤其宇文霁还设有女官,她们一路行来会更危险。 宇文霁治下可不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他境内依旧有吃人的野人,有盗匪和窃贼,也有蒙昧的村人。 不设公车,那科举依旧是世家的游戏。 但对于具体怎么送人,宇文霁没有设置过多的限制,反正把人平平安安送到就行,甚至他还设置了死亡比例,可以允许死亡。因为一路过来,各种突发事件确实不可避免。 有人看着健壮,可离了家乡就上吐下泻,还坚持要来京,公车不送,他也自己来,这不就找死吗?还有嘴欠,路上休息看见了果子,自认为认识就摘下来吃了,吃了就嘎了。也有倒霉的,下车都能一跤跌死。 人少的时候,尚且每年破事频繁。今年各州学子都多,官员们在拿到了宇文霁的批复之后,有志一同地选择了提前出发。 学子们也乐意提前出发,所以有些人去年就到了,一直住到现在。宇文霁也给学子们提供了住房,但不可能给他们良宅美舍,是空出来的军营,后来的人甚至只能住帐篷。 不同阶层的学子们,在岐阳大量的长时间地聚集,世家学子今年还尤其多。年轻的,在家乡数一数二的平民学子们,是很容易被影响的。 从最外表的吃穿用度,到学识、气度、见闻、谈吐……比不上就是比不上。 所以之前女官借种,基本上是一找一个准。两人相好期间,女子自然会安排好住宿。待分道扬镳后,要么给一笔钱,要么也会给他们安排一个好点的住处,有时候女子们还会提供书籍、文章。 这也是为什么学子们对妖精如此念念不忘的原因,且在某些脑袋不清楚的学子看来,妖精比新妻好。 新妻是世家让娶的,虽不是入赘,可新妻自然是该供着的。妖精就不是了,妖精是主动送上门来了,还对他们有求必应,而且妖精家里只有女人啊。去世家,他们是家里的底层边缘人,去妖精家,他们是家主(是的,他们坚信)。 就……想得很美好了。 与此同时,有一些各处都挤不进去,并且意识到很可能会试也会无功而返的学子,也开始从其他角度努力钻研了。自荐、投卷之风,再次开始盛行。就是现在路边自荐不是报祖宗十八代,是报他们自己的能力,以及曾经写过的自认为最好的文章。 尤其有些人看不清局势,不知轻重,就跑宇文羽家门口闹去了。遇不上他,遇见他家丁也行。 (宇文霁和吕墨襟的家门口,隔两个路口就直接截停道路了,没这种事情发生。) 宇文羽不胜其扰,扛到过完年,就跑了。 不像刚进岐阳时的一穷二白,现在岐阳周边有许多皇庄,平王家的几位,经常会去各个庄子上居住。 宇文羽就跑到了一个庄子上,某日,宇文羽打猎时,救了几个也是出来打猎结果迷路了的学子。 “大兄,真是巧合,您知道的,我打猎都是不会告诉旁人时间地点的,带人就走,” 宇文霁挑了挑眉毛,岐阳周围,什么季节适合打什么猎物,世家可是比他们平王一家子清楚。人家是无法预测你具体去哪个地点,但可以确定你去的地方超不出那几个地点。哪个猎人会只布置一个陷阱? 但宇文霁也不说,只是揣着手,看宇文羽继续讲。 初遇时,对方也不知道宇文羽的身份,只是感激他救下了自己,所以双方言谈倒愉快,宇文羽也结识了两个朋友。 “我们交往中,他们一直不知道我姓宇文的,我说我姓刘。刘鱼。” 宇文霁的手指动了动,他特别想撸一把宇文羽的狗头,鱼奴小时候也没这么天真,长期远离中枢,他的政治敏锐性直线下降。 但宇文羽在讲述中,几次露出笑容,很显然他跟这两位朋友的相处是真的开心、放松。他长这么大,确实缺少和·正·常同龄人的·正·常交往。 以他哥为首,全都不是正常人。包括同胎妹妹在内,同龄人全都过早地就决定了自己人生的志向,然后卷生卷死。 在那短暂的时间里,宇文羽终于品尝到了(他以为的)正常人的快乐。 但接下来就是好景不长了,他的两位好友也参与了这次闹事,对方还屡次欲拉他一起,说他虽然文采不成(宇文羽说自己文采不好,这才不参与科举),但此事若成了,必可得一份前程。 宇文羽叹气:“大兄,他们只是有些天真。” 宇文霁示意宇文羽坐下,没接他这句话,反而问:“从哪儿得前程?” 宇文羽屁股刚沾凳子,就站起来了,沉默了片刻,硬着头皮道:“从……‘贵人’那儿。” 这贵人显然不是说宇文霁的。 宇文羽脸上发红,手抓紧了衣裳,他有些事还是隐瞒了的。那两个朋友曾于酒后对他道:“闹一闹,闹了才有好处。闹了,才能显得我们的能耐。” 宇文羽当时不解:“未曾听闻大王之臣,乃是闹出来的。” 一人得意道:“我们与旁人不同不一样。” 另一人解释:“我们乃是天子门生,大王怜惜我等,于治国上倚靠我等。只是如今大王有些妇人之仁,闹一闹,大王便该分清主次了。” 宇文羽更不解了,这两人也是醉酒没了顾忌,又对着宇文羽一番高谈阔论,方才让宇文羽明白了到底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宇文霁治国要靠他们,抬平民子而压世家子。如今世家子都在追捧平民子,着急献上女子与财物,将来的平民子在朝堂上就要与先前的世家子一般了。 但是,小平王现在却还同时任用了女官,这些女官就很不好了。她们都是世家出身啊,是站在世家那边的,大王怎么能用她们呢? 大王现在一时没想明白,他们闹一闹,大王看见了他们这么多人都有着相同的态度,就会清醒过来了。 宇文羽意识到了这是捧杀,可是让他驳斥对方,他还真没法,他咸鱼这些年,确实荒废得厉害,最后他只能委婉劝说:“大王性格刚毅霸道,尔等此行恐难如愿。” 对方当然是没被劝住的,然后就来了个株连三代。 本来是来岐阳光耀门楣的,这下变成祸连全族了。 但岐阳即将生变这件事,宇文羽当时还是通知了京里,他还是知道轻重的。 “你知道,若这件事我处置不当,会发生什么吗?” “不知道具体的,但不会是好事。” “嗯。所以你还想求情吗?” 宇文羽跪下了:“大兄……他们知道错了,还请大兄给他们一个机会。至少不要株连三代,只让他们本人今生不得科举,可好?” “他们欲壑难填,欲割我肉,肥他身,你让我放过他们?他们闹的时候,可曾想到放过我?且,我若给了他们机会,那些没犯错的人,岂不是就少了机会?” 宇文羽头捶了下来,满面通红,他正要告退,却听宇文霁又道:“不过要赦免他们,也不是没有可能。” “!”宇文羽立刻就笑了。 宇文霁特别想大巴掌扇他,怎么憨傻成这样? “用功劳来换。”宇文霁伸手,“你有什么大功劳,能换两个人的三代之罪吗?他们是造反,但我也不要你太大的,能封公的功劳,换一个人。” 宇文羽当即傻眼,他哥麾下,别说封公的,封男的都没有,他哥弄出了七十二层高爵,公侯伯子男是最高的五爵,王爵不包括在内。这么多爵,看上去像是大封天下,老百姓都能有见官不跪的爵位,实际吝啬得很,就没有一个高爵。 第155章 宇文羽从哪儿弄这么多的功劳?他从今天开始,带兵去塞外,然后一路打到安息?做梦呢!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快掰扯完,我要去见墨墨 第142章 (捉虫) 新时代粮票…… 142 “大、大兄……” 宇文霁歪头, 原先他觉得宇文羽日子过得挺苦,也是想起了当年熊爹讲述的前几代平王的故事——在皇帝之下,战战兢兢活着。 他虽然不会如远亲皇帝那样对待宇文羽, 可宇文羽不确定啊。而且,宇文羽收敛着,对他自己也有好处, 万一他过于肆无忌惮, 宇文霁也只能杀了他了。 所以傻弟弟咸鱼,他只稍稍逼迫了两回,之后就彻底随便他了。 宇文羽太过依赖躺平了,只觉得一躺万事足,事实证明, 脑子常年不用,是真的会智力倒退的。 他的身份是彻底改变不了的, 他就是居心叵测者最好用的靶子和挡箭牌。让他继续游弋在中枢之外, 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来个大的。 得把他拉出来干活。 至于那俩小菜鸡……在朝堂上历练几个月, 不需要宇文霁给他解释, 他自己就想明白了。 想到这, 宇文霁便道:“你总不能什么都不付出, 便让我破坏我自己的法纪、信念与国家的安稳, 只为了成全你对你朋友的‘义’吧?” 宇文霁叹了一声:“你从家里分出去, 自己立户吧。该成亲成亲, 该生孩子生孩子。” 宇文羽当年被他举高高时,还敢骂他臭人,拿脚踢他,现在看他这个样子,宇文霁也有些唏嘘。 宇文羽腿一颤, 他几乎瞬间就意识到,这个分家,该就是民间的所谓断亲。 “大兄……我……”他手上发颤。 “平民。”宇文霁站了起来,什么功劳都没有,还真想封王封侯啊? 宇文羽直接一屁股坐地上了,当然这个平民不会是“太平”,父母和大哥还是会给他一些银钱、家产的,但是,这情况不一样啊。 宇文羽确实是没有继任之心的,可他还是有王侯之心的,一条平民咸鱼和一条咸鱼王,这差别也太大了。 宇文羽想到的,是他还没影的妻,和他将来的子女。他活着的时候,还能给他们几分庇护,他若早早嘎了,他的后代可怎么办? 宇文霁已站起来要走了,宇文羽更慌了。 “大兄!大兄!”还坐在地上的他,顾不上站起来,直接手足并用,爬着追上了宇文霁的脚步,双手抱住了他的腿。 “嗯?”宇文霁低头看着宇文羽,这也是他放水,特意让宇文羽抓的,否则这小子哪里追得上来? “大兄,我、我……我外放。别让我自立门户。我、我不想当平民,不想。”宇文羽吓得号啕大哭,他虽然被保护得很好,可总归也是经历过乱世的。宇文霁和吕墨襟早些年也一直抓紧教导他们世家、平民、王族三者之事。 宇文羽很清楚,一旦他从上面跌落下去会有多惨。 甚至不需要有谁来故意害他,本身落入平民的处境,就已足够悲惨了。 宇文幼儿园的那几口子惨吗?可相比起无数平民孩子,他们依旧是很幸福的。太平盛世时,平民是猪狗,乱世里,猪狗不如…… 绝对不能让自己和后代变成平民。 宇文霁看着这位亲弟弟,他抱着他的腿,鼻涕眼泪一块儿流。他刚想点头,就听宇文羽道:“大兄,你作甚非要我站出来?我这个身份,将来不是要给你添乱子吗?” “……”宇文霁也有点佩服这小子,都这个时候了,竟然还在为咸鱼做着最后的努力,他抬了抬脚,终究没一脚把人踢出去,“起开,埋汰。” 但总算不是太傻,明白过来宇文霁的目的了。 宇文羽边用袖子抹脸,边站了起来。 “户部和兵部,你选一个。” “……能礼部吗?” “行,去督亭司。督亭司我正想单独分出来一部分人手,专门负责暗查——” “大兄!”宇文羽膝盖一软,差点又跪下去,他不等宇文霁说完,就大喊了一嗓子,将他的话打断,“不是……都快天下太平了,你养细作作甚?” “——监察百官。日后便称作‘纪检司’,专查官员贪腐乱权,祸国殃民。” 宇文羽的膝盖又哆嗦两下,再哆嗦两下,却渐渐不哆嗦了,他站直了身子,反而乐了:“这个我行!这个我行!” 他害怕,因为他以为这个新的部门,将涉及到军权。结果没军权,只有得罪人,还得罪百官,这好事啊。 宇文羽精神百倍地握拳:以后看谁还敢再来找我?谁来先查谁! 宇文霁看他这样,又喜又忧。 喜是意外的,他早就想把纪检司分出来了,这样既是给督亭司分散火力,也是为督亭司增加一个竞争对手。宇文霁原本想把桶义放上去,但让墨墨给否了。 “他去了八成变酷吏,不得善终。” 宇文霁一想桶义的性格,确实如此,桶义不知变通。可除了桶义之外,其他人更不适合了。那位陶芳虽然善于法律,可他底子太薄,最近还被家族琐事所困扰——陶家来找他了。 想彻底跟家族断开联系,是很困难的。而且陶芳的生父、嫡母与祖父还活着,一旦他状告陶芳忤逆,陶芳不死也做不成官了。 刺王杀驾宇文霁都能赦,但忤逆不行。 目前很多早期的官员,现在都有这种来自家族的麻烦。 这个衙门还真是宇文婷和他最适合,但宇文婷目前还是性别的问题,让她去管纪检司,会让人们错误判断宇文霁对女官和对纪检司的态度,因为这部门实在太像是用过就扔的酷吏衙门了。 至于宇文幼儿园的小家伙们,他们基本上都外放在外头,正当县令呢。没有宇文家的名号,他们必须靠自己的努力,从头开始。 直接接掌纪检司,属于越级提拔,这个不能用在他们身上。 宇文羽就不一样了,就算被误会成用过就扔,也是歪打正着。别有用心的人要么远离,要么主动送上门,宇文羽本身就在纪检司,用自己当饵岂不快哉? 这件事好处众多,唯一让宇文霁忧的,就是宇文羽……比较傻。 钓鱼不成,反被拖下水,那乐子可就大了。 宇文霁挥挥袖子,让宇文羽赶紧滚蛋,他还有事,今天,他原本给墨墨准备了惊喜。 回家路上,宇文霁叹气。一方面要和墨墨商量,怎么给宇文羽配副手,一个副手不够,得多配几个。另外,他还有点恨:孙惊蛰与孙家子们,竟然没参与学子之乱,他们孙家过年之后便都闭门读书,不见外客,也没与任何一个参与的学子联姻,半点错处都抓不到,果真是老狐狸。 宇文霁回到家时,惊喜已经准备好了,吕墨襟也准备好迎接惊喜了。 “……”吕墨襟跟前放着一口砂锅,宇文霁亲手将锅盖打开,方才就闻到的浓郁肉香,此时更是扑面而来。吕墨襟观察了一番肉质,问,“猪肉?” 这气味确实口舌生津,但他可没忘猪肉的骚臭味道。 “墨墨,很香的,我尝了!” 宇文霁终于得到了酱油。也是江山稳定后,得到的连带好处——当百姓满足了人身安全的需要后,终于开始发展副业了。 岐阳虽屡遭灾劫,但在活下来的人当中,依旧有许多出色的匠人,他们包括了衣食住行的各个方面。过去,他们都是大世家的家奴。在宇文霁占领岐阳后,很多匠人主动向宇文霁或他的官员提出了归附要求。 宇文霁当时有明确要求“不得私收他人为奴。” 安民官,与督亭卫也明白告诉了这些人,他们都是自由人,将来可以靠手艺谋生。 后来丕州移民到来,丕州的部分风气也带到了岐阳。比如小吃一条街。岐阳过去当然也有这种小商贩云集的街道,但那种街道卖的基本是原材料,售卖熟食,甚至是堪称美味的熟食,那必然要到店铺里去,甚至要到世家的家里去。 一个平民就找不到多少调味料,若他用最简单的调味料做出了美食,谁来买?而且真好吃,立刻就被世家或世家的狗腿子找上门了。想平民出身,靠卖小吃逆袭,纯粹想多了。运气好直接全家成家奴,运气不好配方问出来,全家老小消失得无声无息。 岐阳虽有依世家而生的平民,可其实还没产生真正的市民,他们更像是没有卖身契的奴。 百姓十分珍视“钱币”,日常买卖都用布、线、鸡蛋、粮食,甚至稻草柴火等等。尤其这些东西都是自家产的,布的尺码、线的粗细种粮、新粮旧粮,鸡蛋大小,稻草柴火的成色等等,都要掰扯。老板是小本经营,亏不起。百姓更是小家小业,不能亏。双方都必须斤斤计较。 第156章 其他买卖是能接受一件事拉扯上大半刻,双方讨价还价的。但挑担卖吃食的……一碗馄饨议完价,馄饨已经成片汤了。掰扯一天,卖不出两碗。 丕州是百姓渐渐达成了共识,只用小麦和线,且有巡街的督亭卫帮忙估价。 到岐阳之后,吕墨襟和宇文霁商议之后,直接在各个集市的出入口开办了“售票处”。要买东西的,直接在售票处估价,不拿东西,拿着票进去买。这个票上面刻印着当日的时间,若什么东西都没买,能在离开时从官家开办的官店中,兑换粮食、布匹、陶器、桌椅板凳等等商品。 小贩拿到票据,扣除摊位费与卫生费后,可将票据兑换为钱币银两,或同在官店购物后,可离开。 ----------------------- 作者有话说:大趾:[星星眼]猪猪![好的] 第143章 (捉虫) 考试改革…… 143 宇文霁很担心粮票兑换的人出问题, 看似这些位置只能接触些芝麻粒大小的交易,可聚少成多,待日后越来越繁华, 每日过的流水是很多的。无论挖朝廷,挖百姓,日积月累, 都不会是小数目。 所以, 售票员和审核员都被设定成了一份短期工作,由部分实习期的督亭卫轮班负责,在任总时长不会超过一年。 他们不算是外行人,督亭卫有一份本职,就是每年收税的时候, 配合当地的驻军、县令衙门一块儿,审核赋税。 收的税里, 就有粮食和麻线, 有些地区还有牧草。看各种粮食的成色, 是几乎每一个督亭卫都要学会的——也没必要精通到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几几年的豆子, 但至少能通过看、嗅、尝, 分辨是陈粮、新粮。线也是要分辨新旧的, 以及粗细、柔韧, 定出优良。 宇文霁和吕墨襟两人只能安排人常常去溜达, 巡视。也常常有官员自觉去巡视。 百姓慢慢胆子大起来了(有爵了), 觉得售票处也没什么了,在这儿给他们换票的算不得官。售票处吵架便多起来了,就和先前觉得自己大声就能得到便宜的学子一样,以及他们买卖其他商品讨价还价一样。 不过他们也只敢吵,不敢插队, 因为旁边按着腰刀执勤的督亭卫是真官,敢插队,直接拿鞭子抽那么真。 可前期跑去巡视的官员,总有些人无脑站百姓,或者他们认为自己很有脑,毕竟小平王仁义啊,必定也喜欢他们为百姓出头。没多久,这群蠢货就全都陆陆续续因为各种原因下马了。不是宇文霁故意找事,是他们原本都有错处。 现在最常去的,就剩桶义和宇文婷了。但只要看见他们,很多百姓就不会大声,规规矩矩换票了。且百姓反而不喜欢他们,因为这两位都是公正的,这代表着百姓赚不到,他们能不哔哔吗? 甚至有人造桶义和宇文婷的黄谣,黄谣明显缺乏逻辑,就是把他们俩的名字塞进去,恶意yy罢了。 但这些小作文太恶心了,宇文霁过去还是挺放任百姓言论的,有人写他的小作文他也一笑置之,觉得这些小作文若是有流传到后世的,大概就是野史了。但宇文婷的不行,一声令下,始作俑者都被抓起来,按照诽谤之罪打板子。 后来宇文霁干脆规定,每半个时辰放入的人数有限,人数一到,就停止售票。也是当时去市集的百姓越来越多了,他同时也担心出现踩踏事故。 结果争吵直线下降,百姓过去看见前边的人吵架,是不会催促的,只会学习。若前头的占到了便宜,轮到他必定也是要占一占的。现在百姓自觉开始催促了,售票处几个柜台排队的百姓都担心其他队伍比自己的快,到时自己进不去。 但凡换了粮票的百姓,必定都要挺胸抬头,小步慢挪,方才走进市集。且进去了更是必定要转够了时辰,便是花光了粮票,也不出去呢。 结果又加了一条——每两个时辰,有半个时辰停止放人,半个时辰一过,巡街敲锣,小街中所有人都要被清出去。 虽然麻烦,但这种两头堵着,出入都要被查一查,街道上还有人巡逻的集市,治安也是好的。抓了不少拐子和偷盗者,为岐阳大街的修缮提供了充足的苦力。 有顾客了,有稳定的商业场所,治安极佳。那些在世家里被磨没了脾气和胆子的工匠们,终于开始动手了。 那些精工雕琢的珍宝、家具,宇文霁不感兴趣,那是崔王妃的领域。宇文霁(和熊爹)的重点在食物上。 除了酱油,宇文霁还发现了甜醋、面酱、各类未知复合调料(类似于此时的十三香,香料味道不大一样,但还是好吃的)等。 现在吕墨襟面前的,就是一份冰糖猪肘……没有冰糖,所以是用饴糖和蜂蜜做的,但滋味丝毫不差。经过了十多年,养猪场终于撞大运了!只是这个不骚的猪,不只得劁,它生长速度还比其他猪都慢,长成之后,个头也小。明明食量不小,可这猪就是只有寻常猪的七成大,且肥肉少,肥肉层最多只有小指宽。 虽然也有一定原因是宇文霁太久没吃猪肉了,但它也确实是好吃。不是奶香味的,就是猪肉香浓郁,肉质q弹,汁水鲜甜。 撒点盐,放葱姜直接水煮,它都是美味佳肴。可繁殖和个头的问题太拉胯了,除非短时间内再撞一次大运,否则这种.猪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是高奢。 “墨墨,真的好吃。”宇文霁很没出息地咽了口唾沫。 吕墨襟当然不认为宇文霁会骗他,只是下意识一问,宇文霁这个反应,实在是让他也满心好奇。 吕墨襟拿起筷子,很豪爽地夹了一筷子塞进嘴里,然后,眼睛亮了。 和墨墨先后眼睛亮了的,还有崔王妃和熊爹。宇文霁其实送猪肉的时候,内心是忐忑的。因为以熊爹的口味,他将来必定会从沉迷偷油,变成偷猪肉…… “你怎么不吃?” “我那份吃完了。” “……”一个实权的未来帝王,在吃喝上,竟然还有定量。宇文霁也实在是经常会给吕墨襟带来惊奇了。他也没有和宇文霁谦让,自顾自吃着。 宇文霁一边喝茶陪他,一边将宇文羽的事情提了。 吕墨襟舔了舔唇角的酱汁:“他当主官还挺适合,不过这个副手……可得给他多配几个。” “嗯,他就是专门去背锅的。” 待吕墨襟吃完了,两人各拿一张纸,在纸上写好了各自心目中的人选。 两人所写不止副手,还有副手的副手。 宇文霁这边主要的人选有两个人,一个王快,一个孙眉。 王快是当年拦路抢劫宇文霁被他收服的大混混,且宇文霁在岐阳的一路攻伐,他也出力不少。 但王快这个人,他有脑子,可天生就不是学习的料。差事在他手上,他多数都能办得妥妥当当,可他就是文不成武不就。所以只能在普通武职上待着,没法去当一地的主官,上升空间有限。 如今他在朝堂中,也算是自成一片了——游侠派。本来很多游侠都是冲着桶义和桶义他爹木茄来的,因为这两人讲义气。可后来发现这父子俩一个比一个板正,倒是跟王快意气相投。 彻底不受管束的游侠,已都滚蛋了,或者被砍了脑袋了。剩下的只是言谈上有些非主流,这些人跟着王快,将宇文霁当成明主,比闹事的平民学子更省心。 另外一个孙眉,她眼看着任期也要满了,宇文霁本来是想让他去靖安州当刺史的。但现在宇文霁改主意了,让宇文婷去靖安州,孙眉去纪检司。 吕墨襟将孙眉跟他写重了,吕墨襟还写了一个宇文霁第一眼看上去没印象的人。 杨三怀。 他思索了片刻,想起来了。当年率领流民,潜入马蜂营地的人。还是见着吕墨襟后,以为尚且年幼的吕墨襟是个女孩子,用有色眼光看吕墨襟的人。 “如何用他?”杨三怀的名字,这么多年宇文霁都没再见过杨三怀的名字,说明他就没在做出些什么大事来。 “他年纪太大,身上还有些老伤,难以出头。” 杨三怀其实和王快的情况有些类似,不过他比王快更深沉内敛,向上之心也更强烈。但杨三怀年纪属实是太大了,进入军中后,就跟不上训练了,最后只能从精锐转入后勤辅兵。 他也曾经想过由武转文,可考试考不过。还是因为年纪大,即使他下死力气学,也学不过人家。 后来宇文霁占据岐阳以及周边诸州,督亭卫急需人手,开始直接从军中招募,杨三怀抓准机会,考进去了。其实他当督亭卫算是降职,他在军中已经干到百夫长了,可当督亭卫只能当个总旗。 可他还是选了,他也选对了。现在杨三怀已经是副千户了。 把他调过来,不会直接连升三级,甚至入岐阳还要降级成百户,但杨三怀必定十分乐意。 第157章 这是一头饥饿的老虎,他亟须权势和财富来填补自己的野心。 宇文霁有点害怕,这位几乎被他遗忘的杨三怀,也是个人物。宇文霁麾下这种枭雄其实不少,若没有宇文霁,真说不好他们能走到哪一步。 次日,宇文霁一家子吃猪肉大葱饺子的同时,给各部的主官们都送了三道菜——简化版的东坡肉、炸酱面和咸蛋瘦肉粥。分量不大,也就是一个人吃饱。 众臣都知道小平王一直在推养猪,小平王养猪场吃豆粕豆渣长大的猪,也算是在中下层百姓间推广开了。百姓也开始不再用粪便,而是用野菜养猪。现在这个……是不骚了? “不骚,挺香,跟羊肉不一样的香味。” “我觉得这个比羊肉好吃。” 各部主官纷纷点赞。既有奉迎上意,也有真心觉得好吃的。 宇文霁放开了榨油坊的油帖申请,因为豆油和酒情况类似,都是要用干粮(豆)当作原料的。但豆油的情况又稍好,因为生产了油之后,豆粕依然能吃。而且,人吃油吃多了,吃饭的份量会减少,主粮的消耗会相应降低,人也确实会变得健壮。 至于油吃多了带来的问题,等真的油吃多了的时候再说吧。 宇文霁还惦记着蔗糖产糖呢,冰糖葫芦墨墨一定喜欢吃,拿饴糖做冰糖葫芦,味道不对啊,但现在甘蔗过不来…… 可官员们的好心情没持续太久,因为下午的时候,宇文霁连下了几道命令:一、今年的大考,初步决定推迟到六月,之前被赶回家的学子,由其原籍的后几名,次第填补名额,各地尽快将人送入岐阳。二、会试从一年一比,减少为三四年一比,根据官员的需要情况决定,所以今年的录取人数将会增多。三、各地省试变为两年一比,每次会试前,各地欲参考的举人进行一次排位考,以获得会试名额。两次都没获得资格的,取消举人身份。四、一些人事调动,文武、督亭卫都有。 官员们一看这个,只觉得脑子瞬间大了。 通过科举上来的年轻官员,更是忍不住后怕,这要是他们现在参考,得考死啊。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其实我只想当个普普通通的吃货 第144章 孙惊蛰的退场 144 原先是考过一次省试, 以后只要想来参加会试,就能来参加。有些人每次会试都考不上,但每次都报名跟着来回, 甚至借此干上了买卖,免费的长途货运。 考一次管一辈子,也确实不大好。因为这样获得准考资格的人, 就会越积越多, 十年之后,就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数量了。 相比起前三件事,第四件那个人事变动,看着就十分不起眼了。毕竟最近也有些倒霉蛋跟那群学子一起,被闹腾下去了, 他们京里其实有些缺人。 可前三件事,也不能说宇文霁是故意给学子们的惩罚。众臣都明白, 随着他们地盘的增大, 每年都劳师动众弄一次大考, 耗费太大了, 同时官员也确实没那么缺少了。甚至因为能干的官员太多, 每年考核后, 岐阳诸君都要苦恼一番升降问题。 若不将地盘扩充出去, 这再过两年, 许多官员就升无可升了。 原本这三件事, 任何一件拿出来,都能让学子们、让众臣闹一闹的,可如今三代禁考的告示还贴在外头,大字依旧鲜红,废了资格的学子们自杀的血未干, 离开时的哭声仍旧萦绕在岐阳上空。跟着倒霉的世家,还在家里唉声叹气。 ——确实能第一时间和离,但宇文霁的规矩,案发后和离,不算,依旧计入惩罚之中。但因为案件执行与证据收集,毕竟是活人,所以和离的时间往往是可操作的。但这个案子,多数督亭卫可没有高抬贵手的心情。 毕竟抗议的这群,恰好也是反对他们督亭卫大考入科举一科的人。 督亭卫本来跟县令已经平头,后来不就是因为县令自认为是平王门生,把他们硬生生打下去一截吗?说来可笑,你们门生就是这么对自己恩师的啊? 先前他们去攻击王娘娘庙,督亭卫最初还想着都是学子,不容易,手下留情了。结果让这群人自认斯文人的学子,可是一点都不留情啊。甚至有人带了火油,直接朝两个女督亭卫身上泼洒,把两个年轻的督亭卫活生生给点了。 幸好督亭卫接受过相关的训练,当事人忍痛脱衣,且没有挣扎,其他同伴冒着被烧伤的危险,赶紧以砂石将其掩埋覆盖。但就这样,两人也伤势严重,一个能不能活现在还不确定(随着气温的提高,活的可能在不断降低),另一个活下来了但容貌尽毁。 督亭卫其实真的已经有俯首之意了,毕竟他们脱胎于衙役和底层军士,最初虽有一股子狠劲,但面对宽袍大袖的士人,他们先天上本能地有些心虚,觉得自己本领不足啊。 这次的事一过,至少岐阳的督亭卫,二三十年内不会再有什么低头的狗屁想法了。 现在那什么城隍十八义士,还没开审,刑部说是放到大考之后,其实都知道,是在等那位重伤者的情况。她若被害,那泼油的和点火的,全都得赔命。她若活下来,那这几人也才能活命。 这事一过,岐阳朝廷也松快了一些,今年的职务升降可是要简单多了。 没掺和这些事的大臣们,私下里也是颇为幸灾乐祸。 “大王和吕相该是早就琢磨这件事了……” “本来还能享福两年,谁让他们自己作死呢?” 女官们更高兴。 “这一届,女官们可是要多了。” “活该!” “我等须引以为戒。” “正是。” 各地每年合格的学子,还是得看主官。超过半数由男姓为主官的地区,其报上来的合格名额,女举子都远远少于男举子,有的甚至只有一二女子。也不一定是他在考试上做了什么手脚,但主官主政时的情况,多少会影响当地的风土人情。 上行下效吗。 可想而知,他们刷下去的人里,必定有女学子,这下替补反而替补上来了。但不是说替补上来的女学子就比男学子多,很多地方参考的女学子本身就是少,只能说比最初录取的一定多。 而且这个三代内,也连累了不少官员落马。 冤枉的一定有,可也有知情的,这下一块儿回家吧。 (这个三代,指的是上追三代,下再延三代。一族男丁,大半都罩里头了。) 所以被遣返回家的学子,才有那么多在家门口自杀的。尤其是那些平民出身的,本来以为家族就此飞腾,谁想到一巴掌给打回了原形。甚至更惨,这一族自此好女不敢嫁,还得罪了督亭卫。他死了,他自家的父母还能勉强度日,他活着,他们家就是全族的罪人,一家子都别想好好活。 许多娶了新妻的学子,此时其原配才知道学子另娶了。但可笑的是,学子家里人都清楚。 自家好大儿出息了,村妇哪里般配?自然要娶世家女。 有点骨气的原配自然都是要走的,家里人自然相劝:“你家也算我家三代内,要受牵连的,你回去家中必然不容。” 报讯的督亭卫道:“你前夫另娶,他以妻为妾,有罪。你不知情,且在其重娶时,已算和离。你此时若走,不连累娘家。你若留,自认为其妇,反连累家里。” 这下不走也得走了。 有的人家求原配将儿子带走,改名换姓。督亭卫:“改名换姓也不行,除非他是在他亲爹犯事前改的。影响你娘家,也影响你自己。” 有的原配就彻底甩手走了,有的不忍心。可她们带走儿子后,娘家不容,想回去,娘家更不容。她若算是对方的妻子,娘家也要被牵连的。最后多数都是娘家强迫母子分离,把孩子送回去,把女子远远嫁了。 这事儿在宇文霁治下带来的震动,还是很大的。但舆情没有半点说宇文霁不是的,都说那些闹事的不好,升米恩斗米仇。 百姓有时候确实愚昧,但他们从乱世活到现在,再看看外头的那些大王们,很清楚到底谁才是真的仁善。 现在百姓在大事上,稳站宇文霁——跟大王反着干的,必定不是好东西。 所以,震归震,但大局是很稳当的,只是震出了些虫豸、灰尘罢了。 闭门读书的孙惊蛰,同样第一时间收到了消息。 他长叹一声,将传讯的纸条烧了:“说了不要急不要急……自今往后,再无名士,风骨不存矣。” 他又招呼来家中子弟,道:“好好读书吧。” 名士还是会有的,孙惊蛰的意思是再没有如他这样,自小养气养名成就的名士了。做名士的先决条件,将会从出身变成考试成绩,你得先考试合格了,才能崭露头角。否则即便你说得天花乱坠,次次不得中,你的名,也会成为笑话。 第158章 孙惊蛰又道:“我怕是无缘会试了。” 孙家子弟惊愕不已,孙惊蛰道:“非关大王。”他捶了捶自己的腿,“我身子扛不住了。” 考试改在了农历六月,正是暑热的时候。会试的考场什么样儿,他们都打听清楚了。届时那地方就是个蒸笼。虽然朝廷届时当然会有所安排,但每年会试考场,都有死人的。 孙惊蛰精于养生,毕竟是道家的,但他年纪太大了,他这回来参加考试,也没怀着做多长时间官的想法——考上了无论名气、年龄,也都要从底层做起,要么在岐阳去各部做书办,要么外放当县令、县丞。 以宇文霁对他的恶感,孙惊蛰心知,他是要被外放的。但如今的县令都是异地任职,把他放到个犄角旮旯,孙惊蛰即便撑过一两个任期回到京城,也已彻底老朽,难当重任了。 他来参加科举,不是为了自己个人的政治抱负来的,他是给世家做个样子的——别再绷着了,别再只让名声不显的小孩子来了,没见你们最先派来的孩子们,多数都与家族离心了吗?这次被你们闹起来的,只有些缺乏经验的平民学子。正经手中有权的,谁动了?是你们不让人家动手吗?是人家根本说不动,不参与。 若不趁现在占据一席之地,那要不了多久,世间便只剩新贵了。 孙惊蛰是不同意先前闹一闹的想法的,一群蠢货,还将过去的旧经验套用到现在。 既看不起崛起的平民子,又认为过去世家们用的法子,能让这些平民子也试试——世家常集合起来跟皇帝闹。 也不想想你们都让宇文鲜杀过一次了,宇文霁……看似仁善,其实他比宇文鲜更疯狂啊。他才是真正倾覆天下的人,将来世家还是会存在的,但千年世家将不会存在了。 孙惊蛰叹气:“我不能死在考场上,否则孙家危矣。” 他死在考场上,要被宇文霁误会的。傻子世家们,也很可能利用他的死。以防万一,这次就不参与了。 “努力吧。”孙惊蛰道,“当初我一时贪名,坏了孙家的基业,还需你等逆转乾坤。若得中,勿与旁人结党,只一心忠于王事,方才是兴家之基。” 孙惊蛰吩咐之后,让众人散了。 独有一人留下了,略有些犹豫地问:“大父……姑姑……” “没有什么姑姑。不要多事。” “是。” 宇文霁不知道老乌龟知难而退了,他还有自己愁的事情——熊爹又双叒叕拉肚子了。 果然如宇文霁想的,熊爹去抢猪肉了,他甚至没偷。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爹呀!!! 熊爹:[好的] 崔王妃:[托腮] 墨墨:[吃瓜] 大家国庆快乐! 第145章 偷猪 145 熊爹天还未亮就堵在了岐阳南门, 城外的皇庄都是从这个门给宫里进货的。现在皇宫里的宫女太监数量大大减少,只剩下了数百人。但皇宫没有废弃,只是改成了各个衙门的办公区, 原先前衙后宅的模式,开始改变。 城门一开,熊爹就带着人窜出去了, 果然发现了城外送来的活猪。他直接抢走了三头, 带着他的老兄弟,坐着宇文霁的战车就跑了。 ——先前宇文霁的那三十辆战车,他还了二十辆,剩下十辆,人还了, 车没还,马也没还。宇文霁也乐得让熊爹开心, 逗趣一样去崔王妃那告了状, 父子俩玩笑般吵了两句嘴, 车就给熊爹了。 谁想到, 这次熊爹就用战车抢猪肉。 城门吏本来以为老平王是如过去般出去打猎的, 谁知道是抢猪肉的?虽然老平王弄点自家的吃食, 该不算什么, 但他能用抢的, 这事儿就不正常。城门吏赶紧上报, 宇文霁听说后,立马追了出去。 宇文霁立刻亲自追出去了。 但熊爹多精明啊,出城就分散了车队,自己只骑着马,奔向了个山坳坳。那地方早有他其余的老兄弟接应, 他老兄弟们还在附近打猎,弄了些野物过来。 一群七八十岁的老头儿,不吃干粮蔬菜,纯吃肉。宇文霁找到人时,老头儿们吃得,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了,内脏都扔得不知道哪里去了。 看见宇文霁的时候,熊爹还得意扬扬:“没事儿!老子壮得很!” 言犹在耳,回去路上就开始拉稀了,不止熊爹,一群老头儿都这样。 宇文霁:“尚能饭否,是吧?”他可真是又气、又心疼。 嘲讽归嘲讽,宇文霁赶紧命令,让把熊爹吃饭那一块儿的残渣,全都打包带回来。老爷子日常油水就足,也常常在外打猎吃肉,不至于拉成这样啊。 真是年纪太大了吗? 宇文霁这一灵机一动,还真有用——检查残渣后,太医发现,肉没熟。 熊爹这是怕宇文霁追来,看肉的外头略变色,就吃了。他长途跋涉回来,体力精力还没彻底恢复,这就拉肚子了。 熊爹躺在床上动不了,宇文霁气得脸黑,双手叉腰坐在他床边。 熊爹气息微弱地拉着崔王妃的手:“让他出去……黑脸吓死人……跟个老虎趴我床边似的……我都休息不好……” 崔王妃抿抿嘴唇,一口咬在熊爹拉她的手上,咬得熊爹嗷嗷叫。 “你可恨死我了!”崔王妃又连咬了两口,真咬出血了。 总算,熊爹缓过来了。 病好后,算是部分受到教训了。但他也没闲着,只是不再那么大动作了,却开始带着崔王妃,夫妇俩开始在小庄子上到处逛。 与此同时,靖安州彻底安稳了。 宇文霁没有把紫郡建成大城,哪儿来得及?还耗费民力,他在那边建了个军马场,连带着派过去了五万骑兵。刘去疾和马蜂搭伙领兵,靖安州本身就是粮食大州,宇文霁还“偷”了脈州部分土地。 如今地广人稀,马场不夺百姓的耕地。同时马场和官军的大量聚集,反而会带来市镇的诞生,给百姓带去营生。 随着军营在当地稳定下来,没用两年,一年多些,熊爹那时候还躺床上哼哼呢,靖安州大定。 甚至宇文霁还帮了宇文德稳定脈州,一直闹腾不休的世家,当发现五万骑兵住在他们隔壁(已经进“家”了)后,立刻老实了。 允州那边的朝堂,有人上奏折,请宇文德嘉奖宇文霁安定地方之德。 宇文德看着朝堂诸公,感到了一种从骨子里出来的无力感。 他甚至希望有傻子站出来,让他斥责宇文霁,但是,他的朝堂上已经连这种傻子都不存在了。 最可能获得傻子殊荣的宇文礼这次没掺和,因为他正忙于和石允的联姻之事,他要迎娶石允的孙女为侧妃。 宇文礼也感觉到了来自宇文德的不喜,他在想方设法地扩充自己的实力。 这一年的八月,那位伤势严重的督亭卫,还是去世了。 宇文霁能做的也只是把宫里存的冰都拉去给她们降温,但其中一位的伤者伤势还是太严重了…… 那什么十八君子也能判了,宇文霁看了看判决——火灼、示众。 把他们头部以下的部分,烫一烫,不烧死,灼完了挂外头。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也是律法的规定。宇文霁批准了。 刚批准完,他就收到了一份急报——宇文德病了。 “病势沉重,已不能起了。”禀报的官员叫陶芳,还是当年靖安州派到丕州的(送死)使者,后来他就进了招贤馆,按照当时丕州的规矩,一步步考试,成了官员。 初时陶芳并没展露什么特别的才学,吕墨襟能发现他,因为连续三年,都有陶芳的判案送到他的手里。这些案子的案情都没太大曲折,但案子里相关的人情很复杂。 ——毕竟不是柯学世界,日常生活中,没那么多悬疑案件。 其中有一个案子,赵某将钉耙靠于墙,刘某奔跑路过,不慎绊了一跤,跌于钉耙之上,被钉耙戳死。 刘某当时奔跑是因为妻子难产,他是去请稳婆的。他死,妻子一尸两命,剩下一个四岁的幼子与一个盲眼的老母。刘母听闻此事,悲伤过度,昏厥不起,也去了。 最后满门就一个小孩了。 赵某的意思,他想收养这个孩子。 这案子就纯粹一个意外,谁都不想有这样的灭门之祸发生。一般官员就判允了。 但陶芳把孩子按照孤儿的正常处理方式,送进慈幼院了,他还连夜将孩子改名换姓,送到了其他州的慈幼院。 赵某就十分不满,跑去质问,为何不把孩子交给他抚养,可是信不过他? 陶芳问:“你与刘某可有旧谊?” 第159章 赵某:“只是相识的一村之民,点头之交。”言谈就看出村民受过教育了。 “你可有子女?” “有,三子一女。”他长子都十二了。 “你可内疚于刘某之死。” 赵某点头,面露愧色。 “你子女可内疚?” “内疚!内疚,必会好好对待刘家子的!” 陶芳一拍惊堂木,先是道:“刘某系死于意外,无人谋害,其妻、母之死,虽引人扼腕,却与旁人无关。其子入慈幼院,合理合法。” 这件案子,从头到尾就是意外,甚至都不算是误杀。赵某放钉耙的地方,也不是大路上,刘某真的完全是巧合。之后刘家的灭门之祸,值得同情,但确实和赵某不相关。 陶芳对这个孩子的处理,完全是按照法律走的,没有任何偏袒或者为难旁人的意思。 有与赵某、刘某同村的老人当时也在堂上,听陶芳如此说,立刻道:“县尊说的是,我等晓得,只是还请县尊法外容情,我等皆会看着赵某践行今日所言的。” “正是法外有情,才不能让刘家子作赵家子。赵某怀内疚之心,其必定将刘家子高高捧起,又有你等村民在旁‘监管’,他不敢有半点苛待,其对刘家子,必定溺爱。若其子女也如他一般……”陶芳摇了摇头,“此乃害命。” 陶芳这是只说了一种“最美好”的可能,就是真的将这个孩子养成了讨债鬼,把他们整个赵家吞吃殆尽。 这件事还会有另外多种更痛苦的可能。 比如赵某养了几年,内疚渐渐消磨殆尽,却把刘家子的性子养大了,这孩子可就性命堪忧了。或者他一心偿债,可他子女妻子受不了他溺爱刘家子了,要么刘家子依旧死的不明不白,要么赵某妻离子散。 老人闭嘴了,他没办法担保赵某家里不会发生这种情况。赵某一家子也就是普通人,他的大孩子可能懂一点,小孩子真能懂,将来赵某可能还会生孩子,他们一家能把刘家子宠成什么样? 赵某不知是没明白,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只说绝不会如此,说他一家都是正经人,一定要将刘家子带回家养育。 老人也都劝赵某放下,赵某还是执拗。 老人走了,赵某让陶芳给哄出了衙门。 后来赵某也不干活了,隔三岔五来衙门闹。 跟他生了四个孩子的老婆也受不了他了,夫妻合离,妻子带了女儿回娘家,后来又带着女儿再嫁了。 田地也只有三个年幼的孩子侍弄,若非四邻接济,督亭卫看护,都得饿死。眼见他家里太不成样子,督亭卫与其族中长辈做主,将赵某和孩子们断了亲,孩子们也进了慈幼局。 赵某妻离子散后,还拿着砖头去衙门,要殴打陶芳。陶芳他是没打着,却成功送自己去吃牢饭了。 有人便说陶芳太不讲人情,弄得人家妻离子散。 但更多的人,觉得陶县尊判得对。这么一个执拗人,真让他把刘家子带回去,八成就是当年陶芳说的情况了。只是一个不到一年就妻离子散,另外一个大概要一家子苦熬至少十年八年,方才迎来惨烈的结局。届时才是一家子外加刘家子都被毁了,现在只是毁了赵某一个,其他人的结局还是挺好的。 陶芳是一个很稳当的人,他不会因一时冲动而做出激情的判断,冷静稳定。 这样的人才,吕墨襟自然喜欢,在考察一番后,升官升到身边来了,他现在管着一部分情报。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 第146章 (捉虫) 幼儿园二期学…… 146 宇文霁细看了这份情报, 太子宇文礼已经进宫侍疾,顺带监国了。而直到这份情报送出来的时候,大臣们已经有三日没能见着宇文德了。 这就很可疑了。 尤其宇文礼……根据宇文霁对他的了解, 可不是一个好东西。上次知道他的事情,还是他要和石允联姻。 宇文德是一个成熟的老政客,他的行动是有逻辑, 有诉求的。虽然他也缺德, 比如找了一个姓宇文的姑娘,嫁给石允老匹夫了。 可宇文礼则更接近于先前几代宇文家的皇帝,脑子养坏了,不一定能做有逻辑的事情,他比宇文德还麻烦。 宇文霁正苦思中, 突然又有急报送到。 “淘州的军报?”宇文霁一惊,还以为宇文德是水军逆江而上, 偷袭来了。 拿过军报一看, 真实情况越发让他意外。是宇文德的水军来了, 却不是偷袭, 是投降的。 水军的投奔, 还得追溯到鹿仙人时期。 在他造反之前, 水军大都督是蔡韭蔡守宗, 蔡韭为人刻薄寡恩, 视漫江水军为私产, 常常纵兵劫掠江上船只,南北沿江的城镇,十有八.九要向其缴纳缴费税,若不缴,“水匪”月内必来。 谁都知道其以兵为匪, 但谁也没法管,只能交钱买平安。 鹿仙人造反前一年,蔡韭又干了一件神事,他竟不想给麾下将官发饷银军粮了,直言:“我以劫掠立家,尔等若想吃饱穿暖,便去抢吧。” 明明是在中原腹地,吃着民脂民膏长大的人,却养出了一个与胡人不相上下的饿狼脾性。 其麾下水军不想饿死,只能去劫掠,劫回来了却还要给蔡韭分润,因为他们用的战船刀兵,都是蔡韭的,要给蔡韭“租金”。 鹿仙人因皇帝加税造反,这消息传到漫江水军时,水军几乎是当即跟着反了。众兵将攻入蔡氏坞堡,将蔡家满门杀尽,肥壮的蔡韭被砍了四肢,在活着的时候,被一把火点了天灯。 水军到了鹿仙人的手里,管理他们的是两位神将,翻江神将洛安与倒海神将范远。鹿仙人本人是有用兵与用人之能的,当年鹿仙人能一举占领近乎三州,且截断南北交流,水军出了大力气。 后来战事停歇,鹿仙人又靠水军与江南沟通,运输来往货物。 鹿仙人是有机会安定三州,恢复生产的,可大概是他麾下确实缺少正经人才,其教中的高层多为一心享乐的贪婪之辈,正常从江南运来的物资,皆被他们自行瓜分,反而还从教民身上搜刮更多,何谈反哺? 他对百姓敲骨吸髓,但对水军,鹿仙人还是很大方的。水军在他父子掌权时期,甚至比过去还发展壮大了一些,水军人数超六万,大船三百,小舟无数。 可陆清月战败,当初他焚烧九灵宫时,确实已经安排了水军的小舟在外接应,但人没接着。 之后,管理水军的两名神将,洛安与其亲信因不愿归降于宇文德,被范远所杀。 宇文德麾下缺乏水军人才,任命了范远为水军大都督,管理全部水军。 但是已死的洛安,比范远更得水军人心。范远杀了洛安,消息泄露的当天,洛安的下属就有开船跑了的。范远派遣到其他船上接任的军官,也多有被杀,水军不听其令把船开走。 后来这些逃跑的水军集结起来,成了漫江上一支颇有威胁的力量。 所以,这些年来,漫江水军一直在打内战。 来归降的,就是原来洛安的势力。 宇文霁:“……” 洛安和范远,这俩都不是好东西,那些神将们就没一个是好东西的更别说之后叛军还成了水贼。 当水贼就是当水贼,在寻常人吃人都不算事的乱世,说一群没有稳定据点的水贼没作过恶,一直都是行侠仗义的好人?那他们早死了,活不到现在。 乱世,无法追寻绝对的公平和正义,因为这就不是一个公正的世道。 他们选择在这个时候来降宇文霁,也真的是一个巧合,毕竟是叛军,也没有正经地盘,这几年下来已经坚持不住了,另外也有宇文霁唯一一位水军将领水狮子葛石的功劳。 葛石就是蔡韭还在的时候,从漫江水军里跑出来的,虽然时隔多年,但还是有些旧关系在。葛石归降宇文霁后,水军一直不得用,也让他很郁闷,但看着其他将领不断建功,他也是想上进的,所以在上报之后,与漫江水军的叛军,建立了联系,成功让他们驾船归降了。 现在这支叛军带兵的将领叫洛禀,乃是洛安的小儿子。他自小喜爱船只,不愿上岸。范远灭洛家时,他也在洛安的旗舰上住着,侥幸逃过一劫。其指挥水军确实有一手,虽然年幼,可还是短时间内获得了叛军们的信任,成为了首领。 原本这种降将,该亲自来见一见宇文霁的。但洛禀表示,只要(有)杀了范远,他立刻(才会)进岐阳。 宇文霁骂骂咧咧,但还是硬着头皮把这支叛军收下来了,因为他确实缺少水军。且若不接受他们,放任这群人在漫江上游弋,最后倒霉的还是百姓。 第160章 但想的挺容易的,做起来还是很麻烦的。毕竟宇文霁过去的水军太小了。虽然吕墨襟提醒后,宇文霁也开始重视起了水军,但还在初级阶段。 所以,收拢水军就变成了一件费人费粮又费时间的事情。 宇文霁脑子里甚至有些暴躁的念头一闪而过——把这些水军都杀了就好了,绝对没一个冤枉的。 就在最忙的时候,有一日,墨墨迟了半个时辰回家,宇文霁都准备好出门去接他,若工作实在太忙,就跟他一块儿在官署加班了。墨墨回来了,告诉他:“我接到了王皇后与宇文德几位十岁以下的皇子,以及尚城部分官员的家眷。” “王皇后?”宇文霁下意识想到的是城隍庙里的王皇后,后来才意识到是宇文德的皇后。 “你先别急。”被打断的吕墨襟摆了摆手,“王皇后到后,便自裁了。他们要怎么安排?”说完又是一摊手。 正常处理“前朝”之子,就是封个闲散的爵位,荣养起来。一般这种爵位也传不过三代去,自然而然就死干净了。 但宇文霁现在没有进行过任何册封,也是拜宇文霁个人的强大战斗力所赐,军功最大的,是宇文霁本人,其他人的军功,说难听了,都是给他打扫战场的。 宇文霁不称帝,其他人也没那个脸提封爵。可不给投降者封爵,很难安下他们的心,收允州的时候,多少会有点麻烦。 王皇后这也是保护她的儿子,这孩子没有被册封,相对来说更好处理一点。但王皇后就麻烦了,她是前朝皇后。而且,宇文霁隐约觉得,她不想落得跟另外一位王皇后同样的下场,不想无奈再嫁。 因为宇文霁不娶她,但旁人也是会劝她再嫁的,不然她这个身份太尴尬了,也容易引起一些宇文德臣子的误会。 “唉……王皇后……”王家一门畜生,但王家女都让宇文霁敬佩,“墨墨,你其实已经有想法了吧?”宇文霁看着吕墨襟,他觉得墨墨此时的表情,有一种独属于墨墨的“坏”,坏得让宇文霁想把他揉进胸膛。 “哪有?”吕墨襟的眉毛飞扬了起来。 宇文霁的心随着吕墨襟的眉毛一块儿荡了荡,内心道:更坏了!更坏了!坏死人了。 他也是明白了,这是考验。他太依靠墨墨的脑子了,墨墨这是让他奋起了。 嗯,他一定奋起。宇文霁想着,伸手勾搭着吕墨襟的手指头。 “宇文德这是……托孤?但他为何不将人朝江南送?” 宇文霁十分理解宇文德不相信宇文礼,因为宇文礼在不似人这件事,确实是随了宇文德一百分——满分十分。 他对这门远亲,也是十分了解的。 宇文礼有个弟弟,有聪慧之名,宇文礼便趁宇文德出征在外,带着几个狐朋狗友,把这个弟弟和其生母扔进粪坑活活溺死了。 这件事闹得很大,因为宇文礼先是带着人冲进皇宫,再把人横在马上,一路在闹市上招摇过市出城的,路上还踏死了数名百姓。 他们甚至驱赶百姓前来围观。 当时那美人一直将孩子托起,她自己沉底,也要让孩子露出粪坑。 宇文礼便让百姓朝少年投掷石块,有百姓不忍,他们便将围观百姓也给扔进去了。 所以,这件事从头到尾,百姓连带着母子俩死了至少死了二十多号人。 这件事想扭曲,想捂住,都不可能了。但……还是那句话,吃人都无所谓,这种事算得了什么? 宇文礼会这样,也和世家的放纵有关。 宇文德是想管的,可每当他处罚太子,就会有世家出来求情。每当他出征,太子必定会搞些离大谱的事情出来。 让他杀了太子吧……之前最能代替的一个死粪坑里头了。现在王皇后这个小皇子能长到四岁,因为他打陆清月的时候,带着太子去了。本来是希望太子能够理解军务,结果宇文德在前边攻城,宇文礼带着他的亲兵在四周围狩猎百姓,按照他的说法是杀陆清月的教兵。 拿一堆女人、小孩和老人的人头,跑到宇文德跟前洋洋自得的炫耀。 宇文德大概很早就明白,为什么被世家名士高人教养着的宇文家皇族出了一群疯癫的蠢皇帝了吧?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都养着吧 第147章 (捉虫) 父子双傻 147 宇文霁挺意外的, 王皇后能带着人一路悄无声息地来到他治下,宇文德必定在幕后出力。但宇文德的表现,可不像是一位这样的好父亲好丈夫。 真爱? 宇文霁摇了摇头, 谁知道呢?但无论是与不是,这些小王皇后,都是倒了八百辈子霉。说不定将来的影视剧, 还真会将这俩描绘成真爱, 找个年轻偶像派演实际七老八十的宇文德,再挂一个“还原历史千古奇恋”的羊头。 “?”正说着话,吕墨襟就见宇文霁走神了,且神情颇为怪异,以他对宇文霁的了解, 都难猜出他在动什么脑筋,“在想什么?” “将来世人传颂的故事里, 咱俩是什么样的?”宇文霁说着, 把吕墨襟搂了过来, 让他坐在自己的腿上。 “你……大概是头上长角的神灵, 我可能是个男狐狸精?” “哈哈哈哈!”宇文霁笑了起来, 这还真可能, 说不定还会把其他不似人的混蛋掺和进来, 弄什么三角恋、四角恋, 然后墨墨一边喊着“我权谋过人, 不靠任何人!”,一边对着骑马狂追的他伸出手“大趾救命!” 宇文霁越想越觉得好玩,笑得不能自已。他胸腔的震动传递到吕墨襟的背脊,虽然没看见宇文霁的脸,但无论笑声, 还是震动,都太怪异了,吕墨襟忍不住扭了扭背脊,宇文霁把他搂得更紧:“别闹。” 吕墨襟翻了个白眼:“谁闹啊?”他干脆与他自说正事,“你觉得江南世家,会比江北的你好吗?” “……”宇文霁思考了一会儿,“我不知道。” 吕墨襟拍了拍他的胳膊,宇文霁不情不愿把他放开了。吕墨襟拉了把椅子过来,坐在宇文霁旁边,边沏茶边道:“我与景光说一件事吧。当年江北遭灾,曾要从江南调粮,但江南各州,一直拖延。之后陆清月造反,却一直与江南往来频繁。” “卧槽!”还有些现代思维的宇文霁,一句经典立刻冲口而出。 这可真是一颗个大瓜。 宇文霁一直以为,陆清月跟江南联系,是他造反,成就一方势力之后的事情了。可正是因为他造反的声势太大,才断绝了南北的沟通,北方才进一步糜烂,彻底变成了散装的。但若他和江南一直有往来,那江南世家就太可怕了。 漫江属于天堑,只要江南掌握住水军主力,江北想过江,必须顶着江南水军的骚扰,把自家的水军发展起来,再倾举国之力,打过江去。 属于是悄无声息,来了个大的。 “所以,景光,对水军有耐心些。”吕墨襟把宇文霁的大爪子抓过来,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 “嗯。”宇文霁连连点头,可陡然意识到了不对,“咱们说的不是宇文德子嗣的事情吗?” “你不是早有打算了吗?” “……” 吕墨襟只能继续点头,确实有。 宇文霁不想给他们封号,但也没隐瞒他们的存在,准备通报一下,可孩子无父无母的小皇子们,都直接塞进各地的慈幼院。有爹有妈的,跟随父母一起安置。他们带来的财产宇文霁不会没收,但也仅此而已,他不会给他们任何东西。 有些大臣提出了反对,说这种安排恐有祸患。 宇文霁挥了挥手:“一切按律处置,百姓安稳,便无祸患。” “若他们……” “按律处置!” 目前律法中对于各种造反有着明确的界定,只要朝廷还在正常运行,就能在对方造反之初发现端倪,并及时进行打击和监控 假如没能及时发现,甚至如鹿仙人,或者其他历史上类似的情况那样闹大了,那也不是宇文霁现在没能斩草除根造成的结果,而是当时整个体系已经重新出现了问题,又到了一次“轮回”的时候了。 距离未来还有数千年,宇文霁不认为他建立的王朝能够一直延续下去。 吕墨襟问:“科举可将其划入其内?” “可。” 大臣们没有人说话了,宇文霁在很多人的心里,都是一个很奇怪,且很难以捉摸的君主。每当他们认为他仁善的时候,他必定会做残暴之事。当他们认为他很残暴时,他往往又会变得宽宏。 可是这些宽宏,有时候又显得有些小气。 比如现在,他给了这些人活命与正常生活的机会,却不封侯。 历朝历代的君主,谁不将封侯当成一件笼络臣子的最有力的工具?可他就攥在手里不用。但凡宇文霁自身稍弱,没这么能打,又或他私心稍重一分,他手下的武将早就闹起来了。 第161章 有年轻的臣子,私下里询问与自己亲近的上官(一般是老师)。 虽然窥探帝心,历来都是大罪,但谁不窥探啊?况且宇文霁还不是“帝”,只要别贴脸,自然不会有大事。有些上官自己也闹不清,可有些人还真的给出了答案。 “大王只是颇重人命罢了,也只重人命。” 有些人若有所思,有些人当面谢过师长,别后却又觉得师长怕只是胡乱答他,这说的莫名其妙。 安置这些人的事情,属实就简单了,宇文霁还是和吕墨襟继续去钻研水军的事情。可没出几天,允州又出大事了。 宇文德杀了将其软禁的太子,继而关闭尚城八门,干了和宇文鲜一样的事情——屠杀世家,但他比宇文鲜干得更有计划,更周密,也更……决绝。 宇文德可是真的没让任何人逃出来,其第一时间放下城门,将八门绞盘的铁链全部断开,并且点燃了全城。 宇文霁当初打鲁州,遇见过城门士卒故意不松开绞关石的。绞关石或绞盘,都设有机关,好在危急时,以最短的时间将城门落下。但落下的虽然快,再想将链子续上,可是一件极麻烦的事情,短时间内是达成不了的。 传出消息的细作曾亲眼去城外看过。 “数里之处,便觉热浪扑面,烈焰滔天,半天皆红,夜如白昼,生人难近。” 可能会有夸张,可大体应该都是真的。 宇文霁是小瞧了宇文德啊,他以为他送出家眷,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所以给妻儿一条活路。虽然大概情况接近,可在细节上,显然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他哥不是躺着等死,而是拉着他觉得不该存在的家伙们,一起死。 满城的百姓,不过是不值得在意的连带伤害而已。 至于宇文德到底是病死的、自杀的,被宇文礼或乱军杀死的?没人知道。甚至,宇文德到底死没死在城里,都没人知道。 短时间内,即便是视食人如寻常的乱世中人,也没人敢靠近那现实中的火焰地狱。 宇文德就是一只吃人的老虎,从生到死,一直都是。 允州郊外,十几名壮汉赶着数辆牛车,到了一处山坳。他们先是从车上抬下了一卷被褥。 “哐当”被褥中滚落了一顶卷着灰白头发的金冠,后边的军官匆忙将金冠捡起。 又有壮汉从后一辆车上,架下来了一位中年男子。他被用针线缝住的嘴巴高高隆起,肿胀难看,他的两只眼睛充满惊恐和痛苦,可他双臂扭曲,双腿扭曲拖拽在地,显然已经四肢被废,根本难以挣扎。 壮汉们举着火把进入山洞,一路深入,直到……来到了一处墓穴当中。那卷被褥打开,里边包裹的原来是宇文德的遗体。 领头人将金冠交给旁边一名无须的同伴,原来此人是一位宦官,宦官正在为宇文德最后整理了仪容。被缝了嘴的男子忽然发出一声惨叫,他竟然硬生生张开了嘴,但他的那张嘴也化成了一个彻底的血窟窿,他根本难以说出话来。 但众人本不搭理,只自顾自为宇文德入葬。待他们钉好厚重的棺盖,竟就如此陆续离开了,竟然就只留了宇文礼一个。宇文礼也是求生意志旺盛,即便疼得浑身哆嗦,汗出如浆,依旧在地上蠕动着,一点一点地前进。 可他没前进几尺,整个洞窟便山摇地动了起来! 原来众人并未离开,他们在通道中开启了机关,整个通道就此彻底坍塌。当初设计墓穴的匠人也是技艺精湛,只宇文德的墓室依旧完好,整座山中,也只剩下了宇文礼一个活人。 宇文礼发出呜呜哇哇的惨叫,但他最后的结局,要么伤重而亡,要么冻饿而亡,窒息却是不大可能的,因为岩石之间的缝隙,还是有一定的空气流动,足以保证宇文礼一个人的生存的。 宇文德不是个好父亲,更不是好丈夫。但凡宇文礼多半点脑子,宇文德也会妥妥当当地,把一切都交到他的手里。 可宇文礼太让他失望了,直钩钓鱼都能上钩啊。 宇文德假装重病,歇朝数日,宇文礼只试探着探病了一回,就敢宫变。 他太傻了…… 他可以残暴,可以吝啬,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怪癖。结果宇文礼是既残暴又寡恩,还有各种各样的怪癖,他还傻,而且傻是最突出的。 宇文礼是一定斗不过宇文霁的,更糟糕的是,他必定会还会闹出各种各样的笑话,他不是毫无还手之力,他是会被耍着玩。 我苦熬了一辈子,就是让我的名声被一个蠢货糟践的吗? 宇文德很高兴自己的名声是一个暴君,即使他是一个败者,可至少他来过,且留下了沉重的痕迹。但他不能忍受自己跟宇文礼绑在一块儿,被挂上一个“父子双傻”的名声。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父子双傻啊…… 熊爹:[愤怒]你看谁?! 崔王妃;[吃瓜] 墨墨:[吃瓜] 第148章 (捉虫) 方剂也嘎了…… 148 放王皇后和其他孩子们离开, 因为宇文德可是比宇文霁的臣子们更了解他,他确定这些孩子会安然无恙的,他想给自己留下一条血脉, 说不定将来就有能成大事的了? 至于烧了尚城,原因有点多。他既然是九五之尊,总得有一场葬礼, 有一批陪葬吧?他没什么钱财, 但人祭可是足够的。尤其还有那些尊贵的世家们,他们也是最贵重的陪葬了吧? 且宇文德是恨这些世家的,他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明明都是在为自己而活,到后来却莫名其妙活成了世家的傀儡, 就这么算了,让他们快快活活地, 再去宇文霁麾下当官?宇文德不甘心, 他向来是心胸狭窄的。 最后的最后, 宇文德的内心, 还有一点点的善意。他能大概看出来宇文霁想要一个如何的国家, 他这个老朽, 便将宇文霁不想要的垃圾, 都带走吧。 虽然未尽全功, 但剩下的那点渣滓, 对宇文霁也构不成什么麻烦了。 宇文霁是既不知道宇文德父子的真实下场,也不知道宇文德的真实想法。不过,关于后者,他能猜个七七八八。 猜到的同时,宇文霁背后发凉。 吕墨襟偏偏还在这个时候使坏, 在他脖颈子后边吹气:“他若和你一般年纪……” 宇文霁挺胸抬头,无比骄傲道:“我有墨墨!你比他厉害!” 反正最后赢了就行了,是自己赢的,还是墨墨赢的,重要吗? 吕墨襟也笑了:“我有景光,你也比他厉害。” 宇文霁:“嗯!我们二打一!” 说笑归说笑,两人以最快的速度下达了决策。靖安州驻扎的骑兵出发,却不是占领脈州,更不用说占据允州,而是直接前叉,在脈州的淀城驻扎。 这个地方,卡着灵州。 宇文霁想占据脈州不难,但想要彻底稳定脈州,他的官员数量暂时还有点捉襟见肘。而且他的水军还没彻底收服。如果占领脈州,就得直面漫江水军,那群人可是比当了水贼的叛军都麻烦,且若收降了他们,刚投奔不久的洛禀水军,必定会复叛。 虽然他们当过水贼,可在不做人这件事上,还是一直挂着官军旗子的范远更胜一筹。 同时,占领脈州也代表着宇文霁将会彻底跟江北的其余势力接触,除了石允和方剂外,可还有一些散碎的小势力,这些人也都是麻烦。 所以,宇文霁必须要等一等。 但是,又不能就放着不管,还要防着石允。这牲口绝对有胆子冲过来! 宇文霁猜对了,马蜂的前锋直接跟石允的前锋撞上了,这群嗷嗷叫的杂胡,对上了同样嗷嗷叫的平王军,前者化成了后者的军功。 刘去疾的大军先一步赶到,占据高地,摆下阵势。石允的大军没过来,只派来探马远远打探了一二,便退走了。 石允的大军半路上又碰到了方剂的埋伏,可方剂带的人太少了,只有五千,只在最初惊了石允一下,可很快便落入劣势。 刘去疾监视石允的斥候赶回去报信,刘去疾率大军赶来,已经有些迟了。只留下了石允三分之一的兵力,没能救下方剂,也没能杀了石允。 刘去疾的来信上,皆是愧疚之意。宇文霁的回信明确告诉他,他的任何决策都没有错。 就方剂那五千人,也就是石允脚底下不小心踩到的一根刺,拔了就好。 刘去疾的人马也是长途跋涉的,他们的士卒比石允精锐,装备也更好,可人数比石允少,比石允的补给线更长,同样算是异地作战。他只要稳住阵脚,将石允阻挡在外,就是最大的大功。 宇文霁句句都是真情实感,刘去疾是他心态最稳定的将军,他要是打进攻战,就不会让刘去疾去了。私心里,宇文霁是想让刘去疾接乐箭的班的,乐家没必要继续驻守遂城了。将来还是聚集在乐安麾下,当京官为妙。若其子孙有擅军事的,就去遂州,或出塞。 第162章 这个也是保乐家,否则以乐家的威望,万一出了个脑子不清楚的……不,不是万一。乐箭他儿子,脑子就不太清楚。 其实乐箭在育儿上的情况,有些类似于宇文德。年轻时忙事业,忽略了儿子的教导。等事业稳定了,发现儿子已经成歪脖树了。他只能把孙子带在身边,日日教导。 说到后代,石允的五个儿子,石家五虎,竟然都是小有名气的猛将,实在是让宇文霁不得不感叹一声“天道不公。” 五虎,就是五头畜生啊,是真真正正让石允打小用人血人肉养起来的,一个比一个不似人。 这五虎的母亲,都在他们长到五岁后,让石允以大锅活活煮熟后,与儿子分食。然后他的儿子们,也有样学样。他们都这样,石允麾下的畜生们也学这样子。 对这些不似人的人来说,一个女人,生了孩子再过五年,他也基本上……玩腻了,该说能活到孩子五岁的,其实都是极少数。 石允前两年娶的那位宇文家的新皇后,不久前崩了。从时间上看,差不多是石允得知宇文德身死时发生的事情。 消息传回来没几天,宇文婷进了宫。崔王妃将宫廷管束得铁桶一般,原先,皇帝让蚊子咬了个疙瘩,大臣几个时辰后就能知道,如今,宇文婷在宫里做了什么,愣是让宇文霁都不清楚。 然后熊爹找来了,跟宇文霁说:“景光啊,你将来能立个规矩,咱家的姑娘,不外嫁吗?成了亲也就住岐阳。”熊爹想了想如今的情况,将来公主怕是也得像诸侯王一样,“或者驸马随公主赴藩。” 宇文霁干脆回答:“行。” 可父子俩相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叹了一声。 他们这一支本来就恨和亲,部分联姻跟和亲其实差别不大——宇文霁对穆家三兄弟格外亲近,还是和他们的出身有一部分关系的。 宇文霁以及他之后的两三代内,他这位祖宗留下来的话,后世子孙还是很可能遵从的,可时间长了,或者国家变弱了,那就不一定了。 因为联姻,真的是太好用了。 一代代的后人都说“遵祖训、遵古训”,宇文霁看着熊爹。 熊爹有时候虽然不正经,但他是宇文霁心里最正经的老祖宗——后代过上好日子是他最大的心愿,至于后代是不是按照他的规矩过日子,他根本不在意。 都按照老祖宗的规矩过,现在人还蹲在树杈子上呢。 是人的才算是老祖宗?那现在大家应该是母系氏族。 男人才算是祖宗?呃……他们家应该都是单性繁殖的,这种人应该确实和人类不是一个发展分支上的。 其实将来公主们是否还会外嫁,还是要看她们自己了。也可能,将来她们会自愿嫁出去,到外头当个女王,谁知道呢? 接下来,局势没有变的太平。 石允攻打脈州不成,可莫名其妙杀了方剂,当即去攻打梁州了。梁州早有防备,石允没吃到好果子,却也没退。他杂胡军的特点,就是一群流寇,石允干了一件很神的事情,他直接将命数万杂胡士卒自行就食于梁州当地。 这些杂胡三五一伙,百人一群,在梁州当地散开,大城进不去,专门劫掠杀戮村庄。如今刚入夏,百姓正该勤于侍弄粮食,浇水施肥捉虫驱鸟,却来了这群畜生。 梁州更少马,官军根本追不上杂胡,只能据城防守。 而梁州称臣的使团,已经来到岐阳了。带队的,是方剂的侄子,方赦。 宇文霁:“……” 他对梁州的心情,一向都十分复杂。 对石允不算复杂,若石允落在宇文霁手里,他绝对会给他来个千刀万剐,还得是每刮一百多刀就给他小心疗养,再继续刮的那种。他那些下属,基本也该跟他有个相同的待遇。说一句残忍的话,那地方年满五岁的,都不能留。没办法,那些孩子都被浸满了毒药了,怎么留? 其他地方,变态是少数,石允麾下,正常人都下锅了。 对宇文德也不复杂,那是个不似人的敌人,宇文霁会给他痛快点,但也从没想过要让他活。但宇文德麾下的正常人还是有的,熊爹回来后,就觉得他手下的几个将军不错。跟宇文霁说,若打起来,能留他们一命就留一命。 其他那些零零碎碎的小势力,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而且,这些势力,宇文霁对他们治理下的普通百姓,都是没什么负面感情的。 就只有方剂的梁州势力很特殊。 方剂的崛起,在于他率领净州百姓求活。净州可是被鹿仙人祸害的地方,后来让陆清月彻底占据,彻底变成了人间炼狱。 方剂此举,毫无疑问是值得尊敬的大功。然后呢? 他到梁州,把梁州原百姓几乎全部驱除,没跑的,男的杀了,女的强掠,老人孩子几乎杀光。 方剂要是换个民族,他跟石允就是异父异母有着共同思想的双胞胎。可他也是汉人啊。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 第149章 宇文霁出兵 149 方剂对待从净州带出来的百姓确实仁善, 在惨烈的杀戮后,梁州迅速“恢复”了安定。并且军民团结一心,抵抗来自陆清月和石允的进攻。 且方剂阻拦石允, 这很明显是送死的。方剂应该也了解了宇文霁的脾性,知道自己主政的梁州,宇文霁八成不会乐意接纳, 所以他去死了。还死得十分壮烈, 就是为了尽量降低宇文霁对梁州的敌意。 所以,宇文霁把急报送来的使者递上的文书,放在桌上,没打开,因为里边还有一封方剂的来信。 石允散兵为匪, 确实应该去阻挠,但宇文霁却不甘心。他有一些阴暗的想法, 杀戮驱赶了梁州百姓的净州人, 该受到惩罚。 当年驱逐梁州本地人, 这些净州人每一个都是获利者。对杂胡异族, 宇文霁能直接赎买回汉奴, 梁州现在双方都是汉人, 怎么赎买? 这地方的人, 就是从上到下从骨子里都坏了, 歪了。若收降, 宇文霁是不能进行清洗的。日后驻扎督亭卫与派驻官员,也必然麻烦多多。更不用说还要允其建立自己的蒙学,参与科举。将来督亭卫和官员,都会有出身梁州的人。 每想到如此,宇文霁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 吕墨襟过来了, 端着茶和点心。他将托盘放在桌上,自己拉了把椅子过来,坐下,开始吃吃喝喝——对,当然都是给他自己备下的。 吕墨襟吭哧吭哧吃了半盘子,宇文霁终于出声了,他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去:“真膈应。” 他得收,因为大概所有人都在渴望着天下尽快一统。 吕墨襟喝了一口茶:“你收下来,就是麻烦。这些住在梁州的净州人,太抱团了。且方家在梁州的威望极高,外人极难插足。若收,就是得一块看似太平的烂地。” “不收?”宇文霁眼睛一亮,墨墨是这个态度就好办了。 “景光,你想要的,从来都不是表面的一统,而是一份安稳的基业。所以,我们不着急。” 说着当年宇文霁对他说过的话,吕墨襟露出了笑容,他的唇角上翘,眉眼如月,光华璀璨……顿时晃得宇文霁心跳如鼓,目眩神迷。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美丽的人? 宇文霁的思想黑暗了一瞬:墨墨若是不爱我,我大概会成为一个可怕的昏君。 他死死盯着吕墨襟,双瞳仿佛正有火焰在灼烧,用指腹擦着墨墨唇上的油脂,擦完了便将手指塞进了自己的口中。 吕墨襟面皮虽未变色,却只他自己知道,面上发烫了。温和的宇文大趾,偶尔也会展露出极其凶恶霸道的一面,在战场上,或,在床榻上。 “墨墨,去沐浴吗?”明日恰好休沐。 “……嗯。” 次日,吕相果然没能起床。 处理净州的办法,两个人也已经商量清楚了,不能硬生生地不收。因为方剂可是为了打石允战死的,属于是为了宇文霁战死的(大趾:呸!)。而石允的匪盗在当地劫掠,这个也确实不能不管。 所以,宇文霁在对使团表示欢迎的同时,却又多次对臣下道:“待平定后,我欲使梁州百姓移民净州。” 移民,在乱世结束后,新朝建立之初,是朝廷的常用手段。 宇文霁势力的扩大,也是伴随着移民一路过来的。他说要移民没有任何问题,但他说的这两个地方,就很微妙了。 可也不能说宇文霁这个决定是故意刁难。 梁州现在的人都是从净州出来的,时局平稳后再回去,合情合理。 使团在前往岐阳的路上,也收到了消息,队伍中有人高兴:“日后我净州人,便占了两州了。” 第163章 但这种傻子还是很少的,宇文霁的意思,可绝不是让他们走一半留一半。 方赦十分为难。 这个情况,他的伯伯方剂已经预测到了。小平王的脾气,其实不难猜,这人颇为疾恶如仇,怜惜弱小,他对于净州人的梁州之行,是十分厌恶的。但只是猜到了,不代表就能按照小平王的脾气去做。 方剂是想带梁州诸人归乡的,可这个提议要是数年前提出来,可能同意的人还多些,现在无论是方家人,或百姓,都已在梁州安家置产了,怎么走?他们只乐意分家分出一部分人归于净州,当然,原先净州的土地田舍也得多多地分给愿意迁移的人。 方剂已劝了一年多了,可他在面对外人时有多残忍,在面对自家人时,就有多优柔。 梁州人也让方剂养坏了,外加方剂自己也说过,小平王乃仁主。小平王还向宇文德称臣了,更让他们加深了这种印象——小平王不想开打,为了天下太平愿意低头。 方剂彻底无奈了,宇文德死后,他用自己的命,给梁州谋划了一个归附的机会。他也知道,自己过去干的事情,小平王不会容他。 可方剂的行为,被许多人嗤笑为愚蠢…… 方赦在万分为难中,见到了宇文霁。 但不是在岐阳见的,而是在宇文霁出征的半路上,这还是一次隐瞒了使团其他人的秘密见面。 宇文霁年龄越长,威严越盛,此外还有些身份上的心理暗示(靠自己能力杀出来的未来九五)。方赦只看了一眼,就垂下头,浑身战栗难以自控。 “你能带梁州民众归于净州吗?”宇文霁只问了他一句。 方赦跪下:“小人只求带走部分百姓。” 这是方剂临出兵前,给他留下的真正遗言——他去死,其实只是给方家的一部分人求来了活路,他活着,方家全都得死。所以,若大王还能允许他们回去净州,什么都别多求,赶紧能带多少走,就带多少人走,回到净州后小心过活,从此别管其余人的死活。 “嗯。” 这次会面就结束了。 宇文霁在方赦离开后,才打开了方剂的信。 信中的方剂,解释了当年净州占梁州的真相。作为求活的灾民,他们最初是安稳去梁州避难的,可到了梁州没多久,就与梁州本地人爆发了各种冲突。他们只能反抗,没想到梁州本地官府就是一群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更没想到,净州人一动手,就停不下手了。 方剂将一切罪过都揽在了自己的身上,说是他自己节制不严,是他这个为将者之罪,百姓无辜。所以请宇文霁,给百姓一条活路。 宇文霁当年得到消息的时候,梁州已经易主,毕竟梁州当时距离丕州太远,他们的动静相比其他势力又太小了。 还是最近几年才开始收集梁州的确切消息。 当年净州人到梁州避难,最初是很老实的。可梁州的官府和世家过于不做人,本来已经同意放流民进来,放进来后,却是各种盘剥。 这群从当年鹿仙人手底下跑出来的流民军,却不是吃素的,两边就打起来了,梁州本地官府惨败。方剂一看梁州竟然这么不禁打,那干脆就把全境都占下来了。 但他们若只杀官府和世家,宇文霁也不会膈应,他把寻常百姓也都杀戮、掠夺了。 方剂说他节制不严,却是大大的假话,因为这事就是他当年煽动的,他根本就是以“胜后劫掠”为奖励——将城市和城郊划分了区域,在攻城战中获得怎样的战功,胜利后就能在不同的区域中劫掠,若是没有战功,就只能在别人劫掠后,去打扫战场。 所以方剂为人俭朴,家资不丰,因为他从来不会去抢的。可他的家族,依旧肥得流油。 今日这位方赦来求的,也不是什么百姓的一条生路,而是部分方家人的一条性命,特指那些还听方剂命令的,方家最核心的人。 宇文霁将信烧了。 方家人不跑,就在梁州待着,装可怜,其实他反而拿他们没办法。一旦真跑了……呵呵。1· 石允这家伙的行为看似疯狂又无奈,可他在战术上,也是个能人。 梁州人心稳固,石允打攻城战,损失太大。现在正是夏天,他的匪兵散布梁州全境,百姓难以耕种,都要避入城中,是需要官府给饭吃的。毕竟现在梁州百姓可不是寻常百姓,都是当年的流民军,属于全民皆兵的。 但梁州官府也没多少存粮,存粮都进了将军和刺史们的库房(当年主要逃避的是兵祸,毕竟鹿仙人是杀世家的,所以,这支流民军里,其实也夹杂了净州不少世家)。等城里没粮了,看这群人乐意不乐意开自己的库房分粮吧。 且梁州说是团结,可其实方剂这个小朝廷,当然也少不了派系。方剂对内好好先生的性格,是最适合派系发展了。 一旦过了秋天,秋收惨淡,石允不退,平王不救,那么,他们内部还会继续团结吗? 宇文霁想着,来年开春,他就发兵梁州救援,若梁州真的团结一心抵抗石允,那算是他们命不该绝,但若不是……那就是老天开眼。 秘密与宇文霁会面的方赦回去,也是和旁人一样,一脸愁容,看着使团的人争吵。 ----------------------- 作者有话说:大趾:[好的]不见不散哦 第150章 江南禄王 150 使团现在不知道宇文霁为什么突然发兵, 不只他们不知道,平王治下百姓也都不知道。 使团中人去问礼部的官员,礼部官员也只乐呵呵道:“大王说杀谁便杀谁。” 问回来的人, 脸色难看。 “小平王威望至此?” “去打谁都不知道,说打就打了?官员都不管的吗?” 问出口的人,自己也知道问的是废话。小平王的王驾都过去了, 他们也去围观了。这种支持的姿态不只是官员的, 是全民的,市井小民皆闻战喜。 那十几辆庞大战车碾压过道路的辘轳声,让众人此刻想起,依旧会心头憋闷。 有人道:“平王治下,皆寒门。”说话之人摇了摇头, “寒门一心向上,哪管什么百姓社稷?” 方赦揣着手, 与众人一齐点头, 心里却是嗤笑:屁的百姓社稷, 不过是人家小平王不听话, 你这世家急了。 说到了百姓社稷, 自然脱不开谈论耕战授爵, 接着又说科举, 然后是女官, 还有一路行来见着的城隍庙与土地庙, 一群老少爷们蛐蛐了宇文霁半天,又口沫横飞地畅想着将来他们到了小平王麾下该如何劝谏、改制…… 等说完了别人,终于轮到说他们自己了。 “咱们是留在这儿等着小平王回来吗?”有人耐不住,问了一句。 “……”方才的热闹场面顿时消失了,众人都闭嘴了。 石允还在梁州肆虐呢。不是说攻不进城, 就损失少了。时间似慢实快,眼瞅着秋天这就到了,今年的秋收彻底完了。明明风调雨顺,却来了一个近乎颗粒无收的年景。 “小平王若是收下了咱们,应该会给梁州送粮吧?”有人道。 “应该,我问了,他们要救灾的。” 这两句对话发生后,气氛顿时又变得快活起来。 又有一个道:“平王治下富庶。” “士绅一体纳粮服役可不好,按地纳税太过苛刻,分明是与民争利,国将不稳。” “是极,要改的。” “我见贱民竟也能吃油,吃饴糖,甚而买酒了。大王身边有奸臣,怎可苛于良民,而宽于贱民呢?” 于是又是一阵蛐蛐,比前一阵还要热烈。 方赦心道:见着小平王,真敢把这话说出来,我敬你是条汉子。怕是都惦记着旁人吆喝呢。真让小平王改了税,他们跟着吃香喝辣,激怒了小平王,砍的也不是他的脑袋。 可眼看着他们越说越兴奋,方赦耐不住了:“所以,诸位都是想留下等的?” “……”这一句又冷了场。 按理说应该在这儿等,他们回去能做什么?可小平王去打谁都不知道,但没跟他们说一声,显然不是去梁州帮他们退兵的。也不会是去打石允,小平王是个傻子吗?无偿杀了石允帮他们退兵?大概率是彻底收下脈州和允州,再把周边的小势力打扫一番,继续不管他们。 但这种手到擒来的战事,需要小平王亲自去吗?可能小平王好战,喜杀人,所以耐不住性子吧? 要紧的事,即便这是一场轻松的战事,小平王能够一路直接平推过去,等到战事停歇,至少也要到明年夏天了。毕竟冬天最冷的一阵,是不能开战的。 等到明年,再谈论如何归附?那时的梁州是如何的局势呢?石允是否有攻下城镇呢?这都不好说。 第164章 众人彼此对视,神色间都有些不妥。因为随着梁州局势的改变,小平王愿意接纳的条件也必定会越来越苛刻。 方赦叹气:“大王奔赴战场却不留一言……诸位该也明白其中深意吧?” 翻译:别胡思乱想什么在小平王麾下呼风唤雨了,人家根本没把咱们当事。否则多少也该在路过的时候,正式见一见使团中的人马。找个专门负责谈判的官员安顿他们,又不是难事。 就是故意晾着他们,小平王很乐意见梁州被打个稀烂。 “不是说……小平王仁善吗?怎能不顾百姓死活呢?” 现在又说是百姓,不是贱民了。 方赦:“之前岐阳不是就传出来大王的意思了吗?让咱们回净州呢。”就是你们还惦记着占据两州的好事呢。 “……” 果然,一到正事,又不说话了。梁州富裕安定,净州田地多少年没人耕种,跟野地没区别了,房舍更是成了野物的天下,一穷二白的破地方,谁乐意回去? “小平王不至于狠心至此吧?”“他真能放任杂胡杀我汉家儿郎?” 这话说的方赦都有点反胃,他毕竟有些年轻,还是没忍住,一句话冲口而出:“咱们当初杀梁州百姓的时候,也没顾念人家是汉人。” “怎、怎么能这么说呢?”“净州人先杀咱们的,不杀他们咱们如何求活?” 眼看着又要变成一场自辩大会,方赦烦了:“我是会留在这里,一直等着大王战胜归来,为我百姓族人求一条活路的,大家想走还是想留,自便吧。” 方赦本人是要留下的,他毕竟是使团的团长,一旦他带头回去,其余众人必定会察觉出不对,方家人想离开两州可就难了。他已经定好了回去的族人,这些族人会将消息带回去,也会带着愿意离开的人离开。 方赦态度坚决,意志坚定,存了心要为方家的生路而亡。 使团的人闹腾了几日,最后一半留,一半走。 当方赦带着使团到了岐阳,他也终于知道了宇文霁出兵的原因——江南禄王宇文度自立为帝,以唐攀为大将,率八十万大军(实际不超过四十万),准备渡江。不过,在他得到消息的时候,大军应该是已经分三路渡江成功了。 江南也是有宇文家的诸侯王的,但江南素来为瘴疠之地,在那边的诸侯王都是名声不显。谁能想到,江北所有人都以为天下太平只是时间问题的时候,这个禄王蹦出来了。 吕墨襟对宇文霁讲过江南的操作,虽然吕墨襟也说是推测,但他的推测一向是很准的,他说什么,宇文霁信什么。 若鹿仙人是江南故意养出来的,江南对天下没什么想法,是不可能的。问题只是对方什么时候冒头罢了。 然后一个风平浪静的日子里,吕墨襟突然对宇文霁道:“江南要动手了,咱们也开始做准备了。” 让他得出几个结论的原因,是剩下的那一多半漫江水军投靠了江南,那时禄王甚至还没称帝。 宇文霁毫不怀疑,直接开始整军出征。满朝文武当然是有人提出疑问的,不过宇文霁没有把吕墨襟的推测提出来,他只道:“我欲一统天下。” 翻译:反正我是一统天下,你管我打谁? 最后众臣知道的,也只是调集十五万大军,兵出靖安州。 宇文霁本人到了靖安州的养马郡后,便停下了——本来没有养马郡,自从建了军马场,便有了。 宇文霁这次要做一位真正的统帅,而非猛将了。 他本来可以快速占领脈州,却没动弹。而是在养马郡开始建大营,且将大营周边坚壁清野。过膝盖的灌木,都要连根拔了。 脈州水网纵横,多丘陵沼泽,且道路常年缺乏修缮已经废弛,不适合步卒的大兵团作战,战车和骑兵进去,更是找死。 宇文霁直接等着对方过来,顺便也看一看对方水军的行军速度。 结果宇文霁发现,水军的名声军纪是够烂,但是,战斗力应该不弱。他们用三天时间,就将二十万大军,以及大量的军粮辎重运过江了。 宇文霁曾想过来个半渡而击的,但他当时情报里查找到的可疑地点一共有七个,且已确定漫江水军不会选择只从一个地方渡江(收降洛禀的好处这时候开始体现出来了,洛禀这支叛军在漫江水军里还有探子,但探子的职位不高,无法得知确切的登陆地点)。 宇文霁计算了一下分兵可能遇到的麻烦,放弃了。 他向来不喜欢出奇,稳扎稳打能赢,那就稳扎稳打。 唐樊渡江后,快速占领了脈州。脈州的首府伏江城是当年陆清月的“旧都”,来攻打伏江城的有大半是漫江水军,伏江城守军几乎没有抵抗,便开了城门。 唐攀在稳占伏江城后,分兵前往允州。宇文德火烧尚城后,允州却并没发生动乱。毕竟允州各地已经很清楚了,他们在争霸中败了,只要等将来投降就好了。 虽然来的不是想象中的小平王,但各地也没出现什么像样子的反抗,毕竟为了谁反抗了?无论来的是小平王还是禄王,总归是别人的土地了。他们投降了,为了安稳民心,大概也会继续担任原先的官职,没什么改变的。 整个过程中,只因为某支军队的主官不知道怎么想的,来了个坑杀降卒,引起了小规模的骚乱,其他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唐樊似是心满意足般,直接安稳下来进行发展了。 部分民夫直接放于当地为民,建村立寨,建立官府。 这情况,显然两边要开始长期的对峙了。 宇文霁一直按兵不动,就那样静静地看着…… ----------------------- 作者有话说:大趾:[吃瓜] 第151章 (捉虫) 禄王(无主角…… 151 时至今日, 江南依旧不是什么好地方——若没有宇文霁,江南再过十几年,大概就能变成鱼米之乡了, 因为没有宇文霁,将会迎来大量胡人入关。汉人的畜生那还是畜生,胡人则是一个接一个的石允。届时北方的世家和百姓将会大量南逃, 也就是这个平行时空的衣冠南渡。 不过, 即使有大规模的世家和百姓南渡,也只是江南的上半截得到了发展。唐时,岭南(南岭山脉以南)依旧是流放之地,岭南的彻底开发又经历了几百年时间。 而在衣冠南渡这件事发生前,江南的世家, 既多,且杂。很多大世家都会弄个分家去江南占地, 又或有难出头的寒门子, 也跑去江南求生路。 北方世家, 一直都瞧不起江南世家。江北是“有寒门”, 江南是“皆寒门”。江北寒门还是有一定机会重新跻身世家之列的, 但江南寒门, 在江北世家的眼里, 他们跟外域蛮夷没区别。无论江南世家有多少粮食、钱财、珍宝和人口, 这一点也无法改变。 但还是有分封到那边的宗室的, 比如现在这位冒出来的禄王。甚至,禄王和宇文霁还是系出一脉,他祖宗也是武烈太子。第一代禄王,是武烈太子的第二子(庶子)。 熊爹当初讲古,提都没提禄王。 按景朝的规矩, 一代里只封一个王。但当年的三代皇帝为了表示自己的慈爱和伟大,把第二子也封王了,就是给封在了江南瘴疠之地。 这位初代禄王和初代平王,属于不同风格的惨。他被册封的时候还不满十岁,封完了就被要求立刻动身赴藩,他和母亲就凄凄惶惶地上路了。 宇文霁不知道他有没有祈求过当时的平王,但这确实是谁都帮不上谁了。到熊爹那一代,已经三代人过去了,当年大母甚至连自己的母族都没来得及救助,对远在江南的禄王一家,更谈不上联系了。两家人属于彻底断绝联系了。 武烈太子这一支,身体的底子都很不错,虽然平王家的祖宗有三四十嘎的,但被那般磋磨,活到那样的年纪,已经是身强力壮了。 其实禄王的情况,比起平王还是好很多的——江南世家很欢迎藩王,不像丕州世家觉得平王是累赘。过去江南世家进岐阳也就是送礼,可送了一圈礼,最后还是落得个被人嘲笑讥讽的下场,他们还得乐着让人笑,否则下次连送礼都没地方送了。 有个藩王,至少藩王是能进京,能送贡品于御前的,这对他们来说再好不过了。 禄王一脉就此在江南扎根。 但在政治上,禄王比平王还靠边。当年清君侧,熊爹好歹还收到了岐阳皇帝的诏书,禄王屁都没有。 现在禄王冒出来了,知道禄王来历的人,都不由得感慨一声:“武烈太子啊……” 一个祖宗,出了两个大人物。但也不能说什么种好的问题,毕竟这俩宇文跟其他疯子一样的宇文,朝前追溯,也都是一个祖宗。 第165章 所以真要说不同,还是教育的问题。 平王家一直都是按照宇文家老规矩的武将教导,历代禄王也得到了江南大儒的教导。江南世家跟江北世家的教导是不同的,江北就喜欢教导出个废物皇帝来,江南世家则是希望禄王有所作为的。因为禄王在他们看来,是江南唯一一个有身份,能够站出来的存在了。 禄王宇文度如今年近五十,培养鹿仙人的还是他的父亲,乱世开启时他还是禄王世子。这一日,宇文度又在书房里摆弄两幅画,一幅是身着重甲的宇文霁,另外一幅是高冠广袖的吕墨襟。 这是两幅画非常写实,与宇文霁相似了九成,和吕墨襟相似度到了七成——吕墨襟太好看,不止容貌,气度风韵更是绝佳,画像能表达的有限。 “先王布局时,宇文霁还没出生,吕墨襟还在吃奶呢。”宇文度叹气,他被封太子不久的长子宇文宏站在对面。 “宇文景光初崭露头角,先王就知道要坏。其收疾勒人内附时,先王便想让鹿仙人进攻宇文霁,将其扑灭在萌芽了。可没想到鹿仙人那时候身体就不好了,其子陆清月纠集士人,以图自立,更是对先王阳奉阴违……你也都知道。” 宇文宏拱手,面上既有遗憾,也有愤怒。 陆清月不想再听禄王号令,私自与江南世家联络,还真让他挖走了禄王的不少墙根。毕竟陆清月劫掠到的珍宝、钱财和人口,都是实打实的。相比起来,禄王画的大饼,他们连味儿都还没闻到呢。 “不过,此事先王也说过。是他失算了。” 宇文度又叹,岐阳朝廷的威信被彻底击溃,前禄王曾以为这威胁不到他在南方的地位。他们从一开始就和平王一家子不同,他们是坐着车马,打着仪仗进的江南,一到江南便受到士人迎接,人还没到王府便已备好,这些年来,王府更是被世家主动修建得富丽堂皇。他们是受世家拥戴的,是人心所向。 平王那一家子呢?瘸腿平王跟胡人王妃坐着破车,如野人般,一路逃到丕州。名不正言不顺的,不得皇帝喜,更不得世家喜,早些年一家子差点在丕州给饿死。说出去他们藩王都脸红,一个在自己封地上被饿死的藩王,荒谬啊。 所以对岐阳朝廷的打击和削弱,前禄王和贺宇文度都认为,倒霉的该是平王,是江北的宗室。江南稳定安逸,反而会对比出江南宗室(江南除了禄王外,还有些其他姓宇文的,有的确实也是发配过去的罪人,有的就是假借宗室的名字)的威望与能力。 结果他们想多了,江北宇文霁和宇文德的威望没受到什么影响,他们江南宗室却跟着岐阳朝廷一起受累。 陆清月这事更是给了他们当头一棒,原来江南世家的支持,也不是那么坚固。前禄王本来就年纪大了,还受此打击,撒手去了。陆清月要是再坚持两年,宇文度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因为他恍然发现,自认为坐拥整个江南的他,其实什么都没有。这一块又一块的江南,说离他而去,就离他而去了。 宇文度拉起了太子的手,对他道:“世家,可用,不可信。” “父皇说的是。” “本想中原大乱时,我江南举大军过江,一扫乱世沉疴,如今却只能力拼了。” 江南一直闷不吭声,怀的正是江北打得稀碎,他们以逸待劳,以南扫北的想法。可没想到出了个宇文霁,眼看着再不动江北就一统了,可想而知,接下来就是猛龙过江了。诸世家这才推举了宇文度称帝,先行过江。 宇文度叨叨完了,放太子宇文宏走了。 今日这些话,宇文宏早就知道了,可最近还是每来一次,都要被拉着叮嘱一次,他也只能配合着演戏。 宇文度登基那天,他在宇文宏心目中的形象高大伟岸到了顶点,接下来便急转直下。 他开始如寻常老人那样,不安、絮叨,惶恐。 宇文宏回到东宫,独自坐在书房中思索:不该说是最近,其实大父去后,父亲就已如此了。他本以为称帝后,父亲会好些,毕竟父亲是皇帝啊……可他不但没改变,反而愈发严重了。 宇文宏拿起从江北流传过来的纸张,摸了摸。 其实他也害怕,因为没改变的不只是父亲,他也是。整个禄王一脉都是。他的妻子总是哭泣,劝他把孩子偷偷送走几个。因为,世家已经想好了,就打这一场,若不胜,就以他们这一脉的人头祈降。 如今江北世家凋敝,许多家族主支死绝,江南世家自可代之。且宇文大趾以科举治天下,不问出身。江北沉沦乱世几十年,士人多凋敝,儒士后继无人,也正是江南一飞冲天的时候。 “谁胜谁负,都是他们赢啊……” 宇文宏越来越理解江北宇文德临死烧城之举了,说到底,不过是一个“不甘心”罢了——我们宇文家的头颅,难不成是给你们这些蛇虫鼠蚁垫窝的? 半月后,江南市井间开始流传,大将军唐樊,欲于江北自立。 包括宇文度父子在内,江南之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不信。唐樊也出自江南大家,他祖宗八代都在江南,何况江南之兵和江北不同,其实是分属各家的,他怎么自立? 但想想陆清月,好像也不是那么不可能。 因为自立归自立,陆清月又不是舍弃江南了,他只是舍弃禄王。 唐樊如今掌握的势力,不弱于当初的陆清月,他还占据了允州尚城,江南百姓都说尚城有帝王气(江北百姓:……那鬼城只有鬼气),如今也就是宇文德一统北方过。唐樊如果要做第二个陆清月,还真有可能。 宇文宏虽然觉得宇文度越来越痴傻了,但还是匆忙入宫,和宇文度商量对策。 宇文度还在看宇文霁的画像,他看了看这个画像,又看了看自己亲儿子,只叹了一声,道:“一切自然吧。” 他名义上是皇帝,其实也就跟亲儿子才能多说两句话了。唐樊自立不自立,陆清月他管不了,唐樊难道就能管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吃瓜] 第152章 造假 152 宇文宏刚来不久, 便有臣子(世家)求见了。 宇文宏便在一旁看着,世家到来不是商量的,他们已经有了计较。甚至圣旨都写好了, 嘴上说着“求陛下下旨”实际上却是“陛下快盖章” 他们当然也是没有玉玺的,前些年还有人怀疑玉玺在小平王手里,现在没人这么想了——都到如今这个地步了, 小平王真有玉玺, 那就该登基了。不可能有人憋得住的。 随后,宇文度便下旨,给唐樊封侯,接着安抚唐樊留在江南的家眷。 可民间的传言愈演愈烈,甚至有人有鼻子有眼地传说, 唐樊已经娶了小平王的妹妹了,还有唐家老幼秘密渡江。 过了江的唐樊确实一直动都没动, 他不打宇文霁也就罢了, 其他小势力也没动过。 渐渐地, 江南各家开始不稳了。即便大佬们能稳得住, 但不可能一家子都明智, 甚至从比例来看, 不明智的该是多数。而且, 唐樊的举动, 确实奇怪, 可世家们要求的也不高——他自立没关系,但要为江南的世家立,不能带着大军立到小平王那边去啊。 “他过去了,咱们怎么办?!”如此咆哮的不在少数。 唐家,以及几个主要将领的大门口也是门庭若市, 说是来友好拜访的,其实都是过来看看家里到底少没少人的。 把唐家灭门?能干这种蠢事的,也得是有实权的皇帝或权臣。现在就算唐樊真立到宇文霁那边去了,如今咆哮怒吼的世家们,也绝对不敢伤害唐家,反而要带着更厚的礼登门,让唐樊给他们在新主面前,多说好话。 甚至有与唐家亲近的世家,还真觉得这样不错,反而怂恿唐父给唐樊去信,索性带着大军投降小平王吧。 江南乱成一片,不过都是私下里的事情,吕墨襟的间谍网,目前还覆盖不到。 最后自然又是宇文度下旨,催促唐樊尽快出兵,不打宇文霁,打别人也行啊。 ——宇文德火烧尚城,允州群龙无首,谁带兵过去占领都好占。漫江水军的范远本来就是他们的人,范远点头,脈州就是送的。 总不能只在那些早已经确定能占领的地盘蛄蛹吧? 唐樊接过信,只剩下苦笑了。他出身江南唐家,副将陆角与胡晞分别出自另外两大世家。虽然他为正,其他两人为辅,可其实这军队是三足鼎立的。不是三个人率领一支军队,是三个人各自率领了三支军队。他这个大将军向来不是下达命令,而是与旁人商量。 即便他们各自麾下的,也根本不是将领,而是盟友。军队最重要的令行禁止,他们是做不到的。 第166章 江南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不是没打过,但江南豢养死士之风极盛,争斗更喜刺杀与谈判,没发生过万人规模以上的军队交战。因为江南才是彻底的世家政治,世家的家主们更乐意做人留一线,且不愿因为战争损坏自身的实力。各州刺史们甚至禄王本身,都不过傀儡罢了。江南士卒,更是已彻底家丁化。 八十万大军(四十万),占据脈州(除了宇文霁马场吞走的两个郡)后,便各自占地争田,最初还忌讳着平王军,可平王按兵不动,市井间又有平王不善水战,不愿进入脈州的流言,这些人便渐渐放肆,动辄数千人的殴斗每日皆有发生。 唐樊若出兵,派自己的人手,旁人说占便宜不带他们。派旁人去,又说借机铲除异己。全派……指挥权就得拉扯不知多久,就算拉扯完了,到了地方也不一定能听指挥统一行动。 内部都这样了,外部怎么打? 别说宇文霁了,就投降的允州与脈州守军,这些原本属于宇文德的军队,就和江南的士卒不同。北人比南人高大,虽然两边都有例外,但普遍来说确实没错。江北士卒久经大战,哪怕寻常兵丁,姿态都能瞧出差距。 江南多数士卒,看起来就是穿着号衣的农夫,精兵要么像混混,要么像死士杀手。 这就是江南一直“养精蓄锐”的代价,根本没经历过大战,就想着人数优势。一直吃他们供养的水军是强,可总不能让水军弃船上岸吧? 唐樊本想将这些降兵单独编队的,谁想到陆角竟然坑杀降兵,且这蠢货把人坑了还不赶紧找个倒霉鬼当替罪羊,竟还自己闹腾出来。闹得其余降兵差点哗变,虽然被镇压了,可降军唐樊也不敢用了,将他们打散为奴,去种地去吧。 相比之下,唐樊虽然没见过平王军,却也能想象得出其威势。更要命的,是平王军以骑兵著称。 其在野战中,先杀了疾勒大单于,又杀了托博大单于,吓得鞑科大单于赶紧逃出几百里。最后一句不知真假,但前两个都是宇文大趾的战绩。 唐樊是知兵的,几十年前,他曾去遂州游学,在乐箭老将军的军中任职,见识过大队骑兵。他不知道托博人,但清楚疾勒人的厉害。 且他也派过亲信人马去探过平王军的大营,结果……拿在江南的经验去探人家的大营就是找死,只一个运气好掉沟里的活着回来了,但也只看见了大营的炊烟,至于大营长什么样,一根篱笆都没瞧见。让他们全军覆没的,甚至不是什么精锐的哨探,就是大范围撒出去的巡哨。 脈州水网纵横,多山地丘陵,就平王军占据的那俩郡平地多点,其余各郡地形都不适合大军摆开阵形,更不适合骑兵作战,这是最适合江南的战场,他本是希望宇文霁进军脈州的,但差点打下江北江山的宇文霁显然不是个傻子。 冬天也快到了……虽然只是一江之隔,但南北气候的差距还是不小的。江南少见降雪,但脈州年年见雪。 他内部还越发不稳——因坑杀降兵,唐樊训斥了陆角几句,陆角这些日子言语间常有挑衅,显然十分不满。胡晞看似脾气好,两边劝和,其实是两边煽风,如今更是和陆角走得越来越近。这俩原本就对他为大将军十分不满,一心想着夺权。 唐樊手按着额头,他就不想当这个大将军,这就是来找死的,无奈出兵前家中老父以死相逼,毕竟家族势弱,而如今正是风云变幻时。 “化龙化蛇,就看这一遭了。” 他也明白老父的意思,无论好歹,这次率兵是一个机会,有机会总比在家里坐着,白白看着机会流逝要好。可是,这机会真的是怎么看,怎么死啊。 现在让他出兵?他们认为那个犄角旮旯的小地方就好打了吗?那也是在石允、宇文德、陆清月这几个大势力的夹缝当中生存下来的小势力,是正经经历过数万人规模大战磨砺的,就没一个是好拿捏的。 说句不好听的,也就是现在江北已经没有流民军了,否则他们这几十万的江南大军,都不一定能打得过人家。 最多几千人的混乱械斗,和成规模的正经战争,那真不一样。 不,都不用打,不用大军齐出,就点齐二十万大军直奔宇文霁占据的养马郡。这段路最后能到十五万,都是唐樊看轻了他们。为什么号称八十万大军就过来了四十万啊?当初点兵时,从兵将到民夫,那数量是真的计算了八十万的。 当然,各家是有虚报的……但也不至于最后少了一半,根本就是一边征兵一边跑,一边赶路一边跑,都进营了还有跑的。 唐樊最后也只能以天气为借口拖延,反正不能他们主动进攻,主动进攻是找死。 江南那边想到了玉玺,吕墨襟也在想玉玺,他不只想,他最近两年一直在调拨人手寻找玉玺。虽然说宇文霁的铁骨朵,现在比玉玺厚重扎实多了,但吕墨襟希望宇文霁登基的时候,能拥有无可指摘的法理地位。 他就应该是天命之子! 国玺,正是他法理性的最好象征。尤其在几个皇帝都没有国玺的情况下,它的传奇性更强了。 国玺最后出现,正是那位赵家小皇帝。吕墨襟觉得,这个真实性还是挺高的,但宇文鲜杀了小皇帝后,没有得到国玺。说明赵家还是有所疑虑的,他们很可能将国玺留在了家里。 后来几大势力轮流蹂躏赵氏的老家灵州,其实也有找国玺的意思,可是显然没有一家子找到。 石允以赵家老宅为皇宫,不久前听说,他将赵家老宅彻底烧成了白地,又命人在宅上掘坑,将其宫人杀死,丢于坑中。 石允的宫人……就是灵州十二岁以上的九成女性。剩下一成不是自由民,是在石允下属的家里,灵州民间现在完全没有女人了。 这依旧是石允在找国玺,但还是没找到。 吕墨襟干脆放弃寻找真国玺了,他决定做个假的。 他小时候见过国玺的模样,即使时隔二十年,他也依旧清楚地记得国玺每一个细小的痕迹,只要将国玺做出来,假的就是真的。所以吕墨襟画出了图纸,找来了玉和工匠。 ----------------------- 作者有话说:墨墨:[好的] 第153章 给大王雕国玺 153 工匠看了图纸顿时都大笑起来, 一起跪下行礼:“愿为陛下效死。” 他们很清楚,做完这个,他们就没有活路了。吕墨襟给活路, 他们自己也不敢活着,否则哪天说漏嘴,死的就不是他们一个, 而是全族了。且他们虽是小民, 却也明白,若到时候有人借着国玺造假的事情闹腾,那好不容易的太平日子,就又要没有了。 可工匠们又很高兴,他们不认为这是一种逼迫, 只认为这是到了自己尽忠义的时候了。民虽惧死,可到了有些时候却又不畏死。 他们很高兴, 小平王登基之时, 龙椅下的头盖骨里, 有他们的一个。 至于家人后代, 他们半点都不担心, 因为大王和吕相都是仁善的。 “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有个工匠高声呼喊了起来, 工匠们一起笑呵呵地祝贺起来。他们唯一的遗憾, 就是看不见大王高举国玺, 真正受命于天的那一日了。 吕墨襟见了工匠们回来, 没有回自己的家,反而去了已经没有了主人的王府,坐在宇文霁书房的椅子上,捏手指。他心烦或紧张时就会这样,但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如此了。 他原本以为, 自己要当心的只是景光会不会因此责备他,两人会不会因此生分——若主君是旁人,吕墨襟绝对不会干这个多余的事情,因为那样的结果,是吕墨襟跟工匠死一个坑里。但景光不会杀他,却会真心为了工匠难过。 就是……吕墨襟觉得他不会为工匠难过的。十几条性命,换一枚国玺,这是好买卖。没有国玺,景光虽然也能继位,可最多十年平稳后,必定会有人借国玺出来闹事。 因为这就是人心,思安又思乱,说到底,思的是欲。 当然,有想作乱的,不愁借口。比如景光的大母出身,就是三代皇帝亲自给他们家下的“毒”。 想多了。 吕墨襟看着手指头,思索着:我也在心疼那些匠人了。我不想……他们死。 吕墨襟在宇文霁的王府里坐了一夜,第二日处理完了公事,吕墨襟又去见了工匠们。 “开封国玺的印红,不该是无辜之人的鲜血。若真如此,乃是坏了大王之义。” 工匠们一愣,皆感动不已,有人甚至掩面而泣。吕墨襟又道:“你们放心,离开之后尽可将此事说与旁人,不会有人相信,也不会给大王找麻烦的。好好活着,你们雕刻国玺,稳定国基,乃是建立新朝的大功德之人,不该默默而亡,该享太平功德。” 第167章 说完这些话,吕墨襟舒畅地笑了一声,挥袖而去。他到了外头,眼看四下无人,还蹦跶了一下。 有时候,仁善一下,确实心情很好。 从这一天开始,平王治下本来一心惦记着前方战事的市井,突然多了许多关于国玺的流言。国玺已经丢了十几年了,若宇文厚也是无玺登基,那就是丢了二十多年了。 到现在国玺也没露面,或许,国玺就真的是一件有灵性的宝物,国乱就飞出去找真命天子了。 百姓正开心议论着“国玺是不是要飞到咱们大王手里啊?”的时候,市井又有流言,说吕相正在造假玺。 百姓:“……” 某个茶馆里,正有鼻子有眼跟同伴说着某某工匠被召进宫,造假玺的家伙,突然觉得四周围的“有点”静,他一抬头,只见老人拉着孩子站在一边,青壮年的男女正撸着袖子朝他逼近。 “污蔑大王?!”“打*了这个王*蛋!” 督亭卫听说有殴斗,匆忙赶到,却让一群老人孩子拦住了路,等他们进去,那人已经被打得不成样子了——没死,就是胳膊折了。 茶馆的伙计正在旁边讲述事情经过,一听此人污蔑小平王?督亭卫当然……还是得把人带回去好好查证的,就是较过去没那么上心罢了,反正人没死。 青壮年的男女都经过训练,且在城市里谋生活的他们,也都懂法。知道死了人就闹大了,但若只是鼻青脸肿加骨折,没落下残疾,就不算大事。 就是吕墨襟比较心疼,这都是他的精锐探子,属于自家人左右互搏了。 还好,探子们虽然伤了,心情却很好,因为他们知道,这是自家要找到国玺了,上头在布局,以防真找回了国玺,有人利用民间舆情闹事。 雕刻玉玺到中途,吕墨襟甚至放工匠们回家一趟,休息休息。 因为他担心工匠们看玉玺差不多要完成了,便自戕,所以让他们回去看看。 工匠:“???” 工匠们还真有自戕的想法,觉得不该给吕相和大王找事。可让回家是强迫的,工匠们也只能按照排班表,心惊肉跳地回家。 工匠们的住处,聚集的也多是玉器雕刻的匠人。 头两个工匠刚回家,迎面碰上一个圆脸熟人,与两人打招呼:“哟,给大王雕国玺回来啦?” “!!!”差点把这两位工匠当场吓死。 看两人表情,圆脸哈哈大笑:“没事儿,没事儿,我这也是给大王雕国玺去了。” “……”没他呀?难道吕相又招了人?可也不能招他呀。 ——吕墨襟招的匠人,自然都经过“政审”,这圆脸手艺虽然不错,却是个大嘴巴。 “这话怎么能乱说呢?不能说呀。” 圆脸见状,却笑得越发畅快了,恰好此时又有一个方脸熟人路过,圆脸便又与方脸打招呼:“您雕玺去啦?” 方脸就也笑:“对,我雕玺去了!” 两位工匠这才意识到不对,待回了家,这才知道个情况。 随着各种故事的流传,也不知道谁是头一个,但卖珠宝玉器,做各种雕刻手艺活的,突然开始以“我去雕国玺”“我家的匠人雕过国玺”作为打招呼,和宣传自己买的吆喝。到了现在,干其他买卖的百姓,也开始这么打招呼了。 毕竟好玩儿啊。 两个匠人各自在家里辗转反侧了一夜,他们虽然不懂政事,可很清楚,吕相不是说漂亮话,这是真的把他们的命保下来了。 次日两人起来,眼睛都是红红的,他们出门时碰见了圆脸,不等圆脸开口,就大声招呼着:“我们给大王雕国玺去!” 圆脸大笑:“生意兴隆!” 也不在意这两人多日外出不见人影,这在他们这些匠人来说,是寻常事。要做好物件的人家,总会给他们拘上一段日子。 这可比过去给世家当奴好过多了,那时候是一辈子拘着的,更说不上半点收益,他们只有赏赐,赏什么,赏多少,全看主家的心情…… 宇文霁全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事,自从吕墨襟彻底坐稳丞相的位置,宇文霁就直接不管后方了。 他此刻虽然没去碰脈州,但在收拢净州,净州也是有水军的,但在鹿仙人和陆清月父子的手中,发展的却没有脈州的漫江水军好——因为净州本地人远走梁州时,净州水军有人帮忙,后来净州水军的第一代镇海神将莫寿向鹿仙人谏言,少造杀戮,重建官府,让鹿仙人给杀了。 鹿仙人任命的镇海神将,任一个死一个,后来他就对净州水军彻底不管了。 净州本地人虽然已经大部分逃离,可总还是有留下来的。这些人慢慢聚集在了几处湖泊附近,与净州水军互为倚仗,在乱世中艰难求生。 石允不善水战,找过几次麻烦没吃到好果子,也就不来了。但漫江水军(官军)却跟净州水军有死仇,明面上两家都属于陆家,净州都穷得不能再穷了,却依旧遭过漫江水军十数次劫掠。 至于曾被净州水军帮过,并且已经在梁州立足的方剂,就更有意思了。净州水军曾向其求援,却被他装聋作哑,外加一个拖字诀,给糊弄了。 在了解净州水军的情况时,宇文霁竟然发现他自己帮过净州水军:“……” 葛石向净州水军支援了一些粮食和粗盐,还是晒盐场早期晒出来的带着苦味的粗盐。宇文霁还以为都卖草原上去了,原来中原也有顾客呀。 占据岐阳后,宇文霁就不像当年抱窝的时候,参与大量内政了。他将注意力放在了军事、城建、养马,和几个主要敌人的身上,净州水军在当时甚至都不能算是一方势力。 这事儿应该是墨墨干的,不对,应该就是他干的,他是盖过章的,绝对也见过奏本,墨墨在这些事上不会给人落下任何口实的机会,就是他忘了。 毕竟,宇文霁在智力上作为一个普通人,他是真做不到面面俱到。 在陆清月嘎掉,宇文德占据脈州后,直接把净州给撒手了。净州没人管束,可不叫自由。过去净州百姓和净州水军,还能划船卖鱼稍稍补贴一些家用。漫江水军来劫掠他们的时候,也还算能留一条活路,这下净州人一旦出现在其他地方,立刻会被劫掠,漫江水军也彻底不留手了。 他们也不能朝其他地方跑了,因为净州平坦的地区成了石允的跑马场,一旦让石允的匪军碰上,那结局不问可知。 ----------------------- 作者有话说:墨墨:[星星眼] 大趾:[白眼] 第154章 下雪了 154 宇文霁的到来, 对净州人来说,是救赎,多数地区快快乐乐地投了降, 只有少数犄角旮旯的人们,彻底对官府失去了信任,但他们也没能力反抗, 只是隐入山中, 做野人去了。 宇文霁占据了半个净州,把净州水军给收了,然后又不动了。 与此同时,石允依旧停留在梁州,不但没有半点返回灵州的迹象, 甚至还从灵州继续调兵。 因为他在最后的疯狂,石允是畜生, 可他是很能打的。应该说在蒲王宇文凉那个棒槌死后, 江北剩下来的几个势力, 就都是很能打的了, 毕竟全是自己杀出来的。 石允把大局看得很清楚。虽说江南也伸脚了, 但宇文霁依旧有着绝对的优势, 即使宇文霁被打败了, 那也只能代表着出现了一个更强大的势力。石允在最初的发展阶段没能发展起来, 他的势力到此为止了。 他勉强算是后继有人, 可他的五虎儿子真没有一个吃素的,他一死,儿子们怕是就要内讧。本就处于弱势的势力再分散,更不是人家的对手了。 投降?石允也看得明白宇文霁的态度,宇文霁不会留他活命的。 石允不是安心待死的人, 他和宇文德也有相似之处,临死都要咬死点什么。 但灵州快让他杀成白地了,在这地方搅和不出什么风波来。所以宇文德一死,石允就朝着允州去了。结果宇文霁同时派兵了,石允只能退下来。允州和脈州一堵,净州只有水泽之地有活人,最后剩下的就只有梁州了。 所以,石允不会回灵州了,他会无所不用其极地祸害梁州。 宇文霁发现,自己竟然不难猜出石允的想法。不是说只有变态才更容易猜出变态的想法吗? 看着外头的蓝天,想想自己杀戮的模样,且他现在放纵石允杀戮,借石允的手除掉梁州,又借江南之兵,给不出兵援助梁州找出了合理的理由,自己不沾血,不惹恶名。 刚穿过来时,他是不可能理所应当做出这样的事情的。因为那时候的他,还比较圣母,很可能会捏着鼻子救援梁州,觉得多少都是人命。 第168章 现在的他,按照本时代的人来说,也还是圣母吧?可已经改变很多了,至少要给不出兵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不像宇文德他们。 老天若在此时一个大雷把他劈回现代去,他也不知道怎么活了。毕竟,他在这边的日子,已经快超过他在现代的日子了。现代童年时他还是真小孩,至少十年都过得浑浑噩噩的,到这边,却一开始就是成年人的灵魂了。 “墨墨……”他有些思念墨墨了,现在是两人成就好事后,第一次如此分离。 且思念不只是精神上的,还有身体上的,宇文霁闭上眼睛,压制着身体火热的骚动。 明明……他和墨墨,甚至都不是每一个休沐前日都会交流,两人也常常只是躺着聊天,聊臣子们家里的八卦,聊想吃什么,去哪个庄园看景。甚至有时候来感觉了,也依旧只是聊天。 他们俩是有激情的,可因为一起长大的熟悉,以及宇文霁本人的佛,好像从最初就进入了老夫老夫模式。 也只第一次十成的时候,宇文霁没收住。不过那次之后,墨墨也没那么爱玩了。属于是双方都吸取了教训(大趾捂脸)。 此时此刻,墨墨要是在他面前,他得让墨墨快点跑,否则被他抓到,即便没有性命之忧,也得躺平三两天。 不过墨墨没在,宇文霁扯了扯领子,灼热的皮肤突然感觉到了一丝微凉,就如墨墨的指尖轻轻点上来,宇文霁睁开眼——下雪了。 一片大雪花落在了他的额头上,没想到,今年第一场雪就不小。不知道岐阳下没下雪? 他给墨墨做了一件熊皮斗篷,熊皮是里子,黑翻毛,外罩是暗纹莲花的蓝缎子,如今男子的衣裳也花哨,花草纹样男女皆可,墨墨身量高,大斗篷极长,极华美,他若再打着个油纸伞走在雪中…… 宇文霁咽了口唾沫,雪的温度没能让他冷静下来,反而刺激得他越发难受。点点滴滴的雪,总让他想起墨墨的吻。可惜,即便一切顺利,他也要到明年的年底才能回岐阳了。 “唉。”宇文霁叹了一声,其实他也有熊皮斗篷,黑红外罩的,他穿上后更像是一头怪物了,黑乎乎的老大一团……如果穿那身把墨墨一抱!呃,当年天蓬元帅抢老婆,是不是也是这副模样? 今年,该是个冷冬。 现代上大学的时候,宇文霁一直觉得南方人明明比北方人抗冻,他们北方的都穿羽绒服了,南方同学还穿着薄薄的小外套,甚至光脚穿拖鞋去玩雪…… 当然后来感冒躺下一片的也是他们。 可现代北方有暖气啊,这时代,无论南北,平民抗冻都靠的是一身正气。此时南方的气温,比现代应该要高一些,因为部分地区还有活犀牛,以及亚洲象的象群。 宇文霁暗道了几声罪过,他战车上还有犀牛皮,象牙这两年也有人送进宫来。 棉花还在阿三那边呢,现在虽有棉衣的,可这个“棉”指的是木棉(百姓冬衣塞木棉、芦花、柳絮,更有甚者塞稻草。富贵人家用毛皮、丝绵。) 不过十天之后,又一场大雪袭来,宇文霁知道,明年开春,他赢定了。 他想的没错,江南士卒,根本没有储备足够的御寒物资。 是没储备“足”,不是没储备。 江南诸人想得挺好,觉得他们届时已经占据城市了,士卒冬天朝城里一待就成了(翻译:抢当地百姓的)。且江南士卒虽然挂着新帝的牌子,其实是一支联军,衣物类的补给,自然是各家准备各家的。许多世家只给精锐准备,根本不管寻常士兵。 这过来的可是四十多万人,虽然占据了脈州与允州,可是……这两地的百姓,还有什么能被抢夺的啊?尤其脈州,鹿仙人和陆清月父子两代的畜生,已将百姓祸害得只剩下一把骨头和一身人皮了。 活到现在的,都是物竞天择的强者。 当然,这两地过去的世家也还是有积攒的,甚至积攒颇为丰厚,可是,江南世家却叮嘱唐樊,必要厚待江北世家。 说来有点可笑,江南世家都推举宇文度为帝了,可……还是自卑,下意识会想去讨好。即便现在江北世家处于弱势,也没人敢说出杀了之后取而代之的话。因为他们这些江南世家的历史,确实没有江北世家的历史长远(比不过祖宗,或者祖宗就是江北世家的)。 可江南士卒冷啊,那该抢百姓,还是只能抢百姓,什么都没有了,不是还有房子吗?拆屋。 底层百姓的木头屋子、稻草屋顶,就是底层江南士卒取暖的柴火。 就在苛待当地百姓的同时,江南军还在驱赶降卒干活。城头上站岗的都成降卒了,江南士卒在城门楼里烤火喝酒。 就是那群被唐樊贬为家奴,分去各家种地的。江南军的将帅即便硬赶江南的士卒上城头,也没用,确实是冷得不成样子。守一夜,人下来都硬了。 江南冬季也冷,但他们那边可没有把人手脚冻黑的冷。太冷也会冻病,可壮汉一晚上就直接冻硬,那属于极其少有的。 江北本地的不会冻死?也会冻死。尤其是在他们的衣服鞋子都被抢走之后,但他们既是战俘又是最底层的奴婢,死也就死了。 民变,由此而生。 唐樊听军报都听烦了,全都是各处城镇有乱民,请他派兵的消息。 唐樊就想啐他们,能把军报发到他这里来,就说明已经成功镇压了,派个狗屁的兵。何况这还不都是他们自找的? 甚至镇压之后,只要江北战俘还有活着的,他们还得把人家赶上城墙,战俘死绝了,就从百姓里抓丁,就是舍不得给站岗的配几件暖身的衣裳,就是贪安逸,不想带着人巡哨扫雪。 稍微勤快点的那几家就都没事,唐樊自己也没这样的烦恼。他烦的是每天来闹的陆角和胡晞,这俩都属于不想给普通士兵配冬衣,又不想自家的士卒巡逻的。结果这些差事就都落到了唐樊的士卒身上,唐樊气得想骂娘。 必定要出事,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若今年冬天没冷到这种地步,唐樊还能挣扎一二,可现在唐樊根本无力解决。作为一个将领,最悲惨的不是稀里糊涂地战败。而是他明明看清了一切,却什么都做不了,眼睁睁看着战局滑向他已知的惨败。 唐樊让人把军报堵在外头,每日晌午吃饭的时候再一块儿听。 “碰!”饭碗掉在地上,摔成了渣子,唐樊瞪大眼睛站了起来。 因为这一日有两份军报与众不同——平王军占据沱城、黄水镇。 这是昨晚的军报了,和其他军报一块儿,给拦了一夜。 唐樊很快又坐回去了,让人再盛了一碗饭。就算是昨天晚上唐樊拿到这份军报了,也没啥用…… ----------------------- 作者有话说:大趾:[爆哭]墨墨!我饿了! 墨墨:[问号] 第155章 (捉虫) 梁州生变…… 155 大雪纷飞的日子, 唐樊以为平王军会跟他一样缩在城市里,没想到他们反而来了。 天时地利人和…… 寒冬腊月,南北皆苦。但平王军武备军械充足, 士兵还是能拿得动刀的,江南军手都伸不出来了。如今脈州各处河流已经封冻,河硬如铁, 反而比春夏更利于骑兵行动。至于人和……早就没了。 且大雪封路, 各城之间的交流都有些问题,军报能传过来,已是千难万难。 唐樊一边吃饭,一边想退路,他倒是希望宇文霁直接打到伏江城, 那样江南军还有一线生机。冬天打攻城战,也能给小平王迎头一击。 可按照小平王过去的用兵习惯, 他这一波之后, 就会停了。 唐樊心胸再如何敞亮, 此时也吃不下去了, 他将饭碗放下, 瞧着桌上的那条蒸鱼, 他往日最爱吃鱼眼, 此时却觉得那鱼的眼睛怎么看怎么像他自己——的尸体的眼睛。 若他也有令行禁止的兵将, 充足的物资, 这仗还是有的打的。 唐樊苦笑,哪个将军不想有? 就说宇文霁,他用过奇谋吗?就连这次雪中夺城也不算是什么奇谋。 书面的说法他都是用正兵,是堂堂之师。通俗点说,就是力大平推。 可就是这种的反而最难对付, 因为别人力气(军力)没他大啊。用奇谋?他后盘稳得可怕。 唐樊知道,江南世家可是从十几年前开始,就用尽了手段收买宇文霁身边的人了。结果收买的也只是些小人物,且这些人还经常三不五时地“消失”。 至于那些大人物,尤其三巨头,老平王、崔王妃和吕相,就这么说吧,每次意图收买他们的行为,都代表着先前多年经营的人脉,得断掉一长串。 第169章 这怎么赢? 唐樊突然怔了一下,继而笑了。 是他傻了,也是为将的习惯,竟然还想着赢。江南世家就没想赢啊,这次打过江北,是想占一占便宜,以及显示一下自己的存在。 其实江南本地“待宇文霁登基称帝,老老实实称臣就好了”的称臣派其实不少,他们同意渡江,也只是为了给自己卖个好价钱。 唐樊被亲爹逼迫答应领兵时,又何尝不是这种心态,乱世最好显名。他就算降了,也不能默默无闻就此一生。谁知道,他是太高看自己了。 唐樊又把饭碗拿起来了,一筷子戳在了鱼眼上。 这个冬天,宇文霁真正出兵占据的只有三座城,确实这一波就停了——能在大雪天出行的,也都是他的精锐。宇文霁心疼自己的精锐,可不愿他们太过耗费精力。 但他顺利占据了半个脈州,皆因城中内讧。 毕竟人家都主动改换王旗了,自然要接收。只是太远的就抱歉了,宇文霁一贯按照自己的脚步来,能少迈一步,也拒绝因为好大喜功多走半步。 被他所占之城,城中世家多数不等宇文霁说,便主动将土地卖与朝廷。他们识时务,宇文霁也与他们相安无事。 少数几个梗着脖子装傻的,没过多久便让宇文霁灭了门,罪名是通敌。 江南军占领时,哪个世家没与江南军的将领送人、送钱、送粮?证据一抓一大把。 既往不咎是宇文霁的仁善,不识时务是世家的取死之道。 有了这些挂在旗杆子上的脑袋,后边的世家就格外老实听话了。暗地里怎么骂,宇文霁不管,反正土地到了他手了。 其实,宇文霁还要感谢江南军来这一下子,属实是帮了他大忙。 脈州和允州的世家本来都摆好姿势,随时准备对这宇文霁纳头便拜了,那宇文霁要收地就稍困难些了,现在多好?还有允州和脈州剩余的百姓,他们本来就对平王有好感了,江南军的行为,把这个好感拉到了顶。 本地降卒更是忠心不二,给口热汤,给一件葛布被子,就已经痛哭流涕,仿若好不容易找到了爹娘的孩子。 有趣的是,江南的多数降卒,在得知宇文霁日后会送他们回家后,也立刻高兴起来,变得特别老实。 作为世家的“卒”,即便江南军占领了多城,分地也是没有他们的份的,最多胆子大的抢劫一些当地的贫苦百姓,但就脈州这破地方,百姓能有什么? 这些士兵也是真惨,一些人的甲胄和兵刃还要自己掏钱买,买不起?征兵官直接把你的媳妇、姐妹、女儿,甚至亲娘拉走,以抵军资。若家中没女眷,男的一样能拉走,或者有什么拉什么。 江南士卒最大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家,家里……应该还有人等着他们吧? 为了回家,他们乐意给平王军打仗,打回家去。 江南的降将就更有意思了,把他们的发言总结精简一下:“大王啊,臣早就盼着王师到来了。宇文度这个乱臣贼子太坏了,他胁迫我们的家族来攻打大王您,我们可都是无辜的啊。您只要给臣一点人手,臣立刻就能为大王建功立业。不给人手也行,我们江南世家翘首盼望大王打过江去。” 这些人都是忠诚的人。不是讽刺,他们是真的很忠诚。不过忠诚不是对宇文度,而是对世家的。 他本来想勾唐樊出来,在冬天打一场野战,可唐樊也够稳的。 唐樊最后的盼望,也是对江南军最后的忠诚,就是和宇文霁在冬天打一场攻城战。 属实是君站城墙下,我在城墙上。日日思君不见君,同吹一场风。 宇文霁在除夕后的两天,收到了一封密报。 方家回归净州的人马,全灭。宇文霁和吕墨襟是想做一点手脚的,不过这回真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方家人自己内讧。 本来归乡派计划得好好的,夜里出城,全员车马,用最快的速度奔袭脱离梁州境内。只要进了净州,石允就不敢追了——宇文霁虽只实际占领了一半,但等同于全部占领了。 可他们前脚出城,后边城门刚关,石允的人就冲出来了。归乡派拥挤在城墙下方,朝着城内哭嚎哀求,可别说开城门了,城墙上没.射.出一支箭,也没放下一根绳子,甚至连一个探头的人都没有。 偌大的一座城市,仿若变成了空城。 城外的惨叫哀泣逐渐变小,待天明,城墙外只留下了一地尸骸。 这不是自己人告密才怪了。 方赦以为他和宇文霁的密会没有半点泄露,可在归乡派的人集结起来,决定集体跑路的时候,梁州很多人就已经明白了宇文霁的态度了。 其实宇文霁把使团放着不管,这态度就已经很明确了——不喜梁州。 此时,归乡派要跑。 留梁派要么是舍不得梁州的土地财富,且存侥幸之心。要么是因为归乡派已经和小平王达成了某种协议,他们就算跟去了也得不到好处。 无论如何……归乡派将来在小平王治下,必定前途远大的,那怎么能行啊?我得不到的,你怎么能得到啊? 就是现在这个结果了。 这是真狠,也真黑啊。 宇文霁把密报放下,每次他要弄脏手的时候,都有人主动站出来干脏事。 方家的内讧,引起了连锁反应。 其他梁州城市在得知消息后,产生了错误的联想——方家是在给石允上供,石允吃饱了,就去别的地方了。 于是在大冬天,多地接连发生内讧,败者被赶出了城池,遭石允蹂躏杀戮。 又有些人心知自己势力弱小,比不得旁人,干脆先下手为强,给石允开了城门,大家一块儿死。 明明石允不善攻城,他们再坚守个一年多,宇文霁平定了脈州和允州,再不乐意也得转头来收拾石允,可他们偏不…… 宇文霁裹了裹披风,这世上的有些事,比风雪更让人觉得阴冷。 唐樊跟宇文霁的心情达到了一致,不过他可不是同情梁州人,他根本不知道梁州的事,知道了也没那么多精力分给别人。 他在头疼军粮。 宇文霁虽然不动了,可江南军的辖地还是一团乱麻,军粮只能依靠从江南运粮。 江南那边关于各家出粮多少,就得一阵掰扯。世家都希望只出自己军队的那一份粮,最好他们出的粮食也只给到自家军队的手里,但可能吗? 军粮都是从水军那边统一运到伏江城,再从伏江城分别送往各地的。各城在之前的哭着要兵后,现在变成了又要兵又要粮。但他们的粮食,哪里这么快就吃完了? 安民?都给当地百姓了? 唐樊又不是傻子,哪儿能信。 正经安抚百姓的绝对就自唐樊自己,就这个,陆角还不乐意呢。说北人都是乱民,都是宇文大趾的奸细。 他嚷嚷的时候,漫江水军的都督范远可也在座了。 他们驻扎在伏江城,可伏江城,实际是漫江水军的地盘,这地方的百姓跟漫江水军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赈济百姓,也是对漫江水军的安抚。 可陆角还没完。 “宇文大趾也耐不得如此寒冬,如今同是停步不前!这却是正好!”陆角又在拍着桌子慷慨激昂,“那些许小城他得了便得了,待天气转暖,必让他十倍奉还。听闻他那伪朝中的丞相吕墨襟乃是他的男后,待得了江山,我也要尝尝这男后的滋味儿。哈哈哈哈!”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他放了什么屁?! 第156章 大趾:我来了哦 156 临开春的时候, 唐樊病了,重病,说是早就受了风寒, 一直扛着,如今眼看天气转暖,他放下心来, 彻底病倒了。如今唐樊病势沉重, 眼见要不成了,他唯一的心愿,就是死在家里,至于大将军这个职位,他是实在无力承担了。 亲信哭哭啼啼, 将大将军一路从临时的大将军府里抬出来,送上船, 送回江南去了。 继任的, 却不是陆角, 却是胡晞。 唐樊知道他们赢不了了, 必败无疑。他是想降了的, 可左思右想, 觉得他一旦降了, 将来性命堪忧。 别看现在都想投降, 他投降还算是引领江南风气。可将来太平了, 江南一定会有人暗地里出手搞死他,先出头的椽子先烂。他没有那个为江南众世家献身的精气神,还是跑吧。 可唐樊多少有点良心,心疼这几十万的大好男儿。他能做的最后的挣扎,也只是将军权交给胡晞。胡晞虽是小人, 但在行伍上,比陆角稳妥。且胡晞自有他小人的行事之道,反正唐樊这个正经脑子是想不出除了投降之外的出路了,说不准胡晞可以。 第170章 唐樊——我看好你哦,老胡。 唐樊滚蛋了。 他在的时候,江南军觉得这个大将军没什么能耐。可他一走,不到一个月,众将便感觉出不对劲了。 明明开春了,天气转暖,士卒能活动了。不逼迫江北降军干活,也不劫掠百姓,本来各地的矛盾应该变少,局势应该平稳下去。 可是,并没有。 问题就出在唐樊一直头疼的粮食上。 唐樊会为此头疼,因为他要顶着压力,把粮食按需分配。但他临走之前,还是大大假公济私了一把,将唐家所属势力的粮食一股脑多分了许多,因为他心知,无论胡晞或陆角,他们接手后,都不会给唐家的势力好果子吃。他不能让唐家留下的人手饿死。 唐樊想的是对的,他一走,先前关系十分亲近的胡晞和陆角就翻脸了。可翻脸归翻脸,这两位在排挤唐家势力上,却是目的一致的。 唐家势力却也不是吃素的,反正就是立刻收紧自己的控制范围,有调不听,有令不接。 “我家将军也病了,起不得身了。” 若敢催促,那就直接也要带兵回江南养病。 胡晞是完全察觉不到唐樊临走的良苦用心的,只一味在肚子里骂唐樊的祖宗八代。 他当初会捧着陆角,其实是存着陆角与唐樊相争,他在后头得利的想法。最好这俩都让小平王杀了,他再来一个率兵归顺。 结果唐樊竟然跑了。 陆角一直被胡晞捧着,已将他当下级看了,且陆角看似豁达豪迈,其实心眼小得很,如今恨他,还要超过恨唐樊。 且各家又开始要粮了,这次倒还算有些道理,因为开春了,要春播了。士卒百姓要吃,还要种子。可对江南来说,也到了春播的时候了。他们这大半年的时候,一直朝外掏,就没赚。 原本江南世家就是投机派与投降派的组合——说不准能占天下呢?试试呗。太恭顺地投降了,开朝就没自己的一席之地了。争取一下呗。 他们的初衷就是占便宜,但回报对他们来说太低了,唐樊还因病而归,明摆着是缩了。 也就是陆角送回来的军报依旧说得很好听,给一群不知前方情况的人增加了些信心,否则现在宇文度和宇文宏的脑袋已经被快马加鞭送过江了。 总之,胡晞接手的,是一个勉强还能支撑一段时间,但说不好什么时候就崩的大局。可让他在直接把大将军的位置让给陆角、学唐樊一样装病跑回江南,以及直接向宇文霁投降间做出选择,他又不甘心。 大将军的这个头衔,就如直接在他脑袋里点了一把火,让他产生了别样的激情。 思来想去,胡晞还真的想出了一个对策。 春暖花开,胡晞与陆角分两路进军,约定谁先拿下一城,谁便得大将军之位。 士气高昂的陆角出发时,根本不知道,胡晞私下里将他对吕墨襟的说辞,全都散了出去,甚至还添油加醋了许多。 小平王和吕相的事儿,谁不知道啊?私下里说荤话的,其实不少,但这些人嘴里的对象都是小平王和吕相,又或者说的人身份地位,就是纯粹的yy(类似现代yy明星)。但像陆角这样,有一定身份,且yy内容,是把自己变成主角,当着许多人的面,说得这么大声的,他还真是头一个。 胡晞暗道:陆角,你若真可战胜小平王,我自然推你上位。若不能……我那时降了,也算是救下一半江南士卒的性命了。 胡晞美滋滋地率领精锐直扑邻水郡,陆角更猛,仰仗着水军的优势,乘坐战船逆流而上到了宇文霁所在的淀城后方,意图袭扰宇文霁的辎重部队。 胡晞那边打上攻城战了,可陆角……又坐上水军战船退回去了。 平王军运送辎重的路线彻底是陆路的,陆角若派遣少量精兵,打不过辎重部队的护军。若派遣大量军队,必定会被宇文霁发现。陆角虽是个莽汉,可还没莽到要用脑袋去撞大山的地步。 而且,平王水军也过来了。 载有大量士卒,且是逆流的江南水军战船,在速度和灵活上都要大打折扣。且平王水军过去和他们就是一家,先前落于下风,因为江南水军是官军,补给更充足,且常有陆上的士兵配合。可现在正好反过来,两边打起来,平王水军非但不落下风,还有大胜之势。 陆角只能赶紧撤退。 但也只是不再进攻淀城,他吃到了教训,换了个小城进攻。这次是稳扎稳打的正经攻城,也是他在江南从来没经历过的攻城,连攻三日后,陆角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日日在外带着大嗓门的士卒骂阵。 “将军!有平王援军自城西而来!” “多少人?” “三千骑。” 陆角冷哼一声,命麾下将领率万人前去迎敌。虽说是步打骑,但此处多有缓坡,他们已率先发现了骑兵,可占据地势高处。而骑兵长途奔袭,马力已有衰微。 优势在我! 陆角还是挺得意的,私心里将自比为三国时的江东名将。可他也没想想,江东名将……要么是在中原战场打过的,要么也见识过中原大战的。 “必带敌将人头归来!”被点到的将领挺高兴,以三倍兵力打骑兵,可是比攻城容易多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来敌只有八百多,又是没见过副马的。还不知道,来敌不只骑兵还有十辆战车。更不知道……全甲的小平王,扶着他久未见血的铁骨朵,正坐在一辆战车里。 这位将领领着一万人离队,迎敌去了。隔了半个多时辰,陆角听见马蹄声了,他立刻大笑起来:“陆杨果为将才,这许多的马匹,可是要让这小子吐出一半来!” 其余众将也整齐点头称是,且一起转头看向西边。他们看到了有穿着自家号衣的兵丁被骑兵驱赶,甚至砍掉脑袋,但依旧没有在意,反而哈哈大笑:“臭小子,现在就耐不住了!” 他们以为,这是派出去的将领正在试自己新得的好马和缴获的兵器。 可陆角笑着笑着脸僵了,那骑兵举着的是平王旗! 陆角匆忙迎战,直面骑兵的一侧,士兵举起长.枪,组成枪.林。 能够以长.枪抵御骑兵的军队,需要的至少是身体强壮、精神稳定的精锐。陆角的军队,是没有和大规模骑兵的作战经验的,立起来的长.枪本身歪七扭八。现在这点骑兵虽然也不算大规模,可是,他们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与此同时,骑兵(目标枪兵)与江南军的弓箭手(目标骑兵),进行了第一轮比拼。 骑兵……没见着有损伤的,有些骑兵身上扎着箭依旧活动自如,因为箭头根本没射穿甲胄,甚至动两下,箭就掉了。 面对骑兵的长.枪倒下去了一片,这自然是需要后边的枪兵替补上位,结果枪.林发生了混乱,反而更多的长.枪倒下去了。骑兵的第二轮箭雨到了,又倒下去了一轮枪兵。 枪.林出现了明显的缺口,骑兵直接冲了进去,缺口被彻底撕裂。 当被骑兵撕扯开阵形时,才有人发现,这队骑兵里,还藏着战车,而且,骑兵的实际人数其实不多,很多马身上没有人,是空鞍。但不多也打不过啊,而且空着的马,一样能踩死人。 骑兵只有三千,己方却有六万余人,怎么会输?陆角指挥士卒填补缺口,他坚信,只要骑兵疲惫,战马速度放缓,这些骑兵就会被士卒从马上扯下来,死无全尸。 马力确实渐渐放缓了,于是骑兵后撤,战车上来了。 陆角听了禀报,哈哈大笑,越发觉得胜利在望:“跳上战车,那等蠢物,怕它作甚?!” 命令下达两刻钟后:“将军!我军大溃,士卒奔逃难止,平王军过来了!” “怎么可能?!” “那头一辆战车上的,不是人!是个怪物!”士卒匍匐在地,崩溃大哭,他能回来报讯,没跟着其他人一块亡命而逃,就已经是忠心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好的] 第157章 舌头别要了 157 先前领教宇文霁战车的托博人, 好歹还是骑兵,这回都是步卒,宇文霁都杀得于心不忍了。 他甚至不需要什么太大的动作, 把铁骨朵从车里探出去,稍微向下压一点点,就是步卒脑袋的高度。他本人只要把握住铁骨朵就好了, 战车一路向前, 人头一路打爆。 因为过于不忍,宇文霁收了铁骨朵,换了他的投矛,对准那些着甲的家伙,投掷出去。 无论是脑袋爆炸的同伴, 还是被穿了串串的同伴,都是可怕的冲击。 托博人的王庭卫队身经百战, 能撑几个时辰, 这些江南军……根本撑不住, 看见的就吓崩。 第171章 倒是有些搞不清楚情况的莽汉, 意图朝拉车的战马身上扑, 对于这些人, 宇文霁都敬他们是条汉子。 拉车的战马也是全甲, 且因为无人, 它们的马甲上是有倒刺的, 这些人往往在扑上去的一瞬就惨叫着掉了下来,卷入马蹄之下。即便真有能够坚持的,驾车的刘饱或刘咸也不是吃素的,两人配有长矛,抱着马的, 就是他俩的活靶子。 这辆黑色的战车,没多久就被涂上了黑红的花纹。 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彻底撕裂了陆角的阵形,被吓疯了的士卒,正朝着两侧疯狂奔逃。 陆角根本来不及调遣更多的士兵前来补足缺口,他的士兵原本就没有那么快的行动速度。而崩溃的士兵,正在带动着整个大军都陷入崩溃。 陆角不死心命自己的亲卫上去堵截,希望亲卫能够为大军的移动争取足够的时间,可他不但高看了自己的普通士卒,更高看了自己的亲卫,他们没能多争取半点时间。 “主公!快跑!那来将不似人!”此时回来禀报的,就是忠心的亲兵了。 在他背后,陆角已经能依稀看见战车的轮廓了。 与此同时,宇文霁当然也清楚地看见了陆角的帅旗。 他很“喜欢”这位陆角陆将军,比当年的运动健将托博大单于喜欢多了。 宇文霁拿起长弓,对着帅旗下那一伙人的外围开始点名。 陆角本来还想再调人过去的,就听“嗖”的一声,两名偏将一块儿倒了下去。 陆角拨马转身,终于知道逃命了。最初他还想着绕到其他军阵后头去,可已经迟了,稍有偏转,他身边的人就会被射死。后来他身边的人死光了,或跑光了,箭便会擦着陆角的脸飞过去,陆角的头盔不知何时没了,他的左耳也碎掉了,鲜血糊了一脸。 如此情况,战车上的神箭手很显然已经确定了陆角的身份,陆角怀疑,对方这是想活捉他。 想活捉就好,如此他还有逃命的机会。 陆角拼命地逃,他弃了铠甲,后来连兵刃、箭壶,乃至水囊都扔了。他在马上披头散发衣不蔽体,若不是实在扔不得,屁股底下的马鞍子也得让他拽下来扔了。 可身后辘轳的车轮声,仿佛怪物的低吼,非但没有半分远离,反而越来越近。 ——江南骑的是到了江北后缴获的战马,但允州和脈州的战马本来就差了宇文霁的战马一大截。且江南缺马,陆角的骑术在江南算是出色的,可是到了江北,就差了。 陆角也算有些急智,他竟一咬牙,直接御马偏离了官道,朝着林木茂盛的地方去了。待进了林子,陆角立即舍了马。 他身材不高,奔跑灵活快捷,擅长林地奔袭。平王军都着重甲,即便弃了马和车,也追不上他。 他在前边跑,后边是没了车轮声,却依旧有着沉重却快速的脚步声。陆角甚至不敢回头,他的靴子也跑掉了,脸、手和衣服上,都是被树枝抽打出来的伤痕,他的血洒了一路。他在拼死奔跑,胸膛甚至已经开始发疼,但身后沉重的脚步,一直在缓缓地逼近。 “啊!”陆角的头发被一把扯住,头皮传来剧痛。 陆角掏出最后的防身匕首,回身就刺,却被人扭住手腕,一把掰断了腕骨,匕首掉在地上,甚至划破了陆角的赤脚。 “我乃大将军陆角!活捉我可得高位!”陆角放弃了反抗,被活捉就被活捉吧。他一边喊着,一边抬头,顿时吓了一跳。 眼前的家伙果然不似人,若非面甲里的眼珠子确实在动,简直就是哪家镇墓的石人将军活了。 “我、我愿归顺平王!小将军可封侯矣!” “就是你……诬言我家丞相?”“石人将军”发出沉闷的声音,陆角哆嗦了一下,双眼大睁,瞳仁缩小。 宇文大趾?本人?! “大王,臣……唔!” 宇文霁一把捏住了陆角的下颚,将陆角提了起来——宇文霁给了他短暂自由的原因,是他在思考该如何处理这个人。 陆角双脚离地,被捏得张大了嘴巴,他心知宇文霁不会留他活路了,完好的手去捶击宇文霁的胳膊,两条腿也去踢踹宇文霁身上的弱处。 但本来就是个怪物的宇文霁,现在还穿着全甲,他现在真的不是人。陆角这个成年男性的挣扎反抗,毫无任何效果,他依旧巍然不动,做着自己决定的事情。 宇文霁把另外一只戴着铁手套的手强塞进了陆角的嘴巴,陆角被撑得下巴脱位,然后,宇文霁捏住了他的舌头,硬生生将其拉了出来,直至扯断。 “啪嗒”舌头掉在了地上——没用的零件,就别要了。 宇文霁松手,陆角捂着嘴,发出无声的沉闷惨叫,宇文霁拽住陆角的头发,把他一路朝外拖去。 当他们离开,一只胆子大的乌鸦叼走了陆角的舌头。 不能闭嘴的陆角嘴巴里不断涌出一股又一股的鲜血,后来他的鼻子里也开始冒血,当宇文霁拖着他走出树林时,陆角早已气绝。 没有及时止血,外加呛咳,大量鲜血涌进了陆角的肺,从死法上来说,陆角是被他自己的血淹死的。 宇文霁看着陆角的尸体,心情没有半分波动——战争状态下,他会做出一些自己也意外的事情来,就如某个开关被按下,可他不会有丝毫的动摇。 两日后,漫江水军都督范远夜里正睡觉,突然被下属叫了起来,说是收到急报,一队溃兵向着他们而来。 “不是逃兵?” “不是逃兵!确是溃兵。” 范远立刻瞪大了眼睛,命令将士兵都叫醒。 舰船再大,也不及陆地上宽敞。将陆角的人分数次送上岸后,范远留下一部分士卒看守舰船,其余多数人都在岸上扎营休息。 直到天明,陆续回来了三队巡哨,其中一队还带了三个溃兵回来。溃兵是江南口音,范远亲自给三人倒了热粥,用江南本地话温言抚慰:“你们是安远郡的啊?我有个女儿就嫁到了那边,是个好地方,当地不是有一棵大茶树?听说是三百多年了?” “少说五百年了。” “是是是。”范远笑道,“听说去年遭了雷劈?” “没有,没听说过。”“去年是因为雷劈着了山火,可树娘娘无碍。” 三人与范远闲扯着,肚子里又有了吃食,渐渐安下心来。范远听他们所答的情况,也确实都是对的,这才问及战事:“陆将军威武之师,这到底发生了何事?” 这三人一听,立刻都怕了,不约而同跪在地上,道:“将军,小人等不是逃兵啊。” “别怕,别怕,起来慢慢说。” 他态度一直都很温和,三人被他亲自搀扶起来后,便也敢于开口了。 三个人三张嘴,能给范远的情报,却十分有限。 ——败了、散了,大家都跑。 陆角死了没?不知道。平王军来了多少人,谁做主帅?不知道。怎么败的?这个知道,平王军来了,他们就败了…… 范远的态度却很平静,因为江南军所有将领(包括唐樊)的战斗经验加起来,都没范远丰富。虽然他是水军将领,可有些事情是共通的。 他很清楚,陆角这是惨败了,彻底被打崩了。 三人都是小卒,数万人的战场上,他们连陆角的帅旗都看不见是啥样的。外围的士卒都是看上级的反应,一级跟着一级走的。 一旦发生大范围的溃败,上级尚且只顾自己逃命,小卒又能如何? 所以小卒说不清自己怎么败的,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他们要是说得一清二楚……嘿嘿,那身份就可疑了。 且陆角军本就是外军,许多人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这三位其实也不是奔着范远来的,纯粹是没头苍蝇一样乱跑,巧合地跑来了。 这说明在他们乱跑的过程中,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收拢士卒的将领。 但朝着范远跑,恰是陆角败军最正确的败逃方向。这条路上都没形成组织,要么是有点官衔的就给一网打尽了,没人了。要么就是将军们也被吓破了胆子,也只顾着逃跑了。 可平王军的人数应该也不是太多。 因为带这仨回来的巡哨说,后头的溃兵人数更多,应该有数千之多,这人数可不少了,漏了这么大的鱼,说明平王军的“网”不够密。 范远对三人微笑,三人越发放松,却没想到,范远突然抽出剑来,一剑刺穿了当前一人的胸膛。他的亲兵与范远配合默契,早已杀了另外两人。 第172章 ----------------------- 作者有话说:大趾:[好的] 第158章 (捉虫) 大趾:范远行…… 158 “撤。” 其实早准备了撤, 在知道溃败士卒的人数时,范远就明确意识是什么情况了,现在不过是最后下达确切的命令罢了。 这三个士卒, 他带上其实也无妨,但他何必带呢?扔在远处怕是又要哭闹咒骂,说他坏话。又让他范大都督伺候了这么久, 杀了干净。 “都督……真就这么回去?” “这三人看起来也不是格外机灵的士卒, 他们都到这儿了,陆角还没回来。不是死了就是被俘了。”顿了顿,范远又道,“或者也别想有个好下场了。” 胡晞可是把陆角的“胡言乱语”传得到处都是,偏偏陆角这傻子自己还喜欢这些传言, 他自己不但不否认,私下里还对那些言论添油加醋。 当宇文大趾是把妃嫔送给“忠臣”的傻子皇帝吗?宇文大趾可是个情种, 如此煊赫都只守着吕墨襟一个。陆角最好真的是他自吹自擂认为的战神, 否则就只有惨死一个下场。 都到了如今这个地步了, 很显然, 他不是战神。 “乱世里, 顾好自己吧。”范远边说边朝外走。 范远其实是和平王军交过手的, 毕竟平王治下富庶, 他眼馋多年。但是, 淘州的水道狭窄, 鹭州沼泽也不深,他们水军的大船进不去。只能以小船试探性地进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淘州当地也只以为是寻常水匪滋事,没闹出什么动静来,就都给杀了。甚至当地都没上报过。因为那段时期, 宇文霁治下各地的匪患可太多了。 范远后来又派了些探子去,结果十几个探子就回来了俩,这两人还都是范家人。其余探子不是被发现了,是不想回来了,报了个流民就在当地安家了,总算这些探子还顾忌着在水军中的亲朋,没有向官府告密。 范远当时在心里计较了一番,他若是想攻陷一两座城镇,还是有法子的。但收获虽大,损失却必定也不小。 范远很清楚,军中老卒的重要。若军中皆为老卒,即便是一头猪做主帅,只要他听话。对阵一头老虎率领的猪群,一样能获胜。呃……那头老虎是小平王除外。 且水军对老卒的依靠,比步卒更要重上三分。连擦甲板的都要有两把刷子。若是损失大了,一时难以补足,而江南的世家又一直想朝水军里掺沙子。 沙子多了,范远就要被踢开了。 且若真那样大动干戈,就要惹来小平王的视线了,虽说这位没打过水战,可水军总也要登陆的啊。 其实范远已想着投降小平王了,可小平王的规矩忌讳太多,他与亲信都觉得受不得束缚。就这么犹豫着,洛禀先降了。当时范远就知道,他若降,必定没命,江南军过江,他也是拼了老命支持,还把最喜爱的小妾送给了陆角。 想起自己那个小妾,范远在肚子里骂陆角骂得越发起劲了。 然后,范远在回去的路上,就撞上了净州水军,两边水军正打着呢,上游的前漫江水军叛军,也下来了。水军齐聚江上,大小船只无数,一时甚至堵塞了江流。 更下游的地方,宇文霁正带着人在江上捞人,这回是真的带人,他没自己上,毕竟他下水就沉底,小池子还好,这大江河……他沉下去就彻底完蛋了。他本来以为都这么远了,冲下来的可能都是尸首了,没想到活人还挺多。果然是水军,水性都好得很。 自家的水军捞上来赶紧送帐篷里包裹伤口,烤火吃饭,范远的水军捞上来就关笼子里,是死是活看他自己的命了。 水军们感动得不成,这可是小平王亲率近卫捞人啊,他们过去哪里被上官这样对待过?掉进水里,是死是活就跟现在笼子里的敌军一样——看命。 感动之余,有人便忍不住念叨过去的糟心事。 洛禀麾下便道:“我等原来在漫江水军,便是战死的也要给报个逃兵,家里必须出钱赎罪,否则就要一家入狱。” 净州水兵听得一愣一愣的:“先前知道你们的大都督不似人,不想缺德成这个样子。”他们的水军小,但上官都很不错,后来净州遭了大难,都督被害,水军也是上下一心的,硬是保持着完整,护卫留存的稀少百姓,一直到投效宇文霁。 但他们也是真惨,靠着跟百姓的打鱼为生,打渔没那么好打的,更何况几万口子的吃嚼。哪儿有好地方有如此多的渔获取之不尽的?常年靠水吃水,又少盐,水军三十出头就身子佝偻,手脚变形了。 还是小平王不时接济,几次给他们送盐,可是救了他们的命了。 那时候他们就盼着小平王打过来了,却也不怨小平王不过来,因为小平王挨着北边,要先抵挡胡人。净州人见识过石允的残暴,那还不是个真胡,若关外的杂胡进来了,谁知道他们如何了? “现在好了。”净州水军喝了一口浓粥,这粥里还有姜,有盐,吃起来浑身都暖了,年轻的水军也笑得越发暖了。 ——看现在的梁州,会觉得净州人没好人。看净州水军,却有恍然之感,好人都在这儿呢。 一边照顾他们的步卒没忍住,也过来插话了:“你们这还算是好的。” 这步卒是鲁州的军士,他们那边入军籍的,除了要自备兵器甲胄还得自备战马,没战马的就会被报个逃役,战马不达标的也会被报个逃役,可若真自备了好马,也有可能被官差直接拉走。 步卒一叹:“大王来前三年,我大哥给征走了,我姐姐和嫂子也给他们强拉走了。多亏大王来了,我们一家子也是运气好,三个人都回来了,一家团圆。” 两伙水军这回是一起愣了,至少他们水军当兵没听说自己带船的。 这倒是莫名成了诉苦大会了。 水军打到了黄昏,范远投降。 洛禀虽然在骂娘,可还是受了范远的降,把他和一众漫江水军的将领押到了宇文霁面前。 宇文霁的手指头敲着膝盖,看了看洛禀,又看了看范远,他对净州水军都督公孙平道:“亮雅,我有些事和你聊聊。” 公孙平是个黄头发黄胡子,身材矮小,甚至还有些罗锅的小老头,可其实他才三十五。他的手伸出来,就是后世的标准风湿手,增生变形。公孙家,也是净州的将门,但净州经历过这一场大劫难,公孙家快死光了…… 公孙平和乐箭老将军很类似,宇文霁很喜欢他。所以他站起来,弯着腰搀扶着公孙平出去了。 洛禀一脸疑惑:“???”出去就出去,但你们出去之前,至少给我留个吩咐吧?把我们这么多人放你帅帐里算什么? 如今为洛禀副将的葛石用胳膊肘戳了戳洛禀,而范远和一众降将已经开始反抗了。 洛禀按着范远,一脸茫然地看向葛石。 洛禀颇有几分水战的才能,但是他打小就是野起来的,确实没什么和上官相处的经验。 葛石心下叹气,只能道:“动手啊!”再不动手,范远都要挣脱了啊! 洛禀和众人这才醒悟,他们进宇文霁大帐没带兵刃,也不敢用宇文霁的兵刃,只能手脚齐上,或勒,或捶打,或按捂。 折腾了半天,总算将这群降将全杀了。葛石这才出去探头,只见宇文霁和公孙平正在外头一块儿低头看蚂蚁。 公孙平站宇文霁身边跟个孩子似的。 宇文霁回来,洛禀正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范远入帐后,欲行刺于我,你们护卫有功。” 众人仰头看了看宇文霁,再看了看死不瞑目的一地尸首,齐齐道:“为大王效死!” 宇文霁挥手让其他人退了,只留洛禀,直接道:“你若直接将范远杀了,那你也命不久矣。” 洛禀立刻抿嘴,收起自己的大白牙,躬身道:“大王收容臣这盗匪之身,已是宽宏,臣自当遵大王的法令。” 他没有私杀范远,因为当了多年水匪,他最大的愿望,已经从复仇,变成了想让跟随他的弟兄们能有一个安身立命之处,复仇反而是第二位的。 押送范远前来的路上,他甚至已经做好了跟范远同殿为臣的准备。他劝自己,历史上不都这样的吗? 而小平王不但给了他们所有人安身立命之处,给了他们前程,还帮他报了仇。 想到此处,洛禀噗通一声跪下了:“愿为陛下效死!” 宇文霁微笑点头:“善。” 水军这边还在收拾战场,又有急报传来,胡晞……他也降了。 胡晞投降,宇文霁受降,但没这么快去接管,只让他等着。胡晞也是十分乖觉,他没白白等着,而是一边等,一边收拢了军资粮草。把想偷偷回江南的几群人,都给干掉了。 第173章 他打仗不行,他干这种事可真是十分干净利落。 有人担忧在江南的家人,立刻便有人笑着道:“谁敢动?你若在江南,敢动吗?” 江南所立的皇帝无权,就江南世家的德行,他们难道不清楚?江南世家怕是要不了多久也要投降了。他们这些先降的将领,届时就是打过江去的先锋,现在若有傻子敢动他们的家眷,就是将来给他们自己的灭族之令上画押。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对,他行刺我。 范远:[害怕]已嘎,勿扰…… 第159章 (捉虫) 石允(没有大…… 159 今年春天, 在宇文霁不在岐阳的情况下,加了一次恩科。反正宇文霁没登基,殿试时, 学子们是对着龙椅写卷子的,宇文霁在不在一样,只是过去宇文霁会跟群臣一块儿坐在两边。 ——有个插曲, 有个礼部的官员提议, 让老平王代替小平王,或者让二殿下(宇文羽)代替也可以啊。否则好不容易考到了殿试,一个平王家的人都见不着,是否寒了学子之心? 他是晌午的时候说的,下午众臣下职, 他刚出来,就让一群蒙面人在礼部的官署门口给揪住, 暴揍了一顿。 他挨打的过程中, 无人帮忙, 无人招呼。往常片刻便有一队走过的巡查禁军, 或督亭卫, 今日也不见了踪影。但这被打的人, 也默不吭声, 硬挨着。 因为……边上停着战车呢。全岐阳, 这种形制的战车就两个人有。其中一个如今在前线, 另外一个可不正是老平王? 老平王打完了就走,这位从地上爬起来也不敢回家,而是一瘸一拐去了他的老师家。 他的老师,是桶义。桶义其实是“坐师”,只是这个词还没被发明出来。 其实桶义年岁比这位挨打的还轻呢。毕竟他也是宇文霁当年“少年班”的一员, 不过他已经早早蓄须了,看着倒是当年伙伴里最老成的一个。 桶义让这位进门了,他了解这位学生,他不是故意离间平王家的,只是这人略有些愚直,且说话有些不看场合。 他提点过学生,言谈谨慎些。对方当时应下了,但看来没记住。 这次对他也算是好事,人教人学不会,事教人一次会。不过,若是这次的事还没教会他,那这个学生也该扔了。 “你去新地吧。”桶义看仆人给学生裹好了伤,便直接道。 “谢过老师。”学生赶紧行礼。 今年这一批恩科,正是为了新地的官员。但新科的官员可不是朝新地送的,他们是接替旧地官员的。 去年官员考评下来的时候,名单已经在整理了。 也是在去年,宇文霁刚刚出发,各地的百姓就收到了督亭卫的移民新消息。 各家各户都在商量移民的事情,想移民的就去报名,要接受审查,得身强体健的,还得是没犯过法的,因为过去了就有大片土地,虽然开荒辛苦,但朝廷还会免费借给他们牲畜与工具,前两年的税也是全免的。 他们还要在新建立的村庄中,配合督亭卫的工作。若配合得足够出色,他们还能够成为督亭卫的编外人员,朝廷征兵的时候,他们家中的子弟也能排在前头——军户子弟,才能进督亭蒙学。 不能说每一个人都幸福,也不能说宇文霁的势力范围内就所有人都得到了公平和公正,但至少多数百姓,是有奔头的,是在欢畅地走向更好的未来。 与之相反的,却是梁州。 古代的百姓,都有囤积粮食的习惯,经历过饥荒的人,还要加上“尤其”两个字,比如经历过饥荒和逃亡的,身处梁州的净州人。 可不是小心存粮,粮食就有的,尤其对寻常百姓来说,丰年犹有饿死虑——即使这些梁州的平民也是当年的流民军,可他们这些平民,和其余世家怎可同日而语? 在经过了一个冬天的“献祭”,让石允及其麾下过了一个饱暖的冬季后,梁州人发现石允非但没走,反而是想长期留下后,开始慌了。 明明开了春,万物复苏,野菜也能让人糊弄肚皮了,可石允麾下的骑兵也更活跃了,他们仿佛深眠了一冬的熊,对血肉有着深切的渴望——和熊唯一的不同,就是熊是真的一冬未曾进食,他们在过去的那个冬天里,明明吃饱喝足。 相比之下,梁州去年是颗粒无收,今年的春播若是也错过了,那今年的冬天,可怎么活?小平王?去年小平王没过来,他什么态度就很清楚了。 然有人开始主动联系石允,表示愿意上供,使者们,就是带着“贡品”去的。贡品也无外乎是那些——粮食、年轻美丽的女子,璀璨的黄金。 须发皆白的石允,依旧体格健硕,精力旺盛,每夜还要女子服侍,偶尔还会找些鲜嫩的少年人玩一玩新奇的。 他看着下面的使者们,他已经不会因为一些人的满脸谄媚而欣喜了,也不会因为另外一些人的怒目圆睁而愤怒。无论他们态度如何,反正都是来送贡品的。 “若宇文大趾也是尔等这般就好了。”石允想着,也说了出来,“若汉人都是尔等这般就好了,那孤……如今就是坐在岐阳了。” 石允的意思,不是当皇帝,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当汉人的皇帝。 石允小时候,过的是汉人的生活。他的父母是主家的胡奴,可也只是牙人单方面说他们是胡奴,这两人其实怎么看都是汉人,主家买下也只是图便宜。因为两人没有半点胡人技能,不会侍弄牲畜,不会唱歌跳舞,甚至两人只会说汉话。 他们大概已经在中原活了几代,彻底汉化了。这样的杂胡奴婢到了主家手里,也只是做寻常的农活。 石允就是被他的母亲生在地里的。 可虽然怎么看都和汉人一样,地主对待他们比对待汉人佃农苛刻得多,其他汉人也会欺辱他一家。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主家嫌弃养一个小孩子很麻烦,就将他卖给了路过的客商。 如果人生彻底是这样的话,那石允简直就是“洗白反派流”小说的男主,是一个事出有因的被迫的坏人,如果有一个人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拯救了他,两人之间就会展开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然而,那位买到他的客商,就是一个和善的好人,当初会买下他,也是知道这样的小孩子,若落在别人手里,没有活路。 商人对石允很好,甚至教导了石允读书习字,后来又让他加入商队,石允就是跟随着他骑马射猎、读书习字。连“石允”这个名字,也是商人给他取的。 可后来他们遇到了叛乱的杂胡,石允便高喊“我不是汉人,我是疾勒人!” 带队的杂胡首领可能当时觉得有意思,没有杀掉石允,只是让他亲手杀掉当时商队里还活着的人,以证明他不是汉人。 石允杀得毫不犹豫,拎着恩人的人头,他加入了这支杂胡的队伍,一直到现在。 当年听说疾勒大单于要入关,他欣喜不已。然后没多久,就听说大单于让宇文大趾杀了,那时候的他还算年轻,顿时暴跳如雷,赌咒发誓要杀了宇文大趾,还带人砍了好些汉人的脑袋解气。 后来听说托博大单于打到岐阳了,他又高兴了,甚至已经调兵准备去投奔托博大单于了。他觉得这次托博大单于都已经入关了,应该没问题了。他也不在意对方到底是托博人,还是疾勒人,反正都是胡人就行了。 然后,宇文大趾又把托博大单于杀了。 那时候的石允还是很生气,可他已经不会暴怒了。他不明白,明明宇文大趾也有胡人的血统,为什么一个劲跟自己人作对? 汉人有什么好的?虚伪又懦弱,汉人的那些所谓世家,干的事情不就是和胡人差不多吗?不过胡人更直接,他们却要给自己挂上个风雅、高尚的名号。 石允就喜欢做杂胡,做一头狼,一头虎,撕碎猎物,在猎物的惨叫声中享受他们甘甜的鲜血与紧绷的嫩肉。 “宇文大趾不识时务,哪里能与大王相提并论?”有使者赔笑道。 石允笑了笑,这笑容在他白胡子的衬托下,竟还挺慈和的:“尔等觉得,孤称其为宇文大趾,乃是轻视?”石允摇摇头,“大趾,麒麟趾也。他该是我们胡人的英雄啊。尔等怎么配了?” 当年的托博人大军被宇文霁打崩后,有部分托博人逃入了中原,后来陆续归到了石允麾下。 石允很理解杂胡对“宇文大趾”这个名称的敬畏,汉人称呼“大趾”是嘲讽轻蔑,杂胡不是,杂胡是正经认为宇文霁是天神的大脚趾。所以石允对宇文霁的避战,他军队中八成士卒都是认同的,他们不想去和宇文霁对掐。 第174章 石允抬手随便点了两个人:“你们俩回去通知吧——贡品孤收下了。但是,孤甚爱打猎,三不五时地会带人去逛一逛,且孤不喜束缚手下儿郎。” 石允这话等于是什么承诺也没给啊。 可石允已经站起来要走了,使者们立刻出声阻止,可还没等他们说出完整的句子,四下里的士卒已经围了上来,将使者们扭住,不顾他们的惊愕和质问,直接将人拖拽了出去。 不一会儿,大厅里只剩下那两个被点名的幸运儿了。两人惊恐对视,正无措间,便听见了外头传来的凄厉惨叫。 未被选中的使者们,都被剥去了衣物,从衣冠楚楚的高门世家子,变成了一个接一个被屠宰的羔羊。 真的羔羊…… ----------------------- 作者有话说:大趾:[吃瓜]打完了要回家! 第160章 (捉虫) 红豆雪媚娘 160 石允和他的下属们, 皆食人成性。 对他们来说,这些世家尤其美味,喜爱练剑骑马的, 肥瘦得宜,不爱运动的,则油润可口。且他们又爱干净, 沐浴熏香, 皮上自带一股风味。比芦柴棒一样干瘦的百姓,可是美味多了。 这俩幸运儿,被人带出去时,看见的便是同僚的惨状。 他们来的路上,也见过石允的下属吃人, 但当时至多只觉得厌恶。而这些同僚,与他俩的关系也说不上好, 毕竟他们来自不同的城市, 甚至还曾彼此敌对。可这些人的死亡, 没有带给他们任何的快慰, 或者半点幸灾乐祸, 他们只感觉到了深切的大恐怖。 两人都是强撑着各自回城的, 一个禀报完便一头栽倒在地上, 重病难起了。另外一个禀报到一半便突然蹦起来哭哭笑笑蹦蹦跳跳, 一脸疯笑地跑出去了。病的, 两天就病死了。疯的活了三天,拿刀将自己捅死了。 而这些使者的牺牲,没有任何的价值。 因为石允的承诺,就是没有承诺。 梁州众人总算意识到了,与石允妥协是没用的, 下定了决心携手将其击溃。 但是……信任呢? 去年冬天,许多城镇可是都爆发了内讧,把自己人送去当贡品的,如今石允占的城就是城里人自己开的门啊。现在开春又送了一波的贡品,这其中自然少不了派系斗争。 一城之人尚且如此,对其他城的人,他们能有多少信用? 便如那个黑暗笑话,和朋友遇到野兽了怎么办?打断朋友的腿。 都想着让旁人去喂野兽,野兽吃饱了肚子,就不会来吃他了。却没想到石允是一头不知餍足的野兽。 找方家人?这事儿不就是方家人带头做的吗? 若前往岐阳的方赦回来了,或许还能有几分威望,可是,被杀的就是方赦一派的啊。 使者在各个城市间来来去去,石允的人马杀来杀去,所有人都知道结盟迫在眉睫,每个人都点头同意,可一旦要将盟约化为行动,每个人又都拖拖拉拉起来。 眼看着入夏了,终于有人当了一回先锋,本意是他的人马在前,让其他人率兵跟上。然后毫不意外的,他被自己人卖了…… 没人跟上,只有他自己孤军奋战,甚至他自己的人马见势不对也立刻跑了。 梁州如今的情况,梁州人自己都清楚,他们确实就是这样了。 结果最后又回到了给石允上供这条路上。 “怪不得小平王不要梁州,谁会要?!呸!恶心!” 谁甘心做贡品?何况石允放纵下属不断索要,今日来一群明日来一伙,都要上供的。 恰在此时,石允又向几座大城派出使者,使者还是他的五个儿子,说是只要招待好了他这五个儿子,便无人敢惹事。看似诚意十足,其实这五虎根本就不是结盟,而是捣乱去的。 他们以敌人的身份无法攻破的城墙,以使者的身份轻易进去了。进去之后,用指甲盖想都知道,这五个畜生是不会做什么人事的。可这些城中的世家却做出了相同的选择——非但没有不满,反而对五虎十分亲近,他们想做什么,必定会十二万分的达成。 石允也是毫不意外,这些人若是敢杀五虎,也不至于到走到现在这样的地步了。当然,即便真有人杀了五虎,石允也不会意外,因为五虎死了,那些城才会大乱。 他到梁州,本也不是为了什么胜利,而是为了快活来的。 梁州更乱了……脈州、允州、净州、桐州、潘州等其余各州,却相继归于宇文霁治下,从岐阳获得任命的文武,以及督亭卫,率领人马奔赴任地。愿意移民的百姓,也已经完成了登记,他们将会跟随第二批驻军(第一批跟着武将走,一路上扫清盗匪、野人,粗略开辟道路),一起前往当地。 甚至连本是石允大本营的灵州,都逐渐恢复了生机,因为石允的大队人马已经不在了,现在留下来不走的……都是有点人性的,或者至少是有点脑子的。 他们很清楚,石允就是在求死,留在灵州,是等着归附宇文霁,过太平日子的。此时倒是格外爱护百姓,并为他们赶走那些残存的兽性杂胡。 只有梁州,朝着癫狂与混乱的灭亡一步步迈进,谁都知道他们要死了。可是,人都是想活的,所以,还是让别人先死吧。 与此同时,江南在等着宇文霁过江,他只要过江,他们……立刻就拜!甚至几个港口城市,都准备好了“箪食壶浆”的人马,男女老少、鸡鸭鱼肉,美酒美人应有尽有。 宇文度所在的皇宫都给围起来了,原禄王府的一家子都给管束起来了,堂堂皇帝和太子,现在连吃饭都成问题了。 宇文度已经重病不起,太子宇文宏也只能坐在他父亲的床边,每日哭泣。 他不认为父亲的每日叨念是痴傻了,那种无奈和无力,他现在终于感受得十分清楚明白了。 但宇文霁没过江,不止没过江,他还把江南军投降的将军士卒都给送回去了。 甚至胡晞在被送回去之前,见都没见过宇文霁。胡晞虽然是小人,可他也是要脸的。回去之后便直接闭门,谁都不见了。虽然他敞开门来,也没什么人见他就是了。 宇文霁送人回去也不是羞辱谁,他纯粹是出于价值利益的考虑。他没这么多粮食给这些降卒,又不想现在就接手江南,不过,江南世家送过来的军粮他笑纳了。 是稻米啊,甚至宇文霁发现了糯米。宇文霁赶紧写了菜谱,把这些给岐阳送过去了。 所以,吕墨襟的面前就有了红豆雪媚娘,他伸出手指头,戳了两下这个白包子,戳完他便笑了起来:“你可是比景光好戳多了。” 它软乎乎的,宇文霁硬邦邦的,戳得他指头疼。 “景光,你可真是总能出人意料。”拿起雪媚娘,吕墨襟吃了一口,他喜欢,“总有神来之笔。” 他说的不只是这个好吃的软乎乎,还有送归降将与降兵…… 吕墨襟快快乐乐地吃糯米制品时,江南世家愁到头秃。 他们期待了多日,宇文霁没过江,但也不能算意外。 宇文霁的做事方式,都是明摆着的。每次大规模扩张后,他都会停一停,要等他将自己的官员与他创建的督亭卫铺展到新地后,才会继续向下一片土地扩张。他就像是一棵大树,用根系彻底抓牢了一片土地,茎秆长得足够粗壮,才会探访下一片崭新的土地。 至于宇文霁把人送回来,众人猜测有点多。 有说宇文霁小气,舍不得粮食的。有说南人思归,宇文霁发现移民难为,觉得麻烦,就把人都送回来了,所以……还是小气。 “非小气,乃是会坏了他的步骤。”有人摇头,“他从不贪心,甚至过分谨慎。明明他年纪轻轻,且未闻败绩,如何就养成了这种性子?” 众人顿时沉默,他这种少年……童年成名的猛将,明明应该暴躁易怒,好大喜功,冲动冒进,结果半点这种毛病都没有,沉稳得像是个遭受了三十年毒打的中年人,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得很。 他不好色、不好酒,就好一点点美食,但他好的是正经的美食,不是稀奇古怪的食材。甚至还总吃那些下贱人才吃的东西,世家是真的难接近他。 且按理,乱世争霸是很难彻底按照自己的步骤来的,都该是抓紧时机,无所不用其极地扩张自己的势力。 可宇文霁……当他雄踞六州的时候,已经不是外人能招惹的势力了,甚至该说那时候便是大势已定之时了。江南唯一一个打垮他的时机,便是他刚得了关外内附的疾勒人,内政不稳之时,无奈,鹿仙人也是在那个时候生了异心,未曾发兵。 第175章 之后的宇文霁,便是猛虎下山,虎踞鲸吞了。他却又求稳,不见丝毫贪心,如今其势力扎实无比。 前年科举闹腾的那一场倒是听了点响动,可看似声势浩大,实则是彻底把江北世家的那点势力给熄了。 “此时请降,乃是最佳时机。”一轮了半天,还是这个结论。 小平王这次土地扩张了一倍,他积蓄的人手都用在江北的新地上了,绝对不够放到江南来。且江南和其他地方不同,此地没有经历过战火的摧残,世家与宗族势力还十分稳固,南北方言差距又有些大。 百姓在没经历过乱世洗礼的情况下,他们是不可能跟着北方陌生官员走的,也不能说他们愚昧,他们只是赌不起, 小平王若只是送些稀松的官员过来,要不了多久,这些人就会被江南本地世家稀释掉。 因为他们确实会这么干,也必须这么干,江北世家已经是他们的前车之鉴。 “谁不知道呢?但你们觉得小平王会受降?” “……” 这就是一个矛盾,两边都不是傻子,都会选择最有利自己的行动方式。 江南世家最好的方法是让自己推举的皇帝宇文度,成为真正的皇帝,可他们试了,败了。 ----------------------- 作者有话说:墨墨:[星星眼]好吃 大趾:[好的] 第161章 (捉虫) 宗室渡江 161 江南世家坐在那, 一个个都是满脸哀愁。 当年江北世家何等煊赫?孙惊蛰声震南北,结果呢?小平王就是硬生生把江北世家给磋磨到了现在这个地步。甚至孙惊蛰都去赶考了,他愣是把去年赶考的时间改在了盛夏, 孙惊蛰老迈,耐不得酷暑,只得回了乡。 今年倒是又开了恩科, 但孙惊蛰去年来去已经伤了元气, 恩科依旧没有参加。 好歹毒的手段啊。 (宇文霁:啊?我都已经捏着鼻子让他来了,谁知道他不考了?) 孙家倒是考上了几个,可都去各地任职了。而官员考评,能动手的地方太多,小平王对孙家的不喜又摆到了明面上, 这些孙家人一辈子也就止步于县令了,甚至……弄个两年差评, 直接就滚回家了。 说句难听的, 过几十年, 孙家就彻底完蛋了。世家是如何跌落到寒门的, 说直白点, 不就是无官吗?一代无官, 代代无官, 再显赫的家族, 也都是寒门了。 说孙家不同?宇文霁之前已经好几代人无官了?那能一样吗? 先前孙家人是走了, 但一直都在养名,朝堂上总有世家大族提起,几代皇帝都曾下旨征其入仕。因为孙家是被江北世家高高供起来的一块牌位,上书“世家风骨”。 现在是科举取士了,而且谁都看得出来, 将来也都是科举取士,再加异地任官了。即便宇文霁嘎嘣一下死了,也不会变了。他们最多把督亭卫禁了。 这个对君主来说,太好用了,谁上去谁都会延续使用的。包括现在围一圈骂科举的世家,假设他们当中有人运气好得了天下,一样要继续用的。 将来不会再有孙家这样的情况了,两代人不做官,这一家就没了。 “咱们主动投降,他真能不要?” “降卒不是都给送回来了吗?” “那不一样吧?” “就这么等着,不更是有死无生?” “等小平王再发展个几年,彻底平定北方,那时候北方派过来的兵甲、人手齐备。科举上去的都是北人,小平王的亲信也都是北人,咱们南人怎么办?” “还是得降!” “就不该打这一场,咱们该直接降了!当时带着允州和脈州一块儿,小平王该是不会拒绝的。” 总之,别管小平王接受不接受,他们得降,必须降,削尖了脑袋硬降! “杀了伪帝?” 被他们自己亲手推举的皇帝,这时候就成了伪帝了。 “不行。”说话这人,却是“病得快死了”的唐樊,“大王收养了许多刘姓孤儿,传言那些孩子乃是宇文厚的后人。且宇文德与王后的儿子,确实是在他那里。大王不喜多杀宗室。” 孤儿院的孩子们,从当年被宇文霁拉出来当书吏,就已经被有心人记在了心上。他们改名换姓,离开岐阳时又是孩子,原本到底是什么身份,外人很难查证,可还是能推测出,他们是宗室。 “这……他真要绝嗣,以旁支后裔继位?” “他不是还有个弟弟吗?” “他不喜宇文羽,让宇文羽领了个纪检司,到处抓人,正常交际都做不得了。真是把礼仪都坏了。” 这位一提起来宇文羽就满肚子牢骚,世家自然有一套迎来送往的礼仪。正常朋友之间送礼,那能叫贪污吗?我与人家意气相投,送金银首饰,房舍奴仆,甚至把女儿也送了,又怎么了?这不该是传唱提倡的豪爽之事吗?应该说我慧眼识英啊。 左右提问的人,立刻跟他一块大骂起了宇文羽。 “真不杀?可宇文宏……”还是有人的注意力在正事上的。 被他们软禁担惊受怕,吃喝都有问题,宇文宏能不恨他们? “要不把年长的都杀了吧。” “即便年幼的,可日后若得了高位,知晓我等杀了他们的父祖,岂不是要寻仇的?” “全杀了,此时便立刻让小平王不喜了。” “小平王不喜,也不至于杀了我等吧?且不喜也只是我等猜的,若是小平王心里实际喜欢呢?” 杀还是不杀?江南世家分成了两派,争论不休。 就这么闹了几天,众人总算争出了一个结果,虽然这个结果他们自己也觉得不完美,但继续等着,就是找死。 梁州那情况,他们又不是没看见梁州的惨状。虽说江南不至于……但也只比梁州好一点,也没好到哪里去。 数日后,被封在皇宫里的宗室们,终于被带出来了。 宇文宏最初是吓得厉害的,只怕来人是要取他们的人头一用的。可来接他们的人态度恭敬,说是要送他们过江,作为皇太子,宇文宏却瞬间放松下来了——能活了。 宇文宏过去是经常蛐蛐宇文霁,可此时,他却又相信送到宇文霁手里,他能活命。因为宇文霁到现在为止,确实没杀过任何一个宇文家的宗室,他还养着不少宇文家的遗孤。他这样的行为,过去宇文宏说他蠢,此时宇文宏赞他胸襟广阔。 “父亲!父亲!咱们过江就有活路了。” 宇文度也活下来了,宇文宏虽然总是觉得父亲烦人,遇事之后,却也是真的孝顺,带领弟妹们,在缺吃缺喝的“皇宫”里,对宇文度悉心照顾,让老父亲撑过来了。 他们一路到了码头,然后就出变故了。年岁小的孩子和大人,要被分开,安排他们的世家说,他们不在一条船上。 说是坐不下这许多人,因为这一趟拉过来的,可不只是前禄王宇文度这一支。前段时间,江南确定的宗室,就都送进皇宫里去了。其余血脉较远的,都匆匆忙忙改了姓,脱离宇文家了。但现在这宗室,连大人带孩子也有五百多人。 这么多人,分几艘船渡江无可厚非,可偏偏要把年岁小(八岁以下)的孩子和大人分开,这就不正常了。 孩子的哭声,大人的咆哮越来越乱,现场眼看着要闹起来了。 宇文宏的手腕忽然被紧紧抓了一下,宇文宏一看,原先面目浑浊的父亲,此时却锐目放光,振作了起来。 他站起来,昂首阔步向前走去。 他毕竟……曾经是禄王,曾经是江南的皇帝。 宇文家宗室见他走来,皆闭了嘴,退到一边。 宇文度看着那负责的世家,躬身行礼,道:“孩子还小,让亲娘跟着吧。” 他们这些人里,女眷不剩多少了,奴婢出身的妾室不知何时就不见了(不是跑了,是主家都自顾不暇了,这些无主的奴婢……谁伸手谁得) 世家嫁进来的女子,多回娘家去了。不想回的,甚至还有给娘家抢回去的。 因为此时跟宗室联姻是麻烦,但将来宇文霁渡江,说不准跟总是联过姻,就是保命符。 剩下的,都是正经能自己做主的,或者家里过于弱势胆小,不敢接的,还有年纪过大的老太太。 宇文度又行礼:“姑娘也都跟过去吧。” 那负责的世家也是个老人了,犹豫片刻,点了点头。 宗室的男人们便默默地散开了,女子们无论老幼都被推出了人群,推向孩子那边,只偶尔传出压抑的啼哭声。有几个男的抗拒,被其他同族当场按住捂了嘴。明摆着十几岁的少年人懵懂地和他们的父兄们站在一起,看着母亲与姊妹带着幼弟走到了另外一边。 第176章 许多人吸吸鼻子挺直了腰,再怎么样,他们也是宇文家的宗室。 宇文度对女眷与幼子们躬身行礼:“日后,当拱卫陛下,忠于社稷。” “必拱卫陛下,忠于社稷!” 边上看着的世家,有人后悔了,觉得还是该当场都杀了,留几个婴儿就够了。但让几个老世家拉住了,真全杀了,宇文霁也有借口将他们都杀了。事已至此,没办法,怪只怪宇文家烧高香,倾颓之时,出了个怪物。 宇文度带着宇文宏和一部分宗室上了头一艘船,世家们也不装了,他们上了船,便被赶入了底舱,舱口直接被钉死了。 宇文度坐下来,拉着宇文宏的手,轻轻拍着他的手背,念叨着:“吾儿莫怕。”就如宇文宏年幼时,雷雨天里,他抱着儿子轻轻安慰,那时候,王妃也还在…… 当夜,江上忽遇风浪,数艘大船倾覆,唯有运送女子与孩子的船完好。 宇文霁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回岐阳的路上。 曾经宇文霁的宗室,枝繁叶茂,分封各地,现在都在他的幼儿园里集合了。 在称帝的宇文家宗室里,宇文度是名声最好的一个,也是最无奈的一个。 “女人孩子收下,贡品和人赶回去。我如今能力不够,无力管制江南,不受降。”宇文霁说得直白,毫无遮掩。 江南的使团被哭哭啼啼赶回去了,看他们那模样,谁能想到这群人是因为投降不得才如此沮丧? “母亲……他们就这么被赶走了?”宇文榴轻轻拉扯着唐夫人的袖子。 唐夫人乃是宇文宏的侧妃,出身江南唐家(唐樊一家),唐家本要接走唐夫人,可唐夫人拒绝离开。不是为了丈夫,是因为她还有三个儿子,可是现在,她只剩下一个了。不过她左手还牵着一个更小的,这是另外一个妾的儿子,但在进皇宫的时候,那妾直接让人掳走了。这孩子,就是她的儿子了。 宇文榴其实已经快十岁了,但当时好几个十岁上下的都过来了,世家也不想撕破脸。 其实,根本已经撕破脸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白眼] 第162章 (捉虫) 辛苦你了 162 “嗯, 他们走了。因为他们害怕你们皇叔。” “母亲……”宇文榴忍了又忍,还是没憋住,“皇叔, 会给父亲、大父报仇吗?” 父亲和大父的船怎么就沉了?父亲善泳,几年前他还会亲自划船,下水给他们捉鱼, 摘莲蓬。因为太祖父当年说, 江南多水患,他们既在江南为王,便不可不善泳。有太祖父作为表率,江南的宗室无论过去如何,反正那之后是都会的, 怎么可能一个跑出来的活人都没有? 他是年岁不大,长得又矮小, 可是他受到的教育不差, 该知道的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皇叔保下我等性命, 已是大恩, 若要报仇, 看你们自己。”唐夫人道。 “可……”若非皇叔, 大父是皇帝, 父亲将来也是皇帝, 他至少也是个皇子。 唐夫人知道宇文榴要说什么, 甩了一下胳膊,低下头在耳畔轻声问他:“若你父得胜,可会留你皇叔一脉后嗣?” 宇文榴眼珠动了动,半晌后,摇了摇头:“不会。” “你皇叔留了, 还护了。”唐夫人对待这个儿子,没有将他当成不知事的幼儿,对他隐瞒什么,她很直白地将真相铺在了他的面前。 “……” 唐夫人放开两个孩子的手,“朝着岐阳跪下,磕头谢恩。” 小儿子懵懂,还是按照天性过活的年纪,但他可没闹腾啼哭,自从亲娘没了,对这个养娘就万分遵从,乖觉得很。唐夫人让跪,立刻便跪,可他不清楚谢什么恩,只能想起大父先前说的话了:“拱卫陛下,忠于社稷!” 清脆的童声大声说出了沉重的誓言。 宇文榴一听,便也跟着弟弟道:“拱卫陛下,忠于社稷。” 他还是不甘心的,但明白唐夫人不会在这件事上惯着他,且将来若面对了那位强大的皇叔,最好也别提,他也不会惯着他——趋利避害,其实孩子从来都不是不懂。 有他们带头,其余孩子也陆续跪下,同样高呼。 待起来上了车,唐夫人将小儿子抱在怀里,摸着宇文榴的头道:“毛毛(宇文榴小名),只要宇文家有一脉鼎盛,你的血脉,便永远都是宗室。你要对外呀。” 她的两个儿子,都是在监禁中病死的。娘家倒是和她有些联系,但接她回家没有问题,她若留在这,却不会多管半点。 唐夫人很清楚为什么,因为其他世家也都是不管的。唐家若管,会被人说嘴。她父亲唐樊称病而归,江南军大败,已经让唐家处境有些艰难了。她嫁给宇文宏,给家里挣的好处,已经足抵养育之恩了。 “要有感恩之心。”唐夫人抿着嘴唇,她要养儿子,她还要为官。下一回,即便全族获罪,那这罪也得是她自己“挣”来的。 相比起宇文德的后裔直接散到各处去了,宇文霁对江南过来的这群孩子倒是宽容多了,找个皇庄安置,吃穿免费供给,不过,依旧是没有封爵的——数月后,他将皇庄给了唐夫人。 这情况就让有些人腹诽宇文霁有些小气,另外一些人则猜测他是不是用这样的手段悄无声息消灭掉其他宗室? 但这位唐夫人带着江南过来的女眷们,努力学习江北的规矩,参加当地的科举考试,也没有官员卡她们的脖子,许多女眷都顺利过了举人这一关。 恰好,宇文霁连续开了三年的恩科(加上之前他不在时候的恩科,一共四年。宇文霁也不想的)。唐夫人,错过了两次,在第三次恩科时中了进士。虽然没有名列前茅,可也是中游之列,妥妥的学霸了。 唐夫人带着的江南女眷可就学了两年。 还没派官,庄子门口就让说媒的人围了。 她本人生过三个儿子,大儿子健康聪慧,另外两个孩子也是死于软禁,她能带着亲生子与妾生子来到江北,主持皇庄的同时带着庄子里的女眷考科举,这妥妥的大家主妇啊! 这不是娶了她躺平一代,这是娶了她能繁荣三代,泽被一族。 唐夫人就想啐他们,她已中了进士,且在岐阳居住三年了,很清楚这里的女官是如何的状况。这么说吧,若她生于北地,断然不会出嫁。 唐夫人态度坚定,也有人退而求其次,也确实有人把持不住嫁了的,但这个是旁人的选择,唐夫人不会挡路,反而还会尽自己所能给对方添置一份嫁妆,着实不丰厚,可同时唐夫人告诉她们:“若有一日,可归于此。” 她们都是舍弃了娘家的人,那这庄子就是她们的娘家,她们的退路了,走投无路时,至少能有个不至于饿死的地方。 回到现在,宇文霁本人已回到了岐阳,在十分熟练地祭祖,和熊爹、崔王妃坐下来吃了一顿大餐,木着脸参加了一场宴会后,终于在黄昏时,得以与墨墨独处。 “嘿嘿。”宇文霁看着吕墨襟笑。 吕墨襟翻白眼,但还是一边翻,一边对着宇文霁张开了双臂:“来吧。” “哈哈哈哈!墨墨!”宇文霁一把将墨墨举了起来! 吕墨襟一脸无奈,叹着气点头,他垂下头,摸着宇文霁的脸,摸到了脸颊,狠狠掐住:可恶,他连脸颊的肉都像是老牛肉,掐都掐不动。 宇文霁就这么把人一路举进屋,他坐在榻上,把墨墨放在腿上,张开双臂,将他整个拢在怀里。 “臭吗?”他回来的路上已经勤于沐浴了,昨天更是狠搓了一顿,但还是担心有味道。 “挺香的,桂花油?” “嗯。” 吕墨襟十分熟练地,将砚台从宇文霁的胸口里取出来了,他的脸立刻皱了起来。宇文霁是把自己洗香了,但让他贴身放着的这个砚台是真的臭死了。 “我也搓洗它了。”宇文霁想把砚台接过来,但吕墨襟没给他。 “臭就臭吧。回来我用香熏一熏。”其实上回宇文霁将砚台给他后,这玩意儿的臭味就有点难消了,问题该是出在砚台本来就有的裂缝上,味道从裂缝渗进了里头,属于是被腌入味了。 它这么臭,吕墨襟却很喜欢它。因为每一次宇文霁带着它出去,都能平平安安地回来。吕墨襟也知道,这砚台跟宇文霁的平安没什么关系,可就是……念想? 它是宇文霁第一件让人见血的武器,还是为了保护吕墨襟当成的武器。 摸着砚台,遥想当年:“其实我那时候以为你软弱可欺,不太喜欢你。” “哦。”宇文霁可怜巴巴地将下巴轻轻放在吕墨襟的肩膀上,“毕竟是乱世,我当年那个性子,确实害人害己。” 第177章 “……”吕墨襟有点艰难地把手臂伸出去,将砚台放在茶几上,反手抱住了宇文霁。 老大王把他交给小大趾就不管了,当时的小大趾年纪不大可整天愁眉苦脸,虽然会偷偷照顾他,可做事傻乎乎的,好像随时都处在惊恐中,比他这个孤身的孩子还畏惧着周围的一切。 吕墨襟当时就以为完了,摊上这么一个主人,别说复仇了,要活下去都困难。他已经意识到危险,并且尽量躲避了,可他当时是宇文霁的书童,宇文霁在里头读书,他没有资格乱走,被人捂着嘴拖走的时候,他觉得那天就是自己的忌日了。 那种事……碰上个年纪大点的,有耐心的,他一个没有经验的小孩子还能活下来。可三个愣头青,还是怀着打一打小大趾脸面的愣头青,那是要把他朝死里祸害的。 然后小大趾就举着砚台来了。现在吕墨襟还记得,当时的他小脸涨得通红,五官都扭曲了,却一声不吭,把那三个混账一一撂倒。 当时小大趾还比他矮,那么小的孩子,满脸愤怒,看向他的时候却是心虚和怜惜,还脱了自己的外裳给他。 但吕墨襟还是觉得自己要死了,平王不会容的。所以当时他捡起了砚台,将砚台带在身边,在仅有的日子里,感谢小大趾的恩情。 于是更让吕墨襟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小大趾拼尽了努力,保住了他…… 他那时候还小,屁股被打得老肿,发着高烧意识不清时,依旧会努力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寻找着吕墨襟,找不到就会哼哼——他自己都不知道,完全是无意识的。 老平王用有杀意的眼神看过几次吕墨襟,终究是没动手。 他们那时候还十分忌讳世家的力量,但当时小大趾是平王唯一的儿子,还是个犟种。鱼奴这傻孩子早来两年……那吕墨襟就是头一个想方设法要宰了他的。 吕墨襟很小的时候,大父看着他的脸,一直唉声叹气。到知道了他的聪慧,哀愁之意有增无减:“如何生到了我家啊?” 当时的吕家护不住他,大父只能把他藏起来不见人,奴仆也少见。后来家族在劫难逃,长辈们却也没有拿他做礼物换生路,反而拿他当成年人对待:“父亲说你非常人,你自己选出路吧。” 他是选了,可最后的这片天地,是宇文霁硬生生劈开的。 吕墨襟轻轻捏了捏宇文霁的背脊:嗯,什么都没捏起来,扎实得很。 “墨墨。”宇文霁把下巴从吕墨襟的肩膀上抬了起来。 “嗯?” “今晚上要辛苦你了。”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当年不喜欢[摸头]现在很喜欢 第163章 以为自己瘫了………… 163 宇文霁的话, 没有半个字露骨,却分明是字字都露骨。 吕墨襟怔了一下,他抬头, 大眼睛看着宇文霁,眨巴了两下。阳光将他的睫毛照成了金色,精明睿智的吕相脸上, 头一回出现了“呆萌”。 这睫毛仿佛变成了小蝴蝶, 飞进了宇文霁的心里,扑腾得他满心乱跳,血液沸腾。 他咬了咬牙,深吸口气,稳住了自己:“吓着你了?” “……”坐宇文霁腿上的吕墨襟清楚地感觉到了宇文霁正壮大的压力, “没……” 害怕其实还是有一些的,但吕墨襟此时更多的是兴奋。 一种冲动, 从尾椎直抵脑后, 吕墨襟手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在狭小的空间里抬起手, 双手捧着宇文霁的下巴, 略带着几分叹息道:“你走了一年多了。” 两人未能成事, 真算起来得近有两年了。外人看来, 宇文霁是突然出兵的。只有他们俩知道, 这些都是在准备中的。 宇文霁的精力旺盛, 可他要顾忌吕墨襟。 他走后,一切都要放在吕墨襟手里,吕墨襟必须将精神体力保持在最好,防止意外的发生。每天都搞,一夜七次, 这对待的是玩物,是把活动空间彻底限制在了卧室里,别干别的了。 但对吕墨襟来说,他的精力有些过分旺盛了。 宇文霁还能在战场上通过杀戮排遣,而在宇文霁临走前,恰好是学子闹事那件事发生不久。他狠狠敲打、筛查了朝堂一波,又把宇文羽推了出来,闹腾也只局限在一部分官员跟宇文羽互骂上。 宇文羽这傻孩子现在半点不惦记着他那几个好友了,在不断了解官员们“正常交际”是怎么交际的后,他大概是也意识到自己是落套了。 偶尔也有些不同立场官员之间的争吵,在一个庞大的集体中,没有太明显的黑白好坏区分, 这种吵闹反而是一种稳固的表现,流水才会吵耳吗。 甚至这种争吵,常常能带出一些其他人注意不到的角度,这个其他人也包括了吕墨襟。他虽然熟读史书,也曾身为奴仆,可他终究一辈子都是在高门里打转,没经历过普通百姓的生活,一样有想不到的部分。 有错就改呗,能将条令、制度改得更好,这是好事。 吕墨襟的这种态度,使得现在的朝廷十分豁达、包容,大方向上稳固又安定。 吕墨襟只要抓大局就好,他闲得很,有时他甚至想自己折腾点动荡出来玩玩了。 假如宇文霁只是他纯粹的“主公”,吕墨襟真会折腾的,那样既能让自己有乐子解闷,也能在主公面前展现他的重要性——没有我,这些事情可没这么容易摆平。 可谁让宇文景光是他的爱人呢? 吕墨襟爱宇文霁,他摸着宇文霁的肩膀时,既埋怨这个人的死硬,又在想他坚硬的肩膀,是不是被厚重的责任压的?他希望他一直都能开怀大笑,即使偶尔他笑的样子有些傻。 所以吕墨襟不搞事,谁搞事,他就让谁下辈子都不想当人! 有需要的时候,吕墨襟当然只能自行解决。尝过更好的滋味,自己来自然是不尽兴的。今日被宇文霁如此邀请,吕墨襟不兴奋才怪了。 两人看进对方的眼睛里,又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同时搂住对方,吻了上去,一时间,啧啧有声。 两人便似是让柔情蜜意黏到了一起,宇文霁一直抱着吕墨襟去吃了顿点心,又去沐浴,再回到了房里——仪式感总是如此之强的宇文大趾~ 罗帐掩芳菲,淑色为君展。暴雨打牡丹,惊雷遮泣诉。 次日近晌午。 吕墨襟趴在床上默默醒来:“……” 他从头发丝到脚趾尖,都在喊着酸疼。 不过身上没有黏腻感,喉咙也清清爽爽的,吕墨襟依稀记起来,宇文霁哄着迷迷糊糊的他喝了几次茶水。 他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又睡过去了。 下次宇文霁来给吕墨襟喂水的时候,吕墨襟便彻底醒了:“嘶。”手指甲怎么也疼?不是肌肉酸疼的错觉,他就是指甲疼。 可他几次抬手,胳膊却又无力,抬起一半就垂落了下去,结果看不见手指的状况。 “你抓我的时候,折了指甲。”宇文霁乖乖为他解答。 吕墨襟:“……” 宇文霁喂完了水,还将吕墨襟的胳膊扶起来,给他自己一看究竟。吕墨襟左手食指的指甲有一道弯折后的白色印记,指甲没断,手指也没出血,但这一下确实挺疼的。 “你呢?抓伤了你没?” “……没。” 两人同时沉默。 宇文霁:我以后还是多穿点衣服吧?衣服比我的皮薄。扯坏了衣服不心疼,弄伤了墨墨太心疼了。 吕墨襟:我要好好锻炼了。 虽然锻炼也锻炼不到指甲,但吕墨襟得承认,这些年他渐渐有些放纵了,过去每天都练剑,偶尔还要射箭。因为当时有紧迫感,觉得自己也需要随时上阵,或者逃命。可后来宇文霁带给他的安全感越来越强烈,吕墨襟便逐渐疏忽了锻炼。他的腹部曾经是“块垒堆叠”,现在……就只有白净的肉肉了。 虽然宇文霁好像也挺喜欢的。 但眼瞅着他们都过了而立之年,朝着四旬上奔了,宇文霁不见丝毫衰落,反而在这事上得了趣,没年轻时能忍了。 看老平王的状态,宇文霁只会更强。总不能以后吕墨襟只能看着他做手艺活吧?那也太惨了点。 宇文霁不知道吕墨襟想什么,只将人抱起来好好照顾,顺便贴贴蹭蹭。 最终,吕墨襟在床上躺了三天……实在是他的腰用不上力气,这三天内一旦坐起来了,人就不受控制地朝两边歪斜。 吕墨襟捂脸,他还想过自己不会就这么瘫了吧?也把宇文霁给吓坏了,好几次搀扶吕墨襟的时候,好像随时都能吓哭。 第178章 宇文·妖怪·大趾·霁,吓哭。被他嘎了的敌人在地府听见这种事,大概也会被吓哭吧? 吕墨襟笑着坐了起来,他还是有点虚的,扶着腰,一走一顿。 然后他又坐下了,隔着里衣,吕墨襟捏了捏自己的小肚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躺了三天好像小肚子更软了。都怪宇文霁一直给他喂好吃的。 吃吃睡睡了三天…… 吕墨襟又站了起来,龇牙咧嘴地伸展胳膊腿,一转身,却见老大一个宇文霁抱着胳膊,靠着柱子,正看着他,脸上带着笑带着内疚,还带着从不缺少的温情爱意。 吕墨襟放下胳膊,也对着他笑了,笑完了又黑了脸:“我刚才那丑样子,你不会都看见了吧?” 宇文霁立刻站直了:“你什么时候丑过?你的样子我都想见,从来只有美,不见丑。” “养成猪就丑了,还是你喜欢胖的?” “怎么又说上胖了?”宇文霁走过去,“你又瘦又小,我一只手都能把你抱起来。” 吕墨襟:“……” 宇文霁在面对有些问题时,经常有着不同于常人的衡量标准。他穿着那身能压死人的全甲,依旧健步如飞,举着门板一样厚实的大铁盾,还能上蹿下跳。 “需要你用两只手才能举起来的,那已不是猪了,是象。” “不,大象我举不起来。”宇文霁反驳完觉得不对劲,这么说好像默认墨墨是猪了,“墨墨,你真的不胖啊。” 吕墨襟翻着白眼揉了揉腰,招呼着宇文霁一块儿坐下:“坐下来吧,咱们说正事。一,你想什么时候登基?我国玺都给你做好了。” “噗!咳咳咳!做好了?” “嗯。找起来太费劲,不找了。” 宇文霁一想,确实,玉玺就四四方方一个玩意儿,有人找个角落埋起来,或落进水里,谁知道去哪儿了? 与其花力气找,不如再造一个新的。 吕墨襟双手揣着袖子,正色道:“你有没有国玺都能登基,但我要给你一个十全十美。” 宇文霁与国玺也算是互相成就,即便后来旧玺出来,真的也成了假的。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眼眶发热——墨墨好霸气。这就是被霸道权臣爱的感觉吗? “说正事等你回答呢,发什么呆?” “哦。”宇文霁乖乖摇了摇头,“现在还不行,一统天下了,我再登基。” “那可还要近十年了。” “嗯。可以吗?” 吕墨襟怔了一下,终于是摆了摆手:“可以,不是大事。” 三十朝后登基称帝……算年纪大吗?三十多的太子,都不知道有多少。更何况,宇文霁还是开国之君,从头到尾自己打下来的江山。 “三十多称帝,确实不算大。这回是我有些急了,我想看着你垂裳而治天下的样子。” “可以啊。不就是穿着那身衣服坐在金銮殿上吗?我穿着看着差不多,实际礼法上差一点的衣服,拿着国玺坐上去,就说天下不可一日无君,但我自认德行不够,所以只是监国,何时天下一统,何时我正式称帝。” 吕墨襟看向宇文霁,默默对着他比出了一个大拇指。 宇文霁得意昂起头,几乎用鼻孔看着吕墨襟了。 ----------------------- 作者有话说:墨墨:[化了]要把我的八块腹肌好朋友找回来! 第164章 (捉虫) 做什么美梦呢…… 164 宇文霁说的情况, 吕墨襟不是没能想到,而是他根本没考虑过——这么干完全脱裤子放屁啊。 有兵、有地、有粮、有民心,法理上也毫无缺点。即便不接受江南的归降, 但大家都清楚,小平王这是过分务实,他不要表面上的大一统, 他要一个夯实的基业。 现在朝堂没人上奏折请宇文霁登基称帝, 因为没人敢跟吕墨襟或熊爹争夺功“拥立之功”。毕竟头一个上奏折的人,是必定要名留青史的。且宇文霁必定是要做足了三辞三让的功夫,即便大家再有默契,这也是需要私下里串联一下的,免得有人多说一句少说一句的, 成了显眼包,给自己惹麻烦。 毫无疑问的, 他想登基就能登基, 真没必要再来一个换了衣服的监国阶段, 现在他已经在监国了。 “不, 我要等你称帝。”吕墨襟道, “没必要弄个仪式, 你换一身衣服也没人说你。当了皇帝, 确实对你的束缚大一些。你不接受南边的投降, 反对的人就会多一些。” 不只南边投降, 还有宇文霁的后嗣、他之前的皇帝们到底怎么排行、平王一脉怎么追封、战事平稳后税制是否要进行更改,还有分封等等大大小小的问题…… 而且提出这些问题的,不会是少数人,而是很大一批人。 皇帝终究是不一样的,“皇帝不急太监急”其实有些冤枉太监, 大臣更着急。 宇文霁现在反而是自由度最大,最放肆的时候。若他明天就穿着帝王流冕和十二章服绕着皇宫跑步,大臣们也不会多嘴,反而觉得他们大王此举必有深意,会立刻打扮妥当都跟在他屁股后头一块儿跑。 想到一群身居要职的男女老少跟在宇文霁身后狂奔,吕墨襟不由得露出一抹坏笑,头靠在了宇文霁的肩膀上,宇文霁的胳膊搂住了他,坚定又温暖。他们俩这样抱在一起时,吕墨襟总觉得自己回到了小时候,却又得到了幼时从未有过的安全感。 突然,吕墨襟的睫毛有了异样感,他睁眼,看见了宇文霁的手指头,这家伙在用手指头刮他的睫毛。 “嗯?” 被发现了,宇文霁非但不脸红,反而低下头去,用嘴唇去亲吻吕墨襟的睫毛:“翩翩墨蝶,扇我心动。” 吕墨襟捏住他的手指头,把他的手扯下来。 宇文霁的手掌是货真价实的蒲扇大,吕墨襟的手在男子中也是大的,手指修长骨骼坚韧,但和宇文霁的手十指相对,直接就小了一截。 两人的皮肤颜色,差距不大。 宇文霁虽然是“铜皮”,可他不是古铜皮,他其实挺白的,他要是等比例缩小一点点,站在他那帮子猛将兄中间,简直就是个奶油小生。 吕墨襟虽然俊逸貌美,他皮肤是正常偏白,手放在一块儿也只稍稍浅了一点点,可心理上就是给人一种怪物的大黑爪子抓着美人玉手的感觉。 对比了一会儿,吕墨襟便笑着去捏宇文霁的指头,能把人头盖骨捏碎的大黑爪子,现在就变得软软的,任由吕墨襟把他的指头弯过来又折过去。 “第二件事,江南要乱。”一边玩,吕墨襟一边道。 “嗯?”沉醉在温情中的宇文霁愣了愣,“我不是将人都放回去了吗?” 吕墨襟笑出了声,果然,宇文霁送江南降兵回去,从没想过这件事会产生负面反应。 “降兵归家之后,多数从兵变奴,为世家劳作……” 这数十万的降兵,多数都是被强征的。仗打完了,他们回江南了,就能回家重新过过去的安生日子? 做什么美梦呢? 送回江南这件事,是全部由宇文霁的漫江水军负责的,到了江南可就是当地世家负责安排他们了。将所有士卒送回当地,要花费海量的人力物力,世家会干吗?原地释放,让他们自行归家?更不可能了,这样多的青壮年,原地放了是觉得自己的治下太安逸了吗? 更何况,历来服役回来的人,也只会继续给世家当奴仆,这已成通例。 吕墨襟说到这,宇文霁脸上的平静已经被彻底打破了:“我是知道这个通例的,可是……我已经把人都送过江了啊……他们不是要一门心思要归顺我吗?他们不是都知道我什么性子吗?” “景光。”吕墨襟看着宇文霁的脸,叹气。 宇文霁再次将吕墨襟搂进了怀里:“若事情真如此,我也明白你为何说要乱了。乱便乱了,乱了之后,更好。” 此时的江南,如吕墨襟所说,大批士卒被鞭子驱赶着,进入荒地为世家开荒,进入树林为世家伐木,进入湖泽为世家捕鱼。 这些新来的人(家奴)够多,世家根本不怜惜民力,死了便扔进林子,自然有野兽啃食。甚至死人会直接扔给家奴们,给他们加一顿肉,补充体力。 他们过去也是这样处理一些活着回来的服役人的,这些人有少数幸运的佼佼者能够脱颖而出,成为被主家承认的正经奴婢,将来他们自己或他们的后代,则会成为挥舞着鞭子驱赶家奴的人。 第179章 但这回不同,这一大群服的可不是寻常的役,是兵役。 当兵的,即便跟江北士卒比不了,即便没见过血,即便只是来来去去跑了一趟长途,即便武器落后缺乏训练,但他们也是至少接受过命令训练,进行过大集体组织生活,也见过世面的。 且这可是几十万人,即便是万中选一,出不来一个天生神将,但至少也能出几十个具有一定军事头脑,且有领导能力的。 如果这个人见过血,那可就更不同了。 现在他们还忍着,因为世家说,农忙过了,就放他们回家。 但这不过是个美妙的谎言罢了,部分江南世家甚至都不愿意给开荒的降兵一口吃食,任由他们啃食野草野果度日。 病死的,饿死的,毒死的,还有……酸死的。 空腹吃太酸的东西(野果),可能发生胃酸倒流,能将人活活疼死。 这些年,江南的粮食一直只出不进。 江南不只是这次虎头蛇尾的出兵耗费了大量的军粮,更早之前,鹿仙人的崛起,就是他们在背后支援粮食了。否则就鹿仙人那种竭泽而渔的发展模式,他早就该想四方劫掠,而不该是只稍稍动弹了几次。 而宇文霁的不受降,让江南世家充满了不安。他们的不安也没错,他们“幻想”到的那些情况,确实是宇文霁要对他们干的。 多数世家为了给自己增加安全感,就只能囤粮增兵。增兵他们已经在降兵刚回来的时候干完了,已筛选出了其中(他们认为的)精锐,如今的降兵可不就是朝死里祸害。 少数想善待降兵,把人家送回去的,也抵抗不住大势。送到其他世家的地盘上,其他世家自然都会给你笑纳了。只有几家将人留在本地,尽量善待。 随着天气逐渐变凉,江南的地界果然开始不安稳起来。一处又一处降军开始反叛,但降兵们的起义,并没有让多数江南世家改变对降兵的态度,反而让他们对待降兵越发苛刻。 让他们认为,去了江北的,都是不老实的,确实活该被杀。 降兵的看守们手上从鞭子,换成了刀兵。 岐阳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宇文霁看着来自江南的情报,沉默了下来。 吕墨襟今日到王府来,果然穿着那件蓝缎子面黑色围领的长斗篷,他举着一把蓝色的油纸伞,缓步而来。 然后他就在梁安的指点下,看见了缩在院子里怪石旁边的萎靡大狗……大趾。 宇文霁知道江南会发生什么——他们曾经经历过的乱世。 但讽刺的是,这确实是为了江南好。 宇文霁自己的百姓,那些最坚定跟着他的都是什么人?除了平王府的家奴军外,就是经历过乱世的汉人百姓。尤其是岐阳城内,以及鲁州的百姓,他们不少人家里都摆了宇文霁的长生牌位。 来内附的疾勒人是得靠后再靠后了,现在还有不少疾勒人平民觉得在中原的日子过得不畅快,且惦记着恢复活祭呢。 原丕州没经历过战乱的,原本在丕州世家下的百姓,其中一部分人甚至觉得宇文霁越来越多事。也是这群人的家里,得了学问后跑出去的最多,前两年被世家撺掇着闹事的,也最多。 没挨过生活毒打的,学不乖。 宇文霁真要是发生了个万一,打仗打崩了,那他都会朝鲁州跑,不会朝丕州跑。 只有清楚经历过乱世的百姓,才知道一旦乱起来,他们会有怎么样的遭遇。这些百姓都是经过千难万险活下来的,每一个都是强者或幸运儿,让他们再经历一次,他们还能支撑得住,或者还能有当年的幸运吗? 现在净州和脈州的百姓,明明是新地,在忠心上直接赶超鲁州的百姓。派遣过去的官员说什么,当地百姓就干什么,甚至还有百姓自发想给宇文霁送贡品的。当年鹿仙人能掀起叛乱,不正是因为进贡? 可百姓现在反而怕自己贡品不够,小平王不要他们。小平王不就不要了江南人吗? 这也属于意外的连带效果了,谁能想到扇了江南世家一巴掌,把这俩地方本来就乖巧的百姓也给吓坏了呢? ----------------------- 作者有话说:大趾:[害怕] 墨墨:[吃瓜] 第165章 江南反抗 165 部分派驻脈州和净州的官员, 因为和百姓的语言不通,还闹出过一些笑话,还好, 只是笑话,毕竟过去的官员都是优中选优,且经验丰富的, 没闹出过人命大事。 假如不让江南经历这一遭, 不只是简单的增加治理难度的问题,而是不出十年就要局势动荡了,因为江南现在有着巨大的人口优势。无论世家、平民,都是江南人数多过江北。 江北很多地方的百姓被杀光了,想让人口缓起来, 至少要二十年。 江南必定会有大量人口渡江,乱世打破的旧模式, 会被这些人原封不动地带回来。在一个太平盛世里, 想要打破点什么, 是千难万难的。就像宇文霁一直讨厌的孙惊蛰, 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属实千年王八了), 因为孙惊蛰就是掐准了宇文霁要他自己建立的底层规则。 至少, 要打破部分百姓对世家的依赖, 不要眼里只有世家, 让他们对官府产生一定的信任。 这关系到的, 是将来更长时间的国本。 可还是心疼。 宇文霁看着自己的手,坐视不理的放纵者,他也是凶手。 一双精致的毛边皮靴出现在了宇文霁的面前,紫色的下摆垂在脚面上,腰间未曾佩玉, 反而垂挂着一方有裂痕的砚台。 宇文霁身体前倾,头抵在了吕墨襟的腿上。 吕墨襟摸着他毛茸茸的大脑袋。 是他提议的,可宇文霁只会在心里责备自己,因为这是宇文霁自己做出的选择。 无论作为伴侣,还是作为君主,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宇文霁就是一个过于喜爱承担责任的人。吕墨襟喜欢他这一点,但也越来越心疼他。 “你有时候能怪我的。”吕墨襟道。 “我的选择,怪你做什么?” 果然…… “怪我太笨,没办法想出能够既让百姓不死,又能杀了江南世家,还能让百姓对你全心效忠的法子。” 宇文霁顿时笑出了声来,抬起了头:“你又不是神仙。神仙也没这么大的能耐,不要什么事都朝自己身上揽。” “我什么事都朝身上揽?” “对。”宇文霁站起来,抬手刮了一下吕墨襟的鼻梁,“可不正是你吗?墨墨,我们是人,尽人事就够了。” 吕墨襟抿嘴,有时候真的很想咬他,但是自己的腮帮子没这么大力气! 宇文霁看着腮帮子气鼓了的吕墨襟,犹豫片刻:“墨墨……既然江南已乱,我还是要试试早渡江。” 他还是想多救人命,即使时机太早,可能达不到本来希望的效果。但,能多活下来很多人呢。无论这些人聪慧还是愚昧,即便他们将来会给宇文霁找麻烦,可现在他们毕竟是无辜者。 吕墨襟下意识皱眉,过早介入,会救更多的百姓,也会救更多的世家。世家将意识不到是宇文霁“救”的他们,百姓也一样,将来社会安稳,甚至世家还会抢走宇文霁的功劳,让百姓对其顶礼膜拜。 可宇文霁顿了顿,眼中杀意一闪而过:“将来我自己下江南,去找那些世家的麻烦,一个个挑拣着,都杀了。” 就是巡行四方。 高坐朝堂,很难找到地方世家的麻烦,最多是跟他们的代理人(世家出身的官员)过招。但君主直接下地方,想找世家麻烦可就太容易了。 翻开史书,一句“君前失仪”,小到君主笑骂两句,传为美谈,大……抄家灭族。 宇文霁身体强健,饮食注意一些,下江南能直接杀个几轮。 “高招。”吕墨襟真没想到过这个,大景的皇帝,已经很久都没有谁离开岐阳的了,他们在岐阳坐拥天下供养,同时也被一条条吸吮帝国膏脂的血管束缚在了岐阳。眼看着大局将定,吕墨襟却也有些不自觉被束缚住了。 然后吕墨襟就突然转身走了,宇文霁赶紧追了上去:“墨墨?” “事多着呢。”吕墨襟一把将纸伞塞给了宇文霁,一撩下摆,扯开两条大长腿跑了起来。 宇文霁抱着伞站在原地,只看见他的披风在风雪中铺展开,美得他甚至走了神…… 本来想的是至少三年后方才对江南进行试探,如今宇文霁要加快脚步,最早怕是明年过了春汛就要动了,那他的事情可不少。 第180章 明年再开一届恩科,后年也可以开,督亭卫也要稍稍扩充人数,官员和督亭的质量可能会有所下降,但宇文羽纪检司也起来了,三方钳制,再加上多派钦差,能稳定住。 粮食够的,毕竟是打江南,那边其实一直不缺粮的。 吕墨襟坐在了自己的马车上,眼睛亮晶晶的,和景光贴贴很快乐,但他发现自己还是喜欢忙碌。他撩开车帘子,果然见景光可怜巴巴站在那儿跟他摆手,吕墨襟也对他摆摆手:咱们先干正事,再干事。 宇文霁看他的车朝官署去了,他也想帮忙,但也意识到吕墨襟忙的大概率是人员调动。他离开岐阳一年多都不理政事,这些事他帮不上忙。 “梁安。”宇文霁看向自己的总管太监,“府里有红枣吗?” “有的。” “熬点八宝粥,回来给官署送过去。”宇文霁一听,便念叨着直奔厨房去了,他也就搞点后勤了。 时间稍微后退一下,回到这一年降兵刚刚被宇文霁送回去的时候,第一批送过去时,还是夏初。 而江南最初的乱子,真的不大。 降兵们原本只是逃亡,受害人也只是监工,甚至有时只是将监工捆绑起来,没有杀人。他们也不敢把事情闹大,他们·只·是想回家…… 他们回去后发现,被自己心心念念的家,已经没有了。有些人甚至不只是家,连他们那个村子都没有了,此时在土地上耕种的,是同样被驱赶的一群降兵——很难说世家大族是不是故意不接回本地降兵的。 他们渡江只过去了一年多,可他们很多人已经被征走三年了,毕竟江南的战前准备是十分漫长的。 当最大的希望被彻底打破,有人选择终结自己的生命,另外一些人则选择终结别人的生命,毕竟,他们已经彻底无所顾忌了。 还没入冬,江南就连续发生了几起叛乱,不过人数都在五百人以下。 江南世家都将叛乱轻松镇压,且并未将这些叛乱当成大事,因为他们过去也常有类似的叛乱发生,只是今年更频繁一些。但今年降兵回来了,逃兵也多了,治安下降也是早有预测的事情。 然后,就到了秋天税收的时候…… 江南可是交了很多年的防河税、剿北饷、一统税等等苛捐杂税的。今年不打了,百姓都盼着减税,喘一口气。没想到,今年多了一种税——赎命钱。 “宇文大趾若过了江,就要杀你们来了,他不过江,可不正是大人们用命!尔等享太平富贵,自该用钱赎命!” 可百姓都听过说书,知道小平王是个公允的人。况且那么多降兵人家都给送回来了,说书的不信,降兵说的总得信吧?虽然他们都没见过小平王,但也知道人家小平王没有乱杀的性子,没有苛待过降兵,而且人家对自己的百姓很好。 让平民的女子当官确实不像是真的,但他会减免开荒者的赋税,还会白给牲畜、工具、种子。最后两批降兵送回来的时候,已经见着了派驻过来的官员,他们说,亲眼看见那些官员赶了一眼看不见尾的牛马过来,更是亲眼见着他们分给了当地的百姓,是当地的,不是移民过来的,其中很多人还被江南降兵抢劫过,扒过房子。 他们原本也都是平民…… 一边被送过了江,在江南自家人的鞭子下面劳作到死,一边留在原地,如今不知道开了多少地,是否正在新房子里守着火盆吃烤豆子? (牛马不是免费,为了防止部分百姓把大牲口借回去就杀了吃肉,都是需要抵押的。若还是杀了吃肉,那一家子成年人都会被抓进去当苦力。若你在家人吃之前跑到官府报官,可以酌情减免。) 战事明明结束了,可非但不放士卒回家,反而留他们作为奴仆开荒耕种,还要加征赋税,百姓苦不堪言。 前边闹的几场,已经是大火点燃之前飞溅的火星。入冬之后,世家原本说好的放行彻底没有了影子,大批大批的降兵被赶进窝棚,甚至是赶到一个破烂的山沟沟里头,不给吃穿,就这么关着。 降兵这时候若还留有幻想,那是真的脑子有问题了。 不反抗就是死路一条,即便今年这个冬天侥幸活下来,等待着他们的也是明年继续被驱赶出去耕地。 天气越凉,人心越冷,点燃的火焰却也越火热。 江南世家还没积蓄起来抵抗宇文霁的力量,反而先把兵力用在镇压反抗者的身上了。但因为从去年开始就有零零落落的叛乱,以至于他们很多人都没反应过来这件事在愈演愈烈,依旧认为这是降兵太多带来的正常负面影响。 “接回来的时候,就该先埋(活埋)一批。” “这些乱兵,打仗不成,祸害自家倒是拿手。” 若江北不动手,那世家很快就要迎来更大的乱子了。不过,吕墨襟在这个时候,动手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撒花]我会做好后勤哒 墨墨:[好的]工作第一! 第166章 唐樊的无奈 166 江北悄悄派遣了数位使者前往江南, 与江南世家谈判——以江南之地,换岐阳之地,允江南世家迁居岐阳。 虽然迁到自己眼皮子底下有点膈应, 但迁过来就好管理多了。且宇文霁也知道,有些事情上该妥协,这些世家里, 听话的人他还是要用的。 所以这个交换条件, 吕墨襟一提,宇文霁就应了。这件事确实对他们有利。 日后渡江之战,硬生生地打,有一个桥头堡,总比彻底硬冲要方便也更安全得多。 江南人虽步卒差些, 但过江依旧不是一件小事,否则漫江也不会被称为天堑了。 宇文霁虽然已经有了自己的漫江水军, 但是目前水军还未完成彻底的整合。而江南却“只是”失去了漫江水军, 江南还是有其他水军的, 只是现在这些水军分散归属于各州, 各自为政, 除了水军外, 江南当然还有水贼(战时为兵, 闲时为匪)。 若真到了生死关头, 江南世家被逼迫得拧成了一股绳, 还是很够宇文霁吃一壶的。 宇文霁也是真的不善水战…… 他真掉江里,就没有然后了。从发现自己下水就沉底后,宇文霁竟渐渐变得晕水了。如今,他一看见深点的池子他就害怕,怕万一他嘎了, 那就全完了。 熊爹、母亲和亲娘,一定会很伤心非常。 父母要是能撑过这个悲伤,他们和墨墨应该能稳定局势,可是他偷偷对墨墨说的布置就别想了,将来大概率是鱼奴那个二货登基,但这小子的胆子被吓破了,宇文霁的部分改革,都要夭折了。 还有,墨墨怎么办?他不是害惨了墨墨了? 宇文霁现在越发怕死了。因为他知道,他死了,会留下一个可怕的烂摊子,他死不起。 能增加胜率的事情,宇文霁一定积极配合。 而对江南世家来说,这个提议充满了诱惑力。 这不是换了一个住处这么简单,最实际的问题,将来官员都要经过科举,不提那些灰色手段,就以科举十分公平为前提,会试的考官可都是在京城的,他们的政治倾向、性格癖好,所属学派等等,自然是同在岐阳的才能知道得更清晰具体。考试的时候,除了那些有固定答案的题目外,其余的才能写出更符合考官喜好的答案来。 而且,其他学子是需要长途跋涉到岐阳参加会试的,将来的江南学子更是要一路渡江北上,路途越长,发生意外的可能就越大。就现在宇文霁的地盘,每次考试路上都要死人的。待考生到了岐阳,南北差异的巨大变化,水土不服的可能也越大。 一旦没考中,就要在长途跋涉回乡和在岐阳住上数年之间选择。 住岐阳,作为外地人必然花销甚巨。若返乡,万一次年开恩科怎么办?可能路上稍微耽搁些日子,恩科的旨意就下来了,还得转身回去。这种状态回到岐阳,考试时如何比得过以逸待劳的岐阳子弟? (此时江南可还不是将来的鱼米之乡,产粮大户。在文事上,此时也还是北方超过南方的时代。) 若科举不公平,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那还用多说吗?当然是在岐阳的优势更大。 族中必须有人当官,异地任官也无妨,总之必须有人去。否则,即便最初能扛住来自朝廷的压力,最多二十年,世家的势力还是会被严重打压。 宇文霁身体强健,怎么看都是还能活二三十年的样子。让他们换地,毫无疑问是宇文霁的底限。 “若我们不走,别人走了,那将来会发生什么,可就不好说了。”唐樊与族中的众人讲解其中利害。 “……”族老们皆闭口不言。 第181章 唐樊说的很清楚,一部分族老也是心动了,可是……家业太大了。 宗室被送过江的时候才有几百人,因为他们的家奴仆役都已经没有了,边缘的散碎族人也都“识时务”地脱离了。 而唐家只是“唐家人”,就有四千多。这不止包括如今高冠广袖的肉食者们,还有在各地商户中经商的商人,以及在田地中种田的农人,这些人从上到下都是依附宗族而生的。 若是再加上亲近的仆人,这人数要翻倍。 唐家是一棵根深叶茂的巨木。 人挪活,树挪死啊。 岐阳的土地自然不可能给他们如江南一样大的地盘,要搬过去的也只能是主支。而江南他们世代经营的土地,那就不只是腰斩,是要十不留一。 就说那些种地的唐家人,大多数都是不会带走的。先前他们虽然一样需要劳作,可占着最肥沃的土地,却几乎不交税,突然嘎嘣一下,地不是他们的了。这要他们怎么办?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过去的岐阳世家,其实人家都有祖地,是主家在岐阳,其余旁系都在祖地。说是旁系没有主家在岐阳风光,其实不见得。主家在岐阳,再风光,你也是臣,但旁系在祖地……就是土皇帝。 很多旁系也清楚,自己争不过主家。主家要走,他们高兴,毕竟这群人一走,那剩下来的权力就全落在他们手里了。 要跟着主家走,他们就不高兴了。在江南,家族财产颇丰,旁系分的少,那是相对主家分的少。若到了岐阳,家族都不是从鸡头变凤尾,是从鸡头变蚂蚱尾了,何况他们个人?家族那点财力都要支持家里的有才者,其他人怎么办? 享了一辈子福的大老爷,能接受自己变成破落户吗? “听说小平王爱民,他难道会从百姓手中夺地?”有人道。 “要不然直接将地契分与唐家人?”又有人灵机一动,唐樊面露为难,因为这灵机一动的人,是他亲爹。 他亲爹把话说出来,他就知道亲爹怀的什么心思了。 地契暂时分给唐家人,给小平王说没地。等风波过去,再把唐家族人手里的地契房契拿回来,重新“认祖归宗”。 这种小手段,坐拥半壁江山的小平王是傻子吗? 唐樊叹气:“小平王派人谈判乃是怜惜百姓,他已是给咱们生路了啊。”他越研究小平王做的事,越发现这个人其实不难猜。他就是一个很能打,却又很心软的君主——他心狠手辣地杀人无数,只为了救更多的人。 唐樊若非出身唐家,早就去投奔小平王了。偏偏他就是有这一大家子,爹没法自己选,没办法。 唐樊的爹却不以为然,反而瞪了儿子一眼,唐樊装病回来,落了他的脸。 陆角虽被杀了,但陆家过江精兵的损失也没多大,如今反而胡吹陆角奋勇战死,小平王对其忠直勇猛甚为喜爱。都知道他们家是吹,谁不知道陆角嘴巴没把门地,连吕相都敢乱说,让小平王亲自捏死了。可他们就是能吹,没办法。 胡晞回来后,胡家闭门,他一个小人,却得了个爱惜士卒的好名声。不少其他世家的精兵若是在胡家的港口上岸的,就不走了,说要为胡晞效忠。 唐樊爹就不高兴了,他宁愿唐樊是被俘后送回来的。此时唐樊与他唱反调,更让他不快。 唐樊爹脸一拉,便道:“我倒是觉得小平王派来使者,乃是要分裂我江南世家。我唐家不如与使者再分说一二。” 翻译:讨价还价。 唐樊闭眼,无奈又痛苦。 不想走的其余支脉自然都闭嘴,即便知道走才正确的人看看唐樊,也都闭嘴了。 世家总做一些奇蠢无比的决定,因为世家太庞大了。漫长岁月中的稳固发展,让世家的决策人往往不是一家中最英明的那个,而是根据世家的礼制标准,被推出来的那个——简言之,活最长的。 同辈里的英明者,可能原本是掌权的,但他活着的时候,昏庸者也是听命办事的,不一定就能显露出他的昏庸来。待英明者死了,上位的常常不是下一代的,而是同辈的昏庸者。或者即便下一代的上位了,这些昏庸者因为拥有了更多的威望和人脉,也依旧在决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即便偶尔有些家族出现了英明的,确实可以把握全族走向的决策者,当他面对一些需要众多家族联合拿出决定的问题时,也将会面临近似的处境。 在大局上,每个家族都不想自己的家族吃亏,即使这个亏只是他们假想的。而回到了家里,他们又不希望自己所代表的家族一脉或者家族中的那个小团体吃亏。 他们之前的一生中,多在等待中度过。 等待其他人表态,等待事情出一个结果,等待局势明朗。 他们将这种处事方法称之为稳健,因为不需要承担任何选择的风险。 即使现在宇文霁坐拥天下的局势已经明朗,但江南终究没有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如今此起彼伏的降兵的起义,被许多人轻视。 江南世家也不认为宇文霁真的会对他们下杀手。虽然从江北世家那边传过来的,宇文霁的名声很差。可他杀的世家,其实还没有鹿仙人当年多,更没有宇文鲜、宇文德多。他也就是杀了丕州一个芝麻大的小家族而已,还没灭族,后来崔家的人老实了,如今在朝廷中任职的崔家人,也是不少的。 江南世家在江南又颇得民心(江南百姓:啊?),他要是敢动手,老百姓也就乱了,说不定反而将他赶出江南,到时候不知道哪家运气好,给他来个划江而治? 只要江南不降,不退,说不定就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 作者有话说:[化了]本来想多发点的,但作者菌冻感冒了,纯粹冻的,鼻涕过江,头大如斗……大家也要注意增减衣物啊。[捂脸笑哭] 第167章 小人得志 167 拖, 是一个很多人都爱用的招数。 唐樊也开始拖了,拖命。这次族内的聚会结束,当天夜里他就起烧了, 烧得糊里糊涂,头昏脑胀。他在床上苟延残喘,他亲爹在床边骂他, 说他难当大任, 心胸狭窄。 半月之后,唐樊刚有些好转,突然传来消息,胡家(胡晞)秘密与漫江水军联系,已经让北军上岸了! 唐樊一口血喷出去, 大喊了三声:“小人得志!小人得志啊!小人——”瞪着眼睛,不甘而亡。 小人得志这个词, 放在现在还真的是一个褒义词了。 胡晞, 一个小人, 带着家族, 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其实胡家也出现了类似于唐家的情况, 应该说和使者接触的各个家族都发生了类似的情况。甚至有些家族觉得宇文霁既然派了使者过来, 说明是求着他们的, “优势在我!”自然是可以继续提高价码, 还有人说宇文霁当初拒绝他们归降, 现在又回来“求”着他们投降,实在可笑。 可说到对宇文霁实力的了解,唐樊其实还比胡晞差了点,因为唐樊没和宇文霁交手,直接跑了。胡晞也没交手, 可他当了俘虏了,他直面了南北士卒的差异,更直面了江南军和平王军的差异。 江南军和普通江北士卒相比,是战力不足,可还是能以士卒的标准平等而论的。双方对阵,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但江南军跟平王军放在一块儿,那就是兵和民了。普通的平王军,还不是精锐,那胳膊都有江南军的大腿粗,一个眼神过来,这边胆小的能直接吓尿。 这不只是体格的差异,还代表着日常训练和战斗经验的巨大差距。他们江南军只有精锐会有训练,其余新征的军队,就谈不上训练了。战斗经验就是杀人杀的多,且杀的不是手无寸铁无法反抗的平民,是正经的敌人。 渡江,确实是平王军的一个大问题。但平王军占据脈州后,立刻修整港口,召集工匠,荒废了的老旧船坞拆了重建。 水军也重新筛查,一部分人从军中退下来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新兵已经开始训练。 胡晞看到了一个大一统朝廷的力量,江南……若他们坚定拥立蒲王,依托漫江天堑,发展水军,打防守战,还是有一拼之力的。 可是不但把蒲王弄下来了,还把宗室都送过去了。 你要投降人家不收,现在人家过来受降了,你怎么能又不要了? 能降就快降啊!能去岐阳定居,还能尽早在小平王那显个名,傻啊? 其实不一定是傻,更多的是贪。 胡晞是小人,可“小人”其实有时候代表着审时度势和手段狠毒,而且,胡晞不是一个愚人,他更不是个自大的蠢货。 第182章 先前那一趟出去,胡晞的身边更是集结了一群同袍。别什么君子之交、小人之交,这就是纯粹的共同利益和想法之交。 胡晞保住了他们的命,还最大限度地保住了自己人的利益——投降之前让自己人把好东西都送过江了,投降之后排除异己,又给自己人搞了不少好东西。 回来之后,他也没有残酷对待那些分派而来的降兵,他很清楚这些降兵是自己的资本。取其中精锐者继续按照士卒训练,差者虽然也分派去了种田,但没苛待他们,而是给他们建立村落,还尽量将其家人接来。 胡晞是小人,可他在很多人的心里,可是个大好人。 所以,胡晞用自己的人马,干脆利落地砍了族中与城中的意见相左者,后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整个家族的人都清洗了一番,血迹未干便迎王师入城,又在平王军接管了城市后,快速带着亲族离开了江南。 宇文霁也没想到,这么快就重新见到了胡晞这个名字。 怪不得很多君主喜欢用小人。或者说,怪不得一些奸臣在“奸”之前,是能臣。确实有能耐,也确实好用。 但只要君主站稳了脚,这样的大臣就会一辈子都是个能臣。比君子好用多了。 “君子……”一提君子,宇文霁的脸就皱得像是吃了柠檬。 吕墨襟一看他,表情顿时也变得微妙起来:“又想起孙家啦?” “嗯。” 孙惊蛰在确定不参加科举后,回到了老家尚粮郡,安安心心地教学生,而且学馆越开越大了。因为孙家取中的学子,确实多。 别管为人怎么样,孙家人的学问是真的好。如果不是宇文霁十分明确地表示过对孙家的厌恶,把桶义都骂过好几次,现在一定有很多人劝说宇文霁破例特召孙惊蛰入朝。 宇文霁把大头埋在了吕墨襟的肩膀上,哼哼唧唧地蹭了半天。 吕墨襟摸着宇文霁的头,也陷入了沉思。 孙家已是成了宇文霁的心病了,过去吕墨襟觉得这也没什么。有孙家吊着,其实也是一件好事,能让宇文霁时刻意识到世家的威胁,保持他对世家的厌恶感。但最近,吕墨襟发现了一些事——拐弯抹角和世家有联系的人,开始接近宇文家的子女了。 宇文羽和宇文婷、没改姓的刘姓众人、宇文德的后人,甚至包括最近刚渡江的江南宗室…… 过去这些人的身边也会有“外人”,可不一样。最近几年投效的人,其资质比旧人都高了一截,这些人投效宗室,他们能得到什么? 现在和过去可不一样了,这些人自己考科举一样能得官,看现在朝廷里举足轻重的人物,有几个过去的大姓?就一个吕相是当年的小世家出身,其他人放在几十年前,寒门的都不一定待见他们。 而且,看宇文霁现在都不分封的态度,他可能就不会分封诸王了。 官职都能改成科举,取消分封也不是太让人意外的事情。 原本还在各处跑,要给人做门客的,都是清楚自己能力有限,过不了会试的。 宇文弟妹和刘姓那边,已经闹过几场“私刑”了,因为有人暗示他们“分封诸王”,不是直白地提,这些人都是隐含着表达,对男子最过分的也不过一句“您的年纪也不小了。”对女子稍微夸张一些“女子可有封王者?” 世家表面上沉默了,可世家还未彻底倒下,他们意识到了无法对抗宇文霁,但已经开始准备在下一代身上使力了。 不过,宇文弟妹和刘姓众人在大根本的问题上,脑子都很清楚。宇文德的后人身边有吕墨襟安排的人,且他们在法理上距离宇文霁很远,多数现在只求一个安稳度日,暂时问题不大,也没有胆子闹。江南那边,主事的唐夫人带着几位女眷很能稳得住,就闷头在自己庄子里过日子。 这种忍耐等待,于润物无声中放长线的手段,更接近孙惊蛰的做法——因为现在看着没事儿,可十年、二十年后,他们这代人老去,又一代人长起来,而宇文霁也渐渐老去,宗室众人那边有谁心大一点点,隐患就要埋下了。 这是孙惊蛰派出去的人太年轻了,耐不住性子,才让吕墨襟发现。 可现在发现没用,因为这些人跟目前还存在的大世家们,根本没什么联系,更别说追查到孙惊蛰身上。 而且这种事情,他们还会再做的,同时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 宇文霁是真的膈应孙惊蛰,早知道当年什么都不顾扮成盗匪,把孙惊蛰杀了。 说胡晞是小人?宇文霁觉得孙惊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人,他不是伪君子,他就是小人,一个老谋深算的小人。 “我是知道什么叫如芒刺背、如鲠在喉、如坐针毡了,太难受了。”宇文霁咬着牙,不断扭着肩膀,仿佛他的后背有人在爬。 吕墨襟拍着他的肩膀:“嗯,将这根鱼刺拔了。” “嗯?” “景光放心,事情牵扯不到你的身上,该说,我有些事正在愁,但如今这一闹……算是提醒了我,孙惊蛰送上门来了。” 虽然即便孙家倒了,有些事世家还是会干的,但是少了孙惊蛰这个能人,以及孙家这杆大旗,世家想闹事,就要等下一个能人出来了。 原本孙家下一代倒是养出来了一个孙季谦,就是站在大街上,向宇文霁自荐,桶义因他劝谏宇文霁,让宇文霁给扔了出去。 宇文霁就是不见他,孙季谦还是低不下头,便去投奔了宇文德。 然后他就被宇文德烧死了。 不止他,许多世家都发生了这种事,找了家里的“边角料”送到宇文霁这边参加科举,又举家迁到了宇文德那边,或者想留,但也让宇文霁给送过去了。 其实世家当时还怀揣着另外一个想法——宇文德归降后,可得高位。比在宇文霁这边考科举,考完后无论年龄、性别,名声,一概三年县令,然后一层层向上苦熬,升官的速度快多了。 当年宇文德接受朝廷,官员们也只是因为品德高尚,自请退了半级,宇文德朝廷的王家可是因为“恋栈权位”被暗地里蛐蛐了几年。 宇文霁这边即便把他们削下去两个级别,那职位也不低了。 反正无论怎么算,世家都觉得自己能赢。谁想到让宇文德一把火,将各个世家最拔尖的人,全给烧烤了。 ----------------------- 作者有话说:宇文德烧烤,你值得拥有! 第168章 (捉虫) 孙家完蛋 168 岐阳这边, 原先的“边角料”,甚至一些不听家族规劝的女子,却渐渐崭露了头角。家族这时候又回来, 表示都是一家人了。但现在的家族都已经缺失了领头羊,属于是没资格在允州尚城参与“烧烤大会”的那群。 这群人甚至比原先被命令去考科举的“边角料”,都要远离家族中心。且边角料和女子已经身居高位, 如今属于攻守异位了。 很多人回归了家族的, 也有继续和家族不冷不热的,少数人直接跟家族断了亲。 但是,这些“新世家”可不是随着领头人的变更,就发生什么质上的改变了,大部分是新瓶装旧酒罢了, 只是现在宇文霁强势,他们也都有脑子, 这才低头小心做事罢了。 孙家情况稍有不同, 因为孙惊蛰的继承人死了, 可这个老王八还活着。 而且孙家还有一个人——孙眉。 她最初考科举的时候, 报的名字是“庞眉”, 但后来将名字改回了孙眉, 算是一定程度上, 和家族达成了和解, 还有些孙家的女孩子开始和孙眉走动。 但是随着孙眉在纪检司给宇文羽做了副手, 她和孙家的关系,又再次快速变冷,甚至孙惊蛰直白地骂过孙眉几次。 宇文霁当初将孙眉选去纪检司,还真没有想过会影响她和孙家的关系,因为孙眉的立场一直都很清楚——女官。而女官, 只要脑子清楚,目前阶段就是一个与宇文霁利益最一致的团体。 但吕墨襟当时应该想到了,可这对孙眉是好事,对女官也是好事。告诉她们,家族即便一时服软回来找你了,也不是真的知道错了,他们只是知道“你发达了,他们可以利用,可以来割肉吸血了”。 孙家除了孙眉,真就全都属王八的,既咬定青山不松口,又碰一下就缩,特别能苟(宇文霁言),可他们也是真的有才学。 他们的私塾里教导出来的学生,就是比各地官办蒙学里出来的学生好。这倒是让许多家族也跟着开办了各种私塾,且价格低廉,几乎不收束脩。 私塾招收的都是世家子弟,以及……聪慧拔尖的学子。 这完全就是后世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的区别,公塾反而成了被私塾选拔人才的地方。 第183章 已经出现私塾学生看不起公塾学生的情况了,甚至参与科举的学子,也产生了鄙视链。 这也是学子们看不起女官和督亭卫的另外一个原因,私塾多数不收女子,女子上学多在公立蒙学或者督亭卫的专门学校。女子确实有办女私塾的,不过都集中在岐阳和丕州这些繁华地区,其余地区办学的女子就都考官去了,因为在那些地区的压力太大,她们很快就意识到,首先要在上头劈开一条路,才能有缝隙让她们去散播种子。 ——不过前些年因为“妖精”事件闹事的学子,倒是私塾和公塾的男学子合流了。 现如今跑去宗室们身边自荐的,就都是各地私塾出身的平民学子。他们对私塾背后的世家忠心耿耿,认为自己能有现在的一切,都是这些善心的世家慧眼识英,他们这些原本要被埋没的千里马,要回报世家的知遇之恩。 宇文霁说是早知道当年就杀掉孙惊蛰,其实他现在也能杀。可不能这么干,因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杀了孙惊蛰只会坏事,会给世家留下一杆大旗,让他们更加团结,说动摇宇文霁的统治不至于,可一定会让他别扭很长时间,甚至耽误事。所以宇文霁宁愿自己膈应着,隔三岔五跟墨墨叨叨两句。 与宇文霁说了解决孙家没几天,吕墨襟就有动静了。 他做的事情,搁后世叫“严打”。是配合宇文羽的纪检司搞的,他也没着重搞孙家,而是平等地打击每一个确实不干净的官员。 因为现在谁都知道宇文霁的势力又进入了扩张期,连着几年都开恩科,国家缺官员。很多人于是产生了放松的心理——认为自己是稀缺资源。 去新地的官员一般没事,都惦记着干好了升迁,即便有坏心也知道轻重缓急,要憋着。有这种放纵思想的,一般都是留下来的,或新任的。 犯事的也不止文官,也有督亭卫,且不分男女。随着女官的增多,这也是无可避免的情况。 所以,这才刚开春,各地的囚车连成了一串。不是官员这么多,这其中还有家眷、下属,毕竟这年头是株连的。 这里的很多人都在大喊冤枉,尤其世家出身的,从小锦衣玉食,和朋友之间的正常交际,怎么能算是贪污受贿呢? 纪检司刚建立的时候,已经有人这么喊了,并表示,他们是能够将私交与公事区分开的。 他们一碟子菜的价值,便动辄千万钱,绫罗绸缎挂房子、挂树,甚至铺地面。他们已经尽量收敛了,怎么收点小玩意便是受贿了? 况且有些礼是特殊时期收的,比如过年过节,婚丧嫁娶,孩子满月。这时候的随礼,如何能不收? 不过这些事也就下头吵得凶,宇文霁的例会上风平浪静,这就是不开大朝会的好处了。有什么问题,就召集相关方面的官员,很少有人会在这种会议上冒头。有额外事情要找宇文霁的人,就在后头排队。 况且,贪污受贿被抓了的这群人,是真不知道自己在贪污受贿吗? 都知道。 即便过去这群人所谓的正常朋友间的礼物交流,又有几个是真正无所求的? 有人让朝廷设定一个送礼的标准,这奏折还没到宇文霁手里,就让人给骂回去了。送礼的标准一旦定了,那才是朝廷规定的受贿了,即便这个标准限定在那些特殊时期里头。 何况,谁家没几个穷亲戚,穷朋友,朝廷若硬性给了礼物规定,有几个真正的穷人能给富人送礼?刚上任没两年,家里没积攒的下属,又有几个能给上司送礼?逼着人搜刮民财吗? 就是想从宇文霁这撕开一道口子。 然后在他们闹腾得最激烈的时候,突然,孙家就让纪检司联合亭卫司,再加驻军,给一锅端了。全家获罪。 满朝震惊,因为贪污株连的家属最多到爹妈、子女,但孙家全族都被抓了,这绝对就不是贪污的事情了。 所以除了几个孙家的脑残粉上蹿下跳,其他人都在等。等孙家干了什么事爆出来,所有人都表示:“回家睡吧,管不了。” 孙家——私藏国玺。 “啪!”惊堂木一拍,说书先生开始说起了《孙家子好贼心藏国玺欲作乱》。 “咱们上回书说到,这南宫侯爷辞了王皇后,带着十几个皇子皇女出了岐阳城。这孙家对外都说自己世代忠良,南宫侯爷本只是在孙家暂住,却没想到前往孙家的路上,有个孙家人良心未泯,悄悄敲了马车的车窗,于窗外提醒。南宫侯爷大惊,却知晓他们若就是这么跑了,孙家必定穷追不舍,一咬牙,便留下了国玺……谁知道,这孙家人心狠手辣,得了国玺,追得越发狠了!” 下头坐着一群工匠,瞪大眼睛听得万分关注。 二楼坐着几位身姿高挑的男女,也瞪大眼睛听得专注。 故事里,因为孙家的追击,南宫夭夭又将人分成了两路,后来其中一路被孙家人追上,义士与皇子皇女皆被孙惊蛰所杀。 南宫夭夭那一路虽然把孩子们送到了丕州,可那时候小平王势力还很弱小,他怕小平王去找孙家的麻烦,便没有说。孙家先是怀疑小平王知晓他们私藏国玺,所以才不敢投效。后来小平王势大却也没找他们的麻烦,孙家便明白了,小平王怕是不知道此事,可他们心虚畏惧,依旧不敢来投。 到如今,眼见小平王已注定是天子之命了,孙家还是没将国玺送出来,为什么呢?因为当初宇文鲜出逃,他有个带着孩子的妃子落在了孙家的手里,这孩子被改了孙姓,悉心照顾。 还是前些日子吕相严打贪污受贿之徒,督亭卫抓了个喝醉了酒的蠢货,这人被拉出来的时候嚷嚷些大不敬之言,抓捕的督亭卫一听,便知道抓了大鱼,顺着查下去,果不其然! “……诸位看官,大家可都记得咱们几年前突然冒出来个谣言,说是吕相私造国玺吧?” 众人都在点头,尤其几位直接参与的工匠,一边吃着炒黄豆一边点头点得凶。 “孙家都招啦,这谣言也是他们放的。他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怕吕相真假造了国玺,他手里的那个不就没用了吗?” “噗嗤!”下面的瘦子工匠没忍住,直接笑出了气音。但没人注意他,因为其他工匠比他笑得还凶,而完全不知道真相的路人,也笑得凶。 楼上的男女也在笑,但同时也有些茫然。 他们自然就是最早的宇文家幼儿园成员,曾经姓刘,但在孙家私藏国玺的罪名曝光的同时,也已经许他们改姓宇文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星星眼]墨墨! 墨墨:[好的] 第169章 图谋塞北 立稳江南…… 169 他们私下里聚会时, 也曾讨论过国玺在哪儿。无奈他们小时候哪顾得上国玺,所谓龙子凤女,不过一群无力的小鸡仔, 每日都挤在王皇后的羽翼下,瑟瑟发抖地艰难苟活。 但能确定的是,南宫叔叔带他们走的时候, 在路上是一直躲着世家的, 跟孙家没有发生过任何交集。 在记忆里,那一行四十多个成年人,把他们捆在背上,或放在大背筐里,靠着两条腿奔向丕州。 出发时其实有十几个孩子的, 但有的刚出发不久就哭闹不休,南宫叔叔就直接把人放在原地了, 还有病了的疯了的, 也放在原地了…… 就这么一路到达丕州时, 他们对南宫夭夭简直只剩下仇恨和恐惧了, 不觉得那群大人们救了他们, 只觉得他们是一群疯子。其实他们每一个人都后悔想回岐阳了, 但是真哭闹出来的, 都会被留在原地。 可若是逃亡的时间再久一点, 他们也要忍不住开始哭求了。 小时候不懂, 可随着长大,对南宫夭夭越感激和佩服。 他那样一个人,即便自己跑出岐阳,跑到丕州,也是能有一番天地的。 (后来见宇文霁时的马车, 还是丕州的官员给配的。) 可也只有亲历者知道,这是假的。其余人,别说寻常百姓找不出什么漏洞了,就连其他世家也对孙家这件事信了八成。甚至连工匠们回去都偷偷议论,他们那玺是不是白造了?真的看来是找回来了。 宇文霁抱着国玺,翻来覆去看了半天,确定了这就是吕墨襟上回给他的那个。但莫名就是觉得这东西真了不少。 他以为自己不在意国玺的真假,原来也是有些埋藏很深的潜意识的。 “墨墨,你早就想着把这件事放孙家身上?” “没,纯粹灵机一动。”吕墨襟摇摇头。 他需要一件事让孙家彻底栽倒,他还需要一个机会让国玺彻底洗白。国玺造好之后,吕墨襟就一直想编造一个可信的“寻回国玺”的故事,不能嘎嘣一下突然就说找回来了,没有前因后果,没有来处,即便有宇文霁的认可,可国玺的真实也是要打一个问号的。 第184章 那天和宇文霁说话,吕墨襟突然发现,这两件事能一块儿解决。国玺足够把孙家砸死,孙家的血,又足够给国玺洗白。 更巧的是,孙家所在的栖州,在岐阳和丕州的中间。 且这件事让其他世家也会老实上一阵子,连“送礼是合理合法”的人现在也都闭嘴了,就怕这时候太活跃,把他们自己也掺和进去。因为牵连到造反的事情,一般默认的,都是宁可错杀不可放过,这时候即便是冤枉的,明智的人也只会远离。 为什么很多皇帝闹的冤案,都是老子冤枉人,儿子给平反?因为皇帝本人是不会承认自己冤枉人的,而下一任皇帝需要尽快得到民心,外加尽快实行“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个冤枉忠臣的罪名,能撸下去一片。 不过,孙家这事,大概是没有谁敢平反的。因为吕墨襟确实做的天衣无缝,连很多孙家人自己都觉得孙惊蛰干过这事。 孙惊蛰从被抓,也只是问了一声:“是何罪名?” 待知晓是私藏国玺,犯上作乱后,孙惊蛰只是笑了笑,便直到上刑场,也再没说过一句话。 宇文霁赦免了一部分年龄太小的,还特赦了一些独户女子。比如孙眉,她如今是女官的大旗,必是要留下的。被赦免的孩子,都被送到了孙眉那里。 但孙眉一个都没留,全送进了慈幼局。 有人便说孙眉心太狠。 “果然最毒妇人心。” “你才是蠢货。若她将孩子全留下,大王面上不说,心里也必会在意。其余女官也会远她,无论对孩子或对她,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不如彻底放手,随他们扑腾。将来若真有一二挣出来了,孙眉也可庇护。这女子,倒是最像鸣蝉先生的。” 孙眉确实是最像孙惊蛰的,但孙惊蛰从年轻开始,就有很多的选择,孙眉作为女子却很长时间都没得选,直到突然出现了一个小平王,她才有了看似是第二条,实则是唯一的一条路。 写下赦免的公文后,宇文霁都不由得叹了一声孙家的厉害,孙家依旧算是保住了一脉。 这些孩子以后多少会有长起来的,漫长的家族积淀,一代又一代人的家族传承,这确实就是不一样的。 就连宇文霁,他也是出身“世家”的,甚至在未来的某一个阶段,那些大家族也同时扮演了正反两个角色,一部分人带着满身的腐臭继续在伤痕累累的巨龙身上啃食,另外一部分人却站起来为了巨龙的重新崛起与家族决裂。 孙家解决掉,严打在继续,平王军在江南登陆,宇文霁自己依旧稳坐岐阳——他不准备亲赴江南,只准备将来下江南,再以碾压之势整肃部分地区。 宇文霁盯着的,还是梁州,以及……关外。 中原的乱世在走向终结,草原却越来越乱。疾勒人内乱。托博大单于(逃跑的二王子)准备带着族人北迁,向西域进发,也引来了分裂。 鞑科大单于一直活得好好的,还想借机吞并其他族群壮大,可鞑科人本来就是三族里最弱的,其大单于是个墙头草的性格,习惯了捏软柿子,缺少霸主的刚强,他想吞并的部族稍微硬一硬,他便缩了。但他对内却残酷又果决,兄弟全杀,儿子也杀的差不多了。有这种大单于,鞑科很难壮大起来。 又有些小部族也趁着乱子开始壮大自身,也有些想内附。 宇文霁允许他们内附,却没将这些部落放进来,只是指定了草场,扩大了鲁州与遂州骑兵的活动范围,并且命人勘查了多地的地形、水文,宇文霁要建城。 这些草原,其实已经算是宇文霁的实际控制区了,算得上是初步实行了羁縻统治。 这些部落虽然还是自治,但这些年来已经受到了关内生活的影响,很多人下地为农,种植高粱,或者紫花苜蓿。另外一部分依旧养殖牲畜,可也不再是过去游牧的生活方式,而是改变为定居的放牧(类似牧场),因为他们能收割苜蓿晒干贮存起来,还能购买秸秆与豆粕。 如今的边塞最受欢的,不再是商人,而是兽医,还有给动物修蹄子的。 这些被搁在外头的部族,很多即便受封也只是墙头草,甚至和本族的大部落保持着联系,随时会变成内鬼,可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他们的生活确实越来越好了。 与此同时,游牧的草原人开始将定居的草原人视为新的劫掠目标。长城难打,长城外的,就好打多了。 于是,墙头草就变成“疾风知劲草”了,毕竟,这时候能保护他们安全的,就是巡逻的平王骑兵了。 中原汉人也开始有人向关外迁出,汉人百姓其实一直都有很强的流动与扩张属性,否则不会有“维民为止”这个词了——通俗讲,就是百姓形成聚居的地方,都是我的土地。 汉人百姓过去了,进一步影响当地汉化,巡游的骑兵禀报说某地聚居人数越来越多,县令和督亭卫也就过去了。 这些自主产生的聚居地,一般在短期内都很方便,但不一定适合建立大城。最近报上来了几个合适的地点,宇文霁要开始建立边城了。 梁州……已经彻底烂了。 今年,宇文霁准备收服灵州,明年收梁州,彻底统一北方了。 当夏天里,平王军出兵灵州时,江南也越发乱了。 去年冬天,降兵之乱没有彻底平息,反而养出来了两支万人以上的大部队。在平王军过江后,江北世家本就不算团结的联盟彻底崩裂。 一部分人直接投了宇文霁,另外一部分团结起来向北军登陆的几个地区发兵,结果半路上先让“自己人”(投降派)打了,又让乱军抄了后路。 那两支降军组成的乱军,先后向平王军投降。他们是刚刚叛乱的,几个头领反叛的目的完全是为了保命加复仇,没有半点自立的想法,对平王军有些好感,又明白小平王将来是皇帝,所以投降的十分干脆利落。 平王军分三路登陆的,马蜂、刘去疾和穆迩各领一路。投降是投给穆迩的,穆迩高兴却又遗憾,因为他们登陆归登陆,只要各自占据一州就必须止步。宇文霁直接禁止他们开疆拓土,什么时候开打,后方的宇文霁说的算。 平王军目前还不需要在南边打天下,他们的渡江不是军事行为,是政治威慑。反而打了,才会阻挠江南的统一。 包括胡晞所在的胡家,十几个家族相继北上(每个州三到五个世家)。 他们离开时,被抛弃的大量族人都在岸上哭泣咒骂。甲板上,胡晞看着一脸铁青的几个家主,在肚子里冷笑。 这群人还特意给留下的族人分了大量的银钱、粮食,这是惦记着南北日后还有联系,也是想着同为一族多少应该关照,看看,人家念着你的好吗?还不如把能带走的都带走呢。到了岐阳安家落户,谁还嫌钱粮少? 胡晞心里瞧不起这几个,他面上却满是同情,过去轻声安慰,再一块儿咒骂那些族人不识好歹。 ----------------------- 作者有话说:[好的] 第170章 三州发展 170 胡晞心知, 这几个再傻,也比剩下惦记着讨价还价的贪心鬼聪明。且他们到了北边,在找到各自的山头之前, 就是最天然的盟友。 不过,胡晞刚过了江,就又与另外几人回去了。 因为江北军需要几个身份更高些的本地人, 这一回宇文霁虽然依旧是逐步蚕食, 但南北差异确实有些大,找几个本地人,有利于稳定。 且胡晞在内,找的这些人,都走军职算军功, 不参与当地的政务管理。 上头来人时,胡晞想都没想, 便立刻接受了。他知道江北的情况, 很多世家现在简直像是跟军职, 以及督亭卫有仇一般, 死活不参与。小平王将军职把控得极其严格, 到现在军中就没外人。 进了军职, 将来若不接收北人的收买, 怕是就要被某些世家割席了, 但割就割, 将来如何谁说得清楚?若能进入功勋武将的圈子,谁还管他们? 刘去疾以为自己会见到一个阿谀的小人,谁知道胡晞来了后言谈举止十分果决耿直,相比之下,甚至穆家三兄弟那小子都比他油滑几分。面对军中的女将, 他态度也十分洒脱。倒是与他同来的,有两个混子,甚至以为女将是军伎,动手动脚……然后给打了个半死。 这两个混子,反而过去名声很好。 且胡晞完全不过问当地的政务,即便是留在当地的胡家族人听说他没走,找上门来,他也关起大门,任由那些人在门外咒骂,泼粪,也不搭理。 至于搞不清状况,对文官治理指手画脚,他们倒是没被打,只是当即就被调走了。不想被调走?甚至联合族人搞事?那就是活太久了。 刘去疾三人原本还想站稳之后就联合上奏,打出去。过江三个月,就属实老实了。 第185章 明明是没经历过什么摧残,不需要如何大力建设,可大事小情是真多啊。这还是三州世家的大头已经滚蛋,留用人员也是异地任职的情况下(胡晞等人的族人是跨州找过来的),继续朝外打确实是最容易的,可占下来的地,都跟豆腐渣一样。 还是闷头老实建设吧。 建设还是北边时候的那几样,以朝廷的名义租借田地,北岸送来牛羊马匹,借给百姓,督亭卫直接下乡,建立蒙学。 对当地人来说,最震撼他们的,还是大船靠岸后,不断运送下来的牛马。江北缺大牲口,江南更缺,别说平民百姓了,即便胡晞也没见过这么多的大牲口。牲畜粪便恶臭难闻,可百姓却成群结队地去围观,站在旁边乐得见牙不见眼。 它们带给百姓一种厚重的踏实感。 督亭卫驱赶着牛马,进入了村镇——先前收拢的漫江水军,其中很多人老家就是南边的,他们当正经的督亭卫还不合格,但能在督亭卫里当翻译,帮助双方沟通。 南边果然比北边的宗族势力大得多,可是南边即使没有降兵作乱的,也经历了强征兵役,以及后来拉壮丁(最强的男丁拉去打仗了,可世家还是要开荒种地供给前线军粮的,就必须进一步拉丁)。 世家之外的各地宗族,现在正是被破坏最严重的时候。 多数村镇还是很快配合的,但总也有彪悍的,直接抢劫牛马,或者自己领了大牲口,还要抢夺其他村人的。这种人一般都是过去的世家边缘人士,他们的身份也是农民,却比世家的本家对农民压迫更加可怕。 这时候督亭卫就要和县令,以及军队联系,直接开打,甚至开杀了,这种是不能放纵的。 平王军在江南的情况,属于乱中有稳。 江南其他势力很清楚,他们就应该现在团结一致,把小平王的势力打出江南! 但是……做得到吗? 平王军刚过江,那不就有人出兵了吗?结果让其他江南势力给打了,人头还让打他的江南势力提着去邀功了,结果人家平王军的将领根本不搭理。 现在即便都同意了团结,但是谁出多少兵,谁出多少粮,所有人都没办法达成一致。而且,必定还有人存着,拿别人的脑袋买自己荣华的心思——有前车之鉴也绝对有人不死心。 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先前那几个惦记着讨价还价的世家了。私底下跑去表示“我们能降价”也没用了,人家小平王不收了。 然后,百姓开始北逃了。 世家们在过去的大半年里,依旧没有停下对百姓和降兵的迫害,甚至变本加厉了。因为小平王的压力过去是在北岸,现在直接碾到他们脸上了,他们更得下死了力气积攒粮食和士卒。 百姓过去是没地方逃,整个江南都这样。 但现在有地方不一样了,小平王他给地、给农具、给牲畜,还给公平。 对于百姓来说,这是送到家门口的通天路。 三州的粮食一度吃紧,但很快就有大船送粮渡江了,送来的都是饱满的豆子和高粱,别说现在南边百姓吃不惯。现在普通底层百姓,就没吃大米面粉的,南北百姓一样,很多一辈子都没吃过主粮,都是吃野菜过活。现在的野菜也不是后世昂贵的健康蔬菜,对这辈子没有一点油水的百姓来说,跟草没区别。 浓稠温热的高粱豆子粥,让很多百姓直接哭了出来。这一刻他们才感觉到了,自己和畜生的区别。 这些外来的百姓,不但没让江南三州的治安变乱,反而让当地某些搞不清状况的百姓,至少表面上老实了。 外来的听话啊,让干什么干什么。而且现在这些外来的,全是有组织的,乱兵、一村、一族,觉得在本地没活路,集结着跑过来的。他们对当地大姓没概念,也没旧情,敢欺负他们,他们是真敢半夜摸进屋里,给你一家子点教训的。也不杀人,不给官府为难,但比如把你一家子头发都剃光之类,或者给脸上纹个王八什么的,官府也不管。干完之后,他们朝自己人里一扎,多的是人给他们当人证,怎么抓? 这种队伍,可是比当地人凶悍多了。 不过这种人也要想法子给他们拆散了,不能让他们真抱着团在当地安家,否则现在是好事,要不了多久也成了危险,现在不杀人,以后就敢动手了。 三州开始了大规模建设,道路、码头、船坞、水渠,以及下水道,都朝着大量人口聚居的城市标准建设。 这次的工作,不再是毫无回报的劳役,他们有报酬,还能以劳役计算军功。而且这种大型工程的组织,更能培养起民众的组织性,外加让他们越发熟悉督亭卫及朝廷官员,这是多赢的好事。 同样都是驱使百姓劳作,平王军的三州热火朝天,其余江南世家的州郡也火……不过却是对百姓来说的刀山火海。 对比越强烈,逃亡的百姓也就越多。 到秋天时,三州相对稳定许多。 这就是吕墨襟的计策,占据了三州,等于给了百姓一个奔头,一个希望,降兵们也都朝三州跑,没谁祸害当地。 “谢谢墨墨。”宇文霁把吕墨襟搂在怀里,开开心心亲他的耳朵。 虽然只是主动出兵,但墨墨不提,宇文霁真会憋着。当年咬着牙收内附的疾勒人,因为不收,结果是灾难性的。可现在要是再来一棒子相当于宇文霁下辖百姓二分之一人数的异族要求内附,宇文霁绝对不干,他会拿刀子上。 江南虽然不是异族,但在颠覆宇文霁的统治基础上,江南世家跟异族也差不了多少,不过一个是先前总觉得在没能力的情况下插手江南,是给自己找麻烦。 因为墨墨现在才是对国家整体把握更准确的那个, “不,这件事是我学到了。”吕墨襟被他亲得痒,却没躲开,反而笑着闭上眼睛,靠在了他的怀里,轻轻拍着宇文霁的胳膊,“原先我确实存着让江南杀成一团的想法,总觉得那样方才能够轻取江南。占据三州,也确实是心疼你。但我如今发现……现在这法子占据下的江南反而更稳固。过去,我是有些傲慢,小看天下人了。” 随着他们正式占据三州,从江南的探子传回的情报也更多。 比如很多百姓在能跟平王军士卒沟通之后,都会问:“为何大王不多派更多的人渡江,救下我们的家乡?” 士兵或督亭给出的答案很简单:“因为大王没有这么多人,江北还乱着,域外还有杂胡。各处都需要兵力。” 出兵之前,吕墨襟拿了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宇文霁一起考虑,这就是宇文霁给出的答案。当时吕墨襟还在绞尽脑汁思考,到底该用什么借口,让百姓听到之后,依旧顺理成章地站在宇文霁这一边,而不会对江北军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而且这个借口还得足够简单,能在传播当中不被曲解。 这个答案,最简单,最真实,也最无法反驳——力所不能及啊。 可很多上位者是不会给人这种答案的,打断胳膊袖里藏,不乐意将自己的弱小对人言。 ----------------------- 作者有话说:大趾:[星星眼]人家很弱 第171章 斗石允 171 “大王也缺粮食、牲畜, 你们看见的这些粮食,是今年脈州的税粮,这些粮食甚至没进岐阳, 就直接装船运过来了。大王从十几年前进入岐阳后,就没修过房子,现在大王的房子还到处漏雨、漏风。都知道大王爱吃猪肉, 因为大王觉得羊肉太贵了, 舍不得吃。” 江南百姓闻之,皆号啕。 没有百姓问“为什么大王还能吃猪肉,他就不能不吃肉吗?” 即便百姓认为,大王种地都是金锄头,这也说明他们潜意识里也笃定了, 大王使用的一切都该是昂贵又珍稀的,是他们认知中最好的上限, 这是大王应得的。这年头假如不是皇帝太混蛋, 老百姓对君父还是很敬重的。 这话传来传去, 就变成他们现在吃的粮食, 都是大王饿着肚子给他们省下来的。 宇文霁虽然是大肚汉, 可他饿着肚子也省不下来这么多人的粮食。但无所谓, 老百姓不需要逻辑, 反正结果就是大王真好, 他们得好好回报大王。旁的, 百姓也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但乖乖听话就对了。 即便有自私的,也只敢私下里跟人蛐蛐。不可能有人光明正大说“大王就该不管北边人的死活,赶紧发大军过江南。” 江南世家听闻平王军传出的“谣言”,却只是破口大骂, 半点都不相信。屁的兵力不足,狗屎的为了百姓饿肚子,就你那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兵,说这话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啊! 第186章 “宇文大趾太缺德了!” “满嘴胡话!” “不堪为君!” “世风日下!豺狼当道!” 江南世家对宇文霁破口大骂,骂完之后,却一个又一个惶惶不可终日。因为他们都知道,等宇文霁真的说什么都不缺的时候,就是他大兵压境之时了。 江南要慢慢来,宇文霁准备明年冬天收梁州,彻底江南大概要用五到八年收服。其实宇文霁比谁都渴望江南,他渴望通过江南去天竺,大面积引进甘蔗和棉花。渴望船队去往更远的地方,引进辣椒、玉米、土豆和红薯。 他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秦始皇吃玉米,还有一个手下对始皇帝说“陛下,臣不想要荣华富贵,只想地瓜番薯度日。” 他那时候觉得正常,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美洲过来的。始皇帝那时候要真有地瓜番薯,那大概就是“世界只有一个华夏”了。 可十月时发生了一件意外,梁州要提前收回来了。 石允死了。 他有一个很喜欢的妾刘氏,带在身边近十年,每次这个妾生了男孩子,他就会把孩子杀掉,因为:“我这是保你的命,孩子长到五岁,按规矩要杀了你的。我宠爱你,不舍得吃掉你。” 不久前,刘氏终于生了女孩子,她很高兴,以为终于能够养一个孩子了,可女婴还是被石允杀掉了。 这次石允道:“我活不了多久,临死前是要带走你的,她孤零零一个,终归是要被杀掉,甚至烹食,与其让别人吃了,不如让我将她干干净净杀掉。” 就在石允让这个刘氏又一次侍奉他的时候,刘氏暗藏发簪,一簪子捅进了石允的某个物件里头,然后转身就跑。 石允看着壮硕,可他毕竟年老了,且这个壮到现在,更多是用他疯狂的名声撑起来的,实际他是肥硕,戳到他凶器上头的簪子,也如同给他整个人撒了气,剧痛中的他,没能第一时间追上刘氏。 刘氏跑出去后,立刻将门关上。她可不是鲁莽之下的单独行动,她已经联合好了侍奉石允的内侍、宫女和石允的其他妾室。 这些人一直都处在石允的生命威胁之下,过去也不是没人反抗,但石允凶残多疑,祸害年轻男女前,会把对方暴打一顿、断了手脚,或者他脾气好的时候也是要戴着镣铐的。 能四肢健全被他“宠幸”的,都是至少活下来一些年头,得到他信任的,如刘氏。这样的男女,必定是样貌、情商,以及身体素质都极佳的。但能熬到这个地步的人,一般脑子却也不会太正常了。有的甚至真的“爱”上了石允这个肥壮、残暴的食人魔。 刘氏没爱上他,刘氏只是想活下去。因为貌美,她是被石允的手下一路赠送,最终上供到石允手上的,其他人都觉得她奇货可居,因此没有伤害她,可她见到了其他人的遭遇。石允身边是噩梦,可只有在石允身边,她才能多活些日子。 石允是妖魔,但若石允死了。作为石允的妾,刘氏知道自己的下场会如何惨烈。 可一次又一次生育,一个又一个孩子的诞生,却已经让她不断品尝到了死亡的滋味…… 而且,现在挣一把,还是有机会活下去的! 石允的寝宫被封了起来,门窗被一层层的木板钉死,又抵上柜子、箱子。自从将儿子们作为使臣派遣出去,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正经召集下属议事了,也没人敢跑来打扰他。 石允拔出发簪,这玩意儿虽然让他剧痛,可造成的伤害其实不大。他用刀去劈门窗,终于劈开了门,便朝外咆哮着:“我要把你们都扔进石磨,活活碾成肉糜!啊——!” 一盆热油泼向了石允,太监宫女们用棍子,把石允顶回了屋里,再次用家具堵上门。 他们若团结起来,其实也有可能直接打死石允。但石允积威甚重,隔着一定距离,不直面石允,靠着顽强的求活之心,众人还能反抗。若是要杀了他,混战起来说不准就要直面他,石允可是厮杀的熟手,他们虽然也在地狱中沉沦却没谁正经上过战场,到时候一旦有人被吓住了,哭闹着逃跑,那就全崩了。 即便石允当时杀不了他们,可给他跑了出去,所有人都得没命。所以刘氏只命令把人推回去,封住他就好,不要让他出来就好。 这些宫女太监都很年轻,多数看起来只有十五上下,他们都是来到梁州后,被梁州的各家送过来的。先前灵州的宫人,超过九成都被掩埋在了灵州的万人坑里。 他们侍奉石允的时间还不长,却已经学会了团结,因为不团结的死的更快,也更惨——有三两好友,至少在生不如死的时候,他们能给你个痛快。太惹人厌的,没人管的,就会被扔在那,痛苦挣扎着慢慢滑向死亡。 刘氏的决策也是对的,前几次给石允推回去,尚且有人做完了之后趴在地上大哭,甚至听着石允在室内的咆哮瑟缩在地,这若真的直接杀,绝对有过半顶不住的。 且刘氏每日都亲自带着人至少隔两个时辰巡逻一次,昼夜不停。即便里头没了声息,她也依旧不停。 接下来,便有人拿着石允的印鉴,还有刘氏伪造的石允亲笔信,离开了梁州。 石允一直说不会向宇文霁投降,但一路上他的下属听说要向宇文霁投降,也没觉得不对劲,反而欣喜不已。石允就是个性格反复的人,原来不降现在降了,也不是什么太难理解的情况。 他手下也不是没有想投降,可凡是当着石允的面流露出这态度的,就都让石允杀了。 石允的正经使者,宇文霁不会收,但这些假使者,宇文霁亲自见了。 他们从梁州进入净州,再从净州一路来到岐阳。早该心安,但宇文霁没从这些人脸上看见任何的安心,他们其实年纪都不大,但嘴唇干裂,皮肤粗粝,在看见宇文霁的瞬间三位使者吓得直接趴地上了,一个人甚至趴下去后,直接抽搐痉挛起来。 宇文霁:“……” 他这辈子吓着的人很多,但头一次把人吓得口吐白沫的。 赶紧有内侍上来,给那人嘴巴里塞上木块,然后把人拖出去了。 但那俩趴地上的还是不敢起来,一人用袖子直接盖住了自己的脑袋,不敢和宇文霁产生任何的视线交流。 宇文霁琢磨,他们是对高大强壮,又具有权威的男人,ptsd了。 宇文霁站了起来,那个没用袖子遮脸的少年,顿时一个哆嗦。宇文霁装作没注意到他们,柔声道:“房里有些暗,咱们出去说吧。”说罢便当先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这两人让内侍搀扶着也到了院子里。宇文霁坐在石凳上,他一旁的石桌上放着茶壶,身后是一株茂盛的紫牡丹,头顶上是蓝天白云,倒确实将他这个人柔和了许多。 而且,本身转换场合,就是一种善意的体现。 两人深吸着气,对宇文霁再次躬身见礼。吓成这样,举手投足还保持着礼仪规范,应该也是世家从小教养出来的。 站在宇文霁身后的总管梁安,看着两人眼睛里流露出几分同情——他们和梁安的处境类似,都是让世家挑拣出来,送出去的。 “我已派兵前往梁州。”宇文霁道。 这些使者的来意,早已有快马送到。听闻此言,两人一起痛哭了起来,却不是刚才恐惧的哭泣,而是开心。 ----------------------- 作者有话说:大趾:[点赞]又是一位强大的姐姐 第172章 (捉虫) 天竺比丘 172 宇文霁等他们缓了缓, 又道:“你们所担心的人,不一定能活下来。” 两人赶紧抹一抹泪水和鼻涕,齐齐跪倒行礼:“可为小人出兵, 大王已是慈悲,不敢奢望其他。” “……”宇文霁沉默了片刻,问, “你二人是要留在岐阳, 还是返回梁州?” 两人又齐道:“愿返回梁州!为大王尽绵薄之力!” 待两人走了,宇文霁自己一人在院子里喝茶。又过了一会儿,稳当的脚步声传来,吕墨襟来了。 虽然宇文霁说见使者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但他一直担心宇文霁见了人会难受,所以卡着点来了。 现在一看, 宇文霁的状况倒是还好。看着不像是忧愁痛苦, 吕墨襟当即松了口气。 宇文霁一见吕墨襟, 也就知道他是担心什么了, 不由得笑了起来, 一边笑一边拍着自己的大腿。吕墨襟给了他一个白眼, 宇文霁顿时就笑得更开心了。 他在现代的时候也没这习惯, 家人都说他老成, 可穿过来后, 或者说是和墨墨相好之后,他就越来越喜欢用小孩子相处的方式对待墨墨。而且,墨墨应该也喜欢吧?看他虽然翻白眼,但嘴角上翘地走过来,坐到他腿上, 就知道,应该是喜欢的。 第187章 吕墨襟确实是喜欢的,他喜欢宇文霁将一切嘈杂的外物都隔绝在外,用臂膀和身躯为他们俩创造出的独有的小世界。 “别担心,我当初做下那个决定,就已经有所准备了。我很清楚,梁州和江南不同。”他对江南的决策是动摇的,但对梁州的决策从头到尾都没有改变过。 梁州的情况若非要和江南对比,那梁州就属于是浓缩、扭曲的plus版。若当初直接收了江南,要产生恶劣影响,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短则三五年,长则十年)。梁州这个,宇文霁敢劝降,那边也会真降,然后在受降的当天,各种恶毒的危害就会一股脑爆发出来。 而且梁州的恶占比太大了,是九成九和一的区别。江南人,宇文霁不要的只是世家,是一锅粥里有几粒老鼠屎,梁州这个纯粹是一锅狗屎里有几粒米。这几粒米只能靠自己的能力坚持下来,活下去,宇文霁不到时机是不会去碰的。 刘氏,就是自救的。 梁州夺下来后,还是得杀一波,剩下的人彻底打散,分到各地。 大军从灵州、净州两地齐出。这些大军的攻城方式也是很“神奇”的,不打攻城战,到了城墙下面,就在弓箭射程外劝降,不降就扎营,降的就命令其大开城门,大军进城。 平王军基本上没怎么打。 虽然如今的梁州人深恨小平王,但他们再傻也知道,投降小平王还有可能活下来,不投降,只会被杂胡祸害死,他们当年驱赶真正的梁州人时,也是狠辣之辈。此时生死攸关,凶悍的劲头也生了出来。 平王军还没到,许多城里就自己打了起来。要么汉人胜,杀光了杂胡。要么杂胡胜,在城市里开始了大屠杀。汉人胜利自然开城投降,杂胡胜利也没剩下多少反抗之力了。 也有杂胡扮成汉人假装降服,埋伏平王军的,但都未能得逞。这些人当野兽当习惯了,无论怎么打扮都掩盖不了那份野蛮,别说平王军的汉人一眼就看出来不对劲,早就汉化严重的胡人士卒也一眼就能看出不对来。 梁州就是一棵早已生病的大树,结满了腐烂的果实。平王军开过来,敲掉那些腐烂的果子,救下一些完好的种子,过上些日子,这里还会生出更多的果实来。 人是很顽强的,宇文霁最早所占据的六州,人口已经进入了爆发式的增长期,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长成,奔向事业,组成家庭。 “盛世可期。”吕墨襟现在和宇文霁在茶楼里,他还是担心宇文霁心情不好,因此拉他出来散散心。两人如今在一个茶楼里,站在三层朝下看,街市上的百姓摩肩接踵,往来不休。 宇文霁是不能逛街的,他这个大块头,朝街道上一站,百姓就都知道他来了。 宇文霁在吕墨襟身后,双手搂着他的腰,从吕墨襟的肩膀上朝下看去,他有些脸红,因为被夸奖,还是很有成就感的,他正想和吕墨襟说两句甜言蜜语,突然“哎?”了一声。 吕墨襟:“怎么了?” “和尚?”如今已经入冬,百姓衣着都厚实了起来,也有些衣着稍有不同的杂胡,但那几位的大光头,属实瞩目。 “和尚?你说的是那些乞食的比丘?” 宇文霁点头,依稀记得和尚也有比丘这么个称呼。宇文霁看着这些和尚,前世的某些记忆让他警铃大作——人骨法器、人皮唐卡。 虽然那不是中原佛教,但中原佛教没发展成那个状态,因为中原一直都是挂着君权神授牌子的神权君授,实权皇帝称作天子,实际乃是天王老子。 先前《封神榜》的传播,半官方的城隍庙体系的建立,也有宇文霁想抢占宗教版图的想法。轮回体系已经有了,求神拜佛就去城隍庙,城隍庙的庙祝……其实都是督亭卫,现在还掺杂着一些纪检司的暗探,许多年老或残疾的督亭卫干不了一线了,就当庙祝去了。 以防万一,庙祝也是各地轮流的,尽量减少长期在一地任职,和当地勾结的事情发生。 督亭卫探子的情报来源,城隍庙排在第一,茶楼还是第二。 人不敢对人说的话,对神却知无不言。 吕墨襟见宇文霁整个人都戒备起来了,又多看了几眼下方比丘们,道:“其实几十年前便有了,但北方养不活他们,过来的要么死了,要么就回了江南。少数被供奉的,也没掀起什么风波。如今江南乱了,江北局势好转,他们便过来的多了。” “墨墨,给我再多讲讲他们。”吕墨襟就是个活的百科全书,后世总说人脑其实比电脑算力高,宇文霁一直都觉得这是碳基生物在挽尊,看见墨墨他才觉得那种说法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好。” 如今的比丘,和几千年后的和尚,区别很大。 这些比丘,他们不从事任何工作,每天就五件事:传教、修行、乞食、吃饭,睡觉。 传教就是讲述佛的各种故事,修行是随便找个地方盘坐念佛。乞食就是字面意思,托钵行乞,虽然他们也有禁忌,可实际上百姓给什么他们吃什么,给肉他们一样吃,且此时五荤三厌中的荤也不是后世认知里的肉食。但他们求布施也只求食物,不接受任何其他的乞讨,尤其不能接受金钱的布施。 有时候这些人甚至不吃饭、不睡觉,连续长时间保持站立,或别的动作,称其为苦修。 宇文霁又看向楼下,比丘们正被督亭卫驱赶。百姓来去匆匆,有一二停下的,也不认为督亭卫做的不妥,反而斥责比丘:“手脚俱全的人,怎么日日就吃乞讨?” 三个比丘,只有一个最年轻的在不断与人解释,说他们这是在打磨意志,戒除贪欲。 百姓不理解,摇摇头走了。 佛的概念还没有在百姓中建立起来,现在的比丘也还没有中原佛教“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矩。 宇文霁外边道:“将那几个比丘带上来。” 有人应了一声下去了,不多久三名比丘便被带了上来。带头的一个明显不是汉人,高鼻深目皮肤白皙,另外两个却明显是江南的汉人,且两人的双手虽然有些伤痕,却能看出不是日日劳作的农人,手指上的茧子都是拿笔用剑磨出来的。 看见宇文霁这个大高个,三人都是一愣,白人倒是还能稳得住,只一心念佛,另外两个汉人就有点遮掩不住脸上的狂喜了。宇文霁这太好认了,毕竟他这个头旁人很难伪装,还能直接从督亭卫手里把他们提出来的,必定是岐阳权贵,而岐阳权贵里这种身高的,只能是小平王宇文霁。 宇文霁看向那位刚才和其他人解释的年轻比丘,问他:“你想戒除贪欲,为什么不做官?” 正高兴的年轻比丘愕然:“做官不正是贪,如何就能戒除贪欲了?” “那你说我终结乱世,做到如今这个‘大官’是贪吗?”宇文霁伸手指着自己的鼻子。 年轻比丘紧紧闭上了嘴,但能看得出来,他只是不敢,他其实想说宇文霁是贪的。 “我是贪的,我想过好日子。外头的芸芸众生,也与我一样,贪太平日子。而你们传教、守戒,也是贪的,你们贪功德,贪成佛。” “阿弥陀佛。”天竺僧口宣佛号,打断了宇文霁的话,“大王,您——” 宇文霁却不看他,依旧看着那个年轻比丘:“身处金海,过而不取分毫,方为戒贪。穿破衣服,吃施舍,就是慈悲了?你还要传法让别人跟你一样不事生产,若真的世上年轻男女都去当了比丘、比丘尼,你们朝谁乞?活活饿死,登极乐世界吗?想度众生,为官为将,造福一方,庇护百姓,不比你们要一辈子饭有用?” 佛家能带来百姓的精神稳定,但大量百姓投入寺庙,放弃生产,就跟统治者是对立面了。宇文霁认同信仰自由,但佛祖不能跟他抢劳力。 ----------------------- 作者有话说:大趾:[白眼]哼!都是我的牛马! 第173章 老鼠大餐 173 宇文霁这才看向天竺僧, 问他:“你的来处可有一种植物,能开出白色如丝的花来?” 能在早期出来传教的,除了虔诚外, 不会是真正的榆木脑袋。 天竺僧没有跟宇文霁纠缠先前的问题,不辨法,不解释, 只是道:“乃是我家乡的特产, 白叠花。” “我要至少五百斤花种,你把花种带来,我在岐阳郊区给你一栋宅邸。只是宅邸,不是寺庙。”宇文霁揣着手道,“我不信神佛。” 在一边喝茶的吕墨襟面上未动, 心里却嘿嘿嘿乐了:需要的时候,老天会天打雷劈配合的人, 竟然说不信神。不对, 景光确实没必要信神, 他……信他自己就成了? 宇文霁这句不信, 却也激发了天竺僧的某些想法, 他下意识反驳:“我佛引我与大王在此相见, 大王——” 第188章 “再废话我便下令, 中原佛徒一经发现, 其子孙三代内不得科举。” 天竺僧立马闭嘴, 宇文霁看他这样子,也轻笑了起来:“看来对我中原已经很熟悉了啊。” 果然是有脑子的,他带来的弟子是南方的世家子,面对宇文霁时,却说得一口十分通顺的官话, 好像还带点丕州口音。这种高僧,真跟人家辩法,宇文霁是辩论不过人家的,但他敢辩吗? 宗教前期的传播,是一个筛选的过程,愿意信的人就信了。当信的人多了,不信的人也就被裹挟。当信成了传统,宗教就不是宗教,而是一个宗教民族了。 宇文霁对佛教有着十分明显的攻击性,这就不是天竺僧的目标客户。在势单力薄的现在,天竺僧面对普通的不信者都不敢多言,更何况对宇文霁。 所以天竺僧只是摆出和善的样子,闭嘴行礼。 “你手脚若太慢,我也可能自己去拿。”天竺麻烦的就是象兵,但现在宇文霁已经找到炼丹的道士了,已给他们画了个山头,让他们去琢磨火药去。纯粹听响的炮仗很简单,最多一两年就能弄出来。开通去往天竺的海上道路,也差不多要一两年。 大象本来就怕火怕响,天竺还是宗教氛围极强的国家,弄个鞭炮说是神雷,连人带大象一块儿吓唬。以后的西游记,猴哥就别取经了,穿着他的紫金袍跟大帅哥二郎神去西天开疆拓土多好? 宇文霁越想越美,表情也变得越发“怪异”,或者说是贪婪。 “……”天竺僧合十行礼,留下了个名字“马哈拉加”,便要带着两个教徒离开了。但走出几步,却发现年纪大的那个站在原地没动。 “师父,弟子要还俗。”年轻的比丘没被说动,反而年纪大的被宇文霁说动了。 年轻比丘有些愤怒,他涨红脸看向师兄。天竺僧笑了笑,道:“去吧。”又拉住了小徒弟。 把人大骂一通撕破脸吗?还不如留下几分香火情,说不定以后还能用得上。 待天竺僧和年轻比丘走了,中年比丘对宇文霁行了儒生礼:“小人当参加科考,只盼有朝一日能够造福一方。” 然后也走了,此时的他,并没有留下姓名。 而这个人叫刘孝谨,是三十年后的丞相。他其实没有看起来的年纪这么大,和宇文霁刚认识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出身江南一个小世家。他少年时,正是乱世的开始,江南消息闭塞,且很多消息传到江南时已经扭曲严重。 刘孝谨就有很长时间都以为宇文霁是个放杂胡入关的“杂胡王”,先是疾勒后是托博两个大单于先后入关,他每次听闻都哭到昏厥——很多关于宇文霁的正面消息,都被截了。后来听说皇帝都让杂胡给杀了,虽然皇帝不是好东西,但那毕竟是皇帝啊。 心灰意冷之下,刘孝谨遇见了来传教的马哈拉加,这才成了比丘。 可是最近几年,真实的消息开始传播,如今他又亲身渡江,他见识到了江北的稳定与繁华,其实某些想法早已经改变。今日和宇文霁机缘巧合一见,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 至于和佛门的善缘……是结下了,刘孝谨未来对于前来求助的佛徒,能帮就帮,但他再没有做传教之事,在他的家里也没有供奉佛堂,若有人以佛徒身份求他偏向,只会得到他的训斥和驱赶。 也有人问他为何如此,刘孝谨道:“因我入佛门,乃是绝望之时。” “绝望之时,难道不是佛救了您吗?” “佛不是救我,只是让我别看、别听、别说、别想。”现实依旧在那,但佛说一切都是虚无,这么想,也就好了许多。但现实还有的救,这时候如果继续什么都不管,只在一旁唱虚无,那就不是刘孝谨的性子了。 现在的宇文霁还不知道,他捞着了一个大牛。呃,比墨墨差,但也属于大牛了。 他完全是怀着能捞一个是一个的心思,这种能一路乞讨到岐阳来的,即便出家前是世家子,也得有些能耐。他本来以为年轻人更容易捞,没想到反而是年纪大的动心了。但这个年纪大的没有求官,而是干干脆脆,老老实实地去科举, 挺好,务实。 待旁人都走了,吕墨襟好奇地问宇文霁:“什么是白叠花?” “又叫棉花,适合在西域种植。” “棉……花,像木棉?能保暖的?” “不只能保暖,还能如麻一样纺织。且产量更大,更容易采摘。墨墨,虽然江南还没彻底稳定下来,但咱们还是能开始海运的,对吧?” “……对。” “天竺那地方耕地多到惊人。我们能用商品换大米、黄豆。还有些地方其他的土地,一年三熟,现在也能试着占领了。” “好。”吕墨襟先是点头,继而又问,“不占下来吗?我指的是天竺。” 宇文霁说的天竺的耕地,和一年三熟的地方,显然不是一个地方。为什么后者能占,前者却是购买呢? “去天竺,现在海运比较方便,管辖不是很方便。” “哦……”吕墨襟好奇心又起,笑得露出小白牙,“‘现在’是指多长时间啊?” 宇文霁手指放在唇前:“嘘。” 吕墨襟就像是知道了好大的秘密一样,笑得坏兮兮:“说,天竺的佛,是不是和你打过架?” 宇文霁想了想:“嗯,有一次他们气势汹汹就过来了,我们大爷爷想了十天十夜都没想明白,他们怎么敢的?还有一次他们是我们的盟友打的,结果刚上天就给盟友打下来六个,跑得屁滚尿流地。” “真的?” “真的。”宇文霁一脸认真地说着匪夷所思的事情,还说什么上天。吕墨襟觉得宇文霁该是在逗他,可是他的表情又像是真的。 “哈哈哈哈哈——!”因为过于不可思议,却又过于真实,吕墨襟笑得前仰后合。 次年一月,平王军搬开“王宫”外围堆起的杂物,找到的是石允被老鼠啃食了一多半的尸体。而且,他很可能是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被老鼠啃食了。督亭卫现在发展迅猛,已经有专门的仵作了。他们可不是贱役,属于技术人员。 石允虽然年纪大,但他的体格肥壮,早年间曾经流浪过知道如何求生,还有着旺盛的求生意志。 困住他的地方,是他的寝宫,这里原本就有糕点、水果和大量的美酒。如今还没有提纯工艺,很多酒放到现代就是有酒味的小甜水,他还收集起了自己的尿液与粪便,准备求生。 从宫殿内的情况看,石允正在准备从房梁爬出去,他应该也在等自己瘦下去。可他之前冲出去时,被烫伤的很严重,虽然天气不热,伤口还是感染了,结果引来了老鼠。 石允有虐杀和食人的习惯,他的宫殿(某世家的祖宅)内外,都有大量丢弃的人骨。明明他在这宫殿里居住了还不到两年,可宫殿内外的老鼠、黄鼠狼,甚至猫狗,都养成了啃食人骨,乃至于活人的习惯。 石允身上伤口的腐臭味道,引来了胆子最大,且无所不在的老鼠。 他还没顺着房梁爬上去,老鼠先顺着房梁爬下来了。 看得出来石允早期成功杀掉了老鼠,还将老鼠作为自己的食物,他如果再年轻十年、不,五年,或许真能跑出去。他很可能没扛过伤口感染,或者对他来说终究还是太过缺少食水了,被老鼠咬下第一口肉,就有更多的肉…… 石允喜欢让别人上餐,如今自己也上桌了,算是践行了他的行事准则了。 而且,他的死亡八成是段很漫长的时间,很好,宇文霁稍微有一点点舒服了。 梁州的所有人,全部进行大移民,分散移居到全国各地。 宇文霁本来想见一见刘氏,因为这位妹妹是真的有勇有谋,但想想那位自杀的小王皇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别回来人家误会了。便让刘班(当年宇文霁在遂州八百骑出关的时候,遇见的那位杂胡向导)问她,可有什么想好的去处?但您也知道国家现在的情况,不能立刻安排,也是要让您学习一阵子的。 刘氏福了福身,道:“妾可能去慈幼院?” ----------------------- 作者有话说:大趾:[好的]我们和好多神仙都打过 墨墨:[吃瓜] 第174章 (捉虫) 烧花 174 作为石允宠爱时间最长的女人, 她还是比较了解宇文霁的政策的。 刘班没有直接安排,而是再次通知了宇文霁。本身这件事,他也安排不过, 这是地方上的人事安排,他只是带兵剿乱的将军。而且刘氏的身份特殊,刘班能询问, 却不能直接安置。 第189章 宇文霁听闻之后, 没立刻答应。 因为刘氏的经历,可敬又让人唏嘘,她必定是有心理阴影的。宇文霁佩服她,却不能让她就这么去教导孩子。 宇文霁先将她送到了丕州,让她住进了丕州督亭卫学校的宿舍里, 跟着督亭卫学习,也让她更了解宇文霁治理下的规则。其实宇文霁还怀着一点, 让刘氏参加科考的想法的。这位刘氏的坚韧与智谋, 宇文霁是很佩服的, 仅次于王皇后。 从她杀石允时的一系列安排能看出这位也是具有军事才干的, 文武都可以。 次年, 刘氏最终还是选择了进入慈幼院。宇文霁遗憾, 但也祝福。 刘氏从此隐姓埋名了下来, 教养了无数孤儿, 这些孤儿将来也出了不少的大人物。 可当刘氏去了的慈幼院后, 她的身份被一位嫉妒的同事泄露出去了。 便有人上奏折,那文绉绉的话总结起来就是:这刘氏太过凶悍残忍,她跟在石允身边必定也吃过人、杀过人,您不能因为她杀了石允,就认为她是个好人了。让她去教养孩子, 很可能教养出来一群凶悍无义之人啊。 宇文霁嘀咕:“md,说这么多大道理,真想缝了你的嘴。” 有些人在其他事上明明挺像个人的,可是一碰上男女的事情,就变得不似人了。 就宇文霁的朝堂上,经历过乱世,吃过人的男人超过三成。他怎么先前不拿这件事说事呢? 可真拿这件事去骂,对方才会更来劲,只能当看不见冷处理。 放下奏折,宇文霁看了一眼自己的书桌,然后发现,果然,他的糖罐子没有了,不用问是让墨墨拿走了。宇文霁叫停了甘蔗进贡,在江南开办了糖厂,有了甘蔗也就有了红糖,有了红糖,吕墨襟的最爱就从宇文大趾变成了糖罐子。 墨墨的牙质一定特别好。 宇文霁大学同学就有完全相反的两位,一位从小到大没看过牙,经常懒了不刷牙,每天两瓶快乐水打底,没一颗蛀牙。另外一位特别注意用牙卫生,吃饭喝水各种小心,每次放假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牙医,就这样他满口牙还是都陆续换成了烤瓷牙。后者的牙有时候一夜过去就会突然多一个洞,真的是一夜过去,毕竟他每天睡觉前都会仔仔细细刷牙,检查自己的牙齿。 可墨墨牙齿再好也得管着他,因为没牙医。 牙医是多么重要的职业啊,年纪越大,宇文霁越害怕,尤其一家子都贪吃,熊爹爱高油爱肉爱甜,已是举世闻名了。 墨墨爱吃甜……一样举世闻名。 崔王妃看着不贪吃,其实她和熊爹的饮食爱好近似,原先她不喜欢奶制品的,现在也喜欢了。 素合也喜欢吃,过去宇文霁没发现,但素合自从放手了宇文霁的内宅事,就开始吃了。宇文霁现在最担心的反而是素合,因为她大概是年轻的时候太累了,现在不喜欢动了,就喜欢找个地方躺着、靠着。还得宇文霁跟下命令似的,让她每天出屋子遛达两圈,她才动动。 ——不是借着这个让宇文霁见她,素合想见宇文霁随时能见,她这情况就是总算退休了,一闲下来发现……嗯,咸鱼真好。 至于宇文霁,那还用问吗?看他对猪猪深切的期待,就知道他也是个吃家。所以宇文霁才忧愁。 童年阴影真的十分可怕,牙疼疼死的三代皇帝,到现在宇文霁每想起牙疼就想起他,一想起他就觉得自己的满口牙都在隐隐作痛,妥妥的恶性循环。 “又什么事让你发愁?”吕墨襟都来了半天了,宇文霁一直双眼发直,眉头紧皱,在那里发呆。 宇文霁下意识道:“牙疼。” 吕墨襟神色一凛:“你牙疼?” “不是,我担心你们牙疼。”宇文霁终于反应了过来,顺畅抬手,把墨墨拉到自己腿上,十分认真地抬起他的下巴,道,“啊——墨墨张嘴,让我看看你的牙。” 吕墨襟:“……”就这? 吕墨襟被他抬起下巴还挺高兴,微微眯着眼睛,等着宇文霁吻上来,结果要看他牙…… “啪!”他拍了宇文霁的爪子一下,宇文霁的大爪子自然是纹丝未动,吕墨襟委屈了,“手疼。” “快让我看看!”宇文霁赶紧放开了吕墨襟的下巴,去看吕墨襟的手,“没事,我给你吹吹。” 吕墨襟一脸哭笑不得,被宇文霁当个孩子宠,他心里其实挺高兴的。否则方才手疼他也不会委屈了。 “景光。” “嗯?” “王妃说,想给夫人一个名分。” 崔王妃有点把他当儿媳看待,有些事明明能直接和宇文霁说,但总会先告诉吕墨襟,在与他达成共识后,再让吕墨襟转告宇文霁。熊爹?有些事熊爹知道,另外一些事,熊爹还得排在宇文霁之后才能知道。 吕墨襟的手勾着宇文霁的脖颈,又道:“你的生母,应该有一个名字。” “嗯……” 宇文霁并不意外,他知道会有这一天的。 当宇文霁将这个消息转告给素合时,素合虽激动,但也没有意外,只有感激。对宇文霁的,还有对崔王妃的。 宇文霁不争气,素合就一辈子都是个默默无闻的妾。甚至争气,但不如现在争气,素合都不一定能有个名。 当日母子俩就进了宫,素合趴跪在地上,如她过去那样:“谢夫人恩典。” 崔王妃凑过来,又将她拉起来,摸了摸素合的脸:“叫姐姐。” 素合有点不敢,咬了咬牙道:“谢姐姐恩典。” 崔王妃便把素合抱在了怀里,又对宇文霁摆摆手:“滚吧。让你爹今夜自己找地方睡去。” 宇文霁老老实实行礼,正要滚,还是叫了一声:“母妃。” 素合看着他,眼泪流淌得更凶了。过去宇文霁叫她一声娘,也只是私下里的时候,如今“母妃”终于能正大光明地叫了。 但她转身就扑在了崔王妃怀里,一个劲地叫着姐姐。 宇文霁彻底滚了,出来就看熊爹也蹲门口呢。他凑到熊爹跟前:“父亲,母亲让您今夜自己找地方睡去。” 熊爹“哦”了一声站了起来,拍了拍下摆的土,背着手走了。 宇文霁刚走两步,熊爹又回来了:“哎!跟老子喝酒去。” 熊爹年纪越大,说话越混混了,当然,是在崔王妃没在身边的情况下。 “不去。我家里有人等着呢。”宇文霁看着熊爹,“母亲把你赶出来了,我家里还有夫君呢。” 熊爹瞬间红了脸:“呸!有你这样说话的儿子和大王吗?”还是个要当皇帝的王爷!脸呢?谁家皇帝说有夫君等着他回家啊? “有,我。”宇文霁吐舌头,转身就跑。 熊爹就在后边追,宇文霁跑了两步,就听脑后风声传来,他一低头……后背还是让靴子打中了。然后宇文霁疯狂加速,跑没影了。 熊爹骂骂咧咧穿上了鞋子,四周围的宫人低着头,来去匆匆,都当没看见。早年间,他们还会大惊失色,甚至惊恐到以为会被杀,现在已经很淡定了。平王父子就这样。甚至有的宫人,私下里会有些羡慕,毕竟,他们会成为宫人,多数也都是家里的爹不当人的,少数爹妈都不当人。 熊爹穿了靴子,背着手找能住的宫殿去了。 老爷子嘴角带着一抹笑,其实他家的好大趾能躲开的,一只靴子都躲不开,他这种身先士卒的猛将,怎么活到现在的?他知道,好大趾是故意逗他开心。 恍惚间,熊爹想起来好大趾还小的时候,从小就是实心的,能跑能跳,父子俩也常常你追我逃。 这一年的秋天,宇文霁本来以为等马哈拉加带种子回来,要花上两三年,谁知道有商人直接供上白叠花的花种。 怕宇文霁认错,对方还带来了一盆已经开花的白叠花。 前脚宇文霁带着白叠花跟吕墨襟共赏,后脚桶义就来求见了。 宇文霁一脸无奈:“……” 吕墨襟在旁边哈哈大笑。 不用问,桶义是来劝谏的。 果然桶义一来,看见宇文霁桌上那盆花,便道:“还请大王烧掉此乱国之花。” “烧个屁,这是农作物。” 来的路上准备了一肚子词的桶义,被宇文霁一句话说愣了,他看了看那花:“能吃?” “不能吃,做衣服的,保暖的。” 宇文霁把雪白的棉桃掰了下来,递给了桶义:“自己摸。” 不知道是品种还是种植问题,这个棉桃特别小,也就是硬币大小,如今还是湿的,但桶义摸了摸,揪出来了丝丝缕缕的棉。他略一思考,顿时大喜:“劣于丝,优于麻,且是径直种的,此物一出,百姓有福了!” 第190章 他对宇文霁长揖一礼:“大王,臣错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不要牙疼 墨墨:[吃瓜]嗯嗯 第175章 (捉虫) 身后事 175 桶义大踏步地走了, 还一路走一路笑,到了王府外头,更是站在大门口哈哈大笑了半天, 这才上了自家等候在一边的马车。 宇文霁的王府门口是没有闲人的,桶义笑这么半天,其实都没外人看见, 王府的侍卫和宫人, 口风都极严,但这一场君臣奏对,很快就传得岐阳市井皆知。 宇文霁以为是桶义传的,但桶义没这个人脉,于是, 宇文霁看向了在吃拔丝苹果的墨墨。 副总管陶有春是个能人啊……就靠宇文霁的三言两语,硬是做出了和后世没啥区别的拔丝苹果。哦, 不, 还是有区别的, 苹果很酸, 但这样拔丝苹果反而更好吃了, 酸酸甜甜的。 “别空腹吃太多, 小心胃疼牙酸。”他已经吃了一盘子了。这是第二盘——宇文霁前些日子还担心家里人牙疼, 可现在他也做不到多说, 被墨墨的大眼睛盯着, 他意志力比豆腐渣坚强不了多少。 “哦。”嘴上应着,但吕墨襟还是在吃。 “你在我这儿一天,怎么传的消息?”宇文霁纯粹好奇。 “办公的时候送出去的公文啊,我虽然在你这儿一天,但大半天都在办公啊。”吕墨襟给他一个无奈的眼神, 嘴上还在吃,且不时舔着嘴唇的糖丝。 “我能尝尝吗?”宇文霁明明是来解惑的,但眼神看着吕墨襟就有些飘忽。 “啊?”拔丝苹果宇文霁是尝过了才端给他,吕墨襟不明所以地抬起头,而宇文霁则非常能抓时机地低下头,吻在了他的唇上。吕墨襟顿时笑着张开双唇,让宇文霁尝了个够。而宇文霁不只用舌头尝了吕墨襟,还用衣服尝了拔丝苹果。 衣襟全进盘子了。 “哈哈哈哈!”吕墨襟笑得像是个少年人,清爽又干净。 看着他,宇文霁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墨墨,我是不是老了?” “瞎想什么呢?”吕墨襟边反驳他,边忍不住耳朵发热,每天晚上宇文霁可一点都不老,十八九的小伙子都没他这么能顶。就是宇文霁顾忌着他的身体,如今基本上都是御龙于野,十回里也就一回潜龙入渊。 他这情况要是老了,那吕墨襟别活了。 宇文霁跟吕墨襟腻歪了几句,便去换了衣服,一边换一边想自己和桶义这个君前奏对的故事传播出去的好处,桶义和宇文霁的名声自然都会up,更重要的是,把棉花传播出去了。 新作物的推广,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尤其棉花不是用来吃的,还会对麻和丝的市场造成冲击。如今这个故事传出去,不能说解决了全部的问题,但至少砍掉一半。 而且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将来还会有人供奉植物。可现在好东西都在美洲呢,其他地界的植物,经过先前两朝的祖宗严选,基本上都在中原落地生根了,没过来的,属实是有各种问题的。 换完了衣服,宇文霁没出去,而是坐在了院子里看枫叶,吕墨襟见他半天没回,便出来找他:“怎么了?” 宇文霁向吕墨襟伸出手:“墨墨,委屈你了。”随时抓住时机,不放过任何为自己创造有利条件的机会,“无论有没有我,你都会是个大人物的。” 吕墨襟主动坐到了宇文霁的腿上:“因为有你,我才能肆无忌惮,且得一个善终。否则,我最好的下场也是个鸟尽弓藏。景光……”吕墨襟咬了咬嘴唇,给了宇文霁一个小小的荷包。 荷包绣得很规整,但这个手艺还是差了许多,不像是宫中之物。 宇文霁打开一看,里边又是一个更小的绸布包,还没等他去摸,吕墨襟已经告诉他了:“是我的头发和指甲,景光,能在你死后,把这个跟你放一块儿吗?” “跟我放一块儿干什么?” “……” “你不跟我合葬吗?” 刚刚眼神黯淡了的吕墨襟,表情瞬间亮了起来,他极其稀少的扭捏了起来:“合、合葬……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宇文霁把荷包攥在手里,抱着吕墨襟,“咱俩睡一口棺材,怎么样?” “越说越没边际了。”吕墨襟一边数落宇文霁,一边眼睛更亮了。 “那就说点有边际的事情,你想要什么陪葬啊?” “做点好玩的陶俑吧。你呢?” “瓷书。” “瓷书?把书籍烧成瓷版?” “对。不是单纯上色,是凹下的描字。”宇文霁道。 “你这么确定你的坟会被挖啊?”这就不是他的陪葬品,是留给后人的遗产。 “不只是我,将来有名有姓的,没几个的坟没被挖的。” “那我可不想跟你葬一块儿了。”吕墨襟摸着宇文霁的下巴,亲吻他的脸颊。 “那咱们就弄两个墓,一个大墓。另外一个边远地方弄个小墓,大墓放随葬品,小墓就咱们俩。” “好。” 两人这是私下里说的情话,也是正经事。宇文霁的年纪确实该给自己建墓了,多数权贵从掌权的那一刻开始,就在给自己建墓,他们谈论这个没什么忌讳的,身后事也是大事。 熊爹和崔王妃的墓在丕州,熊爹说过,他不想改地方。他的母亲和父亲都在丕州,他不想惊动老两口,待他死了,他想回丕州去给他们尽孝。 也没必要修改墓地的规制,不需要增加陪葬品。宇文霁在和吕墨襟聊过墓地之后,又去挨个问了长辈,这一次,熊爹的态度没有改变。 “东西越多,惦记的贼越多,人进去就行了。”熊爹一向敞亮。 他给宇文霁讲,当年还真有人盗墓,结果挖进去后,就在棺材上放了几块碎银,贼拿了碎银就走了,之后就再没人来盗了。 “那碎银子还是你大父让我放的,说贼不走空,若半点油水都没有,他们八成祸害尸身。弄点银子,虽然不多,但总归能让贼手下留情。”熊爹神情间是迷茫和怀念,他又看了看宇文霁,“大趾啊……我那时候也才十几岁。” 多少年都没被叫过大趾了(除了敌人),宇文霁也有一瞬间的恍惚。他当年可讨厌这个小名了,现在却觉得挺亲切的。 一直都很熊的熊爹,突然就在宇文霁的面前哭了起来。 宇文霁手足无措了一番,最后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把熊爹抱住了。 熊爹就埋在儿子的胸膛里,呜呜地哭。 宇文霁知道熊爹“缩水”了,老人年纪大了都会缩水,但熊爹现在真的好小一个。和当年把宇文霁从家里偷出去,在无数将士面前举高高的威猛模样完全不能相比。 哭了半天,熊爹也不好意思了,老脸通红地吸着鼻子坐直:“唉……当年真以为要死了,没想到生出来了你这么个宝贝蛋。不对,宝贝大趾。你小时候大脚趾头确实挺大的,长着长着就正常了。” “……”这下脸红的变宇文霁了,感谢现在没手机,否则熊爹绝对是给孩子拍了视频到处发的熊家长。 “大趾啊,追封什么的,我无所谓。”熊爹抹了一把脸,“咱们这一代,在你之前,就想着活,没想别的。国家稳定才是重要的,名头无所谓。” 封号一般要追封祖宗三代,甚至多代。皇帝若绝嗣,让其他分支的孩子继位,一般这位皇帝都要追封自己的生父。历史上闹出来不少新皇继位为了追封生父跟大臣们对打的事情,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到朝政的运转。 而且熊爹觉得他身体挺好的,绝对能坚持到宇文霁继位。那等到宇文霁继位的时候,就麻烦了。 宇文霁继位的时候,他的上一任皇帝本该是宇文鲜,或者是宇文德。那熊爹这个太上皇塞在哪儿? 普通人觉得这就是个名号的事情,但对于臣子来说,这是礼仪大事。现在大臣们私底下琢磨这事的人不少,这会是个麻烦。 “爹,您放心,我有打算。” “有打算就好。大趾……景光……” “叫大趾吧。爹,现在没人觉得叫我大趾是轻视了。”当年叫他的字,是因为他还太小了,依旧叫小名会让外人觉得是看轻他,但现在无所谓了。现在宇文霁就算真改名叫大趾,百姓也只会拍手称赞。毕竟老百姓八成都是宇文霁脑残粉。 “行。”熊爹点着头,苍老的手拍着儿子的大手,“大趾,我已经写好了遗书了,以后有谁用我的名义找你的麻烦,你就把遗书拿出来,骂他们。” “爹……”熊爹一直在拼尽全力保护他,甚至惦记着死后依旧这样保护他。 第191章 “对了。” “爹,您说。” “你不让江南以绿孔雀上供,我懂,那是你上边熟人的后嗣。听说天竺那边有蓝孔雀,从天竺弄点蓝孔雀毛过来没问题吧?给你母亲做几件孔雀裘。” “……好。” “你不许给你们家吕墨襟弄!反正他就是个丞相,你母亲穿了,他也不好穿了!”熊爹不喜男子,可他审美正常。吕墨襟那么一个高挑的美男子若穿着孔雀裘,跟崔王妃那个小老太太站一块儿…… “……哦。” ----------------------- 作者有话说:熊爹:[玫瑰]我老婆最好看 第176章 快称帝了 176 问完熊爹问崔王妃, 崔王妃也见富态,宇文霁猜测应该是更年期到了。但她面对宇文霁的时候,从来没发过脾气。 “大王在哪儿, 我在哪儿。”崔王妃道,“和他在一块儿的时间太长了,离不开了。不要什么陪葬, 不是说死了会转世吗?都用不上了。” 她看着宇文霁:“你治的好盛世, 可知道我现在惦着什么?” 宇文霁摇摇头。 崔王妃狡黠地笑着:“来世当官,娶你爹。” “咳咳咳!”宇文霁差点让口水给呛死,“母亲,来世您若做官,必定是大官。” “哈哈哈哈!”崔王妃笑着, 宇文霁突然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崔王妃笑时的姿态不同了。 过去她笑是大家闺秀, 用袖子挡着脸, 只露出一双微微弯着的明眸, 而且笑起来时, 几乎没有声音。 现在她不遮挡了, 笑就露出牙来, 笑声也爽朗清晰。 笑停了, 崔王妃道:“别听你爹的, 孔雀裘多好看啊,我就想看墨墨穿。我们俩穿着一样走出去,倒似是母子了。” 崔王妃是真心的,她现在就喜欢看好看的男孩子。大趾虽然也好看,可个头太大了, 让她怜爱不起来。墨墨个头也不矮,但他总和大趾站一块儿,在崔王妃心里他便小巧可爱了。 其实……连熊爹站宇文霁身边都很小巧。但那看了一辈子的糙汉子,可半点都不可爱。 “行了,你走吧。”崔王妃挥一挥衣袖,把宇文霁赶走了。 最后就是素合了,这个问题让素合有些茫然。她思索了半天,才迷迷糊糊道:“我竟也要琢磨自己的身后事了。” 她的意思不是“我竟然也到了这把年纪了”,而是“我竟然也有这样的资格了”。 她本是一个奴婢,即便是王妃的奴婢,即便是和平王有关系的妾,死后最多也只是一口薄棺葬在野地。作为崔家的家生子,其实她爹还在,随着宇文霁水涨船高,一家子早除了奴籍。 她亲爹还找过她来求官,然后回家路上就“跌断”了一条腿。腿还没好,岐阳迁居移民的事儿下来了,一家子老少就都给移民到允州了。 临出发前,素合还去送了。当面一顿哭,回来翻白眼——是不是亲爹还不一定呢。 她生母其实也曾是妾,后来年纪大了,其实也就二十几岁,就让夫人配给了一个小管事。这是好下场了,至少没送出去给那些同族的当妻。 谁家没有几个乞丐亲戚?世家大族多有在外头有的是穷困的族人,多有把侍女送出去的。 但她生母应该还是和崔家的老爷公子们没彻底断开的,素合五六岁就去了崔王妃身边侍奉,哥哥弟弟也去了几位公子身边,从小当书童。 而且,素合记得,小时候爹娘根本就不住一屋。她爹那时候对她娘,都是弯着腰的,不像是对妻子,倒像是对半个主子。 这些都是常事,公子们不一定,很多小姐身边从小陪大,又陪嫁的丫鬟,其实就是“姐妹”。 她小时候的同伴里,有个顶漂亮的,可脑子却不大好用,竟然对崔王妃生了嫉妒。她嫉妒她还不死死埋在心里,都表现出来,甚至私下里偷用崔王妃的首饰。 这可是找死。 果然没多久她就消失了,谁都不知道去了哪儿。 怨什么呢?嫉妒什么呢?上台阶都得一级一级上,站在一楼就想房顶,当你真的长翅膀了啊?真长了也得藏着,在笼子里扑腾什么?揪着机会再飞啊。 素合愣了半天,宇文霁就守在一边等着:“唉……年纪大了,就总喜欢想想年轻时候的事儿。” 素合叹息着,抬头看着宇文霁。她是真的没想到,她小时候最大的渴望,就是能过母亲那样的日子。陪主人们睡觉,就跟擦桌扫地一样,是个工作,然后就平平静静地生老病死。 “不去打扰夫人和大王。”素合摇头,“也没必要弄什么陪葬,反正转世就走了,墓里的东西怕是都便宜了盗墓贼,就找个……” 素合想说干净地方,可想想先前的乱世之中,有什么地方干净吗?便是皇宫里,都枯骨处处。 “能找个挨着你近的地方吗?”素合不好意思地看着儿子,“我有点害怕。” “好,母妃,您的墓就在我旁边。” “嗯!”素合笑了起来,她看着高大的宇文霁,“有时候,我都觉得神奇,你竟然是我的儿子。我怀你的时候,一直都以为你是个姑娘,你总是老老实实的,几乎都不动,但我生你的时候可畅快了,你一下子就下来了,个子不算大,但那时候就沉得很了。” 她叹了一声,稳婆说快生了,那段时间让她多走走,走着走着肚子就疼了,甚至都没来得及进屋,刚走两步就生在院子里了。 稳婆都说:“第一次见着头胎生得这么快的。这是儿子心疼亲娘呢。” 稳婆说完脸色就变了,连连告罪。 素合可不信,死老太婆是一时口误。崔家安排进来的,专门给崔家后院的女人接生的,能是管不住自己嘴的?说这话,就是想让崔王妃杀了她呢。毕竟她这个亲妈是最好的奶母,只有她死了,崔家的奶母才能上位。 “我此时想起来,对那稳婆还恨得牙痒!” 宇文霁完全是逗趣地说:“我替您罚她。”这稳婆是坏心,可现在都不一定活着了。 谁知道素合一挑眉:“我还等你这么多年啊?早杀了。” “……” “哈哈哈哈!我的儿,你心肠真软啊。”素合笑得越发畅快了,宇文霁也是头一回见她如此畅快。她摸了摸宇文霁的脸,她这一生很快乐。但若有下辈子,其实她是想试试当个女督亭的。 她从一个院子活到另外一个院子,少出宅院,却磨破了不知多少双鞋子。她想试试,提剑跨马,在外头来来去去的人生。 拜别了素合,宇文霁找到墨墨,一头扎在了他怀里。 “怎么了?” “自卑了。” “啊?” “你们都是强人,感觉我比不上。”这辈子老天爷确实很优待他了,彻彻底底的顶级配置了,属于十连全是sp,然后他就一路被抬着称霸服务器了。 即便是看似不起眼的素合,她也为宇文霁提供了强大的后勤。宇文霁,以及和他长时间合住的吕墨襟,在衣食住行上没有任何的烦恼,而且两人的起居半点风声没有朝外露。一旦有点什么风吹草动,那都是他们主动向外透的。 这些人到了现代,一样会成功的。 “我还害怕。” 吕墨襟本来想取笑他的,可发现宇文霁这么大的块头,但确实是在发抖,便只是抱着他:“害怕什么?” “害怕是个梦。”一切真的都太过美好了,宇文霁真的很怕一睁眼,看见的是医院病房的天花板,所有的一切,不过是他绝症昏迷中的一个美好的梦境。 如果这真的是他的人生,那他实在是太可悲了。 “梦?”吕墨襟搂着宇文霁,亲了他一下,“这也是梦吗?” “……”宇文霁低垂着头,依旧垂头丧气。吕墨襟下意识朝他头顶看了一眼,没耳朵垂下来。 吕墨襟忍着笑,又多亲了几下:“去房里,我让你看看,是不是梦。” “我、我可能……立不起来。” 宇文霁尴尬,但也实话实说,毕竟他心情过于沮丧了。 吕墨襟越发觉得好笑:“废话真多,进屋再说!” “等会儿,先去洗洗。”宇文霁道,吕墨襟翻了个白眼,但跟着他去了。 墨墨……虽然又菜又爱玩,但他爱玩也是有资本的,毕竟博览群书。 两个时辰后,卧房里,宇文霁和吕墨襟一块儿懒洋洋地躺着。 “墨墨,咱们该起来吃饭了。”宇文霁玩着吕墨襟的头发。 “早该吃了,晌午就没吃。”吕墨襟随口应着,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两人都饿得肚子咕咕叫,可没一个想起身,吃饭都懒得去。 第192章 最后还是宇文霁先起来了,穿戴整齐去外边拿了饭回来,就这么一会儿,吕墨襟已经睡着了。宇文霁把他拎起来,给迷迷糊糊的吕墨襟喂饭,喂完了还给他用刷子刷牙——猪鬃牙刷。 他已经轻手轻脚了,还是给吕墨襟刷得牙床子疼,让他醒了。 等吕墨襟自己刷完牙,他也精神起来了,突然想起来要跟宇文霁说正事了:“江南快统一了。” “嗯,我快称帝了。” 最早的胡晞那一波,是可以用土地换取岐阳的土地的,也只有这一波。因为后头宇文霁拒绝投降,逐步平推,所有当地世家都归类为反叛者,就算投降的也没有任何好处,直接没收财产,全族移居。 历来皇帝都是受降的,多有招安,他这个可真的是独一份。 江北的脈州、净州、梁州和允州都还有大片土地空置,亟需丁口。 江南世家早已意识到了急迫,总算不再内斗,开始团结,共同抗击平王军,但是,团结了也打不过…… ----------------------- 作者有话说:崔王妃:[加油]当丞相!娶老公!让他伺候我! 素合:[加油]当督亭!抓盗匪!走遍千山万水! 熊爹:[可怜]老婆威武 第177章 (捉虫) 质疑熊爹,理…… 177 平王军已吸收了一定数量的江南士卒, 水军也进一步发展壮大,不过这个壮大不是他们自己建的,是水军自己过来投诚的。 ——大型木造舰船除了需要造船的匠人, 木料也有许多特殊的要求,最低需求也是晾晒、定型,其他还有更多更复杂的工序。快速造船, 除非宇文霁有哆啦a梦的时间包裹皮, 否则不可能。 江南水军会投诚,还多亏了漫江水军的说降。 他们很清楚江南大小水军的情况,就一艘艘船去说。或针对船员,或针对船长,甚至针对水军将军, 让一艘艘船,甚至整支船队, 纷纷来投。 根据江南军报, 宇文霁惊喜地发现, 江南原来已经开始跟西域的海贸了。他们已经有安全的近海航线了, 然后宇文霁第一次看见了倭国…… 就叫倭国, 它还没得到中原赐名。 倭国现在有两个大族, 一个自称中原后裔, 另外一个是本土倭。 宇文霁心痒难耐, 毕竟古代平行时空的穿越者, 但凡称王称霸的,就没有不渡海的。神风?高中学过地理的都知道季风期,宇文霁又不是头铁的夯货。 可现在的造船技术还差了些,船不大,走倭国航路很亏, 若要大规模进军,士兵运送就是个问题。 吕墨襟凑过来:“在想什么?” “银矿。”宇文霁手指点着倭字,道。 “哦?”吕墨襟立刻来了个兴致。 国家缺钱了,不是财政有问题,是流通上出现问题了。国家缺铜、缺银。这也是很多王朝的大问题。 货币外流。中原的钱币,也是四周围很多小国家,包括草原上的流通货币。景朝从很久之前就明令钱币不得外流,但管不住,该流还是流。 另作他用。银和铜,都会有人熔化后铸造成其他物品,涵盖了日用品、首饰和神像等等方面。 好的铜钱和银锭,至少能摔打、耐磨、耐腐蚀。百姓积攒起来,穷人用铜,阔绰点的用银,都是能最容易获取的好材料。 道观的很多神像与大鼎、铜炉子的主材,就是用香火钱铸造的,真·香火愿力铸金身。 以及陪葬。这个不归在“另作他用”里,因为至少用了还是在地面上的,像宇文霁这种,把他逼急了,他是真能把神像融了造钱的,只不过现在没到这个地步罢了。这无论是直接放一罐钱,还是融成器物,埋了就没了。 吕墨襟给宇文霁讲过,其实多数盗墓的,把东西盗出来,就是直接融。他们也不一定是不识货,而是没胆子,真拿了太惹眼的东西,好处也落不到他们嘴里,反倒要弄死自己。 至于墓里的字画书籍、瓷器玉雕,反而是“后来人”拿出去,再栽赃在盗墓贼身上的,甚至盗墓贼和后来人就是打配合的。他们开个洞,好让有权势的人能够没有任何道德谴责地进墓去寻宝。 “若有人精于历史典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易经八卦熟用于心,你觉得他还会干盗墓吗?”吕墨襟当时说完,又摇了摇头,“我这话说绝对了,应该说,这样的人,‘还会偷偷摸摸盗墓吗?’” “……”那不会,那是直接带兵平推。 宇文霁在现代看盗墓小说:哇啊,都是奇珍异宝。这群古代盗墓的都是大佬。 穿到古代再看:可怜。 至少现在这个年代以及之前,没有那种代代相传的大佬式盗墓贼。毕竟历史典籍都在世家的藏书楼里塞着呢,哪儿有大墓都不知道,盗也只能盗一些世家明摆着的祖坟,或一些过于有名的坟,多数是被迫无奈下的找死,少数是成集团的悍匪。 如今市井繁华,百姓从乱世蹦到大治之世。有些人是囤积癖,跟要过冬的松鼠一样,拼命干活,拼命积攒粮食和银钱。另外一些人则报复式消费,狂吃狂“用”。 但无论是这两种,还是比较正常的百姓,他们的大头都不是花费出去加入流通,而是如上面那样做成器物,婚丧嫁娶或者日用。 百姓们其实都挺满意的,觉得现在是前所未有的富裕。 朝廷——我钱呢? 市井越繁华,钱越少,也越贵。最近各地都冒出来了□□贩子,砍了两百多个脑袋了,还是屡禁不止。 百姓也很精明,材料差的假.钱,都拿出去花用,材料好的真钱,都拿回家用。反正都能用。这也不怪百姓,他们甚至不知道钱也有假的。朝廷公布后,百姓还乱了一阵子。 回到现在,吕墨襟看着倭国皱了半天的眉:“算了,把消息传出去就不要管了。” 要去倭国开银山,那就得发展造船业,就现在的船造出来,都得以十年为计算。更好的新型船……吕墨襟怀疑他和宇文霁都不一定能看见。 所以,还是让心有大志的人去吧。 有水军,有江南本地军人,他们对江南的地形以及城市已十分熟悉。且百姓心向平王军,只要有点能力可以跑去平王军范围内的,都在跑。许多世家为此开始抓捕,甚至屠戮百姓,以为震慑,可反而越发与百姓离心。 百姓倒是不跑了,都等着平王军来到之后,立刻反叛。 阵前反戈者,数不胜数。 也有部分难啃的骨头,那这时候就不啃了。道路一堵,不出几个月,城里就投降了。 围城数年也不投降的城市,是需要“后盾”的,要么是抗击外敌,要么是国家生死之战,如今平王军打江南,是收复失地,江南只是投降而不可得的叛逆。即便城内都是自家人,他们却也知道,继续顽抗,就是死路一条。投降了,虽然没有了荣华富贵,但至少还活着,且通过科举,总还是有再起之日的。 江南,如今是又哭又笑之地——被迫迁徙的世家以及世家的相关利益者哭,迎接平王军的百姓笑。 吕墨襟抬手去按宇文霁的眉头,提起称帝,他眉头皱成了个疙瘩。 “龙椅上没有刺,扎不着你。” “哦……”虽然应着,可眉头还是没有展开。 吕墨襟叹了一口气,用两只手死死抓住宇文霁的脸皮,左右拉扯了半天。 拉得手指头疼,宇文霁终于笑出来了。他一边笑,一边给吕墨襟揉手指头,吕墨襟一个劲地用白眼看他。 “辛苦墨墨了。”当个丞相,却打好几份工,“等我年纪大点,皮就松了,那时候你就不用这么费劲了。”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抿着嘴唇沉默半晌后,突然冒出来两字:“死鬼。” 脑子里突然就冒出来这个词了,完全忍不住。 “……”两人四目相对,一块儿眨巴了半天眼睛。 “哈哈哈哈哈哈!”x2 宇文霁当时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浮现的,是很多年前。崔王妃挤毛豆,熊爹一口接住的样子。不过很快,脑海中的画面变成了墨墨挤毛豆,他张嘴接住。 就……质疑熊爹,理解熊爹,成为熊爹。 熊爹是他的榜样! 又一年,江南全面归附,家国一统。 整个国家一片欣欣向荣,而帝国的都城,岐阳,更是开始酝酿着一种奇怪的热情——他们的小平王,一定要登基了。 过去虽然确定了小平王要登基,但没登基就是没登基,小平王就不是皇帝,朝臣多少会有些不安感。现在就等着有人说,或者小平王自己说了。 第193章 每次开会,大臣们看宇文霁的眼神都写满了“怎么今天还不说啊?”“大王您到底什么时候说啊?”“大王您不会来一个草原未灭,何以为家吧?”“大王!登基啊!” 每个小平王没有正式宣布的日子,朝臣们都抓心挠肝的。可宇文霁威仪太高,大臣们着急得一把一把掉头发,还是不敢多嘴。 但宇文霁虽然没正式说,各种准备却是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了。 钦天监早就把黄历呈递上去了,有一本折子是特别单放的,里边都是“宜祭祀”的好日子。 熊爹和崔王妃这时候反而从皇宫里搬了出来,住在了宇文霁隔壁。总大吃大喝的熊爹突然开始养生了起来,放弃了武艺很多年的崔王妃也重新把她的棍子捡了起来,还拉着素合一块儿练武。 熊爹也很兴奋,虽然他很早就跟崔王妃说让她当皇太后了,可……事到临头还是兴奋,而且怕出事。 宇文羽和宇文婷也跑到了宇文霁的王府了求“住”,宇文霁让他们住下了。 宇文霁就是很确定不准备成婚了,这件事桶义都劝不过来。其实外边有些传言也不好听,说宇文霁不成,所以只能和男人相好。传就传吧,宇文霁懒得搭理。 甚至他私下里还觉得挺好玩的,有这个传言,说不定几千年后的电视剧里,他就是个美受受,墨墨是个恋爱脑忠犬攻,拱手河山讨你欢那种。 越想越觉得可乐。然后他就跟吕墨襟说了,说将来或许有人把他们编成这种野史小故事。 吕墨襟一听也乐了,但他说了一句让宇文霁意想不到的话:“那你还是该葬在大墓里,将来让他们看一看你什么样儿。” ----------------------- 作者有话说:熊爹:[好的] 大趾:[星星眼] 第178章 (捉虫) 宇文婷 178 宇文霁还真动心了, 他前世也是遗体捐献的,对于身后事很看得开。而且他这个身体……去除被未知的某根金手指点过原因,但基地还是人类, 都是人类的基因,应该也是有研究价值的。 他前世临嘎之前,看过一个不知道真假的科普视频, 说是又找出来了一个古人种, 高大、健壮,骨密度极高。古人缺营养长不了太高……当人还不是古人,而是古人类的时候,他们还是猛兽大佬,跟老虎黑熊坐一桌的, 还群居。 只是脑子实在是个大杀器,人类最终成为了现在的恐怖直立猿。但其他古人类的基因也依旧在人类的基因当中存续。 宇文霁应该就是返祖加变异, 还是人, 但又不太是人。 ——宇文霁其实怀疑自己就算是喜爱女子, 应该也属于不孕者, 种子有问题那种。 他这体格子, 如果能保存到古代, 属于难得的人类标本, 一样能给人类带来一些用处吧? “你要跟我一块儿让人看到了。” “看我有多好看吗?”其实吕墨襟还有点暗戳戳的心思:若后世真的看见我们合葬了, 那该多好? 用宇文霁的话说, 他想秀恩爱,在几千年后,向全世界秀恩爱。 宇文霁也越发心动,可是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却摇了摇头:“还是葬在小墓里吧。而且,我们以后要多弄几个墓。。” “为什——杂胡?”吕墨襟只愕然了一瞬,便明白了。 宇文霁准备的随葬品都是瓷书,这也不是什么秘密。百姓都知道,小平王喜欢读书,现在也只有爵位高的百姓才有资格以书籍随葬,很多爵位不够的人也会偷偷将书籍放进棺木。这件事朝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别太明目张胆就行。 吕墨襟早就怀疑,宇文霁这样给后世留书的行为,是因为将来要有大灾发生。尤其现在他已经平等天下,依旧不改初衷,这就说明不是他们这时候的事儿,是很多年后。至于到底是多少年后? 从宇文霁跟他私下里透露的只言片语来看,要以千年来计算。 但宇文霁将来怎么说也是个有大功的中兴之主——他毕竟姓宇文,不能算在开国皇帝天团里,吕墨襟即便爱宇文霁极深,也不会夸赞说他是圣祖贤君,他也要脸的,文臣阿谀到那个地位太恶臭了。 此时,宇文霁担心的不是有人挖他的墓,他弄那么多书,就是让人挖的。他担心的,是有人去毁坏。 他名声不错、墓里没值钱东西的皇帝,汉人皇帝只会偷偷挖,而且不会破坏他们的尸身,因为当皇帝的也得要点脸。即便将来出现宇文鲜和宇文德那种暴君,他们……挖都不会挖宇文霁的坟,因为没钱。 那要挖他的坟,还有可能毁坏他尸身的是谁呢? 石允那样的。 只有杂胡的当权者会祸害宇文霁,还有祸害他存的书,要统治就要断根。 杀百姓,行震慑。杀忠义,毁国脊。灭文脉,乱史书。 当宇文霁点头,吕墨襟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这本也不难猜。中原再弱点,先前不就差点吗?没宇文霁,疾勒和托博已经入关了,再加石允,至少北方半壁江山不保。 ——在对杂胡这一点上,应该说世家确实比一些寒门有骨气。托博人从鲁州入关那时候,世家基本上都带着家丁抗争而死,只一二不肖之徒叩首祈死。反而是寒门,不少多年前去关外“侍奉狼主”的,跟着托博人重新入关后,尽显狗腿之能,祸害老百姓让托博人有时候都觉得他们不似人。 就……二鬼子常常比鬼子更鬼子。 “那咱们就别建小墓了,多建几个疑墓便可。而且,你的瓷书可以赐,也可以卖。” “好!” 从此,宇文霁就多了一个习惯,喜欢向近臣赏赐瓷书。其实他原先就喜欢赏赐群臣书籍了。不过那种是日常看的,这个是随葬品。 官员们也不以为晦气,这属于荣宠。 不久,民间也出现了仿瓷书,比官窑出来的差一些,但也是瓷书。 ——后景一朝,民间多以瓷书随葬,其书籍种类繁多,无以不包。 又过几日,宇文羽和宇文婷求见。 这俩求见现在也简单了,毕竟就住宇文霁家里。 两人都是为后嗣之事躲进来的,本身“躲”这个行为,就很明确地表现了他们的态度。如今更是来进一步表示亲近,跟他们大兄加深一下感情。 原本继位是没有女性出身的宇文婷什么事的,她之前,也常有皇后、太后,或公主主导政治权力,无皇帝之名,行皇帝之实,终究不是皇帝, 可随着女官势力彻底站稳脚,女帝就从不可能变成可能了。 所以就连她也跟着倒霉了,但同时也理解了宇文羽的心情,兄妹俩这些日子又都回到了宇文霁的王府里,虽然不是丕州了,可莫名就有点回到儿时的感觉,两人关系倒是亲近了许多。 俩人此时就都在对宇文霁“诉苦”,说的都是最近的事儿。 “……我门口来了个道士,大喊‘紫气在此’。”宇文羽看着沉稳多了,单看脸,比宇文霁都大(老)的那种沉稳。 宇文婷也叹了一声:“我那儿倒是没有这么明目张胆的,但前些日子有人送了我套头面,里边是龙簪。”她看着确实是妹妹,英姿勃发,神采奕奕。 “好看吗?”宇文霁忽然问了一句。 宇文婷怔了一下,继而想了想。他想的不是簪子,是宇文霁,终于还是答道:“是好看的,不过我给送回去了。” 果然,宇文霁面露遗憾,但很快就道:“谁送的?你叫一声,让他送过来。哪个匠人打制的?你戴不了就给母亲戴。” 宇文婷短暂的被吓住了:“母、母亲。” 龙簪啊,那是龙簪。即便日后母亲成太后了,她也只能是凤。 “嗯,好看再让工匠做男款。” 宇文婷讷讷应下了,从小就知道,大兄心大,特别大。 不懂事的时候,觉得这是傻,如今才知道,这是大智若愚。没有这么大的心,再怎么缺人也不可能在当年起用女官的。不,他都不会收下内附的疾勒人,那就不会有缺人这码子事。 宇文婷抓着自己的袖子,大兄当年的事。若换成宇文德之流,他们只会收拢部分杂胡,再驱赶其余杂胡入关劫掠,反正他是有能力守好自己的地盘的。待杂胡乱了中原,其再追击于后,灭杂胡,得人心,那宇文霁统一江北至少能提前五年。 大兄是真傻到不清楚吗?不是,他是重人命而轻天下。 而一件仅仅有些象征意义的龙簪,在他这样的人眼里,又能有多重呢? 第194章 她站起来,对宇文霁行礼。 她脑子其实是有些热,对成为女帝,是有些心思的。女官们看着她时,也眼含期待。她们希望她上去,进一步稳定自己的地位,宇文婷也希望如此。而且宇文婷自认,她在治国上,比宇文羽的能力还要强一些。 她会过来,更多的是展现一种无辜的姿态,顺便也想在大兄面前,表现一下自己。 现在,她冷静下来了。 女帝对于这个帝国来说,还是太早了。甚至女官都没能将自己的地位稳定下来。 她若登基,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必将大力任用女官,很可能会激化女官和男官之间的矛盾。而且,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有大能力的文武女官,还是太少了。 不是女性自身差,这就是教育偏向的原因。 一个普通家里有一儿一女在蒙学里,夫妻俩有了更多的孩子,他们需要人手,两个大孩子要回来一个,那回去的必是女儿,即便女儿学习得更好,也依旧是女儿。 从底层基数上,参与竞争的女子就比男子少得多,女官考中的人数自然也远远少于男官。可她们能以更少的人数与男官打到现在这个局面,因为女官考中的比例,比男官高得多。 可她们还是太少,也太艰难了。 因为现在的观念里,依旧是男娶女嫁,觉得教养出来也是便宜别家。且许多女官考中之后,直接立了女户,认为这比不上男性对家族的托举。 另外高位的女官“名声”也很多不好,因为女官们总是和家族分分合合,比如孙眉,孙家灭了,国玺的热度降下来后,便开始有人说她冷漠心狠。 除此之外,还有女性自身的一件影响——生育。这些年,陆续有十几个女官因渎职被撤,而她们渎职的原因,是因为她们怀孕生孩子去了,难以继续履行职责。 这不公平,但没办法。 就说县令,一轮任期也才三年,怀孕加坐月子少说要有半年是不正常状态。宇文霁曾经提议“产假”,但包括女官在内,但连女官都不同意。 她们很多生孩子也是借种生子,就不想和男的再有牵扯了。还给男的歇产假?何况他们就算放假了,在家里能有什么用? 男官更不能答应了,这产假是只管正妻的,还是连带着妾的?为了女人生孩子放假?这关他们什么事? ----------------------- 作者有话说:[可怜]我记得我更新了……结果并没有,我是猪脑子 第179章 (捉虫) 嫡庶、妻妾…… 179 正妻们也不乐意, 男人绝对会为了不休产假,多去妾那里。不是每个人都不在意丈夫的宠爱的,就算不在意的也得有个分寸, 长时间夫妻不睦,家里也是要出乱子的。 而女官一旦放产假,事情谁干?副职替上, 还是直接让候补官员替上?女官在产假之前实行的政策如果在她放假期间得到了较大的进展, 那这功劳算谁的?或者反过来,候补的做了事,女官回来了,功劳算谁的? 要不然就跟丁忧政策类似,女官生孩子就请假停职, 生完了再回来。 可是丁忧……这个说难听点,丁忧也就一个爹和一个妈, 孝顺点的加上大父大母。女子生育, 却说不准的, 女官再加上丁忧的事情……即便有重叠在一块儿的时间, 但也比男官在家的时间要长得多。 丁忧是可以逃避的, 皇帝能够“夺情”, 君父, 君在上, 父在下, 皇帝要求你尽忠,大臣是可以“不孝”一下子,回来工作的。被夺情的大臣尽管哭丧着脸,但心里还是乐意的,毕竟因为回去容易, 回来就难了。 产假不一样啊,皇帝能说“你把孩子打了,给我回来工作”吗?或者正坐月子呢,说“你别坐,回来给我工作”?这夺不了。 更重要的,丁忧死不了人,生孩子是会死人的。 和现代时宇文霁收获的很多刻板印象不同,古代如果面临保大保小的抉择时,其实大部分家庭选择的,是保大,当然这有个前提——正妻。 普通人家,妻子是成年劳力,娶亲在任何年代都是一桩花费巨大的人生大事,且男人还背上了克妻的名声,他再娶就只能向下娶,在男性没完成什么阶级跨越的情况下,继妻是极少比前妻身份高的(阶级跨越了?升官发财死老婆了)。 若这妻子前头已经有了孩子,家里还得担心后妈会不会苛待前妻的儿女。 高门大户,那就更麻烦了。他们的妻子往往还代表了另外一个家族,掺杂着政治利益,一个妻子去了,还能不能再在同一个家族里迎娶适合的女性?或换一个家族? 而且,不是选择了保大,就真能把大的保下来的。有时候保谁,甚至和婆家偏心与否无关,纯粹就是医疗手段不足。生不下来,俩都完蛋,强生下婴儿,产妇还有一丝生机。 ——宇文霁现代看小说,也看过难产把孩子塞回去转一圈,按照正确的头下脚上的途径出来。来到古代后发现,这种手段有经验的产婆都会。甚至一些有能耐的产婆在生产之前,就能通过摸的,摸出来这孩子的大概位置(产婆的手艺过去只传儿媳,不传女儿,但现在宇文霁也给了她们出身,她们属于医官的一种,现在都大量带女徒弟),提前通过体外按压产妇的腹部,给孩子正位。这些靠着经验积累的专业人士,是很强大的。 还有些很血腥的保大方式,就是直接砍孩子。把孩子弄零碎了,保住大人。 可这根本不够,产妇的死亡率依旧大得惊人。甚至在某些地区安稳下来后,产妇死亡反而大幅度提高,因为安稳了就都生孩子了,可女子的身体亏空极大,根本撑不住。 初期的几批女官为何不成亲?因为这些女官都是世家出身,且经历丰富的,她们从一开始就算好了这笔账。 她们不是穿越者,不可能保证自己一举得男,不能保证自己生了孩子没有任何后遗症,更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死于生育,她们好不容易得到了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为了一个孩子就冒这么大的险?这对她们来说,不值得。 宇文霁刚来的时候,不理解崔王妃对熊爹和别人睡时的平淡,但现在他也彻底理解了——命和男人哪个重要? 嫡庶也真没现代认为的那么魔怔,可同时又更可怕。因为还是那句话“父不认,从母”,亲爹认都不认,嫡庶个屁。宇文霁自己的亲娘,还有龙凤胎兄妹的亲娘,这两人很可能就是崔王妃的姊妹,这不就是明晃晃的例子吗?宇文霁是把素合认回来了,因为宇文霁够强,也因为素合足够谨慎,并且和崔王妃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 龙凤胎可半点没有把对方认回来的意思,对方也没来找过。因为他们很清楚,龙凤胎看似显赫,其实上头压着一堆山头。她回来认,她算什么?龙凤胎的亲娘?熊爹就得提着剑把母子三人全砍了。 认不认和她无关,熊爹以及崔王妃才是主因,即便二老故去,主因也是宇文霁。 因为法理上,龙凤胎的亲娘是崔王妃,宇文霁亲娘也是崔王妃。在外边宇文霁只能叫素合母妃,母亲永永远远都是崔王妃。 有庶子庶女的家庭,也是这种情况。不管谁肚子里出来的,亲娘就是父亲正妻。庶子庶女能跟父亲和“亲娘”坐一块儿吃饭,生母活着的时候都不一定能露脸,死了都不能入祖坟。 庶子有能力一样能得到家族资源的倾斜,庶女也可能比嫡女嫁得好(看她们出嫁的时候,赶没赶上合适的联姻对象),因为他们都是这个家族里的成员,是族人。妾不是啊,妾是奴婢。 若正妻亲爹死了,庶子庶女有出息,能不能把自己的生母扶成当家主母?在自己家里,关起门来做个样子可以,让她像正经主母一样,出席家族事务,外出交际?那这人就社死了。是庶子的,他老婆会赶紧跟他合离,不合离娘家人也会匆忙赶来把人带走,然后功名尽毁。是女的,夫家也会立刻跟她合离,把人送回让她服侍她生母去。 以妾为妻,一直都是华夏法律、道德和礼法所不容的。 但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例外——皇帝。皇帝历来都是教训别人讲规矩,但他自己最不讲规矩的。 只有皇帝,能以妾为妻,升妾为妻。诸侯王都不行,娶了侧妃,那她一辈子都是侧妃,即便王妃没了,她的亲儿子成了诸侯王,将来也只能说她是“老太太”,不可能是太妃。 第195章 所以宇文霁当皇帝,若二老去得早,她能让素合当皇太后的。但龙凤胎这时候依旧没资格认娘,敢认就轮到宇文霁砍人了,而且他砍人没人说他苛待弟妹。 得是龙凤胎向宇文霁求一个恩典,册封他们的母亲。这位生母,就得把她现有的家庭彻底舍弃掉,因为若册封,她就是熊爹的妃嫔,死后要入皇陵,侍奉左右的,那她现任的丈夫和儿女算什么,这是现任,不是前任。 她不离家但把人认回来?同时成了宇文霁的便宜爹了? 头有多铁,才会这么找死啊? 宇文羽或宇文婷若真的成了皇帝,他们才有一点点可能让自己亲妈在不合离的情况下也成太后的机会。当然,他若真这么干,他们的朝堂就得炸了……因为这还是等于也给宇文霁认了个爹,在宇文霁注定有巨大威望的情况下,即使那时候他已经嘎了,这依然会是新君的找死行为。 打破嫡庶的差距,很容易。 庶子女在正经情况下,唯一不可能明目张胆跟嫡子女持平的待遇,那就是分家,以及父亲去世的时候,庶子分得的财产必定比嫡子少(庶女嫁妆看她嫁什么人,对方如果很好,受家族看重,反比嫡女更好)。 若母亲(正妻)还在世且能把住家,要分家的庶子又能力不足,净身出户,甚至反过来欠家族的钱,也不无可能,毕竟让你吃穿不愁,还受到教育,长到这么大了。 这个说的是分家,是指从族里分出去彻底自立门户,成为新的一支,不是简单搬出宅子,在外边住。后者看他搬出的原因,是会得到家族的支持的。 凄惨的是妾,不是庶子庶女。无论对男主人或女主人,她们都是赏玩和生育的工具。 现在女官崛起,她们就都是独自立户,所以即便和家族和解,其实情况也有些尴尬。父权家族的架构里,还没建立起待这些掌权女性、以及未来家族女性的新模式,部分大家里,本来和谐的男孩和女孩们甚至已经开始闹起了矛盾。 原本,女孩和男孩获得资源原来不是一路的,女孩们乐意跟兄弟们建立好关系,以后可以帮衬自己或夫家,男孩们也乐意和姊妹们搞好关系,谁知道对方以后嫁给谁啊? 可未来女孩也要读书考官,那她们就成了男孩们的竞争者。同时,女孩放弃了考官,也还能嫁人,这在某些人来讲,就是占了家族的两份资源啊。 女孩:“你们也嫁女官呗,也有嫁妆。” 男孩:“我堂堂男子汉,怎可行入赘之事!” 女孩:“因为你们知道嫁不进去人家高官的后院,只能嫁给次等的,或给人家的姊妹供种吧?” 男孩:“!!!” 家中兄弟的反应,其实让很多女孩意识到了一件事——男人也知道,做嫁的那个不是好事。 姊妹们很快结成了党,考得上的就护着姊妹们,考不上的以后也不嫁,就去借种。 ----------------------- 作者有话说:[吃瓜]华夏古代一直都是父系认同,爹是谁,你就是谁的儿女。妾的儿子们,足够有能耐想走文武的通道没有任何问题,女儿们想嫁人,看的是爹或家族的能耐。家族联姻,把人家的庶女娶过来当妾?这是打脸,除非是诸侯王,给个侧妃的位置。 做妾,凄惨的不是她的儿女,是她自己。 第180章 (捉虫) 相信后人的智…… 180 小户人家有求学之心的女子……比较无奈, 因为她们的命运,往往决定于当地县令是否开明。若不开明,便如明珠入沙, 渐渐被时光消磨到也成为了一颗沙尘。这是当地的大势,一凡人之力难以抗拒。 现在的女官有一点是确定的,无论出身, 只要考上了的, 没人怀着“我考试是为了嫁个好人家的心态”,都到考上这一步了,她们的家人若是反对的,那已经差不多决裂,若是支持的, 也不可能想着供养出来一个女官,就给嫁了。 女官任职上, 往往比男官用心, 具体表现出来, 甚至让她们更强硬。因为女官都清楚自己是没有多大容错率的, 大错犯了, 女官们先跟她割席, 小错犯了, 男官们会揪着小错变大错。 现在没男官说女官柔软了, 反而常常说女官手段过于强硬, 不仁。 吕墨襟私下里与宇文霁闲聊时,就曾说,现在女官的位置,其实应该是新朝初开时,寒门新贵的位置——若没有科举, 会崛起一群新贵,但还会保持一部分前朝遗留的老牌子世家,比如孙家、王家、赵家等,按照过去的情况,至少得留下两家来。现在没有。 新旧世家会形成至少两股势力,让朝堂达成平衡。 “科举制让寒门崛起得太快了,现在想来,他们之前的闹,也是飘了。”吕墨襟的手指头敲着书案,细细地琢磨,“若没有女官……现在和寒门闹得最激烈的,就是……武将?督亭卫?” 宇文霁答他:“兼而有之。” 可不就重文轻武了吗?一代比一代严重,后头都有些魔怔了。 吕墨襟眼珠动了动,宇文霁这不是跟他一块儿猜测,是知道了答案,明确地回答。 他便又道:“先前乱世,世家损失惨重,孙家一灭,江南世家强行迁徙,世家朝好的说,有个五六十年或许能恢复一些元气,朝坏的说,以后就没有过去那般的千年世家,繁茂也就三四代,继而便盛极而衰了。” “书香门第,耕读之家。” 吕墨襟“哦”了一声:“传还是能传很多代的,但繁盛不一定长。” “是。”宇文霁又加了一句,“还有宦官。” “那女官出现还真是对了。” 女官站稳了朝堂中和男官对立的第一矛盾,其他矛盾都给挡在后头了。她们也确实在督亭卫和在军中,有着更好的基础。 文臣得打倒了女官,才会开始寻找其他敌人。可一旦他们做到了,转头开始咬其他人,那人家就能重新把女官推出来。 毕竟,这时候少说得一百多年后,他和宇文霁都作古了。吕墨襟不信,都百多年了,女官都没出过几个惊才绝艳的人物,应该说现在这种人物就已经有了。孙眉、木蟾、宇文婷、崔茵、刘婧……这都是女官的中坚力量。 尤其前三位,说是有宰相之才,并不夸张。 出过大才,后人就能拿出来当大旗,即使一时被打趴下了,也能杵着旗杆子,重新站起来。 “女官,在朝堂的政争中,起到了很好的缓和作用。”吕墨襟最后总结。 宇文霁选用女官时,吕墨襟也还是年轻人,看着总干些惊世骇俗之事的,是怀着看新鲜事的想法的,如今的年岁回头看去,觉得宇文霁的很多做法,真是颇为让他惊叹。 回到现在,男官们也不是都脑子不清楚的,但部分男官干的事,也真的是让其他人无语。 比如,一方面,无论民间或大家,聘礼都越来越高。 民间是因为女少男多,乱世后平稳下来的现在,女子就是反而比厮杀的男子少了。每到这个时候,宇文霁就想起梁州石允宫殿旧址的那一个个万人坑,石允和手下那群大畜生,一坑就按照几万人那么坑,灵州女子近乎死绝。 还有允州、脈州菜市上的两脚“嫩”羊,男人抱着男孩站在一边收钱,老婆和女儿就那么卖了。 以及溺死、病死或因为各种各样原因,未出月便走了的女婴。 乱世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在打仗,可在江北大部分区域糜烂的情况下,女子死的不比男人少,而对于家长来说,他们更多选择杀掉女婴,尽力养活男婴。 现在男的不打仗,不乱跑,安定下来了。但刚安定下来的那段时间,还是有夫妇下意识地杀害女婴,好多积攒一些粮食,就怕再出了乱子,又落入之前的境地。到现在了,可不就女子更少了? 大家聘礼高,不是因为大家的女子少,而是大家的好女子少了,好女子许多都不嫁了,她们想自己考官,或者……将来给姐妹管家,管孩子。 出嫁也是干这些事,但出嫁了是得“侍奉”公婆,“侍奉”丈夫的。跟姐妹一起自梳,她们是平等的。有人说她们这种死后都没有宗庙祖坟,那还不简单吗?自己买地,建祖坟。 剩下来的女子,可能缺少一些勇气,或家庭过于严苛让她们难以了解到外界,或自己才学不行又没有能带着她们离开的姐妹,又或者确实脑子不开窍。 这些女子多数都是男人眼中温良和淑娴的,可同时他们又知道,这样的女子不是最好的正妻,许多在朝堂上崭露头角的才是,一家主母要能持家。 第196章 所以,在这些男人家里妾室、婢女甚至男.宠众多的情况下,他们上奏称女官带了坏头,女子都不生孩子了,且有女的家中父母视女子为奇货,价高者得,以至于聘礼日益高涨,就该取消女官让她们都回去生孩子去。 宇文霁把这些人都叫过来臭骂一通,让回家闭门思过去。 现在的大户人家,谁家里没年轻婢女?再加上妻妾,以及别庄上的婢女。他们一个人占着几十甚至上百健康适龄女子的有的是,非盯着女官的肚子不放。 这甚至包括宇文霁,宫里有宫女,王府也有侍女。 宁做大家妾,不为穷人妻。这就是很现实的问题,在大宅门的妾是惨,可如今乃清明之世,高官显贵没有谁有恶劣的嗜好,都还是人。就算这些有歪门脑子的,他也不会磋磨人,那做妾至少能衣食无忧,只要足够老实,能活四五十岁不是问题。 有时候大家族还会“放妾”,就如龙凤胎的生母,是放到外头去,不是让她们嫁给奴仆当管事婆子。虽然不知道她如今生活得怎么样,但只要她不是个懦弱的大傻子,那一定过得很好。 甚至宇文霁怀疑,这位妾室就是嫁给了熊爹的某个老兄弟,那些胡闹的老兄弟身上也有军职的,他们的妻子也都够得上夫人。 若妾室得了正室的喜欢,也有的会给她一份产业,让她自行婚嫁,主家成了妾室的半个娘家——不能从后世正妻、小三的角度思考现在的妻妾,现在的妾多数情况下,和主母是没有财产纠纷的。 主母甚至会成为妾的保护者,因为男人对妾的态度曾经是这样的。 “某某兄,我新得一美妾,某某兄快来与我一同赏玩一番。” “某某弟,你如今要远离,路上辛苦,我有一美妾,送与贤弟,让其在路上服侍贤弟。” 赠妾,曾经是男人间被歌颂的美好友谊。 一个美妾,在兄弟、父子,甚至爷孙之间流转,也并非稀奇。 现在这种事的减少,因为女官最近开始“赠种”了。自从前些年出了学子背刺的事情,女官就不喜欢找学子了,她们开始自己养男奴,找那些高大健壮聪慧相貌上佳的,这些人很多也是世家出身,因为乱世中的各种原因沦落为奴仆。 这要是服侍得好,且其奴籍并非不可赦的,女官就会帮他解除奴籍,还会给他一份产业。 女官们的姊妹间还会互相赠送尤其能生女儿的,在女官之中一时传为美谈。男官们就越来越觉得不对味了。 这时代的女性本来在性上就不闭塞,女官有了和男官相互匹敌的身份和地位,那么也会有更高的性与生育的自主权。 但原本只是女官家中的姊妹负担生育的职责,可随着女官人数增多,或一部分女官年龄的增长,又或家庭与身边人的影响,渐渐便有女官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了,这同样是人之常情。 所以,关于有孕之事,最终结果,是女官有孕必须上报,若五年内两次产假,便革职。 这已经是宇文霁和女官们一起争取的结果了。 宇文霁也想折腾出个两全其美的制度来,但不可能,因为到了现在,生育依旧是属于女性的困境,他前世的母亲因为体质特殊,生他就是怀着一命换一命的想法生的。 宇文霁能想到的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点出“人造子宫”的科技点来,才能让女性彻底从怀孕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虽然那时候大概又会出现诸如,人造的孩子不聪明,天然的更聪明的之类的说法。 就该让那些人都穿到先前的乱世里,看看,这都是顺产的人,不似人不也车载斗量吗? 宇文霁也只能相信后人的智慧了。 ----------------------- 作者有话说:其实还有些部分的,要写到大趾和墨墨南巡。 [星星眼]不过还是提前征集一下,大家想看什么番外吧?目前大家想看论坛体?挖大趾墓的,还有配角的番外,具体哪位配角的呢?还有别的想看的吗?有些脑洞已经开始挖了,有些脑洞还木有…… 第181章 (捉虫) 旧龙袍 181 宇文婷想了很多, 她原本以为自己成为女帝就是女官之大胜利,可今日短短几句话,让她复盘了近些年女官的经历, 也想到了更多的未来。 女官对这个时代来说,还有些太“新潮”了,在目前的生产力下, 引起了无数麻烦。现在完全是靠宇文霁这位君主的个人威望, 强迫压制,一旦大兄离世,别管谁上位,男官都必定会有一场大规模反扑的。 若她登基,作为女帝她的首要职责, 是掌握权力,坐稳龙椅, 稳定大兄建立出来的景朝大好局势, 稳定朝堂, 发展国家。 可对朝臣来说, 她是女帝, 反扑会加剧, 因为男官很畏惧她理政后对女官有明显的倾向。她站女官, 男官会认为他们当初果然想对了。她站男官……女官已经是弱势了, 好不容易推出来了一个女帝, 竟然还站男官,对女官的信心是毁灭性的打击。 两边都不站,只跟着正确的事走?只有强力君主能做到这一点。 那么与其做女帝,不如做一个宗室大臣,对女官的作用更大。如果她比大兄活得更久, 她就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女官,有着重要的政治地位。 “大兄,您登基后,我想外任。”宇文婷看着宇文霁道。 她要背靠着大兄,尽量充实自己,让自己,让女官变得更强壮。 大兄盯着那个皇位了吗?从来都没有,可如今他登基,乃是万众所向。 早早当皇帝的那群宗室们,又如何了呢?都死得遗臭万年了,就江南那一家被推上皇位的傀儡好些。 皇帝?有能力举起国玺的,是皇帝。没能力硬举的,只会把自己砸死。 宇文霁一听,若有所思对她笑了笑:“好,鲁州如何?” 宇文婷细细寻思了一番,孙眉当初就是在鲁州的。鲁州民风彪悍,男子极少纳妾(不是不想,是不敢),女子也能跨马射箭,甚至拿刀跟人拼杀,相比之下男女差异反而小了。胡人入关之前,有很多不在军籍,但跟从丈夫或父亲,属于军户的“编外女丁”,会配合军队一块儿作战,还有些小有名气的女将。 托博人入关后,她们大量战死,只有少数活了下来,还有疯了的。但也有顽强坚持到现在,依旧在军中任职的。所以,如今军中女将籍贯最多的,就是鲁州,但是那边文风差了点,不是人家不聪敏,是当地人习惯了,也更偏好在军中博功名,他们当地人高大健壮的体魄也确实更适合这一点。 孙眉带着一群女官在当地任职,又拉扯起来了许多女官。现在的鲁州刺史也是熟人,木蟾(桶义的妹妹,跟在崔王妃身边很久,还被崔王妃教导了棍棒)。但木蟾两任的任期也快满了,她一回来,女官目前还没有能在鲁州这样的边塞要地任职的女官。 所以,宇文婷应了。 她本来想着去一处女官势力最差的州,但思索了片刻,就明白了宇文霁的想法——不要激化矛盾,盲目扩张,把你们占据的新地稳定下来,人手足够了,再说其他。这也是宇文霁向来的做法,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 宇文婷为宇文霁之妹,又是宇文霁亲自任命,即便所有人都知道她为什么去,即便有人真站出来来争,也争不过。而宇文婷一去,鲁州便是三位女性刺史连任(三年一任,六年两任,一般两任),十八年,鲁州局势彻底定下。即便后续有男性刺史上任,他也得萧规曹随,否则会激起民愤的。 宇文羽全程没说话,两人告别离开时,宇文婷看了一眼宇文羽,方才笑着与他道别。就是这个笑有点怪,让宇文羽略有些背后发麻。 宇文婷笑,因为她曾经将宇文羽视为敌人,认为自己和皇位的距离,只有一个宇文羽,那还不是唾手可得?如今她却明白了,自己和皇位的距离差得还远得多,宇文羽从来都不是她真正的敌人。 甚至应该说,真当上了女帝,不是她走向权力的开始,那不过是一切的开始罢了。 她不要自己踮着脚去做女帝,她想做一块稳定的砖石,托举后世的姐妹。 总会有女子更稳妥,更正当,更毫无争议地走上去的。 夜里,因为和宇文婷说话,让宇文霁想起了不少女子的事,便和吕墨襟闲聊了起来,包括他的脑中yy。 “天上的人生孩子,原来都不需要自己生了?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不是也能生?”这种神话传说,宇文霁当然要和墨墨念叨念叨。 第197章 “对,好像两个女子比两个男子还更容易一些。”宇文霁躺在床上回忆,他记得曾经看过一个一眼ai的假视频,但内容应该有些几分真——半外挂的植入式人造子宫,是在体外,但需要在孕体上开个口子,把它连接到人的某一根大血管上。另外,胚胎还是需要卵子的。 他对这件事记忆这么深刻,不是因为这个视频,而是因为下面的评论。 本来宇文霁以为会是女性终于不用生育之苦了,或者开玩笑跑步进入科幻世界之类的。 没想到那下面点赞最高的一条评论是“哈哈,以后女人彻底没用了,你们还要这么多彩礼吗?” 字词不是完全相同,但意思绝对是这个。 就……作为性别男,真的常常无法理解某些同性,所以顺产真不能提高人的智商。或者说人果然只能从自身认知的范围里,考虑他们自己的事情。 宇文霁当时不无恶意地想,其实没用的是男人啊。因为他很确定,即便真弄出来这种外挂式的,也是妹子们去当袋鼠妈妈的多,说出这种话的男人绝对不会干的,因为在他们的认知里“生孩子是娘们的事!”“我一个大丈夫怎么能生孩子呢?” 就让他们傻乐吧。 此时宇文霁搂着吕墨襟:“你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啊?” “有时候想过,和你有一个宝宝。我的容貌和脑子,你的体魄和为人,无论男女,都会是一个很好的人。”吕墨襟顿了顿,“公主最好。” 两人一起沉默了,因为他们同样陷入了最好的想象。 有吕墨襟相貌有宇文霁体魄的大公主,倾城绝色、多智近妖、身穿重甲、驰骋沙场,翻覆天下……这得是多棒的女儿。 男孩这个样子,也挺好。但宇文霁熟悉自己,吕墨襟也熟悉自己,对于有个小号的自己,没太大的新鲜感,女孩就稀罕多了。 想象了半天,吕墨襟问:“要是反过来呢?” 吕墨襟思索了一会儿:“……也够用了。” “哈哈哈哈哈!”宇文霁笑了起来,还真是够用了。 宇文霁也不丑,是个很符合东方审美的,浓眉大眼的美男子,就是他个子太大,又有杀星加成,除了家里人,其他人大概都没几个敢看清他长什么样。他的脑子也不差,应该是水平之上了。 墨墨身体也不差,他是个全才,同样能当武将,只是在这个年代(在很多年代)里,宇文霁的体魄太强,相比之下,别人都成了弱小可怜又无助的。 在宗室里,男孩生成这样了,也是很不错了,比宇文羽都强不少了。 (宇文羽:喂!) 女孩子也是很好了,就是心肠千万别像了宇文霁,女孩子心太软不好。 两人各种排列组合着,要是他们有了孩子是什么样的,但毕竟只是想象罢了,两人对孩子只是有些好奇,完全算不上渴望。说到后来,两人都困了,你哼一下,我啊一下的,都觉得自己说话了,其实没听见对方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说什么。 夜色渐深,卧房里终于只剩下两人同频的呼吸声了…… 次日,宇文霁加了一个字——“她”。 加这个字,也是为了将来真有人开了历史倒车。现在男女都是“他”,以后要改史书是很容易的,甚至都不需要特意去改,只要一代又一代忽略,漠视就好了。 就比如唐代听说是有女官的,可后世对女官的了解,至少宇文霁只知道一个“吃醋”的由来,多少带点黄色意味。可具体有哪位知名的女官,做了什么功业,到了什么官位?至少宇文霁有印象的,就一个上官婉儿。 加一个指代,多少能有用的。 这一年的八月,宇文霁在一场人数较多的内部会议上宣布:“明年九月二十五,登基大典。你们弄个大概的程序出来吧。别铺张浪费。一应器物不用重做了,就用旧的吧。我找到了几件旧冕服,加大了一些,也够用了。” 结果大臣们跪了一片,大殿里哭声一片。 连一贯宣扬节俭的桶义都抹着眼泪说:“大王,何至于登基还要穿旧衣啊?” “河山也是祖宗留下的旧河山。一套冕服所耗颇多,旧衣服也是百姓的民脂民膏做的,能省就省吧。更何况,我能得天下,也不是因为穿了新衣服啊。还有太子的事儿,我已经有打算了。登基之后会宣布的。” 百官号啕哀泣,起身不能,后来是彼此搀扶着出宫的。 ----------------------- 作者有话说:大趾:[害羞]长得像墨墨的女儿 墨墨:[星星眼]跟大趾一样强大的女儿 第182章 (捉虫) 弹棉花 182 各地百姓听说小平王竟然要穿着旧冕服登基后, 齐齐拿着自家最好的布和线赶去官府,想要送给小平王,一时间各地官府门前全都堵了。官员们当然是不敢替宇文霁收下的, 都知道宇文霁不可能收百姓的布匹,他们私收了,那是要掉脑袋的, 只能先劝走百姓, 说是会跟大王禀明。 有百姓什么都不说,便将布和线放在了门口,那官员更是碰都不敢碰的,直接把督亭卫叫来,连带着自己府里的衙役, 现场记数,直接送慈幼局去了。 果然没几日督亭卫便有新告示了, 大意是让百姓不要送了, 旧冕服虽旧, 却也是前代皇帝没穿过两回的, 看着就是崭新的。若真要祝贺他将来登基, 那就把线和布做成新衣服, 在他登基那一日穿出来, 以示庆贺吧。 百姓官员越发感动, 但知道小平王心意已决, 倒也确实听劝,家家回去做新衣,以待小平王登基,齐贺新帝。 加大的冕服确实很好看的,因为要尽量遮挡衔接部分的缝线, 因为素合带着宫人细细加了贴花与龙纹,宇文霁看着挺华美的。就这些在缝线上加的绣纹,就绣了四个多月,当然中间还对原本的冕服图文做了添补,以保持整体图案和色彩的完整。 吕墨襟看见他穿着皇帝的冕服,直接双眼发光:“你显得更高大了。” “是更高了,这玩意儿得有一寸多高。”宇文霁指着自己脑袋上的冕冠,原地走了两步。他还以为会被珠帘打脸,没想到珠帘只是略有摇晃,不碍事。 这和宇文霁从小受到的礼仪教育有关系,他自己看不见,可实际他走路是经典的四方步,肩膀和脑袋几乎不摇不动,冕冠自然不会出现哗哗乱摇,啪啪打脸的情况。 吕墨襟走过去摸了摸宇文霁的胸口,他特别想和穿着冕服的宇文霁玩耍一番,让宇文霁冕冠上的珠子打在他的脸上……但算了。他穷,就这一套龙袍,等什么时候富裕了再说。 对于大臣们的激烈反对,宇文霁是能理解的。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和战争。 祭祀不单单是一种敬告神明的礼仪,祭祀更大的作用,在于宣告一个体系的正当性的建立——你或你们,达到那个高度了,才可以这么干。祭祀的相关礼器、乐曲、衣着,都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 后世没有写在明面上的礼制了,可人们依旧在追求着更高规格。认为拥有某类物品,或做某件事,就达到某个阶层了。 其实就是礼制和阶级的思想在潜移默化中的遗留。 登基大典,宣告宇文霁对这片土地拥有了最正当的统治权,他是大景名正言顺的君主了,国家完全彻底地恢复了秩序,即将建立新的法统。 并且,乱世时,无数皇帝前赴后继胡乱称帝,国家崩裂,国玺失踪。宇文霁这个从实权军阀一路走到现在,一直谨守一统天下之心,甚至一度向宇文德称臣的准皇帝,本身就是难能可贵,又万众期待的。 宇文霁去将冕服小心翼翼换了下去,回来就看见吕墨襟撑着下巴,正咔咔咔地吃着猪油渣蘸白糖。 这也是管控食品,一大家子包括宇文霁在内都喜欢吃,但宇文霁对每人的食用量有严格的控制。大家都很遵守,除了偷吃惯犯熊爹。 老爷子现在也学精了,他不在宫里御膳房和宇文霁的王府小厨房偷吃了。他开始光顾大臣家……他自带白糖,进门就要吃猪油渣,众臣都很了解老平王——小平王这个人有多板正,他老子就有多混不吝,而且老平王也不白吃,他虽然不会参政,但会从宫里拿出些东西来,跟“吃友”一起赏玩。 不送,就给你看看。 但对很多真心喜欢的人来说,看一看就足够了。 直到宇文霁去年放出登基的消息,熊爹终于开始养生了。大臣们还挺遗憾,然后有些养成了吃猪油渣习惯的老大臣,就吃躺下了几个。这些人的饮食都让熊爹带的差不多,重油重盐大鱼大肉。而且现在的盐,海盐场已经稳定产盐了,可即便是最好的精盐,也达不到后世的食用盐等级,多少掺杂着杂质,属于是真毒。 第198章 但这也多少吓着了一点熊爹,他是底子好,但可禁不住继续这么造了。 宇文霁这些年查了墨墨家里的事儿,发现他家应该也有长寿基因,墨墨的祖父活到了七十多,还是被杀害的,他父亲叔伯们也都是被杀害的,并非自然死亡。怪不得古代权贵人家总喜欢父母俱全的人结亲,这其实就是最原始的基因筛选了。 宇文霁正走神,突然吕墨襟来了一句:“可能不会。” 宇文霁:“啊?” “你当初想的,把你当成个绝世美男子,诱惑的我这个权臣不夺位,拱手江山……”吕墨襟突然抬起头来了,“我若真是那样的情况,我为何不自己登基啊?” 他又想了想,蹦出来了一个和宇文霁学到的新词:“这也算是性别优势。我若是个女子,那自然只会辅佐你。如今女帝都为时尚早,何况开国女帝。但我是男子,若与你势均力敌,自然还是要争取一下的。” 宇文霁这个即将登基的皇帝,面对权臣的大不敬之言,却露出了十分向往的神色。 墨墨当皇帝,那他可是悠闲多了,墨墨让砍谁,他砍谁便好了。哪像现在,天天都是烦心事。 宇文霁想了一会儿美事,便开始为墨墨解释:“因为未来占比最大的观众,就是现在的普通老百姓。我和你的政治抱负排在最先,但对一部分人来说,感情才最重要。于是——‘夺了我的天下,会让我怨恨你,得不到我的爱情。所以,你作为忠犬攻,就放弃了唾手可得的江山。’当然,对另外一部分人来说,我和你之间有爱情本身,就是不可能的,他们大概觉得我和你都不行,咱俩就是互相利用。” 当宇文霁说到“政治抱负排在最先”时,吕墨襟点了点头,这话毫无问题。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俩在一起,因为先确定了对方是同伴,后来才更进一步成为了伴侣。 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只因为一个眼神就爱得要死要活的,那是别人,不是他们俩的爱情。 但当宇文霁说到后边,吕墨襟就开始顿时露出仿佛牙疼的表情了,宇文霁差点想伸手摸他的牙,只听吕墨襟道:“我自己能上,当然要自己上。霸业稳定,美人才能彻底落在我手里。否则美人登基后,心大了,我不是鸡飞蛋打?”他说着将身子朝前探,用两根手指头轻易地挑起了宇文霁的下巴。 墨墨此时的表情,极其霸道,宇文霁颇有些目眩神迷:“陛下……” “!!!”论胡言乱语,谁也比不过未来君主本人啊,吕墨襟再如何知道宇文霁不在意,也没想到宇文霁会对他说出这句话。 “陛下,要臣跪地侍奉您吗?” “……要。” 俩人就快快乐乐地胡天胡地了。 ——登基为什么是明年的九月? 因为宇文霁的登基,要把藩属国也都招来。过去的皇帝,对此是无可无不可的,因为岐阳就有万国馆,专门安置使团,也有富裕的使团在岐阳置宅,随时沐浴天朝恩典。 但后来早就没了,南边属国的,南北联系断绝,堵了。后来宇文霁收复江南,一部分江南世家就朝那些小属国跑过去了,现在部分属国,大概正在改朝换代当中。北边属国的,草原乱成那个鬼样子,但凡跑过来的,都是求内附的。 可当真正稳固的大一统建立,就很需要宣誓一下主权了,要告诉他们“你们爹睡醒了,快来上贡”。 岐阳的使臣赶过去,再把各国的使团带过来,到明年九月,已经很赶了。 但更长也没必要等了,九月前能赶过来的使者,已经足够恢复宇文霁对属国的影响力了。 在整合江南、发展江北、稳定草原、准备登基之余,宇文霁还迎来了另外一件事——棉被。 但这玩意儿和他印象当中的棉被完全不一样啊,而且绝对不保暖,死硬死硬的。 应该还有其他工序,是什么呢?宇文霁摸着下巴琢磨。 “啊!” 他想起来了一首歌“弹棉花~弹棉花~半斤棉弹成了八两八~” 宇文霁前世的父母讲过,他们小时候街边还有弹棉花的,就一个破破烂烂的棚子,基本上是夫妻搭档,丈夫背着弓子弹棉花,妻子背着孩子压,外加做些针线。宇文霁小时候,就没见过了。幸好啊,幸好他看过好几遍那个电影(老电影是真好看),尤其那段弹棉花的经典剧情,那里边还有弹棉花弓子,木压板和木槌。 宇文霁很快把东西画了出来,把晾干的棉花铺开,拿条帕子裹住口鼻,开始了……弹棉花。 吕墨襟一进门差点没给吓出去,屋里棉絮满天飞,还有个黑巾蒙面的大汉拿着一张奇怪的弓“嘣嘣嘣~” ----------------------- 作者有话说:大趾:嘣~~嘣~~嘣~[墨镜][墨镜] 第183章 棉花仙子的故事 183 吕墨襟就是为了“乐器”来的, 宇文霁做这一套玩意儿,他当然都看过了,可完全不知道能用来干什么, 破破烂烂的,像是农具。刚才在外头,听见了很有韵律的弦声, 吕墨襟还以为自己想错了, 至少那一根弦的玩意儿是乐器。 用袖子遮着口鼻,吕墨襟重新进了门:“景光,前些日子你做的那些东西,原来是干这个的,这是——” “弹棉花。”宇文霁嗡声说, “我觉得我现在应该是弹完了。但好像还差点,还得弄线套子……但那个怎么弄的, 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宇文霁最先是在书案上探的, 没多久就发现太小了, 根本施展不开, 后来就让人找了张床板, 下面垫着两张桌子(椅子太矮小了)又加垫了几块砖头, 到了一个比宇文霁的腰稍微高一点的高度。 现在这一床被子, 彻底弹得蓬松起来, 看着就如一片白云被摘下来横在了床板上。 “嗯?”吕墨襟也凑过来看了看, 还好奇地伸手压了一下,又把手塞进棉花里,“变软,变蓬松了,确实暖和了……去找侧妃吧。” “嗯。” 如今能求助的, 也只有素合了。两人拿被皮把棉花一裹,带着宇文霁的弹棉花三件套,找素合去了。 果然就得专人专事,素合让他们把东西放这儿吧。 然后……然后宇文霁就再没见这床他亲自弹出来的被子了,熊爹这个嗅觉,也是属熊的。闻着味儿就找来了,把刚做好的一床大被拿走了。 临走还留下话来:“爹知道你孝顺,爹也心疼你,你国事繁忙,就别跑了。” 这可真是亲爹啊——每隔一段时间,宇文霁都会以四十五度角望天,发出如此的感慨。 然后大小平王父子争被的小故事,就开始在民间流传。这个故事,吕墨襟都没在背后动手,最初是从熊爹那边流传出去的。熊爹非常热衷于亲自传播一些关于他自己,关于宇文霁的小故事,当然都是正面的。 吕墨襟都没把这个小故事当什么事儿,没想到它火了,爆火。 距离《桶公闻妖花急劝谏平王言奇花忙言明》的小故事发生,已经有些时日了,但这个故事也还红火着。老百姓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明君贤臣的故事。毕竟这些故事看似遥远,可其实紧紧关系着他们的生活。 好皇帝和好大臣,对百姓来说,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其实很多百姓都惦记着这个奇花呢?这么好的皇帝、这么好的丞相,和这么好的尚书大人,都说是好东西呢? 很多老人都希望,这辈子能见一见这个棉花。他们也不奢望用了,就见一眼就好。 没想到,这棉花还真的有后续了。 且这中间还夹杂着宇文霁用旧龙袍登基的事儿,这就让百姓们心情复杂了——大王登基都没衣服穿,却一直惦记着让我们吃饱穿暖。 就是在后续传播的过程中,棉花变得“稍微”有些失真。 吕墨襟眯眼看着民间流传的小故事,一个正经的寻常故事,竟弄出仙侠版本了。 说小平王听闻西方有比麻好的植物,便在夜里驾云西去,把西边的神仙打了一顿,将棉花仙子抢了过来(这中间还有棉花仙子在西方备受压迫和欺辱的小故事)。小平王回来后,便叫来了吕相,两人在王府,与棉花仙子细说引棉入中原之事。 但户部尚书桶义听说了这事儿后,以为小平王被西方妖孽迷惑,提着剑就来杀妖了。 小平王一听大笑,棉花仙子也现场施法织了一匹棉布出来,桶尚书一见大喜。 可后来棉花到了中原有些水土不服,死活不开花,棉花仙子也没办法。小平王见后大怒,随手拿了一张弓去抽棉花,没想到却将棉花抽开,于是能用了。 别说,这故事挺好看的。就是那个棉花开花那里,应该是百姓不知道棉花怎么回事,不理解弹棉花,拿柳絮套上去的,开了花其中的絮就出来了,可能以为是大号柳絮。 第199章 看着这个故事,吕墨襟发现,他开始“难以理解”百姓了。这次是好故事,下次会不会就是恶意的坏事,开始在百姓间流传呢? 我在高位久了。 吕墨襟寻思着:不,我从来就没下去过。先前能和他们共情,因为乱世当中,所有人都为了活命忧愁。现在太平盛世,我为肉食者,开始难解百姓了……我要多去民间了。 不是找个酒楼高高站着,是真正到民间去走一走,坐在茶馆听一听百姓的闲聊。 不过出去闲聊前,先要把这个故事改了,这故事还有其他的用处。 吕墨襟修了四次,每次改完了,都让找督亭卫,再让他们找家里的亲戚听,最后订了一版。 吕墨襟修改了用词,添加了通俗易懂却又朗朗上口的词句,变动了两处剧情。 一处是棉花仙子在西域受欺辱的,这段原版过于下流,完全就是黄色段子。这里改成了棉花仙子被当地神仙追赶,化为云朵,躲在天空中的无数白云中。当地神仙化为乌云,只剩下棉花仙子一朵白云,她便又藏入河流,化为岸边的芦花片片。 西域神仙又来追,棉花仙子无奈,便道:“你若再来逼迫,我便让棉花只能结出针来,让你的子民没有衣穿。” 西域神仙这才作罢。 第二处是后头宇文霁拿弓去打棉花,这很容易让人传播成他大怒下去打棉花仙子。其实可能最早的民间版本就是宇文霁去打棉花仙子,比如小平王以为自己让棉花仙子骗了之类的,传播过程中,百姓按照各自的喜好,进行了修改,就变了。但继续传播,可能又变回去,这就不好了。 吕墨襟就提笔加了一个恶人进去,说这人和西边神仙有些渊源,是他的信徒,他很不高兴小平王从西边抢……不对,是救回棉花仙子。所以就在桶义耳边进了谗言,桶义与小平王解除了误会后,也发现了这是个小人,回去就将这门客驱赶走了。 这人越发恼恨棉花仙子,便趁着棉花仙子疲劳时,偷偷给棉花下了妖法。以至于棉花长成后,难以纺织。 小平王见后,立刻举起弓来,打散了妖法,让棉花重新变得蓬松柔软起来。 第二处修改,其实吕墨襟也有些夹带私货。他这私货也夹对了,不多久,那些传法的西域比丘一讲话,百姓就知道了:“就那个囚禁了棉花仙子,还给棉花施法,让我们小平王给打了的神仙,是吧?” 傻的直接说:“这是错的,我们没有这样的神仙。” “他敢说陛下说谎?!” 他该庆幸,现在都是在讲道亭里讲法,边上有督亭卫,这要是像过去那样,在乡下随便找个地方就开讲,那他此刻大概就被打死了。 ——讲道亭是宇文霁对宗教的限制手段之一,当年见到了托钵乞讨的比丘后,宇文霁想起来了“必须在特定建筑内才能进行传教活动”不止比丘,所有宗教从业者,都必须在讲道亭、道观、寺庙中方才能传教。 聪明的则会说:“不是,我们西域神佛众多,恶鬼也多,那个囚禁棉花仙子的,是恶鬼。” 百姓:“那是你们的神佛厉害,还是我们的陛下厉害?” “……”比丘们很想说,能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才是恶鬼化身。 神佛厉害?因为他们是神佛,小平王还是人。那你们西域的神佛还不如我们的凡人小平王呢。小平王厉害?这种说法本身也违反他们的教义。说一样厉害?那更不可能。 “在世俗,小平王勇猛。但凡人终归腐朽,只有佛祖方才得不朽,得长生,得解脱,得大自在。” “你长生了吗?你们西域的人都长生了吗?” “……” “你们西域笃信佛祖的人都没长生,跑来跟我们说长生?”“所以你也没见过什么长生不老的佛,对吧?” 他们可是听了十几年说书,以及督亭卫宣讲,了解了《封神榜》,建立了稳定的神话大框架体系的。 还是有能被忽悠的,毕竟现代的保健品市场还是很活跃的,但现在的讲道亭附近,其实都有督亭卫的密探,他们很精通这些讲道者的话术,能够适当做出引导,这种局面下,被忽悠的人数极少。 也有些讲道的人看出了其中的弯弯绕,想私下里传道。 但督亭卫已经着重宣传过,讲道该在讲道亭,不在讲道亭的,都是心里有鬼,想骗你们的。更重要的是……这种私下里讲道的人,抓住了会有军功。 所以这种“聪明人”,无论佛道,或其他宗教,很快就成了各地苦力大军的一员。别管他们信的是谁,他们信仰的那位反正是不会一指头伸过来,把他们解救离开的。不过按照他们的想法,这也是他们的信仰对他们的磨砺罢了。 总之,吕墨襟最后写出的,是一个短小精悍,但起承转合都很完善的正能量小故事。 ----------------------- 作者有话说:墨墨:[白眼]我要自省 大趾:[哈哈大笑] 第184章 (捉虫) 戏曲 184 先前宇文霁还记得的故事都不适合, 西游、三国、水浒只记得一些段落,穆桂英挂帅、杨门女将、包公案等等他更不记得了。最后就剩下哪吒闹海、白蛇传、西厢记和梁祝记得个大概。 哪吒按理说最合适,因为他本来就是封神里, 百姓耳熟能详的一位神仙,可他的经历,打戏居多, 上山、下海, 有神仙还有龙。目前的技术勉强能做到,但这样一场戏,需要的花费也大,普通百姓即便是以一村之力,都是请不起这样的戏班子的。 另外原先说书无妨, 因为那个龙,老百姓都知道, 是小龙, 跟现在的朝廷不搭调。其实很多百姓, 到现在都不知道龙长什么样。可若搬到现实中, 让百姓清清楚楚看见龙的形象, 再弄一个舞龙、斩龙, 百姓总归会有些冲击感。 这个不好。百姓是勇敢的, 也是善良忠诚的, 但很多时候他们又是愚昧, 甚至容易被煽动的,朝廷本身,最好还是不要去挑动百姓的神经。 白蛇传,故事背景就不成。江南、苏堤、断桥、雷峰塔,都没有呢。勉强能在岐阳找些地方张冠李戴一下。可比丘都还是托钵要饭, 没有道场的状态呢。 难道让道爷顶上? 宇文霁和吕墨襟一块儿想了想,都摇了摇头。 现在道爷一部分让宇文霁弄去研究炸药和水泥了,一部分考了科举,如今在各地为官,还有一部分现在是正经大夫,规规矩矩走医道这条路,研究和规整中医。 宇文霁着重让他们研究牙科,至少拔牙别弄得留点根。且中医是有外科手术的,应该说战争频繁的华夏,没有外科手术才是不可思议的。 宇文霁他们还的家医,就老早之前,宇文霁发烧,在他屋外跳大绳的那位,就是个缝合圣手。他还不是家传的,以前他是崔王妃带过来的陪嫁。因为让熊爹薅着当军医当久了,跟军中的军医学会了用盐水消毒和缝合,且青出于蓝。他缝合的针就是弯的,是他自己拿绣花针弯的,因为发现这样缝肉皮更简单,后来其他军医也有样学样。 这是真·神人。 一些过去烧符水的杂道、野修,以神之名盘剥百姓的,都嘎了。剩下的都进了督亭卫,甚至早期时,督亭卫的半壁江山都靠他们。这些人十分了解民间的底层,多精于察言观色,又能说会道,只要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就是人才。 他们还是信道的,但都归在吕墨襟的封圣榜·城隍·地府·天庭·体系之下了。都惦记着在阳间修功德,日后封个地仙,或者在天庭、地府当官。 所以目前宇文霁的朝廷里,道家、儒家和法家的人,都有。他科举考试也不是单考儒家的,包括各家典籍、朝廷律令、当今时事,以及大量的案例。 宇文霁要是现在出生,他一定躺平,或者选择试试督亭卫这条路。 总之,道家挺规矩的。而且宇文霁对宗教已经有了严格的限定。 正规宗教人员需要礼部颁发度牒,一旦还俗度牒作废,不能重启只能重新走流程。且度牒只代表,这个人可以正式的,在特定的宗教场所讲法,没有其他任何的优待。 还有就是讲道亭,不只是亭子,富裕点的地方能弄个小房子,穷的地方就在地上画个圈。你讲道要提前申请,得排队,有些地方比如岐阳,还要缴纳租金或清洁费。 你说你都托钵要饭了,所以没钱?那也行,三更半夜来讲法吧。你的神佛真有大法力,就让黑夜变成白天,让百姓全都无法入睡,跑出来听讲道。 此外,禁止出家人拥有土地,且所有寺庙出家人无论教派都需服役。 第200章 自然有虔信的朝臣反对。 “出家了就不吃五谷杂粮了?!吃着百姓种出来的粮食,别管拜的是什么神仙,就给我干人事!” 所谓人事,宇文霁的理解,就是交税、服役,因为从他所了解的历史上就能看出。人只要有一个方法能逃避缴税,那就是必定会所有人都去竞相效仿的。而假如服役能够得到好处,服役也会成为一件好事。 现在他的帝国里,不就是这个样子吗? 若出家人不纳粮,不服役,百姓可不就都会出家? 这时候就能拿神仙对抗神仙了,按封神榜的体系,真龙天子身具紫气,诛邪不侵,可斩城隍、山神、土地,这些地上的小神虽然是神,但其也算是天子的臣子,要服从天子的领导。 被邪物近身的君主,因为得位不正,或行了残暴事,消磨了紫气。 天子是大于小神仙的,至于大神仙,人家也是要在地上皇帝需要的时候,出来帮忙。封神榜里,姜子牙一开始干的也是除掉妲己,后来发现商纣痴迷妲己已深,不可救药,这才去了西岐。姜子牙没办法在气运犹在的纣王保护下杀掉妲己,也证明了龙气的重要。 换言之,到了地面上,天子是凡人,却在诸神之上。说天子对神仙不敬?没错,地上的神仙需要敬畏天子,否则会被天子砍了,甚至天子不同意,他们的神仙之位都可能被抹掉。 宇文霁让神仙的信徒服役缴税,这是应该的。 神仙生气处罚? “你们给泥塑供奉,有个屁的功德。真想得功德,让神仙垂怜,那就惠及百姓!尔等缴税服役,是让你们替你们的神仙积攒香火功德。” 老百姓琢磨他们这位小平王的话,觉得……还真挺对的。 《封神榜》的神话里,那些上榜的神仙,不管是哪边的,都不是害民的,都为他们治下的百姓做过好事。后来各地拔地而起的城隍庙也是,那里头供奉的城隍,都是本地或者本籍贯的名臣,简言之,是给百姓做过好事的。 华夏老百姓的质朴观念里,本来神仙就该给百姓做事,不给百姓做事的,即便一时称神,百姓心里也都清楚,那是妖怪。 你们拜的神仙都是给百姓做好事的,你们自己却连粮食都不缴,徭役都不服吗?那叫什么给百姓做事? 本来就没多少的道士,又有一大群赶紧回家了,反正在家里修行也是修行嘛。现在剩下的,依旧坚守道观的,就是正经出家修持的大师了,且一般年岁都不小了,这样年纪的本来也没必要难为他们。 到这个地步,真没必要再用白蛇传打道家一棍子。宇文霁还想适当扶持一下本土宗教的。 西厢和梁祝更不行,这俩故事如果放到现在的情况,都属于开历史倒车了。 这个突然从民间冒出来的小故事,完完全全符合两人的所有需要。 戏本子有了,找人反而简单,甚至该说早就有了。 其实现在的“诗词歌赋”,放在后世都是“歌”,全都是能唱的,还有对唱的。 世家子的宴会一片鬼哭狼嚎,就是唱什么的都有。 他们当年打下鲁州后,收拢了不少乐师伎人。凡是没做过什么缺德事的,基本上宇文霁都招进王府了。 平王府过去没养乐师家伎,说惨点,他们没有那个资本,养不起。但攻陷鲁州的时候,宇文霁已经必须要养了。家业越来越大,不说开宴会了,祭祀规格也是越来越高,他需要礼乐。 另外,宇文霁也需要保留古曲。非常非常多的古曲,到了后世都被遗失掉了,这些人,很多都是活乐谱。 他们已排弄出来了一些戏,其中还穿插着舞蹈,但只局限于一些君臣对奏,或者后宫闲聊的小故事,只有一个片段。唱腔类似黄梅戏,宇文霁听着觉得还是不同的,可作为非专业人士,他也说不出来具体不同,反正挺好听的。 熊爹和崔王妃就很喜欢跑去听他们唱戏,偶尔还带着点其他人同乐。 唯一的问题是,他们不想上街演。 可以理解,他们这样的人,若到了现在的年岁,还沦落到上街卖艺,那就是到了人生的最后了。他们再信任宇文霁,潜意识也害怕宇文霁依旧这么把他们扔街上去,就此不管了。或者宇文霁管了,但宇文霁嘎了怎么办呢? 他们这些人,都是世世代代的乐师,婚娶的也都是大户人家的妾婢乐伎。他们的妻子和他们自己都是玩物,但这些人已经彻底被养得没有任何在外生活的手段了,他们的子女后代也是,能找一个可以依靠的大户人家,那是他们最好的归宿。比如现在他们在平王府里了,将来就是宫廷乐师,世代侍奉皇室。 宇文霁一旦让他们走了,他们就怕将来宇文霁再改变了态度,或者他的继承人直接把他们这群人忘了,想回可就不容易了。 到现在,最恰当的戏本子出来了,必须要让戏曲推入民间了。 宇文霁琢磨了两天,准备在礼部加一个戏乐局。 过去已经有乐籍了,但这个算贱籍,等同于卖艺又卖身。戏乐局的不是,在这儿的乐人,算是官身。 在小会上一提起来,当即引起了不少官员的反对,认为乐师乃是下贱之人,宇文霁对这些反对的人两手一摊,问他们:“祭祀大典时,奏乐的是谁?” “……” ----------------------- 作者有话说:墨墨:[吃瓜]写完了就不关我的事了。 大趾:[墨镜]看我的! 第185章 戏乐局 185 都是聪明人, 宇文霁一说高贵与否,便都知道宇文霁接下来要问什么。 这时候站出来的自然还是桶义:“大王,先前历朝, 也有出身乐师者为官的,但其并非以乐为官。若任用乐者为官,远的不说, 鲁州之祸就在眼前。” 众臣都点头, 他们也是这个意思。 艺术修养高的人,不等于有政治才干,也不等于道德品质高尚。 若他们有除了音乐歌舞之外的治事之才,并因此得到升职,那没问题。 一旦把乐师纳入朝廷的官僚体系当中, 虽然他们只是管戏曲音乐的乐官,可这里头千丝万缕涉及的东西太多了。 “过去没戏乐局, 尚且有鲁州之事。不守规矩的是手握权力的人, 只要他们的权力没有限制, 总会做出越界的事情。乐官转入文武也是可以的, 但他们必须经过考试。”其实宇文霁比谁都知道文化传播落在别人手里的坏处, 朝廷设立戏乐局, 也不一定就一切尽在掌握了。 确实有可能反而被人利用, 钻空子。但有了戏乐局, 总比没有强。 桶义又再劝。 宇文霁道:“让人做事总要给点好处吧?别说你们还不知道说书的好处。戏曲推出, 好处只会更大。但却不能乱演,还是要握在朝廷手里的。” 到现在了,都知道说书是他们大王和吕相弄的,也都知道说书有好处。 只是发展到现在,民间也自行发展出了说书人和写书人。他们的故事可就乱七八糟, 良莠不齐了。缺少官方渠道的他们,只要有人听,有人捧,就说就写。 好的,如棉花仙子的故事,也是有他们手笔的。但也有坏的,有些故事十分下三路。 前些日子朝廷还出了管理办法,说下三路可以,通过这些说书还能传播一些正确的生理卫生知识,比如男女该如何在这件事上一起得到快乐,还有不要让女性有快乐羞耻,身体不行甚至不愿意通过外部刺激让女性得到快乐,将女性获得快乐称之为y乱的男人,才是废物。 另外也让女性和男性都明白,当他们在遭受一些被迫行为时,得到快乐,这也不是下贱。这和打一巴掌会疼一样,当对方经验更丰富,想让一个人有感觉,是很正常的。 但故事中的男女年龄都不能小于十八岁(吕墨襟觉得这好像大了点,宇文霁回答这是潜移默化宣传晚婚晚育,十八岁才差不多成人了),并且不能有过于血腥和暴力的详细描写,要适当增加伤害和痛苦的描写,并且限制听书人的年龄。 比如探案故事里,女性或男性受到了伤害,可以说有这么个事情,说有多痛苦和可怕。但不能把事情的经过当作一个很猎奇的点,详细地描写出来。 最近已经抓了不少了……这可是督亭卫都宣讲完了,他们还非要讲下九流的东西。 虽然时代不同了,但确实有些事是相通的,现代换了个背景,依旧是这些麻烦。 另外,现在读书人也越来越多了。虽然科举已经有了十分丰富的分科,但有些人就是不善于科举,他们也是需要出路的。虽说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可秀才多了,也是麻烦。写书、写歌、写曲,这将来也是一条路。 第201章 众臣都低头琢磨,除了好处之外,现在说书的“大家”都在督亭卫里头了。他们若继续拒绝,即便大王真的将戏乐局就此打住,那会不会就把这群人转到督亭卫里头去了?换汤不换药,且督亭卫走的是武职,还是在暗处,其实更不利。 戏乐局归在礼部,且只走内部升迁,想出戏乐局需要先参加科举,无论文科武科算科刑科,总之拿一个进士下来。 权衡之下,众臣闭嘴了。 建立戏乐局确实利大于弊。 戏乐局第一任的局长是宇文夭。他是当年南宫夭夭救出来的孩子之一,本来人选不是他的,是吕墨襟推荐的一个官员。 但宇文夭主动提出来,而且言辞恳切认真。宇文夭自己也觉得,他本来就不太适合当官,只是兄弟姐妹都在努力,他不能拉后腿。 “……臣硬不下心肠。” 当年能被南宫夭夭一路带到丕州的七个孩子,都是身体健壮,意志坚定的,唯独宇文夭是个例外。他也哭,但他不大喊大叫,都是闷着声默默哭,而且他老实,越害怕越乖,属于“蒙混过关”。 他给自己取名为“夭”,因为当时商量着起名时,大哥说要不要取个名字,纪念乐乡侯? 这是为了讨好宇文霁,因为他们看出来了宇文霁对南宫夭夭的赞叹。当时他们虽然知道南宫夭夭确实是好人,可一路的经历过于可怕,没谁感念他。反而是后来渐渐长大,路途上的恐怖淡去,直面的是王皇后的惨死,以及岐阳其他兄弟姐妹的尸骨无存,感激才重新生起。 宇文夭当时就提议了,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最弱的一个,妹妹们都比他强硬。 “臣喜音律。” “好。” 他的身份确实更合适,才能也是不差的。毕竟,虽然他说自己是硬着头皮当的地方官,可他在为官期间,并无任何错处,考评也是忧。 戏乐局成立后,一堆事,招募百戏艺人(为戏曲当中的武戏做准备),寻找合适的户外演出地区,建立戏院……这些事只有在岐阳办好了,才能走出去,看他能走到哪步吧。 戏乐局的事情放出去了,其他公务也办完了,宇文霁回了王府,闲的无聊就又把棉花仙子的故事翻出来看了看。 这回看,他脑子里突然就冒出来了政治课上的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符合本地特色。 当年的老爷爷老奶奶们才是真正的伟人,宇文霁这个穿越者,一直没想登基称帝,因为他觉得“领袖”就应该是这种伟人,他给伟人当跑腿就行。 “全靠同行衬托。” “嗯?”吕墨襟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正坐在一边的矮榻上,端着茶碗喝茶,听他一说不由得抬头,“同行?其他皇帝?宇文德?” “嗯。”宇文霁应了一声,又摇了摇头,“我最近心态不稳,一会儿就好。” 随着登基的临近(还有半年多呢,其实也没多近),宇文霁经常会因为患得患失,以至情绪突然低落。 就那一片姓宇文称帝家伙们,但凡有个强点的呢?他早就俯首称臣了。 谁想当皇帝呀?头大。 吕墨襟怎么可能不管宇文霁?看他那一脸颓丧的样子,吕墨襟放下茶碗,道:“你应该这么想。”他挪了挪,拍拍身边示意宇文·大狗·霁过来,坐在他身边。 宇文霁就过去了,脸上依旧低落,却动作无比熟练地抱起墨墨,他自己坐下,再把墨墨放在腿上,他双臂揽着墨墨,脑袋就一头扎在吕墨襟脖颈间了,甚至还蹭了两下:“怎么想?” 他头发毛茸茸的触感,温暖的吐息,和略微发闷的声音传过来,让吕墨襟闭了闭眼睛。 吕墨襟等承认,对宇文霁偶尔的脆弱,他除去心疼,有时候还有享受——这个强大的怪物,或者天神,只有在面对他的时候,才会暴露出自己软弱的一面,甚至他的父母都见不到他此时的面貌。 “是有强者的,还有很多,但是,他们都已经在你麾下。” “嗯?” “纵观历史,其实不难发现,一旦发生乱世,最终的改朝换代者多数都是后发者,包括你也算后发者。不过不同的是,先前的后发者,多在其时代先发者的麾下任职,最终成长为天下霸主。但是,假如先发者撑住了,稳定地发展壮大,这些隐藏在各大势力中间的未成形的先发者,自然也就是恭顺有才的能臣。” 乱世奸雄,盛世能臣。 历代的开国之君,看起来也就朱元璋和刘邦惨点。但朱元璋是在蒙元出生的,那时代汉人就没几个有好日子过。刘邦,后世很多人的印象在他是个混混,可实际他是个能一吆喝就集结三千子弟的亭长,确定他混得不好? “所以……”吕墨襟摸了摸宇文霁的毛毛头,“你要知道,你麾下集结了大量有帝王之才的人才,你能简单干净地震慑他们,你不弱。” 宇文霁振奋了两秒,就又萎靡了,因为他想起来,日后朝堂上,这群“帝王之才”的大臣们,必定得斗得你死我活的。 “守业更比创业难啊。墨墨,幸好有你。”他已经在努力学习政治了,但还是差些。 “幸好有你,打下了天下。”吕墨襟又摸了摸宇文霁,开始夸夸,“史上猛将为君的,往往都是因为不听劝才败亡的。我俩一个乱世打架无敌,一个盛世治国无敌,彼此信任,无有怀疑,这就是绝配啊。” “嗯嗯!嗯嗯嗯!”夸夸给我力量!宇文大狗……不,宇文大趾高高举起墨墨。只觉得墨墨光明万丈。 好久没被举的墨墨,无力地摇晃了两下腿,觉得这种双脚离地的感觉,竟然还有点怀念。 时间继续前进,岐阳迎来了另外一个大问题——人太多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抱抱] 墨墨:[哦哦哦] 第186章 (捉虫) 使团 186 在听闻小平王这回是真的即将登基后, 许多人就启程朝岐阳跑了。 最先到的是江北人,多数是学子,虽然宇文霁明确说了, 登基这一年不会有恩科,但很多人还是抱着侥幸的心态来了。而且,明年就是正经的科举年了, 但既能见识到至少算是个中兴之主的宇文霁登基, 又能早早安顿下来,准备考试,何乐而不为呢?所以宁愿自费,也要来。 后来一开春,江南赶考的, 也怀着相同的心情来了。他们不是开春才开始来的,很多人就没过年, 得到消息就过来了, 一整个冬天都花费在了路上。最冷的那段时间甚至难以成行, 天气稍有回暖, 就立马出发了。 因为是自己组织的, 有些南方学子比较头铁, 硬生生大冷天上路, 结果出了好几起嘎路上的事儿。 紧接着就是纯粹的游客, 对, 这个年代已经有旅游团了。有的是一家子,有男子结团,还有全女旅游团的。 在游学都是稀罕事的年代,这个全女旅游团宇文霁还以为是如今女性地位提升带来的稀罕事,吕墨襟告诉他:“只有一半算是。太平时, 常有女子出游。当家主母在家里腻歪了,就会拜访手帕交,手帕交们互相拜访腻歪了,就会组织起来出游,自家所在地的近郊没什么可玩的了,就会朝远处去。不过,她们不会明着说自己是去玩的,只说自己是去祭祀拜神的。但过去护卫侍从是男的,现在这些也都是女子了。” 宇文霁恍然大悟。 怪不得古代小说常有大户人家的夫人小姐出门求神拜佛的,他以为人家真就是求神拜佛的,原来是出去玩的。 爬山、踏青、郊游,一般赶的还是庙会的时候,那就还会百戏杂耍,庙里还会有知名的素斋,或者回去的路上吃馆子,吃喝玩乐一条龙。现代人说古人太迷信,古人说现代人脑子僵化。 这也确实得是太平年景,至少得是中产之家的富裕女性,这车马或一路的花费,就不是小数目。且过去不可能跑太远,也就是古代车马来回一个月的路程。 还有一类,是商人。各地的商人,只要是有点财力的,都开始朝岐阳赶来。都知道,在这儿能赚大的。 但别管是考试的、旅游的,或做买卖的,这至少都是自己人。让宇文霁烦躁的,是“外人”,是使团——就没有人数少于三百的使团。 他们还在路上的时候,就已经事多了。使团是当地驻军一路一路接力式护送的,半路上又有赶去的礼部官员带队,可就这样使团依旧总出事,代表性的就是总有人偷跑,意图隐入民间,然后就让百姓当杂胡打死了。 呃……确实是杂胡,别管南北,都是胡。所以,军功还是给吧。 当第一支使团的消息放到宇文霁书案上的时候,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件事的危险性,当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使团出现,宇文霁就开始愁了。 第202章 “想轰走。”他们的居住和在万国馆范围内的吃饭问题,都要宇文霁解决,喂猪还能得猪肉,喂他们……是能得到朝廷的影响力。但宇文霁觉得,他朝那儿一站,大概获得的影响力更大。 吕墨襟同情地看着宇文霁。 宇文霁叹气:“还不是一个国家一个使团,这一个国家两三个使团,过来吃大户啊!” “景光,当中原乱时,往往我们周边的国家,局势也不会太平。而当中原大定,周围的乱,却不一定要停止。” “……”宇文霁又叹,他也知道,这是让他来断家世的,可实在是觉得自己吃亏。 中原这个庞然大物,就是整个东方的妈。当她长期维持稳定,周边往往也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期。 关外一波又一波的游牧民族,也是靠着对稳定期的中原的定期贸易与掠夺,发展起自己的,然后转身背刺。 南方小国则更接近于中原巨龙一次次争斗中,洒出去的血珠子,每个国家的起源,其王室的起源,都是汉人。 中原稳定,小国出了小乱子就叫爹去骂,出了大乱子就叫爹来打。中原大乱,爹顾不上他们,他们的乱子也就难以短时间内解决,很容易发展成长时间的菜鸡互啄。 然后,中原稳定了,就如现在这样,最后那一批不甘心的世家杂鱼(都不是斗争失败者,就是杂鱼),就出关了,南北都有出去的。 而且,宇文霁还有些不可说的。 比如南边有个新罗,就是现代“南抄县”的祖宗,派了四支使团,一千两百多人。可实际上,他们派出了六支使团。 他们国家的事,比宇文霁刚来时,听熊爹讲的景朝国史都要复杂。 他们大王一号嘎了,正好宇文霁这边叫他们朝贡了。大王一号的王太子登基,就想找宇文霁要个册封,使团甲出发了。可皇太子刚登基没两天,也嘎了。王太子没有熊爹,也没有儿子。 大王一号的两个弟弟开始争夺王位,二弟把三弟打跑了,登基。二弟派出了使团乙,要叫回使团甲,然后继续朝贡。 乙刚派出去,三弟打回来了。三弟登基,使团丙出现。 接下来就发现了已经进入大景城市的甲使团首领,被当地官员叫去认尸的情况。 乙和丙挨着大景的城市打起来了,当地驻守的士兵、督亭卫还有部分百姓看见了——“军功啊!”天下太平了,以为捞不着大的了。 就把使团都给揍了。 从活口的嘴里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甲使团也头疼。只能派人再回一趟新罗,看看家里到底是什么情况,谁当了大王? 回去之后发现,二弟和三弟都嘎了。现在是第一个嘎了的大王的叔叔们在争夺王位,新罗目前是三国争霸状态。结果三国各派遣了一支使团,想让大景撑腰。 四支使团于是都来到了岐阳,第一支使团现在要的也不是册封的,而是希望给他们故去的两代大王各一个谥号(一号大王和王太子)。 历史有的时候,真的比搞笑小说还搞笑。 而新罗的乱,是和中原有关的。因为目前的三国,都有跑出去的江南世家在其背后的身影。 可宇文霁还不能纯看戏,他得做出选择。选错了,他们南边的边塞,也是会出乱子的。 新罗使团只是最乱的,其他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使团。现在岐阳各国使团加起来已经超过五千人了,这路上还浩浩荡荡一大片。到了岐阳,还有死活不乐意走的。就那点贡品,带来无数麻烦。 说到贡品,北边的还好,南边的贡品都看得让宇文霁龇牙。 玉石、翡翠、琥珀、珍珠、人参、虎皮、象牙、鹿茸,就这些。 宇文霁不是在装模作样,他真觉得都是没用的。而且,这些都是国内有的,放府库里吃灰。也就那些蓝孔雀不错,都是公的,刚送来,就让熊爹“嘎嘎嘎”笑着,按着把毛都拔秃了,一根都没留。然后崔王妃就多了把大扇子——熊爹拔毛太粗暴,弄伤了很多孔雀毛。 就真像后世带着熊儿子逛动物园的真·熊爹。 熊爹还问那几个带孔雀来的国家的使臣:“孔雀好吃吗?” 宇文霁帮着答了:“柴,不能说难吃,但总归不如鸡肉。” “哦……”熊爹立刻就没兴致了。 使臣们:“……” 有使臣回到了史馆里,不由得露出几分轻蔑:“这大景的皇帝和太上皇,胸襟眼界还不如我们的王,面对珍宝,竟只惦记着吃喝。我们不如通知大王,让大王入兵中原?” 于是当夜就有数个使团发生了使团重要成员“急病暴毙”的事情,但团长们面对礼部官员,都表现出了十分谦恭的态度。 “不用大人!这人在国内的时候身体就不好,本来就是怀着死也要见一见天朝的想法,才过来的。如今得偿所愿,这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是喜丧。” 礼部官员温和一笑,道:“登基大典在即,贵使团中,可有依旧身体不好的?” 翻译:要死赶紧死,你们要是敢在我们陛下登基的时候死,给我们找晦气,别怪我们让你们上下一块儿晦气了! 使团:“没有没有,身体都好,我们身体都很好。” 礼部官员甩袖子走了,这年代虽然官员是很讲天朝上国的“礼”的,但……也有亲疏远近之分,对外夷杂胡没什么亲近的。 死了人的团长们恭送走了官员,立刻吐了一口气,和其他同病相怜的倒霉蛋拱了拱手,众人各回地盘,整合人手去了。 从南边一路过来,见识到了大景民间的强盛,兵将的矫健,还有那个怪物一样的未来皇帝,竟然还惦记着出兵?这不是脑子有病,这就彻底没脑子,对这种人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摘除病变严重的器官。 又过了一阵子,当南方的使者们,见到了北方朝贡的来客,他们更老实了。 其实这个北方还包括西域的,甚至包括中亚地区的一些国家,一共来了五十多个国家,近七十支使团,那多出来的都是草原几大势力的不同派系。 这些使团少的人数只有二十多人,但多的有五百多人,两千多口子,塞进了万国馆的街道。 他们服装各异,一脸彪悍,语言不通,都很老实。 ----------------------- 作者有话说:大趾:[化了]我的饭……不想喂着他们。 第187章 (捉虫) 朝圣跪拜 187 北地使团来到的第二天, 就有两百多口子(都是使团里举足轻重的人物,其他普通成员没资格)结伴去了皇宫,绕着皇宫朝圣般跪拜。得到消息赶到的礼部官员一看他们这样子, 匆忙道:“大王不住宫里,住王府。原来宫里有老大王和崔王妃,但去年也都搬出来了, 现在宫里只有侍人。” 北境众人:“……” “你们若提前问上一句, 何至于闹这么大?”官员又道。 可北境使团众人只是中途暂停了一会儿,便又叩拜起来。 远处围观的百姓虽然听不见他们说的是什么,可大概能猜到个七八分,当即都大笑了起来,直说这群杂胡就是一群憨货。 礼部官员见劝不过, 也只能揣着手追在后头。 这件事也很快传到了宇文霁和吕墨襟的耳朵里。 吕墨襟:“旁人都说,他们是拉不下面子, 索性破罐子破摔, 景光以为呢?” 宇文霁没有回答, 且他面色颇有几分阴沉。 这群人, 你可以说他们野蛮愚昧, 但他们却没有一个傻的。此时面对大景, 这个重新壮大起来的强大帝国时, 他们十分熟练地收起刀兵, 露出满脸笑容, 高喊“我也是汉人!”,他们历来都很聪明,还是有着足够柔软的腰肢和足够悦耳的嗓音的。 真当他们是狗?扭过头来,就是狼了。 景强了,他们又来当憨厚的狗了, 但就在十年前,这可都是一群红着眼睛想入关来分食中原百姓的狼。 岐阳就让托博人围困过啊,城内让宇文鲜这不似人的带着他的禁军祸害,城外让托博大单于带着他的狼群祸害。 当时的幸存者,超过八成都还活着呢。 如今的他们就是要用一个憨厚老实,带点傻的印象,让岐阳人放下仇恨。或者就算还恨,也别那么深——浪子回头金不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当犯错的人诚恳道歉,善良的人总是会诚恳谅解的……吗? 百姓愿意谅解,宇文霁不愿意。 宇文霁站起来,困兽一样在原地转了两圈,最后看着吕墨襟,问他:“会惹麻烦吗?” 吕墨襟摆手:“想做什么就去做。” 第203章 宇文霁就像得了令般,一溜烟奔去马棚了,虽然事先没有乘车出行的计划,但王府马棚总有一辆车是挂好的。但宇文霁看着那笨重的王车就龇牙。而且这还得配备相应的仪仗与侍卫,太费事了。 “别了,就这辆车吧。”宇文霁一指另外一辆套好的车,自己蹦上去一甩缰绳,就这么跑了。 王府看门的侍卫见车出去本来脸色不变,可看一看那个赶车的,就脸色变了。 “……我好像看见大王自己赶着拉猪的车出去了?” “我也……” 别说他们了,这条街上各府都在宇文霁的猪车过去后,开始鸡飞狗跳。熊爹很快就骑着马追出去了,宇文婷(她要在宇文霁登基后赴任)和宇文羽也追出去了,各路大臣也都追出去了。 都以为出什么大事了。 宇文霁一路到了皇宫——他那条街到皇宫,有一条直达的特殊通道,只有住在那条道上的人、各地急报,以及紧急军情的快马才能使用,所以没出现马车撞人的狗血情况。其实城市规划的时候,闹市就避开了某些线路,真有要第一时间送进宫的急报,一般情况下也不可能撞到百姓。 不过,此时皇宫周围正热闹,过去百姓靠近了皇宫是要砍头的。在宇文霁重建军功爵制后,到了一定爵位后,百姓就能稍微靠近了。 岐阳官员的家眷也多,他们也爱凑热闹。 还有其他使团的,正在考虑要不要自己也加入跟着一块儿朝拜。 如今围观者中,不乏见过且认识宇文霁的。因为是自己赶车坐在车辕上的,身高看不清,但脸是明摆着的,百姓们顿时响起了一片欢呼声。 “大王!”“大王!!!” 叩拜的人更兴奋了,只觉得自己做对了,便装作沉浸在虔诚的朝圣中,直到…… “装傻是吧?!”宇文霁咆哮一声,从车上跳下来,就把靠他最近的两位踹成了滚地葫芦。一把薅起来了一个胖子(疾勒大单于),甩手扔了出去。 熊爹慢了一步,毕竟他年纪大了,马速不及年轻的时候了。一来就看见好大趾把草原各部的使臣到处乱扔。 使臣都是壮汉,少说也得一百五十来斤,甚至两百多斤的大汉,宇文霁到处乱扔,还扔得挺高。 熊爹靠得近了,能听见他们掉在地上时嘭嘭的声音,显然都是实心的。 这些人胳膊腿折了、满头是血也不敢多话,只要还有意识,就都立刻爬起来,五体投地跪在地上。 宇文霁扔完了,踩着一个头戴金冠的(疾勒大单于),问他:“降而又叛,叛而复降,尔等今日做派,欺我心善?!” 他是真气,下意识一脚跺了下去,总算最后的时候想起来了这位是谁,收了至少七分力气。但就这样,这个倒霉蛋也闷哼一声。宇文霁深吸一口气,把脚收回来了。 “买个门板,抬着他回万国馆去。”宇文霁对那一群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道。 北部使团的人不敢多言,爬远了方才滚起来(真的滚了两圈)跑去寻门板去了。 宇文霁又对使团其余人道:“我是如何的,你们清楚。你们是如何的,我也清楚。春天的时候,还听闻你们的部族有人去劫我银杏城——” 有人大着胆子抬头,被宇文霁眼神一瞥,打个激灵赶紧缩回去了。 “我也知道,你们有部族乃是忠直之人,对我边城多有帮扶。你们更无必要行此荒谬之举,我以臣子待你们,而非畜生。” “陛、陛下……求内附!”还是刚才激灵的那个,这位也是真机灵。 “我们中原有个词,叫作‘维民为止’。被我百姓所占据的土地,便是我大景的土地。你们不用进来,我们已过去了。你们照我大景的规矩办事,接受大景官员的管理,就是已附了。” 这位一开始还觉得宇文霁只是忽悠他,但听到派官员,他便立刻眼睛亮了:“求官!我们求官来管!我们已附!” “嗯……”宇文霁应了一声,高喊的人立刻闭嘴噤声。 打完了,看一地鼻青脸肿的,宇文霁瞪了一眼旁边的礼部官员,一甩袖子转身走了。 这事确实是草原各部拍他马屁,拍到了马脚上。但礼部官员也有不妥之处,他认真制止,表示我国律法不允,或者说这事必须得到大王的允准才能办,总是有法子制止的。可他看似制止,实际不过是惺惺作态罢了。甚至宇文霁知道这件事,都不是礼部派人通知的。 宇文霁的威仪,需要一群人绕着皇宫磕头来炫耀吗? 礼部官员也被吓得要命,宇文霁想的是一点没错的,他们私心里也有乐见杂胡叩拜的想法,且是以己度人了,觉得大王一定也乐意,谁想到同样是拍马屁拍在了马蹄子上。宇文霁一走,礼部官员不敢再站着看戏了,赶紧行动起来,把该送走的人,全送走。 围观人群里的,南国使者们捂着胸口,心想:还好,我们没参加,否则现在就跟着一块儿挨打了。 也有那些依旧不服气,只是聪明些,嘴上没说,却惦记着回国后,召集有识之士一起进攻中原的。他们倒没想着称王称霸,只是怀着强盗的想法,能抢多少是多少。 即便激怒了中原,大不了学这些北方部族,派几个倒霉鬼过来磕几个头,哄一哄中原皇帝就罢了。 ——华夏南北断绝之前,他们就已经停止朝贡几十年了,最长的已经有六十多年没有派遣使者了。他们面对的中原人,都是江南大族。而江南大族,现在要么被杀,要么迁居,要么就转身投了西南小国。 目前投身的这批人,势力还没有大到能动摇各国的统治,反而给各国带去了活力。同时可想而知的,他们是不会说宇文霁好话的,反而有不少人怀念宇文德,说宇文德好话,说宇文霁就是个窃国小儿。 宇文霁开始征战时,确实年纪小。遥想当年,猛将“芳龄”刚八岁。 所以不清楚情况的西南诸国看来,就是过去架子很大的中原世家,突然就跑到他们的国家里,与他们同殿为臣,甚至还要弯一弯腰和他们称兄道弟,乃至于把其貌美的女儿送去让他们做妾婢赏玩。 这种落差,很容易让部分人产生一种轻视感,觉得中原也不过如此。即便使团一路行来,见识到了中原的强大,但还是让这部分人依旧选择蒙住眼睛。 现在宇文霁的一顿打,打在北地部族之身,也打在了南部诸国之心。 尤其当宇文霁驾驶着他的战车(拉生猪的)离去,风吹过,一股子死亡的腥臭气涌入鼻腔,更让人心中战栗。 “这个皇帝真的‘只是’因为这群草原部族做戏,他不喜欢,所以才打人吗?怎么会有不喜欢被跪拜的君主?不会是这群草原蛮族带来的贡品太少了吧?看他们穿的也是破破烂烂的。”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 墨墨:[奶茶] 第188章 (捉虫) 幸运的赵镶…… 188 回去后, 南部诸国的使者们,私下里开始了交流。 接着他们自然开始打听,北方的贡物到底是什么?打听完了之后, 彻底不吱声了。 人家带来的牛羊马匹,数以万计,只是都九成九没赶到岐阳来, 全在鲁州和遂州, 就移交给当地官府了。有人质疑这是空口白牙胡说,那就能去岐阳郊外的马场看一看,准备作为代表在新帝登基后,接见外藩的仪式上送交给皇帝的贡物,都在那儿养着呢。 这些马自然都是万众挑一的宝马良驹。 马, 越到南方越贵。 外加因为地理气候等诸多原因,南方的马就是体型更瘦小一些。像他们这些南部诸国, 很多拉车都用驴, 或因为觉得驴过于瘦小, 就用牛, 要不然干脆用人拉车。 一路上他们常见马车, 耕地也用马。偶尔骑兵路过, 小卒的马都让他们口水直流。 现在这些作为贡物的马, 在他们眼里就不只是贵重, 而是怪物。比他们很多人都高出两个头, 无论颜色都如缎子一样的皮毛,那巨大的马蹄子和人巴掌一样大。 跟这个帝国的皇帝一样的怪物。 这是真的贵重,在他们南方,人家的两匹马,其价值就远超他们的十几箱贡物。 假如中原皇帝真的是嫌弃贡物价值低, 那现在早该把南方诸国全暴揍一顿了。 这件事同样被教训的,还有西域诸国。他们距离中原很远。但也有的国家是中原的长久附属国,不过……金发碧眼裹着头巾的家伙说自己祖先也是先秦移居过去的,这实在是有些过分了。 第204章 宇文霁事后吐槽,吕墨襟道:“还真说不定,先秦那时候,有不少人移居过去。不过与当地混居,移风易俗,即便血脉多少有点,但其实已经不能算是中原人了。如果单论血统,其实草原之民,确实和中原人的血统更接近。咱们历代,确实有很多汉人出去,后来还有劫掠过去的。” 说着说着,吕墨襟从袖子里掏出来了一本奏折,递给了宇文霁。 宇文霁:“?” 宇文霁打开之后,发现这是他家亲戚上的奏折。不是宇文家,是刘家。 他大母的父亲,长乐侯左安将军刘菽的后人。 当年刘菽让五代皇帝那个暴君给灭了门,刘家的出嫁女也皆“病死”,刘家族地的族人大部分前往丕州投奔了平王。可没想到,刘菽一家还有活口。 说是有两男一女三个孩子,让大人给藏在了灶台下面。五代皇帝一走,三个孩子爬了出来,前来收拾死人的一个赵姓差役看他们可怜,没杀他们,本来想将三人送去投亲,可一打听,这家的女眷接连惨死,虽然还有一家藩王的亲戚,但平王的处境,即便他一个小吏也是清楚的。 且当时中原乱象初现,差役也做不到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长途跋涉前往丕州,于是只能一直养着。 宇文霁出生那一年,熊爹应了勤王令,带人入岐阳的时候,赵差役听说了,本想认亲。可当时太乱,找人的半路上遇见了不知道哪家的乱军。赵差役和两个男孩都让人给砍了,赵差役没了一条胳膊,侥幸活了下来,老大没了性命,老二也受了伤。 那时候女孩子早已嫁给了一个货郎,跟着货郎走了。 赵差役和老二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侥幸活下了一条命来,可两人伤势痊愈时,熊爹已经撤军了。 义父子俩一商量,还是应该来找熊爹,就卖了老宅,带着老大的寡妻和子女,再带着老二一家(两人都娶妻生子了),想去丕州。可路上又碰见了流民队伍,被迫被队伍裹挟…… 总之是流离辗转了十几年,数年前,这一家子终于在丕州住下了。可那时候平王一家子已经住岐阳去了,也算是世事难料了。 老二早已跟着赵姓差役改姓了赵,且这件事根本没告诉子孙,他家里人都以为那位还在世的老差役,真就是自家的太.祖。 他也不是求什么,只是送上了一卷破烂的圣旨,加一方磨损严重的金印。只能大概看得出来它们是圣旨和金印,但具体的,圣旨上的字迹,金印的花纹,全都看不出来了。 因为父子俩一路逃难,圣旨是贴身缝在了衣裳里藏着的。金印几度被他们拿出来偷偷磨掉金屑,以换取口粮——过去乱世中,粮食的价值飞涨,真有地方粮食的价格是一两金一斗粮的。 宇文霁作为一军统帅,每次出去征战,尚且变成了个臭人回来。吕墨襟给他贴身带着的砚台,那还是石头的,都臭烘烘的。逃难的也不比征战容易,这圣旨本身就有年代了。它不是景朝的,它是汉时的东西,说刘菽他们这一支的祖上,是一位藩王,这是这位藩王当年受封的圣旨和接受的金印。 金印也没办法,总得活,能留着个大概,已经是父子俩足够珍惜了。 总之,这两样东西,就是证明他们刘家确实不是杂胡,他们祖上真的是汉人。那宇文霁他的出身也是纯粹的汉人。 这也是宇文霁仅剩的一个被攻击的点——大母是内附杂胡出身。 宇文霁把两样东西放下了:“算了,真拿出来反而跟造假似的。是不是的无所谓,我做的事才有所谓。不自证,不内耗!” 华夏历代汉人皇帝,有名的都被拉出来说是胡人后代,宇文霁都能想象得到未来他是怎么被拿出来“胡”说的了,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反正他也看不见了。 宇文霁握拳,又看向吕墨襟,吕墨襟早知道他在意的是什么,笑着道:“已在找那位老太太了。” 比起宇文霁自己的出身,他更在意的,是受苦的人有没有得到好一些的结果。他想找一找跟着货郎走了的老太太。 能让丕州把事情报上来,还能让吕墨襟把折子递到他眼底下,就说明这个事情九成九是真实的。这对父子的经历,尤其这个赵差役,他自己无儿无女,却好好养着三个孩子,听着就不像恶毒的人。那么娶了老太太的货郎,应该也不会是太坏的,或许老太太还在世。 平王一家子,对大母一家子,是亏欠的。 他们平王家起家靠的就是大母家,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平王家的家教是对媳妇恭敬,宇文霁早期的家将,根子上都是大母家的家奴。 不能吃着人家的好处,还看不起甚至辱骂人家吧?软饭硬吃的阳刚之气? 然后宇文霁拿这个去找了熊爹和崔王妃,熊爹看完后当即流泪了。 “没有灭门这件事,你们大母还能多活十几年。”熊爹看完了折子,又看破圣旨和破金印,道,“这应该是真的。当年外太公归汉时,是带着东西回来的,朝廷也认了。但就是……唉!” 就是形式上承认了,官方也记录了,但还是把人当胡人,甚至把人灭门了。 既是难评,更是让人意难平。 熊爹看宇文霁:“此事你要如何处理?” “不声张。” 熊爹点头道:“甚好。” 不是宇文霁两面三刀,也不是熊爹阴阳小人,而是现在这种决定,确实是对这家亲戚最好的处理方式。 且他们自己也在奏折中也说了“无意改姓”。 毕竟他们错过了宇文霁的发展期,现在宇文霁被广泛认为是个法家的皇帝。除了最初的那一批,他政权中的后续人员,全是走科举上来的,且他到现在都不分封,只有一小部分人觉得他们这位小平王是等着当了皇帝之后再广封功臣,可是对他熟悉的人都知道,不可能。 小平王乐意给百姓军功爵,但很不乐意给其他人封侯。吕相都没爵呢。 这一家子目前倒是也有官,就有个老二的女儿叫赵镶的,前几年考中了进士,现在正在脈州当县令了——但能选去脈州当县令的,都是同期较出色的。也是由此能看出来,这家对男女没有太大的偏差,那位老太太嫁的货郎真的大概率人不错。 但也就只有这个赵镶,他们这一家人虽然在乱世中历经坎坷,但乱世中有几户人家不坎坷的?整个江北,除了丕州人,一大家子老老小小能活下一半人来,都是老天爷庇佑了。 他们家是真没其他太大的出色之处了,这要是认回去,多少得有点封赏吧?不能像过去那样封爵,也就给点金银。反而显得宇文霁小气,苛待亲戚。而且这家人也很容易给他们自己惹祸上身,谁知道会有什么人找过去? 还不如就这么彼此知道存在,宇文霁稍微给一点照顾,反而能让这家子富贵平安。 未来也确实是,不止宇文霁,吕墨襟也对这家子颇为关照,尤其是对赵镶——外放专门找不好干的地方,只有这样才好干出成绩,主官也都给她找严苛的,好好培养她,必定要养出一个栋梁之材! “幸运”的赵镶,一辈子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只觉得自己仕途的前半程很有些坎坷,但每到撑不下去的时候,便有贵人相助,到后来也算是做下了一番事业,官至吏部尚书,入军机处。按照当时的说法,其实已经能称呼她一声“赵相”了。 ----------------------- 作者有话说:赵镶:[化了]谢谢祖宗们的栽培 第189章 红糖白糖 189 赵家的知情人也都是明白人, 没有因为这些年来的“坎坷”而心生怨恨,更没有犹觉不足的贪婪。 他们都没有再将这件事告知给后人,让这个秘密, 终结在了自己这一代。 没有必要继续流传下去了,后人的福泽,让后人自己去争取吧。且他们这几代人尚算心思正, 将来的后人可不知道了, 万一真出了一个自认为自家是宗室恩人的傻子,那就又是一场破家灭门之祸了。 赵家的二子很清楚,他们家当年的那点私兵,确实是给了最初的平王底气,甚至保了他们的命。但后来的发展壮大, 就跟他们家彻底没关系了,是三代平王自己的发展和积累, 还有天降了个宇文景光。当年乱世中称帝的宗室, 有几个手底下没兵的? 否则就丕州平王的那点兵力, 也只是自保有余罢了。 从乱世里过来的人, 他们已经得到了最重要的东西。 ——宇文霁登基两年后, 还真让他找到了嫁给货郎的老太太。老太太也很有意思, 她和货郎丈夫住在遂州, 一直没吱声呢。且很早就过来了, 她家的发展反而比哥哥还好些, 两个儿子参军,一个女儿进了督亭卫,另外一个女儿带着入赘的夫君在家操持家务供养父母。 第205章 日子过得很舒服。宇文霁就没打扰他们,但也给他家的儿女“平等”的关照。这家的孩子们资质差了一些,但后来也都是福寿绵长的好人生。 回到现在, 宇文霁打了草原使团,其实还有一位被震慑到了。 穆幺儿跑到他大兄家里做客,一把从烤羊腿上撕扯下了大块的羊肉,美美大嚼两口后,对他大兄道:“大兄,差一点啊。” 穆拓:“……” 听说他来,穆拓就让下人把烤羊腿放在这儿,撒上了厚厚的孜然和细盐,还一狠心磨了两颗胡椒,穆拓一口没吃,就为了堵上弟弟的嘴,谁承想还是没堵住。 “大兄,你差点就给大王——大王……哈哈哈哈哈!”话没说完,穆幺儿就笑喷了,没嚼碎的羊肉,喷了穆拓一脸。 穆拓拿手巾抹了一把脸,穆幺儿嗖一下就站起来跑门口去了。他一脚在门槛外,一脚在门槛内,只因他还有点不甘心,想继续看大兄笑话,因此才没一溜烟跑了。 说来他也是个小老头了,却依旧这么不正经。恍惚间,依旧还是当年内附时,那个二百五弟弟。穆迩如今在南方为将,没回来,他要是在岐阳,一定得摇着把扇子,跟在老三屁股后头过来。穆迩就一个阴戳戳的混球,比老三坏。 穆拓心里想着,却没训斥穆幺儿,他轻轻一笑,站起来对穆幺儿作揖:“多谢二位弟弟当年的拉扯之恩。”谢了穆幺儿,连带谢了没在场的穆迩。 穆幺儿咂巴了两下嘴,大黑脸竟然脸红了。 穆拓已经不是当年的杂胡大汉,彻底就是个中原老人了。而现在的大单于,可不只是要磕头朝拜,还要被暴打。 ——北部使团朝圣跪拜的时候,穆拓和穆幺儿都在围观群众当中。他们周围还真有不少熟人,有的也是内附的,也有汉人官员。果然无论种族性别,大家都很喜欢看热闹。 都能看出来,大王对疾勒大单于留了一点颜面,就只摔了一下子。穆拓眼神好,这把年纪了不但不花眼,依旧能看得远。他就看见大王脚踏托博大单于的时候,疾勒大单于的脸上,露出了小人得志般的骄傲和得意。 堂堂一个疾勒大单于,他竟然因为大王“只是”摔了他一下,而没有把他踩脚底下,而得意? 脸呢? 穆拓当时都脸上发烧,又想自己已经是汉人的高官了,这才又挺胸抬头。 疾勒人自从十几年前挨了大王一顿毒打,大体上确实都算是恭顺。即便有劫掠的,也没听说过是疾勒王庭劫掠,反而疾勒王庭还保护过大景的商队,配合过北部驻军剿灭马贼。这次送过来的西域使团,就有许多是疾勒王庭主动联系的。 从这个角度看,这些西域国家的使团就不是过来叫爹的,是来叫大父的。 当时穆拓内心还是有点复杂的,他其实一直都对疾勒人的认同感更强烈一些。留下来也只是趋利避害,是弟弟们都想留,族人也都想留,孩子们也都想留,但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多少有些难受。 但他知道,既然留下了,就不能把这些想法挂在外头,更不能这么教导他的儿女。因此他完全是用汉人的规矩教导的儿女——因为后来女子也能科举,且女官是大王一直倡导的,因此穆拓虽然找到了世家教导淑女的老嬷,却弃而不用,干脆把女儿也当儿子教导,君子六艺国家法度一样不缺。 他儿女多,如今军政督亭卫中都有人手,虽然没几个高位的,但都很稳妥。还有几个儿女实在于学习上不开窍,家里也养得起,无论儿女,愿意嫁娶的就嫁娶。不愿的,女儿可留在家里给姊妹们操持内宅,愿意生孩子就找可心的男子生。他家的男子身强体健,面貌也好,女官的姊妹们也很喜欢,还有个儿子直接入赘到女方家里去了。 穆拓都是无所谓的,他们草原上没中原这么多规矩。女方显赫,男子跟着去女方部落也是常有的事情。 儿女们虽然偶有些小忧愁,但终究也只是小事罢了。 这回大王对杂胡的这顿打,算是彻底打破了穆拓仅存的那点念想。 他当年要是走了,即便当了大单于,今日也是要被大王一把扔出去,然后看着被打得更惨的其他部族幸灾乐祸罢了。 何其可悲? 这不是强弱的问题,这是心气都崩了。 穆幺儿看他大哥谢完后就坐下了,然后就开始愣神叹气。多少有点为他大哥难受,不过,他和穆迩反而对疾勒人没多少归属感,大哥年岁比他们大很多,老早就出去跟着大人到处跑了。当初还在草原的时候,部落里的其他孩子总说他们是汉人的狗崽子,是奴隶,把他们按在地上,当狗骑,还拿牛马的粪便涂抹在他们身上,甚至朝他们嘴巴里塞。 他们从小就恨那些疾勒人。 他们对大景这个国家,小时候就是爱恨掺杂的。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把一个公主嫁过来,让他们在这种地方出生。若公主没嫁过来,他们要么是生在大景当纯粹的汉人,要么是被另外一个娘生出来,当疾勒人。 但后来内附的点子,就是他和穆迩提议的。既然疾勒人不认他们,那他们为什么不去追寻另外一支血脉的来源呢?汉人对他们的态度再差,也不可能坏过疾勒人吧?结果证明是对的。 穆幺儿就从门口走了回去,坐在穆拓身边,陪着他大兄发呆。一只油乎乎的大手突然糊在了他的脸上,从上抹到下,还在他胡子上拽了两下。 穆幺儿这回是真把眼睛瞪直了:“大、大大、大兄?!” “下回不准浪费食物。”穆拓指了指穆幺儿脚底下,他刚刚那一跑,掉了好几块羊肉在地上,现在都给踩烂了。羊肉上的调料可金贵得很,这一顿烤羊腿可让他肉疼得很呢。 “……哦。” 穆幺儿跟几十年前一样,乖乖应了一声,两个老汉对坐着开始吃羊肉。 而动手的宇文霁,事后一直在等朝堂上的动静,可是,没动静。 连桶义都没找他叨叨,次日开会反而还对他笑了笑。那笑容该不是让他再去打一顿吧? “你再打一顿,确实没问题。”吕墨襟听他念叨,答了一句。 吕墨襟跟前放着个红泥小炉,炉子上放了个小锅,锅里的年糕正在滋啦滋啦地响着。吕墨襟回答的时候都没抬头,他的眼睛和他的筷子,都将目标牢牢定在了年糕上,炸得差不多了,他便将年糕取出来,在红糖的糖浆里一滚,再放在白糖碗里蘸一蘸,放进嘴里咬一口…… 幸福感瞬间从吕墨襟的脸上满溢了出来。 宇文霁:“……” 若不是担心招蚂蚁,且会弄脏衣物,外带确实糟践东西,有时候宇文霁都想在成好事的时候,给自己身上涂糖浆。他让吕墨襟舒服的时候,吕墨襟的表情有时都不如现在幸福,有种输给了甜食的感觉。 嫉妒让宇文霁变质……不,他只是担心墨墨的身体,所以他就把白糖拿走了。 吕墨襟咬着筷子,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宇文霁。 “红糖就够了,吃太多糖不好。” 叹了一声,吕墨襟没跟他纠结这个问题:“行吧。” 又一块年糕剪好了,他夹起来只蘸了红糖,略有些遗憾地塞进了嘴里。 “咳!墨墨,我再去打一顿,难道不是不仁?不会有大臣说我残暴?” “这有什么不仁的?又不是你的百姓。这就是一群畏威而不怀德的杂胡,你要把仁义给了他们,照顾他们的吃饱穿暖,那大臣才要举着剑找你死谏了。”吕墨襟看了看宇文霁,“教化和仁义有个前提,就是这已是我朝之地,我朝之民。就像那些疾勒人说的,他们‘已附’了。” ----------------------- 作者有话说:墨墨:[吃瓜]好吃 大趾:[可怜]嫉妒 第190章 (捉虫) 就这? 190 这还不是个大事小情都叫嚣着仁义教化, 把这两样东西当成万灵丹的时代。宇文霁知道草原诸部的两面性,官员们也清楚。甚至,宇文霁打得狠一些, 他们还会拍手称快。 吕墨襟低头,继续吃红糖年糕去了,且明显加快了进食的速度, 显然是怕一会儿宇文霁把他红糖也给拿走了。待吃完了, 他碗里剩下的那一点点红糖他也没浪费,加了热水都融化开了,倒进了嘴里。 看墨墨喝红糖水,宇文霁便泡了茶给他递过去。 吕墨襟还沉迷着甜味在口中的余韵,看见递到眼前的茶碗, 没好气地瞥了一眼宇文霁,却还是将茶灌进了嘴里, 仔细漱了口。还好, 茶里加了干桂花, 有一丝淡淡的回甘, 他倒是也喜欢。 第206章 宇文霁递完了茶, 就绕了一圈, 到了吕墨襟旁边, 十分顺手地把人抱起来, 自己坐上去, 再把人放在自己的膝盖上。 吕墨襟朝他怀里一靠,道:“而且,你会如此,大臣们反而会很高兴。你若突然对杂胡亲近起来,大臣们才要变了脸色呢。内外有别, 亲疏有差。” 他猜到,这又是宇文霁从“某个地方”得到的经验了。将来的文臣会不分亲疏远近,到处去散播仁义?怎么朽烂到这个地步了?那些被宇文德烧烂掉了的世家们都会从地下爬出来,用他们挂着烧焦烂肉的露骨指头指着这群腐儒大骂荒唐了。 打服了,打成自己人了,才该给仁义。没打服,那不叫给仁义,那叫把脸伸出去让人踩。 虽说好战必亡,但还有忘战必危,有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这不是脑子坏掉了,这该是国力弱了,腐儒给自己找的遮羞布,打不过人家,可不是只能仁义了? 可惜,后世的事情,且该是数千年之后的事情,他实在干涉不了,他如今能做的已经是最好了。子孙该有子孙福,按景光说的“要相信后人的智慧。后人里总会出现超过前人的伟人的。” 他正发呆,下巴让宇文霁轻轻挑了起来。宇文霁的唇覆盖了上来,柔软的舌头撬开从来都对他不设防的唇齿,细细检阅着熟悉的领土…… 吕墨襟被吻得腰有些发酥,让宇文霁托着搂着,才没滑下去。 待双唇分开,宇文霁的唇擦着吕墨襟的脸颊,一路到了他的耳边,边轻咬着他的耳廓,边道:“嗯,漱口漱得很干净。” “!”吕墨襟狠狠扯了一把宇文霁的耳朵。 吻得这么投入,嗓音这么喑哑,气氛这么黏腻,结果你跟我说这个?!这个宇文大趾总是这个样子! 扯了之后还不解恨,吕墨襟还扑上去,狠狠拿宇文霁的耳朵磨了牙,磨完了从宇文霁腿上跳下来就跑。 宇文霁捂着脸,动弹不得——神兵出鞘,自作孽……动弹不得。 “哈哈哈哈!”虽说正难受着,但宇文霁反而笑了起来。 他这把年纪了,若还不知道调情时该说什么,那跟墨墨这些年也实在是白活了。可是,好玩啊。墨墨多好玩,可可爱爱的。 吕墨襟到门口听见了他的笑声,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翻了个大白眼。年纪越大,越没正经。 这些日子得素着他!呃……也不能素太久了。其实已经素了有一阵子了,毕竟最近我俩都挺忙的,得有半个月没尽兴过了。要不然今日也不会如此容易给他勾起来,其实是有点想了。 然后吕墨襟就回去了,看见宇文霁就给他一个白眼:“刚是饿了加餐,我公事还没处理完呢。” 宇文霁也换回了他自己的“工位”,正在处理他的奏折,一看墨墨回来,忙不迭地点头:“对对对。” 等墨墨坐下后,宇文霁也确实说了一件很郑重的公事:“墨墨,待登基后,我想去一趟草原,亲眼看一看那边的情况。如果可能,西域也去一趟。” 坐下的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他从他的眼睛里看见的,是血与火。 他哪里只是“去”一趟?若有必要,分明是要“杀”一路。 他要趁着自己身体还健壮的时候,给边塞来一场大清洗,至少能带去五十年的和平。 宇文霁也希望大家都和平发展,但这是不可能的。现代他穿的时候,世界都打成一锅粥。何况扩张性更强烈的古代? 古时候帮别人发展,得到的结果八成就是几十年后,对方的后人来打你的后人。因为他们发展起来了,人口多了,武器装备升级,可不是要来打周围这个最庞大和富饶的国家吗? 宇文霁要趁着身体还算健壮的时候去,虽然目前他没感觉到体力下降,可他的脸看起来还是在成长的,那就说明他只是不显老,不是个长生不老的怪物。 他要好好利用自己这段健康时期,把能做到的事情做到最大——反正他就是个暴君,那就让战争来得更可怕一些吧。 “应该如此。”吕墨襟也是个标准的铁血派,“打过之后的降人,可是比内附的老实多了。” 自己来内附的总有些傲慢和脑子不清楚的,以为来了中原就有好日子过了,惦记着过来当大爷,甚至草原上的一些奴隶主的性子也没变的。但被打怕了的,就规矩多了。这一点,宇文霁麾下的老臣都该深有体会。 “不过,要在你登基两年后再说。也可能是三年。”可这是有前提条件的,别看当皇帝只是让宇文霁换了个帽子,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可实际问题很多。 其中多数都是礼法方面的事情,还有宇文霁想的那个承嗣的新方法,想要稳定下来,两三年的时间是最低标准了。 且吕墨襟需要给宇文霁的征伐准备充足的粮草与人马,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让他可以肆意飞翔,没有任何后顾之忧。虽说国家本来就有些积攒,但粮食总是多多益善的,而且万一有个天灾之类的,两头甚至多头用粮,那可就麻烦了,必须要尽量多攒。 “嗯。”宇文霁也点头,他也觉得该如此,“江南的水军……远的地方去不了,但安南和新罗能去吧?还有天竺。” “知道你惦记着粮食,天竺应该明年就能运粮食回来了。” 目前从外藩向中原运粮食,其实是纯亏钱。比如天竺,那边也是有不少中原喜欢的商品的,香料、白叠布、糖等等,哪个不比大米赚钱? 作为君主,就是经常要做亏钱的买卖,宇文霁和吕墨襟要的就是粮食,这些粮食不只是将来宇文霁征战和国家应对灾厄的必要储备,还要平抑物价。 因为人口在暴涨。 女性地位提升了,朝廷还有人在蛐蛐什么女人不生孩子了。都放屁。即使生孩子是一件危险的事情,依旧有很多女性很乐意生孩子。即便是女官很多选择不生,但她们选择生的姐妹都不会只生一两个啊。 这些得到一群母亲教养的孩子,男孩也没有缺乏阳刚之气,女孩则越发坚毅果敢。第一代的女官后代,已经开始考科举了。有趣的是,无论男孩女孩,他们比多数男女家庭出来的孩子,多一些自信和同理心,因为他们的家里,没有“大家长”。 母亲和所有的姨妈都是真的姐妹,彼此交流之间很平等(这是指多数情况下,也有女性家族里出现了类似男性家族的大家长)。他们对宗族的概念很淡薄,因为男孩女孩都是要离开家的。 且他们都是以兄弟与姊妹的方式,分别结伙生活。可兄弟姐妹之间又有一定的联系,也会互相帮助。就是很新奇的生活方式,目前他们自己都在摸索当中,外人更无法去多言。 他们对于性的观念更加开放,但宇文霁也加了“春病”的医学科普。虽然目前这种病中原还没有,毕竟大航海还没开始,还没让某些海盗把乱七八糟的病弄出来带到中原,可也得防患于未然。 总之,底层女性在家族中地位提升,尤其新法已经彻底普及的北方,开始有家族也有女子参与宗祠祭祀的,也有部分女子自开女宗祠。 更多女婴存活,可生育的女性也更多,医学观念上升,产妇存活率上升。 这要是个游戏,那就是一片上升的箭头。人口根本没有降低,而是在全线暴涨。 有嘴要吃饭的,虽然现在豆油、猪肉普及,肚子里有油水的人,吃饭的总量会相应下降,但粮食相对于这个庞大的国度来说,还是太少了。 绝对会涨价的,甚至必定会有人趁着这个机会囤积居奇——已经不是“可能”了,甚至现在一定有人悄无声息地干了。 时隔多年,宇文霁又默默在心里念叨起了系统:要是给我一个倒买倒卖的仓库多好啊。我把国库里的“破烂”全扔进去,只求用玉米、土豆砸死我。 两人的交谈内容从大米又到了大豆和高粱,如今豆油作坊也大面积铺开,大豆也开始涨价了。高粱倒是喜讯,它开始“出关”了,关外部分地区小麦、高粱平分天下。 又说各州的交通、南方部分地区督亭卫跟当地宗族打起来了(大世家都迁走了尚且如此)、还是迁居的世家不老实到了地方旧习难改、造船进度,蒙学…… 两人议论着,手上也没停,将公事完成。 ----------------------- 作者有话说:墨墨:[愤怒] 大趾:[可怜] 第191章 一闪一闪放光芒 191 待晚膳的时候, 其实宇文霁连自己跟吕墨襟说了什么都忘记了,不过两人确实聊得口干舌燥,端上来的百合梨水甜汤, 都不吱声地闷头狂喝。原来不只是谈论闲事会大脑一片空白,说公事也是如此啊。 第207章 八月底,宇文霁的登基大典在多次小彩排后, 做了一次大彩排——所有人马全部到齐, 一切都走原定流程,服装器物多数都与大典之日相同,仅有的区别就是宇文霁没戴冕冠,玉玺也没拿出来。 本来,大臣们是希望宇文霁能够把祭天的诏文背下来的, 宇文霁大手一挥:“背不下来。” 背个屁啊。虽然通篇就一千多个字,但他得有三分之一不认识, 还有三分之一明明原来认识, 但跟不认识的放一块儿, 他就变不认识了, 他哪来这么多闲工夫背这个?原本四处传音的宫人也得背下来, 宇文霁也让他们别背了, 都拿着一卷跟着念得了。本来宫里人就少, 登基大典又事多。 有大臣还要给宫殿披彩绸, 宇文霁还没说话, 桶义站起来骂得唾沫乱飞。 宇文霁觉得让桶义背,他绝对能背得下来,因为他信手拈来骂人的好多话,宇文霁也都听不懂,只知道大概意思是前边乱世起于奢靡。 总之, 宇文霁不想至少抽三十多个宫中骨干出来专门背这玩意儿,没必要。 说起来这个传音,本来也是太监的活,现在也是宫女太监掺杂了。 吕相与各部尚书都没有意见,都知道他们陛下属于不拘小节的,其余大臣们当然也没意见,不过既然陛下都对着念了,那就修改修改呗,于是一千多字增加到了三千多字,最终改到五千多字,改得宇文霁想骂人。 “需要这么长吗?”宇文霁私下里跟吕墨襟蛐蛐。 他记得上辈子看过册封的圣旨,那好像也就两三百字吧? 吕墨襟这回却没和宇文霁站在一起:“终于天下太平了,都不容易。” 写的人也知道都是废话,是繁文缛节,可吕墨襟是见着那些人怎么研究诏文的,至少极少数是想炫耀自己的文才,多数人是真的想尽量将一切美好都堆叠上去,告诉老天爷,也是告诉祖宗“放心吧,我们让天下安稳了!” 回顾当年有些委屈,有终于没让世道继续乱下去的骄傲,还有小炫耀。 “而且,你也得让大臣们偶尔赢一把。打压太过,都成泥胎了,于你的治理也非好事。” 宇文霁叹气,只能苦着脸继续浪费时间跟诏文较劲。 不过五千字也是极限了,再有人说要改,吕墨襟就先沉下脸了。(欺负陛下欺负上瘾了?) 也只是沉着脸,无须他发话,该闭嘴的就闭嘴了。 让大臣们吃着一点点甜头,也是因为后头还有让他们堵心的事情呢——承嗣的问题,这也是要折腾的。 散会后,有些亲近的大臣私下里闲聊。 有人问:“这吕相,是否威仪太盛?” “陛下乐意,亦乐也。” “但……” “吕相无子,无家,无宗族,无党,为人俭朴公正,有才学,要担心什么?” 吕墨襟是权臣,可他根本给自己争取什么了吗?偶尔有的奢靡,还是宇文霁赏赐的 。既不置办土地田宅,又不欺男霸女,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他甚至没有拿着他的名声,到处闹事的家人与下人。 他唯一一个缺点……那大概就是跟宇文霁断袖,而且跟宇文霁两个人都绝嗣了。 可现在有传言说是宇文霁不行,吕墨襟确实跟皇帝相好,但他才是被强迫绝嗣的那个(大趾:对,这个是我发现挺好,开始传的)。 那吕相就很倒霉了,许多大臣私下里还很同情他。好好的一个天之骄子,吕家的唯一后代,被闹得不能传承后代。 但确实吕墨襟这啥都没有的状态,也让忠直的大臣们和宗室们都很放心,没人找他的麻烦。甚至敢找麻烦的,桶义直接带头喷他,甚至……很可能这大臣的家门口会“刷新”一位喝醉酒的老平王,大半夜砸他们家大门去。 此时这位大臣压低嗓音对外放刚回来的好友道:“你就把这位吕相当不靠外戚的吕后看。” “!!!” 也是这位提问的好友并非贪婪之辈,他问这个问题就是纯粹担忧国事,而非怀着别样心思(吕相拉下马,我上去)。所以,这位好友才会多劝两句。 “多谢、多谢。” 臣子之间这样的对话,其实也不算少,也有因为意见相左割袍断义的。但朝堂的主体,是稳当的。 王府,宇文霁在念诏文,就算不需要背,也得熟练通读,经过此事,他的口条得到了充分的锻炼。 “年纪大了,脑子是真不够用了。”明明念了几天了,甚至前一遍念的时候还记着这几个字念什么,且脑子里一直提醒自己这几个字怎么念,可新的一遍,看见某个字就是又突然卡壳了。 他在那念,吕墨襟在一边陪着,提示他的错漏和不会之处。 哭唧唧的大趾:对,墨墨是用背的。 吕墨襟喝着茶,道:“祭祀的文章就得这样,因为这不是读给老百姓听的,是读给‘天’听的,越艰深越好。” “老天又不会回应。”宇文霁嘟囔,可还是闷头在念。他其实第一天就想把读音标出来,但这份诏书是要存档的。他想念的时候拿一份标读音的,另外一份没有的存档,但连吕墨襟也给他摇头。 虽然国玺能做假的,但这种当着满朝文武的流程,还是得做真的。 在宇文霁的碎碎念当中,九月二十五终于到了。 登基当天,宇文霁前一天夜里就开始准备仪式,都是早准备好的东西,再次复查一遍。但这些日子一直碎碎念的宇文霁都很端正,毕竟谁都不想出现任何差错。 红日初升,仪式开始。 前边的流程都结束,宇文霁念完长达五千多字的诏文,正好是中午。而且苦逼的是,宇文霁发现,他这些日子念了这么多遍,即便这诏文艰涩难懂,可他还是背下来了。 还不如当初就乖乖背那个一千多字版本的,给自己找不痛快啊。 岐阳正殿门外,按照一般情况,宇文霁站的那个地方,他的这个时辰,太阳应该正好到屋顶的正中间,然而,今天不知道什么时候飘来了一片云,正好挡在宇文霁头顶上,结果就宇文霁那一块是黑的。 宇文霁右手托着玉玺,左手按着剑,站在上面,群臣跪在下面。 本来该山呼万岁的,但吕墨襟、熊爹和崔王妃、素合都没喊,他们都在等那片云过去,太阳冒出来,在太阳(老天)的照耀下,完成最后一步。 好好的登基大典,别到最后一步来一个乌云压顶啊! 可那片云就在那不走。即便是向来沉稳的吕墨襟,脸上都露出了焦躁。 宇文霁叹了一声,不再按剑,双手托着玉玺把它举了起来——老天爷这辈子够照顾他的了,最后给他添一下堵,也不算太过分。 高举玉玺,也是最后的一步。 众臣有的人难受地闭上眼睛,有时候就是天不遂人愿啊…… 可正是这一抬,纹丝不动的云忽然裂了一条细细的缝,一缕阳光落了下来,直接照在了玉玺上,这方上好的美玉,瞬间折射出了璀璨夺目的光晕。 宇文霁:“!!!”卧槽! 吕墨襟:“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熊爹:“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近距离的突然爆发式的闪光,宇文霁差点被闪瞎眼,虽然及时闭眼又转过身去,依旧双眼泪流不止,且眼前一片发白,得有半刻钟视力才渐渐恢复正常,可想而知这玩意儿当时有多亮了。 即使宇文霁高大,可广场上依旧不是所有人都能清晰地看见他,但这闪光,能看见的距离却极远。连远处宫墙上站着的护卫,都能依稀看见一个极亮的小点点。 一阵风吹过,众人只觉得头顶上有一瞬间落下了细软的毛毛雨,但雨水几乎是落地就干,云彻底飘走了,光消失了,可大殿的正上方,多了一道彩虹。 本来山呼万岁就成,结果大臣们硬是来了个呼了又呼。 宇文霁看着手里的玉玺,刚才那光芒,简直如同拿手电筒怼着它照,方才出现的光。他的这个国玺,算是真正被开光了。 外头参加欢庆的造假工匠们,也彻底放下心了——果然是真玺找回来了,他们彻底放心了。 宇文霁登基后三天,在岐阳郊外发现了一具吊死的尸体。督亭卫检查后,发现这个人确系自杀,在他吊死的下方,他们发现了一些摔碎的玉石,仵作检查后,又发现这人是个太监。 这起命案本该只是督亭卫的普通自杀,但在暗中,关于案子的一切,都被送到了宇文霁和吕墨襟的案前。 此时关于死者的一切,已经都被查清楚了。他就是崔禁,当年让宇文霁一脚踢废,送进宫的崔家子。他摔碎的,却正是国玺,真的国玺。 第208章 ----------------------- 作者有话说:大趾:[墨镜] 墨墨:[星星眼] 第192章 (捉虫) 承嗣 192 没人知道这个崔禁是什么时候拿着玉玺, 又是怎么带着玉玺跑出宫的。 他明明能用玉玺换一个下半生的富贵荣华衣食无忧,即便确实对宇文霁不够信任,但把真玺弄成碎块, 在这太平年景里,当材料卖了也能过上富裕日子了。 可他都没选择,只闷不吭声地藏着, 最后知道宫里的假玺彻底成真, 一气自杀,还把真玺也给毁了。 这种人……不就是怀揣着玉玺,便自认为他才是这个世界的最大胜利者,坐北朝南的宇文霁也得位不正,世人皆醉我独醒吗?谁想到宇文霁拿着个假的却引动天象。 老天爷承认了玉玺, 宇文霁是正儿八经的“天子”。他手里的真玺反而成了个假的,这人大概是带着玉玺下地狱找老天爷评理去了吧? “唉……” 宇文霁看着一箱子碎玉渣滓, 这是砸的真碎, 最大的一块, 也只有大拇指的指头大, 但他偏偏留下了一块儿明显的龙头, 这个人就是膈应人的。 未及作孽根先断, 不待飞腾梦已醒。死得其所。 宇文霁这一辈子最后悔的事情, 也是当年年纪太小, 不敢下杀手, 让这孽畜跑了。换现在?宇文霁直接把人倒着提起来,从脚脖子朝下捋,让他把一肚子的脏心烂肺都从嘴里吐出去。 可惜了这玉玺了。虽然政治上它已经没用了,但从文物上来说,这是正经的国宝啊。就这么糟践了。 宇文霁看着盒子里放着的一匣子碎玉石, 拿着这个盒子起身,走到皇宫的水渠边上,一抖手,把里边东西都倒进去了。 也就听个水花的声音。 扔完了他看着水面,他终究没让人再把碎玉捞起来,就这样吧。后世要是发现他作假,那就发现吧。还能把他从坟里拉出来,让他坐被告席上听训? 拿着空盒子回去的路上,宇文霁发现了偷吃的熊爹。在假山后头弄了个土灶,正在那烤猪蹄子呢。 熊爹:“……” 宇文霁;“……” 熊爹和宇文霁,现在是换家了。宇文霁住宫里,熊爹住进了宇文霁的王府。熊爹就发现在王府不好偷吃了——宇文霁登基前,熊爹老实了一阵子,等宇文霁登基后,熊爹立刻故态复萌了,但崔王妃不像先前那样由着他了。结果熊爹发现,在王府不好偷吃,他去外边大臣家“闲逛”,要不了多久崔王妃就赶到。 且大臣们也不敢乱给熊爹吃喝了,老爷子年纪是真大了。 虽然皇帝陛下一向都是是非分明的,但谁也不敢赌吃死太上皇,陛下依旧不记恨的。退一万步,陛下真的心胸宽大并不记恨,可见着你多少会有点膈应吧?别人在了解了情况后,也会避着你吧?毕竟能让太上皇在你家里吃出个好歹来,你这人多少脑子有点大病。 在官场上这么一弄,可不就立于不胜之地了? 熊爹的老兄弟们都不敢继续捧着这位老主子了,他们也得为自己的后人考虑了。 熊爹虽然有时候看着有些不正经,其实心里很有分寸,见此情景也不去招惹别人。可他又实在是馋,所以……就到好大趾的家里来偷了。 宇文霁在亲自抓包到熊爹之前,还不知道他故态复萌了,却又不意外。 “爹呀。”宇文霁走过去的路上,随手拎了一块儿怪石,放下给自己当凳子。 “别说,我都知道。”熊爹抓着烤猪蹄子的木棍子道,“可实在没事儿干啊。” 熊爹这把年纪了,依旧精神很足,可他也知道自己胳膊腿不好了,所以没再朝外头跑,四处打猎了。可他太腻歪了,又不喜欢读书或教书,吃,就成了他仅有的乐趣了。 “父亲,要不你养养猫狗?” “我养猫狗……”熊爹摸着下巴,一拍大腿,“成,我养!” 熊爹也是雷厉风行的人物,临走把烤猪蹄子朝宇文霁怀里一塞,两手一背,走了。 宇文霁出去一趟,给吕墨襟拿回来一个半熟的猪蹄子,俩人弄了个小火炉,把猪蹄子给烤着吃了。 熊爹带着一群大黄回了王府——熊爹在猫猫狗狗间斟酌一番后,发现还是狗狗对他比较热情,于是选择了狗子。 岐阳养犬之风为之盛行,毕竟不敢投喂太上皇,但是跟太上皇讨论一下养犬秘诀还是很安全的。 狗子越来越多,使臣们也越来越少了。 宇文霁没给任何一个国家断官司。比如新罗,那边不是三个王吗?他给封了三个侯,一人一个小银印,就给打发走了。之前那俩大王的谥号他倒是给了,但也仅此而已。他们自己谁打赢了,谁再来求封。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基本上每个国家都有了互市的规制,外加互市城市里,大景驻军,但这个对方显然是不满意的,可不满意他们又不能说,只能千恩万谢。 所以,西南属国的使者们离开时,脸上带着笑,眼里含着泪。 这个新“妈”能打,但不管他们打。 不过这段时间使臣们也已经很了解这个“妈”的脾气了,至少各个使团是没有一个人还心存侥幸了,都知道回去了不老实就要挨打的。 北地各部使臣大多数离开时倒是挺开心的,想内附的都得到了“已附”的答案,想修复的关系的虽然没修复但也没恶化,反正继续点头哈腰呗。也有一部分被吓破胆的,都惦记着回去西迁——于是,这伙西迁的渣渣,到了西边打遍天下无敌手。 西域诸国有喜有忧,因为这个过于庞大的国家,从上到下都有着旺盛的扩张欲望。双方的距离,看似遥远,实则很近,眼看着那些“已附”部族的领地,就一溜烟到他们家门口了。有的国家希望以后能利用她的力量打击敌国,有的国家觉得自己好像就在她的扩张路线上。 还有的国家……想和亲。 “没有!男女都没有!”然后就得到了宇文霁的断然拒绝。 这还是宇文霁忍着了,他也知道这是对方和中原风俗习惯不同。他们西域那边一大片小国,一国也就一个县城大小,王子公主一抓一大片,各国王室之间常有联姻。 “真想和中原人成婚,自己过来找!” 当使者们走得差不多了,也就是这一年接近新年的时候,宇文霁终于在一次人数较多的大会,说出了他关于承嗣的决定(对,他还是没恢复早朝,但大臣们也已经习惯了)。 “诸公皆经乱世,便该明白两件事,其一,幼主难立国。其二,虽年长,却不知国政、不爱民者,乱国之贼也。” 众臣一听,点头的同时又都迷惑。幼主不行,长者也不行,陛下要选什么年龄的?但感觉还是倾向于年长者的,只是需要年长者身具才干。 但是…… 众臣看着在朝的宗室们,当年的幼儿园早就都成家立业了,还有的甚至都当祖父祖母了。别看他们都十分统一地称呼宇文霁为皇叔,其实最早的一批都跟宇文霁差不多大。且宇文霁身强体健,若无意外,少说还有三十几年可活,幸运的话他可能是一位年纪超过八十,在位时间奔着五十年去的皇帝。 那他们这些人,还不一定能活得过宇文霁呢。八十老皇帝七十皇太子(女)? 本身皇太子熬太久,就是一个不稳定因素,尤其前任还是个强势的实权君王时,这种不稳定更强。他担心新人把他挤下去,更担心老皇帝看他不顺眼,而很大概率老皇帝会看他不顺眼的,因为皇太子是注定要盯着老皇帝的龙椅的。 真造反的皇太子,以及担心皇太子造反先下手为强的皇帝,历史上可是能一抓一大把。 那找个年纪更小的?可听陛下的意思,也无意贤愚未明的幼主。 难道最终还是不立皇嗣?再过十几年,下一代再长一长?可万一呢? 先前那几代皇帝,其实意外事件颇多,但凡有一个多撑几年,很多事都会有变数。所以,万一他们这位强得不似人的所向披靡的大趾陛下,登基之后反而出了问题,嘎了呢? 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出生,可就是事有万一。 众臣脑子里正千回百转,却听宇文霁又道道:“由朕往后,承嗣者皆需三十至四十五,需至少在外担一任封疆大吏,不论文武,其在位不可超过六十岁。” “!!!” 桶义看了一眼吕相,这位丞相双目低垂,揣着手,面无表情,显然早已知道,不准备在此时多说什么了。桶义只能自己问:“陛下,您的意思是……将来宇文氏,不再是……父死子继?” 第209章 “父死子继闹出多少事了?将来每一任都从在朝的宗室里选。”宇文霁扫了一眼在场的宗室,“姓宇文的,都该明白,上头坐着一个英明之主有多重要。” 宇文氏竟然都点了点头。 亲老子是皇帝有用吗?一旦皇权丧失,或者上去的是一个废物皇帝,他的儿女没什么好处的,甚至先倒霉的就是儿女。在皇宫里,一个帝国最尊贵的地方,也是最贵重的出身,却过得朝不保夕,日夜惊恐。 ----------------------- 作者有话说:熊爹:[吃瓜] 大趾:[问号] 第193章 熊爹很高兴 193 这是当年出了一个王皇后, 王皇后虽然缺少政治权力和兵权,但内宫一直在她的管理之下,这已经是她在娘家不搭理甚至打压, 皇帝不做人的情况下,能做到的极限了。若是换了一个,即便不是不似人的皇后, 只是个稍微弱一点的, 宇文幼儿园的第一代至多活下来一两个。 若真是按照宇文霁决定的这么干,是削弱了皇后(将来也可能有皇夫)的权力。 因为一旦皇帝意外嘎了,无需母亲摄政,直接从在朝的宗室里选拔。 但这样反而是女性地位的提升,有才有德的女子别去后宫里争那仨瓜俩枣了, 直接当女官吧。若是姓宇文的女子反而更好了,原本身为公主的她们只能低嫁, 所谓出身最高贵的女性, 却和这个世上真正最顶尖的女子地位无缘, 倒霉点的甚至还要和亲。 不是远嫁外族才叫和亲的, 即便嫁在中原了, 但为了安抚权臣出嫁的公主, 还少吗?赶上国破家亡了, 那最好早早抹了脖子, 否则公主可是比皇子惨烈。 有才的女子, 自行从政对家族的利益才更高,这反而变相削弱了皇权,因为联姻的作用减弱了。 有效的联姻,如王皇后,如崔王妃。 别看王家灭了, 可王皇后在位期间,王家得到了颇多实惠。 真当皇帝们不知道自己不似人?都清楚得很,也很清楚王皇后在后宫为他们起到的作用。只是他们不乐意把好处给到王皇后身上,不想让她参政,反而给到王家罢了。 还有崔王妃,崔家没被灭啊。虽然宇文霁杀了崔家不少人,可还是留一线的,即便他不留,熊爹也会留。现在朝堂上也有崔家人,只是不显山不露水。 相比之下,同出丕州的方家,现在已经没人了。 一位主母,要管内宅,管交际,管族务,上下内外大事小情,得能担起来。 宇文霁知道,很多人家都压着女儿,就想等宇文霁公布承嗣的事情后,赶紧把人送进人家后宅了。因为他们也都猜测,出于年龄的关系,宇文霁会选年轻,却又不会太年轻,很可能是十二到二十,过去猜测最大的可能,是宗室里直接选一批少年男女出来。 皇太女也有可能,但以目前朝堂的状态,还是皇太子的几率更大。 即便宇文霁真的再活三四十年,为了国祚稳定,应该也不会废太子另立,而是从这个太子的儿孙中选拔,太孙上位。这里也是大臣们很确定,太子立了也斗不过宇文霁这个老皇帝,再不甘心也得闷头当孝顺儿子。 没想到宇文霁来这一出,真没必要嫁了。或者说,与其嫁给宇文家最拔尖的,不如找个年轻力壮又听话,还姓宇文的(总有穷宗室),后代出来就姓宇文,只要考上就有继承权。 可话又双叒叕说回来,好像这也没必要啊,有继承权也得从头学从头考,四五十年还不一定能真能成功。干嘛不自己进学上进,将来位极人臣呢?这不比养儿女畅快? 给大臣们一些思考的时间,宇文霁道:“自今日起,大景宗室只有一种情况下才可封王——退位之君。”宇文霁有些抱歉地看了他熊爹一眼。 这么安排,将来将不会再有追封数代的问题,一代一代就只有他本人是皇帝。熊爹一直惦记着的当个太上皇,也没有了。 熊爹本来在摸胡子琢磨宇文霁的这个安排,接到宇文霁的这个眼神,立刻就对他笑了,然后就是大笑。 他对他来讲,是好事啊。 熊爹对于不是宇文霁的小孙孙或孙女继位,还是有些遗憾的,可那天夜里天打雷劈是真把他吓坏了。时间的流逝没有磨平这种恐惧,反而让恐惧变得更真实了,熊爹有时候想起来,甚至认为那时候的闪电是追着他家好大趾劈的。 他就后悔,不该逼孩子,这也是老天爷还有事让好大趾干,就如故事里说的,带着任务下来的,因此雷霆只是示警,否则真劈下来了,熊爹那就不是懊悔不懊悔的问题了,是只能跟着一块儿去了。 老天爷是常常不长眼的,可一旦有些事让祂长眼,就千万别对着干。 可将来谁继承,他都看对方不顺眼,且他很害怕后边的继位者会出于自身的政治考量,抹黑好大趾的事情。史书上这都是常有的事情,谁都希望自己是正统,有些皇帝或者皇帝的狗腿子,就经常会干忘恩负义的事情。 ——证明自己正统,不是证明宇文霁过继子嗣这件事本身符合礼法,而是证明这皇位本来就该是他们这一支的,宇文霁才不是正统的,他绝嗣是老天长眼,他把皇位交给其他旁支,是理所应当的。不需要感谢宇文霁,只要感谢我自己的祖宗就成了。说宇文霁曾经的执政,是乱国,是不合法理的夺位。 这也不一定是这些皇帝恶毒,而是他们也很为难。因为他们算是两支传承的,一支是宇文霁的过继,一支是自己的血脉传承。两边都得孝,否则就是不遵礼法。有些事也不是他们想找麻烦,而是大臣要找麻烦,非要分个高低的,那就只能捧自家的亲祖宗了。 尤其目前留下的,在朝堂上打出名号的宇文家血脉,他们的爹都是让宇文霁灭的,还都有称帝的历史。若是他们的后人登基,那绝对不想自己的亲祖宗被说是不似人的暴君啊。 熊爹都能想象到将来的皇帝会说什么话——“我祖宗不好,怎么我家子嗣兴旺,这江山还传承到了我的手里,宇文大趾他绝嗣了呢?” 熊爹为这个,甚至和崔王妃抱头哭过,因为这是他们夫妻俩共同的担忧。他们俩这辈子已经足够了,大趾谁都不欠,把所有人都尽量照顾得很好,可将来怎么能在史书上落得个被辱骂抹黑的下场呢? 宇文家幼儿园的这代人是脑子清楚的,可谁知道后边几代会出什么人? 要给小儿子宇文羽……这小子进了纪检司,是渐渐有些人样子了,可他还是差了不少分寸。今日要说承嗣,这小子一直在那缩头缩脑,待听了宇文霁的新决定,他才把脑袋抬起来,笑得牙都露出来了。 熊爹只觉得没眼看,朝中一群虎狼之辈,即使宇文霁再支撑二三十年,宇文羽儿女生出来了,可熊爹怎么看怎么觉得他还是差了几分,镇不住场子,说难听点,还不如宇文戮呢。那小子看着阴沉沉着,也是高大威猛,跟他家好大趾站一块儿反而有几分像兄弟。 熊爹笑了,宇文霁就放心了。大臣们就心塞了。 因为退休的皇帝,不再是太上皇,而是给一个王位的封号,这是给退位的皇帝保留一部分参政的能力,同时也是进一步削弱了普通文臣的大权,这么搞,将来外姓出权臣将会很难,权臣出也大概率都是总是内部。 前边一个老王盯着,中间一个皇帝坐着,后边一群宗室高官盯着。 不少大臣开始擦汗。不是他们不想做权臣,实在是……外姓的官难当了。 男官再一瞥女官,这就不知道该和她们同仇敌忾好,还是该更敌视她们好了——本来官位就要和女官竞争了,再来一群宗室,普通人更难出头了,相比之下,寒门和世家的矛盾属于最轻的。 然后大臣们就炸锅了。 各种反驳此起彼伏,认为这必定会掀起诸王之乱、血脉混淆、宗室无拱卫之心只有争权之意等等。 “一、无论哪个皇帝,都无法确定自己子女的贤愚,即便子女中真有人乃是惊世之才,亦无法确定能让这个优秀子女登基。考出来的、三十岁、做过封疆大吏,即便有家族支持,这样的人在能力上也不会太差。” 宇文霁顿了顿,又道:“若这条路走上来的还是个废物,那……也该是时候了。” 照这个路子在还算正常的世道上去的,即便是个道德品德败坏的,至少也得是宇文德那个等级的,出不了乱杀人的戾宗。 第210章 宇文德如果按照正常途径即位称帝,那说不准还真是个有为明君,一个皇帝,是不能用普通人的道德水准去要求他。“普世价值”里的好人去当皇帝,会是一个帝国的灾难。宇文霁刚穿过来的时候,自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可他现在绝对不算,只能算是偏守序正义,再掺一点守序黑暗。 那些以登基为目的,采取不同路线朝上爬的宗室,在官场中本身就是一条条黑鱼。 宇文霁对改朝换代的态度很平淡,他和墨墨都不可能长生不老治理国家几千年。那就先尽量管好眼前的事情,将来的事情,归将来的人管。后人若把国家糟蹋了,总不能怪老祖宗不努力?祖宗已经很努力了,否则你们都不可能生出来。 且这种制度一出,即便后来被扭曲或者破坏了,但它还是出现过了。应该多少能为后世起到一点点的作用吧? ----------------------- 作者有话说:熊爹:[星星眼]儿砸! 大趾:[可怜]爹! 第194章 (捉虫) 朕意已决 194 宗室们继续保持沉默, 这件事,对他们是有利的。 虽然将来没册封了,不能白吃国家供奉了, 但明摆着考试更好。有考上去的兄弟姐妹拉扯,平庸的也不至于就掉到最底层去。 至于朝堂上的明争暗斗,吃朝廷这碗饭, 本来就是躲避不了的。反正他们宗室, 不担心灭族的问题, 将来的宗室之间,既是合作者,又是竞争者。 你不考,哪怕是皇帝的儿女, 也算不得什么金枝玉叶,将来你老子下来了, 你一样只是个平头宗室——当然这种宗室的子女, 一定不可能是大字不识的, 必定是会有家族的荫庇的, 可至少比将来一出生需要国家财政供养, 享受特权的藩王公侯要好啊。 “其二, 朝廷不养宗室, 从此之后, 大景虽有高爵却无贵戚, 无须朝廷花钱养废物。”宇文霁也将这个也直接说出来了。 以后朝廷的爵位就只有那高高的七十二层军功爵了,这个有爵的人在世时可以惠及一家子,但无法继承。父母的爵就是父母的,儿女想要爵位,自己赚去。 这个爵位, 到了五十四爵开始,才有一定的税务徭役减省优惠,却也是少得可怜。而且这个军功爵太难赚了,拿宇文霁举例,若他是个平民,那以他目前的军功,大概也就差不多是五十多层爵位。 简言之,真赚够五十多层的爵位,这爵位已经很鸡肋了。所以高位的军功,已经彻底是想给人看的,假如真有人得到七十二层军功了,那大概也真的是“世界上只有一个华夏”了。 “其三,也无须爱卿们早早为了从龙之功站位了。”宇文霁笑着道。 过去扶持一个皇子,只要皇帝嘎了,他们就能有从龙之功。那时候站位相对简单,甚至与其说是站位皇子,不如说是站位皇子母亲的家族。要等到皇子大了,展现出自己的政治立场、为人与才干了,官员们才会开始真正跟着他站位。 将来可就复杂了。 他们到底是照顾还是不照顾宗室子弟?过去都会照顾一点的,毕竟无论远近都是皇帝的亲戚,只要不是太过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入朝的宗室必定越来越多,这怎么照顾?照顾得过来吗? 宗室彼此之间反而会根据不同的出身,或者是政治目的,将来越发抱团。 宗室都这样了……其他人怎么玩? 这看似有点类似选帝侯,可汉斯国的选帝侯,其实是“诸侯王”,这些选帝侯是有自己的封地的。但宇文霁这个制度恰恰彻底消灭了诸侯王,封疆大吏听起来霸气,其实就是刺史。且经过十几年的官制改革,刺史的兵权只能应付小型突发事件,要动用三千人以上的军队,必须上奏朝廷。将来就算是登基后退位的老王,都没有自己的封地。 之前为什么没有满朝宗室的情况?因为那时候宗室是受到朝廷供养的,身份高的如诸侯王,就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折腾。稍微低一些的公侯,也有自己的封地和土地。都是有兵、有地,甚至有自己的小朝廷的。 对这种宗室,世家和皇帝本身,也只会把亲近人放到朝堂上,加强自己的皇权,没必要弄一群宗室让他们乱扑腾。 更多的只有个姓氏,爵位在漫长的时间中已经减没了的,也就是如普通人一样生活。他们自己也不敢冒头,万一自己跟哪家是亲戚,皇帝又跟这家不对付,哪天看自己不顺眼,把他嘎了怎么办? 宇文霁登基后,各地的闲散宗室,也依旧老老实实地当透明人。还是他们看见宇文德的后代都开始当官了,才开始试探地参加科举。 这群人也算是比较倒霉的了,空有宗室的名头,好处没捞到,坏事一大堆。 但他们也不是傻子,就这种出身,谁知道将来会不会来个异军突起的能人? 普通官员们想站位,至少要等这个人有能力当一方大员的时候了吧?但这时候的站位,他们只能是党羽、下属,是附庸了。 这比得上把一个皇子从小培养出来的功劳吗? 反正对文臣来说,这件事,是大大的不好。 “四,宗室子弟,若真想坐这把椅子的,那多少会有点‘主家’的想法吧?”宇文霁叹了一声。如世家,他们再烂可至少在面对杂胡的时候,也是硬气的,是梗着脖子宁死的,“将来是真的‘宇文一族家天下’了,别总想着良宅美舍住的舒坦,对江山百姓花点心思,好好爱护天下吧。” 宗室们,包括熊爹都站了起来,齐齐向宇文霁行礼。 宇文霁放在膝头的手指动了一下,受了他们的礼。 至少这算是这一代人,对他的承诺吧?至少,他们在时,这几十年的时间里,他们能够守好江山。 至于将来,宗室多少都记着认为这江山将来可能是自己的江山,会在为官的时候,稍微多当一点点人,而不是只想着啃食百姓以肥自身。 可他也知道,那只是他的梦想状态,只要是人,各种问题总是逃避不了的。将来依旧很可能官员和宗室沆瀣一气,都成为国之蛀虫。 但偌大一个宗室,能出现有才者的比例,总是比过去在皇帝那一支里绕圈圈好吧?也总比傻子疯子废物,纯粹靠血缘被顶上龙椅好一点点吧? 宇文霁的态度,是真真正正没有半点私心的。 一些大臣甚至觉得,他就算不断袖,有自己的儿女,也该是一样的态度。纯粹就是想找一个更稳妥的继位之法,按照宇文霁要求的标准,将来新帝最差也是一个合格的官僚,至少会和稀泥吧? 而且,这种法子也将短命皇帝给筛出去了。 ——能熬过科举,有六年外任,能活过三四十岁,那大概率能活到五十多。别看登基年龄变大了,可在位时间很可能反而长了。 宇文家的种还是很不错的,至少当了皇帝的,即便短命鬼也都是非正常死亡。没有出现其他朝代末期那种二十几岁十几岁的皇帝,在位两三年就嘎了的情况。而且……细想一想,宇文家的皇帝一直多子,很能生,就平王一脉子嗣艰难。 将来科举会挤压普通人,但如果已经到了只有宗室能考中的地步,也差不多该改朝换代了。 且这种方式,其实是同步削弱了皇权和相权,这部分被削弱的权力,散到了宗室的手里。宗室们在拱卫皇权的同时,又分走了皇帝的权力,如果老王还活着,又分散走一部分权力。 只要这个制度传递两三代,再有个皇帝想推翻,就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动了宗室的利益,甚至到时候也动了文官的利益了——文官必定已经重新作出了调整,有了新的利益站位。 若真有一个手腕极强,终究还是改回去了,也是时也命也。 宇文霁能撑二三十年,或许还能看下任看个几年,那这就是一项五十年的大计。这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四舍五入就是百年大计了,一个朝代的国祚都没几个五十年。 一部分官员闭嘴了,比如桶义,他甚至颇有些激动。 哪个皇帝能做到宇文霁这样?连后嗣都可以放弃? 说宇文霁贪恋吕相的美色,或者他身体不行,才不要孩子? 若再有人敢这么说,桶义会提着剑直接杀上门去。明明陛下是为了大义,这才不要子嗣的啊! 可一部分文官闭嘴了,却依旧还有文官在嘟嘟囔囔着“乱了法度”“父死子继乃是古法”“日后怕是有宗室作乱”云云。 无非还是觉得,他们的位置被宗室挤压了,文官的权力被限制了。 第211章 甚至一少部分女官也在其中,这件事有利的是宗室女眷以及部分大家族的女眷,可站在文官的整体立场上,她们依旧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所以,女官这一次没达成一致。 宇文霁看众人闹腾,却不忧也不怒,他就微笑看着他们。 众臣便渐渐都闭了嘴,这些反对者们,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有些人甚至心生怨念,为什么他们碰上了一个如此强势,手握实权的皇帝? 一部分了解当年世家培养皇帝内幕的官员,甚至觉得自己理解了曾经的世家。 皇帝为什么要有脑子呢?他就那样高高坐着,安心享乐不好吗?宇文大趾虽然能征善战,可治国这不就是乱来了吗?国家要被他弄乱了的。 按照他这么做,将来闹出高品皆宗室的情况,指日可待,文官还有奔头吗? “朕意已决。”宇文霁沉声道,“诸位爱卿商议如何落实此事吧。” 这事儿牵连甚广,宇文家的宗室是有金册的,但之前乱世,族中的大宗正多年无人任职,族谱的记录多少会有遗漏,还有部分散落在外的宗室走的是他们自己的族谱,以及先前说的,为了避难改名的。 改变承嗣的方法后,这些都得弄清楚了。 宇文霁看了一眼熊爹,熊爹立刻知道好大儿有事找他。宇文霁一退,他也跟着退了。 果然,宇文霁希望熊爹当宗正,顺便让崔王妃也跟着一块儿帮忙。熊爹最近侍弄大狗,确实挺得趣的,但一听有事干,精神头明摆着更好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星星眼]爹,来帮忙 熊爹:[墨镜]来啦 第195章 拦了墨墨 195 熊爹的状态, 现代宇文霁都没在几个老爷子身上见到。一把年纪能蹦能跳,撸起袖子来,肌肉线条都是紧绷的, 只满头白发、手和脖子的皮肤状态能看出上了年岁了。但他脸上的皱纹状态看着和现代五十左右的人差不多。 宇文霁觉得,熊爹当个百岁的健康老爷爷,不是问题。 老爷子斗志昂扬走了, 宇文霁转身又回去刚才仪式的勤政殿了。吕墨襟还被困在里头, 没能出来呢。 众臣没围熊爹,因为把太上皇逼急了,这位老爷子是真能撸袖子打人,不只是他本人会下力气朝死里打,这位还会呼朋引伴, 把他老兄弟叫来。太上皇从十几年前就让自己像是个“浑人”了,一个在大事上从来不会出错的浑人。 吕相就不一样了, 虽然个子也不矮, 但他一直斯斯文文的。而且, 谁真能改变宇文霁在政治上的决定, 也就只有吕相了。 “吕相, 如此做法, 数十年后, 岂不又是一场诸侯争霸之祸?” “吕相, 陛下开科取士, 乃是圣人之举,又为何引宗室相争?” “吕相,若将来宗室并无合格者呢?” 吕墨襟揣着手,不发一言。 其实若从字面上,理想化来说, 这三个问题都不是问题。 官制改革到现在,武将无治权,文臣无兵权,无诸侯无公卿,造反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宗室相争,更是历朝历代都有,只是范围大小罢了。 而正常情况下,一个合格的都没有是不可能的。第一代幼儿园的儿女,都已经开始在各地当县令了,也有考的极好位在三甲的,在岐阳各部衙门历练的,再过几年就到了他们外放的时候了。掰着手指头数一数,将来能出头,能达到宇文霁要求的至少有三四位。 第一代幼儿园,先跟在王皇后身边,后来给宇文霁和吕墨襟当“童工”,这些人都是从孩子七八岁开始,就把一些细小的事情交代给儿女让他们自己操办。 他们也经历过七八岁,没觉得那时候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好赖、生死,得奖受罚,他们那年纪的时候分得很清楚,甚至回想当年,他们当孩子的时候可能比成年时还更“聪明”些,因为那时候道德和自尊的想法很淡,更肆无忌惮。 被这么养起来的孩子们,视野和普通考出来的人就不一样。普通人需要死记硬背的考题,是他们小时候的“游戏”,稍微懂事后,给他们掰开揉碎讲解的很可能就是出题人。 这不是作弊,出考题的人都是要被“关”起来一年的,儿女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题目。但在出题者身边耳濡目染长大的,总会比外人对家人更了解些。 将来入仕了,长辈们自然也会对他们有些照顾。 这还是吏治清明的时期,新一代还是需要个人能力去拼的。再过几代,新的“世家”形成,他们的青云路也就更好走了。 所以不可能将来一个合格的都没有,若真没有了,那就是出现非正常手段了。 比如,把合格的宗室官员全叫进宫里嘎了,这不就一个都没有了吗? 剩下的宗室要是无力反抗,那这件事也就这样了……若反抗,就是一场大乱。 到时候法理上两边也都有的争,一边是继承自宇文霁的祖制,一边是父死子继的天然规矩。 “吕相,哪怕让陛下收养几十个宗室子女呢?”就差说一句,女帝也行,女帝我们也接受了。 男官们先前还憋着反对宇文霁立宇文婷呢。因为怎么看都是宇文霁对宇文羽不满意,宇文羽也不争气总惦记着自污,反而宇文婷很上进。结果现在好了,俩都放弃。 甚至有大臣怀疑,他们陛下是不是故意拿出这么一个让人难以答应的方案,就是为了让他们退而求其次愿意接受女帝啊? 若真是如此,那他们也乐意了。 “不能这么搞啊,将来怕不是要出几十上百个反贼啊。” 宗室们就在一旁,准备以防万一保护吕墨襟,听了此言,不由得撇嘴。先前的乱世就没几十上百的反贼啦? 可他们又不能上来直接维护,大臣们都斜着眼睛看着他们呢,敢开口,他们就是“觊觎皇权”“意图造反”。 别等几十年后了,现在就得打起来。 吕墨襟一直闭着嘴,半个字都不吐,因为没必要。 且他方才不说话,意思已经十分明确了,就是默认,是对宇文霁的支持。此时还来找他,看似病急乱投医,实则不怀好意。一旦他开口,无论说了什么,和谁站在一块儿,宇文霁的这个承嗣新策,就会被打成是吕墨襟的奸佞乱国。 这些人也是很聪明的。 打不倒宇文霁,但能打吕墨襟啊。 关于吕墨襟的桃色新闻一直就很多,他只在早年间指挥过军队,后来就彻底放弃军权,只抓政务。他和多数开国名臣不一样,他在军队里的威望很低,是个彻底的文丞相,而且多数情况下,他不显山不露水的。 在目前大景的官僚体系里,品级越高,越能意识到吕墨襟的权威。 吕墨襟一直在避免自己相权过重,所以假如不在朝堂,或者虽然在朝堂但是政治心思不敏感,很可能会有错误认知——吕墨襟能拥有如今的权威,全是因为陛下的支持,吕墨襟是一只靠着老虎的狐狸。 他的手段过于润物细无声了,没听说他干了什么大事,督亭卫的建立、女官、科举,这些都是皇帝陛下一力制定的,吕墨襟好像就只是打一打下手。 “我要是从小和陛下一块儿长大,让陛下喜欢,给我撑腰,那我也行。” 所以,一旦将这件事打成吕墨襟的妖言惑众,是有很大概率把这些有误会的中下层官员煽动起来的。他们不会认为自己是跟皇帝陛下对着干,反而会认为自己在除奸佞,就跟封神榜里除苏妲己一样。 宇文霁撤职的手段到时候可就不好用了,人太多了,甚至刚升上来的官员也会继续继承前任的“遗志”,继续反对,那可就要失控了。 这种情况下,宇文霁想保住吕墨襟,只有让他暂时撤职,同时取消这个新的承嗣制度。他以后想让吕墨襟再回朝堂,都会困难重重。 若真能成,那这个承嗣新策,对这部分别有心思的文官来说,反而是一件扩充文官权力的好事。因为一旦发现这个法子有用,文官们以后一定会多用的。 军机处早该加新人了,吕墨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时间太长了。 不一定所有人都怀有这种想法,但吕墨襟大概扫了一眼,就知道谁是这种想法了。 他对着那几位笑了笑,这几位也是能臣,就是心思诡谲一些,但无所谓的,朝堂中也需要这种人。 但这群人也只是人挤人组成人墙,堵着道,却不敢拉扯,甚至不敢做出太激烈的动作。毕竟吕墨襟跟皇帝的亲密关系,让他们对他比对女官的时候,还要小心谨慎。 第212章 正围着呢,就听后边有人道:“陛下来了。” 宇文霁没从皇帝的门进,而是绕了一圈,从大臣们进出的门过来了。 宇文霁还是没做新的冕服,他穿的是黑色深衣,就袖口、衣边镶了一圈金边,戴着流冕,一进来遮挡着光,越发显得黑乎乎一大个。 “陛下!陛下!”此时群臣也是热血上头,不怕了,瞬间一拥而上,有的阻拦在宇文霁前边,有的挡在了吕墨襟前边,闹闹哄哄。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突然理解牛郎织女的感觉了。不过人家喜鹊搭鹊桥,是让两个有情人相会,这群大臣拦着个大坝,是不让他们俩见面。 宇文霁听了半天嗡嗡声,道:“盯着吕相作甚?他劝了朕七年了,朕不听罢了。一会儿回家去,他还得劝呢。你们拦着他,不让他劝吗?” “……” “不想继续干的,就走人吧。” 确实有大臣当场摘冠脱袍,哭哭啼啼就走的。宇文霁直接让副职接手,本身就是副职的,那就下官直接升职,完事了问:“还有吗?” 立刻又气走了几个。 宇文霁挥一挥袖子:“都回去干活去,三品以上的明日递个章程上来。” 被他这一挥,众臣就如被挥开的鸡群一样,都散开了。 宇文霁一把拉住吕墨襟的手,两个人眼看着就要走。 众臣不敢朝前凑了,却又不甘心,有人脑袋就在勤政殿里看来看去,还真让他们发现了点东西。一直不说话站在角落的,除了一群宗室,一群已经同意的文官外,还有几乎全部武将。 ——武将就没人吱过声啊。 其实武将是经常不吱声的,一般只在事关军事的事情上,才会发言。但那种军事会议,也不会是现在这种大会,文武都有的情况下,武将基本就是陪衬,或者在被要求出人出力配合的时候,答应一声的。 这也与他们的宇文大趾陛下太能打有关系,就……这批开国武将,相比起其他朝代的,在战功方面,都比较水,属于不是很有底气大声。 ----------------------- 作者有话说:墨墨:[星星眼]我是墨妲己~~ 第196章 (捉虫) 乐箭:我支持…… 196 过去历朝历代, 皇帝即便有心善始善终,可终归少不了有几个开国武将不得善终的。 有些武将也不是要造反,就是当年打天下时, 曾经皇帝都要听他们的命令,习惯了。可治天下了,有的人腰杆子弯不下去了, 还挺胸抬头吆五喝六的。你即便心中仍旧忠心耿耿, 却影响到皇帝的权威了,自然就让皇帝给折了。 但宇文霁的这批武将,没有这个坏习惯,一个比一个规矩老实。 如今天下太平,文官地位渐渐抬高, 督亭卫在地方治安上和部分地区的驻军都开始分庭抗礼了,武将们也依旧很老实, 没人吱声, 有事都商量着解决。 文官们先前是很喜欢武将的这种态度的, 不喜欢武将插手政务, 可现在到了需要更多声音的时候了。 文官们看向了武将中的代表人物——乐箭老爷子。 老爷子已经回岐阳了, 入了兵部, 挂了一长串的将军衔, 却没有实职, 常去督亭卫的高中和国子监的兵学部。但就算都是虚职, 也没人敢小瞧老爷子,毕竟都知道,这是陛下怜惜他年纪大了,若是他本人真想要官职,那陛下一定会给的。 比起当年在遂州, 老爷子来到岐阳这两年稍稍胖了一些,他不是当年熬干心力一般的干巴瘦了。他站在众武将之前,揣着手,不说话。因为文官都看向乐箭,所以宇文霁干脆也停下来了,他也有点好奇事情的发展。 被别人看着,乐箭老爷子无所谓,但陛下停下来了,老爷子就知道自己要表态了。他上前一步,对宇文霁一拱手,道:“陛下大仁,自此后,我大景之君,皆知政也。” 他说的也是理想情况下,但老爷子这是彻底站队了。 从边军将领的角度考虑,乐箭是乐意的。 “臣不怕托大,如今朝堂上,臣的年岁最大了。臣看见了大景从繁荣到乱世,又从乱世重归一统……”乐箭擦了擦眼睛,又对宇文霁拱手,宇文霁虽为帝王之尊却也对这位守护边塞一生的老人家认真还礼,“臣没想过还能看见如此盛世,臣谢过陛下。” 当年守在遂州,看着中原越来越乱,乐箭是痛苦的。好像这个帝国也如乐箭自己一样,从青壮慢慢走向衰朽。 他只能守卫着边疆,但遂州的状况,也让他越来越有心无力,随着与关外杂胡的碰撞越发激烈,他当时以为破关也就是时间的问题了,毕竟当时能帮他的丕州也只有几万人,实在杯水车薪——为什么我努力了一辈子,一直尽忠职守,可这个国家却越来越坏了呢? 然后一个宇文大趾横空出世,朽木回春。 “无关年岁血脉,知政之君,方为国家之福。” 乐箭知道也有可能日后更乱,但这就要靠将来的人了。至少如今乐箭没觉得过去的制度好,上去的皇帝一个比一个让人失望,这制度再坏,能再出一个杀人无数的戾宗吗? 反正,当年宇文霁提着疾勒大单于的人头纵马而归,他这条命就卖给宇文霁了。 “臣也知道诸位同僚担忧什么,若将来朝堂文武皆姓宇文……也无妨啊。” “!!!” 乐箭:“若真的众人都是盯着当皇帝去的,那岂不是都会爱惜羽毛,做些利国利民的好事?” 他也知道这个说得有些想当然了,但先前历朝历代都是父死子继,该结党营私的还是结党营私。朝好处想,是否这种宗室下放的方式,能减缓一个王朝的衰落?至少是整个宗室给宇文王朝托底。 封疆大吏,本身就是很不容易达到的职位。即使现在的封疆大吏已经和前边完全不同了,过去说这个指的是你得有封地,一大块封地的权臣。现在宇文霁的意思是,主政一方的大员,其实也就三四品(各州情况略有差异),属于在岐阳扔块砖头都能砸着的地步。 但岐阳之外,这是绝对的高官。现在没有了过去的举荐制,不存在一步登天的可能,若想在四五十岁成为封疆大吏,更困难。 首先他得是当时科举的三甲,科举现在科目众多,文、武、算、刑、工、礼、易(天文)、督亭等等,一共十几门,三甲每次录取人数有近四十人,其余近百人在录取之后,会分派各地。 现在宇文霁是把一部分古代的“吏”也给算在官里头了,比如说的流水的县令,铁打的县丞,这种都是本地家族乡绅担任,也都成为了异地担任的派遣官职。本地差役的职责更是大部分分流给了轮转制的,且有巨大上升空间的督亭卫。 只有这四十多位三甲,能留在岐阳任职。 他们在各部历练两三年后,其中的佼佼者会得到升迁,然后这些佼佼者会被安排到一个大县里去当县令,任了两任县令回到岐阳,升职之后再回到岐阳。在岐阳再待两到三年,再升一升,就能放出去当刺史了。还有一种,当四任县令,直接从县令跳到刺史。 然后两任刺史,回京。 这已经是八百里加急的快车道了,但朝少的算,卡极限,也需要十八年左右的时间。 二十岁考中,达到标准四十左右。 没考中三甲能不能达到标准?很难。 没考中的当年就外放了,按照成绩和科目放上职务,很多都是副职。就一个地方再接着一个地方熬资历吧。无大错的话,基本上是前边都是平调,两任(六年)升半级,十二年升一级,从最低的从八品,甚至从九品,升到四品,正常情况下,是遥遥无期的。 为什么只有三甲能够得到特殊对待?确实是三甲能够得到特殊对待,但不是所有三甲都能得到特殊对待。甚至科举都只能算是第一轮筛选,之后在岐阳任职的过程中,也是一轮筛选,能按照快车道晋升的,要么能力够强,要么后台够硬,也有兼而有之的。 有没有比快车道更快的?有,武将。历朝历代,军功为最。最懦弱最践踏武将的朝代,文臣们也是最惦记军功的,属于军功可以有,只是不能让武将有。 虽然武将刷军功太难,但若有才干的武将,升迁是一定比文职快的。现在要是军中再出来一个宇文霁这样的杀神,官位一定和窜天猴一样升得快(前提是听话,否则……)。 最后最普遍道路的,还是该走文臣科举路线。 所以,乐箭又道:“你们想太多了……怎么可能三甲都是宇文家出身?真出这事,届时的众臣能不闹?若真不闹,那便是实至名归了。” 第213章 乐箭想来,将来朝堂中对宗室势必分成两派,一支持一反对,有反对的从旁掣肘,宗室想出头可能比寻常人更艰难些。 将来皇帝的立场就有意思了,想恢复父死子继,就会面对全体宗室与部分的朝堂官员反对。 且他首先得让子女考上来吧?因为要证明父死子继的正当,就得先证明你儿女确实比其他宗室强。夏启当年继位,不就是因为他装得好,让众人都说“果然是禹的儿子,和他父亲一样”吗? 支持恢复父死子继的官员,必定是反对宗室大量为官的,会打压宗室官员。可支持为官宗室继承的官员,八成又不乐意在位皇帝自己的儿女有太高的官位,否则就造成一个父死子继的既定事实了,所以也得打压。 再加上本来就有的男女、地区、出身等方面的纠葛,几方势力彼此掣肘。从乐箭的角度看,这是好事啊,按照现在的新词,这能上去的人可是神仙打架的胜出者。 若这种局面,还能闹得满朝都是宇文家,那也该改朝换代了。 其他武将,不一定有乐箭看得这么远。但他们和文官有一个根本的不同,就是目前的高级武将,皆出自将门,督亭卫的上层也以将门出身居多,掺杂少量能力出众脱颖而出的底层子弟。 现在武将身体素质还是第一位,其次武将比文官更需要人情世故。战场上,还是从小长大的兄弟姊妹更值得信任。 宇文霁虽然是将门出身,但一方面很多宗室已经放弃将门武人的训练方式了,另外一方面,他们也不想宇文霁多想,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目前军中宗室非常少。 但有就比没有好,且将来还是会出现高位的宗室武将的。因为武将必定是要驻防当地,远离岐阳的,一旦缺乏话语权,是很要命的事情。 不需要将来的皇帝有多高的军事才能,但至少能知道一点军事吧?至少不要瞎指挥,以为弄个什么军阵图照着布阵就能打胜仗。或者补给给得充足点吧?别觉得平民百姓套一件号衣就是兵了,饿着肚子披头散发拿根木棍的,那是流民军。 武将和宗室站宇文霁,文官们的部分人方才一听宇文霁的想法就觉得天塌了,现在过了这一段时间后,却也稍稍冷静了下来,或是觉得自己也还能接受,或者是意识到了他们皇帝陛下很难改变决策了,也没那么热血上头了。。 ----------------------- 作者有话说:乐箭老爷子:[墨镜] 第197章 倭人使团 197 过去是诸王争位, 将来就是诸臣争位了,这是否……会减少一些血腥?至少,别动辄死几千口子, 或者被连着死几千口子? 乐箭老爷子觉得,他的要求已经很低了。至少别把天下祸害得仿佛一口破筐,四处漏。 文官们知道, 至少今天, 他们是没招了。 而且看宇文霁的表情,继续纠缠,就不只是让他们自己滚蛋了,这要是再来一个三代不可为官,那就彻底完蛋了。 宇文霁看着众臣, 终于多说了几句解释的话:“父死子继,朕明白你们纠缠这件事的原因——父母的财产, 自然只有儿女才能继承。一份父母置办下来的产业, 让自己的子女继承, 是天经地义的。” 群臣都点头, 即便已经同意了宇文霁新观点的众臣, 也都点头。 父母的财产若不留给自己的儿女继承, 又能留给谁? 宇文霁想到的却是现代看到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最可怕的, 就是资本是可以继承的。” 但这是可怕, 又是最理所当然的。 现代有很多庞然大物的企业, 工人们住在宿舍楼里,园区里有自己的学校、医院、超市和安保人员。 这要是放到科幻世界,假如一颗星球都是一个企业的园区,这赛博朋克,不正是古代帝王们一代又一代继承父辈的遗产吗? “但国家和寻常产业不同, 国家关系到的人命太多了。外头一家酒楼倒了,受到了影响的掌柜和伙计,只要不是声名败坏的,总能再找一份糊口的差事。国家倒了,会是何等惨状?民众届时丢的不是差事,是性命。” “……” “一家之主的败家子,与一国之主的败家子如何同日而语。君主无能,神州沉沦,入眼炼狱。咱们上古时,尧舜禹不也是禅让为君的?其实,朕这也算是回归祖制了。” 语毕,宇文霁拉着吕墨襟走了。 不少大臣回到家里,都坐着发呆。 他们这位主君……可能真的不是凡人,立科举、用女官,这都是翻了天的事情,都以为不会再有这种事了,谁想到他又闹了这么一出大的。 真有心思办事的人,还是办事的。 从各个方面完善这个继承制度。 首先一点,把合格人选召集一块儿,一锅端了的情况,这绝对不行——有继位资格的,必须至少有一个人外放,不在岐阳。外放的这个,在他任期的三年(只有一任)内,免死,时间一到换别人出去,他回岐阳。而且必须得是他的下一任安全到了外放地,这位才启程回岐阳,绝对不能出现可能的时间差。 至少,皇帝把在岐阳的都嘎了,外头还留一个活着的。还有外放的,必须不是皇帝的亲生子女。皇帝的亲生子女,若达到了标准后,就不得外放。 但不是说这人外放三年就无法无天了,他要是干了什么缺德事,回岐阳后,是可以追责的。 接着就是宗室的身份认证。 不到几日,宇文霁的立嗣新法已经漏出去了,这要是大臣们有心激起百姓的反对之意。可没想到,百姓反而都很支持,且百姓将力气都放在了“冲击”宗正寺的大门上。 这也是新宗正老平王做事干脆利落,又提前找他亲儿子皇帝陛下接了御林军,否则宗正寺的房都得让“认祖归宗”的百姓拆了。 而且不止百姓啊,很多官员,甚至是当时还一门心思反对宇文霁新法的人,也都想改姓,入宗室。 所有人都挖空了心思顺着族谱寻找着跟宇文家的血缘关系,别说,岐阳出身的,十有八九还都能找到跟宗室的联系。 更有比较缺德的,也不找联系了,直接拉一个姓宇文的穷宗室,认爹。让自己的儿女认,或者干脆自己撸袖子让认爹。 宇文霁知道局势后,笑得肚子疼:“这……我还想着,少说得七八十年后,才有可能出现满朝宇文氏的情况呢,没想到,这就差点能看见了。” 吕墨襟也笑,他倒是预想到会出现一个改宗潮的,但是觉得大臣们出现的大规模改的,得在两三年后,毕竟,大臣相对要脸。可也没想到,这跟着百姓的改宗潮一块儿出现了。 果然,人性啊,称帝的可能摆在前头,大多数人都没办法抵抗诱惑。 两人笑归笑,还是紧急召开会议,商量各种限制措施。 拿族谱找血缘的简单,愿意改姓就改姓,但爹妈不是宗室的,不如金册。 但那个认爹的,反而是更麻烦的,就算知道都是乱认的,也没法子。 官员质疑也没办法,人家说当年是和这个孩子的娘有过一段情,现在孩子的亲娘和爹也承认,这是他的娃,是姓宇文的宗室,你怎么办? 挨个查吗?这很难查了,而且人数太多了,这还只是岐阳的,鬼知道以后这事全国传开了有多少人,督亭卫累死了都查不出,何况督亭卫也有想入籍的。 且这个问题的根子,是中原一直是父系认同,孩子随父。不认的,没爹的,才随母。 女官的崛起,给这种情况带来了部分改变:“你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你爹是我在外边找的好种子。” 议论来去,眼看着情况越来越糟糕了——很多没有改姓意识的百姓也想改了,因为总觉得别人都改了,自家不改,日后想改可就没这么方便了,毕竟这是之前乱世,宗室流离,人丁稀少,如宗室相对宽泛许多。 万一将来家里出了个有能耐的后代,就因为不是宗室不能当皇帝呢?这不是害了后人了? 官员们一咬牙,从当日起,宗室这边,男性只认他正经妻妾生的,并且明确规定了宗室的妻妾名额是一妻二妾。若是有休妻停妾的情况,前边妻妾生的子女也跟着女方走,自金册上划掉。所以也别想卡bug了,没可能重复娶纳,就变相生一堆儿女的情况。 若是妻妾去世,可以新补。但是,只计算新补进来的妻妾有了名分后生育的子女。 就是假若这个女子是自家的妾,或是其外室,早已生育了子女。但她之前生的,不计入金册,不算宗室,只在她有了正经妻妾名分后生育的子女,才算官方盖章的宗室。 第214章 在外边生多了,或者有人想弄多点妾室多生,那这个人自家承认无所谓,就算把家产都给私生子,也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但朝廷不认,不算宗室,不上金册。 可女户,女子当家的人家,她们自己生的孩子,算。 无论男女,其妻妾或本人有孕,都必须去登记的,生产的时候,配有朝廷的稳婆。别生的时候,突然来个多胞胎。 一定还有钻空子的,可比现在几十上百个儿孙排着队认爹的情况好多了。也有认娘的,说是逃难的时候失散的。实在是“地”就那一块地,认的有限,撒种子的认千八百个都没问题。 其实百姓也就最初,百姓会想当宗室,混个名头,后头就明白了,有姓也没用,得考科举,得三甲,得有人脉和才干。后头还想当宇文的,那大概就是真有心思窃国了。 但宇文霁也想得很开,有能耐就上呗。 其余还有各种添补与措施,有人觉得不该让宗室作武官,也不该让宗室接触边军,不能在如遂州、鲁州之地为刺史,但让宇文霁给否了。 幸好这一年风调雨顺得很,南北也都老实,北方部族说了要“已附”的,回去就找部族里能写汉文的,给宇文霁上表,求官员。 他们自身的先祖原先也有大景的封号,算是羁縻统治,这回是希望大景实际控制了。他们在岐阳的时候,也被告知了将会得到如何的管辖,他们愿意接受这种“拘束”。 次年,发生了两件意外的事情——倭国来使臣了。 他们本来也该是庆贺宇文霁登基的,该在去年到。无奈倭国距离岐阳太远了,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出海的时机,季风期出海是找死,只能再等一年。 结果现在才到。 但宇文霁挺高兴,他们来庆贺他的登基,那是给他添堵。 作为一个现代穿越者,宇文霁一直怀有复仇之心。但以目前的造船术,他实在是过不去,只能望“倭”兴叹,拿银矿的事情怂恿将来的国人过去。 不过,宇文霁思索一下,还是见了。毕竟是朝贡之国,其他国家都见了,礼仪上也要见他们。 然后,宇文霁就明白,为什么倭人是“倭”人了,一团的小矮人。 带头的那个大概一米五,其他团员一米四上下。中原也有矮小的,可营养充足的,很少矮到这种地步,这群人都是倭国贵族啊。 西南诸国的使团,就够矮了。但那些使团成员应该是有汉人血脉,最矮也能超过一米六,他们到倭国都是大汉了。 倭人都穿着汉服,到了大殿上缩手缩脚的。从南边刚登陆,再到岐阳的一路上,这群人就已经受到很多惊吓了。过于广袤的国土,和高大强健的男女,以及富裕的市井。 一路上这群人只顾着感慨“神之国”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坏笑]老祖宗是会起名字的 第198章 不臣之民 198 倭人们到了皇宫里, 更是巨人的国度了。朝堂上也有矮小的,毕竟乱世英雄,总也有几个身负才干但营养不良的, 可多数男女还是高大强健的,尤其立国之后,宫中选拔的御林军, 都是男一米八, 女一米七的高个子精英。 他们身着礼铠,朝高大的宫苑中一站,仿佛又被加了天然的拔高滤镜。 倭人本来就矮小,因为心怀畏惧,进门还都缩着, 更小了。朝远处一看,跟旁边的侍卫相比简直像是打了对折。 而当那位皇帝陛下从龙椅上站起来的时候…… “扑通!”毫不意外的, 倭人使者跪倒了一片。 站在玉阶下的他们, 是从下朝上看的。这个角度下, 宇文霁的大臣们偶尔都会被惊一下, 何况倭人?即使他们事先已经被告知了, 皇帝陛下极其高大, 可那些大景的官员没告诉他们, 陛下大到“铺天盖地”啊? 当他们四肢着地跪下来时, 更显得瘦小了。 宇文霁看着他们寻思, 怪不得,将来很多西南国家都被列为“不征之国”呢。 不打他们,根本不是喜欢这些国家,是懒得打,都是瘴疠之地、偏远不毛之所, 长得也都瘦小干枯,还有的黑黝黝的。若宇文霁是一个纯古人,看见这样的倭人,真是一个脚趾都能蹍死。 中原长期处于一个至高的位置,这些国家就像是神龙宅院外头的耗子,他们不进家门来找事,谁会去没事打他们?谁能想到,将来神龙病弱,会被这些赖皮耗子撕咬得浑身鲜血淋漓呢?神龙爬起来了,但身上美丽的鳞甲和长角,也都让耗子偷了去,裹在身上扎在头上,更是靠着龙血和龙肉将他们滋养得肥肥胖胖。 宇文霁绕着这群倭人不住打量,在场的大臣都很意外,他们最初以为陛下是好奇,但是这神色这气势……不对劲啊。 这是要杀人。 众臣看了看宇文霁,再看了看小不点倭人。 有记忆力好的大臣,想起上一回“倭国”这个国家出现在中原人的视线中,那还是陛下登基之前,发展西南海贸的时候。南边报上来的沿海诸国里,就有个“倭”,不过他们不该称为“国”,而是倭岛,说那一片有几个大岛,徐福寻仙跑到了那儿去,其后人跟当地野人正打架呢。 其实,前期中原的船过去,也被打了。但此时的倭国真的没什么战斗力,那还是南边氏族的大船,他们也习惯了周边土著的做派。都是看见来人了就过来打一打,打不过就送各种礼物过来,以后就老实了,所以也没在意。 如今这来的,也不知道是野人还是徐福后人的。 “陛下不喜徐福?” “陛下确实一贯不喜方士。” “且陛下敬佩祖龙。” 可议论完又不对,他们陛下一直没问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所以……陛下这杀意纯粹就是对着倭人去的? 众臣看太上皇。 宇文霁登基前接待各国来使,是积攒一群,开个小欢迎宴会,让他们一个个上来自我介绍。进门三跪九叩,跪地上介绍那种。 且名义上是欢迎使臣的宴会,实际上吃吃喝喝的,都是大景的君臣,他们自我介绍完了,就去大殿最末站着去,全介绍完了一块儿滚出大殿去。也就北边来的两个大单于,给留了留,让他们站着喝了两杯酒。 纯粹“我欢迎你,但是与你无关。” ——其实西南使团过来的时候,宇文霁问过吕墨襟;“我要不要出城迎接使团?”他觉得不该,但好像电视里都这么演的。 然后他家墨墨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甚至有些想跳起来打他的样子,宇文霁就闭嘴了。 这个倭国使团,因为就他们一家了,宇文霁本想自己见一见就完了。还是熊爹跑来问他:“要开宴会了啊?” 行吧,有个借口玩一玩。 熊爹还指名要听“棉花仙”,现在宫里的戏班子正候着呢。 所以熊爹也不明白,好大趾这是怎么回事?他也一脸懵逼,正看好儿婿吕墨襟呢。 吕墨襟同样一脸疑惑地对着熊爹摇头,其实他已经猜到了,只是演技极好罢了。 趴在地上的倭人团长胆子还挺大,几次不引人注目(自认为)悄咪咪地抬头想打量宇文霁。可他根本看不见宇文霁的脸,流冕的珠帘把他的神色遮挡得严严实实,被两侧牛油巨烛的火光一映,便是一位面目模糊,不可直视的神人。 这位脸上竟然露出几分陶醉和激动来,眼含热泪地不停喃喃道:“天神……天神……” 他很可能不是假装的,是真心有这种想法。毕竟这是个迷信的年代,中原人尚且坚信神祇的存在,何况还是部落生活的倭人? 一路所见,这国度已经住满神人了,统治神人的君主,不正是至高的天神。 宇文霁没有被他这种态度感动,甚至因为见到此时倭人的矮小时,飘起来的一点傲慢之意,也都吹散了。他甩了甩袖子,转身回到了御座上,道:“轰出去。” 倭人团长瞬间崩溃,殿前武士已经毫不犹豫地上来驱赶他们了,他大声叫喊着:“陛下!臣等迟到乃是因为妖风阻路!臣——” 他不止听得懂,并且说了一口几乎听不出口音的岐阳话。 这位倭人的贵族,十分善于学习。 可宇文霁的神色没有丝毫的动摇,待倭人全被驱赶出去,他对左右道:“奸邪之人,不臣之民。” 好了,这就定性了。 可他们这位陛下是怎么看出来的? 众臣虽然都有些莫名其妙,但他们陛下是好人,大大的好人。若说举国上下会不会有冤枉的人,那是一定会有的,但说陛下有没有冤枉人,这却是一定没有的。 第215章 更何况这还是外藩,陛下连南边自己的国土都没去过,这一日前更是只见过这一群倭人,更不可能冤枉他们。 结论,陛下没错,一定是倭人有问题。 “那倭人的眼神是让人有点膈应。”有臣子开始找补,他们可能在其他问题上跟陛下有异议,但在这件事上,一定是跟陛下站在一起的。 “对,我当时也在,那倭人的眼神是奸邪得很。且不老实,一个劲抬起头来,意图藐视陛下龙威。” “是极,是极。不知礼数,奸邪小人。” 至于这场宴会还开不开?那当然是开了,人力物力都花了,倭人滚蛋了,他们就不快活了?接着奏乐接着舞,本来今日这宴会也和倭人没啥关系。也就是名头上从欢迎外藩使者,改为庆祝陛下身具慧眼认出了不臣之民。 民间百姓听了,更是给倭人编排出了无数在面对宇文霁时的失礼之处。 说他们上了大殿打嗝放屁,还口臭,甚至伸着脏爪子调戏貌美的宫女侍卫等等(要真这么干了,其实他们的脑袋已经挂旗杆子上了)。 他们陛下是最为仁善慈和的君父,那北边的杂胡也就是被打了一顿,断了几根骨头罢了,也没说他们不臣,这倭人必定是可恶至极。 不过也有另外一些人,想到了其他原因——传言倭国有银矿。 “不臣之民”听着不严重,就四个字,一个称呼罢了,其实对华夏文明圈的属国来说,十分严重。 因为“伐不臣”,即,你不臣,我就能打你。汉使在你家地界失踪、受辱了,算不臣。这种被皇帝本人直接指着鼻子说不臣的,更能打了。不需要他再做别的什么事,不臣就能打,这就是华夏兴盛时期的霸道,且还是被广泛认可,合乎道理的霸道。 其实“不臣”这个罪过,就跟君前失仪一样。真失仪的,皇帝亲近的,笑一笑就过去了。却也有假失仪,什么都没干的,让皇帝大吼一声“大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不是不臣,就是皇帝想打倭人,甚至想给后人也留个由头,能肆无忌惮地打他们。 但想明白了的也没什么反应,要不然干嘛?替倭人出头,说“陛下,您不能这样,会寒了外藩之心的,倭人是冤枉的。” 这是事太少,闲出屁来了? 将来后人有余力,打就打呗。 且不臣之民,不只将来华夏能拿着宇文霁这句话去打倭人,周边其他藩属也能这么干。 在华夏的文明圈里,不臣之民,是没有人权的。这也是为什么,所有藩属一旦立足稍微稳当了,就都要求封,你不封,其他藩属就能拿这个为由头来打你。 新罗那边先前封了三个侯,三人清楚了中原如今的稳定强大,拿着印都发愁。都惦记着一统新罗,可如今算是“同朝为官”了,打别人会不会让中原不高兴? 结果新罗就打倭国去了。 这也是听说了倭人乃是不臣之民,显然是激怒了皇帝陛下,那为皇帝陛下打倭人,让他高兴了,我就能被封得大一点了吧?我大一点了,我就能去打另外两个人了吧? 宇文霁听说后:“……” 未曾想到的发展。 挺好,打吧。(小海豹鼓掌) 将来即便有皇帝觉得宇文霁小肚鸡肠,给倭人“正名”,但宇文霁的第一印象放在这了,中原终归会对倭人恶感更重些,以后更别提教导他们的留学生了。 宇文霁觉得心里稍微舒坦了一些。 ----------------------- 作者有话说:众臣:[害怕] 熊爹:[问号] 墨墨:[吃瓜] 大趾:[愤怒] 倭人:[小丑] 第199章 墨墨又造假了 199 第二件事, 属于只有一半意外——找到了左安将军刘菽一家的遗骸。 虽然现在已经太平了十多年了,但全国各地依然有一项工作,就是清理乱葬坑, 这是部分驻军,当地衙门,以及督亭卫三方联合的工作。作为一国都城的岐阳, 也同样有这样工作, 岐阳的各个郊区,隔三岔五会有乱葬坑出现。 这清理的不只是当年托博人入关乱杀的百姓,远到从戾宗上位,岐阳就开始大面积死人,出现一个又一个乱葬坑了。 现在百姓安稳了, 人口增多,荒废的土地被重新开辟, 挖出“陈年老坑”的事情更是常见。宇文霁不知道过去的朝代是怎么办的, 不过在有能力后, 他会尽量给这些人一个好点的结局。 当地官府和督亭卫要尽量找到这里的死者到底是谁, 即使无法查找到具体的个人, 但至少得知道他们是什么群体, 若是实在查不到, 那也要详细立一个石碑, 写上他们是哪年哪月被挖出来的, 挖出来后,猜测大概是什么时候死亡的,骸骨有怎样的特点(有没有刀剑伤,看起来男女老幼以哪个群体居多,有没有发现衣物配饰等等)。 这年七月的时候, 就挖出了这么一个老坑。 稍有不同的是,这个老坑里死者的衣裳,明显材质不凡,朽烂的衣裳上还有残存的银丝线,男女的头发都被割走了。 头发是能卖钱的,因为很多男女都用假发。像宇文霁和吕墨襟这样,自然的头发又黑又亮,发量还足的,只是少数。古人也脱发,尤其男士。女性的脑袋上顶着的各种美丽发型,更是有很多是假发套。女子常说“买头”,就是戴着首饰的成套假发。 普通人乱葬坑里的死者,被割头发的也是少数,因为营养不良的穷人,粗糙枯黄的头发卖不上钱。这种几乎人人的头发都被割了的,八成是哪个被灭门的大户人家。 当地县令和督亭卫百户都挺高兴,因为平民百姓实在是不好找来处,葬了也就葬了,没什么功劳,但若是世家就好找了,待朝上一报,也是一份功劳。 然后他们就挖出来了一方小印——左安将军刘。 首先可以确定,这坑里的死者,死亡时间不是几百年前的,就是几十年前,很可能是戾宗的时候,那这个左安将军…… 陛下的外太祖?! 得知此事的当地官员大概都是一副双手捂脸的呐喊表情。历史传说中的人物糊脸上了,此时却反而没有先前的兴奋了,只剩下了谨慎。这可必须好好查实了,万一出了差错又给报错了,那可就是大罪过了。 他们一边继续扩大挖掘范围,一边寻找本地的百姓,看看是否能找到线索。结果也是幸运,两边竟然都有进展。 挖掘那边,在乱葬坑的外围,大概距离原坑有三尺的地方,他们挖出来了一个木盒子,盒子里有一份破损的汉代圣旨,还有一方黄金的王印。 圣旨和王印都磨损得厉害,可是依稀能辨认出,这是汉代的封王诏书,以及诸侯王金印。就是具体什么封的什么王看不清楚了,年代久远磨损得太厉害了。 找人那边竟然也找到了不少记得这件事的老人,老爷子记得,他爹还在世的时候说过,有一年,他们这边突然不知道从哪儿运来了好多尸首,且后来陆陆续续又有其他尸首从城里运出来。 村子里有胆子大的,说后来运来的都是女子,有年轻漂亮的也有人到白发苍苍的,甚至一度有传说,疯皇帝把他的妃嫔杀了,都送到这儿来了。 当地官员聚在一块儿一琢磨,这大概就是刘家的出嫁女。 “也是够缺德的。” “这年纪大的出嫁女也要害了,甚至不给入祖坟,都扔到这里来,唉……太不留余地了。” “但凡有一个留着刘家女呢?现在不说富贵荣华,至少也不至于灭了族吧?” 这件事还没报上去,就已经先在岐阳的百姓市井间炸开了。 “刘菽原来真是汉王后裔啊?陛下是纯汉人啊?” “你刚知道?陛下就是纯汉人。先前不过是那帮贼子贼心不死,方才朝陛下身上泼脏水罢了。” 这个乱葬坑,确实是长乐侯左安将军刘菽一大家子的。但是,坑最早是墨墨找到的,是在寻找那位刘家奶奶的时候,一块儿找到的。 这位老太太,就跟着货郎丈夫住在了乱葬坑附近的村子里,两人这些年来,一直在守着灵,但没有去祭祀,本来也不准备告知后代,只告知了后代自己以后要葬在某地——就是那个大乱葬坑的旁边。 货郎小时候是个吃百家饭的孤儿,爹娘都走得早,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家爹娘葬在哪儿了。干脆也认了刘家人为自己的长辈,算是有祖宗了。 第216章 所以,宇文霁早已经知道这件事了,但那个盒子,是墨墨后来加上去的。里边的两样东西也是真的,只不过封的不是刘菽的先人,而是不知道哪位汉代诸侯王的遗物,又被进一步磨损做旧了。岐阳宫殿虽然也经历过几次劫难,可毕竟岐阳没有发生过破城的大劫,没有过度的破坏和损毁,还是有不少存货的。 吕墨襟在告知了宇文霁情况,并把盒子拿出来时,宇文霁怔了一下。 他挺高兴刘菽的坟墓被找到的,能够把这位先祖好好安葬了,但没想到墨墨还惦记着这件事呢。 宇文霁:“?” 吕墨襟:“华夷之别。” “……”宇文霁略茫然。 吕墨襟又道:“景光,你看那些内附的各族,来到中原时说的是什么?” “他们已附?” “他们说‘我归汉’‘我汉家后裔’。” 宇文霁恍然,如今的内附各族确实都这样,表示自己和汉人都是一个祖先,或者说我确实是某某族,但我是汉人,都削尖了脑袋明确自己汉人的身份。不过这只是他们求内附时的说法,像是他们强盛时打进来了,就不说这个了,只说自己是疾勒人或托博人。 “若他们说‘我非汉,汉人繁华,我来汉人这里过日子了。’你说中原该接受吗?” “……” 吕墨襟把那个做旧的盒子放在了宇文霁的手上:“景光,不知道也就罢了,但将来……若有异族夺了江山,亡了天下,那你更应确定你汉家正朔的身份,不可让别人拿你歪曲。” “!”宇文霁抱着盒子的手颤了一下。 宇文霁终于让吕墨襟说明白了,吕墨襟这个话,说得宇文霁汗流浃背。 他自己明明想到过的,现代的皇帝不知道有多少都被挂了个异族的帽子。 他明明知道的,确实有很多外部势力,污名化历代皇帝,这就是给另外一些侵略者正名的。 只是他当时觉得不以为意,觉得总归是公道自在人心的。 这么一想他有时候也是很矛盾,明明知道人心有时候是歪的。 四分之一杂胡血统的这个出身,放在现在的他身上,是最可忽略不计的一个小点点,放到后来就是他功劳越大,这个小点被用来攻击的杀伤力就越大。 吕墨襟看着宇文霁,宇文霁有着吕墨襟都觉得很不可思议的……松弛?放纵?大度?很多需要大臣们咬文嚼字争辩许久的东西,他都淡淡的。他更看重实际,实际在眼前确实重要,但有些看似“虚”的东西,也不是那么没分量的。 就说对待世家这件事,为什么别人都束手束脚,因为怕留骂名。如今宇文霁确实被百姓视为天神,因为现在的百姓都是经历过乱世,是从炼狱里被宇文霁提出来的。但宇文霁百年之后呢?那些没有经历乱世的人长大了,他们很多还会读书写字,他们会怎么想? 吕墨襟可以确定,届时宇文霁的名声至少会是毁誉参半的。 因为宇文霁亡了世家…… 一直都有人怀念世家风流,以世家为自己的目标的。孙家覆灭后,世家不再闹大事了,看似世家彻底一蹶不振,实际是他们明白了,宇文霁在世时,他们没有机会的。真让宇文霁怒了,他是不会忌讳用些非正常的手段,把他们捏碎的。 有吕墨襟从旁辅佐的宇文霁,是一个有实权的毒辣君子。当发现正面无法找到漏洞后,他是不忌讳伸出黑手来,把讨厌的东西捏碎的。 这才是世家最畏惧的君王,他愿意和你讲道理,可也不忌讳不讲道理。所以世家暂时闭嘴了,世家向来如此,他们很有耐心,能用几代人的时间积蓄力量。 毕竟宇文霁这样的皇帝,是很少的。 但他们大概也没想到,宇文霁弄出了个承嗣新法吧?将来必定会有皇帝意图重归父死子继的,这些人很可能与世家合作,必定是抹黑宇文霁的主力军。 宇文霁曾笑说,他将来被认为是个无能之辈,靠着吕墨襟定天下。这必定是真的。 将来坏他名声的,也不一定就是世家,还可能是那些向往世家,欲成世家而不得的人,以及想恢复旧制的宗室。 ----------------------- 作者有话说:墨墨:[墨镜] 大趾:[星星眼] 第200章 (捉虫) 龙椅有点硬…… 200 将来的百姓, 到底会信谁也不一定,总有人觉得黑暗扭曲的才是真相,光明万丈的都是虚假的。 让宇文霁跟昏君坐一桌, 还不是最坏的情况,甚至可能把野史翻正,真让他变成一个开关引杂胡入关, 然后率杂胡军队鱼肉江北, 又毁坏江南,杀尽其他宇文家皇嗣,又因为身体残缺,不甘过继,留下一个乱国承嗣方案的疯狂暴君。 所以, 至少在官面的正史上,必须砸实了宇文霁是一个最纯粹的汉人皇帝, “墨墨……”宇文霁深吸一口气, 额头上流下的汗水滚落在了睫毛上。 吕墨襟走到宇文霁身边, 抱着他的大头, 摸摸他圆圆的后脑勺:“我现在才拿出来, 因为我其实也在犹豫, 是否要做。” 吕墨襟说谎了。 当时他确实是让宇文霁说服了的, 毕竟到时候他们都早死了吗。吕墨襟也跟宇文霁在墓里躺着了, 什么都不知道了。 可吕墨襟是知道的, 想想就明白了会有什么事情注定发生了。他清楚,宇文霁也知道。 将来还会有异族会找事的事情,吕墨襟以己度人,要如何增加自己统治的合理性?让你们认为我是“自己人”,或者让你们意识到, 异族统治并非“异”,而是“寻常”事就可以了。 届时,宇文霁这个身份,会是个大坑。就算把他跟戾宗放一桌了,但他是中兴之主,就算将来把他的所有功绩都抹消了,甚至说他得天下也是卖身给了吕相了,可坐天下的是他,那就得承认他的中兴之功。 甚至可能吧……到时候异族大声歌颂他的功绩,说“你们看,你们早就有一个异族的皇帝了。”反而后世的华夏百姓拼命否定他的功绩“他不是好皇帝,他暴君。” 但宇文霁就完全“相信后人的智慧”了。宇文霁是无奈的,懒得搭理了。 宇文霁放弃反抗了,吕墨襟却不甘心,他还心疼,非常心疼。 他就算有再大的智慧,也无法影响几千年后人们的想法。只能在能找不得事情上,尽量补足。 但这些都是他自己的猜测,作为一个臣子,当君主明确表达“烦着呢,别管这事了。”的情况下,臣子就不该再碰。 但吕墨襟不是他的臣子,是他的伴侣。 所以他碰了。 把这件事再提出来,是很可能惹宇文霁反感的。所以吕墨襟就一直瞒着,想等到最好的时机出现,该办这件事的时候,再跟宇文霁和盘托出,要吵那么吵一次就够了。 暗搓搓地说,吕墨襟还是有那么点盼望跟宇文霁吵架,他们俩就没吵过架吧?矛盾还是有过的,比如不让宇文霁单骑闯关,他带着八百口子把疾勒大单于砍了——这事吕墨襟得念叨他一辈子。 但没有吵架,他们俩一旦发生了矛盾,就会把关注点放在解决矛盾上,双方都会用道理说服对方。当宇文霁不讲道理的时候,吕墨襟就往往直接放弃,开始专注于解决宇文霁的霸道可能引发的问题。 但不是都说没有不吵架的两口子吗?或者说不吵架的两口子都是假恩爱,汤勺碰锅沿,理所应当。 吕墨襟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宇文霁甚至都没有脸红,他只在想自己的问题,根本没想过吕墨襟已经严重过线了。 刘菽的圣旨和金印,虽然都是真的,但本质上无异于造假,这可是宇文霁这皇帝的祖宗。 前头玉玺也是他造假做的……若细想,吕墨襟自己都觉得手指头和脖颈子一块儿发冷。 更可怕的是,两件事都属于先斩后奏,都是等要办了才通知了一下宇文霁,实际他已经把一切布置好了。 换个皇帝,吕墨襟就不单纯是找死的问题,五马分尸都是对他仁慈了。 吕墨襟觉得,他大概真的是好日子过太多了,对宇文霁半点都不在意,竟然有点不高兴了。 “景光,你不怕吗?” “怕什么?” “怕我——”夺位。 可是刚说了两个字,吕墨襟就看见宇文霁特别高兴地睁大了眼睛,方才还抿直的唇角,此时活泼又愉悦地朝上翘起,可双唇还是没包住过于兴奋的牙齿,白牙是露了出来,亮闪闪地表示着主人的快乐。 第217章 吕墨襟恍惚觉得宇文霁变成了一条大狗,甚至他手下正撸着的毛头,也变成了毛耳朵,他眨了眨眼睛,幻觉消失。吕墨襟戳着宇文霁的肩膀:“我要是真那么干了,那是会杀了你的!不然你以为的?留着你这种硬邦邦的家伙宠冠后宫?” “嗯嗯嗯。”宇文霁点着头,温柔地将吕墨襟的手指头握在了掌心,另一只手也抬起来,轻轻捏着他的指尖,“疼吗?” 吕墨襟顿时心情更复杂了,既觉得气消了,又觉得更气了,就……好像有两个气旋在他胸口里上上下下,起起伏伏。闹得他的心情也在高兴和生气之间,快速地变换。 宇文霁如此温和,怎么能生他的气?不气了。 都如此严重了,宇文霁竟然半点都不在意吗?好气! 吕墨襟脸都气鼓了,宇文霁把人拉过来,放在自己腿上,去戳他的脸颊。这个年纪了,吕墨襟脸上的胶原蛋白也不可避免地少了,但他没发腮,只棱角更分明了些,从大美人变成了……大美人。 宇文霁亲亲他气鼓的脸,亲亲他的鼻尖,再亲亲他的嘴唇,然后便得意地笑了:“我的。” 绝顶聪明的大美人,是我的。 宇文霁的笑容里,得意之中却还有一种偷感。 他怎么能不得意?甚至宇文霁还很有些愧疚——要是在现代,余霁只是一个先天体质差到离谱,随时生命得不到保证的普通人。而墨墨呢,他依旧会是一个强者。家庭、财产、阶级,对他这样的人来说,都不是任何的阻碍,无论走什么路,他都会是成功者。 然后这大美人就掉他怀里了。 吕墨襟很少见他这种坏笑,胸腔内的气就被他的亲亲一点点带走了,他主动凑了过去,捏着宇文霁的耳朵,咬着宇文霁的下唇。 宇文霁和缓温暖的吐息,吹着吕墨襟的上唇,让吕墨襟有些痒,他松开了宇文霁的唇,宇文霁便迎了过来,两人的唇贴在一起,舌头也熟稔地彼此勾搭住。 吕墨襟初时还能喘得过来气,后来渐渐沉迷,便是连呼吸也都忘记了…… 待依依不舍地分开,吕墨襟反而觉得愈发口干舌燥,明明方才唇舌纠缠,可对方完全没能滋润自身……不对,是口干舌疼。舌根最初是麻,渐渐便有些疼了。 也不知道刚才那一吻,到底是吻了多久。 吕墨襟抬手勾住了宇文霁的脖颈,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两条腿像是调皮的孩子一样摇摇摆摆地对着虚空踢着。 宇文霁立刻懂了,然后他把吕墨襟抱起来,就出门去了。 吕墨襟以为他们是去净房的,宇文霁这个爱干净的习惯,虽然有时候会影响到激情,但想想这是宇文霁从始至终,始终不变的爱护,狂躁的激情,就变成了涓涓温情,身体的热情并未消退。 呃,不对,等等,这是去哪儿?这方向不是净房,这是朝着前朝去了。 吕墨襟:“……” 他不得不怀疑宇文霁是不是又误会什么了,他拽着宇文霁的衣襟:“你要干嘛?” 宇文霁差点回一个“干”。 但想想又觉得这个梗太冷笑话了,就亲了亲他的额头:“惊喜。” 吕墨襟眼看着就不只是去前朝了,而是直奔延英殿了,这里本来该是大臣们上早朝的地方,但是宇文霁取消了早朝,这地方就只有一些重要宴会时才用了。 这个地方,吕墨襟被宇文霁抱进去的时候,眼睛都瞪大了。他拽着宇文霁的耳垂,用大眼睛跟他对视。 宇文霁就回他:“嗯。” 他们进了延英殿,宇文霁就把人放龙椅上了——穿越了,当了皇帝了,那么自然有些穿越者必备的事情,不能错过呀。 吕墨襟坐在那儿,整个人都僵硬住了。宇文霁就就弯下腰,给吕墨襟来了一个“龙椅咚”。吕墨襟略有些手脚不协地看着他,莫名的背德感与乱臣贼子的逆反感,比刚刚的激情更让他兴奋到难以自控。 “你可真是个昏君。”吕墨襟戳着宇文霁的胸口,指责他,话刚说完就笑了起来,他笑得摇摇摆摆,身体在龙椅的靠背和宇文霁的胸膛之间碰撞,都硬邦邦的。 宇文霁看着吕墨襟,张口道:“爱卿……” 吕墨襟不笑了:“!!!” 宇文霁第一次这么称呼他,让他更兴奋了! 他的眼睛瞪得溜圆,让宇文霁脑海中浮现出了久远记忆中看见的一只瞪圆了眼睛的猫,真可爱啊。 “卿卿。”宇文霁的头压得更低,吕墨襟从刚才兴奋得浑身僵硬,很快变得手足发软,他看着宇文霁再次探出双臂,勾在了宇文霁的脖颈上。 两人唇舌纠缠间,吕墨襟咕哝着:“龙椅有点硬。” “坐我身上?” “好!” 君臣登丹陛,紫袍罩玉山。虚凰吞宝杵,真龙吐玉涎。 两人把延英殿祸祸了一通,十分快乐…… ----------------------- 作者有话说:大趾:[墨镜]我、皇帝,龙椅玩吗? 墨墨:[星星眼]玩玩玩! 第201章 (捉虫) 没有下辈子…… 201 虽然从坐龙椅, 变成了骑龙,但吕墨襟免不了腰酸背疼。 怎么被皇帝陛下抱进延英殿的,又是怎么被抱出延英殿的。 这次玩闹得太激烈, 吕相大人昏昏睡了一日,第二日也懒洋洋的,待第三日他脑子清醒了, 下面刘菽的事情, 也基本上结束了。 不过吕相大人被养懒了,第三天还是懒得起来。 但他又无事可干,就躺在床上,想宇文霁的事情。 这位皇帝陛下明明生在此世,却很是有些不像此间人。这一点, 吕墨襟觉得,太上皇该是也深有同感。不同的是, 太上皇十分肯定, 宇文霁是“上边”来的。但吕墨襟十分确定, 他是“后边”来的。 后世会有这种人吗?很神奇, 到底是怎样一种世道能养出宇文霁这样的……平民子弟来? 这也是吕墨襟又分外确定的一点, 宇文霁绝不是太高的家庭出来的, 他在很多事情上展现的态度都是“我也是平民百姓”。 所以, 吕墨襟就对后世更好奇了。 那个时代, 不仅是人人都能读书, 且寻常人也是有能力进入高等学府(宇文霁的词汇),且寻常人对于上位者,是没什么敬畏的。 不,宇文霁开玩笑评价过一些人,是“自我以上众生平等, 应该公平合理,自我以下弱肉强食,你们弱者就该服从我”,他叫这些人“自我社达主义者”。不过吕墨襟能理解,这不就是谄上欺下吗? 希望上官公正廉洁,希望下属们都奉上谄媚。在自己不得升迁,而下属升迁的情况下,又认为上官不够公正,而下属都抢了他的功劳,而他自己是有志不得伸的——这种人也是评价吕墨襟媚上的主力军,但却又不敢当面批他,甚至于他们见了吕墨襟后,能用出吕墨襟都得思索一下的华美辞藻来赞美他,显见是早有准备了。 腐坏的东西总是存在的,那股子恶臭的味道,常常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改变。 可关于美好的东西,总是因为时代的不同,而有些微的变化的。如鲜花,在不同环境下,可盛开出不同的花朵。宇文霁展现的,就是他那个时代的一部分美好,是吕墨襟在他这个时代所不可见的。 吕墨襟不好奇宇文霁怎么来的,毕竟看样子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好奇那些英雄人物,好奇将来波云诡谲,甚至还面临神州陆沉的历史。 可惜,他不能让宇文霁说。以他们俩的亲密,他一直不说,大概是有什么可能的妨碍。毕竟宇文霁身上的某些神异之处……说明这世上还是有一个老天爷在窥探着他的。 吕墨襟平躺在床上,抬头看着拔步床的顶端,床帐是蓝色的,以金银丝线绣着一条条神态各异的小龙。它本该是黑色的,但宇文霁觉得这颜色睡觉看着太憋气,就换了。 有时候真的觉得不太想死,这个世上还有很多新奇的事情等待着他去发现。比如宇文霁说的红薯、玉米、土豆、辣椒等等,这些东西该是什么味道的? 宇文霁端着一盅川贝雪梨进来和一碗双皮奶进来。 很多食物,即便同样的主材,古代和现代的滋味完全不一样,现代这个川贝雪梨很甜,古代是酸甜的,还有一股子药味,因为就算是“雪梨”古代也是酸味更重,其他材料味道也更重。 双皮奶则是腥味更重,奶腥加蛋腥,所以必须得加重糖。 川贝雪梨宇文霁喜欢古代的味道,双皮奶喜欢现代的。 还有很多东西根本没办法复刻出来,比如杨枝甘露。宇文霁还是临穿越前,才知道西米不是一种像稻米、小米一样植物结出来的,是用材料人工做出来的,可他连西米到底是啥材料做的都忘记了。还有芒果,这玩意儿南方听说过是有,但显然是运不过来的。 第218章 吕相躺在床上,皇帝陛下拿着勺子十分熟练地给他喂完了川贝雪梨,再喂双皮奶。他手稳得很,半点都没洒。然后再拿了茶水来给吕相漱口,最后把人捞起来亲了又亲。直到吕大丞相想小解,一把给他拍开。皇帝陛下才十分迅速地让到了一边,没让吕相拍到他,免了吕相手疼之伤。 吕墨襟完事儿回来,看见宇文霁坐在床边拿着个玳瑁的梳子正等着他。 “我给你梳梳头。” “嗯……”吕墨襟懒洋洋应了一声,走过去也坐在了床边,宇文霁就给他细细地梳头,吕墨襟被梳得舒服,渐渐闭上了眼睛,朝后倒了下去,宇文霁柔柔地捞着他,利落地把他头发盘上,把人塞被子里了。 再醒过来,是宇文霁叫他起来是吃晚饭的。 吕墨襟看着坐在床头的宇文霁,爬起来就扑在他身上了。 宇文霁怕他着凉,赶紧把准备好了的外袍披在吕墨襟背上。外袍都是烘热了的,比被窝还暖和。可吕墨襟两条胳膊就死死勾着他的脖子(他最近好像是颇为喜欢如此),宇文霁又不能下力气拽他,只能把人搂着,拍着他的背,问:“怎么了?” 怎么一觉醒来突然这样子了?倒像是受了委屈了。 吕墨襟咬着嘴唇,忍了又忍。 最终他还是没忍住,凑到宇文霁的耳朵边问他:“你……先前有人吗?” 你先前是不是也对另外一个人这么好?是不是也把另外一个人宠上了天?即使你在那边是个平民百姓,但是,你这么好,怎么会没有人喜欢你? 宇文霁安抚着吕墨襟后背的手一顿,叹道:“没有。我……原本是个短命人。” “轰隆!” 宇文霁:“……” 吕墨襟:“……” 玛德,晴天霹雳,这地方的老天爷,有时候真的是装都不装了。 宇文霁叹气,这老天爷这么多动作,就不能给他来个系统吗?就算是那些坑爹的系统,宇文霁也认了,他不挑剔。一定好好呵护系统的幼小心灵,帮它赚积分,半点不会寻思搞翻系统的事情。 但这也算是老天认证了,宇文霁说的,确实是真话。 宇文霁一看吕墨襟,立刻顾不得埋怨老天爷了,赶紧把吕墨襟搂进怀里哄。 吕墨襟嘴唇紧紧抿着,下巴都皱起来了。从翘起的唇角看,他像是想笑的,可他的眼睛里却又分明是含着泪的,又像是随时都要大哭起来。 宇文霁从来没见过吕墨襟这样的。 吕墨襟也搞不清楚自己了,他一边是心疼宇文霁——他这么好的人,怎么能短命呢?一边又很高兴,他上辈子还没找着人,就过来了。可这种心思一起,他又觉得自己过于恶毒了。 一个人有多想活,有多恐惧死亡,他很清楚,他曾经就是那个挖空心思想要活下去的人,现在他也想活,想长命百岁,千岁,万岁,想和宇文霁长长久久活下去。 宇文霁切切实实地死了……虽然不知道怎么死的。但看他那一声叹,看他说这句话时的茫然和一丝隐约的怀念,就能猜出,他当时不知道自己还能再活一次的。 “我很高兴你……”高兴你死了一回,和我在一起了。 吕墨襟抓着宇文霁的衣裳,还是被难过占据了制高点,哭得难以自控。 宇文霁抱着他,下巴抵着吕墨襟的头顶的发髻,这还是他先前给他梳的,用的茉莉发油,吕墨襟本身的味道混合着茉莉香,闻在宇文霁鼻子里,是一种暖融融的温柔香气。 他也有点想哭,对前世家人的思念也骤然变得浓烈,但是……他离开家真的已经太久了,父母的面容在他记忆中都开始变得模糊了。他前世不想死的,若有的选,即便事先知道能当皇帝,能认识一个挚爱的伴侣,他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选择来到这个世界。 可墨墨哭得太惨了:“我也很高兴,若知道有你在,我大概早就过来了。” 他哄着墨墨,墨墨抽抽噎噎地把脑袋埋在宇文霁的胸口里:“下、下辈子呢?” “没有下辈子。”宇文霁摸着他的后脑勺,圆乎乎的后脑勺,恰好能让宇文霁的大手整个托着。 “没有吗?” “没有,就只有和你的这辈子,就这辈子。” “有也不许找别人!不能找!” “不找……你的。没别人。” 吃饭时,哭得两眼红肿的吕相,有点不想当人。 刚才那情绪来的,实在是莫名其妙。可看着一边端着碗(盆)暴风吸入炸酱面的宇文霁,又觉得安心。 他这样的性子,别管是上边的,还是后边的,就算以后还能去别的地方,也不会有别人了。虽然可能会让他孤独一生,但…… 吕墨襟咬着嘴唇,寻思着:没我他就单着,不许他因为旁人快乐,更不许他给旁人快乐! 反正吕墨襟是不会祝福他将来永远幸福的:幸福个屁,没我他和别人幸福?我祝后来人永远活在我的阴影里,祝他永远思念我却再也找不到我,祝他一次次爱上又痛苦。我的、这么好的爱人,毁了也不给别人。 吕墨襟将宇文霁抓得更紧了,宇文霁赶紧拍他:“轻点,你指甲再断了。” 吕墨襟:“嗯……” ----------------------- 作者有话说:墨墨:[愤怒]超凶,我的! 大趾:[撒花]乖巧,你的。 第202章 (捉虫) 北征 202 哭过之后的吕墨襟觉得神清气爽的, 对墨墨吐露了心事的宇文霁也心情畅快了许多。 过去宇文霁也是猜测墨墨应该是猜到了,现在是确定了。 过去看的小说,有些地方还是吐槽错了的——穿越的事情, 有个人分担,还是快乐的。 私事是稳固的,公事上各种事情也是稳步推进发展。 宗室人员一下子扩大了三倍, 反正宗室现在就是挂个名, 又不需要国家给钱,就当是给日后帝位的选择扩充后备人员了。 这件事一直准备了两年半,有部分文官看样子想一直拖延下去。如果可能,他们甚至想拖延到宇文霁嘎了,这样就能找个宗室认宇文霁为父, 然后上位了。 他们行刺的心思大概都有了,无奈这是个正常的世界, 就只有宇文霁这么一个不正常的人, 不存在飞花摘叶的武林高手, 内宫又被把持得森严, 下毒这种事情, 如果对象是宇文霁这样一个已经长成了的成年人, 很难成功。 狗鼻子的膳房总管陶有春, 除了做饭一流, 有什么杂味儿东西想从他鼻子底下过, 也是极难的。即便没有他,宇文霁作为一个宽仁的帝王,掌权的宫人,无论侍女太监也都没人希望他生病,没人怀念前边的杀人皇帝。 有些人不只想宇文霁死, 更日日夜夜惦记着抹消宇文霁的功劳。 不过,目前看来,这种想法是白日做梦。 宇文霁的承嗣新规,终于是彻底地公布天下了。 这时候反而要感谢那些拖延的人了,因为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新规虽然没确定,但举国上下都是按照必定会有这件事来办事的,且每个人都有一种匆忙感,甚至还出了谣言,说是新规落实,有些事就不算数了。 更多的人来赶这场热闹,反而让不妥之处疯狂暴露,各种事件层出不穷,到后来倒是给百姓脱敏了,先期把要改的给改掉了。 新规正式出台,反而十分平稳地落了地。 宇文霁缓缓吐出一口气,接下来,他要准备北征了。原定计划本该是这一年就能出发北征,但现在显然不可能了。以新规的情况看,宇文霁八成前脚出岐阳,后脚岐阳就能出大事。 如今崔王妃和素合一起住到宫里来了,把熊爹一个人扔王府里。她们俩联手,在原来的基础上,更加严实地把控着内宫。宇文霁还见识了这两位妈一个演红脸一个演白脸的好戏,把宫里宫外的人都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原来都现在了,竟然还有人惦记着朝宇文霁的后宫呢。这些人认为宇文霁“这把年纪”了,也该玩够了,应该想要子嗣了。而且吕墨襟权倾朝野,宇文霁也该忌惮他了。总之,人类真的很喜欢以己度人。两位妈的配合,把这群人都钓出来了。 熊爹也不觉得孤单寂寞,他现在基本上就带着老兄弟、御林军,和十几条大狗,住在了宗正寺。 宗正寺管的不只是先前的金册录名,宗室的婚丧嫁娶、道德败坏、违法乱纪等等,也都归宗正寺管。 如今又牵涉到了将来继承的事情上,问题就更多了。 熊爹刚入宗正寺的时候,很多人听说过太上皇是个浑人,便以为熊爹好糊弄,结果自然都得到了他们该有的下场。 第219章 熊爹其实很守规矩,不过他的规矩只有一个——对我家有利的。 若敢占我家的便宜,那我先把你的皮扒下来。 就说金册录名这件事,有些地方直接团体造假,一报就报了一千多的宗室。熊爹也不去分辨这些人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直接把他们认的那几位宗室的祖宗揪出来,来了个连根拔起。 某某某曾经犯下某罪,已被逐出宗室。 你们认的那个爹的祖宗都被逐出去了,你们这群人自然也不可能算宗室。顺带把当地的地方官都大骂一通,不查清楚了就朝上报。然后等待着当地一大串地方官的,就是革职查办。 混淆宗室血脉,这可是很严重的罪过,比过去更严重了。 有几位吃相太难看,也太蠢,拿钱办事的动静太大了,大额贪腐,且有这种胆子的一般绝对不只干了这一件事,继续追查,一堆事都能牵扯出来。 熊爹根本没去查证他们是不是宗室,直接揪的是贪污受贿。等贪污受贿的案子定了,那假冒宗室自然也案情大白了。 兄弟也没诬陷他们,这群敢在这种事上明目张胆大规模作假的,确实都不干净。 宇文羽让亲爹给累成了狗,有些案子涉及的人数太多,他必须亲自去一趟。 冒认宗室的人是多,但等到宇文霁的安狩三年,宗室人数相比于安狩元年,一共只为之前的三倍。这增加的人数,其实只是比征程的略多,因为之前确实乱,别说是分散全国的宗室本人了,就是各地的官府都与岐阳朝廷的联系断绝,很多宗室已经几代没能在金册上记名了,但他们要么有自己分支族谱,要么在当地官府有记名。 冒认者还是有的,但数量已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且熊爹也不止使用霸道酷烈的手段,他也有宽和的一面。有些百姓懵懵懂懂地就加入了换祖宗的行列,可登记了之后又后悔了,这种的熊爹会惩罚,但打板子外加扫大街、清洁茅厕(城市里有公共茅厕)就够了,这也是律法上惩罚的下限。 官员也都称平王温厚,因为熊爹没有做出诛族的判罚,罪行最严重的(号召纠结了一群人入籍,明确怀有恶意甚至反意),也只是本人砍头,其子女流放罢了,连妻族与其兄弟姊妹若查证没有牵涉也不会波及。 每个人都有很多事,好像只有宇文霁每天把他那点事处理完了,就没事干了,只觉得自己真的就是一条巨大的咸鱼,与过于强大的家里人格格不入。 他有时候真的过于轻松了……他也想忙起来,可他要是插手某些事,反而会打乱其他人的节奏。 宇文霁爬了起来,要不然,还是去弹棉花吧。最近棉花是越来越多了。 “嘣~嘣~嘣~”单弦“琴”的声音,在宫中响起。 在新法确立后,宇文霁闲了两年多,这岐阳朝臣皆以收到陛下钦赐的棉被为荣。安狩四年的下半年,宇文霁在一次仅有重臣的会议上,亲自宣布了他即将北征的消息。 “陛下英明。”众臣无人反对。 因为这件事也是早有暗示的,南边运来的粮食堆满了库房,去年就开始陆续向北边调兵,明年该回来述职的宇文婷被要求继续镇守鲁州。 还有许多其他小事,就无需一一列举了。 安狩七年,春,宇文霁北征。 他临走的时候和家人都抱了抱。 熊爹已经彻底是个小老头了,好像缩水了许多,皱皱巴巴的,本来比崔王妃高大许多,现在一眼看去好像都与崔王妃身高仿佛了。虽然熊爹精神依旧健旺,可时间毕竟难以追赶。宇文霁都怕这次出去,错过了老爷子的最后一面。 熊爹抱着宇文霁,拍打着他儿子坚实厚实的背脊,衰老的脸上自豪感却熠熠生辉。 两位母亲看着还一头黑发,其实都是假发了。 但崔王妃依旧是一位高雅美丽的老太太,宇文霁看见她就忍不住也规矩起来,既敬又爱。 “母亲……” “吾儿得胜归来。”崔王妃拍着宇文霁的胳膊,目光一如既往的温柔坚定。 “母妃。” “保重身体。”每一次宇文霁出征,素合都是担忧的,慈和的目光中隐含着泪光。 吕墨襟站在百官之首,没想到宇文霁直接转身一把将他搂在了怀里,在他耳边道了一声:“墨墨,我去啦。” 吕墨襟:“……” 以后若是承嗣新法继续下去,这种皇帝和大臣贴贴抱抱举高高的事情,或许,还真的会变成常态。男皇帝和女官,女皇帝和男官,两个男的,两个女的,都有可能。 这么一想,吕墨襟倒是也坦然受了。 宇文霁出发了。 他的十五万大军,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已经从各地分别出发,还有一路从遂州出发的直接已经打了两场了。只有一万士卒随宇文霁自岐阳出发,一路轻车简从直奔碌州。 这一次出征,各路将军都争抢得打破了头。他们的陛下是一位“慎用兵”的皇帝,且从当年的青春洋溢,到现在,陛下也是有些年纪了,很难说这一次大规模用兵之后,他将来是否还会动兵。 天下太平,是百姓之福,却是将军的悲哀。 这一次用兵,必须抓住机会。 经过多年的养兵,如今的士卒也确实正是兵强马壮的时候,且军队中的底层军官,都是经历过大战的,战斗经验丰富,军队战斗力最强的时候。 宇文霁还没有到鲁州,加急军报已经送上来了。不是边关将领擅自动兵,是草原各部望风而降了。 “大皇帝陛下!臣等心向汉土,皆为汉民啊!”怀着全族希望而来的使者跪在地上,一个比一个的汉话标准,一个比一个的诚恳厚道。 宇文霁:“降吗?” “降!降!” “内迁?” “迁!”使者咬牙,点头认了。 ----------------------- 作者有话说:墨墨:[托腮]想他 大趾:[愤怒]赶紧砍完回家! 第203章 (捉虫) 能歌善舞 203 来投的杂胡心知, 这“降”,可不是“归”,就像内附和已附有区别——还是想内附入中原的, 虽然限制也大,但从此之后彻底就成了汉家人了。 这内迁虽然也进中原了,但和内附、已附必定也是不同的, 可不降就等着被篦子篦头一样扫过草原吧(篦子的功用类似于梳子, 但比梳子的齿更密集,因为古代冬天洗头其实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所以用篦子来清洁头发,它有篦掉头上虱子、油垢和头皮屑的作用)。 众人赶紧都低头任“迁”,这时候的要求, 是能活命就成了。 这些人得到了准话,回去准备去了。 宇文霁出关之后, 也没有立刻开拔, 他在关外停留了二十天, 进行军队整合以及短暂的适应。财大气粗就是不一样, 不着急开战, 一切以稳妥为上。 汉军这些年大肆外扩, 如今已建大城五座, 小城十数座, 大小其余村落无数。不只是向草原发展, 也向西南以及东北发展。除了接触到更多的游牧民外,也和西域诸国有了交流,外加接触了一些渔猎民族。 很多国家和民族对“汉”,还是印象很深的,一些国家还留有当年汉给他们颁发的印绶——羁縻统治敕封的当地土王, 其实按照后世的观念,在汉的时候,这些地区都该是华夏版图了,不能把羁縻统治的豆包不当干粮啊,人家都是服从中原帝国统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对外介绍都是“我是大汉治下某某某”。 许多民族的传承故事中,都有汉人的身影,甚至很多民族起源都大同小异。一部分民族起源里是“一位高大的神祇来到人间和美丽的女神相爱”,另外一部分就更真实一些“我们就是某某将军的麾下,当年军队迷了路,就留在当地了”。 对于长城之外的探索,真的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很有一种当年玩战略游戏,一点点在战争迷雾中探索,开地图外带满地图捡资源、捡小兵的感觉。 而且,每次找到新东西,宇文霁都觉得情绪价值太丰富了——我祖宗真强! 怪不得“达则自古以来”呢。 宇文霁还抽空看了看当地百姓的生活情况,这里胡汉杂居,百姓都喜着红绿,衣饰上也融合两族的审美。宇文霁在当地买了很多好看的首饰,打包好几箱准备北伐结束带回去。没必要现在挤占军队的运输力。 宇文霁最关注的,还是已附杂胡的生活方式,结果他还是很满意的。即便依旧号称游牧的部落,其实也已经是半定居了。只在春夏放牧牛羊,秋冬不再需要赶草场,而是将牛羊赶进牲口棚,在充足的牧草和厚实的墙壁的庇护下,度过寒冬。 第220章 而且当地官员介绍,这种生活方式,其实已经向全草原扩散了。未附的,包括现在陆续内迁的杂胡,都开始这么过日子了。 这已经打破了草原的平衡,因为过去很多大部落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们占据了“冬季牧场”。草原是广大的,但是能够让牛羊安全过冬的区域,却又是狭小珍稀的。只有本部落、盟友,或上交了足够保护费的附庸,才能进入。 可现在,一座座城市开拓了更多更安全,也更便宜的过冬地。 随着中小部落的流失,上层的动摇也是必定的。 过去的三大部,鞑科人已经彻底西迁,彻底不见踪影了。托博和疾勒其部族内部都发生了大规模的分裂,一部分人也与鞑科人一样西迁,一部分跑去西域。留在草原的疾勒人一门心思想内附,无奈中原现在中原都只让他们“已附”,不再内附了。托博人虽然还有称霸草原之心,却也越来越力不从心。 先前跑来降的,大多是疾勒人。他们现在也后悔了,还不如已附呢,过去就想着拖延等好机会,结果等来了个内迁。 杂胡的定居,也缓解了草场的压力。 历来草原杂胡发展起来后,就会东进。这其实也有一部分生活所迫的关系,牛羊马匹多了,草场不够吃了。一部分草地甚至直接吃成了戈壁,那这时候要么内部打架,要么东进,基本上都选东进。 现在,草原上定居吃牧草,还有人种牧草。且宇文霁划分了一些区域,禁伐。 华夏人一向很明白竭泽而渔的道理,且汉人也意识到了水土保持。都明白林木砍多了,水源就会流失。他们不清楚道理,但知道这是祖辈传下来的经验,并且用五行、风水的学说解释。 杂胡也有一些很淳朴的宗教观念,同样知道要保持水源地的纯净,敬畏自然。 别管什么学说,反正知道就行,自然科学这一块,后人请加油。 所以,草原的自然环境还是挺好的,就是比较晒,暴晒。连宇文霁这皮糙肉厚的,都要用头巾把脸裹上,否则要不了多久就晒得脸疼。 这段时间里,他也陆续见了一些已附的杂胡首领——朝廷不再封爵,但都封了一些将军之类的杂官,虽然正经管事的还是当地的朝廷官员,可他们在当地的威望短时间内无法消除,而且,这一次还需要他们协助,所以宇文霁还是要给于一定的重视的。 连续办了几场宴席,宇文霁木着脸,不喝酒,只吃肉。 虽然杂胡都有喝酒才是真豪爽的潜规则,但大皇帝陛下不喝酒的名声,也是天下皆知的。而且大皇帝是特例,显然没有任何人敢有异议。 宴会也不见冷场,他们都很清楚,宇文霁能坐在这儿已经是示好,是给他们面子了。所以杂胡们还挺高兴,该唱歌的唱歌,该跳舞的跳舞。 宇文霁看着那些跳着舞转圈圈的大汉,也是慢半拍才意识到……这个,不会就是胡旋舞的前身吧? 他倒是也过上了让杂胡首领唱歌跳舞的腐败日子了。 二十天后,宇文霁出发时,内迁的杂胡基本也都入关了,他们之后被迁到哪儿去了? 江南。 江南世家又有复燃之势。 江南世家虽然被宇文霁进行了强迫迁居,又在平定江南过程中杀了一群,但他终究不可能鸡犬不留,根子还在。如今风和日丽,可不就蓬勃发展了。 百姓也是健忘的,即便还记得当年被世家欺辱的事情,可有些世家,就是当地的宗族本家,只每年的祭祖,对寻常的百姓来说,都是一场震慑。 几百号人拜过祖宗,族长高冠广袖在前头一站,站在后头的百姓下意识就缩了,权威便立住了。族长带着打打架,立个敌人,再从普通百姓里选出几个笼络一番,本族百姓便算是被笼络住了。 江南还有个语言问题,江北虽然也有方言,但多数区域,大家说话说慢点,还是能明白彼此的意思的。江南不是,江南不但有些区域是一镇一方言,且方言差别都极大,出村了就跟出国了一样。 异地任职的官员都听不懂本地话,为了便于管理,就必须雇佣一些本地的人员,至少翻译得有。这些被雇佣的人,就拥有了欺上瞒下的资本。 江南依旧是宇文霁的领土,他的统治没有被分割,百姓依旧对他十分拥护,可宇文霁不能看着这地方再次回到过去。 宇文霁就后悔,当初应该把祭祖也让朝廷接过来的,让朝廷在当地建立祖祠,祭祖由官员带领,把乡绅踢出去。但又一想这也没大用,反而可能加速官员和当地士绅勾结的速度。 这些内迁的杂胡,就是宇文霁放过去打破当地局势的。虽然这法子比较缺德,造成流血冲突是一定的,但宇文霁也只能缺德了。 杂胡也和当地语言不通,有一定的数量,相比起当地人,对朝廷更信任。 后方的吕墨襟和宇文霁没商量过,但军报回来一说内迁,还没看后半截,吕墨襟便立刻猜到宇文霁是怎么个想法了,果然,后边写着迁往江南。其实他早就惦记着该如何处置俘虏了——与其全当苦力,不如直接南下,当移民去。内迁之民比俘虏好,会恭顺许多。 地点他都想好了,安排的人虽是县令,可要么是着重培养的三甲出身,要么是显露才干的有能官吏,都有脑子也有手段。 这些俘虏从北方草原,给送到湿热的江南,生活环境的极端变化,必然会死一批。但剩下的人只要规规矩矩听县令的话,日子很可能反而很好过。 其实宇文霁和吕墨襟也不要他们拼命,只要他们起到一个真实的示范作用——正经该交多少税、开荒种地有什么好处,自身得了爵该有怎么样的福利待遇。 而且这些人不怕打架,自有一股子彪悍。当地人排挤外人,可还真不一定敢对这群抱团能打的杂胡怎么样。 宇文霁出发时,那些能歌善舞的杂胡将军们,也都率兵在列。 他们的主要作用是大军的翻译、向导和游哨,他们也很乐意直接参与战斗,有机会就在宇文霁眼前晃悠,希望参加大战。 ----------------------- 作者有话说:将军们:[撒花]陛下,我们最擅长的就是唱歌跳舞! 第204章 蜜陀国和梁安家里人…… 204 宇文霁要前所未有地深入草原, 虽然大景也有自己的向导,但多一些向导,总归是好的。 因为路况的原因宇文霁不得不舍弃了他的大战车, 草原给人的一般印象是“平坦”,其实不然。西北草原这个广大的范围内,有森林、沼泽、丘陵、戈壁, 最讨厌的是裂隙。 本地人都不一定能清楚到底那片地方有多少裂隙, 一眼看着是一片平坦的草原,实际走进才看见有个大口子。别想临时搭桥过去,这不是峭壁,裂隙两侧的地面很柔软,踩多了就塌。有时候裂隙上方还长着草皮, 有些草皮还特柔韧,前边千八百人过去都没事儿, 但再多点就直接崩了。 后来大军过之前, 先赶一群探路的马过去。 虽然中原向外扩张, 已经建立起了城镇, 且城镇中间也有道路相联系, 但这部分区域相对于整个草原来说, 还不到十分之一。且这些道路以狭窄的小路为多数, 不是宇文霁的大车能用的。 所以, 宇文霁也算是用上了他心仪已久的小战车——就一个挎斗的。 这也是为他特制的, 能用相对较小的“身躯”长时间承担宇文霁这神奇体重的。出征前的想象中,这辆小战车其实也只承担运输宇文霁的功能,把他送到战场,宇文霁就要下车了,他变成了指挥官、重甲弓兵和重甲步卒。 想象有多完美, 现实有多崩溃。 首先是小战车自己的问题。 它快把宇文霁颠成傻逼了…… 宇文霁不怕大幅度上上下下的颠簸,但很讨厌高频率的颠簸,最颠的时候,宇文霁抖成了触电一样。 宇文霁后来弄了辆辎重车过来当座驾,彻底把小车打入冷宫。 另外,这次北征,宇文霁根本没有亲身上阵的可能。甚至不需要他具体指挥,他只要把握大方向,然后,就能跟在大军后头吃灰了。 宇文霁本来以为至少会打上两场大规模的苦战。 因为中原士卒虽然兵强马壮,军备充足,但那整体战斗力还是比不上宇文霁登基之前的军队的。那时候宇文霁军中都是百战精英,精悍老卒。现在基层军官是老卒,可士兵都是整天训练的新兵蛋子。 第221章 但大军一路所向披靡,如热刀割油,顺滑流畅。 这是士气。 草原杂胡已经被彻底吓破胆了,过去和边军以及已附边民,还能打一个有来有回,现在听闻宇文霁亲征,就只惦记着逃跑了。 宇文霁只觉得有点烦。每天就赶路、赶路,和赶路,虽然换了车,可还是颠,颠得他脑瓜子都木了。 但宇文霁也没去争军功,他过去陷阵斩将,也从不是为了军功,是为了那个“将”本身。 他的将军们,却一个个的就像是被老虎追着屁股的狼,快速、凶狠又迫切地在草原上撕开了血腥之路。 就……挺好吧? 本来就是要这么干的。 宇文霁在外一路征战了两年多,因为进度比预想的快,因此一路到了西域。 西域蜜陀女王求内附,宇文霁允了。 蜜陀,说是一国,其实就一个县城大小。在了解了蜜陀国的情况后,宇文霁觉得这些小国家也是真够倒霉的。 蜜陀很富有,她伫立在丝绸之路上,属于往来客商的必经之路,可同样她也是另外一些人的必经之路。 十几年前,鞑科西迁,路过蜜陀城索要财物,当时的蜜陀国主带领臣民拼死反抗,可依旧城破,其近乎被杀戮一空。现在的蜜陀女王,当时已经外嫁邻国,听闻家乡惨剧,重归蜜陀,重建国家。 然后……越来越多的草原杂胡西迁、路过、掠夺。 蜜陀国就纯粹是一个因为商业才建立的国家,十几年前的那场屠杀,几乎把蜜陀的本地人和精英屠杀殆尽,现在,在这里居住的精英多数都是商人,还是注定要回到自己国家的商人。因为蜜陀动乱,很难留下人了。 至于路过的杂胡,虽然都是被中原人打得屁滚尿流逃跑的,可也不是这样一个常备兵力三千不到的小国家能抗衡的。蜜陀军队有半数还是女王从丈夫的国家带来的客军。在女王求内附,宇文霁答应后,这群客军直接跑路了。这群逃跑的人还被先期到达的景军误会,全歼。 弥陀女王听闻此事,开心不已。 毕竟这群客军索要的财物,比过路的杂胡还凶狠。 杂胡拿了物资也就真的走了,有时候还能跟他们讨价还价,少给点对方也接受——急着逃命,物资够了当然走。 客军却是一只驻扎在蜜陀,“保护”蜜陀女王和百姓的。 “中原到底什么样?让那些可怕的怪物像是看见了猎鹰的沙鼠一般逃亡?” 宇文霁登基时,女王也曾经想要派使前往,可她的机会被她的丈夫(邻国国王)挤占了。但在使团归来后,她还是了解到了中原的一部分情况,但这只是让她越发后悔对丈夫的让步。 因为只要去了并表示服从的西域诸国,就都得到了一面旗和一方印。只要挂着这面旗,杂胡就不会攻打他们,相应的,没有旗的蜜陀国,被索要了更多的财物。 她只能向丈夫求援,而对方也同样索要各种财物…… 才了解到中原皇帝的大军步步逼近的时候,蜜陀女王反而不恐惧了。 毕竟是第一次有西域国家内附,宇文霁接受了,允许蜜陀女王带着家眷移居中原,接见了一下她。 蜜陀女王是带着儿女前来觐见的,宇文霁没穿冕服——冕服必须挂着,不能折叠,把那玩意儿一路带过来,比把宇文霁本人一路带过来都麻烦。所以,这次接见,宇文霁穿着礼仪性质的铠甲,戴着流冕。 在例行一吓后,女王跪下,叽里咕噜说了几句。然后她的小儿子上前了两步,哆哆嗦嗦跪好。 宇文霁看向翻译,翻译一脸尴尬,但出于职责,还是第一时间翻译道:“陛下,女王说,让她的小儿子侍奉您……” 现在年纪的宇文霁,对于这种情况很淡定,心知这大概是路途遥远,传闻出岔子了。 “带回去吧。”宇文霁摆了摆手,道,“我喜汉人,对异域之人并无兴趣。且要侍奉朕的,是要通过考试的。” 对方是个长期交保护费才能生存的边疆小国,对如何生存,她已经有了固有的模式。跟她解释自己“一生一世双人”,她反而不理解,甚至会胡思乱想。就这么说,待到了岐阳,接触多了,自然而然就明白了。 果然女王一听没看上,顿时有些惊慌,待宇文霁再说考试的事情,女王便又放心了,以为这意思是“通过考核就能进宫侍奉我了”,就给了她儿子一个鼓励的眼神。 少年人像她的母亲,棕色的卷发,碧绿的眼睛,哆哆嗦嗦地点了头。 宇文霁驻扎蜜陀城期间,西域各国的君主纷纷亲自前来朝拜,不久后,朝廷派驻的官员和武将也到了,宇文霁便踏上了班师回朝的道路——跟随他出征而来的大军,有三万士兵被留在了蜜陀城,算是对此地开始进行实际上的控制。 回去的路上,宇文霁收到了一封吕墨襟的私人信件。 信上,吕墨襟除了讲述思念外,还与宇文霁说了一件趣事。 宇文霁虽然离开了京城,但科举继续进行,由吕墨襟、熊爹以及一干大员主持。 今年的刑科状元,在参考之前,向负责登记的吏部官员提出了一个要求——能不能找一找他的曾祖? 这才是正常的行为,考试卷子写要求,根本别想要求上传,誊卷那一关就该筛下去了。殿试的时候跪地上提要求,属于把考试的人全都架在火上烤,即便最后目的达到,待对于他的关注平息,他也别想有好下场。 这位提出要求的状元,姓梁,他的曾祖,正是宇文霁的太监总管梁安。 吕墨襟见了那位状元,也是长了好相貌,斯文温雅,看着便让人心生好感。 状元道,家里人说他和曾祖有三分形似。 他是不知道梁安当年的确切遭遇的,长辈只告诉他,说是曾祖为了家里人活命,进宫当太监了。 但这位状元不是傻子,看他这么说时的表情就能明白,他猜到了至少五分。 什么情况下,才能让一个娶妻生子三十多岁的成年男人,为了家里人的生计进宫当太监?宫里一般也不收这么大的人,因为很可能熬不过那一刀。 要么是宫里的大人物指名,要么是陷害。从他们一家子没少人的情况看,应该不是陷害是指名。 当年那段时间,轮番上阵的皇帝们的野史故事,在乡间广为流传。再加上知道曾祖必定有着好相貌,这确实不难猜了。 但状元的神色间,只有悲痛与渴望,没有鄙夷和厌恶,他并非因为家人的强迫而想要找回这位长辈,而是出于真心想要找回对方,尽一尽孝。 吕墨襟让梁安自己选择。 梁安回到自己房里,哭了一夜。最后的选择,是让一个老太监去告诉对方,“梁安”已经死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要颠成傻子了。[撒花]墨墨我这就回来啦! 第205章 回国 205 得知家里人竟然没有忘记他, 且竟还出了一位能考到三甲的出息人,梁安当场便泪流满面。 假如对方早五年来,梁安或许就心动了, 但他的年纪已经非常大了。虽然他现在还能担着总管的位子,日常脑子清楚,记性也没落下, 可他清楚自己的情况, 真是哪天夜里躺下去,第二天起不来都是常有的事情。 所以,他不想家里人再遭第二次罪。 ——这么多年了,他们已经做好“梁安已死”的心理准备了。知道他死了,也只是“哦, 果然是已经去了啊” 知道他还活着,固然能让家里人高兴上几天, 可然后呢?还要悲痛一番的。 他后代如此出色, 何必让他将来再多丁忧一回呢? 还有些隐约的想法, 那便是远香近臭了。梁安不知道他们的心里, 他这个祖先是如何的, 但总归不是现在这个随时都要老朽死去的枯骨。 而他服侍的陛下其实挺心软的, 吕相是个厚道人, 太上皇一家子也都是心里有数的人, 他好好地在宫里办事, 将来,他们会把功劳都回报在孩子身上的。 最后的最后,梁安其实已经不习惯离开皇宫了。他能想象到一个老人享受天伦之乐,含饴弄孙的快乐,但他却难以想象, 自己成为那个老人。让他这把年纪,再经历一次天翻地覆的环境的改变,他做不到了。 他不想离开皇宫,等实在走不动了,就请陛下给他一间破房子,他死在宫里就成了。 梁安心满意足了。 接下来,吕墨襟坐镇的朝堂,安稳无虞,后方向前方输着充足的给养,支持着军队陆续还朝。就在宇文霁回朝之前两个月,吕墨襟收到了一封皇帝陛下的家书(同样是用的常规速度,没占用急报)。 第222章 书中皇帝陛下既哭笑不得,又委屈万分地讲述了一件事。 事情起因还是蜜陀那一家子的事情。 那位小王子想多了,偷偷跑了。 吕墨襟想想宇文霁上回在书信里所说的情况,不由得笑了起来。这位大皇帝陛下,应该确实挺吓人的。 他一个穿着铠甲的大个子,浑身都是死亡的恶臭——宇文霁虽然没有亲身上阵,但他已经很长时间只能用盐水给自己擦一擦了,而且虽然不骑马,但长时间驾车,浑身上下都是马的味道。 军训站一天那酸爽味道还很迷人呢,宇文霁那味道……只能说幸好他自己已经闻习惯了,闻不见。 就电视里那种征战中男女主抱一块儿,绝对是真爱了。反正就宇文霁每次回来的一身味儿,吕墨襟有时候都受不了他,也就两位母亲能抱着他亲。除了她们之外的其他人,若说自己喜欢那时候的宇文霁身上的味道,不过是震慑于宇文霁铁骨朵的大小罢了。 小王子显然还是个天真的孩子,还没认识到铁骨朵的可怕。 蜜陀国建立在水草丰美的绿洲上,目前不缺水,蜜陀贵族喜爱干净,他们还喜爱东方过来的香粉、西方过来的香水。 宇文霁显然是有点超出这个孩子对于大魔王的想象了,他跑到了他父王的国家去了。 本来跑就跑了,顶多在西域流传一些关于宇文霁的桃色传说。可小王子的国王父亲,脑子不太清楚。 这位国王早已经迎娶了年轻的新王后,且当年蜜陀女王回国时,借了军队,留下了自己几乎全部的嫁妆,也带走了她和国王生育的所有儿女。 所以…… 也不知道他和国王怎么说的,反正他后来回来了,还带着国王道歉的礼物。女王知道小王子逃了,本就吓得要命。知道他回来了,匆忙想要求见宇文霁,当面致歉。 宇文霁是真觉得这家事多,但多少还要安抚一下的。 女王带着小王子,还有国王给置办的礼物,一块儿来了,然后,他们做了一件让宇文霁想不明白的事情——行刺。 那些抬着礼物上殿的侍从,行刺宇文霁。 别说宇文霁不理解,吕墨襟也不理解。 退一万步说,他们真的行刺成功了,能得到的,也只是大景军队复仇的刀剑与铁蹄,活腻歪了? 吕墨襟很想知道,他们到底为了什么,可是,宇文霁没写。 这个世界上,怎么能够有不完结的小说? 他就等啊等,等到宇文霁回国,等到各种公事完成,等到两个人终于:“所以,为什么那位蜜陀小王子会和他的父亲一块儿刺杀你?” “……”你一脸期待就为了问我这个? 吕墨襟眨了眨眼睛,看懂了宇文霁的眼神,对着他点了点头。 他这段时间就拿这件事当娱乐了,脑海中幻想了各种国王这么干的原因,忠义恩怨、爱恨情仇,感觉都能写上十几本小说了。 宇文霁临出发被行刺,只能再扭头把那个蜜陀女王丈夫的国家给灭了——这国家的名字有点长,照当地的翻译是,有着厚实城墙的伟大之国,好像翻译了也挺长,就叫它厚国吧。 这也是唯一一次,宇文霁亲往前线。 壮怀激烈地出征,一路闲的抠脚的御林军,也总算是有一仗能打了。 宇文霁看着厚国那也就一丈来高的墙头,在攻城的间歇,给吕墨襟写的家书,他寻思写完了差不多也就把城打下来了。结果他高估了厚国的士卒,三轮箭雨后,城头上就没人了。 御林军也不要云梯了,盾也不要,铠也甩了,就顶个头盔,撒腿朝前冲,到了城墙下面,一个人踩着另外一个人的肩膀或者背脊,直接就跃上墙头了。 “陛下!已夺墙!”“已夺北门!”“已夺南门!”“已……” 通报战况的速度,完全不是取决于军队的战斗力,而是取决于哪支队伍的传令兵腿脚更利索。 宇文霁匆匆忙忙写完了书信,给吕墨襟发出去了。他都懒得入城,只让人将厚国国王薅出来,同时已经开始吩咐大军开拔,赶紧回家了。 因为这场仗出乎意料的无聊,所以宇文霁就忘记把故事的结局写给吕墨襟了。 在宇文霁看来,这个小破国发生的事情,还不如他带回来的那二十多车各种首饰(有买的,有上贡的,还有宇文霁抢的)重要呢。 不过吕墨襟问,宇文霁自然说。 厚国国王原来有疾勒人的血脉,此国可在西域立国,且成为西域的区域大国更是因为有疾勒人在背后的支持。先前疾勒人势大,厚国过了十几年的好日子。 随着大景势力的崛起,厚国的势力开始衰落,且疾勒人发生了大规模的分裂,原本亲近厚国的势力,西迁了。 “所以他很恨你。” “对。早先他派来的使团,就担负着行刺的使命。但使团见识到了中原的情况,回去劝国王改变态度,恭顺地对待中原,结果被国王杀了。” “倒是可惜了。” 宇文霁点了点头,继续讲述。 小王子回去找他的父王,本是想求庇护,不跟着去中原做男宠。可国王却知道小王子有机会见到宇文霁,于是便起了行刺的心思。并且对小王子说,你这样跑回来,那中原皇帝知道了,一定还会派人来抓你的,到时候我也没办法保护你了,不如杀了他。 小王子就被劝服了,带着国王挑选的精悍刺客回来了。 又骗女王说他已经后悔,愿意侍奉大皇帝,只是担心大皇帝记恨,想当面道歉。 也是宇文霁确实疏忽大意,综合一起,也就发生了。 但也算是感受到了穿越皇帝的完整经历了,虽然这刺客比较废物。 “……他没想过下场吗?”可宇文霁说半天,还是没解开吕墨襟的疑惑,见过找死的,没见过找死得这么坚定的。 “他不太理解中原的国家形势,以为我死了,大军会立刻崩溃,回到军队各自的属地去,等待新‘大王’的诞生。而在我军中的杂胡,也会立刻造反,并且保护他的安全。” 厚国国王所了解的“君王”,要么是大单于,要么是城邦的国王(镇长),要么就是联合王国的国王,他根本不知道中原这种君主集权国家的情况,不明白宇文霁就算被行刺了,那些军队也得先灭亡了他,再说其他。 “哦!”这个明白了。然后吕墨襟立刻就觉得没意思了。 宇文霁刚说完话,伸手想跟吕墨襟抱抱,吕墨襟已经拿着臭砚台,站起来走人了,到门口说了一句:“多打打胰子。” 宇文霁:“唉……” 他家墨墨还是嫌弃的,一直都很咸鱼的宇文大趾,现在是真咸鱼了……眼看着墨墨走了,宇文霁伤心地走出门去,找了个游廊坐下,晒太阳——还是回家好啊。 宇文霁一天洗三遍,洗了两天,吕墨襟才乐意搬回来跟他一块儿住。其实两人也是有意缓一缓,宇文霁征战回来,那方面的需求反而会暴涨,跟吕墨襟在一块儿,真会把人弄坏了。 吕墨襟回来,也是暗示宇文霁“可以了”。 “墨墨是香香的。” 吕墨襟:废话。 “我还是有点臭臭的。”本来闻习惯了,可回到皇宫这种到处都香香的环境,宇文霁开始觉得自己身上难闻了。 “……还好。” “……”墨墨犹豫了,所以,果然还是臭臭的。 ----------------------- 作者有话说:大趾:[捂脸笑哭]臭臭的 墨墨:[抱抱]喜欢的 第206章 (捉虫) 带回来的礼物…… 206 宇文霁把吕墨襟搂在怀里, 紧紧抱着,吕墨襟觉得“要来了?”却半天没动静,再过一会儿就感觉到头顶的呼吸变得既深且长, 宇文霁睡着了。 吕墨襟:“……”明明都杵着我了,结果你睡着了? 期待加一点点害怕了一个白天,毕竟两年多没相好了, 知道事后大概有点惨, 结果就来了这么个结果? 翌日,宇文霁一睁眼,就看见了吕墨襟也睁眼看着他,不过吕墨襟是一脸的怨念。宇文霁把人连着被子一块儿抱了起来,亲昵地用下巴蹭了蹭他的脸颊:“我从西域带了些东西回来, 我们一块儿玩。” 吕墨襟立刻不气了,然后打了个哈欠, 睡着了——他怨念了一晚上, 越怨越睡不着, 如今被宇文霁一句话解开了怨念, 自然困倦了。 宇文霁抱着吕墨襟, 仿佛抱着一个大襁褓, 摇摇晃晃着, 还轻轻地拍他, 吕墨襟哼哼了两声, 宇文霁不拍了,吕墨襟便睡得越发沉了。 第223章 两人没起,也没人打搅。 宇文霁后来看着吕墨襟的睡颜,也觉得困了,便将吕墨襟的大襁褓放回床上, 他抱着人,也补了个回笼觉。 两人到了晌午,才黏黏糊糊地起了床。 洗漱、吃饭,宇文霁便将好东西都拿出来了。 首先便是布料、首饰。 其中有一套首饰,连吕墨襟看了都惊讶不已。 这是紫珍珠与紫色蓝宝石做成的全身首饰,包括孔雀额饰、耳环、鼻环、一条缀满宝石的面纱、三十枚辫尾装饰、宝石衫、臂环、四枚戒指、十对细手镯、脐饰、腰带、腰环、腿饰、脚链、趾环、一双宝石鞋,又有许多零散配件。 只是它们,宇文霁就用了两个大箱子装。 目前的宝石切割工艺比现代还差一些,所以紫色蓝宝石略有些灰暗,可它已经极美丽了。 华夏的珠宝匠人也能做出这样的首饰来,但是,审美的区别。中原的首饰是放衣服外边的,还要搭配季节与服饰、首饰的花纹。这套首饰……吕墨襟怎么看怎么觉得,他直接“穿”首饰就行了。 呃~可能也要搭配一点小布料, 吕墨襟拿着那条皮带,皮带下面挂着几条珍珠链子,链子有搭扣,他摆弄了一会儿发现,这个链子是要扣在后边的。链子和腰带上还能扣东西,比如,扣一条柔软透明的薄纱。 怪不得要使用珍珠,而非全部是紫色蓝宝石,因为要考虑到使用双方的舒适和安全。总不能穿着它活动没两下,两人的娇嫩部位就都是血口子了。 宇文霁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把头转向另外一个方向。 这套华丽的饰物,就不是出席重要场合让人看的,它……其实是一套极其昂贵的情趣.内.衣。 现代全钻的内衣,放在它面前,根本不够看。 “咳!没花钱,抢的。” 从一个西域大商队手上抢的,这个商队竟然敢抢宇文霁。 “嗯?”吕墨襟来兴致了,前边那个刺杀的国王就够傻大胆的了,这竟然还有更傻的,“能率领大商队的,傻到这个地步?” 宇文霁点了点头:“也不算傻吧,我那天带的人是少。” 草原在打仗,小商队几乎绝迹,大商队却没有少,反而还多了。也确实无论杂胡或中原军队,可能劫掠小商队,却不会动大商队,只是商队也必须听从军队的安排,在某一段时间内不可随意移动,否则就按奸细论处。待这段时间之后,商队可以继续自由前进。 就有一支千人规模,带着三百多头骆驼的大商队——这世代,属于超级商队了。 宇文霁也很好奇他们的货品,允准了这支商队在自己的大营十里内扎营,开设集市。 在他们开集的第三天,宇文霁本人也去参观了。 他只带着十个人,穿着便装,可依旧被商队的主事一眼看出不凡——没看出来也不可能。 主事怎么也没有想到,来的是皇帝本人,即使这个人高大得惊人,衣着不凡,身上佩戴的武器看似低调实则非常人能够拥有的。 但主事认为,那位传说中的强大、尊贵的皇帝,假如要见他们,要购买他们的货品,也应该是遣散其他所有人,只召见他这位主事前往那处看起来便宏大尊贵的军营,现在这位一脸好奇的男人,应该只是一位小贵族。 所以管事就以介绍给宇文霁更好的商品为由,把他带进了一顶设有埋伏的帐篷。 “哦……本质上和那位厚国的国王一个毛病。”吕墨襟点了点头,“不过,他们的国家到底是什么情况的?就这样随随便便对一个权贵动手?他们想对你做什么?谋财害命?” “他们不是想谋财害命,‘只是’想活捉我。活捉之后,通过我了解更多中原的情况,假如我的家里很富有,就让我付赎金赎买自己。假如我的家里穷,就把我继续关起来,运回他们的国家,当一个少见的中原奴隶。” 宇文霁发散思维一下,假如罗马还存在,他也真被抓了,说不准他未来还能上角斗场:我和墨墨……好像还没玩过角斗士和主人的游戏啊? 年轻的时候,宇文霁不觉得让墨墨拿个小马鞭打自己是好玩儿的事情。但现在想想,莫名有点带感。 “绑架了你,还让你的家里给赎金?一个外地商人,对一个本地权贵?” “好像这在他们那边是常有的事情,被抓的人一般也都是老老实实付赎金。” “因为商人背后也都有家族?” “呃……是有家族,但不是咱们这种世家,有时候就是纯粹的商人家族。” 吕墨襟拿着宝石腰带,摆出了经典的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表情。 傻大胆的商队主事,在交代了一切宇文霁感兴趣的情报,并交出了商队的全部财产之后,依旧被宇文霁杀了——他可是在战时搞事,属于奸细行为,不能留。对商队的其他人,全按照战俘处理了,运气好将来成为百姓,运气不好,就不知道死在哪儿了。 吕墨襟对西域渐渐多了些好奇,因为从他逐年收集到的情报看来,西域简直就是一团乱。这么乱糟糟的一堆国家,到底是如何运转的? 宇文霁带回来的另外一些东西,就是各种书籍,不过,因为造纸术目前阶段还是中原的独门技术,所以这些“书”,其实都是一些皮革卷,或者布帛刺绣。还有很少一部分,是中原的客商上供的。 这些都是要闲下来慢慢看的,吕墨襟就坐那儿等,果然,宇文霁单独拿出了一个盒子,交给吕墨襟。 吕墨襟打开一看,里边是厚厚的一沓刺绣图,明显不同于东方风格的刺绣,充满了异域风情,且还是——“异域春宫图?” “呃……是。” 按照后世的说法,是天竺瑜伽图。瑜伽的起源就是天竺教的性力派,为了更好地,用更复杂的姿势,进行神圣的行为。 现在说是春.宫图也没毛病。 西域那地方受到各方文化的影响,其中当然少不了天竺。现在那些小国一部分信佛教,一部分信拜火教,还有些信草原上的原始崇拜的,不过没有信道教的,这就让宇文霁比较郁闷了。 但是将来应该就有信的了。 正经的道教门槛其实一直比较高,土生土长的中原人,都难以理解。不说《易经》了,就《道德经》,中原人能理解的也是少数。 其他教义在传播上都更容易,基本上都是说你信奉了某位神,供奉祂,按照祂的教义办事,不触犯祂的禁忌,你就能得到祂的庇护,当然,还得给祂的传道者,即神职人员一些好处。 目前道教也分成两种模式,一种是对上层的,比较高端,钻研道典和道教哲学的。另外一种就是“城隍庙道教”,有官方背景在后,老百姓拜神向善就好。后一种的传播方式力度很强大,带着封神榜的传说故事,地府轮回学说,背靠着一个强大的真·地上神国,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宇文霁忍不住瞎想,将来会不会有一本《东天取经》的故事啊?这么想的时候,宇文霁猛地灵光一现。东天取经的人不少,事实上是海量的,历朝历代难以计数的,多少国家都从东方取走了“真经”啊。 都道西天有真经,不知真佛坐东天。 吕墨襟看到了一个姿势,真想和宇文霁探讨探讨——他觉得以他现在的老胳膊老腿,一般情况下这个姿势是很难做出来了,但宇文霁托着他应该就能办到了。 结果一抬头就看了宇文霁笑得十分微妙:“怎么?” 宇文霁摇了摇头,他刚刚想到的那个乐子,就只有后世的人能够理解。毕竟现在佛教在华夏还只是个边缘小众教派,墨墨大概都难想明白,为什么西边的佛会让玉皇大帝去求? 吕墨襟虽然有点遗憾又是不能深究的事情,但也很快就放下了,拿着绣图跟宇文霁研究该如何复刻。 看着兴致勃勃,畅所欲言的墨墨,宇文霁脸上发热。 ----------------------- 作者有话说:大趾:[星星眼]墨墨看礼物[可怜]虽然都是大人的礼物…… 墨墨:[坏笑]我挺喜欢 第207章 (捉虫) 江南有变…… 207 虽然已经是老夫老夫了, 两人在快乐的事情上也十分协调,但墨墨的玩心也是真的让宇文霁佩服。 宇文霁当然是要努力陪玩啊! 宇文霁咳嗽一声,清清嗓子, 跟墨墨商量起了如何和谐友爱玩耍的问题。 宇文霁:“不行,这个把人吊起来的绝对不行!” 吕墨襟:“哦……” 第224章 吕墨襟在心里窃笑,这种玩法也不是他的菜, 但他就是喜欢看皇帝陛下气急败坏的模样, 嘿嘿嘿~ 吕墨襟对那件宝石珍珠衣也很有点想法,可他拿来之后发现,这衣服小了。鞋、戒指和手镯之类的穿戴不上两人都有心理准备,可腰带都扣不上。 宇文霁也傻眼了。 衣服应该是给一米六左右的女性的,吕墨襟一八五, 虽然墨墨现在将身材保持得极好,但他不是干柴的极端瘦削体型, 他也是肌理分明健康矫健的, 确实是套不进去。 没办法, 只能找他们自己的匠人, 让他们将这套宝石珍珠衣放大。 吕墨襟觉得没必要, 但看宇文霁紧皱着眉头, 他便笑着点头了。 这是宇文霁送给墨墨的礼物, 虽然是出于羞羞目的的, 但, 也是他知道墨墨爱美,爱奢靡。墨墨其实也是标准的世家子,只是他修养高,才没有过于扭曲的夸富审美。且现在为了宇文霁考虑,选择尽量俭朴的生活方式。 宇文霁对古代的奢侈品, 也确实没有那个脑子。也只是刚占下岐阳的时候,从宫里的犄角旮旯里,搜出来了一些宇文鲜当时没来得及带走或损毁的好东西,赠送给墨墨。 他能感觉出来,墨墨那段时间确实是很高兴的,他的日子显然是比过去舒心的,可随着宇文霁叫停了越来越多奢侈品的上供,墨墨的情绪就开始变得平了。 从蜡烛、香料、墨水、砚台、布料、珍玩、宝石,再到奇石、花草、木料和砖头,还有各种活物。 皇帝确确实实是吃天下供奉的。 也是当了皇帝,宇文霁才知道为啥古代皇帝的御花园一片奇花异草,还有各种珍禽异兽。珍兽监的内侍们固然手艺精通,因为每年下面都要上供的,天鹅、白鹭、鸳鸯,鹭鸶等等,每年都有规定上供几对活禽,死了能替。他猎场里的动物,也有养的和供的。 虽然宇文霁否了多数上供,现在的御花园,基本上已经变成现代故宫御花园的状况了……他的内帑也差不多是这状况,宇文霁其实是个穷皇帝。 但作为一个实权皇帝,他拿国库的钱,也就桶义过来叨叨两句,其他大臣是不敢说话的,所以宇文霁又不愁吃穿。 也仅此而已。 墨墨那里的现在很多好东西,都是崔王妃和素合送给他的。 ——崔王妃和素合是如今岐阳的“受贿”大户。 总有人想走捷径办事,也总有人确实是走投无路,且有时候留一条掌握在自己手里的缝,也能让脏东西自己冒出来,两位母亲各自掌握了这么一条缝。 若有情况不对的事情,她们会转手把事情捅到纪检司,把“赃物”一交,让宇文羽出手。而纪检司收缴的东西,一般会把账册交户部,但是,东西交内帑,或者交回两位母亲。 多数情况下,户部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宇文霁最初也不理解的,为什么有人会傻到,认为他的两位亲妈会干挖他墙角的事情。吕墨襟简单一句话说明白了“因为后宫干政是传统啊。” 向两位母亲行贿的人,有很大一部分不是真为了求办事的,而是交一个投名状,然后去结党的。这个党,叫外戚。 即使皇帝的母亲与后妃本人,半个字的朝政都不多谈,但无论哪个朝代,无论皇帝英明与否,他们都很喜欢使用外戚。甚至对娘舅家与后妃亲戚的信任,远超过对自己多数兄弟的信任。 区别只是这事儿放在明君头上,叫举贤不避亲。放在昏君头上,就成了任用外戚了。 宇文霁的家庭构成比较特别,他唯一的“后妃”吕墨襟是当朝丞相,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妃嫔,吕墨襟不结党。朝臣们的眼睛就看向了宇文霁的母族,崔王妃的娘家崔家虽然还有人,可已经彻底老实了,素合侧妃没有家人。 这些大臣在某些事情上,也确实很好用。他们办事的能力不差,比桶义这样的大臣更圆滑,比那些私心过重的大臣又少了些私心(没心思推翻宇文霁或坏了宇文霁的制度,只纯粹地惦记着自己的官位)。他们还很会办事,在不会盘剥百姓的基础上,弄来不少好东西。 宇文霁这就很清楚为什么古代常常有皇帝会晚节不保了,或者为什么英明的皇帝手底下也会留一两个缺德权臣了,实在是劳心劳力了一辈子,想松快一下了,而这些缺德权臣也太会办事了。 宇文霁知道自己不能松快,但是他真的很想让墨墨松快一下。 这个晚上,宇文霁和吕墨襟自然也松快了,松快的结果是……墨墨的脚踝崴了,还附带一个大腿肌肉拉伤。 因为其中一个玩耍的动作是墨墨的脚抵着大趾的肩膀,大趾足够稳定坚实,但墨墨他脚滑了。幸好大趾反应快,否则墨墨就不只是这点小损伤了。 大半夜的,皇帝陛下匆忙要了冰,给泪眼汪汪的吕相大人敷脚踝。 墨墨扯过被子盖着脸,就很丢脸,怎么就脚滑了呢? “还好,明天休息。”宇文霁托着吕墨襟的小腿细细打量。 长期行伍,宇文霁本人虽然没受过伤,但他见得多了,知道墨墨这个脚崴得还挺严重,别看现在没什么大碍,今天晚上就得肿起来,明天他脚脖子看起来就会吓人得厉害了,青青紫紫的。 “我给你冰敷一晚上,明天会好受很多。”宇文霁坐在床尾,把吕墨襟的小腿放在他的膝头,他旁边有张小桌,冰盆就放在桌上,盆上横着两条棉质巾子,这条不凉了,宇文霁就换一条冰的过来,“你睡吧。” 宇文霁这么说着,想把被子扯下来,怕吕墨襟憋着,吕墨襟立马将被子又扯回去了。 “怎么了?疼得厉害?” 吕墨襟保持着被子遮住脸的姿势,抱着被子转过身来:“以后还玩吗?” 假如他没有脚滑,刚刚那场游戏确实很快乐。 “爱卿,你知道朕想做什么吗?” “做什么?”吕丞相稍稍放下了一点点被子,微微露出眼睛疑惑地看着宇文霁。 “朕想挠你脚心。”皇帝陛下十分嚣张地握住了吕相的脚踝,凶巴巴地瞪了他一眼。 “陛下饶命~” “睡觉!” “遵旨。” 宇文霁本来以为,他挟北征之威返回岐阳,至少三五年内,国家是和平安稳的,想找事的人都会在这段时间里缩着脖子,毕竟刚刚见血了的刀子可没这么容易缩回去,外人看来,宇文霁就是舔着带血爪子的猛虎,敢冒头的,少不了被一爪子掀掉天灵盖。 可是偏偏就有冒头的。 当刚刚说完了遵旨的吕墨襟,用脚轻轻地踩着宇文霁的大腿,说“景光,好多了,睡吧,别守着了。”时,一匹八百里加急的快马到了岐阳城墙下头,在士卒出示了令旗后,城墙上放下来了一个大筐。 把人接上去了。 士卒刚被拉上墙头,从筐里下来,就腿上一软,幸好左右有守城的兵士搀扶,这才没有趴到地上。有力气大的兵士就这么搀扶着这位士兵直到下了城头,再将他扶上马(方才接他的同时准备的),这浑身颤抖的士卒咬着牙关,抖了一下缰绳“驾!”马儿方才冲出。 宇文霁虽然觉得熬一夜没事儿,但他不睡墨墨显然也不会睡,便叫人送了个瓷枕,给墨墨垫着脚踝。他搂着人躺下,意识正逐渐模糊,便听见外头梁安焦急的声音:“陛下!江南急报!” 军报送进宫的同时,城门那边值夜的守将也已经通知了各部主官,前脚军报进宫,后脚各部主官也骑着马坐着车赶进宫中了。 深夜的马蹄声,格外的刺耳。即便没得到通知的官员,也都有值夜的仆人。岐阳城里这么大的动静,不知多少人都在深夜起了身,穿戴整齐,随时等候着宫中召唤。 军报扔在墨墨怀里,宇文霁抱着吕墨襟直奔勤政殿,吕墨襟路上跟他念了军报的事情。 现在坐镇江南大将军是马蜂,宇文霁当年的陪读中年纪最小,也是性格最跳脱的,但这把年纪,磨也磨把稳重磨出来了。 军报十分笼统,就是江南多地几乎同时爆发了大规模的教徒械斗。 “教徒械斗?”宇文霁脚底下一顿,疑惑道,“不是内迁杂胡和当地汉人起冲突了?”这件事是他早有准备的。 “是城隍教徒与本地宗族的大规模械.斗。”吕墨襟道,与宇文霁对视一眼。 两人同样意外,他们倒是都知道城隍庙道教和本地宗族有冲突,可都没想到,这情况竟然严重到会出现大规模械斗。 ----------------------- 作者有话说:墨墨:[星星眼]要玩! 大趾:[抱抱]好~好~ 第225章 第208章 当地情况 208 虽然都摸不着头脑, 但都有该干的事情,户部尚书和兵部尚书到宇文霁这边点个卯就匆匆去了各自的衙门,这两部的官员也都被叫起来, 核算钱粮兵马,宇文霁一声令下,随时出征。 其他大臣都跟宇文霁和吕墨襟在勤政殿坐着, 因为第一份军报一般也确实是最笼统的, 是马蜂接到消息之后第一时间发出的,他发出军报时应该自己也不清楚确切情况,就是让朝廷能够用最快的速度进行准备和反应。 接下来十二个时辰,至少应该有十几份的军报送到,有的依旧是马蜂的, 是他了解到更多情报的同时,禀报给朝廷的详情, 也有江南官府、浑江水军, 以及浑江一线江北一侧的官府在发现了江南情况后, 给朝廷发来的急报。 该发却没发来急报的, 就是出事了。 一天之后, 各路急报陆续到达了岐阳, 该发的都发来了, 众人顿时都松了一口气, 这说明情况还在控制中。综合先前众人已知的情况, 终于闹清楚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首先,这个城隍庙道教,还得追溯到宇文霁在江北一点点收拾旧河山,吕墨襟培养说书人,宣扬封神榜, 顺带宣传封神(天庭、人间、地府)体系的时候。 这是十分适合中原人的神话体系,江南江北的百姓都开始自发地思索“咱们当地的城隍该是谁?” 当时还没让宇文霁砍一刀的江南世家,就已经建立城隍庙了。不过这些城隍庙与同时期江北的城隍庙根本不是一个东西,江北那边供奉的,是在当地做过利国利民好事的先人,多数是有官职的。 可这些私庙,是个祖宗就供进去了,各家百姓当然都想让自家的祖宗当神仙,也好日后等他们下去了,让他们当个仙兵仙将,也就不再来人间受苦了。结果闹得城隍庙到处都是,即便姓氏相同,一个大点的村子,都能有两三座庙(不同分支)。 当时就常因祭祀之事,闹出纷争。 且寺庙中,除了日常征集祭祀之物外,又常有征集年轻美貌男女,或幼童为祭之事。反正人送进去就消失了,再不得见,当地人便以为是去了神仙身边了——这个事情细想一下,就能发现和鹿仙人所传之教的极大相似之处,固然是因为这些淫.祀的手段和动机大致相同,也是因为鹿仙人确实就是从江南过去的。 后来,宇文霁稳步平推江南,这些私庙也在推平之列。 朝廷出面告诉当地百姓,城隍,是仙官。仙官是需要天庭、地府和人间的三位帝王都盖印任命的,缺一不可。因为别看城隍是个小官,却是管理这一片地区的妖、仙、鬼之事,是要沟通三界的。天庭印和地府印,凡人看不见,但人间印,凡人自然是能看见。 当时百姓刚经历战乱,多有破家之人,他们也觉得过去的城隍老爷不大管用,又对官军对皇帝是最敬畏的时候,自然是听朝廷的,信新来的城隍庙。 即使庙祝都是北人,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语言不通。 但随着朝廷占据江南,但在江南,城隍庙道教依旧如春日野草一般,快速铺开,并发展起来。 庙祝都是吃朝廷饭的,里边很多人都是督亭卫的暗探。如今每年督亭卫和纪检司还会专门派遣暗探下去,巡查各地的城隍庙,以防出现庙祝借神之名行贪婪污糟之事的情况。 现在毕竟是国家初建的时候,各个阶层岗位的人,都有很强的向上之心。这些调派往江南的庙祝,也都很明白,这是苦差事,但做好了,却必定能脱颖而出,所以到了江南后都十分努力。 这些人也是很有手段的,尤其江南当地神汉神婆的手段,他们都知道,但这些神汉神婆没有的手段,他们也都有。 毕竟是国家培训的,内部交流都见多识广。庙祝还都是正经督亭卫学校毕业的,上学的时候,他们都会学两门真本事。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草药学、跌打损伤治疗、桑蚕养殖、简单的粮食病虫害等,一些督亭卫的都要学的侦缉、查案,甚至仵作的本事,他们也会两手。 这种放到当时的乡下,就是真大神了。 他们还会讲故事,能说会道能言善辩。后来还能介绍戏班子去当地,虽然戏班子的戏都是北地的声音,很多老百姓听不懂,但好听啊。庙祝也会给解释,那就懂了,还会学着唱两首。 除了稳定地方外,在官话推广上,这些庙祝也是立大功了。 然后……江南世家重新冒头了。 江南世家被宇文霁迁走了一部分,杀了一部分。当有的世家子被百姓所保护,还有的当时躲藏进入了山中,另外就是被迁走后剩下的那一部分了。 现在这些世家从质量上来说,远不如先前了,先前江南世家就挺拉的。可在狠毒上,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们能重新出头,还真是让百姓给“请”回去的。 宇文霁和吕墨襟先前几年看着江南各地发来的情报,也是很无奈的。 只能说百姓是真的太善良了,当他们的生活重新恢复了平稳,甚至算得上蒸蒸日上时,他们就忘记了曾经遭受的苦难了,于是当有些人又开始纠集什么宗族传统时,他们便又传统起来,跪倒在曾经的宗族长辈(也就是那些世家)的脚底下了。 这时候官府便有些远了,即便是督亭卫也都远了,反而是城隍庙的庙祝,跟百姓更亲近。 城隍庙道教开始和宗族势力争夺信徒,因为这两边的很多观念,是对立的。 宗族要让百姓重新回归家族。 为家族付出这也是应该的,众人拾柴火焰高,但如今世家的想法,却是让大多数家族的底层人甘为柴薪,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熬干自己的骨血,喂饱最上层的那些精英。假如你家里倒霉,男人死光了,那还要吃你家的绝户。 那些尚且有些图谋的世家,做的还不会太绝。 最缺德的,是那些上头人北迁了,剩下的人都是除了辈分什么都没有的世家,这些人将北迁之事引以为戒,觉得只要家族里有人发达了,就会抛弃宗族北迁,因而用尽了手段束缚本族发展,无论经商、读书,或种田,但凡宗族中谁家稍有出息,便让这家“拉拔族人”,将人家的家底挖干,这些人家若敢稍有反抗,便以忤逆论,以宗族之法行私刑。 这有些事督亭卫也很难管,一方面是百姓不告发,另外一方面是即使知道了谁触犯了律法,可进村抓捕时,全村包庇,甚至与督亭卫武力对抗。底气弱一点的官员,就只能咬牙认了,于是发现官府难以管理,有些事便愈演愈烈。 反而是城隍庙的庙祝,他说话百姓更乐意遵从。因为百姓现在已经相信了,庙祝是给他们当了仙官的祖宗代言的。 这就是迷信,可就是管用。 就是仙人祖宗和纯粹祖宗的对打。 且城隍庙是不要百姓的银钱的,他们接受的布施,都是粮食,或者劳力(修整城隍庙,或者去给其他贫困的教徒帮忙),粮食收多了也会送去给当地的慈幼局。因为庙祝的前程还是在朝廷,他们是开了眼界的人,多数无意在一个小庙里称王称霸,他们的未来是做三任庙祝(九年)后,回归督亭卫的本行,在朝廷里升迁,他们是有十分明确的上升通道的。 从这一点上说,庙祝们其实很乐意本地有人找事的,这样他们才有立功的机会。 世家势力确实重新崛起了,但城隍庙让他们很难受。他们没能像先前那样,把所有百姓都吸收进来了,甚至还总能出现跟他们对着干的刺头。 世家一直在尝试扶植自己的宗教势力,就是把过去那些小的城隍庙重新立起来,但基本上都是打不过的…… 最简单的对比,一边找百姓要各种供奉,银钱、粮食、布帛、子女,凡是百姓有的尽要。另外一边,不但不要,反而还会尽量提供帮助。 而且,朝廷虽然不能管村子里的事情,可人一旦出了村子,那朝廷就能管了。 朝廷之前对传教有着严格的规定,他们是必须在自己的宗教场所(需要朝廷审批),信徒家中,或者朝廷规定的讲道亭里才能传教的。只要非法传教,就能把人抓起来送去服徭役,不需要任何其他旁证。 神汉神婆在被陆续抓了六十多个后,基本上就没谁敢明着来了。不明着来,其影响力远远低于城隍庙。 ——佛教呢? 目前还是艰难萌芽的状态,只有极少数身份够高的人,对佛教有着一定了解,未来深深扎根底层的佛教,目前是被广大百姓所不喜的。因为比丘剃发乞讨,成天发呆,不事生产,之前宇文霁又立法规定,任何教派的出家人(在家修行的不算在内,只计算聚集于宗教场所的)不但没有任何优惠,还要交重税,与更高一级的商税等同。 第226章 第209章 不可控的民心 209 宇文霁面对群臣中, 部分宗教信徒的反对,表示:“你们说是教徒供奉给神的,不是商业。那这事是不是等于教徒花钱买福报, 花钱买好运,花钱买庇护?求神拜佛不就是一种交换吗?拿虔诚换神的恩赐。” 虽然私下里很多人骂皇帝市侩,不理解宗教的高尚。虔诚是教徒应该有的, 神固然会给虔诚的信徒恩赐, 但有时候也因为很多原因不会管事的,因为命运啊,或者上辈子做错事啊,再或者无意中惹怒了神灵啊之类的。 宇文霁:“既然这些事都被认为是注定的,信神改不了, 那信祂干什么?” 这些谏言的大臣们,就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宇文霁:陛下啊, 你身上神神叨叨的事儿最多, 你还故意放故事, 说自己是封神榜成精, 下凡历劫的, 结果你怎么能说这种话? 宇文霁也看懂了, 他挑了挑眉毛:“世间人有兆亿, 即便一个小镇子, 人口都有数万。且神仙尚且需要修行, 又有祂们自己的爱恨情仇,哪儿有那么多的时间,挨个看凡人怎么想的?求人尚且不如求己,何况求那看不见摸不着的神仙?” “……” 吕墨襟眨巴着眼睛,不知道为什么, 宇文霁说这种话,莫名有种真实感,就像是他真经历过一样。他不着痕迹地扫了一眼群臣,果然有不少大臣略带惊恐地缩着脖子。 这可真有意思。确实那些被世人奉为圣人的人,还在世时常说“别信我”。反而是在他们去后,那些狂热的信徒们高举着圣人的学说,大喊着“信我”! 他想起了宇文霁说的一个笑话,“要断章取义”,节选自“不要断章取义”。 当时吕墨襟险些笑出了声来。 后来这些话传了出去,传话人的本意是想打击宇文霁,破坏掉他身上的神圣感,且嘲笑他不通文墨,不解玄妙。 却适得其反。 因为最广大的百姓感觉,他们的皇帝陛下这么说很“通人性”。甚至那段时间连去城隍庙的人都少了许多,可也就几个月,人们又恢复了朝拜,实在是这个年代,人们需要一种额外的寄托。 总之,宇文霁没干杀教徒的事情,可国内的宗教,却让他打击得够呛。毕竟上行下效,皇帝不信,有上进心的官员至少表现的也是不信。 江南各地的县令,即便是主动和当地乡绅沆瀣一气,又或被动地做了傀儡的,在宗教这么明显的事情上,都极难给当地乡绅放水。 江南原先的教派,几乎偃旗息鼓。 萌芽的佛教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更惨了,他们还需要慢慢寻找自己的那条路。 所以城隍庙道教,在宗教的问题上,是压着当地的。当地世家甚至也无奈了,针对城隍庙的行动已经放缓,应该是也想把这个当长期的事情干了。时间长了,总归是会有江南的自己人成为城隍庙的庙祝了,到时候一切就都方便了。 可是这个时候,杂胡内迁了。 皇帝陛下迁过来的,不乐意也得受着。 庙祝们在杂胡过来后,收到上级的指使,帮助他们熟悉当地,并且引导一部分信徒和杂胡接触。 这群从北到南,经历了长途跋涉的杂胡,也算是经历了一轮筛选了,都老老实实的。他们半路上就知道大皇帝出兵了,杀得关外血流成河,越发老实了。 杂胡是有仇恨观念的,但面对绝对的强者,又能很快表示顺服。他们会复仇,前提是他们认为自己足够强大,假如一直都强不起来,那就加入了。 所以,杂胡过来了,虽然什么都不懂,但让干什么干什么,也能忍,不招事。开荒种地、挖渠建屋、侍弄牲口,宇文霁征战两年,他们就已经安家落户了。多数人都能磕磕巴巴说汉话了,少数有语言天赋的都能用方言和本地人交流了。 一部分能力强,相貌也好(脸看着和汉人没区别,长得还高大)的杂胡男女,和当地人已经开始了通婚,这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 这一段在公文上写的是十分官面文章的,但宇文霁看着,面上却似笑非笑。 无外乎是某些人认为,外来人抢夺了他们的土地、房屋,以及女人。这些东西虽然原来就不是他们的,可如果没有外人来,谁能确定此时此刻,就不会是他们的? 认为没有别人,自己就能拥有一切,且对别人的财产与身体占有欲太强了。 人,好像真的从没变过。 可固然有人不满,却也是有正常人的,同时有城隍庙在外引导——杂胡根本没碰本地人的土地,江南现在未开辟出来的地方很多,在过去两年的开荒过程中,死于水土不服与毒虫蜇咬,或者是误吃有毒植物而死亡的内迁民,就有数百人。他们是靠自己的劳力和人命建设的家园,也尽量学习当地风俗,改变衣着和生活方式。 而且人家祖上也是汉人,只不过他们是朝更北去了。这么说起来,和江南人其实情况近似。他们是北上进了草原,江南人是南下过了浑江。 这一点江南人其实不难认可,因为先前江北人已经来过了。 这个时代的人,多数一辈子就在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生活,都很排外。知道和江北人是同胞,但先前有些人看江北人,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不是一起的。 江南人白皙,身材也更纤细些,江北人高大粗犷,毕竟过来的都是当兵的,后来又是当官的。 张口一说话,更是听都听不懂。 后来杂胡来了,这群胡在江南人眼里,跟江北人其实很接近。 此外,也别总想人家的坏处啊,移民还带来了很多好处啊。一方面徭役轻了,虽然徭役能赚军功,但徭役也是所有赚取军功途径里最辛苦的一种,随着生活越来越好,百姓也开始挑剔了。这些杂胡都无爵,他们对军功更如饥似渴,徭役就都由这些人负责了。 另外一方面新移民比庙祝更会侍弄牲口,他们本身也带来了大批的牲畜(多数入关时卖掉了,但也带过来了一些),这让当地的大牲口售价再次下降,也为牲畜的养殖提供了更好的环境。 人口增长本身也是有好处的,商业变得更繁荣,物价都便宜了一些。杂胡本身对朝廷畏惧之心甚深,偶尔宁愿吃一些亏,倒是显得厚道了。 有城隍庙在,多数人还是想得明白的。 于是城隍庙就被一些不满的本地人,视为“为外人说话”“跟杂胡沆瀣一气”了。 但是要打城隍庙,先要打得过城隍庙的信徒。有些信徒就算不满庙祝的一些做法,也会站在城隍庙一方,这就是信仰。 明的不能,就来暗的了。 有城隍庙被人夜里点了火,还有扔了狗血、粪便的。更可怕的是有人袭击、绑架,甚至意图杀害庙祝。 但庙祝不是一个人,一座城隍庙就是督亭卫的一个小旗,有五到十个人,有时候庙里还会收留让一些家境贫寒的孩子来帮忙,让他们换得一些食物。而且还有人提前给庙祝们通风报信,让他们早做准备的。 有意思的是,报讯的人,多为当地士绅(世家)。当然,他们告密这件事,还是希望朝廷保密的。 说明世家眼光再短浅,也很明白是不能跟现在的朝廷对着干的。庙祝们后头明摆站着朝廷,把他们打杀了,再让宇文大趾跑到江南来割一批脑袋吗? 可世家也算是自做自受了,他们已经把针对城隍庙的敌对之火扑腾起来的,他们自己不过拿这件事做筏子,没什么真情实感,要收敛情绪便收了。可那些被他们扑腾起嫉恨之火的百姓是真情实感啊,且这把火还随着时间的流逝越烧越旺。 这种火,总有按不住的时候。 事情的起因,是有人要袭击一位夜晚回家的庙祝。这位庙祝刚刚去了一处村落给村人免费看诊,回去的路上为了不让村人相送,偷偷跑了。村人自然是发现了,追在后头要送。正因如此,才救了这位武艺上不太行的庙祝一命,还把贼人给抓住了。 贼人认识,就是隔壁村落的。可在他们把人扭送官府的路上,隔壁村来人抢人了,两边于是就打起来了。然后就风吹野火一样,以谁都没有想象到的速度,从两个村子斗殴,变成了多个村子斗殴,又发生了大量百姓自发地攻击杂胡,结果打成了一锅粥。 真都是百姓自发地,甚至世家一直在想法子弹压,官府和驻军也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可根本按不住。 实际上,这场江南暴动,假如真的有人组织,反而很容易镇压。毕竟朝廷正是最强悍高效的时候,毫无疑问能将带头的骨干快速摁死。 第227章 但没组织,这就是一场群体歇斯底里,甚至士绅都成了攻击的对象,因为后来就不是什么仇怨问题了,纯粹就是一群人在这次集体狂热中发泄自己的欲.望,暴露自己的恶毒——通过烧杀掳掠。 ----------------------- 作者有话说:大趾:[裂开] 墨墨:[奶茶] 第210章 江南平定 210 现在宇文霁的案头, 放着江南官员不同态度的奏折。 认为是城隍庙的庙祝们以神仙为名,搅动民意,破坏地方。 当地乡绅借机生事, 欲杀害庙祝与百姓,实在是罪大恶极,请天兵镇压。 和稀泥, 说两边都有事, 但陛下别担心,好好说教就成了。 只有少数人表示,得根据江南各地不同的情况进行反应,然后说明一下他自己所在地的情况,拿出自己这地方的最佳选择来。 宇文霁把第一派和第三派的, 都堆在一块儿了,这两种人要么蠢, 要么坏, 要么又蠢又坏, 又或已经被当地世家所控制, 是个完全难以自控的傀儡了。 第二派的人脑子有点僵, 但还算看得清楚大方向, 可以用。 最后一种极少数, 他把名字记下来了。这次乱子平息后, 看情况提拔。 整理完了奏折后, 下面群臣也议论得差不多了,宇文霁便站了起来,挥一挥袖子,道:“都回去补觉吧。” “遵旨。”资历老的大臣们都很淡然地应了。 年轻的却多少有些茫然,可看着其他人都走了, 只能也跟着走,到了外头再问。 “姐姐,这么大的事情,不议了?” 孙眉看着后进的女官,微微一笑:“小事罢了。这要是在陛下北征的时候闹起来,可能要头疼上两日,这时候闹?” 女官不理解,但既然孙眉这么说,那应该就是这种情况吧? 宇文霁向江南支援了一批粮草,又给马蜂去了一道圣旨,让他全权负责,后续就只是关注,但彻底不插手了。 急报最初把宇文霁和吕墨襟都吓了一跳,当时看起来也确实骇人,但综合各方了解过后,两个人都淡定了。 马蜂有能力镇压江南的乱局。 在江南的马蜂最初是有些心乱的,老兄弟们从大哥刘去疾开始,连后来的穆家老二,基本上都到江南坐镇过了,结果人家来了都没事,偏巧他在任,江南乱了。 且他在老兄弟里,本来就靠后。这点他倒是不觉得委屈,他从小就知道自己为人粗疏,旁人也都知道,所以基本上都会提点他,可就这样他还是“大事没有,小毛病不断”。 他爹马愤都说:“幸亏咱们陛下是个稳妥人,你其他的兄弟也都是厚道人,否则你这个性子,早死了八百回了。” 马蜂自己很多次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冷汗直冒,暗暗下定决心下次一定改,然后就下次下次复下次了。 一直到了这把年纪,他的脾气才算磨得稳妥点,才终于轮到他坐镇江南。 马蜂以为,自己是要被调回去了,他觉得在陛下的心里,他是难当大任的。可在岐阳的旨意下来之前,马蜂依旧小心谨慎地处理着江南的局势,他把这辈子的耐心都拿出来了,每下达一个命令之前,都要跟自己说一句“我要稳住,要稳住。” 他没有大量派兵镇压,也没有贸然命令各地驻军剿匪,而是让各地主要城镇固守,尽量救助百姓,从原本主要驻扎军队的三处大营分别出兵,从三个方向平推。 看似暴乱已波及小半个江南,声势浩大,其实这事儿十分松散,目前就没有任何一座大城被他们打下来的,那些小镇子也只有初期猝不及防被攻破,那还是从内打破的。后来求援的地方越来越多,其实都很稳当。 目前很讽刺的是,安全平静的,反而是有杂胡移民,或城隍庙势力更强的地方。 最初暴乱发生的繆州,当地知府接报后第一时间调兵,兵还没从大营里调出来呢。当地的乱子就已经让本地督亭卫配合移民,给剿灭了。其他各地有杂胡移民的地方,自然也没人敢碰。 而城隍庙势力强的地方,庙祝们早就得到了督亭卫的警告,集结村民在本地督亭卫的率领下自保。且他们是大范围的保护,外人来求援,只要你承诺了会守规矩,来了之后也确实守规矩,就能好好护着你。至于不守规矩的,那就交给督亭卫负责了。 其他村寨,也有结寨自保的,可因为朝廷之前下旨,禁止民间建立坞堡,过去世家那些能和小县城相比的坞堡都被推平,只能建造一些矮小的围墙。且目前朝廷强力,这些被打折了一次,又刚刚爬起来的世家,可不敢像过去那样私造兵器,弓箭更是只有在朝廷挂了号的猎户能少量拥有,且其使用的猎弓还是有限制的。 围墙低矮,缺少兵器,还是只有一家一姓自保,人数有限,他们对于求助者要么拒不接受,要么就是提出金钱要求,甚至有的村寨不但不保护其他人,反而打劫起了过路的逃难者。 这也算是烈火炼真金,遇事见真心了。归根到底,是当地煽动起来对抗城隍庙,对抗移民的这场暴乱,结果反而加速了移民融合,和民众改信。 暴乱的来势汹汹,也有江南各地州郡官员自身的关系。他们也都知道目前暴乱的只是寻常百姓,有些人本身不忍心,他们是没经历过乱世的一代。还有些人已经被当地势力所裹挟不敢动手,当地有些士绅想着压事,或有些人看着事情大了,想借机把对头铲除,然后再压。 这是一场标准的人祸,闹起来的只是一群心态不平的暴民,再加一群认为法不责众趁机敛财的人。 他们无心造反,没有准备,也毫无决死之心。 乱世中战斗力最差的流民军,都能吊打这群强盗。 所以,只要安安稳稳地平推就行了。 马蜂想着,他总不能在调令来之后,把一片烂摊子交给老兄弟吧?且他都一路挣命到现在了,在他任期发生暴乱,这事本身已经要受罚了,他可不想因为自己的处置失当,让情况越发恶劣,再把命丢了。 得知天使来了,马蜂还是有些遗憾的,总觉得他能再做点什么,另外他有点疑惑,怎么交接的武将没来?就来了个兵部侍郎? 于是,当听到圣旨的内容,是让他全权负责剿乱事宜时,马蜂瞬间一愣,下一刻,泪水便落下来了,他没想到,陛下比他自己还要信任他。 马蜂抹一把脸站了起来,整理衣装,雷厉风行地继续剿匪——动兵者,皆斩。降者,暂免死。 是“暂”,稍后查清,是杀、是放,还是其他惩罚,到时候再说。 立刻便有人来求情,因为初时,只有敌对城隍庙的一方势力参与,可后来乱子大了,两边就都有或被动或主动掺和的人了。 所以后来局势平稳了,两边都有人来说情,马蜂两边都不搭理:“我武将,不参政。” 这反而使叛乱快速平复,毕竟先前本来就是脑子一热打起来的,没几个脑子清楚的真想造反。 若马蜂给他们掰扯谁对谁错,捣鬼者反而要昂起了头,跟马蜂闹上一闹。马蜂各打五十大板,那可是吓死他们了。毕竟都明白,不找事的老实人一定是先停手的,找事的继续闹……那就变找死了。 随着各地逐渐平叛,朝廷除了向一些地区重新派驻官员外,又陆续派遣了几支由刑部、吏部、大理寺、督亭卫,以及官军,等多方官员组成的钦差队伍(宇文羽与桶义都被派出去了)。这些队伍在当地明察暗访,尽量还原当初的事实真相,并依法判决。 判决的结果,自是不会让所有人都满意。 甚至有些人,直到被押上断头台,其本人和亲友,依旧不认为当初做错了。 年中的时候乱的,年底的时候,江南当地便为之一清。祭祖当然是还要祭的,祖宗是好的,有问题的,是以祖宗为名,盘剥百姓的不肖子孙们。 临近平息的时候,马蜂还是做了一件没忍住的事情的。他召来了几位立功的杂胡首领,现在都是里正了,他问问他们,为什么没有趁着这个机会作乱? 这问题,问得可真是十分的莽撞无礼。 被叫来的这几位也是憨直,一个敢问,对方敢答。 带头的那个笑得一脸谄媚:“我等见过大皇帝……咱们陛下,见过威武雄师。” 这个见识很远的,更准确点,该说是路过。 主要见识到的,还是当时奔赴草原的中原精锐,对宇文霁,顶多就远远看见了一个小点。 第228章 否则这一路从北到南,路上就死了不少,到了江南后,气候不合,劳作艰辛,可也没有任何人出乱子,因为他们就是很明确地知道,打不赢,想活命就得老实。后来出了民乱,他们是很高兴的,因为能赚军功,能尽快得到爵位,能更多的融入这个巨大的帝国。 马蜂一听,也笑了,举起大巴掌拍在带头人的肩膀:“咱们陛下是威武!给你们几个督亭卫学校的名额,回去让孩子好好念书,将来考武举,考督亭卫都好。” “哎!哎!大将军说得是!” 众人都笑了,背脊稍微直了一点。他们也是真的感谢那些搞民乱的人啊,现在乱子过后,他们的日子宽松多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托腮]都去睡吧,快走,我墨墨脚扭了,我得抱他走。 墨墨:[可怜] 第211章 (捉虫) 你不要去 211 宇文霁和吕墨襟, 却没有马蜂的这份轻松。 江南的暴乱好解决,这次乱过之后,反而有些好处, 因为最闹腾的那群不稳定因素,反而在这场混乱中被切除了大部分,剩下的也缩起了胆子, 可岐阳也在暗流涌动。 有些人故意给这场民乱起名为“城隍庙之乱”或“胡乱”, 又将民意引导向“陛下北征归来,市井没有太平,反而江南发生了民乱,你们说说,这是不是有什么内情?” 明明这件事的起因, 城隍庙是被害方,且最初闹乱子的人, 无论两边的村民又或庙祝本身, 都是汉人, 根本没移民什么事, 后来参与暴乱的, 有名有姓的里头, 胡人更是一个都没有(也有胡人跑去作乱的, 可都是脑子不清楚的, 也有许多人还没从移民村跑出来, 就让自家人给按住解决了。) 起这种名字,就是不怀好意,是把这事朝杂胡身上引,继而引向十几年前乱世的起因。 当年为什么乱?因为咱们中原放了不少杂胡内附,有些地方甚至杂胡比汉人都多。杂胡不像汉人百姓, 杂胡不老实,就惦记着劫掠,所以进了中原就去当强盗,咱们中原才乱了。现在陛下又开始放杂胡进来,陛下战神在世,他还在的时候,杂胡自然是不敢闹什么幺蛾子的,但陛下一走,中原怕是又要大乱了。 当年放杂胡内附,确实也是乱世的起因之一。 可更大的起因,依旧是朝廷不做人。从戾宗到宇文厚,几十年的时间,才彻底大乱,大景的威望,还是够厚实的。 假如朝廷拥有绝对的权力,那无论什么民族,只会能歌善舞,继而归附成为华夏民族的一员。 但这种说法,哄着老百姓就够了。很多百姓对于乱世的景象依旧记忆犹新,恐惧于乱世的降临。 不过,说书人很快就开始讲江南的各种小故事了,这些故事里,包括了江南动乱的起因,也包括了一些内迁之民携手护卫乡民的故事。 这些故事,并非吕墨襟为了稳定舆情命人胡编乱造的,完全都是取材于当地发生的小故事,让督亭卫的文人稍作收集整理便罢了。 正常百姓从说书人那儿听了故事后,就不会继续乱传了。 随着故事的铺开,岐阳的督亭卫也开始抓人了,一个月内,陆陆续续抓了四百多人进牢里。 有升斗小民,有二三品的大员,还有几位根本上不得台面的宗室。 那些别有图谋的就不用说了,就是为了煽动胡汉矛盾,意图从中得利。但数量最多的,反而是根本没图谋的……后世这种人也是很多了,属于在网络上叫最凶的。 从这些人口中传出来的邪乎说法,甚至比那些别有所图传谣的人传得更广泛。因为有图谋的还是不敢编太凶的,他们也怕跟江南似的,出大事,这些人坏,但还有分寸。可纯粹就是为了哗众取宠,为了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他们是没顾忌的,甚至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就是为了说出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大事”来。 比如有一位,就到处宣扬,宇文霁不是封神榜下凡,他其实是纣王转世,吕墨襟是妲己。他们吸取了上一次失败的经验,所以吕墨襟转世成了男的,现在是拿了天下,要以天下为鼎,以天下人的血肉要药材,炼制长生不老药呢。 宇文霁和吕墨襟拿着这位的供词,看得津津有味。 这位是真能编,而且要是把他的故事从头看到尾,还真觉得他这话有几分真,因为他这个故事的内容,看似十分有逻辑,桩桩件件都解释得通,因为这位本身是个屡考不中的秀才。 可他却又自视甚高,坚持认为,是吕妲己已经发现了他的才华,才故意将他刷下来,不让他入仕。 吕墨襟还去调查了一下,这种也是人才啊,按说督亭卫该收的。 原来人家根本看不上督亭卫,一直考的都是刑科。刑科的科举内容,是需要逻辑,可以适当地推理,但这是以证据为准绳的,是需要有依据,这不是一个“我认为、我觉得、我猜测”的科目。 这位却过于自我了,他就是一个大忽悠。 乡试的考官就把他刷下去了。有一位考官对这个人印象深刻,他太能胡编乱造了……考官还推荐他去督亭卫的对外招收看一看的,却被对方认为是侮辱,还说考官有黑幕。 怪不得按照他的逻辑,是吕墨襟故意把他刷下来呢。督亭卫的对外招收,招的是特殊人才,能歌善舞的、能说会道的,还有那些跳大神的。 外界传闻,这些特招的,其实就是去侍奉吕墨襟,逗他玩乐去了。 这是吕墨襟故意放的,他可不想这个特招途径变成一群官迷的升官梯,而且特招进来的人,都是没有官身的,他们都有一个由宇文霁提议的身份——外聘专家。 他们要转正,必须通过考试。 所以,转正的人阿谀贪婪一点无妨,但必须有在他们所属领域的真本事。有些事也就很有意思,说朝廷招人一定来一群滥竽充数的,但说吕相找陪玩,没一点真本事的人,还真不敢来。 鸡鸣狗盗的门客,也都是自己的业内翘楚啊。 但一些清高之人,便确实是不屑了。 所以,这些人到底怎么罚? 显然是不能关两天吓唬一通就完事的,否则下次还敢。 吕墨襟看宇文霁的表情,显然宇文霁他也是这个意思。 因为宇文霁前世也见多了各种造谣的,其五花八门程度,比之现在更加可怕。而且,这些人现在造谣的是宇文霁和吕墨襟,他们两人是绝对的强者。即使将来有一二谣言流传出去,甚至流传到后世变成了野史,影响的,也是两人的身后名,对现在的他们来说,没有丝毫影响。 但这些破嘴造谣的,假如是一个弱者呢?比如,造黄谣。 现在的女性官员和将领地位提升,市井间当家立户的女性也越来越多了,女性的羞耻观也越来越放得开,但这是指的中上层女性。底层女性的观念,依旧没太大变化,甚至随着市井平稳,一些地区对女性的贞操观念也开始收紧。 岐阳前年就有个案子,男的因为女子新婚夜没出血,说女子破了身,新婚早上,把女子披头散发地送回了家去,还说因为女子不贞,所以嫁妆不退了,另外索要聘礼。女子不堪受辱,一头撞死了。 女子的兄弟姊妹怒了,女子家的街坊邻居也觉得这男子太过,帮了忙。两边人一番厮打,男子的裤子被撕破了,露出了一个如幼儿的蚕宝宝…… 拿去掏耳朵都不一定能有感觉。 男子的家人顿时也觉得丢脸了,不跟着这家人闹了。女子家人把这男人光着腚一路揪到了衙门,告他逼死人命。 且女子的尸首在仵作验过后,表示“仍为完璧”。 这自然是告赢了,男子杖责之后,戴伽发配岭南为官奴。这男子的亲妈在公审时,躺在地上嚎啕,还把自己的衣裳脱了,用各种污言秽语咒骂死去的女子,外加呼喊官府乃是拿了死者家人的钱,跟死者一块儿污蔑陷害她的好儿子。 按理说围观者中多少会有同情男方的,但这次没有,因为男方“只有一指”,还是小拇指的。 案子最后虽然是恶有恶报,却也是让人不胜唏嘘,女子年纪轻轻的,一条性命就这么没了。且若非她家里人敢闹,若非那男子身体有恙,这案子也无法如此落幕,多少要沾上些污糟。 这件事其实也是一起比较恶劣,对女子伤害极大的造黄谣。 最后,所有传谣之人,都被定了造谣诽谤的罪,且是按照诬告反坐办理的。 将来所有造谣之人,也按照诬告反坐办理。 你造谣说别人造反,对方没造反,你就按照造反判。至于造黄谣的,无论男女,都以强.暴.论处。 第229章 现在是封建社会,他可以没有人权一些。 因为行动迅速,按得够快,江南暴乱解决得也够快,因此官场上的大动作没发生,其他人看似都够老实。 在马蜂将江南彻底平息的事情上报后的第二日,吕墨襟回后宫就听说宇文霁去望星楼了。 那是宫里的一处高台,听说是宇文厚为了观星、饮酒,外加看宫女奏乐建的。宇文霁很少上这个高台,大风呼呼的,星星是挺好看,但现在这个年代,就算城市也没什么光污染,什么地方看星星都一样。 吕墨襟想了想,没有去望星楼,而是回了寝宫。 快晚膳的时候,宇文霁回来了。 “我本来不想闹太大,所以想着等年纪大了,或者干脆退下来的时候,轻车简从和你去江南,用那点余热震慑宵小……” “你改变主意了?” “嗯。摆开阵势,大张旗鼓地去。” 这种巡视,现代看小说和电视,总觉得皇帝就是去玩的,彻底的形式主义。现在站在皇帝的位置上,宇文霁意识到了这种事的重要性。 ----------------------- 作者有话说:大趾:[愤怒]我自己下江南! 墨墨:[可怜]好…… 第212章 熊爹崩 212 宇文霁必须亲自去了。 一方面现在这个年代, 百姓见识狭隘,“帝王威仪”是真的能唬住很多人的。 另外,有些事, 确实只有皇帝能干——君前失仪,这罪名简直不要太好用。 你衣服带子没系好,系好了?左右侍卫扯一下。你这种奸诈小人!竟然还敢狡辩?罪加一等。 左脚先进门, 你想踢朕。 今天面君没洗头, 你身上有狐臭,熏到朕了。 送给朕的礼物,是讥讽朕的。 且君前失仪的量刑标准,上下限真的太大了。 先前北方有孙家,可宇文霁再怎么膈应他们, 孙家对当地还是很开通的。孙家曾经所在的尚粮郡,现在供奉的城隍就是孙家的先祖, 孙廊, 不过这位城隍爷比较奇特, 他是戴伽的, 因为他的后代里出了个私刻玉玺的不肖子孙, 所以阎王爷让他戴枷留任, 戴罪立功。 江南现在重新起来的这批人, 在乌龟大.法上, 跟孙家有的比, 在对地方的管理上,却只会保守、压制,再加剥削。 当然也有好的,可那就危害更大了,真就第二个孙家了。 这群人只有害, 没有益。 宇文霁也只能用点极端手段了。 即便下江南让他得到一个恶臭无比的名声,他也不在意了。 不过……也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野史,说他下江南不带墨墨,是去拈花惹草去了,日后可千万别有什么自称是他江南遗脉的家伙站出来啊。看来要留下遗诏,明确表示我确实没有后代,日后任何宣称是我后代的,都是乱臣贼子。 不过,承嗣新规继续施行下去,说是我儿女也没什么用处,皇帝的儿女一样是普通宗室。 宇文霁一心二用,一边想着,一边看着吕墨襟:“你不要去。” 吕墨襟皱眉:“打仗我不跟着也就罢了,你巡视也不带着我?” 他说这话,宇文霁便知道,他已经同意宇文霁南巡了。 宇文霁也跟着皱眉:“你比我清楚南边的情况有多糟糕。” 湿热瘴疠之地,蚊虫毒物多到离谱,后世的城市,现在有三成还在林子里埋着,另外三成多还是个小村子,还有各种可怕的寄生虫病,就是后世所谓的“蛊”。 南方各族都受寄生虫之苦,有些山中民族因为在当地住的久了,知道什么东西不能碰,或者某些生活方式能避免寄生虫,患病者少,就被一部分愚人指为炼蛊害人,女子更是深受其害。 南边有很多什么男子被山中女子诱惑,跑出来后向家人求助,结果发现女子果然是妖怪或蛊女之类的传说。 其实就是男子勾搭了人家异族女子不乐意负责,又怕女子找来“坏了他的名声”,所以先下手为强,说自己是被诱惑的,对方是要吸他精气害命,于是纠集同族,先害了人家的性命。 会干这种事的,过去一般都是长得不错,至少看上去有点能耐的世家子。至于将来,大概就是各种书生了。 只有官府有权威、一视同仁,这种事情才会逐渐减少。可只要当地势力世家的势力依旧在,那变得保守是一定的,因为世家、宗族,他们立足的就是一姓之利,脑子的善恶好坏,改变不了他们屁股的位置。 可一旦官员稍有偏差,别说江南了,各地都要出问题。 宇文霁叹气,有时候他觉得ai治国挺好的,ai应该没有人类这么多的私心……吧? 总之,江南各方面的生活环境,确实不太好。 宇文霁自己皮糙肉厚,他不怕,但他不想吕墨襟出事。 宇文霁也知道自己双标,他派遣了那么多官员前往江南,其中不乏他的熟人,宇文羽这个弟弟也派过去当钦差了,他自己也要去,但吕墨襟不行,熊爹和母亲们也不行。 现在派驻官员前往江南,也有很多拒绝赴任的,宁愿挂印而走的。水土不服,又因为稀奇古怪的原因嘎掉的官员士卒挺多的。 吕墨襟很想去,宇文霁北伐之后,他本不想再和宇文霁长时间分开了。虽然两人看着都不显老,但他们也不再是青春年少了,早已经进入了人生的后半辈子。 可是他看着宇文霁,第一次宇文霁对他阴沉着脸,吕墨襟便知道了,这件事没商量。 他叹了一声,点了点头:“好,我不去。” 宇文霁很好说话,可在另外一些事情上,他却又十分的执拗,不可能被说服。家人的安全问题,就是不可被说服的其中一件事。 而且,假如他真的在路上发生了什么事,那可真是想不分别也得分别了。 宇文霁要下江南这件事,两人是定下了,但也仅止于他们两人知道了,谁都没向外吐露一个字。因为宇文霁下江南……比北伐更危险。 杂胡已经被打断了脊梁,等他们重新有胆子拔刀相向,至少要这一代人死光了,甚至是要等一个新的草原民族出现了。而且杂胡还没有能力渗入到大景的高层,内附的杂胡现在真都是汉人了。 江南的虽是自己人,但他们对宇文霁的杀意却从未熄灭,目前这个帝国的所有制度,看似坚固,实则脆弱,一根又一根的梁木撑起这个帝国,它们的根基扎在宇文霁的肩膀上。宇文霁倒了,有些梁木会变得歪斜,有些则会彻底坍塌。 宇文霁需要时间,背负着这些梁木,尽力地朝前走,直到生命的终点,方才将它们放下。到时候就看他接力子孙的能力了。 两人都在暗中小心地准备着,但一件事打破了两人的节奏——熊爹,崩了。 “!!!”内侍来禀报时,宇文霁愣了一下,方才震惊地看向对方。 内侍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瑟瑟发抖:“陛、陛下,平王崩了。” 突然袭来的眩晕和恶心,让宇文霁摇晃了一下,但很快他便稳住了自己,一撩下摆,朝外奔了出去。 帝辇就在门口等着,但内侍们扛着辇车就没能追上宇文霁,宇文霁一路跑到了宫巷,这里有个小马棚,常年预备着两匹马,是为了内侍有什么命令快速出宫通传用的。 他进去拉了一匹马,直接骑着出宫奔向了平王府。 宇文霁穿着常服,脚上是一双飞云履,这就不是骑马用的,在平王府门口下马的时候,他的两只鞋子都已经丢了,穿着袜子踩在地上,跑进正堂时,袜子也跑没了。 医馆、宫人,和侍卫,都跪在外头。宇文霁仿若没看见他们一般,光着脚,径直冲进了屋。 熊爹躺在床上,宇文霁站在房里,有一瞬间以为老爷子能跳起来,然后如往常那样笑嘻嘻地对着他说:“傻小子,吓着了吧?” 但熊爹就这么安静地,微微张着嘴地,躺着,他悄无声息,他一直以来的活力,已经消失得一干二净。 宇文霁艰难地迈动双脚,拖着沉重的身体走向熊爹,他抬手想摸熊爹,可收了回来,又抬手,又收回来,直到第三次,才终于把手颤颤巍巍地放在了熊爹的鼻下…… 宇文霁直接跪倒在了床边,他大口大口喘着气,可还是觉得窒息,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方才慌乱地握住熊爹的手,胸膛疼痛得仿佛裂开,他想哭,可两只眼睛仿佛放进了岩浆里煮,只能感觉到火热的痛,却流不出冰冷的泪来。 吕墨襟匆匆而来,在门口看见了崔王妃和素合。 第230章 向来刚强的崔王妃,却哭倒在素合怀里。见他来了,崔王妃强撑着站起来,与素合一起对正要行礼的吕墨襟道:“快进去。” 吕墨襟也不多客气,当即冲进了屋里——宇文霁出事了。 果然,宇文霁确实状况不好。 他单膝跪在老平王的床头,腰部以下的动作,十分板正。但他腰部以上却像是一根被折断了的树枝,十分板正地向前歪了三十度,两条胳膊下垂,双眼发直面无表情地僵在那儿了,更吓人的是,宇文霁脸憋得发紫,而吕墨襟根本看不见他的胸腔有起伏——他不喘气了! 吕墨襟赶紧从宇文霁和床之间挤了进去,挡在了宇文霁的面前,伸出双臂,用大袖子将他整个人罩住,不断拍着他的后背:“景光……景光……宇文霁!宇文大趾!大趾!” 最初吕墨襟声音和动作还算温柔,逐渐便都暴躁了起来。他叫着宇文霁,摇晃着他,甚至开始捶打他,抓他的耳后和脑袋。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吕墨襟听见了一声响亮到刺耳的抽气声,僵住的宇文霁也在他怀里“抻”直了上身,接着便是一阵急促的喘息。 “大趾!大趾!”吕墨襟赶紧抓着宇文霁的下巴让他抬头,“哭!哭出来!” 可让吕墨襟感觉到恐惧的是,宇文霁非但没有哭出来,反而渐渐平稳了。他哭不出来。 “墨墨,我没事儿了。”宇文霁低声说着,语气平稳,他抬起胳膊双手温柔地拢住吕墨襟的手,果然,吕墨襟的指甲劈了,左手的食指甚至已经见了血,“去擦擦药。” 宇文霁站了起来,除了头发衣裳有些散乱外,看起来甚至比平常更沉稳些。 ----------------------- 作者有话说:[爆哭][爆哭][爆哭] 第213章 茫然的大趾 123 宇文霁过于冷静的情况, 却把吕墨襟吓得要厉害,比刚刚看见宇文霁动作怪异地僵在地上更害怕。 宇文霁是个性情中人,他哭哭笑笑都正常, 如今却是伤心至极了。 且除了如今老平王的死,吕墨襟还担心这后头的情况。 生老病死,人之寻常。 老平王走了, 平王妃……虽不近亦不远矣, 还有素合侧妃。 她们的年纪都到了,其实这个年纪,乃是喜丧。且有宇文霁照料后世,走的时候也清楚自己死后必定极其哀荣,都是放心地去的。 即便是吕墨襟自己, 该也是在宇文霁前头的。 宇文霁怎么办啊? 想到此处,吕墨襟泪水涟涟, 他模糊着视线, 想劝宇文霁, 可这事儿乃是性情相关, 言语难劝。反而是被宇文霁拉过来搂在怀里哄了哄, 又给他擦了泪, 引他坐到一边。 崔王妃和素合听到动静也进来了。 吕墨襟来之前, 她们就已进来过了, 可宇文霁那样子, 两人都知道他不好,却又怕惊了他,才离开等在了外头。不是推脱责任,是她们都知道,论亲密, 吕墨襟才是最亲密的。 如今进来看宇文霁一副沉静可靠的样子,反而吕墨襟一脸惊恐的擦泪,哭得厉害的崔王妃立刻努力憋住泪,素合反而泪水下来了。 老平王对素合来说,就是一个上司,还是儿子强大后,就想避开的上司。他的死亡,素合哀伤是有的,可点到为止,她以后该怎么过日子,还是怎么过日子。在这个家里,对熊爹的故去,她可能比吕墨襟的哀伤都要少些。 崔王妃和老平王,才是真正的伴侣、老伴。她之前哀伤至极,可是看着儿子有事又只能撑起来,不敢放开了悲痛。 宇文霁是知道他让崔王妃和墨墨担心了,更清楚的情况有问题,在被墨墨唤醒后,宇文霁觉得应该是传说中精神自我保护的开关被打开了——他关于熊爹的情感被剥离了。 这很像是他少年时候上战场的情景,对死亡的恐惧和对杀戮的厌恶,都被暂时地剥离了。 他当时是该害怕,却不害怕,直到习惯了,确实不害怕了。现在他是该哀伤,却不哀伤,所以……这个也要习惯吗? 宇文霁看了一眼房里的人,门口还有个哭得鼻涕眼泪的宇文羽在探头。宇文婷还在鲁州任上,现在该是还没收到消息。 他的家人也就这些了。 他要习惯,他们一个又一个地离开吗? 宇文霁眨了眨眼睛,开始处理熊爹的身后事。 熊爹留下了一份厚实的遗嘱,把他自己的身后事写得明明白白。 一是熊爹表明了,要回到丕州安葬。 这一点群臣也早已经知道了,且不止熊爹要到丕州安葬,宇文霁把第一代平王夫妻,也就是武烈太子夫妻的棺木这一次也准备一块儿带回去。等于将来平王这一支,就都埋葬在丕州了。 这也是做表率,将来继位的宗室,崩了也都是葬回自己的祖籍地了。 二是熊爹表明了“我死后以月代年,陛下守丧三月即可。国中大事小情,皆在陛下一人,不可因我而废公。我可明白说了,就守三个月。谁敢多说一天,都是坏我之名。是让陛不遵父言,置陛下于不孝的境地!” 守丧的规矩,在乱世中让皇家坏的差不多了,桶义本来还有心上奏折,让宇文霁作为天下之君父,当为天下典范,他自己守上至少六年——主要宇文霁既没有妃嫔,也没有了生孩子的急迫,他守丧就是不亲近吕墨襟,也不吃肉,再加衣服上戴孝,听着也不是太难。 但有了熊爹遗嘱上明确直白的那几句骂,桶义立刻把奏章塞自己袖子里了。以月代年,这是好事,因为真按照规矩守国丧,民间三年也不可嫁娶,不可欢庆,不可饮酒,对百姓影响也大,这是正经的仁政。 若让宇文霁自己守六年,是成就他的孝名了,却也是坏了老平王的大仁,也给后人增添了麻烦。 宇文霁表示“承父王之遗志,将来帝王,皆以月代年。” 众臣没有脑子有病出来反对的。 最后是薄葬,不要什么值钱的陪葬品,越值钱越让人惦记,他身为平王,每年都有宗族的香火祭祀,下面还有那么多宇文家的祖宗,他这辈子不但没做任何有愧祖宗的事情,还生了好儿子,祖宗也不会亏待他的,他一定饿不着的。 老平王随葬品中最昂贵的,就是一套皇帝仪仗,这是宇文霁自己给熊爹的,一路去丕州用的。但这里头的金瓜、金斧等等礼器,也都是铜的,不是真金——之前埋怨铜钱不够的宇文霁,也把铜器埋地里了。 只要将来的继承问题按照承嗣新规走,将来的皇帝,就很难厚葬了。 先前皇帝的内帑,是一代又一代继承下来的。可将来一个皇帝正好三十登记,那也只在位三十年。前任死亡或者禅让,积累的财产当然是要么带走,要么由他自身的子嗣继承,不可能留给下一任。 就说老平王随葬的这套仪仗,也只因为宇文霁是中兴之主,老平王本身也威望颇高,宇文霁才能给自己的亲爹用一用。后头的皇帝,想都别想。 仪制就不会给你松口,因为你是皇帝,你爹不是。想要钱让户部与工部大量出钱出人给他搞墓葬,或者他本人疯狂刮地皮……除非帝国已经腐朽得十分严重了,否则大概率会让在朝的宗室薅下来。 皇帝本人都没法厚葬了,顶多是按照规格入葬。 且不止没了皇帝厚葬的事情,皇后、皇太后、妃嫔、王爷等等,这是彻底都没有了,这等于少了一大笔国库支出,查看过去的账簿,这些墓葬,动辄数百万贯钱财,这还只是地宫的工料费用,不算陪葬品。大臣们私下里闲聊,都表示当年还真没想到这一点。 有些现在依旧反对新规的大臣,也渐渐动摇了。因为方方面面来说,确实是都省钱,生老病死都省,过去是皇家一脉吃举国供养,将来是只有皇帝一个吃供养,其子女稍有优待,但怎么比得过之前的龙子凤孙? 熊爹和宇文霁是自主选择薄葬,将来的皇帝,大概是不得不选择薄葬。 虽然也知道宇文霁建了好几个墓,但每个里边塞的都是书瓷,闹得书瓷在陪葬中也是越来越流行了。 但大臣们也觉得这挺好,十分风雅。 即将出发前往丕州时,崔王妃来寻宇文霁:“大趾,我也要和他一块儿回去。” 宇文霁:“……” 她本就是送葬中的一员,所以,这个“一块儿回去”,指的是,崔王妃也要留在丕州了。 第231章 崔王妃已想了很久了,她跟老平王这两年一个住宫里,一个住平王府,也就偶尔见个面——老平王从外头看见了好吃的,带进宫来给她尝一尝。到季节了,她出宫去给他送新衣裳,也把宫里的小点心给他带去些。 但人没了,她还是瞬间觉得心口空了一块儿。 如今再去丕州,当年觉得不算远的一条路,如今恍然一想,却成了漫漫远途,崔王妃莫名就是觉得,这一回好大趾开了墓,要抬进去两口棺椁的,这回家的路,已经足够熬干她这具老朽身躯里,最后的一点热乎气了。 崔王妃本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没了丈夫就垮了的人。 ……只能说老平王死得太晚了,她与老平王成亲的时间太漫长了,他们在一块儿的时间太长了,实在是过于习惯了,可以分离、可以吵闹,但任何一方都已经无法承受死别——换了她先走情况大概也是差不多的。 他们已经彻底成了传说中的比翼鸟,谁失去另外一半,都再难长活。 且如今也确实没有什么需要崔王妃担心的了。 崔王妃思考过,是否再撑一撑?可这事儿还真不是她想撑就能撑的,她无奈地感觉到自己的精气神每天都在快速地流失。待他们到了丕州再对宇文霁言明?可她怕自己支撑不住,来个突然暴毙,那对宇文霁的打击更大。 宇文霁也确实没什么需要她担心的了,虽然她搬进宫来,是为了给宇文霁管辖内廷。可不只是她,即便素合也只是做个样子,因为宫外还是有点“后宅需要女人当家才稳当”的说法。 这庞大的皇宫,其中七成的建筑都改为了各种官署,由士卒和相应的衙门管辖。属于宇文霁皇宫的部分很少,也很简单,他的内宫人数最庞大的部门是御马监,其次是御膳房,宇文霁有着合格的内廷总管,他自己和吕墨襟也都不是大意的人,他们能保护好自己。 宇文霁看着崔王妃,他眼睛里流露出的,是类似于天真孩童的不解和茫然。 他如果真的没听懂,该多好啊? 可是,理智像是一柄锥子,一下又一下刺着他的脑子,让他必须直面所有的事实——父亲走了,母亲可能也要走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心碎] 第214章 封闭 214 酸涩的哀伤, 如春日融水般,从胸口点点滴滴地向五脏六腑蔓延,带来丝丝缕缕却又绵延不绝的疼痛。宇文霁恍惚间看见自己在冰水中挣扎着, 水是黑色的一眼看不到底,可下一刻又能看见了,黑水中是密密麻麻的水草, 它们缠绕着宇文霁的四肢, 让他本就沉重的身体越发难以动弹。 漂浮在黑水表面的冰也在水波的推动下,慢慢聚拢在他的周围,当宇文霁终于被扯到水中时,坚冰碰撞着在他头顶上聚合,重新冻在了一处, 把“宇文霁”封冻在了暗无天日的冰下黑水之中…… 从彻骨的幻象中回过神来,宇文霁胸腔中酸涩的疼, 也大部分消失了, 好像控制情绪的开关, 再次起作用了。 但宇文霁依旧扎着手, 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崔王妃, 沉默半晌后, 宇文霁只能弯下腰, 深深地向崔王妃作揖:“遵母亲之意。” 一直以来, 崔王妃为他做了很多, 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可她就是宇文霁的母亲。 他小时候甚至还各种胡思乱想,崔王妃会害他,害他的生母。当时那么想无可厚非,可如今朝后看, 当时实在是小人之心。 宇文霁又道:“娘。” 他现在处于精神异常时期,这一声娘叫得十分刻板,但却十分顺口。若是正常的宇文霁,即便知道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的机会,也可能叫不出来,因为他要顾及亲娘素合。 崔王妃也愣了一下,她没笑,反而忧虑地抬起手,冰凉的指尖摸到了宇文霁拱起的手掌上。 作为儿子,宇文霁给了她一个儿子能给的最好。不只是物质的,还有精神的,外头的家里的。崔王妃没生育过子嗣,她不知道旁人说的骨血相连的感觉,但她的位置,却见多了空有血脉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间做出的龌龊事。 父亲兄弟多些,母亲姊妹少些,可人为了自己,做出什么事儿来都不奇怪。 她小时候就对血脉这事儿没了什么念想,旁人家庭和美,受爹娘宠爱,她也不羡慕。因为爱这个东西……会淡的。他或她能爱你,也能爱别人,或者今日爱你多一点,明日爱你少一点,毕竟爱这玩意儿,看不见摸不着。 反而利更稳当些,利这玩意儿一直捏在手里,逐利而来的人,反而更稳当。 她嫁给宇文良那夯货,是出于利益考量。到了年纪没有生育,好好教养宇文霁,是利益考量。留着宇文霁的生母,到了时间告诉给他,也是利益考量。 这孩子太出息了,且又重情,与其让他自己偷摸着找,不如说明白了。其实宇文羽和宇文婷的娘,也在她身边留了五年,之后方才嫁了,后来也不让她远离,就在左右留了十年,就是为了看这俩孩子的情况,再看这女子以及她新嫁的那家人是如何的做法。 她没告诉他们生母,因为没必要了。都是聪明人,没人添事。 一个不追求爱,“拈轻怕重”的人,却得到了沉甸甸的爱。从宇文良那儿(夫妻),从宇文霁这儿(母子),甚至从素合身上(姐妹)。 “大趾……”当年,她的手很大,能轻易包裹住小大趾的两只手。现在,她的手已经很小了,完全裹不住小大趾的一只拳头了,“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是她对于儿子最大的祝福——愿他政权安稳,愿他长命万岁。 她又踮着脚,抱了抱宇文霁,她很少拥抱这个孩子,但这一次他用了自己最大的力量。 夜里,吕墨襟陪着宇文霁吃完了晚膳,没走。 孝期,宇文霁不该与吕墨襟同房,但他没劝吕墨襟离开,宫人们也没有谁多看一眼,崔王妃和素合那儿,更是没派人过来说什么,只是把紧了宫中门户,不让这事儿传出去。 宇文霁躺在床上,吕墨襟并排躺在他身边,不过两人中间还是隔着了一些。 宇文霁突然便觉得冷的厉害了,且胸口又开始丝丝缕缕的疼了。他偷偷摸摸地转身,偷偷摸摸地朝着吕墨襟蛄蛹,他的脑袋缓慢地,抵在了吕墨襟的肩膀上。 吕墨襟就没睡,瞪着眼睛看着黑暗中的床顶。宇文霁靠过来了,他也没动,呼吸都没乱的。 渐渐地,他感觉到了胳膊冰冷的湿润感。可宇文霁是没有声音的,黑暗的床帐里,宇文霁的呼吸声也是平稳的,甚至比吕墨襟的还要稳。 犹豫了一下,吕墨襟没有抱着宇文霁,他总觉得宇文霁现在像是某种惊恐的小动物,可能因为寒冷或其他的什么原因跑到了人类的身边,然而只要人类的动静稍大,这个小动物就会立刻跑掉。 瞪了不知道多久,吕墨襟恍然感觉到眼睛发干,原来他已经很久没有眨眼了。他闭了一下眼睛,突然,耳边想起了一声细弱的抽泣声。 但这声音太短促细小了,以至于让吕墨襟不由得怀疑这是自己的错觉。 他猛然睁开眼,呼吸也乱了一瞬,依偎着他胳膊的“小动物”宇文霁立刻便退走了,吕墨襟感觉不到他靠着自己的触感了…… 吕墨襟在黑暗中安静地咬牙切齿了一会儿,犹豫着,没转过身去抱他,一切又归于了平静。 慢慢地,宇文霁再次靠了过来,也再次将额头抵在了吕墨襟的胳膊上。一切再次重演,这一回,但一直到天亮,吕墨襟都没能再次听到宇文霁的抽泣声,仿佛那一声,真的只是他的幻觉。 吕墨襟起身的时候,胳膊的位置湿了一片,凉飕飕的,而宇文霁已经侧过了身,背对着他,面对着墙,好像泪水跟他无关。 宇文霁现在不正常。 吕墨襟知道,宇文霁自己也知道,亲近的两位母亲知道,甚至大臣们都看出来了。 可吕墨襟再心焦,也只能第二天继续来守着他,但在那一夜之后,宇文霁夜里睡觉就真的老实睡觉,再不朝他身边凑了。吕墨襟有心抓着他摇晃,又实在怕惊到了他。结果急得吕墨襟舌头和嘴角长满了水泡,又因为熬夜,两眼青黑。 与他相比,宇文霁神情冷漠,表情泰然,皮肤状况非常好,只因孝期不能刮脸,所以胡子渐渐长出来了——群臣,包括吕墨襟也一样,毕竟国丧,老百姓都不能刮脸,亲儿子更不行。 至于王妃和侧妃,两人每次露面,泪水就没有停过,御医随侍在侧,就怕两人有个万一。 第232章 宇文婷尚且在赶回来的路上,宇文羽哭得没眼看了,鼻涕眼泪糊了满脸。 有的大臣就觉得不好,陛下不够哀痛,不够孝顺,这可不好。 有人便看向了桶义,这位可是朝堂上直臣的标杆,结果桶义真的上去了,可他张口说的是:“陛下,还请保重龙体,切勿哀毁过度。” 不明所以的大臣们:“???” 可以紧接着,文武大臣就站出来一群,以吕相为首,一起行礼道:“陛下,切勿哀毁过度。” 不明所以的赶紧都跟着行礼,因为这可都是天子近臣。而且,这些人多数都不是爱拍马屁的。 待到私下里,有大臣询问:“陛下这是……” “陛下乃性情中人,哭笑随心。这是伤心过度了,别做傻事。” 不信的二愣子,或者别有用心的人还是有的。但这可是老平王的丧礼,谁都不想在这件事上,给宇文霁找不痛快,因此虽未曾有人明说,但都盯住了自己的手下人。 终于,到了起灵前往丕州的这一日。他们是黄昏的时候起灵的,众人按照礼仪跪拜在棺椁周围,随着宫人们的声音,跪、磕头、哭、起、跪…… 三跪九叩,棺椁起,站在前边的宇文霁身着麻衣,头戴孝帽,赤着双脚。他接下来便该上车去,领着一部分大臣前往丕州,但宇文霁竟然就这么直接光脚跟着棺椁后边走了。 崔王妃和素合本来是要上车的,见此情景便去追宇文霁,结果见到他的瞬间,两人都僵住了,同时,四周围但凡能看见宇文霁的宫人或侍卫,都露出惊恐的表情。 吕墨襟顾不得许多,匆忙冲了上去:“陛下!陛下!” 两行血泪,顺着宇文霁赤红的眼睛淌下,流下两道触目惊心的血红泪痕。 大臣们见有异状,犹豫片刻,也陆续围了上来,见此情景也都惊呼起来。 宇文霁被冰封的心,再次逐渐开裂,从裂痕里流出来的,正是这两行血泪。他冒出来的胡茬被血痕弄得一团糟,白色的麻衣鲜红一片。 宇文霁眨了眨眼睛,他的视线也是一片血红。再眨了眨眼睛,更多的泪涌了出来的,这次都是滚烫的透明泪滴了,可这些泪水跟血泪混在了一块儿,分不出来到底是如何情景了。 他的手按在吕墨襟的肩膀上,本意是想表示“我没事,你放心”,谁知按下去的一瞬,他的人也摇晃了一下,眩晕和无力侵袭着他,让他有些反胃,但如今的场合,干呕显然不合适,他必须憋回去。幸好宇文霁的手撑在吕墨襟的肩膀上,让他撑过了这一阵。 ----------------------- 作者有话说:大趾:[爆哭][爆哭][爆哭] 第215章 倭寇来了? 215 眼看着宇文霁重新站直, 众臣也终于松了一口气。 宇文霁顶着那张凄惨无比的脸,扫视了一圈众臣,他的眼泪还在不停地流, 与血泪犁出的泪痕混在了一块儿——没人敢说宇文霁不够哀伤了,这确实是哀毁过度了。有曾与其他朝臣嘀咕的大臣,不住缩脖子。 “我……我送一送父王……”宇文霁张口, 嗓音嘶哑得仿佛他的嗓子已被人割开了无数口子。 众臣哪里还敢再多说, 陛下说送就送吧。宇文霁就这么让吕墨襟搀扶着,朝前走。 朝臣们也是分两批的,一批留在岐阳,少数跟着宇文霁一同前往丕州辰丰。但无论走还是留的,都应上车, 现在皇帝都这样,他们也只能苦着跟在后头。 众人一路跟在棺椁后, 待宇文霁走出了甬道, 到了宫门前, 他却停下了, 他转过身, 朝后看去。他看不见宫里, 只能看见高墙与甬道, 众臣皆一脸疑惑, 却也不敢多言。 宇文霁眯着眼——这里熊爹也住了好几年呢, 他甚至产生了一种跑去熊爹原先宫中住处的冲动。说不定熊爹是和我开玩笑,他一会儿就从后边跑出来了,跟我说他开玩笑呢。 但这是自欺欺人。 刚干了一会儿的泪水,顿时又汹涌了起来,宇文霁吸了吸鼻子。 “我走了。”他拍了拍墨墨的手, 此时他才发现原来刚才大半的分量都倚靠在了墨墨身上…… 这是丧礼,虽然吕墨襟很想抱一抱宇文霁,但不能抱,他只能和群臣一起,目送他上了车,消失在宫道的前方。 崔王妃在出发前,是真以为自己不行了。但随着上路,她开始觉得自己越来越行了,因为他必须和素合一块儿担心宇文霁。 宇文霁又开始吃不下东西了,没人陪着他,压着他,他干嚼半个馒头,不吃菜,就不吃了。他一顿这么吃的时候,梁安就来找崔王妃了。 一心等死的崔王妃本以为宇文霁哭出来好多了,谁想到他还没恢复呢。现在吕墨襟可没在,也不可能让他跟来,岐阳必须有他坐镇。她也想过全交给素合,毕竟自己都要死了,没道理临死之前再和好大趾亲近,到时候不让他更担心了? 可狠不下心。 但就算两位母亲强迫,出发两天,宇文霁的脸颊还是明显地凹陷了下去。 崔王妃和素合都提心吊胆起来,结果发现,她们吃的时候,宇文霁能多吃两口,两人本也没胃口,只能提起精神跟着多吃。 宇文霁的理智也知道这么下去不是办法,也是强迫自己多进食,可是,他的脾胃就是出问题了,过去还能感觉到饿,现在没饥饿感了,甚至还有些厌食。整个人也懒洋洋的,对周围的感知都出问题了,他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看着前头熊爹的灵车。 一旦车队停下来,宇文霁就很喜欢朝熊爹的灵车凑,崔王妃和素合又赶紧追过去。她们发现,宇文霁的眼神里,满是渴望,比较怪异、难以理解的渴望。 崔王妃终于耐不住了,问她:“大趾,你想做什么?” “母亲,父亲可能躲在里头,等着吓唬我呢。” “……” 宇文霁又摇了摇头,道:“我知道是我胡思乱想,可我总能听见那个……那个盒子里头,传来父亲的笑声。” 他不想说那个是棺椁,只承认它是个大木头盒子。 他闭上了眼睛,脑海中浮现出的,是熊爹特有的豪爽笑声。他小时候,熊爹当着一群士卒的面,把他裤子扒了举起来,是那么笑的。他单骑赴岐阳,终于跟父亲相见时,父亲看见他,也是这么笑的。当他得胜,父亲也都是这么笑的。后来父亲去当了宗正,给他说给那些宗室好看时,也是这么笑的。 父亲的年岁越来越大,笑声一直没变,最多后来底气有些不足。初时让宇文霁恨得有点牙痒,久了便只剩下亲切。 宇文霁蹲了下来,麻衣的下摆整个扑在了地上。他撑着下巴,十分认真地看着那个盒子。 宇文霁真的是很理智的,他清楚熊爹已经去了。但是,那个压制了悲痛的开关,好像把他的另外一些东西也给压制住了,以至于他现在的反应变得不太正常。 这就是“我明知道我不正常,但我控制不住。” 也正因他自己知道,所以终究是没去把熊爹的棺材盖掀了。虽然他们父子经常不正经,可总不能不正经到这个地步啊。 熊爹,你是笑着安心走的。一定要幸福啊。 崔王妃和素合被宇文霁又不敢说重话,又一惊一乍的。 天天陪着吃饭,三餐稳定,为了让宇文霁多吃,她们也尽量多吃。精神紧张地十二个时辰跟着宇文霁,甚至到了晚上也得等宇文霁睡了,两人才回房,这一回房好容易放松下来了,倒头就睡。 待到了辰丰,崔王妃和素合竟然还胖了点,看着面色红润神采奕奕。倒是宇文霁彻底成了个胡子拉碴的落拓大汉了。 眼看着熊爹的棺椁被抬进了地宫,跪在地上的宇文霁再次哭了出来。他磕了下去,额头抵着地面,久久未曾抬起头来。 他抬起头来时,脸上满满的都是泥土和泪水,崔王妃面上也有泪,见状却松了一口气,毕竟没有血泪了。 她突然一愣——好大趾还是把她的注意力从宇文良的死上,拉扯开了。 地宫半封了(崔王妃和素合,将来也要被放进去),就看宇文霁朝着地宫的大门走去,崔王妃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她和素合想去拉,碍于场合,又不能动。 还好,宇文霁只是站在那儿摸了摸地宫的大门,又把脸贴上去,蹭了蹭,其余没干什么出格的。 对宇文霁来说,熊爹的葬礼彻底结束了。 素合是要跟着一块儿回去的,但她看着崔王妃:“姐姐,一块儿回去吧。” 出发前,崔王妃是一定要拒绝的,她行李都带过来了,岐阳王府和宫里她的东西全都搬空了,可现在又犹豫了。 素合便哭了:“姐姐,路上我一个人怕是看不住大趾啊。” 第233章 对素合来说,这个家里,熊爹是她最无所谓的,她的老伴是崔王妃——她们没有任何情人之间的感情,只有家人之情。 崔王妃叹了一声,终于是点了头。 当她告知宇文霁这一点时,一脸麻木的宇文霁,终于在眼中闪过了一丝喜悦的光。 离开时,崔王妃撩开车帘子,看向地宫的方向:大王,给我留着门。奈何桥上等着我,你可别先走了。 本来宇文霁就该顺顺利利地回去见吕墨襟,然后一点点地养回自己的精神,可在回去的半路上,宇文霁接到了一封军报——倭寇袭边。 宇文霁呆滞了一瞬,露出不知今夕是何夕的表情,这个时代就有倭寇了? (宇文霁的理解,现在他所在的年纪,横向对比,应该是五代十国的初期。他以为倭寇是宋明时才会出现的。可其实倭寇唐代就有记载了,也很可能在更早时就已经出现。) 他甚至让人拿了铜镜来看自己的脸。他看见了被大胡子遮住的半张脸,宇文霁吓了一跳,有一瞬间他真以为自己穿了,穿成了某个世界的土匪头子。 再看周围的场景,又明显不对。 我还是我,宇文霁,没有再一次把家人弄丢。 这段时间以来,极端冷静却又极端混乱的脑子,终于被倭寇这盆冷水浇得彻底恢复了神志。 宇文霁瞪着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重新去看那封军报。 这是军报,可不是八百里加急的,他有些类似一种比较重要的上报,而且这件事现在已经解决了,但是当地的知府认为,这不只是一件小事,因为倭寇很可能还会继续来袭。 这位知府是谁呢?说来也是宇文霁的亲戚,可是她自己不知道——大母娘家传下的,赵镶。 赵镶本还没到能担任知府的年岁,可谁让宇文霁和吕墨襟都特别照顾她呢?之前她待的江南小县,破事极多,但她本人的才干也是足的,到了当地花了两个月,就攻破了语言关,继而开始下地实干。 她也是会武的,且身材高大,虽是女子,足有一七五的身量,这放在此时的江南也是傲视多数男性了。 虽然当地男人说他“不似女子”,但刺头确实没有了,表面上都归她管,后来还接纳了三千内迁杂胡。 江南暴乱,她的县如狂涛中的一块坚韧礁石,安稳镇定。 所以暴乱这事儿一过,就给赵镶升官了,不过她资历还有些不够,所以去的是个小州——海州,还是没人愿意去的地方,因为太南了,太靠海了……破地方除了海鲜,什么都没有。江南百姓能不去那儿都不去,当地很多人年纪轻轻就长得奇奇怪怪(长了痛风石)。 赵镶的同僚和下属,都悲愤不已,觉得她是被针对了。 但赵镶却得了一道密旨,密旨上说,让她到海州建立一座深水海港。 ----------------------- 作者有话说:大趾:[白眼]谁来了? 第216章 赵镶所见 216 对于新的任命, 赵镶是可以拒绝的。 她却很清楚,她这次的功劳虽然不错,可江南暴乱, 同等功劳的同僚也是不少的,而她的资历还不够,若拒绝当不了知府, 最多换一个上县, 官是升了,也去了好地方,但也就此离开了上面的视线,再想立大功,可就困难了。 赵镶便接受了, 没想到,刚上任不到俩月, 就来了个大的, 非常大。 ——倭寇竟不是第一次袭扰沿海了。 宇文霁上次听说倭寇的事情, 还是新罗三国打倭国去了。他以为这些倭寇就是因为新罗三国攻打倭国, 大景坐视不理, 因而来报复的。 他想多了。 按赵镶的这份军报, 倭寇早就开始袭扰沿海了, 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之所以赵镶的前任没有上报, 因为这事儿真就太小了。 目前的倭寇, 一伙就最多不超过三十人,没有甲胄,破衣烂衫,多数人连武器都没有,就空着手, 跑来袭扰渔村。 这时候他们可还没把唐刀的制作工艺学走呢,倭国目前的冶炼技术还处于青铜器时期。 现在的倭寇虽也有杀人之事,但极少,有时甚至还不如本地两个村子械斗死得人多。他们更像是成群结队的小偷,什么都偷,连渔民晾晒的渔网和咸鱼虾干、放在屋外的各类盆子罐子、破烂衣物等等。 他们冒大风险来到汉土,就为了这些破烂吗?就为了这些破烂,因为倭国现在这些东西都没有。而这么干的人,甚至还不是倭国的平民百姓,因为平民百姓连烂船都没有。 前任知府懒得管这些人,还是专心于内务治理为好,但赵镶却觉得倭寇若不理,将来必成大祸。 因为赵镶学过督亭卫的刑科,她知道很多犯人的手段都是不断升级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她仔细查探过倭寇的情况,他们就是在不断升级。 最早的时候,有些渔民还很可怜他们,让一部分过来人用做工换食物,当时也有极少数倭人留下来了,可多数在得到了渔民的信任后,却偷了东西就走,还有的甚至杀了人,所以,渔民再不敢收留倭人了。 ——习惯了偷盗,即使得到的不多,可他们老实干活,一样所得不多,毕竟偏僻渔村也是连糊口都艰难,那为何不继续更轻松的偷盗“工作”呢? 赵镶为官见多了这种人。偷盗和赌博,习惯了“轻松来钱”的买卖,就很难回头了。 倭人从不敢进村,到如今已敢进村了,只是还不敢闯门,但也发生过多起老人被殴打,妇人被掠走的情况。督亭卫后来加进了巡查,但没法子,渔村住得太散,一些区域过百人就是大村,还有一两户搭个破窝棚就住下来的情况。 赵镶也劝过他们聚居,可百姓不乐意,也对朝廷缺乏信任。根本不信朝廷让他们迁居是善意的,第一反应都是朝廷是来骗他们去服徭役,骗女子幼儿去卖掉的。因为过去真有,且是普遍现象,因为海州实在是太穷,海货运输困难,且比起做正经海货买卖,还是直接买卖人口更方便些。 海州这地方也确实太偏僻了,百姓别说是中原之事了,连江南事知道的都少,男女活到五十都算罕有的长寿老人。 目前对他们来说,倭寇根本不算事。风浪、饥饿,甚至其他村子的渔民,反而是他们更大的威胁。 赵镶有心强制迁移,既是为了防备倭寇,也是为了聚人气建大城,百姓的生计也确实能有好转,第一批迁过来日子好过了,后边的也就跟来了。 可她不敢。 因为强迁是必定会出事的,甚至会死人,这点她不会遮着眼睛说没事。因为就是会有不想迁的动刀子拼命,让官兵站着不动被砍是不可能的。 所以假如是她的私人行为,搅扰百姓、害死人命,朝上一报,完蛋的就不是她的考绩了,她人头都要搬家。 所以,这次上报,是综合多方面考量的。 既然早有倭寇,为什么倭国还敢派使? 因为不是一个部分的。 虽然倭国的本土派和徐福派,都表示对华夏臣服,但这两派各自的领头人,连自己内部的盟友都约束不住,更遑论不在派系中的散乱势力了,根本管不了。 新罗三国开始打倭国后,非但没能遏制倭寇,反而让倭寇的活动更频繁了。 一方面,倭人有些报复心态,觉得华夏说他们不臣,就给华夏一个好看。 另外一方面,新罗三国只有最初打得比较用心,后来看华夏根本连个眼神都没给,就摆烂了。更膈应的是,部分新罗人跟倭寇勾结,用新罗的船,运倭寇去华夏沿海骚扰。 赵镶还发现了一个大的,有汉人已经与倭寇联系上了,意图利用他们,攻击村镇。 人已经抓起来了,赵镶还利用他为饵,抓了十几个倭寇。关他们的时候,牢房栅栏都得再加两道,就怕他们真跟耗子一样钻出来。 抓着了后赵镶哭笑不得,就这么十几个倭寇,攻击村镇?可赵镶强压着自己的轻视之心,对这些人细细审问,审完了,她冷汗下来了。 倭寇招供,他们是能召集起两百多人的,且还有新罗人被说动了心,再加上当地图谋不轨者,以及地痞流浪——近千人。 若让这群人内外勾结,潜进了某个村镇里,真要出大祸的。 通过亲自审问,赵镶又看见了这群人的另外一面。她其实根本没“审”,全程都在“问”,这群倭寇极其顺服。 赵镶便特意去询问了抓捕他们的督亭卫。 这些家伙被抓的时候,极其凶悍,拿着小匕首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声,前赴后继地冲上来,他们砍死了冲得最快的,后头冲的人淋了满头血不但不怕,反而红了眼睛,冲得更凶了。可前头这批全被砍死后,那个叫得最大声的头领,立刻给他们点头哈腰地跪下了。 第234章 也是这个头领,带领着其他倭寇规规矩矩地在牢里住下,牢里发米汤的时候,这群人还流着泪道谢。 送他们进大牢的督亭卫表示:“没看过这么邪乎的人,变脸变得太快了。倭人也算人吧?” 宇文霁若是听见这句疑问,必定会对他说,跑到华夏来打家劫舍的,不是人,是鬼子。 赵镶当时只觉得后脖颈冒凉气,这就不只是不轻视了,这是放着不管,会遗祸后代啊,好逸恶劳、贪婪狡诈、反复无常,说是豺狼性子都委屈了豺狼。她还要建城,建大港,届时定会引来觊觎。 有人劝赵镶说别把这些小事上报,就是寻常的,她小题大做了,看对方那眼神,赵镶都知道他肚皮里嘀咕什么——你们女子就是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揪住不放。 赵镶管他们放屁!还是坚决上报了,即便被训斥小题大做,她也认了。而且,陛下一见倭人便说其是不臣之民,她觉得,陛下应该也会在意一些这件事。 崔王妃和素合,大概是唯二“感激”这些倭寇的人,所以,她们会默默祈祷,杀倭寇的刀子够快够硬,一刀能多砍几个倭头,让他们死在华夏的土地上,做了鬼进华夏的地府,下辈子当个好畜.生——比如屎壳郎啥的。 宇文霁振奋起来了。 “母亲,母妃,你们回岐阳吧。” 崔王妃问:“你现在要去海州?” “我要南巡。” 刚离开丕州几天,回去也快。虽然现在有孝在身,但他南下又不是吃喝玩乐去的。 崔王妃和素合是劝不住的,宇文霁带着自己的部分人马,转身就回了丕州,同时快马通知了吕墨襟。 吕墨襟接到宇文霁的急报,虽然觉得他不回来有点伤心,可知道干活了,便说明心气振奋起来了,虽还忧虑着,还稍放松了一些。 他赶紧把皇帝的大队仪仗,护卫禁军全打理打理,给他送过去了——送葬,宇文霁不愿夺了熊爹的声势,所以仪仗是熊爹的,后来也跟着放地宫了,他自己来去就一辆披麻的双马马车,护卫都带的极少。且他带出来的人,还要护送崔王妃和素合回京,人马全都不够。 与此同时,宇文霁向江南各地下旨。 大意:朕当年打天下的时候,江北各地都曾经去过,亲眼见到过当地的山川河流,百姓老弱。可江南,朕是没有到过的,是未曾了解过朕的百姓的。也只有江南,在朕平定天下,登基为帝后,反而生乱,先有匪乱,后有倭乱,朕觉得这就是朕没有亲眼去看的原因。朕在江南的子民啊,朕来见你们了。 然后就下江南了…… 水路终究是比陆路快得多的,宇文霁虽然有些恐水,可还是上船了。 在船上期间,他一直在舱里待着,出舱透气,也坚决不靠近船舷。还好,他没有晕船。但是一路摇摇晃晃时,宇文霁想着,好像该建京杭大运河了?算了,还是搞海运吧,大运河建与不建,就交给后人的智慧吧。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不想坐船 墨墨:[捂脸笑哭]还好还好 第217章 北迁南移 217 宇文霁人还没到, 江南各地州郡已经都得到了宇文霁南巡的路线图。 不过,这路线图也是仅供参考,毕竟, 真正拿主意的,是皇帝宇文霁本人。 宇文霁下船时,马蜂与水军都督洛禀在岸上迎接他。 宇文霁还在孝中, 胡子更长了, 但他精神好了许多,且打理和修剪了胡须,所以看着挺符合帝王威仪的——除了没有将军肚,其余跟历史书上的皇帝其实很像。 很熟悉宇文霁的马蜂愣了一下,他们陛下很讨厌胡子, 觉得脏。他说的“喝汤水就像是洗胡须,吃个饼, 若胡子上落了渣滓, 一觉醒来蚂蚁都爬到嘴边了。”行军时都不忘了刮脸, 以至于外界抹黑他, 说他不长胡子。 其实陛下说得也没错, 有些人不乐意打理自己, 夏天出征在外, 一身跳蚤虱子, 靠近他三步之内, 都能让他传一身。冬天稍微好点,因为冬天夜里睡觉时,能把脏衣裳扔出去冻着,衣裳上头的虫子就冻死了,不过他身上的当然还是活得依旧滋润的。 要是所有人都这样也就罢了, 他们为了向陛下学习,都爱干净,会擦擦身,爱晒衣裳被子,臭是臭,但不至于埋汰成那个样子。 宇文霁现在倒也不至于是那种样子,可是这胡子拉碴的,确实不像陛下。 马蜂心中一叹,知道是老大王崩闹的,陛下就是重情。他担忧陛下,可心里又有些高兴,毕竟他们还是乐意陛下重情的。 洛禀没见过宇文霁,且被告知了很多次,他们陛下高大威猛,所以这一见倒是很符合他的想象:“陛下分明有一副美髯,下回再有人说陛下没胡子,我撕了他的脸皮。陛下真威武神人也。” 马蜂:“……”原来如此,陛下竟有如此深意,是我狭隘。 宇文霁后来听说:呃……你们这群人换现代都适合当语文老师,这阅读理解的能力强啊,俩人还是从不同角度解答的。 既是国丧,没谁不长眼地安排什么宴会、歌舞,这就是陛下忍着丧父之痛,来见他的百姓了。 所以,只有正事。 宇文霁手里有一份吕墨襟提供的名单,他就按照这份名单的顺序,一家家地,让他们“君前失仪”。江南震动,但江南不敢动。 别看他们先前民乱闹得凶,现在宇文霁真的是在杀人不见血了,隔十天半个月就几百口子的全家流放,一部分向北,直接出关,一部分向更南,赵镶的海州去。 江南被流放者皆畏惧向北,怕死于水土不服。毕竟他们渡江打过仗,且见识过北方来的杂胡移民。杂胡那还是“内迁”的,虽然条件也不大好,但人家不算囚犯,就这十个里还得嘎一个。他们还不如人家呢,因为人家是民籍,到地方了在名义上,就是寻常汉人老百姓了。他们是囚犯,还入了贱籍,这要是长途跋涉北去,怎么活? 况且这些江南世家剩下的渣滓,还有些以己度人的想法,且还是前朝的想法,担心自己这半路上,怕是就要给人卖掉了。 其实向北走,到了当地,把他们打散就给民籍了。反而向南的,做苦力干活,死活可就不确定了。 但他们自己强烈选择去南边,宇文霁也就答应他们了。 ——宇文霁接手岐阳之后,曾经想过逐步取消贱籍,或者至少把贱籍里边的乐籍给取消了。 因为那时候还有官营的j院,只不过经过先前的浩劫,当时j院只是有个名字有个地方,里头已经没人了。 但让吕墨襟给制止了,吕墨襟告诉他:“只取消乐籍是没有用的。若你现在的制度能够稳定住,再过个两代人,贱籍会开始自动消亡,你现在不要管,你现在管了,即便只针对乐籍,反而会让有些人开始提高警惕,因为你的形式风格,外人都很了解的,都是从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取消乐籍就是奔着取消全部贱籍去的。到时候,他们只会在你在世时阳奉阴违,在你去后,疯狂反扑。” “……” “但我知道你膈应的是什么,所以关于乐籍的规定,还是有一条能够更该的。” 步子大了,会扯到蛋的。宇文霁理解。而吕墨襟膈应的东西,吕墨襟也理解。 家眷没入乐籍,那不就是官府层面上的逼良为娼吗? 其实吕墨襟也不理解,为什么世家也会让这条律法流传至今。 世家未受打压时,有大世家倒了,便有好友买走其家中女眷,年轻者无论妻妾女儿皆纳为妾,年老者交由这些妾抚养……当时皆以为美谈。 还有把政敌的妻妾女儿甚至儿子都弄到最下流的地方,挂牌让穷汉去侮辱的。 他们是不怕自己做的事发生在自己的家人身上吗?或者,根本无所谓?反正是女人受罪,最严重了也只是儿子受罪,他那时已经头掉了碗大个疤了。 他让宇文霁在律法上加了一句话:逼.奸.他人,畜生也。官妓也是妓,朕不做老鸨子! 十分通俗的破口大骂了。 所以,乐籍还有,也有家眷入贱籍的,但官办的j院取消了,且现在女子们的工作也不只是吹拉弹唱了。在北方,无论是搬货垒墙的苦力,还是盘账看店的掌柜,就连最计较传男不传女的工匠,都有女子了,且这是越来越多的。 乐籍的女子,即便没有任何技能,但抄书总会吧? 现在印刷术还是以雕版为主,活字印刷的水平还是差一些。书籍的价钱下来了,可一套雕版价格不菲,所以,科举的相关书籍很便宜,因为有朝廷组织大规模印刷,但杂书(小说、乐谱、诗集、游记,包括春宫书等等)的价格还是很贵的,且以抄书为主。 第235章 过去宇文霁看穿越小说,无论男频女频,好像都是男的抄书,他就很不理解,为什么女的就没有抄书换钱的,他依稀记得李清照也有写词换钱?后来穿了,找到原因了,女子手迹不可外传。 即使大景过去对女子的态度已经算是开放的了,但女子的手迹依旧只能家里人看到的私密之事,私密到若女子的字迹不小心流传出去,亲爹兄弟能跑出去拼命。 不过现在没这情况了。 女子们能赚钱,就能赎身。宇文霁规定了入乐籍的罪人,不逢大赦,也可赎身,重归民籍。 当然入了乐籍的男的也一样。 众臣虽然不知道“精神洁癖”这个词,但还是明白他们的陛下在某些角度,是很圣人的。而且,陛下说的倒也没错。 往常宫中乐籍男女……说实话也赚不来几个钱,朝中高官把他们叫到府里游乐,乐官还真敢管对方要钱啊? 陛下又骂得这么直白了,即便有些人心思龌龊,可这时候也不敢提出来。 当时宇文霁扫视一圈,说了一句更不客气的:“众爱卿若有异议者,其家眷皆入乐籍,其本人为乐官——按照旧制管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么惦记着祸害别人的子女,你自己先试试。 当时顺着这件事,宇文霁还打击了一通掠买——那会儿刚安稳下来,百姓成家立业的想法迫切,买卖女子的事儿也是猛增,又因当时女子较少,又有父子、兄弟共有一“妻”的情况。可当时督亭卫还没铺开,女子们觉得被人掠买至少能活着,比当菜人好,她们不知道有别的活路。 宇文霁是真的理解了什么叫“历史局限性”,而且他不是伟人,他缺少同伴,他甚至连个系统都没有,只有墨墨部分理解他,但墨墨也总觉得他太心善了。 没墨墨,他早翻车了。 民间还真有不少人因为这件事骂宇文霁,因为没有官营j院,他们一辈子都睡不到高门女子了。打击掠买,女子地位提升,又让聘礼的价钱越来越高,他们连老婆都难娶了。过去还能兄弟几个凑一凑,现在敢这么干的,督亭卫就来敲门请他们去站笼了。 而且民间的j院也少了,就……某部分人越发饥渴了。 (越是北方,越靠近大城,这种情况越少。其他地区,类似情况还是有的,总归是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但现在国家又不缺人口,所以饥渴就饥渴吧。 说回江南,国丧期间,不动血,一部分关牢里,国丧之后再嘎,其余大部分流放,就去南边海州,那儿要建城,亟需一群苦力。征召徭役,实在是不够,就算是花钱聘请,百姓也不乐意去。还是囚犯的性价比更高。 赵镶是真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了上面的回应。但他们陛下,到底是早就想南巡了,借她上奏的这件事过来,还是真因为倭乱就过来呢? 她想不明白,那就……干脆不想了。撸起袖子干活就是了,送来的人是真多,青壮也多,但也真不好管,因为他们都分别是一族的,都很抱团。不过赵镶有在江南理政的经验,知道如何处理。 她最初直接提拔那些领头的族人,让他们管事。 赵镶很清楚,这些人多数都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没权力时还好,一旦手里有了权力,便会拿着鸡毛当令箭,盘剥底层族人,她故意的。只要这些人跳得过了界,赵镶便看准时机全杀了,便能同时得到青天的好名声,还有听话的正经普通百姓了。一次若不成,就多来几次。 如果有些领头人真的能好好管理他族中百姓,赵镶也不会多事,按规矩办事就好。 能干到知府的女官,向来便没有心慈手软的,赵镶这种被着重培养的,更是杀伐果断。 ----------------------- 作者有话说:赵镶:[撒花]陛下给我送劳力啦 第218章 新罗又来使 218 一支新建水军也在宇文霁巡视江南期间, 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海州新建的太平港。他们其实该被称为水军,因为他们的任务就是拿倭寇训练,顺带熟悉长途海上航运。 宇文霁的水军碰上的, 是运送倭寇的新罗水军。新罗水军还是有一定战斗力的,能起到陪练的作用——倭寇没水军,只有小舢板。 打了两次, 新罗水军就不敢过来了。 宇文霁也没让自家水军追过去, 军报上也是分明暗两封,明处的说打的是倭水军,暗处说的很明白就是新罗水军。 然后新罗三国莫名其妙就统一了……信任的监国者赶紧派使臣过来求册封。宇文霁身在江南,倒是方便了他们了。 宇文霁一问,使臣立刻把真实情况全说了。 其中一个侯(他们当地自称大王, 可只敢用侯一级的物品,见到了宇文霁, 更是只称侯, 毕竟宇文霁封的就是侯), 因为水军被破, 给吓死了。 原来他虽然有心思占一点华夏的便宜, 却怎么都没那个胆子对华夏动兵。这么干的是他的小舅子, 水军的将领, 这家伙觉得他运送了如此多的倭寇过来, 中原朝廷都没反应, 应该能干个大的。然后就去海里喂鱼了。 这位侯一听见,顿时吓死了。 另外那位是让他的大臣杀掉的,连带大王亲信也都给杀了,以至于国王召回水军的旨意没能及时发下去(水军位置是机密,只有他与他的近臣知道), 漂在海上的水军还不知道同伴让大景水军给全灭了呢。结果让大景水军吃到了第二顿饭。 所以吃到天上掉馅饼的,是胆子最小,实力也最弱的这一位。 宇文霁听完了,把国书拿起来了,使者刚松一口气,就见宇文霁把眉毛挑起来了,使者赶紧五体投地跪下了。 国书:叩拜父上大景安狩大皇帝,儿,赵慕景,孙,赵忠景,二叩,三叩。感念至深,叩而又叩。愿父安好。愿以十年性命,换父一日之寿…… 他快速扫下了两段,才算是看到了一点国书的正常要求,不过也是夹杂在大量的让人满身鸡皮疙瘩的吹捧中的。 翻译:爹啊,儿国内的坏人已经嘎了,儿对大景是无比忠诚的。爹啊,儿求册封。爹啊,儿已经准备好了国内最强壮的勇士,这就杀上倭国,杀尽那些天杀的倭人。爹啊,儿和您孙子孙女,已经备好了庆贺您生日的礼物,这就送去。爹啊,儿登基,会将咱们列祖列宗的牌位请入宗庙,您看如何?爹啊,儿不只想改名,还想改个姓,您看如何? 宇文霁对于这个“咱们列祖列宗的牌位请入宗庙”最初还真没看明白,看了后边才意识到,他这是要改姓宇文? 为防遗漏,宇文霁忍着难受又看了一遍,这一次他发现,至少从字里行间看,这位新罗未来的新王,写这些肉麻玩意儿的时候,还挺高兴的?颇有种越写越飞的感觉。 宇文霁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只摇头晃脑的京巴,凑到他脚边,嗷嗷叫了两声就翻身露肚皮。 几千年后……他们的祖宗也是这么侍奉老米的。 这是小国的悲哀,总得有个爹。 而华夏一旦跌落,连这种悲哀都没资格拥有,因为她太过庞大,也太过辉煌了。 所以宇文霁对这位使臣没有轻视,他很平淡地道:“你先回去吧。朕送给你们大王两条犬吧。也是朕的爱犬,尤善捕鼠、驱狼。” 刚吓得趴下的使者,规规矩矩谢了恩,方才小心翼翼爬起来。 他本来寻思,这是皇帝讽刺他们,或者忠告他们“安心为犬”,但抬起头来一看,却发现这位大皇帝眼睛里颇有几分温和,嘴角边还带着淡淡的笑意。使者身上的汗,都没那般难受了。 宇文霁又道:“听闻你们新罗也是苦寒之地?带几床棉花被回去吧。回礼也无需弄什么珍宝,送粮食过来便好,朕想尝一尝你们新罗的大米。” 使者直接哭了,以袖掩面:“陛下仁厚。” “回去让你们陛下再等一等,朕要让朝臣们想一个好封号,王袍与金印也要新做,大概要过上一两年了。明年你再来吧。” 使者再泣,三泣,他正要走,宇文霁却把他叫住了:“朕给你们新罗十个国子监名额,送来岐阳吧。” 招留学生还是有用的,但倭国留学生就算了吧。那地方孤悬海外,倭国只会学了好东西回去,然后想方设法登陆华夏。 宇文霁又写了个老大的“余”字,让他带走了。那意思要改姓就姓这个,国姓就算了吧。别回来野史上真来一个说新罗国王是他私生子…… 使者哭哭笑笑走了,使团其他人在外头看他这样子,还以为让大皇帝吓疯了。后来听他讲了大皇帝的温和,以及对新罗的厚待,顿时都跟他一块儿哭哭笑笑,甚至当街起舞起来,全团都状若疯癫。让来往的大景百姓为之侧目,都离他们远远的。 第236章 使者走了,宇文霁再召的,却是几名商人、船长和水手。 原来,已经有华夏船队在季风期,一路远行到非洲了,但全部都是去了一次,就不想再去第二次了。 当地还是有好东西的,象牙、宝石、香料、黄金等等,这些用丝绸与瓷器都能轻易换来。这个路确实太遥远了,也太危险了。跟当地土人打架他们是不怕的,可天有不测风云,海上的老天更是难测。反正一次就挣够了,不去受这个罪了,买田地当个富家翁比什么都好。 西域那边区域还是有些好东西的,也有城。可更远的地方,就让商人们彻底看不上了。 宇文霁问过他们更西方的白人,商人想了白天,答皮肤特别白的白人没见过,只有稍微不黑,但也不像汉人皮肤的,高鼻深目,满身是毛,他们称之为毛人,男女都毛多,还臭烘烘的。他们那边百姓不穿衣服,贵人也只裹两块布,体臭极重,洗澡的时候还在澡池子里拉屎撒尿。 宇文霁寻思,这群人,可能就是现在的白人。不穿的可能是奴隶。至于说他们显得黑,大概是饮食问题和生活条件的问题。 商人和水手们都很不喜欢这些毛人,说他们比更远的黑皮人还没道德,见船队就来就打,打不过就佯装送东西,跟你混得熟悉了,再偷袭你,还给船队的水源食物下毒,做买卖也缺斤短两,以次充好。 怪不得说华夏之外皆蛮夷呢。这还真蛮夷。 可宇文霁听完了,没因为自身的发达而高兴,他反而愁了。 如今的华夏地大物博,物产丰富,即便最拉胯的乱世那几十年,西南诸国也老老实实。杂胡的两次大规模来犯,遂州那次没有宇文霁,老将军乐箭也不一定守不住。鲁州那次,完全就是败于内部,自己人开的关。 她是这颗星球上,最强盛的文明。 她是有扩张欲的,但……北边和西南就够扩张一段时间的了。毕竟华夏从来不喜欢搞殖民地那一套,即便是羁縻统治,也是在逐步将其熔铸入华夏的过程。 而西方最早出海的,就没几个好人。所谓的冒险家、开拓者,很多都是在陆地上混不下去的,里边大把的强盗、小偷和诈骗犯。从这个角度看,徐福可能是这群人的鼻祖? 现在还没到开启大航海时代的时候,说占领全世界?华夏根本没这么多的人口,发展一地也是需要漫长时间和财力物力的。 “算了,还是也交给后代的智慧吧。”宇文霁把这件费脑子的事情放下了,他已经除服。但原本他的穿衣习惯就是一身黑袍,少有修饰,他还把胡子刮了,非但没变得柔和一些,反而更吓人了。因为经过这一次,他的轮廓变得更深了,脸皮却没松,反而显得年轻了一些,就如一个高大阴鹜的年轻人。 他背着手看向窗外,如今在北方已经入秋,该换上厚实些的衣裳了,他在江南的这地方,天气却依旧温暖,外头的树叶子还是绿的,既有树结了果,也有只该春夏盛放的鲜花开得正艳。 宇文霁已经接受了,接受了熊爹离开的事实。 曾经那种不正常的游离感正在渐渐褪去,感情的回潮,让他开始思念家里的其他人了,思念两位母亲和墨墨。毕竟他刚刚北征回家,不到半年,熊爹就出事了。如今又已经在江南停留了近四个月。 他想回去了,可是既然到了江南,就得把事情办完,有始有终。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宇文霁准备去市面上走一走。 他叫上了两名侍卫,自己也穿着侍卫的衣裳,上了街。 街上像是他这种打扮的人,还真不少,都是轮班出来休息的禁军,有人看见宇文霁就是一愣,但众人都没靠过来。陛下明显是微服,你冲上去行礼,叫破陛下身份,再嗷嗷乱叫一通,是纯傻子。 这里也有如祁阳一般,专供小贩摆摊的坊市,名兴隆坊。宇文霁下江南之前,便明确通晓各地,严禁他们阻止百姓摆摊。 他虽然经常被人骂,但在某些事情上,他不想被人骂——现代一有人过来开会啊,访问啊,争做xx城市啊,他家楼下和学校对面的小贩就没了。虽说他不吃,只从家里带饭,但没少听邻居和同学骂街。 ----------------------- 作者有话说:大趾:[问号]我哪儿来的儿? 第219章 墨墨病了 219 这些摆摊的市民里, 应该也有假的吧?比如当地官员和士绅派过来,监视其他小商贩的。 不过水至清则无鱼,谁想在上头视察的时候, 自己的辖地出事? 宇文霁这大高个一出现,百姓也都吓了一跳,但没人想到这是宇文霁。因为陛下是个大胡子啊。 但也有人指着宇文霁与旁人叨叨, 说是先前就见识到北人的高大了, 没想到还有这么高的。男女都有以喜爱眼神看着宇文霁的,跟现代大街上看见个制服帅哥(帅叔叔)的老百姓一样。 宇文霁见到了卖菌子的,还有卖各种水果、干果的,他买了些许,有的好吃, 有的不好吃。这里渔获也颇多,许多卖鱼干的。 宇文霁竟然还见着了弹棉花的摊子, 就搭了个棚子, 里边横着一张桌子, 男人在弹棉花, 女人抱着孩子, 正在跟客人介绍。客人一走, 她便趁着间歇去给男人擦汗, 喂水。 从两人的言谈看, 女人该是江南本地人, 男人很可能是北人。 “此地也用棉被?”宇文霁好奇之下,过去问了问。 他给使团的棉被,还是自己带来的,没用过的。没想到,当地竟然也有。 询问的同时, 他看见了这个弹棉花棚子里有些别的东西——牌位,但不是先祖、先妣之类的祖先牌位,是神主牌位,上书“封神大帝”,这是哪位?封神榜里好像没叫这个的。 女子只照例被宇文霁的身高惊了惊,但见了他身上的衣裳,却很坦然道:“我们还是用薄被的,只是时间不长。也多有人买回去纺线的,棉布好穿得很,没有粗麻磨身子,软乎。”她果然是能听懂宇文霁的北方话,用带着当地口音的话回应。 宇文霁点了点头,棉花推广到江南了,便是好事,他又问:“那牌位是何人?” 女子又答:“就是当今陛下啊。” “啊?” 各行各业都有认祖师的传统,都朝有名气的强悍的找,可宇文霁真没想到,这个祖师爷会找到他的头上。 男子听见了提问也抬起头来答:“陛下可是我们弹棉花的祖师爷呢。”他说话颇带着几分骄傲,脑袋昂得高高。且这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开始和宇文霁说起了自己的过往。 他果然原本是个北人,当年江北一片混乱,他被家里大人带着逃难到江南。可刚过来亲娘就没了,他爹去找娘,也没了。他大哥带着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乞讨为生,路上最小的弟弟和妹妹不知道怎么就先后没了。 他们都不敢去找,就怕自己也像去找娘的爹一样,也没了。 本来高兴笑着的男子,在谈论到此事时,神情变得冷漠,宇文霁懂这种冷漠,他不是无所谓,是脑子将那一段痛苦的往事冻了起来。他记得,却又不记得。 男子继续说,他们兄弟俩总算是野狗一样艰难地长大了,却不想,当地开始抓丁了,兄弟俩都给抓走打仗去了,没多久就被俘了,他们本想留在北地,可管俘虏的官爷不听,还是给送回江南了。但刚落地兄弟俩就跑了,跟着其他人钻进了深山。 一百多号人进山,几个月就死了二十多号,众人只能出山,结果就遇到了他老婆的寨子。那寨子男人少(抓丁抓走了),但女人们都彪悍得很,一个个拿着标枪和带着毒箭,他们也老实没坏心,就只想活命。 这两群人就合在了一块儿,有入赘也有嫁人的。 又没多久,江北的朝廷兵马就过来了。 他和大哥因为能说江南的好几种方言,又会说北人的话,因此在县衙当了一段时间的差,但是两人都不会写字,大哥聪明也认头学,如今已经成了书隶。他实在是没有那个向学的心思,倒是听说了棉花这个东西,觉得是个好营生,便来做买卖了。 现在的日子虽然劳苦些,但过得舒心。 大哥又指着妻子怀里的娃:“第三个了,前两个一男一女,如今都在学堂里上学呢。好日子啊。他们能上学堂了。” 说到此处,大哥流起泪来,他的妻子赶紧去为他擦泪。 “让军爷见笑了。”大哥哑着嗓子道,“军爷,您是侍候陛下,有机会,你能帮草民道声谢吗?” 第237章 “好,陛下知道了,一定很开心。” “哎哎!那、那军爷……”大哥拿了两大包袱棉花,直接塞宇文霁手里了。宇文霁没推辞,接了。 待他们走远了,大哥兴冲冲弹棉花的时候,却从棉花里弹出来了几块银角子。 “这——”他抓着银子冲出去,哪里还见宇文霁?他干脆又抓了做买卖的禁军,拉着人,请他将银子还给那个个子老高的禁军。 禁军却对他笑了笑,把银子塞回了他手里,扣拢了他的手指头:“这并非买棉银,实乃赏赐,接着吧。” “赏赐?那位——”大哥也是聪明人,脑子一转,意识到了。 “嘘!”禁军以手比在唇边,“噤声。” 宇文霁久违地笑了。 让他此时愉悦起来的,不是被人拍马屁,还因为抄抄先生成了祖师爷,而是他做的事情,确实改变了很多人的生命——理智和逻辑上知道这一点,和亲眼见证这一点,还是不同的。 我确实是个好人,至少目前为止,我做的事情,多数是好的。虽然这位大哥是特意安排的钉子,毕竟家里有大哥当书吏,他自己开了铺面,两个大孩子都在学堂,这不是正经的普通家庭。 别的不说,就说孩子,能上学的六岁左右的蒙童,现代是什么都干不了的小屁孩,古代就是半个劳力了。这个年纪的孩子甚至已经能做饭、洗衣,给家里大人送饭送水,打下手了。 在最初送孩子进学堂做官的风潮过去后,很多家庭还是选择只送一个孩子,甚至都不送。即便是上学的孩子农忙时也要放假,让人回去家里帮忙。宇文霁想效仿现代某些国家,中午给孩子鸡蛋牛奶之类的,但发现不可能。 没这么大规模的养鸡场,现在可没有各种禽类疾病的疫苗,规模一大,很容易一下死一片。牛的话,现在没有专门产奶的奶牛,黄牛没那么多奶,还腥味大。岐阳这边是让宇文家把吃奶制品的风气带起来了,新一代的孩子确实更高大了。 就算粮食,甚至豆渣饼都不可能,因为粮食不足。 所以,这家里把两个孩子都送去学堂,必定是殷实之家。看父子俩的体格,也都健壮,脸色红润。 他很可能在旁的地方,还有大铺子。 但宇文霁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他的目的也应该不是吹皇帝的彩虹屁,是之前宇文霁想的,监管其他商贩。 挺好的,宇文霁挺高兴,一个底层的老百姓,通过努力和运气,走到现在这一步的。 对家人的思念,顿时更深了。宇文霁回去后写了一封长信,满满的都是他的思念之情,写完了他发现自己写的语句不通,颠三倒四,重复了好几处,甚至还写了几处十分露骨的私密情话,可宇文霁还是把这封信寄出去了,这就是他对吕墨襟最深的思念。 岐阳的吕墨襟,病了。 搁现代就是感冒发烧,但在古代就是大病。 其实这事儿就是他担心宇文霁闹的,原想宇文霁送葬后就回来了,谁知道下江南了。 吕墨襟清楚,固然是江南真有事了,但也不至于一刻都等不得。宇文霁这是潜意识不想回来,不想面对一个没有了爹的岐阳。后来几次来信,宇文霁的字里行间也根本瞧不出感情来,旁人看来他该干的事情都干了,可吕墨襟却看得浑身发毛。 这个宇文霁就像是个假人。 宇文霁自己都没意识到这份不对劲,只有吕墨襟发现了。 除了工作,宇文霁已经不干别的了。过去他哪怕北征,还会偷偷跟他说买了礼物,会私下里写信,告诉他看到了哪里的风景。他甚至会在书信里夹杂些少见的树叶子、干花,一块儿送过来。 宇文霁的某个部分,一直保持着一份清澈的童心,现在这份童心不见了。 吕墨襟十分想去见他,可是不能。 焦心了大半年,虽然这个过程中他一直保持着饮食规律,但睡眠实在是不好,总是做噩梦,惊醒之后也不记得梦到了什么,只是头疼心慌,再难入睡,睁着眼睛过一会儿就天亮了。 大夫给开了安眠的药不好,他只能提高工作强度,外加练武,累翻自己。 可这法子只是最初管用,不出半个月,他就是把自己累成死狗,浑身酸疼,也依旧睡不着了。 这种情况下,不病才怪了。 现代感冒,即使不吃药,身体好撑一个礼拜就好了(身体不好可能转肺炎……)。可古代,感冒确实是致命的。 吕墨襟显然就是要么不病,一病就汹涌澎湃的人。正因为太久没生病了,他最初甚至没意识到自己病了。长期失眠和疲劳,头疼与身体酸疼成了常态,他头晕都习以为常了,有时候做梦发现自己莫名哭了一晚上,眼睛红还鼻酸。 一块儿干活的众臣都没发现吕墨襟病了。 直到一天早晨,吕墨襟彻底爬不起来了。 ----------------------- 作者有话说:墨墨:[心碎] 第220章 (捉虫) 狗头滩 220 可即便是起都起不来了, 吕墨襟都还没意识到自己是病了。只觉得是太长时间睡不着了,只能把侍奉的内侍叫进来,搀扶他起来。 进来的内侍一上手, 吓坏了,语气颤抖道:“大人,您发着热呢。” 吕墨襟脑袋瓜子嗡嗡的, 听见了内侍说话, 却连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都没听懂,他嘶哑着嗓子,声音如蚊:“什么?” “大人!您发着热呢!”内侍大声道,小心翼翼把吕墨襟扶回去躺着了。 吕墨襟脑子还是糊涂,就惦记着起来干活。还寻思着内侍胆子真大, 可他以为的自己扑腾了半天,其实就手指头微微用了些力, 他以为自己大声斥责内侍, 其实声音比刚才更小了, 都闷在了自己嗓子眼里头。 内侍跑出去叫人了。 吕墨襟眼前一阵黑, 一阵花, 不一会儿, 房里涌进来了很多人。这时候吕墨襟才终于意识到——我病了。 继而他想;坏了, 可千万别让景光知道。 可他已经彻底没办法发出一点声音了。 万幸, 有这种想法的人, 不在少数。包括崔王妃和素合在内,别说是让宇文霁知道吕墨襟病了,他们甚至不敢让岐阳知道这事儿的人多一点。 否则,别看岐阳坐镇的人多,但在熊爹已去、宇文霁南巡的情况下, 岐阳还真可能要出乱子。 吕墨襟高烧了三天,烧得脑子都糊涂了,宇文霁来信了。 这次他是八百里加急送过来的,除了信,他还附带送过来了两口大箱子,里边是两大包袱棉花,一些果干、虾干、鱿鱼干、紫菜干,以及两条臭咸鱼…… 果干和棉花,甚至那封信,都被各种各种晒干的海鲜,尤其是臭咸鱼弄得腥臭异常了。 病中的吕墨襟,闻见臭味就吐了。拿信进去的内侍吓得出来了。守在外头的崔王妃当即呵斥道:“送进去,给他念!大声念!” 人的精气神有多要紧,崔王妃是深有感触的。 她先前也觉得自己是要没了,可如今也撑起来了。为家,也为国。 内侍赶紧又进去了。 这还是找的一个声音没那么娘气的内侍,说话很有点英气。 宇文霁来信的大概意思:墨墨,我在江南很想你。想得坐卧不宁。看见了蓝天很好看,想你今天也看见了吗?看见了太阳很好,想你晒到太阳了吗?看见了大片美丽的花,我却很难过,因为你没在我身上,看不见花,我也看不见在花丛中的你。 墨墨,我好想你啊。今天吃的果子很甜,你一定很喜欢。但它送不到岐阳,我问当地人能不能晒果干,还真的有。果干更甜了,你一定会更喜欢的。 墨墨,我今天遇见了一位弹棉花的小贩,原来弹棉花的人,拜的祖师爷是我呀。哈哈哈哈,我有点骄傲。可是一转头又开始想你了,我把他送给我的棉花给你寄回去了。 墨墨,我在这里看见了大片的甘蔗田,将来红糖会越来越便宜的,但你依旧不能多吃。我没在家,你可千万别趁机多吃啊。 墨墨,我想你。想你,真想你…… 因为声音够大,所以崔王妃站在外头捂着腮帮子,无他,牙酸尔。 她又忍不住想起了老平王,他就不会写这么柔情蜜意的信,下辈子可得让他好好读书,多写情诗。 屋里的内侍宫女和御医,也都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被酸得齐齐抠脚。 第238章 吕墨襟还真睁眼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床帐,莫名就觉得宇文霁出现在了他的身边,一声又一声地在他耳边念叨:“墨墨,我想你。” 宇文大趾,我也想你…… 他的好大趾,回来了。 不是回到了岐阳,是他这个人回到了这个世间。 唉,说起来,他好像是很久没吃糖了,竟然把这件事忘了。 他这场病,虽然熬过了最凶险的时候,可也缠绵病榻近半个月,待好了,人瘦了大半下去。 这还是幸亏他生病那段时间,已经过了国丧,否则肉都不能吃,滋补身体更困难。 什么都不知道的宇文霁,已经到达了海州。如今这里可真的是个破地方,大城市还不如北方的县城,海是很美的,沙滩也很美,但只有他一个,宇文霁也无心欣赏什么美景。 宇文霁到这儿,还是为了见一眼倭寇。 当时那个倭人使团,就让他觉得是矮人使团的,这倭寇…… 将来那哥布林就是你们照着自己画的吧?这真不是侮辱,完全是事实。 他们身高还没到一米二了,成年人竟然能矮小成这个样子,身材普遍就是大头、大肚子,四肢短小。可对比之下,能发现他们的脑袋其实和正常人一样大,还是身材比例的原因,显得头大。 单看他们的样子,完全想象不到这些家伙是来劫掠的,他们给你的第一印象,甚至是“可怜”。那张脸还是人脸,晒得黝黑,当他对你笑的时候,甚至有几分淳朴。他们现在还没有鞠躬的习俗,但已习惯了弯着腰,表示谦恭。还有几个人根本就是驼背,佝偻着身子,两只手作揖一样举在眼前。 而且这些能来当倭寇的,还不是倭国的真正底层穷人,比如这个带头,他甚至能磕磕巴巴说汉话,他们还算是倭国的沿海贵族。江南最矮小的渔夫,看见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庞然大物。 怪不得沿海死于倭寇的人,加起来也不少了,却还没什么危机意识。宇文霁还听过那些死者与被绑架者,都是自己太过不小心的言论。就长这样的,是很难对他们升起警惕。 宇文霁穿着一件黑色熊皮斗篷,没告诉倭寇要见他们的是谁,但倭寇们也知道是个大人物。他们最初也只是摆着无害的惊恐的姿态,看着高大的汉家贵人。待发现这个贵人一脸看稀罕物的表情看着他们,倭寇们开始出现反应了。 “误、误会。”带头的一个说着生硬的江南土话。 后头的人开始跪下,哭泣着磕头。还有人跳舞,或者做出滑稽的动作,就像是演杂耍的丑角。 在一旁陪同的赵镶嘴唇紧紧抿着,她不断告诉自己:陛下说他们是不臣之民,还因为他们一路南巡。他不可能被这群人的假象迷惑的。 宇文霁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倭寇们以为自己有救了,带头的说着:“愿为奴,愿为奴。” “吊死。”宇文霁道。 在倭寇闹出来的嘈杂环境中,赵镶一开始甚至没听清。 但倭寇首领听清了,“死”这个字,岐阳话的发音和本地土话的发音几乎一样。为首的倭寇立刻扑上来想抱宇文霁的脚,宇文霁直接一脚踢了出去。 其他本来也想扑的倭寇,只见他们的首领飞上了屋顶…… 正常被踢飞该是横着飞,即便是被踢得人腾空也只是非常短暂的瞬间,可这位首领直接飞到撞上了房梁,发出“砰!”的一声后,才掉下来,落在了众多倭寇的身上,砸趴下了一群。 他死了。 不是撞房梁上死的,是被宇文霁那一脚踢实,就已经死了。 他落下来后,大张着嘴,血还汩汩地从里头往外涌,眼睛里满是哀求。有倭寇按在了他的胸口上,立刻尖叫一声,因为他的手摸到的是软的,随着这一按死者的胸腔里发出怪异的骨骼摩擦声。 宇文霁则已经转身离开了。 赵镶赶紧低声问下属:“陛下说怎么处置,我怎么没听清?” 下属刚要说话,一脸惊恐站住了。 赵镶不敢回头:“……” 她只觉得芒刺在背:陛下听见了,对吧?嘤。 “吊死。”宇文霁道,“挂旗杆子上。放到倭寇登陆的常经之路上。” “是。”赵镶遵旨了。 她想起来了,他们陛下是很喜欢“挂旗杆子”这码事的,就是最近少挂了,但是当年打江山的时候,可是挂了不少的。平定江南的时候,那些将军们也喜欢挂旗杆子。决定了,以后挂旗杆子也会是她的常规处理办法。 畏威而不怀德。鬼子什么德行,除了脑袋不清楚的,穿越过来的都很坚定。宇文霁本来还以为技术手段不达标,为了国力考虑,无奈放弃而遗憾,如今能打倭寇,虽然只是仨瓜俩枣的,他还是很高兴的。 现在每多打死一个倭寇,将来他的子孙及都不会来祸害国人。 而且,不能就这么算了。宇文霁一边朝外走,一边思索着,倭寇还是得趁着现在国力正盛,找个法子,适当解决一下,至少把国策彻底定下来。 欢欢喜喜回去挂旗杆子的赵镶难过了——沿海旗杆子不大好立,尤其倭寇登陆的地方,多为犄角旮旯的滩涂,那地方更不好立。 后来在赵镶禀明了宇文霁后,就从挂旗杆子上,变成了埋进沙子里,只露出一个脑袋。 人埋到胸口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窒息了,不用没顶。即便侥幸没有憋死的,待涨潮,这些人也会被淹死。 后来这些埋倭寇的地方,便都被称为倭寇滩、狗头滩、奴儿滩等等。 ----------------------- 作者有话说:墨墨:[化了]撑过来了…… 大趾:[求你了]想你 第221章 “后人的智慧”提醒了…… 221 朝廷也已经开始全面铺开宣传倭寇, 即便江北的百姓,也开始知道了有这么一群人。 “怪不得耳熟,这不就是当年陛下说的不臣之民吗?” “果然不臣, 原来一边派来使臣,一边跑到咱们南边打家劫舍去?” “当时还道陛下对这小国之民太严苛了些,如今看来, 果然陛下乃是大智慧之人。” “听说这倭人矮小如孩童, 看着也老实巴交,却凶狠异常。” “对,朝廷说了,这群人最善前据而后恭。” “当地有百姓看其可怜,说给他们拿点吃的, 谁知道一转身就让倭寇一石头打在后脑勺上了,一家子都让倭寇给害了, 唉……” “狼看着还比人矮呢, 但向来是要咬死人的。” “正是。” “若非对方生活在海岛上, 难以派大军围剿, 陛下早出兵了。” “还是水军差些!” “不臣之民、奸邪小人之国!” “这倭人就如窥伺在旁的野犬, 说不准何时, 就凑上来撕咬一口。” “倭寇!野人!” 江南增设了巡海军, 且进行了移村和并村——不是后世某代的迁民禁海, 让百姓遗弃祖业。是很多渔村只有十几户, 甚至三无户,这都不算是村子,只能算是一些渔民的小聚居点。渔民还是渔民,就换个地方打渔。有些地方甚至距离他们原本的村子,只有十几里地。 这可不是将来某朝代的禁海迁民, 宇文霁这就是给百姓重新安置一个聚居地,聚民为村,聚村为镇。百姓没有背井离乡。 宇文霁直接调了八万战俘过来,干重体力活。 战俘属于一次性用品,不是牛马,死活不论的,所以,死的是大多数,该说是百不存一,剩下的那点也算是筛选出的体格强人了,直接就融入当地了。也有一部分江南其他地区的百姓听闻宇文霁大力建设海州,直接迁居过来了。 欣欣向荣当中,却也混有丝丝不和谐的血腥,且问题还是出在自己人的身上。 有点长远想法的家族领头人,都是乐意的。这对他们是好事,可也有一部分渔村不乐意。 因为族长、村正也就是在村子里作威作福,迁走了是对他们利益的削弱。可脑子清楚的也就是嘴上不痛快两句,上头来了命令还是不敢违命的。 有大问题的是,恰恰是那些本来面对最大倭寇威胁的,穷困、偏僻,人丁稀少的小村子。有些小村子,已经形成了他们自己扭曲的内部习俗了。有的宇文霁听说过,有的彻底让他觉得匪夷所思了。 第239章 初夜权,嫁过来的新娘第一夜要陪族长,都算是正常的。还有,新娘只有第一夜和新郎在一块儿,后头就要住到族长家里去,“侍奉长辈”,长辈不要侍奉了,才能回婆家。有些地方新娘第一夜,甚至要陪遍族里的男性长辈……因此没命的新娘都不知凡几。 兄弟一妻、典妻、继娶(其实都是变相的多人一妻)。 更有甚者,一个村子二十几个男人就一个“老婆”。这村子连一个老太太都没有,因为村子里的老男人告诉小伙子们,他们当年也是这么跟老婆生下他们的。村子有事都是族长出面,且以祭祀为名,严禁外人进村。 这些事儿过去都捂在水下,有些新娘嫁过去了才知道这种事,但也逃不出来了。且底层的女子可没有如今许多岐阳女官的底气,多是嫁出去了,娘家便不管了,若人死了便来哭一哭,可两条咸鱼或许便让爹妈喜笑颜开了。 看得宇文霁憋气,却又无可奈何,因为有些事儿,没法管。因为若是将男人们都捉来,女人们是必然跑来闹的,她们已经彻底接受这种生活了。 越是破烂的地方,到了合村的时候,越是不乐意。 那些拿“祖宗规矩”说事,一派道貌岸然的人,真的不知道他们做的其实是错的,是道德败坏的事儿? 他们清楚,比谁都清楚,所以才只敢在百多人不到的村里干啊。 宗族和睦的村子,反而一大村子喜笑颜开互帮互助地忙着迁。 那对于不乐意的,官员们就只能使用暴力手段了,宇文霁也是首肯了的。 他这次过来,就没准备留一个好名声。 到了新地方,房子更好,青石板的路面,有了更通畅的通向大城镇的道路,有学堂,这里还有收购海货的商人。若有什么不便的,朝廷还会询问,要么给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要么为他们的需要做出修改。 先迁的,果然是先享福的。 当越来越多的百姓迁来,至少一些太过分的事情,没人敢干了。 男人们当然知道让自己的老婆给别人睡不好,但没人敢出头。可换了环境,旁人不敢明目张胆了,他们当然装傻。 可一族的媳妇都是这么给人睡过来,有些人甚至觉得,我的媳妇你们睡得,为什么你的媳妇我们睡不得?待你有媳妇时,我必定好好睡。有这种想法的,甚至可能是他们自己的爹(名义上的爹)。 新村镇里,闹出了几起意图染指新娘的案子。都让官府抓了,割了作案工具,关在外头的笼子里示众(没裤子的)。这个年纪受这种刑,本就难活,再来个示众,更别想活了。 却也有上了年纪的妇人,看见这场面,当场便疯了,或好了的情况。 其中有个老婆婆,看见站笼里的男人,突然大喊着“这原来是错的!是错的!”扑向了一个老头子,一口咬在了对方的鼻子上。 当旁人将两人拉开时,老太太被打得满头是血,但也生生撕下了老头子的鼻子。 这位老太太就是觉醒的受害者之一…… 到了后头,那些恶臭村落的有许多年轻男女直接跑来,许多年轻男女直接跑来了,村子也常有宗族派人来捉,但朝廷是保护年轻人的。村镇中发生了多起殴斗,年轻人和老派人打起来了——凭什么轮到你们了能不守规矩了(不用让老婆给人睡了)? 越是犄角旮旯,闹得越凶。 但既然是犄角旮旯,终究只有小乱罢了。 宇文霁的心思,还是放在膈应人的倭国身上。不打,他们是威胁,打,真的是亏本买卖。虽然是有长远利益的,可确实有损国力。 运力不够! 终于,“后人的智慧”提醒了他——驻军,不对,应该说是部分占领。外加少量殖民,这地方还是很适合殖民地模式的。 以复仇为名,过去把沿海的参与倭寇的倭人贵族杀了。然后找一块风水好的地方,建城、置县,从这边移民过去。不能移罪人,罪人过去时间长了就离心离德了,也不能移杂胡,跟罪人同理。 宇文霁想过,用他自己的名义,号召热血青年过去,在军中和民间,崇拜宇文霁的人是很多的……但他没狠下心。 最后再次借鉴后人智慧——淘“银”,就让吕墨襟配合,说陛下攻打倭国,也是因为倭国发现了大量的金银。 宇文霁留到了次年,水军打到倭国,并且得胜的消息传来,他才启程。半路上,他就听说了,水军从倭国运回了大量金银原矿,官府以高价,从中原召移民前往倭国。 虽然那地方偏远,可以现在景的人口体量,响应的男女百姓还是不少的。 与此同时,宇文霁也收到了倭国当地的情况。 那边已经建起“望乡城”来了,虽然只是简单的木头房子,但在倭人的眼中,那已经是确确实实的大城了。他们这时候甚至还不会烧砖,呃……西边也不会。贵族住的是茅屋和泥巴房,甚至还有贵族就住山洞里。 倭人称汉人为“神”或“鬼”(现在他们的鬼神其实是一个东西),很多倭人会拿着祭品,或者送人过来祭祀他们,极尽恭顺之能。 四周的其他倭人贵族也没说来寻仇,或者来驱逐入侵者的。他们是组团过来的,不过是来臣服的,他们带来了更多的食物、孩子和女人。发现水军里有女军官,还送了男人。 宇文霁:“……” 军中自有纪律在,且这一批水军都是选择的精锐,他们可不是十几年前那种半水匪的水军了,现在都是纪律严格,且自尊心极高的职业军人,无论男女都眼光极高。让他们看上一米二的倭人,难度不小。 且移民正在一批批过去。 单身女子竟然占了近三成,这些都是中下层的年轻女性。 朝臣门对此都很惊讶,从现代过来的宇文霁并不惊讶,打工人不分性别,皆为牛马。牛马是逐水草而居的,哪里的水草丰沃肥美哪里的牛马就多,不分性别。 而且女子的远行,还因为造纸带来了另外一样东西——月事带和草纸。 现代月事带和草纸自然是很落后的,可在古代这对女性来说,几乎是划时代的好东西。过去穷人女子来月事了,就不能出门了,铺着稻草随便躺着。富裕的女子用的是麻布裹着香灰,也是不能动的。 若是不能不动,或者还要承担劳作,那就只能让它流。 月事带和草纸,至少让女子能比过去行动起来利落多了。 但目前运送到倭国的最多的,不是人口,是粮食。倭国可用耕地,还是太少了。但从总体上看,终于还是稳定下来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坏笑]后人的智慧 第222章 宇文霁归家和谈一谈下…… 222 宇文霁看向了北方, 再过一段时间,他终于能回去了吧? 岐阳,吕墨襟看着海马:“你不回来, 给我寄这玩意儿作甚?还寄这么多。”(海马壮.阳。) 他把一大盒子海马倒在桌上,拿手指头弹,把海马按照颜色和大小排了队, 后来又让下人拿来了蓼蓝和栀子做染料, 给海马画了车马炮帅,当象棋玩儿。 总归是折腾了一下午,找出了海马的多种可用方式,这才心满意足放下海马,洗了手, 开始吃点心。 他生了重病这件事,虽然现在是瞒着宇文霁, 可是当他回来的, 绝对不可能瞒得住, 也不能瞒, 那就得让宇文霁看见一个健健康康的他。 可是, 不想胖的时候, 肉是不停地长, 想长肉的时候, 却吃不胖了。生病时也没损了肠胃啊, 怎么就胖不了呢? 吕墨襟是真着急,他摸着自己的小腹,怀念着远去的肉肉。 接下来的几个月,宇文霁开始挖空心思给吕墨襟送干花,也是能熬过现在这个长途的东西实在是没多少了。 多数都是宇文霁亲自摘了鲜花, 晒干后送过去,他自己还做了几个歪七扭八的香囊,送吕墨襟,送崔王妃,送素合。 宇文霁在江南,也是为了收到更多的倭国的消息。倭国当地人,没有倭寇这么下三滥——倭寇属于是恶之集大成者严选了。 本地的倭人,还是很老实的,也能吃苦。现在他们是雇佣当地倭人的,工钱是每天两个菜团子和一勺盐水。这个菜团子是豆粕、麸皮再加乱七八糟野菜的混合物,这玩意儿宇文霁见过,看着有女性的拳头大小,可其实这东西也就刚出锅的时候成型,稍微凉一点,它就碎了。吃进嘴里就像是吃了一口带着腐烂味道的沙子,且吃进去就刮舌头,刮嗓子。那一勺盐水,则只几乎吃不出咸味。 第240章 结果就是这种餐食,不只平民过来了,一些当地贵族的家丁也过来了。 不过家丁是派遣过去的将领的用词,宇文霁根据倭国的实际情况猜测,这群人更应该称为原始部落的狩猎队成员。 倭国有农业,应该也是跟徐福派那群人学的,可耕作的农具还是石器,农业极其落后。本来靠海吃海,可造船水平也差到令人发指,又有贵族禁止平民下海捕鱼,结果吃海鱼反而成了贵族专属。 至于临海的岛民为什么缺盐?这也很好理解,海水是不能当盐吃的。 当地传来的消息,说部分倭人不只矮小,脑子还有毛病——严重营养不良,影响到智力发育了。 宇文霁即将出发前,还做了一件缺德事。他精挑细选了几百倭人,让他们五十人一组,送往了大景现在最大的几座城市。 这些倭人,都长得歪瓜裂枣,很多人都是能让人看一眼就产生生理厌恶的,还有些人脑子有问题且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看见人就像疯狗一样发出咆哮,想扑上去撕咬别人。 他就是要把倭人妖魔化,让老百姓祖祖辈辈都传下去别把他们当好人。 宇文霁这个做法是有效果的,现在日子越来越好,经历过乱世的那代人渐渐老去、死亡,和平年代长起来的人,根本不知道地狱之景到底是什么样的。 现在他们见到恶鬼了。 说书的也都开始用倭寇来形容恶鬼长什么样了,倭寇快速成为了一个形容词。 但还真有人觉得宇文霁太过了,上书觉得陛下这样对待一个恭顺的小国,太没有泱泱华夏的胸襟气度了。 吕墨襟把他外放到倭国去了,他要是六年后回来,还说倭国是恭顺的小国,那到时候再说吧。 八月,宇文霁启程,返回岐阳。 他的仪仗还在路上呢,人已经快速回京了——他自己就带着一百来人,快速回岐阳了。 然后就知道吕墨襟生病了,重病,高烧数日,险些没救回来。宫里留守的陶有春不敢隐瞒,崔王妃和素合也没有隐瞒,吕墨襟自己也没瞒着。 宇文霁:“……” 吕墨襟:“……” 这就是一对儿瘦子,两根竹竿,一根黑的,一根白的,彼此对视。 吕墨襟首先心虚地别开脸,但又觉得自己不该心虚,便抿了抿嘴唇,咳嗽一声转过头来:“我胖了。” “嗯。”宇文霁摸了摸吕墨襟的脸颊,“咱们多吃点好的,补回来。” 他本来是想捏一捏的,但皮太薄了,没舍得。 “嗯。” 宇文霁将吕墨襟抱住,又手熟地将人抱起来,走到一边坐下来,将人放在腿上,拢在怀里。 “墨墨……”咱俩能一块儿死吗? “嗯?” “没事儿。”谁先谁后还不确定呢。别回来让墨墨误会了。万一他先走一步,墨墨再来个殉葬。听说殉葬的,死得都老惨了,临死之前要饿,要排干净肚子里的东西,然后一杯毒酒送上路。 虽然知道吕墨襟不会那么傻,可以防万一。 吕墨襟抓着宇文霁的衣裳,手指头用力,指节发白。 宇文霁虽然没说,但自老平王死后的经历,面对从江南归来的宇文霁,不难猜出他想说的是什么。 怪不得,历朝历代那些手掌大权的皇帝,最后都会踏上求仙问道的道路。他们已经把世间最美好的一切都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却发现自己垂垂老矣,即将抛下一切就此死去。说是人间如何,死后如何,可谁知道呢? 终归是一旦死了,生前的一切便都归了旁人,即便接掌的是儿女,又如何? 吕墨襟略瘦下来的脸庞又被气鼓了,他定不能死太早了,至多早宇文霁个三五年,且得是在他年老体衰时候死。否则宇文霁即便是个老头了,他也是皇帝,他还精足血旺,到时候年轻的男男女女,会前赴后继地来到他的身边。 而且……若真的只剩下了他一个,他如何会不觉得孤单? 吕墨襟胡思乱想,知道是假的,也忍不住想。 毕竟,人是会变的,他在史书中,现实中看到的例子,太多太多了。 所以他紧紧握着权力,他有时候会作死试探宇文霁,他其实在害怕。 “怎么了?”宇文霁摸摸吕墨襟的后脑勺。 墨墨的头发极好,这个年纪了,半点不脱发,手一摸都能感觉到头发蓬松的厚度。宇文霁也不秃,但他的头发是粗、硬的,宇文霁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头发能跟猪鬃比。 宇文霁没待吕墨襟回答,便笑了:“我今日见穆拓,他更秃了。” 朝堂里,最秃的是穆家三兄弟,不注意看,还以为他们髡发呢,就秃脑瓜顶那一块儿,留下边缘一圈,续了假发也盖不住,实在是秃得太惨烈了。 这绝对不是他们宇文家带过去的基因,宗室头发都好。闹得本来行情挺看好的穆家小伙子,新一代都没人要了——年轻时多俊都没用,年纪大了你秃。就怕后代也秃瓢,太丑。本来乐呵呵的老大穆拓,这两年愁眉苦脸的。但他们家确实长寿,活到现在了,虽然行走艰难了,可脑子依旧很清楚。 吕墨襟一听,顿时也笑了,暂时放下了苦恼的心思:“他们家倒也是有趣,说自己那脑袋名曰新月头。”意思跟新月一样,就一条月牙儿,“不过显然终归是愁的,可不是越愁,头发掉的越多吗。” 两个不秃的顿时一块儿笑了,毫无同情心和同理心。 吕墨襟笑完了后,重靠在了宇文霁胸前:“景光,我怕死。” “不怕,真有奈何桥的。谁先去了,谁就等一等。” 宇文霁的心跳十分稳当,吕墨襟便安心了:“好。咱俩这么多的功德,孟婆应该能让咱们少喝一口吧?” “一定的。” “下辈子你可得找到我。” “……” “怎么不说话?” “我下辈子大概配不上你。这辈子你所喜欢的东西,我下辈子都没有。我说不定都抱不起来你了。” 强壮的身体、显赫的地位、英俊的容貌,让人惊喜的美食……剥离这些,宇文霁还是余霁,一个会被骂圣母的短命鬼。 吕墨襟的手放在宇文霁的胸前,这颗心脏跳动得他越发安心了:“那我们就抱着彼此,或者我抱着你。” “好。”宇文霁叹了一声,亲了亲吕墨襟的额头:亲爱的,祝你幸福。 真有下辈子,吕墨襟必定依旧能获得幸福的。宇文霁有些酸,有些嫉妒,但现代的他,真的不管和谁在一起,都是拖累对方。他尚且对陌生人敬而远之,怎么可能去伤害他最爱的人呢? 墨墨找个十几年,发现找不着,大概就明白了,他这么聪明,会去找别人的。 可这么想了一会儿,宇文霁又发现,不行,他忍不了。真有下辈子,他真忍不了。 “墨墨。” “嗯?” “我下辈子要是记得,真的会找你的。”宇文霁伸手轻轻捏住吕墨襟的下巴,让抬起头来,两人对视,“但我什么都不会了,没有任何过人之处。我……顶多天天在家里,照顾你衣食住行。” ----------------------- 作者有话说:大趾:[可怜]我真的是个弱鸡 墨墨:[星星眼]我下辈子一定能攻! 第223章 崔王妃离世 223 吕墨襟听宇文霁说身体不好, 反而眼睛亮了,他用手指头点两下宇文霁的喉结,继而又用指腹去蹭:“其实下辈子你身体弱些挺好的。” 太弱了是废, 太猛了吧……也没用。最好的还是能达到人的最优上限,完美匹配才是最舒服的。 “我要是个弱鸡呢。” “那我也试试在上头!”这辈子就是宇文霁太猛了,吕墨襟看着他是喜欢的, 但实在是生不起来压他的欲.望。 说来有趣, 吕墨襟这身高体型,放外头也是勇猛彪悍了,但他总是和宇文霁一起出现。宇文霁这杵地顶天,天塌了一定先砸他的个子一出现,人们就会对其他人的身高产生错误认知。觉得除了宇文霁, 大家都矮(都差不多高)。 所以,每次宇文霁长时间外出, 吕墨襟单独理政的时候, 朝臣们看见他一人, 都会表情怪异上一阵子——吕相有这么高吗? 偶尔吕墨襟兴致来了, 外出赴宴, 也会有类似的情况。 他们看着吕墨襟都会吓一跳, 好像吕墨襟这高矮是突然窜出来的。这也是吕墨襟单独外出的最大动力, 看那些人吓一跳, 很好玩儿。 他记得, 宇文霁说过,他是个短命人。 第241章 所以吕墨襟早就给自己安排好了,他下辈子,要学医,只要还留了那么一点点记忆, 那留下来的一定是学医和宇文霁。 吕墨襟也有自己为难的地方:“我来世若是不长这个样子呢?”来世,我若是个丑八怪呢? “相貌,不是你最不值一提的优点吗?”宇文霁吞咽了一口唾沫,他的喉结在吕墨襟的指腹下滑动,吕墨襟的眼神顿时一暗,宇文霁低下头来,吕墨襟微微张开双唇,宇文霁将鼻尖顶在了他的鼻尖上,亲昵地蹭了蹭,蹭完了低下头,又与他蹭脸颊。 吕墨襟:“……” 都这把年纪了,为什么他的皇帝陛下还总如此纯情? 不过,我喜欢。 吕墨襟笑着将头靠在了宇文霁厚实的肩膀上,可靠又温暖。下辈子他肩膀大概就没这么厚实了吧?那这辈子可要多靠靠。吕墨襟抓紧了宇文霁,像只猫儿一样,在他肩膀子上蹭了又蹭。 小情人在亲亲我我,国家在稳步发展。 但曾经朝气蓬勃的开国众臣们,却逐渐步入了暮年。 宇文霁怎么都没想到,在熊爹之后,离世的竟是弟弟宇文羽。 而且宇文羽的去世,让他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这小子带着一群小萝卜头孙辈出去打猎,想向孙辈炫耀一下,让大队人马守着孩子们,他自己就带俩人出去了,遇见了野猪,野猪冲过来撞马,他从马上摔下来,还让马蹄子踏了一脚。 宇文霁去探望他,宇文羽正回光返照,看着大兄哭啼着问道:“大兄啊,史书上会不会写我撞彘而亡啊?” “会。” 他哭得更凶了:“大兄,我还是想要个好名声的,呜呜呜。” “你乃纪检司的开创者,会有很好的名声的。”宇文霁也觉得这弟弟死得太搞笑,但还是抓着他的手,放在自己掌心里,拍了拍他的手背。 “真的吗?” “真的。” “那就太好了……大兄,幸好你没有立我啊,幸好……” 这要是立了他,他嘎在大兄前边了,他的子孙也没什么能看得上眼的,说难听的,一代不如一代,还不如他呢。这要是接了大兄的江山,只会坏了这好不容易平定下来的天下,挺好的。 他一句话都没有提自己的子嗣后裔,喃喃念叨着,泪痕未干,含笑而逝。 对他的离去,宇文霁伤心,可远没有熊爹离去时的肝肠寸断。但他还是亲手帮他擦洗了遗容,为他束发,在他灵车出发时,亲自站到了宫墙上,遥遥为其送行。 他去了之后,宇文婷自请接手纪检司,宇文霁准。 接着,老臣们开始一个接一个死去,穆家的老大穆拓、老二穆迩,被南宫夭夭送来的宗室七子死了三个,桶义的父母…… 每个月,都有大臣请丁忧。宇文霁多了一张时间表,上面都是大臣回家丁忧的时间,宇文霁基本上也是等三个月就下旨夺情。 宫里的梁安也去了。他的骨灰被撒在了王娘娘(王皇后)庙的后山。很多宫人都很喜欢这样的处理方式,他们都不想转世投胎,或因身体残缺害怕转世成了畜生,那不如下去侍奉已经成仙的王皇后。 宇文霁也明白为什么皇帝年纪越大,就越喜欢用新人了。不只是年轻人工作效率高,谁乐意天天看见一个接一个的死人? “墨墨,你搬进宫里来吧。” “啊?”吕墨襟是有四成的日子宿在宫外的吕府的——他得给属下与其他官员上门的机会,很多公事是不能放到衙门处理的,更不可能放到宫里来。 宇文霁也是知道这种情况的,但吕墨襟抬头和宇文霁对视了半晌,他才叹了一声,抿着唇道:“当我……没说过吧。” 他怕吕墨襟出事儿,憋了很久了,今日实在是忍不住了。 接二连三死人,尤其宇文羽,谁能想到,他让野猪给撞死了呢?天有不测风云啊。宇文霁现在就想十二个时辰地盯着吕墨襟,不想他身上发生任何意外。 现在,宇文霁和吕墨襟吃饭,都得自己先尝了,再给吕墨襟。这事儿虽是他私下干的,但吕墨襟不知道才怪。 又过了两年,崔王妃也去了。 崔王妃前一天刚说“本以为都忘了年老时大王长什么模样了,昨夜却梦见了他。他也没说话,就看着我傻乐。竟还是他年轻时的模样……别说,他那时候还真不丑。” 没想到,次日崔王妃就真的没起来。 吕墨襟真怕宇文霁再按照老平王那样子来一回,他赶到的时候,就看见宇文霁抱着崔王妃默默流泪。 崔王妃面上没有哀痛,只有淡淡的笑意。 “墨墨,母亲被父亲接走了。”宇文霁哭唧唧地看着吕墨襟。 吕墨襟应了一声,站在他身边,把他满是泪水的大脑袋搂进了怀里。 宇文霁这一回是伤心的,但还没到必须有精神保护的程度。 宇文霁依旧是亲自将崔王妃送到了丕州辰丰的王陵,这一回,地宫被彻底封死了。 宇文霁跪在地宫门口,看着落下的断龙石,哭得肝肠寸断。作为一个被父母爱着的孩子,他依旧无法习惯第二次成为孤儿。 素合不想跟这夫妻葬在一块儿,她更想挨着儿子。她喜欢崔王妃,并依靠她,但若有下辈子,还是离这夫妻远一些吧。素合也有一点私心,她的儿子,活着的时候不能完全成为她的儿子,那死后可以了吧? 但宇文霁还是颓废了大半年的,他开始思考起继承人的事情来了。 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不止他,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 大臣们开始站位了,各种挑刺的人开始变多了,一些旧事也开始被人拿出来说了。 宇文霁:“……” 吕墨襟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人之常情,我们毕竟已经老了。” 曾经宇文霁最大的优点就是年轻,和他同代的枭雄,都比他大了几十岁,可是现在,他也已经成了老人了。 一旦宇文霁退了,吕墨襟大概率也是要跟着退的,吕墨襟的拥趸自然也会被打压,朝堂上会空出很大一片空间。即便不能力争上游,但很多人也想更进一步啊。 岐阳朝堂,逐渐展现出一种越来越不正常,却又越来越火热的波动。 实权皇帝老朽时,朝堂上总会发生动荡,即使宇文霁改变了承嗣的规则,但在权力交接时的动荡,也总会发生。 最先跳出来的,是宇文淀,宇文羽的长子。除了年纪,他根本没达到宇文霁的承嗣标准——三十五岁,可一直没有外放过,考中进士后就一直在御史台当言官。因为宇文羽非常宠爱这个儿子,怕他受苦,也担心这位长孙想太多。在宇文霁颁布新规后,依旧没有任何让他外放的想法,倒是其他儿女让他们出去扑腾了,但如今那些孩子也还在县令的职位上,远没到刺史这封疆大吏的位置。 所以他上奏折要求的,就是让宇文霁改变规则,取消外放的资格限制。 最初这奏折不是他上的,是一些零散边缘的官员,宇文霁没有任何反应,这些奏折直接扔一边去了。 如此明显的拒绝,可宇文淀竟然没看懂,他反而开始串联官员,上了一封联名折。 这奏折上一个有分量的人都没有,都是岐阳四品左右的官员。 宇文淀的这份奏折让宇文霁脸色发黑,因为他遣词造句太赤.裸.裸了。原来他先前不是没看懂,而是看岔劈了。 翻译:咱们平王一脉只有我父亲有子嗣了,皇叔,您放心吧,不用隐藏了,可以把国家交托在我手里了。 他以为宇文霁的默不作声,是默认,让他再努努力,弄大点的动静。 吕墨襟:“你这个一年没见过几面的大侄子,原来这么有意思。” 连吕墨襟都被这位给“骗”了,以为这小子只是比较花心,其他方面还好——他十四就有孩子了,换言之,最迟十三就和女子发生关系了,他种子的质量还极好,宇文羽的孙辈,八成都是他的功劳,他太能生了。妻、妾,还有已知的私生子女,怕是得有三十多个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爆哭][爆哭][爆哭] 作者菌:算上这章,还有三到四章完结了。暂定四个番外,论坛体、现代世界、动物世界和科幻世界。 第224章 宗室的妖魔鬼怪 224 宇文霁和吕墨襟逗起嘴来, 宇文霁向来是说不过他的,没一会儿,宇文霁便连连作揖, 告饶不断。 第242章 两人亲香腻歪了一会儿,宇文霁叹气道:“我之前还寻思,宗室没了世家那群坏老师, 总算是没出奇葩了, 没想到,还是有的。” “他也算是被养坏了。”吕墨襟道。 宇文霁又叹,点了点头。 这把年纪了,回想过去。对这个弟弟宇文羽,其实宇文霁做得不够。尤其宇文羽进纪检司之前, 担惊受怕,婚都不敢成的那些年。宇文羽当年大婚都特意来求, 却不是求宇文霁和熊爹参加, 是请他们不参加的。 他不敢要任何一点家里的恩典, 就怕会被大臣们过度解读。 他的妻子刘氏, 是一位农家女, 是宇文羽在纪检司查案的时候结识的——不是彻底的贫农, 是天下平定后, 吃到了发展红利的小地主家。 刘氏出身不高, 但为人很是要强, 也有能力。 未出嫁前,便独自前往平王府请安,向崔王妃学习。崔王妃将她留下了,教了三个月,这就说明刘氏是孺子可教的。真蠢笨的, 早被崔王妃轰出去了。 当时崔王妃私下里跟宇文霁叹过气:“我给他找的,他不敢要。唉,刘氏不差,可是太要强了。” 宇文霁就明白了,应该是不只要强,还自卑。 果然,刘氏非常喜欢给宇文羽纳妾,还都是贵妾。宗室有规矩,只有两个妾有正经名分,其子女可记入宗族。如今女子有才干的,许多奔着做女官去的,可还是有家里不正,本人也被规训坏掉的。 宇文羽再怎么躲恩典,他也是宇文霁的弟弟。到宇文羽被野猪撞死之后,还有人上奏折请宇文霁以皇太弟之礼、帝王之礼,又或亲王之礼,葬宇文羽。 宇文霁是按照宇文羽他自己的军功爵将其入葬的,没多一分一毫。 因为宇文霁说过,他之后,只有禅让退位的皇帝,可封王。熊爹是宇文霁的爹,是上一代,给他用帝王之礼没问题,宇文羽就算最低标准按照亲王之礼下葬,不用等将来,现在都会有无数人拿这件事做文章。 当宇文羽还是有分寸的,但他跟刘氏吵架,也都是纳妾的问题。因为纳进来的女子,就不能还回去了。这妾还都不是妾婢,是贵妾,当过妾的,还是能做正妻的,就是主家(算不得夫家)放妾,她嫁去民家。 所以这种本身就是平民出身的,不失为一个好出路。可若是出身不低的女子,那可真是比要她们的命还要可怕了。 自己有钱去哪儿都成? 宇文霁这皇帝都不敢点头,一个有钱的,没有出身的女子,是十分危险的。女官和女督亭有权力,因为她们背靠朝廷。有女子愿意去倭国新城,因为这是国家统一安排的,这种国家紧抓的事务,无数双眼睛盯着,可真是比她们孤身走大街安全。 而且,即便是这种可怕的出路,她们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权贵家当妾送过一次的女儿,只会被送第二次,且第二次的主家,只会比第一次的更坏。 宇文羽家里,就出过他不碰妾,然后他出一趟门,刘氏把妾送回去,且又从同一家带回来一名新妾的情况。 两口子打架,可没办法,刘氏还很委屈地跑去平王府对崔王妃哭。 她不是假装,她是真的想“伺候”好了宇文羽的。崔王妃当时很明确说了,宇文羽不需要纳妾,可刘氏的反应是一脸惶恐地跪下认错。 她的认知:陛下无嗣,老爷年纪也不小了,一定要多多开枝散叶。 别的事情,她明明学习得很快,可就是这个观点,怎么跟她说她都是不明白。脑子里已经把这段话凿死了,一切否定的观点都如浮云。 那之后崔王妃就有些腻歪她了,因为崔王妃看出来,这位惦记的不是给宇文羽开枝散叶,而是当皇后。她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但她这种做法,明明就是惦记着让宇文羽的儿女们,继承平王家的一切。 包括宇文霁这个已经成为了皇帝的平王的一切。 后来宇文羽也不拘着自己了,生孩子吗,就生吧。他和刘氏反而又和谐了。 至于长子宇文淀,正是刘氏与宇文羽的儿子,这两人成亲的第一年就生下了他,且两人对这孩子都是宠溺非常的。 但是老平王、崔王妃和宇文霁,对宇文羽的孩子,自然都选择了漠视。也就是逢年过节,刘氏带着一大帮孩子进宫时候,给个零花钱罢了。 可就这样,宇文淀还是给养歪了,过分自大。 从这奏折看来,宇文淀一直认为,父亲和皇叔不让他出京,是对他的保护,怕他夭折了。甚至认为宇文霁的承嗣新规,都是一种转移视线,是对他身份的保护,怕有人害了他。 宇文霁叹气,然后就把宇文淀给外放了。在丕州找了个上县,如今的丕州刺史也是“熟人”,刘孝谨,就是当年那个三十多岁的比丘。这位真有才能,回去学了两年,就中了政科的榜眼,不只会考试,还是实干派。 宇文霁在下旨让宇文淀外放的同时,还给刘孝谨去了一封急信,告诉他,若宇文淀有害民之举,立刻拿下,无须顾虑,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这也是担心刘孝谨一迟疑,让宇文淀把小错拖成大错。干脆一犯错就直接贬官回家,他儿女全送宇文家幼儿园去,年纪小的应该还有得救。 结果都不需要,宇文淀竟然直接挂印辞官,然后回去后上吊,死了。 说是他回去后跟妻子说了:“我心甚痛,欲随祖、父而去,不要拦我。” 他妻子以为他只是难受,所以把仆人给叫走了,不打扰他。还是宇文淀的长子听说他们家要外放了,小孩子好奇跑去问情况,才发现他把自己吊上了房梁。 宇文淀妻子的行为,是有些可疑的,但督亭卫调查后,这才知道宇文淀不是第一回这么干了。 原来他这个人,从小只要是稍有不如意,便会说“我心甚痛,欲寻他处。” 后来熊爹死了,他就说“欲随大父去了。” ——看到此处时,宇文霁拍案而起,他想把宇文羽从墓地里揪出来胖揍一顿,再把宇文淀的狗腿也打折。 这显然是宇文羽把事情按在家里了,怪不得他死的时候没敢提一句儿孙的事情呢?这要是让宇文霁真伸手保护他儿子了,结果发现这兔崽子有事没事就嚷嚷一句“我不活了!我跟着我爷爷和我爹去了。”宇文霁真能让他别活了。 可这小子这回也算是自食恶果了。 他正妻孙氏,这回没通知自己婆婆,也没劝宇文淀,带人走了。 这是正确的,因为孙氏很清楚,家里最大的倚仗宇文羽已经不在了。她嫁过来这许多年,也是彻底看清楚了,陛下对这个侄子,并无任何偏爱。这回命他外放,反而是一个好机会,得让宇文淀自己立起来。 没人会再无条件地宠着他了。 过去宇文淀也从没把自己挂上去过,次次都是关着大门,放了床帐子躺床上生闷气。 谁想到,这回宇文淀这把自己挂上去。 这家里与宇文羽府邸里的仆役都能证明,孙氏并未说谎。 孙氏也是挺惨的,本来已经过了算科的举人试了,但让家里叫回去了,叫回去的第二天就嫁了。在她亲娘以死相逼,并且家里承诺她两个妹妹能正常科举的情况下,她嫁给了一个早就有了七八个儿女的宇文淀。 宇文霁明白了,宇文淀就是个超级爹/妈宝。 不能接受的,就只剩下刘氏了。刘氏收到消息后,就跑去跟孙氏厮打。若非宇文婷带着督亭卫赶到,这事儿得闹得更大了。 然后这两位寡妇就闹到了御前,刘氏要求把所有的孙辈都交给她,说孙氏会把孩子都弄死,孙氏则要求,把她所有的子女,包括她的亲生子女都匿名送进慈幼院。 刘氏差点在宇文霁面前跟孙氏打起来。 宇文霁同意了孙氏的要求,刘氏昏厥当场。孙氏擦着眼泪谢恩。 待两个女子都走了,宇文霁的表情就变得怪异起来。 他想笑,最终却只是叹了口气。 这爷俩一个让野猪撞死,一个假戏真做把自己吊死了。刘氏在别的事情上也都很稳定,可如何就在养孩子的事情上糊涂呢? 帅叔叔吕墨襟拍着宇文霁的肩头,同样也是表情怪异的。 然而,这位宇文淀只是吹响了宗室奇葩死法的冲锋号角。 两个月后,突然有老头子脑袋上顶着个破瓦,哈哈大笑着跑上了街道,高呼:“朕登基了!朕是皇帝了!哈哈哈哈哈!” 督亭卫赶紧去抓捕他,谁想刚把人扭住,他开始抽搐,督亭卫一放手,他倒地上就死了。 这位还真是个宗室,却屡试不第,是个老秀才,那天早晨他邻居叫了一声:“杀鸡了!” 第243章 他大概是听劈叉了,听成了登基了,就这么疯了。 ----------------------- 作者有话说:大趾:[化了] 第225章 (捉虫) 前赴后继的奇…… 225 死去老宗室的家里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跑去岐阳府状告督亭卫害死人命,不过当时围观的人挺多,且此时老百姓都乐于参与诉讼(有不错的军功), 很明确地出来做证。 “那老疯子吓人得很,一路跑来不管不顾的。还将一位老爷子撞得踉踉跄跄。” “撞的就是老汉我,多亏这位大娘子将我扶住。” “督亭卫就是将人抓住罢了。见他翻了白眼, 便松了手。” “还搀扶着他呢。” “对, 是他自己抽抽着出溜下去的。” “且他闹腾的时间不短了,却不见他家人,人抽不动了,他家人却冒出来。” “是极!我当时便在这人身旁,他与我聊了许久都不见动静, 直到那老者不动了,他方才走上了前去。” 结果诬告的那几位, 就被逐出宗室, 外带发配江南了。家里其他没参与的, 不予追究。 之后又有十分神奇的, 宇文婷遇刺案——名字看着十分高大上, 实则不过是个普通人举着小匕首行刺, 人还没到跟前就被按下了。这也是个宗室, 他觉得把其他宗室都杀了, 他就能当皇帝了。宇文婷是当时身份最高的一个, 所以从她开始杀。 护城河巴豆案——有人偷偷摸摸地要把一车巴豆倒进皇宫的护城河,然后让在护城河旁边钓鱼的百姓给抓住了。宗室,认为把皇宫里的“其他宗室”都弄死,他就能当皇帝了。用巴豆因为他只能找到巴豆,砒霜这药是严格监控的。但他确实很神奇地认为, 其他宗室都在皇宫住着。且认为皇宫的水源是护城河…… 窟县七人案——七个宗室,自立朝廷,让一个小旗(五人)的督亭卫成功镇压。这案子最大的问题是朝廷商量了许久,到底该怎么给这个小旗的人记功,以及该怎么给这个村子里的人定罪。最后来了个全村发配,小旗几个人升一级,也算是越级擢升了。 十人闯宫案——青天白日的,十个大爷,穿着极为庄重的冠服,朝宫里闯。守门的禁军都傻了,因为他们一个个的都昂首挺胸,眼神笃定,一问就说是陛下召见。可宫里既没有事先通知,他们手上没旨意,更没有引路的宫人。再问召见他们干什么,就说他们都是皇储……召见他们来“择其优者,以承帝业”。 禁军:“……”也算是人在大门站,功从门外来了。 不只他们自己,他们的家人竟然也都十分笃定,这些大爷都是陛下钦定的继承人。 宇文霁叹气:“所以,以后真别后嗣继承了,我们宇文家吧,上限挺高,但是下限也挺低的。你们别总惦记着找个傻皇帝,好操控了。我们宇文家的下限多的不是傻子,是疯子。再来几个乱杀的,你们摸摸自己的脖颈子,够不够结实吧。” 众臣匆忙跪倒,这回的用词没能达成整齐一致“陛下!”“陛下,臣等断无此意。” 宇文霁对他们摆摆手,他也懒得多言,开始说其他正事。 而除了这些展现各种奇葩,有些人还是挺有分量的。 又开始有大臣上奏折,请宇文霁“还旧制,归太平”了。也有真真正正造反的宗室,有个叫宇文祚的,也算是年轻有为了,他是建国后重新登记的宗室,年纪轻轻中了三甲,一路行来也算是春风得意,只是为人颇有几分傲慢。 宇文祚二十八岁,如今在梁州为刺史,上任没两个月就与左右说:“陛下阳寿将近,我却不足三十,且在外任,何其不公也。” 那时候就有下属密报了,督亭卫已经重点监控上这位了。 其实他离开岐阳前,明明见过宇文霁的,就宇文霁那活蹦乱跳的模样,哪儿像阳寿将尽的?可他就是日日焦躁不安,总觉得宇文霁就要嘎了,然后他差一点点没达标,就不能当皇帝了。然后,他就造反了。 宇文祚趁着年末,各县上交税银皇粮的时机,将县令们都集中在了州府,又召集了督亭卫指挥使与诸军都督,说是大家一年辛苦,聚一聚。其实稍微有心的都意识到了,这位要搞事。 他是聪明,却太习惯把别人都当傻子了。 宇文祚还真在府中藏匿了死士,召集众人前来,就是要图穷匕见的,惦记着若有不从者就杀了,从了的也只让他们留在州府发号施令,待大局已定,才将这些人任命为下属。 县令们原本还不想去的,可一听说他邀请的人数,就都去了——诸县令(部分人还带着县丞)、督亭卫指挥使,督亭卫诸千户,诸军都督与副将,这加起来也是近一百多号了。而且如今的县令,最不济也是身强体壮的,那些武将们也都是正当时。 而宇文祚能在他府邸里藏多少人? 当然,为了以防万一,他们也留了人手在外头。一旦他们超过预定时间还没回去,那这些人手就赶紧报往各地。 结果是没什么万一的,宇文祚的死士就四十来人,虽然赴宴的诸位都没带兵刃,但有心防备之下,桌椅板凳抄起来还是没问题的。且这些死士里,竟然还混着几位当场反水的义士。 最后结果,官员的一方虽有人受伤,但无人死亡。宇文祚见势不妙,意图逃跑,被人从狗洞里拽了出来。 这位自然是要被砍头的,其妻任氏为他收尸后,竟然在他墓前撞碑而亡。 此事刚发生时,还有人称赞任氏贞烈,想以她作为女性的表率多多宣传,毕竟现在的女人越来越不着家了。谁知道任氏的母族任家拿出了任氏的遗书,这女子确实是烈,真烈——宇文祚造反,任氏是半点都不知道的,宇文祚这一死,她与子女却也要发配。还是陛下隆恩,让她葬了宇文祚再上路。 (妾室算奴,属于犯人的“财产”,是要和其他财产一样,被官府发卖的,但却不受罪名牵连。其家里若有良心,还有点钱财,是能把她赎回去的。不赎……那当然就不知道要被卖到什么地方去了。妾生子女,若是按照庶子算,那就跟着一块儿流放,没被亲爹认,没上亲爹族谱的,按家奴论。 这也算是妻妾的另外一种不同了,正经大难临头,该杀该流,妻是一块儿受着的。) 任氏在遗书上言,她恨极了宇文祚,这就下去活撕了他!她与宇文祚既死,孩子就交给慈幼院了,在那儿过活,比跟着她们,当造反逆贼的家眷快活。 许多女子们听闻此事,越发坚定了将来自己考学,且不婚借种的心思——便是真有一日她们造反了,也是自己的罪过自己背,何必糊里糊涂让别人株连? 但乱归乱,朝堂还算是乱中有序。 像宇文祚这种前途一片大好,还给自己作死的,终究是极少数。 真正的聪明人看过宇文霁就会彻底老实下来的,因为宇文霁当初立下新规的时候说过,以后得皇帝六十岁禅让,但他作为开先河的君主,是例外。 宇文霁能活多久? 大臣们看着那位衣着简朴的皇帝,你说他而立吧,像。不惑,也像。但说他知天命、耳顺之年?那就是一眼不像,可多看两眼却又不确定了。 他挺拔俊朗,稳重踏实,确实没有小年轻的白嫩面皮和跳脱,所以二十多是不可能的。但确实没有耄耋老者那种枯朽萎靡之态,双瞳明亮不见浑浊,黑发如墨堪比青年。 说句不好听的,他们陛下跟妖怪似的。 朝堂上的宗室……几乎换了两拨了,开国的那一批,跟宇文霁年龄相仿,叫他王叔的男女,现在都退了,还有不少已经去世的,就一个宇文婷还在纪检司发光发热,但也几乎是退居幕后了。 纪检司现在就跟个幽灵似的,有时候都忘记他们的存在了,但隔个一年半载的,就会来个大的。 可陛下还是富有朝气又强势无比地坐在龙椅上,岐阳的大臣们看多了,总觉得他们的陛下会一直这么高坐下去。 这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情况,因为第一批宗室都退了,可桶义、孙眉这群人,还在朝堂上呢。 宗室的老人明明还能干得动,可是他们得给年轻人让位。这是宇文霁没想到、吕墨襟没想到,承嗣新规刚立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想到的问题。在朝的宗室一旦超过四十五岁,若他或她的职位过高(这个高指的是刺史),就开始有宗室的年轻人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们了。 因为四十五岁就失去继位的资格了,可他们要是继续占据高位,那后头年轻人就升不上去了,升不上去,就没有那个资格了。 第244章 你一个老朽的宗室,为什么还要占着年轻人的上进之路? 结果现在宗室四十六告老,成了个约定俗成的规则。 现在宗室官员卷得可怕,四十五岁之前没到刺史的,反而能像正常官员那样干到老。只是职位终结在四品了,后头就不会再提拔他们了。所以还是会有宗室的老秀才的,不过是疯了的老秀才。 还得说一句那个宇文祚,他没发疯之前,是真的很有才干。 宗室官员前赴后继,且几乎一直保持着很年轻的血液,反而是普通文官,都是垂垂老矣的官员。 ----------------------- 作者有话说:宇文霁:[可怜]别说生物多样性了,就宇文家都很有多样性 第226章 (捉虫) …… 226 桶义和孙眉他们也私下里商量过, 要不要退下去,也让年轻人上来,可发现不行, 非宗室的官员争不过。 宗室有一个共同的理想的——当皇帝。 非宗室的年轻官员其实也有一个理想——打倒吕相。 宗室这理想看着有点大逆不道,可其实他们很认头,除了宇文祚那样脑子不正常的, 其他人都是脚踏实地在内部卷生卷死。 宗室除了疯子, 其他人都很认头,且都是对宇文霁充满敬畏的,他们很清楚,宇文霁是难以被战胜的。所以年纪到了,意识到自己无法继位了, 就叹一声告老了,很多宗室退下去就开私塾去了。 可非宗室的年轻人不这么想, 他们认为自己要打倒的目标, 不是宇文霁。而且随着吕墨襟年纪的增长, 他们觉得自己的目的很容易达到。 以色事人者, 色衰而爱驰。 现在军机处进的人更多了, 宇文婷、桶义、孙眉, 以及各部尚书, 都在里头。看起来, 好像吕墨襟这位吕相的权威, 已经被稀释了许多,他们伟大的皇帝陛下,已经对吕相不信任了。 而且……陛下真的不想要自己的孩子吗? 陛下虽然年纪也不小了,但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八十多的老翁还是能生孩子的。看陛下这个精气神, 身体显然依旧强健。 就算他不想要孩子,可吕相还能满足陛下吗? 虽然比起同龄人,吕相还是俊美的,可和他年轻的时候,确实没法相比了。 陛下坐拥四海,这已经五十多年的相守,已经足够长情了,不可能继续了吧? 年轻的官员盯着那个丞相位,眼睛都红了。即便有师长相劝,他们也压不住心里的火。只觉得老家伙们年纪太大了,最好跟着一块儿掀翻了,给年轻人让地方。 最近两年,宇文霁收到的弹劾吕墨襟的奏折,呈几何倍数的增长。非宗室的年轻大臣们对宇文霁恭,而对吕墨襟倨。 意图色诱宇文霁的小孩子,也越来越多了。 总有人觉得,别人走过的成功道路,他们也成。 今年科举就有一位名方莛中的学子,待考期间,岐阳就开始流传他的美名,说见过他的人都道“其人极类吕相。”这当然说的是类似于年轻时候的吕墨襟。这位方莛中也确实有才学,考中了这一年政科的探花。 学子们入延英殿谢恩。 众人皆着蓝衫,戴蓝幞头,不少大臣便出于好奇盯着这位方学子看。 别说,还真别说,这位确实与吕墨襟有几分像,尤其眉眼之形,可他的神,实在是差太远了,因为这位位眉目流转间,颇有几分男人少见的妩媚。 宇文霁知道传闻,心知这位背后,必定有推手。 宇文霁若无视方莛中,那这位不管是什么官,都大概率活不到上任。他一死,便硬说吕墨襟嫉妒,之后再根据宇文霁和吕墨襟的应对,好好利用舆论。 宇文霁若真的看上了方莛中,那更好,能更顺利地打压吕墨襟。 反正就是没事硬蹭,有事硬上。 宇文霁当了这么久的皇帝,对舆论早就毫无畏惧了。可总看见阿堵物在他眼前蹦跶,也是很膈应的。 所以,宇文霁便问:“方莛中何在?” 方莛中闻言上前几步:“臣在。” 宇文霁看着他,笑了笑:“墨墨,他们说他有三分像你呢。” 吕墨襟:“……” 老不正经的,你说的你能处理,你这么处理啊? 一声“墨墨”,吕墨襟虽然私下里敞亮得很,但他都这把年纪了,如今在群臣之前,当着一群小孩子的面,还是给吕墨襟闹了个大红脸。 他又不能在朝堂上给宇文霁白脸,只能绷着脸皮,耳观鼻鼻观心,当宇文霁刚才什么都没说,他也什么都没听见。 “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两个耳朵,从这儿看,是挺像的。” 众臣低头,这不废话吗?人不是都长这样吗? 但都明白,他陛下要表达的是什么——除了都是人,这位探花与吕相毫无相同之处。 宇文霁又道:“人都有各自的优劣,别只盯着旁人,多看看自己的好坏。”他从御座上走下来,点着新科的进士们,“你们都是。” 他声音不大,但自然有专门的内侍复读。进士们都听得清清楚楚。 众大臣与进士进士们齐道:“谨遵陛下教诲。” 其实除了那些真的傻白甜,这位方莛中的“类吕相”的名声开始传播时,进士们就都意识到,他要干什么了。少数人是上赶着凑合,但多数人是能躲多远,躲多远的,尤其那群宗室考生们,作为一群从小就卷的,他们别的不多,从家长那儿听到的各种经验可是不少的。 方莛中的脸色从红到白,又从白到青,待进士们离殿,他还神色恍惚,状若梦游。 方莛中还真是被特别栽培(调.教)出来的,且栽培他的还是世家,毕竟吕墨襟根子里也是世家子,有些做派并非现在的平民显贵能展露出来的,行走坐卧,哪怕是咳嗽,都是需要从小教养的。 跟他一起被找来的,有几十个孩子,他是其中佼佼者。 他很小就知道,自己是为了侍奉大人物,专门养出来的。他也接受良好,没觉得什么不好。后来知道要侍奉的是皇帝,越发高兴,他坚定认为,自己会取代吕墨襟成为新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毕竟,即便是再喜欢一样东西,除了古董,其余总是新的比旧的好。 尤其人,向来不都是“只闻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吗? 吕墨襟的年纪,怕是床上都难直起腰来,陛下即便对他还念着旧情,但总会贪恋娇花嫩蕊吧?龙榻上进了新人,要不了多久,龙心里,也得进新人。 想是想得都好,不过现实是残酷的…… 他不明白,自己到底有什么坏处? 但这也无所谓,反正他外任的路上,就让纪检司给抓了。这可是救他,纪检司不动手,他幕后的人也是要动手杀了他的。顺着这条线,抓出来了一百来号。 非宗室的,还是老人稳当。 吕墨襟拿着铜镜照脸,他原先是双眼皮,现在变成四眼皮了,年纪是大了,皮子都松了,光眼皮都这么层层叠叠了。头发他更不敢看,每次梳头都有白发。 吕墨襟正看着,被宇文霁一把搂住了腰:“墨墨,看什么呢?” “去!我正生气呢!”吕墨襟给了宇文霁一肘子,不重,就是做个样子表示自己生气。 宇文霁乖乖把人松开了。 吕墨襟转过身来,看着宇文霁的脸皮他更生气了。宇文霁是成熟,可他只是成熟,他脸皮光滑得厉害,几乎不见皱纹:“我真老了。” 宇文霁一如往常地,把他搂过来,自己坐下,再将人放腿上,整个人将他拥在怀里。 “还是个宝宝呢。” “你也不嫌肉麻。有我这么老的宝宝吗?” “墨墨……陪着我。” 宇文霁把人搂得更紧了一些,他确实发现墨墨老了,也发现自己老得很慢,但这不会让他产生反感,只让他感到恐惧,他知道被单独一个留下来的恐惧。 上辈子他能那样坦然地步入死亡,也因为他没了父母,又没有找寻伴侣的勇气。其他人如何,宇文霁不知道,反正他不是一个能够独自生存的勇敢者。 他和墨墨分离的那一天,怎么看都越来越近了。 “时间真是最短暂又最漫长的东西……”宇文霁亲吻着吕墨襟的额头。 昨天好像他才八岁,带着人奔赴岐阳,给熊爹收尸。今天他已经快六十的老头子了,熊爹也早已与崔王妃安眠于皇陵。 现在熊爹和崔王妃夫妻俩大概都已经转世,且开蒙了吧? 两人腻歪了一番,手拉着手去向素合请安。 第245章 老太太现在什么都不管了,养了两猫一犬,偶尔会扮成寻常人家的老太太,去岐阳的各处慈幼院转一转,那里的孩子们,都喜欢听老太太讲故事,活得安稳自在。 后来……素合老太太也去了。 宇文霁七十七,吕墨襟八十那一年,宇文霁宣布禅让。继位者,是当时的刑部尚书,宇文囧(对,他就叫这个),宇文霁头一回看见他这名的时候,还以为这位宗室长了一张囧脸,待见了面发现,人家还是长得很端正的。 是一副标准的宇文家长相,高大硬朗,面容冷峻,为人处世的能力也是不错的。 次年,宇文霁正式禅让,宇文囧上位。宇文霁并非太上皇,而是平王,将来,所有活到六十从皇位上退下来的皇帝,都会是平王。 宇文霁和吕墨襟,带着他们的五千卫队,开始了天下迅游,他成了这个世上,最惹不起的钦差。 两个白发苍苍、相濡以沫的老头儿,就这样到处浪。 第十七年,宇文囧年满六十,退位。宇文冲登基,第一位女帝诞生。 第十九年,吕墨襟……睡着了。人,确实是无法一直活着的。 当时跟随的五千卫队,被宇文霁命令返回岐阳,宇文霁和吕墨襟就此消失了踪影。百姓皆传,吕相没有死,是陛下带着吕相回天上去了。 ----------------------- 作者有话说:[星星眼]明天开始,是番外啦!!! [熊猫头]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陪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