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第1章 初入中世纪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章 初入中世纪 初春时节,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瀰漫著料峭的寒意,山坳中一座不起眼的小村庄內,李昂突兀地醒了过来。 “我是谁?我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 懵逼的李昂缓缓站起身,环顾四周。 此时此刻,他学生时代学到的知识终於起了点作用,情不自禁地发出哲学的灵魂三问。 “老爷,您醒了?” “恕我冒犯,儘管我知道不该在这种时候打扰您,但我还是希望您能关注一下老爵爷留下的债务问题,罗塞洛家族已经不堪重负了!” 一个忧心忡忡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李昂下意识地向外望去。 推门而入的是一名白髮苍苍的老者,手上端著食物托盘,盘子里是新鲜冒著热气的白麵包,一杯麦酒,以及一块棕褐色的奶酪,看样子是自己的午饭。 老者走进房间,將托盘小心地放在木製的方桌的上,然后贴心地掏出手绢擦了擦油腻的桌面,最后双手交叉,恭敬地侍立在餐桌旁。 “等等,这是什么鬼?” 眼前的景象让李昂有些摸不著头脑,自己明明骑砍玩的好好的,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不对,应该说自己的灵魂附到了一个陌生的人身上! 他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穿著,上身是一件白色亚麻长袍,摸在手里十分柔顺,看起来质量还不错。腰间束著一条宽皮带,上面镶嵌著几枚暗淡的银扣。 他伸出手指弹了弹银扣,发出掷地有声的金属回声,估计是真货。 “难道我穿越了?” 李昂用他高考歷史68分的大脑苦思冥想了好几分钟,终於得出了这个结论。 但还来不及为穿越震惊,一股陌生的记忆突然不由分说的涌入脑海,与之而来的是一阵强烈的头晕目眩。 出於身体自卫的本能,李昂下意识地捂住脑袋,同时另一只手抓住桌角,防止自己摔倒。 头痛愈演愈烈,脑仁里好像有一根筷子在不停的搅动,让人痛不欲生。 “啊——” 李昂忍不住叫出声,身边的老者立马手疾眼快地扶住他的胳膊,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 “老爷,老爷,你怎么了?可別嚇我啊!” “没事的,老杰克,让我躺一会儿。” 李昂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需要搀扶,隨后一屁股坐在餐桌前的椅子上,大口喘气。 他的脑袋里突然出现了一系列不属於他的记忆! 这段陌生的记忆告诉他: 他所处的世界正是歷史课本中所说的“黑暗的中世纪”,並且原主好巧不巧,出生在了11世纪的伊比利亚半岛,巴塞隆纳公国境內,乌赫尔伯爵领下属的奥尔加尼亚男爵领中的一个叫德格伦的小村庄。 眼前的白髮老者叫老杰克,是领地的管家,打这具身体的父亲小时候起就在领地里了,说是两朝元老也不为过,对李昂无疑是忠心耿耿。 而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全名叫李昂·德·罗塞洛。 是罗塞洛家族的独苗,没有兄弟姐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一人就是一整个家族。 至於自己的便宜父亲嘛…… 很遗憾,那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老傢伙在不久前的一次狩猎中去见了上帝,只留给自己一个骑士侍从的头衔,和一块待继承的破村子。 之所以是待继承,是因为骑士的儿子並没有直接继承领地的权力,必须在经过封君考察並得到认可后,才能升格为骑士,並正式继承父辈留下的遗產。 敢情自己穿越了也不能好过! 但凡了解一点中世纪歷史的都知道,这个时候的伊比利亚,北方基督教国家的再征服运动正如火如荼的展开,天主教徒与伊斯兰教徒几乎“打”成一片。 偌大的半岛上,隨处可见的战爭,杀戮,掠夺与破坏。 杀人越货,明火执仗的事情几乎每天都有发生,可谓是混乱到了极致。 更糟糕的是,现在的李昂只是一个骑士侍从,连父亲的领地都无法继承。 侍从失去侍奉的骑士,除非有其他贵族收留,否则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他连贵族都不是。 天崩开局! “这就是对骑砍玩家的惩罚吗?如果是,那么愿他短寿!” 想著前世课本和短视频中对中世纪的种种介绍,李昂脸上一脸绝望。 如果失去了贵族身份,那么他在这个世界恐怕会活的连条狗都不如,在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眼中,平民就好像田地里的野草,割了一批后,总会长出新的来。 这穿越了还不如回去玩骑砍呢! 不!他绝对再也不玩骑砍了,垃圾游戏,呸! “老爷,我理解您的心情,但人总得往前看。《圣经》里面不是说,路是向前走的吗?上帝会保佑每个虔诚的信徒!” 一声情真意切的宽慰將李昂的愁闷思绪打断。 老杰克看著一脸生无可恋的李昂,还以为他是在怀念逝去的父亲,神色也不由得黯淡下来。 “都怪我,那天我就应该让罗杰跟著去的,哎……” 记忆里,罗杰是老杰克的儿子,今年刚满18岁,而老杰克也才不到40岁,但现在却已经鬍子花白,腰也有些佝僂,说话时鬍子就会隨著嘴唇抖动,像极了被大风扬起的雪花。 “咱们现在还剩多少钱?” 不知道是老杰克的开导起了作用,还是李昂终於认清现实,他抬起头,试探性地问道。 谈及自己的专业领域,老杰克马上转换表情,神色整肃的匯报。 “为老爵爷办完葬礼后,家里除了盔甲和马匹外,还剩下60银幣,两百枚铜幣,以及400磅粮食。” 老杰克一五一十地將数值列了出来,语言干练无比。 记忆里,现如今巴塞隆纳地区普遍实行货幣双轨制,即雷亚尔银幣和穆斯林金幣並行。但穆斯林金幣以其极高的纯度和精良的做工而得以风行整个地中海沿岸(包括基督教国家),通常,一枚金第纳尔可以兑换大约二十到三十枚银雷亚尔,而一枚银雷亚尔则可以兑换五十枚铜幣。 当然,兑换的比率还受市场波动和金属纯度的影响,不过大部分都在这几个数值之间游走,不会差的太远。 “那欠的债务呢?” 李昂消化了这些消息后,又接著询问。 “额……这个……大概900枚银幣左右吧。” 老杰克面露难色,缓缓开口解释道。 “老爵爷在一场赌博中被別人做了局,不得已才找犹太商人借了这么多钱,討债的商人估摸著在这几天就应该要来了。” 900银幣! 我天! 如果风调雨顺的话,一块富饶骑士领一整年的產出也就才400到700之间,900银幣差不多相当於自家领地两年的税收总和了,这个该死的老东西到底是赌的有多大啊!? 现在春播刚开始,离夏收还远著呢,自己上哪儿去整这900银幣去。而且作为骑士侍从,鎧甲武器必须花钱保养,战马饲料又是一大笔花销,自己能维持日常开销就不错了,更別提还债。 难道如此轻而易举的就成负二代啦?幸福来的好突然! “行吧,我知道了,你先出去,我一会儿吃完饭了再叫你。” “好的,老爷,您有事儘管告诉我就是,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 在大致了解到了自己目前的状况后,李昂支走了老杰克,独自一人在房间內陷入沉思。 周围的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真实,房间內散发著陈旧木料与皮革混合的气味。 粗糙的石砌墙壁上掛著一面蒙尘的鳶尾盾,上面依稀可见罗塞洛家族的纹章——一只展翅的猎鹰。墙角立著一套锁子甲,那是原主的老爹留下的,金属环上已经出现了斑斑锈跡,估计再用个几年就要散架了。 种种跡象都表明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也就是说,李昂真的成为了“李昂”! “真是见鬼!” 他赌气似的用指甲揪住自己胳膊上的一块肉,然后用力朝逆时针的方向一拧,一股剧烈的疼痛感瞬间传来。 “叮!” 与此同时,一声清脆的异响在耳边响起。 “莫非……” 李昂好像猜到了什么,心跳微微加速,脸颊开始泛红。 “系统加载完成” 不含任何感情的机械女声响起,李昂却觉得这声音听起来无比亲切,宛如天籟之音。 他原本痛苦的脸上顿时绽放出夸张的笑容,李昂敢打包票,自己就算前世买彩票中了一百万,也不会像今天这样开心。 因为 咱有掛! 第2章 系统面板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章 系统面板 隨著一声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响起,一个半透明的面板缓缓浮现在李昂的视网膜上。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1(0/10) 力量:7 敏捷:10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誒?等等,就这么简略?” 看到面板的第一眼,李昂忍不住吐槽道。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他记得以前玩过的骑砍游戏里,角色加点可比这丰富多了,不仅单单有属性,还有技能,熟练度两个板块。 但他左翻翻右看看,愣是没有发现另外两个板块。 那也就是说,这是阉割版的系统面板! “算了,有总比没有强!” 李昂如是安慰著自己,开始仔细分析自己目前的属性状况。 正常来说,作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力量值至少得达到8点才行,而李昂现在还差一点。不过也没关係,穿上锁子甲后应该可以弥补这一点的不足。 接下来是敏捷,10点的敏捷看起来还算中规中矩,在普通人中估计算是中上游水准了。 然后最难绷的就是智力了,区区5点智力!这简直是丟贵族的脸面。 记忆里,原主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傢伙,跟热爱赌博的父亲不同,原主酷爱画画,再加上一头金色的长髮,长的又威武高大,所以很受那些没了丈夫的贵妇人喜爱,江湖人送外號:浪荡者(魅力+2) 与此同时,各种有关战斗的信息也涌进了李昂的脑子里,他瞬间明白了自己当前的战斗水准——马术还算嫻熟,能够驾驭战马小跑衝锋;长剑掌握得马马虎虎,但绝对称不上精通;至於长矛,大概只会最基本的刺击动作。 不过骑枪使用的倒是格外熟练,作为贵族的基本功,夹枪衝锋这种装逼动作原主练的格外认真。 但隨之而来的,一个新的疑问又出现在了李昂心里。 “该怎么升级呢?” 难不成跟游戏里面一样杀杀杀? 那未免也太反人类了,如果靠杀人升级话,低等级还好,等到了高等级,要升级一次岂不是要杀掉海量的人?但话又说回来,要是他能一口气杀掉世界上所有的人,是不是就直接无敌成神了? “不管了,先吃饭!” 拋开这些无边无际的幻想,李昂决定先解决当下最紧要的问题——填饱肚子。 有可能是穿越消耗了太多力气,他现在肚子饿的咕咕叫,走路也踉踉蹌蹌的,再不吃饭就要虚脱了。 意识从脑海中的系统退了出来,李昂跪看向眼前的餐桌。 一块冒著热气的白麵包,光是看上去就能让人流口水。一杯浑浊还冒著气泡的麦酒,顏色有点像芬达。然后还有一小块切成三角形的黄油奶酪,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李昂在木桌前坐下,迫不及待地伸手抓起那块白麵包。 麵包外皮烤得微脆,內里却鬆软温热,散发著小麦的香气。他撕下一大块塞进嘴里,並没有粗糙的颗粒感,反而无比柔软,含在嘴里久了,还会有一股淡淡的甜味。 这块白麵包在中世纪已经算得上是上乘之作了,寻常贵族吃的白麵包都不见得有这块做的这么好,看来自己领地里面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厨子。 吃了口麵包,按照吃饭的惯常顺序,他又端起桌上的麦酒,往嘴里猛灌了一口。 “嗯……只能说一般。” 没喝之前,他猜测应该和前世的小麦果汁儿一个味儿,喝了之后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 麦酒入口酸涩,带著一股明显的霉味,气泡有些刺舌,但也仅此而已了,喝起来一点都不够爽。 “没劲儿!” 李昂嘟囔了一句,放下酒杯,心想自己以后一定要酿出啤酒或者白酒来。 餐具方面,他看到的只有一把木头做的勺子,现在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吃饭的用具都差不多,不少人甚至直接上手,而优雅的刀叉要到17世纪才真正被发明並且推广开来,离现在还早著呢。 正吃饭间,门外忽然又传来了脚步声,李昂竖著耳朵仔细听,发现脚步声越来越近,与老杰克那种老迈沉重的脚步不同,这个脚步听起来轻快许多,力度也大不少,估摸著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罗杰?” 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记忆中的这个名字。罗杰是老杰克的儿子,兼任自己的侍卫。 果不其然,脚步越来越近,最后停在门口,发出一声询问,就是记忆中罗杰的声音。 “老爷,我来给您送浓汤来了。” “嗯,进来吧!” 李昂没在乎那么多繁文縟节,他走上前主动帮罗杰拉开门,然后伸手接过用陶盆装著的浓汤。 汤里掺杂著豆子和一些被燉烂的蔬菜,花花绿绿的冒著热气,卖相还不错。 罗杰被李昂这么一下搞得有些不知所措,在中世纪,主僕关係是涇渭分明的,老爷一般很少会主动对下人亲近,而原主的性格又一直囂张跋扈,基本上很少关心下人。 “老爷,您有什么事情儘管吩咐我!” 想半天也想不明白的罗杰乾脆搬出中世纪万用句型,把问题甩给李昂。 “那正好,我刚好有些事情想要问你。” 李昂將浓汤小心地放在木桌上,擦了擦手,示意罗杰坐下说话。 “你吃饭了没有?” 可能是前世思维的影响,李昂觉得让一个人看自己吃饭总有些奇怪,所以他撕下半块麵包递给了罗杰。 “不,老爷,我刚刚已经吃过了。” 得知李昂有事要询问,罗杰悬著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只要不是出去鬼混,让他干什么都行。 被拒绝了的李昂也不生气,他用麵包蘸了点浓汤,就著难喝的麦酒大口吞咽了下去。 浓汤本来不算美味,但和麵包结合后却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麵包吸饱了汤汁后变得绵软可口,豆子的醇厚与野菜的清香完美融合。李昂吃得津津有味,连那杯劣质麦酒似乎也变得可以下咽了。 他一边吃,一边观察著站在一旁的罗杰。这个年轻侍从身材结实,手掌粗糙,大拇指和食指上有茧子,显然是拿武器的样子。但那双眼睛却透著机灵,不像是个鲁莽的人。 “罗杰,“李昂咽下最后一口麵包,擦了擦嘴,“跟我说说,咱们领地现在的情况,有多少人,最多可以召集多少徵召兵……” 罗杰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老爷会问这个。他挠了挠头,认真地思考起来。 第3章 领地情况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章 领地情况 “老爷,咱们村子总共有三十户村民,大约160口人,其中24户都是农奴,只有6户人家是自由农。” “如果发生战爭的话,在极限状態下可以徵召40名农奴兵,以及三名弓箭手,三名骑手。” “不过农奴们只有三个月的免费服役期,考虑到您还要为他们准备装备和粮草,所以一趟下来要花將近400枚银幣还不止!” 说罢,罗杰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眼前一亮,兴奋的说。 “老爷,难不成最近要打仗了?” 李昂听完不禁莞尔一笑,但他也理解罗杰的心情。 战爭就意味著可以劫掠,而劫掠就意味著財富。以现在领地的经济状况,要想还清900银幣的债务,劫掠其他贵族的领地是最好的操作。 不过前提是自己是胜利的一方,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搞不好自己前一天还占据优势,后一天就变成败军之將了。 所以这种谋財方式並不保险。 “罗杰,你要清楚,战爭並非一件好事!” 李昂觉得自己有必要纠正眼前这个少年的错误思想,正色道。 “战爭是政治的延续,我们往往只有在无路可走,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选择这种方式,你知道吗?” “政治?老爷,那不是公国的大人物们才应该去操心的吗?” 罗杰歪著脑袋思考了半天,最后成功的没有听懂李昂的意思。 “好吧,这件事对你来说可能有些复杂。” 李昂放弃了继续向罗杰灌输前世的思想,他三下五除二的吃完饭,抹了把嘴。 “走,跟我出去练练,你应该会剑术吧?” 李昂想通过对练来判断自己的真实实力,顺便看看能不能获取一些经验值。 因为在前世的骑砍游戏中,通过训练场的训练也是可以获取少量经验值用来升级的,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也是如此。 “啊?老爷,我们对练?” 罗杰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刚刚还在讲战爭,现在一下子又扯到对练的事情上去了。 而且,李昂以前就是一个紈絝子弟,练剑术可谓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根本就没有好好学过。今天居然转性了。 不过老爷的命令他当然不能拒绝,而且罗杰为李昂的变化由衷的感到开心。 或许是老爵爷的死刺激到了也说不定?他如是想到。 “那老爷您等我一下,我去仓库找两把木剑来。” 大约过了一分钟,罗杰从仓库找来了两把灰尘扑扑的木剑,剑把上的漆有些脱落,剑刃还有几道缺口,一看就是不知传了多少代的老物件。 不过总比没有好,李昂接过木剑,不嫌脏的用袖子擦去灰尘,然后和罗杰来到了院子中间。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超实用,101??????.??????轻鬆看 全手打无错站 院子用紧密的木桩围了起来,只有一道前门,木桩有两米多高,排列的很密集,可以很好的隔绝外面人的窥探,並且一般的二流小偷也根本翻不进来。 就算翻进来了,屋子里还有李昂和罗杰守著呢,想偷走东西那是难上加难。 除却李昂好身后那间石砌的大房子,院子两侧还各有一间木屋,分別是马房和仓库。 现在的时间正是午后,初春的阳光照在身上十分舒服,全身上下都暖洋洋的,配合著木头的清香,让人十分受用。 当然,要是没有若隱若现的马粪味就更好了。 时不时一阵风吹来,李昂就能闻到恶臭的马粪味,实在是扰乱人的心情。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战马是一个骑士最重要的財產之一,一匹合格战马的价格甚至能在战时飆升到200银幣之多,相当於骑士领地半年的收入了。 如果有一间城堡的话就可以很完美的解决这个问题,不管是木製的城堡还是石质的城堡,巨大的面积和厚实的城墙都足以隔绝一切难闻的气味。 可建的起城堡的骑士终究是少数,他们要么就是身后有大家族在撑腰,要么就是有其他搞钱的路子。 反观李昂的领地,德格伦村,不仅土地贫瘠,人口稀少,还处於大山之中,交通极为不便,想收点商税都难上加难。 “老爷,我准备好了!” 正思考间,罗杰已经双手握剑,前后扎住马步,重心下沉,微弓著身子,摆出战斗姿態。 “好,来吧,不用留手!” 李昂收回思绪,看向罗杰,也学著记忆中的样子摆开了架势。 剑术是一个贵族需要掌握的最基本的技能,在临近的日耳曼地区,贵族少爷们从六岁起就会开始学习基础剑术,12岁学习马术和骑枪,再大一点的话还可能会被父母送到熟识的骑士那里充当扈从,学习骑士美德。 不过这种成体系的教育方法目前並没有传入李昂所在的巴塞隆纳公国。作为加泰隆尼亚文化的继承者,公国的贵族们大都排外並且自负,他们认为只有阿拉贡人和卡斯蒂利亚人才值得自己的尊敬。 “老爷,我来了!” 罗杰怕不小心伤到李昂,所以並没有尽全力。他双手握住剑柄,將剑身抬高至下巴的位置,隨后向前跨出一步,做出衝刺的动作。 李昂见状,连忙將木剑横著挡在自己前方,顺势挑开罗杰的攻击,隨后向右侧过身,剑锋直指罗杰暴露出来的后背。 “鐺!” 罗杰听见背后传来的剑风,慌忙转过身来抵挡,两剑相撞,发出沉闷的撞击声,一股大力顺著剑身传到他手中,逼得罗杰不由得退后了好几步。 “叮!攻击成功,战斗经验+1,经验值(1/10)” “竟然真的有用!” 李昂心底狂喜,挥动木剑的力量不由得又加重了几分。 他向前踏步,木剑划出一道弧线,直取罗杰的右肩。 但欲速则不达,这一击看似快速,实则破绽百出。 罗杰抓住机会,轻鬆架开这一剑,顺势一个转身,木剑已经抵在了李昂的肋部。 “老爷,您出剑的幅度太大了,这样很容易被敌人抓住破绽。“罗杰收回木剑,垂著手说道。 李昂点点头,脑海中,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 “叮!训练结束,获得经验+1,经验值(2/10)” “再来!”他重新摆好架势。 这次与刚刚不同,李昂双手握剑,腰微弯,將剑尖放在与自己眼睛平行的位置,目光如鹰隼般锁定在罗杰身上。这个起手式明显稳健了许多,带著一股蓄势待发的力量。 罗杰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他没想到老爷这么快就调整了姿势。他不敢怠慢,同样双手握剑,小心地绕著李昂移动,寻找进攻的时机。 春风拂过院落,带来远处田野的泥土气息。两人在阳光下对峙,影子在泥地上拉得很长。 突然,罗杰一个箭步上前,木剑直刺李昂胸口。这一剑速度极快,带著破空之声。 但李昂的反应更快。他侧身避开剑锋,同时手腕翻转,木剑缠上罗杰的剑身,顺势一带。罗杰猝不及防,整个人被带得向前踉蹌。 【成功闪避,战斗经验+1】 【反击成功,战斗经验+1】 连续两道系统提示让李昂精神大振。他乘势追击,木剑划出一道弧线,直指罗杰的后心。 然而罗杰毕竟经验丰富,在失去平衡的瞬间就地一滚,险险避开了这一击,隨后迅速起身。 “老爷,您的进步速度真是令人惊讶。“罗杰由衷地说道。 第4章 徵召令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章 徵召令 【战斗经验+1,经验值(3/10)】 【战斗经验+1,经验值(4/10)】 …… 【战斗经验+1,经验值(10/10),您的等级达到2级,获得一个自由属性点】 经过一整个下午的对练,李昂和罗杰二人都累的精疲力尽,但成果也同样喜人,经验值在剑刃的一次次交击中蹭蹭往上涨,最后成功突破了10点经验值的大关,让李昂的等级突破到了2级。 “今天就先练到这儿吧。” 李昂全身的衣物都被汗水湿透,手腕也无比酸痛。而面前的罗杰也好不了多少。 他大口喘著气,额前的碎发被汗水黏在脸上,握剑的双手微微发抖。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快点回去换衣服,小心著凉!” 李昂嘱咐了一句,將木剑递给罗杰,隨后回到自己的房间。 进入房间的第一刻,他关上门,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精壮的肌肉。 从身材上来看,原主的战斗潜力是非常大的,如果从小开始训练的话,现在很可能已经成为了一位勇猛的骑士。 但无奈摊上了这么一个赌鬼父亲,再加上自身也不上进,导致好天赋都被白白的浪费了。 “新得到的属性点要怎么用呢?” 他召唤出系统,视网膜上的面板如约而至的浮现出来。 “不如先加一点力量吧。” 毕竟在中世纪,拳头才是说话的底气,没有足够的力量,连骑士標配的锁子甲都穿不长久,更別提在战场上杀敌立功了。 李昂用意念在力量属性后面的“+“號上一点,属性点从1变为0,而力量则从7跳到了8。一股暖流瞬间涌遍全身,肌肉微微发胀,仿佛有新的力量在体內甦醒。他试著握紧拳头,能明显感觉到手腕的酸痛减轻了许多,指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 “不错,“李昂满意地点点头。 相比於游戏中虚擬的提升,现实中的升级体现的更为明显。 属性点增加后,自己的肌肉轮廓明显扩大了一点,甚至身高都似乎增高了些。 李昂走到墙壁边,单手提起父亲留给自己的双手剑,发现轻鬆了不少。 这把双手剑是父亲当年请普罗旺斯的铁匠大师打造的,剑身长4英尺,握把长1英尺,握把底部有一颗铜黄色的配重球,总重量达8磅,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大剑。 “也不知道自己老爹当时是怎么挥动大剑作战的。” 他满腹狐疑地握住剑柄,在房间里挥舞了几下。剑刃划破空气,发出嗡嗡的呼啸声。 可以想见,这一击若是结结实实的砍在人身上的话,即使不死也要脱层皮。 唯一可惜的一点就是无法拿起盾牌防御,哪怕夹在胳膊上的臂盾都不行。 双手剑对主人的力量和灵活度要求极高,任何可能出现的阻碍在战场上都是致命的。 可以说,双手剑的花语就是:只攻不防! 试了试大剑的手感后,李昂及时擦乾身上的汗水,並且找出了一件亚麻衫套在身上,以免不小心感冒。 现如今,主流的治疗方法依旧是放血疗法,这也就导致中世纪的疾病致死率一直居高不下。 看似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风寒,很可能就会要了你的小命。 李昂可不想自己岌岌无名的死去,就算死,也应该死的轰轰烈烈一点。 那样等后人某一天路过他的坟头时,还可能会跟身边人夸耀一嘴。 “哦,你看吶,这就是李昂的墓地!” “李昂?罗塞洛家族的那个?” “没错!就是那个死在xxx战爭中的骑士,他可真是个汉子!” 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老爷!老爷!”是罗杰的声音,听起来还有些焦急。 李昂不敢马虎,胡乱穿好衣服后就冲了出去。 “怎么了?” 他走到院子,发现院门已经被打开,外面站著一道黑色身影,他的呼吸不由得急促起来。 “希望不是心里想的那样。” 在奥尔加尼亚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山匪劫掠村庄是很常见的事,偶尔也会听到某某骑士的领地被山贼攻破的消息,以前每次听到类似的消息时,李昂都会毫不留情的发出嘲讽。 但他从没想过这件事会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 “罗杰?” 李昂试探地问了一句,眼角瞥向立在墙角的短剑。 “老爷,外面是高斯弗雷德男爵派来的骑手。” 似乎是猜到了李昂心中的疑惑,罗杰解释道。 “高斯弗雷德?” 李昂在脑海中仔细搜索著这个名字,过了足足一分钟,才终於有了眉目。 这个人是自己父亲的封君,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统治者。如果自己想要继承德格伦村的话,就必须通过高斯弗雷德的首肯。 “哦——,原来是尊敬的骑手大人啊!”想到这一点后,李昂顿时换了一副面孔,笑著迎了上去。 外面那人似乎等的有些不耐烦,不停地来回踱步和咳嗽,看向李昂眼神中带著毫不掩饰的轻蔑。 李昂走出门,意外的发现来人自己居然认识。原主的记忆里,眼前这个人是高斯弗雷德的侍卫,同时还有一个剑术大师的称號,说是奥尔加尼亚境內最强的剑士也不为过,难怪对方看不起自己。 骑手穿著一件长袖锁子甲背心,头戴护鼻盔,腰间悬著一把雕花鎏金的精致长剑,看起来价值不菲,足底是一双硬牛皮缝製的靴子,走两步就会发出噔噔的声音。 骑手显然也认出了李昂,只是他眼神倨傲,高傲的扬起下巴,神色冷淡。 “李昂,我此行是来传达男爵大人的徵召令。” “男爵大人已经得知了你父亲的死讯,如果你不想被收回封地的话,你最好履行你父亲对男爵大人的义务,参加男爵接下来的一场战爭。” “按照以往的惯例,你至少要提供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三名弓箭手或弩手,以及十名农奴徵召兵。並且还要自备十天的口粮,在收到消息后五日內到达男爵的城堡。” 在確认李昂收到消息后,骑手跨上马背,头也不回地骑马离开了,留下一道扬起的烟尘,遮住了李昂的视线。 “老爷,这个傢伙也太没礼貌了,要是在野外,我一定会替您砍下他的头。” 罗杰望著骑手离去的方向吐了口唾沫,愤愤不平地说道。 “罗杰,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李昂心平气和的说道。 他当然感受到了骑手的不屑与轻蔑,但心中並没有任何不適。按原主那个不喜刀剑和花花公子的个性,很难这个野蛮又崇尚武力的时代贏得別人的尊重。 况且,任何与自身实力不符尊重都是假尊重。 弱肉强食的时代,实力为王。 “老爷,这次徵召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被李昂批评后,罗杰也似乎领悟到了什么,转过身兴奋的建议道,“您刚好可以通过这场战爭获得骑士的头衔,保住封地,要是运气好的话,我们说不定还能大赚一笔。” “这话倒不错!” 李昂咂了咂嘴,用手摸了摸自己那没有鬍鬚的下巴。 不过隨即他又想到了新的问题——自己没钱啊。 虽然说徵召兵有免费服役期,不用自己发工资,就算战死了也不用发抚恤,但粮食必须由自己提供。而且,如果不想自己的士兵在战场上死光的话,他最好还要给士兵们配备一些基本的武器和防具。这又是一大笔开销! 真是头疼! 最关键的是,听老杰克的话说,討债的商人在这几天就要来了,而自己显然是无力偿还债务。 “不行,必须想办法拖延一点时间,最好把债务赖掉,或者……乾脆把討债的商人做掉!” 第5章 商人到来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章 商人到来 德格伦村外的山口前,一支商队在这里驻足。 “上帝呀,这里居然还有一个村子!我在巴塞隆纳跑商好几年了,今天居然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 为首的商队首领骑马走在最前方,望著山坳惊呼道。 他身穿一件紧实的皮袄,看面料似乎是鹿皮的,头上戴一顶毡帽,身下骑著的是大名鼎鼎的安达卢西亚马,腰包鼓鼓的,看起来一副行商派头。 “我说,亚伯拉罕,这就是你说的那个村子?” 商人转过头,有些疑惑的问道。 “这个村子的主人不像是有实力归还900枚银幣的人,我想你的贷款估计要打水漂了。” “哦,上帝保佑,该死的奥菲特,你这张嘴就应该拿到阿尔卑斯山脚下去给工匠们凿石头。” 被称作亚伯拉罕的人骑著马从队伍后面走了过来,他头上戴著一顶三角形的小毡帽,拉丁文说的很流利,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犹太商人。 而在他们身后,是排成一条长队的商队。 商队规模不大,约莫十来匹驮马,上面满载著货物,用防雨的油布盖得严严实实。 除了亚伯拉罕和奥菲特,还有七八个隨行人员——两个全副武装的佣兵走在队伍最前头,他们穿著武装衣,手持短剑,警惕地打量著四周;三个伙计负责照看货物,他们穿著粗糙的亚麻衣裳,脚上的皮靴沾满泥泞;还有一个戴著眼镜的老学究骑在马上,怀里紧紧抱著一本厚厚的帐本。 另外,还有跟著商队结伴而行的旅人,以及要去其他村落的村民。他们通常会支付给商队一定金额的银幣(数量通常不多),然后被允许与商队同行。 之所以这样做,主要还是因为中世纪的盗匪太猖獗,在一些交通要地,往往都是盗匪满地走,山贼多如狗的状態。除了真盗匪,还有一些破產领主也喜欢假冒强盗来赚取外快,甚至有的领主专靠这一行发家致富。 比如法兰西的杰弗里男爵,他白天在自己的城堡里接待过往商旅,晚上却带著手下蒙面劫掠附近的商道。 去年春天,一支来自佛罗伦斯的丝绸商队就在他的领地上神秘失踪,虽然人人都心知肚明是谁干的,但苦於没有证据。就算找到了证据,寻常的小商队也根本不敢去找男爵的麻烦,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总之,中世纪的商路无比危险,能当上商人的人,要么就是背后有大贵族撑腰,要么就是自己本身就是贵族。 “对了,这里的领主应该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税吧?要是有的话我可就不进村子了。” 在前脚將要踏入村庄的前一刻,奥菲特突然像是被什么东西电了一下,他极快地收回自己探出去脚,心有余悸地问道。 “你放心吧,绝对没有,要是有那就算我的!” 亚伯拉罕摆了摆手,示意奥菲特放心大胆的走进去。 德格伦村本来就人跡罕至,经常半年时间都没有外来者拜访,领主哪里还敢收商税? 不过奥菲特的担忧也並非空穴来风,就在一个礼拜之前,他们的商队在北方的卡尔卡松伯爵领就遇到了一位蛮横的领主。那位男爵不仅徵收了高额的过路税,还以“检查货物“为名,强行扣下了两匹最精美的弗兰德呢绒,气的奥菲特骂了一路。 “愿上帝保佑。“奥菲特在胸前划了个十字,这才小心翼翼地迈步进村。 商队的到来很快吸引了村民们的注意,不少在田地里劳作的农奴放下手里的活计,好奇地看向商队这边,但没一个人敢走过来。 “一群乡巴佬!” 奥菲特鄙夷地瞧了瞧田地里的泥腿子,隨后捂著鼻子快步走过。 李昂也发现了外面的商队,和老杰克,罗杰一起出门迎接。 没办法,虽然领主亲自出迎商人是一件不符合规矩的事情,但无奈德格伦村实在太过偏僻。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的话,很可能商队接下来就不会来了。 但在看到亚伯拉罕后,老杰克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他拉了拉李昂衣袖,贴到他耳边小声说道。 “老爷,那个犹太人就是给老爵爷借钱的傢伙,该死的恶魔,他肯定是討债来了。” 李昂闻言,也不由得心思凝重,他定睛看向亚伯拉罕,只见这人身后形影不离的跟著四个身穿皮甲的护卫,而他本人腰间也佩戴著一把长剑,想通过杀人来逃债的想法一下子破灭了。 “上帝保佑,尊敬的领主大人,我叫奥菲特,如您所见,我是一名走南闯北的落魄商人。” “哦——,你这样子看上去可一点也不落魄!” 李昂打量著奥菲特鼓鼓的腰包和崭新的皮袄,忍不住调侃道。 奥菲特闻言哈哈大笑,拍了拍自己圆滚滚的肚皮:“这都是托上帝的福!不过说真的,比起巴塞隆纳那些大商人,我確实只能算个跑腿的。” 隨后,他转过身,手指向亚伯拉罕,露出为难的表情。 “抱歉的是,我还给您带来了一个討厌鬼,他声称您对其有未了的债务,却又不肯透露细节,直说要前往德格伦村討债。我本来不想带上他的,但我和他的一个护卫是老熟人了,实在不好意思拒绝,您看……” “没事,你有心了!” 李昂摆了摆手,心里却暗自嘖了一声。 “难怪能当上商人,这小嘴油叭叭的,他不赚钱谁赚钱?” 说完,奥菲特识趣的走到一旁去打理自己的货物,留下李昂和亚伯拉罕在原地。 “见到你真是幸运,小李昂,请问尊敬的老爵爷呢?我刚刚一直没有看见他的身影。” 不知道亚伯拉罕是真不知道还是想故意噁心李昂,他故意提高音量,让周围的村民都能听见。几个正在干活的农奴闻言,都不由自主地放慢了手中的动作,偷偷关注著这边的动静。 老杰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前要上前去理论,亚伯拉罕身后的士兵见状,果断地露出剑刃,一副隨时准备砍人的样子。 “你敢?” 罗杰拔出长剑,一马当先挡在老杰克面前,剑锋指向亚伯拉罕。 “快把剑收回去,你们两个蠢货,谁允许你们在尊敬的李昂大人面前拔剑的。” 亚伯拉罕虽然有些囂张,但是他並不傻,他知道今天要是真的在这里產生了衝突,那么別说自己的欠款了,估计连命都保不住。 在中世纪,贵族就是天,一个小商人要是敢冒犯贵族,那么不止李昂不会放过他,世界上所有的贵族都不会放过他。 因为这是原则性问题,如果今天允许商人冒犯贵族,那么明天就会有更多的商人去试图挑战贵族的权威,这是统治者绝对无法忍受的事。 “我想我们需要好好聊一聊,不过不是在这里!” 李昂手指向自己的领主小院,意思再明显不过。 第6章 討价还价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章 討价还价 “对老爵爷的死我感到很遗憾,但是大人,按照契约上的要求,您必须在今天之內向我支付本金加利息总共1200枚银幣,按照现在的行情,折合成金幣就是20枚金第纳尔。” 刚一进门,亚伯拉罕就忍不住嚷嚷起来,商人本性暴露无疑。 “先別急,咱们坐著慢慢说。” 李昂可没有站著和他討价还价的打算,他招呼老杰克端来了两杯麦酒,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亚伯拉罕看著眼前冒著泡沫的麦酒,心里突然有点发怵。他以前不是没有听说过討债人被欠债者毒死,从而赖帐的消息。现在看德格伦村的情况,李昂估计確实没有多余的钱来还债,那这杯酒…… 他看向酒杯,里面倒映出一张惊疑不定的脸。 “哈哈,罗塞洛家族从不亏待远道而来的客人,亚伯拉罕先生放心的喝吧。” 在一旁目睹了亚伯拉罕变脸全过程的李昂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举起酒杯,当著亚伯拉罕的面咕嘟咕嘟喝了下去,隨后眉头紧锁,嘖了一声,將酒杯放回桌子上。 见状,亚伯拉罕也放下了戒心,大大方方地喝了下去。作为一个走南闯北,自詡见过不少世面的商人,这点胆量他还是有的。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谈谈有关债务的事情吧。” 通过刚刚这个不经意的小插曲,李昂成功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 “首先,亚伯拉罕先生,很遗憾的告诉你,我目前並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债务。” 听到这里,亚伯拉罕原本稍微缓和了些的脸色又再次变得酱紫,他几乎是吼著说了出来。 “大人,您不能这样,遵守诺言是一个骑士应有的美德。而且白纸黑字的都写在这里,您不能违背!不然以后谁还会借给您钱。” 李昂轻笑一声,將身体自然的靠在椅背上,几乎是以无赖的口吻说道。 “可现实情况是,我的確无力偿还,不是吗?另外,相信除了您之外,还会有不少商人会愿意借钱给我的,毕竟商人可没有道德的约束,难道不是吗?” 说罢,他脑袋微微向前伸,似笑非笑地注视著眼前气急败坏的商人。 “不不不,我想您是低估了自己,我想您尊敬的父亲一定留下来了一副精良的盔甲和战马,这两样东西足以用来抵债了。” 亚伯拉罕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满脸堆笑地说道。 这才是他此行的真正目的,之前所作的一切铺垫,都是为了能弄到这副盔甲和战马。 在中世纪,一副装备齐全的盔甲可是九成九的稀罕货,放在市场上,至少能卖出1000枚银幣左右,就算是旧的盔甲,也能卖不少钱。 而战马就更不用提了,不论在哪个时代,战马都是稀缺的军事物资。同样,其价格也一直居高不下。 在巴塞隆纳,一匹训练有素的安达卢西亚战马可以卖到300银幣的好价钱,而阿拉伯战马的价格就更高,肩高5英尺的阿拉伯战马往往有价无市,巔峰时甚至听说过800枚银幣的夸张价格。 大贵族们花大钱买回了这些优良的马匹,大多並不用来骑乘,而是充当种马进行基因改良。 当然,中世纪可没有基因这个概念,不过类似的观点早在罗马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巴塞隆纳的大贵族麾下都有专门的马倌负责养马,这也就是伊比利亚轻骑兵为何如此出名的原因。 不过可笑的是,对骑兵的重视並没有挽回基督教国家的颓势,在歷次与异教徒的战爭中,天主教徒往往胜少败多。 要不是盛极一时的倭马亚王朝突然裂开,碎成了无数个泰法小国,伊比利亚说不定早就成为了一个统一的伊斯兰国家。 老杰克在旁边听著二人的对话,不禁有些担忧。 李昂以前並没有接触过类似的教育,也很少跟商人打交道,不知道能不能成功的破局。 如果谈判出现问题的话,自己就会果断的切入並且代替老爷进行谈判,他心里如是想到。 “我想您失策了,尊敬的先生,其实不瞒您说,我的父亲还有一个私生子,他在死前立下遗嘱,將盔甲和战马都送给了他的私生子,也就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 李昂早就猜到了亚伯拉罕的打算,所以乾脆胡编乱造了一个私生子的故事拿出来搪塞。 反正贵族之间包养情妇,有私生子的事情是已经成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上流社会几乎人人都这样做。就算亚伯拉罕怀疑,他大不了从村子里面隨便拉一个人出来顶包就是了。 但商人显然不能接受李昂的这种说法,作为唯利是图的典范,金钱才是他们心中地位最高的东西。眼见著无法拿到属於自己的钱,亚伯拉罕也顾不得对贵族的礼貌和客气,语气一下子变得冰冷,注视著李昂说道。 “这不是我该考虑的,你必须如期还钱!” 见亚伯拉罕的情绪逐渐有些失控,李昂嘴角勾起了一抹奸计得逞的笑。 “嘿嘿,这个满身铜臭味的傢伙终於上鉤了。” 他坐直了身体,清了清嗓子,隨后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倒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可以让你得到属於你的钱,又可以让我不至於破產。” “什么好办法?” 亚伯拉罕好奇地探过头。 “你知道的,一场战爭即將开始了,我在昨天收到了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徵召。” “你仔细想想,战爭意味著什么?意味著我可以肆无忌惮的劫掠,获得大笔財富,只要你肯答应我延长还款期限,我就承诺在原来的基础上多给你两百枚银幣,怎么样?” 商人果然是逐利的,在听完李昂的建议后,亚伯拉罕陷入沉思。 “可是,如果你阵亡了怎么办?那样我的钱可就全部都打水漂了!” 商人说出这句话时,李昂就知道对方已经上鉤了。 “有盔甲的话我可没那么容易死掉,就算不小心阵亡了,只要我们是胜利的一方,我的盔甲和財產都会被还回来,到时候我立一个遗嘱,上面写把遗產全都给你,如何?” “你知道的,一个贵族有权决定自己財產的去向,我是不会让帮助过自己的人吃亏的。” “当然,风险肯定是有的,但是可以忽略不计,因为我很珍惜自己的生命,这一点你应该看得出来。” 李昂说著,同时用手指轻轻敲击桌面,发出规律的声响。这是谈判的一个小技巧,有规律的节奏声可以影响对方的思考和判断。 亚伯拉罕的眼中闪过一丝动摇。他確实听说过不少贵族在战场上大发横財的故事,而且李昂看起来確实比传闻中要精明得多。 “您需要多长时间?”商人终於鬆口。 “三个月,”李昂伸出三根手指,“从出征之日算起。如果我凯旋归来,连本带利还您1400银幣。如果我不幸战死,我的全部遗產都归您所有。” 这个条件显然打动了亚伯拉罕。他盘算著:如果李昂战死,他不仅能收回债务,还能获得罗塞洛家族的全部財產;如果李昂获胜,他也能获得可观的利息。 “成交!”亚伯拉罕终於点头,“但我需要您立下字据,並由公证人见证。” “当然,”李昂微笑著示意老杰克准备羊皮纸和墨水。 第7章 购买粮食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章 购买粮食 老杰克很快取来了羊皮纸和羽毛笔,李昂亲自蘸墨书写。他刻意放慢速度,儘量让每一个字母都能看得清。 他不是没想过玩点文字游戏啥的,但无奈这具身体的原主不学无术惯了,肚子里面愣是半点墨水都没有,只好望洋兴嘆。 “以神圣的三位一体之名,我,李昂·德·罗塞洛,德格伦村的合法继承人,在此立约: 一、欠债权人亚伯拉罕本金及利息共计1200银幣,经双方协商,还款期限延长至三个月后的今日。 二、若届时如期归还,需额外支付200银幣作为补偿,总计1400银幣。 三、若我在偿还债务前不幸战死,且我军获胜,则我的全部遗產——包括但不限於领地、盔甲、马匹及其他財產——均归亚伯拉罕所有。 四、若我军战败,此契约自动失效,亚伯拉罕不得向我继承人或领民追討债务。 写罢,李昂在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並用领主戒指蘸上火漆,在名字旁盖上印章。亚伯拉罕仔细检查了每一个条款,特別是第四条,他皱了皱眉,但最终还是点头认可。 “那么,就请我们愉快喝下这杯酒吧!” 李昂吩咐老杰克再次端来两杯麦酒,他拿起其中一杯,举在与下巴平齐的位置邀请道。 巴塞隆纳的商人谈生意向来有一个传统,那就是在桌子中央摆上两杯酒,双方谈成了就会举起酒杯,相视一笑,然后把酒喝掉。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藏书多,101??????.??????隨时享,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如果没谈成,那么两人会低著头,默不作声的把酒喝掉,以示买卖不成仁义在。就跟前世商业会谈的餐桌上必须有鱼一样。 亚伯拉罕小心地收起羊皮纸,脸上终於露出真诚的笑容:“愿上帝保佑您凯旋归来,李昂阁下。我期待著三个月后与您的再次会面。” 隨后,他举起酒杯,与李昂轻轻相碰。 “为了合作。“李昂微笑著说。 “为了財富。“亚伯拉罕回应道。 送走商人后,李昂终於鬆了一口气,瘫坐在长桌前的木椅上。 “老爷,徵召令限定的时间是五天之內,今天已经过去了一天,咱们必须开始准备了。”老杰克在一旁忍不住提醒道。 奥尔加尼亚男爵的庄园离德格伦村的距离虽然不远,但无奈一路上全是糟糕的山路,再加上几天前刚下了一场春雨,道路泥泞。 老杰克估计从村子走到那里起码要花一天半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李昂最迟后天必须出发,才能確保自己不会迟到。 而一旦迟到,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李昂將会被直接剥夺继承权,从此成为一介平民! 封地是有限的,但贵族却是无限的,奥尔加尼亚境內,不知道有多少人覬覦著他这座並不富裕的村子。 李昂揉了揉眉心,顿时感觉压力山大。 “老杰克,徵召兵方面有难度吗?” “徵召兵倒是好找,我们村子有160多人,不愁没有兵源,问题是咱们需要为士兵准备10天的口粮……” 老杰克在心里简单的估算了一下,一名士兵一天至少得吃掉两磅粮食,十天的话就是二十磅,这次出征有10名农奴,3名弓箭手,总计13个人,也就是说,李昂至少需要带上260磅粮食才行。 当然,这还没有算上专门为李昂准备的食物。作为领主,他绝对不可能和士兵一样啃黑麵包、吃乾粮。那样也太有失贵族体面了。 作为一名尊贵的贵族,不管走到哪儿,都应该时刻保持贵族风范。 要是贵族吃的东西还和普通士兵一样,那我这贵族岂不是白当了? “咱们还剩多少粮食?” “400磅。” 老杰克面带忧色,回答道,“您这次出征至少要带300磅的粮食,剩下的100磅恐怕不够家里面的消耗……” “那就找商队购买吧,我看商队的马车上不是有不少粮食吗?” “话说一磅黑麦要多少钱?” 李昂疑惑的转过头询问道,他发现自己脑海里根本就没有关於粮食价格的记忆,这足以见得这身体的原主该有多混帐。 “去年公国各地的庄园都丰收,按现在市场的行情来看,一磅黑麦大概要两枚铜幣。如果买300磅,就是600铜幣,折合12枚银幣。” “那倒也不多,咱们不是还剩60枚银幣吗?先用来买300磅粮食吧,家里的粮食就不要带出去了。” “好的,老爷,那我现在就去拿钱。” 安排好这一切后,李昂带著罗杰再次找到商队首领奥菲特,而老杰克则去通知村子里將要服兵役的农奴和自由民。 “尊敬的大人,很高兴再见到您!” 看见有生意送上门,奥菲特立马发挥出商人特长,笑容满面的走出来迎接。 “您看看需要点儿什么,我们这里有上等的弗兰德呢绒、威尼斯玻璃器、还有刚从安达卢西亚运来的橄欖油……” “您看看这个面料!” 奥菲特拿出一块做工精致的弗兰德呢绒,上面绣著繁复的鳶尾花纹,毛边处理的很平整,看不出一点拼接的痕跡。 “这可是弗兰德的织匠协会出品的,一年的產量也才只有三千匹,寻常的商人想买都买不到呢,也就是看在您的份上,我只要5枚金幣,您看怎样?” “这面料,这质感!我奥菲特敢打保票,巴塞隆纳公爵的宫廷里恐怕都找不到如此柔顺的布料来!” “奥菲特先生,你的商品確实很好!”李昂无无奈的摆了摆手,目光停留在几袋黑麦上。 “但你確实高估我了,一座偏远山村的骑士大概率没有你想像中的那么富裕。我就要这些粮食。” 闻言,商人怔了怔,笑容有些尷尬,但他很快又调整了回来。 “啊……啊,粮食啊。” “大人,您可真是好眼光,这些粮食全是我从普罗旺斯的大平原上收购的,吃在嘴里还会有一股薰衣草的香味,一磅只要3枚铜幣,绝对划算。” 我信你的才怪!李昂在心里暗自嘀咕了一句。眼前这些粮食明明就是普通的黑麦、小麦,天知道是从哪里產的。 居然敢卖3个铜幣!他此刻杀人的心都有了。 但考虑到奥菲特身后几个精壮的商队护卫,他暂时放下了杀人越货的想法,心平气和地开始討价还价。 “奥菲特先生,”李昂露出为难的表情,“我听说巴塞隆纳的市价才一个半铜幣。而且您看,德格伦村这么偏僻,下次有商队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他故意顿了顿,让商人消化这些话。 “这样吧,”李昂提议,“三百磅粮食,一百五十铜幣,外加允许您在村里免费驻扎三天。这山路难走,有个安全的落脚点总比在野外扎营强,您说是不是?” 在中世纪的有些地方,商税分为关税和驻扎税,也就是说,商人不仅入村需要交税,如果后续还想继续留在村子里过夜的话,也必须得额外交税。 奥菲特眯起眼睛盘算。免费驻扎確实很有吸引力,而且这批粮食本来就是他顺路收购的,成本並不高。不过150铜幣確实有些让人难以接受,按现如今的市场价,三百磅粮食怎么也得卖个600枚铜幣左右才能不亏本。 就算能藉此获得德格伦村的免费驻扎权,也並不划算。因为他一年到头最多来这里两次,有时候直接绕过了。 “二百铜幣,”商人让步,“不能再少了。” “成交!”李昂爽快地答应,“不过我还需要您帮个小忙。” 他指向马车后方掛著的两把生锈的短剑。 “那两把短剑反正都生锈了,不如乾脆借给我。” 奥菲特面露难色:“大人,武器可是……” 他心里清楚的很,贵族嘴里说的借实际上就是白拿,那两把短剑虽然卖不上好价钱,但总归能换一碗酒喝。 “就当是交个朋友,”李昂打断他,“等我从战场回来,说不定会有更多合作机会。” “那……好吧。”奥菲特不情愿地点了点头,“上帝保佑您凯旋归来!” 这话怎么听起来像在咒我呢? 李昂心里蹦出了这个念头,但他还是面露笑容的回应道。 “上帝保佑,我的朋友,祝你生意兴隆!” 等李昂走远后,奥菲特才一脸不高兴地转过头,对著远处的大山唾了一口。 “呸!我就说贵族都是一个样,果然如此!” 第8章 老汤姆和小汤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章 老汤姆和小汤姆 老汤姆是德格伦村为数不多的几个自由民之一,据他的爷爷说,汤姆家祖上也是阔过的,相传他爷爷的爷爷曾经是阿拉贡国王的直属骑士,不过后来和李昂面临的情况一样。 汤姆家族的子嗣没能保住父辈留下的封地和贵族头衔,只能无奈沦为了一介平民。 不过这些淹没在歷史中的往事都和老汤姆无关,他现在日子过得可滋润了。 作为自由农,他不用像村子里的农奴那样每周为领主义务劳动,也不用吭哧吭哧地被鞭子赶去服劳役。每年交完税,还能省下一笔数目不小的钱为家里添置一些新东西。 去年他就用积攒了好几年的银幣买了一头健壮的耕牛,今年又给女儿置办了一套像样的嫁妆。在德格伦村,老汤姆家的日子算是数一数二的。 也就是李昂那个死去的老爹仁慈,这要是换在別的村子,领主绝对会想方设法把自由民逼的倾家荡產,然后將其变成自己的农奴,更別提允许治下有领民购买耕牛了。 在农业经济时代,耕牛向来都是战略物资,没有好十几个银幣是买不来的。 今天,老汤姆刚下地回来,正坐在自家门槛上,慢悠悠地打磨著一把镰刀。阳光照在他花白的鬍鬚上,泛著银光。当他看到老杰克走来时,手上的动作不由得停住了。 “无事不登三宝殿”这句话在西方也適用,老杰克的出现只意味著两件事,要么是收税,要么就是安排劳役或者兵役。 汤姆用他不怎么灵光的脑袋转了一下,马上明白了老杰克的来意。 收税要等到秋天,所以首先排除。最近村子里面没有大工程,就算有,也是先让农奴上,绝对轮不到自己头上来,所以劳役也排除。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了! 服兵役! 自由民每年必须无偿为领主提供三个月的劳役或兵役,並且需要自备武器装备,食物一般是领主准备,但作为过来人,汤姆深知贵族们的尿性。 要想指望领主们发下来的食物能填饱肚子,那完全是天方夜谭。 所以家境富裕的自由民大多会偷偷带一点粮食在路上应急,虽然不多,但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依旧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杰克管事!” 思考间,老杰克已经走到了跟前,汤姆急忙放下镰刀,恭敬地站起身。 “领主大人在昨天接受男爵的徵召,不日將加入一场战爭,在今明两天之內,你们家必须派出一名弓箭手来履行对领主大人的义务。” 一口气说完,老杰克顿了顿,接著道。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让其他人代替你服役,不过为此你必须付出两枚银幣的代价。以及一整套弓箭手的装备。” “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会在战爭结束后將装备还给你。” 两枚银幣!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几乎是他买那头耕牛一半的价钱。 老汤姆脸上堆著谦卑的笑容,心里却飞快地盘算起来。 但另一方面,让他的独子小汤姆去战场上冒险,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攒下这偌大的家业又给谁继承? “杰克管事,”老汤姆搓著手,小心翼翼地问,“不知道……这次是跟谁打?要去多久?远不远?” 老杰克瞥了他一眼,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哼了一声:“领主大人的事,我们这些下人哪里知道得那么清楚?只听说是男爵大人和隔壁维尔德男爵因为河口的磨坊起了爭执。路程嘛,来回大概四五天。” “四五天……”老汤姆心里稍微鬆了口气。时间不长,意味著遭遇大规模战斗的风险可能较低,多半是贵族间的武装对峙和炫耀,真正拼个你死我活的情况不多。 但“可能”终究是可能,箭矢可不长眼。 再小的衝突也有机会演化为大规模战爭,以前又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 他又想到了装备。一整套弓箭手的装备——一张猎弓、一壶箭、一把短刀、一顶皮帽。这些东西他家里倒是现成的,他年轻时也服过兵役,这些东西都精心保养著。 如果运气好能还回来,那实际损失的就是两枚银幣。如果自己儿子去,除了风险,还要自备口粮,这也是一笔开销。 两相权衡,老汤姆做出了一个最稳重的决定。 “杰克管事,您看,我这把老骨头是拉不动弓了。”他陪著笑,指了指自己有些佝僂的腰,“我家那小子,毛手毛脚的,去了怕是给领主大人添乱。我……我选择交钱,请人代役。” 说著,他转身钻进屋里,摸索了好一阵子,才用一个脏兮兮的小钱袋,数出两枚磨损了边角的银幣,万分不舍地递到老杰克手里,仿佛递出去的是自己的一块肉。 “装备我这就去准备,保证都是能用的好傢伙,绝不敢糊弄领主大人。” 老杰克掂了掂银幣,满意地点点头:“装备下午送到穀仓去就行了。”说完,便转身走向下一户自由民的家。 送走老杰克后,汤姆重新捡起地上的镰刀,思前想后,决定把儿子小汤姆叫来教育一下。 “至少也得让他知道这笔钱不是个小数目!”老汤姆如是想道。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在墙壁外的角落里,小汤姆早就目睹了整件事的全过程,趁父亲老汤姆转头的空当,他越过一块麦田,悄悄跟在了老杰克身后。 听到身后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的脚步,老杰克不用猜也知道是谁来了。 “小汤姆,不用想了,你父亲那个老傢伙已经找人代役了,他交的两枚银幣就在我手里。” 老杰克头也不回地扬了扬手中的钱袋,银幣在里面发出沉闷的碰撞声。小汤姆从一棵橡树后闪出身来。 “杰克管事!”小汤姆快步追上,“要不您把钱给我吧,就当我去代役了!我能拉得动弓,我爹的那些本事,我早就偷偷学会了!” 老杰克停下脚步,转过身,打量著这个半大的小子。“哦?你爹知道你这么有主意吗?” 小汤姆顿时语塞,但隨即挺起胸膛:“我……我是汤姆家的男人!为领主作战是我们的义务和荣誉。我听说,” 他压低声音,带著年轻人特有的憧憬,“在战场上立了功,甚至有可能被领主赏识,恢復我们家的骑士身份呢!” 老杰克闻言,忍不住调侃道。“小子,梦话留著睡觉时说。你爷爷的爷爷的故事,听听就算了。” “现在的贵族,头衔和土地捂得比命还紧,怎么会轻易分给一个农夫的儿子?” “你爹用两头羊的价钱买了你的平安,这才是最实在的东西。打仗可不是儿戏,会死人的。” “我不怕死!”小汤姆挺起胸膛,倔强地说,“我不想一辈子就守著那几亩地和一头牛!我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想立功!” “哈哈,想立功就让他去吧,我们现在缺的正是这种渴望建功立业的小伙子!” 忽然,一个爽朗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隨后,是皮靴踏在地上发出的噔噔声。 老杰克和小汤姆顿时脸色一变,马上恭敬地弯下腰,谦卑的叫了一声。 “老爷!” “没事,不用这么拘谨。” 李昂走上前,將手搭在小汤姆肩上,竟意外的发现小伙子长的还挺壮实。 手掌摸下去的一瞬间感受到的不是膈应的骨头,居然是结结实实的肌肉。在加上小汤姆將近一米七的身高,已经称得上是一个大小伙儿了。 “看来你父亲把日子过得还不错。” 李昂欣慰地看著眼前拘谨的少年,將老杰克掌心里的两枚银幣转交到了小汤姆手里。 “去不去是你自己的事情,况且这次出征也没有想像中那么危险。” “时间还有最后一天,银幣可以不急著交,你还有机会回去说服你父亲……” 第9章 准备出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9章 准备出发 清晨,天刚蒙蒙亮,山里的雾气还没有散,空气湿漉漉的,德格伦村的农奴们却已经早早起床,然后扛著锄头下地干活儿了。 因为基督教提倡节俭,所以中世纪普遍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大家一天都只吃两顿饭。 不过其中的一部分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生產力水平低下,大家都没有多余的粮食,因此不得不只吃两餐。 村子外的条田旁,在老杰克神色严肃的监督下,德格伦村的所有农奴都一个不落地跨过田埂,被安排到领主自营地里。 没错,今天是农奴的义务劳动时间。 在庄园与农奴制度的背景下,德格伦村的耕地被划分为许多长条状的田埂,领主拥有最好的部分作为自营地,农奴家庭也拥有一些条田,被称作份地。 这些条田分散在不同品质的土地上,以保证相对公平。 同时,领主必须履行保护领民的义务,並且从原则上来讲,领主没有权力隨意抢占治下领民的財產。不过很遗憾的是,原则通常在领主手里。 而作为回报,领地上的农奴则需要缴纳各种税租。 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实物地租,农奴需要將自己“份地”里出產的一部分交给领主,例如一定比例的穀物、家禽、鸡蛋、葡萄酒、蔬菜等。 除了实物税,另外一大税种就是劳役税了。这是最核心、最繁重的义务。 农奴每周必须抽出2到4天的时间,无偿在领主的“自营地”上劳动。工作內容包括犁地、播种、除草、收割、修理等一切农活。在农忙时节,劳役时间还会更长。 然后还有继承税,结婚税,人头税,磨坊税,十一税等其他名目繁多的税种。这么一看,中世纪农奴过得简直连条狗都不如。不仅自己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要被盘剥,就连自己本身也必须为领主服役。 今天刚好就是农奴们义务劳动的时间,老杰克不得不提前起来监督。 他深知这群农奴们的小心思,因为反正不是自己的耕地,所以农奴们干活时总是能偷懒就偷懒,为此他不得不在手上拿了一条特製牛皮鞭子,看见谁干活不卖力,就毫不留情地一鞭子打下去。 李昂虽然很厌恶这种行为,但目前实在没有能力改变。他现在自己都穷的叮噹响,哪里还有条件去提高农奴的待遇? 俗话说的好,屁股决定脑袋。 在生產力有限的条件下,李昂只会优先保证自己作为领主的体面。 至於在耕地里辛苦劳作的农奴,他只能无奈的道一声抱歉。有些人生来就在罗马,有些人生来就是牛马。 或许等这场战爭结束后,农奴们才会轻鬆一点。 因为李昂发现,德格伦村採用的耕作制度依旧是比较古早的条田制,而並非三囿制。 这种古老的耕作方式效率低下,每年都有大量土地被迫休耕,导致粮食產量始终上不去。如果能够引进三圃制,將耕地分为春耕、秋耕和休耕三部分,轮流使用,粮食產量至少能提高三成。 李昂站在田埂上,望著眼前杂乱无章的条田,心中暗暗记下这个改革计划。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战爭迫在眉睫,一切都要等他从战场归来再说。 “老爷,“罗杰牵著一匹枣红色的战马走过来,“队伍已经准备好了,隨时可以出发。“ 李昂点点头,转身回到院子里,罗杰则跟在后面。 “老爷,让我来帮您穿戴盔甲。” 李昂闻言先是愣了一下,隨后马上反应过来,学著记忆中的样子张开双臂。 以前习惯了自己给自己穿衣服,现在突然有一个人说要帮你穿戴盔甲,还真有点彆扭。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骑士盔甲不可能一个人穿好,身边必须有侍从帮忙才行。 罗杰熟练地拿起锁子甲,这件传承自老爵爷的盔甲虽然有些年头,但保养得相当不错。他先为李昂套上厚厚的武装衣,然后小心地將锁子甲披在肩上。 “老爷,请抬一下手臂。 ”罗杰轻声说道,手法嫻熟地调整著锁子甲的系带,很快就將这件沉重的盔甲固定妥当。 接著是护脛和护臂。罗杰单膝跪地,为李昂繫紧小腿上的金属护具。然后用同样的方法绑上护臂。 之后,罗杰捧来那顶诺曼盔。这顶圆锥形的头盔顶部带著一根小小的金属刺,面甲部分可以上下活动。当头盔戴上的瞬间,李昂的视野变得狭窄,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 “感觉如何,老爷?“罗杰关切地问。 “有点重,“李昂活动了一下肩膀,“但还能適应。“ 一切都穿戴完后,桌子上还剩一副札甲胸襠,胸襠是由数十块铁甲片製成的外面还覆盖了一层粗呢漆布,大概有5磅重,作用类似於护心镜。 不过现在的总要任务是赶路,一路上也没什么危险,所以光穿上锁子甲就够了,胸襠完全可以等到了战场再穿。 一切准备完毕后,李昂又將父亲留下的那把双手剑背在了身后,另外一只手则拿起一面绣有猎鹰样式的鳶尾盾,和罗杰一起走出门外。 作为他的侍从,罗杰装备也不差:外套著一件皮甲,腰佩长剑,背上还扛著一把弓箭和一面盾牌。 院子外面,12个徵召兵已经在站好,再加上罗杰,刚好不多不少13个人。 德格伦村总共大约有160多號人,但是因为这个时代並没有详细的人口普查,所以李昂也不是特別清楚。大致算下来,差不多是10个村民养一个士兵。 因此13人的兵役要求並不严苛,甚至可以称得上宽鬆。 队伍中有10人都是农奴,他们当中有上过战场的老兵油子,也有从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不过装备倒是出奇的一致。 人手穿著一件打了补丁的亚麻衣服,腰间別著砍柴用的短斧头,肩膀上扛著草叉或者粪叉,眼神中充满迷茫和担忧。 另外两人则是自由民,其中一人正是昨天遇见的小汤姆,他脸上洋溢著喜悦,看样子已经说服了老汤姆。 小汤姆头上戴了一顶毡帽,身上穿著一件灰褐色的皮甲,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打过的补丁,估计是老汤姆压箱底的东西。 此外,他手上还有一把猎弓,不过並没有上弦,因为长途行军时弓弦需要放鬆保养,以免失去弹性。腰间掛著一个箭袋,里面插著十几支手工削制的箭矢,箭羽用的是常见的鹅毛。 “不错,看来你选择了正確的道路!” 李昂对这个充满理想的小伙子很有好感,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引来周围人羡慕的眼神。 在战爭中,能被领主青睞,不说飞黄腾达,至少也能活得久一点。 “都到齐了?“李昂最后確认了一遍,高声问道。 “到齐了,老爷!“罗杰清点人数后回答。 李昂点点头,翻身上马。锁子甲隨著动作发出金属摩擦的声响,在晨光中闪著微光。 “出发!“ 队伍缓缓走出村庄,后面跟著一辆装载著粮食的马车,由罗杰驾驶,上面还放著为李昂准备的三把木桿骑枪。 当路过老杰克所在的耕地时,李昂勒住韁绳,停了下来。 “上帝保佑,老爷,祝您凯旋归来!”老杰克抬起头,声音有些哽咽。 与此同时,田地里劳作的农奴也纷纷停了下来,看向队伍,出征的队伍里面,说不定就有他们的儿子,兄弟,丈夫,抑或是父亲。 第10章 山贼劫道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0章 山贼劫道 山鹰团是奥尔加尼亚小有名气的山贼组织,不管是走街串巷的小商贩,还是动輒拉起数十辆马车,走南闯北的大行商,都多多少少要卖给他们一点儿面子,花点小钱为自己买一份平安。 对於商人来说,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与整车价值连城的货物被劫相比,过路费和保护费都是微不足道的。 於是,一两年的时间內,山鹰团就积累起了大量的財富。这期间不是没有领主想要出兵剿灭他们,但都被山贼们的老大,一个被称作卡尔的男人巧妙的躲过了。 眾多山贼里,首领卡尔无疑是最神秘的一个,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世,甚至连卡尔这个名字都或许是假的。唯一可以確定的,卡尔曾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现在则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山贼。 但山贼们最近可遭了殃,为了防御来犯者,他们的营地建在一处隱秘的谷底。这本来没有什么,许多山贼同行们都这么干。 可天知道前几天的春雨会来的这么猛烈,山洪沿著谷壁顺势往下流,最后水流越匯越多,水量也越来越大,当卡尔走出营地外,惊讶的发现涓涓细流已经演化成涛涛洪水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快跑!” 他只记得自己大喊了一声,隨后便慌不择路地朝山下跑去,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 大自然就是这样爱开玩笑,在逃跑的过程中,卡尔仿佛听到了有冤魂在自己身后吶喊,嚇得他玩命似的狂奔。 玩弄他人性命者,自己的性命最终也被玩弄。 第二天天亮时,卡尔从草丛中醒来,身上只套了一件老旧的锁子甲,腰间的短剑还在,只是剑鞘已经不知道了去处。 回顾身后,跟著自己逃出来的人所剩无几,原来三十多號人的山贼团,现在只有堪堪七个人能站起来。 “弟兄们,检查一下身上的武器和粮食,周围有受伤的弟兄都帮著拉一把,这个时候咱们必须齐心协力。” 卡尔强撑著站起身来,嗓音有些沙哑,但余威尚在。 几个湿淋淋的山贼面面相覷,互相搀扶著检查自己身上的物资。 一个脸上带疤的壮汉摸了摸腰间:“老大,我的斧头还在。“ “乾粮全泡烂了,“另一个瘦小的山贼哭丧著脸说,“就剩半块发霉的麵包。“ 卡尔环视这些狼狈的手下,心中一片冰凉。三十多人的山寨,如今只剩这七个人,而且个个带伤,粮草尽失。更糟糕的是,他们的营地被毁,现在已经无处可去。 而且,洪水过后,往往会残留大量脏东西在地上,贸然回去很容易感染疾病。 “红头髮,你最机灵,先出去替大家找点吃的。“卡尔指向一名有著一头红髮,身穿皮甲的年轻山贼,“我们在这里生堆火烤烤身子,要是得了风寒可就全完蛋了。” 话音落下,红头髮从地上捡起一把柴刀,小心翼翼地走下山。卡尔则从怀里掏出一块打火石,隨后又撕下了一块还算乾燥的布条,蹲在地上捣鼓起来。 山下,李昂摘下了遮挡视线的头盔,从枣红马上下来。 “前面是一片森林,大家先休息一会儿。” 队伍里面的农奴闻言,也不顾的地面上的泥巴,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大口喘著气。有的人掏出了自带的皮革水壶,大口大口往嘴里灌凉水。 李昂现在也不怎么好受,虽然他一路都坐在马背上,但马屁股总是晃过来晃过去的左右摇摆,搞的他腰酸背痛,屁股也疼。 “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换个舒服的马鞍,这副木鞍坐上去太难受了。” 李昂如是想著,接过罗杰递来的牛皮水袋,仰头闷了一口。 喝完以后,他才发现味道有些不对劲,仔细咂摸咂摸一会儿,居然是麦酒。 “老杰克说这桶麦酒已经放很长时间了,所以乾脆让我带在路上喝。” 罗杰看见李昂露出疑惑的眼神,走上前来解释道。 李昂的便宜老爹以前酷爱喝酒,几乎到了无酒不欢的地步。所以相应的,家里也储存了大量的麦酒。但谁能想到这个老头子居然在打猎的时候莫名其妙死了,剩下的大量麦酒自然没人喝,閒置在那里。 “给他们也分一点过去吧,看著怪可怜的。” 李昂努努嘴,目光看向一个忘记带水的倒霉蛋。那农奴正眼巴巴地看著別人喝水,喉咙不停地上下滚动。 “老爷,可是……” 罗杰有些犹豫,这些麦酒可都是为领主大人准备的,低贱的农奴怎么配喝? “別想那么多,罗杰,这些人可都是我们打贏战爭的保障!” 李昂看出了罗杰的心思。接过他手上的水壶,朝那名农奴走了过去。 那农奴见领主亲自走来,嚇得连忙跪倒在地,浑身发抖。 李昂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样子不像是装的,对方似乎真的很怕自己。 “起来吧,我又不吃人,你怕什么?”他將水壶递到他面前,“喝点水解解渴。” 农奴不知道领主大人为什么给自己水,但又不敢拒绝,只能颤抖著接过水壶,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当麦酒的味道在口中散开时,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呵呵,好喝吧,大家都来,每个人都有份!” 麦酒的度数不高,在李昂看来就跟喝水没什么区別,所以他將一整壶麦酒全分给了士兵们,贏得了大家一致的好评。 “老爷真是仁慈。”一个年轻农奴小声说道。 “是啊,我从没喝过这么好的麦酒。”另一个农奴附和道。 听到夸讚自己的话,李昂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虽然这种拉拢人心的办法有点低级,但是至少还算管用。 在中世纪的许多战爭中,经常会发生农奴逃跑的事情。李昂认为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於领主太过严厉,但凡对农奴稍微好一点,也不至於成群成群的逃跑吧, 比如9世纪的韦尔努伯爵,他以严苛和吝嗇闻名。治下领民每天的口粮只有一块掺了木屑的黑麵包和一碗稀薄的菜汤,却要承担修筑工事、照料马匹等最繁重的劳役。任何懈怠都会招来监军皮鞭的抽打。 结果就是战爭还没开始打,自家的农奴就已经跑了一半。 酒水分完后,李昂拿起空了的水壶,走到附近的溪边去打水。 “罗杰,我去那边打个水,你好好在原地看著。” “是,老爷!” …… 另一边,红头髮在得到卡尔的命令后,一刻也不敢耽搁,尽力搜索周围的每一寸土地,以期能发现一些被洪水衝散的粮食。 遗憾的是天不隨人愿,他仔细扒开了每一处灌木丛,每一块石头,愣是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发现,自己反倒累的不行,瘫倒在树干上大口喘气。 “不行,不能停下来,兄弟们还在等我。” 想到自己的山贼弟兄们,红头髮打起精神,再次朝山下走去。 而这一次,他果然发现了好东西,而且还是一条大鱼——李昂的车队。 出於山贼的谨慎,他没有发出声音,身体紧贴著地面,躲在灌木丛中,透过树叶之间的间隙小心观察著。 “十条杂鱼,两个弓箭手,还有一个穿甲的傢伙!” 红头髮的目光在车队周围来回打量,大致摸清楚了兵力部署。显然,他並没有看到出去打水的李昂。否则也不会心生轻视。 最后,他舔了舔乾裂的嘴唇,目光死死锁定在那辆装载得满满当当的粮车上。 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心中升起——如果能抢下这辆车,兄弟们就都有救了! 他悄悄后退,转身回去报信。 第11章 升级!升级!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1章 升级!升级! “什么?你说山下有一支车队?只有12个人,没有骑士守护?”卡尔诧异地问道。 “我不会看错的,老大。”红头髮拍著胸脯保证道,“他们领头的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兔崽子,咱们只要一衝上去,对面指定丟盔弃甲!” 卡尔摸了摸下巴上的胡茬,沉声问道:“你看清楚了吗?真的没有骑士?那领头的年轻人穿的是什么甲?” 红头髮急忙回答:“就一件硬皮甲,装备比咱们还差,连个纹章都没有!老大,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是啊,老大!” 身旁还饿著肚子山贼们闻言,纷纷应和道, “当年那些贵族领主的军队都没把咱们怎么样,更何况这么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子。” “行,那就干他一票!” 卡尔终於下定决心,他环视了一圈手下。这七个倖存的弟兄都是跟了他多年的老手,虽然现在狼狈,但个个身手不凡。对付十二个徵召兵確实绰绰有余。 “大家都检查好自己手上的装备,咱们速战速决,抢完粮食就走。” …… 现在时间已经是午后了,天气晴朗,森林中时不时传来一声鸟叫,树叶隨著风声沙沙作响,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淡淡的青草香,混合著泥土的腥气,让人顿觉无比愜意。 “罗杰,让大家集合,我们出发!” 打完水后,李昂再次跨上马背,马鞭遥指前方。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晚天黑之前就可以到达男爵的庄园。 在罗杰的催促下,士兵们也都爽快地站起身,士气比之前高昂了不少。如此看来,李昂之前递出去的麦酒確实起了大作用。 对待属下的领民,既要让他们害怕自己,又得让他们尊敬自己,这才是最正確的关係。 男爵的庄园就在前方25英里远的位置,按照记忆中的路线,穿过这座森林,然后再跨过一条木桥,就能看见奥尔加尼亚城堡的轮廓。 事实上,男爵领的面积並不大,骑兵如果昼夜兼程的话,一天就能跑遍领地內的所有村庄。按照李昂的计算,奥尔加尼亚男爵领面积大概有几百平方公里,相当於前世的一个中型乡镇的面积。 其中分布著大大小小十几个村庄,除了几个最富裕的村子由男爵直辖外,其余的都被高斯弗雷德男爵封给了自己麾下的骑士。 隨著小队的行进,李昂隱约听到被树林遮住视线的前方传来些许不易被人察觉的声音。 本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李昂缓缓从身后抽出双手剑,平息凝神紧盯著前方。 “停!” 马背上的李昂抬手示意身后的队伍停下来。士兵们见状,也不由地握紧了手中的武器,掌心冒出丝丝冷汗。 “老爷,怎么了?” 罗杰从后面走过来,紧张地问道。 就在这时,一支箭矢从旁边的树林里飞出,箭头正好指向罗杰所在的方向。 “小心!” 李昂转身想要挥剑斩断箭矢,但无奈距离太远,根本够不著。 就在这危机关头,一直不怎么爱说话的小汤姆突然挺身而出,推开了罗杰,自己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有惊无险地躲过了偷袭。 “敌袭!列阵!” 李昂高声怒吼,双手紧握剑柄,目光扫视著箭矢射来的方向。士兵们在罗杰的呼喝下围成一圈,將粮车护在中央。 只不过,大部分士兵都十分慌乱,尤其是农奴,他们甚至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处,愣愣地呆在原地,在罗杰不停的呵斥中才勉强反应过来。 与此同时,树林里窜出来七个山贼模样的人,他们浑身湿淋淋的,四散开来,围绕著车队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 “红头髮,你他娘的刚刚怎么跟我保证的?” 卡尔在看见马背上全副武装的李昂后,明显错愕了一下,隨后回头恶狠狠地瞪了红头髮一眼。 他刚刚伏在草丛里,根本没有仔细观察外面的情况,现在凭空多了一个骑士出来,这仗就难打多了。 在中世纪,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足以单挑数名步兵,对付几个山贼更是手拿把掐。 见此情况,其他五个山贼也渐渐萌生退意。他们要么无甲,要么只穿一件破烂的皮甲,手上的武器也只有简单的短刀和长矛,根本不足以和骑士抗衡。 山贼们在心底犹疑不定的同时,李昂也在打量著对面。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正儿八经的面对敌人,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李昂双手握紧剑把,发出咯咯的声音,眼神紧盯著卡尔。他有预感,其余人都好对付,唯独这个人始终让自己感受到一股淡淡的威胁感。 “杀!” 片刻之后,卡尔做出决定。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个时候如果退却,他以后回去了还怎么当老大? 他率先举起短刀,朝著李昂衝来。其余山贼见老大动手,也只好硬著头皮跟上。 “保护老爷!”罗杰高喊著,举盾挡在李昂身前。 小汤姆迅速张弓搭箭,一箭射中了冲在最前面的山贼肩膀。那山贼惨叫一声,攻势顿时一滯。 但卡尔的脚步丝毫未停。他经验老道地一个侧身,避开了罗杰的盾击,短刀直取李昂胯下的马腿。 骑士最大的依仗就是自己胯下的马匹和身上厚重的盔甲,只要能成功砍断马腿,骑士的战斗力就被削弱了一大半。 “是个行家!” 李昂心底顿时一惊,急忙调转马头,往后撤去,在跑出10米远后,才把方向转回来。 “哈哈,没想到骑士居然是个胆小鬼!” 卡尔见自己一击落空,马上后退一步,发起心理攻势。 “对面的人听著,你们刚刚都看到了没有,骑士就是个胆小鬼,他不敢跟我打的,只要你们投降,我保证……” “去你呀的!” 李昂来到车队后方,拿起放在马车上的骑枪,左手举起鳶尾盾,同时倾轻夹马腹。 身下的战马立刻领会了他的意思,,开始加速奔跑。 隨著速度不断提升,李昂缓缓放平骑枪,枪头瞄准了叫囂的卡尔。手臂,腋下,和身体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来为骑枪提供稳定性。 这是十一世纪晚期欧洲最强的战术动作,法兰克骑士的成名绝技。 骑枪衝锋! 转瞬之间,李昂的枪头就已经来到了距离卡尔不足一米的距离,卡尔的声音在此时戛然而止。 他侧过身子,拼尽全力想要逃脱,但两条腿的人怎么能跑得贏四条腿的马? 为了不破坏卡尔身上的那件锁子甲,所以李昂跪特意將枪头对准了山贼的头部,这无疑为衝锋增加了不少难度。 不过幸运的是,上帝站在李昂这一边。 隨著噗的一声巨响,卡尔的脑袋应声而碎,脑浆四溅,脑花四溢,现场血淋淋的一片。 红的白的溅了一地,甚至有几滴温热的液体溅到了李昂的面甲上。无头的尸体在原地摇晃了一下,隨即沉重地倒地。 “叮!成功击杀精锐山贼,战斗经验+10,经验值【10/20】” 经验值加的这么多?李昂先是惊讶了一下,隨后一脸兴奋的抬起骑枪,再次朝山贼冲了过去。 “杀光他们!” 小约翰在一旁看的清清楚楚,他非但不害怕,反而无比兴奋地捡起一把掉在地上的短剑,高喊著朝剩下的山贼杀了过去。 李昂在马背上瞥了他一眼,將今天这一幕暗暗记在心里。 “叮!成功击杀普通山贼,战斗经验+5,经验值【15/20】” 再次创飞一名山贼,李昂停下来,扔掉骑枪,从背后抽出双手剑。 骑枪的前摇太长了,双手剑才適合快速杀戮。 第12章 真人骑砍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2章 真人骑砍 “叮!成功击杀普通山贼,战斗经验+5,经验值【20/20】” “您的等级达到三级,获得一个自由属性点。” “叮!成功击杀普通山贼,战斗经验+5,经验值【5/40】” 隨著最后一个山贼倒在剑下,李昂喘了口气,扶著双手剑坐在土堆上,指挥士兵打扫战场。 这次遇见山贼可谓是意外之喜,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损失,反而还给他提供了一大批战利品和经验。 战斗中,只有两个倒霉蛋摔倒在地上,擦破了一点皮。但很快就被罗杰从地上拉了起来。 事实上,这场战斗几乎就是李昂、罗杰和小汤姆三人打下来的。其余的士兵要么是不敢上前,要么乾脆傻站在原地。 要不是三人战斗力强悍,车队恐怕还真有覆灭的可能。 趁著打扫战场的空隙,李昂走到一处隱秘的地方,悄悄召唤出系统面板,再次为自己加了一点力量。 隨著手指落在力量后面的“+”號上,一股暖流自脚底涌出,流入四肢百胲,让人觉得无比舒坦。 李昂掀开衣袖,发现自己的胳膊比之前又粗壮了许多,肱二头肌的轮廓若隱若现。 隨后他跳转到属性面板: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3(5/40) 力量:9 敏捷:10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隨著等级的逐渐提升,需要的经验值也越来越多,开始是10点,后来是20点,现在居然涨到了40点! “难不成每次升级后,下次升级所需的经验都要在原来的基础上乘以2?” 但没人来告诉他答案,自己有系统面板的事情也绝对不可能告诉別人,哪怕是最亲近的罗杰和老杰克也不行。 (请记住 101 看书网书库广,????????????.??????任你选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老爷,我们收拾好了,请您过目!” 罗杰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李昂收回思绪,朝马车的方向走去。 地上的山贼尸体已经消失不见,估计是被扔到树林里面去了。马车前方整整齐齐地摆著这次战斗的战利品: 一副生锈了的锁子甲,两副破损的皮甲,五把短剑,一张蒙皮圆盾,一柄钉头锤,以及一把砍柴用的斧子。 李昂的目光在那副生锈的锁子甲上停留片刻。这副锁子甲一看就有些年头了,上面的铁环十分稀疏,不过虽然品相不佳,但经过铁匠修復后,应该还能使用。这足以让一名士兵的生存能力大幅提升。 “罗杰,这副锁子甲归你了。”李昂將锁子甲递给罗杰,说道。 罗杰惊喜地抚摸著锁子甲,单膝跪地:“谢老爷赏赐!” “小汤姆。这面盾牌和钉头锤给你,你力气大,適合这个。” 李昂又拿起地上的蒙皮圆盾和钉头锤,递给了浑身浴血的小汤姆。 小汤姆此刻仍然沉浸在杀敌的喜悦中,在面对李昂递过来的装备时,呆愣了几秒,隨后在身边人的提醒下,才回过神来。 “谢谢老爷!” 他学著罗杰的样子单膝跪地,伸出双手接住装备,脸上洋溢著喜悦。 至於剩下的东西,李昂则让罗杰分给了刚刚战斗中出了力的人。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那名被李昂赠予了麦酒的农奴在战斗中居然用他的草叉戳死了一个山贼,因此,这名农奴获得了一副皮甲和一把短剑作为奖励。 “圣母玛利亚保佑您,仁慈的大人……” 农奴在接过装备后,跪在地上哭的泣不成声。 “我长这么大,今天第一次喝了麦酒,第一次获得战利品,谢谢老爷!从此以后,我的卡特的命就是您的!” 李昂笑呵呵地扶起卡特,拍打掉他肩膀上的灰尘。 “记住,以后跟著我,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只要英勇杀敌,不仅能获得战利品,我甚至可以免除你们的农奴身份,赐予你们土地,让你们成为一个真正的自由民!” 一石激起千层浪! 从来只听说领主把自由民逼成农奴,而李昂居然承诺解除农奴身份! 刚刚获得赏赐的卡特都惊呆了,他张著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老……老爷,您说的是真的吗?”旁边一个年轻的农奴颤抖著问道。 “以骑士的荣誉起誓,这当然是真的。”李昂环视著这些面黄肌瘦的农奴,缓缓说出这句话,“只要你们能在之后的战斗中杀掉十个敌人,並带回他们的脑袋,我就允许你们成为自由民。” 这个要求对於面黄肌瘦,装备极差的农奴来说小有难度,但如果运气的好的话,也並非不能完成。 闻言,十个农奴眼中都冒出了光,仿佛恶狼看见食物。 再次上路时,队伍的士气出奇的高涨,士兵们各个卯足了劲儿,都想快一点到达奥尔加尼亚城堡,好隨著领主上阵杀敌。 终於,在经过一个下午的行军,李昂的车队到达了一处被称为帕利亚斯河的河流。 “大家加把劲儿,走过这座桥,就能看见男爵的城堡了。” 寻找记忆中的路线,李昂带著眾人找到了横跨河流两岸的木桥。 这座木桥看起来年久失修,桥面由粗糙的圆木拼成,缝隙间长满了青苔。两侧的护栏早已腐朽断裂,几根孤零零的木桩歪斜地立在河风中。桥下的帕利亚斯河水势湍急,浑浊的河水拍打著桥墩,发出哗哗的声响。 当马车的车轮碾过桥面时,整座桥都在微微颤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几个农奴紧张地望向脚下汹涌的河水,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別停,保持队形!”罗杰高声催促著,同时小心地牵引著装载粮草的马车。 李昂率先通过狭窄的木桥,勒住马头在对岸等待,眉头紧锁。 记忆里,奥尔加尼亚男爵的经济状况应该没这么差才对,至少修桥和养护道路的钱还是有的。 再不济,也可以在桥头设卡收税,然后將税金的一部分用来保养桥身,那样起码可以保证桥樑的安全性。 如果像这样一直放任不管的话,估计过不了多久,桥樑就会在某一次大雨后的洪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用了將近五分钟,车队才从对岸走过来。 现在距离奥尔加尼亚城堡已经不足5英里了,所以李昂吩咐罗杰打出了罗塞洛家族的旗帜——蓝底猎鹰旗,以免造成误会。 罗杰从行囊中取出一面摺叠整齐的旗帜,小心翼翼地展开。 蓝底的旗帜已经有些褪色,但上面绣著的黑色猎鹰依然栩栩如生。他熟练地將旗帜系在一根长矛上,然后高高举起。 李昂接过旗帜,走在车队的最前方。 在猎鹰旗帜的引领下,队伍沿著道路继续行进。很快,奥尔加尼亚城堡的轮廓就出现在地平线上。 在看见城堡后,队伍中的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气。 而此时时间已经接近傍晚,渐暗的天色催促著眾人加快了脚步,都想赶紧走完最后一段路程好进入庄园休息。 第13章 奥尔加尼亚城堡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3章 奥尔加尼亚城堡 奥尔加尼亚城堡坐落在一处小山坡上,山坡下面是男爵的直属庄园,四周则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上面零星分布著村庄,耕地以及牧场。 城堡的结构仿造巴塞隆纳城堡,大致呈六边形,由粗糙的灰色岩石垒砌而成,城墙高15英尺,顶部筑有锯齿状的垛口,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突出的木製箭塔,提供远程火力。 在战时,只要五十到六十个人,就足以守住这座坚固的城堡,让敌人寸步难行。 李昂骑在马上远远地看著这座城堡,心中不禁流露出羡慕的情绪。 自家那栋用鹅卵石和泥巴砌出来的房子和这座城堡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相形之下,自己住的地方真是一点贵族气派都没有。哪怕在平民眼里,那已经是最坚固最温暖的房子了。 走进山坡下的庄园,一道长长的拒马映入眼帘,拒马后面站著五个手握长矛的士兵,锋利的矛头闪烁著寒光。 庄园的卫兵早早的就发现了李昂一行人,其中一个头戴护鼻盔,身穿棉甲的大鬍子卫兵走上前,做出停止的手势,朝李昂等人大声说道。 “这里是奥尔加尼亚的合法统治者,高斯弗雷德男爵大人的庄园,陌生的贵族,请表明你的来意!” “看来他並没有认出罗塞洛家族的旗帜,而且还称我为『陌生』的贵族。” 李昂翻身下马,自嘲地笑了笑,並感慨罗塞洛家族的落寞。 “我是李昂·德·罗塞洛,曾经德格伦村骑士之子,德格伦村的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前来这里响应男爵大人的徵召。” 在做完自我介绍后,李昂从怀里掏出证明自己身份的羊皮纸。 中世纪盗匪十分猖獗,时常发生盗匪偽装成前来拜访的贵族,混入领地然后大肆劫掠的事情,所以各种盘查和询问必不可少。 而贵族出门时,也会打出自己的纹章旗帜,戴上彰显身份的纹章戒指。如果是响应领主徵召的话,最好还要带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册封文书和徵召令。 大鬍子打量了一下李昂的穿著,又伸头看了一眼他身后的马车,然后接过递来的羊皮纸,装模做样的开始检查。 李昂可以確定的是,大鬍子卫兵並不认识字,因为他身上並没有標明贵族身份的东西。而在中世纪,有且仅有贵族和教士这两类人识字,掌握文化知识。寻常人就算想学,也根本没有机会。 光是能吃饱饭就已经很难了,谁还有閒工夫去花大力气识字? 那卫兵要靠什么来判断文书的真假呢? 他主要看的是文书上的印章和格式。李昂的文书上盖著罗塞洛家族的猎鹰火漆印,羊皮纸的边缘还用金粉绘製著传统的纹饰——这些都是难以偽造的贵族標记。 大鬍子卫兵仔细摸了摸火漆印的质感,又对著阳光看了看金粉的反光,最后將文书递还给李昂。 “欢迎来到奥尔加尼亚,罗塞洛大人。“他的语气明显恭敬了许多,“男爵大人正在城堡大厅接见各位领主,您的部队可以在指定区域扎营。“ 卫兵指向不远处一片划定的空地,那里已经搭起了不少帐篷,各色旗帜在风中飘扬。看来已经有不少骑士先他一步到达了这里。 (请记住 海量好书在 101 看书网,101??????.??????等你读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將农奴妥善安置在卫兵指定的空地后,李昂任命小汤姆担任临时队长,卡特担任副队长,二人一起负责管理士兵, 小汤姆在之前的战斗中表现的很英勇,所以大家並没有因为他年纪小而瞧不起,反而对他较为恭敬。而卡特年纪稍大,社会经验丰富,可以弥补小汤姆的不足。 片刻后,两名男僕从城堡一路来到山下的庄园迎接,大鬍子指挥示意卫兵们拉开拒马,弯腰恭敬地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大人,接引您的僕人应该很快就来了,请您稍等片刻。” 僕人来后,罗杰自觉地走上前为李昂牵马,坐在马上,李昂顺带观察起庄园的內部。 庄园內部比他想像中要宽敞许多。一条碎石铺就的主路直通山坡上的城堡,道路两旁是整齐的木製房屋。几个农妇正在门口做活计,看到骑马经过的贵族,纷纷停下手中的活计,恭敬地低下头。 远处有一排低矮的木屋,应该是庄园工匠的作坊,隱约能听到铁匠铺传来的打铁声。更远处是巨大的穀仓和马厩,几个马夫正在照料战马。 最引人注目的是庄园中央的那座石砌礼拜堂,虽然规模不大,但建筑精美,彩绘玻璃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庄园外围被一圈灰白色的石墙围了起来,石墙有半人高,顶部放置了许多尖锐的三角形石子,来防止有人攀爬。 无论是领民人数,还是房屋大小,还是牲畜多寡都显示著这里比德格伦村强了不止一星半点儿。 隨著持续的深入庄园,李昂在男僕的引领下来到城堡门前。巨大的橡木门敞开著,露出后面阴暗的城堡內部。当李昂下马时,一名穿著体面的管家迎了上来。 “罗塞洛大人,男爵正在大厅等候。”管家躬身说道,“请隨我来。” 马匹被僕人牵到了城堡內的马棚,罗杰则在外面的房间等候,李昂整理了一下锁子甲,深吸一口气,將身上的佩剑交给门口的侍卫,迈步走进城堡。 此时天色愈发黑暗,城堡大门左右两侧点起了两盆篝火,火焰隨著微风轻轻摇动。 “建造这么一座大小的木堡就不知道要多少財富,更別提石堡了。没有几十年的家族积累,根本不可能!” 李昂在心里感嘆了一声,挺起胸膛,大步走进城堡大门。 迟早会有的,他想,谁让自己有掛呢? 城堡內部只有几座简单的建筑,包括马厩,铁匠铺,粮仓,几座房屋,当然最重要的是悬掛著高斯弗雷德男爵旗帜的巨大塔楼。 塔楼里面就是整个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核心——领主大厅。 从下往上看,塔楼总共有四层,由巨大的灰色方石砌成,底部比顶部略宽,形成一个稳固的锥形结构。顶部是锯齿状的城垛,四个角落各有一座石砌的角楼,上面设有射击孔。 塔楼的窗户狭小而稀疏,离地面很高,显然是出於防御考虑。第三层几个较大的窗户,里面透出摇曳的火光,传出阵阵笑声,那里应该是男爵的居所和议事厅。 与现代人印象中的不同,城堡的大厅很少有在一楼的,大部分都在二楼或者三楼。这样做既是出於防御性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防潮。 因为石砌的城堡內部十分阴暗,常年见不到阳光,所以一楼格外潮湿。 李昂在管家的指引下走进塔楼,登上长长的木製楼梯,隨后来到了议事大厅。 正对著大厅门口的是一条长餐桌,此时餐桌上已经坐满了人,他们全是应徵而来的骑士们。 此时不断的有僕从將各色菜品送上餐桌。 而餐桌之后的主座上则坐著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主人高斯弗雷德。 第14章 覲见男爵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4章 覲见男爵 李昂在门口稍作停顿,深吸一口气,隨后挺直脊背走向主座。 他在离主座约十步远的地方停下,右手抚胸,向端坐於上的男爵躬身行礼, “向您致敬,尊贵的高斯弗雷德男爵大人。李昂·德·罗塞洛,响应您的徵召,听候您的差遣。” 隨后,李昂单膝跪地,等候男爵发话。 “很高兴你能来,小李昂。” 高斯弗雷德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他有一头金色的长髮,皮肤较白,鼻樑高挺,说话的声音十分傲慢。 白皙的皮肤和高挺的鼻樑意味著高斯弗雷德有更纯粹的北方法兰克血统,这在巴塞隆纳的贵族圈子里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要是有个人装作不留意地夸讚了男爵大人的肤色,如果他是僕人,会被赏赐一大笔第纳尔;如果他是贵族,则会被男爵引以为知己。 而在座的大部分贵族,包括李昂。都是深色头髮、棕色眼睛,並且肤色较深,也更容易被晒黑。 这说明他们大多拥有伊比利亚—罗马血脉,虽然西罗马帝国已经灭亡好几百年了,但罗马人的血脉却永远的留在了伊比利亚半岛,並在这片土地上与后来者融合,形成了如今加泰隆尼亚贵族的主体。 “我听外面的人说,你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混小子,今日一见,那些流言蜚语可以寿终正寢了!” 男爵走下主座,扶起李昂,拿出手帕擦掉了李昂盔甲上褐色的血跡——那是在与山贼战斗中不小心沾到的,粗心的李昂並没有及时发现。 “看来你路上遇到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不过这对骑士来说是家常便饭。” “虽然你替你死去的父亲尽到了一个封臣的义务,但我仍需在战场上检验你的忠诚和勇武,当你展露的足够多时,我会適时確认你的继承权。” “请放宽心,孩子,这对一个勇敢的骑士来说並不难!” 说罢,男爵在眾人目光的注视下重新回到主座,张开双臂。 “现在,在出征之前,请大家尽情享受这丰盛的晚宴!” 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话是一把软刀子,听上去让人感觉暖意洋洋,实则绵里藏针,核心意思就是让李昂为他卖命。如果是初入贵族圈子的新手小白,很容易被这波糖衣炮弹攻陷。 李昂想起以前一些关於男爵的评价,不禁暗暗点头。 难怪对方能坐稳男爵之位这么多年,身上果然还是有些东西的。 “如您所愿,大人,您的意志就是我的目標!” 李昂决定不跟他玩这些虚的,先好吃好喝一顿再说,口舌之利这种事情他不是很擅长,而且最终决定自己能否获得继承权的关键是战功,而不是虚头巴脑的外交。 本著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的原则。他低头做出一副谦卑的样子,走到长条餐桌,在自己的位置上埋头吃喝起来。 不得不说,男爵不愧是男爵,晚宴上准备的食物让李昂大开眼界。 餐桌中央是一只蜜汁烤乳猪,这是宴会上最常见的菜,原主曾经也有幸跟著父亲吃过几次。旁边还有一只香料烤鹅,让李昂眼前一亮,因为奥尔加尼亚在巴塞隆纳西北部,这里位於庇里牛斯山脚下,远离地中海,所以河流湖泊较少,连带著水禽也十分少见。 像鸭子和大鹅之类的物种都必须从东边的赫罗纳和罗塞略伯爵领进口,曾经本地贵族也试著让领民尝试去饲养,但一没知识二没文化的农奴根本不知道要怎么伺候这些在水里游的傢伙,不出意外全部养死了。 至於旱鸭子和旱鹅,要等到19世纪才会出现。它们的另一个名字叫交趾鸭,据传最初是从东南亚地区引种而来的。 但巴塞隆纳公国距离东南亚有十万八千里,李昂这辈子肯定是吃不到旱鸭子了。 “嗯,这大鹅还真不错!” 李昂揪下一只鹅掌,塞进嘴里嚼了起来。鹅掌烤得恰到好处,外皮焦香,內里软糯,香料的味道完美地渗入其中,让他忍不住又伸手去撕另一只。 等他吃完两只鹅掌,手上已经沾满了油渍。周围的贵族也都差不多,大家都是直接手抓,没有人想到去使用刀叉。就连坐在首位上的男爵,也只在自己面前摆了一把小刀,用於切割咬不动的肉。 看著眼前贵族们胡吃海喝的样子,李昂实在无法將他们与后世优雅得体的贵族联繫起来。 不过这样反而更好,太过繁琐的礼仪反而会让人处处受限。吃饭就应该自由一点,像什么“左手拿刀,右手拿叉,吃饭不能讲话”这些规矩都是扯淡,真饿急了谁管你这么多?拿在手上就是炫! 这个时候,不知道谁打了个响嗝,吃饱了的骑士们马上开启餐桌上的必备节目——一群醉醺醺,拿著酒杯的骑士三两相聚在一起,天南地北的开始吹牛打屁。 一个满脸通红的骑士猛地拍打桌面,震得杯盘叮噹作响:“去年在普罗旺斯,我一个人就砍翻了三个佣兵!他们的剑术软得像娘们!” “那算什么!“另一个留著大鬍子的骑士不甘示弱地站起来,撩起衣袖展示手臂上的伤疤,“看见没?这是在莱里达被摩尔人的弯刀砍的!我当时肠子都快流出来了,照样把那异教徒的脑袋砍了下来!” 角落里,几个年轻骑士围著一个老兵,听他吹嘘著在圣地作战的经歷:“耶路撒冷的城墙有那么高!异教徒的箭矢像蝗虫一样飞过来……” 李昂安静地坐在原位,小口啜饮著葡萄酒。这些夸张的故事里显然掺杂了大量水分,但他听得津津有味——从中至少能了解这些骑士的性格和经歷。 “嘿!罗塞洛家的小子!”那个展示伤疤的大鬍子骑士突然转向李昂,“听说你今天在路上收拾了几个山贼?”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过来。李昂放下酒杯,谦虚地说:“只是几个饿昏头的可怜人,算不上什么战绩。” 同时,他快速搜索脑海中的记忆,找到了这个大鬍子骑士的名字和身份信息。 对方全名叫佩雷·阿马特,是奥尔加尼亚城堡东北方向一座叫塞伦村的封地骑士,家里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成年,小儿子估计也快了。 想到这儿,他马上紧张起来,打起十二分精神。 佩雷有两个儿子,但他只有一块封地,所以长子肯定会继承塞伦村的封地,次子大概率会获得一笔財產,然后远走他乡。 但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德格伦村在法理上並没有领主,所以不管是为了儿子,还是为了自己,佩雷都有理由覬覦自己的德格伦村。 第15章 爭锋相对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5章 爭锋相对 “我就说嘛,你小子就是一个寻花问柳的主儿,怎么可能舍下性命去和山贼搏杀?” “话说,这次的徵召兵该带齐了吧,上战场可不是好玩的,要是实在没办法,乾脆加入你佩雷叔叔的队伍!看在你爹的面子上,阿马特家族绝对把你保护的好好儿的。” 果然,佩雷骑士直接无视了李昂故作谦虚的话语,端著酒杯大步走过来,用宽慰的语气说道。 可惜佩雷的演技实在太差,明里暗里的敌对意味早就被李昂洞穿。 周围的其他贵族稍微思索了一下,马上就明白了佩雷的心思,心里直呼这傢伙打的一副好算盘。要是李昂真傻乎乎的信了佩雷的话,让对方保护自己,那么就绝对与德格伦村和骑士爵位无缘了。 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佩雷趁机吞掉李昂带来的徵召兵,成为所有骑士中实力最强的一个。 在中世纪,实力为王,多一个士兵在手,就多一份安全,同时,也会多一份利益。 男爵一般不会主动参和下级封臣之间的纠纷,只要不影响领地稳定,適当的矛盾反而是男爵乐见其成的。而且这几年,奥尔加尼亚的蒙萨家族实力日渐增长,已经控制了境內三个骑士领,隱隱有一家独大的趋势,这个时候,扶持另外一个骑士家族与之抗衡是最好的打算。 也就是说,如果佩雷要吞併李昂的德格伦村,高斯弗雷德男爵非但不会干预,反而还会默许甚至支持。 局势一下子危急起来。 “感谢大人的厚爱,家父在世时,常常提及与您的情谊。他常说,佩雷爵士是加泰隆尼亚人之中数一数二的勇士!” 李昂脑袋转的飞快,马上想到了合適的应对之策。答应是不可能答应的,笑话!自己的身家性命怎么可能交给一个陌生人? 为了利益,臣子可以弒杀君王,儿子可以囚禁父亲,手足可以互相残杀,何况自己的同僚封臣? “但是,大人。上帝不喜欢怯弱惧战的人,骑士生来就应该登上战场。” “《圣经》里说,上帝赐予我们勇气,而非怯懦之心。” “很抱歉拒绝您的好意,但主的命令我不得不从!”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李昂的回答很巧妙,他搬出上帝作为挡箭牌,佩雷无论如何都是不敢反驳的,因为信奉上帝是所有基督教国家的政治正確,绝对不会有哪个贵族傻傻的去大谈特谈上帝的不对。 说罢,李昂照例谦卑的弯下腰,摆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主位上的高斯弗雷德男爵静静地看著台下这一幕,没有发出任何看法。 起初他以为,李昂一定会一口答应下来,並感谢佩雷骑士的好意。那样也省得他后面还要找个机会把李昂打发掉。 没错,在高斯弗雷德最初的规划里,李昂就是一个弃子!因为原主的名声实在太差,不学无术,好吃懒做,寻花问柳都是在贵族圈子里出了名的,没人认为这样一个混小子有资格获得封地。 但今日一见,让他隱隱转变了看法,毕竟扶持佩雷只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 不管是佩雷所在的阿马特家族,还是风头正盛的蒙萨家族,对自己都谈不上忠诚,比起他们,反而是毫无根基的李昂更可靠一些。 罗塞洛家族子嗣单薄,又没有强大的姻亲,想要在奥尔加尼亚立足,就只能依靠他高斯弗雷德。 “以后慢慢观察一段时间,如果李昂表现出来的能力还不错的话,帮罗塞洛家族一把也不是坏事,总比把封地给另外两头贪得无厌的豺狼要好。” 做出决定后,男爵也端起一杯殷红的葡萄酒,主动走下座位。 “说的不错,孩子,上帝需要的正是你这样的战士!要是人人都和你一样,伊比利亚早就被插满了十字旗,哪里还轮得到那些可恶的异教徒在这里褻瀆主神圣的土地。” 隨后,他將葡萄酒递到李昂手上,微笑著说道,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佩雷的脸庞,止住了后者將要说出口的话。 “喝下吧,这是对你的奖励!” 旁边其他贵族见自己的同僚吃瘪,兴致也立马高昂了起来。纷纷应和男爵的话,夸讚起李昂来。 比起实力强大的佩雷,他们寧愿希望一个看起来没什么价值,甚至还有些废物的李昂继承德格伦村。至少这样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利益。 李昂不明白刚刚还话里藏针的高斯弗雷德为何突然要走过来替自己解围,他猜想这里面一定还有许多自己不知道秘密。 不过既然男爵站在自己这一方,那么现在要做的就是欣然接受男爵大人的好意。 “感谢您的赐予!” 他接过葡萄酒,装模作样的摇了摇,然后將杯沿放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 这些葡萄酒全部来自法兰西王国的波尔多伯爵领,外观呈现出深邃的宝石红色。 在11世纪的伊比利亚,这样一杯葡萄酒堪称奢侈品。由於运输困难且关税重重,一桶品质上乘的波尔多葡萄酒运抵巴塞隆纳时,其价格往往高的离谱。 哪怕是高斯弗雷德这样的大贵族,也只会在宴会上少量供应,寻常的骑士更是想喝都喝不到。 紫红色的酒液入口,並没有想像中那么好喝,反而还有些酸涩。单寧感颇为强烈,让喝惯了现代柔和葡萄酒的李昂有些不適应。但这复杂的风味中,確实能品味出黑醋栗与李子的果香,以及橡木桶陈年带来的独特气息。 他面上保持著享受的表情,心中却暗暗咂舌——这在中世纪被视为顶级佳酿的葡萄酒,放在他前世,恐怕连最普通的佐餐酒都不如。酿造技术的落后和运输储存条件的限制,使得这酒还带著些许不易察觉的氧化味道。 “如何?”男爵微笑著问道,似乎在期待他的评价。 “风味……十分独特,大人。”李昂谨慎地选择措辞,既不能显得无知,也不能过於批判,“这强劲的口感,正如我们即將面对的战爭,初尝或许艰涩,但胜利的果实必將甜美。” 这个比喻显然取悦了男爵,他哈哈大笑:“说得好!这確实像极了战爭!” 周围的贵族们也纷纷附和地笑起来,气氛顿时轻鬆了不少。佩雷爵士站在不远处,也合群地与其他人相互打趣,但嘴角勉为其难的笑容还是出卖了他。 李昂悄悄瞥了一眼,隨后扭过头,继续与身旁的一位年轻贵族谈笑风生,心里暗暗將佩雷的威胁等级升到了第一位。 宴会持续到很晚才结束,绝大部分贵族都喝的大醉酩酊,一个个捂著圆滚滚的肚子,被前来接应的僕人扶著回到安排好的房间。李昂当然也不例外。 德格伦村日復一日的麵包和浓汤他早就吃腻了,今晚这顿丰盛的宴席对他而言简直是久旱逢甘霖。 罗杰进入大厅时,看见李昂正伏在桌子上,脚步虚浮,面色潮红。 “老爷,您还好吗?”罗杰担忧地看著满脸通红的李昂。 “没……没事……”李昂摆摆手,表示自己能走。但刚跨出前脚,就一个趔趄歪倒了下去,幸亏罗杰手疾眼快,才及时扶住了李昂。 “酒中名利场,刀下功名状。不知我如今……?” “老爷,您说什么?”罗杰没有听清,侧著耳朵问道。 “……” 他听到的只是一串沉闷的鼾声,以及远处山风的呼啸声。 第16章 作战討论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6章 作战討论 第二天,李昂捂著胀痛的头醒来时,窗外的阳光已经铺满了整个房间。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確认自己是身处男爵城堡的客房后,才愜意地伸了个懒腰,然后扶著温暖的天鹅绒床垫下床。 “老爷,您醒了?” 屋子外的罗杰听到动静,连忙推开门来查看,发现李昂已经穿戴好了衣物。 於是他连忙朝附近的僕人招了招手,低声吩咐道,“我家老爷刚醒,麻烦你去厨房准备一杯杏仁奶和葡萄酒泡麵包。” 在中世纪基督教的影响下,早餐通常被视为体弱或者贪吃的象徵,因此贵族名义上会跳过早餐,但实际上会採取其他方式变通。 比如將正式的早餐改为晨间小食(sop),也就是刚刚罗杰所说的葡萄酒泡麵包,或者肉汤泡麵包。这样既遵守了宗教戒律,又不至於空腹。 更关键的是,反正消耗的都是男爵的食物,不吃白不吃。 过了一会儿,穿著粗纺羊毛袍,以及亚麻短裙的女僕端著木盘从城堡的另一端走了过来。 在这之前,巴塞隆纳市议会颁布了女僕限制法令,规定女僕的裙摆不能比主人长。从此以后,巴塞隆纳公国的女僕们都不约而同的选择穿上及膝的短裙,这样不仅方便劳动,还不会不小心僭越。 亚麻短裙粗糙的质感在女僕有节奏的步行中一上一下的摇摆,偶然展露出来的白皙让罗杰看的不禁有些心猿马意。 他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板,目光不自觉地追隨著女僕移动。直到对方將木盘放在桌上,躬身退出房间,他才回过神来,有些尷尬地瞥了李昂一眼。 李昂將这一切看在眼里,却只是微微一笑。他理解罗杰这个年纪的少年对异性的好奇,只要不影响正事,他並不打算过多干涉。毕竟自己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 “先填饱肚子再说。” 李昂在桌边坐下,端起那杯杏仁奶喝了一口。温热的奶液带著淡淡的甜香,还有一点杏仁的味道,总体来说还算不错。 然后他將泡软的麵包掰碎,一块一块餵到嘴里。麵包吸饱了葡萄酒,变得绵软而富有弹性。不过缺点就是葡萄酒液会把手指染红。 在將要吃完时,门外忽然又传来了脚步声,隨后,一个男僕恭敬地敲开门,弯腰向李昂行礼。 “尊敬的大人,男爵阁下邀请您前往城堡大厅议事。” “好了,我知道了!” 李昂急匆匆地吃完最后一块麵包,擦了擦手,然后在罗杰的陪同下朝大厅走去。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到达大厅时,罗杰依然是站在外面等候,由李昂一人独自进去。 这次不同於昨天,吃饭用的那张长条桌已经被撤走了,留下一块巨大空地供眾人站立。 到的比较早的骑士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大声议论关於战爭的事情,李昂侧耳听了一会儿,却发现根本听不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反反覆覆討论的都是维尔德男爵如何强占了高斯弗雷德男爵的磨坊,这些他早就知道了。 维尔德男爵是奥尔加尼亚男爵领西边一块名为下帕利亚斯男爵领的统治者,而其他人口中所说的磨坊恰好就在两块男爵领之间。 现在还没有精確的绘图技术,领地与领地之间的界限也很模糊,发生边界衝突或者爭议就如同家常便饭一样,几乎每隔几年就有一次。 因此,战爭的频率也非常高,不过大多数战爭还只停留在村口械斗的级別,百人规模的低烈度群殴是主流,真正千人以上规模的战爭则是少之又少。 隨著时间的推移,高斯弗雷德麾下的12名骑士陆续到齐,男爵也从城堡的一侧进场並坐在了主位上。 奥尔加尼亚男爵领总共有二十个大大小小的村子,也就是二十个骑士领。 男爵直辖最富裕的五个骑士领。 其次是蒙萨家族的贝尔纳骑士,他通过联姻等一系列手段,占据了三个骑士领。 剩下的十二个骑士领则分封给了包括李昂父亲在內的其他十二位骑士。如今老罗塞洛去世,李昂尚未正式继承,所以在场的骑士只有十二人。 李昂站在人群末尾,仔细观察著这些同僚。贝尔纳·蒙萨爵士是个精瘦的中年人,眼神锐利,带著唯一的儿子一同前来,显然是想让他们在战场上积累经验。佩雷·阿马特爵士则站在另一侧,眼神忽闪不定。 “诸位,”高斯弗雷德男爵开口,大厅立刻安静下来,“维尔德那个老狐狸,趁著我不注意的时候,强行占领了我位於安妮欧斯山口处的磨坊,这简直是最无耻的强盗行径!” “当然,为了一个小小的磨坊,还不至於让我把大家召集起来。” “就在半个月前,我的骑手向我匯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维尔德在磨坊两公里外的地方发现了一处铁矿!该死,那原本是属於奥尔加尼亚全体贵族的铁矿,现在却被下帕利亚斯的混蛋盗採!” 听到铁矿二字,在场所有贵族的呼吸都加重了,包括李昂。 难怪男爵一口气徵召了奥尔加尼亚所有的骑士,原来是蛋糕太大,自己一口吞不下,必须藉助麾下骑士的力量。 但同时,这也意味著一旦成功夺回铁矿,所有参战的贵族都能分得一杯羹。在这个以武器装备为硬通货的时代,一座铁矿的价值甚至超过几个村庄。 “男爵大人,”贝尔纳·蒙萨爵士率先开口,“请问这处铁矿的规模如何?” “据斥候回报,矿脉露头部分就有三十步长,而且矿石含铁量很高,足够我们开採二十年!” 大厅里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巴塞隆纳已经很久没有发现过新的铁矿床了,要是全部开採出来,一定能狠狠地大赚一笔。 隨后,佩雷爵士迫不及待地追问:“那么,战利品將如何分配?”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男爵,没有一个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妥。然而,如果是在东方,如此直白的向上司討要利益,肯定是会被处罚的。 男爵早有准备,朗声道:“按照传统,我將获得三分之一的產出。另外三分之一要上缴给乌赫尔伯爵和巴塞隆纳公爵,剩余的三分之一,將根据各位在战斗中的表现进行分配。” 这样的分配还算合理,男爵毕竟是他们的封君,占三分之一理所当然。而乌赫尔伯爵和巴塞隆纳公爵又是他们封君的封君的封君,自然也要打好关係。 见眾人都没有出声,男爵权当他们默认了这个分配比例。於是马上转向下一个话题。 “现在,我们分配一下这次作战的任务!” 第17章 被坑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7章 被坑了? 听到要分配作战任务,骑士们马上又兴奋起来。 骑士每年对自己的上级封君有40天的免费服役期,这段时间內,封君只会提供粮食和必要的军事物资,其余的一切收益都要靠自己去抢。 如果运气不好被封君安排去进攻油水不多的村子,或者是承担后勤运输的任务,那么不仅半点油水捞不到,反而还可能因此欠上一屁股债务。 因此,在谈到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时,骑士们都无比的踊跃。 见自己的封臣都战意饱满,充满斗志,高斯弗雷德满意地笑了笑。隨后吩咐僕人拿来地图。 “大家看,安妮欧斯山口位於这里,是我们通往下帕利亚斯的唯一通道。” 男爵的手指重重地点在地图上一条狭窄的谷地標记上。 “维尔德在这里修建了一座简易木堡,驻扎了大约三十人,扼守著咽喉。我们的主力必须从这里通过,才能夺回属於我们的铁矿。” “而且,”男爵话锋一转,手指移向山口侧翼一片標记著森林阴影的区域,“在这里,还有一座叫桑普的村子,和木堡相互呼应,形成倚角之势。” “我的计划是:由我亲自率领大部队围困住木堡,让他们不得脱身,然后派遣你们其中一人去趁机拿下桑普村。” “当然,村子里的所有战利品都归你们自己所有!” 说罢,男爵满怀期待地望向台下。 但在听到桑普村这个名字的之后,在场的骑士忽然安静下来,没有一个人敢发出声音,甚至有的人还默默往后退了一步,像是生怕被男爵选中的样子。 这是为什么?攻打村子就意味著有大量的油水可以刮,为什么他们一个二个的都默不作声? 李昂百思不得其解,於是选择站在原地静观其变。 反正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有好处肯定轮不到自己,有危险的话说不定还会…… 誒?不对! “大人,我建议让李昂·德·罗塞洛带兵前往!” 贝尔纳·蒙萨突然向前走出一步,然后弯下腰,恭敬的解释道。 “李昂爵士初来乍到,正需要一场胜利来证明自己的勇武,贏得应有的尊重。桑普村规模不大,守军必然不多,正是最適合他建立功勋的目標。” 贝尔纳说完,佩雷忽然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也马上跟著走上前。 “大人,我也认为应该把这个宝贵的机会交给李昂!” 我天,这两个傢伙是什么鬼?难不成要搞我? 李昂脑海中一瞬间便出现了答案:通过刚刚其他人的表现,可以判断出桑普村肯定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而现在贝纳尔和佩雷纷纷表示把攻打桑普村的机会让给自己,意思就再明显不过了——他们是想借刀杀人! 只要自己战败,就基本上可以宣告与骑士头衔无缘。届时,对德格伦村的爭夺就演变成贝纳尔和佩雷两人的內部爭斗。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海量小说在 101 看书网,101??????.??????任你读 】 而如果自己拒绝,他们则可以趁机散播李昂怯弱无能的传闻。在中世纪这个名声比命还重要的时代,贵族一旦被打上怯弱的標籤,这辈子就完了。 这算盘珠子打的都要蹦到李昂脸上来了! 不过反过来,一旦自己成功拿下这个在眾人眼中看似不可能的村子,那么自己的声望无疑会得到巨大的提升,说不定直接就能被男爵册封为骑士。 要怎么选择呢? 李昂的心沉了下去。他飞快地搜索著原主记忆中关於桑普村的信息,但得到的却十分有限——只知道那是个位於山坡上的小村庄,具体情况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男爵的目光也投向了李昂,他眉头紧锁,看起来似乎並不同意贝纳尔和佩雷的看法,但无奈二人的呼声实在太高。 这就是封君封臣制度的缺点所在,封臣的自主性极大,甚至能公然影响封君的判断和决策。 “大人,我愿意接受这个挑战!” 李昂思考再三,决定接下进攻桑普村的任务。因为即使自己现在躲过去了,之后也依旧要面对贝纳尔和佩雷两人无止尽的刁难,倒不如堂堂正正地从正面回应。 有道是: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就是这个道理! 果然,在听到李昂的话后,贝纳尔和佩雷两人纷纷面露喜色。其他发封臣同僚则面色不一,有的同情,有的怜悯,有的幸灾乐祸,有的一脸麻木。 高斯弗雷德愣了一下,估计是没有猜到李昂会答应的如此乾脆。 “孩子,有一点我不得不告诉你,桑普村位於一处陡峭的山坡之上,易守难攻……” “大人,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此战一定拿下桑普村!” 李昂不等男爵说完,便单膝跪地,右手抚胸,声音鏗鏘有力,打断了男爵的话。这个举动让大厅內瞬间鸦雀无声。 但此刻他心里想的却是:反正自己又不信上帝,大不了就跑到別的地方去当个流浪骑士,或者给其他领主当僱佣兵。靠著系统面板苟个四五年后,再出来给自己谋一个封地。 不过这是最坏的打算,但凡有一丝可能,他都要牢牢抓住德格伦村这个根基。毕竟,白手起家的难度远超继承家业。 高斯弗雷德看著跪在下方、眼神决绝的年轻人,原本想要拒绝的话咽了回去。 “好!很好!”男爵站起身,“勇气是骑士最宝贵的品质!李昂·德·罗塞洛,我以奥尔加尼亚统治者的名义,授予你全权负责此次进攻。你需要什么支援?” 李昂要的就是这个独立指挥权,他立刻说道:“感谢大人信任!我请求贝尔纳爵士和佩雷爵士履行他们之前的『好意』,各借调十名士兵给我。另外,我需要足够的箭矢和一副桑普村的详细地形图。” 男爵大手一挥:“准了!贝尔纳,佩雷,立刻挑选十名士兵,不得以老弱充数!军需官,为李昂爵士备齐所需箭矢和地图!另外,从我的卫队里再挑十个人给他。” 贝尔纳和佩雷脸色有些不自然,不过为了除掉李昂,还是咬著牙答应了下来。 现在,加上李昂自己带来的13个士兵,他总共就有43个士兵了,实力差不多相当於两到三个骑士领之和。只要稳一点,不说拿下村子,保住性命应该没问题。 会议结束后,李昂拿著新鲜到手的地图,在罗杰的陪同下快步走回营地。他一刻也不敢耽搁,立刻召集所有士兵——包括他自己带来的十三人,贝尔纳和佩雷支援的士兵,以及男爵额外拨付的十名精锐卫兵。 其中男爵的卫兵装备最好,全员都穿著皮甲。其次就是李昂带来的徵召兵,穿著从山贼那里缴获的破旧盔甲。再次则是贝尔纳和佩雷的士兵,不仅没有防具,连武器也是简单的草叉木棍。 为了方便指挥,李昂將所有披甲的士兵集中在一起,命名为一队,走在队伍后面。无甲的士兵则是二队,走在队伍前方。 小约翰和卡特等一眾心腹则被他单独挑了出来,来回在队伍中间巡视。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心生怯意的士兵掉队,同时也可以提高行军速度。 不过最重要的一点还是防范贝尔纳和佩雷的士兵捣乱。 见一切都准备好后,李昂让每个人携带了五天的粮食,隨后果断下令。 “出发!” 第18章 鲁迪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8章 鲁迪村 从地图上来看,桑普村位於奥尔加尼亚的西北侧,一路上全是山地和丘陵,少有平坦的平原,所以行军难度很大。 再加上一场春雨刚下不久,地面依旧十分泥泞。 李昂骑在马背上,心中估计要一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到达桑普村。 放在现代,这个行军速度绝对可以称得上龟速。但是与男爵亲自统领的大部队相比,依旧快了不少。 两地之间的距离其实只有短短的二十几英里,放在前世,那就是一脚油门的事情。 可是大部队的行军速度实在感人,据后面来的斥候报告,大部队一天仅仅走了六英里不到。 因为缺乏成系统的后勤体系,所以时常发生輜重车掉队,徵召兵迷路等事故,导致男爵大人不得不放缓速度。 而保密什么的更是不可能的,早在出征之前,就有不少闻讯赶来的商人像嗅到腐肉气味的禿鷲一样,紧紧地粘在队伍后面。 他们带著满载食物、酒水和“特殊服务”的大车,准备在战事间隙做士兵们的生意。更有甚者,一些胆大的小贩直接混入了队伍中,向士兵们兜售著劣质麦酒和乾粮。 作为统治者的男爵却根本无力制止。他麾下的骑士和士兵全部是徵召而来,除了粮食之外,没有得到他一分钱工资。 要是高斯弗雷德今天敢赶走那些提供服务的商贩,军队明天就敢譁变。 “算了,这些可不是我应该操心的事情!” 封君封臣制度运行了好几百年,自有一套独特的逻辑。李昂可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贸然提出异议。 他现在最担忧的,是害怕路上会遇到下帕利亚斯军队的偷袭。 如果对方有心的话,说不定早就摸清楚了奥尔加尼亚军队的动向,此刻正在某处山丘上以逸待劳等著呢。 但李昂此行並没有带可供侦察的轻骑兵,队伍里也没有多余的马匹,只能小心再小心。 “老爷,前面有一个叫鲁迪的村子,我们要不要在那里休整一会儿,等待后面男爵的大军。” 罗杰穿著缴获的破旧锁子甲,腰间挎一柄短剑,背上背著猎弓,气喘吁吁地走上前来建议道。 “有道理,你传令下去,让士兵们加把劲儿,我们在鲁迪村休息。” 反正原定的计划是等男爵先把安妮欧斯山口的木堡围住了,自己再去攻打村子,所以现在走走停停也没事。 他拿出羊皮纸地图,在马背上摊开。同时回忆著有限的情报。 鲁迪村是奥尔加尼亚边境上的最后一座村子,因为靠近边境,位置重要,所以没有领主,由高斯弗雷德男爵直辖,常年有10个民兵驻守在这里。 这些民兵既不是徵召兵,也不不同於男爵私兵。他们全部由自由民组成,忙时耕作,閒时训练,每周还可以领到30枚铜幣的薪酬,有点类似於唐朝的府兵。 如果地图上记载的没错的话,穿过前面那片叫做休斯顿的森林之后,就能看见鲁迪村的简易木製围墙了。 但越是往前走,一股木材烧焦的味道的就越浓烈,起初还只是淡淡的縈绕在鼻尖,后来竟变得刺鼻起来,其间还夹杂著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 李昂的心猛地一沉,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全军停止前进!”他举起右手,厉声喝道,队伍立马停了下来。 士兵们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对劲,他们中间有经歷过村庄被劫掠的人马上反应过来,大声喊道。 “大人,前面的村子肯定已经被攻破了,不会有错的,这种味道跟我小时候经歷的一模一样!” 穿著皮甲的士兵见李昂看向自己,大著胆子继续解释道。 “那年南边的异教徒衝进了我们的村子,他们烧毁了穀仓和房屋,杀死了所有反抗的男人……就是这种焦糊味混合著血腥的气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听完士兵的解释后,穿著盔甲的精锐士兵都没有太大的反应,仍然遵守命令待在原地。 但农奴徵召兵却已经开始不安地交头接耳,许多人脸上有惧色。 “肃静!” 李昂见马上高声喝住了农奴的討论,强行將恐慌情绪压了下去。 “罗杰,你带著小汤姆,卡特在这里守好,我去前面侦察一下。” 在场的人只有李昂有马並且精通马术,所以不得不亲自以身犯险。 “老爷,要不让我去吧,我也能骑马。”罗杰忧心忡忡地说道。 “去个毛线,你连骑枪都端不稳,万一碰到敌人的骑兵了怎么办?” 说罢,李昂右手接过骑枪,左手拿起一面小巧的骑手扇形盾,背上背著父亲传下的双手剑,拍马走出森林,朝鲁迪村的方向过去。 “兄弟们,大家摆成圆形防御阵型,弓箭手在里面,长矛兵在外面,都小心一点,別发出声音。” 李昂走后,罗杰迅速接过了指挥权,有条不紊地发號施令。 这种圆圈阵型又被称为盾阵或者环阵,是小贵族们村头械斗常用的阵型之一,弓箭手可以有效地应对来自四面八方的袭击,长矛手则可以逼退骑士衝锋的马匹。 一路上,李昂將身子紧贴著马背,同时眼睛不停地观察四周。 森林外面是村民播种的冬小麦,麦苗刚刚越过寒冷的冬天,歪歪扭扭的立在田地里,显得有些颓萎。 不远处是一圈一人高的木製围墙,墙外的拒马已经被推倒,木製大门也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门口由五个穿棉甲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守住,看样子是害怕走漏消息,所以没打算放过村子里的人。 围墙里面隱约传来喊杀声,一道冲天的黑色烟柱在村子另一侧升起。 隨著时间的推移,喊杀声越来越小,李昂胯下的马匹在原地来回踱步,不安地打著响鼻,似乎有些惧怕眼前的景象。 “这下可糟了!下帕利亚斯的士兵已经越过山口,占据了鲁迪村,后面的男爵的大军却对此一无所知。” “要是男爵的军队在行军途中被敌人偷袭,以徵召兵那可怜的士气,绝对一触即溃。” 李昂前思后想,决定再往前靠近鲁迪村一点,看能不能打探到敌人的兵力虚实,然后爭取儘早返回匯报给男爵。 村子里有10户自由民,20户农奴,总共一百三十多人,对面如果想要全歼整个村庄,並且还不走漏消息的话,至少得派50名士兵才能办到。 不过这些全都是纸面数字,一切还要以实际为准, 趁门口的士兵注视村子內部的功夫,李昂催动马匹,快速来到了离村口不足五十步的地方。 这里能清晰地看到村子內的情况,事实果然与他料想的差不多,下帕利亚斯军队发动了一场大屠杀。 男女老幼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血泊中,一些房屋仍在燃烧,浓烟滚滚。大约三十名敌军士兵正在村子里进行最后的“清扫”,他们挨家挨户搜查,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洗劫一空,並对发现的倖存者毫不留情地补刀。 李昂强忍著怒火,仔细观察。这些士兵装备参差不齐,只有少数几人穿著皮甲或锁子甲,大部分只是简单的武装衣,武器也五花八门。他们纪律涣散,专注於抢掠。 就在他调转马头准备回去时,村口的哨兵忽然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 “不好!” 李昂低呼一声,用力一夹马腹,催动马匹向外逃跑。 但现在已经晚了,在听到哨兵的惊呼后,周围的其他士兵也都连忙转过头来,大声呼喊道。 “外面还有个漏网的杂碎,大家快去追!” 第19章 反方向衝锋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19章 反方向衝锋 仗著胯下马匹的优势,李昂很轻易地就甩开了身后追击的步兵。正当他以为万事大吉,可以放慢速度休息一会儿的时候,耳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声音一前一后,也就是说,有两名骑士追了上来!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又遇打头风。 惊疑不定之中,李昂稍微回头瞥了一眼。发现情况比他想像的稍微要好一点,追上来的是一名骑士和他的侍从。 骑士身穿全套护甲,从上到下,头盔,锁子甲,臂鎧,胸襠,链甲靴一应俱全。侍从的装备差一点,只有一件硬皮甲。並且二人都手持长剑,没有长杆武器,也没有骑枪。 不过他们胯下的马匹肩高很高,头部大而宽,尾巴短小,应该是纯种的阿拉伯战马,速度绝对完胜自己胯下的棕色安达卢西亚马。 了解到全部信息后,李昂的大脑飞速转动,很快想到了一条迫不得已的应对之策——调转马头,反向衝锋! 双方的马匹的速度相差太多,对方的两名骑手用不了多久就能追上自己,到时候二打一绝对没有胜算。 而现在与敌人之间还有三百步的距离,足以发动一次骑枪衝锋。对方手上全是短兵器,奈何不了自己,只要操控得当,打掉他们一名骑士或者侍从,生存率就会大大提高。 想到这里,他將骑枪夹在腋下,眼中闪过一丝决然,调转马头开始朝反方向衝锋,目標直指那名骑士和他的侍从。 “我天,这傢伙疯了!” 下帕利亚斯的追兵看到这一幕,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暗暗夸讚李昂是个真男人。 以一人之力,夹枪冲向四五十人的军队,这绝对是人生中值得大吹特吹的一件光辉事跡了,不过前提是得活下来。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所有人,包括追上来的骑士都认为,李昂是在发起一场自杀式衝锋,根本就没有生还的可能。 “上帝保佑,菩萨保佑,真主保佑……” 这估计是李昂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之前身边好歹还有罗杰等人保护自己,现在现在却是孤身一人,直面两名装备精良的敌人和远处虎视眈眈的数十名敌军。他只能將全部希望寄托在这匹忠诚的战马和手中这根近四米长的骑枪上。 三百步、两百五十步、两百步…… 双方的距离在急速拉近。李昂能清晰地看到对面骑士面甲下冰冷的眼神,以及侍从脸上混杂著惊讶与狠厉的表情。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將所有杂念排除脑外,全身心地投入到这次衝锋中。 一百五十步、一百步…… 李昂调整呼吸,將身体重心放低,骑枪稳稳地夹在腋下,枪尖对准了那名骑士的胸口。这是骑士对决中最標准的姿势,將马匹衝锋的动能全部集中在枪尖一点。 五十步! 对面的骑士显然没料到李昂真的敢衝锋,仓促间也试图调整姿势迎战。但他的剑太短了,在骑枪面前毫无优势可言。 三十步! 李昂甚至能听到对方战马粗重的喘息声。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变慢,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如同战鼓般轰鸣。 十步! 就在这千钧一髮之际,李昂突然微微调整了骑枪的角度。他没有选择骑士,而是瞄准了旁边那名侍从! 这个变化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骑士已经做好了格挡的准备,却没想到李昂临时改变了目標。 侍从被这突如其来的转折搞的措不及防,手忙脚乱的想要拿起盾牌,但只可惜为时已晚。 “噗嗤!” 伴隨著一声闷响,骑枪精准地刺入了侍从的胸膛,身上的皮甲硬生生被捅出一个拳头宽的大洞。巨大的衝击力將侍从整个人从马背上挑飞,重重地摔在地上,当场毙命。 而李昂的骑枪也因为承受不住这么大的衝击力,从中断裂。 “【叮!成功击杀普通骑士侍从,战斗经验+20,经验值(25/40)】” 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见一击得手,李昂毫不停留,立刻拔出背后的双手剑,借著衝锋的余势向那名骑士劈去。 骑士刚从震惊中回过神,慌忙举剑格挡。两把剑在空中相撞,迸发出一串火星。 但李昂占了先手,又是借著马匹的衝力,这一剑势大力沉,震得骑士手臂发麻,险些握不住剑。 一击之后,李昂毫不恋战,立刻催动战马从骑士身边掠过,向著远方疾驰而去。 整个过程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等后面的敌军反应过来时,李昂已经衝出很远了。 “追!给我追!”那名骑士气急败坏地吼道,脸上满是羞愤。他不仅没能拦住李昂,还损失了一名侍从,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要是这件事传回下帕利亚斯的贵族圈子,那他的脸就丟尽了。 下帕利亚斯的士兵看见敌方骑士居然如此勇武,一人反向衝锋不说,关键是竟然得逞了,纷纷感到害怕。但迫於己方骑士的淫威,依旧不得不硬著头皮往前冲。 追著李昂留下的马蹄印钻入前面这片被当地人称作休斯顿的森林。 “大人,我们不能再追了,据我所知,前面是一片复杂的森林,里面可能会有伏兵!” 骑士身边一个老兵好心劝慰道,“而且,放他一个人跑出去对我们並没有任何损失,以您现在的兵力,足以撑在下帕利亚斯男爵到来之前守住这座村子。” “你在质疑我的命令?”骑士照著老兵的面门甩动马鞭,老兵顷刻就捂著疼痛的脑袋蜷缩在了地上,嘴里不停地发出痛苦呻吟,鲜血顺著指尖缓缓流下。 “废物!都是废物!”骑士的面甲下传来愤怒的咆哮,“一个连纹章都没有的野骑士,当著我的面杀了我的侍从,还敢逃跑!如果就这样放他走,我巴尔的脸往哪里搁?” “要是再敢反对,这个老糊涂蛋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罢,巴尔挥动马鞭,头也不回的跨过倒在泥地里的老兵,继续向前追击。 士兵们也只好气喘吁吁地跟在巴尔的身后,但茂密的森林极大限制了他们的行动,长矛手不得不收起武器,队伍很快就变得散乱不堪。 李昂在前面將这一切都尽收眼底,一个绝佳的计划在心底悄然浮现。 他马上加快速度,快速返回罗杰等人所在的位置。 第20章 绝地反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0章 绝地反杀 罗杰在原地等了足足有半个小时,见李昂还没回来,心里逐渐有些急躁。 士兵们也同样焦躁不安,尤其是农奴,他们普遍战斗意志薄弱,一遇到困难就想著逃跑。现在发现自家领主不见踪影,又开始议论纷纷。 “老爷该不会……”一个农奴刚开口,就被罗杰严厉的眼神瞪了回去。 他拔出腰间的短剑,走到那名农奴面前,厉声喝道。 “老爷说了会回来,那就一定会回来!谁要是再敢扰乱军心,就別怪我不客气。” 与此同时,小汤姆和卡特也纷纷抽出武器,围了上来。 聒噪不安的农奴见状,立马识趣地闭上嘴,乖乖待在原地不动。 安抚好了军心,罗杰又下令让弓箭手检查好弓弦和箭矢,长矛手擦亮矛头,时刻警惕周围的动静。 就在这时,森林边缘突然传来了马蹄声,眾人顿时紧张起来。 “是老爷!”罗杰第一个听出了熟悉的蹄声,惊喜的叫道。 101看书 找好书上 101 看书网,101??????.?????超方便 全手打无错站 “罗杰,现在已经来不及解释了,快让士兵们趴在两侧的山坡上准备射击!” 李昂顾不得擦拭身上的血跡,在简要说明了情况后,和罗杰一起指挥士兵四散开来,在山坡上设置伏击圈。 队伍中的弓箭手——他们主要是高斯弗雷德男爵提供的披甲士兵,纷纷爬上山坡的中段,那里是山脊的破碎处,有一个角度微妙的反斜坡,可以为士兵们提供掩护,避免对方前锋的直视。 至於剩下的农奴,很抱歉,他们被布置在山脊稜线下方,充当炮灰与敌人正面接触,起到吸引火力的作用。 而手持长矛和短剑的士兵则隱蔽在两侧的森林,隨时准备衝出来给敌人致命一击。 因为时间仓促,所以作战计划很草率,一切全凭李昂以往的经验。 但战场的情况瞬息万变,等他考虑清楚的时候,具体条件很可能早就发生了变化。所谓的兵贵神速就是这个意思。 李昂刚布置好伏击圈,远处就传来了杂乱的马蹄声与说话声,下帕利亚斯军队的近了! 丘陵地区,军队行进声的可听距离大概在两百到五百米以內,这个距离对冷兵器军队来说是相当危险的,一个搞不好就可能发生正面遭遇战。 “罗杰,快让兄弟们听指令行事,没时间犹豫了!” “这次只要是参加战斗的人,每人奖励十枚银幣。” 事態紧急,李昂为了让自己这支东平西凑的军队凝聚起来,不得不当场许下重赏。十枚银幣对农奴而言,几乎是他们一整年都攒不下的財富;对自由民和士兵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收入。差不多可以包下他们一个半月的吃喝 果然,听到这个承诺,士兵们的眼神立刻变得不一样了,动作也变得勤快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李昂不禁嘆息。 “看来以后必须组建一支自己的私兵,徵召兵的缺点太大了。打顺风仗还行,要是碰到了强敌,就很难反败为胜。” …… 巴尔原本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但衝著衝著,发现跟在自己身后的士兵越来越少,才不得不放缓速度。 “真是一群废物,连自家领主都跟不上,要我说,以前对这群刁民还是太好了,等回去了必须给他们点儿苦头吃!” 经过一路的奔波,只有十几个士兵勉强跟上巴尔的速度,他们稀稀疏疏地跟在战马后面,大汗淋漓,累的不成人样。 “快点,磨蹭什么,要是跟丟了那个该死的傢伙,我要你们好看。” 他的鞭子毫不留情地落在一名拄著长矛的士兵的脊背上,乾瘦的脊樑顿时出现一道鲜红的血印,疼的士兵直哆嗦。 士兵不敢流露出丝毫不满,只好强忍著疼痛起身,一瘸一拐地跟上战马的速度。 不远处的树林中飞起数十只惊鸟,然而直到此时,巴尔依旧没有察觉到丝毫不对劲。 另一边,李昂换上最后一根骑枪,在山坡的转角处严阵以待。只要敌人露出身形,他能保证能再来一次骑枪衝锋,並且让自己全身而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终於,在紧张的等待中,马蹄声和士兵乱糟糟的脚步声逐渐靠近。 一个疲惫的士兵从道路的另一侧走了出来,他手上拿著一根长矛,身上穿著棉甲,头髮被汗水浸湿。 紧接著,又有十几个士兵跟著走了出来,中间簇拥巴尔和他的高头大马。 “放箭!” 时机已到,李昂不再迟疑,大声发出命令。 一瞬间,山坡上的弓箭手纷纷探出头来,不停地拉满弓弦又放开。 密集的箭矢如同飞蝗般射向毫无防备的敌军! “敌袭!有埋伏!” 惨叫声顿时响成一片。第一轮箭雨就造成了可观的伤亡,至少五六名无甲的敌军士兵中箭倒地,队伍瞬间陷入混乱。 巴尔又惊又怒,慌忙举盾格挡:“不要乱!结阵防御!” 作为敌军头目,巴尔遭到了弓箭手们的重点打击,但他身的甲冑和盾牌帮他挡住了大部分飞来的箭矢,只有极少部分斜斜地插进锁子甲的缝隙,被里面一件充当內衬的棉甲卡住。 巴尔抖动一下身子,卡在棉甲里面的箭矢很快就悉数掉落,没有给他造成任何伤害。 “长矛手,前进!”见敌人的阵脚大乱,李昂的第二道命令接踵而至。 隱藏在稜线后的农奴兵们虽然害怕,但在银幣的激励下,还是鼓起勇气站起身,端著长矛向坡下的敌军压去。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李昂就站在他们身后督战,所以不得不衝上去。 “两侧包抄!”在农奴兵与敌人正面接触,並成功吸引住对方大部分士兵,李昂果断再次下令。 隨著他的命令,罗杰和小汤姆分別带领手持短兵器的士兵从两侧森林中杀出,如同铁钳般夹向混乱的敌军,短剑和长矛一股脑儿地刺向敌人的侧方。 巴尔试图组织抵抗,但为时已晚。他的部队疲惫不堪,现在又被完全分割,各自为战,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防御阵型。 李昂看准时机,亲自带领最精锐的几名士兵直取巴尔。正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干掉这个指挥官,剩下的敌军就会不战自溃。 “果然是你!” 巴尔见到李昂后,摆出进攻的架势,作势要和李昂拼命。 见状,李昂不由得更加小心,目不转睛地盯著巴尔的剑尖,时刻准备著迎接將要到来的攻击。 就在他骑著马接连撞倒好几个下帕利亚斯士兵,一鼓作气衝到巴尔跟前准备大战一番时,巴尔却突然调转马头,头也不回地策马跑了。 “我去,还能这么玩儿,你的骑士精神呢?” 李昂的骑枪扑了个空,战马由於衝刺带来的强大惯性,一时间停不下来,也无法改变方向,只能坐视巴尔逃走。 第21章 紧追不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1章 紧追不捨 停下战马后,李昂丟掉手上的骑枪,將双手剑横放在马脖子上,隨后用力一夹马腹,骂骂咧咧地朝巴尔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受后世的小说和影视剧影响,他一直以为这个时代的骑士都是相当注重骑士精神,视名誉为自己生命的英勇战士,没想到现实与传闻大相逕庭。 无论如何,他今天绝对不会放过这个摆了自己一道,懦弱无比的傢伙。 不光是为了声誉,还是为了对面骑士身上的装备。 他刚刚仔细观察过了,这名叫做巴尔的骑士从头到脚都被铁质盔甲包裹,並且防御力还不弱。这样一套装备保守估计,至少价值60枚金第纳尔,相当於德格伦村四五年的收入。 更別提他胯下那匹肩高腿长,肌肉线条流畅的阿拉伯战马,若是能缴获它,无论是自己骑乘还是转手出售,都是极大的收穫。 “驾!” 想到白花花的第纳尔就在自己眼前,李昂再次催动战马,死死咬在巴尔身后。 阿拉伯战马爆发力强,但是耐力却比不上李昂胯下的安达卢西亚马,在经过十分钟的紧张追逐后,二人之间的距离被一点点拉近。 巴尔惊慌地回头,看到李昂紧追不捨,心中更加恐惧。 他拼命抽打马匹,但阿拉伯马显然已经累的不轻,不仅没有加快速度,反而越跑越慢。 “混蛋!你別逼人太甚!”巴尔边逃边喊,“我可以给你钱!很多钱!” “30枚金第纳尔!不对,50枚金第纳尔!80枚金第纳尔,求求你……” 李昂冷笑一声,根本不理会这种求饶。 天晓得自己放了他之后,对方会不会遵守诺言?类似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在歷史记载中,不少贵族在战败时许下重金赎身的诺言,一旦脱身便立刻翻脸不认帐,甚至带著更多人马回来报復。 俗话说的好,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他可不会在这种关键时刻圣母心泛滥。 渐渐的,两人的距离已不足十步,李昂能清晰的看到阿拉伯战马嘴角溢出的白沫。 他鬆开韁绳,仅用腿和马鐙去控制战马的方向,双手则拿起横放在马脖子上的双手剑,剑身高高立起,隨时准备挥下。 巴尔也注意到了李昂的动作,眼中闪过一丝绝望的狠厉。 他猛地勒住马韁,战马人立而起,同时右手迅速探向马鞍旁的一个皮袋——那里装著一把他以备不时之需的手弩! “既然你不给我活路,那就一起死吧!” 巴尔疯狂地嘶吼著,举起已经上弦的手弩,对准了近在咫尺的李昂。 这一下变生肘腋!李昂万万没想到对方还留有这么一手。 “嗖——” 弩箭带著恶风射来!如此近的距离,几乎避无可避! 生死关头,李昂展现出了远超常人的反应速度。他几乎是本能地向左侧猛拉韁绳,同时整个身体向右倾斜,做了一个极其惊险的马上侧闪动作。 “嗤啦!” 弩箭擦著他锁子甲的左肩飞过,撕裂了內衣的布料,带走了一小块皮肉。火辣辣的疼痛顿时从肩头传来,但总算避开了要害。 “找死!”李昂又惊又怒,杀意暴涨。他不再有任何保留,双腿猛夹马腹,安达卢西亚马如同离弦之箭般冲向尚未调整好姿势的巴尔。 “不……等等……”巴尔惊恐地看著如战神般衝来的李昂,忽然翻身下马,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声喊道。 “我投降,我投降了,作为贵族,你不能杀我!” 见李昂动作慢了下来,巴尔继续扯著嗓子说道。 “按照惯例,你可以拿我去索要赎金,但是不能杀我,也不能剥下我的装备,另外,还必须以贵族的礼仪对待我。” “哦——?” 李昂將剑刃搭在巴尔的肩膀上,似笑非笑的说道。 “按照规矩,我確实不能杀掉已经投降的贵族,不过……” “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又有谁知道你到底是战死,还是投降后被我杀死的呢?” “噗——” 李昂的双手剑精准地斩在了巴尔头盔与胸甲的连接处。锋利的剑刃切开了锁子甲的环扣,深深地嵌入血肉之中。 鲜血如同喷泉般涌出,巴尔的身体晃了晃,隨后重重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他的眼睛瞪得很大,眼珠外凸,似乎直到死前依旧不敢相信自己的命运。 一名骑士的赎金最多不超过骑士领三年的收入,按照一年400枚银幣来算的话,李昂最多也只能拿到1200枚银幣,换算下来也就是40枚金幣。 而巴尔全身上下的装备还有战马就绝对不止40枚金幣,这笔帐李昂还是会算的。 【叮!成功击杀敌方骑士,战斗经验+100】 【等级提升至lv5!当前经验值(5/160)】 【可用属性点:2】 一连串系统提示在脑海中响起,杀掉骑士提供的经验直接让李昂连升两级,並且还让他获得了两点自由属性点。 但李昂此刻顾不上细看。他强忍著肩头的疼痛,迅速下马检查战利品。 巴尔的盔甲果然如他所料品质极佳,在经歷了一连串高强度的战斗后,上面居然只留下了几道白色划痕,仅有零星几个铁环不堪重负的裂开,其余一切都完好无损,只要送到铁匠铺出几个小钱稍微修理一下,就会变得完好如初。 那匹阿拉伯马虽然疲惫不堪,但確实是难得的良驹。李昂目测战马的肩高有一米五接近一米六左右,自己只比这匹马高一个脑袋。 他在巴尔身上还找到了一个装满银幣的钱袋和几件值钱的小玩意儿,价值估计两个金第纳尔左右。 “这下真的发財了……”李昂长舒一口气,肩上的伤痛似乎也减轻了不少。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財不富。” “难怪中世纪的贵族都如此热衷於发动战爭,这无本万利的买卖,確实比辛辛苦苦经营领地来得快多了。” 光一个骑士身上的收穫,就抵得上李昂踏踏实实种好几年田的收入总和,就更不用说洗劫村子,或者攻破城堡后的战利品了。 他將巴尔的尸体拖到灌木丛中草草放下,开始卸下所有有价值的装备,然后用草绳將装备绑在马背上,绑不上去的链甲靴和臂甲乾脆自己穿在身上。 就在他脱下了巴尔外面的锁子甲,准备继续把里面那件內衬的棉甲扒掉时,一封羊皮纸信件从盔甲的缝隙中掉了出来。 李昂疑惑的走上前捡起来,发现羊皮纸已经被揉的皱皱巴巴,上面的墨跡晕染在了一起,只能勉强看清。 “蒙主恩宠的巴尔骑士,上帝最忠诚的孩子: 我,维尔德,下帕利亚斯的合法统治者,命令你即刻率领45名士兵执戈启程,务必在两日內攻克鲁迪村並坚守以待后续援军到来。 倘有怠慢不至者,除非病困或者其他充分理由,即算违约,其封土將没入我手。” 从字面上看,这是一封来自下帕利亚斯男爵的作战指令,如果信件上所说无误的话,几天后,很可能会有另外一支下帕利亚斯援军开进鲁迪村。 算算时间,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大军也差不多会在后续四五天內到达这里,李昂心里马上做出了决定。 鲁迪村地理位置重要,是奥尔加尼亚通往下帕利亚斯的关键节点,如果落入敌人手中,接下来所有的战斗计划就都要作废,更不用说自己原本要攻打桑普村的任务了,他必须在男爵到来之前守住这个地方。 第22章 战利品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2章 战利品 回去的路上,李昂顺便给自己加了一点力量,一点敏捷。 当他再次打开系统面板时,显示出来的是这样一幅画面: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5(5/160) 力量:10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事实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每升一次级后,所需的经验值都是上次升级的两倍,三级的时候需要40点经验值,四级的时候需要80点经验值,等级现在来到五级,所需的经验值也达到惊人的160点。 “以后要是能多来几个像巴尔这种伸著脖子给我杀的经验包就好了。” 李昂收起面板,忍不住喃喃道。 但今天这种情况实属难得,刚刚如果身边还有其他人在的话,李昂是绝对不敢动刀杀俘的。骑士精神要求“对同袍示尊”,屠杀投降贵族被视为野蛮行径,会遭到整个贵族阶层的唾弃。 狮心王查理曾经就下过一道命令,约束士兵不得杀害已经投降的敌方骑士,违者將会受到严重惩罚。 更关键的是,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永远不失败,万一哪天兵败了,还可以藉助这个规则来保护自己。 所以像李昂这种打破规矩的人一经发现,就会遭到集体抵制。 步行了大约十分钟,在確认两匹马都已经休息好后,李昂骑上自己的安达卢西亚马,同时將阿拉伯战马的拴绳绑在自己胯下马匹的屁股上,携带盔甲等战利品满载而归。 缴获的这匹阿拉伯马不论是外观还是性能,都比自己的安达卢西亚马要更威风更舒適,不过李昂目前还是有点放不下心,二手马虽然好,但是调教的太温顺了,而且还被別人骑过,连马鞍都是巴尔的形状,他不確定自己骑上去以后合不合適。 而且,李昂以前听路过的马贩子说,这种二手马很念旧,特別容易被找回,一个不留神就要人財两空。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先观察一下再说,自己这个一手屁股最好也找个一手马来骑。 就像前世的一句谚语,叫什么来著,“白纸找白纸,报纸找报纸。” 时间太久,李昂也记不太清了,反正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 再次回到之前埋伏的那片森林,罗杰等人已经解决了大部分敌军士兵,正在打扫战场,搜集战利品。 投降的俘虏则被单独集中在一棵树下,双手被绳子反绑在了树干上,敌人的尸体则就近拖到森林里草草的掩埋,有的乾脆胡乱丟到了泥坑里面。 荣耀只是属於胜利者的,失败之人哪怕死后,也不会有安身之地。 “老爷,您没事吧?” 看到李昂身后多出来的一匹战马和马屁股上的盔甲装备后,罗杰马上就猜到敌人的骑士应该是被自家老爷给杀掉了。 他立刻放下地上的战利品,飞奔过来帮李昂牵马。 “嗯,没有大碍,就是不小心中了一箭而已。” 之前被弩箭射中的肩头被李昂用巴尔身上的碎衣物包住了,上面还渗著丝丝殷红的血跡,偶尔抽动胳膊时会有些疼痛,不过在提升了一点力量后,这点疼痛已经变得微乎其微。 “我们的伤亡怎么样,敌人都肃清乾净了吗?”李昂翻身下马,问道。 “死了三个农奴,他们都是畏战不敢上前,最后被敌人抓住机会刺死的。其余的还有七八个人带伤,不过都没有伤及要害。问题不大。” “另外,我们总共缴获了十多把各种各样的武器,五副破损的皮甲,四件武装衣……” 说到这里,罗杰忍不住停下来,骂了一句, “那群该死的农奴兵没有经验,人都死透了还要上去补刀,白瞎了几副好甲,全被那几个杂种捅烂了。” “誒——,这件事非但不是坏事,反而应该值得鼓励!” 李昂走上前拍拍罗杰的肩膀,语重心长的教育道。 “盔甲再好,也没有命重要,我们寧愿损失一点战利品,也不能拿士兵的生命来开玩笑。眼下只有他们才是我们的基本盘,主次关係绝对不能搞错!” 隨后,他將绑在马上的罩面盔,锁子甲,棉甲內衬,胸襠,逐一取下来,递给罗杰。 “你把这些都穿上,身上这件锁子甲换给小约翰,另外,这匹阿拉伯马也给你骑乘。” 罗杰呆呆地接过厚重的盔甲,突然间有些有些愣神。 这些盔甲的价值恐怕得有五六十枚金幣之多,老爷就这么简单的给他啦? “老爷!这?” 他刚想要开口拒绝,却被李昂抬手制止住。 “侍从有义务保卫自己效忠的骑士,同时,骑士也有义务为自己的侍从提供儘可能精良的装备。” “罗杰,等老爷我成为骑士以后,你肯定第一个当我的骑士侍从,所以这些装备都是你应得的!” 说完,李昂示意罗杰脱下那件陈旧的锁子甲,准备亲手为他换上新的。 “老爷,还是不了,我穿旧的就行,这件新的还是给小约翰吧,这次他出了大力气,总共击杀了五个敌人,还救了一名险些被敌人斧子砍中的农奴。” 罗杰朝小汤姆所在的方向努了努嘴,由衷的夸讚道。 小汤姆此刻正咧著个大嘴,帮受伤的士兵包扎伤口,一只手不停的把玩从敌人那里缴获来的匕首,完全没打盔甲这些贵重战利品的心思。 这其实也很正常,按照中世纪通用的战利品分配方法,普通士兵只允许获得武器、首饰、还有钱幣这些小玩意儿,大宗的东西都要统一上交给领主,由领主进行二次分配。 通常几轮分割下来,就没有普通士兵什么事儿了。 “没想到农夫父亲居然生了个战士儿子!” 李昂顺著罗杰的目光看向小汤姆,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期许。本来以为这孩子只是一个满腔热血的愤青,没想到居然真有本事,这下可捡到宝了。 “咳咳!” 他清了清嗓子,將所有士兵召集起来。挨个清点了一下人数,发现果然少了三个农奴。 不过好在这三个人都是佩雷骑士和贝尔纳骑士派来的,自己从德格伦村带来的士兵一个个都完好无损。 目光扫过底下这群刚刚经歷血战的战士,李昂示意罗杰將战利品聚拢在一起,依次发给翘首以盼的士兵们。 请问徵召兵人生当中最幸福的一件事是什么? 那当然就是取得战利品了! 作为这场伏击战中表现最佳的人,小汤姆被李昂亲自赐予了一件九成新的锁子甲,引来所有人羡慕的目光。 然后就是男爵支援的10名卫兵,他们虽然不是李昂的士兵,不过李昂还是大大方方地允许他们分享战利品,並为自己贏得了一个慷慨的好名声。 最后就是卡特了,这傢伙虽然不擅长战斗,但在管理队伍方面经验十足,所以获得了一件武装衣,一顶皮帽,以及一面箏形盾。 至於剩下的农奴,原则上,这些人没有权利分享战利品。不过仁慈的李昂老爷还是承诺等战爭结束了,给他们每人多发两枚银幣。 听到有补偿后,农奴也都喜笑顏开,吵吵嚷嚷的夸讚老爷仁慈。 另外,在战前承诺的十枚银幣,李昂表示自己现在没有现钱,所以只能得到战后才能兑现。 有了这些战利品做保证,士兵对他的信任达到了顶峰,大家都很洒脱的没有去计较发赏钱的时间。 几个男爵的卫兵还吵著说以后要跟李昂混,嚇得他赶紧劝了回来。 刷底下士兵们的好感度是一回事,挖男爵大人的墙角就又是另一回事了,就算有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公开这么做。 分发完战利品,李昂立刻开始著手下一步计划。 “罗杰,让大家抓紧时间收拾东西,我们马上出发去鲁迪村!” 第23章 俘虏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3章 俘虏 休斯顿森林的大道上,李昂身穿全套骑士盔甲,一马当先走在队伍最前方。 他身后,是全副武装,骑著新缴获的阿拉伯战马的罗杰。 由內到外,罗杰依次穿了一件棉甲,一件破旧的锁子甲,然后是铁片製成的胸襠,头上戴一顶覆面盔,他拉下头盔,只剩下一条狭长的缝隙,里面露出他的棕色的眼睛。 再往后,就是装备著锁子甲的小汤姆,他將锁子甲穿在里面,外面套上一层旧皮甲,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完全就是一副刚入行不久的佣兵打扮。可殊不知他手上至少沾了五个敌人的鲜血。 作为唯一一个获得铁质盔甲的普通士兵,小汤姆一路上神气极了,胸膛挺得老高,他时不时笨拙地调整一下皮甲的位置,试图让里面的铁环露得更明显些。 “嘿,汤姆,小心別把脖子仰断了!”一旁的卡特忍不住打趣道,语气里满是羡慕。 卡特虽然也获得了一副钉饰硬皮甲,但价值远没有锁子甲高。一般而言,在巴塞隆纳,一副精良的锁子甲起码可以抵得上五六副皮甲。卡特身上的钉饰硬皮甲防护性也不错,但比起环圈锁子甲还是差远了。 小汤姆立刻瞪了他一眼,压低声音,故作老成地教训道:“叫汤姆队长!还有,我这叫保持警惕,你懂什么!” “哈哈哈——” 小汤姆此言一出,周围的士兵立马被逗的笑了起来,空气中瀰漫著快活的空气。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身上,丝毫没有注意队伍后方传来的异动。 “刺啦!” 就在大家插科打諢,互相开玩笑的时候,队伍后面的一个俘虏突然挣脱草绳,出其不意地冲向一侧的密林。他先是被路边一块碎石给绊了一跤,隨后一骨碌爬起身,又接著跌跌撞撞地逃跑。 “追!” 罗杰马上反应过来,催促胯下的马匹追了上去。 与此同时,小汤姆也取下背上的猎弓,弯弓搭箭开始瞄准。 “汤姆,別为这么一个杂碎浪费宝贵的箭矢。” 李昂勒住马头,制止住了弓箭手的动作,饶有兴趣的看著罗杰在马上彆扭的样子——在此以前,罗杰几乎没有接受过正儿八经的马术训练,正好通过这个机会检验一下他的潜力。 阿拉伯马爆发力极强,快速奔跑时,前后躯体会有规律的摆动,这也就导致骑马者极为的不適,甚至是顛簸。 罗杰死死夹住马腹,身体隨著战马的奔腾起伏不定,就好像在浪花中游泳一样。 好不容易控制住战马后,他將身子紧贴在马脖子上,刷的一声抽出短剑,平息凝神。 在马头越过俘虏肩膀的那一刻,罗杰抓住机会,手中的短剑高高扬起,在空中划出一个半月形,隨后照著俘虏的背后猛地落下。 但就在剑刃即將触及皮肉的那一刻,罗杰手腕猛地一翻,变斩为拍,用厚重的剑身平面狠狠抽打在俘虏的背心上! “啪!”一声闷响。 俘虏惨叫一声,前冲的势头被这沉重一击彻底打断,整个人如同断线的木偶般向前扑倒,脸朝下重重砸在地面上,啃了满嘴的泥尘和腐叶,一时间只剩下痛苦呻吟的力气,再也爬不起来。 罗杰勒住战马,调转马头,居高临下地看著在地上蜷缩成一团的俘虏。 隨后,他收起短剑,俯下身,一把抓住俘虏的腰带,像拎包裹一样將他提了起来,横著搭在了阿拉伯马的马鞍前桥上,然后不紧不慢地策马回到了队伍前方,將其丟到了俘虏堆里面重新捆上双手。 “表现的还可以,作为一个初学者,能在高速移动的马背上砍中敌人就很不错了。” 目睹完全过程后,李昂在心底给出这个评价,决定要在之后的时间里好好教罗杰马术,爭取早日把他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士侍从。 队伍后面,看到同伴成功逃脱,情绪有些激动的俘虏在目睹这一幕后,纷纷识趣地低下了头,谁也不敢主动去扶躺那名在地上不停呻吟的同伴。 “哦!我的上帝呀,你这个吃泥巴的杂种,快点给我起来!” 卡特这时也来到了俘虏前面,不耐烦地抬脚踹在那名逃跑俘虏的肚子上,恶狠狠地警告道。 “老爷还等著赶去下一个村子,你们一个个非但不好好表现,竟敢在这里给老爷添堵?” 说罢,他装模作样地拔出腰间的短剑,用威胁的眼神扫过一眾俘虏。 “果然,这种事还得让底层的农奴来做才行,要我可真不一定下得了手。” 李昂看得很清楚,卡特那一脚踹出去后,俘虏乾呕一声,接著把胆汁混合著血液全吐了出来,不及时救治的话,估计是活不成了。 不过他可没有閒工夫这里关心俘虏。 “卡特,別管这只烦人青蛙了,把他给我丟在树林里餵狼!” “是,老爷!” 卡特也是个狠人,他害怕俘虏没死透,竟然直接用短剑把俘虏的脚筋全给挑掉,然后像扔垃圾一样丟到了树林里。 李昂的眼皮不由得跳了一下,他马上转过头,勒住马朝鲁迪村的方向出发。 “圣母玛利亚在上。这可不能怪他残忍,谁让俘虏要逃跑呢?” 他原本只打算让俘虏干一些诸如修理城墙,挖掘壕沟之类的脏活儿累活儿,可没想著当杀人狂魔。不过这反正是那名俘虏自己选的路,上帝应该不会怪他李昂吧? “阿门!” 不知不觉,李昂也学著教堂里神父的样子,在自己面前双手画十,念念叨叨了好一会儿。 看来基督教在西方兴起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高强度的战爭之下,人们確实需要一个心理慰藉来净化精神的罪恶。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鲁迪村的木製围墙再次进入李昂的视野。 这里原先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基本上全都跟著巴尔进入休斯顿森林追击李昂,最后被一网打尽,其余要么战死要么被俘,残留在围墙內的估计只有五六个老弱。 秉著“狮子搏兔,尚需全力”的原则,李昂没有大意,他下令让长矛手在前,弓箭手在后,自己则和罗杰分別列於两翼,缓缓朝围墙內推进。 “咔擦” 阵列中一个冒失的士兵不小心踩中了脚边的断枝,寂静的空气中突然出现一道异样的声响。 第24章 神射手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4章 神射手 “咻!” 锋利的铁製刺头箭带著长长的白色羽毛,从村庄的另一侧爆射而出,箭头直指队伍中的一名士兵。 “不好,快上盾牌!” 察觉到敌人袭击的李昂立刻勒住焦躁不安的战马,向周围大声传递命令。 同时,他让队伍中一名受伤的士兵先行离队,单独將后面的俘虏转移到围墙往外面严加看管,以免在关键时刻影响己方作战。 就在这时,卡特快步衝上前,用他新得到的鳶尾盾挡住了从暗处飞来的箭矢。 “砰!” 箭头以极快的速度穿透木製盾牌,从另一侧露出头来,巨大的惯性让卡特的身体不由得颤了一下。但所幸,箭矢后半段卡在了木屑中,否则卡特的肩膀很有可能会被扎伤。 “对面有箭术高手!” 几乎是同一时间,李昂心头升起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在中世纪,成为弓箭手的门槛非常高。一个普通的弓箭手起码需要训练三年,而精锐弓箭手花费的时间更长,至少八年起步。 在11世纪的英格兰,30內步正面击穿熟锁铁甲,便可以被评为精锐弓箭手。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而刚刚射出这支箭的弓箭手在村子的另一侧——將近120步开外的地方,这个距离想要命中敌人都十分困难,但他不仅精准的锁定了移动中的士兵,甚至还穿透了鳶尾盾。 李昂可以毫不犹豫的给出结论,对方一定是一名经验相当老道的弓箭手,兵龄绝对十年起步。 不过极为幸运的是的是,敌军只有一个箭术好一点的高手,其余方向射来的箭支要么软弱无力,要么乾脆飞到了別处,不然的话要给李昂的军队造成极大的杀伤。 “哈哈,看来上帝站在我们这一方!” “举盾!长矛手向前!弓手,给我朝箭矢来的方向还击!” 李昂大笑一声,隨后果断下令,让士兵们排成三列,组成一面密不透风的盾墙。后方的弓箭手则不停地向上拋射,不求射中敌人,只求火力压制。 终於,在经过几轮紧张的对射后,敌人不仅没能造成伤害,反而消耗光了自己的箭支储备。代价则是卡特的鳶尾盾被扎成了刺蝟,估计离报废不远了。 “敌人的箭支用完了,长矛手向前压!” 在观察到对面飞来的箭支越来越少,並且越来越弱后。李昂发出命令,沿著村子的主干道一步一步向角落处的民房逼近。 越是深入村子,所看的画面就越是令人触目惊心,木製围墙之后,完全是一副人间地狱般的景象。 村民的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男的女的都有,伤痕大都集中在背部,明显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人从身后砍死的。 村落中央的木製大屋已经被焚毁,漆黑的木炭余烬中隱约可见一具烧焦的女性尸体。 尸体的双手被反绑,面部朝下,呈跪姿,可以看出在生前一定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真是群畜生!” 眼前的一幕不由得让李昂骂出了声,进攻的欲望也更加强烈。 “兄弟们,对面是下帕利亚斯的士兵,他们侵占我们的土地,残害我们的村民,抢夺我们的財富,是一群被魔鬼腐化了心智的恶魔。” “大家不用手下留情,见到后一律格杀勿论。” 命令一下,激烈的正面白刃战也在这一刻打响。躲在民房內的下帕利亚斯士兵避无可避,只能被迫衝出来迎敌。 但一名下帕利亚斯士兵刚衝出屋门,就被严阵以待的小汤姆一矛刺穿了胸膛,他难以置信地看著透胸而出的矛尖,软软倒下。 有了前车之鑑。民房內剩下的士兵表现的很谨慎,他们六个人举起包铁盾牌围成一个圆圈,缓缓走了出来。 小汤姆同刚才那样再次刺出短矛,矛头撞击在盾牌外表的铁皮上,却只產生了一两颗火星,在盾牌上留下一条不深不浅的印记,未能撼动敌人分毫。 就在小汤姆送出手臂刺击,来不及收回短矛的时候,盾牌后的一名下帕利亚斯士兵趁机露出半边身子,用手上的单手月刃斧將短矛一刀斩为两段,隨后快速回身,隱藏在盾墙之后。 类似的事情也同样发生在了卡特身上,他试图用短剑从盾牌缝隙中突刺,却被对方用盾牌巧妙地格开,另一名敌人趁机从盾牌上方刺出短矛,险些划破他的脸颊,逼得他连连后退。 一时间,李昂一方的士兵拿敌人的乌龟阵法无可奈何,都不知道如何下手,只能不停地攻击下帕利亚斯士兵的盾牌,试图打开一个缺口。 但包裹了铁皮的盾牌远不同於普通的木盾,哪怕现在用尽全力劈砍,也往往只能在上面留下几道白痕,反倒是震得自己手臂发麻。 “都让开!” 见状,李昂和罗杰都默默地退回村口,然后调转马头,朝向正打得火热的战团。 士兵们听到命令,虽然不明所以,但还是迅速向两侧散开,让出了中央的通道。 下帕利亚斯士兵组成的龟甲阵压力骤减,但他们还来不及庆幸,就看到了令他们魂飞魄散的一幕——两名全身披甲的骑士,正在村口远处开始加速! 马蹄敲击著坚硬的土地,发出沉闷而富有节奏的巨响,李昂在衝刺中缓缓举起四米长的骑枪,枪头对准龟阵的中央。 罗杰因为马术不精,所以拿著一柄长矛跟在李昂身后,以便进一步扩大前面李昂打开的缺口。 “骑……骑兵衝锋!”盾阵中传来惊恐的尖叫。面对结阵的长矛兵,李昂或许还会忌惮,但他们这个为了应对混战而组成的密集小圆阵,在高速移动的骑兵面前简直就是活靶子! “稳住!举矛!大家不要慌!”阵中的小头目声嘶力竭地吼道,试图安抚军心,几支长矛颤颤巍巍地从盾牌缝隙中伸出,指向衝来的骑士。但谁都明白,在如此近的距离被骑兵全力衝击,后果不堪设想。 李昂一马当先,他將身体伏低,减少风阻,同时目光死死锁定那如同刺蝟般的盾阵,计算著距离和角度。 骑枪衝锋虽然威力强大,但骑士的风险也很大,只要稍不留神出现一个动作错误,就可能前功尽弃甚至是重伤乃至於半身不遂。 以往他常常听到父亲讲述某某骑士在衝锋时胳膊脱臼,或者肋骨断裂的案例,所以格外小心。 一百步!五十步!三十步! “咔嚓!咔嚓!” 木质矛杆在触碰到盾牌的那一瞬间应声而断!碎裂的木屑四处飞溅!巨大的衝击力让顺著手臂来到腰间,迫使李昂整个身子后仰,似乎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不停地撕扯他的腰部,让他感觉腰椎要断了。 但他还是靠著强大的毅力挺了下来,双手死死的夹紧马腹,蹬住马鐙,才让自己没有从马背上落下来。 不过隨之而来的,下帕利亚斯士兵的盾墙也被战马撞出一个巨大的豁口,罗杰紧隨其后冲入阵中,將阵型彻底搅乱,有三名敌军士兵直接在战马的衝击下死亡。 卡特、小汤姆和其余士兵见状,士气顿时大振,如同决堤的洪水般从四面八方涌了上来,手上各式各样的武器一股脑儿的招呼上去,瞬间將残存的敌人淹没。 短短几分钟后,最后一名敌人也被小汤姆用新缴获的月刃斧劈倒在地。 战斗结束。 村道上只剩下七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以及那几面散落在地、沾满血污和脚印的包铁圆形盾牌。 “清理战场,搜集物资,检查一下看有没有倖存下来的村民。” 李昂翻身下马,脚上的链甲靴与地面碰撞,发出金属的叮噹声。 他撕下一块亚麻布,擦了擦盔甲上的血污,然后一边揉著吃痛的腰一边转过头,对著身边同样腰痛无比的罗杰说道。 第25章 铁匠学徒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5章 铁匠学徒 “老爷,我们收穫了六麵包铁大圆盾,一柄单手短柄月刃斧,一把紫杉弓,还有几把短头和短矛。不过目前没有发现活著的村民,我估计这个村子的人很可能已经被杀绝了。” “下帕利亚斯人甚至连孩童都没有放过,这群杂种简直和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没有两样!” 不多时,罗杰带著整理好的数据上前匯报导,一边说,嘴里还不停地嘟囔。 今天看到的残酷景象显然惹怒了这个深受骑士精神薰陶的小子。 “两军交战,哪有什么道德可言,要换作我是对面的將领,为了不走漏消息,很可能也会这么做。” 李昂刚想要继续说下去,看到罗杰一脸不解的模样后,才意识到他或许还听不懂高深的军事理论,只好转移话题。 “嗯,把缴获的盾牌拿来给我看看!” 罗杰闻言后,立刻转过身招了招手,示意两名士兵將一面相对完好的包铁圆盾抬了过来。这盾牌直径约莫三尺,木质盾身,边缘和中心关键部位都用铆钉加固了厚实的铁皮,入手颇为沉重。 李昂用手指敲了敲盾面,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又仔细看了看盾牌边缘的金属包边和內侧的皮带握把。 “做工不错,用料很厚实,难怪我们的武器打不穿。” 拿在手上打量了一会儿后,李昂將其重新还给罗杰。 “把这些盾牌发下去,然后让我们的士兵把手里的木製盾牌换下来。另外这把月刃斧就给小汤姆,刚刚看他用起来挺顺手的。” 这把月刃斧的斧刃呈新月形,寒光闪闪,看起来十分锋利,背部的配重锤可以用於敲击,木柄上缠著防滑的皮条,握感扎实。是一把不错的劈砍武器。 他记得15世纪有个勃艮第国王,好像叫“大胆”查理,他在某次战役中心血来潮,亲自披甲上阵,结果被一名拿著巨型长杆月刃斧的瑞士士兵一刀劈在了头盔上,连带著头颅也被劈成了两半,造成了赫赫有名的“裂颅者”事件。 小汤姆接过罗杰递来的月刃斧,装模作样的对著空气挥舞了几下,然后左手套进铁皮盾的皮製套环,將盾牌护在身前,再戴上一顶从敌人头上搜刮来的护鼻盔,配著锁子甲和皮甲,简直就和9世纪的维京人一模一样。 双方唯一的区別就在於肤色,维京人普遍是白皮肤,亮色头髮,而李昂和小汤姆等伊比利亚土著都是暗白色皮肤,黑色头髮。 在安排好一切后,李昂独自一人走到村子中央的开阔处,拿起那把紫杉弓,右手缓缓拉动弓弦,肩膀逐渐开始有些吃力。 最后,在弓箭弯曲成一个满月的形状时,他右手突然鬆开,弓弦在力的作用下猛地回弹,发出一声有力的震颤,他的肩膀也开始微微发酸。 “真是一把好弓!” 饶是李昂拥有10点的力量,使用起来也有些吃力,更不用说要在短时间高频次的速射了。 “只可惜刚刚那名弓箭手在乱军之中被戳死了,不然的话说不定还能收为己用。” 在战斗结束后,李昂草草地瞥了一眼这把紫杉弓原主人的尸体,发现弓箭手右边的胳膊严重增生变形,轮廓也格外的粗壮,肩胛、腰椎、尺骨全都比正常人的要大一倍左右。这是常年高强度拉弓,骨骼和肌肉为適应巨大拉力而產生的適应性变化。 他猜这名弓箭手的力量一定在他之上,可能是12点的样子,不然绝对无法拉动这种高磅数的弓。 “老爷,这里有情况!” 罗杰刚刚带著士兵们逐个房间寻找下帕利亚斯士兵搜刮到的粮食和物资,当他走进村子最东边的仓库时,脚尖不小心踩在了一个尸体的手指上。 罗杰察觉后下意识地跳开,隨即发现那“尸体”竟然猛地抽搐了一下,然后捂著吃痛的手指跳了起来。 “啊——!” 很明显,双方彼时都被对方嚇了一跳,不约而同的后退一步,发出一声惊呼。 “上帝呀,请告诉我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鬼,大变活人吗?” 罗杰惊魂未定,差点把手里的短剑当飞鏢扔出去。 他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尸体,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穿著破烂衣服的年轻男人! 这人脸上、身上都抹著黑灰,刚才一动不动地蜷缩在仓库角落的阴影里,偽装得极好,以至於罗杰一开始根本没发现。 那年轻人也被嚇得够呛,尤其是看到罗杰身后又涌进来好几个手持利刃、杀气腾腾的士兵,更是面无人色,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用带著浓重口音的话连声求饶。 “別杀我!別杀我!我不是当兵的!我只是个躲在这里的村民!” 李昂闻声走了过来,目光锐利地扫过这个瑟瑟发抖的年轻人。对方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但身材很壮实,右手关节处有厚厚的一层茧子,胳膊格外的粗壮,不像普通农民。 “你到底是什么人?” 意识到不对劲后,李昂立马拔出剑来,指著对方的脖子问道。同时周围的士兵也都围了上来,相信只要他一声令下,马上就能把这个身份不明的傢伙剁成肉酱。 年轻人抬起头,偷偷瞄了李昂一眼,却被眼前闪著寒光的剑刃嚇得一哆嗦,连忙又低下头,带著哭腔说道: “老爷冤枉啊,“我叫卢克,是村里的学徒,跟著赫尔曼师傅学打铁……下帕利亚斯人打进来的时候,我正好在仓库地窖里清点东西,躲过一劫……后来……后来我听到上面杀人、抢东西,不敢出来,就一直躲在地窖里……” 说完,卢克又伸出右手的四根手指,指著天空发誓道, “我以上帝的名义向您保证,我所说的绝对没有半句假话!” 他害怕李昂不相信,又指了指仓库角落一个被几个空木桶巧妙遮掩住的、仅容一人通过的狭窄入口。 李昂使了个眼色,卡特立刻带人下去检查,很快上来匯报:“老爷,下面是个小地窖,存放著一些铁料和工具,没有別人。” “你说你是铁匠学徒?”在確认身份后,李昂终於放缓了语气,他收起长剑,俯下身子笑著问道,“那你都会做什么?” 提到自己的手艺,卢克似乎找回了一点勇气,他稍微挺直了身子:“回……回大人,我能帮师傅拉风箱,锻打粗胚,修补一些简单的农具和武器,也认得一些常见的矿石。” “嗯——还算不错!”李昂略加思索,决定收下这位说话老是结巴的铁匠学徒。 “罗杰,你去给这位结巴,哦不!铁匠先生找些吃的,然后换一身乾净衣裳,从此以后,他就是我们的人了。” “是,老爷!” 罗杰接到命令后很快行动起来,其他士兵也都各自四散开来,搜寻有用的东西,只留下卢克呆呆的立在原地,无风凌乱。 他脑子有点转不过弯来——这就……活下来了?不仅没被杀,还被收编了?这位看起来杀气腾腾的老爷,行事作风也突兀了吧? 他看著罗杰离开的背影,又偷偷瞄了一眼正在检查缴获而来的紫杉弓的李昂,心里七上八下,不知是福是祸。不过,能活下去总归是好的,而且看样子这位老爷似乎很看重手艺人的样子。 不多时,罗杰拿著一块黑麵包和一块燻肉回来了,还带来一件从敌人尸体上扒下来的、还算乾净的粗布外套。 “喏,吃吧,把衣服也换了。”罗杰將东西塞给卢克,语气不算客气,但也没什么恶意,目光中隱隱还带著一丝好奇,看的卢克有点不好意思。 第26章 维尔德的忧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6章 维尔德的忧虑 维尔德最近心情很不好,他已经有四五天没有收到巴尔那个混蛋的消息了,如果可能的话,他真心希望这个傢伙已经下了地狱,不过不是现在。 至少在战爭结束之前,他还需要巴尔继续为下帕利亚斯发光发热。 “格莱特,你能否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作为下帕利亚斯的男爵,我竟然失去了自己封臣的消息?” 格莱特是一个有明显巴斯克人特徵的“阿拉贡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我们阿拉贡人……” 这是他不论任何场合都会使用的口头禪,但儘管如此,光亮的高额头和禿顶还是出卖了他,因为传统阿拉贡人普遍发质粗硬,面部稜角分明,很少有会禿顶的。 听到自家领主又在大发雷霆后,格莱特摸了摸额头,有些难为情。 但男爵的话他又不能不回应,只好满不情愿地扭过头,组织了一会儿语言,然后低头哈腰的笑著解释道。 “尊敬的大人,您才是下帕利亚斯的合法统治者,没人能反对您的命令。以我一个阿拉贡人的直觉来看,巴尔可能是在路上遇到了其他问题,相信不久之后会有消息的,您不必担心。” 格莱特不过是一个贫瘠村庄的小骑士,这次出征时走了大运,才被允许和维尔德男爵的主力部队一起行军。 所以他两边都不敢得罪,只好支支吾吾地说一些有的没的来搪塞。 维尔德望向远处的安妮欧斯山,那里天光初现,雾气徐徐散开,山顶被金色的阳光的笼罩,呈现一派祥和的景象。 “多好的山色啊!” 古罗马的诗人维吉尔曾在他的《牧歌》中描绘过类似的景象,“群山之巔,最先接受黎明女神的光辉……” 维尔德发出一声感嘆,隨即又摇了摇头,他又不是傻子,当然听得出来格莱特话里面的尷尬和敷衍,而他本身也並没有期望从格莱特的嘴里听到答案。 这次带格莱特一起行军,本意是想扶持一下,以平衡下帕利亚斯境內的贵族势力。但现在看来,自己当初看错了,格莱特也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软蛋。 想到这里,维尔德又气不打一处来。不只是格莱特,这几年里,领地內的贵族对战爭越来越消极,要么专心务农,要么则组织经商,哪里还有一个贵族该有的样子。 “传令下去,让部队加快行军的速度,务必在天黑之前到达鲁迪村郊外,我倒要看看巴尔那个傢伙到底在搞什么鬼!” 得令之后,格莱特略显迟疑,最后还是小声的开口询问道。 “大人,士兵们现在已经疲惫不堪,据说接下来的道路还会更泥泞,我们要不要……” “但作为封君,我想我有这个权利!” 维尔德不待格莱特说完,便拔出长剑,冷不丁地横在他脖子上,目光狠厉。 “你不是自詡为阿拉贡人吗?阿拉贡的规矩你应该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违抗军令的士兵的!” 格莱特脸色煞白,冷汗瞬间就浸湿了后背的衬衣。 “是……是!大人,我这就去!” 隨后,他如蒙大赦,连忙策马奔向队伍后方,扯著嗓子传达命令。 “男爵大人有令,加快行军速度,必须在天黑之前赶到鲁迪村。” 望著格莱特惊慌失措的样子,维尔德不由地摇了摇头,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下帕利亚斯拥有乌赫尔伯爵领內最好的谷地和平原,每年的產出不仅能满足自己的消耗,还可以向外出口。 肥沃的土地和优越的自然环境为下帕利亚斯贵族带来了財富,但同样也让他们失去了进取精神和骑士的勇敢。 事实上,下帕利亚斯大部分贵族大都兼职经商,商人的金钱观套住了他们的目光,这次若不是维尔德力排眾议,贵族们很难下定决心发动战爭。 而恰恰相反的是,奥尔加尼亚男爵领位於一条狭长的河谷之中,土地破碎,耕地稀少,所以所以那里的贵族和民眾为了生存,不得不更加坚韧、好斗,也更加团结。他们像山间的野狼,为了每一口食物都必须拼命爭夺。 而这正是维尔德所担心的,现在他还健在,所以暂时能压住底下的贵族和周边的同僚封臣,可等他死后,儿子小维尔德能控制住这个富得流油的领地吗? 为了给自己儿子铺路,同时也为了打消其他同僚的覬覦之心,他思考良久后才做出对奥尔加尼亚宣战的决定。说到底,铁矿不过是个幌子罢了,真正的目的是保证下帕利亚斯的安全。 用一次出击,来换得十几年的和平,值! “传令兵!”想到这里,维尔德再次喝道,“再派一队轻骑,扩大侦查范围,我要知道鲁迪村周围十里內的一切动静!” 这场战爭他不敢失败,也绝对不能失败。 …… 鲁迪村外,正值中午,太阳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 李昂今天难得消停一天,他一边练习弓箭,一边监督下帕利亚斯的俘虏修理木製围墙。要是发现哪个俘虏偷懒,就一箭射在他的脚边。 一支斑鳩从旁边飞过,他摆弄弓弦的时候,余光恰好看见一个昏昏欲睡的俘虏。 “嗖!” 箭矢精准地钉在一个正靠著墙根打盹的俘虏脚前不足半尺的地面上,箭尾剧烈颤动。 李昂伸出大拇指,眯起左眼,比划了一下。 距离大概有65英尺左右,准头还可以,不过力道差了点,箭头只没入了地面一半。 那俘虏嚇得一个激灵跳了起来,马上睡意全无,惊恐地看向李昂的方向。李昂面无表情,只是慢条斯理地从箭囊中又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目光扫向其他俘虏。 俘虏们顿时噤若寒蝉,再也不敢有丝毫懈怠,卖力地搬运木材、加固篱笆,嘴里嘿呦嘿呦的喊著號子。 “ei noi de la mare” “vol que li portem pa” 这首劳动號子据说早在罗马时期就有了,流传至今,早已成为巴塞隆纳家喻户晓的民歌。 李昂听了一会儿这支颇具加泰隆尼亚特色的歌谣,感觉挺不错,心里感慨苦难果然是创作的温床。 要不是他仁慈的李昂·德·罗塞洛大人为俘虏们提供如此“优渥”的劳动条件,这群大字不识一个的泥巴人哪里会唱什么歌! “史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射了一会儿箭,李昂觉得有些无聊,便把这里的工作交给罗杰看管,自己在村子里漫步起来,顺便观察周围的地理环境,为接下来的战爭做准备。 鲁迪村原来的围墙有一人高,由一根根碗口粗细的原木紧密排列而成,顶端被削尖,如同无数指向天空的利齿。 这些原木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表面已经呈现出一种深沉的灰褐色,布满了乾裂的纹路和斑驳的苔蘚痕跡。 围墙並非笔直一线,而是顺著地势略有起伏,在一些关键拐角处还搭建了简陋的木质望楼,可以为站在上面的弓箭手提供少量防护。 “如果守军有五十人,在围墙外放上拒马,再挖一条壕沟,然后用石块把大门堵住。” “然后將守军分成四队,一队弓箭手射击,一队拿著巨斧劈砍敌人的重甲,另外一个长矛手在前方御敌,最后一队则作为机动兵力隨时准备支援。” “这样安排大概可以暂时挡住一两百人的进攻。” 之所以是暂时,是因为鲁迪村的围墙並不厚实,在百人规模的高强度战爭之下,最多撑三天就会裂开甚至倒塌。 “但愿高斯弗雷德男爵能快点来吧,为了这场战役,我可是冒了很大的风险的。” 第27章 战爭前夕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7章 战爭前夕 在离鲁迪村五英里的地方,维尔德的大军停了下来。 这里是山道最险要的地方,山势在这里格外陡峭,两侧只能容纳三四个人通过。因为刚下春雨,不少落石顺著几乎九十度垂直的山崖滚落下来。 一个倒霉蛋士兵被砸中后,捂著鲜血淋漓脑袋躺在地上嚎啕。他身边几个同袍围在周围手足无措,有的提议撕下一条麻布包上,有的说去找隨军的教士討要圣水涂抹,还有的乾脆傻站著,不知该如何是好。 最后,队伍中仅有的一个懂得些粗浅包扎的老兵被叫了过来,他看了看伤口,摇了摇头:“砸得太深了,骨头都碎了,光包上没用,恐怕只有上帝才能救他了……” 说到这里,这名士兵差不多等同於被宣判了死刑,毕竟在这缺衣少药的时代,谁会去管一个徵召兵的死活? 维尔德勒住战马,抬头望了一眼山崖,又回头瞥了眼身后疲惫无比的士兵,眼神中闪过一丝决然。 安妮欧斯山拦截住了来自地中海和北大西洋的暖湿气流,为下帕利亚斯带来了充沛的降水。但相应的,这道天然的屏障也阻挡了军队出山的脚步,使行军变得格外艰难。 不过比起战爭胜利的巨大收穫,些许伤亡都是可以接受的。 农奴就像野地里的杂草,死了一批,还会一茬接著一茬的长出来,根本不用担心。 有些时候,战爭甚至充当著人口调节器的作用。 一个常被引用的例子就是1250-1450年,卡斯蒂利亚王国在特拉蒙迪斯、塞尔帕、西尔维斯地区反覆征战,战火迫使大量平民逃亡山区或者別的地方。极大缓解了国王恩里克一世的人口压力,许多地区由原本的人口过多,耕地紧张一下子转变为地广人稀。 “神创造了我们,我们必须承受一切!” 休息了一会儿后,大军重新开拔,士兵们迈著沉重的步子继续前进。 “希律律!” 就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一串急促的马蹄声,是维尔德派出去的侦察骑手回来了。 骑手穿著一件白色棉甲,头戴一顶护鼻盔,腰间繫著手半剑,右手拿著一把长矛。 见到维尔德男爵后,立刻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恭敬地匯报导。 “男爵大人,前面大约五英里的地方就是鲁迪村,但我们並未发现巴尔骑士的士兵。相反,村庄被一个奥尔加尼亚的骑士占据,村口打的是蓝底猎鹰旗。” “什么?没有巴尔骑士?” “是的,大人,事实上,我看见奥尔加尼亚的士兵正在鲁迪村外修理城墙,挖掘壕沟。” “我的天,真该死!我就知道巴尔那个傢伙靠不住!” 维尔德男爵一拳重重砸在马鞍上,气得脸色发红。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巴尔不仅没能完成任务,很可能还让敌人占了先机,甚至更糟。 “对方有多少人?有没有看到巴尔,或者他的旗帜、装备?”维尔德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逐一追问细节。 侦察兵摇了摇头:“人数看不太真切,但应该不多,大概四五十人的样子。村庄外围的工事看起来也刚动工不久。没有看到巴尔骑士的旗帜,也没看到任何我们的人。” “大人,我们现在怎么办?”格莱特走上前小心翼翼地问道,“是直接进攻,夺回鲁迪村?还是……” “我记得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也有一座属於我们的村子,不错吧?” “是的,大人,那是一座位於山坡上的小村落,叫桑普村,属於哥特哈家族,离我们不远。” “那今晚就在那里歇脚,格莱特,你立刻带一队人马先行赶过去,通知当地的骑士准备食物和住所。” “是,大人!” 格莱特立刻领命,点了三名轻骑兵,率先朝著哥特哈家族的村庄疾驰而去。 维尔德则指挥主力部队,转向通往山坡村落的小道。这条路虽然绕远一些,但相对平缓,也避开了鲁迪村的直接视线。 士兵们得知不用立刻投入战斗,还能在村庄休整,士气略微恢復了一些,脚步也轻快了不少。 一个多小时后,队伍抵达了那座名叫“桑普村”的小村落。村子不大,只有二三十户人家,依山而建,房屋多是石木结构。 哥特哈骑士正站在村口迎接,脸上的笑容却不那么自然。村民们则畏畏缩缩地躲在房间里不敢出来。 在战爭期间,封臣有义务为路过军队提供粮草,但一个小小的桑普村,根本无法负担这样的重负。 下帕利亚斯总共有二十名骑士,每名骑士的徵召兵义务是15名士兵,再加上男爵自己的私兵和徵召兵,总兵力有三百人之多。 一名战士一天需要消耗两磅粮食,三百人就是600磅。 桑普村总共有200英亩耕地,按照种一收三的比例,一英亩土地大概能產生300磅小麦,200英亩就是六万磅小麦。 这看上去很多,但减去领民的吃喝,领主日常的花费,十一税,封臣税,战爭开支,牲畜饲料之后,每年也就只能剩下750磅左右的粮食,一磅粮食可以卖2枚铜幣,750磅换算成银幣约等於300枚银幣,这就是整个村子一年到头的农业收入。 哥特哈又不擅长经营,领地除了务农之外,唯一的额外收入来源就是有商队偶尔会来收购一点皮货,每年能赚五十几个银幣左右。 所以桑普村一年的总收入大概在350枚银幣左右,比李昂的德格伦村收成还低。 而现在,维尔德男爵这支三百人的大军,一天的消耗就几乎要吃掉整个村子接近一整年的存粮!这还不包括可能徵用的柴火、草料,以及不可避免的骚扰和损失。 哥特哈骑士脸上的笑容能自然才怪。他在心中暗暗叫苦,却又不敢表露半分,只能硬著头皮上前,向维尔德男爵躬身行礼:“欢迎您,尊贵的男爵大人。桑普村愿为您效劳。” “哥特哈骑士,你的忠诚和奉献,我铭记於心。战爭结束后,我会允许你领取一份属於自己的战利品。” “现在,请告诉我关於鲁迪村的详细情况。你知道的,巴尔那个混蛋和他的40名士兵已经不见踪跡,下帕利亚斯彻底失去了前线的消息。” 听到自己也能获得战利品后,哥特哈的脸色明显好了不少。 “大人,恕我直言,巴尔骑士很可能已经回归了主的怀抱。” “我的村庄在前几日接收了大量来自巴尔骑士的逃兵,据他们说,是一个打著蓝底猎鹰旗帜的骑士击败了巴尔。” “並且,这名骑士的勇武异乎寻常,他甚至敢孤身一人向数十人的大军衝锋!並且还成功击杀了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侍从!” “蓝底猎鹰旗?”维尔德仔细回想了一下周边的贵族,但在他的记忆里,似乎並没有这號人物。 “这是哪个家族的纹章?你们知道吗?”维尔德看向哥特哈和其他骑士。 眾人面面相覷,都摇了摇头。奥尔加尼亚的有名贵族纹章他们大多认识,但从未见过这个。 “大人,不管他是谁,我们兵力占绝对优势。”哥特哈连忙说道,“根据我之前得到的消息,鲁迪村的围墙由简易的木桩修建而成,只有一人高,我们的士兵很容易登上去。” 维尔德看了哥特哈一眼,后者隨即心虚地低下了头。 “嗯,你说的不错,明天一早,我们的大军开拔。” …… “没想到哥特哈这小子打仗还挺积极的!” “说这话之前你应该问问上帝,我亲爱的拉蒙。” “什么意思?杰尼?” “你难道听不出来吗?他是想让我们快点离开他的村子,这个小气鬼!” “啊?” “咱们三百多人,要是再多待两天不走,桑普村就要破產了,你说他能不著急?” “这么说也对,还是你明白。” 名叫拉蒙的骑士挠了挠头,恍然大悟。他和杰尼围著篝火,分享著一小块硬邦邦的黑麵包和几口兑了水的酸啤酒,一边吃一边小声嘟囔。 第28章 被围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8章 被围了? “老爷,我们在村子里总共搜到了600磅脱壳小麦,还有200磅燕麦,100磅黑麦,以及一些豌豆、萝卜等蔬菜。” “这么多?全都確认无误?”李昂放下磨刀石,惊讶地说道。 “是的,老爷。在鲁迪村被巴尔攻破后,村子里所有的粮食都落入了他们手里,但之后我们又击败了巴尔,所以所有的粮食最后全都集中在我们这里了。” 罗杰笑著解释道,露出一口淡黄色的牙齿,头盔下面的护颈链甲形成褶皱,压在了一起。 “以后做事之前要先把盔甲整理好,这顶罩面盔可不便宜,必须给我穿出气派来!” 李昂把脏手在亚麻衫上揩了揩,然后走上前帮罗杰整理好头盔和面甲。 他转到罗杰身侧,双手分別扶住罩面盔两侧脸颊护甲的下缘,微微用力,向上提了提,让头盔与罗杰头部的贴合更加稳固,同时调整了一下护颈链甲的位置,避免其被面甲边缘压出更多难看的褶皱,也让锁环能够更灵活地转动。 “嗯,这样就可以!” 李昂走到远处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 “对了,你是不是有话还没说完?” 罗杰的脸涨得通红,不知道是感动的,还是被厚实的面罩憋的。 “老……老爷!” “行了,行了,有事儿说事儿,要是感谢的话我就不听了。” 李昂摆了摆手,蹲下身子,继续在磨刀石上打磨武器。 “是!”罗杰深吸一口气,平復了一下,才开口说道。 “我刚刚和卢克在外面挖壕沟的时,抓到了一匹没有主人的猎马,我猜应该是那个被您杀死的侍从的马匹……” “猎马?看来巴尔还挺捨得的,一匹便宜猎马也要一百多枚银幣呢。” 李昂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抬起头看向罗杰。 “这匹马先给小汤姆骑著,你閒的没事教教他,起码要学会在马背上砍人。” “哦,对了,卢克怎么挖壕沟去了,我不是让他修理武器吗?” 罗杰转身將要离开,李昂突然又发话叫住了他。 “是这样的,老爷,卢克说村子里的铁料不够了。鲁迪村以前一直用的下帕利亚斯那座铁矿的铁料,现在……” “我知道了,不过,罗杰,有一点我要纠正你,那是我们的铁矿,奥尔加尼亚的铁矿,而非下帕利亚斯所有。明白吗?” “我明白了,老爷!”罗杰立刻挺直腰板,语气变得无比坚定,“是我们的铁矿,奥尔加尼亚的铁矿!” 李昂点了点头,继续低头打磨著剑刃,锋利的石头与金属摩擦,发出有节奏的沙沙声。 “铁料的事,不够就算了,等打退了维尔德再说。当务之急,是把围墙和壕沟弄结实。告诉卢克,铁料先用现有的凑合,修不好就先放著,优先保障防御工事。” “是!”罗杰领命,转身快步离开。 …… “大人,前面就是鲁迪村了。您看,这周围除了休斯顿森林之外,没有任何遮挡物,围墙也全是木製的,都只有一人高,只要您一声令下,下帕利亚斯的士兵们顷刻就能吞没这里。” 中午时分,维尔德率领著大军终於来到鲁迪村外。 目前,他基本上已经確定巴尔的死讯了,因为就在刚刚,有士兵匯报在不远处灌木丛里发现了一具被扒光衣服的男尸,经过仔细辨认后,可以確定是巴尔。 作为一名骑士贵族,被人扒光衣服,像条野狗一样死在路边实在是太不体面。仁慈的男爵大人亲自下令,让隨队的工匠打造了一副简易的棺槨,隨后命人把尸体送回巴尔的封地。 一路上,哥特哈隨著男爵来到村子外,嘴上不停地吹捧下帕利亚斯的强大,贬低奥尔加尼亚的懦弱,明眼人很容易就能猜到他是什么意思,不过大家都默契的没有开口。 “哦?是吗?”维尔德打量了一圈村子外的工事,不咸不淡地回应道。 “那是当然,我尊敬的领主!” 见维尔德有所意动,哥特哈於是更加卖力地鼓动进攻,“大人,您看,他们的围墙简陋,壕沟也没挖多深。我们的士兵只需一个衝锋,就能越过这些障碍!” “既然如此,那么就由你来当前锋!” 维尔德將手指向哥特哈骑士。 “我给你30人,再加上你自己的20人,凑集50名士兵。要是能一举拿下鲁迪村,我就把巴尔空出来的封地给你!” 封地! 此言一出,哥特哈原本畏惧的眼神立刻变得火热起来,周围其他几名骑士也纷纷投来嫉妒的目光。 巴尔骑士的领地虽然不算最富庶,但也远比哥特哈那个贫瘠的桑普村要强得多。这对於一个出身低微、领地狭小的骑士来说,简直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遵命,大人!我,哥特哈,以骑士的荣誉起誓,必为您攻破鲁迪村,將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揪到您面前!” “很好。”维尔德男爵点了点头,挥了挥手。 “去准备吧,我给你一个小时集结人马,组织进攻。” “是!”哥特哈激动地行礼,转身快步跑向自己的部队,大声吆喝起来,开始挑选士兵,分发武器。 他那二十名原本士气不高的桑普村徵召兵,在得知可能获得丰厚奖赏后,也勉强提起了一些精神,开始各自擦拭自己的“装备”。 …… “罗杰,传令下去,让兄弟们不用紧张,等放近了再打!” 在看到维尔德男爵黄底黑格子纹章旗后,李昂马上就意识到一场守城战在所难免。 他第一时间下令拆掉所有的房子,將房梁和石块堆积在围墙下面,增加围墙的厚度,同时也为士兵们提供了一块落脚的地方。 隨后,李昂安排队伍里面的伤员在村子中央架起一口大锅,里面煮的是搜集到的粪汁。 弓箭手每人领到了两捆箭矢,总计48支,站在墙头隨时准备射击。 “幸亏这次出发前,找男爵要了不少箭矢,否则还真不一定守得住。还有,下帕利亚斯男爵的旗帜真丑,都什么破审美呀?” 他话音刚落,周围顿时响起士兵们的大笑,紧张的情绪得到少许缓解。 虽然李昂在嘴上肆意地开著玩笑,心底下却不敢有丝毫大意。 在敌人的前锋距离不足150英尺时,他率先鬆开了弓弦。 “嗖!” 弓弦巨大的弹力转化为箭矢的动力势能,紫杉弓发出一声沉闷的震响。箭矢化作一道模糊的黑影,爆射而去。 【叮!成功击杀农奴徵召兵,经验+5,经验值(10/160)】 【叮!成功击杀农奴徵召兵,经验+5,经验值(15/160)】 敌军的两名徵召兵接连倒在了李昂箭下,城墙上的士兵也不甘示弱,纷纷松弦速射。 “咻咻咻——!” 十支箭矢呼啸而出,虽然准头参差不齐,但如此近的距离,又是覆盖射击,顿时又有五六名冲在前面的敌兵中箭倒地,发出痛苦的惨叫。 弓箭很难立刻让人致死,但造成的伤口如果不及时处理,可以带来感染,发烧等一系列疾病,中箭者会比死更难受。 “举盾,举盾!” 哥特哈骑在马上,身边的箭矢呼啸而过,他回头一看,身后又少了三个士兵,原本紧凑的队伍一下子变得稀稀拉拉,其中甚至有人在往回跑,连忙下令让士兵们防御。 但有几个徵召兵会有正儿八经的盾牌?不带块门板就不错了。 面对再次袭来的箭雨,这些临时拼凑的士兵只能慌忙举起手中简陋的木板、缺口的破盾,甚至直接把同伴的尸体挡在身前,场面一片混乱。又有两人被箭矢射中,哀嚎著倒下。 哥特哈自己也嚇得够呛,连忙將身体伏低,几乎贴在了马脖子上,手中的长剑都差点脱手。他带来的五十人,还没摸到围墙边,就已经损失了接近三分之一! “弓箭手后撤!长矛手上前!”李昂见敌人与城墙的距离慢慢拉近,立刻调整部署。 墙头的弓箭手们停止了射击,迅速退到后方安全位置。早已严阵以待的长矛手和剑盾兵立刻顶了上去,將长矛从墙垛的缝隙中伸出,如同刺蝟般指向下方。 “噗!噗!” 不出意外,跑的快的士兵一头撞上了刺出来的长矛和各式各样的长柄武器,跑的慢的则躲在后面畏畏缩缩不敢前进。 第29章 围而不攻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29章 围而不攻 “格莱特,让哥特哈回来吧,对面的抵抗很顽强,他攻上不去的。” 维尔德刚刚一直在仔细观察鲁迪村的布防和城墙上的士兵。 从装备上看,他猜测对面有两名骑士,一名侍从,还有十几名披甲步兵,以及数量不少的弓箭手和剑盾兵这些人,足以称得上精锐。 而哥特哈手下人数虽然不少,但不论是装备还是士兵素质,都和对方差远了,再打下去也只是徒增伤亡。 只是,维尔德不知道的是:鲁迪村內其实连一名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都没有,並且绝大部分装备都来自於战场缴获,而他看到的两名骑士大概率就是穿著全套骑士装备的李昂和罗杰,侍从可能是小汤姆。 听到男爵的命令后,格莱特眼底闪过一丝狡黠的笑。 “邻之厚,君之薄也。” 让別人获利,就是使自己受到损失,要真被哥特哈拿下了鲁迪村,他和维尔德麾下的一眾骑士估计要鬱闷好几天。 “是,大人。” 恭敬的行礼后,格莱特迈著轻快的步子走到传令兵身旁,大声吩咐了几句。 很快,撤退的號角在战场上空响起,哥特哈的士兵听到声音后,如潮水般向后退去。 其中有几个傢伙似乎早就规划好路线了,冲在最前面跑的比谁都快。 哥特哈本人更是灰头土脸,头盔也不知道掉在了哪里。要不是有战马和盔甲的保护,可能早就成了刀下亡魂。 “老爷,他们怎么就退了,我还没杀过癮呢。” 小汤姆提著他那把滴血的月刃斧,有些意犹未尽地凑到李昂身边。刚刚他用这把斧子又砍了两个敌人的脑袋,只差三个就能凑齐十个人头,从而在李昂那里换取军功和土地。 “別大意,这只是他们的第一轮试探,下帕利亚斯的精锐都在后面没有动,接下来恐怕还有好几场恶战要打。” 李昂目光深邃,眼神紧盯著维尔德所男爵在的地方,那里矗立著一桿黄底黑格子纹章旗,下面的盔甲明晃晃的泛著银光。初步估算,下帕利亚斯此战至少徵召了二十名骑士! 他將骑士剑插回剑鞘,拍了拍小汤姆的肩膀。 “打仗別太急,往后还有的是机会。去,让兄弟们抓紧时间休息,检查武器,修补围墙,把伤员抬下去。敌人隨时可能再来。” “是,老爷!”一听到今后还有仗打,小汤姆马上又兴奋起来,立刻转身跑去传达。 卡特和罗杰也走了过来,两人身上都带著血跡,但精神还算振奋。 “老爷,箭矢消耗了大约四分之一,滚木礌石也用了一些,但不多。”卡特接著匯报战损,“我们伤了两个兄弟,都是轻伤,阵亡暂时没有。” “很好。”李昂点点头。 算算时间,高斯弗雷德的大军也应该快要到了,现在只要守住鲁迪村,奥尔加尼亚就可以立於不败之地。 有了这份大功劳,自己想要获得骑士头衔岂不是手拿把掐? 他转向罗杰:“给男爵大人报信的信使刚刚派出去了吧?” “派出去了,就在刚刚敌人慌忙撤退的时候,我从咱们德格伦村来的人里面挑了个老实的自由农,他叫亚恩,我让他带著求援信从后墙翻了出去,估摸著今天晚上就能找到男爵的大营。” “那就好,等战爭结束了记得让他来找我领赏。” 李昂长舒了一口气,心底的一块大石头终於落下。 派出信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催促男爵加快行军速度,谁也不知道下帕利亚斯的军队下一步会怎么做,早一点与大部队匯合总是有好处的。 “传令下去,今晚加餐,把缴获的肉乾分下去一些,让兄弟们吃顿好的。不过不准喝酒,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吧?” 李昂突然话锋一转,让卡特和罗杰神色一凛。 “明白,老爷,我一定会严加看管,一滴酒都不许碰。”罗杰郑重保证道。 “嗯,你们也抓紧时间休息一会儿,下帕利亚斯说不定今晚会夜袭,让大家都养好精神。” 其实李昂最担心的,是害怕维尔德会不顾一切的强攻,如果对方有两三百人一股脑儿的涌上来的话,他很难靠著低矮的围墙守住村子。 不过那样做下帕利亚斯军队也必將承受极大的损失,起码七八十人的伤亡是有的,所以除非战场形势有了新的变化,否则维尔德男爵是绝对不会为了这么一个油水不多的村子而浪费宝贵的兵力,这么做不值得。 “如果我是维尔德男爵,我应该……” 思考间,李昂用树枝在地上画出了大概的地形图,然后又让罗杰和小汤姆找来一些平滑的小石子。 “这里是我们,这里是下帕利亚斯的军队,这里是桑普村,这里是高斯弗雷德男爵大致的行军路线。” 李昂接过石头,在地上摆出简易的军事地形图,指著石头为小汤姆和罗杰两人讲解。 “看,我们现在在鲁迪村,就像一颗钉子,楔进了下帕利亚斯和他们的铁矿之间。” 李昂指著代表鲁迪村的小石子,“维尔德的大军在这里,被我们挡住了去路。他的粮草輜重,主要依赖身后的桑普村,但桑普村太小,供养三百大军撑不了几天,而来自下帕利亚斯的补给线又太长。” 他抬起头,看向两人:“所以,维尔德现在面临一个选择:要么不惜代价强攻我们,快速拔掉钉子,打通道路;要么,想办法绕过我们,或者寻找其他补给点,但那样会分散兵力,拖延时间。” 小汤姆听得似懂非懂,罗杰则若有所思。 “那……男爵大人的大军呢?”罗杰指著地图上另一个方向。 “男爵的主力,按时间推算,应该已经离开奥尔加尼亚城堡,正在朝我们这个方向赶来,预计这两天內就会到达,但具体到了哪里,还不清楚。” “对了,老爷,这里是不是我们上次伏击巴尔的地方?” 罗杰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指著一颗石子问道。 “嗯,对。不对,你等等!” 李昂猛地抬起头,眼睛望向天空,嘴里念念有词。 “伏击,伏击……,遭了!” “老爷,怎么了?”罗杰和小汤姆被李昂的反应嚇了一跳。 “我们能伏击,也就意味著下帕利亚斯同样能伏击,我记得那处山坡很宽阔,足以隱藏数百人。” “一旦维尔德放弃强攻,选择围点打援,將主力放在休斯顿森林设伏,奥尔加尼亚的军队就危险了。” “围点打援?”罗杰和小汤姆第一次听说这个词,他们相互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的问道。 “没错,维尔德完全可以只留下五六十人的兵力將我们围在鲁迪村,然后自己带著大军去休斯顿森林的山坡上设伏,真是见鬼!现在已经没有机会往外派信使了,但愿下帕利亚斯的军队里面没有聪明人。” 说罢,李昂站起身,和罗杰一起用脚將地面上的图画踩乱。 “刚刚说的事情谁也不要讲,另外,今晚值夜的人手增加一倍,务必仔细观察对面的动向。” “是,老爷,可是……如果下帕利亚斯人真的如您所说的那样围点打援,我们要怎么办?”罗杰的声音里充满了忧虑。 “那就杀出去!”李昂没有丝毫犹豫,果断地说道。 但隨即,他的声音又缓和了下来。 “不过敌人並不知道男爵大人的行军路线和到达的时间,围点打援的前提,是知道『援』在哪里、何时到来。维尔德现在一无所知,我们的胜算仍然很大。” 第30章 亚恩的自述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0章 亚恩的自述 亚恩是德格伦村的自由农,家底虽然没有老汤姆家那般殷实,但总体来说还算过得不错。 就拿这次出征来说,他携带了一把猎弓,一柄长砍刀(实际上就是砍柴刀套上一个长木棍),以及一件绿色武装衣,外加背上的平面阔盾。 这面阔盾是亚恩的曾祖父留下的,据说老人家年轻时是热那亚的僱佣兵,在那里当一名弩手。 遇到战斗,弩手会把背上的阔盾取下来放在身前充当掩体,同时扳动弩机射出弩箭。要上弦的时候,弩手便会转过身子背对著盾牌上弦。这样可以有效阻挡来自前方的攻击,极大提高了弩手在战场上的存活率,也使得北义大利的弩兵慢慢变得远近闻名。 靠著这面阔盾,亚恩在之前的战斗中愣是一点伤都没受,还意外地干掉了两个敌人。这次送信的任务也是他主动请缨,自己想要承担的,为的便是成功后的丰厚奖励,或者说就是土地。 在中世纪,自由农和农奴的区別体现在权利与义务上,而非土地的占有数量。例如10世纪的英格兰,在《末日审判书》颁布前后,农奴平均占有的土地为30到40英亩,自由农则为45英亩左右,二者相差无几。 甚至有些时候,自由农的生活並不一定比农奴要好。 有谚语说道:寧可在仁慈的领主手下做农奴,也不在贪婪的领主手下做自由农。就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而作为一个缺地少地的自由农,亚恩太想进步了! 曾祖父的英勇事跡就像一把锥子,不停地敲击著亚恩的脑袋,让他寢食难安。 同样是出身微末,凭什么曾祖父就能在热那亚的战场上博得名声,甚至攒下钱买地成为自由农,而自己就只能守著几亩薄田,在领主老爷的號令下战战兢兢地过日子? 他亚恩也是一个不输小汤姆的好汉! 不过前提是自己得活下来,他想到。 为了不让人察觉,他在出发前摘下了长柄砍刀的柄,只把刀头別在身上当作防身武器。 老爷吩咐的信件被他揣在了衣服最里面紧贴著皮肉的地方,信件是由羊皮纸製作而成的,虽然羊皮经过好几轮鞣製,已经变得很柔软,但粗糙的表面还是蹭的他不舒服,不过儘管如此,亚恩也没有把信件拿出来的想法。 从鲁迪村木製的围墙翻下来后,亚恩稍微缓了口气,望了眼身后的木桩,隨后便猫著腰,儘量把自己隱藏在草丛里。 “上帝保佑,希望不要出什么乱子。” 循著记忆中的路线,他巧妙地绕过下帕利亚斯的营地,贴著地面缓缓进入休斯顿森林,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 他不敢走大路,一路上总是儘可能的往草丛里钻,灌木丛的枝杈时不时划过他的脸颊,留下一条条不浅不淡的红印,但他反而无比开心。 战士身上没有伤痕怎么行?卡恩心里想著,这下以后跟同伴们喝酒的时候就有了吹牛打屁的谈资。 到时候,我端著酒碗,一只脚跨在桌子上,然后给他们卖个关子: “想当年,我卡恩孤身一人,辗转腾挪数十英里给大人送信,那叫一个险象环生吶……哈哈” 想到这儿,卡恩不由的笑了出来,不过他很快就捂住自己的嘴巴,再次换上一副严肃的表情。 荒野中看起来平静祥和,实则在茂密的草丛下隱藏著各种各样的动物,贸然发出声音很可能招来一些猛兽。 “等等,什么味道这么臭?” 走了没两步,一股若有若无的腐烂味道缠住了卡恩的鼻子。 越靠近前几天伏击巴尔的地方,臭味就越浓烈,最后,来到离战场不足10步的位置,他才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 当时为了图省事,他和同伴把下帕利亚斯士兵的尸体埋得很浅,没想到现在被林子里的野狗给刨了出来。三五条野狗聚在一起大快朵颐,嘴里时不时发出欢快的呜咽声。 “这都是神的旨意!” 见到令人牙齿打颤的一幕后,卡恩不敢多做停留,他在心底默默祈祷了一句,隨后便顺著山坡的一侧,借著微弱的星光,继续赶路。 …… “大人,外面来了一名士兵,自称是李昂·德·罗塞洛爵士派来的信使!” “什么?李昂?快让他进来,我正愁这几天没有他的消息呢。” 高斯弗雷德男爵闻言,马上放下手中的地图,脸上露出急切的表情。 “是!” 进来通报的侍卫见状自然不敢怠慢,连忙把站在外面的卡恩请了进来,態度比之前恭敬了不少。 这一会儿等候的功夫,高斯弗雷德也在心里做出了决断, 他猜测李昂来找自己无非就两种可能:要么是已经攻下了桑普村,来向自己请赏。要么是战败了不敢回来,所以隨便挑一个替罪羊来打发自己。 “大人,人已经带来了。” 侍卫拉起帐篷的帘幕,后面走进来一个面色黝黑,疲惫不堪的士兵。高斯弗雷德的心瞬间就凉了下来。 要是打了胜仗,派来的士兵绝对不会是这副狼狈不堪的样子,看来自己还是大意了,竟然轻信了那个混小子的话,白白浪费了宝贵的兵力。 “说吧,李昂现在是什么情况?如果死了,那么最好。如果活著,就请他像骑士一样去捍卫自己的荣誉。” 高斯弗雷德阴沉著脸,似乎能滴下水来。 “回大人的话。” 卡恩完全不明白男爵大人为什么要用一副恶狠狠的眼神盯著自己,嘴里还说了一大串莫名其妙的话,他猜测可能有头有面的大贵族应该都是这样,况且自己只是一名普通士兵,谈不上有任何社会地位,所以马上熟练的跪了下来。 “老爷在前几日击败了盘踞在鲁迪村的下帕利亚斯军队,现在正据守在鲁迪村,抵挡维尔德男爵的进攻。” 说罢,卡恩又把自己的脏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然后掀起武装衣,露出肚子,伸长了手臂从最里面的衣服里拿出羊皮纸信件,恭恭敬敬地双手递了上去。 “这是老爷给您的信件,请您过目。” “什么?你说鲁迪村被下帕利亚斯夺取了?” 高斯弗雷德像是听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眼睛瞪得老大,不可置信的问道。 “没错!”卡恩老老实实地回答,后面又补充了一句,“不过现在已经被老爷夺回来了,还杀死了一名叫巴尔的贵族骑士。” “可我並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村庄失守的消息!” “那是因为村民都被下帕利亚斯人杀光了,老爷带我们进村时,没发现一个活人。” “好吧,辛苦你了。侍卫,快带他下去休息。” 在发现战事走向已经完全脱离自己的预料后,高斯弗雷德再也不敢小看李昂带来的消息。 他叫来侍卫带走了卡恩,然后独自展开信件,看了起来。越往下看,高斯弗雷德的眉头就皱的越紧,直到目光落在了最后那句: “鲁迪村围墙仅有一人多高,面对下帕利亚斯大军实在是难以支撑,若援军来迟,恐村寨不久又將落入敌手。届时敌人占据整个安妮欧斯山口,补给线再无顾虑,奥尔加尼亚將彻底失去战略主动权!” “侍卫,快给我把贝尔纳和佩雷两个人叫来,快!” 读完这段文字,高斯弗雷德急切地呼喊著门外的侍卫,拧著眉头在帐篷內来回踱步。 现在计划完全被打乱了,不仅没拿下桑普村不说,鲁迪村也危在旦夕。幸好有李昂在前方驻守,才总算扳回了一点颓势。 可是李昂能守多久?他高斯弗雷德不敢赌! 第31章 星夜驰援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1章 星夜驰援 “大人!” 贝尔纳和佩雷两位骑士几乎是小跑著衝进帐篷,看到男爵焦急的神色,心知必有大事。 “情况有变,十万火急!” 高斯弗雷德没有废话,直接將信件递给两人。 “鲁迪村失而復得,但危在旦夕!维尔德主力正在围攻,李昂请求紧急增援!” 由於信息量过於庞大,佩雷和贝尔纳两人站在原地足足愣了有半分钟,才终於缓过神来。 “大人,如果这封信的內容属实的话,我认为我们应该立刻派遣一支援军前往鲁迪村协助防守。罗塞洛爵士离开前只带了40名士兵,这点兵力绝对扛不住三百人的进攻。” 消化完信件中的信息后,贝尔纳上前一步,率先开口。 他虽然很希望看到李昂落败,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作为奥尔加尼亚的二號人物,他所在的蒙萨家族和奥尔加尼亚男爵领深深绑定在一起,几乎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係。 涉及到家族切身利益的事情,贝尔纳不敢有丝毫含糊,立刻提出了出兵的建议。 “嗯,贝尔纳爵士,你看的很清楚。事实上,我也正有此意……” 话音落下,高斯弗雷德的目光在贝尔纳和佩雷两人身上左右摇摆,意思再明显不过。 贝尔纳嘴唇蠕动,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开口。 他太老了,过了今年七月,就刚好满49岁。这个年龄几乎是这个时代农奴的生命终点,而对一个要衝锋陷阵的骑士来说,他年纪也大了点。 这几年,贝尔纳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生命力的流失,年轻的时候,他能夹枪骑马,在战场上来回衝杀五六回合,且丝毫不会感到疲倦。现在只怕夹枪衝锋一次都难。 “生有时,死有时;哭有时,笑有时……这都是上帝的旨意。” 如是想著,贝尔纳的脚跟不自觉地往后挪了一步。 见状,高斯弗雷德的眼神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最后全化为一句无声的嘆息。 “大人,我愿意去救援鲁迪村!” 就在这时,佩雷突然单膝跪地,面色严肃,主动接下了这个任务。 “现在扎营的地点离鲁迪村只有两天的路程,我如果带领一队轻步兵星夜赶路的话,预计只要一天左右就能到达。” “那好,这次就由你领兵!” 高斯弗雷德感动的扶起佩雷,授权让他自行调动士兵,准备军用物资。 临末了,在贝尔纳走出营帐后,帐篷內只剩下佩雷和男爵两个人。 高斯弗雷德斟酌了许久,才缓缓开口,叫出佩雷的全名。 “佩雷·德·阿马特!” “大人,我在!” 佩雷不知道男爵为何突然要叫出他的名字,不过还是选择恭敬地跪在地上。 “我知道你一直想要德格伦村的封地,但这是没办法的事,上帝已经把机会给了罗塞洛家族。此战之后,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让李昂成为封地骑士。” 高斯弗雷德双手背后,同时一边观察著佩雷的面部表情,在发现他没有明显的抗拒情绪后,才继续说道。 “不过我承诺,如果战爭胜利的话,我可以把安妮欧斯山口的桑普村封给你,你知道的,一旦我们攻下木堡,夺得铁矿,下帕利亚斯必然守不住这座孤村……” 佩雷闻言,右手重重地捶在胸膛上。 “大人放心,在大是大非上,阿马特家族从来不糊涂!” “愿上帝保佑!” 高斯弗雷德朝佩雷伸出手。 “上帝保佑!” 佩雷轻轻吻了一下男爵的手背,隨后郑重地站起身,朝军帐外走去。 直到脚步声逐渐远离,高斯弗雷德才长舒了一口气。他揉了揉疼痛的太阳穴,又再次拿起地图端详起来,眉头不展。 这就是封君封臣制度的坏处,没有足够的利益,根本甭想使唤底下那群骄兵悍將。 不过李昂那小子表现確实不错,现在已经完全有资格成为骑士了。 高斯弗雷德瞥了一眼身后放在架子上的鎏金雕花骑士剑,那把剑已经很久没有册封新的骑士了,奥尔加尼亚確实需要一些新鲜血液,他心底想道。 “大人,咱们这么著急干什么?我听说了,这次要救援的是罗塞洛家族那小子,您不是一直跟他不对付吗?” 一个身穿锁链甲,腰胯十字剑,骑士侍从模样打扮的人走到佩雷身边,自以为高明的提醒道。 “您想啊,只要那个混小子战败了,空出来的封地不就归您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呀!” 侍从的眼底写满了对封地的热切,那股子贪婪呼之欲出。 佩雷脚步一顿,猛地转过头,眼神冰冷如刀,死死盯著这个不知轻重的侍从。那侍从被他看得心里发毛,脸上的諂笑僵住了。 “蠢货,我就算想让罗塞洛死,那也得分个轻重缓急,你和我都是奥尔加尼亚的封臣,一旦这次战败了,你知道意味著什么吗?” “还封地?鼠目寸光的傢伙,跟了我这么久,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 说罢,佩雷不再管站在原地张目结舌的侍从,他先踩上马鐙,隨后一个翻身骑上战马,拔出腰间的长剑,转过头对著身后的士兵大声喊道。 “兄弟们,仁慈的男爵大人这次让咱们打头阵,去支援鲁迪村。只要打贏了,战利品大家隨便取!这都是神的旨意!” “讚美仁慈的主!” “圣母玛利亚保佑!” 原本昏昏欲睡的士兵们听到这一句话,瞬间来了精神。他们被自家领主徵召了这么多天,半点收入都没拿到,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搞钱的机会,谁还会拒绝? 虽然天主教的教义反对劫掠和杀戮,但士兵们可不这么认为。 神只喜欢胜利者,成王败寇既是如此。要是有人提出反对的话,他们会齐声高喊一句:这都是上帝既有的安排! 不过这种跟后来的十字军比起来,都只是小儿科。 如果说奥尔加尼亚的士兵们是边唱圣歌边盘算著能捞多少战利品小规模劫掠,那么十字军东征就是有组织有计划,披著宗教外衣的大规模集体抢劫。 只要看看第四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就知道了,天主教士兵在威尼斯商人的挑唆下,竟然转变进攻的矛头。將刀剑对准了自己的东正教盟友,然后开开心心发了一笔横財。 信仰?虔诚?在实实在在的金银、丝绸和土地上,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所谓的“圣战”,很多时候不过是野心、贪婪和生存需求披上了一层神圣的外衣。 佩雷很清楚手下这些士兵的心理。纯粹的忠诚和荣誉感是奢侈品,只有骑士和少数精锐才能长期保有。 对於大多数徵召兵和僱佣兵而言,实实在在的利益——土地、钱財、战利品——才是驱使他们拼命的最有效动力。 男爵许诺的桑普村是他的,而他现在许诺的战利品,则是这些士兵的。 “抓紧时间,继续前进!”佩雷挥了挥手,队伍隨之缓缓开拔,朝休斯顿森林的方向赶去。 “大人,也要跟您去!” 走出了没两步,原本被带下去休息的卡恩听到了帐篷外的马蹄声和盔甲碰撞声,猜测可能是男爵的援军出发了。他猛吸了一口碗里的小麦粥,隨后放下木碗,匆忙跟了上去。 “你不是信使吗?別跟上来添乱!” 佩雷回头瞥了一眼,眼神在他背上的那面阔盾停留了一会儿,不耐烦的说道。 “大人,我首先是战士,然后才是信使!” 卡恩丝毫不惧佩雷审视的目光,昂起头与之对视。 “你是罗塞洛的兵?” “没错!” “好吧,那你可以跟在后面,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打仗不是儿戏,刀剑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我不怕,主会保佑我的。” “但愿吧,不过上帝可不会给一个將死之人赐福……” 佩雷再次回头望向前方,嘴里小声呢喃著,不知道是在敲打卡恩,还是在说给自己听。 第32章 围城(求追读,求月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2章 围城(求追读,求月票) “罗杰,快!把金汁端过来!” 【叮!成功击杀敌方民兵,经验+10,经验值(20/160)】 李昂挥剑砍倒一个狞笑著將要登上围墙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如期响起,但他此刻可管不了这么多,因为前方的敌人正如潮水般涌来,他转过头,冲同样正在杀敌的罗杰大声喊道。 “这里交给我,你快去!” “是!” 罗杰想都没想,丟下手上的武器,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冲向村中央那口沸腾的大铁锅。 里面装的,美其名曰是金汁,其实就是烧沸的粪水,此刻正散发著一股浓烈的恶臭,熏的人睁不开眼睛。 罗杰没有犹豫,他撕下两块亚麻布包住手掌防止烫伤,然后和两名士兵一起將铁锅架在了围墙上。 一路上,罗杰几次三番想要呕吐,胃里翻江倒海,昨晚吃的东西早就来到了嗓子眼。另外两名士兵也比他好不了多少,脸色发青,额头上青筋暴起,全靠一股意志强撑著。 “倒!倒下去!浇死这群狗娘养的!”罗杰强忍著噁心,用变调的声音嘶吼道。 三人合力,將那口散发著地狱般恶臭的沉重铁锅倾斜,滚烫粘稠、黄绿相间的粪水如同瀑布般,朝著围墙下密密麻麻、正奋力攀爬的敌兵倾泻而下! “啊啊啊——!!” 悽厉到不似人声的惨叫瞬间爆发!被滚烫粪水浇个正著的士兵们发出了绝望的哀嚎! 炽热的高温瞬间烫烂了裸露的皮肤,恶臭的液体钻进眼睛、鼻子、嘴巴,带来无法忍受的剧痛和窒息感,更有粪水中的污秽物感染伤口的致命威胁! 这比刀剑砍杀更加恐怖和令人作呕的打击,瞬间摧毁了这一段围墙下敌军的进攻势头。 惨叫著、翻滚著、互相推挤踩踏的士兵乱成一团,进攻的队列被硬生生打断,甚至衝垮了后面准备跟上的人。 趁著这短暂的混乱,围墙上的守军奋力將几架搭上来的长梯推倒,又投下几块沉重的石头,將下面侥倖未被“金汁”波及的敌兵砸得头破血流。 “干得好!罗杰!”李昂抹了一把溅到脸上的血,终於缓了口气,整个人瘫倒在围墙上。 累!太累了! 哪怕自己占据著有利的地势,武器、盔甲都是最精良、最锋利的。此刻也只觉得胳膊发酸,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细胞不痛的。 “看来自己离真正的骑士差距还不小,” 李昂嘆了口气,不禁想到法兰西一位叫皮埃尔·泰拉伊·德·巴亚尔的猛人,这傢伙被称为中世纪的“无暇骑士”,標誌性事件就是一人一马独守桥头,向对面的火枪队发起衝锋。哪怕对火药击中,也依旧死战不退,最后成功让大部队脱险。 如果当时的主人公是李昂自己的话,他自认为绝对没有胆量敢这么做。作为一个深刻了解过热武器威力的现代人,他深知冷兵器在火药面前的脆弱。 “老爷,您怎么样?” 罗杰看见李昂背靠著围墙始终没有要起来的意思,下意识地以为老爷伤到了腿,连忙跑过来查看。 “没事儿,你扶我起来。” 抓著罗杰伸来的手,李昂拍了拍锁子甲上的污垢,缓缓起身,朝木墙外望去。 此刻下帕利亚斯的攻城军队已经退兵,周围寂静无声,微风徐来,草木如茵,如果不是看到围墙下血肉模糊的尸体,根本不会有人意识到这是在战场。 “啪!” 看著己方慌忙撤退的士兵,维尔德將剑鞘狠狠地拍在了面前的橡木桌上。 “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是说对面只有40个人吗?” “你们看看这几天的伤亡,下帕利亚斯为了这么一个小村子,失去的生命恐怕不止40个人了吧?可结果呢?” 站立在两侧的骑士都嚇得不敢出声,纷纷低头盯著自己的鞋面。 事实上,真正在战场上当场死亡的下帕利亚斯士兵並不多,只有十余个而已,其余绝大部分都是负伤后来不及治疗,或者被一些奇奇怪怪的神秘疗法给折磨致死的。 下帕利亚斯此战出动了三百名士兵,但部队里面的理髮师和隨军神甫加起来一个手掌都数的清。 再加上这个时代並没有完善的后勤保障和卫生意识,一场春雨过后,营地有些地方已经堆积了大大小小的水潭,这些水潭里孕育著细菌,虫卵,和其他携带疾病的昆虫。二者共同导致了大量的半非战斗减员。 为什么是半分战斗减员?因为减员的一半原因是战斗负伤,另一半原因就是缺乏治疗和糟糕的军营环境。其中,第二个原因是主要原因,至少李昂是这样认为的。 他被罗杰扶起来后,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让士兵们用沙土把不小心散落在村子里的金汁掩埋好,同时安排伤员集中在一起休息,用高纯度的麦芽酒给伤口消毒,然后用乾燥的亚麻布包扎好。 “对了,包扎伤口的亚麻布一定要用煮沸过的!” “煮沸过的?可是老爷,这两者不都是亚麻布吗?有什么区別?” 罗杰挠了挠头,不解地问道。 “这样做是为了高温杀毒。” “杀毒?哪儿有毒?”罗杰听完更加糊涂了。 “哎,跟你讲不清,总之按照我说的去办就对了。还有,让卢克把他的劳工带来修理城墙和武器。” 要想让一个完全没有接触过系统的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去理解高温消毒这件事,著实有点太难。所以李昂果断地选择转移话题。 “是!” 罗杰没有继续发问,恭敬地应了一声,隨后跑出去传达命令,然后走向小汤姆那里,二人又开始激烈的爭论谁杀的敌人多。 这几天下来,由於缺少铁料,卢克乾脆被李昂安排去管理那群下帕利亚斯俘虏组成的劳工队。 这小子虽然结巴,但手上有力气,脑子也不笨,更重要的是对那些俘虏有一种天生的威慑力——或许是因为他铁匠学徒的身份,手里总握著锤子或铁钳,眼神一瞪,俘虏们就老实不少。比卡特用皮鞭驱赶的效率高多了。 “老……老爷,我来了!”卢克小跑过来,身后跟著二十来个垂头丧气、但还算听话的俘虏劳工。他们被缴械后,负责最繁重、最危险的修復工作。 “卢克,带人把这段被砸坏的围墙加固,用石头和木桩,要快!”李昂指著一段被砸出缺口的围墙,“还有,把所有破损的武器和盾牌收集起来,能修的就修,不能修的拆了,铁料留著备用。” “是……是,老爷!”卢克用力点头,转身对著俘虏们扯著嗓子喊起来,虽然结巴,但语气凶狠:“都……都听见了?快……快点干活!谁……谁偷懒,晚饭没得吃!” 俘虏们不敢怠慢,连忙在卢克的指挥下开始搬运石块、木材,叮叮噹噹地修补围墙。虽然效率不高,但总比守军自己动手要强,能让战斗人员得到宝贵的休息时间。 安排好一切后,李昂站在村子中央环顾四周,目光最终落在了角落里的6座插在泥巴里的木製十字架上。 经过这几天的高强度战斗,阵亡终究是不可避免的出现了。 其中有两个人是被敌人的飞矢射中面门,当场身亡的。另外四个则是被围墙下的敌人用长矛刺破了肚子,当时肠子流了一地,但他们仍然坚持战斗。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才在战友的搀扶下倒在围墙后,没一会儿就没了呼吸。 因为鲁迪村条件简陋,所以只能暂时把阵亡的士兵埋葬在村子里,上面插上一个巨大的十字架,以期望他们死后能够升入天堂。 其余受伤的士兵也不少,34人中,除了装备精良的几个以外,其余的几乎人人带伤。 要不是李昂学习过现代医学知识,在战后及时的给伤口用酒水消毒,强迫士兵注意卫生,每天用温盐水清洗,非战斗减员绝对不比下帕利亚斯那边少。 “该死的!高斯弗雷德怎么还不来,要是按这个烈度打下去,自己这一帮子人都得埋在这儿!” 李昂一时间不禁有些心烦意乱,再次抬头望向远处维尔德庞大的营地,却发现下帕利亚斯士兵居然在收拾物资,看上去准备转移的样子。 “老爷,他们难不成要撤退了?” 罗杰的眉眼间肉眼可见的爆发出喜悦,兴冲冲地跑过来问道。 “如果换做你是维尔德,你会怎么做?” 李昂並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一句。 “要么放弃进攻,撤退到安妮欧斯山谷中断的木堡,改攻为守。要么绕过咱们,去伏击或者找到奥尔加尼亚的主力决战。” 罗杰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嗯,你说的很对,至於下帕利亚斯到底要怎么做,我们一会儿就知道了。” 说罢,李昂不去管外面的事,而是专心致志地做起了晚餐。经过一天的廝杀,他早已饿的飢肠轆轆。 首先用小刀刮去奶酪表面的硬皮,在表面涂抹一点蜂蜜,然后再加上一块麵包和燻肉。 他把燻肉切成薄片,然后用橄欖油煎熟,最后打开一桶葡萄酒,淋了点酒液上去,一股橄欖混合著葡萄的香味马上扑面而来。 普通士兵的晚餐则简单许多,他们围在一起架起铁锅,往里面加入能找到的各种食材,燻肉、麵包、洋葱、豌豆……混在一起乱燉,吃之前再往立马加了一点盐巴,就是一锅美美的晚餐了。 与此同时下帕利亚斯的营地也不约而同的升起了炊烟,一道、两道、三道、……六道。 李昂细细地数著,数到第六道炊烟时,眉头不由地紧锁。 在中世纪的军营中,一般8到9个士兵围在一起吃饭,升起了六道炊烟,也就意味著对面营地內只剩下五十多士兵。 他估计这几天下帕利亚斯的损失人数应该在三十个左右,也就是说对方起码还有两百人不见了踪影。 “希望不要是我想的那样……” 李昂望向地面,那天画的简易军事图依然还在,“围点打援”这四个词不断在他脑海里闪现。 第33章 维尔德的抉择(求追读,求月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3章 维尔德的抉择(求追读,求月票) “大人,一直围在这里也不是个办法,我建议撤退到安妮欧斯堡,那里扼守山道,地势险要,只要我们守住木堡,胜利依旧还是属於下帕利亚斯。” 见周围的封臣同僚迟迟没有发话,格莱特忍不住走上前建议道。 这几天下来,他手下的徵召兵已经伤的七七八八,与其在这里继续做无用的挣扎,不如早点回自家封地洗洗睡。 当然,这些话他绝对不敢明说,所以巧妙地用守住木堡作为掩护。 帐篷內其他骑士也纷纷意动,悄悄瞥了一眼格莱特,脸上露出笑意。 他们本来就不想打仗,下帕利亚斯自然条件优越,不论是种田还是经商,每年都能有大把的第纳尔入手。战爭虽然也能发財致富,但毕竟有风险。 若非有封君封臣制度的约束,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和奥尔加尼亚发生衝突。 事实上,奥尔加尼亚地势起伏大,山地多,农业產量低,所以一直是下帕利亚斯的粮食倾销市场。战场上碰到的双方说不定还是多年合作的老客户。 现在见格莱特主动站出来当这个出头羊,不少骑士也跟著挪动脚步,准备一起上去劝说男爵。 “放屁,逃跑是懦夫的行径,下帕利亚斯的骑士难道连与敌人正面一战都不敢吗?” 就在这时,哥特哈突然怒吼著站了出来,竭力反对撤退到安妮欧斯木堡。 他看向主位上的维尔德男爵,隨后恭敬地单膝跪地。 “我们在这里已经付出了这么多牺牲!现在撤退,那些死去的士兵不就白死了吗?撤退?这是耻辱!是对下帕利亚斯骑士荣誉的玷污!” 哥特哈的激烈反应让帐篷內的气氛为之一滯。格莱特和其他骑士都诧异地看向他,不明白这个之前还因损失惨重而垂头丧气的傢伙,怎么突然变得如此“英勇”起来。 不过看了眼地图后,他们很快就明白过来。 哥特哈的桑普村就在鲁迪村和安妮欧斯堡之间! 一旦大军退守木堡,就等於把桑普村,还有他几乎被掏空的粮仓、被折腾得半死的领民,彻底暴露在了奥尔加尼亚的兵锋之下!到时候別说封地,他的老巢都可能保不住! 哥特哈已经为这场战爭付出了太多,绝不能接受血本无归的结果! 说到底,骑士荣誉,骑士精神都是一个幌子,真正让两方爭执不休的一直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 此刻,维尔德坐在主位上,看著眼前爭吵不休的两派,一时间有些难以抉择。 他发动这场战爭的本意是借著铁矿衝突的由头,打疼奥尔加尼亚,震慑周围的贵族,为自己的儿子继承爵位创造一个和平的环境。 但现在看来,局势並没有朝著自己预想的方向发展。 在他眼中,李昂就好象横空出世一般,突然从奥尔加尼亚的贵族中崭露头角,一而再,再而三地粉碎了他的进攻。 而不考虑战场上的失败,就单说下帕利亚斯內部,就矛盾重重。有的贵族想老老实实种田,有的贵族则想通过战爭发一笔横財…… “哥特哈,你说说,如果我们不撤退,接下来该怎么做?” 犹豫了许久,维尔德最终还是倾向於继续打下去。现在自己手里还有两百五十多名士兵,並非毫无胜算。如果就这样撤退的话,实在心有不甘。 “大人,我有一个好主意!” 哥特哈深吸一口气,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態至关重要。他挺直腰板,儘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信心。 “我们可以放少量士兵在这里围住鲁迪村,让里面的守军不敢出来。然后由您带领大部队去东边的休斯顿森林设伏,” “我知道那里有一个很好的埋伏位置,足以隱藏数百人……” 哥特哈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如果奥尔加尼亚的援军走大路过来,必然经过那里。我们在森林里以逸待劳,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只要歼灭了他们的援军,鲁迪村孤立无援,自然不攻自破!到时候,是继续围攻,还是谈判,主动权就完全在我们手中了!” 围点打援! 这个主意让帐篷內的维尔德眼睛一亮。比起强攻伤亡惨重的鲁迪村,伏击远道而来、可能同样疲惫的奥尔加尼亚援军,显然风险和代价都更小,而潜在的收益却可能更大!而且,这也能暂时摆脱眼前攻城的僵局。 “可是伏击的难度仍然不小,高斯弗雷德那个老狐狸每次在行军前都会派斥候在前方探路,” “而且,以那群徵召兵的士气,他们能忍住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伏在草丛不发出声音吗?” 维尔德的质疑让哥特哈的热情稍微冷却了一些。 確实,徵召兵纪律鬆散,让他们在闷热潮湿、蚊虫滋生的森林里一动不动趴上几个小时,甚至一整天,还要在敌人眼皮底下保持安静,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稍有疏忽,伏击就会暴露,变成一场灾难性的遭遇战。 帐篷內的气氛再次微妙起来。格莱特等人暗自摇头,露出幸灾乐祸的笑,他们都觉得哥特哈的主意虽然好,但执行起来问题太多。 哥特哈额头冒出冷汗,脑筋飞转,他必须说服男爵,否则他的桑普村就危险了,家族几十年的积累绝不能在他手上葬送。 他咬了咬牙,提出了一个更冒险、但也可能更有效的方案: “大人,您说得对。徵召兵的纪律確实不足,也不適合长时间潜伏。但是,我们可以不用全部人马都去埋伏!” “我们完全可以派出一支精锐的骑兵部队,人数不用多,三四十骑就可以了,全部由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组成,再加上少量最悍勇的轻骑兵。他们机动性强,纪律好,可以隱藏在更远的树林深处,避开敌军斥候的常规搜索范围。” 他越说思路越清晰:“等到奥尔加尼亚的援军主力通过那片开阔地,进入最適合伏击的坡道时,我们的骑兵再从侧后方突然杀出!不求全歼,只求冲乱他们的阵型,製造最大的混乱!” “与此同时,我们的主力步兵再从正面的森林里杀出来,前后夹击!敌人行军疲惫,猝不及防,阵型一乱,必然崩溃!” 哥特哈一个人说的唾沫横飞,慷慨激昂,仿佛下帕利亚斯的胜利就在眼前。 维尔德男爵再次陷入沉思。动用宝贵的骑兵进行风险极高的侧后突袭,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决断,也极其考验指挥官的能力。 但一旦成功,效果却將是毁灭性的。而且,骑兵部队主要由骑士组成,纪律和战斗力都有保障。 总而言之,整个方案的成功率很高。 “那么,谁来做这支骑兵的指挥官?又由谁来率领步兵主力埋伏?” 维尔德终於下定决心,他的目光扫过帐內眾人,问道。 哥特哈心中一紧,知道最关键的时刻到了。他硬著头皮,单膝跪地:“大人!我愿意率领步兵在正面埋伏!我对那片地形最熟,也知道如何隱蔽部队!” “嗯,很好,至於骑兵的话……拉蒙骑士出列!” 维尔德的目光在几位以勇武著称的骑士脸上掠过,最终,停留在了一位一直沉默寡言、但眼神锐利如鹰的中年骑士身上。 “拉蒙骑士,”维尔德缓缓开口,“你的骑术和勇气,我一直很欣赏。这次骑兵突袭的任务,交给你,如何?” 拉蒙骑士出列,他正是那天和杰尼一起在背后蛐蛐哥特哈的那位,他身形魁梧,脸上有一道旧伤疤,显得格外彪悍。十分符合维尔德对骑士的印象。 拉蒙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沉声问道:“大人,我需要最好的马,最锋利的武器,以及……行动时的绝对指挥权。突袭时机,由我判断。” “你知道的,战场形势瞬息万变,我不可能处处都按照既定方案来。” “可以!”维尔德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他年轻时也学习过军事,知道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所有骑士侍从和骑兵,任你挑选!时机由你把握,但要確保与正面步兵的配合!” “遵命,大人!”拉蒙骑士得令后,才单膝跪地,重重捶胸。 “另外。格莱特留在这里驻守,继续围住鲁迪村,千万別让里面的守军跑出来了。” “是!” 格莱特心底暗喜,迫不及待地走上前向男爵行礼。战爭进行到这里,他早就对胜利不抱有希望了,现在这个任务正好给他一个明哲保身的机会。 见状,维尔德眼中闪过一丝希望,算是彻底放弃了扶持格莱特的心思。 当大军按著计划缓缓移动时,维尔德骑在马上,走出营地,望向对面的鲁迪村,那里正升起裊裊炊烟, “一道、两道、三道……五道。” “没想到围攻了这么久,他们的守军居然还有三十多人!看来我的决定是正確的。” 第34章 森林中的伏击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4章 森林中的伏击 “大人,前面就是休斯顿森林了,那里有一处非常適合伏击的山坡,下帕利亚斯的巴尔骑士就是在那儿被老爷击败的,您一定要小心。” “哦?伏击?你给我仔细讲讲。” 佩雷勒住战马的韁绳,招手示意后面的队伍停下,然后饶有兴致的听卡恩讲解。 队尾的侍从见前方突然停止前进了,以为是佩雷骑士出了什么状况,火急火燎的骑马过来查看,却发现是亚恩正凑上去想要跟骑士攀谈。 卡恩身上的绿色武装衣早已被汗水、泥浆和乾涸的血跡浸染得看不出原色,脸上满是污垢和细小的划痕,嘴唇乾裂起皮。一副活脱脱的泥腿子模样,居然还敢靠近贵族? 这还得了! “真是见鬼!果然是罗塞洛家族的士兵,居然敢腆著个脸这样跟骑士老爷讲话,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 侍从下意识地就把马鞭高高扬起,朝卡恩身上挥去,不料却被手疾眼快的佩雷给挡了下来。 “弗兰德,你干什么?” 佩雷抓过马鞭,怒气冲冲地折成几节,一把丟到侍从脸上。 “大人,他只不过是个泥腿子而已,凭什么跟您讲话,我只是……” 弗兰德捂著脸,又惊又怒,低著头委屈地解释道。 闻言,佩雷的语气稍微缓和了一些,弗兰德毕竟是跟了他这么多年的侍从,自己不可能真的在这么多士兵面前惩罚他。 “弗兰德,我想你的情绪可能有些激动,这位叫亚恩的小伙子在跟我介绍前面可能会有埋伏的地点。” “那这样,你不用在队尾了,去前面的森林里给我们探路,你知道的,这是一项充满荣誉和挑战性的差事,我相信你绝对能够胜任。” 佩雷来到弗兰德身边,替他扶正了头上的护鼻盔,將自己的马鞭递给了他,然后面向士兵们大声说道,眼神时不时瞥一下身后的侍从,面带微笑。 “是,大人,您的意志就是我的目標!” 弗兰德低头应了一声,声音沉闷,隨后不情不愿地催动马匹,一头钻入茂密的森林,只留下马蹄与地面碰撞的“噔噔”声,和一个佝僂的背影。 佩雷並未察觉到侍从脸上微妙的表情,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再次与卡恩交谈起来。 “让你见笑了,小卡恩,我们刚刚说到哪儿了?” “山坡上的伏击,我尊敬的大人。”卡恩诚惶诚恐的回应道。 “哦,对,那请你继续吧!” “……” 森林里一片寂静,只有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和偶尔的鸟鸣。空气中瀰漫著泥土的清香,时间一点点过去,弗兰德已经策马走出了两英里。 “我天,这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是个头,明明与罗塞洛不对付,还要故意装作与他亲近的样子,现在居然屈尊俯就去和一个泥腿子士兵讲话,老爷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弗兰德百般不解,但所有的无奈与困惑都只能在无人的时候自己发发牢骚。这些话他是绝对不敢在人多的时候说出来的,不然佩雷老爷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 作为一名采邑骑士,佩雷的侍从可不止他一个,搞不好丟了饭碗都有可能。 “该死的,可千万別让我碰到李昂那个杂种,”弗兰德低声咒骂著,眼中涌现出浓浓的嫉妒,“要是有一天我能当上骑士,绝对比现在威风多了!” 突然,一侧的山坡滚下了一块石头,落石沿著山体转了好几个圈,最后停在一株大松树旁,扬起一片灰尘。 弗兰德不由得警惕起来,眼神提溜著不停地打量四周。 “谁?” 他握紧了手中的骑枪,另一只手不自觉地去摸腰间的短剑。小心翼翼地朝山坡上前进。 山坡上,哥特哈紧张的冷汗直流,他狠狠地瞪了一眼身旁那个不小心发出动静的士兵,右手摸向腰间的骑士剑。双眼紧紧地盯著下方那名骑在马上的敌军斥候。 “上帝保佑,千万別被发现。” 隨著弗兰德离大军隱藏的地方越来越近,战马的喘息声已经清晰的出现在耳边,哥特哈闭上眼睛,小声地祈祷道。 “五十步、四十步……二十步!” 距离越来越近,若非山坡处有一个凸起的斜角,否则下帕利亚斯的伏兵早已暴露在弗兰德的眼皮子底下。 四周的下帕利亚斯士兵也纷纷掏出武器,神色凝重,隨时准备结果这个斥候。 然而,就在二十步的位置,一只鸟从一旁飞了出来,紧接著,一群鸟相继从树林划过,飞上天空。 “好大一群红隼!” 弗兰德不由得驻足,嘴里发出一声惊嘆,目光马上被这群色彩鲜艷的猛禽给吸引了过去。 红隼是巴塞隆纳公国常见的鸟类,他们体型小,色彩艷丽,头顶到后颈的位置呈蓝灰色,背部、肩部和翅膀全都被红色的羽毛覆盖。所以得名为红隼。 在加泰隆尼亚的贵族圈子里,这样一只模样板正的红隼可以卖到两个金第纳尔的高价,没想到这里居然有这么多野生的。 要是全部抓住的话,指定能卖不少钱,想到白花花的第纳尔从指尖流过,弗兰德的眼神顿时热烈起来,刚刚的警惕一下子被贪婪所替代。 只可惜出发时没有带兜网,他又不敢拿弓箭去射,因为那样会破坏鸟的羽毛。 “算了,下次再来,反正红隼的窝就在这里,难道还会跑了不成?” 思来想去,弗兰德决定回去復命,他一路上仔细观察过道路两侧,不像有埋伏的样子。而且一个人在前面探路终究还是不安全,不如早点回去跟大部队匯合。 再说了,要是真有伏兵,自己恐怕也活不到现在。 见山下的斥候忽然折返,望著天上的鸟群呆了一会,然后上马径直沿著原路返回,哥特哈才终於鬆了口气。 “嚇死我了,差点在这里功亏一簣。” 隨后,他又不放心地往山下看了一眼,直到弗兰德的身影消失在远处的林间,才终於鬆开剑柄,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擦完汗水,哥特哈还是有些担心,他再次转过头,朝身后的士兵吩咐了一句。 “大家都给我小心一点,要是再有谁敢发出声音,可別怪我哥特哈翻脸不认人。” 说著,他拿出骑士剑在太阳底下晃了晃,锋利的剑刃唬的士兵们不敢睁开眼,纷纷点头应下,连呼吸的声音都小了许多。 …… 弗兰德一路上不停地挥动马鞭,驱赶马匹加快速度,现在回想起来,他总觉得刚刚那个山坡似乎有古怪,但又说不清怪在哪里。 红隼一般在夜晚行动,很少会有鸟群在白天大规模地飞出天空的。 “算了,把这些烦心事儿都交给上帝吧,我只不过是一个骑士侍从而已。” 他自言自语道,不知不觉间已经看到了佩雷骑士的纹章旗帜——绿底黄熊旗。 如果李昂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发出一声惊嘆,因为佩雷骑士的纹章居然和骑砍里面的罗多克国王,葛瑞福斯的旗帜一模一样,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回到佩雷骑士身边时,弗兰德的马匹已浑身汗湿。他勒住韁绳,深吸一口气,將心底的疑虑压下,换上一副篤定的表情。 “大人,我仔细探查过了,前方並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十分安全。” 弗兰德特意没有把发现红隼群这件事说出来,为的就是日后好由自己独吞。 佩雷对侍从的话不疑有他,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银雷亚尔。 “辛苦了,弗兰德,托上帝的福,阿马特家族永远记得你的贡献。” “感谢大人,这是我的荣幸。” 隨后,在佩雷的统一指挥下,增援队伍再次缓缓出发, 士兵们听说前方道路安全后,都轻鬆了不少,行军的脚步也不由地加快起来。 卡恩则默默地来到了队伍后方,紧了紧身后阔盾的背带。 今天他的右眼皮总是跳个不停,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第35章 难办?那就別办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5章 难办?那就別办了! “老爷,情况和您预想的一样,下帕利亚斯的主力部队果然去东边的休斯顿森林设下埋伏了。” 罗杰通过东边树林里飞出的阵阵惊鸟,再结合草地上泥泞的脚印,很快就给出了判断。 “这下可就难办了,老爷,敌人肯定是想先打垮男爵大人的援军,然后再挥师包围我们,这不就是您上次跟我们说的那个……那个什么。” “围点打援!” 罗杰適时纠正了小汤姆,同时递过去一个得意的眼神。 “难办,那就別办了!” 李昂留下这句话后,隨即便召集了所有剩下的士兵。 经过这几天激烈的守城战,原先的40名士兵只剩下34名,並且一半的人都带伤。 不过幸运的是,得益於之前的缴获和战利品,其中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能得到一件甲冑,大部分都是棉甲和武装衣,少部分装备有皮甲,最精锐的则是小汤姆和罗杰两人,他们两个穿著全套的铁甲,武器也最为锋利,是每次作战的中坚力量。 另外,基本上人人都能有一面盾牌,木製的铁质的都有。並且每个人腰上都掛著一柄近战武器,大部分是短剑,少数还有分量更重的钉头锤,战斧等。 除了短柄武器以外,每个士兵还配有一桿长矛或者简易的长柄砍刀。弓箭手背上额外背有一把步弓或者猎弓,腰间悬掛著箭壶,里面装有高斯弗雷德男爵拨下来的箭矢。 不论是战斗经验还是装备,李昂麾下的这支队伍都可以称得上是精锐。比起別的贵族手下那群刀剑都拿不稳的农奴徵召兵,这队伍配置简直不要太好。 “卢克,你去把俘虏们都关在仓库里,留点食物和水在里面。仓库门锁紧,不要让他们出来。” “这几件事办完了以后,去卡特那里领取一份装备。” 这次作战计划的安排关係到整支队伍的存亡,李昂不得不小心再小心。 “是,大人!” 卢克虽然心底下疑惑,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按照老爷的要求执行。他只是一个铁匠学徒,还搞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军事理论。 而台下的士兵们则议论纷纷,明明围城的敌军已经退去一大半,局势一片大好,为什么老爷还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兄弟们,我们现在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如果再不有所行动的话,过不了几天,我们所有人就都得和鲁迪村的村民一样,死在敌人的屠刀下。” “各位,你们中间最年长的也不过三十多岁,应该没人想在这么早的年纪就去见上帝吧?” 李昂的话如一块石子被掷到平静的水面上,顿时在士兵中激起千层浪花。 “什么?危险?” “外面的下帕利亚斯人不是退走了吗?” 士兵们你看我,我看你,都不明白领主老爷的葫芦里面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见情绪已经烘托到位了,李昂接著高声说道。 “没错,敌人確实走了,但不是逃走,而是去到了东边的休斯顿森林,意图伏击高斯弗雷德男爵的援军。” “如果我们不赶快行动,等下帕利亚斯人击败了男爵,鲁迪村的情况就危险了。” 这个道理很好懂,台下的士兵一下子就明白过来。而刚刚招呼好俘虏,从仓库走出来的卢克听完后,也意识到了重要性。 “老爷,我们应该怎么做?” 卢克在卡特的帮助下穿上一件白灰色的棉甲,头上戴一顶针织帽,喘著粗气问道。 与此同时,罗杰和小汤姆的目光也集中在老爷身上,等待著下一步的命令。 “我计划主动引诱村子外面的守军,故意示弱,把他们放进来。” “昨天我观察了一下,对面只留下了不到五十人,和我们的人数相当,將他们引进来后,藉助地形和房屋的优势,我们可以布置陷阱,或者用弓箭將他们打垮。” 李昂缓了口气,继续接著说。 “只要我们成功打掉了外面的下帕利亚斯人,到时候不论是去给男爵传递情报,还是去支援主力军队,都比在这里等死要好得多。” “妙啊老爷!”罗杰第一个拍手,眼中精光闪烁,“把剩下的这点敌人放进来,关门打狗!他们以为我们只剩残兵败將,肯定轻敌冒进!” 小汤姆也反应过来,粗声粗气地说:“对!我们的人熟悉村里每一栋建筑!正好给他们来个狠的!” 李昂当然知道罗杰和小汤姆是在给他做託儿,好调动底下士兵的斗志。所以也借势向士兵们许诺起各种利益。 “下帕利亚斯的军队虽然走了大半,但是他们的粮草和军用物资却都堆积在对面没有拿走,只要击败眼前的敌人,我承诺每个人都能取得自己抢到的战利品。除了铁质盔甲和粮食,其他一切东西都可以归你们自己。” 果然,在得知了能获得巨大的財富后,士兵因敌军撤走而鬆懈的斗志再次燃烧起来,一个个又鼓足了精神,纷纷摩拳擦掌。 看著眼前这一幕,建立一支私军而非徵召兵的想法在李昂心中更加篤定。 徵召兵的好处很多,比如便宜,量大,后勤压力小。 但缺点也太大了。就拿这几天作为例子,因为之前有维尔德的大军压迫,在生死存亡的刺激下,士兵们都能眾志成城,团结起来守城。 而一旦危机解除,这些没经受过系统军事训练的徵召兵马上又再次鬆懈下来。若非李昂威望足够高,平日里伙食也不错,再加上高额的奖励,发挥出来的战斗力绝对比现在低。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是对一支军队最大的讽刺。李昂始终认为,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是应该无条件服从长官的命令,而非靠著金钱的激励。 当然,这很难就是了,要想在中世纪实现几乎不可能。 见自己的演讲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李昂开始分派这次诱敌深入的作战任务。 他目光扫过眾人:“我们需要一个诱饵主动出击,然后佯装突围失败,狼狈退回村子,把敌人引进我们预设的埋伏圈。谁愿担当?” 短暂的沉默过后,小汤姆向前一步。 “老爷,我去!”他走动身子时,皮甲带动里面的锁子甲哐哐作响,“我块头大,跑起来像真的溃败!我带上几个兄弟,保准把那些兔崽子引进来!” “不行,”李昂摇头,“你罗杰是我们最强的突击手,埋伏圈里的硬仗还要靠你们。我需要一个机灵,跑得快,还要……看起来不那么像能打的。” 眾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飘向罗杰,又移开。罗杰太精明了,不像会“溃败”的。 “老爷……要不,让我试试?”一个略显怯懦的声音响起。是卢克。 他紧了紧身上不太合身的棉甲,脸色有些发白,但眼神却十分坚定。 “我……我以前在铁匠铺,没怎么打过仗,他们看我肯定觉得好欺负。我跑得也挺快……就是,就是有点怕……” 李昂看著这个年轻的铁匠学徒。 他能感受到卢克的害怕是真实的,可正因真实,才更可信。 一个惊慌失措、毫无战意的“溃兵”,正是引诱敌人追击的最佳人选。 “好!” 李昂走到卢克面前,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就是你了,卢克。记住,你的任务不是杀敌,是逃命,让他们相信你怕得要死,拼命想逃回村子找掩体。” “带上两个跟你一样『惊慌』的兄弟,不用多,就三个。出去挑衅一下,放几支软绵绵的箭,然后掉头就跑。” ”边跑边喊『顶不住了』、『快撤』!往村子中心的打穀场跑,那里地方空旷,四周都是房屋和矮墙,是我们的主埋伏点。” 卢克深吸一口气,重重地点头:“我明白了,老爷!我一定把他们引进来!” “其余人,” 李昂转向其他士兵,大声说道。 “所有弓箭手,埋伏在打穀场东、北两侧的屋顶和墙后。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放箭。” ”小汤姆,你带十个最悍勇的弟兄,藏在打穀场南边的马厩和草料房后面,听我声令为令,衝出来截断他们的退路!” “罗杰,你带剩下的人,跟我一起,守在打穀场西边的主屋废墟。” 眾人各自领命后,马上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准备。 卢克望向远处的下帕利亚斯营地,咽了口唾沫,情不自禁握紧了拳头。 第36章 请君入瓮(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6章 请君入瓮(一) 格莱特现在愜意的很,他的任务也很简单,把鲁迪村里面的奥尔加尼亚守军看住就行了,这点小事根本用不著他亲自费神。 此时,格莱特躺在营帐中间的橡木宽背椅子上,身子下面垫了一条还算暖和的鹿皮,然后又放上了两层厚实的棉布,这柔软的舒適感简直和躺在天鹅绒床垫上没有两样。 “嘖嘖,舒服啊!” 他端起胳膊旁边的银酒杯,眯著眼睛愜意地啜了一小口。殷红的葡萄酒液湿润了嘴唇,穿过牙齿间的缝隙,顺著舌苔的凹槽流入喉咙,食管,再滑进大胃袋。 一股甜中带酸,酸中带甜的香气自杯沿瀰漫到鼻尖,格莱特凑近嗅了嗅。 隨后猛地鬆开酒杯,面部的五官全部扭曲在一起,嘴巴张的老大,两秒钟后,一声响亮的喷嚏喷涌而出。 “阿嚏!” 正当他抽了抽鼻子,弯腰寻找手帕时,帐外忽然传来一阵骚乱声,紧接著,弓弦的松放声,箭矢落地声,盔甲碰撞声,脚步走动声混杂在一起,一瞬间,他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慌忙放下杯子,跑出去查看。 原来是几个奥尔加尼亚的臭农奴! “追!给我追!让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泥腿子去见上帝!” 被打扰了兴致的格莱特手持长剑来到帐外,与他预想中的不同。前来进攻的不是村子內的大规模守军,而是两三个跳蚤。 没错,就是跳蚤,他想都没想,翻身骑上自己的阿斯图里亚斯战马,挥舞著长剑就杀了上去。 “该死的,老爷我葡萄酒喝的正好,谁让你们几个要出来自寻死路。” 抱著无比愤怒的心態,格莱特不顾部下的劝阻,径直衝了出去。 身后的下帕利亚斯士兵见状,也只能跟著装模作样的一拥而上,他们嘴里的喊声震天动地。但许多人甚至连剑都没有拔出来,有的则乾脆懒得穿盔甲。 在普通士兵们眼中,格莱特衝上去无非就是想杀几个农奴兵过过將军癮,他们要是真上去抢了风头,反而会让领主老爷不喜,不如识趣地把这个耍威风的机会让给骑士大人。 不少士兵还为自己能想到这一点而沾沾自喜,於是脚步不禁又慢几分。 但是越往前冲,他们就越发现不对劲。 奥尔加尼亚人太弱了!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抵抗! 卢克在下帕利亚斯的军营前弱弱地射了两箭,没有多做停留,带著旁边两个同袍弟兄转身就开始撒丫子的逃跑。 跑出了几步,他又觉得这样似乎太草率,於是又停下身来往后射了两箭。 然而就是这两秒钟的短暂停留,让他经歷到了人生中最难忘的一幕。 只见一名全身披甲的骑士骑著一匹黑色战马,不由分说的就朝他们冲了过来。骑士手上的长剑在太阳底下闪著明晃晃的寒光,唬的他在草地上飞快地狂奔。 然而两条腿的人怎么能跑得过四条腿的马,不一会儿的功夫,骑士的马蹄声就已经出现在脑后。 一阵寒风呼啸而过,內心紧张无比的卢克下意识地偏了一下脑袋,然后就听见了一声长剑刺入皮肉的声音。 “刺啦!” “我天!” 卢克在奔跑中小心翼翼地扭过头,却发现自己左边的同伴已经不见了踪影,回头看时,才发现他的尸体已经永远倒在了草地里,旁边赫然就是刚才衝出来的骑士,以及他手上那把沾满鲜血的骑士长剑。 一道庆幸的念头从卢克脑中闪过,若是刚才自己没有偏头,那一剑恐怕…… 他不敢多想,强迫摆了摆脑袋,甩出去一串汗珠,继续开始狂奔。 “卢克,快来!” 围墙上注视著这一切的李昂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他和罗杰两人带著三个穿著武装衣的士兵打开围墙的大门,同时不停地弯弓搭箭向外射击,为卢克爭取逃跑的时间。 …… 格莱特手刃了一个奥尔加尼亚士兵后,心里不禁暗爽,人类最原始的杀戮欲望在此刻逐渐膨胀,先前在维尔德男爵那里受的气在此刻得到了补偿。 忽然,他眼角的与余光瞥到了鲁迪村敞开的大门,那里站著的不过只有两三个奥尔加尼亚士兵,一个大胆的念头在他脑海中升起。 如果这个时候突杀进去,鲁迪村岂不是唾手可得? 但单凭自己一名骑士肯定不行,他回头望了眼身后,发现自家士兵纷纷跟了上来,才终於放下心,胆子也大了不少。 “先冲一波试试,能成最好,不行就算了,反正也不会损失什么,最多死几个农奴而已。” 抱著试试看的心態,格莱特夹紧马腹,用链甲靴后面的马刺戳击马肚子,隨后左手握紧扇形盾的皮带,右手拿剑做出挥砍的动作,继续朝围墙衝锋。 但是,在这紧张时刻,两个身穿锁链甲的人冲了出来,朝下帕利亚斯的方向射了软软的几箭,格莱特的心不禁提了起来,隱隱感到有些害怕。 不过万幸,稀稀疏疏的箭矢並没有射中他,並且,奥尔加尼亚人忘记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关城门! 在格莱特看来,这群不敬上帝的傢伙一定是被自己的王霸之气所震慑,所以才忘记了城门,殊不知这一切都是李昂布置好的。 “下帕利亚斯的士兵们,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隨我杀进去!” 格莱特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好运竟然降临到了自己头上,男爵连续几天攻不下的鲁迪村,竟然被他误打误撞抓住了破绽!看来每天向上帝做的祷告还是有些用的。 与此同时,下帕利亚斯的士兵跟在骑士老爷身后,稀里糊涂地就打进了鲁迪村的围墙內,他们中的不少人直到现在才意识到真正的战斗已经打响,著急忙慌地拔出各自的武器。 “就是现在,弓箭手!” 一会儿的功夫,在李昂和罗杰的接应下,卢克和另外仅存的一名士兵有惊无险地来到了预定的伏击地点,一行人默契地伏在木屋的房顶上,大口喘著粗气,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弓箭手听到命令,马上鬆开右手食指和中指,绷紧的弓弦在这一刻沿著他们的大拇指和食指中间的缝隙划过,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箭尖最先飞出,箭尾的羽毛在空气中划过,摩擦產生“嗖嗖”的声音。 一支锋利的箭矢斜斜地插在格莱特的马蹄旁,战马受惊,顿时人立而起,高高扬起前蹄,將马背上的格莱特甩了出去。 “啊!我的脚!” 格莱特连忙抽出了还卡在马鐙里面的右脚,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 “快撤,快撤,有伏击!” 意识到遭了埋伏的下帕利亚斯士兵马上折返,根本没有半点想要继续战斗的意思,大喊著朝村口的围墙跑去。 “小汤姆!” 李昂见状大喝一声,提前埋伏好的小汤姆带著十名剑盾手从一旁的房屋中突然窜出,拦住了逃兵的去路。 汤姆首当其衝,將跑的最快的几个敌人砍倒,溅了自己一身鲜血,十名剑盾手堵在溃逃敌兵与村口之间,盾牌相互碰撞,发出沉闷的撞击声,组成一道坚固的防线。 跑在最前面的几个敌兵收势不及,撞在盾牌上,紧接著就被从盾牌缝隙中刺出的利剑捅穿,惨叫著倒下。 隨后,小汤姆不再恋战,带领士兵们向包围圈中的格莱特骑士移动。 “大人说了,穷寇莫追,让他们跑,我们去抓中间那个穿甲的骑士!” 与此同时,李昂和罗杰已经率领士兵对格莱特形成了合围。 格莱特此刻狼狈不堪。战马受惊把他摔下来时,他右脚卡在马鐙里扭伤了,钻心的疼痛让他冷汗直流。 “保护大人!”一名还算忠心的军士试图组织人手,但话音未落,一支精准的羽箭“噗”地钉穿了他的皮甲,他捂著胸口踉蹌倒下,嘴里喷出一口鲜血。 其余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全都惊疑不定地打量四周,完全搞不清楚攻击来自何方,惨叫声不断响起,但有效的还击却寥寥无几。 人在面对未知时,理智往往最容易被恐惧吞噬。如果是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光明正大的两军对垒的话,士兵们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惊慌失措。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从格莱特冒冒失失地衝进鲁迪村的那一刻,结局就已经註定了。 “我是下帕利亚斯的骑士!我要求得到符合身份的……”格莱特见身边的士兵一个接著一个减少,色厉內荏地喊道,试图用贵族身份做最后一搏。 “我投……” 但还不待他说完,李昂就抢先一剑斩出,剑刃插入头盔与锁子甲之间的缝隙,狠狠地切在了格莱特的脖子上,只是一瞬间的功夫,这位下帕利亚斯骑士就没了呼吸。 周围的士兵都沉浸在各自的战斗中,谁也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切!想挡我財路,没门儿!” 李昂心里暗自腹誹道,手里的动作一刻也没停。 他刚刚仔细观察过了,这个叫格莱特的傢伙胯下骑著的是一匹正宗的阿斯图里亚斯马,虽然没有之前巴尔那匹阿拉伯马贵,但也算是不错的坐骑了,估摸著能卖200银幣的样子。 另外,他身上装备看起来也不错,反正就是一句话,杀了他获得的收益绝对比留著拿赎金多。 在结果了格莱特后,李昂指著他的尸体大声喊道。 “下帕利亚斯的骑士已经阵亡,投降者不杀!” 第37章 请君入瓮(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7章 请君入瓮(二) 最后,剩余的下帕利亚斯士兵很乾脆利落的放下了武器,靠近村口的则趁机溜了出去,少部分则躺在地上哀嚎。 李昂依旧吩咐让卢克带著人去看押俘虏,给俘虏缴械,自己则蹲下身来搜集格莱特身上的战利品。 一顶带护鼻的圆锥头盔、锁子甲头巾、长袖链甲衫,还有一双锁甲护腿,以及一把骑士剑。收益还算不错! 李昂拿起格莱特身上的骑士剑掂量了一下,发现分量轻的很,跟普通士兵手里的短剑差不多。 “看来这个叫格莱特傢伙也不过就是个怂包软蛋而已,连把重一点的剑都拿不起。” 得出这个结论后,李昂继续俯下身子准备扒掉格莱特身上的內衬棉甲。 但对方毕竟生前是一名骑士,在大庭广眾之下扒人家衣服还是有些不妥,略作思考后,他决定换到一个隱秘的房间里面扒。 至於会不会有人站出来反对李昂如此肆无忌惮的占有敌方骑士的战利品,答案当然是“有”。 不过並不是这些普通的士兵,而是上级领主和教会。 在此之前,巴塞隆纳已经有了很成熟的战利品法则,包括领主的抽成权和教会的十一权。 领主的抽成权很好理解,也比较合理,作为下级封臣,把自己得到的战利品分一点给封君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真正离谱的是教会要求的十一权,不单单是在农业税收上要抽取十一税,在战利品的分配上,大腹便便的主教们也认为他们应该获得其中的十分之一。 而事实上不少贵族也都按著教会的要求做了,比如1075年列里达的“掠夺者”事件。巴塞隆纳公国的一支由多德卡纳骑士率领的骑兵队伍南下支援阿拉贡王国进攻列里达。 在城陷后,双方骑士瓜分了所有战利品。包括14副锁子甲,9匹战马,3顶头盔。 隨后,当地主教隨即根据教会应得十分之一的旧例,派执事上门索要,结果这群骑士居然真的给了! 谁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虔诚,还是惧怕教会的威势。 “上帝保佑,希望这件事不要被奥尔加尼亚的教士们知道!” 李昂小声嘟囔了一句,双手用力,脱下了格莱特身上的棉甲。 罗杰和小汤姆也在这时走了进来, “老爷,战场已经打扫完毕了。” “哦?这么快?” 李昂跟著罗杰走出门外,发现横七竖八的尸体都被堆到了村庄的角落里,战利品则被集中放在一起。 “老爷,我们刚刚数了一下,真正在战场上阵亡的下帕利亚斯人只有十来个而已,剩下的要么是受了伤倒在地上哀嚎,要么乾脆丟下武器投降,还有一小部分则趁乱逃走了。” “原来如此!” 李昂闻言点了点头,这跟他预想的差不多。 中世纪的徵召兵,能承受的伤亡极限大概在五分之一左右。 比如阿金库尔战役中,法军在僵持阶段实际阵亡只有大约百分之六,但加上受伤后失去战斗力的,总战损率接近百分之十五,整条阵线就开始后撤。 而格莱特手下的士兵应该只有四五十人,死了十来个,战损率刚好就卡在五分之一。 “罗杰,汤姆,把这套锁子甲给卢克穿上,他是功臣,又是铁匠,力气大,应该承受的住铁甲重量。” “另外,让士兵们各自从战利品中挑出完整的装备自己换上,剩下的找个地方藏起来,我们不可能在行军的时候还带上这么多东西。” “哦,对了,记得给战马餵点麦麩、萝卜,接下来可得辛苦他们了。” 吩咐完后,罗杰和小汤姆领命而去,李昂则饶有兴致地走向村中央那匹不知所措的阿斯图里亚斯马。 黑色的战马不安地刨著蹄子,鼻孔喷著白气,湿漉漉的大眼睛里还残留著受惊后的余悸,看样子被嚇得不轻。 与现代人想像中的不一样,战场上缴获的战马一般都不能用来直接骑乘,这些战马多半受惊,认生,必须按照特定的方式逐步將它们驯服。 “卡特,去给我兑一杯蜂蜜水来,水要温的,不能冷也不能烫。” 在刚刚宣布把锁子甲给卢克的那一剎那,李昂的余光敏锐地捕捉到了卡特脸上的微妙变化,由期待到失落,然后还有一丝嫉妒。 平心而论。如果卢克没有出现的话,这套锁子甲一定会分给卡特。但功劳都是实打实的,李昂也绝不允许嫉妒的情绪在军队里面蔓延。 人心就是这样奇怪,明明在这之前,卡特还只是一个吃饭都成问题的农奴,照理说现在应该满足了。 可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既要、又要、还要才是人性的本能! “老爷,您要的蜂蜜水!” 卡特捧著一只陶碗快步走来,碗里是温度恰好的温水,融著一小块珍贵的蜂蜜,散发出淡淡的甜香。 他脸上已经看不出什么异样,只是將碗递上时,目光飞快地扫过不远处正笨拙地適应著锁子甲重量的卢克,隨即垂下眼瞼。 李昂小心地將木碗递到黑色战马的嘴巴,果然,在嗅到蜂蜜的甜味后,解下了轡头的战马一点一点向他手边靠近,然后一头扎进了碗里,用舌头舔舐蜜水。 马舌头是长条形的,大而宽,上面密布著细小的丝状乳头,总体呈粉红色。 “卡特,这几天你表现的很不错,虽然战功不多,但管理物资、协调內务这些没有你可不行,想要什么奖励?” 李昂说出这句话时,目光好巧不巧地对上卡特的眼睛。 卡特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他没想到老爷会这么直接地问。 奖励?他想要的太多了。 一套像样的甲冑,一匹属於自己的马,一块能传家的土地……但这些话堵在喉咙里,却怎么也说不出口。老爷刚刚才把锁子甲给了卢克,现在自己再提要求,会不会显得贪婪不知足? 他垂下头,避开李昂的视线,声音有些发乾:“老爷,我……我没想过。能跟著您,吃饱饭,不用再当农奴,已经……已经很好了。” 李昂点点头,没再多说,专注於安抚战马。作为一个骑士贵族,他不可能去跟农奴谈心,提醒到这里就算仁至义尽了。 温甜的蜂蜜水似乎起了作用,黑马的紧张感明显减退,不再抗拒李昂的抚摸,甚至用鼻子轻轻蹭了蹭他的手。 “好伙计,以后你就跟我了。” 李昂拍了拍马颈,然后翻身上鞍。战马只是略一扬头,便稳稳站住。 他试著轻夹马腹,黑马顺从地迈开步子,在村中空地小跑了一圈,步伐稳健,反应灵敏。 “果然是匹好马!”李昂赞道,彻底放下心来。 阿斯图里亚斯马融合了阿拉伯—安达卢西亚—纳瓦纳等多种血统,肩高虽然不高,但胜在舒適。尤其適合初学者或者马术不熟练的人骑乘。 在有些民风彪悍的地方,贵族妇女也多骑乘这种马。 据说圣女贞德进入奥尔良时,身穿白色盔甲,带著兜帽,胯下骑的就是一匹黑色阿斯图里亚斯马。 “老爷,一切都收拾好了,投降的俘虏被绑上双手关在了仓库里,来不及带走的战利品被我和汤姆分散藏在了各个民房中,士兵们也都完成了换装,破损的装备难以修復,我全让他们丟掉了。” 罗杰小跑到李昂跟前,替他牵住战马的拴绳。 “嗯。很好,传令下去,我们先去对面的下帕利亚斯大营清剿剩余的敌军,隨后往东出发与男爵的军队匯合。” “哦,对了,留几个受伤的弟兄守在这儿。” 一下子聚拢了这么多俘虏,很容易发出意外,为了保证战利品的安全,李昂不得不忍痛留下三个士兵守在鲁迪村。 事实上,这也是队伍里部分士兵的要求,让他们暂时丟下宝贵的战利品去行军就已经是件难事了,李昂不得不在这方面做出让步。 至此,他真正能够调动的机动兵力就只有三十人。 第38章 下帕利亚斯军营(感谢各位大大的月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8章 下帕利亚斯军营(感谢各位大大的月票和推荐票) 对付下帕利亚斯军营里面的残兵败將,三十人绰绰有余。 李昂悄咪咪来到下帕利亚斯军营时,发现里面的人居然在吵架。 一部分人想要说服同伴一起逃跑,但另外一部分则坚持守在原地,等待维尔德男爵的援军。 李昂侧耳听了片刻,发现主张逃跑的人大多是孑然一身,身无分文,没有家世的底层农奴。而主张固守的则往往是以自由农为主的弓箭手,长矛手。 自由农出身的士兵大多担任最下级的管理者,他们会协助或者代替村子里的骑士管理本村的徵召兵,一旦发生逃亡,他们也会负相应的连带责任,所以双方的矛盾根本不可调和。 眼见著矛盾越演越烈,一时间谁也说服不了谁,不少人拔出了剑,爭吵的声音甚至盖过了外面奥尔加尼亚行军的脚步声。 这正是李昂想要的。 他回头望了罗杰和小汤姆一眼,二人很快明白了老爷的意思,將身后的士兵分成三队,两队由小汤姆和罗杰分別率领,包抄下帕利亚斯军营的左右侧翼,剩下一队则由李昂率领,在正中间突袭。 卢克穿著新的到的锁子甲,掌心微微冒汗,肩膀有些发酸。他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引得一旁身著钉饰皮甲的卡特频频侧目。 隨著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营帐內爭吵不休的下帕利亚斯士兵终於发现了外面的脚步声,他们惊慌失措的拿起武器,有些人则乾脆拔腿跑了出去。 一小部分机灵的已经卸下自己身上的甲冑,丟掉武器,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作出投降的姿態。 “上!” 李昂在最前面做了个手势,隨后便带著身后的人冲了进去。因为不熟悉地形,为避免被里面的敌人偷袭,他让士兵们举起盾牌一字排开,牢牢地守住门口。 军营內的下帕利亚斯人见状,果断选择向两侧逃命,结果又一头撞进了罗杰和小汤姆的包围圈。 只有两三个幸运儿没有选择正面和左右两面,而是机智地拔腿向后逃跑,他们慌不择路地砍断了军营外的木製柵栏,隨后钻入森林逃之夭夭,身影渐渐消失在黛绿色的灌木丛中。 这些人也许会饿死在无尽的大山之中,也许会沦为山贼,但最终的答案只有上帝知道。 李昂见此也並未阻拦,围师必闕的道理他还是懂的,真要把这群下帕利亚斯人逼急了,他也討不了好果子吃,说不定还会给自己造成不小的伤亡。 最后,这群受惊的兔子被李昂搂著草全部抱了起来,总共才十个人,全是老弱,也难怪会被留在大营里。 为此,他也付出了一名士兵的伤亡,这个该死倒霉蛋忘记了长官的號令,误打误撞一头扎进了下帕利亚斯的军帐里,被五六把短剑、斧头和砍刀剁一起成了肉泥。葬送了自己的小命不说,还白白浪费了一副上好的镶铁皮甲。 要知道,现在的巴塞隆纳,一副皮甲价值四五十枚银幣,镶铁的价格则要翻三分之二。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財產了,许多骑士手下最多也就四五副而已。 要不是李昂手里有掛,再加上运气好,接二连三打了几场胜仗,想攒这么多甲冑还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至此,李昂手下只有29名可用的士兵了。 …… “老爷,里面已经被我们处理乾净了,您现在可以进来。” 营帐里面传来罗杰的喊声,紧接著还有刀剑入鞘的摩擦声。 进入下帕利亚斯的军营后,李昂却並没有感到兴奋,他瞥了一眼主位上的鹿皮毯子,对里面的战利品也没生不起半点兴趣。 现在还不清楚高斯弗雷德男爵那边是什么情况,算算时间,自己已经和奥尔加尼亚的大部队断联有一星期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眼前的战利品,休整片刻后马上急行军,但跟著来的士兵们可不会管这些。 李昂最初带来的十三名徵召兵现在只剩下十个人,其余一多半都来自男爵、佩雷骑士和贝尔纳骑士,这群人可没有服从他命令的义务。 “罗杰,小汤姆。你们两个迅速去清点物资,不用仔细数,留个大概就行。” “卢克,你去看押俘虏,注意,一个都不能放跑了,不然我拿你试问。” “卡特,你去协助搜刮战利品,动作要快,告诉士兵们不要拿大物件,揣点金银在怀里就行了。” “反正总的就是一条,我只给你们二十分钟的时间,二十分钟以后在这里集合!” 察觉到自家老爷脸上的急迫后,四人没有犹豫,应了一声,马上去处理各自的任务。 他们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看明白形势的人,自然知道李昂在急什么。 至於剩下的士兵?很抱歉! 他们大多目不识丁,平生走过最远的路就是被领主徵召出去打仗,一辈子摸过剑柄的次数屈指可数,你能指望他们明白什么?战略战术? 不一会儿的功夫,罗杰最先回来。 “老爷,军营里面我们都搜过了,大致有六七千磅粮食,武器、甲冑和箭矢也不少,但因为时间紧张,来不及细数。” 罗杰抹了把额头的汗,语速很快,“另外,马厩里有五匹驮马,两匹还能骑乘的轻型马,都瘦得很。还有些杂七杂八的物资,像帐篷、锅碗、修理工具之类的。” 小汤姆也赶了回来,嗓子里卡了一口痰,瓮声瓮气地补充:“金银不多,在几个军士和小头目身上搜颳了一下,大概……几十个银幣,几个铜子儿。” 李昂点点头,递给小汤姆一杯水,后者马上接过来猛灌了几口。 这个结果並不意外。一个临时设置的围城营地,又是留守部队,本就不会有太多油水。粮食和武器才是关键,但问题是现在他们带不走多少。 当年李自成的部队退出北京城时,金银细软装了几千车,结果就是被清军的骑兵追上,然后一顿乱杀。 这种显而易见的错误他李昂可不会犯。 “粮食……挑最轻便耐储存的,比如燕麦、豆子,用缴获的布袋分装,每人带上够三五天的口粮。武器,拣好的,特別是箭矢,儘量多带。甲冑……太沉的不要,轻便的皮甲、棉甲可以换掉身上破烂的。” 他快速下令,“马匹全部带上,驮运物资和伤员。金银分给士兵们,按人头,现在就分!” “现在?”罗杰愣了一下。 “对,现在。” 李昂斩钉截铁,“告诉他们,这是提前发的赏钱。拿了钱,就得跟我继续走,去休斯顿森林那边!谁要是想揣著钱溜號……” 他目光扫过正在兴奋搜刮战利品的士兵们,声音冷了下来,“军法从事!” 罗杰和小汤姆对视一眼,明白了老爷的用意。 “老爷,那俘虏怎么办,我们带不走他们,送回鲁迪村又太浪费时间,放了也不行,不如……” 罗杰在脖子上做了个手势,意思再明显不过。 “行,就按你说的做,记得隱秘一点,別让人看见。” “是,老爷,我心里有数!” 二人领命后,提著剑杀气腾腾地离开,不久后,卡特和卢克突然扛著一个木桶气喘吁吁地走了进来。 “老爷,这是我们无意间发现的,大家刚开始以为是酒,所以没注意,直到靠近时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 李昂有些疑惑地走近木桶,一股刺鼻的硫磺味混合著呛人的焦油味马上窜入鼻孔。 “难不成是希腊火?” 他好奇地打开木桶盖子查看,隨即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的神色。 桶里面是深褐色,混合著砂石,质地粘稠的流状体,李昂猜测应该是原油之类的东西,反正绝对不是昂贵的希腊火。 在巴塞隆纳的法理领地,埃布罗河三角洲,確实存在少量的浅层油田,也一直有人开採,只不过那里现在仍然是穆斯林的地盘,而且產量也不高,价格昂贵,不知道维尔德到底是怎么把这些东西搞到手的。 原油流动慢,粘稠,味道也不好闻。在內燃机出现之前,它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易燃,所以在有的地方也被用来协助守城,但总体来说属於比较鸡肋的东西。 “这样的木桶还有多少?” 李昂用手帕擦掉了污跡,问道。 “我们只发现了三桶,还有另外两桶在外面放著。”卢克和卡特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那就全带著吧,用驮马驮著,不要白不要。” 话音未落,军营深处隱约传来几声短促的闷哼和重物倒地的声音,隨即归於沉寂。罗杰和小汤姆很快走了回来,衣服上还沾著血,朝李昂微微点了点头。 卢克和卡特隱隱猜到了一些,但识趣地闭上嘴,没有多问。 “东西都分好了,马也备好了。”罗杰报告道,“金银按人头分了,每人差不多一个多银幣。口粮和箭矢也按您的吩咐分下去了。” “很好。”李昂闻言,走出门外,翻身上马,健壮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不安地打了个响鼻,似乎也嗅到了空气中未散的血腥和硫磺味。 “卢克,卡特,把原油桶绑到那匹最壮实的驮马背上,捆结实点,別洒了。其他人,检查装备,准备出发!” “另外记得把纹章旗打上! 第39章 苦战与背叛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39章 苦战与背叛 休斯顿森林的另一侧,佩雷骑士和他手下的士兵已经陷入苦战。 在路过一处山坡时,突然衝出的下帕利亚斯骑士一下子让奥尔加尼亚士兵阵脚大乱,骑枪的恐怖衝击力在转瞬之间就带走了数条鲜活的生命。 前排的徵召兵首当其衝,来不及躲闪,迎头撞上骑枪的枪头,身躯瞬间破开了一个大洞,鲜血喷涌而出。 “该死的,弗兰德,你到底在怎么侦察,这些下帕利亚斯人是从地下钻出来的吗?” 意识到自己遭遇了偷袭的佩雷勒住战马,心底又惊又怒,慌乱之中砍翻了几个衝上前的敌人,回头对侍从怒吼道。 同时他心底闪过一丝庆幸,幸好刚刚没有走在前面,否则现在死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大人,我也不知道啊!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刚才这里明明没有人的。” 弗兰德哭丧著脸,歇斯底里地呼喊,同时儘可能的聚拢慌乱的士兵,让他们结成阵型。 “稳住!竖起长矛!弓箭手,放箭!瞄准那些骑士的马!” 一道道命令下出,趁著敌军骑士更换骑枪,拉开距离的间隙,佩雷终於指挥士兵们暂时围成了一个圆圈阵型,锋利的矛头指向外面,长矛的底部插进土地。 不过下帕利亚斯显然不会给他这个喘息的机会,两侧的山坡和森林突然传来一声高呼,紧接著,哥特哈骑士和维尔德男爵分別率领著剩余的士兵窜出,对佩雷形成了合围。 “来自奥尔加尼亚的骑士,我是下帕利亚斯的合法统治者,伊索纳城堡的拥有者,阿韦利亚德拉孔卡城堡的主人,最虔诚的宗教护卫,维尔德·蒙加·瓦特。” “天堂的台阶不会留给邪恶之徒,投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如果你想保住一名骑士最后的尊严的话。” 维尔德男爵骑在一匹高大的棕色战马上,身边簇拥著装备精良的亲卫,目光睥睨的看著佩雷。 哥特哈则在一旁虎视眈眈,贪婪地打量著眼前的敌人,这些奥尔加尼亚人身上的装备可都是不错的战利品,刚好弥补他这几日的亏空。 “投降?哼!” 佩雷满脸不屑的冷哼一声,汗水混合著血水从额头流下,用同样睥睨的目光回敬维尔德男爵。 “尊敬的男爵阁下,恕我冒昧,我想,恐怕投降才是对一名贵族最大的侮辱!” 说罢,佩雷当即拔出骑士剑,剑尖直指天空,望向四周大喊道。 “出发前,奥利亚纳教堂的神甫已经向我许诺,凡是为奥尔加尼亚战死者,皆可升入天堂。” “弟兄们,不用惧怕死亡,请大胆的將灵魂投入主的怀抱,杀呀!” 原本士气萎靡的奥尔加尼亚士兵在听到有神甫的承诺后,精神一下子振作了起来。 有些时候,偶像崇拜並不是人的主观意愿,而是在极端困难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战爭越是频繁,人民生活越是困苦,宗教生长的土壤就越是肥沃。 马克思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在心理压力大到难以承受时,人就会寻找一个东西来缓解,会將生活中任何一件无法解释的事异化为神跡。 此时的奥尔加尼亚士兵们就接近於这种状態,当面临生死存亡危机时,人类的潜力大到你无法想像。 外围持矛的战士一鼓作气,竟然硬生生將骑士衝锋的战马给戳出了好几个大窟窿。有个倒霉的骑士直接被受惊的战马掀翻在地,脚卡在马鐙里面被拖出了十几英尺远,隨后又被后面来的战马踩在马蹄下,发出一声接著一声的惨叫。 一名骑士的全套装备约有60斤重,差不多83磅。 而因为身上盔甲的重量过於沉重,摔倒的骑士一时间难以起身,连翻身或者弯腰都十分困难,只能在马蹄的踩踏下活活疼死。 维尔德见状,黑著脸缓缓退到战阵后面,他找到拉蒙骑士,低声说了一句。 “这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对手,注意让他死的体面一点,当然,如果对方能投降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 “至於其余的,全都杀了吧,我们不需要俘虏。” “放心吧,大人,体面的话都会说,认真的事没人做!” “依我看,对面也不过是强弩之末,临死之前逞点口舌之快而已。” “嗯,速战速决,不要轻敌,这场仗要是打贏了,我就把鲁迪村从奥尔加尼亚割过来给你做封地。” 维尔德紧了紧身上的斗篷,面带微笑的说道。 拉蒙听到封地两个字,情绪瞬间激动起来,连呼吸都不由的有些急促。 他连连点头,坚定地保证道。 “大人放心,拉蒙永远是下帕利亚斯最忠诚的卫士。” 说完,他和另一边的哥特哈对视了一眼,二人心照不宣地催动各自手下的士兵,向包围圈中央的佩雷发起猛烈攻击。 此时,卡恩站在队伍的最后排,他背后的阔盾帮他扛住了来自身后的攻击,手中的长柄砍刀让身前的敌人难以靠近,再加上穿著一副防御还不错的武装衣,受到的伤势微乎其微,迄今为止都只擦破了一点皮。 不过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奥尔加尼亚一方的人数太少,而敌人却像杀不完一样,一波接著一波持续消耗著卡恩的体力。 他能感觉到,要是再来十个敌人,自己就快要到极限了。 “该死的,早知道要搭上自己的小命,就不接送信的任务了。” 卡恩朝衝过来的敌人啐了一口,墨绿色的浓痰一下子飞到了敌人的脸上,趁这个好机会,卡恩向前跨出一步,双手握住木柄,做出劈砍的动作。 隨后,砍刀猛地落下,正中敌人的脑壳。 来犯的下帕利亚斯士兵被砍中后,身体晃了晃,隨后喷出一口鲜血,两腿一蹬,就这样直挺挺地栽倒在了地上。 恐怖的模样嚇退了后续的下帕利亚斯人,聪明点的果断选择转换方向,去进攻別的地方。 卡恩余光瞥见这一幕,嘴角咧开一条缝。心中暗爽。 “嘿嘿!你爷爷我也有这么威风的一天!托上帝的福。回头好歹要给奥利亚纳教堂捐点钱感谢一下才行。” 但侍从弗兰德就没那么幸运的,他的位置靠近哥特哈骑士,在这个一心想要挽回自己损失的狂徒的进攻下,本来就武艺不精的弗兰德逐渐不支。 虽然有战马这个优势在,可情况依旧不容乐观。 一道道伤口出现在马腿,马腹的位置。直到一个下帕利亚斯士兵的短矛偶然刺中了战马的眼睛。 “嘶——” 剎那间,马嘶人吼。 弗兰德被倒下的马匹甩飞落在地上,惊魂未定地大口喘气。 哥特哈看到这一幕,先是心疼了一下战马。隨后他立马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剑劈向弗兰德右肩。 “我……我投降!” 弗兰德丟掉武器,双手撑住地面连著退了好几步,痛哭流涕地恳求道。 “我投降,我投降,求求你別杀我!” 哥特哈的剑停在半空,脸上露出猫捉老鼠般的残忍笑容,他右手揪住弗兰德的脖颈,同时回过头,对著仍然激烈的战阵大声喊道 “奥尔加尼亚人,看见没?你们骑士大人的侍从已经投降,你们还在为了什么而拼命?” “这个废物!” 卡恩瞟了一眼像小鸡一样被拎起来的弗兰德,心中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依旧坚定的不停挥动手上的长柄砍刀。 但其他士兵就不一定了! 第40章 及时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0章 及时雨 李昂骑著胯下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一路狂奔,身后依次跟著罗杰,小汤姆,卢克,卡特以及其余士兵。 从外表来看,这支队伍精锐无比,有四人身穿全套锁子甲,胸口有铁皮和牛皮缝合而成的胸襠,头戴罩面盔,脖颈处贴心地安装了护颈链甲,小腿部分则由脛甲加链甲靴保护著,这一整套下来,除了马鎧欠缺之外,几乎就是十一世纪的顶级配置。 其余的士兵著有钉饰皮甲或者镶铁皮甲,更多人穿的是红色的棉甲以及白色或绿色的武装衣,棉甲和武装衣內填充有棉花、棉絮、布匹。然后还有少量的皮革和铁片,可以抵挡短剑等轻型武器的攻击,对钝击伤也有一定的缓衝作用。 不过这种作用具体能体现多少,就只能看上帝他老人家的脸色了。 同时,还有一匹安达卢西亚战马,阿拉伯马,阿斯图里亚斯马,一匹猎马,五匹驮马以及两匹看不出来血统的轻型骑乘马。 遗憾的是大部分人的马术並不高明,或者说等於没有。 除了李昂能熟练骑马奔跑,並掌握马上夹枪衝锋和挥剑劈砍之外,只有罗杰和小汤姆的水平稍微好一点,二人勉强可以做到在马上挥砍。 而这还是在有马鐙和马鞍的前提下,可以想见,要是没有这两样工具辅助,骑马根本无从谈起,而所谓的骑兵也不过是马上步兵。 由於李昂事先早就吩咐过,所以眾人都轻装上路,身上只有盔甲、武器以及粮食,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 当然,金银细软要另说,因为这些东西无法评价。有人认为它价值连城,有人则嗤之以鼻,认为其一文不值。 朝东边的方向走了没有一会儿,李昂穿在里面的亚麻衫已经被汗水浸湿,空气中瀰漫著淡淡的血腥味,喊杀声穿过草木与树干的缝隙,若隱若现地飘进了耳朵里。 “不好!” 他心底下意识的一惊,隨后马上催促身后的队伍加快脚步,自己则用鞋跟上的皮质马刺戳了一下马腹,骑著马小跑起来。 战马的喘息声逐渐急促,鼻翼不停地上下扇动。 越靠近之前埋伏巴尔的山坡,喊杀声就越是明显。兵器相互碰撞的迴响,马蹄撞击地面的踢踏,一切都如鼓点一般,让李昂所属的队伍不得不加快脚步。 有道是救急不救穷,如果此时己方部队真的已经陷入山穷水尽的地步,那么他李昂会果断选择明哲保身。但从战场传出声音来看,双方现在正是打的焦灼,难解难分的时刻,他没有理由不去拉自己人一把。 …… 三英里的距离不过瞬息之间,李昂將战马稳稳停在了山坡的背面,这里是太阳的背阴处,光线极暗。並且又处於战斗双方的视野盲区,算是一个不错的观察点位,一般而言很难被发现。 “来的居然是佩雷那傢伙!” 望著战阵中间浑身浴血,却仍然在奋力反击的骑士,他一眼就认了出来,不由得喃喃道。 “老爷,那咱们还救不救?” 旁边传来罗杰小心的询问声,他知道佩雷和贝尔纳两人之前在宴会上对老爷的刁难,所以打心底厌恶这两个人。 “救,当然救!” 牙眥必报绝非一个骑士应有的行为,更何况双方的怨恨其实並没有多深,顶多算利益衝突而已。 李昂伸出手做出按压的姿势,示意身后士兵俯下身子悄悄靠近,自己则臥在草丛里仔细观察下帕利亚斯一方的阵型,企图发现一丝破绽。 现在自己手下只有29个人,贸然衝进去就跟送人头差不多,要想破局,必须找到一个突破口,最好是能扰乱敌人视听。 休斯顿森林的道路並不宽阔,据说上一任修路的人还要追溯到几百年前的西哥特时代。 两侧的路基已经坍圮。路中央铺满了隨著风飘过来的落叶,砂石,顏色与周边的泥土別无二致。 数百名下帕利亚斯士兵人挨人挤在一起,组成密不透风的阵型,將最中央的奥尔加尼亚军队团团围住,十几根整齐的长矛一直向前,不断压缩奥尔加尼亚士兵的空间。 忽然间,李昂发现奥尔加尼亚一方的骑士侍从居然丟下武器,跪地投降,被敌人像拎鸡仔一样提了起来。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他深吸一口气,觉得此时必须要出手了。 己方將领投降是战场上最不愿看到的事情,放在游戏里,就是士气直接减100的那种。 “罗杰,打火石带了没有?” “当然带了,老爷,这可是行军必备的物资。” 罗杰不明白老爷这样问的目的,但他的嘴巴明显比脑子更快,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很好,你去后面把那三桶原油拿过来,快去!” “原油?” “就是驮马身上的木桶!” 李昂不知道原油在这个时代叫什么,索性懒得解释,直接告诉了具体位置。 很快,三个带著刺鼻气味的木桶被罗杰和另外两个士兵扛了过来。 “把桶盖打开一点点缝隙,注意不要太多,然后像我这样扔过去。” “弓箭手记得在箭头上也涂抹一点,对,就是这样,小伙子!” 三个木桶被小心翼翼地挪到山坡边缘,桶盖被撬开一道缝,粘稠刺鼻的黑色原油开始缓慢渗出。弓箭手们忍著噁心,將箭簇浸入备用的油囊中。 李昂自己也取出一支箭,在箭头裹上浸透原油的破布,然后用火镰小心地打燃火绒。 火镰的外形就像一只有弯的小镰刀,但刀刃並不开锋,整体由一块淬火钢条打造而成。 火苗窜起,他却没有立刻点燃,而是死死盯著下方的战场。 瞅准时机后,李昂双臂发力,將木桶举过头顶。罗杰和小汤姆也效仿他的样子,三人一起將木桶重重砸进了下帕利亚斯的军阵中。 “我天,这黏糊糊的是什么东西?” “你別说了,这玩意儿好臭!” 类似的对话不断响起,下帕利亚斯的进攻速度为之迟滯,士兵们纷纷抬起头,想找到这些黑色粘稠物质的来源。 “射箭!” 李昂没有迟疑,依次將弓箭手的箭头点燃,隨后瞄准地上的木桶和流淌的原油,一声令下! 七八支燃烧的火箭冒著黑烟,拖著长长的尾跡,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隨后呈自由落体状態插入地表、木桶上、以及敌军的皮肉里。 遗憾的是,原油並不是优质的燃烧物,再加上没有添加助燃剂,不少火箭在飞行的半道上就已经熄灭。 不过多亏上帝保佑,有三支还在燃烧的箭矢成功引燃了地上的原油。 火焰最先吞噬了木桶,在木桶破裂后,里面的原油在一声爆响中四散横流,顷刻间就蔓延至下帕利亚斯士兵的脚底、裤腿,以及战马的马腿。 眾所周知,亚麻是一种极易被引燃的物质,火绒的製作材料里就有亚麻布这一项。拜占庭士兵投掷希腊火时,也会外面包裹上一层亚麻布助燃。 因此,当那粘稠、恶臭的黑色液体伴隨著爆燃的火星溅射开来,首先遭殃的就是士兵们身上粗糙的亚麻裤子和绑腿。其次就是身穿棉甲和武装衣的低级士兵,原本该为他们提供保护的棉花和布料此刻却成为了最残忍的杀手。 “我的腿!著火了!” “魔鬼!是魔鬼的火焰!” “水!快灭火!” 悽厉的惨叫和惊恐的呼喊在下帕利亚斯军阵的后方和侧翼猛然炸开!被火焰舔舐的士兵们惊恐地拍打著腿上窜起的火苗,却反而让沾了原油的手也燃烧起来。 “是老爷!援军来了,我们的援军来了!” 卡恩惊讶的看著自己面前的敌人一个个变成火人,心里想这该不会就是教士所说的神罚吧。 但当罗塞洛家族的蓝底猎鹰旗帜出现时,这些疑虑很快打消,转化为了浓烈的自豪感。 他扯住身边一个同伴的衣袖,贴近耳边大声炫耀道。 “你看到山坡上的骑士没?那是我家老爷,哈哈!老爷来救我了!哈哈!” 第41章 及时火(这章写的不好,实在抱歉)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1章 及时火(这章写的不好,实在抱歉) “老爷,我们现在不下去帮忙吗?” 罗杰目瞪口呆的注视著眼前的火海,终於认清了原油的巨大威力。直到刚刚,他还在为如何战胜敌人发愁,但现在这些忧虑都不存在了。 比他们先一步击败下帕利亚斯人的,是火焰带来的恐慌,以及脑海中那股最原始,最本能的对高温的恐惧。 “別急,先让火烧一会儿,现在下去很容易误伤。” 水火是没有敌我之分的,刚刚火焰蔓延时,眼尖的李昂就注意到战阵中的一个奥尔加尼亚士兵的衣服也跟著燃了起来。 幸好他身边的同伴反应快,及时用短剑把那块沾到油渍的衣服给割了下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罗杰,传话给后边的弟兄,要不小心被烧到了,不要用水,最好的方式是用湿布把火焰盖住,或者在地上打滚。” “要是实在没办法,寧可毁掉盔甲,也得先把人保住!” …… “见鬼了,这些黏糊糊的东西都是从哪儿来的,还有突然窜出的火焰,难道是魔鬼施展的法术吗?” “哎呦,我的手!” 在一片大呼小叫中,维尔德在隨从的帮助下好不容易扑灭了身上的火焰,但儘管如此,还是在他的红色羊呢斗篷上留下了一道黑色烟痕,和淡淡的臭鸡蛋味。 他撑著侍从的胳膊跨上马匹,下意识地环顾四周,发现局势在转瞬之间已经面目全非。 拉蒙骑士的诺曼尖顶圆锥头盔迟迟没有出现,哥特哈则自顾不暇,连连后退,战场一时间混乱无比。 “火候准备的差不多了,兄弟们,跟我上!” 与此同时,山坡后面的李昂也注意到了这一幕,此时不发,更待何时? 他骑上战马率先冲了出去,因为之前携带的骑枪都已经损坏,所以这次只好掏出双手剑在马上挥砍,大有一股骑马与砍杀的意味。 罗杰和小汤姆紧跟在老爷身后,替他拦住侧面和背后可能出现的攻击。 隨后,29名士兵如出山猛虎一样扑进了下帕利亚斯的战团。他们在出征之前每人领了一枚银幣,现在正是卖命的时候。 但还是那句话,战场上击败下帕利亚斯人的永远不是奥尔加尼亚英勇的战斗力,而是恐慌。 下层的农奴徵召兵最先丟下武器惊慌失措的逃跑,这股情绪一传十,十传百,周围的下帕利亚斯士兵也不得不跟著同伴一起逃窜,羊群效应在此刻展露无疑。 “停下,都给我回去,回去!” 维尔德和一眾骑士反应过来时,大势已去。 他拔出重型手半剑砍倒了好几个逃兵,暂时震住了周围数十名士兵,但更多的士兵依旧在他剑刃够不到的地方疯狂溃败。 …… 【叮!成功击杀敌方骑士,经验值+100,当前经验值(150/160)】 还差10点经验就能升级了! 李昂剑锋下指,抢在对方投降之前险之又险地击杀了一名下帕利亚斯骑士,再加上之前杀敌获取到经验,总经验值一下子来到150大关,距离升级也就是顺手杀几个嘍囉的事了。 李昂心中微微一喜,但手上动作丝毫未停。他目光如电,扫视著混乱的战场,寻找著合適的“经验包”。 溃逃的敌军中,总有几个胆大或跑得慢的。 “卢克!左前方,那个穿皮甲拿长戟的傢伙!”李昂低喝一声,拍马前冲。 穿著沉重锁子甲的卢克正和一个敌人缠斗,闻言精神一振,马上明白了自家老爷的意思,他猛地发力用盾牌撞开对手,隨即一个侧身,让出通路。 李昂的战马擦著他身边掠过,撞倒了卢克身前的敌人,同时手中双手剑借著马势,划出一道冰冷的弧线,精准地掠过那名正试图阻止几个溃兵结阵的敌军军士脖颈! 【叮!击杀敌方农奴,经验值+5,当前经验值(155/160)】 “我天,装备这么好,居然告诉我只是个农奴?难不成他手上的装备是捡的?” 他心里不禁暗自狠狠吐槽了一番,无奈只好再次打马折返回去。 还差五点!李昂拨转马头,看到一个长相酷似亚恩的士兵正用阔盾格挡一个敌人的钉头锤,脚步踉蹌。 他双腿一夹,战马再次加速,从侧翼掠过,双手剑顺势下劈。剑光一闪,那个敌人后心飆血,扑倒在地。 【叮!击杀敌方军士,经验值+20,当前经验值(5/320)】 【等级提升至lv6,获得一点可用属性点】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5(5/160) 力量:10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1 “加一点力量!” 李昂想都没想,在力量后面的“+”上点了一下,数字马上变成11,隨后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从脚底蔓延至全身。 仿佛有一股温热的暖流注入四肢百骸,肌肉纤维似乎变得更加致密,骨骼也隱隱传来一阵轻微的、令人舒適的酥麻感。手中的双手剑仿佛轻了一分,挥舞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之前因为激烈廝杀而积累的酸痛和疲惫,也消散了不少。 “不错!”李昂暗自赞了一声,他勒住马,环顾四周。下帕利亚斯的溃败已成定局。 “老爷,我是亚恩!” 一道熟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亚恩脸上淌著鼻涕,一副马上要哭出来的样子。 “真的是亚恩!你不是送信去了吗?怎么跟著来了?” 李昂语速很快,但他来不及听亚恩的回答,马上又策马回到战场支援。 亚恩站在原地,乐呵呵地衝著李昂的身影傻笑。脚边那具还未死透的尸体突然抽搐了一下,嚇得他连忙补了一刀。 小汤姆正带著一队人呼喝著追砍逃敌,扩大混乱,顺便抓些俘虏。 罗杰和卢克、卡特等人已经控制了战场中心区域,正在收拢己方伤员,收缴散落的武器,並看押著几十个蹲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下帕利亚斯俘虏。佩雷骑士在手下的搀扶下,正清点著残存的部属。 初步统计,总共250名敌军,留在战场上的尸体却不足五十具,並且很多都还是被火烧死的。 大部分下帕利亚斯人或负伤倒地,或丟盔卸甲的逃走成为溃兵。 “一场战爭结束后,不知道又要冒出来多少山贼和强盗……” 而下帕利亚斯男爵…… 誒!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 等他四周寻找时,只发现了维尔德男爵遗落的红色斗篷,人却不见了踪影。 “罗塞洛爵士,这次多谢你的及时救援,不然……” 佩雷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脸上的灰尘还没有擦乾净,弯腰感谢道。 刚刚因为战斗打的火热,二人一直没来得及交谈,不过现在也没时间了。 “来不及解释了,佩雷阁下,下帕利亚斯男爵还没逃远,我们现在追上去来得及!” 如果能成功捉住维尔德,基本就可以宣告战爭结束,这对在场的眾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诱惑。 一名男爵的赎金相当於整个男爵领三年的收入总和,而下帕利亚斯足足有二十个骑士领,每年光收到的封臣税就有一万多枚银幣,也就是三百將近四百枚金幣,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財產。 但追上去的风险也不小,大战过后士兵们都极为疲惫,搞不好就有被反杀的风险。 佩雷闻言,沉默了片刻,隨后深吸一口气,不顾身上的伤痛,猛地一拍大腿,向身后的骑手下令道。 “追!” 第42章 差一点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2章 差一点 “大人,不好!他们追上来了!” 哥特哈在混乱中好不容易抢到一匹马跟著维尔德男爵跑了出去,但谁承想还没逃出多远,奥尔加尼亚的骑手就又追了上来。 “该死的,奥尔加尼亚人的怎么反应这么快!” 维尔德恼怒的骂了一句,隨后手指向自己身边的两名侍从。 “你,还有你,去后面拦住敌人!” 两名侍从脸色瞬间惨白。回头阻拦那帮杀红了眼、刚刚击溃了他们主力的奥尔加尼亚人?这跟送死有什么区別? 但男爵的命令,他们不敢不从。 在中世纪,如果侍从在战场上拒绝执行封君的命令,就相当於违背了二人之间的契约,那么封君有权力收回他们的采邑、处以巨额罚金。 如果遇上一名严厉的地方主教的话,甚至可能將其绝罚。 如果只祸及他们自己,那么其实还会好点。但事实是上述的惩罚往往都会殃及他们的亲属和家人,有点类似於古代中国的连坐,但古代中国的刑罚判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统治者,也就是皇帝的意志。 而这种处罚的法理基础则在於二人双方的契约,以及互相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係。 两人对视一眼,眼中满是绝望,却也只能咬牙调转马头,抽出武器,迎著追兵衝去,试图用生命为男爵爭取一点逃命的时间,实则是希望在自己阵亡后,男爵能善待他们的家属。 从这一点来看,这两名侍从比弗兰德强多了,起码不会临阵投降。 维尔德和哥特哈,则带著仅剩的另外三四名有马的隨从,头也不回地继续向森林深处、安妮欧斯木堡的方向狂奔。 …… 李昂和佩雷带领的追兵人数也不多,主要是他们自己以及少数还有马匹、伤势不重的骑兵,总共不到十骑。看到两名敌骑反衝过来断后,奥尔加尼亚的追兵稍显慌乱,但李昂没有丝毫犹豫。 “罗杰,小汤姆,左边那个交给你们!右边是我的!” 他低喝一声,双腿猛夹马腹,黑色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仰起脖子长嘶一声,后腿一前一后猛蹬地面,骤然加速,扬起一片沙尘,如同一道黑色闪电,直扑右边那名眼神惊惶的侍从! 侍从见李昂来势汹汹,鼓起勇气挺起短骑枪(可能是捡的或原本携带的短骑枪)试图对冲。 短骑枪也叫马枪,大概有两米长,枪桿用白蜡杆製成,枪尾装有铁帽或枪墩(buff),可以在必要时倒过来当短锤用。 適合马术不精,或者骑枪用的不熟练的人使用。衝击力高於矛,低於骑枪,对骑马拿双手剑的李昂来说算是个不小的麻烦。 毕竟武器的长度差距摆在那里,一寸长一寸强可不是白说的。 然而李昂刚刚升级后增强的力量让他做出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动作——在双方即將交错的瞬间,他猛地一拉韁绳,战马灵巧地向左偏转了小半步,同时身体侧倾,手中双手剑自下而上斜撩! “当!”一声脆响,侍从的骑枪被剑锋磕偏,擦著李昂的肩甲滑过。而李昂的剑去势不减,借著两马交错的力量,狠狠劈在侍从缺乏防护的侧腰和肋部! 仗著锁子甲的防御力,李昂的肩胛处只是轻微的红了一块,而迎面衝过来的侍从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皮革和锁环撕裂的声音令人牙酸,侍从惨叫一声,从马背上栽落。 【叮!成功击杀敌军侍从,经验值+20,当前经验值(25/320)】 另一边,罗杰和小汤姆也合力解决了另一个断后的侍从。小汤姆用月刃斧砍断了对方的武器,罗杰趁机一矛刺中了其坐骑的脖颈,战马哀鸣倒地,將侍从摔下,隨即被跟上来的其他骑兵乱刃砍死。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书库多,.??????任你选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又可惜了一匹好马!” 李昂心里默默哀悼了一句,將缴获的战马交给后面的士兵,自己则继续追击。 但维尔德等人已经趁机又拉开了一段距离,身影在昏暗的林间小道上若隱若现。 “追!他们跑不远!”佩雷怒吼,他此刻也骑著一匹无主的战马跟了上来。不过受伤的右腿始终难以发力,所以马匹的速度一直不快。 …… “咱们还有多远?” 维尔德听到后方始终甩不掉的马蹄声,心里难免有些急躁。 “还有二十英里,大人!” 哥特哈很久没有骑过像今天这样快的马了,他的身子在摇摆的马背上起伏,上气不接下气的回答道,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摔了下去。 “前面十英里就是桑普村的入口,再走八英里就能看见安妮欧斯堡的木製外墙了。” “上帝保佑,可千万別被追上!” 维尔德只恨自己平常去教堂的次数太少了,要不然这种关键时刻上帝为什么不拉他一把? 话音落下,来自身后的马蹄声突然逐渐增大,仿佛越来越靠近耳边,嚇得他连忙用马刺戳了一下战马的腹部,双腿夹紧,再次加速奔跑。 …… “这样下去可不是个办法!” 李昂望著前面五条晃来晃去的马尾,眉头紧锁,嘴里忍不住喃喃道。 双方使用的马种都大同小异,速度自然也差不了太多,如果不採取点別的措施,追到猴年马月都不一定能赶上。 “罗杰,把你的猎弓给我!” 罗杰一愣,但还是迅速將背上的猎弓解下,连同箭壶一起递给了李昂。“老爷,您要……” 李昂没有解释,接过猎弓,试了试弓弦的力度。 这是一把典型的单体猎弓,由一整块木料製作而成,弓身呈光滑的连续弧线,握把区最粗,向两端逐渐收细。 猎弓磅数適中,拉起来不怎么吃力,適合在马上使用,比之前缴获的那把紫衫弓轻便多了。 他深吸一口气,在顛簸的马背上努力稳住身形,双腿紧紧夹住马腹,屁股微微上抬,离开马鞍。 左手握弓,右手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箭搭上。 追逃双方都在高速奔驰,林间小道崎嶇不平,光线昏暗,射击难度极大。 尤其是树叶缝隙之间时不时撒下来的阳光,极大干扰了李昂的视线。 弓弦缓缓拉开,李昂感受著风的方向和坐骑起伏的节奏。他把敌人想像成奔跑的兔子,箭头瞄准对方的战马。 “嗖!” 箭矢离弦,发出一声轻啸。 前方的维尔德似乎听到了身后的破空声,下意识地一缩脖子。箭矢擦著他的头盔边缘飞过,“噗”地一声,居然歪打正著的深深扎进了他前方一名隨从坐骑的后臀! “希律律——!” 那匹战马吃痛,发出一声悽厉的嘶鸣,猛地人立而起,隨后发疯般地向旁边衝去,撞在了另一匹隨从的马上! 两匹马顿时搅在一起,嘶鸣倒地,將背上的骑手狠狠甩了出去,滚作一团,瞬间堵塞了本就不宽的小路! “该死!”哥特哈回头看到这一幕,又惊又怒。 维尔德更是嚇得魂飞魄散,拼命抽打马匹,试图从旁边绕过去。但倒地的马匹和骑手挡住了大半去路,让他他不得不减速,小心地从边缘挤过。 就这么一耽搁,李昂等人已经追进了一大截! “再射!”佩雷见状大喜,也试图张弓,但他右臂有伤,根本使不上力。 李昂已经再次搭箭上弦,瞄准了哥特哈的战马。 弓弦再响! 这一箭,因距离更近,所以也更加精准。 箭矢钻进了哥特哈坐骑的脖颈侧面!滚烫的鲜血喷涌而出。 战马哀鸣一声,前腿一软,轰然倒地,將猝不及防的哥特哈甩飞出去,重重砸在一棵树上,发出一声闷哼,半天爬不起来。 “哥特哈!” 维尔德惊叫,但他不敢停留,只能眼睁睁看著自己的骑士被甩下马。 他身边最后一名有马的隨从也嚇得面无人色。 “维尔德男爵!你跑不掉的!速速下马投降!” 佩雷高声喊道,同时示意身后的士兵从两侧上前包抄。 “注意別伤到他了,对方好歹是一名男爵。” 胜利者有义务给投降的贵族必要的体面,並且保证俘虏的人身安全,佩雷显然认为自己此时已经胜券在握了。 第43章 溜走的经验包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3章 溜走的经验包 情急之下,维尔德只能不断催动战马加快速度。 突然,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他突然拔出腰间的匕首,狠狠刺在自己战马的臀部! 战马剧痛,发出一声恐怖的嘶鸣,爆发出前所未有的速度,猛地向前躥去!那名隨从愣了一下,隨即也被维尔德这疯狂的举动嚇到,下意识地猛夹马腹跟上。 …… “没追上就没追上吧,好歹还俘虏了一名骑士,也不算亏。” 李昂强忍著想杀掉哥特哈骑士的念头,自我安慰道。 刚才他的战马跨过摔倒的马匹和下帕利亚斯侍从时,地面哀嚎的侍从居然暴起用双手缠住了马腿,以自己葬身马蹄之下为代价强行为维尔德男爵爭取到了逃亡时间。 等到麻烦全部处理完时,维尔德和他的战马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这都是上帝的旨意!” 佩雷吃痛的咧著嘴走上来,拍拍李昂的肩膀,隨后弯腰解下佩剑,在山坡下的一块苔石上坐了下来,神色淡然。 “看来你对维尔德逃走並不担心?” 李昂解下鞍桥左侧的水壶,递给佩雷。后者接过后猛灌了几口,看起来渴的不轻。 受东方的军事思想影响,他一直认为擒贼先擒王,覆灭一个政权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擒获对方的统治者。 而且蒙古人西征时也確实是这么做的,他们每攻破一个国家,都会將当地的统治者及其亲属赶尽杀绝。 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就是1241年,蒙古西征军在波兰的列格尼察战役中击败波兰—西里西亚联军,並且当场斩杀西里西亚公爵亨利二世。 据说公爵亨利是在投降后被杀的,但当初的亲歷者都已经不復存在,谁也不知道这件事的真假。 不过这种做法却恰好与欧洲的传统相反。 在这里,俘虏敌方贵族才是通行的做法,既能索要巨额赎金,又能作为政治筹码,甚至能迫使对方家族签订对自己有利的条约。 杀死一位有合法地位的贵族,尤其是公开投降的,往往被视为野蛮、褻瀆骑士精神的行为,会招致整个贵族阶层的反感和报復,甚至可能引来教会干涉。 “下帕利亚斯的精锐在这场战役中死的死,逃的逃,没有数年时间估计恢復不了。” “我猜那个自詡正义的傢伙现在大概率躲在叫安妮欧斯的小木堡里瑟瑟发抖,祈求上帝来保护他,哈哈哈!” 佩雷满不在乎的说道。 “而你,我的朋友,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的很好了。你比你那在天国的父亲强多了,请原谅我的不敬,但这是实话!”“ 我想他听到后应该也会感到欣慰,罗塞洛家族居然出了一头雄狮!” “好吧,我尊敬的骑士先生,你贏了。上帝保佑,但愿真如你说的那样。” 李昂再次接过佩雷还回来的牛皮水壶,往自己嘴里也灌了一口。 甘甜的清水一下子消饵了內心的焦躁,大脑渐渐冷静下来。 期间他又瞥了一眼蹲在角落里瑟缩的哥特哈,越看这个傢伙就越觉得他像一个大號经验包。 “一名骑士可值整整一百经验值啊!还有身上那一套锁子甲!不知道能卖多少第纳尔。” 李昂心里在滴血…… 若非佩雷和他属下的士兵在周围看著,他保证二话不说就给宰了,但现在不得不为了所谓的贵族体面而放下手中的双手剑, 不过想来这次自己的收穫也足够多了,光是盔甲就缴获了不少,还有马匹,粮食等等。 按照战利品分配的原则,在下帕利亚斯军营里搜到的那六千磅粮食他可以占有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则要按照惯例上交给高斯弗雷德男爵。 严格的来讲,封臣应当把在战爭中获得的最好的那一部分战利品交给封君,例如上好的战马,精良的锁子甲,但他显然没打算这么做。 自己在前线打生打死,男爵在后方啥也不干拍拍屁股就能得到大量战利品,李昂表示古往今来都没有这样的事,自己绝对不会惯著。 想来“慷概大方”男爵大人应该也不会在意这么一点“微薄”的收入。 二人交谈的功夫,罗杰和小汤姆正领著跟上来的骑兵收集地上散落的盔甲武器,同时试图抓住敌方士兵遗落的马匹。 其中一名穿著白色棉袍,头戴护鼻盔的骑手一脸兴奋的捣鼓树干下面的一具下帕利亚斯士兵的尸体,他背对著眾人,丝毫不顾及尸体散发出来的血腥味,趁罗杰没注意时偷偷顺走了士兵尸体脖子上的银十字架。 这个倒霉的下帕利亚斯人死於马匹的衝撞,他先是不慎跌落马下,其间又被战马的头部顶到了胸腔——这估计是主要死因。 隨后,失去理智的战马用马蹄毫不留情地踏在了自己哀嚎的主人身上。 一匹战马的重量有1000磅左右,大致相当於5到7个成年男性之和。 並且镶嵌了马蹄铁的蹄子坚硬无比,寻常的甲冑根本无法化解这股庞大的衝击力。 最后,这匹受惊的战马连续三次踏在士兵的胸口和腹部,几乎將他的上半身踩成肉泥——肋骨断裂刺穿內臟,脊椎扭曲变形,鲜血从口鼻和破碎的甲冑缝隙中喷涌而出。 “哦,我的宝贝儿,今天真是幸运!” 骑手对此早已司空见惯,他双手捧起十字架,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上面的鲜血,隨即凑上嘴亲了一口,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將其揣进怀里,同时眼珠子谨慎的提防著四周来回走动的同伴。看样子已经不止一次干这种事了。 “老爷,我们已经將战场打扫完毕了。” 骑手的小动作很幸运的没有被发现,他看到罗杰小步跑向李昂,猜测可能是要走了,连忙抓紧时间翻腾尸体,又顺手摘下了死者腰间镶嵌铜钉的皮带,把自己的腰间塞的鼓鼓的。 “嗯,回去吧,这里距离敌人的木堡很近,待久了不安全。” 说罢,李昂和佩雷对视了一眼,二人各自翻身上马,走在队伍前方。 右腿在跨上马背的那一刻,他眼角的余光突然瞥到了一个模样奇怪的骑手。他的腰间鼓鼓,眼神躲闪,察觉到李昂的目光后,立刻心虚地移开了视线。 抱著怀疑的心態,他又仔细打量了一会儿,直到一阵风吹过,骑手的衣摆卷了起来,正好露出半截十字架,银色的光泽在太阳底下格外显眼。 “罗塞洛,你在干什么,这里不是已经搜过了吗?” 佩雷以为李昂担心遗落了地上的战利品,停下马来催促他前行。 “圣母玛丽亚在上,你管的可真多。” 李昂半开玩笑式的抱怨了对方一句,隨后扭头登上自己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不再去管那名骑手。 士兵们在打扫战场时手脚不乾净是被默许的,只要不是做的太出格,领主出於维护士气的考虑,一般都选择不予追究。 骑手见李昂转过头去,也舒了一口气,狂跳的心终於停了下来。 刚刚被盯住的那一剎那,他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仿佛凝视自己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蓄势待发的雄鹰! “耶和华在上,这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罗塞洛爵士不愧是立下了赫赫战功的人!” 第44章 前往桑普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4章 前往桑普村 回去的路上,李昂感觉分外轻鬆,这主要是心理上的。 下帕利亚斯的主力军队被全线击溃,混乱中具体死伤了多少他不清楚,但三分之一是有的,唯一有些遗憾的是自己没捞到多少经验,只浅浅的升了一级。 自从亲身在战场上廝杀过几次后,他发现演义或者小说中那种一人大杀四方,以一敌百乃至以一敌千的战绩是不可能发生的。 首先,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你可以仗著装备和武艺优势毫不费力的杀五个人,十个人,但绝不可能是五十个人。 最可能发生的情况是,杀掉十几个人后,嚇退剩下的五十个人。 另外,在板甲还没出现之前,不论是锁子甲、札甲还是鳞甲都不能提供全方位的完美保护,尤其是钝击伤和刺击伤,这个时代的甲冑几乎无法很好的防住,只能凭藉个人强大的战斗素质和直觉躲掉。 要是一个不小心没能躲掉…… 那么请別担心,巴塞隆纳因为紧挨著穆斯林占领区,所以很早就接触到了来自阿拉伯和东方的先进医术。这里医生的水平在整个欧洲都是数一数二的,所以根本不用担心自己会遭受放血疗法的折磨。 不过必要的疼痛还是得忍受的,这个时代没有止痛药,也没有麻沸散,更没有先进的消毒手段。 且病人在进行外科手术前,往往还会被要求服下含有剧毒的顛茄和其他药材。 综上所述,儘量苟一点,不受伤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 因此,真正的厉害將领往往都体现在谋略上,没有哪个傻蛋会自己冒著生命危险亲自上阵杀敌,即使有,那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所谓上兵伐谋正是这样。 “李昂,话说那个叫桑普的村子可就在附近,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就在他专心致志总结战斗中的得失时,刚刚在一旁沉默不语的佩雷突然开口,手指向一处蜿蜒的山路,似笑非笑的看著他。 山道隱藏在一座巨石后面,两侧全是一人粗的大树,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从下往上看去,山路逐渐陡峭,山势也骤然抬升,最险峻的地方目测有七十度的斜角,再加上道路又格外狭窄,简直比李昂前世下乡扫墓时走过的荆棘密布的老林还要难以通过。 前世,李昂的家乡在南方,那里有在逝者的墓周围种植松树的习俗,又有把墓址选在奇山险峰的习俗,两者叠加,结果就是每次扫个墓堪比红军爬雪山过草地一般,除了没有吃草根煮皮带外,其余的经歷都跟长征没有两样。 所以在看到佩雷指的山路时,他不可避免的沉默了一大会儿。 “难怪当初男爵选择攻打桑普村的人选时,大家一个也没有吱声,敢情是这么回事。” “佩雷,你確定吗?这可不像一条村道该有的样子,我们是不是来错了?” 李昂摸摸脑袋,装作疑惑的样子,实则是想打消佩雷的奇葩念头。 “不!我十分確定,亲爱的罗塞洛!” 佩雷没有告诉李昂高斯弗雷德男爵已经提前许诺把桑普村封给他了,並且他在来之前还提前预习了关於桑普村的地理形势和人口分布,农业產出等知识。 “不用怀疑,以阿马特家族的荣誉起誓,我敢打包票!咱们绝对没有走错!” 佩雷大大咧咧地拍了拍胸脯,同时双腿驱动战马走上那条隱蔽在树林间的山道,根本不给李昂反应的时间。 后面属於佩雷的士兵见状,也一言不发的跟上了自家领主。 “好吧,希望是这样。” 李昂无奈地嘆了一口气,也选择跟了上去。 反正桑普村的可战之兵都被哥特哈尽数徵召走了,现在估计尸体躺在地上还没有凉透,所以危险是不可能存在的,就当是战后去放鬆一下了。 而且加上自己,一行人总共有十名骑手,十一匹战马,总共四名身穿铁甲的战士,还有好几名身穿皮甲的侍从,寻常的强盗就是喝了假酒也不会想到去打劫这样一支队伍。 至於村民们是否会反抗,那就更不可能了。 中世纪老农应该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来冒犯一名正儿八经的骑士,骑砍里面老农用草叉捅穿骑士的例子在现实中並不是没有,但这个概率小到完全不可能发生,几乎是百年一遇的级別,相信自己应该没有这么倒霉。 心里计较完利害关係后,李昂突然想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佩雷为什么好巧不巧非要去桑普村? “当然,这件事我不该问,但作为你並肩作战的战友,我有理由了解你的全部,尊敬的佩雷阁下。” “请问男爵大人是不是给了你什么许诺,或者是奖励之类?你知道我的意思,我说的是桑普村!” 他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了不对劲,马上策马来佩雷身边,用疑惑並且好奇的眼神看著对方。 “额……,我想说的是,男爵有赐予封臣封地的权利,这是你应该清楚的,李昂。哪怕这块领地目前在法理上还属於下帕利亚斯。” “好吧,我就知道!” 李昂忽略了佩雷话语中的一大串谦辞和隱喻,直接了当的抓住了其中的主干。 “所以,高斯弗雷德男爵把桑普村封给你了,对吧,当作救援鲁迪村的报酬?” 佩雷的脸色略显尷尬,他转过头,假装咳嗽了几声。试图转移李昂的注意力,但不一会儿就发现这招根本没用。 “可以这么解释,你的理解能力可真强,不愧是奥尔加尼亚的雄狮。” “可是你似乎並没有完成救援这头雄狮的任务,最终的结果甚至倒了过来,你反而因为有雄狮的存在而得救了!” 李昂依旧不依不饶的追问道,不给佩雷丝毫反驳的余地。 “好吧,我说不过你,狡猾的罗塞洛。” “我想,在你雄狮的名號前面应该加上一个前缀,精明者怎么样?这个称呼正好合適!” 李昂没有理会,继续注视著佩雷·阿马特的双眼,表情无比严肃,这让身后听到二人对话的士兵百思不得其解,完全搞不清楚这两位贵族老爷在打什么哑谜,一会儿雄狮一会儿精明者之类的。 罗杰和小汤姆以为二人发生了矛盾,右手已经悄悄握住了剑柄。 “我给你一副锁子甲怎么样?阿马特家族向来不会亏待自己的救命恩人。” 佩雷实在扛不住李昂赤裸裸的直视,或者也可能是因为心里有一丝感激和愧疚的情绪,答应支付一副锁子甲作为补偿。 “再加100银幣!” 在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李昂从不含糊,给出了自己心中的价格。 “死去的士兵需要支付抚恤,他们的妻儿老小还要继续生活下去,这份钱不是给我的,是付给他们家人的。” “切,鬼才信,到时候能有10枚银幣能落到那群泥腿子手里就不错了。” 中世纪没有阵亡抚恤的说法,佩雷自然不相信李昂所说的话,但他並没有表现出来,一副锁子甲和一百枚银幣,为自己换来一个强有力的盟友,是件极为划算的事情。 反正第纳尔又不用从他手上出,单俘虏哥特哈的赎金和战场的缴获就足以满足要求。 “好!那咱们说定了,不过前提是你得和你手下的士兵帮我控制住桑普村。” “乐意至极!” 得到李昂的许诺,佩雷不禁心情大好。直到此时,他还没有意识到,李昂已经从曾经那个被他所轻视的浪荡小子,成长为了自己不得不去拉拢的强大盟友。 第45章 哥特哈家族有孤忠(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5章 哥特哈家族有孤忠(一) “这就是桑普村?” 站在村口前,李昂看了又看,眼前的景象迫使他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来確定眼前看到的不是海市蜃楼。 一排低矮的茅草屋就不说了,这在中世纪乡村很常见,更何况是一个处在交战地的村子,破落点很正常。 关键是,这也太破落了吧! 道路泥泞不堪,几场春雨过后,车辙和脚印化作了浑浊的水坑,散发出粪便、腐烂植物和说不清的酸臭混合的气味。 几只瘦骨嶙峋的狗有气无力地趴在屋檐下,见到陌生人连吠叫的力气都没有,只是警惕地抬起眼皮。 田地紧挨著村落,本该是绿意盎然的春播时节,眼前的景象却令人心头髮凉。 大片土地荒芜著,杂草顽强地冒出头。勉强被翻耕过的地块也显得稀疏拉拉,作物秧苗羸弱发黄,像是隨时会夭折。田埂和水渠大多破损堵塞,显然缺乏维护。 “不出意外的话,好像……是的。” 佩雷勉为其难的挤出这句话时,肠子都悔青了。 该死的!早知道桑普村是这副鬼样子,就不该答应那么爽快,一百枚银幣啊,整整一百枚,不知道能买多少磅粮食了。 以现在的情况来看,100枚银幣很可能相当於今年桑普村的年收入总和。 首先是人口,原先的领主哥特哈几乎將百分之六十的成年男性都送上了战场,这些摸了一辈子锄头把子的老农突然拿起了刀剑,除了当炮灰和为大自然提供有机肥外,就再也发挥不了其他別的积极作用了。 然后就是村子里的存粮,下帕利亚斯的主力部队在这里盘踞多日,能找得到的食物全部被消耗的七七八八,农民手里除了勉强维持生命体徵的口粮和种子粮外,没有任何多余的食物和存货。 也许有一部分被聪明点的农奴藏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但也是杯水车薪,救不了近火。 最后便是劳动力缺乏带来的一系列次生问题,春播无疑是被耽误了,真正的播种面积只有往年的三分之二,也许还要少。 因为没有完整的人口普查和耕地图册,所以除了上帝,没人能弄清楚这件事。 “两位尊敬的老爷,这里是桑普村,我们的领主在几天前带著小伙子们外出跟隨男爵征战去了,二位来的实在不凑巧。” 发现村外来了群陌生的士兵后,村民们警惕的回到了各自的房屋,紧闭窗户,拉上门閂,两只黑色的眸子透过门板的缝隙惊疑不定地打量著来客。 村子里的管事,一个名叫加纳的老傢伙,虽然已经白髮苍苍,但还是硬著头皮,强忍住心中的恐惧,走到李昂和佩雷面前客气的询问,同时一双浑浊的眼睛也不停地悄悄打量,判断对方到来的意图。 “如果二位是想为战马补充草料的话,那么我愿意为大人效劳,只不过近日桑普村收成不佳,可能没办法让尊贵的客人们满意。” 说罢,他心有余悸的瞥了李昂一眼,发现眼前这位骑著高头大马的贵族表现的还算和善,脸上並没有贵族们生来对下等人的蔑视,甚至在察觉到自己的目光后,还衝自己笑了一下。 “该死,我在干什么,居然直视一名尊贵的骑士。” 加纳连忙低下脑袋,恭敬地等待回话。 哪怕是不认识的陌生贵族,他也不敢有丝毫怠慢,长年累月刻在骨子里的记忆让他习惯了服从。 “放宽心,老东西,我们不是强盗!” 佩雷神色淡然,径直骑马越过面前的老者,留下一句轻飘飘却又力比千钧的话。 “另外,提醒你一句,哥特哈那个胆小懦弱的傢伙回不来了,代替他的是佩雷·阿马特,奥尔加尼亚男爵麾下的骑士。” “什么?老爷他阵亡了?” 加纳管事错愕的愣在原地,花白的鬍子隨风飘动,整个人似乎苍老了十岁,一股萧索的落寞感向外散出。 此刻他的样子像极了一首悽美的唐诗: 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李昂见状,突然有些於心不忍,就在他將要开口的前一刻。佩雷的声音骤然响起,从怀里丟下一柄做工精良的匕首,上面赫然是哥特哈家族的纹章。 “隨你怎么想,可怜的老东西。现在桑普村是属於奥尔加尼亚的领土,但你放心,我不是一个贪婪的领主,说不定还会让你们的生活过的更好!” “是……是……” 见到那把沾染血跡的匕首后,老管事认命般低下头,佝僂著腰,一摇一晃地跟在佩雷的战马后面,毫不在意马蹄扬起的灰尘扑到自己脸上。 “哀莫大於心死,这把年纪,又经歷了这样的事情,恐怕活不了多久了。” 李昂在心底嘆了一口气,默默地替加纳感到惋惜。 村子的管事大多兼任领主管家,收税官等职务,由领主的亲信担任,並且这种任职是世代传承的,可能在此之前,加纳祖上好几辈人都是哥特哈家族的管事,也难怪他会悵然若失。 忠诚这个东西真的很奇怪,有的人花无数金银財宝都买不来,有的人自己吃糠咽菜,身边却跟著一大群忠心耿耿的人, 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的晋国公子重耳,在外流亡十九年,顛沛流离,食不果腹,介子推等贤士却始终不离不弃,甚至割股啖君。 忠诚与財富地位无关,关乎的是人心所向,是品格与承诺的力量。 如此看来,哥特哈平日对待自己的领民应该还不错,至少在道德上没有太大的瑕疵。 不过可惜的是,道德在乱世不能当饭吃,也不能保护自己不被俘虏。 “权利来自於刀剑!” 这句话原本是托斯卡纳的多林·马拉斯皮纳家族的箴言,现在放在此情此景却让人觉得异常合適。 “罗塞洛,快跟上来,陪我视察一下阿马特家族的新封地!” 佩雷丝毫没有在意这个可有可无的管事,也懒得跟他解释哥特哈其实没死,而是被俘虏了。 阿马特家族在奥尔加尼亚的封地上就有一大堆待业的管家,到时候派一个过来接替就好了,没有哪个贵族会主动去跟一个下等人讲话。 “你,叫加纳是吧?把村民们全都叫出来,老爷我要视察!” 他手指著老管事吩咐道,自己则骑著马绕桑普村低矮的茅房走了一圈,同时仔细观察著周围的耕地,心里估算一年能有多少產出,越看脸色越黑。 老加纳心有余悸地回头瞥了一眼后面的全副武装的骑手,不敢反抗,挨家挨户地敲门把村民叫了出来。 “大家快出来,新老爷来咱们村子了!” “什么,新老爷?” 村民们听到事情的起因后果后,先是惊讶,然后又回归平淡麻木的表情。 事实上,底层的农奴並不在乎谁来当老爷,他们只在乎新老爷收多少税,其次,就是自己在外征战的家人。 “如诸位所见,哥特哈和下帕利亚斯军队已被击败,现在,统治这里的人,是来自阿马特家族的奥尔加尼亚骑士,也就是我,佩雷·阿马特!” 一圈巡视完后,佩雷来到稀稀疏疏的村民队伍前,按照惯例发表一番讲话。 全副武装的骑手则依次排列在佩雷身后,给足了压迫感。 令人难绷的是,底下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根本听不懂佩雷嘴里文縐縐的话,只有在讲到土地和税收的时候,他们才会给面子的抬一下自己的脑袋。 “好吧,我要说的就是这么说,第一年十税一,相信对你们来说,这个税率已经足够仁慈了!” 佩雷也越讲越觉得没意思,最后乾脆大手一挥,宣布完税率后,让村民们自行解散。 “老管事,给兄弟们找点儿吃的,这该死的山路,把我簸的都饿了。” “哦,对了。哥特哈那个傢伙的妻儿呢?如果还在里面的话,我就不进去了。” 他让侍从去村子里徵集草料来餵马,自己来到村中央的领主大屋,右手刚准备伸向门把手,又突然停了下来。 “回大人的话,夫人前几日带著小少爷回阿拉贡王国的韦斯卡伯爵领省亲,现在还没回来。” 哥特哈的妻子来自阿拉贡王国韦斯卡伯爵领下面的一个骑士家族,双方属於政治联姻。 闻言,佩雷便不再顾忌,大步走了进去。 第46章 哥特哈家族有孤忠(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6章 哥特哈家族有孤忠(二) 本著客隨主便的原则,李昂也跟著来到这座原本属於哥特哈家族的领主大屋。 大屋採用木石结构,关键的架构和房梁用的全是上好的橡木,墙壁下半截由粗糙但坚实的花岗岩石块垒砌,上半部分则是填充了泥土和碎石的木框架结构,外表抹了一层灰泥。 屋顶铺著厚实的木板,上面覆盖著层层叠叠的板岩,虽然有些地方石板已经碎裂或移位,漏出下面发黑的木板,但整体结构还算稳固,在普遍低矮的茅草屋中,显得鹤立鸡群。 大屋前有一个宽阔的、用碎石铺就的院落,角落里散落著几件废弃的农具和一个乾涸的石制饮水槽。 旁边分布著马圈和仓库,只不过马圈里面並没有马,仓库里面也没什么有用的东西。 屋门是厚重的橡木板,用铁条加固,门轴发出令人牙酸的“嘎吱”声,在加纳费力地推开时。 从布置和格局上来看,这座领主大屋和李昂在德格伦的房子相差无几,唯一的差別在於,李昂的大屋坐北朝南,位置更向阳,潮气少一点。 而这座房屋在建造之初显然没有做好规划,很少能照到太阳,整个屋子都散发一股淡淡的霉味。 “委屈你了,李昂。害得你跟著我一路跑过来。” 佩雷有些不好意思地替李昂搬来一把椅子,他实在没有想到桑普村的条件会这么差。 “这都是小事,佩雷爵士,不瞒你说,我在德格伦村的住所也比这好不了多少。” 李昂双手撑在桌子上,头靠近佩雷的方向,悄声提醒道。 “你確定我们要在这里用餐吗?从法理上来讲,这里还是敌人的领地!” “而且,那个管事总给我一种不安全的感觉。” “哈哈,你以前没有跟这群泥腿子打过交道,不清楚他们是什么德行,现在我就告诉你吧!” 佩雷闻言哈哈一笑,下巴的棕色鬍子跟著嘴唇颤抖。 “土鲁斯公国境內,有个叫卡尔卡松的伯爵领,我想你应该知道。”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体验佳,101??????.??????超讚 全手打无错站 “没错,他紧邻著巴塞隆纳公国的赫罗纳伯爵领。” 李昂疑惑地回答道,搞不清楚佩雷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 “在二十年前,卡尔卡松的高尔文男爵可是出了名的残暴,终於有一天,他属下的领民实在无法忍受,於是发动了一反对男爵暴政的起义!” “起义?” “没错,並且是一场成功的起义!” “结果就是男爵被愤怒的农民抓起来打了一顿。” “然后呢?”李昂探著脑袋继续问道。 “没有然后了,这就是全部!” 佩雷满不在乎的接过老加纳递给来的麵包加洋葱煮豌豆浓汤,麵包蘸著浓汤大口吃了下去。 “怎么一点肉末都没有?” 他不满地把碗重重摔在桌子上,嚇得加纳马上跪了下来,哆哆嗦嗦的解释道。 “村子里实在没有粮食了,仅有的食物全部都被下帕利亚斯男爵和老爷带了出去,我费尽心思才为您找到这些。” “真是扫兴!” 佩雷嘟囔了一句,挥挥手示意加纳退下去,对李昂继续说道。 “如你所见,我亲爱的朋友,这群泥腿子就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绝对不会想到去加害一名贵族。” “好吧,你说的確实没错。” 李昂也拿起餐盘上的一条棕色的,看起来是小麦粉做成的麵包,一块一块掰碎將其泡进浓汤里面。 这种麵包外壳摸起来坚硬无比,实则越往里面,就越柔软。吃之前需要先用汤汁把外面的硬壳软化后才能下嘴。 掰麵包的同时,他一边回忆著穿越以来的所见所闻,也觉得自己必须要改变一下思想,不然真的很难適应这个与东方完全不同的社会。 “你弯下腰是怎么回事,难不成吃到石子儿了?” 一只手刚把吸饱了浓汤的麵包碎送到嘴唇边,他的余光突然瞥见佩雷捂著肚子,脑袋低下,额头靠在木桌上。 “我的上帝啊,你他妈在干什么?” 意识到不对劲后,李昂果断丟掉麵包,越过木桌上去查看情况。 他掀起佩雷耷拉的脑袋,发现后者脸色惨白,皮肤冷的不像话,额头冒出丝丝冷汗,手指,脖颈处像白蜡一样。 “中毒了?”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马上衝出去一脚踹开木製大门。 “罗杰,快去找点儿粪水来!小汤姆,去把加纳那个老东西给我抓过来!” 此时,罗杰和小汤姆跟其他骑手聚在一起,刺溜刺溜地吸著豌豆浓汤,浓郁的汤汁沾满了嘴唇。他们乐呵呵一边吹牛打屁,一边交换各自在路上的见闻,或是自己曾经睡过的漂亮女人,馋的罗杰和小汤姆这两个雏鸟直流口水。 听到屋子內哐当一下的声音后,罗杰和小汤姆猛地抬头,看到自家老爷脸色铁青的盯著自己,手里端著的木碗“哐当”一声掉在地上,浓汤泼了一地。其他骑手也愕然停下,不知所措。 “还愣著干什么!” 李昂的声音因焦急和愤怒而嘶哑。 “佩雷爵士中毒了!罗杰,去找粪水!快!小汤姆,去把加纳那个老东西给我抓过来!其他人,立刻警戒,封锁这个院子,任何人不得进出!检查所有食物和水!” “中毒?!” 罗杰和小汤姆这才反应过来,罗杰二话不说,如同离弦之箭般冲向马圈方向。 小汤姆则拔出腰间的匕首,带著两名反应最快的骑手,杀气腾腾地冲向加纳刚才退下的方向,那间看起来像是厨房或者储藏室的矮屋。 “让开!让开!粪水来了!” 罗杰端著一个从马槽边找来的、散发著恶臭的木盆,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盆里是浑浊发黑的粪水混合物。 中世纪缺乏有效的催吐和解毒手段,灌服粪水(尤其是新鲜的人畜粪便稀释液)是民间常用的一种极端方法,利用其强烈的噁心感和某些成分(有时是误打误撞)来催吐、稀释或吸附毒素,儘管其效果和卫生性都堪忧,但在生死关头也只能一试。 其实还有一点无法说出的原因是,李昂只知道中毒后可以用粪水催吐这一个最现成的法子,其余的办法都或多或少要藉助现代医疗器械,而这个时代显然不可能有这个条件。 反正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要是佩雷和自己一起出来,最后佩雷死了自己却活著,到时候肯定又得被奥尔加尼亚领地內一群多嘴饶舌的傢伙找麻烦。 “按住他!” 李昂和两名强壮的骑手一起,用力按住因为痛苦而抽搐的佩雷。 罗杰忍著恶臭,捏住佩雷的鼻子,將木盆边缘凑到他嘴边,强行灌了下去。 边灌嘴里还边祈祷。 “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大人,这一切都是为了您好!” “呕——!!!” 粪水进入佩雷喉道的那一刻,更加剧烈的呕吐发生了。 佩雷几乎將胃里所有的东西,连同刚灌下去的粪水,一股脑地吐了出来,地面上狼藉一片,恶臭瀰漫。 这番折腾之后,佩雷似乎耗尽了力气,瘫软下去,但呼吸虽然依旧微弱,却似乎平稳了一丝,青紫色的嘴唇也略微恢復了一点血色。 “看来催吐起作用了,你们快去找点儿牛奶过来,实在没有的话清水也行。” 看到佩雷好了过来,李昂脸上涌现出一丝欣喜。几个跟著佩雷的骑手则连忙跑去隔壁的储物间。 “老爷!加纳抓到了!我们发现他时,他正在收拾东西准备逃跑!” 小汤姆和两名骑手走了进来,像拖死狗一样,將面如土色、浑身抖如筛糠的老加纳拖了进来,扔在地上。 “哦?这傢伙居然没自杀?” 李昂起先疑惑了一下,按照东方的剧本,家臣在这个时候应该也跟著自杀才对。不过他马上就反应过来——这里是欧洲,天主教不允许信徒自杀。 教会认为生命是上帝给予的礼物,只有上帝能决定人的生死,自杀被认为是对上帝权威的挑战。有名的神学家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都认为自杀是不洁的,罪恶的。 “我想审讯已经没有必要了,你是想给哥特哈报仇对吧?” 加纳没有说话。 “或者说出下的什么毒也行,上帝也许能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 加纳还是梗著脖子没有说话。 “其实哥特哈没有死,他只是被俘虏了而已。” 李昂只能无奈的嘆了一口气,挥挥手让骑手们把目瞪口呆的加纳带了下去。 “兄弟们下手时注意点分寸,在佩雷大人恢復之前,这个老东西的命还有用!” 第47章 婚姻与男爵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7章 婚姻与男爵 最后,一行人不可避免的在桑普村多耽搁了一个下午。 投毒的加纳被当著所有村民的面斩首了,没错,就是斩首。 村民们起初並不知道內情,还有点替加纳不平,但后来得知真相后,原本的同情全部转化为谩骂和侮辱。 在巴塞隆纳,这种死法被认为是最不体面的。 能获得斩首待遇的人,要么就是名垂千古的坏傢伙,要么就是遗臭万年的好人, 比如后世的路易十六国王和英格兰的托马斯·兰开斯特伯爵。 前者是个好贵族而不是一个好公民,后者是一个好公民而不是一个好贵族。 一个道理,加纳是哥特哈家族的好管事,同样也是阿马特家族的仇人。 “罗塞洛爵士,我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托上帝的福,感谢你再次救了我一命。” 佩雷的脸此刻还是有些苍白,但已经能摇摇摆摆的走路了,骑马可能还有些勉强。不过他依旧强撑著坐直身子向李昂致谢。 “不,你应该感谢你自己,我的朋友,幸亏你吃的不多。” “至於我所做的那些,你知道的……” 看著李昂欲言又止的表情,佩雷只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不好意思,我想我可能要离开一会儿。” “没关係,尽情的吐吧,这样的事换做谁来都不好受。” 闻言,佩雷脚步一个趔趄,差点没有当场摔倒在地。 “老爷,製作麵包的穀子找到了,您看,全是这些发了霉的小麦。” 佩雷前脚刚离开,罗杰和小汤姆后脚就走了进来,左手里拽著一把小麦,右手则是一袋泛著不明灰色光泽的麵粉。 李昂接过来放在手掌心仔细查看,发现麦秆上原本应该长出麦橞的位置,全都被一根黑紫色的小棒所替代。 “麦角菌?这也难怪!” 他恍然大悟地將小麦递迴罗杰手里,吩咐道。 “这些长了黑紫色棒子的麦子全部丟掉,告诉村民们不要再吃了,会中毒!” 通过前世农村生活的经验,他判断这些麦子应该都是感染了一种名为麦角菌的病菌,当然,中世纪肯定没有细菌这个说法,所以他也不知道要怎么称呼。 “反正全毁了就对了,快去办吧!” 看著身后呆傻的二人,李昂又强调了一遍,模样好似上课没有准备课件的老师。 “话说中世纪的大学是哪一年出现的?” 罗杰和小汤姆走后,李昂低头沉思了一会儿。 现在的乌赫尔伯爵是埃门戈尔六世,一个乳臭未乾的小毛孩,据说还只有七岁。所以大致应该是11世纪,或者也可能更晚一点儿,11世纪末。 而中世纪早期大学的法律身份和特许状要在12世纪才能完成,看来还是有机会,说不定等自己老了以后还能去北义大利的大学转转。 …… 当天晚上,佩雷骑在马上摇摇欲坠,好几次差点摔下来,李昂很担心他没有被毒死,反而可能在接下来的路上摔死。 但儘管如此,佩雷依旧坚持要回去整合自己的军队。 “虽然有我的副官看著,我並不担心他们的安危,但是作为一名將领,回到士兵中间去是我的义务。” 这番话感动了旁边的骑手,他看向佩雷的目光中居然有一丝泪光盈盈。 这个操作实在让李昂没有绷住。 “我天,信你还不如信我是上帝。” 经过这一天的接触,他已经完全摸清楚了眼前这个留著大鬍子,身材魁梧的骑士的脾气,那就是——完完全全的丛林法则,其中稍微夹杂著那么一点点道义和骑士精神。 李昂可以拍著胸脯说,若非自己在战场上足够英勇,手下有二十多名可战之兵,对方绝对把自己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他可是清楚的记得,在开战之前,对方曾心心念念图谋他的德格伦村。 “佩雷,记得答应我的那套锁子甲!” 李昂忍不住出言打断佩雷的自吹自擂,半开玩笑式的说道,惹得后者一脸不快。 “还有刚刚救了你一命的感谢费,现在是两百银幣了!” 佩雷闻言,脸更黑了,但他出奇地点了点头,没有表示反对。 “对了,李昂,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你应该还没订婚吧?” “怎么了,我记得你並没有適婚的子女。” 李昂顿时警惕起来,勒住马上下打量这个可能意图当自己岳父的人。 “哦,不!你別紧张。” 佩雷搓著手,嘴角咧到了耳根子,缓缓靠近李昂。 “我虽然没有,但是阿马特家族里可不少,我还有一个刚成年的侄女,和你的年龄一样大……” “停,你给我打住!” 李昂觉得自己有必要在这方面表明態度。 “佩雷·阿马特爵士,我必须告诉你,我目前並没有结婚的想法!” “好吧,希望你不要后悔,我那侄女可漂亮了。” 见此情况,佩雷没有多说,只得訕訕地耸耸肩膀。 “你父亲可真是好运,罗塞洛家族居然在日薄西山时,出了一头英勇的狮子。再想想我那几个不成器的儿子,真是让人头疼,要是你能做我的儿……” 兀然的,李昂想到曹操的那句“生子当如孙仲谋。” 直到此时,他才恍然大悟,这他娘的哪是什么欣赏和讚美,明明是讽刺! …… “男爵大人,您怎么来了?” 李昂和佩雷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出这句话,隨后马上翻身下马,快步走到高斯弗雷德面前行礼。 在他们周围,男爵的士兵们已经聚拢了二人的军队,正打著火把在朝鲁迪村的方向行军。 “在感谢你们之前,我想我得说一声抱歉,奥尔加尼亚的主力来迟了。” 说罢,高斯弗雷德让出半边身子,他身后的一个侍从见状,隨即双手捧出两个木匣。 恭敬地走上前来。木匣表面覆盖著深色的天鹅绒,边角包裹著黄铜饰片,显得颇为考究。 高斯弗雷德男爵亲手打开木匣的搭扣,掀开盖子。深红色的丝绒內衬上,静静地躺著一把长剑。 “这……” 李昂的呼吸不由的加重,心里想这男爵还挺懂事,知道餵给自己一颗甜枣。 “来自东方的技艺,据说是拜占庭的工匠大师製作!” 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语气带著一丝自豪,他小心翼翼地取出两把长剑,握在手中掂量了一下,然后分別递给李昂和佩雷。 “据说锻造时加入了特殊的陨铁,並由一位隱居的修士祝圣过。它比看起来要轻,但无比坚韧锋利。我原本打算留给自己,但想了想,或许它在你们手中,能发挥更大的价值——为奥尔加尼亚斩开更多的荆棘。” 李昂双手接过长剑。入手的感觉果然如男爵所说,比预想的要轻,平衡感堪称完美,仿佛是他手臂的延伸。剑身的凉意透过鯊鱼皮手柄传来,那股奇异的纹理在近处看更加清晰,如同层层叠叠的波浪,又像是某种神秘的符文。 “感谢大人赐剑!” 他双手捧著剑跪下,嘴里为高斯弗雷德唱福。 李昂本来打算表现的更有骨气一点的,但奈何对面给的实在太多,这把剑確实送到他心坎儿上去了。 宝剑、盔甲、骏马,这几乎就是一个骑士所追求的全部。 佩雷的表现也好不了多少,若非今天上午在桑普村不慎中了毒,又强迫喝了一大口粪水,很可能已经单膝跪地了。 “佩雷爵士,你的脸色看起来不怎么好。” 高斯弗雷德伸手想要去搀扶,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刻,佩雷居然直挺挺地躺下了,发出扑通一声巨响。 “我天,也没有必要这么感动吧?难道说这傢伙比我还能装?” 第48章 受封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8章 受封 “很遗憾,各位英勇的奥尔加尼亚战士,佩雷·阿马特爵士因为战场的上的英勇表现,受了很严重的伤势,不得不暂时离开我们。” 当天晚上,鲁迪村中央的空地上,士兵们打扫出了一块还算乾净的地方,搬来从民房中找到的桌椅,拼成一条简单的长桌。 高斯弗雷德男爵站在长桌的首位,站起身对著眾人,面色沉痛的说道。 “为了感谢阿马特在这之前的勇猛,我已经许诺將桑普村封给他,等到伤好了就会进行正式的册封仪式。” 此话一出,台下的骑士们一时间脸色各异,有的表情麻木,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有的则表示认可地点点头,算是同意了佩雷对桑普村的统治权。 但不管內心是什么態度,贵族们脸上都展示出统一的微笑。 贝尔纳爵士端起酒杯,淡红色的酒液在篝火的映照下格外瑰丽。 他面色不变,將酒杯托到胸前,微微頷首。 “为英勇的阿马特爵士,以及他即將到来的康復和领受新地乾杯。” 其他骑士见状,无论心中作何感想,也纷纷举杯附和:“为阿马特爵士乾杯!” “愿上帝保佑他早日康復!” 李昂见状,也跟著一起举杯,仰头闷下了一口酒。 他是一群人中唯二清楚內情的那个,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说法只是託词,真实情况是,佩雷经歷了一番惨烈的战斗,之后又误食了感染麦角菌的麵包,然后还被强迫灌了一肚子粪水。身体实在吃不消…… 当然,荣誉是一个贵族的生命,李昂犯不著把这些说出来专门去跟佩雷过不去,毕竟对方可是答应了他一副锁子甲和两百枚银幣的报酬。 一轮酒过,贵族们开始放肆的胡吃海喝,今天桌子上的主菜是一道抹了蜜的烤猪,据说这头野猪是受到军队的惊嚇,慌不择路之下居然迎头撞向一名骑士的战马。 而结果自然不言而喻,野猪成了餐桌上的主菜,战马安静在马圈吃草,骑士则唾沫横飞地吹嘘自己当时多么英勇无畏,连带李昂也跟著享了口福。 而且不止李昂,下面的许多士兵围在篝火旁吃饭时,也发现自己碗里竟然多了点肉味和油腥味。 在隨军的厨子处理食材时,好的肉类肯定优先供给给贵族,而诸如下水,內臟这些腌臢东西,则一律放在铁锅里乱燉,隨手加两把盐巴,然后再放点洋葱、胡萝卜进去,就成了一道中世纪老农们最爱的浓汤。 这些动物內臟也是欧洲底层民眾不可多得的蛋白质来源,只有到了近代,物质条件逐渐充裕的时期,欧洲人才渐渐摒弃了食用內臟的习惯,並一改之前的態度,將斥责其为一种野蛮行径。 见晚宴的气氛差不多到了,高斯弗雷德扯著嗓子放下酒杯,发出轻轻的“啪”的一声,这点细微的动静成功引起了骑士们的注意,大家顿时安静下来。 旁边的士兵见到这一幕,说话的声音也不觉小了些,只有罗杰和小汤姆两个傢伙仍然在乐呵呵的指著对方的鼻子大笑,脑袋时不时转过来瞅一眼自家老爷。 隨后又转过头,用一只手挡住半张脸,故作神秘的拉住身旁一名弓箭手的衣袖,附到耳边悄声说道。 “我跟你说,等会儿有好戏看了,记得到时候跟著我大声喊。” “喊?喊什么?” 穿著白色棉甲的弓箭手不明其意,他眼珠子转了一圈,跟隨著罗杰的目光瞟了眼穿戴整齐的李昂,又回想起营地里关於雄狮的传闻,马上反应过来。同时嘴里一边吧唧吧唧地吃喝,手上不停地去抓取食物。 “嗯,这汤不错,老爷们还算有点儿良心,知道打猎之前要把猎狗餵饱……” “各位奥尔加尼亚的骑士们,相信你们已经听说了!” 高斯弗雷德顿了一下,故意卖了个关子,微笑著看了李昂一眼。 善於察言观色的贵族很快明白了怎么回事,只有少数还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询问同伴。 “在奥尔加尼亚的群山之中,出了一头力战狼群的雄狮!” 男爵高声说道,声音瞬间盖过了下面的討论声。 “如果没有李昂·德·罗塞洛的付出,我想,今天站在这里的恐怕还是下帕利亚斯那群不敬神的混蛋。” 隨后,在眾目睽睽之下,男爵示意李昂走上前来,单膝跪下。 侍从在这时適时送来了一把精致的长剑,正是他先前送给李昂的那把。 事实上,这次册封之前,二人早就商议好了,也许说是通知更恰当一点。但李昂確实在一两个小时以前就得知了男爵想要正式册封自己的打算,並且只把这件事跟罗杰和小汤姆两个人讲了。 “以圣父、圣子、圣灵,神圣的三位一体之名!” 男爵將长剑搁在李昂的左肩上,剑刃正对著他柔软的脖子。这个时候,只要高斯弗雷德稍微一用力,李昂很可能就会喋血当场,身首异处。 这种传统源自日耳曼民族,具体而言是早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扈从制(comitatus),並在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形成过程中逐步仪式化和规范化。 早期日耳曼部落中,驍勇的战士(扈从,gefolge)会向一位杰出的军事首领(酋长或国王)宣誓效忠,形成一种个人化的、以荣誉和赠礼为纽带的军事依附关係。战士发誓用生命保卫首领,首领则负责提供武器、给养和战利品。 传到加洛林王朝时期,封君授予土地时,仪式变得更复杂,更规范 受封者会向领主行臣服礼(homage)——通常是无武装、不戴帽、跪在领主面前,双手合十放入领主手中,宣誓成为领主的“人”。 隨后是效忠宣誓(fealty),手按圣经或圣物发誓。最后是象徵性授封(investiture),领主交给受封者一面旗帜、一根树枝、一块泥土或一把剑,象徵將土地或职务的权力移交。 李昂现在所进行的仪式跟上述的大同小异,总的来说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变化。 毕竟现在距离加洛林王朝覆灭也才几百年而已,甚至加洛林家族的子嗣仍然还在法兰西王国统治著一块伯爵领地。 “我,奥尔加尼亚的合法统治者,奥利亚纳及周边村庄的领主,高斯弗雷德的男爵。” “在上帝及诸位骑士的见证下,正式授予李昂·德·罗塞洛骑士爵位,以及与之相信匹配的封地。” “我宣布,將奥利亚纳以南35英里处的德格伦村,及其周边一千五百英亩的土地赐予李昂,包括所属领內的河流、林地、草地、耕地以及依附於耕地的领民和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同时,我將德格伦村每年所得收入与应付的债务一併转交给罗塞洛爵士。” 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声音沉稳而有力,清晰的落到在场的每一个人的耳中,包括在一旁兴奋无比的罗杰和小汤姆,以及两人周围目瞪口呆的士兵。 “作为交换,李昂·德·罗塞洛骑士,须向我,高斯弗雷德男爵,履行以下义务:每年提供四十日军役,需必备自备武器和口粮,或相应的代役金;在我召唤时,亲自或派遣合格的武士隨我作战;守护通往德格伦的道路与桥樑;並在我需要时,於我的宫廷提供建议与辅助。” 男爵顿了顿,目光扫过李昂低垂的头顶,继续道: “汝须谨记,领主之权来自上帝,经由封君授予。汝当公正治理汝之领民,保护教会与弱者,捍卫汝之土地,並永远忠诚於汝之封君——即我,高斯弗雷德。汝之剑,当为正义与忠诚而挥。” 言毕,高斯弗雷德將长剑从李昂肩头移开,双手平托剑身,面色庄重地递出。 整个仪式到这里就算圆满结束。 第49章 分发赏赐(重写版)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49章 分发赏赐(重写版) 李昂恭敬地接过男爵递过来的长剑,当著所有人的面將其佩戴在腰间,用皮带上的锁扣牢牢掛住,表示接受高斯弗雷德的册封。 与此同时,在罗杰和小汤姆的带动下,士兵们发出一阵欢呼。 “『雄狮』李昂!” “『雄狮』李昂!” 【叮!成功获得称號:雄狮(力量+2)】 姓名:李昂·德·罗塞洛 等级:lv6(25/320) 力量:13 敏捷:11 智力:5 魅力:12 可用属性点:0 冰冷的系统提示音突然在脑海中响起,让李昂拿杯子的手忍不住抖了一下,差点把自己呛到了。 “我天,称號是个什么鬼东西?” 李昂心底下暗付道,开始在记忆里翻找著有关称號系统的知识,但前世骑马与砍杀游戏中似乎並没有这么一项。 “算了,不去想了,有总比没有好!” 抱著乐观豁达的心態,他很坦然地接受了士兵们“自发”赠予的称號。 在欧洲歷史上,很多传奇人物都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响亮绰號,这些绰號往往源於其最显著的特徵、辉煌的战绩或者独特的个性。 例如,“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以身材闻名,却也开创了加洛林王朝;“禿头”查理(charles the bald)虽然没有头髮,却是一位重要的法兰克国王;“狮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因其勇猛无畏而著称;“懺悔者”爱德华(edward the confessor)则以虔诚信仰留名。 这些绰號既是民间的口碑,也是重要的歷史標籤,有时比他们的本名传播得更广、更久。 而作为穿越者,手上还有掛,没有一个响亮的称號怎么行? 现在,他李昂也可以被人们尊称一声:“雄狮”李昂(li ang the lion) …… 在一番觥筹交错中,贵族之间无聊而愉快的宴会总算结束了,因为还在战时,大家为了保持清醒的头脑,都默契的没有多喝,餐桌上的酒水也限量供应。 “明天上午,这里……商议如何拿下挡在我们脚步前面的最后一座堡垒,安妮欧斯木堡。” “我亲爱的朋友们,请放宽心,距离夺回奥尔加尼亚的铁矿,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留下这句振奋人心的话后,男爵撇了撇嘴,似乎在回味晚上的烤猪排,又好似在暗示著什么。 不过有一点他说的很对,只要攻下安妮欧斯木堡,下帕利亚斯就再也无险可守,从此將门户洞开,奥尔加尼亚的兵锋就可以穿过安妮欧斯山口,源源不断地涌入下帕利亚斯谷地。 李昂自认为自己在战场上拿的已经足够多了,所以他並不觉得接下来男爵会任用自己,在草草的行了一礼后,他抽出手帕抹了抹嘴,朝罗杰和小汤姆他们所在的营地走过去。 通过观察月亮的高度和轨跡,李昂猜测现在应该是夜晚八九点的样子,对於一个现代人来说,夜生活可能刚刚开始。 但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代,人们的生活轨跡全是跟著太阳的节奏来,所以往往在太阳下山后,大概是下午六点半左右,中世纪老农们就会上床入睡。 考虑到纬度和地形地势的因素,这个时间也许还会更早。 当然,要是实在睡不著,造人也是可以的,不过要慎重。 因为农奴的生活普遍极度贫困,加上粮食產量低,赋税沉重,尤其是人头税,多一个孩子不仅意味著多张吃饭的嘴,还多了一份需要缴纳的赋税,这一切都间接导致农奴难以抚养多个孩子成年,进而使得人口增长缓慢。 远的不说,就拿近的来举例,德格伦村就曾经有农奴將刚生下来的女婴杀死的例子。虽然教会明令禁止杀婴,但机智的老农们多会將其偽装成意外事件,比如睡觉时压死,不小心摔死…… 但话又说回来,这种事情並不是个例,从大西洋到太平洋,从北冰洋到印度洋,从欧洲到中国,为了活命,下层民眾都这么做。 这不是他们的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 …… 此时,经过一番激情狂欢后,士兵们普遍都有些疲惫,但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依旧捨不得睡觉,手死死地捧住木碗,梦囈似的一遍一遍舔舐碗里的油渍。 “老爷!” 见到李昂后,罗杰等一眾人连忙站起身。 隨后,周围接二连三传来木碗落地声和稀稀拉拉的衣服拉扯声。 一个又一个熟悉的脑袋出现在眼前。 罗杰、小汤姆、卢克、卡特、亚恩…… 这些都是在这次出征中跟著李昂成长起来的骨干,未来也是他领地內的基石。 现在难得有个休息的机会,自然少不了赏赐。 当然,之前答应的条件李昂也是一个没忘,所以在宴会之前,就特意去找高斯弗雷德男爵把自己的战利品换成等值的第纳尔,好在宴会结束之后及时给士兵们发赏。 而这番操作对李昂来说显然是亏了的,因为战利品的价值全是由男爵麾下的一名輜重官来划定,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輜重官肯定会在这个时候替自家大人省下一笔钱。 但比起金银財宝,李昂还是觉得战士的忠诚更重要。 这也是为什么当輜重官报出一个略低於市场价的价格后,他能欣然接受的原因。 这次缴获的战利品包括甲冑,武器,战马和粮食四大类 甲冑、武器和战马肯定要自己留著,在乱世,没有人会嫌这些东西多,包括那些损坏的,李昂也一律没有卖。 真正的大头是粮食,在鲁迪村,他们缴获了600磅脱壳小麦,还有200磅燕麦,100磅黑麦,以及一些豌豆、萝卜等蔬菜。 在下帕利亚斯的军营,又再次获得了六千五百磅粮食,其中百分之八十是脱壳小麦,剩下的则是黑麦、燕麦以及餵马匹的草料。 所有的加起来,总计超过七千五百磅,五分之一作为领主税上交给男爵,李昂自己还剩6000磅。 他自己留了一千磅,剩下的全部在男爵那里则换成第纳尔。按照一磅粮食两枚铜幣的价格,总共是一万枚铜幣,也就是三百枚银幣,十多枚金幣。 通过这个数据,就大致可以看出金幣的购买力有多么强,从侧面也可以反应出这个时代铁器的昂贵,毕竟一套骑士装备就要六十枚银幣出头。 不过其中一部分原因也可能是因为巴塞隆纳公国並不缺粮。公国內有巴塞隆纳平原和下帕利亚斯谷地这两个產粮大地,每年的穀物產量基本都会有极大的盈余,粮价一直处於一个比较低的状態。 再加上,11世纪,也就是李昂所在的时代,刚好处於所谓的“中世纪暖期”。在这个时候,欧洲,北大西洋沿岸,中国东部都表现出相对温暖的气候特徵,所以粮食產量也隨之提高。 李昂走到士兵们跟前,从隨身携带的皮囊里取出沉甸甸的钱袋,金属碰撞的悦耳声音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疲惫瞬间被期待所取代。 有不少心急的傢伙已经开始咋咋呼呼的嚷嚷起来。 “好了,都安静。” 李昂的声音不高,却让嘈杂的营地迅速安静下来,“我说过,跟著我,有肉吃,有赏拿。这次出击,你们每个人都立了功,这是你们应得的。” 他开始点名,按照事先与罗杰核对的功劳簿,逐一发放赏银。 “罗杰,我的老伙计,指挥得力,作战勇敢,赏银20枚!” 李昂將一小摞银幣放在罗杰摊开的手中。罗杰黝黑的脸上露出激动和些许侷促,紧紧握住银幣,用力点头。 “谢老爷!” “小汤姆,衝锋在前,勇不可当,赏银15枚!” 小汤姆乐得嘴巴都快咧到耳根,接过银幣,小心翼翼地在衣服上擦了擦,才揣进怀里。 “卢克、卡特、亚恩……” 第50章 男爵的劝告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0章 男爵的劝告 封赏分为两部分,首先是杀敌的赏钱,这些赏钱只有像罗杰、小汤姆、卡特这种从德格伦村跟著李昂一起出来的嫡系才有,其余由男爵和其他骑士支援的士兵都是没有的。 有道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慷慨的前提是资金充裕,而在並不富裕的时候,李昂没有必要把自己为数不多的钱赏给別人家的士兵。 而第二部分则是战前为了激励士气,而提前承诺给每个人的赏钱,这部分当然都足额发放了。 一名贵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收回自己说过的话,所以该给多少就得给多少,哪怕再心疼也不行。 於是乎,到最后,可怜的李昂手里又只剩下一百枚银幣的现钱了。 “穷啊、穷啊……” 望著腰间乾瘪的鹿皮袋子,李昂哭丧著脸,身上的压力陡然增大。 他本来还打算在战场上捞点钱回去好好建设德格伦村,现在看来,能不赔钱就不错了。 而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些银幣全部是该有的花销,一分也没有浪费,要想让那群该死的农奴听话动起来,不拿出白花花的第纳尔做诱饵可不行。 徵召兵对战爭不感兴趣,对剥削自己的领主也谈不上忠诚,除了能打打顺风仗,噹噹杂役之外,就没有任何別的优点了。一个將领想靠这群泥腿子打出战绩来,比登天还难。 ……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閒时看书选 101 看书网,101??????.??????超愜意 】 “罗塞洛爵士,虽然这是你的私事,我不应该开口。” “但恕我直言,没有哪个领主会给农奴发赏钱,就好比农夫不会给杂草施肥一样。你应该试著把財富花在更有价值的地方。” 男爵顿了顿,似乎在等李昂消化自己讲的话。 “大人,您……” 发完赏钱后,李昂坐在石墩子上看夜幕上的星光,脑子里思索著下一步该怎么走。 此时,一道云雾状的乳白色银河横跨整个夜空,上面星星点点地点缀著无数个璀璨的星星。迎面吹来阵阵微风,带著丝丝寒意,轻轻拂过李昂的发梢,让人感觉痒痒的。 在听到脚步声从身后传来,他本能的站起身,右手摸向腰间的剑柄,大拇指扣住剑把上的鯊鱼皮,很自然的做出战斗姿態。 发现来的人是高斯弗雷德男爵后,李昂马上站直身子,借著夜幕悄悄鬆开抽出一半的剑刃,脸上恭敬地笑道。 “不……不必行礼,现在只是我们的私下对话。” 高斯弗雷德见状连连出声制止,也学著李昂一屁股坐在石墩子上,但他的身体素质比不上李昂,年龄也渐渐大了,屁股上传来的凉意还真让他有些吃不消。 不过为了顾及自己在封臣面前的尊严和面子,高斯弗雷德忍著没有吱声,脸上展现出与內心想法截然相反的笑意。 “农奴不会感激给他们土地的人,但一定会记得打断他双腿的人。” 男爵念出这句听起来有些残忍的谚语时,蓝色的眼睛正好对上李昂的目光。 “好蓝的眼睛!” 李昂心底下意识的发出一声惊嘆,这次算是近距离见识到了正儿八经的白人长什么模样。 男爵的头髮呈金色,眉骨突出,五官轮廓硬朗,下顎线分明,年轻时应该也是一个英俊瀟洒的美少年。 只可惜岁月是把杀猪刀,在时光面前,没有什么是恆久不变的。 呆了一会儿,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的动作有些失態,连忙转过头,说道。 “大人,这些农奴確实不堪大用,但银幣到了他们手里以后,过不了多久,终究会回到我这里来的,所以我並不担心。” “原来如此!” 高斯弗雷德一副我懂你的模样,此刻他心里想的是,李昂回到领地以后肯定会通过各种手段让农奴把得到的钱吐出来,但李昂说出的这句话实则是依据一个简单的经济学理论。 货幣流通与价值转化。 李昂没指望靠几句话就让男爵理解现代经济观念,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对方能接受的、符合领主思维的解释。 事实上,他给农奴发钱,目的远比“最终收回”要复杂:短期是激励士气、兑现承诺以维持信誉;长期则是希望通过有限的现金注入,稍微激活领地內部那死水一潭的微循环,让农奴手里有点余钱去交换些必需品,或许能间接刺激一点手工业和贸易,哪怕是最原始的以物易物也好。 更重要的是,这能还培养领民对“跟著李昂老爷打仗可能有实际好处”的初步认知,逐渐改变他们对领主只有压榨的刻板印象,从而夯实自己的统治基础。 另外,在结尾,他一字一顿的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打断他们的腿和让他们吃饱饭並不矛盾,前者让他们敬我,后者则让他们爱我。” 但高斯弗雷德男爵显然更关注眼前的军事和政治。 “你有这样的考虑就好,年轻人总是有自己的想法。” 他嘆了口气,似乎想到了曾经的自己,隨后点点头,换了个话题。 “你对接下来战爭的主攻人选有什么看法?” 闻言,李昂內心一紧,刚刚说的那些只是客套话,原来真正关键的留在这里。 按照惯例,担任先锋或者主攻的人有资格享有大部分战利品,其次是封君,其次是其他参战者。 他斟酌了一会儿,大致猜到了高斯弗雷德的意图。 为了平衡奥尔加尼亚內的各方贵族势力,接下来立功的机会很可能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高斯弗雷德这是怕他李昂心生不满,所以提前pua来了。 既然如此,那不如就卖他个面子,反正之后都是攻城战,这种伤亡高的战役可不是李昂现在的小体量能支撑的起的。 “大人,我建议让贝尔纳爵士担任主攻。” 李昂语气平稳,显得他深思熟虑。 “贝尔纳爵士经验丰富,威望崇高,麾下兵力充足,由他指挥攻坚,最能服眾,也能最大限度发挥我方优势,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这番话说得十分漂亮,既抬举了贝尔纳这位老牌重臣,符合男爵的制衡之道,又表明了自己顾全大局、不爭不抢的姿態,两边都討好,两边都不得罪。 高斯弗雷德男爵眼中闪过一丝讚许和放鬆。李昂的“懂事”超出了他的预期。 他確实担心这个锐气过盛的年轻人会恃功而骄,强求主攻位置,从而打乱他平衡麾下势力的部署。 毕竟,攻克安妮欧斯堡、夺回铁矿是足以载入领地史册的大功,这份荣耀和隨之而来的利益,必须谨慎分配。一个搞不好,很可能会为自己接下来的统治惹来麻烦。 “你能这样想,很好。”男爵的语气更加温和,“贝尔纳爵士確实是最合適的人选,不过……” 他隨即又话锋一转,“你放心,这並不意味著其他贵族没有立功的机会,通往天堂的大门为每一个敞开,上帝对一切人都是公平的!” 李昂心中瞭然,假装恭顺地连连頷首,心里却却已经骂开了花。 “我天,这跟前世pua压榨员工的领导有什么区別?把资源给別人就算了,自己也能理解,但令人气愤的是给之前还他妈要画个大饼来忽悠人家。画大饼也就算了,搬出上帝来哄我是什么鬼?” 要不是他早就提前洞悉了这一切,说不定真的可能上当。 安妮欧斯堡小是小了点,但里面的战利品还是很让人眼红的。按照惯例,一个小木堡最少得囤积一千磅粮食、两百磅肉类、两千支箭,二十把备用的弓以及长矛、长柄砍刀等武器。 这些对一名骑士来说可是不小的財富,哪怕只喝到一点儿汤,也能让自己的腰包变得鼓鼓的。 …… 男爵走了后,李昂继续坐在原地,听远处的虫鸣,和近处渐渐远去的脚步声。 几千年后,是否也会有个人和他一样,坐在冰凉的石头上发呆? 他不知道,他想起了一首唐诗: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 江山留胜跡,我辈復登临。 驀然的,他掏出匕首,在地上一块看起来模样周正的石头上刻下了一行汉字: 李昂,到此一游! 第51章 战前討论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1章 战前討论 第二天一早,在三遍悠长的號角声中,李昂揉著迷迷糊糊的眼睛起床披掛。 与此同时,其他营帐里面的人也纷纷起身,不论贵族还是农奴,都在这个时候整理自己的甲冑,穿戴装备。 这个规矩始於9世纪时的皇帝,虔诚者路易,他是查理曼大帝之子,这位法兰克国王兼“罗马人的皇帝”曾规定,清晨先吹第一遍起床號,这个时候全体起床披掛;第二遍吹號时,各个队伍按照顺序集合;第三遍时,全军列队准备出发。 巴塞隆纳延续了这一传统,並將其沿用至今。 事实上,在过去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內,巴塞隆纳公国一直都是西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被朗格多克公爵统治。直到988年,卡佩王朝取代加洛林入主法兰西,新王要求公爵博雷尔向其重新效忠却被拒绝,这一事件標誌著巴塞隆纳事实上脱离法兰西王国。 当然,这些事情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底层民眾早就忘记了曾经法兰克人的统治,只有贵族阶层仍然以自己身上流淌的法兰克血脉为傲。 但隨著时间的流逝,这种情况也会越来越少。 现在更多的贵族倾向於以加泰隆尼亚人自居,而非法兰克人的后裔。 李昂起床后,在罗杰和小汤姆的帮助下穿戴好盔甲,又找来昨晚没吃完的硬麵包隨便对付了一口,喝了一小杯葡萄酒,然后便向高斯弗雷德的大营走去。 他进入议事的营帐时,发现不少贵族们已经先他一步落座,但大多显的有些疲惫,有的人还在闭目养神。 “看来中世纪的人也喜欢睡懒觉。” 李昂暗自腹誹一句,在靠中间的地方找到一把空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学著周围人的样子也开始闭目养神。 ……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突然传来砰的一声,紧接著是拖动椅子的声音。 他猛地的睁开眼,发现男爵已经坐上了主位,所有骑士都已经到场,大脑在这时一下子清晰了许多。 会议的议题很简单,就是接下来大家该怎么做。 而答案就摆在那儿,无非就是继续进攻而已。怎么进攻?由谁进攻? 这些事情男爵早就提前安排好了,不然也不会在昨晚找到李昂谈心,所以所谓开会只是走过过程而已,算是对骑士们议事权的尊重。 骑士们的议事权最早来自於日耳曼部落的原始民主传统,在那个时期,部落领袖只是军事领袖,人人都有发言权。重大决策往往由全体自由战士在“议事会”上共同商议决定,领袖的权力受到制约。 隨著封建制度的確立和发展,这种传统逐渐演变为封君与封臣之间的协商机制,即“御前会议”或“贵族会议”。 但慢慢的,君主权力逐渐扩大,议事也就变得可有可有了。 不过这些还都是后面的事,现在的巴塞隆纳各方面制度都落后的很。 比如继承制度,巴塞隆纳现在通行的仍然是分割继承制,即领主去世后,其领地由所有儿子(有时甚至包括女儿或兄弟)分割继承,而非由长子单独继承全部家业。 “大家现在马上回去准备,我们半小时后出发。” 男爵的声音將李昂拉回现实。 “贝尔纳爵士將率领主力,先行赶往安妮欧斯堡外围,建立前哨营地,开始围困部署。其余人,各率本部,隨后跟进,按照今晨的部署,抵达指定位置。” “遵命,大人!” 骑士们齐声应诺,纷纷起身。 李昂也隨著人流走出营帐。晨光已经大亮,营地一片忙碌景象:士兵们拆卸帐篷、綑扎行李、给战马上鞍、检查武器。號令声、马蹄声、金属碰撞声交织在一起,显得格外热闹。 他快步走回自己的小营地。罗杰已经带著眾人把物资收拾好了。 男爵支援的士兵都被还了回去,他们只带走了原属於自己的战利品和赏金,懂事的把装备和武器留在了原地。 李昂简单的查看了一下,有一点磨损,不过大体上还是完好的。 缴获的五匹驮马被套上了男爵拨下来镶铁四轮车,上面装著剩下的一千磅粮食和一些武器装备。 马车採用的是木製车轮,外面包裹了一层铁皮,入手沉重无比,製作工艺也比较复杂。 从轮轂,到辐条,再到轮圈,整个过程要经歷数个月之久。如果想装铁皮的话,则更麻烦。 通常是热套法安装,即加热金属轮胎后套在轮圈上,冷却后收缩紧固。 因此,一辆轻型马车的重量往往在550磅左右,载重能力则达到了1500磅,要想拉车前进的话,必须要两匹驮马才行。 目光转向士兵身上,李昂面前有五名骑手,以及六名轻步兵。 阿拉伯马给罗杰骑乘,阿斯图里亚斯马由小汤姆骑乘,猎马则给了铁匠卢克,两匹轻型骑乘马则分配给了卡特和亚恩。 得益於马鐙和高桥马鞍的出现,哪怕是从来没接触过战马的人,也能在短暂的训练之后熟练的骑著马匹赶路。 但也就仅限於此了,要想骑马战斗的话,必须接受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才能办到,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如果想夹枪衝锋,那么训练的时间则更长,几乎是以年为单位。 因为骑枪衝锋考验的不仅是对战马的控制,还包括身体素质,战技等多方面。 这也就是为什么中世纪阶层流动缓慢的原因,平民根本没有机会接触这些专业知识,在综合素质上比贵族差远了。 除了有马的五人以外,剩下的是从德格伦村来的六名农奴徵召兵,现在他们每人身上都穿著一件镶铁皮甲,手持一面铁皮圆形盾牌,一柄长矛或者长柄砍刀,腰间掛著一把短剑或者钉头锤,儼然一副正规军模样,看不出半点农奴的影子了。 但这些全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得来的,原先跟著李昂出来的总共有13人,现在不算上中途加入的卢克,就只有10人了。 有3名士兵永远留在了战场上,其中包括一名自由农。 “哎……” 在心里嘆了口气后,李昂跨上自己的安达卢西亚战马,招了招手,示意身后的士兵们跟上。 慈不掌兵! 一將功成万骨枯,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律,纵使李昂穿越而来,他也始终只是规律中的一员,歷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天地万物,从来不是靠人的意志就能左右的。 …… 队伍隨著大队人马缓缓开拔,尘土在初春的阳光下扬起。马蹄边是盛开的小黄花,空气中却混杂著淡淡的血腥味,给人一种极为割裂的印象。 越往前走,道路就越狭窄,两侧的山体也逐渐收紧,仿佛进到了一个巨大的塑料瓶里面。 一路走来,他悄悄观察了一番,恐怕整个奥尔加尼亚的眾多骑士中,只有贝尔纳士兵能与自己相比,但自己的徵召兵人数比贝尔纳少了太多。 贝尔纳拥有三个骑士领,此次徵召了整整四十名士兵,包括一名骑士,两名侍从,十名弓箭手,二十名持盾的步兵,和七名长矛手。並且装备也还不错,大部分都穿了甲冑,不像临时抓来充数的。 不过,李昂注意到贝尔纳的队伍中,真正装备精良、可以作为核心战力的,大概也就十余人(骑士、侍从和部分老兵),其余士兵的装备和精气神,与自己手下这些经歷过血战的老兵相比,未必更强。 “看来,走精兵路线是对的。”李昂心中暗忖,“至少在初期,用有限的资源打造一支小而精的骨干力量,比拉上一大群乌合之眾更有用。” 第52章 结硬寨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2章 结硬寨 第一次见到安妮欧斯木堡的外墙后,李昂和身后的一眾士兵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爷,这……也太窄了,我们的士兵根本铺展不开呀。” 罗杰忧心忡忡地提醒从身后传来,李昂骑著马左右比划了一下,他伸长手臂,將大拇指竖起,对准两侧的岩壁,大致估算出了一个高度。 “两侧山壁的垂直高度,至少超过三十米,而且极为陡峭,几乎是直上直下。” 李昂放下手臂,面色凝重的说道。 “谷底的宽度……最窄处恐怕只有不到25步(约20米),最宽的地方也不超过三十步。木堡就卡在最窄的咽喉位置。” 眼前的景象確实令人望而生畏。两道灰黑色的险峻山崖如同巨斧劈开,中间只留下一条狭窄的缝隙,安妮欧斯木堡就扼守在这条缝隙的出口处,牢牢堵住了前进的道路。 木堡本身並不算特別高大(约五米高),但在这种地形衬托下,却显得异常坚固和险要。 它完全堵死了通道,两侧紧贴著陡峭的岩壁,几乎没有迂迴的空间。木製的城墙看起来厚实,墙上设有垛口和瞭望塔,隱约可以看到守军活动的身影。 胆大的守军还时不时射出一两支箭矢来嚇唬一下外面的奥尔加尼亚士兵,最初部分士兵看到飞来的箭矢就下意识地往后面躲,之后发现箭矢根本射不到自己后,胆子才逐渐大了起来。 木堡前只有一片不大的空地,勉强能容纳几十人展开,再往前就是更狭窄的谷道了。这意味著进攻方无法投入大量兵力同时进攻,只能以小股部队轮番衝击,而守军则可以居高临下,用弓箭、滚木礌石轻鬆打击进攻者。 “难怪男爵大人说强攻代价高昂……”小汤姆咂了咂舌,“这简直就是老鴇子的屁股——捅不穿。” 李昂听到后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没有理会这句低俗的歇后语,他仔细观察著木堡的结构和周围环境。 木堡是標准的方形,四角有凸出的箭塔。城墙似乎是双层原木结构,中间填充泥土碎石,防御箭矢和一般的撞击应该不错。堡门是厚重的包铁木门,看起来相当结实。 木堡背后(山谷內侧)紧贴著山崖,似乎有栈道或小径通往山崖上方,可能那里有水源或储藏点。 “算了,这些可不是我应当操心,就让男爵和贝尔纳头疼去吧。” 李昂思绪被一旁传来的马蹄声和士兵的脚步声打断,他隨即摇了摇头,乾脆不去想这么多,带领著罗杰等人找到一处相对平坦的空地,开始扎营结寨。 虽然他们一行只有10个人,但搭营帐这件事可依旧马虎不得。万一今后哪天在夜晚突然遭遇敌袭,一座坚实的营寨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比较著名的就是曾国藩的惯用战术:“结硬寨,打呆仗。” 这种战术讲究的就是一个“笨”字,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对此,李昂表示自己十分认同。 因为他麾下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军事天才,都有能力带兵出奇制胜。事实上,在更多的时候,战爭往往表现的套路化和格式化。 比如英法在14世纪的克雷西之战。 在这场战役中,法军拥有明显的兵力优势,但其战术却极度单一、机械:面对英军布阵,他们没有等待全军集结完毕,就连续不断地派遣骑士发起正面衝锋,没有任何迂迴、佯攻或战术配合。 这种“莽冲”式的打法,完全依赖於骑士个人武勇,缺乏指挥协调和战场应变能力,最终导致法军在一天內伤亡上万人,惨败收场。 所以,適当的教属下一些呆板的战法,就显得尤为重要。这种战法也许难以让军队取得大胜,但至少可以保证不会惨败。 “大家看好了,搭营帐的时候,应该这样……” 结合前世在网络和书本上搜寻到的知识,他亲自示范,並让罗杰和小汤姆辅助讲解。 “首先,选好位置,背风、近水、乾燥、视野相对开阔。我们这里勉强符合。” 李昂用脚点了点脚下的土地,“然后,清理地面,把石块、树枝都清走,防止晚上硌著或者划破帐篷。” 士兵们见自家领主老爷居然亲自动手,也只好跟著动手清理。他们虽然人少,但全都是下地干过活的农夫,所以手脚十分麻利,不一会儿就收拾了出来。 “接著,在地上挖一道浅沟,环绕营地。” 李昂拿起一把铁锹,示范著挖出一道半尺深、一尺宽的浅沟。 “这叫排水沟,下雨的时候能防止雨水灌进帐篷,也能一定程度上阻碍小动物或者……偷偷摸进来的敌人。” 士兵们全都有样学样,弯腰吭哧吭哧挖土。 因为他们营地不大,而且这次示范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教学,所以挖了没多深李昂就让他们停下了。 “然后,立起木桩。” 李昂指挥著,“把我们从营地带来的尖头木桩拿出来,沿著沟的內侧,间隔五步打下去,要打深,打稳。这既是帐篷的支撑,也是简易的柵栏。” 罗杰和小汤姆力气大,负责打桩。其他人帮忙扶正、填土夯实。 很快,一圈高低不齐但还算牢固的木桩立了起来,给人一种浓浓的安全感。 “最后,搭建帐篷主体。” 李昂拿起一块厚重的帆布,“两个人一组,把帆布展开,盖在木桩上,用绳子牢牢绑紧。注意留出门的位置,背对风向。帐篷里面,铺上乾草或者我们带来的毯子,隔潮保暖。” 这一项是士兵们最熟悉的,所以大家都乾的很快,没多久就搭起了三顶大小不一的帐篷:一顶给李昂单独使用,一顶给罗杰、小汤姆、卢克等有马的核心人员,另一顶给剩下的六名步兵。 当然,五六个人住一顶战帐篷肯定挤了点,但战场的条件就这样。要是碰到不怎么富裕的领主,十个农奴挤一顶帐篷也是常有的事。 这一套小连招下来,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李昂是上午带队出发,到达的时间是下午,而现在他抬头看天时,发现夕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光阴似箭吶!”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其他领主的营帐都搭建的很草率,大多都是隨便找了个地方,然后用几根木棍撑了起来。 除了骑士自己的帐篷像模像样以外,普通士兵的几乎跟窝棚没有区別。 甚至不少士兵还在偷偷嘲笑李昂一行人。 “嘿,约克老弟,你看吶!” “你最好真的有事情,托尼,我现在忙的很。” 被称作约克的士兵停下手上的活儿,极不情愿地回过头,不耐烦的瞪了托尼一眼。 “我想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亲爱的朋友,你应该学学德格伦村的伙计们。你看,他们的帐篷多漂亮,像极了贵妇人撑开的裙子!哈哈!” “哦!敌人的刀剑可不会管他的帐篷到底漂不漂亮。” 约克瞥了一眼,撇撇嘴:“要我说还是得了吧,托尼。那是罗塞洛老爷的人,听说他们之前在鲁迪村打了胜仗,缴获不少,现在阔气了,学老爷们摆谱呢。咱们还是赶紧把窝搭起来吧,晚上別冻著才是真的。” “行吧,约克,你这人可真没趣!” 第53章 首战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3章 首战 “呜——” 沉闷的號角声响起,安妮欧斯木堡前,贝尔纳爵士麾下的士兵排成四列,前排是手持大盾的剑盾兵,因为要承担先登的职责,所以他们的装备最好,每人有一件皮甲,手上的武器大多是重型战斗斧或者钉头锤。 中间则两人一组將木製攻城梯夹在腋下,负责在靠近城墙时架上云梯,后排的士兵则是普通的长矛手,不过他们今天拿的並不是长矛,而是只有两米长的短矛。 这种矛的木桿较短,方便在狭窄的空间发力。 最后,在攻城队的后方,则集合了奥尔加尼亚所有的弓箭手,为攻城队伍提供火力掩护,压制城墙上的敌军弓箭手。 李昂和他的小队被安排在整个队伍的后方,靠近山崖的位置,任务相对灵活:一方面作为预备队,隨时准备填补缺口或应对突发情况;另一方面,也是利用他们规模小、机动力强的特点,观察战场,寻找可能的特殊机会——比如城墙上的薄弱点,或者守军调动出现的疏漏。 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或者乾脆没有。因为安妮欧斯木堡只有正面一个可进攻的方向,除了强攻以外,基本上就没有別的方法了。 简单的来说,李昂他们就是被安排来摸鱼的。 空气中瀰漫著紧张和肃杀的气息。士兵们呼吸粗重,握紧武器的手指关节发白,胆小的已经开始打哆嗦。 攻城梯的粗糙表面磨蹭著盔甲,发出沙沙的声响。 对面的木堡沉默著,垛口后面人影憧憧,箭矢的寒光若隱若现。 在中世纪的所有战爭中,攻城战无疑是最惨烈,伤亡最高的。 一般来说,围城坐等里面的守军山穷水尽才是最好的选择,但高斯弗雷德男爵没有別的选择,奥尔加尼亚贫瘠的產出不允许他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爭。 只要能拿下那座价值巨大的铁矿,付出再多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此刻,贝尔纳爵士骑在马上,位於弓箭手方阵之后。他面色凝重,目光地扫视著前方的木堡和己方的队伍。 看的出来,他此刻有些犹豫。 但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想要占有儘可能多的战利品,就必须付出儘可能多的代价,这一点换做谁来都一样,连男爵也不例外。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小说就上 101 看书网,????????????.??????超顺畅 】 终於,过了一分钟,贝尔纳抿了抿乾枯的嘴唇,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隨后他举起右手。 “弓箭手!准备!” 听到命令,三十余名弓箭手同时弯下身子张弓搭箭,隨后將箭头向上抬起,斜指向木堡城墙上方,大致呈四十五度。 “放!” 隨著一声令下,三十支箭乌压压地飞向城头,藉此机会,第一波攻城队迈著大步狂奔冲向城墙底下。 木堡內的守军见状,连忙探出半边身子来射击,但飞来的箭雨就又不得不让他们退了回去。 箭矢落地的声音好似大珠小珠落玉盘,其中一部分钉在木墙上,发出“篤篤”的响声,一部分越过城墙落入堡內,还有一部分则被垛口挡住或射中了探出身子的守军——惨叫声立刻从城头传来! 趁著这个空当,几名手疾眼快的士兵已经合力將攻城梯架上了城墙。 將近六米长的梯子被竖了起来,斜靠在城头的“凹”处,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剑盾兵见状,將手上的大圆盾就绑带系在自己左边的胳膊上,右手握紧重型战斗斧,顺著梯子往上爬。 “快!梯子,梯子,给他们掀翻!” 城上的守军大声招呼周围的同伴,一名下帕利亚斯士兵拿出一把草叉,叉住攻城梯的横樑,后面两名同伴合力抓住草叉的握把,嘴巴里“嘿哟嘿哟”的喊著號子,试图合力把云梯推倒。 一时间,梯子变得摇摇欲坠,那名剑盾兵一下子失去了平衡,站在上面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木梯底端的士兵则死死地摁住攻城梯的底部,墙上的守军一时间推不开,双方陷入了僵持。 “射箭!射箭!弓箭手射那儿!” 后方观战的贝尔纳对这一幕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攻城时每死一个士兵,就意味十几银雷亚尔的损失,这笔开销可不是谁都能承受的起的。 他指著城墙垛口处那几个推梯子的守军,对弓箭手队长厉声吼道。 弓箭手队长立刻会意,调集了五六名弓箭手,对准那个垛口位置。 “瞄准!放!” 五六支羽箭带著尖啸飞向目標!其中两支准確地射中了推草叉的守军!一人肩膀中箭,惨叫一声鬆开了手;另一人更倒霉,被射中了面门,当场毙命! 草叉失去了部分力量,攻城梯的摇晃幅度减小。梯子上的剑盾兵抓住机会,猛吸一口气,加快了攀爬速度!他离垛口只有几步之遥了! “滚石!快扔滚石!” 城头上的下帕利亚斯军官眼见得局势对自己不利,大声嘶喊著呼唤支援。 一块沉重的石块被两个守军合力抬起,朝著梯子中部狠狠砸下! “小心!”下方关注战况的士兵们惊呼。 但奇蹟並没有发生,滚石顺著梯子砸中了剑盾兵的肩膀,左臂连同绑在上面的盾牌瞬间扭曲变形,整个人被巨大的衝击力从梯子上砸落,像一袋沉重的沙包般摔在地上,激起一片尘土。 底下的士兵扒开灰尘去看时,那名剑盾兵已经被压成了肉泥。 “好惨!” 后面的士兵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一股恐惧从心底油然而生。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们小心地回头瞟了一眼,男爵的督战队正端著明晃晃的刀剑守在阵前,要是现在敢跑回去,估计死的比刚刚那名剑盾兵还难看。 “去他丫的,拼了!” 既然横竖没有活路,倒不如死在敌人手里,而且,万一要是自己成功登上了呢? 先登的奖励可不少啊,据说有好几十枚银雷亚尔呢,足够自己忙活好几年了。 怀揣著这样的想法,一名又一名奥尔加尼亚士兵前仆后继的衝上攻城梯。 …… 维尔德站在城墙靠后方,这里远离敌军的视线,不用担心被箭矢伤到。 “大人,我们还是下去吧,这里太危险了。” 身旁一名骑士模样的贵族劝道,突然,一支下帕利亚斯弓箭手射来的箭矢落在骑士不远处的脚边,嚇得他浑身一激灵。 “看你现在的样子,还有骑士的风范吗?” 维尔德只感觉心里一阵发慌,格莱特战死,哥特哈被俘,拉蒙在乱军之中不见踪影,现在估计已经去见上帝了。 现在跟在他身边的,全都是一些懦弱胆小,侥倖从战场上逃出来的无能之辈。 说实话,这群傢伙,还不如之前的格莱特有用。格莱特虽然废物了点儿,但好歹敢上战场杀敌,並且看重骑士荣誉。 可是这群人…… “勇敢的骑士总是先人一步死去,所以你在世上看到的,永远都是奸诈之徒!” 以前维尔德並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现在他全明白了。 死去的骑士不一定是英雄,但活下来的骑士绝对不是英雄。 “要走你自己走,塔基亚,但是我得提醒你,封君有权利剥夺擅自离开前线的骑士的爵位以及封地,希望你能好好考虑一下再做决定!” 听到前半段话的时候,塔基亚面露喜色,右脚已经迈开了步子。可男爵后面的话却让他不得不愁眉苦脸地停了下来。 为了保命,他给自己找来了两面阔盾,一面背在身后,一面护在胸前,活像一个大號儿的乌龟。 “哎,竖子不足与谋!” 如果维尔德是个中国人,此刻肯定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可惜他是一名正宗加泰隆尼亚人贵族,在看到塔基亚令人啼笑皆非的操作后,他嘴唇气的发紫,硬憋了好久,才终於吐出这么一句话: “愿上帝宽恕你的灵魂,塔基亚骑士,但你的勇气恐怕已经被魔鬼收买了!” 说罢,他一脚踹了过去,声嘶力竭地喊道。 “滚吧,愚蠢的懦夫,回你的狗窝里过家家去吧,他妈的,我这里是战场,不是你扮乌龟的化妆舞会!” 话音落下,他拔出腰间的长剑,指向天空说道。 “谁要是再敢提撤退的话,那我就將以上帝的名义,剥夺他的封地和爵位,让他成为一个平民。” “没错,平民不用像骑士一样每次衝锋都顶在前面,这不正是你们想要的吗?” 隨后,维尔德不顾眾人惊诧的表情,兀自挥剑走向城头,和下帕利亚斯士兵们战斗在一起。 第54章 首战不利(感谢各位读者老爷的月票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4章 首战不利(感谢各位读者老爷的月票和打赏) 有了维尔德的加入,城墙上的下帕利亚斯守军顿时信心大增,原本萎靡的士气一下子又重新燃烧了起来,手上一刻不停地与下面的攻城士兵做著殊死搏斗,刀剑相撞声和双方的咒骂声不绝於耳。 而其他下帕利亚斯骑士见状,也只好跟著男爵立在城头,有的拔出了重剑,有的掏出了双手月刃斧,有的则拿出了手半剑。 顿时,城墙上呈现出这一幕:五六个身著锁子甲,头戴铁质护鼻盔,手持重型劈砍武器的骑士,如同礁石般矗立在垛口后,与蜂拥而至的奥尔加尼亚攻城兵展开血腥的近身搏杀。 他们的装备和武艺远胜普通士兵,往往能以一敌多,將爬上城头的敌人砍翻、刺落。 尤其是维尔德男爵,他挥舞著一柄沉重的阔剑,每一次劈砍都势大力沉,接连斩杀了三名试图登城的奥尔加尼亚士兵。 “我的上帝啊,这还怎么打?” 李昂在下面看傻了眼,他完全看不到奥尔加尼亚一方有任何战胜的可能,除了自己这边人多势眾以外,其余的一点胜算都没有。 但问题是人多这个优势现在也被抹平了,由於狭窄的地势限制,每次攻城的人数都在五十人以內,这点子人对城墙上的二十几名下帕利亚斯守军和骑士们根本造不成任何威胁。 恍然间,他有种回到前世,在骑马与砍杀中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感觉。 只可惜现在一夫当关的並不是李昂·德·罗塞洛,而是换成了维尔德。 这个时候,贝尔纳和高斯弗雷德男爵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在看到己方士兵一旦沿著梯子靠近垛口,就马上会被敌人的骑士或精锐守军轻易斩杀或击落后,他们的脸色全都黑了下来。 “贝尔纳,別送死了,让你的人都回来!” 男爵留下了这句话后,阴沉著脸转过马首,朝后面营寨的方向走去。 “另外,一个小时之后,召集所有骑士来我的营帐议事。” 贝尔纳此刻巴不得想要撤退,得到男爵的命令后,他立马让传令官下垂己方的旗帜,並不停地把旗帜向后挥动,同时命令士兵吹响號角,號角声音为两声短,一声长,有点类似於轮船汽笛的声音。 之后他又派出数十人的持盾步兵上前接应,以免在撤退时遭到守军的弓箭射击。 “呜!呜!呜——” “呜!呜!呜——” 在听到撤退的號角后,城墙下的奥尔加尼亚士兵如蒙大赦,他们不约而同地將盾牌背在身后,以阻挡来自后方的箭矢,隨后矛手先行撤离,隨后是普通步兵,最后则是装备最多最重的剑盾兵。 所有的攻城器械全被留在了原地,没人会想在逃跑的时候还带著这些。 在距离城墙一百步的位置,持盾步兵站成一排较为稀疏的盾墙,每名士兵之间都留出了可供一人通过的空隙,在撤下来的士兵都全部通过后,他们隨即马上变化阵型,组成一道密集的盾墙,同时脚步一点一点往后退,直到走出守军的射击范围,才又回归之前的方阵。 “看来贝尔纳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观看完全过程的李昂忍不住点了点头,整个撤退的过程安排的很周密,前去接应的士兵一看就是接受过系统训练的,否则做不到这一点。 隨后,他转移视线,目光停留在退下来的伤兵身上。出发前的四十名士兵,现在只剩下一半,並且人人都带伤。 他们的伤口主要集中在上半身,都在肩膀或者胸口处。 其中有一名士兵被敌人的斧头砍中,锋利的斧刃带著巨力划开了他的整个肩胛,深可见骨,血肉模糊。 哪怕他强忍著剧痛跑了回来,恐怕也活不过今晚。 幸好自己当时机智,没有去抢主攻的位置,否则现在被划断肩胛的很可能就是李昂自己。 看到这一幕后,李昂心底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后怕的情绪。 “攻城果然不是好玩儿的,不行,必须得回去教育一下罗杰他们那几个小子,昨天还跟我嚷嚷著也要去当先登呢,先登哪里是这么好当的!” 他嘴里一边嘀咕著,一边往自己营地的方向走去,脑袋里思量著男爵下一步可能的做法。 强攻?伤亡太大! 劝降?不大可能!毕竟下帕利亚斯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现在他们只不过失去了一座贫瘠的桑普村而已,核心领地依旧在自己手中。 智取?李昂抬头环顾了一下周边的地势,瞬间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样狭窄的地形,根本没有战略战术发挥的余地。 难怪秦国当然能靠著函谷关挡住来犯的山东六国(山东指崤山以东,非今日之山东),在冷兵器时代,地形因素对战爭的影响太大了。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旁边突然传来的一阵剧烈的惨叫声,將他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李昂回头一看,原来是隨军的理髮师正在给伤员处理伤口。 理髮师穿著短袍,外面是一件格子双色围裙,围裙前部有一个大口袋,里面放著剃刀、剪刀还有一块烙铁,一卷亚麻布以及其他叫不出名字的小玩意儿。 他感兴趣的驻足观看了一会儿,想看看中世纪的医生究竟是如何处理伤口的,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 只见理髮师用钳子拿出烙铁,將其放在火上烧红,然后深吸一口气,竟然直接把烧红的烙铁压在了伤口上,隨后不出意外的,躺在简易床板上的士兵发出一阵杀猪般的惨叫,若非其他几个士兵按住了他的手脚,恐怕此刻已经疼的在满地打滚。 “你就是这么治疗伤员的?这跟谋杀有什么区別?” 李昂连忙走上前拨开了理髮师手中的钳子,怒吼著冲理髮师喊道。 没有消毒,没有麻药,这不纯闹著玩儿吗? “可是,大人,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他的伤口迅速凝固,您看,现在已经没有流血了。” 留著山羊鬍的理髮师低下头,委屈巴巴地解释道。 “可是,如果不消毒,这样不会感染吗?” 说出这句话的一瞬间,李昂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中世纪还没有细菌和病毒这个概念,医生们根本不知道伤口感染的真正原因。 此刻,山羊鬍在听到这句话后,鄙夷地抬起头,就像瞧傻子一样看著李昂。 “老爷们总是爱到处显摆,可实际上他们大多一无所知。” 当然,理髮师並不敢把这句话说出口,只不过他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一切。 “好吧,我理解你所做的一切。但是,你为什么不用马鞭草和塞纳叶呢?这些草药並不难得,而且也同样能起到止血的效果。” 李昂疑惑的追问道。 塞纳叶在九世纪通过阿拉伯人传入欧洲,民间常常用它的叶子煎成汁液,用来清洗伤口,可以起到轻度抗菌和止血的作用。 马鞭草虽然是基督教徒用来驱邪的东西,但它实际上可以用来治疗刀伤。在中世纪后期,许多被教会判定为女巫的草药师就会用马鞭草来治疗伤口。 “如您所见!” 闻言,山羊鬍一脸无可奈何地摊开双臂。 “我们总共有两百五十名士兵,但只有五名隨军的理髮师,兄弟们实在忙不过来,也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采草药……” 李昂沉默了。他看著那名痛得几乎昏厥过去、伤口被烙铁烫得焦黑的士兵,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那这样吧,我去安排人採药!” 反正现在也没有事情做,与其浪费时间,倒不如救活一个士兵来的实在。 每多活一个人,奥尔加尼亚的胜算就大一分,自己也能跟著薅到一点战利品,横竖都不亏。 “罗杰!” 他叫来全部的士兵。 “立刻安排人,三人一组,到周边的树林里去找塞纳叶和马鞭草!” “啊?”罗杰一脸愕然。 “啊什么啊,快去!” 第55章 荒废的小径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5章 荒废的小径 吩咐完要採摘哪些草药后,李昂让眾人各自散开,自己则带著罗杰和小汤姆,三人都只穿一件轻便的皮甲,腰间掛著一把短刀,一个牛皮做的简易袋子,朝营地附近的树林一头钻了进去。 现在正值春季,森林里面一片绿意盎然。但这里的树种比较单一,清一色的全是冬青櫟和山毛櫸。 这两种是地中海气候区的常见树种,广泛分布於高海拔地区,在巴塞隆纳公国西北部的山区,如奥尔加利亚和帕利亚斯等地区都十分常见,有时候也会作为木材被用来建房子,但它们的坚固性和柔韧性都远远比不上橡木,所以使用的不多。 因为茂盛的枝叶遮挡住了来自天空的阳光,因此灌木和其他低矮的植被都十分稀少,主要以欧石楠为主。这是一种叶子细小,但是花蜜却格外香甜的植物。 在中世纪,有不少匠人会採取欧石楠的花蜜用来製作香水,然后高价卖给城里的贵妇人赚取利润。 “罗杰,小汤姆,路上搜仔细点儿,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李昂没有心情去欣赏路上那些锦簇的花团和青绿的枝叶,他弯著腰,用腰间的短刀轻轻扒开每一处灌木丛,试图寻找草药的痕跡。 但是找了很久也没有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猜测可能是这里的环境不適合马鞭草和塞纳草的生长,可问题是他也不清楚这两种草到底需要什么环境。 “老爷,看这儿!” 突然,罗杰在不远处发出一声惊呼。 李昂连忙加快脚步走了过去,发现那里赫然是一条被草茎和树叶盖住的小径。旁边的树木较少,地形也比较开阔,所以生长著不少金色的圣约翰草。 他隨意的用脚踢开地上的树叶,发现小径顺著山势一路蜿蜒而上,路上杂草滋蔓,覆盖了一层厚厚的落叶和腐殖层,看样子荒废了不少年头。 或许这里以前曾经还有猎人走过,不过现在,这条道路成了蚂蚁和各种昆虫的天堂。 “走!咱们上去看看!”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他吩咐罗杰和小汤姆用短刀割下一些圣约翰草,用牛皮袋子装上。 圣约翰草虽然价值不高,但是可以用来消炎和缓解疼痛,勉强可以当作马鞭草的替代品,也算是没白来。 而且圣约翰草的宗教意味极强,它开花的时间靠近施洗者约翰的诞辰,所以被中世纪的民眾当作一种祥瑞之花,用来做药材也更容易让普通士兵们接受。 顺著小径一路走上去,山势逐渐变得陡峭,越往上,周围的植被就越稀少,由高大的乔木慢慢过渡为低矮的灌木丛。 李昂叫不出这些植物的名字,所以每路过一种陌生的植被时,就会饶有兴致地驻足停留一会儿。 灌木丛的枝椏肆意张开,甚至有些张牙舞爪,李昂强烈克制住想要抽出短剑去拍打他们的衝动,心底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出去春游的那段快乐时光。 “老爷!您看那儿!” 小汤姆的手指向一个处裸露的岩壁,岩石呈深灰色,布满了一些椭圆形的小孔,上面有四五只灰白色毛髮的岩羊在奔走跳跃。 “岩羊不是生活在高海拔地区的动物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李昂心底不由得冒出一个疑问,但只是一剎那的功夫,他便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他低头看了一眼脚底鬆软的泥土,泥土呈暗灰色,上面覆盖了一层草根垫层,具有高海拔地区的泥土的一切特徵。 直到这时,他终於意识到自己一行人可能已经来到了安妮欧欧斯山的顶峰。 他向山下望去,树木遮挡了视线,让人看不真切,但他猜测,自己脚下很可能就是奥尔加尼亚或者下帕尼亚斯的军营。 一阵风吹过,远处跳跃的岩羊在嗅到陌生的气味后,马上扬起后蹄,顺著近乎垂直的山坡,消失在灰濛濛的岩壁之上,留下一两声咩咩的警告声,不过就连这点声音,也很快在风的呼啸中被吞没的无影无踪。 “老爷,我知道那条小径是用来干什么的了。” 罗杰看看眼前的跳跳羊,又回头望了一眼来时的小路,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天机。 “以前肯定有猎人顺著这条路来捕羊……” “好吧,罗杰,儘管我想要说……额……你很聪明。” 李昂不想打击小伙子们的自信心,他强忍著笑憋出这句话后,带著两人继续向前探索。 终於,他们看见了一块巨大的向內凹陷的岩石,石头呈黑色,与崖壁镶嵌在一起,像是洁白的人脸上长出了一颗黑色的肿瘤,那里传出潺潺的流水声,应该是某股地下水的出口。 “水!” 李昂马上想到了安妮欧斯堡內侧的栈道,他当时只是远远地瞥了一眼,那条栈道紧贴崖壁,一路盘旋向上。 当初他就猜测这条栈道可能通向有水源的地方,现在看来可能性很大。 想到这里,李昂精神大振。“走!过去看看!” 三人快步来到那处凹陷的岩石前。果然,一条清澈的山泉从岩缝中涌出,顺著石壁流淌,在下方形成一个不大的水洼,然后继续沿著山势向低处流去。水洼周围生长著茂盛的喜湿植物,空气清新湿润。 李昂仔细察看水流的方向和周围的痕跡。他发现,在水洼下游不远处,水流似乎被人工引导过——有几块石头被刻意摆放,形成了一条水道,指向山下某个方向。而沿著那个方向望去,隱约能看到被树木遮挡的、安妮欧斯堡后方山崖的轮廓! “老爷快看这里!” 小汤姆蹲在水边,指著一处泥泞的地面。那里有几个模糊的脚印,形状像是某种软底鞋,不像是野兽的蹄印,不过看起来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脚印边缘的泥土已经硬化,不像是最近留下的。 他沿著脚印和水流引导的方向,小心地向前探索。走了大约几十米,树木渐稀,前方出现了一段陡峭但並非不可攀爬的岩坡。岩坡上,可以看到一些被踩踏光滑的落脚点,甚至还有几处繫著陈旧绳索的树桩或岩石突起!绳索大多已经腐烂断裂,但痕跡犹在。 岩坡下方,视线豁然开朗。他们此刻位於安妮欧斯堡后方山崖的中上部,向下俯瞰,可以清晰地看到堡垒背面的景象。 “可是这里太空旷了。” 山崖上没有任何遮挡物,一旦有士兵想要从这里偷偷溜下去,很快就能被山崖下木堡中的守军发现,立刻引来敌人的弓箭打击。而且这里道路狭窄,对单兵素质的要求极高,想要奇袭的话只有在夜晚才有可能。 但考虑到该死的夜盲症…… 李昂马上打消了率领士兵从后方突袭的念头,转而思考別的办法。 “老爷,我们不如乾脆在水源里面投毒!” 因为周围没有別人,所以罗杰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虽然这个办法有点邪恶,但上帝永远只会站在胜利者这一方,没人会指责我们的。” 看来罗杰这小子是得到自己的真传了…… 李昂闻言,用指腹不停地摩挲著下巴,心里暗自腹誹道。 第56章 毒计(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6章 毒计(一) 在山顶停留了一会儿,气温开始逐渐下降,一股寒意从脚底升起,向四肢百骸蔓延,三人不敢多做停留,用石块在地上垒了一个简易的標记,便匆匆沿著原路下山,在路过之前那片圣约翰草时,李昂又蹲下身子往自己怀里抓了一把。 营地里,卢克、亚恩、卡特等一眾人正在原地焦急地等待,地上放著各式各样的奇奇怪怪的草,他们时不时抬头朝树林的方向张望一下,嘴里议论纷纷。 “嗨!伙计,你说,老爷他们是不是迷路了?” 卢克有些不安的往怀里揣了揣手,低著头小声问道。他原本是鲁迪村的铁匠,跟著李昂的时间並不久,所以现在心里面无比忐忑。 “卢克,闭上你的臭嘴!老爷他可是身经百战的雄狮,怎么可能会找不到路。再说了,不是还有罗杰和小汤姆吗?” 卡特气愤地打断了卢克的讲话,但依旧难掩他眼底的忧愁。 突然,森林的外侧传来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紧接著,是树枝的断裂声和落叶与地面摩擦的沙沙声,隱约可见三个高大的人影怀里抱著不知什么东西,正骂骂咧咧的从林子里钻出来。 “上帝啊,谁能告诉我这树林里的蜘蛛网到底是从哪来的?明明出发之前还没有!” 李昂恼怒但是又无可奈何的用右手扒拉了一下脑袋,带起一手掌白色的丝状物质,这些东西黏糊糊的粘在手上,让人感觉格外恼火。 其他人见状,立刻迎了上去,纷纷围在李昂身边,接过他手中的圣约翰草。 与此同时,罗杰和小汤姆也將自己的收穫放在营地的空地上,正一脸好奇地打量著其他人採回来的“草药”,当然,前提是这些东西能被称为草药。 李昂本以为农奴出身的士兵们应该经验更加丰富一点,对草药知识也更加熟悉,但事实上他完全想错了。 这些来自村庄的士兵,日常接触的植物主要是农作物、杂草和少数几种常见的、用於治疗简单病症的土方草药(比如治疗腹泻的某种树皮,或者缓解头疼的薄荷叶)。 对於马鞭草、塞纳叶这类更具“专业性”、需要特定生长环境或更复杂处理的草药,他们大多只是听说过名字,或者见过但不认识,更別说准確地採摘和处理了。 地上堆著的“收穫”五花八门:有叶子形状相似但顏色完全不对的杂草,有看起来像野菜但可能有毒的植物根茎,甚至还有几把狗尾巴草和几朵顏色鲜艷的蘑菇!显然,他们只是把看起来“不同寻常”或者“绿油油”的东西都带了回来。 李昂看著这一堆“战利品”,哭笑不得,但也没法责怪他们。毕竟,他自己如果不是靠著前世模糊的记忆和穿越后有限的见闻,恐怕也认不全。 “好了,大家辛苦了。”李昂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把这些东西都拿过来,我看看。” 他蹲下身,开始仔细分拣。 首先,將那些明显有毒或者毫无药用价值的杂草挑出来扔掉,並叮嘱大家以后不要碰。然后,他从剩下的植物中,勉强辨认出几株可能对止血或消炎有点作用的,让罗杰单独放好,送到山羊鬍那儿去。 “但愿我带来的这些东西能起一点作用,不对,应该说,已经起了作用!” 探明了敌军的水源地可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极有可能顛覆接下来的战爭局面。 正思考间,高斯弗雷德麾下的一名侍从走过来传话。 “罗塞洛爵士,男爵大人让我来请您到营帐中议事。” 这时,李昂才想起来先前高斯弗雷德有说过一个小时之后去他的帐篷中议事的话,他连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拍打掉了裤腿上的草叶,这才昂首挺胸走进营地正中央的一座圆锥形帐篷。 帐篷有八根巨大的原木做框架,上面先盖了一层亚麻布,隨后覆盖了一块巨大的厚棉帆布,隨军的工匠在帆布上涂抹了动物的油脂用来防水。 最后,最外层搭上了一层厚实的牛皮,很好的隔绝了外界的水汽和寒意,李昂一进帐篷,便觉得整个人的身子暖洋洋的,待了没多久后背就开始发汗。 “这也太热了。” 李昂心底不禁暗付道,同时眼神偷偷观察周围的其他人。 在第一次攻城被敌人挫败后,大部分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看,除了像李昂这种心大的傢伙还能在这个时候泰然自若以外,其余人都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贝尔纳则更是如此,二十个人的伤亡对一名骑士来说,已经是一笔天大的损失了,要好几年才能恢復过来。 他现在一副心神不寧的模样,握紧水杯的手鬆了又放,显然心里面对攻城也没有把握。 不过李昂並没有立刻把自己的发现说出来,毕竟现在明面上的主攻依旧是贝尔纳,自己说出来搞不好会被別人误认为是在抢功,最好还是先听听男爵和其他人的看法,然后再做打算。 不一会儿,高斯弗雷德男爵在侍从的簇拥下走了进来,坐在由橡木製成的宽大木椅上。 男爵今天穿著一件红色的羊绒披风,足下是一双厚实的牛皮靴子。李昂见状,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 无他,男爵今天穿的衣物的太厚实了,不像是贵族在春季的正常穿搭,倒像是一个染了风寒的病人。 隨后,两声急促的咳嗽声便证明了他的猜想。 “咳!咳!” 高斯弗雷德转过身,挥了挥手,示意想要来搀扶他的侍从下去。隨后一脸云淡风轻地坐上自己的位置,依旧红光满面地朝座下的贵族们寒暄。 但是他不停滚动的喉结还是道出了真相,因为咳嗽是很难被忍住的,病人一般会选择不停地吞咽唾沫来压制住嗓子里面的不適感。 “不知道有多少人发现了这一点,希望这个数量不要太多!” 此刻,李昂心底不禁有些忧虑,主帅临阵染病可是兵家之大忌,属於会扰乱军心、降低士气的那种。 而且以中世纪简陋的医疗水平…… 想到这儿,李昂撇了撇嘴,默默地在自己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上帝保佑,希望高斯弗雷德早日康復!” “至少不能在现在垮下,现在还不是时候。” 如果说李昂羽翼已成,高斯弗雷德男爵又恰好染病,那么他一定会举双手赞成,甚至在背后偷偷推波助澜。 但现在……还为时尚早! “诸位,现在把大家叫过来,是为了商议如何打败维尔德那只缩头乌龟!” “如大家所见,这里的地势不利於我们的军队展开,强攻肯定要付出相当大的损失,这並不符合奥尔加尼亚的利益。” 高斯弗雷德话音落下,下面的一群贵族你看我,我看你,人人都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但最终所有人都一言不发。 最后,还是贝尔纳小心翼翼地站了出来。 “大人,要我看,咱们完全可以和下帕利亚斯谈条件。” “议和?” 高斯弗雷德眉毛微挑,脸顿时就黑了下来。 “不不不,大人,我想您理解错了。” 贝尔纳连忙弯腰,解释道。 “我们手里有大量投降的下帕利亚斯贵族和溃兵,还占领了他们的桑普村,现在又堵住了他们出谷的唯一一条道路。” “我们完全可以藉此迫使他们做出利益让步,就算维尔德不答应,俘虏的家属们还能不答应吗?”! “可是这离我们当初的战略目標却相去甚远了,贝尔纳!” 男爵垂下头,右手撑著下巴,不知道是无奈还是愤怒。 “我们出动了两百多名士兵,耗费了近一个月,结果只拿下了一座可有可无的,產出少得可怜的村子,铁矿依旧在他们手里……” 高斯弗雷德没有说出就连那座村子也被封给了佩雷,自己自始自终什么都没得到的话,不过话里话外却都是这个意思。 “这……” 帐篷內一时间再度陷入死寂。 “大人,我有办法!” 李昂心知不能再等下去了,也不管会不会得罪贝尔纳,他咣当一下站起身,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第57章 毒计(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7章 毒计(二) “……” “没错,大人,就是这样。” “我想,我们只需要一瓶小小的毒药,就能轻而易举地拿下这座看似坚固的堡垒。” 此话一出,在座的骑士们一时间神色各异。 在攻城战中给水源投毒的例子不算少见,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腓特烈·巴巴罗萨在围攻义大利城市托尔托拉时,为了迫使守军投降,就採取了向城中唯一可用的泉眼中投毒的手段。 而且不光是投毒,他还命令手下的士兵將腐烂的人畜尸体扔进泉水中,並使用硫磺和沥青焚烧泉水,使水变得苦涩不堪、无法饮用。 跟这位伟大的神罗皇帝比起来,李昂提出的建议一点也算不上残忍。 他只是希望男爵能收集一些野芹菜,將其捣烂榨汁,然后倒入山顶的泉眼中。 野芹菜又被称为毒芹,服用它的汁液后可使肌肉麻痹,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呼吸衰竭,据说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被这种毒处死的。 不过在混入泉水后,经过水流的稀释,这点毒性根本不足以致死。 李昂猜测应该可以让喝了泉水的守军陷入昏迷,或者四肢麻痹。 但是这样就已经足够了,在战场上,一步慢就意味著步步慢,僵硬的四肢可拿不稳刀剑,更挡不住衝锋中的奥尔加尼亚士兵。 “好吧,罗塞洛爵士,这確实是一个办法,我批准了!” 高斯弗雷德没有理会贝尔纳不悦的脸色,同意了李昂的建议,事实上,他现在也找不到其他比这更好的办法。 “我给你一天的时间去搜集你所说的毒芹和汁液,不过你最好快一点,每耽搁一天,外面那群该死的猪玀就不知道要吃掉多少粮食!” 说罢,他摸了摸自己的头顶,那里的头髮肉眼可见的在变得稀少。 看得出来,男爵的压力应该也不小。 有小道消息说,前几日,乌赫尔伯爵的摄政,现任掌璽大臣,阿尔瑙·拉蒙·德·乌赫尔,也就是现任伯爵埃门戈尔六世的亲叔叔,亲自过问了这场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之间的“衝突”,还表现出想要调停的意思。 事实上,若非乌赫尔伯爵现在还未成年,伯爵领的事情全部由摄政处理,领主权威有所下降,不然这场战爭根本打不起来。 没有哪个领主会眼睁睁看著自己麾下的两位强大的男爵打生打死,消耗领地內原本就不多的资源和兵力,尤其是在伯爵领南部还有穆斯林大军虎视眈眈的情况下。 乌赫尔伯爵领南部的拉里代谢赫国一直以来都是伯爵领的心腹大患,他们占据了埃布罗河下游最肥沃的土地,靠著机动性极强的穆斯林轻骑兵数次击败了北部乌赫尔和巴塞隆纳的军队。 要不是上任乌赫尔伯爵,埃门戈尔五世做出和阿拉贡王国联姻的明智决定,並且把自己的女儿,也就是埃门戈尔六世的姐姐伊莎贝尔嫁给了阿拉贡国王桑乔·雷米罗斯,並以此获得了阿拉贡王国的支持,恐怕乌赫尔伯爵领早就不復存在了。 更关键是的,拉里代谢赫国直接与奥尔加尼亚接壤,且边境线距离李昂的德格伦村不超过五十英里!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在得到高斯弗雷德男爵肯定的答覆后,李昂恭敬地行了一礼,隨后便退到帐外,招呼来罗杰、小汤姆、卡特等几个心腹,悄悄吩咐他们去营地周围搜寻毒芹。 但隨之而来的,一个新的问题摆在了他们面前——到底要多少毒芹才够呢? 少了的话没有作用,多了的话,万一不小心把里面的下帕利亚斯贵族全给毒死了那就完了。 眾所周知,中世纪的贵族都是一家。 下帕利亚斯的这位维尔德男爵,全名叫维尔德·卡莱·罗吉耶·下帕利亚斯。他是现今下帕利亚斯家族的家主,但同时又属於瓦斯科涅宗族,是法兰西王国卡尔卡松伯爵,雷蒙·罗吉耶的侄子。 除此以外,瓦斯科涅宗族还有二十多个支系分布在法兰西王国、阿拉贡王国和卡斯蒂利亚王国境內,头衔最高的是伯爵,最低的也有骑士,李昂可不想一下子把这些人给得罪完。 说到这里,家族子嗣多,分支广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万一自己出了个什么事,敌人可能还会投鼠忌器,不敢拿自己怎么样。 不像李昂,罗塞洛家族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独苗,家族里也没有兄弟姐妹,叔叔伯伯什么的,凡事都必须靠自己。 不过一部分其中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罗塞洛家族崛起的时间还太短,上述的不论是乌赫尔家族,还是瓦斯科涅宗族,都是延续了百年的大族,远不是短短几十年的罗塞洛家族可以比的。 “老爷,我觉得我们采个百来把就够了!” 就在李昂思考的功夫,卡特掐著手指算了半天,得出了一个勉强比较靠谱的答案。 “身体差的人吃下两根毒芹就会中毒死亡,对面木堡里面估计有三十多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的样子,按照致死的量来算,每人两根,也就是一百根。” “但是考虑到流水的稀释,还有沿路的损耗,采个百来把绰绰有余!” 卡特拍著胸脯,信心满满地保证道。 “那好,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李昂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个不学无术的混小子,整日四体不勤,五穀不分,对这些植物实在谈不上了解,而恰好他所学到的现代知识里也没有讲过毒芹。 能解毒的草药他確实知道不少,可是从来没见过前世有哪本书哪个人专门讲解毒药的。 “这是教育的幸运,却是我李昂的不幸啊!” 本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则,他大大方方地將採摘工作交给卡特安排,没有选择擅自干预。 毒芹原產於欧洲、西亚和北非,在巴塞隆纳公国不算少见,每年都能听见某某村民把毒芹当成了芹菜或者防风草误食导致一家全部死亡的例子,所以卡特领著一行人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一群。 “大家小心,注意不要去碰毒芹的根部,那里是毒性最强的地方。” 在营地不远处的一处水塘边,生长著一块茂密的毒芹群落。这些植物的外观和家用芹菜非常像,但想要分辨也很容易。 毒芹的茎叶揉碎后会散发出刺鼻的鼠尿味或者霉味,而可食用的芹菜则是清香或者一股很清新的味道。 卡特小心地抓下一片芹叶,放在手里揉碎后凑上去闻了闻,隨后马上露出一副噁心的表情。 “找对了,兄弟们,就是这个!” 闻言,罗杰等人也不含糊,蹲下来三下五除二採摘了一大把,为了最大限度的保留其中的毒性,他们没有破坏植物的根部,而是选择带著泥土一块儿拔了起来。 感觉采了差不多后,一行人又趁著夜色悄咪咪地摸了回去,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投毒被认为是不洁、有罪的,哪怕巴塞隆纳公国受伊斯兰教和阿拉伯人的影响很大,对宗教普遍採取实用主义的態度,但李昂依旧不敢小覷信仰带来的强大力量。 要知道,十一世纪正是基督教的上升期,再过不了几年,教皇格列高利就会横空出世,並颁布著名的《教皇敕令》,从世俗贵族中夺回地方主教的任免权,而这也意味著教廷的权力更加集中,对世俗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更加强大。 届时,整个欧洲將进入一个被教权遮天蔽日的时代。 第58章 毒计(三)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8章 毒计(三) “老爷,按照您的吩咐,我们都准备好了。” 卡特手里提著一个用铁条箍好的木桶,里面装著满满一桶乳白色的油状液体,並且散发出刺鼻的鼠尿味,李昂靠近去查看,弯腰用鼻子嗅了嗅,一股炙热的灼烧感和辛辣味立刻涌入鼻孔与口腔,让他连著打了好几个喷嚏。 但是隨著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这些乳白色汁液的顏色在逐渐变暗,好似在表面生长出了一层薄薄的灰色黏膜一样,之前那股刺鼻的气味也慢慢减弱。 “卡特,快把这个拿远一点!” “阿嚏,阿嚏!” “另外,外面这层灰色的东西是什么?” 卡特闻言,连忙收回手,把木桶放在靠近帐篷门帘的地方,还贴心地为李昂开了一条缝以便於透气。 “老爷,事实上我也不清楚,但是您看!” 说著,卡特用树枝在桶里搅拌了一下,外层的灰色黏膜瞬间被打破,刺鼻的鼠尿味和灼烧感顿时又侵入到李昂的鼻孔中,飘满了整座帐篷。 “这层东西就好像咱们碗里面的油花儿一样,薄薄的一层浮在水面,但实际上没什么卵用。” “好,好,我知道了,反正不影响毒性就行了。” 李昂不想再闻一次这种令人生理不適的味道,也懒得去弄清楚其中的原理。 其实,如果他稍微了解一点化学知识的话,就会知道,毒芹汁液表面的那层灰色黏膜是在与空气接触后氧化而成的,並且值得一提的是,氧化后的汁液比原版汁液毒性更强,但气味却远没有原来的浓烈。 “一定要把这东西保存好,我们在大概中午的样子去山上投毒。” 一般来说,木堡里面的守军大多会选择在中午之前取水,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虽然不吃早餐,但却將午饭视为一天中最重要的一顿,必须认真准备,所以中午是用水的高峰期,另一方面,中午的泉水水质也是全天里面最好的。 中国古代就有“午时水”的习惯,古人认为正午的时候阳气最重,所以也通常会把打水的时间选择在正中午太阳高照的时候。 而按照现代科学的说法,中午的时候,太阳高度角最大,太阳高度最高,紫外线最强,所以可以有效抑制微生物的活性,降低因喝生水而患病的可能。 但这个时代的民眾显然懂得没有这么多,那他们是如何知道这些经验的? 当然是试错! 任何生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一次一次神农尝百草般的尝试,並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中世纪的民眾总结出了一条规律,他们发现正午打的水喝下去后最不容易患病,更加安全,於是这条经验就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 至於为什么不喝热水而偏偏要去喝生水? 答案是喝不起! 下层民眾无法负担木柴和泥炭的开销,因为土地上所有的森林和树木都是属於领主的,老农们如果想获得木材的话,要么给选择领主交一笔税,然后自己去採伐;要么选择向木柴商人购买。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但无论是哪一种选择,对他们来说都不划算。 毕竟就连吃饱饭都尚且是未解决的问题,谁又会去关心喝生水还是喝热水啊?这不纯脑子有毛病吗? “是,老爷!” 卡特自然是清楚中午打水的习惯的,所以对李昂的这条命令深以为然。 “嘿嘿,没想到我卡特有一天也能猜到老爷的意思啦,哈哈!” …… 在时间快要接近中午的时候,李昂先是走到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帐篷中,向男爵匯报自己接下来的安排。 他进入帐篷时,发现里面依旧十分闷热,男爵的面色也不怎么好看,但他还是强撑著接待李昂。 “罗塞洛爵士!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准备好了?有把握吗?” 越是在虚弱的时候,人反而表现的越强势。男爵不想让李昂看出端倪,所以先入为主的问道。 “是的,大人,托上帝的福,我已经搜集完了材料,並打算马上出发。” “不过……这里需要您的一点小帮助!” 李昂顿了顿,脸上有点难为情。 “哦?你说!” 高斯弗雷德不停地吞咽唾沫,强忍著不让自己咳嗽出来。 “大人,我需要您在我去投毒期间派遣一支小规模的分队去阵前袭扰敌军,装作要攻城的样子。您知道的,《圣经》里面讲过:那准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门就关了!” 男爵当然明白这句话的意思,这是《圣经》里面的名句,选自《马太福音》中的十童女比喻,意思是做事情之前要有万全的准备。 “可以,这个要求是正当的!” “愿上帝保佑你,亲爱的罗塞洛,希望你回来的时候,胸前插著一朵月桂。” 月桂的花语代表胜利,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冠军就会用它的枝叶编织成冠,称为桂冠。 “如您所愿,我尊敬的大人!” 得到男爵的许诺后,李昂抚胸,弯腰恭敬地行了一礼,隨后转过身径直朝营帐外走去。 在掀开厚实的帘幕,右脚將要踏出去的那一刻,他突然转过头。 “大人,我想您可以试试用红糖、葱白、甜马郁兰或者水苏,然后再加点蜂蜜混在一起泡水喝,这对您的身体应该会有不小的帮助。” 说罢,李昂不待男爵回话,扭头便大步走了出来,留下高斯弗雷德一人在帐篷里目瞪口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终於回过神来,大声叫来自己的侍卫。 “去给我准备一点红糖,没有的话蔗糖也行,然后还有葱白、水苏、蜂蜜……” …… 另一边,李昂一行人已经再次来到了山顶,因为现在接近中午,再加上这周围没有什么高大的乔木,所以还挺暖和的,太阳照在身上让人觉得暖意洋洋。 他们一行人,罗杰、小汤姆、卡特、亚恩、卢克,每人在腰间掛上两个牛皮缝製的水袋,不过里面装的不是水,而是之前就已经准备好的毒芹汁。 “弟兄们,成败就在此一举了,都给我仔细点儿,小心別撒了,事成之后,安妮欧斯木堡里面的战利品绝对有咱们的一份儿!” 说罢,李昂不再犹豫,带著眾人一股脑儿地將乳白色的浓液全部倒进了泉眼里。 毒液接触到泉水的一瞬间便被溶解,然后慢慢与泉水融为一体,直到消失不见。 一旁的小汤姆小心地捧起一汪水舔了一口,隨后马上面部表情扭曲地吐了出来。 “辣!辣!我的舌头!” 小汤姆捂著嘴,舌头火辣辣地疼,眼泪都差点出来了。“老爷,这水……味道不对,又苦又辣!” 李昂大笑著点点头:“哈哈,这就对了。毒芹汁混进去,味道肯定会变。” “不过幸好是辣味,被水稀释了之后应该不会那么容易穿帮。” 他看了看天色,“估计再过一会儿,就是他们取水的高峰期。我们得赶紧撤,別被发现了。” 一行人迅速清理了现场留下的痕跡后,然后沿著来路快速下山。 回到营地时,正面的佯攻已经开始。男爵按照约定,派出了大约二十名士兵,在弓箭手的掩护下,吶喊著冲向木堡,做出架设梯子、准备攻城的姿態。 城头的守军果然被吸引,全都严阵以待,弓箭手纷纷就位,滚木礌石也被搬上城墙,紧张地对峙著。 李昂的小队则悄悄从森林中返回,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回到营地后,他们待在战团的右侧,装作休息,实则密切留意著木堡方向的动静。 第59章 计成(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月票和打赏)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59章 计成(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月票和打赏) “嘿!老约翰,你说今天的小麦糊糊喝起来怎么怪怪的?” “是吗?朋友,我猜你指的是胡椒或者乾薑。” 叫做老约翰的下帕利亚斯士兵放下木碗,一脸自得地解释道。 “上帝保佑,幸亏你遇到了我,今天老约翰好好告诉你什么是胡椒……” 话音未落,另一边的一名高颧骨,塌鼻樑,穿著白色武装衣的士兵就站了起来,嚷嚷道。 “放屁吧,你知道一块拇指大小的胡椒要多少钱吗?领主老爷们会捨得给咱们碗里加这个?我猜就是辣根,要么是芥菜籽。” “杂种,我劝你你最好在我的靴子落到你屁股上之前收回这句话,没见识的东西,我又不是没吃过,辣根和芥菜籽哪里会有这么明显的辣味?” 老约翰也不甘示弱地站了起来,扯著对方的衣领爭论不休。 “好了好了,要我看,你们说的都不对,这玩意儿八成是水胡椒!” 中间一个个子矮小的和事佬站了出来,伸出胖手拉开爭吵的两人。 “水胡椒?” “没错,它虽然长的像胡椒,但在巴塞隆纳的集市上只要一枚铜幣就能买到一把,而且味道也怪辣的。” “不对!就是胡椒!” “放屁,明明是辣根!” “我去你丫的,我说是水胡椒,那就是水胡椒!” 於是乎,两个人的爭辩成功的演变成了三个人的爭辩。 …… 木堡內的主楼上,维尔德身心俱疲地推开窗,看著外面吵吵嚷嚷的士兵,只感觉一股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这群杂种,吃饱了就知道撒欢!简直跟地里的野猪没什么两样!” 他关上窗,叫来自己的侍从。 “这到底是谁带来的士兵?去叫下面的人安静点,刚打退了敌人的进攻就这副德行,以后打算怎么办?” 侍从见男爵脸色铁青,连忙踩著木製楼梯跑了下去,皮靴与地面摩擦,发出一连窜“噔噔”的声音。 说罢,维尔德走到木桌前坐下,右手撑住脑袋,眯起眼睛,开始復盘刚刚那场守城战。 对面奥尔加尼亚只出动了区区二十个人,並且看起来也不怎么精锐,一半人都没有甲冑,攻城器械也很简陋,这在他眼里就跟上来送死没什么两样。 但问题是奥尔加尼亚的那群傢伙为什么要这么做? 难不成那只是一次佯攻?可是木堡並没有其他的破绽呀! 安妮欧斯堡两面全是陡峭的崖壁,根本没有给敌人任何偷袭的可能。 维尔德回想了一下这几天的战事,总觉得其中透露著一股诡异。 在此之前,他跟高斯弗雷德打过不少交道,知道这个人精明的很,从来不会无的放矢,但今天的操作他实在是没有看懂。 “罢了,兴许高斯弗雷德年纪大了,脑子糊涂了呢。” 不知不觉,放在桌子边上的食物已经凉透了,他朝外面叫了一声,不一会儿,一个僕人模样的人便走了进去,弯腰端走了这盘食物,並为维尔德换上了一杯鲜艷的葡萄酒和昨晚剩下的半鸡。 因为放了一晚,为了减少鸡肉的餿味,隨军的厨师特意把整只半鸡烤的焦糊,还额外加了点葱花和特製的酱料,散发出浓郁的香味。 鸡肉入嘴,舒脆而有嚼劲,维尔德不由地越吃越带劲,很快一只鸡就见底,只剩下满盘子的骨头。 …… 此刻,下帕利亚斯的营地內,李昂和高斯弗雷德男爵的內心都无比焦灼,但却又找不到一个可供倾诉的对象,只好把一切的烦闷都憋在自己心里。 “李昂,毒芹的起效时间是多久?” “大概一个小时左右。” 李昂有些不確定地答道,“但是毒液在流水中被稀释了,除了上帝,谁也不清楚到底需要多长时间。” 帐篷內陷入了沉默,一旁的骑士们也都只是低著头,一言不发,贝尔纳则自顾自的站在一边,嘴角若有若无的浮现出笑意,只可惜一会儿就消失了,並没有被李昂看到。 “总之,召集士兵吧,不管毒药会不会起效,一个小时之后,发起进攻!” “是!” 得到了男爵的命令后,眾人马上行动起来。沉闷的號角声再次被吹响。 …… “上帝啊,奥尔加尼亚人都是疯了吗?才打完一波,现在又要来?” 老约翰刚美美的吃完小麦配豌豆糊糊,打算找个角落躺著眯一会儿,无奈肚子里总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让他迟迟无法入睡。 “我就说是胡椒吧,现在都还有辣味呢。” 他嘴里一边嘟噥,同时掏出一块破碎的亚麻布擦了擦自己怀里的短矛,穿戴好武装衣,骂骂咧咧地登上了木製的城墙。 远处的奥尔加尼亚士兵已经摆好了阵势,前排的士兵举起木製的大圆盾,正一点一点向城墙脚下推进。 后方的弓箭手也將弓弦拉成了满月形,隨时可以射击。 “该死的奥尔加尼亚杂种,敢打扰你爷爷睡觉,看我送你们去下地狱。” 约翰心头不由地升起一股无名火,说话间,他抬起右腿想要迈出步子,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走不稳,腿上传来一阵麻痹的感觉,和蹲坑蹲久了之后突然起身的感觉一模一样。 “该死的,爷爷我还不信了!” 他强忍著不適,在长官的催促下跌跌撞撞地走上城墙,一抬头,发现之前和自己爭辩的塌鼻樑也是这副扭扭捏捏的模样,顿时忍不住笑出了声。 “哈哈,我就知道,上帝会惩罚每一个胡搅蛮缠的混蛋。” “放屁,你现在还不也是这副鬼样子?” 塌鼻樑不服气的反唇相讥,扭著步子想要上去继续理论,刚走两步,却发现自己的四肢越来越麻,甚至隱隱失去了知觉。 与此同时,周围的其他守军也陆续出现了类似症状:头晕、噁心、腹痛、四肢无力。大部分人都和老约翰一样手脚发麻,四肢冰凉,只能勉强握住武器,但完全使不上劲儿。 平时能拉得动40磅弓的“粗臂”奥托今天也只能吃力地把弓弦张开一半,隨后便无论如何也拉不动了。 “上帝啊,谁来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的力气都被魔鬼偷走了吗?” 城墙上的军官走过来大声呵斥,试图维持秩序,但他自己的脸色也很差,声音也有气无力的。 但因为隔的距离较远,下面的奥尔加尼亚骑士们並未发现对面有任何异常,他们只看到下帕利亚斯的守军如往常一样,像没事儿人似的登上城墙,然后开始布置防御。 “罗塞洛爵士,看来上帝不会原谅这种不洁的手段,恕我直言,你的办法似乎並没有奏效。” 高斯弗雷德冷哼了一声,脸上透著不悦,周围的贵族也或多或少用鄙夷的目光看著李昂,好似在看什么令人厌恶的东西。 “一群见利忘义的傢伙,老爷辛辛苦苦的奔波,都他妈是为了谁?” “这都是些什么贵族?只知道落井下石!” 罗杰在后面愤愤不平地嘀咕道,卡特此刻也有些难堪,他哭丧著脸,羞愧地向李昂道歉。 “老爷,都是我的错,要罚您就罚我吧……” “罚什么罚?” 李昂怒目圆睁地回道,一下子打散了眾人的低落情绪。 “胜败本来就是常事,不过一次不成功而已,而且,攻城还没开始,谁又会知道毒药到底起了作用没有呢?” “总之,胜负未定,咱们先观察一会儿再说。” 其实,李昂心里面也没有底,但为了不影响士气,他必须表现出乐观积极的心態。 第60章 小兵之路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0章 小兵之路 按照既定的攻城战术,奥尔加尼亚一方的盾牌手在前,每走十步就会停下来驻足一会儿,等待后面的士兵站好队形,然后再次前进。 这並不是浪费时间,在敌人密集的弓箭打击下,整齐划一的队形显得尤为重要,稍微露出一点缝隙,就很有可能被狡猾的敌人钻了空子。 与此同时,前排的盾牌手也要承担最高的伤亡,每次攻城结束后,前排的士兵几乎都是十不存一。 当然,只要能成功活下来,奖励也是相当丰厚,这也解释为什么每次总有人爭先恐后去当先登的原因。 弗朗西斯科·特拉维拉·萨拉是一名来自萨拉戈萨的阿拉贡人,没错,就是那个在塞赖古斯泰埃米尔控制下的萨拉戈萨,据说那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座全是穆斯林的城市,基督徒在城市的贫民窟里过的连下水道最骯脏的老鼠都不如。 但弗朗西斯科依旧为他的出生地感到自豪,因为那里是伊比利亚东北部数一数二的繁华地段,以前是,现在也是。只不过教堂顶端由原来的十字旗变成了新月旗。 为此,弗朗西斯科曾在心底暗暗发誓,要是有贵族能从异教徒手中夺回他的家乡的话,他就会立马毫不犹豫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 不过当务之急,弗朗西斯科要面对的不是异教徒的弯刀,而是基督徒兄弟射来的箭矢。 “鐺!鐺!” 两声沉闷的撞击声响起,弗朗西斯科只觉得盾牌上接连传来一股衝击力,他连忙在原地站定,右腿向后弯曲,左腿前伸,身子的重心前倾,做出一个扎马步的姿势。 但预想的巨大撞击力並没有出现,下帕利亚斯弓箭手射来的箭矢只是斜斜的插在盾牌上,他轻轻一用力,这些带著鉤刺的箭很快就掉落在地上,隨后又被后面的士兵踩在脚底。 “怎么搞的?射出来的箭跟他妈娘们儿似的!” 弗朗西斯科虽然嘴上不停地吐槽,但心里却闪过一丝庆幸,他不知道別人那边是什么情况,反正自己又活过了一命,並且安然无恙。 紧接著,他继续保持原来的姿势,將盾牌牢牢地护在自己胸前,警惕一切可能来自城墙上的攻击。 但是越往前,他就越觉得疑惑。 因为下帕利亚斯人的攻击实在是太弱了,朝城墙推进的路上基本没有遇到任何像样的抵抗,第一波士兵很轻鬆的就来到了木製城墙下,並成功竖起了攻城梯。 弗朗西斯科深吸一口气,把盾牌绑在自己的左臂上,双手抓紧梯子两边的木架,低头向上攀登。 “上帝保佑,希望这群杂种的准头能偏一点儿。” 他在心里默默祈祷,同时加快了攀爬速度。 出乎意料的是,预想中的滚木礌石、沸油热汤,甚至密集的箭雨都没有出现。只有零星几支软绵绵的箭矢射在盾牌上,或者擦身而过,毫无威胁。 “嘿嘿,圣母玛丽亚保佑,请原谅你的信徒,这一切都是我不得已而为之!” 眼见得越来越靠近城头,弗朗西斯科心里暗喜,他右手握紧战斗斧,隨时准备劈开挡在自己面前的任何人的脑袋。 “下帕利亚斯的杂种们,你爷爷我来啦!” 只剩下最后一步,他將斧刃高高扬起,大声咆哮著跳进安妮欧斯木堡的城垛中,结果却发现这里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 敌人全都软绵绵地靠在墙上,动作十分机械,就像杂耍团里面的木偶人。少数意志顽强的傢伙捡起刀剑冲向了过来,结果被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 和他一样,其他奥尔加尼亚的士兵也毫不费力地登上了城头,並且开始切瓜砍菜般的进行一边倒的屠杀。 弗朗西斯科跟著队伍向城墙两侧和城门楼方向推进,几乎没有遇到有效的抵抗。 空气中瀰漫著血腥味、呕吐物的酸臭味,以及一种奇异的、类似灼烧的辛辣气息。 “上帝啊,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厨师难道在午饭里掺酒了吗?” 维尔德只是换身盔甲的功夫,回头就发现奥尔加尼亚士兵居然已经杀上了城墙,而他的的士兵们却还像喝醉了一样东倒西歪的站在原地,如果现在把他们手里的武器换成空酒瓶,那么绝对是一个活脱脱的醉汉形象。 但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去关心这些了,如果安妮欧斯堡有失,那么几乎就可以宣布下帕利亚斯的全面失败,这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 “阿尔萨!跟我出去!” 维尔德抓起木桌上的长剑,呼唤著自己的侍卫。 “……” 五分钟过去了,他却依然没有听到回应。 “怎么回事?” 一股不好的预感从他心头升起,维尔德拿起一面鳶尾盾护在身前,手持长剑小心翼翼地走出房门,来到楼道间。 最后,他在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阿尔萨,这个可怜的侍从瘫倒在满是灰尘的木製地板上,脑袋歪向一边,已经不省人事,一股辛辣的味道从他嘴巴里面传出。 隨后,他又看向另一边,那里孤零零地躺著一个被打翻了的木碗,里面是新鲜的豌豆浓汤,升腾的热气还没有散尽。 “糟了!” 维尔德马上意识到士兵是被下了毒,並且还是一种毒性很强的毒。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暗自感到庆幸。 “幸好没有吃中午的食物,否则……” “兄弟们杀啊,大人说了,谁先攻进木堡的主楼,谁就得到20枚银幣的赏钱!” 一连串急促的脚步声从窗外传来,其中还夹杂著一两声粗狂的吼叫声,维尔德知道这绝对不是自家士兵的声音,他匆忙丟下角落里的侍从,急忙站起身,迅速来到外宽內窄的木製窗格子前小心的瞄了一眼。 奥尔加尼亚的士兵已经成功拿下城墙,现在一部分试图去打开城门,另一部分则结成阵型,压制城內为数不多的守军,为开城门的同伴爭取时间。 少数下帕利亚斯贵族和士兵被压缩到主楼大门前的狭窄空地上,面对数量逐渐增多的敌军,他们的力气很快不支,骑士身上的盔甲也开始出现破损,少数人已经丟下了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在这种情况下,木堡失守只是时间问题。 儘管如此,维尔德依旧想做一番最后的挣扎,他叫来了少数还听命於自己的士兵和骑士,用杂物將木製主楼的大门给堵上,手持长剑伏在阴暗的过道里,严阵以待。 “勇气源於斩斧!” 这是下帕利亚斯家族的箴言,此刻却显得格外讽刺。 因为如今的下帕利亚斯家主既没有斩斧,也没有勇气。 …… 弗朗西斯科咆哮著砍翻了一个身穿棉甲的敌人,斧刃自肩胛划到胯骨,直接给对面劈成了两半,滚烫的鲜血霎时间喷涌而出,溅了他一身。 “呸,真晦气!” 他嫌弃地用衣袖擦掉脸上的鲜血,朝手掌心上吐了一口唾沫,又大叫著朝另一个手持短矛的敌人扑了过去。 对方的武器比他长很多,在弗朗西斯科距离敌人还有两三米远的时候,短矛手的矛头就已经刺向了他的腹部。 不过这对他来说並不是问题,只见弗朗西斯科手疾眼快的侧过身子,险之又险地躲过了这惊险一刺,隨后他左手径直去抓短矛的矛杆,右手挥动战斗斧,將木製桿头砍成了两半。 闪著银光的锋利矛头啪嗒一声落在地上,对面的敌人从此就变成了一只拿著木棍的羔羊。 “我……我投降!” “投你奶奶的降!” 弗朗西斯科没有理会对方的求饶,他抬手掷出一计飞斧,隨后衝上去一把扯下矛手脖子上的银十字架,飞快地揣进怀里。 普通士兵没有资格接受贵族的投降,自然也就无法获得赎金。至於徵召兵的投降,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倒不如杀掉了搜刮一点战利品来的实在。 当然,这么干也得分情况,如果对面的抵抗依旧很顽强的话,接受投降才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钱再多也得有命来花才行,这个道理他可是清楚的很。 第61章 夺堡与受降(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1章 夺堡与受降(一) 场外观战的一眾奥尔加尼亚贵族越看越不对劲,怎么对面的下帕利亚斯人都跟纸糊的的一样,轻轻一碰就倒了? “咳咳!” 高斯弗雷德男爵一瞬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扭过头,朝著自己身后的李昂说道。 “尊敬的罗塞洛爵士,你知道的,有时候在战场上开个轻鬆愉快的玩笑也无妨。” “那是当然,大人,我想您现在一定是身心愉悦!” 通过战场上的表现来看,自己的投毒计划大概率已经生效了,所以李昂现在格外有底气。 高斯弗雷德闻言,明显被呛了一下,不过很快又缓了过来。 “那既然如此,我看就不用再等待了,发动总攻吧。” 隨著男爵一声令下,大军开始缓缓挪动。 士兵们大多是以各自的归属地为单位,跟在自己的领主身后,组成一个个小型方阵,分列在两侧。 这种以同乡为单位聚在一起的小方阵在协作方面更加统一,指令也方便下达,但缺点也很明显。 自从封建采邑制度广泛在西欧推行后,中世纪再也没有哪个贵族能够復刻出古罗马时代的军团和步兵方阵。转而採用一小撮精锐骑士+大部分徵召兵步兵的模式。 这使得中世纪的战爭非常简单粗暴——双方排开阵势,骑士率领各自的方阵对冲或固守,战斗往往演变为一系列分散的、混乱的近距离混战,胜负很大程度上取决於骑士的个人武勇和哪一方先顶不住压力崩溃。 相比之下,古罗马军团是高度专业化、標准化、纪律严明的常备军。他们有统一的装备、严格的等级指挥系统、复杂的阵型变化训练(如著名的“龟甲阵”、“楔形阵”),以及强大的工程和后勤能力。 即使百夫长、甚至军团指挥官阵亡,剩余的军官和士兵也能依据条令和训练,继续执行任务或重组。而这些在中世纪都是万万不可能的。 李昂按照队形的排列来到整支军队的右侧前方位置,他后方同样也有一支由骑士率领的徵召步兵方阵。 男爵的卫兵则居中站立,掌控著整体的行军节奏。 这时,安妮欧斯木堡的城门已经被己方的士兵打开,所以眾人省去了攀登攻城梯的环节,直接涌进了木堡。 按照惯例,队伍两侧的士兵在自己骑士的带领下把守住城墙的各个出入口,搜寻敌军中间的漏网之鱼,男爵的中军和贝尔纳骑士的徵召兵则直接扑向还在顽强抵抗的守军。 所以李昂这次没能分到一杯羹,经验值也一点没涨。 不过经验值啥的以后还有的是时间挣,当务之急是牢牢抓住这个难得的搞钱机会。 李昂的小队好巧不巧被分到了靠近敌人武器库的地方,虽然说大部分战利品最后都要上交给男爵来统一分配,但狡猾的老兵油子们总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方法来瞒天过海。 对於这些“別出心裁”的“建设性”意见,公正仁慈的罗塞洛爵士都通通予以採纳。 “罗杰、小汤姆、卢克,” 李昂压低声音,將三人叫到身边。 “你们三个,带上两个最机灵的,去『检查』武器库。记住,动作要快,手脚要乾净。” “值钱的小玩意儿,比如镶宝石的匕首、银质的剑柄、完好的锁子甲关键部件……你们懂的,先『保管』起来。大件的、不好藏的武器盔甲,暂时別动。” 罗杰心领神会,咧嘴一笑:“明白,老爷,保证让仓库乾乾净净,又看不出少了啥!” “卡特,亚恩,你们带剩下的人,守住武器库门口和周围,別让其他队伍的人隨便进来。” “如果有人问起,就说里面可能有陷阱或者残敌,正在清理。”李昂继续吩咐。 “是,老爷!” 小队迅速行动起来。罗杰三人如同老鼠进了米仓,闪身进了半开著的武器库大门。里面光线昏暗,堆满了各式武器:长矛、战斧、长剑、弓弩,以及一些破损待修的盔甲。空气中瀰漫著铁锈和皮革的味道。 大约一刻钟后,罗杰三人陆续出来,面色如常,只是衣服下略显鼓囊。他们对李昂微微点头。 李昂心中有数,知道初步“收穫”已经到手。 他示意眾人保持警戒,自己也走进了武器库,装模作样地巡视了一圈,对里面“剩余”的武器盔甲数量和质量大致有了了解,以便稍后男爵派人来清点时,能说得上话。 就在这时,塔楼方向的战斗似乎有了结果。浓烟渐散,喊杀声平息,隱约传来投降的呼喊和胜利的欢呼。 很快,贝尔纳爵士的一名传令兵跑了过来:“罗塞洛爵士!贝尔纳爵士有令,各队停止自由行动,立刻到主楼前广场集合!清点俘虏,统计战果!所有战利品区域,由男爵卫队统一接管看守!” 闻言,李昂当然欣然领命,带著自己的士兵来到塔楼前的空地上。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问题,士兵们的脸上並没有战胜后的鬆懈,依旧保持著高度警惕。 原来是维尔德男爵和少数精锐的士兵仍旧龟缩在木堡之中,借著逼仄的地形数次击退了奥尔加尼亚一方的进攻。 因为里面地形狭窄,大部队施展不开,奥尔加尼亚的士兵几乎是以葫芦娃救爷爷的方式衝进去送死,所以高斯弗雷德男爵很快就撤销了这道愚蠢的命令,选择围困住塔楼。 “大人,我们完全可以在塔楼的下方放置一些打湿的柴草,用烟燻的方式逼迫他们出来。或者也可以在下面点一把火,反正这栋塔楼是木製的。” 李昂也觉得这么下去不是个事儿,適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高斯弗雷德沉吟了一下,还是觉得第一个办法好一点。 “很好,就用烟燻吧,对方毕竟是一名男爵,必要的体面还是得给的。” 很快,士兵们扛来许多山毛櫸的树枝,整齐地堆放在地上。 这些山毛櫸全是从森林里刚砍下来的,叶子没有干透,树干上还流著乳白色的汁液,用来製造烟雾再合適不过了。 士兵们按照李昂的指示,將砍下的新鲜山毛櫸树枝堆积在塔楼唯一的出入口——一扇厚重的橡木门前。 並且故意没有堆得太紧密,主要是为了留出空隙以便空气流通助燃 准备就绪后,贝尔纳爵士一声令下,几名士兵用火把点燃了柴堆的边缘。 乾燥的细枝和树叶率先燃起明火,但很快,火焰就引燃了那些湿漉漉的、富含树脂和汁液的新鲜枝干。一股股浓密刺鼻的白灰色烟雾顿时升腾而起,顺著门缝、窗户缝隙,以及任何可能存在的通风口,迅速向塔楼內部瀰漫。 起初,塔楼內还传来几声叫骂和咳嗽,但很快就被更剧烈的呛咳和慌乱声取代。浓烟无孔不入,尤其在这种相对封闭的石木结构塔楼內,效果尤为显著。 …… 维尔德蜷缩在狭小的楼道中,心里百般不是滋味,他搞不懂自己精心策划了这么久,明明是一场胜券在握的战爭,为什么到头来会发展成这样。 自从遇上了这个叫李昂的傢伙,自己就一路损兵折將,吃了一个又一个败仗。 但光是战败还好受一点,如果自己又被奥尔加尼亚俘虏的话,那么下帕利亚斯家族的统治从此就完了,光是男爵领年收入三倍的赎金就足以让下帕利亚斯男爵领数年恢復不了元气。 想到这里,他转过头,想对楼道中仅存的士兵说一些加油打气的话,一股呛人的烟味突然在这时涌入他的鼻腔。 “不好!” 维尔德心里一惊,马上用衣袖捂住口鼻,但周围的士兵们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他们身上穿的要么是棉甲,要么是武装衣,这些甲冑的袖子短,也不柔软,根本无法阻挡烟雾的侵袭。 眾所周知,火灾发生后,真正杀死人的往往不是可见的明火,而是无处不在的浓烟。 在高温的炙烤下,浓烟的温度最高可达50到60摄氏度,光是吸一口就可能烫伤口鼻和气管。 並且,浓烟还挤走了空气中的氧气,並释放出大量有毒气体,严重时可以使人窒息。 在这种极端的条件下,根本没有人能撑得下去。 “……” 第62章 夺堡与受降(二)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2章 夺堡与受降(二) 维尔德脱下头盔,並解下腰间的綬带和右手手套,將鐫刻著家族纹章的长剑双手捧在手上,缓缓走出塔楼,脸上看不出表情,。 他身后跟著同样捧著武器的下帕利亚斯贵族和士兵,全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见状,塔楼外的奥尔加尼亚士兵立马让出一段距离,高斯弗雷德男爵则策马走到维尔德面前,隨后翻身下马,静静等待维尔德开口。 “我,维尔德·卡莱·罗吉耶·下帕利亚斯,愿向阁下投降,承认我为您的合法俘虏,直至赎金支付完毕。” 按照古老的受降传统,高斯弗雷德神色庄重的走上前,接过维尔德的长剑和手套,將其交给自己身旁的侍从,表示自己接受投降。 “这里是巴塞隆纳,他造就了男人,也毁灭了他们!” 高斯弗雷德嘴里突然蹦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不过他很快改口。 “我接受你的投降,並承诺在你支付足额赎金之前保障你的生命和尊严。” 在现场数十名奥尔加尼亚骑士的注视下,两位男爵面带微笑的进行了简单的交流,中途还时不时发出愉快的笑声,仿佛两人是多年未见的好友。 但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些都只不过是出於贵族的体面的表面客套,事实上,恐怕两位男爵在心底早就把对方骂开了花。 短暂的仪式结束后,高斯弗雷德微微躬身,右手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他身旁马上走出来一个衣著体面的侍从,恭恭敬敬地將维尔德男爵“请”了下去。 同样,跟隨维尔德男爵一起投降的下帕利亚斯骑士们全都受到了礼遇和客气的接待,他们在被俘期间仍然有权利保持一名贵族的体面和尊严,並且可以四处走动,还能要求俘虏自己的人提供符合自身贵族身份的住所和食物,直到赎金交付完毕。 而且,作为胜利者的高斯弗雷德男爵不能拒绝这些合理的要求,否则就会被视为一个离经叛道,没有任何荣誉和尊严可言的背信弃义之徒。 在英法百年战爭中,英格兰国王亨利五世在阿金库尔战役胜利后俘虏了大量法国贵族,为了避免这些贵族在后续的战爭中反扑,他下令杀掉法军俘虏,结果却被手下的封臣拒绝执行。 最后,只有来自英格兰的老农们执行了国王的命令。 亨利五世也因此受到了法国南部广大贵族的仇视,在客观上使法国的反抗更加激烈。 所以,优待俘虏是大部分战胜者都会有的选择。 当然,普通的士兵可不在上述名单之列。 贵族之间的战爭从来不会给低贱的农夫留出位置,他们不过是领主们棋盘上的卒子,不论是战还是和,他们都不会有好日子过。 此刻,下帕利亚斯的残兵被粗暴地驱赶到堡垒角落的空地上,剥去身上还算完好的衣物和鞋履,只留下单薄的衬衣或破旧的亚麻裤。武器自然早已被收缴。奥尔加尼亚的士兵们手持长矛和皮鞭,將他们围成一圈,眼神戏謔地打量著。 李昂平生心善,最见不到別人受苦,所以他乾脆不去看,扭过头跟身旁的一名浑身浴血的士兵攀谈起来。 对方显然没有料到会有尊贵的骑士大人会主动来找自己说话,有些手足无措地呆愣在原地,手指不自觉地绞在一起。 “嘿!別紧张,朋友,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弗朗西斯科·特拉维拉·萨拉,尊敬的大人,如您所见,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名字。” “好吧,这名字確实挺常见的,我猜你的母亲一定是一个法兰克人。” “没错,大人,但我的母亲来自阿基坦,她说奥克语。” “阿基坦……” 李昂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阿基坦位於法兰西南部,说奥克语(普罗旺斯语),与北方的奥依语区(巴黎附近)不同,文化上也更接近地中海。 这一点在士兵的名字中也有体现,弗朗西斯科(francisco)是一个具有鲜明法兰西风格的名字,是法兰克人(franks)这个单词的变体,比如后世的一位大作家培根就叫这个名字,他的全名是弗朗西斯科·培根。 但眼前这名士兵却又有一个颇具异域色彩的姓氏,萨拉並不是欧洲原生的本土姓氏,可能来自于波斯语的sara,或者阿拉伯语中的sarah。 总之,这名叫弗朗西斯科的士兵绝对是一名標標准准的伊比利亚人,他身上兼具基督徒、摩尔人(阿拉伯/柏柏尔)以及更古老的伊比利亚、凯尔特甚至罗马血统的混合特徵,这正是伊比利亚半岛数百年民族融合与衝突的缩影。 “萨拉……是个有意思的姓氏。”李昂笑了笑,“那么,弗朗西斯科,你在奥尔加尼亚军中是什么职位?擅长什么?” 弗朗西斯科稍微放鬆了一些,他发现这位骑士老爷似乎真的只是閒聊。 “回大人,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持盾步兵。没什么特別擅长的……就是力气大点,听从命令,跟著大家一起冲。” 他顿了顿,补充道。 “不过,我以前在家里帮忙鞣製皮革,对硝皮、处理皮甲有点粗浅的了解。不过这段时间並不长,您知道的,萨拉戈萨在数十年前就被异教徒占领了,而我也成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你是萨拉戈萨人?” “您说的不错,我的大人,但我首先是主的僕人,其次才是某一个地方的人!” 看得出来,弗朗西斯科对上帝的信仰十分虔诚。 而这也是这个时期大部分民眾的看法,中世纪並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民族观念,民族国家也没有形成。 现在如果有人去乡下隨便拉住一个老农,询问他是哪里人的话。 老农大概会说自己是主的僕人,然后是某某村,然后是某某自然区,最后实在被问的没办法了,他才会说自己是某个国家的人。 李昂讚许地点点头。“信仰是黑暗中的明灯。萨拉戈萨的陷落是基督世界的损失,但上帝终將指引我们收復失地。” 闻言,弗朗西斯科突然激动起来,他挺直了脊背。 “是的,大人!这也是我加入男爵军队的原因——为收復故土尽一份力。虽然……”他瞥了一眼远处瑟缩的俘虏们,声音低了下去,“今天流的都是基督徒的血。” “会好起来的,弗朗西斯科。” 李昂觉得自己和这个强壮的士兵十分投缘,他转过身,面对著士兵,从怀里掏出一个铜质的十字架。 “这是我在战场上捡到的小玩意儿,不值钱,希望再见到你时候,站在我面前的会是一名强大的宗教骑士!” “会的,大人,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 弗朗西斯科没有拒绝李昂的礼物,他接过十字架,用袖子擦了擦,当著李昂的面將其戴在了脖子上。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归队的號角声,弗朗西斯科朝李昂恭敬地行了一礼。 “感谢您,尊敬的大人,上帝会保佑您的!” “当然,主会保佑每一个虔诚的信徒。” 目送士兵离开,李昂往高斯弗雷德男爵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此刻那里匯集著奥尔加尼亚几乎所有的骑士,现场人声鼎沸,似乎在爭辩和討论著什么。 隱约能听到战利品、封地、赎金等词汇冒出来,李昂停在周围稍微听了一会儿,心中瞭然。 这大概是分赃的时候到了。 第63章 庆功宴(求追读)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3章 庆功宴(求追读) 当天晚上,天气晴朗,一颗颗星星在夜空中清晰可见,狮子座群星呈一个反向的问號,高高掛在东北侧的天幕上,预示著春季即將结束。 “幸好今天把安妮欧斯木堡攻下来了,要是再耽搁几个星期,恐怕就会误了夏收。” 李昂仰头欣赏星空,享受著这久违的平静,心底开始思念起德格伦村来。 巴塞隆纳属於地中海气候,普遍种植小麦,其次是大麦、黑麦以及少量用作牲畜饲料的燕麦。 这几样农作物播种期都在秋季,理论收穫时间则在五到六月份。 但实际上,由於天气的多变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农夫们往往必须在一周以內收完所有的麦子,否则就会烂在田里。 德格伦村总共有三十户村民,大约160口人,其中24户都是农奴,只有6户人家是自由农。 耕地总面积大概是800英亩,其中有200英亩是领主自营地,剩下的,每户自由农有30英亩土地,农奴则有10英亩到20英亩不等。 这些耕地里面,百分之六十的耕地都种植小麦,每年收穫期的任务十分艰巨,忙的时候甚至要打著火把在地里割麦子。 李昂这次带出来的可都是壮劳力,到时候要是回去晚了,影响了夏收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而且夏收之后不久就是圣约翰节和圣母升天节,它们都是加泰隆尼亚乃至整个基督教世界的重要节日,教会的十一税就是在这两个时间段之间徵收的,所以绝对不能有任何耽误。 “罗塞洛,你在那里干什么,快过来,宴会要开始了!” 旁边一名大鬍子骑士见李昂站在原地发呆,好心地走过来提醒了一句。 “放心吧,战利品肯定少不了你的份,要是没有你的出谋划策,咱们现在可能连安妮欧斯堡的门都摸不到。” “这一切都是主的安排,我的朋友,事实证明,上帝已经认可了男爵大人对这片土地的统治权。” “你说的没错,桑普村、安妮欧斯木堡、还有那块铁矿,自古以来就是奥尔加尼亚的,没有人能改变这个事实。” 大鬍子心情大好,热情地搂著李昂的肩膀就往塔楼大厅走去。 那里已点起熊熊炉火,长桌上摆满了从下帕利亚斯地窖里搜刮出的食物和酒水——燻肉、硬酪、黑麵包,甚至还有几桶品质不错的葡萄酒,显然是维尔德男爵的私人珍藏。 大厅里人声鼎沸,得胜的奥尔加尼亚骑士和军士们高声谈笑,炫耀著各自的战功和缴获。 被俘的下帕利亚斯贵族们也被“邀请”出席——这是一种惯例,既是展示胜利者的宽容,也是一种微妙的羞辱。值得一提的是,维尔德男爵並没有出席,而是让自己的侍从代为参加。 李昂猜他应该是受不了这种羞辱,毕竟没有什么事情能比敌人住著你的房子,吃著你的食物,睡在你鬆软的床榻上,並且乐呵呵的邀请你跟他们一起还要屈辱的了。 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这座木堡的原主人们,下帕利亚斯的贵族们坐在指定的位置,神情复杂地应酬著,面对奥尔加尼亚骑士的举杯,他们只能强顏欢笑,然后仰头闷下一杯苦水。 高斯弗雷德男爵坐在主位,已经换上了一身华贵的绒袍,脸色看起来也好了不少。 李昂踮起脚尖瞥了一眼,发现男爵杯子里装的不是酒,而是生薑、葱白、水苏和蜂蜜泡成的水,表面还悬浮著热气。 见状,他嘴角不由自主地勾起一抹不易被察觉的笑。 高斯弗雷德看见李昂进来,举起了手中的银杯:“让我们欢迎今晚的英雄之一,来自德格伦的雄狮,李昂·德·罗塞洛爵士!他的计策让我们避免了许多无谓的流血!” 大厅里响起一阵参差不齐的欢呼和碰杯声。 许多目光投向李昂,有敬佩,有好奇,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嫉妒。 贝尔纳坐在男爵右下的位置,微笑著看向李昂,眼睛却看向別处,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不过这也很容易理解,此战中,贝尔纳损失的士兵超过二十人,到头来却被一个毛头小子给抢了风头,换谁来都会不好受。 李昂果断忽略了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低头一一向周围的封臣同僚致意,其中也包括下帕利亚斯的俘虏。 隨后走到分派给他的位置坐下,旁边正好是那位大鬍子骑士,通过询问得知对方名叫贡萨洛,是男爵麾下一名直系骑士,性格豪爽。 贡萨洛的封地位於奥尔加尼亚的最南侧一个叫塞雷格的地方,那里紧接著拉里代谢赫国,是对抗异教徒的最前线。 “来,罗塞洛,尝尝这个!”贡萨洛切下一大块油光发亮的烤乳猪腿肉,放到李昂的盘子里,“下帕利亚斯的猪倒是养得不错。” 李昂照例礼貌地道谢,然后用手拿起猪蹄就直接啃了起来。 不要觉得这样做很失礼,实际上,在场的大部分贵族都这样吃饭,並且很多人表现的比李昂还要野蛮。 这个时期,规范化餐桌礼仪和刀叉都还没有出现,上到贵族,下到平民,吃饭都主打一个隨性,怎么舒服怎么来。稍微讲究一点的可能会配上一把切肉的小刀,但主流依旧是手抓。 宴会的食物粗糙但分量十足,酒也够劲,估计是隨军的厨子准备的。 餐桌上主要是猪肉,包括烤乳猪,烤猪排,蜜汁猪蹄,还有少量的蔬菜,如鹰角豆混豌豆的浓汤,难得一见的白麵包,以及不限量的葡萄酒。 这些大部分都来自於木堡內的缴获,少量食材是奥尔加尼亚一方自己携带。 隨著宴会的进行,气氛逐渐热烈,吟游诗人被唤来弹唱助兴,內容自然是歌颂奥尔加尼亚的勇武和高斯弗雷德男爵的英明。让与会的下帕利亚斯贵族更加的无地自容。 “幸好维尔德男爵有先见之明,没有参加。”李昂在心底喃喃道,“一名视荣誉为生命的贵族绝对无法接受这种无声的羞辱,这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席间,高斯弗雷德男爵宣布了战利品的初步分配方案。 堡垒本身归男爵所有;阵亡敌军的盔甲武器归最后击杀者;俘虏的赎金由俘获者与男爵按比例分成;至於从仓库、地窖和阵亡者身上搜刮来的浮財,则按照战功和等级进行分配。 李昂作为重要献策者,分到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钱幣,总共有200枚银幣,这几乎是德格伦村半年收入之和了,对此他表示自己十分满意。 另外,男爵还额外赠予了几匹不错的呢绒布料,一套从阵亡的下帕利亚斯骑士那里缴获的马鎧,以及一桶被打开的葡萄酒中剩余的部分,算是对李昂的奖励。 “对了,罗塞洛爵士,武器库是你负责检查的,里面大概有哪些东西?” 男爵將头偏向李昂一边,开口问道。 李昂闻言,握住酒杯的手一抖,心想该来的果然还是来了。 多亏他在这之前多留了个心眼,提前就视察了一片,大致对武器库有了个印象。 “回稟大人,” 李昂放下酒杯,从容不迫地答道,“武器库內的长矛约有四五十支,多是老旧制式,部分矛头有锈蚀。剑不到十柄,品相尚可。圆盾二十余面,多为蒙皮木盾,少数几面镶了铁边。” ”弓弩……弩机有三具,但弩弦已显鬆弛,需要更换。弓箭约莫三十副,箭矢存量倒是充足,有近三百支,堆放在角落木桶里。” 他顿了顿,补充道:“还有几捆皮条、一些修补用的铁片和工具。全部的的就这些。” 高斯弗雷德没有怀疑,轻轻应了一声,端起手上的银杯,示意大家继续痛饮。 贡萨洛这时也挤了上来,笑嘻嘻地搓著手跟李昂套近乎。 “罗塞洛,你小子这次可真是露脸了!” 贡萨洛满嘴酒气,粗壮的手臂又搭上李昂的肩膀。 “两百银幣啊!嘖嘖,我得在边境跟那些异教徒崽子打多少场小仗才能攒下这么多?还不算那桶酒和锁子甲!怎么样,回去打算怎么用这笔钱?多买几头牛?还是给自己弄身更光鲜的行头?” 李昂不著痕跡地稍微挪开一点,笑著回应:“首要还是夏收,贡萨洛爵士。德格伦底子薄,这笔钱能让我领地上的农夫们今年冬天少挨些饿。至於锁子甲,修补一下,或许能给我手下的军士穿上。” “嘿,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贡萨洛用力拍了拍李昂的背,差点让他呛到。 “一看就是个顾家的好领主!不像有些人,” 他朝贝尔纳的方向努了努嘴,压低声音,“眼里只有自己的战功和钱袋,手下的兵死了就死了,抚恤金能拖就拖。” 李昂没有接这个话茬,只是举杯和贡萨洛碰了一下。 “各人有各人的难处和处事方法。来,喝酒。” “对,喝酒!”贡萨洛也不在意,仰头灌下一大口。“今后要是边境上有异教徒来犯,恐怕我还得找你帮忙呢。” 原来接近自己的目的在这里! 李昂低头略微沉思了一会儿,最后决定答应下来。 “当然,异教徒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第64章 铁矿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4章 铁矿 第二天,心情大好的高斯弗雷德决定继续深入下帕利亚斯谷地,去看看那座铁矿。 但这只是摆在明面上的幌子,真实目的估计是想去耀武扬威一番,顺带震慑一下下帕利亚斯残余的贵族。 从地图上来看,铁矿位於谷壁的外侧,靠近安妮欧斯山口,旁边有一座叫做拉韦利亚·德拉孔卡的村子,据说是维尔德男爵的直属领地。 对此,得胜的奥尔加尼亚的骑士们自然没有异议,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都很想亲眼去看看自己那素未谋面的財產。 包括李昂也对铁矿感到好奇,前世他虽然每天都在接触钢铁,但还从来没见过刚挖出来的铁矿石长什么样子,对打铁锻造这些事情更是一窍不通。 於是,男爵留下了一名骑士以及五十人的士兵在安妮欧斯木堡,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看守俘虏,自己则带领著大部队前往25英里外的拉韦利亚·德拉孔卡。 高斯弗雷德也曾考虑过把俘虏带著一起行军,但考虑到自己脚下毕竟是別人的地盘,为了以防万一,他听从了李昂的建议。 “我们带上一两个忠诚正直的下帕利亚斯贵族在路上做嚮导就行了,这种人已经把骑士精神刻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是绝对不会逃跑的。” 东方有句古话,叫“君子可以欺之以方。” 意思就是说,对付那些正直守信的君子,可以利用他们恪守的原则来约束他们。 最终,一名叫费尔南多·德·阿尔瓦的下帕利亚斯骑士被选中。 他是维尔德男爵的远房表亲,为人不错,在下帕利亚斯颇有声望,以恪守骑士准则闻名。 当高斯弗雷德男爵提出要他“以骑士的荣誉担保,作为嚮导引领我们前往拉韦利亚·德拉孔卡,並保证不试图逃跑或传递消息”时,费尔南多只是面色苍白地沉默了片刻,便点头应允。 “我以我的姓氏和骑士的荣誉起誓,在抵达铁矿並返回安妮欧斯堡之前,我將听从您的指引,不做任何违背承诺之事。” 於是,队伍在晨雾中出发了。李昂骑著马走在队伍中段,身旁是依旧兴致高昂的贡萨洛。他们穿过了长长的安妮欧斯山道,终於在傍晚抵达了目的地。 极限状態下,巴塞隆纳的步兵每小时可以行军五到六英里,精锐士兵的速度比这更快,骑兵就更不用说了,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是兵! 李昂回头瞥了眼身后拖著长长尾巴的队伍,他们中间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徵召来的农奴,能在一天之內走完二十几英里路就很不错了。 而且因为战事已经结束,大家的心情都比较放鬆,所以男爵也並没有催促,权当作春游一样慢悠悠地东瞧瞧西逛逛。 这种状態要是放在古代中国,离兵败也就不远了。 只可惜这里是中世纪的欧洲,下帕利亚斯男爵现在已经投降,那么他下属的封臣和领民就没有任何理由再对奥尔加尼亚一方发动攻击,任何抵抗行为都会被认为是违背诺言。 当夕阳將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的石屋染成金红色时,队伍平安抵达。 村子比预想中要安静的多,甚至有些萧条。看不到什么青壮男子,只有些老人、妇女和孩子躲在门缝和窗后窥视。 这跟李昂脑海中想像的铁矿小镇实在不符。 从地图上很容易看到,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位於下帕利亚斯谷地的出山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在加上附近又有铁矿,不说繁华,至少也应该很热闹才对。 “难不成是维尔德男爵收的税太多了啦?” 村民在见到陌生的贵族后,脸上马上露出惊恐的神色,李昂在马上环顾了一圈,发现只有这个答案最能让人满意。 费尔南多骑士看到这一幕,嘴唇抿得更紧,眼中闪过一丝痛苦,但他恪守誓言,沉默地履行著嚮导的职责,指出了通往铁矿的道路。 “大人,希望您能约束自己的士兵,让他们不要侵扰这里的村民,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的战爭在昨天就已经结束了!” “这是自然!” 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根本没有半点油水可榨,高斯弗雷德不想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弄脏自己的羽毛。他对身旁的侍从下令: “传令下去,让士兵们在距离村庄一英里的地方扎营,没有我的允许,不得隨便进入村子。” 听到这句话后,费尔南多的脸色才稍微好了点。 “大人,您的仁慈一定会被这里的人牢记於心。” “不,骑士先生,我想你错了,空有仁慈可不会被记住,贵族的权利始终来自於手上的刀剑!” 说著,高斯弗雷德露出长剑的剑根,那里没有开锋,上面鐫刻著他的家族箴言: “力量就在你手上!” “也许吧!” 费尔南多悻悻地缩回头,落寞地退到后面,一言不发。 铁矿位於村子后方约两英里处的山坳里。 还未走近,便能闻到空气中那股熟悉的、混合著硫磺、炭火和金属氧化物的刺鼻气味。 矿洞口黑魆魆的,像野兽张开的巨口。洞口外散乱堆放著矿石、矿渣和简陋的採矿工具。几座用於冶炼的土高炉和工棚依山搭建,此刻炉火已熄,只有余温尚存。 在另一侧,有十几间原木搭建的木屋,屋顶用樺树皮和茅草遮盖,外面有一口用青石垒的水井,一个长长的晾衣杆,上面掛著几件泛黄的亚麻衬衫,紧靠木屋的棚子里堆著柴火,木料等杂物。 察觉到外面有陌生人到来,矿场的管事很快就迎了上来,在看到数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和费尔南多那张熟悉的脸后,管事的脸上马上笑出了花儿。 他猜这些人应该是男爵大人或者费尔南多骑士的朋友,特地来参观铁矿。 但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些大人物都不是他一个平民得罪的起的。 “尊贵的老爷们,欢迎来到拉韦利亚矿场!” 管事是个矮壮的中年男人,不住地点头哈腰。 “我是这里的管事,大家都叫我『铁锤』佩德罗……” “行了,停止你那滑稽的表演!” 高斯弗雷德男爵策马上前,居高临下地看著他,声音平静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威严: “从今天起,这座铁矿,以及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归奥尔加尼亚的高斯弗雷德所有。维尔德男爵已经投降,成为我的俘虏。你,还有这里的所有人,现在是我的財產。” “不日,这些条款都会写在奥尔加尼亚与下帕利亚斯的和约上,我相信你对此应该没有异议吧?” “额……” 管事的笑容很快僵在了脸上,但多年来圆滑的处事经歷在这一刻救了他,他脑袋转了一个弯,机智的回答道。 “当然,大人,我始终遵从贵族之间的友好协议!” 高斯弗雷德闻言,没有理会,而是让管事拿来这个月的记帐本,並叫来这里的所有矿工。 不多时,一叠厚厚的、由羊皮纸编成的记帐本出现在男爵手里,同时他面前还站著四五十个浑身脏兮兮的青年。 “大人,矿工都在这里了,他们全都是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的村民。” 李昂粗略的扫了两眼,发现这些矿工脊柱大都有些扭曲变形,因为长时间在矿洞作业,他们的头髮混合著渣粒板结在了一起,远远看就像脑袋上顶了一块张牙舞爪的石头。 “耕者无食,桑者无衣!” 从矿工们手中创造出来的財富几乎与整个男爵领的年收入相当,但劳动量与社会地位是倒过来的。 你创造的財富越多,財富就越少。 第65章 摄政的邀请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5章 摄政的邀请 因为到达时已经是傍晚,李昂没能如愿看到矿工们挖矿,不过这个愿望在第二天早上得到了满足。 在请示了男爵之后,借著视察铁矿的名义,他带著罗杰和小汤姆两人来到了清晨的矿场。 领地的易主並没有改变矿工的生活,他们清早在急促的铃声中醒来,简单的喝了口清水,然后在管事的监督下用餐。 因为矿工的工作量大,工作压力高,为了防止譁变,领主特地允许他们起床后可以喝到一碗燕麦粥。 燕麦的麦粒大,质地粗糙,口感很差,在巴塞隆纳主要被用来餵食牲畜,很少有人会吃这些。 在德格伦村,就连地位最低贱的贫苦农奴都不愿意去吃燕麦。他们一般选择用豌豆、鹰嘴豆以及黑麦熬成一碗粥。天气冷的时候还会加一根萝卜之类的蔬菜。 但矿工们已经习惯了艰苦的条件,在场没人说一个“不”字,都顺溜溜地把燕麦粥喝了下去。 其实换个角度来看,这些矿工无疑是最好的兵源,长时间的挖矿使得他们的力量远超一般人,並且比普通士兵更加吃苦耐劳,也更容易被金钱收买。 但李昂现在可没有那个胆子去挖高斯弗雷德的墙角,只得失望的嘆了口气,然后作罢。 喝完粥,矿工们在管事,也就是那个自称“铁锤”佩德罗的人的带领下开始作祷告。 佩德罗站在一堆高高的土渣上面,手里拿著有人脑袋那么大的木製十字架,暂时充当神甫的角色。 晨间祷告的流程大概有这么几个部分,首先是预备环节。 矿工会在胸前画一个十字,然后作简短的“归心”祷告。通常都是这句话: “主啊,我把刚刚醒来的第一分钟献给你,让我的心从世界的嗓音转向你。” 之后是一两分钟的敬拜与感恩。矿工们会在佩德罗的带领下读一两句《圣经》中的经文,然后说出具体的感恩事项。 比如感谢主昨晚让自己睡了个好觉之类的,反正只要是真事就行。 然后还有认罪、代求和立志三个环节,李昂凑上去仔细听了一会儿,其中一个矿工是这么说的。 “神啊,求你鉴查我,知道我的心思!” “我在……上得罪了你,求你洁净!” “……” 最后,他以一句模板化的句子结尾。 “主,今天我不是一个人工作,是你与我同行。愿我成为管道,把早安从你流向世界。奉耶穌基督的名。阿门!” 李昂总觉得这些祷告词怪怪的,在看到矿工们一脸幸福和满足的样子后,他果断地选择离这群人远一点。 宗教狂热实在太可怕! 视察完铁矿场后,他发现中世纪的採矿方式和现代的没有什么不同,除了机器和管理方式进步了以外,现代矿工的生活和中世纪矿工的生活几乎没有两样。 都是天刚亮就下矿,中途简单的扒两口饭,接著继续下矿。要是不小心出事故死了人,矿上的管事一样会瞒报,以各种理由扣押抚恤金。 几千年过去了,这些剥削手段没有任何变化。 李昂不觉感到有些失望,兴致缺缺地带著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回到了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 远远的的,他发现村子里多了一桿黄底黑格子纹章旗。 “这不是乌赫尔伯爵的旗帜吗?” 一个疑问在里李昂心中浮现,隨后,他马上意识到,可能是伯爵府调停战爭的人来了。 不过很遗憾,来迟了两天,双方战爭早就已经结束了,並且奥尔加尼亚已经占领了所有预定目標,造成了既定事实,相信伯爵就是再不情愿,也只能捏著鼻子认下来。 果然,走进村子中央,他看到高斯弗雷德男爵和贝尔纳骑士正在跟一名穿著锁子甲的骑手交谈。 “乌赫尔伯爵领尊贵的摄政,掌璽大臣阿尔瑙大人让我给二位大人给传话,令高斯弗雷德男爵和维尔德男爵以及他们手下的的骑士暂时停止战爭,前往拉塞乌杜尔赫利议事。” “尤其是那位被称为雄狮的骑士,摄政大人对他很感兴趣。” “可问题是现在战爭已经结束了,维尔德是我的俘虏!” 高斯弗雷德恼怒在原地走来走去,大声说道。 “额……大人,其实这並不影响。” 骑手把形势看的很明白,他凑上来小声说道。 “阿尔瑙大人並没有规定维尔德不能以俘虏的身份前去,而且现在確实已经停止战爭了,您完全没有违背摄政的意思。” 高斯弗雷德思索了片刻,觉得骑手说的確实没错。而且,他对这些新领地的统治必须取得伯爵的认可才行,那样自己的统治权和法理基础才会更加牢固。 “你说的有道理。”高斯弗雷德的怒气消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精明算计的表情,“阿尔瑙大人一心维护伯爵领和平,我作为封臣,自然应该遵从。” “请代我向阿尔瑙大人致敬,並告知他,高斯弗雷德將在五天以后到达拉塞乌杜尔赫利。” “如您所愿,阁下,我將会一字不落的传达给摄政大人。” …… “这也太麻烦了!” 在一旁听完全部对话的李昂突然有些同情起高斯弗雷德来,因为奥尔加尼亚並没有对这片区域的宣称,事实上,战爭一开始就打的有些糊里糊涂的。 所以要想合法统治从桑普村到安妮欧斯木堡,再到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这一块狭长的土地,男爵必须取得上级封君的承认才行。 当然,公国大主教或者教皇的承认也是可以的,不过李昂认为高斯弗雷德没有这个能力去让一位主教给自己帮忙造宣称。 中世纪后期倒是有贵族花钱找教皇买宣称,比如16世纪的唐·阿隆索·德拉·库埃瓦·贝纳维德斯,他曾经花了2000万马拉威迪购买了贝德马尔领地的宣称权,並获得教皇詔书对该领地的完全控制权,包括税收、司法等等。 这样的例子在文艺復兴时期的欧洲並不罕见,但在11世纪,操作起来还是有点难度。 “李昂,你愿意跟我去一趟拉塞乌杜尔赫利吗?” 高斯弗雷德扭过头,询问道。 “或许会耽误你一点时间,但却能给你一个面见伯爵的机会,同时还能认识乌赫尔境內的其他大贵族。” “而且阿尔瑙点名道姓要见你,估计是看上你什么了。” “这……” 李昂有些犹豫,阿尔瑙这个人他根本就不认识,以前也没有接触过,对方不应该找上自己啊,难道就是因为我能打? “大人,我乐意至极!” 反正兵来將挡水来土掩,不管对方是什么意图,先接触一下再说。只要不是同性恋啥的,自己都能接受。 而且要是对方给的足够多的话…… 比较出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和他的宠臣皮尔斯·加维斯顿。 皮尔斯这傢伙据说长的英俊瀟洒,很合爱德华二世的胃口,於是他凭藉这个,最后被国王封为康沃尔伯爵,统治著整个英格兰王国里数一数二的富裕领地,成为了人上人。 跟那些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军事贵族们比起来,这种获得领地的方式简直不要太容易。 第66章 拉塞乌杜尔赫利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6章 拉塞乌杜尔赫利 五天以后,李昂带著罗杰、小汤姆、卡特、亚恩以及卢克一行人出现在乌赫尔伯爵领首府,拉塞乌杜尔赫利城外。 他们六人都穿的很朴素,身上只有一件普通的亚麻衫,然后再隨便套了件袍子,跨下骑著缴获马匹,看起来像一群僱佣兵或者发了財的乡巴佬。 李昂在队伍的最前方,身上穿了一件米黄色亚麻衫,外面套了件深蓝色的长袍。 他们不是不想体面一点,主要是骑在马上不方便,从安妮欧斯木堡到拉塞乌杜尔赫利足足有一百英里的路程,要是身穿长袍或者锁子甲的话,要么是人累死,要么就是马累死。 亚麻衫不仅下摆短,方便,而且针脚缝的很粗糙,间隙大,更加透气和爽汗。 所以从实用的角度来说,朴素的穿著反而更舒服。 除了他们六个人外,其余的徵召兵都带著这次的战利品返回了德格伦村,同时还有一封写给老杰克的信件,大意就是自己还要在拉塞乌杜尔赫利待一段时间,让他不要担心云云。並且还附上了战利品的数额,以免路上被自家士兵监守自盗。 另外,出於安全起见,李昂还特意叫上了前几天认识的贡萨洛骑士,贡萨洛的领地和德格伦村在同一个方向,跟押送战利品的徵召兵顺路,一路上能有个照应,而且还能加深两家贵族的联繫。 他们二人的封地挨的很近,而且又靠近异教徒占领区,在利益上有很多共同点,说不定今后还会成为盟友,所以贡萨洛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放心吧,罗塞洛爵士,我保证给你完完整整的送回去。” “那就麻烦你了。” 说完,李昂递上去一把做工精致的穆斯林风格匕首,贡萨洛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笑得更开心了。 …… 处理完这一切后,时间已经过去了小半天。 高斯弗雷德因为事情紧急,害怕夜长梦多,所以带著维尔德男爵快马加鞭地赶了过去,现在估计已经到了乌赫尔城堡。 维尔德这傢伙一路上也很守规矩,只是默默地骑在马上跟著,没有任何想要逃跑的意思。 “老爷,这就是拉塞乌杜尔赫利城?好大啊!” 罗杰在李昂身后发出一声惊呼,其余几个人也都目不转睛地打量著高大的石砌城墙和上面的木製塔楼,露出嚮往的神色。 “要是有一天,咱们德格伦也能有这样一座大城就好了。” “哈哈,会有的!” 李昂不置可否,笑著驱马走向城门。 城市位於一处谷地之中,这是乌赫尔伯爵领的特色。 乌赫尔境內的很多有名的城堡或者城市都建在平坦谷地里面,比如现在的拉塞乌杜尔赫利,奥尔加尼亚男爵领的奥利亚纳,以及下帕利亚斯的伊索纳城堡。 这点有些类似於中国的云贵高原,那里的居民將山间盆地称为“坝子”,人们会在一个个“坝子”里面修建房屋,聚落,乃至城市。 比如贵州的省会贵阳就是建在一个巨型的“坝子”里面,这个“坝子”还有一个不被人知晓的名字,叫黔中丘原盆地,俗名叫做贵阳盆地,大致呈一个船型结构。 来到拉塞乌杜尔赫利城外的近郊,李昂看到了连绵的田地,大量的农民在田地中劳作,因为北方的庇里牛斯山脉阻挡了来自大西洋和地中海的暖湿气流,所以这里的热量更足,农作物明显成熟的要快一点,像黑麦和燕麦这些成熟期短、生长快的穀物已经提前开始了夏收。 上午的阳光带著一丝凉意,透过稀薄的云层洒在绿意盎然的泥土上,营造出一种温暖又寧静的田园氛围。要不是远处拉塞乌杜尔赫利的城墙若隱若现,不知情的人大概会认为这里是某某领主的庄园。 其间偶尔有劳作的农民在田间直起腰来,带著好奇的目光打量李昂一行。 这一幕不禁让人联想到一部电影,《绿皮书》 当黑人主角唐·雪利在一处种植园边驻足休息时,田地间的黑奴忽然抬起头来,眼神复杂瞭望了他一眼。动作和田地里面劳作的农民一模一样。 不过幸运的是,这些在近郊田地间劳动的人的境遇比黑奴好的多,他们是城內的农奴。 在11世纪的巴塞隆纳,不少居住在城市及其周边的人依旧没有摆脱农奴身份。 他们有自己的土地,但是土地无法买卖,一家人必须依附於土地才能生存,並且每年还得向伯爵缴纳高额的赋税,处於一种半农奴半自由民的状態。 李昂没有停留,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后,城墙的轮廓清晰的出现在眾人眼前。 走近了看,拉塞乌杜尔赫利的城墙比远处观望时更具压迫感。城墙主体由当地开採的灰黄色砂岩垒砌而成,石块巨大,接缝处用石灰砂浆填抹,歷经风雨和修补,顏色深浅不一。 城墙高度目测约有八到九米,顶部建有带垛口的胸墙,可供守军瞭望和射击。 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座突出的方形或半圆形塔楼,这些塔楼比城墙主体更高出一截,约十二三米,顶部多为木结构的瞭望台和顶棚,有些塔楼上还悬掛著乌赫尔伯爵的纹章旗。 城墙外挖有一道宽阔的护城河,不过里面並没有水,说是壕沟可能更恰当一点,宽度足以阻碍大型攻城器械直接靠近。 正对道路的是一座厚重的包铁木製吊桥,吊桥连接著高大的拱形城门洞,城门洞上方建有门楼,同样有士兵值守。 两扇厚重的橡木城门包著黑铁,布满碗口大的铆钉,此刻敞开著,但门后可见设置著可隨时放下的闸门(铁闸或包铁木闸)槽道。 城门上方门楼的石壁上,雕刻著乌赫尔家族的纹章和一句拉丁文铭文,字跡有些模糊,但依稀可辨:“fide et fortitudine”(以信仰与勇气)。 伯爵居住的乌赫尔城堡在拉塞乌杜尔赫利城的最北边,与城墙相连,呈六边形。在李昂现在的位置是看不到的。 此刻进出城门的人流不算特別稠密,但也不少。 有赶著牛羊的农民,推著小车的商贩,步行的朝圣者,也有零星全副武装的骑士或士兵小队。 但人数最多的还是提著各种农產品的农民,他们用自己手里的粮食、蔬菜以及简易的手工製品在城內的小商贩那儿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比如盐巴,针线这些小玩意儿。 显然,如果没有他们的话,拉塞乌杜尔赫利绝对无法靠城郊的土地养活城內庞大的人口。 据说城內生活著一千多位居民,铁匠、木匠、皮匠、盾牌匠、瓦匠、石匠、裁缝等工匠一应俱全,是巴塞隆纳公国西部最繁华,同时也是“工业”体系最完整的城市。 当然,这个“工业”指的的是中世纪的手工业,而非近现代的机器大工业。 李昂穿过吊桥,来到门洞的下方。 城门处有穿著棉甲,手持长矛的卫兵检查,旁边还放著一张小木桌,桌子前坐著一个长的胖乎乎的税吏,他穿著细亚麻衫,身边有一个编制篮子,隨著入城的人不断把税款丟入篮子,税吏同时用羽毛笔在阿拉伯纸上不断记录收缴了多少税款。 阿拉伯纸就是埃及的莎草纸,这种纸张在罗马征服埃及后传入欧洲,但后来因为难以保存,不方便书写等原因被羊皮纸取代。 不过它还有另外一个优点,那就是便宜。莎草纸的原料是就是莎草的茎叶,成本相当低廉。所以一般被用在不重要的或者不需要保存很久的记录上,比如城门口的税收。 按照巴塞隆纳的规矩,入城税的记录只需要保存一年就够了,这刚好就是莎草纸的寿命期限, 税吏低著头刷刷的书写,看不清表情。 他身前的两名守卫神色凶狠,大声喝骂著进城的人们,不时踢一脚排队的熔炉,或是把手伸进农奴包裹中顺走他们几件农產品,要不就是向看起来富有的商人勒索点酒水钱,看得出来,这群混蛋以前没少干这种事。 “都给我老实点儿,这可是伯爵大人的领地!” “给我排好队,別让我给你屁股上来一脚。” “老老实实交税,別给自己惹麻烦。” 俩人一副恶棍般的作派,大声的喝骂著入城的农奴和商人,虽然进城的眾人心中不满,但他们可不敢表露什么,只能老老实实地任由两名士兵勒索盘剥。 而李昂看到这一幕,只是淡定地翻身下马,拍了拍裤腿上的灰尘,带著几人径直走向了城门。 第67章 税吏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7章 税吏 城门口的卫兵看到了径直朝他们走来的李昂。 在他们眼中,一个相貌还稍显稚嫩的年轻人,带著两个半大的小子,两个没见识的乡巴佬,以及一名光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壮汉不排队就朝大门走了过来。 两个半大小子显然是罗杰和小汤姆,乡巴佬是卡特和亚恩,至於壮汉,那肯定是胳膊粗壮的铁匠卢克。 卫兵的目光从李昂身上的蓝色长袍扫过,又看了看罗杰也要和小汤姆手里牵著的战马,最后落在了他们腰间的长剑和武装斧上,两名卫兵脸上的凶狠神色稍稍收敛。 虽然他们没了刚刚对待农奴的囂张,但还是语气不善的朝李昂问道。 “你们入城为什么不排队?” “先把武器卸下,另外,马匹入城也要缴税。” “而且你们战马的屁股后面绑马兜子了吗?没有的话还要额外交清洁税!” 两人一言一语地质问著。 他们显然是把李昂当成了僱佣兵一类的人物,並且还是比较落魄的僱佣兵。 在巴塞隆纳,当僱佣兵是平民青年们一个不错的谋生手段,因为这里地处天主教和伊斯兰教的交界处,打仗就跟吃饭喝水一样频繁,所以佣兵们根本就不用担心没有订单。 因此,成为一名僱佣兵,並在战场上活下来,如此攒个几年,就可以挣一笔不菲的积蓄回家养老了。 比较著名的佣兵队伍就是加泰隆尼亚佣兵大队,这是每一个平民青年都渴望进入的组织,在歷史上,有不少加泰隆尼亚佣兵大队出身的人最后成为了贵族。 比如,胡安·德·拉·塞尔达(juan de la cerda)就是其中之一。他凭藉在收復失地战爭中的勇猛和战功,受封为子爵,其家族后来甚至在西班牙宫廷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显然,眼前这支小小的、装备参差不齐的队伍,距离那种传奇佣兵团还差得远。卫兵们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眼光毒辣得很。 听到卫兵们的质问,李昂也没有生气。身为一名贵族,在大庭广眾之下跟几个低贱的士兵吵架实在是太丟面子。 如果对方是一个態度谦和的普通老农,那么李昂很愿意停下来跟对方聊聊天,但这些欺软怕硬的没骨头的傢伙可不配得到他的尊重。 另外一点就是,他们的战马確实没有马兜子,因为路上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根本来不及买,他们也只是简单的把马尾巴打了个结,就没有再管这么多。 李昂身后的罗杰站了出来,对著卫兵上下打量了一下。 手上没有茧子,说明很久没用过武器,上过战场了。衣服下面的肚子隱隱有些隆起,大概率就是一群酒色之徒。 探明白对方的底细后,罗杰脸上的神色带著倨傲,眼神轻蔑的望向他们,用命令式的口吻说道。 “把你们这儿识字的叫过来,別让我们的骑士老爷等太久!” 说著,罗杰从怀里掏出高斯弗雷德男爵给李昂的册封文书,上面写明了爵位,封地,以及权利和义务,右下角盖上了火漆,上面是男爵纹章戒指的图案。 在看到文书的那一刻,两名卫兵的心就凉了下来,再加上罗杰张狂的神色,轻蔑的口吻,不屑的语气…… 士兵对视了一眼,彼此都在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浓浓的恐惧。 完了,对方大概率是一名贵族! 得罪了一名贵族,哪怕是贵族体系中地位最低的骑士,都足以让他们丟了饭碗。 听到城门口的动静,再看到堵在那里的一群人,税吏恼火的站起身,骂骂咧咧的指责这两名卫兵。 “都堵在这里干什么?还进不进城了?” 税吏从桌子后边站起身,一路小跑著过来,身上的肥肉一抖一抖的,说明他平日的生活应该过的很不错。 前世有一项研究表明,中世纪男性的平均身高大约在160到167之间(单位厘米),体重大概是66公斤左右。而眼前这名胖税吏的体重显然不止66公斤,起码有80公斤,平常肯定没少偷税漏税,吃拿卡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税吏昂著下巴,走到李昂跟前,却发现一纸正儿八经的贵族册封文书被递到了自己手里。 文书写在羊皮纸上,入手粗糙但是厚实,上面用拉丁文写著李昂·德·罗塞洛是如何受封,被谁册封,封地在哪儿等信息,於是他很快意识到站在自己前面的是一名尊贵的骑士贵族。 胖税吏的脸色瞬间由不耐烦的恼怒,转为惊愕,继而迅速堆满了諂媚的笑容,肥肉把眼睛挤成了两条缝。他几乎是以一种与体型不符的敏捷,深深弯下腰去,双手將文书捧还给罗杰。 “尊……尊贵的罗塞洛爵士!万分抱歉!是我手下的人有眼无珠,冒犯了您!请您千万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 税吏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变调,隨后他转过头狠狠瞪了那两名已经面如土色的卫兵一眼。 “你们两个蠢货!从今天起就不要来门口值守了,快点滚回军营,给我回去挑粪去!” 显然,这个胖税吏精明的很,知道如何让贵族开心並且还不动摇自己的地位。 而且,这两名士兵跟自己非亲非故的,他们既然冒犯了贵族,那么於情於理都必须得到惩罚,所以税吏做的没有一丁点儿问题,甚至还可能藉此机会改善一下自己在贵族眼中的印象。 李昂没有理会税吏的討好,问道。 “城中最好的酒馆在哪里?” 他只是一名骑士,属於低级贵族,不像高斯弗雷德男爵那样可以住在乌赫尔城堡的客房里,必须自己找地方休息。 “回大人,沿著主路一直走,然后在前面十字路口右转,您就会在街边看见一家叫铁高脚杯的酒馆。” 税吏弯著腰,小心地回答道,时不时偷瞄一下李昂的表情,以此判断这位年轻的骑士老爷对自己的態度。 “罗杰,我们走,就去这家铁高脚杯!” 李昂没有去管税吏,一个平民官还不值得他去花费心思。 “好的,老爷!” 但他身后的罗杰和小汤姆等人就不一样了,他们原本都是农民出身,地位比税吏这类人还要低,现在却有机会踩税吏一脚,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只见罗杰高昂著头,用鼻孔对著点头哈腰的税吏,故意拉长了声音:“算你识相。下次把眼睛擦亮点,別什么人都敢拦!” 小汤姆也有样学样,挺起胸膛,经过税吏身边时,从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 饱经世事的税吏当然不会因为这点事生气,实际上,他还生怕对方不骂自己呢。 许多时候,没有回应往往就意味著对方在压抑自己的情绪,酝酿一场针对自己的反击,这种是最可怕的,因为你看不透他的心思。 反倒是那些喜怒形於色,把不开心写在脸上的人好接触一点,你能看出他在想什么,所以能提前做好准备。 税吏知道对方不打算刁难自己了,他脸上笑容不变,腰弯得更低,连声应道: “是是是,您教训得是!小人一定谨记,一定谨记!” 直到李昂一行人的马蹄声远去,他才慢慢直起腰,擦了擦额头上並不存在的冷汗,长长舒了口气。 隨即,他又板起脸,对那两名还傻站著的卫兵吼道: “还愣著干什么?没听见我说的话吗?滚去挑粪!” 两名卫兵哭丧著脸,垂头丧气地离开城门岗位,心中懊悔不已。今天好不容易轮到他们来城门执勤,本来打算趁机捞点好处,没想到现在居然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油水捞不到,搞不好饭碗也要丟。 但看到平日里趾高气昂的税吏在李昂面前那副奴顏卑膝的模样,他们心底又不禁闪过一丝后怕,要是那名贵族一口咬住他们不放的话…… “算了算了,能保住小命就不错了。” 第68章 寻找酒馆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8章 寻找酒馆 经过了一番波折之后,李昂终於来到城內。 踏入了拉塞乌杜尔赫利的主干道。脚下的路面並非之前的乡间土路,也不是“光辉(灰)大道”,而是铺著一层大小不一的河卵石,虽然不算平整,但比泥泞土路好走得多,雨天想必也能通畅不少。 道路宽度足以容纳两辆马车並行,所以李昂走在路上一点也不觉得拥挤。 街道两侧分布著各式各样的商铺,大多是石砌或半木结构的房屋,底层用作店面,上层向外突出,形成一道遮蔽风雨的廊檐。有点类似於中国岭南地区的骑楼。 各色招牌悬在门楣或挑出的木桿上,因为中世纪的人大部分都不识字,所以上面直接了当的画出了自家售卖的商品,卖粮食的画著一株小麦,卖麵包的画了一个圆圆的大麵包,铁匠铺的招牌上则画著一个大號儿的马蹄铁,非常有辨识度,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 一些商铺门前还用木桶或石台摆著货物零卖,比如常见的蔬菜,像捲心菜和洋葱这些。 还有用稻草盖著的苹果、顏色可疑的成块奶酪、以及用绳子穿起来的咸鱼。 路过一条咸鱼摊时,李昂闻到了浓浓的臭味,店铺的伙计正一股脑儿的往上面撒盐,试图盖过这股难闻的气味。 不用猜,李昂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条咸鱼估计因为很久没人买,所以腐烂了,而商人为了能以次充好,就试图用盐巴掩盖住味道。 正好巴塞隆纳的盐產量很高,每年產出来的盐不光自己內部消化,还能出口到北边的法兰西王国。 因此,用最小的代价去换取最大的利益(卖鱼)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面对伙计的招揽,心知肚明的李昂自然没有理会,径直走了过去,看都没看一眼。 街道空气中混杂著食物、皮革、香料、牲畜粪便和人群汗水的气味,虽然很不好闻,但是让李昂觉得新奇,就跟前世逛夜市闻到的烧烤炸串味一样。 要是这些味道能有烤串那么香就更好了! 他站在原地,看著污秽的地面,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骑上马。 弄脏了靴子和衣服其实都是小事,最怕的是万一不小心踩到某些不可名状的东西,那他估计得噁心一整天。 翻身上马后,眼前景象豁然开朗。 路上的行人形形色色。多数是普通市民和农夫,男性穿著及膝的束腰外衣或粗糙的长袍,多是灰、褐、蓝等耐脏的顏色,脚蹬皮靴或简单的绑腿草鞋。 女性则穿著长裙,外面罩著围裙,头髮多用头巾包裹。 根据巴塞隆纳的传统习俗,已婚的女士外出时,都必须在头上包一个头巾,以向外人表明自己的已婚身份。 李昂仔细观察了一下,街上大部分女性都包裹著头巾,年龄从十几岁到三十岁不等。这个年龄结婚放在前世已经很早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担心起自己的婚事来,自己父母双亡,家里面也没有年长的叔叔伯伯,一切恐怕都得自己来准备。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中世纪虽然也普遍结婚早,但並没有中国古代那么离谱,二十多岁还没结婚的贵族也是大有人在的。 比如英格兰国王“长者”爱德华,他是阿尔弗雷德大帝的儿子,但是三十岁才结婚。还有西西里女王康斯坦丝,她在三十岁的时候嫁给了二十岁的亨利六世(后来的神罗皇帝),在四十岁的时候才生下继承人腓特烈二世。 路上偶尔也能看到衣著体面些的人,李昂甚至还瞥见几个穿著异域风格长袍、头戴小圆帽的人,在特定街区活动,似乎是犹太商人或来自南方的摩尔商贾,他们与本地人保持著微妙的距离,但交易並未受阻。 普通民居多是石基木墙,屋顶覆以茅草或木板,窗户狭小。 而一些明显属於富裕市民或小贵族的宅邸,则多为全石砌或砖石混合,有拱形门窗,屋顶铺著陶瓦,甚至带有小小的庭院。 街道拐角处,一座石砌的小教堂静静矗立,尖顶上的金色的十字架在阳光下闪著光,这估计就是塞奥·德·乌赫尔教堂了。 “走,我们得先去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这个时代酒馆大多兼具旅店的功能,所以李昂刚刚才会问城市中的酒馆在哪里。 不过很遗憾的是,当他们来到税吏所说的那处十字路口时,发现这里居然封路了! “这里的路很早就坏了,一直没有修,直到前几天,一位路过的贵族在这里从马上栽了下来……” 旁边一个卖各种木製品小玩意儿的商贩热情的向眾人解释道,他缺了半只耳朵,手里拿著一把木製的短剑不停地摆弄来摆弄去,眼神时不时瞟一眼李昂腰间的钱袋。 “这把木剑我要了!” 李昂说著掏出一枚银雷亚尔晃了晃,看的商贩眼中冒光,仅剩的半只耳朵变得红彤彤的。 “不过你必须告诉我,要怎么走才能到铁高脚杯酒馆。” 在半只耳將要伸出手来抓住银幣的时候,李昂突然又收了回来,面带微笑的问道。 “大人,您可以走那条小巷,您看,就是那个卖亚麻布的旁边。” 商贩急不可耐地指向街道斜对面,那里確实有一条不起眼的、夹在两栋较高石屋之间的小巷,巷口堆著些杂物,一个卖亚麻布的摊子支在旁边。 “穿过那条巷子,走到头左转,再走一小段,您就能看到铁高脚杯的后门了!那是条近道,就是窄了点,脏了点,恐怕有辱您的尊贵身份。” 他眼巴巴地盯著李昂手中的银幣,恭维的说道。 李昂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那里確实有一条小巷子。他將那枚银雷亚尔拋给商贩,顺手接过那把做工粗糙的木剑。 “我们走!” 半只耳商贩接住银幣,用牙齿咬了一下,確认是真的,脸上乐开了花,点头哈腰。 “谢谢老爷!谢谢老爷!祝您一路顺风!” 但是刚走进巷子不久,李昂就就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丫的刚刚那个半只耳朵的商贩没给他找零! 一把木剑哪里值一枚银幣!顶多十几枚铜幣而已。 但现在回去要钱会不会显得自己很傻?而且也有点没面子…… “算了,算了。” 李昂摇摇头,算是自认倒霉。 巷子入口还勉强能看,但深入几步后,污秽的程度便远超李昂的想像。 脚下的“路”根本不能称之为路,而是经年累月堆积的烂泥、碎石、垃圾和不知名污物的混合物,在常年不见阳光的逼仄空间里发酵,形成一种黏腻湿滑、顏色可疑的泥泞。 每一步踩下去,都发出令人牙酸的“噗嘰”声,鞋底瞬间被黑乎乎的泥浆包裹。 李昂其实想说这些泥浆应该就是人拉的粪便,但他看了一眼罗杰作呕的表情,最后决定还是不说出来为妙。 两侧的墙壁是两栋石屋粗糙的背墙,上面长满了滑腻的青苔和霉斑。 墙壁底部堆积著更多垃圾,腐烂的菜叶、破碎的陶片、锈蚀的铁皮、看不出原样的破布,甚至还有可疑的小动物乾瘪的尸体,散发著令人作呕的腐臭。 这並非个例,整个城市都是这样。 自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整个欧洲就进入了文明的衰退期,公共设施和卫生管理几乎荡然无存。 古代罗马人引以为傲的输水道、公共浴场和排污系统,在蛮族入侵和持续战乱中被毁弃、遗忘。 城市不再有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垃圾和粪便被隨意倾倒在街道上,任由其堆积腐烂,或是靠雨水冲刷或自然分解。 所谓“街道”,不过是建筑之间自然形成的缝隙,其脏污程度可想而知。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中世纪修没有十万人口规模的大城市,因为排水系统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而同时期,宋朝的都城汴京却可以容纳百万人口,如果再加上禁军及其家属,人口总数则接近170万。 两两对比之下,足以证明中世纪是有多么的落后。 但李昂还是强忍著不適,捂著鼻子继续向前走。 既来之,则安之。 第69章 酒鬼剑圣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69章 酒鬼剑圣 小巷並非是一条死胡同,左右两侧还有不少横著的小巷,將其他几处巷子串联起来,並且每一个路口都有打扮暴露、露搔首弄姿的妓女或是衣衫襤褸的孩童注视著过往的人群。 出於小心谨慎的原则,李昂没有搭理这些人,罗杰和小汤姆两个小伙子虽然血气方刚,但对这种“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客尝”的脏车却也生不起半点兴趣。 只要有陌生人靠近,他们一律拔出腰间的武器,不留情面的將他们嚇了回去。 至於偶尔跑出来乞討的小孩子,李昂虽然心中隱隱有些不忍,但他並未將这点怜悯心表现出来。 “滚开!你们这些小杂种,不想看到自己的肠子掉在地上就赶紧滚!” 卡特对这些赤著脚,只有十几岁、七八岁的孩童一点也不含糊,照例走上前恐嚇一番,成功赶走了他们。 听到骂声的孩子们脸上求生的渴望迅速褪去,转而带著一种成年人才有的阴狠和怨毒盯著李昂几人看了一会儿后才散开,走远之后还小声咒骂著。 “吝嗇的混蛋,我诅咒你们下地狱!” 察觉到周围同伴们的不解,卡特连忙转过,解释道。 “老爷,您不要看他们可怜,其实他们都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骗走咱们拼了性命才挣到的第纳尔。” “与其把钱给这群小杂种,不如捐给教堂来的实在。那里有专门的收容院,主会替我们照顾好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闻言,李昂再次嘆了口气。 不知道是在替刚刚孩子们感到可惜,还是在感嘆教会的权利之大,涉及的范围之广。 不过总的来说,教会目前表现出来的作用还是积极正面的,贪污腐败並非没有,但占比並不大。 教会真正糜烂要等到黑死病大流行过后,地方上的精通拉丁文,有学识的教士大量死亡,导致教会不得不吸收一群文盲白痴以填补这个空白。 也正是这一时期,因为精通拉丁文的人大量减少,所以各个国家的民族文字隨之开始崛起,英文、法文都是在这段时间前后並確立並发展起来的。 可以说,一场黑死病完全改写了整个欧洲的政治格局。 幸好李昂现在所处的时空在11世纪,距离黑死病爆发,也就是1347年还隔著很长时间,根本不用担心会受到感染。 饱受折磨的走完小巷这一段路程后,李昂一行人终於找到了酒馆的大门。他们先把自己的战马放在旁边的马厩里面拴好,然后又找伙计买来了最好的草料,才放心的离开。 酒馆旁边的马厩正对著大街,战马放在里面应该没那么容易被偷,而且,拉塞乌杜尔赫利毕竟是伯爵领的首府,治安状况应该要好一些才对。 抱著这样的想法,李昂推开酒馆的木製大门,里面嘈杂的声音立刻淹没了他们的耳朵。 铁高脚杯是拉塞乌杜尔赫利最好的酒馆,但坐在这里喝酒的人並不是乌赫尔境內素质最高的人。店里的客人大声交谈著,酒鬼的骂娘声,酒馆伙计的吆喝声,吟游诗人的弹奏声一起涌来,让李昂有种情场小白误入夜店的感觉。 这也太吵了! 他愤愤不平的捶了一下桌子,在確认地板上没有莫名其妙的脏东西后,才招呼著身后的人坐下,自己则走向酒馆老板,简单直接的问道。 “六个人,要四间最好的客房!” 酒馆老板是个眼睛斜视的傢伙,就是民间所说的斗鸡眼,所以导致李昂总觉得这个傢伙没拿正眼看自己,不由得有些生气,语气又家重了几分。 “快点,咱们等著休息!” 斗鸡眼听到到並未恼怒,他先是抬起头打量了一番,视线在李昂腰间那柄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骑士剑上停留了一下。这把骑士剑就是李昂受封时,高斯弗雷德男爵送给他的那一把,剑柄上包著鯊鱼皮,剑格镶嵌有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 於是,酒馆老板在心中默默给了个不好惹的评价,报出了一个还算公道的价格。 “最好的房间在二楼,每人每天五枚铜幣。” 李昂以前没有住旅店的经歷,心里並不清楚真实的价格水准,在听到老板的话后,愣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 而这一幕在斗鸡眼看来,就是嫌贵的表现,所以他又开始推荐其他便宜的客房,只是语气明显没有之前那么恭敬了。 “您也可以选择便宜的大房间,但这样就得委屈您挤一挤了,木板床睡起来可不怎么舒服……” 李昂只是不想再被宰一次,听到老板漫不经心的说辞后,他笑了笑,掏出两枚银雷亚尔放在木桌上。 “就要最好的,另外再给我们准备一些吃的,酒水也要,钱先从这里扣。” “对了,可別拿劣质的玩意儿糊弄我,我这群弟兄发起脾气来可没有我这么好说话。” 说著,李昂让出半边身子,身后的罗杰和小汤姆则配合的做出一副凶恶的表情,嚇得老板连连称是。 “放心吧,大人,就算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欺骗您。” “那就好!” 李昂满意地点了点头,回到桌子上坐下,饶有兴趣的观察著周围的人。 作为一个初入中世纪的现代人,周围的一切事物对他来说都是新鲜事,別人日常接触的东西在李昂这里很可能就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见,所以每到一个新地方,李昂都会有观察的习惯。 铁高脚杯酒馆的內部比从外面看要宽敞许多。 大厅呈长方形,长约二十步,宽约十五步,由几根粗大的木柱支撑著低矮的、被烟燻得发黑的木樑屋顶。墙壁是石砌的,但大部分被木板或粗糙的掛毯遮盖,掛毯上的图案大多已褪色磨损,依稀能看出狩猎、宴会或宗教主题。 酒馆的伙计都统一穿著一条油腻的亚麻围裙,里面是件洗得发白的束腰长衫,袖子挽到手肘,看起来很乾练。 客人们使用的碗和杯子样式粗獷简单。 碗大多是陶製的,顏色灰扑扑,边缘不甚规整,用来盛放浓汤、燉菜或豆糊。 杯子则分几种:最常见的是厚重的陶杯,容量不小。稍微讲究点的客人使用木杯,用整块木头挖凿而成,表面磨得光滑,但同样沾满使用痕跡。 只有零星几个看起来像商队头目或小乡绅打扮的人,面前摆著锡制或白鑞的酒杯,这在酒馆里已算“高级货”。没有玻璃器皿,那对平民酒馆来说过於奢侈。 突然,正在李昂兴致勃勃的想找酒保要几个白鑞的酒杯时,身后传来了剧烈的打斗声。 “哐当!” 是木碗砸在地面的声音,眾人应声看过去,发现是一个脸喝的红彤彤的醉汉,他右手握著日耳曼剑,眼神睥睨的环顾整个酒馆,看起来十分得意。 酒馆的人都纷纷低下头,生怕给自己惹来麻烦,只有李昂一个人无所畏惧的注视著酒鬼。 “你在看什么?” “我不肯定……但明显是某种动物!” 李昂咧嘴一笑,不自觉地就念出了骑砍中的台词。 酒鬼听后无疑被激怒了,本来就因喝酒而涨红的脸此刻变得更红,他大吼著叫道。 “我会让你的傻笑从你脸上彻底消失!” 说完就挥舞著日耳曼剑朝李昂冲了过来。 李昂无奈的嘆了口气,只得拔出腰间的骑士剑反击。 “不过就是一个喝醉了的傢伙而已……” 但很快,这个念头就隨著酒鬼凛冽的剑势而烟消云散。 李昂双手握剑,堪堪架住了对方势大力沉的一记斜劈!直觉胳膊上一股大力传来,不由得向后退了一步。 “我去,这么猛!” 此刻,李昂觉得这人的实力跟骑砍中的酒鬼剑圣有的一拼了,但是想要打败他还是差了点,13点的力量可不是吹的。 他做出一个上挑的假动作,隨后迎面挑开酒鬼的剑刃,学著记忆中的模样做出大师反的动作,朝对方的腹部刺了过去。 第70章 商人的弟弟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0章 商人的弟弟 眼见得李昂的剑刃將要刺出,害怕自己酒馆里死人的老板赶紧走过来劝架。 “好了,我得说是他先挑起事端的,我觉得你有权享有他的钱包,让你的人快停手吧,至少你救了了一两个顾客不至於被他打破脑袋。” “但是,我希望那个人能够活下来,你知道的,这关乎我酒馆的名声。” 虽然身为贵族,在城內杀死一个主动挑衅的酒鬼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李昂的原意是打算来这里放鬆一下,並不想让自己手里沾血。 他在剑尖將要刺进酒鬼肚子的那一刻改变方向,转而向下划过,刺破了酒鬼的亚麻衬衫,同时耸了耸肩,朝老板说道。 “他死了总比我掛了强!” 说著,他突然转过身子,朝被打蒙了的酒鬼脸上来了一拳,將这个不懂规矩的傢伙击晕在地。 【叮!成功击败酒鬼,获得25点经验,当前经验值(50/320)】 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再度响起,李昂面色不变,蹲下身子搜索酒鬼的口袋。很快就摸出了十几枚明晃晃的银幣,同时他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那把日耳曼剑,丟给了身边的罗杰。 “哈哈,这下咱们的酒钱有了!” 躺在地上不省人世的酒鬼很快被店里的伙计抬了出来,嫌弃地扔在大街中央,李昂猜测这傢伙估计已经上了铁高脚杯酒馆的黑名单。 坐了一会儿,斗鸡眼老板脸上赔著笑,亲自把酒水和食物端了上来。 首先是一盘抹了蜜的烤鸡,一只烤糊了的兔子,然后是几块模样端正的麵包,旁边还放了碟黑糊糊的酱料,里面有辣根、洋葱、肉桂等常见的调味料,看上去给人一种黑暗料理的感觉,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李昂用手摸了摸麵包皮,发现入手很鬆软后,才满意的笑了笑,示意老板把酒水也端上来。 “有葡萄酒最好,麦芽酒也行,其他杂粮酿的酒就別拿上来了。” 老板刚刚见识了李昂的武力后,態度明显恭敬了很多,立马屁顛屁顛跑过去拿酒。 就在眾人吃的正开心的时候,角落里一个打扮周正的人已经注视了他们很久。 最后,他踌躇了一下,站起身朝李昂这边走了过来。 “有事吗?” 李昂细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不速之客,来人身材有些矮小,穿著一身皮袄,里面是一件绣有红色花纹的衬衫,头戴一顶羊毛软帽,目测大概三十四岁的样子,因为欧洲人的长相普遍显老,所以他也猜不出具体年龄。 但从他口袋里的羽毛笔和隨身掛著的钥匙、摺叠墨斗以及钱包来看,对方应该是一个小有家財的商人。 他站在李昂面前,先是向李昂脱帽行礼,隨后说道。 “您好,请允许我做个简要的自我介绍,我叫阿方索,是个南来北往的商人,这就是我要说的。” “你看上去像是一个会舞刀弄枪的人,而更重要的是——你一定有所抱负,否则你就不会做佣兵了。” 和之前城门口的卫兵一样,这名商人也把李昂一行人认成佣兵了。 “没错,如您所见,我们確实是一群见钱眼开的佣兵!” 李昂使了个眼神,制止住在一旁蠢蠢欲动的罗杰,顺著阿方索的话说了下去。 “不过我要说的是,刀剑出鞘一次总归会有磨损,至於磨损多少,这个取决於您的价格!” “那这样最好!” 商人看上去有些著急,他並不在乎李昂言语之中的冒犯,赶紧说道。 “钱不是问题,现在……让我给你说说我的麻烦事儿。” “我不知道我的兄弟是怎么想的——一个来自显赫家庭的青年,经常喝醉了之后独自外出,就像这次一样……” 他顿了顿,嘆了口气,接著说道。 “好吧,我想你也一样,可你是个外来人,並不知道这里的情况有多糟。一伙强盗,也许是吧,他们绑架了我的兄弟!” “我需要你做的就是,找到这伙强盗的老巢,教训他们一顿,让他们永远记住惹我会带来什么后果,然后把我兄弟安然无恙的带回来。” 李昂端坐在椅子上,认真听商人讲话,试图从他繁琐的谦称和敬语中总结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但没听一会儿就被绕晕了。 欧洲人就是这样,说话时总爱加上一些语气词和感嘆词,导致听起来云里雾里的。 阿方索依然浑然不觉,像吐豆子般把自己的要求讲了出来。 “作为回报,你將会得到我永久的感激和一大笔报酬,包括两百枚银幣的定金和最后两百枚银幣的尾款,你有兴趣吗?” “……” 沉默了一会儿,李昂终於开口。 “我感兴趣!” “不过在做这件事之前,你得先告诉我一些细节,我总不不可能漫山遍野的去大海捞针。” “这是自然。” 商人看起来很开心,他找酒馆伙计要来了一桶酒红色的葡萄酒,一碟烤肉,半块沾著蓝莓酱的鬆软麵包,坐下来边吃边解释道。 “这里是伊比利亚,你知道的,我的朋友。伊比利亚永远不缺山匪和拦路的强盗,人们总是因为各种奇奇怪怪的理由选择落草为寇,然而最近他们变得更加大胆了……” 说到关键的地方,阿方索故意停下来卖了个关子,这让罗杰一眾人很不满。 “直接说重点,商人。”小汤姆忍不住插嘴,语气有些不耐烦,“我们老爷时间宝贵。” 若非不是商人给出整整四百枚银幣的高价,他们早就要对这个不懂礼貌的傢伙动粗了。 阿方索訕笑一下,连忙点头:“是,是。重点就是——这伙强盗经常在北边的商道上游荡。” “就是穿过庇里牛斯山脉,前往阿基坦公国的那条商道?” “没错,大人,你对这一带真是熟悉。” 商人恭维地夸讚了一句,继续补充道。 “那里全是崎嶇的山路,隔好远才会有一个聚落,这就给强盗们带来了机会。他们在森林之间搭建自己的营地,时常出没在商道上……” “好了好了!” 李昂不耐烦的摆摆手,表示自己大概了解了事情的全貌。 “简单说,你兄弟被北边的强盗劫了,现在让我们去救,对吧?” “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意思。” 商人激动的一拍大腿,连声附和道。 “好了,你这单活儿我接了。但是你恐怕得等一天,因为我最近很可能会被伯爵召见。” “伯爵?” 阿方索疑惑的问道,隨后,他们脸上突然变得刷白,仿佛明白了什么,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问道。 “难……难道您是一名贵族?” “如你所见,我亲爱的僱主!” 李昂拉起衣袖,露出了他右手手指上的纹章戒指,隨后拍了拍商人的肩膀,宽慰道。 “不过这並不影响我挣钱,不是吗?” “当……当然!” 跟阿方索谈妥价格后,李昂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不过谨慎的商人显然不会这么认为,他像变戏法一样从怀里掏出了一卷羊皮纸合同,上面的合约格式已经提前写好了,只需要加上关键的几个信息就行。 李昂只能一边感嘆对方的专业,一边將自己的纹章戒指摁在印泥上,留下罗塞洛家族猎鹰的图像。 这些全部都做好后,阿方索拿出自己的印章,那是一个长筒形的圆柱体,印有商人独有的徽记,一般是代表財富的金钱草或者其他別的小玩意儿,有別於贵族的纹章。 “合作愉快,尊敬的大人!” “合作愉快!” 隨便出一趟门就能赚到四百枚银幣的外快,这种事在李昂看来简直是走了天大的好运,连带著罗杰等人对商人的態度也好了许多,他们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阿方索走后,眾人继续坐在桌子前享用剩下的食物。 李昂拿起一块麵包,又撕下一块肉,將二者夹在一起大口吞咽。 这种吃法在小汤姆看来很奇异,他们於是也都纷纷学著李昂的样子,把柔软的麵包和烤肉夹在一起送入嘴中,隨后立马就发现了这种吃法的妙处。 “老爷,味道真不错。” “那可不!” 李昂有些自得的说道,心情不觉大好。 “请问罗塞洛爵士在这里吗?” 就在这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声音听起来有些苍老。说话者的年纪应该有四五十岁了。 第71章 面见伯爵(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支持)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1章 面见伯爵(感谢读者老爷们的支持) 李昂觉得今天这顿饭自己恐怕是吃不下去了,先是碰到酒鬼挑衅,后面商人来插话,现在又来了一个穿著体面的老头子,而且这个老头的来头明显还不小,因为据他自己说,他的的姓氏是索尔索纳·乌赫尔。 这说明老头是乌赫尔家族的支系,並且祖上曾经有人在索尔索纳这个地方当过贵族。 但李昂又没有系统的学习过纹章学,他在脑袋里思索了半天,实在搞不清楚对方的来意,所以乾脆大方的站起身,表示自己就是他要找的那个李昂。 “我是李昂·德·罗塞洛骑士,德格伦村的合法统治者,奥尔加尼亚男爵属下的封臣。” 在他主动表明身份后,老者眼前一亮,马上走上前,问道。 “你就是『雄狮』李昂?” “没错,如您所见,雄狮正站在您面前。” 因为对方年纪比自己大,所以李昂说话带了敬辞,声音也小了些,脸上笑容不减,看起来彬彬有礼。 而对方显然也很吃他这套,谈话的气氛一时间轻鬆了许多,二人的距离也在无形之间被拉近了。 “我是拉蒙·加齐亚·索尔纳·德·乌赫尔,奉伯爵大人之命,传召带罗塞洛爵士入堡覲见。” 李昂听完,先是惊讶了一下,隨后释然。 拉塞乌杜尔赫利城並不大,以伯爵的权势,想在城內找到自己这一名小骑士自然不难。 “但请得容许我先准备一下,您看……” 老头瞥了眼狼藉的餐桌,笑了笑,表示自己理解。 …… 因为这次是要覲见伯爵,自然不可能把所有人都带上,所以李昂只带了罗杰和小汤姆两个人。剩下的人则被安排去城內的各个地方打探有关劫匪的消息。 商人既然出400枚银幣的高价让他们去救人,那就说明这单生意还是有几分凶险。本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原则,李昂在出发前仔细叮嘱了一系列注意事项。 “城里的酒馆、市场,这些都是打听消息的好地方,另外,不要跟那群老鼠接触,他们只会带来麻烦。” 他嘴里的老鼠指的是城里的地下组织,这些人有时候是乞丐,有时候是混混,有时候又可能摇身一变成为强盗,所以离得越远越好。 安排好一切后,李昂在罗杰的伺候下翻身上马,跟在前来传话的老者身后,並始终保持半个马头的距离。 整个拉塞乌赫尔赫利呈北高南低的地势,所以伯爵居住的城堡,也就是乌赫尔堡,建在城市最北边的一处山丘之上。 李昂和叫拉蒙的老者骑马一路向北走在大街上,路上的行人见状纷纷避开。 他们躲避的绝对不是李昂,而是身穿长袍的老者。 李昂猜测这个老头一定是城中比较有权势的那一类人物,但因为他这回是第一次接触,搞不清楚对方的喜好,所以没有贸然上去巴结,一路上两人都说著些不痛不痒的閒话。 终於,大约十分钟后,乌赫尔城堡高耸的城墙映入眼帘,眾人在城堡的大门前稍微驻足了一会儿,以便仔细观察这座巴塞隆纳公国內数一数二的坚堡。 乌赫尔城堡在歷史上被攻破的次数屈指可数,几乎每一次易主都是因为內部的爭斗。 停留在原地感嘆一番后,李昂不敢耽搁,策动战马走过城门,在老者带领下继续前进。 一路上,李昂数了下,他们总共穿过了三道城门,並且他还细心的发现,守卫城堡的卫兵里面,有少量的阿拉伯面孔混在其中。 他不確定这些人是不是摩尔人,但可能性应该很大。 就像奥斯曼苏丹喜欢用基督徒担任自己的护卫队一样,半岛上的不少天主教君主也喜欢用穆斯林士兵。 因为这些士兵在当地没有根基,很难被其他贵族买通,唯一能依靠的只有僱佣自己的君主,所以忠诚度向来很高,战斗力也是一顶一的强。 而且不止天主教君主会僱佣基督徒,穆斯林国家的埃米尔同样也会任用一些天主教徒来为自己作战。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熙德”,即罗德里戈·迪亚斯·德·比瓦尔, 他原本是卡斯蒂利亚的贵族和军事领袖,在11世纪后期因政治失势而流亡,转而服务於萨拉戈萨的穆斯林国王,为其对抗其他基督教王国如阿拉贡和加泰隆尼亚。 最后,他的军事才能和对僱主的忠诚使他贏得了穆斯林给予的尊称“as-sid”,在阿拉伯语里面被称为“赛义德”,这个词后来演变成西班牙语里面的“el cid”,音译成中文就是“熙德”。 也就是说,在未来,李昂很有可能会和这位歷史人物碰上面,甚至掰掰手腕也说不定。 至於招揽,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他现在只是巴塞隆纳公国的一个骑士,而熙德这会儿已经是卡斯蒂利亚国王桑乔二世的近卫军统帅了,二者的地位千差万別。 “罗塞洛爵士,伯爵大人接待的大厅就在前面!” 走到一座四层高的方形塔楼前,老头微微弯腰,向前伸出手做出请的手势。 李昂会意,主动解下腰间的佩剑交给一侧的守卫,隨后挺起胸膛,深吸一口气,走进大厅。 虽然这个时候的埃门戈尔伯爵还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屁孩,但该有的礼数可一样也不能少。 他踩著花岗岩台阶走进二楼的大厅,看见一个头髮微卷的小男孩坐在中央的主位上,右后方站著一个身穿紫色长袍的圆脸大鬍子男人,头髮同样也是微卷的,应该就是伯爵的掌璽大臣,摄政,阿尔瑙·拉蒙·德·乌赫尔。 没错,和刚刚那名老头一样,这位摄政大人的名字里面也有拉蒙,而且不止是他,现任的巴塞隆纳公爵就叫拉蒙·贝伦格尔,由此可见,拉蒙在加泰隆尼亚人当中是一个相当大眾的名字。 伯爵下面两侧则分別站著高斯弗雷德男爵和维尔德男爵,这两位老冤家彼此注视著对方,一副一言不合就要干架的模样。 李昂先是朝在场的各位大人物点头示意,隨后走上前,来到距离伯爵大约三步左右的地方停下。 隨后,按照惯例,进行一系列的礼仪性动作。 先是脱帽(如果有帽子的话),隨后单膝跪地,但並不需要全部跪下去,这样做更多的是起到象徵性的作用,表示“臣服”。 就在李昂做完了这一套动作后,坐在主位上的伯爵主动向他伸出手,李昂於是配合的吻了一下伯爵胖乎乎的手背,然后將双手合掌放入伯爵的双掌中。 一整套覲见仪式结束后,埃门戈尔伯爵仁慈的允许李昂站起身来讲话,对此李昂自然求之不得,他迅速站起身,朝坐在主位上的小男孩再次鞠了一躬,以显示自己礼数周到,隨后走到高斯弗雷德男爵旁边站定。 接著,刚刚一直站在伯爵埃门戈尔身后的阿尔瑙走了出来。 “伯爵大人现在已经累了,需要下去休息,这里的事就由我们来商议吧。” 紧接著,一旁就走过来两个僕人將伯爵带了下去。埃门戈尔一路上都低著头,一言不发,显得心事重重的样子,跟刚才接受吻手礼时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主少国疑,权臣在朝,看来这个伯爵也不好当啊。” 李昂在心底默默地替埃门戈尔惋惜了一会儿,將注意力全部放在了阿尔瑙身上,对方专门点名让他跟过来,绝对不止是见一面那么简单。 果然,在伯爵走后,阿尔瑙走上前,笑著看向他。 第72章 南境守备官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2章 南境守备官 “真不愧是被称为雄狮的男人,果然是如传闻中那般威武雄壮。” 在经过好几次加点后,李昂的力量被提升到了13点,隨之而来的,身上的肌肉也更加壮实。 现在不管是谁看到他,第一印象都是一个魁梧的英勇战士。 “大人谬讚了,我只不过是侥倖钻了敌人的空子而已。” 两位男爵都在场,李昂不好意思过分吹嘘自己,不然不仅维尔德会觉得脸上无光,高斯弗雷德也可能觉得被自己的封臣抢了风头。 所以,作为一名彬彬有礼的贵族,在这个时候表现的谦卑一点,不爭不抢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样既能提升他的名望,说不定还能因此给他刷一个“谦卑”的特质或者谦逊者的称號出来。就跟匈牙利国王,“谦逊者”圣拉洛斯一样。 当然,谦卑也是对比出来的。李昂敢打包票,要是换做佩雷骑士在这里的话,牛皮早就吹上天了。 阿尔瑙自然知道李昂是在刻意淡化自己的功劳,好不让在场的两位男爵难堪,所以他並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而是选择直奔主题。 “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经过我们刚刚的商议,最后由伯爵大人拍板,你和德格伦村一起被高斯弗雷德男爵转封给了乌赫尔伯爵,成为了伯爵大人的直属封臣。” “什么?” 李昂只感觉心底一阵炸雷响起,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他抬头左右环顾了一下,发现三人都用一副笑嘻嘻的表情望著自己,仿佛已经被背地里达成了某种特殊的协议。 “我该不会一个不小心成为政治斗爭的牺牲品了吧?” 李昂想来想去,依旧摸不著头脑,求助的看向自己曾经的封君,高斯弗雷德男爵。 但原本对自己和蔼可亲的男爵大人此时就像没看到一样,耷拉著眼皮,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於是,他感觉自己被拋弃了。 最有可能发生的是,伯爵大人,其实说白了就是幕后的阿尔瑙,同意高斯弗雷德男爵吞併这次打下来的土地和下帕利亚斯贵族的赎金,而代价就是德格伦村和李昂这个有勇有谋的骑士。 如果他猜的不错的话,过不了几个月,自己就会再次被伯爵转封给阿尔瑙,从此达成整个利益输送链条的闭环。 而阿尔瑙作为一名权臣,刚好需要一个像李昂这样能打的手下来镇场子。 而且据说阿尔瑙的封地就在索尔索纳,那里距离德格伦也不过两天的路程。 更重要的是,这件事在法理上也说得通,德格伦村本来就是索尔索纳的下属村庄,只不过在数十年前被转封给了奥尔加尼亚男爵,然后又被前任奥尔加尼亚男爵封给了李昂的爷爷。 就连德格伦这个名字,degollada,西班牙语意为割喉,也是来自於索尔索纳男爵,就说当时他在这里割掉了一个摩尔人的喉咙,所以从此以后,就有了德格伦这个地名。 也就是说,李昂的村子其实也可以叫割喉者之村。 那么,於情於理,转封都没有问题,甚至可以解释为物归原主。 嗯,越想越合理! 至於维尔德男爵,很抱歉,失败者是没有资格上桌子吃饭的,所以从始至终他的脸色都不怎么好。 阿尔瑙仿佛看出了李昂內心的不满,他用手捋了一下自己的大鬍子,笑著说道。 “为了补偿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一项要求,土地、金钱、人口抑或是武器装备,总之,只要是合理的要求都行。” 被转封了能有什么损失,不过是换了个封君而已。 李昂猜测这可能是阿尔瑙拉拢自己的手段,看来对方把自己当成一个见钱眼开的傢伙了。 不过他一直以来的形象都是这样的,每次打扫战场的时候,就属李昂麾下的小队把敌人尸体扒的最乾净。 既然改变不了事实,那不如接受,他故作思索的低下了头,开始想自己目前缺少的东西。 土地?大概率就是一座村子,而且还是飞地,不划算。 金钱?钱什么时候都能赚,但这种提要求的机会可只有一次,不划算。 人口?德格伦村的耕地总面积就在那儿,人多了根本养不活,纯属是给自己找麻烦。 想了一圈,他实在不知道选哪个好。突然,他念头一转,想到了之前贡萨洛骑士的话。 “罗塞洛爵士,要是今后有异教徒来犯的话……” 对了,异教徒! 李昂的封地离拉里代谢赫国的边境线只有五十英里,而他之后肯定免不了向那里扩张。 “大人,我我想要南境守备官的职位。”他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 在歷史上,不论是巴塞隆纳公国,还是乌赫尔伯爵领,都设置过这么一个官职,並且任职者大多是平民,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鼓励民间向穆斯林发动战爭。 因为守备官不仅能获得宫廷一定量的钱粮援助,还被允许合法统治自己从异教徒那里打下来的一切土地,不管这个地盘有多么大。 理论上,李昂打下来一个王国都能得到承认。 “这……” 阿尔瑙明显是被李昂极具跳跃性的思维惊到了,他边捋鬍子,边不停地惦著脚尖,心里思索对方要这个职位的目的。 “罗塞洛爵士,你確定吗?” “如果你要担任南境的守备官的话,宫廷每年只会拨给你50枚银幣和1000磅的粮食,並且你还要负责维护南部地区的治安。” “这可不止是防御边境上的异教徒那么简单,如果某个地方出现了山匪或者强盗,你也有义务去剿灭他们。” 阿尔瑙的话中带著一丝警告和试探。 南境守备官听起来像是个可以合法扩张的美差,但实际上责任重大,资源却极其有限。 50银幣和1000磅粮食对於维持一支能够威慑边境、清剿匪患的武装力量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李昂当然明白其中的风险。但他看中的正是那份“合法统治自己打下的一切土地”的特权。 德格伦地处边境,发展受限,想要壮大,向南扩张几乎是唯一的选择。 但遗憾的是,骑士没有宣战权,要想发动战爭就必须得到上级封君的同意,而有了这个官方身份,他未来的军事行动就披上了“收復失地、维护治安”的合法外衣,可以避免很多来自內部的非议和掣肘,也不用每次都向领主请示。 至於资源不足的问题……他相信凭自己的能力和对这个时代有限的“先知”优势,总能找到办法。 “我確定,摄政大人。” 李昂抬起头,目光坚定, “德格伦位於边境,时刻面临异教徒的威胁。与其被动防守,不如主动肩负起守卫南境、开拓疆土的责任。资源虽少,但依靠上帝保佑、领主的正义事业,以及我们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我相信能够履行好职责。” 至於剿匪……维护领地安寧本就是骑士的本分。” 漂亮话谁不会说啊,李昂直接套用这个时代的话术模板,搬出上帝、领主、个人三重论证,掷地有声的向阿尔瑙表明决心。 阿尔瑙深深地看著李昂,似乎想从他眼中看出更多东西——是野心?是忠诚?还是单纯的鲁莽? 片刻后,他忽然哈哈一笑,用力拍了拍李昂的肩膀。 “好!有志气!不愧是能献计夺取安妮欧斯堡的雄狮!这个要求,我代表伯爵大人准了!” 李昂看著这个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自己封君的傢伙,也跟著笑了起来。 之后,按照巴塞隆纳古老的转封封臣的仪式,四人来到了城內的塞奥·德·乌赫尔教堂,此时伯爵已经坐在坐在祭坛旁特意放置的高背椅上,身著华贵的深蓝色绒袍。 李昂在阿尔瑙的示意下,走到伯爵面前,单膝跪地,脱下右手手套,双手交叠放在一本厚重的、包著铜角的圣经上。 阿尔瑙作为司仪,朗声问道: “李昂·德·罗塞洛,汝是否自愿解除与奥尔加尼亚领主高斯弗雷德·德·奥尔加尼亚之封君封臣誓约,转而效忠乌赫尔伯爵,埃门戈尔·乌赫尔阁下,成为其直属封臣,以骑士之荣誉守护其人身、领地与权益,听从其合法徵召与裁判,並履行南境守备官之职责?” “我自愿,並以此圣经为证。”李昂清晰回答。 “高斯弗雷德·德·奥尔加尼亚男爵,汝是否同意解除与李昂·德·罗塞洛之封臣关係,並放弃对德格伦村之一切权利?”阿尔瑙转向高斯弗雷德。 高斯弗雷德上前一步,同样將手放在圣经上:“我同意,並解除誓约。” “埃门戈尔·乌赫尔伯爵,汝是否接受李昂·德·罗塞洛之效忠,授予其骑士封號及德格伦村为采邑,並任命其为南境守备官,赐予相应权责与年俸?”阿尔瑙看向年幼的伯爵。 小伯爵在阿尔瑙眼神的示意下,用尚带童音但努力庄重的语气说道:“我接受汝之效忠,赐汝封地与官职。望汝谨守誓言,捍卫荣耀。” 李昂看了小伯爵一眼,隨后低头:“以我之荣誉与生命起誓,必忠於伯爵,恪尽职守。” …… 第73章 劫匪消息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3章 劫匪消息 “本来以为只是一次简单的覲见,没想到居然这么累。” 回到酒馆,李昂疲惫的瘫倒在床上,望著天花板上的蜘蛛网,嘴里抱怨道。 “老爷,那您以后就是伯爵大人的直属骑士了吗?” 罗杰走上前帮李昂收拾好衣物,又端来了一杯麦芽酒和一块麵包,神情疑惑的问道。 “可以这么理解吧,毕竟转封仪式都进行完毕了,不过这对咱们来说確实有好处。” “而且”李昂话锋一转,接著说道,“你老爷我真正的封君可不是伯爵,而是伯爵的摄政,阿尔瑙大人。” “啊?” 罗杰明显还没有弄清楚其间的利害关係,不解的挠了挠头。 李昂想起自己走出教堂时,阿尔瑙拉住自己的衣袖说的那番话。 “伯爵大人年幼,领地內的贵族们都各有心思,边境也不安寧,要是有一天发生了意外,你可得站在我这边吶……” 当然,这还没完,阿尔瑙还承诺在南境守备官每年50枚银幣的基础上,自己会再额外支助100枚银幣给他。 於是,在白花花的银幣的诱惑下,他理所当然的投靠了英明的摄政大人,並且表示自己今后一定会尽忠职守,大人指哪儿他打哪儿。 不过这忠诚是否真实,只有李昂他自己知道。 今天亲自面见埃门戈尔伯爵后,他发现伯爵领的事务现在就是一滩浑水,自己目前最好不要擅自参合进去。 而且,埃门戈尔伯爵在歷史上並没有早夭,这说明在原来的时空里,这场没有硝烟的权力斗爭最后是以伯爵大人的胜利而结束。 所以从押宝的角度来说,往伯爵靠拢是最好的。但问题是阿尔瑙现在一手遮天,李昂一个小骑士不得不从。 没办法,只能先把好处拿了再说,骑墙战术又何尝不是一种策略? 只要到时候自己能拥有足够强大的实力,那么不管怎么样,就始终都会是各方拉拢的对象。 出了教堂后,他准备骑上马回到酒馆,却又被高斯弗雷德叫住了。 李昂只好停下来多待一会儿,但实际上他现在已经累的不行,教堂的地板又冰又凉,跪在上面一点儿也不舒服,还磕的膝盖生疼。 高斯弗雷德男爵或许出於愧疚和歉意,不知从哪儿拿来了一套银质餐具递到了李昂手里,並且还告诉他转封这件事並不影响赎金和战利品分配,铁矿的分成依旧会每月按时送到德格伦村。 “大人,感谢你的好意,我很喜欢。” 李昂瞥了手上一眼木製的盒子,上面鐫刻著金鳶尾花和葡萄藤的花纹,看样子估计是法国货,价值大概在30到40枚银幣不等。 他將盒子递给身边的罗杰,再次表达感谢。 “大人!您实在不必这样客气,不过,除此以外,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希望能……” “哦?你说!” 高斯弗雷德的脸上掛著笑意,问道。 “我想把铁矿分成的一部分钱幣折算成铁矿石,运输的车马可以由我自己承担。” 拉韦利亚·德拉孔卡村的那座铁矿每年至少可以带来500枚金第纳尔的收益,相当於三十多个骑士领,一个半男爵领的年收入。 这五百枚金幣中,有三分之一是属於男爵的部分,还有三分之一要上交给乌赫尔伯爵和巴塞隆纳公爵,剩下的三分之一才是属於骑士们的,也就是170枚金第纳尔。 因为李昂之前在战场上表现出色,所以这170枚金幣中,他每年可以分到20枚。 可千万別小看这20枚金幣,一枚金第纳尔等於30枚银雷亚尔,20枚也就是600枚银幣,差不多和德格伦村的年收入持平了,甚至可能还要高一点。 “这是为什么?”男爵不解的问道。 “不瞒您说,我最近招揽到了一个铁匠,想在村子里开设一个铁矿铺。”李昂说的话一半真一半假,铁匠他確实是有一个,只是不是最近招揽的,早在守卫鲁迪村的时候,铁匠卢克就加入到了军中。 另外,铁矿还是一种战略资源,屯一点儿在手里总是有好处的。 “嗯,没问题,按照市场价来的话,一磅铁矿石价值20枚铜幣。但考虑到由你自己承担运输,所以可以稍微便宜点儿,一磅18枚铜幣。” 高斯弗雷德没有怀疑,三言两语间就跟李昂敲定了铁矿石的具体数额。 “感谢男爵大人慷慨。”李昂躬身致谢。 …… “老爷,卢克他们回来了,在外面等您,说是找到了什么重要的消息。” 李昂的回忆突然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他抬起头,发现小汤姆正站在门外,探头探脑的往里面张望。 “让他们进来吧。” 不一会儿,卢克,卡特,亚恩三人依次走了进来,整整齐齐的站成一排。 罗杰和小汤姆则在一旁整理自家老爷从乌赫尔城堡里带回来的东西,一叠崭新的羊皮纸文书,一套亮闪闪的银质餐具。 当二人打开精致的包装盒时,明亮的银光和繁复的花纹差点就让他们尖叫起来。 “说说你们各自都打探到了什么消息。” 李昂坐直身子,目光扫过三人。 卢克率先开口,但是声音有些嘶哑,看样子是在路上受了风寒。 “老爷,我们先是去城內的铁匠铺逛了逛,因为最近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在打仗,拉韦利亚矿区停摆,所以铁矿石一直处於供不应求的状態,我们走了一圈,发现几乎所有铁器都涨价了。” 这可不是个好消息!李昂本来打算买点儿铁质农具回去租给村民们使用的,看来这个计划要夭折了。 卡特接著匯报,他主要负责打听城內的流言和市井消息。 “老爷,我去了几个市场和酒馆,听到些零碎消息。是关於北边商道山匪的,確实有传言说最近不太平,有商队被劫。” “有的说是流窜的逃兵,有的说是活不下去的农夫聚成的团伙,据一个被抢的商队伙计说,那股强盗大约有十几个人,聚集在森林里面有一处山洞里。” “不过他们很讲规矩,只劫財不杀人,除非有人反抗。” 这点倒是很合理,李昂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心中默默把危险度降了一级,一个计划悄然在脑海中形成。 卡特说完,有些忧心仲仲的补充道,“听说他们手里还有弓箭,虽然是猎弓,但是……” “咱们有盾牌呢,卡特!” 罗杰晃了晃手上的包铁大圆盾,宽慰道。 “再说了,猎弓射出来的箭都没力气,远一点的话连皮甲都射不穿,何况是咱们的锁子甲?” 李昂这边算上他自己,总共有六名披甲士兵,並且还都是最好锁子甲,而且除了外层的铁甲,里面都穿了一件武装衣或者棉甲作为內衬,武器也全都是重型手半剑或者挥砍武器,每个人都有战马,在装备方面绝对碾压一般的强盗,唯一的弱势就是人数。 不过要是安排得当的话,也並非没有一战之力。 毕竟有甲和无甲的差別可不止一星半点儿,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同样是腰上被砍了一刀,穿著锁子甲的李昂只会在被砍中的地方红一块,並且感觉隱隱作痛。 而无甲的劫匪却大概率会直接丧命,哪怕就算不死,也会瞬间失去战斗能力。 至於敌人的猎弓,他们又不是没有带盾牌,只要小心一点儿,应该没事。 “罗杰,你和小汤姆现在去租两辆拉货的马车来。” “马车?” 罗杰和小汤姆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疑惑,不过他们没有犹豫,恭敬的应了一声后,结伴离开了酒馆。 第74章 偽装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4章 偽装 清晨,一支不起眼的小商队行走在庇里牛斯山脚下的商道上。 这条商路早在罗马帝国时期就有了。 当时,罗马人为了有效统治伊比利亚半岛,並加强与高卢及帝国核心区域的联繫,修筑了四通八达的“罗马大道”(viae romanae)。 眼前这条沿著庇里牛斯山南麓蜿蜒的路径,便是其中一条重要支线的遗存。 现在,这条道路成了连接南部穆斯林-巴塞隆纳-法兰西三者的重要通道,伊比利亚半岛的羊毛、盐、橄欖经由这里被商人运往北方,又带回了阿尔萨斯—洛林的铁器、波尔多的葡萄酒、巴黎的奢侈品以及弗兰德斯的纺织品。 商队的人数不多,只有六个,一前一后赶著两辆马车,车上的货物被遮的死死的,让人看不真切,但一路上留下的深深的车辙印却道明了一切。 “艾萨,这伙人一看就是不知道规矩的肥羊,走这么远的路连个护卫都不带。” 被称作艾萨的人没有理会,只是小心地趴在草丛中仔细观察。 艾萨这个名字源自巴斯克语里的“aritz”,意思是橡树,寓意坚实、可靠。 而艾萨本人也跟他的名字一样,做事一板一眼,从来没有出过岔子,所以才能得到首领的信任,被派到这里监视来往的商队。 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的商队都会由他们自己解决,一般是窜出来恐嚇一番,勒索一点財物,有时候是整车財货全部抢走,有时候是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数额,具体还得看商队的实力。 要是遇上了大商队,艾萨则会先仔细估量一下对方的兵力,然后再做打算,如果觉得自己能吞下的话,这个时候就会派人通知营地里面的首领,召集所有强盗倾巢出动。 但大多数时候,他们只谋財不害命。因为大商队的背后往往都有贵族撑腰,要是做的太过分,很可能会引来贵族的怒火。 而眼前这支队伍,六个人,两辆马车,为首的骑在马上的应该是他们的首领,此刻正在跟一个年轻的伙计交谈,看起来毫无防备,丝毫不知道危险就在自己身边。 “艾萨大哥,要不咱们干一票吧,这六个人连一件皮甲都没有,我看就不用叫首领出马了,兄弟们自己就能处理乾净。” 旁边的一个嘍囉见伏在草丛里面的人迟迟没有动静,又不甘心地过来劝道。 “別急,再等一会儿。” 艾萨安抚住焦躁不安的手下们,他的目光紧紧锁定在那个骑马的首领身上。 那人身材魁梧,穿著普通商人的深色束腰外衣,头戴一顶宽檐帽,看不清面容。但艾萨注意到,此人骑马的姿態异常沉稳,腰背挺直,不像普通商贾那样慵懒或紧张。 而且,这些人的穿著总给人一种奇怪的感觉,所有人的领口都挤的很高,似乎是衣服不大合身。 於是,时间在等待中一分一秒过去,商队也渐行渐远。 “大哥,还等什么呀?他们马上就要走出这片林子了!”旁边的嘍囉急得抓耳挠腮,他身后的六名强盗也都不满的开始抱怨。 “这几天路过的商队都学乖了,知道聚在一起结伴而行,兄弟们好几天没吃到荤腥儿了……” 类似的声音开始没几个,有了带头的人后,便逐渐增多。 艾萨看了一眼身后的手下,想起这几天空手而归时首领和眾人对他的態度,不由的陷入沉思。 终於,他心底下一横,做出了决定。 “兄弟们,干完这一票,咱们这几天的任务就算结束。” 闻言,嘍囉们的抱怨立刻变成了兴奋的低吼。 “艾萨大哥英明!” “干了!” 强盗们摩拳擦掌,纷纷抽出藏在草丛里的简陋武器——有缺口的长刀、粗重的木棒、绑著石头的链枷,还有两把看起来有些年头的猎弓。 “记住,先围住,喊话!弓手在侧翼,听我號令!” 艾萨最后叮嘱一句,然后率先从草丛中跃出,七个人呈扇形,迅速衝下山坡,拦在了商道中央,堵住了商队的去路。 “站住!” 艾萨举起手中的一把旧长剑,学著吟游诗人嘴里描述的强盗模样,凶狠的说道,“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財!识相的把马车和值钱的东西留下,饶你们不死!” 其他强盗也纷纷叫嚷起来,挥舞著武器,试图用声势嚇住对方。 商队果然停了下来。那个骑马的魁梧首领勒住马,缓缓摘下帽子,露出一个英俊瀟洒的年轻面孔,他的动作不紧不慢,似乎对此早有预料。 艾萨心里咯噔一下,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此时他也只能硬著头皮继续威胁道。 “上帝保佑,兄弟,幸好你今天遇见了我。” “只要乖乖把这两车货物给我,我就送你一张去天堂的门票,怎么样?” “真的?” 年轻的商队首领似乎真的相信了艾萨的话,骑著马朝他走近,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 “当然,我的朋友,你看我像是会骗人的人吗?” 说著,艾萨扯开衣领,露出脖子上闪耀著金光的十字架,一脸狡猾的说道。 “那好,我同意了。” 商队首领沉默了一会儿,隨后点了点头,示意强盗们去接管自己的马车。 “上帝啊,这个世界上还真有这种傻瓜!” 艾萨此刻只觉得自己得到了上帝的赐福,在山穷水尽之时终於迎来了好运。 不过,他看了眼高高骑在马上的年轻人,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 “你先下马,咱们去一边慢慢聊。” “这自然再好不过了!” 年轻的商队首领没有犹豫,勒马朝艾萨缓缓走去,手上没有一点防备。 见状,艾萨嘴角勾起计谋得逞的笑容,静静站在原地等待猎物上鉤。 然而,商队首领在距离艾萨不足十步的时候,突然一夹马腹,战马瞬间加速朝艾萨衝去,同时,他以极快的速度拔出腰间的骑士剑,在强盗们木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向对方斩去。 剑刃在空中划过一个银色的半月弧,艾萨的人头隨声而落,血液在空气压强的作用下喷涌而出,形成一个血柱。。 【叮!成功击杀精锐强盗,奖励15点经验,当前经验值(65/320)】 没错,商队首领不是別人,正是李昂! 与此同时,后面打扮成伙计的五人也纷纷从马车中抽出武器,杀向被打蒙了的强盗。 小汤姆挥舞月刃斧,如同猛虎入羊群,一个照面就劈翻了一名持刀的强盗,但因为冲的太快,很快就被一个强盗给抓住了破绽。 “去死吧!” 手持长刀的强盗將刀刃与地面平行,面色凶狠的向小汤姆的腰间横扫而去。 “砰!” 预想中血肉横飞的画面並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金属碰撞的响声,和小汤姆摔倒在地的扑通声。 他身上的亚麻外衣被长刀划开了一道细长的口子,露出里面锁子甲的光泽。 “不好,他们有锁子甲!” 强盗惊慌失措的大喊道,丟下武器转身想要逃跑,却被及时赶来救援的罗杰砍翻在地。 如果艾萨现在还活著的话,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恍然大悟,终於明白为什么这群人的衣服总是看起来怪怪的了——因为亚麻外衣下面,穿著沉重的锁子甲。 如果他当时离得近一点,或许还能听到锁环之间的摩擦声,只可惜现实没有如果…… 【叮,成功击杀强盗,获得10点经验,当前经验值(75/320)】 抬手之间,李昂再次结果一名强盗,他停下来环顾四周,发现周围只剩下了两名敌人。 “记得留个舌头,別全杀完了。” 李昂话音刚落,卡特和亚恩已经默契地左右包抄,將最后两名试图逃跑的强盗堵了回来。一个被卡特用剑背拍晕,另一个则被亚恩一脚踹翻,死死按在地上。 战斗在不到两分钟內彻底结束。七名强盗,五人死亡,两人被俘。 李昂这边,除了小汤姆被砍了一刀有点狼狈,和亚恩手臂被木棒擦了一下外,无人受伤。 “检查战场,快!” 李昂低喝。眾人立刻行动起来。 罗杰和小汤姆去查看尸体,搜刮有价值的物品。 很快,战场打扫完毕。有价值的东西被集中到马车上,尸体被拖进树林深处草草掩埋,血跡也用泥土和落叶粗略覆盖。两个俘虏被带到李昂面前。 李昂没有浪费时间审问那个昏迷的,直接盯著那个被按在地上、满脸恐惧的强盗。 “我问,你答。要是被我发现有一句假话,或者让我觉得你在拖延,” 李昂用还在滴血的剑尖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脸颊,“我就把你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餵狼。明白?” 强盗嚇得魂不附体,拼命点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你们有多少人?首领是谁?” “平时有十五六个,有时候人多点……首领叫『康威尔』,左眼是瞎的,,以前当过兵,很厉害……用的是一把双手大斧……” “最近是不是绑了一个商人?叫什么?关在哪里?” “是绑了一个,叫马丁,瘦高个,很年轻……就关在山洞最里面,用铁链锁在石柱上……” 第75章 劫匪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5章 劫匪 为了不走漏消息,李昂吩咐罗杰结果掉那个被打晕的强盗,让剩下的一个给眾人带路。马车则被隱藏在道路旁边的树林里。 那里有一块巨大的岩石,通体漆黑,刚好掩盖住两辆马车。 李昂猜测应该是火山爆发之后留下来的玄武岩,毕竟伊比利亚半岛位於喜马拉雅到地中海的火山地震带上,这一带还是有不少死火山的。 “我劝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儿,別耍什么么蛾子,否则的话……” 小汤姆刚刚被砍了一刀,腰上红了一大块,每走几步路疼的呲牙咧嘴的。他满肚子的火气没地方发泄,现在全一股脑儿怪罪到了带路的强盗身上。 他恶狠狠地用手中缴获来的长刀刀背,使劲抽了一下那强盗的后背,发出沉闷的响声。 “哎哟!” 强盗被打得一个趔趄,疼得齜牙咧嘴,却不敢反抗,只能连连討饶,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绝对不敢耍花样!绝对不敢!” 李昂看了一眼小汤姆,没有制止。適当的威慑是必要的,但他出声提醒道。 “小汤姆,注意伤口,別太激动。留著力气,等会儿还有硬仗要打。” 小汤姆这才悻悻地收回刀,回到了队伍中。 在强盗的带领下,他们穿过一片松树林,李昂轻轻抚过松树粗糙的树皮,深吸了一口气。一股淡淡的松脂香縈绕在鼻尖。 轻风吹过,针叶微微打颤,发出沙沙的低语声,顷刻间,整片松林仿佛活了过来,远处的鸟鸣与近处的风声交相呼应,时不时有一两只松鼠从林梢间探出头,然后又马上跑开。 若非眾人此刻都拿著武器,否则完全就是一副大好的郊游景象。 古希腊的哲人赫拉克利特说过,“战爭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 李昂心中默念著这句穿越前偶然读到的箴言,眼前的松涛美景並未让他放鬆警惕。 终於,眼前的光亮越来越晃眼,树木逐渐变得稀疏,脚边的灌木丛慢慢多了起来。李昂握紧鯊鱼皮包裹的剑柄,小声提醒道。 “放慢脚步,別大意,强盗营地估计就快要到了!” 然而,被俘的那名强盗像没有听到这句话似的,他拔腿径直衝向前面,同时嘴里高喊著。 “救……” 幸好李昂手疾眼快,一把掷出手中的长剑,精准地贯穿了那强盗的后心。 强盗口中的呼救只喊出半个音节,便戛然而止,整个人被长剑的力道带得向前扑倒,重重摔在灌木丛中,抽搐了两下便不再动弹。 【叮!成功击杀强盗,获得10点经验,当前经验值(85/320)】 “该死!”罗杰低骂一声,立刻持剑上前警戒。其他人也迅速散开,依託树木和岩石隱蔽,警惕地扫视四周。 李昂快步上前,拔出自己的骑士剑,在强盗衣服上擦净血跡。 他脸色阴沉,倒不是因为杀人,而是因为这傢伙果然想通风报信,说明营地已经很近了,而且很可能有巡逻的岗哨听到了动静。 果然,前方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一阵骚动和隱约的人声。 “什么声音?” “好像是从艾萨他们那边传来的?” “走,去看看!” “准备战斗!”李昂低声喝道,同时迅速观察了一下周围地形。 他们此刻正处在一片相对开阔的林间空地边缘,前方几十步外树木更加茂密,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卡特、亚恩,你们俩从左边包抄过去。” “罗杰、小汤姆,跟我从正面吸引注意力。” “卢克,从右边摸上去,找机会放冷箭。动作要快,趁他们还没完全集结,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李昂迅速做出部署。 虽然来的只是几个强盗,但俗话说得好,狮子搏兔尚需全力,小心一点总是有好处的。 眾人立刻行动。卡特和亚恩如同两只狸猫,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左侧的树丛后。 卢克也弯著腰,快速向右翼运动。 李昂则带著罗杰和小汤姆,故意弄出一些较大的声响——他们不停地踢动石块、踩断枯枝,朝著声音传来的方向缓缓逼近。 “谁在那儿?!” 前方的树林里传来一声警惕的喝问,伴隨著武器出鞘的摩擦声。几个身影从树后闪出,大约四五人,手持刀斧,紧张地看向李昂他们这边。 “过路的商人,迷路了!” 李昂一边大声回答,一边继续往前走,罗杰和小汤姆紧跟在他身后两侧,三人呈一个鬆散的三角阵型。 “商人?” 那几个人显然不信,借著林间透下的微弱天光打量著李昂三人。当他们看到李昂手中染血的长剑和罗杰、小汤姆全副武装的样子时,脸色顿时变了。 “不对劲!是硬茬子!发信號!” 为首的一个强盗大喊,同时举起手中的號角就要吹响。 “动手!” 李昂暴喝一声,三人如同猎豹般猛扑上去! 李昂的目標直指那个拿號角的头目,长剑直刺其咽喉。小罗杰一个闪身,悍然劈向左侧两人。小汤姆虽然腰伤疼痛,但也咬紧牙关,挥动月刃斧挡住右侧攻来的敌人。 几乎在李昂他们动手的同时,左右两翼也爆发了战斗! 左侧,卡特和亚恩如同幽灵般从树后杀出,双剑齐出,瞬间刺倒了两名还没来得及完全转身的强盗。 右侧,一支冷箭“嗖”地飞来,精准地射中了一名正要张嘴呼喊的强盗,正是卢克的手笔! 因为长期打铁的经歷,所以卢克的臂力要比一般人强上许多,连带著射出来的箭也更加迅猛,唯一的问题就是准头不怎么行。 但好在距离近,勉强没有射偏,击中了强盗的胸口。 战斗结束的很快,眾人几乎都是以偷袭的方式突然衝出,打了巡逻的强盗一个措手不及。但打斗声和喊杀声还是引起了强盗营地的注意,远处传来一两声疑惑的询问声,不过並没有得到回应。 被箭矢的射中的强盗捂著伤口,倒在地上发出杀猪般的喊叫,身旁滚出来一只野兔的尸体。 “看来这群傢伙应该是被派出来打猎的,结果被咱们碰上了。” 李昂走上前,在强盗惊恐的目光中,帮他结束了痛苦,同时在胸前画了个十字。 “阿门!” 隨后,来不及搜刮尸体,他带著眾人继续往前走。 第76章 强盗营地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6章 强盗营地 康威尔此刻正在磨刀,而他身旁就是前几天被绑过来的商人马丁。 马丁並不知道独眼首领磨刀的意图,他无比惊恐地看著刀刃与青色的磨刀石相互摩擦,然后一点点变得锋利,又看见康威尔狞笑著將刀刃对准自己的下体,眼中全是贪婪的欲望。 “上帝啊,求求你保佑可怜的孩子,这个傢伙简直就是恶魔!” 还不待康威尔说话,马丁就呜的一声哭了出来,嘴里哇哇的喊著诸如上帝、圣母之类的词,搞得周围的强盗大眼瞪小眼,隨后爆发出一阵鬨笑。 “哈哈,大家看看这个胆小鬼,老子我磨个刀给他嚇成这样!” 强盗们毫不留情的嘲笑如雨点般打落在马丁身上,然后不出意料的,这个看上去年少轻狂,实则没什么本事的傢伙,就像一个被惯坏了孩子一样,哭得更大声了。 突然,就在西边不远处的树林里,传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声,逃兵出身的康威尔马上意识到这是刀剑撞击的声音,脸色不由得一变,心情顿时沉重起来。 西边有两支小队,一支由最沉稳可靠的艾萨带领,一支则被他派出去打猎。而那边传来动静,也就意味著…… 他望了眼身后,在山洞的后方,有一条隱秘的小路,几乎没有人知道,他一直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边,当作自己的退路。 “但愿不要这样。” 康威尔在心底默默祈祷了一句,隨后振臂高呼道。 “兄弟们,操傢伙,来活了!” 隨后,他套上山洞里那件锈跡斑斑,老掉牙的札甲,拿起双手斧,带头朝发出响声的地方走去。 …… 李昂此时的心情同样沉重,现实不像打游戏那样可以开上帝视角,他面临的一切都是未知的,而未知才是最可怕的。 因此,前行的时候,他让眾人聚在一起,组成一个楔形阵,他在阵首,身后两侧是罗杰和小汤姆,再往后是卢克、亚恩和卡特三人。 这种队形能最大程度发挥他们人数虽少但装备精良的优势,也便於应对来自正面和两侧的突袭。 突然,走在最前面的李昂猛地停下脚步,举起左手握拳,示意眾人停止脚步。 眾人立刻止步,屏住呼吸,顺著李昂的目光看去。 只见前方大约三十步外,几棵粗大的松树后,影影绰绰地出现了七八个人影,正快速而无声地向他们这边包抄过来。 为首一人身材异常高大魁梧,穿著破旧的札甲,戴著一只黑眼罩,手持一柄骇人的双手战斧,大概率就是强盗头子“独眼”康威尔!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他们,不过双方都小心地在观察彼此,没有贸然发动攻击。 李昂发现,每个强盗脚下都缠了一圈亚麻布,所以走起路来几乎没有声音。 不知道他们是没有鞋子穿还是故意为之,如果是故意的话,那这种方式確实奏效了。 因为李昂刚刚压根没有听见任何脚步,而是凭藉出色的视力发现了对方。 “对面的兄弟!我是独眼康威尔,我这里有一百枚银幣的现款,还请兄弟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解闷好,????????????.??????超顺畅 全手打无错站 人越往高处走,就越倾向於摒弃之前那种靠蛮力取胜的手段。 康威尔出发前在银幣上全都涂抹了一层顛茄的汁液,同时往里面掺了几枚假幣进去。只要对方接受和好,並且收下了他给的银幣,就必然会触摸,会检查成色。 到时候,可供他操作的空间就大得多了。 不过李昂很显然没有吃他这套,笑话!唧唧歪歪的说些什么呢?杀了你,这些不全都是我的了? 他示意身后的卢克向前射出一支箭,自己则举起盾牌缓缓向前挪动步子。 见状,康威尔知道今天必有一战,但他没有表露出任何胆怯,咆哮著股鼓动小弟们衝杀上去,自己则机智的躲在一群嘍囉的中间。 当了这么多年老大,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有血性,敢打敢拼的汉子了。这一方面是自然衰老的结果,一方面也是隨著年龄和阅歷的增长,自然而然悟出来的。 活著就还有机会,要是一个不小心死了,那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跟李昂一方比起来,强盗们的队形明显混乱许多,或则,乾脆就没有队形,他们从四面八方衝上来,看似声势浩大,但实际上构不成威胁。 这种战法也就在打劫商队的时候能起点作用,对付正儿八经上过战场的士兵,明显不够看。 20步、10步、5步…… 敌人越来越近,李昂一方却像一只年迈的乌龟一样,用盾牌把自己包裹了起来。 终於,当一名强盗的脸清晰的出现在他眼前时,李昂果断出刀,同时大喊一声。 “刺!” 紧接著,眾人左手推出盾牌,狠狠撞击在来犯的强盗身上,隨后,趁著这个空档,右握剑手,从盾牌的右下方刺出,插入敌人的腹部,动作出奇的一致。 这个阵型来自罗马军团的“盾阵推刺”战术,是最基础的战斗阵型,但在对付不怎么精锐的敌人时,却格外有效。 在第二次布匿战爭时期,罗马执政官兼名將西庇阿·阿非利加努斯,在决定性的扎马战役中,面对汉尼拔麾下战象的凶猛衝锋和迦太基老兵方阵的顽强抵抗,正是凭藉对罗马军团步兵基础战术的运用,才顶住了敌人最初的衝击,消耗了对方的锐气,並最终为骑兵迂迴包抄、贏得胜利奠定了基础。 顷刻间,衝上来的敌人倒下一片,李昂脑海中也如愿响起系统提示音。 【成功击杀劫匪,获得10点经验值,当前经验值(95/320)】 剩下的强盗本来就没几个,见状,衝锋的步子一下子停在原地。 他们回头张望,打算询问自家首领的看法,却发现康威尔早已经不见身影。 “跑啊!” 没有犹豫,强盗们转身就向四面八方逃窜,什么首领、什么战利品、什么兄弟义气,在生死面前都成了笑话。他们只想离这些如同铁刺蝟般的煞星越远越好。 “追!” 李昂立刻下令,不过他的目的不是杀死强盗,而是害怕他们伤害人质,也就是商人嘴中的弟弟。 幸好,只知道逃命的山贼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等李昂找到山洞时,发现这里一个人影都没有,锅碗瓢盆等各种杂物隨意地摆放在地上,旁边有一只野鹿的尸体,已经有些发臭。 在洞口边,立著一根原木柱子,上面绑著一个衣衫襤褸的青年,脚下是一块青条磨刀石和一把砍柴刀。 “这傢伙估计就是咱们要救的人了。” 李昂鬆了一口气,走上前给他鬆绑。 “幸好这伙强盗没有挟持人质,不然可就麻烦了。” “你的哥哥,阿方索僱佣我们来救你!你叫什么名字?” “马丁!” 年轻人如同刚从噩梦中惊醒,先是一愣,隨即脸上爆发出狂喜和劫后余生的激动,眼泪鼻涕又不受控制地涌了出来。 “马丁!我是马丁!阿方索是我哥哥!谢天谢地!感谢上帝!感谢圣母!感谢各位勇士!你们……你们是我全家的恩人!” 他语无伦次,双腿发软,几乎站不住,看样子这段时间吃了不少骨头。 “还是感谢感谢你哥哥吧,蠢货!” 李昂隨手捡起地上的砍柴刀,发现刀柄都已经烂掉了,於是马上嫌弃的丟掉,站起来对马丁说道。 “看在400枚银幣的面子上,我就不嘲笑你了,话说你还走得动吗?” “当然,走不动!” 马丁有些不好意思的挪了挪自己肿胀的脚,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好吧。” 李昂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卢克,你胳膊上劲儿大,你来背他,回头多赏你两枚银幣。” “嘿嘿,谢谢老爷。” 卢克巴不得多一个捞钱的机会,开开心心的接下了任务。 其他人则分散在四周,清理强盗遗留下来的物资。 但遗憾的是,现场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强盗首领,“独眼”康威尔也已经逃跑,这里除了几件破旧的衣物,一些发霉的粮食,以及那具已经散发异味的野鹿尸体,实在没什么值得带走的战利品。 “老爷,这里有一个装钱的袋子。” 罗杰面露喜色的跑回来,將袋子递给李昂。 袋子很粗糙,感觉就是用动物皮革手搓的,封口的地方还露著一条一指宽的缝,可以看见里面亮眼的银幣。 李昂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跟苹果的重量差不多,大概有三十枚银幣的样子,脸上隨即也露出了笑容。 就当他打开袋子,拿起一枚造型古朴的银幣准备放进嘴里试一试真假时,突然被身后的马丁给叫住了。 “大人,那些银幣上面有毒!” “有毒?” “没错!那些银幣……上面可能涂了东西!康威尔那傢伙阴险得很,我听他们閒聊时提过,他有时候会在钱幣上抹毒!” 李昂的手猛地停在半空,眉头紧锁。他仔细端详著手中这枚银幣,在洞口透入的昏暗光线下,银幣表面似乎確实有一种不自然的、略显黏腻的光泽,凑近了还能闻到一丝极淡的、甜中带苦的古怪气味。 顛茄汁液?还是別的什么? “妈的,差点著了道!” 李昂低骂一声,將银幣小心翼翼地放回皮袋,然后用一块破布隔著,將袋口重新扎紧。 “走,咱们回去!” 第77章 兄弟情深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7章 兄弟情深 回去的路上很顺利,李昂顺著原路返回,找到了藏在巨石后面的马车,一把掀开罩在上面的布匹,露出一垒石块。 將石块全部拋下车后,马丁理所当然的被卢克放到了车上,而他也乐得如此。 背自己的这个大块头虽然很有力气,但两边的肩胛骨总夹的他的胸口生疼,而且,卢克可不是什么细心的主儿,一路上灌木丛又多,所以马丁没少被树木的枝杈划伤皮肤。 但儘管这样,他对李昂一行人依旧感激涕零,如果没有人来救的的话,他很可能死在那儿,就像外面隨处可见的尸骸一样,被野狗和蠕虫啃食,这可不是一个体面人该有的死法。 “动作快点,趁现在人少,別被看见了。” 李昂不想自己被过路的商人发现,催促著眾人快点离开。 …… 依旧是熟悉的铁高脚杯酒馆,这几天相处下来,老板和伙计都摸清楚了李昂的脾气,知道这是一位来头不小的客人,同时也知道他脾气其实好得很,並且也很讲规矩,没有贵族中普遍流行的傲慢习气。 “阿方索,你的弟弟我给你带来了!” 李昂对面坐的是商人阿方索,右手边是马丁,左手边是罗杰。 闻言,阿方索立马板起脸,声色俱厉地教训起马丁来。 “托上帝的福,你小子居然没死在外面?” 马丁缩著脖子,不敢吭声,脸上又是羞愧又是害怕,阿方索见状不依不饶的说道,顿时吸引了周围所有人的目光。 “我是个商人,那咱们就按商人的规矩来。” “我是你的兄长,当然有保护你的义务,但我可没有帮你出赎金的义务,这400枚银幣算我借你的,明白吗?” 说著,阿方索满脸堆笑的转过头,笑嘻嘻的掏出一个钱袋,客气的递到李昂手上,里面装著13枚金幣和10枚银幣。 李昂理所当然的拿过钱,双手抱臂,饶有兴趣的看阿方索教育自己的弟弟,全程没有说一句话。 “是……” 马丁闻言,脸色顿时变得很不好看,但碍於自己被绑架的事实,也不好爭辩什么,只能不停吞咽著唾沫,算是勉为其难应了下来。 400枚银幣可不是什么小数目,马丁家虽然有钱,却还没有到不拿钱当一回事的地步。 就在李昂以为整件事將要结束的时候,阿方索突然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一点的钱袋,黑著脸,扭头看向別处,同时转动眼睛偷偷瞥著马丁的表情,口是心非的说道。 “这里还有20个银幣,你先拿著,不要觉得是我给你的,我才没有这么好心。” “一年以后,我要看到它变成400枚!” 马丁先是一愣,隨即眼圈瞬间红了,嘴唇哆嗦著,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李昂笑了笑,站起身,给阿方索打了个招呼,隨后带著自己的人走出酒馆,把时间留给了这两兄弟。 “也难怪阿方索能成为富甲一方的商人,这跟家里的教育是分不开的。” 他想到前世遇到过的那些尖酸刻薄的父母,不由得摇了摇头。 “老爷,我们现在去哪儿?” 罗杰走上前来问道。 “去买东西!” 李昂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 通过之前的战爭,以及这趟营救人质的任务,他手上积攒了有六百多枚银幣的现钱,现在正是花出去的好时候。 他边走,边在脑海里盘算自己这次要购买的东西。 李昂的计划是回到村子以后,提高土地的生產力和人口,简而言之,就是种田! 既然要种田,自然就避免不了工具。 他出发前仔细观察过,德格伦村的许多农奴使用的还是青铜或者石制的农具,铁器並不是没有,但是数量並不多,只有自由农和少数富裕的农奴用得起。 所以第一件事买铁製农具。 其次还有种子和牲畜,种子自然不用解释,但凡下过地的就知道,李昂还不至於闹出“何不食肉糜”的笑话。 而牲畜在农耕的过程中也同样重要,德格伦村使用的是地中海短辕犁,这种犁只能配合著牛来使用,一般是两头牛並排耕地。 但德格伦村有牛的人家屈指可数,除了领主,也就是李昂有两头外,就只有几户自由民家里有。 每次秋耕的时候,有牛的人家,包括李昂,都会把耕牛租借给其他农奴使用,趁机赚一笔外快,但这样也就导致耕地的效率低下,间接影响粮食產量。 所以今年李昂打算多买几头牛,然后统一租借给村子里的农奴使用,当然,这个租金肯定不能太高,不然没人租。不过太低了也不行,他可不是来中世纪做慈善的。 最后,就是一些日常会用到的工具,比如针线、钉子、剪刀,另外他还打算买几只小羊羔回去。 德格伦村外有大量的荒地,一直没人开垦,用来养羊正好,还可以额外增加一条收入的门径。 思量好这一切,他来到罗杰之前租马车的那家店铺,乾脆把两辆马车买了下来。这总共花了他10枚银幣。 主要是车轮贵了点,去掉车轮的话,其他的木製结构根本不值几个钱。 在中世纪,鞣製车轮是一项非常有技术含量的工作,需要经验丰富的轮匠选择合適的木材,经过乾燥、切割、弯曲、组装、用铁箍加固等多道复杂工序。 套车的马是用的那两匹猎马,用猎马套车虽然奢侈了一点,但李昂现在的资金並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买马。 买下马车后,李昂让卢克和亚恩驾车,一行人直奔城北的铁匠铺。 铁匠铺就在乌赫尔城堡的城墙根下,附近不远的的地方就是城堡的城门,那里站著两个全副武装的守卫。 看得出来,伯爵对铁匠铺很重视。 还未到铁匠铺,李昂几个人就听见富有节奏的打铁声从石屋里传出来,,再看看眼前厚重橡木木门上钉著的木牌,那上面画著铁砧和一把锤子。 “吱呀~!” 木门推动,发出陈旧的声响,上面生锈的门閂暗示其久远的歷史。 走进铁匠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熊熊燃烧的炉火,火光在炉子里跳跃,照亮了整个空间。火炉发出逼人的热浪让里昂几人下意识鬆了松领口。 炉火旁,一个巨大的风箱在铁匠手中被有节奏的鼓动,源源不断的將空气送入炉膛,使火焰更加旺盛。 火炉上方悬掛著一个铁链,链子的另一端悬掛著一个铁砧。铁砧表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跡,锤痕交错。 铁匠铺的墙壁上掛著各式各样的工具,锤子、钳子、銼刀,等待被主人拿起。 地面散落著煤灰和金属碎屑,空气中瀰漫著煤炭燃烧和金属加工的气味。 铁匠本人,一个身材魁梧,胳膊粗壮,肌肉结实,留著短须的男人,正站在火炉旁,他的脸庞被火光映得通红,额头上布满了汗珠。 他身穿一件皮质围裙,手上带著厚厚的手套,再用锤子专注地捶打著手中烧得通红的铁块,他不时將铁块送入火炉中加热,然后取出来接著吹到,隨著他手中的锤子一次次落下,通红的铁块上蹦出大片火星。 感受到屋门打开带来的冷空气,铁匠下意识地回头看去。 上架感言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上架感言 我是个俗人,活在俗世,写的书自然也是俗书。 既然俗,那便不免要有些错误在其中:歷史考据不合史、服饰装扮不合適、人物对话不合时,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诸君能顶著如此多的谬误看到这里,就已经是对我莫大的鼓励,至於其他奢望,一是不敢想,二是不能想。 不敢想,乃是心力足而笔力不足,心气高而才气不高。简而言之,无能两字便可了得。 不能想,乃是为执笔者,书圣人言,载史前代,自当有一股大胸怀,大气魄在其中。倘若日日与那阿堵黄白之物较真,那就彻底失了作书的本心,只剩下为人的兽性了。 上面说了这么多,不过是发发牢骚,上不得台面,见不得光的话。 但俗人自有俗的言语,我也就顾不得这么多了,若是污了诸位耳目,还望海涵。 此外,这里有一拙作留给大家,权当是聊表心意,抒平生意志吧。 曾经击鼓凌沧溟, 笑挽长风割晓星。 灯前鬼语疑非世, 雨夜猿啼似有情。 浮世几番隨浪转, 尘寰何处不舟横? 回首少时多怪事, 逆风打浪此平生。 第79章 大採购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79章 大採购 第79章 大採购 “您好,尊敬的客人,请问需要什么?” 铁匠是个社会地位很高的职业,他在拉塞乌杜尔赫利打铁这么多年,自然不会像城门口的守卫那样犯以貌取人的错误。 而且,从他多年与人打交道的经验来看,来人虽然衣著打扮普普通通,跟平民没有差別,但举手投足间的那股英气是掩盖不住的。 如果他猜的不错的话,对方大概率是一名见过血、上过战场的勇士,甚至更可能是一位尊贵的骑士贵族。 “我要购买一批工具,要现货,並且数量很大,不知道你这里有没有!” 李昂闻言回答道,同时掀起衣袖,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露出自己的纹章戒指。 听到对方的口气,又看到代表贵族身份的纹章戒指,铁匠马上意识到迎接自己的可能是一笔大生意,他停下了手上的活计,拿起一旁的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隨后语气恭敬的回覆道。 “大人您就放心吧,我们铺子在过去可是专为伯爵服务的,存货有不少,绝对能满足您的需求!” 见铁匠言语之间相当自信,李昂见状也不再犹豫,很快报出了自己的需求:“包括三十把锄头、两副铁犁、20把镰刀、10把伐木用的斧子,以及10把十字镐,5把铲子————” “哦,对了,还要一副完整的铁匠工具。” 李昂回头看了眼卢克,后者则报以感激的目光。 “不好意思,大人,我知道这不是我应该问的,请问您是要修建一座城堡吗?amp;amp;quot; 隨著李昂报出一串串数字,铁匠的表情越来越惊愕,最后终於忍不住问了出来。 李昂没有义务满足一个陌生人的好奇心,他直接无视了铁匠的疑惑,直接说道。 “这个和你无关,你只用知道我会付钱,並且告诉我能不能马上提供!” “能、能、能!” “大人,这些工具都在仓库里,你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这倒不是问题,只要不拿劣质品来糊弄我就行。” 意识到打探客人,尤其是一名贵族的私事是一件失礼的事情后,铁匠马上知趣的道歉,叫上两个学徒和自己一起去仓库取东西。 在等待的时间里,李昂扭头询问卢克道。 “你觉得这家铁匠铺怎么样?” “技艺非常精湛!” 卢克毫不吝嗇自己的讚美之词。 “这位铁匠的技艺跟巴塞隆纳城的铁匠大师比起来,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难怪会被安排在伯爵的城堡下面。” “跟你比起来呢?” “哈哈,当然比我厉害啦。” 卢克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实话实说道。 听到卢克的话,李昂反而放下心来。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谁也怪不了谁。但至少卢克向自己说了实话,没有撒谎,只靠这一点,李昂就有理由將他当作自己的心腹。 过了大约十分钟,短须铁匠领著自己的两个学徒,吭哧吭哧的搬来一大堆各式各样的铁器,哐当一声放在地上。 “大人您看,您要的都在这里。” 短须铁匠指著地上堆成小山的铁器,脸上带著一丝自豪:“锄头、铁型、镰刀、斧子、十字镐、铲子————都是按您说的数,一件不少。铁匠工具也配了一套最全的,包括大小铁锤、钳子、凿子、銼刀、风箱皮管、还有几块不同硬度的磨石。您检查检查?” “卢克,你上去帮我看看。”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李昂前世虽然天天跟铁器接触,但如果要他来鑑別铁器质量的话,那就是两眼一抹黑,倒不如把这个机会交给铁匠出身的卢克。 果然,卢克闻言后没有拒绝,上前开始一件一件仔细检查。 他先是拿起一把锄头,用手指弹了弹锄身,侧耳倾听回音,又仔细看了看锄刃的厚度和打磨角度,甚至还用拇指轻轻试了试锋口。 接著,他继续检查铁型,他著重看了犁鏵与型架的连接处、型鏵的弧度与厚度———— 那短须铁匠起初见李昂让一个隨从出来验货,心里还有点不以为然,觉得对方可能不懂行。 但看著卢克那专业而熟练的动作,脸色逐渐严肃起来。 他悄悄回头望了眼自己的两个学徒,似乎是在问他们有没有在货物里面动手脚,得到否定的回答后才鬆了口气。 卢克检查得很仔细,足足花了一刻钟才把所有工具大致看了一遍。他放下最后一把铲子,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回李昂身边,低声说道:“老爷,东西都不错。用料实在,做工扎实,该硬的地方硬,该韧的地方有韧性,淬火也到位,没有暗裂或夹灰。木柄都是好料子,处理得也光滑。是上等货。” 他的声音虽然低,但铁匠铺里安静,短须铁匠也隱约听到了几句,脸上顿时露出笑容,腰杆也挺直了些一自己的手艺得到內行的认可,总是件让人高兴的事。 李昂点点头,对铁匠说道:“我的伙计说东西不错。那么,这些一共多少钱?” 铁匠搓了搓手,报出了一个价格。李昂与他討价还价一番,最终以686枚银幣的价格成交。 出了铁匠铺,李昂腰间的钱袋一下子缩水大半,仅剩下1800枚银幣,减去回村之后要还给犹太商人的1400枚银幣,现在可供他使用的就只有400枚银幣了。 没办法,这段时间因为奥尔加尼亚和下帕利亚斯的战爭,铁矿石的价格至少涨了四分之一,连带著铁器也贵了不少。 “大人,要是您晚半个月来的话,兴许可以省下五六十枚银幣,至於现在—— ..amp;amp;quot; “不了不了,就现在吧!” 因噎废食是不可能的,李昂他又不是守財奴。 再说了,阿尔瑙之前答应了的,总共150枚银幣的南境守备官的薪水还没给呢,而且,再过几个月,夏收就要到了,新一轮的税收也会在夏收结束后收上来,所以李昂经济压力目前並不大。 而且,要购买铁器的话,剩下的两百枚银幣的购买力確实买不了多少东西,但这並不意味著银幣的购买力就不强。 在这个一磅粮食只要两枚铜幣的时代,两百枚银幣足足可以买到5000磅粮食,够德格伦村所有人吃上好几个月了。 剩下的银雷亚尔中的,他花一百枚购买了两头成年的耕牛,五十枚购买了100 0磅粮食,还剩下的则当作储备金。 耕牛是从伯爵辖下的畜牧官那里买的,牛是战略物资,民间市场很少见,一般只有贵族或者生意做的很大的商人才有渠道。 对方很早就听说过雄狮的名头,也知道他成为了伯爵的直属封臣,所以並没有为难,甚至价格比平时还低了一点。 而这1000磅粮食中,则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农作物。 包括小麦、大麦、豌豆、鹰嘴豆、扁豆、燕麦,以及少量的黑麦和经济作物亚麻。 另外,还有十几根葡萄藤和油橄欖的树苗,还有洋葱、甘蓝等蔬菜的种子。 因为这些都是隨处可见的植物,所以价格普遍很便宜。临走前,粮店的老板甚至还笑呵呵的额外送了李昂一袋子苜蓿的种子。 首蓿是一种原產於伊朗一高加索一小亚细亚一带的优质牧草,在罗马帝国时期被引进伊比利亚半岛。 罗马时期的农业巨著,《农业志》中就介绍道,苜蓿是第一等马草,要求每四十亩草地配一亩首蓿,罗马军团隨身携种,沿道路种植,以保证骑兵供给。 对老板的好意,李昂自然是欣然接受。 从前村子里的只有一匹战马,吃的一直都是燕麦和其他草料,饲料压力並不大。 但现在一下子缴获了这么多匹战马,饲料立刻成了大问题。燕麦人尚且不够吃,更不可能大量餵马。而普通的乾草营养价值低,长途行军或高强度作战时,马匹的体力难以维持。首蓿作为一种高產、高蛋白的优质牧草,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採购完毕,两辆马车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李昂骑马走在最前面,一挥马鞭,胯下的安达卢西亚战马发出一声嘶鸣,整支队伍缓缓开始前进,向城南,也就是德格伦村的方向出发。 第80章 威风凛凛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0章 威风凛凛 第80章 威风凛凛 一行六人走在坑坑洼洼的罗马古道上。 为首的一骑头戴锁甲兜帽和尖顶诺曼铁盔,內著棉甲內衬,外穿长袖锁甲,手肘精铁护臂,脚穿链甲靴,腰插精钢匕首和单刃短刀,身下棕色战马,前鞍左悬紫杉弓和羊皮箭囊,右掛静钢长柄鯊鱼皮骑士剑,后鞍马褥套上放著一面蒙皮包铁大圆盾,一支骑兵短矛和一柄战斧,悬掛左右稍绳。 身后两骑头戴护鼻铁盔,身穿半身锁子甲,內著棉甲內衬,战马前鞍掛著猎弓月刃斧,后鞍放著圆盾马褥套,短矛囊袋绑在稍绳上,,其中一人手中擎著的一桿长八英尺的纹章旗,低端顶在右马蹬上。 军马踏在地上的尘土上扬起蹄花,发出阵阵隆隆的声响。 “老爷,咱们可真威风,跟著您这么久了,这是最威风的一次!”罗杰右手擎著纹章旗,催马赶上李昂,兴奋的说道。 李昂放缓了马速,让身下战马自由渡步前行稍作休息,然后微微扭头对罗杰说道:“这次是为了壮声势才让你们这么打扮的,战爭结束后,山路上肯定少不了强盗和山贼。” “而且,你们这几个傢伙有多少战斗力自己不知道吗?除了你和小汤姆两个,其他人连骑马都只是勉强,更不用说什么骑射挥砍了,都是花架子,没什么威风的。” 罗杰的自豪感並没有被里昂的冷水浇灭,他立马转身看了一眼身后跟著的数人,儘管知道他们大多只是刚刚拼力控马稳住身形的新骑手,但是这种骑马衝锋的快感让他著迷。 他直起身体催马跑了几步,坐上马鞍转头对李昂说:“老爷,我们回村子以后,一定要训练出一支真正的骑兵!” 李昂踢了踢马腹,笑著答道:“训练骑兵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能做到的事,不过我们总有一天会有的。” “那好,那我到时候一定要加入这支骑兵队伍,骑在战马上衝锋陷阵杀敌立功!” 拉塞乌杜尔赫利距离奥尔加尼亚的首府奥利亚纳有26英里的路程,但这一段路却花了他们整整一天的时间,主要是新买的耕牛走的太慢,然后因为两匹猎马是第一次套车,所以一路上总是问题不断。 因此,当天晚上,他们不得不在奥利亚纳多待一晚。 只不过遗憾的是,到达奥利亚纳的城墙外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城门也早已关闭。 不光是奥利亚纳,巴塞隆纳境內的所有城市在晚上都会关闭城门,严格一点的还会实行宵禁。 虽然凭藉他骑士的身份,完全有资格叫开城门。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但李昂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这么麻烦,在城外隨便找一家旅店將就一下就行了。 “老爷,我们不进城吗?” 罗杰无聊的骑在马上,风吹的眼圈有些发红,手上牵著一根草绳,绳子的另一端是两头健壮的耕牛。 牛的肩高有1.3米,毛色呈暗褐色,鼻子上套了一个黄铜製作的大鼻环,两只清澈的大眼睛好奇的望著周围的一切,对自己的新主人並没有感觉到陌生。 “现在叫开城门太麻烦了,而且在哪儿睡不是睡。” 李昂抬手指向不远处的一个小聚落,那里有一栋两层高的木石结构的房子,上面掛著一个酒水的招牌,应该是旅店没错。 “餵?有人吗?来住宿的!” 罗杰明白了老爷的意思,將草绳递到小汤姆手里,自己走上去咣当咣当敲门。 过了一会儿,屋子里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紧接著是木门被推开的吱呀声,然后是噔噔噔的下楼声,大约两分钟以后,旅馆的大门被打开了,里面探出一双睡眼惺忪的棕色眼睛。 “快开门,外面冷的要死。” 罗杰不想让自家老爷等太久,不耐烦的催促道。 “是、是、是,这就开。” 店主人看来的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没有多疑,大大方方的打开半边门,准备引著他往里走。 不过当木门打开三分之二的时候,他的脸色陡然一变,以极快的速度插上门閂,试图將罗杰挡在外面。 好在罗杰身手敏捷,力气又大,只是轻轻一抬脚,就把对方踹倒在地上,同时一只手揪住他的领子,大声问道。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敢把我们家老爷当猴耍!” 旅店老板倒在冰冷地板上,一脸惊恐的神色,显然被嚇得不轻,隨即,他又看到几个高大的黑影从罗杰身后走了进来,顿时嚇得涕泪横流,连连求饶道。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我店里的东西隨便你们拿,只求不要伤害我和客人的性命!” 瘦弱的店主带著哭腔,身子都似乎矮了一截。 “好了,罗杰,快放了他!” 李昂走进来扶起这个像銼刀一样的瘦小男人,从腰里抓出了几个银幣放在他手上。 “我们是路过的旅客,不是坏人,快去给我们准备点儿吃的,弟兄们都饿了,你放心,钱不会少你的。” 瘦弱的店主不可思议的看著眼前扶起自己的年轻人,哆哆嗦嗦的接过钱幣,大著胆子问道。 “您是打拉塞乌杜尔赫利那边儿来的?” “没错!” 李昂轻笑了一声,耸了耸肩。 罗杰被店主弄得十分尷尬,紧跟著从身后走来的小汤姆倒是饶有兴趣的看著这一幕,时不时在背后偷偷打趣几句,笑出声来。 店主人见对方不是强盗,也没打算要自己的性命,一个模样俊朗的年轻人还主动把自己从地上拉了起来,说话的语气也分外客气,心中的疑虑一下子打消了大半。 但恐惧依旧没有减少分毫,他小心地瞥了眼李昂身上的装备,在目光落到那柄骑士剑的时候,全身没来由的打了个寒战。 “大人放心,我这就去弄!” 店主人一边揩鼻子,一边跑向旅店的后厨,嘴里大声嚷嚷著。 “老婆子还不快点给我下来,店里来客人了!” 旅店很小,加上又是深夜,所以吃饭客人只有李昂他们一行人,周围四下清净的很。 天花板上隱隱传来鼾声,还有一丝细微的,刀剑出鞘的声音,不过见楼下迟迟没有反应,隨著咔噠一声,剑柄与刀鞘碰撞,一切又归於沉寂。 李昂猜测这把剑的主人可能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兵,或者是一位浪跡天涯的流浪骑士,谁知道呢,除了上帝,没人能给出真正的答案。 店中央是一条木製大长桌,眾人依次入座,不一会儿,店主就带著一个老婆子抬著巨大的木製托盘给李昂这桌送上了好酒好菜。 半只事先准备好的烤羊,几大碗肉糜麦粥,一大桶洋葱燉肉,两盆苹果顿梨,以及一整桶淡啤酒。 店主不敢得罪这群大兵,所以桌子上碗盆种的菜肉果蔬都装的满满当当。 李昂心有所思,对面前大盆大盆的食物不感兴趣,他草草吃了几块味道寡淡的羊肉,喝了一杯啤酒漱了漱嘴巴后,就返回了自己房中歇息。 桌上剩下的人,尤其是卡特和亚恩两个傢伙,他们都是农奴出身,和领主待在一起总是觉得束手束脚,放不开。现在好不容易李昂不在场,立马松衣解扣,不顾形象的抓起桌子上的酒肉就往嘴里猛塞,同时一边高声谈论著自己在战场上的功绩和斩杀的敌人。 而店主人则在一旁忙上忙下的为眾人添菜添酒,偶尔停下来侧耳听眾人吹嘘,脸上洋溢著笑容。 “小汤姆,你这次在战场上可是捞到了十几个人头了吧?” 趁一旁的卢克和亚恩在那儿比谁的酒量大,卡特凑过来小声问道。 “没有那么多,”小汤姆摆了摆手,“就十一个!” “那也不少了!” 卡特被这个数字嚇了一跳,掐著指头盘算起来。 “老爷答应的到时候会解除农奴的身份,可是你本来就是自由农啊。” “谁知道呢,老爷自然有他的安排,我们听著就行。” 小汤姆倒是觉得无所谓,这次跟著李昂出来一趟,光是战利品和赏赐就让他赚的盆满钵满了,德格伦村的那点儿土地说实话他还真有点看不上。 种田哪有打仗来钱快呀! “好吧,上帝保佑,要是哪天我也能有这样的好运就好了。” 卡特也觉得自己问的有些多余,羡慕的说道。 “会有的,老兄,往后立功的机会多的是!” 小汤姆喝的双颊通红,搂著卡特的肩膀宽慰道。 amp;amp;gt; 第81章 奥利亚纳教堂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1章 奥利亚纳教堂 第81章 奥利亚纳教堂 次日清晨,罗杰推开李昂的房门,送来了一碗冒著热气的麵包羊肉汤糊。 李昂起身在罗杰的帮助下穿上沉重的长袖锁子甲,然后端起木碗一口將羊汤麵包糊倒进了嘴里咕嚕咕嚕咽了下去。 他喝完后,抹了一把嘴角,问道:“士兵们都吃了早餐没有?” 罗杰一边替李昂系上腰带一边回答道:“伙计们都已经吃过了,现在正在楼下休息,隨时可以出发。” 李昂十分满意,他还以为士兵们在昨晚彻夜狂欢,现在都应该还在房间里呼呼大睡呢。 “好,我们现在进奥利亚纳城。” “哦,对了,去问问店家他们的羊从哪儿来的,要是有羊羔的话,我们也买几只带回去。” 罗杰得到命令,马上跑下楼梯找到店主人。 店主人经过昨晚的惊嚇,格外害怕罗杰,当场如吐豆子般把买羊的事情全部抖了出来,相信要是罗杰问他的私房钱藏在哪里的话,这个胆小的傢伙一定也会毫不犹豫的说出来。 “老爷,我刚刚问了,那傢伙说在奥利亚纳南边的一户人家那里,刚好就在咱们回家的路上。” “那好,你出去招呼兄弟们,咱们准备出发了。” 当一行人从北边出现在奥利亚纳城下时,北门城头的指挥官著实被嚇出了一身冷汗,因为奥利亚纳周围並没有一支打著猎鹰旗帜的骑兵队伍,而五六个全身铁甲的骑兵衝锋起来,足以击溃四五十人的徵召兵队伍。 所以在见到这支突然出现的队伍后,指挥官立马下令搬来拒马,关闭城门,城上的几个弓箭手也奔赴到城墙的垛口处拉弓准备放箭。 李昂看出了北门城头的异常,挥手制止身后的队伍,叫来罗杰低头在他耳边吩咐了几句。 罗杰高高举著纹章旗,孤身一人驱动马匹,缓缓走到城门边上,对著城墙上的指挥官表明了身份,又递上了李昂的册封文书。 指挥官接过文书,拿在手里看了好一会儿,又问了几个问题,才终於確认了李昂的身份。他挥挥手示意士兵们搬走拒马,重新打开城门,走上前跟李昂寒暄道。 “尊敬的罗塞洛爵士,实在抱歉让您等了这么久,但职责所在,我不得不谨慎一点。” “没事,这是应该的,你做的很好。” 李昂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欣赏的夸讚了对方几句,这让指挥官感觉很不好意思,但又有些骄傲。 奥利亚纳城正好卡在拉塞乌杜尔赫利通往德格伦村的关键要道上,要想回村子,就必须穿过整座城。 不过跟拉塞乌赫尔赫利比起来,奥利亚纳要小得多,城墙也只有四米高,里面的市民大多穿著粗布亚衣服,打扮的很朴素。 市场里面的商品也极具地域色彩,奥尔加尼亚男爵领大部分领地都是山地丘陵,所以各种野兽的皮毛,诸如种野兽的皮毛,诸如狐狸皮、狼皮、獾皮、鹿皮,甚至偶尔还能看到稀有的熊皮和猞猁皮,占据了市场的半壁江山。 这些皮毛或被完整鞣製,掛在杆子上展示;或已经粗略处理,堆叠在一起,散发出淡淡的腥膻和硝石气味。它们是本地猎人和山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与其他地区交换粮食、铁器的重要物资。 除此之外,市场里还有各种晒乾的蘑菇、野果、药草,以及一些粗糙的木器、陶器和手工编织的篮筐。贩卖粮食的摊位不多,且价格明显比拉塞乌杜尔赫利要高,穀物颗粒也较小。 李昂没有在这些摊位上停留太久,带著眾人继续赶路,来到城市东南角的位置时,教堂高高的尖顶最先映入眼帘,上面站立著一个金色的十字架。 越往前走,教堂的整体建筑结构就看的越清晰。 这是一座典型的罗马式风格的小教堂,规模不大,却有著这个时代宗教建筑的厚重与庄严感。 整体由当地开採的灰黄色砂岩砌成,石块的接缝处填充著石灰砂浆,歷经风雨,顏色深浅不一,显得古朴而坚实。 教堂的主体呈长方形,东西走向。西侧是主立面,开著一扇拱形大门,门楣上方有一块简单的浮雕石刻,依稀能看出是《圣经》中的某个场景,但线条已经有些模糊。 大门两侧各有一个狭长的拱窗,窗户很小,镶嵌著打磨粗糙的云母片,透进微弱的光线。 卡特和亚恩两人见状,嚷嚷著要进去捐点圣捐,以祈求上帝原谅自己在战场上犯下的罪恶。 李昂虽然对宗教不大感冒,但又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好由著眾人走进教堂的大门。 接受圣捐的柜子就放在教堂入口內侧的阴影里,紧挨著圣水盆。那是一个用橡木粗粗凿成的箱子,表面没有过多装饰,只简朴地雕刻著一个十字架图案,上方开著一道窄窄的投幣口。 箱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木头顏色发暗,边角被无数信徒的手摩挲得光滑。 一位负责看守捐献箱的辅祭(altarboy),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二三岁、穿著洗得发白的亚麻长袍的瘦弱男孩,正垂手站在一旁。他看到全副武装、风尘僕僕的一行人走进来,先是嚇了一跳,隨即连忙在胸前画十字,小声念了句祷词,然后才怯生生地抬起头。 卡特和亚恩走到捐献箱前,各自从怀里掏出几枚铜幣一不是很多,大概每人五六枚的样子,对他们来说这已经是笔不小的“心意”了。 他们表情虔诚,將铜幣一枚一枚地投入那道窄缝,硬幣落进空荡荡的木箱底部,发出“叮噹”的轻响。 辅祭男孩见状,连忙小声说道:“愿主保佑你们,仁慈的勇士。” 卡特和亚恩在胸前画了十字,低声回应:“阿门。” 罗杰、小汤姆和卢克见状,也纷纷上前,各自捐了一些铜幣。卢克甚至还多放了一枚小银幣,引得辅祭男孩眼睛都瞪大了些。 李昂见自己手下的人都捐了,自己当领主的肯定也必须有所表示才行,要不然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李昂不敬神的流言传出来了,恰好这个时候,一旁的辅祭男孩瞪大了水汪汪的眼睛,一脸纯真的望著他,这样一来,他又不得不多掏了一枚银幣。 总共两枚银幣,咣当一声落入圣捐箱,李昂低下头,闭上眼睛,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阿门!” 临走前,等到其他人都出去后,李昂扭过头,注视著小男孩的眼睛。 “你真的相信上帝吗?” “当然,主创造了世界,创造了我们,我没有理由不信。” “可我的捐给主的银幣就是从他的信徒身上抢来的,同样,他信徒身上的银幣也来自於其他人,主真的会原谅吗?” 小男孩愣住了,他努了努嘴,想要从《圣经》上找到一句像模像样的话来回击眼前这个胆大包天的男人,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 “原谅我们的不是上帝,不是圣座,是我们自己的心!祝你好运,我亲爱的教士先生!” 李昂轻笑一声,身影消失在朝阳的晨光之中。 amp;amp;gt; 第82章 再见弗朗西斯科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2章 再见弗朗西斯科 第82章 再见弗朗西斯科 “出了奥利亚纳城的南门,再往前走十英里,穿过一片白色的樺木树林,然后往西走一会儿,就会看见一块长满草甸的山坡,那里有一户人家,一群美利奴羊。” 罗杰走在队伍前面,一边在嘴里念叨著店主人给的位置信息,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好让自己辨別方向。 “老爷,就在那儿,这次绝对不会错!” 转过一片茂密的树林,罗杰在马背上指著一条铺满碎石子的小路喊道。 “得了吧,罗杰,你都带我们绕了好几次路了。” 小汤姆好奇的將手掌放在耕牛的嘴边,听话的牛马上伸出湿润的舌头舔他的手掌,眼珠子里透著温顺和服从。但就在听到罗杰的话后,他马上站起身,满脸无奈的说道。 就在之前,罗杰带著眾人绕了好几个圈子,嘴里一直嚷嚷著快到了,结果走了半天,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 最后,还是李昂站出来拍板做出决定。 “最后再试一次,要是还是找不到就算了。” 老爷一经发话,队伍马上安静下来。小汤姆从路边折了根狗尾巴草继续逗牛,亚特和亚恩两人则接著侃大山,亚恩一人在队伍末尾,马鞍后面绑著他的铁匠工具。 小路看起来很窄,但真正走上去以后,李昂却发现宽的很。周围的杂草也收拾的很乾净,树叶被堆在了道路两边。看得出来,小路后边的这户人家一定相当勤劳踏实。 眾人走了约莫五分钟,一个铺满樺树皮的屋顶出现在前方,紧接著是低矮的石墙和围栏。 (请记住 读小说上 101 看书网,????????????.??????超讚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一间由原木和石块搭建的长屋坐落在向阳的山坡上,屋顶倾斜。 屋子旁边是用粗糙木桩围起来的羊圈,大约二十几只美利奴羊正在圈內悠閒地咀嚼著草料。 这种羊体型中等,羊毛捲曲细密,呈现出独特的奶油白色,在阳光下泛著柔和的光泽,是產优质羊毛的优良品种。 长屋前有一小块平整的场地,一个穿著褪色亚麻长裙、包著头巾的中年农妇正坐在木墩上,用纺锤纺著羊毛线。她身边蹲著一个七八岁、头髮乱蓬蓬的小男孩,正用树枝在地上画著什么。 听到马蹄声和车轮声,农妇警惕地抬起头,小男孩也好奇地张望。 有了之前在旅店的经验,李昂示意队伍停下,自己翻身下马,独自走上前去,儘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一点。 但锁子甲穿在身上,本来就会显得人更加高大,再加上甲冑上那股若有若现,不知道是铁锈还是血液的味道,让妇人看到后马上惊恐的大叫了起来,带著自己的孩子飞速跑回了屋子里,紧接著,里面就衝出一个身穿皮甲,手持战斗斧的男人。 “弗朗西斯科?” 李昂一眼就认出了对方,这是那个在安妮欧斯木堡下面当盾斧兵的小伙子,李昂当时送了他一个十字架项炼作为礼物。 “大人,居然是您!” 弗朗西斯科也认清了来人,他连忙丟掉手上的武器,走上前单膝跪在李昂身前,轻吻他的手背。 “我本来想买几只羊羔,听城北的旅馆老板说这里有卖,於是顺著路就过来了,没想到住在这儿的居然是你。怎么样?最近过的还好吗?” “好,好得很,大人。” 弗朗西斯科一边回答,一边给站在门口的女人和孩子使眼色,示意他们搬几把椅子过来。 “大人可是一名尊贵的骑士贵族,你们不用害怕。” 说完,弗朗西斯也不好意思的转过头,解释道,“小孩儿和女人没见识,大人您千万不要介意。” 听到这丈夫的话后,妇人和小男孩儿才放下警惕,恭恭敬敬的搬来几把橡木做的的椅子,摆在空地上。 椅子做的很粗糙,但看起来很结实。 李昂抓在手里感觉沉沉的,差点没拿起来。 “没事,我们也待不了多久。” 李昂摆摆手,在椅子上坐下。罗杰等人也纷纷下马,拴好马匹,围了过来。 妇人见状,连忙拉著孩子去准备些吃食。 “我记得分別的时候,你说你是萨拉戈萨人?” 弗朗西斯科憨厚地笑了笑,“没错,大人,从萨拉戈萨逃出来以后,我就定居在了这里,后来结婚,生子————” 这时,玛尔塔端著一个粗糙的木托盘走了出来,上面放著几块黑麵包、一碟乳酪和几个木杯,杯子里是清水。 她有些拘谨地放在李昂旁边的木墩上,低声说:“大人,家里没什么好东西,请別嫌弃。” “已经很好了,谢谢。”李昂温和地说。他拿起一块黑麵包,掰开分给眼巴巴看著的小约翰一些,小男孩怯生生地接过,躲到了母亲身后。 “大人这次来,是想买羊羔?”弗朗西斯科问。 “对。我需要一些好羊种,旅店老板推荐了这里的美利奴羊。这些羊的毛色看起来確实很好。” 说到羊,弗朗西斯科眼睛更亮了,话也多了起来。 “是的,大人!这些美利奴羊是我从南方萨拉戈萨一个行商手里换来的种羊,我老家那里全是这种羊。它们的毛又细又密,纺出的线织成布,又软又暖和,在奥利亚纳城能卖上好价钱。” 他指向羊圈,“今年春天刚下了六只羔子,现在都能离母羊了。大人要是需要,我给您挑最好的。” 李昂点点头:“带我去看看。” 眾人起身走向羊圈。木柵栏扎得很牢固,圈內地面乾燥,还铺了些乾草。 二十几只羊看到生人靠近,有些骚动,但很快又平静下来。几只小羊羔依偎在母羊身边,毛茸茸的,確实可爱。 弗朗西斯科跳进圈里,熟练地抓住其中两只最健壮的小羊羔的后腿,提了出来。 小羊羔“咩咩”叫著,四蹄乱蹬。 “大人您看,这两只是公羔,骨架大,精神头足,好好养,明年就能配种了” o 李昂对养羊並不精通,但看这羊羔活蹦乱跳,毛色纯净,也觉不错。他看向队伍里的其他人。小汤姆凑过来,好奇地想摸羊羔捲曲的羊毛;亚特和亚恩抱著胳膊在一旁打量。 “这两只我要了。再拿两只母的,什么价钱?”李昂问。 弗朗西斯科连忙摆手:“大人,您对我有恩,我怎么能收您的钱!这些羊羔您直接牵走!” “一码归一码。”李昂语气坚决,“你安家立业也不容易。该多少钱就多少钱。” 推辞再三,弗朗西斯科拗不过,只好报了一个比市价低不少的数字。李昂示意罗杰付钱,又额外多给了些银幣。“算是补上你结婚时我未能送上的贺礼。”李昂笑道。 弗朗西斯科和玛尔塔千恩万谢。 交易完成,弗朗西斯科用草绳仔细捆好羊羔的后腿,轻放在地上。小羊羔们並排躺著,叫声渐渐弱了,只是不安地转动著脑袋。 “安逸的生活也不错吧?” 李昂接过羊羔,又递给身边的罗杰,笑著问道。 “不错,大人,確实不错。但是我的家在萨拉戈萨,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 谈到家乡,弗朗西斯科的眼神一下子坚定起来,和当时在战场上没有两样。 “上帝会保佑你的,希望我们还能再见!” “再见,大人————” 第83章 回到村子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3章 回到村子 第83章 回到村子 因为有牲畜在路上拖累,直到第三天下午,李昂的队伍才抵达德格伦村密林北部边缘,而先前赶回去报信的罗杰此刻正带著管家老杰克和领地里的几个前来接应的小伙子站在密林边缘的空地上静静等待。 “大人,这是您的采邑?” 卢克对即將到达的德格伦村十分期待,跟著李昂出征的这些时日,他不置一次听到罗杰和小汤姆他们谈论起德格伦村,知道这是一个隱藏在山谷之间、民风朴素的村子,从眾人的对话中,他能看出这个村子在他们心中的重要地位,这片土地也很有可能是他今后要一直生活的地方,而对於一个家乡被毁,亲人被屠戮的无家可归之人来说,这点尤为重要。 “没错,小伙子,穿过这片密林,就能看到村子了。”前来迎接的老杰克看出了卢克的想法,走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笑著解释道。 果然,往前行走了二三十步,前方的景象豁然开朗、卢克跟著队伍转过一座低矮的山丘,一片平整的开阔地带出现在他惊喜的眼仁中,数十座座茅屋错落有致的分布,外围是一圈一人多高的尖顶樺木柵栏密实的將聚落包围著。 柵栏大门前的缓坡以及周围四周的空地都是修整过后的土地,杂草和树木全被砍的乾乾净净,沿著大门下了缓坡,再经过村口的小溪,穿过平整的农田,一直延伸到眾人脚下。 “老爷,您出征的这些日子时,时常有野兽从林子里跑进村偷食家畜,有几次还伤了人,所以我就自作主张,徵召村子里的农奴修建了这道柵栏,总共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自此以后,就没有野兽进村了。” “然后就是这条路,一场春雨过后路基全都坍塌了,根本走不了人,所以我们也重新翻修了一下。” “下面是用从小溪里面捞出来鹅卵石铺的路基,上面则是一层细沙和山上的灰土。” 走在队首的老杰克连忙向身后疑惑的眾人解释道。 “嗯,你做的不错!” 李昂讚许的点了点头,翻身跳下马背,用带著马刺的链甲靴狠狠踢了踢路面,发现硬邦邦的道路完全能够让满载的马车通过。他转过头对老杰克说道:“这条路修的不错,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不辛苦,大人,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得了老爷的表扬,老杰克心里颇为得意,话也多了起来,一路上向李昂介绍著村子的变化。 “您走了之后,村子里的仓库下大雨的时候有些漏水,我组织人手修缮了一下,但是那间屋子太老了,恐怕今后还会漏水。” “还有老鼠,原本咱们这里没什么老鼠的,现在马上就要夏收,老鼠就突然多了起来。我於是托人从別的村子里带了两只猫回来才稍微遏制住了鼠患。” 行走了一会儿,眾人终於来到了村口,此刻这里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看热闹的村民,中世纪人口流动缓慢,他们要么是出徵士兵的父母家人,要么就是这些人的亲戚朋友,事实上,如果真要论血缘的,恐怕德格伦村的所有村民都是来自一个祖宗。 有的村民看到自家的男人不仅安全返回,身上还穿上了曾经只有骑士老爷才有资格穿的铁甲,威风凛凛的跟在领主大人身后,开心的就像一只山雀一样,扯著周围人的袖子不停的炫耀著。 当然,有人欢喜有人愁,也有的人伸长了脑袋左看右看,却始终没有看到自己的家人,情绪一下子低落起来,悄无声息的离开了喧闹的人群。 不过,在所有人看到李昂出现后,都弯下腰恭敬的行礼。 前几日,率先运送战利品回来的士兵已经告诉了他们战爭的全貌,所以大家都知道自家领主大人打了一场不得了的胜仗,还捞到了许多价值不菲的战利品,毕竟那整整四车粮食、盔甲和武器装备可都是真的,现在还安安静静的躺在库房里面呢。 此刻李昂的心情也是激动的,从一个普普通通的无地骑士侍从一路走到现在拥有五名披甲战士以及不菲財富的骑士,他只用了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这份功绩確实对得起他那个已经前往天国的酒鬼父亲了。 而至於接下来的一切,他相信自己还可以走的更远———— 拋开了脑海中繁杂的思绪,李昂又回到了眼前的现实中。 “老杰克,后面的马车上装的是我从拉塞乌杜尔赫利的市场上买回来的铁质工具,你先找个地方储存好,还要一件一件做好登记。另外,这里还有两头耕牛和几只羊羔,也要好好照顾。” “最后还有一件事,这段时间叫几个农奴过来修一间大一点的马棚,现在咱们的战马多了,得有个地方让他们休息。” “是,老爷,我马上就去办。” 老杰克虽然没上过战场,但是他知道战马的精贵,平日里李昂的那匹安达卢西亚马都被他当宝贝一样供著在,这些话就算李昂不说,他也会去做。 说完,李昂又转过身,看向卢克,说道。 “卢克,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一会儿让罗杰带著你到处转转,食宿之类的事情就找老杰克,他会给你安排好。等閒下来了,我们找个地方给你盖一间铁匠铺。” “我现在要回房间休息一下,你要是觉得有问题也可以来找我。” 老杰克早就注意到了队伍中的这个生面孔,他本来以为对方只是老爷半路捡到的一名普通士兵,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一位铁匠! 闻言,他看向卢克的眼神顿时就热烈起来,不自觉的走上前套近乎,开始一阵嘘寒问暖,搞得卢克这个大小伙子居然还有点不好意思。 李昂吩咐完一切,把自己战马的韁绳交给了罗杰,自己一边解下腰间的骑士剑一边径直走向阔別已久的独院大木屋———— 村子里面自有老杰克和一眾膀大腰圆的村妇为这些凯旋归来的士兵们准备食物、更换衣物、收拾行李。 第84章 宴会 中世纪:我在伊比利亚痛击异教徒 作者:佚名 第84章 宴会 第84章 宴会 德格伦村,李昂的独院小屋中。 他坐在屋子中靠椅上用一块沾了油脂的亚麻布仔细的擦拭著桌上的骑士剑,银色剑身上的细细纹路还是那么清晰,只是暗红色的血跡更深,这些血印沁入了剑身之中,永远也无法抹掉。 杀人不是一件好事,过度的杀戮还可能引起心理疾病,但李昂很多时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大爭之世,人相攻伐,爭城以战,杀人盈城,爭地以战,杀人盈野。 很多时候,杀人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他一手拿住浸了热油的亚麻,將骑士剑横放在木桌上,另一只手按住剑身,从靠近护手的剑脊处开始,顺著纹路的方向,沉稳而有力地推向剑尖。油脂渗入微不可察的金属缝隙,带走湿气,也使得那些暗红色的斑痕在油光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光泽。 擦拭完后,李昂將骑士剑收回了剑鞘之中,然后又整理了木箱子中的锁子甲,按照同样的方法,所有的盔甲武器都被他好好的保养了一遍,这其间,眼尖的他也发现盔甲產生了一些磨损。 铁环的连接处有几处已经出现了细微的变形,还有几个环扣边缘磨得发亮,甚至有了不起眼的毛刺,甲冑的內衬也有些磨损了,露出底下深色的、浸过汗渍和尘土的皮革。 他嘆了口气。 “要是有纹章罩袍就好了。” 李昂所处的时代还没有系统的纹章学,而罩袍更是无从谈起,比起罩袍,大家使用的更多的是披在身后的斗篷。 但缺点也很明显,斗篷只能遮盖住身后,身前的大片金属依旧裸露在外面,一旦太阳出来,温度升高,穿著锁子甲的人就会感觉非常热。 而且,经过长时间的行军之后,大量的灰尘、碎石子、枯草茎之类的杂物也很容易卡在甲冑的缝隙里面,间接影响盔甲的使用寿命。 想著,李昂找来纸笔,在纸上画出简单的草图。 纹章罩袍產生於13世纪,有的人说是在十字军东征时出现的,有的人则认为是一名天资聪慧的贵族发明的,反正眾说纷绘,没有定论。 唯一可以確定,就是罩袍的样式。 纹章罩袍分为无袖和短袖两种,大体的样式就和一件宽鬆的长袍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罩袍前后两端必须开衩以方便骑马,同时两侧下摆要自然分开垂於马背两侧,以免在骑马的时候隨风飘起来。 至於罩袍上面的纹章,当然是使用罗塞洛家族的猎鹰纹章了,不过猎鹰的样子实在难画,对一个没有学过美术的人来说,想要临摹出一只栩栩如生的猎鹰实在太难了。 “算了,这件事还是交给村子里的织妇吧。” 李昂丟掉笔,舒舒服服的摊在椅子上。 紧张的战斗了一个多月,他的精神每天都高度集中,回到村子,进入这间熟悉无比的领主大屋后,他顿时觉得无比轻鬆。 渐渐的,一阵困意上涌,不一会儿,一阵高低起伏的鼾声从从屋子里响起———— 士兵们凯旋归来的当天夜晚,一场热闹非凡的庆功宴会在村子中央的空地上举行。 天公作美,白日里积攒的暑热被傍晚一阵清凉的微风涤盪乾净。夜幕垂下,並非厚重的漆黑,而是一种深邃通透的墨蓝色天鹅绒,从四野的地平线温柔地包裹上来。 食物全部都是由领主提供,所以参与的村民们都高兴的很,他们难得有这么一个可以敞开肚皮大吃大喝的机会,自然每个人都尽一切可能把肚子装的满满的,然后用沾满油腥的嘴巴大声为李昂祷告,称讚领主的仁慈。 负责伙食的是村子里的几个年轻女人。老杰克和罗杰这父子俩也挽起袖子在伙房中帮忙。 说是伙房,其实就是一个摆在露天的灶台。 —— 因为宴会要准备的食物非常多,村子里没有这么大的厨房来放这些东西,就算装得下,也无法容纳十几个人同时在里面工作,所以大家临时在李昂的独院小屋后面搭建了一个土灶,又搬来了几张桌子椅子,食物全都一股脑儿的摆在木桌上,农妇们来来往往的穿插其间,脸上洋溢著喜悦。 在李昂看来,这其实就跟前世农村里过喜事办酒席的差不多,毕竟两者都是同样的模式—露天的灶台、露天的桌椅、大家也都聚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吃喝。 唯一欠缺的就是鞭炮和嗩吶。 嗩吶这里確实有,乌赫尔伯爵的宫廷里就有专门的乐师教这些,鞭炮却是他无论如何也弄不到的,火药在13世纪才经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等到14世纪才被真正运用在战场上。 李昂的身体里虽然住著一个来自现代的灵魂,但这並不意味著他知道如何製作火药。 事实上,走在21世纪的大街上,100个人里面起码有98个人都不知道火药的配方。而且,就算知道了,技术和工具也是一大难题。 火炮的炮管需要很高的气密性,而这种技术要等到13世纪,北义大利的的铁匠大师们在一次接著一次的摸索中才会被发现出来,所以接下来的战爭註定还是以冷兵器为主。 “小汤姆,別光顾著贪吃了,去给你父亲送碗热汤过去,老人家年纪大了,別喝多了” 。 —— 宴会上的酒水全是村子里的农妇用森林里采来的野果酿成的,口感並不好,度数也不高,不过这群平日里缺少娱乐活动的老农们依旧乐在其中。 卡特、亚恩、卢克和小汤姆三个聚在一起,细心的卡特瞥了眼人群中间的老汤姆,肘了肘小汤姆的胳膊,小声提醒道。 这时,反应比较快的卢克也从陶罐里舀起了两碗热汤,递到小汤姆手上,眼神中带著羡慕,最后说了句:“有父亲真好!” 小汤姆本来没打算理会,但卢克的这句话却实打实戳到了他內心的柔软处,眼泪一下子涌上了眼眶。 他扭过头,强忍住这股伤感的情绪,嘴里叼著一根羊肋骨,仰起脖子朝父亲那里走了过去。 长桌尽头篝火周围,几个善歌善舞士兵在热烈的欢呼中扭动著壮硕的身躯,嘴里嘶吼著躁人的欢歌。 篝火的另一边,靠近独院的地方单独升起了一堆小篝火,李昂正和罗杰、老杰克两人仰著脖子咕嚕咕嚕灌下果酒麦酒,他们的脸色在火光的照映下更加红润———— amp;amp;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