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晚要去海边吗》 第1章 《明晚要去海边吗》作者:二两香油【cp完结】 文案: 哥,我年轻,选我吧。 - 好消息,卫岚碰见梦中情人了。 梦中情人好得没话说,五官俊逸,三观板正,派头像小明星,讲起话来像大哥哥。他俩离得也近,对方上班的公司正挨着他兼职的咖啡店,正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坏消息,卫岚的梦中情人有男朋友。 他想得月,恐怕得先当/三。 —————————————————— 坏消息,沈子翎的男朋友出轨了。 城市族类,公司社畜,八年长跑又怎样,大学恋爱又怎样,离心起来照样不留情面。沈子翎懒得哭,更不肯闹,当天随手拐了年轻小帅哥睡一觉。 好消息,帅哥暗恋他。 他要被狗缠上了。 ———————————————————— 一款表面酷哥却总是莫名其妙很倒霉的年下狼狗。 一款看似温和实则内心倨傲的年上漂亮哥哥。 全程1v1,微换攻,有雄竞,但没多人,没买股,没作风问题。 阅前须知:偏群像文,配角多。 祝大家吃得愉快! 标签:雄竞上位 一见钟情 群像 he 甜宠 第1章 梦中人——一 “所以说,你真是第一次?” 问这话时,沈子翎刚从浴室出来。 热气氤氲,他被酒店泡沫白的浴袍拥着抱着,也没露哪儿,可不管是谁见了,大概都会笼统觉得他白。 要说细点儿,那就是珍珠似的,粉红粉白。 床边摆弄手机的青年听了这话,顿了一下,回说。 “算是吧。” 沈子翎在墙壁的遮挡下换起衣服,皱眉笑了:“算是吧?那到底是不是?” 对方不答,过了片刻才有声:“我做得很差吗?” 沈子翎逐粒系着衬衫扣子,觉着好笑,遂歪了脑袋看过去。 青年既没裸也不露,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t恤裤子穿回来了。 他生得十分不错,身量高大,腰窄肩宽,抽条抽得非常之好。 虽然现在裹得严实,但刚才好长一阵都寸缕不着,令人一饱眼福的同时,手也不好闲着,能摸的摸了,不能摸的更要摸他个遍。 摸上去的手感酥人,紧绷光滑,非常水灵,想必那皮肤底下奔流的血常年滚烫。 而他瞧着也年轻,大概是大学生,年纪总不会超过二十一二,眉眼锐利得逼人,像把不肯入鞘的好刀,看着就叫人心中一凛。 青年天生一副英俊极了的凶相,但沈子翎忽然怀疑他在这双眼里看到了一点儿无措。 无措转瞬即逝,青年垂下了眼。 “特别差?” 看来还挺在乎客户反馈,沈子翎现在心情不怎样,但不至于和春宵一度的帅哥过不去。 “还行。时长肯定达标了,就是……” 他点到为之,不想说对方起初莽头莽脑弄疼了他——听起来跟撒娇似的。 “就是?” 他重新措辞,中肯评价:“经验不足,技巧欠缺。不过你毕竟是第一次——” 如果没胡扯的话。 “——这样已经很好了。未来可期,再接再厉。” 青年发出一点儿动静,像半个含着没吐出来的字,也像是闷声笑了一笑。 沈子翎无心多管,看时间不早,就没再久留,拎着外套就要跟人家江湖别过。 别过到门口,青年追上来,气势汹汹,把着门框堵住他。 “还能再见吗?” 沈子翎欲言又止地一笑,不肯一大清早就散德行,于是希望他聪明点儿,一切能尽在不言中。 青年显然挺聪明,领悟了笑意,并不作纠缠,只是摊开手心,赫然一张皱巴巴纸条。 沈子翎一瞬间以为是报价,原来天下没有白吃的帅哥宵夜,接过打开一看,却是从酒店留言簿上撕下一张,锯齿状的边缘下两个字。 “卫、岚?” 背面一串数字,想来是电话号码。 沈子翎不明所以,青年低声道:“如果你想找我了,随时给我打电话。” 沈子翎晃神,再三跟自己确认昨天是在酒吧找了个驻唱,不是牛郎,现在呈现的一幕也绝不是——“牛郎倍感职场重荷,清晨事后强势揽客”。 他怔得有点儿久,青年放软了声音,又道。 “哥,好不好?” 沈子翎迟疑点头,像逛商场时如数接过饭店递来的传单似的,只看不进,友善带笑。 “好,我收着了。时间不早,我还得上班,先走了。我们有机会再见。” 语气柔软,走得倒是利落,头也不回。 出了酒店,外头是大好的暮春清晨。 天气晴薄,路边叶影闪烁,昨晚一场大雨痛快,洗得世界焕然一新。 沈子翎这时候才苏醒似的,沐浴阳光下,做了个长长久久的深呼吸。 他平时不肯晒太阳,臭美怕晒黑了脸,这会儿却跟向日葵似的,专挑太阳底下走,为的是出一出浑身的霉气。 他最近,也实在是太倒霉了。 兜里忽然震动,他掏手机的时候带出那张小纸条,落叶般打旋儿落在脚边。 他犹豫一下,还是捡起来收回兜里。 虽然二人绝不会有再续前缘的可能,虽然这场意外介于“一时脑热”和“蓄意报复”之间,虽然他还在隐隐怀疑这是个矫饰很好的牛郎…… 但,他总不好把人家给的联系方式就这么扔在地上。 不为什么,“不好”而已。 沈子翎接起电话,稍稍加快步子,去赶二十米外的绿灯。 “喂?” 手机里女声朦胧,睡意惺忪,又一阵窸窸窣窣,大概是拥着被子坐了起来。 “我说……” 沈子翎身前飞掠过一辆接一辆的外卖电动车,全是小型拦路虎,简直无从插足。 他不得不停步,眼睁睁看着绿灯转红。 “你说。” “你和陈林松……你俩昨天……” 第五辆电动车抢道的时候,旁边带孩子的大姨终于受不了了,扯了孩子就往前冲。 沈子翎眼尖,立即跟上前人步伐,跟到路口处,和一众骑自行车,背书包,拿文件,打电话,拎包子油条的人共同等着红绿灯。 “分了,怎么了?” “我知道你俩分了,我是说你。你还好吧?没事吧?”女生顿一顿,半开玩笑道,“听你嗓子有点儿哑,别是偷摸猫被窝里哭了一宿吧?” 沈子翎一嗤:“哭?这有什么好哭的?我是那么爱哭的人吗?” 对面凉飕飕道:“那要是今天客户临上线了还要改kv呢?” 沈子翎打个寒颤:“那得哭。” 为了绩效可以哭,为了没买到的蛋糕可以哭,为了一部感人至深或烂到极致的电影,眼泪都可以往眼眶外冒一冒。 唯独爱情不行,不值当,没必要。 城市族类,爱河是坠入的,清醒是瞬间的。八年算什么?大学恋爱又算什么?离心起来照样不留情面。 真没什么好哭的,况且他体内多余的水分昨晚已经通过另一种方式彻底榨干了。 这还真是多亏了那个疑似牛郎的帅哥……卫什么来着。 绿灯亮,车声响。 说话间,沈子翎错身挨肩,踩上斑马线,汇入熙熙攘攘的清晨早高峰人群中。 “你别担心,真没什么的。” “不就是出轨吗?” 第2章 梦中人——二 另一头,酒店房间。 那位“卫什么来着”坐在床边,弯腰弓背,手肘抵着膝盖,捧着满脑袋乱麻,试图理清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发生的事其实很简单,无非是看对了眼就勾走睡一觉,在酒吧里夜夜发生。 他只是打死都没想到这事会发生在自己和暗恋对象身上! 他这段暗恋持续有段时间了,对方在他打工的咖啡馆旁边上班,他近水楼台先恋爱,只可惜是暗恋。 这场暗恋开始的缘由很微妙,不足为外人道,持续的过程更是类似于偷鸡摸狗——他今天悄悄多看两眼,明天刻意多聊两句,不急不缓持续了小半个月,他连人家名字都没打听到。 其实也听到了,天天陪着同来的女生叫他“zi ling”。 店里生意不忙的时候,他在柜台后面往咖啡小票上乱写,试图拼凑出梦中情人的名字。 梓林?字霖?紫菱? 写着写着就全划掉了,什么东西,乱七八糟的,全配不上他日思夜想的那个人。 于是干脆就不要名字,他直接在心里管人家叫“哥”,挑不出毛病,乖巧可人,暗藏心思。 偶尔夜半,他也会为这场暗恋闹闹失眠。虽然失眠不到月上中天就睡着了,可失眠时分揪扯他的分分秒秒都真实。 他也知道自己这行为胆小得丢人,更丢人的是,他此前可从从来来都没胆小过! 第2章 现在想想,说不定就是因为当年从来不谈恋爱,上天才派了他哥来,叫他头一回就魂牵梦萦暗恋得好苦。 同样,也是对他当年胆大包天的报应,害他如今有口难言,满身神通都被收了,收到对方的掌心里去,他于是只剩了那一颗心。 丁点儿能耐没有,浑身淋漓地站在心上人面前,就只那一颗心。 他想再进一步,于是当昨晚在驻唱的酒吧里遇到对方,他惊喜万分,鼓足了勇气想去讨个姓名。 他原本,真是只想要个名字的。 可谁知这段关系会在他的一问之后急转直下……或者说扶摇直上——稀里糊涂搞到了床上。 哥醉醺醺问他要不要去酒店的时候,他愣了半天回不过神来,对方没等到答案,讪讪地轻哼一声,翻个白眼就要走人。 他着急了,只好应下。 过去的路上,没人知道他跟大姑娘上轿差不多,全是头一遭。 僵持到了酒店房间,哥见他迟迟不动,倒也不恼,双臂环了他的脖颈,投怀送抱地问他是不是不想?不想的话就不勉强了,我去找别人。 他没吭声,鼻子一耸,嗅到满腔香气——他的暗恋对象是个美妙到多么不讲理的人啊,凡是萦绕在他周遭的,连酒味都馨香。 可他的暗恋对象又是个如此风流随便的人,今夜陪在身边的,不是他,也还会有别人。 卫岚那颗年轻的心都碎了一点点,旋即又狠下心来,心想风流也没什么,反正是风流在了自己身上。 他是硬着头皮上了——硬的当然不止头皮。 幸好他正处在个金刚钻的年纪,再紧张也不会怯场,记忆停留在亲吻,往后的都像暴风骤雨,更像大梦一场,翌日再回忆,就好像摇晃一壶浊水,倒出来的细节全部混淆了。 此时此刻,他坐在床畔,茫茫然抬起头来,脑子里的乱麻仍然没有半点儿头绪。 房间拉着窗帘,昏昧不明,床铺很乱,被子一大半都曳在地上。 卫岚去拾被子,鼻子灵光,闻到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混着那人身上的香气,害他喉头莫名一滚。 脸红了大半,他将窗帘唰地拉开,阳光涌进,似乎要将一切大白于天下。 他不肯在床边逗留,转身去洗漱,想逼着自己清醒清醒,可浴室里水雾弥漫,还残留着沐浴露的余香,更要叫人迷糊。 他尽量不去想旁的,接水洗脸刷牙,收拾干净,却在出门的瞬间瞥到淋浴架子上坠下来的细绳。 他过去一看,见那赫然是枚玉坠子。 拇指大小,通体藕白,透光润亮,刻的是一尊菩萨坐卧于莲花座上,娴静淡然,颇具禅意。 挂绳上还有泡沫,显然是哥洗澡时顺手摘下,走时忘带了。 卫岚很细致地把坠子弄干净,那玉真是好玉,触体生温。 他打算下次见面时带给人家,正要揣兜里去,却忽然想,此前见到哥,倒没见到这条坠子。 玉坠子,没有当时尚单品戴一天收一天的道理,那大概就是给收到领口里去了。 想到这块白玉日日夜夜就晃悠在那人的胸口,卫岚想象力飘逸出去,鬼使神差凑上去嗅了一下。 好香,香得又暖又甜。 可能觉得自己这举动太上不得台面了,卫岚下一秒立刻将其拿远,匆匆揣好,退房走人。 外头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明明只是从酒店出来,他却好像刚从惊涛骇浪的贼船上下来,一时适应不过来,好像好像脚下踩的不是地砖,是海浪。 他搭上地铁,起先人多,挤得站都没处站,换乘三号线,再坐十来站。 四十来分钟后,卫岚从人流稀少的地铁站出来,再次见了光。 他在这座城市是无家可回的,如今的落脚点是家开在城郊的青旅,出了地铁站再刷辆共享单车,骑个十来分钟也就到了。 青旅非但开在城郊,其风格也很有城乡结合部的意思——独门独栋的二层小楼缀个挺大的院子,厨房还是单独隔在边上的一间,类似个小四合院,更类似农村自建房。 住在这里,坏处很多,交通不便,人员混杂,点不到外卖,毗邻墓地,等等等等。 好处只有一个,那就是便宜。 卫岚作为个背包客,钱包扁扁,有得住就不错。而他所跟着的驴友团更是堪称寒碜,所到之处必是穷游。 卫岚适应了快一年,已经彻底融入,自从上次跟着驴友团头子险些住进桥洞后,他已经皮实得可怕,别说住破烂青旅,就是让他去睡桥洞,他也能迅速抢下不漏雨还挡风的一块。 况且,他们的驴友团头子是个口若悬河的人。 交通不便?年纪轻轻,多走几步怎么了? 人员混杂?没听过四海之内皆兄弟吗? 点不到外卖?这不有哥给你做饭吃吗? 至于毗邻墓地,省省吧,人家那公墓价格可比你青旅床铺贵多了。鬼都不稀罕来! 青旅门口树木疯长,杂草丛生,卫岚一路分花拂柳地走,遇到不少趁天好出来玩的青旅驴友,跟他打招呼,他心烦,爱答不理。 低头闷走,直到碰了壁,他一抬头,这回是不得不理了。 他嘟哝:“宋哥早。” 宋哥,顾名思义姓宋,卫岚叫他宋哥,其他年纪差不多的就叫他老宋。 老宋挂名个老,其实非但不老,甚至算是年轻,至今还没到三十,只不过由于出来得早,经见丰富,又一手攒起的驴友团,才被如此称呼。 他这一年里看着卫岚,嘴里没少损,照顾也确实没少照顾,亲哥也无非这样了。 卫岚年纪是小,但拎得清,平时毛头毛脑不服管,也就在老宋和另一个朋友跟前才听话点儿。 老宋上下打量他一番,说跑哪儿野去了,一晚上没人影。 卫岚迟疑了下,不知道该不该把昨晚的事说出来。他理不清的东西,兴许老宋能帮忙。 思索间,他跟着老宋进院子。 老宋跟青旅老板很熟,为了不浪费大好响晴天,就约了一起在院子里弄点儿烧烤吃。 卫岚把话送到嘴边了,却见老宋边把边角料喂给小院里捡回来的流浪狗,边胡噜人家毛脑袋,念念有词。 “你看看你,一天五顿的喂你还不够,饱暖思淫/欲,非去外面找小狗骑,被人家老公打回来了吧?哎,该,就说了没那能耐别乱发/情,现在高兴了,鼻也青了眼也肿了,小帅脸也破相了……耷拉眼呢?说你不高兴啦?” 卫岚立刻一个仰头,把话全吞了回去。 这货连狗都损,能指望他吐出什么象牙来? 不过,实情可以不说,试探倒是可以试探的。 卫岚不消吩咐,洗干净了手,很有眼力见地在小马扎上串起肉串儿来,状似无意地问。 “宋哥,你谈过恋爱吗?” 老宋生得英气勃勃,又野又风流,平时还贫嘴恶舌爱逗人,正是个天生倜傥的浪荡胚子。 于是卫岚这话,无异于废话一句。 老宋翻着架上烤串,烟熏火燎间道:“你要是闲得没事就过来替我烤,能不能别没嗑硬唠?” 卫岚被他刺习惯了,也不恼,继续问:“那你要是在酒吧里跟遇到的人一夜情了,那个人对你来说……会有什么意义吗?” 老宋好不要脸,大言不惭道:“我哪跟人一夜情过,净扯淡。” “……” “看我干嘛?你个小屁孩,好好的问这个干什么?谁要找你乱搞?” 卫岚心虚地移开了视线,哪敢说其实已经乱搞完了。 无人可说,他忧郁地吃了五十来串烤肉,三十来串菜外加两碗大米饭,怀着满腔心事上楼睡觉去了。 翻身上床,裤子一硌,他知道是那玉坠子,探手进去,居然被电了一下。 其实玉石哪能导电,但爱情不通物理,径自电得他猛缩回手,从指尖到心坎全麻酥酥的。 他忍着痛痒,再度伸进裤兜里,紧紧攥住了那块好玉,硌了掌心不肯松。 那天之后,卫岚照常去咖啡店打工,哥也照旧朝九晚五地上班。 他想找个机会还了玉坠,但经此一役,那人仿佛浑忘了那晚的事,任由卫岚如何想要多说两句,怎样努力地想更进一步,也全是俏媚眼做给瞎子看。 要不是他兜里还沉甸甸揣着玉坠子,卫岚简直都要怀疑那是不是场过分了的春/梦。 春/梦还真是了无痕,做完一场,他甚至依旧不知道人家的名字,梓林还是字霖? 日子不慌不忙过去,他第一天没能开口,第二天人家没去咖啡店,到了第三天,那人终于在下班时来店里买拿铁和盘挞。 卫岚见他心情似乎不错,措好了开场白,正要开口,可门口风铃一响,进来了名西装革履的体面男人。 他不认识那男人,对方显然也不是来找他的,环顾店内一圈,目光在触到什么时柔软下来。 第3章 男人匆匆忙忙,径直走到了卫岚秘密的一夜情对象面前。 于是卫岚做好的拿铁胶在手里,没能给出去,他一直在偷偷瞄着心上人,这时候也只好眼睁睁看清了心上人瞬间的慌神。 男人勉强一笑,说话时嗓音低沉好听,卫岚终于第一次听清了他心上人的名字。 从别人口中。 “子翎,你果然在这里。” 第3章 梦中人——三 子翎。 生活不是放电影,底下不带字幕,可卫岚天人感应一般,莫名其妙就领悟到了这两个字。 翎,是羽毛的意思吗。 卫岚转了转手里的拿铁,杯子上贴了标签,用户名上单个沈字,大约是他的姓。 沈子翎。 念出来就已经像春末夏初秘密的情诗一首,卫岚心中一动,觉得这名字真好,像拍翅飞鸟,掠过舌尖就周身一轻。 这个名字才配得上那个人。 那个男人把住沈子翎的手臂,被他皱眉躲开。 男人不急不恼,落空了的手指捻了一捻,干脆先动口。他讲起话低而快,一串连着一串,逻辑通明,像一场下得很有序的雨。 然而沈子翎浑身干燥地立在雨中,神色冷漠,不为所动。 柜台里,卫岚装模作样工作,实则一杯咖啡装了三次,耳朵竖了老高,是在偷听。 他直觉到这俩人关系不一般,但不肯往深了猜,怕猜中了会陷自己于不仁不义之地。 他尽力想听清,可二人离得有些远,店内循环播放的爵士乐又好巧不巧,正到高潮部分。 正在这时,店长从后头理货归来,见到来人怔了一下,边拿纸擦手,边笑着迎上去。 “陈哥,怎么今天有空陪着一起来了?” 卫岚捕捉到“一起”二字,心头一拧;后头跟了“陪着”,那心更是要拧成热锅里的麻花了。 他知道店长跟沈子翎挺熟,平时有的没的会多聊两句,却不知道店长居然也认识这人,非但认识,似乎还挺敬重,张口就是陈哥。 卫岚放出目光去,打量了这所谓陈哥,见其容貌周正,是家长最钟意的那款“乘龙快婿”。二十来度的天了,他还穿一身藏蓝西装,打理得一丝不乱的头发处却不见冒汗,可见是开车来的。 车里不热,他在这儿说了两句话,兴许是燥得,反而热起来,回话间脱了外衣,搭在臂弯。 “唉,哪有空,忙着呢。这不是……”他趁机冲沈子翎赔笑,“吵架了,跟我闹脾气了,我这才把会给推了,臭不要脸地追过来了吗。” 沈子翎双手抱臂,忍无可忍地翻了个白眼,别过脸去。 店长知道自己来得不巧了,赶忙一笑:“那你可得多哄哄。子翎也不是那么不通人情的人……” 后半句多余,沈子翎这会儿心情差,这话恰好撞了枪口。 他转向店长,皮笑肉不笑。 “我通人情也得看他干的是不是人事吧?邵店长,什么都不知道就少说两句。” 店长劝和不成,臊得尴尬。 沈子翎掉转炮口,轰那姓陈的:“我跟你没什么可当面说的,有什么话发消息给我就行。” 说完就要走,额外添声冷笑。 “趁我现在还没拉黑你,赶紧说,过时不候。” 陈哥赶紧拽住,生怕游鱼入海,一撒手就没影了。 他顾不得咖啡店有人出入,老着脸皮要留住沈子翎,还拼命冲店长使眼色。 店长无法,只好梗着脖子冲锋。 “子翎,那个什么,你也别急着走。我知道你俩的事我不好掺合,但你们这么多年,我也都看在眼里……呃,我这儿有个储物室,里面没人,你俩去面对面好好谈谈呗。在手机上隔着屏幕,有些话也说不明白。” 咖啡店人来人往,一点儿争端已经引人注目,偏偏离沈子翎公司太近,耳目招惹不得。 况且,店长说得也在理,他现在不说清楚,指不定人家要当他负气冷战,又得纠缠好一阵子。 不如现在当断则断,一了百了。 思及至此,沈子翎暗自叹了口气,把胳膊狠狠从那人手里抽出来,往储物间走了。 陈哥立马跟上,路过对店长抱愧一笑,进去后又带上了门。 卫岚眼看着沈子翎的身影先被陈哥遮挡,又被门板阻截,随着咔哒关门声,终于不见了。 他其实根本没听清他们几个说了什么,只看出来沈子翎以一敌二,给他们都说得没脸没皮的。 店长脾气好,又知道沈子翎平时不是个牙尖嘴利的,这会儿刺他两下,八成真是心里不痛快极了。 他于是也没往心里去,回柜台里,见新招的小年轻盯着储藏室大门发呆,便伸手在他眼前挥了一挥。 “小卫,干嘛呢?有外卖订单了,忙活起来,快快快。” 卫岚如梦初醒,手上干活,倒冰块磨豆子,心却很不在焉。 忍了半天,听着储藏室里隐隐约约的动静,终于没忍住。 “邵哥”,他说,“总来的那个……哥哥,跟刚才那男的什么关系?” 店长嘴上没把门,以为是年轻人爱听八卦,正巧在回群里消息,没过脑子,顺口就道。 “哦,是一对,都七八年了。” 他说完一抬脑袋,手痒想抽自己的嘴——怎么就暴露人家是男同了?小卫跟子翎平时还挺能聊上几句的,眼瞅着能处成朋友,他这么一说,谁知道人家会不会从此戴上有色眼镜? 他咽口唾沫,僵硬地转向卫岚,从染蓝的狼尾看到耳骨钉,再到那张桀骜不驯的帅脸,越看越觉得这不是个好相与的主儿。 他只好想法找补:“呃,这个,那个……就是,嗯……现在社会变了,男的和男的也是能谈恋爱的。你……能接受吗?” 卫岚一动不动。 方才全是猜测,恋人情人亲人,如今一锤定音,锤得卫岚脑子都懵了,话都没听懂,隐约捕捉到最后半句,在问他能不能接受。 接受什么? 接受他的暗恋对象名花有主? 还是接受他的第一次是跟个有夫之妇? 不对,是有夫之夫。 有夫之夫! 卫岚直眉愣眼地摇脑袋,小声道:“接受不了……这个我真的接受不了……” 店长一听这话,有点儿来气,忿忿絮叨。 “这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人家俩人这么多年好着呢,从大学谈到工作,朋友都知道,家长也见了。也就是现在法律还没允许同性恋结婚,不然人家孩子说不定都满地跑了,还能管你叫哥呢!” 卫岚打个寒战,颤巍巍吐出口气。 店长看他不对劲,心说不就是对男同吗,至于给你吓成这样?光长个子不长胆。 店长不再多嘴,轻轻搡他一下,让他抓紧干活,等会儿该超时了。 卫岚像被碰了开关的机器人,麻木不仁,继续忙活,脑子里还是一阵阵地懵。 方才店长轻飘飘的一石激起了千层浪,他到现在还被浪打浪,拍在沙滩上站都站不起来。 冰块垮啦啦倒进金汤力,恍惚之间,他想起之前驴友团里的姑娘被劈腿,扪着脸蛋哭得好不伤心,他当时还安慰人家,痛斥这种事不道德,还扬言下次在路上遇到那男的,你指出来,我帮你收拾他。 现在好么,话说早了。 他如今成了街上人人喊打的“那男的”了。 门口有大妈拉着音响往广场去,音响里放着云南山歌,大剌剌唱着情哥哥长,情哥哥短。 走出好远,余韵尤在。 于是卫岚又想起沈子翎,再念及人家现在还在储藏室跟男朋友吵架呢,不由就要苦笑。 他的这位情哥哥还真是……好一朵浮花浪蕊。 骑驴找马还不够,扭脸就跟驴吵上了。 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还不够,转身就把桌掀了。 然而,卫岚心思太偏,舍不得说沈子翎不好,甚至想着想着,天平就无底线地倾斜过去。 那个陈哥也不一定是个好人,指不定做错了什么事惹我哥不高兴了。否则我哥看着那么好的人,又怎么会出轨呢? 出轨是不好,但退一万步说,那姓陈的就没有错? 没有冷落他?没有欺负他?没有不理会他的爱好? 总有点儿错处的,卫岚甚至暗暗希望陈哥犯的是个大错,他那边的错误越大,沈子翎身上的错误就越小。 偏心到如此地步,已经毫无公正可言,卫岚知道这点,也就不再当判官,转而琢磨起自己还该不该继续追下去。 要是换上理性作答,那理性会让他抓紧跑,跑快点儿,烂泥一滩有什么好掺和。 然而他年轻太过,理性说不上话,感性理直气壮问他干嘛要放手? 不想和你的羽毛哥哥“白头到老”了吗? ——同样,年轻太过,他站在人生最前沿,想什么都是“白头到老”。 第4章 手中的奶泡稳稳当当在咖啡上裱出朵心,卫岚收手时,溅了两滴在衣服上,他用指腹揩去,忽然想,其实沈子翎也是这么的白。 那晚的沈子翎,也是这么的白,这么的甜腻,似乎一朵奶油花,更像一捧泡沫,一吹就要飘散。 他的思绪关进笼里好些天,此刻忽然笼络不住。 他愈发记起那晚来,记得越多也就越喜欢,越喜欢也就愈发意识到,他正在被他的眼睛所欺瞒。 色令智昏。 可脑袋立在脖子上不就是为了昏?两只眼睛长来不就是为了看?他要真是不看不听不想,不知好色也不慕少艾,那岂不是太可惜了? 既可惜大好年纪,更可惜他这位沈哥哥天生天赐的漂亮样子。 卫岚把打包好的咖啡递过去,外卖员风似的刮走了,开门间一阵冷风直吹面门。 吹醒了他,却没能吹退他。 怨不得都说爱河是坠入的,而人们坠入爱河的状态,从古至今就只有不、可、救、药。 他决定迎难而上,反正他正当年,十八岁的年纪是洪水更是猛兽,即使面前是堵结结实实的南墙,也能给他冲垮撞烂。 更何况,他的哥哥细皮嫩肉,又是那么经不起“顶撞”。 第4章 梦中人——四 一经想明,卫岚心口畅快不少。 他揣着答案问问题,难怪问题会迎刃而解。 而就在他天人交战的时候,储藏间里上演着一出戏,叫名是“你听我解释”和“不听不听我不听”。 但和烂俗偶像剧不同的是,陈林松的确一心想要解释,沈子翎却不是耍性子,而是觉得听无可听。 八年恋爱,捉奸在床。 这还有什么好解释的? 然而陈林松圆滑,在社会染缸里浸淫许多年,早就是老油条一根。他不求原谅,也不多解释,他只央着沈子翎回家。 回到二人新搬的小家里,哪怕是铁了心要分手,可放在家里的衣服用品总得挪窝儿吧?多年恋爱,分手好比离婚,到底家具算谁的?车子又算谁的?也都不是小孩了,总不至于谈个恋爱跟钱过不去吧? 陈林松明面上这么说,内心自有他的打算,无非是等人回去了,连哄带央,再不济求求他。 当着满屋旧物,一个有着八年感情的旧人苦苦哀求…… 陈林松深知他脾性,不信他会毫不动容。 陈林松更知道自己这事干得混账,所以愿意弥补,不怕浪费时间……只要沈子翎还肯给他这个机会就好。 然而,沈子翎郎心似铁,又财大气粗,直说。 “不用了。我前两天和我爸妈商量了,他们意思和我差不多。” “车是合资买的,但也开了几年,留给你吧。我爸添钱给我买了台新的代步。” “至于房子,家具是我买的,但要回来没地儿放,就留给你了。” “落户的时候我爸帮了点儿忙,后来我们家往里添了首付,当时说首付我们付大头,房贷三七分,是吧?” “我们家里现在觉得没必要掺扯这几个钱,让我要断就断干净,反正我有房子,那首付就当送你了。” “也没什么,全当是多谢你多年以来对我的‘照顾’。” “照顾”二字咬得重,意味昭彰。 沈子翎说话时抱臂靠着咖啡架子,纵使懒怠着也显出了腰身紧俏,双腿修长,他险伶伶翘着一边嘴角,有种盛气凌人的俊逸。 陈林松不由愣住,良久,缓缓垂下头来,对自己溢出声冷笑。 对,没错,这就是子翎,这就是他的子翎。 多厉害,多潇洒,多大方!谈起恋爱像施舍,分手了还不忘给他这个穷出身的扔两个大子儿! 他多希望沈子翎是糊涂,忘性太大,算不清账,可偏偏人家聪明得很,许多年来桩桩件件全记得,不在乎罢了! 也是,毕竟他沈子翎是谁啊?省教育厅厅长的独生子,人家什么出身,家里什么条件,从小到大领受的都是什么资源,怎么可能在乎这点儿东西。 怎么可能在乎他辛苦多年,拼命才攒到的这点儿东西? 陈林松从下而上地盯着沈子翎。真好看,真漂亮,多年来一看再看,也依然看不腻,看不厌。 盯了片刻,他又想起那个酒后乱搞了的年轻秘书,那男孩子当然比不得沈子翎,通身似乎只有白净而已,五官四肢都显得模糊。 可他还是险些跟人家睡了一觉,即使这一觉断送了他的恋爱长跑。 为的是什么?他刚清醒时不懂,追过来时不懂,其实直到上一秒也还没懂,总以为是自己酒醉昏头,酿下大错。 可他现在明白了,为的不过是男孩子看他的时候,眼里有歆羡和崇拜。而这样的眼神,又怎么可能出现在这个沈子翎的眼睛当中呢? 所以这哪是昏头,这分明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陈林松望着多年的恋人,忽然温柔一笑,皮囊之下,他不无怨毒。 所以啊,子翎。虽然我出轨了,但你难道就无辜吗? 沈子翎不知道陈林松心中如何编排,也懒得知道,见其不语,就又说道。 “不过我家里确实有你不少东西,你找个时间去拿了吧。哦,对了,还有这个……” 他下意识摸向胸口,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来玉坠被落在了酒店。 他当天就发现玉坠丢了,但心情复杂,犹豫再三,最终没回去拿。 那是枚意义非凡的玉坠,可如今物是人非,意义也没了,那就眼不见心不烦,干脆扔了吧。 况且,酒店也没给他打电话,想必是有人给昧下了。酒店保洁不一定有那个胆子,那就大概率是陪他共度良宵的小帅哥了。 那玉坠挺值钱,给他也没什么,权当是感谢费。 感谢小帅哥不遗余力,好一番耕耘。 可现在,他口口声声要还,却又当着陈林松的面摘了个空,一时有些尴尬。 陈林松以为他是收在家里了,忙说不用还,那本来就是送你的。 不说还好,一说这话,沈子翎就想起来前两天去捉奸,房门大开时那个男秘书还在床上。见了他们,那人着急忙慌往身上搂被子,身上半寸衣服没有,唯独脖子上有条金链子闪闪发光,晃来荡去。 多俗气的款式,但价格约莫不菲。 全出自陈林松的手笔,看来此人虽然深情易改,但爱送首饰的喜好倒是延续到了今天。 思及至此,沈子翎霍然拉开储藏室的门,对正在做咖啡的卫岚遥遥笑道。 “宝贝,我那个玉坠子还在你那儿吗?” 对不住了小帅哥,先拿那坠子报个仇,改天给你换个好的。 这话一出,虽然店长还云里雾里,但三个当事人都明白,这相当于是公开了奸/情。 毕竟贴身玉坠那么私密的物件,又怎么会轻易落到他人手里? 沈子翎说完这话,又怀疑自己是给他惹火烧身了。 但小帅哥瞧着高大结实,总不会打不过在健身房稀落打卡的陈林松吧。 好巧不巧,卫岚也是这么想的。 他哪料到沈子翎如此任性,非但偷吃,还偷到了明面上。 潘金莲都知道避着点儿武大郎,他倒好,直接热情张罗原配情人会晤,同台斗技…… 卫岚莫名想到西部片里的牛仔对枪,为争个烟视媚行的尤物,在酒馆门口背对背默默倒数。 “啊现代人懂什么爱情,爱情就是你死他活。石榴裙子是红的,爱人的血也是。” ——青旅床铺狭小,统一熄灯,在漫不着边的黑暗里,他实在是看了太多电影闲书了…… 思绪回笼,他输人不输气势,不作声站直了身子,暗想那陈哥应该打不过自己。 他其实没习练过,顶多一年里偷师了几招擒拿,但不知怎的,他自小打架不输人,可能因为个子高,拳头重,故而格外能扛能打。 驴友团里年轻人居多,关系一时好一时恼,恼了的时候热血上头,容易招呼起拳脚。而他——不是他吹——除了对上那个土匪头子似的老宋,他打架就没落过下风。 当然,土匪头子也不屑于跟他这个愣头青打就是了。 卫岚兀自做好了斗兽准备,而沈子翎自小不受屈,抛下炸弹,原本等着快意恩仇,可得意洋洋扭脸去看,却冷不丁被陈林松眼中浓重的伤心给刺了一下。 陈林松并非个情绪外露的人,沈子翎上次见到他这副神情,还是两三年前。 沈子翎忘了他们是因为什么吵起来,只记得自己口不择言说了重话。重话的内容他已经浑忘,但还记得这话换来了陈林松寸心欲碎的眼神。 那会儿感情好,床头吵架床尾和,他当晚难得主动去给陈林松认了错。陈林松不跟他计较,还受宠若惊地把他搂进臂弯,笑着说傻子,算你有点儿良心。 他有些心虚,在陈林松怀里仰脸说。我是有良心,但你以后也别气我啊,哥。 第5章 哥。陈林松大他三岁,他这声哥叫了八年。 而多巧啊,现在多年过去,外面那个瞳眼黑亮的年轻人,也叫他哥呢。 沈子翎别过脸去,不忍再看陈林松如何嘴唇颤抖,好像含了满口的热油。 他多想报仇,可匕首一刺,却刺到怜悯。 到底八年恋爱,终究人非草木,脑子辨得了是非,心哪儿能啊? 沈子翎立着不动了,陈林松则是悲愤交加之间,大步走到了卫岚跟前,咬牙道。 “玉坠真的在你那儿?” 卫岚比他高,毫不虚他,眉毛一皱:“是在我这儿,怎么了?” 为表真实,他将坠子掏了出来——这些天没少受他指肚摩挲,白玉透亮,连菩萨都耳目一新。 陈林松一口气好悬没堵死自己,顾不得体面,劈手就要去抢! 卫岚反应极快,扬手就躲了:“这是我哥的东西,你凭什么拿?” 卫岚年纪不大,点起炮来却是一把好手,激得陈林松胸口起了又伏,最末气不过,当真动起手来! 这下店里可热闹了。 卫岚打得过他,可料想世上不该有这么泼辣的小三,一时犹豫着没真揍。 陈林松倒是想要真揍,可店长从中阻隔,拉架拉得风箱里老鼠似的,两头受气。 沈子翎后院起火,也立刻赶过来,可拦不住这俩人高马大的正宫与外室。 闹剧最终以玉坠摔在地上的一声脆响为结束。 几人全愣住了,谁也不知道玉坠最终在谁手里,更不知道是谁失手打了。只见到那造价不菲的好玉如今碎在地上,慈眉善目的菩萨也已身首异处。 僵持数秒,陈林松先撤身而出,脸色阴郁地理了理衣领,拎着西服走了。 临走,他狠狠一瞪卫岚,转而又望向沈子翎,神情堪称痛心疾首,像看着位误入歧途的弟弟。 一张嘴开了又合,他最终叹了口气,说我们改天再好好谈谈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门关,车走。 场面冷静下来,店长长吁一口气,理着台面上乱了的东西,喃喃说早知道不听八卦了,真造孽…… 沈子翎默默立在原地,定定瞥着那地上的碎玉出神。他的八年时光碎了一地,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 许久许久,他正要弯下腰去,卫岚却抢先一步,掌心叠了厚厚几层抽纸,将玉石细致拾到了上面。 沈子翎一怔,旋即陪他蹲下去,听他说道。 “哥,我没想偷你的坠子,我就是……我没找到机会给你。” 沈子翎双臂搭在膝头,下巴抵上去:“我知道。” 卫岚捡好了,丁点儿不漏,递过去又担心:“哥,碎成这样,还能修吗?” 沈子翎想说碎就碎了,有什么好修的。 话到嘴边,往事一股股往喉咙涌,涌得他字序混乱,末了说道。 “……不知道。大概不能了吧。” 沈子翎走前跟店长道了歉,说给他添了麻烦,又笑说改天请他吃饭。 店长虽然不明缘由,但旁观一场,也猜了个大概。 他和二人都是多年好友,眼见漫长恋爱闹得惨烈收场,他也唏嘘不已,又看沈子翎显见的强颜欢笑,不免心疼,玩笑说一顿哪够,得三顿。 说完他又拍拍沈子翎肩膀,说没事,两人好聚好散,往后日子还长着呢。 出了咖啡店,天色已晚,沈子翎一步不想多走,打车回去。 汽车后座上,他倚着窗户,指头拨着手里的白玉莲座,想起这玉坠的来由。 那年他大二,小病缠身,一年不断。陈林松那会儿刚毕业,兜里空空还省吃俭用给他买了块好玉,又托人去寺庙开光。捯饬一通后,献宝似的给他戴在脖子上,说能除厄运。沈子翎也就当宝贝似的,巴心巴肝,戴到了现在。 现在,玉碎而瓦全。 他轻轻攥了手心,疲惫不堪地闭上了眼睛,宁愿相信妈妈曾经说过的话,相信是菩萨显灵,替他挡灾呢。 咖啡店里,卫岚到了下班时间,兼之老宋做好了饭,打电话催他回去,他也就穿衣走人了。 走的时候,店长正打电话,掩了手机,说小卫,帮忙把垃圾带一下。而后又对着电话那头说今天陈哥来了,哎呀你是不知道…… 卫岚带着两大包垃圾,用臂膀抵开门钻出去,又听玻璃门在他身后哐啷合上。 他在微微凉了的傍晚里叹气,心说小卫和陈哥,听着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回到青旅,小院里今天没烧烤,而是挺朴素地在厨房门口支了张圆桌子,旁边散了几张塑料凳子。 院里唯一的小投灯挂在院子正中的槐树树梢,随风微微摇晃,远处是日暮,收尽苍凉残照之景。 老宋在厨房忙进忙出,旁边有几个驴友蹭饭,这会儿有的在发碗筷,有的在帮忙端菜。 这一幕挺像老宋以前带他去参加过的农村大席,卫岚在令人安心的小小热闹中,愈发觉得今天的经历不可思议,他即将要卷入的感情更是一团乌糟糟的乱麻。 饭后,他心事重重地找到老宋,原本不想说这事,可眼见着事态发展得要涉及到纲常伦理了,他没了主意,只好求助。 老宋饭前在忙,饭后依然在忙,见卫岚丧里丧气要说话,就让他别白说,先帮着收了桌子。 收完桌子,卫岚在厨房洗碗,老宋在旁监工,顺带听听这小孩究竟要吐什么牢骚。 水池哗哗,卫岚低声道。 “宋哥。” “嗯?” 卫岚做了个深呼吸,心底再怎么下定决心,如今道出口也知道是不光彩。 “我好像……给人当了小三了。” 第5章 梦中人——五 弥勒今天挺高兴,初到个新水库,没想到鱼情很不错,一下午给他收获了满登登一小箱。 指头大小的麦穗鱼他都顺手喂了野猫,剩下差不多全是鲫鱼,他打算带回去,留着炖汤。 最让他乐呵的是条斤把重的翘嘴大白条,又肥又大,足有胳膊粗细,美得他舍不得收钓箱里,一路拎着回来的。 喜滋滋回了青旅,没等他把大鱼昭示天下,却见小院里乱了套,是正在上演全武行。 他定睛再看,主演正是自己的两位忘年交,小的那个追着更小的满院跑。 眼瞅着卫岚要被逮住,弥勒连鱼都来不及放下,赶上去效仿老母鸡护崽子。 “柏舟,怎么了这是?有事好好说,别动手啊。” 宋是老宋的姓,而柏舟,是他常年被省略了的名字。他这名字偏于风雅,和他经年放浪不羁的作风实在不相符,也就只有弥勒这样与之相识多年的老大哥还记得。 而他此刻气得喊打喊骂的样子,显然更对不起弥勒这声春风化雨的“柏舟”了。 他是名实不符了,却也有弥勒这样人如其名的,生得好比弥勒佛,慈眉善目,心宽体胖——的确是敦实,此刻拦在二人中间,一时之间还挺难突破。 老宋瞪了一眼他身后的卫岚,刚要说明原委,却又扫到弥勒提溜着的大鱼,登时睁大了眼睛。 “我去,这么大?” 弥勒对老友变脸如翻书的性格已经习惯,从善如流地一笑,另一只手在后头推搡卫岚,让他快走。 “可不是吗,就咱俩上次路过的那个水库,我今天去野采,没想到还真挺上货的。你明天没事的话,咱俩一块去。” 老宋伸手提了提鱼,笑道:“真沉,过会儿我给腌上,明天烧了吃。” 刚说完,他瞄见后头要溜走的卫岚,又老鹰抓小鸡似的,骤然出手,一把薅住。 “你给我站住!” 卫岚被揪了衣领,拼命挣扎,活鱼似的要脱钩;老宋则跟上了大鱼要起竿似的,死死拽住不松手。 弥勒在二人中间给搡得团团转,揉面似的,好不为难。 正在这时,院里的大狗闻到鱼味,以为他们在玩,就兴奋不已地扬着前爪扑上来,哈喇子淌了老长。 老宋下意识躲了下,让卫岚得了机会,一步挣脱出来,又立刻被撵得四处乱窜。 一时之间,人在跑,狗在叫,又围了几个在看热闹。 弥勒那体格,哪有能耐陪小年轻胡闹,只得智取。 看着卫岚一步踩大垃圾桶,二步踩水管,第三步上了厨房房顶,暂时脱离险境,他大叫了一声柏舟,在老宋回头的瞬间,又甩开膀子,使劲把大鱼扔了过去。 老宋护鱼心切,两手稳稳接下,正是莫名其妙,弥勒已经气喘吁吁赶过来,累得一手扶膝,一手还抓着他的肩膀。 “咱别……别闹了成不成,到底怎么回事?” 老宋把鱼提在手里,嗤了一声,想全盘托出,又担心弥勒这把年纪了,再给气出高血压。他思忖片刻,只好筛豆子似的,一点点抖落。 “他喜欢男的。” 弥勒一愣,从前倒没看出卫岚有这个取向。不过他四十来岁了,走南闯北什么没见过,喜欢男的怎么了,至少喜欢的是全须全尾的活人,又有什么不行? 第6章 他开明,让他搞不懂的是,老宋分明更是个开明到了不得的人,怎么会为了这事就要揍小孩? 老宋见状,又道:“他给男的当小三。” 这下弥勒也眉头大皱了,不过他审时度势,不肯发作,生怕老宋这边已经烧得旺,自己再添把火,会给卫岚燎得屁/股开花。 他雷声大雨点小,指着房顶的卫岚教训:“怎么搞的!谈恋爱就谈恋爱,怎么还弄出作风问题来了!” 卫岚在房顶抱着杆子,瘪嘴不吭声,一副可怜受气样。 弥勒觑着老宋反应,继续和稀泥:“看给你宋哥气的,过会儿下来把他车刷了,就当赔罪了,听没听到?” 卫岚点点头。 老宋依旧面色不善,但瞧着缓和了些,弥勒打铁趁热,又说。 “不许给人当第三者了,好好的孩子不学好,学这些干什么。” 可卫岚被这话戳了肺管子,顺坡不肯下驴,喊道:“我又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喜欢他而已,我哪知道他有男朋友!” “嘿”,这话激得老宋火气又上来了,“你才来这边几天啊?床都没睡热,就喜欢人家喜欢得要死要活了?有没有点儿出息!” 卫岚委屈极了:“我又管不了自己的心……” 老宋:“你别在这儿给我心啊肺啊的,你先好好管管自己的脑子行不行?知道人家有对象,就利索点儿断了不行吗?还非得上赶着去往人家被窝里挤?再说了,我在这儿给你做饭,天天当爹又当妈,你小子在外面当小三?” 卫岚提了口气,又吐出来:“上次那个谁跟人有老公的好了,你也没管他啊。” 老宋:“我和他什么关系,和你什么关系。再说了,他那次翻窗户不及时,被人家老公打警察局去了,不还是我去领的人吗?” 卫岚想起今天咖啡店里的争端,脖子一梗:“哪天我也被揍警局去了,我不要你领!” 老宋气笑了,扭脸看着弥勒,片刻之后,他忽然低声道:“不对啊……” 弥勒松了口气,大为欣慰:“就是,你跟个孩子较什么劲……” 老宋把鱼塞给弥勒,咬牙道:“这小子能爬屋顶,我爬得不比他快?我在下面跟他废什么话!” 说着就要往上翻,吓得弥勒拼了老命,从后面抱住他,说柏舟,咱新世纪不兴打孩子了啊,而且你手重,再给他打坏了!卫岚,卫岚,你晚上不还要去给人唱歌吗?别迟到了! 且说且冲卫岚使眼色,让他快点儿跑。 卫岚会意,立刻三两步跳了下来,一溜烟儿跑了。 等卫岚没影了,弥勒才松手,这时候,两人已经满身鱼腥味,鱼鳞也掉了满地。 场面冷静下来,老宋把看热闹的轰走,又把鱼挂在了晾竿上。 弥勒刚才虽然抱得紧,但却也拦不住他,卫岚没借坡下驴,他倒是下了。 不然怎么样,真给他腿打折? 就卫岚这犟性子,恐怕即使打折他的腿,他也只会从情种变成个瘸腿的情种。 弥勒心如明镜,知道方才一场,不过是唬人罢了。两人分着唱红白脸,至少得让卫岚知道这事非同小可。 这时候歇下来,他颇无奈地笑说。 “你也是的,当年……不,就不说当年,你现在闹得不也比卫岚厉害多了?还教训起人家来了。” 老宋咂咂嘴:“我是我,他是他,我俩又不一样。” 说罢,他凑手点了根烟,仰脸望着烟波蓝的天上挂了星子,慢慢呼出一线青烟。 他一瞥弥勒,心道,还护着呢,也就是你不知道他还稀里糊涂跟人睡了,不然刚才得忙着给我搬梯子。 卫岚要去的酒吧离青旅不算远,在门口着急忙慌地扫辆共享单车,十来分钟也就骑到了。 酒吧叫名“火塘”,介于清吧和夜店之间,是处挺热闹,但不至于热闹出事的所在。 火塘有来由,就是每天傍晚时点起的篝火。 届时薄暮冥冥,火塘烧得桀桀,炭火的焦木香中,会有乐队和驻唱歌手前来演出,顾客喝着小酒跟唱听歌,氛围十分之好。 然而,夜那么长,一把篝火要燃到清晨五六点才熄,乐队总不能扯着嗓子又唱又跳十小时,所以每晚也会有三四个零星热场的。 卫岚就是那个热场的。 热场歌手的待遇不会太好,时薪低不说,甚至还会有喝大了的乐队粉丝不乐意看暖场,大多数人兴致缺缺,少数爱逞能的,还会在底下喝倒彩。 卫岚就遇到过一次,当时他抱着吉他,在唱经理安排的民谣,那边忽然爆起个男的,嚷嚷着让他滚下台去,唱的什么东西,一点都不摇滚。 男的很快被同行的人拉扯着坐下去,但话已经喊出去,百来号人都听着呢。 这事换了别的小年轻来,得臊个满脸通红。可卫岚经过一年习练,已经能面不红心不跳,连音都没弹错一个,且唱且在心里冷哼。 摇滚?在小资酒吧听歌喝酒很摇滚吗? 你知道什么才叫摇滚吗?在无人区里爆了车轮,一行人连不到卫星电话,对着路过车队求援,结果险些被抢劫抛尸!这才算摇滚。 卫岚原本也算个娇生惯养的,不通世务,可自打进了驴友团,且不说有几次的确惊险,就说有一阵跟着老宋流落荒野,险些三天饿了九顿。 打那以后,他乖觉了,终于明白城市是个好地方,至少不能让人饿死;钱更是个好东西,至少能让人填饱肚子。 所以热场歌手怎么了,被喝倒彩又怎么了,他还在天桥底下卖唱过呢,也没什么大不了。 同样的事,卫岚经历过不少,都没能让他那颗年轻的心泛起丝毫涟漪,可今天旧地重游,再来火塘,他那心在腔里蹦个不停,呼吸都赶不上拍子。 原因无他,还是沈子翎——他那天就是在火塘撞见的沈子翎。 那天唱完歌后,他紧张兮兮下来想要个联系方式,却被喝醉了的哥哥三言两语哄住了,又一阵风似的吹往了酒店。 此时此刻,他站在台上,眼睛不自觉往沈子翎曾经待过的地方瞟。说来也怪,这才分开两三个小时,怎么就又想得很了呢。 偏偏今天又是民谣歌单,嘴里唱的歌词也应景。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他那沈子翎可是够野的,而他自己,如今却是连家都没有。 将来二人要是真的好上了,沈子翎说要去他家看看,他该带人家去哪呢?青旅的小床铺吗?还是远在天边的那个…… 卫岚浮想联翩,想得心乱,幸好手还很稳,吉他没乱。 热场歌没几首,很快唱完。 下台之后,他正愁去哪儿,就被人远远叫住了。 招呼他的是个女生,二十来岁,中等偏高的个头。 要说摇滚,这女生可是够摇滚的,脑袋顶着黑白中分的短发,乍看好像魔女库伊拉。身上是曼森t恤配短款的涂鸦牛仔裤,外头罩了件少说大出五个码的红格纹衬衫,中间裸出一段线条紧实的长腿,脚上又蹬了双硕大无比的机车靴。 而即使浓妆打扮,还化得嘴唇乌紫,依旧不难看出她底子很好,样貌流丽。 女生名叫董霄,卫岚认识,却不太熟。 当初也是在火塘认识的,他唱歌,唱完后和底下来捧场的朋友喝酒。 董霄是他朋友的朋友,又都是玩音乐的,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第一次见董霄,她打扮得也和今天差不多。卫岚在驴友团里广交朋友,乱看闲书,有个当视频博主的美女姐姐曾经给他看过一本杂志,上头写过董霄这类的穿搭风格。 他于是就问,问她这是不是grunge(垃圾摇滚)风格,又引申出去,问她是不是喜欢nirvana(涅槃乐队)。 董霄当时挺惊讶地笑了,她以为这又是个内里空空的帅哥,没想到还有两把刷子。 那天二人多聊了几句,卫岚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小乐队的贝斯手,现在乐队里青黄不接,只有她和主唱两个人,身边正缺个鼓手。 董霄得知卫岚会打鼓,提出让他去试试,没想到一试之下,效果好得出奇。 她当天就抛出橄榄枝,要他加入,可卫岚犹豫,暂时没接,毕竟他不知道自己能在这个地方待多久,别到时候乐队刚组了两天,驴友团那边要启程,害得他左右为难。 但过去几天,情况大有不同——他和沈子翎更进一步了。 虽然这一步迈得太大,险些扯着裆,但仍旧算是有了进展。 卫岚不管是日拱一卒还是狂轰滥炸,结局是抱得美人归就好。而为了“美人归”,他非得留在这座城市不可。 于是不需要董霄过多游说,卫岚这次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董霄很惊喜,豪迈万分地要给他买酒喝,说搞乐队的,不会喝酒可怎么行,堪称是带坏小孩眼都不眨。 不过她到底晚了一步,老宋比她更坏,害得卫岚早在大西北就对着漫天星空烂醉过了,这时候喝起来毫不含糊。 第7章 董霄不急着走,跟他边喝边闲聊,说火塘之前也找了他们乐队,他们也确实过来了一次,但那次和其他乐队有了点小矛盾,闹得不欢而散。再加上他们也就俩人,主唱和贝斯手站在台上,看着确实不太像个乐队,所以之后即使火塘再找,他们也没再去演出过了。 这下好了,凑齐了三人,虽说连圈麻将都开不了,但站在台上好歹像那么回事了。 董霄弯着狭长眼睛,笑得像只懒怠狡黠的黑猫,说别看火塘装得挺文艺,其实势力着呢,来演唱的乐队全分三六九等,按照人气高低来排。人气高的,乐队下去包个大卡座,洋酒畅饮;人气低的呢,喝瓶1664还得看人脸色。 其实还有很多可说的,董霄在乐队圈子混迹多年,什么牛鬼蛇神没见过? 然而,这些她都没说,为着卫岚今晚兴致缺缺,像霜打了的白菜。 她好奇问怎么了,卫岚犹豫一下,说道。 “我谈恋爱了。” 董霄笑了:“那不挺好?这年纪是该好好谈场恋爱了。” 卫岚重新订正:“先爱了,还没恋上。” “什么意思,暗恋吗?” 卫岚点点头:“差不多。” 董霄来了兴趣:“跟谁?我认识吗?” 卫岚之前也在火塘见过沈子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加以描述,不料董霄还真知道。 “他啊,我知道,我之前在别的酒吧也见过他。长得没话说,往那一杵就招蜂引蝶……你俩还挺般配的。不过,我看他老是跟个漂亮姑娘一起出现,他俩不是一对?” 卫岚知道那姑娘,是沈子翎的同事兼好友,俩人天天跟高中闺蜜似的形影不离。 “不是。但他有男朋友了。” 董霄不愧是滚圈出身,对于此事处变不惊,思量片刻,她下了结论。 “放心,你的赢面更大。” 卫岚眼睛一亮,这可是他单方面陷入爱河后,听到的第一句好话了。 他想见好就收,不往下问,免得这只是人家的一句客套。 可他又实在疑惑,就还是问道。 “为什么?” 董霄托着腮观察他,见状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因为我看得出来,你是真的很想追他。你不缺喜欢,只是缺了点儿动力而已。至于他那个男朋友嘛……从来不陪他到酒吧听歌的对象,能是什么好对象?又没结婚又没领证,权当你俩公平竞争了,大不了就挨顿揍呗。” 听此一言,卫岚又想起今天咖啡店的种种,那时的沈子翎神情低落,状态绝对和“幸福快乐”不搭边。 苦辣的酒滚过喉咙,他在微微的醉意里好像成了位欺霜傲雪的大侠,心底漾出一股子豪气。 就是。 横刀夺爱怎么样?欺世盗名又怎么样?他只是想让他哥幸福。 而那个所谓“陈哥”给不了的,有的是人能给! 时候不早,卫岚喝完这一瓶就要走了,临走董霄找他约排练时间,问这周周末行不行。 卫岚想了一想,问能不能改天,这周他们驴友团要去郊区新开的露营地。 董霄一挑眉毛:“你们那个团不是穷游吗?怎么还有钱去露营地?” 卫岚回说:“我也不知道,好像因为宋哥跟那露营地老板很熟。” 卫岚走了,董霄也无意多留,陪他一起往外走:“宋哥?你们驴友团的团长是吧?” 卫岚说对,又玩笑道:“怎么了?不会你连他也认识吧?” 董霄也觉得颇不可思议:“我还真……真认识。也不算认识,反正我知道他,经常在各个酒吧撞见。这不算什么,关键是那些酒吧里的人好像都跟他挺熟。你这宋哥是个交际花啊?” 卫岚无言,想到老宋今天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只暗自祈祷回去后,交际花不会变成食人花。 二人口中聊着,脚下走着,刮过了酒吧中场。 他们走过的某个卡座里,刚才出现在对话中的“漂亮姑娘”接起电话。 “哎,陈林松真不是个好东西……早知道那天我就该先替你扇两巴掌!而且我跟你说,之前有一次……” “对啊,很恶心吧!后来还……” “早知道这样,你大学那会儿就应该……” “他俩早分了!你不知道吗,那次……” “好了好了,不提这个,多说两句酒都要吐出来了。” “话说,那个对你有点意思的小帅哥,他今天又来唱歌了。我看到好几个人找他要微信,他都没搭理。看来没咱俩想的那么花花嘛,要不然你找他试试?他那天下来后不还找你来着嘛?” “什么叫‘没发生什么’,你怎么听起来不太对劲,你也喝了?” “试试也没什么,赶紧试个新人把那个老的顶了。对了,说到这个,luca说周边新开了个露营地。” “这周末你有空吧,要不要去看看?” 第6章 moonlight——一 卫岚当晚蹑手蹑脚回了青旅,本想偷摸上楼睡觉,没成想被拦在了门口,拎到外面领受了好一顿咆哮。他受了董霄的鼓舞,脊梁骨挺得更直,那模样旁的不说,可是够欠揍的,好歹在弥勒的阻拦下才没真挨上一顿。 这几个人心都大,况且一年来纵使不算同生共死,也绝对算是同甘共苦。如今卫岚被骂了也不计较,老宋骂了人也不心虚,第二天起床又是插科打诨,兄不友弟不恭。 如此到了周末,露营当天清晨。 卫岚推了驻唱的活儿,又跟咖啡店请了一天的假。店长表示请假可以,不过今天店里要卸货,那儿就一个女生,恐怕忙不过来,让他去帮了忙再走。 卫岚应得痛快,然而他正处在个睡不饱的年纪,平时都是上午补觉,下午干活。这会儿骤然早起,还挺不习惯,迷迷瞪瞪就过去了。 今儿阴天,一路凉飕飕的冷风都没吹醒他,而等到了店里,不等他给自己来杯美式,睡意就不翼而飞。 原来周末还要加班的不止他一个,沈子翎同样临时被上司叫过去对接,这时刚从毛都没讨论出来的项目研讨会下来,打算买杯咖啡再去过周末。 同来的还有那个女生朋友,等咖啡时聊天,从同事八卦聊到脑残客户,最末两厢把气一叹,总结道俗话说得好,干我们这一行最忌讳的就是干我们这一行。 卫岚打过一声招呼就搬箱子去了,没贸然上前搭话,进进出出间听见闲聊内容,暗自要笑。他觉得沈子翎很可爱——说话可爱,说话时再标志不过的菱唇一开一合,也可爱;语气可爱,精心打理过的发型翘起不服帖的一两撮,更可爱。 桃花瓣儿似的眼睛很可爱,可眼下两弯青晕,显出了一点儿憔悴。 这么说来,他是不是瘦了? 念头一出,卫岚不动了,抱着一摞箱子站在路中间,被后头人当石头碰壁了才反应过来。 将箱子放进储藏室,他不自觉拧深了眉头——还真是瘦了。 沈子翎比二人初见时瘦了不少,身体遮在衣服底下看不通透,可露出来的脸蛋明显小了一圈,瘦出了个尖尖的小下巴。 卫岚身壮力不亏,懒得搬太多趟,索性一次三四个地搬,箱子码得比人高,倒也不见他腰被压弯。 那女生朋友见了,悄声跟沈子翎玩笑:“果然是年轻啊,你当初谈的要是他,搬家的时候哪还用找搬家公司?” 沈子翎也看了过去,恰好卫岚完活儿,在洗手池冲了把脸。他把泼湿了的头发捋到脑后,愈发显出鼻梁挺拔,五官深邃。沈子翎这才注意到他原来是个眉压眼的长相,两道浓眉压着影沉沉的黑眼睛,笑与不笑都是含露凶相,偏偏下颌也硬朗,仿佛粗头炭笔唰唰落下的速写一张,下笔利落,力透纸背。 也怪卫岚一见他就脸红,居然让他到了今天才发觉,他这位年轻的露水情人居然英俊得有肃杀之气,堪称大雪满弓刀。 沈子翎不会承认自己有瞬间的愣神,匆匆撤回目光,他说道:“合着我找个男朋友,就专为了帮我搬家?那我不如牵头牛回来,又环保,还只吃草。” 女生撇嘴:“老牛还知道只吃嫩草呢,你呢?我跟你说,灵长动物在这点上可比人家食草动物差远了”,她双手比在眼侧,“灵长类动物眼睛都长在一面上,不如人家牛羊眼睛长两边,视野开阔,不会只紧着一棵老树薅个没完。” 好一番八杆子打不着的奇思妙想,关键她旋即又绕了回来。 “反正年轻的总比老的好吧,至少好看好用还好骗。这小帅哥都注意你多久了,恐怕你勾勾手指就过来了。” 沈子翎无言,一挑眉毛,心说这倒是不假。 女生咬着吸管喝橙汁,叹了好大一口气:“烦死了,陈林松不会真的跟过来吧?好不容易出来玩一天,我可不想再见到他了,省得他又假模假样跟我套近乎。自打上次陪你去捉过奸,我现在看到他都犯恶心!” 沈子翎最近没食欲,现在连咖啡也不想喝,特地点了杯偏甜带奶油的摩卡,结果奶油都搅化了也没喝一口。 第8章 “谁知道。早知道就该养只狗,指谁咬谁,他敢来我就敢放狗咬。” 话音刚落,愿望实现,他的狗来了。 卫岚听见了方才一番对话,立即以公谋私,为他俩端来了两片刚烤好的坚果曲奇,借机搭讪,问他们是准备去哪儿玩? 问出口的时候,他已经做好抛弃驴友团,转身充当护花使者的准备了,没料到世事多巧,他们的目的地居然会是同一个。 天赐良机,卫岚立即卯足了劲劝说,前言说人多好玩,后语说跟着他们能打折,硬的不敢施,软的倒是来了个遍,就差成了扭股糖,缠在沈子翎腰上了。 女生爱玩,对此毫无意见,又存了私心,颇想撮合一把,就笑嘻嘻地点头说好。 这下成了二对一,沈子翎玩心也重,很爱热闹,犹疑地睃了眼卫岚,他担心对方会用那场糊涂情事跟他拿乔。 卫岚也正偷偷看着他,这一眼猝不及防成了对视。 沈子翎琢磨似的多看了几眼,他发现这人眼睛真黑,黑却不油,亮得透彻,没弯没绕,一眼能直通通望进心里。 沈子翎最终同意了,卫岚心底鞭炮齐鸣,过年了都没这么热闹,表面装模作样,只冲着二人一笑。 他发消息跟那边知会一声,得到首肯,三人就此同行,小学生春游似的,一起在咖啡店等着驴友团那边开车来接。等了不久,车流之中就开过来辆房车,后头跟了辆小面包。 毕竟是青旅配置,有车就不错了。 小面包已经满员,三人只好上了房车。 房车倒是宽敞,只有充当司机的老宋和充当唠嗑员的弥勒。 这车是老宋的爱车,平时宝贝得像眼珠子,哪肯平白让这么多人往里挤。今天是给了卫岚面子,当然也不是白给,老宋狮子大开口,在卫岚来问时就定好了价,要他免费给洗十次的车。 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卫岚发消息跟他砍价,他回个贱兮兮的斜眼笑,说不洗就不洗呗,又不是我对象没车坐。 卫岚没处说理,被拿捏了命门,只好服软。 几人上车,既然同行,少不得要互相介绍。老宋知情,剩下的弥勒又是根老油条,听卫岚介绍沈子翎时,把简简单单三个字说得像掺了蜜,登时什么都了然了。 女生落落大方,说自己叫苗晚禾,平时叫她苗苗就好。 苗苗没想到卫岚口中的沈子翎三个字会是那么熟稔,以为二人早就认识,多少算个朋友,于是自我介绍后,她自然看向了沈子翎。 然而沈子翎只记起个卫字,后头简简单单一个字却是卡了壳。 老宋瞟了眼后视镜,仗着房车驾驶座山高水远,嘀咕:“牛郎还知道留花名呢,你小子白睡一夜,连名都留不住。” 卫岚毫不介怀:“哥,我叫卫岚,保卫的卫,岚是……” 他想在沈子翎手心写下那个字,胳膊微微一动,究竟没落实,“山风岚。” 车程远,总得一个多小时。刚开始几人还能说说笑笑,渐渐沈子翎没了动静。 晕车,头疼想吐,胸口一阵阵烧得慌。 他不想扫兴,悄默声喝了半瓶水想缓缓,没缓过来,又去洗了把脸,依旧难受,索性去后头靠窗的单独位置上晾着吹风了。 青旅捡的小狗也在他们车上,名叫皮皮鲁,是只白绒绒的萨摩耶,看谁都吐个舌头傻乐,讨人喜欢得很。彼时的卫岚还在兴致勃勃和苗苗介绍小狗,还是弥勒眼尖心细,早早注意到了沈子翎的异样。 他正要过去问,忽然想到卫岚那情窦初开的傻样,就收住了脚步,转而悄悄捅咕了下卫岚,说你那朋友是不是身体不太舒服? 卫岚一看真是,立刻过去了,沈子翎倚窗坐着,他就人高马大地半跪在了人家跟前,像骑士要救驾。 “哥,你怎么了?” 沈子翎颦着眉毛,脸色白得像纸,连带着嘴唇都紧抿着没了血色,露出来的额头鬓角都隐隐有汗。 卫岚在这关头莫名分心,觉得沈子翎好像一朵揉皱了的玉兰纸花,风一阵阵吹过来,吹得他头发乱蓬蓬的,是花蕊飘动。 “没事”,沈子翎勉强一笑,“就是有点儿不舒服,过会儿就好了。” 苗苗也凑了过来,看他满头虚汗,忧心问:“你是不是又晕车了?” 沈子翎闭上眼睛:“唔,好像是。” 卫岚自责,说早知道不该忙着拽你上车的。 沈子翎微微撩了眼皮,觑着卫岚发笑:“傻话。我本来也得坐车过去,上哪辆车都一样。别围着了,真没事,过会儿就好了。怪我,太久没坐长途车了,都忘了自己容易晕车。以前出来,都是家里……”,他一顿,虚弱地改口,“都是别人帮我准备的,搞得我自己反而忘了这事了。” 卫岚不聋,更不傻,听得出来那裁掉的话是“家里人”,更明白所谓“家里人”,无非就是那位缠着沈子翎不肯放的“陈哥”。 他正处在个争强好胜的年纪,偏偏争的又是心上人,只恨不能学孔雀,开屏给沈子翎看。更恨不能当观音,分出千手来把沈子翎照顾得妥妥当当。 况且,即使不为着献殷勤,他也没法眼睁睁看着沈子翎难受。 他拜托老宋把车停在了下一个服务区,又陪着沈子翎去用冷水洗了手脸。 沈子翎沾了水也没好,反而落花流水,更不舒服了,他两手撑着洗手池,咬着牙根硬捱那一阵阵的恶心。 卫岚心疼坏了,慢慢给他顺着后心,说要不然吐一下,吐出来就好多了。没事,过会儿我收拾,你放心。 沈子翎舌根酸得发苦,闻言只是摇头,一来是要面子,哪肯在人家眼前吐个昏天黑地;二来确实是肚里空空,没东西可吐。 沈子翎最终也是没吐出什么,呕了两口酸水,反倒连累着食道烧得火辣辣。卫岚给他找了杯子倒水漱口,漱走了酸苦,没漱走头昏脑涨的难受劲。 回到车里,卫岚取两张湿巾敷在了他脑门上,又把刚买的苏打饼干给苗苗,让她看着沈子翎吃点东西,不然过会儿低血糖和晕车一起来,非得给他哥折腾死。 安顿妥当后,卫岚马不停蹄去找晕车药。 服务区没有卖这个的,他只能挨车借。幸而今天是周末,服务区车多,他问了半个停车场,终于给他问到辆同样出来野炊的suv,其中有个女生恰好带了药,慷慨解囊,给他掰了半板,还额外附送了薄荷糖和两张晕车贴。 卫岚满载而归,把要到的全使在了沈子翎身上,犹嫌不够,看对方那力不能支的样子,他灵光一闪,说哥你枕我腿上躺会儿吧。 此话一出,弥勒立刻搭讪着挪位副驾驶,苗苗愣了一愣,忙不迭跟了上去。 老宋浑然不知,还挺惊喜,说哟,你们终于有点儿良心,知道过来陪我唠唠嗑了? 弥勒从善如流,说这不是担心你在前面太无聊了吗?哎,柏舟,我记得你前几年还当过大车司机的? 前头老宋就自己那些年惊险的司机生涯侃侃而谈,后头只剩了卫岚和沈子翎面面相觑,外带一只狗正在啃刚拆的骨头,稀里呼噜好不自在。 卫岚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有些越界,可硬着头皮不肯收回,跟沈子翎面面相觑,他宁肯让话晾在空中。 最后是沈子翎先行失笑,让卫岚别闹。 大家都识趣,替二人清空了后排,卫岚抿了抿嘴唇,坐近了些,从后轻轻把住沈子翎的肩膀,跟他下保证。 “哥,你躺一会儿吧,睡一觉就到了。我肯定不乱动,你放心。” 沈子翎还是想笑,心道车里那么多人呢,你想乱动也得有机会啊? 可目光一扫,他却被卫岚脸上认认真真的担心堵住了嘴。 那神情真透彻,仿佛一汪池水,没有色心,也没有步步为营,仿佛真的只要他一声令下,眼前的年轻人就甘愿把自己缝成个大号棉花包子,给他当枕头当床。 沈子翎也说不好自己怀着怎样的心思,当真顺着动作侧躺下来,慢慢枕在了卫岚的腿上。 紧贴着他脸颊的大腿很结实,大概出于紧张,绷得好紧,可沈子翎也没什么资格抱怨,毕竟他能从耳朵里听到自己的心跳,一下又一下,非逼得他像个不通人事的小屁孩似的,枕个大腿就慌里慌张。 明明更亲密的肢体接触也有了的。 沈子翎强自镇定,跟他玩笑:“没想到你真能借到晕车药,还挺厉害。” 卫岚渐渐放松下来,脱了自己的牛仔外套盖在沈子翎身上。 “遇到好人了。而且,路上的人,互帮互助很正常。之前有一次正赶上十一假期,也是开着这辆车,结果被堵在了高速上。那次堵车特别严重,停了大半天没动弹,好像都上了新闻。我们这车还好,毕竟是房车,物资充足,可其他小汽车上的人就惨了,没吃没喝的。有人看我们是房车,过来问有没有方便面,愿意出五十一桶来买。其实那会儿我们挺穷的,都连吃好几天方便面了,但弥勒说这钱不能挣。最后,我们就用车里的热水泡方便面,拌着宋哥之前贪便宜囤的火腿肠,分给他们吃。” 第9章 沈子翎换了个平躺的姿势,仰脸看着卫岚:“真没要钱?那你们后来呢?” 卫岚:“后来,后来就又吃了好几天方便面呗。那段时间我们正要从甘肃到浙江,偶尔会停在服务区吃两口,不过服务区的饭又贵又难吃,还不如方便面。” 沈子翎替他寒碜,苦兮兮地一咧嘴:“不馋?” 卫岚不掩饰:“馋啊,所以弥勒后来受不了了,说宋哥实在太能亏待人了,是……鹭鸶腿上劈精肉什么的,反正给他损了一顿,又花好几百到服务区买了几只熏鸡回来,我们一天一只,撕在面里泡着吃。” 沈子翎笑了:“你还挺能吃苦,也没抱怨?” 卫岚想了想:“也没什么可抱怨的,反正我们是出来玩的,只要玩得好了,吃穿住行都无所谓。况且,都跟着宋哥混了,饿不死就行了。” 也是老宋能忽悠,成天念叨着狗不嫌家贫,况且卫岚本来也不怎么在吃喝上用心,在这样的年纪里,他攀过雪山淋过雨,追过风也逐过月,这世上哪还有更要紧的事? 可沈子翎不同,卫岚舍下的恰恰是他舍不下的。他二十来年都浸泡在城市里,离大自然最近的时候也不过是去景区游山玩水,他一面觉着卫岚这生存条件可够低的,另一面,又觉着在他日日夜夜于电脑前消磨时,能有这样一群人游历天下,倒也不算世间美景枉费。 二人又絮絮聊了一会儿,沈子翎有些困了,眼睛半闭不闭,喃喃说好亮。 而后,他的眼前降下夜幕,是卫岚会意,把手轻轻覆在了他眼上。 那掌心干燥温暖,袖口带着清爽气息,仿佛一剂最温柔不过的安神药,令人不自觉就要入睡。 卫岚听着腿上的人呼吸匀长,是慢慢睡着了,心里就漾着一股很安然的平静。车子前头聊得热火朝天,小狗不知什么时候也凑了过去,他们这儿倒是静谧,仿佛隔阂出来的另一方天地。 卫岚稳稳托住沈子翎的臂膀,让他睡得更踏实些,同时往后靠在了座位上,放眼望远处水绿山青,车窗筛出一段段的阳光。 他忽然想,如果天空是烛台,太阳是蜡烛,那么此刻一场火烫的烛泪流下来,会将他们浇筑成永不分离的一双蜡人。 二人在后头岁月静好时,前头的老宋不慎瞥了眼后视镜,大惊失色,险些被酸倒了牙。 “这是在干嘛?怎么还盖上了?在……在我车里睡上了?” 这个“睡”字,显然并非睡觉的睡。 弥勒往后一看,只能看到一件阔大牛仔外套同时盖住了卫岚的大腿和腿上的沈子翎,不免也觉得此景有些非礼勿视。 苗苗颇有同感,连忙找补:“子翎有点儿不舒服,躺一会。哥你刚才还没说完,你们上山后呢?” 老宋这次不上当了,一眼接一眼地瞟后视镜。 即使不是办事,二人在他车里卿卿我我也够寒碜人的。 “不是,我这房车又不是没床,四张呢!不够他俩睡的?” 弥勒洞察人情,在他那后脑勺兜了一巴掌:“四张也给你自己留着睡吧,好好开车。” 第7章 moonlight——二 等沈子翎再睁眼,房车已经在露营地附近停了好一会儿。 他眼前还黑着,想必是卫岚恪尽职守,给他当了一路的眼罩。他懵怔地眨一眨眼,长睫毛搔在掌心,卫岚立刻挪开手,为他复了明。 天光大亮,眼前的世界真是个澄澈的好世界。 露营地传来遥远的热闹,此畔却宁静,房车一侧的窗户半开,凉风习习,鸟鸣嘤嘤,纱帘被吹捧起来,送进来的空气是格外的潮湿而灵爽。 周遭冷阴阴,可卫岚的外套盖在身上,简直要一气盖到了膝盖,很能充当一个温暖被窝。 沈子翎还没彻底睡醒,可觉着脑袋轻快,四肢绵软,是睡了个好觉的体现。 可怜他这些天失眠,一来是乍搬回自己家不习惯,二来身边骤然没了人陪,更是不习惯。试过很多方法,吃了褪黑素,点了安神香,甚至搞起玄学,去求了个符塞进了枕头下,可兴许是神仙迂腐,不渡同/性恋,他于是到今早依然是睡得不好,天知道他的好觉藏到了哪去。 现在看来,原来是藏到了卫岚身上。 沈子翎睡迷糊了,躺人家大腿上伸懒腰,胳膊腿儿长溜溜伸出去,就在他快把自己舒舒服服抻成一节大猫时,却撞进上方一双带笑的黑眼睛。 “哥,睡得好不好?” 卫岚眉目原本都有些凶相,可此刻低了眉又顺了眼,睫毛扑撒开来,浓得成荫,显出了难得的柔和。 沈子翎教这样的一双眼睛殷殷望着,只觉着四肢都发烫成了热牛奶,稍一动作就要泼洒出去。他唯恐自己这胳膊伸出去,巴掌会不由自主摸到人家脸上,只好老实收敛了长手长脚,刚醒的嗓子又哑又细,他叽咕道。 “挺舒服的。” 此话一出,他见卫岚默不作声撇开了脸,耳根到脖子扑了整片的晚霞。 细一琢磨,沈子翎才想起这话并非初登场——二人结下露水情缘的那个晚上,他说过同样的话。当时他嗓子更哑些,染着哭腔,说完这话,又让卫岚再深一点。 最后深到了哪儿去?记不大清了,反正卫岚天赋异禀,去到的地方没人造访。 思及至此,沈子翎再也躺不住,一挺身坐了起来。 他冲着卫岚挺好看地一笑,妄图装傻。脸上装傻,心里可不傻,并且道德标准挺高,在内心给自己开批斗大会,反省自己是不是太过色//欲熏心——青天半日想起那档子事不说,就说他这失眠,治了这么久不见好,原来是要找小帅哥的大腿来枕。 这也太下/流了! 是很爽没错,但也太下/流了! 正当这时,后座传来苗苗的声音。 “哟,大少爷,你可算醒了。” 沈子翎这才注意到后排还猫了个人,不由错愕:“你怎么在这儿?” 苗苗撂下手机,顺利会错了意,开衫袖子作了水袖,装模作样一揩眼泪:“是……都是老奴的不是,耽误少爷和人家私会……” 沈子翎无语,还没想好怎么反击,那边卫岚这个枕头恢复了人身,非但有忙不帮,还站起来添乱。 “少爷,既然您醒了,那卑职就先行告退了。” 卫岚本来就高,这会儿冷着脸面微微躬身,还真像御前带刀侍卫。不过说完这话,他又主动破功,抬头一笑。 “哥,我真得去帮忙了。你跟苗苗姐先四处转转,过会儿要吃饭我去喊你们。” 他是真急着走,即使不帮忙也得走。毕竟那晚沈子翎醉得醺醺然,尚且记得许多,卫岚这个清醒犯错的,记忆更是清晰,他得赶在出乖露丑前逃离现场。 不过他逃得不利索,且走且嘱咐,及至拉开车门,一步踏在了台阶上,他还回头让沈子翎别太吹风,要是实在不舒服,过会儿他把饭送到车上。 车旁传来凉飕飕的奚落,是老宋回车里拿饮料,顺带看看情况。 “他要是不吃,你是不是还得喂他嘴里?” 卫岚一愣,扭过头去,反应与方才的沈子翎如出一辙:“你怎么在这儿?” 老宋,好巧不巧,那回答和苗苗也是换汤不换药:“对不住,是我这当爹的没眼力见儿,打扰小情人相会了。怎么着?来揍我?” 卫岚装相装了太久,如今看到老宋犯欠,就跃跃欲试地要原形毕露。 然而心上人当前,他还非得装下去不可。 他于是先老气横秋地跟老宋说了句别闹,又人模狗样地让沈子翎好好休息,过会儿见。 结果转身走出房车没多远,他就被老宋踹了屁/股,两个人立刻你一拳我一脚地闹上了。 卫岚棋差一招,忘了房车还有窗户,大变活人的情景被沈子翎尽收眼底。 沈子翎在窗边抱了双臂,看得直笑。 苗苗守了他半天,到了地方也没下去尝鲜,早就心痒得很。她过来想问沈子翎还难不难受,却见他笑得两腮都显了小小梨涡,想必是百病皆消了。 二人打小一起长大,许多年闹过吵过就是没散过,如今二十来岁,上班当了同事,回家也是邻居,再好的朋友也不过如此。 前些日子沈子翎悒郁不发,她看着也揪心,现在多云转晴,她也跟着宽心不少。 苗苗去收拾东西,笑嘻嘻地还叫他少爷。 沈子翎不辩驳,知道自己这一路上娇气,确实是当了少爷了。 他问苗苗怎么没跟着驴友团那些人一起去玩,苗苗把嘴一撅,说我也想啊,但不是得看着你吗? 沈子翎不解:“你看着我干什么?卫岚不是还在这儿吗?” 苗苗背上特地为了露营买的湖蓝尼龙布小背包,老神在在地瞥他:“我那不是怕你被占便宜吗?” 话是这样,理也是这样,彼此都不知根不知底,谁知道肚皮后藏着怎样的人心? 沈子翎下意识肯定:“这倒也是……”,旋即又下意识地回护,“不过,我觉得他不是那样的人。” 第10章 苗苗:“我知道。其实我也看他不像那种人,不过嘛,出门在外,还是小心点儿好。” 她顺手捧了沈子翎的脸,口吻夸张地嗟叹:“我们如花似玉的大少爷,要是被采花大盗给采了,那可如何是好?” 沈子翎干笑一声,哪敢跟苗苗说这花非但被摘了,还被嚼了吞了吃了,别在腰上狠狠捣作了一团恹恹花泥。 其实说了也没什么,毕竟苗苗希望他平安是一方面,想他另觅新人也是一方面。他不说,纯粹是因为这事没谱,并且将来也难有个谱。 再说了,这还没谱儿呢,尚且被两边朋友起哄架了秧子,他要是再往苗苗这炉旺火里添把柴……恐怕今晚就得被双双绑去入/洞房。 他和卫岚已经入过一次洞房了,当然,那晚是胡闹,今天枕人膝头睡了一觉,也是胡闹。 沈子翎家教严,从小被教育事不过三,所以这出格的事,有一有二,可是断不能有三了。 他从车窗望出去,见那俩人腿长步子大,转眼间已经要走出他的视线。 天气凉快,卫岚也穿得清爽,上是深蓝t恤,下是扎染的工装裤。就这么走进花木掩映,成为他眼中一滴小小的水珠。 沈子翎身上还披着卫岚那件阔大的牛仔外套,他若有所思地抬起袖子,轻轻一嗅。 卫岚的味道像海边,这本身也是个大海般无垠浩荡的人。 只是海水浇不了公寓楼里豢养的鲜花,山里的风也注定吹不到城市。 这一点,卫岚不懂,所以沈子翎要替他来懂。 另一边,二人错了半步,一前一后往露营地走。 老宋不回头地问:“你们没干什么别的吧?” 卫岚没懂:“什么别的?” 老宋等了一等,揽着他肩膀,遥遥回望了房车,又扭回头,做贼似的轻声说:“兴致大发,在我车里……” 卫岚那脸皮不比他厚,猛然挣开,觉着耳朵好像受了玷/污:“没有!怎么可能?” 老宋啧啧摇头,继续前行:“没出息,让人睡过一次就没下文了。你这怎么也算是黄花大小伙子,他也没说给你个交代?” 卫岚早习惯了老宋那副贫嘴恶舌,被他损得都脱了敏,这时听他说沈子翎,却是不大乐意。 “我心甘情愿的,你别说得好像他故意辜负我。” 老宋也不反驳,嘿嘿笑了两声。 “哎,关于你的情哥哥,我又两个消息告诉你。一个好一个坏,你想先听哪个?” 还卖上关子了,卫岚不想理他,心知狗嘴里不会有象牙。沉默地走了一分多钟,他又耐不住好奇——只要是跟沈子翎有关的,不管狗牙象牙,他都想听听。 “说吧。先说好的。” 老宋:“好消息是,你不是小三。” 这话中听,卫岚受用,决定见好就收,压根不问坏的。 可惜心思被洞察,老宋自动接话:“你装聋也没用,坏消息你不听也得听。坏消息就是,你连小三都不算,你就是人家犯下的一个错误。” 真话果然刺耳,刺得卫岚沉了脸色,快了步子,要把这说真话的王八蛋甩开。 然而王八蛋和他差不多的身量,三两步赶上来,后话也就如影随形地跟了过来。 老宋像个江湖骗子,且走且摇头晃脑道。 “依我多年的经验来看,你那哥哥八成是和对象吵架,负气出走,跟你瞎猫撞了死耗子。人家心里还惦记着对象呢,你倒好,非赶上去横插一脚。结果就是他把那晚当黑历史,你给当罗曼史;他变着法儿想跟你划清界限,你嘛……” 老宋顿顿,开始往外蹦成语。 “想移花接木,暗度陈仓,偷梁换柱,最后的结果,极大可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卫岚一味低头走路,走得步履生风,心里觉得老宋有时候真烦人——成天对他的“初恋”指指点点,烦人;说的话句句在理,更烦人。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和沈子翎的关系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都称不上。他只怕自己即使送上了脸去,沈子翎也连打都不肯打。 这天凉爽,树叶簌簌,天空阴恻恻地不肯放光。 卫岚一鼓作气走到了乌云的缝隙处,恰好在一小撮天光底下停了步子,转头看向老宋。 “如果我偏要勉强呢?” 阳光不吝啬地给他镀了金,卫岚一双眸子仿佛定定沉在池底的两枚通黑石子,不温润,很凌厉,带着还没淘尽的锐气。 老宋不为所动:“还偏要勉强,你当你是赵敏啊?再说了,即使你是赵敏,你那哥哥也不是张无忌,让人家放弃周芷若,难。” 卫岚年纪小,没看过这个,听得莫名其妙,只好临时改了说辞。 “我要是臭不要脸呢?” 这下对了路子,老宋一巴掌狠狠拍在他肩膀上,说:“那你就缠着他呗,俗话说得好,烈女还怕缠郎呢。俗话还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卫岚被他拍得一趔趄,很觉听不下去,一会儿郎情妾意一会儿苍蝇鸡蛋的,老宋说起话来,嘴里像要跑火车。 但提炼中心,他懂了主旨是要“缠”。 乍听可行,可卫岚想起老宋的种种行径,对此又有些狐疑:“真的?” “真的”,老宋诚恳点头,“只要以后被警/察叔叔抓到,别把为师供出来就行。” 卫岚无言以对,索性以毒攻毒,也开始不上道:“……你再不正经一点儿,我回去把你摩托车轮子卸去卖了。” 老宋哪想到卫岚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把眼一瞪,试图恐吓:“你……你敢!祸不及子女家人你懂不懂!敢动我宝贝我揍你!” 卫岚有样学样,耸耸肩膀:“揍呗,到时候我往弥勒身后躲,我就不信你能打死我。” 一来二去间,二人已经快到扎营处,身边渐渐热闹起来。 老宋对这小无赖没办法,举双手投降退让:“行行行,说正经的。首先,你哥虽然惦记着对象,但他俩关系肯定是有裂痕了,不然也不会有你们“犯错”的机会。你就趁虚而入,连勾引带离间,看这条缝能不能撕得更大呗,最好活拆鸳鸯,他俩分了,你不就上位了吗?” 真缺德,卫岚心悦诚服,心说果然这种缺德事还是得宋哥来。专业人士,下手稳准狠。 老宋不知道卫岚已经把他编排成了宇宙头号无耻之徒,自顾自又说:“再者,人家得对你有意思,你那才算“纠缠”,要是对你没意思,你那就是骚扰了。你看看他肯不肯让你缠着呗。” 卫岚没经验:“怎么缠?寸步不离?” 老宋:“你那叫盯梢。我跟你说,要缠人啊……” 没等他说出个所以然,弥勒像个背后灵似的,从二人身后冒出,幽幽道。 “柏舟,又误人子弟呢?” 二人正聊到精髓处,都被吓了一跳。 看清来人,老宋一摆手:“屁话,我这是教他怎么追人呢。” 弥勒笑眯眯道:“你追人是有一套,上次在乌鲁木齐,一气追了二里地,不把那个偷人小姑娘手提包的小贼捉拿归案了吗?” 卫岚:“弥勒,不是那个追,是谈恋爱的追。” 弥勒故作惊讶:“哦,那个追呀?那你请教他干什么?他都没谈过恋爱。” 卫岚怔了,老宋风流得有如栓不住的野马,江湖处处有传说,怎么可能没谈过? 不等他问,当事人率先质疑。 老宋气焰大作:“什么意思?我人称浪里小白龙,能没谈过恋爱?” 弥勒慢条斯理:“柏舟,一般来说呢,是要稳定交往至少一个礼拜以上,才能算是谈恋爱的。” 老宋登时偃旗息鼓:“哦,那我是没谈过。” 弥勒老大哥一般,站到二人中间,左拍了一下老宋,“所以,你就不要乱出招了”;右搂了一下卫岚,“你想追就踏踏实实地追,别想旁门左道。你记着,真心应物,不生分别。” 弥勒登场就是佛光普照,听他讲话,卫岚随时觉得要被度化了。 然而,弥勒随后拎出一筐有大有小,花花绿绿的蘑菇。 “这边还长蘑菇呢,我刚才去旁边树林里采了不少,说不定能吃。” 弥勒哪哪都好,唯独在做饭一事上太具创造性,自打驴友团连续被他喂进两次医院后,团里的小锅小炉就对他闭上了嘴。他倒是很能变通,做不了饭,就干起了采买,往常是不出错的,但看见这一筐蘑菇,卫岚后退一步,怀疑弥勒度人度腻歪了,要出手干脆炼化了他。 老宋接过小箩筐,装模作样一点头:“确实。反正这儿山好水好风景好,吃死了连坟都不用挖,就地一埋,来年还长蘑菇。” 蘑菇在二人的强烈反对下逃过一难,没被煲成蘑菇汤。驴友团的众人也在无形中逃过一劫,没结伴去医院春游。 弥勒心心念念的蘑菇没能上桌,他没什么所谓,不过比平时更能躲懒,盘踞在块大石头上,他拿着本闲书没完没了地看。 第11章 老宋则在底下忙得团团转,一帮小年轻只知道玩,他派好了任务都干不利索,帮那边扎帐篷的契好了地钉,又得帮这边做饭的架炉子。突然想起有东西落在了车里,他让唯一清闲的弥勒去拿,弥勒慢吞吞打了个哈欠,在大石头上做老太爷状,说腰疼。 老宋总不见得要跟一把年纪的弥勒打闹,但动手不行,也还可以动嘴。他一边指挥着几人来来回回往充气沙发里兜风,一边远远点着弥勒,评价他“倚老卖老”。 弥勒又是一个哈欠:“我是真老。” 老宋:“四十来岁不到五十,你这年纪都退不了休,装什么老大爷?” 弥勒翻了一页书:“柏舟,你这可不太尊老爱幼哦。” 卫岚蹲在地上,用报纸给烧烤炉子生火,连吹带呼之间,听这二位拌嘴。这俩嘴皮子都利索,打起嘴仗来,能你一言我一语对轰半天。 小小嘴仗最后以老宋的一句“亏你还姓孙呢,懒成这样,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儿像猴儿”告终。 卫岚的面前火舌燎燎,报纸在黑炭中蜷缩又萎顿,炉子底下飘出黑烟时,沈子翎和苗苗来了。 露营地在一处河畔石滩,背靠树林,对外营销是“天然氧吧”,过来一看名不虚传,确实草木蓊郁,流水潺潺,只不过恰好周末,过来“吸氧”的人着实不少。 幸而老宋有人脉,提前让人预留了处背风的好位置,忙活半晌,到了下午一点多,帐篷稳稳当当迎风矗立,他们也总算能聚作一堆,好好吃喝一顿。 就地铺开的野餐毯上,沈子翎擎着一串烤花菜谈笑风生,大家都旋风筷子漏风嗓子,眨眼间十来串下了肚,沈子翎还拿着那串磨洋工,小羊嚼草似的,半天就啃了个尖儿。 大家聊得热闹,各吃各的,苗苗跟团里几个女孩唠得起兴,也就没人注意到沈子翎干唠嗑,不吃饭。 除了卫岚。 卫岚吸取了车上的教训,眼睛像长了爪牙,只钩着沈子翎猛瞧,果然让他瞧出了问题来。 他没声张,离席几分钟,又出现在沈子翎身后,轻轻一拍人家的肩膀,换得回头后,他从身后变戏法似的托出了只挺大的面包。 沈子翎看看面包,看看卫岚,不明所以。 卫岚见他不动,索性半跪下来,拆开面包包装再递过去。 沈子翎维持着半回身的状态,迟疑着接了过来。 “你去哪儿找的面包?从市里带的?” 卫岚:“找人换的。看你没什么胃口,就去弄了点儿甜的,你尝尝合不合口味,不喜欢我再去找别的。” 面包松软油亮,满满黄油香气,闻着又浓又甜,的确比满桌子炸货和烤串吸引人。只是这面包明显出自面包房而不是加工厂,沈子翎颇诧异。 “人家从市里买的面包,你拿什么换的?” “呃”,卫岚挺心虚地往边上瞟,却没瞒着,“用宋哥的烟换的,一整条。” 沈子翎愣神,噗嗤乐出来。好小子,够败家的,一条烟才换一个面包。 更败家的还在后头,卫岚见了心上人的笑颜,登时觉着什么都值了——偷烟值了,事后被老宋追着撵着变着法儿地揍,也值了。 他半开玩笑地又说,“你先吃着看看,要是不喜欢,我看宋哥后备箱还有几箱酒。” 沈子翎余光瞥见老宋还在跟人大吹牛逼,愈发闷声笑得肩膀抖索,也不知道怎么就这么开心,分明这些年为他献殷勤的人数不胜数,怎么就卫岚运气好,一上来就献到了心坎上。 卫岚福至心灵,顺着藤爬,又悄声跟沈子翎耳语。他也不要面子了,为博美人一笑,讲起前几天他是怎么被老宋追得满院跑,弥勒怎么老母鸡似的护,他又是怎么登了房梁,溜之大吉。 当然没讲随后遇上董霄,被一语点通的事。这份小小的决心,事成之前,他都只留给自己。 沈子翎很久没有如此开怀了,这种感觉很奇妙,有一点儿无法无天的快乐,就好像回到学生时代,卫岚是个不学无术的坏学生,在带着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偷偷逃课。 沈子翎脸上还有笑意,歇劲似的吁出口气,他看着卫岚,心中有些带愧。 他最近身体不好,胃口也差,本来是想出来散心,结果路上晕车又补觉,反倒累了卫岚担心着慌,玩不痛快,兴许还要挨一顿雷声大雨点小的揍。 卫岚为他担了风险,沈子翎不能视而不见。他一点点吃着面包,说过会儿给卫岚打钱,让他照着牌子再买一条放回去。 其实老宋和卫岚之间不计较这些,喊打喊骂也是闹着玩。不过卫岚很珍惜沈子翎对自己的嘱咐,就乖乖应了下来。 沈子翎没什么话好说了,就眺望着不远处的暮春风景,脑袋短暂放空,一心一意地吃。 卫岚半跪得腿麻,就在斜后方坐了下来,一心一意地看。 面包吃了一半,沈子翎咦了一声,转头问。 “你吃饭了吗?” 卫岚:“还没。” 沈子翎:“那你不去吃饭,守着我干什么?” 卫岚沉默了下:“我等你吃饱了再去,不然总怕你不好好吃饭,过会儿又难受。” 这话太有油腔滑调的嫌疑,非得由卫岚说出来,才勉强像是掺了真心。 沈子翎一时判断不了真假,也就判断不了自己是被撩了还是被爱了——前者可以接受,后者简直是覆水难收。 恰好不远处,有人拿了烤肠在逗皮皮鲁,沈子翎借题发挥,玩笑开得刻意,“哎呀,那你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小狗。” 沈子翎以为卫岚要像旁人一样,顺着玩笑大叫,你怎么说我是狗;或者嘻嘻哈哈一通,跟他对着互呛。 然而卫岚闷笑不语,并且深深垂下了脑袋,发旋是乌黑的海洋,狼尾不驯地伏在脖子两侧,是染蓝的星子。 沈子翎向来聪明,这会儿当了不解风情的那个,直到卫岚抬眼看他,佯着委屈,瓮声瓮气。 “哥,狗狗把脑袋垂下来,就是要你摸他呀。” 第8章 moonlight——三 热热闹闹吃过了一顿饭,众人四散消遣。 露营地划得很大,涵盖了小半片林子,林子里能观鸟能散步,甚至还有攀岩项目;林子外能钓鱼能遛狗,还有个硕大无比的投影幕布,留着晚上放放电影。 现在天光大明,青旅的小年轻和旁边几个帐篷的攒局打桌游,这边狼人杀,那边阿瓦隆,剩下零星几个在打璀璨宝石。老宋吃饱了没事干,又懒得参与进桌游里——人家不肯带他也是一方面,自打上次他狼人杀里女巫一瓶毒药精准毒死了预言家,阿瓦隆里刺客一剑刺死了队友奥伯伦后,此类桌游就与他无缘了。 他索性也翻上了大石头,跟弥勒作伴。他抽烟,弥勒看书,天边云卷又云舒,登高望远之际,他轻轻怼了怼弥勒,下巴往左一撇。 “还真内部消化了,我早说他俩不对劲。” 弥勒顺着望去,见那是青旅里一对年轻男女,正你侬我侬地牵手往林子里走。前些天就看二人有些苗头,这两天春风一吹,果然给吹得星火燎原。 出游在外,最忌讳搞在一起,偏偏也最容易搞在一起。 弥勒年纪上来了,看情侣总带了月老的心态,觉着那姑娘是个正经好姑娘,小伙子却游手好闲,像个混混,凑在一处真是好锅配烂盖,可惜了。 他摇头叹气,目光落回书上:“现在的小年轻,搞起对象来也是……” 老宋:“……臭不要脸。” 弥勒一愣,心说罪不至此吧,却发现老宋所指另有其人,正是在不远处蜜里调油的卫岚和沈子翎。 说是蜜里调油,其实有点儿冤枉沈子翎了,毕竟他只是靠在充气沙发上读小说,是卫岚巴巴守在他身边,不肯挪窝儿。 卫岚看似闲闲懒懒四处看景,实则一眼两眼全落在了沈子翎身上。 沈子翎先还不理会,想他无聊了自然会走,没成想卫岚好定力,任凭那边儿游戏热闹喧哗,他自岿然不动,守着沈子翎,宛如位最忠诚的骑士。 骑士怡然自乐了,沈子翎这座被守卫的金银财宝反而不自在,终于从书中抬眼,莫名其妙地笑问。 “你不去跟他们玩,总在这儿守着我干什么?” 不等卫岚回答,他又添道:“放心吧,我现在浑身舒舒坦坦,一点儿毛病没有。好小狗,我放你假了,安心玩去吧。” 这话说得没有余地,卫岚又是身体健康,好胳膊好腿,加之手机早没电了,的确没什么理由于此枯坐。但他记住了老宋教的缠字诀,很不肯走。 僵持片刻,卫岚没了法子,只好借着年纪小,顺势耍赖。 “我不走。” 任他再要耍赖,人高马大的他将这三个字抛出来,依然有些生硬。他恨不得自己真是只小狗,最好像皮皮鲁似的,毛茸茸的适合扮傻,嘻嘻哈哈就能博得芳心。 不像他现在,即使厚了脸皮,奢了胆子,对沈子翎也总像老虎吃天,无处下嘴。 第12章 耳听着沈子翎没动静,卫岚把心一横,脸也不要了,低着声嗓,极力装出可怜相来。 “哥,你嫌我碍事吗?” 沈子翎似乎笑了一下,卫岚乘胜追击,很懂得一手不破不立。 “那你撵我,你撵我我就滚蛋。” 沈子翎蹙着眉毛,这回是真笑了。 “怎么还赖上我了。” 卫岚很喜欢看沈子翎皱眉一笑,两道长眉纠在一起,笑中有无奈,无奈中有一点点溺爱。 他多希望那溺是沉溺的溺。 沈子翎说赖,却也没有不许他赖,卫岚放下心来,正打算安安心心打发时间,低电量的手机忽然弹了消息。 【宋哥:这就谈上了?】 卫岚瞥了眼沈子翎,胸口存了点儿叹息,回复:没有。 【宋哥:功力不行啊,话都说成那样了,人家还只是不把你撵滚蛋。】 卫岚浑身一僵:你都听到了? 【宋哥:怎么没听着?嗓子都要夹冒烟了。】 后头跟了个龇牙笑的表情。 跟心上人撒痴,却被最损的哥们儿听了个正着,卫岚尴尬出了浑身鸡皮疙瘩,都不敢想老宋会怎么拿这事犯贱。 他搜肠刮肚,想找件能威胁得住老宋的事,没等从这堵混不吝的铜墙铁壁上寻摸到缝隙,老宋就主动放了他一条生路,发消息让他去车里帮忙拿包烟,以后绝对不提这事。 卫岚不信老宋会有这么好心,但不信也得照做,他跟沈子翎说回车里充个电,依依不舍地走了。 他这厢一走,老宋就跳下了石头,跟弥勒声称是要替卫岚占住位置,不让他的情哥哥被人拐跑。 弥勒盘腿而坐,书摊开其上,他摁着书页,犹如镀金的神佛显灵,往下探了身子,对老宋道。 “你啊,搅屎的棍。” 老宋毫不在意,说:“我要真是搅屎棍,那说明他俩的关系就是一坨屎。既然都是屎了,我搅搅怎么了?” 弥勒收回身子,懒得言语了。 沈子翎留心瞟着卫岚走远,等那身影消失在路尽头,他吁出口气,终于能从不破金身中脱壳。 平心而论,他从没有想要卫岚喜欢他,但同样平心而论,在一个如此喜欢他的小帅哥面前,任谁都不免拿腔作调。 况且,卫岚偏偏又是这么喜欢他。沈子翎不太明白这喜欢从何而来,仿佛正对上一句“情不知所起”,他只知道卫岚望向他的眼神太像在供奉一尊小小的神明,沈子翎不知要怎么从那样的眼神中化回肉身,只好原地坐卧在了佛龛里,等着他的朝奉香火。 幸好卫岚不总出现在他面前,否则沈子翎估摸自己真得装出点儿毛病来。 现在卫岚走了,沈子翎得以解放,没等他大猫似的找到个舒服姿势,那边就又来了人。 来人他认识,正是刚才房车的司机。这人似乎和卫岚挺熟,拌嘴不说,那打打闹闹的亲热劲就不像演的,可正因为是好哥们,沈子翎才隐隐预感对方是要来探他的虚实——开几句玩笑,再顺带着拿话敲打敲打。 沈子翎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卫岚,这会儿又要被他的哥们试探,无妄之灾,心烦得很,他平时在客户岗已经社交得心神俱疲,怎么到了周末还是逃不脱。 可心烦归心烦,等人到了近前,他抬眼向上看,长眉舒展,依旧是礼数周全地一笑。 他笑,老宋也笑,笑面虎似的指了指旁边位置,得到允许后坐了下来,还大剌剌翘了个二郎腿。 充气沙发另一端往下陷,两头成了分庭抗礼的跷跷板。 不管意欲何为,沈子翎总归是受了人家的好处,不好摆个冷脸,就主动说道:“谢谢你让我们搭车,也谢谢你们请我和苗苗吃饭。” 老宋一愣,仿佛早忘了这事,摆了摆手:“哎,这有什么的。” 人模狗样地撂下这句,他一手摁着膝头,话锋一转:“对了,我说……你还没跟对象分手吧?” 沈子翎给问哑了,他原以为得寒暄几句再旁敲侧击,没成想这人明打明敲,一点儿不带藏的。 他又怎么可能老老实实被当成犯人来审,八风不动地笑着,不答反问:“怎么了吗?” 老宋保持着玩笑腔调:“没怎么啊,我就是怕你和卫岚认识时间太短,不够了解他。我跟你说,那小子看着四平八稳,其实就是个叛逆小孩,你让往东他偏往西,你要上天他偏要入地。不仅叛逆,还犟呢,整个一驴脾气,人馋着不走,鬼馋着直转。” “哦”,沈子翎佯着受教,连连点头,“年轻人,叛逆点儿也正常。不过,你和我说这些干嘛呢?” 沈子翎越是装糊涂,老宋就越是要把这事讲得敞亮,大白于天下。 “他喜欢你嘛,这些话我不和你讲,也没处说去,对不对?” 沈子翎似笑非笑:“喜欢我?他和你说的?” 老宋慢悠悠望向远处,恰好看到石头上的弥勒在冲他大摇其头,他视而不见,继续道:“他那点儿心思哪还用嘴说,狗肚子里装不了二两香油。” 沈子翎不说话了,垂眸看着书页,嘴角还噙着一点儿笑意。 起风了,风声猎猎,刮得河边有腥湿的凉意。 三两句聊下来,针尖对麦芒,二人都在心里给对方定了性,他看他油腔滑调,不像个良师;他看他飘忽不定,也不像个益友。 那边儿的狼人悍跳预言家一整局,复盘时一圈人爆发出大声的笑与闹,风吹到这边儿,却是没人吭声,场面一时有些尴尬。老宋当然无所谓,估摸着卫岚要回来了,他清清嗓子,总结陈词。 “我说这些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说,你要是没把上一段关系断干净,只是想随便找个人解闷,那还是别找卫岚为好。他认死理,你不跟他把话说死,他能一直追你屁股后面跑。说不定你只想找个乐子,结果乐子反过来把你烦够呛……” 听到这里,沈子翎态度良好地打断了他:“要是我不单单是想‘找乐子’呢?如果我真的对他有好感,想认真发展呢?” 这句话说得太有水分,纯粹是沈子翎任性,看不惯老宋这振振有词的样子,想要刺他一刺。 老宋却被他彬彬有礼的模样蒙骗,一时怔住:“那……你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 沈子翎扳回一成,笑得自若:“这样才吃得饱啊。怎么了,不可以吗?” 这下轮到老宋无话可说,他原本只当卫岚的情哥哥是脸蛋漂亮,脑袋糊涂,理不清前尘旧事才跟卫岚缠扯,哪成想人家是理得太清了,早摆明了要骑驴找马。 以为是楚楚可怜潘金莲,结果是色胆包天西门庆,那这还有什么好说? 老宋两手撑着膝盖,站起身来:“……可以,当然可以。反正他才十七八岁,够你一天三顿吃挺多年。” 说完这句,他转身就要走,打算听从弥勒的建议,不蹚这趟浑水,却被从后扯住了袖子。 他莫名其妙回头,就见沈子翎云淡风轻的面具裂了缝隙,露出真真切切的震惊来。 “你……你说他多大?!” 第9章 moonlight——四 沈子翎没心情装相了,扯住老宋不让走:“他到底十七还是十八?你说明白啊!” 老宋舔舔嘴巴,隐约回过味来了,登时笑得更没了正形,任沈子翎摇撼了半天,才拖着长腔道:“哎呀……几岁来着,十七还是十八啊?成没成年呢?不太记得了,哎,其实这又有什么区别?” 他笑嘻嘻觑着沈子翎的反应:“反正都是水灵灵的高、中、生。” 天边一道响雷,仿佛正轰在了沈子翎头顶,否则不能解释他神情为何犹如五雷轰顶。 几道亮紫的闪电劈在天际,劈漏了天似的,露营地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起先雨丝微茫,不足为惧,老宋怀了颗幸灾乐祸的看戏心,弯腰找了沙发的充气口,又要沈子翎高抬贵腚,往边上捎捎。 把沙发差不多收拾起来,他顺手拎了旁边的几提子果木炭,发现沈子翎还在雨里神情复杂地一动不动。 老宋牙疼似的哎呦一声,从后搡了搡傻成了泥塑木雕的沈子翎:“哥们儿,我刚才闹你玩呢,卫岚成年了,放心吧。” 沈子翎转向他:“真的?” 老宋点头:“十几天前刚过完十八岁生日,你要是不信,就找他要身份证。” 沈子翎怼在嗓子眼的心往下落了半寸,却是无济于事的半寸——成年了又怎样,那也是十几天前才成的年。十八岁……沈子翎现在回想起自己十八岁高考,总觉得是上辈子的事了,可卫岚,卫岚却是在簇新的十八岁和自己睡了一觉啊! 他越想越要打寒颤,想到那晚他调情似的问卫岚是不是第一次,恰好一滴雨水落在他发顶,冰凉刺骨,针扎似的,他登时恶狠狠地打了个哆嗦。 苍天无眼,他守法了二十六年,哪知道这世上还有这么香艳的罪可犯? 老宋嘿嘿地乐,还是觉得此时荒唐可乐:“不是我说,哥们儿,你这拆包装之前不看看生产日期的啊?” 第13章 沈子翎勉强收拢了心神,慢慢往营地帐下走,听了这番话,无力理会,只作耳聋。 老宋也知道当面笑话人家有失风度,可憋了片刻,还是没忍住,继续嘻嘻哈哈:“敢情您老真不知道这是颗嫩白菜?” 沈子翎忍无可忍,嘴硬回道:“没事,我就爱吃嫩的。” 老宋学着京腔,应和:“哎,行,您牙口真好。哟,您看这后面,不就是那颗嫩的嘛?您老好好享用吧,别涮久了,涮久了哽啾,您再不爱吃。” 沈子翎回头,果然见卫岚冒雨赶来。 卫岚身高步子大,小跑起来,好像瞬间就到了身边,又脱了牛仔外套罩在沈子翎头顶,冲他笑道。 “哥,怎么不进去躲雨?” 沈子翎愣愣看他, 看雨珠沾在他发梢,一滴雨水从眉心蜿蜒而下,仿佛在那恨天高的鼻梁处迷了路,最末顺着腮边淌过了下颌——多英俊的人,多年轻的人,细看之下,沈子翎才发现他其实年轻太过,几乎嫩生生,也就卫岚不是个多白的人,否则放在乡土小说里,会形容他是一株新拔的水萝卜。 雨还在下,一时半会没有喊停的趋势,眼瞅着今夜露营恐怕无望,营地不少人已经收拾东西回家去了。 苗苗和新朋友们玩开了心,不大愿意打道回府。不过她没忘了这次是陪沈子翎出来散心,给沈子翎倒了个保温杯盖的热水,她问他的意见,是走还是留。 沈子翎肯定是想走,走回家去把门一关,期望睡一觉能百病皆消。可捧着热水暖手,他见苗苗且等他的回答且四下张望,见多了商场饭店,来露营地昼卧听风,夜眠听雨,对她也是一种新奇。 二人同龄,凑在一处,自出生就难分大小。前些日子沈子翎心情不佳,苗苗上班找他闲聊,下班在他家待到临睡才走,甚至干脆在他家住了客卧,陪他消遣,哄他说话,那时候她是姐姐,他是受挫要照顾的小弟弟。 现在,情伤初愈,苗苗嘴上不提,实则留恋不肯回家。这个时候,沈子翎自动自觉成了哥哥,看她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妹妹,于是宁愿留下来,让她玩个痛快。 他们不走,青旅那边由老宋领头,他什么没见过,一场雨全然不当回事,并且半仙儿似的,笃定这是一场雷阵雨,下到傍晚就能停,于是也不打算挪窝。 不久,雨线越缝越密,人也越走越多,很快,这儿就只剩了他们一拨人。 幸好,即使只有一拨人,人数依旧可观,十几二十个年轻人,很能把场子热起来。露营地老板过来,顶着潮气点燃了篝火,热烘烘暖洋洋,众人烤火闲聊等雨停。 卫岚照例来缠了沈子翎一会儿,可非但没缠出什么结果,沈子翎还越缠越躲闪,甚至渐渐有了点儿力困神危的意思,仿佛卫岚是个精怪,专吸他的精血。 卫岚察觉到了,不好再纠缠下去,只好怏怏走了。 他直觉上和理性上都怀疑是老宋说了什么,可过去问,老宋表现得比他更无辜,说没说什么啊,咋了,情哥哥不搭理你了? 卫岚也说不好,只觉得沈子翎不大对劲,像…… 他回忆了一下,眉头皱得深,说像受了什么刺激。明明刚才还好好的,你到底跟他说什么了?说我是个杀人狂?通缉犯? 老宋摇头,往沈子翎那儿撩了一眼,心说你要真是个杀人狂,通缉犯,你那情哥哥还真不一定有现在反应大,毕竟那是你犯罪,但险些睡了个未成年,这可就是他自己的罪过了。 旋即,他又想,这人也是奇怪,出轨出得大大方方,搞了个十八岁却像塌了天似的,良心若有似无,实在叵测。 另一边,良心叵测的沈子翎坐在帐子边缘的露营椅上,小狗皮皮鲁趴在他旁边休息。露营地老板有点儿怕狗,卫岚也担心小狗乱跑,就给戴了牵引绳。皮皮鲁最不爱这些,单方面跟卫岚生闷气,转而守在了沈子翎脚边。 沈子翎百无聊赖,一边把狗绳在手上缠了又松,一边往外看大雨瓢泼,下得地面都森森冒烟。 苗苗拖着椅子坐过来,问他怎么了,刚才不搭理卫岚,硬生生给人冷落走了。 沈子翎叹气,他虽然没想跟卫岚有所进展,但也的确没想冷落人家。可不冷落又怎么办,陈林松那边儿尚还缠个没完,他转眼就给自己惹了个刚刚成年的感情债,两头都是乱麻,一圈圈捆上来,缠得他意乱心更烦。 把牵引绳在掌心缠了好几圈又握紧,他看皮皮鲁,而皮皮鲁不知看到了什么,聚精会神盯着远处。 沈子翎忽然问:“你觉得卫岚多大年纪?” 苗苗一愣,不假思索:“他不是大学生吗?二十岁出头吧?” 沈子翎心里舒坦了点儿,至少不是只有自己认错年纪——卫岚留着染了发的狼尾,还在咖啡店打工,上酒吧驻唱,的确是任谁都要估错年龄。 苗苗看他一脸惨惨淡淡,好奇道:“怎么了?他不是吗?” 沈子翎摇头,轻声说:“才十八呢。” “啊?” 苗苗登时睁大了眼睛,目光来回在沈子翎和卫岚身上穿梭,来回好几次,才发出动静。 “现在孩子都这么早熟吗……这也太小了,不是刚满的吧?是不是快十九了?” 沈子翎无地自容了一般,垂下脑袋,再次摇了摇头:“刚满十八。” 苗苗无言,半晌干笑两声:“那确实是……过分年轻了点儿……幸好你俩还没撮合上,不然我真是乱点鸳鸯谱了。” 沈子翎屈着膝盖,把额头抵在了膝头,在心底默默跟老天请罪。 他承认自己眼拙了,真是眼拙了,用着人家的金刚钻,硬是没看出来人家才成年。 他更承认自己犯罪了,真是犯罪了,人家还在能上高中的年纪,他却上了高中生——或者说是被高中生上了。 差不多,一样犯罪,一样有着引诱小孩误入歧途的意思。 他愿意付出点儿什么来洗刷罪行,哪怕要连着加两周的班都行,来求得一个人生的撤销键,双击一下,那晚就被无痛撤销掉。 兴许问天要个撤销键太过贪心,也兴许是老天准备好了对他的惩罚,因为下一秒,一直左顾右盼的皮皮鲁忽然跳起,戴着牵引绳,也带着沈子翎,一个猛子冲进了大雨中! 大型犬突然暴冲,谁都拦不住,沈子翎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带得飞出去,大雨瞬间将他淋了个通透。 在苗苗的惊叫之下,狗跑,他也跑,只不过狗是主动,他是被迫,并且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他几乎在被拖着往前冲。牵引绳被他紧紧缠在了手上,一时之间松不开,皮皮鲁狂叫着奔出去追着松鼠或兔子,一时之间也拽不住。 沈子翎大喊着皮皮鲁,脚下刹闸,试图死死拽住它,至少别往林子里冲——平地上还能勉强跟上,要是进了林子,他就只有摔跤的命了。 沈子翎拼了命,皮皮鲁也不是吃素的,东奔西突,像条鱼儿似的要挣脱出去。萨摩耶毕竟是雪橇犬,这会儿也只是觉醒了一部分拉雪橇的基因,冲得又快又猛,使不完的力气,只可惜沈子翎脚下没有雪橇。 就在牵引绳快在他手心蹭掉块皮时,卫岚斜刺里冲出来,一把薅住了皮皮鲁的项圈,进而又用臂弯卡了脖子。松鼠吱吱上了树,皮皮鲁还要追,卫岚干脆一巴掌扇在狗脑袋上,皮皮鲁嗷呜一声,算是给打醒了。 皮皮鲁老实了,蔫头耷脑不动了,大雨哗啦啦,不管不顾还在下,顷刻给它浇得像只牛奶棒冰。 沈子翎也没好到哪儿去,只觉着跟洗澡似的,满脸满眼,满头满身都是水,头顶一片放了晴,是卫岚掀起外套衣摆遮住了他。遮住这一片也没什么用,风飘雨吹,还是往脸上打。他听见卫岚在跟他喊话,可耳朵里只有噼里啪啦的雨声,几乎听不清人声。 卫岚从前面拽着他,他就跟着走,走没两步,卫岚眼看着沈子翎被淋得都要没模样了,就索性手牵手跑了起来。 沈子翎没有怨言,即使有也会被淹没在大雨中,说不出来。 他已然麻木,只是边跑边想,好么,这也是只狗。 房车里,两个人冲了把半热半凉的澡,草草擦了身子,又各自换了衣服。 衣服是老宋的衣服,老宋又高又壮,衣服给卫岚穿大差不差,到了沈子翎身上就明显大了一号。并且,能挑的太少,老宋的衣服全在青旅,房车里只留了几件,去掉裤子,能穿的上衣只有一件t恤和一件黑背心。 特殊情况,有得穿就很不错了,沈子翎套着t恤,坐在座椅上擦头发,听卫岚跟老宋在电话里讨价还价地拌嘴。 老宋说你们怎么跑车里了? 卫岚说离车更近,而且身上全湿了,回来换衣服。 老宋说换谁的衣服,不会是我的吧?两百一件,不二价。 卫岚说你这不是地摊买的吗,三十一件,五十两件。 老宋说你懂什么叫有市无价吗,你肯出价,我还不肯卖呢。 第14章 卫岚见鬼说鬼话,也能挺无赖,说那把衣服还你,你不介意这衣服被皮皮鲁“不小心”摁了泥爪印就行。 隔着手机,弥勒在那边乐,说柏舟,看你教出来的好学生。 手机这畔,沈子翎给苗苗报过平安,闻言也笑了,且笑且抬头望去,就见卫岚站在门口,打着电话向窗外看雨势,脖子上担着白毛巾,发梢滴水。 黑背心叫他穿得利落精干,那肩膀宽阔,腰身却偏于细,但细得有型有款,正是近些年最流行的薄肌窄腰。说来也是他会长,平时瞧着高瘦,脱了衣服却也是有块有垒,线条流畅又漂亮,像狼又像豹。 沈子翎胡想,卫岚要真是件奢侈品,那才真的叫有市无价,要买他大概得先配个小百万的货。 与此同时,卫岚望着外头,但见雨丝林林,仿佛纷纷的鱼线,是众神在垂钓。 他偷偷一瞥,恰好瞥见沈子翎自己给自己哄开心了,垂着眼睛,抿嘴一笑。原本做好了发型的头发此刻原形毕露,成了软绵绵,湿漉漉,那双长睫毛眨了一眨,毛绒绒地锯他的心脏。 卫岚痛苦地甜蜜了,心想,即使是众神也不行,即使鱼线的那一头是极乐天堂也不行。和沈子翎在一起,他宁肯一辈子不去咬钩,哪怕从此就要淋着大雨过活。 老宋撂电话前要他把车熄火,不然烧热水本就耗油,一来二去再弄没油了,连露营地都出不去。 车子熄火,灯也随之灭掉,外面风雨如晦,天色阴郁,两个人你守着我,我望着你,相顾无言。 卫岚想说话,但想到刚才的冷遇,他虽然不觉着热脸贴冷屁股,但怕沈子翎一时心烦,会让他滚个一了百了。 沈子翎也想说话,想要说些一了百了的话。话在肺腑间酝酿了许久,措辞了许久,终于打算道出之际,一阵风携雨而来,往他心口吹。 他起身要关窗户,手刚搭上把手,卫岚未卜先知似的,忽然低声央道。 “哥,别把窗户关死,风还要进来。” 第10章 just tonight——一 此话一出,车里寂静下来。 车子外头,风还是簌簌地刮,雨还是哗哗地下。车子里面,两个人相望不语,两颗心都在腔中跳得没序,各有各的心思。 一个很想把满腔乱麻全翻出来,让对方捡着该听的听,听过了趁早放弃,别再浪费时间。 一个很想堵住耳朵,最好装聋作哑,五感闭塞,什么丧气话都不必听。 相持片刻,沈子翎浅浅吸了口气,正要开口,手机响了。 他瞥了一眼来电显示,皱眉摁掉,摁掉再响,两三次后,卫岚看出了猫腻,主动说道。 “哥,你接吧,我……” 他想“回避”,可四下看了一圈,房车是个铁皮罐头,无处可躲,外面又雨势正盛,出去只有挨淋的份儿。 沈子翎没让他为难,拿着手机往车后走,口中说道:“没事,你待着吧。” 走到了房车最末的上下床铺那儿,他坐在床尾,拉上了帘子,兀自对着铃铃响个没完的手机默然几秒,接了起来。 沈子翎在车尾接电话,卫岚在车头站不住,无论如何都觉着发闷,索性把那扇没关的窗户推得大敞四开。两手撑在窗沿上,他不怕挨浇,微微探了头出去,在腥凉的空气中,忽然想起从前看过的句子。 说的是,“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从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原凉甜甜的雨水。” 他真愿意和沈子翎去淋一辈子的雨,可他的愿意是一厢情愿,沈子翎明显是个晴带伞的人,他在大雨下再如何追逐,两个人也终究隔着千伞万伞。 一层薄薄帘子隔得住身影,隔不住人声,卫岚耳畔雨声纷纷,可依然能听到沈子翎在低声讲电话。 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卫岚心中有猜测,他很不想印证,但向来知礼的沈子翎会挂断三次电话,对象是谁似乎已经昭然若揭。 卫岚叹了口气,心事纷杂,觉得自己像个糟糕的天气预报,既预测不到今天的一场大雨,也琢磨不出沈子翎心中究竟是阴是晴。他不再多想,明知想再多也没用,转而专心致志地去看雨。 雨天,多么适合让心事发芽。 帘子之内,沈子翎也看雨。 窗玻璃上的雨蜿蜒而下,盈着一层霜似的雾气,路边有一盏暖黄路灯在远远地亮,那光是湿的,饱含水分,看久了几乎会往下坠落。 他刚挂电话,来电的人的确是陈林松,来电的内容却是令他惊讶——不是求复合,找解释,陈林松的方法更聪明,圆融得挑不出理。他说,父亲病了,昨天晚上已经送了医院。打来电话,也不是要沈子翎看望,而是问他当初帮着办保险的朋友还有没有联系。 老人的事,理应是大事,涉及到医保,那更是急事。一桩事又重大又紧急,堵得沈子翎没有后话,只好先去翻找了朋友的联系方式,发去之后,又问了医院地址。 老人这些年对他和对亲儿子也差不多,虽然如今陈沈二人分手,很可以与之亲属不再有联系,可……一来,沈子翎了解陈林松,知道分手这事必然还没传进老人耳朵里;二来,沈子翎毕竟还记得那么多年来的好,老人家对他有真心,拿他当家里人待,他感觉得到。 他犹豫着要不要去医院,犹豫来犹豫去,没犹豫出个结果,却忽然羡慕起卫岚来。很直来直去的孩子,不喜欢了就一眼不看,喜欢了就紧追不舍,碰壁不怕,受了冷落不怕,连淋上一场大雨也不怕。 而自己呢,这么多年来都活在伞下,他们只教会他下雨要打伞,头发一丝不乱,周身体体面面,但直到今天他才发觉,久在樊笼里,或许淋雨也是一种痛快。 沈子翎一笑,盯着雾蒙蒙的玻璃,心说今天倒确实是淋痛快了,落汤鸡似的。他上车时脚下打滑,还差点儿摔了一跤,是卫岚把他从后托住,送进——或者说塞进了车里。 他莫名想起被托住的那一刻,手肘被轻易攥在掌心,后背猝不及防贴了胸膛,那胸膛结实滚烫,里面不像装着一颗心,而像孵着一团火。 现在回想起来,沈子翎没来由瑟缩了下,像畏寒,也像被烫了一下。 老宋说得没错,雨的确渐渐转小,彻底停在了傍晚时分。云翳散去,露出的晚霞格外晶莹剔透,是冰沙里夹了一颗醒冻梅子。 卫岚苦熬许久,像在等着受刑,可沈子翎不知是被电话打扰还是于心不忍,直到雨停下车,都没将重话放送。 一场露营有惊无险,露营过后,太阳照常升起,各人回各处,新的一周开始了。 新的一周,众人各有各的忙头。弥勒照旧钓鱼,老宋不知鬼混到了哪去,沈子翎苗苗要工作,不必多说,卫岚在打工之余,这天下午受董霄的邀请,来到了乐队的排练室。 卫岚当时答应加入,并非胡说,是当了真的。他那自我意识和叛逆精神都觉醒得太早,几乎刚会讲话就是个有主意的,偏偏小时候又豆丁大点儿,人微言轻,从没人将他的话当回事。别人越是不当回事,他自己就越是要当一回事,不蒸馒头争口气。争气到了如今十八岁,他从不爱空口许大愿,是真真正正的言出必行。 老宋总因此笑话他,说他驴脾气,他很无所谓,觉着就算当头驴也比满嘴谎话的大人要好,活活轴成一根筋也比散成一盘沙要好。 说回乐队,这乐队建立也有几年了,名气却寥寥,兴许是刚开始风格偏于俗套,后来又太过小众,总没有个差不多的中间值能供乐队茁壮发展,此外似乎又有些人员变动之类的杂七杂八,拖得乐队始终火不起来。 乐队不温不火,名字还挺文艺,rust moon,锈月。卫岚顺着董霄共享的位置去找,找到排练室上下左右一打量,只觉着月亮锈没锈不一定,这排练室外头的水管和铁门可是锈得挺厉害。 董霄原本在屋里忙活,闻声迎出来,手里还拿着张不干不净的湿巾,显然正勤勤恳恳大扫除中。 她穿的还和上次见面差不多,薄t恤配大外套和皮靴子,短发依旧半黑半白,妆容仍然紫黑得宛如被烟熏过,然而她同时身材细高,五官底子好,是狭长眼睛细鼻子薄嘴唇,脸型偏于尖瘦,但分毫没有刻薄相,只是像只很漂亮的狐狸化了人形。 狐狸化了人形也要搞摇滚,可见摇滚当真不死。 把卫岚迎进门,她先介绍了排练室里外。 论外,排练室在一所三流大学校园里,是人家校园乐队的排练地。三流大学的乐队也不大入流,排练室差不多成了喝酒抽烟吹牛逼的聚会场所了,线组纠纠缠缠,啤酒瓶子满地滚,难怪董霄要先行打扫。 论内,排练室其实配置还算可以。除了最基础的套鼓和调音台外,还给每个乐器都配了个专箱,虽然全都破破烂烂,但用起来也不算含糊。 地方选在这里,坏处肯定不少,但好处也有,就是便宜。排练室归校园乐队管着,一小时给个三五十就能用,董霄打算之后找机会两个乐队一起喝几顿,说不定连这三五十也能省。 第15章 介绍完毕,董霄又笑着给他吃了粒定心丸,说咱家条件是不怎样,你多担待担待,先在这儿将就几次,等过两天演出报酬下来了,我们立刻换到每小时两百的好地方去。 定心丸喂下去,董霄自己心里却还悬着。 她笑吟吟看着卫岚的一举一动,想现在搞乐队的小孩嘴里喊着摇滚,实则身娇肉贵,出身全是少爷小姐,也不知道能不能受得了这样的排练环境——卫岚方才踩过的地方,烟头还在地上拧着呢。 可卫岚没表现出丁点儿嫌弃来,很自若地绕过了一个易拉罐,他跟董霄要了几张湿巾,把架子鼓油腻腻的镲片和鼓棒大致擦了擦,他弯腰寻摸出鼓钥匙,调试得差不多了后,才坐上凳子。 将鼓棒在手中很潇洒地转了一转,他冲董霄不大确定地一笑:“好久没打了。” 董霄没想到卫岚比看上去皮实得多,适应能力比那位少爷主唱好得不是一星半点,拄着麦克风架子,她上下一看,很觉着满意。 “你以前用过排练室?” 卫岚从手机上找谱子,点点头:“高中跟朋友搞过乐队,用的他们家的排练室。” 董霄依旧是笑:“高中生乐队啊,真可爱。你当时也是鼓手?” 卫岚找好了谱子,且看且回道:“没有,我那会儿是主唱。” 董霄愈发来了兴趣,拖着张塑料凳坐下来:“嚯,很厉害嘛,唱的什么?有没有视频?” 卫岚对除了沈子翎以外的人都能挺内敛低调,既不爱炫耀,也不会怯场。他单手敲了两下军鼓试音,声音算厚,在余音袅袅中回道:“好像有吧,还出过歌。” 董霄:“哪首?” 卫岚回想了下:“《半夜两点手机没电》。” 董霄噗嗤一笑,旋即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这是你的歌啊?我就说当时听你在火塘唱歌,怎么觉着嗓音有点儿熟悉。” 卫岚放下手机,也看了过去:“你听过?” 董霄:“听过啊,你们当时出视频,我还给朋友推了,说你有灵气,曲子有意思,歌词也好玩。” 这话倒不是客套,进了排练室的门,从此就是自己人,董霄不爱和自己人来虚套。这歌董霄是真听过,并且也是真的看出了创作者的才华。这才华很稚嫩,技巧不足,灵气却充沛,非得满脑子奇思妙想才能写出来不可。 卫岚不大好意思地一笑,鼓棒又在手里转了一圈,听董霄问他怎么会起这个名,他以实作答。 “因为那天半夜两点手机没电。” 董霄:“……就这么简单?” 卫岚理所当然:“就这么简单。半夜手机没电,充电器在客厅不敢去拿,怕吵醒爸妈,但是又睡不着觉,所以写了这首歌。” 董霄这回的目光有点儿不可置信,而后又成了心满意足,确定自己是给乐队捡了个宝贝。 宝贝把鼓棒转出花来了,见她没了后话,就问她要不要听一段。 董霄问听什么,卫岚调了音箱,哼笑了下,年轻气盛,说你听就知道了。 前奏起,鼓棒十分有力地捶在鼓面上,几个音节就足够让董霄恍然大悟。 《smells like teen spirit》,她最钟爱的涅槃乐队。 第11章 just tonight——二 他们把排练室打扫出了个大概模样,卫岚拎着几大袋垃圾去扔的时候,迎面撞见个怪模怪样的年轻人。 青年大概二十出头,远看是个挺寻常的帅哥,个头高瘦,四肢修长,上身穿了件柯本印花的旧t恤,底下是做旧的牛仔长裤配帆布鞋。再近点儿,会发现他帅得挺有特点,头发剃了板寸,染了纯银,鼻梁尤其的高,高得心高气傲,眼窝特别的深,深得目有愁胡,眼珠不知是不是被阳光晃得,居然不是通黑,而是灰蓝,像鸽子羽毛。 最有特点的,是他从手臂蔓延到脖子的刺青,看不清是图案是文字,但能直觉这人不好惹。 两个人差不多面对面了,卫岚又发现这人眉尾有眉钉,唇上有唇钉,耳骨上也是一溜亮银的钉子。除此之外,配饰也多,耳垂钉着六芒星,脖子上挂了单球十字架,腕上有链子,左右手还戴着三五只银质戒指,款式看不清,不过中指上的戒指很别致,卫岚曾在驴友团某个姐姐的手机上看过这枚戒指,款式名字特别,圆形墓葬戒,故而很有印象。 此外,这品牌名字也好记——克罗心。 好记好听,好贵好贵。 卫岚估摸出了他的身份,看对方银光闪闪像个活刺猬,他刚要认人,青年先他一步开口。 “新来的鼓手?” 声音不很低沉,微微的哑,很适合摇滚。 卫岚嗯了一声,跟驴友团那俩学了一身江湖气,见人下意识要握手,动了下胳膊才想起来两边还拎着垃圾,遂作罢一笑。 “你是主唱吧,我听董霄姐提过你。” 他笑,主唱也笑了。这人生得冷冰冰,笑起来也没见得多温暖,不过倒是冲淡了浑身银光璀璨的戾气。 主唱拍拍卫岚的肩膀,让他“扔去吧”,而后跟他擦肩而过,兀自进了排练室。 排练室里,他找干净地方放下琴包,跟董霄说,我刚撞见那个新鼓手了。 董霄把最后一张湿巾扔进垃圾桶,大功告成,对着齐整了的排练室环顾一圈,她颇有成就感地窝进了瘪了内馅的沙发里。 听了这话,她笑道:“你见到了?这次这个还不错吧?” 主唱把吉他从包里取出来:“比上次那个好就行。” 董霄舒个懒腰,顺势把两臂担在了沙发靠背上,毛刺刺的后脑勺也挨了沙发,穿着铆钉皮靴的双腿长溜溜地交叠着:“我刚听他打了一段,比那谁好了不是一星半点儿,而且人也……” 她一顿,正了脑袋,奇怪道:“你不是说遇到了吗,怎么没一起回来?” 主唱正用di盒往调音台上接吉他,想也不想:“他扔垃圾。” 董霄:“你没帮他?” 主唱一怔,看了过去:“要帮吗?” 董霄吭哧一乐,把脑袋又仰了过去:“人家初来乍到,你碰到了肯定是该帮一下,不过……算了,你歇着吧。” 主唱还真不是故意偷懒,四体不勤,但他是真真正正的五谷不分,从不在人际交往上费心,要说人情练达即文章,那此人在绪论部分就已经翘了课。 此刻听董霄这么说,他毫无所谓,自顾自连好了吉他,又往平板上插了耳机,与董霄一人一只,听为下一首歌准备的采样。 听到第二个时,卫岚推门而入,恰好见到屋里的两人一蹲一坐,耳机线在中间拉着扯着,色彩各异的脑袋挨得很近。 “回来啦?辛苦了辛苦了。” 董霄说着,很坦然地摘了耳机,走到卫岚身旁为两人介绍。 她像对待个很值得骄傲的弟弟似的,用手背亲昵地拍拍他的上臂。 “我们新鼓手,卫岚。” 山崳~息~督~迦…… 而后,她又脑袋一歪,歪向松松散散,面无表情蹲在地上的主唱。 “这是我们的主唱,兼吉他手,有时候还得兼键盘手,雷启。” 卫岚点头,笑着招呼:“雷启哥好。” 雷启冲他张开五指,手指长,显得巴掌很大,摆了摆手:“好。” 董霄笑眯眯旁观,额外解释道:“他这人就这样,除了音乐什么都不在乎,平时别人跟他说十句能听进去一句就算好的。看着又凶又不好惹,实际相处下来呢……也的确又凶又不好惹。他要是实在惹到了你,你可以跟他打一架。不过要打出去打,别在排练室打,这儿设备贵,打坏了赔不起。” 卫岚听着这番有原则没底线的妙论,再看雷启,却见人家恍若未闻,已经挪窝儿到沙发上听歌去了。 排练室按小时计费,平常最忌讳吹水,浪费时间更浪费钱。但几人刚凑到一处,凑出个崭新的锈月,少不了要追忆个过去,再展望下未来,于是到了最后,就还是以唠嗑为主了。 董霄和卫岚聊得有来有回,雷启时不时缀上两句,都是年轻人,很有聊头,又都是玩乐器的,聊到尽处,手里的贝斯吉他架子鼓也能代为说话。往往是提到哪首歌,董霄问要不要玩一下,雷启就已经在吉他上拨出了第一个音。 卫岚中午进的排练室,插科打诨嘻嘻哈哈,再推开门,外面已经是黄昏。 三流大学也是大学,也有树木葱郁道路蜿蜒,暮春的香樟树花香袭人。大学生三三两两结着伴,要吃要玩要恋爱,没完没了在夕阳下溜达那些条胖瘦各异,高矮不一的影子。 落日好风景。 卫岚站在门口,不由愣神,他想起曾经——十八岁的人,说起来也有曾经。曾经在高中组的乐队,三四个音乐生,搭他唯一一个文化生。音乐生光明正大在晚自习用着音乐教室,可他不行,他被试卷缠缚,被作业压住,总是没时间。乐队怎么能少了主唱,他在意气风发的年纪最懂得意气用事,被憋得胸闷气短,干脆想法子翘了晚自习,几个人跑到朋友家闲置的排练室,痛痛快快玩个通宵。 第16章 现在想来,偷跑那天的黄昏也仿佛是偷来窃来的,残影金照,云霞粉红,美得不可思议。 卫岚想得入神,过了好久才想起来自己是主动请缨,要出去拿外卖的。 外卖拿回来,几人用排练室的椅子拼成桌子吃饭。卫岚刚才没感觉,闻到了饭香才意识到自己一个下午没吃东西,早就饿了。他眼巴巴等着两位前辈先下筷子,董霄却突发奇想,要逗他写歌词。 歌词这话题来源于不久前的对话,董霄对雷启吹牛,说卫岚不但能弹会唱,还能写词。雷启来了兴趣,问他是不是随时能写,找了纸笔给他,恰好外卖到了,话题就此中断。 卫岚没想到这茬儿还能续上,也没什么可推辞的,问董霄有没有个主题。 董霄一时间也没想法,排练室大门洞开,她随手一指,指中只溜溜达达的黄毛小野狗。 那就野狗,很朋克,很艺术。 年轻脑子的确好用,卫岚刚一拿笔就唰唰地写。 野狗这主题多好发挥,任谁都会等着卫岚写世事不公,写天怒人怨,写满街的阿猫阿狗无人收留,露宿街头……三两分钟后,卫岚把纸递过来,满眼诚恳地问能不能吃饭了。 董霄把纸拿到中间,和雷启分着看,看到最后,两个人都忍不住笑了。 董霄把歌词夹到笔记中间收好,给卫岚递了筷子:“吃吧吃吧,多吃点儿。” 连雷启也主动给他开了可乐,没买啤酒,三个人就着可乐罐子干杯。 笔记里的一页纸上,卫岚龙飞凤舞写了前面歌词,暂且不提,就说最后一句,很能流露真情。 【不算不算,褴褛不算】 【我是野狗,要吃狗饭】 第12章 just tonight——三 卫岚终于能够冲外卖盒里的青椒炒肉下筷子时,沈子翎正把一筐果篮提上收银台。 结账出来,外头已经是日暮残景。沈子翎分明记得刚到水果店时,落日还擦着楼沿,天边红得像泼过血,在店里也就耽误了三五分钟,怎么出来已经暮色四合,天边只晕了一圈留恋恋的蓝黑。 可见夕阳真是短过人情,瞬息万变,难画难描。 路上街灯还没点,医院在对面显出了黑蒙蒙的巨大影子,病房灯亮得像无数只眼。 沈子翎还是来了,不来不行,不来“不合适”。 为了成个合适的大人,他只好逼着自己做不合心的事。拎着果篮找到了病房里,幸好他不愿见的人不在,房间里只有那人的爸妈。陪两位向来对他温和亲切的长辈说说话,这倒也不算一桩违心的苦差事。 两位老人见了他都很高兴,高兴得有了点儿喜出望外的味道。 说是老人,其实年纪不算很大,也才五六十岁。二老结婚早,孩子生得也早,陈林松是独生子,却不是头胎。头胎是个很茁壮的男孩子,然而命不好,健健康康长到四五岁却被一场车祸带走了。爸妈悲痛欲绝的时候,妈妈的肚子有了动静,算下日子,是在哥哥走的前几天怀上的。 日子其实对不上,但家里人固执地把对上一个孩子的希望统统嫁接到了陈林松身上。他叫名是独子,可从小被严加管教,在不流行棍棒教育的年代也没少挨揍。揍得不算太狠,雷声大雨点小,一步步都是想把他往正道上引。陈林松也算争气,作为个工薪阶级出来的孩子,已经算是从小优秀到大,奖状奖杯摆了一道墙,奖学金更是拿到了手软。正道走到大学毕业为止,因为那一年他往家里带回了个男朋友。 沈子翎到现在还是很感激二老,感激他们对他的接纳,也感激之后多年对他亲厚如子,从没有冷落,更没有奚落。 而如果单提出柜一事,那他同样感激陈林松。 他原以为陈家爸妈是格外开明,才从没为难过他,连出柜这事都同意得坦然。直到后来,他才恍然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陈林松那段时间曾经躲着他不见,他以为是压力太大要分手,千辛万苦找到了人,却见那人眼圈是红的,脸颊是浮肿的,膝盖弯不下去,身上紫里蒿青,烙着一道道还没消的痕。 他还是天真了,以为是人家父母开明,开明到能接受独生子一夕之间从人生康庄大道迈到了大逆不道上。他没想过,是有人瞒着他在背地里熬红了眼,被扇肿了脸,跪坏了膝盖,又挨断了皮带。 他心疼坏了,张着手臂要去搂男友,却不知怎的还是被人搂在了怀里。他们双双倒在沙发里,他叠着他,没敢压实,怕碰着他浑身的伤。陈林松破了嘴角,冲他嘶嘶哈哈地咧了个很滑稽的笑,巴掌拢着他的后脑勺,要他往心口偎。 跟他说话,话也像从胸口叹出来的,带着很安心的满足。 说。子翎,没事了,我们好一辈子。 要说年轻是什么,沈子翎最有发言权。年轻就是,人瘦树长,天高地远,永恒看似转瞬之间——他挨着他,当时真心以为要和眼前人好一辈子了。 说来也是,出柜那会儿都挺过来了,后来陈林松独自创业,沈子翎不管不顾地退了宿舍要去陪他伴他,两个人在五六十平的、冬冷夏热的出租屋里熬了两年多,那会儿也挺过来了。 而如今,父母知情且支持,两个人也各自身体健康,工作稳定,精力充沛得最能天长地久过下去时……陈林松出轨了。 沈子翎有时候觉着出轨简直像车祸,至少于他而言像一场车祸,一场毫无预兆飞来的横祸,将寡淡的好日子撞得七零八落。 沈子翎在病房坐了一会儿,挑无关紧要的闲话说了一箩筐。 陈爸爸这医院进得有些冤枉,是下楼不小心摔着了,打上石膏好吃好喝养上一段时间就能好。由于只是不要紧的小伤小病,所以陈爸爸虽然人在病床上,一条腿高高吊着,但精神头很足,一递一句很能聊。 陈妈妈见沈子翎来了,就从之前送的果篮里挑了水果去洗。陈爸爸趁机跟沈子翎倒苦水,老顽童似的挤眉弄眼,说老婆坚信吃什么补什么,已经连续给他熬了好些天的大骨头汤,喝得他满肚子油汪汪,真是要受不了。 沈子翎笑了,问叔叔想吃点什么,他偷摸去买。叔叔不客气,跟他说起附近的一家冷吃兔,嘴馋之际还留有理智,忍痛割爱,说要微辣就行。 这会儿人少,沈子翎快去快回,回来后又陪陈妈妈说了会儿话,跟陈爸爸下了两盘棋,觉着差不多了,告辞要走。 二老想留他,可已经没什么理由可用,正是拉扯之际,陈林松来了。 “哟”,陈妈妈飞快地在二人脸上掠了两眼,毕竟为人老实,说起谎来格外心虚,“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陈林松微微有些喘,显然来得紧赶慢赶,对着爸妈点了点头,他带着汗意转向沈子翎,有些卑微地一笑。 “子翎,好巧。” 沈子翎在几人身上逡巡一圈,登时什么都懂了,没给他好脸色:“是啊,真是‘够巧’的,再晚来几分钟就赶不上了。” 这话把剩下三人都说得挂不住脸,陈爸爸干巴巴咳嗽了下,陈妈妈离得近,察觉到沈子翎的眼神,窘得胖身子在薄毛衣里浆着磨着。 沈子翎平生最恨旁人来阴的,即使这不磊落的一招只是为了让他们有个见面机会也不行。他当真动了气,晾了几秒没说话,再说话就是直接略过陈林松,跟叔叔阿姨说还有事,不多待了,而后转身就走。 “子翎!” 话音重叠,是陈林松和陈妈妈同时喊了一声。陈林松自知不讨喜,喊过一声就闭了嘴,冲妈妈使了个眼色,陈妈妈只好强颜欢笑,将话讷讷说下去。 “子翎……你好不容易来一次,我们一家也很久没见了……我、我知道你俩有矛盾,就是想找个机会让你们把话说开。你放心,你们说你们的,正好我过会儿推着他爸去外面转转,我们绝对不碍事,也绝对不偏帮着他!” 她说着,往陈林松后背上狠狠拍了一巴掌:“这孩子,也不知道又干了什么惹人不高兴!你好好教训他,对象就跟树似的,不修不直溜!” 这下真实在,陈林松被拍得一搡,陪笑揉着肩膀,连声说是。 陈妈妈倒没在说假话,这些年来和陈林松每每有矛盾,二老都是帮他而不帮亲,不管孰是孰非,都先把亲儿子耳提面命教训一顿。 沈子翎不由缓和了神情,陈爸爸也趁势劝道。 “对啊,子翎,你不想听他说话也没事,正好到饭点了,让他点点儿吃的,你吃完饭再走。” 屋里四人僵持不下,沈子翎兜里的手机却是响了。 他掏出手机瞄了一眼,正要出去接起,胳膊被陈林松从后拽住。 他啧了一声,颇不耐烦地回头,却撞见三双忐忑到几乎心惊胆战了的眼睛。 沈子翎无可奈何地心软了,当然不为着陈林松,但为着那两位辛苦对他赔着小心的老人。 不看僧面看佛面,他用力把胳膊抽出来,话语却没那么冷硬了,对陈爸陈妈说,“我出去接个电话,不走。” 第17章 人是留下来了,沈子翎心里对陈林松却是更厌恶了些。不为旁的,就为他把茫茫然的二老扯进这一场纠葛里,迫得他们陪他一起做小伏低。 沈子翎出门后,陈林松算是暂时松了口气,到了陈爸爸床头去。妈妈紧随其后,看他将手后背,去一下下扯那汗湿了的衬衫,不免又是心疼又是埋怨:“一路过来累着了吧?没耽误你谈事吧?” 她帮陈林松拎着衬衫后摆,好让那汗涔涔的后背吹吹风,却又不等他回话,一巴掌拍到了肩膀头上。 “耽误了事也是你活该!谁让你好端端的又惹人家生气?” 父母只知道二人吵架,具体做了什么事却是不过问,因为觉着情侣吵架,吵的无外乎是鸡毛蒜皮,无需旁人问,过段时间自己就能忘个一干二净。于是吵架缘由不重要,态度才重要。 尤其对着沈子翎,更要如此。 沈子翎优点数不胜数,缺点也很显著,就是脾气大,人娇气,并且不对着爸妈朋友表现,专对着至亲至近的恋人放送。好的时候怎么都好,坏起来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变脸如翻书,时晴时有雨,最是小孩性子。 这一点,和沈子翎交往稍深的人都能感觉得到,正如陈爸爸所说。 “子翎是有点儿被惯坏了,但他是个好孩子。我不知道你俩又有了什么矛盾,不过你比他年纪大,也比他早踏入社会,历练得多。凡事你多包容一点,担待一点,两口子过日子不就这样吗?” 陈妈妈附和:“是这个道理,哪家过日子不闹脾气不吵架的?不都得慢慢磨合过来吗?再说了,子翎有时候嘴上是不饶人,但他不是不通事理的孩子,有什么话你跟他好好讲,他肯定能理解。你俩也就是现在年纪小,二十来岁,血气方刚的,到我和你爸这把年纪,就知道生活就是那回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真没什么可吵的!” 陈林松领受了这番苦口婆心的唠叨,但笑不语,只是点头。 父母嘴里这些关乎沈子翎的点点滴滴,他当然都懂,非但懂得,而且数他懂得最铭心刻骨。他不但知道沈子翎爱使性子,还知道沈子翎从小在那样的书香门第里长起来,众星捧月的同时,又被教育着知恩懂礼,只要是当着长辈的面,他不会太拂人面子。 所以他才出此下策,早早让父母留意着沈子翎的动向,一旦来了,立刻给他打电话。陈林松也承认这招不高明,甚至有点儿上不得台面,但他顾不得这么多了,能见着子翎,也让子翎见着他,彼此能有个眼神,说上句话就行。 他从没有犯过这么大的错误,子翎也从没有跟他这么长久地置过气,两厢叠加,他如今真是要慌不择路了。 第13章 just tonight——四 父母絮絮地还在说,陈林松从小最习得的能耐就是听而不闻,毕竟时间倒转二十几年,那会儿的陈家父母可不像现在和善,至少对他,是绝对称不上“慈父慈母”的。不慈祥,可严厉得又不得章法,挨骂时他说一句是顶嘴,说两句就要动用鸡毛掸子,在充斥着教育与教训的少年时代里,他学会了装聋作哑,把话往心里填。 填得多了,他那颗心厚重得形成了壁垒,正介于无坚不摧和麻木不仁之间。后来沈子翎来了,带着周身的阳光雨露,令他的心防湿润得快要破土,春芽懵懂,却夭折在那次——沈子翎以朋友名义带他回家见父母的那次。 要说阶级,沈子翎家没多么富有,顶多算是中产。可要说氛围,一位省教育厅的父亲和一位大家闺秀的母亲,这样的家庭氛围是多少钱也换不来的。 陈林松还记得跟人家爸妈初见面,话还没说上呢,好像就已经矮了一头。看人家爸爸那气派,那风度,嗓子低沉稳当得跟新闻联播员似的,并且所言所语都有条理,更有道理,配上一名打字员就可以发上报纸当文章了。妈妈白皙而水瘦,看一眼就知道沈子翎那双黑白分明的桃花眼出自于谁,跟家里的苏州阿姨轻声细语讲着苏南方言,能对一道煲鸭汤做文章,又能对着一篇晦涩文章讲出喝水吃饭般平淡的小道理。 陈林松去得不巧,人家家里刚好来了客人。更不巧的是,陈林松认识这客人。当年他差一分上省重点,家里人层层托了关系找上去,找到能摸着的最上面一级时,陈家爸妈带着陈林松去请人家吃饭,席间把好话说得冒沫子,又派了才十五六岁的陈林松去给人家轮番敬酒,才勉强把他塞进省重点去。 当时那个坐在上首,对他们一家爱搭不理的人,如今就坐在沈子翎爸妈家的沙发尾,对着沈父笑得点头哈腰,一口一个“老领导”。 这人见了沈子翎,也没及时直起腰来,堆着笑套近乎,说子翎回来啦。 沈子翎保持着良好的家教,笑着叫人家赵叔叔,又侧过身子,主动扬声跟屋里人介绍,说爸,妈,这是我学长,陈林松,小陈。 姓赵的看向陈林松,眼里有羡慕,似乎在羡慕他命好,能够小小年纪就登了领导的门。 带着羡慕,他对着陈林松也一笑——陈林松十六岁那年,敬酒反被熏了一身烟臭的人,如今对他笑得讨好。 这该是件多痛快的事,如果他不是全然沾了沈子翎的光。 沈子翎带着他回房间,对妈妈小声埋怨,说明明都说了我要带朋友回来,怎么还让他进来了? 妈妈皱眉笑了,说你这话讲得,人家要进来,我们还能往外撵? 沈子翎半开玩笑,说那吃饭的时候可不许留他,我都跟学长说好了今天单独请他。 妈妈把水果放在桌上,嗔怪地捏捏他的脸,带上门出去了。 而出去没多久,那人不知是真被下了逐客令还是怎的,当真告辞离去了。 沈子翎那会儿多年轻,十八九的年纪,还不懂收敛锋芒。他偷偷牵了陈林松的手,有些小得意地说,果然走了吧,我最烦他了,年年都来,没完没了。 陈林松闭了嘴,有一瞬间觉着自己从此都会无话可说,攥着一手心的热汗,他茫茫然仿佛只会微笑了。 心门关了就难再开,后来二人正式恋爱,陈林松也几乎从来不和沈子翎倾吐工作琐事。说了又怎样?说得越多,越显出他的无能,于是只好一味奋斗。可他只怕自己奋斗到头,也比不上沈父的成就,比不上沈子翎邻居发小父母的成就,比不上沈子翎从小到大见过的每一个人。 都说人以群分,那真是个旁人拼了命都融不进去的圈子,而在那个圈子里被簇拥着的沈子翎,八年来一直是他的枕边人。 陈林松这些年望着沈子翎,时而得意忘形,仿佛拥有了颗最美不过的摩尼宝珠,时而又惶恐得不知如何是好,仿佛这颗宝珠是他偷来窃来的,能占一时,不能占一世。 所有这些,他当然闭口不提,八风不动地经年微笑着,他哄着沈子翎,捧着沈子翎,也爱着沈子翎,心事如炭,烧得他心火旺盛,终于在那天,他背叛了沈子翎。 他其实不肯用“背叛”一词,因为觉着自己没做到底,还能算是迷途知返。 子翎这些年为着不值一提小事,和他耍了多少次脾气,他就供祖宗似的哄好了多少次。他只犯了这一次错,并且错得不彻底,看在往昔情分上,子翎不能不给他一次机会。 陈林松兀自捻着心事,偶尔回神,恰好听到陈妈妈在说沈子翎送来的营养品,价格昂贵,一套总要好几千。 他随口说道:“没事,他家里有钱。” 陈妈妈一瞪眼睛:“有钱又怎么了?有钱,人家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像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一个个血气方刚的,哪有人还这么肯花钱花时间来陪长辈?” 她压低嗓门儿,又说:“而且啊,我前段时间又看到有人在重提当年沈爸爸的事情……他们家也不容易,现在和当年真是比不……” 陈林松保留笑意,对后话充耳不闻,倒是从前言中提炼出了个“血气方刚”来,不由真情实感地一笑,心说她不知怎么回事,挑着个血气方刚说个没完没了。 其实要说血气方刚,这个词离自己可是很远很远了。沈子翎在广告行业成天累死累活,也跟这个词搭不上关系,那谁正当年呢? 陈林松莫名想起那天在咖啡店碰到的青年,看模样顶多二十出头,头角峥嵘,年轻得近乎莽撞,可不就是正当年? 想到那个青年,陈林松心里好像被刺尖给扎了一下,立刻见了血。那天回去后,他的确犯了好久的疑心病,怀疑沈子翎并非气话,而是当真跟人家滚上了床,但思来想去,又觉着不至于。 沈子翎二十多年洁身自好,为了一时气性,把自己作践到别人床上去,不至于。 然而,此刻再次记起那天的种种细节,他心底埋着的怀疑种子吸饱了养分,又要跃跃欲试往上冒。 正好沈子翎挂了电话,回到病房,面对面迎上了陈林松冷森森的凝视。 陈家父母顾着说话,没发觉,而陈林松坐在床边椅子上,单手捏着一只剥了一半的橘子,目光如刀,带了审视,像要从沈子翎身上削一片,剜一块。 第18章 沈子翎不明所以,但毫无退意,脚步顿在了原地,把眉毛看拧深了回去。 子翎真好看。陈林松想。一双长眉快要入了鬓,蹙时有股很凌厉的俊逸。所以…… 你做了吗? 和我分手的那一天,你让别人睡了你吗? 对视持续了数秒,陈林松最末在心里跟自己摇了头,强行把那萌生而出的苗子拦掐断。 不可能。 子翎……不可能。 陈林松垂下眼睛,再抬头时又是温柔似水,笑得委曲求全。把橘子剥好,他站起来托着沈子翎的手塞进去。 “子翎,饿了吧?先吃个水果垫垫,你看想吃点儿什么,我给你点。” 陈家父母这才注意到沈子翎来了,登时双双迎向了他,就要给他点些什么而展开讨论,话语将他包了个密不透风。 沈子翎没食欲,就算有食欲,对着陈林松也会食不下咽。见他不语,他们以为所提的选项都没能入他的眼,最后还是陈妈妈灵光一闪,搡着陈林松道。 “子翎爱吃的那家粤菜,就那家门脸儿不大的私房菜馆,不就在这附近吗?” 陈林松连声道是,打开手机搜索,却见这家不做外卖。他毫不犹豫,穿上外套就要亲自去买,沈子翎立刻拦住,而后发觉自己忽然浸泡在了几道欣慰异常的眼神之中。 陈爸爸说:“没事,子翎,你就让他去吧,大男人跑一趟怎么了,又累不着他。” 陈林松且整理着风衣领子,且冲他笑:“你放心吧,我快去快回,肯定饿不到你。还是和以前一样,酿豆腐和蒸排骨,其他看着点,对不对?” 沈子翎其实对吃什么是无可无不可的,更不心疼陈林松去跑一趟腿,只不过不想让他出了苦力,从而邀功罢了。可话赶话追到了这儿,当着长辈的面,他无奈何,只得勉强笑笑,冲陈林松点了点头。 陈林松走后,气氛有些尴尬。 二老自觉通风报信很对不起沈子翎,想跟他说几句闲话来缓和气氛。但对着这位出身优越又知书达礼的晚辈,他们时常有些打怵,一时不知从何开口,只有讪笑的份儿。 千错万错,沈子翎都从没打算怪到老人头上。他主动破冰,说闲着也是无聊,不如把棋摆出来,再杀上几局。 二老顿时像得了大赦,都松下了一口气。 象棋下到第七着,病房门口有了动静,却是个亲戚领着小朋友来了。 二位都认得他,没被告知过全名,于是叫起来格外亲昵,是“子翎”和“子翎哥哥”。 小朋友是个活泼讨喜的小女孩子,算起来是陈林松的表妹,再算起来,这表妹七八岁,恰好与他们的恋爱时长相吻合。当年二人为了多点儿相处时间,沈子翎还曾以朋友身份,陪着陈林松去吃过这孩子的满月酒。 现在小表妹平平安安上了一年级,他们的恋情却是惨死途中。 表妹年纪小,还没学会矜持,她喜欢沈子翎,就一直趴在沈子翎膝头说七说八,说的尽是天真烂漫的孩子话。沈子翎也乐得逗她,亲戚和二老聊得愉快,满屋其乐融融没多久,陈林松回来了。 现在不单是当着父母,更是当着亲戚和孩子,沈子翎愈发不好下陈林松面子了,于是在他进屋时,为了不让人家看出异样,还额外挤出了个笑容。 陈林松得了信号,立刻心花怒放起来。他把打包袋子放到桌上,张开手臂蹲下身子,老鹰捉小鸡似的,把小表妹抱在怀里,学了孩子腔调嬉笑。 “盻盻啊,还好你来了,你可真是表哥的大救星!要不是你,恐怕你子翎哥哥要好久好久都不搭理我了。” 小表妹眨眨眼:“为什么呀?” 陈林松含笑看向沈子翎:“因为表哥太坏蛋,惹子翎哥哥不高兴了。你说说,该怎么办呢?” 小表妹很努力地想了想:“那……那你亲他一下好了!在家里,我爸爸就是这么哄妈妈的,亲一下就和好了!” 童言无忌,房间里笑成一片。 沈子翎僵着面孔,一言不发,而陈林松没有看他,更没有征求意见,只像是专为了逗小表妹一般,牵着他的手送到嘴边很夸张地亲了个响。 “这样吗?” 小表妹点头,又弯腰去看沈子翎低垂的眼睛。 “子翎哥哥,你还生气吗?” 沈子翎暗地里狠狠抽回手,冲她千辛万苦地笑了一下,没回这句,转而抱起她来,问她要吃些什么。 陈林松也不纠缠,点到即止,站起了身,顺着他的话对亲戚说道。 “刚好多买了几道菜,一起吃点儿吧。我记得盻盻最爱吃天鹅酥了,正好我去的这家就属点心最出名。” 一顿饭吃得艰难,当然,千难万难全难在了沈子翎一个人身上。亲戚既然听到陈林松话里有话地倒了苦水,便不能不帮着多说两句,父母自然也要跟上苦苦地劝。 陈林松全程不多说话,维持着那副逆来顺受的温柔笑意,一味给沈子翎夹菜。 好不容易熬走了亲戚,陈林松心知要见好就收,立刻提出要送沈子翎回家。 沈子翎只觉着过来一趟,扮笑扮得脸酸眼累,心血都要熬干了,兀自慢慢穿着外套,他说不用。 陈林松正到了一网打尽的时候,哪肯放手,不依不饶地跟他拉扯。 那攥过了无数次的掌心贴着沈子翎的手背,他一忍再忍,如今总算忍到了极限。 “我说了不用!” 沈子翎一巴掌扇开黏着的手,一记脆响,惊得一旁说笑的父母都噤了声。 陈林松也是一愣,旋即一咬牙,他深深低头,摆了愿打愿挨的苦楚样子。 “子翎,你打我吧。别说扇手了,你往脸上扇都行,扇多少巴掌都行,只要你能理理我,我……” “你没完了?”沈子翎冷着脸面打断他,“装可怜装了一天,还没装够?你是不是以为我真不敢把你做的那些事抖落出来?” 陈林松一惊,暗叫不好,正想要挽回万一,没成想沈子翎嘴巴比他想得更快,心也比他想得更狠。 沈子翎转向了陈家爸妈,面色近乎青白,嘴唇失了血色,唯有嘴角吊着一点儿笑。很嘲讽的笑,不知道是在嘲讽着陈林松,还是在嘲讽着自己。 “陈叔叔,陈阿姨,别怪我脾气差,不好哄,要怪就怪你们儿子实在不当人,偏要丢你们的脸。” 陈林松急匆匆攥住他的胳膊,哀求道:“子翎,子翎你……” 沈子翎不为所动,切齿挂笑,一字一顿。 “他啊,跟秘书出轨被我逮到了,还是捉、奸、在、床、呢。” 第14章 just tonight——五 沈子翎仗着腿长,一路把步子迈得生风。 从炸开了锅的病房到消毒水味弥漫的走廊,电梯没到,他转而一把推开了消防通道的门,在一明一灭的冰凉灯光里步行下了六层楼,而后是大厅,前台,门廊……他面沉如水,气势汹汹,什么都没想,一味就只是走,走出医院来到喧嚣纷杂的路边,他行到水穷处,这才骤然停下步子。 川流不息,车来人往。 沈子翎愣了足有好几秒,把一口气在胸口擀平又缓缓吐出来,这才摸出手机打车。 可下一班电梯一到,陈林松很快也出现在了大门处。 他的那点儿破事被捅了个底朝天,又在病房里受用了怒不可遏的一巴掌,心中实在有气——为着从小到大,爸妈全是铁石心肠,从从来来就没有一次坚定不移地站在他的身后。是,他承认自己这事办得不光彩,可他好歹是个有头有脸的生意人,为了一点儿不可外扬的家丑,有必要当着巡房护士医生的面往他脸上扬巴掌?! 除了有气,他心中也有忧。 经此一役,爸妈是明说了没脸再帮他,能不能把沈子翎哄得回心转意,往后全得靠他自己了。 而今,他脸颊火烫,扇得、臊得、恨得!却又要老着这张脸皮追赶出来,因为沈子翎贵不可言,是金枝玉叶,非得人捧着哄着,跟在屁股后面苦苦求着才行! “子翎!你……” 带着满腔的天怒人怨,陈林松从后攥住了沈子翎的胳膊,力气没把控好,给他扯得踉跄回过身来。 而陈林松所有的忿恨在看清沈子翎的眼睛时,宛如被兜头浇了一泼水,登时熄火,只剩青烟袅袅。 沈子翎生得好看,毋庸置疑,更毋庸置疑的是在他那张无可挑剔的脸蛋上,就数眼睛长得最好。 一双眸子,黑的部分黑如墨滴,白的部分白如瓷青,滴溜溜凝着一点儿水光。沈子翎骨肉停匀,通身上下都是青年式的俊逸,唯有那双眼睛,是双江南水乡的眼睛,带了一点儿女孩子气,桃花瓣儿的眼型,开扇式的双眼皮和薄粉的眼尾,眼波流转之间,总有点儿顾盼生辉的意思。 可此时此刻,这双眼睛没了他印象里的多情样子,而是眼白蒙了血丝,眼下带了青晕,定定看着他。 这一眼内容太多,有怨有恨,也有悲伤难过,千万种情绪里,最浓重的是疑惑。沈子翎蹙着他的长眉毛,在这一刻成了个很孤苦的,受了蒙骗的小孩子,是在无声无息地向他发问。 第19章 你怎么会成了这样呢? 陈林松只觉得这眼神也像一巴掌,比父母的一巴掌更扇得他无地自容。 “……子翎。” 他仿佛扁了小了,有气无力地唤出一声,而沈子翎不再施舍眼神,继续低头打车。 沈子翎不言,他不能不语,他的那只手从攥着沈子翎变成了攀着沈子翎,然而把嘴张了又合,他发现自己喉咙滞涩,竟然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沈子翎垂着眼睛,打好了车也没收起手机,停在界面看那辆小车穿过红黄的拥堵路段,很曲折地向他靠近。 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他很庆幸陈林松不再说话了。 陈林松毕竟是个生意人,太擅长卖弄口才,蜻蜓点水的爱意给他连说带讲,能吹捧得好像情根深种。偏偏他又不只是蜻蜓点水,是九分真心混着一分假意,真也不真,假也不假,宛如一杯清水里掺了几粒沙子,喝与不喝都让人难受。 而就陈林松今天的所作所为,即使现在要跟他掏心掏肺,可谁又知道他掏过来的是心肺还是下水? 那么索性一个不听,一个不说,今天一别过后,再也不见。 陈林松则是很庆幸晚高峰堵车,把沈子翎的车堵在半道,半天没挪一步,容他慢慢撬开自己的嘴。 撬开了,然而还是没有平时利索,他咽了口唾沫,艰难道。 “子翎,哪怕是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上……你给我个弥补的机会好不好?” “怎么给?”沈子翎探究似的看他,仿佛真要他解惑,“我可是亲眼看见你和别人脱/光了躺在床上。” “我……” 陈林松语塞,摸索着去牵沈子翎的手,却发现那手真冰,攥在掌心,像攥了一把冰凉的骨头。他想用肢体去弥补言语上的不足,小心翼翼把那只手贴上了他的脸,沈子翎倒是没躲,然而眼里无情无绪,比手还冷。 “……我知道我错了,今天用爸妈哄你过来,是我错了,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见到你,才能跟你说上句话。你就当我犯病,当我病急乱投医行不行,我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都说见面三分情,可你又不接我电话,又不肯跟我见面,你不知道我有多怕你会从此再也不理我……你以前嫌我太忙,顾不上陪你,我、我最近把出差全推了,每天都在家里等着——我们的那个家,我等你会不会什么时候回来拿东西。我连门都不敢出,觉都不敢睡,出门怕错过你,睡着了又总觉得你还在旁边……” 陈林松说着,沈子翎还没如何,自己倒先触动了情肠,语气低咽。 “子翎,你的东西都还留着,我每天看到就想起你。之前你定的陶瓷餐具发货了,你忘了改地址,还是送到了家里……你不在,我都没舍得拆,叫人好好放到了储藏室里,想等你回去了,用着给你做顿你爱吃的。你去年换季买的外套,就是那件短款的米白风衣,去年你买的时候特别喜欢,但当时过季了,没穿几天。现在天气一天比一天热,那件衣服……还有你其他的外套,我都送干洗店洗完又取回来了,全在家里等着你呢。” 陈林松吸了一口气,再呼出来,颤巍巍地。 “子翎,我知道我做了烂事,但我不是没对你好过啊?八年了,我把你当宝贝供了八年,这些你都忘了吗?” 陈林松并非胡诌,八年来,沈子翎确实被供成了眼珠子,谈起往事,桩桩件件也是陈林松哄他捧他居多。 沈子翎有恻然,可更多的还是不解。 不解陈林松哄了八年,要真是烦他了,大不了就是撂挑子不哄了,又何必非要跟别人搂抱着滚到床上去?更不解他既然都已经滚上了床,又何必还要来苦苦挽回? 种种疑虑,落实到面上,沈子翎只是一声冷笑。 坏时要念着他的好,好时又要忘了他的坏。 把他当宝贝哄,可又何尝没把他当傻子骗?陈林松这人看似满嘴道理,其实最不讲理。 沈子翎作冷淡状,不肯说话,而陈林松眼睁睁瞟着手机屏幕上的汽车越来越近,急得要疯。 慌不择路,他干脆抬手给了自己响亮的一嘴巴,又不顾路人惊诧眼光,两手把住沈子翎的肩膀,恳求道。 “你嫌我跟你装,那我跟你讲实话,我现在每天都后悔得想死。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发那个疯,犯那个贱,非要把好好的日子过成这个样子。但我能跟你保证,子翎,你原谅我一次,一次就够了,这辈子就这一次,我以后再也不会犯错了。你知道我的,我……” 陈林松一闭眼一咬牙,彻底摊牌,不要脸皮了。 “我怕你爸妈,更怕死你了!这一次犯下的罪,我用一辈子都赎不完,即使和好了,我逢年过节去你们家也抬不起头。我怕成这个样子,见你们家人跟避猫耗子似的,又怎么敢再去犯错?要让我任着理智来选,我知道我最好是直接滚蛋,别再腆脸来找你,也省得以后到四五十了还得在你家看人脸色,战战兢兢怕被戳着脊梁骨骂二十来岁干的蠢事。但我理智不了,想到以后半辈子都见不到你,都没法和你在一起,我心都要碎了。” 一番剖白,剖得他心肝脾胃全见了光,可陈林松忐忑睁眼,却见沈子翎非但没动容,还拧着肩膀挣开了他。 他不放,沈子翎呵斥道:“松手!最烦在大街上拉拉扯扯,你不嫌丢人我还嫌!” 陈林松无法,只好放手。他眼巴巴盯着沈子翎,期望他能说些什么,打也好骂也好,当然回心转意最好,至少别空落落晾着他。 可沈子翎偏偏就晾着他,一眼不施,并且往旁边挪了半步,仿佛他是个臭要饭的,刚才是沿街撒了场泼。 医院门口最热闹,路人来来往往,没人停步,但不少人在指指点点。 陈林松平日最看重脸皮,因为那关乎男人尊严,可现在他没了脸皮也没了尊严,堪称丢盔卸甲地哀求了好久,沈子翎一颗心却像是铁打的,任他怎样都无动于衷。 陈林松面上青红交加,但没有发作的意思。 多年以来,他对沈子翎的心态总是徘徊在两极之间,是非黑即白。 有时候,他把沈子翎当对手,当比肩而立的另一个男人。那个时候,他看沈子翎身旁花团锦簇,常常心痒,想将他一把拖进泥淖里,滚一身泥巴,看他还怎么神气活现。 更多时候,他真如陈父所言,是把沈子翎当成阅历不深的弟弟。弟弟很天真,很柔软,拥有俊俏的眉目和大小姐的脾气,对他永远信任,永远依赖。在这时候,他又满心温柔,希望沈子翎永远高高在上,哪怕是站在他的肩膀上都行。 沈子翎今天楚楚的一眼,看软了他的心,于是现在的沈子翎不再是高官的独生子,而是他多年的恋人,是需要呵护的小弟弟。 他对弟弟沈子翎有着无限的耐心与爱意,能够宽容地用热脸去贴那个冷屁股。 陈林松正要再度憋出个热脸来时,脑子里宛如骤然插了一根横杠,记起自己在病房的怀疑。 旋即,他又想,子翎从前倒是没有这么绝情过。除了是这次问题严重,会不会还有别的原因? 譬如……他有了下家。 出租车姗姗来迟,停在路边,沈子翎正要过去,手腕突然被从后攥住。 他没回头,一甩,没甩掉,二甩,反而攥得更紧,他不耐烦了,回身要骂,陈林松却用不敢置信的语气问。 “你和他睡了吗?” “什么?” “上次在咖啡店的那个人,你和他睡过了吗?” 沈子翎一怔,这一怔看在陈林松眼里,浑有千斤重。一瞬之间,他气血上涌,胸口鼓噪,简直快要耳鸣,快要呕血! 他死死扯住沈子翎的手,沈子翎则是在往后挣,手与手被迫连结,人与人却是互相瞪视。在这一刻,沈子翎再度不可爱起来,并且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该死可恶的成年男人——扯下了他最后的遮羞布,又扔在地上连踩带碾! 就在这时,一辆外卖电动车从后面疾驰而来,大嚷着让开让开! 陈林松下意识放手,就见那车剪刀似的把二人裁开,他趔趄着跌坐在花坛边,而彼岸的沈子翎也踉跄了下,扶着车门站住了脚。 隔着人行道窄窄的人流车流,沈子翎从上而下俯视着他,一眼而已,看过就算,拉开车门要上车的时候,陈林松暴怒地吼出一句。 “回答我!睡没睡!” 沈子翎回首的眼神比刀子利,话却很轻忽。 “睡了。” 沈子翎刚才打车打得急,没选到专车,而是找了辆最近的快车,想要早点儿脱离陈林松这口无底漩涡。 如今,漩涡是越来越远了,可前来营救他的车子却是很破很旧,内饰全是劣质的皮革,前头又放了同样劣质的车载香氛。司机顶着半秃油头,散发着隐隐约约的狐臭,用一个手机导航,另一个手机群聊刷视频。 车里气味构成复杂,沈子翎想开车窗透口气,按钮却揿不下去。他和司机说了三次,一次比一次大声,司机在第三次时终于不再装聋,咕哝着给他开了窗。 第20章 然而,车子堵在路上,外面汽车尾气混了大油罐车的汽油味,空气并不比车内好,况且四下嘈杂。有辆电动车等不及了,从机动车道穿梭过去,更激起一阵刺耳的鸣笛声。 外忧内患,沈子翎隐隐头疼。 他逃避似的闭了眼睛,歪着脑袋靠在窗边,开始漫天漫地地胡想。 他想,陈林松这一招真无耻,也真好用。放了钩子让他咬,等他真被钓到医院了,又伙同家人亲戚架得他退不能退,进不能进,正卡在中间,刚好够陈林松把甜言蜜语熬成了糖浆,慢悠悠往他身上倒,倒得他浑身胶黏,更动弹不得了。 等他被好话糊了脑袋,也就是收网的时候了。 真是挺聪明,挺聪明啊…… 陈林松似乎向来如此,自打沈子翎认识他以来,他就是个脑筋灵光,左右逢源的人物。沈子翎曾经很喜欢这点——如何不喜欢呢?大学校园里,陈林松堪称是会玩会学,论玩,一桌子人打新桌游,他总是第一个弄懂规则的,教会了众人,又第一个把他们赢到心服口服;论起学习,他常年绩点第一,学生代表当了又当,各样奖学金拿到了手软;再说人缘,他经年笑眯眯地谁也不得罪,但也从不被谁欺上一头,人际交往好像他手里的一副牌,打得有条不紊。 这样的学长,在十八九岁的沈子翎看来,确实是极富魅力了。 那些年里,沈子翎看他的聪明,怎么看怎么顺眼,顺眼到一门心思,简直非他不可。年纪轻轻的,肯为他和家里反目。 后来当然没真的反目,爸妈疼他,被迫着爱屋及乌,对陈林松也当半个亲儿子。恋爱的这些年里,唯一一次差不多的负面评价,是那次回家,恰好妈妈在看八七年红楼梦,评价王熙凤真应了那句“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顿了一顿,又没来由地对沈子翎说,其实小陈也聪明,这孩子,是太聪明了。 沈子翎听她话音不对,笑问。聪明不好吗? 妈妈看了他半晌,目光无奈而慈爱,答。聪明当然是好,我只希望他有分寸,以后不要聪明到你身上就好。 沈子翎没懂,还要再问,爸爸就从厨房切好了哈密瓜端出来,笑呵呵地让他们尝尝。 后来沈子翎才知道,原来当时陈林松生意上出了点小问题,要和部门打交道。他一筹莫展之际,想到了现成的关系,可又知道沈父为官清廉,向来不爱替人说话,更不爱家里人掺合官场是非。 思索几天,他拎着礼物去了,打着沈子翎的名义,却又绕过了沈子翎。沈父跟他寒暄,问及身体怎么样,他苦笑两声,卖了几句惨,而后很委婉地说明了最近的困境。 向来说清官要比贪官难做得多,沈父这身清廉来得不易,所谓话术在他耳朵里全是小孩话,听陈林松的前音就已经猜到了后意。当时他但笑不语,并没给陈林松许下什么大愿,但陈林松回去没两天,项目上就没再被人为难过了,一路绿灯地帮他赚到了往后生意的起步资金。 这事沈子翎后来才知道,并且不是出于父母之口,是陈林松某天郑重其事地跟他道歉,说自己做了错事,不该绕过沈子翎去找沈父,也不该在沈父面前诉苦。 沈子翎心里系了个疙瘩,可恋人已经诚恳道了歉,并且只把“求助”说成“诉苦”,那还能怎样? 后来,随着沈子翎渐渐成熟,走入社会,也随着陈林松生意越做越大,诸如此类的疙瘩越系越多,两个人的关系也逐渐有了隔阂。外人看来是感情稳定,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这稳定之下已经快是一潭死水。 再后来,正如妈妈所说,陈林松的“聪明”终于也用到了沈子翎身上。 车子拐道,慢慢提速,夜风流溢进车窗,鼓蓬蓬吹着沈子翎的额发,他在一丝珍贵的凉意中想到刚才。 刚才,陈林松终于发现了那件事。 沈子翎想笑,嘴角微微提了,又没滋没味地塌下来,觉得其实也没什么可笑的。 他当初做这事时就想到了这天,原本以为败露了,自己会痛快,像出了一口恶气,可事到临头,眼看着陈林松当真歇斯底里了,他心中先是乱了一瞬,有微妙的负罪感涌现上来,而后便是长久的疲乏与无聊。 沈子翎觉着这一切,这八年,不过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他的一时脑热更是让这场戏码闹上加闹,荒诞到了极点。 他想脱身,想洗干涤净重新来过,可却是多么难。 “帅哥,到了。” 一路总是堵,停停走走,沈子翎脑袋一点又一点,昏昏欲睡了一路。 这时被司机叫醒,他迷瞪着下了车,想到要孤零零回家,面对冷锅冷灶冷床冷铺,心里莫名有些寂寥。他一时想去苗苗家待一会儿,又记起苗苗回爸妈家了;一时想回自己爸妈家蹭住一宿,又想起爸妈旅游去了,三五天回不来;至于其他朋友,有是有,可交浅不好言深,交深的,一位没空,一位还远在国外。 沈子翎停步,抬手托住自己的脸颊揉了揉又搓了搓,想要精神点儿。他从来不是个顾影自怜的人,家庭幸福,人生得意,他也从从来来不觉着自己可怜,可不知是因为春寒料峭,还是因为衣单身薄,他捧着自己的脸,心里哀而不伤,觉着自己今夜天地难容,真是有点儿可怜了。 念头一出,他愣了一下,旋即把揉脸变成了拍脸,连拍了几下,心底暗斥。 有点儿出息吧! 他打算一鼓作气走回家去,好好洗澡睡觉,明早起来天下太平。可抬起眼睛,他又是一愣,而后无可避免地再度觉出了自己的可怜——如果倒霉也算一种可怜的话。 他打错了地址。 想必是刚才打车时心乱,没看清楚就匆匆下单,结果根据最近的订单给他打到了公司附近。 下班时间早过了,写字楼里却还亮着斑斑点点的光。他也经常是灯光里的一员,毕竟广告公司,加班比喝水频繁。 他被那车送得晕头,暂时不想再把自己塞进另一辆,索性就近去咖啡店坐坐。 想到咖啡店,自然而然想到兼职其中的卫岚。 沈子翎现在除了亲近的家人朋友,谁都不想见,况且卫岚和他是肢体上无限亲密过,心灵上却又无限疏远着,正处在个不尴不尬的位置上。 沈子翎不确定卫岚的值班时间,打算透过玻璃窗远远看看,反正卫岚是个很显眼的高个子,绝不会被店里设施埋没掉。 他站在马路牙子上,做贼似的踮脚张望了好一会儿,确定没有卫岚的身影,这才放心大胆地要往里走。 然而,说不定老天有眼,存了坏心,非要让他“可怜”到底——他走到门口,正要推门,伸出去的手却和另一个人碰了一碰。 他顺着那收回的手转头,看见一双同样惊讶的眼睛。 “哥,你怎么在这里?” 第15章 just tonight——六 春末夏初,天气说冷不冷,说热也不算很热,正处在个青黄不接的时候。咖啡店里没开空调,但几面窗户都往外敞开着,风簌簌吹得帘子飘飘,也挺舒服。 沈子翎坐在紧挨落地窗的桌边,受用着带了花香的晚风,单手撑着脸腮,眼睛望向前台取餐的卫岚,嘴角带了一点儿很得体的笑意,心里却是挺茫然,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要和人家一起聊天喝咖啡了。 其间其实也没什么蹊跷,门口偶遇后,卫岚见他不语,就尝试着问他要不要进来喝咖啡,又自告奋勇说要请客。 前半句很小心,后半句很豪迈,两句一前一后,实在有点儿可爱。 沈子翎累了一天,心防脆弱,见那双黑眼睛一眨不眨地巴望着自己,就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沈子翎心知,他和卫岚不过是一夜的情分,露营出发的清晨,脖子上最后一斑淤红也没了痕迹,一夜的情分到此差不多也该洗刷干净。 可谁知道怎么回事,他对着卫岚仍然说不出重话来,甚至连一句斩钉截铁的拒绝都不忍放送。 他在露营地将这事高高举起,轻轻放过已经是很不好,而既然没能把话说清,那就只能当个坏透了的成年人,将这事冷处理。 他认为卫岚还是孩子心性,十八岁,那顶多算个大孩子,一时兴起尝到了甜头,想再多尝两次过过嘴瘾罢了。孩子能有多少耐性,晾上几天,卫岚知道知道这场追逐注定没有结局,自然就会偃旗息鼓,再过上几天,移情别恋。 他等着卫岚移情别恋,可卫岚郎心似铁,总也不移。非但不移,今天还两句话把他再度哄到了身边。 卫岚端着咖啡托盘回来,将托盘放在桌上,又弯身去看桌面的订单。沈子翎没来得及收拢目光,明晃晃望进人家的胸口。 卫岚的t恤领口太大,身子又俯得太低,一眼就能看清鲜嫩而饱满的胸肌正随着呼吸缓缓起伏,另有条银质链子在锁骨跟前微微地晃,像一条等待主人的狗绳。 沈子翎有些慌神,眼神往上逃,却又看到卫岚脖子上的昭彰青筋,凌厉结实的下颌线,因为认真而稍稍抿着的嘴唇,耳垂上一颗六芒星的耳钉,熠熠生辉。 第21章 卫岚对这份注视丝毫不察,嘴里嘀咕着:“还差蔓越莓曲奇和……” 他忽然抬眼,却又没直起身子,维持这样近在咫尺的距离问道:“哥,你喜欢薄荷海盐味的,对吧?” 一双眼睛,黑得透亮,亮过六芒星。 沈子翎分明只是坐着,却好像平白从卫岚身上偷了什么似的,做贼心虚,他匆匆撇开了眼,说是。 管住了视线,他却又忽略了呼吸。两个人挨得太近了,沈子翎一呼一吸,发现原来卫岚也是这个味道——清清爽爽的薄荷海盐。 卫岚另去拿曲奇,沈子翎则是悄悄松了口气。 他旋即怀疑自己的种种行径不过是昏头,并且是“色令智昏”的昏。 他后知后觉,总算明白,那晚尝到了甜头的,原来不止卫岚一人。 沈子翎原以为二人会没什么可聊的,即使有,也会为着前段时间的事而聊得尴尬。他隐隐绷着根弦,把这当成又一场“不得不”的社交,可随着卫岚把话一句接一句地说下去,他发现自己属实多虑了。 卫岚原来挺会聊天,非但能聊,而且很有谈资,往远了谈,谈天说地,谈北方草原上瓦蓝一块儿的天空,说南方灌浆垂穗的水稻地;往近了提,他提起今早皮皮鲁抢了宋哥的卷饼,抢完就跑,不知道跑哪儿藏了大半天,后来宋哥在水池旁边找到了卷饼,饼还在,里面烤肉面筋鸡蛋却全没了,皮皮鲁还挺得瑟,在院子外边拿眼睛溜他边舔爪子。宋哥气得要上演打狗棍法,弥勒又出来和事,说人家也不是没给你留,这不还有饼吗?别坏了孩子一番好意,赶紧吃吧。 最后他也没吃,而且,虽然没真揍皮皮鲁,不过把它抱上房顶站了半个多小时。皮皮鲁恐高,缩宋哥怀里,迎风吹得浑身毛都哆嗦,吓得跟狗似的。 顿了顿,卫岚很不赞成地摇头。 宋哥这人,坏心眼儿真多,有时候也挺狗的。要是换我,我连饼都不给他留。 沈子翎噙着吸管喝香草拿铁,没忍住乐出来,心说短短几句话里,光狗就出现了三只,你们青旅也够群英荟萃的了。 卫岚貌似寡言,说起话来却有股子莫名其妙的冷幽默,时不时就把沈子翎逗得一笑。沈子翎只是今天过得糟糕,心情不好,又不是块捂不热的石头,笑着笑着,心情就活泛了,那根弦也松了,淡了,没了。 沈子翎看着讳莫如深,实则心思很浅,一高兴就全落实在脸上了,像花木还了阳似的。 卫岚早看出沈子翎有点儿蔫巴,拼命想说些有趣的哄人高兴,现在有了成效,他更要搜刮话题,好在他肚里常年有油水,也不算搜肠刮肚。 他说起今天第一次去乐队排练,讲贝斯手头发染成了鹦鹉,主唱浑身打孔像刺猬,末了他捻着自己亮蓝的发尾,说我是不是也该整点别的颜色在身上,不然到时候上了台,本来就是唯一一个坐着的,已经低人一头,再往鼓盾后面一缩,岂不是更没人看到了? 沈子翎没想到他瞧着闷,实则还挺骚包,原来是闷骚,上个台还想全场瞩目。 他笑笑地道:“放心吧,就你这长相这个头,别人想不看到你都难。” 卫岚看他一眼,有口难言。 卫岚其实才不在乎观众,哪怕满场都是睁眼瞎也无所谓,他只是想让沈子翎看到,哪怕沈子翎兴趣缺缺,只肯睁一半眼睛都行。 可他现在不敢问,怕问出来又收获了一句借口。 又聊了好一会儿,时间渐晚,客人也零零散散快要走光。员工在旁边打扫,为闭店做准备,沈子翎忽然想起什么,问道。 “你今天怎么没去干活?不是要值班吗?” 卫岚一愣:“我今天没排班。” 沈子翎不明白:“那你大晚上来咖啡店干什么?” 卫岚沉默了一会儿,最终垂着眼睛,睫毛扑朔了下:“为了等你。” 沈子翎更不明白了:“等我?” 他望向窗外,夜色浓重,写字楼里的灯也渐次熄灭,连加班的苦命人都要回家睡觉了。现在早过了他下班的时间,即使是二人在门口偶遇那会儿,他也已经下班好几个小时了。 刻舟求剑还得讲究个刻法,谁会在这个时间点等他? 沈子翎似笑非笑,心底有些不快,认为卫岚也沾了油嘴滑舌的毛病,信口编了漂亮话来哄他。 搁在往日,他懒得追究,可偏偏他今天已经被狠狠骗过了一次;要搁在旁人,他也懒得多问,可偏偏是卫岚——看上去心明眼亮,多像个好孩子的卫岚。 沈子翎盯着卫岚,像大人要唬出小孩子的真话,带笑重复道:“这个时间我早下班了,你怎么等我?” 卫岚别开目光,沈子翎看他像心虚,他自己则认为是害羞——也确实是害羞:“你有时候要加班,出来就是八九点钟。半夜又容易饿,有时候被客户气得有火没处发,要吃点甜的哄自己高兴,所以偶尔会来店里买块蛋糕带回去。” 沈子翎板不住脸了,怔道:“你怎么……谁跟你说的?” 卫岚:“苗苗姐。” 他倒不包庇,但又匆匆揽责:“是我在微信上问她的,死乞白赖,好说歹说才问出来,不是她主动告诉我的。” 沈子翎失笑,皱眉:“这个苗晚禾……立场也太不坚定了,这么简单就把我出卖了?” 非但出卖,还把他描述得这么没出息……什么叫吃点甜的哄自己高兴?说得他凭空少活二十年,二十六成六岁了。 卫岚找补:“也不算简单,我还天天给苗苗姐送咖啡来着,免费咖啡配蛋糕。” 好个暗渡陈仓,沈子翎看着卫岚,想他成天拿吃喝去偷摸贿赂苗苗,苗苗受用了好处,又状似无意地到自己跟前吹好风——怪不得她最近对卫岚的风向又变了,话里话外劝他年轻没什么不好,单纯可爱会疼人,合着是被好吃好喝给哄住了! 沈子翎心底的云翳彻底四散,他笑出来,觉得卫岚的小小贿赂类似于小狗叼着骨头去讨好,又觉着苗苗的评价也没什么不对。想要追人,首先拿饮料甜品去收买朋友,这不但是年轻,还非得是学生才能做得出来的事! 要换了成年人,恐怕没那么多的心力——先是没心,再是无力。 沈子翎发现卫岚没在骗他,并且也不是个花言巧语的人,就像刚才莫名不快一样,他此刻又莫名轻松了。心里松快,嘴上一时没看紧,他顺口玩笑道:“你光顾着巴结她,怎么没想着给我也送点东西?咖啡蛋糕,我也喜欢啊。” 话出口就后悔了,后悔得想打自己的嘴。他怎么能跟卫岚开这种玩笑,卫岚较真儿,会捡了他的字当圣旨。 果不其然,卫岚登时眼睛都亮了,笑道:“哥,你真肯要吗?你要的话,我以后天天给你送,送到你们公司楼下,天天都不重样。” 沈子翎打了个哈哈,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心里暗自懊恼,觉着自己神经病,而且是一碰上卫岚就要犯。明明知道卫岚给两分颜色就要开染坊,还上赶着赤橙黄绿青蓝紫地轮番塞,供着他开。 卫岚可能这些天真憋坏了,这时候听沈子翎稍稍松口,他满腔蓄不住的爱意又要涌流。他生怕心思喷薄,又把这位“千人争万人抢”的心上人冲到别人怀里,于是尽力克制着,明白心意要一点一点地表,话更要一句一句地说。 而该说的话他酝酿了好几天,一有机会就能开口。 他说:“哥,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真的明白,但我跟你保证,我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没想跟你要什么,我只是想要个机会。或者至少……至少你别再天天躲着我了。” 沈子翎无言以对,想要一笑,却是笑着一叹。 他本以为躲着就没事,晾几天就好了,所以一连好些天,上下班都目不斜视,喝咖啡也宁愿多走几步去另一家,没成想只是把卫岚逼得犯傻。 沈子翎转向窗外,看霓虹街灯,闪闪烁烁,点缀水晶球似的点缀着这间咖啡馆。 他恍惚了似的,问:“你每天都来吗?” “嗯。” “你的青旅离这要多久,一个小时吧?排练室到这又要多久,也得四十来分钟吧?” 卫岚也陪他扭脸看向窗外:“嗯。不过,其实也不算很久。” “不浪费时间吗?” “我赶来的路上就在期待见到你了,所以,不算浪费。” 一双客人走出咖啡馆,门铃被拨得响了几声,叮叮叮咚咚咚。 沈子翎的话音轻了,声嗓软了:“苗苗也说了,我是‘偶尔’才来。” 卫岚扭脸向他,笑得开心,有孩子气:“所以我很幸运,真的碰上了一次‘偶尔’。” 沈子翎转回了头,定定看他:“那我要是不来呢?永远不来?” 卫岚静了两秒,笑容的涟漪逐渐淡去。他慢慢重新看向窗外,年轻的眼中有很心甘情愿的安心,仿佛他从几百年前就在这里了,几百年后也依然会在这里。 第22章 窗外,人们来了又去,楼宇暗了又亮,太阳落了又升,故事千千万万,总也说不完。 良久良久,他轻笑着说。 “不来也没关系,这个地方本来也很适合等待。” 两厢迟滞,仿佛被琥珀包裹住过了好些年,沈子翎才有了动静。 “……真傻。” 他口口声声说着人家傻,嘴角却有笑,笑意好深,连自己都恍然不知。 幸好卫岚没看见,否则又要美滋滋开染坊。 卫岚也知道自己此举不聪明,和守株待兔也差不多,可他不以为然,认为那又怎样? 谁会笨到在爱里聪明? 二人待到咖啡厅闭店才走,站在凉风阵阵的街边,卫岚坐在大石墩子上,半个字没提回去,沈子翎双手插兜,仰了脖子去看星星月亮,其实也有些没尽兴。 他还是不想回家,之前不想,现在和新鲜的人聊了新鲜的话题,他很有点儿耳目一新的感觉,于是就更不肯回去独守空房了。 卫岚没经验,不知道,沈子翎却是已经上过了大学,见过了世面。他看多了宿舍下的情侣纠纠缠缠,说上楼不上楼,说走也不走,其实俩人都在等对方开口。到了最末,感情没那么深的,就多去压会儿操场,感情深了点儿的,就去酒店压床单。 沈子翎今晚的确对卫岚有所改观,但他俩的关系显然既不够去压马路,更不够再去滚一次床单,那么又依依不舍在路边耽搁个什么劲呢? 一经想明,沈子翎清清嗓子,正要摆个大哥哥的谱子,让二人各回各家,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嘴张了一半,卫岚抢先一步,忽然说道。 “哥,我想去喝酒。” 沈子翎眨眨眼,没反应过来,干巴巴合上了嘴,“唔”了一声。 天太黑了,时间又晚,四下已经没什么行人。今夜卫岚自打见了沈子翎就在忍着,忍到此刻,小火苗在黑夜里作祟,桀桀刺激着他的四肢,他终于忍无可忍了。 忍无可忍,却也只是鼓足勇气,去碰了碰沈子翎的手,见他没躲,大手像只要扮可怜的小兽,挤挤挨挨地蹭到沈子翎手心去,轻轻握了起来。 “陪我再待一会儿,我们喝酒去,好不好?” 第16章 just tonight——七 要说喝酒听歌,还是得去火塘。 要说怎么过去,亏得卫岚还记得沈子翎上次晕车,便主动问要不要坐地铁。地铁还差一会儿停运,过去绝对方便,只是到站还得再步行九百多米。 沈子翎随和,点头说好。两个人溜溜达达地进地铁站,过安检,等车,时间毕竟太晚了,哪哪都冷清得很,只有他俩热络,一迭一句总有话说。 说起晕车,沈子翎表示,大晚上的又不堵车,不堵车就不容易晕。其实只要别让我扫辆共享单车骑过去,怎么着都行。 沈子翎原意是怕累,毕竟辛苦上了一天的班,让他去健身房假模假样练练器械还行,真让他骑车骑个七八公里,那就有点儿要他的命了。 可卫岚会错了意,以为沈子翎是坐惯了好车,嫌共享单车不够体面。这个认知害他臊了一下,因为他平时出行,去的地方往往都挺偏僻——譬如青旅,就属共享单车骑得最多。 明明初中那会儿觉得骑自行车可帅了,每逢下坡还要敞开外套,让风如白鸽,扑朔朔盈满衣袖。但怎么大人的坐骑更新换代如此之快,他才十八岁,自行车就不够看了。 他想真正的大人——譬如沈子翎那个西装革履的男朋友,就肯定车出车进,从没蹬过共享单车。 卫岚此前家境优渥,汽车后座坐了又坐,从没觉出好来。离家出走一年多,吃喝拉撒睡全在房车上,仍没觉得车有什么好,可此时此刻,他真希望自己也有辆车。可汽车多贵,买到了要上牌,想开上还得考驾照,等全忙完,只怕沈子翎早拍着翅膀飞到别人怀里了。 但转念一想,没有汽车,那摩托也行。非但行,而且帅。摩托一响,像要起飞似的,可不比满大街慢悠悠的汽车帅多了? 卫岚又想起宋哥就有辆摩托,川崎h2,纯黑的镜面涂层滚绿边,帅得没着没落,传到他这儿不知道是几手了,但状态车身都还不赖。宋哥之前跟他吹牛逼,说这车马力足,跑起来能追高铁。 追得到高铁,不知道追不追得到沈子翎。 卫岚有心搞本摩托驾照,再借来摩托装一把酷,然而自打顺烟这事被发现后,老宋最近防贼似的防他。 再说了,老宋把车看得像眼珠子那么重,轻易也不外借。 借不来,那要么买一辆?他现在手头有点儿钱,到时候攒一攒,凑一凑,大不了就买辆二手的。总之别成天骑个共享单车了……此举不消沈子翎说,卫岚自己都觉着缺乏竞争力。 沈子翎手机叮铃铃响,工作消息阴魂不散,他跟卫岚知会了声,忙了一路,卫岚也就胡思乱想了一路。 出站就是酒吧一条街,人越来越多,周围渐渐显出不夜天的氛围来,火塘门口更是早早架起了篝火,离老远就听到里面乐队在演出,热闹非凡。 火塘半露天,座位布局呈台阶状,乐队在中心演出,顾客满满当当,坐得宛如圈圈涟漪。 二人运气挺好,给他们抢到了最后的座位。卫岚运气更好,因为那座是靠墙嵌了张不大点儿的小圆桌,两个男人坐着挤挤挨挨,非得离得极近不可。 沈子翎扫码点酒,明天还得上班,不宜多喝,就随便点了杯甜丝丝的椰树林,而后把手机递给卫岚,要他选。 卫岚没接,有点忸怩:“哥,本来也是我要来的,我请你喝。” 沈子翎抬抬手机,笑道:“别闹了,让你请我喝酒,那成什么了?再说了,你不是已经请我喝了咖啡吗?” 见卫岚不接,他干脆把手机放在小桌上,要他看喝什么。 卫岚想着成年人似乎真这样,你请一顿,我回一顿,网上帖子不都说相亲出去约会,aa制了就是没戏吗? 于是他不再推脱,凑上去看了一会儿,很无助似的要沈子翎来帮他选选。 沈子翎估摸着卫岚没喝过鸡尾酒,果真凑了过去,两个脑袋挨在一处,发丝都掺着发丝。 卫岚耍诈成功,悄悄嗅着沈子翎身上幽微香气,滴酒未沾,却已经要醺醺然。 他在火塘当了一段时间的驻唱,闷声不响跟调酒师混成了好哥们,早在后台把酒全尝过一遍。他酒量本来就不赖,这么一喝,更是喝出了抗性,一般的酒轻易撂不倒他。 沈子翎哪知道这些,给卫岚挑了另一款小甜水式的酒,等到酒上了桌,他对着自己的那杯拍了照片,发给苗苗,尝了一口,他颇满意地点点头。 “好喝。” 卫岚也尝了一口自己的,咧嘴咋舌:“好甜。” 沈子翎:“幸好你十八了,不然连这杯甜的也没得喝。” 卫岚愣了下:“你怎么知道我十八了?” 沈子翎太有良心,到这步还不出卖老宋,略带狡黠地眨眼笑道:“你这不是自己承认了吗?” 卫岚当是自投罗网了,埋头笑笑:“我要是没到十八呢?就不给喝了?” “那当然。反正在我们家是肯定不行,以前逢年过节亲戚开玩笑,要给我沾点儿白酒尝尝,我爸妈都不肯。” 卫岚家也差不多,不过爸妈管着是一回事,他不服管教是另一回事。况且他叛逆,爸妈越管,他越要当刺儿头。 他和沈子翎说起初中,他和朋友偷摸买了两箱啤酒,几人去朋友家车库里全干完了,喝得眼前天旋,脑中地转,吐得七荤八素,爹娘不认。 从小到大,沈子翎身边不乏叛逆小孩,但像卫岚这么将叛逆当终身事业的,还是头一回见。 他错愕之余,又很好奇,追问道:“后来呢?你爸妈没发现?” “没有。那天我朋友爸妈不在,我爸妈也不在,没人找我们几个。我们又都喝大了,就在他家车库将就了一宿。” 卫岚挺得意地补了句:“那会儿是冬天,车库又没暖气,第二天起来他们全感冒了,就我没有。” 沈子翎这回成了无语又好笑,心说这真是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旺了。 “那再后来呢,还喝吗?” 回忆苦痛,卫岚苦兮兮地皱皱眉毛:“后来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喝了,看到酒就想吐。” 沈子翎笑了,口吻不自觉沾了点儿老气横秋:“那说明爸妈是对的,他们管着你也只是想保护你,毕竟未成年身体发育不完全,喝多了确实容易出事。” 卫岚不知不觉靠在了墙上,没再前倾着身子想要“一亲芳泽”了,不是抗拒沈子翎,是下意识抗拒着这个话题。 “我知道他们很多时候是想保护我,不过有些时候,他们的伞外根本没有雨,或者说,那雨压根不至于要打伞。我不是故意要惹他们不高兴,我只是想从伞下出来透口气,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们总是那么、那么……” 第23章 他越说越快,最终戛然而止,别开了脸。 “……算了,不提这个了。” 沈子翎无言,吸管搅着冰块,喀啦喀啦。 他倒和爸妈很少有矛盾,多年来唯一的,也是闹得最凶的矛盾还是出柜一事。出身不同,性格更是不同,这导致了他很难真正领会到卫岚的心。 然而,这并不妨碍他理解。 世界人那么多,有人想往伞下钻,就有人想往伞外跑,既然他很享受温室花朵的生活,那么就一定会有人渴望着风波海浪,没什么理解不了。 底下的乐队请得不好,鬼哭狼嚎不知在唱个什么东西,堪称嘈杂的环境下,沈子翎放开吸管,说软话,打圆场。 “好了,是我不好。我们开开心心出来喝酒,不该提那些烦心事。” 沈子翎有心哄他,刻意露了笑。 “给我个机会赔罪呗,再给你买一杯?” 卫岚本来也没生气,只是想起过去,有点儿烦闷,被沈子翎温言软语一哄,南北都不记得,哪还记得火气。 他带了笑意,正要回话,却被别人打断了。 是来跟沈子翎搭讪的,问能不能拼桌玩游戏,被拒绝后,不依不饶,又想要联系方式。 沈子翎太有应对经验,三言两语就把人敷衍走了。 卫岚沉默注视,等那人走了,他问。 “哥,你不想和别人拼桌吗?” “不想,吵得很。” “也不想和那些人加联系方式吗?” 沈子翎蹙眉:“不想,我不喜欢加陌生人。再说了,我是出来陪你的,加他们干什么。” 确认无误,卫岚神情没变化,说好,知道了。那过会儿要是还有人来,我帮你拒绝吧。 沈子翎本来也懒得跟那些人周旋,既然卫岚这么说了,那就随他去。 沈子翎实在惹眼,即使坐在角落里也像玉韫珠藏。 下个搭讪的人很快来了,单手撑桌面,醉醺醺地要微信,沈子翎不答,悠悠瞥向卫岚,要骑士出动。 骑士不要他失望,指关节叩叩桌面,开口直率得吓死人。 “喂,当我死了?” 那人吓一跳,回过身看到靠墙的大个子,又是一跳。 “哥、哥们儿,我看到你了,我……但是咱俩撞号……” 好个酒鬼,会错了意。 卫岚冷脸没动弹,他本来就是高鼻梁配上眉压眼,逞凶的时候能凶得吓人。话还没再说,酒鬼就心有颤颤,搭讪着走人了。 护花成功,卫岚望着那人的去向轻哼一声,随即,他想起老宋笑他,是成天上赶着出门给人当狗。 他当时不以为然,现在更加不以为然,毕竟他又不是满大街四处当狗,而是只给沈子翎当狗。 给美人当狗,问心无愧,给沈子翎当狗,更是当得他喜不自胜。 当狗好,汪汪汪。 沈子翎旁观一场,也觉着卫岚有点儿像狗,并且是只威风凛凛,忠心耿耿的大狗。 但是平白把人当狗看,还是太过分了。沈子翎不肯任着自己胡想,只是对着卫岚笑了一笑。 酒继续喝,很快见了底。 期间,也有人过来搭话卫岚,是个乐队来的花里胡哨小年轻,搭得挺骚动,一句话里拐了三次音眨了四下眼,可惜媚眼全抛给瞎子看,卫岚只是不耐烦。沈子翎刻意闹他,学他刚才的样子叩桌面,说我还没死呢,说得这人也走了前人老路,悻悻离去。 那人走后,卫岚眼神长了钩子,专往沈子翎身上挂,美滋滋笑个不停。要是老宋搁这儿,又要奚落他不值钱,得人一句好,乐得跟吃了喜鹊蛋似的。 沈子翎同样看他笑得没完没了,嘀里嘟噜要冒傻气,偏偏还挺有感染力,弄得自己也跟着笑。 “笑什么呢?” 卫岚也知道自己笑得不太聪明,很想抿住,又实在心花怒放,最末盯着桌面,微笑着喃喃道:“和你出来喝酒,开心。” 沈子翎:“之前看你倒是不怎么爱笑,喝次酒转性啦?” 卫岚犹豫一下,老实道:“其实,这也是战术之一。” 沈子翎点开手机,扫码点酒,真点了烈的——店里的16shot,十六杯不同的子弹杯鸡尾酒,有的蘸盐有的点火,价格很高,玩得很花。他除了和亲近朋友出来,轻易不会在外头点烈酒,怕喝醉了不好收场。可没办法,他和卫岚在一起,嘴巴总是笑,心又总是跳,闹得他隐隐兴奋,好像站在一汪深不见底的美丽湖边。 又恐慌,又荡漾。 他很想唤回理智,可又放不下这份悸动,那就干脆一醉到底,醉到湖底,他倒要看看卫岚这只年轻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什么战术?不会又是你那个什么宋哥给你出的吧?” “没有,这招是自创。” 沈子翎来了兴趣,翘起了二郎腿,前倾上身,胳膊横担桌上,手心轻轻托着脸腮。 “什么?” 卫岚看向他,无可奈何了一般,又冲他笑,分明是天生的桀骜不驯,偏要笑得死心塌地,仿佛一颗心给出去,即使他漏接、不屑、扔到地上,也认栽认命,决不收手。 “‘伸手不打笑脸人’。之前你总是躲我,不肯见我,我就想下次再见你,一定要多笑笑,这样说不定你就不会拒绝我了。” 沈子翎未置可否,实则觉着他笨。 条件那样优秀,喜欢谁不好,非喜欢他个情缘未断的。追人的方法千百种,可又不会投机,也不取巧,在他身上使过最大的心眼子一是守株待兔,二是伸手不打笑脸人。 他看得出来卫岚其实很聪明,可聪明孩子为了他,变得那么笨。 笨小孩,笨他心坎上了。 沈子翎从没发现自己心坎如此易撞,本来是灰心不想恋爱了的,可卫岚莽头莾脑强冲几轮,居然就要撞得他心坎松软,门户大开了。 要是将他换到二十岁出头的年纪,见了这样的卫岚,非得爱到魂飞魄散都不顾。但时光匆匆,造化弄人,他和他偏偏差了八年。 八年,多漫长呢,简直像他和陈林松的这段恋爱一样漫长了。 沈子翎不语,卫岚的心就慢慢吊了起来。 良久,沈子翎轻描淡写岔开了话题,这更是让卫岚的心堵在了嗓子眼,噎得难受。 十六杯shot一次端了上来,摆在桌上像弹匣,几杯下肚,仿佛在胃里纵火,一路灼灼烧了上来,连呼吸都烫了。 卫岚拿起一小杯,一饮而尽,顿在桌上。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个怂蛋,人生十来年,上山下河,独自离家,他在大西北揍过强盗轰过野狼,实在和怂搭不上边。 可此刻,他确实是被酒壮了胆,暗自下着狠心,不想等了。 也不能等了,即使从此沈子翎不再躲他,可一天一天聊着闲天,万一真聊成朋友,那可就再没有做恋人的可能了。 想到沈子翎,水性杨花的,有着男朋友还和他一夜情的沈子翎;再想到那似有还无,似无还有的男朋友,以及暗地里他没见过的各位情敌们,卫岚的心像被火舌舔了,又疼又烫。 他打雷似的,大着嗓门,忽然说道。 “哥,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不想给你惹麻烦。如果你实在不想谈恋爱,那我们要不先从……” 他起势猛,落实到字又羞于出口,越说声越小。 “……从炮//友开始吧?” 喝酒喝得好好的,骤然一记晴天旱雷,给沈子翎劈在原地,好久才缓缓眨了一下眼。 “……嗯?” 卫岚当他是在质疑,也是,沈子翎经过见过,怎么就非要选了他来用呢?竞争优势在哪呢?都说货比三家,他这送上门的货,怎么说也得比其他家有所长才行吧? 于是他琢磨了下,低头瞅瞅周身,要把自己称斤论两,沿街叫卖一般,臊得发慌,磕巴着开了口。 “我知道,选男朋友肯定是成熟有钱的好,但是炮……呃,还是年轻的好吧。你也知道,我年轻有力气,最适合在床/上……而且你也验过货了,对不对?” 最后一句有强买强卖的嫌疑,但卫岚顾不得了,他归心似箭,非要沈子翎把他收了不可。 “我什么都能做,而且唔……” 断了的话埋在沈子翎手心里——这话是能听的吗?!什么年轻好用,什么炮//友,什么在床/上……虽然桩桩件件都是他那晚享过的福,但这福……能享不能说啊!说出来就像犯了滔天大罪,沈子翎仿佛已经遥遥听见警铃大作了。 卫岚试图继续,可沈子翎捂得严实,他张嘴不成,只好嗅着香气,眼巴巴地看。 之前嫌底下乐队吵,现在沈子翎只庆幸人家吵,不然好些话都不好意思出口。 沈子翎勉强稳定心神,想找借口回绝,但脑子里嗡嗡地乱,觉着卫岚的话句句有理,还真不是虚假宣传。 思来想去,他只好托辞道:“你,嗯,这个,你还在上学……” 第24章 话自行掐断,年纪确实是学生的年纪,可卫岚不管从染蓝的发尾,还是从日常时间安排,都看得出没在上学了。 他改口:“你才几岁,怎么能玩这么刺激的?” 卫岚神情空白了一会儿,怎么想都没觉着那晚的玩法很刺激。事实上,那晚沈子翎连他多说两句都受不住,会胡乱捂他的嘴——就像现在。 沈子翎看他茫然,重新解释:“我是说,你刚成年,就要有……那什么了?” 卫岚不好意思宣之于口的词,真凑巧,沈子翎也不好意思。 卫岚唔唔两声,沈子翎松手,但不敢松得太开,还是虚拢着,怕这死小子语出惊人。 卫岚闷在手心,瓮声瓮气:“这还有年龄限制?不是越年轻越好吗?” 沈子翎一时沉脸,要吓唬他:“谁说越年轻越好的?是不是又你那个宋哥?” “不是。但是……”卫岚很疑惑,又很痛心疾首地打量着沈子翎,“哥,难道你喜欢……老的?” 沈子翎忍无可忍,双手狠狠掬住他的脸:“少扯淡。” 卫岚不清楚沈子翎的真实情况,依旧对他存着误解,以为他是太有阅历,正在挑拣。 于是他更要着急,生怕落在人后:“那为什么不行?我技术不好吗?我可以练的,我天天练……” 难为听,实在难为听,沈子翎耳朵通红,登时又把手捂死了:“练什么,你当刷题呢!” 卫岚不等他放手,又是呜呜呜了一串,沈子翎觉着掌心拢了一串纯真的下/流话,比真正的污言秽语还要让人脸红。 沈子翎慢慢敞开了缝隙,没办法,要是始终捂着,卫岚能一直哼唧。 卫岚不等喘口气,先把话脱口而出:“是因为我没经验吗?” 沈子翎头脑被轰炸得趋于麻木了,他像位疲于应付的面试官,机械应道:“嗯,没经验,对,你不是处/男吗。” 这两个字,在卫岚听来比炮//友更露骨。 他默默面红了一会儿,问:“哥,那你更喜欢处/男吗?” 沈子翎噎住。 他又追问:“我和别人比,是好还是坏?” 沈子翎瞪过去,误以为卫岚在自大——都那个硬件设施了,好坏不是一看便知?多余问这一句! 这可冤枉了卫岚,他纯粹是对此一无所知,想搞清自己在沈子翎追求者中的地位,也好对症下药。 沈子翎不理,卫岚想了想,又要说话,被恼羞成怒地截断。 “问题真多,我又不是面试官,你老是问我干嘛?” 卫岚有点儿委屈:“我只和你做过嘛……” 沈子翎没多想,心烦意乱地直言道:“你以后又不是不会遇到别人了,这种事情,你留着问别人吧。” 卫岚没了动静。 沈子翎心底像长了一整片芦苇荡,飘来荡去,过了好久,他才发现卫岚始终没说话。 他回想起最后那句,莫名内疚,是不是说得太重了,语气太坏了?卫岚其实也只是……毕竟年轻,慌不择路很正常,好好引导就行了。 沈子翎怀揣着当幼师的心理准备,正要扭头跟卫岚说话,却见卫岚直勾勾盯着他。 他始终没松手,于是卫岚依然被捂着嘴巴,导致拧紧的浓眉之下,那双眼睛格外惹人注意——里头没有茫然,没有羞赧,只是亮着黑幽幽的火。 火势不大,但热浪逼人,饱含愠怒。黑云压城城欲摧。 这样的卫岚好奇怪,怪在沈子翎从没见过……大概这世上还没人见过,就好像是他装够了乖,总算要原形毕露。 沈子翎总觉得卫岚像狗,这时才恍觉,卫岚其实最像狼。 狼子野心,得咬他的肉,吮他的血,把关关节节全蹂躏到快被碾碎才能饱足……又哪是装一会儿狗就变得了的? 而沈子翎的手捂住犬类的嘴筒,像个自不量力的止咬器。 想来也是,这样白皙漂亮的止咬器,又怎么栓得住一心要吃人的恶狼呢。 沈子翎被这样盯着,没来由呼吸一滞,瑟缩了下,想把手收回来,却不能够——卫岚扣住他的手腕,张嘴轻轻咬住手心。 沈子翎天生的手薄,肉少,卫岚咬不痛快,索性衔住了食指指尖。 有点痛,沈子翎立刻从微末的疼痛中,回想起那晚卫岚是怎么在他身上连舔带咬,给他留下许许多多的斑驳来。 那样琐碎的疼,抵消不了狂风暴雨般的快乐。快乐太多,坠得他通身蜷起,腿根痉挛,几乎又成了疼。 沈子翎深深浅浅地呼吸着,心乱了。原来快乐不会因为疼痛而消失,他的心也不会因为八岁的年龄差,就停止对卫岚跳动。 卫岚不舍得咬重,留下个浅淡牙印就收口,他很怜惜地舔舔指尖,又亲了一亲,低声道。 “我不想要别人,我也很不喜欢你说那种话。我们以后不说了,好不好?” 沈子翎满可以甩手不理,更可以骂他一顿,反正非亲非故,谁准他讪脸? 可沈子翎稍稍垂着脑袋,任他捏着手心,被人下了迷药似的,嗯了一声。 等到桌上的酒再次空了杯,卫岚又说:“哥,我知道你现在需要什么。我能给你,也想给你,你不想要吗?” 沈子翎抬头,眼神软融融,脸色红到不对劲:“我……” 话音袅袅,卫岚等了又等,没有后续。 他以为这就是回答了,沈子翎却忽然合身凑过来,又是一声长长的“我”。 “我”到尽头,他半阖眼睛,歪在卫岚肩膀上,吐息在颈窝游荡。 在卫岚惴惴的心跳中,他总算吐出后半截。 “……好像醉了。” 卫岚送沈子翎回家,很巧遇到位干干净净的阿姨当司机,他说朋友醉了,拜托开慢点,阿姨就很体贴地降慢了车速。 沈子翎偎在开着的窗边吹风,要是单看神情,神情平淡,毫不见醉。要是看着举止,他举止也没什么不妥,只是一路都在断断续续唱歌。 张国荣的《春夏秋冬》,春天该很好,你若尚在场。 唱得好听,嗓子温润,真和哥哥有几分相像,也难为他记性这么好,喝醉了还能唱准粤语。 一路吹风,到家时酒醒了大半。 沈子翎不提此前的话题,卫岚没想就此放弃,却也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便很默契地不再追问。 他第一次去沈子翎家,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契机,更没想到,沈子翎进门之后,会蓦然一笑,问他要不要进来坐坐。 卫岚顿住,看沈子翎头发微微凌乱,脸腮染着醉意的酡红,双眼像含着水光。彼此都知道进屋的结果,只看他一个选择。 他怎么不心动。 可他也同样看到,沈子翎疲惫至极,下意识微微蹙着的眉毛,眼下熬夜的青晕,身上还套着上班的通勤服,在酒吧买醉的人,仿佛擎等着他趁虚而入。 他怎么能忍心。 卫岚喉咙滚了一下,哑声说不了。哥,你好好睡一觉,我们……明天见。 说罢,他转身就走,好像多待一秒就要变心。 偏偏沈子翎叫住他。 “卫岚。” 声音有点沙哑,带了一点儿困意的钝,一点儿酒意的软。 卫岚停下,半侧过脸问,“怎么了?” 沈子翎在笑,他听那声音就知道在笑。 “晚安,我们明天见。” 卫岚点点头,走了。 他走得不敢喘气,直到那门遥遥关在身后才止步。 他走不动了,或者说,走不了了。 他背靠着墙缓缓弯腰,不行,蹲下,也不行,只好溜墙坐了。 半夜两点多,楼道窗外月明星稀,世界酣睡。 他额头上隐隐冒汗,望向窗外转移注意,一时觉着自己很惨,一时又觉着很幸运,想来想去,他想到沈子翎就睡在不远处的层层墙壁之后。 这距离不近,但也绝不算远了。 这样一想,他往后靠着墙壁,慢慢笑了。 第17章 雷雨季节——一 卫岚很想拒绝共享单车,却还是没舍得钱,到底在楼底下扫了辆车骑回去。 心情太好,体力更好,他一路蹬得冒烟,像前头正要追高铁,也像后头正被高铁追。 若非夜半,他简直想高歌一首,唱什么不重要,他只是想欢呼。太痛快了,太高兴了,不嚷嚷几句不呐喊几声,他胸口那团喜滋滋的火会活生生烧死了他。 烧死了也没事——去往城郊的大道上没车没人,十字路口的红绿灯也休息,只留黄灯一闪一烁。正逢下坡,卫岚双手离了车把,握拳举手,做了个无声的振臂欢呼——就是烧成了一把灰,有了今天一场你侬我侬的暧昧,那把灰也该叫“红尘”。 自己也知道这行为傻不拉几,远处车灯一闪,他立刻恢复原状,目不斜视地往前骑了一段,灯近了又远,他回看一眼,再回头,又忍不住在风中敞开了怀,晕噔噔飘摇着,他恨不得把自行车当过山车来坐。 第25章 回到青旅已经凌晨三点多,正是鸡不打鸣狗不叫的时候。 狗还真没叫,皮皮鲁就睡在小院门口,耳朵支棱听到了动静,嘴筒子都张开了,耸耸鼻子,再睁眼确定是他,立刻罢工,翻个身又睡了。 卫岚一路闹腾,自己跟自己燃得不行,闹出了一身热汗,很想冲把澡去,可是不行。 青旅用着老式热水器,一启动像火车过境,轰隆隆隆,所以他们平时都是白天洗,最迟晚上十点,过时不候。 卫岚站在院子中心,晾着一身汗,洗是洗不成,不洗又难受,他想了片刻,心头一亮,扭头去找青旅边上停着的房车。 拍了一分多钟的门,卫岚听到里面忍无可忍,一声大骂,旋即门开——太好了,柏舟亦未寝。 老宋穿着背心裤衩,顶着鸡窝头,睡意浓重,连瞪他都有点儿瞪不利索。 “干啥?” 卫岚不客气,连笑都不赔一个,径直说:“宋哥,我想洗澡。” 老宋堵门口,门神似的,没醒盹都能凭本能胡扯一串:“你当我阿拉丁神灯?想洗澡找我干嘛?死孩子看给你惯的,你以后起夜是不是还得找我给你把尿啊?” 架势挺唬人,可惜唬不住日夜相处的卫岚。见他不让,卫岚直接挤进去,轻车熟路摸柴暖,拨开了等水烧。 老宋也没法真拦他,见他热成那样,嘟哝着说他满头狗尿,没洗澡不许往他车上坐,而后就游魂似的飘回床边,一头栽了下去。 卫岚洗了个痛快澡,又从老宋那边搜刮了身崭新的背心裤衩,双目炯炯,愈发精神。 喜事比恼事更容易膨胀,他胸口愈发憋得慌,像关了一笼的蝴蝶,扑扑烁烁无处可飞,他边拿着毛巾擦头发,边四处张望,想找个由头放了蝴蝶。 四下,当然只有睡得不省人事的老宋。 兄弟兄弟,真没见过几个在兄长跟前老实规矩的弟弟。 卫岚一屁股坐在了床边,下铺不大,堪堪算个小号双人床,睡个老宋已经勉强,卫岚再一上来,老宋不得已,在梦里也觉出了挤,只好往边上挪了挪。 卫岚不敢直接叫他,怕老宋急眼了真给他扔出去,只能是日拱一卒,一点点往床上拱。先挤出个囫囵位置,再磨磨蹭蹭地盘了个腿,然而老宋也是个神人,都快被涂墙上了也不见醒。 幸好卫岚是个蔫坏的玩意儿,馊主意一箩筐,半晌不动,忽然在空中拍了响亮的一巴掌,老宋一下子就弹了起来,眼还没睁开,先左右扭了扭头。 “咋了?咋了?有人偷车?!” 卫岚面露愧色:“不好意思宋哥,我拍蚊子来着。” 搁在平时,老宋能一眼识破,再一脚把他踹下车,可放在半夜,老宋只是迷糊着嗯了一声,倒头就又要睡。 卫岚赶忙搭话:“宋哥,那个……” 话到临头,他忽然说不出口,只得卖了个小关子。 “……你不想问问我为什么这么晚回来吗?” 老宋闭着眼睛,但能看出他翻了个白眼,轻声说:“你知道我现在想干嘛吗?” “睡觉?” 老宋摇了摇头。 “想揍我一顿。” 老宋点了点头。 “小祖宗,你到底要干几把啥。” 卫岚僵了片刻,硬着头皮道:“我有话想跟你说。” 老宋翻身背对:“不听。” “我给你洗衣服。” “上次你顺烟那事的衣服还没洗完呢,我哪来那么多衣服给你洗?” “那我给你洗车。” “这阵子天天下雨,啥家庭天天洗车啊?” 卫岚无法,出了下策:“……给你两百,听我说说话。” 老宋没声,但摊手往后一伸。 “……我没现金,转你手机吧。” 老宋从枕头下摸出手机,示意他要钱到开口。 卫岚无语,千辛万苦省了打车钱,没成想花这儿了。 收钱到账两百,老宋懒洋洋坐起身,歪脑袋咔咔松了松关节。 “施主,我看你善缘已到,可以开始了。” 没等卫岚开口,他又一笑,调侃道:“哦,我差点忘了,贵人语迟,你这得我先抛砖才行。说吧,怎么今天回来这么晚?半路让人给劫了?” 反正钱都花出去了,卫岚索性说个高兴,得意道:“我遇到我哥……遇到沈子翎了,跟他聊了好久,又去了火塘喝酒,把他送到家才回来。” 老宋哼了一声,颇为不屑,认为这和半路被劫了没什么区别。 他对沈子翎有误解,误解产生了偏见,他和卫岚一样,全以为沈子翎是位拈花惹草的角色。 卫岚对此,只当是迎难而上,老宋对此却是挺不乐意,觉着卫岚个黄花大小伙子,哪哪都不赖,何必吊死在这么一棵枝繁叶茂,貌美无边的树上。 老宋想,卫岚迟早有天要被这坏男人骗得裤衩子不剩,可又说不得,只能眼睁睁看他拿绳子往树上吊,眼睁睁看他死得兴高采烈。 老宋凉飕飕道:“看你这么高兴,我当你上垒了呢?” 卫岚没明白:“什么上垒?” 老宋往外吐字:“当你跟他上/床了呢?” 卫岚脸色大红,往后一退,险些翻下床:“没有!” 老宋又是笑,全不是好笑:“这么激动,我信你是真没有了。” 卫岚哽住,有些憋屈。 这事,说上了是假,毕竟确实是没真枪实弹;说彻底没上,却也有几分假,因为他们都知道走进那扇门的后续。 卫岚生了几秒闷气,还是气不过:“我哥喝醉了,邀请我去他们家坐坐来着。” 老宋愣了一下:“真的?” 卫岚见状,心里舒坦了点儿,找回了一点儿场子:“真的。” “那你怎么没……” 卫岚又想起门前的沈子翎,心口像响起一串金铃,叮叮咛叮叮:“差了一点儿。” 卫岚一沾上沈子翎就分心,没意识到自己这话模棱两可,很引异议。 老宋理所当然地理解出了差池:“什么意思?紧张了,没起来?” 老宋太风月了,说起话来像加了密,卫岚理解了片刻,懂了,又是大臊。 “怎么可能!” “那是怎么了?”老宋思维发散,专往下三滥发,“他男朋友的套不合你的尺寸?” “男朋友”三字正中命门,把这场夜半旖梦掀起真相一角,卫岚像被踩了尾巴似的,勃然而起,脑袋狠狠磕在上铺床板上,好大一声动静。 他呃地委顿在床上,捂着脑门不动弹了,老宋见自己闹过了度,哭笑不得地立刻改口,说开玩笑开玩笑,你家哥哥一看就专情,全心全意,非你不可。你三过人家家门而不入,是当代柳下惠,够你哥哥惦记一宿的! 这通挽尊太有扯淡之嫌,卫岚越听越像嘲讽。 老宋过来扯他,要看他开没开瓢,卫岚捂着脑袋往旁边躲,咬牙赌气道:“我那是舍不得!我看他太累了,我没舍得,你……你又没谈过恋爱,你根本就不懂!” “好好好”,老宋冲他竖大拇指,“好一位多情英雄,怜香惜玉。你没磕傻吧?磕坏了明天弥勒要找我事的!” 卫岚彻底无话可说了,气咻咻半晌,他突然冲老宋伸手:“把钱还我!” 见香客要抢香火钱,老宋个花和尚登时一步翻到了上铺,扔下来只枕头。 “赶紧睡觉吧,两百块当住宿费了。” 兄弟兄弟,哪有当弟弟不被兄长欺负的?卫岚当晚气了好一会儿,第二天起来,又惺忪睡眼问老宋中午吃什么了。 吃饱喝足,他要去值班,在手机上给沈子翎发消息,问他要喝什么咖啡。 之前也经常发消息,可沈子翎总是不回,甚至连是否已读都不一定。 可这次沈子翎回得很快,不很热络,是简单两个字,“都行”。 几秒后,又跟上一句。 “来点儿甜的吧。” 卫岚抓住小小的话题,回道,“又见客户了?” 【哥:1】 【哥:你怎么知道】 卫岚不由要笑,总算沈子翎不再一味推拒他了,他回着消息,再抬头发现日头正好,光明耀辉,人来人往,而他旁边恰好是家便利店。 他定定站了数秒,终于下定决心,低头走进店内,做贼似的进,逃也似的出,手心硌棱棱,是买了盒套。 到底老宋那话阴魂不散,影响到了他。他可不想哪天真有机会上阵,却要用沈子翎男朋友的……小一号的,肯定小了,兴许还小了不止一号的套。 卫岚第一次买这东西,拿着像烫手,总不好像老宋说的,真往手机壳后装——那成什么了! 可他也不知道装哪儿,只好掩人耳目,将其偷偷揣进了裤兜里。 第18章 雷雨季节——二 卫岚最近是三点一线,青旅咖啡店排练室,连轴转四处跑,亏得他年轻气盛,否则还真没精力这么折腾。 第26章 况且,纵使他经得起折腾,一天时间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四小时,也实在不够折腾。 他于是先辞了火塘驻唱的活儿,这活儿好辞,本来就是临时招的,一次一付。然而活儿虽然辞了,他却愈发频繁地光顾着火塘——以锈月鼓手的身份前来,主业是蹭酒,副业是驻唱。 董霄主意没打错,搞摇滚哪能缺鼓手,自打卫岚加入,乐队收入的确是上来了,几乎每晚都能在外演出一场,拿的钱无论多少,反正能填饱肚子不饿。 钱拿到手,董霄从不藏着掖着,准时准点当成分红来发。 她在锈月刚成立时就在了,堪称乐队圈的小号元老,这么多年来亲眼看很多乐队一炮而红,也看着很多乐队销声匿迹,最知道乐队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宜喝酒,忌谈钱,最忌喝酒后谈钱。 乐队人本来就全是帮酒不醉人人自醉的货色,再一喝酒,个个醉成了宁二,提起钱就是气吞山河,把手一挥。 我兄弟!都兄弟!我们乐队以后、嗝、以后,赚的,全归你们!我、我一个子儿不要! 事后酒醒,比谁都抠搜。 董霄深知亲兄弟还得明算账,于是越忌谈钱,就越要把钱谈得光明敞亮,有条有理。 她甚至试图在分红时扯张excel表格,来证明自己的确公平公正,可那俩人……卫岚就没以为玩乐队还能有钱拿,他以为包吃喝就已经很好了,故而第一次拿到钱时,惊喜程度不亚于捡了张中奖彩票;雷启更是索性不稀罕这三瓜两枣,没明说,但董霄常常怀疑他是刚收转账就随手花了。 这天,照样有演出,不在火塘,是在另一家挺热闹的音乐酒吧。 一行人打车去,刚开始还其乐融融,三人和司机师傅有说有笑的,车到一半,董霄和雷启无端吵了起来。二人在后座动用唇枪舌剑,字字都带刺,吓得司机噤声,卫岚在副驾驶,则是无可奈何地只想叹气。 他来锈月有段时间了,自认挺了解二人。 董霄是个很精明的好人,不肯吃亏,但也不会平白让别人吃亏。场面上,她很会来事,圆滑热络,和谁都不会好得过分,也和谁都不会差得过分。这样的人在乐队圈十分罕见,也亏得她是如此性格,才能东奔西跑着四处找机会,把锈月张罗下去。 至于场面下,卫岚也没见过。 没见过,他也不主动问,不是不好奇,只是觉着不应该。就像董霄在乐队圈子里混出了经验一样,卫岚在驴友团待了这么久,也是小有领悟。 其中一条便是,人际交往里,所有人都是本簇新的书,人家没拆封,你就少欠不愣登主动去翻。 反正,单凭现有了解来看,卫岚觉着董霄很好,爱钱就爱钱,大大方方不掖着。可在这个恨不得人人穷死以示热爱的地方,董霄的性格也惹来诸多不满,认为她太世故,做出来的音乐势必不纯粹。 董霄毫无所谓,被人骂了就嘻嘻一笑,说那怎么了,我知世故而世故,能赚一点是一点,总比你表面假清高背地里狂敛财要好吧? 牙尖嘴利,怪不得她写的词字字像淬了毒。 外边众说纷纭,可卫岚倒从没觉得董霄世故。 她要是真世故,不至于二十好几了还坚持搞乐队。乐队么,没混出名堂的早散了,谁像她,咬牙摸黑往前走,一走就是好些年。 再说雷启,雷启是现实生活中不常见,而在乐队圈子里很常见的类型——话少,有钱,穿孔打洞,特立独行。 类型很常见,可具体到性格,他的性格却是连乐队圈子里都罕见。 除了音乐,雷启什么也不在乎,其程度之严重,行为之离谱,常常让卫岚想劝董霄请个高人。 不往远说,单说今天演出之前,雷启姗姗来迟,塞着耳机,脑门红了一片。董霄问怎么回事,撞着啦?他愣了一下,似乎在想,没想出所以然,就摇摇头说忘了,喏,采样你听听,还是这个更适合雷雨季节。 《雷雨季节》,乐队写的新歌。 董霄走过去,先检查了雷启的脑袋,确定没坏,又想寻摸顶帽子给他戴——好个亮银的寸头,脑门前一无所有,什么都挡不住。从排练室扒拉出顶不干不净的纯黑渔夫帽,她往雷启头上扣,雷启向上看,眉毛一皱,似乎有点儿嫌,但张了张嘴,他又懒得说,只是拔了耳机公放,要给他们听采样。 锈月之前百废待兴,好不容易要出新歌,当然不肯怠慢。其中有段暴雨雷鸣配着贝斯独奏,最能表现风格,可风雨声找了许多采样,这俩人总是没法满意。 果不其然,这次的采样又没得到认可,董霄说太燥了,显不出乐器声音来。雷启说不就得燥吗,我们这又不写riff(重复段落),全靠玩节奏来出氛围,不燥点儿怎么听? 没等吵起来,外头来人,校园乐队的主唱敲门进来,要拿落这儿的吉他包,还乐呵呵跟他们讲笑话,说有朋友看到个傻子走路玩手机,太入迷了,直挺挺就往人家树上撞,砰!撞完了还没清醒,扭脸又往那边儿撞了一次,咚!哎呦,那撞得可结实了,不得留印…… 笑话戛然而止,雷启到底戴不住帽子,摘下来摩了摩头发,那脑门红彤彤的印子就全见了光。 主唱错愕,卫岚忍笑,董霄压根不忍,嘿嘿嘿哈哈哈就乐开了。 雷启压根没留心人家说什么,有点儿茫然地一挑眉毛。怎么了?你同意用这个采样了? 没同意,当然没同意。董霄当时要是同意了,二人现在也不会在出租车里旧话重提,再度因为采样吵起来。 说来也怪,雷启不食烟火,董霄与人为善,天知道两个人怎么会那么容易吵起来,并且常年吵得如火如荼,不可开交,简直酷似一场热恋了。 卫岚像个被夹在父母中间的倒霉孩子,被迫旁观了许许多多次争吵。有些时候,他觉着董霄确实太过强势,咄咄逼人;有些时候,他又看雷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偶尔的一句话能给人气得好半天回不过神,也确实很值得一吵。 司机不敢吭声,一味对着油门方向盘使劲,想尽快把这对冤家送到地方。卫岚见怪不怪地塞上耳机,默默听歌。 他最初不是没劝过,可这俩人吵得密不透风,他连根针都扎不进去。而且不吵闲事,不管是董霄往雷启头上扣破帽子,还是雷启神经大条迟到了太久,二人都全无所谓,但关于间奏里到底要不要加两声鼓镲,他们能吵到天荒地老。 卫岚向来是个主意正的,多年来第一次有了不争不辩也是种美德的平静之感。 他沉默其中,忽然想起自己和宋哥也经常在青旅连吵带打,弥勒每次都能上来当老好人,看似和稀泥,原来是勇气可嘉。 好不容易到了酒吧,这俩人却又不知何时讲和,忽然不吵了。 不吵了好,三人平平安安进了酒吧,到得早,还有不少时间准备。 他们在小休息室里吃人家提供的快餐,董霄三两口解决了大汉堡,对着镜子补妆。卫岚年轻,胃像无底洞,两个汉堡下肚才混个半饱,他不好意思再拿,董霄看了出来,把雷启的汉堡塞过去,说这人唱歌前不吃东西,你全吃了吧。 雷启正喝水,难得听到了这句话,点了点头,并且更难得地说了句闲话。 “今天你还有段solo吧,吃饱了才有力气打鼓。” 卫岚不再推辞,略带羞涩地开吃第三个汉堡。 董霄接茬,刻意逗他:“对,你这还有solo呢,怎么没想着叫你哥过来看看?看多了你当咖啡店店员,也得让人家看看你‘夜晚的第二面’吧?” 听起来像在当牛郎,卫岚乐了一下,没作声,继续吃。 董霄涂着哑光的纯黑唇釉,扭脸笑道:“我说真的,你别这么谦虚,有魅力才更要大胆释放。到时候穿件无袖背心打鼓,让你哥看看什么叫内外兼修。” 卫岚还真不是谦虚,恰恰相反,他是把这当成了一记绝招,指望着能一击俘获芳心呢。 正因如此,他才不能贸贸然地问。 卫岚虽然不怎么参与乐队争执,但他在创作一事上向来有几分傲气,这段时间的融入过后,他也是真以锈月为傲。 在这样略显幼稚的心气下,他只能向沈子翎提出一次邀请,要是肯来,那皆大欢喜,要是不肯来,他也不会臊皮没脸地一问再问。 卫岚含糊过去,几人吃喝完又打了几局uno才出去准备演出。 夜色弥漫,酒吧渐渐上人,像涨潮了的海岸。 主唱只管麦克风,贝斯鼓手要看的就多了,董霄和卫岚各自忙活时,雷启忽然走过来,瞟着不远处说道。 “董霄,你看那是不是……那个谁,谁来着?” 台下乌泱泱,一时不好找,董霄顺着望去,半天才锁定人选。她像看到路边一坨狗屎似的,先是惊讶,再是蹙眉,最后恶心笑了:“还真是。” 也是难为雷启,睁着眼睛也像半瞎的人,居然也有心明眼亮的时候。 第27章 卫岚调好了鼓,凑了过来:“谁?” 董霄张张嘴,突然也忘了人名,雷启再度显灵,低声说:“本名忘了,平时都叫他小亮。” 董霄补充:“我们前鼓手。” 卫岚观察着二人神情:“就是那个被你们撵出去的鼓手?他之前干了什么来着?” 董霄收回目光,不多看屎,溢出一声冷笑:“他啊……” 第19章 雷雨季节——三 离演出还有五分钟,设备差不多就绪,董霄趁此讲起从前的事来。 她讲话从来利索,不添油不加醋,三言两语就说明白了。 原来小亮和雷启差不多时间来的锈月,当了有半年多的鼓手。刚开始一切都好,那会儿锈月也还热闹,鼓手吉他手键盘手,一应俱全,几个人相处下来,即使不算一拍即合,也算得上挺合胃口。 可显然,小亮的胃口太大,几个月后,逐渐显出饕餮的肚量来,把主意打到了董霄身上。 起初还收敛,暗戳戳给人买饭送花,董霄注意到后就私下找他说了,兴许说得太委婉,没明说是因为他个不高眼不大,勉强能走日系风格,却非要欧美型男上贴,而是转圜,说乐队里不许谈恋爱。 这下好了,禁忌之恋,地下爱情,小亮愈发激动,表面上风平浪静了,实则底下憋了个大的,在一场演出上公然捧花给董霄告了白。 底下观众不明真相,纷纷起哄,乐队其他人打圆场都不知从何打起。雷启关键时刻倒是从不掉链子,身为主唱,就着手头的麦克风大声说。 怎么就你跟贝斯手表白?我也表白,《rusty》后半段的slap玩得太牛逼了! 键盘手是个妹妹,反应很快,立刻抢步上来,冲麦克风道。 那我也表白,姐姐人美心善天天请我们吃外卖,姐姐好,好姐姐,我爱你爱你爱你一辈子! 几人掺和一通,平日里跟截冰溜子似的雷启又主动往人群里跳水,这才总算把场子缓和,将此事糊弄了过去。 小亮悻悻而归,越想越憋气,当夜喝得烂醉,爬董霄家窗户去了。 董霄租房独居,家在老小区的一楼,那段时间客厅防盗栏恰好坏了两格,够人跻身进屋。 话到此处,卫岚惊讶之余,很替董霄捏把冷汗:“这么吓人?” 董霄颇赞同地一挑眉毛:“是啊,而且还是半夜三点多!幸好我那天睡得晚,听到动静,我立刻拎着扫帚……” 雷启纠正:“并非扫帚。” 董霄:“……其实是棒球棍。我拿着棒球棍,虽然没看清……” 雷启又来:“并非没看清。” 董霄:“……好我承认,看清了才打的,我一棍把他揍懵了。” 卫岚:“然后呢?” 董霄:“然后,我回屋锁门,他自知理亏,灰溜溜走了,第二天彻底被我们撵出去了呗。” 卫岚皱眉,很失望似的:“就这样?” 时间渐近,董霄弯腰背上贝斯,闻言笑了:“不然呢?” 卫岚较真:“他半夜闯进你家,你就这么放过他了?” 董霄懂得他的意思,低头拨弦,息事宁人一般,依然是笑:“不是给了一棒子嘛?” 卫岚自己人高马大,平生不曾受过任何威胁,但他想,如果自己是个女孩,即使个子高,即使勤健身,可半夜被个怀有色心的男人翻窗进家,又该是多恐怖的一件事? 正因如此,他没法理解董霄为何能把这事轻轻放下。 他盯了她数秒,又掉转目光,去瞪台下恍然不知,还在哈哈大笑的小亮。 “你该狠狠揍他一顿。” 董霄无奈,几乎苦笑,好个没见识的毛头小子,真当自己是江湖儿女,快意恩仇了。 演出时间快到了,耳返里的声音在催。 董霄反过来安慰他道:“真没事,大家都是搞乐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弄太难看了也不好。再说了,我向来相信人贱自有天收。” 酒吧在催他们归位,卫岚没再说话,走到架子鼓处落座。 董霄面向观众,暗自松了口气。这年纪的孩子最不好糊弄,有着大人的身量,没有大人的心肠,捡着片落叶就要当扁舟浪迹天涯,拔了两根鸡毛就要当令箭大罚天下。 音乐即将开始之际,她却忽然听到身后的卫岚问。 “要是天不收呢?” 恶人自有天收,天若不收呢? 苍天有眼,可老天要是打起了盹呢? 那你又该怎样,忍气吞声,委屈自己顾全大局去吗? 董霄久久怔愣了,音乐声起,她本能地拨响贝斯,莫名觉得这话真耳熟,像谁会说的呢? 谁来着? 哦,对,是某个热血澎湃的傻子,来世间闯荡一遭,惹了多少麻烦?他倒是一走了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了,却留下活人挣扎,妥协,生活……思念。 眼前光芒万丈,董霄没有回头,却又很怀恋地笑了起来。 演出顺利,一如既往。 下台之后,卫岚还惦记着这事——他光在驴友团学会了不提不问,却总学不会袖手旁观。 董霄兀自整理贝斯,卫岚默默擦着鼓棒,雷启倒很闲,可也没想着挪窝,从包里翻出根蛋白棒当饭吃,冲卫岚招手,让他过来。 等人来了,雷启拍拍他后背,低声说:“别生气了,那天是我送小亮出去的,我到没人地方给了他两拳,让他挂了一星期的黑眼圈。” 卫岚一怔,旋即笑了,怪不得小亮尚未遭到什么天谴,原来是早有人替天行道了。 以暴制暴,这个他喜欢。 雷启也笑了笑:“自己知道就好,别跟董霄说,她不知道。” 卫岚点头,但又疑惑:“为什么不让董霄姐知道?你这不是在给她出气吗?” 不等雷启回答,董霄收拾好了东西,招呼他们走人。下一场是小亮乐队的演出,谁爱倒胃口? 可刚出休息室,跟他们挺熟的一名服务生就拦住了他们,问怎么走那么早,不再玩玩了?后厨有刚出锅的薯条,刚想给你们上一份呢。 三人对视一眼,雷启嘴巴不馋,并不动容,董霄和卫岚则是接上了电波,互相确认了眼神,一起转向服务生。 “那就再玩一会儿吧。” 新鲜出锅的薯条最好吃,外酥内软,香咸烫嘴,沾着一点点盐粒,连番茄酱都可以不要。服务生人好,给他们上了满满登登一大份,董霄和卫岚嘴没停过,哪还记得什么倒不倒胃口。 再说了,他们也是没想到留在这儿,还能有好戏看。 小亮在后头敲架子鼓,董霄没学过打击乐,故而只能算半个内行,但也听出小亮这段时间疏于练习,不是漏了半拍就是错了个音,打得很乱。 幸好底下坐的几乎全是外行,主唱又挺能吼,所以热热闹闹也听不出来差池。 董霄冷哼一声,跟卫岚说:“比你差远了。” 卫岚不谦虚,陪了一声冷哼,又身为内行,真能说上几句:“他练得太少了,手脚不协调,军鼓声音小,镲的声音又太大,所以听着只是有声,但不好听……确实比我差远了。” 看这鼓手,叭叭的多能说。董霄老怀甚慰,把剩下的薯条全推了过去,以示嘉奖。 二人唧唧咕咕地说人家的小话,随着薯条见底,演出也宣告结束。底下有长发美女捧场给小亮送花,大概是女朋友,在台下笑得很开心,小亮更是乐得见牙不见眼。 董霄:“什么东西,他也配?” 卫岚:“啧。” 雷启无言,放空了似的,打了个哈欠。 而后,台下忽然又冒出个短发美女,怀里也捧着花,也要送给小亮……似乎也是女朋友! 小亮登时乱了阵脚,一把推开怀中的长发女孩,在台上打了磕巴:“杉杉,你……你怎么……你怎么……这不是……” 好一出二凤戏珠,台下宛如滚水入热油,一片哗然。 董霄:“啊?” 卫岚:“嗯?” 雷启本来都起身想走了,见状又坐了回来。 长发女孩被搡出怀后,又惊又怒,看看台下的杉杉,再看看台上的小亮,最终一巴掌甩在了小亮脸上,啪! “你不是说你早就分手了吗?!” 小亮哽住,无言以对,长发女孩冷冷瞪了片刻,见他根本不解释,也不多纠葛,高跟鞋尖狠狠一踢他小腿,抢了自己的花就走。 长发女孩怒气冲冲,踩着高跟鞋走远了,小亮弯腰揉腿,想拦又没敢,再看台下的杉杉,脸色更是沉得吓人。 小亮赶忙跳下台,想要自证清白,可没有的清白又要怎么证明?只能是越抹越黑。可怜了乐队成员,本来受用个混日子的鼓手就已经够惨,现在还要被全酒吧的人看乐子,指不定还得被投到网上取笑一通。 这主唱也是个性情中人,打不了圆场就索性不打,眼见乐队其他几人杵着尴尬,他直接招呼了他们收拾东西走人,“鼓手的私事自己处理,处理不好也甭回来了”。 第28章 说罢,真就大大咧咧全员撤退了。 小亮顾不上那边,因为杉杉已经打好了车,在他拼命狡辩时,人家已经要走了。 杉杉扔花出门,小亮匆忙要追出去,却被门口地上的乐器线绊了一跤。 酒吧门外就是车道,他龇牙咧嘴要爬起来,偏偏刚刚被踹的腿又麻又疼,他生怕赶不上,大喊着要司机师傅等等他,别开车。 司机敞着车窗,听到这句,犹豫了下。他遥遥问刚出大门的杉杉,小姑娘怎么回事,和男朋友吵架了? 杉杉翻了个白眼,开门上副驾:“不是男朋友,不认识!” 小亮还在嚷嚷,僵持不下之际,董霄瞟了卫岚一眼,霍然起身,一手拽一个,三人像阵风似的刮到了车前——不知是谁手黑,还推了把挣扎站起的小亮。 董霄二话不说,一秒之内把这俩高高大大的玩意儿全塞进了车后座,而后自己也往车里一跳,砰地关门。 杉杉诧异回头,看清了人,又惊又喜:“董霄?你怎么在这儿?!” 董霄没顾得上招呼,狂拍司机座椅后背:“大哥快走快走!这男的是劈腿渣男!” 剩下仨人也立即跟上,又笑又叫,“对对对!快开快开快开!” 这下司机明白了,一脚油门飞出去,小亮拼了老命还是来迟一步,他看清了董霄,气得大喊,然而车子不停,他眼睁睁看着车窗里伸出个竖着中指的手,扬长而去。 车子开出两条街,里面的人还乐个不停。 董霄笑得眼睛弯长,胳膊肘怼怼卫岚:“天不收,我来收。满意了吧?” 想起刚才小亮追而不得,卫岚心里还窜着股亡命天涯的刺激劲,心悦诚服做投降状:“太厉害了,姐姐。” 杉杉止不住地回头看董霄,笑盈盈学舌道:“太厉害啦,姐姐。我本来还想去找你的,没想到会在这儿遇上!” 卫岚:“你们认识?” 总回头容易晕车,杉杉坐正,但从前面伸了手过来,董霄牵住,顺便欣赏着人家的美甲,笑道:“大学室友,认识好多年了。你刚从加州回来?放假还是长住?” 杉杉一笑,轻飘飘道:“我那工作连轴转,哪有假期呀,我是辞职啦。” 董霄有些吃惊:“辞了?才干了多久,怎么就辞了?” 杉杉跟董霄勾着手,歪脑袋靠上车窗,看街景飞逝,霓虹四溢:“都干了两年多了,很久了。” 董霄一算,的确如此,不由感叹:“过得真快,感觉我们宿舍几个吃散伙饭还是上个月的事。怎么辞职了,看你朋友圈,我以为你在加州享福呢?” 杉杉撇撇嘴:“朋友圈都精装修嘛,其实是忙不完的忙,累不完的累。当然,你要跟我上司一样,不但是老白男,还是upper middle class,那你确实可以混日子享福。但你要和我一样,是个连绿卡都还没混到的亚裔……哎,算了,聊这个干嘛。” 各人自有苦衷,董霄攥攥她的手,转移话题:“对了,你怎么突然和小亮谈上了?” 杉杉提起这个就来气,不顾晕车回过头来:“之前都一个好友圈子里的,他追我追了好几个月,我看他是个玩乐队的,就想谈着试试。这次回国我没告诉他,想着异地久了,过来给他个惊喜……没想到,还真是够惊的!” 见她只生气不伤心,董霄也放心不少,顺毛安慰:“没事,跟这种人没必要伤心,回头踹了就行。” 卫岚始终没动静,其实听得专心致志,这时忽然发现个盲点:“姐,你和他谈了多久?” 杉杉:“唔,一年多吧。” 卫岚转向董霄:“那小亮当时……” 经这一提,董霄回过味来,有些不可置信,没想到这货非但骚扰,还是脚踩两条船的骚扰! 杉杉追问怎么了,董霄也不遮掩,当即把当年的事复述了一遍,听得杉杉又惊又气又恶心,连白听八卦的司机都连连啧嘴,说小姑娘,这种男的咱们可不能要啊! 杉杉从小皮包中掏出手机,打开朋友圈,气哼哼地咬牙发笑:“可不止我不能要,我要让朋友们全知道这是个什么脏东西!以后还想在圈里混……做梦去吧!” 美甲噼里啪啦敲键盘,每敲一个字,小亮就向“臭名昭著”更近一步。 杉杉打字够快的,千字讨贼檄文不到十分钟就呈上了,搜罗几张证据截图,全平台点击发送,静等着流氓被声讨。 董霄和卫岚默默对视一眼,眼里都有笑,显然没料到纵使老天爷闭眼,这儿却还有一位“老天奶”在等着主持公道。 发完息屏,杉杉脸色和缓,是出了口恶气的样子。 她朋友多,不一会儿消息提示音就叮叮当当地响,杉杉一边回着消息,一边对董霄说:“说到朋友圈,你还是和以前一样不爱在社交媒体上说话呢。两年多了,朋友圈居然一条都不更新!要不是看你微信步数每天都刷新,我真要以为你出事了。” 董霄仿佛被揭短,干巴巴地捻了捻发梢:“我就是……懒得鼓捣那些,再说了,我就天天乐队做歌演出,也没什么可发的。” 杉杉笑道:“我的好姐姐,这还不好发呀?要我说,你有时候就是太专心搞音乐,太没有网感了。乐队美女贝斯手这么好的人设,你要是多发发vlog,多营销营销,肯定能火!” 董霄流露一点为难:“vlog……再说吧,我不太会拍这种东西。” 杉杉逗她:“不会拍,可以一点点学呀。到时候你火,乐队也火,出歌接演出,赚钱赚到手软。我呢,就是认识全网最帅贝斯手的人啦!” 嘴真甜,任是董霄,也被哄得不住要笑。 杉杉半撒娇半调侃地又道:“你说你,这么久都不发朋友圈,跟我也不怎么联系。是不是看我在国外赶不回来,不好意思要我随份子,所以连结婚也没通知我呀?” 卫岚怔了一下,下意识瞥向身边的雷启——他起初就觉着二人像情侣,虽然吵架,但总能和好,并且好时并不好得腻歪,而是好得自然而然,宛如一对感情牢稳的恋人。 怨不得他们从吵架到和好都娴熟,原来是已经结婚了? 可是…… 卫岚又困惑,董霄是二十五六岁,早可以结婚,可雷启不是才二十岁出头吗?二十岁还是二十一,难不成是恰好卡着法定婚龄结的婚?还是说,他们是在国外结婚,而国外情况不同? 雷启原本是塞了一只耳机,往窗外看景,听了这话,虽然并没动弹,但卫岚莫名觉着他呼吸滞了一秒。 一秒而已,几不可察。 一秒过后,呼吸照旧,目光照旧,他又成了块岿然不动的石头,万事万物都绕过他自行流淌。 杉杉不知情,嬉笑着在董霄手上摸索:“戒指呢?藏起来了?” 董霄没躲,没恼,保留着平常而浅淡的笑意,对老友道:“没结婚。” 杉杉怔住,似乎抓到男友劈腿都没有如此出乎意料,话音还保留着活泼的调子:“什么叫没结婚,我出国之前你们不是正要……” 她一顿,难以置信,焦急回身:“你和齐望飞分手了?” 事隔经年,这名字还是像刺,时不时就要扎董霄一下。 董霄笑得并不勉强,但有些空落落,是一大蓬开而无果的花,没有内容。 她说:“没分手,是他去世了。” 第20章 雷雨季节——四 车内滞顿下来,只能听到两声不约而同的浅浅吸气声,一声来自杉杉,一声来自卫岚。 卫岚从没经历过这样的场面——上一秒还嘻嘻哈哈闹呢,下一秒就托出这样一份惨切的悲剧,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吞咽。 驴友团里也有人身世悲惨,并且不在少数,但人家倾诉时,老宋和弥勒总能不费劲地接住话题。活成人精了的两个人,能通过一点半星的反应判断出对方需要什么,是安慰,劝解,回看过去,展望未来,还是一句挺地狱的玩笑。 卫岚哪把握得好度,只得重操老本行,姑且保持了沉默。 年纪总归是算数的,杉杉对此显然更有经验,她牢牢牵住了董霄的手,手指纤细,但极其用力,似乎想当迟来的救命稻草,低声问:“什么时候的事?” 董霄早过了性命垂危的时候,但还是很感激地笑了笑:“就……你出国后没多久。” 杉杉不语,大概在犹豫要不要问下去。 董霄洞察,索性不要人家为难,径自说下去。 “山难去世的,失踪当天就报警了,但找了一个礼拜才找到。” 她说完,嘴唇又张了一张,却发现已经没有后续了。是了,短短十几个字就已经是她人生最大的一桩悲剧,而这悲剧,她当年讲过那么多次,早说得比亲手写来的歌词还要顺当。 能出口的,那么短。说不出的,却是那么长。 她没法说他们非但订了婚期,连蜜月的机票都早早订好,钱不够,只能去巴厘岛而不能去巴黎,巴厘岛也非常好了,她期待很久,可为之买下的泳衣这些年再没穿过;没法说她家里还留着一身旧衣服,一把木吉他,每次在街头遇见弹吉他的男生,她都会驻足,闭眼静静听上片刻,再搜刮出身上所有的现金;没法说去认尸的时候,阿姨哭到颤抖,难以上前,是她代劳。 第29章 最没法说,是她多庆幸那天他戴着婚戒,细细一圈箍在肿胀了的手指上,一眼便知,让她不必去看那塌陷了的面孔,认她腐坏了的爱人。 幸好还有时间,苦了两年,连苦也淡了。 大家今天都挺开心,董霄无意在车里开追悼会,又见杉杉眼里闪烁,是泛了泪光,就作释然状,笑道。 “望飞还在的时候,天天嘀咕说乐队没有好鼓手,终究没有那股子劲儿,非让我去找个‘带劲儿’的鼓手来。” 她扭向卫岚:“喏,你看看我们新鼓手,带不带劲?” 卫岚骤然被点名,简直反应不过来,抬眼恰好对上杉杉回看。 杉杉匆匆一眼,勉强一笑,说道:“太带劲了,他要是看到了,肯定特别满意。” 董霄拍了拍卫岚的膝盖,口吻莫名老气横秋。 “我也这么想,他要是还在,肯定满意……我们鼓手是个好孩子。” 卫岚茫然无措,只好也笑。 他从没觉着和董霄有着年龄差,更没觉着二人有距离感,可就在三两句之间,他忽然发现他们离得好远——不是他变幼稚了,是这话题沉重得增添年岁,害得董霄骤然老去了。 三张心思各异的笑脸持续了片刻,杉杉还是不放心,犹豫问道:“董霄,你……你真的没关系吗?” 董霄的答案也是习练过无数遍的。 “放心吧,能过去的早过去了,过不去的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了。” 那边对话继续,卫岚则是偷空瞟了眼雷启。 雷启始终毫无反应,仿佛人在车里,已然入定。他一侧塞着耳机,闲着的一侧耳朵挂了三枚银光璀璨的耳骨钉,更衬得整只耳朵都像装饰,最能充耳不闻。 卫岚收回目光,没有多话。 那边话题很快迁徙,车程过半,居然临时改了目的地。 起因是杉杉吐槽优质乐队男少之又少,让董霄帮着介绍,又开起玩笑,说要不先从你旁边二位开始介绍? 董霄食指点向卫岚:“小狼狗,追哥哥呢”,反手再指雷启,“半截木头,没开灵智呢。” 言罢,她又道:“三条腿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乐队男还不好找?要不我攒个局,给你开选秀大会?” 话是胡侃,但攒局还真可行,毕竟杉杉难得回来,之前乐队的其他成员也恰好在这边,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小聚一场。 可聚到哪去,成了个问题。 三人刚从酒吧出,懒得转场再去酒吧,又是朋友小聚,不想搞得太过嘈杂。董霄心思兜兜转转,最终落在雷启身上。 她弯身,隔着卫岚叫他。 “雷启?” 这雷启原来不是聋子,甚至兴许连歌也没放,因为他听到话音就看了过去。 “嗯?” “去你家轰个趴呗?我事后留下帮你收拾。” 雷启没置可否,单是伸手进兜,掏出电梯卡门钥匙车钥匙一串,其上还栓了枚莫名其妙的小型中国结,将这一串嘀里嘟噜全拍在了董霄手心里。 雷启这人,富得不显山不露水。 看他平时穿四五十的街边t恤,其实手指上的两三颗亮银戒指拢共要六位数起。看他好像个混乐队的穷小子,其实独自霸占着市中心高档公寓的大平层。 站在公寓楼下,董霄无论来多少次都依然觉得阔绰。夜色之中,她仰脸看各家屋里暖黄色的光,像仰望着几十枚不刺眼的小太阳。 卫岚和杉杉紧随其后,进到楼里,也有点啧啧称奇的意思。 卫岚此前家境殷实,不是没见过好房子,只是很难将这样的房子和雷启联系起来。 倒也并非雷启不配,只是天天看他在破烂排练室里练歌,练得十分认命,并且已经能熟练掌握缠胶带手法来防止耗子钻进来咬乐器线。谁又能想到他排练后会背叛工人阶级,进到每平五六万的房子里睡觉? 雷启还是那副睡不太醒的样子,带着几人等电梯。这电梯平时很快,今天不巧了,有人搬家,堵了好一会才将他们送到楼上。 雷启家很干净,干净得近乎冷淡,冷淡得好像跟他本人都不太相熟。 他大概没怎么招待过客人,进屋后径自换鞋开冰箱,拿了听冰啤酒,都启开喝上一口了,回头看到堆在门口的三人,先是一愣,好像没明白家里怎么刷新出三个大活人,而后才恍然大悟。 “哦,你们进来吧。没拖鞋,不用换了。” 杉杉打量着锃亮地板,没肯下脚:“不太好吧,你们家有鞋套吗?” 雷启果然跟这个家不熟,想了片刻,他说你在门口柜子里找找,说不定之前的保洁带来过。 一翻,果然有。 杉杉和卫岚换上鞋套,董霄殿后,雷启晃悠过去,打开鞋柜,刚要跟她说话,董霄却已经套了鞋套进屋去了。 他没叫她,默不作声地关了鞋柜,而那柜里一双崭新的、毛绒绒的女式拖鞋,看来得等到下次拆封了。 董霄四处打电话约朋友,约好时间后,她和杉杉去买火锅材料,雷启和卫岚去采购酒水。 雷启对别的没什么研究,平生心力全花在唱歌作曲玩乐器上,再者就是喝酒。 他带卫岚去了附近一家很不赖的精酿吧,再出来时,周身硕果累累,一人扛了一大桶不说,两边胳膊上还挂了一连串外带酒袋,乍一看去,完全是两棵酒鬼特供版圣诞树。 卫岚忍住了,没问雷启今晚是打算喝死谁。 不问是怕有答案,经过出租车上的故事会后,他担心雷启是想喝死自己。即使喝不死,也是要借酒消愁——在卫岚看来,合乎想象的恋人被困在一汪早逝的白月光里,这事值得一场烂醉。 但雷启显然不屑于“为情所困”,买酒只为了喝,有愁能喝,没愁也能喝,他又成天摆着张百无聊赖的臭脸,让人看不出他的喜忧和酒量来。 二人往回走,路程不近,负重又是极重,幸好是两个身壮力不亏的小伙子,否则走没一半就得被这堆酒坠在原地。 好不容易到了电梯口,一开门,里头却是乌泱泱的,连人带家具。 没办法,再等下一班,等了好一会终于门开,却还是满满登登。 卫岚不肯等了,挤挤挨挨地填进电梯,又给雷启挪了个地方出来。 他招呼雷启进来,雷启没动弹,说没我的地方了,我等下一班吧。 挺正常的一句话,落在卫岚脑子里,硬是觉得人家在隐喻。喻什么呢?当然是董霄和齐望飞。 电梯的容量有极限,正如一个人心里的容量也有极限。电梯荷载十五人,人不如机器,心脏狭小,兴许只能容一个人住下。 董霄心里还留着月亮明汪汪的影儿,澄澈平静,宛如一潭死水,还没准备好迎接一场挟雷带电的暴雨。 电梯门缓缓关合,门内的卫岚胡思乱想,门外的雷启却是什么也没想,独自站了十几秒,他突然想起件事,一摸口袋,摸到一串崎岖——钥匙忘给卫岚了! 幸好搬家那户提前知会了物业,电梯今天免刷卡,否则卫岚这趟就白挤了。 东西太多,他提前掏出钥匙,要为开门做准备。钥匙串上的小中国结再度亮相,坠在链上一晃一晃,红殷殷的,十分讨喜。 他想起这小玩意儿的来历,是那年他们刚加入乐队时,董霄人手一个送的小礼物。 当年,他刚刚回国,本意只是想回来短住两个月,可他生在国外,鲜少回国,几乎不是本国的叶子,飘零到此,连两个月都有些难捱。 那段时间,他简直像个异乡人,走到哪儿都迷路,吃到什么都不合胃口,闲来无事想听歌,可国内乐队似乎更爱玩词,而非玩曲,即使有人尝试,也尝试不出什么花样来。 他终日恹恹,像缺了水的鱼,直到那天随机到一首贝斯独奏。 他听了很久,听得很细,听完去看乐队主页,挨个听下来,却略有失望——二十来首歌,只有这首根本没人听没人评的独奏,在他看来才是真正的好。 两个月不长,临走之际,他在机场刷到贝斯手的ins,在四处招成员。不知道这乐队是受了什么重创,除了贝斯,一无所有,招主唱鼓手键盘吉他,什么都要。 机场广播在通知登机,他半坐在行李箱上,近处人来人往,远处飞机落了又起,他耳机里播着那首贝斯,对着屏幕看了片刻,最终站起了身,没去登机,而是逆着人流,走了个决绝。 就是那天,他见到了贝斯手本人,也就是那天,他加入了锈月。 董霄在招齐成员后,给他们一人一个发了小中国结,笑着说是去寺庙开过光的。同样开光的还有愿望,她许愿锈月一切都好。 键盘手调侃,说哪有寺庙给中国结开光的? 董霄哎呀了声,说那天其他东西都卖完了么……我手头没别的了,只好去门口买了几串这个,让人家开光。 她挨个发放,键盘手说谢谢姐姐,吉他手说跟要过年了似的,鼓手小亮嘿嘿地乐,说我们家贝斯手眼光真好。 第30章 发到他时,董霄笑着添道,你要是嫌土气,不想挂,随便收哪儿就好,别扔了就行。 他想挂,挂在随身带着的钥匙串上,再没摘下来过。 “叮——” 电梯到了,这次里头没人,是全然的空旷。 恰好,雷启心头也空旷,走进去,门关,上升,他无所事事地看着楼层数字——1、2、3……16。 电梯门开,卫岚赫然等在门口,却不是为了等钥匙,而是等着要跟他说句话。 卫岚说:“雷启哥,电梯有很多班,走了还会再来,人可不会了。” 雷启懵怔:“……嗯?” 上楼不久,董霄杉杉也回来了,这边切菜备菜,火锅下料,那边朋友们陆陆续续也到了。 董霄不喜人多,所以真是小聚,约了之前乐队的键盘和吉他,再叫上几个不错的朋友,一桌子人吃顿饭,喝酒唠嗑,喝不太大的话,就在客厅打打桌游——至于出去蹦迪泡吧一类的玩法,董霄也能接受,但兴许因为本职就是搞乐队,总觉得那些不像休息,只像加班。 开饭之前,卫岚拍了几张包含他在内的合照,又挑挑拣拣,优中选优地给沈子翎发了过去。 他很想装作不在意,可照片刚显示发送,他这边心脏就砰砰跳个不停,食不甘味吃了几分钟的火锅,心跳刚刚缓和,手机弹了消息提示,那颗心就又蹦跶上了。 压着不安分的心跳,卫岚点开消息栏,旋即笑了,万事万物染了颜色,满桌人仿佛在这一刻才开始热络聊天,桌上火锅似乎也在这瞬间才油辣喷香起来。 【哥:好帅】 【哥:在哪儿玩呢】 【卫岚:跟乐队朋友在一起】 【卫岚:哥你来不来?】 【卫岚:他们人都挺好的,你过来肯定能玩到一起】 【哥:不了吧,太晚了】 【哥:而且今天出去勘景,见了好多人】 【哥:要晕人了】 卫岚放下筷子,想也不想地回道:那只见我呢? 那头片刻无声,卫岚垂眼盯着那个【正在输入中】,总算将其盯成了一句语音。 点开放在耳畔,是沈子翎在似笑非笑地说:怎么,你不是人呀? 这话离得好近,真像耳鬓厮磨间奉送的蜜语。 卫岚一时连血都热了——多年轻的人,血热得比桌上牛油火锅都快。 他把手机凑到嘴边,想说些什么,却碍于旁边全是人,只好把羞于出口的话落成了字,发了过去。 【卫岚:不是人】 【卫岚:汪】 发完这个字,卫岚兀自臊了一会儿——好嘛,又当上狗了。 不怨他爱当狗,在沈子翎这儿,当狗有奇效。 沈子翎显然被逗乐了,让他想来就来吧,直接来家里就好。 而后,又添上后续,免生歧义,说苗苗也在这儿,本来要打双人游戏的,你来的话,我们就玩多人的。 卫岚获得准入令,饭也无心吃了,立刻就要溜。 他跟董霄说,董霄嬉笑着敬他一杯,说去吧,争取下次带人家来看我们演出。 卫岚也笑,说好。余光瞥见闷声喝酒的雷启,他又操着闲心提醒董霄,让她看着点雷启,别喝多了。 董霄莫名其妙应下,却是没懂他这话从哪来。 卫岚也不解释,跟桌上人打了声招呼,就此匆匆离席。 卫岚走后,话题在他身上兜了几圈,随着饭局愈深,酒也喝得愈多。酒多了,话题就像海浪,不住往前推,一直推到了几年前。 他们说起锈月横空出世的那一年是如何风光,被约过访谈,邀请参加过乐队综艺,演出更是接了一茬又一茬。 甚至,差一点儿就办起了自己的专场live。 好日子正说到兴头,董霄接了个电话,进屋去了。而她走后,话头没续上,场面暂时冷了下来。 众人喝酒,夹菜,火锅烧干了水,咕嘟嘟冒得好响。 董霄走得不远,能听到她隐隐约约的回话。那话音疲惫不堪,仿佛每个字都要耗精血,她每吐出一个字,刚才在桌上大笑痛饮的贝斯手就死去一点。 【我不是才……】 【……还不够吗?】 【我知道,我知道……】 【我……】 【这次要多少?】 电话那头没完没了,纠缠得她脱不得身。 今天来的人中,不乏有齐望飞在世时的乐队成员。 其中一位,是齐望飞的高中好友,也是当年那场未完成婚礼的伴郎。 他捏着酒杯,默默听了半晌屋里的话,叹出酒气浓重的一口气,低声说。 “其实当年……望飞也是太任性了。要是当初他没有当着人家导演的面撂挑子,我们那档综艺不至于录不上。当初他没有揪着设备问题和场地管理吵架,live八成也开上了。这么些年,得罪了多少人,又惹得多少人红眼。朋友是交了不少,可仇人呢?不是也结了不少吗?” “那会儿咱们也是,怎么就这么年轻气盛,真以为搞乐队是混江湖,心能比天高,见了谁都不肯低头弯腰。” “没法怪他,他从小就这样,直爽,仗义,遇事拍胸脯就上,这点对谁都好,就对身边人不好。没关系的人受了他的好处,感激就行了,身边人却得帮他……收拾多少摊子。” “旁人还好,就是董霄……” “行了”,雷启轻轻将啤酒杯顿在了桌上,叫了停,“都多久以前的事了,提起来没意思。好好喝酒吧。” 另一边,卫岚连地铁都不等,斥重金打车,火速来到了沈子翎家门口。 乘电梯上去,他对着电梯四面反光左照右照,到了人家门口,又拿出手机照了半天,确认无误了,配得上被沈子翎夸声帅了,他才整理表情,很酷很拽地敲响了门。 门开,沈子翎握着门把,冲他一笑,苗苗刚好过去接水,也跟他打了招呼。 卫岚见多了沈子翎衣着光鲜,这还是第一次看他穿家居服。 是身薄料子的,衬衫式的纯黑家居服,更衬得沈子翎肤白如玉,身形美好——肩膀手臂有隐约的锻炼线条,腰身却苗条,腿是修长的,露出的赤裸脚踝却又堪称玲珑。 沈子翎从鞋柜里找了拖鞋给卫岚,卫岚嗅着他身上浅淡的香气,又想起这是第一次正式登门,难免心悸神摇。 弯腰换鞋时,一着不慎,在沈子翎的注视下,有东西从他口袋里掉出来。 很幸运,不是他喜颠颠的心脏。 很不幸,是他当时听信老宋谗言,买了装在兜里的…… 保险套。 第21章 雷雨季节——五 保险何止掉在地上,简直是粘在地上,像块狗皮膏药,似乎揭都揭不掉。 卫岚保持着弯腰姿态,浑身僵直,一秒百念,最先理清的是三条。 完蛋了,我要揍死那个姓宋的! 完蛋了,我为什么要听那个姓宋的? 完蛋了,现在装狗……还来得及吗…… 他一点点试探着抬眼,就见沈子翎无动于衷地俯视这一切,眉目如画,脸白如玉,像一尊很华美的雕塑。 真是雕塑,因为沈子翎此刻已经从内到外地石化了,看似淡定,反而是由于吃惊过度。 他哪能想到,看着多是个纯良无害的好孩子,没成想刚登家门,鞋还没换呢,花花肠子就暴露无遗了! 并且…… 玉雕的眼珠缓缓转动,瞟向地上那盒冈本,又仿佛遭烫,迅速别开视线。 ……还是那么大一盒花花肠子!臭小子,眼高手低,用得完吗! 随着沈子翎渐渐反应过来,玉人的面具也渐渐有了裂痕,还不等他发作,苗苗接完了水,从那边过来了。 二人同时想起那套还在地上躺着呢,又同时忙不迭要去捡——卫岚本来就弓着身,手又快,唰地就将其揣进了口袋里,沈子翎慢了一步,见他收起来,就要直起身子。 离得太近,起身时差点撞了个脑门碰。 苗苗端着水杯从后路过,疑惑道:“干嘛呢?怎么还不进屋?” 暗潮汹涌全藏在了一池静水下,卫岚安静换鞋,沈子翎额外瞥了他一眼:“没事,刚才没找到拖鞋。我们玩什么?switch还是ps5?上次那个魔法师的玩不玩?” 且说,且要跟着苗苗去客厅。 刚迈出一步,卫岚从后扯住他的衣服,用只够彼此听见的音量焦急道:“哥,我不是要跟你……” 话到一半,苗苗翻着电视柜找游戏,左右各拿了一碟:“星之卡比还是胡闹搬家?” 卫岚的解释遂断开,没再续上。 沈子翎去帮着挑游戏,苗苗问一,他心不在焉地答一。 苗苗蹲在电视柜前,新绿的长裙摆逶迤一圈,羊毛卷的长发披在腰间,像朵刚发的蘑菇。 她很认真地给三人找游戏玩,余光注意到客厅里局促站着的卫岚,再想到曾经收受的咖啡点心,她眨着大眼睛仰起头来,对沈子翎道。 第31章 “对了,卫岚是第一次来你家吧,你带人家转转呀。” 沈子翎无可无不可,真带着卫岚逛去了。 房子一百来平,布局很好,装修也考究,要说逛,确实有得好逛。 然而二人还处在尴尬的余韵中,于是一个默默无言地只是听,一个一本正经地只是讲,一时之间,场面很像中介看房。 进到卧室时,卫岚的心思开始活动。 沈子翎卧室向阳,衔着五六平的小阳台,床具和他的睡衣很搭,是深灰的一整套丝绸。被子铺得整齐,床头柜上一盏小灯,灯下有个巴掌大小,四四方方的阅读器。 惹卫岚注意的是沈子翎的枕头——双人大床上,枕头几乎贴床边摆在左侧,右面剩的位置刚好够躺下一个人。 这非得是多年与人同床共枕才能养成的习惯。 卫岚心头一酸,像被谁拧了一把。 离开卧室,最后一间是靠里的书房。 沈子翎出身摆在那里,不可避免沾染了点儿老干部的作风,于是在年轻人都爱留间电竞房或健身房时,他依然选择给自己造一间书房。 不过,书房里也有“年轻”因素,譬如摆了满满一架子的桌游,以及靠墙收纳了的麻将桌。 这书房面窗,一面顶天的大书柜,对着一整面置物的木质洞洞板,角落一张容人窝在其中的柔软沙发。吊兰沿着屋角攀缘,被养得不错,满室绿意。 可惜现在正是晚上,要是午后进来,阳光斑驳,树影摇曳,肯定十分漂亮。 卫岚先被洞洞板上剪贴的各式专辑和电影封面吸引了注意,大概全是亲自动手,配色统一,审美也和谐。旁边则是做成了cd展示架,错落摆放着张国荣的全部三十三张专辑,以及零散的影集、场刊、黑胶唱片。 唱片很有用武之地,因为底下的桌上就摆了台唱片机,瞧着一点儿没落灰,大概常听常用。 卫岚逐一看过,有种很奇异的悸动,好像这间屋子极其私密,是通往沈子翎心门的小路,甚至私密过卧室。 “哥,你喜欢哥哥?” 听着真怪,沈子翎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喜欢。当了十几年荣迷了。” 卫岚想套近乎,可他拢共才十八岁,上哪儿当十几年荣迷去?只好哦了一声,说。 “我也很喜欢哥哥,不过他的电影我好像还剩了两三部没看。” 沈子翎瞟了他一眼,原以为他个玩乐队的小年轻,不会爱看老港片,更何况是几乎看完? 可卫岚旋即又问他爱看哪部,沈子翎不疑有他,说最爱《金玉满堂》和《家有喜事》,可爱,好笑,逢年过节看着开心。你呢? 卫岚没立刻答,从那堵斑斓的墙上找到相应海报,是三人在敞篷车里戴着墨镜,意气风发。 他点了一点,笑道:“《纵横四海》,是高一的时候和朋友翘课溜进电影节看的。《金玉满堂》我听过,但没看过,我去过一家挺不错的私人影院,下次要不要一起去那里看?” 沈子翎顺手拿起收集的电影票集,也没细看,只是捏在手里,闻言不置可否,只问。你也喜欢看电影? 大概也是二人谈天说地太能乱聊,那天在咖啡店和酒吧聊了一晚上,居然他没发现他是荣迷,他没发现他爱看电影。 满墙花里胡哨,卫岚没去伸手乱摸,但又好奇,于是背手挨得很近,细细地瞧。 他口中说是,打小就爱看。 爸妈忙,总是给他放个片子就各自忙活去了,于是小时候被迫看动画,长大了养成习惯,开始主动看电影。 说罢,卫岚看到那边摆着的许多摄影集,又像个螃蟹似的,横着挪了过去。 摄影集更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但摆在最上面,似乎很久不碰了。 边上空出的一格防尘柜里,放了台佳能单反,旁边还配着炮筒似的镜头。 卫岚没想太多,问沈子翎是不是喜欢摄影? 沈子翎跟着他往上看,眉头不易察地拧了一拧,嘴角微微一动,是抹初具雏形的苦笑。 他没直接回答,三两句含糊了过去。 书房东西最多,但沈子翎被教育得从小利索,书房便也是杂而不乱。 卫岚终于走近书柜,发现上头倒不像有的人家,放些华而不实的、全新未拆封的、在网上跟着主播买的成套《论语》《道德经》《孙子兵法》,而是很老实地放了许许多多的小说。 每本小说都被读得书页饱涨,注满了时间与目光,全比原先厚了不少。 再看书名,沈子翎几乎什么都看。 国外的基本都是侦探小说,最经典的阿加莎系列自不必说,东野圭吾的全系列也有,但翻得疏疏落落,显然不是每本都爱看。除此之外,有些更冷门的,《模仿犯》、《威斯汀游戏》,还有最近恰好也躺在卫岚手机书架上的《告白》。 国内的更是五花八门,看金庸古龙,也看《鬼吹灯》,还看散文游记,看杂七杂八,有名没名的小说。 最新一本放在桌上,里头夹了片吊兰叶子,书名是《遥远的向日葵地》。 卫岚也喜欢这本。 在开往南疆的房车上,四下没网没信号,这本书在打扑克时拿来垫桌脚,泡方便面时压盖子,闹蚊虫时打蚊子,打乒乓球时当球拍…… 有时,车子孤独地行驶在路上,天蓝欲流,四野旷悍,远处雪山尖锐而巍峨,近处荒滩戈壁,偶尔零星几株骆驼刺。几乎天边的山坡上有羊,宛如一团团的云,被风刮得飘来又荡去。 那时候,弥勒在上铺打瞌睡,发出轻轻的鼾声,老宋在前面小声放着断断续续的车载广播,车窗半敞,他为了解乏,边抽烟边开车。 这一天太平静,平静得仿佛早就过去了。 卫岚躺在床上,翻这本书,慢慢地看。 看到一句—— “我不得安宁。无论生活在多么偏远僻静的地方,我的心都不得安宁。” 沈子翎见他凝视不放,顺着叶子摊开了书递过去,问他要不要借,喜欢的话,就拿去看吧——老干部家的小干部,在纸质书早被淘汰的时代里,还在问人要不要借书来读。 卫岚低头看去,书上被笔标注出了一行文字,好巧不巧,正是那南疆车上的同一行。 卫岚看向沈子翎的眼睛,两厢对视,他忽然恍惚,好像他真是一阵无来由的风,只一刹之间,从南疆那辆永远行驶的车里被吹到南方城市的公寓楼中,期间的所有日子,通通不做数了。 书房不小,可二人面对面的,却仿佛被困在了方寸之间。 卫岚嘴唇嚅动,想把门口那事说明白,话还没出口,沈子翎先他一步,状似无意地低声问道。 “刚才在门口,你说‘我不是要跟你’……跟我什么?你不是要跟我用吗?” 卫岚一怔,就见沈子翎好整以暇浮着笑意,双眼却宛如两豆烛火,有些摇曳闪烁。 他连忙解释:“哥,怎么可能?你想哪儿去了?” 沈子翎定定看了他片刻,仿佛印证了什么,才移开了视线,笑道:“没什么。” 他云淡风轻,卫岚反倒要急,怎么能“没什么”呢?他们的关系,此时此刻,最好的就是纠缠不清,两团丝线抱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他大着胆子去寻摸沈子翎的手,寻到了,轻轻卷入掌心。 沈子翎挣了一下,没挣开,就不动了,任他牵着。 卫岚开口,这些字眼对他太陌生了,要描述的事更是稀里糊涂,所以说得艰难,但万分笃定。 “我当然是买来和你用的,怎么会有别人?但不是今天,哥,我今天真的只是想来看看你,我没抱着那种……那种坏心思。” 坏心思。 沈子翎付之一笑,看他天真、幼稚,把成年人间心照不宣的好事说成坏心思。 “你怎么突然想起来买这个了?” 沈子翎口吻很温和,不会让人听出任何“兴师问罪”的意思——即使他现在的确怀着点儿兴师问罪的心思。 他不爱看那盒东西从卫岚兜里掉出来,扎眼,不舒服,像看到白纸被沾上一滴他还没授意的墨点。 卫岚像要无地自容了,不自觉埋下了脑袋,将沈子翎的手托起来,研究宝贝似的捻着揉着:“我担心你哪天想用我,我又不想用其他人的,所以……以防万一。” 一串话说得支离破碎,犯着稚气,却恰好撞在沈子翎心坎上了。 沈子翎彻底舒坦了,却又使坏,沉吟道:“这个……你大概是和我用不上了。” 卫岚本来正看沈子翎十指修长,甲床莹润,像块浑然天成的美玉,害他牙痒,很想咬一口。 骤然听了这话,他抬眼:“为什么?” 沈子翎悠悠道:“你买错号了。” 卫岚怔住:“这还分大小吗?” “嗯。” “买大了还是小了?” “小了两个号吧。” 第32章 卫岚不知道这玩意儿毫无门道可言,纯属是用过的都知道。他还停留在看见便利店和口香糖放在一起的套会有意避开的年纪,这时听沈子翎这番话,心里就酸溜溜的。 “哥真有经验,这都能看出来。” 夸得沈子翎啼笑皆非,正要回话,指尖一痛,是卫岚嘴馋又要报复,咬了一口。 第22章 雷雨季节——六 苗苗由乙转甲,也当了回甲方,对着满抽屉游戏挑挑拣拣,最后还是选了最初的《三位一体》。 沈子翎家的沙发离电视屏幕有些远,看着难免伸头弯腰不舒服,三人就席地坐在了地毯上,怀里各塞了只抱枕垫胳膊,后靠着沙发打游戏。 沈子翎和苗苗上了一天的班,平时说是来打游戏,往往要么对着屏幕钓鱼要么玩大富翁,唠嗑为主,休闲到了根本是在摸鱼的程度。 现在卫岚来了,也找了部买了始终落灰的好游戏来玩,半个多小时过去,二人反倒更加清闲,舒舒服服边喝饮料边聊天,看卫岚研究玩法,解密打怪,他俩跟着就行。 不费脑子,如果懒得操作,甚至能把手柄直接递给卫岚,把他当八爪章鱼来用。 卫岚游戏里忙忙碌碌,关了游戏,他听说沈子翎家门把不灵,灯泡坏了,空调还有些不制冷,又自告奋勇修东西去了。 沈子翎抱臂一旁,帮着递工具,眼看卫岚爬高上低地换灯泡,再敲敲打打地修门把,甚至真跟个维修工人似的,打开了空调前盖检查,他像看到现世马里奥,颇稀奇地问。 “你还会修这些?” 卫岚口中轻巧,说这有什么不会的? 实则心底十分庆幸,庆幸驴友团穷得要命,什么都破,坏了又全得自己动手,更庆幸老宋偷懒,每次都非要拎他过去,美其名曰“教你一招”,实则是只指挥不动手,害他还真学了一身摸爬滚打的本事。 看来真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不就用上了? 沈子翎嘴甜,三两句给卫岚夸得找不着北,要不是看沈子翎家地板太锃亮,四周太干净,非得给人大扫除了再走。 苗苗旁观一场,摇头叹息,很为卫岚发愁——傻小子,哪有追男人上赶着给人干活的? 不过再一转眼,看沈子翎笑盈盈地予以注视,要么是为免费劳力而装个好脸,要么就是真吃这一套——指不定瞎猫撞死耗子,真给这傻小子撞上了呢! 时间接近十一点,送走卫岚后,沈子翎接了杯热水,坐回沙发慢慢喝。 苗苗依然坐在地毯上,屈起了长腿,抱着膝盖玩手机。 静默片刻,沈子翎问:“你看到了吧?” 苗苗撂下手机:“唔?” 沈子翎:“……别装傻。” 苗苗只好不装了,脸颊偎在膝盖上,歪头笑道:“你俩怎么进展这么快啊?” “什么进展不进展……没谱的事。” “哼,人家那什么都备好了,还没谱呀?” 沈子翎久久无话,最终自言自语似的说:“我是不是不该纠缠下去?” 苗苗奇怪:“你纠缠?不是卫岚一直在找你吗?” 沈子翎很短促地笑着一叹:“那也是我任他缠着嘛。” 言下之意,卫岚那么年轻,还不是给点甜头就上钩。 所以源头不在卫岚,在总是忍不住要“给甜头”的自己。 “那不就是你想给他缠着?既然你都想了,还管什么该不该呢?” 苗苗狐疑道:“你该不会……还惦记着陈林松,要跟他复合吧?” “……别胡闹。” 苗苗扬着眉毛撇撇嘴,点头:“也是,你就这点最好,不管伤心成什么样,都不会纵容自己做傻事。” 沈子翎颇觉好笑:“没完了是吧,怎么还胡言乱语上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伤心了?” 苗苗伸出两根手指,对了对自己的双眼,又对了对沈子翎,俨然道:“你跟我装什么呀?小时候养的金鱼死了,你都自己在那儿给它写悼词,办葬礼,办完了还黯然神伤一下午。你啊,看着……” 她摊开双手,高高在上地一捧。 “……其实呢……” 她双手捏出一块儿小小的空心圆,虚空里烙在了沈子翎的心口。 “你懂了吧?” 好一番莫名其妙的高论,要不是二人从小厮混到大,肯定理解不来。 沈子翎从沙发上滑下来,跟苗苗并排坐:“多多都没二十多年了,轮回转世都好几轮了,你还不许我变一变吗?” 苗苗理所当然:“人是会变啊,但是你不会。” “什么意思?骂我不是人呗?” “哎呀,少扯淡。反正呢,这个世界上,谁都会变,谁都想变,但子翎你不会变,你知道我什么意思。金鱼死了你都办葬礼,现在谈了那么多年的男朋友,唔,烂了——跟死了也没什么区别,我不信你会无所谓。 我说,从这方面来看,你还得感谢人家卫岚呢,风风火火就赶到你身边来了,让你连个空窗期都没有……咦,你不会是因为想留个空窗期才不想和卫岚谈吧?” 沈子翎顺手抱了只抱枕,指头缠着流苏穗子玩。 “不好说,有点儿吧。但这不是主要原因。” “那是什么?你觉得他太年轻了?” 沈子翎短暂沉默,兴许是在思索在措辞,可苗苗以为是一语中的,于是毫不犹豫弹了他个脑瓜崩。 “想什么呢你!你才多大啊,又不是四五十了,谈个十八岁的小男朋友怎么了?再说了,就你这姿色,就算到四五十也还是会有十八岁的前仆后继的好不好!” 沈子翎揉着额头,失笑:“那我得是多好色的一头老牛啊,一辈子都专挑着嫩草啃。” 苗苗受不了他这不上道的样子,简直白长一张风流俊俏的脸蛋了,痛心疾首道:“你不要对自己那么严苛行吗?没空窗期怎么了,挑着嫩草啃又怎么了?那个出轨了的,你没把他放朋友圈公之于众就已经够体面的了;这个追你的,你一没骗他二没强迫,你俩完全是你情我愿,自由恋爱,他又不是被绑来给你的童养夫!你老是有这么大的心理负担干什么!” 一口气说完,苗苗犹嫌不够,眯细眼睛,点着沈子翎警告道。 “我告诉你,你再这样,你就直接坐高铁到乐山去,把那个大佛踹下来,你上去坐着。” 沈子翎妥协,把苗苗那根指过来的食指给压了下去:“行行行。窝里横,你要是对rebecca能有对我一半厉害,都不至于被逼着连改二十几版。” 苗苗哎呀一声,嘟哝:“好不容易回家了,提那破事干嘛……” “好,不说你的破事,那接着说我的破事。我不是要当乐山大佛,更不是要当圣母,我只是……卫岚年纪实在是太小了,你算算,我们上大一的时候,他还在小学六年级。” 说着,他比了个高度,十分为难:“六年级,有桌子高吗?” 苗苗见他在这方面堪称无知,不免无语,拨着他的手往上提了好些:“大哥,六年级又不是六岁,再说了,现在小孩营养好,六年级都窜很高了,哪有这么矮?而且,年纪小又怎么了?年纪这种事,只在小时候比较明显,越长大就越模糊。你看现在,你不照样跟人家暧昧得挺来劲的吗?再过上几年,等他二十来岁了, 你俩的年龄差就更看不出来了。” 沈子翎笑笑,喝空了杯里的水:“等他二十来岁,我也三十多了。” “……嗯。” “卫岚现在是年轻,是幼稚,也的确是好玩,可谁又没年轻过?陈林松当年也好玩啊,不耽误他变成现在这样。苗苗,我只是担心,我担心有一天卫岚也会长到三十岁,会变成下一个‘陈林松’,更担心自己倒霉,等到三十多了再经历一次分手,再一次白白领受一个人天真烂漫的八年。” “那你就不打算再谈恋爱了吗?” “现在入市风险太大,要是能忍住,我真想一辈子不谈。” “哦……那忍得住吗?” 沈子翎往后仰靠,上班了要为客户所困,下班了还要为情所困,他真是累坏了,可想到卫岚那双簪了星的眸子,心好像给烫了一下,再往下,想脖子上的青筋,有棱有角的锁骨……他被咬了的指尖就又微微酥麻起来。 他不搭这茬儿,心底却是有些荡漾,荡漾到最末,他深深吐出一口气,抛下抱枕,起身洗漱去了。 “……谁知道。” 卫岚回到青旅时,已逾深夜,不过这次老宋是真的还没睡,正凑在院里大树下乘凉,借着上头吊下来的灯泡在读书。 书是不知道哪百年的故事会,薄薄一本,在他的手里显得很小。 天已经热起来了,所以老宋大剌剌穿了背心裤衩;又因为蚊虫多了起来,所以老宋慢慢摇着手里的大蒲扇,不扇风也驱虫,时不时还在腿上拍一下。 他坐马扎上,看得入神,得亏他身材奇好,好得有卖肉嫌疑,否则就这作派,会非常像村口大爷。 第33章 卫岚走近,老宋闻声抬头,没反应过来似的看了他半天:“你不是在里头睡觉呢吗?” “……” 老宋把蒲扇当羽扇用,老神在在指向旁边马扎:“坐会儿。跑哪儿野去了?” 卫岚不坐,桀骜不驯一撇下巴:“要你管?” 老宋连表情都不变:“挺有种嘛,我跟你说,弥勒夜钓可还没回来,我揍你没人拦着。” 卫岚沉默一下,老实了,但老实得有限,仍然直挺挺杵在原地:“去我哥家了。” “他那正宫呢?没在家?” “没有,他们好像不住一起了。” 老宋乐了,拿蒲扇拍了他一下:“行啊,都给人搞分居了。你这苍蝇,叮蛋还真有一手!” “……” “嘟噜个脸干嘛?我这是夸你呢,说你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再说了,家门都开了,卧室门还远吗?” 卫岚估摸老宋是没人说话,闲得很了,一时半会儿不会放自己走,于是且答且坐下。 “你别老是那么龌龊好不好?” 说得铿锵有力,坐时裤兜一浅,套又掉了出来。 老宋:“……” 卫岚:“……” 这到底什么牌子,一天天跟长了腿似的。 老宋不像他俩脸皮薄,慢慢悠悠捡起来,他对着光研究,边研究还边分出眼神来觑卫岚,笑得好像他捡到的不是保险套,是个大乐子。 “哎呦,破费了,买这么贵的呢?为了一睡,一掷千金啊?” 卫岚臊得咬牙,劈手要夺,被轻松躲开,老宋冲他挤眉弄眼:“掉都掉出来了,给哥看看还不行?哎,你这……” 他上下打量卫岚,目光很不避讳,对着下三路拧起眉头:“你这不对吧。” 卫岚再抢,还是没抢到,反复几次,终于懒得再管,任他胡闹,重新有气无力坐了下来,问:“什么不对?” “咱俩一起去澡堂洗过那么多次澡,我记得上次看你,你不是这个号啊?咋了,缩水了?” 卫岚气得都没了火气,认命道:“买小了。” 老宋又噗嗤一乐。 卫岚就听老宋跟漏气似的,在边上吭吭哧哧笑个不停,纵使不气,也要烦死了。 再想起今天的一场乌龙,卫岚嘟嘟囔囔:“什么破东西,净祸害人,以后再也不买了……” 老宋正看到套被拆了包装,已经用过一枚了。他不知道是卫岚心生好奇,半路上打开一只研究了会儿,以为是二人已经做成了好事,再听卫岚这句抱怨,上下联系,他骤然变了脸色。 “什么意思?你不会是过敏了吧?” “……啊?” 老宋见他这样,当是言中了,但不好意思承认,他立刻抓了卫岚的手就要往车边去,还分出话来安慰他。 “你这也太不小心……哎,不过没事,你放心,真没事,我现在就带你去医院,别紧张。呃,最近的男科医院在哪儿?” 卫岚往后挣扎:“什么,什么玩意儿?!” 老宋抓得更紧,见他犯犟,回头压低了嗓门,连哄带吓:“卫岚,乖,听话!这事儿你去早了还行,要是去迟了,当心医生‘咔’一刀给你小鸡鸡割了!本来就年轻好看这点儿资本了,再废个硬件,你哥以后更不理你!” 卫岚使劲把手甩开,俩人对账半天,可算闹明白了,危机随之解除。 刚解除,外头有了脚步,脚步渐近,原来是弥勒夜钓归来。 来得太是时候,那盒套还明晃晃摆着呢,弥勒年纪不小,眼神却好,看清后愣在了原地。 “这……” 老宋没法,总不能跟弥勒说实情——弥勒还把卫岚当天真懵懂小屁孩呢,一旦此事捅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这尊大佛发起火来,谁知道得殃及多少池鱼! 老宋干笑两声,抄起套揣兜里:“不好意思,我的。” 弥勒蹙眉,瞥了眼卫岚,再看向老宋时,眼神带了些责备:“你直接揣口袋里?还一次性揣那么多?” 老宋硬着头皮往下装:“嗯……我爱乱搞嘛,少了不够……” 弥勒赶忙打断:“行了,注意影响,当着孩子面说什么呢!柏舟,你闹归闹,别过了分,别跟当年似的!” 老宋虚心接受,连连点头:“嗯嗯嗯,是是是。” 弥勒目光很重,恨铁不成钢地盯了他半晌,叹了口气,正要回去,被卫岚拦下,说有情感问题要咨询。 ——不拦能行吗?老宋已经虎视眈眈瞪他半天了,只怕弥勒一走,自己就要挨揍。 弥勒太护着小的了,对卫岚拥有无限耐心,见状果然就坐了下来,笑眯眯问他想说什么。 卫岚一时宕机,发现自己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 弥勒知道得实在不多,只知道他在追,不知道已经睡了,更不知道他这些天为了后续有恋爱可谈,正急三火四地想跟人家确定个长期“睡觉”关系。 他不好多说,言多必失,说多露馅。 老宋看他憋不出半个字,忍不住又帮了一次。 “得了,你能有什么好问的,还是我来问你吧。真有个事,我好奇很久了。” 老宋坐在花坛边上,摸出根烟,磕了磕,反手衔在嘴里,点火。 “你到底怎么喜欢上你哥的?” 第23章 雷雨季节——七 老宋这话问得卫岚一愣,他喜欢沈子翎这么些天,喜欢得成了习惯,好像洗漱吃饭似的,非做不可,应当应分。 他都忘了,凡事得有因才能有果。 此时月亮别在了树梢,飞蛾小虫时不时叮叮撞着顶灯泡,卫岚缓缓对两位朋友讲起几个月前的事。 那是初春,他跟着驴友团到这里落脚。众人四处漂泊,好久没在城市久待,他之前零星攒的钱早花光了,这时就迫不及待找份稳定兼职来做,填填钱包。 运气好,他很快找到一份在咖啡店的工作。 咖啡店毗邻写字楼,顾客多是上班族。上班族和学生党有相似之处,出没时间都比较固定,早上八九点是高峰期,不同之处在于,学生年轻抗造,能用六个小时睡眠去上十三个小时的课,而上班族半死不活,非得靠咖啡续命不可。 上岗第一天,正值周一,店长忙得头都昏了,来不及细教就将他撵上前线。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天还来了个闹事的,是个黑眼圈快挂到嘴角的短裤男。点的咖啡外带,本来都拎走了,又去而复返,挤过排队人列,将咖啡往台面上一顿,尖声问他们怎么做错了?! 卫岚拿起单子看,又对照了咖啡,说没错,你要的不就是冷萃吗? 短裤男也不知道熬了几个不眠不休,深吸一口气,吸得头发好像都炸了起来,说放屁!我天天在这儿买咖啡,我能点错? 他且说且掏出手机来看,看完短暂哑火,确实是迷糊点错了。哑火完又立即装弹开炮,一通乱轰,说我每天都来,每天都点一模一样的全冰美式,你们能不知道吗?我点错一次,你们干什么吃的,不知道问一下? 这就纯属找茬儿了,卫岚在服务行业待得太少,听了这通胡搅蛮缠就沉下脸色。店长苦命,赶过来正要处理,排队最前列的另一个上班族就先他一步解了围。 “怎么了?周一早上火气就这么大?” 都是上班族,这位上班族和短裤男可谓是云泥之别,非但没黑眼圈,还白得透光,俊得惊人,再说状态,短裤男像颗待爆炸药,可这人笑盈盈的,从衣领到发丝都一毫不乱。 短裤男看清来人,脸上有些尴尬,气焰也消了大半。 开口,他嗓音还留着刚才尖声尖调的公鸡嗓,还是清了清喉咙才压住了声线。 “早、咳咳,早,charlie,你也来买咖啡啊。” ——离咖啡店最近的写字楼也最气派,似乎是享誉业内的一所广告公司,出入其中的人是百倍的光鲜,看着全是职场精英,都市丽人,张嘴闭嘴非得中英文混着来,暗地里却又是百倍的疲惫,加班通宵是常事,往往半夜十一二点了,楼里窗窗格格还鬼火似的幽幽亮着,不到天明不肯熄灯。 上班族看出同事的窘迫,没揪着不放,反而说道:“嗯,要不你先上楼吧,我过会儿帮你把咖啡带上去。全冰美式,对吧?” 短裤男自知理亏,也不再撒泼,讪讪点了点头,说谢谢你啊,我其实、其实还真挺着急的,woody今天要开晨会…… 上班族表示理解,安抚了两句,见他要走,又拦住轻轻使了个眼色。 短裤男心领神会,临走跟卫岚嘟哝了句不好意思。 一大清早,危机解除。 店长大大松了口气,转身继续做咖啡去了,卫岚也重新打出单子,心头却像长了草,草间缀着花儿,花上蝶影漫漫。 他从没像现在这样管不住目光,双眼闹了独立,不停往人家那儿瞟。忽然四目相接,对方长眉舒展,礼貌一笑,卫岚心头的丛丛蝴蝶好像害羞,方寸大乱,扑扑朔朔扎进胃里。 第34章 那话怎么说?心动就是胃里有蝴蝶飞舞。 …… 故事就此,戛然而止。 老宋和弥勒难能听得专心,突然没了后续,都是一愣。 老宋大力摇了几下蒲扇:“怎么不说了?” “没了。” 对面二人对视一眼,又一起看向卫岚:“没了?” “没了。” 老宋一嗤:“就这点儿?我还以为多……” 话没到一半,已经被弥勒暗地里踩了一脚。弥勒护犊心切,踩得真结实,老宋龇牙咧嘴地一拍大腿,立刻改了口。 “…… 果然是英雄救……” 老宋对着卫岚实在说不出“美”来,张张嘴,只好道:“……你,英雄救你,多好的一段佳话,天造地设,简直就是一对璧人!” 弥勒那体型本来就偏于敦实,坐了一会儿,热出半身汗,他拿走蒲扇,徐徐扇风笑道:“挺好的,嗯,能看出来人家确实是个挺善良的小伙子。就是有对象这一点太……哎,我也不多啰嗦了,我知道你把握得好度。” 说着不多啰嗦,其实还是啰嗦了一箩筐,最后是老宋先受不了,打着撕心裂肺的大哈欠回房车睡觉了。弥勒布道少了名听众,又见已经大半夜了,就意犹未尽地停了话头,催卫岚睡觉去了。 青旅早熄了灯,卫岚借老宋房车洗漱一番,回去上楼脱衣,翻身上床。 隔着一层帘子,远处有虫鸣蛙叫,近处有高低鼾声。 世界入睡,却迟迟不肯寂静。 卫岚喜欢这种不分昼夜的细微声响,也早就习惯了与万物为邻的感觉。他躺下来,月光溜进帘子,床铺窄小,简直容不下他,而他纵使身躯高大,却也险些容不下一个秘密。 一个关于沈子翎的,刚才他没舍得出口的秘密。 …… 两杯咖啡的时长还是太短太短,好在上班族要出门时手机来了消息。也不知道什么消息非要立刻处理,他就近找位置坐下,那消息可能很难缠,因为他不自觉皱起了眉毛,回了两句,把打包好了的,属于他的那份咖啡拿了出来,且喝且回。 咖啡基底是冰美式,上面却有咸奶盖,喝起来也算一种苦中作乐。 卫岚好任性,抛下忙得冒烟的店长,出来想要一看究竟。 看什么究竟,是那人的究竟,还是自己的究竟? 卫岚不知道,他其实在同龄人里,算得上是非常见多识广了,可此时此刻,他好像突然站在了一本新书的第一页,不知道作者,不知道来历,对内容更是一无所知。 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好像心脏被麻醉,又酥又痒又麻,但如果真是被麻醉,又怎么会将心脏骤然变成一块如此敏感的肌肉,连一丁点儿风吹草动都要激起他浑身的鸡皮疙瘩。 卫岚过来搭话时,上班族显然没想到会有人来,上一秒还喝着咖啡,下一秒就抬起头来,嘴唇上还蓄着一小撇奶油胡子。 卫岚本来很紧张,见状不由笑了,给对方拿了纸巾擦嘴。 上班族从善如流地接过,嘴唇被纸遮住,只能听见他发出了“嗯”的疑问,却看不见嘴角弧度,但那露出的眉毛轻轻一挑,眼里隐隐有笑。 卫岚说明来意,向他道谢,他说没关系,又额外解释,说他同事是这段日子的方案全被否了,所以心情很差。别放在心上。 卫岚又怎么会把这事放在心上,事实上,他心上已经有人了。 今早新鲜占领,领主近在眼前。 他们随后又聊了几句,卫岚好像被灌了迷魂汤,越聊越迷糊,及至人家拎着咖啡走了,他才猛然回神,望着那道汇入人群的背影,分明是周一的晴朗早上,可他却仿佛站在了滔天巨浪的甲板边缘,一时之间恐慌万分。 恐慌,是恐慌没错。 卫岚以前觉着一见钟情特俗,是为色心找的好听借口。可今天他第一眼见到这人,就好像掠过了人生无数节课程,瞬间领悟到了这个词。 一见钟情,怎么讲的不是纯粹心动,而是心动后心有余悸的恐慌——这个人,如果我以后几十年都再也见不到他了,该怎么办呢? 他的人生明明才刚开始,却已经要为了某个陌生人的缺席而黯然失色几十年了。 幸好,幸好卫岚向来幸运,幸好他已经知道了那个人叫沈子翎,他已经抱过他,吻过他,如果条件允许,他每周都可以见他好几面。 至于这一件小事怎么会秘密得要他舍不得出口……卫岚也说不好。 可能因为喜欢,太喜欢了,所以做不到分享。 比如向来控糖控脂的沈子翎,即使是在回讨厌的工作消息,喝下第一口奶盖时还是会翘起嘴角;奶盖沾在嘴唇上,被卫岚提醒时,即使掩饰得再好,神情里也有一闪而过的赧然。 这是其他所有人不会注意到的,沈子翎的样子。 他揣好了藏在心口,日日夜夜,酿出来的爱意连解释都做不到。 再比如,那晚将吻未吻的时分,沈子翎阖上眼睛,薄薄眼皮下有微微的触动,好像孕育春雷。睫毛长而抖颤,又像蝴蝶振翅。 沈子翎在那种时候会抽泣,会发抖,胳膊修长又无力地纠缠上来, 是要攀缘的花藤。带着鼻音央着他,又像哄着他,说宝贝,太多了,我们等一下好不好。 这些,谁知道呢? 除了他,又有谁知道呢? 有时候他连那晚的自己都嫉妒,关乎沈子翎的一切一切都爽得卫岚快要发疯了。 他才不要分享。 卫岚心思纷纷,少男心事够他佐着月色想上很久,可惜他年轻得不知道何为“失眠”,半夜一点四十躺在床上,墙上老式挂钟还没迈过一小格呢,他翻了个身,已经睡得人事不省。 他做梦去了,弥勒则在不远的另一张床铺上拉了帘子看书。阅读灯昏黄,弥勒的影子照在帘上,心宽体胖,卧得懒散,远远看去,小隔间仿佛佛窟。 过了一会儿,帘里灯灭,大佛也窸窸窣窣睡了下去。 小院里,房车敞着车窗,小狗皮皮鲁在车里把呼噜打得又长又响——吸噗噜噜噜、呜! 忽然的一顿,大概是老宋忍无可忍,从床上伸手下来轻轻攥住了小狗的嘴筒。 几秒后,呼噜又起,不过这次弱了些,听着幸福而安心,是老宋昏昏欲睡地松手,转而有一搭没一搭摸着小狗的脑袋。 小院睡去,但树醒着,簌簌簌簌,因为风醒着。 风始终也不肯睡,夜奔到离小院十几公里之远的旧居民楼旁,敲得窗玻璃砰砰响。 董霄湿着脑袋从浴室探头,见只是刮风,就缩了回去,继续往身上打沐浴露。 可片刻后,外头仍旧砰砰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她再度拉开浴室门,左右看看,发现外头树影不动,原来风已经不刮了,是她家的门在响。 有人来了。 第24章 雷雨季节——八 敲门声不停,外面的人力气很大,敲得铁门连着里面木门一起在震。 董霄听着那声,心里有点儿慌,但慌而不乱,她穿好了衣服,一边拿了浴巾擦拭湿漉漉的短发,一边慢慢朝门口走去。 外头是谁?她也不知道。 要是个歹人,那倒好办了,要么不管,要么报警。老小区离公安局很近,前脚报警,后脚人就能到。 可要是家人……像之前那次似的,没打招呼就把来这边儿看病的舅妈安顿进她家,那可就不好办了。 董霄平时是厉害,可她是“遇强则强”,遇到对方跟她吹胡子瞪眼,她能丝毫不虚地强悍回去,但碰到家里人来软不来硬,拿好话哄她耳朵,那她往往无计可施,只好认栽。 从小到大,她认栽的次数实在不少,那位舅妈带着朴实的笑容和送她的两篮土特产,在她家分文不出住了半个来月。等她那没怎么见过面的舅舅出院,两口子索性挂着同样含羞带愧的笑容全迁居了进来。 毕竟是长辈,她不好赶,私底下和妈妈打电话,妈妈含糊两句,说他们看病来的,由着住又能住多久?等等就走了,再等等。 后来,还是多亏了那次—— 思索间,她已经到了门口,凑猫眼上往外一瞧,她眨眨眼,有些惊讶地笑了出来,立刻开了门。 “你怎么来了?” 雷启拎着只袋子, 没立刻进屋,站在门口往里张望:“我看你刚才跟他们没喝够,过来送酒了。你亲戚还在吗?” ——那次,她不在家,恰好雷启又来家里找她。好么,满身刺青满脸钉子,看人一眼活像要寻仇,给乡下来的老两口吓够呛,当天就打道回府了。 董霄找出双男士拖鞋放在门口:“早回去了,不是你给人家吓走的吗?” 这是句调侃,但雷启没懂,真以为是自己误了事。将提来的一兜子啤酒递给董霄,他弯腰换鞋,换好了直起身子,电线杆似的杵了两秒,喃喃说,哦,那对不起。 董霄把啤酒放桌上,边擦头发边趿拉着拖鞋往里走:“对不起什么?要不是你,他俩还赖我这儿不走呢。” 第35章 雷启不知道董霄家里的弯弯绕绕,就算知道了,八成也绕不明白复杂的人际关系。 听了这话,他点点头:“那……不客气。” 董霄觉出了他话音不对,平时吐口唾沫都像钉子的人,这会儿把话说得黏黏糊糊的,莫名其妙。 她头发短,擦到不滴水就等着晾干了,拿着浴巾回头看,刚好看到雷启正从袋子里找酒喝。 她破颜一笑:“还说我没喝够呢,这不是你自己没喝够吗?我先回来后你们又喝了?” “喝了。” “和他们喝了多少?” “不多。” “不多能给你喝成这样?” “和他们没怎么喝,我这是自己喝的。” “自己喝闷酒?” “差不多。” “他们没找你喝?” “找了,吵得受不了,我后来就躲阳台自己喝了。” 董霄愈发要笑,她回来得早,但很能想到那帮人怎么连唱带玩,热闹得要翻了天,把雷启这个房主都逼到阳台寻清净了。 “怪不得你醉成这样。” 肯定是不想回去被吵,只好在阳台一喝再喝,喝得大醉收不了场。 雷启拿了一罐朝日,启开:“没醉。” “没醉?” 夜色昏沉,灯光暖黄,刚洗过澡的董霄没有任何修饰,偏于淡的眉毛,略显苍白的嘴唇,眼下挂着两湾青晕。她疲惫得一览无余,还没能躲在任何化妆品的遮盖下,却显得脸庞更简约地清丽。 她目光温柔,嗓音沙哑:“真没醉?那你看我一眼?” 雷启一顿,眼神有瞬间的躲闪,嘴唇抵在易拉罐沿上,败下阵来:“……醉了。” 醉了的雷启比没醉的要讨喜,他喝醉后牙没那么尖,嘴也没那么利,不会动辄一句话噎得人要气死。 两个人能好好说话不吵架的机会不多,董霄分外珍惜此刻,笑着问道:“你还没说呢,大半夜的过来干嘛?不可能真是来找我喝二场的吧?” 雷启已经轻车熟路霸占了沙发,家里沙发小,他长条条地往上一摊,简直就没有余地了。董霄对此倒毫无所谓,只要他别像之前似的,带了国外习惯,胆大包天敢穿鞋踩沙发就行。 雷启一手拿酒,另一手从裤兜里摸了个小玩意儿,头也不回地往后递过去。 是个u盘,董霄去找电脑,半揶揄半吐槽:“我尊贵的主唱大人,怎么半夜两点还给在下派活儿啊?” “不是工作。” “那是什么?你不会在外面犯了事要我帮你善后吧,现在贝斯手已经不止需要拿外卖了吗?” “……你看就知道了。” 董霄晚上刚破天荒收到了一个音乐节的邀请,虽然还没正式谈拢,但心情先昂扬了起来,于是格外想开开玩笑。 “你说,帮你善后这事能不能拍vlog?” “vlog?” “就像杉杉今天在车上说的,拍拍日常,营销一下,没准儿就火了呢。” “你以前不是说不想拍吗?” “时过境迁了,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管怎么样,先试试再说,万一火了……谁会跟钱过不去?” 雷启默然,只是喝酒,等手里啤酒只剩了半听,忽然问:“你很需要钱吗?” 话一出口,连他都觉出了不对——这话问得,谁能不需要钱? 好在董霄了解他,知道他没别的意思,答道:“很需要。” “比之前呢?” “更需要了。” 雷启犹豫了下,时机稍纵即逝,他没能问下去。 董霄打开电脑,插上u盘,问他这是什么,音频?你新做的demo? 他没能问,也就不问了。自打相识以来,他和董霄就维持着一种默契,一种所言所语都只关乎乐队,不肯“节外生枝”的默契。 “你听听。” 无需他说,董霄已经点开了。 董霄等着听点儿新东西,却先听见只属于自己的旧物。那是她两年前尝试做的一首后摇,《stain》,尝试是因为真心喜欢,放弃是因为她的喜欢赚不来一丁点儿钱。 她已经在最赚不来钱的乐队行业里厮混了,不能再一头扎进更穷的领域里去,也更没法说服当时的乐队众人陪她浪费时间。 于是她的《stain》搁置下来,时长四十来秒,再没生长过,直到现在。 现在,这首六分来钟的后摇在她的电脑里播放,有头有尾,有起有落,简直像她埋了一粒种子,原以为是盐碱地,可有人浇水查看,日日惦念,种子便于暗地里生长了两年,变迁至今。 全曲六分二十三秒,于是六分二十三秒都没人说话,曲子开头悒郁,像阴霾天,谁在荒野中摸黑独行,渐渐的,遇到篝火,桀桀燃烧,有了行人,三言两语,天上下起雨来,雨水掺了雷鸣,闪电照彻半边天空…… …… ……雨停的时分,董霄缓缓睁眼,这歌实在饱含水汽,害得她眼睛也有湿意。 梦呓似的,她说:“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在想什么?” 四十秒的demo要延长到六分多钟,根本相当于再创作,可开出的花,结下的果,怎么会和我当年播种的初衷一模一样? 雷启不知什么时候喝空了酒,从沙发上半搭着靠背,回身看她。 不看不行,此刻的董霄带着泪汪汪的笑容,不看一眼,他要后悔。 雷启张嘴,费了一点儿力气,才把“你喜欢吗”咬断,变成冠冕堂皇些的“好听吗”。 董霄用力点头,又静静坐了片刻,她不着痕迹地揩了下眼睛,找酒去了。 说是,“主唱都加班到这个份上了,我这个当贝斯手的实在不能不陪一杯了。” 酒找来了,她启开满喝一口, 走到沙发后头正要干杯,却愣了一下,无声笑了。 主唱将礼物送到,也得了好评,长久空无一物的心上一块石头终于落地,整个人就放心大胆地轻飘飘醉醺醺了。 偏偏今天又喝了太多,醉得太过,此刻雷启蜷了长腿,大猫似的侧躺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了。 又是周末,一大清早,卫岚骑着共享单车,车把上拴着狗绳,绳末连着皮皮鲁,来到了新嵊区。 新嵊区离青旅不近,一人一狗断断续续一个多小时才到。 遛狗遛到这儿,已经算是一项壮举,可要说新嵊区有什么好,确实,有公园有商场有地标性建筑,交通也十分便利,但这些都不足够吸引卫岚大老远过来。 能让他连着过来两天的,是住在新嵊区的沈子翎。 自从上次沈子翎开过一句“怎么不来贿赂我”的玩笑后,卫岚立即当真,成天拿些好吃好喝贿赂起了他。 卫岚原意当然是想找机会多见见沈子翎,其次,他也的确觉得沈子翎最近有点儿瘦得可怜,胳膊腿儿只剩了薄薄肌肉,再看小尖下巴和细腰身,哪哪都缺乏小甜水和小蛋糕的灌溉。 他恨不得一天三次地灌溉沈子翎,可沈子翎像只被困在钢筋水泥写字楼里的漂亮小雀,实在没那闲功夫来被他灌溉。每次下楼拿东西,沈子翎都是行色匆匆,即使没说急着回去,卫岚也不好意思扣着人家聊个没完。 往往只聊个十分钟,他就得目送沈子翎回去上班,但一天只见心上人十分钟又能解什么馋? 于是了,工作日他唯唯诺诺,休息日他主动出击。 根据朋友圈情报来看,沈子翎这两天都说要起来晨跑,但卫岚大老远连续来了两天,想守株待兔,来场“偶遇”,却是连片羽毛都没捉着。 他很纳闷,骑车牵狗地绕着小区转了一圈又一圈,等得早上出门打太极的看门大爷都回来吃饭了,依然没等见沈子翎。 一来两次都见不到人,卫岚不甘心,但又没办法,他总不能顺着那条已经牢牢记在脑子里的路线跑上楼去,跟个小屁孩似的,砰砰拍门,说沈子翎我来你家找你玩了吧? 应该……不能这样吧? 卫岚犹豫不出结果,决定先吃饭,把车刹在路边,他带着皮皮鲁去了一家远远就冒着炊烟的早餐铺。 早餐铺人头攒动,台面上堆着几大摞蒸屉,香味袅袅,热气蓬蓬,那边锅里滋滋炸着油条,这边用食堂汤桶温着两大桶稀饭,嬢嬢一家还在忙忙活活地贴锅贴,摊煎饼,只恨没有招到八爪鱼来帮工。 里外桌子都没位置了,拼桌都拼不成,卫岚就打算买三屉包子一份饼在路边吃,吃饱了再想法子。他仗着个高,远远点好了东西又付好了账,正要去外面等着,却瞥见道熟悉身影。 他眼前一亮,拴好了皮皮鲁,挤挤挨挨凑过去。 “苗苗姐!” 苗苗回头见了他,也挺惊讶:“你怎么在……哎哟!” 话没说完就被人撞了个趔趄,店里人太多了,苗苗空有副高挑个子,却瘦得很,简直被人挤成了一条海带。 她本来是要进来点单,结果被一伙儿晨练归来的老头老太太呼啦冲进了屋里,出都出不去。 第36章 此刻见了卫岚,人潮人浪中,她紧紧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 “先出去,出去再说!” 等到二人乘风破浪,到了街边,苗苗弯腰喘气,摇头嘀咕:“沈子翎这个懒蛋……下次再也不给他带饭了。” 卫岚没听清,但看苗苗扎着马尾,还穿了身香芋紫的运动服,料想应该是刚晨跑回来,就问。 “苗苗姐,他没跟你一起吗?” 卫岚口中的“他”,向来是除却沈子翎,不作他想。 苗苗为表抱怨,很大声地“哈”了一下,一甩马尾:“他?沈子翎那货……” 后续是“又懒又娇气”,但苗苗及时打住,到底在卫岚跟前给沈子翎留了几分面子,撇嘴道。 “……那货,昨天睡得晚,现在应该刚醒。对了,你怎么在这儿?” “我……顺路。” 皮皮鲁最爱漂亮姐姐,这会儿急得直拱苗苗手,苗苗胡噜着小狗脑袋,很奇怪地看着他:“顺路?你们青旅不是在……” 做了长美甲的指头往北指,为表距离之远,胳膊伸得很长,好悬没指到天边去。 “那——边吗?顺什么路?” “呃……” “你是来找子翎的吧?” 在还没正式开始的追爱生涯里,除了老宋那个狗头军师,苗苗也算卫岚的一位内应,这会儿被一语道破,卫岚索性不装了,老实摊牌:“嗯。我看他说要来晨跑,所以想来看看能不能……偶遇。” 苗苗笑了,心说子翎在朋友圈成天嚷嚷着要运动,但真到出门的时候,又不想早起又不想晒太阳吹风的,最终能顺利出门的次数十里无一,往往都是在家里跑步机上跑个四十分钟收工。 没想到他这一句胡扯,会引来卫岚在楼下兜圈子。 她含糊着说了一半真话,没明说他懒,只说是子翎太累了,没起得来——他最近也的确是累,客户佛小庙大难伺候,害得他这些天都没能早于夜里十点下班,彻底熬成夜猫子了。 “那你没等到,怎么也不说上楼看看?不好意思呀?” 皮皮鲁最人来疯,发现旁边有小孩儿盯它,乐得立刻要扑过去,被卫岚及时发现,收住了狗绳。 “我怕他周末要休息,不想打扰他。” “哎呀,这有什么打扰的,他周末在家里就知道喝小酒看电影打游戏,不打扰。你要是没什么别的事,过会儿跟我去找他呗?” 那敢情好,卫岚立刻应下。 苗苗刚才抱怨归抱怨,倒也不能真让沈子翎饿肚子,就说让卫岚先等会儿,等她买点吃的再说。 卫岚一听这饭是要进到他哥嘴里的,立即上赶着献殷勤去了,重新挤进人群里,他还没说要什么,老板就把刚才点的三屉包子一张灌饼递了过来。 苗苗不明所以,并且思路时不时太过清奇,见状惊喜道:“怎么你买就这么快?好厉害。三屉包子够吃了吧,你要长身体,再多吃一张饼。” 卫岚登时哑然,即使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半大小子却也要脸,而且格外要脸,委实不好意思说这三屉包子一张饼原本都是要进自己肚子的。 哑巴着急,最后也只好吃了哑巴亏,顺着苗苗的话茬,又买了三杯豆浆就上楼去了。 第25章 雷雨季节——九 苗苗以前有沈子翎家的钥匙,后来换锁,又有沈子翎家的密码,但她念及身后的一人一狗,还是决定先敲门。 里头半天才有动静,很遥远,懒洋洋的。 “谁?” “送外卖的。” 拖鞋声啪嗒啪嗒,不紧不慢。 “哦,送的什么?” 苗苗瞟了眼卫岚,冲他笑了笑,又冲门里撅嘴:“包子豆浆,你还挑上了?早上不起床要人带饭的大少爷,买什么吃什么吧!” “行,包子就包子吧。你不是有密码吗,怎么不……” 说话间,门缓缓开。 苗苗见他直接开门,立即添道:“那个,我带了卫岚来!” 卫岚几乎刚从门缝里瞄见沈子翎的影子,那门就猛然关上了。 劲风掠面,把二人的刘海都掀了上去。 猝不及防吃了个猝不及防,他俩面面相觑,又听门里乒了乓啷好一阵响,又是水声又是门声,拖鞋啪嗒成一片。 兵贵神速,一分多钟后,门重新打开,卫岚记忆里的沈子翎出现在面前——穿深色居家服,脸庞白净,发型蓬松,笑容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十分得体。 “不好意思,久等了。快进来吧,哟,小狗也来了?” 他们说他们的,苗苗溜进厕所,在一股好闻的须后水气味中,果然发现了洗手池边上没来得及收的电动剃须刀和啫喱水,甚至牙刷牙膏洗面奶——搁这儿大变活人呢,话说这小子见她连脸都不洗啊?! 她忿忿看去,就见沈子翎收拾得人模狗样,跟人家聊得正欢呢。 卫岚其实挺想看看沈子翎刚睡醒的样子——即使是一夜情的那天,沈子翎翌日也是起了个绝早,最终只肯让出浴时香气袭人的俊逸模样示人。 谁都想要好看的那面,偏偏卫岚想要沈子翎那“不可示人”的一面,像那撇小小的奶油胡子一样,不光鲜也不靓丽,而是迷糊的,冒着傻气的,虽然很快就被抹去,被隐藏,可在它存在的片刻里,只有他能看到。 今天没能见到,没事,他拥有无尽的耐心,满可以天长地久地等下去。 沈子翎不会做饭,家里厨房几乎从不开火,餐桌便也难得一用。他平时都是拿了外卖在茶几吃,现在三人就也围着茶几吃起早饭。 皮皮鲁蹲在旁边,馋得哈喇子直流,卫岚掏出早备好的零食肉干抛了过去,给它磨牙。 沈子翎摸摸狗头,问:“吃得饱吗?” 卫岚实话实说:“这就塞个牙缝,吃不饱,垫一口吧。” 一人一屉包子一杯豆浆,卫岚还额外有张饼,明明也没见他狼吞虎咽,可这边儿沈子翎还在吃第二个包子呢,那边已经要吃完收工了。 沈子翎也想摸摸这个狗头,忍住了,又问:“你呢,吃得饱吗?” 卫岚这回不能实话实说了,他半饿着肚子,几乎委屈:“吃得饱。” 沈子翎毕竟是客户岗的,比苗苗这个傻乎乎的美术岗多通些人情世故,见状也不挑破,只说是自己嘴馋,想再点个甜品来吃,打开外卖软件,问他俩要吃什么。 苗苗吃一屉包子已经撑得够呛,对着沈子翎递过来的手机,只摆摆手说免了。 沈子翎递给卫岚,卫岚当然不好意思多点,只装模作样点了个蛋挞。 最后还是沈子翎自己挑着点了两百来块钱的面包,估摸着能喂饱这半大小子了,才收手付款。 等外卖的途中,三人聊天,人家聊一句,皮皮鲁在旁边嗷呜一声,显然很想加入,却苦于狗不会说人话,人不会说狗话,只好一味汪汪叫。 卫岚说:“它就这样,狗生最烦三件事——吃饭不带它,出去玩不带它,唠嗑不带它。” 苗苗凑过去,双手捧起毛茸茸狗脑袋:“那我们带小狗好不好,皮皮鲁,你几岁啦?” “汪!” “家里几口人?” “汪汪汪!” “最喜欢妈妈还是爸爸?” “呜……汪!” 卫岚接话:“最喜欢妈妈还是爸爸不好说,反正它最近肯定不喜欢宋哥。宋哥前两天带皮皮鲁出去钓鱼,忘带伞了,他自己倒是全副武装,回来一点儿没晒着,也没被蚊子咬,但是皮皮鲁就……” 他想了个比喻:“像床很可怜的白被子,都被晒透了。宋哥不理它,让它自己玩,它玩的时候不知道踩了什么草,给爪子弄肿了,搞得它前两天一直蹦跶着走路。” 老宋很不要脸,面对众人的口诛笔伐,他心虚且嘴硬,说皮皮鲁,挺好个大小伙子,晒晒怎么了,这也没晒黑啊? 皮皮鲁很记仇,当即不肯理他了,非等老宋跟上几次似的,拿酱牛肉哄它不可。 可老宋没接收到电波,这两天不知道在外面忙些什么,暂时没供上酱牛肉,皮皮鲁也就很执着地一直赌气到了现在。 这也就是为什么,最近遛狗一事都由卫岚代劳了。 “不过”,卫岚又说,“它其实确实该多晒晒太阳,对它骨头好。” 沈子翎问:“皮皮鲁骨头不好?” “嗯,皮皮鲁是我们路上捡的,捡它的时候,只有三十来斤,被人弃养了。后来我们带它去检查,结果说它天生有点儿遗传病,骨质疏松,不能多跑,当时还有皮肤病,剃了毛天天药浴,跟魔戒里的咕噜似的。” 没想到这傻狗以前还遭过大罪,苗苗跟皮皮鲁贴着额头,问:“哎,那你不是带它从青旅来的吗?它能走这么远吗?” “不能,所以一半路程都是我背着它。” 沈子翎:“你……背着它?” 卫岚面色不改,好像这是件正常不过的事:“嗯。” 第37章 拖家带狗见情郎,苗苗心里对卫岚的敬佩更上一层:“那过会儿你怎么回去呢?” “过会儿我估计得全程背着了。它跑累了就一屁股坐地上,不管后面有车没车,所以保险起见,我还是直接背着比较好。” 想象着卫岚背狗骑车,沈子翎忍不住想笑,捏住一只胖墩墩的狗爪子,他想起露营那天被皮皮鲁拽着雨中疯跑的惨痛经历,心说骨质疏松了都疯成这样,这要是不疏松,不得拖着他奔月去啊? “别骑车回去了,过会儿我开车送你吧。不然午后太阳起来了,晒得很。” 沈子翎笑道,“虽然这只狗晒不黑,但某些狗还是会晒黑的吧?” 卫岚想客气又舍不得,最末随之一笑,心里又美上了。 二人一言一语要暧昧,苗苗则是一心只顾着小狗:“那现在就是你们一直在养着它吗?” 卫岚:“现在是宋哥在养着,但应该没法养太久。” “为什么?” “皮皮鲁要定期去特定的医院检查,但宋哥过段时间应该就要启程去别的地方了。他去的那些地方,别说给狗看病了,就是给人看病都难。” “啊,那确实没办法。那你们打算怎么办?” “没想好,青旅的老板狗毛过敏,没法养。弥勒有鼻炎,也不能养。我……我以后,反正我也不太好养。” 顿了顿,卫岚说,“所以宋哥一直想给皮皮鲁找个领养,不过也不知道他最近天天在忙什么,没空找。” 这倒的确是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难事。 苗苗喜欢小狗,可她家有猫,并且是只傲娇且善妒的大肥猫,要是真带只狗回去,家里可就有得闹了。 于是苗苗也没办法,沈子翎有些生疏地摸着狗耳朵,半晌,他看向二人,迟疑道:“要么,我养?” 未来在脑子里骨碌过去,苗苗先高兴了:“好啊!那以后我还能来你们家看看小狗。不过,你以前不是不打算养狗吗?” 沈子翎没把养狗当作件易事,相反,他看得很重,所以现在的神情也颇郑重。郑重之外,他盯着小狗,慢慢把刚才头脑一热的决定消化进肚,眼中渐渐有了要迎接新家人的喜悦。 “以前是没打算,不过现在家里太安静了,不习惯。” 这话听得卫岚警铃大作,家里安静不习惯,那万一沈子翎为了要家里热闹点儿,把那姓陈的给弄回来了怎么办?不行,还是得让他养狗,赶紧养,抓紧养,养到手后,小狗半夜嗷嗷叫,保准吵得他再也想不起那姓陈的。 卫岚立即说道:“那给你养吧,哥。我去给宋哥打个电话,应该没什么问题。” 卫岚火急火燎去打电话,老宋那边果然没意见,还说今天他要来市中心,刚好可以帮着把皮皮鲁的东西送过去。狗粮玩具牵引绳什么的,再怎么财大气粗,也不见得要一次性都换掉吧? 电话挂后,三人一狗等了不久,就等到了风风火火赶到的老宋。 老宋看到皮皮鲁第一眼就用掉了所有温情,他笑着说傻狗,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去了,高不高兴? 转头又看见卫岚,温情用光,只剩嘴贱,他嘻嘻道,皮皮鲁住你哥家里了,羡不羡慕? 沈子翎和苗苗忙着给皮皮鲁布置狗窝,谁都没听见这句戳心窝子的问话,卫岚也就不用装风轻云淡。 于是他一时很想揍老宋,因为这厮把他和皮皮鲁比;一时又很想揍自己,因为发现自己居然真的很羡慕。 皮皮鲁从今天开始可以光明正大,登堂入室,但他不行。 他得找借口,得立名目,得骑着车从早上六点守到中午十点才能有机会见上一面。 他不稀罕等候浪费的时光,他只是想随时都能见到沈子翎。如果没法随时,那就一天中的绝大多数好了。如果绝大多数,那就二分之一,三分之一。 一天二十四小时,除去睡觉的八小时,工作的八小时,他希望沈子翎剩下的八小时里分分秒秒都有自己的影子。 但即使年轻如他,也知道这样的要求对成年人来说,是多么遥不可及。 老宋来这一趟,也并非一句好话没说。 帮皮皮鲁搬家途中,几人聊起闲天,老宋一反常态地抱怨起青旅的住宿条件来,说隔音差,上铺眨个眼都能听到风声;床铺小,窝在里头跟进棺材了似的;冬冷夏热,而且是冬天冷得要命,夏天热得想死;至于人员往来么,鱼龙混杂,多容易带坏小孩。 卫岚先还不懂,心道你怎么还挑上了,就不说你现在还住在车里,你以前可是连桥洞都睡过吧。 等他发现沈子翎略带担忧的眼神时不时往他脸上扫时,他懂了,悟了,感激得又想帮老宋洗车了。 老宋这一席卖惨能不能帮卫岚日后在沈子翎家里博得张床位,尚未可知,反正这天下午,卫岚是怀抱着莫大的希望回了青旅。 他等着沈子翎的传唤,等到了新的一周开始。 这天是周三,他和董霄雷启再度聚首排练室,却先没忙着排练,而是忙着另一件事—— 抓小偷。 第26章 达尔文——一 小偷偷的是外卖,不很值钱,但很诛心。 况且这顿外卖点得异常丰盛,是为了庆祝锈月第一次接到音乐节邀请。 三人——其实只有董霄和卫岚——其实只有卫岚,饿着肚子,眼巴巴等了四十来分钟,好不容易等外卖送到了校门口,小跑去拿的五六分钟里,居然就遭偷了。 正逢中午下课,校门口乌泱泱全是拿外卖的。卫岚本来以为是自己没找到,打电话给商家给骑手,三方核实,再对照骑手拍的图片,才确定外卖没了。 他本来也没当是被偷,以为是谁忙中出乱拿错了,还是旁边有个大学生提醒,说最近总是有人外卖被偷,那个小偷嘴还特别刁,专捡贵的偷。 卫岚哪能受这气,给董霄打了电话,发现她也受不了这气。 雷启等睡着了,暂且不论,权当他也受不了气。 二人一合计,卫岚去调监控,董霄摇醒了雷启,决定齐力捉贼。 他们运气好,校门口的监控很清晰,小偷欲盖弥彰戴了顶鸭舌帽,反而令他显眼得很,能让他们跟着糊一段好一段的监控,一路追查到最近的宿舍。 男生宿舍,层高六层,董霄不好进,就派了他们两个一个从六楼搜,一个从三楼搜,而她守在楼下,至于怎么个搜法,那就看他俩的神通了。 卫岚的运气好上加好,刚到六楼,就见第一间宿舍开着大门,门里有个体重两百斤上下的树墩在吃外卖,外卖正是他们点的那一份! 兴许目光太有实质,树墩浑身僵了一僵,慢慢回头,就见门口有个高大男生愤愤然瞪着他。 “你……” 树墩常在河边走,鞋都湿惯了,男生一开口,他骤然窜起,拔腿就跑。 腿很肥,每一步都拔得艰难,但要跑的心太强烈了,加上吨位超群,居然硬生生把男生撞开,冲下楼去。 “嗨!” 后头猛然一声,瞧着多冷峻的大帅哥,结果吼一嗓子跟打雷似的,吓得树墩一抖,跑得更快。 卫岚立刻就追,腿长生风,但追到五楼被出来的人挡了一下,眼看着灵活树墩要消失在转角处了,卫岚急忙大叫雷启,要他堵截。 雷启懵懵懂懂从三楼探出头,直接就和树墩迎面撞上。树墩尖叫,分贝极高,给雷启吓了一跳。 “雷启哥!就他!揍他!” 楼梯极窄,卫岚总算绕过闲人,携雷霆万钧之势往下冲。 树墩一见,嗷嗷叫着又要逃,雷启反应再慢,这会儿也明白了,立刻想将树墩捉拿归案。 然而,捉不住,一高一矮,一胖一瘦,树墩跑,雷启被他带着跑,卫岚在后面追,场面一度非常像过年杀猪。 树墩跌跌撞撞跑到楼下,本来以为天高任鸟飞,地博任他跑,还没等乐,迎面一记拳头袭来。 树墩轰然倒地,一树倒而万千外卖幸免于难,雷启刹不住车,绊倒在了树墩身上。 董霄转转手腕,笑哼哼:“看来去上的几节拳击体验课还是有用的嘛。哎哟,这不是我们家主唱吗,怎么行此大礼,快快请起。” 雷启刚爬起来,卫岚就从后飞奔过来,一把薅住了树墩的衣领,摇撼道:“给我把外卖吐出来!” 不愧是和土匪似的人混过一年的,到了饿肚子的紧急时刻,也能挺土匪。 董霄心说这孩子是真饿了,再去看雷启,灰头土脸,面无表情站在一边,看着有些茫然。 她失笑,过去发现雷启脸上有点儿蹭伤,并不重,渗了丝丝红。 她找了湿巾,一手托着他的下巴,一手给他轻轻擦伤口,眼里有他,始终在笑。 雷启不懂董霄为什么要笑,就像他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执着追外卖,没了大不了再买一份就是了。 他活得纯粹,这世上他不能理解的事太多。不理解为什么要追,但董霄来了,于是他也来了。 第38章 不明白为什么要笑,但董霄笑了,雷启垂着眼睛,也轻轻笑了。 这边大学校园里,捉小偷告捷,那边下班时分依然忙碌的的写字楼里,刚处理完周报的沈子翎从工位起身,上司要他去办公室一趟。 他刚起来,之前为他和卫岚结下“姻缘”的短裤男就从旁边工位跟着抬头:“我靠,你要走了?” 短裤男——干脆简称短裤,今天换了一条亮绿速干料的短裤来穿,但脸上仍旧暗淡无光,仿佛提前进了梅雨季,连续阴了很多天都没法见晴。 不过,好歹黑眼圈没再度要垂到嘴角,而是稍稍收敛,敛回了颧骨。 “没有,是woody找我。” 听到woody,短裤像被凭空电了一下,打个哆嗦:“他找你?你们组最近不是把bonbon伺候得还行吗?推送刚发,难道达人那边又要作妖?” 沈子翎刚要回话,组里的管培生捧着电脑凑过来,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插个嘴,charlie你能先看看下一期的kol名单吗,那边说今晚闭眼前要看。 管培生的笔记本还不是办公本,大概还没换新,是台硕大无比的游戏本——也能凑合用,不好看罢了。 况且,也太沉了,管培生保持着让沈子翎方便看的角度举着电脑,两条细胳膊摇摇欲坠。 沈子翎顺手接过电脑,一手担着,另一手滑着触控板,时不时在名单上做个标记。 短裤跟客户扯皮得快要昏头,这时候就伸了脖子看热闹,左右他们业务不重叠,看一眼也不不碍事。 他见沈子翎在某个名字旁标了红,问:“vv怎么了?我看她体量大,粉丝多,推文ctr(点击率)也高,怎么避雷人家?” 做客户岗的,接触客户,有时候跟结婚差不多。表面看着都是情投意合,其实私下一地鸡毛,关键还离不得,只好凑活过。 沈子翎不忍心让管培生重走他的老路,但也懒得废话,只撂下阿康(客户岗俗称)界很有份量的俩字:“难搞。” 删删减减,人数不够了,沈子翎凭记忆列了几个id,让管培生直接用他的账号去联系人家。 最终,管培生千恩万谢,拿着一份“较为好搞”的名单回去了。 短裤目送管培生朝气蓬勃的背影,把气一叹,羡慕人家还有大把头发可掉。再看沈子翎,更要叹气,羡慕他是上司嫡系心腹,要去面见woody都不用怕。 至于他怎么会是心腹的,全司上下心照不宣,认为是他的高官老爹起了作用。 甚至有人玩笑,说沈子翎当初投来的简历上就一行字——《我的厅长父亲》。 进了办公室,上司正在办公桌后打电话,不必多问,阿康头子也会被客户头子为难,只不过二者更会推拉,扯起淡来更为优雅。 上司安抚人心很有一套,但又没一味跟对面空口许大愿,说话间,他对沈子翎竖了下食指,要他稍等,见沈子翎站着,又一抬下巴,示意他坐。 沈子翎依言坐下,无所事事地看二十六楼落地窗外泼金似的晚霞,看办公室新到的几盆琴叶榕,看墙上张贴的近期kv海报,看白板上还留着上个倒霉蛋进来写的汇报思路。 电话那头情意绵绵,十分难缠,迟迟不肯挂断,于是沈子翎看无可看,最后把目光落在了上司身上。 他的上司——woody,中文名叫易木。他其实无所谓旁人喊他哪个名字,但从来没人有那个胆子去直呼大名,都宁愿隔着一层语言屏障,woody woody地叫,既和他有了距离,又显出了一种可怜巴巴的央求,我连你全名都没叫过,你不要追杀到我家啊。 许多人一听,都在心中将易木描画成了个十分凶神恶煞的壮汉,大概能跟阎罗王拜把子,一见真人,全部傻眼,因为易木实在是个异常清秀的小白脸。 非但清秀,而且十分面嫩,一眼看上去,会比前来实习的大学生更像大学生,给任何人都不会猜到他已经三十有二。 在公司闹出不少次实习生把ad(客户总监)当成平级,对着人家呼来喝去的乌龙后,大家都更倾向于把这尊大佛供进办公室,除非遇上大事,否则别轻易出山了。 至于易木本人呢,他工作上勤勉得可怕,日常就能懒一点儿是一点儿,凡事指挥小助理,的确也不怎么在公共办公区晃悠。 众人不得见他的真容,他早来晚归,真容也不怎么示人,闹得大家越来越怕,他也云山雾罩,越来越神秘。 易木对此倒挺喜闻乐见,他经年顶着张小白脸当老狐狸,只觉得这样挺好,方便调教下属,至于旁人怎么怕他,怎么传他,他是来赚钱的不是来社交的,才懒得过问。 电话那边还在絮絮,话到最后一句,对面嗓音已经低柔得像要跟情人私会,总之是不可告人。 嗯,嗯,好,woody,你也知道的,这次不单单是一场campaign(营销活动),更是我们在筛选可以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agency(广告公司)……那就25%了哦,定好了我们也好上报。嗯,合作愉快。 电话总算挂断,易木放下手机,双手交叉担在小腹上——三十来岁了,一点儿发福影子没有,此刻穿着件拉夫劳伦的府绸衬衫,肩膀削瘦,腰身苗条,整个人单薄得富有青春气息。 他往后靠着座椅,微微仰着脸,大概在脑内又过了一遍刚才的电话,而后若有似无叹了口气。 沈子翎忍不住问:“谁这么狮子大开口,上来就要二十五的返点。” 易木左右轻轻转着座椅,似笑非笑:“敢这么狮子大开口的,肯定是真狮子咯。” 沈子翎明白过来,眉毛微微一扬,有点儿不敢信:“歌狮?真谈下来了?不是还没开始比稿吗?” 歌狮,全名歌狮蒂奇,德国老牌汽车品牌。 近几个月,传闻歌狮与其亚太区长期合作的广告公司不合,彻底结束了蜜月期。歌狮是块不可多得的大饼,一看人家两口子闹了离婚,许多公司闻着味儿赶到,早早要到了比稿信息,创意组连夜赶工,想要在比稿现场大放异彩,好来分一分这块大饼。 看来,有人狮子大开口要高额返点,就有人老谋深算胃口大开,赶在所有人之前把这块大饼吞了下来。 所以沈子翎问完这句,不用易木解答,他自己就领悟了。二十五的返点,什么狮子喂不饱。 沈子翎自行懂了,可兴许因为他刚进公司就是易木在带,一问一答成了习惯,易木就还是解答道。 “歌狮的比稿向来只是走个形式,我们跟着陪跑了这么多年,也是时候上桌吃一回肉了。” “我看brief(创意简报)里说,歌狮这次是要拍一条tvc(电视商业广告)?” “不止,这次的campaign还包含线下新品发布会和两场车展。” 沈子翎又是一扬眉毛,好家伙,这饼真是大得能撑死人,纵观国内,能独自消受这饼的委实不多,他们kap算一个。 “近几年电车兴起,燃油车销量下降,歌狮也很难不受影响。他们本部呢,两派打得很厉害,一方想顺应时代,开发新能源汽车,另一方不肯,想坚守传统,保留品牌最初的特色。最后传统派勉强取得优势,但上头压力给得很足,这次新品销量要是没法突破去年,他们估计好些人都要跟着遭殃。” 顿一顿,易木又说,“歌狮也是孤注一掷了,高层压力他们,他们再来压力我们乙方。况且,tvc 你也不是没拍过,甲乙丙丁,四方会晤,那ppm(项目沟通会)开得跟街头吵架似的,乙方就是风箱里老鼠,得受两头,甚至三头的气。这两天比稿一过,下周就要去新疆伊犁勘景。” “你要亲自去盯?” 易木悠悠一眨眼,代替点头,又抿着点儿笑意,望着沈子翎:“我当然去,但我想着,总不能我一个人去受气吧?” 沈子翎一早就隐隐猜到他的意思,心还不敢狂喜,只先跟着悬起来。 “你的意思是……” “我找了你和cherry做歌狮组的副手,你负责阿康,她管art(美术岗),copy(文案)那边我还没看,你们俩看着定吧。尽早把人员报给tiff,让她安排行程。” 沈子翎向来敬仰易木,近乎崇拜,在偶像跟前不肯丢人,可骤然收到这份天降大礼,他矜持再矜持,嘴角还是扼不住地要翘,周身喜气四溢。 易木不由也笑了,轻巧揶揄:“乐成这样?我可提前跟你打好预防针,这次合作的导演组出了名的事多,到时候我个大耗子带着你们两只小耗子,哼,小倒霉蛋,跟我一起受气去吧。” 易木跟沈子翎关系不错,但平日不苟言笑,更是难得说这些话,看来谈下歌狮,的确让他心情大好。 沈子翎知道这一路上艰难险阻少不了,但之后的经验积累,乃至升职加薪,也是实打实的。歌狮不但在外是块大饼,在kap内部也是一锅热气腾腾的肉汤,易木吃肉不忘带上他和cherry——也就是苗苗,这是真真正正的恩师了。 易木不爱听恭维,沈子翎心知这点,不但没恭维,还恃宠而骄,笑嘻嘻地问他是不是还没通知cherry,要么我去跟她说吧? 第39章 易木一眼看穿,食指点他:“想吊人家胃口,讹顿饭,是吧?” “不讹白不讹嘛。” “顺口溜似的,那你讹饭怎么不带我?舍不得?” 易木深居简出,沈子翎上次跟他吃饭还是公司团建,一听这话,立刻抓住机会,真心邀请道。 “你有空吗?有空的话一起吃一顿呗,地点你定,我请你们。” 易木方才随口一说,这时也就随意摇摇头:“逗你呢,我没时间,过会儿九点还要跟歌狮那边儿开会。对了,这会你也得来,看来你今天是没法早走了。” “没事,那改天吃饭也行,哪天都行。” 易木一笑:“真不用,成天这吃一顿,那吃一顿,都吃腻了。” 沈子翎空有满腔感激,没法回报,思忖片刻,忽然道:“那喝酒呢?” 说完生悔,上司关系再好也是上司,再说了,就算更近一步,是恩师,那也没有约恩师喝酒的啊? 但没成想,易木对此倒是表露了点儿兴趣。 “喝酒?去哪儿?” “哪儿都行。” “跟谁?” “看你想找谁了。” “我没什么想找的。” “你就只是想出去喝酒?” “本来不想的,你一说有点儿想了。出差前去热闹热闹也挺好。” 沈子翎点头应下,说那我来安排,时间地点邮件发你。 易木说好,提前两天说,我要同步schedule。 而后两人都是一愣,咂咂不对,怎么班味儿这么重? 没什么别的事,易木就让沈子翎先去帮着把关给歌狮的提案,创意组那边的脚本也可以开写了。 沈子翎往外走,手刚碰到玻璃门框,易木又叫住他,说忘了件事儿,过两天要来新实习生,你没什么事的话,去选一个来带吧。 沈子翎通知完苗苗,俩人喜颠颠在茶水间畅想了五分钟未来,然后各回各处,继续忙活了。 不到二十分钟,沈子翎进入歌狮组,要和woody一起去勘景的消息就传遍了全司。 前来祝贺的人简直要挤爆他的小隔间,等人散得差不多了,短裤从旁边探头。 “好牛逼,怎么woody叫你就净是好事?” 听着酸溜溜,但沈子翎反而更喜欢这种明面上的情绪。明枪易躲,何况这也不算什么枪,他可以付之一笑,说我也给你来点儿好事,干完活请你们吃夜宵去,怎么样?对了,你几点收工? 短裤苦笑,两个食指交叉,比了个十。 “十点?那还行啊,走呗。” “是明天早上十点……” “……” 这是冲着飞升去的,沈子翎只好致以同情目光,爱莫能助。 短裤倒霉,没过一会儿就被易木叫办公室去了,起身时沈子翎仿佛看到他嘴里念念有词,南无阿弥陀佛,还满身画十字,画完双手合十,又陀佛上了。 但这说不准对他还是件好事,他这么怕易木,易木三两句压力下来,保不齐他能油门踩满,今晚十点提前完工。 晚上八点多,沈子翎想起自己还没吃晚饭,看苗苗还在忙着画图,就独自去了十六楼的公司食堂——食堂专属于kap,很符合广告职工的胃口。那意思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白天饮食丰富,自不用说,早上则是包子油条,夜里面条稀粥,方便各位没肝了随时下楼补一补。 沈子翎不太饿,找了个僻静位置,点碗小米粥慢慢喝。 位置可能太僻静了,旁边后来的人压根没发现他,几人叽叽喳喳说小话,无非是说charlie走了大运,连歌狮都能分一杯羹。 人家命好,好就好在有个好爹。 woody干嘛这么巴结个教育局…… 哎,省厅厅长!你怎么还给人降级了。 哦哦,厅长。他干嘛这么巴结教育厅厅长,他什么时候结的婚?有孩子了? 不结婚没孩子也能巴结啊,认识个大官到哪儿用不上? woody成天看着不近人情,其实人情还真是一点儿不少。 woody那也是人之常情,那么近的关系,谁能忍住不巴结。与其说他,不如说那个大少爷,也没见他平时出什么力,该谈恋爱谈恋爱,吃喝玩乐一个不少,结果好事全是他,厉害死了。 人家需要出什么力,下凡体验生活罢了。 话说,他是不是跟之前那个对象分了? 好像吧,听说是对方出轨了。恶心,渣男,不过呢……他也活该,哪能事事都让他顺? 看他平时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怎么连自己对象都留不住? 哈哈,谁知道,长成那个样子,私下里不一定得玩多花呢。说不定对象发现了,受不了了呗。 …… 沈子翎继续喝粥,粥烫,得吹一吹,入嘴又稠又甜,正合他的胃口。 他胃口没受影响,眼神无恙,似乎毫无波澜。 实际上,他也的确毫无波澜。 他没打算管,倒不是怂,也不是怕事,而是这么些年来,闲言碎语他实在听得太多太多。 要是桩桩件件都一管到底,会活活累死他。 第27章 达尔文——二 早上八点,何典站在楼前,迟迟不敢进去。 他五点多就起了,花半小时洗刷一新,随便对付一口,再用一个小时转了三次地铁才终于到了这里。 kap公司。 其实地铁站可以直通公司电梯,但实习生私下建的小群里都是表情包和闲聊,大群虽然没禁言,但个个噤若寒蝉,只敢收到答好,根本没人多话。 分明也没人问,可不知怎么其他人消息灵通,就何典不知道。他没怎么坐过地铁,不仅没找到公司地铁站,还提前下了两站,舍不得打车,又怕下去重坐,会被曲里拐弯的地下通道绕晕,只好动用双腿。 五月末,六月初,暑气已经隐隐蒸腾。 他听说广告公司有着装要求,就特地穿了面试时的西装,那是身不大合身,也不大透气的过季西装,穿在身上像罩了只麻袋。 他跟着导航走了一公里多,在嗡嗡营营的日头下走出了浑身大汗,才终于到了公司楼下。 然而,他像被唬住了,不敢再迈一步。 kap的前景很气派,左右两翼各一扇旋转门,嵌在巨大的玻璃幕墙之中。透过玻璃,能看到一楼奇高无比的吊顶,吊顶中心一束悬垂下来的水晶灯,大白天也毫不吝惜地散发着光芒,上千颗水晶珠争相辉映,比外头的太阳还要琉璃璀璨。 灯下,上班族服色各异,说说笑笑或急急匆匆地通过闸机,被输送进楼里,充当血液,换大楼生机勃勃。 而这楼,这栋新嵊区最富设计感的地标性楼宇,从上往下看,仿佛一柄从天而降,直插大地的宝剑,波光粼粼,银光闪闪;从下往上看,则是高耸入云,看久了要人胆寒,要人目眩。 何典最终还是进来了,不进不行,实习群里点名在催,就差他了。 他起早赶了个晚集,上楼后收获了人事白眼一记,因为畏手畏脚的模样和皱皱巴巴的衣服,又额外收获了其他实习生的漠视。 白眼和漠视他都习惯了,可以照单全收,他鞠躬道完歉,自动归入人群末尾,手背擦擦额头。 楼里冷气打得足,将他的热汗全吹成了冷汗,漆在身上。 他们跟着人事去各个办公区,分成几拨,美术去美术,文案去文案,最后是他和其他几人到了客户岗。 这时候,他的热汗又冒了出来,源源不断。 因为旁观了之前的流程,知道他们要分配到特定的mentor手下,一对一带着做事。更因为此刻听到人事在和谁说话,语气亲昵到献媚,说charlie,新来的实习生,你先挑个顺眼的带吧。 “这么快就到了?” 很好听的男声,清澈温润,像一首不必填词的曲子。 何典下意识循声抬头,看了一眼,一眼过后,惊愕了的眼珠先往下溜,目光溜到地面了,他才想起来头也要动,这才逃也似的埋下头去,埋得比之前更深。 他不认识这个人,却太认识这个类型的人——成绩优异,样貌姣好,往往家境也很不错,生来就含着金汤匙,非人中龙凤不当。 这类人众星捧月地长大,社交里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要压人一头,有时压得太过,就会成为一种无形的霸凌。 而何典,何典实在太边缘了,要说霸凌是片乌云,那他就是一片连乌云都懒得光顾的土地。他无风无雨,掩人耳目地长到了今天,坏事忘记找他,好事轮不上他,他平庸到在“平庸”这件事上都毫无出众之处,虽说也平安活了二十年,却好像已经是白活了。 他白活了,可眼前这人,一看就活得有滋有味。 这也难怪,这人比他看过的所有人中龙凤都更出挑。样貌,自不用说,大银幕上的男明星也不过如此;能力,听人事的语气,大概也得是公司骨干,少说是名优秀员工。 第40章 最重要的是派头,这人气质俨然,甚至不用拉下脸来装威严,温和从容地就能高人一等。 想想他以前学校里那些只知道鼻孔看人的风云人物,在这人面前估计全得乖乖低头。 眼前人比这栋上百米的高楼都更要让他自惭形秽,一想到对方的眼神余梢可能会掠过他,他就已经惊恐得想躲想藏了。 那人在和人事交流实习生的简历,大概不只吓到了他,其他实习生也很紧张,个个乖巧站着,仿佛火柴盒里排列有序的火柴。 忽然有实习生哧地一笑,像划着了一根火柴,跟旁边人耳语。 哎,你看他,怎么热成那样? 何典身体一僵,心知话头指向自己,于是愈发汗出如浆,两耳濛濛,只觉得这栋楼像要排异,喉头一拱一拱,快要把他吐出来。 出神了多久?四五秒还是一分钟,他像沉在水里,还是被身边人怼了一下才猛然回神,头脸湿淋淋地浮出水面。 “小何?” 何典没抬头,慢吞吞地左看看右看看,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前所未有地集中望向他,才意识到兴许在场没有第二个姓何的人了。 他恍惚抬头,对方似乎已经注视他很久了,终于对上了眼神,微微一笑。 “怎么了?起太早犯困了?” 人事见他呆着不动,忍不住道:“charlie选你了,还愣着干嘛呀?” “谢”,他脑袋还木着,嘴唇嗫嚅,“谢谢……” “这有什么好谢的”,话音还是带笑,“你第一次当实习生,我也是第一次当mentor,有事多沟通,我哪里做得不够好,也得请你多包容。我先去开个会,你先去食堂吃点东西,或者找地方休息休息,我们……” 他瞟了眼手表。 “十点见。” 他跟人事打了声招呼,转身走了,像投进湖心的一朵莲子,走后好久,人群还在涟漪。 实习生们议论纷纷,先是议论这个从天而降的帅哥前辈,再议论起被大帅哥挑中的何典,口吻艳羡非凡。 议论到一定程度,开始有人上来跟何典搭讪,问他的学校,问他的联系方式,再问要不要一起下去吃个饭?喝奶茶吗?我请你呗。 何典心脏激荡,久久没法平复,当人群中心的感觉真奇怪,脸上烧烧的,脊背却越挺越直,头也渐渐抬得起来了——总是低头,脖子会疼,怎么以前从没发觉呢? 他边和人说话,边打量着四周的工位,那人开会的小会议室离这里不远,玻璃透明,一眼能望见。 那人站在会议室前沿,大概正在讲ppt。 长得真好,近看远看都相宜。 半个小时后,实习生都找到了对应的mentor,有人给家长发微信报喜,何典瞟到一眼,恰好瞟到手机屏幕上,对面发来名为“宝贝真棒”的转账。 他欣喜得昏头,心情类似于清宫剧里,秀女入选后一句含泪带笑的“父亲母亲我入选了”,他一时也想给乡下的爸妈发微信,可想起爸妈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遂作罢。 没法报喜,可今天还是要他大喜过望。 他人生里,满打满算,能称得上好事的只有两件。 第一件是一个多月前,顶替前一位因故放弃的实习生来到kap。 第二件就是今天,金口玉言,那人在众目睽睽下叫了他一声小何。 沈子翎最近被皮皮鲁折腾得够呛。 头一天晚上,老宋和卫岚把小狗的一应用品送到,略坐了会儿就回了青旅,苗苗倒是恋着小狗,留到很晚,但临睡时也走了。 人散尽了,关上大门,一人一狗面面相觑。 沈子翎冲皮皮鲁一笑,有些尴尬,都说萨摩耶的智商相当于四五岁孩子,那他半道把人家懂事了的孩子接回家里养,确实应该尴尬。何况狗还不是个真正的“孩子”,毛茸茸的四脚动物,非我族类,沈子翎简直有点儿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皮皮鲁接收到信号,咧嘴吐舌,也冲沈子翎傻笑,其实也挺懵,不明白自己怎么被留这儿了。它跟老宋风餐露宿几个月,几乎从没进过楼房,现在被拘在这儿,天空无端矮了好多,大地也只剩了不大点儿,它有点儿不自在,但更多是好奇,想耸着鼻子四处闻闻嗅嗅,但看眼前男人一言不发,一步不动,只一个劲儿盯着它微笑,它最终就还是没敢。 沈子翎茫然地笑了半天,还是觉得没法沟通。 怎么沟通?狗对人话半通不通,人对狗话一窍不通,这么说来,小区里平时那些遛狗的都是怎么跟狗说话的?眼神交流?肢体交流?还是那种按钮……对,不是有宠物专用的沟通按钮吗?等会儿网上找找,用按钮的话,至少他可以和这位新家人先统一语言了。 沈子翎想着心事,把刚外卖买的贵价狗罐头拆了放到食盆旁。 皮皮鲁脑袋懵,鼻子可还灵着,闻着味儿过去,伸长舌头试舔一口,发现比在小院里偷到的肉干还好吃,立刻埋头吃成了呼噜呼噜。 沈子翎蹲在旁边,试探着摸摸狗脑袋,心里还是觉着有些“非礼勿摸”。 皮皮鲁感受到那只手了,但狗以食为天,它吃罐头吃得连自己姓啥都忘了,又哪会在乎一只手。 于是沈子翎慢慢摸着,皮皮鲁呼呼吃着,一人一狗的第一个晚上,相敬如宾,平安无事。 沈子翎当晚睡前还在盘算着按钮到货后,该怎么教会皮皮鲁,以解决沟通问题,没想到翌日一大早,他就无师自通了狗话。 清晨六点,皮皮鲁挠门不止——不是卧室门,沈子翎为了表示欢迎,更为了小狗有事随时找他,卧室门彻夜没关。皮皮鲁挠的是家里大门,边挠边嗷呜嗷呜,急得不行。 沈子翎被吵醒,翻了个身,迷迷瞪瞪想,真烦人,谁家的狗大早上叫。 旁听半分钟,沈子翎一掀被子坐起来,我靠,我家的! 他趿拉着拖鞋出去看:“皮皮鲁,怎么了?” “嗷嗷嗷嗷嗷!” “……饿了?” “嗷嗷!嗷嗷嗷嗷!” “哪儿不舒服?” 皮皮鲁见此人难以领会,急得两只后腿一屈,屁股往下一塌…… 紧急关头,沈子翎瞪大了眼睛,终于懂了! 他连鞋都来不及换,抄起牵引绳,一人一狗也不知道谁更急,互相追着赶着冲到了楼下花坛,总算解决了一桩晨急。 沈子翎跟路过遛狗的借了袋子,处理完毕后,皮皮鲁大事解决,心情愉快,兼之憋了一天,还想再溜达溜达,可沈子翎受不了自己睡衣拖鞋,邋遢下楼,就还是强行把皮皮鲁带了回去。 相处半天,沈子翎已经懂了很多皮皮鲁的小狗话。 早上着急忙慌的“嗷嗷嗷嗷”,是“我要拉屎我要拉屎我要拉屎”。 遛完摇着尾巴,一字一顿的“汪汪汪汪”,是“再玩会儿,别走呗,再玩会儿”。 好不容易哄回家,小声的哼哼唧唧是要用膳,“饭饭饭饭”。 临出门,睁着乌溜溜大眼睛,巴巴望着你,是“人,这个班是非上不可吗”。 是的,班非上不可,即使被小狗六点吵醒也还是要按时上班。 广告公司,晚到晚归是行业惯例,沈子翎以前都是九点十点才到公司,现在被迫早起,无事可做,只好也早早去公司,一整天都困得不行。 沈子翎本以为第二天就好了,可谁知皮皮鲁以前跟着老宋早起惯了,每天六点,定时在门口嗷嗷,沈子翎但凡晚了一分钟,它就怒沉玉臀,作势要拉。 说来也是,训狗哪有训人快,按钮还没到呢,沈子翎已经被训得天天早起了。 然而,工作不会因为他早到公司就早早结束,行业的整个生物钟在那儿搁着呢,非他个人能够抗衡。于是他成了早出晚归,一天下来,家里的皮皮鲁孤独寂寞得想要拆家,他本人更是累得想倒床不起。 第四天,他受不了了,晚上打电话给卫岚,要寻求场外援助。 卫岚还没说两句,旁边的前主人老宋听到,加入话题,问他咋了,皮皮鲁作妖了? “也不是,就是它天天早上六点要出去上厕所。” “哦,怎么了?” “我起不来。” “那你也够懒的了。” 沈子翎对着手机屏幕沉默片刻,忍不住道。 “大哥,我要上班的。天天一点睡,六点起,谁熬得住。” “那你就熬熬它,它要出去你就带他出去?” “不出去它要叫。” “你买副耳塞。” “不仅要叫,它还要拉门口。” “拉了吗?” “暂时没有。” “那不就得了,它吓唬你呢。” “它要是真憋不住了呢?再说了,人有三急,狗也有吧,憋着多难受。” “放心,狗和人不一样,憋一两个小时难受不到哪去,等它习惯你的作息就好了。之前它倒都是九十点上厕所,不过我那段时间早上要去钓鱼,就天天把它提早叫醒两小时,刚开始它也困得双眼皮耷拉成三眼皮,熬几天就好了。这玩意儿就跟熬鹰似的,不是你熬它,就是它熬你。” 第41章 沈子翎无语,心说你个始作俑者。 “那具体怎么个训法?” “这个……跟训人一样,一个巴掌一个甜枣,它早上叫唤,你就揍它,不叫了就给它拿点儿吃的。” “……揍它?” “当然不是让你大嘴巴子抡圆了扇哈,拍它屁股,提溜后脖子,再不行了就拍脑袋,这得轻点儿。不过皮皮鲁怂得很,一般拍屁股就够了。” “行,谢谢你,那我明天试试。” 顿了顿,沈子翎瞟着嘎吱嘎吱咬球的皮皮鲁,苦笑道。 “要是小狗会自己上厕所就好了,刚好我家两个厕所,它一个我一个。” “是不是还能让它住你家客卧?” “当然可以。” “那刚好,你说巧不巧,我这儿就有只会自己拉尿的狗,要不你把客卧收拾收拾,我现在就开车送过去?” “嗯?什么狗?” “名都起好了,姓卫叫……哎哟,喂,车钥匙还我!死小子手真快!” “嘟嘟嘟——” 电话挂断,沈子翎翻了个白眼,想想又忍不住一笑。 又过去几天,可惜世界上还是没有突然研发出神奇药水,能让狗说人话,或者人通狗语,但沈子翎和皮皮鲁已经不知不觉修得了很好的默契。 沈子翎一往门口走,皮皮鲁就会提前坐在地垫上等候,等着牵引绳和小狗鞋,以及下雨时的明黄小雨披。 沈子翎在书房工作,皮皮鲁会尽量捡着不叽叽叫的球玩。沈子翎工作出来,手还没伸下来,皮皮鲁已经迫不及待把脑袋凑了上去。 这天下雨,皮皮鲁趴窗边汪汪叫,沈子翎这边刚顺利斩获歌狮的比稿,好不容易能休息休息,却还是心软,带狗出门了。 皮皮鲁玩得开心,踩水溅了一身泥点子,出去还是白的,回来就成黑的了,沈子翎没办法,只好捋起袖子,开始洗狗。 狗不老实,爱水爱得一碰就颠,在浴室间连甩脑袋带扑腾,洗狗成了肉搏打擂台。 体面如沈子翎,也洗得衣服越来越少,最后赤膊裤衩上阵,边洗边想还好家里没别人,不然这也太丢人了。 累死累活洗好,沈子翎自己也匆匆冲了一把,还得分出余力来制着皮皮鲁,不让它浑身滴水地乱跑,不是怕弄脏地板不好收拾,是怕小狗着凉。 都洗干净后,沈子翎把吹风机拿到沙发旁,盘腿坐在地毯上,怀里抱狗,先吹狗毛,再给自己吹头发。 狗毛实在太多了,一吹像蒲公英,漫天漫地地飞。等终于把皮皮鲁吹干,沈子翎自己的头发也半干了。 一场下来,人和狗都累得犯困。 外面阴雨连绵,雷声阵阵,卧室窗户半开,纱帘涌动,呼吸间一股微微潮湿的土腥气。 沈子翎翻身上床,皮皮鲁好不要脸,紧随其后。 沈子翎没撵它,而是抱个大号棉花包子似的,从后整个搂住了洗得香喷喷的皮皮鲁,亲亲它的脑袋顶,有一搭没一搭梳它的毛。 皮皮鲁舒服极了,翻了肚皮,渐渐睡去,间或打着小呼噜。 沈子翎垂眸,静静看着家里新添的这个小生灵,心里弥漫着很奇异的温柔与感动。他要独处,但怕冷清,家里一只活泼泼、白茫茫的小狗,像给他的灵魂在此处系了个结,令他走再远都要记得回家。 皮皮鲁很好,但只有一只皮皮鲁,似乎还不够。 今天皮皮鲁玩球,球飞到墙上,弹回来砸了它的脑门,给它气坏了,狠狠啃了半天球,又去对着沈子翎装委屈,嘤嘤求安慰。 特别可爱,沈子翎当时好想找人分享,却是四顾无人。 他当然也可以和朋友说,但这样一件小事,如果没在现场,说出来好像就没滋没味,不值一提了。 就像现在,他诚然可以和苗苗说皮皮鲁洗澡时闹了多少笑话,但在他抱着皮皮鲁渐生睡意的此刻,身旁好像就是缺了一个人。 一个人,睡在皮皮鲁的另一侧,捏着小狗胖乎乎的爪子,再对上他惺忪睡眼,轻笑着说。睡吧,睡醒我们出去吃饭好不好?我前两天看楼下有一家…… 沈子翎沉沉闭上眼睛,意识渐远,思绪如潮。 是谁呢? 该是……谁呢? 第28章 达尔文——三 沈子翎走出会议室,下巴发痒,一摸,果然从衣领口摸出一小绺儿狗毛。 无需多说,肯定是出自家里那只大棉花糖。 念及此,沈子翎且走且掏出手机,想通过新安的监控瞧瞧家里。一看,看得他一阵心疼,因为皮皮鲁还守在门口,保持着他离家时的姿势,痴痴等候,都没怎么变过。 他最近常常觉着亏欠了皮皮鲁,人家本来能守着小院过好日子,湖边草地全是它的天下,追蝴蝶看流云,玩都玩不过来。 现在被拘在一百来平的房子,每天就只能盼两件事,一是等他回家,二是出门遛弯。 可沈子翎回家晚,遛弯时间也短,实在忙得满足不了小狗的简单心愿,再怎么拼命想挤时间,能挤出来陪小狗的也是寥寥。 回到工位,刚把实习生一粒粒拨下去的人事路过,往沈子翎的屏幕一瞥,没话找话地跟他闲聊起来。 聊了两句养狗,可人事没养过任何宠物,只能干巴巴夸几句可爱,沈子翎也没闲心跟他互相敷衍,兀自坐下,环顾四周,像在找什么。 人事福至心灵,笑道:“找那个实习生呢? 他好像下去吃饭了,不懂事,没到饭点吃什么饭,我发消息让他上来。” “不用”,沈子翎早上没吃,也有点儿饿,新拆了桌上一盒黑巧,顺手分给了人事一个,“本来也是我让人家下去吃饭的,再说了,他和我一起进了歌狮组,以后忙得吃不上饭的时候多着呢,至少现在先让孩子好好吃一顿吧。” 人事错愕:“你要带他进歌狮组?” “mentor在歌狮,他肯定也要在歌狮了,不然他不好学东西,我也不方便带他。” 好么,人事心道,一来就往全司最热乎的饼上啃了一口,这小子还真是攀上高枝了。 “那……勘景呢?过两天你们不是要去勘景吗?也带他?” “这……” 沈子翎慢慢拆着手中黑巧,迟疑微笑,没有后话。 人事知道自己问多了,收住话口,转而说道。 “我以为你会选小唐呢。就最前面那个女孩儿,漂亮,利索,还聪明,特别能来事,听说自媒体账号有小几十万粉丝呢。” 沈子翎点点头,说我记得,她看着是挺不错的。 并非胡诌,是他确实记得那个女孩儿,鲜眉亮眼,打扮入时,浑身洋溢着股自信劲儿。客户岗毕竟是与人交际的岗位,在甲方和创意间充当桥梁,任谁都能看出,得自己外向善谈,地基扎实才能胜任阿康一职。 “小唐早上还跟我打听你呢,问怎么才能找你当mentor。” “打听我?” “咱前台旁边不是有员工墙吗?你在里面多显眼啊,其实不只她,好几个实习生都私底下找我打听过你,可你最后谁也没选,选了……谁来着?” 沈子翎张张嘴,一时竟也忘了,和人事相视数秒,他率先托出答案。 “小何。” 也只是这个程度的答案了,何什么,他也忘了。小何的名字和他本人一样不出众,摸着良心来说,那孩子其实长得不错,看着挺顺眼,但顺得太过,会过眼即忘。 “对对,小何。小何也挺好的,看着很乖,就是……嗯,优秀得不是很突出。” 人事半靠着沈子翎的办公桌,矮了身子,轻了声量,目光从下往边上瞟,瞟向几个工位以外。 “其实别说他们实习生了,我们人事的也很好奇,你怎么会选了小何来带?你应该也知道了吧,上面空了个am(客户经理)的位置,大概率就从你和kim里选。kap正值用人的时候,晋升考核,一看自己的业绩,二看能不能带出新人来。他看你拿下歌狮,本来就急得不行了,再看新来的实习生个个想找你,更是急得上火——你看他那满嘴角的泡。你这次选了小何,出乎意料,倒让他捡到漏了,看他乐得那个样子……嗨,kim,吃饭去啊。还吃鸡公煲?都吃几天了你,看你那满嘴泡!过会儿我把桌上的胎菊给你分点儿,泡茶喝特别去火。” 后半截,是人事的目光如有实质,盯得kim回身望过来。 人事处变不惊,站正了身子,没事人似的跟他招呼,沈子翎也在座位上仰脸,冲其一笑,口中捡着不冷不热的闲话来说,内里自成一派,兀自想着心事。 他的确一早就从易木那儿得知了升职一事,也的确非常有心升上去,至于为什么在实习生上松懈,随便找个不起眼的来带,他此前没细想,要是细想,差不多能炼成两点。 其一,他傲,傲得天长日久,已经到了不自知的地步。 他从小都在循坏“想要”,“努力”,“得到”三阶段,几乎没有节外生枝的可能。这次,他想要这个位置,也为其付出了超额的努力,种树浇水都做完了,于是顺理成章认为会有一枚硕大的果子降落在他的手心——就像以前的许许多多次一样。 第42章 这也很难怪罪沈子翎,毕竟公司其他人也怀着差不多的想法,都在歌狮当上副手了,还愁当不上am吗? 其二,他觉得那位实习生有点儿像易木。 当然不是现在这个修炼得快要成狐狸精了的易木,而是当年的,刚进kap,沈子翎在员工合照中初见的易木。 易木出身不好,沈子翎不知道详情,公司里没人知道,却都很笼统地知道他出身不好。大山里降生的孩子,天知道要走多少路才能走到外面的学校,又要读多少书才能来到kap,再得受多少苦才能坐上今天的位置。 小何和易木粗看很像,都白净,都沉默,初入公司都像繁华处的一块儿补丁,存在的价值仿佛只是补一时的空缺,等真正适宜的材料来到,补丁就会被撬起,随手一扔。 细看,那就不像了。 小何在实习生合照里占据一隅,像不必有面目的幽灵,没着没落飘在人群边上,谁叹上一口气就能吹飞了他。易木在当年的合照中,则像花花绿绿砖瓦夹缝中的细瘦白雪,碎玉乱琼,没能融化,也一辈子都不肯融化。 两个人细究起来,差异很大,沈子翎却肯为那粗略的相像买单,只因为隐约知道易木当年的不易,而后,出于同情也好,担忧也好,解读成高高在上的怜悯,或者只是单纯不忍也好,他总之想要伸出手去,拉小何一把,就像帮一帮当年孤立无援的易木。 人事目送kim下楼,笑容不改,转而又去问沈子翎,对了,你为什么想选小何来着? 沈子翎一弯嘴角,说是看他简历不错,成绩好,拿了不少次奖学金,而且看着老实听话,想必带起来会很轻松。 他不爱撒谎,无需后天教育,是天生不爱。可成人世界,偏偏谎言不可或缺,他于是渐渐学会了将真话删减着说,道出一半,留下一半,他不必违心,听众也能够满意。 留下的半句,是他注意到小何的户籍所在地,和易木恰好是同一处。 不引人注目的一小点,沈子翎为此牺牲了一些升职的竞争力,也心知闷头闷脑的小何在一个来月的时间里,实在很难超过同组的小唐。 但无妨,他自认这次晋升十拿九稳,也就不怕流失掉一点儿竞争力,并且不指望靠着实习生来替自己争气。广告行业水最深,光术语就有一大箩筐,他只想踏踏实实多教小何些东西,只要小何能平稳landing,顺利转正,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人事得到这样的回答,心知是搪塞,但人家搪塞得没错,他不好再问。 笑而不语地看了沈子翎片刻,他忽然说:“人事人事,处理得还真全都是人的事情。在我们这个行业,越是用眼睛看多了人,就越是知道眼睛很会骗人。其实,就像实习生的好坏并不全写在简历上,人的好坏有时候也不全写在脸上。” 职场上最忌交浅言深,或者干脆说遑论交情,根本最忌讳“言深”。人事突如其来的一段掏心掏肺,给沈子翎说得一愣,他自己仿佛也有些后悔,赶忙补上一笑,说瞎说着玩儿,吃饭去了。你嘛,阅后即焚吧。 饭后,何典回到二十一楼,见mentor已经在工位了,像老师早到而自己迟到一般,立刻吓出了满背毛汗。 他看会议迟迟不肯结束,ppt翻不完地翻,他又出来得早,饿得难受,就真的听了mentor的话,下楼吃饭去了。现在想来,胆大包天,就该老老实实原地等着才对啊。 他挪过去,一步重似一步,冲人家拼了命地一提嘴角,想至少笑笑讨喜,可因为已经预备好了要挨训,又因为觉得对方已经高人一等,训出来的话也会比一般人更疼更狠,所以笑出了一脸哭相。 对方从座位上起身,难道要训得这么大张旗鼓?为什么?要给他立规矩?要当着全办公室的面骂他树威?还是要拿他吓唬其他实习生?不知道,哪种都有可能,哪种都很合理,他脑中想法太多,嘴却因此而闭,只是一味垂着脑袋,在这一刻简直连呼吸都快断绝。 他等着骂声,可骂声不来,最终等到的是落在肩头的手,很亲昵地拍了拍他,又捏了捏他。 “刚才走得太急,没来得及自我介绍。我姓沈,沈子翎,你平时在公司叫我charlie就好。” “我……”他诧异极了,瞟着肩头的手,修长,白皙,隐隐青筋好像玉纹,一件不世出的艺术品,“何、何典,典型的典。” 蚊子似的一串嗡嗡,对方离得很近也没听清,他又重复一遍,这次声音大了点儿,好歹是蛾子扑灯。 “对不起,我来晚了,我刚才在楼下吃饭来着,点了份面,要现煮,所以……对不起,对不起,我下次等到午休再去吃。” 听了这话,charlie似乎比他还诧异:“吃个饭而已,不需要对不起,今天不需要,以后也不需要。” 说着,他很潇洒地一挑眉毛,蕴着一丝慧黠,甚至顽皮的笑:“况且,本来就是我让你下去吃饭的,又没派活儿,还不是能吃饭吃饭,能摸鱼就摸鱼?” 哪有mentor第一件事是教偷懒的,何典比charlie矮大半个头,此时惶惶然抬眼,恰好四目相接。 那眼睛漂亮得像两汪春日桃花水,他忍住了没躲闪,怯怯分辨了片刻,觉得那眼神里只有真心,没有假意,原来刚才那话不是在奚落。 他犹疑着露出一点儿笑容,蛾子撞灯,却原来那不是虚妄的灯,也不是会燎死他的火,而是高悬天上的月亮。 月亮屈尊降贵,施舍一片清晖,他不能不感激。 在同期实习生还在茫茫然干脏活累活的时候,何典跟着charlie忙活了一下午。 实打实的忙活,charlie在工位旁给他另辟了块位置,没事的时候就教他看brief。 两页ppt,光他不认识的术语就有十来个,术语不认识,认识了后,组合出的话依然恍如天书。 其他实习生只能自己挖空了心思,连猜带蒙,胆子大的去问各自mentor,工作中的mentor无暇搭理,说这也要问?扭头继续和客户扯皮;没在工作的mentor,懒得搭理,随便敷衍几句,管你听没听懂,扭脸继续跟同事八卦。 实习生问几次也就老实了,居然也不怎么怨,好像职场上最先要学的不是工作相关,而是互相敷衍。 当天下午,何典第一次参与茶水间情报局,倒水时刚好碰上同期在帮mentor接水——一个托盘上放了十几只形色各异的玻璃杯,每杯里泡着不同茶袋。 一问才知道,原来他们组在负责一系列新出的茶包,这是品牌方的样品,他的mentor闲来无事,却看不得他闲,就说要挨个尝尝,尝出滋味才好找卖点。 实习生没资格和品牌方沟通,甚至不拉他进群,只有颤巍巍端十几杯茶水的命。 mentor还振振有词,说这是锻炼,工作嘛,谁不是从dirty work开始的? 何典不是。 何典忘带杯子,此刻拿着沈子翎刚送他的杯子接水,旁听一场,庆幸不已。 过了一会儿,又有实习生躲过来,何典已经察觉到自己天然的优势,这回主动搭话,结果这位更惨,她的mentor干脆实行放养政策,不管不问,她的确是不用端茶送水,得了一时的清闲,可日后转正估计就无望了。 虽然只过了半天,但人和人好像甫一接壤,就会自动划出阶级来,像汽车驶过草地留下的车辙印,自然而然,无力抵抗。 实习生得知他被划进了歌狮组,羡慕溢于言表,说我刚才还和他们几个聊呢,这次来的,单说我们客户岗,就属你最幸运,第二就是唐莉莉,只有你们两个的mentor肯好好带你们。真好啊,你们两个转正肯定是没问题了,就是我们……唉! 何典笑得腼腆,脑中搜寻着对唐莉莉的印象——浓妆,背心,高马尾,看着就精明不好惹。可那又如何?charlie可是歌狮的副手,顶头上司只有那位名声赫赫的woody,在二十一楼,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龙生龙,凤生凤,唐莉莉的mentor比不过他,她最后的位置应该也不会比他更高。 实习生跟他打听歌狮工作内容,何典接触不多,但基本问一答一。 每答出一句,就眼看对方的歆羡更上一层,等他说出这次的勘景,charlie打算带他同去时,实习生的惊叹达到了顶层。 天呐,真的假的?那可是歌狮的勘景诶!歌狮!你小时候没在电视上看过歌狮的广告吗?这么难得的机会,他肯带实习生去? 唔。何典含羞带愧。他问了我的想法,说我感兴趣的话可以去,觉得压力太大不想去,也可以在这里等他回来,期间会通过邮件给我安排工作。 谁也想不到早上还一起进公司,到了下午就会分出泾渭来。 实习生半天合不上嘴,像被针扎了的气球慢慢瘪气,羡慕都羡慕不动了,只想苦笑。 何典安慰几句,又静静等了片刻,见没有后话,就要走了。 走前,实习生问他这周末要不要去剧本杀,已经约了四五个同期一起了。 第43章 何典犹豫了,他想去,虽然剧本杀没玩过,但料想他现在背靠歌狮组,那些人也不会取笑他。然而,租房和三餐已经啃空了他大的钱包,再要往外掏,就得管家里要了。 家,他乡下那个四壁漏风的家,变不出他想要的钱来。 何典最终拒绝了,实习生很理解,说确实,你们歌狮肯定很忙,周末说不定也要stand by(待机)。那我们下次再约吧,祝你转正成功,也祝你mentor能顺利晋升。 何典已经背过的身子一顿,一寸寸拧回去:“什么意思?什么晋升?” “就是晋升啊。我也是偶然听别人说的,客户经理有个空缺,你的mentor和唐莉莉的mentor在竞争这唯一一个晋升名额,他们资历和业绩都差不太多,所以才格外看重这次带实习生。嗯……就跟我们大学时硕导升博导一样,不光看自己,有时候还要看学生。” 实习生说完,又疑惑。 “你mentor没和你说吗?我以为他和唐莉莉的mentor一样,提早说了,要一起努力,共同进步呢?” “他……他说了”,何典磕巴,“说了,但我刚才给忘了。” “哦,反正差不多就是这样,你也别有压力,努力做好分内的事就好了。” 实习生走后,这话才吹进何典的耳朵。 他听不懂似的,缓缓一眨眼——压力?我要有什么压力?倒是charlie……原来月亮不白白照耀他,是有所图。那些温和讲述,耐心指导,都只是在为了自己的升职铺路,是不是? 何典心头系了疙瘩,不大,但硌得他不太舒服。 他太不爱说话了,那些咽下去的桩桩件件,将他心脏扎成一所陈年的墓园。有些事蒙尘了,忘了,淡了,墓碑也就矮了,倒了,塌了。还有些事,经年累月刺着他,墓碑夜夜擦洗,简直亮成一面镜子,他走到跟前,而镜中人可悲又可怜。 他不想把charlie的名字也迁进去,至少现在,他是不肯也不想。 回到工位的路上,他不停自我安慰,反反复复摩挲着那颗疙瘩,而月亮见他回来,一无所知,银辉如初。 “来得正好,我出门见客户,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刚把这季度组内的周报发你了,你下午先自己看看之前的项目,熟悉一下流程。” 何典愣了一下,慌了。月亮还没走,可他已经在害怕漆黑一片的夜晚了,这吃人不吐骨头的大楼,等级森严的层层压制,不过是因为charlie在,他才与有荣焉,才不至于被踩在脚下。 charlie要是走了,那他还剩什么?那他还是什么? 想到同期们的殷勤,再想到同期们如今的待遇,他颤颤问。 “我、我能去吗?” “你?” charlie显见的犹豫了,何典赶忙再添。 “我就是想跟着过去看看,过去干什么都行。端茶倒水接客户,我什么都行。” charlie皱眉笑笑:“我倒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这个客户,嗯……比较难搞,我担心你过去会和我一起挨训。” 见有望了,何典立刻也有了笑脸,对于charlie的话,他置若罔闻,当是吓唬他呢。 毕竟,谁能训得了kap来的人?又有谁会训charlie呢? “没事,”他说,“没事的,我不怕。” 第29章 达尔文——四 客户不是歌狮的客户,而是charlie在歌狮前负责的客户,bonbon。 bonbon是一家服装快消品牌,自与kap合作以来,就是出了名的难搞,多少阿康雄赳赳上阵,又全灰溜溜铩羽而归。 客观来说,不怪阿康,怪甲方本来就是时尚圈人士,脑回路清奇,其负责人更是奇得一山更比一山高,对过来的阿康挑完眼睛挑鼻子,挑完个头挑穿搭,总之是入不了他眼的,统统免谈。 广告公司,其实已经满收俊男靓女了,可负责人居然没一个看得上,可见其眼睛已经要长到了脑袋顶。 问他,怎么给你们当阿康还得先外貌过关?这是选阿康还是挑模特呢? 他理直气壮,出来就要开会,一开就是两三个小时,要是对方不赏心悦目,我怎么谈得下去? 所以,就是既要阿康又要模特。 一筹莫展之际,charlie来了,公司搬救星似的将其搬到了前线。 向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负责人刚见到charlie就一巴掌拍了板,这才像话吗!就他了! 趁着负责人龙心大悦,charlie往火里再添了把柴,当天就亲自签下了职业生涯中第一笔retainer(长期合作关系),至今还一个季度都没掉过。 善缘在前,龃龉在后。 现在charlie要去接洽歌狮,可这边儿618将近,正是服装行业难得的旺季,线上线下也有一大堆事要忙活,这种时候要换阿康,还是千挑万选出的阿康,甲方自然不依不饶不肯。 顶替上任的是名资深阿康,可临时派遣出差,今天前来代班的阿康是个新人。 新人刚来就碰了一鼻子灰,最可怜的不是被为难,而是人家甚至懒得为难你,干脆给你吃闭门羹。 新人阿康带着同样崭新的文案和美术,三人没成虎,只成了可怜巴巴小猫咪,一起在小会议室枯坐两个小时,连半个人都没等到,无可奈何,只好打电话给charlie求援。 半小时后,charlie赶到,后头还跟着个左顾右盼的小尾巴。 服装工作室不比kap气派,但风格鲜明,来往的员工个个仿佛杂志封面——瘦成纸片,靓丽刻薄。 在此行走,空气似乎都稀薄不少,何典不敢张望了,缩头缩脑紧跟着charlie,恨不得躲他影子里去。 小会议室里,文案和美术已经快要歇菜,正在角落对着电脑加急改deck,听见人来,应激一般齐刷刷抬头,见是charlie而不是客户,也不好说是逃过一劫还是大失所望,就只苦笑着点头打个招呼,就又埋头干活去了。 阿康倒还有丝活气,能急得团团转,如今盼到救兵,感恩戴德,迎上前说赈灾粮你可算来了,小的给你带十次咖啡,不,二十次! charlie和尾巴,两人四手挂满星巴克,这让他们看起来像一高一矮两棵小资特供版圣诞树。 他把纸袋全卸在桌上,让尾巴往下分,又从中拿了一份,转身递给阿康,里头咖啡三杯,示意他们仨分着喝,回口血:“咖啡就算了,还是带饭吧。” 阿康不必再孤军奋战,心情松快,喝着星冰乐揶揄道:“哦,也是,你有自己的咖啡供销商兼外卖员。上位真快啊,我听说十六楼的法务从入职就在等你分手,好么,又白等了。话说,你怎么还带了咖啡来?这儿有咖啡机啊。” 咖啡从小会议室桌头摆到桌尾,不知道的以为在开试喝大会。听了这话,charlie摇头一笑。 “这儿的负责人可从来不用公司的咖啡机,我就指望着先把他嘴哄住,待会儿能少挨几句骂呢。” 吃人还嘴短呢,可到了这地方,十几杯星巴克都不一定堵得住几句骂,真正是乙方的龙潭虎穴,阿康的乱葬岗了。 阿康望着眼前咖啡,回想今日遭遇,连连叹气,深感过会儿又是一场恶战,转而注意到那条分完咖啡又缩回charlie身后的小尾巴:“对了,这是……” charlie把包装袋收干净,顺手从身后托出了何典,过年带小孩见亲戚似的:“何典,小何,我新带的实习生,领出来见见世面。” 说罢,他自己先上下打量了何典,同样像要带小孩出门似的,先让他把西装外衣脱了,又亲自上手帮他理了理衬衫衣领,最后重新打了领带,还极力抚平了衣服褶皱。 阿康眼看着,心里挺羡慕:“那这世面可是够他见识的了。怎么又来实习生了,我总觉得我当实习生还是几个月前的事……” “确实就是几个月前的事, 你年后才来。” “哦哦,对哦。唉,我也还算半个小白呢,怎么就被安排到这儿来了……跟我说先来刺探敌情,做好了就是领头羊,其实根本就是替死鬼嘛……” charlie轻拍她手臂,以表宽慰:“他们还是没人来?那我先发个……” 话音没落,走廊响起一串脚步,约莫三五个人,其中有个男声最亮最高,针尖儿似的。 “nuh-huh,袖笼是弯的,curl like conchiglie(贝壳面),not straight。ok?” “what?我不care版师是不是‘have a cold’,我只care这件衣服明天会不会出现在我的桌子上。” “‘什么叫不知道怎么办’?去negotiate啊,be clever好吗?play it by ear(见机行事),只不过是让版师加一天,哦不,一晚上的班,how hard could it be?” “oh my god,jenny,stop crying!don't be such a baby!” 到了门口,脚步一顿,口吻十分惊异。 “还愣着干什么?chop–chop.(抓紧时间)” 小会议室装着磨砂玻璃,这一幕宛如皮影戏,在面前演了一遭,演得几个新人全心惊胆战,成了避猫耗子,巴不得找个老鼠洞躲。 只有charlie,与其周旋多年,此刻面色如常,还能站在最前沿正面迎敌。 第44章 门开,率先进来的是个细高挑儿的青年,长眼高鼻薄嘴唇,发际线到下巴遥遥无期,说是高级脸也行,说是丑也行。他一身时尚太过的反季节穿搭,半袖毛衣喇叭裤和尖头切尔西靴,脖子上挂一条跟他一样细溜的条纹腊肠围巾,不知道是不是方便员工被逼上吊时随取随用,那颜色又鲜艳得出奇,想必是为了增添上吊趣味性。 青年身后跟着几个不知饿得还是累得,总之个个面黄肌瘦的员工,衣着光鲜,更显得人已经死了半截。 青年见到charlie,明明是听说他到了才肯过来,此刻却唱山歌似的“哟”了几转。 “what a surprise?大忙人呀?” charlie笑容和煦,不理他的阴阳怪气,知道这才是开胃菜,要是心思太敏感,人家刺一下你就痛一下,那进来的还是人,出去就得是筛子了。 “好久不见,jeff。各位,介绍一下,这是bonbon的主设,jeff陈。” 新人排排站,上课似的,点头点得几乎鞠躬。 “jeff,这是我们……” “charlie——” 话被打断,jeff拖着长音,半怒半嗔,似笑非笑,对他慢慢张开双臂。 “你也说了我们好久不见,对待老朋友,你就这么冷淡呀?” charlie会意,很纵容似的一笑,迎上前去,二人做了个很西式的贴面礼。 jeff装朋友,那charlie就跟他装,并且装得更好更熟,贴面后忍住了没往后撤,说今天外面太热了,我给你带了咖啡,我们边喝边聊吧。 jeff才看到满桌咖啡一般,也不管身后员工,一杯一杯挑着看:“带了这么多?all for me?” charlie早知他爱拿腔作调,不知从哪儿勾出一只单独的纸袋,笑微微送上。 “别找了,那些是给下属的,你的在我这儿呢。” jeff垂看一眼纸袋,再抬看一眼charlie,晾着他没立刻接。 “哦,esprsso?”(意式浓缩) “嗯。” “add two shots?”(加两份浓缩) “当然。” “a squirt of hazelunt syrup?”(加一点榛子糖浆) “放心吧,我记得你爱喝什么。” 虚荣心小小满足,jeff哼一声接下,这才施舍一点笑意,捎带着光明正大打量charlie周身穿搭——条纹内搭外配一件白色古巴领衬衫,纯黑腰带呼应着纯黑的美式乐福鞋,层次分明,清爽休闲,无端让人想到夏日蔚蓝海上满张的白帆船。 jeff后退两步,好整以暇坐在位上,也不说话,等到欣赏够本,才将眼睛愈发笑细,用倍感可口的语气夸道。 “classy,对了,后面的都是谁啊?charlie,你怎么也不给我们介绍一下?” charlie丝毫不恼,到几个新人跟前,重新依次介绍。 jeff喝着咖啡静听,他介绍一个,jeff就跟着打量一个,而后白眼加一声“uh”送上,没什么多余的话,但无声胜有声。 人家没说话,被评判的人也就不好发作,再多不满也只能默默咽下。 轮到何典,他旁观了前面三个人的遭遇,十分胆颤,charlie刚介绍完名字,他就抢出一句,说我是charlie新带的实习生,他是我mentor。 在他来看,这个爱挑刺的甲方也就对charlie还勉强有几分好脸色,如果知道自己与其沾亲带故,那看在charlie的面子上,多少会对他宽容一点儿。 他这话一出,kap的其他四人全僵了一下,charlie饶是掩盖得好,也皱了下眉头,三个新人则是无不错愕地看着他。 何典顿时心慌,他依稀认得那种目光,看傻子的目光。 果不其然,jeff听了这话,像野外的虎豹闻到了肉味,立即兴致盎然。 他放下咖啡走上前来,看行为艺术似的,将何典前后左右看了个遍。 这回开口,他不单单是“呃”了,而是笑嘻嘻地发出一串“ewww”,听起来仿佛这人臭气熏天,要活活熏吐了他。 “oh,honey,honey honey honey,you’re seriously wearing that? 宝贝,你真的好厉害哦,能穿着这种衣服走在大街上。try looking in the mirror,如果是我……” “好了”,charlie知道jeff在挖苦旁人一事上极具天赋,能连说一小时不带重样,赶忙出来打圆场,“我知道你忙,我们还是直接进入正题吧。” 看charlie为难,再看那个实习生已经双眼泛红像要哭出来,jeff心里不知道有多痛快,但落在面上,他只是一扁嘴巴:“fine.” 他知道何典什么也算不上,小趴菜一个,充其量一条尾巴一只狗,他更知道打狗还要看主人,可自己和这主人实在是有恩有怨又有仇,一时缠扯不清。 大家又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日后还要合作,公开场合也就不好撕破脸,可谁知这狗居然不识好歹,跳上来多嘴,那就不怪他顺势踢上一脚了。 新人阿康之前说,这世面可够他见的了。何典当时没太当回事,现在看来,所言实在非虚。 何止是世面,根本是磨练,当然磨练的是charlie,他们其余四个只有开头被涮的命,之后旁听连嘴都插不进去。 交涉开始,他早听说甲乙方说是交涉,其实就是上演一出“拉大锯扯大锯”,场上都彬彬有礼,场下都蓄谋想咬对方一块肉下来,过程持续几小时甚至几天几个月,最后收手时分,往往两边都觉得自己吃了亏。 可眼前这个jeff显然不是善茬,连装都不肯装,把charlie当成了秀色可餐一盘菜,而且还是背叛了他的一盘菜,故而气势汹汹,直接张嘴就要咬。 他来者不善,charlie人也不傻,一个高攻,一个高防,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场面一度十分类似打乒乓,叮叮叮咚咚咚,精彩有节奏。 二人你来我往推拉半天,jeff也没占到便宜,只好转向正话。 他先说辛苦大家过来了,尤其辛苦charlie,从歌狮赶来这边,一秒钟得损失多少钱呐。也是,我们庙小,哪能放得下您这尊大佛。 charlie笑笑不说话,示意他们先放ppt,新人美术接收到信号,忙不迭去找u盘,要接入投影仪时手心一滑,u盘掉到沙发下,折腾半天才够出来。 jeff不动,环臂冷笑,说哎哟,别把我会议室拆了。大佛不好请,你也不至于给我整三只小虾米上阵吧?怎么?我们的事就是小事,不值得你们操心是吧? 美术摸见u盘,慢慢起身,三个新人面面相觑,不大敢张嘴,眼里却都憋着火气,因为这话还真对了一半。 歌狮不是悄无声息突然来的,charlie更不是一声不吭忽然走的,kap早就通知了甲方阿康调动一事,charlie更是在一个礼拜前,带他们花了整整一下午与bon bon负责方交接,点点滴滴事无巨细,就是为了能让客户不受影响,后续事件安稳进行。 况且,bon bon这次的事,的的确确就是小事一桩——确定周末活动的kol(达人)名单。往常都是线上沟通,今天为表诚意,三人早早抵达,等到现在,又临时搬来了charlie,却还是要被指责“不上心”。 三人敢怒不敢言,charlie微微蹙着眉毛,难得不快,但念着是工作场合,就还是笑了一笑。 他说,这三位的确是新人,初来乍到,经验也不算丰富,但对待bon bon绝对认真,为了这次community event连续熬了好几天,连确认名单这种事都不嫌麻烦,大热天跑这么远线下交流。况且,我们不是只派了新人来,rebecca才是bon bon的新组长,从业七年,资深阿康,交接时介绍过。她是因公出差,今天才没法到场,但这次的brief她已经跟进了,想必你们私下也已经交流过了,对吗? jeff不应,自知理亏,但他那儿没有理亏就要低头的道理,轻轻一哼,眼流横波。 要不怎么说还是你好呢?嘴巴比小朋友厉害多了,对了,我记得你不是还有个叫kim的同事吗?怎么不叫他来?怕他抢了业绩,升职时高你一头呀? 广告行业,朋友圈互通,kim又是个不爱遮掩的大嘴巴,走漏什么消息都不奇怪。 charlie八风不动,说他也很优秀,但最近在负责别的campaign,分不出时间来。如果你更喜欢他的风格,我也可以回去帮忙协调一下。 这次换jeff皱眉,被歌狮半道截胡,他心中不痛快,嘴上说说发泄罢了,倒还真不肯彻底换下charlie。 现在市面上是伯乐满大街,千里马难求,这人太难得,有着花瓶般的样貌,工作能力却又是一等一的好,不推诿不叫苦,聪明利落人脉广,凡是他经手的,不管日常活动还是节假宣传,全都办得有声有响,转化率高得惊人。 自打和kap合作,或者说,自打和charlie合作,jeff就没操心过kpi,这样的好事还要到哪儿去找? 然而,jeff同样知道,手握bon bon,对charlie来说也是底牌一张。 没办法,在此处境下,双方恐怕只能互相挟制,分是分不开了。 棋入僵局,jeff不再多话,把手一扬,示意先展示ppt吧。 这份deck,出得匆忙。 第45章 本来他们明天还有个线下会,专门用来展示deck,沟通想法,但三人赶到后被告知,主设今天就想看这次活动的规划。甲方是天,文案和美术只好现场开改,好在deck已经差不多完成,只需润色就能上投影仪了。 可惜他们白润色了,因为jeff看完深叹一口气,摇着脑袋将嘴一撇,吐出两个字“不要”。 负责展示的阿康懵了:“不好意思,您说什么不要?哪里有问题您先指出来,我们回去再改。” “这些”,jeff食指一绕,凭空在幕布上画了个圈,“全都不要。” 三人闻之色变,连置身事外的何典都听出了大事不妙。 charlie开口:“那你是想要……” “你做的。” jeff答得毫不犹豫,想必答案一早压在舌下,只等提问了。 “我做的?” “对啊,你做的。不是我为难他们,但这份deck水平真的达不到我们的标准,不符合我们的品牌totality(调性), creative idea(创意点)也不够新,市面上一抓一大把,本来618就快到了,都等着趁六月冲季度业绩呢,像这样平平无奇的创意,我们凭什么要花钱去买?难道因为我们签的是年度框架,kap就可以这样敷衍我们吗?” jeff嘴巴不停,从ta(受众)说到竞品,再从pivot(策略转化)说到brand awareness(品牌认知),好像这份deck已经烂得十恶不赦。 但明眼人都明白,他不过是挑些模棱两可的概念来打压乙方,为的还是最后一句。 “总之,我不满意。但你要解决方案,我也可以给你,那就是你去歌狮前再给我出一版deck。既然你要帮你的小朋友们说话,我又刚好不满意他们的成果,那还是你来出方案最好。” “不过呢,我明天下午有行程,要去巴黎看秀,得下个周才能回来了,所以麻烦你辛苦辛苦,这份deck我要在明早睁眼前看到哦,charlie。” 第30章 达尔文——五 今天天热,又不是北方那样干巴巴的焦热,至少能在树荫下喘口气,而是南方所特有的,湿黏黏的潮热,像只大狗伸舌头来回舔人,并且舔得无孔不入,只要没在空调屋,五分钟就能出一身汗。 热得突然,初夏的天没个定准,卫岚看天气预报,说是过两天还要下雨降温,怨不得今天闷得厉害。 他刚打完工就来了排练室,他们三个最近天天聚头,一练就是一下午,为过段时间的首次音乐节做准备。 如今到了散场时分,卫岚问他们要不要一起吃点儿,董霄摇头,说太热了,没食欲,想回家躺着。雷启也不太感兴趣,甚至没等卫岚问到他,就已经鬼魅似的贴墙溜走了。 没人作陪,卫岚就打算和之前一样,在人家大学食堂吃一顿。 这个大学,可以说是除了实力不行,其他哪哪都行,位置便利,校内漂亮,食堂也好吃,关键还便宜,不到二十就能吃顿有荤有素有汤的饱饭。 然而此刻正值饭点,赶到食堂只看见乌泱泱的人,卫岚几乎望而却步,想留下,可已经热得t恤后背都半湿,想回去,肚子又饿。 最终还是胃口战胜了天气,他挺费劲地在二楼空调旁抢到个位置,周身没包占座,他干脆跟隔壁大学生借东西来占。那同学说我就一本课本,只能占一个地方,怎么办? 卫岚还没答,同学就啪一下把手机扣桌面上了,说行了,走吧哥们。啊?没事没事,没人拿,而且我刷饭卡,不用手机。 卫岚一愣,旋即笑了,说行,谢谢哥们。 他最喜欢大学这一点,大学里的人都相对自由,可又相对天真,拥有着成年人的身量,却不必拥有成年人的种种顾虑,关起校门,再忙也不过早八晚六,再操心也不过操心过会儿吃麻辣烫还是土豆粉,人际交往还停留在快意恩仇的阶段,仿佛一处小型乌托邦。 而他又确确实实处在该上大学的年纪,混迹人群之中,从没被怀疑过身份。 有几次排练结束得晚,他九点多到食堂找夜宵吃,人迹寥寥,窗口全关,只有面包房一圈射灯还亮着,照着有些寂寞的剩下面包,挂半价来卖。 他往往能给包圆,吃不完的带回去给老宋弥勒。 等人家打包的时候,他闲得无聊,看旁边桌游社的人凑着这点儿暖灯打三国杀,看着看着就被拉入局内,嘻嘻哈哈玩到食堂关门。 年轻人多少有些自来熟,他临走,人家社长问他要联系方式,说社团买了新桌游,下次再一起玩。卫岚瞧着冷僻,实则蕴着颗和旁人无二的活泼心脏,也很爱玩,就欣然应允。互相加完,社长随口问他哪个专业的,他无意隐瞒,坦言说不是本校的。 众人惊讶,那你是怎么进来的?门口要刷脸呀? 他说我是来借排练室的。 社长点头,哦哦,这样,那你本来是哪个学校的? 旁人接茬儿,猜测,是不是x大?离得近,分数还高……刚才连赢三局三国杀,你小子,看着不像个笨人啊! 目光灼灼,好奇殷切聚焦于他,他再大的场面也见过,没理由紧张,却真的在这一刻如芒刺背。 往日在青旅里,红男绿女,魍魉魑魅,什么人都有,别说十八岁没大学上的了,就是十三四岁背井离乡至今未还的也比比皆是——老宋不就是么!卫岚大隐隐于市,是荒漠间一粒不必显眼的沙砾,可现在,大学校园,清水一潭,沙砾的本质无可奈何显露出来,刺目又硌人。 食堂要关门,面包房“啪”地灯灭,所有人都沉入水中,面目模糊,卫岚趁机一笑,反正没人看得出他笑意勉强,约莫也没人听出他在胡编乱造。 对,就是那个学校的。 这话不算高攀,毕竟他那年报考之际还真看过这所学校,而按他当时的高考分数,纵使砍掉一百分也是绰绰有余。 本来成绩就好,高考又超常发挥,考出了个全校震惊的成绩来。震惊也没用,因为他随即做出了让校内外更震惊的事。正如成绩也没用,因为那迟到的录取通知书很快就成了废纸一张,他看都没肯看,去都不屑去。 他们走出食堂,其余人三三两两结伴回宿舍,笑闹声渐远,卫岚独自走上一条背道而驰的路,四下路边的树慢慢围拢,脚下的路显得那么窄,根本是一根单行的独木桥。他走到大门处,寂寞忽然不由分说地降临,像雨,浇得他这世界上唯一一个忘记带伞的人浑身湿透。 当初做出那事时,他是多么忿恨、痛快、自由,到了如今,恨意忘了,痛快淡了,自由焚烧殆尽,原来无休无止的自由就是没有自由,就是万事万物都可以成为桎梏你的枷锁。 他缓缓仰头,漫天星斗,混淆浊重得好像要倾压而下,怎么和离家出走的那一晚这么像。 此时此刻,食堂热闹,人声沸沸,那晚黑压压的繁星似乎又收回了天上去。 卫岚点了一大份咖喱饭,额外加了鸡排,又点了杯奶茶,共计三十来块,略有超支,不过他近来排练得很辛苦,偶尔犒劳自己,可以接受。 刚吃两口,老宋发消息,说天儿太热,懒得开火,打算弄点冷面吃,再冰个西瓜,你吃不吃。 卫岚想也不想,说吃。 他还处在吃壮饭的年纪,主打一个不吃白不吃,解决掉咖喱饭和奶茶,他回青旅冲把澡估计又饿了,到时候小院里吃碗冷面,吃完躲空调屋跟其他人打桌游吃西瓜,夏天还真是有滋有味。 至于是不是吃得太多……反正他年轻,要长也是只竖长不横长。 回完消息,他边玩手机边吃饭,刷到沈子翎更新朋友圈。 第一条出自工作号,配文只有今日日期,配图是写字楼外夕阳西下,高深莫测,十分官方。 第二条出自私人号,配了张流泪猫猫头按键盘,嵌字【我的缺点:容易崩溃;我的优点:可以边崩溃边干活】。 配文是,我要砍死全天下所有的脑残甲方……但是今天不行,今天加班…… 底下共友【苗苗不是喵喵】评论:我的优点:下班跑得快;我的缺点:跑之前嘴欠非要问你今天几点下班……现在好了,我也通宵了。 卫岚放下筷子,点开小窗私聊,顺着上一条“晚安”,发道。 【哥,又要加班?】 那头迟迟没动静,等咖喱饭吃得只剩盘底,手机一振。 【沈子翎:嗯】 卫岚瞬间无心那最后两口饭了,再回复。 【好辛苦,吃饭了吗?】 【沈子翎:还没,不饿】 【沈子翎:对了,我能不能麻烦你件事】 【卫岚:可以】 【沈子翎:我还没说是什么呢】 【卫岚:什么都可以】 【沈子翎: ^^ 】 【沈子翎:我今天得在公司通宵,没法回去遛皮皮鲁了】 【沈子翎:苗苗也加班,没法拜托她】 卫岚正愁没法立功,献殷勤的机会这不就来了。 第46章 【卫岚:我帮你遛】 【卫岚:你有空吗,我现在去你那儿拿钥匙?】 【沈子翎:不用,我们家是密码锁】 没面可见了,卫岚有些失落。 【卫岚:哦……】 【沈子翎:牵引绳和小狗鞋都在鞋柜上,它平时吃的罐头什么的都在厨房柜子里,可以加两泵鱼油,再加点儿蔬菜冻干。】 【沈子翎:遛狗的话,今天太热了,你别走太远,去楼下花园遛就好了】 【卫岚:没事哥,我不怕热】 【卫岚:好久没见皮皮鲁了,我多带它玩一会儿】 【沈子翎:哈哈,好,那皮皮鲁可要乐坏了】 【沈子翎:不过最近太热,你也注意别中暑】 【沈子翎:那你九点左右带皮皮鲁去小区后面的草坪上玩一会儿吧,它刚在那儿交了几个朋友,天天盼着找人家玩】 【卫岚:嗯】 【卫岚:皮皮鲁这么交际花吗,都交到什么朋友了?】 交际花,他心底添上一句,跟宋哥学的。 【沈子翎:一只黑泰迪,一只大金毛,还有一只小京巴,你带皮皮鲁过去就行,它一见人家就飞出去了】 【沈子翎:青旅离我家太远了,你晚上要是没什么事,直接住我家吧,省得来回折腾】 【沈子翎:客卧前两天刚收拾过,都是干净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在浴室镜子柜后面】 【沈子翎:我记得我衣柜里有件买大了的短袖,你试试你能不能穿,可以当睡衣】 卫岚对着屏幕,微微睁大眼睛,分明坐在空调底下,可心跳鼓咚咚,他隐隐燥热起来。 花了数秒,他才一点点接收事实——他要住沈子翎家里了! 虽然只是一晚上,虽然是为了照顾小狗,虽然家里甚至没有沈子翎,但是但是……哎,管他呢,先住一宿再说! 卫岚比看到小狗朋友的皮皮鲁还乐,手上倒还克制,装相道。 【卫岚:好】 【卫岚:我到时候拍皮皮鲁视频给你看】 【沈子翎:那我就等着你的视频啦】 【沈子翎:谢谢你喔,帮了我大忙了,改天请你吃饭】 对话结束,落点还是“吃饭”。 卫岚遂想起沈子翎还没吃,再想他忙个通宵,依他性子,很可能胡乱填两口就当顿饭了,这可不行。 他把碗盘收好,送到食堂收餐处,摸手机看看账户余额,心里略微有个底,又顺手给老宋发消息报备。 【卫岚:我今天不回去了】 【宋哥:?】 【宋哥:哦,又被招幸了?】 卫岚掠一眼屏幕,打两个拼音,凑出个嗯字,看似无关痛痒,其实笑意难收。 他发完熄屏,再不管那边会发来什么阴阳怪气,只怀着一个秘密的计划,急匆匆走进初夏暑气最盛的一个傍晚中。 一个小时后,天色深蓝近黑,卫岚辗转抵达kap楼下,重新打开聊天框。 【哥,给你带了点儿东西,有空下来拿吗?】 消息发出十分钟,无人回应。 卫岚不急,很耐心,甚至于很认命地等。他不知道沈子翎是不是在开会,就没贸贸然打电话过去,由着消息石沉大海。 他拎着特意买来的昂贵寿司,守在公司楼下的闸机口,吊灯璀璨,人来人往,只有他甘心等成一株长进写字楼的树,静听时间片片剥落。 他想起王家卫电影里最爱用的“抽帧”,想起以前的人相恋时痴痴等信的心情,想得心底柔软,兀自酿蜜。 想他给心上人送晚饭,怎么不算一种很老派的罗曼蒂克。 他思绪乱飘,太新的人怀起古来没完没了,怀起春来更是没着没落。 想得太入神,他都没注意有个女生出闸机后对着他偷看半天,瞟到最后,她鬼鬼祟祟回身上楼,通风报信去了。 报信内容不得而知,大概是跟正忙的charlie悄声递话,你的咖啡特派员来了,不过这次拿的貌似不是咖啡,不知道是什么,好大一份。 于是卫岚没等到心上人的回信,而是直接等到了从天而降的心上人。 见真是卫岚,沈子翎讶异得连闸机都忘了出,避开行人到了摆闸边缘,隔着及腰的玻璃边栏说起话来。 “你怎么来了?” 卫岚本意是来献宝,到了邀功的时候,又不大好意思,若无其事拎起外卖袋。 “刚好路过,顺道给你送点儿吃的。” 沈子翎接过来,对外卖由来持怀疑态度——大热天的,真的刚好? 仔细看看,怀疑更甚——这店离他家六七公里,哪里顺道? 这是家他和苗苗最常光顾的日料店,他俩嘴刁眼尖,工作之余最爱探店,能被他们相中常去的店,那都是行业翘楚了。 而这家什么什么鮨,环境素雅,食材新鲜,口味地道,价格自然也就跟着美丽。 沈子翎眼看份量,手掂重量,心里估算出个价格,害他登时倒吸一口凉气,替卫岚肉疼不已。 “这也太贵了!” 沈子翎和苗苗工作多年,手头宽裕,能够负担得起日料,可卫岚还是个打工的小孩,一份寿司抵他端两小时咖啡,而这份沉甸甸的外卖里不知道有多少份寿司,更不知道能抵他端几天咖啡,这也太…… 他狠心送出,沈子翎都不忍心下嘴。 卫岚一怔,他竖起耳朵等着被夸呢,没成想博到的第一句却是这个。 实话实说,他压根没想到这个。 他冒出给沈子翎送饭的念头时,第一考虑的是喜好,得沈子翎爱吃才行;第二是方便,想必工作繁劳,不适宜吃汤汤水水;第三是人数,苗苗加班,少不了她的。 卫岚不知道大公司上班是不是跟学校似的,拿到好吃的也要“见者有份”,但他不希望他哥显得抠搜,更不希望他哥自己吃不饱,于是额外又买了一份拼盘,专门用来分给同事。 价格排在最末,几乎可以不算作考虑,即使考虑,那考虑的也是这日料是否昂贵到够格沾沈子翎的舌头。 他自以为很周到了,打完大算盘再打小算盘,还私心想在沈子翎这儿讨两句好呢。 可却说什么贵不贵的……忍把千金酬一笑,可卫岚观察着沈子翎,只见他蹙眉抿唇,无论如何没有笑模样,好像他送来的不是晚饭,而是一块硕大无朋的烫手山芋。 千金不笑,卫岚稍有失落,挣扎道。 “不贵,你爱吃就好。” 沈子翎今天也是忙昏头了,方才嘴上没把门,想什么说什么,现在反应过来,他亡羊补牢地笑了笑,补上甜枣。 “别糊弄我,怎么不贵?我和苗苗经常去他们家,知道价格。不过,你真的很会选,一上来就选到了我最爱的店。” 眼看卫岚跃跃欲试要翘尾巴,他连忙续上后话。 “你给我送晚饭,我当然很开心,但这确实是太贵了,不光对你来说是个负担,对我也是。” 卫岚张了张嘴,又无力地闭上,发现辩无可辩。 沈子翎半个字都没说错,一个承担了经济负担,一个承担了心理负担,这确确实实是沈子翎爱吃的,常吃的东西不错,可他也确确实实为此花掉了好几天的工资,再多来几次,他付不起。 卫岚没选错,沈子翎也没说错,非要找个错处,他想,那就错在自己穷,太穷了。 他前十七年的人生,物质充盈太过,充盈到能为心灵追求一走了之。走后发现,人生要复杂可以很复杂,父母亲缘,丝丝线线百百千千,谁都理不清;要简单却也可以很简单,他当初一气之下逃离家乡,导致现在身处异乡,落脚都难。当初豪情壮阔,从不把钱放在眼里,现在就设身处地,当被一分钱难倒的英雄汉。 轮回因果,报应不爽,人生简单如是。 他这一年其实也穷,但穷得多小儿科,有老宋和弥勒磐石在前,大风刮不着他,大雨淋不到他。 他笑话说跟他俩混三天饿九顿,却其实谁真的饿到了他?调侃说睡桥洞,卖艺到快卖身,却其实老宋连房车凉快些的下铺都让给了他睡,街头唱歌那天,被蚊子多咬了几口,弥勒就着急忙慌给他招呼了回来,花露水拍了满身。 他始终是温室里的花朵,所谓自由,不过是从室内盆栽移到了户外花园。任由外头狂风暴雨,说到底都跟他隔着一层。 可现在,他终于明白原来“穷”很可怕,甚至沉重到可以一砖一瓦砌出层层台阶,把他和沈子翎隔得那么远。 那么远,他攀不上高,又不忍要他哥伏身就低。 怎么办? 没办法,至少现在,他除了着急,别无所能。 卫岚只能着急,于是愈发急得难耐,这世界上要是真有时光机,那他要义无反顾跳上去,逆着所有迫不及待向过往狂奔的人流,罔顾所有劝阻,把时间调到十年后。 他想和最心心念念的人相般配,为此,不怕浪费青春。 第47章 可世上没有时光机,所以他的青春无法浪费,狗皮膏药般紧贴手心,一文不值。 卫岚忍住了没叹气,也没问他。 如果,如果今天来送寿司的不是我,而是你男朋友,是那个所谓的“陈哥”,你不会在乎价格的,对不对? 沈子翎再聪明,也没有看透人心的能力,何况卫岚眼神幽幽,一颗心好时比池浅,坏时似海深。 他想哄着卫岚当外卖员,把寿司钱转过去,权当帮他跑腿了,但料想卫岚不肯,非但不肯,可能还要伤心。 很傻的狗,不解人类所想,非把辛辛苦苦攒的小狗骨头全刨出来献宝,令人不忍收下,又不忍不收。 沈子翎无奈何,最终收下这份烫人的好意,又摸摸卫岚的脑袋,拂开他眼尾的碎发——不轻不重,不远不近,姿态正介于好朋友和男朋友之间。 卫岚神情潮湿,仿佛被他一泼冷水浇熄了精神,他于是也不管旁边陆陆续续还有人经过,指尖缓缓迁徙,从眉到脸,托住卫岚半边脸颊,要哄要骗的掐了掐,总算掐出他一点儿带着平常颜色的笑意。 有时真不知道说卫岚是聪明还是笨,说他聪明吧,一顿寿司不管不顾送得人心神不宁。说他笨呢,他又让一顿寿司活活催生出了感情债,让人不还不行。 林林总总,沈子翎沉浸在甜蜜恼人的小烦恼里,眉尖微蹙,双眼却纵容地一弯。 “你啊……” 第31章 达尔文——六 沈子翎没急着上楼,楼上等着他的无非是通宵无尽的工作,楼下却有卫岚——他甚至不知道该冠以什么名头或后缀的,不知道该别上什么标签的,新鲜的,有趣的,幼稚得讨厌讨喜的卫岚。 他一时任性,不肯立刻上楼,卫岚更加贪恋着不走,讲起排练时的事,说董霄和雷启今天又吵了起来,吵要把根音铺前铺后,平平无奇的话题,见怪不怪的吵架,可他俩能耐非凡,硬生生吵成了脱口秀现场。董霄本来就嘴巴厉害,争辩时思路清晰,文思泉涌,跟论文答辩似的。雷启平时当哑巴,到了关键时刻一句能顶一万句,几个字雷霆万钧,能给活人气死,死人气活。 卫岚照常当乐队吵架时的沉默鼓手,爸妈干仗时的可怜小孩,旁听的同时还抽空剪了视频——上次那位姐姐说可以拍乐队vlog来引流,卫岚觉得可行,也不劳动别人,自己就动手剪了三条出来,发前去征得同意,结果不但征得了同意,还征得董霄错愕了的夸奖连连。 视频差不多剪完,那边也雨过天晴,继续排练。 如今,卫岚语气若无其事,一泓静水,但要是细听,静水下有得意洋洋的波澜,说新歌排得差不多了,好听得很。 沈子翎含笑看他。真的?那什么时候让我抢先听听? 卫岚巴不得呢,脱口要说随时可以,又抿住了,因为想起了那破破烂烂的排练室——他不嫌弃,不代表他眼瞎,排练室满地滚线,不很脏,但很乱,跟旧小区的电路箱似的,怎么能让沈子翎进呢。 可旋即,另一个念头破土而生。 锈月要去参加音乐节一事,卫岚藏着迟迟没和沈子翎说。想邀请他,又怕他公司有事,私下有事,即使没事,也懒得去人挤人的音乐节凑热闹。可要是不邀请他…… 不邀请他,那他早早买了的纯黑亨利领无袖背心,穿给谁看?他成天在青旅加班加点,练出的漂亮肌肉,亮给谁看? 女为悦己者容,男也差不多,而他为悦己者“容”了半个多月了,悦己者要是不来……那岂不真应了老宋笑话他的那句。 “忙活半天,人家要是不来,你骚给谁看?” 卫岚想要沈子翎来,又怕他不来,故而要将变量降到最低,得挑个万无一失的时机才行。 沈子翎还要上班,脸上有笑,可心情不一定很好,卫岚不确定现在是不是好时机,但确实可以顺势把话一说——新歌在音乐节上也会演出,到时候设备好,听起来效果肯定更好。哦,音乐节,对,我忘跟你说了,锈月接了音乐节,就在一个月后。你……你要不要过来看看? 卫岚理顺思路,正要出口,沈子翎却被电梯里出来的某人抢先叫住。 “呃,charlie?” 沈子翎循声望去,笑道:“小何,下班了?” 仿佛被戳中心窝,何典犯了结巴:“我、那个,cherry说有你们两个就够了,我留在这儿只是跟着加班,所以我就……cherry让我可以下班了的。” 沈子翎点头:“我知道,她说得没错,你才来第一天,什么都还没学,在这儿待着也只是挨累而已,回去好好休息吧。” 何典嗫嚅道谢,目光滴溜到一旁,注意到了卫岚。 沈子翎原本没打算介绍,料想二者之后没有再见的机会,可看何典好奇地盯住卫岚不放,一时没有要走的意思,只好额外添道。 “小何,这是卫岚,我朋友。” “卫岚,这是何典,我新带的实习生。” 何典连忙笑了满脸,生怕没显出热情被误解,然而对面的高大帅哥显然懒得误解他,只匆匆瞟他一眼,点点头就算招呼,转而继续一心一意要和charlie说话。 没人提点,可何典也觉得自己渐渐周身明亮,要成电灯泡了,尴尬杵了片刻,告辞走了。 时机稍纵即逝,卫岚当时没出口邀请,之后也不好贸然说,只得再等机会。 沈子翎也没有永远耽搁在楼下的道理,说了两句就要走了,进了轿厢又灵光乍现,折返问他,玩乐队认不认识什么有意思的朋友。 他在盘算之前答应易木的“出来喝酒”,首先,不能请工作场上的人,否则易木往那儿一坐,会轻易吓住一群人;其次,不能搬些没意思的木头人,毕竟易木是要出差前放松放松,那至少场面上得欢声笑语才行;最后,人得是正经人,不能害他在上司面前出乖露丑。 沈子翎认识很多人,但符合以上三点还能叫出来喝酒的人不多,所以想着群策群力,多拉些朋友的朋友来撑场子。 卫岚帮他琢磨了会儿,结果发现适龄还差不多够本的只有董霄和雷启,这俩还懒得去酒吧夜店,仿佛是拒绝加班。 不过,他又像介绍承包商似的,介绍了位能大包大揽的人物。 “要不我帮你问问宋哥?他认识的人比我多得多,而且听弥勒说,他以前经常出来喝酒,最擅长热场子了。” 沈子翎嘶了一声,有些犯难。 结合周围所有人脉来看,老宋确实是最优解,可这人给沈子翎的初印象实在不怎样,倒不是说他人坏,只是说他太捉摸不定,像个无所为也无所不为的乐子人,为了看场乐子,能把整个世界架火上烤。 浑沌荒谬,沈子翎不熟悉这类人,于是也本能地不信任,下意识不肯过多接触。 “我没有别的意思,不过……你这个宋哥不会带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来吧?” 在沈子翎来看,易木是去腻了上流酒会才想到酒吧放松,可不能一松到底,把世界顶尖下流的裤衩子都扯给他看——可别吓着他! 卫岚打保票:“哥,你放心,宋哥也有些挺三挺四的朋友。” 沈子翎还是有些信不过:“是么……他不会乱来吧?” “乱来?什么乱来?” 对上卫岚一双懵懂眼睛,沈子翎没法往下说,思忖片刻,想着再拖就没日子了,便把心一横,拍板定了,让卫岚帮他问问,攒个局,到时候酒钱饭钱都由他来出。 卫岚怎么在沈子翎家度过了幸福的一宿,翌日又买好了早餐等心上人回家,暂且不提,只说日子的确不禁过,转眼就到了时候,该喝酒去了。 老宋号召力确实很强,呼朋引伴一把好手,轻易就纠了十几二十来号人,个个都活泼爱玩,年纪大的心里都有数,年纪小些的,在他的弹压下也不至于出格。而后,他又联系了家相熟的酒吧,预留了包厢,订了畅饮台,万事俱备,擎等入座了。 这天傍晚将将入夜,卫岚和老宋一起乘车前往酒吧。 车上,卫岚隐隐紧张,大概是受了沈子翎的感染。 沈子翎太想让上司满意,虽然没明说,但他将今晚的种种项目问得事无巨细,要不是老宋大剌剌要他放一万个心,他估计还要亲自来检阅场地,筛查人员才行。 需要如此严阵以待的上司,想必是位狠角色,可卫岚去问,沈子翎却面露犹豫,难以界定。 确实不好说,易木其人,说他吓人,倒也不至于,毕竟他对沈子翎一等一的好,平日没少照顾,关系也算亲近;但说他一点儿不吓人,也有失偏颇……毕竟沈子翎和他关系再亲近,对他的了解也十分寥寥,已经是所谓“嫡系近臣”了,被他单独叫办公室,还是会下意识冒汗。 难以形容,沈子翎索性借人喻人,问卫岚上学时有没有那种老师,恩威并济,看起来年纪轻轻很面善,实际治起学生来很有一手,能把一整个班的刺儿头全管得服服帖帖。 第48章 卫岚果断摇头,他刺儿头太过,从小到大就没有他害怕的老师,只有被刺得无话可说,干脆害怕了他的老师。 优等生沈子翎无言以对,让他别问了,到现场有的是机会一睹真容。 在去往现场的路上,卫岚有些替沈子翎担心,反复问老宋行不行,老宋起先还肯答应两声,后来不耐烦了,大手一挥,说你别唧唧歪歪了,放心吧,他那领导就是头驴我也能给捋顺溜了。 言罢,老宋转头问他。 “对了,你今晚不还另有场吗?要跟你哥私奔?” “……什么私奔,我是有话要单独跟他说。” “哦哦,有话要说啊。我还寻思你是有事要跟人家单独‘做’呢。什么话?我能听不?” “能听。其实也没什么,过段时间乐队要去参加音乐节,我想问他有没有空去看。” “音乐节?你们乐队?”老宋不无错愕,“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定的?” “早就定了。忘跟你说了。” “……哼。” 老宋跟个被冷落了的亲爹似的,半晌醋溜溜道:“请对象去不请哥们去,是吧?媳妇儿没到手就忘了娘……他妈的,小白眼狼儿。” 又是对象又是媳妇又是哥们又是娘又是他妈又是狼的,搁这儿列族谱呢,卫岚无语瞥他。 “你和弥勒的票早留好了,没来得及告诉你们而已。你们平时又没什么事,不急着说。” “谁说我平时没什么事的?你请我我还不稀得去呢?” “哦。不去就不去。” 车内短暂寂静,俩人当然不会因为这点儿事就闹不快,不过老宋满肚子坏水,好比乌贼,吃了瘪就跃跃欲试要吐黑墨,不多久就欠嗖嗖开口。 “我说,你哥这么晚出来,还是来这种地方喝酒,他男朋友不会查岗吧?” “查岗?” “就是发个消息,打个电话,问问几点回,跟谁去的,再看看对象喝多喝少,用不用接。” “……不会,他们都不住一起了。” 老宋一挑眉毛,笑意促狭,熟练充当着“讨人厌的大人”一角:“这你就不懂了吧,就是不住一起了,才更要借酒精来修复关系。你想,到时候把人醉醺醺往家里一接,之后不还是水到渠成……” 卫岚脸色更沉三分,对假想敌犯狠:“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把沈子翎接走。” “那你闭眼呗?” “……少扯淡,反正这事不可能。” “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家属过来接人,名正言顺,你要跟人家抢不成?” 卫岚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但事关他哥,不能不抢。况且,他见过沈子翎对“陈哥”的态度,那种冷漠厌倦不像假的,他也见过沈子翎看向自己的眼神,那种欣欣然的喜欢也是演不出来的。 比起“巧言”,卫岚向来更相信眼见为实,眼见沈子翎对二人的态度迥然不同,料想哪天真争执起来,他也能有个五成胜算。 五成,不算很多,但足够放手一搏了。 卫岚想起这点,时而斗志昂扬,觉得自己很有机会竞争沈子翎身旁的一席之地;时而,理智回笼,他又有点儿怅然,因为他的初恋居然要靠争靠抢,而且很大概率不止争抢这一次,沈子翎花儿似的,四季盛开,蓊郁秾艳,势必要源源不断吸引过客前来,即使他不怕争,不怕抢,可要一辈子争抢才能得到的“一席之地”,又有多可怜。 现实现地,面对老宋的问题,卫岚只要位置,不想以后,于是暗自咬牙道:“抢就抢,我又不怕他。” 即使熟知卫岚性情,老宋依旧很难不把这话当吹牛逼,于是额外瞟去一眼,发现他神情凛凛,显然蓄势待发,真是随时准备连争带抢。 “好,好一位光明磊落的偷情男儿,我说你在当小三这方面还真是登峰造极,正宫来了非但不躲,还要往上迎,这是要往人家原配脸上扇嘴巴子啊?” 卫岚动动嘴唇,似有还无吁出口气:“我也不想,但我更不想他一辈子缠在我哥身边。” 他这段还未成型的恋爱,乍看美好至极,细想烂泥一团,卫岚心头乱纷纷,破罐破摔似的,又道。 “反正他们也没感情了,他就不能利落点分手,赶紧把位置让出来?” “让出来?”老宋皱眉,看不懂一般,多看卫岚一眼,溢出冷笑,“卫岚你追人归追人,别追得自己底线都没了。照你之前说的,他们大学恋爱,至今七八年的感情,是说让就让的?你哥,再怎么水性杨花,那颗心又不是停车场车位,任人前脚走后脚来?人家再怎么着,也是那么多年的情分,少年夫妻,哦,夫夫,少年夫夫,再差也是‘兰因絮果’,有前因有后果。可你,半道出家,跟你哥没因也没果,你非拿几个月的鸡蛋去碰人家七八年的石头,当心碰碎了你!” 卫岚噎住,一口气不上不下。 很多话堵在喉口,他大可以问出来,他相信老宋会一一作答,可他又是多么不需要这些答案——一早就明白了的事,哪还需要旁人提点。 良久,卫岚语气低落:“你不支持我?” 然而老宋油盐不进,不吃他这一套:“我从来就没支持过。你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他有对象了还和十八岁小孩纠缠不清,不像什么好人。但又……” 又,看起来像只没化形的狐狸,好像只坏在了骑驴找马这一件事上,其他大事小事,则表现出来了极高的道德标准,连阅人无数的老宋也看不明白这只葫芦里在卖什么药。 要坏不坏的,不好说。 老宋没把这番想法道出口,自己都看不明白的事,卫岚那个涉世未深的更是一脑袋浆糊,说了也是白说。 “不过你也不是什么听劝的人,爱撞南墙就撞呗,命好就撞南墙心坎上,跟南墙一了百……不是,白头到老;命不好,南墙铜皮铁骨,给你撞个半死——半死,但又不是全死。没见过有人为情所困,生生困死了的。不死就行,反正我答应弥勒的也就只是你平安无事,不死,就算平安吧。” 说了一堆,老宋自觉很啰嗦,抓抓头发,也显出了一点儿烦躁:“哎,算了,关我屁事,你爱咋咋地吧。到地方了,下车。” 隔几条街,沈子翎和易木共乘一车,也在过来的路上。 二人最近都忙,歌狮架子大,事更多,把乙方快抽成了陀螺,这天下班几乎同时,就也图个方便,一起来了。 车上,冷气习习,易木起先在对着手机处理工作消息,沈子翎就跟着一声不吭。车过半程,易木放下手机,似乎这才发现身边还有个沈子翎,又见他坐得端正,显然有些不自在,就主动破冰,聊起闲天。 他俩认识得久,又是师徒关系,公司明争暗斗时便总将他们默认一派,鲜少有人知道二人私下交流几乎为零,易木想要闲聊,也只好从工作入手。 工作,听着就令人紧绷,他矮子里拔大个,选稍微轻松些的聊,聊沈子翎新带的实习生。 他说,这批来的实习生简历他都大致看过,何典学历不算最好,实习经验不算拔尖,个人资质也是一般。很多人都很好奇沈子翎为什么会选他。 沈子翎问,那woody你也好奇吗? 易木轻轻一笑,说不,我不好奇,因为我知道你为什么选他,而且我很……怎么说,感激你做出这个决定。 沈子翎微微怔住,面上莫名有些烧。 易木并不言破,转而说起曾经。 他不是个爱追忆过往的人,因为他全然没有峥嵘岁月,也没有似水流年,他从山里出来,苦读多年,翻阅往事,页页都是试卷笔迹,墨水浓得像血,那过往实在艰难得可以。 后来拼命进了kap,选mentor时没人愿意带他,更没人看得起他。那会儿公司管理也比较散漫,实习生暗自给上级送礼求转正的事,一抓一大把。他初来乍到,租房搬家已经耗尽全部身家,再怎么压榨自己,也只能挤出几杯奶茶钱。他拎着奶茶,小心翼翼去央人家带他,对方人前微笑说好啊,人后在朋友圈说乡下人怎么送奶茶都舍不得花钱,一股香精味,恶心死了。 易木掠了姓名,不说那拜高踩低的人是谁,但沈子翎约莫听得出来,那是现在还在当底层阿康的某位员工,人到中年,如今日日夜夜都在悬心自己会不会被裁,精神衰弱,头发一掉一大把。 偶尔在电梯遇见易木,这人头都不敢抬,气都不敢喘,风水轮流转,昨日敢拜高,今日你就是被踩的低。 易木登高漫长而不易,直到当年沈子翎和苗苗进公司,他选了二人来带,“乡下人”的标签都还隐约缀在他身上。 易木直言,说当初其实很羡慕二人身上的那股劲儿。什么劲儿?说不清楚,总之很自信,很潇洒,遇到什么不懂就问,比他当年好多了。 沈子翎倒是没有同感,回忆当年,他觉得易木十年如一日的老成持重,凡事都能求援于他,知道他总能反手变出个plan b。 第49章 沈子翎不大好意思,说自己和苗苗刚来那会儿什么都不懂,闯了不少祸,全靠他帮着收拾烂摊子。 易木眼神带笑,长辈看小辈似的笑,在眼尾游出不可察的丝丝纹路,倒让他永远年轻清秀的面容添了零星岁月。 那也是以前了,看你们现在,独当一面,哪还有需要我收拾的烂摊子? 沈子翎垂了眼睛,抿着笑意,往昔伶牙俐齿有些不作数,此刻全心全意当个被夸奖了的好学生。 他稍稍醉在这种醺醺然中,也就遗漏了易木补的后半句,至关重要的半句。告诉他说,不过私情是私情,工作是工作, 他还是不希望沈子翎因为私情而耽误工作判断。 哦,到了,我们走吧。 老宋瞧着混不吝,实则很靠谱,在吃喝玩乐上尤其靠谱,场面上果然语笑喧阗,热闹非凡。 沈子翎见状松了口气,跟隔了张桌子的老宋和卫岚点头微笑,算作招呼和暂时的感谢。 老宋确实是个场面人,要起来帮着大家介绍介绍,好让领导享足面子,但易木看了出来,遥遥冲他笑笑拒绝——平日已经被架得够高,今晚只想歇歇,最好透明无需应酬。 既然如此,那就低调些,沈子翎找到已经坐下的苗苗,和易木先入座了。 老宋随之坐下,抬手说可以开酒了,又隔着一张硕大桌子,十几个张嘴闭嘴聊天不止的人,在酒吧色彩琉璃的灯下打量起对面的人。 那个所谓上司。 打量许久,他还是不敢相信,歪了脑袋,目光不移,问卫岚。 “那真是你哥的上司?” “是吧,除了他没别人了。” “真的假的,看着像大学没毕业,关系户?一来就当老总了?” “人家显年轻,我记得我哥说过, 他上司都在公司待了十年了。现在应该……三十来岁了?” “嚯。” 老宋挑挑眉毛,心说长得白白净净,跟个兔子似的,原来还是只大狐狸。 要是说沈子翎没化形,那这上司显然是千年狐狸精,已经很擅长用柔弱兔子样粉饰心肠,大狐狸带着小狐狸,好么。 恰好,狐狸上司无意瞟来一眼,目光打了个对碰,谁也没别开,谁也没落了下风。兴许一瞬,兴许两秒,狐狸露出了和刚才很不一样的笑容——方才是场面上,微微一笑,现在是酒桌上,似笑非笑。 笑得老宋像觉醒了哪根猎人的血脉,站起身来,对卫岚撂下句意味莫测的擒贼先擒王。 而后,他兴致冲冲,蠢蠢欲动地单方面会师去了。 第32章 达尔文——七 老宋一走,卫岚立即跟上——倒不是稀罕他,是要顺势去见沈子翎。 沈子翎却没空注意他,全身心警惕着突如其来的老宋。 老宋也没空搭理沈子翎,满心想要会会易木这只狐狸。 狐狸本尊则是泰然得很,浑身上下就脊椎那一根骨头了似的,半软不软地靠在卡座里,拿着只海波杯慢慢喝酒。 酒如琥珀,晃得人心透明。 两厢正式会晤,沈子翎旁观半晌,听老宋没说些不入流的话来脏上司耳朵,就渐渐放下心来,再听片刻,那边两声朗笑,几句俏皮话,沈子翎心底生疑,老宋还有这么拟人的时候呢? 等听到老宋要亲自给易木调杯酒尝尝,他再也忍不住,悄声问卫岚。 “他还会这个?” 卫岚看起来同样惊奇,惊奇之外,还有无语:“我也刚知道。上次要他教我调酒,他还说自己不会,要我去奶茶店跟人家摇几天奶茶自学,合着是……” 合着是深藏不露,专留着招待外宾。 老宋自请当礼仪先生招待易木了,场上也慢慢热络起来,该喝酒喝酒,该游戏游戏。 沈子翎多留了会儿心,知道易木绝不是个肯在工作场合之外应酬敷衍的人,那如今的笑就是真笑,听也是真听,抿了口老宋递去的龙舌兰日出说不错,那想必就真是不错。 于是他不再多管,和卫岚苗苗说说笑笑,玩玩闹闹,转眼一个多小时,酒吧开始陆陆续续上人,dj到岗,舞池开放,大家也差不多喝到位,聊熟络,染色灯摇曳潋滟,气氛更上一层。 苗苗有熟人,小姐妹几个嘻嘻哈哈跳舞去了,临走想叫上沈子翎,沈子翎摆摆手,说上班上累了,跳不动,再问卫岚——无需多问,哥在哪儿他在哪儿。 卡座半数的人都下了舞池,场上登时稀落不少,剩下的也都喝得开怀,勾肩搭背吹牛逼,横七竖八快躺平。 这个时候,沈子翎倒暗暗庆幸起老宋来了,毕竟是一对一接待,并且就现在看来,接待得十分不赖。 卫岚别有心思,见时机差不多,在嘈杂音乐声中凑近沈子翎耳朵,问他要不要出去走走? 沈子翎别脸看他,怎么了?不舒服? 酒好喝,东西好吃,还有漂亮哥哥在侧,卫岚通体舒畅得不得了,却很能装。 “烟味有点儿重,闻着不太舒服。咳咳、咳。” 沈子翎脑袋聪明,心眼儿却不多,显而易见的托辞,他一听就信。 “那你去外面逛逛?我记得旁边就是条步行街。” 卫岚动动嘴唇,却没说话,两眼望着沈子翎,一眨不眨。 酒吧里灯光多吵闹,淋得所有人都香艳不堪,在这样糜烂的大池塘中,他的双眼却洁净如初,幽深得仿佛一千年一万年前就落成不动了。 凛光闪烁的眼睛,交出的眼神却是沈子翎所熟悉的,皮皮鲁用惯了的眼神,用来央块牛肉干,求口冰淇淋,或者是想要出去遛弯儿。 沈子翎会意,为难一笑,低声道:“要我陪你?” 眼前的狗很通人话,点了点头,不像皮皮鲁只能嗷呜嗷呜。 “嗯,想你陪我。” 沈子翎也闻不惯烟味,不过上司还在,他不好先溜,正在迟疑,卫岚已经探过身子,先他一步去请示了。 他不认识那上司,于是请示了老宋,但换了说法,说自己饿了,想出去吃点儿东西。 老宋瞟眼,开门见山:“猪啊?” “……” “晚上吃了两碗盖浇饭才来,你健胃消食片配酒喝的,消化这么快?” “啧”,卫岚懒得跟他贫,“反正我先出去吃东西了。不对,我问你干嘛……” 卫岚回过味,沈子翎也来了,跟易木说朋友闻烟味不太舒服,陪他出去转转。 闻言,易木笑着说好,没事,不用顾虑我。今天酒场摆得好,喝得挺舒服,看出来你费心了。你要走就先走吧,趁着还不算晚,跟小朋友出去转转,提前回去休息也行,我们明天公司见。 老宋则是大皱眉头,目光狐疑,对着卫岚上下扫——烟味?在青旅什么烟没闻过?怎么娇弱成这样了? 看到他哥就走不动道,孔雀开屏。 殊不知,卫岚迎着他目光对视,心里同样不服不忿,对老宋予以评价。 见到生人就斗志昂扬,公鸡打鸣。 沈子翎的确累得够呛,想早点儿回去,至少是不想泡吧了。然而光是上司批准还不够,他还得操心接待员是否称职。 他瞥向老宋,后者嗅觉敏锐,很快接收到信号,冲他使个眼色,说我都亲自出马了,这你还不放心吗? 沈子翎心说就是你亲自出马了我才不放心的。这要是换匹老实巴交的马来,我早溜了。 但转念一想,他觉得也出不了什么事。 毕竟都是成年人,喝酒不会上头,更不至于为了一句龃龉而恼起来,甚至打起来。其次,又是俩直男——这一点,沈子翎用多年gay达担保——易木在公司就被疑心早已隐婚,说不定孩子都能满地跑了;至于老宋,哈,那可是老宋!长了张放在哪朝哪代都能当风流浪荡子的帅脸,一看就直得雷打不动,铁骨铮铮。 于是沈子翎终归忧心得有限,离桌找到苗苗,确定会有女孩朋友陪她回家后,便和卫岚双双早退。 走前,他去结账,和服务生说后续再有额外消费就先记他账上。然而却得知这一桌的账单早被付清了,沈子翎诧异,遥遥回望卡座,正碰见易木早有预料,也在留神他的动向。 人群纷纷,声响嘈杂,灯光昏暗,沈子翎只勉强看见易木冲他晃了晃手机。 他会意打开手机,收到消息。 【哪能让你出钱又出力,乖乖玩去吧。】 易木在kap是出了名的说一不二,又从来不爱讲虚套,沈子翎明白,但确实不好意思,明明说好是他请客,怎么到头来还是上司付钱。 他试图打字推拉,消息发送,却隐约看见易木对着屏幕笑了一下,旋即摁下手机,头也不回地往外挥了挥手。 沈子翎读懂意思——跟我客气什么,赶紧玩去吧。 别无他法,沈子翎怀着一点儿羞赧,和卫岚一起离开了酒吧。 到了外头,星夜粼粼,连空气都焕然一新。 他们顺路走,音乐与人群渐渐被甩在身后,抛之脑后,四野宁静起来,只有早早破土的蝉在嗡鸣。 第50章 走到一家通宵营业的串串店门口,客人不多,稀稀拉拉,招牌围一圈彩灯,一闪一烁,宛如海里的灯塔。 沈子翎抬头看清,不由笑道。 “好巧,怎么到了这家。” “这家?” “我小时候经常和苗苗来吃,后来他们搬了,就没再来过,原来是搬这儿来了。你刚才不是说饿了吗?吃不吃串串?我请你。” 卫岚来之前实打实两碗盖浇饭下肚,现在确实不饿,但都说盛情难却,此刻虽然没有盛情,可对面是沈子翎,那就同样难却。 晚上不热,夜风拂面,还挺凉快,二人就没进屋里,选择坐在外面。 支一张小圆桌,两只塑料凳,去选串串,调小料,回来开锅下涮。 卫岚是北方人,吃火锅要四处找麻酱,自打到这儿后,哪哪全是油碟,麻酱几乎绝种,他为此一度不爱吃火锅。 这家店倒是提供麻酱,卫岚惊喜得很,在沈子翎这个南方人的复杂注视下兑了一大碗。 沈子翎落座时挺饿,可没吃几串就饱了。卫岚觉着不饿,但不知不觉,签筒都满了一半。 小店毗邻公园,晚风摇树,近处几个大学生出来吃夜宵,聊八卦,喝啤酒,远处虫鸣唧唧,蛙声阁阁。说来已经半夜十一二点了,旁边小道时不时还有夜跑的,散步的,遛狗的,三三俩俩经过。 沈子翎顺着话茬儿,讲起童年的故事来,说暑假时和苗苗,和另一个如今远在国外的发小,仨人挤在书房电脑前玩小游戏,森林冰火人,泡泡堂,双刃骑士,解密探险,甚至养女儿——仨人意见不统一,把女儿养得上午弹琴下午约会晚上打猎,有回养出个父嫁结局,把他仨全恶心得一哆嗦,后来很长时间不再碰养成游戏。 他们对着一台电脑,叽叽喳喳一下午,家里不许他开太久空调,不是怕费电,是怕他们小小年纪吹出空调病,于是跟着电脑主机嗡嗡作响的,是一台摇头晃脑的电风扇。阿姨会送绿豆汤来解暑,那坏心的发小挑食不爱喝,怂恿他们石头剪刀布,输了的下楼买冰棍儿。天可怜见,至今不知道那发小出了什么老千,从没输过一回,全是沈子翎或苗苗倒霉,苦着小脸下去,红着小脸上来。 童年傍晚,晚霞仿佛一袭挂在天边的纱帘,糜烂火红,轻易被风鼓动。 他们仨坐在院子台阶上,一人手里捧着一丫西瓜,吃得腮帮子痒乎乎,好奇那帘子后会是怎样一个世界。 岁月忽已晚,二十年不过一霎眼。 沈子翎此刻就在帘子后,他有种自己天生地养,凭空出现的错觉,在微微的眩晕中环顾四周,眼见行人店家,想想昨天和苗苗新探的韩料店,想想明天一早要拉歌狮的人开个晨会,想到临出门家里呜呜叫的皮皮鲁,再看眼前。 眼前,卫岚且听且把沈子翎爱吃的贡菜牛肉和郡肝从签上逐个捋下来,攒到盘子里,晾凉些,哄他多吃点儿。 “哥,怎么了?” 沈子翎摇头,付之一笑:“……没怎么,就是有点儿感慨,二十年过得还真是快。” 卫岚试图消化这话,却是消化不良,他满打满算才十八,要追溯二十年前,那得追到上辈子去。 “你现在应该是感受不到,毕竟还奔二呢。珍惜现在吧,还是你这个年纪好,每一年都算数,每一岁都清清楚楚。” 沈子翎偶尔说起话来,老气横秋,又给自己平添二十岁。 “你现在每一年过得不清楚吗?” 沈子翎顿住,想了良久,缓缓摇了摇头:“你要是现在问我,去年做了什么,前年做了什么,我说不出来,忘得差不多了。但我记得二十岁前不是这样的,二十岁之前,每一年都和上一年大不相同,初一,初二,高一,高二,谁转学了,谁恋爱了,谁来谁走了,都能记得。可前两天我旁边的同事说她已经入职三年了,给我吓了一跳,我总觉得她才刚来,就像我总觉得自己才二十一岁。” 人生不会定格在黄金岁月,似乎所有人都要离黄金岁月有一段距离了,才能后知后觉,追悔莫及地意识到这一点。 “哥,你现在二十六岁,根本一点儿都不老。” “明年二十七,后年二十八,再过几年就三十四十,时间比钱还不耐用,总会老的。” “三十四十,也各有各的好处。不过,你很怕变老吗?” “不算怕吧,我只是……不喜欢时间流逝的感觉,我不喜欢时间非要带来一些,再带走一些,不喜欢万事万物总要变。要是……” 沈子翎两手比了个摄影框,框住卫岚,笑道。 “要是,我能像拍照一样,把所有人事物都留在这一刻就好了。eason的那首歌怎么唱来着?” “《沙龙》?” “对。” 【对焦他的爱,对慢了,爱人会失去可爱。】 “哥,你很恋旧。” “我是很恋旧。” “你不喜欢新东西,新事物,那……新的人呢?” 这句意有所指,太过昭彰。 卫岚,这彻头彻尾天地间的新人,岁月迢迢,他离变老还有那么那么远。 沈子翎能哄人,却不爱骗人。 “我不是觉得新人不好,我是‘懒得’。新人就像一本字典,一门全新的语言,如果我是我自己的母语,其他人都是外语,那社交,尤其恋爱……你知道从零学习一门外语有多难,七年八年也只是刚刚入门,何况有的语言易懂,有的语言又那么难。人们在恋爱中要用对方的语言交流,难免词不达意,词不达意又要引发争吵,小事大事,没完没了……想想就好累,太难太难了。” 桌上小锅咕嘟咕嘟,水快熬干。 卫岚终于大功告成,把捋下来的满满一盘肉和菜推到沈子翎跟前,轻飘飘下了决心。 “那我不当新人了。” “嗯?” “我不当新人,我要留在这一刻,像被你拍出的相片一样,揣在你的上衣口袋里,熬三五年,或者十年八年,你也说了青春很快,那我的青春也会很快过去的。我会从整个世界的新人,慢慢熬成你的旧人。” 筷子尖拢在一处,却迟迟没动,是为着沈子翎怔在了原地。 他早知道自己恋旧,正如一早知道自己表面再怎样,骨子里是过刚易折,眼高于顶,更知道自己身上沾着洗不干净的天真,而——正如他看的书里所说——在这荒凉年代,天真是一种精神错乱。 不是没有试图倾吐过,他那年和陈林松说起差不多的话,他在男友的臂弯絮絮地讲,男友搂抱着他,放下手头工作,认真地听。 听到最末,陈林松笑道,既然你这么恋旧,那我们以后的新家要配个很大的储藏间才行。 那一瞬间,沈子翎仿佛被漏接,好像失足落水——失足,却也只是崴了下脚;落水,却也只是不小心在水洼里沾湿了鞋。 咬啮性的小失落,微小得不值当说,甚至难以解释,因为陈林松这话没说错,甚至体贴得很……但他怎么会觉得心里空荡荡,某一块永久缺憾? 他爱漂亮,要体面,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不好示人,也知道自己所真正追求的东西太纯粹,隽永近乎疯狂,于是努力地藏,拼命地掖,放弃渴望,画地为牢。 却居然遇到这样一个人……一个,【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一个,【我一直在寻找旅店,没想到旅店你竟在这里】。 思绪滚烫,兀自翻涌,烫到极致,迸出一声轻轻的脆响,像片落叶飘忽而下,也像本尘封字典,被豁然翻开第一页。 卫岚却没发觉自己语出惊人,先让沈子翎拣着盘子里爱吃的再吃点儿,又忽然想起正话还没问,遂忐忑开口。 “对了,哥……” 第33章 达尔文——八 卫岚问得忐忑,下个月有没有空去看live,沈子翎答得轻易,想也不想,点头说好。 卫岚微微错愕,这事盘桓在他心头好久,简直快打成个结,没成想消散得这么容易。 “真的?” 沈子翎还没从刚才的浪潮中彻底抽身,声音轻忽:“嗯,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想想也是,卫岚心下松懈,低头一笑:“我以为你要,呃,上班族的那个怎么说来着,同步一下schedule?” “我又不是什么ceo,schedule哪能一杆子同步到下个月去,我顶多能规划规划明天中午吃什么。” “哦,那吃什么?” “不知道。没秘书,没人给我制定呀。” 卫岚闷声又笑了。 他天生嗓音低,现在尚在少年时期的末端,清烈涩口的年纪,就已经能听出低音的潜质。 沈子翎偶尔会不由自主向往十年二十年后,想见见他这杯酒渐熟渐醇的样子。 “那我来当你的秘书,我给你定。” “好啊。请问我明天中午吃什么,小狗秘书?” “吃——我给你送的饭。” 第51章 沈子翎往后缩缩,显出“怕了你了”的哭笑不得:“可别了,上次你送顿寿司,同事路过我都舍不得往外分,替你肉疼。” “买了就是用来吃的,别肉疼。而且,我买了那么多,不分能吃完吗?” “吃不完,所以我放公司冰箱里了,陆陆续续又吃了一天才解决掉……幸好食材新鲜,放一宿也没吃出事。” 大少爷为人大方,身娇体贵,这是第一次在公司犯吝啬,也是第一次在公司吃隔夜剩饭。 吃的又是寿司这种放不住的东西,弄得他胆战心惊,扔了又实在不忍,总觉得但凡浪费了一粒米,都是枉费了卫岚一片心意。 卫岚好笑又心疼,沈子翎刚才点的冰啤酒到了,他顺手打开又递去,声音不觉放得很轻。 “真傻。” 语气太纵容,好像两个人年龄置换,卫岚倾听他的傻事,笑眼深深,纵着他闹。 沈子翎霎时觉着自己矮了,小了,骨头被抽走一半,想借醉在他怀里胡闹,闹出他更多无可奈何的轻笑——胡闹。真是胡闹。此时此刻,这份对着十八岁小孩莫名其妙的幻想就是胡闹。 沈子翎几乎稳了稳心神,自谴两句,刻意把话题拉回工作领域,不再任其自流。 卫岚也并不坚持,顺着问道。 “你那个周末会不会加班?” 音乐节开在上海,路途遥远,宽松点就得耗费整个周末。 “不一定。不过加班也没事,我还有年假能请。” “年假?” “嗯,年假就是……一年固定能请的假期,想什么时候请,一次性请几天都可以。我今年年假十五天,还一天都没用呢。” 十五天。 对上班族来说,十五天的假期仿佛一次浓缩的暑假,漫长得像一辈子了。 卫岚在沈子翎身上向来爱争爱抢,他想自己能在宝贵的十五天中占走两天,很不错了。要是能全部占据,二人私奔似的逃去哪个地方痛快玩上一场,那就更好了。 好得比幻想还不如,根本是臆想,算了,索性不想了。 又聊几句,兴许谈天有助开胃,沈子翎居然陆陆续续把那盘清空了。 卫岚拢共没跟他吃过几顿饭,但还是悟出了一点儿经验——沈子翎嘴刁耳根软,有着潇洒自如的大人身量,吃饭却要靠人哄。 不哄当然也行,无非就是少吃甚至不吃,活活给自己饿瘦十好几斤。 沈子翎吃完最后一块肉,撂下筷子,自己似乎也挺惊奇,服务员给旁边桌送杨枝甘露时,他多瞟了眼。 卫岚发觉,问他想不想吃,他犹豫一瞬,说饱了,有点儿吃不下。 没说不想吃,那就是想吃,卫岚招手让服务员加了一份,说没事,吃不完给我。 杨枝甘露很快上桌,奶油黄缀西米的一碗,甜丝丝的,冰凉清爽。 沈子翎又要一只汤匙,和卫岚你一勺我一勺分着吃。 为一份甜品雀跃,是小孩子才做的事;分享一份甜品,则是情侣才做的事。 卫岚暗自惊喜,偷着快乐,沈子翎则是佯作不知,一味找话来说。二人黑不提白不提,心口倒是很一,全漫着酸溜溜的甜味。 吃到一半,手机震动,沈子翎瞥一眼,公司邮件,不得不看。 一看,是临时变更行程通知,说伊犁那边情况有变,为保证项目按时推进,要提前过去勘景。 提前到哪天?沈子翎往下看,果不其然地苦笑一声。 好么,提到明天了。 这下好了,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什么规划全得跟着大改。 沈子翎咽下叹息,抬眼看见卫岚守着半份杨枝甘露,乖乖等他,一口不肯多吃,估摸着是怕吃完了就无从暧昧了。 可惜,没吃完也没心思暧昧了。沈子翎摆摆手,说你吃吧,我要忙一会儿,你先玩会手机吧,呃,要不我们直接回去也行。 卫岚立刻摇头,哪肯直接回去。等就等吧,反正守着沈子翎,等候也不失为一种美好的享受。 沈子翎打开日程表,花了十来分钟重新安排了手头工作,等着明天抄送各处。又打开手机备忘录,对照出行清单删删改改,对着“送皮皮鲁去寄养店”一点,他轻轻啧了声。 “怎么了,哥?” “没什么,就是……我本来不是要出差么,现在行程提前到明天了,我得提前把皮皮鲁送到店里寄养。这个店我挑了很久,环境好,玩得好,没那么多小狗,工作人员也负责,所以档期很满,要临时改到明天肯定不行。” “你要出差几天?” “原定是一个礼拜,具体看拍摄进度。” “皮皮鲁要是一个礼拜看不到熟人,肯定不高兴。” “我也知道,但是……哎,要不我把它放回你们青旅养一周,寄养费直接给你们了,一天一两百呢,肥水不流外人田。” 卫岚语塞,这还真是个好点子,然而他别有心思。 “是挺好的,不过皮皮鲁以前就在青旅,回小院撒几天野,会不会又适应不了楼房了。” “也是,要是能在家里养肯定更好。我也有想过找人上门定点喂,但又不忍心它一只小狗在家待着,一整天都看不到人,多可怜啊。” 卫岚装模作样苦恼片刻,终于等到沈子翎迟疑着说。 “其实你要是有空的话……” “有空!”卫岚抢答,人要有尾巴,此刻得翘得比天高,“我有空,随时有空,我可以去你家喂皮皮鲁。” “那最好不过了”,沈子翎笑得不大确定,“你可以直接住我家里,省得来回跑了。但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搬来搬去的,还要换床住。” “不会。”卫岚答得坚决,“绝对不会。我不认床,我之前跟着宋哥他们混,有床睡就很不错了。而且……” 话语至此,又忽而柔软。 “我喜欢你麻烦我,特别喜欢。” 沈子翎稍稍敛眸,依然在笑,下半张脸隐隐沉在影子里,绝不让人看出他笑出了几分傻气。 “那,给你们一天三百伙食费,一百用来喂小狗,两百用来当报酬。” “两百,呃,其实一百就够了,我俩一人五十。” “那还得了?狗吃什么你吃什么?” “那不刚好嘛,我吃什么狗吃什么。” …… 卫岚当晚跟着沈子翎回去,美其名曰提前适应。 沈子翎下班没回家,也就还没遛狗,急得皮皮鲁上蹿下跳,嗷呜直叫,连见到卫岚都来不及管,自己叼了牵引绳往楼下冲。 紧赶慢赶追上了,套上了,遛上了,时间已经是半夜两点多。 高档小区,植被蓊郁,到了夜里影影绰绰,风吹就有股特殊的潮腥气。小路网罗分布,弯弯绕绕着见头不见尾,偏偏到了夜里又起雾,映着天上一轮毛月亮,令人心里也毛楞楞的。 沈子翎胆子着实不大,从小如此,不怎么怕人,但很怕鬼。大概是为着那位发小口味独特,老带他们大晚上看鬼片,吓得他和苗苗成了一对胆小鬼,至今无解。 要是平时让他半夜独自遛狗,他得放一路的脱口秀来陪着,不为解闷,全为驱邪,可今夜不用。 他今夜有卫岚。 卫岚天生当骑士的料,高大英勇,有他陪在身侧,沈子翎几乎第一次欣赏夜里的好来。 绕到小路哪个拐弯处,路边琴叶榕忽然窸窸窣窣,叶影动荡,沈子翎下意识停步,听那动静由远及近,皮皮鲁冲着草丛呜呜低吼,他不由紧张起来,却在下一秒周身一暖,是卫岚无言揽住了他。 叶子抖抖索索,拱出一只大狸花来,狸花乜他们一眼,十分高傲把头一撇,扭着腚颠颠跑进了更深的夜色之中。 谁也没多话,聊了两句猫,不痛不痒,又唠了两句狗,不咸不淡,只是两只手不知何时牵到了一处,世界趁着夜幕,对此装聋作哑。 三点左右,他们正打算往回走,手机又响了。 这回是卫岚的手机,老宋来电,他接起来,那头纷纷的嘈杂在寂静中显得格外吵闹。 “怎么了?” 老宋难得有点儿焦头烂额的意思。 “卫岚,你跟你哥在一块儿不?” “在。” “哦,在就行。他上司喝醉了,醉得……我看都不行了,我得给他送回去,你问问你哥知不知道他住哪儿?” 沈子翎傻眼:“你、你把我上司灌醉了?!” 易木,那个易木,醉了?不可想象。完全不可想象。 “扯淡,我哪灌他!关键谁知道他……而且那个酒……况且我也……哎,拉倒,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总之你知不知道他家地址,善始善终,我给送回去不就结了。” 沈子翎:“别了,别别别,不劳您大驾,我现在就过去,你们在哪儿?还在酒吧是吧?我现在打车,十五分钟后到……” 话没说完,老宋打断。 “等会儿!嘘,你上司显灵了,说话呢,我凑近听听。” 第52章 “……” “啥?你真没醉?我看着可不像……行行行,我的错我的错,我给你送回去,我赎罪。住哪儿?真的假的?你确定?没说胡话?一加一等于几?哦哦,挺厉害,那一百八十二乘五十七呢?哎,别走,哎呀别动弹了祖宗,我闹你玩呢。我信你,信你还不行吗?” “喂,看来你上司还没断片,记得自己家住哪儿,你待着吧,我顺路送回去就行。” 沈子翎不放心:“还是我去吧,你也喝了不少吧?你俩别最后在路边绿化带睡一宿。” “啧,我什么酒量你还不知……哦,你确实不知道。卫岚,告诉你哥我什么酒量!” 卫岚:“蒙古的闷倒驴,他喝两壶也没事。” 沈子翎心说这有什么用,顶多证明你比驴强。 他还想再说,那边有了其他声音,不是老宋,是易木。 易木嗓子哑了,但语气还算清明,毕竟这么多年应酬场上下来的,即使再醉,吹吹风应该也能醒个大半了。 “子翎,咳咳,真不用来,我没醉,回家睡一觉就好了。回家好好休息吧,听话,我没事,真没事。” 沈子翎犹豫:“真的没事吗?woody,要不我还是……” 老宋:“行了行了,能有什么事?你看你这上司浑身能刮下来二两肉吗,你还怕我给他拉菜市场卖了不成?” 易木:“真没事,放心吧。” 老宋:“听到没有?你上司人家自己都说没事了,你赶紧回去睡觉吧。” 沈子翎:“好吧,那你们有什么事直接给我打电话,我手机不静音。” 老宋:“知道知道。对了,我们卫岚今天还回不回去睡了?我……” 卫岚:“宋哥晚安。” 说罢,伸手挂了电话。 沈子翎一夜好梦,不知是因为喝了酒醺醺然,还是因为知道卫岚就在隔壁,总之他难得沾枕头就着,到九点多才醒。 天色大明,世界崭新。 和卫岚吃过早饭,他赶往公司,刚到就被易木召见。 他有些心虚,以为易木是要为昨夜的失职而清算他了,推门而入,却见上司好端端,甚至堪称笑盈盈地坐在办公桌后,心情似乎十分愉悦。 唯一异样,是颈侧的一块创口贴。 沈子翎见他没发难,只说了歌狮勘景提前,巴拉巴拉,就放下心来,聊了好半天工作。 工作说得差不多,他担心地问易木脖子怎么了,过敏了还是刮着了? 易木闻言摸摸脖子,神态自若。 “哦,没什么,是昨晚被咬了。怕影响不好,所以遮了。” “……咬?” 易木微微一笑,不再多话。 只是一笑,笑得沈子翎从满头雾水到塌了半边天。 他…… 他……不会…… 他不会是昨天跟…… 他脑内“嗡”一声。 昭示着沈子翎多年三观轰然炸裂,也意味着他引以为傲的gay达彻底宕机。 第34章 达尔文——九 沈子翎脑袋像被塞了只蜂窝,成千上万小蜜蜂左耳进右耳出,嗡嗡嗡嗡嗡嗡。 他想起昨天挂断电话后,心头还蒙点儿疑影,遂问卫岚。 你这个宋哥……不会对我上司做什么吧? 彼时卫岚信誓旦旦。揍他?不可能,宋哥没事不会揍人的。 沈子翎张张嘴,想说又不好说,幸而卫岚领悟了意思,果断摇头。 哦,你说那种事……那更不可能了!宋哥是直男啊! …… 昨晚一着不慎,今天果然有了恶报,现时现地,沈子翎真想一个电话把卫岚扭送过来,先给他一个脑瓜崩——这就是你嘴里的直男?把我上司当鸭脖啃! 再顺手给自己一巴掌——这就是你的眼力?昨天亲手送上司羊入虎口! 沉心想想,最该揍的当属那个姓宋的——这就是你说的招待?把上司给招待到床上去了! 至于上司本人……还是平时工作太辛苦了,要怪就怪自己没能领会圣意,没料到他说出差前想放松放松,原来是这种放松。 易木昨夜貌似放松得卓有成效,按说是熬了个大夜,结果现在来看,精神头居然好得很,甚至眉头都比素日松泛几分。 “说到这个,我还真有点儿事想问你——先把门关好。” 沈子翎僵僵呆呆的,成了截听话木头,乖乖关门落锁再回身,听候发落。 二人离了段距离,易木笑眯眯冲他招手,眼眸乌黑,深不可测,看不出笑意真或假,招他走到桌前,又微微倾了上身,手肘抵着桌面,十指交叉,饶有兴味地问。 “昨晚那个人,你和他很熟吗?” 沈子翎不善撒谎,从实招来:“还行……吧。见过几面,是我朋友的朋友。” 他听见自己的话,愈发无地自容,沈子翎啊沈子翎,你也说了是只见过几面,怎么能把这么不知底细的人带给上司用呢? 他听着自己的心声,顿了顿,这回快要羞惭至死。 ……沈子翎啊沈子翎,你这听起来也太像个皮条客了。 “是这样……那你对他了解多少?” 沈子翎略有诧异,易木不是个爱闲聊的人,工作之外的事向来一句都懒得问。现在不但问了,还是追问,难不成这皮条拉成了? 可惜,虽然他很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又对老宋真的知之甚少,想说也没得说。 他灵光一闪,掏出手机:“我了解得不多,woody你想知道什么?要不我打电话问问我朋友?” 更破天荒,易木在短暂迟疑后居然抬手,示意他打吧。 沈子翎拨通卫岚电话,心头忐忑,怕卫岚嘴上没把门,第一句话会暧昧听不得。 响铃两声后被接起——“喂?哥,怎么了?” 好在卫岚是个装货,再高兴也装得出若无其事。 “也没什么事,就是我上司托我问问你宋哥从哪儿找的那么多人,我们项目最近……” 不爱撒谎,现在沈子翎却不得不撒个善意谎言,总不能把这桩奸……隐情,捅到卫岚那儿,尽管他确实很想让卫岚替他去向老宋兴师问罪,好好问问说好的陪聊怎么会变成陪睡。 他胡扯了一串公司项目相关,果然唬住了这个没上过一天班的小年轻。 “宋哥吗,我也不太清楚,他人脉一直很广,说是什么人都认识……” 沈子翎心头一震,什么人都认识的意思是……黑道白道他都混? “……我们青旅老板就是他之前在外地钓鱼的时候认识的。弥勒说宋哥嘴闲不住,一下午能把水库一片人全唠一遍,平时也是跟谁关系都挺好。” 沈子翎放下心来,还好还好,原来只是个善谈太过的钓鱼佬。 “跟谁关系都好,那他……”沈子翎修饰了下语气,佯作玩笑,“男女通吃咯?” “他确实跟男生女生关系都不错。” “我不是说这种通吃。” “嗯?” “我是说,他在谈恋爱方面,男女通吃?” “……” 卫岚瞬间沉默,兴许这猜想太不可置信了,他听起来几乎悚然。 “怎么可能!他是直的,直得我有段时间都以为他恐同。” 沈子翎也沉默了一瞬,目光有意无意投向易木,看他清秀归清秀,可男性特征十分明显,绝不会有误认的可能。 这帅哥脖子上还有你宋哥兴致勃勃咬出来的印子呢,说他恐同? 他昨晚上可一点儿都不恐。 “怎么说?” “我以前和他去澡堂洗澡,有人跟他搭讪,他一拳把人锤浴池里了。” “啊?” “嗯……也不算搭讪,算骚扰吧,那个男的一看就色眯眯的,被揍了后也没敢吱声,抹把脸灰溜溜跑了。” “哦,那也难怪……你说他是直的,那他有女朋友吗?” 这话题明显跑偏,和最初的什么公司什么项目愈发不搭噶了。 卫岚意识到了,可考虑到沈子翎向他请教的次数少之又少,老宋又是个喇叭花似的人物,隐私并不值钱,遂大方告知了。 “我不知道。不过我从没见他给人家打电话发消息,更没见他带过女生回来,就这态度,即使真的有,也应该快分手了吧。” “没带过女生,那男的呢?” “男的经常带回来啊,还一带就好几个,闹到后半夜才歇,每次都吵得我睡不着。” 不说是直的吗?!怎么一玩玩这么大?! 沈子翎慌乱瞟向易木,易木神情倒没什么变化,听人提案似的,面无表情的就只是听。 他收回目光,艰涩发问:“都、他们都干什么啊?” 卫岚天真当然:“什么都干,抽烟喝酒打牌,还有几次半夜跑去钓鱼了。” “……行。那他做什么工作的,你知道吗?” “不太清楚,反正他隔段时间就能搞到一笔钱,有时多有时少。” 第53章 有了前几次的教训,沈子翎不肯再放任心脏做跳楼机,虽然这话听起来真像是从事入户抢劫一行,但他还是稳住心神,等待卫岚的后话。 “我听弥勒说他以前是在新疆当领队的,就是带人进无人区自驾游的那种。后来当过大车司机,还在饭店待过,三百六十行,除了白领,他应该什么都干过了。” 沈子翎心道,现在好了,白领他也干过了。 “你们怎么认识的?” “火车站认识的。” “车站?他跟你搭讪?” “对。” 在乌泱泱的车站跟十七八岁高中生搭讪,听起来也太不像个好人了,倒类似个卖片黄牛人贩子。 沈子翎又抛出几个问题,得到的答案都模棱两可,没甚参考性。卫岚不会跟他遮掩,那想来就是老宋的确太飘忽不定,神龙见首不见尾。 至此,该问能问的都问了个七七八八,沈子翎掩住手机,向易木请示下一步。 他显然又稍稍会错了圣意,因为易木此刻神情稍显倦怠,像个听半天方案展示还没听到重点的甲方。 而甲方想要的,从来都一针见血。 易木:“干净吗?” 沈子翎领悟意思,也是,三十来岁的人不兴把昏灯暗光下的关系带到明面上,左不过就是床伴,又不是谈恋爱,实在无需问东问西。 他依样转述,卫岚想也不想,直通通道。 “干净啊,宋哥天天洗澡的。” “……” 易木率先失笑,摆摆手:“好了,让小朋友玩去吧。” 沈子翎无奈,嘴角又忍不住想弯,连同这话一并转述:“好了,小朋友,你玩去吧。” 小朋友其实算这三人里最忙的,是躲在咖啡店储藏室才得空接起电话,此刻依依不舍将其挂断,应着店长“人呢人呢我去人呢”的呼唤,开门干活去了。 另一端,办公室安静下来,只有上午明晃晃的太阳闯进来,照薄了吊兰叶子,又信手洒满屋斑斑点点的光。 易木说没什么了,辛苦你帮我问这么多,你先出去吧。 他表现轻松,连告诫封口的意思都没有,显然对这位下属有着超乎常人的信任。 沈子翎嗯了一声,却没动步子,像不久前过问易木脖子上的是过敏或刮伤一般,目露担忧。 “woody,我知道这件事和我没关系,但是……我和那人接触过,他确实不像个坏人,可给人的感觉太老油条了,你还是小心点好。” 易木施施然向后靠,双手依然交叉,只不过改为搭在腹部,懒洋洋笑吟吟道:“嗯,长大了,知道担心‘老师’了。” ——沈子翎和苗苗刚进公司时,由易木带着,俩孩子时精时傻,总口误叫他老师,还当在学校呢。 沈子翎赧然,敛眉一笑,恰好桌上电脑响了提示音,易木伸个懒腰,去摸鼠标看消息,匀出个带笑眼神给他。 “放心吧,跟我玩,他还嫩了点。” 沈子翎回到工位,还没坐稳当就收到了卫岚的消息,语气试试探探。 【哥,你要给宋哥相亲?】 【沈子翎:嗯?】 【卫岚:听你们问得这么细,难道不是相亲?】 【沈子翎:你们?】 【卫岚:我听旁边有别人的声音。】 【卫岚:他不会在外面惹事了吧?】 【沈子翎:那倒没有。】 指尖滞了两秒,幼儿园老师没教错,一个谎果然还要千千万万个谎来圆。他无可奈何,顺话接道。 【沈子翎:替我上司朋友问的,她最近要相亲。】 【沈子翎:原来你早就看出来了?那刚才还在那儿装蒜。】 屏幕里问罪,屏幕外的他却是带着自己都不察觉的笑意。 装蒜装得还真像回事,臭小子,扮猪吃虎,还有这心眼子呢? 【沈子翎:你那些问题不会全是乱答的吧?】 【卫岚:没有。】 【卫岚:我说出来的都是真的。不过我对宋哥了解真的不多,他不爱讲自己以前的事。】 【卫岚:至于私生活干不干净,我不知道,也不好说。我可以保证他是个好人,但要真安排他和别的姐姐相亲……估计够呛。他天天说自己不谈恋爱不结婚。】 那倒是和易木不谋而合,一对短命鸳鸯,随时预备着好聚好散。 沈子翎稍稍放心了,毕竟易木刚揭露了真面目,显然不是个情种,老宋更是野得无边无涯,谁都称不出二两真心,那也就谁都不会一不小心祸害了谁。挺好。 【沈子翎:这样。那算了,我跟上司说一声,让人家另找别人吧。】 【沈子翎:你现在在店里?下午什么安排?】 【卫岚:在店里,打算中午回去看看皮皮鲁,下午去排练。】 【卫岚:昨天咱俩喂它的鹿肚味够大的,我都洗好几次手了,还是感觉手上一股鹿味。】 【沈子翎:哈哈哈哈哈哈】 【沈子翎:对吧,所以我说要戴手套嘛。哥哥的经验之谈。】 【卫岚:哥哥好有喂狗的经验。】 【卫岚:哥哥,你下午几点的飞机?一起去的人多不多?我能去送你吗?】 一连三问,沈子翎饶有耐心,逐一回答。 【沈子翎:下午三点,待会儿吃完午饭就去机场。】 【沈子翎:我们公司直接订了团体票,拢共十二三个人吧,而且都是同事。你来了我也不好跟你说话,还是……】 字没打完,说同事同事到,实习生小唐着急忙慌赶来。 “charlie,你们组的何典好像突然发烧了。” 第35章 那谁——一 何典这病其实来得并不突然,昨天下午就有了征兆。 他连喷嚏带鼻涕,几小时消耗了两大包抽纸,可鼻腔仿佛暗自连通了水管,流水汩汩,于是回家又继续消耗了一大卷卷纸,当天晚上就发起烧来。 人穷药贵,他扛病扛惯了,也没花钱买药吃,早早缩进被窝睡觉,寄希望于一场好觉或满身大汗能带走感冒。 然而早上起来,他鼻子像被踹了,嗓子像被割了,一个头有两个大,在看到昨天半夜发来的行程变迁后,更是涨成了四个大。 给歌狮拍广告的机会太难得了,多少人入职几年都轮不上一次,他不能放弃。 他杂七杂八买了一堆药,到公司后把自己当药罐子填,可病势汹涌,咳嗽更是怎么都藏不住。 同期的小唐——也就是charlie竞争对手的实习生,过来跟他说话,被他虾红的脸颊吓了一跳。 他什么都还没来得及说,那急性子的女生已经把手搭上了他的额头,惊道好烫。 他又什么都还没说,小唐已经一阵风似的把charlie刮了过来。 charlie弯身迁就,手心轻轻贴着他额头,微微的凉,很舒服,他却心惊胆战快要掉眼泪。 果不其然,charlie直起身子时,眉头已经打了结,问他什么时候病的,量过体温没有,吃了药吗。 工作你不用担心,小唐说可以帮着分担。那这样,我给你请个病假,你下午去打个点滴,或者回家休息,好好睡一觉。 他不死心,噙着一点儿泪花问。那我还能去歌狮的勘景吗? 那只修长漂亮的手迟疑了下,缓缓落在他发顶。 以后还有机会的,小何。主要是现在流感很严重,又不确定你是不是,即使不为了你的身体健康着想,我也没法就这么带你去新疆。 何典喉咙更堵了,好不容易窥见上帝指缝漏出的苹果,他却再度漏接。 不用看他都猜得到那帮实习生在偷偷瞄他,尤其是唐莉莉……费尽心思把charlie带过来,现在好了?满意了?看到他也去不成歌狮就痛快了?! 在一呼一吸的颤抖热雾中,他不笑强笑。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charlie。那我等你回来,路上小心。 卫岚没能去送沈子翎,但退而求其次,和他发消息聊到登机。 他如今住进了沈子翎家,算是半个室友,又同时养着皮皮鲁,那就算是大半个情侣。 卫岚起初计划的“日拱一卒”,“死缠烂打”两计,现在看来,真是拱得棋艺日精,缠得成效斐然。 今天排练却没什么效果,董霄有事没来,卫岚个鼓手,和雷启个主唱,着实玩不到一起去,俩人干脆不玩音乐,在排练室打了两小时游戏。 打完游戏,雷启像条泥鳅似的再度溜走,卫岚大致收拾了排练室后也走了。 行人稀落,他独自漫步大学林荫道上,热馥馥的天气,午后煌煌太阳被筛得细碎,沥青路面光斑涌动。 偶尔有风吹过,千树鸣歌。 他闲闲盘算着带皮皮鲁去哪儿玩,玩后回来要不要找部电影看,沈子翎八点多到伊犁,十点左右能抵达酒店。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单人房,要是能和他晚上打个电话就好了,如果打的是个视频电话就更好了,那就更像一对黏腻分不开的情侣了。 第54章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弥勒来电,问他昨晚怎么没回来。 卫岚这才想起没跟弥勒报平安,遂补上一句迟到的解释。 弥勒虽是半个监护人,但实行半放养政策,对他管得不严,知道他在外面雨淋不着,肚饿不着就可以了。 比起卫岚,弥勒倒是更担心另一位不省心的。 “柏舟呢?没和你在一起吗?我打他电话也不接。” “他?”卫岚不解,“没有,他昨晚上送子翎的上司回家, 然后我就没见到他了。” “送人回家?他什么时候这么好心了。” 弥勒似乎比卫岚更不解,琢磨着询问:“你见到这个上司了吗?是男是女,多大年纪?” 卫岚不懂弥勒语气里怎么会有紧张,老宋醒的时候鬼精,就算迷倒了也得两三个人来搬,可谓是攻防兼备。 但受到感染,他很老实地一一作答:“男的。三十来岁,不过看着像二十出头。” “长得好看?” 卫岚没注意过,努力回忆道:“好像是挺好看。不太高,又瘦又白,宋哥说像狐狸。” “哦……” 弥勒了然,像是目睹了黄鼠狼偷鸡,又合理又可气。 “那就不奇怪了。真是胡来,死性不改……卫岚,你以后可千万别学你宋哥,一出去玩高兴了连电话都不接,你说这急不急人!等他回来……哎,回来了。喂,臭小子,呲个牙乐什么呢,显你牙白?” 电话另一端遥遥响起老宋的声音,模糊听不太清,似乎在说弥勒管天管地是多管局局长,高兴还不许人乐了? 弥勒笑骂他,德性!转而跟卫岚说自己在那边记得吃饭,别熬夜,那我先挂了。 老宋又有了动静,急匆匆要他先别挂,有事要跟卫岚说。 卫岚擎着手机等了几秒,那头的人换成了老宋,开门见山。 “哎,我问你个事。” “问。” “这个,你哥现在还有工作吧?” “问这个干什么?” “你就说有没有。” “有。他现在还跟上司去新疆出差去了,晚上八九点到。” “行,没被辞了就行。” 卫岚从今早开始就雾蒙蒙的,不清楚这帮大人在搞什么幺蛾子。 好奇驱使,他半猜半蒙问老宋:“你得罪他了?昨天和人家打起来了?” “打起来?哦哦,也算。是有过肢体冲突。” 这话不知道稀奇在哪儿,卫岚隐约听弥勒大叹口气,像是无语至极,摇头走开了。 卫岚来不及管弥勒的古怪反应,满心都是错愕:“你、你真跟人家起冲突了?他那上司看着弱不禁风的,你打人家干嘛?” 老宋作着委屈腔调:“又不是我先挑起来的,他上司喝醉了,自己非要跟我发生,呃,肢体冲突。我有什么办法?” “上司没事吧?” “肢体冲突,又不是真抡拳头了,能有什么事。” “你真没跟人家动手?” “动手动脚算不算动手?” “什么?” “没什么,啧,你个小兔崽子问这么多干嘛?你哥让我伺候上司,我伺候得人家红光满面,满意得不得了,这不就结了?还有什么问题?” “……听着很怪。” 真是很怪,可又说不出怪在哪里。 要是上司是个漂亮姐姐,那一切就都有了答案,俩人八成春风一度去了。可上司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和老宋同款同号,那就让卫岚费解了。 俩直男能有什么故事,想不通……算了不想了。管他呢。 卫岚耸耸肩膀,将此事抛之脑后,再捡起来已经是一年多后,暂且不提。 “对了,我最近都不回去,在我哥这儿帮着喂狗。” “你哥不是走了吗?你独守空房?” “我帮他看家。” “……行,搞不懂你们当狗的。那你那床我就继承了哈,刚好最近天热得不行,车里都待不住。” “那你付我床铺费,一天三……” 嘟嘟嘟—— 挂电话够快的。 一通电话后,卫岚到了校门口,正要往地铁站去,却被个步履匆匆的西装男迎面撞了肩膀。 他个高结实,站路上天然的一堵铜墙铁壁,被撞一下,趔趄的反而是西装男。 对方啧嘴,分外不快地乜他一眼,嘟哝说走路不看路啊? 说罢,也不等他回,皮鞋跟登登走了。 卫岚不是个忍气吞声的主儿,然而西装男走得飞快,仿佛怕他追上来,一转眼就溜进了一间西餐厅,跟着侍者到了一处临窗位置。 位置上早早有人在等,西装男落座对面,留给卫岚个打理得油光锃亮的后脑勺。 西餐厅玻璃透亮,卫岚遥遥望去,渐渐蹙了眉毛,觉着那人怎么看都很眼熟。 他走到近处,内心猜想得到了印证——那是董霄。 穿雪纺长裙,戴纯黑及腰假发,脸庞白嫩,淡妆浅唇的……董霄? 卫岚愣在外头,认为那是董霄失散多年双胞胎妹妹的可能性都比是董霄本人的可能性大。 他挪不动步子了,心说现在的大人怎么一个赛一个的神秘,先是老宋跟上司疑似缠斗一宿,再是董霄改头换面,西餐厅密会西装男——似乎不是密会,看西装男那又倨傲又想装谦逊的样子,再看董霄不咸不淡,不尴不尬的敷衍笑容——不对,这是相亲! 董霄和西装男相亲? 卫岚没走,在路边的小报刊亭买了瓶冰汽水,且喝且观望。 报刊亭老板见他迟迟不走,狐疑打量,试图从他身上寻摸出对讲机和耳机。这也太像个盯梢的便衣了。 等了二十来分钟,西装男微笑起身,上厕所去了。 卫岚趁机给董霄发消息,问她在干什么。 她要是编个答案,他就装今天没来过这里;要是直言相亲,他就照计划回家去;要是说遇到神经病了,他就冲进去解救贝斯手。 董霄很快回消息。 【别提了,烦死了。】 卫岚分析,这应该是第三种情况吧?再问问,虽然他现在就很想进去揍那西装男一顿。 【怎么了?】 【哎,等下次排练跟你说。】 【姐,我在餐厅外面。】 董霄登时转头向外,疑惑目光在触及卫岚时成了欣喜,远远冲他招手。 卫岚不犹豫,直通通进了西餐厅,又在董霄的招呼下入座。 近看才发现,董霄非但妆容淡如白开水,连唇钉耳钉都没了,玫瑰无刺,成百合花了。 西装男喜滋滋回来,发现座位上多了个人,定睛一看,真不得了,还是刚才路上撞的那人。 此人周身洋溢着不好惹的气场,冷冰冰盯他,配上西餐厅过强的冷气,十分解暑。 董霄笑着介绍,说这是她乐队里的朋友。 西装男问:“朋友?你还有异性朋友?” 他发觉不对,又调整了下语气,强行玩笑。 “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帅的异性朋友呢?真不好意思啊,帅哥,以后我俩结婚了,她可就不能经常出来跟你们玩了。我今天先跟你赔个罪,想吃什么直接点,我请客。” 他话还是对卫岚说的,脸却拧向董霄。 “我跟你说,这里甜品上特供的树莓酱很好啊,都是现熬,很突出莓果的酸度。我以前到……” 卫岚打断:“不用了,我肩膀疼,吃不下。” 董霄不明所以,问你肩膀怎么了。 西装男哽住,心如明镜,摘了眼镜擦拭,哈哈干笑。 有了卫岚的加入,后续相亲可以说是一场灾难,西装男恨碎了牙,最后忍无可忍,告辞离去。 然而他对董霄太过满意,临走不停约下次。 等他走了,董霄卸下笑容,翻了个压抑已久的白眼,又叫来服务生,问卫岚想吃什么。 卫岚这次点了,但没按着真实饭量,担心一顿吃穷了她。 而后,董霄也随之点了份牛排,想想气不过,又加一份十二寸披萨,打算狠吃一顿,把刚才失去的食欲都抢回来。 等菜上时,董霄和他讲明情况。 原来这男的是她家强行撺掇的,说是藤校毕业,上海户口,一表人才,任职某大厂的金融顾问,条件好得……好得他们恨不得今天就把董霄打包嫁过去! 董霄唉声叹气:“我本来想打扮得亚一点,狠一点,把这个金融男吓走,结果我爸妈料到这一点,今天亲自过来监督我出门……” 卫岚再打量她周身,还是觉得怪不得劲,浓墨重彩消失无踪,像她整个人都被一巴掌粗糙抹掉了似的。 “那你之后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那男的不满意还好,要是满意,他回去跟我爸妈一说……我真怕自己明年这时候连孩子都有了。” “他们会这么逼你?怎么这样?” “他们一直这样,拖到现在,我们两边算是都拖不起了。你是没看到他们天天给我打电话的样子,急得不得了,好像我今天不结婚,明天出门就要被车撞死一样。” 第55章 “你很讨厌结婚吗?” “我不讨厌结婚,只不过我想结婚的那个人已经……已经去世了嘛。” “你觉得这是一种,背叛?” “没有吧。或许有一点儿?唉,这都不是主要原因,主要是我不想和不喜欢,甚至都不熟悉的人过下半辈子……那也太无趣了。” “你现在没有喜欢的人吗?还是没有喜欢到想结婚的人?” 卫岚忽然有个莫名的想法,他添上后半句。 “或者,你有的是喜欢到不肯和他结婚的人?” 董霄怔了一瞬,她不再那样空白,似乎逐渐生出了痕迹,可却是白笔在白板上写字,写出一片徒劳无获,存在却注定不被看见的笔迹。 在片刻的迟滞后,她费劲敷衍过了这个问题。 菜品一道道上,卫岚边受用美食,边试图帮她想个办法出来。 年轻脑子兴许就是好用,也兴许卫岚就是蔫坏主意多,披萨吃到第三块,他灵光乍现道。 “要么,我们找个人扮演你的男朋友,把他吓走?” 董霄眼睛一亮:“这个好。可是找谁呢?” 卫岚还在苦想,董霄已经一屁股坐到了他旁边,循循善诱。 “卫岚,小卫,小岚,我们最好的帅哥鼓手。披萨好吃吗?” “姐,我扮不了。” “都是假的,你哥又不会生气。” “我一演戏就绷不住,不过你放心,有人比我更适合。” “谁?” 董霄失笑,答案呼之欲出。 “你不会是想说……” 临近市中心的高档公寓,拉紧窗帘放小马宝莉睡觉的雷启猛然一个喷嚏,活活给他打醒了。 他一个激灵坐了起来,左看看右看看,看满室昏黑,毫无异常,投影仪幕布上的小马们音量微弱,欢快唱歌。 他睡眼惺忪躺回去试图再睡,然而手机一震,他眯着眼拿起来,迎光看消息。 看得他愣住。 【卫岚:雷启哥,你想不想当董霄姐的男朋友?】 第36章 那谁——二 上午十点,日头耀辉。 雷启几乎从没见过早上十点的太阳,他习惯昼伏夜出,要不是乐队排练吊着他天天下午出门,他能彻底进化成一只夜猫子。 如今夜猫子白天出行,定有蹊跷。 外加他格外在穿衣镜前站了好久,衣服换了两身才出门,出门居然还骑上了平时懒得动用的杜卡迪摩托,蹊跷更大。 工作日上午,人行稀落,摩托风驰电掣抵达目的地,亮眼得像一道芬达色残影,最末往餐厅门口一刹,博得里里外外脑袋全张着探着拧过来看。 其中就有卫岚一个,他迎上来,绕着摩托走三圈,看得心明眼亮。 “真帅,这是杜卡迪v4?满配吗?这车多少钱能落地?” 雷启心思不在耍帅上,答得漫不经心:“满配一百出头。她人呢,来了吗?” 卫岚继续研究车,站着看车把仪表盘,蹲下看改装的辐条轮毂:“还没,她说等那男的一起过来。” “哦。” 两厢无话,却不尴尬,只是一个专心摩托,一个隐隐有着左顾右盼的焦灼势头。 卫岚看到一定程度,左右手都蠢蠢欲动,像个羡慕人家玩具,又家教很严的小孩。 “雷启哥,我能坐上试试吗?” 雷启有些意外:“坐呗,不用问我。” 卫岚也很意外,想当初他要碰老宋的川崎h2,被一巴掌拍开手,说狗爪子摸什么摸。大半夜骑上试试,更是险些被追出二里地。 家有恶霸大哥,相形之下,雷启简直像个骑摩托的天使。 卫岚小心翼翼骑上去,伏了上半身,双手虚攥车把,在心里给车嗡嗡配音,想象着城市夜景飞驰而过,玩得不亦乐乎。 雷启旁观,双手插兜站成个电线杆子,半晌,没忍住问。 “喂。” “嗯?” “你觉得我怎么样?” “大好人。” “……谢谢,我是说看起来怎么样。” “看起来……” 卫岚光顾着看车,都没看雷启,现在想起原计划,定睛细看,就见雷启脸上不用说,眉上耳上,钉子银光闪闪。穿得乍看挺简单,背心牛仔加配饰,可背心供出他蔓延到脖子的纹身,破洞牛仔裤显得双腿颀长,帆布鞋和累累银饰戒指,更不用多说,标准的枪花风。 卫岚予以肯定:“很帅。” “吓人吗?” 卫岚予以高度肯定:“特别吓人。” 说完这话,恰好旁边有两个五六岁小孩跑跳过来,打闹间险些撞到雷启。俩小孩不满抬头,被雷启的文身惊得瞪大了眼睛,扭头就跑。 雷启放心了,吓过了小孩,等着吓唬大人。 大人很快来了,卫岚眼尖,相亲男一下车,就被他指给雷启看。 “就他。” 阳光晃眼,雷启眯细了眼睛,见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从车前绕到副驾,打开车门,让出了个女人。 女人长发飘飘,裙摆也飘飘,露出的胳膊足踝白皙到像盛夏晒不化的雪。 雷启皱眉:“他不是和董霄相亲吗,怎么还有别人?” “哪有别人?”卫岚道,“那就是董霄姐。” 话落,雷启那双眼睛前所未有地睁圆了。 相亲男今天换汤不换药,不讲西餐礼仪,改吹国际金融形势了。 董霄日常与金融最接近的时刻就是买彩票,此刻憋哈欠快憋出眼泪,同时悄悄骨碌眼睛,盼望那搅局的赶紧来。 搅局的候场多时,不会让她久等。 金融男张口谈爆仓,却听外头一阵机车轰鸣,转眼掀进一团气势汹汹的黑云,直奔二人而来,硬生生把他的张口变成了张口结舌。 摩托头盔“哐啷”扣在桌上,黑云隐怒又沉声:“就你勾搭我女朋友?” “你……她……不是,她明明说……” 相亲男万分错愕,扭头看董霄,可董霄掩着嘴巴,似乎比他更错愕,长睫毛忽闪忽闪,楚楚可怜。 “你认识……” 相亲男问到一半,又胆颤,往里面挪了点儿,保证拳头难以径直落到脸上,才颤巍巍问下去。 “你认识他?你男朋友?” “前男友……分手后他一直缠着我……” 董霄目光躲闪,咬着嘴唇,一副受气样。 美人落难,相亲男想逞英雄,脑子一热,拍案而起。 “喂,分手了还纠缠人家,你要不要……” “脸”字夭折嘴里,他咽口唾沫,嗓音渐弱,因为发现自己即使踮脚,也跟人家身高差出一大截。 “……要不要吃点儿再说。那个,服务生,菜单……” 对方压根不理他这一套,撑住桌面,上前半步,眯细了眼,黑云压城城欲摧。 “离我女朋友远点儿,否则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你,这位先生,现在是法治社会,你怎么能这么……” 相亲男气急,但也只是干瞪眼。毕竟是搞金融的,很会权衡利弊,打不着狐狸就罢了,惹一身骚,甚至挨一顿打的事,他可万万不会干。 他嘀哩咕噜一通,屁股一点点往长椅边缘蹭,最后突然转向董霄。 “董小姐,我看我们八字不是很合,有缘无份,就到此为止吧。再见!” 而后,他抓起公文包,一溜烟儿跑了。 这人看似五体不勤,其实跑得还挺快,并且头也不回,好像后头浩浩荡荡追了一大群豺狼虎豹。 他跑了,“豺狼虎豹”任务完成,洗褪了凶相,重新面无表情,回归到懒洋洋的大猫模样。 雷启继承了相亲男的位置,还没开口,就听董霄忍不住笑出声。 “‘离我女朋友远点儿,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你这是谁给安排的台词啊?模仿古惑仔呢?” 雷启又是还没开口,话就被走过来的卫岚截走。 “差不多。人物最初设计就是个街头小混混,童年时期父母忽视,也没什么亲人,所以外表凶悍,但内心其实很温柔。对你这个角色抱有不可言说的感情。” 董霄更要笑:“有失远迎,原来是卫导亲自下场导戏。真敬业,就这两句词的角色还搞了个人物小传。” 俩人你来我往贫了几句,卫岚手机响了。 他一瞟来电显示,登时跟铁树要开花似的,笑意藏不住,撂下句接电话,就快步走到餐厅后面的露天花园了。 四下没了旁人,雷启总算有机会说话。 “怎么回事?” “嗯?” “这些,怎么回事?” “爸妈安排的相亲呗。” “不能拒绝吗?” 董霄别别鬓角,店内冷气很足,可假发套着真发,她还是隐隐要热。 这假发也是爸妈的手笔,劣质,毛躁,不好戴,出门前妈妈用了四十多分钟才用精油一点点打理好。 第56章 现在,她一呼一吸间都是护发精油淡淡的香气,顺滑如瀑的黑发拢着她,罩着她,仿佛一只枯细苍老,千指万指的手似的,钳着她囚着她,压得她那头张扬叛逆的真发不见天日。 她手指缠起发丝,缓缓答道。 “我已经拒绝他们很多事了。在我们家里,拒绝是要用同意来换的。” “你以前拒绝了什么?” “我小时候拒绝吃菠菜,他们就给我做西兰花;拒绝学舞蹈,考试就要名列前茅;拒绝上他们挑的大学,就要上他们选的专业;拒绝找一个安稳的男朋友,就要尽快结婚生子;现在,我拒绝找份他们口中体面正经的工作,所以,我至少要答应他们相亲。” “这种交换公平吗?” 董霄笑着看他,笑里有歆羡,羡慕他不食人间烟火。 “公不公平的,不重要。和父母能有商有量地做交换已经很不错了,有那么多人,活一辈子也不会有人问他们的意见。” “那你以后会……” 雷启说话向来斩截,此刻难得迟疑,因为二人几年来私事聊得如此之少,甚至少过刚加进来的卫岚。现在尝试着谈这些,像在拆一件积年包裹,又新又旧,灰尘呛得人想要别脸不看。 “……会结婚吗?” 于他而言,结婚是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有丈夫有父母,或许还有孩子和玩具,有两个人的小家和一张通红结婚证。 崭新的世界,说不出好坏,也说不出是港湾是栅栏。 新世界不会有贝斯,不会有调音器,不会有怎么也调不满意的和声,怎么也找不到的采样,更不会有他了。 他私心想听到一声嗤笑的“怎么可能”,却只听到董霄微微苦笑,说不知道,或许吧。 雷启还没回话,服务生就上前加水,再然后董霄电话响了,话头一断再断,也就没再接上——或许他根本就无话可说。 董霄自去接电话,他一人留在桌上,默默喝水。 窗外红绿灯过了两载,董霄回来了,坐都没坐,神情有些气急有些好笑。 “那男的跑去跟我爸妈告状了!说我有男朋友还出来相亲,男朋友还凶神恶煞,吓人得不得了!” “哦,然后呢?” “然后,我爸妈就催着我现在把这个‘男朋友’带回去,给他们看看。” “不是说凶得不得了?” “谁知道他们怎么想的,说不定想着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兴许死马当活马医呢……” 雷启一挑眉毛,刚胜任了“豺狼虎豹”,现在又要去当骡子当马了。 “你怎么想?” “我啊……” 董霄掐腰思索,有一眼没一眼地往雷启瞟,渐渐觉着这样也不失为个办法。 毕竟雷启确实很有逞凶的资本,到时候让他去吓住父母,父母肯定要棒打鸳鸯。她呢,扮演个西子捧心,被迫分手后再寸心欲碎。 之后再提相亲,那不行,我爱的人只有他,怎么能和其他人敷衍余生! 要是爸妈妥协,让他们重修旧好,那不好意思,人家已经老婆孩子热炕头——管他真假,总之去晚了! 如此想好,董霄自己跟自己点了点头,这法子还真不赖,道德高地也有了,结婚刑期也能成缓刑了。 她转向雷启,略略低头,带着一丁点儿讨好笑意。 “好主唱,要不你再帮我一次?” “行。”雷启答得痛快,“什么时候去?” “他们说是最好今天,你今天有空吗?” “有。” “那我跟他们说一声,现在就过去?” “嗯。” 说一答一,雷启随和起来也能挺随和,任她搓圆揉扁,怎样都行。 二人且说且起身,结账出了餐厅。见到那摩托,董霄像偶遇了老朋友,惊喜怀恋,结果一摸座椅,被太阳烤得烫手,她索性双手撑膝,半弯了身,迁就着老友。 “挺大阵仗,把它都开出来了。这喷漆还是我推荐你做的呢,到现在也一点儿没掉……好宝贝,真漂亮。” 雷启走到旁边,也学着矮身扶膝,迁就着她:“你有摩托证吧,要不要试试?哦,不过你还穿着裙子……” 董霄一听能骑摩托,立刻来了兴趣,也不怕烫了,翻身上马似的利落上车,摆手道:“没事没事,这是长裙。那你坐我后面,我带你一程。” 雷启翻出快雪藏了的另一顶头盔,坐在了董霄身后,听她久违的欣喜化成零零碎碎的念叨。 “啊啊,真好,好久没有骑过摩托了……就是这种感觉,涡轮声浪比心跳还要大声,每次加速都像在泵血,漂起来谁都别想追上。要是我没把那辆春风500卖掉就好了。风好大,头发真碍事……” 话落,她单手扯下了那顶乌黑柔顺的假发。 假发分明打理得很好,可离了人身,瞬间枯萎成了一团水草,被她随意塞进包里,而此前埋没了的,窝缩着的,她的半黑半白的真发凌乱蓬勃,野草般蛮荒生长。 强风掠地,发丝成了网,笼笼络络,香气凛冽,网着雷启的脸。 他无言,轻轻从后环住她的腰,有自投罗网的意味。 而当她微微偏头,问他要去哪里时,他嘴上自持,说先送他回家一趟,晚些再去见父母。 心里却另有答案。 要去哪里? 天涯海角。 摩托嗡鸣,仿佛马嘶,董霄兴奋不已,又忽然狐疑。 “等等,我们是不是忘了什么?” 二人一个回头,一个前看,面面相觑几秒,董霄恍然大悟。 “对了,头盔。快把头盔给我,这么重要的事差点儿忘了。” 摩托飞驰离去,被甩在身后的餐厅里,某个已经被抛之脑后的人回来了,对着已经翻台的桌子愣神。 卫岚左转一圈,右转一圈,回到原点,还是空无一人。 “……嗯?” 第37章 那谁——三 阳光煌煌,蝉鸣嗡嗡。 董霄换下那身仙气飘飘的衣裙,穿着最简单不过的短裤t恤,在树荫地擎着帽子扇风等人。 枯等不来,天气又热,她干脆去旁边小店挑雪糕吃。 满柜琳琅,她不上雪糕刺客的当,径直挑了根家里鼓手倾情推荐的东北大板。 东北大板吃到一半,她一拍脑门,由糕及人,可算想起他们究竟把什么给落餐厅了。 她忙不迭掏出手机赔罪,说真不好意思啊,聊天聊着聊着就把你忘了。 卫岚回了张抽象表情包,不予理会。鼓手也是有脾气的。 她继续哄。改天请你吃烧烤喝啤酒,不限量全天供应。 卫岚那立场仿佛泥巴捏的,见吃眼开,立刻回好,后头跟着个ok手势。 鼓手好哄,而主唱在她放下手机时,也终于亮相眼前。 董霄原本计划挺好,雷启天生擅长唬人,即使不言不语,不声不动,往那儿一杵都能止小儿夜哭。 如此一尊凶神,往家里一搬,不愁镇不住二老。 可千算万算,没算到凶神要装相,卸了浑身银饰耳钉,穿基础款的黑白短袖外搭牛仔裤,纹身遮了个七七八八,甚至还弄了顶渔夫帽来遮住了纯银的寸头。 董霄瞠目,眼睁睁看他下出租车,简直想将其塞回车里,一气回炉重造去。 她惊得连齿关雪糕棍都忘了扔,含混道。你怎么穿这样? 他倒不心虚,双手插兜,直通通回。怎么了? 就是…… 董霄还没捣鼓出答案,那心急的、在窗户里远远张望的二老看到了来人,已经提前迎了下来。 见到雷启,即使是史诗级削弱后的雷启,二老还是有瞬间露出被雷劈了的神情,但二老交换个眼神,心照不宣地收敛了神情,还是笑呵呵把人招呼了回去。 董霄有苦难言,原意是想请真阎王,结果跟回来了个假菩萨。 董霄父母的家和董霄如今租住的房子差不太多,都是老小区的老楼,只不过一个一楼一个六楼。 六楼采光不错,带个小阳台,平日种菜种花,家里装潢仿佛还停留在九十年代,玻璃圆桌藤条椅,樟木衣柜五斗橱,但旧而不破,非常整洁。 门口换鞋,紧挨走廊的是第一间屋,董母随口一提,说那是董霄以前的房间,里头书桌柜子高低床都还给留着呢。 雷启说,哦,是吗。 常人都会以为他兴趣不大,殊不知这已经是他能表达出的最大兴趣。 他对着那扇严丝合缝的木门盯了数秒,然而眼睛没透视,盯一辈子也只能是木门紧闭。 他像没觉醒问询系统,光盯不问,董家爸妈叫他过去坐,他也就过去了。 坐下聊天,三方会晤。 明面上是领着男朋友见爸妈,于是问的问题也就无非是家境收入职业未来。 董霄原本对搞砸此事抱有相当的信心——第一面留下的印象不算差?没事,雷启这人沉默时像锯嘴葫芦,挖空了心思也套不出他一点儿消息;冷不丁说句话又不通人气,能把男女老少气个跟斗。 第57章 她等着雷启发动神力,说些天打雷劈的话来,可往日的气人精忽然老实上了,问一答一,虽然答得挺简略,但绝没有气人的意思。 偏偏他家境又太好,当真一五一十全说出来,立刻就显得像个摇滚版的“乘龙快婿”了。 董家爸妈收获意外之喜,登时看他打扮做派都顺眼了,甚至指着他脖子上露出的纹身,好奇问这是什么图案。 他居然连这都答,饶有耐心,指尖点锁骨,说这是曼森的歌词。 颈侧,那是pf(pink floyd)的专辑封面。 手臂上是当初去windermere(温德米尔)看彼得兔博物馆,在门口遇到的街头纹身师设计的兔子…… 他是重度打孔纹身爱好者,闲着没事很爱拿身体当画板,但他这艺术家着实不负责,以至此前压根没人知道他往上头画了些什么。 即使董霄也不知道,直到今天。 董霄一边错愕,一边心说你脾气也够好的,让那纹身师逍遥法外——这么些年,谁能看出你胳膊上那老鼠似的玩意儿是只兔子! 随着谈话深入,二老渐渐展现出赞不绝口的趋势。董霄屡次想插话都没成功,这仨人全然聊成了铁板一块。 墙上老式石英钟不知不觉迁徙一圈,时机差不多成熟,二老对视一眼,妈妈搭着双手,爸爸放下茶缸,双双摆出了语重心长架势。 “你们谈了也有些时候了,你知道的,我们董霄年纪不小,该考虑人生下一步了。” 董霄预感不妙,在“结婚”二字呈上台面前,不笑强笑,抢话道。 “爸,妈,今天聊得差不多了,要么我先陪他去吃点东西,改天再谈?” “我们和人家说话,你听着就行了,别打岔。” “人家毕竟第一次来,别上来就把话说死了呗,再给他吓到。” 妈妈早料到她这手,怒而嗔道:“我看人家好得很,大小伙子那么高的个头,怎么就被吓到了?倒是你,次次都这样,自己悄没声谈个三四年的恋爱,说到结婚又跟要了你的命一样!” “我和他哪有三四年……” “一年多,还不够吗?要是换了旁人,别说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我又不是……” “还说!就知道顶嘴!让你找份正经工作也不找,天天搞那什么破乐队,搞出点儿火花来了吗!到现在还在电机一村那种老居民楼里住!和你爸,和我一样!我们辛辛苦苦供你读了那么多年书,你也辛辛苦苦读了那么多年书,到头来就是为了和我们两个没文化的老头老太太一样?” 旁听不语的爸爸浊重咳了两声,往旁边垃圾桶里呸了嘴茶叶碎,道:“我们这房子好歹还是我们的,丫头你呢?到现在还租在外面住。” “你爸这半年为了你,头都愁白了一半,你要是那么多年书没白读,就不该把自己的路堵死!要是还有点儿孝心,哪怕不为你自己,为了我跟你爸,你好歹……” 家丑不可外扬,扬到这里已经够扫人面子,她说不下去了,转而对向雷启。 “我们家这情况你也看到了。孩子,我不跟你藏着掖着,家里条件确实没那么好,但你千万放心,我跟她爸只是着急,着急我俩一天天往老了走,她却还没个着落,跟那种……就跟那种池塘上的叶子似的,漂漂浮浮,一阵风就给刮走了。我们绝对不是想攀谁家的高枝,也不图你能让我们家大富大贵,我们就只想你能让她有个家,有个靠山,以后能互相帮衬着,互相照顾着。” 话此,董父重重叹了口气,风箱似的,大扯大呼。 董母眼角有了湿意。 “孩子,不怕你笑话。说句不好听的,看不到她好好出嫁,我跟她爸恐怕死了都,都没法闭眼啊。” 董霄别过一张发了烧的脸,心头又臊又酸,浑身仿佛扎着千针万针,闹得她里外都成了刺猬,动辄伤人伤己。 她想起烂俗小说里,总写谁谁羞愧得好像被当众扒下了衣服。她现在也有这感觉,并且衣服黏连皮肉,被爸妈顺熟一揭,她活生生晾着满身红鲜鲜的肉。 旁观者还非要是那个雷启,那个,雷启。 她余光不可避免扫到雷启手臂上那只歪瓜裂枣的所谓兔子,又见那兔子蓦地活奂,蹦跳到她近前—— 她被他轻轻揽住了肩膀。 “我理解,放心吧,既然我喜欢她,就一定会负责。” 父母大喜过望,董霄顺着那只兔子看向肩膀,曼森的锁骨,平克弗洛伊德的脖颈。 她怔怔望着雷启的脸,明明还是那个鼻子那个眼,可怎么会拼凑出一副全然陌生的面孔? …… 父母要留雷启吃饭,热情得难以推脱,董霄心思都飘了,也懒得计较,任他们欢天喜地备菜去。 屋小,她不得不把雷启拽到门口去,才能保证对话不被听见。 她心知自己是叫他来帮忙,欠着人情,合该温和些,但一开口,她实在藏不住焦灼。 “你什么意思?不是说好只是来敷衍一下吗,你演成这样,是真想跟我结婚不成?!” 雷启两耳仿佛有着滤筛,筛了她的话,径自对着那扇关紧的木门若有所思。 破天荒地,他出言问了。 “我能进去看看吗?里面有什么?” 可惜,时机选得太差,董霄脑袋都要炸了,哪有空理会他的一席梦话? “少扯别的!” 她真的要急了,“跟你说正经的呢,你到底怎么想的?现在他们真以为咱俩要结婚了,闹成这样怎么收场?!” 雷启短促地叹了口气,目光从木门缓缓转向她,仍旧一派坦然。 坦然得摸不透,逼人惶惑。 董霄等了那么久,没等到气人精说句天打雷劈的话来气爸妈,却原来要被气坏的是自己。 只听他说。 “如果你的问题是和一个男人结婚就能解决的,那为什么不干脆和我结婚?” “既然你早知道她会生气,干嘛还这么说?” 翌日下午,得知了全程的卫岚在惊愕下,如是问道。 他倒没有董霄那样震怒,旁观者清,他早觉得家里二位搞上是迟早的事,只是没想到,雷启不鸣则已,一鸣还真是惊人…… 雷启手臂叠在桌上,左臂横着担下巴,右臂竖着搭脑袋,垒个窝似的,供他自己趴进去。 昨天见识到董霄异于寻常的怒气,他此刻提起这茬儿,居然也会有些窘迫。 “……我是想帮她。” “靠和她结婚?” “她爸妈追得太紧,我以为她只要找个人堵住爸妈的嘴就好了。” 卫岚反坐椅子,嘶了一声。 要说目的,俩人目的一致,可谁想到执行起来会差出个十万八千里。 “说是这样说,但董霄姐那么要强,在感情上又算挺较真,不是那种会找个人随便结婚的类型。尤其还是和你。” 雷启皱眉:“和我怎么了?” 卫岚理所当然,嘴上半分把门没有。 “她喜欢你。你不也是吗?” “……” 卫岚本以为这事显而易见,很可以被翻成八国语言全世界通告,然而雷启完全怔住了,这就让他不得不心虚起来。 难不成……说多了? 他后知后觉咽口唾沫,开始找补。 “啊不过,不过,我才十八岁,我懂什么。我自己都没谈过恋爱……” 雷启无心听这些,低声问:“如果她真的喜欢我,那为什么还会那么生气?” “就是因为喜欢你,才会那么生气。你是真的想和她结婚吗?我是说,不为了敷衍她爸妈,而是真的和她在一起的那种结婚。” “那种结婚?” “就是同吃同住同睡,有聊不完的话,每天早上睁眼,她是你第一个看到的人,每天临睡闭眼,她是你最后一个看到的人。这样过上几十年几百年,都不会腻。” 雷启看着他,十八岁眼中的“结婚”,纯粹隽永得没法当真,他毕竟大出卫岚几岁,多些经见,总知道国内的结婚不该,也不会如此简单。 多数时候,像他父母,婚姻应该是一团乱麻。 既然是一团乱麻,怎么还是有着一头扎进去的冲动,究其原因,只是他不想日后被董霄的世界排除在外。 他无所谓,甚至很乐意于成为整个世界的边缘人,但唯独在她那里,他不能不肯不想。 而只要不必和她分开,他不关心身份。 说是乐队里不对付的宿敌也好,不太熟的队友也行,不交心的表面朋友……知己,恋人,更进一步,法律承认的爱人。 什么都好,他没待够,不想走。 涉及知识盲区,卫岚迟疑着往下推论:“说不定,她是因为你不是真心想和她在一起,所以才会那么生气。” “她真的会这么想吗?” “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我也不知道。” 第58章 二位无知之徒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卫岚别开话题。 “董霄姐群里说是三点到,现在马上了,要不你问问她?” 这话落地没多久,董霄果然来了,面上不见昨天的愠怒,也没刻意躲着他,一派自然。 等雷启去找她,也就获得了自然而然的答案。 “我跟爸妈那边说好了,缓一段时间,我们先把下个月的live准备好。” “昨天……” “昨天你说的那些话,我权当没听到,以后别提了。好了,话筒接上没有?还是那首《雷雨季节》,卫岚你过第一遍军鼓的时候……” 卫岚当晚回家还想起了这事,暗叹原来人人都有自己的感情琐事,剪不断理还乱。 他如今在沈子翎家已经住得如鱼得水,习惯得不得了。 清早起床,喂狗遛狗,他年轻身体好,起得再早,睡得再少也不见颓色。 中午回家,照例喂了再遛,晚上回家,同样流程。 皮皮鲁高兴坏了,以前沈子翎晚出晚归,它动辄在家枯等一整个白天,纵使身边很多玩具,还是没精打采,不起玩兴。 现在好了,它一天三次候着卫岚,出去了后能撒欢跑,跑再快这人也追得上;能往阳光底下窜,左右这人不怕晒;还能玩水,这人浑身衣服不超过一百块,淋湿也无妨。 唯一坏处是罐头零食给得不比以往,但卫岚吃点什么,也总会分它一口,它也就大狗不记小人过,算了。 至于卫岚,恐怕是比皮皮鲁还高兴。 沈子翎为了看小狗,每晚定时给他打视频电话。 视频里的人忙碌一天,累得语气绵绵,说起话来好像撒娇。和他说拍摄时的趣事,挖到只刺猬啦,看到许多土拨鼠了,有时抱怨天气,埋怨工作,困意倦倦,有两次挂着电话就话语渐沉,昏昏睡着了。 卫岚听着那畔的呼吸声,珍而重之把手机开免提,放到枕边,夜猫子似的在漆黑夜里睁着眼睛,幸福到睡意全无。 此后一周多,董霄雷启一如往常,二人果真黑不提白不提,将那事彻底压抑了下去。 而在这天黄昏,卫岚匆匆赶到家,拎着两大提子菜肉鱼蛋,用腿把开门汪汪迎上来的皮皮鲁驱开,径直奔向厨房。 沈子翎晚些到家,他这些天忍辱负重,跟那贫嘴恶舌的老宋偷师学厨,全为今天派上用场。 然而下午排练散得晚,菜市场又意外人挤人,紧赶慢赶到了现在,他真是要赶不上了。 他忙着洗菜备菜,烧锅热油,将第三道油焖大虾出锅端上桌时,家门忽然响了几声。 夕阳西下,瓷砖地板染着杏子酱般的黄昏影,厨房抽油烟机嗡鸣,楼上家里炒菜,楼下正练钢琴,花园里还时不时有小孩嬉笑打闹。 卫岚停步,屏息细听。 咚咚咚咚。 果然是有人,这么快就到了? 他一时紧张,放下盘子,将手在围裙上正反抹抹,又觉得不能用有油烟味的手迎接沈子翎,就还是扯了张湿巾,迅速擦完扔垃圾桶,带着春心雀跃的笑意,快步走向门口。 门开,他的笑容覆水难收,恰好,门外人的笑容也冰在了脸上。 陈林松抱着——此时此刻是攥着一捧玫瑰,愕然咬牙。 “怎么是你?” 第38章 那谁——四 瞬间的迟滞后,陈林松忽然越过卫岚,大步冲进屋里,高声叫道。 “子翎!沈子翎?!” 嘴张开了,可牙根犹然咬着,令他嗓眼里仿佛含了火。 他几乎合身撞开了主卧门,里头空荡,空气微微发闷,像是这几天都没人光顾。四件套平平整整,从床尾铺到床头,有形状紧贴床畔隆起。 那是枕头,仅此一只。 粗略一眼,他连床单纹路都还没看清,就被猛地搡在门板上,是那小子——和沈子翎险些骈居了的那小子充当看门狗来了,同样咬牙切齿地要他个不速之客滚蛋。 “滚出去,这是你家?” 与此同时,不知从哪儿窜出只雪白的萨摩耶,和那小子统一战线,正冲他呜呜低吼。 “不是我家,难道是你家?” 二人身高差不太多,陈林松被薅着领子也不挣脱,反而一把钳住那双手。 怒火中烧到一定程度,他什么教养理智全一把火烧了干净,牙缝挤字打嘴仗。 “你们还一起养了狗?为了什么?防我?他现在用的床头柜都他妈是我一钉子一锤子打出来的!现在跟你里应外合防起我来了?!” 那小子哑然,陈林松以为是自己气势压了他一头,殊不知卫岚是被这言论提醒了身份,记起自己是个三。 多出来的数字,不光彩的身份,纵使现任再怎么不尽人意,也不该有这么泼辣的三,不但敢上门讨要奸情,还要在人家来捉奸时打面锣对面鼓打上一场。 然而旋即,卫岚长久以来忧心忡忡的魔咒就被一语破除了。 “别以为我们两个分手了,就有你的可乘之机,我告诉你,没门!” 陈林松自诩体面,不肯过多纠缠,说完就要挥开,却得到了万分惊讶——亦或是万分惊喜的回答。 “你们……你们分手了?” 陈林松被他话里的惊喜弄得莫名其妙,理理领子,不快道。 “我不管子翎怎么和你说的,但我和他那么多年的感情,不是一句分手就断得了的。你尽早死了这条心。” 可眼前人怎么都不像死了贼心的样子,非但不死,还愈发蓬勃旺盛起来。 这副野心勃勃的模样落到陈林松眼里,他想起那天子翎轻飘飘撂下的“睡了”,又想这从野火要不眠不休,死缠烂打往子翎身上烧…… 他牙根都要恨碎了。 快要恨碎之际,卫岚忽然一句话,又问得他松了牙关, 愕然舌结。 “你为什么和他分手?” “关你屁……” 卫岚用不着他回答,径自猜下去。 “他做错了什么?不对,应该不是他,是你。你做错了什么?” “……” “他耳根软,但太有原则,你一定是做了什么,在他看来完全不可原谅的事。” 卫岚在某些方面直觉惊人,此刻幽幽盯他,下了判词。 “你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在第八年终于忍不住出轨了。是不是?” 陈林松震悚在原地,看面前的年轻人轻轻一嗤,伸手安抚那只警戒着的小狗脑袋,只肯施舍给他一瞥的眼神——太熟悉,太熟悉,太熟悉的眼神。带着嫌恶,不屑,甚至于高高在上的怜悯。 好像他是滩泥巴,生是不幸,如今沾了他们华贵的鞋底,是不齿。 捉奸那天,沈子翎的眼神。 年轻人开口,字还留着冷笑的腔调。 “真恶心。” 捉奸那天,沈子翎的话语。 啊啊。所以,原来你们才是一类人,对不对? 盛夏天气,陈林松浑身凉透,冷汗沁出又漆身,是唯独下给他的一场雨。 他多少年拼命生起的火,在年轻人面前微弱得可怜可悲,一吹即熄。 垂在两侧的手颤巍巍攥紧,他以为是出于愤怒,其实是出于恐惧,拳头猛然挥了出去! 出乎意料,卫岚没躲。 不是没躲开,他压根不躲,沙包似的硬挨一下,被打得身形不稳,撞上门框。 拳头结实到肉,陈林松也愣住,脚边的大白狗伏低身子,色厉内荏地汪汪大叫,犹豫着要不要扑上去咬他。 而卫岚用手背掩着破皮渗血的嘴角,缓缓抬头,眼里没有怒意,只有得逞了的细微笑意。 他低声森森道。 “你出轨不说,还闯进他家,吓到了他的狗,揍了他的人。这下他永远不会原谅你了。” 陈林松隐隐反应过来,听到行李箱轱辘声停在门口,又见卫岚望向他身后,换了神情,哀哀地,惶恐地说。 “哥……你回来了。” 轱辘声停,脚步声就格外地响,陈林松仓猝回身,刚瞟见沈子翎的身影,就被一声脆响抽偏了脸。 一巴掌,紧接着又是一巴掌。 一拳头换两巴掌,毋庸置疑,可却又始料未及,抽得在场三人全愣住了,包括沈子翎。 陈林松愣归愣,但不敢怨,要怨也是怨那噙笑看戏的,而不是怨眼前出差归来,风尘仆仆还满脸怒容的子翎。 沈子翎从没对任何人动过手,就连捉奸那天都没有,于是此刻他不光心颤,手也颤。 他用微微颤抖的手安慰了卫岚,让他在家等着,又揉揉惊魂未定的皮皮鲁,最后向门外一指,对陈林松疲倦且冷漠地说。 “出去。” “……子翎,我……” “我们出去说。” “……好。” 安全通道外的连廊悬空,二人一前一后站定,任夏风如熏热的纱巾,拂面郁闷。 陈林松来时还是夕阳西下,现在已然暮色四合,那点儿残红已经被蓝夜拖下水去。近处楼宇次第着色,远处电视塔也骤然亮起,一闪一烁,兀自热闹。 第59章 短暂的沉默后,沈子翎率先开口。 “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只是想来看看你……” “看我?我是公园展出的奇珍异兽?很招人看?” “不是,你听我……” “不是,对,当然不是。看奇珍异兽还得买门票,你呢?大剌剌过来,欺负我家狗和我朋友,真有你的啊,陈林松,入室抢劫也不带点儿东西走?客气什么?” 陈林松哑了,被掴了的半边脸火辣辣地疼,他心里却有些高兴。 他认识子翎这模样,休论平时多谦逊温和,私下里就是个窝里横,素日不得理已经很不饶人,得了理更是咄咄得能把人逼跳楼。 他记不清自己哄过这样的子翎多少次,只记得不管耗时多久,每次都能哄好。 所以这样很好,骂他打他,哪怕真要他跳楼都好,都比之前的漠然要好。 他低头,先道歉。 “……对不起。” 沈子翎不作理会。 陈林松望向门口,他带来的玫瑰也随他被扫地出门,花瓣凋残,半死不活。 “今天是我们的纪念日,子翎,你还记得吗?” 他等着冷嘲热讽,却等到撒过了火的沈子翎担着栏杆,埋头进臂弯,抛他两个带了倦意的字。 “记得。” 顿一顿,沈子翎语气掺了苦笑。 “又不是你一个人独角戏唱了八年,我也在台上,怎么能不记得?” 熬了几个月,暮春到盛夏,陈林松总算熬出沈子翎一句剖心的话,却听后续。 “那你呢?有件事我还记得,可你还记得吗?” 他有不好的预感,但不得不硬着头皮问下去。 “什么?” 高楼的风吹起沈子翎的头发,他额头白皙,像张还带着木浆气息的白纸,令人不忍添上任何笔画褶皱。 但也还是添上了,他轻轻蹙着眉头,看楼下车水马龙。 “捉到你和秘书上床的那天,也是八年前你向我表白的那天。” 陈林松不记得,却也记得——不记得日期,却清晰记得细节。 往事如风,并且是席卷多年的狂风,迫他想起那天沉郁的雨,洇成深蓝的西裤裤腿,笼屉般的学校大礼堂,表白时磕巴却又强作镇定的自己,以及记忆末端,白衬衫挽到肘际,汗涔涔,笑微微说好的沈子翎。 好大的风,他身子一晃,恍惚摔下高楼,万事万物都调转成灯带,飞速坠落,触地的一瞬却不痛。 他晕头转向往下看,看到楼下花坛一具深蓝的尸首,死状凄惨,无处伸冤,一句我爱你含在口中,陈林松有瞬间希望他一辈子不曾说出来。 沈子翎扭脸看向他,说下去:“这段时间都是你追着问我,现在我也想问问你。问问你,陈林松,为什么?” 陈林松口中快要蓄起青苔,又哪有答案。 为什么?谁有解?谁知道?为什么那天最后一杯酒送过来时没有推却,为什么被搀上出租时没说要回家,为什么那个秘书开始解领带时没有阻遏,为什么任由一切发生,再追悔莫及。 为什么当沈子翎闯进来目睹所有时,自己无数恐惧的内心深处会有丝丝缕缕的快乐,仿佛在最茹素慈悲的信徒眼前大开杀戒,尸山血海上,他悄悄品尝着血淋淋的痛快。 子翎,你要纯粹的感情,我难道不想干干净净地爱你吗?怎么我非要卑劣到这个地步,爱里一定要掺着妒恨不可呢。 许多年来,陈林松早习惯了解答沈子翎的种种问题。晚饭吃什么?高数怎样解?牙刷在哪儿?简历怎么写?这家公司的基础工资更优,还是那家公司的年终待遇更好? 太多太多,不一而足,他习惯帮沈子翎擦拭人生,也习惯帮沈子翎答疑解惑,却原来有朝一日,他自己会变成沈子翎画板上抹不去的污点,会成为沈子翎人生中一个再也解不开的疑问。 沈子翎等了片刻,只等到沉默,他便也付之一笑,重新看景。 “算了。” 没答案,就算了。 诚然,这事会成为一根不致命的鱼骨,卡进他的喉咙。他已经学会不要大惊小怪,学会世上不是事事都有答案,学会一切都变化莫测,朋友会走,老房会拆,人自然也会不爱。 可还学不会消化,消化这根不致命的鱼骨头。 但也还好,不都说百步之内必有解药?不必百步,他的解药就在五步之内,等在那道门里,可怜兮兮等着他哄呢。 陈林松委顿着,快干涸出骨骼,又过了好半晌,艰涩挣道。 “那天我喝醉了,是被扶进去的,所以很多事情记不清了。但我和你保证,拿命保证,我们两个什么都没发生。即使你没来,我也绝不会和他做下去。” “我知道。” “……你知道?” “我知道。 ” “那……” “那又怎样?你们都说我眼里揉不得沙子,是,我揉不得。沙子进眼里多难受,又痛又涩,我这双眼睛又不是只为情情爱爱准备的蚌,病上一辈子也生不出珍珠来。要我忽略眼里的沙子,和你相安无事过下去,我做不到,也不屑于做。” “……子翎,求求你,我只想要个改过的机会。” “你曾经有无数个机会不要走进那个房间,是你全部放弃了。你亲手毁了我们的感情,给再多机会又有什么用?更何况,你也不配跟我要。” 陈林松再央,再求,楼下红灯又绿,绿灯又红,多少苦楚的哀告被双手捧了送上去,可哀告无功,沈子翎一眼不看,任其散落脚边。 陈林松总算到了无言的时刻,他像从冬眠中苏醒的蛇,缓缓直起身子,太深的疑惑反倒构成冷静。 他冷冷地、静静地观察着沈子翎,只觉着陌生。 沈子翎比那天在咖啡厅里漠然太多。那天陪伴多年的玉菩萨身首异处,他看得清沈子翎眼中的疼痛,可如今眼前人恍若菩萨一座,被供在佛龛里,的确是不走不动,但也的确是不动凡心,任他怎么烧香叩拜,哪怕把头磕破了天去,也不为所动。 沈子翎觉察到他的目光,侧脸看来,即使跟他对视,眼中也还是空无一物,没有恨,没有怨,当然也没有爱……这是移情别恋了的眼神。 至于把心别到了谁的身上,陈林松将目光投向那道门,一瞬之间,眼快瞪出了血,真想拖着门里人跳楼去。 说起那天,玉菩萨破碎的那天,也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个年轻人。 哈,什么年轻人,他妈的驱不走撵不走,根本就是一头野狗似的畜生!真是能争会抢,昨天还眼巴巴盯着好肉流口水呢,转眼就叼着肉要大快朵颐了……早知如此,干嘛动用拳头,旁边明明还有红酒瓶。 酒瓶摔碎,对准咽喉,一了百了。 陈林松猛的打了个寒颤。 半天没有后话,沈子翎刚想要回去,就听陈林松开口,声音粗粝,似乎瞬间苍老了许多岁。 “你刚才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你为什么。你的心早就不在我身上了。我都不记得你上一次跟我说公司里的事是什么时候了,你多久没和我单独出去吃过饭,又多久没带我见见你的朋友们了?你以前最爱吃我做的糖醋排骨,但上次我出差回来,特地做给你,最后一盘被倒了一大半。你说太甜了,吃不惯了。子翎,沈子翎,你最讨厌世事变迁,结果你自己不也是在变?我到现在还敢说我爱你,可你,你大概半年多前就早已经爱不上我了吧。” 陈林松从兜里掏出盒烟,戒了许久,可叮嘱他的人已经好几个月不曾过问,复抽不奇怪。 点烟,吸燃,火光明灭,烟雾扑簌簌奔向沈子翎。 “你知不知道多少个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你的背影,想和你说说话,却连碰都不敢碰你。我怕你不理我,怕你不想理我却迫于好心,不得不理我。八年了,谈到最后,你又成了当年那个我高攀不起的,厅长的儿子了。” “哦,那分手不是刚好?” 沈子翎若无其事,笑着说道,“如你所愿,也如我所愿。” 陈林松一口吸尽大半支香烟,再缓缓吁吐,事到如今,他不装不演了,有什么话就敞开了,一吐为快吧。 “这些年,有些话我一直想问你,但一直问不出口。你真的爱过我吗?还是你只是沉浸在‘大小姐与流浪汉’的扮演游戏里,沉浸在为了某个人反抗父母,陪他吃糠咽菜,辛苦度日的情节里。当我们没那么多苦好吃,没那么多难关可过,或者说,当你发现我已经没法再适配你的想象,你就要拍拍翅膀飞向下一个,你理想中的‘流浪汉’了。” “子翎,说到底,你真的有好好和人谈恋爱的能力吗?从小到大,谁都爱你,但你真的有在爱着谁吗?还是说这八年只是温室里的花朵需要养分,榨干了,腻味了,就去找下一个愿意义无反顾供你吸取的花盆?” “纯属好奇,你不回答也没事。” 第60章 “现在在门里等着你回家的那个人,他对你而言到底是什么?” 烟末了,扔掉踩熄,这世上又多出一只听尽故事却无话可说的烟蒂。 沈子翎有所回答,话比烟轻:“我希望是一个和你不一样的人。” 陈林松低头一笑:“好,那我祝他永远不会变成现在的我,你也永远不会变成几个月前的你。” 沈子翎回家后先洗手,他死死攥了太久的栏杆,骤一松开,手心都能尝到铁锈味。 洗过手,他找出柜子里常备的小药箱,叫来卫岚,为他消毒。 伤在嘴角,经过半个小时,已经落成一小块淤紫,明天大概由紫转青,要栖居他嘴角许多天。 沈子翎用棉签沾了红药水,心里疼惜,手上也赔着小心,可卫岚倒不喊疼不叫苦,似乎忘了自己负伤,可以撒娇,只是看着他笑。 笑得收不住,扯到嘴角,才嘶一声。 沈子翎颇觉好笑,但被走廊里的对话牵绊着,再笑也有几分倦怠的苦意。 “他打你,你也不知道躲?” “我没反应过来嘛。” 声调逶迤,又长又委屈,跟刚才告状的皮皮鲁差不太多。 沈子翎一指头戳在他脑门上:“傻。” 分明一点儿力道没有,却把卫岚戳成了不倒翁,左摇右晃,终于忍不住,闷声嘿嘿地笑。 “被打了还这么高兴?真傻了?” “有点儿。看到你就要犯傻。” “噫”,沈子翎收拾着药箱,“真肉麻。” 本来就是小伤,大致处理也就可以了。 卫岚在这半小时加急烧好了之后的菜,如今全数上桌,由灯一照,金灿油亮,全然一场庆功宴。 卫岚自觉是位凯旋了的将军,兀自兴奋得不得了。 帮沈子翎拉椅盛饭,叨菜布盘,他自己的嘴巴因为忙着聊天,手又要戴着一次性手套剥虾,于是不急着吃。 虾剥了一只,沈子翎吃了,两只,吃了。 卫岚正伸手向第三只,沈子翎忍不住阻止,说你先吃饭吧,别剥了。 他没停,以为沈子翎是不好意思白白受用大虾,就笑着说没事,我剥完再吃。 刚剥的这只又大又漂亮,虾肉紧嫩,卫岚索性喂到了沈子翎嘴边。 沈子翎嘴唇嚅动一下,游廊里那席话和最不爱吃的虾一起反胃上来,长途飞行的疲惫和抽皮扒筋的多年恋情也围剿着他,天旋地转。 他承受不住,脱口而出。 “我不爱吃虾。” 卫岚一愣,放下了手:“哦。没事,不爱吃就不吃了。哥,你看看你喜欢吃什么,自己吃点吧。” 沈子翎点头,却迟迟没法下筷。 桌上好几道菜,道道鲜香,可却命运弄人似的,道道都不合他的适。 他知道卫岚在看,在期待,即使没胃口,更不爱吃,也还是勉强吃了几口,反而更要作呕。 沈子翎没法怪自己,都是打小不吃的东西,照妈妈当年的嗔怪,是“挑食鬼,吃一口要了你的命”了。 更知道这不怪卫岚,他提前那么久学做饭,再早早买菜,连发生了变故都坚持着把惊喜送出来。 谁也不怪,要怪就怪这段关系是一本簇新的词典,而他只读到序言。 读下去会怎样? 他从前不去想,现在不敢想,生怕词典翻阅到满,最末却是不欢而散。 卫岚再怎么乐得昏头,现在也发觉了件事,那就是——此刻,沈子翎最需要,并且只需要休息。 而他和陈林松一样,都是沈子翎现在想要解决的“问题。” 沈子翎一口一口,吃得艰难,卫岚哪忍心看下去,让他不想吃就不吃了,没关系。 而在沈子翎来看,满桌菜还没动几口,现在就撂挑子,卫岚得伤心坏了。 于是他摇头,说就是有点儿累了,没事。 卫岚只好没话找话,寄希望于占住沈子翎的嘴,不至于让他继续往里填不爱吃的东西了。 他说起这场关于恋爱的乌龙,自己怎么误以为沈子翎脚踩两只船,心里如何挣扎,又怎么跟不存在的“男朋友”斗智斗勇。 以及现在,忽然得知一切都是闹剧,他有多么幸福多么庆幸。 成效不错,沈子翎果然听笑了。 顺茬儿往下,卫岚笑道。 “要是早知道你们分手了,我就不至于偷偷暗恋那么久,连话都不敢和你搭了。” “也没那么早,差不多在五月中吧?比我认识你要晚。” 卫岚一想:“五月中,那不就是……” 他话死腹中,心里一沉。 五月中,那不就是沈子翎莫名其妙找他滚上床的时候吗? 一种早该拥有的猜测在数秒内出现,成型,落成事实。 手里的虾快被捏碎了,卫岚遏制着不让自己抬头看,知道他眼里的不敢置信太浓太重,会惹沈子翎来问。 而他则绝不能答,再怎么忍不住,也不能以问代答。 问沈子翎。 “哥,我和你的第一个晚上。那是我们恋情的开始,还是你一时兴起,针对前任的一场报复?” 卫岚掰掉虾头,纯熟顺手,三两下去壳,将肉塞进嘴里,动作成机械,他得感谢自己煮了满满一大盘,好让他有事可忙,管住手也堵住嘴。 让他不至于去问,那答案带着毒牙,会一口咬死他。 一场饭,表面谈笑风生,实则两个人都食不甘味。 彻底入夜,皮皮鲁早睡觉去了,卫岚原定想磨磨沈子翎,央他再收留一夜,现在也没了心情,并且看那样子,沈子翎同样心乱如麻,并没打算留他。 卫岚回到客卧,正要收拾东西回青旅,隔壁忽然砰地一声,旋即咚咚咚,沈子翎从未有过地撞开门来,惊慌恐怖。 “苗苗说她家里进人了!” 第39章 飞奔向你——一 苗苗家在隔壁栋,要不是小区地价不菲,严格遵循楼距,那和沈子翎家简直可以组成一双握手楼。 握手楼,用脚走也就是几十大步的事儿,若是急成沈子翎和卫岚这样的,那就更快,十几秒就到。 冲进楼里,幸好电梯懂事,停在一楼,更幸好沈子翎慌而不乱,还能记得带上电梯卡。 刷卡,他摁下十六楼时手抖得厉害,得死死咬着牙才不至于牙关打颤。 说是五内俱焚,毫不为过。 电梯不紧不慢往上升,卫岚攥攥沈子翎汗湿了的手,没收住劲,简直要攥断骨头,但二人谁都没注意到。 “十六层,到了。” 机械女声响在阒寂无人的夜里,门开之前,二人都听见楼道里另一道机械女声响起,配着密码锁一声清脆的“喀啷”——“验证成功”。 毛骨悚然。 电梯门几乎只开了条缝,卫岚就不管不顾上手去扒,沈子翎立即侧身硬挤了出去。 苗苗家门口那道又瘦又高的黑影子一愣,溜进室内就要关门! 天知道沈子翎哪里爆发出来的力气,箭似的蹿出去,将一边胳膊肘卡进门缝,硬生生挤进半边身子。 黑影子哪能放他进来,两手攥门把,一脚蹬墙,拼命拉门。 沈子翎痛出一声惨叫,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要被碾了出来,幸而卫岚冲上来,扳着门板往外掰,门缝立即宽敞许多。 沈子翎一把抓住黑影子的手臂,正要借力闯入,眼前忽然寒光一闪。 那是一把从怀里掏出的小刀! 他下意识撤回来,躲开了第一下,第二下挥来时,卫岚一脚别开大门,横挡格住了挥刀的胳膊。 黑影子力气意外地大,见一刀没中,居然能撞开卫岚,脚底抹油逃进消防通道。 卫岚大喝一声,紧随其后,沈子翎一时没拽住,只听楼道霹雳乓啷,跌跌撞撞半层楼。 沈子翎脑子都炸了——一个作奸犯科之徒,又带了凶器,虽然刀刃不大,但捅对了位置也能致命! 他拔腿就追,可只不过拐个楼梯的功夫,黑影子已经气喘吁吁被摁在了地上,那把小刀寒芒也蒙尘,掉在楼梯下。 卫岚反剪着他双手,单膝顶着后背,看样子是下了死力气,痛得那人龇牙咧嘴。 地上零星血点,沈子翎都来不及管那人,紧张地绕着卫岚转,问伤哪儿了。 要不是卫岚充当手铐没法动弹,估计要被抻抻胳膊看看腿。 伤处不难找,卫岚双手血淋淋,但不知痛似的,只是摇头,说不碍事,哥,你去找个围巾绳子之类的,我给他捆起来。 这时候,头顶传来苗苗颤抖的声音。 “子翎?子翎?是你在下面吗?” 苗苗吓坏了。 卫岚捆好黑影子,放腊肉粽子似的,扔进了楼梯间。转眼看到苗苗腿都软了,嗷嗷大哭,沈子翎心疼之余,也替好友吓得不轻,顾不上男女有别了,轻轻抱着她,一下下顺着她后心,口中喃喃安慰。 见到卫岚,沈子翎一颗心都疼不过来了,看他血迹斑斑的手,替他蹙眉。 第61章 “手怎么样了?” 苗苗都哭成那样了,闻言还抽抽嗒嗒别过脸:“卫、卫岚,你怎么……我的天。” 她哭腔更盛,“怎么、怎么流了那么多血啊?” 卫岚依然说没事,身上的便宜衣服在扭打中跟他一起灰头土脸,还破了一块,日后八成也穿不了了,他就用衣服下摆大致擦了擦血,又冲他们摊开了手心。 他并非逞强,的确是没多大事。 伤在手掌,是缠斗中被刀划了一下,不深,之所以会血流如注,是因为他需要手擒对方,伤口遭到了挤压。 现在不挤不压,血很快就止住了。 但止住归止住,在沈子翎眼里,也仍旧是一道口子,他心里就仍旧有一部分在为卫岚隐隐作痛。 苗苗一早就报了警,那边始终在联系着她,现在危机解除,但他们当然还是要来做笔录,带犯人。 苗苗和警员通话时,沈子翎本是要给卫岚简单处理下伤口——天可怜见,一天挨了两次打。 然而卫岚表示不急,悄没声打开了消防门,往里一歪脑袋。 沈子翎会意跟上,门关,昏黄楼道里,除了他们,就只有地上蜷缩着的一团人。 “怎么了?” 卫岚瞥着那人,耳语道:“哥,这种情况我们之前也遇过,没什么实质伤害,逮进去了也关不了太久。” “你的意思是?” “揍两下出出气,反正楼道也没监控。本来想让苗苗姐亲自来的,但又……” 卫岚还措着辞呢,觉着沈子翎向来通文达礼,好得都有点儿娇滴滴了,不一定能接受他的提议,更不一定能狠下心与手。 狠不下也没事,他是老宋指名骂过的心黑手狠,可以代劳。 要人想不到的是,他话还没完,沈子翎已经一脚踹在了那张脸上! 连踹带踢,看得出来沈子翎从不打架,说是痛殴,其实根本就是泄愤,殴得没有章法,所以卫岚也跟着凑了两下热闹。 地上那人丁点儿动静没有,不求饶也不说话,人肉沙袋似的,一味闷声挨打。挨到最后,牵肠扯肺咳出一颗带血的牙。 沈子翎素日理智,上头起来什么都不顾,瞪着那颗牙发狠,颇想把他满口牙打个烂碎。 倒是卫岚还冷静,蹲下把沈子翎留在那人身上脸上的鞋印拍拍干净,盘算着是不是打得略显过头,待会儿闹大了怎么交差。 警察很快来了,领头一名干练女警。 好消息是不必费心解释,因为警方同样深恶痛绝,并且认得这人,说其是屡教屡犯,被骚扰过的女生不下十名,行径十分恶劣。对那人身上的伤痕累累,沈子翎说是正当防卫,他们看看卫岚还渗血的手,再看看那柄伤人的小刀,也就信是正当防卫。 坏消息是行径已经如此恶劣,却还是没法抓进去,因为这是个有着相关证明的精神病——刚才安静似哑巴,可警方一来,他就开始直着嗓子呜哇大叫,确实不是正常人能发出来的动静,跟只大号乌鸦差不太多。 有什么办法? 没办法。 卫岚方才说得没错,没造成实在伤害,那就没法收监,此人又是医院盖章的精神病,那就更没法严惩,顶多再送精神病院里关着治疗去。 沈子翎庆幸自己狠下了心,一顿把他和苗苗两个人的份额全揍了出来,否则现在还真咽不下这口气。 苗苗刚才听楼道一阵叮了咣啷,把情况猜了个大差不差,加之她后怕又心累,神困力危,也就没再多管。 人都走后,苗苗也简单收拾了东西,跟卫岚和沈子翎下了楼。经此一役,起码今晚,她是绝不肯一个人留在家里了。 家中小猫送去寄养,还没回来,倒方便许多。 到了沈子翎家,门没开就听里头有狗大叫,门一开,皮皮鲁就汪汪汪冲了出来,是只暴怒的大棉花糖,又急又气又委屈——刚才事出紧急,它又要跟出门,遭了呵斥不说,还被一把塞回了门里。 小狗脑瓜哪能明白那么多,只知道被久别重逢的主人凶了,还搡了,不高兴。 但沈子翎旋即蹲下来,搂着小狗又亲又哄,两手捧了脑瓜子,对着那双湿漉漉黑眼睛说对不起,宝宝,让你伤心了,还给额外拆了根最爱的牛骨头,皮皮鲁立场不坚,瞬间又高兴了。 一只狗好哄,另一只狗冷眼旁观,心里挺羡慕。 他其实也很好哄,可还没人哄。 小药箱再度出山,这次不但动用药水,还用了拆都没拆过的医用纱布,在卫岚手心缠了两圈。 确定缠结实了,沈子翎问卫岚怎么样。 卫岚放下手,摇摇头,没事。 不疼吗? 不疼。 那你…… 卫岚起身:“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你们自己在这儿不怕吧?” 沈子翎一怔,这才记起出门前的龃龉,一时无言。 苗苗哭都还没哭利索,正拿纸巾擤鼻涕呢,眼睛还得忙着在二人之间滴溜转。 虽然不清楚又怎么了,但她还是拦住了目睹沈子翎沉默后神情黯淡的卫岚。 “别走!我怕!” 卫岚果然停步,但没坐下,发出一声略有疑惑的“嗯”? 苗苗心中叹气,在桌下悄悄踢了沈子翎一脚,败坏道:“子翎胆子也小,你不在这儿,我俩恐怕一晚上都合不了眼。” 卫岚没说话,看向沈子翎,耍着一味无声无息的小脾气,要他定夺去留。 沈子翎无奈,“哪有那么夸张,胆子再小,刚才不也差点儿为你英勇就义了吗?” 而后,他将目光掉转向卫岚,带了笑意。 他好面子,好得偶尔要打肿脸充面子,越是私心满满,越要尽力表演着坦然。 “时间太晚了,回去路又远,今天先留下休息吧。有什么事都明天再说。” 演技太好,仿佛他当真是心底无私天地宽了。 卫岚最终没走,留了下来,只不过因为苗苗要占据客卧,他不得不在沙发将就一宿了。 沈子翎派皮皮鲁去当苗苗的贴身保镖,小狗没白白受用牛骨头,将任务执行得不错,屁颠屁颠跟前跟后,一气跟到了临睡前。 苗苗洗完澡换好衣服,坐上床畔了,皮皮鲁也意意思思要往床上溜,由于始终没人管它,它最后都偷偷摸摸躺枕头上了。 狗嘴一咧,乐得不行。 不久过后,客厅关灯,沙发上人影模糊,卫岚似乎已经睡了。 沈子翎担心苗苗失眠,敲门一问,果然没睡,推门再看,就见客卧亮着一盏小夜灯,一片暖黄光晕下,苗苗靠坐在床头玩手机,旁边是大呼噜接小呼噜的皮皮鲁。 沈子翎关好门,走到床边,盘着一条腿坐下。 “睡不着吗?” 苗苗无声叹息,放下手机,改为专心致志胡噜小狗。 “睡不着。” “想什么呢?” “想……明天我要请假,这比上班还吓人。” “是得请假,好好歇着,这两天住在这里,什么都别想,想多了容易留下心理阴影。” “好。我还想……” “想什么?” “想吃那家新开的omakase。” “食欲还挺好,我请你。” “想玩新出的怪猎。” “明天我给你买。” “想要你那件燕麦色的风衣。” “燕麦色风衣我有五六件,你说的是哪件?” “青果领那件,就品牌方送你的定制款。” “……苗晚禾,你……” “哎呀”,见势不妙,苗苗一缩脑袋,小声哀怨,“我吓到了嘛,要漂亮衣服抚平心灵伤痕……不给就算了……” “行行行”,沈子翎懒得贫,好笑好气,“给你还不行吗?土匪一个。夏天穿风衣,热不死你。” 苗苗嘻嘻美上了,说这叫穿搭,反季节穿搭,我明天就配双靴子出门去。 三言两语就让沈子翎痛失钞票一沓和新衣一件,但瞧她这样子,不论是装的还是真的,他心里终归踏实了些。 他像送东西上了瘾,玩笑道。 “嗯,还有呢?还想什么?一起说了吧?” “还想……”苗苗也跟他玩笑,腔调轻忽,“还有点儿想韩庭了。” 沈子翎顿了一下,看她前面再怎么没心没肺,这句也是实打实的真心话。 热恋情侣四年不见,非但不见,连信都不通一个。平日里忙碌热闹,可以不想,可一旦受了委屈,遭了惊吓,甚至像今天似的,大哭一场,思念怕是要冲垮心防。 他宽慰道:“算算时间,他是不是该回来了?” 听了这话,苗苗没落个愉快,反倒神情复杂,好像学生时期提到暑假,暑假固然值得期待,可暑假前的考试却是烦得要命,偏偏又避无可避。 她不爱任由情绪缠绵,索性一键归零,干脆不想。 “不说这个了。你跟卫岚怎么回事?我看他一副委屈巴巴,要闹不闹的样子。” 第62章 第40章 飞奔向你——二 卫岚的委屈来自于沈子翎,要闹来自于沈子翎,至于为什么不闹,则还是为着沈子翎。 沈子翎全都明白,但今晚实在身心俱疲,既渡不了人也渡不了己。 他原本懒得讲,搬出同样说辞来应付苗苗,说今天先休息,明天再说。然而苗苗才不吃这一套,重重哎呀一声,你现在就说!快说! 沈子翎在心里跟自己念叨,忍着点忍着点,死丫头今天受委屈了。 他先稳住自己,后展露笑容,好,我现在就讲,大小姐,您是想先听哪一段?本人家门手劈陈林松还是游廊义释负心汉? 苗苗搂着枕头,趴在床上,双手花瓣似的捧脸蛋:“你是不是在心里骂我了?” “知道就好。” “我要从头听。” “现在我嘴上也想骂你了。” “嘻嘻。” 沈子翎无法,只好开讲,并且不加掩饰,一五一十全说了。 苗苗打小听故事最入神,听陈林松被甩巴掌,大声——后又念及屋内外小狗和卫岚都在睡觉,改为小声,小声叫好。 “太好了,真该打,早看他不顺眼!” 在听到陈林松一通连央带求,她狠狠翻了个白眼。 “马后炮,有那觉悟早干嘛去了?” 听到陈林松最末的玉石俱焚,她抬眼看向沈子翎,流露出些许了然,紧接着是恨铁不成钢。 “就因为他说这个,你就犹豫了?” 沈子翎默然片刻:“他说得也有点儿道理。” “放屁!”苗苗都忘了扮病弱,气得拍床而起,把皮皮鲁的毛耳朵震得一颠。 意识到动静太大,她赶忙收敛声量,但气势不减。 “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以来都烦陈林松吗?” “不会还是因为那次野餐吧?” “越是小事越能以小见大,本来就是他临时变卦不想去,结果到了最后,倒成你站出来说些得罪人的话了。你自己想一想,类似的事发生过多少次。他成天哄皇帝似的哄着你,其实自己就是你朝廷上最大的佞臣!” 沈子翎一笑:“你们的关系确实一直不怎样。不过我记得大学刚认识那会儿还行,后来怎么了?” 苗苗气哼哼,是忠臣熬了多年,总算熬死了奸臣,能够一吐为快。 “他刚开始多能装啊,为了追你,天天在我们几个朋友跟前装好人,追到手就不是那样了。尤其是对我,每次出去玩,跟你挨近一点儿,他就开始找借口把咱俩隔开了。我真不明白,我们从小玩到大,性取向都是男,还都有男朋友,他防贼似的防我干什么?” 沈子翎还是笑,施施然点头:“他是烂得很,你不喜欢,我这不就把他踹了吗?那你看现在这位怎么样?” 苗苗想想,也笑了,脸颊偎着皮皮鲁:“卫岚可不一样,我们卫岚多好啊,英勇的小狗骑士。” “卫岚现在也追我呢,也对你很好,这就不像装的?” 苗苗当真思索了一会儿,认真摇头:“卫岚不像装的。他之前为了跟我套近乎,送了一堆蛋糕咖啡。就算这些是掏钱就行,但今天晚上……你不是说他毫不犹豫就追了上去吗?他是年轻,是勇敢,但又不是傻,面对着拿刀子的坏人,谁还能不知道怕呀?但他还是追了上去,说明他真的是个很好的人。” 沈子翎听在耳里,说不出缘由,可比夸在自己身上还高兴。 苗苗又道:“至于陈林松说的那些话,我看你完全没必要放在心上,他就是嫉妒你。” “嫉妒我有恋爱可谈?” “差不多,嫉妒你一分手就有人爱你,也嫉妒你一分手就有人可爱。哎,不过他这种人懂什么爱不爱的,说不定他只是想挑拨你们。正所谓贱人遗计拆情侣。” “你觉得……”沈子翎沉吟着问,过了十六七岁的年纪,再和好友谈论这样的话题,总难免害臊,“我和卫岚,最后会不会重蹈这一段感情的覆辙?” 他一般不这样问问题,显得犹疑,缺乏主见,而合格的社会人士理该举重若轻,气定神闲。 但对着苗苗没关系,苗苗是家里人,知根知底。不会因为他一句问话就给他的形象大打折扣,也不会因为看惯了他工作场合的精英模样,就忘记他小时候是怎么滑滑梯摔破裤子,捂着屁股一路哭回家。 “我不知道,”苗苗从实回答,“不过,卫岚不是陈林松,你也已经不是当年十八九岁的你了。即使你们两个会有问题,会吵架,但‘你们’的结局终究是只属于你们两个人的结局,与其他任何人都无关。” 沈子翎坐得腰酸,索性也脱鞋上床,倚在床头。一条腿故意担在皮皮鲁屁股上,可傻狗睡死了,动都不动。 苗苗推开他的腿,不许他欺负小狗,继续道:“我理解你的意思,觉得用八年来试错,代价太大。可你要是因为不想做错就干脆什么都不做,即使你自己能甘心,对卫岚也是太不公平了吧?他又没做错什么,他只是生得晚,他又不是不爱你。” 沈子翎调侃:“听出来你对卫岚很满意了,话里话外都护着他。” 苗苗一哼:“我这还不是为了你的终身幸福着想。八年的确很长,但要跟你和卫岚要共度的八十年相比,那就很短很短了。” “八十年?”沈子翎哭笑不得,“我看你是把我俩合葬的坟都挖好了吧?” “可不止我这么想,我看别说八十年,要是你俩能修仙,卫岚巴不得跟你过八千年。” “好么,八千年,都活成水池里俩千年王八了。” 玩笑归玩笑,沈子翎明白她说得不假。 少年的心,说没有定准就没有定准,蒲公英似的能够随风浪迹天涯。可说是心如磐石,也就真是块磐石,爱上了谁,就死心塌地,能够爱得千千万万年一动不动。 “其实啊,我都不用啰里八嗦跟你说这么多。我就问你一件事,要是你现在放弃了,改天看到卫岚和别人手牵手走在大街上,你什么心情?” “祝好呗。” “别装蒜,我要你半夜回家躺床上时,内心的真实版本。” 现在就是夜半床上,沈子翎闭上眼睛,设身处地想了一想,而后张一张嘴,又缓缓合上。 他将手抚上心口,仿佛在和心脏确认最终答案。 最终答案是蹙眉苦笑。 “难受。” 真是难受,活像谁刚吃了柠檬就来啃掉他心脏一块肉,又酸又疼,滋滋冒血。 “那不就得了?” 苗苗立刻直起身子,搡他出去:“你在这儿装模作样想什么未来、以后,提前贷款焦虑,其实压根不舍得放手。好话不宜迟,赶紧说去吧。” 沈子翎被赶鸭子上架,边下床边回头:“现在就说?他睡着了吧?要不明天?” “现在就说。” 苗苗替他一锤定音,“放心吧,你把他叫醒说这事,他待会儿做梦都是中五千万大奖,美死他了。” “那你呢?你不害怕了?睡得着吗?” “哎呀,我不是有皮皮鲁吗?快去快去吧,对了,差点儿忘唱了。” 苗苗清清嗓子,双手做祈祷状,“‘分手快乐,祝你快乐,你小子还真一下子就找到了更好的’……” 唱罢,她将沈子翎扫地出门。 他还想再说句什么,客卧门已经在他身后关个严实,还上了锁。好个一不做二不休的丫头片子。 而他越过转角往沙发看,沙发上影影绰绰一道隆起,山峦似的,是侧躺着的卫岚。 昏黑无灯的门前,沈子翎莫名紧张,十指攥紧又松开,无声做着深呼吸。 这下好了,打从知道“恋爱”以来,问起理想型都会果断回答年长成熟会照顾人的沈子翎,现在要谈个小他八岁的男朋友了。 荒谬,幼稚,不可理喻…… 但如果真是荒谬幼稚不可理喻,他又怎么会期待得不得了。 沈子翎半天没迈出步子,是忽然嘴笨,不知该怎么开口。 八面玲珑和死心眼儿都能安在他身上,他玲珑在了名利场上,不论跟谁都能打好交道。死心眼儿在亲人朋友上了,越是亲近,他在闹矛盾时越像锯嘴葫芦,死活抹不开面子。 十一二岁的时候跟苗苗吵架,俩人冷战两个多月,最后还是苗苗服了个软,主动来找他和好。在情侣丛丛的小公园里,俩已经抽条了的少年抱头痛哭,算是奇观。 他原想叫醒卫岚,走近了又怕吵醒人家,索性褪了拖鞋,赤脚踩上客厅地毯。 轻手俐脚来到沙发后,夜凉如水,他双手摁着沙发背,微微躬下身去,像小时候在亭子里往下看金鱼似的,看卫岚溺在夜色中,好像沉在池水底。 藉着窗外溶溶月色,也趁着卫岚熟睡,他细细端详起他的年轻情人。 卫岚侧躺着,面容曲线陡峭而流利,铁画银钩,是一笔成的颜楷。 这姿势很显出他的高眉骨,他大约没怎么修过眉毛,离近了能看清零星碎茬,可他的眉毛太过自觉,自行长成两道浓秀的剑眉。 第63章 眉峰走势如此漂亮,是山野间自成的绝句。而兴许是今天破事太多,令他睡着了也微微蹙着眉头,像诗人迟疑时,不慎顿重了的墨点。 沈子翎不自觉屏息,被魇住了似的,忽然想抚平他的眉头,手指尖沾上墨水也不怕。 看过太多闲书的脑子嘀里嘟噜冒句子,其中一句是——“镜里花难折,可笑的是这探手之情”。 然而卫岚不是镜中花,是眼前人,他触手可及。 卫岚也不是池中鱼,不管他喂了多少面包,金鱼是吃饱了就摆摆尾巴,倏忽游走,而卫岚,即使还两手空空,也永远心甘情愿留在他的池塘,驻足在他眼中。 卫岚好。他的卫岚,很好。 这样想着,沈子翎噙起笑意,饶有兴味看下去。 往下,是峻挺的鼻梁,再往下,嘴角赫然一块“丹青”。 “丹青”来得蹊跷而委屈,入夜后晕开了墨,有扩散的趋势。 陈林松再怎么没打过架,也是个高高大大的成年男人,挨上那攥紧的一拳头,肯定很疼。 然而卫岚今天受的疼还不止于此,蜷在身侧的手上缠着纱布,他再怎么说没事,也是哗哗流血的一道口子,怎能不疼。 沈子翎再瞥向一旁的手机,又薄又脆的机型,屏幕也负伤,并且是一早就负了伤,碎出冰花似的纹路。用着这样的手机,真不知道天天怎么拿着玩游戏,更不知道怎么能博得苗苗口中“大佬带带我”的殊荣。 想到卫岚用这手机给他点过那样昂贵的日料,沈子翎不由摇头要笑。 他俯瞰着卫岚,带着一丝怜,许多爱,心想,傻小子,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了。 从今天开始,我也是你的…… 他忽然怔住。 从今天开始,他也是卫岚的男朋友了……吗? 也就是说,不只是他要拥有卫岚,卫岚也会拥有他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之前的种种顾虑,卫岚也都有过? 是啊,在他眼里,卫岚的确太过年轻幼稚,但在卫岚眼里,他自己何尝不是个有着八岁年龄差,八年恋爱长跑,刚刚分了手还满心犹疑的……疲惫的成年人。 那感觉好像是一阵风吹过,掀起桌上纸张的另一面。 另一面密密麻麻写满了茫然无措,疼痛犹疑,一点儿不比他的那页少,可最终渗透到他眼前的,只有爱意。 坚定不移的爱意。 沙发上的卫岚翻身躺平,叹了口气,对着上方的沈子翎慢慢睁眼。 “哥,你这样一直看着我,我睡不……你眼睛怎么红了?” 沈子翎低头笑了一下:“熬夜熬得。你装睡啊?” 卫岚不理他的问:“熬成这样还不去睡觉?” “我有话想对你说。” 沈子翎绕到沙发前,屈膝蹲了下来。 卫岚也侧过了身,二人视线齐平,他看到沈子翎所谓“熬红”了的眼睛,经过数秒已经恢复如初,是水汪汪的黑白分明。眼里有愧疚有疼惜有怜爱,好像他不是个一米八几的青年,是只巴掌大,毛茸茸的小狗,被关在笼子里一天,终于等回了下班的主人。 好么,他成皮皮鲁了。 当皮皮鲁的感觉挺好,可卫岚视线下移,眉毛一皱,忍不住说了人话。 “上来坐着再说,光脚不冷吗?” 沈子翎摇头:“没事,踩着地毯呢,不冷。嗯……你听我说。” 柔声细语中带着郑重,卫岚不由跟着提心。 “嗯。” 沈子翎做了个深呼吸,字字轻而铿锵。 “对不起。” “……嗯?” 卫岚第一反应是沈子翎真是只多情水鸟,在别处还搭了许许多多“爱巢”,藏了许许多多别的娇,合着陈林松只是首关boss,他得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有一亲芳泽的资格。 好在,沈子翎及时作了补充。 “这段时间,我只顾着自己的心情好坏,没有顾及到你,对不起。” 卫岚没想到他是要说这个,有些诧异。 这话听着挺有道理,他不怕疼不怕累追了沈子翎那么久,得到的回应除了若即若离就是似有似无,关键沈子翎并非故意要钓着他玩,纯属是凭着心意在应对他。觉得能谈了,就把他当暧昧对象来看,觉着不妥了,又抬高姿态,捎带手把他降格成个不懂事的弟弟。 说实话,他确实该怨,至少应该感到委屈。可很奇异的,不好说他是天生心大,还是追得太专心致志,总之他实在怨不起来。 现在被提醒,可他想怨也来不及了,因为沈子翎已经带着歉疚笑意来到了他跟前,眼睛在夜里水亮水亮,一眨不眨,是在观察他的态度。不说话的时候,菱唇被轻轻衔着,似乎随时能滚落一句“我错了嘛”。 卫岚心念一动,忽然很想听沈子翎跟自己这样说上一句“我错了嘛”,要拖着长音的撒娇——这不算过分,听沈子翎那意思,自己似乎挺惨的,值得拥有一点甜蜜的补偿。 这样一想,他立即装起来,面无表情“哦”了一声。 沈子翎果然紧张了,两手搭在膝盖上,探脑袋问:“别生气了好不好,我补偿你,你想要什么?” 气息吹过来,卫岚耳朵酥了半边,然而这次抛回去的,是一声更加冷冰冰的“哼”。 沈子翎又连着说了几句差不多的,眼看卫岚退得都要嵌沙发里了,他有点儿没辙了。他实在是没哄过人,只知道摆正姿态和提出赔偿,公事公办得好像下一步要列法条,一点儿不适用于恋人。 他舔舔嘴唇,尽力削薄了脸皮,柔声尝试道。 “乖宝贝,哥哥错了,饶了哥哥吧?” 卫岚整个人都静了一瞬, 而后蜷着手臂垫到了脑袋底下,靠沈子翎近了许多。 得亏没开灯,沈子翎看不到他一滚再滚的喉结,也不会注意到他把身上盖着的薄毯子悄悄提了一些。或者他要感谢客卧里已经睡甜了的苗苗,卫岚顾及着她,才记得管住手,没循着本心,一把将沈子翎拎怀里来。 沈子翎不知道这些,只知道卫岚态度有所和缓,自己这脸皮卖得成效卓著。 他抿嘴一笑,接上话茬:“我还要谢谢你,虽然我们在闹别扭,但苗苗家出了事,你还是和我一起过去了,而且还把那王八蛋摁地上了。” 他其实想添一句,让卫岚以后多加小心,不是所有恶人都只拿小刀,也不是所有搏斗都只会留下掌心一道口子。将恶人绳之以法是很要紧,但更要紧的是自己性命无虞。 但他犹豫了下,觉得道歉,道着道着突然教育上了,难保卫岚不爱听,会再度撂脸子,而他已经没有脸皮再那样哄一次了。 “这没什么,”卫岚说,“一码归一码,我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你俩陷入危险。” “无论如何,真的很谢谢你,为我自己,也为了苗苗。” “没事。” “对了,说到苗苗。当时她吓坏了,我想安慰安慰她,所以才……你别介意。” 卫岚听了个懵:“什么?” 沈子翎双手画了个拥抱的符号,卫岚依然没领会,他直说道:“我抱了她一会儿。” 卫岚想起来了,一挑眉毛,展露出真实的讶异:“这有什么的?你们从小玩到大,抱一下怎么了?” 沈子翎多年来虽然没理会过陈林松的不满,但多少受了影响,和苗苗总保留了些距离。于是此刻他也挺惊讶,没想到卫岚平日里跟个醋坛子似的,可却拎得很清,不怪苗苗看好他,成天嚷嚷着要入上一股。 沈子翎笑道:“确实。我和她绝对没有那种意思,就算人类毁灭,只剩我和她一男一女了,我们俩也只会一起灭绝。你放心。” 卫岚从没有担心过,何谈放心。不过,现成的机会摆在眼前,他顺藤往上爬。 “你要是真的过意不去,可以还我一个。” “还你一个什么?抱抱?” 沈子翎张开双手正要抱一下,卫岚已经坐起身子,跟个人型铲车似的,轻而易举把蹲在地上的沈子翎整个儿铲到了怀里。打横让他坐在自己双腿间,还顺手托住了他的赤脚。 卫岚啧道:“冰成这样,还说不冷。” 沈子翎反应过来,脚还冰着,脸蛋却已经烫得不行。 他拼命效仿活鱼,要挣脱下去,卫岚哪可能让他走,低声连说。 “哥,别乱动,疼。伤口疼呢。” 沈子翎脚心沙沙地发痒,他慌忙往下看,卫岚果然动用的是受伤包扎了的手。 这小子,一眼看不住就溜上道德高地了! 沈子翎不好骂他,小子还委屈着呢,更不好踹他,小子还伤着手呢。 什么都不好,况且,即使是好,他也做不到。 卫岚只有嘴软,箍住他的手臂则是坚硬无匹,钢筋似的,能从旧t恤下隐隐窥见肌肉线条,让他想起今晚去往苗苗家的电梯里,他看卫岚也是如此。 第64章 蓄势待发,像头目光幽暗的猎豹。 沈子翎渐渐老实了,缩他怀里,任他打着“暖脚”的旗号,从玲珑足踝一路摸到顺滑小腿。 卫岚满意得几乎得意上了,垂首看沈子翎舒展开是长身玉立,窝缩了是只精雕细琢的美丽小鸟。而他的臂弯,就是小鸟栖居的,唯一的窝巢。 卫岚不言,只是自得其乐地抱着他,沈子翎臊得慌,不能不语,找话来说。 “今天迎面撞见那个精神病的时候,你怕不怕?” “怕。” “怕了,怎么还冲上去?” 卫岚摸得差不多,让沈子翎踩着他的掌心,他接着充当暖炉。 “我不是怕他,我是怕如果今天我没在,你就要一个人撞上他了,所以我才追了上去,让他吃够教训。这样不管以后我在不在身边,你和苗苗姐都不会有危险。” 顿一顿,他添说。 “当然,还是我在身边最保险。” 沈子翎心脏怦然,过了半晌,他伸手搂住了卫岚的脖颈,给他一个漫长无言的拥抱。 不再紧绷的身体落在怀里,是软中有硬。软的是皮肉,硬的是骨头,卫岚抱着他,觉得他是一束带着筋骨的花,芬芳馥郁,锋芒暗敛。 子翎好。卫岚微笑,予以回拥,手臂一寸寸收紧,他在二人密不可分时,啜吻了下沈子翎的耳朵。 沈子翎一颤,但乖顺没躲。 他的子翎,很好。 第41章 飞奔向你——三 翌日一早,苗苗请假,卫岚补觉,只有沈子翎倒霉至极,要起床上班。 刚到公司他就被易木叫了过去,一是谈歌狮的片子剪得如何,二是问苗苗昨晚情况。 结果是剪片子的第三方手脚麻利,很快就给出a copy(第一版),而易木得知昨晚的险情后,也很为他们捏一把冷汗。 反正今天算是清闲,他特准沈子翎放一下午的小假,休息整顿,也陪陪受惊了的苗苗。之后片子上线,车展在即,忙起来恐怕连周末都要被吞,现在能歇就歇歇吧。 至于易木,出差时属他最劳碌,事无巨细全过问,回来后匆匆休息一晚,听说今天还有其他项目要请他坐镇。 他跟台家用冰箱似的,二十四小时乘七天,全年处在工作状态,由于太有用也太好用了,上头宁肯给他开六位数的月薪,也不能放他歇歇。 他本人也多年没有歇歇的意思,仿佛工作有瘾,常常能见他清晨第一个到公司,面不改色连开三场会,抽空训训工作失误的下属,再弱柳扶风地加班到深夜。 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补剂,能让那具白瘦躯体运转成机器。 沈子翎临出门瞟见易木脖子上似乎又有了枚创可贴,他隐隐猜到新补剂的名字,但不敢多想,更不肯问,故作镇定地跑没影了。 走前他去看了看何典,后者买了包子到工位吃,见他来了,跟他笑着打招呼,又问了问新疆如何,片子怎样,瞧着状态松弛不少,貌似已经从缺席勘景的打击中走出来了。 沈子翎放下心,聊了几句才走。 出了公司,正是上午十点多的好时候,街上热闹喧哗,阳光灿灿烂烂照耀大地。 他没立刻回家,而是打车直奔最近的一处商场,下车后又直奔手机专营店。 他给卫岚买了款新手机。 新手机不单在卫岚手里新,也是市面上的最新款,刚过要争破头抢购的时候。沈子翎来得巧,也来得早,正赶上新一批现货来到。 他不怎么懂手机,无非是看看外观,问问性能,拍照怎样,打游戏怎样。 导购问他是自用还是送人。 他说送人。 送谁呀? 送……对象。 导购呵呵笑起来,连连点头,说那这款很好,特别适合送女孩子。 那男……呃,我要是自己用呢? 那也很适合,我们这款是2400万的前置摄像头,三重4800万的后置,6.3英寸的…… 沈子翎听不懂这通念经,适时道,好,我了解了。那就这款了,现在可以直接买吧? 哎,可以可以。 狳-隙…… 支付宝一刷,咔嚓扣掉一万来块。 沈子翎不缺钱花,但没有滥买奢侈品的爱好,手机不算奢侈品,可在他的账单里也算一笔不小的支出。 他不心疼,这笔钱早就该给卫岚花,迟迟没花,全怪他太迟钝。看见那扣掉的一万多,他反而还美滋滋的,想到卫岚收到礼物时又惊又喜的神情,他忍不住翘起嘴角,想要提前陪他乐一乐。 出了手机店,他又被隔壁一家卖电脑的吸引进去。 里头不只有电脑,还有无人机之类的新奇玩意儿。沈子翎不懂手机,同样也不怎么懂电脑,逡巡一圈,他看见款酷炫像变形金刚的游戏本,一问价格,果然不菲。 他犹豫着,想捎带手把电脑也买回去,卫岚既然爱打游戏,怎么能没有电脑? 最终没买,倒不是稀罕钱,他是担心一次带回两件礼物,惊的成分会远远大过于喜。 万一卫岚因为东西太贵不肯收,那可怎么办? 听说卫岚老家是在沈阳,东北人似乎都挺能你来我往地客气,不是经常有抢着买单而大打出手的案例吗? 卫岚那体格,又有天赋经验加持,沈子翎可撕巴不过他。 过两天带他去专营店买吧,电脑不比手机,花样多,到时候让他自己挑一款喜欢的。 沈子翎正要走,刚忙活完的导购过来,热情问他想选哪款。 他说今天只看看,不买。 导购表示,不买也没事,提前了解着呗。你想买着打游戏还是办公? 沈子翎一听有理,况且他也不急,就停下步子,如实答道。 送人的,他爱打游戏。 哦,多大年纪啊? 十八。 哦哦,刚高考完,上大学用的是吧?你弟弟? 哈哈……差不多。 导购带路,给他介绍起热门游戏本,问他预算怎样,他说没上限,喜欢就行。 导购感慨,哎真是好哥哥。又玩笑,买台好电脑,到时候他上大学光顾着打游戏,女朋友吃醋可怎么办,哈哈。 导购哈哈,沈子翎也哈哈,哈哈完直接转身出门,在导购错愕的眼神中走人了。 沈子翎回家前打电话给苗苗,问他俩起床没有,饿不饿,要吃点儿什么。 苗苗开免提,俩人似乎在一起看电影。卫岚摁了暂停,凑过来问怎么了,哥你不是要上班吗? 上司给我放半天假,回来陪你们。 苗苗先惊讶,后感动,再不忿。 我的天,woody人真好!哎呀,但我申的是事假不是病假,亏死了。 她嘟嘟囔囔,沈子翎心情太好,哄她说不就两百多块钱吗,我请你吃饭。披萨吃不吃?就新开的那家意式披萨,吃的话给你们带回去。 苗苗说,那不是离得很远吗?你在哪儿啊? 沈子翎报了商场名字,她回,怎么跑那儿去了。不过那也不近呀,大热天的,你回来吧,我们点外卖吃。 卫岚插播,我可以给你们做饭,报菜名就行,我现在就买菜。 苗苗说那也太麻烦你了。 做个饭而已,不麻烦。正好我今天排班在下午,给你们做完吃完就上班去。 苗苗和沈子翎成天外卖或食堂,能吃到家常菜的机会确实少之又少,就应了下来。 苗苗自告奋勇打下手,沈子翎则是下到负一楼,按照卫岚给出的单子买菜买肉。 沈子翎实在是多年来养刁了,不光四体不勤,还略微有那么一点五谷不分。 挺费劲地买了两大兜子东西,他再出商场已经是大中午,躲着太阳打车回家,拎上楼热出了满额的汗。 刚出电梯他就听到皮皮鲁在门里汪汪叫,门刚开一条缝,狗嘴筒子就拱出来了,接着是整团大棉花,围着他呜呜汪汪直转,尾巴快甩天上去了。 沈子翎得到如此待遇,正欣慰地抱狗呢,苗苗探头。 “刚才我和卫岚一起下楼溜它,天太热了,我俩急着回家,皮皮鲁玩高兴了,屁股往下一坐,死活不走。我俩就跟它说,等爸爸回来带你出门玩……看来小狗挺聪明的嘛,记住了。” “啊?”沈子翎变脸好快,转眼冷酷无情了,“我才不去,外面热得要死。走了,皮皮鲁,回家回家。” 小狗不肯,耍赖不走,沈子翎怎么哄都没用,最后是卫岚出来,沉脸喝了一声,皮皮鲁立即老实,夹着尾巴乖乖溜进门了。 沈子翎还维持着哄狗的姿态,见状撑着膝盖直起身,莫名其妙笑道:“你偷着给它喂什么了?怎么皮皮鲁这么听你的话?” 卫岚边把两袋子东西提进屋,边说:“小狗就这样,你总是惯着哄着,就容易没大没小。” 苗苗点头附和:“好像是这样,就像狼群里会有狼王一样,小狗也要知道家里谁是王。你太好说话了,在小狗眼里就没那么可怕,卫岚嘛……看着凶,有时候做事也挺凶,就这样俘获了小狗。” 第65章 沈子翎抱臂歪头:“这么说来,卫岚是……狗王?”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卫岚系着围裙,攥着门把手:“皮皮鲁听我的话,我听你的话,不是正好?快进来吧,外面太热了。” 进屋后,苗苗负责把东西归类,沈子翎则是藏了手机,打算先冲把澡换睡衣,进到浴室才发现后头跟了条尾巴。 浴室门关,卫岚从后抱住他,佯作委屈:“你早上走得太急,我都没来得及抱你。” 沈子翎抬手,摸摸那拱在后颈的脑袋。 “看你睡得太香,没舍得叫你。” 卫岚溢出一声带着笑意的哼,对着镜子,他故意把嘴唇贴上沈子翎的颈侧,作势要狠狠一咬,博得怀里人下意识的一惊后,才满意地改成了一枚亲吻。 “吃了你。” 他开着玩笑,嗓音很低,仿佛带着被压抑了的滔天食欲。 沈子翎笑而不语,撑着哥哥的场面,实则汗毛倒竖,双腿隐隐要软。 他从没发现自己长着这根神经——这根,想要驯服,却更想依顺的神经。 有时候,譬如这时候。他腰间的手臂看似松泛,其实不会让他活动半分。卫岚笑笑地跟他说话,可一只手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扳住他的下巴。 他只能顺着力道往镜子里看,而镜中的他脸色绯红,头发凌乱,已经快被压在了洗手池上。而他的肩头,别了一双晦暗的、幽幽的、饥火中烧,窥伺已久的眼睛。 他依然在笑,强撑笑意,说别闹了,我还没洗澡。 卫岚不理他的装腔作势,手往下滑,抵住他的喉结,再慢慢捂住,像捂住一只颤抖温热的小雀。 沈子翎吞了一下,喉咙受阻地上下滑动,他仿佛也成了一只颤抖温热的小雀,在恋人掌心战栗。 就是这样的时候,他好想说,好想说…… 可那种话怎么说得出口,他的恋人自己都几乎还是个大孩子。 但当年轻恋人漆黑眉眼阴沉下来,当他用日后势必会酿成醇酒的沙喉咙唤他的名字,当他隐隐动怒,高鼻梁拧出细微的纹路。 当沈子翎那次实在被弄得十室九空,再榨不出什么,含混告饶,双膝着地要逃走,却被攥着足踝轻易拖回身下,喘息着呵斥他“别撒娇”。 那时候,那种时候,他好想当卫岚的“乖孩子”。 沈子翎洗完澡,换上睡衣,一出来发现家里跟换了室内香氛似的,满屋饭香。 这味道让他想起小时候,和爸妈住在家属院,中午放学回家,处处都在煎炒烹炸,一路香得人走不动道,又太想快点儿走,走过中心花坛,就能知道哪种香气是从自家厨房飘出来的了。 炝辣是油焖辣椒,酸甜是糖醋里脊,油香是回锅肉,咸鲜是口袋豆腐,伴有咕嘟嘟的声响,是丝瓜虾滑汤。 后来,家属院拆迁,父亲官场出事,曾经跟他问候家长里短的邻里邻居也都形同陌路,他搬进更严密的建筑,不会做饭,也懒得做饭,自家冷锅冷灶,打住进来就没怎么开过火。 现在,沈子翎循着过往香味来到饭桌前,有些恍惚。 苗苗凑上来说:“你家狗给你做四菜一汤了。” 沈子翎仔细一看,四菜,是油焖辣椒,糖醋里脊,回锅肉,口袋豆腐。一汤,是垫着杯垫,热气缭缭的丝瓜虾滑汤。 他愣神,偌大的家属院好像迁进了他的公寓楼。 “他怎么知道……” 苗苗:“他问我你爱吃什么,我就告诉他了呀。他那么喜欢你,还不是你爱吃什么就做什么。嘿嘿,不过饭后甜点是我爱吃的酸奶。” 沈子翎望向卫岚,卫岚看似忙着拿碗筷,实则在偷瞄他的反应,被发现了也不慌,微微歪了脑袋笑了,有孩子气的得意,像在问他怎么样。 他要讨夸奖,饭桌上,沈子翎就把夸奖一串串抛出去。况且,这顿饭做得确实好吃又好看,非常值得一夸。 三人且吃且聊,聊起之前打怪猎,苗苗扛着狩猎笛四处抗伤奶人,沈子翎端把轻弩在后头摸鱼输出,要是没别人进队,他俩磨磨唧唧,一条龙能打好久。现在卫岚来了,多了个太刀侠,想必一切会大有不同。 聊得热闹,沈子翎想,其实大有不同的何止游戏。在这桌上吃的上一顿饭就在昨晚,昨晚俩人都灰头土脸,尽力说话也还是相顾无言 而今天,大有不同。 两顿饭之间只隔了十几个小时,可谁能想到这十几个小时里,会藏了一场天翻地覆。 饭后,沈子翎若无其事拿出了新手机,如愿送了出去。 卫岚没推脱,只是很惊讶,没想到沈子翎上午到商场是为了买手机送他。 而后,就像沈子翎想象且期待的那样,卫岚高兴得很,喜欢礼物,更喜欢这份心意,要不是下午排班定了,他简直想请个假在家里摆弄手机。 他拿着手机,翻来覆去地看,他比沈子翎关注这些,知道这款机型的种种好处。 但再好也比不上给他买来手机的沈子翎,卫岚说这下无以为报了。 苗苗说,那就以身相许加给他天天做饭吧,田螺小狗。 田螺小狗笑道,这不是在奖励我吗? 沈子翎在一旁,笑得云淡风轻,嘴上说你喜欢就好。 心说看吧,我送的,他喜欢! 过了一会儿,卫岚依依不舍出门去了,留下俩真正的上班族在家享清闲。 沈子翎借着洗水果的名义,来到厨房,这里有扇小窗口,正好能看到刚下楼的人。 午后,零零散散有上班上学的出门,说来这地方住得多是年轻人,可在他又高又帅男朋友的衬托下,所有人都成了地里刚挖出来的土豆。 本在客厅陪皮皮鲁的苗苗溜达过来,摇头哼笑。 “恋爱脑。” 楼下的卫岚走入花木掩映中,沈子翎收回目光,回道:“我还恋爱脑?” “不是恋爱脑你过来洗香蕉?光顾着看男朋友了吧?” 沈子翎一怔,低头剥了水淋淋、黄澄澄的香蕉,边吃边说:“爱干净。” “你也真是的,暧昧时期对人家拒之千里,一谈上就谈得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你吃不吃香蕉?” “你这么喜欢他,他将来走了怎么办?” 沈子翎咀嚼一顿:“他要走?去哪儿?” 苗苗意识到歧义,更改道:“我不是说他远走高飞,我是说,人家到时候要回青旅了怎么办?你能舍得吗?” 沈子翎继续嚼:“嗯。” “要么,你让他住过来得了,这样你还能天天吃上热乎饭。” 沈子翎咽下最后一口,扔了香蕉皮,皱眉笑道:“我让他住进来,就为了让人家给我做饭?那我成什么了。” “成为一个……一天三顿都有家常菜吃的健康男人?再说了,不光是吃饭,最重要的是你们每天都能见面了呀。” “是吗?我看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招来了个大佬陪你打游戏吧?我早就看出来你嫌我轻弩攻击低了。” 苗苗挠挠脸蛋:“哎呀……这也是一方面嘛……” 对这一点,沈子翎的确动心,可的确没做好决定。 要说恋爱是登山第一阶,同居就是已经在开m记甜品站的半山腰了,哪能一步就迈上去? 沈子翎思忖半晌,暂时没想出个结果,顺手从篮子里拿了蓝莓清洗,等着给皮皮鲁吃,而后说。 “再说吧。卫岚晚上六点半下班,我去接他,你要不要一起出去转转?” 第42章 飞奔向你——四 说是六点半下班,然而他俩在家嫌闷,五点一过就带皮皮鲁出门去了。 到了咖啡店,小狗惯例不让进室内,他们就坐在了延伸出来的吧台旁。 吧台是木质,经年累月粹出了咖啡香,配两把同样木质的软坐垫吧台椅,沈子翎和苗苗一人占据一把,皮皮鲁绕了几圈后,也拍屁股坐下,吐着舌头,傻乐看街景。 此处离公路有段距离,并不嘈杂,头顶支出来一爿米白的遮阳篷,将傍晚琥珀酒般的阳光挡去了大半。这里邻着写字楼,但也不乏闲人,吧台旁散放着几副矮桌和露营椅,有情侣来约会,姐妹来聊天,也有人抱着吉他写一段,唱两句,唱两句,再写一段。 街景流丽,行人三三两两,没了清晨的劳碌,都显出一款懒洋洋的松泛,像支蓝调曲子——一如咖啡厅里正播着的这首。 沈子翎去前台点咖啡,远远看到卫岚系着咖啡店的深色半身围裙,在专心致志过滤冷萃。 负责点单的是邵店长,原本正在擦前台桌面,一看沈子翎,似乎是笑着哎哟了声,而后扭头说。 小卫,先别整那个特调了,你来点单。 卫岚跟被打扰了实验的学生似的,说等会儿,马上好。 快来!我还能害你吗? 卫岚只好放下东西,擦手换位。您好需要什么。他说着抬头,看到笑吟吟的沈子翎。 第66章 “哥,”他惊喜道,“你怎么来了?” “我男朋友在这儿上班,等着接他呢。” 沈子翎的手撑在台面上,卫岚悄悄覆住,捏了捏那只薄薄的巴掌。 “那你可能要多等一会儿了,男朋友上次早退被抓,现在只能正点下班了。” “怎么还早退?” “肚子饿了,店长又在跟客人八卦,没空管我。” 邵店长边补豆仓边嘟哝:“好歹背着我说啊,光明正大的说早退,要不是看你长成那个样子,我早就……” 沈子翎忍俊不禁:“没事,我等着就行。本来也是和苗苗带小狗出来转转。” “好,那你想点什么?还是和原来一样?” “嗯,我和苗苗都是。” 卫岚打单子,沈子翎又说,“哦,对了,我还想来一份……” 他抬眼,见沈子翎和方才一样,笑而不语看着他。 他也跟着笑了,食指指了自己,做着无声的口型:“我?” “你也在菜单上?” “隐藏菜单,只卖给熟客。” “哈……” 这边打情骂俏,那边有个一起看戏的客人凑近邵店长。 “在你们这儿当熟客还能泡店员?还有名额不?” 邵店长擦着杯子,一撩眼皮:“那个已经被包养了,现在只剩我了,来泡我吧。” 客人啜饮咖啡,缓缓退下。 咖啡很快端上来,一并上桌的还有两客蛋糕。 沈子翎说我没点蛋糕,卫岚收走托盘,眨眨眼说点我就送,二人相视一笑。 苗苗吧嗒了下嘴,刚旁观这俩人谈了半天恋爱就受不了了,蜜里调油,大庭广众调得旁若无人,把所有无辜群众都腻够呛。 又低头看咖啡,她的一杯澳白,裱着很精致的郁金香拉花,而沈子翎的香草拿铁上则赫然浮着一朵饱满白心。 这小子……真的是,这小子。 卫岚不能多待,送完咖啡又额外给皮皮鲁弄来一纸碗的“狗狗奶油”就进店干活去了。 外头静下来,只有附近的吉他手还在揪着头发写歌,弦子一崩,像拉坏了的二胡。 苗苗端起咖啡杯,送到唇边。 她披着及腰的蛋卷发,愈发显得脸小,被咖啡杯一挡,只露出眼睛,揶揄地逡巡沈子翎。 沈子翎先想忽略,可那眼神昭彰得快成两道激光了,灼得他由里到外,从皮到肉都隐隐发烫——这分明是他小时候装相被拆穿时的待遇。 自打他上了大学,谈了前任,日子逐渐向成熟人士靠拢,苗苗就没什么机会动用这眼神了。 现在好了,连这眼神都请了回来,着实不难想象苗苗的后话。 他忽略不成,半笑半恼。 “怎么了?” 苗苗飘开目光,若无其事放下杯子:“没什么呀。我可什么都没说。” 沈子翎沉默几秒,找补:“卫岚年纪小,我哄他高兴而已。” “好好好。” 这是不用张嘴都能稳赢的论题,苗苗才懒得跟他争。正如“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沈子翎的心虚也已经胜过了无数论据。 闲聊几句,夕阳渐渐西沉,像一颗剥开了的饱满红杏,路边陆续支起缀了小彩灯的摊贩,卖发卡挂饰什么的。 二人谈起昨晚的险情,再看此刻的安然,明明还没隔日,却恍惚已经隔世。 苗苗小匙搅着咖啡,说。昨晚做了个梦,梦见韩庭回国了,俩人躺床上抱着聊天,聊着聊着就睡着了。结果越睡越热,睁眼发现韩庭怎么长了满身白毛,再看原来是皮皮鲁臭不要脸,拱她怀里来了。 沈子翎笑了一阵,问:“你想他了?” 勺子一顿,又绕,碰杯发出细微锵啷声。 “我不知道。说不好。” “嗯?” “有时候很想,巴不得他立刻回来。但最近听说他真的要回来,又……焦虑得不得了。” “他什么时候回来?” “具体日期我也不清楚,他表妹和我说,大概是这月月末或者下月月初吧。” “你和他表妹还有联系?” “有啊,妹妹前段时间来这边出差,我还陪她玩了一圈呢。” 沈子翎一挑眉毛,又听她说不只表妹,她还经常找俩人共友打游戏,上次逛街,甚至遇到了韩庭的妈妈。阿姨请她做了美甲又吃了饭,后来正在店里试裙子,韩庭恰好打来电话,阿姨特别开心,说苗苗也在这里,打个招呼吧。 一转脸,苗苗已经跳出了十米开外,远远挥手说阿姨再见,改天再一起逛街。 逃之夭夭。 说话间,沈子翎忙着在手机回消息,分她一句啼笑皆非:“你就把人家扔那儿,自己走了?” 苗苗不搅银匙了,改玩头发梢,小声道:“我之后有和阿姨解释嘛……阿姨也没说什么,只是笑话我幼稚,韩庭也幼稚。” “实至名归。那四年来,你们真的恪守约定,一次都没联系过?” 苗苗点头。 沈子翎打出最后一个字,缓缓后靠,还亮屏的手机上,联系人先显示着“对方正输入”,那头弹出一句“那就拜托你了”,联系人遂恢复真身,正是韩庭。 沈子翎在心里给这俩人定了性。 幻想家。和。幼稚鬼。 幻想家和幼稚鬼的故事很简单,十一年前,他们还正上高一。情窦初开的年纪,俩傻孩子一见钟情,而后对彼此展开了为期一年的暗恋。 暗恋期间,韩庭是否有碎碎念烦死好兄弟,不得而知,反正沈子翎快被苗苗念叨死了。 唧唧复唧唧,苗苗当户织。 当苗苗又一次哀戚戚说校车太挤,没来得及和他搭话的时候,沈子翎不知第多少次地从试卷中抬头,说你去不去表白?你不去,我去。 苗苗大惊失色,你也喜欢他? 沈子翎攥紧了黑笔。我是替你去! 苗苗尖叫,不行! 拖来拖去,沈子翎没替成,苗苗更是个怂蛋,韩庭稍微好些,总算在高一暑假鼓起勇气——兴许鼓得太多了,他在静悄悄的市图书馆和苗苗表白时,凝重得好像苗苗一旦摇头,他就会微笑说好,然后镇定下楼,一头栽进荷花池里当妙蛙种子。 后来,他也确实想栽荷花池里,羞得、高兴得,因为苗苗用《撒哈拉的故事》垫着写给他一张纸条,上头是“我也喜欢你”。 懵然抬头,他第一次发现女孩子的脸红漂亮过夕阳。 这样算来,他们应该是谈了十年。如果,把不曾通过一封书信的这四年也包含在内的话。 不联系是苗苗的主意。 二人都是美术生,后来一起集训,校考,考进同一所美院,大学恋爱走遍了天涯海角。 再然后,所谓命运啊,前途啊,未来之类,轻巧一指,纵使再亲密的恋人也会被指向不同的道路。 那年毕业,苗苗和沈子翎共同通过面试,进入kap,工作至今。韩庭则是通过了签证,只身前往佛罗伦萨,留学至今。 分别前夕,鲜少争执的两个人陆陆续续吵了半个多月,深夜数次动过分手的念头,又都在清晨时刻流着泪拥抱和好。 仿佛是潜藏多年的种种问题全在十来天里爆发了,一心一意要拆他们在大陆两端。 现在他们好歹同处一室,嘴巴说不出的话,眼睛能代替掉泪,手臂能张开拥抱,双脚能不顾怨愤,径自走到对方身边。 但半个月后呢?佛罗伦萨远成了真真正正的“翡冷翠”,几万公里的距离怎样都走不完,冲着虚空伸出手去也不会被回握,双眼哭出了血,也哭不到对方面前。 在临行的沉默清晨,苗苗说,要么,干脆不要见面呢? 不是要分开的意思。我是说,爱情就像瓶子里的汽水,要么拧开了一口气喝完,要么就永不开封。我不想像其他异地情侣一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靠着盼那几天见面来给恋情续命。况且,也续不上的,汽水开封太多次,很快就会没汽了吧?与其这样,还不如…… 韩庭牵过她的手,接道。揣在怀里,等着再次开封的那天。 那天早上很冷,太阳是一点模糊的温暖,隔着遥远的距离,仿佛有四年之久。 同样的故事,沈子翎隔了几年再听一遍,仍旧理解无能。 他受不了异地恋,更受不了四年不联系。不过,人和人毕竟不同,他需要人常伴身侧,而韩庭和苗苗……他俩从高中就是出了名的神经病情侣。 想不通,干脆不想,沈子翎更专注于苗苗眼下的问题。 “那他现在要回来,你们那瓶汽水终于能开了……听着怎么有点儿怪。总之,你不应该是开心更多吗?” 苗苗默然良久,轻声说:“可我已经不是四年前的那个我了,他也不是四年前的那个他了。” 四年,汽水变质也未可知。何况爱情保质期兴许更短。 “子翎,我发现我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以前觉得他学雕塑可帅了,可现在我满脑子都是,他回国后要去上班吗?就业前景怎样?单干还是找人进工作室?雕塑在国内多小众啊,他能不能养活自己呢?我一边担心着这些,一边在想,这样的自己还能和他在一起吗?如果他回来后我们就分手了呢?或者……我不知道,如果是别的呢?如果……” 第67章 她犹疑不安地望向沈子翎,而他明白她的言下之意。 “你是担心他有了别人,像陈林松一样?” 韩庭出国前,他和陈林松还是圈内人人艳羡的模范情侣,再看现在呢? 苗苗单手撑住额角,椅子高挑,一阵风吹过来,吹得她的长裙摆窸窸窣窣,整个人摇摇欲坠。 她开口,嗓音脆弱。 “我不知道,我不该怀疑他的。如果是以前的我,我一定不会考虑这些,但是……” 沈子翎揽住她的肩,晃了晃,宽慰道:“分开四年,你会想到这些很正常。而且,究其本质,我和陈林松的确不合适。不管当时伪装得再好,心里也会有一些瞬间明白,我们不是一类人,注定走不到最后。” 苗苗有些怔了:“我以为你们当时很好的。” 沈子翎无可奈何地笑笑:“情侣么,好都是好给外人看的,至于真正怎样,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过,人又同时很擅长自欺欺人,明明知道有问题,但还是选择忽视,为了稳定,或者干脆因为懒得处理,就能一拖拖好多年。怎么不算害人害己。总之,你和韩庭究竟怎样,你自己才最清楚。不要骗自己,但也不要吓唬自己,他如果是良配,你一定早就知道了。” 吧台朝着店内,他不自觉望向卫岚,笑语呢喃。 “一定早就知道了。” 旋即,卫岚走进储物间,沈子翎回过神,又看向苗苗,笑道。 “意思就是这么个意思,由我来讲可能没什么说服力,毕竟就在昨天,我还着急想把人家推走呢。良配,真爱什么的,时间还没印证过,我暂时也没什么发言权。” 说到这儿,卫岚已经下班,换了围裙走了过来。招呼是对着两个人打的,接下来的一连串欢声笑语则是专供给了沈子翎。 苗苗口中埋怨,却又微微笑着,看着好友的轻松笑脸,心中很认真地反驳着他刚才的话。 不对,子翎,你很有说服力哦。 第43章 飞奔向你——五 三人回了趟家,但没久留,卸包袱似的把皮皮鲁卸下,就又出门逍遥去了。 反应过来的皮皮鲁在门内惨叫,哀怨得电梯下了好几楼还余韵犹在。 苗苗不忍,问是要去哪儿啊,现在很多餐厅都宠物友好,让狗狗进了吧。 沈子翎看看手机时间,七点二十三,正是霓虹夜晚的开端。 他揣起手机,面对徐徐打开的电梯门,神秘一笑:“带你去找夜生活。” * “敢问沈先生,你是打算在我学校里找到什么夜生活?” 三十分钟后,苗苗仰脸看母校石雕的门头,诚恳相问。 “好久没回来了,你不想进去逛逛?” 遇到想不通的事,苗苗向来懒得多想,于是在片刻的狐疑后,顺滑妥协了。 “也……行,那走吧,先申请个校外人员访问。过会儿去我们西食堂吃吧,他们那儿的铁板饭好吃,就是不知道还开没开着。” “就是我每次来找你,你带我吃的那家?那家是挺不错。” 他俩聊得热火朝天,全然没发现旁边的卫岚还在仰脖子四处看,看得一声不吭,但同样热火朝天。 苗苗的母校是一所享誉全国的美院,离市区不很远,坐落在个缓坡上,刚进门就是条波浪般的车道,人和车在上面都是上下起伏,放眼望去,衬着墨蓝夜色,像在近海。 三人一路慢慢逛,苗苗给他们介绍校内美术馆,馆体仿佛一只拆碎了的魔方,色彩琉璃,直通通的线条密而不乱,整体来看,又像一窠别在半山腰的漂亮鸟巢。 这同样是本市的地标性建筑,每一支城市宣传片都少不了它,现在虽然已经八点多,但也不乏有人在旁边拍照打卡。 越过美术馆,有水声淙淙,顺着铺了彩砖的梯田台阶,会来到一汪不小的喷泉池。 旁边叽叽咕咕许多鸽子,个个肥美圆润,显然没少被投喂面包饼干。 喷泉池中心,有一座身着长袍,垂首饲鸽的女神像。 分明是刻刀一点点凿出的大理石像,可不论是臂弯的轻纱,及腰的细卷发,还是肩头振翅的白鸽,都有着轻盈的触感,女神面露恬静隽永的笑意,睫毛濡湿,仿佛下一秒就会掀动眼皮,望向来客。 苗苗说,美术馆底下的雕塑每隔几年换一次,都是拿奖了的才有资格被摆到这里来。水平越高,奖项越有分量,摆在这里的时间也就越长。 现在这一座,名字叫《清晨》,已经在这里放了四年。 她顿一顿,脸颊飞红,不无骄傲。 这是韩庭的毕设。 母校占地面积不小,除了美术馆和喷泉池,还大有可逛。 绕回主干道,这儿在办一场小型的“百团大战”,道两边立着不少社团摊位,在二次招新。 卫岚见有架子鼓社,就站住看了一会儿,人家招不来新,正百无聊赖守着架子鼓发呆呢。看有帅哥驻足,就问他要不要来一段,他有心在沈子翎面前装一把,就真来了一段。 过程中渐渐围了两圈人,他刚结束就被热烈叫好快捧到了天上去,副社长趁热打铁,先想拉他入伙,后想拉他去当救星。 卫岚只想讨男朋友的好,可四周乌泱泱地人挤人,男朋友都被挤到外圈去了,天知道看没看到他最后还转了圈鼓棒。 他匆匆说不用,副社长哪肯放过救星,说哥们,玩这么好还不加社团,可惜啊! 卫岚说,还行吧。 副社长说,你这水平只是“还行”?! 卫岚说,我的意思是,不加社团也不算可惜,还行吧。 副社长张张嘴,不依不饶又说。来呗,哥们,你大一的? 卫岚直言,我高三的。 副社长彻底无言以对,摸摸下巴又摸摸后脑勺,干巴巴道。 那……那你走吧。明年考学校考来我们这儿呗,到时候我正好就当上社长了,咱俩到操场所向披靡去。 卫岚失笑,看向副社长的眼睛,点头说行。 再往后逛,植被蓊郁,道路渐细渐窄,终于在荷花池畔清减成了一条石子廊桥。 荷花清香,莲叶田田,此处太偏太远,四野已经静得像画。 静中有一点点的闹,虫鸣唧唧,蛙声阁阁,咕嘟嘟是夏夜的热浪,他们坐在低矮围栏上,时不时能听到池塘里噗通一声,不知是青蛙还是锦鲤。 沈子翎和苗苗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当初大学时,他常来找苗苗,两个人不是情侣,却比一般情侣还能溜达,从大门口一路溜达到荷花池,聊得闲话不断。 卫岚有一搭没一搭地旁听,话中出场的人物他都没怎么听过,故事也云里雾里。 他顺手折了旁边一枝桔梗,指腹捻着浅紫的薄花瓣摆弄,心中闲适而安然。 他好喜欢这所学校。 喜欢美术馆,喜欢雕塑喷泉,喜欢路上说不清名字的树木草花,喜欢随处可见的作品展。 他记不清上次近距离嗅闻到艺术气息是什么时候了,在驴友团鬼混一年,人文的地方,他却全没怎么去过。 他那二位老友,弥勒受够了城市,就是想出来吹吹自然风,老宋更不用提,寄情山水,几乎就是个野人。 有这老两位挟带,他都忘了城市中也会生出瑰丽的花,而人类恒妙的思维,向来是宇宙的第一珍宝。 再想起架子鼓社团里那人的话,明年考来…… 他不太懂美院招生标准,只看文化成绩,他肯定绰绰有余,可要是加上美术……他会画画,但没专业学过。要是跟着集训一年,再参加校考,不知道会考出什么成绩。 他望向幽幽荷花池,池水对岸,闪烁着美术馆的夜灯。 不知道,能不能到这里来。 他扭脸,又望向嘴唇一开一合,正笑着说话的沈子翎。 更不知道,能不能以主人翁的身份,带他的子翎逛一逛校园。 过了不久,他们溜达到了苗苗口中的西食堂,如愿吃到了铁板饭。 食堂很大,比锈月排练场地的大学食堂更大,冷气十足,档位丰富。 由于时间已经晚了,他们赶到时,铁板饭大妈正收摊到一半。原本人家都不想接这单生意了,然而苗苗嘴甜,撒娇说毕业好几年了,就想着这一口呢。哄得大妈喜笑颜开,立刻就开火炒上了,最终上菜时,肉多得快溢出来。 三人坐到吊顶极高的落地窗边,各自守着一份热气腾腾的铁板饭开吃。 刚点单的时候,沈子翎忘了旁边还有个吃壮饭的,没给额外加份菜,如今担心卫岚吃不饱,他就把饭里的肉拨了一半过去。 卫岚不肯,被沈子翎胡噜了两下脑袋,要他乖。 苗苗旁观,看得笑出来,帮着劝道,卫岚你放心吧,子翎就那点儿小鸟胃,从小到大只爱吃零食,不爱吃饭。你要是心疼,过会儿给他买杯奶茶去呗。 哦,还有,我这条情报收费,所以……嗯,我就来杯芋泥波波好了。 第68章 卫岚只好含羞带愧地拿起勺子,幸福开吃——早饿了,又不好意思说。 期间聊天,苗苗聊起以前和韩庭无聊,两个人拍了一系列测评,花了好几周把几个食堂里的所有菜全试了一遍。花了不少钱?这倒没什么……重要的是俩人一起胖了十好几斤,腰都圆了。 韩庭表示没什么,抱着她说软乎乎的特别好,我去减了就行,你这个体重刚好。 苗苗对着镜子泪眼婆娑,才不信他。即使她胖到两百斤,这人也只会由衷赞叹,哇,好漂亮的苗苗球。 于是两个人就一起减,冬天也在操场晨跑,连着跑了两个月,总算瘦溜回来了。 然而旋即,新年到来。苗苗那年陪韩庭回家过年,被七大姑八大姨热情投喂,独自充了十斤的气……之后如何拽着韩庭陪绑沙场,苦苦再减,就暂且不提了。 沈子翎看苗苗嘴上说着如何焦虑,不知怎么应对暌违已久的恋人,实则声声不离他,句句都是爱。 那样契合的伴侣,四年不见,终究想念。 卫岚好奇,问她大学情侣一般都做什么。 苗苗回忆着答,说无非就是压操场,看星星,四处乱转,再依依不舍在宿舍楼下分别。唔,或者说,吻别?没什么新奇的,但因为对方是爱的人,又在那样一个爱情浑身乱窜的年纪,所以谈得还是……怎么说,如火如荼。 卫岚瞥向沈子翎,心想那他当年是不是也和前任“如火如荼”过?哦,他们还是要避人耳目的同性恋,这下好了,暗通款曲,更刺激了。 沈子翎聪明,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面上笑笑地说话,桌下用鞋尖勾了勾卫岚的小腿。 瞬间就哄好了。 食堂临近关门,四周没人,灯也昏黑,只剩头顶一盏。 于是鞋尖缓缓上移,最后甚至轻轻踩了下卫岚的大腿。 卫岚那风吹草动都要突发情况的年纪,怎么经得起这个,他霍然站起,说我去买奶茶,而后转身就要逃。 沈子翎叫住他,招过来,一手牵住他的衣领,另一手拿了餐巾纸,给他擦了擦嘴角。 好了。沈子翎对他一笑,去吧。 卫岚走了,苗苗先骂沈子翎坏蛋,后又带笑看他,看得他浑身毛楞楞,问怎么了?又从我身上发现什么了? “我发现啊……” 苗苗说。 “你变得会照顾人了。是你特别喜欢卫岚?还是因为他年纪小?” 沈子翎取纸擦嘴,并不否认,说大概都有吧。看着他高兴,会不由自主就想笑。 苗苗瞟了瞟卫岚的背影,轻轻皱了眉头:“子翎,你们两个现在这样是很好,但你有没有问过卫岚将来的打算?” 沈子翎一怔:“现在就问,太早了吧?” “就是因为你很喜欢他,他也很喜欢你,这种问题才要早早提到台面上来说。” 沈子翎若有所思地不语,苗苗又问:“你对他了解有多少?他为什么才十七八岁就不上学了,爸妈在哪里,将来又打算怎么办?这些都要问清楚呀。” 沈子翎记起那次在酒吧,闲聊间卫岚确实提到过家里,说家里管得多,而他实在无法服管。 他和苗苗一说,苗苗犹豫着皱眉。 “所以他和家里闹掰了?但什么样的家庭才会放任儿子跑出来而不找不管呢?我觉得没那么简单。” 不消她说,沈子翎同样打那时就怀揣着一份困惑,至今无人可解。 不过多时,卫岚拎着三杯奶茶回来,问吃好了吗,我们走吧? 苗苗说好,不过等一下,我去上个洗手间,顺带补个妆,大概…… 她冲沈子翎眨眨眼。 ……需要五六分钟吧,麻烦你们等一会了。 五六分钟,够问清很多事情了。 沈子翎明白这话题逃避不得,便选了个较为委婉的问法。 卫岚不是笨人,听话听音,听出来沈子翎想问什么,只是故事酝酿着,不知道该怎么说给他听。 他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专制的父母,叛逆的孩子,世上最厌离也最难以割舍的君臣。 他爸妈都是高知分子,同一所985的授课老师兼教授。从实来说,二位做人做得很不错,要是这也有职称可评,他们估计在这方面也会双双当上教授。不论同事还是学生,亲戚还是邻居,所有人提到他们,都会露出心悦诚服的笑容。 然而,在父母一事上,他们却在第一堂课就缺了席。 卫岚从小爱玩,汽车娃娃造房子,有什么玩什么,可爸妈从小管着不让玩。 要玩,得拿成果来换,比如吃下一碗健康但讨厌的西兰花。 这样的交换持续到他小学,渐渐失了平衡。 卫岚要学架子鼓,爸妈说好,考了满分就让学。满分试卷呈上,爸妈却再也不提这事,问起就是“不够”。 可从那开始,他的努力就再也没有“够”过。 那感觉好像不停地向井底投硬币,可井口窄小,只能听见一句句“为你好”,井底深邃,兴许根本就是无穷无尽。 换了旁的孩子,估计会委屈哭泣,反抗也只是反抗在父母身上。 可卫岚与众不同,他委屈了也不哭,或者他的情绪并非委屈,而从来都是“愤怒”。 爸妈不让,他就越过爸妈,找伙伴的表哥偷学。学到和朋友意外闹掰,被告了一状,爸妈震怒,但都是知识分子,不肯动用拳脚,只好恶狠狠训了他一顿,剥掉饭后看电视的时间,禁足在家。 他才无所谓,变着法儿地溜出去。 翻过窗,撬过锁,伪造假条,伙同旁人。 爸妈先还苦口婆心,后来发现这孩子有根钢筋的脊椎,死犟死犟,只要他不想,谁都改不了他的主意。 所以就变了,他们渐渐改用一种缄默的暴力互相对抗。 到了高中,他把离家出走的朋友偷藏在房间,足足藏了一个多礼拜,最后发现时,对方父母气得指他鼻子骂,骂过又指向了他爸妈的鼻子。 爸妈这辈子没受过这样的羞辱,灰头土脸,一怒之下,说再也不许关门,我们随时进屋监督你。 卫岚坐在床上,说不要,连说三次,第二天他的门锁不翼而飞。卫岚甚至不肯大闹,只是在房间里连着三天不吃不喝不眠不休,最后直接躺到了医院里去。 他头铁,打小就没有回寰,跟谁碰起来都是金石铿锵,宁折不弯。 父母妥协了,同时高三来到,卫岚得到了“考个好分数,之后上大学选专业,你爱怎样都好”的承诺,双方进入为期一年的休战期。 休战持续到放榜当天,卫岚成绩特别好,好到连爸妈那些老师朋友们都打来电话道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看来你们家又要出名教授了! 爸妈难得有了笑脸,分明自己就是老师,却还找了不少人帮他咨询报考。可卫岚早看好了自己的专业,他爱电影,要学编导。 这话说出来,如果按照电影风格拍摄,这一幕的特写会打给父亲手里的茶杯。这是茶杯的遗照,因为在几句话的争执后,它将被摔在地上,粉身碎骨。 小时候的卫岚犟起来已经牛都牵不动了,如今的卫岚更是铁骨铮铮,没有商量的余地。 他不商量,爸妈一咬牙,也不跟他商量,报考当天临时改掉他的志愿,改成首都985,他不是不爱说话吗?那就学个工科,将来进实验室,埋头研究,评职称,捧奖项,造福社会! 卫岚当天发现,那是他第一次在家里发火,摔烂了他从小到大的所有奖杯奖状,而后当天深夜,背包离家。 朋友打电话劝他,说别太气,回家吧,要走又能去哪儿?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 他取出电话卡,一并掰了扔河里。 胳膊拧不过大腿,他真他妈受够当胳膊的日子了。 他是活生生的人,不是他们挂在胸口可供炫耀的勋章。 很简单的道理,他有声无声地大喊无数遍,十七年来,世界恍若未闻。 好。那好。 既然所有人都迫不及待规划着他的未来,那他就一走了之,走到一个没有未来的未来之中。 “卫岚?” 沈子翎微微探头,唤他回神。 卫岚一怔,食堂外头的灯也关了,显着他们头顶这盏小小吊灯更明更亮,犹如舞台打光。 他慢慢道:“我爸妈……对我不是很好。我十七岁那年终于受不了,所以跑出来了,直到现在。” 沈子翎早猜到是这样的故事,没想到居然当真——不是经常有那样的新闻吗?未成年被父母虐待,不给吃不给喝,还成天恐吓家暴,孩子不堪其苦,逃离原生家庭。 …… 灯光灼灼,照着个天大误会在二人之间滋生。 沈子翎深深叹气,紧攥住卫岚的手,说我明白了。 ——其实一点儿没明白。 他说,我以后会加倍对你好,你再也不用害怕了。 第69章 卫岚说,哥,我不怕。 沈子翎酸酸楚楚,欣慰一笑,把他搂到怀里。傻孩子,还逞强呢。 等苗苗回来,暗中相问,沈子翎冲她千言万语地摇摇头,小声说。 “别问了,反正是个可怜孩子,以后好好对他就行。” 苗苗莫名其妙地看向前方的卫岚,再回想卫岚那显然是打小衣食无忧养出来的做派,无论如何不相信卫岚会可怜。 到了校门口,该打车回家,可沈子翎打完车忽然开口,对苗苗说。 “跟你说个事。” 苗苗路边买了串大鱿鱼,边啃边看他:“唔?” 沈子翎取了张纸,又指指自己嘴角:“我凌晨把昨天你家门口发生的事告诉了韩庭。” 苗苗接过纸,缓缓擦嘴,预感大事不妙:“嗯……” “他急得要命,不想等月底再回来了。” 鱿鱼抖了抖。 “那……那他……” “嗯,提前回来了。” “啊???提前到什么时候了?!” “今天。” 沈子翎好整以暇,一瞟手机,对她笑道:“两个小时后就到了。” 第44章 飞奔向你——六 出租车上,苗苗偎着后座窗户吹风。 夜风簌簌,吹得她的卷发乱纷纷向后奔逃,一颗心杂草丛生,比头发更乱。 司机很健谈,又难得遇见卫岚这种肯跟他闲扯的乘客,主驾副驾聊得热闹,沈子翎在后面时不时搭两句腔。 只有苗苗,一言不发,成了一只嵌在车角的苍白蜡像。 司机注意到,瞟着后视镜问她怎么了,是不是晕车了,还是天太热,要不我关窗户开空调? 苗苗往前看,目光在后视镜和司机相接,笑得有些勉强,说没什么,不是晕车。不用开空调,开着窗户挺好,还能吹吹风。 司机点点头,说小姑娘那你有啥事就说哈,转而又去和卫岚胡侃体育新闻了。 苗苗重新窝回去,头发挡去她大半的脸,无袖连衣裙裸出的肩头忻薄,乍一看简直瘦骨伶仃。 沈子翎眼看这些,无声叹了口气。 他今早刚收到韩庭发来的航班行程时也吃了一惊,没想过此人动作这么迅速,更没想到罗马有直达本市的航线。他上票务网查了一下,由于日期太近,那票比金子贵,而且只剩商务舱,两万多一张。 仅凭这点,沈子翎认为苗苗至少可以放心韩庭的近况了,能拍下两万多买一张回国机票的留子,在国外想必混得不差,回国后也不可能挨饿了。 再一细想,沈子翎发觉异样,打字问你不是在佛罗伦萨吗?怎么那么快就到罗马了? 佛罗伦萨到罗马其实不远,也就两三个小时的行程,可要当天往返,再赶飞机,那就势必赶不上了。 韩庭表示他这两天刚好来罗马见朋友,就直接从这儿起飞了。 至于身家行李……幸运的是,签证护照等一样不少;不幸的是,除此之外,几乎一样没有。 登机之时,他给沈子翎发了张照片,照片里的他背着个扁扁的卡其双肩包,背景是大包小裹同登机的旅客。 那时候的沈子翎回他句一路平安,撂下手机,苗苗正穿着家居服躺沙发上傻乐着看综艺,全然不知男朋友已经偷偷攀上万米高空,正在来见她的路上。 如今,苗苗知道了,也蔫巴了。 沈子翎靠过去,之前已经问过三番,苗苗郁郁不肯说,现在只好再来问五次。 “想聊聊吗?” 苗苗不语,她预计中一个月的缓冲期被压缩到了两小时,而窗外风景飞逝,一分一秒推她向一逃再逃,终究逃不脱的结局。 她半晌苦笑,搂着自己的一双手臂,轻声说:“子翎,如果我希望飞机晚一点到,再晚一点,或者永远别到……这是不是说明我是一个很糟糕的女朋友?或者,是不是说明我根本不爱他了?” 沈子翎一怔,还没回答,司机缓缓刹车,爆了句粗。 前头的卫岚也皱眉:“前面怎么堵成这样?” 沈子翎和苗苗这才发现刚才的顺畅道路荡然无存,出租车噎在了车流中,前方堵了个水泄不通,车灯晃人,四下全是焦躁的喇叭声。 等了十来分钟,往前挪了十米不到,司机前看后看,只见前头车子茫茫,看不到头,后面不停有新车并入,看不见尾。 他挺不好意思,问他们几点的飞机,还赶不赶得上。 卫岚待不住,反正车已经塞死了,索性下车到前面问去了。他快去快回,带回一条坏消息,前头发生连环车祸,道路瘫痪,清理出来少说得一小时。 一筹莫展之际,司机提议说可以从下面村子里走,虽然绕了点儿,远了点儿,不过他自己就是这个村的,肯定不会给他们带迷路。 三人同意,车子又过了十好几分钟才终于捱到岔路口,拐进匝道,又转小道,真如司机所说,进了村里。 村里人睡得都早,此刻十二点多已经黑灯瞎火了,土路又窄又颠簸,起先迎面还远远有车来,车灯一打,两边就得错开,半个轱辘压在地垄里才能过去。后来越走越寂静,房屋隐去,两边全是黑压压的水田,好像还路过了几座坟包。 卫岚浑然不察,还在和司机唠嗑,说之前在川西那边的盘山路上怎样怎样。 苗苗却下意识有些害怕了,暗中扯扯沈子翎的袖子,要他看手机。 他看到苗苗问。 【我们是不是越走越偏了?】 附图是她始终盯着的地图导航,他们确实离前往机场的主干道越来越远了。 沈子翎望向窗外,四野都没人烟,他隐隐提了口气,给卫岚发去。 本以为卫岚聊得热络,不一定能看手机,没想到他一听特别提示音就顿了一下,而后嘴上继续接司机的话茬,自然而然地开手机,回消息,再熄屏,继续说下去。 沈子翎点开他的回复,是【放心,有我在】。 然而下一秒,车身剧烈一颤,几个人都吓了一跳。 司机立刻靠边,下车查看,卫岚紧跟出去,又回过头来,单手把着车门,矮身低声嘱咐他们待在车里,一有情况就报警。 他自己没遇过,但从老宋的侃侃而谈中得知过这种事。司机把人拉进荒郊野岭,再谎称出事,等人一下车,同伙就等在车外。 沈子翎放不下心,也想下去,但让苗苗单独待在车里,似乎更危险。 无法,他只能紧张盯着司机围着车走来走去,死死攥着门把手,打算一有异常就冲出去帮卫岚。 好在,虚惊一场,司机真的只是热心肠的司机。 坏在,车被路上石头扎破了轮胎,彻底废在了路边。 司机挠挠头又抓抓脸,直跟他们说不好意思,这趟出来实在太倒霉了。他已经找人过来换轮胎了,但得等好久,到时候只怕赶不上飞机了。 时间早已过了午夜,一点多钟,几人困在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沈子翎很快给了解决方案,说自己找找能不能联系人过来接一下。又问司机,顺着这路一直走就能到槐县是吧。 司机连连点头,对对,到槐县离机场就近了,十一二分钟的事。 沈子翎先试图打车,无果,深更半夜,外加上附近堵成了一条曲折红线,不会有司机接单。他再翻找联系簿,地方太偏太远,朋友星罗棋布,全不在附近,易木倒是离得算近,只是……大半夜打扰上司好眠,何止是胆大,根本就是找死。 他犹豫片刻,瞥见仰脸望着星空发呆的苗苗,把心一横——得了,舍命陪发小,找死就找死吧。 他打过去,迟迟没人接,就在他要放弃的时候,电话忽然接通。 “喂?” 易木的声音带着喘息,压抑了也依然汹涌的喘息,除非他是把手机放在了八百米跑道的尽头,否则,没人会在半夜喘成这样。 除非…… 沈子翎猛一激灵,易木问他怎么了,他估摸易木在忙,不会有空出来接人,而等他们忙完……鬼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 于是他说没什么,道歉说打错了,家里小狗不小心摁到了…… 临挂电话,他听到那头隐约另一道男声,带着笑意说不忍心冷落下属,怎么就忍心晾着我了? 易木回应的内容很无情,语气却也带笑,显然在调情。哼,你算什么东西? 我不算什么东西,那你还…… 嘟嘟嘟—— 沈子翎心情杂乱,攥着挂断了的手机站了一会儿,感觉他最敬仰的好上司像走在大街上平白被狼叼跑了,悔不当初拉了这段皮条。 卫岚也效仿着他,在四处打电话,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老宋,拨过去,对面非但不接,还蹦给他两个字的回复。 卫岚莫名其妙:“宋哥为什么叫我滚蛋?” 沈子翎:“……谁知道呢。” 卫岚只好继续找人,这次给弥勒打过去,倒是接了,也可以来,只是他正在夜钓,钓点远在城市另一边,要赶过来,保不齐也得一个小时。 第70章 这下真没法子了,他们正要再找人,黑漆漆的道路另一头忽然有两道摇摇晃晃的车灯往这儿来。 离近了看,那是辆运货的五菱小货车,挺老挺旧,车斗里堆着土豆萝卜西红柿,大约是要拉去早市的。 三人加司机,连挥手带大叫地拦下了车,好话说尽央求人家带他们一程。 货车司机也是个爽快人,二话不说同意了,又说不用钱,顺路的事。不过他这车不好往机场开,但能给送到县城里,县里打车就方便了。 哦,还有,我这副驾全堆的东西,可能得委屈你们坐后头的“露天敞篷座”了。 到了这时候,他们才不在乎,连声道谢。 爬进车斗,苗苗又探出身子,问出租车司机。 师傅那你一个人在这儿,没关系吗? 司机摩摩半光了的后脑勺,笑着说没事,我爸妈家就在这村子里,等过会儿车修好了,我就回家住一宿去。好久没回来了,这一下子说不定是天意。 货车开起来,三人都跟着一颠。 兴许是因为露天,夜风拂面,丝丝缕缕的沁凉。三人窝在车斗里,抬眼看星斗如河,听近处夏虫鸣鸣,远处人家院里的狗不时汪汪叫,车子每过一个坑洼,他们仨就跟被筛的豆子似的,颠颠哒哒。 三人看着彼此,忽然都笑了出来。 货车司机也很好聊,从驾驶座后头的小窗户里聊天,聊起自己家的菜园子,这个夏天长得特别好,今天就收了打算拉到早市去买。还热情招呼他们尝尝西红柿,挑大的熟的吃,可干净了,都没打过农药,衣服擦擦就能吃。 盛情难却,三人挑挑拣拣,最终一人捧了只拳头大的西红柿。 一口下去,酸甜酸甜,汁水四溢,还真挺不错。 苗苗瘦,腿也长,屈膝蹲在车斗里,胳膊环膝,两手抱着西红柿吃。 沈子翎今天穿了条白裤子,不想弄脏,就听了卫岚的话,坐到了他腿上。 卫岚坐在崎岖不平的麻袋上,一手搂了沈子翎的腰,怕他坐不稳摔下去,另一手拿了西红柿慢慢吃。 沈子翎见了苗苗那样子,笑话她,说怎么原形毕露了。卫岚,你是不知道,她从小就爱蹲着吃东西,跟猴儿似的,每次都被叔叔阿姨训,训了十几二十年了还改不过来。 苗苗笑着一哼,要你管! 刚说完,车子一晃,一滴西红柿汁啪嗒掉她白裙子上了,晕了一小片。 苗苗看着那一圈红晕,捧着汁水淋漓的西红柿,莫名讲起当初的事。 和韩庭的事。 当年他们去集训,画室偏僻,紧靠大山,每天封闭化管理。 那个年纪嘴最馋,可画室不给点外卖,就算给点,这地方穷乡僻壤,也点不到什么吃的。 苗苗馋得没法子了,韩庭就大半夜翻墙出去,隆冬天冷,打不着车,他就扫了辆共享单车,过去五公里,回来五公里,骑了十公里给带回来了一大兜子好吃好喝。 苗苗欢天喜地了,拿回去跟室友分。 他们宿舍在一楼,韩庭双手担在她窗前,在冷天里热得头发都要蒸出白汽,也不说话,笑吟吟看着苗苗欢呼雀跃。 剩下几个女孩子也开心极了,叽叽喳喳闹了好久,直到忽然熄灯才噤声,各自回到床铺。 没了灯亮,月色是唯一的光。 苗苗从屋内探头,胳膊也撑在窗沿上,问他吃的什么? 韩庭说,还没吃呢。 苗苗惊讶,你……你不是……什么?我以为你先给自己吃过了? 韩庭依然是笑,月色如练,他长睫毛的影子合在眼下,像一把小扇:没有,光想着带来给你了。 苗苗问,那你的那份呢? 韩庭露出有点无辜的神情,苗苗这才意识到,敢情自己是把韩庭那份慷慨激昂分出去了。 苗苗好内疚,说要补偿他,韩庭却并不在意。 那个时候年纪小,牵手都要酝酿。韩庭伸手,食指去钩苗苗垂下来的小指,有些羞赧,轻笑着问她明天想吃什么? 韩庭几乎以一己之力喂活了苗苗一个宿舍,偶尔查得严,翻墙行不通,他就搜罗周边能点到的外卖,再攀到墙头取外卖,费劲地偷渡回来。 不光有外卖,有时甚至还有水果。画室外的山上有棵桑葚树,底下的都被摘得差不多,只有上端还累累挂着红黑红紫的一串串桑葚。苗苗画室的位置正对着那树,每次瞧见都犯馋。 韩庭发现后,当天就叫苗苗到树底下,拿了件外套兜在下面,他爬上去摘了往下扔。 后来,桑葚是吃了个饱,那件外套却被染得完全穿不了了。 苗苗评价他,照你这个捕猎的能力,在远古时期高低得是个酋长,我说的。 画室的日子很枯燥,日复一日,每天与其说是跟画笔做斗争,不如说是跟自己日渐崩溃的心防反复斡旋。 二人专攻不同,白天在不同画室,说不上话,不过晚上学生们一起画速写时倒是可以挨着。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就有那么多话可聊,谈天说地,若不是十点多要各自回寝,简直能聊一通宵。 画室平时不放假,过年放得也少,苗苗犹豫再三,还是没回家,许多年来第一次在外面过年。 大年三十,为了方便管理,画室没让学生自由活动,于是他们依然埋头画着,气氛郁结。夜幕降临的时候,近郊有烟火升空,苗苗实在想家了,没忍住攥着笔抹了下眼泪。 下一秒,身旁有人惊呼,你们看窗外! 苗苗含泪往窗外看,看到韩庭怀抱许多不知哪来的烟花,举着一根点亮了的仙女棒冲她笑着奋力挥手。 那个晚上真的好开心,距离苗苗的十七岁已经过去快十年了,她淡忘了许多许多大年夜,却依然清晰万分地记得那个晚上。烟花纷飞,韩庭在周围人的笑闹声中拥抱了她,说没关系,苗苗,我还在这里。 如今车斗中的苗苗用指腹摩挲着那一小片晕子,笑得恍如当年。 眼见她不如方才那么焦虑了,沈子翎把吃了一半的西红柿递给卫岚,要他一并解决掉,分出唇舌来进一步开解好友心结。 他首先回答了出租车上没来得及回答的问题。 “你只是害怕,所以本能地想要逃避,但这不说明你不爱他,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你非常爱他,非常在乎他,才会怕到这种程度。” 苗苗吃西红柿,静静地听。 “你从小就心大,之前去舞室,被那些比你早学的小女孩欺负排挤,你一点儿都不在乎,该怎样还是怎样。但是后来,你还记得我们初中吵架,最后俩人跟傻子似的,躲在公园里哭吗?” 苗苗失笑,点头。 “对啊,就是这样。你在乎你的朋友,在乎我,所以只是一丁点的小事也会让你难过。你的心是很敏感,它能识别得出你爱谁,同时,你的心也很坚强,它会让你坚定不移地向你爱的人走去。” 像当年苗苗第一次上台舞蹈表演一样,沈子翎和她一起注视着聚光灯下的舞台,对她说。 “苗晚禾,自信一点。” 下车再打车,卫岚为了答谢货车司机,买了一大兜西红柿,跟圣诞老人似的提溜着。 沈子翎问苗苗,现在还害怕吗? 苗苗深呼吸,仰脸望向夜空——她一路上都频繁地望向空中,总有飞机一闪一烁,在墨蓝的天上划过一道云线。 这儿离机场已经很近,此刻有一架铁鸟轰鸣着向机场降落,她抬头甚至能看清机翼和起落架。 韩庭会不会在里面呢? 这样想着,她笑着摇头。 “不怕了,也不焦虑了,我只是……我只是好想立刻就见到他。我有好多故事想讲给他听呢。” 时间是最巧言令色的骗子,但我相信他的爱。我也相信我的爱。 紧赶慢赶,到了机场还是迟了。 机场有自助售花的机器,卫岚本来想买一束给沈子翎,没想到里头空无一物,花全被不知道哪个神经病买光了。 已经半夜三点,机场里比白天冷清许多,但人依然不少,有候机的,有延误的,有拿着电脑远程加班的,还有小孩吃巧克力糊了满嘴满领子,被家长教训得嗷嗷哭。 只是,越往对应的接机口去,人就越稀疏。到了接机的一角,灯光被挡得昏昏,座位上只有零星几个人,要么蒙脸躺着,要么环臂小憩,空气寂静。 苗苗有些茫然,不知道是不是终究来得太晚,难道韩庭已经先打车回去了吗? 正不知所措,不远处忽然来了个抱着萨克斯的人,径直走到他们身旁,而后旁若无人开始演奏。 与此同时,那几个原本在休息的人都默默打开了行李箱或背包,里头除了一件乐器外空无一物。 他们拿着什么长笛竖笛,小提琴中提琴,甚至还有圆号长号和……三角铁? 他们是训练有素地合奏起来了,要是细听,苗苗会发现那是她高中时最爱的歌。 第71章 可现在她哪有闲心管这些,不明所以看了一圈,没找见摄影机,确信不是什么整蛊节目。 “不是,这帮人好像有点儿……要不我们还是……” 话中断,她看到有人从廊柱后现身。 穿一身过分庄重的西装,抱着买了自动售花机所有花束才拼凑出的捧花,紧张得很明显,每一次呼吸都是深呼与深吸。 他在不远处望着苗苗,羞涩欢喜,温柔专注。 苗苗没忍住,噗嗤笑出来。 好像什么都不重要了,裙子上的汁水,鞋上沾的田埂泥土,周围叽里咕噜的演奏。 什么都不重要,她只看她的眼前人,看她阔别四年的恋人慢慢走来,就好像高一军训时,淋了满身雨,落汤鸡般狼狈的她躲在屋檐下,视线里闯进个同样淋雨了的傻子。 那人看到她的第一眼就怔愣了,脸颊很快红起来,明明自己被浇得更狠,却从书包里掏出完好的一包纸巾奉送上来。 你、那个,你先擦一下吧。 等她接过,男生瞥她一眼,又迅速移开,似乎外头的雨比她更好看。 我叫韩庭,跟你一个班的…… 她说,我知道,我记得你。喜欢画画,对吧? 她主动伸出手。我叫苗晚禾,朋友都叫我苗苗…… 男生笑了,目光又忍不住落在她身上。 过去十一年了。 十一年后的现在,天知道苗苗有多少话想对韩庭说。 她想说你什么时候烫的头发呀?还是说在那边吃多了意大利面,头发自然就会变卷了?你说两句意大利语我听听呗?哎意大利黑帮片拍的是真的吗?你是不是瘦了一点呀?这身西装还挺好看,是在那边订做的吗?还有还有…… 好多好多,还有还有。 我想你了。好想你啊。 韩庭压抑着的话与故事并不比苗苗少,可此时此刻,他有更重要的,更非说不可的话。 他深吸一口气,手往西服外袋伸,单膝跪地。 “……苗苗。” 这动作苗苗在影视片里看过无数次,如今自身演练,她一颗心登时怦然。 韩庭定定看她,指尖剔开那只小盒的卡扣,盒里是一枚果然如此的,闪闪发光的宝石戒指。 他真的好紧张,声音微微在颤。 “苗晚禾,我们结婚吧。” 第45章 温蒂公主的侍卫——一 回程路上,二人果然有说不完的话。 韩庭头发烫了卷,苗苗好奇手感,他就低下脑袋任摸,同时说起自己如何筹备这场婚礼——真是一时兴起,从头至尾只告诉了沈子翎一人,要其充当内应。 也多亏了沈子翎,这次求婚才得以浪漫收尾。 毕竟除了那枚买了后就一直贴身携带的戒指,韩庭什么都没带回来,西装乐队捧花,全靠沈子翎联系张罗。捧花堵在了半路,韩庭只好买空了机场鲜花柜,在机场席地而坐,拼凑出一捧最漂亮的。他们颠簸在星夜之下时,韩庭借机给周围人发了……那叫什么来着? 他顿一顿,赧笑道。 “喜糖,是这样叫的对吧?” 沈子翎笑着说对,想起机场里吃巧克力糊了满嘴,给训得嗷嗷哭的小孩儿,心说原来是你个新郎官的杰作。 两位小情侣刚一碰面就升级成了终身伴侣,只等一场盛大婚礼来完满,一时说说笑笑,粉红泡泡溢满到飘出车窗。 沈子翎不插嘴,笑笑地听着,看着,心里没来由空落落的,好像他也在吃他们的喜糖,用的却是被蛀空了的牙。 放在腿上的手忽然被勾了一勾,是卫岚背过手来牵他。他们的手垂下去,食指相勾连,像一道摇摇晃晃的桥。 沈子翎一怔,轻轻笑了起来。 回到市区,天已经蒙蒙亮,属于黑夜的靛蓝被稀释,朦胧涂抹在城市天际线。 鸟鸣灵脆,唧唧喳喳,是只属于清晨,还没被车水马龙淹没的热闹。 几人没急着回家,而是在家门口吃了顿热气腾腾的早饭。 早点摊刚支上,塑料凳子都得自己拿,他们甚至坐了一会儿才等到第一屉包子出笼。一并来的还有油条烧饼豆腐脑,抄手水饺蛋烘糕,他们奔波一夜,都饿得不行,遂点了满满一桌。 沈子翎担心卫岚死要面子活饿肚子,就不停给他夹东西,卫岚不推却,给什么吃什么,定位介于乖狗狗和垃圾桶之间。 任谁都能看出这俩关系匪浅,韩庭忍不住好奇,多看了几眼。 沈子翎留心到,落落大方介绍道:“差点儿忘了你们还不认识。韩庭,这是我男朋友,卫岚。” 卫岚从容不迫咽下东西,又扯纸擦了擦嘴,越过桌子握了握手,笑着叫了声韩庭哥。 外表十分体面,任谁都挑不出错来,内心实则很懊悔,头一次光明正大顶了“男朋友”称号,怎么光顾着吃了,都忘了给人家留下点儿好印象。 韩庭有些懵懂,跟着说好,等苗苗去盛粥时跟了过去,悄声问怎么回事,我记得以前不是这个吧? 苗苗把盛满的一碗递给他,另拿一只空碗,说道:“早踹了,这个是刚换的,看着是不是比那个陈林松好多了?” 韩庭回瞟一眼,担忧说:“好是好,但是不是年纪不太大?” 苗苗一哼:“要年纪大的干嘛?图他心眼多还是图他跟秘书劈腿?” 韩庭错愕不已:“劈腿?” 苗苗把这一碗也盛好,老神在在嘱咐道:“你出国四年,不知道的八卦多着呢,等我回去跟你说。你现在可别在子翎跟前多问,人家新婚燕尔正高兴呢,提那个老帮菜干嘛。” 不消她说,韩庭也明白。 苗苗又说:“别看卫岚年轻,他比陈林松靠谱得多,昨天晚上,啊不是,前天晚上,我家里不是差点儿有人闯进来吗,就是卫岚冲上去把那个人钳制住的,他胳膊上还因此被划了一道呢,你看现在不还缠着绷带?” 韩庭说起这个就后怕,深以为然点点头,说那我要送点谢礼给人家,送点什么好? 苗苗失笑,看他把那身租赁的不合身西装换下,如今通身上下皱皱巴巴,还留着刚下飞机的狼狈样,一时不无怜爱。 “我破衣烂衫的好老公,你现在拿什么谢人家?恐怕过会儿我还得先找卫岚借两件干净衣服给你穿。” 韩庭不语,为那称谓默默红脸——说来也是,明明大学四年也是成熟恋爱,怎么出国几年,乍一见面就又被打回原形,成了高中时牵手都要踌躇的小孩子了。 苗苗方才一时顺嘴,现在耳尖也通红,没好到哪儿去,她在韩庭开口前把两碗热粥都塞给了他,自己转身逃回桌上了。 吃完回家,苗苗问卫岚能不能借几件衣服。 卫岚很无所谓,说没事,都拿去也行。那都是宋哥之前在地下商场五十块三件给我批发的,还有两件出去的时候刮破了,弥勒给缝了几针。 沈子翎蹲下身子,哄慰着一宿没见人,此刻嘤嘤叫唤的皮皮鲁,心说你那两位朋友也够难的了,成天给你当完了爹又当妈。 转而,他又仰脸,跟卫岚说等我周末休息了陪你去商场,给你重新买几件。 卫岚笑笑,有点儿忸怩,说哥不用了,你刚给我买了那么贵的手机。我青旅还有别的衣服,都能正常穿。 沈子翎埋头跟皮皮鲁脑门对脑门,逗着小狗,不以为意道:“那不一样。再说了,新衣新手机配新人,这才衬对。” 另一双新人结伴回去后,这家里的二人一狗待了一会儿,沈子翎睡是没法睡了,索性洗漱上班,争取早去早回。 他刷牙,卫岚也刷牙,镜中俩人手拿水杯,满嘴沫子,咕噜咕噜又一起吐掉。 再洗脸,卫岚捧着深蓝大毛巾,边擦脸边问:“哥,你是不是不太开心。” 沈子翎用擦完脸的洗脸巾顺手擦干净了台面,抛进垃圾桶,答:“没有,怎么了。” “真没有?” “真没有。” “啧。” “啧什么?” “你骗我。” “没骗你。” 卫岚不吭声了,等沈子翎看去,就见他目光沉沉,好像含着一声老气横秋的气要叹。 沈子翎莫名其妙地心虚,转过身靠着台面,环臂笑说:“好,那你倒是说说,我有什么不开心的?” 卫岚直言:“苗苗姐要结婚了,所以你不开心。” 沈子翎置之又是一笑:“胡说,朋友结婚,我高兴还来不及,为什么不开心?” 卫岚把毛巾挂回去,有样学样,也抱起了手臂,只不过他更高大,此刻底气也更殷实,这样居高临下地与沈子翎对峙,目光炯然,照得人心透明,逃逸不得。 “她要结婚了,即将迈入下一段人生,谁知道朋友在她往后人生的占比还有多少?你们从小形影不离,可之后兴许分开的时间会更多,所以你会不开心,或者用个更确切的词,‘怅然若失’。” 第72章 卫岚终究把那口气叹了出来,微微歪头又矮身,要看进他眼里。 “哥,子翎,他们是要成为终身伴侣了,但我和你也是一样,所以我不希望你需要在我面前刻意隐瞒自己的情绪,好不好?” 沈子翎内心翻涌,沉默良久,泄气笑说:“有时候觉得你很幼稚,刚好符合十八岁的年纪,有时候又觉得你很成熟,成熟得简直……” “简直?” 沈子翎犹豫向他望去,说不出后半截话。 ……简直,像一棵苍苍郁郁的大树,让我想要不顾一切地依靠上去,变成可以骑在树杈上撒欢的孩子,对那树洞悄声倾诉,千千万万年。 沈子翎舔舔嘴唇,掉转了话头:“你没说错,我确实有一点儿……‘怅然若失’。怎么说呢……” “嗯,我在听。” “我只是看着他们,忽然想起来小时候和苗苗玩过家家,她横行霸道,奴役我洗衣做饭照顾小玩偶还得上一天班。不陪不行,小丫头片子又坏又娇气,不陪就哇哇哭。我没办法,只能忍气吞声陪她玩,再找机会溜走。有次特别惊险,我刚溜进楼道,就听见她从后头风风火火杀出来了,满小区大叫沈子翎你给我出来!” 他摇头,笑得好怀恋。 “我回家吃饭,边吃边觉得劫后余生,当时就想,这以后得什么倒霉鬼才得跟苗晚禾结婚!然后二十年过去,刚才,那个倒霉鬼就坐在我旁边,紧紧牵着她的手,脸上是拿整个世界交换也不屑一顾的幸福笑容。我再看,看到她无名指上的戒指,才猛然意识到,原来她真的要结婚了。那个娇气的、跋扈的、和我认识了二十多年的,我最好最好的朋友,她要结婚了。那感觉就好像我看着自己的童年时光和少年时代被装进一个匣子里,然后……” 他放轻声音,五指指尖捏在一起,又轻轻张开,星子四散。 “‘啪’,灰飞烟灭。” 他不和卫岚说,是觉着卫岚自己还处在“一场婚姻的产物”阶段,说出这些话好像一场对人生的恶意剧透。 可卫岚笑了,攥住他的手,搂他在怀里。 “真傻。” 沈子翎挣扎不满:“嗯?” 卫岚搂得更紧,胆大包天,柔声还重复一遍:“哥哥真傻。她走得再远,你们以前的时光都还在那里,不会褪色,更不会像你说的那样,灰飞烟灭。况且,要不是你昨天帮韩庭哥安排了西服和乐队,他没办法在机场如愿求婚,如果你没有那么耐心地劝苗苗姐,她也不会有勇气去到机场。你看,虽然你觉得自己没办法在苗苗姐以后的人生中占据多少份额了,但其实她以后的人生的开始里,甚至婚礼,第一次吵架,搬家,或者他们会考虑要一个孩子……在她以后人生的种种开始里,你都会在。” 沈子翎渐渐柔软下来,回拥住了卫岚,回拥住了这棵新生的,修长的,枝桠未丰的,属于他的树。 窗未关紧,风一吹,千叶鸣歌。 他听到自己闷声说。 “卫岚,不要回青旅了,住下来吧。” 上午十点刚到,卫岚就亮相了青旅,老板问他终于肯回来了? 他一摇脑袋,说不是,是回来拿行李加退租的。 怎么退租了? 老板挺纳闷,嫌这儿不好? 卫岚说不是,捎带手给老板多打了俩礼拜的住宿费,感谢他这段时间的照顾。最后,忍不住笑地说,是要搬去和对象同居了。 老板大大地哎哟了声,惊讶之余,说那可真是……恭喜你了。 无需恭喜,卫岚已经喜气洋洋得不得了。 他上楼收拾行李,老板边摸脑门儿边往门口走,恰好撞见夜钓回来的弥勒,分享趣事似的说,哎,你们那位小朋友回来了,在屋里呢。 弥勒放下一应钓具,打算去冲把澡,闻言挺高兴,说那正好,我钓了两只甲鱼,过会儿炖炖一起吃。他年轻,吃点儿好的长身体。 老板说,他应该不久留,回来拿行李的,还得走。 弥勒莫名其妙,走?他走哪儿去? 老板如实传达,说是……说是要搬去和对象同居,高兴得很。 弥勒不说话了,等卫岚出来后,他不动声色,挤出两丝笑,说可算回来了,坐下歇会儿,等我洗完澡搭把手,中午给你做甲鱼吃。 卫岚兴冲冲,同时也急匆匆,说不好意思,弥勒,要不改天吧,我急着回去遛狗呢。 哦……行,行,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留着下午炖也行。 卫岚呃了一声,看着他歉疚道,我下午估计也不回来了,得上班。晚上也不行,我答应了我哥,要给他做饭的。 说完这句,他改了很快乐的腔调。 弥勒,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哥让我住他家里去了。我能天天和他在一起了。 巧舌如弥勒,此刻骤然舌结。 直到卫岚和他约了改天的饭点,背包拎箱走了,他也依然没动。晾着周身淡淡的的鱼腥味和沾了泥点的裤腿子,他在树下石凳上活活等到正午,老宋从外面回来。 老宋挺高兴,荒腔走板哼个调子,远远看到凳子上的弥勒,就吆喝着流里流气过来了。 走到近处,他双手插兜,弯下腰去,看清了弥勒神情铁青,他吓了一跳。 “哎哟,谁往我们老头儿脸上摔炮仗了?给你炸成这样?” 弥勒懒得理他耍宝,瞪不到卫岚,只好移情转恨,带着怒气瞪向了他。 老宋佯作严肃,双手撑膝,俨然道。 “这是……你儿子怎么了?” 弥勒一摆手:“不是我儿子!” “哦,那难不成是我儿子出事了?” 弥勒骇然看他:“你哪来的儿子?” 老宋冲他一笑:“对嘛,既不是你儿子,也不是我儿子,那有什么事值得你个半老头子这么大动肝火?” 他顺手从钓箱里拿了瓶矿泉水,拧开喝了,喝完也吁了口气,无可奈何的样子。 “说吧,卫岚那臭小子又怎么了。” 听弥勒讲完卫岚喜迁新家一事,老宋先表示了意想不到,卫岚居然真缠到位,飞上枝头当凤凰去了。而后又耸耸肩膀,事不关己般说。 “我劝你看开点儿,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个年纪的小孩哪个不是满地乱跑地找对象。” 弥勒平日多平和,心静如水,简直如死水,可此时死水也掀起了波澜,他气道。 “他爸妈把孩子托给我,可不是让我眼睁睁看他小小年纪跟人家同居的!” 巴掌一拍大腿,他带着力道摩挲来摩挲去,又愁又急。 “卫岚也太……太不省心了。当初要不是他爸妈在他离家出走后立刻找到了我,你又刚好在火车站碰到了他……我都不敢想要不是咱俩在旁边看着,他一年能闯出多少祸来。” “也还好吧,他又不知道你认识他爸妈,权当我们是他半道认识的朋友,在咱俩面前这样子就是他的底线了,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闯祸闯不出什么大祸,不过他毛毛躁躁的,我看倒很容易折在外面。” 老宋嬉皮笑脸道,“所以啊,他现在好胳膊好腿,你就庆幸吧。” “他那么大点儿的孩子,现在都要和人家同居了,我还庆幸?” “庆幸啊,庆幸他俩都是男的。要是一男一女,住段时间,孩子都给你整出来了。” 弥勒连连摆手:“不不不,不可能,卫岚不是那种孩子,他……哎,说跑题了。你有点儿正经!都这时候了,还扯什么淡。” 老宋搬把椅子坐下,还顺带掏了把瓜子嗑:“你要真愁得受不了,一个电话回去,让他爸妈把他带走呗?” 弥勒何尝不想,只是不能。 “唉,带走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卫岚那个性格,回去肯定变本加厉地叛逆,找到机会又要往外跑。他那么大个小伙子,总不能天天给他关家里吧?” 老宋听乐了:“一会儿小孩儿,一会儿大小伙子,他到底是小是大啊?我看你们就是给他惯的,结结实实揍一顿就老实了。” 弥勒看他存心捣乱,指着他,又泄劲。 “你,算了,不跟你说,你没养过孩子,你不懂。” 老宋看弥勒心烦得坐不住,起来绕着石桌溜达,不禁很觉好笑,还隐隐有些不忿。 “我是不懂,我打一开始就觉得卫岚这小子矫情,有家不回,神经病。” 弥勒无心跟他多说,擦擦手掏出手机,往院子边上走。 “干嘛去?”老宋问,“打给动物管理局?” 弥勒忍无可忍,骂了他一句,又大声道:“我打给他爸妈!” 第46章 温蒂公主的侍卫——二 电话很快接通,那头先是话筒隆隆在讲什么建筑后浪,随后一记关门声,热闹隔绝门外,环境猝然寂静下来,对面说道。 “喂,老孙,有事吗?” “你开会呐?” “学术会而已,不碍事。” 第73章 学术会议,那以对方的身份,定然是安排在了上首领导席,众目睽睽下接了电话往外走,确实不大好。 弥勒就怕人家事务缠身,挑这个点打去会耽误工作,可也还是耽误了。 但也没法子,他儿子都要在外面跟男朋友同居了,这电话缓不得。 果然,不等他说,那头怀着希望,焦急问。 “是卫岚有什么消息了吗?他肯回家了?” “这个……” 话到临头,弥勒又忽然说不出口了。 诚然,他可以将实话全数告知,反正当初接下卫岚这块烫手山芋,无外乎是出于许多人情——人家当年帮过他大忙;一些好奇——想知道什么孩子才能叛逆至此,早不走晚不走,非要在离光明未来仅差一步的报考时分一走了之;以及,一点儿物伤其类——他也有个儿子,父子之间裂痕难补,恰巧儿子今年也要高考,他很难不将卫家的闹剧看在眼里,记在心中。 可现在,这块山芋愈发烫手,不仅长了心要恋爱,还生了翅膀要往人家家里飞。 关键是,苍天无眼,居然还真让这小子飞进去了! 于理,他真不该捂着这块烫成活炭了的山芋不放手了,于情…… 于情…… 弥勒一手擎着手机,一手叉腰,微微仰脸看了小院低矮的砖墙,墙头缀了院外香樟树蓊绿的枝叶,枝叶再往上,隔着好大一段的空白,才能看到天空。 有些多云,天是蓝阴阴的天。 就是这个天,天似穹庐,是他们漫长自驾游最隽永不变的幕布。 在路上,宋柏舟总是开着车载广播,听没够地听,光听这个嫌无聊,他还非得拽人唠嗑。车上活人拢共就三个,弥勒和卫岚只好陪他扯淡,一个坐副驾驶,一个坐后头板凳上,天南地北什么都唠。宋柏舟说当年带人进无人区遇到这遇到那,弥勒说自己年轻时做生意,如何被人坑去了半条命,卫岚则是说上学时怎么溜出学校,再溜进音乐节。 广播是很不怎样的音乐电台,放些土了吧唧的歌,什么朋友什么兄弟的。这仨对外从不称兄道弟,毕竟打眼一看都差不多是爷孙三代了,说是朋友,平白招人笑话。 可不是朋友,又能是什么? 晴天,他们停车在溪水旁,埋锅造饭。阳光灿灿,波光粼粼,弥勒往小溪里抛竿钓鱼,钓得着就加餐,钓不着就权当偷懒。卫岚则没那么狐狸的心眼子,先是两手举着充气沙发,从河东跑到河西地灌风,等沙发成型了,又去打水,水打来择菜洗菜,当碎催打下手,看宋大厨怎么给他们弄顿中午饭出来。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中午饭不好做,毕竟只有那一口小锅,小锅都烧冒烟了,才做得出够仨人吃的东西。 大多数时候是面条,各式各样的面条,仨人各自找个地方坐了,一人端只海碗,望着潺潺溪流,吸溜吸溜。 雨天,铜钱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在车皮车窗上,车里就属宋柏舟和雨刮器最忙,剩下俩总是借故个头痛脑热,猫到床上睡觉去。偶尔也有报应,有次卫岚在有着天窗的额头床上瞌睡,结果天窗漏雨,滴滴答答把他当花草给浇了。 有时也不是装病。 有一回山区下暴雨,刚过一段路,后头就滑坡塌方,车里气氛凝重,连宋柏舟都无心听电台了,专心开车。偏巧弥勒犯了腰痛,起先没肯声张,后来头上汗珠已经豆大,看上去跟也被雨浇了似的。卫岚发现,问他怎么了的时候,他已经疼得受不了了。 车不可能停到半路,四下也没有止痛药或膏药贴可买,卫岚就一次接一次地烧热水,再用毛巾浸透了给弥勒敷腰。热水凉得太快,差不多两分钟就得换,边敷还得边按摩。一场暴雨下了三个小时,车子堵在山上三个小时,卫岚也就这样毫无怨言地忙活了三个小时。 当时弥勒趴在床上,咬牙捱疼,一阵阵地鼻酸眼热。他知道卫岚不是要当谁的孝子贤孙,肯忙活,是因为真把自己当成了朋友。 傻子,岁数隔了二三十年,起先不过是一场悄悄的“牧羊”,他怎么真把自己当了朋友。 ……朋友。 此刻,青旅小院,香樟树上蓝阴阴的天,稳固如画框,意味着他们的旅途终究抵达终点。 电话里的人又问了一遍,弥勒回头望向宋柏舟。 宋柏舟也望着他,手里瓜子半天没动过,嘴上再怎么坏,到这时候还是护着小的,两厢一对视,宋柏舟冲他无声摇了摇头。 弥勒会意,也是,也是。 于理,是该扭送离家出走的孩子回到父母身边。 可于情……不忍。 他气归气,又怎么能把他们忘年交的小朋友不由分说地撵回困境里去。 他想,卫岚和父母拥有的是芥蒂,是矛盾,也是互相的不理解,但终归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卫岚终有一天是会回家去的,但不是现在,更不是以这种“捉拿归案”般的方式。 他清一清嗓子,笑道:“哦,卫岚没什么,他最近好着呢。我是想着好久没跟你通过电话了,打来跟你说说孩子的近况。那这样,明岩,既然你在忙,就晚点儿给我回一通吧,什么时候都行。” “没事没事,现在不忙。” 卫明岩仿佛又往外走了几步,走到淅淅沥沥的雨声前。他是在外说一不二的人,此刻语气却难得的犹疑。 “卫岚他最近怎么样?我看前段时间寄回的信里说你们到云州了?” “是……” 弥勒不无讶异,瞪着大眼睛,又扭回头看了眼宋柏舟,搞得后者以为出了什么事,神情显见一慌。 “卫岚给你们寄过信?” “是啊,差不多一个月一封,信里也不说自己,只说又到了哪儿,玩了什么,最后让我们别担心……唉,一个月就等一封信,当爸妈的哪能不担心?” 惊讶后是欣慰,弥勒挺高兴,从没想到卫岚原来还偷偷写了信寄回家里。这是个好兆头,真想和家里断绝的孩子,不会在乎爸妈是否心急如焚。 思及至此,弥勒又有些替卫岚抱屈:“孩子能记得给你们写信已经很好了,没走个无影无踪,让你们干着急。再说了,不还有我看着呢?别担心。” 卫明岩笑道:“也是,老孙,这我真得好好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和雪亭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也是巧了,正好那天我有个朋友在车站遇到……咦,怎么了?” 后半句冲着不知什么时候摸到身后的宋柏舟,只听他悄声急道。 “你还问我怎么了,他们说的什么?出事了?” “哦,”弥勒一笑,稍稍捂住了手机,“没什么事,放心吧。” 宋柏舟见他不像有事相瞒,就真的放下了心来,说没事还眼睛瞪得跟牛似的,吓我一跳,骂骂咧咧回去了。 电话中的对话继续,卫明岩问卫岚在云州怎么样,过得如何。 弥勒以实相告,说他加入了乐队,又找了个咖啡店打工的工作,平时和他们一起住在青旅,没事就去钓钓鱼露露营。 卫明岩宽心了些,又叹道,这些事情,他上了大学也能做啊。玩乐队,住青旅,钓鱼露营,甚至他都不用去打工,家里肯定不会让他操心钱的事儿,现在弄成这个样子……老孙,你有机会劝劝他,让他赶紧回来吧。不就是想学编导吗,我们同意了,别在外面待着了,人生地不熟的,他又是那么小的年纪,要吃多少苦。 弥勒苦笑,说现在恐怕不是学不学编导的事情了,而后又想起卫岚上午那兴奋劲,心说这不是吃得很开吗?哪里吃到苦头了? 他说,你放心,劝我肯定是会帮着劝,但我觉着这事不能急于一时。我明白你们现在想尽快看到孩子,可即使强行把他送回去了,也难保不会加剧你们之间的矛盾。你也说了,他年纪还小,我不是要说他小孩子不懂事,我是想说,正是因为他还小,有时候父母的‘苦心’和‘打算’,在他看来除了枷锁以外,什么都不是。” 卫明岩那畔“啪”地一声,约莫是点了根烟。 “我们总想着等他以后长大了,自然会明白我们的决定,可谁想到卫岚那孩子会……老孙,你们家儿子已经算是很乖巧懂事了,只是和你有些误会,所以才会有龃龉,但是卫岚,卫岚,我跟你说白了吧,我真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怎么回事!我和雪亭在他小时候管着他,他不服管,好,那我们商量着来,可商量也不行,他就只按他自己那一套来,旁人再怎么说都不行,劝不听。软硬不吃,油盐不进,成天就爱玩,偏偏还不跟旁的孩子似的,爱玩电脑打游戏,他是爱四处乱转,你知不知道他十三岁那年,研学期间偷偷跟一帮十八九的大学生坐火车,去丽江玩了三天?” 卫明岩几乎哽住一下,猛吸一口烟,缓缓情绪,又道。 “老师告诉我们的时候,人家老师也吓坏了,大学刚毕业的小姑娘,在那儿跟我们边道歉边哭。我们也急得不行,报警四处找,后来他自己回来了,还跟我们带了云南特产呢!问他怎么偷偷跑出去,他说,‘我一直想去云南,你们又总是忙得没空带我去,所以我就自己去了。玉龙雪山很漂亮,有空你们也该去看看’。这孩子!你说说,这孩子!” 第74章 弥勒暗自咋舌,这事听着离奇,但要说是那个卫岚所为,那他相信,一千一万个相信。 之后,二人又谈了十来分钟。 大多数是卫明岩说,弥勒听,想来在家里为了安慰妻子,他不得不总是做没心没肺状,在外又是家丑不可外扬,也就只能和亲近知情的老友倒倒苦水了。 弥勒听罢,又应下他的几句嘱托,这才挂了电话。 他回到小院树下,唏嘘坐在了石凳上,缓缓扭脸看向宋柏舟,想说些什么,终究说无可说。 面面相觑片刻,他一撑双膝又站了起来,对宋柏舟吐出两个字。 “王八。” 宋柏舟懵了:“……你骂我?” “我是说,王八,吃不吃?” “这不还是骂我?” “我是说,我今天钓了两只王八上来,你吃不吃?” “哦。” 不待他答,弥勒就挽着袖子往厨房走去,半阴不阳道。 “哎,多余问你,你这一天天白天晚上都不回来了的,鬼混到这地步了,可不得吃点儿王八补一补吗?” 宋柏舟笑了,跟上道。 “放屁,我这天生龙精虎猛的……” 一场危机化于无形,卫岚对此一无所知,既不知道好友的身份,也不知道他刚才险些被遣送回家。 他这几天,实在是春风正得意。 他终于如愿住进了沈子翎家,可俩人还没开始怎样恋爱,锈月就为了即将到来的live预热,接了好几场各地的演出。他成天东奔西跑,和恋人聚少离多。 他主观肯定是不情愿,但客观上又挺乐意,因为演出意味着有钱进账,而刚谈恋爱的他,着实是太需要钱了。 他之前没指望过靠锈月营收,可现在顾不得了,苍蝇腿也是肉,何况锈月在越变越好,苍蝇腿很有一跃成为青蛙腿,甚至于大鸡腿的趋势。 于是这天,在去往外地的高铁上,他左边是靠窗戴眼罩睡得正香的雷启,右边是塞耳机看电影的董霄。 他分着董霄一只耳机,俩人一起又看了遍《爆裂鼓手》,结尾时分,他忽然问锈月最近能赚多少钱。 董霄一怔,但没多问,和他对着计算机算了一笔账。将最终数目均分三份 ,本就不大的数字一再缩水,变得异常可怜。 二人沉默了几秒,卫岚不可置信地轻声道。 “那些人多的乐队都是怎么赚钱的?” “嗯……”董霄沉吟,“他们一般死得早,不死的也吵架吵散了。” “也对。” 又是一阵无话,而后,俩人开始互相安慰。 “搞音乐么,不赚钱才正常。你看pf,人家《money》的第一句就是那个什么。” “‘money get away’?” “对。” “要是真有收入,那就是我们赚了,要是没什么收入……反正饿不死。” 每天埋头音乐,最终底线只是“饿不死”的二人就这样给对方打气,打到最后,两厢莫名都有些心虚了。 同一天,沈子翎在公司也忙得厉害。 这天是歌狮tvc上线的前一天,也是线下车展正式布展的第一天。 沈子翎作为项目副组长,理所当然要现身前线,去接洽歌狮新项目的负责人。 启动会议定在尚未布置的展厅附近,方便待会儿演示位置。负责人姗姗来迟,但很谦逊,态度良好地跟众人道歉,说路上堵车,真是耽误大家时间了。 乙方难得碰到这样的甲方,自然是加倍以礼相待,恭敬回去了。 一场会议,有了好的开始,后续也都挺顺利,前期如何预热造势,中期活动如何执行,乃至后期如何延续影响力,都谈出了个大概的框架。 与会期间,虽然多数时候都是下属在提案讲话,但沈子翎总隐约觉着负责人在盯着自己,目光若有似无,如影随形。 他察觉到,但没多管,看就看吧,看不掉他一块肉去。 然而会议结束时,参会人员起来寒暄客套,沈子翎和负责人不可避免地要碰一碰。 他处之泰然,笑着说些合作愉快的场面话,负责人则是若有所思看了他半晌,问。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沈子翎一怔,他记性不坏,如果对方和自己有所交集,他不该一点儿印象没有。 可他看着眼前人温柔到有些寡淡的面容,无论如何搜寻不出相关的记忆。 他笑意不褪,掺了些歉意,说不好意思,我们是什么时候合作过吗? 负责人也笑了,笑得两眼弯弯,深不见底,声音很低,淹没在周遭热闹中。 “我们倒是没有合作过,我哪有那个福气?” 不等沈子翎有所反应,他接着道。 “你不记得我,我可还记得你呢。云一中十七班的沈子翎,实在很难让人忘掉。” 他眨一眨眼,靠近了些,春风化雨,似笑非笑。 “对了,老同学见面,差点儿忘了问你。” “当年出了那件事后,你父亲如今身体还好啊?” 第47章 温蒂公主的侍卫——三 听了这话,沈子翎隐隐变了脸色。 他父亲当年的事别说是举市皆知,就是举省,甚至举国都引发了一阵舆论风波。之前说沈子翎娇生惯养,温室花朵,却其实二十来年所有的大雨都倾泻在了那短短一个月里。 那是他高考前的一个月,紫藤花开的暮春初夏,他经历着一场活生生、血淋淋的“偃苗助长”。 父亲接受调查,母亲以泪洗面,他原定要出国读大学,念钟爱的摄影系,这也瞬间可笑得像梦。 那时他四下张望,只见人头攒动,却再见不到往日和煦亲切的笑脸,只有避之唯恐不及的背影,和一声声的惊呼、慨叹、庆幸,以及太多太多的窃喜。 他不懂官场,当年父亲不愿家人掺合是非,所以不懂,现在父亲退休,退休后对当年的事只字不提,所以沈子翎仍然不很明白。 他只记得当初父亲回来后精神颓了大半,职位没变,但风头大不如前。原来莫须有的罪名也是罪名,会在身上留下印子,没法完全洗脱。 官场的棋盘上瞬息万变,心气折损了的大官也会变得不配落子。 这也算一种见过了官场残酷后的明哲保身,父亲很快退居二线,原先的下属远的远,散的散,有良心的还肯跟他走动走动,没良心的早就抛他在脑后。朋友替他不平,他倒处之泰然,有良心怎样,没良心又怎样,退休的前两年,他倒是跟门卫大爷更谈得来。 父亲没如小人所愿入狱,他们家也并没家破人亡,算是没伤筋动骨,但也实打实磨掉了一层皮。 所以凡是和沈子翎亲近些的朋友,都从不会提起这档子糟心事。 除非这人原本就讨厌他,厌得生恨,恨到不惜在工作期间揭他旧伤疤,迫不及待要拿他的疼痛神情佐酒下菜。 想到这里,沈子翎忽然真心实意地笑了出来。 负责人没等到他的黯然神伤,反倒等来了一声轻笑,不由有些着恼,要笑不笑地说。 “怎么?你终于想起老同学啦?” 沈子翎摇头:“不好意思,我还是没想起来你是谁,不过看到你,我倒是想起了许多以前认识的人。” “以前认识的人?” 会议室已经开始渐渐散人,退潮一般,二人在此对峙的样子,很快就会无遮无掩地露出水面。可负责人不依不饶,逼近半步,微微探着脑袋问。 “你认识那么多人,记得那么多人,怎么偏偏就不记得我?我可一直记得你呢。” “那个……” 正在僵持,有个白净男生从沈子翎后头别出来,弱弱插嘴道。 “您可以把姓名和需求都报给我,我负责记录歌狮车展相关的一切细节。我们charlie是项目副组长,只管大局,不管这些的。” 负责人诧异又尴尬,没想到有人在旁听,更没想到有人会当面搀和进来。 再看那男生,像条要攀附大树的小枝小叶,被他一瞪,就簌簌缩回沈子翎身后了。 沈子翎朗笑一声,揽住比他矮了半头的何典,遮阳树般潇潇洒洒道。 “老同学,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新带的实习生,小何。为人很机灵吧?学东西也快,我这次特地带他进歌狮组见见世面。” 何典会意,赧笑道:“确实,果然一来就见到了大世面。” 俩人一唱一和,说得负责人脸面没地方搁。 看着眼前的一幕,他仿佛凭空减去了十岁,又回到了云一中。 他原本的日子多好,人中龙凤,在学生堆里混得多开自不必说,成绩常年前三,妈妈又是校内老师,故而就连脾气最坏的主任也会对他格外开恩。 直到沈子翎来了,真真正正的天之骄子,父亲官大得吓死人,偏偏长得又好,成绩优异,能拿的奖项都让他拿了个手软。在校呼朋引伴,如鱼得水,到哪儿都有小跟班心甘情愿效劳,连校长也得私下托着他的关系,邀请他爸莅临学校讲话。 第75章 他追不上,无论怎样都追不上,经年累月被埋没在沈子翎的光辉里,他连恨都没了力气。好在苍天有眼,让那位高官在高考前夕出了事。 那段时间,他远远望着沈子翎匆匆地来,匆匆地走,面容阴霾不散,昔日的朋友全做鸟兽散,往日上赶着巴结的老师主任全视他为无物。 后来,沈子翎甚至连着请了好些天的假。校内流言甚嚣尘上,一度以为他爸真的要进去,而沈子翎则是要灰溜溜转学,人生从此一落千丈。 他等着沈子翎一落千丈,可惜最后没能成。没成就没成吧,至少之后的岁月里,沈子翎再没了以前的张扬样子,而是终日独来独往,寡言少语,直到高考。 这模样安抚着他,也让他相信沈子翎会这样黯淡地度过下半辈子,然而今天猛然再会,他才发现自己错了,大错特错。 现在,沈子翎三言两语就化解了他的诘问,身旁还有个小跟班为其解围,眼里闪烁着他再熟悉不过的倾慕与讨好。 他如鲠在喉,太不明白,父亲都险些锒铛入狱了,沈子翎凭什么还能洋洋得意,一如往初? 会议室里人走得差不多,他们也移步向展厅。 前面人在介绍布展设想,实习生自然要前去记录,他们二人理所当然殿后,负责人不肯死心,把旧话重提。 “闲聊那么多句,你还没回答我呢,叔叔在那件事之后,状态还好啊?” 他笑笑,忧心忡忡道。 “当初闹得轰轰烈烈,校门口每天都有记者媒体,我们大家都很关心叔叔呢。” “他啊,”沈子翎卖关子,“还真是说不上好。” “嗯?” “他现在退休金拿着,天天大事没有,小事不断,不是和我妈去四处旅游,就是埋头伺候他那点儿菜园子。退休后,烟酒都戒了,老头子现在嘴馋,特别爱吃,又多得是时间给他研究做饭,活活给自己喂胖二十斤。我妈和我都劝他减肥,他不肯,说他天生骨架比别人大,减下来了也是……那话怎么说来着?” 沈子翎步子一顿,笑意温和,锋芒暗藏,就这样盯进负责人的眼睛。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负责人不由自主也停了步子,忽然走不太动,仿佛又回到当年领奖台上,第二名的他望向第一名的沈子翎,光芒太盛,崇拜起来是多么心酸又刺眼。 原来天之骄子即使坠下来,摔在地上,时运再不济,也比普普通通的他要强上百倍。 沈子翎不着痕迹地哼笑一声,又恢复了平常笑容,冲他伸出手去。 “andy……是吧?我是很乐意跟你多叙叙旧,不过工作场合,还是多聊聊工作比较好。抛开其他不谈,至少我们都有个共同目标,都想让歌狮这次的campaign安稳落地,第四季度的销售额能创新高。所以眼下,我们只专注这一件事就好,叙旧可以等项目结束,到时候我请客,有什么话我们再慢慢聊。” andy盯着那手,默然两秒,握了上去,笑道。 “也是,反正我们来日方长。” * “听说你遇到以前的同学了?” 晚些时候,办公室里,易木如是问道。 这时沈子翎已经大致汇报完了一下午的忙碌成果,的确可以聊几句闲天了。 他先说是,又好奇,问你怎么知道?小何告诉你的? 易木桌上一杯咖啡一杯茶,冰咖啡已经只剩冰块,他随手扔进垃圾桶,端起热茶,轻轻晃头吹散袅袅白气。 “你以为就只有他一个人听到你们说什么了?” 沈子翎不语,莫名有些窘,仿佛跟同学斗狠被老师抓到。上一秒还是古惑仔,这一秒成了街边混混,总之有点儿丢脸。 易木叹气:“他难为你了?” “还行。就是说了些以前的事,还问到我爸,阴阳怪气,挺烦的。” “嗯,听起来像在嫉妒你,确实讨厌。不过你嘴巴厉害,又不吃亏,肯定说回去了吧?” 沈子翎没瞒着,想起自己一通暗贬,还有点小得意。 “对。” 谁知易木全然是在撒网,见他轻易上钩,重重一顿杯子,怒道。 “你还对上了?项目才开始,你在这儿骂甲方?” 沈子翎在易木这儿总带着挥之不去的学生气,闻言一缩脑袋,又忿忿驳嘴。 “我好声好气的,也不算骂他。再说了,我都不认识他,他上来像要跟我斗鸡似的,太幼稚了。” “幼稚?”易木冷笑,“他是小心眼加善妒,你才是幼稚。只顾着自己爽,惹到甲方,车展不开了?活动不办了?还是项目不要了?我警告你,歌狮组我留了后手,你出了问题,随时有别人顶上。” 话不必挑明,这个有能力又有野心的“别人”,想必就是和沈子翎共同竞争升职机会的kim。 沈子翎僵了僵,垂首坐直了身子,蔫巴又正经地回说。 “好,对不起,woody,我下次不会了。” “再有下次,我亲手把你揪出歌狮组。” “嗯。我知道。” 撂完狠话,易木缓缓靠回椅背,继续喝茶,口吻随和不少。 “君子好惹,小人难缠,你确实没必要和这种人掰扯。你也说了,你甚至都不认识他,让他吃瘪对你来说有什么好处?让他觉得你过得不如意,对你又有什么坏处?” “……但我明明过得很好。” “好吗?”易木歪头,笑吟吟道,“省厅厅长的独生子,刚在公司里被上司骂得话都不敢回,这样算好吗?” 沈子翎自己跟自己笑了,低声说:“你又不是真心在骂我,我能听出来。” “怎么不真心?还得我上手揍你两下才算真心?” “你不光是担心项目出问题,也是怕我年轻做错事。你平时严厉归严厉,但关键时候总是很护短,我都明白。” “哄自己呢?” 沈子翎笑了,乖顺抬头,玩笑道:“我明明是哄你呢。” 易木也失笑,点头:“那算你很会哄人。我再告诉你一句,财不外露,幸福也是一样。你日子过得再好,好给那些真正关心你的人看就行,对于其他对你漠不关心,或者等着看你笑话的人,就是让他们觉得你在街头要饭都无所谓。” “那他们岂不是看成笑话了?” “话不能这么说,他们以为你穷得要命,其实你每天在被窝里数钱数得快要乐醒,他们以为你三餐不继,其实你滋润得不得了。最后,他们沾沾自喜烂在了泥坑里,而你则是悄悄越走越高,越活越好。你想想,谁才是真正的笑话?” 看沈子翎若有所思,易木悠悠又补一句。 “有那功夫跟他们斗法,不如抽空回家看看爸妈。当然了,等下班或者周末再去,不准耽误工作。” 出了办公室,沈子翎还反复咀嚼着易木的话,越嚼越觉着,似乎真是这么个道理。 窗外日头隐隐要落,距离下班时间还剩半个多小时,沈子翎决定吸收易木的前半句话,回去看看爸妈,再抛弃后半句话,他才不等下班,他现在就要去。 第48章 温蒂公主的侍卫——四 沈子翎归心似箭,然而并没立刻归成,半道被一通电话截了胡。 电话那头是租客,说已经联系好了中介,今天退租,问他有没有空过去。 他问,不是说好了周五吗?怎么忽然提前了? 租客有些嗫嚅,但又嗫嚅着叽里呱啦说了一堆,什么抢票什么爸妈什么工作。总之是事出有因,不好意思。沈子翎要是能来就最好,不能来,他们只好改签。 沈子翎略有不快,但懒得再多问,又想现在的确没什么急事,今天去了,周五说不准还能空出完整的一个晚上来陪卫岚,遂同意了。 他名下挂着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就是如今和苗苗为邻,自住的高级公寓,另外一套是城郊的居民楼。 在前些年的购房热潮来临之前,他爸听了别人建议,买下了开发区一处新小区的房子。而后,又在人家的极力游说下,咬咬牙购置进第二套。 至于他爸身居高位,怎么两套房子还得咬牙才买,只能说是清官难做,比贪官难得多,仕途光鲜,但又清汤寡水。 他当年如果也效仿他那些“朋友”,找人通融,陆续买了十余来套房子,兴许就不会在后续被构陷污蔑,险些潦草入狱。可如果当真同流合污,他现在极大可能和他其中某些“朋友”一样,已经死刑投胎了。 于是了,清官难做,但是正道,贪官好做,但一不留神就会做得脑袋脖子分家。 如今,这房子一处在大学毕业时转至沈子翎名下,另一处在妈妈名下,每月按时能有小一万的租金入账,也算另一种形式的退休金。 他们家在这方面算挺有运气,毕竟之后房价一路水涨船高,开发区附近又迁去两所大学,他们的房子差不多都是租给了大学生,事情相对少些。 沈子翎到出租屋时,中介和租客已经在等了。 第76章 以前这些事都是全权交由陈林松打理,租客提要求也都是陈林松在应对,故而房子租出去一年多,沈子翎还是第一次过来。 他没什么经验,大致扫了一圈,见四处收拾得挺干净,只是靠墙根儿有块污渍,厕所地板还被泡了一块儿。问了这对情侣租客,后者一一解释,又可怜巴巴表示,这些都和之前那个哥说过了,他说没事。 陈林松是个生意人,向来精明不吃亏,想他当初说了没事,那约莫就是真没事。沈子翎现在也不可能打电话过去再问,又见小情侣拎着大包小包,眼巴巴等着他的示下,就心下一软,如数退了押金,放他们欢天喜地赶车去了。 中介还在,跟他说找了别人来看房,差不多半小时后就到。沈子翎看看手机,时间还早,就应下说好,和他一起等。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无非是聊房子,后来中介接了个电话,沈子翎在客厅坐着无趣,就在这栋买来但从没细看的房子里四处转了转。 客厅还留着租客买的挂画,留作装饰,厨房两瓶没拆的酱油醋,卧室一床奶白床垫,地面洒扫一净。桌子改了位置,靠墙临窗,沈子翎随手抽开桌子抽屉,见里面塞了不少杂七杂八的零碎,不由皱眉,再去检查旁边的床头柜,柜里同样一堆玩意儿缠着两团废弃充电线。 他又去开衣柜,底下也攒了一沓不要的破床单。 合着只是明面上干净了,暗地里全是破烂儿,留着不知道给谁收拾呢。 沈子翎气得要笑,想起刚才那对情侣走得高高兴兴,原来是逃之夭夭。 好在只是垃圾,没沾了什么汤汤水水,他找了一卷大垃圾袋,自己动手,很快收拾出了半袋子。 期间,有支没水了的圆珠笔被碰掉,一路滚进了床下,沈子翎半跪着去够,却看见床底有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推得极深,几乎靠近床板正中心。 似乎是只挺大的鞋盒,不知怎么被搡到床下了,周围脏兮兮,大概落了不少灰。 他是房东,不能稀里糊涂把房子交给下一任租客,这点儿事又实在不必劳动中介,他就找了把扫帚,试图将鞋盒够出来。 扫帚碰到鞋盒,刚往外拨了一下他就觉得不对劲,太重太重了,即使里面放着的是一双鞋,也断断不会这么重。 恰好中介回来了,见状赶紧要搭把手。其实根本不用帮忙,谁还能连只沉重的鞋盒子都弄不出来? 可等鞋盒子正式面世,看清内容的俩人都睁大了眼睛,认为世上确实不该有人惨到要把这东西从床底扒拉出来。 ……那赫然是满满一鞋盒的陈年猫屎。 * 等到离开出租屋,坐在去往父母家的车上,沈子翎胸口仍然堵着一团火气。 那盒猫屎不知道攒了多久,连味道都快没了,天知道那情侣俩是有多懒多坏才会憋出这种招数,连盒带屎地推进床底下。 情侣自知做了亏心事,刚出门就联系不上了,他和中介只得忍着恶心,亲自动手,忙了半天才收拾好,最后是床底干净了,二人却统一觉着自己不干净了。 此刻在车上,他忽然想起这房子某任的租客退租时,是他和陈林松一起来的。彼时二人正赶时间,可陈林松还是检查得事无巨细,问这问那,当时他还嫌磨叽,觉得问太多显得小气。后来正式上班,才知道事事高抬手并不意味着洒脱,而只意味着好哄好骗,他着意改过,在工作上至少挺有成效,可在现实生活中,他还是谨慎得不够。 想到这里,沈子翎气忿之外多了些懊恼,恰好有电话打进,是卫岚,他接起来。 卫岚最近跟着锈月满国乱跑,小小年纪,居然体验了一把出差滋味。他每天固定给沈子翎打一通电话,发再多文字消息都不行,就非得是电话,要听恋人的声音语气,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些腻歪废话。就这样,每每挂掉电话还依依不舍,于是连异地恋的滋味也尝到了。 等过些天回来,想必还能体验下什么叫“小别胜新婚”。 卫岚说他们新到了南京,天气不是一般的热。今天在路上遇到一只和皮皮鲁很像的萨摩耶,小狗热得吐舌头直喘,像根融化了的红版“绿舌头”冰棍插棉花糖上了。他太理解了,他只穿了背心短裤,但还是汗流浃背得恨不得伸舌头喘气。再看街上行人,个个跟他差不多。 沈子翎一听他说话,笑意就忍不住。让他做好防晒,当心中暑,别省钱不舍得打车,回来给他报销。又哄他,说回宾馆就不热了,你们住在哪儿了? 回应是,这次他们斥巨资住了连锁酒店,哪哪都好,还包早餐。而且,确实是回宾馆就不热了,但倒不是因为空调,是因为旁边俩人一凑在一起,自动就会释放冷气。 距离上次的相亲闹剧已经过去好一段日子了,董霄和雷启维持住了一种尴尬的和平。 要从表象来看,他俩关系和缓了不止一点,至少没再一言不合吵起架来,卫岚再不必当两头受气的风箱老鼠。可他实在高兴不起来,他还保留着为人子女的直觉与本能,明白总是吵吵闹闹的爸妈忽然相敬如宾起来了,那多半不是要好,反而是要坏。 卫岚在电话里叹气,说,我总觉得他们是要离婚了。到时候我跟谁呢? 沈子翎又想笑,心说你怎么四处给人当儿子。 他以着多年在广告公司见人识人的经验,问卫岚怎么觉着他们就要“离婚”了? 卫岚也说不太上,只说他俩平时也会说话,但感觉很公事公办,有时候也闲聊,但聊得都没滋没味,像在互相敷衍。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们再也没有对视过了,不管是谁撞上谁的视线,都是要么迅速别开,要么假笑一下。他们本来都是真性情的人,现在突然假起来,就假得吓人。 这相处模式,沈子翎再熟悉不过,他下了定义。 “这不就是公司同事吗?处又处不来,躲也躲不开。说起来,既然他们以前天天吵架,你又为什么会觉得他们曾经‘结婚’过?” “很明显。他们看向对方的眼神,很明显。” “哦?”沈子翎笑道,“怎么说?” “就像我当初暗恋你的时候,看你的眼神。” 沈子翎一怔,不可遏止回想起咖啡厅玻璃窗内的眼神,暗幽幽、湿漉漉,像两簇迫不及待想要燃烧森林的焰火。 他瞟见前头司机只是一味用手机听书,就轻声道。 “那……还真是很喜欢很喜欢了。那现在呢?” “现在?现在更喜欢你了。” “……傻子,我不是说我们,是说他们。” “他们啊。我觉得,他们现在看对方的眼神,带着一点点死心。不是那种,我以为你有男朋友了的那种死心。” 沈子翎再度腹诽,心道你当时哪里死心了?不是追得更起劲了吗? “而像是那种,我忽然发现你是异性恋,已经结婚还生了两个孩子的那种死心。” 沈子翎浑身滚层鸡皮疙瘩,沉默片刻,说。 “那也太死心了。” “是啊。啧,有时候看着也烦,真想直接把他俩捏一起,再也别分开。” 这月老当得够粗暴的,沈子翎不好过多评价,聊起了其他。 他没和卫岚说起公司遇到的老同学,他向来不爱抱怨切切实实的真问题,而是话头一拧,以先是玩笑,后是动气的口吻,说了刚才那一盒猫粑粑。 说到最后,他维持不住体面了,忍无可忍,咬牙切齿。 “气死我了!” 卫岚震惊得有限,走南闯北,他见过的神经病比沈子翎多得多。他的第一反应是问沈子翎在哪儿,而后回过神,想起自己不在本地。 沈子翎戏谑说:“你要是在云州要怎么样?像你撮合乐队成员一样,把那对情侣一把捏死?” “捏死应该是不行,他们不是已经跑了吗?但能跟你一起骂两句出出气,你家教好,不肯骂脏字,我无所谓。” “哦,合着是个陪骂。” “我是想过去替你把东西收拾了,你干不来这种活。” 沈子翎不明所以:“我好手好脚的,怎么就干不来这种活了?” 那头的卫岚听上去理所当然:“你洁癖又娇气,平时帮我做饭打下手都要五分钟洗三遍手。看似平和,其实脾气很大,遇到这种又脏又恶心的人和事,你肯定要气坏了。” 沈子翎一时噎住,听卫岚说得清楚太过,简直像把他底朝天翻过一遍,不知道该笑该恼。 最末,只好又笑又恼,说我哪儿气坏了,你又没在现场,说得跟你看到了一样。 卫岚态度仍然,多了些遗憾:“我要是在那儿,就不会让你生气了。陪你骂过人,再替你收拾干净,然后转移话题,问问你今天想吃什么,说几个没品笑话,应该就能哄好。” 沈子翎蹙眉一哂:“我二十来岁了,有那么需要人哄?” “需要,而且你很好哄,再而且,我也很擅长哄好你。对不对?” 第77章 沈子翎不由自主缩了缩身子,那种感觉又来了,好像他是一块被剜出来的心脏,突跳柔软,急不可待要钻回谁的胸膛。 他一面觉着卫岚太能借机说情话了,装得无边无际;一面又按抐不住,处处怦然。 他不肯落了下风,干脆不理这茬儿,死死攥住手里最后的“潇洒”,故作镇定地揶揄。 “小卫同学,我是你的什么毕业课题吗?这么爱研究我?” 卫岚笑了,顺着他回。 “小沈老师,选专业的时候就说了,要是真心喜欢什么,不研究也会很了解,很了解了也会想要继续研究。” “好,我是课题,那你是什么?” “我是……” 晚霞漫天,卫岚兴许正漫步街上,犹豫的空档儿,旁边响起某首歌的前奏。 他有了灵感,大言不惭道。 “《温蒂公主的侍卫》。” * 挂断之前,卫岚照例问起沈子翎在做什么,答在车上后,对面语气有些兴奋,问你要回家了吗? 沈子翎面色一赧,有了前几天的经验,他在某些暧昧要求提出前就掐断了苗头,说不是,是要去看看爸妈。 等哪天有机会,我也带你见见他们。 撂下电话后,车里就只剩司机的听书声了,沈子翎琢磨着最后一句,提前犯起愁来。 愁到他下车,上楼,找钥匙开门。 门开,屋里却昏黑没人。他本想给爸妈一个惊喜,却没想到扑了个空。电话打过去,好在爸妈只是出门遛弯买菜,并没像之前似的,突发奇想报了旅游团,一走就是一个来月。 得知他在家里,二老显见的高兴,问他想吃什么,刚好买了回去做。 他老实不客气,说想吃小炒了,就想吃老爸做的青椒炒肉。 妈妈在那头笑了,说这好办,哎,你爸看到奶茶店了,是你高中爱喝的那家,问你要不要带呢? 沈子翎嫌奶茶太甜,这两年没那么爱喝了,但不想扫了老爸的兴,就还是笑着说那太好了,给我带杯芋泥的回来吧。 等爸妈回来时,沈子翎洗干净了手,坐在客厅沙发上,无所事事地望着栖居了他整个青春期的家。 他脑内不由得旧话重提,想起刚才给卫岚许的诺。 带他回家见父母。 然而,十八岁的小男朋友要如何引荐给父母? 不知道,没想好。 没想好,那暂且就不想了,他等了很久也不见人,想来晚高峰,菜市场离得又远,回来得好一会。 他索性先去洗个澡,四下找浴巾睡衣的时候,来到书房,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幅摄影作品。 那幅,他们家衰败至此的始作俑者。 第49章 人类不宜飞行——一 一家三口吃饭时,沈子翎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了这事。 “对了,我在书房看到了以前那张照片。我记得那些东西被我打包全扔了,怎么还在?” 顿一顿,他为免气氛沉郁,又刻意开了个玩笑。 “这么阴魂不散?” 周昭宁给他夹了满满一筷子的上海青,泰然地笑:“你确实扔了,但又被我捡回来了嘛。” 沈子翎筷子一滞,往事涌上喉头,面对满桌鲜香,他忽然有些食不下咽。 “捡回来干什么?尤其是那张照片……” “照片怎么啦?”周昭宁来到云州许多年,说起话来却还留着些许吴侬软语的调子,“妈妈看那照片好着呢,是不是,老沈?” 沈铮自然帮腔,开口就是一把又亮又润的好嗓子,天生适合在演讲台上发言。 “是啊,拍得多好。” “……行,就算不扔,压箱底放着就行了,怎么还挂出来了?” 爸妈对视一眼,都笑了。 周昭宁挑着鱼肚子,又给他夹了一块好肉,温声道:“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我们儿子拍的,还拿了奖,当然要挂出来了。” 沈子翎张口无言,不能理解他们语气中的轻飘飘,仿佛那张该死的照片不曾将他们家逼入绝境。 他有些日子没回家了,坐在最熟悉不过的家里饭桌前,望向再熟悉不过的爸妈,莫名有种看不懂了的陌生感,仿佛他是一段崭新的胶片,被塞进了旧时老电影里。 爸妈用东西向来俭省又爱惜,故而这么多年了,家里家具也没怎么换过,尤其是这张餐桌。 餐桌是很普通的樱桃木桌子,四四方方,他们在上头吃过不计其数的饭,所以即使隔着桌垫或桌布,桌面依然变得油汪汪的,凑近了嗅嗅,能依稀嗅到几千顿早中晚饭菜的味道。 味道说不上好,但也说不上坏,只觉着自然而然,好像这桌子天生就该散发这个气味,正如桌子本身,桌面太矮,容易卡腿,可从没人抱怨过,也没人想过要换。桌子心安理得,数十年如一日地扎根在家里,几乎成为一株现代化太过了的树。 沈铮那些年仕途顺利,工作很忙,说是“日理万机”都不为过,平时没空陪家人,偶尔有了假期,就总想着给他们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呢?那就做点儿饭吧,他最拿手的就是此刻桌上摆着的辣椒炒肉,也不知道怎么琢磨出来的,炒得比外面大师傅还好,油而不腻,又香又辣,热乎乎配着大米饭送进嘴里,一顿饭吃下来,整个人汗涔涔,从里到外都熨帖舒服。 周昭宁则不爱炒菜,但煲得一手好汤。她有一只用了许多年的紫砂锅,成天用它变着法儿地炖汤,中午沈子翎放学回来喝一碗,她再打包了些,下午溜达着送去沈铮的工作单位。有时去得晚,赶上他下班,恰好沈子翎又周末,两个人就开车去接儿子,一家人出去下馆子。 沈子翎永远记得那样的黄昏,夕阳像只快要饱破的溏心蛋,红彤彤孵在云霞中。妈妈和他一样爱吃甜,遇到糖水铺总会停下来买,爸爸将别惯孩子挂在嘴边,却又总是忍不住拎过他的书包掂掂,感叹一声真沉,再担在自己肩上。 那时候,沈子翎认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还认为这样美好的傍晚,可以定格瞬间,永永远远不会结束。 但也还是结束了,如今的他再看父母,妈妈和以前一样白皙水瘦,然而瘦得太过,面颊不复丰润,眼尾即使不笑也有细密的纹路。爸爸原本浓密的乌黑头发在出事的一个月内猝然白了一半,后来染了又白,白了再染,现在大概是疏忽了些,也兴许是觉着年纪上来了,已经很可以理直气壮顶些银发了。 沈子翎看着眼前人,忽然忘记父亲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只看到个容长脸,花白头,带笑眼的半老头子,背脊仍然挺拔,但身材已经稍稍发了福,腆着点儿肚子,在自己家穿件二道杠白背心,乍看上去和公园里随处可见的遛鸟大爷差不太多。 对于那桩飞来的横祸,他们一家三口都默契地不再提起了,可再怎么不提起,它也给他们造成了不可避免、不可挽回的伤害。犹如一场触目惊心的地震,即使清理了残局,在上面重建家园,若无其事地过活,可心底明白,这城市有一部分将永远失陷,不见天日。 时至今日,沈子翎仍然坚定认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那张照片……那张照片给他的父母招致了多少不幸啊。 当初和妈妈东奔西走求人帮忙时,他们问过律师,得到的答案是如果要判,那就少则二十年,多则……多则,不好说了。 二十年,等沈铮熬到出来,他的妻子已经白了头,他的孩子也要四十岁了。更别提,这已经是“少则”了。 他们一家险些就再没机会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了,所以沈子翎不肯原谅自己,作为亲手拍摄了那张照片的人,他始终没法原谅自己。 沈子翎还没怎么吃,饭碗已经被爸妈叨菜堆得冒尖儿,面对金字塔似的满满一碗,他一时不知道从哪儿下筷子,失笑道。 “我哪吃得了这么多?” 沈铮吃得差不多,正单手端碗,稀稀溜溜喝热汤,要他“大小伙子,多吃一点儿”。 周昭宁给他添了碗汤,也说让他多吃,这段时间眼见着瘦了不少。 沈子翎没办法,只好凿山挖矿般,一点点吃。他想爸妈这么爱看年轻人大口吃饭,那他们肯定会很喜欢卫岚,那才真正是个能吃能喝的大小伙子。 想到卫岚,他好像悄悄吃了一颗偷藏在兜里的糖,自顾自地会心一笑。 好不容易下了饭桌,沈子翎感觉自己半辈子都没这么饱过,动一下都撑得不行,偏偏还有爸妈特意给带的一杯满料芋泥啵啵。说是溜缝儿,可他那点小鸟胃里哪还有缝可溜。 千辛万苦喝了几口,他又想起卫岚。要是卫岚在这儿,不但能吃得他爸妈喜笑颜开,还能轻易替他解决奶茶。至于陪老两口唠嗑,那更是不在话下——他的卫岚看似寡言,其实很会聊天。 其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要么狂得不可一世,要么腼腆得半句话不肯多说,可他家卫岚不是这样,对于一个十八岁小年轻而言,他其实相当成熟了。 第78章 不知道是不是刚恋爱的缘故,沈子翎现在满心满眼的卫岚,工作忙时还好,一旦闲下来,思念就无孔不入。他觉着自己这样很傻,简直要傻出了相思病来,又想这世界有一个人正和他罹患同一种病症,也挺浪漫。 是了,浪漫。有着那样实用主义的前男友,过着这样奔波劳碌的日子,他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浪漫”过了。 怀着如此心思,在周昭宁问他要不要重拾摄影爱好时,他先下意识回绝,说摄影重点在记录,我现在没什么想记录的了。 但思绪一转,拐角处又是卫岚。 他那年轻英俊的恋人,嬉笑怒骂,试探迂回,一举一动都讨厌又可爱,怎么不值得一拍? 再说,他家里现在多了只毛茸茸的皮皮鲁,苗苗又快要结婚,桩桩件件似乎都很值得举起相机,凝神对焦。 周昭宁瞧出他的松动,带他去了书房,翻出精心收纳着的一只大纸箱,里面是他以前买的摄影集,大小不一,林林总总四十来本。 最上头是他当年心血来潮,用压岁钱制作的摄影集,内容是他自己的作品,封皮印着艺术体的《光影游戏》。 当年他恨死了自己,打包全数扔到了楼下,从没想过妈妈会捡回来。 时隔多年,和它们重逢,沈子翎内心五味杂陈。 他伸手抚摸封面,干干净净,连灰尘都没有,轻声说:“怎么全捡回来了?你腰不好,这箱东西又那么重,当年还……” 当年还每天都想办法找人帮忙,吃了一个又一个闭门羹,周昭宁除了叹气就是流泪,连着那么多天睡不着觉,怎么会注意到他扔了这些东西。 周昭宁笑吟吟,帮着他去翻开了摄影集的第一页:“这都是你的宝贝,平时碰都不准人碰,我怎么舍得看你扔掉?” 沈子翎不语,慢慢歪过脑袋,蹭进周昭宁的颈窝。姿势别扭,像一只修长白鹭强行栖进了麻雀的小窝。 也确实,二十六岁实在不该撒娇了,但这是妈妈。 母子俩靠在一起,也像一大一小,一双白绒绒的鸟。 二人翻阅过这本摄影集,又去看家里以前的相册,说说笑笑。而门外的沈铮看到这一幕,也终于放心一笑,回客厅看电视去了。 临走之际,沈子翎带上了那箱摄影集,犹豫了下,也一并捎上了那幅罪孽深重的作品。 沈铮原本在看电视剧,见状抬手一指,玩笑道:“哎,小贼,走就走了,怎么还顺我书房藏品?” 箱子沉重,老是往下滑,沈子翎颠了颠,回以玩笑:“谁稀罕你的藏品,我拿回去给人看看,过几天就还回来。” 周昭宁心细,打趣他这是要给谁看呢? 沈子翎不肯正面回应,但又忍不住卖关子,说反正以后总能见到。 沈铮背手来到门口,效仿着海关检阅,用遥控器扒拉着看箱子内容,说你其他的带走可以,但拿奖的那幅你得还回来。老爸好面子,挂墙上看着高兴。 沈子翎怎么会不懂他的用意,心头又酸又暖,微微一笑,说好好好,知道了。 * 回到家里,没有小狗迎出来,是以他今天回得晚,就把皮皮鲁拜托给了苗苗和韩庭。苗苗刚发来照片,他们带小狗去逛公园了,看皮皮鲁那鼻子上沾冰淇淋,嘴咧到耳后根的傻笑样子,显然很乐不思蜀。 小狗不在,他的大狗也不在,他回程途中发消息给卫岚,那边还没回,指不定是在演出。 谁都不在,沈子翎放下东西,自去洗澡换睡衣,之后给自己调了杯汽水酒,又切了盘水果,打算找部电影,看完睡觉。 刚赤脚盘腿坐到沙发上,他接到电话,一看来电显示,他愣了一下,居然是平日羞赧,从不来电的何典。 接起来,何典在那边语气颤抖,又急又怕。 “charlie,不好意思打扰你了,那、那个,我们要发给歌狮的片子好像出问题了!” 第50章 人类不宜飞行——二 沈子翎心下一沉,缓缓坐直了身子,正色但温声。 “小何,不用着急,有我在。你慢慢说,发生什么事了?” 这话像针强心剂,何典依言定了定心神,努力捋顺了话。 原来何典半小时前也在看电影,是部非常冷门的文艺片,剧情无聊,放着权当催眠。他侧躺在床上,手机搭着抱枕,正昏昏欲睡,电影进入一段空镜。 没对话,没意思,纯粹只是一段蓊郁冰冷的森林溪流。 可他看着看着,一室昏黑中慢慢瞪大了眼睛,后背析出冷汗。 这段画面居然和歌狮那条剪好待发的广告片一模一样。 空镜不过五六秒,算是转瞬即逝,可当下一幕到来,他已经无心去看。 他一骨碌爬起来,灯都来不及开,把进度条调回去,又开电脑找出那条广告片,一看之下,仿佛对簿公堂,真相立即大白。 然后,他就哆嗦着给沈子翎播去了电话。 沈子翎听完,神经同样猛然一跳,要来电影片段后,他也对照一遍,果然和广告片中的一小段镜头分毫不差。 他暗道不好,但“不好”归“不好”,至少没有“要完”,毕竟片子还留在他们手里,没发给歌狮,不至于覆水难收。 沈子翎先宽慰了何典几句,夸他做得好,又说从这儿交给自己就行,安心睡觉去吧。 何典问需不需要他做什么,沈子翎回不用。并非客套,何典只是个实习生,能发现纰漏已经很了不起,剩下的他确实帮无可帮。 何典惴惴,问他打算怎么办,沈子翎手机放着免提,边快速翻找通讯录,边回他。找人救急。 这个点找人,能找到吗? 难,但能找到。 来得及剪出成片吗? 得通宵,但顺利的话,就能赶上明天的发布时间。 那个……我们能不能直接和歌狮说,这边要精进一下片子,想更改一下上线日期? 沈子翎闻之一笑,说你还是没经验,不知道甲方的险恶。这种说辞就相当于扯面大旗,上头白底黑字写,‘喜报喜报,我们出岔子啦,快赶在后续结款日尽情为难我们吧’。 何典嗫嚅,说这样啊……但是最后如果没赶上…… 沈子翎出言截断他的丧气话,没赶上,那就只能直说。但现在距离发布时间还有十小时,我们没必要,也实在不该放弃希望。 我们是不是该先找第三方问责一下? 这不急,况且,这是法务部的事情了。惹到kap,他们就等着横着出去吧。 撂完狠话,沈子翎心口叹息,不过天外有天,如果这事败露,惹到歌狮,我们八成也得横着出去。 等挂断这通电话,沈子翎已经把能用的人找得差不多,立刻马不停蹄四处发消息。同时,他硬着头皮给易木拨去了电话。 幸好,易木这时没有“在忙”了。 易木连惊都没有惊,类似突发事件大概已经处理过无数起。他更斩截,直接让沈子翎去公司等他,叫上组里的剪辑师帮忙。你那边有把握联系到人吗,不行的话,我还有备案。 恰好有个同城合作过的导演回复了沈子翎,他遂回说联系到了。 好,那公司见。 导演深夜被强制唤醒,在那边还迷瞪着,问怎么了。 第一阶段告一段落,沈子翎轻轻吐出口气,打字。 【资金包够,今晚大夜。】 兵贵神速,沈子翎到公司时,易木已经和剪辑师讨论上对策了。 见他来了,易木从桌上的打包纸袋里拿出了杯冰块粼粼的咖啡,递了过来。 沈子翎喝下一口,味道不对,他疑惑地看向杯子:“这是……朗姆酒?” “含酒精的咖啡,最适合在公司过夜。我这还有……六杯。” 听要过夜,剪辑师叫苦不迭,嘟囔早知道我把枕头带来了。 沈子翎对这杯午夜特调咖啡接受良好,越品越有味,且喝且怜悯道。 “傻孩子,你还以为能有空睡觉呢?” 过不多时,导演匆匆赶到,他们家首席剪辑师睡得雷打不动,离彻底嗝屁就差一口气,他索性不找他了,亲自上阵。 导演挂俩黑眼圈来的,见到沈子翎,指指点点笑道:“哎哎哎,你说钱管够我才从被窝里爬起来的噢。” 沈子翎往旁边一让,请出坐镇大佬:“领导在这儿,你和他说。” 同样的咖啡,易木也给他递去一杯。导演以前与其合作过,深知厉害,就诚惶诚恐接过,点头哈腰玩笑。 “您看着给,您看着给。” 易木笑笑,不和他瞎扯皮,在电脑上播放原始素材,纠集现有的几人商量补救思路。 思路不好找,重合的那段虽然是空镜,但又是衔接着特写的空镜,如果随便找段内容弥补,会影响片子整体的呼吸感和节奏,并且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会导致前后时长不一。 最重要的一点,是那段空镜只能用无人机拍摄,而不知是当初的摄制组出了问题,有意隐瞒,还是本来就打算偷偷抄截近路,总之原始素材里是找不到可替代画面的。 第79章 最后,是在沈子翎的建议下,根据弃置不用的初版脚本,将原有的六秒钟讨巧地分为四秒的伪摇镜头起幅落幅,将原本单个的画面扩展出了浩渺全景的即视感,再添两秒的甲方快乐镜,即无意义的升格慢动作,显得格调高些,云山雾罩。 思路即定,接下来就只剩执行了。 导演带着剪辑师忙活,沈子翎则和易木琢磨起怎么和歌狮那边解释完稿内容会有差异。 沈子翎很专心地犯着愁,易木喝完咖啡,不知又从哪儿摸出一杯,只是这杯气味醇烈,色呈琥珀,显然根本是酒。他慢悠悠嘬了一口,忽然说道,算了,这事由我直接和他们沟通,你就别管了。 沈子翎怔了怔,不太好意思,说但这本来就是我分内的事,你又要在这儿熬通宵,又要…… “不啊,”易木啜饮小酒,冲他老神在在,狡黠一笑,“我不通宵。” “你不是说今晚在公司过夜吗?”沈子翎回过味来,哭笑不得,“你的意思是……” “对咯。” 易木喝得薄醉,压着嗓子,口吻飘忽了些,不禁让人怀疑接起今晚那通电话,回来当客户总监前,他原本是在家里吧台,点着夜灯预备当酒鬼。 “通宵留给你们年轻人,我回办公室过夜去了,晚安。” 就这样,老狐狸端着咖啡样的纯洋酒,一派俨然地溜回了办公室。 * 片子剪得很顺利,沈子翎在旁边看着,帮忙端茶倒水,送点夜宵。 剪辑师不吃不喝时,他就闲下来了,在工位打开手机,发现卫岚发了好些条消息。 沈子翎闲着也是闲着,就发语音给卫岚讲了这事,想着这个点了,他肯定已经睡熟,没成想发去不过三十来秒,那边语音通话就拨了过来。 夜深人静,周遭昏黑,四下只有剪辑师在小会议室里哒哒摁鼠标的动静,沈子翎赶忙找了耳机塞上,点下接听,听男朋友的声音传出来。 “哥,你现在忙吗?” 他趴在桌子上,抱了只从苗苗工位顺的猫咪抱枕,用来垫脸颊,小声回道。 “还好,现在暂时没我什么事。” “那去睡一会儿?” “不行,他们一旦有问题,我就得立刻过去。” 沈子翎远远望着小会议室的亮光,苦笑道:“只能熬着了。” 卫岚没犹豫:“这样啊。那我陪你。” “你不在酒店吗?” “刚才在,现在出来了。” “嗯?” “外面空气很好,我出来转转,醒醒神,好陪你熬夜。” “没事,不用,我过会儿说不定还有工作,你先去睡吧。” “不要。” 听他答得干脆,半丝商量没有,沈子翎一愣,旋即沉下声音,要挤出点当哥哥的威严。 “别闹,乖。” 沈子翎听见卫岚不以为然地闷声发笑,又隐约听那端风吹路叶,簌簌簌簌。 “这话应该我说吧。你要通宵,我心疼你,而且想和你多说说话,所以要陪着,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这小子整天不张嘴则已,一张嘴,满世界都是他的道理。 “你明天没有自己的事情吗?熬夜多耽误事。” “有。不过我身体好,通宵了也不困,明天坐车时补觉就行。” “那你就打算这么在外面转悠了?为什么不回去?” “我和雷启哥一间房,他睡着了,不想吵到他。没事,大不了我过会儿找家便利店坐着。” 沈子翎还想再说,却蓦然想到高中。 他当时住过一段时间的宿舍,宿舍里有人恋爱,半夜怕吵到室友,又实在想念,不腻乎不行,就拿着手机偷溜上天台,给对象打电话,乐此不疲,不论寒暑。 沈子翎有次半夜醒了,那人刚好回来,被顶楼寒风吹得哆嗦,鼻尖脸蛋红扑扑,还挂着一点儿鼻涕,但目光熠熠,好像他是在外头藏了什么宝贝,非得深夜悄悄去看,看一眼就心满意足。 那时沈子翎嘲笑他傻,人家吸吸鼻子,瓮声瓮气哼唧道。 你就羡慕吧! 沈子翎从不觉得自己羡慕,可要是从没羡慕过,此时此刻,面对一位要为他理直气壮犯傻的恋人,他又怎么会心尖酥甜,一碰就要碎下糖霜。 沈子翎说:“你真不回去?” “真不回去。” “犟。” “我当你在夸我意志坚定了。” “傻。” “夸我痴心?” “幼稚。” “这是……” 隔着上千公里,他的恋人却仿佛笑在他耳畔,吐息热烫,有如一阵细密亲吻。 “……这是,夸你男朋友很浪漫的意思吧?” 一夜无眠,但沈子翎并不无聊,因为他的耳机里有卫岚,这仿佛只是又一个和恋人促膝长谈的晚上。 他在晨光熹微时窝工位折叠床上眯了一会儿,醒来五点四十,耳机里呼吸细微,卫岚还在。 到了早上六点,清洁工来了,见到他们毫不意外,他们只是另一班要通宵加班的白领罢了,在写字楼里一周至少遇到五次。 七点,早餐来了,是卫岚点的。这小子挺会做事,点了许多热腾腾的包子油条豆浆一类,不光给沈子翎吃,也给一同加班的那几位安抚肠胃。 易木睡醒,他本来已经打开了外卖页面,打算点些东西犒劳员工,然而出门一看,他们已经吃上了,甚至还有自己一份。 他在沈子翎工位半倚半坐着受用早饭,问这是上次酒局,和你一起出去的小朋友点的? 沈子翎不知该尴尬还是该骄傲,咳了两声,点头说对。 易木一笑,说很聪明嘛,比我听说的懂事多了。 听谁说的,自不用问。 七点半,何典匆匆来了。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沈子翎,问清现在情况。 其实交给上层,他是只有放心的份儿,可由于问题是他发现的,他自觉是源头,应该知情,不知情也要问个明白。 可沈子翎单边挂着耳机,似乎在打电话,见他来了后,先要他等一下,而后稍稍背过身去,对那头柔声说了几句笑语,这才挂断,回身跟他讲片子马上剪出完稿,赶得上上线时间。 分明是何典问的,此时他却没心思听了。 他怔怔看着沈子翎,时不时用力点头,嗯上两声,显出自己听了进去,实际上眼睛不由自主盯着那只耳机看,想到方才不小心瞥见对方的手机屏幕,上头通话时间长得异样,居然有整整一宿。 话题结束,何典没忍住,在沈子翎走前,用好奇的语气留住他。 “charlie,你在和谁打电话呀?” 沈子翎下意识摸了摸耳朵,一刹那间,脸上露出何典从没见过的神情。 腮颊飞红,眸眼水亮,让人过目不能忘。 “是朋友,随便聊了两句。” 不是答案的答案,却变相印证了何典内心的答案——在他刚来实习时,在楼下闸机遇到的,给沈子翎送昂贵寿司的年轻男生。 不知为何,何典至今还记得对方那不留神的一瞥。 charlie耳机里的人是他,对不对? * 成片很完美,不知易木使了什么神通,总之歌狮没人犯难,如期交付,昭示这关有惊无险地度过了。 开晨会时,沈子翎着重夸奖了何典,连易木都说了话,表示确实是“多亏了小何”。 上级的表扬仿佛给他镀了层金身,无光自亮,一整天下来,他都是喜气洋洋,平日里那种瑟缩气质被日光一晒,消散了大半。 沈子翎看在眼里,笑在心里,觉得小何果然还是个孩子,有着孩子气,平时乌云密布,但被夸了就晴空万里。其实这样多好,显得人自信大方得多,看来以后还是要多鼓励。 可这样活泼泼的小何没维持多久,这天下午,他就像只没气了的气球,渐渐干瘪了下去。 沈子翎察觉到,抽空问他是不是不舒服,他犹犹豫豫,也没肯说,只说没事。 如此,再过几天,又到了一天夕阳,沈子翎下班时经过大厅,余光瞟见绿植掩映的角落畏畏缩缩佝偻着两个人。 再看,他发现那是何典和一位中年妇女,妇女穿着朴素,腰弯得像虾,动静却大,开嗓能让方圆十米都听清。 其中一句,是“不说租好房子了吗,你什么时候被赶出来的”? 沈子翎微微一顿,停下了步子。 * 何典穿再简单不过的衬衫长裤,在这栋大楼里像一块洁净的铺地瓷砖,但在这妇女面前,就显出了光鲜。 然而再怎样,他此刻也感到灰头土脸,注意到四下被大嗓门吸引来的目光,他窘迫得在大了半号的衣服里打磨,低声央道出去说吧,可立刻被更大的声音盖过去。 沈子翎就是这时候出现的,神兵天降,先是远远喊了他一声小何,款款走来,冲他很亲昵地笑笑,调侃了句工作,仿佛他们是一对有天可聊的朋友,而对着妇女,又落落大方自我介绍,说自己是何典的同事。 第80章 妇女见了他,不自觉被压下半头,显出些局促,声量也小了许多。 何典知道他是来救场的,心怀感激,可感激之余,又多么希望来的不是他。 即使自己被晾在这里,众目睽睽下处刑也没关系,他不要来。 何典不自觉也垂下了脑袋,身侧是堪称寒碜的母亲,面前是风采不凡的沈子翎,说不好哪一方更叫他抬不起头来。 他对妇女说。 “妈,这是我mentor……呃,就是负责带我的上司。” “charlie,这是我……妈。” 他最后一个字说得艰涩,刮着喉咙吐出来,带一点血味。开头已经如此艰难,接下来的话更像一场呕吐。 “她是从乡下老家过来看我的,所以才会……” 所以才会有粗衣服,脏脚印,大嗓门,枯手掌,躲闪的眼神和笨拙的乡音。 沈子翎懂他的言下之意,略带责备地瞟了他一眼。 何典被这眼神吓得心惊肉跳,却见沈子翎转而对妈妈和颜悦色,说前两天全靠小何,救了我们一个大项目,挽回了至少小一千万的损失。 金额没错,可说辞夸大了些,反正她不懂广告,被数字吓了一跳,旋即笑逐颜开,说领导,真的假的,我们家孩子有这么厉害?你没骗我们吧? “没有,怎么可能?我看上去很像你们家孩子找的托儿吗?” 何母笑得仿佛一只揉皱了的纸团,连连摇头:“那不是那不是。” 说没两句,沈子翎表示在这儿站着聊天太累,不如去外面找个地方坐坐。小何工作表现很好,前些天也实实在在帮了我大忙,不如我请你们吃顿饭吧? 何典受宠若惊,忙说不用,太麻烦了,何母也极力回绝,急道我过会儿还得赶大巴回去呢。 不吃饭,那至少要找个地方坐下,离得最近的当属卫岚打工的咖啡店。当然,卫岚全国奔波,此刻不在。 母亲鲜少进城,村里更不可能有咖啡店,就连何典也对这些咖啡店三过而不入,原因无他,实在太贵。 安排四处张望的何母坐好,沈子翎去前台点单,走时一记眼神把何典也叫上了。 邵店长当值,跟沈子翎打过招呼,问他是不是要老一套?获得点头后,又问杵在一边的何典喝什么。 何典看着花里胡哨的菜单,眼都花了,胡乱选了杯便宜的。 沈子翎问他妈妈喝什么,恰好她眯着眼正望这边,看清价格拧紧眉毛直撇嘴,嘀咕怎么这么贵,然后喊着说我不渴,你们买你们的,买你们的。 嗓音像把老剪刀,轻易裁破咖啡厅安静流淌的爵士乐。 何典觉着衣服又带了刺,他好像只长反了的刺猬,千针万针扎得他汗如雨下。 沈子翎笑笑,看了会儿菜单,确实也没找见合适她喝的,就让邵店长单热一杯牛奶。 邵店长插科打诨,说这没法打单子呀。 沈子翎扫码付了两杯咖啡的钱,闻言一挑眉毛,谁让你打单子了?当然是请我们喝了。 邵店长噗嗤一乐,说你就坏吧,等卫岚回来,我让他一天搬三十箱咖啡豆,我累死他。 沈子翎轻巧道,你可累不着他,他腰好着呢。 何典沉默地钉在旁边,趁机往裤子上抹了把手汗,没抹掉遗留心底的零碎酸恨。 等咖啡的时候,他们没回座位,沈子翎单独问起最先听到的那句话。 “你现在的出租屋怎么了?” 何典本不想说,不想让自己一矮再矮,可既然沈子翎问了,指不定能帮他一把。而他现在,实在太需要一只援手了。 他说起最近的倒霉事,二房东无故失踪,房东又要卖房子,以没合同为由,将他连人带行李赶了出来。 听了这话,沈子翎又回忆起那盒沉重猫粑粑,看来不论租户还是房东,奇葩混账多得是。 他问,那你现在住在哪里? 何典面露难色,吭哧片刻,承认是住在公司。 沈子翎蹙眉,工位底下小折叠床,平时午休小憩还行,真要睡一整晚,保准腰酸背痛,像挨了一夜的打。 再想何典近来无精打采,想必是连续几天都没睡好。 又问之后作何打算,总不能一直住在公司。 何典不笑强笑,说也没事,等月末发了实习工资就好了。 就在这时,咖啡牛奶一并上齐。 端回桌上,何母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接牛奶像被敬酒,可被敬酒就是更不熟练的事了,只得屁股慌里慌张离了座,深深鞠腰,说谢谢谢谢。 沈子翎哪见过这样卑微的长辈,登时不自在极了,忙说阿姨你坐,怕您喝了咖啡晚上不好睡,就点了热牛奶。慢点喝,当心烫。 何母千恩万谢坐下了,然而弓腰驼背,只坐了点儿椅子沿。两手捧了牛奶,也不怕烫,厚着嘴皮喝了一口,直夸好喝,儿子你快也来尝尝,人家店里这牛奶是不一样,怪不得卖那么贵呢! 何典分毫不动,何母拽他,他不着痕迹躲开。 沈子翎在喝咖啡,没注意到这点,只是由此想到自己的妈妈,可怜天下父母心。 他另去买了两客蛋糕,对何母说您喜欢就好,我跟店长认识,喝牛奶不要钱,您想喝多少都行。这蛋糕也是店里做的,黑的是慕斯巧克力,白的是动物奶油,都挺好吃,您尝尝。 何母腼腆笑笑,又嗔怪地一拧何典胳膊,说你看看你领导,再看看你。我都没要你请客呢,只是给你带几件衣服过来你都不乐意! 陪着聊了两句,何母想起房子那茬儿,不知道何典接下来要住哪儿,颇为焦心。 沈子翎这时想起自己那房子,反正现在没租出去,空着也是空着,不如给何典暂住半个月。 对面母子错愕对视,当然感激得很。可沈子翎给中介打电话,却得知了件很不凑巧的事。 就在刚才,有新租户过去看房子,是来陪读的,对房子很是满意,当场敲定要租,并且一租就是三年。 中介兴冲冲说了这个喜讯,租约在先,况且人家都等在了那里,沈子翎也不好反悔,只得作罢。 何母自然不会怪他,明白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况且他是领导,带队人物,和儿子本就没什么情分可言。 不过,盼到了的救星倏忽消失不见,她终究难掩失落。 分明失落,却又强颜欢笑,她说哎,这没啥,我们家儿子身板硬,睡公司也挺好,又有空调又干净,能为公司多出力,上下班也方便。 沈子翎最看不得父母难过,他想要是易木在这儿,肯定会对他眉头大皱,斥他在多管闲事。 可没办法,这桩闲事要是放下不管,他恐怕于心不安。 他低头一笑,说其实我家也有空闲的客房,而且离得也不远。小何可以先在我家住着,等半个月后找到了房子再说。 * 何典就这样在沈子翎家暂住了下来。 搬家那天,沈子翎本还想帮他一下,然而他全副身家就只有一只行李箱,拎上就走,跟蜗牛差不太多。 单薄的人带着一只单薄的行李箱,迁进了市中心的高级公寓,他管住了眼睛不肯乱看,见到毛茸茸的大白狗,也管住了手不肯乱摸,并且十分恪守边界,静默少言,除了客卧几乎哪都不去。 他曾提出要付租金,沈子翎没要,让他安心住着,反正那房间暂时没人。 不出钱,那就多出力,他天天跟扫地机抢活来做,常常让沈子翎看不下去,招呼他过来休息。 住了三五天,不管从客观来说,还是从主观来看,何典都算一名无可挑剔的室友。 直到这天,周末假期,沈子翎在家里无所事事玩手机,正琢磨着吃点什么,就见屏幕上方弹出一则消息。 【卫岚:在家?】 【沈子翎:在家。】 【卫岚:宝贝。】 【沈子翎:噫,肉麻。】 【卫岚:过会儿还有更肉麻的。】 【卫岚:乖哥哥,我到小区门口了,下楼接你男朋友。】 第51章 人类不宜飞行——三 入住快一周,何典从不敢告诉沈子翎,说自己从没住过这样的房子。 他老家在乡下,不是道路井然,空气灵秀,处处盖自建房小别墅的乡下,而是深埋在九曲十八弯的山沟里,真真正正的乡下。 乡下有随处可见的羊屎牛粪,结群流荡的土狗,呼啦啦叫不出名字的黑鸟,夏天疯长,隆冬冻毙的烂树,一年四季都臭不可闻的野塘子。 离野塘子不远,就是他家,板瓦顶,红砖墙,旧木门,黄土地,报纸裱糊的窗上贴着不知哪年的窗花,窗花也衰败的样子。窗户里面,堆着同样差不多衰败了的父亲,中风瘫了半身,从早到晚地咳,咳嗽也不碍着他使唤母亲,使唤这磅礴世界上,小小陋室里,他唯一能使唤的单位。 母亲很认命,兴许活了大半生,她实在不肯去想命为何物,只是匆匆地、盲目地全盘认下。正如她是父亲能摆布的唯一人选,家里的小院子也是她能管辖的最大区域。她每天都抄着大苕帚将小院扫上一遍,扫完洒水,以求得一日的干净,但也只是一日,山风呼啸,第二天又遍地沙土,回归原样。 第81章 天知道他怎么从村里考上高中,又拼了命地爬进大学,来到省会云州。 云州,钟灵毓秀,天府之国。 大学报道第一天,他就把没见过的世面见了个遍。第一次知道扛着蛇皮袋上楼很丢人,开黑的意思是组队打游戏,而当别人问你要不要喝奶茶时,要就是要,不要就是不要,切勿支支吾吾好半天,最后攥着满手心的汗,在人家的手机屏幕上留下印子。 他大学四年都没什么朋友, 每每当他觉得寂寞,就会想起远在天边的家,想到自己已经站在那双父母一辈子到不了的地方了。 这样一想,他就会心下一畅,舒服许多。 他住了四年校,他们的学校宿舍也就被吐槽了四年。说没有独立卫浴,只有蹲厕大澡堂和公共洗手池,宿舍是上下床六人间,一到阴雨天就潮得不行,晒衣服的阳台沤出一股霉味。 他那时已经很学会人云亦云,室友骂骂咧咧,他也会迎合几句,绝不给人知道宿舍已经是他住过最好的房子——遮风挡雨,意味着不漏风不漏雨,有属于自己的一张床铺,二十四小时的自来水供应,并且楼下就是热水房。 后来毕业实习,辗转进出租屋,虽然只有一处小隔间,可他依然觉得很好,好像他的人生正在台阶之上,每一步都在慢慢往上走。 可此时此刻,他辗转到了charlie家,跟着对方来到市中心的高档小区。 小区门头高得仿佛来到了天庭,一路上的花草树木全规矩而恬静地散发着香气,人工池塘中莲花盛放,花下有五色锦鲤曳游其间,路程中时不时有人和沈子翎打招呼,笑着问你们家皮皮鲁怎么没出来啊? 沈子翎就笑答,说这就要回家找它呢,今天回来晚了,这臭狗又要闹。 经由光亮宽敞的大厅,他们乘一梯两户的电梯上楼,比照对门正儿八经的鲜红对联,眼前这道电子密码门显然出自年轻人的手笔,从那喵喵汪汪的可爱对联来看,这是栋不必和父母分享的,只属于他自己的房子。 门还没开,门里就兴奋上了,沈子翎口中安抚着,手上输密码,待门开了条缝,就有只雪白的大狗顶头钻了出来,松鼠大尾巴直摇,见到他这个生人,好奇地四处嗅嗅闻闻。 沈子翎伸腿格开亢奋的大狗,问他不害怕狗吧?听他说不怕后,扭头跟狗叮嘱了两句,而后对他介绍,说这是自己养的狗,叫皮皮鲁。 他来到玄关,弯腰换鞋,看着那只狗听到要开罐头时弹跳一下的耳朵尖,再看那身蓬松柔亮的毛发,心说这不知得花多少钱才能打理出来。 扫地机器人撞到他有些脏兮兮的帆布鞋鞋尖,又自动寻路,一路拖走了,他循着瓷砖地板上湿漉漉的水痕抬头,慢慢走出玄关,看清charlie家的全貌。 他不可避免,久久怔愣。 这里没有灰扑扑的神龛和摇摇晃晃的门闩,更没有滴水苫布的屋顶,只有柔软精致的大马士革沙发,正对着收纳了许多游戏机手柄的悬浮电视墙,墙下一条蒸壁炉,汽墙里当然嵌着一面长度快要比肩沙发的大电视。瓷砖已经很干净,客厅却还铺着米白的割绒地毯。 吸顶灯散发着暖黄的光,再看那头,半开放厨房外是餐岛一体的岩板桌,桌下四张瞧着就很舒适的包边椅。 餐边柜是一整面的透明亚克力柜,展示着一些潮玩或唱片。 全屋正对落地窗,此时正是万家灯火渐次起的蓝调时刻,站在窗前,云州夜景尽收眼底。 绝无穷山恶水,只有美好人间。 沈子翎家的灯光都很柔和,显然在设计时做了精心规划,一点儿不刺眼。可同时,却又刺眼得要命,刺得何典的眼球破裂出血,逼他红着眼观看四下,耳朵里濛濛有声音说。 “你看,这就是山顶的风景,可它不属于你。从不属于你,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属于你。” 何典在kap实习有段时间了,了解到有个词叫“托举”,意思是有着家族珠玉在前,后辈可以轻而易举享受到财富积累的成果。 那么,charlie,年仅二十六岁就独居在市中心高级公寓的你…… 你,又是站在谁的肩膀上摘到了这颗硕大饱满的红苹果呢? * 何典当然不会表露出丝毫不满——事实上,他心里的不满也转瞬即逝,理智上明白charlie对自己好,别管这好是不是施舍,总之没了他,自己今晚还是只能蜷缩在工位睡个腰酸背痛。 日子就这样过,一个恍然不知,恣意轻松,一个小心翼翼,心事重重。 直到这天,何典见沈子翎用从未有过的匆忙步伐换鞋下楼,十分钟后,带回了注定打破平衡的第三人。 何典看清来人,微微一怔,面色不由自主就要泛红。 啊,是他。 好在何典平时就容易害臊脸红,加之缩头缩脑,倒也不明显。 更何况,对面二人根本没注意他。 沈子翎脸腮也染了红,约莫是下楼太过匆匆,回来又说说笑笑,气血翻涌,托出了副面若桃花的漂亮模样。 沈子翎似乎忘了他们有打过照面,依旧做了简短的介绍。 “卫岚,这就是我之前和你说过的何典,最近要在我们家借住一段时间。” “小何,这是我室友,卫岚。” “我知道,”何典破天荒说了“好”、“是”、“行”以外的话,抿着赧颜说,“我们之前见过一次。” 二人愣了一愣,显然都不记得,但没戳破。 只有两间卧室,却有三个人,何典主动提出睡沙发,沈子翎说不用,卫岚可以…… 他停得足够久,狎昵地盯住卫岚,水眸慧黠地一眨。 卫岚率先失笑,巴掌兜住沈子翎后脑勺,从上到下捋乱了他的头发,动作介于闹着玩和调情之间,说真坏,你又不会让我进屋陪睡,还卖什么关子? 而后,他瞥向何典,用还没来得及褪尽笑意的语气说。 没事,我睡沙发。 何典讷讷,心头突跳,说好。那谢谢你…… 卫岚嗯了一声,转而说要出去溜皮皮鲁,非拖上沈子翎一起。 沈子翎之前还抱怨天太热,一步路不想多走,这时候却丝毫不推拒。二人扔下行李就走了,第一回连狗都忘了带,关上门才想起来,这才又回来带上怒气冲冲的皮皮鲁。 何典没动弹,仍旧维持着面对大门的姿势,感觉心里有些疼有些痛,是挖了小坑,埋下一粒种子的滋味。 他沉浸在这点儿咬啮的酸痛中,没注意到门前毫无动静,反而有小狗被捂住嘴筒的细微呜呜声,直到五六分钟后,那本该到来的电梯才终于应召上来,开门关门。 日子继续,沈子翎和卫岚常常在客厅打游戏,看电影,起先也会邀请何典一同,但何典没玩过游戏,也学不来,对于他们看的那些两三个小时的剧情片更是没有兴趣,看一会儿就昏昏欲睡。自从有次真的看到睡着,在电影结束时被沈子翎叫醒回屋后,何典就自觉躲避了这类活动。 他躲避了这些,偏偏这些又会占据走卫岚的所有居家时间,而他多想找个机会和卫岚再说句话啊。 可惜的是,第一天的笑语是卫岚给他的唯一一个笑脸,其余时候,卫岚都对他爱答不理,兴致缺缺。即使偶尔沈子翎回家得晚,卫岚也依旧不会和他多说一句话,连寒暄也没有,只会自顾自地洗澡,吃饭,遛狗,玩手机,等沈子翎回来,铁树才会簇然开花,迎上去说些趣话,讲些轶事,奉送弯睐笑眼。 他分不清卫岚对他是避嫌亦或无感,他希望是前者。 有次夜半,三点来钟,他起夜上厕所,鬼使神差绕了两步来到客厅,并不口渴地倒了杯水,而后自然而然瞟见沙发上熟睡的卫岚。 卫岚睡着时,看上去就没那么冷若冰霜了,也不会一言不发地拒他于千里之外。 他本想瞟一瞟就走,像路过富豪的别墅,瞟见里面的璀璨宝石,明知不是自己的,可也想要驻足看看。 然而一看之下,他渐渐挪不动脚了,端着水杯悄悄走到沙发前,吃吃凝望。 起先他什么都没想,别无心思地只是看,看着看着,就看到了细致处。 他想。他的眉毛真浓,山根好高,睫毛也长,唇形十分漂亮,并且不像平日一般紧紧抿着,而是放松下来,显出柔软的本质。呼吸均匀,薄t恤下的饱满胸膛跟着一起一伏,毯子外的手臂并不粗壮,但能看出清晰的薄肌线条,很适合打篮球的大手上青筋昭彰。 宝石,珠光琳琅,价值连城,纵使被关在看守严密的森森别墅里,也终究让人垂涎。 何典痴看,像被宝气迷了心,一时间真想揣进怀里,即使为此就当了怀璧有罪的匹夫也可以。 就是这个人,日夜在沈子翎身旁流连出入,巡视徘徊。 也就是这个人,让沈子翎肯与他浪费一个又一个宝贵的下班夜晚。 何典最终管控住了手,并没动弹——沈子翎放他进家里,他怎么能不仁不义。 第82章 况且,宝石长手长脚,难保不会一拳揍过来。 所以他不能做,也做不到。 他又盯了好一会儿,直到卫岚如有所感,在梦中不虞地皱了皱眉毛,又翻了个身,他才缓缓退下,蛰伏回了夜色之中。 周末,家里来了客人,是美术组的cherry和一位卷发的高大帅哥。 cherry在公司里向来是个古灵精怪的形象,谁也没想到她会忽然冒出来个意大利留学归来的帅哥男朋友,并且一口气与其订了婚。 此事在kap里传言甚广,他今天算是见了真容。 没想到沈子翎和这位叫韩庭的帅哥也认识,几人刚一见面就聊得热闹,约在了家里吃饭。 晚饭时分,卫岚早早去厨房切菜备菜,剩下几人只是刚开始去帮忙择了点儿菜,而后就坐回沙发上,说笑聊天,等着坐享其成。 何典看在眼里,很为卫岚感到不忿,况且他们聊的内容他也无处插嘴,就起身偷偷溜进了厨房,对那人正处理鸡肉的背影,鼓起勇气问。 那个,你需不需要帮忙? 卫岚快速乜他一眼,说不用,出去等着吧。 他顿时臊得没边,灰溜溜走了。 但是——现在想想,转折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过了不一会儿,兴许因为外面的笑声太吵闹,卫岚忽然蹙眉从厨房里探了头,刚好和走神张望的他对视。 卫岚对他说,你忙吗?不忙的话过来帮我打下手吧。 他立即起身过去了,忍不住笑地问要帮什么,我从小就在家里学做饭,什么都会。 卫岚哦了一声,塞了一兜土豆让他削皮。 厨房安静,砂锅嘟嘟煨汤,肉在锅里焯水,他们背对背站着,一个用刮刀嚓嚓削皮,一个在案板上笃笃切菜,仿佛与客厅的笑闹声隔了一个世界。 谁都没说话,可何典觉着,这样已经足够美好。 他听见“啪”地一声,是那时在心底埋下的种子开始萌芽,开花,兴许结果。 打那开始,卫岚对他就有了些微妙的变化。 比如,对他不再以“喂”相称,而是“何典哥”。平时家里没人也会和他聊上几句,甚至做饭会问他吃不吃香菜葱蒜。 正好,也就是这段时间,车展格外忙碌,沈子翎又被额外派了个小项目,每天忙得难以沾家,这使得他和卫岚独处的时间越来越多。 有次,卫岚下楼遛狗,他刚好也要下去买东西,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远远居然有人认错,离得近了才发现不对,笑呵呵说刚才没看清,以为又是你和你哥下来遛皮皮鲁呢。 他低头暗笑,没注意到卫岚的反应——似乎也没什么反应。 到了这天,他更是第一次看到卫岚表现出确切的负面情绪来,多么幸运,这负面情绪是冲着沈子翎来的。 貌似是卫岚约了沈子翎周五晚上回家吃饭,但最终沈子翎因为临时工作, 无法脱身,就还是放了鸽子。 得到消息时,卫岚做饭做了一半,也没心情继续了,索性把已经备好的菜炒了出来,就他和何典两个人吃。 何典暗自欣喜,卫岚却心不在焉,也没怎么下筷子,但难得和他主动聊天,问沈子翎最近怎么了,是不是工作真的很忙。 何典的欣喜掺了复杂色彩,既欢喜二人能够说上话,又不满说话的中心还是沈子翎。 他说还行吧,在kap工作的谁不忙呢?嗯,不过,可能charlie不同于凡人,就是特别忙吧。 卫岚又问了些,他模棱两可给了答案。 最终,卫岚若有所思离了饭桌,说要去遛狗,让他吃完放那就行,晚上自己回来收拾。 临走,又拿着手机问他喝不喝奶茶,给他点一杯。 那一瞬间,何典仿佛回到了大学报道第一天,只不过这一次,他终于有了些从容。 他笑着说,嗯,那就来一杯芋泥的吧,我记得charlie最爱喝这个了。 是不是? 第52章 人类不宜飞行——四 在何典捧着卫岚给他点的第一杯芋泥奶茶,心荡神迷,幻想着往后种种时,卫岚已经到了kap楼下。 皮皮鲁没想到看似普通的一次出门,居然不但包含了坐车兜风,还附带了一杯邵店长提供的狗狗奶油,堪称惊喜大礼包,它登时乐得不行,趴地上两只爪子抱着小杯呲溜呲溜舔。 此时已经过了卫岚往日的值班时间了,但他还是拴好小狗,矮身钻进了柜台。 邵店长忙活着洗杯子,大感欣慰,当他是不白来,要帮忙干活呢,结果他只是轻车熟路地给自己调起了咖啡。 况且,这人太不要脸,咖啡不光有自己的,还有沈子翎和苗苗的,二人常常光顾店里,爱喝什么,卫岚了如指掌。 邵店长瘪嘴沉默,歪头在肩膀处蹭掉下巴的洗碗泡沫,怒道。 “嘿,干什么呢!” 卫岚熟起来就挺讨贱,刻意骇怪地看向他:“做咖啡啊,我们这不是咖啡店吗?” “……废话,我是说你又那个什么,假公济私,偷咖啡!” 卫岚不停手,满腔的光明正大:“马上就闭店了,本来店里材料不消耗完,晚上也要倒掉。我顺手消耗一下——这块曲奇也是,刚好饿了,我吃几块。” “嗯,也是……个屁啊!我们又不是奶茶店,这些牛奶抹茶粉,还有你手里的巧克力酱,哪个是需要当天消耗的?就只有案板上那半个柠檬是切了没放完的,你全给他们加进去吧。” 卫岚不语,绕到打单机前,喃喃打字:“邵店长特点的半颗柠檬一次性加进肉桂红茶卡布奇诺……酸倒牙了别赖我,冤有头债有主。” 邵店长忍不住乐了,刷碗分不出手,只好继续动嘴骂他。 卫岚才不在乎,等着机器磨豆子时,他先喝起了自己那杯。 这时邵店长已经骂累了,南村群童欺他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也没什么办法,忍就忍了,他一味埋头洗碗。 咖啡店临近闭店,没有客人,一时只有哗哗刷碗声和磨豆机运作的细微轰鸣,而后掺进了一声叹息。 邵店长顺着声音扭头,就见卫岚的咖啡抵在唇沿,却无心喝,只是望着对街在夜色下灯火通明的kap写字楼。 他这才想起来,他还没问这小子怎么晚上八点多过来了呢。 大好夜晚,不在家里陪男朋友,怎么想着独自牵狗往外跑?说是中年危机,那也实在是早了二三十年吧。 除非…… 邵店长带着答案,了然问:“子翎是不是又加班了?” “嗯。” 邵店长见他这样子实在可怜,跟栓在门口等主人的皮皮鲁似的,不同在于皮皮鲁还能守着杯奶油吃,而他则是喝杯咖啡都要被骂。 想到这里,邵店长于心不忍,说:“哎,我不该骂你的,你想喝多少咖啡都行,敞开了喝吧。” 卫岚眉目有些哀伤地垂下来,喝一口手里咖啡,说:“美式果然还是中烘好喝,这种深烘的,味道太重了,没有果酸,喝起来风味很杂。而且,我觉得这批豆子没有上一批好。” “……死孩子,装什么装,你喝自来水去吧!” 闹了两句,邵店长终究难忍好奇,问道:“哎,说正经的,你俩到底怎么了?” 窗外楼宇璀璨,是一处太豪奢的囚笼,关着他喜欢的人。 卫岚也说不上来原因,回想起这些日子和沈子翎的聚少离多,再想他们之间总是若有似无的那层隔阂,他动用了个很不适恰的说法。 “知人知面不知心。” 字面意义上,二人确实是相知到了一定程度,只差真真正正的心心相印了,但从引申含义看,那可就太不对劲了。 果然,邵店长洗碗的动作一顿,小心八卦道。 “子翎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卫岚瞟他一眼,目光疑惑:“你疯了?” “那……是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子翎的事?” 卫岚的目光转为震惊:“我疯了?” 邵店长讪讪,不解其意。 卫岚又叹了口气,添了解释:“是他最近都很忙,我们没时间在一起。” 邵店长恍悟,寻思你这说辞跟真实意思也差太远了。 “上班嘛,哪有不忙的?何况他还在广告公司,kap可是出了名的把人当驴使。你看就是我这种的,就只是咖啡店店长,平时也忙得很啊。” 勺子洗掉一只,他忙不迭摘了手套去捡,抽空忿忿瞪了眼卫岚。 “有时候还有没眼力见的店员,杵在那儿都不知道帮我一把。” “没眼力见的店员”悠然喝着咖啡,转头就说出了更没眼力见的话。 “你忙归你忙,我又不和你谈恋爱。” 邵店长气笑了:“那你什么意思?合着人家和你谈恋爱,就连忙都不能忙了?” 卫岚也明白这是一种强人所难,辩驳道:“我只是说他忙得连恋爱都没时间谈了,我跟他每天相处的时间就只有晚上那两三小时而已。” 第83章 “妈呀,两三个小时还不够啊?” 卫岚理所当然地蹙眉:“不够。” 对于热恋情侣来说,蜜里调油,你侬我侬,他们能花上一宿什么都不做,只是傻乎乎凝视着对方的眼睛。 那么庞大的饥渴亟待时间来填满,两三个小时,不过杯水车薪。 邵店长摇头,发笑。 “那你最好从现在就开始习惯,上班族不像学生,谈个恋爱能整天泡在一起。都要赚钱养家呢,哪有那闲功夫。” 看见卫岚脸上显见的惶惑,邵店长斟酌着做出譬喻。 “这么说吧,学生时期,生活就是恋爱,可到了现在,恋爱只是生活的调味剂,还不像盐似的,那么要紧。嗯,顶多算鸡精吧。有也行,没有也行。” 卫岚艰涩理解。 “那我是他的……鸡精?” “你好点儿,长这么帅,少说也是瓶醋。” 什么油盐酱醋茶,辛酸苦辣甜的,卫岚不理这茬儿,又问。 “你的意思是,我们永远都会这样了?” 邵店长终于洗完了碗,开始上上下下收拾台面。 “也不能说永远,至少周末可以全天恋爱嘛。只要不是他上班上成尸体,需要睡一整天的觉回魂就行。” 卫岚听不进后半句,前半句于他而言已经足够糟糕。 “就只有周末?” “哎哟,小朋友,他现在还勉强算是有周末,已经很好了。你是不知道,他们广告公司忙起来,真得跟头驴似的拴在公司,家都回不去。我就看过他周五晚上被叫回来加班,最后到周一早上才回去……kap为了让员工安心加班到死,连淋浴间和洗漱间都有,你知不知道?” “……” 卫岚心里乱纷纷,放了太多冰块的美式擎在手里,已经冻得他掌心发疼,可他浑然不觉。 他想。 他的子翎那么娇气,简直就是吃苦耐劳的反义词,怎么能在格子间里久久窝缩,甚至连着三天不回家? 他又想。 他爱他,爱情到了极致原来真的会黏连,两个人密不可分地嵌实在一处,每次离别都像一场血淋淋的撕扯,连皮带肉。 他相信邵店长不像他某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宋姓大哥,不会在这方面诓骗他,那沈子翎的工作就是当真如此。而人们要什么时候才能退休? 哦,几十年。 沈子翎人生的足足一大半,都要在这样的经历里反复辗转。 卫岚很心疼,同时心里难免在生怨。一顿饭不算什么,吃不上他可以再做,但约定很重要,而兴许是出于原生家庭的疏忽,他偏偏生平最讨厌失约。 一想到这场惹他烦闷的失约,今后会一而再再而三,不可避免地重复上演,他油然一股恼怒。 再想到沈子翎有多无可奈何,他的恼怒登时衰颓,徒生一阵莫大的无力。 任他心中多纷乱,面上不太露声色,只是默默喝着咖啡。 邵店长见他不语,好心再劝,顺带着转移话题。 “和成年人谈恋爱,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事情。你如今也在上班,而我看你应该也不是能甘心当一辈子咖啡店店员的人。等你以后出去闯荡了,就知道大人的世界有多少身不由己啦。” 卫岚偏了偏头,显然不肯听信这套说辞。 “好了,别这么不高兴,我记得以前你只是跟人家多说了两句话,就能暗戳戳乐一下午。现在倒好,你都登堂入室了,只是因为觉得相处时间不够,就那么不满意。子翎又不是不回家,皮皮鲁能在家里忍着寂寞,不拆家等主人,你别告诉我你连小狗都不如。再说了,现在家里又不只你一个人,那个谁,谁来着,不是也在你们家住着吗?这不算有人陪着你吗?” 卫岚深感莫名其妙:“我又不是小孩,更不是皮皮鲁,我平白无故要人陪着干嘛?” “哎,至少家里多个人说话嘛。” 卫岚冷冷一哼。 邵店长把台面也收拾得差不多,距离九点闭店只差五分钟,而谢天谢地,今天没有卡时间的外卖订单来袭。 他往大垃圾袋里搜罗垃圾,想到要走远路去扔,就累得很。 身子累,嘴倒不嫌受累,擦干了手上的水,他问道。 “说到这个,你们最近相处得怎么样?之前子翎带他和他妈妈来店里,唉,你是没看到他妈妈那双手,上面全是干裂的血口子,这碰水得多疼啊!” 卫岚顺手接过垃圾袋,将喝完的咖啡也扔了进去,很利落地代为收拾了桌上地面,口吻有些不耐烦,却不是对着活计,而是对着话里的人。 “相处得还行吧。我再嫌他碍事,也不可能突然给他一拳,真不知道你们有什么好担心的。” 邵店长眨眨眼:“我没担……” “我走了,他总不下来,我上去看看。垃圾我顺便带走扔了,拜拜。” 言罢,卫岚左手提着做好的咖啡,右手拎着一大兜子垃圾,手指上还勾着皮皮鲁的牵引绳,就这样脚步匆匆地走掉了。 kap刷卡才给进,而卫岚又不想耽误沈子翎的时间下楼来接,正在楼下犹豫,新一班电梯送下来了一道熟悉身影。 但也只是熟悉,他叫不上名,是那天在酒局遇到的,被老宋说白净像兔子的男人。 姑且称为兔先生。 兔先生貌似是下楼拿外卖,顺带抽支烟,见面也认出了他,指间夹着没火的香烟,对他顿了一顿。 “你是……charlie的小朋友?” 卫岚喜欢这个称谓,笑着说是。 “你过来接他下班?” 卫岚忽然觉得这情景有点儿像接人放学,放的还是高三晚自习。 他往电梯通向的上方看:“是想来接他的,不能接也想上去看他一眼,把咖啡给他。” 兔先生随之回头,也往上看,又回头对他说:“kap楼上不让无关人员上去。” 卫岚知道如此,但亲耳听到想法被否定,还是难免失落。 然而,兔先生随即又微微笑道:“不过,你应该不算无关人员,算家属吧。是不是?” 不等卫岚眼里的亮光转换成话语,他就吩咐道:“我可以带你上去,不过你得等我抽支烟,五分钟吧。还有,小狗不能直接上楼,得在前台做个登记。” 说着,他额外扫了一眼皮皮鲁,可算是知道不依不饶出现在沈子翎身上的雪白狗毛是打哪儿来的了。 * 五分钟后,刚从茶水间出来的沈子翎被人叫住,说woody找你。 沈子翎最敬重易木,但值此非常时段,却也太怕听到他的大名,更怕受到他的召唤。 想着这召唤背后兴许又是几小时连轴转的加班,再想到家里还眼巴巴等他回去的一大一小两只狗狗,他唉声叹气地过去了。 可过去一看,他实在没料到他牵挂着的两只狗狗会一起出现在他公司里。 皮皮鲁见他,兴奋地汪了一声。 卫岚则是拎着咖啡,对他一笑:“哥,我来接你回家了。” 同一楼层的人或多或少都认识卫岚,这位说,“我吃过他送的寿司”,那位说,“我吃过他送的早饭”,还一位说,“我喝过他送的咖啡”,无一例外是沾了沈子翎的光。 从美术部赶来看小狗的苗苗最厉害,张口就是骄傲的一句。 “我前两天吃过他做的饭呢。” 而后,目光就更多地集中在了皮皮鲁身上——这也难免,棉花糖似的萨摩耶,热情洋溢摇尾傻乐,自然闪闪惹人爱。 趁着皮皮鲁吸引注意,卫岚拽着沈子翎一路走,本来想去茶水间,却见茶水间也不够隐蔽,索性一路溜进了连灯都没开的楼梯间。 楼梯间昏黑无光,将所有忙碌热闹都隔绝门外。 卫岚将沈子翎摁在门板上,双手紧紧箍着他的腰,恶狠狠撒着娇。 “我好想你。” 沈子翎笑着,眼眸在黑暗里水波荡漾。 “我也想你了。怎么突然过来找我了?” 卫岚那么大个人了,撒起娇来跟狗差不太多,硬要将脑袋埋进沈子翎颈窝。身高差了太多,他就收紧了手臂,将修长漂亮的恋人几乎抱了起来,皮鞋尖堪堪点地。 仿佛沈子翎是他芬芳馥郁的一束鲜花,可以被这样捧起来,肆意嗅闻。 “我说了啊,”卫岚衔住他颈间的一小块皮肤,品尝般舔着咬着,“我想你了,所以来找你。” 沈子翎任由动作,知道卫岚被放了鸽子,憋着怨气要闹。可他心下依然悬跳,卫岚的气息全热烘烘滚进衬衫,简直要形成一场小型的云雨。 随即,他察觉自己腿弯下被穿过一只手,眼看着就要被拉扯得大开了,他才终于慌张,要阻止这一场“云雨”落下。 阻止不成,反而另一条腿也被挟进臂弯,他身体即将彻底悬空,偏偏埋在颈窝的嘴唇要往下游弋。 心思暗藏,是要偷摘些什么半熟透粉的果实。 千钧一发之际,沈子翎在腿软前一巴掌拍在卫岚脑袋顶,这才终于使其停止了动作,改为一阵得逞了的闷笑。 第84章 沈子翎怎么不懂他的促狭,恼羞成怒地皱眉笑道,“非要闹,挨一下揍就高兴了。” “何止高兴,简直是高兴得不得了。好哥哥,再给我一巴掌,这次要扇在脸上。” 沈子翎两手掐住他的脸颊:“点上菜了?” “怎么不能点?我忙着赶过来,饭都没吃,肚子好饿。” “哦,所以是赶着吃我来了?” 卫岚侧脸,一口咬住他的手心,才舍不得烙下牙印,舔了一舔,尝过味道勉强解馋。 “赶着接你回家来了,回家再吃。” 说完这话,卫岚突然想起什么,十分不满地啧了一声,嘟囔了句真烦。 沈子翎知道他在烦什么,掐着他的手改为捧着他,无奈笑道。 “别生气了,小何不会在我们家住太久的,就当是为了我,你忍一忍。” 卫岚嗤了一声,又委屈着低声说。 “我为了你已经改了很多了。你说不让我对他‘喂’来‘喂’去,我就改成叫‘何典哥’。你说家里做饭不能只顾我们想吃什么,也要问问客人,我就问他吃不吃这,吃不吃那。甚至那天,苗苗姐和韩庭哥过来的那天,你发消息给我,说他在客厅很尴尬的样子,让我叫他进去打下手,干点儿什么都行,好让他别晾在那儿,我也照做了。我今天向他打探你最近是不是很忙,他说了之后,我还给他点了杯奶茶当感谢呢。” 一口气说了许多,可见他这些天当真对家里额外的客人不满极了。 沈子翎失笑,凑身啄了啄他的嘴唇,作为奖励与安慰。 “好好好,宝贝真棒。不过话说回来,你为什么不喜欢别人给你打下手?那天我们几个想帮忙,结果都被你赶出来了。” 卫岚给出言简意赅的两个字。 “碍事。” 他遂补上说明。 “以前宋哥做饭的时候,虽然也会找我打下手,不过都是剥蒜择菜什么的,真开火他就把我撵走了,说我碍事。我当时不理解,以为他怕烟熏着我,还挺感动的。后来自己做饭了,才知道对于一个真的有七八道菜忙着出锅的人,旁边有人真的很碍事,还要分出心思来指挥他们,更麻烦了。” 正如他们家赖着不走的那个人,麻烦得要命。 “不过,你随时可以进厨房缠着我。随时。” 沈子翎忍俊不禁:“你可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狗肚子里装的什么。要是我真去厨房缠着你,那估计我们吃饭就得推后半小时了,我可不干。” 卫岚不说话了,并非无话可说,而是不想分心来耽误他观赏恋人。 平时相处时间就只有两三个小时,已经很少,沈子翎最近又经常加班,少上加少。 卫岚一点点琢磨着凝视沈子翎,看他发际正正当当的美人尖,黑白沟分的桃花眼,挺直的鼻梁,随时都偏于嫣红的菱唇,看得他饥火中烧,好想囫囵一口吞下,又想含在齿间,细细品尝。 遗憾的是,家里有着别人,不论是狼吞虎咽还是细嚼慢咽,都是妄想。 想到这儿,卫岚又烦躁上了。 “要是真没钱,他可以去住青旅,为什么非要赖在我们家不走?” 平心而论,何典当初说是半个月,此时时间没超,着实算不上“赖”。 沈子翎有些不明白,卫岚一向对谁都挺不错,不过分热情,但总不至于讨厌,唯独对何典,他似乎一眼都不想多看。 沈子翎问他原因,卫岚思忖片刻,斩钉截铁说。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 “这么说,没有理由?” “没有。” “那你为什么看人家不顺眼?” “直觉。就像我看到你第一眼就喜欢你,也是直觉。” 沈子翎哭笑不得,暗道你这也太唯心了。不过,带的实习生和男朋友比起来,都不用上称,后者自然重要得多。 他跟卫岚承诺,过两天到了月底,他会问何典后续的打算,在这之前,就相安无事地待着吧。人家也没惹你,对吧? 卫岚闷声说行,一味抱紧沈子翎,想到回家就没法大方亲热了,愈发不肯放手。 沈子翎轻拍着他,玩笑道。 “还有什么想告状的,一起说了吧?” 卫岚一想,还真有。 他正经道。 “邵店长说我是你的醋,你是公司的驴。” “……什么?” 楼梯间不能久待,被人发现就不好了。 出去前,卫岚试探问他,还有多久才能下班? 其实很久,按照今日临时安排的工作量,他得至少十一点才能往家赶。 但沈子翎看着卫岚,心软成水,捧都捧不起,就笑说没什么活了,我们现在就回家吧。对了,你不是饿了吗?我带你去吃火锅?还是烧烤?听你的。 卫岚当然开心,问要不要叫上苗苗姐和韩庭哥一起? 沈子翎说不用,苗苗最近也加班,他们也想过过二人世界呢。再说了,我也想…… 想什么? 想只和你出去,就我们两个人。 * 到家已经夜半,皮皮鲁哪想到一次散步成了远行,高兴归高兴,累也是真累,回程路上就在出租车上睡着了,全靠卫岚背回来。 两个人难得单独出去,喝了不少酒,都有些醺醺然。 回来洗澡,沈子翎去了主卧的浴室,天知道卫岚有多想跟进去,可还是被无情地拒之门外。 他只得找出浴巾和换洗衣服,照例在客厅旁的大卫生间洗澡。 洗完擦身,刚把背心短裤穿上,有人敲了敲浴室门。 他以为是沈子翎,立刻开门,门外却是脸上浮动着不安笑容的何典。 卫岚一见他,眉毛就像要打结,连他自己都解不开。 何典往下瞟一眼,立刻脸红扯回目光,嗫嚅着说了句什么,卫岚没听清,继续用浴巾擦着头发,问你说什么。 何典舔舔嘴唇,说没什么,我就是想问问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卫岚终于正眼看他了,却是用着极度疑惑的眼神。 他想直接说关你屁事,可想起沈子翎叮嘱,还是把这话咽了回去,只当没听见。 他不理,何典悻悻的,又蚊呐道。 那个,谢谢你的奶茶。 卫岚哦了一声,绕开他走出卫生间,倒水去了。 他没发现何典悄悄望着他的身影很久很久,没人发现。 卫岚始终没搭理何典,何典问了几句都没有后续,也就放弃回屋了。 如此到了夜里两点,主卧门开,沈子翎歪身,探出头来。 他先瞟了眼客卧,见门下缝隙已经暗淡无光,才冲着沙发上的男朋友轻声招呼。 卫岚应声回头,沈子翎笑道,就知道你还没睡,过来。 卫岚像半夜忽然被招幸了,兴冲冲进了主卧,见主卧只开着一盏小灯,柔和光线照着床上散乱着几本摄影集。 摄影集最上,是一张装裱好的摄影作品。 沈子翎让卫岚关好门,招他坐到床上,又倦鸟归巢似的,主动窝到他的怀里。 卫岚懵懂之间,温香软玉抱了满怀,有瞬间以为自己在做什么旖梦。 沈子翎显然没有旖旎心思,拿起那张作品,他在不短的默然后,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也像是给自己经年封闭的心门铸了一把钥匙。 现在,他要把钥匙送给他的年轻恋人了。 “卫岚,你想不想……想不想听听这张照片背后的故事?” 第53章 人类不宜飞行——五 卫岚不假思索,自然说好,又将沈子翎抱紧了些,下巴抵在他肩头,越过去细看那张摄影作品。 作品画幅不小,拍的是只小橘猫,走在雨后绿茸茸的树冠枝梢上。 沈子翎酝酿着不知道怎么开口,平日俐齿伶牙,这时候嘴巴却木讷上了。 然而卫岚等了好一会儿也不催,潜心研究着那张相片。 沈子翎见状,有些紧张地笑道:“看什么呢?” “照片啊。” 沈子翎周身僵了僵,笑意愈发勉强:“哦……你觉得拍得怎么样?” “好。” “是吗?” “嗯,很可爱。” 本以为点评到此为止,卫岚一个门外汉,能讲出什么门道来,没想到他伸出手去,指尖点在相片上前,他滞了一下,呼吸滚在沈子翎脸侧。 “我能说说吗?” 沈子翎莫名其妙:“说、说吧。” 说什么? “好,那我说说我感受到的。这张照片看着像随手一拍,但要是仔细看,会发现不管从构图、色彩、视角还是影调光线,都很有水准。” “构图来说的话,我看着像是中心构图,以这只小猫为中心,画面稍稍往左倾斜了一点,和小猫的步调相协调,显得更有动感。而且这棵……什么树,榕树吧?前景的榕树叶做了虚焦的处理,树冠有点儿隐形三角形的意思,下稍稍重,上稍稍轻,看着稳定又自然,画面层次也丰富,而且显得小猫更灵动更轻盈了。” 第85章 “小猫的颜色也很凑巧,刚好是颜色很亮的橘猫,如果是黑猫白猫奶牛狸花,都不会有这么好的效果。最妙的是,这只小橘猫的尾巴尖是白的,跟几乎越出画幅外的那几只鸽子形成了呼应。” “光线的话,一看就是雨后的自然光,要等这个光线不容易。这个角度,更是很艰难的仰拍了,要拍出这个角度,大概得……” 卫岚把住沈子翎的双臂,往下错落,让他几乎半仰倒在怀里,又将他的手臂摆弄成举起相机对准上方的姿势,笑道。 “得这样,才能拍出这个效果。你这么好面子,拍照的时候倒很放得开。” 沈子翎没再坐起来,缓缓放下双手,就这样在夜灯下仰脸,枕着卫岚的大腿,与他怔怔对视。 半晌,沈子翎忽然一笑,颦眉轻声问。 “你怎么知道是我拍的?” “直觉,这很像你拍出来的照片。” “只因为直觉?” “嗯……而且客观来说,你应该也不会半夜三更找我过来,在床上跟我讲别人摄影作品背后的故事吧?除非这是你暗恋的某个摄影师……我靠,这不会是你暗恋的哪个摄影师拍的吧?” 沈子翎失笑,弹了下他的额头。 “别胡闹,这就是我拍的。你还玩摄影?怎么会了解这些?” “我没玩过摄影,不过爱看电影,平时没事做就喜欢逐帧给电影拉片,每一幕都停下来分析一会儿。摄影和拍电影差不多,所以能触类旁通。” 沈子翎点点头,但仍然觉着惊奇。 “那我们一起看过那么多部电影,怎么从没听你说过?” 卫岚讪讪,不无委屈:“宋哥不让,说我太装。” “啊?” “我以前跟他和弥勒看电影,就总喜欢说这个构图那个拍法,宋哥就对我说,‘你到底看不看电影,不看滚蛋’。我后来再讲这些,他就要捋袖子揍我了。现在想想,人家好好看着电影,我在旁边嗡嗡确实挺烦人的,所以我之后就不说了,自己看着玩儿就行。” 沈子翎乐了一会儿,抬手从下捧住卫岚的脸,拇指摩挲着他的下颌,笑说。 “白天总讲这些是挺烦的,不过,就像你说的,现在可是深更半夜,最适合犯文艺病了。所以听你说这些,我只觉得我男朋友好厉害。” 卫岚可不禁夸,一句甜蜜就灌得他暗自得意,手指拨弄着沈子翎鬓角的碎发,他说。 “我也觉得我男朋友很厉害,又厉害又可爱。在电影里,这种仰拍也叫低角度镜头,常常用来传递一些权威、英雄气概之类的观感,但是你用这种镜头拍下了一只小猫。” 说着,他指尖游移,轻轻捺住了沈子翎的嘴唇。 昏灯之下,眼眸之中,柔情万千,暗潮汹涌。 “我的男朋友明明脸皮很薄,却又不惜用很奇怪的姿势把一只小猫拍得光芒万丈,像个骑士。我还能更爱你一点吗?” 说不好是谁先吻上了谁,唇舌厮磨片刻,再放开时,沈子翎腮颊酡红,气喘微微地重新扭脸,时隔多年,他再度正眼看向那幅出自他手的作品。 也就是这时,他有一瞬间记起了最初举起相机的悸动,只一瞬间,已经足够让枯泉涌出丝丝缕缕的活水。 那相片上,榕树遮天蔽日,雨后树影湿绿,最上方有一小撇天空,湛蓝如洗,三两鸽影翩翩。 橘色小猫像步入酽酽秘境中的一抹太阳,长尾巴弯弯地翘,悠然自傲踏过枝干铸就的小小栈桥。 榕树长在云一中的操场旁,小橘猫正信步走过他的青葱岁月。 算起来,那是八年前的事了。 八年前,他正上高三,计划着出国读大学,深耕喜欢但赚不来钱的摄影系。 父母很支持,早早为他找好了留学中介,只是要求他不能将希望全寄托在出国上,也要同时准备好国内高考,这样万一形势或政策上出了问题,他也不至于两头落空。 沈子翎向来听话,也信任父母,于是为了不要两头落空,他开始两手都抓。 可这谈何容易。 国内高三,自不必说,苦得不得了。尤其他们还是省重点,每年得稳定往清北输送新生,学校遭受着上下内外的升学压力,这些压力又原汤化原食,通通转化给了学生。 那一年,虽然幸运没人从楼上一跳解千愁,但单个人的死志似乎均分给了所有高三生。教室里通天死样活气,课上只有沉默的唰唰声,下课铃一打,更是立刻睡倒一片。 书山书海,尸横遍野,那模样乍一看,好像刚有人用挺机关枪从讲台往下扫射过。 对比起来,沈子翎睡得大概比同班同学都要少,但他依然连下课这十分钟的休息时间也没有,不是去办公室借用电脑看申请信息,就是拼命学英语考雅思,要么就在费劲琢磨着他的作品集。 是了,作品集,申国外大学,尤其是艺术系,姑且不论需要递交什么文书,通过什么考试,单是“作品集”就足够让人头疼。 他要报考摄影系,那需要的自然就是一本摄影集。他掏出自己攒的压岁钱,爸妈又着意添了一笔,给他买了台当年风头正盛的佳能5d4。 相机是好相机,性能状态挑不出错,唯一毛病是沉,加上个炮筒镜头,更是沉得没边。 沈子翎跟老师申请过,利用短暂到几乎没有的课余时间,扛着相机在学校四处拍照,不光是为了积累摄影集素材,还为了参加当年首届青少年摄影大赛,如果有幸得奖,写入申请表里,能为履历添彩不少。 大赛框定了“校园生活”的主题,一定要在校内取景不可。 相机重得像秤砣,挂脖子上跟上了道枷似的,课间时间又短得稍纵即逝,他不得不一到下课就抄起相机飞奔下楼,上课时再飞奔回来,偏偏教室又在五楼,一来一回累得够呛,照片也忙里忙慌,拍不太好。 于是他就牺牲了吃饭时间,学校当时为了多上半小时的自习,不许走读生中午回家,强制留在食堂吃中晚两顿饭。 他就索性不吃这两顿,要么从小卖部买个面包酸奶,要么让要好的朋友帮他从食堂带份煎饼果子,赶在上课前匆匆填进肚子。 他父亲有着那样的身份,故而从没有老师为难他,甚至有老师主动提出带他去教职食堂吃,人少饭好,能为他节省不少时间。 如果他是名别无身份,单纯讨老师喜欢的优等生,他会很开心地放弃一成不变的干巴面包,跟老师去吃点热乎饭菜。 可他不能,心知明里暗里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不能落人口实。 所以继续享用干巴面包,每天到处找光线,找景象,找角度,期图为自己的未来添砖加瓦。 那相机重得喘不过气,但其实令他喘不过气的何止相机,还有每天少得可怜的睡眠,困到抬不起来的眼皮,眼皮底下一张又一张的试卷,迫近的大考小考,迟迟没有回音的申请书,sat(美国高考)里绕不懂的莎士比亚诗词精选,永远刷不完的英语真题。 相机绳在脖子上勒出深深的汗痕,好重,好痛。 记得哪次晚自习前,他实在太累,饿着肚子在长椅上抢天光时,一不小心睡着了。被小雨浇醒时,他懵了足足十秒才反应过来,忙不迭去护着相机,用校服外套擦干镜头雨水,再看时间,距离上课只剩五分钟了。 想到又一天被浪费掉,他顶着湿漉漉的头发,心中茫茫然,忽然好想哭。 他心高气傲,知道一切都是他的选择,更知道学校里的许许多多人是没有这个选择的。 所以他不容许自己哭,谁都有资格掉眼泪,可他没有,也不该有。 脑子再如何想,但泪水不识趣,非要在眼眶里打转,就在这时候,阳光照透细雨下的榕树,一只小猫轻巧窜上树梢,傲然路过这个要哭不哭的傻孩子。 他怔了一怔,凝着泪水,赶忙找好角度,快门定格,拍下这张照片——也正是这张照片,被投去参赛,为他捧回了一等奖。 回到教室,他忍不住地开心,平时从不会和朋友说这些,这时候被快乐冲昏头脑,他很兴奋地调出相片,给他们看。 他不会忘记朋友当时的神情,过去许多年,每每当他想和旁人分享什么,都会不由自主想起这个神情。 人在太疲惫的时候没法遮掩心情,他是,他朋友也是。 故而他的喜悦明晃晃,而朋友也就明晃晃地被他刺穿,脸上有硬挤出来的一分笑容,剩下九分是无穷无尽的不可名状。好像沈子翎是个在渴死之人旁边大口喝水的人,是个在穷乞丐身侧摇晃钱袋锵啷作响的人,是他原本一同被判刑,却又即将顺利越狱的狱友。 朋友带着僵硬的笑容,缓缓说。 “你可真高兴。” 顿了一顿,朋友的笑意还没来得及退潮,眼神已经怨毒到像在瞪一个仇人,嘴唇嚅动似乎有什么字眼呼之欲出,但终究没有。 上课铃响,朋友扭脸回去找要讲的试卷,沈子翎也默默收起了相机。 第86章 他怎么不明白,在旁人看来,他的辛苦不算辛苦,而是高官子弟的闲情逸致,说破了天,也只能算甜蜜的烦恼。 他小小的烦恼,在高三学生庞大的痛苦面前抬不起头,怎敢起势? 那段时间,对他而言的确难熬。 苗苗集训不在,其余朋友要么主动要么被动,总之是稍稍疏远着他。 难熬的日子里也有好事,那就是作品得奖,还是一等奖。学校不会错过这个宣传机会,四处开表彰大会,为了证明他们的学生绝不仅仅只会死读书,读死书,而是所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沈子翎不想理会这些,反正他不过作为工具上台,不过自己的摄影天赋被肯定,终归值得高兴,日子似乎也不那么艰难。 就在他以为一切都要欣欣向荣时,变故顿生,真正的艰难岁月找上门来。 第54章 人类不宜飞行——六 变故来得没有预兆,沈子翎那年的高考语文卷里有个词是“飞来横祸”,现在想来,简直像是命运促狭,在借此奚落。 说是横祸,却也有祸源。 沈子翎那幅获奖作品就是祸源,评选拢共三轮,他最后捧回了一等奖,而那年兴许是因为大赛首办,噱头搞得很大,一等奖的奖金足有十万块。 而就在他刚把这笔意外之财存进银行时,摄影大赛官方微博下,一条评论破土冒尖。 【一等奖得主是我们学校的,他爸是省教育厅厅长,天龙人一个,怪不得他能得奖。】 短短一夜,评论吸收了点赞上万,转发几千,跟评无数。 同时,向来回音寥寥的大赛官博底下挤满了来看热闹的。 有些人说自己也是云一中学生,平时就看这个官二代四处作威作福,每次校内评什么奖都有他,这次连校外的奖也不放过。 有人说他霸凌同学,老师迫于压力,全都不敢管。 有人说他每天都不用上课,拿着相机四处拍照,这就是人上人的学生生活吗。 底下回复,他们家马上要送他出国读艺术了,可不就是人上人,我们跟人家可怎么比。 众口铄金,亦真亦假。 更多人沉默地点进来,想要看看天龙人拍出了什么东西。 然而单看作品,样样出挑,实在揪不出错。 如果舆论终结在这里,那也还好,顶多是背负了些不明缘由的骂名,不至于像辆刹车失灵的车,将原本平静忙碌的生活撞成了一盘散沙。 是随即有人另辟蹊径,找出了二等奖的作品。 那是张很压抑的照片,窗外黑漆漆的夜树被风撕扯,教室里亮堂如白昼,学生如死灰,戴着厚眼镜的眼睛匍匐在桌面上,半死不活地写着不同科的作业,黑板上是教室里唯一鲜亮有朝气的东西。 一行标语,红底白字,写着——“今日不肯埋头,来日何以抬头”。 侧旁张贴,是距离高考仅剩【79】天。 这样的二等奖浮出水面,舆论顷刻沸腾。 平心而论,这照片虽然有意味,但看着像用手机抓拍了一张,即使不论清晰度能否达到参赛标准,就单说技巧,拍摄者大概没研究过摄影,色彩混乱,构图没有,光线影调更是想都不必想。 这幅不很摄影的摄影作品之所以能有二等奖,是因为在网络评选中高票第一,层层加权后,即使专业评委并未给出高分,也依然来到了第二名的位置。 评论区倒不在乎这些,很热烈地纷纷表示—— “这才是我真正的青春!” “点了。” “简直看到了我自己……泛着霉味的青春,没有校园里的小猫,只有热到黏在身上的校服,昏昏欲睡的晚自习,永远写不完的试卷……【哭】” “国产青春在这里,第一名到底怎么得奖的?” “我看ip应该在老美吧?【狗头】” “不是说马上就要送出国了吗?当预备役呢。【斜眼笑】” “摄影毕竟是有钱人的玩具,旧时王谢堂前燕,到底飞不进寻常百姓家。” “什么?这不是第一?让我来看看第一是何方神圣,哦哦,猫孝子啊,那没事了。【狗头】” “猫怎么你了?【微笑】” “往小猫身上扯什么?这不都是天龙人靠山太硬了吗?关猫什么事?评论区有些人别太恨猫了。” “评论区过会儿就被精选了,且看且珍惜。【捂嘴】” “我是搞摄影的,先不说立意,技巧方面,二等奖真被一等奖吊打了。” “笑死,摄影立意不重要?【笑哭】” “我什么时候说立意不重要了,我是说从摄影技巧来看,二等奖那张都过曝了,一张图里什么颜色都有,又杂又乱,也不知道什么构图,中心构图吧,连中心人物都没有,拍群体照片的话,又缺少透视,连窗边的人脸都被咔掉一半,还有……” “字多不看。” “又一位人上人堂堂登场。” “穷学生哪有精力和时间去学摄影?这不更代表天龙人占据着一切好处吗?” “就是,有钱有闲有设备有技巧,在摄影大赛上随便力压普通学生拿奖。” “奖金十万,对他们来说就是买个包的事吧?对普通家庭来说都是一年的生活费了。” “你们懂什么,十万是人家去老美后飞叶子的钱。【斜眼笑】” “十万能飞什么叶子。” “人家有爹啊,他爹那么大的官,谁知道贪了多少。” “娱乐至死的年代,这么优秀的摄影作品居然输给了官二代随手拍的一只猫。” “评论区还有帮天龙人说话的,人家在金字塔顶看着你们这帮孝子努力搬砖,都笑麻了。” “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厅长应该是……【惊讶】” “为帮助国家反腐工作,已向摄影委员会和当地纪委监委举报。” “已举报。” “已举报。” “已举报。” “已举报。” “已举报。” …… 有些时候,共鸣实在比技巧有用太多,而多不凑巧,日夜挣扎在劳碌中的人们,实在是太需要个“地主”来斗一斗了。 即使“地主”的真身,是个还在忙着解决中小学生减负问题的清官,也无所谓。 当这件事的热度飙升,最终几万条评论来到沈子翎面前时,沈铮已经被带去接受调查了。 那是本该二模考试的周一下午,教导主任出现在教室门口,在阵阵私语声中,以从未有过的复杂神情叫沈子翎跟她出去一下。 来到办公室,她观察着沈子翎的神情,提了一嘴摄影大赛的事,见他举止自然,的确不像心中有鬼,就给他开了假条,说他家里有点事,让他先回家去。 沈子翎顿时紧张了,问是什么事。主任含糊其辞,让他别问了,快回去吧,身上有没有打车钱? 沈子翎在回家路上就打开了手机,想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可爸爸的电话关机,妈妈的电话始终占线。 正是心乱如麻之际,发现自己外校的朋友推了一条帖子过来,问他。 “这说的是不是你啊?” 他是在出租车后座点开那条帖子的。 看清帖子内容,他的脊椎好像瞬间被一根冰冷的钢筋贯穿了,寒意彻骨,强行往下看评论,拨弄屏幕的指尖渐渐战栗。 一条一条地看,他慢慢什么感官都失去了,感受不到手指的存在,也不再有双腿,胸腔里顽跳着是一条腥气的鱼——或许是他整个人本身就腥不可闻。 他猛然扣下手机,弯腰捂嘴发出干呕声时,前头司机吓了一跳,嚷嚷小伙子你可不能吐我车里啊! 司机趁红灯赶忙回过头,却又被沈子翎苍白如纸的脸色吓了一跳。 他上身几乎贴着大腿,腹痛般捂着肚子,额头上渗着细细密密的汗珠,秀气的下颌线显出格外的紧绷,大概是要死死绞住牙关,才能压抑住作呕的冲动。 司机着急忙慌,问你咋了?要不要直接送医院? 沈子翎缓缓摇头,司机当他逞强,又絮絮劝了几句,听他忽然失控般吼道。 “我说了不用!送我回家!” 司机哽住,不再多说,一脚油门踩到底,将他送到了目的地。 沈子翎不知道自己怎么晃回家的,那天暑气蒸腾,可晃在大太阳下,他浑身都是凉的。是凉的,却又汗如雨下。 他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多少有些政治嗅觉,能隐约知道什么事情可以放下,什么情况是要麻烦。 而现在这样的情况,舆论甚嚣尘上,只怕是要糟。 等他到家,家门口脚印凌乱,最糟的情况已经发生了。 推门进屋,周昭宁正在客厅边打转边讲电话,电话那头不知是谁,周昭宁说一串,对方才客客气气回两句,太会打太极,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像训练有素的客服,只要不撂电话,能敷衍你到死。 第87章 周昭宁在五分钟后挂断电话,这已经不知道是出事后她联系的第几个“客服”了。 她颓软地慢慢坐在沙发上,目光失神地转向门口,愣了一下,仿佛这时候才注意到屋里多了个人似的。 她的语气和往日一样和软,仿佛只要拿得住以前的腔调,天就总归不会塌下来。 她对沈子翎没说太细,只说是工作上的一些小问题,让你爸过去配合调查几天,没什么大事。你下午不是有考试吗?回学校去吧。 沈子翎钉在门口,拇指指甲不自觉在食指上留下血色的月牙痕,他动了动嘴唇,有什么自暴自弃的话呼之欲出,却被周昭宁严厉喝停。 “不许说那种话!” 周昭宁起身,来到他身前。 她轻轻牵过孩子的手,揉开那两只攥得太紧的巴掌,柔声却笃定地说。 “你爸的为人我最清楚,他没做过的事,就是没做过,所以他不会出事。有我在,我们家也不会有事。至于这件事本身,无妄之灾,根本怪不到你头上。” 她的孩子深吸一口气,颤巍巍带了哭腔:“但如果不是我非要去参赛……” “即使没有这次大赛,他们也会有别的理由来拉他下水。” 周昭宁隐隐冷笑,语气决绝, “獐死麝,鹿死角,你爸这几年仕途走得太顺,又不肯湿了自己的鞋,早就有人想让他下来了,不是因为这个,也会因为那个。不是现在,也会是以后。与其等到他们真的编造出什么证据来陷害他,不如在现在就让他们露出马脚。我倒要看看,究竟是他们要泼的脏水更黑,还是沈铮的为人更白。” 话虽如此,总不能真的傻等消息,于是之后数日,电话还是要四面八方地往外打。 周昭宁当天的一席话的确哄住了沈子翎,可随着她的神色越来越凝重,他逐渐意识到,事情可能不像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那天他回屋关灯却没睡,耳朵贴着门板,悄悄听周昭宁打电话。 电话那头,比起前些天,显然少了恭敬,多了不耐烦,间或哈哈两声,很爽朗很无奈似的,说哎呀嫂子,不是那回事,你说的我都明白,可现在证据确凿,我、我能有什么办法呢? “确凿”二字,无疑正凿在了母子俩的心口。 而接下来,那头又说。 沈厅也可能再留置一段时间,再调查清楚些就没事了,反正我这个,我尽力吧。 留置时间?厅部级,恐怕八个月打底吧。 母子俩隔着一道门,同时领悟了那些政敌的真实意图。 用说是“确凿”,实则模糊的证据吊着调查,即使最后是一池清水,没让他坐牢去,可查上一年半载,熬去一大把骨头,照样搁谁都吃不消。 电话挂断,门外久久无声。 沈子翎这时候打开了房门,对望过来的周昭宁说。 “妈,你明天去找刘叔是吧?我和你一起去。” 这些天里,周昭宁陆陆续续找了不少人,都毫无起色。 要么闭门谢客,要么敷衍塞责,他们一家如今是热锅上的蚂蚁,而举目四望,昔日的所谓“亲朋好友”,兴许全是暗中架起这口热锅的人。 除了刘晓伟,沈铮多少年的好朋友,老部下,也是沈子翎口中的“刘叔”。 记忆中,这位刘叔宽厚又有趣,每次他来家里,都要逗着年纪还小的沈子翎说话。有些时候逗得狠了,小孩撇嘴要哭,他又会不知从哪儿变出零食来,悄摸塞到孩子手心里,说别哭别哭,知道你爸妈管着不让你吃零食,特地带给你解馋的。 沈子翎很喜欢这位刘叔,见他比见自己好些亲戚都要勤,对他也比对好些亲戚都要亲。就在出事前不久,他还受他爸所托,跑了趟腿,把他爸答应给刘叔画的一幅国画卷好送了过去。 现在,那幅牡丹花开动京城的国画,就挂在客厅背景墙上,和刘晓伟本人一同接待了周昭宁母子。 刘晓伟果然和旁人不一样,没把前来求助的母子俩堵在门口或拘在客厅,而是做了满满一桌的好菜来招待,招呼二人坐下慢慢吃,说知道他俩最近愁着沈哥的事,肯定都没好好吃饭。哎哟,子翎,这一两个月没见,又长高了啊? 于是母子俩和刘晓伟夫妻在两句寒暄后,洗手上桌吃饭。 饭菜都挺合胃口,但二人现在实在没有胃口,勉强下了几筷子,不算拂了人家的心意,就进入了正题。 刘晓伟也很犯愁的样子,拎出半瓶白酒,自斟自饮,一吱溜一口。 他妻子原本最不爱看他喝酒,尤其白的,此时却只是无声瞟了他一眼,草草吃了几口就说不太舒服,回屋歇着了。 饭桌上只剩了他们三人,周昭宁知道他是眼下最可信最能倚仗的自己人了,就和他一言一语商量着怎么办。刘晓伟没光听着,也很热络似的,边夹着凉菜下酒,边点头说是,不时添上几句。 忽然,刘晓伟起身,到后头又取出一只酒盅,两只都满上了后,他咏叹似的说。 “以前都是沈哥和我两个人喝,现在沈哥不在这儿了,子翎,你说你是不是得子承父业啊?” 此话一出,对面的母子俩都愣了一下,周昭宁旋即冷住了脸色,但又不得不竭力笑道。 “以前沈铮在外面应酬,不喝不行,这我没办法。但只要是回家了,他敢沾酒,那就是不想在家里过得舒服了。所以你才会经常约他到家里吃饭,借机让他能喝上几口,这我都知道,算他没在家里犯忌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但子翎,小小年纪,沾不沾酒,我想我这个当妈妈的还是能替他做主的。” “是是是,”刘晓伟连连笑道,“我酒后失言,喝糊涂了。我这要是教了子翎喝酒,还是白的,那沈哥回来肯定饶不了我,哈哈哈。” 小插曲一则,刘晓伟嘻嘻哈哈自罚了三杯,可在这话过后,他很快就借故醉酒,说些颠三倒四的胡话,把母子俩糊涂得待不住,只好告辞。 出了那道家门,一直到小区门口,母子俩都没说话,心照不宣地明白这本该是最坚固结实的救命稻草,如果连这根稻草也早就暗自倒戈了,那恐怕就…… 那话怎么说来着,回天乏术? 沈子翎是最先开口的,走到路旁,他笑着说学校晚自习还有考试,我得先回学校了,妈你也别太担心,刘叔不是说会想办法吗?那就相信他吧,大不了我们明天再去找找别人。 周昭宁也笑了,说对,你先回去吧,马上高考了,你好好上课,别因为这些事分心。 周昭宁打车离开,沈子翎说自己可以坐地铁,到学校很顺路,却在目睹妈妈的出租车转过拐角后,转身就拔腿向小区跑去。 一路跑上五楼,他敲开那道门,在颧骨醉红的刘晓伟开门后,他张了张嘴,却是张嘴无言,索性直接来到杯盘狼藉的饭桌前,找出那只斟满了的酒盅。 他双手端起,一饮而尽,将空了的酒杯底示向刘晓伟,眼睛不知是辣得还是呛得,湿红潮漉。 他微微气喘,央道。 “刘叔,我知道你有办法,也知道你和我爸关系好。求你想想办法,帮帮他,不管他能不能回来,我们全家都不会忘记你这次帮了我们大忙。” 刘晓伟错愕了,慨叹万千般,看了沈子翎好久好久。而后,视线慢慢游移,他望向客厅背景的牡丹国画,喃喃道。 “说起来,这幅画也是你爸给我画的,单位多少人想跟他套近乎,知道他会书法懂国画,就千求万求着,想求他一幅画,回来摆到家里,客人来了一看那落款,嚯,沈铮,沈厅长!多气派,多有面!可你爸理都不理那些人,他瞧着谦逊,骨子里傲着呢,谁都看不上。他那面子向来都是最大的,都当上省厅厅长了,也不肯让别人沾沾他的光。但我,我对他来说不是别人,我嘛,我是从他刚入职开始,就跟在屁股后面,忠心耿耿的‘小刘’。他不把我当外人,他愿意把我当自己人提携,所以我那天到你们家,只是随意提了一嘴,说他牡丹画得最好,跟我们新家的背景墙可搭,他就真的亲自画了这么大一幅,还让你给我送了过来。” 他揩了揩眼角,唏嘘叹说。 “沈哥,咱俩的交情,也得有二十来年了吧。” 刘晓伟一步步走向那幅画,脱鞋踩了沙发,仰望着那幅色彩浓艳的牡丹花。 唯有牡丹真国色。 这意思是,其余的花即使再好,也要让步,是不是? 他取下画外的镜框,很惜爱地抚摸着镶边的花绫,硬挺的生宣纸,大开大合又不失细腻的笔触。 然后,捻住边缘,用力一撕。 有裂帛声。 牡丹轻易死在他手下,再硬朗的宣纸也经不起这样一撕,登时支离破碎。 他故作可惜地哎呦了声,将整幅画撕下来后,残破地卷成一卷,递给下面怔愣着的沈子翎。 “官场风云变幻多快呢,沈哥是回不来了,我再那么不识趣,往家里挂个前朝老人的画多招晦气。你说对不对?子翎?” 第88章 他揽住沈子翎僵硬的肩膀,送他到门口,很亲热地说。 “哟,差点儿忘了,我们子翎现在不就是摄影师吗?作品都得奖了,拍的小猫多好看!多亏了你啊,不然我们一时之间还真找不到由头来动手。这么看,你是我们的功臣呀?什么时候给刘叔也拍张照片,我也给挂墙上啊?” 沈子翎站在门外,怀里抱着画,震悚像盛夏里无来由的一阵寒风,掠得全身寒毛倒竖。 震悚过后,他瞪向地面的目光又恨又冷。 他猛然抬头,刘晓伟看清他的眼神,显见一愣。 沈子翎有多嘴利,此刻舌尖有一万句恶言恶语能说,譬如,“忘恩负义的死白眼狼,要不是我爸,你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扫厕所!等你什么时候挂墙上了,我肯定第一个过来给你送礼”。 但他什么都没说,喉咙艰难地一滚,他再度低下了脑袋,颤声道。 “刘叔,求求您,看在那么多年的情分上,再考虑考虑吧。我走了,有什么事您直接找我就行,我妈她身体不好,经不起这些了。” 说罢,他没再抬头,转身下楼,身比烟轻,步子却比秤砣更重。 楼下,阳光灿烈,大好的午后。 他抱着那画,慢慢地走,路过街旁的公共厕所,他坦然平淡地进到最里面的隔间,关门落锁,气息哽咽,泪水滚落。 他大哭起来。 * 而今,他在自己家的床上,蜷在男朋友的怀抱里讲起这桩八年前的旧事,仍然不寒而栗。 卫岚不知什么时候,抱他已经抱得那么紧,他的后背紧贴着火烫结实的胸膛,几乎严丝合缝。 卫岚闷声问:“后来呢?叔叔现在怎么样?” “后来,我爸以前的一个上司帮了他一把,加上他本来也是清白的,又有很不错的律师帮他申辩,所以一个月后就回来了,官复原职,不过劲头大不如前,也算是实实在在被打压到了。” 沈子翎想到一茬儿,又补充说。 “其实这件事之后,我和我妈也去联系过那个二等奖得主,表示可以把十万奖金全都转赠给他,希望他可以出来说两句话。但他不同意,说已经有大学摄影系找到他,许诺破格录取,还免了四年学费,他要忙着去做那边的报道,怎么可能反过来打自己的脸。他现在有了热度,之后多拍两张照片,十万块还不是手到擒来,根本没必要为了这点儿钱平白背上收受贪官封口费的风险。” 卫岚冷冷一哼。 “这种人,不过是站在风口浪尖飞起来的,等这波浪花过去,立刻就会摔回原位。” “这人在我大二开学不久,的确有用自己的社交媒体联系过我,说给他二十万,他愿意澄清当年的事。” “进了大学摄影系,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了吧?” “我当时看了一下他的主页,发现他的ip已经不在那所大学了。主页杂七杂八全是抱怨,说老师不懂他的艺术,同学也看不起他,后来好像是寻衅滋事,和校内人打了一架,被开除遣回原学籍了,不知道之后还有没有念大学。” 卫岚一笑,嘴上可不留德。 “活该。拿鸡毛当令箭,飞上枝头真把自己当凤凰了。那那个姓刘的呢?你有没有如约给他送贺礼?” 沈子翎笑道,“很遗憾,他还活着。不过还有十五年的牢要蹲,等他出来——如果还能活着出来的话,我就代替我们全家给他送礼去。” “到时候我陪你去,十五年后,我三十来岁,刚好可以给你当保镖。” 沈子翎下意识想想自己十五年后什么年纪,那数字吓他一跳,他立刻打住不想了,转而舒舒服服向后,枕在卫岚肩头,叹道。 “我有时候真不明白,刘晓伟和我们家交好那么多年,我爸对他又那么好,为什么就这样也还是换不来真心,反而招来了祸患。而那位老上司,据我爸回来后说,那上司在职时非常严苛,经常当着人面把我爸训得抬不起头,搞得他一度特别怕人家,没想到最后,却是这个人站出来帮了他一把。” 说起人生经验,卫岚较他更不足,但直觉敏锐,看人向来一看一个准。 卫岚环住他,摇摇晃晃,思索着回说。 “我们之前在车上一起重温老三国,弥勒说过一句话,是‘近之不逊,远之则怨。无义无情,可贵可贱’。” “前半句我知道,后半句是什么意思?” “我当时也是这么问的,弥勒嘀里嘟噜说了一堆,我听不太懂,然后宋哥就精简了一下,说那意思就是,在人际交往中,我们有时候都不可避免地要当一当贱人。” “话糙理不糙,但这也太糙了。” “不过仔细想想,会发现这话真的很有道理。招人爱的人,普遍也都会招人妒恨,比如你。” “我?” 沈子翎将这话过脑一筛,发现还真是这样。追捧他的人确实不少,可无由恨他的人也很多。 他无奈一笑,回忆道。 “我以前被人辜负了,还委屈得不行。小学那会儿被朋友翻脸不认人,我回家找妈妈哭诉,她当时正在书桌上,就提笔给我写了一行字。是——‘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我当时哪懂这些,把字一扔,又哭又闹,最后还是她给我买了蛋糕才哄好的。后来长大了,才发现这句话比甜品好用。” “是吗?我看甜品对你好像作用也不小吧?我知道有家店二十四小时营业,要不现在去看看?” 沈子翎仰着脸,笑看卫岚,窥那显而易见的坏心思。 “坏小子,想把我哄出门啊?” 自打家里有了旁人,卫岚就很致力于把他哄出门去亲热,近则楼道,远则花园角落,哪怕在人来人往的咖啡店聊聊天,也比有电灯泡在屋里常亮要好。 卫岚好像口渴,舌尖掠了下嘴唇,不言不语地一笑。 只怕出了这道门,沈子翎就要先成为甜点,供人饱腹了。 然而,沈子翎今天心思蓬勃,想成为的不只是甜点。 或许,正餐? 他拧过身子,半跪在卫岚腿间,眸眼水亮,菱唇开合,刻意地放送春风,声低音暧。 “有句话我还没说,不过要是说了,以你的性格,我今晚估计要忙到明天没法起床上班了。怎么办?” 卫岚目光灼灼,像只被强行套了止咬器的狼狗,哑声笑道。 “我保证今晚只用腿,哥哥,快说。” 沈子翎伸长手臂,投怀送抱,将脆弱的脖颈置于一咬之下,有些赧然地轻声说。 “今晚和你讲的这件事,我折返回来找刘晓伟,吃瘪后又躲到厕所隔间哭的这件事,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没告诉过苗苗,也没告诉过爸妈,任何人都不知道。” 他撇头,二人近距离地对视,他明白卫岚想问却问不出的那个名字是谁,于是一字一顿,咬道。 “任何人。我觉得太丢人了,告诉给别人,就像把自己的心都剖出去一块。所以……天大地大,你知我知。” 卫岚怔了怔,有形的欲望软化成无言的心疼。 他不敢想,那天的沈子翎走出充满哭声的隔间,回去要怎么对妈妈装若无其事。 更不敢想,沈子翎会有多自责,恨到八年过去,仍然不敢碰一碰曾经最钟爱的相机。 他心有所感,紧紧抱住了沈子翎,像一种爱意过盛的禁锢,亲吻落在发心,额头,鼻尖,最后嘴唇。 唇瓣厮磨,仿佛千百万年前,兽类用舌头舔舐彼此的伤口,如此疗伤。 卫岚的声音很低,有些发抖,仿佛只因为他分享了这个秘密,那场秘密的苦痛就也降临在了他的身上。 “你当时肯定很委屈,哥哥……宝贝,你做得很好了。有人告诉过你吗?这不是你的错,子翎,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沈子翎眼眶发热,倾身投入春天般,投入这个亲吻。 他勇敢地分享了秘密,现在,他应该得到一些秘密的嘉奖了。 嘉奖的领取方式不可言说,颁奖者十分尽责,伺候妥帖,只是嘴欠,才只到了胸口,就说些什么诨话。 “以前看那枚玉坠就挂在你胸口,天天和你肉贴肉地厮混。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它。” “哥,腿打开。” “乖乖,放松,别夹我的手。” 夜灯昏昏,不知是谁失手揿灭。 窗外下起雨来,远处一声闷雷响起,恰好遮掩了门外抖颤细微的脚步声。 声响一步步,循着来时路,悄悄退回了客卧。 第55章 人类不宜飞行——七 清早七点,晨光熹微,纱帘风动,闹钟铃铃。 是沈子翎的手机闹钟,摁掉之后,他迷迷瞪瞪搡了搡卫岚,要他出去。 卫岚更迷糊,嘀咕说我怎么出去?你昨晚又不让我进去…… 沈子翎困得都没心思臊了,语气和软,说小何还在外面,出来发现你在我屋里,影响不好。 第89章 卫岚轻轻一哼,拉开些被子,扬起下巴,让锁骨脖颈上斑斑点点的红痕大白于天下。 说,我这样出去,影响就好了? 沈子翎扒开眼皮,瞥一下,又合上,缩进被窝,撒起娇来。 “你找件高领衣服穿一下嘛……好宝贝,乖乖听话,哥哥再睡一会儿…… ” 卫岚这时已经撑起了上身,张嘴想说这么热的天,上哪儿找高领穿,可转眼一看,沈子翎半张脸埋在被子下,侧卧着已经睡着了。 皮肤白,显得眼下一点儿青晕尤为明显。 卫岚哽住,旋即又心疼又无奈地一笑,起身关了空调,又将窗户更推开些许,再拉紧窗帘。 晨风盈室,光线昏昧,只有时不时卷起的纱帘会透露出几块阳光,这样的氛围,大概能让他男朋友睡个很舒服的回笼觉了。 至于脖子上男朋友亲自烙下的痕迹,他才不管,随便套件t恤就出去了,家里那位客人愿意看就看去呗,看得幡然醒悟,于心有愧,意识到自己耽误情侣生活,立刻拎包滚蛋才好。 时间还早,他本来想去沙发上再睡一会儿,可留守客厅的皮皮鲁一看到人就兴奋得不得了,嘴筒子拱着他要吃要喝,吃喝完又屁股一撅,立刻要拉。 没办法,只好带狗下楼。 他先是被赶出房门,现在又被迫走出了家门,心中忿忿,一怒之下,他买了早餐回来不说,还用沈子翎前些天买回来的松饼粉摊了一摞香喷喷的热乎松饼。 沈子翎还没起床,他睡意全无,又闲不住,索性气冲冲做起了大扫除。 卷起客厅毯子,正要用吸尘器时,客卧先有了动静,何典犹犹豫豫走了出来。 两厢打了照面,卫岚点了点头,而后不再搭理,自顾自打开了吸尘器。 他脖子上明晃晃晾晒着情痕,任谁都能一眼看见,何典最爱偷摸盯着卫岚,自然尽收眼底。 何典的心被啃走一块,仿佛钟爱却触不可及的玻璃制品被人摸花了指纹。 昨晚他没勇气听下去,自欺欺人地躲回房间,却又将耳朵紧贴墙壁,期待能听见争吵声,那样他们就会草草结束,或者根本不会开头。 然而,只等到了纷乱的脚步声,似乎是谁得了命令,一步踏下床去,牢牢锁上了卧室门,又被谁喘息带笑地催促,脚步咚咚赶回床上,十数分钟后,夜灯盈盈,床板摇晃。 他听不下去,更睡不着,在黑暗中打开手机,搜索起了“沈铮”和“青少年摄影大赛”。 一夜无眠。 卫岚当然不知道这些,更不会注意到何典此刻挂着两袋黑眼圈,脸色惨白得吓人。 何典洗漱后,打扫已经转移到了饭桌旁,他拖着步子走过来,游魂似的说。 “那……我先去公司了。” 卫岚瞟他一眼,心道关我屁事,又记起沈子翎的叮嘱,遂强迫着自己客气了一句。 “早饭买好了, 吃一口再走吧。” 何典怔了一下,喃喃说好,看桌上都是打包袋,只有盘子上的松饼是出自家里厨房,就问道。 “松饼是你做的吗?” “嗯。” 何典胃口不佳,只肯对卫岚亲手做的松饼下筷。 筷尖刚要碰到最上面一块,卫岚忽然出声。 “别吃那块。” 何典吓了一跳,立刻顿住了。 卫岚额外解释:“那块凉了,你吃下面的,下面的还热着。” 何典抬眼看他,有那么一瞬间,心生委屈,简直要掉下泪来。 这委屈替自己,更替卫岚,他想说。我就知道你对我不是真的冷淡,我就知道你心里也有我,不过是碍着charlie,才不得不……我更知道charlie对你没那么好,他成天指使你干这干那,遛狗打扫,连请朋友到家里来吃饭,都不肯帮你打打下手,如果不是我,你那天该有多累?不光如此,他还只顾着工作,一次次失约,害你在家里等了那么久。 如果是我,如果你身边的是我,我一定比他好得多,只要你给我一个机会…… 可charlie是上司,上司是天,苍天压迫眉睫,谁敢抬头? 所以他不敢张口要一个机会,也不敢救心上人出囚笼。 他喉头哽咽地默默吃掉了底下的一块松饼——果然还温热柔软,甜滋滋的,衬得他心中更苦更疼。 最终,他瞥了一眼主卧,确定不会有人在听,才匆匆嘀咕说。 “好好吃,你对我真好。” 而后,羞于听见卫岚反应,他赶忙出门走掉了。 卫岚留在屋里,压根儿没听见他嘀咕了句什么,也根本无所谓,把何典用过的筷子扔进水槽,他另取了一副很精致的银质刀叉,小心翼翼地把最上头的松饼扶正。 幸好及时阻拦,不然这块圆圆满满,他细心摊出来、专门留给沈子翎的完美松饼就到别人肚子里了。 沈子翎半个多小时后起床,吃下卫岚热好沾了蜂蜜的完美松饼,用一记亲吻当作了酬劳。 家里没外人,二人腻乎了一会儿,又陪皮皮鲁玩了会儿弹力球,就一起出门上班去了。 卫岚的班很好上,最近咖啡店排班都在下午四点前,他白天在店里欺负欺负邵店长,洗杯子打咖啡,再偷喝两杯,傍晚下班去排练室,和那二位貌合神离的乐队成员练上两三个小时,七八点回家遛狗。 近来天气转凉,骑共享单车也不至于惹一身汗,如此一天下来,充实不累,也算惬意。 与他相比,沈子翎的日子简直就是油煎火燎。 他自打毕业就进了kap,见过最难缠的甲方,较之歌狮也要逊色几分。最歹毒的对接人,较之那位老同学andy,都成了光明磊落真君子。 andy,明面上和谁都其乐融融,一到群里,化身蜜蜂,毒针无限,逮谁蜇谁,叮叮当当消息响个没完,不是临时要换背景板就是说led显示屏不符合整体基调。没有强度创造强度,没有难题制造难题,分明距离车展日期还差好些天,按部就班一切都能有条不紊,却还成天撵着他们追进度。 追进度,追进度,追得群里人个个成了逐日的夸父,有时候半夜三点接到群里艾特,说明天睁眼前要看到新进度,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明天的太阳上。 苗苗负责美术岗,只有些海报和设计需求,却也被折磨得不轻。 掉头回来再看沈子翎,她无数次哀嚎,这死甲方就是故意为难我们,尤其是你!我们可是大大的良民哇……能不能和woody告状……青天大老爷…… 答案是不能告状,这不是在学校,告状除了说明能力不足外,别无他用。 更何况,沈子翎明白易木护短归护短,对待工作可向来一丝不苟。 易木早就认为andy对沈子翎的敌意说不定会耽误项目进展,既然不可能勒令甲方换人,那就只能从自身找问题——要不是当真器重沈子翎,易木恐怕早就三言两语打发他去别的组了。 所以,折磨就折磨吧,咬咬牙硬捱就是了,沈子翎心知自己一个不小心,会连被折磨的资格都没有。 工作太忙,导致他平常在家的时间愈发减少,即使偶尔能正常下班了,到家也累得只想扑进被窝,一睡不醒,连男朋友的温暖怀抱都难以留恋。 卫岚留守在家,身边仅有只不会说话的皮皮鲁,和说了在他看来也相当于没说的何典,真是无趣极了。 他索性每晚带着皮皮鲁出门,到咖啡店等沈子翎下班,这样回去路上,至少他们可以聊一聊天。 他年纪毕竟小,上班也只是在咖啡店打转,在酒吧唱歌,一天格子间没进过,不明白那块光鲜亮丽的工位会吃人,吃相优雅,连骨头都不吐。 早上进去还是一个人,晚上出来就只有一张皮,上班族往往是撑着皮囊回到家中,花上一晚上勉强充气,再早起上班,眼睁睁看自己慢慢流泻,漏气干瘪。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如此反反复复,岁岁年年。 上次他上到公司里去找沈子翎,沈子翎当时心软,抛下工作提前回家了,心软的后果是第二天连午饭时间都没有,同时联系五方人士,最后挂断电话时,一颗心轻飘飘在身体里晃悠,差点儿冲去厕所吐出来。 现在,卫岚天天在楼下侯着,咖啡店九点关门,如果到九点,沈子翎还没下楼,他就会转移到花坛长椅或便利店,继续等着接下班。 痴心不改,海枯石烂,只可惜沈子翎不是学生,之前对着上司没法告状,现在对着恋人也没法像大学在图书馆学习似的,能够早早学完今日份额,开开心心收拾背包出门去,说回宿舍前,一起去吃关东煮吧。 他没心力,更没办法,工作不像学习,工作无限,随时袭来,学习有限,做完即算。 卫岚不懂这些,岁月还没教给他的,沈子翎又怎么忍心剧透,只好每天下楼时都强打精神,说说笑笑,至少不要拂了卫岚的好心,上班时则是在在忙与累之外,因为楼下那道毫无怨言等待着的身影,徒增了许许多多的焦虑。 第90章 另一边,因为卫岚天天晚上都出门,何典不肯放弃难得的独处,就提出要一起去。 平时在家,如果卫岚不想看到何典,大可以直接回屋关门,可到了外面,天大地大,他似乎也不能拦着人家去哪儿,便放任了,反正跟在家里没什么不同,都是视若无物。 何典挺老实,至少表面如此,沈子翎没下班时,他就沉默寡言地一同在咖啡店里等待,无所事事,四下看看风景。沈子翎下班了,他也会自动自觉退到后头,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 没人知道,在咖啡店里,他会效仿情侣,刻意坐在卫岚对面,和他一人守着一杯咖啡。卫岚聊天撸狗看电影打游戏,他则时不时偷瞟一眼卫岚正脸,再扭过头,打着看风景的幌子,长久凝望着投注在窗玻璃上,卫岚清俊挺拔的倒影。 倒影,是他唯一敢光明正大注视的卫岚。 沈子翎下楼后,他只能退到后面,看路灯将前面二人的影子拉扯得好长,一双亲密影子落到他脚下,他低头专心致志地走路,每一脚都踩在沈子翎的头上。 影子,是他唯一敢肆意抬脚践踏的沈子翎。 暗恋在无人之处滋生,独角戏演多了,他渐渐分不清幻想现实,会将卫岚敷衍的“嗯”或“哦”认成无可奈何的避嫌,再将卫岚所有大于一个字的回话,听得情意绵绵。 他自导自演,自得其乐,以为台下没有观众,却在这天遇上拦路虎。 这天,卫岚去便利店买东西吃,他不好事事跟上,只得留在咖啡店。 咖啡店即将关门,只有店长唰唰拖地的动静,不过多时,拖把来到脚下,打断了他的浮想联翩。 他下意识看去,店长冲他微微一笑,主动搭话。 “又和小卫一起来接子翎啊?” 他勉强一笑,点了点头。 店长很自来熟似的,拄着拖把杆坐在了他对面,又状似随意地说。 “哎,我这家店也算他俩的媒人了,我也是一点点看着他俩走到一起的。人嘛,有时候就这样,见其生不忍见其死……这词是这么用的吗,不管了。反正呢,于公,他俩都是我朋友;于私,我这店也经不起第二次摔摔打打的折腾了,所以我不希望看到有任何破坏他们感情的因素出现。” 何典心里一紧,这人……看出来了? 店长埋头笑笑,直通通道。 “卫岚对子翎是一见钟情,你知道吧?” 邵店长,正如何典所料,旁观者清,的的确确是看出了不对劲。 但何典没料到,邵店长只“清”了一部分,看出他对二人其中之一别有心思,却以为他那心思是落在了沈子翎身上。 这也难怪,几乎是人都会这么想。 毕竟沈子翎是他的导师,也是直系上司,俊逸潇洒不说,对他还格外照顾,不但带着他广开眼界,还允他到家里住了好一段时间。 在何典人生的低谷时期,有这样一只温和有力的援手救他出来,他会感激到想要以身相许,这很合情理。 至于卫岚……何典和他有什么交情?恐怕是给当成假想敌来看,现在天天和他一起来等沈子翎,就是为了争风吃醋混个眼熟呢。 邵店长如此琢磨好些天了,见何典始终没有退缩的意思,但也根本毫无动作,就很纳闷,干脆过来劝劝。 邵店长说起卫岚当初追沈子翎的故事,讲他先误以为自己当了小三,又顶着心理压力上赶着追人,又会缠又会哄,能装稳重还能扮委屈,堪称臊皮没脸,无所不为。 他那意思,是想证明卫岚有多能争会抢,当小三的时候都凶悍成了这样,更何况他现在可是正宫。 邵店长絮絮了许多,不光是为了好友的感情,也是为了何典好,让他清楚卫岚的恐怖之处,及时收手,别再执迷不悟,试图虎口夺食了。 可何典没什么反应,只是问起故事开头提过一嘴的,沈子翎的“前任”。 他问,前任做了什么事,才让charlie和他分手了? 邵店长摸着下巴,认为这没什么不能说的,就从实告诉了。 说是劈腿,不过呢……这前任我也认识,前段时间路上遇到,我还问过这事,他说自己真的只是一时糊涂,而且压根没做到底。怎么说呢,就是,他喝醉了,刚迷迷糊糊被对方脱了衣服,子翎就找过来了。他说,即使子翎没来,他也不可能做下去的。这话我起先不信,后来想想,大概也有个七八分真实。 但那又有什么用?我就劝他,说沈子翎平生眼里最揉不得沙子,别说你俩已经脱衣服到床上了,就是你对别人有一丝邪念,哪怕就只动心了一秒,甚至只是多看了一眼,子翎都会受不了,立刻和你分手。 那话怎么讲来着?‘要么一切,要么全无’,子翎就是这样,他太完美主义了,有污点的,存二心的,不干净的,他一概不要,看都不看。 何典沉默良久,嘴角扯动,露出一个笑容,说好,谢谢您,我明白了。 邵店长当他听劝,还挺欣慰,恰好远远看见卫岚要回来了,就搭讪着继续拖地去了。 何典心头暗自翻涌,他撑着下巴,透过玻璃望着卫岚从黑暗中来,走过一段段的路灯昏光,最终要到他面前来。 他想到昨晚,手机荧幕上几近疯狂地播送着charlie的过往,多看一条都让他眼睛愈发熬红一分。 charlie有着如此出身,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情理在只要看过charlie通身做派,就能猜出他约莫出自上层家庭。 意外在,他实在没想到,那出身会那么那么的好,好到云端天外,高不可攀。 再想起之前试图和他们一起看电影,看到昏昏欲睡时,听他们聊那些游戏电影,音乐书籍,相册旅游,想看伊桑坦布尔的日出,听根特的教堂钟声,最近最近,也是去纽约追《汉密尔顿》。 那个时候,他悄悄努开一线眼睛,依稀看他们二人依偎在一处沙发上,所言所语同样是云端天外,高不可攀。 他此前心存幻想,认为只要拼尽全力向前走,总有一天,山顶的人会多他一个。 但经过昨晚,他被迫认命,瞪向沈子翎的双眼几乎迸出血来,胸口不断回响着悲鸣。 我也可以啊,charlie,其实我也可以啊。我们差了很多吗?亦或是你只不过命好,一时投胎撞了大运。 可如果我拥有你的条件,如果我拥有着你的父母,如果我拥有着你的前途,你的房子,朋友,那只毛茸茸的大狗。 那同时在我们眼前,却只肯对你绽放笑颜的年轻人,是不是也可以属于我? 最后,卫岚推门进屋,何典目光随他走,想起邵店长刚才的话,那些所谓“污点”,以及沈子翎会如何弃置一个染了污点的恋人。 他轻轻笑了,桌下捏紧的双手微微在颤,说不清是恐惧是亢奋。 不属于我……不属于我也没关系,至少我有办法,让他不再属于你。 * 翌日,歌狮继续作妖,提出要更换已经成型了的车展艺术装置,为了响应品牌情感,要换成玻璃铝板和管子的制品。 别说身为副组长的沈子翎,就连何典这个无足轻重的实习生,都为这一声令下忙得团团转。 最后,倒是工作更多,但效率极高的沈子翎比他先走,而他被迫留下加班。 卫岚当然不可能等他,接到沈子翎,二人就高高兴兴吃火锅去了,而他在晚上十点才走出写字楼,在凉飕飕的夜风中吸了吸鼻子,正要去赶最后一班地铁,就见路对面有辆车忽然亮起了车灯。 车灯直直打在他身上,仿佛等候许久,专程为他而亮。也仿佛是一道聚光灯,照得他这个边缘人物即将走上舞台中央。 车门打开,驾驶座下来一个人,他逆着光眯眼去看,待到看清,不可遏止瞪大了眼睛。 光里走出来的那人,居然是…… 第56章 人类不宜飞行——八 “苗苗姐。” 一个礼拜后的周五晚上,某家ktv灯影交错的大厅中,卫岚绕过两名端果盘拎啤酒的服务生,挤过五六个兴冲冲的大学生,来到了苗苗身前,注意到旁边人,他一并打了招呼。 “韩庭哥,你也来了。” 韩庭的满脑袋卷毛做了打理,在脑后扎成个揪,通身穿着也是特意搭过的,纯色衬衫褶裥长裤和咖棕牛津鞋,鼻梁上还配了副玳瑁框眼镜,瞧着不单像个海归,更像个老钱。 他不近视,眼镜纯属起到搭配作用,不甚熟练地扶了扶镜框中梁,韩庭有些无奈地笑说。 “本来没空的,不过苗苗说今天是团建带家属局,一定要让我过来溜一圈。” “溜”,想必是“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的“溜”。 自从订婚后,苗苗这位海归男友就只出现在了对话中,难怪同事朋友好奇,非要她趁此带男友——或者说未婚夫,前来亮个相。 韩庭顿了顿,上下打量了卫岚,笑道:“你不也是吗?” 第91章 苗苗跟着打趣:“哎呀,谁家小男朋友这么帅啊?过会儿子翎来了,不得给他迷死?” 二人一迭一句,语气夸张带笑,哄皮皮鲁似的,快给卫岚捧天上去了。 卫岚被二人逗得有点儿窘,闷笑两声,低头看自己簇新的工装靴,心里倒挺高兴,认为自己和董霄没白忙活一下午。 董霄太义气,为了帮他“艳压群芳”,不惜去找许久不私聊的雷启借了衣服裤子。 当时雷启一无所知地开门,看到门口的董霄,脸上表情有些精彩,是死水微澜。而后,他发现旁边的卫岚,再听他们说明了来意,神情就又迅速恢复了平静,死水不改,还是死水。 看雷启平时穿得好像挺基础,也是差不多的t恤牛仔,但好东西就好在质感上,穿上身就知道和卫岚五十块三件的地摊货差了多少了。 人靠衣装,卫岚往日在衣食住行上不要个好,偶尔好了,他嘴上不说,心底沾沾自喜,就觉得好像憋了一尾巴的漂亮羽毛,专等着给谁开屏。 给谁呢? 卫岚问:“对了,我哥呢?” 苗苗正捯饬韩庭的领子,闻言,往门口一歪脑袋:“公司有点事,他没跟我们一起来,大概在后面那辆车上。” “行,那我下去等他。” “嗯,那我们先进去了。哎等等……” 卫岚步子快,看电梯人满,索性走楼梯,一句话的空当儿,楼梯都下一半了。 他踩在楼梯上回头,就看上头的苗苗冲他做了个拢紧外套的动作。 “外面风大,把夹克拉上,别着凉了。” 姐姐似的话,勾起卫岚像弟弟似的反应,他不驯一笑,边往下噔噔跑走,边不以为意摆了摆手。 “这样好看,我走了,祝你俩旗开得胜!” 楼下的风果然不小,大概是要下雨了,风里夹杂着秋雨的阴冷潮腥,吹在身上几乎冻得慌。 但这不妨碍卫岚等得身心火热,街上车辆飞驰,车灯一丛一丛,近了又远,终于等到一辆车停在路边。 下车的人白皙俊逸,卡其色的翻领短风衣束得他腰身紧俏利落,休闲款的直筒黑西装裤又衬得双腿修长,裤腿下一双短马靴,卫岚今早才与其打过照面,那时它们还在家里的门垫上,他哥穿家居服趿拉拖鞋,头毛凌乱地对其擦擦洗洗,嘴里嘟嘟囔囔地说什么破鞋,这么难刷。 现在,鞋子一新,穿鞋的人更是光彩照人,不是沈子翎还能是谁。 卫岚三步并作两步地迎下去,沈子翎见了他就眉眼弯弯,暗中牵过他的手往怀里捂。 “天这么冷,怎么在外面等着,你看你手凉得……比我的热。” 早上刚从一张床上睡起来,中午一同吃了盖浇饭,分别不过几个小时,卫岚就又想得很了。 什么都想,想撒娇也想犯浑,但毕竟还在大马路上,他终究什么都没做,只是反客为主,单手将沈子翎两只手合十攥住,送到嘴边亲了一下。 刚要上楼,车里却又不声不响钻出来一个人,是何典。 何典一周前主动搬离,还请二人吃了顿烤肉,饭桌上腼腆磕巴地说了许多好话,对沈子翎的感激溢于言表。 为此,卫岚现在对他有了几分好脸色,就礼貌招呼了声。 “何典哥,好久不见。” 何典依然是畏畏缩缩的模样,站在路边,像株扎根未深的小树苗,含着下巴,冲他笑笑,说是,好久不见。 进到包厢,人已经差不多来齐了。 韩庭作为重点考察对象,几乎是被围在中间,轮番观摩,话题一个接一个抛,也不管他接不接得住。 苗苗笑嘻嘻在一旁看未婚夫热闹,后者挂着有些应付不来的微笑,注意到门口来了救星,立刻扬声,祸水东引。 “子翎,卫岚,你们来了。” 池塘里瞬间像来了新鱼食,登时所有八卦人士都向门口涌去,连正在前头唱《十年》的麦霸,也往那边瞟去。 沈子翎见那么多人簇拥上去,起先还有点担心,看了片刻,发现自己的小男朋友左右逢源,丝毫不怵,已经在和那些人讲乐队打鼓了,就放下心,到苗苗旁边坐了下来。 这场说是团建,其实更像一场提前的庆功宴,庆祝歌狮布展提前完成,全等几天后验收。 歌狮暴政,折磨得组内民不聊生,现在终于能脱离统治,大家就竭尽全力想玩个痛快,最好能将前些天加班的份儿全给玩回来。 要玩少不了酒,开场不过多久,服务生陆陆续续已经送来了三四箱啤的,启开摆了满满两桌,就着芥末黄瓜喝。有人想玩调酒,就从外头悄悄买了小瓶洋酒和饮料来调,还让朋友点单。有的来吃夜宵,点的卤肉饭辣鸡爪披萨汉堡已经上桌,有不唱歌,光是聊闲天吃果盘嗑瓜子的,也有只唱歌,三三两两在前面边唱边跳k-pop的。 他们订的是ktv最大的包厢,不光有洗手间,更有台球桌和小卡座。 灯光缭乱,声响震耳,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包厢里好不热闹。 沈子翎开了一天的会,嗓子半哑,懒得唱歌,见卫岚已经和旁边人拎着酒瓶称兄道弟了,就和韩庭去旁边打桌球去了。 打了没一会儿,就有同事过来,操着喝大了的舌头跟沈子翎笑,说你那位朋、朋友,酒量真挺不一般啊。哎,给我打一杆子……杆子呢? 沈子翎顺手递过球杆,皱眉笑道:“你们是不是灌他了?” 同事摆摆手,伏身打出一杆:“谁敢当着你面灌他啊,他自己爱喝。” 沈子翎有些稀奇,从没听说卫岚还有酒瘾。 他离了台球桌,回到人满为患的环抱卡座,从一行叫嚷着玩酒桌游戏的人里找到卫岚,使个眼色,卫岚立刻就放下酒杯,乖乖挤蹭过来了。 卫岚笑着问怎么了,无聊了吗,要不我陪你打台球去? 整个包厢就属这里最吵,沈子翎刚开口,就被一阵尖叫欢呼声浪盖过,他只得凑近了卫岚耳畔,捎带着嗅了嗅领口,确实酒气盎然。 “你喝了多少?” “不多,三瓶科罗娜,两听朝日还有半瓶鹅岛。” 可记得这么清楚,又不太像醉了。 “他们灌你了?” “没有。” “说真话。” “真没有,就一起玩而已。” 沈子翎将信将疑,扳着卫岚的下巴,对着眼睛左看右看,确定只有澄澈没有心虚。 这小子,年纪不大,酒量不小——但怎么依稀记得,他们第一次去火塘喝酒时还不是这样? 同排左右的人要么忙着吃喝,要么忙着游戏,都坐在了沙发前沿,像是身处波涛汹涌的暗海,他们全在甲板上彻夜狂欢。而二人为了方便说话,双双往后仰靠,仿佛搂抱着栽进了某处秘不示人的船舱。 沈子翎再度傍近卫岚耳旁,想嘱咐几句,卫岚却忽然转头,迅速在他嘴唇上掠了一吻。 而后,被亲的还没怎样,卫岚的脸色却显而易见地蒸腾起来了,仿佛沈子翎在舌尖藏了小剂量的毒酒,芬芳馥郁,一滴杀人,酒不醉人人自醉。 卫岚吃吃笑了,长睫毛柔和地扑撒下去,合在眼下,像簌簌的小扇。 “韩庭哥说,今天是团建带家属局。所以我是家属,对吗?” 沈子翎看他傻得发痴,痴得可爱,不由跟着笑了。 “嗯,当然。” 一句应下,卫岚脑袋愈发飘忽,他牵过沈子翎的手,覆在脸颊上:“哥,我真的……好开心,你愿意把我介绍给你的朋友。” 沈子翎最受不住卫岚傻乎乎地说傻话,三言两语把他心坎都煨软了,想搂小狗崽子似的把他搂怀里,可又不太收容得了卫岚那副宽肩膀,索性变通一下,自己俯身钻进了他的臂弯。 一言一语说了会儿小话,话题蹦跳到吃饭上。 这会儿已经快十一点,沈子翎深知卫岚的饭量,一天五顿都不含糊,就问他饿不饿。 卫岚犹豫一下,不想浪费谈情说爱的时间去吃饭,但又确实肚子空空,饿得不行。 沈子翎不光知道他的饭量,更知道他的脾性,一眼就看穿了他,也不多问了,直接扫码点餐。 卫岚眼巴巴凑过来,下巴担他肩头,看着他滑动手机,时不时添一句。 “哥,还要这个,还有那个。” 等上饭的功夫,沈子翎没回去打台球,卫岚也不回去玩酒桌游戏,两个人偎在一处,且聊且喝。 喝过半瓶,何典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擦了擦额头汗珠,笑得吃力,说自己没来过这种ktv,感觉怎么混都混不进去。charlie,那个骰子到底怎么玩的?我不太好意思问他们。 沈子翎给他让了个位置,从隔壁桌要来了骰子骰盅,大致讲着游戏规则。 讲到一半,何典不经意瞟到桌面手机在振,提醒道。 “charlie,是你的电话吗?” 还真是,沈子翎到外头去接电话,回来就找出风衣,再找到卫岚,很歉疚地说公司有点儿事,他得回去一趟。 第92章 卫岚立即起身,说那我陪你。 沈子翎垂头系着风衣腰带,说不用,我很快回来,顶多四十分钟吧。 卫岚还想坚持,沈子翎收拾停当,冲他宽慰一笑,说点的吃的马上就来,让他留在这儿吃夜宵,顺带把刚才没跟小何教完的骰子教了。 说罢,匆匆走了。 卫岚稍稍有些兴致缺缺,但环顾四下,四下热闹不减,他就也慢慢活泛过来了。 何典始终不语,安安静静待在一旁,直到卫岚倾身拿过骰盅,把沈子翎刚才没教完的教了。 何典跟他试了两把,脸上带着讪讪又拂不去的笑,说刚才本来想让charlie带着的,但现在charlie走了,就恳求卫岚陪他去跟同事们玩几局。 卫岚无可无不可,那边又有刚才认识的人招呼他过去接着喝,他就带着何典一起去了。 二人没什么交流,何典像个陪跑,而他处于人群中心,反而和那几个初见的年轻人闹得更多。 这次再喝过酒,兴许是因为一波酒劲未平,一波酒劲又起,卫岚有点晕乎了。 恰好饭到了,他自去那边桌上吃饭,卤肉饭吃剩个底,苗苗端着两杯蓝阴阴的鸡尾酒来了,说是刚调的,让他尝尝。 这酒瞧着不错,卫岚接过来,却发现韩庭跟在后头,很为难似的看着他。 “怎么了?”苗苗闪着星星眼催促,“快喝呀,我调了好久呢。” 刚举起杯子,卫岚就见韩庭对他做了个捏鼻子一口闷的动作。 苗苗看卫岚目光有异,很警觉地立即回头:“喂,你干嘛!” 韩庭好有经验,立刻双手插兜装没事人。 卫岚下意识觉出不妙,干笑道:“韩庭哥喝过了?” 苗苗点头:“喝了呀,他是我头号实验……呃那个,品尝官。你说,是不是很好喝?” 韩庭微笑,说是,怪不得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future倒闭了,都是因为损失了你这名调酒师。 苗苗得意洋洋转回头来,重新面向卫岚:“你看吧,姐姐不会坑你的,快喝吧,我还给子翎调了一杯呢,等他回来给他。” 而在卫岚视角里,韩庭躲在苗苗后头,这次改为满脸愧疚地往胸口划十字了。 卫岚走南闯北什么没喝过,心说有那么夸张吗,却又听从韩庭的暗中提点,一口干了。 苗苗赶忙说别喝那么急,小心呛到。 喉咙一滚,酒液烧下去,卫岚捏着空杯子,眼神发直,无言无语。 苗苗小心问道:“感觉怎么样?” 卫岚:“……我好像看到上帝了。” 韩庭默默叹气,又比了个十字。 苗苗很惊喜:“这么好喝吗!那过会儿我一定要让子翎尝尝……哎!” 最后一声愕然,是卫岚端起托盘上的另外一杯,一并咬牙喝了。 苗苗愣住:“你、你干嘛呀……那是我留给子翎的……” 韩庭也愣住,暗生钦佩,心说这是真爱啊。 卫岚埋着脑袋,手背掩嘴,说太好喝了,没忍住就……不好意思啊,苗苗姐……咳咳咳…… 苗苗见卫岚如此捧场,就很大度地不计较了,嘻嘻笑着说这是自己倾心自调,名字叫“蓝眼泪”。 卫岚抑制着反胃,心说,的确催人泪下。 他没忍住,问是用什么调的? 耗子药吗? 苗苗说什么都有,我上班搭子买了好多洋酒饮料什么的,我每样都加了一点,哎呀,你喜欢我再给你调……不行,喝太多也不好,那我再去给子翎调一杯。 卫岚没想到自己舍身了还挡不住枪,立刻将求救的眼神抛向韩庭。 韩庭会意,走上前去,请老佛爷摆驾回宫似的,把大杀四方的未婚妻哄走了。 “我看他们又买了别的,你玩……不是,你调那个去。” 卫岚离了桌子,脚步都发飘,支撑着找到一处两人的小卡座瘫了进去。 他眼皮沉重,周遭吵闹震天,却仿佛都跟他跟着一层朦胧水雾,要睡不睡之际,想到的还是沈子翎。 他想,自己精心打扮了,董霄姐苗苗姐,还有雷启哥韩庭哥……都看过了,都说很帅,他自己觉得也不错。他过来大大方方喝了很多,玩得很开,和哪个同事混得都不错,没掉链子吧,也算是拿得出手吧。 应该……能和子翎以前的男朋友比一比了吧。 他慢慢吐出口气,愈发往下滑去,感觉自己也跟阵烟雾似的,被吁吐了出来,缓缓升空,丝丝逸散掉。 就在这时,有道模糊却熟悉的身影来到身旁。 卫岚眼眸半阖,扯住那人的衣襟,浑身的桀骜戾气全收住,他绵软地笑。 “哥……你回来了。” 那人顿了一下,两手把着沙发边沿,矮下身子,灯光随即被身形遮盖,乌云蔽日。 卫岚乖顺地彻底闭上了眼睛,他知道,那是一枚亲吻。 来自于子翎的,将要落到唇瓣的,一枚亲吻…… 第57章 new boy——一 何典小时候见过最有钱的人,是另一个小孩子。 回乡下祭祖的小孩子,穿着锃亮的漆皮小鞋,跳下同样锃亮的黑色轿车时,皮鞋跟踩在地上的声音,像轻易踩碎了一块糖。 小孩子——或许称为小皮鞋,的确有拿出糖来,花花绿绿的半包硬糖,何典当时和村里其他孩子聚在一起巴望,确定自己听到了对方妈妈小声说,拿去和小朋友分一分嘛,你又不吃这个。哎,宝宝乖,再待一会儿就回家,就一会儿,回去就给你买…… 不管出于什么缘由,糖总归分到了何典他们手里,是粒粒分明的独立包装,抿进嘴就甜蜜地化开,连糖纸都瑰丽得让人舍不得扔。 平时别说糖了,肉都很少吃到的穷孩子们,并不太懂得“面子”的意思,他们珍惜地吃完,又将糖纸小心摊平,想要回家夹进作业本里,全然没看到小皮鞋脸上的鄙夷。 除了何典。 何典察言观色,即使很馋也没肯立刻吃,而是将糖揣进裤兜,跟上了小皮鞋的步伐。 小皮鞋瞥见他,也没撵,自顾自走了很远,又自顾自从裤兜里摸出一块包装更加精致的糖,剥开外头的金箔,正要吃的时候,脚下一绊,糖掉在地上,沾了灰土。 小皮鞋啊了一声,犹豫了下,最终连腰都没弯,扔下糖走掉了。 眼看他的背影拐过外墙,何典跑去捡起了那块糖,拍拍泥土,蹲在地上一整块塞到了嘴里。 那是他第一次吃到巧克力,又甜又浓,虽然沾了一点灰尘,但并不影响味道。 过了不多会儿,他在那辆村里罕见的轿车旁边,又见到了小皮鞋。 小皮鞋拿着一辆比轿车还威风的玩具跑车在玩,车轮灯光一闪一烁,他嘴里还呜呜配着音效,操纵小车飞来飞去。 而后,妈妈叫他进去,他嘴巴一撇,不情不愿进了屋子,而那辆小车,就放在旁边的矮树桩上。 似乎也没进去太久,但再出来时,玩具车已经掉在水坑里了,车轮在泥泞里转动,溅起许多泥点子。 小皮鞋有些伤心,刚要哭出声,妈妈就赶忙哄他,说没事没事,脏了就不要了,我们去商场买更好的。 小车怎么、怎么会掉了下去呢?小皮鞋难过地问。 妈妈抱他起来,敷衍中带着抱怨,说不定是被什么野猫野鸟扒拉下去的,早跟你爸爸说了别带孩子回来,真是的…… 黑色轿车很快开走了,车辙碾在土路上,尘埃飞扬,村里不少人都够头出来望。何典趁人不注意,蹑手蹑脚到了水塘边,抄起玩具车,拔腿就跑。 那是他童年里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玩具,就像那块巧克力一样,有钱人嫌脏不肯再要,却其实吹掉灰尘,洗掉泥巴,还是一样的美味,一样的好玩。 在熬不到头的童年里,何典看着已经和家里的暖水瓶,柴火堆,铁架搪瓷盆混为一谈的玩具小车,有时会由衷怜悯它。明明是城市来的昂贵玩具,却只因为一点点可以洗去的污渍,而被永永远远留在了山沟里。 怜悯过后,他又会珍爱地拿起小车,在心里说。 但是没有关系,因为你还有我。 虽然从云端掉了下来,虽然注定会和那些旧东西一样沉沦生锈,可我向你保证,我只有你。就像,你也只有我了一样。 十余年后,云州市中心,迷乱喧闹的ktv包厢里,何典撑着沙发的左右扶手,缓缓俯下身去。 看卫岚听之任之地闭上了眼睛,他又想起当年那一幕,孩子皴裂的手颤抖伸向树桩边沿的小车,而旁边就是脏污的泥潭…… 他心中涌现出熟悉的兴奋战栗,效仿着小皮鞋当初的语气,想象着charlie会有的口吻,无声喃喃—— 啊啊,卫岚……你怎么会掉了下去呢? 何典眼中的世界逐渐缩小,卫岚占据了全部,从这个视角看下去,眼前人愈发英俊得明晰。 要说那天沙发上的偷窥是水中月,那此时此刻,他就是把月亮掬在手心,终于能够彻底看清了。 第93章 浓眉、深眼、修鼻,一呼一吸。 童年的玩具小车让他在同村孩子中获得了不小的声望,有时候他捏着小车,看车灯闪烁,学着小皮鞋那天的动作,会恍惚觉得自己其实就是小皮鞋。 那么现在,即将怀抱卫岚的他,会不会也有那么一丝丝像沈子翎呢。 那个,沈子翎。 距离迫近,心跳如擂鼓,就在他颤抖着闭上眼睛,快要吻上的瞬间,卫岚却忽然皱了下眉毛,慢慢掀开眼皮,看清了近在咫尺的人…… 卫岚猛然推开了他。 何典吓了一跳,只因为双手攥紧了沙发才没摔倒,然而卫岚比他吓得更厉害,像从梦魇中惊醒,刹那应激似的反抗后,连声音都是轻忽的。 “你怎么……” 何典顾不得那么多了,两手说不好是捧住他的脸,还是扼住了他的喉咙,急迫地弯下腰去,语无伦次央求着。 “你别推开我……别,我和他不一样,我和charlie不一样,他什么都想要,我、我什么都不要,我不用你为我做什么,什么都不用,我不要名分,你想怎样都可以,我们偷偷的也可以……不要拒绝我,不要拒绝我,卫岚,卫岚,求求你……” 一串话的时间,足够卫岚回过神来,不一定够他弄清原委,但够他攥紧拳头,狠挥一拳揍断何典的疯言疯语——兴许还有鼻梁或眼眶。 一拳到肉,何典惊叫仰倒,同样在地上摔出声响的,还有旁边打台球的人错愕之间,一杆捣飞了的台球。 黑八骨碌碌滚过何典,他挣扎着抬起头,鼻血流到了下巴,一只眼睛痛得火烧火燎,另一只眼看见卫岚绕都不肯绕,踹翻了沙发,走到了他身前,居高临下瞪着他,眼中有惊魂未定的怒气。 原本喧哗的包厢,顷刻安静了下来,音乐没了人声,只剩伴奏在响。 卫岚蹲了下来,薅住何典的衣领,拎鸡似的将他的上半身拎离了地面。 何典两手制不住卫岚一只手,泪水滚落,淌了满脸,灼着破了细小血管的眼球,他不停摇头求饶,试图挣脱,然而想象中的拳脚没再落下来,落下来的比拳脚更痛,是一句困惑至极的质问。 “他对你那么好,这就是你的报答?” 一句话问哑了何典,他嘴角和眼尾抽搐两下,脑袋慢慢垂了下去,下巴的血遂滴滴答答弄脏了衣领。 就在卫岚以为不会再有回答,打算听从宋哥教诲,穷寇莫追,留给沈子翎处理时,何典突然溢出一声冷笑,抬起脸来,一只眼还有黑有白,另一只眼已经血红。 “他随手帮我一把,已经让我这辈子都没法还清了。不是因为他有多善良,只是因为我们身份差距太大了。那不是好,那是施舍。” 卫岚也笑了,笑着皱眉,姿态高高在上,和那个目中无人的沈子翎分毫不差。 “神经病,自己要扮演乞丐不说,还非得把所有来帮你的都一棒子打成奴隶主。行,你爱演,那我就陪你演,说点儿你爱听的。你听好,你就是要饭的还嫌饭馊,都嫌饭馊了,还一碗接一碗地要,一口接一口地往嘴里扒拉。觉得他在施舍你,那怎么不见你拒绝?还不是心安理得住着他的家,享受着他的荫蔽,对了,还觊觎着他的男朋友。” “男朋友?” 何典豁出去了,眼神怨毒,话更刺骨。 “你算什么男朋友,不过是他呼来喝去的一条狗而已,给点儿好处就上钩了。你一个咖啡店的破店员,每个月挣的还不如我这个实习生多,你当你和他差距就小了吗?你比我好到哪儿去?他将来玩腻了要甩你,他妈的比公司开了我还容易!” 卫岚意外顿了一下,鼻梁拧出纹路,攥住何典衣领的手使了力气,扬拳就要再往脸上招呼。 这时候,旁观的人再迟钝也该反应过来了,忙不迭上来要拦。 最惨的是韩庭,刚从包厢厕所出来就目睹了这一场,连忙冲上去从后架住卫岚,嘴里还着急问着劝着,别冲动啊,这、这是怎么了? 然而卫岚不理他,咬着牙关非要上去揍人,并且力大无穷,连韩庭那副个头都险些拦不住,旁边还有几个男同事帮忙,脚边啤酒瓶摔碎一地,台球杆七零八乱,场面一度像在打群架。 就在这时,包厢门开,有人喝道。 “卫岚!” 卫岚登时怔住,韩庭抓住机会,立刻和旁边几人把他扯得远远的,总算没任其发展成一次“局子游”。 何典也停止了叫骂,抬手抹了把血,已经沉寂的恐惧再度蔓延上来。 二人一起望向门口,望向带着几丝萧索寒气,面容愠怒的…… 那个,沈子翎。 * 沈子翎在众目睽睽下走进包厢,宛如迟来的主角走上舞台中央,看跌坐在地上的何典,何典目光躲闪,不肯看他;再看卫岚,卫岚不消他看,已经大声且委屈地说明了原委。 “哥,他要亲我!” 包厢里顿时要炸锅,同事朋友们尴尬得后悔来了这趟,又被眼前一幕精彩得暗道不白来。 沈子翎还没说话,韩庭就赶忙打了圆场,把这涉事的三人拉上扯上,打包往外头带,冲旁边人赔笑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大家继续玩。再哄着怒气冲冲的卫岚,行了行了,出去再说。 等出去了后,他挠挠脑袋,扶扶眼镜,显然想劝和又不知从哪儿下手。 沈子翎冲他笑笑,道了声谢,说我们自己处理就行,你先回去找苗苗吧。 韩庭走后,只剩三人,眼观鼻鼻观心。 走廊比包厢安静得多,角落尤其,几乎融入了外面真实的时间,光是站在那里,就披了浑身的深夜。 何典就缩在角落里,鼻孔塞着纸巾,泪水干涸,正在发抖。 沈子翎没什么表情,双手插兜,先左右上下地观察了何典的伤势,问他痛不痛。 何典麻木不仁地摇头,心情类似于死刑犯,只等那一下铡刀,等沈子翎问他经过。 但沈子翎不问,掏出手机给他打了一千块,说是医药费。 卫岚不屑地切了声,何典却仿佛被那数字刺了一下,枯萎的眼睛又有了泪意,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是私了的意思。” “你……你没有别的话想问我吗?” 何典自认为这段时间藏得可以,至少是明面上的忠心耿耿,而这样一位忠心耿耿的跟班露出真面目,沈子翎怎么还能够风平浪静,清高如初? 可偏偏,沈子翎平淡得很。 “卫岚已经说明了情况,你又一言不发,我还有什么好问的?” “……你不问问我为什么?” “不用问,你们这种人做事不需要理由,我早就知道了。” “这种人”,三个字宛如一道判词,劈得何典体无完肤。 沈子翎说完就想走,却又停下,终究忍不住地问道。 “不过,我还真有个想不通的‘为什么’要问你。你为什么会喜欢卫岚?在我来看,你们平时没什么接触,况且卫岚的性格我知道,对于不感兴趣的人,他向来一句话不会多说。既然没有了解的途径,你是怎么……” “……谁说他对我不感兴趣。” 何典拼命吊着一点笑,觑着卫岚,幽幽道。 “他会给我买奶茶,会关心我吃饭放不放葱姜蒜,会把更热更软的松饼留给我……我们一起遛过狗,会在咖啡店坐很久,他也会主动和我聊天。你又不在乎他,也不珍惜他,如果不是你,我们说不定早就在一起了。” 沈子翎和卫岚皆是一怔,而后面面相觑……然而,何典期待的争吵并没有发生,在对视一眼后,两个人同时笑出了声。 忍俊不禁。 何典像被踩了尾巴,几乎尖叫:“笑什么!你们……” 声量大不过五个字,因为沈子翎看向了他,眼里有嘲哂和微量的不快,只是眼神就足以吓住他。 卫岚乐不可支,连怒容都冲淡了,像打开一个魔术箱,里面蹦出来的却是个左摇右晃的红鼻子小丑。 此前,卫岚从不对他笑,更别提笑得如此开怀了。唯一一次,竟是现在。 等乐够了,卫岚抱着手臂,靠墙细数道。 “奶茶,是因为我哥说人情世故不能少;吃饭放不放葱姜蒜,是我哥特意叮嘱我,要我多照顾照顾你;松饼,是因为你本来夹走的那块最漂亮,是我特意留给我哥的;至于遛狗,遛的是我哥的狗;在咖啡店坐着,是为了等我哥;主动和你聊天,也只不过是在问我哥的事。” “你说没有了他,我就会和你在一起,但其实没有子翎的嘱咐,我连理都不会理你。” 何典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惨白,他不再看卫岚,转而死死盯着沈子翎,希望他能说出些什么。 恨也好,骂也好,嘲笑也好,什么都好。 不要微微笑着,讳莫如深,连解释都是别人来说,仿佛自己真的只是个跳梁小丑,无论怎么发疯耍痴,都博不到他一句评价。 第94章 评价…… 望着矜持倨傲的沈子翎,何典蓦然想起前些天,那人说出的话—— “沈子翎多厉害,天生就有干干净净的资本,不用脏了手就能得到一切。你行吗?” 他不行,所以才出此下策……下策,连着下策。 何典仿佛被剜了舌头,不再吭声,而沈子翎看够了马戏,临走撂下一句,似笑非笑。 “对了,还有个‘为什么’,可以留给你。” “你‘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有资格和我抢人?” * 何典走后,包厢里其他人起先讪讪的,不太好继续玩下去了。还是个和沈子翎关系不错的同事,主动破冰,大咧咧笑了一通,大家把这事笑开了,尴尬气氛才随之散去。 趁着气氛好,有人提议转场去吃烧烤,平时到这一环节,不少人就累了回家了,但今天兴许是一口大瓜喂饱了所有人,大家居然都格外捧场,纷纷响应号召,定了烧烤店要一起过去。 沈子翎说想回去了,韩庭拦住他,小声说你现在走,相当于把后背露给他们戳了,想怎么编排就怎么编排,最好等今天这场散了再走。他们要是问你什么,你就明明白白直接说,让他们窥探到隐私总比任由他们发挥想象力要好。再说了,你和卫岚都算受害者,没什么的。 沈子翎笑了,说你们还没结婚,你和苗苗就这么像了,这种时候说的话简直一模一样……说到这个,她人呢? 卫岚经过刚才闹了一大场,又吹了凉风,这才堪堪醒了苗苗那两杯“蓝眼泪”的酒。 他有些担心,说苗苗姐不会喝了自己调的酒,跑丢了吧? 话音刚落,苗苗从外头进来,手里拿着手机,看起来是去接了个电话。 她从不是个能藏事的人,远远望到沈子翎,她露出复杂神情,正好包厢要起桌了,几人跟着转场。 本来四人刚好一辆出租车,等车来了,韩庭和卫岚刚上车,苗苗就拉着沈子翎后退一步,说她单独打了一辆车,有几句话要跟子翎说,你们先走吧,我们烧烤店见。 车里二人来不及反应,就车门一关,被拉走了。 沈子翎同样还没表态,就眼睁睁看着出租车并入道路,飞驰而去。 他颇觉好笑,转脸看向苗苗,苗苗脸上却没有笑意,只有忧虑。 她忧心忡忡地看着沈子翎,仿佛他得了什么不致死的病症,看得他浑身毛楞楞不自在,问。 “怎么了?” 苗苗同样等不到出租车来,不吐不快,低声说。 “子翎,我看到了。” “看到什么?” “我看到你看到了。” “……什么?” 苗苗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连着字句一起。 “在何典差点儿亲到卫岚的时候,我看到你在包厢门外了。” “你看到了,但没阻止,也没进去。” “为什么?” 第58章 new boy——二 沈子翎今天刚用两个咄咄逼人的“为什么”,驳得何典哑口无言,现在又反过来被苗苗的“为什么”架在了原地。 为什么,为什么? 现在回想起来,云山雾罩,他也不太清楚了。 * 半小时前,沈子翎匆匆赶回ktv,正要推门进去,恰好赶上几个同事要出来,他只好停在门口,等人家先行。 他之前答应了卫岚早去早回,如今想到精心打扮过的男朋友正在里头巴巴等他,不由得归心似箭,人还没进去,目光已经提前一步,投进热闹包厢内。 一看之下,他的确看到了仰坐在沙发上,十分惹眼的男朋友。 以及男朋友上方,正俯身下去的何典。 出来的同事们说笑着走了,留下门板随着惯性摇摆,嚯啷嚯啷,每一次开合都供出缝隙里越来越近的两个人。 幅度渐小,门缝渐窄,包厢里的两个人似乎吻住了,这道门也终于严丝合缝。 沈子翎怔怔看着,忽然觉得眼熟,哪一次的哪件东西来着,也是这样,在他眼前先是摇晃,渐渐止息,最后停摆,悬在赤裸的脖颈上…… 哦,是那条项链。 捉奸当天,酒店床上,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那条金项链就是这样晃悠在男秘书的脖子上,项链上端是一张惊慌失措,又暗藏得意的脸,项链下是寸缕不着,鲜白纯粹的肉/体。 项链吊坠垂下来,那只金蝉几乎叮着陈林松渗汗的额头。 蝉鸣嗡嗡,或者金蝉阒然,不肯鸣叫,不过是他受了太久瞒骗的耳朵在嗡鸣。 那场面可比此刻包厢里上演的一幕要刺激得多,但……一切颠倒爱情的戏码,难道不都是从眼前这样试探性的暧昧开始吗? 沈子翎心脏肺腑全冰冻着,头脑倒因此冷静异常,门已经合上了,他再轻轻推开,透过一条窄缝,冷峻乃至漠然地,旁观着一切。 * 初秋料峭,夜风簌簌。 苗苗没等到答案,便心领神会,抛出了个答案。 “你不信任他。” 沈子翎别开脸,轻声说:“现在信了。” “你只是信他确实不喜欢小何……何典。但下次如果再有别人呢,小刘小王小张小赵,他是人不是狗,你不可能一辈子把他拴在身边。如果你永远都做不到真正信任他,那你是不是永远都要在心里埋着一颗怀疑的种子了。” 苗苗停了一下,目露忧虑地看着他,继续道。 “只要是种子,就总有忍不住发芽的一天。如果你打心眼里认定他会出轨,那早晚会有合适的罪名落在他头上。” “为什么?” 沈子翎依然没有转头,盯着道路上车辆疾驰,冷笑驳道,“既然他不会出轨,那只要证明给我看就好了,就像这次一样。总不可能他好端端的洁身自好,我非要说他劈腿,给自己找架吵吧。” “……卫岚今天喝醉了,你知道吧?” “那不重要,我从来不信酒后乱性这一说。” 苗苗有些摸不清头脑,急道:“话扯到哪儿去了,刚才卫岚也说了,他当时醉得都快睡着了,所以才没看清何典靠了过去,这和酒后乱性有什么……” 话到一半,她反应过来,这说的哪是卫岚,字字句句显然对标着另一件事,另一个人。 陈林松。 当初的奸情是她首先发现,捉奸是她全程陪着,甚至当年沈子翎刚和陈林松谈上,第一个得知恋情的朋友也是她。 她见证了因,也目睹了果,看到过沈子翎面对床上精/赤条条的两人时,脸上鲜辣昭彰的鄙夷,也知道在离开的电梯上,他垂头靠墙,什么情绪都被洗褪了色,瞳孔微微在颤,眼里最后只剩下——恐惧。 惶惑的恐惧,非得是看到黑白颠倒,昼夜不分,整个世界都乱了套才会流露的恐惧。 沈子翎打小被保护得太好,是玻璃罩子里的水晶琉璃人,所以当现实以可怖的面目骤然来袭,玻璃罩子出现裂痕时,他由衷感到了害怕。 上一次苗苗见他这样,还是在沈叔叔出事时。 那个时候,他熟悉的亲朋好友在一夜之间全成了活生生的鬼,拼命拉他们下水的水鬼,助纣为虐的伥鬼,或者干脆就是在背后主导一切的恶鬼,鬼气森森的人间,怎么不可怕? 这一次,他全身心信任了八年的恋人,以惊慌失措的嘴脸出现在另一个人的床上,好像是他的世界又迎来了一次大洗牌。这和他们已经日益稀薄了的“爱情”无关,是他对爱情笃定的信仰破碎了。 有着那样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人生中的那两个瞬间,他却什么黑与白都分不清了。 苗苗当时很担心沈子翎,但后来看他能说能笑,身旁还出现了个帅气活泼的小年轻,俩人成天眉来眼去,就以为他真把这事揭过去了。 她是忘了,忘了沈子翎有多能装,当年她集训得知沈叔叔的事,着急打电话问他情况时,他不也只是轻描淡写说了句没事,听她哭腔浓重,反而安慰起了她吗。 太好面子的傻子,那么大的一道伤口都捂得住,亏他运气好,伤口渐渐愈合,只是太深的口子注定要留疤。 所以她就懂了,沈子翎今晚不是要怀疑卫岚,是伤疤在痛。 想到这里,苗苗心疼朋友,不由和缓了语气,不提前任晦气事,转圜问。 “子翎,你喜欢卫岚吗?” 路口红灯,车流滞涩,沈子翎的目光随之顿住,慢慢点头:“喜欢。” “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今天卫岚没反应过来,真被何典亲了一下,你会觉得他不干净了,跟他吵架,甚至和他分手吗?” 他总算转头看向她,不可思议道:“怎么可能!我确实可能心里不太舒服,但分手……怎么可能。” 苗苗露出安心了的笑意,继续问:“你说你喜欢卫岚,那比起当年对陈林松呢?” “用谈了八年的和认识还不到八个月的比,好像不太公平吧?” 第95章 “恋爱长度确实没有可比性,但恋爱质量嘛……再说了,你本来就偏爱卫岚,会给他加码,所以,没什么不公平的。” 沈子翎插兜仰头,似乎真颠了颠心中那杆秤,良久释然一笑:“你说得对。” “所以,你更……” “更喜欢卫岚。喜欢得多。” 不等苗苗说话,他又道。 “可正是因为喜欢,太喜欢了,所以一旦出事,跌得只会更惨。” “卫岚又不是陈林……” “我知道卫岚不是陈林松,但是苗苗,我没办法不往最坏的情况想。人太容易变了,不管我怎么做,他们还是会一个个变成我不认识的样子。以前的刘叔叔是这样,我学校里的朋友是这样,陈林松是这样,还有今天的小何……我对他们,个个都问心无愧,可问心无愧没有用,我对谁好,谁就反过来恨我恨得不得了。其他人我都可以不在意,变就变了,反正我没打算和他们过一辈子,但卫岚……卫岚不行。我不敢想象哪天起来,枕边的卫岚忽然变成一个我不认识的人!” 沈子翎说得越来越快,到了最后一句,仿佛全部的苦水吐了干净,胸腔为之一空。 他干瘪下去,轻轻说。 “我怕疼,如果我和卫岚也是到了第八年忽然分手,我会活活疼死的。” 苗苗不语,只是紧紧攥住了沈子翎冰凉的手,一如当年,还是小孩子的牵法。 她没法拍着胸口,信誓旦旦说我看好卫岚,他永远不会变的……人心惟危,世事无常,谁能空口许这个大愿?恐怕连卫岚本人都不能够。 所以最后,她只能说。 “人对恋人的试探是不会停止的,你不信任他,就会一次次想方设法地试探下去。总有一天,他会发现,会伤心的。” 苗苗攥住的手僵了一僵,她半开玩笑地又说。 “你看他今天为了给你挣面子,特意穿得那么帅,拼酒也不带怂的,人都快喝趴了……呃,虽然致命的两杯是我递出去的。他要是发现你不信任他,肯定要伤心死了。” 沈子翎扯扯嘴角,涩笑道:“他伤心的时候,跟凭空变出了狗耳朵狗尾巴似的,湿漉漉全耷拉着,比吃不到罐头的皮皮鲁还能装可怜。看得我真是……” “……” “……我应该相信他的,对不对?” 苗苗看他终于开窍,甚是欣慰,一巴掌拍他后背上:“对呀。疑人不爱,爱人不疑嘛。” 沈子翎平白挨一下,揉揉肩膀:“要是一点儿怀疑都不掺,全身心信任,那岂不是跟闭着眼睛走夜路一样,随时有掉沟里的可能?” “唔,你要这么说也没错,但就像《小王子》里那个用烂了的说法一样,你要是想驯服谁,就要冒着流泪的风险。如果你真的有那么爱他,那就要随时做好痛哭流涕的打算。” 沈子翎一挑眉毛,揶揄:“苗老师,你这恋爱观略显激进了吧。一般不是都说,恋爱是包容,是各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这完全就是不死不休么。” “哎呀,那不是一回事。而且我教你包容忍让有什么用,你又任性脾气又大,只有别人忍你,哪有你忍别人?” 绿灯行,车流顺路远去,似乎可以这样顺畅到终点。 沈子翎望向前方,笑了出来,接受了这份评价,也接纳了这些建议。 苗苗不愧是他发小,二人爱情观出奇一致。 本来么,爱情,难道要蝇营狗苟,委曲求全?真要狠心爱下去,那要么功德圆满,要么粉身碎骨,哪还有别的路可走? 想要功德圆满,那就要抱着粉身碎骨的决心不可。 好在。 苗苗看着手机说车到了,拽着沈子翎要过去,却没拽动。 她回头,见他目光深沉却明亮,像深夜星子。 他开口,仿佛向许愿池里掷了硬币,说不好是誓言还是希望。 “我愿意相信卫岚,相信他永远不会骗我。” 好在,他已经相信万丈深渊下是卫岚的怀抱,即使跳下山崖,也会安稳落地。 * 晚些时候,他们到地方下车,而卫岚和韩庭已经在路边等着了。 其他人已经在吵吵闹闹点菜,卫岚说有话要跟沈子翎讲,二人遂离开大部队,多走两步,到了一处逼仄无人的狭窄胡同口。 沈子翎以为卫岚今天受了委屈,要借机撒娇,说些什么,“哥,他没亲到,我干净的”,来博取许许多多的轻怜蜜爱。 可卫岚第一句居然是认错,说对不起,韩庭哥在车上跟我说我不应该当着你同事的面揭发何典。他毕竟名义上还是你的实习生,这样做会让你为难,后续也不好收场。哥,我当时太生气了,没想那么多,所以才……对不起。 沈子翎一愣。 韩庭心细缜密,这些倒都是大实话,不过沈子翎此刻没心思考虑。 毕竟,难得的假期晚上,难得的空闲无事,就暂时让工作社交全滚远点儿,任凭感情占据一晚的高地吧。况且,他经手过的棘手事件那么多,不差这一件。 于是他说没事,韩庭确实没说错,不过你揭发了也没什么,本来就是何典的问题,他自作自受。 卫岚听了这话,只是点了点头,仍然没有要撒娇的意思,甚至连一丝笑意都没有。 他掏出手机,说还有那一千块医药费,人是我打的,我把钱转你。 一言一语,客气近乎生冷,沈子翎颇觉莫名其妙,连忙拦下他,说你前几天刚发的工资,又给皮皮鲁买了狗窝和玩具,应该也不剩多少了,自己存着用吧。 卫岚想争执,没争过,只得悻悻作罢。 沈子翎看他异常得很,凑近了忧心问他,是不是今天喝多了,还是被何典吓到了? 卫岚勉强一笑,说没有。 这是他今晚的第一个谎言。 事实是,他非但喝多了,此刻被酒烧得胃疼头晕,还被何典吓到了。不是被突如其来的强吻吓到,而是被何典那些话吓住了。 说,他和沈子翎云泥之别,沈子翎甩了他跟甩掉裤腿鞋跟上的泥巴差不多。 一串话像锁链,捆得他一颗心到现在还疼痛紧绷,活不过血。 沈子翎将信将疑,想到刚还和苗苗发过誓,说要全盘相信卫岚,此刻也就只好不多问,顺着那一千块,说幸好何典同意私了,否则闹到警察局去,他们要联系你父母怎么办。 卫岚呼吸一滞,没有作声。 沈子翎又说,联系到你父母,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他们抢人。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和他们回去的。 这话太奇怪,老宋和弥勒都恨不得将他捆了扭送回家,怎么沈子翎会有截然相反的反应? 卫岚即使在紧张中也要发出声音来问,为什么? 沈子翎宽慰笑道,你说的啊,爸妈虐待你,所以你才独自跑了出来。你是从……沈阳来的,是吧?一个人到云州不容易,我都明白,但你现在有我,不用再像以前一样担惊受怕了。 卫岚脑里轰然一响,哑然失声。 之前沈子翎问起,他不肯多谈家里,所以敷衍过去,谁曾想会惹出这么大的误会? 误会好说,他又不是故意为之,及时澄清就行。 然而,看着恋人心疼又怜爱的神情,卫岚无论如何没法开口。怎么开口?说自己是个高考后离家出走的人……过了好久,他终于张嘴,拱出嗓子眼的却是一个“好”字。 一个好字,应下了所有,从这一刻起,误会不再是误会,而是彻头彻尾的欺骗。 这是他今晚的第二个谎言。 谎言不好,卫岚也没有撒谎的瘾,更何况是对沈子翎。 但,如果这个谎言能让沈子翎放心大胆地和他恋爱,那就将错就错吧。 至于以后……他连恋人的现在都要把握不住了,哪还管得了什么以后。 再之后,沈子翎表示他也有话要说,更确切些,是有事情要坦白。 沈子翎最恨被人瞒骗,当然也不肯瞒骗别人,于是主动承认,将方才在门口窥看的事情和盘托出。 沈子翎自知理亏,说的过程中,看卫岚脸色晦朔不定,因为不想让他以为自己是个生性多疑的人,就有些讪讪地找补了句。 说,我以前倒不会想这么多…… 就这一句,直到沈子翎讲完,软声道歉,又承诺以后再也不会了,卫岚脑子里还在回响这句话,反复琢磨这个所谓的“以前”。 他本来就恐慌,沈子翎的一席坦白,非但不是安抚,反而更加剧了他的情绪。 而且,以前?什么以前?和陈林松的以前? 这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意味着,沈子翎太在乎陈林松了,太在乎这个多年恋爱,成熟多金又八面玲珑的前任,分手后元气大伤,所以才会到了现在都无法信任别人? 别人是谁,是他,当然是他卫岚。他是硬挤进来的人,加塞的仓促班次,强行扮演男朋友一角的临时演员,是沈子翎恋爱长跑结束后的减速带,大奖擦身而过后不合人心的安慰奖。 第96章 所以,才会试探,他原来一直活在恋人半信半疑的试探中吗? 那这试探,会随着一句承诺就中止吗? 会吗。 卫岚脑子混乱,比塞了一团粗麻好不到哪儿去,一时沉默,没有动静。 沈子翎惴惴着,不单为这件事,更为卫岚不寻常的反应。他像面对着一团迷雾,为了缓解茫然,便主动搂抱了上去。 那触感,像拥抱着一块汗涔涔的钢板。 卫岚机械地回拥,肉身紧密,可两颗心隔着胸膛,互不知晓。 不知过了多久,卫岚梦呓般问。 “哥,你很喜欢我,对不对?” 沈子翎蹭在他心口,用力点头。 “喜欢。” “你喜欢我?” “我喜欢你。” 卫岚虚浮地笑了,环在沈子翎腰间的手不自觉攥住,像攥住了一丝虚无缥缈的承诺。 他一直以为,爱情是信徒的圣经,可当真身处其中了,才发现爱情其实是赌徒的游戏。 爱情的意思是,沈子翎说我喜欢你,他要把这句他自己都不敢笃信的话,视作救命稻草,用稻草做扁舟,出海漂泊,一生一世。 卫岚深吸一口气,吐出今晚的第三个谎言。 “哥,我相信你。” * 一顿饭,桌上热闹非凡,二人食不甘味。 回程车上,沈子翎试图主动破冰,不咸不淡开了两句玩笑,又说现在家里只剩他们了,总算可以大大方方待在客厅,不必再躲人了。 卫岚经过一顿饭,状态恢复不少,几乎如常地和他聊了起来。 聊到他们远远望见小区,说着回家皮皮鲁又要闹了,而后沈子翎手机响起,一通深夜来电。 他怀着不详的预感接起来,电话那头周昭宁声音颤抖。 “子翎,子翎,新宿的省医院……你爸半夜犯了心梗,进医院了!” 第59章 new boy——三 司机将目的地从小区改到了省医院,一程无话,沈子翎攥紧了手往窗外望,快将夜色盯出了血,卫岚能做的也就只有用掌心温暖他冰凉的手背。 卫岚想说没事,一定没事的。 但他既不了解心梗,也不了解沈子翎父亲的体质,这话说出来轻飘飘得惹人烦,便住嘴没说,只好陪他一起沉默。 卫岚很快就后悔自己没在车上说些什么,因为等下车到了抢救室外,他发现自己能做的更少了。 医院深夜无人,灯光冷白,抢救室外的三联不锈钢排椅上,坐着一名清瘦体面的中年女人。 想来她教养应该很好,值此非常时刻,她也只是稍稍颓着背脊,仍然坐有坐相,像只细长颈子的青花瓷瓶。她双手在大腿上死死绞着几张沾了泪渍的纸,细竹似的肩膀几乎撑不起深灰带细纹的羊绒披肩。 听到脚步,她含泪抬头,披肩彻底滑到座位上,露出底下的单薄睡衣。 “妈。” 沈子翎一路跑过来的,话音带喘,注意到周昭宁看向卫岚,他来不及多说,下巴往那儿一撇,撂下“朋友”二字,就匆匆问起父亲的情况。 周昭宁在儿子面前不肯掉泪,况且人已经送进抢救室,再急也是干着急,就站起了身,用纸巾揩了揩眼角,缓缓说明了情况。 她说你爸下午就说有点儿背痛,本来以为是打球抻到了,没当回事,打算洗个澡睡觉。他进了浴室,我在客厅看电视,忽然发现他进去好久还没出来,过去就看到你爸捂着心口瘫坐在地上,脸色铁青,已经快喘不上气了。 话到这里,她犹豫了下。 他们对儿子保护了太多年,不想让他经风历雨,所以这些年家里有了什么变故,一般也不跟他说,情愿他一直生活在无风无浪的水晶球里。 但现在儿子长大了,他们则是不可避免地老去了。他应该、值得、也必须知道真相了。 她于是如实又说。 “家里有你之前买着备用的硝酸甘油,我打完120后给你爸喂了几粒……也幸好是有药,控制了一下,能撑到医生过来。医生在救护车上就做了急救,你爸当时已经半休克了,血氧掉到85,第一次抽血时,差点儿连血都抽不出来。推进抢救室的时候,医生说情况不太乐观,让家属做好一切……” 乌云盖顶,她一忍再忍,还是哽咽了。 “……做好一切心理准备。” 沈子翎有被一炮轰在眉心的感觉,他强撑着不让自己灰飞烟灭,捡起座位上的披肩给周昭宁披好,又扶着她坐了下来。 两双颤抖的手狠狠攥在一起,从疼痛中汲取着一丝丝抚慰。 他拼了命挤出一点点笑,对啜泣的妈妈说,放心吧,老沈一辈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怎么会倒在心梗上。没事,有我在,有我在,妈,我们一起等。 周昭宁靠在他肩头,泪湿衣襟。 等不太久,有医生出来,和他们大致说了情况,现在能确定是心梗,但具体堵塞程度,要做心脏造影再看。 签了同意书,医生转身回去,留他们再等。 又过了二十来分钟,医生出来说明了堵塞程度。心脏的三大主要血管,左回旋支几乎完全堵死,需要立刻进行pci,也就是心脏支架手术,剩下两根的堵塞程度倒不需要支架,但同样需要控制,可以考虑药物球囊。 母子俩自然样样点头,全权按照医生要求来做,于是在签了更多知情书同意书,乃至心脏骤停可能的病危通知书后,医生的身影再度消失在抢救室门后。 签出厚厚一沓纸,仿佛在算数学最后一道大题,只不过生命不但是道难题,更是道迷题,绞尽脑汁算满正反两页纸,也不一定会有答案, 这回等待的时间就长了,抢救室外没人说话,只有值班护士的软底洞洞鞋踩着地板,啪嗒近又啪嗒远,偶尔有人急匆匆推着担架车咯拉咯拉跑过去,外头停车场的车灯时不时闪过窗玻璃。 等在这里,身心全空荡得厉害,两个多小时过去,沈子翎一动不动盯着地面瓷砖,怎样看都觉得中间那块的纹路像一线飘渺的香火。 然后,卫岚碰了他一下,不动声色将他的左手揉开,塞进一杯温水,沈子翎这才发现自己拇指指甲无意识剋着食指,不知剋了多久,已经留下一道深刻的月牙血痕。 就在这时,抢救室门开,这次出来的是个护士,要他们家属去窗口买压迫器。 沈子翎刚调动双腿要站立,卫岚就先他一步蹿起来,说我跑得快,我去就行。 沈子翎摇摇头,撑着膝盖起身,由于身心都疲乏太过,他无暇包装话语,直通通说。 “你不懂,别买错了,我自己去。” 而后,他随手放下杯子,不等卫岚回答,就游魂似的飘走了。 卫岚好心烂在肚子里,只得重新坐下,悄悄瞟了眼旁边同样憔悴了的阿姨,他很想说些安慰的话,但又觉着对方肯定无力敷衍自己,便只好接了沈子翎的班,继续盯那块地砖。 沈子翎去而复返,护士接了又进去。 这次医生出来,总算带来手术成功的好消息,让他们去缴费,再买一些病人住院需要的日常用品,不知道需要什么的话,可以对照ccu病房外的清单来买。对,病人情况初步稳定,但术后二十四小时仍然是危险期,照顾不当,容易有严重的并发症,所以要转移到ccu病房观察几天。 无论如何,消息总归是好消息,母子俩总算能够稍稍舒一口气,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劫后余生的庆幸。 沈子翎站起来,他维持一个姿势坐了太久,骤然动弹,脖子腰骨咔咔咔响了一串。 他顾不上僵硬的身体,详细问了医生一些注意事项,就要去缴费买东西了。 卫岚总算又窥到一点帮忙的机会,知道医院的超市远在住院部侧面,就忙不迭要替他去买。 沈子翎先说不用,后拗不过他,只好允他一起,又跟妈妈约好过会儿在病房门口见。 用品杂乱,沈子翎又心疼老爸,所以买了好一会儿,拎回了两大袋子东西。 可等他到了ccu病房门口,沈铮已经被推了进去,没见到面。 他有些担心也有些失落,周昭宁安抚他,说你爸状态还好,医生说不出意外的话,两三天就能转普通病房。 医生又额外嘱咐了不少,包括术后种种风险,日后要不间断服药,以及ccu不允许陪护,每天两次十分钟探视,早上七点半到八点,家属要来监护室门口听医生交待病情。 沈子翎仔细记下,等医生离开,外头天蒙蒙亮,离七点半只剩一个多小时了。 他把周昭宁送回了家,让她安心休息,睡醒起来找找沈铮的证件医保一类,住院要用,其余东西她看着带,但别带太多。整理好了,到时候他来接她去医院。 而后,他让卫岚也回家睡觉去,熬一夜了,明天我是能放假,你不还要上班么? 卫岚不肯,并且莫名紧张,总觉得沈子翎孱弱轻忽得像一缕烟,一旦松手就会飘走。 第97章 “哥,那你怎么办?你不回去吗?” “我在医院旁边开了个房间,这两天就住在附近了,省得来回折腾,也方便过去照顾。” “我陪你。” 沈子翎主动勾过卫岚的手,揉了一揉:“不用。本来我爸在ccu里就见不了人,不需要那么多人在这儿陪着。在医院待着又遭罪,没饭吃没床躺的,你还是回去吧。” 卫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晚听了太多的“心脏”,他现在心脏就拧着难受,快要拧出一汪酸水。 本来他就只有“陪”的作用了,可现在,他甚至连这个不怎样的作用也没有了。 这下真成皮皮鲁了,帮不上忙不说,还要沈子翎来操心他的吃喝拉撒睡。 说到皮皮鲁…… 卫岚一惊:“对了,皮皮鲁呢?我们一宿没回去,他不得在家把地板啃烂?” 沈子翎一笑:“昨天晚上就拜托苗苗去照顾了,现在八成在他俩床上睡得正香,你放心。” 卫岚讪讪:“哦,好……” 他无话可说了,油然一股无力,这种无力即使是医术最精湛的医生见了也会唉声叹气。 他今年十八岁了,过去十八年,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傲然又自信。去年在驴友团厮混一年,吸风饮露,幕天席地,真的住过桥洞,也真的街头卖唱,吃不起饭,兜里没钱,可所有这些,他只当是一场冒险。 人在冒险里,狼狈一些又怎样?狼狈也是传奇的一部分。 可此时此刻,他遇到了沈子翎,陷入一场锥心刺骨的恋爱。他的冒险结束了,他脚踏实地站在了现实生活中。 少了那些少年意气,没了那些浪漫自由,缺了那些遮盖掩饰,他没法承认,却又不得不承认…… 他此刻的无力,其实全部来自于他的无能。 * 卫岚到底没走,陪沈子翎在旁边开好房间时已经快七点了,两个人略坐了会儿就要重新返回医院。 沈子翎这时又提出让卫岚歇会儿,在宾馆里躺着也一样,医院那边用不上他,他去了也是白去。 卫岚不说什么辩驳的话,只是一味不肯走,想着在旁边帮忙跑跑腿也是好的,再不济当个树桩子让恋人倚靠着也行。 沈子翎见状不再多说,由他去了。 走出宾馆,外头浓重夜色全稀释成了淡白浅蓝的晨光,小鸟叽叽啾啾,早餐摊位炊烟滚滚,街边店铺陆续周起卷帘门,愈发衬得昨晚一切都像噩梦,眼前才是真实人间。 一缕清新凉风拂面,卫岚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恍恍惚惚想昨晚有多难熬,又心疼地看向沈子翎,知道沈子翎如今表现得再怎么平静,昨晚也肯定比自己要难熬百倍千倍万倍。 卫岚没猜错,沈子翎昨晚,的的确确是难熬至极。 昨天坐上出租车时,他心头最大的烦恼还是怎么哄好莫名闹了别扭的男朋友,最大心愿是明天能舒舒服服一觉睡到自然醒。 可车到半程,一通电话,他所有琐碎的愿望和思想全消失了,人生的唯一目标变成了怎么让父亲不要死。 疾病会催人沦为行尸走肉,浑浑噩噩只为一件事过活,只不过丧尸要求的简单,吃肉而已,而他要求的太难,是要配合医生,从死神手里抢人。 他七点半按时到了ccu门口,查房医生却直到八点左右才过来,对门口聚集的焦灼家属逐一交待了病患情况。 有些病情更重,或出于什么别的原因,医生显然更上心些,说得也更细致。 有些可能状态还好,或同样出于什么别的原因,医生就话语寥寥,三两句讲完,让他们回去等消息——譬如对沈子翎。 医生说完就走,沈子翎几乎听了个空,立刻追上去,说不好意思,大夫,那我爸究竟醒了没有。 医生步子不停,骇怪似的瞥他一眼,问你是谁的家属?不说明白,我哪知道你爸是谁? 沈子翎赶忙报了名字和病症,说是昨天半夜来做的手术,凌晨四点多进的ccu。 医生哦了一声,点点头说醒了。 那状态怎么样?能说话了吗? 医生嗤了一下,不耐烦地挥了挥记录板,要是状态好,我们不就给他转普通病房了吗?行了,你们家属一人问一句,我们医生也不用给人治病,直接转行当客服得了。回去等通知吧。 撂下这句,他似乎是怕被其他家属也缠上来,赶忙走了个无影无踪。 沈子翎停在原地,头一回见到这种医生,一时错愕得都忘了生气。 有好心的家属过来,小声跟他说这查房医生托关系进的省医院,没什么水平,被人投诉也投诉不掉,不过ccu里面有其他很负责任的医生护士,让他放心。 沈子翎勉强笑笑,跟人家道了谢,心里骂了那医生一百句,但鉴于老爸还在人家病房里,别无他法,只能忍下。 过了一会儿,帮他去买东西的卫岚回来了,问他叔叔怎么样。 他不愿用糟心事难为卫岚,更知道说了也是没用,他没办法,卫岚更没办法,就只说挺好的,人已经醒了。 卫岚安心一笑,说既然叔叔没什么事了,那我们趁现在吃点东西去。你今天肯定还要在这儿守着,饿着可没法照顾病人。我刚才问了一下,医院食堂还算可以,门口的包子店也不错,或者我外卖点个粥也行,看你想吃什么。 沈子翎其实没什么食欲,但明白卫岚言之有理,饿肚子打不了胜仗,就打算就近到食堂随便吃点儿。 到了食堂,卫岚问好他要吃什么,就去打饭打菜了。 沈子翎则留在座位上,怔怔出神,盘算着怎么托人在里面多照顾照顾父亲。 他在医院没什么人脉,沈铮倒是有,并且一抓一大把,但本人已经躺在ccu了,总不能让病人亲自找人疏通关系。妈妈倒是认识那些人脉,但直到刚才他报去平安,她才堪堪睡下,实在让人不忍打扰。 沈子翎叹了口气,胳膊支在桌上,脑袋撑在两手之间。一夜没睡,他此刻头痛欲裂,手指不自觉揪着头发。 他想自己是太迟钝了,这么些年有父母在前头遮风挡雨,他习惯成自然,忘了自己要长大,父母要变老。 岁月不居,仿佛只是一个不留神,爸妈就到了应该卸下担子,被人照顾的时候,而他措不及防,还远没有做好接过担子的准备。 没准备也没办法,赶鸭子上架也得上,至少就妈妈肯回家睡觉来看,他多少提供了一些安全感,应该不算掉了链子。 换言之,他当然是在强作镇定,好在装得还挺像。 然而,头一次站在风口浪尖,周围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甚至可以商量的人,他不免孤独,心中说不出的困顿迷惘。 就在他焦虑得想窝缩,渐渐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时,上头忽然传来熟悉的嗓音。 “……子翎?” 第60章 new boy——四 他应声抬头,眼前是拎着保温桶,面带疑惑的陈林松。 上次见面,二人不欢而散,同样也彻底一刀两断。 现在只有过去而没有感情也没有关系了的两个人忽然再见,气氛有些凝滞。 沈子翎没说话,眉头因为头疼而蹙起,底下一双熬红了的眼睛,冷冰冰看着他。 陈林松没贸然坐下来,也没一走了之,而是微微矮下身子,问。 “怎么跑医院来了?” “和你没关系。” 陈林松知道他会是这么个态度,意料之中,所以并不在乎,只是眉毛同样皱了起来:“你身体出问题了?” 沈子翎本来不想再搭理,可他不说,陈林松有腿有嘴,自然会去找去问。他没法让一个查房医生多说几句,也没法让一个讨厌前任少说几句,索性如实相告,省得陈林松没完没了。 “我爸昨晚心梗,住院了。” 陈林松相当惊讶:“心梗?这么突然?我记得沈叔叔身体一直挺不错啊,去年不还跑了城市马拉松吗?” 这话说到了沈子翎心坎上,他不由苦笑:“我和我妈也这么想的,明明他现在烟酒都戒了,平时也挺爱运动,但还是被心梗找上门来。” “现在怎么样了?” 蘌鈢证鲤 “在ccu,不过人已经醒了。” “醒了就好。本来么,人年纪上来了,身体再好,也容易有个小病小灾。不过心梗也就当时凶险,救过来好好歇一阵就好了。” “但愿吧。” 沈子翎说着,神情黯淡,隐约带一点愧色。 陈林松注意到了,但没直说,迂回道。 “叔叔做手术了吗?” “你是说支架?” “对。” “昨晚就做过了,往左回旋支装了一根。” “其他两根堵塞情况还好?” “医生说还好,不需要支架,只用了药缓解。” 陈林松点点头,赞许笑道:“那说明你们很及时,没错过窗口期。心梗黄金抢救时间差不多两小时,最佳手术时间十二个小时,过了这段时间,再做手术就很凶险了,只能保守治疗,等心肌恢复再择期。但病人心脏多脆弱,那样一拖,不知道又要拖出多少变故。所以叔叔这是不幸中的大幸,当天就做了支架,才过几小时就醒了。应该很快就能转普通病房——说到这个,我记得早上七八点是医生查房的时间,他们查房医生怎么说?” 第98章 沈子翎摇头:“没说什么。” 陈林松一愣:“半夜才做完手术,今早查房医生什么都没说?” 沈子翎无言,陈林松在人情世故里洗练多年,见状就猜到了个大概,也不再追问,笑笑说。 “没说,那就说明没什么事情,你别太担心。这样,我这边还拎着热饭热菜呢,得赶紧送上去,我就先走了,等有空再来看叔叔。” 话赶话寒暄到了这里,二人的关系悄然改变,不再是一双尴尬的昨日伴侣,而只是两个恰好碰面的成年人,你说一言,我道一语,几句聊完,匆匆别过。 出于礼貌,沈子翎问道:“看你拎着保温桶,是家里有人住院了吗?” 陈林松无奈一笑:“还是我爸,上次他不是骨折了吗,昨天到二院复查,查出关节炎和韧带钙化,就……” 他一顿,目光上移,看到沈子翎身后,不知何时端着盘子过来了的卫岚。 卫岚面无表情,仿佛旁观了一场无趣戏码的不动情观众。 沈子翎顺着目光往后看,他没做亏心事,于是面对恋人并不心虚,但的确有些尴尬。 陈林松倒很泰然,视卫岚如无物,单是对沈子翎继续道。 “所以就来省医院再看看,片子刚出,说没什么事,但可以再留院观察几天,打打营养什么的。行了,我真得上去了,不然又得挨我妈念叨。” “嗯。去吧。” 陈林松走后,卫岚在沈子翎对面坐下,沉默地顶替了陈林松刚才的位置,将买好的小菜一样样从托盘摆到桌上,全程一声不吭。 沈子翎帮忙拆开餐具,观察着他的神情,解释道:“我们只是碰巧遇到,随便聊两句,我和他什么都没有。你相信我,卫岚。” 卫岚几乎冷淡地笑了一下,肌肉只牵动着嘴角,而垂看桌面的眼睛则是古井无波。 正要回答,旁边一个路过的小孩爆发出尖锐的大哭,一时所有人都噤声看了过去。 没人知道,卫岚心里也蹦出个小孩,在愤怒不堪地大喊。 喊着——“你还记得我上次被他打伤的是哪边的嘴角吗?!你还记得你昨天才说过喜欢我吗?为什么还要和这种人说话?难道我只被揍到嘴角不够你可怜?还是说‘喜欢’终究算不上爱?我就站在你眼前啊,沈子翎,我已经是你男朋友了,怎么还是不够?怎么还会离你那么那么远啊?” 怒吼软化成了哀鸣,路过的小孩在哭,卫岚心里的小孩同样在哭。 当然,哭出了血,他也不会让心里的眼泪流到沈子翎面前。 毕竟,值此非常时期,他已经很没用,不能够再胡闹不懂事了。 况且,他哥熬了一宿,心力交瘁,之后还不知要熬到什么时候才能睡个安稳觉,他如今连片羽毛都不忍往沈子翎肩头放,又怎么舍得吐出半句重话。 卫岚最终轻声说:“我明白,哥,我相信你。” 沈子翎主动坐到他旁边,桌下的手摁住他的膝盖,用一点点触碰安抚着他的心:“你有什么想法都直接说,不用憋着。” 卫岚盖住膝上的手,语气尽力轻松:“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就是以为大家分手了后都会想避开前任走,遇到了也装没看见,没想到还能和没事人一样聊天。我不是生气,也不是不高兴,我就是纯粹,呃,没想到。” “怎么说呢,”沈子翎斟酌着,“世界虽然很大,但世界也可以很小,有些人你越想要避着,就越是要撞见。况且,这世界上也没人值得让我躲着走。” “至于聊天,其实恰恰是因为不在乎了,完全释然了,才可以不掺一丝情绪地正常聊天,我是这样,我能看出他也是这样。” “总而言之,我和他完完全全是过去式了,和你才是未来式。” 沈子翎反手,悄悄与他十指相扣,疲乏的眼中有心疼与爱意。 “陪我熬了一宿,饿坏了吧。快吃吧,吃完回去好好睡一觉。” 卫岚被他哄了一通,愧疚胜过了所有情感,坠得心脏饱含水分,沉甸甸。 “我不走。” ——但再愧疚,落到实处,能说能做的,也只有干巴巴的“我不走”。 “等我妈来了,我也得回去睡一会儿,我们一起走。” 卫岚这次没异议了,二人开始吃饭。 医院食堂不难吃,但顾及病患,也不会有什么油水,填进嘴里,正是食不甘味。 卫岚食不甘味地吃了一顿,他想自己应该被哄好了,真该被哄好了,但瞟着沈子翎有些苍白的脸色,他梦魇般一次次想起昨晚候在抢救室外时,这张脸上是怎样写满了茫然与无助。 而自己,又是怎样的无能为力。 卫岚不由自主地想, 如果。 如果昨晚在他身边的不是自己,而是陈林松,他还会露出那样茫然无助的表情吗? 在宾馆小睡了三小时,二人就又醒了,沈子翎要回医院看看情况,卫岚提出一起,被再度拒绝,说马上就到你排班的点了,回去工作吧。 卫岚说我可以请假,沈子翎说天天请假,邵店长不扣你钱? 卫岚欲言又止。钱当然是扣的,但现时现地,他怎么能为了钱离开沈子翎? 他心思深的时候深不可测,浅的时候跟汪水洼也差不太多,此时他怀着一捧水的薄心思,被沈子翎轻易看穿,劝道。 工作是正事,身体第一,工作第二。既然你身体没事,我爸现在也好好的,那就该认真工作去了。 卫岚没法说,他其实从没把在咖啡店磨豆子刷碗拖地当成过“工作”,他只当自己在赚口粮钱。但随着时间愈深,他把那套磨豆子刷碗拖地做得愈发纯熟,咖啡店常来的熟客他认识了大半,现在连沈子翎都说这是应该排在第二位,时刻认真对待的“工作”了。 那感觉,好像你漂泊到一处孤岛,本想在上面采采果子打打猎,备好行囊就再出发,可日子一天天过去,太阳月亮升了又落,望着大海惊涛怒浪,你再也没提过起航的事。 人在舒舒服服安于现状时,要如何发现自己就是被温水炖煮的青蛙呢? 卫岚最后还是去上班了,上得心不在焉,可即使这样也没有弄撒一点儿豆子,或碎掉一只杯子,可见他确实在咖啡店做得很熟了。 他匆匆来回一趟,再出现在医院已经是傍晚时分。 他没想到,自己会再度看到陈林松。 并且是拎着水果,与沈妈妈相谈甚欢的陈林松。 卫岚没说什么,打过招呼就坐到一边。 陈林松同样没说什么,看见了他就装作没看见,接着和对面二人说话。 卫岚旁听一会儿,差不多听出了来龙去脉。 原来是今天下午查房时,原本吊儿郎当的查房医生忽然改了旧态,态度温和不说,还详详细细讲了沈父如今的状态,沈子翎问了的耐心答,没问的就主动说。说到最末,他讪讪笑,说既然你是陈老板的朋友,干嘛不早知会一声呢?弄得我以为……哈哈哈。 对此,陈林松只是一笑,说也是巧了,刚好我认识他们科室的主任,就顺带打了声招呼,让她帮忙照顾着点儿。人在ccu不比在外面,看也看不到,没着没落的,有个熟人到底安心些。 不用谢,真不用真不用。再说了,我这只算是抢先了一步,也不算帮了什么忙,毕竟要说起人脉,沈叔叔人脉比我硬得多。我是想着,杀鸡不用牛刀,要是真动用沈叔叔的关系,那估计院长都要来探望,太高调了,到时候沈叔叔也休息不好,所以我找个科室主任,关系够用就行。 说到这个,过会儿等下班了,我刚好介绍那个主任给你们认识认识。她是业内大拿,在心血管治疗这一方面很有口碑,经她手的病人,预后都挺不错,沈叔叔这个手术后有什么忌口,要怎么休养,这些问题都可以直接问她。 哎,真不用太担心。说句话不怕你们笑话,我身边亲戚老人,得心梗进医院的太多了,我这些年看下来,感觉自己都算半个医生了。心脏支架只是个微创小手术,有次我姑姑做了心脏搭桥,开胸手术,手术中两次停止呼吸,用了两次除颤器,千辛万苦救回来,现在出院后天天跳广场舞带孙女,健康得不得了,跟没事人一样。 沈叔叔身体底子又不错,术后调理调理就好了。那医生不也说了吗,说没什么意外,今晚就能转普通病房。 …… 聊了二十来分钟,陈林松眼看快到饭点,也不多留,说自己晚上还得见朋友,先走了。 沈子翎跟着起身,说我送你下去,路过卫岚时,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抚,有事回来再说。 送到楼下车前,二人一前一后驻足,陈林松转身,心如明镜,也不藏掖装傻,主动说道。 “你不用有压力,我做这些不是为你。这么些年,没有沈叔叔的提携,我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所以这不是对你,算我对沈叔叔尽一点微不足道的孝心吧。” 第99章 沈子翎点头:“我知道。” 陈林松微微怔住,上下一扫:“那你还……” “我送你下来,是因为有些话当着我妈的面不好说。” 沈子翎沉吟一下,坦然说道。 “是这样,既然你说做这些都是为了我爸,那我厚着脸皮请你再做一件事。” “你说。” “之后没有特殊情况,我们还是避开不要见面了。卫岚年纪小,看到男朋友和前任见面,难免会有情绪。他嘴上不说,但我能看得出来。” 陈林松又是一愣,这次目光聚集在了沈子翎脸上,良久笑着叹了口气:“一物降一物。” 沈子翎皱眉笑道:“这是照顾,他还年轻,我照顾他也是应该的。” “他是年轻,但你也不老。” “什么意思?” “没什么。行,我答应你。不过等沈叔叔转到普通病房,我于情于理都得再来看望一次,到时候我提前给你说一声。” “嗯,那就这样。” “嗯。” 上楼回到病房,卫岚意外地毫无反应,仿佛沈子翎的现任前任自行开了天眼,压根看不见对方。 卫岚问沈子翎有什么能帮的,后者没活硬找,让他忙了一会儿。可兴许忙得不够,所以当天色渐晚,沈子翎让他回家时,他不肯回去。 沈子翎无法,想到小时候帮妈妈整理书桌,弄得砚倒墨顷纸张乱,最后妈妈无可奈何说,宝宝乖,你站着不动就是帮妈妈大忙了。 那时的他很不忿,现在的他顺口就说出了差不多的话。 “宝贝乖,你把自己和皮皮鲁都照顾好,就算是帮了我大忙了。” 卫岚无言以对,连惭色都不能流露。他多想帮恋人减轻负担,哄恋人笑逐颜开,可到头来,他不但成了沈子翎的拖累,还要沈子翎三番五次地哄。 他这男朋友,纯粹是个摆设,不堪大用的摆设。 他于是不再坚持了,沈子翎不说他就来,说了他就走,按时上班吃饭睡觉遛狗。如此到了周一,沈父转了普通病房,身体渐好,沈子翎如期上班,每天公司医院两班倒,鲜少着家。 歌狮车展还没验收,kap就给沈子翎下了新项目,同样让他带队,他忙得头昏,累过了劲,在某天早上发起烧来。 没有高烧,但低烧断断续续,三十七度多不上不下地折磨人。 他没法请假休息,成天硬熬着,熬得整个人瘦了一圈。 为此,卫岚还和他吵了几句,但也只有几句,几乎是调门儿一高,两个人就同时住了嘴,他心疼他年纪轻轻就只身来到云州谋生活,他心疼他被束缚在公司和医院,本来已经够累,自己又何必添乱? 争吵的苗头簌簌熄灭,又一次不了了之。 到了周三,沈子翎上班去了,而上午没有排班的卫岚牵上皮皮鲁,悄没声回了趟娘家。 回到了青旅。 青旅一如既往,只是加厚了门帘,泛黄了树梢,而且入住的人换了一茬儿,他不认识几个了。 老宋的宝贝房车依旧停在院里,但隐隐落了层灰,似乎有些天没发动过。 这倒是个新鲜事,毕竟是个老宋是个只有一桶水也要先给车洗,宁愿自己臭着的奇人,现在抛弃了宝贝,不知道跑哪儿鬼混去了。 卫岚转了一圈,发现弥勒也不在,问老板,老板说他回家去了。 回家?他家在哪? 月山。 卫岚一挑眉毛,这也是个新鲜事,他从不知道弥勒家离云州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他坐在往常坐惯了的小院石凳上,看周遭看惯了的景色,莫名有些拘束,给老宋打了电话,后者说在外面,过会儿就回去。 他等了好一会儿,秋天的寒意都快浸到了骨子里时,他宋哥终于哼个小曲,意气风发地回来了。 他也终于能够蔫头耷脑地说明来意。 这来意委实不太光彩。 “宋哥,你能不能……借我点钱。” 第61章 new boy——五 说出这赤裸裸的来意前,他俩其实还聊了几句闲天。 云州近来下了几场雨,格外阴冷,但老宋仍然大咧咧穿着短袖,浑身洋溢着股热火朝天的劲儿,仿佛他才是陷入热恋的那位。 他一来就直奔皮皮鲁,亲昵地胡噜胡噜狗头,又往小厨房去,说好久没见了,我给你弄点儿吃的。 卫岚说不用了,我不饿。 老宋看傻子似的回头瞟他一眼,说谁说给你吃了? 过会儿他端回了一盆热气腾腾的带肉骨头,咣当放在皮皮鲁跟前,说正好他们昨晚上熬的大骨头还剩了几块,便宜你了,吃吧。 不消他说,皮皮鲁早欢天喜地吃上了。 老宋笑着看了会儿,才想起旁边还有另一只狗。 他转向卫岚,总觉得卫岚有点儿眼巴巴的,并且不知为什么,明明头脸都洁净俊逸得很,但平白有种鼻青脸肿的感觉,像走路上被人踹了一脚。 没踹在脸上,踹在心窝了。 老宋有些过意不去,搓搓手问,你吃点什么不?锅里大骨头是没了,但还有骨头汤,我打俩鸡蛋给你下点儿面吃? 卫岚刚说过不吃,但看着皮皮鲁稀里呼噜抱着骨头啃的吃相,还是犹豫着点点头,说也行吧。 十分钟后,油汤鲜亮缀葱花的热面端上来,他勉为其难吃了三大碗。 真可能是这段时间心情不佳,一天三顿没心思吃饭,肚子太空脑子才会跟着闹情绪。现在三碗热汤面下肚,他肺腑熨帖,周身暖洋洋,心也踏实下来,说话都多了几分底气。 只听他没头没脑地抛出一句。 “你了解心梗吗?” 换来老宋摸不着头脑的回答。 “你心梗了?” “没有。” “你哥心梗了?” “也没有。是他爸,他爸前几天突发心梗住院了。” “被你气的?” “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知道,就感觉你特像那种能把家长气心梗的小孩。” “那又不是我家长。” “差不太多,你看上去也挺像那种能把老丈人气撅过去的女婿。” “……” 老宋起来收拾碗筷,顺带扔给卫岚一袋炒瓜子。小院太小,厨房也不大,又敞着门,一来一去不耽误对话。 “你问我了不了解心梗,是担心你老丈人,还是想从我这儿补习一点相关知识,过去好装波大的?” “……” “沉默是因为我说中了?” “……我老丈……不是,被你带跑偏了。叔叔已经做过手术,转了普通病房,差不多脱离危险了。” “哦,所以还是想装波大的?我猜猜,是不是人家大人说话聊病情,你这小屁孩插不进嘴,急了?” “……就当是吧。” “嘴这么硬,不该插不进去话的啊。” 清脆一嗑,卫岚恶狠狠撇下两爿瓜子皮:“你到底帮不帮?” “哎呦喂,谁家玉皇大帝跑我这儿下凡来了,你这是求人帮忙的态度?” “……弥勒在月山是吧?我不跟你说了,我坐车找他去。” 说完,卫岚气咻咻起身就要走。 老宋逗过了火,袖两只滴答水的橡胶手套,系着半身围裙赶到门口,笑嘻嘻把人拦了回来。 “行行行,我说我说。心梗嘛,太常见了,还有什么脑梗,中风,哮喘,癫痫,在驴友团里屡见不鲜。对了,我跟你说,有一次我带人走南疆格茫到西和高速那段的时候,队里有个人白天还好好的,晚上忽然不行了,‘哇’一下吐血吐得……” 老宋绘声绘色讲了半天惊险南疆游, 最后才想起正题。 “……那一群狼绕了几圈就走了。哦,对,你说心梗。我内蒙朋友推荐过一个特效药,新活素还是什么的,好像挺好用。” 卫岚在一地瓜子皮的簇拥下,沉默片刻,口干地说:“……行。” 呱啦二十分钟,就最后一句话有用。 但这也比他有用,老宋再不着调,说话做事也都像个实打实的大人,如果是他在医院,没人会视他为空气,用“一边儿玩去”的口吻让他歇着就好。 卫岚嘟哝:“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一样?” “多做无氧。” “……我不是说身材。再说了,我哥说不喜欢太块儿的,说我这样的就刚好。” “随你便,反正哪天我没饭吃了能去跳脱衣舞。” “……我就是饿死也不会去……妈的,又被你带跑了。我是说像你一样了解这些大大小小的病,像你一样见多识广,至少能在重要场合说上话。” 老宋略带讶异,多看了他两眼,旋即失笑,这下开口总算有点儿哥哥样。 “我了解这些病,只不过因为身边人得过,就像我刚才跟你说的哇哇吐血那哥们。当时我是领队,身边没别人,那人吐血都快吐死了,我能怎么办,只能想法子。那感觉其实不好,一点也不好,像你还没来得及学就被匆匆忙忙推上考场,只能连猜带蒙,连猜带蒙几十次,总会有些经验。你觉得大人见多识广,那只不过是不及格的试卷交过太多次,硬生生堆出来的一百分。而至于发言权,能在重要场合说得上话的人,往往也得为他说出的话负责,而责任这个东西,实在太重太重了。” 第100章 “人生是往前走的,你愿意不愿意,或迟或早都会走到那一步。干嘛拼命盼望一件一定会到来的事情?你现在羡慕那些人成熟,那些人其实更羡慕你的年轻,你的小白脸黑头发和金刚钻。” “总而言之,卫岚,相信我,要是大人能选,至少百分之九十的大人会毫不犹豫地跟你交换,重新做回可以站在大人身后的小孩。” 卫岚久久无言,抬头望天,天高云流,他细着眼睛,轻声说。 “我也愿意。” “什么?” “我也愿意,跟那些大人交换。上学那会儿,班上横幅贴的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反过来,想用我的一寸光阴去换一寸金,半寸金也行。” 老宋不听他的伤怀论调,衔着粒瓜子,掏出手机:“行了,什么一寸金半寸金的,是不是缺钱了?” 也就是这时,卫岚想起他的来意,有些窘迫地说。 “宋哥,你能不能……借我点钱。” 老宋早有预料,但非要挤兑一句:“看你这样子,感觉我这一秒不借,你下一秒就能卖肾去。说吧,借多少。” “三万。” 老宋收起手机:“你卖肾去吧。” 不等卫岚回答,他气不过,呸掉瓜子,又骂:“眼珠子也抠出来卖了,脸上挂那俩玻璃球有什么用?天天睁着眼睛做白日梦!” 同样不等卫岚吭声,老宋眉毛一拧,忽然换了前所未有的严肃模样,压低了嗓音问。 “你……是不是碰赌了?” 卫岚一怔:“怎么可能!” 老宋怀柔:“你说实话,我不骂你,也不告诉弥勒。” 卫岚急忙辩道:“真的没有!” 老宋伸长手臂,沉沉压住他的肩膀,唬道:“到底有没有?我跟你说,我一查征信就能知道,到时候我不光告诉弥勒,还通知你爸妈!” 卫岚杵着胳膊肘挣开他:“我跟你保证行了吧,我要说的是假话,我哥今天就跟我分手。” 这倒有几分可信度,老宋狐疑地觑了他半天,才总算信下。 “行吧,那吃喝嫖赌抽,赌没有,你……勉强算个良好青年,也不可能去嫖,那你是染上吃喝抽的哪个了?” 卫岚深感莫名其妙:“我为什么非得染上点什么才行?” “不然你个成天蹬共享单车的没心没肺傻小子干嘛突然借三万?” “……行,那我染上了。染上谈恋爱了,我借钱是为了恋爱。” 听了这话,老宋显见地缓和了脸色,但犹然嘴欠:“这可比吃喝嫖赌抽加起来还完犊子。不过,你不是住在你哥家吗,怎么还要借钱谈恋爱?” “我是想买点儿礼物。” “送你老丈人?” “不是,是我哥最近心情不好,我想买个礼物送他,哄他开心。而且,老丈人每天都有人来看他,他不收礼物,但就算果篮也已经快堆得屋里放不下了,阿姨和我哥天天加班加点地连吃带送。” “那你怎么不给我带点儿?” “忘了。” “啧,算了,也不指望你。那我要是不借你,你打算怎么办?狠狠心不买了?” “狠狠心自己买,分期付款就行。” 老宋看他那副不知天高地厚,显然也不知道提前消费有多可怖的轻松模样,十分想替卫岚父母揍他一顿。 最终没揍,这犟种如果是能揍乖的类型,也不至于闹到今天这步。况且,打他一顿,难保他一气之下再也不来求助,那就真有可能走上歪路了。 老宋只恨自己的烟抽完了,不能及时来上一根,呼烟似的深深呼出口气,他说:“行,我借你。你要买的礼物全价多少?” “三万七。” “合着还是我出大头,你当添头,七千块,你该不会把自己打工攒的钱全添进去了吧?” 卫岚自知鲁莽,声量弱了不少:“呃……也没全添进去,而且我最近也没什么用钱的地方。钱可以再攒。” “哦,再攒,那也得等你还我钱了再攒吧?” “当然,你放心,我不会欠你钱不还的。” “我信你不会故意不还,不过那些欠钱不还的人,大多数都不是不想还,是手里真的没有余钱。你一个月打工挣那几千块,又谈着恋爱,保不齐今天买点零碎,明天吃顿好的,你又不是那种能吃软饭的性格,不可能让你哥一个人掏钱。他每月万把工资,消费水平高,即使可以迁就你一两次,也不会习惯天天去吃路边摊。你高不成,他低不就,谈起恋爱,又怎么存得住钱。” 点到即止,老宋不再说下去了,知道卫岚脸皮薄,心气高,再说下去,这场对话会升级成辩论赛。他可没有和小孩辩论的闲心,况且,再说下去又能怎样,卫岚又不笨,道理也并非不懂,只是太犟,明知南墙也去撞,不撞南墙不回头。 所以管他呢,要真闹到无可收场的地步,刚好让他爸妈来把这叛逆小子领回家。 老宋给他转了钱,卫岚某些方面还挺上道,提出要写借据,老宋乐了,说不用。 卫岚收了他打来的钱,又连借条都免了,实在有点感动,说宋哥,你居然这么信任我。 老宋说我知道你沈阳家里地址,你不还钱,我找你爸妈要去。 “……” * 哥俩儿混到下午,卫岚牵起吃饱了睡好了的皮皮鲁,要回市区上班。 老宋送他到门口,临别之际,忽然笑着说。 “看着你这模样,让我想起一句话。” “什么?” “金鳞岂是池中物。” 卫岚知道这话的后半句是“一遇风雨便化龙”,以为是送了他句鼓励,就没多问,笑笑走了。 实际上,如果他问了,就会发现老宋压根不记得后半句,只不过是从“金鳞”联想到他们出海海钓,钓上来色泽瑰丽的海鱼,会很快因为失压爆肚而死。 非池中物却固执留在池中的金鳞,氧气在锐减,肺腑在臌胀,代谢在崩溃,无论怎样都呼吸不得的无力,有人告诉过他,这是死路一条吗? 抑或连这警告,在他听来也不过是聒噪的阻挠? 第62章 new boy——六 卫岚当天就去买了礼物,妥善收着,却始终没找到合适的机会送出去。 毕竟,沈父的病情日益好转,沈子翎在吃了几天药后也重新康健起来,秋天日复一日地枯索深沉下去,病房里倒反而有了点欣欣向荣的意思。 况且,随着日子愈久,了解愈深,卫岚和——照老宋的说法来说——老丈人和丈母娘也逐渐亲近起来。 周昭宁是瘦竹似的人,春水般的性格,见了谁都有和风相送,对待小辈更是如此。要么怎么说儿子会更像母亲,卫岚和周昭宁不过多聊了几句,当天再见到沈子翎,就觉得他眉梢眸瞩都闪烁着点儿妈妈的影子。 翌日沈子翎忙着工作,卫岚先去医院陪二老解解闷,就把这个发现说了出来。 周昭宁笑得好温柔,找出细框老花镜戴上,在手机里翻沈子翎小时候的照片,一张张给卫岚看。 照片上的小孩子差不多五六岁大,粉雕玉琢,眼眸点漆,神情慧黠,带一点儿桃花瓣儿似的漂亮女相,自己就能兼任金童和玉女。 周昭宁悄声爆出惊天猛料,说子翎小时候长得太像女孩子了,她又一直很喜欢女儿,所以还偷偷给子翎戴长假发穿过纱裙子呢。那张照片粉嘟嘟的,特别可爱,那时刚流行论坛,她就用那相片当了好一段时间的社交媒体头像,弄得网上笔友都以为她有个女儿。 卫岚忍俊不禁,那我哥呢?他也同意? 周昭宁笑着嗔怪,他小时候同意的呀,说妈妈开心最重要,上小学就要面子了,无论如何都要我换掉。我没办法,只好换成现在这只小猫了。 卫岚说,这也不能怪我哥,谁小时候还不要个面子了?我记得,我幼儿园那会儿,我妈不知从哪儿弄来副粉红豹太阳镜,在我们去看海时给我拍了好几张戴太阳镜的照片,也是用着当头像了。我看到了也不乐意,嫌那墨镜太粉,非要她换掉。后来,她换是换了,换成我满月时拍的光屁股照了,我再让她换,换成我一岁在乡下外婆家穿开裆裤的照片。事不过三,我就妥协了,让她换回最开始的粉红豹了,好歹我在那张照片里穿着衣服。我妈特别聪明,主意多得很,我从小就斗不过她。 他小时候总被妈妈逗着欺负,看惯了妈妈笑嘻嘻的得意模样,可妈妈职称越评越高,笑容越来越少,他慢慢长大,最后那带着爱意的打闹就真成了压迫。 他还是斗不过妈妈,在大学里教民法,还在外头兼任民事律师的向雪亭女士,讲起话来,“唇枪舌剑”,占尽道理,字字句句都是利器。 当然,最后还是斗过了。如果这是场游戏角逐,那他拔掉了插销,以近乎耍赖的方式获得了胜利。 胜利的滋味最初很甘美,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逼他出走的向律师形象逐渐模糊,他记忆里更深的那个妈妈被挖掘出来,午夜梦回,常常想起。 第101章 想到这个总是使坏逗他的妈妈会为他的出走而流泪,他只觉得心都被眼泪泡朽了一块。 但不能回去,不能回去,童年的妈妈已经随着他的童年消失了,再往回看,不过是自投罗网。 卫岚说起粉红豹太阳镜,本来挺开心,可往后串起种种,他现在只觉得凄惶。 周昭宁不知情,笑吟吟地说,所以说,时不时拍张照片有多必要呢。你妈妈要是忽然翻到那张太阳镜的相片,回想起和你斗智斗勇的这段经历,肯定会觉得很幸福。 这照片倒还真能找到,就在他们家的书柜里,但…… 卫岚扯扯嘴角,说,她应该不会觉得幸福吧,我太不听话了,从小到大给她带来那么多麻烦,说是斗智斗勇,其实斗到最后,跟仇人也差不多了。 周昭宁颦了秀眉,很不赞同地发了笑,说傻孩子,你没当过爸妈,你不知道,哪有会和孩子当仇人的妈妈? 卫岚不再多说了,况且他还在沈子翎跟前扯着身世相关的弥天大谎,言多必失,也实在不能多说了。 至于沈铮,相处下来,卫岚算是知道时不时出现在沈子翎身上的老干部气质究竟从哪儿来的了。 某天早上,沈子翎用家里新买的咖啡机打了杯拿铁,靠窗刷着手机慢慢啜饮,远远从后看背影,简直和沈铮端着茶缸看新闻的姿态一模一样。 当然,是减重二十来斤,年轻二十来岁的青春版本。 不光背影相像,父子俩性格也很相像,都是温润儒雅的皮囊包裹一把傲世轻物的清高骨子。 要说沈子翎和周昭宁相似在了一颦一笑上,那和沈铮就相似在了一举一动上。 有时看着沈子翎和爸妈说说笑笑,卫岚会莫名生出奇异的感动。 国内数不清的城市,他偏偏从沈阳漂泊到了云州,云州数不清的咖啡店,他偏偏来到了kap楼下的那家,那家咖啡店每天有数不清的人进出,他偏偏邂逅了沈子翎。 沈子翎,完美得好像天生地养,突然得好像从天而降,卫岚仿佛到了今天才发现,他的真命天子也是一点一点长到现在的,曾经也是产房里皱巴巴的粉红小猴子,也拍过光屁股照片,调皮摔伤过膝盖,有一双爱他的、却又在成长过程中难免有争执的父母。 他们每天都太忙了,但卫岚还是找到某个回家遛狗的深夜时分,对沈子翎说,经过这段时间,我好像更了解你一点了。 沈子翎笑而不语,只是行至无人处,深深地吻他。 * 凡是生病都讲究个休养,心梗尤其,而且是要卧床大养特养,刚开始几天,连下地上厕所都要控制次数。 这可要憋坏沈铮了,所以当查房医生松口,说他可以下楼适当溜达溜达的时候,医生前脚刚走,他后脚就坐电梯下楼去了。 医院旁边刚好有个小型公园,中心是个小广场,往外树茂径窄,吸引了不少医院里的病人出来望风散步。 沈铮并非独自出行,后面还跟着一支小型“仪仗队”,是他的妻儿和每天雷打不动过来报道的儿子朋友。 周昭宁天生不是操心命,这段日子真是操心得够够的了,好不容易复得返自然,就把老沈全权交给两个大小伙子来照顾,自己则穿着身佛头青的净色对开襟旗袍,披了件羊毛绒带银杏叶花纹的披肩,在公园里这看看,那逛逛,时不时还掬着秋海棠让老沈给她拍张照。 老沈费劲吧啦拍了半天,全部不得老婆青睐,只收获了白眼一枚,无奈只好让贤,把手机转交给了小沈。 小沈很专业,咔嚓咔嚓拍了十来张,还会指导动作,最后给周女士呈上成品,龙颜大悦,说晚上请他和他的小朋友吃火锅,不给老沈吃,就馋着他。 爸妈玩笑拌嘴的时候,沈子翎接到一通电话,是苗苗打来的,问他们在哪间病房。 沈子翎说他们没在病房,在旁边公园溜达。 苗苗说行,那我等下过去找你们,不过你还是得把病房号给我,我买了点儿东西,得先把东西放过去。 沈子翎学着家里人过年的腔调,客气道,你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啊? 苗苗接戏很快,推拉道,哎呀,这都给爸妈的,给爸妈的。 挂掉电话,不过多时,苗苗就来了,她怕冷,已经把薄羽绒服找出来套上了。 来自沈阳,从没在南方过过年的卫岚如今只穿着件长袖帽衫,见了苗苗,很为她着急,心想她现在就动用了羽绒服,不知道等正式过冬了要穿什么。 苗苗打过招呼,解释说前段时间陪韩庭回了趟意大利,所以到现在才来看叔叔。不过叔叔住院,想必前几天来看望的人多得很,她这也算是错峰探病啦。 沈家和苗苗一家本来就是关系很不错的朋友,算是互相看着俩孩子长大的,此刻一见,分外亲切,问起她最近工作,父母身体,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订婚一事。 爸妈和苗苗其乐融融谈笑,走在前面,沈子翎就和卫岚跟在后面,正赶上暮色苍茫,小径的尽头是老楼古巷中间橙红色的落日。 天微微冷,秋风萧萧索索,但落日很暖。 今早出门前,沈子翎本来要风度不要温度,想穿一件漂亮白风衣出门,被卫岚拦下,强行换上了刚干洗取回来的咖色大衣,还额外系了一条雾霾蓝的围巾。 他当时忿忿,现在庆幸,大衣笼在身上,围巾圈在颈间,像孵着一只微弱火炉,真的好暖。 二人在后面偷偷牵着手,他的指尖蜷在卫岚手心里,也很温暖。 他周身窜起一股暖洋洋的战栗,忽然心有所感,松开卫岚的手,向后退几步,两手举到眼前,沿袭从前摄影的习惯,比了个框。 他的相框内,夕阳沉沉,落叶纷纷,灿黄的银杏叶打旋儿落下,恋人回头好奇地看向他,不远处父母和挚友的影子被拖得好长。 他最爱的人,都在这里。 他幸福到极致,终于怅然若失,意识到这就是他人生的“抢天光”,稍纵即逝的天光。 【绚烂如电,虚幻如雾】。 他对走过来的卫岚笑了笑,话音有些失落,说要是有相机就好了。 没想到卫岚一怔,喃喃说有。 什么? 卫岚难得激动,攥着他说有,真的有,哥,你等等我,我马上回来。 说完,转身就跑。 谁会猜到卫岚偷偷给他买了台微单相机呢? 这下真要抢天光了,沈子翎来不及惊喜也来不及多说,手忙脚乱开箱验机,终于赶在夕阳彻底消泯前,为他们在银杏树林中拍下一张合照。 这是他十八岁以后,用专业相机拍下的第一张相片。 摁下快门时,指尖微微在颤,不可遏止。 相机多情,过目不忘,于是画面定格。 都说时节如流,可他却用镜头捉住时光的一秒,像小时候捡起最漂亮一枚银杏叶,视若珍宝,夹在书页中。 他也将这一秒,视若珍宝,摄入了相簿之中。 第63章 new boy——七 专业相机确实非同凡响,沈子翎掂量着舍不得放手,多拍了几张,叫他们过去看,几个脑袋凑在一起,都看了个赞不绝口。 照苗苗的话说,“相机和手机果然不一样哈,也不知道哪里不一样,但就是很不一样”。 卫岚抬头,目光从相片移向沈子翎,说,是哥拍得好。 周昭宁笑说,都好,都好。 沈铮站在最后,背着两手,也笑笑的,说小卫,这相机不便宜吧,你这也太破费了。 卫岚干笑两声,含糊说也不贵,而且我哥那么照顾我,应该的。 几人没再看照片,也就站开了些,太阳光褪尽,夜色渐渐沉淀,人车路树,乃至沿街的建筑物都随之沉淀,剩下黑蒙蒙的轮廓。 时间不早,散步也散得差不多,他们绕过小广场,开始慢慢往回走。 沈铮闲话家常般,又问卫岚平时做什么工作的,还是说还在上学? 此话一出,在场三个小年轻都心头一紧。 平日里没人在乎,也没人因为工作或薪资就区别对待卫岚,但到了场面上,心里都明白这工作拿不太出手。 到了这对龙章凤姿的父母面前,就更拿不出手。 卫岚卡壳,正琢磨着怎么把自己的工作描述得光鲜一点儿,旁边那俩不愧是广告公司出来的骨干,已经替他包装好了。 沈子翎:“他在一个摇滚乐队当鼓手。摇滚,你们以前爱听的崔健和窦唯,什么黑豹唐朝,都是玩摇滚的。” 咖啡店那工作不好说,说出来就相当于漏底,摆明了他是入不敷出来打工的,那就索性不说。沈子翎不爱撒谎,但很会有选择地说真话。 苗苗:“现在最流行乐队了,他又是打架子鼓的,长得那么帅,特别受欢迎。” 当代社会,长得好就约等于受欢迎,受欢迎就约等于有钱。 至于多有钱,那就倒推回去,归根结底取决于长得有多好。而就卫岚这样貌身条儿来看,那必定是左手挥挥,鲜花鼓掌,右手招招,黄金万两。 第102章 卫岚哽住,两句话往外一抛,他明面上的身份被做高了,几乎成了个低调的小明星。真实的身份则被踩低了,低得仿佛难以启齿,不能见人。 他下意识看向二人,而二人心虚,都别开了目光,没有与他对视。 后半程聊天中,苗苗提起之前在家门口遇到精神病,精神病又被卫岚擒获的事情。 事情,真的只是个“事情”,而就卫岚回忆,那场所谓的“打斗”只持续了顶多二三十秒,并且他只在胳膊上不慎被划了道小口子。 但被苗苗口若悬河那么一讲,完全成了个“故事”。他在故事里勇悍无匹,和那个手持锐器的匪徒从十六楼缠斗到了六楼,打得是难解难分,最后警察赶到时,只见匪徒被他踩在脚下,而他已经伤痕累累。 卫岚仍然和沈子翎在后头,忍不住纳闷,小声道:“这说的谁啊?” 沈子翎由衷摇头:“不知道,布鲁斯韦恩吧,那个精神病估计是小丑,你俩是在楼道拍了部《黑暗骑士》。” 送沈铮回病房吃过一顿清汤寡水的病号饭后,几人当真抛下他,吃火锅去了。 吃饭席间,苗苗找了各种由头,再度把卫岚夸了个天花乱坠。 夸到最后,卫岚臊得想把头闷到麻酱碗里,沈子翎也听不下去了,点了三份甜品,试图用吃堵住她的嘴。 等到席散,苗苗回病房略坐了会儿,就要告辞回家了,说等出院了再带着韩庭去拜访叔叔阿姨。 临走,她悄悄把卫岚叫到一旁,和他解释那几句关于工作的过度包装。 她说,不是我觉得你现在的工作不好,更不是说叔叔阿姨会因此而看不起你。只是……叔叔阿姨现在毕竟还不知道你和子翎的事,先给他们留个好印象肯定没错。再说了,我一直很相信锈月会有爆火的一天,也相信你会是锈月里那个红到发紫的鼓手,所以那些话也不算吹牛,顶多算是预言。 至于子翎,我了解他,他当时想的肯定跟我差不多。 沈子翎当天晚上也和卫岚提了这事,正如苗苗所言,他们两位发小,想得差不多,说得差不多,解释起来,一字一句同样差不太多。 不同的是,这个话题结束后,苗苗和他说了拜拜,沈子翎则是弯腰找出牵引绳,拴好皮皮鲁,和他一起出门遛狗。 遛狗途中,问起那台相机的事。 当时其他几人都是门外汉,看不懂门道,沈子翎却懂,一眼认出这是台佳能r3,全画幅的微单,官方零售价就要三万多起,即使二手,最便宜也要一万多。 卫岚哪来的钱? 他这样问时,卫岚一撇嘴巴,撒着娇扮可怜,说你不喜欢吗? 沈子翎笑着哄,说当然喜欢。不过一码归一码,你先实话告诉我,到底用什么钱买的? 可哪里有实话,谎言是只布口袋里的小麦种子,一旦开了口,即使微小,只容最小最小的种子漏出,这小小的口子也会被迅速撑大,谎言不要命地倾泻,直到整只布口袋都破碎不堪,再兜不住任何真真假假的语言。 卫岚稍一犹豫,就说是之前在驴友团攒的钱,而且他有门路,到手没那么贵。 沈子翎没有怀疑,也没再问。 他是聪明却易于信任的性格,在他面前说谎,实在简单得令人不落忍。 沈子翎不怀疑钱的来源,但明确告诉卫岚,要他以后不准送这么贵的礼物了。 “以后?” 卫岚眨眼,故意钻空子,“那是说,十年后也不行了?” 沈子翎被气笑,脚下给他使绊子,“反正这两年不行。你自己赚的工资自己存着就好,我不需要你掏空积蓄买的礼物。” “可我现在已经送你相机了,那怎么办?” “那……” 沈子翎早有此意,瞟着卫岚反应,真心道,“我把钱转你,权当我自己买的。” 卫岚一愣,拧了眉毛:“……哥!” “好好好。” 沈子翎怕了他了,立即服软,牵着皮皮鲁快步走到一边,口中嘟嘟哝哝。 “我随便说说的,好不好?真是的……比我小那么多岁,平时撒娇撒得好好的……一翻脸简直像要给我当爹。还不是老沈那种和蔼可亲的爹。你这算哪门子的狗?” 卫岚追上去,夜深无人,每次遛狗都像一次小小的约会。纠纠缠缠,最后终于变成十指的勾连,唇舌的游戏。 皮皮鲁走了半天,一步没动,回头一看,原来如此,好在它早就习惯了,原地坐下,挠挠耳朵耐心等待。 一吻罢了,沈子翎脸腮有些红,眼眸里月华流转,水光粼粼,他哼笑一声。 “算了,买就买吧,反正你在我眼皮子底下,我肯定不会让你饿着冻着就是了。” 话头稍稍地转,他藏匿已久的惊喜,在月光下总算流露。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一直想要一台佳能r3的?r3很擅长快门连拍,追踪能力也好,特别适合去观鸟或者拍动物,我……唔。” 话未完,他忽然被卫岚紧紧搂进了怀里。 沈子翎不挣不扎,宛如一块好玉,被滚烫怀抱捂化成奶油,静静融在了卫岚肩头,掌心胡噜着他蓄着狼尾的后脑勺,轻笑着说。 “宝贝,谢谢你。” 卫岚无言,嗅着恋人发梢的淡淡香气,心想。 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他是不苟言笑的暴君也好,是卑躬屈膝的狗也好,他只求这样一串锁链,用恋人的爱意与笑声编织的锁链。 锁链赐予他安全感,他此前十八年,从从来来没有发觉自己缺少的安全感。 这锁链抱着他也好,捆着他也好,即使勒死他也算一场轰轰烈烈的殉情。 为了这样的一串锁链,他已经无视后果,不计代价。 * 苗苗那天曾对卫岚说,“叔叔阿姨毕竟还不知道你和子翎的事”。 这句话,反而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是以苗苗不知道,卫岚看不出,但和沈铮与周昭宁同住一个屋檐下二十来年的沈子翎,明白爸妈恐怕早就看穿了他们二人的关系。 只是时机未到,不肯捅破罢了。 爸妈不说,他也就不动,两方都觉得可以再拖拖,也就默契地保持了沉默,直到卫岚送出相机的第二天,卫岚乐队排练,沈子翎就独自去了医院。 周昭宁给他削了个苹果,上句话还在聊阿克苏的苹果就是比这边的甜,下句话就不经意地笑说。 “对了,子翎啊,你和小卫,是不是在谈朋友呀?” 第64章 new boy——八 “朋友”和“谈朋友”,一字之差,千差万别。 虽然沈子翎早有预料,但骤然听到这话,心里还是忍不住咯噔一下,捏在手里的兔子型苹果也险些成了活兔子,窜下地去。 他面上当然不动,咬下一块兔耳朵,一派自然地笑道。 “嗯。我是顾虑着我爸最近生病要休养,就没贸贸然跟你们说,二老还是眼力好,就这样还说‘老眼昏花’了呢。” “这些东西,”周昭宁敛眉,继续削着苹果兔子,笑笑地说,“也不光是要用眼睛看。等你到我们这个年纪就懂啦。哎,还要不要苹果?” 沈子翎摇头,她就擦擦水果刀,收了起来,拈着一小瓣精巧的苹果兔子吃,将剩下半个未经雕琢的苹果全塞给了病床上的沈铮。 “小卫嘛……” 周昭宁吃相文雅,看向沈铮,表明接下来的话是父母的共同想法。 “我看小卫是很好,小伙子高高大大,人长得漂亮,说话办事都很利索。脑子也灵光,你爸一辈子的老棋手了,跟他下象棋,居然还输了好几回。” 沈铮吃着苹果,笑说:“小小年纪,还挺会做人呢,赢了我的棋,非说是我让着他。” 沈子翎也笑了:“那您老到底让没让着他啊?” 沈铮老顽童似的哼一声,开着玩笑:“傻小子,这还用问?我不让他,他还能赢?我是不忍心看他陪我下一天的棋,最后被我杀了个片甲不留!” 周昭宁翻个白眼——也算是知道沈子翎翻人白眼的习惯从哪儿来的了。 “子翎,你别信他的。你爸就是个老小孩,年纪越大嘴巴越硬,什么让棋……怎么可能!他最在乎输赢了,从小到大——从我俩上学认识的时候起,只要是学校一打辩论,他一定去,去了还一定要赢。偶尔输了,他能自己在树下坐一天,心高气傲的,怄都给自己怄死了。” 沈铮不恼,讲起往事,笑得更开,容长脸上细纹游走。 “儿子,我跟没跟你讲过,我和你妈妈怎么认识的?就是在学校辩论赛上认识的,文学院来的小姑娘,扎着根油光水滑的长马尾辫,白衬衫,黑裙子,平时温温柔柔的,一打起辩论了,又神气又厉害,给我那些队员们辩得都回不了嘴。别说他们了,我个法学院辩论队的队长,都辩不过她。” “知道知道,”沈子翎说,“你都讲多少遍了,而且,你们当年辩论队的合照还在咱家相簿里收着呢。” 第103章 “好话不厌百遍说么,昭宁,你还记不记得那年辩论赛结束,我和你表白的时候,出了道辩题。题目是……” 周昭宁带着笑意,接道。 “《辩沈同学和周同学的关系是否可以更进一步》。你那个时候把毕业典礼要用的西服都穿上了,大夏天,热出一身的汗。手背在后面,藏了一束花,过来跟我说,‘小周同学,我这里有一道辩题,想和你辩一辩’。搞得我莫名其妙的,等你表白完,后头的栀子花都热蔫了,我带回宿舍浇了好久的水才救回来,真是傻死了。” 周昭宁面上有些羞惭,祛味似的,在面前挥扇了下。 “行了行了,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你好意思翻,我还不好意思听。说孩子的事呢,老是跑题。” “怪我怪我,不跑题,说小卫。子翎,我和你妈妈是大学校园认识的,你和小卫怎么认识的?” 沈子翎弯着的嘴角一僵,但他很快笑回去,再度施展起了那招假话真说,正话反说的好口才。 “我们在咖啡店认识的,我看过他的演出,后来一次因缘巧合,和他深入了解了一下,发现彼此挺聊得来的。再后来,经过苗苗那件事,我觉得他人也挺好,就谈上了。” 话一出口,沈子翎暗暗错愕,他本以为和卫岚的这段故事十分浪漫,可当删去零碎,剥出的故事脉络居然如此简单,简单得俗套,俗套到枯燥。 周昭宁问:“那他现在是正上大学,还是已经毕业了?” “他……没上大学。他们玩乐队的,不看学历。” 沈铮:“那他除了演出,还有别的职业或收入吗?” “他……” 真话已经讲不下去,再粉饰也没办法,只好上假话。 “……乐队挺能赚的,比上班赚得多。” 周昭宁:“嗯,我们理解,现在小年轻那些网红,化妆的,唱歌什么的,都赚得盆满钵满。那个谁,惟一的女朋友,她不就是化妆师嘛,人家不用坐班,工作时间自由,天天和惟一去巴黎去泰国的,全世界旅居,舒服得很。我和你爸就是,就是担心这样不太稳定。他们两个不用担心,女孩子不少赚,惟一学历又那么好,工作能力也强,他们以后不论有孩子没孩子,一辈子都能过得很潇洒。但是小卫和你……你在广告公司,这毕竟是吃青春饭的,未来除非出来单干,否则很难安安稳稳做到退休。小卫现在又是自由职业,你和苗苗昨天也说了,年轻人都爱玩乐队,那等哪天不年轻了呢?” 沈铮把手搭在周昭宁的手上,说。 “子翎,说出来你别怪我们瞎操心。自从你几年前和小陈来找我们坦白过后,你妈妈就在网上找了些类似你们这样取向孩子的家长群,时不时进去聊一聊。那些家长,有不同意孩子喜欢同性,要寻死觅活还咒孩子的,也有要孩子去找人结婚,哪怕假结婚,也要撑起门面的,有些家长同意了,但让孩子私下去代孕,要求必须要留个后代。代孕这事太缺德,我和你妈妈不会允许,况且你也不可能去做这种事。国内的领养机构,也不会把孩子给两个年轻男人领养。那就说明,你和小卫,或者将来不管和谁,你们是不会有孩子的。” 周昭宁握住丈夫的手:“你说我们迂腐也好,陈旧也好,但孩子,孩子在一场婚姻里真的很重要,重要程度甚至超出你的想象。有了孩子,就相当于你和这人有了一个共同奋斗的目标,两个人闹得再凶,为了孩子,也会更容忍对方一些。你可能会说, 如果这是一个需要你容忍的人,那你就不要和他在一起了。恋爱或许可以这样,挑挑拣拣,看不顺眼就立刻不要。可过日子不是这样,即使你和最喜欢的人过日子,即使你觉得他是天底下最完美的人,但日子就是会有乱成一锅粥的时候,你或多或少要包容。你就看我和你爸,我们感情够好了吧,可在你刚出生那段时间,我们俩没日没夜地吵。我觉得你爸不心疼我,你爸觉得我不信任他,两个人都傲气,吵起架来谁都不低头,最严重的时候,我把结婚证都翻出来了,想着今天就去跟他离婚,我一个人带你也能过得很好。但推开卧室门,看到你爸抱着还是小婴儿的你,在晃着胳膊哄你睡觉。你那时候真的是,白白嫩嫩,一掐一包水,我过去碰碰你的小脸,你就冲我们俩笑。笑得我和你爸心都化了,也跟着笑,本来还冷战呢,笑过之后,也忘记刚才到底在吵什么了。 我也不是说,我们是为了你才互相隐忍到了今天。而是因为有你,我和你爸才有了最稳固的纽带,我们才终于学着从两个小孩成长为一对大人。可你们不会有孩子,你们天然缺失了这个纽带,这说明你们想要过下去,不但需要非常坚实的经济基础,非常笃定的感情基础,你们两个人还需要很成熟,要拥有凡事都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商量的能力。 小卫,我们对他了解不深,不好评价。但我和你爸都了解你,知道这么多年你被捧惯了,脾气大,要人哄,生起气来又上头又要面子,非得人递台阶才肯下。你不会是感情里那个率先冷静下来的人,这就要求你的另一半必须是个成熟稳重,不会在小事上和你计较的人。” 沈铮:“小卫的确不是毛毛躁躁的性格,但成熟需要阅历和年纪,这都是急不来的事情。说到这个,小卫他今年多大了?” 经过方才一席语重心长的规劝,卫岚的年纪愈发显出了荒唐,沈子翎哪能出口。 “他年纪是不大,比我小几岁。” 本想含混过去,可谁能在老领导眼皮子底下浑水摸鱼,沈铮不紧不慢,追问。 “哦,所以他是几岁?” “……” 久久的沉默后,舌头终于把那简单至极的两个字雕刻出形状,由沈子翎艰难吐出。 “……十八。” 原本就安静的病房里,一瞬间安静得可怕,连窗外的小鸟小雀似乎都噤声。 周昭宁和沈铮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惊愕。 又过了良久,周昭宁试探着轻声问。 “子翎,你是不是……和小陈分手后太受打击了,所以才……” 沈子翎像被踩了尾巴,忽然扭头,大声说:“卫岚和陈林松不一样!” 脱口而出的瞬间,他感到一阵几乎钻心的窘迫,一扭头的角度,也恰好让他看清父母神情中的惊异。 这不是二十六的人该说的话,该有的态度,父母都还平心静气的,他激动什么? 一谈起卫岚,时光仿佛在他身上倒流,他顷刻间又成了十八岁,还是个为了爱情要随时歇斯底里的傻子。 宛如当年在他父母定情之际的那束栀子花,他也蔫颓下去,仿佛承受了日光如瀑,连眼睛都垂帘,喃喃说:“妈,我没有要冲你喊的意思,对不起……” 父母再度交换了个眼神,这次由沈铮开口。 “我和你妈本来不想多管,以为你们是谈着玩玩。但看小卫一天三趟地往医院跑,而你连看着他的眼睛里都带笑,就觉得你们可能是认真在恋爱,所以今天没忍住,多说了两句。” 周昭宁忧心着说:“子翎,你也大了,爸妈知道我们管不了你了,也并没打算要插手你们的感情。只是……爸妈真的不想看你重蹈覆辙,在一段错误的感情中付出太多心血,最后潦草收尾。” 沈铮长叹:“你和小陈分手后,我和你妈就常常在琢磨,我们这些年是不是做错了。当年你和我们大闹一场,我们也和你生了好久的气,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那次冷战把你推离了我们,推到了陈林松那一边去,我们不管说什么,你都觉得我们是在针对你们。所以等我们同意了你们的关系,为了不要让我们家人间再生隔阂,许多问题我们即使看出来了,也不好和你说。怀着侥幸心理,和你一起期待着小陈是个能共度一生的人……但是人,人就是禁不起‘期待’。所以再来一次,不只是我们不想看你重蹈覆辙,我们自己,也不想再重犯以前的错误了。” 字字句句如雨,淋得沈子翎浑身都湿,简直抬不起头。 他不是容易被煽动的人,能被煽动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也明白,自己是站在岌岌可危的悬崖峭壁上。 爸妈刚才说经济基础、感情基础、成熟性格,三者缺一不可,可实际情况是,他和卫岚是每项都缺,一个没有。 当然,有爱,有着能让他们清早亲吻起床,夜晚相拥入眠的热切爱情。 可惜他已经成长到了相当的年纪,已经明白,恋爱是门大学问,仅仅有爱,远远不够。 但此时此刻,他还是为了爱情,硬着头皮说道。 “卫岚真的和陈林松不一样,我相信他,也相信自己。我相信他不是当年的陈林松,也相信自己不是当年刚和陈林松谈恋爱的自己了。所以,我们不会重蹈覆辙的。” 周昭宁:“他才十八岁,很多错误对你来说是二回熟,对他来说是一回生。你能管得住自己不犯错,但你能确定他也不会犯错吗?” 第104章 “……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只要没有原则性的大错,我们都可以慢慢处理。而且,卫岚已经出来历练一段时间了,他的性格其实比他的年龄要成熟不少。” 周昭宁一时无话,沈铮欠身从床头柜子上拿了茶杯,旋开盖子喝茶水。 沈子翎站起身,说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明天有项目要验收,我得早点儿过去,今天早睡。 他又说,爸妈,今天你们跟我讲的,我都记在心里了,你们放心。不过这些话,你们对我可以说,但千万别在卫岚面前流露出来。他家里从小对他不好,动辄又打又骂,他从家里逃走,自己在云州打拼不容易,我不想让他有太大压力。 这时候,爸妈第三次互相瞟了一眼。 周昭宁欲言又止,终于问道:“什么,又打又骂?” 沈子翎皱皱眉毛,说我也不太清楚,没有细问,不想让他伤心。不过我猜和新闻报道,电视剧电影里那种家暴孩子的父母差不多吧。因为家里穷,所以把怒气全撒到孩子身上,恶心无能得很,真不明白天下怎么会有这种父母。 沈铮放下杯子,清了清嗓子,委婉提点。 “儿子,我觉得这中间可能有什么误会,要么你找个机会再问问小卫。不用觉得不好意思,有些问题越早问清越好。” * 当晚回家,沈子翎见了卫岚,想起沈铮的提议,问话到了嘴边,终究咽了下去。 明明卫岚已经说过了家境,他现在贸然打听,只能显出不信任。 于是他转圜,问起了未来。 他在遛完狗回家看电影的时分,问卫岚,以后有什么打算? 灯影光怪陆离,映在卫岚脸上青红皂白。 卫岚一笑,光影扭曲,说。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如此回答,不算回答。 沈子翎却也没有问下去了,他发觉两个人其实是一双“酒肉情侣”,跟酒肉朋友似的,可以天南海北地野聊。灵魂层面,聊圣丹斯,电影新浪潮,是枝裕和如何构造日常,聊得钻心彻骨,好一对自以为是的文青! 肉体层面,却只能接受缠绵,而谈不起任何一丁点儿实在的、真正的话题。 他不再问了,想着留待以后,总有以后。 第二天,他忙着工作,无暇考虑这些。歌狮车展验收,展馆内早聚了乌泱泱一小团人,他早早就到,忙活到了下午一点,才有了能歇下来喝口水的时间。 领着团队走过展厅,逐个介绍设计与用途,直到验收人员爬上脚手架,敲了敲展厅中央两米多高的艺术品装置。 一记巨响,琉璃碎瓦,在尖叫声中,那用玻璃铝板和钢管做成的艺术品轰然倒塌! 第65章 new boy——九 要说清玻璃钢管的艺术装置怎么会砸了下来,得回溯到两个礼拜前。 两个礼拜前,在ktv那场闹剧后,沈子翎和卫岚当夜就去了省医院,度过了个提心吊胆的周末。 周末过后,父亲病情稳定,只待疗养,沈子翎就没有请假,周一仍然按时上班。 到了公司,周末的闹剧少不得要传播,窃窃私语咬耳朵的人多了,难免有一两句会落到沈子翎耳边。 他好面子归好面子,却从来不在意闲言碎语,况且经过抢救室门外哀告无助的一夜后,他对这些事就在意得更少了。 身为漩涡另一方的何典,却显然在意得不得了,周一上班,他仿佛整个人都矬了一截,无论怎么笑也只能笑出个哭丧脸。 可就这样,他也强撑着没有离职,沐浴在隐形的唾沫星子里,上班上成了服徭役。 然而,实习期快过了,如果他不能抢到转正名额,那很快会连徭役都没得服。 沈子翎心里挺纳罕,不过何典爱走不走,不关他事。他不是人事,也不是领导,从前是何典的mentor,现在甚至连mentor都不是。 他天天把何典当空气看,其余人有样学样,也视其为无物,没人刻意使绊子,但也没人搭理。 正好,上一轮秋招的实习生已经学得差不多,kap上季度说要调整架构,开了不少老员工,最近又开始社招,填补新劳动力,楼里每天都忙碌热闹,人们渐渐也就忘记了这回事。 直到这天,车展验收,随着一声巨响,艺术装置骤然坍塌,玻璃钢管同时倾泻而下。 沈子翎负责布展,也负责介绍,故而走在了最前面,要不是旁边组员及时拽了一把,他会被死死压在底下。 那一瞬间,他面前腾起尘灰,钢管几乎切着鼻尖掉下去,脑袋都木了。 等他回过神,四周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叫的喊的退的跑的,登梯子的验收人员占据高度优势,跟个喇叭似的大声嚷嚷着有没有人受伤。 好消息是没有,而艺术品只剩个大致框架,边上摇摇欲坠挂了片彩色玻璃。 坏消息是,andy——歌狮交接人,沈子翎的“老同学”,见没人出事,就厉声问这是怎么回事。目光在人群中搜索到沈子翎,他遂隔着一片狼籍,指名道姓地质问。 “charlie,这就是你们kap的水平?!” 歌狮那边的人纷纷附和,有的说这幸好只是验收,不是线下正式活动,要是会展期间砸了下来,那根本就是在砸歌狮的招牌;有的说kap那么高的报价,最后却给出个豆腐渣工程;更有甚者,直接要解除合同,让kap走程序赔违约金。 沈子翎工作几年,操办的各类展览不在少数,出意外的当然也有。但以往时候,甲方埋怨归埋怨,大方向还是沟通,问有没有备案,先想办法把眼前这关过了。 与之相比,歌狮此刻的态度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沈子翎先记下了这茬儿,他不动声色地做了个深呼吸,稳住怦怦直跳的心脏,瞥向了不远处易木。 线下验收,易木作为项目总负责人,自然也在。 事实上,此刻望向易木的不止沈子翎一人,场上几乎所有的目光都投注到了易木身上,就连andy,话是冲着沈子翎,但眼睛却在瞟着易木的反应。 易木没看见似的,面色如常,先是仰脸看着瘫颓的艺术品,后又目光落下,掉转向了沈子翎。 二人视线相接,沈子翎立刻就明白了上司的心思。 所有人都要易木这个总负责人开口解决,可他一旦开口,就会令事件更上升一个维度,是在给歌狮的起哄架秧子罢了。 沈子翎立即披挂上了歉疚,但不至于歉疚到要谢罪的笑意,扬嗓说。 “真是不好意思,各位,不过请放心,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我们都设置了备案。” 他扭脸吩咐身后下属,“你去联系廖老师,说确定十七号了,就用美院正展览的那套成品就行。” 再转向甲方。 “我们先清下场,请各位移步小会议室,等我们的工作人员打扫后再继续验收流程。当然,这起事件我们会追查到底,一定会给歌狮一个合理的解释。” 这话很圆融,一时挑不出错,歌狮那边循着领路人,就意意思思要去小会议室等结果了。 andy不为所动,反而走到艺术品废墟旁边,高声道。 “走?我们都走了,好让你们从工厂或者工人那边找一方来背锅?把我们歌狮当傻子糊弄!正好验收人员就在这儿,让他们当场查,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好好的东西怎么会倒下去。” 他抱起手臂,盯着沈子翎冷笑:“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儿等结果。那些该为这起事故负责的人,一个都逃不掉。” 别无他法,再说就是心虚,只好当场查。 验收人员里有一名很老道的工头,蹲在地上就碎片研究了一会儿,忽然捏起一块小部件,左看右看,又让同伴也瞧了瞧,最后宣布,就是这东西出了问题。 那是块巴掌大小的金属转接件,上面有几个精确的螺孔,用于将玻璃板安装到钢管上。 换言之,东西微小,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连接作用。 他说,你们这件什么艺术品什么的,做得太大了,要想不让它倒下来,最重要的就是转接头。一般都会选不锈钢,或者更贵,也更好看的钛合金。但我手里这玩意儿,这就是个劣质的锌合金,里面甚至还有铸造时留下来的气孔,也就是外面做了层电镀,一般人才看不出来。 他手上做出锤锤打打的动作,说尤其是我们干活的时候,哪哪都是灰,脸上又都是汗,压根没人会发现这不是好东西。 场面短暂沉默,双方各怀心思。 易木刚才没说话,现在就打算高深到底,仍旧一言不发。 沈子翎脑筋飞速旋转,脸面上笑得更开,更具歉意。 “是这样,可能是工厂送错单子了。你们也知道,布展中期,本来要送到的几辆参展车出了问题,卡在海关了不是?那几天我们上下都忙着处理车子的事,所以工厂那边送货来的时候,可能没盯太紧,导致他们出了纰漏。当然,也是我们的纰漏,我们之后会先向工厂问责,再跟你们跟进结果。” 第105章 参展车的事情,是歌狮没协调好导致的,可kap不但积极配合,这位正讲话的副组长甚至是在抱病配合,于是歌狮此刻就讪讪的,没接茬。 andy也不好追着明说,只是状似无意地慨叹道:“既然你这么说,那就这样吧。不过提醒一句,记得要找出当时负责收货的员工,这么毛手毛脚的人,我们可是不敢用,尽早开了!” 沈子翎笑着说好,侧身正要让路给他们过去,人群里忽然有人大喊。 “不对,货没问题!” 目光聚集,只见从神情慌乱的kim身后,绕出来了个明显更紧张,但咬紧牙关撑场面的小唐。 小唐攥着手机,颤着手指疯狂划屏幕:“我、是我负责收货的,但你们等一下,我留了证据,不是,那个……” kim意识到她要做什么,赶忙偷偷在后面捅咕了她一下,她慌里慌张回头看一眼,仿佛受到了鼓舞,居然更坚定了。 “我mentor……kim教我工作要留痕,所以我收货的时候就拍了照片和视频留证,我马上就能找到……啊,就是这个!” 棋差一招,小唐激动地上前展示照片,kim则默默缩到了更后面。 沈子翎笑不动了,头疼起来。 他怎么不知道货没问题?当时他再怎么生病,再怎么忙,每天到的大小货物他都是亲自点验过的,确定签字和三单都没问题,才会正式入库。 货没问题,那问题只能出现在货到后经手的人身上。而这些人,要么是他们的员工,要么是他们请来的装修队,无论远近,都是他们的人,追责起来,他们责任就大了去了。 但要是控制在送货一方,怎么说算是第三方,并且还是歌狮那边指定的第三方,到时候随便编个由头,赔一笔止损算了。 至于为什么是编由头——莫须有的罪名已经扣了上来,想必歌狮也无心听他们的调查结果,只想看他们的赔偿金额。 至于为什么是莫须有,又怎么是扣罪名…… 沈子翎扫了一圈,心想在场的所有人,除却茫然的实习生,所有人都明白这是一场局。 真相大概是歌狮派人来,暗中调换了零件,就等着验收时发难,好让他们压一压报价。 他们没办法,识破了也没办法,乙方又能有什么办法? 平时当唯唯诺诺应声虫,此刻也只能吃哑巴亏,歌狮这块大饼果然不好啃,一着不慎就硌了牙。 小唐反复申明自己的清白时,沈子翎再度看向了易木,易木环臂而立,面无表情,目光同刚才没什么不同,但担在上臂的手指在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 他熟悉这个动作,几乎kap所有人都熟悉这个动作,这是易木不耐烦了的表现。 开会的时候,如果易木的手指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敲,那就说明内容表现不佳,在上头讲ppt的人就要开始汗流浃背了。毕竟不耐烦的易木有三种后续进展,一是抽烟,二是骂人,三是边抽烟边骂人。 沈子翎别开目光,头更疼了。 等小唐说完,andy安抚着夸她机灵,幸亏知道留证,又明里暗里讽刺,说kap上下只有个实习生还会办点儿事。 小唐年纪轻轻,听不懂好赖话,还笑得挺灿烂,回头想找mentor讨个好,气得kim话都说不出来,一个劲翻白眼。 果不其然,andy的炮口立即调转向了沈子翎,讥笑说怪不得能当副组长了,连罪名都挑着承担。这公司内部有人偷换材料的罪名,确实是比采购监管不力的罪名要严重得多哈。 当天的最终结果是后续验收草草收尾,andy临走时意味无限地说我们等你们的回电,越早越好,否则你们可能会先收到我们的律师函哦。 散场后,沈子翎果然被易木召见,和他坐了同一辆车。 上车后,易木也果然点了根香烟,但没骂人,不是脾气好,是他没有解决问题前就开骂的习惯。 二人碰了下想法,沈子翎说可能是歌狮自己派人来的。 易木觉着,歌狮谨慎,好面子,这样泼脏水的小事,应该不会放自己人来做。 沈子翎思忖:“那你的意思是,还是我们内部出了问题?会不会是工人偷了零件去卖?” 易木摊开一只手,掂了一掂:“这么大点儿的零件,就算是钛合金,又能卖多少。再说了,他们即使偷东西卖,也不会偷到我们这种装饰品上。本来就没多少零件,一旦败露,查到他们太容易了。退一万步说,就算真是他们偷的,也不会偷转接件,他们自己就是干组装的,知道转接头有多重要,一个劣质的转接头,又有多容易出事。小偷小摸,谁想弄出人命来。说到这个……” 易木扭头,打量着他:“我看你刚才站得很近,没伤着吧?” 沈子翎摇头:“没有。” “没事就好,”易木一笑,开着恶劣玩笑,“你要是受伤住院,我都不知道要找谁背锅了。你说是不是,布展负责人?” 沈子翎苦笑一下,心知这也不完全是个玩笑,毕竟如果真找不出背锅的,那边又有andy在步步紧逼,领导层一动怒,保不齐真会推他出去挡枪。 易木洞察了他的心思,喷云吐雾间缓缓道。 “我能保你,但也只能保你留住工作。其他的,全看你自己的造化。问题出现在公司内部,你看看能不能揪出这个人来。” 他抬腕看手表:“现在六点,截止到明晚六点,如果你能找得出人,就让他去顶锅。找不出来,那就只能你自己上了。” 沈子翎说好。 易木问他有没有头绪。 虽然开着车窗,可沈子翎还是被呛得咳了两声,说刚才他已经从展厅保安那里调到监控了,既然没有捷径,那就用最笨的办法,看监控。 易木颔首,瞟他,说怎么?受不了烟味吗?哼,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受不了也忍着吧! 言罢,深呼深吸,车内愈发青烟缭绕。 第66章 new boy——十 沈子翎打电话说今晚加班,恐怕要通宵,没法回家了。 撂下电话不过半个多小时,卫岚就出现在了公司楼下,甚至还带了份沈子翎爱吃的河粉。 沈子翎没想到他会来,忙不迭下楼去接,两个人说说笑笑进电梯时,恰好遇到同样要上楼的何典。 何典拘在门口,此刻退出显得太刻意,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电梯门关,这会儿分明是下班高峰期,但这架电梯意外没人,轿厢载着三人缓缓攀升。 仿佛有满电梯的人在挤他似的,何典几乎贴着门站,脑袋低垂,却透过反光玻璃觑着身后二人。 二人意态自然,视他如无物,正聊着哪家河粉最正宗,但他毫不怀疑自己在他们嘴角看到了若有似无的冷笑,不是在笑他,还能是笑谁? 他的身体一阵冷过一阵。 电梯门刚开,他就像被满电梯的透明人涌了出去,走得脚不沾地。 沈子翎和卫岚同时瞥向他,就见何典套着万年不改的黑白格子衫,脊背稍稍佝偻,瘦弱得好像衣服在穿人,就这么匆匆飘走了。 二人对视一眼,懒得管他,话题都不肯在他身上稍作停留,转而聊起加班原因。 沈子翎不想卫岚担心,就略去自己差点儿被砸到的事,其余如实说。 卫岚听完,也觉得他哥很倒霉,加班加点好不容易忙完了项目,谁想到临了还有一劫。 沈子翎本人倒没有很沮丧的样子,正如易木没有解决问题前就骂人的习惯,他也没有尘埃落定前就长吁短叹的毛病。 眼看粉快坨了,卫岚就让沈子翎先吃饭,放着监控,他帮忙盯一会儿。 那艺术装置处在展厅正中央,所以很好调取监控,但也离所有监控都有着相当的距离,加上施工时人来人往,电光火花,艺术装置的拼接又花了一周有余,战线拉得很长。 故而,要从里面找出趁机捣鬼的人,大海捞针,确实是难。 二人先在沈子翎工位看,等公司人陆陆续续走得差不多了,保安过来关灯,他们也就移步到了小会议室。 想起上次片子出事,他们也是在小会议室通宵补救,歌狮还真是片大林子,行走其中,鸟屎不断。 这会儿已然夜半三点,两个人轮流查看,滴了不知几次眼药水。 卫岚刚从楼下便利店买了夜宵上来,端着泡了热水的火鸡面回来,笑说那个时候,他还在外地演出,不想沈子翎一个人熬着,就半夜从房间跑了出去,在外面溜达着打了一宿的电话。和他同屋的雷启哥半夜醒了,发现他不在,打电话又一直占线,还以为他被人拐了。明明和董霄已经貌合神离,那时候也顾不上许多,敲门叫醒她,问知不知道卫岚跑哪儿去了。 沈子翎失笑,上手捏了捏他的肩膀:“你这体格,来拐你的都不能是土匪了,得是马匪吧。你们乐队的董霄我认识,之前在火塘还说过两句话。那个主唱,我之前看你们演出,觉得他还挺高冷,见了谁都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没想到脸冷心热,还挺关心你。” 第106章 “他确实对我们都挺好。不过我估计他也是睡觉睡懵了,才以为有人能把我拐走。他就那样,刚睡醒的时候就云里雾里的,喝多了似的,这时候你问他一加一等于几,他也只会答好的。董霄姐就跟他说,说我八成跑哪儿上网去了,让他回去睡觉,他就乖乖回去了。” “他这么听董霄的话?” “嗯。他俩之前虽然经常为了作歌吵架,不过除此之外,他大事小事都听董霄姐的。那天我早上回去,他俩就很分工明确,董霄姐主力训我,说大半夜跑出去也不知道留个信儿,大人、不是,别人很担心你的知不知道。雷启哥就在旁边说‘啧’和‘就是’。跟我爸妈似的。” 卫岚笑着,话锋一转,叹道。 “我爸妈都结婚那么多年了,也不知道他俩什么时候才能结婚,我看他俩真挺配的。” 沈子翎刚要回答,忽然从字里行间品出一点儿异样,再想到沈铮的提点,异样更甚。 他状似无意地说:“你爸妈教训人的态度倒是和我爸妈也差不多,这么一看,好像也挺正常的。” 卫岚正在掀火鸡面的盖子,闻言一顿,随后盖子完整揭下,热雾渺渺,令他所有神情都云山雾罩看不清楚。 他仿佛苦笑:“不正常的,我也没跟你说啊。” 沈子翎哽住,心里有些愧怍,觉得自己像个屈打成招的审讯者,分明说好要相信卫岚,现在却因为父母的话再度对他产生了怀疑。 父母的确是见惯了人事物,可他是和卫岚朝夕相处过来的,难道还不如只认识几天的父母了解卫岚吗?苗苗说得没错,怀疑这东西还真是斩不断除不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如果卫岚没有撒谎……既然卫岚没有撒谎,那他现在的话和故意揭人伤疤有什么不同? 他不再说了,回到刚才的话题,问卫岚既然觉得他们两个般配,怎么不去试着撮合一下? 叉子卷起一团红辣辣的面条,卫岚思索后摇头:“不行。我觉得他俩的事,别人插不进去手。算了,顺其自然吧。人么,都是一会儿一变的,指不定哪天他俩就好了。” 人还真是如此,沈子翎心说,一会儿一变,翻脸如翻书。当初歌狮片子的纰漏,还是何典发现的,他也因此认为何典懂事可靠,让其住到家里,可谁想到,这只是方便何典盯上他的男朋友。 “何典……” 心有灵犀般,卫岚下巴还凑在泡面桶旁,抬眼喃喃道。 沈子翎一笑,“你怎么知道我刚好想到他了?” “不是,不是,哥”,卫岚捏着叉子,举向正播放监控的电脑屏幕,“那是不是何典?” 沈子翎一怔,立刻看去。 稍显模糊的监控画面里,中午十二点十分二十秒,一道人影出现在艺术装置旁,鬼鬼祟祟伸手从兜中掏出一把东西,混入工具袋中。 黑白格子衫,骨瘦如柴样。 何典。 何典睡不着。 这是他夜不能寐的不知道第几个晚上了,起先他只是担心会败露,常常夜半惊醒,冷汗涔涔,直到今天,那东西众目睽睽之下倾倒,他看得清清楚楚,差点儿就砸到了charlie! 此前,他对这件事还抱有一种快意恩仇的隐秘痛快。当同事们冷眼对他,当讥笑嘲讽落在耳边,尤其当在公司遇到依旧光芒万丈的charlie时,他都会在心里将这个秘密念叨无数遍。他已经照那个人的话,将自己的未来描摹得无限美好,而现实的一切苦痛,只不过是通往幸福必经的磨难——或许,道理和“卧薪尝胆”差不多呢? 可当那几米高的装置真的在他眼前坍塌时,他吓得心快跳出嗓子眼,散场后,第一时间打给了那个人。 他不敢愤怒,于是所有情绪都呈现成了恐惧,以至于第一句就带了哭腔。 他颤抖声音,问怎么会这样?你说过,你说过不会有倒塌风险的啊? 那个人——andy很不解其意地笑了,说不好意思,您是哪位? 他愣住:“何……典。” andy恍然大悟般:“哦,小何。你是charlie带的实习生吧?怎么了?kap那边有消息了?” “什么消息?” “没有消息?没有消息怎么会让你来联系我?哎哟,不会是你们charlie不敢担责,所以要派你一个小实习生挡枪口了吧?” 他没法置信,喃喃:“你不承认了……” “不承认什么?” “你怎么能不承认了!” 怯懦如他,此刻也再受不住压力,心弦如珠,骤然噼里啪啦崩断一地,他冲着手机哭吼。 “明明是你说这只是普通商战!你说他们不会追究!你说要帮我脱身!你还说要给我歌狮的工作!你、你……” 他哭得缺氧,大口呼吸着,只听电话那头的人不紧不慢,从容笑道。 “说什么呢?小何,你要是想来歌狮工作,可以走应届生校招啊。不过,我们最近架构调整,hc不够,这一轮早已经招满了,你还是多留意留意社招吧。如果很着急,我现在就可以把我们的招工简章发你一份。” 他咽下泪水,猛吸一口气想喊些什么,那头却已经挂了电话。他一口气吸进嗓子眼,激起一阵剧烈的咳嗽。 咳嗽也带泪,他扯过背包胡翻,终于翻到夹层里珍藏的几页订好的纸,抬头赫然写着聘用合同,合同尾页还带有一枚鲜红公章。 他捧着聘用书,嚎啕大哭。 那天他上了andy的车,对方在车里给出聘用书,言辞态度诚恳得他毕生没经过,说。 “这只是你的举手之劳,却能帮我们一个大忙。” “当然,平常静态展示的时候绝对不会出事,只是没法通过我们专业机器的检验罢了。” “你可以自己看看,这是一模一样的仿品,即使他们要追查,要么查到工人,要么查到厂家,或者是采购人员,反正到了最后,都会归责给管理者。” “对啊,管理者,也就是你们的副组长charlie。到时候事发,他首当其冲,估计最好也要降职,最坏就是辞退。而且,即使他不降职不辞退也没事,kap眼巴巴想和歌狮签年框呢,不管歌狮怎么样,只要没做到明面上,他们都只能受着。等你来了歌狮工作,你是甲方,他只能无条件为你服务。你晚上一通电话,他就得起来,你说今早要,他就得熬通宵。哈哈,对吧,多好?” 多好。 可谁想到,装置会坍塌,沈子翎会稳住场面,甚至追究到底。 而他自己,从一开始就是一枚弃子。 何典睡不着。 他怕得脚底抹油想逃,又腿软得不知道该逃到哪儿去。 缩在被窝里,浑身汗湿,精神崩溃之际,他侥幸着想,或许,他们不会查到呢? 他隐藏得很好,甚至刻意避开了最主要的摄像头,每次都混在人群里才会把零件偷换掉。 所以,或许他们不会发现呢? 他昏昏沉沉地想着,直到破晓,出租屋外渐渐响起鸟啼,后是垃圾车声,最后是乌泱泱的人声。 该去上班了,或许他们不会查到,总之该去上班了。 刚到kap,上到二十一层,同事就说woody找你。 他像被死神点名,也顾不上人家平时不爱搭理他了,恐慌到拽住人家胳膊就问。 “他说是为了什么吗?” 同事别开胳膊,说不知道,今早所有实习生都被叫了一遍,估计是你们转正的事吧。 他于是进了办公室,看到办公椅上的woody时,心头一僵,看到旁边等候着的charlie时,心头一跳,最终看到电脑屏幕上那道黑白格子衫的身影时,他的心也终于沉到谷底。 他想,那天接下聘用书,他以为他选择了未来。现在来看,他也的确是选择了未来。 只不过是他想象外的,截然相反的另一个未来…… 第67章 new boy——十一 易木有时候觉得,家里多个人也不错。 譬如昨晚,他被歌狮的突发事件影响,虽然没像下属似的,熬个大夜,但也很晚才回家。去取车时,kap的地下车库空了大半,小区的地下车库则是满了大半,光是找车位就花去他二十来分钟。 他乘电梯上楼,开门迎进满室暖光,说的第一句话是。 “你说我是不是应该买个车位了?” 第二句是。 “对了,今天没心情,忘告诉你了。累你白跑一趟,不好意思。” 第三句。 “还做了饭呢?辛苦,过会儿我把菜钱a你。” 甚至,还有第四句。 “邦妮的眼睛好点儿没有?” 家里多个人是挺不错,如果像之前一样,他是独居在家,那么从公司疲惫归来,家里不会有灯光,不会有饭香,更不会有这四句话,以及之后的许许多多句闲聊。 而最近常常光顾他家的这位——怎么称呼呢,炮/友太下流,床/伴太露骨,情人太矫情,那就委婉些,称为“室友”好了。 第107章 室友坐在沙发上正看电视,闻言对他的话一一做了回应,分别是。 “是该买个车位了,我今天过来,摩托也没处停。你们小区的车位现在还是十二万三吗?” “白跑就白跑吧,荤的吃多了,睡一宿素的也好。” “随便做点吃,a什么a,我们东北人不兴那套。” 针对第四句,他从怀里举起一团灰绒绒的长毛垂耳兔。 “我看比前两天好了不少,你还真别说,那医生开的眼药水挺管用。” 邦妮鼻子耸耸,安然得很。 二人吃着已经算是夜宵的晚饭,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饭后找了部很不怎样的商业片看。 配着两杯冰块啷啷的纯洋酒看完后,他们统一给出了“稀烂”的评价,又都表示改天该把第二部也找出来看了。 这时候,夜色深沉,差不多该睡觉了。 室友说睡素的也挺好,却其实他们一人在主卧,一人在沙发,压根睡不到一起去——不缠绵却睡在一张床上,两个人都会觉得别扭。 易木洗漱后回到主卧,居然失眠,睁眼到了三点还没有睡意,正考虑着要不要把沙发上熟睡的室友叫起来做做“运动”,就收到了下属的消息。 下属说,找到歌狮的内应了,是何典。 他只回了个“好”字,心里却挺高兴。 这下属是个好下属,聪明稳当有能力,且没有那些花花肠子。自然,年纪轻,识人不清,还得多多历练,但毕竟是一手带大的自家孩子,易木很想保他安稳度过这场风雨。 现在好了,有了替罪羊,总算他的好孩子能够多多少少免些罪过。 下属旋即发来几张照片和一段视频,易木一扬眉毛,本以为下属是随便找了个看不顺眼的背锅,让公司内部处分,没想到还真有罪证。 点开来看,罪证还挺清晰。 他语音吩咐了几句,在下属问怎么应对歌狮那边时,他只说他来想法子,明天和老总开会商量一下,争取下午就给歌狮回复。 而后,让下属回去休息,明天上班别迟到。 放下手机,他望着天花板琢磨法子,等琢磨得差不多,睡意也同样消失得差不多了。 睡不着,但明天还有场恶仗要打,不能不睡。 索性掀被起身,他走出房间,赤脚摸黑来到了沙发前。 …… 要么怎么说野马难驯呢,更何况是这样犷悍无匹的高头大马,纵使趁着还睡眼朦胧的时候骑上去,也很快就会丧失主导权。 最终,他这个骑马的反而嗓子涩哑,热汗涔涔,细腰被扣得严实,拼命扭着身子也逃不脱。 当然,等大战止息,一切都回归平静时,他的确是软绵绵睡了过去,以至于没听到身下喘息着的笑语。 “一天天的净扯淡,不是说好睡素的吗?” * 翌日清晨,他浑身清爽地从床上醒来,洗澡出来后,又有热汤面等候——室友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怎么不算一款男版的“佳人”。 吃过喝过,开车上班。 他也忘了具体从什么时候起,kap的绝大多数人都很怕见到他,仿佛他是阎王爷,一被叫到名字就要在生死簿上记一笔。殊不知,阎王爷同样没有和他们相处的兴趣,也腻烦了每天叫人进办公室,面对一张又一张的惶惑面孔。 这不就进来了一个。 不过沈子翎的状态还不错,顶多有些熬夜过后的憔悴,不愧是他昨天跟管理层力保的下属,很能稳住心态。 然而,第二个进来的何典显然不堪大用,见了二人,脸色瞬间惨白——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他们两位上司此刻对他而言,的的确确是掌管生死的阎王爷了。 何典刚进门就看到了监控画面,证据实在确凿,他索性什么都不辩驳,直接交待了事情来龙去脉。 交待到最后,他话音颤得不成样子,说都是andy,是他让我这样做的……他说不会出这么大的事故,他还给我留了合同,合同还有公章,你们、不,我们,我们可以去告他…… 易木招手要来了那份聘用合同,翻到最后一页,看到那鲜红的公章,溢出一声冷笑。 “假的。” “什、什么?” “这公章是假的,你拿着这东西往上告,他们反手就告你伪造公章。” 何典面目失色。 沈子翎站在易木身旁,见状想叹气,问:“还有没有别的证据?比如你们见面地点的监控,或者公司配发的手机号或工作邮箱?” 何典僵硬摇头:“每次……每次他都是约我在车里见面,没有监控,也没有通话记录……我从一开始就被……” “真蠢。” 易木打断了他,平淡又嫌弃地说。 “做出这种事来,蠢。已经做出这种事了,却连证据都不知道留,更是蠢得没边。kap瞎了眼,会招来你这种实习生。” 易木从不在事情定论前骂人,现在开口骂了,说明事情已经无可回寰,彻底死局。 何典无言,沈子翎脸上也有些讪讪,心知易木在含沙射影地训他。 然而他忽略了,易木训他,根本无需含沙射影。 易木旋即扭脸,坐在老板椅上抬头看他。 “你也不聪明,怎么教出这种实习生?当年……算了,我有的是时间骂你。何典,你过会儿去人事部一趟,办离职。然后再去趟法务部,看看他们打算怎么处理你。” 处理。何典在心里重复这两个字。处理,处理活鱼似的,好像在让他洗净了等待刀子。 “……我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理?” 问出这话时,他倒很冷静,昨晚吼也吼了,哭也哭了,现在事情成了定局,他想最后留些体面——在沈子翎面前,他总是近乎绝望地寻求着“体面”。 当易木和他陈述他可能要面临的后果——赔付几百万,跟公司签分期偿还协议书,对外承担故意毁坏财物罪,他均匀且麻木地发着抖,只在易木说完后,径直盯住了沈子翎。 “那他呢?我要被‘处理’,他呢?” “他?内部处分,扣年终奖,升职估计没戏了,不降职就算不错。” 易木含笑看向何典,不无嘲哂,“怎么样?你自掏几百万腰包给他买来的教训,还满意吗?” 何典愣住,转而目光怨毒地瞪着易木——以前他在易木面前连头都不敢抬,现在顾不上了,鱼死网破。 “你包庇他。他们没说错,就因为他爸是当官的,你就包庇他。” 易木原本不想废话,可抬腕看表,发现离会议时间还剩半个多小时,正好早上吃得饱,省去一顿午饭,时间充裕得很。 他起了玩兴,微微倾身,十指交叉在桌面。 “可不是我要包庇他,或者说,不止是我要包庇他。沈子翎做着最难最累的客策一体,工作能力又强,是公司舍不得他,宁肯赔钱也要保他。你呢?你对公司又有什么贡献?” “……他含着金汤匙出生,从小受到的教育,见过的世面,交往的人脉,哪是我这种……农村出来的穷孩子能比的?我们有这么不同的阶级,却要被所谓的‘公司’放在同一平台上比较能力,你不觉得很不公平吗?” 易木稍稍一顿,神情认真了些,但仍然带笑。 他松开表带,解开两手袖扣,抬腕抖落了下,府绸衬衫的袖子滑下去,露出白皙瘦削的手臂,以及手臂上常年不见天日的几道疤痕。 他毫不羞惭,数勋章般,从容数着或深或浅的陈年疤痕。 小臂几道,是小时候割猪草的划伤;手背几块,是冬天打水洗衣服的冻疮;微微变形的指甲,略显粗糙的关节,以及腕处一道深红的刀疤。 “你想比,那我来和你比。我职位比沈子翎高,而且是在他那个年纪就比他高了。至于阶级,我看过你的档案,你来自邳县的村子,是吧?我出生在凉山,不是凉山县,是凉山村,我从小就没吃饱过,走山路上学,回来还得帮家里干农活,小小年纪弄了一手的伤。我和你,怎么也算同一个阶级了吧。但我在你这个岁数,已经靠创意拿了戛纳广告奖。你呢?” 何典错愕,目光在易木的脸和手上不断切换,仿佛这双伤痕累累的手,无论如何没法和眼前位高权重的上司对上号。 良久,他咬牙轻声问:“那你不怨吗?你还能把他当学生带,看着他这种人在你面前晃悠,你不嫉妒吗?难道不会恨吗?” 易木戴好手表,又慢慢系着袖扣:“我嫉妒他干嘛,又恨他干嘛,这天底下有钱人那么多,我看到一个就嫉妒一个,还活不活了?况且,人各有命,我的命不是他导致的,我为什么要跟他过不去。” “人各有命……你的意思是,你认命了?” “我要是认命,那恐怕现在还在山里割草。我是怨命,但不认命,所以我拼了命地学,考到了大城市,上了好学校,进了kap,一路爬到如今的位置。你不也是吗?进kap不容易,你能进来,至少说明你在你们专业的排名非常靠前,四年奖学金也没少拿。我们很少招本科生,你是为数不多的一位。” 第108章 何典怔怔的,半晌涩声说:“我努力了,我是命不好。” 易木系好袖子,往后一靠:“你是怨命,恨命,又认命。你说你命不好,要我说,你的命不知比我好多少倍。你知道,我之所以会护着沈子翎,是因为他是我一手带大的实习生。” “我知道。” “嗯,那我说点儿你不知道的。前段时间你晚上偷偷留宿公司,被你同期告给了领导。前些年也有人晚上在公司住,结果半夜偷偷用微波炉,导致起火,闹得很大,所以领导很忌讳这种事。领导听了这事,要处分你,还要扣工资,是沈子翎帮你压下来,还替你交了钱——这件事,你恐怕不知道吧?” 何典睁大了眼睛,看向沈子翎,喃喃怎么可能。 沈子翎,然而,并没有看向他,而是垂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老板椅晃晃悠悠,易木随之悠悠道:“所以说,你的命比我好。不过你只顾着恨了,连脑子都恨没了。确实,沈子翎是含着金汤匙的人,我是得努力才能上桌吃饭的人,而你是吃不到饭就要掀桌子的人。你也不想想,大家都在一张桌上吃饭,这桌子又根深蒂固,喂饱了不知多少人,你以为自己在和沈子翎较劲,其实你是在和桌子较劲。这又是何必?一进公司就有这么好的前辈带着你,甚至还带你进歌狮组。如果你就这样转正,踏踏实实工作几年,还愁上不了桌吗?” 易木笑笑:“不对,你以前是不愁,但以后,可有你愁的了。” 何典没了动静,纸人似的扎在地上,飘飘忽忽,摇摇欲坠。 过了片刻,他抬头,眼里泪水丰盈,嘴角却在笑。 原来charlie对他是真的好,至少曾经,是真的好。 他先前不信,总怀疑那好里带着轻蔑,现在印证了那份好的纯粹,可那份珍贵的好心已经被他亲手摔碎在了地上。 他想,自己对charlie,真应了那句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高考考了这句,所幸他背得熟,可谁知当年悉数填上的字句,得到今天才总算参透。 以刻、骨、铭、心的方式。 他颤声说。 “charlie,对不起,还有,这段时间……真的谢谢你。” 沈子翎恍若未闻,直到他出门,都没有看他一眼。 何典走后,易木再度抬腕看表,时间剩得不多,勉强够他再骂个沈子翎。 可沈子翎在他开口前就诚恳低头请了罪。 诚恳也不行,该骂还得骂。 一条条细数了工作疏忽,叱责了工作态度,最后回归到前辈与后辈的身份时,话题落脚点还是何典。 易木不委婉,他发现沈子翎聪明的时候很聪明,笨起来也能笨得气人,有些话跟他委婉不来。 他直言:“你看人的眼光真不行,甚至很差劲,为人处事的方式也有待改进。以前那些人就不说了,就说何典。你先是出于同情带了他,把他招进家里,结果他看上了你男朋友——没错,你们在ktv的事,我也知道了。不得不说,我很后悔没去看热闹。闹开了后,居然觉得他能公私分明,没有立刻把他撵出歌狮组,导致他又酿下大错,害我们损失了,现在还不好说,保守估计有上百万。” “沈子翎,如果到了现在,你还坚定地认为自己没错,自己只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那只能说明你和他一样,都蠢得救不回来。” 沈子翎蔫着脑袋:“对不起,woody,我知道错了,真的。” “你知道错了,那你知道怎么改错吗?下次再有这种事发生,我不会再保你,也很难保得住你了。” 沈子翎不言不语,脸上有难得一见的沮丧。 易木于心不忍,叹了口气:“你父亲是当官的,那应该教过你,贪官难做,清官更难做。坏人难当,好人更难当。你不愿意当坏人,那就有选择地当个好人。不要觉得做好了工作就万事大吉,更不要见谁信谁,不管对谁都多留个心眼,记住这世上没那么多人值得你信。” 沈子翎点头,苦笑着揶揄:“像上了节成人大学的社会课。以前的老师只是教我好人有好报,倒没提过,坏报也不少。” 他望向易木,神情恳切近乎郑重:“woody,谢谢你,这么多年从没有嫌弃过我,教了我很多事情。” 会议时间将近,易木起身活动了下脖子,问:“谢得那么突然,是因为刚才何典说的金汤匙?” 沈子翎迟疑一下,终究不遮掩,点了点头。 易木唉了一声,无奈笑着:“你还记不记得,你和cherry刚进公司那会儿,陪我熬过一次大夜?” 沈子翎说不记得。 “你不记得也正常,不过我还记得,而且记得很清楚。那年我们刚谈下潘提玛,我第一次当项目组长,还是个空降的组长,手下管着一帮混日子的老油条,谁都不听我的,还明里暗里给我使绊子。有次潘提玛临时跟我说方案insight(洞察)不好,明早就要reframe(重新建构)的版本,我谁都使唤不动,只能自己加班。关键时刻,是你和cherry,两个刚毕业的实习生,留下来陪我熬了一宿。” 沈子翎不好意思地笑笑:“那我们帮上忙了吗?” “完全没有。” “……对不起。” “这有什么?你们什么都不懂,却还跟在旁边陪我着急,又傻又好笑。我在公司熬过不少通宵,那是唯一一次,唯一一次,我不怕第二天到来。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不偏袒你们,又要偏袒谁?” 易木对着门口的镜子,稍微理了理领子,笑说:“至于那什么金汤匙,你完全不用在意。况且,我了解你的过去,知道你那金汤匙也不好含,有时候也挺烫嘴。” 会议持续了一下午,又臭又长,这边妥协,那边威胁,明枪暗箭,绵里藏针,终于散会时,已经到了收拾收拾可以下班的点了。 易木拐过弯,一进办公室就沉下了脸,一半是气得,一半是累得。 他给室友打了个电话,让他今晚过来。 室友那头很嘈杂,背景有叫号的广播声,似乎是在医院。 “你现在心情好了?” “不好,很烂。” “那怎么还有闲心找我?” 他们的对话,很容易会拐向下三路,于是易木即使在办公室也没开免提,脸颊与肩头夹着手机,轻笑道。 “泄/欲怎么不算一种泄愤呢?早点来,别让我等。” * 易木和室友相亲相爱时,沈子翎再次来到了省医院,今天是沈铮出院的日子,他要来帮忙。 他一路上都在思索补救措施,会议的结果已经有人给他透了底,歌狮再度狮子大开口,一口就要啃掉他们好大一笔报价。 这种情况,即使易木能保,他也不能无所作为地等着易木来保他。 琢磨得太入神,他在医院楼下被人连喊了三声也没发觉,还是对方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如梦初醒地回头。 看清来人,他困惑道:“你怎么来了?” 陈林松无辜道:“我给你发消息了,你没看到吗?” 沈子翎愣了一下,想起陈林松确实发了消息,说要过来看看沈叔叔,他也确实看到了,只是忘掉了。 来就来吧,反正是来找他爸,不是来找他。 二人一起上楼,陈林松说起歌狮前两天的彩排事故,沈子翎倒不惊讶于他的知情——陈林松认识不少kap的人,有人给他提了一嘴也不意外。 他惊讶的,是陈林松随后送上的及时雨。 “正好,我之前认识的一家做快消连锁的产品经理到云州了,我知道他们最近有广告需求,要么我帮你牵个线,你试试能不能谈下这个单子,将功补过?” 第68章 new boy——十二 几乎没怎么犹豫,沈子翎就予以了拒绝。 他的确是要将功补过,但得是用自己的功来补自己的过。 他实在没有抢人功劳的爱好,所以刚才在kap,他同样拒绝了易木提供给他的潘提玛下季度跨界营销活动——易木已经帮了他很多,他不能厚颜到再占人家的功来填他的过。 他更没有要平白欠人情的意思,尤其这人情还来自于他的前任。 陈林松经见得多,即使没接触过广告行业,也能大致猜到歌狮事件的严重性,故而当沈子翎干脆回绝时,他第一反应是叹气,心想这清高的犟脾气又上来了。 他们在医院楼下相遇,直到病房前,陈林松都在劝他接受这份好意。 沈子翎拒绝到最后,已经有些不耐烦,半笑半恼停在了病房门口,说你不是来看望我爸的吗,怎么揪着我这点儿事说个没完没了了? 陈林松同样无奈得快要无语,说如果你觉得我是为了和你复合才要帮你,那真是大可不必,我纯粹是没法眼睁睁看着沈叔叔的儿子吃完了哑巴亏,还要继续装哑巴,说不定装到连工作都丢了。你还年轻,刚毕业就进了kap,一路顺风顺水走过来,你不知道现在外面形势难到什么样子,你这件事被谁添油加醋往上面一捅,即使这次不丢工作,下次也难保会…… 第109章 “好了,”沈子翎打断他,“我知道你是好心,但不需要就是不需要,别浪费口舌了。” 听得陈林松连连摇头,往上捋了把头发,单手叉腰瞟向病房内,忽然问。 “你不同意,不会是因为不想让你的男朋友吃醋吧?” 沈子翎一怔,下意识也往屋内看去——卫岚刚下班就来了,此刻坐在床尾的小凳子上,前头是下了一半的棋盘,对面是沈铮。可他下得心不在焉,因为已经注意到了门口的二人。 不言不动,不过是他在强作镇定。 陈林松一看沈子翎这反应,就什么都明白了,一时荒谬得想笑:“反正他就在里面,要不然你去问问他的意见。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就考虑考虑我的提议。如果他介意,那就算了。” 似乎有一秒的沉默,沈子翎还没说话,病房内传来清脆落子声,旋即是沈铮的笑声,说小卫,这招啊,叫“拔簧马”,车借马位,抽将破防。你输啦。 卫岚专心表演着专心,此刻微微垂着脑袋,仿佛笑了两声,低声说,叔叔太有经验了,我下不过您。 沈铮收拾着床上棋盘,笑道,哎,你还年轻,输了一局不算什么,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赢回来就是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不留着棋盘在,也不怕没棋下么?行了,不玩了,我下楼一趟。 卫岚起身,帮忙收拾,说我陪您下去,找刘医生是不是? 病房里的棋局了结,病房外的沈子翎也给出答案。 “这和卫岚没关系,我自己的工作,自己能做决定。卫岚管不了,你,一个外人,当然更管不了。” 话赶话到了这里,陈林松也不再坚持,随他便吧。 沈铮出来,见到陈林松,笑着点一点头,让他在屋里等会儿。转而问沈子翎吃没吃过饭,没吃就等会儿回家吃,你妈妈煲了你爱喝的汤,正好小卫还没吃过我做的辣椒炒肉。这孩子心眼太实诚了,天天点卯似的过来,辛辛苦苦照顾了我这么久,我这出院了,怎么也得给他露一手不是。 说罢,他又对陈林松笑了一下,而后带小儿子似的,带着卫岚走了。 陈林松听了这席话,脸上不表,心头讪讪,依言进病房等着了。 沈子翎本想跟二人下楼去,却恰好进了通电话,就到走廊接电话去了。 * 沈子翎在走廊待了好一会儿,不光接电话,也一通通地往外打电话。 打给他之前合作过的、曾经有机会合作的甲方,问他们最近是否有广告需求,兴许能够私下拉来一单,多多少少将功补过。 然而甲方就是甲方,纵使他业内风评好得很,可十好几通电话打出去,几十条消息发出去,真正肯理会他的人很少,有心帮忙的更是没有。 就在沈子翎双手撑住窗台,望外头阴云密布,心里愁云惨淡时,他的手机又响了。 他接起来,这次对面并非官话套话车轱辘话,而是开门见山,说charlie是吧,我是jeff的助理,他收到了你的消息,让我联系你。嗯,请问你什么时候方便呢,具体事情我们还是拉个小会说吧。 错愕之下,沈子翎立刻说随时可以,现在就可以,看你们什么时候方便。 会议时间最终定在半小时后。 走廊毕竟人来人往,楼道信号不佳,正值饭点,食堂更是嘈杂,沈子翎就跟沈铮打了个招呼,到医院外围找了家相对安静的小炒店,坐进角落,点了份炒饭打包,打算在这里接电话。 原本想找咖啡店,但哪有人在医院旁边喝咖啡,只好作罢。 jeff——也就是bon bon的首席设计师,曾经在沈子翎为歌狮项目而暂时离开时,为难过他好一场。 可同样是现在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认真回应他的甲方。 视频会议,助理提前几分钟给沈子翎发了会议号,他反正没事做,就先进去等着了。 明明规模宏大的会议参与过不少,上前汇报的时候更不少,可现在面对空荡荡的线上会议室,他难得紧张,口焦得不停喝水。 事关他的前途,不能不紧张,况且jeff盛气凌人,平时已经够难说话了,现在知道他有求而来,那张嘴巴不知道得坏成什么样子。 再加上夸张的美式发音和腊肠彩虹细围巾…… 沈子翎沉着眉毛,咽下茶水,又倒了一杯。 助理先来,广告圈四面漏风,不过一天,歌狮和kap的龃龉就已经风风雨雨,满城皆知,助理也明白沈子翎此举的意图,还宽慰了他好几句。 又添说,对了,jeff最近不在公司,回家过节去了,所以他那边可能有点吵,你别介意。 沈子翎说好,没事,我现在也是在外面店里。 上次见面时,jeff为了给下马威,足足迟到了一两个小时,这次倒准时准点。 视频接入,助理早有预料,就提前憋笑别开了脸,沈子翎则毫无预料,直面冲击,眼睛睁大片刻,他噗嗤笑了出来。 jeff,套深蓝珊瑚绒睡衣,戴毛线帽,素面朝天鸡窝头,甚至有点儿胡子拉碴的bon bon门面jeff,出现在他的手机里。 背景还有鸡鸭叫,小孩闹,拖拉机嗡鸣。 jeff扁着嘴巴,神情还是那个神情,活脱脱个mean gay,可兴许因为在家里,一开嗓居然声音低沉,看来跟着精致卷发一起变直的,还有性取向。 “再笑,你就等着女娲来补你这个窟窿吧。” 沈子翎本来挺紧张,被这一闹,也紧张不起来了,笑着双手合十,抵额头拜拜。 “错了错了,还是得您来补,女……不,男娲。” jeff哼一声,照例损了他两句,无外乎是骂歌狮抠搜不好,嘲沈子翎眼光不行。 说得倒也不假,沈子翎统统认下。 或许是看沈子翎态度良好,又或许是不想以这副模样现身太久,jeff很快进入正题,三言两语交涉下,将bon bon冬季的新品秀场捧出来,正式交给了他。 又一次线下活动,又一次布展。 沈子翎刚搞砸一个,没想到向来高标准严要求的jeff会愿意给他另一个,不由心虚又感动。 没明说,但jeff懂他的顾虑,又是一哼,说我们可不是歌狮,净玩那些见不得人的套路。我们不挖坑,自然也不担心你会踩坑。反正我把项目给你,你做好分内工作就行,其他的不用操心。 沈子翎笑着点头,说谢谢你的信任,这回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jeff眼风一飞,面露得意,抱着手臂凑近了屏幕,打量了沈子翎一会儿,又靠了回去。 他说,这不算什么帮忙,毕竟我这么通情达理的甲方难找,你这样任劳任怨还长得好看的乙方也不多。乙方,专指你,不是kap,虽然我是甲方,但在别处也当乙方,同为乙方,我对kap这种无底线让利的行为也真是……哼。总之,我私下把项目给你,你就做好被我们当驴使的准备吧——当然,给我们工作前,你先把状态找回来,看你黑眼圈重得不行,都显得没以前那么tasty了。就这样,peace out。 不等二人回话,jeff就退出了会议室。 助理见怪不怪,代为解释,说他的意思是我们顶多算互惠互利,让你不要有心理压力。 沈子翎说我明白,无论如何,还是要多谢你们。谢谢。 助理看帅哥憔悴得可怜,就多透了点儿底,提起前几年bon bon受市场冲击,秋季新品滞销,库存积压到了七十五。新品牌,尤其服装品牌,库存就是命门,最岌岌可危的时候,是早已结束合作了的沈子翎主动给他们提供了好几套备选方案,最终让他们度过了难关。 助理笑说,所以要说帮忙,那也是你先帮了我们的忙,我们不过是报答罢了。jeff这人,是挺挑剔,不过也不是瞎挑剔。他眼光好,不光挑衣服的眼光好,挑人的眼光也好,不管是挑为他工作的人,还是挑与他工作的人,都一挑一个准,从不出错。他说信任你,那我们bon bon上下都无条件信任你,相信你一定能为我们带来更好的绩效。 挂断视频后,打包的炒饭也来了,沈子翎拎着炒饭却没立刻起身。 他回想着jeff和助理方才的话,除却劫后余生的庆幸,还有一些羡慕,羡慕同工龄的jeff能在bon bon具备如此的话语权,想来那季度中休假回家的背后,是公司带给他的自信和安全感。 而他自己,却是为歌狮加班加点了好几个月,这两天又为了一场无妄之灾,熬夜通宵,辗转不能成眠。 及至刚才,他还在为了这事拼命忙活。 换来什么呢? 不过是不被辞退,勉强留任罢了。 他苦笑了声,心知也赖不到谁,索性全赖自己识人不清,时运不济好了。 沈子翎拎着打包袋起身,正打算回去,在门口却遇见个熟人。 不过,这人肯定是和他上司易木更“熟”就是了。 老宋见他,也挺惊讶,笑着一挑眉毛。 “嘿,你说巧不巧,我刚在医院遇见你们家卫岚。” 第110章 第69章 new boy——十三 老宋和卫岚的偶遇发生在半个多小时前。 当时卫岚和沈铮走出电梯,恰好遇到在等电梯的老宋,两边都有事要做,匆匆打了个招呼就别过。 再次遇见是在三楼的心内科诊室外,沈铮在里面和刘医生沟通病情,卫岚在外面玩着手机等待,又撞见了同样无所事事在等的老宋。 刚才问老宋怎么到医院来了,他只说陪朋友,现在卫岚细问,他也细说,说是陪弥勒来的。 卫岚吓了一跳:“弥勒怎么了?” “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最近老是胸疼心口疼,过来查查。” “只是这样?以前他关节炎疼得下不了地都拖着不肯去医院,讳疾忌医得不得了,现在会因为心脏不舒服就主动来医院?” 老宋乐了,瞟他:“哎哟,还挺敏锐,这谈了对象就是不一样,侦察能力都上来了。实话告诉你,是我逼他来的。哎,不逼不行,这半老头子也四十多快五十了,还天天折腾夜钓,通宵跟人家斗地主打麻将,当自己十八大小伙子呢。前天早上五点多回来,刚想睡觉就犯了心绞痛,还是旁边人听到动静,打的120送急诊。” 卫岚自比,认为应该没有哪个十八岁大小伙子会热衷于夜钓斗地主和打麻将。 “然后呢?” “然后,急诊也没说什么,就说心血管狭窄,但不至于堵塞,让有空再过来详细检查,打了几针就让他回去了。” “他回去后就装没事人了吧?” “可不是么!要不是别人给我说,我都不知道这事。你说这半老头子,平时净知道哇哇啦啦啰嗦别人,这轮到自己的事了,瞒得跟银行卡密码似的。” “你给他劝来的?” “何止,简直就是绑来的。” “能来就行,检查结果出来没有?” “喏。” 老宋将手里几张报告单递过去,卫岚接了仔细浏览,看完皱着眉毛又翻一遍。 “这几张看着是没什么问题,不过他这情况不应该还要做个冠脉造影吗?” 老宋愈发要乐:“那个什么造影的结果刚出来,他现在在医生电脑上看呢,我也瞅了一眼,没什么事。你这……不愧是陪老丈人住过院的,小词儿拽得一套一套,乍一看跟个人似的。” 卫岚又气又笑:“你骂我夸我呢?不过,你之前说得对,这种事还真是一回生二回熟。下次你进医院,我保证给你照顾得明明白白。” “你这才是,咒我啊?再说了,我就是进医院也受不到你的照顾,个小没良心的,有了媳妇忘了娘,在男朋友家住得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也不知道回青旅看看我们,上次回来还是找我借钱!我要是躺医院里了,恐怕躺到出院都见不到你人影。” 老宋往诊室一撇脑袋:“同理,要等你发现这事,陪弥勒检查,他早都发病撅过去了。” 一席话连玩笑带教训,听得卫岚噎住,悻悻没了话说。 老宋也是心软,本想借机让卫岚谈恋爱别谈得忘乎所以,可看到这丧气模样,又不由得找补。 “哎,不过也好,搬到人家去,省得我们还得守着给你做一天三顿饭,不对,一天五顿。” 卫岚勉强一笑:“现在我也会做饭了,改天我回去给你们做一顿。” “行啊,学成归来,尝尝你的手艺。” 就在这时,机械女声叫号,让下一位患者进诊室。 他们目光随人动,看门开门关,老宋想起什么,胳膊肘捅咕卫岚一下。 “刚才和你一起的那位,是你老丈人吧?” 戏谑太多次,卫岚已经潜移默化接受了这个称谓,点头说是。 老宋声势夸张:“果然啊。好个堂堂一表,凛凛一躯,看着就不一般。瞧你老丈人这架势,少说得是个厅级干部吧?住哪个病房?” 卫岚报了病房号,老宋回想了下,说。 “那不是单人病房啊。厅级干部能低调得起来,是不是退休了?” 卫岚眼神狐疑,难掩讶异:“……这都能看出来?你怎么这么人精。” “这个么,兔子当多了能成兔子精,人当多了,当然也能成人精。” “……兔子?什么兔子?怎么突然提起兔子了?” 老宋两手比了个兔耳朵,指头弯弯:“就兔子啊,俩耳朵的那种。我以前以为兔子可笨了,真正养了后才发现,我去,表面文文静静,实际上野得不得了,还聪明——都不是聪明了,是狡猾!” “你什么时候养的兔子?养来吃的?” “啧,”老宋照他背上来了一巴掌,“天天就想着吃,我养的那是宠物兔!金贵着呢!我吃了你都不可能吃它!” “……哦。那你养哪儿了?青旅小院?” “养朋友家了。不是,关你什么事,问这么多干嘛?” 卫岚无语,心说不是你莫名其妙提起来的么。 “总之,我的意思是,兔子当多了,很狡猾,人当多了,当然也会变得很油滑。不过,我再怎么样,也比不过你老丈人。就他那规格的干部,见过的鬼比咱俩见过的人加起来都多。那眼睛就跟x光似的,照你身上一扫,你肚里有多少油水全看得一清二楚。” 卫岚眨眨眼:“这么玄乎?” 相处数天,他只觉得沈铮脾气不错,嗓音自带新闻联播主持人腔调,打牌下棋时很较真,有时候像个老小孩。 至于x光……他倒从没有被连皮带骨全看穿的感觉。 “是啊。你不懂,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观察你是不会让你察觉的。可能你觉得你俩刚认识,但其实人家连你爸妈工作单位都要猜出来了,表面装傻,心里门儿清。在这种老油条面前,咱俩连面疙瘩都不算,所以我劝你平时最好老实点,别在你老丈人面前耍花腔——也是,有这种高手当爹,难怪你哥会那么……傻不拉几的好听说法是什么?哦对,天真无邪。” 卫岚张嘴,想替他哥辩驳几句,又觉得老宋说得也没错。 他哥有时候是有点儿傻,温室花朵,终日被阳光晒得枝叶舒展,花瓣饱满,总会有些不知愁为何物的滋润感。 卫岚就是喜欢他哥这副模样,他愿意做爱人雨天的伞,晴天的养料,无聊时候的花樽。可他偏偏处于一无所有的年纪,而养育一朵花,又是多么多么难…… 想起沈子翎最近的劳碌奔波,再想起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无能为力——不,不只是无能为力,陈林松刚才要给他提供合作机会,而他为了自己拒绝了,不是吗? 那就不是无能为力了,更可恨,自己是在拖沈子翎的后腿。 养不活的花还要死死霸住他,终有一天,这花会在自己手心里枯萎到死吧? 卫岚面无表情地坐着,那种感觉又来了,莫大的空虚填补着他,好像他四肢百骸都被虫子密密仄仄啃食干净,风一吹过,浑身酸软,他觉得自己是颗被蛀空了的牙。 无能为力,也,无路可退。 身子忽然晃了晃,是老宋揽着他摇撼两下,笑着转移话题。 “对了,那礼物你哥喜不喜欢?” 卫岚回神:“喜欢。他当时特别开心。” “对嘛,既然他开心了,那你也开心点儿。” 卫岚一怔,慢慢看向他。 “我看起来……很不开心吗?” 老宋离他很近,一看之下,他从那双深不见底的棕褐色眼睛里看到一丝忧虑。 忧虑转瞬即逝,老宋嬉笑着说。 “问我干嘛?我可看不出来。问你自己,这段时间,你过得开心吗?” 良久,卫岚扯谎般,扯出一个笑。 “我和最喜欢的人住在一起,还养了只大狗。我每天都在变得更了解他,每天都能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每天都能做饭给他吃,每天都可以接他下班……” “我没问这些,”老宋说,“我只是问,你开心吗?” “……我开心,我很开心。” 应该开心的,否则这一切,他拼尽全力争来抢来的、梦寐以求的这一切……不就显得太可笑了吗? 不就太不负责了吗? * 弥勒和沈铮差不多前后脚出来,二人都没什么大碍,就连回去疗养的方法都差不多。 沈铮看出他们三人有话要说,就表示自己楼上还有客人在等,先回病房了。 卫岚自然知道他口中的“客人”是谁,纵使是听起来就颇有距离感的称呼,也依然令他心里别扭了一下。 不过三人好久没聚,这点别扭在热络聊天中很快消散殆尽。 聊了二十来分钟,卫岚以为沈子翎还在楼上,不愿意让他和陈林松有太多见面聊天的机会,就也上楼去了。 走前,他说改天回青旅做饭给他们吃,随便点菜,他现在什么都能做。 获得二位老大哥的欣慰笑语,连声说好,等着你了。 卫岚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弥勒久久地望,最末收回目光,有些苦涩地笑叹道。 第111章 “我看啊,嫁出去的儿子,泼出去的水。小鸟拍拍翅膀就飞走了,我们这些老鸟,也就只能在窝里等着他们什么时候回巢看看了。” 老宋牙碜似的,嘶道,“谁跟你是老鸟?” 弥勒溜他一眼:“也对,你也是个不着家的鸟玩意儿,一天天不知道在哪儿鬼混。” “行了行了,老鸟同志,还是说卫岚吧,别往我身上拐。” “行,那你看卫岚最近怎么样?跟他的,嗯,男朋友,关系还好吧?” “你是希望他们关系好还是不好啊?” “我么,我肯定希望他们能分开,越早越好,省得打断骨头连着筋,弄得两个人都受伤害。” “哦,问您高见?” “这段关系太仓促了,那位小沈刚结束一段长期感情,很难说他对卫岚是不是存在着一种找替代的心理。至于卫岚,他身上更是缠着一堆事没处理,没法一身轻松地投入到感情中去。两个人离心是早晚的事,注定没法走远。不过呢,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还是让他们自己慢慢醒悟吧,我们不好跟着掺和的。” 弥勒背着手,问道。 “所以,他们现在究竟如何了?” 老宋如实作答。 “如您老所愿,男朋友那边我不清楚,不过卫岚这边,就跟一串拼命运行的错误代码似的,悲惨得不得了。” 弥勒脸上没见笑意,又是重重一叹:“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带卫岚来云州,真是……算了,不说这些了,我们走吧,我一到医院就浑身难受,没病也要弄出病了。” 二人下楼找车,正好到饭点,老宋说这门口有家小炒不错,要么下来吃一顿?我看这天快下雨了,回小院也不好做饭。 弥勒犹豫了下,说行,不过还是打包吧,我在医院附近吃不下东西。 老宋往日嘴很损,听了这话,肯定得嘀咕弥勒年纪越大越难伺候,可这次意外地没说什么,停车路旁,让弥勒在车里等着,而后自己下去买饭。 刚进店,就遇到了沈子翎。 * 老宋健谈,一句“我刚在医院遇见你们家卫岚”作为开场白后,话题很顺滑地往下溜去。 “说到卫岚,你最近跟卫岚怎么样?” 沈子翎笑吟吟的:“挺好的,最近我工作忙,他一直在帮我照顾家里,还帮我把我爸都哄开心了。我爸妈现在可喜欢他了,见人就夸,跟又养了个小儿子似的。” “那是,他向来挺会和中老年人相处的——毕竟之前天天跟弥勒这个半老头子待一起。我都不知道你最近工作忙,带得卫岚也一起忙得团团转,我跟弥勒都以为这小子是没良心,不知道回来看我俩呢。” “最近就闲下来了,改天我和他一起回去,刚好请你们吃顿饭。” “要请也是我们先请你,谢谢你把这小祖宗从我们这儿接走,你是不知道——不对,你跟他住那么久,应该知道了,这祖宗一天要吃五顿。要不是看在他大老远从家里跑出来,风餐露宿,可怜巴巴的,我才不供他。” “卫岚之前是过得挺苦的,别说五顿了,我看他就是每天吃七顿,你们也会照供不误。” “一天七顿,那还是留给他亲爹亲妈供着吧。而且他以前过得也不苦啊,要不是他非作妖跑出来,那连路上这点儿苦都没有。” 沈子翎眉头一蹙,觉得这话太失偏颇,一点儿同情心都没有。但想到老宋本来就荒腔走调没个定准,说出什么话都不奇怪,也就没有反驳,转而问。 “对了,他之前是不是找你借过钱?” 老宋装傻充愣,问什么钱,可惜沈子翎挑明了说,是卫岚前段时间送了台价格昂贵的相机,说是自己攒的钱,但他估计是借的。卫岚身边的亲近朋友不太多,他不会找乐队的人借,不想让钱和音乐互相掺和,应该也不会找弥勒,因为不想被弥勒唠叨。相形之下,最符合借钱条件的就是老宋。 虽然,他的确怀疑老宋能不能一下子掏出三万块来。 老宋装傻不成,干笑两声,心说你的侦察能力也不赖。 见他默认,沈子翎掏出手机,说要替卫岚先还了。总共借了三万整是吧? 老宋两手揣兜,啧嘴:“我不要。” 沈子翎笑道:“你白给他了?” “……做梦呢?我是不要你给的。” “为什么?” “他找我借的钱,要是你现在还我,那他之后再找我还钱,我是收还是不收?” 沈子翎吃惊:“这你要是还收,就有点不要脸了吧。” 老宋平淡道:“是吧,我也这么觉得。那我要怎么跟他说?你哥已经帮你把钱还过了?你是他对象,又不是亲哥,更不是亲爹。卫岚借钱买礼物,这做法确实不好,但人家高高兴兴给你送礼物,你总得让人家送得有头有尾,心安理得吧。” “那……”沈子翎斟酌,“也好办,他给你钱,你再还我就行。” 老宋别开了头,不耐烦道:“真不要。我知道你的意思,想减轻他的心理压力是吧?但他既然跟我借了,就要有胆量承受压力,他这些年就是过得太顺了,才会一开口就是三万块,压根对钱就没概念。他只有自己老老实实打工,一分一毛省钱来还,还个半年一年的,下次才能知道钱不好借,才能有点儿敬畏心。否则,这次还是管我借的,下次要是借网贷去了呢?至少他现在还有容错,那就在他还有容错的时候,多错几次吧。” 顿了顿,他为了安慰沈子翎,又说。 “不过,你也别太担心,他跟那种真出来混社会的孩子到底不一样。真没办法了,大不了往后一退,有爸妈兜底呢。” 沈子翎不解其意,听老宋再三提起卫岚那对“人面兽心”的不合格父母,不快道。 “那种爸妈,能给他兜什么底,别说三万了,恐怕连三百都不愿意出吧。” 老宋摇头一嗤:“扯呢,他爸妈想儿子都快想疯了,别说三万块,只要儿子能回家,三十万都不在话下。” “怎么可能?那种虐待孩子的爸妈?” “虐……”老宋震惊,维持着手插口袋的姿势,往前倾了倾身子,“虐待?他爸妈?虐待他?卫岚?虐待?” 沈子翎莫名心虚,嘴唇嚅动了下,第一下没声,第二下才有声。 “不对吗?他们家条件很差,他爸妈从小对他又打又骂,不是吗?” “他爸妈俩大学教授,发表过的论文摞起来比我人都高,卫岚都叛逆成那样了,他们都能忍着不动他一根手指头。这么多年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过最差的事就是改了卫岚的志愿,但卫岚不也离家出走一年了吗?你知不知道,离家出走的时候,光卫岚脚上那双鞋,就是四千多的科比联名?就这家庭条件,哪来的虐待?你认识的卫岚,和我们认识的卫岚是同一个人吗?你真知道卫岚是谁吗?” 沈子翎僵在地上,一动不动,心头突跳,神情却是空白的,仿佛一座忘记画上面容的木雕泥塑。 一段话中出现了那么多个“卫岚”,他听着这个熟悉名字,却觉出了前所未有的陌生。 老宋问得没错啊,他认识的卫岚,和他们认识的卫岚是同一个人吗? 卫岚……到底是谁呢? 老宋见他这个样子,总算意识到了什么。 意识到的一瞬间,他在心里把卫岚翻来覆去骂了个遍,不光是骂,还连锤带踹。 他咽了一下,小心翼翼道:“……卫岚……没和你说过这些啊?” 沈子翎没看他,目光直挺挺锥在地上,半晌问道。 “你刚才说……他爸妈一直在找他?” “这……我也不太了解,你问卫岚去呗。” “问他?”沈子翎缓缓眨眼,溢出一声冷笑,“他从最开始就在骗我,我还有问他的必要吗?你告诉我,他爸妈是不是一直在找他?” “……嗯。” “他是因为被改了志愿才离家出走?” “对。” “出走一年多了?” “是。” “他从始至终,就没想过回家去解决问题?” “……我不知道。” “也不用问,他既然现在瞒着我,说明是想一逃到底了。什么样的人会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事情……哦,对,小孩子。” 分明是日日沉溺其中的甜蜜恋情,可仿佛此刻才显出真面目。 沈子翎几乎惨笑,自顾自喃喃。 “……我谈了个十八岁的小孩子。” 一声惊雷响在天边,窗玻璃啪嗒啪嗒,旋即彻底雨下。 这满天乌云憋闷了许多天,也是时候有一场一了百了的大雨了。 * 老宋拎着打包的饭菜上车,两步路的距离,已经被淋得头脸透湿。 他讪讪的,神情比头脸更湿漉漉。 他怎么看不出二人的关系早有隐患,只等一个火星,只是没想到,命运把他带进这家小炒店,原来是当火药引线来了。 第112章 弥勒问他怎么去了这么久,干嘛去了? 老宋想起弥勒那“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言论,苦相道。 “……拆庙去了。” 第70章 秋分——一 雨滴何止落下来,根本就是打下来,劈里啪啦砸在车皮上,让他们仿佛置身于一只吵闹的镀锡罐头里。 车内倒是既闷又静,只有雨刮器嚓嚓在动。 等第二个红绿灯时,老宋忽然想起什么,一手扶方向盘,一手掏出手机拨号,说得给卫岚提前通个气。 弥勒不拦,只是问,你打算怎么跟他说? 号码拨出去,滴滴嘟嘟等待响应。 老宋神情迟疑,说没想好,反正让他老实点儿,坦白从宽,别在他哥跟前作死。 弥勒心情复杂,叹气转向车窗外,说也只能这样了。这孩子……刚才在楼上聊的那几句,你有没有觉得他变了?以前只是叛逆,现在怎么连这种谎都撒…… 老宋不语,食指焦躁地叩着方向盘,等着电话接通。 十数秒后,却是…… “……打不通。” * “打不通。” 沈铮放下手机,纳罕道。 “这孩子,明明刚给我发过微信问要不要带几道凉菜,怎么眨眼的功夫,电话就不通了。” 外头天色晦朔,雨水淋漓,窗玻璃濛濛起了层薄雾,病房里亮得让人不舒服,宛如一只明晃晃的白炽灯泡。 陈林松坐在床边凳子上,停了削苹果的动作,作势起身:“说不定是雨太大,被困住了。我去给他接回来吧。” 沈铮站在窗边,张望着雨势,头也不回地做了个下摁的手势。 “不用,大小伙子,这两步路淋点也没什么。况且,要去也不能你去,让小卫去。” 陈林松一僵,缓缓坐下,又听沈铮不慌不满吐露后半句。 “小卫年轻,腿脚倒腾得快。你难得来一趟,就不劳动你了。哎,不过小卫在楼下遇到朋友了,我看一时半会也上不来,不管了,我们唠我们的。” 陈林松拇指捺着水果刀,继续削苹果,勉强一笑,说行。 沈铮提起打不通电话这事,笑说刚才打电话给老婆,想让她别着急炖汤,他们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也是没打通,八成是砂锅动静太大,没听到。就你阿姨那口砂锅么,你知道的,这么大,绛紫色的,用得太久,锅盖都腌入味了。 陈林松陪着闲聊,说当然记得,我之前还喝过阿姨炖的那个……莲藕玉米排骨汤?又鲜又浓,汤都是白亮的,后来在外面哪个饭店都喝不到这么好的汤了。 沈铮说这是子翎最爱喝的汤,昭宁炖了那么多次,手艺确实不是一般大厨比得了的。不过她以前最拿手的其实是黄豆蹄花汤,这汤子翎小时候喜欢,一周能喝个三五次。后来有一年他军训,好像是初一的时候吧,住校一周吃不饱饭,给昭宁心疼得啊,在他回家那天做了一大桌好饭好菜,就包括这个蹄花汤。子翎从学校一回来,手都没来得及洗——这么洁癖的孩子,手都没洗,哐哐灌下去三大碗,把我俩都看傻了。他还要喝,昭宁赶紧拦他,拦都拦不住,结果他就给自己喝伤了。后来一提到蹄花就反胃,这孩子你说说,连喝个汤都这样,一条路走到黑,别人都劝不住,以前喜欢成那样,就非要喝到以后一见面就犯恶心了才甘心。 陈林松呵呵敷衍着,苹果削掉一圈圈的皮,居然不断,只是没控制好力道,削得太厚,连皮带肉。 他笑得尽力,嘴角生拉硬拽地往上扯,心知领导最擅长拿话点人,更何况这样久经官场的老领导,可没想到,沈铮接着就挑明道。 “子翎挺聪明,就傻在为人处事这一点上了。他啊,骄傲骄傲,真是又傲气,又娇气,这么些年,也多亏你总是忍着他,让着他,受了他不少委屈,这我都看在眼里。” 一席话说在意料之外,陈林松反而局促,很不安地连说不是,没有。 沈铮微微拧着眉毛,苦笑了下,低声说。 “现在你们分开了,感情方面,我看你们自己也处理得很利索,我就不插嘴了。只有一件事,这一件事,自打知道你们闹矛盾开始,就一直哽着我,实在是不吐不快。” 陈林松不知不觉已经顿住了手上动作,闻言赶忙说叔叔您说,而后硬着头皮,准备好要挨一顿臭骂。 “……小陈啊,你实话跟叔叔说。是不是因为叔叔这两年退休了,帮不上你什么了,你才会对子翎没那么上心了?” “……” 苹果皮断了,逶迤着掉下去的样子,像什么东西在悬梁自尽,陈林松仿佛看见自己的八年爱情腐烂在了地上。 他抬眼看去,没看到意气风发的沈厅长,只看到一个忧心忡忡,两鬓掺白的父亲。 他突然想起当年,当年沈子翎带他回家见父母,闹得好大一场。 人仰马翻,乌烟瘴气,后面怎么了结的,他已经浑忘,只记得后来一段时间,沈铮见他就没有好脸色。他知道,人家当他是引乖儿子误入歧途的王八蛋。 他心里憋着一股气,想证明给沈家看,他有真心也有能耐,他能给沈子翎幸福,他不是王八蛋! 可现在,面对沈铮一双苍老的眼睛,他发现自己原来是连王八蛋都不如。 八年了,临了做的那些事,禽兽不如。 * 削好的苹果,沈铮没吃,陈林松便一口口自己嚼掉了。 一个苹果,巴掌大点儿,还被连皮削去了许多肉,却吃得他从里到外地反酸水,告辞走出病房时,胃疼心酸,恨不得立刻找地方吐一场。 本来就恶心,又在走廊遇到更惹他犯恶心的人。 卫岚靠墙而立,不知听了多久的墙根,此刻冷脸看着他,目光比先前的鄙夷还不如,活脱脱是看死人看畜生的看法。 陈林松正了正西装领带,无心搭理,权做眼瞎,径直走过去,却在二人擦身而过的时候,听卫岚冷不丁说。 “你以后别来了。” 他牙根恶狠狠泛着酸,步子一顿。 他的确是不打算,也没脸再见沈家人了,可这小子又算什么东西?也配指手画脚? 比起卫岚的冷,陈林松更多是笑。 “让我别来,你哪来的资格?” “我是子翎的男朋友,至少比你这个外人有资格。” “外人?我这个外人可是跟沈家相处了八年,给沈子翎当了八年的男朋友。你呢?跟着照顾几天沈叔叔,真给自己封官啦?” “八年又怎么样,”卫岚面不改色,语气平淡得像下判词,“谈到最后,不还是把子翎一家辜负了个遍?白眼狼罢了,喂八年也喂不熟。” 陈林松一口气哽在嗓子眼,没想到卫岚会傲慢至此,先是替沈家给他下了永久逐客令,现在又替沈家一家把他给看轻了。 于是接下来一番咬牙切齿的剖白,仿佛同时也是说给沈家听的——纵使他知道沈母在家,沈子翎在楼下,最近的沈父也在厕所里,这一番话,怕是没有一个沈家人听得到。 他说。 “白眼狼?你当我八年真在他们家吃白饭?是,我出轨,我劈腿,我该死我有错!但在这之前呢?难道我没有掏心掏肺照顾过他们吗?几年前,叔叔爬山摔坏了腿,要做手术,连续一个月,上下都要人扶着背着,护工不放心,阿姨搬不动,沈子翎忙工作抽不开身,我也不可能舍得让他到医院天天陪护。最后是我,我把办公室搬病房里,我陪着叔叔住了一个月的院。之前他们家老房子装修,沈子翎不懂这些,叔叔阿姨又不方便总去施工现场,还是我,我怕人家偷工减料不好好干,每天都去现场盯一会儿,这房子最后才漂漂亮亮地完工。平时车子磕了碰了,小区里谁又扰民了,就连家里进小偷,他们老两口第一个找的都是我,沈子翎第一个找的也是我!这么多年了,我跟沈子翎就差一本结婚证,跟叔叔阿姨就差一声爸妈了,什么大事小事不是我跟着管?什么大病小病不是我帮着照顾?白眼狼?他妈的,白眼狼!” 卫岚没料到“白眼狼”三个字会刺激得陈林松浩浩荡荡说上一大串,说得眼睛都红了,他莫名其妙之余,皱眉道。 “你说的这些事,我也办得到。出轨就出轨,找补什么?” “你办得到?”陈林松像听了个笑话,“办得到什么?你是说你能照顾他们?我和沈子翎大一大二就谈恋爱了,这么多年,谁家爸妈生病都是我到医院来陪,他只知道个挂号取单子,往上做手术什么的,他一概不通。这次沈叔叔出事,他身边没人帮忙了,医院里也没人脉,又累又慌,心力交瘁,什么都得靠自己,一夜之间都不知道是长大了还是变老了。你明明就跟在旁边,可你帮上什么忙了?还是说,这就是你所谓的‘照顾’?” 卫岚张了张嘴,嗓眼还没挤出话来,陈林松就又说。 “还有这次他们公司出事,还是这种事关他前程的大事,你又帮上什么了?” 第113章 “……子翎说……” “子翎说,说什么?我猜猜,无非是让你别担心,他能处理,他们已经抓到始作俑者,可以不用担心了,是吧?” 卫岚沉默。 “肯定就是这些么,哄小孩的话,果然也就只有小孩会当真……” 卫岚打断,顾不得眼前人是要中伤他的“情敌”,不惜一切要得到真相。 “……那真实情况是什么?” “真实情况就是,如果没有这个实习生出来挡枪,如果不是上司和他关系好,如果不是公司觉得他还有利用价值,那这次的事情,够他赔得倾家荡产,或者更差,会去坐牢。” 卫岚彻底怔住。 陈林松见状笑了:“不是男朋友吗?怎么还不如我这个外人知道得多?那我再告诉你两句,虽然现在他还有工作,但有很大可能会降职降薪,并且三五年内都不会再升了。到时候,新一批员工培养上来,和他同期的又都当了小领导,只有他还在原地打转。就算没有经济压力,但他向来争强好胜,心里怎么可能不难受?” “而这个时候,你这个男朋友又在干什么?” 卫岚仿佛被这问题定住,垂下去的双手渐渐捏了拳头,从虚无中压榨着决心。 “我以后……” “以后?”陈林松目光雪亮得像刀子,要从卫岚身上剜一片割一块,“你不过是个十八九岁没学上了,早早出社会,在咖啡店打工混日子的小混混。你能有什么以后?不过,也无所谓,你现在是拖累了沈子翎,但他心气高,不会让你拖累一辈子。” “……什么意思?” “沈子翎现在愿意哄你,不过是看在你还年轻,但年轻又能怎么样?难道你不会老?你现在在咖啡店打工,听说还玩乐队,在年纪的遮掩下,还能显得你是青春活力。等再过两年呢?你的同龄人一个个走上社会,工作赚钱,你一没学历,二没能力,不还是只能日复一日烂下去?沈子翎不会甘愿在现在的公司沉沦,他注定是要往上走的,而随着他越来越往上走,你和他的差距会越来越大。总有一天,你们会沦落到无话可说的地步。” “今天沈子翎会为了哄你高兴而放弃我提供的机会,明天会放弃个别的,后天又是其他。可总有一天,他会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为你放弃了太多东西。而这些东西,是你这种人永远无法补偿给他的。” “如果你真的爱他,你就应该放他走,让他去找一个真正适合他的,有工作有地位有未来的同龄人。而不是贪图一时新鲜,在你身上再浪费上几年,最后痛苦又后悔地分手。” 他说得对。 医院走廊人来人往,脚步声点滴声说话声咳嗽声,每一点动静都渗在卫岚脑子里,那本书里怎样写来着?对了,脏腑迷惑,筋膜鼓噪。 他怎么不知道陈林松说得对,可已经错误的选择里又怎么能出现正确的话,于是他攥紧的拳头有了用处。 他一拳挥在了陈林松脸上! 他们打了起来,一时之间 ,所有声音都激烈了千百倍,托盘掉落,药瓶破碎,身旁人忙不迭逃离,抱着笔记本的护士尖叫着让他们住手,有人去喊保安,有人说干脆报警,有人想劝架又犹豫…… 走廊窄小,又有值班台,两个人缠斗着从墙面打到台面,又从台面打到地上。 被薅着衣领摁在地上的是陈林松,素日一丝不苟的发型瘫在头上,像新鲜拖布,他左眼鲜红,嘴角淌血,西服扣子扯崩一地。 他打不过,所以只能双手钳着卫岚的手腕,想以此阻止攻势。但他旋即被拎起上身,又夯下去,后脑勺重重砸在瓷砖地上,只一下就够他头晕眼花。 这一下让他意识到,这不管不顾的十八岁毛头小子就是条疯狗,而这条疯狗杀红了眼,不是要他好看,是要他的命! 不能再防了,防也防不住! 陈林松立即松开卫岚的手,转去掐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在地上摸索,摸到个冰凉坚硬的玩意儿,他想也没想,直接往卫岚脖子上扎去! 一把锃亮的手术刀停在卫岚颈侧,只差一厘米就没入皮肉。 卫岚停了动作,低下头去,狼尾刘海遂垂了下来。 陈林松呼哧带喘,抹了把鼻血,在脸上留下一道红。 “放、放手……妈的,你真当老子不敢捅死你……” 卫岚胸腔一震,是他忽然一笑,再抬头,面容被头发遮去许多,只露一双眼睛,亮得惊人,仿佛久病在床的人终于找到了良方,迫不及待要饮鸩来止渴。 他开口,声音嘶哑。 “那就动手啊。病了残了,至少子翎会心疼我。要是死了,那就更好,沈子翎要记我一辈子了。” 陈林松像青天白日见了鬼,手抖得不成样子,哆嗦着想收回来,却被卫岚一把攥住,刀锋不知轻重抵在脖子上,立刻见了血。 陈林松直着嗓子,惊恐得几乎嚎啕,仿佛他才是那个要被割喉的人。 唹——熙——彖——对——读——嘉—— 他想完了,什么都完了,这小子已经疯了,谁来都…… “卫岚!” 下一秒,走廊尽头却响起沈子翎的怒喝。 * 雨还在下,昏天黑地,楼道里说不出的潮湿憋闷,这层的灯坏了,全靠楼上布施一点儿微弱的余光,将二人的影子奇长而扭曲地张贴在楼梯上。 卫岚靠着楼梯扶手,右手垫着纱布,捂在颈侧。 沈子翎屈膝张腿,坐在台阶上,脸埋进了掌心,肩膀缓慢一起一落,是在盛怒后平复着呼吸。 良久良久,沈子翎放下了手,露出的脸容已经无力愤怒,只是茫然而疲惫。 他问。 “你到底想干什么?” 卫岚嘴唇紧抿,半晌才涩声说:“哥,我就是觉得他总是来,想给他点儿教训……我知道他不敢真动手……” “你知道?”沈子翎冷笑,“我和他谈了八年,我都不确定他会不会动手,你知道?” “我……” “如果我不来,你想怎么样?让他捅死你,还是你把他后脑勺撞碎在地上?” “……我不会,我有分寸。” 阴燃的火一经煽风,再度窜了起来,火舌燎得沈子翎脸腮猩红。 “你有什么分寸?不把我前任脑袋砸碎的分寸?不被我前任捅死的分寸?还是不让我后半生都活在阴影里,每天早上一睁眼就想起有个十八岁孩子为我而死的分寸?你知不知道我过去的时候,发现我爸也看到了这一切?你知不知道我爸露出了那种……那种,我这辈子只在出柜的时候见过的,对我失望至极的表情?我都还没有正式跟我爸妈介绍你,你就做出这种事,还是在医院里……” “哥……” 楼梯旁的高挑影子在颤动,楼上的灯光似乎也一闪一烁地渺茫起来。 沈子翎咬牙,气得口不择言。 “闭嘴。你让我很丢人,你知道吗!” 影子静下来,一动不动。 话一出口,沈子翎就后悔了,抬头看向卫岚,而卫岚立刻扭开了脸。 扭脸之前,沈子翎注意到那双眼里清汪汪的,像雨水洼,也像忍着泪。 他不可避免地心软,刚要道歉说错了话,卫岚却腔调冷硬地哂道。 “觉得我丢人了,是吗?那谁不会丢你的人?陈林松?你觉得这个撒谎骗你的前任才不会丢你的人?” “和他有什么关系?” “和他怎么没关系?如果不是他,我们也不会在这里吵架。” “我们在这里吵架,是因为你非要去找他打架。况且,你说他骗我,可你难道没有骗过我?” “……你在维护他?” 沈子翎忽略他的问题,目光直直碾过去,咄咄逼人。 “你回答我,在我们的关系中,难道你没有骗过我?” “……没有。” 答案出来,一骗再骗。 沈子翎觉着胸口冻成一团,永生永世不想再化冻,试图看清卫岚的脸,却无论如何只看到一团模糊的黑影。 不知过了多久,雨声依然淙淙,窗口偶尔闪过几缕车灯,愈发衬得楼道宛如游泳池底,卫岚仿佛溺水,却又在真正溺毙前想要挣扎呼一口气。 他忍无可忍地问。 “你为什么还要和陈林松有联系?” 沈子翎一怔:“我没有主动和他……” “不管主动还是被动,我不明白,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还要有联系。你和他谈了八年,亲朋好友都互相认识,爸妈更是早都同意过了,彼此之间就差一本结婚证。现在既然分开了,为什么不能分得利索一点?为什么一定要和他见面不可?为什么连我都能和他说你不要再来了,你却不能?!” 沈子翎语塞,不是因为被言中,而是纯粹的诧异。 他望着溺在阴影里的卫岚,忽然想起在咖啡店的初见,年轻人英俊而潇洒,意气风发,聊起天来,话语里有牛羊,有山川,有帐篷有星空,有数不清的冒险故事,眼睛里有闪闪发光的炽热未来。 第114章 而今,卫岚话里话外,只有浓稠胶着的……嫉妒。 原来卫岚对陈林松的情绪远不是吃醋那么简单,而是嫉妒,嫉妒的源泉更是不得了,他在嫉妒他们八年的感情。 但这八年已经流逝过去,成为沈子翎生命的一部分,比一身皮肉更难脱去。 那要怎样?难道冲到马路上,一头撞出个失忆,好让卫岚安心也开心? 真是疯了。 作为关系中更年长的那位,沈子翎不得不稳住情绪,尽量平缓地说。 “你听我说,卫岚,我和他现在真的没有联系了,只是亲戚朋友少不得有点交集,所以……” 卫岚狠狠咬断他的话。 “我要听的不是这些。” “……那你想听什么?” 卫岚定定盯住他,眸眼中有近乎绝望的歇斯底里。 “我想你向我保证,保证你再也不会和他见面,保证你永远不会和我分开。” 所以……还是嫉妒。 在这一刻,沈子翎意识到,就是这样浓厚的嫉妒,令卫岚不惜借钱给他买礼物,让卫岚对他撒家里父母的谎,也让卫岚挥出拳头,甚至把刀刃对准自己的血肉。 这嫉妒,让卫岚对他乞求一个保证。 可谁会需要保证?只有孩子,没有物质基础的孩子,才会执着地向父母寻求虚无缥缈的保证。 沈子翎缓缓起身,在台阶上俯视卫岚。 许久以来,他反复琢磨着该如何当一个合格的初恋男友,却其实卫岚需要的从不是一个男朋友,而是一对父母。 可不是么,早就是了。 “轰隆隆——” 一瞬间电闪雷鸣,照彻一高一低,一上一下,两张苍白失色的面孔。 雷声过后,寂静之中,沈子翎听到自己说。 “我没法给你这种保证,卫岚,我们分手吧。” 第71章 秋分——二 秋雨不留情,淅淅沥沥下了一整晚。 老宋当晚并没留在青旅,而是顺应某人的召唤,到外面过夜去了。 一夜之后,清晨到来,却是雨过天未晴,空气萧萧瑟瑟冷冷清清,腥冷得仿佛昨天下的不是雨,是削尖了的铁。 老宋早早回来,到青旅的乡间小路上露水盈盈,香附子抽着长条儿,泪涟涟拂人衣袖,而小路的尽头,他看到一个抱膝缩肩坐在墙边的大个子青年。 青年穿卫衣戴兜帽,旁边放着一只背包,淋湿了个七七八八,多亏门上一小块儿门头灯遮雨,青年倒没湿透。 分明如此,可乍一看,却似乎比他的行李湿得更厉害,更狼狈,更凄惨。 仿佛昨夜淋他的真不是雨,是削尖了的铁。 青年循着老宋的一双鞋往上看,头发凌乱,眼眶湿红,嘴唇干焦破皮,被牙齿咬得渗血。 他仿佛要笑,嘴角一牵,却牵出了哭相,哽咽着说。 “宋哥……我和子翎分手了。” * 卫岚不肯吃饭。 回到青旅后,他和衣在床上躺了一整天,期间老宋过去看了,弥勒过去看了,他从前青旅的朋友,老板,甚至被鸽掉排练的董霄和雷启都过来看了,可统统没用,谁劝都不行,他像是决心要给自己炼化成一块顽石,不吃不喝不言不动,朝里侧躺着,不知是睡了没睡。 如此到了晚上,老宋招呼弥勒回去睡觉,说别守了,就卫岚那体格,平时那饭量,自带三头驼峰,饿一天肯定没事,权当轻断食了。 弥勒忧心忡忡的,溜着门缝小声说,你说啊,这之前看他一门心思谈恋爱,发愁得很,现在好不容易盼到他分手了,我这心里又怪不是滋味的。 老宋半边靠墙,打了个哈欠,说心疼不。 弥勒摸摸心口,很有戚戚地点头,说有点儿。 老宋翻个白眼,说我是问你心脏,还绞不绞,疼不疼了。 弥勒说,哦,那不疼了。哎,这趟去医院,我算是明白了,人还是得定期做体检,我准备等过年回家,带我们家老爷子也…… 说着,二人转身一前一后下楼,担心也担心得有限,都当卫岚一时伤心过度,明天一早就好了。 他们显然估算错了这次分手的冲击,毕竟到了第二天傍晚,卫岚仍然水米未进,仍然面墙背对他们,若非背脊还在缓慢起伏呼吸,真像是死床上了。 弥勒急得嘴都起泡了,背手在屋外来回打转,嘀嘀咕咕说这可怎么办。 老宋坐竹摇椅上跷二郎腿,晃晃悠悠说你省省吧,别溜达了,给你拴在磨上都能当驴使了。 弥勒无人可怪,干脆怪他,把手一点,瞪眼说都是你,一张嘴跟漏了风似的,什么都往外说! 老宋傻眼,耸肩摊手:“怪我?人是他谈的,谎是他撒的,早就知道纸包不住火,还……” “就算纸包不住火,那这层纸也是你捅漏的!” “我……行行行,”老宋抄底,把竹椅子转向另一边,不跟这急于护崽子的老母鸡一般见识,“你说啥是啥吧,反正我在这家里是一点地位没有,伺候完小的还得挨老的训,哎!子女——不和!多是老人——无德!” 弥勒不理会他扯嗓子唱大戏的“穷极呼天”,继续愁容满面地团团转。 “这孩子平时那么能吃,现在突然两天没吃饭,胃不得饿坏了吗?你问问他们屋的小刘,看卫岚是不是真的一直没吃东西?” “问了,都问了,真没吃。小刘还特意放了好几袋面包在桌上,想着他好面子,说不定晚上偷摸起来吃,结果今早起来一看,面包也没动。” “唉……也没喝水?” “这个……前两天下雨,他又在门口蹲了一宿,说不定喝雨水喝饱了吧?” “别胡说。不过,你不说我还真忘了,他又淋了雨,回来衣服都没换就躺床上了,不生病也要捂馊了吧?” 老宋摩着下巴:“还行,最近天冷,应该不至于馊掉,不过倒有可能直接发霉……” “宋柏舟!你到底有没有办法?没办法就闭嘴!” 面对吹胡子瞪眼的弥勒,老宋再度妥协:“好好好,那我答应你,如果明天他还是这样,那我摁着给他喂饭,掰嘴给他喂水,捆着给他洗澡,行了吧?” 弥勒狐疑:“你这……是照顾人还是行刑啊?而且他那块头,你怎么给他洗澡?” “这有什么的?我给猪都洗过澡,他能比猪沉?放心吧,捆住四只蹄子拿水管往上浇就……” “你还是闭嘴吧。” 老宋确实挺不以为意,认为这帮人——弥勒,卫岚的父母,就是太娇惯孩子了。人高马大个东西,饿上两天能有什么事?再说了,又不是别人非要饿着他,不是他自己长了嘴不肯吃饭么?那能怪谁? 可到了第三天,卫岚仍旧蜷缩着不动弹不吃饭,只喝了瓶矿泉水,弥勒看在眼里,嘴边的火泡都要起到嘴里了,就连始终不当回事的老宋也在心里犯了嘀咕。 弥勒要跟他一左一右架着卫岚,好歹吃点儿东西,可老宋还是说等等,等过了今天的吧。分手而已,服丧三天也差不多了。 弥勒心急如焚,说可他都三天没吃饭了,这怎么行…… 老宋总算没心思开玩笑了,说我们现在的确是能强行押着他吃东西,但有些事,尤其是这种可大可小的感情上的事,还是要他自己主动走出来才行。我们再怎么着急也都是外人,毕竟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末了,为了宽慰弥勒,他又笑道。 “放心,你知道的,我当年不比他更……应付这种日子,我有经验。” 弥勒听罢,终究点点头,同意再等一天。 到这天半夜,老宋起夜上厕所,刚出房车就听见厨房有窸窸窣窣的动静,本以为是进了贼,顺手拎了门口扫帚要捉贼,循着一点儿手机光走过去,却发现那是个家贼。 卫岚还穿着那身卫衣牛仔裤,蹲在冰箱旁翻找,闻声回头,脸蛋狼狈,神情尴尬。 “……宋哥,我饿了……” * 十来分钟后,一海碗飘油花配煎蛋的青椒肉丝面热腾腾上了桌。 老宋脱下围裙,拿掉卫岚手里的冰棍,坐在了旁边。 “吃面,热乎的,吃雪糕有个屁用。” 不消他说,卫岚已经埋头吃上了,至少吃了大半碗,才有空分出两秒的嘴巴,回他的话。 “太饿了,吃点垫补一下。” “小刘不是给你留面包了吗?” “他看我不吃,就自己吃完了,就剩个干燥剂。” “所以你就打算来冰箱碰碰运气?” “……嗯。” “那你运气也够差的。你知道弥勒的,一心情不好就爱吃,你这几天不吃饭,给弥勒急得都口腔溃疡了,一边溃疡一边吃,本来我白天给你留了只烧鸡的,他看你一直不出来,愁得嘶嘶哈哈把烧鸡全干完了,连鸡爪子都啃干净了,别说鸡爪子,鸡骨头都嗦没味了。” 第115章 老宋下巴撇向灶台边的塑料袋:“嗦完鸡骨头,闲不下嘴,把我前两天炒的瓜子也嗑完了。嗑完还不够,没炒的也嗑了,整个一饕餮,你躺三天,他胖了五斤。我真担心你再不起来,他就急得要吃人了。” 卫岚筷子一顿,叨起面条,吞吞道:“ ……我对不起弥勒,让他担心了。” “你是对不起他,不过你更对不起我,他这几天除了找食吃就是折磨我,拴狗似的给我拴青旅,哪都不许我去。还不都是因为你?” 然而,老宋旋即想起自己“拆庙”的壮举,立刻表示。 “啊不过,我原谅你了。我知道,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不小心闯下大祸的时候,尽管这不是我们的本意……” 卫岚觉得有些奇怪,但没深究,乖乖说对不起,谢谢你,宋哥。 老宋张开双臂,效仿圣父,心胸似乎无限宽广:“没关系,孩子,我原谅你了。” 不过多久,海碗哐得重新落在桌上,已经空了,并且是连汤带面,一干二净。 卫岚扯纸擦擦嘴,打了个嗝。 老宋问:“吃饱了?也是,你那碗都够仨人吃的了。” 卫岚羞赧道:“这是饿嗝。” “……我收回昨天的话,你说不定有朝一日真能比猪沉。” “宋哥,我想吃炒饭。” “昨天没剩米饭,怎么给你做炒饭?” 老宋如此回答,同时看向了卫岚。 卫岚刚才一直低头吃饭,他都没好好看看他,现在看了,他发现卫岚似乎瘦了一圈,面部线条都比先前锋利不少,刀子似的,一低头能划破自己胸口。连着三天不下床,澡都没洗,灰头土脸的不说,头发乱得要打结,下巴更是冒了青茬。 简而言之,这人还不如刚才吃完的碗底干净。 天可怜见儿的,看得老宋失笑,况且……他可是刚拆了人家的庙! “行吧,你等会儿,我现在做米饭。” 淘米进电饭煲,不用多少时间,然而老宋又找出来别人送的金华火腿,打算炒进去给卫岚多加点肉菜。 卫岚眼馋馋地等,很是感激,等到油香油香的腊肉炒饭进了嘴,愈发感激。 趁他感激,也趁他吃饱了不饿,足够在床上一气再躺三天,老宋主动请罪,坦白道。 “岚啊,哥跟你说个事。” 卫岚扒饭,抬眼:“嗯?” “嘴角有饭粒子。” 卫岚擦擦嘴:“你就要说这个?” “对。哦还有一件小事……我不知道你跟你哥……呃,沈子翎隐瞒了你家的事,不小心说漏嘴了,对不起。” 老宋说完,警惕地盯着卫岚,预防这小子要跟他拼命。 然而,这小子只是愣住,低头苦笑了下,似乎瞬间就饱了,没再动过筷子。 “原来是这样啊。也不怪你,弥勒总说,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或许我撒谎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了会有这天。” 老宋沉默片刻,扯了把椅子坐在旁边。 “其实我不明白,你爸妈都在,身体健康,你家境也好,为什么要和他撒这个谎?” 卫岚垂眼,慢慢地回答,像在操刀慢慢剖自己的心。 “……因为我不想让他知道我是离家出走的高中生,那太幼稚了,我本来其他条件就已经配不上他了,我不能连‘大人’都不是。” “你怎么会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是,他条件是不错,但你条件也不差啊。听说你家在沈阳好几套房子呢,爸妈又是大学教授,你自己不还差点儿去首都985吗,之后再出国渡个金。这条件,找个天仙都够了,怎么配不上他?” “那是以前。那是以前的卫岚,现在我出来了,现在的卫岚什么也不是,只是个有能耐花钱却没能耐赚,没有身份没有未来的小混混罢了。” 老宋怔了,先前弥勒说觉得卫岚变了,他还以为是多心,可此刻再看,可不就是变了么?之前的卫岚虽然少言寡语,但多活泼啊,一颗心跟一团火似的,灼灼地烧,离好几米都能感觉到热度,骨子里更是傲得不得了,说话做事都带着股“自许人间第一流”的劲头。 曾经的卫岚很自信,将一切都当作游戏,并坚信自己会是最后的赢家。 可眼前的孩子,垂头丧气,目光滞涩,心里的一团火扑朔朔地黯淡下去,影影绰绰快要熄灭。 良久,老宋笑了一下,试探着说。 “那,要不然咱回家深造去?好饭不怕晚,咱也学那些小说电视剧里写的,出国几年,重磅归来,到时候你和他就是绝配了。” “我想过。” “你想过?” “嗯,我想过回家,复读上大学,成为一个能配得上他的人。但那要花太多时间了,要五年。” “五年怎么了?你才十八岁,五年后也是正当年。” “不是这个问题,问题是,谁都没法保证五年后我们还能在一起。” 卫岚的声音潮湿发闷,仿佛那场雨还留在他体内,晾不干晒不透。 “我问过他了,问他能不能保证永远不和我分开,他说他给不了这种保证。其实我知道他接受不了分开那么久,之前和苗苗姐去接韩庭哥的时候,他就说过,他受不了和恋人异地几年。他要人陪的,不是我,也会是别人。” 老宋张了张嘴,不好说什么,只好凑趣。 “那你就追回来嘛,你这么能争会抢,连这个八年的都抢过了,还怕抢不过下一个五年的?” “……我受不了。宋哥,我受不了自己要永远当笼子里的斗鸡,缸里的斗鱼,随时要准备好跟下一个挑战者争夺他。但我更受不了别人会拥有他,一想到他可能会和别人谈恋爱,他会用曾经看着我的眼神看向其他人,我就……我觉得我的心都成了之前吃的蛋黄流心月饼。” “哎呦……这么好吃呢?” “感觉心都化了,还不是那种好的化法,不是像那些书里写的,化成一滩春水,而是化成了一滩血水。” 腥臭不堪,他整个的身体都成了心脏血水的下水道。 老宋忍住了,没损他的那股文青劲儿,说。 “那你就死缠烂打去呗,我发现他还挺容易被缠到手的。” “……我做不到。他已经明确说了分手,我不想再让他丢人了。” 卫岚手肘撑在桌面上,两手隐隐揪着头发。 “反正……我和他也不会有更多的联系了……” 老宋挠挠脸:“其实,我这两天都在你打工的那家咖啡店。” 经他一说,卫岚才想起来打工这回事,后怕被辞退之余,他又纳闷怎么自己一声不吭就消失了,邵店长却没给他打过电话。 老宋哼一声:“那不还是因为我?我就知道你没出息,一伤心起来天塌了都不管,肯定忘跟人家咖啡店请假了,所以我替你顶班去了,整整三天,不然你还真说不定被辞了。” 卫岚讶异:“是吗?那……谢谢你。我们邵店长怎么说?” “你们邵店长可喜欢我了,夸我长得帅会来事,还不会中饱私囊偷咖啡,比你小子好多了……哎,这么一看,你确实有可能被辞,不好意思哈。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遇到沈子翎了。” 卫岚一激灵,差点儿站起来,可想想他们的分手,还是老实了。 “他……他说什么了?” “他好像本来就是来找你的,我跟他说你在青旅没来后,他就让我把东西转交给你。” “……什么东西?” 老宋往椅子下掏,然后反应过来自己不是哆啦a梦。 “哦,我撂车里了,好像是个相机。” 卫岚嘴唇嚅动,喉咙哑着没发出声音,话语遂在脑子里回荡。 ……他把我送他的相机还回来了? 卫岚很久都没再说话,再开口,是老宋问他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会连缓冲都没有就分手。 他通身发木,不加掩饰讲了那天发生的所有事情。 讲了他和陈林松的对话,挥上去的拳头,摔碎的药瓶针管,险些捅进脖子的手术刀,以及他们差点儿惹来了警察。 讲完,他发现老宋也不说话了,正要看去,他忽然额头一痛,居然是被狠狠抽了一筷子。 他吃痛抬头,就见老宋脖子都起了青筋,显然气极了,摔下筷子,去找刚才用来捉贼的扫帚。 卫岚吓得立刻站了起来,小孩写在基因里的本能让他悄悄溜向门口,方便随时跑路。 “他妈的,真是小树不修不直溜,你是不是疯了!跟人家打架还他妈邀请人家来捅死你!你是想给孙卓那老心脏吓成八瓣吗?!” 卫岚又怕又困惑,刚想问孙卓是谁,老宋就倒拎扫帚指向他,恨道。 “真幼稚到家了,怪不得你哥跟你分手,这他妈谁家正常人敢找你这种疯狗谈恋爱!” 一句话仿佛个杵子,真把卫岚岌岌可危的破碎心脏给凿烂了,他愣了片刻,忽然就哭了,泪水滚滚往下掉,逃也不逃了,咬牙大喊道。 第116章 “对,我就是疯狗!疯狗怎么了!我只是想让他可怜可怜我,你懂个屁!” 老宋见他哭,怔了一下,但很快重新摆好架势,怒气不减。 “可怜你?你要是真给人捅进棺材了,全天下都可怜你,那又有什么用?” “进棺材也无所谓,只要他全天下最喜欢我,我就是死他面前都无所谓!” “你……”老宋气结,“死小孩你就这么欠揍?!” 说着,他扬起扫帚,本意大概是吓唬,可卫岚不管不顾一梗脖子。 “你揍我吧!你他妈揍死我算了!反正和他分手我也不想活了!” 这下好了,不打不行了,扫帚正犹豫着打哪儿皮疼肉不疼,孙卓——也就是在外头偷听许久的弥勒就冲了上来,挡在卫岚前头,着急忙慌说算了算了。 有了红脸,老宋立刻要将白脸一扮到底。 “什么算了?孙卓我告诉你,你给我让开!这小子就是欠收拾!” 好一顿拉拉扯扯,三人才总算安顿下来,老宋靠桌坐下,卫岚用手背抹着眼泪,站在门边,弥勒挡在二人中间。 老宋余怒不消:“你看这小子现在哭成这样子,不是要可怜吗?那有眼泪怎么不知道在男朋友跟前掉。” 卫岚哭得抽抽嗒嗒,得咬紧牙才能说出话。 “我又不是不要脸!在他面前我哭得出来吗!你当谁都跟你一样,恋爱都没谈过,你懂什么?!” 老宋嘿了一声,作势要发作,弥勒拦道。 “算了算了,柏舟,孩子才初恋,伤心不是很正常吗?” 老宋刚要顺坡下驴,卫岚又顶了一句,一来一去,就在硝烟又起的时候,弥勒偏疼小的,站在卫岚这边大声揭了老宋的底儿。 “宋柏舟!行了!就你初恋好!你别忘了咱俩咋认识的,你都恋得大冬天跳河了,要不是我钓鱼捞到你,这世上现在还不一定有你这一号人呢!” 一言既出,全场寂静。 卫岚从弥勒后头探出脑袋,吸吸鼻子,泪眼朦胧八卦道。 “什么啊?” 弥勒回头哄他:“你不跟宋哥顶嘴了,我就说给你听。” 卫岚默然片刻,低声说了句宋哥,对不起。你以前为什么要跳河啊? 老宋气笑了,扔掉扫帚,无语道。 关你屁事! 这天晚上,他们如何挖掘老宋过往不光彩历史,兴冲冲聊到晨光熹微,暂且不提,就说当天卫岚去洗澡前,和两位起誓,说以后会渐渐放下沈子翎,不会再像今天说的气话一样,一个劲钻牛角尖了。 如此,平安无事过了一个月,直到这天,卫岚找到老宋,沉着脸说。 “我今天看到沈子翎和别的男人约会了。” 第72章 秋分——三 想要讲清这件事,还得把时间倒转回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他们分手的那个晚上,当卫岚蜷在青旅门口魂不守舍淋大雨时,沈子翎也回到了家。 家还是那个家,摁下开关,灯火通明,却似乎哪哪都不再一样。卫岚的行李很少,装起来也不过一只瘪瘪背包,可就是这一只瘪瘪背包,装走的却好像是这个家的魂与魄。 平常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可每到特殊时候,沈子翎又总是坚强得近乎倔强。于是他忽视了皮皮鲁发现家里少人后,有些疑惑的歪脑袋,忽视了没吃晚饭的肠胃在抽搐,更忽视了心脏拧绞成了很小的一团,在胸腔里沉重得几乎跳不动。 他模仿着平日的自己,洗澡换衣,上床睡觉。 床上留着两只枕头,他拿走一只,很不习惯地睡在了正中央。 往下躺去,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入殓,宛如一种肉/身上的陪绑沙场,舍身陪葬。 无论如何,他表面上没有任何异样,对待朋友们的担忧和关怀,他甚至表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潇洒,该说说该笑笑,即使面对苗苗也是如此。 苗苗身为他多年的好友,当然明白沈子翎此刻跳动的是哪根死要面子的神经,也不忍拆穿他,只在得知他把相机还给卫岚的这天晚上,主动提出要来陪他住几天。 沈子翎自然说不用,但苗苗还有后手,说韩庭这些天都在外面出差,她可不想一个人在家里住。 那没办法了,来就来吧,反正沈子翎有潇洒到滴水不漏的信心。 苗苗带了火锅食材,沈子翎外卖了啤酒,不过多久,桌上摆了牛油辣锅,两个人找了部看到烂熟的电视剧当背景音乐,等锅开涮肉。 外头阴雨绵绵,屋内热气腾腾,茼蒿毛肚肥牛卷,苗苗了解他,带的都是他从小就爱吃的,辣乎乎蘸着油碟,不多会儿就吃得汗涔涔。 沈子翎喝酒解辣,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有瞬间的恍惚,好像卫岚不曾出现过,刚刚过去的灿烂盛夏只是他午后的一场白日梦。 苗苗,出乎意料地,倒是并不问卫岚的事,不问他们发生了什么,又为什么分手,而是聊些杂七杂八不相干的。 她最近在挑选婚礼场地,看上的要么排到了后年,要么是后天就得结,好的挑不上,坏的不入眼,从教堂到森林,愣是没选到合适的。 她这段时间的所有闲工夫都用来筹备婚礼了,而当沈子翎问她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时,她说。 “明年年底。” “……那你急什么?” “哎呀,你不懂,婚礼事情很多的,婚纱摄影鲜花晚宴,宾客礼单座位请柬,还有乐队,哪个都不能出差错,我可是很完美主义的。” 沈子翎笑了:“你啊?完美主义?我怎么记得你这个完美主义之前家里地砖裂了,拖了好久,等你和小猫都在那儿摔过跟头后才换的?” 苗苗义正严辞:“废话,婚礼和地砖能一样吗?” “也是,婚礼毕竟是人一生中……” “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礼就是爱情的葬礼,人这一辈子有多少机会能活着给自己和男朋友办双人葬礼?” “……” 脑回路清奇,一如既往。 沈子翎吃了两口菜,听苗苗继续着婚礼即葬礼的理论,并开始从多方面阐释二者相同之处时,还是忍不住劝道。 “行了,婚礼前说这个怪不吉利的。” 苗苗百无禁忌,不以为然:“这有什么的?我之前还想过呢,要是刚好赶上万圣节,我俩就扮成吸血鬼夫妻,婚礼上四处摆南瓜灯骷髅头,然后在一阵劲爆的摇滚乐衬托下从双人棺材里亮相。” “这倒是挺帅。” “场地就选在墓地旁边。” “……韩庭同意?” “他说全听我的。” “以我对你的了解,你是不是压根没问过他。” 一语中的,苗苗像只被戳中了的刺豚,气鼓鼓道:“这个……那个……婚礼上新娘最大,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优良传统!就像过生日时寿星最大一样……” “那你至少也得问问他的看法吧,他就算真是你婚礼上的摆件,或者葬礼上的陪葬,那也是个会喘气的活摆件活陪葬,多少得考虑一下人家的意见。即使场地不让他选,但你刚才说的那些什么,乐队鲜花摄影之类的,总得让他挑一个吧。对了,要不让他给你选婚纱?” 苗苗后仰,倒吸一口凉气:“沈子翎!你到底结没结过婚?!” “……没啊。我男同怎么结婚。” “如果婚礼是葬礼,那婚纱就是葬礼上的棺材。你会让你老公给你选棺材吗?” “……我真是受够这个理论了。” “而且,我不相信男人的眼光,我爱他,但我绝对不可能让他给我选婚纱。” “行。那你让他挑自己的婚礼西服?” “我不是说了么,我不相信男人的眼光。” “让他制作座位席和请柬总可以吧?那个麻烦得很。” “不行,这可是个技术活,万一韩庭把咱发小和他妈妈排在一起了可怎么办,我可不想我婚礼上闹出刑事案件。” “黎惟一和他妈妈又不会有什么肢体冲突。” “呵呵,唇枪舌剑也够吓人的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惟一从小就是那什么……暗黑诸葛亮,最擅长阴恻恻给人损死。” “说到这个,你跟他说你要结婚了吗?” “说了,不过他和童潼最近在马德里,感觉近期应该不会回来了。唉,其实知道他和妈妈闹了那么大矛盾,我觉得他不回来也没什么,在外面躲躲挺好的,省得母子俩见面跟仇人似的。” “也是……不说这个,还是说韩庭,合着他结个婚,连一点参与感都没有?” “我允许他和我一起登台啊。” “……苗晚禾。” “……嗯,我还允许他选婚礼上的……呃,餐巾折法。” “我以前和你过家家时的判断果然没错,和你这丫头片子结婚,确实悲惨。” 沈子翎决定伸张正义,拿起苗苗的手机,给韩庭打过去。 第117章 “就现在,你问问人家的意见。听话,别一天天在家里搞独裁主义。” 苗苗撇嘴,接过电话,那头却是久久不通。再打过去,仍旧如此。 沈子翎有些担心,问不会有什么事吧? 苗苗倒挺放心,说韩庭最近就是很忙,老是接不着电话,还一出差就走好久。 沈子翎说,去哪儿出差?都忙什么呢? 苗苗也不清楚,琢磨着大概就是雕塑方面的事吧,可能是别人喊他去参加展览,或者异地雕塑什么的,你知道的,就艺术家那些事嘛。 换了旁人,这样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行径十分可疑,但由于对方是韩庭,苗苗就丝毫不起疑心,转而笑嘻嘻说。 “哎,那他没接电话,这算不算默许啦?” 沈子翎气笑了:“……我和你说话,真是需要用太多的省略号来表达我的无语了。受不了,你帮我说说她,卫岚……” 名字出口,场面登时滞顿下来,只有火锅还在咕嘟嘟翻煮。 苗苗目露担忧:“……子翎,你……” “我没事。” 沈子翎仿佛抢答,并付之一笑,“我做了正确的选择,没什么好伤心的,更没什么好纠结的。只是身体还没习惯而已,过段时间就好了。” “……嗯。” “我们两个不合适。” 苗苗欲言又止,想说卫岚其实很适合你,最适合你,胜过你遇到的、未遇到的所有人,但终究没说——卫岚和他已经分手了,正如刚才不必多问,现在也不必多说。 沈子翎似乎洞察了她的意思,又道:“我不是说性格不合适,我是说,时间不合适。他在同龄人中或许算成熟,但毕竟才十八岁,很多事情他没到领悟的年龄,说了也没用。” 是了,时间,纵使他们可以为彼此改变千千万万,但唯独时间,更古不变,永远固执流动,不为任何人所变通。 所以,即使,即使他真的愿意为了卫岚重回软弱无力,茫然愚蠢的十八岁重活一次,时间也不会允许。 “其实这样也好,这样最好,省得我们互相浪费时间。早知道不是一路人,那早早分道扬镳也好……” 沈子翎说了许多,直到汤底熬干,关了火锅,才肯总结陈词。 “我们现在分开是最好的结果,我知道。” 苗苗静静倾听,并不插嘴,看着她的傻瓜挚友,心里愈发难过。 其实沈子翎怎么会不知道,如果是真正的甘心放手,给出的解释不会冗长到仿佛借口,眼睛不会盯着桌子快要氤氲水珠,话语不会三番两次的卡顿,像在压抑哽咽。 她什么都没说,知道沈子翎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怀抱,而全世界他最需要的怀抱,已经被他强行用理智拒之门外。 话题没有永远耽搁在上面,他们又聊了些别的,然后苗苗接到韩庭的电话,得知他提前回家,现在就在楼下。 苗苗拿着手机迟疑,而沈子翎替她做出决定,笑着说回去吧,我没事。 苗苗颦着眉头看他,犹豫说但是,你自己…… 沈子翎说,我需要自己静一静。真的没事,放心吧。 苗苗盯了他好一会儿,确定这话不是逞强,就说那好吧,你要是有情况了,随时叫我,我肯定会为你抛弃韩庭,随叫随到。 沈子翎失笑,说你可对你未婚夫好一点吧,记着,回去跟他商量商量婚礼,权当为你分忧了。 苗苗撅嘴,边找外套边嘟嘟囔囔说知道啦知道啦,就你最啰嗦…… 苗苗走后,家里的热气也随之散去,沈子翎站在门口,忽然有些无所适从,这么说来,他以前独处时都在家做什么来着? 想不起来了,皮皮鲁叼着最爱的玩具过来找他拔河,他接过来,突然想起这是卫岚买的。 准确来说,是他和卫岚一起买的,亮绿的颜色,据说小狗最喜欢这个。 皮皮鲁也的确喜欢,每天有空就找卫岚拔河,卫岚配合得很,从不嫌小狗幼稚,还要沈子翎给他们当裁判。 这小子,连小狗都不让,每次都大胜而归,给皮皮鲁弄得好丧气,还得沈子翎给他使眼色才肯放水让小狗赢。 沈子翎不由自主地微笑了,笑着笑着,神情渐渐冻在脸上。 这玩具像个开关,他环顾四周,发现卫岚虽然带走了行李,但家里无处不是他的痕迹。 厨房的油盐酱醋都是他买的,案板是他选的,锅碗瓢盆也是他们在宜家采购来的。厕所台子上还有他牙刷杯留下的一圈水痕,他不爱用洗脸巾,所以旁边还挂着他的毛巾架,以及网上买来的腊肠犬擦手布。卧室床头柜上有他忘带走的游戏机充电线,就放在沈子翎的阅读器上。花瓶里的花束,沙发下新换的地毯,桌面的潮玩,桌下的桌游, 沙发上他经常搂着的抱枕…… 沈子翎瞥向门前的穿衣镜,从里面看到个高挑苍白,失魂落魄的男人。 这是卫岚曾经最爱的人。 想到苗苗的婚姻葬礼论,沈子翎有瞬间的恍惚,好像看到镜中的男人西装革履,臂挽黑纱,胸前簪一朵白花。 爱情需要葬礼,是不是? 他不再看了,逼迫自己收回视线,去拆今天新取的快递来转移注意力。 却拆到相片。 那天在医院,他用卫岚送的相机拍摄的,他们四个人的相片。 相机已经送还回去,他找人洗的相片却迟迟来到了他手里。 他攥着相片,定定地看,他想自己要刷碗了,要洗漱了,要睡觉了,人生总要过下去,他怎么能留恋不前…… 他在沙发上,攥着相片坐了一夜。 * 几天过后的周末中午,他正给皮皮鲁开罐头,忽然门响。 他喊着马上来,草草扒完罐头,快步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他意想不到,又情理之中的人。 他一愣,旋即笑道。 “稀客啊,我和苗苗前两天还提起你们。” 第73章 秋分——四 门外是一男一女。 男的细眼长眉,眼下一滴泪痣,薄嘴唇瘦下巴,鼻梁上架着副细边半框眼镜,长相清逸,有些“古色古香”的古韵。 这人乍看上去温和而淡漠,清水似的无色亦无味,但沈子翎知道,这小子——他发小黎惟一,从小就是异于常人的蔫坏儿,偏偏还有个天才脑袋支撑着他使坏,正是“多智而近妖”,跟苗苗给取的外号分毫不差。 暗黑诸葛亮。 黎惟一细高挑儿的个子,很能撑起深灰大衣和直筒黑休闲裤,通身打扮都偏于深沉,唯独脖子上宽松搭着的亮蓝围巾是抹亮色。 同样系着亮蓝围巾的,是他身边的女生。 女生个子偏于娇小,容貌俏丽,非常讨喜,一双大而圆的眼睛仿佛凝着滴溜溜的水光,尤其顾盼生辉,嘴角天生微微翘着,看上去总是笑盈盈的,整个人像颗甜渍渍的樱桃。她打扮得很入时,短夹克外套短裙配长靴,歪戴着皮制贝雷帽,挎一只很别致的奢侈品机车包,也有副眼镜,不过是粉色豹纹款式。 女生——童潼捧着份蛋糕,正中间燃着根蜡烛,她嗓音甜润,笑着催道。 “快快快,吹蜡烛许个愿!” 沈子翎不明所以地发笑,来回逡巡二人:“今天不是我生日啊,你们是不是记错了?还有,怎么回来了也不提前说一声,我和苗苗好去接你们。” 童潼一摇头:“那都无所谓,子翎,快吹!” 沈子翎拗不过她,看向黎惟一,对方也只是笑着冲他一挑眉毛,他只好矮下身子,呼地吹熄了蜡烛。 “砰!” 响的是黎惟一不知从哪儿掏出来的小礼炮,彩屑纷纷扬扬,在莫名其妙的喜气中,童潼把蛋糕递到一旁,而后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沈子翎。 拥抱很温暖,在拥抱过后,她近乎郑重地结束了沈子翎的一头雾水。 “honey,分手快乐。” 沈子翎失笑,转瞬又有些苦笑:“你们都知道了?” “嗯,”童潼说,“苗苗之前告诉我们的,所以我们给你准备了这个蛋糕。” “……‘所以’?” “对啊,这是国外很著名的蛋糕理论。” 黎惟一低头左右端详着蛋糕:“她瞎编的。” 童潼抱着手臂,回头瞥道:“你这么说,是因为你赌输给了我五百刀。” 她抬起胳膊,机车包上的亮橘小马挂饰随之晃悠:“别想了宝贝,你的钱已经变成小马永远陪着我了。” 沈子翎:“你们赌了什么?” 童潼顾左右,试图言他:“这个嘛……” 黎惟一直言不讳:“赌你什么时候分手。” 沈子翎哭笑不得,遂想起这俩也是神经病情侣,比起苗苗韩庭不遑多让。 “拿我开盘口呢?怎么不带我一注?” 黎惟一:“私人盘口,不经营也不合法。” 沈子翎:“那你俩分别赌的什么?” 第118章 童潼:“我赌你今年之内必定分手,他赌你会因为心软不忍撕破脸,至少十年后,兴许一辈子都不分。当你和那个什么,谁来着,度过七年之痒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输定了,谁知道他第八年就出轨了。” 黎惟一:“这么来看,我是不是该找他要我的五百刀。” 沈子翎:“等等,你们赌的是我和陈林松什么时候分手?” 童潼:“我就知道名字里有个林!” 黎惟一:“对,不然呢?” 沈子翎以为是卫岚,还想他们远在国外,怎么会消息如此灵通。现在一看,原来是走远来奔了旧丧。 他笑笑,说没什么。 黎惟一若有所思看着他,正要问些什么,卧室里突然传来伴着挠门的呜呜狗叫,沈子翎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打扫客厅,嫌皮皮鲁跟前跟后很碍事,就给关卧室去了。 他请二人进屋,让随便坐别客气,然后去卧室开门放狗。 事实上,不用他嘱咐,童潼原本就大咧咧自来熟,在国外旅居多年,愈发随性恣意。黎惟一则是沈子翎的发小,打小就给他和苗苗戏弄得团团转,想必更不知道客气为何物。 皮皮鲁颠着四只胖爪子出来,见家里难得有客人,高兴得不得了。而没人会不喜欢皮皮鲁这只软绵绵的萨摩耶,围着小狗说了会儿话,他们在客厅地毯上坐下,开始分吃那个蛋糕。 每人一客蛋糕摆在面前,另外给皮皮鲁挑出了些奶油吃。 这时候,黎惟一调着童潼爱看的电视节目,不经意问:“对了,新欢是谁?” 童潼立刻歪头看过来:“你有新欢啦?” 沈子翎一怔:“你怎么知道?” 黎惟一向来是个聪明人,而正如小时候回答二位玩伴睁大了眼睛的好奇问题一样,他懒得多说。 “看出来的。新欢在哪儿?不会也被你当小狗锁屋里了吧?” 童潼竖起食指:“听起来好像是玩笑,但你如果知道我们在危地马拉看到过什么,就不会觉得是个玩笑了……” 沈子翎十分想问问危地马拉的故事,可二人讳莫如深,压根不讲,于是只好继续新欢话题。 可新欢,其实也已经成了旧爱。 沈子翎从他和卫岚的相遇开始,一点一滴慢慢讲,那感觉好像在淘洗记忆,下意识筛掉了坏的,只剩下好的,以至于讲到最后,当说到分手原因时,他莫名恍惚。 有一瞬间,他心思软弱得不成样子,甚至些许自责。 他想,卫岚年纪还小,自己何必和他钉对钉卯对卯地计较到底?卫岚是犯了错,是撒了谎,但自己就连改错的机会都不给吗? 说到底,卫岚不过是爱他……爸妈不常说么,关心则乱啊。 他又想,不知道卫岚现在在哪儿,那家咖啡店自从还了相机后,他就没再去过。 卫岚辞职了吗?搬走了吗?会离开云州吗?以后还会回来吗? 今生今世,他们还能再见到一面吗? 又或者,那几张相片就是他能留下的,关于卫岚的所有纪念品了? 诸如此类的话,近来在他脑内筑了巢,成天飞鸟似的盘旋来去,赶都赶不走。 回过神来时,黎惟一在说。 “国内生活节奏确实快,幸好回来得早,说不定还能赶上见见你的下一任。” 失恋当头,沈子翎最近动不动就好犯个文艺病,听了这话,他哀而不伤,怏怏说道。 “不会有下一任了。” 黎惟一平静道:“哎哟,出家了。” 童潼胳膊肘怼了怼他:“少说两句,子翎现在明显处在‘fucking shit’阶段,你积点德吧。” 沈子翎:“什么……什么阶段?” 童潼遂继续了刚才没说完的蛋糕理论。 “就是说,在大家分手的最初阶段,往往会觉得自己的生活臭气熏天,痛苦不堪,就好比刚才说的,‘fucking shit’。但当日子一天天过去,某个早晨你醒来,会发现这次分手其实是上帝送给你的礼物。” 她冲蛋糕歪了歪脑袋。 “delicious cake.” 她摊开两手,天平似的掂了一掂:“fucking shit,delicious cake,中间差的不过是时间而已。” 闲聊了一会儿,二人就先拎行李去酒店了。他们为了参加婚礼而来,肯定要见见新郎新娘,于是又约了晚上和苗苗韩庭一起吃饭。 送走他们,沈子翎回到客厅桌前,重新坐下,看着不怎样的电视节目,头脑放空,想着所谓的“蛋糕理论”。 他明白童潼说得有道理,正如世上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儿,情关怎么不算一种“坎儿”? 总有一天,他会继续前行,任由身边的位置被别人填补,再在某个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再记得卫岚的样子。 蛋糕入口丝滑,甜而不腻,他轻轻叹了口气,几乎认命地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 沈子翎的“fucking shit”阶段迟迟不肯过去,但周围人不知道,半个月过去,有人试图给他介绍下一位,更多得是早就觊觎他男朋友位置,见其空出,就跃跃欲试想填补空缺的人。 沈子翎统统不理,直到某天,他来到公司,发现桌上摆了一束花。 他心下一动,几乎以为是卫岚,立刻去翻了署名牌,上头却是个陌生名字。 一打听才知道,是从他入职就在苦等他分手的法务部某位同事送的。 这位同事按理来说很悲惨,对沈子翎一见倾心,再见就倾得恨不得荡尽家产,可沈子翎先是处在八年的恋爱长跑中,后是被年轻小帅哥一阵风似的掠走了。 盼星星盼月亮,好不容易盼到他这一任分手,同事鼓足勇气卯足劲,正打算狠追一番,没想到第一招就落了空。 沈子翎见不是卫岚,又恨自己居然会期待是卫岚,一气之下把花扔了垃圾桶。 再送,还扔。 打电话请求个出门约会的机会,第一遍说不熟,第二遍就拉黑了。 没人会怪罪沈子翎,且不说被不感兴趣的人纠缠有多麻烦,就说沈子翎…… 沈子翎,面若冠玉,沈腰潘鬓,长得多漂亮啊。 于是残忍又如何?残忍向来是美人的天性。 可惜这位男性美人近来心情不佳,上班时显不出来,下了班就显出了郁郁寡欢。平时还肯跟人多敷衍几句,这时候也懒得多理了,硬生生又冷淡走了许多有心之人。 到了这天,离分手差不多一个月,童潼见他非但没好转,反而像要害相思病,就软磨硬泡带他去了酒吧。 原本要去有男模的夜店,在沈子翎的激烈抗拒下,还是来了普通酒吧。 新开的酒吧,热闹新奇,年轻人扎堆。 童潼放言出去,又搞了个地铁理论,说男人就像地铁,你错过了这一班,下一班五分钟后就到。 于是了,她要给沈子翎找个新的,谈不谈的无所谓,权当玩玩。 沈子翎自然毫无“玩玩”的闲心与精力,只打算喝个烂醉,回家好睡觉。 童潼前面给他指了几个,他觉着庸脂俗粉,美则美矣,没意思得很。后来酒到半途,童潼去洗手间,走前特地交代了同来的黎惟一,让他帮忙盯着。 不光盯着已经半醉了的沈子翎别乱跑,也看看场上有没有能入他眼的“男嘉宾”。 黎惟一答应下来,自然压根没打算实践,心知沈子翎眼界高,能让他短时间内念念不忘的人,不知道得惊艳到什么程度。 那种人,可遇不可求,他就索性不求了,反正沈子翎现在也无心开始下一段。 然而,当下一位驻唱歌手上台,四下响起欢呼尖叫时,黎惟一也跟着看过去,然后一愣。 酒吧吵闹,此刻更是闹到了极致,他想说话,只能凑到沈子翎耳畔,大声说。 “你看看台上那个。” 沈子翎喝大了,抱着酒瓶不撒手:“我不看。”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你什么时候不骗我了?我和苗苗小时候……” “打住,反正这次没骗,台上那个肯定比你前男友帅,你看一眼又不耽误你喝死自己。” 沈子翎没法子,只好恹恹抬眼看去,同时在心里想,这些人凭什么和卫岚比? 谁都不是卫岚。 不是卫岚,不会有那样一张英气勃勃的脸,不会有那样一双修长有力的手,不会有那样一把低沉的沙喉咙。 更不会有人顶着那样一张帅脸要当他的小狗,用那样的手小心翼翼勾扯着牵他,用那样的沙喉咙轻笑着叫他哥。 不会写只哼唱给他一人听的歌,不会在最贪睡的年纪每天早起做饭给他吃,不会年纪轻轻却总有大人的样子,遇到什么事都想挡在他身前。 不是卫岚,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台下昏暗,他在醉意中望向光亮璀璨的台上…… 却看到卫岚。 卫岚,站在台上的,卫衣牛仔裤的,正与他错愕对视的,卫岚。 第119章 那一刻,一个月前吃的分手蛋糕忽然甜腻得反上来,他欲聋欲哑欲哭欲笑。 他不想要什么蛋糕了,他想要卫岚。 第74章 秋分——五 “什么叫‘看到沈子翎和别的男人约会了’?” 青旅小院,秋风萧索,中间石桌上放着只正滚的火锅,辣味又呛又香。 老宋的在半袖外穿了件厚夹克,坐在石凳上,正往锅里涮肉,听得卫岚这阴沉沉气冲冲的一句,就抬头如是问道。 “字面意思。” 挺冷的天,可卫岚一路骑车回来,外加心头火烧,现在就热得连外套都穿不住,索性脱了,露出底下单薄卫衣,又去厨房冰箱里找冰饮料。 “怎么没有冰的?” 老宋往后仰着回他:“什么天了还喝冰的,小心蛋给你冻掉。” 没有冰的,可最近气温急降,普通饮料也和冰镇的差不太多,卫岚遂拿了瓶可乐回来,站在秋风里拧开瓶盖,且喝且说。 “得亏弥勒不在,不然听到你说这种话,又要怪你把我教坏了。” 老宋一嗤:“你还用得着我教坏啊?” “也是。话说弥勒去哪了来着?” “回月山老家了。” “回老家干嘛?” “你这话说的,你是离家出走了,人家弥勒又不是离家出走,还能快新年了都不回家看看?” “但我记得他不是和他儿子关系不好吗?” “关系再不好也是父子,而且是儿子不待见他,他不是更得多回去涨涨亲密值吗。” “可他上次不是让人给撵回来了?” “是啊,希望这次不……” 老宋手机叮咚一响,他撂下筷子摸手机,看消息看得一乐。 “哎,还真给撵回来了,说晚上到。” 聊天之际,卫岚已经从厨房拿了双筷子,调了份麻酱蘸碟,毫不客气地坐下吃了起来,甚至有要求提。 “宋哥,我想吃炸蛋。” “哪有往辣锅里下炸蛋的?你小子能不能别这么不把自己当外人?我让你吃了吗你就吃?” “那我想下方便面。” 老宋骂他一声,起身翻出了三袋方便面往锅里下。 火锅烫辣,热气扑人,一吃更浑身冒汗。 老宋让卫岚把外套穿上,别晾着一身汗,再吹感冒了。 卫岚不肯,一味大吃。 不肯就不肯,老宋没有给小孩当保姆的意思。他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就在旁边点起根烟,问。 “对了,你刚才说看到沈子翎和别人约会了?” 卫岚筷子一顿,旋即继续往锅里伸,叨出几大片带着花椒的肥牛卷。 “嗯。” “你撞见沈子翎了?” “对。” “在哪儿?” “酒吧。” 短信又来,这次似乎不是弥勒,老宋蕴着很可疑的笑意回消息,烟也换了只手,烧出好大一截的灰都没回完,倒是没冷落卫岚,边打字边时不时撩他一眼。 “那挺稀奇啊,云州那么多酒吧,酒吧又那么多人,难得你们能看见对方。分手后,这是第一次见吧?” 卫岚含糊一声,心里其实明白,此刻所有否定以外的答案,都是他在撒谎。 诚然,这应该是沈子翎分手后第一次见到他,可却不是他第一次见到沈子翎了。 远远不是。 一个月前,在浑浑噩噩的卧床三天后,他决心往前走,不管这前方有没有沈子翎。 这份好不容易积攒而起的决心,却没能带他走出多远,而是最终在某个夜深人静的凌晨三点半,带他来到了沈子翎家门口。 起因是什么,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兴许是口袋里翻出和沈子翎一同看过的某场电影票根,兴许是箱子里某件沈子翎买给他的景点纪念品,兴许是他某本书上留下的,沈子翎那好学生笔迹的漂亮签名。 或许连实物都没有,一段记忆,几句对话,清晨朦朦胧胧落在脸上的亲吻,睁眼后却是上铺垂下来的衣服流苏。 总而言之,沈子翎。 半夜三点多,沈子翎没道理还醒着,卫岚在门口慢慢蹲下,看到底下门缝透出一线暖黄,像一道温和的警戒线。 那是沈子翎胆小怕黑,卫岚不在家的时候,他总喜欢门前留盏灯,美其名曰留给皮皮鲁,却其实爱躺地垫的皮皮鲁被这灯晃着,每次都要爪子捂住眼睛才能睡觉。 他在门前这点儿声响惊动了皮皮鲁,小狗很警醒,立刻低声呜呜地吼。 他将手贴在门缝上,轻声叫了声皮皮鲁,小狗听到声音,又嗅到了他的味道,登时卸下防备,欣喜起来。 就在这时,室内模糊传来呼唤,也叫了声皮皮鲁。 卫岚动作一僵,心脏剧烈抖颤,在胸腔里几乎跳得噎人。 那是沈子翎的声音。 沈子翎觉浅,被动静吵醒,以为皮皮鲁做了噩梦,就迷迷糊糊要它进屋去睡。 皮皮鲁犹豫不肯,被三催四请五警告,才终于恋恋不舍离开了门口,去了卧室。 卧室门砰地关上,卫岚却反而像被关住的囚犯,绝望地想,现在好了,现在他和沈子翎隔着整整两道门了。 哦不,算上心门,那就是三道。 有一瞬间,他忽然很想大喊大叫,想砸门锤门闹得楼下都报警也无所谓。 他想破开这些门,能破一道是一道。 可这些门,却比上学时期最压轴的数学题还要难破,至少数学题有唯一的正确答案,而他和沈子翎的关系早已走入死胡同,兴许此生无解。 他又很后悔收拾行李时,没有偷偷揣走些什么,这样他至少能有借口还给沈子翎些什么。 当然,卫岚最想还给沈子翎的是他自己,可惜他知道,这无异于硬塞给人家个垃圾,还是个亲手扔掉,不堪一见的垃圾。 他最终什么都没做,靠门蜷缩着坐下来,昏昏沉沉待了一宿,说不好是败犬还是弃犬。 从这天开始,他就悄悄跟踪起了沈子翎,虽然心里也知道这样不好,不止不好,根本就是要犯罪。可正如所有要命的坏习惯一样,他对尾随前男友这件事,近乎成瘾,快要疯狂。 卫岚戒不掉,于是远远跟着沈子翎出门,一前一后买同样的早饭,喝同样的咖啡,流连同一个艺术展,隔着几排看同一场电影,在傍晚时刻远远接他下班,甚至在深更半夜守在楼下,等他牵着皮皮鲁下来。 他知道有人在试图追沈子翎,也看到沈子翎下楼扔掉了一束又一束的鲜花。 花上有署名,他一一在心底记下,说不好是为什么,总之是记了下来。 他也知道有人要给沈子翎介绍下一任,人选全是沉稳多金的成功人士,还知道沈子翎似乎全数谢绝了,原因不明。 他多希望原因就是自己。 直到昨天,他在酒吧终于看到了所谓的“原因”。 那是个戴细框眼镜的英俊男人,打眼一看学历就不低,举手投足都富有腔调,想必年收入也很是不低。 这人和沈子翎年龄相仿,说话时那样狎昵地贴着他耳畔,简直像要把话喂进去。 更重要的,是沈子翎居然毫不反感,甚至毫不设防,当众流露出醺醺然的醉态,水眸仿佛游离于寤寐…… “你说他也看见你了?” 卫岚从不可告人的记忆中回神,碗里的面条已经快和麻酱一同凝固。 他盛了点儿汤搅开,说对。 老宋弹弹烟灰:“后来呢?” “后来他走了。” “走了?没跟你说句话?” 卫岚咽下面条,一并咽下的还有冷笑。 “走得可快着呢。他看到我之后,拽着那个男人,匆匆忙忙就走了,好像我会纠缠他似的。” 虽然已经暗中纠缠了他足足一个月。 老宋若有所思,稍稍撇脸看着卫岚:“他要是跟你搭话了,你会不想纠缠?” 卫岚争强好胜的心气上来了,想说怎么可能,转念却连自己接下来还要不要继续跟踪沈子翎都难以抉择。 半晌,他低头看着搅到黏糊的面条,食欲全无。 “……我不知道。” “行。那你最近有什么打算吗?既然都辞了咖啡店的活,那就一直和你们乐队走街串巷驻唱去?不找个别的班上?” “……我不知道。” “我说真的,卫岚,你有没有考虑过回家?眼看着云州的路也走到头了,回家指不定真是条好出路。” 卫岚讷讷地张了张嘴,老宋苦笑一下,替他做了回答。 “你不知道。臭小子,那你到底知道什么?” 卫岚早就放下了筷子,挺高的大个子坐在小石凳子上,稍微驼背就显出了佝偻。 他就这样垂头丧气地待了片刻,而后抬眼,指着老宋手里说。 “我只知道,我想来根那个。” 老宋一怔,顺着他的手看向自己的手,指间夹着根马上燃尽的香烟。 第120章 老宋立刻在烟灰缸里狠狠揿灭了烟,仿佛卫岚是个什么烟鬼,闻到烟味就要瘾头大发似的,他还挥胳膊使劲扇了扇,确定烟气全随风散了,他才虎着脸,低声骂道。 “你疯了?!” “我只是想试试,为什么你可以抽烟,我就不行?” 老宋难得一哽,旋即更一步咬了牙关。 “你试个屁!下次再敢说这种话,我……” “好好好,我知道了,下次不说了。” 卫岚无意争吵,只觉得心头乱纷纷的烦,像有千万只苍蝇围着他腐烂的心脏嗡嗡嘤嘤。他想静一静,所以熏死苍蝇也好,烧死也好,毒死也好,他只想静一静。 既然老宋不让,那就算了,反正小卖部遍地都是,他可以随便买,偷偷抽。 左右沈子翎既不心疼,也不在他左右。 老宋晚上出门,夜不归宿,卫岚也就在这个晚上尝试了人生的第一根烟。 是他经常看别人抽的红塔山,烟盒白白的挺漂亮,抽起来滋味却并不好,他先是点不着,后是吸不懂,好不容易深吸进一口,又呛得吭吭咳咳。 他猫在小院外的墙根下,火光一明一灭,烟气飘飘渺渺,往日是月光如水,深秋的今夜却是浓云惨淡,月光如冰锥子。 这支烟到头时,他手忙脚乱将其熄灭,觉得自己离“大人”又近了一步,而快要成为大人的他,暗自又下了个决定。 他决定,不再去见沈子翎。 就像用一个瘾去换另一个瘾,烟瘾去换见沈子翎的瘾。 烟瘾只是致命,沈子翎却是要命,不戒不行。 那个眼镜男似乎是个好人,他是配不上沈子翎了,但总有人要配得上。 他给不了沈子翎的东西,总要有人能给。 他自打认识沈子翎以来,就在马不停蹄地为了沈子翎而努力,现在来看,或许他从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或许他只有停在原地,真正无所作为时,沈子翎才能幸福。 卫岚如此想着,接下来的数天,试图管控着身心。 心,不识好歹,顽抗到底,并不服他的管,兀自拼命要向沈子翎靠拢。 身,倒是很老实听话,因为他得了重感冒,每天晕噔噔在床上发低烧,倒消耗掉了很大一部分精力。 时间来到十一月中旬,距离他们锈月的音乐节还有小半个月。 好消息是,他在老宋骂骂咧咧的照顾下,已经健康痊愈,重新活蹦乱跳了起来。 坏消息是,在他病好去参加排练的第一天,就遇到了那个眼镜男。 而眼镜男牵着一个人的手——比牵着沈子翎更令卫岚感到惊异以至怒不可遏的,是他牵手的对象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女生。 二人说说笑笑,好像情侣。 第75章 秋分——六 黎惟一在路上被个高大青年拦住时,先是一惊,下意识把童潼护在了身后,而后想起这不是在国外,再定睛一看,他发现这男人挺眼熟。 不等他细辨,青年就阴着眉目,沉声怒道。 “你怎么能这么对他?” 话是挺开门见山,但山是云山雾罩的山,黎惟一和童潼对视一眼,双双糊涂了。 黎惟一稍稍眯起眼睛,试图看破对方的真身,同时试探着问:“你是……” 青年:“……这个不用你管。” 童潼从后头探出脑袋:“那,你说的‘他’是……” 青年看向童潼的眼神莫名带些同情,而后全数成了瞪向黎惟一的光火,字字铿锵。 “这个戴眼镜的自己心里清楚!” 黎惟一愈发茫然,但也看出面前的青年只是气焰嚣张,倒没有真要对他们打砸烧抢的意思。 于是他摘下了压根没有度数,只为搭配所用的平光镜,边擦镜片边打量着青年,灵光一闪,总算和记忆对上了号。 他重新戴上眼镜,笑道:“你是当时酒吧里的那个驻唱?” 青年皱眉:“和你有什么关系。” 黎惟一丝毫不恼,结合当天沈子翎落荒而逃的行径,已经将情况猜了个大差不差。 “重新认识一下,我姓黎,黎惟一,是沈子翎的发小。” 青年怔住。 黎惟一唯恐再生误会,特意附上备注:“发小,从小就是异性恋,喜欢女生并且只喜欢女生的发小。不信你可以问我女朋友。” 童潼笑嘻嘻打了个招呼:“嗨,我是他女朋友,我保证他真是直的,total straight。” 青年的目光在二人身上打转,没捕捉到撒谎的影子,于是他周身的戾气和火气都被一瓢水浇灭,青烟袅袅中,神情显见地尴尬起来。 “对……对不起。” 他双手合十抵在额头,慌慌张张连声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你是他的……对不起哥们儿,不是,哥。对不起,哥。” 黎惟一牵着童潼的手,笑意不减:“你就是子翎的上一任吧。” 青年动作一顿:“你怎么知道?” 旋即他可能也意识到了,如果不是前男友,谁又会不分青红皂白,气冲冲上来质问。 然而,黎惟一给出的却并非这个理由。 黎惟一学着他的动作,双手合十抵额,说:“只有沈子翎才会在道歉的时候这样,你八成是耳濡目染,跟他学的。” 青年还没来得及好奇,童潼先发了问。 “为什么?” “这是他和苗苗初中那会儿一起追日剧,跟人家男女主学的。沈子翎学了这个道歉动作,苗苗学了个叼面包跑步。” 童潼笑了出来,青年也失笑,可笑了片刻,又黯淡下来。 “哥,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想来找茬儿什么的,我就是怕他连续遇到三个烂人……我不想他再被浪费一次感情。” 闻言,童潼有些于心不忍地想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转而给黎惟一使了个眼色。 黎惟一会意,况且二人的意思本来也不谋而合。 他保持着轻松的玩笑腔调,问:“现在我不是烂人,你可以放心了。不过,这前两个烂人指的是谁?难道是你和那个陈……什么来着。” 童潼小声提醒:“陈松林。” 离得太近,青年没法装聋,不得不更正:“陈林松。嗯,我和陈林松都……不适合他。” 黎惟一:“陈林松出轨了,的确是个烂人。不过就连这个烂人都和沈子翎谈了八年——沈子翎,心软嘴硬,耳根子更是软得一塌糊涂。所以我冒昧问一句,你是犯了什么天条,才会让他狠心和你分手?” 童潼也凑了上来,作洗耳恭听状。 青年倒不遮掩,带着惭色说。 “我对他撒了谎。” 童潼摇头:“这个不好,子翎较真儿,最恨别人跟他撒谎了。你都撒什么谎了?” “我借钱给他送了礼物,告诉他是攒的钱。还隐瞒了我家里的事。” 童潼露出一点了然:“我说话直,你别生气。是不是你家里条件不好,骗他说家里条件好?” “……我是家里条件很好,骗他说我家里条件不好。” 黎惟一点点头,诚心问:“你是傻子吗?” 直言不讳,损得青年一僵,却又泄气了似的,忽然一笑,紧绷的态度也松泛下来。 他看着二人说道。 “子翎以前经常和我提起你们。说惟一哥的嘴比百草枯还毒,全世界只有他女朋友能治得住。还说他女朋友是很出名的博主,随随便便年入百万。我本来,很期待哪天能见到你们的,现在真的见到了,没想到是在这种情况下。” 其实黎惟一和童潼何尝不是。 回国后听说沈子翎有个谈了又分的小男朋友,才十八岁,恋爱过程那叫个曲折坎坷,真是把二人给好奇坏了,但眼看着沈子翎伤筋动骨一百天,又不好问得太多。 现在总算有了机会,得见了故事另一主角,童潼就先忍不住了,又找机会问他们到底为什么分手的,除了撒谎,没别的了吗? 青年无地自容了一般,但又毫不退却,有一问就有一答。 他答。 “我还主动和陈林松打了一架,给他打得鼻青脸肿,差点儿闹到警察局。” 这句出来,对面二人心里差不多有了个底,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但明面上,或者说第一反应,是拍手称好,少年英雄啊。 童潼是真的鼓掌,还很雀跃地问:“细说细说,打成什么样了?是不是跟他那个姘头一样,打成小白脸了?” 黎惟一:“脸都打白了,那不就死了吗?这也挺好,打死了吗?” “……没有。” 童潼:“半死也行。” “真没有。” 青年看上去有些摸不着头脑,但神情轻快了许多,脸上也有了实打实的笑模样。 就仿佛上学时迟到被罚站,心灰意冷感觉这辈子都完了,转眼看到两个也迟到了的学长学姐嘻嘻哈哈走了过来。 第121章 心上为之一轻,兴许天还没有塌下来。 果不其然,黎惟一旋即就说。 “我觉得你不是什么烂人,别丧气了。在沈子翎谈过的男朋友里,你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虽然他拢共也就谈过两任。” 青年笑笑,自嘲道:“那希望他的下一任能胜过我吧,别跟我似的那么不靠谱了。” 黎惟一:“不会有下一任了。” “什么?” 黎惟一:“沈子翎自己的原话,不会有下一任了。我只是转述。” 这话像粒火星子,信手洒下,青年的双眼都灼灼亮堂起来。 “你的意思是……” 黎惟一耸耸肩:“我可什么意思都没有。就这样,我们还订了餐厅,先走了,再见。” 二人走出一段距离,童潼悄悄回头,就见青年还站在原地。 离得太远,看不清表情,不过想必是重燃希望之火的表情。 她笑道:“亏你当月老,这下说不定真能再见了,本来还想跟你赌他们能不能复合的,现在好了,赌不成了。” 黎惟一也回头看了一眼,转回来后,嘴角也沾了点儿笑意,却早早推卸起了责任。 “我什么都没说,沈子翎的搬运工罢了。” 他最讲究个无事一身轻,于是好事也好,坏事也罢,统统不要和他有牵碍。将来沈子翎另觅新欢也好,好马狂吃回头草也罢,他只旁观,不掺和。 童潼和他十指相扣,晃晃悠悠。十年情侣,彼此知根知底,她打趣道。 “啊呀,就你最爱装。 在国外担心和发小感情淡了,不好意思联系的是你,听说苗苗要结婚,立刻买机票回国的也是你。笑话子翎受点情伤就一蹶不振的是你,在这里给他牵线搭桥的也是你。口口声声说想要片叶不沾身,其实从小就在当花园园丁了。嘴硬啊,鸭子先生,嘴太硬了。” 黎惟一不以为然地笑了:“说什么鸭子什么先生的,我会以为你在暗示我今天想玩的款式。” 童潼倾身抱住他的胳膊,眨了眨眼,长睫毛忽闪,镜面唇釉波光粼粼。 她粲然一笑。 “本来就是啊。” 情侣二人的打打闹闹,暂且不提,就说卫岚离开后,的确是有点儿“春风吹又生”的意思,但犹犹豫豫的,不能把这个意思落实成行动。 毕竟分手分得如此决绝,沈子翎说没有下一任,指不定并非对他余情未了,而是被他害得直接情根拔起,从此对恋爱彻底失去了兴趣。 他不在乎脸面,他可以几次三番地自讨没趣,但他不能……绝对不能再伤害沈子翎了。 他继续前往排练,途中盘算着这点儿心思,反反复复不得解,然而到了排练室,他就顾不上这些事了。 排练室里和平时没什么不同,但隐隐有看不见的硝烟在弥漫,董霄和雷启各坐在一处,看到卫岚来了,董霄勉强打了声招呼,雷启则是一动不动,发狠似的盯着墙皮不放。 卫岚去找隔壁小卖部的打听,得知俩人刚才果然是在吵架,并且是惊天动地的一场大吵。 至于吵的是什么,小卖部的人就不得而知了。 听了这话,卫岚一时不知道该喜该忧——长期冷战的爸妈忽然吵起架来,谁知道是要破冰还是要离婚。 他不言不语,暗中观察着,心想他们至少会看在演出将至的份上,拉拉扯扯糊糊弄弄地先把日子过下去。 生怕他俩真的闹掰,卫岚还自觉当起了家里的懂事孩子,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外卖打扫捧哏样样不落,在每一处细微的摩擦里充当润滑剂,又在每一句要吵起来的档口转移话题。 而后,说不好归功于演出还是可怜巴巴的卫岚,总之他俩进入了短暂且僵硬的休战期,至少在演出前是没再吵架了。 于是卫岚又想起沈子翎的事,黎惟一的话不可避免让他有了零星希望,潦草收场的过往却又让他迟迟不敢向前再迈一步。 时间来到十一月末,演出日期临近,他们简单收拾行李,坐上了前往上海的飞机。 飞机上,卫岚戴着眼罩沉沉睡了一觉,梦里——一如既往,有着沈子翎。 梦醒时分当然失落,但他不知道的是,万事万物都有看不见的倒计时钟表,滴滴答答从不停转。 正如此刻距离锈月的第一场live只差三天,也就是七十二个小时。 距离他和沈子翎亲吻搂抱,不管不顾滚到酒店床上去,也只差了七十二个小时。 第76章 虚拟——一 “吊桥效应。” 老宋讲这话时,刚刚登机坐稳。 飞机是飞长途的宽体机,然而宽敞明亮全是留给头等舱的,经济舱里是变本加厉的乌泱泱,处处是拖家带口的,擦身过走廊的,往上头放行李的,颈枕和外套在身上披一片挂一片,更显得拥挤。 同行的弥勒坐在靠窗,被太足的暖气烘得满头大汗,正拿纸擦。他心地善良,不让老宋的话掉地上,接道。 “什么效应?” 老宋还没说,帮邻座几个老头老太放完行李箱的卫岚就在紧挨过道的位置坐下,代为解释道。 “就是,人在紧张的时候,心跳加速,肾上腺素暴涨,大脑会释放出错误讯号,把危险解读成心动。比如你们一起坐过山车,下来就会更容易和身边的人增进关系。” 坐在中间的老宋侃侃道:“没错,所以说,如果这趟飞机突然出事,碎了个机翼,坏了个轱辘啥的,咱仨到了下面肯定比现在关系更铁……你俩这什么眼神?” 弥勒嫌弃万千,索性闭了眼睛,戴着颈枕,往后一靠:“柏舟,人生在世你可积点口德吧,不然以后到下面了,你下油锅,你说我是看笑话还是看乐子啊?” 老宋:“听起来好像没什么区别。” 卫岚从随身包里找出了眼罩,递给弥勒,让他戴着遮光好睡觉,同时跟老宋说。 “我不想跟你俩死一块儿,感觉怪没意思的。” 老宋乐了,挤兑他:“哎呦,那跟谁死一块有意思啊?跟对象?那是殉情。” 弥勒琢磨着调眼罩带子,瞥去一眼,啧了下嘴:“送孩子去表演的,别提这些。” 听起来像送小孩去幼儿园演出,卫岚辩道:“我是邀请你俩来音乐节看live,机票他们都报销的。” 弥勒呵呵一笑:“是是是,我口误了。我和你宋哥都没看过这些,这下真是沾了你的光,也去上海见见世面。” 老宋:“哎哎哎,什么就我也没看过了,别说得好像咱俩是同辈似的,不就音乐节吗?我之前去过十好几次呢。” 弥勒:“你那不是去啤酒节当酒蒙子的吗?” 老宋:“啤酒节怎么了,人家上面也唱歌啊,而且也都醉醺醺的,露天场地,哪哪都人,人人身上都一股酒味,摇头晃脑跟嗑嗨了似的。” 卫岚:“……那你要这么说,好像确实没什么区别。” 老宋揽住弥勒肩膀,继续逗卫岚玩:“再说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小子,他最想见到的人没来,咱俩只是添头。” 说着,他上手捏捏卫岚的上臂。 “看看多结实,辛辛苦苦练了好几个月的身板儿,结果是孔雀白开屏。” 卫岚无言,弥勒护犊子,直接给了这嘴上没把门的宋姓人氏一肘子,威胁说你再胡咧咧,我现在就给你从飞机上踹下去! 而后,他对卫岚笑呵呵地转移话题,说你们乐队的那两位呢?怎么没一起来? 卫岚解释说董霄姐已经提前去了,要协调住宿和彩排什么的,雷启哥明天到。 卫岚不爱讲闲话,但经不住问,一问就说,故而他们对锈月内部近期的种种变故也挺了解。 弥勒关怀道:“还吵着呢?那你夹在中间,岂不是很为难?” 卫岚:“也还好,他们也就那天真正吵了一次,后来就没再吵过了。也可能是没当着我面吵架。” 弥勒点点头,看着卫岚,再想他这段时间的遭遇,无论如何觉得他年轻天真得可怜,很有心出言,说上两句,劝他惜取眼前岁月眼前人,毕竟等回了沈阳,天南海北,现在朝夕相处的朋友,兴许一辈子不会再见面。 但终究没说,谁没年轻过?所以愈发知道了对年轻人说什么都没用,说什么都只会博得满不在乎。他们的岁月轻贱得好像可以上称论斤叫卖,是不知青春为何物的青春。 有口难言的这时候,老宋个碎嘴子就又发挥了作用,三言两语又把话引到“没个正形”上了。 老宋合计着下飞机要去哪儿玩,卫岚说要不你们去迪士尼看看? 老宋狠狠皱了眉毛,仿佛要活吞苍蝇般,说我跟个大老爷们去什么迪士尼,就算要去,也得找个漂漂亮亮的小白脸吧?弥勒,个老菜梆子,我跟他去人家城堡里当门卫呐? 弥勒——老菜梆子损他说,行了行了,知道你最近没少吃嫩的。 一迭一句,再稀松平常不过的拌嘴,卫岚听着听着,困劲儿上来了,那眼罩不知怎的,最终还是辗转覆到了他的眼上。 第122章 飞机在颠簸中起飞,他晕晕沉沉找睡姿,可个子太高,往左往右都窝着不舒服,最后是歪头枕在了老宋肩上。 老宋正说的话一顿,转头笑骂,说臭小子,知不知道自己脑袋有多重? 话虽如此,却始终没把他推开。 卫岚睡了半路,被叫起来吃飞机餐,而后继续睡。 睡了两段,两段梦里都有沈子翎。 他最希望在这场 live上见到的,他的沈子翎。 梦中的沈子翎和记忆中没什么两样,黑发,白肤,水眸,笑得慧黠,是还没修炼成精,洋洋得意的狐狸。 那沈子翎和卫岚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差不多,几乎是出现在了所有合时宜又不合时宜的地方,以任何形式,任何面目,任何姿态。 白天开门透气,白纱帘吹饱的身形像沈子翎的背影。 小院摆桌吃饭,沈子翎背手弯身,笑他怎么还在蘸麻酱碟啊? 坐地铁去驻唱打工,他对着难得的空位恍惚,想说哥你快来坐,一扭脸却见车厢人满为患,唯独没有他要的人。 哪怕夜里……昏愦暧昧的,不可见人的时候,他哽着气息交待在掌心,濛濛间听到沈子翎体内的靡靡水声,含在喉咙里细细的哀鸣,央着他说吃不消,太满太涨了。 沈子翎,他们说得没错,表面温文尔雅,实际上是个多横行霸道的人啊,即使分手,也要逼得他在梦里都效忠。 …… 忽然猛地一震,卫岚醒过来,睁眼一片漆黑,摘了眼罩才复明,还没等看清什么,机身又晃了几晃。 他有些慌,扭头想问,身旁的老宋就拍了拍他的胳膊,以示宽慰。 “没事,小颠簸而已,继续睡吧。” 他环顾四周,见乘客们无一例外,神情都有着紧张过头的凝重——除了靠窗的弥勒,此人睡得直打轻鼾。 机内广播一遍遍重复只是气流影响,老宋也跟他说,没有飞机是因为气流颠簸失事的,放心吧。 好在之后的确平复了下来,有惊无险,他睡是睡不着了,眼见飞机快要落地,就塞上耳机听起来歌来。 配着旋律,飞机渐渐下落,而他独自消化着大梦初醒后的怅然若失。 下飞机的时候,弥勒才得知原来老宋的乌鸦嘴险些应验,气得给他又痛骂一顿。 老宋前倨后恭,这是向来的事,这会儿就嘻嘻哈哈赔着罪,说下次再也不胡扯了,上飞机就学弥勒,倒头就睡,睡醒要么到目的地要么到天堂——哎呦,一不留神又扯了一句。 二人又斗起嘴来,卫岚没摘耳机,听也在听沈子翎的歌单。 随机到一首《活着多好》,耳机——沈子翎送他的耳机降噪很好,他在低缓歌声里看蠕蠕挪动的人流,像在看一出默剧。忽然想到飞机如果真的出事,那他这辈子就真的再没机会见沈子翎一面了。 旋即,他又自哂一笑,想即使现在飞机安稳落地没出事,他其实也很难光明正大再见沈子翎一面了。 死了活了,反正都见不到沈子翎,又有什么分别。 甚至,就连这场他早早约好沈子翎来看的live,也注定只能等到缺席。 他走过拉着帘子的头等舱,决不会知道两天后的此时此刻,此趟航班,沈子翎会从他行李箱轱辘刚碾过的座位上起身,心事重重给苗苗发消息,说。 “还是来了。” * 抵达酒店,老宋和弥勒为了方便,也在主办方安排的同一家酒店住下。 卫岚先和董霄见了一面,见她还没吃饭,就邀请过来,四个人去外头找了家饭店。本着来第一顿要吃点好的,结果是花一千五吃了个半饥半饱,最后还是弥勒抢着把单给买了。 卫岚可以跟着两位老大哥蹭吃蹭喝,没皮没脸,董霄却是十分不好意思,说这两天在彩排,问他们有没有兴趣进去看看,也省得live当天人太多,挤得听不好歌。 再次,本着来都来了的心理,他们二位走马观花,进去看了个新鲜。 本来飞机落地就已经是下午,再折腾一番,等从场地里溜达出来,已然大夜弥天。 这天就先歇息下了,翌日老宋他俩自去找地方闲逛,卫岚和董霄则是等着雷启抵达,开始准备彩排。 只有这一姐一弟的时候,场面显然和平得多。 天冷,俩人在后台一人捂一张暖宝宝,后来卫岚见董霄衣着单薄,冷得厉害,就把自己的那个也给了她。 董霄道谢接过,而后就听他试试探探地问,最近和雷启哥究竟怎么了? 董霄苦笑了下,摇头说没什么,都是小事。 卫岚意意思思还想问,她就用先专注眼前演出来搪塞了过去。 事实上,也算不得搪塞,毕竟这次机会确实难得,在锈月漫长的下坡路中,这是第一次往上去的转折。 卫岚知道董霄有多重视锈月,也知道这次演出对锈月有多重要,故而暗自卯足了劲,好好彩排,演出当天一鸣惊人! 原定的彩排时间在上午十一点到十二点,可他们从早上八点就到了现场,等到九点半雷启来了,三人一起继续捱,中午草草吃下几块冷面包果腹,最终等到下午两点还没上场。 董霄去问,得到的回复第一次是漠视,第二次是不耐烦,直到第三次才跟他们说很快,让继续等。 还是旁边同样等候许久的小乐队主唱看不下去,悄悄给他们透了个底,说是这次的嘉宾阵容下了血本,其中不乏大咖。现在就是同台的某支乐队耍大牌,先是拖延时间,来了后又现场调试,现在还在准备安可曲目。 董霄愣住,她早知道嘉宾名单,本来还为能和这些出色的前辈同台而兴奋,可现在的状况无疑给她泼了深秋初冬的一瓢冷水。 她头一次身为乐队参加音乐节,一时有些没主意,小声问那怎么办?就一直等吗? 小乐队主唱也有些为难的样子,说要想有彩排机会,那就只能等了。 一等,就等到了晚上八点。 前头不停有所谓“赶行程”的乐队加塞,主办方不敢协调上头,只好欺压下头,很不凑巧,锈月就是音乐节上注定被欺压的最底层。 他们从上午硬生生被推延到了晚上,临上台前,董霄的十指都冻得发僵,她不停呵气搓手,以图活络血肉,不至于将贝斯弹错了音。 就在这时,卫岚送来了只滚烫满电的暖手宝,她很错愕地接下了,捧在手心,只觉得捧了一团热融融的火,轻易融化坚冰。 她笑着问卫岚这是哪来的? 卫岚左右看看,凑到她耳边,说雷启哥不让我告诉你,但其实是他买的。他不好意思送,所以才让我送过来。 董霄沉默,半晌吸吸鼻子,笑着说行,那谢谢你了。 她为了彩排也有演出效果,特意穿着正式的演出服——吊带短裤长靴,外搭小外套,靓丽非常,但显然也冷得非常。白天还好,到了晚上,这荒郊野岭就一阵阵的刮阴风,她原本裹着件长款羽绒服,现在要上台,不得不脱下来。 刚脱下来,她就觉得浑身像被浸透凉水的冰抹布给抹了一把,狠狠打了个寒战。 卫岚个不怕冷的傻小子,全天就穿着件厚卫衣,现在无衣可赠,只能劝董霄把羽绒服穿上。 董霄说没事,羽绒服太厚了,穿着也碍事,还影响效果。 ——纵使此刻场上场下,乃至正式演出时的场上场下,恐怕只有他们三个人在乎这所谓的“效果”。 负责人在喊他们上场,她正要往台上走,忽然眼前一黑,像是凭空降下一场漆黑温暖的甜梦。 她把盖在头上的皮夹克摘下来,眼前是很久没有和她对视过的雷启。 脱下外套的雷启穿着薄薄卫衣,微微皱着眉毛,神情——无论那底色是什么,此刻都被掩饰成了不耐烦。 她刚想说话,雷启就先行驳道。 “这件不厚,不影响效果,而且和你现在的衣服也很搭。穿着吧。” 说罢,似乎怕她再多说拒绝,雷启很干脆地转身走向台上。 他们排练最熟的《雷雨季节》响起时,灯光如刺,刺得人快要眼盲。 茫茫一片白之中,雷启缓缓开口,嗓音沙哑而低柔,和平日里的他判若两人,又那么相似。 【if all the rain】 【in the world flows to you】 【what you want me to do】 【to keep you stay here too】 于是所有灯光追逐向主唱,连带着董霄的目光一起。 舞台广阔又局促,破晓般的灯束让人什么都看不清了,目之所及,她只看到雷启的背影。 幸好贝斯手注视主唱,合情合理。 她很可以放心大胆,长长久久……无限温柔地凝望下去。 每一遍都像在背诗,她怎么不知道自己此刻是在半凝固的琥珀中被渐渐定型,又如何忽略掉她的人生即将走入僵局,或永恒的死局。 她现在作为锈月贝斯手在他身上熨下的每一眼,都可能是最后一眼。 第123章 她爱他,一早就知道,她却仿佛含着甘露沉在水塘中,含住这永不示人,从不出口的。 秘密。 第77章 虚拟——二 是夜清冷,回去的深夜里更是成了凄冷,寒风凉阴阴一吹,只觉着骨头缝里都结着冰碴子。 三人统一觉得彩排效果不错,很对得住足足一天的苦等,路上又被冻得够呛,就在酒店底下的便利店吃了会儿关东煮才上去。 董霄单独一间,和他们不同楼层,在电梯分别前,冲他们一笑,说回去早点休息,明天……是个大日子。 二人应下,电梯上行,出电梯后来到房间门口,卫岚刷开了门,雷启却没进。 卫岚回头,问怎么了? 雷启做了个举杯仰头的喝酒动作,说是要“下去吹吹风”。 说这话时,他仍然面无表情,可“面无表情”和“面无表情”间也有不同。他以往没表情,只不过是无情无绪,反应慢半拍,习惯于当块木头石头。 现在没表情,是仿佛有谁强行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抹平,什么情绪都被收敛,却收得不好,暗潮汹涌,戳一下就会有苦水流出来。 卫岚几乎没犹豫,说要跟着一起去。 馋不馋酒是次要,大冷天的,更没人想下楼受冻,他之所以跟下去,是怕雷启喝大了醉倒路边——或者更坏,干脆跑了,上海天高地远,主唱跑了可没处找。 甚至还有最坏的情况,他怕雷启喝多了去找董霄。 董霄看到主唱在“大日子”前一夜喝成酒蒙子,俩人肯定还要战火再起。 他可不想当两头受气的风箱老鼠,所以还是未雨绸缪,趁现在就把身旁这个预备役酒鬼控制好吧。 他要同行,雷启无可无不可,俩人就又下楼回到便利店,买了一提子罐装瓶酒,坐到了酒店楼下的花坛边上。 寒风吹着,冰啤酒喝着,卫岚鼻尖冻得发凉,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奇葩。 转脸再看雷启,就见这人更怪,正单手扯起皮夹克的衣领,轻轻地不知在嗅什么。 雷启是在嗅香气,他忽然发现皮夹克上有不属于他的味道,细细嗅来,是浅淡的香水味,凛冽带着花香,无人区玫瑰。 董霄唯一一瓶正装香水。 知道气味来自董霄,这香气就愈发萦绕,简直快要阴魂不散,连冬夜纷纷的冷风也没法摘走。 他索性不管了,专心喝酒,啤酒像冰刀子,从舌尖划到胃里,所过之处透心彻骨的冷,任什么心火焚烧,什么心乱如麻,几听酒下去,好个大半。 他喝了不一会儿,就听卫岚开口。 “雷启哥。” “嗯?” “我能不能问问,你和董霄姐到底怎么了?” 雷启哑然,他从不是个弯弯绕绕的人,可他自己都没弄清的事,实在没法给别人解惑。 况且,他答应了董霄,正式演出前对此一字不提,有什么事也等明天上过了台再说。 于是他摇摇头:“没什么。” 卫岚连续问了两个当事人,得到的答案都是搪塞,他也就不问了,效仿了雷启,闷头喝酒。 俩闷葫芦各怀心思,各自喝去大半听朝日,旁边陆陆续续总有人拎着行李进酒店。 一对搂腰挽胳膊的情侣说笑着路过,雷启的啤酒罐抵在嘴边,脑袋不动,光是眼珠缓缓跟着挪。 他突然问。 “之前你说我喜欢她,为什么?” 卫岚说:“看出来的。” “看出来的?” “你看向她的眼神,一看就知道。” 雷启笑了:“即使我们天天吵架?” “吵架是嘴上功夫,眼睛才是爱情的器官。喜欢就像沙子眯眼睛,越想眨掉越会流出泪来。” “听上去是不是有点恶心。” “你用浪漫的方式想想。” “ok。所以,你确定你没看错?” “没有。绝对没有。你看向她的眼神,和我看向我男……前男友的眼神一样,眼睛骗不了人。” 雷启顿了顿,卫岚失恋后他和董霄一起去看过,那状态说句半死不活绝不夸张。 他这块木头短暂开窍,伸手拍了拍卫岚的肩膀,想说几句安慰的好听话,嘴巴却掉了链子。 “呃,节哀。” 卫岚也不知是被逗得还是怎样,总之摇头笑了一笑。 话题继续,雷启问。 “那假设,假设我真的喜欢她。这能改变什么吗?” 搁在以前,卫岚太笃信人定胜天,必定要洋洋洒洒说上一堆,当爱情虔诚的传教士。 可现在,他晾凉了笑意,轻声道。 “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相爱却没办法走到一起的,大有人在。” “那,喜欢意味着什么吗?” “喜欢意味着……你要把对方看得比你自己还要重。要衷心希望她能幸福,即使是以你的牺牲为代价。” 说话间,卫岚从兜里摸出一包烟——不是第一次尝试的红塔山,改成了以前帮他爸买过的黄鹤楼。其实他爸更常抽的是软中华,但以他现在的消费水平,只有兴叹的份。 雷启有些错愕,没注意到卫岚什么时候居然开始抽烟。 卫岚取出一根,又抖落烟盒,冲向雷启,问他要不要。 主唱保护嗓子,平时上台前连东西都不吃。素日里酒可以喝,反正害不着嗓子,烟却要敬而远之。 可此刻,雷启说不好是一时兴起还是一时昏头,还真讨了支烟。 卫岚想装熟手,可点上烟就露了怯,还险些烫着嘴。 雷启真是生手,可抽起烟来像模像样,不呛也不咳,连吁出的烟雾都懒洋洋地从容。 卫岚一直觉着抽烟挺帅,此刻就想找回点儿场子,可摆好忧郁文青架势,刚想说话,瞥见快步过来的人,他吓得烟差点儿掉裤子上。 等他手忙脚乱夹稳了烟,老宋已经到了眼前。 他坐着,老宋站着,无论从高度还是从气势,都矮了人家一大截。 他当然记得老宋对他抽烟一事的明令禁止,这会儿就缩着脑袋,纠结着要是真挨揍,他是跑路还是硬扛。 然而,老宋看旁边有人,多少给他留了些面子,只是搜出他的烟盒,说没收,打火机,没收,最后抢走了他指间的烟,叼着深深一吸,一蓬烟雾呼他脸上,恶狠狠道。 “这个也没收。屁大点儿小孩,还抽黄鹤楼……我离老远儿就看到你了,点烟跟上香似的,还学人家抽烟呢?” ——毒打可免,痛骂难逃。 卫岚被他损得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讪讪转移话题,问弥勒呢? “弥勒累坏了,搁后面坐着呢。得亏他没跟上来,不然看到你抽烟,他都能气活了。” “你们去哪儿了,怎么累成这样?” “迪士尼啊。你别说,还真挺好玩,那花车游街,人呼啦啦的。” “那叫游行。” “哦哦对,游行。但就是人太多了,排仨小时的队,上去两分钟就完事了。东西也贵,那么小个兔子,居然要五六百。” 卫岚看向他手里的大号购物袋。 “那你怎么还买了?” “这……送礼么。而且那兔子特别可爱,紫不拉几还戴个小蓝花,叫什么梦露的。” 一旁的雷启旁听至此,幽幽插话道。 “星黛露。” “对对对,我就记着是个女明星的名。” 老宋打量着二位难兄难弟,再看旁边的空啤酒罐。 “你俩搁这儿干嘛呢?” 卫岚说是谈论感情问题。 老宋噗嗤一乐,看在和雷启不熟的份上,忍住了没多话,只让卫岚别喝了,快上楼。 那边弥勒一瘸一拐地过来,脑袋顶还戴着唐老鸭发箍,随着步子一晃一晃。 打过招呼,他俩要回去洗澡休息,老宋再度喝了一声,让卫岚回房间,大冷天搁下面吹风喝酒,再生病了可没人伺候你。 卫岚自知理亏,连忙应下,他又好面子,所以转头还跟雷启找补,说。 “那个,我以前不懂,但经过这次失恋,我发现有人管着其实是件好事——要是没有他俩,我说不定真会给自己饿出病来。有人管着,就是有人关心你,有人关心你,那你就至少有个吃饭的理由。” 雷启笑笑,说是。而后他起身,让卫岚回去吧,他自己也马上就上楼……等抽完这根烟。 卫岚点头,小跑两步跟上他们的脚步,就听老宋在跟弥勒奚落他,说他俩讨论感情问题是倒数第一给倒数第二补课…… 三人嘻嘻哈哈,吵吵嚷嚷地走了,遂带走了深夜楼下的最后一点儿热闹。 雷启目送他们进电梯,衔在嘴上的烟缓缓烧,他身比烟轻,没人拴住他,于是在醺然醉意里也跟着云雾向上飘。 他兀自酝酿着心事,忽然心有所感般,他陡地抬头,望向楼上。 三楼,亮黄色的暖光块在那里,董霄松垮系着浴袍,前倾搭扶栏,猫眼瞳仁般,她竖在那块亮黄里。 第124章 月朗,星稀。 相顾,无言。 那小小的火光一颤,簌簌落下烟灰。 他忽然想起以前读加缪的《卡里古拉》——平时放小马宝莉睡觉的人,也读加缪。 书中一段,记忆犹新。 【如果我得到月亮, 如果爱情足够, 一切就都不一样。 可是,到哪儿, 能止住这渴望?】 所以他爱她,没见到她时就在爱了,第一次从手机里听到她的贝斯独奏就在爱了。 爱又如何?能怎样?难道要在一起?要知道这世上多少对爱侣,多少对怨侣,他从不相信爱情悲喜剧,不相信罗密欧朱丽叶,不相信梁山伯祝英台,最不相信他们是合拍的,是幸运的,是能爱出结果的。 他不相信他们有化蝶的好运气。 所以干脆定格,万事万物,都隐忍在破茧前的一刻。 烟丝燃尽,青烟袅袅。 雷启垂下了目光,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桶,而后进了酒店,没有回头。 演出当日,三人起了个绝早,到现场一看却傻了眼。 只见场地外头,野餐垫和帐篷排着序,弯弯绕绕没有尽头。他们早知道音乐节流行夜排,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甘愿熬夜受冻。 他们怀着几乎敬畏的心情,绕过夜排观众,从侧门提前进入了场地。 他们演出时间很早,处于开头炸场和夜晚狂欢的中间段,不咸不淡,不温不火,相当于是半热场,为晚上的压轴乐队做铺垫。 演出之前,他们去了后头一座六层小楼里等待——似乎这才是真正的“后台”,每个乐队占据一间,昨夜他们之所以挨冻,一是因为没人告诉他们此处的存在,二是因为此处根本挂着锁头没开门,反正那些热门乐队都有保姆车,冻不到他们就行。 今天正式演出,好歹主办方没再藏掖,给他们每个乐队发了钥匙,让去找对应的休息室。 小楼是破破烂烂的红砖老楼,一二三楼都是弃置的旧宿舍,往上四五六楼才是给乐队们准备的休息室。 他们一路找,直找到六楼最靠里的一间,才终于在门上看到歪歪扭扭的“rust moon”。 那就是锈月了。 休息室里也没什么,无非是单人沙发化妆台,还有按人头算的矿泉水暖宝宝小零食一类,看上去挺寒酸。 董霄不知道其他休息室是不是一样,也不好贸贸然去打听。 其实她向来是很会同人打交道的,这么些年认识的乐队人士也不在少数,可这些够资格被音乐节邀请来的乐队,似乎又不同,都傲得很,假得很,在他们这些小乐队跟前当高高在上大明星,在大明星面前又成真性情的乐队人了。 董霄彩排时曾试图和别人搭话,可除了那支好心提醒她的小乐队,场上几乎没人搭理她。 话语热乎乎递过去,旁人却任由它冷冰冰掉地上。这都还好,更有甚者,是个出了好几首热歌的某乐队主唱,刚开始跟她聊得挺热络,还招呼她喝酒,后面就借酒盖脸,对她又勾肩膀又搂腰的,问她要不要去“after party”。 她忍住了没给他个嘴巴子,翻个白眼,起身说去你大爷,然后走了。 从这开始,她就对这些乐队人不抱什么希望了,现在即使走廊里有人弹琴唱歌玩得热闹,她也懒得去掺和。 “懒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紧张。 休息室开着空调,暖风习习,可她的手却冰得厉害。 卫岚给她递水的时候,碰到了她的手,吃了一惊,说董霄姐你很冷吗? 不是冷,是紧张,她紧张得手脚冰凉,根本一口水还没喝却恨不得五分钟跑一遍厕所。 但她当着人面,又身为队长,怎么好自乱阵脚,于是笑了一笑,说是有点儿冷,没事,我贴个暖宝宝。 演出时间渐近,走廊上也没了动静,是大多数人都跑去楼下嗨了。 董霄哪有去嗨的心情,及至场地助理过来敲门通知他们准备,她腿肚子像要抽筋似的,胸腔里有条活鱼在受煎熬,蹦着跳着要逃出心塘。 她喃喃着,说没事,我们别紧张,就像在酒吧唱歌一样…… 话到半截,她左右看看,发现哪有人紧张?这俩人一个赛一个地心大,卫岚把小零食消灭了大半,现在正拿着一小包咪咪虾条,塞着耳机聚精会神看游戏比赛直播。 雷启,雷启干脆是披着外套趴在桌上正睡觉。 她叫起二人,前往舞台。 此刻的舞台,和昨夜寂寂无人的野山头可太不一样了。 台上灯光频闪,激光五彩斑斓,一下下炸开又收束,三面大屏幕实时直播着乐手们的演出,摇臂摄影机在半空中远了又近。 台下——这才是真正的“人山人海”,前排热闹疯了,有人摇头晃脑开火车,人群里时不时蹿出几束冷焰火,乐手大叫着跳水,所有人仿佛揣着欢呼尖叫的气球,一戳就破,声响震天。 幸亏董霄化着浓妆,否则单就紫绀的唇色,就足够吓得二人送她进医院。 临上台,她紧紧攥着自己的贝斯,慢慢做着深呼吸。 捏紧了的手忽然一暖,是并排站着的雷启不动声色地握了她一下。 兴许因为太诧异,而她光顾着诧异,舞台上的一切反而像一场梦。 * 下台后,据她回想,效果很一般。 她练了无数遍,上台固然没有弹错了音,但总觉着贝斯声很干很涩,不够顺滑也不够燥。灯光太刺眼,她看不清台下,耳边都是乐声,也听不清台下,但她的确看到有人在他们的抒情歌里突然大喊,兴许喝多了,而在他们打底的后摇曲目里,又有突兀的冷焰火燃起。 及至演出结束,他们下台,她觉得台下的观众好像也没什么反应,该嗨还是嗨,该喝接着喝,似乎分不出精力来多看他们一眼。 一切,仿佛和酒吧驻唱没什么不同。 她忍不住地失落,可又自我安慰,说想象终究更丰美,但人还是要活在现实中的。 她,更是早就应该活在现实中了。 回到休息室,卫岚不在,只有雷启,而他大概依稀看穿了她的心情,就出言安慰。 “我看反响挺热烈的,之后再接几场,靠乐队也能赚到你需要的钱。” 董霄坐在化妆台前,看镜中人妆容精致而浓烈,忽然一阵厌恶,觉得自己好像猴子,上蹿下跳想要锈月受到喜爱,最终的结果却是——果然是自取其辱。 她垂下眼睛,动手揭下沾着眼影粉的双眼皮贴,同时说道。 “这不现实。” 雷启坐在单人沙发上,拿了矿泉水却没拆,微微皱眉:“怎么就不现实了?这不就是你以前的打算吗?” “你知道的,情况变了,不现实就是不现实。等我攒到足够的钱,我们家恐怕早就被掏空了,我爸的病也没得治了。他这病来得那么突然,他们又已经瞒着我把房子卖了……他们是为了不让我担心才瞒着我,我不能让他们老两口忙了一辈子,最后连一天清福都没享上,我不能让他们……真的养出一个别人口中的,‘无能不孝’的女儿。” 雷启难得露出一点儿着急。 “所以我才想帮你啊。” “帮?你怎么帮我?靠给我捐款?借钱?还是像你前段时间做的那样……” 董霄噙着冷笑,靠近镜子,撕下了浓密的假睫毛。 “……私下去找我爸妈,说想娶我,彩礼是你市中心的那套大平层公寓?” 她咬了咬牙,从镜中看着雷启,目光复杂万千。 “一想到那些话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我就觉得……” 雷启也冷笑:“觉得什么?觉得我可笑?即使为了帮你,我也不配和你结婚,连假的都不行?” 董霄深吸一口气,不和他争执,心知说了也没用。 她拿出卸妆湿巾,冰凉凉摁在眼上。 “我的人生已经够失败了,你不要让我显得很可悲,好不好。” “……行,你说这些都不现实,那什么现实?退出乐队,像普通人一样找个班上,每个月拿着死工资等退休,就现实了?” 眼妆斑驳,卸掉大半,她眼尾被擦拭得泛红,扔掉这张,再拆一张,慢慢擦着粉底。 “是啊,退出乐队,像普通人一样找个班上,每个月拿着稳定工资等退休。这就是我的现实。雷启,人要学会妥协。” 她平淡,雷启就跟她装平淡,只是垂在旁边的手死捏着矿泉水瓶,咔咔直响。 空气中有微妙的火药味,被风一吹,立刻燎原。 “这不是妥协,你这么多年为了男朋友,坚持做自己不喜欢不擅长的风格,这才叫妥协。你现在只是认输了。” 董霄动作一顿。 “……什么叫为了男朋友?” “怎么?我说错了吗?我听过锈月当年的歌,全是民谣,但你是玩硬摇滚的,两种风格差别那么大,最终锈月风格怎么会一边倒,不就是你为了男朋友妥协了吗?他已经去世那么多年了,你却迟迟推着不肯做新歌,不就是因为你把锈月当成陪葬,当成你对他的缅怀了吗?所以你不敢,也不肯改变风格,你不往前走,还带着锈月共沉沦。” 第125章 往日秘辛连皮带肉,红鲜鲜晾了出来,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董霄根本不想分辨,忍无可忍吼道。 “雷启!” 非但吼不停,雷启还霍然站了起来,死死盯着她的背影。 “这话不好听是吗?难听是吗?这些话我忍了两年,难听你也将就听吧!我当初加入锈月是看上你的创作,而不是你一遍遍想办法改编他的歌!那些人说你没才华,说你江郎才尽,说他走后锈月就只知道啃老本,这些话对你来说就不难听吗?你这么糟蹋锈月,更糟蹋自己……” 董霄骤然回身,没擦干净的口红沾在唇上,唇色和她的眼睛一样红。 “糟蹋锈月?我最糟蹋锈月的就是找了你这种人当主唱!我为了锈月联系了多少创作人?想了多少办法来宣传?如果不是我臭不要脸地、一遍又一遍地去找当年认识的朋友,我们又怎么可能被音乐节邀请!你呢?你又做了什么?你就是个自私自利,只顾着自己舒服的大少爷!你就是人生过得太顺了,才觉得所有人所有事都要顺你的心,所以你能在英国上音乐学校又突然休学,能不在乎乐队赚不赚钱,能现在随随便便要求我嫁给你!” “我只是想帮你,我不想让你去上每周工作六十个小时的破班,这就叫错吗?!” “哦,那我真要谢谢你。但你猜怎么着,这份每周六十个小时的工作就是我这种人的宿命。我喜欢乐队,我试过了,试了六七年,结果呢?我认命了,或者就像你说的,我认输了。雷启,真的,人要学会妥协。” “你才二十几岁,为什么要妥协?” 董霄看着他,无限疲惫。 “我是说你。” “……” “我的意思是,雷启,人生在世,你要学会妥协。学会……接受一切热闹都会散场,接受锈月很快就要没有我了。但你总会妥协着迎接新的人生,你会有新的贝斯手,你们会有新的歌,你会回到自己的世界去,会遇到别的女生。” “……我不要。” 董霄一怔。 雷启向来漠然,对谁都漠然,此刻却顽固得不讲道理,幼稚近乎绝望。 “如果你走了,那你就是抛弃了锈月,也抛弃了我。你别想着我会守着锈月等你回来。” 董霄微微苦笑,刚想开口,可雷启多怕自己会听到更决绝的言语,又说等等。 他拿出手机,找出自己的音乐软件听歌排行。 播放第一的,听了几千遍的,是董霄当年那首连名字都没有的贝斯独奏。 他说。 “我是为了这个才来的,要是你还有这个能耐,就拿出来给我看。要是没有,不用你走,我走。” 董霄眼里氤氲着水光,盯着屏幕看了片刻,她别开目光,轻声说。 “早就没有了,你走吧。” “……董霄……” “雷启,你理解我的。我知道,你理解我,这次的演出结果你也看到了,我最后的尝试也不过如此。所以……别再说了,没可能了。” 雷启安静下来,良久良久,他最后溢出一声冷笑。 “是啊,我理解你。全天底下,我最理解你。但董霄你知不知道,你的……” 他抬起双手,随着国外习惯弯了弯食指中指,用作肢体上的双引号。 “……‘灵魂伴侣’,可比男朋友难当多了。” 董霄呵地一哂,正要说话,依稀听到楼下尖利的喊声。 他们关着门,刚才又吵得厉害,现在屋里静了,才发现那尖叫不止一声,显然也不来自于舞台,处处透着不对劲。 她颦着眉毛,打开房门,正想分辨话语内容,就被雷启骤然抓住了胳膊。 力气很大,她吃痛看去,却见雷启已经变了脸色。 顺着他错愕的目光望向,她也愣住。 走廊的尽头,最靠楼梯的休息室里…… 起火了。 第78章 虚拟——三 几乎只愣了一瞬间,董霄就立刻退回屋,关上门,脱外套,抢过雷启手里的矿泉水拧开往上倒。 雷启也反应过来,扯下沙发巾,打开角落里的桶装水浇上去。 拿着透湿的沙发巾,他有些六神无主,问。 “塞门缝里?” 这意思是留在原地等人救了,湿物塞门缝里最大程度阻止烟雾入侵。 董霄的神情空前凝重,又出奇冷静,拧眉一想,她果断说不行。 “开音乐节,周围都堵死了,消防车一时半会进不来。而且这一层房间太少,失火那间我记得他们是买了冷焰火和酒,要是现在待着不动,顶多十几分钟就能烧过来。” “那我们……” 董霄未卜先知般:“跳下去也不行……至少现在,还不至于。” 雷启懂了她的意思,将沙发巾兜头披在她身上,又打湿了旁边的毛毯,二人用各自浸湿的外套捂了口鼻,靠近门口。 董霄碰碰门把手,冰冰凉凉,开门一看,烟雾果然还没弥漫过来。 她稍稍放了心,和雷启对视一眼,二人忙而不乱,快步往楼下去。 原本想着进可攻退可守,火势不大就往下跑,跑不了就缩回去。 现在,见形势不太紧急,董霄扯起嗓子,大喊着火了,好让楼里的人往外撤——但六层的都是和他们同时段的乐队,大家都在候场或刚下场,以至于这层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没人也好,省得拥挤踩踏。 经过失火房间时,他们生怕有爆炸,看都没看,匆匆掠了过去。 往下小跑,她继续喊,没喊几嗓子就咳嗽起来。此时烟雾已经渐浓,雷启兜住她的手替她捂住口鼻,刚要替她喊两声,却只吸进了一口气,再吐出来是不可置信的喃喃。 “不对……” 也就是这时,迟到的火警响起,整栋易燃的老楼都发出了尖利的嗡鸣。 他停了步子,董霄跟着停下,因为站在五层楼梯口的她,也透过了烟雾缭绕,依稀看见了楼下的情况。 五楼接四楼的缓步平台,好红。 那红是一种最纯粹的光源,是不小心泼洒的整桶染料,会令世间所有都黯然失色……化为灰烬。 一瞬之间,董霄心如死灰。 不对。 火源不在六楼……在、在楼下。 重新往上跑? 雷启显然也这么想,立刻拽起董霄就要往上跑,却被她死死抱住了手臂。 她眼里蓄着泪水,恐惧却坚定。 “楼上有酒!” 他登时会意。 有酒,还有焰火,此刻火势已经旺盛,老楼易燃,万一烧上去时消防队还没到,他们要么跳楼,要么呛死。 只能往下冲了。 往下,四楼浓烟滚滚,走廊边沿燎出火焰,焰势匍匐,很快就要在楼梯口形成一道火墙! 没时间看彼此,他们只从紧紧牵着的手中感到了默契,几乎同时,咬牙往下冲去! 冲过去的刹那,董霄只觉得自己被雷启的臂弯卡住,拼命裹在了湿漉漉的沙发布中。 被呛得、咳得、怕得,她眼泪汪汪,却在那刹那连泪水都被蒸干,直面了个上千度的太阳般,眼球疼痛,裸露在外的皮肤上燎起细小的水泡,隐隐嗅到毛发干焦、皮肉焙烤的气味。 浑身好像揭了层皮,但…… 冲过来了。 来不及疼,更不能停,火灾最可怕的杀手还如影随形。 黑烟白雾,是无处不在的毒药,每吸进一口气,就有大颗粒毒雾堵进鼻子嗓子,他们再怎么捂紧湿衣服也没用,喉咙火辣辣地刺痛,血味迅速在嘴里弥漫,简直能感受到努力鼓涨的肺部在变成一块黑黢黢的死肉。 他们什么都看不清,被烟熏得眼泪直流,完全凭着直觉跌跌撞撞往下狂奔。 跑得脚撞栏杆,手蹭墙壁,自己的胳膊腿儿都要打架,忽然一崴,董霄狠狠摔倒在不知几楼的楼梯上。 下巴磕到台阶,立刻见了血,就这一下子,她疼得多呼吸了几口,立刻头晕眼花,喉咙眼急剧收紧,好像下一秒就要窒息。 然而下一秒,她却被一把捞了起来,雷启几乎把她夹带在了怀里,继续向下狂奔。 她扶着墙壁的手在狂奔中划到一处硌楞楞的标识,她有印象,那是一到二楼间的禁止吸烟标! 马上到了!能出去了! 就在这时,楼上轰然炸开一声爆响,二楼的玻璃迸碎了一地。 不知是不是错觉,烟似乎更重,火仿佛更旺,空气愈发稀薄,木质的楼梯扶手不堪烈焰,噼里啪啦燃烧着倒下来,就倒在他们刚刚经过的地方。 谁都没有注意到,一鼓作气往隐隐亮光的门口跑,可门口…… 门口倒着一堆杂物,不知是疏散时被撞倒还是怎样,总之堵死了门,一时半会儿,出不去了。 火还在烧,老房子发出吱吱呀呀的动静,像是下一秒就要坍塌在他们头上。 董霄发现牢牢抱着自己的手臂松了松,似乎绝望了,又在下一秒近乎凶狠地紧了紧,像是狠下了什么决心。 第126章 就在雷启要冲上去搬开杂物,至少创造个能让她钻出去的空间时,董霄灵光一闪,不顾致命的毒雾,嘶吼出来。 “走后门!” 这房子,有个小小窄窄的后门,她上楼时瞥见一眼,现在成了他们唯一的活路。 循着记忆往后面摸索,居然真的找到了,她大喜过望要摸门把手。 却摸到冰凉的锁。 锁住他们最后的生机。 万念俱灰,万事万物都将被烈火吞噬的时分,董霄哭都没了眼泪。 这一刻,她只想回头,死死埋进雷启的怀抱中,在最后关头,放心做她活着时没敢去做的事情。 兴许只是拥抱,或许一枚亲吻。 可紧接着,雷启就搂着她,殊死一搏地,却又轻易撞开了那老旧发锈的锁。 没了阻碍,他们宛如一颗子弹破空,随着浓烟冲了出去,双双拥抱着滚倒在草地上。 呼吸畅快,耳目一新。 董霄不敢瘫下去,赶忙爬起来,生拉硬拽地把雷启往后扯。 互相搀扶着跑出二十来米,确认安全了,他们才重新软倒在草坪上,脱力地大口呼吸。 眼前,夕阳如血,大楼在燃烧。 两个人都拼命喘息着,剧烈咳嗽着,灰头土脸着。 劫后余生着。 缓和了片刻,在董霄用嘶哑的嗓子开口前,雷启做了他活着——或此前活着的岁月中,迟迟不敢去做的事情。 他扳过她的下巴,吻住了她的嘴唇。 * 一吻罢了,二人缓缓分开。 四目相对,本该是心跳如擂的时候,他们却又看清了对方的花脸子,同时笑了出来。 嗓子都疼得很,身上磕磕碰碰,不是青了就是破了,这时候却笑得很开,笑声很怪。 董霄笑着,渐渐笑得咳嗽,咳着还笑,又笑得掉下了眼泪。 她卸了一半的妆容斑驳,泪水在脸上留下两道痕,瞧着狼狈又好笑。 雷启却又笑不出来了,刚刚逃出火场的人,此刻竟需要壮着胆子才能把她小心翼翼地搂进怀里。 他的颈窝湿漉漉的,下着一场小雨,是她的泪,正灭着一场秘而不宣的小火。 他们得等好一会儿,等他们绕开房子到了前面,看见乌泱泱的人群,才能得知起火的真相。 和他们的猜想大差不差,真相是老化了的电路、角落堆放的冷焰火和隔壁间的酒,老楼本身就是易燃品,唯一的楼梯又处在正中,楼里毫无隔断,一点就着。 至于楼里怎么没人,原来是其余人在起火的两分钟内就撤了个干净,有人到六楼喊了几声,见空荡荡没回应,就以为都在场外,遂匆匆忙忙自己跑掉了。 好险好险,他们是这栋楼的最后两个人。 可等这场事故的秘密幸存者终于来到房子前面时,人群却在为另一个人而喧哗。 那是个高挑青年,穿着漂亮,此刻却不顾体面,在和火场前的安保人员大声争辩着什么,争辩不成,居然还打了起来。 三四个安保摁不住他一个,看热闹的也帮着拦,而他拼命挣扎撕扯着,好像是…… 要进去? 雷启远远望着,不明所以,说。 “冲进火场?疯子吗?” 董霄却站在风口地,眯细了眼睛,辨认着那人。 良久,她不可思议地轻声说。 “那个人是不是……卫岚的前男友?” 叫什么来着…… 沈子翎? * 至于沈子翎怎么会来了上海,甚至于到了音乐节上,一切得从一个礼拜前讲起。 其实也是小事,不过是一周前,他工作摸鱼,在某音乐节的宣传海报一角,看到了锈月。 短短两个字,引得过往翻尸倒骨,直到当晚入睡前,他都浑浑噩噩,好像梦游。 可等真的睡着了,做了梦,梦里的一切反而真实起来。 梦里,照例有着卫岚。 卫岚,恋爱时缠着他,分手后则换了种形式缠着他,早知道小孩子会黏人,却没想到卫岚黏人到专制跋扈的程度,连他日日夜夜分分秒秒的梦境都不放过。 在梦中,他回到了和卫岚去过的串串店,卫岚提起《沙龙》,说他恋旧,说要当他的相片,栖居在他的上衣口袋,说要从整个世界的新人,慢慢熬成他的旧人。 最后,卫岚用忐忑又期待的语气,问他下个月能不能去看他的live。 他想也不想,笑着说好。 梦里的卫岚也笑了,浓睫毛垂下去,像秋扇见捐,无限忧伤的样子。过了很久,才发生声音,说你骗我。 就像你说永远不离开我一样。你骗我,你知道你在骗我。 …… 醒来后,天色大亮,沈子翎在床上空落落躺了好久,任由闹钟响了又静,静了又响。 睡了也没睡,朦朦胧胧间,他想起前段时间在酒吧偶遇卫岚,自己是如何慌不择路逃走,好像一只被猎枪对准的困兽。 不逃不行,慢了一步都不行,会被卫岚的目光网住肩膀,被卫岚的话语攫住脚踝,被卫岚的触碰在腰间烙下痕迹,掌心抚摸过的地方,会迸出微小却激烈、痛苦又欢愉的火花,像被子弹燎过,擦掉他一条皮肉,要他血流如注…… 再乖顺地,自投罗网。 忽然间,他听见有人敲门。 仿佛枯萎的心脏被泵进一管活血似的,沈子翎赤脚下地,衣衫不整地冲去开门。 脸上笑容灿烂得不自知,他不敢承认有多期待在门外看到卫岚,却只看到空无一物的门口,和邻居门口满脸骇怪的外卖员。 万分尴尬跟人家说不好意思的瞬间,沈子翎意识到,他不能再见到了卫岚了,至少私底下是见不得了。否则这次连皮带肉硬生生撕开二人的分手,会立刻作废。 但沈子翎,又是多么需要一场了结啊。 于是他选择了这次音乐节,权当是对自己未来无数次失约的补偿——毕竟缠绵时分,谁没口口声声答应过“永远”?可沈子翎口中的永远,却永永远远落空了,失约了。 那么就这次音乐节吧,他偷偷地去,再悄悄地回,他们不必见面,更不会有“春风吹又生”的可能。 于是他买票,坐上飞机,入住酒店,打车前往,在检票入口处感叹居然有这么多人夜排,再慢慢悠悠随大流晃进去。 然后演出开始。 他喜静不喜动,爱看戏剧电影演唱会,却没怎么来过音乐节,所以经验欠缺,被冷风灌了个透,不知道提前排位置,在人群里给挤得七荤八素。 可所有这些,在见到卫岚出现在大荧幕上时,统统不值一提了。 锈月登场在傍晚时分,云浅浅白,天淡淡蓝,粉红晚霞像海里的浮游生物,飘飘忽忽浮在天际线。 锈月名不见经传,可前奏出来,底下反响却热烈异常,兴许因为好听,兴许因为大荧幕上是三个帅哥美女。 后者原因可能更多,毕竟在镜头给到卫岚时,底下的尖叫声浪潮般涌起,声势空前的浩大。 而卫岚确实值得。 他新染了狼尾,额上戴着宽边的运动发带,脖子上的摇滚项链随着打鼓的动作晃荡,单穿着件美式印花的坎肩黑背心,衣服没什么样式,紧绷结实的手臂肌肉就是最好的搭配单品。 正如大荧幕没有滤镜,卫岚的脸就足够征服镜头。 真正的剑眉,星目,眉宇微微凝起,唇角又带着笑意,皮肤上汗珠细微,熠熠发光…… 他的卫岚,熠熠发光。 摄影师也钟爱他们,镜头不断给到特写,尤其卫岚。 底下人都掏出手机,拍着录着,有女生嘻嘻哈哈,说鼓手长得好帅。 沈子翎听了,隐隐受用,却又想卫岚穿那么薄,会不会冻着,早知道就给他备个暖手宝了,不过卫岚说不定懒得用,得多嘱咐…… 想法断结,是沈子翎忽然记起来,他和他已经全无关系了,这是来见他的最后一面。 见过就走,他如此念叨着,反而开始嘱咐起了自己,见过就走。 演出结束,场下簌簌燃起冷焰火,沈子翎看了十来分钟,等下一支乐队上台,也就打算找出口走了。 他挤开人群往外去,却在渐渐稀疏的人影中,看到个熟人。 老宋原本背手仰头,往台上张望着看热闹,猝不及防见了他,就惊讶着笑道。 “好巧。你怎么在这儿?” 他勉强笑笑,当然不好说原因。 二人有的没的闲聊几句,老宋意有所指,问他。 “这音乐节办得,怎么样?” “挺好。” “就是有点儿冷。” “确实穿得太少了。” “说了让穿件长袖上去,他不听,非要穿好看的,说万一呢。” 话题暗中偷换,所指的成了卫岚,沈子翎一顿,却没忍住,问了下去。 “什么万一?” 老宋老神在在地笑:“万一你来看他了啊。当时我还笑话这小子,没想到真给他万一到了。” 第127章 沈子翎扯了扯嘴角,没扯出个像样的表情,只是沉默了。 沉默片刻,他涩声说:“你能不能……” “我知道。我不会告诉他你过来了的,放心吧。” “好,谢谢你。” “你也别太担心,这小子刚给我发消息,说在后台准备睡一会儿。他们后台就是那边的六层楼,看着挺破,不过好歹是室内,暖暖和和的,冻不着。” 沈子翎想说我没担心,又觉得辩这一句,怪没意思的,索性不说什么了。 又站了会儿,老宋接了个电话,挂掉后说是朋友在卖吃的小摊那边,让我过去吃点东西。你……没什么想问我的了? 沈子翎几乎艰难地摇摇头,说没有。 “不想问问卫岚最近怎么样?” 想,但不能问。 落实到嘴上,沈子翎笑笑,说本来就是来最后看他一眼,之后也不会有联系了,没什么好问的。 老宋哂了一下,说行。 老宋走后,沈子翎继续向外走,刚到门口,路过安保,却从安保腰间挂着的对讲机里听到嘶嘶啦啦的吼声。 吼的是。 “后台起火了!” 沈子翎停了步子,头脑霎时空白。 后台起火? 什么后台? 卫岚正睡觉的后台? 他仓惶转身,出口位置恰好能望见场地最后方的六层楼。 楼中,赫然火势葳蕤! 天寒地冻,他瞳孔颤栗,嘴唇微动,仿佛呼出了一口最简单不过的白雾,那雾气却有形状。 “……卫岚。” 第79章 虚拟——四 两个字仿佛引信,点燃了沈子翎体内埋藏已久的火药。 他脑袋轰然,浑身悚然,拔腿就往后台跑! 火灾消息传得快,没有人力也有天力,不过数秒,刮来的风中就带了木炭焦糊味,连天边夕阳都被烧红了几分。 夕阳之下,人群乱了起来。 人们乌泱泱宛如没头苍蝇,多数在着急忙慌往外涌,少数在伸长了脖子远远观望,像沈子翎这样从出口朝火场狂奔的疯子,仅此一个。 他像支射/进沙丁鱼群的利箭,开弓没有回头箭地向前冲,两条腿一味跑,被地上野餐垫绊个趔趄,险些摔倒了也不管。 他此刻哪有什么体面,更别提什么礼貌,左推右搡地强行从人与人中挤出一条路来,给人骂了也充耳不闻,场内广播一次次重复着特殊情况有序撤离更是听不见。 他是真听不见了,天地浩渺,周围那么拥挤,可世上好像只剩了他一个人,耳边只有自己呼哧呼哧的喘息,还有扯着嗓子高声呼喊卫岚的声音。 可没有卫岚。 等他挨了数不清的骂,终于到了后台,后台的六层楼已然火光冲天,桀桀在灼他的眼睛。 边上有些形容狼狈的乐队人,他用仅存的理智抓住其中一个,问是不是都逃出来了? 那人惊魂未定的,他问了两声,最后一声大吼才唤回那人的神识,哆哆嗦嗦说应、应该吧。 “什么叫应该吧?” “就……就是应该都……” “有没有锈月的人?锈月!就那个玩摇滚的乐队,两男一女!” “锈……哦哦,我知道……他们……他们休息室在六楼……不过六楼……六楼不是没人吗?” “没人?你们检查过了?没人?” “呃……六楼的应该都刚演出完,当时要不在场上要不在外面候场,起火的时候我们上楼喊了两声,没动静,应该没人……” “要是有人在屋里睡觉呢?” 那人明显一愣,慌了起来。 “不可能吧?” 那人转向同伴,企图求得认同,可周围乐队人听到沈子翎的话,纷纷露出了难以置信的震悚神情。 “这……不可能吧?楼上不是没人吗?谁……谁会刚演出完回去睡觉啊?不可能吧……” 一句迭一句,沈子翎隐隐听到自己残存理智被一点点蚕食的声音。 他抓住那人的肩膀:“你们没进去看?!” 那人心理防线崩溃,大哭起来:“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对不起……咳咳……对不起……我们、我们以为没人了啊……” “……” 沈子翎缓缓放开那人,转向兀自燃烧的大楼。 下一秒,他猛然向楼里冲去! 那人,以及周围乐队人早看出他要做傻事,但万万没想到会傻到这种程度,几人一拥而上,连拖带架地拉住他,可这瘦削的青年此刻居然力大无穷,又不要命地挣扎,他们几人愣是拦不住。 接话的人兴许是哭得缺氧,说话不过脑子,上气不接下气地喊。 “哥们儿……你、你现在进去也没用了啊……楼都烧成这、这样了……就是有人也早就烧成……” “灰”字还没脱口,旁边乐队人吓得喝了一嗓子,说你他妈闭嘴! 可为时已晚,这青年显然挣得更厉害,像被油煎的活鱼,嗓子眼里发出意想不到的、直通通的惨叫。 那依稀,是个人名。 仿佛杜鹃啼血,又像撕破一匹上等丝绸料,青年将一把温润的好嗓子生生喊破了,可仍旧不停,哀嚎回荡在天地间,叫得众人寒毛直竖,连带心头都毛楞楞的。 于是愈发死死扯住了他,过程中,青年的大衣挎在臂弯,衬衫崩了纽扣,领带仿佛被抢下来的上吊绳,悬晃在他颈间。 青年长手长腿,他们只能一人一个四肢,另外两人抱腰卡脖子,才勉强制住。 他们毫不怀疑,一旦松手,这青年,这疯子,会立刻冲到火场里送死! 保安也赶到了,七嘴八舌地劝,说不知道人在哪儿,你现在冲进去也没用啊! 没用。 沈子翎何尝不知道冲进去没用。 但他不能……他实在不能让卫岚一个人留在里面。 火舌汹涌,能够舔去一切木头、桌椅、楼梯、砖块……生命。老楼摇摇欲坠,六层楼的玻璃都轰然炸碎,火光猛烈得瞬间让所有人溢出惊叫。 就这一瞬,那些人松了点儿力气,以至于他立刻挣脱了出去! 好在他脚下脱力,刚跑出一步,就摔在了地上。 其余人赶忙冲上去摁住他,七手八脚钳他的手绑他的腿。 他这次不喊了,只咬牙往外爬,双手紧紧扒住地面,用力太过,圆润指甲微微翘起开裂,脑袋都被压在地上,昔日白白净净的俊脸蹭破了皮,沾上了土,淌满了泪。 泪水滔滔往外涌,他心底却并不悲伤,只是着急,仿佛他不是在找死,而是在拥堵的车流里焦急去赴一场约会。 旁观的人心有戚戚,几乎哀求地劝他别想不开,站在这儿都烧得眼睛疼了,你现在进去就是个死啊。 可沈子翎还是要冲进去。 不能留卫岚一个人在里面。 卫岚,他的卫岚……年纪还那么小,要是一个人在那里……要是一个人死在那里…… 卫岚该有多害怕啊…… “子翎!” 忽然的一声,遥远微弱,似真似幻,仿佛只是他崩坏的神经被不经意拨动了一下。 他含着泪水,微微一怔。 旋即,寒风送来了更切实的呼喊。 “沈子翎!” 他在地上挣着回头,头发吃灰,泪眼朦胧中,望见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真是“身影”,好手好脚有影子。 是活人……不是鬼。 他浑身骤然卸了力,嘶哑的喉咙拱动,发出一点小小声的,带着哭腔的喃喃。 “……卫岚。” 全力压着他的乐队人们,见状面面相觑,又看来人——那刚在舞台上大出风头的鼓手正狠狠瞪着他们,气势汹汹,一副要冲上跟他们拼命的样子,就意意思思放开了底下的人。 没了重负,沈子翎手心手背抹了抹眼泪,撑着地面慢慢站了起来,而后再度冲了出去。 不同刚才的是,这次,他在往回跑。 仿佛一支终于找到靶心的利箭,他飞奔着投入卫岚的怀抱。 怀抱的触感踏实而温暖,真真切切的骨骨皮皮血血肉肉,活络着他冰凉僵硬的躯体,连带着头脑也渐渐清明起来。 理智缓缓回笼,沈子翎想到自己刚才的种种行径,再搂着“失而复得”的卫岚,两种想法同时冲击着他。 来的路上撞了好多人,好丢人。 卫岚还活着。 刚才大吼大叫地闹出那么大动静,好丢人。 卫岚还活着。 跟人家乐队和安保打了起来,还要冲进火场,好丢人。 卫岚还活着。 卫岚还活着。 卫岚还活着。 他的卫岚,好端端的,还活着。 沈子翎环紧了卫岚的脖子,反正丢不丢人也不在这一下子了,他于是顺应内心,哭着吻住了那双嘴唇。 卫岚的嘴唇,一如既往,有清清爽爽的薄荷气息。 第128章 然而沈子翎的嘴唇,卫岚尝着,虽然和以往一样柔软,但又是苦的,涩的,咸的,甚至掺着锈味。 苦涩是泪水,咸腥是血气,卫岚不敢置信到了极点,不明白沈子翎怎么会到了这里来,更不明白,自己只是晚来了几分钟,沈子翎何以就折腾得又流血又流泪了。 吻过之后,沈子翎像是把最后一口活气渡给了卫岚,软绵绵当起一只归巢的倦鸟,栖在怀中,只有一双手臂还不敢泄劲,铁链似的箍着卫岚的腰,死活不肯撒手。 不撒手就不撒手,卫岚任他抱着,也抱着他,摸他手是冰的,脸是湿的,破衣烂衫,浑身隐隐还在打颤。 卫岚哪见过这样的沈子翎——世上又有谁见过这样的沈子翎?他一颗心疼得油煎火燎,远远望向那帮乐队人,试图寻找答案,却只从人家脸上看到欣慰和尴尬,再看地上,地上还留着扭打的痕迹,沈子翎那件簇新的贵价大衣此刻破破烂烂团在一边。 卫岚知道沈子翎好面子,又怕他冷,就展开宽大的棒球外套,将沈子翎整个儿搂了进去,茧似的深深包裹住。 他自己是无所谓他人目光的,就有一搭没一搭亲着沈子翎的发心,并不急着问缘由,只在口中嘟嘟哝哝念着子翎,哥哥,宝宝…… 小年轻,为哄恋人,好不要脸,耳听着称谓花样百出,越来越肉麻,终于在一声“乖乖”后,沈子翎忍不住破涕为笑。 “……真腻歪……” 喉咙沙哑,可腔调好歹是以前的腔调。 卫岚亲亲他的额头,说。 “就是要这么腻歪,我在私底下连更腻歪的都偷偷叫过了,叫声乖乖怎么了?” 外套拢起闷黑暖和的窝巢,卫岚的嗓音沉沉降下来,沈子翎遂顺着他的亲吻和声音抬头,雏鸟候食一般,下巴抵着卫岚的胸膛,感到那里头的心脏一勃一勃,沉稳有力。 他忽然很想撕开那层血肉,摘下卫岚的心脏,自己蜷缩进去,取而代之。 那才叫真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生生世世再不分离。 今天这样濒死的绝望,他再也不要经历一次了。 卫岚不知道怀中人隐隐发疯,手掌烙在他胸口,是正谋划着要吃他的心,只拢着沈子翎的后脑勺,宽慰着一点点问。 “哥,你怎么来了?” 经此一役,沈子翎终于毫不掩饰。 “来见你最后一面。” “那怎么会……” 卫岚卡壳,不过后话不难猜,自然是指这闯火场又打群架的行为。 沈子翎一笑,黑眸弯弯隐在暗处,森森然带一点水光。 “我以为你在里面,以为这真的是来见你的最后一面了……我舍不得你,想再陪陪你,仅此而已。” 卫岚愕然,不远处火警声大作,是消防队终于破除万难到了现场。 而此刻,那栋房子已经全部浴在了火中,哪怕天降大雨,恐怕都得淋上一夜才能彻底浇熄。 沈子翎,为了他,差点儿……真是只差了一点儿,就扑进大火中了。 要是搁之前,听说沈子翎甘愿为他去——真正是“赴汤蹈火”了,那卫岚肯定要感动得不得了。 一个人愿意为了另一个人去死,或陪另一个人去死,这不就是古今中外爱情故事里最赞颂的“殉情”吗? 美好,浪漫,求之不得! 可此时此刻,当火焰真的吞噬掉一整栋房子,当沈子翎真的满身狼藉地站在他面前…… 卫岚只觉出无限的后怕,冷汗霎时浸透了后心。 当半个多小时前,他因为肚子饿,而不去睡觉,转而下楼找吃的时;当十来分钟前,他在小吃街遇到恐慌的弥勒和老宋时;当老宋听他说完原委,想起什么似的,忽然脸色一变,让他赶紧去后台看看时…… 袭郁 他没想到,原来这一件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后,藏着的是命运怜惜,是只差一点点,他和沈子翎就真的天人永隔。 几乎同时,他颈侧突然一痛,是一个多月前和陈林松打架时,抵在他脖子上的手术刀在记忆中银光闪闪,锋利锃亮。 他记起那点寒芒,后知后觉,再度后怕起来。 当初是真的不知道怕,没见过死的孩子总把死亡想得豪迈万分,简单过分,好像手术刀捅进去,他会像电影中表演的一样,恰到好处地流血,在爱人怀中从容悲戚地说爱你,再任由爱人的泪水洒落脸庞,镜头收束在安详的死相上。 从没想过,或许死亡是——手术刀捅进去,他会先脖子一凉,惊骇地伸手去捂动脉,然而血从他的指缝中喷到天花板上,像个坏掉的水龙头,气管被血沫堵死,他在呛咳窒息中抽搐着倒下。 兴许更惨烈,过程更漫长,只是他没亲眼见过——没亲眼见过,居然就敢大咧咧去送死! 现在想来,别说沈子翎和老宋骂他,连他的都想给那医院里的小屁孩一脚,何止是幼稚,根本是愚蠢!自大又愚蠢! 一阵风过,卫岚狠狠打了个寒颤,好像刚跟死神擦肩而过。 他牢牢抱住沈子翎,唇焦舌敝,再说不出什么情情爱爱的话。 沈子翎倒很安然,疯过了头,反而平静,笑笑地说出卫岚以前最期盼听到的话。 “我答应你,卫岚,我答应你。以后我们永远,永远,永远都不分开了。” 卫岚无言,目光落在火焰中的大楼上,渐渐沉下去,看到火焰下两个烟熏火燎的人,不由睁大了眼睛。 对方远远看到拥抱着的他们,赠还了两幅诧异的面孔。 * “真的没事。” 董霄坐在救护车敞开的车厢中,左臂绑着血压仪,已经是第三次这么和卫岚说了。 卫岚蹲在跟前,忧心忡忡,目光在他们二人脸上来回转悠。 雷启打个哈欠,耷拉眼皮,好像快睡着了,还是董霄怼了他一下,使个眼色,让他精神点儿,别让卫岚担心。 雷启只好打着哈欠说:“放……哈,放心。我们好着呢。” 卫岚看二人确实没有大伤,但浑身小伤不断,实在难以立刻放心。 他问:“你们怎么出来的?到底怎么回事?” 二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简练了逃亡过程。 董霄:“就……起火了嘛。” 雷启:“然后我们就跑下来了。” 卫岚:“……就这样?” 二人同时耸耸肩,“就这样。” 卫岚直觉上认为不太对劲,二人肯定瞒了些什么,但又不知从何问起。 董霄自己能管住嘴巴不乱说,但不能保证雷启同样守口如瓶——倒不是他会出去胡扯炫耀,只是看他成天半梦不醒的样子,哪天嘴巴一漏,说不定就会把楼后的一吻给泄露出去。 为了避免自己的八卦被扒出来,董霄于是先扒起别人的八卦。 她瞟向不远处正跟其他乐队人说话的沈子翎,悄声道:“复合啦?” 卫岚果然立刻被带跑偏,赧然笑笑,笑里又带了点儿忧虑,说不一定。 “怎么?人家都找上来了,你忍心拒绝啊?” “当然不是这个问题……我就是,我不知道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是对是错。” 董霄一怔,短暂哑然。 雷启瞥她一眼,转而说:“你喜欢他吗?” “喜欢。” “有多喜欢?” “……愿意为他冲进一万次火场那么喜欢。” 雷启一笑:“那你们在一起就不是个错误,错误只是还没有被纠正过来的正确答案。你们需要的是坐下来好好谈谈。” 卫岚仍旧犹豫:“我无所谓错不错,反正我从没考虑过除他以外的任何人,错误与否,我都只喜欢他了。但子翎那么……他那么优秀,那么好,我不希望他和我一样犯错。” 看沈子翎周身模样,再附耳听听他正在跟人家乐队连声道着什么谢,不难猜出这里之前发生了什么。 雷启收回目光,说:“会为你往火灾大楼里冲的人,也无所谓错不错了吧。更何况……” 后半句顿顿,意有所指。 “有些错误只有你去犯了,才能知道它值不值得犯。” 过了一会儿,沈子翎也过来大致处理了下身上的刮伤蹭伤,卫岚则过去跟人家乐队留了联系方式,为之前的误会道歉,又说之后出来约他们吃饭道谢。 董霄和雷启确实没有大碍,二人——尤其董霄,又极力规劝,卫岚遂没多待着,打算听从建议,和沈子翎找个地方谈谈。 沈子翎身上一件干净衣服没有,只能穿着卫岚大了一号的棒球外套遮丑,当然不适合在外面流连,所以他们打算去宾馆。 出了这事,场地外整个堵死,打车难上加难,沈子翎的酒店离这儿有段距离,眼看着过不去了,卫岚就说可以去他们的酒店,离得近,走两步就到。 说是走两步,可打开地图一看,也有一点多公里。 时候晚了,夜色凝重,濛濛起着雾气,风一刮就好像有淹死鬼在舔人骨头。 第129章 卫岚不肯让沈子翎多走,刚出场地就把他背了起来。 沈子翎今天丢人丢大发了,虱子多了不愁,索性没皮没脸一回,真就乖乖趴到了他背上,反正脸往卫岚肩头一埋,上海的荒郊野岭也没人认得他是谁。 一直背到酒店门口,他才下来自己走。 最近开音乐节,酒店本就满房,此刻上下电梯更是班班满员,他们甚至排了一会儿才挤进电梯。 电梯满登登,他们楼层高,卫岚就站到了最里面,沈子翎在他身前,轿厢里的人无不满脸疲惫,静悄悄没个动静。 可挤是真的挤,有个小孩可能被一双双腿围得不舒服,就左拧右拧地一直动,不小心踩到谁的鞋,那人猛地往后一搡,连累得后头的沈子翎也踮脚朝后避了一下。 好巧不巧,圆润的两瓣正卡在卫岚尚还老实的一根上。 卫岚心里一颤,但没动声色,知道沈子翎是不小心,就等着他挪开位置。 可过了几秒,卫岚却埋下了头,掌心不自觉捂着嘴,遮住脸上隐隐的潮红,再咽下嗓子里的喘息。 最重要的,是要竭力藏住裤子里已经藏不住的形状。 沈子翎……在蹭他。 第80章 是但求其爱——一 等到他们的楼层,电梯里已经不剩几人了。 一出电梯,卫岚就攥起了沈子翎的手,二人一言不发,却默契地越走越快。 卫岚提前掏出了房卡,沈子翎提前扯松了领带。 脚下地毯柔软,此刻好像一条猩红的长舌头,舔他们进一场不眠不休的旖梦。 终于到了门口,分明说是要“谈谈”,可忽然谁都不再提这茬儿,门刚开了条小缝儿,他们就拉扯着接吻,几乎滚进了门里,重重落锁。 锁刚咬死,门里的一双人已经抵着门板,难舍难分。 门板先充当了床,床又成了摇晃的船,船舱涛声盈盈,菇滋菇滋。 漂亮白鸟被铺天盖地地网住,他是无处可逃了的,烫热的掌心铺天盖地笼络下来,搂着他,摁着他,或是压着,掴着,甚至掐住脖子,虎口卡了细腰。 一双玉似的手被领带吊在床头,而领带仿佛是他汪洋里唯一能够攥紧的稻草。 好一场惊涛大浪,他死死拽着救命稻草,渐渐却脱了力,手腕滑下来也还被吊住,忽然长长久久地僵住了,仿佛真成了玉刻,又在一声模糊的哀鸣中软了下去。 白玉不再,融化殆尽,只留下床单上一大片湿漉漉的…… 雪水。 却还没完,他神情涣散,薄薄眼皮下的乌浓眼珠隐隐还在上翻,可眼尾鬓角的泪水已经被一点点啜饮着舔净——远远没完。 * 董霄和雷启临散场时,遇到了老宋和弥勒。 后两位看到前两位的伤势,也都惊讶得很,问怎么回事,他们仍然答得简练,再关心伤得重不重,他们更轻描淡写,说没事。 其实真没事,当时命悬一线,但等真的冲了出来,倒也没什么大碍,现在就是手上的一些水泡给挑了,蹭伤刮伤涂药,嗓子哑哑的,需要回去休息吃药。 既然看他们没事,那老宋就问起另外的二位。 “卫岚呢?” 董霄不好多说,只含糊道是跟沈子翎走了。 弥勒暗自叹气,老宋一挑眉毛:“哎呦,复合了?” 董霄:“我也以为呢,不过他们说要先谈谈。” 老宋:“谈谈?那现在这个点儿也该谈完了吧,我打个电话问问他俩出不出来吃饭。” 说着,他掏出手机拨号,那头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响到自动挂断,无人接起。 此刻在场四人,雷启哈欠连天,早神游去了,弥勒则从来不知道卫岚……怎么说呢,已经完全不是个“小孩子”了。 只剩对他们情况知根知底的董霄和老宋,对视一眼,心里同时响起一句话。 好么,八成是搞上了。 二人挺尴尬地相视一笑,都觉得自己需要替卫岚遮掩一下。 于是老宋不再提这话,改问他们要不要一块儿出去吃个火锅什么的,还是说你俩要回去休息。 董霄不想回去太早,扰人好事,就立刻答应了下来。 弥勒早饿了,雷启则形似乖乖木偶,想来是逃出火场太费精力,此时已经放空大脑,牵绳就走。 这四人组合看似奇怪,但席间意外地热闹,毕竟雷启吃饱后窝椅子上就睡,而剩下三人又都很能聊。 傍晚还陷在大火中叫天不应,现在就坐在店里热腾腾吃火锅了,董霄心里朦朦胧胧,总像没回过神。她是吃了一会儿,肚子殷实了,才渐渐有种脚踏实地的感觉,开始感慨万千,再看见和她匆匆一吻,却尚无解释的雷启,更是感慨到了心乱如麻的地步。 于是只能喝。 她要了一箱啤酒,自斟自饮自消愁似的,不劝别人,只是自己喝。 然而老宋看人家小姑娘喝闷酒,哪有不作陪的道理,就陪她一起喝。 最后不知怎的,就成了俩人拼酒——董霄很能喝,但跟老宋这个酒蒙子比还是差一大截,结尾遗憾落败。 老宋嘴欠,喝多了笑嘻嘻说还得练啊。说得董霄不服不忿,颇想把雷启叫醒了送上前线,继续喝,大不了二人轮番喝,不信喝不倒他。 可叫醒了雷启,雷启额头绷个创可贴,半边脸颊睡出红印子,迷迷糊糊问她怎么了。 她忽然又什么都说不出了,乘着醉意,只是晕乎乎笑着看他。 吃饱喝足了,四人同个酒店,刚好也能搭伴儿回去。 可等到了酒店,老宋弥勒回房间了,剩下二人却出了问题。 问题是,雷启没地方睡了。 其实问题险些闹得更大,雷启没醉,胜似醉了,到门口掏出房卡就要刷进去,还是已经醉醺醺的董霄瞥见,吓得赶忙拦住他,说你干嘛?! 雷启抓抓亮银的寸头,疲惫且无辜:“进去睡觉啊?” 董霄吧嗒了两下嘴,不好意思明说,只能暗示。 “人家……人家里面有人睡觉。你进去干什么?” 雷启愈发无辜,甚至委屈:“我也住这儿啊。卫岚睡觉,我为什么不能进去?我小点儿声不就行了?” “不是……呃,不是那种睡觉……屋里有别人。” “什么别人?” “他男朋友不是也在里面?” “哦。还没走啊?” “我刚给卫岚打电话了,没接通,应该是还没走。” “那也没事,他们弄他们的,我戴耳塞不就行了。” “……你……” 董霄舌结,没想到雷启居然大剌剌到了这种程度,但转念一想,又觉着不对。 她试探着问:“他们两个……不是真的在‘聊天’,你知道吧?” 雷启困惑,拧着眉毛:“什么意思?” 点到即止,董霄不再多说,让他自己领悟一下。 而他,花了好半天,脑筋才慢慢转轴,终于“喀嚓”一下,对上了电波。 他怔愣,近乎错愕:“你是说……他们在……” 房内忽然有了动静,砰地一声,似乎有什么掉在地上。 平时雷打不动的人,此刻被吓得大退一步,后背贴墙,双手做了个要捂耳朵的动作,仿佛很怕听到什么听不得的声音。 无助无措,房间被占却无能为力的主唱,隐隐拢着双耳,问:“那我去哪儿?” 二人远离那间“事故发生地”,商量起了方法,可最后结论却是,真的无处可去。 最近开音乐节,这所酒店,以及附近差不多的酒店早被订满了,这个时间再去市里,又是费时费力。 当然,董霄也可以把他塞到老宋他们那屋,但几人不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她很担心雷启会被他们忽悠出些不可告人的故事来。 譬如,明丽火光下的亲吻。 所以最后,董霄只好出了下下策,把雷启带回了自己的房间。 她的房间是大床房,坏在只有一张床,好在床真的足够大,她把衣服叠在二人中间,充当壁垒,也能够互不干扰地将就一夜。 等二人都洗漱过了,躺在床上,隔着壁垒分享着同一张被子,董霄虽然看不清雷启的神情,但能感到他身体僵着,仿佛很紧张。 她不由想笑,靠在床头,找闲话来聊。 聊了几句乐队,她想起走廊上的事,就问你刚才在门口,反应怎么那么大?你们国外不是都很开放吗? 雷启侧躺着,声音难得含混,叽里咕噜听不太清,依稀是…… “那是他们的事,我又没……过。” “没什么过?” “……没什么。” 董霄不再追问,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共躺一床,再问下去,气氛恐怕要不对劲。 于是她在征得他的同意后,打开了电视,投屏放起了小马宝莉。 看着熟悉的卡通形象,雷启渐渐放松下来,但仍然对自己的房间念念不忘,半睡半醒间,嘟哝说我屋里的投影比这个大得多。 第130章 他不知道,那电视投影就算好出花来,在那个房间里同样没人理睬。 * 那个房间,电视无人问津,忙碌的是床、沙发、地板、墙壁、浴室和阳台。 直到半夜三点多,才渐渐——或是说暂时止息。 沈子翎瘫软着,大半的身子仰躺在床尾,小腿耷拉下床,足尖仿佛还在浪中,微微摇晃,足踝烙着咬痕。 最要命的是腿/心……使用过度,狼狈不堪。 他失神对着天花板,瞳孔聚不起焦, 一阵阵的目眩,好像刚到陆地的人还要晕船,绵绵的四肢百骸仍然流放着小小的电流,让他间或禁不住地哆嗦。 卫岚站在床前,胸膛一起一伏喘息着,他往上捋了把汗涔涔的头发,到旁边捡起刚才碰倒了的台灯,又拉上一层纱帘,免得春/光流泻。 而后,卫岚来到床边,手臂撑着侧躺下去,拂开沈子翎黏在额间的碎发,柔声问要不要现在抱他去洗一下? 沈子翎闭上了眼睛,仿佛受到刺激的贝类要往壳里钻,只不过他是循着声响往卫岚怀里埋,嘴唇张了张,发出的声音很哑很细,卫岚辨认了下,知道那是“缓缓”两个字。 那就缓缓,卫岚牵起沈子翎的手,从绳痕宛在的手腕吻到盈盈泛粉的指尖。 体质问题,沈子翎素日是纯粹的白皙,可一旦受了刺激——比方说冻着了,情绪激动了,或正如现在……关节和紧要处就会粉敷敷的,像刚绽的桃花瓣。 卫岚目光流流连连,沉沉地笑,说。 “哥哥好漂亮。那里,那里,和那里。也都粉粉的,好漂亮。” 听得沈子翎羞恼又不耐烦,想要蜷起身子,却在蜷起后,反而被手伸进贝壳中,蹂躏贝肉,且将所有粉粉的漂亮地方摸了个遍。 闹了一会儿,卫岚想起什么,下去到背包里翻找,拿了折成四方四正的几张纸回来了。 此时台灯开着,光线昏昏,沈子翎缓过来些了,就撑起半边身子,接过那几张信纸,展开来看,就见那是六张正反面写满了的…… “哥,这是检讨书。” 卫岚似乎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却依然解释道。 “就是……检讨一下我之前的行为。写六张纸是因为当时排练室里只有六张纸了,我写好后一直随身带着,想着或许有一天,你会突然……突然愿意跟我说话。” 沈子翎笑笑,未置可否。 卫岚揣摩圣心般,继续小心道:“我真的知错了,哥,我知道我当初做了很多傻事,你说要和我谈谈,我也只知道逃避。现在我做好准备了,我们谈谈吧。” 然而,不好说出于感动,或别的什么,沈子翎只是把信纸放到床头柜上,转而却将腰身送到了卫岚的掌心。 声低音暧,他说,“时间还早,要不要再来一次?” …… 然而一次过后,气喘吁吁刚两厢歇下,卫岚再度提起要谈谈现状时,沈子翎却主动用手指分开,央着再多喂些。 …… 第三次时,卫岚再怎么被美色熏心,也能发觉出不对了。 这次是在浴室,刚洗干净的沈子翎湿淋淋从浴缸里攀他,发丝漉漉,眉眼乌黑,仿佛一尾通体藕白,柔软无骨的蛇。 却又仰脸,天问一般,他张开圆红的嘴,微微吐出软嫩的舌头。 说。 “我是不是还没被你用过嘴?” 卫岚居然能够不动如山,坐在浴缸沿,冷眼笑了一下。 “这次怎么不让我进去了?” 沈子翎一怔,在掩饰很好的犹豫下,牵起嘴角,不笑强笑,说也可以啊。 卫岚盯了片刻,忽然俯身,不顾他水花四溅的挣扎,一把将他抄起来,抱到了膝上。 沈子翎慌乱起来,然而晚了。 卫岚的掌心覆上他光洁的小腹,刚施力摁下去一点,他就哭叫着弯起身子,两手拼命把住卫岚的手,颤抖着发不出声音。 掌心一点点下压,沈子翎呜咽不止,连连摇头,膝盖都痉挛着并了起来,仿佛自己是块浸满了蜂蜜的海绵,随时会被榨出蜜汁。 “不是要再来一次吗?怎么不喜欢?” “感觉……”沈子翎带着哭腔,“太……太……好像那个还在里面……” “明明都受不了了,还勾着我做什么?” “……” 卫岚依然是笑,很怜爱地低头去亲沈子翎颤抖的眼皮,哄道。 “不回答,我就摁下去,看能不能摁出哥哥的真话?” 沈子翎依旧不语,咬着嘴唇沉默。 于是甜蜜的酷刑继续,实际上,这位受刑人很娇气,不过数秒就哽住了气息,哭着坦白了出来。 “我不想和你谈这些!” 得到答案的卫岚如约松手,搂住了沈子翎,宽抚地亲亲发顶,又一下下顺着他的背脊,疑惑道:“为什么?” 沈子翎不抬头,黑发柔软地分在两侧,露出洁白脆弱的脖颈。 良久,他说。 “……没什么好谈的。我们现在的问题没法解决,强行直面问题只会让问题更明显。” 卫岚倒没想过这个,在他来看,世间问题就像考试卷子,或难或易,总会有个答案。 卫岚迟疑着问:“那你是说……我们就这么自欺欺人地恋爱下去?” 沈子翎笑了,无可奈何:“不这样又能怎么样?所以你其实不需要跟我解释,更不需要写检讨。之前我怪你逃避,现在发现或许你才是那个聪明的……” 他抬头,眼眸疲惫又狂热。 “……所以,我们一起逃走吧。能逃一天是一天,那歌词怎么唱来着……‘下半生不要只要下秒钟’?” 沈子翎吃吃笑起来,偎在了卫岚颈窝,呢喃般自语。 “以前你说,为了和我在一起,愿意放弃青春,做我的旧人。所以我也要放弃聪明……真是的,聪明有什么好?聪明让我没办法和你在一起……让我差点儿永远失去了你,所以我也不要聪明了。我只要你,好不好?” 解释不清的事情,还要怎么解释。 同样。 已经知道了离不开的人,还要怎么离开。 卫岚正如今天在火场那般,无言以对,眼睁睁看着沈子翎这个聪明人心甘情愿算起糊涂账,他胸口愧疚缠着诧异,将永无止尽地在他心脏里咬啮下去。 他大可以一起疯下去,或者强行掰扯明白这桩事,甚至一走了之,离开这场混沌。 可他肩头沉甸甸,是此生第一次明白“责任”的重量,于是他只是心疼地,紧紧搂住了恋人…… 在关系中,第一次当起了更成熟冷静的一方。 第81章 是但求其爱——二 苗苗最近,很担心沈子翎。 不怪她会担心,沈子翎最近实在是状态不佳。 去往上海前,他上班以外的时间就已经足够浑浑噩噩,吃不好睡不着,连夜的噩梦缠身,到了后来,根本到了“魂颠梦倒”的程度,甚至隐隐有向工作时间蔓延的趋势。 近来kap业绩上不好看,好不容易啃下的歌狮是块大吃返点还想要垫款的烂饼,大项目看不上他们,小项目他们看不上,其余较为中庸的甲方也都被更新颖或更没底线的公司招徕走了,本以为是大迈步的一年,结果一步不慎,狠狠扯到了蛋。 此刻又快到了年前,正是给新一年画大饼的时候,可看着逐级汇报上来的今年总结和来年目标,kap的老板十分不满,以至于大发神经,每天恨不得抡鞭子让他们当牛当马,喂点粮草就哞一声往前冲。 上峰犯病,那是常有的事,往年都是各部门的中高层——譬如易木,领略了老板的怒火和臭骂后,再消化成人话,继而传达给沈子翎他们。有着这样的上司挡在前头,所以员工们历年倒没经受太大的风雨,总体还是能够其乐融融等过年的。 除了今年,照茶水间和食堂里的闲聊来看,今年老板尤其的颠,颠到连那个易木都有些扛不住,连天的住在办公室里,每天这会那会,面见这人那人的,忙得没法好好吃饭,晚上又得陪老板应酬喝酒,导致这几天正断断续续犯胃疼。 见易木如此,都不消多说,底下的员工登时收起了懒散劲儿,每天恨不得头悬梁干活。 十二月正值kap“打绩效”时节,自评环评还要年终述职,那边人事也在进行年末盘点,预备着赶在年前悄悄优化一批。 是以,近来kap氛围,很可以说是风声鹤唳,人人自危了。 在此前提下,沈子翎还成天提不起精神,前些日子车展那事,他又是首当其冲,员工里已经不少人在传小话,说他要是新年没法再谈下个年框,来年恐怕就是易木也保不住他了。 苗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对沈子翎知根知底,知道他最近这样子,大概全是为着“卫岚”。 于是,她劝他去往live,见上一面,权作了结。 可等沈子翎从live回来,苗苗发现他更怪了。 第131章 他前几天一直在迟到,到岗后又经常早退,虽然年末的广告行业好像农民,是无活可干的,可像他这样迟到早退的,还是少之又少。 仿佛全勤不重要了,奖金不重要了,甚至于工作也不重要了,那什么重要呢? 他随时攥着的,叮叮咚咚消息不停的手机才重要。 不知道沈子翎天天和谁秘密通话,苗苗觉得应该不止一个人,否则就那聊天频率,岂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说话……沈子翎不是那么肉麻的人啊! 最近两天,他倒是不迟到不早退了,可一下班就溜得不见人影,就连午休的一个多小时,有时候都能临时出门,问他去哪儿了,谁都不知道。 怀着浓浓的忧虑和一丢丢八卦之心,苗苗在周六这天拎上甜点,打算登门找沈子翎聊聊天。 * 到了门口,她虽然前有钥匙,后有密码,可还是抬手敲了敲门。 “咚咚咚。” 没人应。 “咚咚咚。” 门里皮皮鲁叫了。 “砰砰砰。” 隐隐有了交流声,微小得没法听清,而后似乎卧室门开,这次苗苗听清了,是沈子翎在扬声问。 “谁?” 苗苗答:“是我,我过来看看你。那我自己开门了啊?” 沈子翎显见慌了下,闻言简直大叫了声:“等等!” 苗苗给吓得一停:“干嘛?你……你没穿衣服啊?” “呃,嗯,我刚洗完澡,你等等,我给你开门。” 约莫一分多钟后,面前门开了,苗苗这才见到了沈子翎…… 粉敷敷的,头顶似乎还在隐隐冒热气,仿佛刚出锅的……沈子翎? 乍一看,沈子翎倒真像洗完了澡,云蒸霞蔚,可再看,看他嘴唇猩红水润,额上涔涔渗汗,眸眼仿佛还在寤寐,整个人骨腾肉飞似的,好像刚丢了魂儿,而魂儿飘飘欲仙的,还没有归位。 苗苗感觉有点儿莫名其妙,从上往下扫,在沈子翎脚边看到了双不属于他码数的运动鞋。 她一怔,沈子翎也发现了,立刻笑笑地把鞋往旁边挪了一点儿,说是刚买的,码买错了,刚想寄回去换。 都是成年人,见此一幕,还有什么不懂的,苗苗先是有些臊,后又有些恼。 她没想到才过了这么些天,沈子翎就往家找别的男人了! 当然,抹平以往恋情的最好方式就是开始下一段,但……他此刻这么遮遮掩掩,显然这不是段上得了台面的感情……难不成是炮/友? 她看向沈子翎的眼神立刻蒙上了一层痛心疾首,无论如何没料到他前几天还在为卫岚而肝肠寸断,只不过去了一次上海,肝肠就自行修复了,还能往家里招野男人呢! 沈子翎……她从小玩到大的发小,不像这么随便的人啊! 她知道自己这时候该借故溜走,不该坏了人家的好事,但她愤愤不平的,不知是要吓吓这个性情大变的发小,还是要给躲在主卧的野男人个下马威,亦或是给可怜的卫岚打抱不平。 她一咬牙,进门换鞋,装傻充愣地笑着说。 “哎呀,我也没什么的,就是过来看看你。你不介意吧?” 沈子翎微微还有点儿喘,闻言愣了一下,勉强笑了,说没事。 坐下之后,照例和皮皮鲁玩了一会儿,聊了会儿杂七杂八,再然后,话题就被苗苗不经意扯到了卫岚身上。 之前看沈子翎难过成那样,苗苗对“卫岚”这个名字是闭口不提,可现在看来,沈子翎新欢在侧,她显然是不需要在乎这些了。 于是她一吐为快,既是说给沈子翎听,也是说给主卧的野男人听。 她说:“前段时间看你状态那么差,我们都很担心你来着。” 沈子翎奇怪道:“我状态很差吗?” “是啊,你最开始一天连一顿饭都吃不下,睡觉不到三小时就会醒,连皮皮鲁都交给我和韩庭照顾了,后来才渐渐好了点儿的,其实连我都没想到这件事会对你影响这么大……” 皮皮鲁扑到膝前,沈子翎忙着摸它,顺口问:“什么事?” “当然是……” 苗苗清清嗓子,保证自己声音洪亮,每个字都能被屋里人听清。 “……卫岚的事啦!” “哦……”出乎意料的,沈子翎只是笑了一下,“他啊……” 苗苗心里错愕,立即往上加码。 “我之前只是知道你喜欢卫岚,没想到你会喜欢卫岚到……那种程度,感觉你们俩分手,你像做了次器官移植似的。” 沈子翎依然是笑,说不出是释然还是无所谓,“有那么夸张吗?” “有,当然有。我之前就觉得你们俩像吸铁石似的,不在一起时浑身不自在,一旦同时处在一个空间,哪怕隔着几百米,也会立刻被对方吸引过去。你俩要是南极和北极,恐怕整个地球都要被你俩夹扁。” 沈子翎摇头失笑,似乎卫岚已经是前尘旧事,提出来只值得博他一笑。 苗苗说了许多,终于没什么好说的了,她又不想把沈子翎还给那个野男人,就好说歹说央他陪自己出去看电影。 苗苗打小就很能磨人,沈子翎也从小就经不起她的软磨硬泡,只好同意了。 苗苗到底还是给留了些余地,出门前说去上个厕所,也就三五分钟,让沈子翎赶紧换衣服……记住,我三五分钟就出来! 沈子翎连连应下,溜进主卧。 主卧里,卫岚光/裸上身, 靠在床头玩手机,应声抬头,他笑着调侃。 “我之前只知道苗苗姐支持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支持我。” 沈子翎打开衣柜,挑选衣服的同时,玩笑回去:“以后我们要是结婚,怎么说都得请她当伴娘。” 玩笑只是玩笑,毕竟世上大概没有要瞒着未来伴娘进行的婚礼。 不公开是沈子翎的建议,他给卫岚,给自己的说法都是现在关系还不稳定,先不要告诉他们了。地下恋情不是更刺激吗? 永远不可能承认的,是他心底也明白复合一事太儿戏,全然是个只顾当下,不管将来的错误,而向来只选正确选项的沈子翎 ,怎么能接受朋友们担忧又质疑的目光? 所以就什么都不说了,他从前活得太精亮,终于如玻璃似的,一碰即碎,伤人伤己。 现在重来一次,他宁肯糊涂着来。 自打从上海回来,二人就把禁果当餐后甜品 ,简直快要一天三顿地吃。 可已经完全沦为“酒肉情侣”的二人,经不住任何切实的话题,甚至连正当见面都成了难题,于是每次见面,往往都打着肌肤相亲的名号,最后也总是理所当然缠绵起来。 沈子翎只庆幸公司附近的酒店很隐秘,否则让别人发现他午休时间出去开房……恐怕又是一桩年末大八卦。 此刻,沈子翎要出门,卫岚也说刚好,董霄姐发消息让我去趟排练室。 已经穿戴一新的沈子翎环住他的脖子,自然而然地拥抱,亲吻,笑说。 “晚上见。” 他们见不得光的关系,秘密进行的纠缠……有时卫岚悲哀地想,这一切都会有尽头。有时候,他又会庆幸地想,这一切总会有尽头。 他们两个人,或悲或喜,或迟或早,不过是心照不宣等着尽头来临罢了。 * 卫岚下楼,轻车熟路地铁到站,学校门卫看惯了他,都不需要申请校外人员入校了。 如此,他一如往常,在下午四五点到了排练室,进门前还到小卖部买了点儿吃的。 小卖部店员和他聊了两句,说起音乐节的火灾,又说看到了他们的表演切片,巴拉巴拉。 等拎着一小兜零食出来,迎着橘子色的黄昏,他想起第一天来这排练室时,也是差不多的时间,同样色泽的夕阳好风景。 一转眼,半年过去了。 推开锈门,门里是锈月的贝斯和主唱,董霄依旧坐在角落奇怪的行李箱上,雷启半靠着破破烂烂的塑料桌子,地上是其他人留下的烟头酒瓶——是他最熟悉不过的排练室。 进来前,两个人似乎在说什么,可一切都随着卫岚的到来戛然而止。 雷启放下啤酒罐,别开了脸,董霄指间夹着香烟,强行笑了笑。 爸妈离婚不知该怎么告诉孩子似的,她艰涩开口,嗓音柔和。 “卫岚,我和你说一件事……” “你别伤心,这都是我们反复思考后的结果。” “锈月……应该要解散了。” 第82章 是但求其爱——三 这句话落地之前,正如卫岚所料,这里的确有过一场争吵。 争吵的双方,自然是在排练室中常年占据擂台两边的雷启和董霄。 这样的争吵,往日不计其数,在这间排练室里围绕着音乐可以吵得不可开交,这几乎是第一次,他们剥掉了音乐的外衣,只为了对方这个人而争执。 这次争执,异常平静。 第132章 * “什么叫,你已经找到工作了?” 说这话时,雷启刚进屋,两手拎着外套领子要脱还没脱,神情却已经很难看。 要说什么,该答什么,董霄早已提前演练好了,此刻就微微一笑,抛给他罐啤酒,让他坐下再说。 雷启脱下外套露出底下粗针线的纯黑高领毛衣,就听对面同样穿着粗针线,却是米白低领毛衣的董霄说道。 “就是字面意思,朋友帮我内推找的。” 雷启启开啤酒,连喝了好几口,趁着这股冰凉劲儿,他压了压心头没来由的燥火,尽量平淡了语气。 “什么工作?” “公司出纳。” 他没动声色,克制住了再问一遍“什么工作”的欲/望。公司出纳?那是什么? 董霄仿佛一眼洞察了他所想,笑着解释:“就是和会计财务差不多,我大学是财会专业的,有会计证,这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雷启有些诧异地看向她,相处好几年,他头一次知道她的大学专业——她倒没瞒着,是他从没问过。 他还没开口,可她再度未卜先知。 “当年报专业的时候,家里人都说女孩子该学财会,以后好找工作,也好结婚,而且我那所学校的王牌专业本来也是金融方面。” 所以,她成绩也很好?报得上好大学的王牌专业。 “他们没想到的是,我出了大学后会没找工作,也没结婚。”她笑笑,“好专业白读了——每年回家,都听他们这么说。” “我也没想过。” 雷启说着,心里知道不好,可嘴巴很不听劝,一股脑儿说着覆水难收的话。 “没想过你玩了四年的乐队,到头来还会收拾东西回去工作结婚。” 言罢,他就等着董霄拔高调门,和他一句两句地吵起来,一如往常。 可不同以往,董霄怔了一下,依旧是笑,口吻奚落,奚落的却是自己。 “是啊。不过你也说了,乐队只是玩,而二十来岁的人,哪有一辈子玩下去的道理?况且,这份工作真挺不错的。一年十三薪,月薪税后5k,之后还能涨,而且给交五险一金。虽然是单休,而且前三年没年假,不过听说年终奖金给得挺大方。入职后……” 一言一语,织成细密锁链,雷启身上松泛的高领毛衣渐渐勒得他喘不过气,偏偏董霄说话间始终在笑,不笑强笑的那种笑法。 笑得他难受,倒宁肯痛快吵一架。 “那我们呢?” 董霄还在说,而雷启打断了她。 “我们从火场里逃了出来,接了吻,你要当这一切都没发生过吗?” 董霄不肯认真作答,揶揄着非要玩笑。 “不然呢?是你亲了我,难道你还要我对你负责?” 雷启沉默两秒,豁出去了似的:“对。那是我的初吻,我要你对我负责。” “……” “除非,你想耍赖。” 董霄久久看着他,终于不笑了,卸下了笑容的脸显出空前的疲惫,露出想来根烟的神色,而后也真的给自己点了根细烟。 “……你也说了,我们从火场里逃了出来,既然已经逃了出来,那摆在我们眼前的问题就不再是‘大火’,而是‘生活’。而‘生活’,向来比‘求生’要难得多。”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现在连自己的人生都没法负责了,更别提对你了。” “所以你就要放弃我,也放弃锈月了吗?” 董霄慢慢吐出一口烟气,想雷启到头来还是太傻,居然以为她在放弃他们。 其实是,她人生中一再妥协的事情太多,她的学业,爱情,家庭,以及很快就要从事的事业。没能妥协的,任性到底的,真正纯粹的,就只有眼前的雷启,和他们的乐队。 这间狭小混乱的排练室,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乌托邦,仿佛废墟里唯一一个洁净璀璨的水晶玻璃球,她无论如何不想让现实世界染指。 更何况…… “我没有放弃你们,是以后的我没法再吸引你们了。” 雷启皱眉,不懂意思:“你在说什么?” “以后的我,一天工作十小时,一周工作六天,逢年过节也不一定会有假期,我所有的时间都会用在通勤吃饭和睡觉上。我没法再成为一个贝斯手,贝斯大概只能在公司年会的时候被人推上去表演,而乐队在我生活中的占比,大概只存在于我通勤时的歌单里了——如果我还没有困到嫌摇滚太吵的话。” “那……” “而你,我问你,雷启。不再玩乐队的,每天只能上下班,平平无奇黑头发淡妆衬衫裙的董霄,对你而言,还是董霄吗?” 顺着话语,雷启想到帮她吓走相亲对象那天,从车里走下来的,全然陌生的长裙漂亮女生……那女生,说真的,又有哪一点像董霄? 雷启哑然,半晌低声说:“但我可以帮你。” “如果你指的帮我,是和我结婚,用你的钱来供给我玩乐队的话,那你就是看轻了我,看轻了锈月,也看轻了我们之间的……感情。” 董霄笑了。 “前几年追我的人比现在还多,如果嫁给一个高大有钱的男人就能解决我的问题,那我的问题早可以在前几年就被解决了。总而言之,不管发生什么,雷启,这是我的人生,这些是我要操心的事,不是你的。” 界限分明的话,雷启听在耳里,终于忍不住恐慌起来。 如果说董霄看他,是黑中一点白,那他对董霄,就是白中一点黑。 毕竟自打出生以来,他就过得淡漠且顺遂,以至于他的一切都非常纯粹,学音乐因为喜欢音乐,纹身因为喜欢纹身,打钉子因为喜欢钉子,就唯独一件事…… 唯独加入锈月,他不纯粹,他有私心。 就这一点点的私心,像一点点的墨滴一样,把一池清水全搅浑了。 怀有私心的他,要帮忙是有私心,求婚是有私心,现在冠冕堂皇试图用乐队将董霄栓在原地,也是私心。 怎样都是不对劲,他不再说话,默然地喝光了一听酒,直到卫岚来了。 * 说要解散,卫岚第一反应也是不肯相信,问为什么? 董霄解释一番,本以为要面临又一轮诘问,可卫岚这个自食其力的,显然比雷启这个大少爷更能体恤她,听完她的话,只是勉强笑了笑,说我知道了。 董霄很欣慰,雷启见卫岚不反对,彻底不抱希望,一味喝酒。 二人都不知道,卫岚就像看父母被迫离婚的小孩似的,为了不让他们担心,刻意扮出笑脸,其实心里已经在偷摸掉眼泪了。 毕竟是锈月,毕竟是董霄姐和雷启哥,本以为音乐节后,一切都会好起来,却其实一切都戛然而止。 或许就是这样,卫岚想,人生是一条狭窄的单行道,当现实的巨石碾过来,人要么乖乖让道,要么当场碾死,没有多余选项。 但在让步之前,总还有最后一舞的时间。 当雷启订票要回英国,而董霄起身,用不无留恋的语气感叹着以后应该没机会再回来了时,卫岚从地上抬起目光,坚定地说。 “还会有机会的。” 其余二人怔住,一齐看向他。 “我把新歌的曲子练得很熟了,之后每隔几天……就像我们平时排练一样,我都会到这里来再练几小时。这样的话,等雷启哥从英国回来,或者等董霄姐下班,我们随时能再演出一次,两次,无数次。他们常说摇滚不死,那锈月也是。” 总还有,最后一曲的时间。 董霄和雷启相视一眼,笑了出来,知道卫岚说得对,不论前途如何,这一秒钟,至少他们都还在这里。 至少锈月,还是锈月。 一夜不眠,音乐台下小小的排练室里,前所未有地热闹一夜。 这一夜里,排练室里有笑闹,有即兴也有未演出的demo,有啤酒夜宵,也有欢呼雀跃,他们聊起近来live上的大火,又谈起以前追打偷外卖的小贼,再说到从前鼓手那里砸场子,笑出眼泪,又在眼泪中高声举杯。 直到清晨降临。 * 雷启离开的那天,董霄和卫岚都到了机场去送他。 雷启拉着和几年前一样的行李箱,来到和几年前同样的机场,到了和几年前相同的登机口。 同一个航班,甚至同一架飞机,仿佛来到锈月,邂逅董霄的这几年真是一段插曲,现在插曲结束,所有人都该回归正途。 董霄和卫岚过来时吵吵闹闹的,是董霄把live的收入包了现金红包要给他,而他推辞不要,说她需用钱的地方更多。 她毫不客气,将厚实红包塞到卫岚的卫衣帽子里,说乖乖拿着吧,知道你最近复合了,不得给人家买点儿礼物?对于十八岁来说,恋爱就是正经事,你想扯人情,长大后有的是时间拉扯。 拗不过她,更说不过她,卫岚只好道谢收下。 第133章 而对于雷启,董霄同样有东西相赠。 她带给了他一本翻到书页饱胀的笔记。 笔记本上记着琐碎的灵感,成型和没成型的词曲,曾经是她的宝贝,之后……大概只会让她触目惊心,不如送出去,雷启扔了也好,烧了也罢,随他处理。 雷启认识这个本子,收下后拿在手里,并没多说什么,甚至没有多看董霄一眼。 仿佛董霄其人,已经成为一道往日旧时光的疤痕,令他触目惊心。 然而临走,他倒是偷偷塞给了卫岚一个东西。 动作不熟练,真的是偷偷摸摸,于是卫岚很会意,并没有当着董霄的面拿出来。 等到雷启过了安检,挥手消失在人群中,而董霄刻意别开脸,杂七杂八找闲话来转移注意力时,卫岚才悄悄摊开手心,看了看那东西。 那赫然是一把系着中国结的钥匙串。 * 锈月解散,紧跟着连天大雨,有两天甚至夹细雪掺冰雹。 沈子翎得知乐队不再,很有心安慰卫岚,但要是和往常似的,约出来用身体安慰……未免太不诚恳,所以他在这天神秘兮兮发给了卫岚一个地址,让他晚上过去。 卫岚天色擦黑就提前去了,发现那是家颇为精致的私房小馆,他遂惊喜地意识到,这是一场约会。 是自打复合以来,他和他哥的第一次约会。 往日里三言两语就搂抱着滚到床/上的那种,只能算私会。 他兴奋起来,更紧张起来,进门后随着服务员往小包间走,路过反光玻璃镜,正检视着自己的模样穿搭时,忽然从镜子中看到了个熟人。 也不能算熟人,半生不熟吧。 他回头,想着打声招呼,又猛然记起,复合这事瞒住了沈子翎的所有朋友,当然不外乎这位。 他正要矮下身子,偷偷溜走,可那位眼尖的朋友已经瞟见了他…… 独自坐在卡座中的黎惟一抬手扬声,笑道。 “弟妹……不对,弟弟!真巧啊,过来坐坐!” 卫岚一僵,虽然根本与其不熟,但莫名其妙,有了一丝不大好的预感…… 第83章 是但求其爱——四 二人之间仅隔着半爿薄屏风和一小汪景观池,黎惟一的话抛过来,卫岚躲都没处躲,只好应声过去了。 但他没坐下,站在桌子边,拣着闲话废话说了几句,什么天气啊,什么餐厅啊,想着寒暄完了抓紧溜。 然而黎惟一不给他这个机会,端起小茶盏,笑吟吟地说。 “怎么一直站着?像个服务生似的,坐下慢慢说。” 卫岚不肯挪步,扯扯嘴角:“那个……哥,其实是别人约我来……” “我知道,”黎惟一垂眼喝了口茶,“不就是沈子翎吗?对了,还没祝你们复合愉快呢。” 说着,他微微一举杯,噙着万年不改的促狭笑意:“复合愉快啊——虽然我看子翎最近已经够‘愉快’的了。” 卫岚错愕:“你怎么……” “我怎么知道的?”黎惟一信口扯道,“夜观天象,算出来的。” “……” 卫岚立即意识到自己着道了,这哪是算出来的,分明就是刚才诈出来的。 不过没事,只要他不拿这事相要挟…… “既然你们都复合了,能天天黏在一起,想必也不差这一会儿相处时间。” 黎惟一揿铃叫来服务生,接过菜单,再转手递给卫岚,仍旧在笑。 “想吃什么随便点,陪我见个人,见完就放你们走。” “……我能拒绝吗?” 黎惟一想了想,诚恳道:“照现在的信息差来说,不太建议你拒绝。” ……要挟上了。 卫岚老实了,乖乖坐在了他对面,与此同时,终于发现黎惟一身上这股熟悉的气质是从哪儿来的了。 他有点儿像老宋。 不过老宋是明着坏,他是阴着坏,怪不得沈子翎此前每每提起这个发小,口吻都相当爱恨交织。 不出多会儿,沈子翎也到了,穿着相当讲究,漂亮得引了一路注目,看来是特地回了趟家换衣服,可兴冲冲刚要去包厢,他就同样被黎惟一截了胡。 沈子翎一见旁边可怜巴巴的卫岚,再看异常热情洋溢的黎惟一,就知道准没好事。 果不其然,黎惟一开门见山,说让他俩作陪,不然……其实也不能怎样,无非是给苗苗他们也普及一下自己的观星结果。 沈子翎怒道:“你这是威胁!” 黎惟一点头:“对。” 卫岚拽拽沈子翎的袖子,委屈状告:“哥,他刚才也这么威胁我的……” 黎惟一再度点头:“是。” 沈子翎更怒:“你有没有底线,连孩子都骗?” 黎惟一摇摇头:“没什么底线,你知道的。” 来硬的不行,沈子翎软下声腔,企图以理服人:“我们早就订好了晚餐,你就不能找个我们不约会的时候再烦人吗?” 黎惟一眼带同情:“你没有发现这家店其实是我推荐给你的吗?” 沈子翎怔了一下,震惊翻倍:“你……你的意思是你知道我们要到这儿吃饭,才把人约到这里见面?就为了让我们陪你?黎惟一你到底有没有……” 黎惟一喝茶,无奈叹道:“吧啦吧啦吧吧啦。你和苗苗从小就是这套流程,每次被坑了,都先质问我有没有良心,发现我真的没有良心后,你们就一点办法没有了。很无聊,子翎,和你们斗智斗勇真的很无聊,等你们哪天抓到我一个把柄,再来跟我谈判吧,好吗?” 顿了顿,他想起什么,又笑道。 “说起抓把柄,其实你们要是过会儿多问对面几句,指不定能抓到我不少把柄,足够你们对付我十年八年了。” 沈子翎无语,这暗黑诸葛亮又聪明又邪恶,简直就是五彩斑斓的黑。他跟苗苗打小合起伙都斗不过,认输简直写进了基因里。 这时候,他也只能边骂他不要脸,边认命坐在了卫岚旁边。 妥协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也知道黎惟一坏归坏,但真能想方设法,哪怕连耍赖带诡计也要让他们作陪的时候,多年来仅此一次。 对面那人,恐怕他是真的很不想见了。 沈子翎心中有了人选,但在喝过黎惟一亲自倒的茶水后,还是问道:“你要见谁?” 黎惟一笑道:“你黎阿姨。” 好奇怪的称谓,卫岚皱皱眉毛,就见沈子翎扭脸,轻声为他解释道。 “我和苗苗的黎阿姨,也就是,他的妈妈。” * “惟一和他妈妈关系还是那么差吗?” 市中心的某家婚纱店内,苗苗试累了婚纱,瘫在沙发上慢慢享用甜品的时候,如是问道。 在旁边单人沙发上的童潼原本在回消息,闻言就放下了手机,思忖道。 “我也不太知道,大概吧。他在国外从来不提阿姨的事,我一般也不会去问。” “这样啊……但是小时候明明……” “咚咚咚。” 门响,话音断。 童潼说请进,就有名穿戴一丝不苟的店员——按胸前名牌来看,其实是个经理——进来了,礼貌中带着恰到好处的讨好,问她们看得怎么样,如果橱窗和五楼的几件都不喜欢,他们还可以联系本店专用的婚纱裁缝,过来为苗小姐量身定制。 童潼点点头,问定制的大概价位是多少? 经理殷殷点头,说是您的朋友,肯定会有优惠,根据为之前一位顾客定制的款式来看,差不多…… 他上前几步,在桌上的便签纸上写下一个数字,再展示出来。 童潼未做评价,转而询问苗苗的意见。 苗苗还穿着重工的蓬裙婚纱,坐姿端庄,在沙发上几乎娴雅地微微一笑,说那就联系一下吧,今天能赶过来吗? 经理说可以的,您放心,绝不会耽误您太长时间。 说罢,他扫见桌上动过了的甜品,又叫人端了崭新的三层点心碟进来,连带着红茶糖罐奶盅也一并换了新。 待所有人都走后,门再度关严,苗苗重新软绵绵陷进沙发里,环顾四周,无比幸福地叹道。 “我苗晚禾也是过上好日子啦,这贵宾室,这小蛋糕,这红茶,这伴手礼……这家店以前光是进来试婚纱都要预约,我都没想过有朝一日能被当成vip招待!” 她遥遥冲童潼伸出了手,做出感激涕零的小模样。 “小人都是沾了您的光,慈爱的、美丽的、千万粉丝的童女士……” 童潼笑着,牵住苗苗的手,说。 “我家里还有好多之前开圣诞日历礼盒留下的化妆品,品牌寄来的包包香薰什么的,过会儿你去挑挑?” 苗苗全然膜拜了,两手攥住童潼的手,虔诚道。 “天使……我的天使姐姐,过去这些年你都被黎惟一那个恶魔带到哪儿去了,怎么今天才现身人间……” 第134章 逗得童潼笑个不停,又听苗苗问。 “对了,说到这个,黎惟一去哪儿了?他以前不是天天当你的包上挂件,你去哪他去哪吗?” “他啊……”童潼说,“他今天去见他妈妈了。” 苗苗一愣:“你是说黎阿姨?现在?他们关系不是不好吗?” “关系是不好,但他自打毕业后就没回来过,好几年不见,现在终于回国,不能不见一面。” 苗苗了解发小,在这些天的接触中,也算是了解童潼,就猜测道:“我看他不像那么主动的人,是不是你劝他去的?” “没错,”童潼坐到了苗苗身边,翘起了二郎腿,裹着直筒牛仔裤的一双腿显得尤其纤长,“原本我想陪他过去,但他又不让。” “为什么不让?他跟阿姨关系本来就不好,只有他们两个单独吃饭的话……不会吵起来吧?” 苗苗有些担忧,拎着裙子要起身:“要不然我们改天再试婚纱,现在先过去找黎惟一?” “没事没事,”童潼摁她下来,又把手放到了她腿上,以示安抚,“他嘛,聪明……不对,狡诈得很,出门前说着什么山人自有妙计,什么山不就我我就山,什么会有人送上门的,就打车走了。不管他。而且我过去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担心阿姨会欺负我。” “欺负你?” “嗯。很奇怪吧?可能是因为当年阿姨叫我‘小太妹’的事儿,其实这件事要不是他提,我都忘了。” “什么……”苗苗上下打量着眼前的童潼,无论如何跟“太妹”两个字不挨边,诧异之余,又很替她不平,“什么太妹?阿姨这么说也太过分了吧……” 童潼倾身端起茶杯,歪了歪脑袋:“其实……也没说错。我当年确实不是个好学生,成天不学无术,交各种乱七八糟的朋友,和校外社会人员厮混,还打架上过通报……是挺‘太妹’的。” 苗苗:“……啊?” 童潼抿了口热茶,笑笑:“这么说起来,我是不是还没跟你讲过我们两个是怎么谈上的?” 的确没讲过,幼儿园小学的时候,三个发小还在同一所学校,每天一起上下学,表面上是形影不离的三剑客,实则是大魔王和被统治的可怜臣民。后来到了初中,黎惟一去了其他学校,及至上了高中,更是调离了本市,到了外省去。 脱离大魔王统治的苗苗和沈子翎并没有感到轻松——即使一开始确实庆祝过,可随着年月渐久,他们愈发想念过往玩耍的日子。想念黎惟一平时再怎么捉弄他们,在外人面前,也都还是无条件保护着他们。 在四五岁遇到那条没栓绳又狂叫的大狗时,六七岁遇到疑似人贩子的面包车叔叔时,八九岁被困在大雨里没法回家的时候,十一岁上学迟到要被保安拦住的时候,无数玩到忘记写作业的时候。 是黎惟一用火腿肠把大狗引走,挡在他们面前冷声问那叔叔知不知道110怎么打,和隔壁冷饮店的老板借了一把够三人撑的大伞,跟保安说那边好像有东西怪叫把人吸引走。 无数次借给他们作业,给他们讲题,用和笨蛋说话的语气,说暑假日记按照你看的动画片内容来编不就好了。 可所有这些,随着黎惟一升入初高中,统统化为了乌有。 这么些年,黎惟一何止是没有和妈妈联系,其实连带着曾经的发小,也都一并受到了他的冷落。 两个发小说不疑惑,那是假的,说不委屈,那更是骗人。 但曾经的两个小笨蛋同样慢慢长大了,知道世界上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太多无可奈何的人,再亲密的朋友也会走散,再快乐的旅途也有终点。 他们三个人——在沈子翎和苗苗来看,只不过是友情走到了尽头,这尽头并非断裂,而像一支笔从浓墨重彩写到了没水,所以淡了。 直到前段时间,黎惟一忽然回国,来参加苗苗的婚礼。 即使不为了听八卦,苗苗也不想放弃任何了解发小的机会,立刻好奇道。 “怎么谈上的?快说快说嘛。” 童潼叉走一小块丝绒蛋糕,整理着脉络,理得差不多了,娓娓道来。 “说起来也简单。那年他转到我们学校,长得好看,成绩优异,又沉默寡言不爱说话,偶尔说话了,能把人损个跟头。你知道这种人设,对十几岁的小女孩来说多有魅力……反正把我们班女生和我都迷得够呛。但是我们班其她女生学习都不错,性格也乖巧,不像我似的,也不爱学习,天天当混混,被周围人一起哄,就真的开始追他了。” “那会儿我咋咋唬唬的,阿姨说我是小太妹,真没说错。追人也像个混混,不是把他堵走廊里,就是到班级门口找他,给他送情书,买饮料,自习的时候团纸条扔给他。” “他嘛,当然不理我。不过人就是贱……他越不理我,我就越是觉得他高冷帅气,好有魅力,追得更起劲——也不知道是不是言情小说和港台剧看多了。” “那时候,有个校内的小混混喜欢我,知道我在追黎惟一,就专门和他过不去,带着一帮所谓得‘兄弟’天天对他围追堵截,差不多就是校园霸凌。” 听到这里,苗苗一惊:“你是说,黎惟一被校园霸凌过?” “那倒没有。换了别人,应该就真的被霸凌了,不过你知道的,惟一嘛……他那性格那脑子, 他不霸凌别人已经是谢天谢地,那帮小混混根本玩不过他。跟老师告状陷害他,反而是混混被叫了家长;把他堵在厕所里,出来时不知道为什么,混混捂着裤/裆嚎了一天;就算带着社会上的大哥在校外找他,也不知道他怎么神机妙算到的,这边混混还没放完狠话呢,那边警车就呜呜呜地开过来了。” “等我发现这件事的时候,那个混混已经不敢惹他了。” 苗苗这才稍稍宽心,笑道:“那后来呢?” “后来……” 铃声响起,苗苗掏出手机,说不好意思等一下哦,而后接起了电话,对着那头说了婚纱店位置,又说那我等你,你可别忘了我嘱咐你的事情。 挂断后,童潼心领神会道:“未婚夫吗?” 订婚戒指已经在无名指上定居好几个月了,可苗苗听到这称谓,下意识还是要脸红,搔搔脸蛋,带点儿傻笑地说。 “嗯……本来他今天工作忙,没让他来的。” “该过来的,未婚妻试婚纱,他怎么能不过来看看?” “其实我觉得他来也没什么用, 不帮倒忙就好了。哎,不说这个,你还没讲完你和黎惟一的事呢,后来呢?” “后来嘛,”童潼‘叮’地放下银叉,概而括之,“烈女怕缠郎,反过来烈郎也怕缠女,我就像古早剧里的女主追学霸男主一样,把他追到了手,和他在一起了。” 明明是意料中的俗套剧情,可苗苗仍旧非常给面子,正如看烂俗言情剧也会掉眼泪似的,她小声鼓掌。 “好耶!不过你能力这么强又这么漂亮,也是让黎惟一那小子捡到大便宜了……” 说说笑笑一会儿,韩庭来了,见到身着婚纱的苗苗,仅仅一眼,他就将那所谓的“嘱咐”抛之脑后,不由发出痴痴的“哇……” 果真没什么用,气得苗苗要揍他,说你要是一直这样,我还怎么跟人家谈价钱? 韩庭十分配合地一缩脖子,但又笑着说,没办法,你好漂亮,我真的忍不住。还试了哪件?我看看? 苗苗哼一声,又高高兴兴给他展示其他几件,还说约了裁缝过来,说不定可以定制。 那边说话的时候,童潼微笑看着,再转头望向彩绘窗外的深沉夜色,心头不可避免,存着沉甸甸的担忧。 她手机里有着黎阿姨前些天发来的消息,知道这次母子见面,阿姨是有多么重大的消息要宣布。 她更知道,刚才没和苗苗讲的故事后续。 黎惟一并不怕纠缠,不感兴趣的人,缠他太久也不会有结果,是以他们第一次真正对话,其实发生在她尾随他到天台的那一天。 那是离开了发小的,跨省转学了的,冷漠无所谓的黎惟一…… 试图自杀的一天。 第84章 是但求其爱——五 天台上的风很大。 向来如此,十年前的那处天台上,风更是刮得堪称撕扯,连学校养的鸽子都扑棱着翅膀,犹犹豫豫不敢落下。 天台边沿,狂风大作,那少年身形单薄而颀长,像一张被裁过的白纸,写满她看不见的问题,站在那里,等着用跳下去来填补答案。 她躲在门后,呆呆望着,双腿都麻了,只觉得心肺被人狠攥了一把。 白鸽咕咕叫,拍着翅膀要停在他肩头时,少年也抬起了腿,向外迈去…… “等等!” * “等等,”裁缝来了又走,按照心仪款式估摸了价钱后,苗苗小声问韩庭,“会不会太超预算了?我们请那支外国乐队就已经花了……” 第135章 她个十百千万地数了几个指头,比划给他。 韩庭发懵看着,有种外头已经在开飞船攻打外星,而他独自停留在山顶洞人时期的割裂感。 “我们……我以为我们要请dj的?” “dj多没意思呀,就一两个人在那儿打碟,太没互动感了。而且,我请的可是那支乐队……” “什么?” “main course!你大学最喜欢的乐队!” “真的吗?这居然能请来?” 韩庭又喜又惊,喜在他确实喜欢这支乐队,其成名曲在他音乐播放器榜首待了好些年,惊在,请到了这样小有名气的国外乐队,他隐隐意识到苗苗那个十百千万的几根手指后面,藏着多么可怕的一个数字了。 苗苗笑了:“因为你喜欢嘛,我就想办法联系上了,刚好他们有档期。哎,就是确实太贵了,要不还是不定制婚纱了吧,反正就穿一次,我看他们之前拿来的那件也挺漂亮,而且很合身……” 她翻着婚纱册,抬头向望着窗外正出神的童潼征求意见。 “童潼姐,你觉得呢?就是那件小高领的缎面,是不是还挺好看的?” 人家小两口商讨婚礼事宜,童潼不好表现出什么倾向来,就回想了下那件婚纱的模样,予以中肯评价,说确实挺好看,很适合草坪婚礼。 然而,商量片刻,他们最后还是决定去定制。 苗苗心疼预算是真的,可当裁缝用软卷尺一点点为她量体,她抬起手臂,随着人家的指令左转右转,像个在等待漂亮裙子的小公主,脸上紧张雀跃的笑容也是真的。 韩庭看到了她的笑,也就再顾不上其他的了。 苗苗仍旧担忧预算,韩庭见状,就透了个底,说最近工作赚了不少,让她放心筹备婚礼,不用想太多。 至于工作是什么,苗苗这会儿又问了,可韩庭只是笑笑,说就那些事呗,什么艺术什么雕塑的,和你之前说的差不多。 苗苗哦了一声,她天性惯于信任,更何况这是她的未婚夫,就更不怀疑,只觉得韩庭挺厉害,此前她从没想过纯艺术类出来后居然也大有出路,钱并不少赚。 三人走出婚纱店时,时间恰好处于晚饭与夜宵之间。 云州向来夜生活丰富,这时候市中心灯火通明,霓虹璀璨,街上来来往往行人不少,不论想吃晚饭还是夜宵都能找到好去处。 童潼原本想回去,不打扰人家未婚夫妻的相处时间,不过二人很热络地留她一起吃饭,盛情难却,最后是三人同行,到一家新店里吃韩料去了。 等菜上时,苗苗见童潼时不时就打开手机微信看看,似乎在等谁的消息,就问她是不是在担心黎惟一。 童潼没想瞒着,苦笑一下,说是。他那么久不见阿姨,我总觉得他们会吵起来。更何况…… 嗯? 阿姨这次叫他过去,也是有件大事要对他说。 什么呀?我们能听吗? 嗯……是大事,但也不是个秘密了,苗苗你要是有阿姨的微信,应该前段时间就有刷到过她的朋友圈。是黎惟一早就把阿姨拉黑了,才会一直不知道这件事。 你是说……那件事? 对。黎阿姨……要再婚了。 * 与此同时,十几公里外的私房小馆里,有对苦命鸳鸯正经历着此生最尴尬的一顿晚饭。 卫岚和沈子翎并排坐着,几乎战战兢兢,两个人都很后悔怎么没约到海底捞去吃饭,而非要附庸风雅,跑来了这么个偏僻的私房菜馆。 要是约在火锅店,就算桌面上再冷清,被热锅一熏,白雾袅袅,还时不时有三五人举着牌子在“跟所有的烦恼说拜拜”,那笼统看来至少是很热闹的。 可现在这餐厅,格调太高,只有卡座包厢不说,背景音还全是丝竹管弦流水潺潺,以至于陶瓷筷碰骨瓷盘像晴天霹雳,茶中碗撂在茶托上像金石铿锵,连店里养的几只文鸟啁啁啾啾,都像哥斯拉来临。 在此情形下,用餐的人都轻声细语,文雅着悄悄吃,生怕一着不慎弄出动静。 沈子翎他们这桌倒全然不用顾虑这些,毕竟桌上压根就没人吃饭,晾着几道精致小菜,四人眼观鼻鼻观心,被幽冷灯光一照,都像刚从阴曹地府里爬上来的冤鬼。 四人——自然包括刚到不久的黎明辉,黎惟一的妈妈。 黎明辉瘦高、精干,凤眼挑眉高鼻子,短发挽在耳后,穿一身羊绒材质的纯黑长裙,配饰不多,但样样低调且翡丽。 典型的,甚至于极致的女强人形象。 黎明辉到了后,先和本就认识的沈子翎寒暄了两句,再跟新见面的卫岚点头示意过。 最后,她面向自己的儿子,一言不发,微微仰着下巴,冷冰冰盯着他,似乎在等他,等这个离家多年,和自己断绝联系的不孝孩子先开口。 然而,黎惟一却没事人似的,既不招呼吃饭,也不主动说话,自顾自玩手机,任由场面凝固成坚冰。 在此场面下,沈子翎不明内幕,也不好贸贸然说什么,只能低头盯骨碟的纹路。 卫岚则更是个局外人,他个子高,盯盘子低头不舒服,就转而去盯桌面。 盯了一会儿,他喉咙一吞,拿出手机,给沈子翎发消息。 【山风:哥,饿。】 【风继续吹:乖,别饿。】 【山风:再不吃,桌上的老醋蛰头都要复活成水母了。】 【风继续吹:我看也是。】 【山风:我下午什么都没吃……】 【风继续吹:其实我也……】 【风继续吹:下午光顾着搭衣服了。】 【山风:我看到了,好帅】 【山风:(星星眼小狗jpg.)】 【山风:你身上好香。】 【风继续吹:喷了香水。】 【风继续吹:果然是狗鼻子,我只喷了一点儿都闻得出来。】 【山风:喷的什么?】 【风继续吹:你仔细闻闻看?】 【山风:闻不太到了,你喷在手腕上了?】 【风继续吹:对。】 这个字刚刚抵达聊天框,沈子翎就听锵啷一声,是卫岚“不小心”碰掉了勺子。 弯腰去捡时,卫岚的一手罩在沈子翎的膝盖上,另一只手牵起他的手腕,连嗅带吻地轻轻咬了一口。 甜蜜的开胃菜。 沈子翎耳尖蹿红,浑身莫名发酥,饼干似的要颤抖着掉下糖屑。 这段时间“交往过密”,他现在对卫岚的一触一碰都草木皆兵,有些时候,单是看到卫岚骨节分明的手和形状漂亮的嘴唇,就好像已经被手口并用地弄到去了一次。 前几天卫岚留宿在他家,早起对着镜子用剃须刀时,他仅仅瞥到卫岚下巴上的隐隐青茬,就觉得大腿/根麻刺刺的,好像还有个脑袋抵在那里,磨得他不住啜泣,又掰着他不许合拢。 现在,卫岚面上扮着若无其事,右手则是藏在桌下,仍旧覆住他的膝盖不放——宽大有力的手,掌心覆住膝盖的下一步往往就是…… 【风继续吹:……松手。】 【山风:哥,饿了。】 【风继续吹:那你趁他们不注意,偷偷吃两口。】 话是气话,谅卫岚再怎么肚子饿也不会当着请客人的面先动筷子,可没想到,此“饿”非彼“饿”,卫岚坏起来不管不顾,非要往偏了理解,盖在他膝上的手居然一路向上,直奔…… “咣。” 桌下一声动静,正较劲的黎家母子一愣,双双看了过来,就见卫岚微微弓着腰,双手都在桌下,深深垂着脑袋,有些强忍住的龇牙咧嘴。 黎惟一:“怎么了?” 卫岚:“咳咳,没……没什么,饿的……” 黎明辉叹了口气,率先举起筷子:“那吃吧,先吃饭,子翎你也快吃,别饿着。” 沈子翎微笑,说好,谢谢阿姨,我先回一下工作上的消息。 然后低头,他对刚被自己“突袭”过的男朋友发去嘲讽。 “还能用吗?” 卫岚可怜巴巴看向他,摇摇头,又在沈子翎翻了个白眼后,立刻改成了连连点头。 【山风:能用的哥哥能用的,你修修就好了。】 【风继续吹:像修电视机似的?】 【山风:拍两下吗……也行。轻点儿就行……】 【风继续吹:我们家电视机一般都拆开来修。】 【山风:!!!!!】 俩人拌嘴调情,在手机上唠得不亦乐乎,直到黎明辉又催了一次,才想起来还有饭要吃。 他们遂放下手机,拿起筷子,加入饭局,可没成想这饭局跟战场差不太多,因为没过多会儿,那母子俩也开始了对话。 起先还算正常,只绕着菜品天气来说,净是废话,可随着热菜上桌,黎明辉不停给黎惟一叨菜,情况渐渐不对劲了。 她叨的菜,黎惟一一口不动,不仅不动,就跟那些菜都有腐蚀性似的,他连带着碟子里的所有菜都不吃了。 第136章 堆到一定程度,黎明辉不解又不满,刚开口问他为什么不吃,黎惟一就抢先扬嗓,喊服务员过来换餐具。 桌上人皆是一愣,服务员过来也愣住了,问先生,盘子里还有那么多……确定要换吗? 黎惟一笑了,说赶紧换吧,没一样爱吃的,看着就烦。 服务员只好照做,换了空盘空碗上来,黎明辉旁观在侧,脸色眼见着难看下去,可隐忍未发,在一道鲜亮鱼汤上来时,依旧给黎惟一盛了满满一碗鱼汤。 黎惟一径直把鱼汤倒掉了。 沈子翎错愕,卫岚觉着可惜,而黎明辉皱眉,终于忍不住说。 “你干什么?” 黎惟一语气松泛:“我不喝鱼汤。” 较劲儿似的,黎明辉给他叨一大块鱼肚腩:“那你吃鱼肉。” “我不吃鱼。” “为什么不吃鱼,吃鱼补脑子。” “我现在天天在家里躺着,需要补什么脑子?” “呵……多亏你提出来,我还真就想问问,像你这样大好的年纪,这么高的文凭,这么优秀的履历,你为什么天天在家里躺着?” 黎惟一掩嘴打个呵欠,筷子尖挑炒肉里的芦笋吃。 “也不是一直躺着,有时候也坐起来打游戏。” 周遭太静,几乎能听见黎明辉攥住筷子,拧死眉毛,从鼻子里出气的细微声响。 剩下两人,不敢动弹。 卫岚和他们不熟,更置身事外些,就效仿着以前晚自习玩手机,偷偷给沈子翎发消息。 【山风:我妈妈是律师。】 沈子翎这种好学生,缺乏偷玩手机的经验,费了好大劲才悄悄看到屏幕。卫岚的话看得他一愣,怎么突然说起原生家庭来了? 【山风:我小时候淘气,偷偷跟在我妈后头去见过被她成功辩成死刑的被告。】 【山风:当时那场面,都比现在要轻松。】 【风继续吹:……】 沈子翎没有异议,并且希望刚才吃下去的老醋蛰头真的复活成水母,干脆把自己毒晕过去得了。 总比在这儿受折磨要好。 可折磨远远未完,在沈子翎硬着头皮打岔,勉强聊了几句闲话后,黎明辉再度把话题转向了黎惟一。 她认为自己说的是好事,无论如何不会被挑出错,故而出口时还带着点儿笑音。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正式同意你和童潼的事情了,你们俩相处这么多年,感情也依旧很稳定,可能是真的很合适。况且,童潼那女孩子人也挺好的……” 黎惟一笑着打断了她,口吻轻浮,不无嘲哂。 “当初叫人家小太妹,现在看人家混得风生水起,就想把吃软饭的儿子硬塞过去啦?不愧是做生意的,脑子就是好使,我小时候那些鲤鱼鲫鱼鳜鱼什么的,要是全省给你吃了多好?” 黎明辉怔住,细眉倒竖:“……如果不是你太……” 她顿了一下,吞回去的词大概是“不求上进”或“混吃等死”。 “你又怎么可能沦落到要让人家女生来养的程度?!” 黎惟一似乎刻意要胡搅蛮缠,笑得更开。 “让人养着怎么了?她没意见,我脸皮也厚,不是很好吗?” “你……人家是记着你当年出钱带她一起去出国深造,因为这个才能让你吃两年白饭,你要是体现不出价值,自己没有可靠的工作,将来人家要是想离开你呢?那还不是简简单单?你要是想更进一步,想跟她结婚呢?别以为人家出身不好,家里就没人撑腰,再说她现在……” “哦,说到这个。” 黎惟一继续叨菜,吃菜,慢慢悠悠。 “我们两个前几天刚把证领了。” “……什么?” 黎明辉神情有些空白,下意识看向沈子翎,想知道是不是只瞒住了她。 可沈子翎同样讶异,也正一眨不眨看着黎惟一。 场面再次沉寂,卫岚心想这样也不是回事,就倒了杯茶,颇具江湖气地举杯,跟黎惟一说恭喜。 沈子翎也反应过来,笑着打圆场,说你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事都不跟我们说,别人都是报喜不报忧,你小子根本就是喜忧都不报么!是不是想选个好日子,再和童潼一起宣布? 黎惟一但笑不语,用与母亲相似的凤眼,近乎挑衅地看着她。 黎明辉在这场饭局里受多了冷落,忍也忍了,不差这一会儿,况且……虽然儿子有意隐瞒,但这毕竟是件好事。 她心里别扭着,但也挺高兴,聊着聊着,她问黎惟一和童潼什么时候准备要孩子。 黎惟一:“要孩子?谁生啊?” 黎明辉当他在开不好笑的玩笑,勉强扯了扯嘴角:“你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爱说笑……” 黎惟一:“没在开玩笑,我认真的。我俩一般都是四/爱 ,你让我生,有点儿为难我了。” 沈子翎和卫岚双双僵住。 黎明辉不明所以:“什么……什么爱?” 黎惟一似笑非笑,直通通道。 “四/爱。就是她//上//我。” “……” “你说,她没机会生,我又生不出来,上哪儿给你弄孩子去?” 沈子翎和卫岚头发炸毛,后背直冒汗,屁/股底下简直长刺,丁点儿声音不敢有,一味对着桌上又新换的白瓷盘子使劲。 这盘子……白白的,圆/圆的,干干净净的……这盘子可太盘子了…… 不知道这茬儿怎么过的,二人感觉灵魂都飘忽了,悔不当初走进这家餐厅,他们木头似的吃饭,喝茶,对周遭一切都装聋作哑。 直到桌上的饭菜凉掉,总算又有人开始说话了。 黎明辉说。 “我给你找了个工作,这年头,不自食其力是不行的。” “我不工作,”黎惟一耍了那么久嘴皮子,也有些累了,往后靠着太师椅,说,“即使工作,我也不会要你提供的工作。” “我知道你肯定不想在我手底下办事,所以在你爸那里给你找的工作。很清闲,你进去跟着好好做,不比在国外差。” “……” 夕阳残照般,黎惟一慢慢收尽了脸上懒洋洋的神情,先是不可置信,后是五味杂陈。 “你不是早就不和他联系了吗?” “为了你,联系一下也没什么。” “……为了我?”担在两侧的手攥紧了椅把,他语气总算有了波澜,面具也有了裂隙,“你能不能别总说为了我?那个男的出轨了!你当初带着只有六七岁的我去捉奸,我们亲眼看到的!他和那个女的光着身子躺在床上,那一幕对你来说不恶心吗?那男的不是把你抛弃了吗?不是说你只是个生孩子的工具吗?我早就当他死了……” “够了!” 一声厉喝,黎明辉拍下筷子,苦口婆心道。 “那毕竟是你爸爸!再怎么样……” 椅子翻倒,是黎惟一霍然起身,那清秀的下颌存着棱角,是他恶狠狠咬着牙关。 他转身就走,倒没出门,只是去了洗手间。 黎明辉留在原地,胸口一起一伏地喘息着,赌气似的,她重新抄起筷子,对二人说我们不管他,我们吃我们的! 强行往嘴里填了几筷子,她心潮汹涌,再也忍不住,低声说要出去打个电话,就独自去了门口。 留下桌上的倒霉情侣,大眼瞪小眼,都很想叹气。 没一会儿,卫岚轻声对沈子翎说。 “哥,你看那边。” 沈子翎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就见玻璃门外,黎明辉孤苦伶仃,搂着臂膀站在冷风中,肩膀一颤一颤,似乎在哭。 沈子翎心知不好多管,可黎阿姨从小对他和苗苗都很不错,他没法看着长辈掉眼泪却不闻不问。 他站起身,跟卫岚说自己去看看。 到了门口,黎明辉见了他,慌乱地又笑又抹眼泪,说你看看……阿姨丢人了。 一双水光含泪的凤眼,和黎惟一方才那双怨恨瞪视的凤眼有多么相像,说来血缘恼人又喜人,分明已经想要老死不相往来了,却依然要分享如此相似的眉眼。 沈子翎宽慰几句,黎明辉提到刚才,止不住地哽咽。 “子翎,你们年纪都小,还不能理解。他已经不认我这个妈妈了……我不能,我不能让他一个亲人都没有啊……我和他爸当年闹得再凶,那都是我们大人之间的事情,和孩子有什么关系?子翎,你是他的朋友,阿姨有件事想拜托你,请你一定不要推辞……” 沈子翎以为黎明辉要他从中劝和,正不知怎样婉拒,却听她哑声说。 “要是他和那女孩子办了婚礼,他一定会请你,到时候你提前给阿姨说一声,阿姨肯定不去打扰他们,我就是想过去看看,远远地看一眼就行了。毕竟是我的孩子,无论如何,我想看着他结婚……求求你了,就当阿姨求求你了……” 曾经如此意气飞扬的黎阿姨,此刻在他面前低声下气,泪如雨下。 第137章 沈子翎哑然。 * 沈子翎搀着阿姨回去时,黎惟一也回来了。 他兴许洗了把脸,面色有些苍白,额上留着水珠。 卫岚盼救星似的,好不容易把沈子翎盼回来了,生怕这母子俩又要开始打擂台,他再度发去消息。 【山风:哥,我能装肚子疼吗?】 【山风:这样咱俩就能走了。】 【山风:我可以牺牲一下面子,疼得在地上打滚儿都行,赶紧让我走吧……】 没等卫岚表演,黎惟一就起身说胃疼——看那模样,倒不像装的,及至结账出门时,他捂着胃,走路都要沈子翎扶。 黎明辉眼见再不说就没了机会,只好急匆匆全盘托出。 她说。 “儿子,妈妈遇到了一个很……很不一样的男人,妈妈要结婚了。婚期就在年后,你能来吗?” 走在前面的黎惟一停了一下,他胳膊撑在沈子翎肩上,回头虚弱地,近乎残忍地笑了。 “去参加你的婚礼?真是的……那我会吐出来的啊……” 走出去好久,直到沈子翎开车绕上了前往市区的高架桥,他还记着黎阿姨在听到那话后,泪水是怎样一瞬间打湿脸容,她又是怎样捂住嘴巴,克制哭声,无声地摇头,往外摆了摆手,对他示意没事,快走吧。 下高架桥,等红绿灯时,沈子翎终究遏制不住,抬眼望着后视镜里的黎惟一,于心不忍地问。 “黎惟一,你不觉你这样子,有点儿太过分了吗?” 第85章 是但求其爱——六 黎惟一以一种近乎蜷缩的姿态窝在后座窗边,两手仍旧交叠抵在胃上,闻言虚透了地一笑。 “是是是,这次我真错了,耽误你们约会了。你们下次约会的费用我全包了,打底一千上不封顶,好不好?” 卫岚都听心动了,可沈子翎愈发纠起眉头,要的显然不是这些插科打诨。 “少跟我胡扯,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哦,”黎惟一明知故问着,“那你说的是什么?” 这么多年了,沈子翎深谙和这位发小的相处之道,只要不把话挑明,他能一句句敷衍你到死。 所以有话不仅得明说,还得直说,顾不上什么话术方法——当然,这些话术方法在黎惟一眼里,也不过是方便他搪塞罢了。 “我说的是刚才。黎阿姨毕竟是你妈妈,你这么对她,真的好吗?” 黎惟一没有丁点儿的惊讶,仿佛从上车就在等待这句了,现在等到了,他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施施然笑道。 “好怎么样,不好又怎么样,你也说了,她是我妈妈,我怎么对待她,似乎是我自己的事吧?” 沈子翎一愣,稍稍带了火气。 火气之外,还有深重疑惑,毕竟这话太怪了,黎惟一平日再怎么混不吝,也总不至于此啊。 “……她是你妈妈没错,但她也是看着我从小到大的黎阿姨,你更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发小,我怎么能看着你们有这么大的矛盾,却装看不见?” “为什么不装看不见?子翎,这么久没见,你还是这么爱多、管、闲、事、啊。” 后几个字咬得实在,牙尖嘴利,不过两句话交锋,黎惟一已经彻底没留情面了。 “小时候你因为帮那个谁……王什么的?为了帮他出头,惹了个高年级的小混混,你正义凛然跟人家说了一堆欺负弱小的废话,结果人家气得不欺负那小子,反过来欺负你了。你不敢跟家里说,和老师告状,结果那姓王的怕小混混找上来,说压根没这回事。那段时间你面上说没事,背地里吓得不行,天天拉着我和苗苗陪你回家,持续了半学期,最后还是我受不了了,把这事捅到家长那里,你才总算消停。我以为这个教训足够了的,没想到过去二十年,你还是学不会置身事外。” 黎惟一有眼前的不顺要抒发,而沈子翎的不满,显然来得更早,埋得更深,引爆起来更愤然。 “你和他能一样吗?他是个我连名字都记不住的路人,你是我发小!你不爱说话,打小又爱捉弄人,本来就没几个知心朋友,那年你转学走后,更是连个联系方式都没留给我们过。想必初高中,乃至大学,你都是一样的路数,说走就走,朋友间的关系说断就断,到国外几年都不会联系,逢年过节也不见得会给人家发个消息。至少我和苗苗,就从没收到过你的消息。” 沈子翎隐隐攥着方向盘,一眼不看后视镜,只盯着前方。 “要不是在童潼账号里时不时能见到你,我真怀疑你人间蒸发了。这次回来,你也没找过其他朋友吧?” “这种情况下,身为你发小,身为你为数不多的朋友。发现了问题,我不说,你指望着谁来跟你说?” 黎惟一则是直勾勾盯着后视镜里的沈子翎,点头笑道。 “行啊。那身为我最宝贵的发小,要么你好人当到底,送佛送到西,直接来当你黎阿姨的儿子好了。反正你这么心疼她,她又打小就在我面前夸你,要是你是她儿子,你肯定做得比我好多了吧。” 沈子翎大为怔愣,几乎骇异,没想到黎惟一连这种话都能脱口而出,况且听着,居然不像是气话。 最末他眉毛狠狠一皱,只能像对付个胡说八道的小孩子一样,不理这茬儿。 “你别胡闹!我们现在说的是你的问题,你能不能稍微正经一点?” 黎惟一从善如流。 “好,我的问题。可你想没想过,说不定你眼里的‘问题’,其实就是我想要看到的结果呢?” 沈子翎沉默了两秒,忍无可忍,一锤方向盘,终于骂道。 “黎惟一,你疯了?!什么叫你想看到的结果?什么结果?你身为她唯一的孩子,大学毕业后躲去国外几年没音讯,连结婚了都不肯通知她一声,现在总算回来了又不肯见她,好不容易见了一面,你对她的态度好像她跟你有仇一样!她不是你的仇人,她是你妈妈!你妈妈被你逼得躲在餐厅外偷偷掉眼泪,黎惟一,这就是你期望看到的结果?!” 面对如此光火,黎惟一好整以暇,歪着头笑了。 “是啊。” “……” 沈子翎好像一捧篝火被浇熄,登时说不出话,比起面对哭泣的黎阿姨,他对这位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发小更无话可说。 黎惟一弯着身子,可能真的很胃痛,他额上汗珠晶莹,好像他抱的不是自己,而是一筒不停翻滚搅动的钢刀。 然而,他笑意分毫不减,反而像要证明什么似的,笑得愈发浓烈,说起话来,几乎有种口蜜腹剑的恶毒。 “子翎,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小时候我就和你说过了吧。所以我没办法整天和你们泡在一起乱玩,没办法对着爸妈撒娇,没办法拥有健康快乐的青春期。” “你啊,还和小时候一样天真,天真得残忍。” “究竟要长到几岁,你才能明白不是所有人都和你一样幸运?” * 后续不再有人说话,黎惟一疼得昏昏沉沉,几乎睡过了后半程。 等到了地方,不用人叫,他如有所感,自己就睁开了眼,对前座面无表情的沈子翎说了声谢谢你送我回来,而后就拉开车门,迎着一卷儿萧瑟的寒风迈下车去。 他走得不留恋,要不是卫岚喊了一声,他兴许直到进家门都不会回头。 卫岚一边拉着摇粒绒外套的拉链,一边追赶上来,说惟一哥,我送你上去。 黎惟一愣了一下,说不用,我自己能回去,你…… 卫岚不由分说跟上了他:“没事,就两步路,你身体不舒服,让你自己回去我也不放心。” 既然如此,黎惟一也不便再多说,任他同行了。 高档小区,多数都是车进车出,又值此寒冷冬夜,路上几乎没有行人。 两人走了一段,黎惟一忽然开口,轻声道歉。 “对不起啊,今天耽误你们两个约会了。” 卫岚摇头:“这个没事。不过,有一件事,我觉得我需要替他争辩一下。子翎是真心把你当朋友,他不是爱管闲事,他只是很担心你,他的担心不是错误,也不应该得到那样的回应。” “……我知道。” 下车之后,黎惟一就越走越松泛,没了车上那股锋利劲头,他像一把很钝了的刀,自甘黯淡地一笑。 “他就是那个性子,对待亲近的人尤其这样,脾气一上来,好话都能让他说难听了。我知道他有他的道理,但我也有我的苦衷,他让我好好对待他的黎阿姨,我不能答应,即使我答应了,十几岁的那个我也不会答应。” “惟一哥……就当是满足我的好奇心吧,你和你妈妈,当年到底怎么了?” 黎惟一长叹了一口气,缓缓仰头,眺望阴霾天空上稀疏的星星,而后瞟向了他。 “也没怎么。还不就和许多不和睦的家庭一样,表面母慈子孝,暗地里一片鸡毛。我记得你说你是离家出走了,我也是,大学过后,我和女朋友一起出国,这是我第一次回来。这么来看,我们是同道中人啊。” 第138章 卫岚默然不语,而随着话说尽了,黎惟一停在一处单元楼下。 “到了,上面就是我家。想留你上去喝杯茶,不过一来他还在车里等着,二来,我女朋友指不定已经在家了,被她看见了,恐怕你们的事就瞒不住了。不留你了,下次有机会再请你做客。” “好。” 黎惟一双手插兜,调侃地笑笑:“本来我以为,你是受了子翎的指使,要下来偷偷揍我一顿出气。如果是的话,那你最好现在就动手,不然等我上去可就没机会了。” 卫岚也笑了,抬起手里拎了一路的小塑料袋,递了过去。 “他倒没让我打你,但确实指派了别的任务。” 黎惟一接过一看,塑料袋里是三四盒不同品类的胃药。 算无遗策的暗黑诸葛亮也有漏算的时候,昏暗路灯下看不清他的神情,只听他问。 “……什么时候买的?” “你睡着的时候买的。惟一哥,那我走了,子翎还在等我。” “……嗯,谢谢,去吧。” 望着那道高大身影走出小区,黎惟一回身,刷卡上楼,摁密码开门。 门里暖光盈室,童潼果然已经回来了,刚洗过澡,正端着茶杯盘腿坐在电脑前剪视频。 见他回来,童潼抬眼,问和阿姨的见面怎么样? 黎惟一说,就那样。 三个字,当然不足以概括饭桌上的刀光剑影,童潼心知今晚必定混乱得很,可作为在他左右陪伴十年的恋人,她更知道黎惟一在这些年里将这样的糟烂混沌反刍了多少次。 瞥见他手里拎着药,那就是十几年前的他在向现在这个不长记性的成年人抗议了,以报复身体的方法。 于是她不再多问——不想问,更不忍问。 她让他去休息,可被重创过的人尤其不肯当病号,他说吃了药就好,转而主动问起她的工作。 她不强求,知道他犟起来雷打不动,就干脆顺着他去谈工作。 在放助理和工作室都下班了的清晨和深夜,黎惟一是她最好的私人秘书——其实,即使助理就在旁边,工作室正在运转,黎惟一也毋庸置疑是她最优秀的员工。 锐利,洞察,网感强又不落俗,她时常觉着让这么个前清华后剑桥的绝对高材生给她打工,十分的暴殄天物。 可天物不这么觉得,当秘书当得乐在其中,当她现在说视频怎么都剪不出想要的效果时,他也非常尽职地让她先做些别的,等他洗过澡换身衣服就来。 视频处理到半夜,等着第二天发经纪人再确认,全部无误了才能由工作室点击上传。 二人回国很久,时差还有些没倒过来,很晚了也不见得困,关灯开着一百寸的大电视,用低音量放港台综艺看。 当综艺上的女主持再度用浮夸的语气评价起司烤肉,说好像是芭比吃了要去当兵,梦幻又刚强时,童潼也再次笑到前仰后合,甚至乐得倒在了黎惟一的腿上,呵呵呵哈哈哈哈。 黎惟一无奈又好笑,说都看了多少年了,里面的词连我这个没看过的都会背了,还没看够吗? “看不够啊,我很专一的。” 深呼吸停住大笑的童潼枕着他的大腿,向上伸手,撩起他的头发露出整副清楚俊秀的脸面。 “就像高中时就喜欢你一样,到了现在,也还是这么喜欢你。这部综艺是我小时候从我表姐的电脑上偷看到的第一个综艺,你是我从那个天台上救下来的第一个——当然也是最后一个人。对我有特殊意义的人和事,我都要矢志不渝,一爱到底。诶,这句还挺适合当下一期视频的开头,我记一下!” 童潼够到手机,专心打字记思路时,黎惟一含笑垂眼,像神龛中一尊很年轻的佛陀,深深看她这个唯一的香客,思绪循着她的话,飘荡回十年前。 那个让他险些丧命的天台。 第86章 是但求其爱——七 “等等!” 声音太尖太细,几乎带一点儿凄厉,仿佛一只受惊的鸟。 黎惟一起初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旋即后头“咚”地一响,吓跑了他肩头的白鸽。 他回头才发现地上多了个女孩子,不知哪儿冒出来的,刚才也许就躲在门后,看他求死,才赶紧冲出来,可兴许冲得太急,崴了脚,她摔在地上,嫩手心被蹭掉一大块皮,红鲜鲜渗血,疼得那张小脸都皱起来,可小鹿似的大眼睛依旧睁圆了看向他。 他领略了这个惊惧交加的眼神,然而毫不动容,漠然回身,还是一心一意要跳楼,并不在乎人家的伤势,也不在乎好好一个大活人死在眼前,会不会给人家留下什么终身难愈的心理阴影——他凭什么要在乎? 他想,这女孩跟着他已经好些天了,不是爱看他吗?那就看个够,连他扭曲狰狞的死相都一并尽收眼底。 他抬腿正要往前再迈一步,后头响起一串咚咚咚的杂乱,而后腰上一紧,他往下看,就见一双纤细的白手臂拼命勒住了他。 “别……”女孩声音已经带了哭腔,话都说不利索,“别……别冲动……” 天台边沿足有一米多高,刚才为了上来,他搬了个破箱子垫脚,此刻女孩想必就踩在这箱子上,和他一起命悬一线了。 他一挣,两道瘦影子立刻在高空中摇摇欲坠,宛如两片入秋天凉时的树梢叶子,女孩吓得尖叫,手臂却分毫不松,反而箍得更紧。 女孩瞧着瘦弱,力气倒很不小,他一挣再挣,居然还是挣扎不动,别无他法,他索性叹气坐了下来,两条腿耷拉在外。 这姿势也很方便,方便“下楼”,只要双手一撑,往前挪个小半米,像平时下床一样,他会立刻下到地狱里去。 六楼天台,高得目眩,底下还有尖刺的雕花铁栏杆,他不觉得自己有生还的可能。 但自己要往下跳是一回事,拖着别人一起赴死,就是另一回事了。 无可奈何搀着不耐烦地,他说。 “松手。” 隔着一层衬衫,他的后背像被毛茸茸松鼠尾巴扫来扫去,他知道那是女孩在摇头。 女孩的声嗓和手臂一样颤抖。 “你别……你……你要是下去了,我、我就也、也被你带下去了……” 他冷笑一声。 “那是你自找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女孩被噎得一哽,哭着喊道。 “什么啊!我年纪轻轻又这么聪明漂亮!你忍心让我和你一起去死啊!王八蛋!” “王八蛋”被她骂得一愣,回头去看,却不由失笑。 女孩素日里的浓妆被泪水冲洗,此时看着姹紫嫣红,实在不怎么聪明,可淡了妆饰的脸反而显出俏丽的本质,像一只花脸的小猫,倒确实很漂亮。 听见轻笑声,女孩泪眼朦胧抬头,见他转过身子,一条腿已经踩到了台子上,仿佛个在鬼门关前正犹豫的冤魂,就赶忙抽抽嗒嗒又说。 “我……我成绩不好,家里又穷,还不喜欢我是个女生,把我送到亲戚家养,每年只给我打几千块生活费……我这样都没跳楼,你条件那么好……” 他打断她。 “你不能这么安慰一个要跳楼的人。” “那、那怎么说?” 他又笑了,眼神戏谑带着探究,仿佛她脸上写了字,还是晦涩难懂的字,需要他一点点琢磨着细看。 “你之前追我的时候不是嘴很甜吗?就说那些好了。” “哦……”女孩吸吸鼻子,又在他背上蹭蹭眼泪,倒并不害臊,当面背起写给他的情书,顺溜过背必考古诗。 “黎惟一,我喜欢你的字迹,不像其他好学生那样工工整整,写在纸上像风一样,喜欢你被风吹起来的衬衫,喜欢你衬衫领口的纽扣,喜欢天热时你解开最上端纽扣的手,喜欢你用沾粉笔灰的手在卷子上写字……连你的名字也喜欢,我在日记本里写你的名字,坚信写满一千遍你就会爱上我。黎惟一,听起来就很唯一,像苹果核一样,不是被我吃剩扔进垃圾桶的苹果核,而是宇宙中亿万颗苹果里最红最大最中心的一颗苹果的籽核,你是宇宙的宇宙,中心的中心……” 说着自己成绩不好,女孩也确实成绩常年倒数,可少女心事,自然而然已经成诗。 他饶有兴味地听着,其实填满书房的奖状奖杯早就让他不缺乏溢美之词,他关注的是女孩脸上滔滔的泪花。 女孩的泪水让他感到由衷的快乐,在贫瘠的生活中,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存在还足以牵出旁人的眼泪。 那感觉,好像他除了卷子上黑纸白字、无穷无尽的问题之外,忽然有了崭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女孩的最后一句,是抽噎的。 “总而言之,我喜欢你……你别死啊。” 女孩腮边一暖,是他揩去了她的泪水,轻轻倾身过来…… 白鸽振翅悬停,终于落脚,初吻发生在天台。 * 夜鸮呜叫,盘旋在小区森森密密的广玉兰树上,愈发令冬夜冷得凄清,卫岚双手揣在外套口袋里,快步回到了车中。 第139章 车中开着暖风,随着关门声,沈子翎重新系上安全带,问。 “药送到了吗?” “嗯,放心。” 沈子翎发动车子,拐上主路,同时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我又不担心他,有什么放心不放心的。” 卫岚笑笑,太明白沈子翎的脾性,知道他嘴硬心软,在车里独自坐了一会儿,估计半是气恼半是自责,现在嘴上出出火气也就好了。 他不便于劝,所以只是听。 此外,他觉着这俩发小能凑一起也挺稀罕,毕竟一个是多慧易夭,一个是过刚易折,要是当年没有苗苗姐在中间斡旋,他们八成是玩不到一起去的。 沈子翎骂了一阵,最后忿忿说:“我只是看他以前身体就不怎么样,天天病歪歪像男版林妹妹,没想到出国一趟还添个胃疼。看他那满头冒汗的样子,我都不好意思跟他吵,怕他吐我车里!” 话是拈酸带醋的气话,不过卫岚对此有话说了。 “其实,刚才你去外面找阿姨的时候,我去上了趟厕所,在洗手池看到惟一哥了。” “嗯?” “他眼睛红红的,不知道是哭了还是吐了。应该是吐了。” 沈子翎这下看向了卫岚,俊眉不自觉蹙起。 “他吐了?为什么?” 不等卫岚答话,他自言自语分析道。 “不爱吃的菜他都倒了没吃,况且桌上的菜你我和黎阿姨也都吃了,要是有不良反应,也不该是他一个人吐吧。” 从一开始,卫岚对于此事就有不同看法,此刻心里也有相应的猜测,但他没说。 正如熟知沈子翎的性格一样,他还知道他哥聪明的时候很聪明,有七窍玲珑心,笨蛋起来也挺笨,宛如铁板一块。不但笨,还很犟,有些事要不是自己想通了,别人说一万句也不顶用。 果然,几秒后,沈子翎在寂静中喃喃说。 “不会是……他对黎阿姨已经怨恨到连见一面都会吐出来吧?” 车子缓缓停在红灯前,沈子翎脑子里有些懵,也有些乱。他不是不知道世上有人家庭破碎,鸡飞狗跳,他只是没想到这家庭会近在眼前,而他愣是没看出来。 黎惟一那父亲——也就是他们的黎叔叔,向来是个徒有其表的废物点心,他们全家从上到下,乃至街坊四邻,都从没对这男人有过期待,他们家仿佛从一开始就是单亲家庭。 但母子俩过得挺不错,至少以前,在三人还是没长大的小豆丁,成天混在一起瞎玩的“以前”,黎阿姨对他和苗苗都和颜悦色,对待黎惟一这个亲儿子顶多是严厉些,会催促他去写作业,叮嘱他到点要去补课班,可也仅此而已了。 有些时候,黎惟一出来时眉间会有个红梭子,他们起先以为那是挨了打,还吓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黎惟一生病时好犯头痛,每每头痛,黎阿姨就会让他枕在腿上,一遍一遍用指头捋捏他的眉心,以此缓和痛楚。 眉间有妈妈手指印的孩子,也会怨恨妈妈吗? 怨恨到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一看就要反胃作呕的程度? 因为对方是卫岚,所以沈子翎丝毫不掩饰他此刻的惶惑,也不掩饰出自幸福家庭的孩子,对不幸的贫瘠想象。 “……为什么?” 可惜卫岚也没揣着答案,但好歹有份参考的。 “我不知道,但关起门来,各人都过各人的日子,家里那本经再难念,他们也不会敞开来给别人读。尤其惟一哥和黎阿姨看起来都挺骄傲的,那么骄傲的人,是不肯把伤口示人的。” 沈子翎沉沉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早就知道黎阿姨对他很严格,有些时候甚至有些严苛,我只是没想到他们的关系已经差到了……” 他顿顿,懊恼地苦笑了下。 “我是不是……真的像惟一说的那样,被惯坏了,太想当然了?” 卫岚看着他,凭空看出了满腔的柔情,看沈子翎绝大多数时候都潇洒稳重,但在偶尔,极偶尔的时候,譬如现在。 他垂头丧气,不安又茫然,像个迷了路的小孩子,在仰脸捧手讨要灯火。 “没有,”卫岚答得肯定,语气柔和,牵住他空闲的右手,送到唇边亲了一下,“哥哥是关心则乱。” 沈子翎皱眉一笑:“别哄我,你这话说得好像个奸臣。” “那哥哥就是昏君了。” “别忙着给今晚想主题,说正经的。” “行吧。反正我看惟一哥没生气,也没怪你,况且你是在劝他,又不是骂他。我跟宋哥看那什么王朝的电视剧时,里面说,‘国有诤臣,不亡其国。家有诤子,不亡其家’。你就像是惟一哥的诤友,有些话他女朋友不好说,妈妈说了他不听,苗苗姐最近又忙,所以只能由你来当这个坏人了。再况且,每个人说的每句话都会受制于认知,你出身好,爸妈也好,所以想象不到那些不好的爸妈会怎么对待孩子,这又不是你的错。” 前半段,沈子翎听着,确实是事实;后半段,他听着,则还是在哄他。 然而,他不再说什么,心底隐隐惭愧起来,因为由此想到了卫岚。 卫岚,不也是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吗?他此前执着地将卫岚对家里事情的隐瞒视作欺骗,却其实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像卫岚前头说的那样。 是卫岚心气高,有傲骨,不肯将伤口示人? 另一方面,在沈子翎沉默下来时,卫岚也暗松了一口气。 在他看来,沈子翎此前斥责黎惟一的话,说躲到外地,没有音讯,大事不肯通知,一味逃避现实……林林总总,尽管不是在说他,但又何尝不是在说他? 甚至,他还不如惟一哥,至少黎惟一敢于面对母亲的泪水,而他则是到了现在,连通电话都不敢往家里打。 于是,二人虽然说要聊些“正经的”,可正经话说了不过两句,就双双无言,不敢继续,生怕会有矛盾,而矛盾的小口子撕开了,又是一道血淋淋的豁口。 所以到了后来,就还是聊起了“不正经的”。 沈子翎说约会告吹,要补偿卫岚,要他选个地方,夜宵酒吧还是k歌夜店,就算去江边吹风都行,他全奉陪。 卫岚则更进一步,牵着他的手,吧唧一下亲在了脸上,笑着说你可算了吧,我的好哥哥,你那身板还去江边吹风啊? 沈子翎翻他白眼:“行,你身体好,那你去江边吹风,我去吃夜宵。” “你饿了?” “有点儿。刚才在餐厅里像旁观集中营一样,实在吃不下。” “我也是。” “那怎么说?串串还是火锅?要不去我昨天发给你的那家韩餐?听说开到半夜三点的。” “算了,不折腾了吧。你都忙一天了,明天又得加班吧,再熬到晚上,你第二天又嗯嗯唧唧起不来床。” “……你才嗯嗯唧唧起不来床,听起来跟猪似的,少败坏我。” “我要是起不来床,那每天皮皮鲁是谁在遛啊?” “它自己遛自己。” “每天早饭谁给你买的?” “桌子自动生产的。” “哦,那是谁钻到你被窝里,用‘那种方法’叫你起床的?” 沈子翎忍不住笑了:“……是鬼啊。你这个色/鬼。” “你就说这方法是不是很好用吧,一碰你就起来了。各种意义上都‘起来了’。” “啧,少扯淡。反正我饿了。” “那我下面……咳咳,下面条给你吃。” “然后呢?” “然后,咱俩追的美剧今天刚好更新,要么我们去便利店买点儿调酒的,回家我下面条,你调酒,然后边吃边喝边看电视?” 沈子翎又是一笑,拍拍卫岚的脑袋:“好狗。甚得朕心。” “再然后,等你醉醺醺睡在沙发上,我就可以开吃了。” 沈子翎弹下他的脑袋,收回了手,笑意不减。 “坏狗。拉去问斩。” 不论好狗坏狗,今晚最后都结结实实饱餐了一顿,只剩皮皮鲁这只真真正正的小狗,守在卧室门口,焦急地转圈圈,听主人在里面啜泣着喊停,可屋里的狗显然不那么听话,非但不停,还愈发凶狠。 床板砰砰作响,而等第二天,沈子翎果然再度嗯嗯唧唧起不来床了。 * 这天过后,日子继续。 沈子翎试图和黎惟一再谈谈这事,道歉也好,纾解也罢,他知道发小需要个听众,可黎惟一只是顾左右而言他,敷衍了几次,沈子翎总算暂时放弃,不再提起这茬儿了。 公司忙公司的,而等忙过最要命的一阵,几乎眨眼间,年关将近,攒了一年的假期终于到来。 沈铮和周昭宁早安排好了这次过年行程,他们打算去海南过冬,正好沈子翎这次假期合适,那就一家三口共同前往。 沈子翎有些放不下卫岚,但商量了下,卫岚说自己在青旅也很热闹,让他放心去玩。 第140章 和爸妈一起旅行的机会确实不多,沈子翎再三考虑,还是决定去海南。 可机票买好,启程前天,卫岚忽然得了重感冒,病情来势汹汹,一下就把个大高个子吹倒在了被褥间,发烧不退,下不来床。 卫岚原本都没打算告诉,还是沈子翎去青旅找他的时候才发现。 卫岚说没事,他以前每年过冬都要生场大病,不知道怎么的,不过每次病个几天也就好了,没什么大碍。 沈子翎知道卫岚这么个体格,的确很难病得长久,大概三五天,顶多一周,就又能活蹦乱跳了。 可知道归知道,他当天回去后,翻来覆去睡不着觉,闭上眼就是卫岚蜷缩在床上,红着脸吭吭咳嗽,黑眼睛雾蒙蒙的,长睫毛湿漉漉的,嘴巴微微抿着,委屈巴巴,可怜兮兮,哑着嗓子管他叫哥。 哥……难受。 第二天一早,他拥着被子,呆坐了片刻。 下床的时候,他第一件事是给爸妈打电话,道歉说这次临时有事,恐怕不能一起去了。 第二件事,是穿衣牵狗,出门开车。 他要接男朋友回家过年了。 第87章 愿你决定——一 象征性敲了三下房门后,老宋嚷嚷着干坏事的躲被子里藏好,就推门进了来。 正值年关,青旅没人,零星几个都在条件好的隔间里,这宿舍似的大房间中就只有卫岚靠墙坐在下铺,正玩电脑。 他烧还没退,但并不耽误他玩,更不耽误他嘶着喉咙抱怨。 “宋哥,你这电脑太卡了,什么都玩不了,我只能打单机。” 老宋才不惯着他:“有得玩就不错了,我这电脑又不是游戏本,当然卡了,嫌不好让你对象给你买个好的。” 卫岚瞥他一眼,继续专注屏幕:“我怎么可能要我哥那么贵的东西,真成小白脸了。” “你这成天三十八九度的烧,白脸都给烧成红脸了,不过白脸红脸的,你俩自己商量。” 楼梯间传来向上的脚步声,卫岚听了这话,又听到这声,立即看向门口,就见老宋笑嘻嘻说。 “对了,差点儿忘说,你哥来了,刚在院里停车,现在——听动静,马上上来了。” “……那你不早说!” 在脚步声从转角来到门口的两秒内,卫岚完成了从惊讶到骂人再到端走电脑躺在床上蒙起被子从头盖到脚的一系列动作。 当沈子翎叩叩门框,说卫岚我进来了的时候,卫岚已经把自己裹在了厚被褥里,只露上半张脸出来,烧糊涂了似的眯眯着眼睛,虚弱地说。 “哥……你怎么来了……咳咳咳咳咳……” 老宋抱臂旁观一场大变活人,白眼快翻到天花板上去了。 沈子翎果然心疼了,坐在床边又是摸脸又是贴额头,说怎么还是不见好,要不带你去打针吧? 卫岚摇头,脸颊主动往沈子翎冰凉的手心里蹭。 “不用了哥……你能来我就很开心了……” 沈子翎很怜惜地笑笑,继而转向了在旁边瓮声瓮气小声学卫岚讲话的老宋,将拎来的东西递了过去。 老宋满头雾水接过,边低头往里瞟边问:“干嘛?还要让我给你俩做饭啊?过分了吧?” 沈子翎不紧不慢,笑容不改:“是送你的,大过年的我总不能空手来接人吧?” 卫岚和老宋同时道:“接人?” 沈子翎点头,温声询问:“嗯,我想把卫岚接回我那儿过年,行吗?” 行不行的,都是多余问,老宋又不是卫岚的监护人,哪有霸着人不放手的道理。 然而,尽管老宋近来成天嫌弃卫岚生病了不好伺候,却其实在青旅散个七七八八,连弥勒都要回老家的当口,他都已经做好守着孩子过大年的准备了。 因此见沈子翎要领人走,他虽然不好说什么,却还是有些讪讪的。 他先是一笑,说趁早接走,天天看了这小子就烦。而后,他低头点检袋子里的年货,原本存了点儿找茬儿的心思,可里头没有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里胡哨,而全是正儿八经的好东西。 两挂腊肠两只缠丝兔和一瓶当地产的好酒,都是云洲特色,让人挑都挑不出错来。 他沉默两秒,用胡搅蛮缠的架势,从鸡蛋里硬挑骨头。 “你就带着这些来跟我们家小子提亲啊?” 可惜,他们家小子很不做脸,几乎和他同时说。 “哥,你来就来了,怎么还带东西?” 老宋十分地恨铁不成钢:“……你这个不值钱的玩意儿……我要是个老鸨,你能活生生让我亏死。” 卫岚扒着袋子瞟了一眼,还挺开心:“哥,你真大方,这些够宋哥喝一壶的了。” 沈子翎忍俊不禁,别过脸去,连老宋都要气笑了:“你他妈……你会不会说话……行了,赶紧把这祖宗牵走吧,养在家里跟头活驴似的,一天天不是乱叫就是尥蹶子。” 至此,老宋毫不留恋,抬手放卫岚欢欢喜喜和他哥过年去了。 临走的时候,沈子翎已经在倒车了,卫岚又找到树下,怀里抱着个四方四正的东西,跟老宋说等年后回来看他。 老宋衔着根烟,给卫岚理理羽绒服衣领,说到人家那儿好好的,有点儿眼力见,别一个劲儿装可怜,见好就收。 这话听着,好像卫岚是个到亲戚家里串门儿的小孩,需要多加嘱托,免得惹人家烦。 卫岚笑着说,宋哥,你放心吧,子翎是我男朋友啊。 老宋愣了一下,旋即也笑了,拍拍他的后背,说也是。去吧,高高兴兴的,回来我给你包红包。 车子驶出小院,碾过一小段坑坑洼洼的土路,最终才拐上了大道,能够提起速度来了。 沈子翎不必聚精会神在方向盘上,又早注意到了卫岚怀里的东西,就问那是什么。 卫岚把那东西包得像传国玉玺,加着小心,层层拆开,就见那赫然是台相机。 沈子翎隐隐料到了,但当真看到,心里还是忍不住酸了一下。 那是卫岚之前花大钱送他的佳能,当时分手,他把相机还了回去,一并还回去的还有留着没扔的包装,本意想要卫岚卖掉。 而卫岚,卫岚果然没卖。 分手前,沈子翎满心只有愤懑,气得野火燎原,谁来就一把火烧死谁,像个七窍生烟的香炉。但等到了分手后,他心软下来,火也灭了,七情六欲这才陆陆续续往外冒,他渐渐成了座没人点灯的灯塔。 当音乐节上的大火扑进他眼里时,他恍惚好像从灯塔坠入了漆黑深海中,口鼻窒息,呼天不能。 那种滋味,他一辈子都不要再尝一次。 于是复合后,他连带着将当初分手的正当性都否决掉了。 为什么分手?为了未来?欺瞒?不合适? 胡说八道,何至于此啊! “当初……”此刻在车里,沈子翎只有内疚,涩声道,“是我对你太苛刻了……” 卫岚摩挲着相机,没太听明白沈子翎的话音,毕竟他是真觉得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那厚厚一沓的检讨书,每个字都是从他心里拓印下来的,才不只是为了哄人。 但卫岚没多说什么,心知自打复合以来,沈子翎就一直爱他爱得有些过分,简直是有点儿魔怔。 而就像对付梦魇似的,做噩梦的人不能轻易叫醒,这种一意孤行的“魔怔”,大概也是劝不回来的,即使要劝,也不能要卫岚本人来劝。 所以卫岚只是笑着说:“哥,我们要回家过年了,不说这些。音乐节的钱董霄姐之前就给我结清了,算上之前的一点存款,我把买相机借的钱都还给宋哥了。现在这相机彻头彻尾是我的了,我现在重新把它送给你——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沈子翎也展颜一笑,将手心覆在了卫岚的手上,拍了一拍,“这个也喜欢。” 卫岚故意逗他:“喜欢什么?喜欢我的手?” 沈子翎笑着啧嘴,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指向他。 “喜欢我的胸?” 手指上扬几寸。 “哦,原来是喜欢我的脸。” 沈子翎笑骂,指尖重新换了朝向:“神经病!行了,那都不喜欢了,只喜欢这个。” 卫岚顺着他的指向,看向放在自己大腿上的相机。 “只喜欢送你的相机?” 沈子翎溜了他一眼,笑道:“是相机下面的那个。” “……” 姜还是老的辣,况且宜嗔宜喜的沈子翎……也真的是太“辣”了。 卫岚被反将一军,红着耳尖,吃吃笑着不说话了。 又聊几句,卫岚问起沈子翎突然不去海南,跟爸妈那边怎么说的? 不提还好,一提起来,沈子翎心里就惴惴地不太舒服,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他说自己和爸妈说的是公司临时有事,不能过去了。 听罢,卫岚没觉得什么,甚至经验老道地跟他说了几点爸妈问下来的应对措施。 第141章 沈子翎则是对自己这一举动很是愧疚,他毕竟是个不愿意撒谎的人,可为了谈恋爱,已经连爸妈都欺瞒了。 不知不觉的,他发现他已经把卫岚与生活中的其他所有区别开来,分别放在了跷跷板的两头,他往哪边靠近一点,另一边就会被他束之高阁,是他自己给自己设置了个道德困境。 该怎么办,他这些天渐渐也开始去想了,可想来想去,他想不出个头绪。 算了,不想了。 沈子翎一打方向盘,车子拐向家的方向。 正如他小男朋友说的一样。 回家过年去。 * 进小区之前,沈子翎停车先去买了个药,从药店出来,又进了旁边的便利店。 等到了家里,沈子翎把药店买的口服液拆开递给卫岚,同时递去的还有便利店买的巧克力。 卫岚哭笑不得,说我又不是小孩了,喝完苦的还得来点儿甜的哄哄。 沈子翎不由分说,直接把巧克力喂到了他嘴里,说反正我妈妈以前都是这么哄我的。 卫岚虽然被强行投喂,但嘴里甜丝丝,心里也甜丝丝,同时认为沈子翎这么个少爷脾气外加少爷身子,照顾起人来……手法恐怕不敢恭维。 但不怎么样的照顾也是照顾,再怎么笨手笨脚的哥哥,也是哥哥。 卫岚很坦然,甚至于很幸福地接受了自己或将“大难临头”的事实。 而正如卫岚所想,沈子翎照顾病人的方式,可以看得出在努力学习妈妈,但终究只学到了个心意。 他把卫岚安顿在沙发上后,就兴冲冲说要去做饭,病号饭。喝点儿粥怎么样? 卫岚早知道他的厨艺——那就是根本没有厨艺,提出要点外卖,但沈子翎表示外卖的粥都不大干净,又表示交给他,卫岚大可以放一万个心。 于是卫岚就笑着回身,两手交叠搭在沙发背上,将自己的一万颗心全放在了沈子翎身上,看他进大观园似的,走进了自家厨房。 卫岚病了几天,家里没人做饭,连火都没开,现在沈子翎一拧煤气,才发现忘记缴费了。 沈子翎只好先缴费,等待的过程中边查食谱边外卖买菜,又霹雳乓啷地去洗锅和碗。 皮皮鲁呜呜呜跑过来,一看就是内急,沈子翎在肩头蹭掉脸颊上的泡沫,想都没想,还跟往常似的,扬声说卫岚,遛狗! 卫岚哦了一声,乖乖起身正要过去,沈子翎反应过来,忙说等等等等,忘了你还发着烧了,我去遛,你…… 他把卫岚带到床上,支起床边桌,将自己的电脑——其实就是打着幌子给卫岚买的游戏本——连好了开机,又将打单机的switch和看剧的ipad全摆在了一边。 而后到门口,他迅速给皮皮鲁戴牵引绳,捏着狗嘴告诫它今天爸爸有事,你得速战速决,不许再一看到布丁和核桃仁就耍赖了。 布丁核桃仁,乃是小区里远近闻名的狗中美人,常常让皮皮鲁这只巨大棉花糖望之欲醉,一见人家就哭就闹就走不动道。 皮皮鲁不知听没听懂,反正汪汪答应得挺利索。 出门再回来,沈子翎已经经历了一场人狗搏斗,他累得灰头土脸,下意识又想让卫岚帮着擦小狗爪子。这次他反应得比较快,没喊出来就已经想起来人家正卧病在床,等待着照顾。 于是他洗过了手,转身去厨房煮粥,这次煤气倒是有了,可转了一圈,他发现了件不得不麻烦卫岚的事。 卫岚原本正窝在床里看美剧,一瞥眼却见沈子翎从门口探头,俊脸上挂着漂亮但心虚的笑。 “那个……咱家的米在哪儿?” 第88章 愿你决定——二 不光是大米,连带着油盐酱醋糖,沈子翎统统不知道在哪儿。 平时看厨房台面干净利索,沈子翎只觉得很顺眼,真正到了用厨房的时候,他才对着一无所有的岛台发起懵来,不知道卫岚平时从哪儿变出的调料和米面。 卫岚倒是门儿清,过来后掀开顶上柜子,里头正藏着米桶——沈子翎第一次知道家里还有米桶。 舀米出来时,卫岚问沈子翎喝不喝粥,喝多少,还打算做些什么别的菜吗。 且问着,他且挽起袖子,顺手淘米,说话间就已经将大米添水送进砂锅,上灶开火了。 沈子翎再一眨眼,就见卫岚已经把要炒的油麦菜洗好了。 要干的活本来就不多,卫岚刚过来两分钟,三下五除二险些全给干完了,沈子翎赶忙上去接手,说我来吧,你回去好好歇着。 卫岚让到一边,但并没走,带笑旁观了会儿小心翼翼切蒜末的沈子翎,忽然评价说。 “没了我,哥哥连顿家常菜都吃不上。” 好自大,简直就是奚落,沈子翎刚要反驳,扭脸却见卫岚的笑容中没有得意,有的只是安心。 仿佛他是只白鸟,而卫岚是一阵山风,他需要他的托举,一生一世。 于是沈子翎就懂了,咽回了嘴边的“一回生二回熟”,转而凑过去亲了亲男朋友的脸颊,笑着说就是啊,所以你可得快点儿好起来。 得了这句好,卫岚愈发不肯走了,甚至从后圈住沈子翎,教小孩子写字似的,握着他的手教他做饭。 其实做饭有什么好教的呢,即使要教,也不至于要这么教,两个青年人都个子高挑,长手长脚,这么“心心相印”着从岛台这边挪到那边,好像刚从水族馆逃出来的大螃蟹。 但沈子翎没撵他,况且在两个人不用挪动,只是站在案板前切菜时,卫岚的掌心圈着他的手背,胸口贴了他的后背,带着热温的呼吸在他耳边打转儿,下巴抵在他肩头,慢慢教他该怎么用刀。 这时候,他们轻声交流着,锅里的米粥咕嘟嘟在煮,刀刃切在木菜板上笃笃有声,小狗在门口地垫上打盹儿,呼噜好响。 正午的阳光蓄不住,简直从厨房的小窗户里满溢出来,后头落地窗更是映得室内好似玻璃花房,晒得人通身暖意。 就是这样的时刻,沈子翎恍惚觉得手底下圆滚滚的土豆永远不会切完,整个世界都会好心停在这一秒钟。 * 备好菜后,就只需要等米粥了,沈子翎顾念着卫岚是病人,打算将粥炖得软烂好入口,就把时间定成了一小时,故而现在还有半个小时可供打发。 卫岚还发着低烧,从后抱着沈子翎,美其名曰说要降温,其实是舍不得撒手,更不愿意乖乖回床上躺着,于是说要哥哥帮他洗头发。 哥哥笑笑,反手摸摸他的脑袋,说好。 要洗头发,纯粹是在撒娇,毕竟卫岚毫不娇气,那天病到四十度都能躲着他宋哥,偷偷跑去洗了把澡,何况现在只是低烧? 但沈子翎根本不戳破,任由他撒娇。 家里浴室不小,沈子翎搬了个小板凳放在花洒跟前,让卫岚低头坐上去,同时自己挽了裤腿,系起衣摆,宽袖子也卷高到了手肘上,开始放水洗狗。 卫岚前段时间把发尾重新染了蓝,到现在洗头发,还会掉不蓝不绿的色,给水染得好像颜料。 沈子翎挤了洗发水,一边在卫岚脑袋上揉泡沫,一边笑话他:“哎哟,谁家的狗还掉色啊?我买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怎么办,退货吧?” “退不了。不退不换不包售后。” “那怎么办?就让我白吃个亏?” “嗯……这个亏,我看哥哥也挺爱‘吃’的。” “你小子……” 说笑几句,沈子翎重新开了花洒,水流哗哗声中,卫岚只觉得后脑勺暖洋洋得挺舒服,有只手在以指代梳,饶有耐心地一下下捋他的头发,时不时摸摸后颈,仔细冲洗着泡沫。 他始终是垂着头,目之所及除了地上花花绿绿的泡沫水,就是沈子翎趿着浴室凉拖的赤脚。 拖鞋是纯黑的,更显得一双赤足白得像玉,还不是璞玉,是精雕细琢了的好玉,带着几丝淡青的纹路,目光一点点往上移,是玲珑支棱的脚踝,脚踝上头接着笔直白皙的小腿,而再往上…… 他忽然被摁住了后脖颈,目光再度沉下去。 “好好低头,水都要流进衣领了。” 他嗯了一声,心里莫名有些恍惚,记起当初刚认识时,他和哥哥一夜情,第二天哥哥走了,他留在酒店房间里,偷偷嗅哥哥留在浴室的玉菩萨——嗅的一口香气都像是偷来抢来的。 玉菩萨,通身藕白,眉目柔和,还不就和现在的沈子翎一样? 才过去半年多,经历种种,请神下凡似的,他居然真把哥哥缠到了身边,连卫岚自己都觉出了不可思议。 怀着这样一份突如其来的奇异感动,他伸手要去搂沈子翎的腰,给人家吓了一跳。 “干嘛!头发还湿着呢!不许碰我!” 沈子翎举着花洒往旁边躲,然而躲不掉,天知道卫岚那双胳膊是有多长,湿淋淋要往他身上来,最后他走投无路,揍狗似的,不轻不重往卫岚后脑勺拍了一下子。 第142章 “老实点儿!” 卫岚挨了轻飘飘的一巴掌,心满意足,嘿嘿笑着老实了。 被卫岚闹了一场,沈子翎身上衣服湿了大半,想着反正都这样了,他索性把正瞌睡的皮皮鲁也抱了过来,趁热打铁,一块儿洗了。 皮皮鲁懵懵懂懂的,还没醒盹儿,沈子翎就轻车熟路,已经在打宠物浴液了。 洗完了后,沈子翎换了衣服,拿来吹风机,让两只狗坐在地毯上一起吹。 皮皮鲁吹掉了半只绵羊的毛量,然后蓬松松地过去吃狗粮了,留下卫岚靠着沙发,坐在沈子翎两腿之间,继续吹头发。 头发很快干了,沈子翎拨开卫岚的头发,露出后脖颈,吹风机调成最热风吹了一会儿。 感冒发烧的时候,这样吹会舒服很多,而卫岚果然像只被伺候舒服了的大狗似的,抱着他的小腿,歪脸倚在他的膝头,阖着眼睛,鼻梁立挺俊朗,可长睫毛合在眼下,又像两把乌浓的小扇,尾端微微地翘。 过了许久,沈子翎停了吹风机,俯身在那滚烫的后脖颈上亲了一下。 卫岚缓缓睁眼,循着亲吻,他彻底回过身来,跪在沙发前,也跪在了沈子翎的双腿之间。 原本抱着小腿的两只手,此刻隐隐分开了沈子翎的膝盖,卫岚仰脸看他,黑眼珠宛如深不见底的水潭,再多阳光也照不透彻。 他带着一点儿捉摸不定的笑意,像在虔诚跪拜神明,也像急不可耐要开餐。 不消多说,意思昭彰。 沈子翎脸色绯红,被蛊惑似的,顺着卫岚的力道,慢慢被掰成了可供食用的样子。 脑袋慢慢贴过来,嘴唇与两腿正中快要接壤时,沈子翎犹豫着挡了一下,轻声问。 “没事吗?你不是生病了吗?” “没事,”卫岚顶开他的手,隔着薄薄睡裤亲了那儿一下,“说不定哥哥就是治我的药呢?” 身体一颤,双腿绵软,沈子翎忍住了没放任自己滑下去,伸手一探卫岚的额头,仍旧问。 “还烫着,真的没事?” “不只是额头烫,”卫岚笑着,脸颊蹭蹭沈子翎的腿肉,声嗓低沉,“‘那里’也很烫。哥哥不想试一下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的温度,会被烫坏吧?” 说着,卫岚发觉脸边原本驯顺的东西有了变化,勃/勃地带着热韵,在睡裤中塑起明显的形状。 他一顿,笑意更浓。 “怎么这么快?好几天没见面,哥哥也想得很了吧?” 话语温柔,亲吻却仿佛要食人,沈子翎在陷进去前,理智挣扎出一句。 “等、等等……锅里还煮着粥……” 一再被打断的卫岚撤身,啧了一声,起身去关了火,再回来的时候却没再跪下,而是站在沈子翎身前,扳起他的下巴,微微施力捏开了那张嘴。 沈子翎一挑眉毛,并不挣扎,这种玩法倒是头一回。 这样居高临下,蹙眉睥睨着他的卫岚,也是头一回得见。 他顺遂着,将脸仰到极致,甚至将嘴巴张得更开,喉头预感到什么,惊吓得几乎抽搐,而心脏则一味怦然,简直就是在嗓子眼里蹦跳。 果然是烫。 滚烫的热牛奶,他先是喝了一肚子,后被灌了一肚子。 到了最末,卫岚躺在沙发上,而他抽泣着趴在卫岚的身上,就这样挤挤挨挨地昏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窗外天色仍旧明亮。 原本被垫在底下的卫岚到了他的旁边,正坐在地毯上,靠着沙发打游戏。 switch的机身挺大,在他手里却显出了小。 正如刚才,原本俊逸潇洒的沈子翎被强行抱在怀里颠弄时,竟然会显出了可怜。 沈子翎还迷糊着,往沙发里翻身,抬手遮眼睛,咕哝了声:“亮……” 卫岚心领神会,过去拉上窗帘。 沈子翎放下手臂,又说:“渴……” 卫岚拿回来了一杯温开水。 沈子翎一口气喝光了水,重新躺回去,望着天花板,有些茫然地眨眨眼:“……饿了。” 卫岚说:“我给你热粥去,顺便把菜炒了,十分钟后吃饭,行不行?” 沈子翎怔怔看过去,数秒后,他再度眨眨眼,这下就回过神来了。 回过神的沈子翎哭笑不得,很觉得惭愧,因为“莫名其妙的又被卫岚照顾了”。 然而卫岚说没关系,回来俯身跟沈子翎贴了贴额头,居然一点儿都不烫了。 卫岚笑着说:“刚量过,已经退烧了。好哥哥,原来你还真是灵丹妙药啊?” 一顿饭后,难得的悠长假期,可沈子翎这个连轴加了好几天班的社畜,居然有些无事可做。 二人下楼遛狗,在底下草坪陪皮皮鲁玩了好一会儿,在旁边麦当劳买了点儿吃喝,回家一看,居然才傍晚五点多。 不上班的时间悠长得惊人,卫岚继续打游戏,沈子翎则找了部美剧,边看边吃麦旋风。 麦旋风吃一半化一半,在沈子翎倾身把麦旋风放桌子上时,瞥见卫岚不知什么时候放下了游戏机,屈膝窝在单人沙发上,腿上抵着个素描本,正在唰唰画什么。 沈子翎来了兴趣,暂停视频,问他:“画什么呢?” “你。” “画我?” “当然是你。” “画得怎么样,我看看?” 沈子翎冲他摊手,卫岚则拿着素描本躲了一下。 “等我画完的。” 沈子翎切了一声,收回了手。 那就等,沈子翎原本只是新奇,并不觉得卫岚能画出个什么,可等他一集美剧看了一半,卫岚叫了他一声,把素描本递了过来。 沈子翎带笑接过,已经做好看到火柴人或抽象画的准备了,却发现…… 笑容淡去,转而蒙上了很深的疑惑,沈子翎的目光在画纸和卫岚之间徘徊。 不是因为烂,而是因为卫岚画得……实在是好。 因为苗苗是个美术生,所以沈子翎倒也了解些美术相关。从这张完整准确的速写中,他能看出来,卫岚是真的会画画,不是突发灵感,而是长年累月练过绘画。 沈子翎几乎以为卫岚是提前找人画好了,藏在素描本里等着诓他,可将素描本往前翻,就见前面也全是零零散散的速写。 画树木,鸟雀,厨具,窗帘,晚霞云彩,车流人海,什么都有,卫岚什么都画。 出现在画纸上最多的,则是沈子翎,行立坐卧,喜怒哀乐,不同款式不同模样的沈子翎,卫岚像位富有耐心的摄影师一样,系数记录了下来。 沈子翎合上画本,心头不只是触动,更多是惊愕。 “你怎么画得这么好?” 深藏不露?可这也藏得太深了吧? 卫岚笑笑,不可避免流露出了一点儿得意。 “我从小就喜欢画画,毕竟上课不想听讲,没什么别的事做,只能画画了。” “随便画画……就能画这么好?” “也不是随便画,我从小就喜欢看电影么,最开始是看迪士尼的狮子王什么的,我就偷偷把喜欢的画面打印下来,带到学校去照着画。后来看的片子不一样了,临摹的画也就不一样了,高中的时候我最喜欢今敏,花了三年时间,把他的《千年女优》逐帧画了一遍。然后……我也不好说,感觉是画着画着突然就开窍了。” 说着简单,可沈子翎知道,这东西没个天赋是学不来的。没天赋,任人努力到破了天都没用。 紧接着,卫岚掏出手机,给他看了个id是乱码的自媒体账号,沈子翎翻了翻,发现这是卫岚的账号,而账号里,则是些绘画分镜。 分镜貌似简单,但沈子翎毕竟爱好摄影,能看出这样水平的分镜,至少有大二导演生的水平。 这还是在走野路子,没人教导的情况下。 沈子翎一条条看完,末了抬头,不可置信地笑出来。 “你……会唱歌会架子鼓会作曲,现在还会画画,甚至会画分镜。合着我男朋友是个天才?” “天才男友”被夸得翘尾巴,哼哼唧唧赖过来撒娇,抱着沈子翎一下下地亲,说再天才也归你所有了。 沈子翎抱着卫岚,心里当然高兴,可高兴着高兴着,他脑袋里冒出三个字。 “屈才了。” 这三个字一出来,沈子翎立刻高兴不动了,仿佛个被针扎了的气球,一/泻千里。 再想到卫岚现在为了和他避嫌,连咖啡店都不去了,每天就零星接些驻唱赚钱,这不只是在屈才了,根本就是在浪费。 而他要是和卫岚谈一辈子,难不成,卫岚真的就这么被浪费一辈子吗? 沈子翎望着翻到饱涨的素描本,再看卫岚手上灰黑的铅笔灰印子,心底翻江倒海地难过。 他清楚地知道了卫岚有才华,更清楚地知道了卫岚的才华此时此刻难以变现,也难以发展,不上不下,是被一天天耽搁着的。 当然,卫岚是个好胳膊好腿的大好青年,留在云州自然也有出路。 第143章 但与卫岚原本可以走上的康庄大道相比,他现在脚下的道路多么狭窄逼仄,简直容不下他。 委屈了他。 * 这天晚上,沈子翎没能睡好,将卫岚的素描本和账号翻看了一遍又一遍。 等这天过去,年三十将近。 中华传统,万事都等年后再说,沈子翎就姑且放下了这茬儿,可他不找事,事来找他。 年三十这天,家门咚咚响,沈子翎以为是哪个临近的亲戚朋友,可开门一看,门外居然不是他的朋友,而是卫岚的。 弥勒穿黑羽绒服,提着个大行李箱,系红围巾,脸上洋溢着宽和的笑,几乎喜气洋洋地跟沈子翎拜了个早年,又问卫岚在不在。 沈子翎说卫岚不在,出去遛狗了,应该过会儿就回来。 他惊讶归惊讶,没忘了待客之道,转身把弥勒往屋里请。 弥勒连连摆手,说不了不了,贸然来打扰已经很不好了,就不麻烦你招待了。卫岚不在……那刚好,我要说的事,也不能让卫岚知道。 沈子翎一怔,犹犹豫豫地笑了,说你说吧。 弥勒也笑了两声,很为难似的,搓了搓手,对着他又笑了两声。 终于开口,弥勒说。 “是关于……卫岚爸妈拜托我的事情。” 第89章 愿你决定——三 “……总而言之,就是这个样子。” 及至说完,弥勒都没把交握着的双手松开。 “实不相瞒,这次回月山老家,一是为着我父亲身体不好,要人照顾,二是儿子要高考了,平时接送陪读也是个问题。我怕一旦回去了,就彻底抽不出身来管卫岚了,这才在年三十厚着脸皮来找你,真是……真是抱歉。” 弥勒脸上溢着很歉疚的笑,整副的慈眉善目都发了愁,任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位没办法了的老父亲。 而刚听过他一席话的沈子翎知道,这的确是位没办法了的老父亲,要不是真把卫岚当亲儿子看,没人会做到这个地步。 况且,弥勒进能做卫岚的老父亲,退能当沈子翎的老大哥,这么个亦父亦兄的体面人,年三十儿一大清早特地从老家开一个多小时的车过来,拘在门口不好意思进屋,就是为了说这些话。 偏偏这些话字字句句,就连标点符号都带着道理,这道理正确得讲给五岁小孩听,小孩都会连连点头。 让沈子翎不想照做,又不能不做。 弥勒很清楚沈子翎的震惊与为难,于是主动又退一步,说。 “我知道这事是给你添麻烦了,但我绝对没有要逼迫你的意思,这事能不能帮,什么时候帮,都取决于你。我这次来,主要就是想和你通个气,毕竟我一回月山,卫岚身边真就没个大人了——柏舟自己都跟个孩子似的,成天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我不指望他。我就想给卫岚身边留个知好坏,懂冷暖的大人……” 说到这里,弥勒累极了似的,深深叹了口气,苦笑出来。 “……孩子毕竟年纪还小,什么都贪一口,贪玩贪睡贪感情,所以有些事,我们大人少不得要在后面推他一把,是不是?” 沈子翎再如何想否认,也明白答案其实只有“是”。 弥勒看出了他的松动,话不宜说满,点到为止就行。 于是弥勒留下联系方式,又道了几声谢,还道了几声歉,而后就匆匆走了。 沈子翎关上房门,心头懵懵地肿胀,游魂似的,他飘荡到了落地窗前。 他想往楼下张望,看能不能望见遛狗的卫岚,却先看见了半空中飞飞扬扬的点点白沫。 ——下雪了? 他抬头再看,就见天灰扑扑,仿佛在旧棉袄上撕开了个看不见的口子似的,棉絮簌簌地落。 ——下雪了。 云州罕见的一场雪,十分钟内就刷爆了朋友圈。 朋友圈里,苗苗发了只趴在窗玻璃上看雪花的大肥猫,韩庭发了正歪着脑袋拍照的苗苗。黎惟一照例沉默,童潼则发了几张很漂亮的雪景自拍,自拍照里倒有与她戴着情侣围巾的黎惟一笑着出镜。 意外的是,原本鲜少发朋友圈的易木也凑了热闹,照片是从车内拍的,入镜的除了窗外纷纷白雪,还有后视镜上坠着的红醒狮流苏车挂。 尽管没拍到副座,但沈子翎看着这照片,总觉得副驾驶似乎坐了个人。 易木的文案很简短,还在公司发号施令般,是【回家过年】。 朋友圈刷到这里,卫岚牵着皮皮鲁回来了。 卫岚在门外地垫上蹭蹭鞋底,话语先他一步窜进了屋。 “哥,你看到了吗,外面下雪了!” “看到了。” 沈子翎迎上去,看皮皮鲁傻乎乎咧嘴,正吐着舌头哈白气,卫岚则眉眼都带着笑,英气勃发。 一人一狗身上都带着寒气,却把他的心捂化了一块儿。 沈子翎决定跟往常一样,听从易木的指示,先【回家过年】,有什么话要说,有什么事要做,也统统等到年后。 心中的大石头虽然没落地,但好歹往旁边搬了搬,怀着轻松了些的心情,沈子翎让卫岚先别换鞋,和他一起去趟菜市场。 要过年了。 * 二人下到停车场开车,车子刚出地库,迎面就是一阵锣鼓喧天。 卫岚降下车窗,锣鼓声更响,等到出了小区,才发现原来是小区请了舞龙舞狮在门口表演,围了不少人看热闹。 运气不错,他们刚好赶上最高/潮。 只见两头红黄狮子摇头摆尾地兜了几圈,搔了搔痒,而后伴着愈发急促的鼓点,舞狮同时奋力一跃,登上了梅花桩,腾挪几个来回,最后迈步跳上了梅花桩顶,将顶端系成卷的红对联咬开,伴着在风中抖落开的春联,两头狮子一跃而下! 只见那联上写着。 【花好月圆人寿】 【时和岁乐年丰】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掌声叫好,久久不息。 沈子翎特地放慢了车速,和卫岚看完了这一段,再收回目光时,二人被外头气氛感染,相视一笑,面上都带着很雀跃的喜气。 开车上街,街上更是到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等到了菜市场,连个停车位都没有,沈子翎不得不把车停到了街对面。 街上人密话稠,但每个人都是又忙又乐,天上飘着一点儿小雪,反而衬着瑞雪兆丰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很肃爽的热闹喜气。 菜市场人多,大部分是叔叔阿姨,少部分是爷爷奶奶,像沈子翎和卫岚这种小年轻几乎没有,所以俩人往里头一杵,很有点儿鹤立鸡群的意思。 卫岚很皮实,丝毫没有要当鹤的意思,一进来就瞅准了目标,直奔肉铺,怕去晚了挑不到好的。 而沈子翎显然正是个不堪大用的漂亮仙鹤,没跟两步就被人群挤在后面,过道就那么窄,他往右是几个叽叽喳喳话家常的大妈,往左是个跟家里人大声打电话的大爷,后头是面点铺,前面是蔬菜摊,他一时挤不过去,在原地正襟危“站”。 卫岚一回头发现人没了,这才又原路挤回来。 沈子翎心虚:“……啊,我刚想过去找你。” 卫岚失笑,把他往边上拽拽,好让推垃圾车的清洁工通行:“哥,那这样,我去买鱼肉菜,再去后头让杀只鸡,你……” 卫岚扳着沈子翎肩膀,往反方向一转,正对宽敞人少的水果摊位。 “你去挑点儿爱吃的水果,别买太多,吃不完浪费,买完了去车里等我。” 沈子翎:“……” 二十来分钟后,左右手拎满了红袋子的卫岚,在门口接上了看人打年糕的沈子翎。 他问沈子翎怎么没回车里? 沈子翎将自己的买的水果换到一手,另一手要过卫岚的几只袋子,说是在挂机水时长。 卫岚一笑,说好么,原来你喜欢放置啊。 沈子翎笑着白他一眼,懒得胡扯。 卫岚又问他买了什么。 沈子翎抬了抬左手袋子,说买了四五只秋月梨,四斤砂糖橘和……我也不知道这是多少车厘子。 卫岚问花了多少钱? 沈子翎啧嘴,不告诉他,只说没被坑,放心吧。那你买了什么? 卫岚说,买了猪后丘用来包饺子,看有不错的五花肉,就买了点儿来做东坡肉,还有整只跑山鸡,回去一半烧了,一半炖汤,上次买的黄花鱼看你挺爱吃的,就又买了一条,还有腊肠。素菜的话,给你拌个凉盘,做个蓝莓山药,我上次给你做的地三鲜,你不是很喜欢吗,这次再做一次。 沈子翎有点儿听傻了,说这么丰盛,跟过年似的……哦,就是过年了。 菜肉水果全进后备箱,上车后,好奇驱使着卫岚问沈子翎,明明都不知道怎么买菜,怎么还会想着来菜市场?毕竟在过年的菜市场里买菜,简直跟打求生之路2差不多。 沈子翎想也没想,说是习惯了。往年他和爸妈过年都是这样的,一大清早起来,妈妈在家里大扫除,他跟他爸来这个开了二十多年的菜市场采购,然后…… 第144章 卫岚说,然后? 沈子翎笑笑不语,小小卖了个关子。 拐过几条街口,车子驶入大润发停车场。 听着恭喜发财和财神到,二人开始逛超市。 其实要买的无非是春联和饮料,在小区门口便利店里也买得到,可过年逛超市,氛围大不相同。小情侣推一辆购物车,一排排货架地闲逛,看文具看图书看cd,看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连更没作用的母婴用品都逛了一遍。 分明没什么东西要买,可热热闹闹地逛了一圈下来,这买瓶洗发水那买个醒酒器,等到付款时,购物车已经被堆满了。 二人满载而归,沈子翎心说还好带了个卫岚,南孚电池似的,一节更比六节强,一人能当六个人用,不然这么多东西,他一趟都搬不上来。 云州都是晚上过年,他们中午就随便对付了一口,然后张贴春联,往窗户上倒着贴大红福字,再然后就一边放着灵异故事播客,两个人一边慢悠悠地备菜。 落地窗外,雪缓缓落。 傍晚五点,卫岚把醒好的面团取出来,和馅擀皮包饺子。 沈子翎其他不会,饺子倒挺会包,而且包得个个饱满,都挺漂亮,想来是以往过年时练就的手艺。 前头卫岚备菜炖肉时,他帮不上什么忙,现在就放出豪言,说要一个人包饺子,让卫岚在旁边坐着看就行。 卫岚很听话,真就乖乖坐下,两臂交叠垫脑袋,专心致志仰视他哥的英姿。 饺子一朵朵,在盖垫上码得整整齐齐,正差不多要完工时,沈子翎的电话响了。 卫岚探头一看,说是你妈妈打的。 沈子翎满手面粉,不方便接,就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让卫岚帮着摁下接听,再开个免提。 周昭宁的声音从手机中传来,一如往常地笑盈盈。 “子翎,新年好啊。” “新年好新年好,妈,你们现在在哪儿?我爸呢?” 沈铮的声音凑过来,自然也带笑。 “小子,还知道惦记着老爸呢?过年好啊,你吃过饭没有?” “没有,正准备吃呢。” 沈铮:“吃的什么啊?” 周昭宁担忧:“不会在公司吃食堂吧?” 沈子翎舔舔嘴唇,因为之前都是跟爸妈借口公司有事才留在云州,现在只好把谎撒下去。 “没有,公司哪儿能三十还上班啊,我自己在家弄了点儿吃的。” 父母都知道他的厨艺——煮过米粥都难。 听了这话,沈铮似乎哂笑了下,周昭宁则很心疼地哎呦了声,用庆幸的语气说。 “那你别吃了,快过来吧。” “过……过哪儿?”沈子翎云里雾里,“我现在可买不着去海南的票啊。” 爸妈同时笑了一声,周昭宁说。 “傻孩子,当然是过来家里啊。” 沈铮:“我和你妈想了好几天,怎么都舍不得你一个人在云州过年。” 沈子翎要笑不笑地僵住了:“……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周昭宁说,“我和你爸回云州了,现在正在家里呢。咱们一家三口一起过年,还跟以前一样。” 沈铮:“赶紧过来吧,我跟你妈刚从菜市场回来,买的都是你爱吃的菜,做东坡肉,烧跑山鸡,蒸条黄花鱼……” 手机絮絮的,带着笑音还在说,沈子翎却全无心思往下听了。 他挪动目光,看向同样怔住了的卫岚。 面面相觑。 第90章 愿你决定——四 “……也不只是心疼你,我们老两口在三亚,虽然吃得好,玩得好,但越临近过年吧,心里就越是不踏实,好像把什么宝贝落在了云州一样,记挂得难受。” 周昭宁笑着接茬:“我看你们姓沈的父子俩都一个样儿,心软,嘴巴硬得很!在飞机上你不还说,不是为了儿子回来的吗?” 沈铮讪讪:“这……行了,谁也别说谁,你不也是惦记儿子,惦记得这几天觉都睡不好了?” 周昭宁又一笑:“是啊,想着高高兴兴出来玩玩的,到头来还是被孩子给牵绊住了。哎,归根结底,这世上哪有爸妈不想跟孩子一起过年的?那子翎,你什么时候过来?” 电话的声音歇下了,等着个答案。 可沈子翎心乱如麻,口中哪有答案。 他犹疑地看着卫岚——离家千里的,他的小男朋友——数秒后,他开口对电话那头说。 “爸,妈,我这边可能……” “哥,”手背一暖,是卫岚握住了他,用气音说,“去吧。” “……” 沈子翎点掉免提,摁低音量,轻声却急促地说:“我不能……这是过年,我走了,你怎么办?” 卫岚冲他笑笑:“我回青旅待着就行,没事的,哥,叔叔阿姨特地从海南赶回来,就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他们说得没错,哪有父母不想跟孩子一起过年的?别让他们伤心。再说了,我们之后还会有很多个年三十,不差这一个。” “可是……” 电话发出一点儿嗡嘤,想来是二老在疑问怎么没声了。 卫岚改握为攥,攥着沈子翎的手捏了捏,眼神带笑,温柔而笃定。 “没关系,答应吧。” “……”沈子翎无论如何不落忍,拿起电话,在卫岚笑意的催促下,才终于咬牙说道,“……爸妈,我这边还有点儿事,一个多小时后过去,行不行?” 周昭宁:“嗯,那我跟你爸爸先把炖菜给准备上,再和个饺子馅……到时候就拜托你来包饺子了,知道你一年就下这一次厨,可不许躲懒!” 沈子翎勉强笑着,说当然,放心吧。 沈铮:“小子,你是喝饮料,还是陪你老爸喝一点儿啊?不过喝不喝都别开车过来,底下没地方停。对了,带两套换洗衣服,正好在家里多住两天……” 挂掉电话后,沈子翎神情郁郁,轻轻放下沾着面粉的手机,对着桌面不言不语。 卫岚刚要说点儿什么,却见沈子翎忽然抬头道。 “要不然,我们公开吧。” 卫岚一愣。 “这样我们就能一起过年了,我爸妈人很好,肯定会欢迎你的……” “……” “我们能一起守岁,第二天他们肯定还会给你包个压岁钱……” “……哥。” “这么说起来,要是没有那个小插曲,我们本来就应该和我爸妈一起过年的……没事,反正现在我们和好了,没什么不能告诉他们……” “子翎!” 这一喝,喝哑了沈子翎,也截断了那番一意孤行的狂热论调。 沈子翎大梦初醒一般,慢慢看向了他。 卫岚的焦急消退,退潮一般,裸/露出了被打磨过的惧意。 他轻声说。 “哥,我不想公开。”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我知道不公开是我的意思,但那时候我只是有些不确定,不知道我们能不能继续走下去。但经过这段时间,我明白了我的心意,我们的生活也很稳定了,所以……” “哥,”卫岚打断他,垂着眼睛,神态是从未有过的畏葸,“‘我们’的生活是稳定了,但‘我’呢?我哪有什么生活? ” 沈子翎先是错愕,后是心疼,最终不说话了。 可卫岚心狠,纵使当着爱人的面承认自己的失败,让他觉得一颗心像被下到了油锅里来回反复地涮,但他依然狠下了这颗千疮百孔的心,继续说。 “现在乐队解散了,我从咖啡店辞职后一直没有合适的长期兼职,如今就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找驻唱酒吧。我当初已经够上不得台面了,现在的我比当初还不如。我不是想要逃避见叔叔阿姨,我只是觉得……我想等等,看我能不能混得好一点儿,再带上礼物,堂堂正正地去你们家,公开我们的关系,向叔叔阿姨要一个肯定。” 卫岚隐隐打了个颤,仿佛自己亲手割出的伤口流血过多,让他四肢紧绷,面皮都发起烧来。 “但我现在,距离那里还差得远。所以在那之前,地下恋情是最好的选择。” 在沉默之后,沈子翎俯身捧起了卫岚的脸,亲吻降临在额头上。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去就不去吧,我们可以慢慢等。但有一点,我一定要否定你才行——你没有上不得台面,从来都没有。之前在医院里我对爸妈撒谎,隐瞒你的真实工作,是我错了,真的错了。我当时太想让他们承认你了,但其实,你是我的男朋友,是我最喜欢的人,你可以昂首挺胸做自己,不需要寻求任何人的承认。” 卫岚脸颊上沾了面粉,看起来傻乎乎的。 于是他就这么傻乎乎地笑了,愈发往恋人的手掌心钻,恨不得当沈子翎手心池塘中的一尾小鱼。 在那之后,沈子翎没立刻走,而是包完了饺子,要至少和卫岚一起吃过饺子才行。 第145章 饺子很快出锅,模样秀气,味道也很不错。沈子翎包了几粒花生进去,说是一粒花生一个要求,提什么都行。 听起来十分下/流,简直就是情侣特供小游戏,然而卫岚运气不佳,半盆下去,愣是一只都没吃到。 沈子翎倒是吃中了两只,嘎嘣嘎嘣嚼碎了花生,他咽进肚里去,又神秘兮兮地笑说,要求等他回来了再提——说不定也和“吃”有关呢,让卫岚发挥一下想象力。 至于剩下的菜,反正炖肉可以温着,剩下的菜都没下锅,留待明天再吃也行。 沈子翎走时,要送卫岚去青旅,卫岚说不用,而且你不是不开车吗,两边又不顺路,送来送去怪麻烦的,我等会儿自己打车就行。 沈子翎还是不太放心,难得啰嗦,多嘱咐了几句,内容跟老宋送他上车时的那些话差不多,都是让他别给人家添乱,仿佛他是个不大点儿的小屁孩,现在要去什么亲戚家。 对此,卫岚的回应也和当时差不太多。 他笑说:“放心吧,宋哥跟我亲哥一样,我们两个不计较这些的。” 沈子翎一想也是,这才堪堪放下心,依照爸妈指示,带着皮皮鲁一起走了。 皮皮鲁可高兴了,尤其外头还下着雪,更是兴奋得汪汪叫。 乱哄哄穿外套,拎包,换鞋,关门。 过了几秒,电梯门也关了。 四周骤然静下来,卫岚维持着送人出门的姿态,站在门口,忽然有些手足无措。 * 说是要等沈子翎去动手包饺子,但当他抵达爸妈家时,爸妈只让他喝着小时候最爱的杏仁露看电视。 不仅让他看电视,妈妈看他穿的鞋子单薄,还拿了暖脚宝放在沙发边上,又说今年冬天冷,等正月里带他去逛商场,多买几双暖和鞋。 全然把他当个小孩来看,还是任性妄为,不大聪明的那种。 沈子翎哭笑不得,自然坐不住,让电视大嗓门儿播着春晚前采,而他凑到饭桌前,跟爸妈有说有笑地一起做饭。 暖光底下,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二十来年不曾变过。 聊天的时候,周昭宁讲起周围哪个邻居家催着孩子结婚,不结婚也要找个对象,没心思找对象就强行安排相亲,催得孩子头疼受不了,和家里大吵一架,连年都不回来过了。 沈铮听了,连连摇头,没斥责孩子不懂事,而是说家长不好,当爸妈的,孩子高高兴兴,快快乐乐,不比什么都强?儿孙自有儿孙福,又有什么好插手的呢? 周昭宁也是这个意思,转脸笑着跟沈子翎说,所以啊,我和你爸现在也想开了,你要不要孩子,结不结婚,谈不谈朋友,都不重要,爸爸妈妈就要你开心就行。都说什么望子成龙,但成龙了就得飞远了,我看你就这样留在我们身边,蛮好。 听得沈子翎又是好笑,又是感动。 男女不同,像苗苗打小就被爸妈说,不结婚也没什么,能在爸爸妈妈身边当一辈子小孩子。 但谁家都催着儿子结婚,找猎物似的成天给物色女朋友。 也就他爸妈了,即使在他还没出柜的时候,他爸妈就已经效仿着苗苗的爸妈,把他这个小子当闺女养,从不觉得他胸无大志,贪图平稳,也不要求他结婚生子,就宁肯这么长长久久地把他养在身边。 沈子翎向来知道自己的幸运——相貌,头脑,成绩,出身,都是一等一的好,但他明白,自己最幸运的,宁愿舍弃前头一切,也不惜要保住的,是他的父母。 他有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 这样好的父母,他出柜大闹一场,已经是辜负了他们,当时父母亲自开车接他回家,看着他们小心讨好的模样,他愧疚得快恨死自己,含着眼泪,在心里发誓再也不会辜负他们第二次。 可现在……他身处在不见天日的船舱里,整日晕晕乎乎,不问未来地飘摇在海上。 船桅兴许折断,龙骨或许迸裂,撞上冰山,触礁海上……这些他统统不管了,顾不上,他唯一的忧虑只有父母。 他怕有朝一日分手,父母会捞回一具有心无魂的尸首。 他只怕自己会再辜负他们一次。 饺子热气腾腾出锅,周昭宁喊他拿盘子去盛的时候,沈子翎的手机响了。 他走到客厅窗边接起来,居然是工作电话。 在沈子翎望着窗外飞雪,听着对面的话,神情愈来愈诧异时…… 卫岚正行走在他眼中的纷纷大雪之下。 * 卫岚抵达青旅时,单鞋里已经浸了雪水,湿了袜子,两只脚都冷冰冰的,简直快要冻僵了。 前段日子还不怎么冷,他穿着单鞋也无所谓,可最近气温骤降,他又不舍得掏钱买鞋,想着扛也能扛过去,就扛到了现在。 真是冷,即使没进雪也还是冷。 往年他也没关心过换季要换鞋,但从头到脚永远都是暖暖和和,想来要归功给他妈妈,向女士。 向雪亭女士忙于工作和教学,却从没忽略过要给儿子买鞋添衣。 沈阳的冬天很冷,鞋子从单鞋到薄棉,到二棉,再到加绒,甚至特定天气的雪地靴,循序渐进,一双不能少。 卫岚没想过穿双鞋子还有那么多说法,他也从没注意过,每天上学都匆匆踩上就走,连鞋带都是下楼再系,哪能发现妈妈已经提前为他打点好了整个冬天。 如今,他支着两根棍子似的,来到了青旅门口。 却被铁门上的大锁挡在了门外。 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了,能看见里头亮着灯,卫岚往里喊了几嗓子,不多久就有人走了出来。 是青旅老板,裹着件大羽绒服,底下还是厚睡衣,显然是没料到这个点会有人来。 老板一边开锁,一边奇怪,说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卫岚跟他进了小院,冷得简直想蹦着走,说是来找宋哥,他人呢? 老板更奇怪了,说你宋哥中午就走了啊,和个朋友回家过年了,你不知道吗? 卫岚愣住,就在这个时候,青旅一楼,老板常住的房间有个小女孩推开窗户,探头出来,又撒娇又不满,说爸爸你还来不来呀?我们都等你吃饭呢! 里面响起老人和女人的声音,说不催爸爸,爸爸有客人。天天你过来吃油糕,刚出锅的,特别甜。 再加上老板的声音,回了句,天天乖,爸爸马上来。 声音在那间暖黄的小房间里弹跳,男女老少,正好是和和美美的一家子。 老板重新转向卫岚,约莫是看出了什么,就笑着说,来都来了,一起吃年夜饭吧。 卫岚也笑了,说不了,哥,我主要是过来拿衣服的,顺便找宋哥说句话,他不在就算了。那我上楼拿衣服去了,这个门我过会儿帮你锁上,你赶紧回去吃饭吧。 老板看着他,说你别跟我客气了。 卫岚笑着一叹,用无可奈何的语气说,哥,我跟你客气什么了。我真赶时间,我对象也等我回去吃饭呢,要不是担心你们大年初一不开门,我就明天来了。 老板又看了他一会儿才放心,说行,那你赶紧上去吧。 卫岚应了一声,往漆黑的楼上走。 “对了,”老板叫住他,“新年快乐。” 卫岚踩在楼梯上回头,嘴巴笑着,眼睛却埋没在黑暗中,看不清楚。 “嗯,新年快乐。” 他逃也似的上了楼,大过年的,楼上空空荡荡,别说人了,连个鬼影都没有。 卫岚打开走廊灯,推开自己那间大宿舍的房门,蹲下来打开柜子,随便找了几件衣服。 站起身时,他就见窗外四野都黑黢黢的,只有楼下一小格子的亮光,仿佛下班休息了的太阳。 那小格子中,传来饭菜香气,欢声笑语,春晚主持人情绪高涨地说着开场词。 什么……阖家团圆之类的。 他转身想走,窗玻璃却忽然啪地一响,是谁捡了小石子在扔他的窗。 他心有所感,往下看时就已经带了笑。 楼下是他高中的几个好哥们儿,有的骑着电动车,有的拎着冒热气的小吃,有的提溜着一提饮料。 有人双手扩成喇叭,又怕人发现,所以冲他无声地喊。 他笑着骂,当然也是无声的骂,说你傻吧,你这样我怎么知道你什么意思? 其实他知道,是他爸妈在楼下看春晚,他们要按照约定好的那样,接他偷溜出去,到郊区的湖边放烟花。 他踩着空调外机翻下楼,轻车熟路,几个人偷摸着嘻嘻哈哈,说最后一个也来了,快走快走。 他坐在电动车后座,大声和朋友唠嗑,也不怕被风噎嗓,说放过烟火要去ktv唱歌。很快他就故意挑刺,笑话骑电动带他的朋友车技太烂,都不敢超车。 打打闹闹,最后某个路口换他来掌“舵”,小屁孩最猖狂,电动车当摩托骑,一路风驰电掣到了湖边。 湖水静谧,烟火璀璨。 第146章 他们用几根签子分吃烤冷面,喝饮料,口中呼出团团白雾,明明也没说什么,却又你推我搡乐到肚子疼。 分别的时候,朋友给他送到楼下,担心地问你爸妈不会发现吧? 他说不会。 却其实是他知道,爸妈早就知道了他会在这天和朋友偷溜出去,只是并不戳穿,任他当一晚上的坏孩子。 那晚上,他躺进温暖被窝里,心满意足地入睡,想着明天的压岁钱,拿了压岁钱后和朋友的打算,新赛季游戏更新……当然,还想到了今天和朋友们说的话。 他们聊班级,聊八卦,聊游戏,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未来。 五彩缤纷的未来,烟花似的。 终将消弭的未来,烟花似的。 …… 卫岚怔怔望着青旅窗外的烟火升空,旺盛地绽开,又寂寂凋谢。 偌大的房间中,他孤身一人。 * 卫岚最终还是回了沈子翎家,带着一提啤酒。 大年三十,又是荒郊野岭,光是打车就花去他半个钟头,等到进家门时,手脚都僵了。 他本来想开全屋的灯,亮亮堂堂,心里也能高兴点儿,可灯全亮了,灯下却寂寞无人,反倒显出了凄清。 于是他索性把灯全关了,摸黑坐在沙发上回沈子翎的消息。 沈子翎不知躲在哪儿给他发语音条,长的短的都有,声嗓温柔,是在哄他。 听得他想要将每个字都吻一遍,又听得他心头发痒,简直想下楼冲上出租车,直奔沈子翎。 两家离得不远,也就二十分钟的距离。 但他不能过去,因为不配。 不配在大年夜登门,不配见叔叔阿姨,更不配在那件事后腆颜自居是沈子翎的男朋友。 至于沈子翎临走前安抚他的那些,什么承认不承认的……他相信沈子翎句句真心,但更明白那都是孩子话。 说来说去,还是他的错。 如果不是他做了傻事,在医院和陈林松动手,险些把命搭上……如果不是这样, 那他现在就能和沈子翎一起过年了。 ……全怪他不争气,太幼稚,很好的未来,被他亲手葬送掉了。 但被自己亲手葬送的未来,又何止这一个呢? 卫岚端来了没吃完的凉饺子,配上凉啤酒,慢慢吃喝着年夜饭,他望向落地窗外大雪纷飞,忽然想起去年也是这样。 大雪落在盘山道上,他们被迫停车搭营,他和驴友团的众人在大年夜拼酒,喝到烂醉。晚上起夜,他从帐篷里出来,呼吸着雪气,仰望着天空,雪花落在他眼睫上,像一滴从天而降的冰凉泪珠。 两年没回家了。 啊…… 好想家…… 想朋友,想学校,想老师,想隆冬天的大雪,想喷醋鸡架和烤冷面,想大年初一早上辛辣的鞭炮味和枕边的红包。 想爸妈了。 卫岚往嘴里填了枚饺子,依旧望着落地窗,宛如在看一大面的电视雪花屏,提醒着他的人生正是一台断联了的电视机。 机械的咀嚼忽然一顿,他往手心吐出一粒花生。 一粒,沈子翎说可以许下任何愿望的花生。 要是真可以许愿的话……卫岚忽然笑了,喃喃说。 “那,子翎,你别走。” 花生毫无动静,并没有长出参天大树,结出一颗沈子翎来——这是当然的事。 他却盯着花生,死死不放,良久良久,他一眨眼,泪水砸在掌心。 接着是一滴,两滴…… 卫岚攥起手心,脑袋深深埋下去,终于泣不成声。 * 卫岚窝缩在沙发中,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了,然而朦胧睁眼时,花生实现了他的愿望。 沈子翎蹲在沙发前,还穿着羽绒服,发顶有融化的雪,正皱着眉头很心疼地看着他。 他呆了两秒,猛然扑上去,紧紧搂住了去而复返的恋人,白天的逞强早在雪夜的孤独中灰飞烟灭。 他哭着哀求。 “哥……别走……我只有你了,别丢下我一个人……” 第91章 愿你决定——五 卫岚伏在沈子翎肩头哭了很久,语无伦次地央求他不要走。 与此同时,卫岚的理智如同灵魂出窍一般,漂浮在半空中,无奈又无语地俯瞰这一幕,怎么看怎么觉得丢人——十八岁快十九的人了,还哭得像个小男孩;幼稚——为了一丁点儿的事,居然怀了满腹的委屈;还自私——可不就是自私么,那么个大体格,几乎全压在他哥身上了,压得他哥费力承接,原本是蹲在地上的,现在都要跪在地上了。 可这么丢人、幼稚、自私的举动,他哥却丝毫不嫌,长长久久地搂抱着他,亲吻他汗湿的鬓角,用指腹揩走他的泪水,仿佛他不只是个小男孩,更是从他哥心头捧出来的珍宝,要疼要爱要细心呵护。 终于,卫岚哭到山穷水尽了,从怀抱中抬起头来。 原本多么英气勃勃的青年,此刻红着鼻尖,湿着眼眶,连睫毛都漉漉地打绺儿。 “哥……” 卫岚带着浓重的鼻音,因为知道自己这样太像个要撒娇的小孩子,于是只肯叫哥,极力要和自己平日里唤子翎的成熟模样区分开来。 沈子翎单膝跪在沙发前,笑着柔声应道。 “嗯,宝贝,哥哥在呢。” 卫岚听了这一句,连心带骨头地酥了,忍不住蹭到沈子翎的颈窝里,他嗅着那一点儿带着寒气的香味,自嘲地笑道。 “哎……哭成这样,丢死人了。” 沈子翎顺着他后脑勺的头发:“我又不是外人,丢什么人了。” 卫岚枕着颈窝,歪过脑袋去端详沈子翎——这个角度,当然看不到全脸,但正如管中窥豹,他哥是尊十足的美玉,只露出一角就足以美得惊人。 “要是外人还好了,我最怕在你面前丢脸了……你不会记住这个,笑我一辈子吧。” 沈子翎哄他:“不能。” 卫岚吸吸鼻子:“没事,反正我再也不会在你面前哭成这样了。” 昏黑房间中,两个人拥着抱着,绝不知道十年后,当新锐导演卫岚的首部执导作品,《湖畔小屋》试映会取得巨大成功后,这位被簇拥了一晚上的卫大导演在庆功宴上不敷交际,最终携伴侣逃到了阳台。 一来一往聊了几句,而后时隔多年,他再度在沈子翎面前醉醺醺掉了眼泪。 彼时大厅里灯光琉璃,觥筹交错,他们躲在晦暗的阳台,任由夏夜微风拂过西装衣角。 沈子翎依然轻轻搂过卫岚的脑袋,让他倚在自己肩头,伸手慢慢抚他的后背,笑着说。 “要是让你剧组里的人看到了你的眼泪,能给他们吓死——什么!那个恐怖的卫导居然还有‘哭’这个功能?!” 卫岚失笑,在他肩头蹭蹭眼睛:“他们是不是又跟你告状了?真是……当着我的面,一个个乖得跟鹌鹑似的,一见到你就委屈上了……” “他们怕你而已,但又不是不理解你的苦心。现在总算瓜熟蒂落,之前再难也熬出头了。” 沈子翎捧着他的脸,擦拭泪水。 “好了,不哭了,都等着你上去致词呢。” “嗯,”卫岚含泪一笑,拇指指腹揩了揩眼角,“哭成这样……丢人了。” “还好啊,”沈子翎故意逗他,“哪有你十八岁那年丢人……” “嗯?” “就是那一年啊,年三十我临时被爸妈叫走,留你一个人在家里……” 二十八岁的卫岚反应过来,大窘之下,笑着用吻去堵恋人的嘴。 正如十八岁的此时此刻,大年夜里,卫岚凑到沈子翎跟前,“啾”地亲了一下。 “对了,哥,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沈子翎脱去羽绒服,上了沙发,和卫岚挤挤挨挨地面对面躺下了。 “本来没想回来的,但晚上打开微信想跟你说话的时候,看到你给我发的青旅年夜饭,里面有你不爱吃的菜,还是好几道。我估计你宋哥不会这样,所以,就猜你是不是根本没去青旅。” “因为一个猜测,你就回来了?” 沈子翎摇头一哂:“不回来不行,想到你可能自己在家孤零零过年,我别说睡觉了,坐都坐不安稳。我跟爸妈吃了饭,看了春晚,等他们都睡下了,我就偷摸溜回来了——幸好溜回来了,你看你这年夜饭吃的都是什么,凉饺子配冰啤酒,你真是要心疼死我啊。” 他哥心疼他,并且是要心疼死了。 卫岚像被喂了一大汤匙的蜜,心头太甜,反而又让他幸福得想哭了。 为了避免再度出乖露丑,他连忙一笑,说。 “你不在这儿,没什么心情吃饭。而且说是过年,但其实也就是很普通的一个晚上而已,吃什么都一样。” “那可不行,这可是我们两个一起过的第一个新年,难道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沈子翎看着他的眼睛,若有所思,“绝对不行。” 第147章 说完这话,沈子翎忽然爬了起来,临时起意似的,开始张罗他吃饭。 吃什么呢,自然就是冰箱里存着没下锅的年夜饭。 卫岚对沈子翎向来是有求必应的,而且他骨子里的浪漫因子作祟,总让他想做些不合常理的浪漫事情出来。 在半夜一点忽然开锅做年夜饭,在他来看,就很不合常理,很罗曼蒂克。 于是在家家户户都守岁完毕,熄灯熟睡的深夜里,这一户的小窗户中亮起暖黄,冒出了丛丛炊火香气。 不过多久,菜就上了桌。 沈子翎一点儿不饿,完全是作陪,卫岚则是真饿了,连饺子带肉地吃光了半张桌子。 吃饭期间,卫岚讲起今天的种种际遇,包括以前在家里过年的模样。 沈子翎眼睛看着卫岚吃饭,耳朵听着卫岚讲话,手上剥着砂糖橘,还时不时往卫岚嘴里填一瓣。 等都吃饱喝足了,沈子翎又神秘兮兮要卫岚穿衣服下楼,带他去个地方。 卫岚几乎兴奋起来了,兴冲冲换了卫衣裤子和羽绒服,要穿鞋出门时,沈子翎瞥见他的鞋,说等等。 卫岚停下来,就见沈子翎转身去了储物间,出来时拎了只鞋盒。 鞋盒打开,里面有双簇新的名牌运动鞋,是冬季最新的复古跑鞋款式,瞧着别致又好看。 沈子翎笑着说:“本来是想大年初一再给你的,不过今天天太冷了,你就先穿上吧,别冻着。” 看卫岚痴痴愣着,他带笑又催。 “怎么了?快试试合不合适啊。” 卫岚试了,对着门口穿衣镜走走踏踏,最后带着欣喜站定,怪不好意思似的,他小声说。 “嗯,真暖和。” 沈子翎原本是坐在换鞋凳上的,这时候就摁着膝盖站了起来,拍拍卫岚的后背,笑说。 “暖和就行,走吧。” 卫岚跟着沈子翎下楼,上车,出小区,往市外去。 他一路上都没问要去哪儿,其实也并不是很关心去哪儿,只要是跟着沈子翎,上刀山下火海他也能当是度蜜月。 直到车子拐进云州市的下属村镇,沈子翎开得缓慢,左找右找,终于找到个还没收摊的。 沈子翎停车一旁,开门的时候叫上了卫岚一起下车。 买烟花。 城里买不着,买着了也不给放,机会异常难得,故而卫岚弯着腰仔仔细细地挑。 挑选的时候,他的侧脸给烟花小摊的露营灯照映着,显得鼻梁高挺,眼窝深邃,浓眉毛微微蹙着,格外的严肃英俊。 想到这位大帅哥是在动用如此严肃的模样选烟花,沈子翎抱臂靠着车门,闷声发笑。 笑到最后,沈子翎千金一掷为蓝颜,直接把烟火摊包了下来。 卫岚吃了一惊,摊主则乐开了花,连忙说可以打折,又帮忙往车上搬。 剩下的烟花不太多,但也绝不算少,高空烟火三大箱,剩下的中小型和手持的烟火不计其数,全然填满了车子的后备箱和后排座。 卫岚又高兴又心疼钱,问是不是买太多了。 沈子翎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心情跟周幽王差不太多,对着自己的男性褒姒微微一笑,说你喜欢就好。再说了,赚钱不就是为了给男朋友花的吗? 听了这番论调,卫岚也笑了,不过心里是哭笑不得,看他这位哥哥是又漂亮又好哄,又有钱又大方,但凡谈了个别有心思的,只怕会被人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车子再度上路,这次是一路到了郊区湖畔。 雪还没停,飘飘落落,星星点点,下得万事万物都寂静了。 湖畔还残留着丝丝微微的烟花爆竹味,想来昨晚汇聚了不少人前来跨年,但随着大年夜降临,热闹也就消退了。 此时此刻,笔直道路上只停着他们一辆车,蜿蜒漫长的湖畔只有他们两个人。 湖水拍岸,声声不绝,月亮别在远山顶,是块囫囵朦胧的白玉玦。 放好了三箱烟火,到最后一步时沈子翎傻了眼,想起来自己没火柴也没打火机,想要点火,恐怕只能就地钻木。 幸好卫岚不知从哪儿摸了个打火机出来,蹲在他旁边,“嚓”地亮出一簇火苗。 湖边风大,火苗摇摇曳曳,亮了又灭,沈子翎赶紧用双手拢住了,俩人这才把烟火依次点上。 二人退到远处,双双捂着耳朵抬头,等着引信燃烧时,沈子翎忽然扭脸问。 “你又不抽烟,这打火机哪儿来的?” “呃……”卫岚说,“从宋哥那儿顺的。” 这话绝不算撒谎,的确是从老宋那儿顺的,但点的却是卫岚自己的烟。 沈子翎得了这个答案,没再问下去,只当他摸个打火机是图好玩。 “砰!” 烟火箱中窜出一条迅疾的小彩龙,急速升空,又骤然炸成五彩斑斓。 紧接着是两条,三条,无数条…… 烟火朵朵绽放,衬得世间任何美景都逊色,盛大了足有五分钟之久。 在这五分钟里,卫岚一手搂着沈子翎的肩膀,另一手伸进羽绒服口袋,悄悄掏出一盒皱巴巴的香烟。 然后,他毫不留恋,将其远远扔进了垃圾箱里。 这个小小的坏习惯从分手而起,此刻因二人的再度结合而终。 高空烟火结束后,他们又从车里取出了各式各样的小烟花,有的是放在地上的“孔雀开屏”,有的是举在手里的“手持瀑布”,甚至有能在空中盘旋的“飞碟烟花”。 玩到最后,两个人笑了闹了,也累了,就坐在湖畔石头上,一人捏着一小根“仙女棒”。 仙女棒细细的,尾端呲出一点儿金灿灿的火花,是一种不甘寂寞的小小热闹。 夜里太冷,仙女棒燃烧到第三根时,沈子翎已经被卫岚搂到了怀里去。 仙女棒燃烧到第五根时,他们回到了车里。 车里打了暖气,四野昏昏,只有车前灯亮着。 两个人原本一个在主驾,一个在副驾,也不知怎么的,说着说着话,就开始笑了,笑着笑着,嘴巴就亲到了一处去,亲着亲着…… 他们就撕撕扯扯地滚到了后座上。 这款车型的后座很宽敞,但此刻仍旧显出了拥挤。 卫岚做这档事已经很熟练了,可现在操作起来,就觉得后座哪哪都是沈子翎的腿,修长笔直,白得晃眼,缠在他的腰上,踩在他的胯/间,架在他的肩头…… 而对沈子翎来说,他仰躺在后座,只望见车子的全景天幕露出了一大片的夜空。 夜空有时得见,有时不得见,有时从恋人结实赤/裸的肩头胁下晃出一块。 到了后来,夜空仿佛骰盅,摇晃着满天星星,晃得他醉酒般眼花,耳鸣,口干,腿软,不断被压榨出新鲜的汁水。 直到尾声,星空总算颤抖着定格,落幕成了纯粹的黑色。 是他昏昏睡了过去。 * 早上五点半,沈子翎从卫岚的怀中苏醒。 他匆匆穿戴好,开车往市里去,要赶在爸妈发现前回家。 送完卫岚,他到爸妈家时已经六点多了。这时间不早不晚,说不准二老起没起来。 好在他上楼前福至心灵,买了三份早饭,进去果然看见沈铮正在晨练,见到他很诧异,问你不是在屋里睡懒觉呢吗? 沈子翎顺坡而下,说是昨晚睡得好,所以今天起得早,就顺便下楼买了早点。 爸妈不疑有他,一家三口和和乐乐吃饭,吃过饭后,沈子翎洗澡换衣服,装成了精神百倍的模样,跟爸妈出门拜年去了。 沈子翎是怎么在亲戚家的沙发上打瞌睡的,暂且不提,就说卫岚回到家后,看哪哪都喜气洋洋透着新意,和昨晚的萧索阴郁截然不同。 昨天走得匆忙,没来得及收拾桌子,卫岚这时也不困不倦,不饿不累,高高兴兴哼着歌收拾。 收拾到东坡肉的残羹,他想起他哥尝了一口,夸他手艺好。 收拾到跑山鸡的剩汤,他想起他哥品了一勺,说他有长进。 收拾到昨天剩的两只饺子,他心热不怕饺子凉,拈起来吃了,居然又吃到粒花生,遂想起来昨天他哥说出了吃到那两颗花生的愿望。 彼时的沈子翎垂眸轻笑,说两个愿望,第一个是,你永远爱我,第二个是,我永远爱你。 隔了一夜,甜蜜不减,卫岚现在回味起来还是喜滋滋的。 喜滋滋的卫岚正刷碗,忽然接到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正是昨天莫名不知去向了的老宋。 第92章 愿你决定——六 卫岚将手机开免提,继续刷碗。 “宋哥,怎么了?” 老宋似乎刚醒,嗓子有些哑。 虽然隔着手机看不到脸,但卫岚总觉得老宋是正顶着鸡窝头站在窗口,惺忪着睡眼,套件旧t恤,又叉着个腰。 “也没怎么,就是想问你个事。” “哦,问吧。” 第148章 “呃……” “嗯?” “你说……如果,我是说如果……” 卫岚听出老宋话音不对,犹犹豫豫的,哪有平时说话跟放炮似的架势。 他于是怀着几分好奇,停了哗哗的水龙头,专心听他宋哥这葫芦里要卖什么药。 老宋斟酌着问。 “如果,你昨天一个人在青旅,本来都准备好自己过年了,但我突然开车回去接你一起过年,你会怎么样?” “你来接我干嘛?” “我怎么知道,”前五个字出来,卫岚怀疑自己从老宋的语气里听到了一点儿臊和恼,“你回答就行了。” “哦……那应该挺开心的吧,因为不用一个人过年了。” “你是因为能和我在一起才开心的吗?” “……” 卫岚哽住,胃里隐隐翻江倒海,半晌才虚弱地说。 “……宋哥,我早上没吃饭,吐不出来,你别说怪话了好不好。” “行。那来接你的要是你哥呢?” 卫岚回忆起后半夜的甜蜜,不由翘了嘴角。 “那我肯定高兴死了!” “怎么这么不一样?” “那肯定不一样啊。我喜欢他,当恋人的那种喜欢,当然不一样了。” “哦……啧,那坏了。” 咕哝完这一句,老宋就把电话挂了,留卫岚独自云里雾里,还是没弄明白这葫芦里究竟是什么药。 不明白就不明白,他心底无私天地宽,放下这一茬儿,继续快快乐乐地洗碗。 洗完了碗,他仍旧不困,心里像藏了只小鸟,扑扑腾腾地雀跃。他闲都闲不下来,就索性捋起袖子,开始在家里大扫除。 雪融有声,大雪后的太阳格外晴朗,照耀得家里角角落落都明媚,卫岚放眼望去,就见楼下室内,哪儿哪儿都洋溢着蓬勃朝气,好像春天已经提前到来了似的。 过了半个多小时,等到将房子彻底收拾得洁净锃亮了,卫岚出了点儿薄汗,大咧咧坐在沙发正当中,他左看右看,怎么看都满意,心里暖洋洋的很舒服。 当然,大年初一毕竟还是要热闹,现在要是有个人能和他说说话,那就更好了。 心有灵犀似的,这话刚落到脑子里,沈子翎就打来了电话。 在电话里,沈子翎说今天一天都要在外面串门走亲戚,晚上倒是可以回家去住,但估计也要八九点了。不过别担心,我找了人陪你。 电话刚断,卫岚还揣测着人选,门口就响起了敲门声。 卫岚应声去开门,看到门口的人先是一愣,后是一笑。 “惟一哥,新年快乐。” * 沈子翎打算得不错,黎惟一恐怕是正月里最适合陪卫岚玩的人了。 首先是童潼那边正月要回家,不便带上他。倒也不是不让他去,毕竟她这个当年被放弃的女儿如今有了大出息,就算一口气带回三五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家里人也只有争相捧着哄着的份儿。 更何况这位俊秀的小白脸,现在已经是她名正言顺的丈夫了。 但童潼故意的不让他露面,不肯给家里那帮势利眼讨好她的机会,同时也觉得那帮人并没有资格参与进她的新生活。 时隔多年,她像是在外面养精蓄锐了的将军,如今要班师回朝,要洋洋得意,要给家里那群人一点儿“可以沾上大网红的光”的希望,再彻底地让希望破灭掉。 她预感到这是场鏖战,所以格外精神抖擞,大年初一的一大清早就乘飞机往老家去了,没带上黎惟一,也是不愿他在这场纷争中为难——虽然以黎惟一的性格,不大可能为难,倒更有可能舌战群儒,替她把家里人统统损个跟斗。 其次,也还是因为童潼。 童潼正月要回家,有些工作就被留在了云州,黎惟一时不时要代为处理。不过工作量不大,他每天花上一小时做完了,剩下的二十三个小时都无所事事,无非就是看看电影打打游戏。 正好可以和卫岚凑成一对闲人。 这俩人看似八竿子打不着,但相处下来,发现其实还挺能玩到一起的。毕竟都闲话不多,都爱打游戏,都有着忙碌而成功的另一半,都在兼任“小白脸”一职,甚至更进一步,他们都是从原生家庭中逃逸出来的孩子。 交浅不宜言深,所以在初一、二、三这几天,他俩的交流只停留在手里游戏和要吃的外卖上,并没有往深了谈。 直到初四这天,沈子翎在卧室补觉,卫岚和黎惟一在客厅连着switch打马里奥赛车。一轮结束,在下一轮开始之前,黎惟一握着手柄,往沙发上一靠,似乎是叹了口气。 虽然从没说出来,但二人看对方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卫岚看黎惟一不像个刻板意义上的大人,至少是从没把自己当成个孩子看;黎惟一则是看卫岚也不像个不懂事的孩子,愿意把他当成同龄人。 于是他们地位挺平等,也不好说是谁迁就了谁的年纪,总之是习惯了有一说一。 卫岚察觉到黎惟一突如其来的叹息,就边选角色边瞥过来。 “怎么了?” 黎惟一喝了口奶茶,并不藏掖,直说道。 “昨天又被我妈堵楼下了,烦得很。” 自打那次尴尬至极的饭局以来,已经过了好些天,这还是卫岚头一次听到后续。 卫岚有些吃惊,轻轻哟了一声,打量着黎惟一的神情,原本都准备放下手柄展开一番长谈了,没想到黎惟一继续选车选人,显然只把这当成了一句随口的牢骚。 同为离家出走的孩子,卫岚自觉能揣摩出黎惟一的一点儿心理,见他不肯认真谈这话题,卫岚也就跟着选车,在屏幕上开始三二一倒数时,才不经意般问道。 “阿姨堵你?为什么?还是因为婚礼的事?” 游戏开始,黎惟一操纵着卡通角色在五彩缤纷的跑道上赛车,面无表情地答道。 “嗯,差不多吧,每次都苦口婆心说一堆,我实在懒得听……也不想听。” “你不是和阿姨很久不联系了吗,她居然还能找得到你?” 黎惟一冷笑了下:“找得到,怎么找不到。我是个大活人,又不是只小耗子,总不见得为了躲她,往地缝里钻吧。” 顿了顿,他又说。 “况且,云州又不大,只要家长想找,孩子就算是只耗子,估计也能被找出来。” 这话从黎惟一嘴里说出来,很有几分可信度,听得卫岚这只耗子同僚一阵冷汗。 但既然是同僚了,卫岚就很想帮黎惟一分分忧。 卫岚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黎惟一不假思索地答:“还能怎么办,搬走呗。她找一个地方我换一个地方,云州是小,但世界很大,我总有方法摆脱她。” 卫岚玩着游戏,一时无话,虽然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此刻的心情,但就是笼统地觉得“不妙”。 在那顿饭局上,即使黎惟一把亲妈和发小都驳得面红耳赤,但卫岚其实偷偷在心里为黎惟一叫过好。 毕竟他自己也是个头号叛逆种子,可叛逆来叛逆去,这么多年还是被爸妈压了一头。周围人都奉劝他别折腾了,胳膊拧不过大腿,他心里其实也明白,但就是不服输更不服气,狠下了心想较较劲。 所以在饭局上看到黎惟一,再听到他的种种言论,卫岚对他几乎有些钦佩——都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可拧到如此地步的,黎惟一绝对是第一人。 可此时此刻,再听黎惟一的言论,卫岚忽然就理解了那些人劝他的话,其实重点并不在什么“胳膊大腿”,而是“别折腾了”。 如果真就这么折腾下去,他们一个逃,一个追,偏偏还是曾经被一条脐带相连的母子,这得纠缠到什么时候去? 由此,卫岚又想到自己。 他突然意识到,如果再这样逃下去,下场无外乎就是黎惟一这样。 难道他真要抛弃过往朋友,逃避不见父母,闭眼不看未来,永远和沈子翎两个人生活在真空地带吗? 良久,卫岚犹豫着说。 “就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了吗?要么,你去和阿姨谈谈?要么和好,要么彻底决裂,总好过这样纠纠缠缠,没完没了。” 黎惟一一哂:“没什么可谈的,我不愿意跟她和好。至于决裂,你也看到我们的相处方式了。我已经闹得够掰了,可她不肯放过我,我还能怎么办?” 卫岚皱眉,黎惟一则像闷葫芦忽然敞开了口,几乎失控地说道。 “我是她的孩子,还是个当年横生逆产,她从鬼门关走一遭才生下来的孩子。我爸就是个废物,除了出轨以外,什么大事都没做过。所以打小就是她一个人带我,我也从小就听周围所有人跟我说,‘你妈不容易,你妈对你有恩,你要努力报答你妈妈’。我啊……我是真的努力了,从幼儿园开始,满分有多少我就给她考多少,她让我学什么,我就去学什么,她想要什么样的儿子,我就当什么样的儿子。然后我渐渐发现,我是个人,是人就会累,会受不了,会有使不上劲的时候。她也是个人,是人,就欲壑难填。她生我生得那么艰难,所以我打出生起就有了罪,说是她的儿子,不如说是她牢房里唯一的罪人。我花了十八年的时间去赎罪,去报恩,但罪赎不完,恩也报不尽,我无论怎么做,在她看来都是不够。 第149章 不够就不够吧,赎不清的罪就不赎了,报不完的恩就不报了。我原本想一死了之的,结果遇到了童潼,从那天开始,我不想死了,我只想活着。” 游戏到这里,一局结束,黎惟一丝毫不停,又开了一局。 “但是看到她,就好像过去十八年同时在我嗓子眼里反刍一样。看到她,我真觉着活不下去。” 卫岚听下来,感同身受觉出了窒息。 所以就像帮自己,他还是想要帮黎惟一分忧。 要分忧,就得追根溯源,所以也顾不上得不得罪人了,这一局游戏开始时,他思忖着问。 “惟一哥,我问你个事,你不想说就不说。你当年和你妈妈,到底怎么会闹到那种地步?” 黎惟一沉默,控制着手柄摇杆,让角色超到了第一名,这才笑着以问代答。 “你不也是和家里吵架了才跑出来的吗,那你爸妈当时是做了什么才让你下定了这个决心?” “他们……他们当时偷偷改我高考志愿。” “真过分。不过,应该不只这一件吧。” 卫岚怔了一下,游戏里的赛车也随之被龟壳砸晕了,在原地打转不止。 “……嗯。不过其他的,都是比较小的事,没什么好说的……你怎么知道还有别的事?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离家出走的?” “很简单,因为我也不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真的一时冲动就跑走的孩子,跑不到我们这么远,也冲动不了我们这么久。至于我当时为什么会出国,一走那么多年都不回来,是因为有一次竞赛没考好,辜负了她的期望,她觉得我叛逆,一气之下把我锁在了房间里,整整一个礼拜。” 卫岚错愕,刚动了动嘴要说话,黎惟一就未卜先知地替他说道。 “‘真惨,怎么能这样’。你是想说这个吧?这件事给任何人听了,八成都是这个反应,但我要是说我因为这事,和我妈妈彻底决裂了,估计又会有一半的人觉得我小题大做。不过,我知道你能理解我,你明白这是冰山一角,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说……对了,你不是说你喜欢蒂姆伯顿吗?那你有没有看过他的绘本,《牡蛎男孩忧郁之死》?就是说……” 卫岚接话:“有个男孩,生来就长着牡蛎壳的脑袋,有一天他正在睡觉时,醉酒的父亲闯进卧室,出于厌恶和冲动,撬开了他的头,把他吃掉了。” 黎惟一一笑:“对。能跟别人讲的,是我被锁在房间一个礼拜,不能跟别人讲的,是我上学后的每个晚上都闹失眠,勉强睡着了也做噩梦,梦到我妈妈撬开我已经坏掉的房门锁,再像撬开牡蛎一样,撬开我的脑袋。” 言尽于此,黎惟一无心分享更多,正如他所说,能诉的苦很有限,说不出口的话却太多。 其中有这样一句,如果他高中时的日记本没有被妈妈翻出来凿坏了锁,如果那日记没有在二人的争吵中被当面撕碎扬到窗外,那最后一页会有这样一段话。 【看书,看到说。‘报纸在老鼠事件里喋喋不休,对死人的事却只字不提。原因是老鼠死在大街上,而人却死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报纸只管街上的事‘。 我想我和妈大概也是这样,她只要表面的光鲜,于是在子翎和苗苗,以及所有人面前,她都是开明温和的黎明辉,只有在我这里,她把自己的名字与人格都脱下去,她就只是妈妈。 这份赤裸同时刺伤我们两个,就像今晚吃饭时她又哭了,哭了好久。 头好痛。 她问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不知道我比她还祈望着那一天。她问我怎么又吃得那么少,在她给我盛鱼汤时,我又想起老鼠与死人的那句话。 她不信医生说我得了病,也不知道当她哭诉的眼泪全洒进饭菜里时,我觉得自己既像街上的老鼠,也像屋里的死人。】 日记早就成了片片纸屑,碎得拼都拼不回来了,而曾经写下这篇日记的孩子,如今笑得疼痛而快乐,仿佛亲手撕下了陈年伤口的血痂,一遍又一遍。 “再说了,和父母的角逐就像比赛一样。拼命不想输掉比赛的感觉,你也很理解吧?” 卫岚面容沉寂,点了点头。 游戏默默继续,赛车在赛道上驰骋,在黎惟一又要第一个抵达时,卫岚对这个叛逆道路上的前辈轻声发出了疑问。 “惟一哥,我只是不明白。如果这真是一场比赛,那终点究竟在哪里呢?” 黎惟一一愣,而屏幕上的角色径直冲过终点线,彩带纷飞,赢家的欢呼铺满屏幕。 * 当晚黎惟一回家时,在小区楼下又见到了那个女人的身影。 白天阳光煌煌,只看得见女人的体面,可到了夜色深沉的路灯下,就看出了女人的憔悴与枯瘦。 女人手里拎着保温桶,也不知等了多久,周身都冷阴阴弥漫着寒气。女人见到他就赶忙堆笑迎了上来,说给你煲了汤,想着你胃不好,暖暖胃……不是鱼汤,你放心…… 他以往都是爱答不理,任她送来的是什么都不为所动。 可今天不知怎么的,他莫名顿住了脚步,居高临下地瞥了女人一眼。 女人讷讷的,随他一起站住了,那神情闪闪烁烁,又慌又喜。 纵使再费心保养,一眼看去,他还是看到了女人鬓角的白发,眼尾的细纹,嘴边施粉也盖不住的法令纹,以及老树枝般拎着保温桶的一双手。 他一逃就是好些年,如今才发现曾经围困他的藩篱,已经枯萎零碎,不成样子。 他是不知不觉长大了,而她则是不知不觉老去了。 岁月悄悄轮换,令她的可恨成为了可怜,他的逃生变成了逃避。 当然,可怜又如何,逃避又如何。他是这桩关系里的受害者,本来就应该离加害者越远越好。 只是偏偏,他不光是身体在逃,一颗心更是至今还余怒未消地灼灼在恨。 他是最爱读书的人,古今中外什么书都看,把形形色色的人物攥在手心细细观察,怎么会不知道恨一个人有多难。 恨一个人,所耗费的精力根本和爱一个人一样多。 恨到如今,他真是有些恨不动了。 这样想着,他却依旧漠然地略过了女人,也忽略了她手里的煲汤,一路头也不回地上楼去了。 * 黎惟一这边刚走,主卧的沈子翎就出来了。 卫岚收拾着茶几剩下的外卖,问他:“你都听到了?” 沈子翎一觉睡得昏天黑地,头都痛了,为了不让黎惟一发现,他连卧室灯都没开,黑灯瞎火躲了好半天,现在看着灯光还有些晕乎。 沈子翎仰坐在沙发上,闭眼揉太阳穴。 “听到了。唉……早知如此,我是绝对不会去劝他和黎阿姨和好的。” 卫岚走到沙发后面,接替了沈子翎的手,替他按摩起来。 “我觉得,其实他现在恰恰就是需要人劝。” 沈子翎睁眼,向上望着他一笑。 “没想到这话会从你嘴里说出来啊,我以为你们两个是同命……不对,同病……也不对,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好像也不太对……” 卫岚也笑了:“我比惟一哥好点儿。他妈妈确实是……不过我爸妈倒还好,我觉得我和他们应该只能算赌气,也不算决裂吧。” 沈子翎没言语,从卫岚这话想起年三十弥勒拜托他的事,心里乱糟糟的。 他不讨论卫岚的家事,也不再说黎惟一,转而开始说些有的没的闲话。 二人这些天聚少离多,故而就是闲话也聊得津津有味,聊到后面,自然又做起了“别的”。 好几天不做,这项“别的”做起来,也是更有劲头,到了最后几乎成了胡闹。 闹到后半夜才睡,第二天一早,沈子翎却被敲门声吵醒,他打着呵欠问谁啊,得到的应声却不只一个人…… 他这才想起来,昨天他约了朋友几个来家里聚会,原本打算让卫岚回青旅待着避避的,可现在……人都到门口了,除非把卫岚顺着窗口扔下去,否则哪儿还来得及啊! 他情急之下只好把刚探出个毛燥燥狗脑袋的卫岚重新摁回被窝里,同时火速打理了下自己。 而后,他开门放朋友进屋,并暗暗祈祷他们不会发现这屋里藏着的“娇”。 第93章 愿你决定——七 沈子翎匆匆去开门,就见门外站着一男一女。 这俩人都很体面地打扮着,互相挽着胳膊,看着正是一对前来走亲访友,笑盈盈的年轻夫妻。 沈子翎第一眼有些困惑,不知道自己家门口怎么会来了一对小夫妻,第二眼才反应过来,那是苗苗和韩庭。 这么些年,一提起“校园情侣”,他就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二位,一想到这二位,他就想到高中无数个晚自习的放学后,苗苗两手藏在长长的校服袖子里,在校门口衣袖招招地跟他道别,说要等男朋友出来,又睁大了眼睛踮脚张望。 第150章 更有些时候,他们还没出校门就遇上了韩庭。三个人一起走,沈子翎总会刻意落后一步,知道早恋抓得严,小情侣见一面不容易。 那个时候,他们还是两个再青涩不过的少年,在校园路灯下织毛衣似的,一针一线慢慢聊着闲话,每一句都欢喜又羞赧。他们看向对方的眼睛里蓄着光,校服袖子里的手却远远隔着,偶尔碰一下像触了电。 十年一霎眼,当年不敢牵手的小孩子,如今已经订婚了。 沈子翎感慨万千,又笑着说新年好,昨天睡得晚,早上没起来,忘了还跟你们约了吃饭。我赎罪,想吃什么跟我说,我现在就去买。 对面二人也是笑,笑吟吟地正要说话,目光往下打量了沈子翎,夫妻俩同时一愣。 而后,苗苗皱起了眉毛,韩庭则不动声色地把目光调动了上来。 沈子翎被他俩看得也愣了,下意识想低头看看自己身上是不是沾了什么,眼神刚起了个势,他就硬生生给扼住了。 他想起他身上沾着什么了。 昨晚跟卫岚“胡闹”的时候——卫岚那小子还真的是胡闹,办完了还抱着他不撒手,要吃了他似的对他又舔又咬又亲又吮。 他脖子上现在就留着卫岚舔、咬、亲、吮出来的痕迹。 偏偏,他刚才急着出来,随手套了一件鸡心领的薄睡衣,想必脖子上的斑斑驳驳现在全明晃晃晾着呢。 就晾在他的两位朋友眼下。 沈子翎羞愤交加,简直想冲回卧室去啃卫岚一口,然而心底越是起浪,他面上就越风平浪静,像是压根没注意到二人的目光,他自自然然地一笑。 “问你们呢,想吃什么?” 苗苗赌气似的,微微撅着嘴不理他,从盯着他的胸口到盯着他的脸,眼神里带着痛心疾首的质问。 好在韩庭及时打了圆场,把手里的购物袋拎高了些,笑着说。 “我们刚从超市回来,买了点儿做饭的材料,今天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嚯,”沈子翎边给他俩找拖鞋边捧场,“出去几年,还学会做饭了?” “毕竟是在国外,不学不行。当年出去没到三个月,我就馋云州的手撕烤兔了,馋得不得了,但意大利那边……虽然也吃兔子,但不是红酒炖兔子就是迷迭香烤兔,吃了后简直感觉兔子白死了。” “所以你就自己学了一手,让兔子死得其所?” 韩庭被逗笑了:“差……不多吧。不过我今天不是来做兔子的,我是来做意大利菜的。” 沈子翎陪他们到厨房,听了这话,又是一笑:“好么,在意大利做中国菜,在中国做意大利菜,异域风情算是被你玩明白了。” 韩庭给他报了几样意大利家常菜名,说是和苗苗昨天提前定好的食谱。虽然是家常菜,但也有前菜主食和汤品之分,弄得还挺像模像样。而后,他又问沈子翎家里米面粮油调味品的位置。 沈子翎有一答一,眼见着韩庭脱下外套,系了围裙,在厨房落脚了,他就立刻借口自己没洗漱,搭讪着溜回了卧室。 至于韩庭旁边始终在盯着他的苗苗,沈子翎心虚得很,一眼都没与其对视上。 沈子翎回屋里怎么把卫岚从被窝里薅出来蹂躏的,暂且不说,就说他前脚刚走,后脚苗苗就一步冲到了韩庭跟前,又急又气地小声说。 “你看吧!我之前说了你还不信,现在信了?!” 韩庭很无奈似的笑笑,没立刻回话,只是一件件从购物袋里拿东西,什么橄榄油黑醋酱汁,牛至罗勒刺山柑,一样样摆到桌上,他摆满了半张桌子。 他工作忙,忙得连大过年也不得闲,勉强挤出时间和苗苗见了两边家人,还见得慌里慌张,乱乱纷纷,当然不是说家里人不好,反而就是家里人太同意他俩的婚事了,搞得两边都太过热情,热情得简直让人招架不住。 招架不住也拼命招架了,等从两边家里出来,他余下的假期只剩今明的一天半。 故而,今天来沈子翎家算是他过年期间为数不多的聚会娱乐了。他很珍惜这点儿时间,所以专门研究了食谱,买了东西,想能乐且乐,和未婚妻,也和朋友们好好聚一聚。 结果,就赶上了这么个事。 对于沈子翎这件事,他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毕竟都是认识已久的朋友,他又在国外历练了好几年,自觉看人眼光不会跑偏。而沈子翎在他眼里,首先不荒/淫,其次不随便,最后很要面子,就这么个人,怎么可能会像苗苗说的一样,抽奖似的胡乱找人一夜情? 但要不是一夜情,又怎么解释这个单身汉姹紫嫣红的脖子? 韩庭拿出买好的鸡腿肉,用厨房剪刀边做着脱骨处理边思索。 苗苗见状,并不催促,而是环住了他的腰,下巴抵在他肩头,眼睛亮亮地等着他给出结果。 最后,韩庭取出一根完整的鸡骨头,冲她轻轻一笑。 “说不定,你那天在子翎家里撞见的野男人,其实就是卫岚呢?” 苗苗愣住:“不可能吧,如果他俩真的复合了,那是好事啊,子翎瞒着我干嘛?” 韩庭也不清楚,思索一番,这回没想出什么结论来,就说实在不行,等黎惟一来了,可以问问他。 毕竟是暗黑诸葛亮么,有此邪门军师在侧,不用白不用。 苗苗听进去了,等过了不久,黎惟一和童潼带着两瓶上好的红酒登门时,苗苗把他拉到一边,悄声问他知不知道沈子翎和卫岚复合的事情? 话语里其实就设了圈套,但黎惟一压根不往里跳。 他问。 “谁是卫岚?” 苗苗这才想起来,黎惟一回国时,沈卫二人已经一拍两散了,他不认识卫岚,才合情合理。 但她不死心,解释道:“就是子翎的前男友。我怀疑他们最近复合了,你看呢?” “我看什么?” “啧,你最近不是总往子翎家跑吗,你就没在他家见到谁?哪怕是疑似见到谁也行。” 黎惟一耸耸肩:“没有。” “真的没有?” “没有。” “唔,你再想想呢?” 黎惟一不耐烦了:“你又来了,平时迷迷糊糊的,上学能把校服裤子穿反,一到八卦的时候,眼睛都要瞪成黑猫警长了。我自己眼睛看没看到人,我还不知道吗?” 苗苗毫不示弱,跟他反呛:“干嘛?你才是呢,多问两句就摆这种样子,跟以前给我们讲数学题似的。就你聪明,你最聪明了,你是全天下第一号聪明蛋,脑袋敲开了都是双黄蛋。满意了吧?” 苗苗顿顿,觉得这话说得跟夸他似的,就又撂了句狠话。 “哼,今天中午饭是我男朋友做的,有本事你别吃!” 两位的伴侣一个在做饭,另一个在回消息,耳听着隐隐约约的争执,然而并不上来劝。 并非冷漠,而是知道他俩就这德行,平时能好端端当成熟的社会人士,可一碰到发小,年龄就会自动缩水十几到二十岁不等,可以立刻变成个青少年或者小孩子。 小孩子拌嘴,除非打起来,否则他们才懒得掺和。 苗苗和黎惟一谁也不让着谁,面面相觑瞪了片刻,然后同时笑了出来。 苗苗抢过他手里的红酒,端详着瓶身说一看就贵,哼,我拿去做热红酒喝,放一堆草莓树莓什么的进去,心疼死你! 黎惟一无所谓地说,这本来就是童潼带给你做热红酒的,你昨天不是在群里说想试试吗?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带了两瓶? 于是苗苗立刻抛下了他,拍拍翅膀飞到了沙发上的童潼那里,笑嘻嘻地撒娇叫好姐姐。 黎惟一没事可做,又恰好也是位擅长烹饪的贤夫,就挽起袖子,帮韩庭去了。 沈子翎换了件高领衣服出来时,就看到自己最亲密的四位好友齐聚一堂,有说有笑。 这当然是很好的一幕,看着就足以让人心生暖意,可他含笑望着,心池却像被人撒多了调料,渐渐生出一点儿酸涩来。 他看到韩庭和黎惟一在琢磨一瓶国外酱汁的用法,就想起那瓶酱汁是卫岚研究西餐时曾经用过的,如果把卫岚安排进这两个人之间,应该能挺和谐。 他又看到童潼和苗苗在连着他的switch打射击游戏,那个游戏,也是卫岚经常玩的,如果让卫岚坐在她们两个旁边,也不会显得突兀。 被脑海中的场景催着促着,有那样一瞬间,他忽然很想把屋里的卫岚叫出来,将这段感情昭告天下。 热血一瞬上头,又一瞬冷却,因为他想到了“昭告天下”之后的事。 复合了却迟迟隐瞒着,他要怎么面对朋友的疑问,尤其是苗苗,如果她再度谈起关于未来打算的话题,问他和卫岚之后准备怎么办,他还能像以前一样有条有理地说出个规划吗? 他已经是没有规划的人了, 他对卫岚,是有一秒就爱一秒,爱一秒就多一秒。 第151章 这种末日狂欢般的爱法,让他怎么跟朋友启齿呢? 沈子翎终究忍住了没开口,把那团其乐融融的好光景活活憋回了心里去。 * 黎惟一帮厨没多久,就嘀咕着头晕,在沈子翎的引领下去客卧睡觉了。 大家担心他,不过也知道他就这样,身娇体弱,动不动就好犯个头疼脑热,所以担心得有限。 童潼去屋里陪他了,而苗苗经过韩庭的劝慰,看沈子翎终于顺眼了不少,也就有闲心操心起了另一件事。 她把沈子翎往主卧里带,可他先是不去,后拗不过她,往卧室走时平地起惊雷,忽然大声说。 “好吧,那我们就去‘卧室’里谈吧!” 嗓门之大,不但与他素日作风根本不符,还把正在捯饬冷盘的韩庭吓了一跳。 苗苗狐疑地打量着沈子翎,觉得他自打从live回来,状态就不大对劲。要挑错也挑不太出来,反正就是云里雾里,天天跟没睡醒似的。 不过那些都可以暂时放下,她还是更关注眼前的这一桩事情。 她拉着沈子翎进屋——这人进屋前甚至还磨蹭了几秒——而后二人一个坐在床边,不知怎的,有些紧绷,像被提审的犯人。一个站在床前,倒不像是什么法官,而更像个忧心忡忡的姐姐。 苗苗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睛,仿佛在试图勾出他的真话。 “子翎,我听说,公司年后要调你去上海?” 第94章 愿你决定——八 kap在上海新设立了分公司,急需人才入驻,这本不是条新闻。 但听了这话,沈子翎心里一虚。 他心虚,可仔细想想,他又觉得自己没什么可心虚的。纵使卧室里不知道在哪儿正猫着个卫岚,而这个卫岚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他调任一事……可他又不是故意瞒骗,他只是没告诉卫岚而已。 至于为什么没告诉……沈子翎此刻没功夫追究下去,毕竟再追究,也只会追究到他不认为也不承认的另一桩“心虚”上。 虽然自觉着没心虚,但面对苗苗的问题,沈子翎还是想要速战速决,就回了一笑,简练答道。 “对。” 苗苗正心焦着呢,也不知道沈子翎突然笑的是哪一出,于是再开口,语气多了几分莫名其妙。 “那……听说你拒绝了?为什么?” 沈子翎沉吟了下,不肯展开来讲。 “这个……理由很多,我改天慢慢给你说。” 说着,他就要起身,可肩膀上多出一双手,是苗苗摁住了他。 “等等等等,你走什么呀?干嘛要改天,你现在不就没事做吗?” 沈子翎好脾气地一笑:“韩庭不是还在外面做饭吗,我们出去帮帮忙。” 苗苗没松手,也没松口:“我五谷不分,你四体不勤,我们两个出去能帮什么呀?” “……” “再说了,你调任这事又没定下来,你难道就不想问问我怎么知道的吗?” 沈子翎别无他选,只好很认命地坐在了床上,顺着她问。 “你怎么知道的?” 苗苗抱起了手臂,提起这茬儿,漂亮脸蛋上露出了些不屑和忿忿。 “还不是因为看到了kim的朋友圈?打从他初一接到通知开始,他就天天在朋友圈刷屏,买张票要说,打包行李要说,搬家也要说。那阵势夸张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去当上海市长呢?我还看到了他发的过年vlog,里面……” 接下来,苗苗单手掐腰飞着眼风,学了段绘声绘色的,逗得沈子翎噗嗤一笑。 看他还有心思笑,苗苗刚给他摁下去,现在又想把他拎起来了。 “你还笑呢!他还在朋友圈里阴阳了你不知道多少句,你没看到吧?” 沈子翎带笑摇头。 “哼,八成因为他也知道这机会是从你手里捡的,没底气又不服气,所以发朋友圈都屏蔽了你。他是大年初一接到的通知,你是什么时候?肯定是在他之前吧?” 沈子翎含糊了下,说不记得了。 苗苗听出了他的敷衍,但又不能掰开他的嘴往外倒真相,她只好长出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又说。 “我都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要是真不在乎也就算了,但kap上下谁不知道之前为了抢am的位置,你和kim已经明争暗斗大半年了。现在这个机会比am还好,过去直接就是……就是客户总监,是woody那个位置!而且还是在上海!你不是一直很想去能看到海的城市吗?” 沈子翎双手往后撑,仰脸看天花板,懒洋洋道。 “上海也看不到什么海,又靠近长江入海口,有海也是泥沙俱下的,没什么好看。” “哦……不对,这是重点吗?” 苗苗并非个急性子,甚至大多数时候都软绵绵的,现在她也知道自己更像是皇上不急太监急,但顾不上了,眼看着沈子翎扔下这么好的机会不要,她是真心着急上火。 “重点是,你先前拼命争取了,现在机会总算来了,你却放弃了。为什么?” 沈子翎心知苗苗今天是一定要听个一二三才肯罢休了,便仰躺在了床上,一手垫在脑后,一手依次掰了拇指食指和中指,条分缕析慢慢说道。 “因为,一是我打听到,分公司那边形势不太明朗,起初说是总公司砸钱给人,但至少现在来看,分公司就只是个空壳,kap说的话也只是空话。那边抢占不到什么市场不说,连招来的人都是……唔,虾兵蟹将。在那边发展,没个三五年安稳不下来。” “二来,我爸今年不是心梗进了次医院吗。二老年纪上来了,我作为独生子,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终归不方便。” “还有一点,”沈子翎晃着小腿,碰了碰苗苗,笑着一挑眉毛,“我这不是舍不得你们吗?况且,在云州待了那么多年,突然换了个环境,我也挺不习惯的。” 苗苗环臂看着沈子翎,觉得他这番话乍听起来,合情合理,但细想下来,全是幌子。 说是形势不明朗,但哪个新公司是能一步上市,跻身五百强的?不就是不明朗,才更需要人去开疆拓土吗?况且,调岗过去的待遇都不能说是直接翻番了,那可是直接翻了好几番啊! 其次,沈家父母年纪不算很大,又退休了,有钱有闲,今年过年还去了海南,那未来怎么就不能和儿子一同定居上海了呢? 最后一点倒还有些可信度,可沈子翎又不是突然要被调任,他是早知道有这个机会,奋力争取了大半年的。难道大半年之前,他就不留恋云州?就舍得朋友了? 苗苗在心里跟自己摇了摇头。 不对,都不对。 这大半年里没那么多的变数,能将人从一个样变成另一个样。 如果非说变数的话,那闯进沈子翎生命中的变数有且只有一个—— 卫岚。 良久,苗苗若有所思地说。 “要是你们还没分手,我简直要怀疑你是为了卫岚才放弃的了。” 沈子翎躺在床上,小腿耷拉下去,原本在慢慢悠悠地晃,听了这话,他双腿一僵,像木偶卡了机括,拖鞋险伶伶挂着,足踝纤细,脚踵粉红,露出的白皙足弓隐隐绷着。 僵了有一秒,他周身才又活络起来,腿是不晃了,但话音带着笑。 “怎么可能。” 苗苗说:“怎么不可能。你啊,看着挺聪明,但根本不听劝,犯起傻来谁都拦不住。要是卫岚还在你身边,你说不定真会因为舍不得他一个人留在这里,所以拒绝调去上海。” 沈子翎轻轻皱着眉头,似笑非笑,似恼非恼。 “别闹了。为了个男人放弃自己的机会,我疯了么我?” 苗苗端详了他好半天,才点点头:“也是。” 话到这里,能问的已经问得差不多了,问不出来的,说再多也是没用。 沈子翎给的理由虽然牵强了些,但也能够成立,况且,不只是沈子翎舍不得云州和朋友,苗苗也不想看到缺了沈子翎的云州。 于是她不再多说了,只本着良心,最后劝他一句,说公司上层肯定还是更属意你,不然也不会那么久都不和kim签调岗协议。你要么还是再考虑考虑。 说完这句,她开门就走了,本想叫上沈子翎一起出去,可沈子翎原模原样躺在床上看手机,说要回条消息再打个电话,让她把门带上。 苗苗不疑有他,关好门后刚走到厨房,就听到卧室里传来沈子翎的惊呼。 她立刻问怎么了,沈子翎在屋里清清嗓子,扬嗓说没什么,是看到皮皮鲁在我爸妈家的照片了……胖成球了。 她哦了一声,说过会儿给我看看。 她原想问韩庭需不需要帮忙,转眼却见本来忙着切煮炖炒的韩庭,现在正靠在桌边,对着手机屏幕发愣。 听见她来了,韩庭抬起眼,眼中有冷静了些的诧异。 等到他将手机屏幕转向她时,语气里已经带了不敢置信的笑意。 第152章 生怕惊破了美梦似的,他轻声说。 “苗苗,你看看这是什么。” * 厨房里的韩庭和苗苗正分享手机里的惊喜时,沈子翎正在卧室里和卫岚对峙。 一分钟前,沈子翎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正等着躲藏的卫岚出来,光裸的脚踝忽然被攥住,吓得他大叫一声,立刻弹起了身子,而后就见床底下伸出了一只大手,正紧紧箍在他的脚腕上。 在他回答苗苗的关心时,他眼睁睁看着那只手慢慢延伸出胳膊,脑袋,肩膀…… 卫岚灰头土脸地从床下爬了出来。 沈子翎先是快吓死了,后是快笑死了。 闷声乐了一通,他重新躺回去,这回双手都枕在了脑后,抬腿踩在卫岚腰上,他噙笑问。 “傻子,躲床底下干嘛?不嫌脏啊?我还以为你在厕所呢。” 卫岚不言不语地一甩脑袋,随便扒了两下头发,再往后捋出个松松散散的背头,就算是自我清洁了。 而后,他曲膝就要抵上床沿,可还没沾到边,沈子翎就低斥了声,同时改踩为蹬,蹬在了他的小腹上。 “刚从床底下出来就想上床?你看你衣服都脏成什么样了。” 卫岚啧了一声,一把脱了t恤扔在地上,露出的上身年轻而结实,看得沈子翎恍惚了下,不是贪色,他是看卫岚长得太快,认识大半年,居然已经从少年变成了个青年。 甚至有些时候,譬如现在,他抿着嘴唇,拧着眉毛,漆黑眸眼睥睨着看人,偏偏又未着寸缕,让人一眼能看见他的宽肩膀,厚胸膛,以及紧绷流畅的腰腹。 这个时候,比起青年,他更像个男人。 光鲜鲜晾着的肉//身,也像一种沉默的示威。 卫岚俯下身子,两手撑着床沿,问道。 “我为什么从来不知道你有机会调去上海?” 时值正午,分明背后才是向阳的窗台,可沈子翎却像被笼罩在了卫岚的影子里,本能地预感到了不好。 于是,他愈发笑得轻松,不肯让这事上称论斤两。 “我没告诉你,你怎么会知道?” “为什么不告诉我?” “工作上的事,我不是向来不和你说吗?” “这不仅仅是工作了吧?” “怎么不是?我如果答应了,那确实是和生活相关,但我现在拒绝了,那不就只是工作上的事?” 沈子翎手肘半支撑起身子,菱唇一开一合,放送出了段很灵巧的歪理。 而后,他不给卫岚挑理的机会,手心撑着床铺坐了起来,笑着哄道。 “好啦,这次是哥哥的疏忽,算哥哥错了,等晚上给你赔罪,好不好?” 卫岚直勾勾盯着他,嘴角笑了,眼睛没动。 “哥哥还真把我当成小孩子呢。” 沈子翎刮了刮他的鼻梁:“你才几岁,不就是小孩子吗?” 卫岚稍稍直起了身子,没情没绪地不说话了。 沈子翎当他是要闹脾气,刚想凑上去,一鼓作气哄好算了,却听卫岚忽然问。 “既然是小孩子,那耍一点孩子脾气,也很正常吧?” 沈子翎笑得温柔:“怎么?你想耍什么孩子气?要不要哥哥作陪?” 卫岚看向了他,笑了一下。 沈子翎正等着卫岚的后话,却在下一秒被掌心盖脸地摁在了床上。 力气好大,虽没有叫他痛,他却几乎陷进柔软被褥中,刚惊得要叫,口鼻又被死死地捂住,同时底下一凉,是睡裤被剥到了脚踝。 在渐渐窒息的恐慌中,卫岚用膝盖顶开他的双腿,再咬着他的耳朵,一字一字耐心喂话。 “的确是要哥哥配合。我是小、孩、子、么,现在就想和哥哥‘玩’一次。门没有上锁,朋友都在外面,哥哥一定要配合我,不要叫出声音,好吗?” 第95章 愿你决定——十 卫岚半跪在床边,双手托起一盘珍馐般托起了沈子翎的腰身,也像要品尝珍馐般,深深俯身“品尝”了沈子翎。 沈子翎狠狠一哆嗦,从脊椎到尾椎都像过了电。 唇舌高烫,含块冰都能顷刻融化,更何况是他。 屋里这场秘而不宣的情/事刚开始,外面就有了开门声和交谈声。似乎是原本在客卧的黎惟一和童潼出来了,正在和厨房的韩庭苗苗说些什么。 隔着墙壁像隔着一层水膜,他们说了些什么,沈子翎恍恍惚惚听不太清,也就是因为听不清,反而更慌更乱更怕,似乎下一秒就会有人推门而入。 恐慌悬吊着他,不上不下,心脏怼在嗓子眼狂跳,器官反倒比以往更敏感。 一勃一勃,兴奋莫名。 卫岚当然觉察到“食物”的状态,然而不敷口舌,只是含混一笑。 卫岚的能耐,他是完全领教过的,可以往的温柔伺候,在此刻全成了故意为之的折磨,偏偏钳住他的卫岚又像堵铜墙铁壁,踹不动,推不走,他拼了命地踢蹬,也只是被报复似的含到更深。 到了后来,两只眼珠不由自主往上飘,他剩余的力气只够他双手交叠紧紧捂住嘴巴,捂住所有不成腔调的声音。 最末交待出来时,周围异样安静,小区楼下的孩子在嬉闹,一道门外的朋友在闲聊,卧室里只有被藏在手心带哭腔的喘/息,和暧昧的咕咚一声。 是卫岚喉咙一滚,悉数咽下。 卧室彻底沉静下来,阳光柔软温暖,斜斜晒在被褥上,两个人像被包裹在了不透风的蜜色琥珀中。 沈子翎一言不发,躺在床上缓过了一口气后,就摸着床边站了起来,刚迈出一步,却被裤子绊了一下。 他一眼不看卫岚,此刻却瞪了一眼裤子,抬脚蹬掉睡裤,他径直进了浴室。 卫岚的目光始终追随着他,见状就揩了下嘴角,拾起裤子,追了上去。 浴室里水声哗哗,是沈子翎开了水龙头在洗脸,洗完了也不关水,两手撑着洗手池两端,他发梢眼睫都滴答着水珠,沉沉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卫岚单膝跪在他脚边,拎着睡裤裤腰,哑声说:“哥,抬腿。” 沈子翎不理。 “乖,不然该着凉了。” 这回沈子翎眼珠微动,瞪了他一眼,长眉纠起来,桃花眼春潮带雨,薄红有恨,是一种恶狠狠的漂亮。 卫岚领略了这一眼,不动声色地低头笑了一下,倒是不再开口了,转而轻轻握着沈子翎的足踝,要帮他穿裤子,被不轻不重踹了一脚后,倒也顺利穿好了。 沈子翎又看了他一会儿,往旁边让出了个位置,清晰地嘟哝出了两个字。 “漱口。” 卫岚一愣:“没事,我不在乎这个。” “漱口!” 卫岚不再反驳,乖乖照做了。 咕嘟咕嘟漱口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很奇怪,分明当初是看上了沈子翎处事时的潇洒模样才陷入了爱情,可爱情之中,他反而越来越看不得沈子翎在与他的争端面前游刃有余。 在他看来,沈子翎就像现在这样,神采奕奕地跟他发脾气,发不够了就瞪着眼睛骂他两句,打他几下,比什么都好。 漱完口,卫岚顺带洗了把脸,带着满脸水往毛巾架子上摸,却摸了个空。 他用手抹了把脸,睁眼就见沈子翎坐在浴缸边沿,把他的深蓝毛巾折了几折,仰头盖在了脸上,仿佛是个发着高烧的人,需要降温。 听水声停了,沈子翎就从厚厚的毛巾下发出了声音。 “你真是疯了,刚才要是真有人推门进来了呢?你不要做人了还是我不要做人了?” “不会的,”卫岚说,“我锁上门了。” 沈子翎沉默了一瞬,忽然忍无可忍,抄起湿淋淋的大毛就巾往卫岚身上扔去。 “疯子!那你这么耍人很好玩吗!” 卫岚丝毫不恼,把砸在肩膀上的湿毛巾拧干了,晾回架子上,而后似笑非笑道。 “我是小孩子啊,小孩子不就是喜欢恶作剧吗?” 沈子翎隐隐咬牙:“你还演没完了?” “那我也想问问你,”卫岚笑意淡了,脸上的线条冷硬起来,“把我当个小孩子耍,很好玩吗?” 沈子翎简直百口莫辩:“我怎么把你当个小孩子耍了?我没有主动告诉你工作上的事,就是把你当孩子耍了吗?” “对。”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两个是恋人,是伴侣,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你没有告诉我,就是根本没有把我当成你的另一半。对于真正关乎你未来的重要决定,我没有参与权,没有决定权,甚至连知情权也没有!” 一串话吐净,卫岚别开了脸,一呼一吸的起伏剧烈起来,方才的恶劣样子消失了,现在倒真正像个受了委屈,无处伸冤的小孩子。 沈子翎比起方才,却冷静得多。 “行,我不把你当孩子,那你想让我把这个难题扔给你吗?” 第153章 卫岚盯着地面:“你问都没问我,又怎么知道我没办法帮你做决定?” 沈子翎笑了:“好。那你决定吧,你会怎么做?” 卫岚没想到他会轻易松口,立刻抬起眼睛,在数秒的思索后,郑重道:“我们一起去上海,我陪你去。” 沈子翎点了点头:“然后呢?” “……然后,”卫岚没太听懂,“就一起在上海啊。” 沈子翎那神情是不落忍的,语气是平静的。 “我在上海当月入50k的企业高管,你呢?年三十的时候,我要带你一起回爸妈家过年,你不肯,我很理解你的顾虑,可我不可能把你藏一辈子……你也不可能甘心在我身边藏一辈子的。这不是长久之计,你明白吗?如果我们一起去了上海,我就成了你的生活中心,那你为了追赶上我,或者为了一些别的什么,很可能会想抄近道,白白浪费掉自己的青春和才华,甚至做出些慌不择路的事情。留在云州,你好歹还有朋友,一切都还有余地。” 卫岚很久都没再说话,再开口时,他带着近乎绝望的苦笑。 “所以说,你确实是为了我,才拒绝了这次机会。” 他眼里蓄起水光,深吸了一口气想要憋回去,却只是令声音抖颤得厉害。 “因为我在过年那天哭着求你不要走,求你留下来,是不是?” 沈子翎叹了口气。 他千防万防,不让卫岚知道,是不想要卫岚难过,最终却索性见到了卫岚的眼泪。 沈子翎走上前去,抬手想要捧住卫岚的脸,却被卫岚扭头躲开了。 卫岚含着眼泪,看着他说。 “沈子翎,我不需要你为我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沈子翎一怔,转而去牵卫岚的手,再次被躲掉。 他忍住心里的不快和不解,将手放回了身侧,耐下心道。 “这不算什么牺牲,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刚才给苗苗说的那些你也听到了吧,那不是胡编的,我是真的考虑了很多才做出了这个决定。真正阻止我去上海的因素,不是你,或者说,不只是你。” 太年轻的眼睛蓄不住泪,卫岚掉下泪来,愈发语无伦次。 “为什么不肯和我商量一下?你自顾自做出这个决定……我现在连你的家人朋友都不敢见了……我们这段感情还这么摇摇欲坠,现在却已经背上这么沉重的担子了……” “卫岚……” “我对你来说究竟算什么?一个只能被你捂着耳朵保护的小屁孩吗? ” “你不是……” “不是什么?你现在说的这些,你自己相信吗?说你不是为了我才拒绝机会,不是为了我才做出这么大的牺牲?沈子翎,我求求你不要再骗我了好不好?就是因为你总是这样,我们才会……” “好!” 一次次解释不成,沈子翎终于忍不下去,厉声一喝,眼睛对眼睛地盯住了他。 “好,那就像你说的,既然我都已经为你做出那么大的牺牲了,你到底还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指责我?!” 卫岚仿佛一台发动机,隆隆催到最烈,却在一声响动后彻底报废了。 他迟滞地垂下眼睛,哑然无声。 他怎么不知道,背起担子的其实根本不是恋情,而是他自己。 如果他也是个月入50k……甚至只是能稳定月入5k的人,他不会像现在这样急火攻心,这么不分黑白地要怪罪沈子翎。 可他只是个一无所有的人,吃了上顿想下顿,要不是靠着一些幸运和花言巧语,他一辈子不会有资格迈进沈子翎家的大门。 所谓高山低谷,云泥之别。 是啊,担子很重,重在他根本没有还上的能力。 沈子翎原本心火蓬勃地燃烧着,可卫岚蔫头耷脑的样子,好像给他对准心上泼了一瓢凉水。 他一颗心原本有怜有爱有恨有烦,现在全浇熄了,就只剩疲累。 他向来嘴巴厉害,吵架时分外嘴快,现在后知后觉发现刚才说了过分的话,他一句对不起含在嘴里,还没来得及道出,卫岚就一把将他搂进了怀里,哽咽着说。 “哥,对不起……我混蛋,我说了犯贱的话,我对不起你……我真的对不起你,你别难过。” 沈子翎原本不难过的,可听了这话,卫岚的泪水又洇湿了他的肩头衣服,他于是就真的难过起来了。 沈子翎傲气又不服软,以往吵架,他向来得等过了好一阵子才会稍微做些反思。 可现在,他紧紧抱住了卫岚,居然已经追悔莫及。 他想,这是几天来第二次见到卫岚哭了。 卫岚平时爱装乖撒娇,但其实最怕在他面前丢脸了,每天恨不得对自己的年纪和阅历拔苗助长,一步长成个顶天立地的大人才好。 可这样一个想要成熟起来的小恋人,却在这个正月里掉了那么多眼泪,真想象不出他心底该有多苦闷。 沈子翎拥抱着卫岚,身为客户岗顶梁柱,他从来不是个没办法的人,可现在却茫茫然,忽然有了种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惶惑感。 * 沈子翎出去的时候,就见四人全围在餐桌边上,正就着什么话题讨论得热火朝天。 怪不得刚才主卧里的动静没人发现,原来是外面已经够热闹了。 他问他们在说什么,苗苗立刻呈上手机,说是韩庭刚发现,他们最先看上的婚礼场地突然有了档期,负责人打电话过来,问他们是否要预约。 沈子翎不明白,划一划手机屏幕,见那婚礼场地美得惊心动魄,毗邻湖水,坐拥一大片草坪,酒店还是城堡式的,就更不明白了。 他说,那你赶紧预约啊,犹豫什么。 苗苗就着他的手又看了两眼图片,赖唧唧地哭丧道,因为……因为这个档期是在四月份,那就只有一个多月了啊! 沈子翎想了想:“但是你的婚纱和嘉宾名单不是都订好了吗?” 苗苗:“唔,这倒是……” 沈子翎:“那就差不多了吧,婚礼么,能有多少事呢?” 苗苗冲上来就要揍他,韩庭眼疾手快,从后面拦住了她,对吓了一跳的沈子翎解释道。 “我们之前的婚期不是今年年底吗,很多餐饮、乐队还有摄影什么的,早就已经订在年底了,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事情,现在忽然要改,确实有些仓促。” 沈子翎往远躲了躲,对苗苗打了保票:“没事,反正我也不去上海了,这一个月里有事我都能帮你。” 童潼旁听至此,就把黎惟一往前一推:“他这个月没什么事,他也能帮。” 黎惟一哈欠打到一半,扭头看童潼:“啊?我要帮忙?” 童潼不咸不淡扫了他一眼,他立即重新看向了苗苗,郑重其事。 “我帮忙。” 苗苗虽然依旧忧心,但在恋人和朋友的齐力保证下, 还是狠狠心要通了场地负责人的电话。 一桩大事尘埃落定,接下来的饭局也进行得其乐融融。 饭桌上顺着婚礼说到更多,苗苗才得知黎惟一和童潼已经结婚了,就问他们不打算办婚礼吗? 童潼小口啜饮着热红酒,笑说她倒一直没有很向往婚礼,最近工作忙,也没时间操心这些,将来有机会再补办吧。 苗苗转向黎惟一,问那你呢,你不喜欢婚礼吗? 黎惟一耸耸肩,用骇怪的语气说,她无所谓,我肯定更无所谓了。 这话听着没毛病,然而童潼单手支着下巴,在一旁坏笑着戳穿了他。 她说,你们别听他装相,他早把场地都看好了,就等我这边工作闲下来呢。 黎惟一又耸耸肩,犹然嘴硬,说那是我们去马德里时碰巧有人介绍,我才随便看了看。 童潼说,哦,那你电脑里留着的婚纱宣传册呢?也是“碰巧”哦? 黎惟一难得语塞,桌上笑成一片。 苗苗嘻嘻哈哈对着黎惟一开火,说我是发现了,惟一就这样,看着挺会撒谎唬人,其实每次一撒谎就要耸肩,十次里有九次都这样! 黎惟一下意识又要动肩膀,但克制住了,在又一团大笑中嘀咕了声,嘁。 苗苗乐个没完,自己也耸了耸肩膀,神情却渐渐疑惑了起来。 她看向黎惟一,又看向沈子翎。 没头没脑地,她问黎惟一。 “今天你刚来的时候,我问你,有没有在子翎家见过谁,哪怕疑似见到也行。那个时候,你是不是也耸肩膀了?” 黎惟一快速瞟了沈子翎一眼,刚要开口,苗苗却突然拍案而起,径直就往主卧冲! 瞬息之间,谁都没反应过来,更没拦得住。 然后,卧室里传出苗苗的尖叫,紧随其后的,是一声惊喜交加的…… “啊!卫岚!!!” 第96章 愿你决定——十 众人赶到卧室时,苗苗抓着卫岚的肩膀,已经快把他晃成商场门口摇摇车了。 苗苗高兴坏了,乐得怎么表达都不够,如果卫岚是个女孩,或者她是个男生,那她现在就要叭叭亲他脸了。 第154章 卫岚被她摇得七荤八素,一张口险些掉出来句“爸爸的爸爸是爷爷”,还是沈子翎过来分开了二人,又挡在了卫岚身前,让苗苗“冷静冷静”。 这俩人,一个快晃吐了,一个快尴尬死了,怎么看都是一双倒霉催的,可苗苗看在眼里,就怎么看怎么顺眼,怎么看都是天造地设。 她就是喜欢这俩人在一起,虽然她和卫岚认识时间不长,也并非朝夕相处,可她和沈子翎是实打实的多年发小。沈子翎的喜怒哀乐,她一眼看得透透的,甚至连沈子翎自己都难以琢磨的内心深处,苗苗也自觉着比他看得更清楚明白。 是以在沈子翎刚和卫岚认识时,苗苗就看出了他的动心,在他们骤然分手时,苗苗就看出了他的不舍,及至现在,他们悄悄复合,苗苗也看出了掩藏在他镇定表面之下,那份纯粹的开心。 她要求的向来不多,沈子翎是穷是富,有野心还是贪享受,喜欢男的还是爱恋女的,甚至于在不在她身旁,她统统可以不在意。身为挚友,她只要沈子翎开心。 看到沈子翎开心,她才能安心,才肯先他一步迈入婚姻的殿堂。 看着看着,她眼里蓄起星星点点的水光,一扁嘴巴,扑上去一左一右搂住了他们的脖子。 “真好……真好,回来就好。” 料想中的连环问没有出现,苗苗轻而易举地接纳了他们。 沈子翎和卫岚交换了个略带诧异的眼神,诧异之后,都有些动容。 沈子翎回拥住了苗苗,轻声说不该瞒着你的。卫岚则歪身迁就着苗苗,笑着说,苗苗姐,我回来了。 三人抱成一团,正温情着呢,卧室门口传来“喀嚓喀嚓”的动静,耗子偷食似的,是黎惟一靠着门框,不知什么时候拿了包薯片在吃。 黎惟一坦然接受了目光的洗礼,晃晃薯片袋,递给旁边的童潼和韩庭。 “怎么了?你们看八点档不配零食吗?” 苗苗擦擦眼角泪花,指着他笑骂:“我还没说你呢!大骗子,你还说你不认识卫岚!” 黎惟一嚼着薯片,转向卫岚,恰到好处地点头惊讶。 “哦,原来你叫卫岚啊。” * 重新回到饭桌上,明明只多了一个人,却无端热闹了许多。 刚才他们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桌上残羹冷炙肯定不足以喂饱卫岚这个无底洞,于是韩庭钻进厨房,用剩余材料给他捯饬出了两人份的饭菜,不久上桌,热乎乎冒着异域香气。 卫岚是真饿了,叉子卷起挂汁意面,正要往嘴里送,忽然感到一阵不自在,他抬头就看见桌上几个哥哥姐姐全笑微微地看着他——过年时亲朋好友看家里大馋小子的那种慈爱眼光。 他登时忸怩上了,舔舔嘴唇,说你们……你们聊你们的,我自己吃就行。 然而没人挪走视线,除了黎惟一纯粹是凑热闹,此时此刻,其他人八成真把他当小辈看了。 苗苗甚至感叹道,还是我们家卫岚好,吃饭都比别家孩子吃得多。 卫岚没法了,只能在桌下悄悄碰碰沈子翎的腿。 沈子翎会意,用手掌效仿着惊堂木,往桌上轻轻这么一拍,出口解救了这个大馋小子。 “对了,既然现在都公开了,那我就跟你们说说live当天究竟遇到了什么事……之前童潼问我看没看到火灾现场,我说没有,但其实,我那天差点儿就冲进火场了!” 几人皆是一惊。 再精彩的故事,要是没有朋友聆听,也就不算什么故事。 于是沈子翎仔仔细细讲,朋友聚精会神听,卫岚也就趁机把桌上吃吃喝喝全扫到肚子里去了。 饭局到下午三点多才散,临走苗苗又急着去忙婚礼,又不舍卫岚, 恨不得将其别在包上带走。 沈子翎早起忙了半天,这会儿隐隐地要哈欠连天。 他哄着苗苗说没事,明天还能见。 苗苗反应过来,雀跃道,对哦,明天我们可以一起去参加黎阿姨的婚礼! 说完,她才想起这儿还有黎阿姨那位不共戴天的亲儿子。 她呃了一声,转向黎惟一 ,歪头试探道。 “惟一,你去吗?” 黎惟一没恼也没笑,只淡淡说了句。 “再说吧。” 出了小区大门,三对情侣各有各的事,预备役夫妻开车要去婚礼场地看一眼,刚复合的一对回到卧室,相拥补眠。 至于黎惟一和童潼这对已经领了证的,则是慢悠悠散着步,三言两语聊着闲篇儿。 聊着聊着,不出童潼所料,黎惟一背手仰脸,在冬日阳光下呼出一丛白雾,犹犹豫豫地问。 “你说,我要不要去?” 童潼一笑:“要听我的话呀?” 黎惟一瞥她:“这话说得,我不是一直听你的话吗?” “那是因为你不想听的话,你压根不会问。” 黎惟一未置可否,轻轻一笑。 童潼挽住了他的手臂:“既然你都这么问了,那我就好心给你递个台阶吧?” 黎惟一装模作样一拱手:“好姐姐,快点儿递吧。高处不胜寒,悬崖上风又大,天天吹得我简直头疼。” “啊呀,好个漂亮病秧子,落我手里来了。” 挑下巴揉脸颊地闹了一通,童潼心满意足,顺着手臂往下摸索,最终牵住了他冷冰冰的手,一如既往温暖着他。 “明天一起去参加阿姨的婚礼吧,就当看在我的面子上。” 受过一顿揉搓的黎惟一将她的手一并揣到大衣口袋里,又扭头亲了她一下,一系列举动顺熟极了,也是一如既往。 可却又第一次,给出关于这个问题的不同答案。 “好。” * 心理学家荣格的《红书》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你的地狱是由所有你一直拒绝的东西构成”。 读到这句话的黎惟一深以为然,而后把阅读器熄屏,他应着童潼的催促起来收拾停当,决心出门去见见这个逃避了多年的地狱。 他和童潼打车到了一家半大不小的饭店门口,一下车就看到了大红的气球拱门,贴着谁和谁喜结连理。 其中一个谁,正是黎明辉。 这么些年,黎惟一自己没什么朋友,却沾光参加了不少童潼朋友的婚礼。 童潼是个善于交际的,朋友们也都非富即贵,那些婚礼不是在圣托里尼的蓝顶教堂里,就是在布拉格的古堡中,再不济也是星级酒店,所以此刻忽然看到这个大模大样的大红拱门,黎惟一着实一愣。 顺着指示牌,他们乘电梯上了三楼,电梯门开后,黎惟一见到了更多的大红,门框吊顶t台背景墙,无一不红,又人稠声密,处处喜气洋洋,仿佛步入了春晚录制现场。 童潼代二人去礼簿处交礼金时,黎惟一就站在大厅口,想着这地狱倒布置得挺好,哪哪都红澄澄的,让人赴死也能赴得高高兴兴。 想完这句,他在脑子里啧了自己一下,因为觉得大喜日子提到死字,不大吉利——尽管这不是他大喜的日子,而他向来不信这些迷信之说。 肩膀忽然被拍了一下,他以为是苗苗或沈子翎,回头却看到了个陌生的中年女人。 中年女人脸上原本带着点儿犹疑,见到他的真面目后,顿时就改换成了一张富态笑脸,对他拍后背摸脑袋的,说哎呦,我就说背影瘦溜溜的看着像,还真是惟一!跟大姨都有七八年没见了吧! 不光自己高兴,大姨还叫上了别的亲戚一块儿高兴。 多年未见的亲朋好友给黎惟一团团围住,热切地连说带笑,童潼想过来给他牵走,却反而以女朋友的身份被卷了进来。 等到二人突出重围时,身边人都换过好几拨了。 他们往宴会厅里去,就见四处布置得都偏于老派,不是古风的意思,而是仿佛九十年代的婚礼,有一种张扬盛放的喜气。 大厅中央有一株盘虬错根的假树,似乎是桃树,但被灯光一照,显出黯淡却瑰丽的艳红,仿佛炸开了一树的凤凰花。 花影纷纷,令花下的人们身上脸上笼罩着朦胧暧昧的红光,又像是在鸡蛋壳中似的了。 恍恍惚惚的,黎惟一觉得自己也身在蛋壳中,是一点儿未出生的小生命,隔着掺血丝的薄膜观察世界,想要啄破蛋壳,又迟迟不敢。 直到他在树下看到她,穿着复古的大红西装,踩漆皮高跟,系着珍珠腰带,烫最时髦的卷发,和他在家里相册中看到的结婚照一般无二。 距离模糊了岁月,昏灯揉乱了心绪,这一瞬间,他和她仿佛隔着二十余年的时光遥遥相望,正是“美好尚未结束,悲伤还未开始”。她把他怀在腹中,是柔情孕育出的骨血,他蜷在母体依恋着她,有着天底下最初始也最紧密的连接。 她仅仅承载着他对世界的期待,他也仅仅蕴含着她对新生的喜悦。 母与子,本该纯粹如此。 * 第155章 他们的到来没有提前通知,故而当黎明辉看清了二人时,巨大的惊喜令她眼热心酸,险些捂着嘴巴掉下泪来。 她生怕哭花了妆,抽了张纸巾反复揩眼睛,擦得纸巾四角都带了眼影颜色。 高兴到这种程度,却又不敢过来,好像黎惟一是捧泡沫,随便一呼气就能吹走了他。 大喜之日的新娘子,此刻却成了老妈子,带着他们奔走着去临时排座位,又因为知道他不喜欢打扰,还特意给安排到了沈子翎他们一桌。 等他们落座了,她没上前,但也没走,站在旁边跟宾客说话,忍不住一眼接一眼地瞄黎惟一。 黎惟一起先只做不见,后来实在忽视不了,只好转向了她,很敷衍地往上提了提嘴角。 皮笑肉不笑的笑法,却是这几年来的唯一一个笑容,差点儿让黎明辉再度哭出来。 后来,婚礼策划过来对流程,这才把黎明辉叫走了。 耳听着高跟鞋踏软地毯的声音渐远,黎惟一如释重负地吁出口气,目光追了几步,又收回来。 过了不久,沈子翎和苗苗他们就都来了,几人凑了一桌,开始在场面上找黎阿姨的新郎。 他们很快就锁定了目标,都知道黎惟一的忌讳,所以谁也没主动招呼他看,他却无需别人招呼,自己就先抛出目光,上下打量了那个正在迎接宾客的男人。 男人是个很普通的男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俊不丑,听别人说职业是中学班主任,那就也不穷不富,处处中庸的一个平凡男人,却让挽着他胳膊的黎明辉,露出了不平凡的幸福笑容。 朋友几个看了都挺高兴,沈子翎和苗苗尤其,他们从小就知道黎阿姨和丈夫经常吵架,最后更是闹了离婚,现在黎阿姨能在中年迎来第二春,他们是衷心祝福。 黎惟一没发表任何看法,打量过男人后,就收钓鱼线般收回了目光。要扪心自问似的,他把手掌放在了心口,意外地发现里面不痛不闷不空,反而是有了点儿流淌着的暖意。 所以他就彻底明白了,孩子就这一点贱,无论受到过多少伤害,看到妈妈在幸福微笑,还是会打心底里觉得满足。 任你什么天才,都不能免俗。 他之前多抵触这个场合,此刻却像被热烘烘的暖意安抚住了,宛如一名孤身征战的将领,偶然听到了几句乡音,登时就想要丢盔弃甲回家去。 他不向来不喜欢包饺子的结局,可此刻置身喜宴,却忽然累了,累得无力再战,身躯融化成了水,要顺着来路流往来处。 落俗也罢,没出息也罢,是包饺子也罢,至少他再不必像曾经割损手腕一样,割损自己的余生,割出个流离在外,众叛亲离的下场来。 婚礼开始前,黎惟一要去上个厕所,刚站起来就被童潼扯住了袖子。 她紧张地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又胃疼了,想吐吗? 他回以一笑,说我没事,放心吧。 童潼盯了他片刻,信他没在撒谎才放了手。 上厕所刚出来,他就被另一个人拦了住。 那是个他从没见过的陌生男生,瞧着和他年纪相仿,出奇的是,长得居然也有点儿相仿。 男生开口就叫他哥,笑得很开,露出一排白牙。 他懵懂着,问你是谁? 男生又笑了,报出个名字,说哥你不认识我也正常,毕竟咱俩应该是没见过面。虽然没见过,但我听我爸妈说了好多关于你的事,刚才听二叔说你也来了,我说这我不得过来见见本尊! 黎惟一面目淡漠,没吭声,心里却了然了。 他确实没和男生见过,却又和这男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男生,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也是他父亲当年的私生子,如今的真儿子。 第97章 愿你决定——十一 黎惟一生理意义上的父亲刚结婚就出了轨,足以见得这父亲是个人渣。 不但出轨,还弄出个比儿子小不了两岁的私生子,足以见得这父亲是人渣中的佼佼者。 父亲不但是块废物点心,还是个渣滓烂货,但生了一张好脸,并且甜言蜜语会哄人。 黎明辉什么都尝试过了,威逼利诱,软磨硬泡,甚至一次次把儿子扔进他们捉奸的酒店房间,期盼孩子的撒泼打滚能唤回父爱。 她和此人分分合合闹了有七八年,收废品似的,把不要钱的山盟海誓收了一箩筐,最后才终于醒悟,这男人是不会变的——至少不会为她而变。 于是她终于下定决心,和男人离了婚,为此在娘家那里受了不少非议,说她脾气大,太要强,难怪笼络不住男人。 话是闲话,理是歪理,但听得多了,也就渐渐渗透进了她脑子里。 天知道她有多怨多恨多不服气,可男人一走了之,和小三迅速结婚成了家,连个扳回一局的机会都没留给她。好在,她身边还剩下另一个,从她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流着她骨血的,永远不能背弃她的小男人。 小男人,多么小,父母离婚时还不到十岁,但是又多么好,乖巧懂事会疼人,还聪明得宛如天赐。 她笼络不住大男人,不要紧,只要能笼络得住这个小男人,就不能说她前半生过得一塌糊涂。 她开始了她长达十年的“笼络”,后来是“规训”,在黎惟一高中的时候,终于成了不加掩饰的“控制”。 在管控的过程中,她使用最多的词就是,“你看那个谁”。 “那个谁”,就是此时此刻宴会厅中,正满脸笑容站在黎惟一眼前的青年。 照理讲,青年应该算作他的兄弟,黎明辉当然不会认可这个身份,但却又经常将二人拿出来对比。也不知道那个废物老爹的基因怎么会那么好,生两个儿子都是纯种天才,并且一个天才过一个。 两个天才,又总是被拿到天平上称重,那就肯定会分出个高低。 很不幸,黎惟一就是那个永远略逊一筹的“次等”天才。 他初中上“2+4”,弟弟小学四年级就开始;他参加信息学竞赛,弟弟已经捧回了奖杯;他去申请斯坦福夏校,弟弟已经从牛津夏校回来了。 等等等等,列举不完。 况且,弟弟在外开朗活泼,交往甚广,对内孝敬父母,听话懂事。 不像他似的,自打上了初中就阴沉沉不爱说话,动不动还顶撞母亲。 总而言之,弟弟千般万般的好,不像他,只在学业上小有建树。 为了超越这个私生子,为了给妈妈长面子,或者,仅仅为了能不被催促地睡一个好觉,他这么些年追着逐着,也被驱着赶着,跟着弟弟的背影直到那天。 那天,是imo(国际数学奥林匹克)国家队选拔考试的第二天,最后一道试题,他在半小时后的反复演算后,终于确定了答案—— ∞ 这是数学概念上的“无穷”。 他记得奥数班的外国老师讲这个“∞”时,用很夸张的语气说,无穷的意思是“infinite”,就是“永远不会结束”!不论你加多少数字,走得再远,做得再多,也永远都有更多! 无穷,无尽。 那不就是地狱的意思吗? 考场上苍白瘦削的男生紧紧攥着笔,攥得黑笔卡进中指那道深刻的书写棱中。 直到考试结束,他也没有把答案写上。 果不其然,最后只差那一道题的分数,他没能被选进国家队。 黎明辉理所当然地发火了,说弟弟就进了国家队,将来前途无量,可你呢?为什么你总是差一点?我怎么会生出来你这种永远“差一点儿”的孩子来! 他被盛怒的母亲锁到了房间里,整整一个礼拜,终于放出去的第二天,他站上了学校天台边沿,觉得自己比起一个永远落败的劣质品,其实更像个永远输的赌徒。 他想用交白卷的方式,来向母亲示威,宣战——兴许也只是求助或撒娇,却再一次赌输了。 他无力再承担恶果,只好一死,索性一死。 却没死成,他遇到了童潼,爱上了童潼,在高考后和童潼到了北京同居,在研究生时一起攒够了钱,远走他国。 直到如今。 * 婚礼主持人开始上台热场的时候,黎惟一对这个血缘上的弟弟开了口。 “哦,是你啊。” 弟弟并不在意他的冷漠,上下好奇地打量了他,而后摸着后脑勺,嘿嘿笑了。 “哥,我爸妈真没说错,你看着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一看就是……那叫什么来着,高材生!” 黎惟一不为所动,瞟着周边来往客人,说:“你也不差吧,那年进imo国家队的,不是只有你一个吗?” 弟弟一愣,嘴唇嚅动了下:“i……i什么o……” 音乐声大 ,淹没了弟弟的嗫嚅,黎惟一又问。 “听说你是去了哈佛?” “哈……”这下弟弟听懂了,惊得快把眼珠子瞪了出来,连着哈了半天才哈出了后续,“……哈佛?我……我怎么可能上哈佛啊?那不是你们这种天才才能去的吗?我……哈佛跟我能有啥关系啊?” 第156章 黎惟一一顿,缓缓挪动眼珠,看向了他。 “什么意思?那你是什么学校的?” “我那个……”,弟弟完全摸不着头脑,“我云州计算机学院的啊。” 黎惟一没说话,于是弟弟有些惴惴地补充道:“我当年中考拉肚子,没考好, 还是交的择校费才上的高中呢,高中费老鼻子劲才考了个大专。爸妈一直在我跟前夸你,说你多优秀多聪明,让我向你学习,但是我……我又不是读书那块料子,哪能像你似的往清华北大去啊。幸好他们挺开明,也没怪我,让我大专毕业后学了门手艺……” 说到这里,弟弟挺高兴地咧嘴一笑。 “哥,黎阿姨婚礼上的蛋糕还是我做的呢!挺不错吧?我妈怕路上没运好,耽误了事,早上特地让我亲自送过来的,还让我顺道把礼金捎过来……” 黎惟一打断他:“那个男的和我妈还有联系?” 弟弟听出他语气中的不善,讪讪道:“呃……是啊。哥,你在国外回来得少,可能不知道,黎阿姨和我爸好久之前就和好了。也不是那种和好……具体我也不清楚,反正他们住得近,路上经常遇到,后来在棋牌室一块儿打了几次麻将,觉得以前都是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孩子都长那么大了,不如放下算了。” 弟弟一指台前的男人:“今天的新郎还是我爸给介绍的呢,是他同事。” 旁边有服务生端着盘子说借过,弟弟瞄见了,就笑着说:“哎呦,都上菜了。不说了哥,我过会儿吃完饭了再找你。对了,你尝尝蛋糕怎么样,好吃的话,以后你和嫂子办婚礼的时候,我给你们免费送个大的!” 弟弟说着,还比划了个盆似的尺寸,走出去两步,又返回来,不大好意思但又忍不住地问。 “还有,哥,到底谁跟你说的我上哈佛啊?这事儿太可乐了,我问清楚了跟我女朋友说去。” 黎惟一无言,冲他微微一笑。 得了一笑的弟弟满头雾水地走了,而黎惟一笑容不减,就这么笑微微地望向了台前在与人热闹寒暄的黎明辉。 黎明辉如有所感,也向他遥遥望来,红嘴唇弯起来,笑得好美。 他想。 妈妈啊妈妈,妈妈啊妈妈。 究竟为什么呢? 为什么,一边夸着他早熟懂事,一边把他扔到捉奸的房间里去?要他用哭和闹去换取那个男人的心软,可他当下只羞愧得想死。 为什么,一边夸着他天赋聪颖,一边用这样拙劣的谎言为他树立起一个假想敌? 为什么,一边爱他如命,一边恨他入骨? 有那么一瞬间,黎惟一很想走到黎明辉身边,一字一句地问问她为什么。 但,以前的她应该会瞪着眼睛否认,说那是为了激励你向前!再说了,那样品学兼优的孩子又不是没有。即使没有,你就不能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吗?你弟弟确实很开朗活泼啊,苗苗会跳舞,子翎爱摄影,邻居家的哥哥还能做饭呢。这些不都是人家的长处?你不能学学吗? 现在的她,应该会讨好地笑着,小声说妈妈不记得了,原来我以前还做过这样的事。真是对不起啊,惟一。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 这里似乎没有坏人了。 妈妈那么可怜,连错都认,不能说现在的她是坏人。 那个男人依旧罪该万死,可妈妈都与他和好了,那就也不能视作坏人了。 当初的小三洗手作羹汤,为丈夫的前妻包下礼金,还叮嘱结婚蛋糕的好坏,听上去也不像个坏人。 至于当年的私生子,则更是个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傻青年,大大方方,健健康康,怎么能说是个坏人? 谁都不是坏人。黎惟一后退几步,靠墙坐在了低矮花圃边。所以是自己活该啊……才会沦落至此。 他原以为自己是个永远输的赌徒,却原来现实更差。 谁都走了,都离开这里了,他是个双手捧着花花绿绿的筹码,行走废弃了的赌场中的,过去之人。 “……” “……?” “惟一哥?” 叫到第三句时,黎惟一才听见朦朦胧胧的声响,从昏暗潮漉的心底抬头,看到了站在他面前的卫岚。 卫岚双手撑着膝盖,微微弯身,皱着眉毛:“你怎么了?怎么坐在这里?” 黎惟一看着这个年纪轻轻的同道中人,忽然一笑,张嘴报出了一串冗长佶屈的数学题目——听上去其实更像英语题目,或者干脆是一串咒语。 说完,他神神秘秘地又是一笑。 “这道题的答案是∞。我知道,我算出来了。” 卫岚坐在了黎惟一的身边,云里雾里地夸:“那……那真的太厉害了,我之前数学一直没那么好,你这题目听到一半我都走神了。” 黎惟一伸长胳膊,揽住了卫岚的肩膀,对这个小小知音说起了刚才的种种,原原本本,一字不落。 卫岚花了好几分钟才听完来龙去脉,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消化,然后他作势起身,心潮翻涌地低声说。 “你要是不想参加这个婚礼了,我现在就把你偷偷运送出去。不过我得先给我哥发条消息,不然他找不到我要着急了。” 黎惟一真情实感地笑了出来,一拍卫岚后背:“好哥们,不过不用了,多谢。” 卫岚犹豫着坐回原位:“童潼姐知道你说的这些吗?” 黎惟一:“有些知道,有些不知道,还有一些,是我刚刚才发现。比如……你知道我在听到那孩子说他没上哈佛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觉吗?” “愤怒?” 黎惟一摇头。 “怨恨?” 黎惟一还是摇头。 “委屈?” 黎惟一最后一次摇了摇头,宣布了答案:“是‘后悔’。我忽然很后悔当初没有把那个∞写上。要是写上了,我就能进国家队,深耕研究,将来兴许能当一名数学家。我很喜欢数学的啊。究竟为什么要葬送自己的未来,浪费自己的青春,将自己活成一无所能的模样,以此来报复母亲呢?想想就后悔得不得了。” 卫岚怔愣了下。 黎惟一揽住他的手臂用了些力气:“卫岚,如果你要从前辈那里吸取经验教训,那就听我一句劝——你得回家去。不一定要继续上学,但你不能任由自己的人生卡壳在十八岁这年。” “……” “你的未来,是你自己的未来。” 卫岚稍稍别开了脸:“我知道。” 黎惟一一笑,望向灯火辉煌的舞台上:“你不知道……其实我也是才明白过来。你的未来只属于你自己,和其他任何人都没关系,他们帮不了你,也拦不住你,万事万物都在向前流动,再亲密的人也会往前走,如果你一味守着过去的恩怨情仇不肯放手……那就真像张爱玲写的一样了。” 黎惟一扭过头来,脸庞在远光的映照下,显得他的笑太像惨笑。 “卫岚,我是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尸啊。” * 直到仪式尾声,主持人撺掇着让儿子起来致词时,卫岚依旧预备着看黎惟一大闹婚礼现场。 但黎惟一没有,他完美无瑕地发言,对新郎新娘都致以了祝福,说到最后一句时,他举起酒杯,含味无限地对母亲笑了。 “二十多年前的脐带直到今天才终于剪开,祝我们从此都能拥有独立而幸福的人生。” 个中意蕴,除了红了眼圈的黎明辉,若有所思的童潼,恐怕只有卫岚听得懂了。 仪式结束,饭却还没吃完,沈子翎这一桌上说说笑笑,总不起桌,于是卫岚也就趁机说自己想溜达消食,而后穿上外套,拿着手机出门下楼了。 楼下人来人往,车进车出,他找了个僻静些的角落,在手机上摁下一串号码。 他攥着手机做了好几次深呼吸,一咬牙,点了拨号。 电话很快接通,对着那边疑惑却熟悉的嗓音,他强自镇定,说道。 “妈……我是卫岚。” 第98章 明月光——一 在两三秒的静默后,电话那头才传来了颤抖的声音。 “卫岚……是你?是你吗?你……”鼻音浓重,是永远冷静自持的向雪亭带了哭腔,“你现在在哪儿啊?等等……你等等,明岩!卫明岩!儿子打电话回来了!” 那头传来模糊但高声的惊叫,旋即有椅子被搡倒的动静,脚步声跌跌撞撞跑近了,卫明岩气喘吁吁地开口,话语同样打着颤。 “儿子……” 时隔一年半,卫岚再次听到了父母的声音,愧疚之余,他一颗心也提了起来。 他正预备着挨骂,卫明岩第一句却是问他还有没有钱用,向雪亭急忙问他身体都还好吧?吃饭了吗?住的地方怎么样?在外面有没有被欺负? 一句句都是关怀,听着听着,父母熟悉极了的嗓音让云州成为了千里之外的异乡。 卫岚的身形逐渐蜷了,缩了,小了,宛如被风吹拂的火苗。摇摇欲坠的他回到了小孩子的年纪,塌着肩膀坐在安全出口旁的飘窗上,发出的声音委屈而软弱。 第157章 “爸,我有钱用。妈,我没生病,身体挺好的,有地方住,大家对我也都很好……” 他吸吸鼻子,喉咙里像塞了一大团棉花,又堵又肿。 “对不起……对不起,我跑出来那么久……害你们担心了……” 孩子哭,爸妈险些也跟着掉泪。 向雪亭刚才拼命才收回了泪水,现在听到儿子迷途知返,更重要的是平安无虞,她再也忍不下去了,捂着嘴巴呜呜咽咽地哭了出来。 卫明岩搂住妻子的肩膀,眼角无声无息也泛了红,他连着清了好几遍嗓子,才把那股劲儿压回去,总不至于让一家三口隔着电话哭成一团。 互相对着垂泪了片刻,感性宣泄得差不多,两边才渐渐收住了声腔,恢复了些理性。 卫岚还是等着爸妈的责问,可爸妈仍旧不问,只问他这一年多在外面怎么样,去了哪里,见到谁了,交到了什么朋友,又受到过怎样的困难。 他们问,卫岚就说,并且说得兴致冲冲,毫不藏私,因为这是他十八年来少有的机会。 长久以来,两位高知的父母就总是顾不上他——不是冷冰冰,而是纯粹的“顾不上”。 兴许是父母的世界太大了,有他们的老师和学生,朋友和同事,亲戚和家人,还有最重要的事业。孩子在其中固然占着比例,但那比例始终不多。 卫岚上幼儿园时,他的世界还很小,就总是哭着闹着找爸妈,可无论问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还是前来拜访的亲戚朋友或学生,得到的答案都是爸妈很忙,你要乖。 说这话的时候,所有人的语气都带着一点理所应当,仿佛爸妈是国之栋梁,再不济也是社会精英,理应为事业奔波忙碌,而孩子——即使是只有四五岁的小孩子,也应该对此做出让步和体谅。 卫岚起先是哭闹着找爸妈,后来只是找,再后来索性不找了,反正找也找不见,打去电话也会被敷衍,即使爸妈回来了也不会久待。 他看明白了,也看腻烦了,心被伤了太多次就冷硬起来,干脆彻底灰心,他不再等,也不再找了。 等到上了中学,他的世界丰富起来。 因为度过很久只能独自在家玩玩具看动画的童年,他习得了个“动静皆宜”的性格,既能在卧室安安静静读书看电影,也能和朋友出去疯跑三天。有在家悄悄研究架子鼓的时候,就也有在学校和人一言不合打起来,却又打成了好朋友的时候。 父母的世界似乎没有他,但好在,他的世界也不再需要父母了。 忘记是哪一年的生日,父母难得都请假赶了回来,大费周章为他办了一场生日宴。 前来庆生的亲朋好友有意恭维,说他爸妈在各自事业上已经登峰造极,现在有了位这么优秀的儿子,更是锦上添花。 彼时的卫岚面无表情喝着饮料,心想真能扯,什么锦上添花,明明就是可有可无。 当时他没把这话说出来,懒得说,可要是说出来了,兴许也就不会有这样一场惊心动魄的离家出走。 无论如何,此时此刻,电话另一端焦急到失态的父母,头一次让卫岚发现自己是重要的。 大仇得报的孩子,往往会瞬间忘记了为什么而报复,所以卫岚讲得越来越热络,说自驾游去往的戈壁滩,在星空下搭帐篷露营,路边远远看到的孤狼,还有云州鲜辣的火锅,潮润的天气,以及过年时和朋友……们去湖畔放烟花。 父母很耐心地听,时不时附和两句,等到说得差不多了,卫明岩笑着问。 “那你今天有什么打算?” 卫岚想了想:“没有,今天刚参加了一场婚礼,下午还没想好去哪。不过云州这边吃的玩的都挺多,随便逛逛也行。” 卫明岩:“嗯,趁现在多出去玩玩吧,回来就没什么时间了。” 卫岚一愣:“……什么?” 向雪亭:“你在云州是吧?我刚刚看好机票了,最近的一班就在今天晚上九点半。你下午收拾收拾行李,差不多六点钟就往机场去吧,坐飞机赶早不赶晚。这一班次在双云机场,我给你订个头等舱,你在飞机上能好好睡一觉,然后明天……明岩,老曹怎么说的?” 卫明岩:“老曹说高三孩子正月初八开学,儿子回来后还能在家里歇一天,哎不对,半天,初七下午要先去报道。” 向雪亭:“安排到哪个班级了?” 卫明岩:“高三复读班。你放心吧,虽然是复读班,但强度和尖子班差不多,都是之前没考到理想成绩的好学生回来再拼一年的。” 向雪亭:“哟……那是不错。老曹既然安排了,那我就先不让小李联系育才的人了?” 卫明岩:“嗯,私立高中毕竟不比公立的升学率高,去年在那复读班的孩子,有一大半都上了985。我现在就是有点儿犹豫,儿子毕竟一年多没学习了,现在准备高考,时间会不会太紧张,要不然还是先跟高二班?” 向雪亭:“高二班……那又得再等一年。之前跟卫岚同班的朋友,李阳,人家现在都在中国政法上大二了。前两天遇到我,还问我有没有律所实习机会呢。卫岚年纪毕竟放在这里,都十八了,再耽误一年恐怕就太迟了。” 卫明岩:“也是。那就还是先跟着高三班试试吧,大不了到时候再来一年。” 话到这里,卫明岩话锋一转,似乎终于想起来手里拿着电话,而电话那头还有这团乱麻真正的主角。 他带着笑意讨好道。 “再说了,我们儿子又那么聪明,只要能把心沉下来,踏踏实实坐教室里好好听讲好好学,上个985肯定不成问题。是不是,卫岚?” 被点到名字的卫岚浑身一抖,说不出话来。 向雪亭说:“卫岚,时间也不早了,你快回去收拾东西吧。明天我们去接你,到下午你先去新班级看看,我让老师给你排个好座位,有摸底考试的话……” 卫岚猛的挂上了电话。 他瞳孔震颤,心脏狂跳,前心后背全是冷汗,仿佛刚从一场梦魇中惊醒,然而下一秒钟,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铃声刺耳,催命似的永不停息。 他来不及细想,挂断,拉黑,关机,犹然不能安心,他去包间桌上找了根牙签,将手机卡也一并取了出来。 做这些时,他头脑空白,就像当初离开家时一样,双手隐隐在抖,但每一步都不犹豫。 最后,他攥着手机卡靠在墙边,心头一阵一阵地发懵,脑子一阵一阵地发黑,一时之间好想逃走,天南海北,哪里都行,他要逃到一个连阳光空气也找不到的地方。 卫岚站了很久,迟迟缓不过来,后来还是沈子翎找了过来,他才拼凑出了一丝活气。 沈子翎穿上了白羽绒服,而走廊那头的电梯里人上人下,显然是宴会厅已经散场了。 沈子翎问他跑哪去了,出来遛弯儿遛了半个多小时,打电话一直占线,发消息也不回。我本来早就要来找你,但黎惟一拉着我一直喝,莫名其妙的。 卫岚低头,摊开攥着电话卡的掌心,低声说:“哥,我的卡不能用了。” 沈子翎拈起来看了看:“看着倒没什么问题,是突然坏了吗?” 卫岚攥着手心收回了手,显然不打算再碰手机卡了:“嗯。” 沈子翎随手将卡揣进了口袋里:“没事,那我给你重新办一张,刚好旁边就有营业厅。” 卫岚恹恹地点点头。 沈子翎本来都要往外走了,看出他的异样,就回头问他怎么了。 一连串话都已经到嘴边了,可卫岚想了又想,还是硬生生全吞了回去,转而假模假式地打了个哈欠,说吃太饱,犯困了。 沈子翎笑了,说那我带你找个凉快地方醒醒盹?城南新开了个露营地,听说晚上还有乐队演出。正好今天黎惟一和童潼也没事做,我们买点材料,过去烤肉吧? 刚才还要被拎回去上高三的卫岚听了这些,只觉得一个天一个地,幸福与痛苦从未如此分明,令人实在恍惚。 沈子翎又说,趁我还没返工,这几天我们多出去四处玩一玩。明天我们去上次你看到的密室吧,就那个实景机关的,然后去苗苗刚推荐的那家自助餐吃顿饭,晚上还可以去找个酒吧喝两杯…… 听到这里,卫岚仿佛从冰窟钻进了暖被窝,狠狠打个寒颤,上前抱住了沈子翎,嘀咕道。 “他妈的……我是得好好喝两杯了……” * 翌日晚上,本该坐在高三教室上晚自习的卫岚喝了好些杯,以此借酒浇愁,可愁绪并没有因他短暂的醉意而停止纠缠,第二天早上,他仍旧带着满腔烦心事睁开了眼睛。 他知道,自己得找个人谈一谈。 不能找沈子翎,沈子翎出身幸福家庭,不一定能够理解,即使理解了,身为男友,又有着前两次争吵的前车之鉴,沈子翎没法给出什么切实建议,只能和他一起为难罢了。 也不能找黎惟一,黎惟一的态度已经很明确,就是要他回家去,他没必要再拿着旧话去问人家。 第158章 最后,他目标锁定在了某位老友身上。 在沈子翎返工上班去的当天,卫岚牵上了皮皮鲁,打车到一处水库旁赴约去了。 第99章 明月光——二 天蓝欲流,万里无云,今天暖和得有了点儿初春气象。 老宋坐在水库边的小马扎上,刚往下抛了一竿,扭脸就瞧见了走过来的一人一狗。 待到他们走近,他对卫岚笑着说了声新年好,再转向狗,他吓了一跳。 “我的妈呀,这头猪把皮皮鲁吃了?” 卫岚找了块干净平缓的大石头坐下,松开了皮皮鲁的牵引绳,让它自己走走溜溜。 “过年去子翎爸妈家吃得,叔叔阿姨太惯着了,平时要什么给什么,就差没让上桌吃饭了。” “哎呦,”皮皮鲁凑上来亲热,而老宋对狗头又拍又摸又掂量,“胖蛋。” 皮皮鲁本来见了他挺高兴,可也听懂他在笑话自己胖呢,就屁股一落,轰然趴在了地上,俩爪子抱鼻子又蒙脸,不高兴上了。 卫岚弯腰顺狗毛,小声解释道:“不能说,前几天被子翎念叨多了,皮皮鲁现在一听到胖字就急眼。” 老宋更乐了,跟着哄它:“行行行,小可怜儿,错了错了,过会儿钓上鱼来给你吃。” 卫岚又说:“吃不了,最近它吃太多了,肠胃脆着呢,子翎现在天天只给它喂狗粮,零食罐头什么的全停了。” “呦,喂得真金贵,跟那谁家的兔子一样。”浮漂一动,似乎要上鱼,老宋直起腰收着劲儿提竿,分心瞥了他们一眼,“鱼不能吃,那饵料行不行?” 卫岚莫名其妙:“当然也不行了……喂!皮皮鲁!” 他一手提溜后脖子,一手攥住嘴筒子,把皮皮鲁的大脑袋从饵料桶里薅了出来。 与此同时,有鱼出水,活蹦乱跳咬在钩上,取下来看,是条掌心大的柳根子。 老宋顺手把鱼抛鱼箱里,转而拎起饵料桶看看又颠颠,笑说:“还行,大馋狗子还知道还给我钓鱼留点儿。” 卫岚拿纸给皮皮鲁擦了擦嘴,打它屁股让它边上玩去,多运动运动。等小狗扭着毛茸茸的腚跑了,他又低头看老宋的钓箱,问他这条是什么,那条怎么吃,冬天钓鱼也能钓得到吗? 老宋有一答一,说这是小鲫鱼,那是黄辣丁,那是翘嘴。冬天天晴的话就有口,尤其是这种柳根子,一下午能钓半桶,回去起锅烧油加黄豆酱炒香,然后加水一炖……老好吃了。你肯定吃过,沈阳和哈尔滨都爱吃这个。 卫岚近来心事缠身,憋闷得很,然而老宋向来是个自由过了头,甚至野调无腔的人。 正好卫岚现在就是需要一点儿“野”,他们说说笑笑,吹风看景,不知不觉间,卫岚觉得胸口的一股郁郁的浊气渐渐呼了出去,周身为之一轻,原本萦绕着的问题似乎也不再那么急迫了。 他有了做闲事的兴趣,就让老宋给他抛一竿玩玩,同时也有了聊闲话的闲心,就问老宋过年去了哪。 老宋起身把马扎让给了他:“跟朋友回他农村老家过年了。” 卫岚顺着老宋的教导握鱼竿:“农村啊,我还没在农村过过年呢,好玩不?” “好玩啊,”老宋退到一边,点了根烟,兴致勃勃地说,“可好玩了。不像城里,乡下过年能放烟花能放炮的,家家门口都热闹,还能赶集,邻里邻居也关系好,我在那边混得可开了,七天吃了五顿席。” “嚯。” “还有,他们邻居家的大狗生崽儿了,我帮朋友他妹妹要了只小黑狗回来,就……” 老宋把烟叼嘴里,两手合拢往上一捧,“这么大点儿,眼珠乌溜溜的,特别可爱。他们家还有那种柴火灶,我天天用那个灶给他们做饭吃,顿顿笋干烧肉…… 卫岚尝过老宋的手艺,听得又馋又羡慕:“顿顿吃啊?” “是啊,你没听过那话吗?那什么……‘无竹令人俗,无肉令人瘦,要想不俗与不瘦,除非天天笋烧肉’。然后,我就成功把我朋友给喂胖了五六斤。哎,不过他那个身条儿,胖了也看不出来,有点儿肉全长小肚子和屁股上了,就算胖个十斤二十斤,远看还是瘦溜溜的。而且他工作又忙,估计回来几天就全掉光了。所以我这不是来钓点儿鱼,回去给他加餐么。” 老宋夹着烟,点他。 “好好钓啊。” 老宋向来很能吹牛胡扯,但从不是个爱说家长里短的人,更不会关注哪个朋友长了几斤肉,卫岚这时候就好奇道。 “宋哥,你和你这朋友关系挺不错啊。” 老宋往远处望,嘴角始终带笑:“是还行吧。” 卫岚忽然脱了羽绒服,攥拳弯臂,兴冲冲说:“哎,我过年也吃胖了点儿,你摸我肱二头肌,可结实了。” 老宋一顿,勉强伸手碰了一下。 卫岚又掀开卫衣:“你看我腰也比之前壮了一点儿,腹肌都明显了好多,你摸摸看……” 老宋背过身子,受不了了:“行了行了,还没完了你,俩大老爷们儿,你让我摸啥摸。怪不怪啊?” 卫岚只好悻悻放下了衣服,老老实实继续钓鱼,心里觉得宋哥挺奇怪。 究竟怪在哪儿了,他又说不出来。 老宋一味抽烟,不理他,他认为老宋有点儿偏心,也不理老宋。 四野寂静下来,皮皮鲁在不远处的草坪上看小鸟,叽叽喳喳。 午后,天边泛起云丝,水库池面澄净,偶尔一阵风,轻轻吹皱湖水,仿佛有看不见的画框框住了这一幕,于是这一幕永远不必流失。 有一瞬间,卫岚觉得自己的人生不过是一根被灰喜鹊啄掉了的长长尾羽,飘飘荡荡落在水面上,泛起一圈涟漪,如此而已。 莫名其妙的,他想起上学时的事了。 他曾经很想去学艺术,爸妈没让,说他文化成绩那么好,去学艺术多么可惜。当文化生也很好啊,又可以正常高考,又可以自己学艺术,不论是画画还是架子鼓,唱歌还是拍电影,总能有时间去学的。 他听信了,妥协了,可高中生的时间真少啊,每天的事情那么多,学了理还要学文,做过实验还要背课文,要早读还要晚读,要出操还有竞赛,小测后还有考试,周考月考,期中期末,一模二模三模,联考省考高考。 他高一那年市郊开了一片花海,他想去看看,可无论如何腾不出时间。 两周只休半天假,他即使赶过去了,也赶不回来上晚自习。 他去和父母说,得到的回应却是——等你以后毕业了有的是时间去看,毕竟哪有花只开一年的呢。 卫岚默然无语地领悟了,原来“话术”之所以被称为话术,是因为它们本质相同。 小时候爸妈要他等,没有孩子只过一次生日的,错过了一年还有下一年。 选科时爸妈也让他等,等以后总有时间去学他真正喜欢的东西。 如今还要等,等花开一年又一年。 他总在等,好像对他而言,只有规定八分钟以内要做完的阅读理解是不能等的,只有四十五分钟要写完的作文是不能等的,只有每天二十分钟要练习的英文听力是不能等的。 没错啊,花总会开,一年接着一年。可就像语文课本上写的,“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明年还有花,后年也是,大后年也是。 可大后年的花面对的已经不是十五岁的他了。 于是卫岚在那天逃了月考去看花海。 那天也是这样的池塘,这样的石头,这样的鸟鸣唧唧。他盘腿坐在草坪上,整整一下午什么也没做,就只是静静坐着。 那时的他心想,如果哪天他能百无聊赖地看一下午的风景,那他就算过上极其幸福的好日子了。 此刻的卫岚缓缓吁出一口气,一时间又想冷笑又想苦笑。 离家一年多,他曾经在无数个夜晚后悔当初的出逃,可经过了前两天的电话,他终于发现自己不该后悔,不能后悔,实际上也根本就不后悔。 再给他多少次机会,他都依然会在那个万念俱灰的晚上跳上那列通往未知远方的绿皮火车。 他想,那些所谓的后悔,不过是他离开家太久了。 离家太久了,他才会只记得父母的好。 在老宋抽完第二支烟,皮皮鲁遛达回他们脚边休息的时候,卫岚喃喃开了口。 “宋哥,你说人的记忆是不是总会抹去坏的,留下好的?这样当你想起谁的时候,就总也回想不起他们做的错事了。想不起来,也就恨不起来,恨不起来,就要一次次地重蹈覆辙。” 卫岚本以为老宋会嘲笑他的矫情,可老宋却点头说。 “差不多吧,人就是这个样子。” “为什么?” 老宋短促地笑了一下:“你问为什么……大概阎王爷啊,耶稣什么的都有kpi,希望每个人的死前走马灯都能漂亮一点。这样等人快死的时候,回想起这一辈子,想起谁都是一张笑脸,想到什么事都是开心的好事,死也能瞑目了。” 第159章 卫岚也跟着轻轻笑了笑。 老宋又说:“再说了,你能记得人家的好,是不是至少证明人家对你好过?” 卫岚语气疲惫,带着苦笑:“好是好……但坏的时候也太……也不是坏,唉,我说不明白,怎么都说不明白了。总之我是真怕了。” 老宋看向了他。 卫岚微微低着头:“我前两天给我爸妈打了个电话。” 老宋有些惊讶,但惊讶得很有限:“哦,说什么了?” 卫岚就是为了这个才来找了老宋,老宋经见得多,对什么都能处变不惊。至少在宋哥跟前,他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叛逆顽劣的坏孩子。 卫岚原原本本说了那天的事,老宋听罢,只又点了点头,未做评价,倒是卫岚忍不住了。 “你就没什么想问我的?” 钓半天不见上鱼,老宋从卫岚手里拿过钓竿,收回来一看,钩上的饵早被吃没了。他把卫岚撵走,自己重返宝座,边挂饵料边随口问。 “你要回去了吗?” 卫岚坐不住,索性站在了老宋边上:“不是。” “你要一直留在这儿了吗?” “不一定。” “你是来找我拿主意的?” “也不算。” 老宋弯腰看向皮皮鲁:“胖蛋,你听懂他在说啥了吗?” 皮皮鲁听不懂卫岚的话,但听懂了一个胖字,而它近来对一切说它胖的人都没有好脸色,于是就把狗脸一扭,呼噜呼噜装起睡来。 老宋抛出竿子:“既然你心里很乱,那就拨开表象看本质。你爸妈那些话,是,太急了,不中听,但你要是回家了,是不是确实就得做这些事?除非你彻底不打算考大学了。” 卫岚不语。 “你现在之所以犹豫,一是不敢回家面对后果,二是在云州赚不到钱,没法落脚,三是舍不得男朋友,对吧?” 卫岚低声说:“即使我可以面对后果,但谁知道后果之后会有我想要的结果呢?” 老宋一皱眉毛:“什么意思?” “我想学艺术,以后考编导。” 老宋早知道他有这个意向,也从相处中看出他的确有这个天赋,所以并不意外:“你和你爸妈说了吗?” 卫岚一哂:“没有,他们连我去哪个班级都安排好了,怎么可能会同意这种决定。” “你不问问,怎么知道他们不同意?” “没法儿问,他们在电话里说得头头是道,我连句话都插不上。” “那,要不你先回去看看?见了面,很多话能好说不少。” 卫岚稍稍思索后摇了摇头:“不行。这就像赌局一样,回家的话,就相当于落到了他们的掌控里,那我连最后的筹码也没了。” 老宋一笑:“小屁孩,浅薄了吧?赌桌上有个说法,叫久赌必输,你攥着筹码一天天在这儿耗着,难道就能赢了吗?” 这次卫岚想得更久,久到老宋钓上来一条小鱼苗又抛回了水里,才听他说。 “……我最开始出来可能确实想要赢,但我现在不是了,我只想自由,想被尊重,想拥有被当成一个成年人来看待的资格。我不想再被掌控了,那种眼睁睁看着未来被篡改,却无能到只能哭的感觉……我再也不想体会一次了。” 口才流利如老宋,此刻居然哑然。 后来他们没再说什么,消磨时间直到夕阳西下。感觉着周围冷起来了,沈子翎也该下班了,卫岚就练举重似的,抱起了耍赖不挪窝儿的皮皮鲁,说宋哥,那我先回去了。 起先老宋没听见,忙着在手机上打字,卫岚说到第二句,他才回过神来,抬头说哦,行,走吧,回去路上小心车。 卫岚歪着身子想去看老宋手机,老宋察觉到了,屏幕一扣。 “干嘛?” 卫岚收回眼光,无辜且好奇:“你发什么呢?” 老宋啧了一下,快速给他晃了一眼屏幕,联系人赫然是老孙——弥勒。 “没什么,就弥勒问我这个天气还能不能上鱼。” 卫岚没什么兴趣,抱着大狗走掉了。 眼看着他们走远了,老宋才又拿出手机,将没打完的字打完发送。 “让他爸妈急着吧,劝不动。” * 回去的路又长又冷,卫岚就咬咬牙打了辆出租车,又因为带着只大狗,还加钱找了宠物友好型。 他手头的钱实在是少得寒碜,从前在乐队时,他身兼咖啡店员工一职,东拼西凑的也能有不少进项,如今乐队解散,咖啡店他前两天去看过了,正在挂牌装修,发消息问邵店长,在获得一通叽叽喳喳的关怀和痛骂后,邵店长说卫岚是可以回来,但他也在等装修结束……大概得开春了吧。 他的财路算是全断了,当然,云州天大地大,他年轻长得帅,就算去卖艺也能有出路。 可他多么希望自己的出路能是条好出路,能稍稍配得上沈子翎一点儿啊。 出租车停在写字楼下,卫岚牵狗下车,仰脸望着灯火辉煌的kap公司,在这天凝地闭的寒冷时刻,忽然滋生出了些自卑来。 他明白宋哥说得没错,要是没有能力在云州站稳脚跟,那有再多豪情壮志也全是空想。 他太爱沈子翎了,于是愈发不肯给沈子翎这样一份破烂不值钱的爱。 当坐在花坛边等沈子翎下班时,他在手机上浏览招聘信息,社交平台却消息一响,他点进去,看着看着就愣住,神情渐渐涌上了欣喜。 他的出路——尽管还细窄着——但是来了。 第100章 明月光——三 沈子翎刚出写字楼就望见了坐在花坛边的卫岚,而刚走过去,卫岚就跳下了花坛,兴冲冲地对他宣布了个好消息。 “哥,我找到工作了!” “嗯?”沈子翎弯腰摸皮皮鲁,仰脸对他很有兴趣地一笑,“这么厉害?什么工作啊?” 卫岚还留着孩子心性,高兴起来就闲不住,他先是把沈子翎垂下来的围巾重新搭回肩上,又凑上去掩人耳目地亲了一口,最后搂着男朋友的肩膀,这才细说了起来。 细说起来也简单,其实就是卫岚陆陆续续发在网上的分镜收获了不少热度和粉丝,有个做动画的小工作室闻讯而来,一眼看中,要与他合作。 合作内容就是工作室提供故事剧情,卫岚为其创作分镜脚本,故事大多是五到十分钟的小短片,约莫需要三十到七十个分镜不等,而薪酬就按照最终的动画时长来算,每分钟一千块。 卫岚起先在网上发分镜,纯粹是爱好使然,只为个玩,没成想无心插柳柳成荫,居然会在绝境中为他开辟出一条新道路来。 有钱赚,是好事,赚钱的路子还是他向来感兴趣的动画行业,那就更是好上加好。 沈子翎仔细听完,果然有了话说:“这应该算是外包吧?就和我们广告行业里的freelancer一样。” 卫岚不太懂这些,但估摸着大差不差:“应该是,毕竟做一单结一单。” 说着,他回想起薪资,喜滋滋地又是一笑:“一分钟一千,很多了吧?” 沈子翎应和地点点头,又问:“一张分镜,你大概要画多久?” 卫岚回想着答道:“画倒不用多久,分镜又不用多精细,大概二三十分钟一张吧,耗时间的其实是思路和灵感。不过……” 他搂住沈子翎的手臂紧了紧,胖大个皮皮鲁被挤在了两人中间,挤出了“呜叽”一声。 寒风凛冽,路灯白哗哗洒在二人身上,像一场洋洋洒洒的雪。 卫岚笑得志满意得,眸子熠熠:“……你男朋友可是干这行的天才。” 自吹自擂的一句话,包含着十成九的玩笑意味,沈子翎却非但没笑,反而怔仲地注视着卫岚。 卫岚等了一会儿,没等来逗哏的,只好自己讪讪破了功:“你怎么不损我两句,问问我这话是谁说的?” 沈子翎很迟很缓地一眨眼,不言不语拉开了卫岚的羽绒服拉链,他避寒似的埋了进去,面颊紧紧贴着胸膛,双臂牢牢搂住腰身,在冰天雪地里取得了一爿小小的春天。 这春天好温暖,有着卫岚的气息——年轻与梦想的气息。 天知道他有多想念眼前意气风发的卫岚。少年人唇角带笑,眼眸簪星,书生气与草莽气兼具,还没有受过任何的苦楚与摧折,能够对着世界振臂呼喊,并深信世界会予以回应。 太想念了,太贪恋了,所以很多话也就说不出口了。 譬如,认为卫岚屈才,收入支出不成正比,对小工作室的信用也有怀疑,诸如此类都可以再缓缓,最缓不得的是他在卫岚手机里看到的种种。 准确来说,是沈子翎午休时掏到羽绒服口袋里的电话卡,因为不明白好好的卡怎么说坏就坏,于是将卡插到了他自己的手机里,想试上一试。 所以就看到了,看到陌生号码给卫岚打来的二十几通电话,发来的三十来条短信。 第160章 他在工位上点开来看,一条条看到最末,最终心冷手凉。 通话记录没法传递声音,短信却是字字如针,问卫岚去哪儿了,怎么突然打过来又突然挂断,难道不想回来也根本不考虑未来了吗。 沈子翎放下手机,对着电脑里新传来的邮件看了十分钟也没看进去,脑子里乱纷纷地胡想——卫岚联系父母了?什么时候?为什么从没有告诉他?是没机会还是根本没打算? 终于熬到下班,他原本怀揣着满腹问题要问卫岚,却被卫岚的喜讯抢了先。 此时此刻,他上身彻底隐没在卫岚的羽绒服里,要不是底下有着两双修长的腿,行人乍看会以为这里只站着一个人。 沈子翎在怀中发出声音,是带着哧哧笑意的喃喃,回应卫岚的“天才”之论。 “是我说的。我男朋友是干这行的天才,我说的。” * 卫岚喜归喜,却没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回程路上就在沈子翎的指导下问起了工作室签合同的事。 工作室回应说签是当然会签,但要先试稿。 有偿试稿,五百块让卫岚画出一分钟的分镜,试稿通过了再谈后话。 卫岚最不爱拖,当晚就熬了个通宵,翌日早上八点,他将六张分镜稿整合发了过去,而后下楼遛狗,买了包子油条豆腐脑,最后叫醒沈子翎,二人一起吃了顿早饭。 吃午饭的时候,工作室就已经把合同发了过来,卫岚没急着签,按照沈子翎的意思,把合同转发了过去。 沈子翎也没闲着,先自己仔细浏览了遍,而后又下楼找了法务的同事,好几个人对着一份薄薄小合同看了又看,确认无误了,他才给卫岚回话,说签吧。 于是卫岚在这天拥有了新工作,即使不提理想抱负,兴趣爱好,这份工作能提供给他相对丰足的薪酬,这就已经令他非常满意了。 况且,工作时间也很自由,他一般攒不住活儿,有了立刻就开画,故而这段时间他要么忙得熬通宵,要么闲得用一整天补觉。 如此一周,他就被看不下去沈子翎叫停了。 沈子翎说你这作息太阴间了,明摆奔着和阎王私会去的。从今天开始,你跟我一起上下班,周末我休息,你也休息。 用这要求对待个自由职业者,显然太过苛刻,卫岚起先也老大不乐意,嘟哝说自从那次半夜叫你被你骂了后,我不就老老实实不吵你了吗…… 沈子翎绯红了脸,剜他一眼,说你那是单纯的吵我吗?色鬼! “色鬼”一想也是,遂很满足地嘿嘿笑了。 沈子翎又气又笑,上手招呼了他一下,说你还笑呢,这一周我都没好好跟你睡过觉…… 卫岚立刻看了过来。 沈子翎更正,说不是那种睡觉,是两个人躺在床上,聊聊天说说话直到搂着睡着的那种‘睡觉’。 沈子翎顿了顿,往语气里添了几分委屈,我平时上班这么忙,至少回家后,想和男朋友一起安安静静地抱一会儿…… 话到此处,就不消多说了,沈子翎大获全胜。 卫岚和工作室沟通了派单时间,让尽量给安排到工作日,后又用三五天调整了作息,最终如沈子翎所愿,两个人又能够统一步调地好好过日子了。 这半个月里,季节悄然更迭,等到卫岚周日去青旅找老宋的这天,他惊讶地发现小院外的香樟树已经暗自抽了枝条,憋了花苞,荒废了一个冬天的花圃里也有了星星点点的绿意。 正是春回大地,又一年。 卫岚来找老宋没什么事,纯粹是为了玩,如果老宋恰巧不在青旅——不知怎的,十次有八次都不在——那卫岚也并无所谓,反正年后青旅里又收纳进了新一批小年轻,他善于交朋友,跟谁玩都是玩,况且一通电话打过去,他要不了多久就能见到他宋哥。 然而今天很凑巧,他刚进来,正好撞见老宋转着车钥匙往外走。 卫岚问老宋要去哪儿,老宋一把攥住车钥匙,说要去月山找弥勒。 弥勒自打过年回了月山老家,卫岚就再也没见着他了,平时忙忙碌碌倒也想不起来,老宋这么一提,他眼前立刻浮现出了弥勒那张笑眯眯的和气圆脸,顿时也有些想念了。 卫岚上一句问,你去找弥勒干嘛,还不等老宋回答,他下一句就接道,我也去。 老宋笑了,同样且说着我们去打麻将,就你这水平,上桌不到一圈连裤衩子都能输没;且带着卫岚往外走,上车前往月山。 哥儿俩一路上有说有笑,放着歌单喝着饮料,高高兴兴到了月山,却在弥勒家门口扑了个空。 老宋左手拎着云州特产手撕兔,右手从兜里掏手机给弥勒打电话,第一通没接,第二通响到一半才被接起。 老宋嘻嘻哈哈,问你跑哪儿去了,不是说好等我来了再开吗?亏我这还给你带了个小屁孩凑人头呢。 那头弥勒说今天恐怕不行了,不好意思啊。一开口声音嘶哑苍老得厉害,给老宋和卫岚都吓了一跳。 老宋不乐了,正色问弥勒怎么了,是不是出事了。 弥勒“吭”了一声,说不好是在苦笑还是咳嗽,随即说是家里父亲突然生了急病,现在正在医院抢救。 撂了电话,二人重新上车,赶往医院,这次一路无话,歌曲也被暂停,之前的轻松氛围荡然无存。 老宋当然是经过见过的,能稳得住场面,值此时刻,很可以出言安慰卫岚几句,然而他始终一言未发,认为要是这点儿事还要别人来宽慰,那卫岚这一年多就算是在外面白混了。 下车时老宋留神瞟了卫岚一眼,就见那脸上除了焦急和担忧外,倒是丝毫不见慌乱,满算得上镇定。 不过进医院前,老宋还是嘱咐了句,说过会儿见到什么都别瞎说话,看到什么都是人家的家务事,记住了吗? 卫岚点点头,说宋哥,我明白。 二人直奔抢救室外,预备着在弥勒脸上看到愁云惨淡,却意外见到了欣然笑意。 弥勒笑着起身迎接了他们,说你们还真是我的福星,刚挂了电话,我父亲那里就传出了好消息。 听了这话,老宋和卫岚也双双松了口气。 老宋问:“孙叔这是怎么了?” 弥勒叹了口气:“早上吃完饭就说胸痛,然后发高烧,把吃的东西全吐了。我说要来医院,他不肯来,我好说歹说才劝了过来,结果在路上就高热惊厥了。”他心有余悸地看向急救室大门,“应该是年后流感太严重,他感染上了。医生说,幸亏来得早,不然老人年纪一上来,什么都能诱发出一场大病。” 知道了没什么大事,老宋就放心安慰了几句,卫岚也解除警备,多说了几句好听话。 过了不久,老人出来转了普通病房,护士过来简单交代了几句,又让留院观察一天,明天再走。 弥勒连连点头,说好,正要问些注意事项,走廊尽头忽然咚咚咚响起一阵脚步。 卫岚原本在看门口的体检表,闻声也转了头,心说在这么嘈杂的医院里都能弄出这么大动静,这脚步的主人得是跑过来的吧。 果不其然,一个穿蓝白校服的高瘦男生风似的刮了过来,刹在了他们中间。 男生过来什么都还没做,甚至步子都没站稳,气都没喘匀,就先恶狠狠瞪了弥勒一眼。 护士呵斥他走廊里不许乱跑,男生又态度很良好地低头道了歉,而后急忙问起了老人的情况。 护士在这二人之间看了一圈,说:“你们是什么关系?” 弥勒:“我是他的……” 男生打断了他:“屋里躺着的是我爷爷,护士姐姐,我爷爷怎么了?他还好吗?” 护士皱起眉毛,依旧看着弥勒。 弥勒几乎是赔笑了,并非赔给护士,而是赔给那男生。 “我是这孩子的爸爸……” “闭嘴!”男生怒道,“我没有你这个爸!” 护士深吸了一口气,不耐烦道:“医院不是你们胡闹吵架的地方,病人的具体情况我已经告诉了你爸爸,详情你就问他吧,我还有别的病人要照顾。” 说罢,护士匆匆走了。 卫岚这才意识到,原来老宋进医院前的叮嘱别有用意,这一家子藏了天大的隐情。 老宋冷眼旁观至此,正要上前代为解释,弥勒却不动声色冲他抬了抬手,转而走到了男生跟前,语气和软地说明了老人的病情和如今的状态。 男生阴晴不定地听,当然,晴是留给爷爷,阴则全然留给弥勒。 等到弥勒讲完,他一声不吭地就要进屋,弥勒赶忙叫住他,问。 “你不是应该在上课吗,怎么现在来了?” “要你管?” 等男生看过了老人,弥勒才犹犹豫豫进了病房,停在个不远不近的地方,一开口语气又讨好又低下,听上去格外滑稽。 “你也看到了,爷爷现在没事,挂完吊瓶应该就能好了。你回学校去吧,好不好?有我在这里看着……” 第161章 “呵。” 男生肩膀一耸,冷笑着回过头,目光像两把笔直锐利的刀子,尖锥锥要往人心里扎。 “就因为有你看着,所以我才不放心。谁知道你这种人会做出什么事?” “……宇航……” “闭嘴!” 唤名字似乎犯了太过亲密的忌讳,男生低着嗓子吼,牙根旋即咬紧,每一个字都是磨结实了才落下来的,所以铿锵有声。 “谁知道你会不会害死爷爷?就像当初……你害死我妈妈那样!” 第101章 明月光——四 一句话掷地有声,砸得病房寂静下来。 弥勒脸上有一闪而过的愠色,但随即而来的是歉疚与尴尬,裹挟得他僵在了原地,一时间还想讨好地笑一笑,可嘴角有千斤重, 无论如何提不起来了。 男生冷哼一下,正要看回病床,脑袋忽然被人挟在了臂弯里,他以为是弥勒,牙都咬结实了要骂,抬头却立刻蔫巴了,小鸡崽子似的哼唧出声。 “宋叔……” 老宋抱橄榄球似的,夹着男生脑袋一顿乱揉,狠狠笑道。 “臭小子,见到我还敢甩脸色?前年谁带你去内蒙大草原过暑假的?嗯?” 男生顶着满头鸡窝,要挣不挣的,嘀咕说:“我又不是冲你……” “冲你爸也不行!我看你也就敢在你爹这儿摆谱儿了。” 说罢,不等男生犹犹豫豫地驳嘴,老宋改箍为搂,揽着男生的肩膀带他走出了病房。 “走,带你见个哥哥。” 二人站到了卫岚面前,老宋笑嘻嘻,用贴金子的手法夸耀道。 “大帅哥一个,还会打鼓会画画会唱歌,你不是说喜欢听摇滚吗?他就是个摇滚乐队的鼓手,厉害吧?” 仿佛咔哒一下扭了开关,男生不自觉顶着老宋的手臂站直溜了,一双大眼睛黑亮黑亮。 卫岚两手插兜,神情有些冷淡,没理男生,反倒跟老宋说。 “他叫你叔,叫我哥,这不是差辈儿了吗?” 老宋一笑,不动声色地松开了男生的肩膀,往后退了半步。 “怎么着?他管我叫哥,再管弥勒叫爸,这就不差辈儿了?再说了……”老宋冲卫岚使了个眼色,“你比人家大不了几个月,叫你一声哥也算抬举你了,好好受着吧。” 卫岚自然懂得老宋的意思,不过看见小孩方才对待弥勒的态度,又听见小孩不分青红皂白就吐出了伤人的话——当然,他出于对弥勒的了解和信任,压根儿没有把这话当真,只认为那是句口不择言的气话。 他知道弥勒的妻子早年就因病过世了,弥勒至今没有续弦,但说是弥勒为了省钱,拖得妻子不治身亡? 什么屁话!他一个字儿都不信。 总之,他实在对这小孩生不出什么好感。 说话间,弥勒也出了病房,但没敢往前来,只是罚站似的溜墙站着,看到老宋介绍俩人认识,大概是觉得儿子能交到新朋友了,于是下意识露出了慈爱的笑容。 刚才着急忙慌没细看,现在卫岚才发现弥勒过个年还过瘦了,脸颊少了几分万事不愁的福相,连腰都苗条了一圈儿,比起“弥勒佛”,更像个无奈而疲倦的中年人。 也难怪,守着这么个半大炮仗过年,一不留神就被炸个满脸花,谁能不消瘦? 卫岚不看僧面看佛面,即使不为着老宋,也为着弥勒,他最后主动伸出手来,说道。 “我叫卫岚,保卫的卫,山风岚。” 男生有点儿受宠若惊似的,在裤子上抹了抹手,才伸出去和卫岚握住了,心里觉得这个哥哥是挺帅——或者说是酷, 长得酷,做派酷,连说话的声音都很酷。 男生郑重其事地笑了:“哥,我叫孙宇航,齐天大圣的那个孙,宇航员的宇航。” 卫岚哦了一声,心说这名起得,又是当猴王又是登太空,弥勒对你的期待还真不小。 孙宇航满心的好奇,还想再聊几句,但也隐隐觉出了卫岚的冷漠,就讪讪地没多说什么,只是一眼接一眼地偷偷瞧卫岚。 瞧到十几分钟后,爷爷醒了,孙宇航立刻和弥勒一起进了病房。这时候也顾不上嫌恶了,父子俩没吵也没闹,一起听了护士的嘱咐,又和爷爷说了好一会儿话。 爷爷确定没有大碍了,只是还发着低烧,等再挂两瓶吊瓶,其实都不用观察,就已经可以出院回家了。 弥勒害怕医院,自己有病了都不想来治,而孙宇航居然比他还要讨厌医院,恨不得现在就把爷爷接回家去,万事太平地继续过好日子。 孙宇航想今天就回家,弥勒考虑了会儿,觉得这高烧来得有点儿蹊跷,还是让老人留院观察一天,明天趁此做做身体检查,这样回家之后也能彻底安心了。 孙宇航听了,难得没有反呛,点头同意了下来。 这时候,病房窗外的天色已经擦了黑,弥勒让孙宇航回家休息睡觉,明天照常上学,孙宇航则是把头一扭,不打算理他,更不打算挪窝儿。 弥勒张张嘴想再劝一句,又不太敢多说,生怕当着父亲和朋友的面儿再和儿子吵起来,所以只能悄悄找来了卫岚,说给卫岚转了钱,拜托他带孙宇航去外面吃晚饭。 卫岚问,那你和宋哥呢? 弥勒冲他一笑,说我和你宋哥还有话要说,就不和你们一起去了。 卫岚又问,那我给你们带点儿吃的回来吧,医院的东西不怎么好吃,我知道的。 弥勒说我就不用了,你问问你宋哥…… 不用问,老宋已经闻讯而来,说我刚才看不远处有卖煲仔饭的,你给我带一份回来。 卫岚点头,说行,而后他转身拍了拍弥勒的肩膀, 说没事,不用转我钱了。你放心吧,我肯定帮你把孩子照顾好。 说罢,卫岚就带跟班儿似的,一声令下就把孙宇航带走了,留下弥勒望着他们的背影,不大对劲儿地眨了眨眼,觉得这话十足的怪异…… 怎么好像差辈儿了呢? * 二人出了医院,来到街上,正赶上了饭点,华灯初上,行人如织,附近步行街里支起了夜市摊子,近看是城市夜景霓虹繁华,远望是深沉暮色下群山莽莽。 孙宇航对这些是见惯了的,可见卫岚看得愣神,就主动请缨。 “哥,过两天等我周末了,陪你去我们月山的枫叶山上转转。” 说着,他抬手指向群山中最秀美蓊郁的一座山头。 “就是那里,以前上小学的时候,我们每年春游秋游都去枫叶山,山上一年四季都漂亮。你要是喜欢爬山,我就陪你徒步,你要是不想爬山,我就陪你坐索道。” 卫岚收回目光,看向了孙宇航,若有所思地冲他一笑,说好。 孙宇航得了一笑和一好,面上不露,心里美滋滋的,话匣子也随之打开了。 二人一迭一句聊起天来,大多数是孙宇航问,卫岚答,明星访谈似的。 卫岚原以为这孩子是个刺儿头,但几句话相处下来,他发现孙宇航其实很活泼实诚,又随和大方,与在弥勒跟前那混蛋样子判若两人。 也是,卫岚想,毕竟弥勒是个少见的大好人,这样的好人又怎么会养出个混蛋儿子来? 可这就更奇怪了,孩子在哪儿都是好好先生,唯独在亲爹跟前耍无赖当混账,这是个什么道理? 卫岚想不明白,又不肯相信孙宇航在医院里撂下的气话,只好初步判定是弥勒给孩子惯得。 孙宇航惦记着爷爷,不肯走远了,于是就在步行街里找了家门脸干净的小饭馆,俩人一人一份盖浇饭,又额外点了两荤一素,另拿两瓶饮料。 结账时,孙宇航很自然地掏出手机要付款,却被卫岚拦下了。 孙宇航说要尽地主之谊,卫岚说哪能让你一个小孩付钱。为了一百块出头的饭钱,俩人差点儿撕巴起来,最后还是卫岚这个东北人更具经验,成功把孙宇航遣回桌子上,自己付了账。 孙宇航本来就对卫岚很崇拜了,现在吃上了人家请客的饭菜,又在交谈中得知对方如今是独自在外,自挣自花,他顿时叹服得死心塌地了。 那架势那姿态,要是放在古代,卫岚吆喝一声,孙宇航能立刻收拾行囊跟他上山当土匪。 反观卫岚,原本因为孙宇航过度热情而有些招架不住,但渐渐也找准了定位——孙宇航十分类似于从前在学校里唯他马首是瞻的跟班。 对待跟班和弟弟,卫岚不自觉端起了架子,当孙宇航问他怎么会一个人出来时,他心念一转,嘴皮子一动,把“离家出走”换了种说法。 “想出来见见世面,闯荡闯荡。” “哇……”孙宇航歆羡地直叹气,“真厉害……我以后也想一个人出去看看……” “那不行。” 孙宇航一愣,问为什么? 事实上,刚脱口而出“不行”的卫岚也很愕然,不敢相信后半句是,“你爸只有你一个孩子,你走了,他怎么办”。 第162章 如此高高在上的大人论调,怎么会突然蹦到了他脑子里? 卫岚收拾言语,最终说“你现在还是以上学为重,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尽管仍然老气横秋,但比方才那句好了太多。 如此对话持续了好一会儿,卫岚忽然很庆幸老宋没来,否则见他在孙宇航跟前大吹牛逼,老宋一定会损死他。 聊到饮料足,饭也饱,他们去了另一家馆子里买煲仔饭,分明只有老宋一个人要吃,但卫岚却买了两份。 付完账在旁边坐着等,孙宇航问卫岚,宋叔一个人吃两份? 卫岚瞥他一眼:“不是还有你爸吗?” “他不是说不要吗?” “那是因为他忙着照顾你爷爷,累得没胃口,而且不想麻烦我罢了。” 孙宇航不信:“怎么可能?带一份饭有什么麻烦的?” “是啊,”卫岚带些感慨地说,“其实带一份饭有什么麻烦的?但你爸就这样,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想麻烦别人。有一次……” 卫岚讲起有一次大雨,正赶上弥勒在外头夜钓。他担心弥勒被淋着,打电话问用不用送伞,而弥勒连说不用,又在那头乐呵呵说自己蹭了钓友的车,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卫岚信以为真,挂掉电话就洗漱睡觉了,翌日清早起来才知道弥勒闹了高烧,原来是昨天半夜迟迟打不到车,在湖边连淋雨带吹风,刚回来就生病了。 卫岚又气又难过,过去问他怎么回事,不是说有人送回来吗? 彼时的弥勒裹在被窝里,像只要吐丝的蚕,只露出个脑袋,白净胖脸烧得红扑扑,嘴巴干焦焦地起皮,咧嘴笑着说话,嘴唇上细口子就迸成一道道竖血丝。 弥勒哑着嗓子说,昨天太晚了,你不好过来,打不到车还得累一趟,再给累生病了怎么办? 说完,就吭吭咔咔一顿咳嗽,重病养了半个月才见好。 打那之后,卫岚就明白了,对待这种“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奉献型老大哥,遇事不用听他说不说,而是要切实感受他需不需要。 孙宇航听完,沉默了片刻,不凉不酸地说:“那还是哥你对他好,事事都想着他。” 卫岚不假思索:“他对我好,所以我肯定也要对他好,人和人之间不就是这么一回事?” 孙宇航似笑非笑,从鼻子里哼出一声。 卫岚原本时刻记着老宋在医院里的叮嘱,不想插手这一桩家务事,可到了如今,实在忍不住,转脸问道。 “他对你不好吗?” 孙宇航垂下眼睛,不肯与他目光相接,可过了半晌,又渐渐抬起头,直通通盯着他,轻声反问。 “哥,如果一个人让我衣食无忧,吃喝不愁,那就可以算是对我好了吗?” 卫岚这回想了几秒,说:“如果这人和你无亲无故,那肯定算好。” “如果这人是我的爸爸呢?” “那就不一定。” 得了这个答案的孙宇航放下心来,确定卫岚不是那些一味劝和的大人,于是不再冷哼或冷笑,他卸下了所有神情,成为了个很茫然的孩子。 “那我觉得,他对我不好。” 卫岚放缓了语气:“为什么?” “因为……他总是不在。” “不是你不喜欢他回来吗?” 孙宇航摇了摇头:“我是不喜欢他,也不需要他,可他毕竟是爷爷唯一的儿子,而爷爷年纪大了……我知道,爷爷很想他,也很需要他,可他总是不在爷爷身边。哥,其实有一次……” 他深吸一口气,再吐出话时,声音有些颤抖。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发现爷爷躺在阳台上,四肢都是僵硬的,已经说不出话了。我赶紧找药给爷爷吃,又打了120,还好他吃了药就缓过来了,120过来量了血压,说没什么事,开了药单就走了,最后也没去医院。但是……但是我一直在想,那天如果我和平时一样,下了晚自习和朋友多聊了几句,或者去买了点儿吃的,或者因为别的什么而回来晚了,哪怕只晚了几分钟,那爷爷是不是就……” 孙宇航话语凝噎,重重吸了下鼻子。 “那个人……他只会给爷爷打钱,别人都说他有出息,是孝子,但他真正陪在爷爷身边的时间,恐怕一年都凑不出一个月。” 卫岚听完都替这一家子着急上了,虽然很想委婉,但又觉得没得委婉,最终直言不讳道。 “你爸不回来,主要是因为你天天看仇人似的看待他,他实在是怕了你了。” “他本来就是我的仇人,只是爷爷想见到他而已。” 卫岚觉出了和小孩沟通的困难,又轴又犟又天真,偏偏还很有一套原则,非得用点儿话术勾着他自己往坑里跳才行。 卫岚耐下性子:“好好好,他是你的仇人,那你能不能试着跟他冰释前嫌一下?就当是装给爷爷看,哄他老人家高兴了。” 孙宇航没说话,但露出了点儿踌躇。 卫岚接着循循善诱:“你想,你平时和你爸吵架,你爷爷在中间为难,帮谁都不行,也够心力交瘁的了。他现在又生着病,你难道就不想让他好过一点儿?” 孙宇航看了眼卫岚,又看向了桌面,最终点点头,很勉强地同意了,说可以试试。 煲仔饭打包好了,卫岚拎上东西,和孙宇航溜达回了医院。 只是进医院前,孙宇航忽然嘟哝说。 “其实,还是我太没用了,要是我已经是个大人了,那就不需要他回来,我自己就可以照顾爷爷了。哥,你说为什么长大的过程总是那么漫长呢?” 似曾相识的困惑,问得卫岚失笑。 他自己其实也是洪流中的人,但自觉着,比孙宇航先望见了岸边,于是他说。 “总会结束的。总有一天,你回望过去,会发现现在所经历的一切只不过是人生这本书的序言。到了那天,说不定你会怀念现在。” “我不会的,”孙宇航想也不想,“我实在是受够了,我绝对不会怀念的。” 于他而言,于所有少年人而言,这无能为力又多愁善感的青春期宛如梅雨季,实在是太冗长、太潮湿、太讨厌了。 “再说了,”孙宇航又说,“如果我是个大人,或许你们就会相信我说的话了。” 卫岚顺口问道:“相信什么?” 孙宇航扭头看着他,眼神认真到有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沉静。 “相信……那个男人是个道貌岸然的骗子。他骗了爷爷,骗了妈妈,曾经骗了我,现在也骗了你。” 卫岚不语,心里不以为然。 要说弥勒会骗人,那他信。 可要说弥勒会骗他,那他不信。一千一万个不信。 * 在二人乘电梯上楼时,病房走廊外的对话也抵达了尾声。 “……总之,”老宋剥了香蕉皮,且嚼且说,“你自己的儿子尚且顾不上呢,就别管别人的儿子了。他爸妈也真是的,扔给你这么大个活儿,自己怎么不想着过来把儿子抓走呢?” “那哪儿行!”弥勒坐在椅子上,愁眉不展,两手摁住了膝盖,摩挲来摩挲去,“卫岚第一次离家出走,就已经跟你个陌生人坐火车去新疆了,要是爸妈管不好,再让他逃了第二次……那他不得偷渡到国外去?!” “栓条链子捆家里呗,狗咋养,他咋养。” 弥勒瞪他一眼:“现在是开玩笑的时候吗?他是人,又不是狗,难不成还真给他锁屋里?” “对啊,他是人,又不是狗,那你们抓不肯抓,放不肯放的,折不折腾啊?” “这不是……想把他自己劝回去吗?我甚至年三十还去找了他男朋友,但是……唉……” “行了,半老头子操心的命。要我说,他现在过得挺好的,每天都自食其力有进项,反正比我十七八岁那会儿强多了。就算在云州一直待着,也没什么不好的。” “他那点儿进项……” “怎么了?还瞧不起人家?人家可是拿着自己画画赚的钱请你儿子吃的饭。” “哟……对,你不说我还真忘了。” 弥勒掏出手机打开了微信,字体还是卫岚帮忙调的,个个巨大无比,块儿在屏幕上,老宋站在两米开外都能一览无遗。 看过之后,弥勒唉声叹气熄了屏幕。 “我就知道。柏舟,卫岚没收我的转账,你过会儿拿他手机替他收了。他现在赚点儿钱不容易,还谈着恋爱,总不能真总是吃对象,住对象,用对象的,几天几周的没什么,时间长了,人家该把他当成什么人了?” 老宋扔了香蕉皮,抱起了手臂,调侃道:“没看出来,你还挺支持他俩?” 弥勒苦笑:“什么支持不支持的……毕竟是卫岚的初恋,对方又是个挺好的小年轻……” “那你还拜托人家帮着劝卫岚回沈阳?” 弥勒一顿,笑得更苦,几乎疲惫:“我那也是病急乱投医了……” 第163章 叫苦连天,带得老宋也叹了口气:“所以说么,你都乱投医到这个地步了,真算是仁至义尽了。你自己也上有老下有小,之后就别掺和他们家的那些事了。” “帮人帮到底,我总不能撒手不管了啊!” “也不是让你彻底不管,就是……静观其变呗,走一步看一步。” 弥勒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假寐似的,后脑勺抵着墙壁,要睡不睡地阖上了眼睛。 眼睛闭着,嘴巴倒是微微开合,气若游丝地说着话。 “我也真是累了……卫岚还算好了,至少没胆量和他爸妈对骂……可你看看宇航……这孩子啊,我真是……这个年过得,我跟渡劫似的,宇航看我不顺眼,一见到我连饭都不吃,老爷子就跟着着急上火 ……” 絮絮叨叨,余音袅袅,老宋不忍心走人,只好沉下了心听这出苦情戏。 好在,戏没唱多久,那外出的俩孩子就回来了。 弥勒赶忙站了起来,满脸堆笑,话是冲着孙宇航问的,脸却只敢朝着卫岚。 “这么快就回来了?去吃什么了?吃饱了没有?” 卫岚还没说话,旁边的孙宇航却一反常态地开了尊口。 “吃的盖浇饭,挺好吃的。” 弥勒怔住,就连旁边的老宋也是一愣,俩人齐刷刷看向了孙宇航。 孙宇航却没看任何人,微微低着脑袋,抬起了手,指头上勾着一份外卖。 “卫岚哥给你带的饭,趁热吃了吧。” 弥勒傻愣愣地接下,看看孙宇航,看看老宋,又看看卫岚。 卫岚讳莫如深带着笑意,冲着发愣的弥勒一挑眉毛,意思昭彰—— 怎么样,厉害吧? 第102章 明月光——五 弥勒觉得,卫岚的确是厉害极了。 他像要测试似的,小心翼翼跟孙宇航聊了好几句,居然没有一句落在地上,更没有一句被反呛回来! 孙宇航带着淡淡的不耐烦,回答了弥勒大大小小的所有问题,十分像青春期儿子和他操心的老父亲——这就足够了,这就很好了,已经是十年未见的光景了。 弥勒从不奢求父慈子孝,只要能不被儿子当仇人看,他就谢天谢地了。 许多年来,弥勒试了许多方法想与儿子和好,但都只是被儿子推搡得更远。没想到,灵丹妙药居然揣在卫岚身上,一剂下去,濒临破碎的父子关系顿时起死回生,甚至还有了点儿回春的迹象。 旁观到最末,连老宋都有点儿啧啧称奇的意思,在孙宇航进屋找爷爷时,他把吃完的煲仔饭收拾起来,跟正拆包装的弥勒小声说。 “知道卫岚有这么大能耐,早派他上场好了,能让你少看宇航多少白眼。” 弥勒舒眉展眼,笑出了弥勒相,话语对着老宋,更对着卫岚。 “是啊,这回可真是帮了我大忙了,等过几天闲下来,我陪你俩好好逛逛我们月山。” 老宋“嗨”了一声,调侃说月山那什么大佛,长得不跟你一模一样吗,要看我们直接看你好了。 卫岚则笑了一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其实是在心里惦记着沈子翎和皮皮鲁,没打算在月山久待。 夜色渐浓,卫岚眼看着时间将近八点,就用胳膊肘轻轻碰了碰老宋,老宋接收到他的暗示,就搭讪着站起来,说时候不早了,夜路又不好走,没什么事的话,我们这就回云州了。 此话一出,孙宇航轻轻“啊”了一声,虽然忍住了没说什么,但神情显见地失落起来,几乎眼巴巴地看着卫岚。 弥勒刚和儿子有了点儿重修旧好的征兆,生怕卫岚一走,会把这点儿希望也带走,就也一起眼巴巴看向了卫岚,不笑强笑地说。 “哎哟,这就走啦?你们特地来一趟,我都还没好好招待你们,要不……” 卫岚领略了这二人的目光,不由失笑,又想着弥勒从没要他帮过什么,现在真的有所求了,他确实不好一走了之。 于是他和老宋对视一眼——老宋自然是无可无不可的,卫岚也就松了口,说时间确实太晚了,要不就在月山住一晚吧。 只是,住也不能住在医院里,弥勒给二人就近订了家挺不错的星级酒店,说明天等老爷子做完检查了,就带他们在市内转转,再吃顿好的,今天呢,就先好好休息。 弥勒送二人到楼下,分别之际,有些惴惴。 卫岚看出弥勒是怕上去后,孙宇航会旧态复萌,再度不理他,就主动提出说,要么我先不走了,陪你们再待一会儿? 弥勒目有担忧地笑了笑,说不用,不过我确实想问你……卫岚,你到底和宇航说什么了? 卫岚双手插兜,仰头望着点点星空想了一会儿,并没想出个所以然。 不是藏私,是他真没觉得自己有说出什么能发人深省,醍醐灌顶的至理名言来,唯一的话术不过是让孙宇航看在老人的面子上,放他这位十恶不赦的老爸一条生路。 没想到孙宇航真的照做了,卫岚虽然得意,可心里其实也挺意外。 弥勒思忖片刻,笑笑地说,旁的不提,老爷子看到我俩不吵架,确实高兴多了。本来生病没什么胃口的,为了哄着宇航多和我说两句,老爷子晚饭吃了一大碗粥和两张饼,比之前好的时候吃得还多。 弥勒没问出来,便以为沟通没什么诀窍,孙宇航无非是崇拜卫岚才言听计从。 可卫岚琢磨了会儿,在弥勒转身离去的时候,他忽然福至心灵,对着弥勒的背影说道。 “对了,我觉得,其实要义就是尽量把他当个大人看,别敷衍他。” 弥勒转过头来,还没言语,老宋先噗嗤一笑:“敷衍他?我们这老孙就差没把小孙供在头顶当皇帝了,小孙说东他不敢往西,小孙打狗他不敢撵鸡,就这还敷衍?” 弥勒白了老宋一眼,没理会他的奚落,只对卫岚笑道,好,我记住了。 说完,弥勒走进医院大门,又回头跟他们挥了挥手,最终隐没在了走廊尽头。 卫岚一路望着,心中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担忧,总觉得弥勒没太明白他的意思。 毫无底线地哄着捧着说尽好话,在卫岚看来,其实也是一种敷衍。 十分钟后,二人到达酒店,办理了入住。 酒店果然是上档次的好酒店,大厅自然是奢华又辉煌的,乘电梯上到房间,房间也窗明几净,宽敞又舒服,两张大床洁白柔软,浴室甚至带着浴缸,连洗漱用品也尽是名牌。 老宋住不出好来,鞋都不脱就往贵妃榻上一躺,掏出手机问卫岚要不要吃夜宵。 卫岚前脚说整个一饕餮啊你,刚吃完就喊饿,后脚说,多点点儿,我也吃。 等外卖时,俩人陆续冲了把澡,老宋先洗,刚出来卫岚就进去了。 老宋边用浴巾胡噜头发,边拿起卫岚的手机,大声问你密码多少。 浴室里水声哗哗,卫岚也是傻,先不假思索报了密码,而后才反应过来,问你要干嘛。 老宋这时候已经点进微信,替他把钱收了,一不小心瞟到他置顶为“哥”的聊天框,险些被酸倒了牙。 直到睡前,卫岚才发现转账被收了,前后一串,他明白了过来,立刻不依不饶不乐意了。 他终于有了赚钱路子,没日没夜地画,赚得比之前只多不少,好不容易能在弥勒跟前过一把当大人的瘾,结果……结果居然被老宋一指头点没了! 老宋没有跟“哥”甜言蜜语你侬我侬的习惯,所以睡得比卫岚早,现在已经迷迷糊糊要见周公了,然而气不过的卫岚翻身下了自己的床,上了老宋的床,两手抓住他的肩膀摇撼起来。 老宋觉轻,一下子就拥着被子坐了起来,左右看看确认无恙,他才在床头灯下重新虚眯起了眼,嘟哝。 “咋了?” 卫岚瞪着他:“你替我收的转账?” 老宋咂咂嘴躺了回去:“就这啊。明日再议,爱卿跪安。” 卫岚气得想要再上手,又担心真打闹起来会扰民,只好把眉毛皱得更紧,眼睛瞪得更凶。 “你问我要手机密码,是不是为了偷偷替我把钱收了?我就说我余额怎么突然多了一千。” 老宋抱着另一只枕头,舒舒服服地转向了卫岚,慨叹道:“天娘啊,怎么就没人找我要密码帮我收钱呢?为什么这种好事总轮不着我?” “你别扯淡!我问你话呢,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那我还要问你呢,弥勒给你转账,你为什么不收?” “我请朋友的孩子吃饭,怎么可能收朋友的钱?” 老宋乐了:“三岁长胡子,你看你那小老样儿。什么朋友的孩子,就算你跟弥勒是忘年交,但你跟孙宇航就差一岁,你怎么说得跟你喝过他满月酒似的?” 打又打不了,说又说不过,卫岚憋憋屈屈继续瞪眼:“……你管我?我是个大人,收不收钱还做不了主了?” 老宋仍然在笑,但这次说出口的却并非笑话了:“没不让你做主,只是想让你知道,你越想当个大人,这个钱你就越该收下。有来才有往,你这次不收,那下次弥勒还怎么好意思让你帮他带孙宇航?你收了,带孙宇航去吃点好吃的,玩点好玩的,三个人都高兴,这不更好吗?” 第164章 卫岚不吭声了,半晌讷讷道:“那你也不能自作主张帮我收钱……” 老宋故作正经点点头,“也是”,而后他伸长手臂拿了卫岚手机,解锁点开微信,“那你给我吧,我不嫌钱多烧得慌,让我独自承受这罪恶的果实……” 卫岚一把夺过手机,飞似的回到床上,蒙被子里睡觉了。 * 在这天晚上的八点左右,当卫岚发消息说今天不能回去了时,沈子翎刚刚走出kap大楼。 一起下班的还有苗苗,要是平时,二人会兴冲冲约去某家新开的居酒屋吃宵夜,可近来kap十分专横,把活人当成活驴用,在连轴转了一周多后,这对难兄难妹兼难姐难弟已经气力全无,此刻只想回家洗澡躺下,若非肚子咕噜噜直叫,他们恐怕连嘴都不想动,直接睡觉最好。 同一辆车回去的路上,苗苗接到电话,说是韩庭今天临时出差,也没法回家了。 苗苗哦了一声,挂断电话后,用仅剩的力气邀请同为孤家寡人的沈子翎,带上皮皮鲁到她家睡一宿。 沈子翎答应下来,半梦半醒靠在车后座上,琢磨着韩庭到底是个什么工作,怎么天天不是加班就是出门,个体艺术工作者哪有这么累的?不都是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吗?作为多年好友,他当然对韩庭有着信任,但身为傻丫头苗苗的发小,他又自觉着很有义务帮她扫除一切可疑因素…… 想到这里,思绪中断,是他在车上睡着了。 直到坐在苗苗家里,大半碗热乎乎的烫饭下肚,他才终于神魂归位,穿着睡衣打个哆嗦,他端着热茶,披着毛绒毯子,进一步窝缩进了沙发里。 皮皮鲁很懂事,知道他累,就自觉吃饱喝足不胡闹了,连散步都是拉完就走,只是因为卫岚不在,所以表现得有些焦虑。 此狗现在正趴在他脚边,翻着眼皮看苗苗智斗大肥猫。 大肥猫最后成功讨走了半块鸡肉,一路舔舔舔地舔到茶几底下去了,苗苗看得要笑,笑猫真笨。 二人吃得差不多,双双赖在了沙发上,懒得收拾,大屏电视里放着综艺节目,他们带看不看地聊天。 近来kap高层大换水,新推上来的董事长人到中年,凭借着满腔热血,刚上任就把全公司上下都搅得不得安生。 kap其实厉害就厉害在了以易木为代表的几位高管,但高管再往上,那些实际掌权人说好听了是宽松管理,说不好听了就是不理世事。 现在好了,新任董事长决心要一扫旧风气,做就做票大的,先是力推在上海的分公司落地,后是实施架构调整,借此优化了好一批员工。 既然公司人少,那分配到个人的活儿就变多了,沈子翎带领的小组跟群蜜蜂似的,每天嗡嗡嗡嗡忙活得脚不沾地,结果今天刚出外勤回来,就又被临时加了新活。 这样的情况,自年后开工以来,已经发生了不下五次,次次都逼得他们加班赶点熬大夜,偏偏有着大裁员的前车之鉴,他们还不敢说什么。 忍到今天,沈子翎不忍了,也是累得脾气上来了,直接冷着脸甩下六个字。 “太多了,做不了。” 然后,他就绕过对方,在组员熠熠生辉的崇拜目光中,带着小组进小会议室开会去了,到下班也没应下这茬儿——得亏是没应下,他们忙原定的工作就已经忙到了八点多,要是再添上新差事,那今晚也不用睡了。 此时此刻,苗苗抱膝坐在沙发里,笑着夸沈子翎厉害,他这边刚拒绝,那边消息就传遍了全公司。反正我们美术部是都知道了,你这简直就是打响了反抗的第一枪。 沈子翎倒觉得没什么,他打小就不是能受气的性格,今天拒绝临时派活,看起来很大义凛然,其实当时他心里也无非就六个字。 “不想做,就不做。” 他不是软柿子,向来做不出委曲求全的事情,要是kap真的烂到了这种程度,那开了他也无妨。 反正他父母身体康健,他自己又没房贷车贷,存款也有一大笔,没有后顾之忧,自然谈不上怕。 不知不觉,夜色已深,二人洗漱后各自回屋睡觉,沈子翎躺在床上,从手腕摘下了一块颇具年代感的精工中古手表。 手表是卫岚从二手市场淘来的,正好配他今天一身墨绿的古着。 家附近新开了一处古玩城,城外从早到外有人摆摊卖二手闲置,卫岚每次遛狗都会去瞧瞧,往往是皮皮鲁在土地里刨坑捡破烂时,卫岚挨个摊子细细地看,给沈子翎淘点儿小玩意儿回来玩。 至今为止,沈子翎已经收到了两个mp3,三台ccd,四块手表,还有摆件、酒瓶、书刊、黑胶唱片等等等等,不计其数。 二手市场附近风大尘大,卫岚蹲在地上翻翻捡捡,回家时总带着点儿灰头土脸的意思,然而眼睛黑亮,献宝似的把小玩意儿献给沈子翎。 太像一只刨到骨头又舍不得吃的小狗。 可过程中,卫岚又并不说话,单是笑眯眯地看着他,沈子翎说喜欢,卫岚就俯身亲亲他的脸颊,说乖,喜欢就好。 这种时候,卫岚又好像他的什么兄长,特意从外面带了漂亮东西来哄他开心。 躺在床上的沈子翎攥紧了手表,望着窗外月色如练,他胸膛起伏,叹了口无声无息的气。 工作上的事,累归累,倒是难不倒他,真正难倒他的,还是卫岚。 当他晚上收到卫岚发来的消息,说是明天要和弥勒在月山逛逛时,他那一颗心很有缘由地一紧。 他想起了年三十的事。 大年三十,弥勒到家里来找了他,不为别的,专为卫岚。 当时弥勒说了很多,字字恳切,句句都有道理,但总结起来其实就一句话——让沈子翎帮忙劝卫岚回家去。 出于理性、责任、道义或其他什么,沈子翎答应了下来,可要是出于自己,他是不肯答应的。 谁会忍心把热恋中的小男朋友送到千里之外去? 只是今晚没见到卫岚,沈子翎守着光秃秃空落落的半边床铺,就有些要闹失眠,更何况是要把这一夜延伸成一年甚至五年呢? 他不忍心,更受不了,但无奈何。 其实他多想效仿工作场上的自己,先送给弥勒一句,“太难了,做不到”,再留给自己一句,“不想劝,就不劝”。 他是任性惯了的人,此时多想毫无顾忌地任性一次,但是…… 但是。 第103章 明月光——六 翌日一早,卫岚和老宋在酒店餐厅里吃了一顿十分丰盛的自助早餐,而后重新来到了医院。 进医院才发现孙宇航和弥勒昨晚压根没走,俩人睡了一宿的行军床,这会儿弥勒正洗漱,孙宇航侧身蜷在窄窄的小床里,皱着眉毛还在熟睡。 老爷子睡得太多,倒是早就醒了,此时正坐在床上,准备等会儿空腹去做检查。 老人不吃,他的儿子孙子不能不吃,老宋帮忙下楼买早饭,卫岚就留在了病床边,陪老爷子聊聊天,解解闷。 老爷子虽然不发烧了,但还染着重感冒,几乎是说一句话就要带三声咳,支撑着聊了几句,他掩住嘴巴,扯心扯肺咳了一阵,而后就上气不接下气地不吭声了。 他其实是有些羞愧,人年纪大了,脸皮反而变薄,他觉出了自己此刻的讨嫌,并且不认为会有除了自家孙子之外的小年轻,愿意花时间跟一个迟缓多病的老人说话。 可眼前的小年轻却丝毫不嫌,从床下找出了痰盂等在他跟前,抚着后背帮他顺过了这口气,而后坐回了椅子上,一迭一句地还肯和他聊天,并且很有耐心,没有去摸手机,也没有抖腿乱瞟,并没有心不在焉的样子。 老爷子昨天没留心,今天三两句相处下来,他发现这小年轻从谈吐到心性都远远胜过了同龄人,怨不得孙宇航喜欢黏着他。 老爷子觉得卫岚好,卫岚也觉得老爷子和蔼可亲,不摆长辈架子。他能从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依稀找出对方年轻时的踪迹——想必是胖胖的脸,大大的眼,终日笑眯眯,像如今的弥勒。 当老爷子问他考了什么大学,想给高三的孙宇航做做参谋时,卫岚一瞥旁边的孙宇航,见其还睡得很香,就不肯在老人面前装蒜,一五一十说了自己离家出走至今的经历。 卫岚说完就默默垂下了脑袋,原拟着领受一顿教育和教训,没想到老爷子分外开明,只笑呵呵地说挺好的,小孩子趁着年轻多出来见见世面,只要别荒废人生就好。读书是好,但读书从来不是唯一的出路。 说罢,老爷子很慈爱地看向了孙宇航,又说,将来我们宇航要是也不想读大学了,想自己出来做生意或者学门手艺,我也支持他。 卫岚闻言有些错愕,正好弥勒洗漱回来,站在床边,边往秋衣外套毛衣,边笑着问卫岚睡得怎样,吃得怎样。 卫岚一一答了,望着这眉眼相似的祖孙三代,忽然觉得其实就该这样。 第165章 弥勒是个好人,所以一脉相承,他的父亲和儿子也都温和忠厚,这才对劲。 一家子好人,但却把日子过得支离破碎,弥勒有家不敢回,老爷子有儿子不能见,孙宇航有爹不肯认……卫岚决定多留一段时间,趁着孩子还只是孩子,老人还不如何老的时候,想办法让他们家重归于好,让弥勒多过几年高高兴兴的好日子。 他不知道能不能做得到,但愿意尽力一试。 吃过饭后,弥勒和孙宇航簇拥着老爷子去做检查,老宋和卫岚靠着打牌消磨了一上午的光阴。直到中午,该做的检查做得差不多,老人吃过了饭,催促着弥勒带客人出去转转,别憋在医院里,于是在伺候老爷子上床午睡后,弥勒找了几个市区的景点,带着老宋和卫岚走了。 车上还捎了个孙宇航,原是要送他回学校上课的,半小时的车程,孙宇航始终叭叭叭叭和卫岚聊天,其话痨程度都把亲爹弥勒看愣了。及至车子停在了校门口,孙宇航兴冲冲的半截话断在了嘴里,他恋恋不舍巴望着卫岚,几乎有点儿可怜地说。 哥,你什么时候回去啊?我今天下晚自习还能看到你吗? 卫岚早有预料,这时候就往前看向了弥勒,故意摆了个大咧咧的随意架势。 “弥勒,那要么让他请一天假?出去玩玩呗。” 孙宇航一怔,显然没想到还有“请假”这个选项。 弥勒稍稍犹豫了下,扭头见孙宇航正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就心下一软,说也行,你们难得来一趟,只有我作陪的确没什么意思,况且宇航和你又同龄,你俩刚好多聊聊天。 高三学生,平时哪有撒欢儿的机会,孙宇航高兴坏了,欢呼一声,即使不是对着弥勒,但也听得弥勒宽心笑了出来。 月山是座古色古香的城市,城里多的是寺庙和小山,弥勒先带他们去了一处颇有名气的仿古街,找了家火锅店吃饭。 弥勒点完菜,先将平板递给了老宋,老宋低头正回微信,摆摆手说不用,你给小孩们看吧。于是卫岚拿着平板加了道主食,又将其递给了刚从洗手间回来的孙宇航。 孙宇航接过翻了几页,末了很惊喜地抬头笑道,卫岚哥,咱俩口味一模一样啊,你点的全是我爱吃的,一道不落。 卫岚不瞒着,坦言说我就加了份手工面条,剩下的都是你爸点的。 孙宇航一愣,忍住了没去看弥勒,讷讷哦了一声,岔开了话题。 一顿饭吃得热热闹闹,弥勒不知多久没在饭桌上见到嘻嘻哈哈的活泼儿子了,现在面上不露,心里却很高兴,高兴得食欲大开,悄没声把卫岚点的手工面全捞起来吃掉了。 饭后溜达,等把这条街从北逛到南,又从东逛到西后,他们再度上车,直奔月山香火最旺的一座寺庙。 几人并不信佛信道,过来纯粹看个热闹,两个半大小子从售票处各请了三柱香,此时兴冲冲走在最前面,弥勒背手慢悠悠殿后,老宋这个不老不少的夹在这两拨人之间,和这个聊几句, 再和那个笑几声。 等到四人顺着山路上到了大雄宝殿前,面对巨型的铜铁香炉,弥勒一步步教他们如何点香持香,又教了他们正确的拜姿——双手合十后要大拇指内扣,依次在眉、口、心一点,同时在心中发愿祈求。 其余人有样学样,恭恭敬敬拜过了后,他们在香灰袅袅中继续往前走。孙宇航一眼望见山腰台阶上正趴着只大橘猫晒太阳,就先跑了上去,剩下三个在后面慢慢走。 卫岚走了两步,回头看了眼香火氤氲的香炉,好奇地问弥勒怎么会这么熟悉上香流程?难不成以前真是当和尚的,后来还俗了? 弥勒点头笑笑,说不错,这都让你猜中了。 老宋一拍弥勒微微腆出来的软肚子,跟上调侃,说一看就是吃不惯素斋才还俗的。 说笑几句,卫岚望向前方,快步追了上去——孙宇航一手放在橘猫摊开的毛茸茸肚皮上,另一手拼命冲卫岚招唤,因为在寺庙里不敢大声说话,所以他已经这么兴高采烈招了大半天了。 等小孩都走了,老宋才渐渐淡了笑意,将一只手揽在弥勒肩头,他低声宽慰道。 “现在肯定和十年前不一样了,你放心吧。” 弥勒倒仍旧是笑笑的,不掺半分假,望着阳光下健康活泼的儿子,他的笑容是打心底里涟漪到了脸上。 柏舟说得没错,现在孩子大了,没那么恨他了,他也有了钱有了闲,心里有了底,老爷子身体也还算硬朗…… 一切肯定和十年前不一样了,那种日日夜夜对着满天神佛跪求,却终究只跪回妻子一爿坟墓的时候,再也不会有了。 走出寺庙时,已然暮色四合,暮冬的傍晚带着几分别样的冷意。 一阵凉风打着卷儿刮过,弥勒连打了几个大喷嚏,因为自己冷,所以觉得儿子也冷,想把围巾解下来给儿子,又怕儿子嫌弃不要。 一路犹豫到了车里,幸好车里是很暖和的。弥勒要回医院去照顾老爷子,保不齐还要在行军床上再将就一宿。孙宇航也想跟去,但弥勒觉着太受罪,不肯让他同行,二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险些再度吵了起来。 最后,还是卫岚及时上场,三两句话先把孙宇航稳住了,等他们一起去到医院看过老爷子,卫岚像一阵风似的,真就把孙宇航给嘬哄走了。 卫岚宛如一颗福星,所到之处,弥勒事事顺遂,被福星照耀到如今,他简直感激得不知道怎样好了。大恩不言谢,所以他全体现在了肢体上,一声“唉”一声“好”的,大巴掌啪啪拍在卫岚后背上,劲儿还不小,要不是卫岚身板硬朗,肺叶子都要被他拍出来了。 拍得孙宇航都看不下去了,赶忙从铁掌下救出了卫岚,俩人带着个嘻嘻看笑话的老宋,一起逃出了医院。 刚出医院,孙宇航就忍不住了,扭脸向卫岚问出憋了一整天的疑问。 “哥,你为什么叫他‘弥勒’啊?” “弥勒”这名字,卫岚一年多叫得太顺熟,要不是孙宇航忽然提起,他会以为那位体面中年人的身份证上就该理直气壮敲着“弥勒”二字。 卫岚回忆着说这名字还是自己起的,是当初刚在驴友团见到你爸时,看他成天胖乎乎乐呵呵,跟弥勒佛似的,所以就起了这个外号。弥勒脾气好,也不生气,后来这外号就叫开了。 说罢,卫岚思忖着又道,不然我要叫他什么?孙叔叔? 卫岚很觉荒唐,摆手一笑。 孙宇航从没想过他爸会有这样一位厉害有趣的忘年交小朋友——真是朋友,他这一天留心观察过了,他爸对待卫岚的一言一行都是以着“朋友”的标准。是朋友,不是小辈,更不是小孩,这一点他还是看得出来的。 紧接着,他又怀着八卦之心问卫岚怎么一整天都在回消息,是不是有…… 他余音袅袅,带着点儿故意的揶揄,然而卫岚落落大方地承认了。 “恋人吗?嗯,我有啊。” 孙宇航一愣,旋即更崇拜卫岚了——多帅啊,有就是有,敞敞亮亮,根本不怕年级主任打着手电筒抓早恋。 他好奇极了,问卫岚对方是什么样的,得到的回答带着浓郁化不开的笑意,细细拼凑出了个白皙、时尚、漂亮、能力强悍、爱好摄影,有着小脾气,会对卫岚耍小性子的美人形象。 孙宇航听了,都幸福得想替二人喟叹一声。 他无限畅想着,说:“哪天能见到嫂子一面就好了。” 卫岚愣了一下,刚要纠正,老宋就挤到了二人中间,伸长手臂, 一边揽了一个。 对着孙宇航,老宋说:“要么怎么说择日不如撞日呢?” 扭头又向卫岚,老宋则一挑眉毛,带着抹意味深长的坏笑:“哎,你看看谁来了?” 卫岚不解其意地往前望,望到了站在酒店门口,双手揣在大衣口袋中,正冲他歪头微笑的沈子翎。 卫岚万万没想到沈子翎会来,他登时没了当哥哥的兴趣,也忘了还有旁人在场,飞奔上去紧紧搂住了恋人,他像突然害了冷,拼命把冰凉鼻尖往人家颈窝里埋,深深浅浅嗅了满腔熟悉香气,他心满意足地不动弹了。 孙宇航则是万万没想到卫岚的恋人居然是个男的,一时惊得下巴都要砸在了地上,可细细一打量,他发现卫岚倒没诓他,什么白皙时髦漂亮……确实条条都对得上。 但他脑筋还是卡了壳,呆呆问老宋:“宋叔……我爸知道吗?” 老宋揽着他往前走,轻飘飘道:“不但知道,还挺支持呢。” 孙宇航更傻眼了,路过卫岚他们,他愣愣打了个招呼,而后就听老宋说:“那我就先把他带回去了,酒店床不错,祝你们睡个好觉。嗯,注意身体。” 说完,孙宇航就像头被雷劈了的小牛似的,傻乎乎被老宋牵走了。 回到房间,他慢慢回过神来,面对着径自洗漱的老宋,他很想问点儿关于卫岚他俩的,又不大好意思;想问点儿关于他爸的,又抹不开面子,最后只好说了声晚安宋叔,悻悻爬上床睡觉去了。 第166章 * 一边熄灯睡觉,另一边却是彻夜不眠。 卫岚和沈子翎刚关上门就拉拉扯扯地亲吻了起来,把对方当成一块儿带了寒气的糖来舔吃。 渐渐的,寒气散了,热气来了,烘得二人身上汗涔涔带着热量,纠葛缠绵宛如蛇类。 两个人都是青春鼎盛的年纪,都有着无尽的爱恋与激情,胡闹起来可以势均力敌,没完没了。 标准间的两张床铺居然都没有浪费,在这晚结束时,两张床上都是被褥凌乱,一塌糊涂。 两个人气喘吁吁倒在床上,枕头在不知第几次被弄到了地上,所以卫岚摊开了手臂,沈子翎则像尾修长的水蛇,很熟练地游进了卫岚的怀中。 一时间没人说话,只听见腔子里心跳如擂鼓。 沈子翎的躯体兴奋战栗,带着快乐的余韵,可头脑却有着过度满足后麻木的冷静。 他翻个身面对了卫岚,依稀能嗅到热烘烘的汗气——和以往清清爽爽的沐浴露味道不一样,但这也是卫岚的味道。 年轻的,燥动的,充满生命力的,卫岚的味道。 卫岚往下埋进了他的胸口,他就顺势抱住了卫岚的脑袋,抬手慢慢梳理着恋人潮热的头发,心想和卫岚做,根本就是一场狂欢。当然,这样的狂欢对年龄和体力都很有要求。要是现在躺在床上的是一对三十多岁的情人,那大概就要选用细水长流式的爱法了,要是再过个十年,那更是宛如两条软绵绵的死蛇,哪还有他们这样放肆纠缠一夜的能力呢? 沈子翎很爱卫岚,爱卫岚的年轻,也爱年轻的卫岚。 要他放弃此刻的大好时光,冒上枯等三五年的风险,放卫岚回家去做所谓的“了结”…… 于私,他千个万个的不愿意。 于公……卫岚是他的男朋友,他又凭什么要考虑“于公”? 不再考虑“于公”的沈子翎骤然轻松起来,身边飘着的成了柔风,脚下踩着的成了浮云,他怀抱着卫岚,几乎瞬间就陷入了睡眠。 * 翌日一早,众人还没去医院找弥勒,弥勒倒先找了过来。 他搭讪着走进老宋和孙宇航的房间,还没坐下,就被堪破了来意。 老宋捏着剃须刀,从浴室探出个水淋淋的脑袋:“来找那个谁的啊?” 当着孩子的面,弥勒不肯多说,“唔”地含糊了声。 老宋却百无禁忌,直通通说:“那你可来早了,人家小别胜新婚,昨晚不知道几点才睡,现在估计还没起呢。” 弥勒能接受卫岚有了男朋友,却始终接受不了卫岚会和恋人做那档子事,一想到就觉得浑身鸡皮疙瘩乱滚,哪哪都不对劲。 此刻他臊红了一张老脸,狠狠瞪了老宋一眼,孙宇航也听见了这话,却只能暗自羞红了一张嫩脸,戴着耳机装聋作哑。 弥勒不再理会老宋,转而和孙宇航说等会儿看过了爷爷,下午就送他去学校,行不行? 孙宇航不是贪多不足的孩子,昨天痛痛快快玩了半天就很知足了,这时候就点了点头,说好。 因为统一想把老宋的话从脑子里甩出去,所以父子俩难得和睦地聊了好半天,直到房门被敲响,居然是沈子翎自己主动来了。 门外的沈子翎穿着薄衬衫和休闲裤,嘴角噙笑,瞧着格外的风度翩翩。因为都是半生不熟的人,所以他进来先一一打了招呼,孙宇航偷眼溜着其他二人的反应,就见宋叔依旧若无其事地开着玩笑,爸爸也是态度自然,仿佛对这一切都接受良好。 等招呼的对象成了他,孙宇航摘了耳机,紧张地站了起来,把一声“嫂子”咽了回去,他磕磕巴巴地说。 “哥、哥哥好。” 沈子翎微微一笑,目光在这对父子身上徘徊:“眉毛和眼睛都长得像爸爸,一看就是一家人。” 这话要是让别人说,孙宇航肯定要不乐意,可从沈子翎嘴里说出来,仿佛带着某种魔力,让他不由自主就应和了声。 “嗯……我小时候大家就都这么说。” 话落,沈子翎没觉得什么,弥勒却是狠狠吃了一惊,心说这对情侣有一个算一个,个个都是治自己儿子的好手啊。 孙宇航看出大人们有话要说,也无意留下,就问:“哥,那个……卫岚哥呢?” 沈子翎说:“他在房间呢,你过去找他吧。” 弥勒下意识想拦住,生怕儿子看到什么“热恋遗留物”,可孙宇航已经高高兴兴冲了出去,跑没影了。 孙宇航顺着房间号来到了门前,咚咚咚敲了半天,却没人响应,他趴在门板上听了听,里面有隐隐约约的花洒声,应该是卫岚在洗澡,所以没听见门口的动静。 他摸口袋想打电话,却发现自己过来得急,连手机都忘带了,原路返回了自己房间,门还保留着半掩的状态,他上前刚想推开,却从门缝中听见了他爸爸的声音。 说的是。 “子翎,既然你来了,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嗯……是这样的,卫岚爸妈那边催得太急了,所以我想问问你,之前拜托你劝卫岚回沈阳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第104章 明月光——七 孙宇航心中一凛,脚步顿在了门外,只听里面传来了那位“哥哥”的声音。 “正好,我过来也是想和你说这件事……” 嗓音好听,泠泠如玉,但落在此时此刻,孙宇航只听得出玉质的冰冷。 孙宇航在门口停了几分钟,听了满耳朵不可置信的真相,最后忍无可忍,掉头就走。 电梯要等,他等无可等,扭脸就走楼梯去了,一路走得猎猎带风,呼哧带喘,脸是红的,耳朵是热的,牙齿紧紧咬着嘴唇,一双眼睛里几乎闪闪烁烁有了泪光。 他是替那屋里的三个大人臊得慌。 合起伙来骗卫岚哥……那个沈哥哥是,宋叔是,连他爸也是……呵,孙卓果然是本性难移,原以为他稍微悔改了,结果到头来还是在骗人!亏得卫岚哥那么信任他! 孙宇航忽然停在了楼梯转角,一瘪嘴,真有几滴热气腾腾的大泪珠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他一方面替卫岚感到委屈气苦,另一方面羞愧不堪,因为欺瞒了卫岚的,确实是自己的爸爸。 虽然没有父不教,子之过的说法,但他还是觉得自己也被连累着对不起卫岚了。 对不起,但要怎么办? 要去告密……不,不对,应该叫揭发。 要去揭发那几个大人的恶行吗? 孙宇航站在原地,手心手背地抹眼泪,抽噎着犹豫起来。 知道真相自然是好的,没人愿意被蒙在鼓里,但这真相是不是太锋利了?卫岚哥再如何又帅又酷,年纪上毕竟还只是个小孩子,如果忽然知道了真相,再——虽然他不肯承认,但就像那几个大人刚才说的那样——一气之下,跑了个无影无踪怎么办? 再说了,即使卫岚哥不跑,但要是恨起了孙卓,连带着恨起了自己,那又该怎么办? 犹豫到了最后,孙宇航沉重地拔起腿,慢慢往楼上走,决定还是静观其变,要是能等出个两全其美的方法,那就最好,要是没有……那只能再另想法子了。 卫岚哥对他很好,对那个孙卓也很好,即便不为着“偶像情结”,单为着这些“好”,他也不能对这件事置之不理。 好在,他已经有了卫岚哥的联系方式,不愁联系不上。 下定决心时,孙宇航也来到了卫岚房间门口,他做了几次深呼吸,憋回哭腔,又对着墙壁上的反光处狠狠擦干净了眼睛,确定没有异样了,才抬手敲门。 这次他敲得够久,声音够大,一鼓作气敲开了门扉。 而就在他搭讪着进屋时,另一边房间里的密谈也迎来了转折。 “很抱歉,你说的我都理解,但我没法帮这个忙。” 沈子翎坐在单人沙发里,原本是微微前倾着身子,胳膊肘搭在双膝上,是个静静聆听的姿态,然而他随后抬起了眼睛,顺势坐直了身子。 目光放出去,他一眼将二人全纳入了眼中——老宋始终抱臂望着窗外景色,一副事不关己,没甚兴趣的模样,弥勒则一直在笑眯眯听着他说话,听到这一句,脸上笑意一僵,神情也困惑了起来。 二人都没说话,于是沈子翎继续说下去。 “我和卫岚不是随便玩玩而已,我对他动了真感情,用了真心,如果可能的话,我是真想和他好好谈,谈一辈子。在这种前提下,我没办法心无负担地开口劝他,即使说了,说出来的也都是违心的谎话,而卫岚——不知道为什么,卫岚总能一眼识破我的所有谎话。” 沈子翎皱着眉毛,笑了一笑。 “说我自私也好,不顾大局也好,甚至胡闹不懂事都行,反正我是不愿意冒着被男朋友识破吵架的风险,把他撵到千里之外的沈阳去。我和他在谈恋爱,我想天天一睁眼就能见到他,这也算是人之常情吧。当然,我只是说我不会主动劝他回去,但如果哪天他自己愿意回家了,我也绝对不会阻止他。这一点,你们大可以放心。” 第167章 言罢,沈子翎闭了嘴,因为只能言尽于此,他不了解弥勒和卫岚父母的打算究竟做到了哪一步,更不知道人家父母的脾气秉性,所以其他的不好多说。 幸好老宋回过身来,两边胳膊肘往后搭在窗沿上,笑嘻嘻开口帮腔。 “好了,弥勒,要我说,你这确实太强人所难了。既然人家明白说了帮不了,你就别跟年级主任似的,天天棒打鸳鸯了。” 弥勒愁眉苦脸地扫了他一眼。 “而且啊,我前两天就说了,卫岚在这边过得挺好。你也看到了,健健康康,高高兴兴的,吃得比猪多,睡得比狗香,养孩子不就这点儿目标吗?何必非要给他往家里撵?强扭的瓜不甜,何况卫岚还是颗绝世大犟瓜,你要强扭,即使不怕伤了他的心,难不成还不怕闪了你自己的老腰?” 弥勒苦笑了声,心底的天平反反复复摇摆不定。 沈子翎已经挑明不帮忙了,老宋又向来偏袒卫岚……其实,要说立场,他自己何尝不是站在卫岚这一边?前几天卫明岩打电话过来唉声叹气地催促抱怨,说卫岚一年不见,愈发叛逆,在外面也不知道跟什么人学坏了…… 彼时的弥勒嘴上宽慰,心中不忿,认为那两口子是用旧眼光看新人,士别三日还刮目相看呢,卫岚走了一年多,怎么在他们眼里还是长不大的小孩? 但同时,弥勒也没法轻易放弃劝和,他生怕自己手一松,老友会彻底失去儿子,卫岚也会彻底失去退路。 他无论如何不愿意看到这一幕,所以思忖到了最后,他抬手慢慢搓了搓脸,从倦容上挤出一丝微笑,对沈子翎说。 “我就是担心……唉,子翎,我知道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不要求你强行劝他,但他要是流露出了想回家的意思,还是请你……” “我知道,”即使到了这个关头,沈子翎仍旧没有空口许大愿,只说,“我尽量吧。” * 孙宇航在卫岚房间里待了好一会儿,看卫岚一无所知地和他说说笑笑,秘密就拱在喉口像一团火,烧得他坐立不安。 终于,他开了口,却是问卫岚怎么和孙卓他们认识的。 卫岚当他好奇,又见他难得问起弥勒的事,就回忆着讲述起来。 “遇到你爸之前,我其实是先在火车站外面遇到了宋哥。当时他主动过来搭话,嬉皮笑脸的,我还以为是骗子。要不是当时是夏天,他又穿了身短裤短袖,我都觉得他大衣一敞,能露出几十张盗版碟片来。” 孙宇航被逗得恹恹一笑。 “我没怎么搭理他,直到他跟我说,‘我打算去新疆,你要去哪儿’。这话把我问住了,当时火车站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有要去的地方,只有我没有目的地,有的只是想逃离的地方。然后我就忽然明白了,没有目的地的意思其实是,世界之大,角角落落都可以是我的目的地。” “我最后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觉得他大概有一半的概率不是骗子,所以就说,‘我也去新疆’。我偷偷买了票,在半小时后和他一起上了一列绿皮火车……” …… “现在不兴这种火车了,”一年多前的老宋边拿着票找床号,边如是说,“现在流行高铁,去哪儿都快,好像眨眼就能到。但是在我小时候,我们出来都是坐这种火车的。” 他们在空旷的车厢里找到了对应床号,二人其实不挨着,但全车都没几个人,也就无所谓号码了。 “当年车里人多,特别热闹,软卧关上门还安静点儿,但硬卧那边——咱们现在这个就是硬卧,上中下三张床铺,人多还不带门,所以但凡有人带了什么熏鸡烧鸭之类的上车,一开包装,香味就满车厢地乱飘。我爸带我出来跑生意,上车前就买一堆麻花烧鸡和卤货零食,从早到晚都吃迷糊了,要是有人过来,就见者有份,一点儿不带吝啬的。磕着瓜子打牌唠嗑,上车时还是萍水相逢,下车时就成了朋友。” 老宋坐在窄窄的雪白床铺上,拍拍褥子,往上张望,空无一人,往外瞟眼,风景缓缓移动,是缺少乘客的列车已经出发了。 老宋笑着叹道。 “其实绿皮火车也挺快的,从江苏到东北,睡一宿就到了。那时候的人都不着急。” 卫岚一言不发,把瘪瘪的背包甩到上铺,爬上去蒙被子就睡了。 他其实对老宋言语中的世界心存向往,但再如何向往,他也还是把手机身份证和现金全贴着胸口揣好了,怕被偷。 他睡得苦闷,却闻着香味醒来,睁眼迷瞪瞪往下看,他看见老宋泡了两桶方便面,正往面汤里加王中王火腿肠和乡巴佬卤蛋,旁边还用包装袋垫着一只油亮喷香的烧鸡。 饿了一天的卫岚清清楚楚吞了下口水,动静大得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老宋循声抬头,冲他一笑。 “哟,鼻子还挺灵。下来吃饭吧,喝红牛还是喝可乐?” 饭后,他们遇上了驴友团,车厢热闹起来,老宋拿出买的沈阳特产招待大家,他们打牌吃东西大声谈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直到入夜。 翌日一早,他刚在公共洗手池那边洗过脸刷了牙,浑身清爽地回来,老宋忽然说有个朋友要过来。 …… 酒店房间里,卫岚对着孙宇航一笑:“就是这一天,我见到了你爸爸。一个胖乎乎的和善中年人,叫什么呢,就叫弥勒吧。” 打牌耍诈,却又总怕他吃不饱的弥勒,见多识广又爱拿他玩笑的老宋,和卫岚自己,萍水相逢的三人组成了亦父亦兄,亦师亦友的一家三口,一年多来互相扶持,走了多少路啊。 “你爸爸真的是个很好的人,所以前几天在医院刚遇到你的时候,看到你对他颐指气使没好声气,我还挺生气的,所以连带着对你也有点儿冷漠。是我错怪了你,我向你道歉,你别生气。” 孙宇航一点儿也不生气,心里只是悲戚极了,喃喃说。 “他不是这样的人……你不知道……” 卫岚并不与他争辩什么,而是像个大哥哥似的,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又说道。 “宋哥也很好,这么久以来,虽然说跟着他们饿过苦过累过,甚至卖过唱,但从没有不开心过。要是没有他们两个,我撑不到现在,也遇不到现在的男朋友。” “……你的男朋友,对你好吗?” “好,”卫岚答得笃定,笑得无限温柔,“特别特别好。” 孙宇航不吭声了,嗓子眼堵作一团,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过了不久,沈子翎回来了,孙宇航连找的借口都没说囫囵,就逃也似的跑掉了。 沈子翎是请假过来的,下午还得掐点赶回去开会,既然昨夜已经激情过了,那这会儿就要抓紧时间温存一番。 他们随便点了些吃的,等到吃饱喝足后,卫岚拿出平板画分镜,沈子翎则懒洋洋地枕在他腿上犯困。 他从下端详着卫岚,脑子里什么都不想,只觉得卫岚长得好,下巴好,嘴唇好,鼻子好,眼睛好,时不时垂眼看他,眼里那浓郁的爱意与柔情,最好。 沈子翎像个故意要闹人的小孩,抬手捏住了卫岚的鼻尖。 卫岚正忙,一甩脑袋:“别闹。” 沈子翎不依不饶,继续捏住。 卫岚又一甩,却没甩掉,于是带笑瞥他一眼,像唬小孩似的,一挑眉毛:“还闹?” 沈子翎仰起脸蛋,桃花眼弯睐,神情暧昧带着钩子,语气却半是命令半是撒娇。 “别画了,亲我。” 如此命令,卫岚自然遵从,深深俯下身子,嘴唇从额头流连到鼻尖,再到另一双嘴唇,舌尖轻轻一探,一探即收。 耳鬓厮磨良久,卫岚直起身子,继续工作,沈子翎则继续愉快地打发着时光。 想想也很稀奇,在这个讲求效用,恨不得每分每秒都明码标价的世界里,他可以在这个人的怀里梦游般徜徉,发呆凝望,什么都不做也并不算浪费。 或者,恋爱本来就是一种让人心甘情愿的浪费。 到了下午,沈子翎要回云州,临走时卫岚说要在这边多待一段时间。 沈子翎早有预料,并不惊讶也不阻拦,只问他什么时候回来? 卫岚想了想,却是摇头:“不知道,但我尽快,好不好?” 沈子翎最爱卫岚这样哄着跟他讲话,旁人的甜言蜜语,他当耳边风,但卫岚放出的好话软话,他向来是万分受用。 有些时候沈子翎也很庆幸,毕竟他比卫岚大了八岁,尚且被吃得死死的,要是二人同龄,或是卫岚稍长他几岁……他已经能看到自己爱到奋不顾身,要死要活的傻样子了。 沈子翎伸长手臂环住卫岚的脖子,指腹捻着他的耳垂,轻声抱怨:“我会想你……” 卫岚笑笑,顺势搂住了他的腰:“哪里想?” “哪里都想。” 掌心顺着窄腰往下滑,擒着浑圆揉了一把。 卫岚说:“乖乖想着,我有空就回家找你。” 第168章 * 沈子翎坐上回云州的车子,另一边,弥勒和老宋也在车上,刚把孙宇航送到学校。 没了卫岚,孙宇航立刻恢复了对弥勒爱答不理的样子,但好歹比之前当仇人的样子强多了,弥勒见好就收,没敢多说什么。 回去的路上,本来在回微信的老宋忽然顿了一顿,慢慢放下手机,他没回过神似的,望着前方路况,直愣愣唤了声。 “老孙?” 这称谓很久不启用,所以弥勒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嗯?” 老宋声音很低:“我……他说他要去哈尔滨出差,问我要不要一起。” 弥勒错愕了下,快速瞄了老宋一眼——此人现在神情茫然,微微塌缩着肩膀,一身骨头松松散散,显出了一点儿傻相,但与此同时,侧脸落在午后阳光中,又是剑眉深目高鼻梁,极度的英俊不凡。 极度的英俊和极度的无助,仿佛时间倒转回十年前,他此刻不再是卫岚口中的“宋哥”,而是弥勒眼中那个二十岁出头,充满戾气又悲哀可怜的“小宋”。 当年是弥勒把小宋从人生的悬崖边上拉回来,自然知道他不光彩的过去,更知道他过去的过去,知道他是如何从山巅一步滚落到了崖边。 哈尔滨就是他过去的过去,是他的山巅,或者通俗来讲,是他回不去的家乡。 弥勒先替他高兴起来了,惊喜万分地笑道:“那是好事啊,柏舟,你怎么想?” 老宋低头,声音越来越轻:“……这么多年没回去了,我想回去看看。” 弥勒连连点头:“好,好。有他陪着,你心里有底。” 老宋一皱眉毛,张了张嘴,想说别整的这么肉麻,然而最终却只是带着一点儿含糊的笑意重新垂下了脑袋,像个害羞了的小孩子似的,他轻轻“嗯”了一声。 * 在老宋离开月山,前往哈尔滨的这天,沈子翎也回到了云州,脚不沾地连忙了好几天,连想卫岚的空儿都要没有了。 卫岚想回家陪他,却被他拒绝了,说天天忙得要昏倒,回家只想睡觉,还哪有精力“睡觉”啊。 卫岚还挺不忿,说我就是只想看看你…… 絮絮讲了一串,那头却没有回音,是沈子翎已经偎着手机睡着了。 上班,沈子翎忙得不必多说,然而下了班,他还要陪苗苗筹划婚礼。 新娘的一切都马虎不得,美甲美发请帖试菜,婚纱摄影化妆鲜花,每一样都要亲自经手才放心。 自打场地更改后,之前漫长的婚礼准备就忽然浓缩到了一个月,苗苗忙得要哭,沈子翎没有坐视发小崩溃的道理,所以陪她一起,现在成天忙得想哭。 这天傍晚时分,他走在路上,和苗苗打着电话,商量过会儿去试婚纱和伴郎服的事,却在马路对面远远瞟见了个熟悉身影。 沈子翎一怔,问电话里的苗苗。 “你现在在哪儿?” 苗苗最近嘴巴急得起火泡,说起话来嘟嘟哝哝:“在婚纱店啊,你快点来,不然人家要下班了,对了,把惟一也叫上。” 沈子翎答应着,目光死死叨着街对面的韩庭。 他亲眼看见韩庭下了出租车,独自走进了一家酒店。 第105章 过春天——一 “苗苗,”沈子翎若无其事地问,“韩庭怎么没陪你一起?” 回答是他已经替苗苗听惯了的话术。 “唉,他说要工作。” 撂下电话后,沈子翎打电话给了韩庭,对面口吻从容,答案——或是说借口,同样是要忙工作。 沈子翎站在路边,沉默片刻,最后一通电话打给了黎惟一。 甫一接通,他就报了此处的地址,让黎惟一立刻赶过来。 黎惟一在那头不遮掩地打了个哈欠:“我现在在……” 沈子翎没心情跟他扯淡,勒令道:“我不管你在干什么,现在就过来!” “……” 通话断了,沈子翎没再打回去,坐在路边长椅上,他死死盯住酒店大门,仿佛那是处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直到路边车停车走,黎惟一的声音响在身旁。 “你啊,犯起公主病来,比苗苗难伺候多了。” 沈子翎瞭了黎惟一一眼,不理他的奚落,径自说:“我看到韩庭了。” 黎惟一被他从被窝里薅过来,没好声气。 “怎么?韩庭是鬼?我们都看不着?” 暮色渐浓,沈子翎抬手,指向街对面灯火辉煌的酒店。 “我看到他走进这里了。一个人。” 黎惟一怔住,不觉凝重了神色:“……苗苗呢?” “在婚纱店。” “会不会是要见客户?” 沈子翎抬腕看表:“从给你打电话到现在已经半小时了,我盯了半小时,没见他出来。有什么客户是要约到酒店里见半个小时的?” 黎惟一默然良久,轻轻摇了摇头:“……他真不像那种人。” 沈子翎一撑膝盖,站起了身:“我也知道他不像,但像不像不重要,是不是才重要。” 黎惟一微微转身,和他一起面向了酒店:“你和苗苗说了吗?” 沈子翎摇头:“我们先进去看看,我不想让她……” 他顿一顿,想起去年的陈林松,想起苗苗陪他捉奸时的担忧样子,最后想起与前任不可避免的冗长纠缠,被浪费的大好时光…… 沈子翎隐隐咬了牙关:“要是他让苗苗也遇到这种事……我饶不了他。” 比起隐怒待发的沈子翎,黎惟一好歹保留了些许理智,瞥了他半晌,冷不丁问。 “你老公呢?” 沈子翎刚蓄势待发呢,被他突然问一句,气势都低了大半,也没功夫纠结称谓,只觉得莫名其妙:“……还在月山,怎么了?” “就咱俩冲进去,会不会制不住他?” “怎么会,不都说双拳难敌四手吗?” 黎惟一深深叹了口气,分析道:“我是个文臣,你也不像个武将,咱俩对付他,难道不是四手难敌双拳吗?” 二人用两张俊秀的小白脸面面相觑,一阵凉风过,吹得沈子翎一缩脖子,心里也有些没底儿了。 “……那我把卫岚叫回来?” 话音刚落,黎惟一神色一变,反手拍了下他胳膊,往远处一抬下巴。 沈子翎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就见有个人快步走出了酒店大门…… 正是韩庭! 韩庭走得目不斜视,仿佛很赶时间,他进了隔壁便利店,片刻后似乎买了盒什么四四方方的东西,往兜里一揣,他脚步匆匆地消失在了酒店旋转门中。 窥视的二人再度对视,都从对方的眼中看见了怒火和心声—— 妈的,这王八蛋买套去了。 一时间,二人再顾不上什么文臣武将,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大不了和他拼了! 他们尾随其后,刚进酒店就远远看见韩庭进了电梯。电梯停在六楼,没有房卡的他们只能从消防通道跑上去,跑得呼哧带喘也不敢停,最终抵达六楼,拐上走廊,捉住了韩庭进房间的关门声。 二人一前一后,来到了韩庭的房间门前。 虽然知道是要来捉奸的,但当真站到了门口,二人又不约而同地犹豫了下。 回想起韩庭往日里的温和模样,他们仿佛弯着指头停在半空,都觉得这层窗户纸实难戳破。 犹豫不过一分钟,黎惟一小声说:“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他们把套用上了怎么办。” 沈子翎做了个深呼吸,抬手正要敲门,黎惟一忽然又小声说:“等等,我们是不是该喊那个?” 沈子翎的手顿在门前,低着嗓子:“哪个?” “那个。” “什么啊!” 黎惟一索性攥着他的手腕,把门敲得砰砰响,同时捏着嗓子喊。 “先生,housekeeping!” 门内传来韩庭的声音,有些模糊:“谢谢,不用!” 黎惟一装听不着,继续敲门,瓮声瓮气接着喊。 韩庭只能过来开门,嘴里嘟哝着都说了不用了……可门刚敞开一条缝,门外的二人就默契十足地同时冲锋,直接撞开门扉,洪水般冲进了房内。 韩庭猝不及防被搡在门后,看到他们,愈发惊异:“你们……” 沈子翎皱着眉头,极力地凶神恶煞:“少废话,人在哪?” 韩庭也蹙起了眉毛:“谁啊?” “你还装!做出这种事你对得起苗苗吗?” 韩庭被他吼得一震,似乎戳中心坎,嗫嚅起来:“我……” 见他心虚,沈子翎更怒火中烧:“苗苗被你蒙在鼓里多久了?她在国内等了你整整四年,你还骗她,你的良心给狗吃了?!” 韩庭不吭气了,目光在二人身上逡巡,最终垂下了头。 “……你们都知道了?那苗苗知道了吗?” 沈子翎打开柜子,抖落窗帘,又往床底看了看,试图找出另一人:“我还没告诉她实情,不过她已经在来的路上了,你逃不了。” 第169章 韩庭向后退了两步,颓然坐在了床上:“她还会原谅我吗?” 沈子翎冷笑一声:“你想得倒挺美,婚礼前把她骗成了这样,你还妄想她能原谅你?” 韩庭抬眼,眼里有着千愁万绪,几乎带着苦楚:“子翎……我也是不得已……” 沈子翎走开了,不肯去看他的可怜相:“什么不得已?难不成还真有什么客户得让你卖身去陪才行?” 说着,他又房间里外转了一圈,仍旧不见人影。 停在韩庭身前,沈子翎沉声道:“我再问你一遍,人呢?是不是还没来?” 韩庭神情茫然:“什么人……” “都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想装傻充愣瞒过去?” 即使不为着苗苗,沈子翎也为自己的朋友感到了痛心,恨道:“认识这么多年,我怎么就从没看出你是这种人?” 在这边严加审讯时,黎惟一这个现场勘查的,已经溜到了打开的笔记本电脑前。 若有所思对着电脑看了会儿,黎惟一忽然大步走到韩庭跟前,弯下腰去,直把手探到了他的外套兜里,摸出了那盒刚从便利店买的“方方正正”。 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同时吓着了韩庭和沈子翎。 沈子翎下意识别开了脸,不愿看到好友明晃晃的罪证,但想起苗苗,他又逼迫自己拧回了目光,不能不看。 苗苗最近已经够累的了,所以他得替她坚强起来。 目光从面露惭色的韩庭身上掠过,沈子翎清清楚楚看到了黎惟一手里的东西。 那是盒……烟? 黎惟一松了口气,露出果然如此的神情,从烟盒里取出一根,又从韩庭外套的另一只口袋里摸出了打火机,点燃后深深一吸,最后颇为销魂地吁出丛丛青雾,他挑眉笑道。 “你也抽万宝路啊?” 韩庭有些局促摸摸后脖子:“加班心烦,抽着玩玩……” 看着眼前种种,沈子翎渐渐回过味了:“什么意思?你是在这里加班?” 韩庭点点头,注意到沈子翎脸上的错愕,又联想起方才的对话,他也反应了过来。 “子翎……你以为我在干什么?” “我……” 好一出乌龙闹剧,沈子翎语塞,说不出话了。 黎惟一喷云吐雾间代劳道:“我们以为你在这儿出轨呢。” 韩庭一怔,大惊失色:“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做出那种事!” 黎惟一笑道:“我们也这么想的……幸好你做不出那种事,不然子翎和我就要在这儿上演全武行了……” 沈子翎的满腔怒气烟消云散,他瘪瘪地坐在了韩庭旁边,想到方才的疾言厉色,不觉有些灰溜溜的。 “对不住……我本来想替苗苗先揍你一顿的……是我不好,不该怀疑你……” 韩庭哭笑不得,但好脾气地摇摇头,说:“没事,我理解的,关心则乱么。而且换了是我,看到马上要结婚的朋友独自走进酒店,估计也会想歪,不怪你们,我知道你们是为了苗苗好。” 黎惟一点点头:“通情达理,真是好人一个啊,作为苗苗小时候过家家的常用新郎,我同意你俩的婚事了。” 沈子翎翻他个白眼:“少扯淡了。再说了,你只能算常用新郎之一,还有我呢,好不好?” 韩庭失笑,沈子翎想起来正宫还在旁边,立刻找补:“当然,我也早就同意你们的婚事了。百年好合。” 黎惟一慢慢抽着烟,揶揄道:“唉,不过你想,当初给苗苗当预备役新郎的人,现在一个成了男同,一个成了四爱男,你说苗晚禾得是个什么暴君,把咱俩吓成这样?” 这话韩庭听不下去了,护短道:“话不能这么说,性取向都是天生的。我要是小时候就能遇到苗苗,肯定早求着我爸妈给我们订娃娃亲了。” 黎惟一接着玩笑:“那你可是太解救民间疾苦了,你不知道和苗苗过家家有多恐怖……我曾经同时饰演她的老公,孩子和狗。” 沈子翎也抬了手:“同时饰演过仙女教母,南瓜车,王子,老鼠和掉在地上的水晶鞋。” 黎惟一:“她倒轻松,从小扮演个公主就够了,把我和子翎指使得团团转。现在好了,我们解放了,你现在成为苗苗城堡里唯一的骑士、老公、仆人、厨师、车夫和狗了。” 韩庭仍旧一笑,说那不是挺好吗? 开了会儿玩笑,气氛缓和下来,沈子翎也得以趁机问起正题。 “不过,韩庭,你加班就加班,为什么还要特意到酒店开间房来加班?” 韩庭沉默片刻,取出根烟点上吸燃,动作娴熟,并不像他之前说的,是“抽着玩玩”。 “子翎,至少有一点你没说错,我确实骗了苗苗……” 沈子翎会意:“她不知道你抽烟和……”他望向电脑,“……你换工作了,是吗?” 韩庭两肘撑在膝盖上,掌心抵着额头,香烟夹在指间,烟雾袅袅,像是自己给自己上了柱香。 他苦笑道。 “早就换了。自打毕业以来,我什么都试过了,艺术策展,传统雕塑,空间艺术……雕塑业前景不好,这点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就清楚了,即使在盛行古典主义雕塑的欧洲,雕塑也是个冷门到不能再冷门的行业了,国内更是……我自以为是做好准备才回来的,只是没想到前景会是‘根本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了,也像是贴钱上班……” 沈子翎陪他叹了口气,很能理解:“那你现在在做什么?” 韩庭把床上的电脑转过来,上头是zbrush界面。 “建模师,给动画大厂工作。” 沈子翎:“外包?” 韩庭:“年后已经转正了,薪资待遇都不错,就是要加班。我不好在家里忙,怕被发现,所以才来酒店……幸好你们没去查我账单,不然会发现我在云州各地都开过房……” 黎惟一凉飕飕道:“果然是个好难缠的‘第三者’。” 沈子翎:“这的确是不得已的事情,你为什么不和苗苗说呢?” 韩庭收回了手,大个子微微佝偻着:“我不知道怎么说……五年前,是我执意要去佛罗伦萨,让她一个人孤零零等了那么久,但我到底学回什么来了?我本来有机会跟随我的老师深造的,不过临毕业的时候,我跟他闹掰了。” 沈子翎:“嗯?” 韩庭:“他抢了我毕设的署名权,送去参赛参展了。” 沈子翎愣住:“啊?” 黎惟一也很惊讶:“意大利黑帮都混到高校了?” 沈子翎蹙眉问道:“你没有起诉他吗?” 韩庭摇头:“难。老师本来就是当地很出名的雕塑大师,我没法占据舆论高地,何况周围的人……他们虽然平时和我关系不错,但一旦出了这种事,除了几个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其他人都只觉得是我活该。在他们眼里,就算我待得再久,也只是个肤色不同的外来者罢了。” 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能想的法子肯定都已经想过了,但迫于种种压力,最后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 沈子翎只能无言地拍了拍韩庭的后背,以作宽慰。 韩庭冲他勉强一笑:“没事,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就是不知道怎么跟苗苗交代,明明出国的时候是因为热爱雕塑才去的,回来的时候却碰都不碰雕塑了,明明知道她讨厌抽烟的人,却还是……” 他舔舔嘴唇,咬住了烟嘴,仿佛饮鸩止渴,神色懊丧又自厌。 猛吸一口,他在烟雾缭绕中将烟蒂狠狠摁在烟灰缸里。 “她从小就是做着公主梦长大的,我也想给她一个童话般的婚姻,但我根本就不是什么王子,我只是一周要加六天班的大厂员工而已,要和甲方沟通,要看客户脸色,还要和同事开会……她爱的是当初那个为了艺术可以不顾一切的人,但我已经不是那个人了。” “……我就像是一滩陶泥 ,拼命想挤回几年前的那具坯子里,却无论如何都做不到 ……我不知道怎么跟她说我变了,不敢去想象她失望的眼神……她最近天天都很忙,压力大到每天下班都在家里偷偷哭,但即便是这样,也还是在努力筹划我们的婚礼。” 他自嘲自哂地冷笑了。 “但你看我在干什么?我忙得连觉都睡不了,懦弱得只敢躲在酒店房间里抽烟消愁,每天回家都模仿着以前的自己……我根本没办法帮到她。” “像我这样的人……真的有资格在婚礼上牵起她的手,承诺我会让她永远幸福吗?” “笨蛋。” 轻轻的,温温柔柔的女孩声音,不来自于坐在床边的任何一个人。 韩庭仓皇起身,看见房间门开着,苗苗就站在房门口。 苗苗歪了歪脑袋:“我是猜到了你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没想到原来是这个啊……” 韩庭慌了神,手足无措地巴望着她,发出一点儿类似央求的声音:“苗苗……” 而苗苗走上前,郑重其事地捧起了他的脸,眉头微颦,目光疼惜。 第170章 “真笨……在大学里发生了那种事,很委屈吧?这么久以来都故作轻松地安慰我,很辛苦吧?一直独自支撑着……很累了吧?” 韩庭在苗苗冰凉柔软的手心中哽住,眼圈渐渐泛起了红。 “对不起啊……在你被他们欺负的时候,我没有在你身边……现在你已经回来了,就算我不能帮到你什么,但我至少能和你一起骂一骂那个老师,骂一骂害你加班的老板,聊聊同事的八卦,在工作结束后一起找找好吃的夜宵……或者只是帮你倒杯热水,锤锤肩膀什么的,就像你平时对我的那样。我想要帮你分担一些啊……我们不是……” 苗苗用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他,喉咙不知不觉也已经哽咽得难以说话。 “虽然还没有举办婚礼……但……” 韩庭掉下泪来,猛然将苗苗搂进了怀里。 苗苗也哭了,泪水顺着脸颊滚落,她埋在他胸前,像个被哄的孩子,却又努力伸手搂着他的脑袋,像在哄孩子。 “我是你的妻子,你是我的丈夫,我们是要互相扶持一辈子的家人啊……笨蛋,你怎么会觉得我会因此就对你失望了呢?” 一双泪眼雾气濛濛地相遇了,苗苗含泪笑道。 “我爱你,你永远可以带给我幸福。只要和你在一起,我就是幸福的。” 从前在云端上飘飘然生活,幻想天堂般的美妙未来,但人总会长大,要有脚踏实地的一天。 苗苗曾经很害怕地面,地面干枯、劳碌、辛苦,意味着一切美梦的幻灭,但从这一刻起,她不再害怕落地了。 和爱人在一起,落地也是生花。 至于她从小读到大的童话故事嘛,当然也不能说是骗人的,只是需要稍加改动…… 在童话的结尾,二十六岁的社畜公主和加班王子在一个亲朋好友都有空闲的周末忙忙碌碌结了婚…… 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forever and ever. 望着这一幕,沈子翎心中无限感慨,觉得这段时间为了帮忙筹办婚礼,再苦再累也都值了。 转眼一看,他笑了出来,胳膊肘怼怼泪光闪烁的黎惟一。 “诶,怎么不说风凉话了?” 黎惟一不理会他,撇脸清了清喉咙,可一开口还带着点儿嘶哑的哭调:“我们走吧,给人家小夫妻留间空房。” 沈子翎老神在在地摆摆手:“放心吧,加班的人,没有多少儿女情长的时间。” 果然,三五分钟后,四个人就一起出了酒店,回到了苗苗和韩庭的家中。 苗苗把伴郎服拿回来了,就在家里试穿。 韩庭要加班,这次终于能光明正大在家里加班了,很觉轻松,只是收获了太多来自朋友和妻子的关爱…… 苗苗隔一会儿就拿了一碗水果过来喂他,当鹦鹉浣熊似的投食,喂的时候也不说话打扰他,喂完就走。 沈子翎则像个监考官似的,时不时就溜到他背后来,同样不吭声,默默看一会儿就走。 黎惟一则挺烦人,拿着包家庭装的乐事原味薯片,满屋子喀嚓喀嚓地吃。 最后,韩庭受不了了,很好欺负地弱弱抬头。 “大家……倒也不用都陪我在这里加班……” “好了,”黎惟一胳膊肘搭在韩庭肩膀上,拿起了一片薯片,“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是我们这里最后一个长大的人了。” 韩庭仰脸看他,听他又说。 “谁没有自己的故事?谁不是犹豫不决地往前走?大家都一样。” 撂下这句不明就里的箴言,黎惟一吃光了薯片,抽湿巾擦了擦手,说道。 “对了,宣布一下,我四月份应该要再去美国一趟。” 苗苗:“代购?” 沈子翎:“走/私?” 韩庭掸掉肩头的薯片屑:“去进口薯片?” 黎惟一抱起手臂,正色道:“上学。” 其余三人立刻齐刷刷向他行了注目礼。 “我往母校投了博士生申请,想再回校园深造几年。” 苗苗:“童潼姐呢?” “和她商量过了,她说自己本来就是半个旅游博主,过去那边拍拍素材也挺好。” 苗苗点点头,消息宣布得太突然了,几乎婚礼刚结束就要走,她还真有点儿舍不得。 “刚回来就要走啊……虽然你嘴贱挺烦人的,但没了你,我们往后找谁出损招呢?” “你当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又不是联系不上我。”黎惟一玩笑道,“养一只白头海雕,我们飞鹰传书不行吗?” 在收获苗苗气笑了的白眼后,他又说道。 “再说了,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我准备博士毕业就回来,去云大当老师。” 沈子翎怔住:“你要当老师?” 韩庭也愣了:“这真是太……” 苗苗也接上:“太……” 三人都想说不适合,但将黎惟一上下打量一番,仔细想了想,又统一改了措辞。 “还真别说,这也太适合你了……” “你上课出勤率肯定高,谁敢旷你的课啊?” “可以在大学里继续称王称霸了,暗黑诸葛亮。” * 那天他们一起待到很晚,等韩庭把工作结束后,他们结伴出去找夜宵吃,还叫上了刚下直播的童潼。 一行人在离家不远的烤肉店落座,说话间点满了一大桌子。 烤肉滋滋冒油,啤酒加冰满杯,半空中碰在一起,泠泠有声。 韩庭忽然想起高中晚自习后的小吃摊,他们守着热乎乎的便宜关东煮,曾经也这么举着可乐瓶碰过杯。 旋即,他又想起那首太出名的诗。 【那时候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在一起, 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拨云见雾似的, 他忽然对这些文字有了新的理解,或许杯中酒不尽,旅行至死方休,而梦想只是换了一种形式存在,而朋友—— 他带笑看向桌上的熟悉面孔。 ——永远都在。 * 饭桌上,他们拍了合照,由沈子翎发给了卫岚这个唯一缺席的倒霉蛋,果然惹得卫岚好一顿羡慕。 在沈子翎给卫岚打电话开免提,朋友几个跟他唠嗑的时候,苗苗瞄了眼手机,突然发出了尖叫。 尖叫过后,她哭丧着脸,说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 韩庭凑过去看她手机:“怎么了?” 沈子翎:“是不是婚礼出什么事了?” 童潼:“没事,宝贝,关关难过关关过。” 苗苗垂头丧气递上了手机,看过的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承认这关确实很难过。 唯有卫岚,眼睛看不到屏幕,只能用嘴来问。 “苗苗姐,怎么回事?” 苗苗哭唧唧:“预定要在婚礼上演出的乐队进去了……” 卫岚:“啊?因为什么?” 大庭广众,苗苗说得隐晦:“因为……溜冰。” 卫岚满头雾水:“什么意思,溜冰摔倒了?” “……” 在解释清楚后,卫岚也陪他们犯了下愁,不过他立刻就给出了解决方法。 “苗苗姐, 你别担心,如果只是缺乐队的话,那我倒是认识一个会弹会唱的好乐手……” 第106章 过春天——二 卫岚给董霄发消息,问她在不在,得到一个问号的回复后,他给她打去了电话。 电话很快接起,那头很静,能听见键盘打字和鼠标点击声,她八成是加班未完,正把手机开了免提放在电脑旁。 卫岚没有废话,直入正题,而听明白了他的来意,董霄不假思索就予以了拒绝。 与她果断拒绝相对立的,是卫岚莫名其妙的笃定。 卫岚仿佛没听见她的话,自顾自交代了试音时间,说到时候见,而后就挂了电话。 董霄抄起手机,急匆匆的“喂”只说出了一声,第二声就只有断线忙音回应她了。 放下手机的她有些愠怒,觉着卫岚未免太不体谅人了,她天天忙得大脑空空,他就不怕她连贝斯怎么拿都不记得了? 一周六天班,单休日也只想蒙被子补觉,如此疲于奔命的上班族,还要怎么重新支撑起一个要演出的乐队呢…… 还要怎么…… 反应过来时,她乱蓬着头发,穿着阔大的衬衫,正站在穿衣镜前。 昏灯暗光下,镜中人抱着最钟爱的红贝斯,笑得好怀恋。 * 放下手机的卫岚给苗苗他们回复了个“放心吧”,眼看着时间过了零点,他洗漱一趟,回来也就准备和男朋友挂着语音睡觉了。 自从老宋和沈子翎都离开月山后,老爷子也出了院,如今卫岚和孙家三代人一起住在他们的房子里。 唯一的同龄人是个早出晚归的忙碌高中生,卫岚按理来说该过得很无聊才对,可他适应能力好得出奇,和两位差他两辈的中老年人居然也能相处得不错。 第171章 爷爷早起去遛鹦鹉打太极,卫岚就跟着去绕公园晨跑,回来时走菜市场商量商量做什么吃。 一起吃过一顿饭了,卫岚下午陪着弥勒出去钓鱼打麻将,赶上要交稿的时候,他就哪都不去,睡个午觉起来工作——虽然家里没人从事艺术行业,但一家三口都对卫岚的分镜设计赞不绝口,看到了就是一顿猛夸,给他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好像收拾收拾就能去戛纳领奖了。 到了晚上,他和弥勒一起去接孙宇航,路上聊聊天,要是正赶上肚子饿了——俩半大小子,就没有不饿的时候——车子就停到路边,让他们去小吃摊上买点儿夜宵。 一天天的,过得神仙滋润,无忧无虑,要不是实在思念恋人和小狗,他都能在这儿彻底住下了。 起先他不太好意思,觉着在弥勒家白吃白住了,打扰人家生活,也太过厚脸皮。 他曾经在和爷爷去买菜时尝试结账,和弥勒去棋牌室时偷摸付茶水钱,和孙宇航吃夜宵时抢着请客,却无一例外,全部失败。 到了最后,弥勒甚至对他虎了脸,让他别闹了。 “你能住我家里,是帮我大忙了,我不给你发工资都算我是黑心资本家,哪有向你要钱的道理?自摸!十三幺!” 在麻将桌上,弥勒将牌一推,如是说道。 驳不过弥勒的卫岚在某天挂语音时,向沈子翎寻求建议。 沈子翎的意思也是他不用发愁,弥勒家里并不缺这份钱,没在跟你假客气。你要是真心过意不去, 就想办法帮他们父子俩尽快解开心结,这才是真正的大忙,多少真金白银都换不来。 卫岚听得很叹服,认为沈子翎说得十分有理,可要解决问题就要追根溯源,而不论问家里的哪一位,他都有些问不出口。 毕竟要问,就绕不开弥勒去世的妻子,而在这样美好平静的日子里贸然提起这茬儿,怎么看都像在往人家心窝里里捅刀子。 不好对内开口,就从外下手,所以卫岚就去问老宋了。 然而,老宋自打去了哈尔滨,就像被人灌了迷魂汤,晚上电话打不通,白天打通了就傻兮兮乱乐,嘻嘻嘻哈哈哈的,也不知道乐个什么劲。 卫岚趁机效仿了老宋往日腔调,损他说,笑什么呢,跟吃了喜鹊蛋似的。 老宋大嗤一声,说羡慕了就直说,有些人想吃喜鹊蛋还吃不着呢。 得这一句,卫岚就不跟他扯淡了,扯也扯不过,转而问起正题。 问话的时候他正在外面遛弯儿,保证孙家三口听不着他的话。 他问,宋哥,你知不知道当初弥勒他们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听了这话,老宋收敛了喜色,反问。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想帮他们家调解调解。” “哦……”老宋斟酌了片刻,说,“告诉是可以告诉你,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我知道你是好心,但这毕竟是人家的家事,你能劝就劝,劝不动就立刻鸣金收兵,千万别硬劝。很多事情,别说你了,我也不太了解,咱们毕竟都不是当事人,其实没什么资格站在上帝视角来为他们指点迷津。” 一段话有模有样,听得卫岚都愣了:“宋哥,你时不时吐点儿象牙,还挺像样儿的。” 老宋立刻反应过来:“臭小子,骂谁是狗呢!” 卫岚不跟他狗扯羊皮,立即服软:“我我我,我是狗。你快说吧,他们之前到底怎么了?” 老宋又嘀嘀咕咕骂了几句,才拐回正话。 “弥勒的太太去世的时候,我也还没认识他,知道得不是很多。这么多年了,他也就喝醉的时候跟我讲过一次,讲得连叹气带掉眼泪的,说着说着还差点儿吐我鞋上……” “弥勒会喝醉?” “认识他快十年了,就醉过那一次。他跟我说,都怪他,怪他没能耐,没出息,拿不出钱来,才只能这么做选择。但妻子和儿子要怎么选呢?为什么死的不是他呢?来来回回,就是说这些话。” 卫岚怔愣着张了张嘴,没发出声来,半晌才道。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老宋叹了口气:“谁知道呢。我没问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家没告诉你,你就别欠儿登地翻人家的经看。” “那我……” “随机应变吧,还是那句话,能劝就劝,劝不了就算了。不是所有事都能有解决方法的,有些时候,你以为的死扣其实就是最好的结局。” 卫岚听得半懂不懂,自那天起就一直伺机在这家三口跟前说上几句,但一直没找到机会。 等机会等到这天,他挂断董霄的电话,洗漱上床,和沈子翎唧唧哝哝说了会儿话,等到那畔没了话音,呼吸逐渐匀长,他指尖很温柔地摩了摩手机屏幕,轻声说了句晚安,哥哥。 而后,他也就放下手机,锁屏睡觉了。 半夜三点二十三,万事万物都已经熟睡的时刻,枕边手机忽然屏幕一亮,是连着三条微信消息。 【。】 【我回来了。】 【你知道董霄现在在哪儿吗?】 * 翌日一早,热气氤氲的早点铺上,知道卫岚要走的孙宇航惊得瞪圆了眼睛,半个身子都站起来了,问为什么?哥你在这里住得不舒服吗? 卫岚夹起一只发面小笼包,笑着说不是,住得挺好,我也不是走了就不回来了,是要回去见一个朋友。 “哦……”孙宇航放心了,屁/股也落回了塑料凳上,吃着油条问,“什么朋友啊?” “乐队里的朋友。改天等你放假去云州了,我介绍你们认识。” 孙宇航自然高兴,连声说好。 弥勒单手端着热豆浆,尖着嘴巴慢慢喝,说道。 “卫岚,我们家也没什么事,你要是想回去陪小沈了,你就回去吧——哎,我可没在撵你,你小子不许往歪了想!” 说话间,卫岚已经冲着第四只小笼包伸出了筷子,说我知道,我回去看看再说吧。 孙宇航听见“再说吧”三个字,再度警觉了起来,深知大人对话时,一旦开始推拉了,那结果就很可能会一边倒。 卫岚哥说不定真的会就此回云州了。 他确实很喜欢卫岚哥在这儿,但人家的“娇妻”和“犬子”都在云州,归家心切也属正常,他并非不顾大局的人,于情于理都不会阻拦,只是…… 孙宇航低着脑袋喝豆腐脑,犹犹豫豫地瞟了眼弥勒,眼珠一骨碌,又更为小心地瞟向了卫岚。 ……偷听来的“那件事”,他还没找到机会跟卫岚哥说。 吃完一顿热乎乎的早饭,三人上了车,弥勒打算先送孙宇航到学校,再送卫岚回云州。 卫岚不愿麻烦人,推脱说不用,坐个大巴很快就到了。弥勒压根不同他废话,直接一个脑瓜嘣儿把他弹老实了。 等车停在了学校门口,孙宇航慢吞吞背上了书包,临下车却扯了卫岚一把,含混地说。 “哥,你下来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卫岚觉得挺稀奇,带笑下了车。 二人来到离车十米开外的地方,混在络绎进校的学生流中,卫岚的稀奇里混了好奇,不知道得有多大的秘密,需要离弥勒这么远才能说。 孙宇航也的确是副怀着天大秘密的模样,紧张地直抿嘴,两手隐隐揪着校服裤缝,他觉得自己连出小高考成绩时都没这么忐忑。 卫岚双手插兜,好整以暇问:“什么事?” 孙宇航不敢看卫岚,直打磕巴:“……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事。哥,前几天……” “等等,”卫岚抬手,“这个事确实是特别重要吗?” 孙宇航像猛灌了一听可乐,后半截话噎回嘴里,噎得他瞪着眼睛点了点头。 “很着急吗?” 孙宇航犹豫着摇了摇头。 卫岚把手插回口袋里,耸了耸肩:“那就等我回来再说吧。我现在赶着回云州,没空处理这些……” 在余音袅袅中,卫岚忽然用肩膀撞了撞孙宇航,抿着点儿坏笑,“挺开窍么,比你哥我强,我十七岁的时候还只知道玩,不明白‘喜欢’是什么东西呢。要是你问你宋叔,他肯定会让你不管不顾,死缠烂打,但你问我,那就算问对人了,我绝对不会像他似的敷衍你……” 孙宇航反应过来,合着卫岚当他要咨询恋爱问题呢。 啼笑皆非之后,孙宇航没选择戳破,觉得这样其实更好。 卫岚哥明显是很期待回去见朋友的,他何必要毁坏这份好心情? 孙宇航踌躇了下,装了个害羞不好意思听的模样,背着书包转过了身,又侧过脸说。 “行,那你可一定得回来,这件事要当面说才行。” 不当面说,他担心卫岚哥得知真相后会负气出走,走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重新开始…… 可是,即使当面说了,如果卫岚哥执意要走,那他又要怎么应对呢? 第172章 去通知大人?还是帮他逃走? 孙宇航和卫岚挥手告别,像朵不起眼的浪花,被卷入忙忙碌碌的高中生人潮中。 他忽然想到以前看过的武侠片,当大侠们提剑就走,浪迹天涯时,心里究竟是痛快更多,还是痛苦更多呢? 孙宇航懵懂茫然,十七岁的年纪不上不下,令他只看得见问题,而得不到答案。 * 当天下午五点多,卫岚再次回到了锈月的排练室。 当初解散时,他下过誓,说每隔几天就会回来练习打鼓,这样的话,不论剩下二人什么时候有空,他们都可以再度聚头,锈月就永远都有再次合体的可能。 他如约照做,除了在月山的这些天,其他时候都时不时过来练练手。 原先占据排练室的校园乐队解散了,成员有的毕业,有的实习,还有的预备着考公考研,大学生一茬茬地到来又离开,这间小小破破的房间仿佛一只沉船,埋着无数璀璨动人的昔日宝藏。 卫岚拿出钥匙,捅进锁眼,在一转之后,徐徐推开旧铁门,金灿灿的夕阳余晖挤进门缝,照耀了灰尘遍布的房间。 卫岚像刚加入乐队的那天一样,找旁边小卖部借了扫帚拖把,一点点耐心打扫着排练室的角角落落。 六点半,刚剪完视频的童潼和黎惟一来了。 六点四十,难得没有加班的沈子翎和苗苗来了。 六点四十五,赶完ddl的韩庭来了。 七点钟,终于到了约定的时间,董霄背着贝斯,出现在了排练室门口。 卫岚没有和她多说什么,两个人平时各忙各的,虽然有联系,但其实已经有段时间没见面了,可一旦见面,时间和距离又都瞬间形同无物。 他们仿佛刚从火塘驻唱归来,上一秒还在分着喝同一瓶啤酒,下一秒又会用鼓和贝斯来一段即兴groove。 数月不见,两个人都有了微妙的变化,但此刻他们只是心有灵犀,相视一笑。 试音很成功,苗苗本来就认识董霄,很清楚她的能力,童潼则是盯着她看了片刻,最后一拍巴掌,说我想起来了,你就是最近在网上很火的贝斯手,我刷到过你的视频! 一语落地,屋里的人都愣了一愣,最意想不到的当属当事人董霄,她反手指向自己,很诧异地做了个无声的口型。 “我?” 童潼冲她一笑,凑过去找出视频给她看。 一圈人探着脑袋看向手机屏幕,视频热闹播放,卫岚一打眼就瞧出了出自哪里。 他笑了出来,揽住董霄的肩膀摇了几摇,真心实意为她感到了快乐。 “董霄姐,是那次音乐节上的!” 董霄也看出来了,视频里的她还留着黑白两分的短发,抱着贝斯弹奏,浓妆短裙,笑容张扬,天边粉红的晚霞蒸腾在她脸颊上,为她洒上一片片金粉金沙。 一条视频,热度爆表,评论无数。 想当初她走下台时,心如死灰地以为自己发挥平庸,浪费了最后一次机会,可谁想到……谁想到…… 她不觉捂住了嘴巴,掩藏那遮不住的笑意,眼睛弯睐看着屏幕,屏幕上一条条一句句,是她等待多年的反响。 与此同时,手心也掩饰住了笑意背后的浓重哭相。 她盼了七年,等了七年,可命运为何这么残忍,偏偏让暴雨降临在已经枯死的土地上。 视频还在播放,主唱的声音响在耳畔,一切一切都在提醒着她,屏幕上的美好不过是她回不去的昨天。 * 小小的排练室从未拥有过这样的热闹,直到九点一刻,他们才起身离开。 董霄隔着人影,望见关了灯的昏黑排练室,总觉得排练室的破箱子上应该坐着一个瘦高挑的人影,人影一手握话筒,一手理着话筒线,神情冷酷,可她明白那只是在发呆。 她痴痴望着,直到铁门关闭,彻底落锁,董霄的脸上还带着热闹的笑意,眼睛却寂寥了起来。 她不肯去想心中那块咬啮般的缺憾是什么,仿佛飞蛾撞灯,给她的心脏遮去小小的一块儿黑斑。 走到学校门口,情侣们成双成对地散去了,卫岚和沈子翎好些天没见,始终勾勾扯扯地牵着手,已经说了一路的小话,此刻显然也是有地方要去的。 然而临分别前,沈子翎似乎收到了条惊天动地的消息,他立刻找回了苗苗,二人神情错愕又严肃地说起了什么。 卫岚趁机叫住董霄,给了她一串系着红色中国结的钥匙串。 董霄瞧着眼熟,辨了片刻,她认出来了,登时觉着掌心的中国结带了灼灼温度,滚烫起来。 “这个怎么在你这里?” “雷启哥出国前给我的,”卫岚说,“是他公寓的房门钥匙。他让我观察你的生活状态,一旦发现你有困难了,就把房子租了或卖了,再想办法把钱给你,帮你渡过难关——听着挺奇怪,但这是他的原话。” 董霄有些哭笑不得,回想起那道身影,她狠狠一攥钥匙,钥匙硌进肉里,硌出钻心的疼,疼出了她心底的一片清明。 她松开手,要把钥匙还回去。 “这就是你隔三差五过来问我过得怎么样的原因?” 卫岚往后一撤,不肯接下,只说:“也不全是。再说了,即使我问了,董霄姐你也不一定会实话实说吧。你那么要强。” “那你是怎么看出我过得好不好的?” 卫岚搔搔鬓角,流露出些心虚: “……看你的ins小号,你心情还好的话,就会往上面发弹贝斯的视频,我看你的贝斯一直被打理得一尘不染,就知道你应该过得还不错。所以我才确定你会答应这次试音。你很想念表演,也从没有生疏贝斯,我知道。” 被一语戳中,董霄却反过来调侃起了卫岚。 “哎呦,我们鼓手还是个小神探呢。那你怎么知道我ins账号的?我貌似没告诉过你吧?” 卫岚左脚往后退了半步:“……有人告诉我的。” 董霄笑着盯住他:“这个人不会刚好姓雷吧?” “……我哥叫我,我先走了,拜拜,董霄姐。” 说完这句,卫岚转身就跑,跑到一半,又捎风带给她一句话。 “对了,你到家了记得给我发个消息报平安。” 臭小子看着高高大大,跑得却比兔子还快,董霄到底没能把钥匙还给他,甚至也没问出来为什么要把钥匙塞给她。 众人散尽后,董霄也打了车,却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一家童年经常光顾的老牌蛋糕店,买了一只小小的奶油蛋糕。 今天是她的生日,除了家人没人知道,家人喊她回去过,被她以“二十七岁,懒得过了”为由,拒绝了。 她的确打小就是怕麻烦的性子,似乎也从没有要求过生日礼物,所以家人不疑有他,给她发了句生日快乐,也就作罢了。 她倒不是逞强,而是的确没有过生日的兴趣,不过今天不同,她今天同时经历了大喜大悲,被工作磨砺到麻木的心脏忽然经历了起落,此刻在她胸腔里拧绞成一团突跳的血肉。 哪怕是为了安抚这团血肉,她也应该吃点儿甜的。 从刚上车到买蛋糕,再到拎着蛋糕往家溜达,她耳机里始终放着他们的那首《雷雨季节》。 很久没听了,所以也从没发现曾经冷门到无人问津的歌曲,现在评论显示在了999+。 她大致翻了翻评论区,心情出奇平静,好像她已经是一缕亡魂,正在冷幽幽回望着前尘往事。 她万分感激那些赶来听歌的人们,可客观来说,他们实在是来得太晚太晚了,晚到她已经两脚都踏进了另一条路,难以回头。 她如今的工作虽然要加班,但是薪资不菲,尽管很疲惫,但也很稳定。这些,都是乐队没法带给她的——即使乐队走运翻红了,可小有名气的乐队也多得是吃不上饭的。 而她现在身为家里的顶梁柱,已经浪费了七年的光阴在“热爱”上,剩下不多的青春岁月,的确是该花费在家人身上了。 很公平,很合理。 所以……所以。 她此刻就只是一个前来听歌的人,耳机里主唱的声音沙哑,轻轻摩挲着她的耳朵。 《雷雨季节》,听得天公心有所感,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三月末的夜雨带着春寒,点点滴滴像针尖儿,冰凉清脆。 她把小蛋糕拢在外套里,扣上兜帽,急急忙忙往家赶,可赶到单元楼下时还是不可避免淋湿了些。 工作之后,她从一个老小区搬到了另一个半老不老的小区,新家在六楼,爬着是累,但采光很好。如今她捡了只小黑猫,又靠窗台养了两盆月季和一盒小葱,算是有静有动,雅俗共赏了。 单元楼道装着声控灯,一喊一亮,不喊不亮。 大晚上的,她索性不扰民,拨了拨湿漉漉的刘海,打着手机手电筒往上走。 走到五又四分之三楼时,她冲下的手电筒光束在她家门口照到一双马丁靴。 第173章 靴子往上,接着标志性的黑牛仔裤,曼森印花的t恤,皮衣外套,手上的纹身与脖子上的克罗心十字架项链…… 再往上,她用那束光照出一整个的他。 雷启拎着一盒大蛋糕站在那里,不知道等了多久。 * 一前一后进了屋,小黑猫从卧室里出来,凑到雷启的裤腿边嗅嗅闻闻,又甩着毛茸茸的尾巴走了。 董霄打开门廊灯,想给雷启找双拖鞋,可家里少有人来,根本没有适合他的码数。 雷启耐性出奇,就这么静静看着董霄翻箱倒柜,最后没找出鞋来,他反而满意了,轻声说没事,不穿也行。 雷启脱下靴子,灰袜子踩在木地板上,无需人带领,他开始自来熟地满屋子地乱转。 新家很小,但五脏俱全,被董霄打理得很温馨。 小黑猫跟着他前前后后地跑,最后他停在原地,蹲下来用食指挠小猫下巴,挨了一小爪子后,他悻悻收回了手,维持着蹲在地上的姿势,抬脸望着她说。 “什么时候买的?” 董霄依旧站在门边,仿佛她才是这个家的客人。 “捡的。” “嗯?” “过年的时候在楼下垃圾桶看到的,送宠物医院救回来了,觉得有缘分,就养了。” 雷启不死心,伸手摸小黑猫的后背,这次成功了,小猫呼呼噜噜地眯起了眼睛。 “叫什么名字?” 董霄别开了脸:“小闪电。” 雷启笑了,说很好听,又尝试着把小猫抱起来。 小闪电本来只和董霄亲,但现在出乎意料地不挣扎,任由雷启的掌心托住了它。 雷启抱着小猫站起来,来到厨房,打开了冰箱,正想从里面拿瓶啤酒出来,冰箱门就被跟过来的董霄狠狠关上了。 她受不了眼前的这一切。 雷启恣意妄为地在她家里行走,甚至还抱着她的猫,一举一动都自然又顺眼,仿佛他本来就存在于这里,只是到了这一天他们才相见。 分别那天和雷启吵架,雷启执拗地向她索要一句准话,说别指望他会守着锈月傻等…… 当初她不明白,此刻她恍悟了。 分开数月,天知道将雷启从脑海中剔除有多么困难,她才不要眼睁睁看着他出现在家里,来日又突然地消失,让她再度经历一场不动声色,却又撕心扯肺的遗忘。 她受不了。 往日气息太过浓烈,于是董霄点起了一支烟。 细烟夹在纤细的指间,烟头红光随着她的呼吸一闪一烁。 她抱臂靠着冰箱,不笑强笑地问:“我还没问你呢,你突然跑来我家,有何贵干?” 雷启冲桌上的大蛋糕歪了下脑袋:“给你过生日。” 董霄依旧是笑:“谢谢。看你拎那么大的蛋糕,我以为你是要来祝寿呢。” 小猫呜呜叫,雷启弯腰放它下来,说:“说祝寿也行。蛋糕我订的是你之前爱吃的那家……” 说着,他就要到桌前拆蛋糕礼盒,董霄转向他的背影,笑得几乎带了哭相,非得咬住牙不可,否则稍一松懈,她会活活溺死在旧日氛围中。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骗人了?雷启,回答我,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雷启的身影顿了顿, 他转回身面对了她,双手在后面撑住了桌面。 他神情无波无澜,带着独属于他的正经。 “我……是来找你吵架的。” 第107章 过春天——三 莫名其妙的来由,听得董霄怔在原地,一句话还没问出来,就被手机铃声打断了。 她看了雷启一眼,扭脸摸出了电话,联系人赫然显示着“卫岚”。 她接起来,那头的卫岚听到她好端端的,显然松了口气,说也没什么事,只是看你一直没发消息报平安,有点儿担心。你没事就好,那我挂了,我们改天…… 正要撂电话,旁边始终充当木桩子的雷启忽然开了腔。 “卫岚。” 电话那头一愣,旋即是惊喜交加。 “雷启哥?!你已经到了啊!” 卫岚的嗓音向来偏于低沉,但年纪毕竟摆在这儿,现在高兴了,声音就活泼泼带了少年气,感染得雷启也笑了一笑。 “嗯。下午五点多就到了。” 听了这话,董霄登时错愕地看了过去。 要真是五点多到的,依这人的一根筋程度,保不齐是坐在她家门口,硬生生等到了她九点多回家。 问题刚蹦到脑子里,解决法子就来了——等了多久,看蛋糕化没化不就知道了? 雷启正和卫岚一迭一句说着话,见董霄走到桌前一扯四四方方的礼盒袋,还挺高兴,以为她嘴上不说,但其实饿了想吃蛋糕。 幸好买得大,当饭吃都够了。 董霄往袋子里瞥了一眼,蛋糕倒是没化,她又伸手进去摸摸簇拥着蛋糕的五六只冰袋,冰袋却软绵绵的,不复坚硬。 在这样的初春天气想让冰袋融化,四五个小时不是刚好吗。 想着雷启抱着这样一份大而无当的蛋糕,在她家门口或站或坐地等了小半天,用十分摇滚的帅脸做傻事,董霄一时没忍住,噗嗤笑了出来。 雷启不明白她在笑什么,但口中回答着卫岚的话,同时陪着她悄悄牵了牵嘴角,心里更高兴了。 可不出片刻,董霄就又黯淡了神情,定定地盯着地面,最后带着些决然地抬眼看向了他。 这一眼很有力道,是藏着千言万语的样子。 只可惜雷启这几个月在国外,光是理清自己的思绪就耗费了所有脑力,现在彻底被董霄一连串的变化弄迷糊了,领悟不了她藏在眼神中的千言万语。 他不知道,因为他太富裕的家境,太顺遂的人生,所以即使董霄把心事写成了一本书来给他摊开了看,他恐怕也只能恍然,不能领悟。 他不能懂得,董霄的人生是一条永无止境的上坡路,想往上走,多么困难,但要滚落下来,只需要她一个晃神就足够了。 许多年来,天知道她硬生生扛过了多少晃神的瞬间。 暴雨打不到车的傍晚,醉醺醺没人接的午夜,噩梦惊醒的时分,重感冒躺在床上,想喝杯水,却无论如何调不动力气的时候。 她纵然近乎顽固地坚强着,可毕竟才活了二十来岁。二十来岁,对于人类来说,简直还是摸索行走的小孩子,又怎么能在有限的年月中练出一颗刀枪不入的金刚心来? 她于是小心翼翼怀揣着一颗血肉捏制的心脏,会孤独会难过会无助会惶恐,会有疲惫不堪,想要流入世俗的瞬间。 正如现在,她看着雷启,心脏不可避免地软成了一滩水,一流就要流向了他。 越是心软,她脸面上就表现得越冷漠,那是理智在对她耳提面命,提醒她雷启是个天生的糊涂种子,如果压根没想明白,而只是因为一时兴起而和她在一起,两个人最后恐怕会落到相见两相厌的境地。 其实世俗没有什么不好,只不过她力量薄弱,一旦流入世俗,再想挣扎出来就太难太难了。 所以此时此刻,她不得不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来面对她人生中最具诱惑力的“一瞬间”。 另一边,电话里外的对话还在继续。 “要开录音棚?那雷启哥你打算……” 卫岚的话兴冲冲刚说到半截,就被另一道清凌凌的男声打断了,问他在跟谁说话。 卫岚说是雷启哥回来了,现在正在董霄姐家里,我…… 话到这里,卫岚自己都意识到了自己正在锃光瓦亮地发光,所以在男声哭笑不得地让他别打扰人家,有什么话改天再说的时候,他乖乖照做,留下一句明天见,就挂断了电话。 电话一撂,屋里的安静瞬间比接电话前更浓更深更重地层层包裹了上来。雨声淙淙,阳台开着半扇窗户,一阵风吹得纱网哐啷哐啷响,空气中潮润的土腥味暗潮汹涌,几乎蓊郁。 片刻的静默后,雷启不动声色地深吸了一口气,站在餐桌边缘,缓缓将旧话重提。 “我是专程来和你吵架的。” 董霄仿佛要找个倚靠似的,双手后背合身靠在了冰箱上,发出小小的疑问。 “嗯?” “你说错了。我们分开的时候,你说我会往前走,但事实是这几个月里,我一直在想你。不是身为贝斯手的你,不是玩音乐的你,也不是染头发打钉子的你……我想你,就只是你。想你弹贝斯的时候,食指上缠的彩虹胶布。想你喝醉了之后,眼睛底下的一点红晕。想你身上无人区玫瑰的味道,想你后脖子那里毛茸茸的碎发——有人告诉过你,你现在的头发也很漂亮吗?” 不善言辞的人能一口气说出这样许多,定然是在心中把这道身影反复摩挲过了无数次。 董霄下意识摸摸自己的发梢,出于工作需要,曾经的艳丽颜色都被剪掉,留下的只有焦枯的干黄。 忽然自惭形秽,她藏拙似的想把这缕头发掖到耳后,雷启却认真注视着她,说。 第174章 “我很喜欢,是‘野火烧不尽’的颜色。” “所以,之前你说以后的你没办法再吸引我了。又说错了。” “最说错的一点,是你说我会妥协。” 雷启自说自话似的,摇了摇头。 “我中文一直不是很好,连歌词都只能写得出英文,看国内的小说都要查字典。这次离开你这么久,我反复地琢磨,却始终想不明白什么叫‘妥协’……想到最后,我只想明白了一件事。” 雷启顿了一顿,眼睛一眨不眨盯住董霄,连呼吸都放轻了,字却咬得很结实,仿佛开口就已经在下誓了。 “那就是。要是不和你试试,我一辈子都不会甘心了。” 最后,他从口袋里取出个小东西,正是一份小小的u盘。 “这段时间我没有偷懒。临走的时候要了你记灵感的本子带走,里面的曲子我已经全做成了demo。过会儿你听一下,不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再吵。” 董霄垂着脑袋,面容隐在乌浓的头发后,看不明晰,只有声音从最深的阴影中传来。 “你回来,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的?” 见了董霄这副不冷不热不动心的模样,雷启莫名有些慌。 “……嗯。” “然后呢?” “……然后?” 他忽然发现自己像一个临上场才发现没有拿到后半场剧本的蹩脚演员,愣在台上,无所适从。 他原本真的没想太多,总以为将心事倾吐而出就算完成了任务,其余的大可以交给董霄来思虑周全——董霄向来聪明果敢有主意,像一根坚定不移的主心骨。 稳住小家,稳住锈月,也稳住了他。 但在这个风雨飘摇的夜晚,雷启惶惑望去,忽然发现靠着冰箱门的董霄居然是这样的消瘦,微微塌着肩膀,仿佛细脖子撑不起脑袋了似的深深垂着头,是被负担活活压垮了的模样。 窗外轰然一声雷鸣,他在闪电到来的瞬间看清了董霄苍白的面色,一颗心像是随之过了电,狠狠一疼,疼得他开了窍。 曾经父母朋友都说他人事不通,活得天真烂漫,自私自利,肩头担不起一点儿责任,头脑里不思考半分未来……他想他们说得都对,但他和他们都没想到的是,有些事情居然会在某一时刻无师自通。 雷启慢慢抬眼,眼珠灰蓝,在晚灯的映照下色泽琉璃,一如既往,却又从这一刻开始,不再像玻璃珠般沉寂而迷惘了。 他说。 “发现我离不开你后,我花了两个月做好了所有demo,在学校办理了正式的退学,去找父母说了我回国的意向——吵了一架,不过也无所谓,反正他们总是在吵架。和他们分开后,我从这些年的积蓄里取出了一笔钱,拜托云州的朋友帮我物色了一个合适的场地,打算开一间录音棚。然后,我订了最近的机票回国,在机场订蛋糕,发消息给卫岚问你新家的地址,再然后……” “……来到你面前,见到你,对你说‘我爱你’。” “最后,期待你说‘我也是’。” 静静说完了一串话,雷启意外地发现自己不再慌张,也不再忐忑了,仿佛永远航行的飞机总算降落,而他的双脚踩到了结实的地面,心中沉甸甸有了重量,是爱人的重量。 他耐心地等着,等了——其实不过半秒,董霄携风而来,几乎跳到了他的怀里,双腿缠住他的腰,简直将他扑得退了半步。 但趔趄了下,他听见耳边带着哭腔的、期待数年的、忍耐已久的。 她的声音。 “我也是……我也是啊。” 他轻轻一笑,稳稳将她抱在了怀里,臂弯中从此也沉甸甸有了重量。 是爱人的重量。 * 一场大雨淋遍云州,城市另一角落,沈子翎在让卫岚挂断电话后,就继续忧心忡忡望向了车窗外。 二人小别胜新婚,本来今天是有安排的,但临时从公司内部得到的一条消息,将四个人——加上苗苗和韩庭——捏合到了一辆车里,赶往同一个目的地。 雨水瓢泼,车子雨刮器呱嗒呱嗒来回摇摆,车内分外安静,沈子翎和副座的苗苗望着一前一后差不多的景色,心脏乱成差不多的曲调,脑子反反复复回想着同一条消息。 消息是从公司人事朋友那里听说的小道消息,可当他们着急忙慌打电话去问消息的主人公易木时,却只得到要不要去他家坐坐的邀请。 他们此刻就在去往易木家里的路上,人在车里,心绪却是飘的,仿佛夜航时忽然没了灯塔,两艘船陷入了波涛汹涌的大海中,一时失张失志,没了方向。 熄屏的手机里攥着一条消息,字数寥寥,意味重大。 【woody辞职了。】 第108章 过春天——四 二人与易木认识多年,去到他家却还是头一次。 未经登记的车子进不去小区,只能停在了门口,韩庭和卫岚留在车里等,而苗苗与沈子翎则是下了车,按照易木发来的地址往里走。 小区绿化不错,夜色之下,有点儿曲径通幽的意思。初春时节树树丛丛全绽了绿芽,有几株早熟的梨树已经满枝满桠地缀上了小白花,他们绕过一处喷泉环岛,远远在一栋连廊单元楼下望见了个瘦高挑儿的人影。 人影有些模糊,但手中的一点红光却是像灯塔似的,忽明忽灭,很惹人看。 走近了,他们才发现是易木担心他俩找不到位置,所以提前下来等着他们了,红光正来自于他指间随风撕扯出青雾的香烟。 “你们来得正好,”易木拢了拢身上明显大了不止一号的棕色皮夹克,笑着说,“刚好抽完一根。走吧,上楼。” 他们跟着易木往电梯间走,苗苗一双大眼睛很有节制地骨碌碌转,上下左右打量着单元楼大厅,沈子翎则是悄悄盯着易木的背影,准确来说,是盯着那件皮夹克,盯到一定程度了,他无声无息叹了口气,不忍卒视般移开了视线。 他很庆幸卫岚留在了车里 ,否则肯定会指着那件衣服,不假思索地笑说,好巧,你这衣服我一个姓宋的朋友也有一件——哎,你们之前一起喝过酒的,记得吗? 电梯里很暖和,但沈子翎还是打了个寒颤,忽然很担心在易木家里看到熟悉但不该见的人。 易木站在二人中间,先刷了电梯卡,等电梯门关了,又一瞟沈子翎,慢条斯理喂了他一粒定心丸。 “家里没人,你们不用拘束。” 说完,向来懒得说闲话的人顿了一顿,居然罕见地添了句抱怨。 “他这几天跑国外去了,乱折腾。” 这口吻太稀罕了,说怨不怨,似笑非笑,放眼kap上下绝没有第三个人听过。 苗苗登时好奇心大作,用眼神追问沈子翎,这个“他”是谁。 沈子翎心乱如麻,只当没看见。 出了电梯,开门换鞋,易木家和他们想象中不大一样——或是说大不一样。 由于易木素来实行“距离产生美”原则,从不让工作上的人到他家来,哪怕是上级撺掇去他家聚餐,他也只是三两句敷衍过去,所以尽管沈子翎和苗苗都是他一手带大的,却也只在想象中见过易木家里的样子。 想象中,应该是庄严肃穆宛如大礼堂的家,才能装下他们不苟言笑的woody。 可眼前的屋子却温馨零碎,沙发铺着米白印小兔的沙发布,冰箱上有五花八门的冰箱贴和写着每日菜单的小黑板,桌上摆了玻璃花瓶,插着几朵含苞待放的洋桔梗,茶几上堆着织了一半的毛线织物,快做完的羊毛毡,黏土小人,动漫周边,还有些叫不出名字的,非得是十几岁小女孩子才喜欢的玩意儿。 易木颇无奈地捏了捏眉心,很认命又很娴熟地收拾起茶几,最后披着带毛衣针的围巾,顶着毛线帽子,连带着手里一堆鸡零狗碎全送进了一间关着门的小卧室,出来后又将地上掉着的抱枕捡起来掸了掸,对他们做出了解释。 “这些都是我妹妹的东西,她是住校生,前两天刚回去。” 沈子翎和苗苗面上没说什么,暗地里交换了个错愕眼神,头一次知道易木居然有个妹妹。 错愕之余,他们的心情愈发沉重起来,因为知道易木不是会轻易破坏原则的人。既然现在把他们无遮无掩地领到家里来了,那只能说明易木的确是板上钉钉地辞职了。 落座在沙发上后,他们直奔正题,问易木是不是真的辞职了?为什么? 易木没陪他们坐着,而是绕到了厨房岛台,用咖啡机给他们一人做了一杯热拿铁,同时“嗯”了一声,算作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 之后,他钻进了小吧台中,寻摸出前两天没喝完的半瓶白兰地,又随便找了只古典杯送到水龙头下冲干净,最后抱着酒与酒杯回到沙发上,他像个自得其乐的老酒鬼,倒了半杯,嗅嗅气味,咂摸了下口感,这才心满意足地慢慢说道。 “原因么,说起来有无数个,可要真让我从里面挑一个具体的,我也挑不太出来。官方的原因可以是,你们每年的述职报告和绩效考核都会经我的眼,综合来看,我认为kap在无可避免地走下坡路。” 第175章 “至于私人的原因么,”易木晃了晃酒杯,诚心笑道,“我觉得上级都是一帮傻x。他妈的,受不了,干不下去了。” 话糙理不糙,但这也太糙了。 两个人噗嗤一下,是没忍住双双笑了出来。 沈子翎问他,那以后打算怎么办? 易木显然早就留好了退路,现在像要讲经似的,在沙发上盘着一条腿,屈着一条腿,本来该是一口烟一口酒的,但顾及到两个孩子都闻不惯烟味,就改成了一口接一口地抿酒喝。 单看脸,他只能有个二十出头,可要是看了浑身做派,会觉得他好像已经有了上千岁,是只五毒俱全的坏狐狸成了精。 坏狐狸笑眯眯的,对他们详细讲了以后的打算。 简言之是他费了点儿心思逃过了竞业协议,筹划着利用现有的人脉,自己开间工作室单干。 说简单了就是这样一句话,但要操作起来,在场三个人都明白有多困难。 即使不必受到竞业协议的约束,可开一间广告工作室谈何容易,其中的注资、业务、选址、招聘、营业执照等等等等,哪一个都要发愁,更别提之后上路的种种想得到、想不到的艰险。 经济下行,近年来大大小小的工作室几乎开一个倒一个,都做着一步登天的美梦,事实上连撑过两年的都少有。 更何况,工作室在法律上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一旦经营不善倒闭了,那就是朝着让老板倾家荡产的方向倒闭的。 口头上轻飘飘一句话,实操起来,不说难于登天,但也大差不差了。 沈子翎和苗苗是绝不担心易木的个人能力的,但扯大旗挑大梁并不只看能力——家底、气运、贵人相助,哪个单拎出来都比个人能力要紧。 要是空有一身本领就想创业,那就好像是老虎吃天,无处下嘴。 感性层面上,他们无条件信任着易木,但理智层面上,他们都隐隐看出来,易木兴许是被逼无奈才走了这一步棋。 毕竟在突然传来他辞职消息的前几天,公司里沸沸扬扬流传的还是易木要再升一级的消息。 易木现在已经是总监,再升一级,就要往总经理升了,搁在古代,几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已经位极人臣了。 他们有心问问公司里究竟出了什么事,才会让向来冷静自持的易木不得不出此下策,但又不想挖人秘密,揭人伤疤,所以犹犹豫豫的,姑且没问出口。 然而易木隐隐看出了他们的意思,不消他们问,他先行说道。 “我辞职,那是我和公司的矛盾,跟你们没关系。kap再怎么走下坡路,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必要急着下车。尤其是charlie,我走了后,他们很可能把你推到我现在的位置——给了你就接着,通透点儿,别跟钱过不去。” 沈子翎对易木的话向来是奉为圭臬,人家说一句,他就死心塌地信一句。 此刻,他却头一次对易木的话产生了怀疑。 易木虽然在用道理劝他,劝得字字箴言,但这样的道理,仿佛并没能劝住易木自己。 仿佛,易木这一次的辞职带着不少的“一时意气”,可这意气究竟是为谁而发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刚说了一会儿话,沈子翎发现易木手里那半瓶白兰地居然已经空了,任你是什么酒仙,照这种喝法纯饮烈酒,没有不醉的道理。 易木于是也醉了,然而他的醉相不太上脸,全醉在了眼睛里,半眯不眯笑吟吟的,更像狐狸了。 易木越是笑,沈子翎心里就越酸涩,因为知道易木现在是走投无路,愁得只能喝酒,烦得只能发笑了。 思及至此,沈子翎忽然陪易木一同怨起了那个“他”来,好端端的往国外跑什么,易木都难受成这样了,也不知道回来照顾照顾。 苗苗不经意瞄到沈子翎,就见他蹙着长眉,面色愠怒,盯着空气不知道在和谁置气,再看向易木,易木不知从哪儿又找了瓶威士忌回来,这次搞了些冰块在杯子里,叮叮当当地继续喝。 空气迟滞数秒,易木不知不觉喝空了小半杯,倾身到茶几上,正要拎酒瓶再续时,忽然想起什么,收正了身子,他问他们饿不饿,点个夜宵吧。 沈子翎和苗苗犹豫了下,其实是不饱不饿的,但一想到现在出了门,下次再见到易木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所以还是点了点头。 易木笑笑,拿出手机点开外卖软件,像对待小孩子似的,反手递给了他们。 “想吃什么看着点。” 两个人在易木跟前不由自主真变成了小孩子,脑袋凑在一起浏览外卖软件,最终点了份够三人吃的海鲜砂锅粥,易木拿回手机后,又往粥里加了三只生蚝,额外点了几道小菜才下单。 予溪笃伽 等粥来的时候,沈子翎走到阳台想打个电话,发现角落有个精心装饰过的别墅笼子,笼子里各式各样的草料玩具,正中心是个棉窝,窝口怼着个灰茸茸的毛屁/股,耷拉着不点儿尾巴。 一只小灰兔子。 大概是妹妹养的,毕竟他想象不出woody养兔子的模样。 小兔子心够大的,来人了也不知道,自顾自睡得特别香。 沈子翎一边弯腰观察小兔子,一边给车里二位打了电话,说这边可能还要等好一会儿,让他们先回家。 车里那二位却说没事,等就等着吧,并且表示他们已经从车里转移到了旁边的便利店,正在一边吃关东煮一边扯闲篇,韩庭讲讲欧洲扒手,卫岚再说说西北遇狼,唠得热火朝天,俩人都觉得挺有意思。 那边挂断电话,这边砂锅粥来了后,三人围坐在餐桌旁喝粥吃菜。 易木酒喝多了,现在格外饿一点,边舀着粥慢慢吃,边向他们交待起了kap的种种。 不是埋怨,也非谩骂,而是在教导他们在他走后,该怎么明哲保身。 讲得十分细致,包括哪个人不堪大用,哪个人可以依靠,哪家甲方爱让垫资,哪个甲方事情太多……句句精炼,全是干货,没有丁点儿废话,来不及了似的,竭力想把十年来在kap摸爬滚打总结出来的经验全传授给他们。 沈子翎和苗苗一点点喝粥,安安静静聆听,忽然想起和易木一起吃的第一顿饭。 那是他们刚选易木当带教的第一天,当时公司食堂还没开起来,易木就在午休时请他们去楼下面馆吃午饭。 点三碗面,他俩的额外加了肉,就易木的那碗清汤寡水,只飘着点儿油花子。 富裕家庭出来的孩子压根儿不懂什么叫“舍不得”,只以为是易木不爱吃肉,或者早上吃得太多,要么在减肥没胃口,居然连问都没问一句。 他们还是后来才知道易木那段时间过得分外窘迫,家里父亲生了大病,他身为顶梁柱,每个月的工资全打给了爸妈,身上只留着五百块零花。 请他们去吃面的那天,他浑身上下就剩下一百二十块钱。 幸而后来好过了,易木能力出众,一路高升,升成了年薪百万的高管,再也不必忍穷受苦,却又在将要往山巅再迈一步时,骤然撤身而出,另选了一座飘忽不定的山头开始攀爬。 光是想一想都替他累,累死了。 过不多久,易木酒劲儿上来了,胃里一阵阵烧得慌,热粥是喝不动了,他就一勺勺舀着晾,说。 “cherry有时候太相信自己的直觉,反而不相信理性推断,一旦别人的举止不符合你的想象了,你就立刻觉得对方不是什么好人,想要离得远远的。但其实,工作场不是学校,是不是好人没那么重要,能不能帮你把工作做好才重要。比如你们组的sally,她嘴上对你说归说,可该提拔该嘉奖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克扣过你。这就够了,谁上班是来交朋友的。” 易木舀起一勺粥,嘴唇一碰,还是烫得很,就改舀为搅,且搅且对着沈子翎抬了抬下巴。 “还有你……你是出身太好了,待人接物都透露着一股傲慢劲儿,对待看不上的人,连演都不演,又偏偏太容易相信别人,跟你多说两句好话就能骗出你的真心,之前的何典就是个教训。你要么就傲慢到底,装个高深莫测的样子,让他们摸不清你的路数。要么从一开始就别摆架子……算了,你还是傲着吧,反正你装也装不像。” 二人微微垂着脑袋,领略着这番颠三倒四,醉意醺醺的指导,一时很想笑,一时白粥的热气氤氲到眼睛里,忽然又很想哭。 易木抿了点粥,随着喉咙一滚,他一皱眉毛,像被灌了口药。 被烈酒浸淫的肠胃很难再突然接受热粥,他干脆彻底放弃了碗筷,正要摸到酒杯,沈子翎忽然开口道。 “……少喝酒吧,注意身体。” 易木应声抬眼,猝不及防对上两双隐隐泛红的眼睛,他愣了一下,旋即别开视线,收回了手,指尖指腹互相搓了搓。 “嗯,不喝了。” 一锅粥吃了一半,饭后送他们出门,易木一手攥着门把,一手扶着门框,门前灯光昏黄,显得他的头发尤其黑,脸面尤其白,一双微微挑起的睡凤眼一眨不眨地望着他们,面容年轻得几乎稚嫩,神情却端凝得老气横秋。 第176章 好像他真是一只狐狸大仙,现在要送他两个刚练出人形的弟子下山去了,心中也有不舍,但压着抑着,不肯显露出来。 沈子翎和苗苗拼命地欢声笑语着,生怕说笑声一低,周围沉重的感伤氛围就会团团围住他们。 人生南北多歧路,君向潇湘我向秦。云州是座如此繁忙的城市,两个人要相遇多么简单,要再见一面,却是多么难。 他们走进轿厢,摁下楼层,电梯门关之前,易木对他们微微一笑。 “好好的,照顾好自己,别感冒了。” 他们一愣,胡乱答应着,电梯门徐徐关闭,终于将他们最好的老师隔绝在外,留二人夜路独行。 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直到出了门,被晚风凉飕飕一吹,他们才哆嗦了下,神魂一齐归了位。 再次走上那条梨花簌簌的小道,苗苗率先开了口,没头没尾,云里雾里,但她知道沈子翎听得懂。 “你现在想的和我一样吧。” “嗯,”沈子翎沉沉道,“但woody说得没错。不管怎样,还是暂且按兵不动,现在不是着急的时候。” 说完这两句话,二人陷入了沉默,可现在是沉默不得的,越沉默,越要想起方才的种种,心里也就越不是滋味。 苗苗想起一茬儿,立刻换上笑脸,挽住了沈子翎的手臂。 “哎哎哎,差点儿忘了问你,‘他’是谁啊?” 沈子翎一时舌结,想如实说,又不愿损毁了易木英明神武的光辉形象,想撒个谎,可易木当时的语气又没留给他扯谎的余地。 斟酌到最后,沈子翎不得已,只好给‘他’升了个咖。 “是woody的……对象。” 苗苗兴奋地捂住了嘴巴:“天,真的假的!那你见过嫂子吗?” 沈子翎一哽,回想起那人的形象与做派,委实不敢认下这样一位彪悍的嫂子。 “偶然见到过几次……” “嫂子人怎么样?好不好看?和他般不般配?” 沈子翎勉强一一作了答。 “人……挺热情的,长得好看,和woody……挺般配的。” ——两个人站在一起,一个像要谋财一个像能害命,也算是一种般配。 苗苗缠着他问了一路,问得沈子翎心力交瘁,终于在自家楼下与他们分别时,他已经累得快要吐血。 家门一开,他们看见室内一片狼藉,皮皮鲁站在一堆卫生纸废墟中,半张着狗嘴,正犹豫要不要对着沙发一角下口,以此来惩罚晚归的坏主人。 可它却意外看到了好几天没见的卫岚,皮皮鲁高兴坏了,狗嘴从半张变成了高高一咧,哈喇子直接淌在了刚从干洗店取回来的地毯上。 沈子翎差点儿没昏过去。 卫岚一手搂住闭眼装死的沈子翎,一手呼噜着蹦蹦跳跳的皮皮鲁, 倒是觉得挺幸福。 卫岚进门给二人都换了拖鞋,去卧室翻出了沈子翎的换洗衣服,在阳台拿了晾干的浴巾,而后将沈子翎塞进了浴室,让他先洗澡。 而后,他给皮皮鲁开了只最爱的罐头,好稳住它不乱窜,又捋起袖子,非常利索地将客厅厨房卧室都打扫了一通。 屋里看着混乱,其实只不过是满地废纸,倒了椅子,掉了些装饰品罢了,等到沈子翎热气腾腾出了浴,室内已经洒扫一净,连垃圾都扔到楼下去了。 卫岚本是坐在沙发上陪皮皮鲁玩球,见沈子翎出来,他就把球准确无误投进了皮皮鲁的玩具筐,转而拍了拍身边位置。 “哥,过来坐。” 沈子翎擦着头发,应声过来,刚一坐下,双腿就被卫岚捞起来担在了大腿上,沈子翎顺势躺了下去,后脑勺枕着沙发帮,隐隐紧绷的小腿被一双温热的大手不轻不重按摩着。 沈子翎伸了个懒腰,愈发躺得长溜溜,没了骨头似的,懒洋洋地长出了一口气,他歪着脑袋看向卫岚,忽然想起了四个字,是“夫复何求”。 “哥,”与此同时,卫岚也瞟向了他,“你有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 沈子翎看了他片刻,而后将目光投向天花板,慢慢讲了今天去见易木的事情,讲得事无巨细——当然,删去了八卦的部分。 卫岚饶有耐心地听完,先冲他一笑,“哥哥真棒,这次主动和我分享了工作上的事情。” 得这一句,沈子翎面上有些发烧,觉得卫岚这语气是把他当小孩了,但红着耳垂,他又颇为受用地弯了弯眼睛。 卫岚又说:“你这个上司,对你真的很好。” “嗯。” “你这个公司真是金玉其表,败絮其中。” “嗯。” 一句句都像废话,可不知怎么的,从他嘴里说出来,沈子翎就格外听得进去,知道他后面藏着个“答案”。 果不其然,卫岚最后对他说。 “如果你想辞职,陪着上司创业,那我支持你。” 沈子翎静了一下。 “辞职”这个字眼太可怕了,放在易木身上已经很惊心,轮到自己这里更是骇人。 沈子翎向来对自己有着清晰的认知,明白自己是舒服惯了,劳神已经很勉强,更何况创业还要劳心。纵使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家人,爸妈之所以现在能过得放心滋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沈子翎拥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后半辈子不必操心。 在kap工作,高薪、体面、稳定,宛如在一艘巨轮上航海,风吹不着,雨打不着,尽管有要加班熬夜的时候,但因为是替人打工,所以工作做完了就算,总还能有纯粹的休闲娱乐时间。 创业,却好像是蝴蝶只身过沧海,其中苦难数不尽,飞不过去是常事,飞过去了才算奇迹。 沈子翎认为卫岚是太年轻了,没上过写字楼的班,才会不明白“辞职”对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而言意味着什么。 他动动嘴唇,正想说话,却看见了卫岚的眼睛。 温柔的、笃定的、永远注视着他的、卫岚的眼睛。 沈子翎的话顿时烟消云散了,终于意识到不管成熟与否,卫岚都会支持着他,一如既往。 半晌,沈子翎叹了口气,委委屈屈地说。 “我会很累。” 卫岚一笑,伸手去摸他的头发。 “那我多照顾你。” “你会更累。” “我不怕累。” 沈子翎不说话了,不声不响地坐起身子,屈起了双腿,他环住卫岚的胸腹,钻进了怀抱之中。 原本他不理解什么叫“生/理性喜欢”的,现在也懂了,那就是只要靠近了卫岚,他身上的发丝皮肤血管脏器,角角落落点点滴滴,都会向卫岚表达起归顺与臣服,整个人都倦鸟归巢般,要投入恋人怀中。 怀抱仿佛一处独属于他的避难所,温暖,永恒,坚不可摧。 在沈子翎放松神经,全身心依赖时,卫岚也长手长脚圈住了他。 巨蟒似的缓缓缠紧了恋人,他太喜欢沈子翎身上隐约的香气,爱得心魂战栗,失控地勒出沈子翎一声窒息的哼唧,才回过神来,稍稍松了些劲儿。 比起沈子翎,卫岚的想法则简单得多。 他目光幽幽地搂着恋人,满心满眼,只有两个字。 “我的。” * 翌日,卫岚正如电话里所说,登门拜访了董霄家。 他去得不早,上午十点才到,然而董霄居然还没去上班,问了才知道是临时请了半天假。 雷启——出乎意料的——居然也在董霄家,卫岚又是一问才知道,原来是昨夜雨太大,打不到车,所以就让他在家里沙发上将就了一宿。 二人自己都还没吃早饭,拿不出什么东西来招待卫岚,董霄就拿出了冰箱里的蛋糕,让他当甜品吃一吃。 这次无需卫岚发问,董霄自行解释了,说是雷启昨天晚上带来的,放心吃吧。 卫岚和这两个人是不用客气的,打开透明盖子,他一挑眉毛,笑说。 “他昨天带来的蛋糕,那你们昨天怎么没吃啊?” 两个人皆是一僵。 卫岚将蛋糕转了一圈,继续说:“根本就是一点儿没动,你们昨天守着大蛋糕不吃,干什么来着?” 两个人还没作答,一只小黑猫就喵喵叫着从卧室里跑了出来,吸引了卫岚的全部注意力。 “诶,董霄姐你新养的小猫?” 董霄含混了几句,鬼鬼祟祟和雷启对视一眼,后者指了指脖子,她会意地往上扯了扯衣领。而后,她也指了指自己颈侧,可惜雷启没有高领可穿,也没有头发可遮,只好用手心盖住了痕迹,打算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都装成落枕。 看着卫岚蹲下逗小猫,两个人都不动声色地松了口气,全没想到,居然是昨夜被关在卧室门外,可怜兮兮叫了一整夜的小猫救了他们。 第109章 过春天——五 恋爱一事,其实很没有隐瞒卫岚的必要,但董霄和雷启心照不宣保持了沉默,都不大好意思向卫岚开这个口。 第177章 就好像离婚多年的父母突然暗地里复婚了,反而不会第一时间告诉孩子。 三人一起吃了些蛋糕,权当早午饭了,而后董霄洗澡更衣,准备上班。 她换鞋出门,雷启像只灵巧大猫似的,也从门缝中闪了出来。 昨夜一场大雨,下得碧空如洗,六楼通天台的拐角处嵌着一扇圆窗户,露出一块圆圆满满,瓦蓝瓦蓝的天空,几只小雀叽叽喳喳在积水洼里啄洗羽毛。 楼道里阳光灿灿,空气中漂浮着微小的金粉金沙,别有一番温暖的静谧,两个人藏在半掩的家门后,交换了个奶油味的亲吻。 一吻过后,缓缓分开,两个人心跳如鼓,都躲开了对方的眼睛。 董霄掖了掖鬓角头发,故意揶揄道,“学得挺快,比昨天晚上好多了。” 雷启皱着眉毛看她,很不乐意地嘀咕了一串英文。 董霄:“说什么鸟语呢?讲中文。” 雷启:“别笑话我。” 嘴角笑意涟漪开来,董霄满心的轻快,无论如何兜不住。 “好好好,不笑话你,我昨天不是一直在鼓励式教育吗?” 这句出来,雷启也笑了,学不会牵手似的,在董霄的手腕上攥了一把,连骨带肉揉了几下。 “whatever you say……上班去吧。” 目送董霄挥手的身影消失在楼梯转角,雷启溜回了家里,拇指指腹轻轻蹭了下嘴唇,仿佛指尖都沾上了董霄独有的玫瑰香气。 他那颗向来充斥着重金属摇滚乐的内心,此刻悄悄辟开了一角的花园,其中芬芳馥郁,燕语呢喃,催得他不由自主要微笑。 直到他看见了餐桌前的卫岚。 卫岚一手捏着小叉,一手玩着手机,叉起了一块蛋糕,要吃没吃,正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雷启哥,你刚才出去干嘛?” 雷启面无表情地被吓了一跳,缓缓捂住心口:“……有鸟叫。” 卫岚没太听懂:“ ……你出去赶鸟了?” 看着同样人高马大的另一位男性,雷启心中柔情万种的小花园迅速凋谢枯萎。 他无欲无求地对卫岚摇了摇头:“没事,已经不叫了。” 刚才催董霄去上班的是雷启,人家走后,立即觉出乏味的也是他。 显然,等老婆下班的不止他一个,而且卫岚今天没单子可画,这会儿更是无所事事得很。 在相对无言地玩了会儿手机后,雷启破天荒主动搭起了话。 “你男朋友平时上班,你自己在家会不会无聊?” 卫岚本是翘着二郎腿瘫在沙发里打游戏,听了这话,就稍稍摆正了脑袋,看向雷启。 “无聊倒还好,我从小就擅长自己跟自己玩,不过确实挺想他的。” “那你一般怎么办?” 卫岚思忖着作答:“刚开始我也不知道,后来有一次实在受不了了,我哥又忙得不沾家,消息都没法回,我就开始学皮皮鲁。” “皮皮鲁?”雷启脑海中浮现出那只白绒绒的大狗,“你学狗?” 卫岚一啧,脑袋后仰回去继续打游戏,拖鞋随着小腿一晃一晃。 “说这么难听干什么。你想,小狗每天都在家里等主人回来,在这方面算是我们人类的老师了吧。” 雷启若有所思点点头,知道这是中文里常用的一句古话——三人行必有我师。 三人行,必有我师。连狗都学。 “那你学到什么了?” 卫岚一本正经分享起来:“皮皮鲁吃罐头,我就拆零食。它玩球,我就打游戏。它散步,我就溜达。它睡觉,我就……也睡觉。总而言之,就是皮皮鲁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雷启想了想,认为颇有可行性。 两个百无聊赖的神人遂打开了沈子翎家里的监控,对着皮皮鲁有样学样,时间果然迅速打发掉了。 临近傍晚,雷启算了算董霄下班时间,打算提前点些吃的,好让她一回家就能吃得上热乎饭——想法一冒出来,他自己先为之一愣,没想到自己能有这么细心的时候。 可打开外卖软件翻了半天,要么是快餐,要么减脂餐,要么就是一目了然的预制菜,实在没找到合适的。 最后,雷启放下手机,琢磨片刻,忽然转向了卫岚。 “你教我做饭吧。” 卫岚一怔,手机里传来了“mission fail”的关卡失败音效,屏幕旁边旋即露出了一双错愕眼睛。 “行是行,不过雷启哥你有做饭基础吗?” 卫岚刚问完就觉得多余问了,雷启顶多能有吃饭基础,吃的还是白人饭。 然而雷启居然点了点头,说自己在伯明翰的时候,偶尔会做些东西吃,三明治和烤土豆什么的。 听起来还是白人饭,不过聊胜于无,卫岚放下手机,盘腿坐了起来。 “好。那你手艺怎么样。” 雷启顿了顿:“我这几天看的一本中文书里,刚好有四个字可以形容。” “什么?差强人意? 驾轻就熟?登峰造极?” “不敢恭维。” “……” 热心肠的卫岚最后还是收下了这个似乎能炸厨房的学生,他们翻了翻董霄家的冰箱,里面菜肉剩得不多,但米面调料都很齐全,看来她在家也经常会做些家常菜。 视察过一圈后,卫岚背手摆着大厨架子,挥斥方遒道。 “做西红柿炒蛋和辣椒炒肉好了,再拌个皮蛋豆腐,做半锅……哦,我也在这吃……做一锅米饭。” 雷启毫无异议,找出小黑猫围裙系上,开始潜心学习。 实话实说,雷启其实不算个笨学生,但可能天生没开这一窍,做起饭来,锅碗瓢盆全跟他对着干。 鸡蛋打出两个坏的,西红柿死活剥不下皮,豆腐打开时就半碎不碎,切青椒与猪肉时更是见了血。 一直在卧室床上睡觉的小闪电听外面霹雳乓啷,叮叮当当的,就颠着四只小爪子跑出来看了会儿热闹,而后被呲啦啦的下锅声吓到,又飞着四只小爪子蹿回窝里了。 忙活到了夕阳西下的时分,雷启食指贴着一块创口贴,坐在一桌来之不易的热饭热菜前,给每碗米饭上都小心翼翼摆了一双筷子。 向来不动如山的人突然坐不住了,想着这一秒过去,董霄又往家近了一步,雷启的心脏再度跃跃欲试地扑腾起来,他问卫岚。 “她会高兴吗?” 一天下来,卫岚已然洞若观火,这时候就安慰道:“肯定高兴。” 他见雷启不太相信的样子,就进一步摆出了论据。 “你放心吧,我当初和宋哥学做饭的时候,也问过这个问题。宋哥当时就说,‘怎么可能不高兴?你哥回来发现你做了一桌子菜,那不就跟下班回家发现皮皮鲁给他做了四菜一汤一样吗’?” 在卫岚回过味来,自言自语说“不对,他是不是在骂我啊?”的同时,雷启倒是的确从这段话中得到了一些慰藉。 没想到,等董霄回家,得知一桌菜出自雷启之手时,她的反应比小黑猫给她做了四菜一汤还要惊喜。 先是震惊,后是笑意盈盈的喜。 下班回来的董霄从未这样积极迅速地去换睡衣洗手,准备吃饭。 终于坐到桌边,刚吃了两口,卫岚想起什么,说要去阳台给他哥打个电话,让他俩先吃,不用等他。 卫岚一走,桌上的气氛顿时不同了。 二人已经相识了多年,独处过不知多少次,甚至拉扯着逃出过一场大火,此刻坐在一桌再寻常不过的饭菜跟前,却似乎有无形的丝丝线线笼络住了他们,令他们双双拘束了起来。 雷启摆着吃饭的架势,却半天没下筷,偷眼看了半天董霄的反应,他忍不住轻声问。 “怎么样?” 董霄似乎真饿了,一味埋头吃饭,冒尖儿的米饭如今盖着几块炒鸡蛋,已经吃出了油润的小坑。 “挺……挺好吃的……” 不说话则已,一旦说话,声腔里的哽咽藏不住。 她一手端碗,一手拿筷子,不笑强笑地用拿筷子的手擦了擦眼角泪花,吸吸鼻子说。 “这个辣椒……咳咳……太辣了……” 雷启愣了片刻,本想听听她的夸奖,没想到会见到了她的眼泪。 片刻之后,他起身,走到她身侧蹲了下去。两只大大薄薄的掌心覆着她的膝盖,下巴抵在手背上,他歪着脑袋从下往上地看她。 小闪电也过来了,蹲在雷启旁边,一起担忧地看着她。 她霎着一层泪光看着他们,看他们组成了个“电闪雷鸣”,是她生命里一场躲避不开的暴雨,也是她一大一小的两只黑猫。 “我没想过……” 董霄把手心盖在了雷启的手上,泪水顺着腮颊往下滚落——落得多么不应该呢。她这样想。最苦最难最孤独的时候她撑过来了,在意想不到的美好新生活中,她反倒哭成了泪人。 “我从没想过……能和你有这样的生活。” 第178章 一句话,重心落在“生活”。 雷启听懂了她的意思,也承认自己常年像块冷硬的顽石,从来从来都不擅长“生活”。 可谁让她宛如一朵花来到他的生命,柔韧、顽强、受过风吹日晒却愈发绚丽,催得石人也泪下,铁树亦开花。 许多年来,他只知道怎么气人而不知道怎么哄人,下意识手心朝上,想要承接她的泪水,可泪如雨下,源源不断。 他只好一路向上,最终捧住她的脸颊,笨拙地用拇指指腹蹭了蹭她湿漉漉的眼尾。 他说:“不哭了,喜欢吃我天天给你做。” 董霄含泪笑了出来,说真笨,果然石头还是石头……好了好了,吃饭吧,都要凉了……快起来,小闪电都学你…… 躲在阳台的卫岚听到这里,也会心一笑,总算彻底印证了从昨晚到今早的猜想。 衷心替他们高兴的同时,他也为自己发愁,听着外面你侬我侬成了那个样子,他得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机会出去吃饭。 真是要饿死了。 幸好,不过片刻,意识到问题的董霄就主动过来,状似无意地把卫岚带了回去。 一顿饭吃得挺不错,雷启虽然负伤,但伤得算是值得,毕竟确实做出了一桌饭菜。 饭不夹生,菜没重盐,水平很可以从“不敢恭维”升级到“差强人意”。 饭后,他们三人插上u盘,一起听雷启带回来的demo。 卫岚原本还担心夹在二人中间会像电灯泡,结果一到了乐队场合,他俩一点儿眉来眼去的影子都没有,针对一首新歌是不是要加一段军鼓,两个人听着听着就又吵了起来。 卫岚放心了,边劝边暗中点头。 嗯,这才对味。 * 卫岚贪恋着恋人和乐队,在云州多待了好几天才如约回到了月山。 他没声张,不想让弥勒费事开车接他。 下了高铁后,他打车来到小区门口,本想提前打个电话知会一声,可弥勒和爷爷的电话全没打通,孙宇航又正在上课,想来也是联系不上。 好在他有家里钥匙,就打算先回去看看。 上到楼上,家里没人,一派宁静祥和。 午后的阳光筛在吊兰叶子上,斑斑点点随微风摇曳,家养的小鹦鹉在笼子里叽叽咕咕说话。 “爸。” “爸。” “今天吃什么。” “中午吃、什么。” “晚上吃什、吃什么。” 这是学弥勒呢,孙宇航一上学,家里就剩这爷俩,弥勒眼大肚大,成天净研究吃了。 卫岚逗了一会儿小鹦鹉,揣在兜里的手机叮咚一响。他掏出手机,点开微信,发现是弥勒回复了他。 【弥勒:在医院】 卫岚没以为如何,只当弥勒是带老爷子回去复查,正要打字问问情况,那边传来了一张图片。 是一张报告单,姓名一栏填着孙建国——老爷子的名字。 科室——肿瘤内科病区。 影像表现很长,砌满了专业术语,卫岚索性直接看向诊断栏,虽然依旧看不太懂,但其中一行字,看得卫岚一怔。 手机又是一响,是弥勒发来了盖棺定论的四个字。 小鹦鹉还在一声声叫爸,啁啾欢快,全然没注意到眼前的人打了个寒颤,仿佛掌心攥着的不是手机,而是一块坚冰。 理应是坚冰的,否则……否则…… 【肝癌晚期】四个字,又怎么会这么冰冷呢。 第110章 过春天——六 不过多久,卫岚就按照弥勒发来的地址赶到了月山最大的公立医院。 说来也是奇怪,分明外面是个和煦温暖的春日艳阳天,可一走进医院,万事万物都被消毒水洗褪了颜色,变得生冷苍白,大厅中挤满了焦急疲惫的人们,宛如一只巨大的沙丁鱼罐头,只不过取代了鱼腥气的,是蓊郁的人气。 穿过门诊部,来到住院部,人少了,但病怏怏的人气却更浓。 卫岚还没看到弥勒,倒是先在病房里看到了爷爷。 不知道他们得到患癌的消息多久了,已经办好了住院,老爷子背靠房门坐在单人病房里,正颤巍巍要踩拖鞋下床。 癌症似乎能将人从身到心地击溃,是真正意义上的敲骨吸髓。 卫岚才走了一个礼拜不到,曾经天天去小公园晨练舞剑,精神抖擞的老人居然瘦了一圈,大个子成了骷髅,空落落晃在病号服里,浑身的皮肤干枯暗黄,老人斑尤其明显,令他看上去像一只接近腐烂的橘子。 卫岚没敢进屋,脚步停在门外,他忽然很想念老宋。 要是宋哥在这里,一定会知道该怎么做,绝不会像他一样,在巨大的悲剧前哑口无言,只会做眸寒眼酸的无能看客。 肿瘤科室的病房往往最严酷也最沉默,此刻走廊中人来人往,躺在加塞床上咳嗽不止的病人,拎着保温桶麻木不仁的家属,行色匆匆推着满满一车输液袋的护士,浩浩荡荡众生相,洪流般裹挟着走廊里的所有人。 卫岚在洪流中独自站了良久,像块石头慢慢沉了底,慌乱的心跳也渐渐找回了序。 没被乱流冲垮,才能真正在生死面前站得住脚,而他知道,弥勒没向他隐瞒病情,是在把他当大人来看了。 已经身为大人的他,绝不能也绝不该指望着另一个大人前来救场。 四肢百骸慢慢回过了血,卫岚攥了攥拳头,终于抬腿走进了病房。 老爷子听到动静,迟滞回头,以为是护士,却见到个高高大大的身影,又以为是孙宇航,就立刻挺直了脊背装没事,最后看清来人是卫岚,他动作一僵,肩膀坍缩了,沟沟壑壑的脸上露出生重病的人才会有的,生怕惹人嫌的讨好笑容。 卫岚原以为自己做好准备了的,可看到老爷子那瞬间的神情,心里还是狠狠难受了一下。 刚把脑海中的宋哥驱逐出去,现在卫岚却又把他请了回来,想象着老宋有可能的举动,他先帮老爷子披上了外衣,举着点滴陪着去了趟厕所,而后照顾老爷子重新上床,将床铺调了个半坐半躺的舒适角度,他又出门接了壶热水,最后回来坐在了旁边小凳子上,他给老爷子倒了杯热水,这才开口说道。 “具体的事情,弥……孙叔叔已经给我说过了。癌症么……放在十几年前是很唬人,但现在医疗水平上来了,咱家条件又好,您平时身子也很硬朗,还不是说治就治好了?” 老爷子微微讶异,又微微笑着,看他现在很像个小号的柏舟。 卫岚以为老爷子听进去了,就也笑了一下,学得更起劲。 “真的,我以前有个朋友……不是我的朋友,是我家亲戚,也是得了个什么癌,人家管都没管,照常吃喝,活到了七十来岁呢。” 说完这句,卫岚闭了嘴巴,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太没水平——老爷子今年八十了,他拿个活到七十来岁的亲戚当正面教材,简直倒反天罡。 好在老爷子不挑卫岚的茬儿,是自打得知病情后,他整个人就暮气沉沉的,现在听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说说话,他心里也亮堂了不少。 有来有回多聊了几句,卫岚发现老爷子虽然形容枯槁,但说起话来还是和原先一个样,就以为疾病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即便是洪水猛兽,那也是普通人有余力招架的洪水猛兽。 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弥勒,卫岚只好开口问老爷子,孙叔叔在哪。 老爷子若有似无地从鼻子里出了一道凉气,说不知道,刚才见过医生后就没看到他了。 卫岚说那我去找找,您有事打电话给我就行。 老爷子重新换上和蔼笑容,点了点头,说好。 卫岚走出病房,心里稍微松快了些,并没意识到他是反过来被老爷子哄了一番。 他转了好几圈都没找到弥勒的人影,打了电话也没接,最后他灵光一闪,钻进了烟味浓重的安全通道,这次果然看到了弥勒。 楼道常年不见光,昏暗逼仄,气味差劲,像是从人间剥离出的一处所在。从楼梯扶手的缝隙处往上或往下看,都遥遥无期,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恰好这楼里就是关着一群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人们,所以楼道通往天台的门常年紧锁,是生怕有病人跳楼。 此刻的弥勒背对楼道门,坐在下半层台阶上,驼背佝腰,背影像只圆滚滚的大猫头鹰。 卫岚轻声唤他,弥勒没理,大声点儿,同样没理,直到卫岚坐到了他身边,弥勒才迟滞地转过了头,目光麻木——走廊中病人家属的那种麻木——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烟嘴都被咬烂了。 单就眼前的一幕来看,弥勒的状态似乎比老爷子差得多。 见状,卫岚提前打好的腹稿忽然没了用武之地,他惴惴地问弥勒。 “……你还好吗?” 弥勒缓缓抬手摁住心口,把嘴角往两边扯了扯,似乎惨笑了下。 第179章 “踏实了。” 卫岚没听懂,看到他的动作,却联想起弥勒年前心绞痛进医院的事儿,暗想过几天就是拖也要拖弥勒做个全身检查。 卫岚不知道,也不能懂得,弥勒现在是真的踏实了。 旁人遇见这样的无妄之灾,多数会像做了一场噩梦,可他恰恰相反,他现在反而有种梦醒时分,回归现实的感觉。 近来岁月静好的好日子过得太失真,让他几乎以为命运就此放过了他,提心吊胆的幸福在这一刻彻底破碎,心如死灰也算一种踏实。 卫岚揽住了他,温热手掌捏着弥勒的肩头,想要以此传递些热源与力量。 “医生那边怎么说?” 弥勒嘴皮上还粘着烟,他也不知道拿下来,讲起话来,含含混混。 “过会儿做穿刺活检,等活检出来了才有方案。” 卫岚吸取了方才的教训,字斟句酌地把弥勒安慰了一顿,却收效甚微。 弥勒不同于老爷子,他已经没有精力把卫岚当孩子来看,自然也就没有闲心被卫岚哄好。 到了最后,卫岚彻底没了办法。 “要不然……我去给宋哥打个电话吧?” 手下的肩膀有了起伏,是弥勒慢吞吞眨了眨眼,又拧了拧脖子,像一台行将报废的机器压榨最后一点燃料,对这句话做出了反应。 “不要告诉柏舟,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忙。” “那……” “也不要告诉宇航……他还有两个月就高考了,不能让他分心……” 燃料耗尽,弥勒的脖子仿佛挑不动了脑袋,脑袋越来越沉,越沉越深,最后终于快要坠到了胸前。 要是有人从背后看到弥勒,会吓一大跳,以为这是个被枭首了的鬼魂。 卫岚搭在弥勒肩头的手瑟缩了下,又更加紧张地攥了回去:“……瞒着他?瞒得住吗?” 弥勒摇头,语无伦次:“瞒不住也要瞒……我已经……我没办法再……” 后续话语嘟嘟哝哝,烟嘴已经烂了,弥勒像要生吞烟卷似的,把香烟又往里咬了半截,却依然没想起来点火。 隐瞒孙宇航的决定,卫岚一千一万个不同意,可再多的意见此刻也只能憋在了心里,毕竟眼前几近痴疯的弥勒已经夺走了他嘴边除了“好”以外的所有答案。 时间分分秒秒地过,楼上楼下同样唉声叹气出来抽烟的男人换过好几茬儿,弥勒终于反应过来,把卫岚往外推了推。 “你走吧,烟味不好,多陪陪我爸。” 颠三倒四,哪还有往日里跟老宋斗嘴的模样。 卫岚不落忍地看着弥勒,想起之前从老宋那里得知的孙家过去,忽然福至心灵。 他起身蹲到了弥勒面前,从台阶上的烟盒里摸出一支完好的新烟,替换了弥勒嘴里的烂烟头,而后举起打火机,郑重道。 “弥勒,现在的你跟十年前的你不一样了,所以即使遇到变故,结果肯定也和十年前不一样了。” “啪”地一声,火苗骤起,弥勒眼中深邃黑暗的海面亮起了灯塔。 热光刺目,弥勒哆嗦了下,主动抬起颤抖的手夹住香烟,凑在火苗前点燃,深深吸进一口,他漫天的神魂总算缓缓归了位。 他看向烟雾后的卫岚,笑得苦涩而感激。 “对……你说得对……一定不一样了,不一样了……” * 如此到了晚上,卫岚陪弥勒一起去接孙宇航。 孙宇航好久不见卫岚,自然高兴得很,趁着这股子热乎劲,弥勒若无其事地主动提起,说爷爷去见战友了,估计要在人家那边住一段时间,短则几天,长则几个礼拜。我刚和你卫岚哥一起把爷爷送过去。 听了这话,孙宇航不疑有他,纯粹是下意识看了卫岚一眼。 卫岚挨刀子似的挨着他的视线,只能点头,同时心里惊诧,没想到合起伙来骗一个孩子居然会这么容易。 对于孙宇航来说,偷听来的“那件事”憋太久了,简直要在肚子里生根发芽,他盼星星盼月亮地好不容易把卫岚盼回来,本来想今晚就偷偷说给人家听,可卫岚刚到家就说累,洗个澡就回屋睡觉了,并没有给他倾吐的机会。 孙宇航也看出了他的疲容,就权且将话咽下,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说。 这一等,就等到了周末。 这几天里,老爷子的活检结果出来了,那天卫岚和他们一起去听了医生的结论。医生很负责任,说了许多,总结下来只一句话。 肿瘤已经8cm,伴有门静脉癌栓,无法直接手术,五年内生存率不到20%。 再总结,就是“听天由命”。 医生说可以先在他们医院治疗一段时间,看效果如何,如果成效不好,那建议去北上广的肿瘤医院看看,那些医院或许会更有经验。 在孙宇航一无所知,以为爷爷在战友家时,老爷子正在一天天地做介入,做消融,做靶免治疗。 生病或许还没法把人全然熬干,但治病会,只治了这几天,老爷子就肉眼可见地沉默了起来,连带对着卫岚也挤不出笑容来了。 有一次,卫岚从外面打水回病房,睡迷糊了的老爷子以为是孙宇航来了,眼睛都亮了,立刻想坐起来,见到是卫岚后,他徒劳地张了张嘴,最后一言不发地黯淡了神情,背过身去躺下了。 卫岚知道老爷子想见孙宇航,但只能是知道,他帮不了什么。 这周的周日上午,孙宇航休了半天假,早早约了卫岚陪他出门。 卫岚以为是去网吧打游戏或者去篮球场,可出租车七拐八绕,最终停在了一处风景秀丽的半山腰,卫岚下车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处公墓门口。 二人来到了一处洒扫得很干净的墓碑前,孙宇航半跪下来,将带来的白百合放好,又把路上买的点心拆开来,小心翼翼垒成一座糕点宝塔。 碑上有一张年深日久模糊了的女性照片,但依旧看得出黑发白肤,丰腴美丽,照片下写着【爱妻唐晓芸】。 这是弥勒妻子,孙宇航妈妈的墓碑。 卫岚有些无措,他没历经过生死,即使知道该对死者恭敬,可却不知道该对死者最亲近的生者抱持什么态度。 然而孙宇航却如有所料,主动冲他笑了笑,扶着膝盖起身,错手拍拍,眉间有很多很多年前落下的风雪,如今早就融化成无可奈何的春天。 “没事,我不伤心……嗯,也不能这么说吧,只是当初伤心过了,而且伤心了好久好久,现在再看到妈妈的墓碑,只会觉得想她,不会那么伤心了。” 顿了顿,他又轻声说。 “哥,你知道吗,我觉得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是有期限有定量的,用完就很难再产出新的了。就比如,当时妈妈走了,我哭了很多天,流了很多眼泪。我把关于妈妈的眼泪都差不多流干了,所以以后也不会再哭成小时候那样了。我们之前学《长恨歌》,里面说,‘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我读到这句的时候,就在想白居易是不是没有真的失去过家人?还是他作为诗人,臆想中的人类太美好太浪漫了?” “他不知道,不光是天长地久有尽头,恨与爱也都有尽头,唐玄宗不会永远思念杨贵妃,因为他爱的人已经死在了马嵬坡。人比诗词歌赋里健忘好多,只看得到眼前,对于死去的人,记不住爱也记不住恨。” 孙宇航深吸了一口气,大概还有后续,不过他缄口不言,后续的话也就只能在他年轻的胸口中回荡。 孙宇航注视着墓碑,卫岚则瞥着他,若有所思。 卫岚虽然依然不太清楚孙宇航家里那些事,当初他妈妈到底是怎么去世的,怎么去世后会导致父子关系恶化到这样的地步,他统统不清楚。 可他已经越过所有事实弄懂了孙宇航的心理——为了一直爱着死去了的妈妈,他必须要一直恨着还活着的爸爸。否则,感情虚无缥缈,没有寄托,早就像坟头三线青烟,随风消散掉了。 站在母亲墓前,孙宇航难得说起过去的事。 “妈妈是得病走的,胃癌,从我四岁起发现,到我七岁,她整整三年一直在治病。妈妈治病治得很苦很累,其实有段时间我都以为她要好起来了,甚至还能和我们去公园野餐——就是咱俩常去的那个小公园。野餐的那天天气很好,我们玩得很开心,妈妈答应以后给我养一只小狗,那个人他说暑假陪我去旅游……真的好开心啊。可回家后的第二天,天还没亮,妈妈就走了。” 孙宇航凝望着照片上笑靥如花的女人——其实和他记忆里的形象已经对不上了,打他记事起,母亲就在治病了。记忆中的母亲温柔而痛苦,整日以泪洗面,很少有开怀大笑的时候。 “那对妈妈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至少她不会再流泪了。” 孙宇航沉下目光,盯着地面,“但对我来说,我没有妈妈了。所以我恨他,恨他让妈妈病死,恨他让我一辈子都没法忘记妈妈躺在病床上的样子。” 第180章 提起母亲,孙宇航的痛苦已经浅淡了,但讲起弥勒,他眉眼间的恨意却还鲜明。 卫岚想起弥勒最近的状态,实在不忍心:“他怎么可能故意让你妈妈病死……” “就是他!” 孙宇航罕见地打断了卫岚的话。 “是他放弃了妈妈。他说妈妈的病治不好了,再治下去也只是砸钱……他是生意人,又怎么可能做赔本的生意。所以妈妈就像一笔没有收益的投资一样,被他放弃掉了。” 孙宇航撇开目光,望向市区的方向,面容上忽然有了不符合这个年纪的忧愁老态。 “这么多年,我其实一直在害怕……害怕爷爷出了什么事,他会像当初放弃妈妈一样,毫不犹豫地放弃爷爷。” 卫岚再度想起弥勒为了老爷子病情奔波劳碌的模样,忍无可忍地问。 “如果你真认为他坏到了这种地步,那你为什么不担心他会放弃你?” 孙宇航回头,神情露出一瞬间的空白。 瞬间之后,他恶狠狠地切齿笑道。 “他不会的。我是他唯一的孩子,他指望着我来给他传、宗、接、代呢。” 这是当年在妈妈葬礼上,他从亲戚口中偷听到的话。 妻子没了还能续弦,养六七年的儿子没了,那谁来给他传宗接代啊? 孙宇航看向卫岚,眼神沉痛。 “他最精于算计了。身边所有人都被他算计进去了。他当年帮过宋叔一次,宋叔到现在都对他死心塌地;在你面前卖弄了几次人情,你也替他说好话;爷爷对谁都说他儿子是个孝子,妈妈到死都以为他是个好丈夫……你们都被骗了。” 在卫岚刚到月山,初识孙宇航时,曾听过差不多的话,当时他能义正词严反驳,现在却没办法了。 因为现在,他也成了合起伙来瞒骗孙宇航的大人之一。 后续无话,孙宇航在离开墓园时想对卫岚说“那件事”,刚走出大门,却远远望见了正在停车的弥勒。 卫岚想过去找弥勒,但顾念着身边的孙宇航,一时间并没动弹。 孙宇航看出来了,倒是勉强一笑,掏出手机坐在外面台阶上,主动说道。 “哥,你过去吧,我在外面等你们。” 公墓只有一个大门,一个进一个出,父子俩少不得在门口碰了面。 孙宇航视弥勒如无物,理都不理他,弥勒也知道儿子在妻子的墓前总是会额外恨他一些,就也不去讨嫌,只对着卫岚笑了笑。 好久没看见弥勒的笑了,笑得卫岚难过。 卫岚陪他重新回到墓碑前,弥勒将自己带来的一束玫瑰放在百合花旁边,看到糕点宝塔就笑了,指着说。 “宇航心细,还记得他妈妈爱吃这个呢。” 卫岚亲眼目睹了父子俩的嫌隙,此刻心里五味杂陈,只能敷衍一笑。 弥勒有点费劲地蹲下身子,轻轻捻了一点糕点,搓在指头上。 “嗯,是以前那家,还开着呢。卫岚你是不知道,晓芸,也就是我妻子,最爱吃他们家的点心,说这家的不甜,好吃。嘿,你说说,这点心不甜,怎么还能叫点心呢?每次我这么问,她就说,你管那么多干嘛?知道我爱吃,多买就好了!” 弥勒吃吃地笑:“她比我小七八岁,在我眼里啊,一直看她是个挺厉害的小丫头,又聪明又机灵,管天管地的,结婚后把我都管住了。厉害着呢!” 卫岚陪弥勒蹲了下来,心知自己固然不是个优秀的说客,但却是个完美的倾听者。 他静静听弥勒讲了好多,越听越觉得,孙宇航故事里薄情寡义的父亲不会是自己眼前讲起妻子眉飞色舞的弥勒。 听了无数故事,卫岚再看墓碑上的照片,简直能听到女人清脆的笑声,想象出那副眉眼俯仰难画的生动姿态。 到最后,弥勒笑着叹了口气,歇住了。 墓园中风吹花摇,丝丝缕缕,太像亡者的呢喃轻语。 半晌,弥勒再度开口,提起当年的那场重病,说起活泼爱笑的妻子是怎么被一场病消磨了心志,催白了头发。 治了三年,熬了三年,好人熬坏,活人熬死,就是一锅石头,煮三年恐怕也要皮开肉绽。 他没办法去想妻子当时的心情,是怎么从希望变到绝望,从绝望再到麻木。 以前怎么没人提起过,麻木是比绝望还要可怕的事情呢? 妻子爱美,长得也美,可到了后期,她瘦得只剩了骨架子,皮肤枯黄,两只眼袋掉那么深,头发早为了化疗而尽数剃光……她越来越不爱抬头,连丈夫孩子都不愿意面对。 整日蜷缩在病床一角,呆呆怔怔望向窗外,她的病情与自我互相拖着拽着,押着摁着,纠葛着沉入了泥淖。 后来,她的心理先于身体崩溃,外面治疗的车轱辘转进来,她浑身就抖似筛糠。比让一个人死掉更恐怖的事情,是逼着一个人日日夜夜直面死亡的恐惧,将一颗脆弱的人心吊在嗓子眼中过活。 她一直煎着熬着,直到那次情绪失控,一巴掌扬到了孙宇航的脸上。 孩子脸皮嫩,病人的巴掌也能烙个大红印子。 孙宇航当然委屈,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强忍着不哭——因为妈妈更重要,妈妈更难过。所以他可以忍着不哭,忍着不穿新衣新鞋,忍着没有好吃好喝,忍着小小年纪就先学会了什么叫做“倾家荡产,砸锅卖铁”。 就是那天晚上,唐晓芸平静地和丈夫表示,想要放弃治疗。 “宁愿有选择地死去,也不要没有选择地活着。” ——后续争执之中,她淌着眼泪说出这句话。 弥勒当然知道,她这一言不只为自己,也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不必拥有一个久病缠身的抑郁母亲,为了孩子可以不用缺吃少喝,更为了……孩子可以有钱治病。 她的孩子先天性哮喘,因为家里没钱,供暖不足已经犯过了一次病。 弥勒签署同意书时,手在发抖。最后一笔写完,黑水笔摔到桌下,他听见儿子的哭声,可朦朦胧胧仿佛远在天边。扶着墙壁走出去,他双眼一黑险些栽倒地上,可没倒,不能倒。家里需要他,儿子很快也只剩他,他不能倒。 弥勒强撑着做完一切,出院,回家,野餐,葬礼。 唯独忘记,孙宇航固然是个孩子,可孩子也会有孩子气的理解。 父子的仇就这样结下了,至今不解。 * 从墓园回来,新的一周开始,日子照旧。 孙宇航去上学,弥勒和老爷子在医院,卫岚今天则在家里,赶前几天积攒的单子。 孙家的一应事件,卫岚统统没跟沈子翎说,他知道在上司辞职后,沈子翎正处于风口浪尖,如今面对的压力只会比自己更大。 将又一组分镜提交给工作室,等待审核的时候,卫岚随便刷了刷微博。 有个他关注了很久的新人导演新发了个创意短片,热度颇高,已经上了热搜,很有破圈的意思。 他点进去看,看到一半,不可置信地点了暂停。 短片统共五分钟,讲述在工业废土背景下,一个矿洞小女孩把机械小鸟送回巢穴的故事。 情节简单,新颖在分镜脚本。 底下人也无不在夸分镜,说很有灵气,有些今敏《千年女优》的意思了。 卫岚只看了两分多钟的短片,而这两分多钟里,从创意,到分镜,再到详细的手稿 ……和他曾经为了更进一步,主动发给工作室的动草一模一样。 将短片拉到最后,从策划到剧本到分镜……却全是那个新锐导演的名字。 卫岚拉进度条反复看了五六遍后,他呆坐了片刻,终于能确定…… 他……是被抄袭了。 第111章 过春天——七 缓缓放下手机,卫岚双手冰冷,头脸却滚烫起来。 错愕、委屈、难堪、不甘……种种情绪焖进脑袋,最后炼成了纯粹的愤怒。 他来不及想太多,一边发消息给工作室询问是否知情,一边在微博上给导演发了私信。 消息中午发出,他在家里行立坐卧,乱兜圈子,焦躁得吃不下午饭,如此煎熬到了下午四点多,终于得到了来自工作室的回复。 工作室说不知道。 工作室发了个吃惊的表情包,反复申明从收到他发来的分镜脚本后,绝没有擅自发给任何人。 随后工作室问他,你有发到公共平台上吗? 他没有。 这是他第一个,也是最宝贝的故事,他本想让它以最完整的姿态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卫岚一头雾水,只好如实以答,回说没发过。 工作室发了个哭哭表情包,表示那就没办法了,之后安慰了他几句,又说应该是你想多了,人家几十万粉丝,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大概只是巧合吧。 最后,工作室给他发了五千块的转账,说是他自从接单子以来,就画得又好又快,这是额外的奖金。 第181章 直到此刻,卫岚也还是懵的,从头到尾思索一遍,他不禁怀疑起自己的眼睛,难道真是看错了? 将视频又看了好几遍,他回到微信聊天框,看到屏幕上备注着“奖金”的五千块,心下有些安慰,想至少还有钱拿。 下意识要点收下,指尖伸出去却又一顿,他仿佛窥见断头台的利刃寒光,登时冒了一身的冷汗。 他明白过来了。 下午等待回应的时候,他在网上查了《著作权法》对抄袭的认定标准,其中有一个是“接触可能性”,顾名思义,也就是说抄袭者和被抄袭者一定要存在接触的可能才行。 现在他已经明说没有将作品发表在任何平台上,工作室只要咬死不认,那就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那个导演有抄袭他的途径。 至于所谓“奖金”,不过是封口费或调解金罢了,一旦他收下,那就是默认授权,将抄袭一事彻底翻篇了。 几句话的功夫,没想到工作室给他一步步挖好了坑,静等着他跳。 虽说是坑,却又是太拙劣的把戏,只不过骗他是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可偏偏,他真就是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 风吹纱帘,鸟鸣啾啾,一室的宁静祥和,可处在客厅中间的卫岚却愈发愤懑,胸膛一起一伏,波涛汹涌,他低头死盯着手机屏幕,久久不言不动…… 傍晚时分,卫岚出门前往医院,想找弥勒吃顿饭诉诉苦,踏进住院部大门时,他绝不会料想自己今天的折腾才刚刚开始。 住院部楼上热闹了,向来温和体面的弥勒此刻大概是气疯了头,抓起外套就往外走,对病房门边的老爷子一挥手。 “行了,回去吧!这事没得商量!” 老爷子显然也气得够呛,颤巍巍扶住了门框:“没商量?你当你是谁!挣了几年钱,真当自己能耐了?都来做你老子的主了!” 弥勒一边往袖子里伸胳膊,一边气得话不成话:“你……你……我看你是老糊涂了!我不跟你吵,好吧?宇航放学了,我接孩子去,我……我等你过了气头……” 老爷子冷笑:“宇航今年高三了,从小到大你接过几次?这么多年来,把我们爷俩扔家里相依为命,钱到得比人勤,现在才知道弥补?才想起自己有儿子?我告诉你,孙卓,晚了!人家孩子长大了,有主意了,不领你的情了!” 一刀正中心坎,弥勒无风还晃了三晃,吵也吵不过,只好恨恨一咬牙,转身往电梯间走。 老爷子在身后嚷道:“我明天就出院!待这么多天,我没病都要躺病了!听见没有!” 弥勒大了步子,逃也似的:“门都没有!” 老爷子彻底急了:“养你这么多年,到头来就这么对你老子?我一大把年纪,难不成连自己这条老命都做不了主了?!” “命”字仿佛染了红,兜头泼来,硬生生泼红了弥勒的眼睛。 他动作一顿,终于忍无可忍猛然回身,冲到老爷子面前,那神情宛如一尊被雨浇花了油彩的佛像,别有一种凄戾与狰狞。 “对。我不签字,你就别想出院。我不同意,你这辈子都得把这条老命攥在手里!” 老爷子险些气梗,捂着胸口就要往后倒,弥勒顿时慌了,赶忙要去扶,却被一巴掌掴在了脸上! 铁掌似的,势如雷霆,弥勒活了快五十年,只在年幼贪玩,把人家鱼塘里的鱼苗全祸害死了时,得过这样的一巴掌。 当时他年纪小,又怕又疼,吓得直掉眼泪,觉得天塌下来也莫过于此了。 现在他年纪上来了,可同样又怕又疼——怕在心里,疼也在心里——头顶苍天摇摇欲坠。 却不是为这一巴掌,而是为着老爷子提的那个要求。 他被扇偏的脸上浮现出清晰的手掌印,他不理会,反而指着侧脸,自暴自弃地喝道。 “打吧!你不打死我,我还不肯签字呢!” 老爷子抄起手边的不锈钢托盘就朝他头上拍去,上头药瓶针管噼里啪啦掉了一地。 护士医生赶紧过来拦着,叫门卫的,看热闹的,忙于躲避的…… 卫岚就在这极度混乱的当口推开了走廊大门,来到了现场。 卫岚一愣,反应过来,立刻冲上去挡在了老爷子身前,人高马大,伸开手臂挡在二人中间像堵墙,几乎就是在替弥勒挨打。 老爷子再气急也不会对着卫岚下手,攻势刚一减弱,卫岚就果断将老爷子推进了病房。 房门一关,卫岚攥住咔咔作响的把手,防止老爷子出来,同时回头着急问弥勒。 “又怎么了?” 弥勒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从来不失态,现在一失态起来就像要发疯,冲门内同样气急败坏的老爷子大吼。 “别拦着!你让他把我打死算了!” 一个能讲理的都没有,卫岚登时舌结,又想念起老宋了。 弥勒还在嚷嚷,既然温言软语不奏效,那卫岚就也粗着嗓子吼起来了。 “弥勒!够了!你跟爷爷吵什么吵,你嫌他病得不够重,想直接给他气死?!” 弥勒被震得一怔,正要辩些什么,却对着门内骤然变了脸色。 卫岚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也吓了一跳。 门内的老爷子气过了头,靠墙攥着心口,整个人缓缓滑了下去。 这一下愈发乱了套,他们七手八脚把老爷子送上床,前来抢救的护士医生们冲上来把二人挤远了。 折腾好一会儿,那边才总算平息下来,老爷子手臂绑着血压带,躺在床上半昏半醒地吸氧。 弥勒一声不吭,被卫岚扶到走廊尽头的长椅上暂且坐下,他却像没骨头似的,手肘抵在膝盖上,双手抱着脑袋,片刻,脑袋从掌心掉了下去,深深垂在膝盖之间,颤颤巍巍,仿佛将要折穗的麦子。 有刚从病房出来的护士过来,措辞严肃地批评了几句,说再有这种情况,只能请他们转院了。 弥勒低着脑袋,连连赔不是。 而后,护士缓和了脸色,又无奈地嘱咐了几句,让弥勒作为家属,多注意患者情绪。患者年纪大了,动怒对身体影响极大…… 弥勒这次改为点头,一一应下。 护士走了,弥勒重新垂下脑袋,肩膀微微颤抖,喉咙哽着抽噎声,瓷砖地面上迸碎了几滴小小水珠。 卫岚克制着不去多看,知道弥勒是哭了。 经过这些天,卫岚经见得多了,这时候只是诧异,却没有乱了阵脚,他从床头取了几张抽纸递过去,并不多话,静静等待这阵泪水过去。 终于,弥勒擦擦眼睛,擤了下鼻子,纸团蜷手心里,哑声说。 “他不肯治。” 卫岚没听清,听清了也不敢信。 “什么?” 弥勒慢慢抬眼,看向卫岚。 这段时间弥勒瘦狠了,原本很喜气福相的一张胖脸,如今干瘪出了老态,皱纹簇拥着两只通红的泪眼。 卫岚之前没敢细看,此刻一瞧,几乎心惊。 “老爷子……我爸,他不肯治了。” 一字字将话钉下去,说完仿佛又受创,弥勒哽咽着再度埋下脸去。 “为什么?爷爷怎么跟你说的?” 弥勒无意识地摇头,一呼一吸都带了眼泪的浑浊热气。 “就说治病麻烦,不想受罪,不治了。” 老顽童发脾气似的话。 “这……”卫岚也愕然,“他真不想治了?说不定只是发牢骚呢?” 弥勒依旧摇头:“他不是会发牢骚的人,更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卫岚对老爷子的了解也深入了不少,知道老爷子早年当兵,后来退伍,军旅习惯跟随了他一辈子,平素从不喊苦喊累,说话做事都是斩钉截铁。年轻那会儿,老爷子铁腕教育,弥勒挨过不少打,也就是近十年在带孙子,他才学会了心慈手软,连带着也更爱说笑。 但骨子里没变,弥勒说得没错,老爷子不是会拿生死大事开玩笑的人。 卫岚一时无话,思忖良久,他试探道。 “爷爷为什么不想治了,真的是因为怕麻烦怕受罪吗?” 弥勒重重出了口气:“他苦了一辈子,到了这年纪了,怎么可能还反而怕起疼了?不是这个原因,肯定不是……” 骤然拧脸,弥勒神情紧张地问:“会是因为钱吗?怕花钱?” 卫岚已经知道钱与病是多年插在弥勒心头的两根针,连忙否定:“怎么可能!咱现在又不缺钱,说句不中听的,就是给爷爷治上几十年的病也没问题,肯定不是因为这个。” 弥勒从这话里汲取到了一点希望,点头喃喃:“对,对。不愁钱,已经不愁钱了……那干嘛不好好治呢?我再……我再跟他聊聊……” 卫岚心里有了一点儿朦朦胧胧的猜测,落不了地,但对着眼前的弥勒,他再度效仿起了老宋,宽慰着笑了。 “是啊,过会儿我也帮你劝劝。爷爷毕竟年纪大了,想法风一阵雨一阵的,你别跟他对着干,哄哄不就过去了?” 第182章 弥勒也想挤出一点笑来,可笑纹还没蔓延出去,病房里又骤然吵闹起来了。 老爷子年轻时不愧是当兵的,即使重病在身,闹起来也堪称老当益壮,这次连一秒都不肯待,自己扯了氧气罩,拔了留置针就要走。 这回弥勒把卫岚的话听了进去,也知道自己不该吵,更吵不动了,只一味劝着哄着,几乎是苦苦哀求了。 可惜老爷子软硬不吃,自顾自的非要出院去。 乱哄哄闹作一团的时候,卫岚左右忙碌,头脑却依旧在琢磨。 老爷子平时看起来严肃而不失温和,是个体面人,现在怎么会为了“不治”而闹得大家难堪,连个坐下来商量的机会都不给? 过了一会儿,他渐渐明白过来——不闹得这么急头白脸,凭着弥勒的怀柔政策和源源不断的钱财,老爷子永远也出不去。 做父母的就这一点最不好,一旦年纪大了,德高望重都是子女给的虚名,只能白白受着。论起实权,则几乎是没有,子女要是跟老人闹起反对,老人除非真赌上一条老命,否则难赢。 都说不痴不聋,不做家翁,却其实是家翁除了痴聋,兴许别无选择。 争吵之中,老爷子撑着一副空荡荡的大个子,颤着手去柜子里找外套。 “我就是不治,不想治了!你别问了行不行!” 来来回回捣鼓这几句话,弥勒只当老爷子赌气不肯跟他明说,左拦右阻地不肯放人走,又好声好气央着老爷子好好说,到底为什么不想治了?是不是觉得医院不好?护工服务不到位?病房附近太吵了?可以换到私人医院啊,实在不行,去国外治也可以啊。 老爷子不肯听,吼是吼不动了,然而呼哧带喘之中,嘀咕的仍然还是那句话。 “我不治了,你别问了。” 卫岚隐隐反应过来,如果弥勒的好声好气是在恳求父亲告诉他原因,那老爷子恶声恶气的“你别问了”,又何尝不是一种恳求?体面的老爷子闹成这般样子,所为的,说不定恰恰就是“体面”呢? 卫岚看向外面。 病房之外,依然是有看热闹的,可更多的,却是在病床上面如菜色的病人——不愁吃喝,营养液管够,可拉撒却要靠着别人。 用药水去日夜浇灌,以此换取一点点苟延残喘的时间。 有人说活着才有意义,却忽略了连屎尿都要被伺候的人该怎么定义“活着”。 医院外的人期待着死亡是平静如电影,临终之际窗外天蓝云白,病人含着笑意念上几句富有哲理的话,再缓缓闭眼,如同入睡。 进了医院才看清世事如何矬磨一个人,正如书中所说。 “死亡之路,一张病危通知引领你走向下一张,一路消毒水如雨,灌溉出五颜六色的药丸,很多吐物、脓血、屎尿,太多的眼泪。旁人再怎么爱也不能帮你吐酸水,屙硬屎,旁人只掉眼泪。” 弥勒再怎么甘愿,也无法以身代劳,老爷子与窗外一小格天空日夜对望是种什么滋味,终究没人能够切身体会。 在弥勒劝不住,而老爷子也走不了的僵持之时,卫岚嘴唇一动,几乎就要说出那句话。 说,弥勒,如果放弃治疗是爷爷的选择,我们或许应该尊重他的意愿。 终究没说出来。 不能说。 说出来了,弥勒会恨死他。 卫岚沉默地充当着一个印象里懦弱自保的大人,心里灰蒙蒙,充斥着自厌。 最后,两边都闹得没力气了,他才开口对老爷子说。 “爷爷,这都已经到晚上了,办出院那么麻烦,也没法说走就走,一来二去不知道得折腾到什么时候。再说了,这么大的事,你总得给他一点时间考虑考虑吧。要么这样,各退一步,您今天再在医院待一宿,我去找他好好聊聊,我俩也去找医生商量商量,看看这病能不能保守治疗,好不好?” 老爷子灰着脸,没吭声,只是慢慢走回了病房里,像个越狱失败的死刑犯。 弥勒不声不响站了片刻,而后转头出了门,卫岚立即跟在后头,见他进了洗手间,抄起冷水往脸上狠狠泼了几捧。 卫岚不忍,对着老爷子他尚且能有话说,可对着弥勒张了张嘴,他却委实不知该说些什么。 弥勒双手撑着洗脸池,良久,他枯着嗓子说。 “我就是不明白一件事……当初晓芸是这样……现在,我爸也是这样。他们都要走了,都走在我前头,都得托我的手去送他们一程……我知道他们难过,我也想让他们好受一点……我就是不明白,卫岚啊,我就是不明白……” 弥勒抬头,看向镜子里的卫岚,那神情茫然而苦楚,脸上有冷水也有泪水。 “我这辈子没干过坏事,为什么偏偏这样啊?” 卫岚哑然,如何有解。只能无解。 太多太多的问题,纵使你淌着泪水诘问一生,却是一生无解。 * 从洗手间回来,卫岚将弥勒在陪护床上安顿好,借口出门接水,其实是也想趁机透一口气。 满腔心事压抑着他,他累得很想逃走,却被理智钉在原地,知道越是这个时候,他越是哪也不能去。 他拎着保温壶出门,疲惫不堪地拧了拧脖子,却在望见走廊尽头时怔住了。 走廊尽头站着的不是别人,正是穿着校服背着书包,不知什么时候找了过来,如今怒气冲冲,满脸仇恨的…… 孙宇航。 第112章 过春天——八 病房里的爷俩一个坐着,一个躺着,都吵架吵得神困力危,只好由外头尚还清醒着的卫岚替他们承受了第一波怒火。 卫岚在最初的错愕后,定了定神,想上前跟孙宇航解释,但就好像他身上绑了炸药,他往前走一步,孙宇航就往后退一步,往前走两步,孙宇航就退两步。 再往前走,孙宇航干脆恨恨一咬牙,转身撒腿就跑了。 卫岚无奈,只好拔腿就追,他本来是担心孙宇航在盛怒之下做出傻事,可在此刻的孙宇航眼里,只当他是在监视。 孙宇航自觉着是众叛亲离了,满心的悲愤与苦恨,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眼眶滚烫,喉头腥甜,恨不能喷出满腔的热血来。 他不知道自己一气走出了多远,回过神来,发现卫岚还在后头跟着。 卫岚对他而言是带有一点崇拜色彩的,孙宇航于是在痛苦之余感到了一丝尴尬,他且走且往后摆手,开口想让卫岚别跟了,回去吧,可一张嘴,发出的声音却粗哑得像乌鸦叫。 “滚!” 卫岚料到如此,自然不滚。 不知道过了多久儿,走到橙红夕阳成了一大片烬紫的余晖了,孙宇航才总算慢下来。 这时候抬眼再看,他发现周围树木林立,花草掩映,他身处于一片黑濛濛的寂静中——这里正是他小时候常来野餐的公园。 卫岚依旧不远不近地跟着,见他气喘吁吁停了下来,就到旁边的自动贩卖机买了瓶矿泉水。 以矿泉水为媒介,卫岚陪着小心靠近了孙宇航,见他不吭声,就把水递了过去。 孙宇航坍着背坐在了长椅上,接过矿泉水,不再让卫岚滚,却也没有看过卫岚一眼。 孙宇航沉默地喝了半瓶水,心里的怒火被浇熄,露出底下烧到黑焦了的肉,烈烈地疼。 风吹过来,他一吸鼻子,掉下泪来。 眼泪很快串了串儿,无休无止地滚落而下,他拼命想要压抑,可反倒哭得更凶。 此处僻静,小公园晚上又没什么人,天地寂寥而广阔,正容得一个孩子寸心欲碎,泣不成声。 卫岚旁观在侧,知道现在去劝只会适得其反,故而一言不发地站在了旁边,充当一杆不会发光的路灯,心想有其父必有其子,孙宇航哭起来和弥勒一个样。 孙宇航哭痛快了,也就不哭了,很粗暴地抹干了自己的眼泪,他垂着脑袋盯地砖间的新草,不知在想些什么。 卫岚审时度势地坐到了他旁边,将手试探着搭上了他的肩膀。 孙宇航没有挥开,卫岚得以发现这孩子的肩膀在颤——其实不止肩膀,孙宇航浑身都在均匀地打着哆嗦。 卫岚心头一刺,忽然想起一年多前离家出走的自己。 那时候真是绝望啊,好像天塌下来,太年轻的肩膀扛不住了似的,头脑一片空白,身体一阵阵发着抖,愤懑与惶恐相混杂,在血管中狼奔豕突。 那段日子里,他觉得自己好像打满了气的气球,随时准备着和周围人同归于尽。 现在回看,卫岚总觉着云山雾罩的,实在不太能理解当初的心境了。 都不需要赚钱的吗,居然能有那么一大片一大片的时间什么都不做,就专门用来赌气发火。 真奢侈。 正想着这些,孙宇航开了口。 嘀嘀咕咕地,他说:“我就知道……” 卫岚揽紧了孙宇航,自知理亏,所以不由自主想要苦笑。 第183章 他没顺着孙宇航数落弥勒的话茬儿,而是另择话题,主动说起了老爷子的病情。 这几天,不光是弥勒,他也同样跟前跟后,对当前情况和后续治疗都了解得差不多了。久病成良医,这话真不白说,虽然卫岚自己没得过病,但这大半年来在医院陪护过两次,他发现自己也能张口就来,说些像模像样的专业话了。 可没想到,孙宇航显然对爷爷的病情早有预料,现在只是悲痛,倒没有到一蹶不振的程度。又或者说,他是把所有的情绪全部压缩成了愤怒,再掉转炮筒,将这怒火全数撒给了弥勒。 一席话听下来,得亏卫岚是认识弥勒,否则真会以为这是个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王八蛋,抛妻弃子,唯利是图,天天什么也不寻思,就寻思着怎么把周围人折磨个遍。 终于,卫岚听不下去了,说:“他有苦衷……” 孙宇航立刻停止了开火,却不是被说服了,而是被气坏了。 通红双眼灼灼盯着卫岚,孙宇航咬牙问。 “……你说什么?” 卫岚自觉没必要跟个孩子打擂台,于是不肯同他对视,但话语依然。 “我知道你现在恨透了他,但是真的,弥勒,你爸爸,他有苦衷。” 孙宇航似乎咬牙切齿地笑了一下:“苦衷?有什么苦衷值得他把我当傻子耍!他瞒我瞒成这样,你还说他有苦衷?” 卫岚哑然,心中也明白这样的解释难以服众,但再替弥勒解释下去……恐怕会让弥勒多年来的苦心付诸东流。 弥勒没什么大抱负,所谓的苦心,无非是有意充当孩子的受气包,让那满腔的痛恨拥有去处,可以引泄,不至于憋坏一颗太年轻的心脏。 末了,卫岚只能说:“他只是不想让你难过。” 此话一出,卫岚也知道这理由不怎样,根本就是“为你好”的翻版。 果不其然,孙宇航瞪了卫岚一眼,这一眼带着力道,痛苦委屈不解,仿佛他是临阵倒戈的逃兵。 卫岚别过了脸,同时将搭在孙宇航肩头的手也放了下来,在这种眼神前败下阵来,也看自己像个逃兵。 孙宇航终究不想太责备卫岚,强行收敛了目光,他恨恨道。 “什么不想让我难过,他现在瞒着不告诉我爷爷的病情,不就是怕我闹起来折腾他吗?自私自利的商人罢了!在他心里,就他自己排第一位,所有人都要靠边站……” 孙宇航说了许多,历数弥勒罪行,说得愈发气上心头,最终骂道。 “真是老天爷不长眼!现在得癌症的怎么不是他!当年死在病床上的怎么不是他!” 其他还好,这句实在太过分,听得卫岚一怔,火气登时也上来了。 “闭嘴!那是你爸!” 孙宇航瑟缩了下,旋即努力挺直了背脊,因为觉得自己太有道理了,所以敢于针尖对麦芒地和偶像对骂。 “要是有得选,我根本就不会认这种混蛋当我爸!我看到他那副装模作样的嘴脸就受不了!还说什么不想让我难过……要是真的怕我难过,他就不会这么多年都在外地,逢年过节才回来一趟,平时只知道打钱,把我和爷爷扔在家里不管不问!” 卫岚皱紧眉头,冷着脸面看向了孙宇航。 “只知道打钱?你身上的外套是石头岛年初的联名限定款,少说要五千吧?球鞋也得三千来块,手腕上两千多的机械表,你浑身上下一万块都打不住,平时吃穿住行,哪个不是照好了买?花钱大手大脚,你还真以为钱是好赚的了?你爸在外面跑工程,前些年形势不好,年关头要债还挨了一顿打,人家为了息事宁人才给了他两万块钱。他自己一分没留,原封不动把钱全给你们了,让你们不用等他回家,拿着钱好好过年。这事我知道,因为在我刚认识你爸的时候,我问他额头哪来的疤,他跟我说的。” “但你知道吗?你问过吗?这么多年了,你在乎过这个生你养你天天上赶着给你打钱的人吗?” “给你打钱打得勤,你还真当钱是大风刮来的了!” 孙宇航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姹紫嫣红好半晌,他猛然扒掉外套掼在地上,含泪怒道。 “谁要他的破钱!我把这么多年来买的东西全还给他,那他把我妈妈还给我!” 卫岚总算知道什么叫“气不打一处来了”,软了态度,试图讲理:“你不要说孩子话行不行?” 可孙宇航显然比他更理直气壮,也更歇斯底里:“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他害死了我妈妈,我凭什么不能找他要!” “要什么?你想要他帮你把妈妈复活,还是想要他的命?你别忘了,当初病死了的人,不仅是你的妈妈,更是他的妻子。现在躺在病床上的,不只是你爷爷,更是他的父亲!” “呵……你看他在乎他的妻子,在乎他的父亲……”孙宇航反手指向自己,“在乎他的儿子吗?他不在乎我们,我又凭什么在乎他!要债被揍是他活该!那个人在外面被打死了也不关我……” 卫岚忍无可忍,豁然站了起来:“你够了吧?!” 孙宇航被喝得一怔。 “从你妈妈走后已经多少年了?躲在你爸身后扮演一个无辜无知的小屁孩,由着性子怨他恨他,任性到今天,你也差不多该演够了吧?!” 孙宇航下意识嗫嚅:“我……” 卫岚沉怒盯着他,目光锐利,如鹰似隼。 “你妈妈是为了有钱给你治哮喘才放弃的治疗。你爸不告诉你,你自己也应该知道吧?这么多年,让你爸背恶名当坏人的游戏好玩吗?玩够了吗?还不考虑成为一个大人吗?” 孙宇航哑口无言,泪水却一股脑儿涌了出来,堵住了他所有的话语。 他哽咽得愈发说不出什么,跟卫岚对着瞪了片刻,他气咻咻转身就走。 卫岚站在原地喝道:“回来!大晚上的,你跑哪儿去!” 孙宇航一抹眼睛:“要你管!” “你爸现在焦头烂额没空管你,我是你爸的朋友,我不管你谁管你!你趁早回家,外面危险,别到处乱晃悠!” 朋友。 好一个朋友。 孙宇航心里仿佛有根紧绷的弦彻底断裂,他步子一顿,隔着相当的距离重新面对了卫岚,恶狠狠地笑了。 “你还真是和他站在同一战线啊……你是不是觉得,只要理由充分,大人把孩子骗成什么样子都是可以原谅的?” 不待卫岚回答,孙宇航一口气说了下去,语速极快,宛如一串终于揭晓的诅咒。 “那你知不知道孙卓认识你爸妈?你知不知道就是你爸妈让他一直跟在你身边的?宋叔叔,还有你的男朋友,他们所有人都知道,但所有人都瞒着你。你这一年多一直活在你父母的监视下,其实从一开始你就没有真正从家里逃出来过。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孙宇航看着卫岚错愕的神情,心中有痛快有后悔也有害怕,但落实到脸上,他只是冷笑。 “我是个小屁孩没错!但我不像你,那么自以为是,真以为那帮大人会把小孩当朋友!” 撂下这句,他转身跑了。这次如他所愿,他没有受到任何阻挠。 等人影消失在了小道尽头,卫岚依旧站在原地,脊椎像被钢筋撕裂,似乎直接洞穿了心脏。 他想自己应该暴怒的,应该生气的,应该发火的,最应该的,是直接冲到他们所有人面前质问一通……他很擅长吵架的,当年离家之前,连他爸妈都吵不过他。 可他只是泥塑木雕一般,长长久久矗立在夜色中。 从前想要寻求成熟的灵魂,如今灵魂终于经受磨砺,身体感官长了触角,四肢百骸打到最开去迎接世界的感觉是…… 好重,好痛…… 可渐渐的,连疼痛都消失了,心脏像一块枯萎掉的植物,干瘪紧缩,缺少水分,迟钝地黏在腔子里蠕动,受到重创的脊椎慢慢软化,他缓缓倾颓在了长椅上,身体里空荡荡,能听到血液流淌的回声。 回想起今日的种种……从被抄袭,到吵架,再到真相……很意外地,他此刻再没什么其他的情绪,只是忽然觉得好累。 向来轻快的身体混淆进了夜色,变得沉重黯淡,每一次呼吸都吃力,似乎所求的从音乐绘画电影风景变成了呼吸。 累得只剩了呼吸的力气,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也不过是为着下一次呼吸。 不知坐了多久,手机响起,他看向来电显示——【哥】。 自从相识以来,这是他第一次不想接听沈子翎的电话。 接通了要怎么样呢,质问?沉默?装傻充愣?还是又要吵架? 在他的犹豫中,来电结束,然而不过片刻,就又响了起来。 这次他接起来,开口前清清嗓子,装出平日的模样,笑道。 “怎么了?哥?” 沈子翎在那边说了些什么,五分钟后,卫岚挂掉电话,两条腿长溜溜地伸出去,他后脑勺挨着长椅靠背,仰脸将一声叹息闷在了手心里。 第184章 脑子里回响着沈子翎同样疲惫的语气,忐忑的口吻…… 说着,他今天从kap辞职了。 第113章 过春天——九 大夜弥天。 四月份的云州还是逃不过春寒,冷风一吹,凉意砭骨,小公园里新发的广玉兰叶影婆娑,窸窸窣窣,捎带来玉兰花盛开时的馥郁香气。 南北方实在不一样,从前卫岚在沈阳,只知道北方的春天是短促而迅烈的,似乎昨天还在穿加绒卫衣,今天就要预备上短袖了。 而身处南方的云州,春天别有一种缠绵悱恻的犹豫,漫长的三四月份里,总是乍暖还寒,让人的一颗心不敢彻底轻松起来。 捡起孙宇航扔掉的外套后,卫岚在长椅上多坐了一会儿,坐得过了饭点,周围陆陆续续有了来遛弯儿消食的人。 走过一个遛柯基犬的,小狗一个劲往前冲,主人边跟电话里的老板说马上回去,边被拽得脚下不停。 不远处有一家人大概野餐完了,正往外大包小包提东西,男人埋怨着女人做的饭团忘了放盐,女人恨恨地说就不该给你们爷俩做饭,两个白眼狼。被连累到的孩子低垂着头,习以为常,并不吭声。 最后,有个佝偻腰的老头儿咔咔咳嗽着过来了,身边跟着的——不知是护工还是儿子——本来就在玩手机了,一听到咳嗽声,更是扭脸避开了许多。 以前听人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卫岚当是托辞,现在看来,居然是世上为数不多的真话。 等到看累也看够了,卫岚掏出手机,发了几条消息,而后站了起来,将长椅让给那个已经咳成虾子的老头儿,兀自往公园外走了。 * 与此同时,比卫岚早走十来分钟的孙宇航,恰巧也在公园外。 卫岚走了临近的小门,孙宇航心烦意乱,一通胡走,结果是绕道走到了人稠声密的公园大门口。 大门口外的广场上,有遛弯儿的大爷,跳广场舞的大妈,追逐嬉戏的小孩子,一闪一闪的竹蜻蜓直往天上旋,还有卖气球和各色小吃的,正是一派热闹。 少年的天空向来太容易被染色,孙宇航现在心情不好,连带着看整个世界都扭曲变色,只觉得眼前的所有人都幸福得面目可憎。 他是被卫岚活活气走的,刚才在气头上走得慷慨激昂,现在热血渐渐冷却,理智却还没追上来,占据这一段青黄不接的,是独属于小孩子的茫然。 直到走出公园,拐进黑森森的小巷,在烟熏火燎的地沟油气味中,他终于对着一处霓虹灯闪烁的网吧招牌发起了愣。 他不知道该去哪儿了。 他从小到大都是个好学生,考试掉出前十名都要着急上火,哪有这样负气出走的时候。 看电视剧里,出走的小孩子似乎首选都是网吧,但站在网吧门口往里张望半天,他刚要抬手推门,想起朋友说上网要查身份证,就又退了回来。 网吧去不成,难道就在大街上瞎溜达? 卫岚的话适时在脑海中回放,说大晚上危险,让他别四处乱跑。 他虽然不觉得会有谁对一个十七岁大小伙子图谋不轨,但……一个人在外面晃悠,的确在他的人生经验之外。 坐在路边石墩子上,他左思右想好半天,最后发现,正如卫岚所说,他现在唯一的去处就是回家。 没办法了,憋气窝火地回到小区楼下,他本想盘踞在沙发上当铁面石像,不管谁进门,都休想看到他的好脸色。 可一进家门,却发现沙发上已经有了人,是弥勒正坐那儿抽烟。 大概是一根接一根的抽法,烟灰缸里已经拧了五六只烟头了,有一根还冒着微弱的火星子,像被砍后将死未死的鱼头。 孙宇航“哐当”关上门,动静大得刻意,像在给他的登场敲鼓鸣锣,进来后一边换鞋一边冷冰冰盯着弥勒,仿佛警察要提审犯人。 弥勒也是相当配合,在儿子面前,他数十年如一日地充当着囚犯,罪名不清,但关押已久,简直给他关出了一点儿奴性与惯性,见到孙宇航就要讨好地发笑。 孙宇航见惯了他的笑,但今天的笑格外刺了他的眼——亦或是别的什么在刺他的眼,三五厘米长,陈旧扭曲,像只匍匐在皮肉上的蜈蚣。 孙宇航盯着弥勒的额头,心想卫岚没扯谎骗他,居然真的有道疤。 弥勒被盯不自在了,不知道自己又触犯了什么天条,有些张惶地看了一圈,他发现指间居然还夹着烟,要知道,孙宇航可是最讨厌别人抽烟了。 弥勒赶忙把刚点上的烟给掐了,果然,孙宇航不盯他了,转而撇下目光去盯地面。 两厢静默,就在快要给地板盯出个窟窿的时候,孙宇航冷不丁说。 “你别装了,我全都知道了。” 一句话,让弥勒僵了笑容,刚刚暖和了些的肺腑登时灌满冰雪,凉了个透。 另一畔,吐出这几个字的孙宇航却仿佛呕出了一块脓血,胸腔为之一清,连心火都离奇消散了大半。 然而,就像演员无法背弃剧本上写好的台词,他还是继续说了下去。 “你作过那么多孽,最后居然是报应到爷爷身上了。真是不公平。” 说完台词的演员无心去看观察的反应,坦然落幕,回到了房间。 孙宇航一如往常地塞上耳机,打开书包,掏出化学试卷来写——当然写不下去。 近来最经常参与他生活的三个人,两个已经被他单方面决裂了,不肯面对,另一个还躺在医院里,他同样没想好该以什么姿态去面对。 梦龙乐队的新歌播到间奏,他依稀听到弥勒在客厅喊“宇航”。 搁在往日,他是绝不理会的,但此刻鬼使神差地摘下了一边耳机,他皱着眉毛要听听后续,却听到呼喊声断断续续没了气,随之而起的是“咣当”一声重响。 孙宇航愣了一秒,立刻扯下耳机,冲了出去,眼前的一幕令他惊叫出声。 “爸!” ——弥勒紧攥心口,脸色绛紫,栽在了沙发和茶几的夹缝中。 听到声音,弥勒拼命抬起手往门口指,试图发出声音,可嗓子里呼噜呼噜,只勉强出了一线气音。 “……药……” 孙宇航会意,在门口的衣帽架里匆忙摸索,终于摸到了个葫芦样式的小药瓶。 他扑到弥勒跟前,拔开药瓶塞子,将剩余的十几粒黄色小药丸全倒在了手心,一股脑儿喂了进去。 而后,他跪在地板上,一手抱着弥勒的脑袋,一手摸到手机要打120,眼里不知什么时候蓄满了泪水,稍一动作就下雨似的往下滴答。 他不明白,实在不明白怎么会这样。 明明弥勒刚才还好端端坐在这儿抽烟,怎么突然就出气多进气少,倒在地上快不行了。 那药很见效,刚含服十来秒,弥勒就稍稍有了好转,虽然眼前还黑濛濛看不太清,但能大着舌头说出话来了。 他告诉孙宇航,没事,老毛病,吃了药就好了,不用去医院。 能不能好,孙宇航没经验,到底去不去医院,他也没主意。攥着手机犹豫了下,他没拨120,而是打给了卫岚。 那边很快接通,孙宇航在开口前努力憋住了哭腔。 “哥,我爸犯病了……” 卫岚不明所以,嗓音疲惫地说:“什么犯病了,不许这么骂你爸。” “不是!”孙宇航急得又要哭,“是、是他犯病倒地上了!” “嗯?!”卫岚登时倦意全无,“你别怕,他外套口袋里有药……” “我知道,我知道,已经喂过了。” “那他现在怎么样了?” “好点儿了,我想打120,他说不用……” 卫岚“啧”了一声,斩截立断:“别听他的,现在就打!你过会儿告诉我去了哪个医院,我直接到医院等你们。” 有了主心骨,孙宇航定住了神,痛快答应了下来。 挂掉电话后,他先把弥勒扶上了沙发,没再多问,直接拨打了120。 救护车很快就到了,两个男医生帮忙把弥勒抬上担架,一路送上了救护车。 这不是孙宇航第一次坐救护车了,之前爷爷也是心脏问题,骤然发病,那次谁都不在身边,是他独自陪着过去的。 他只是没想到仅仅过去一个月,躺在救护车上的人居然会变成了弥勒。 在他的意识里,弥勒还是当年那个正当壮年的男人,精明狡猾,无所不为,像座不可逾越的高山,也像游戏里邪恶的最终反派。 可现在再看,高山不知何时成了沙堆,而所谓的“反派”,指的又怎么会是担架床上这个虚弱的半老头子呢。 孙宇航慌而不乱,和医生说明了发病情况,又签了家属同意书,问明白医院后给卫岚发去地址。 最末,他坐在一旁,直勾勾看着心电监护仪上的线条波动,忽然觉得手心硌得慌,低头才发现自己还攥着那个小药瓶。 第185章 刚才没来得及细看,现在再瞧,他发现瓶身是很薄的瓷制,上面写着“速效救心丸”。他莫名觉出些眼熟,反复端详几遍,突然想起是有次过年,他在家里的垃圾桶中见过碎裂的同款小药瓶。 当时觉得奇怪,多看了两眼,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碎掉的就是这个“速效救心丸”。 至于怎么会碎掉,他上网搜了一下,大家都说是刻意的设计,为了在没力气拔瓶塞的危机时刻,往地上一摔就能有药吃。 一想到弥勒经历过危险到不得不摔碎瓶子的时刻,孙宇航就冒了浑身的鸡皮疙瘩,情绪像被踹翻的颜料桶,五颜六色,横七竖八,说不准是什么心情。 隐隐约约的,虽然他还不肯承认,但那似乎是后怕。 第114章 过春天——十 快到医院的时候,弥勒缓过来很多了,躺在担架床上动不好动,只觉得指头上的血氧仪夹得人怪痛的。 弥勒还记得孙宇航的话,故而现在心虚得不敢和他对视,又没法去盯人家医生,只好闭上了眼睛假寐。 孙宇航见他阖眼,以为他是又发病了,吓得蹿起来叫医生。 “医医医生!我爸是不是不好了!” 弥勒也给吓了一跳,立刻扒开眼皮,说没有没有没有,我就是有点儿犯困…… 孙宇航压根不信他的话,依旧攥着拳头,神情紧张地站在左摇右晃的车厢中。 还是医生看了看仪器数据,又左右瞧了瞧弥勒,说确实没事,孙宇航才总算放心,低头坐回了椅子上。 医生笑笑,打趣,说您这儿子真懂事,比同龄的孩子强多了。 一侧的护士也附和,又说是看到爸爸突然发病,孩子吓坏了。 弥勒张了张嘴,没说出什么,只好笑了笑,心中茫茫然的,从没想过孙宇航会关爱他,会因为他倒下而被吓着,甚至是“吓坏了”。 他实在是苦了太多年,对任何一点儿微小的幸福都存了疑心,但在医生护士都转身去各忙各的此时此刻,他鼓起勇气抬起手,慢慢盖在了孙宇航的手背上。 孙宇航的手指微微抽动了下,却没挣扎。 弥勒苦呵呵地冲他笑,小声说:“放心吧,爸爸真没事。你看,现在说话也利索了,对不对?” 父子俩决裂在孙宇航七岁那年,这么多年都难能有心平气和讲话的时候,沟通机会少之又少,以至于弥勒一开口,说出的宽慰全是哄小孩子的款式,听得孙宇航啼笑皆非。 说是啼笑皆非,到了最后,孙宇航却是深深垂下了头,遮掩脸上孩子气的浓重哭相。 覆在他手背的掌心很宽很大,厚墩墩地温暖,数十年如一日,就算是块石头,也真该捂化了。 * 救护车抵达医院时,卫岚已经到抢救室外了。 弥勒被推进去做检查,剩下的一大一小则是等在了门外。 晚上才吵过一架,现在理智回笼,孙宇航回想起来,觉得自己怪没道理的,还一气之下把所有人的老底都捅破了。 他像只大猴子似的蹲在抢救室外,双手揣在膝头,带着十成十的愧疚,不敢和卫岚说话。 卫岚倒没有和他计较的意思,问清弥勒的情况后,还认真安慰了他几句。 孙宇航愈发无地自容,嗫嚅着道歉,卫岚愣了一下,旋即付之一笑,搡了搡他的脑袋,说我才懒得跟你个小屁孩一般见识。 孙宇航还想说些什么,想让卫岚别生他们几个气,可还没开口,卫岚就皱了眉头,低头回起了微信消息。 那话也就耽搁在嘴里,到最后也没说出去。 弥勒很快就被推了出来,两个人迎上前询问,医生回复说没什么大碍,就是这段时间劳心费神,忧虑过度,又熬了几个大夜,兼之也不是什么小年轻了,故而身体受不了。 医生看他们这模样,以为是兄弟俩,就额外嘱咐说,回去盯着你们爸爸戒烟戒酒,可千万不能再这么折腾身子了。 两个人互相瞄了一眼,没有戳破,连声应了下来。 弥勒本意是想立刻出院,可俩儿子都不同意,最后是医生给开了尼可地尔注射液,让他在病房里挂吊瓶。 安顿下来后,卫岚没留太久,看孙宇航和弥勒似是而非的状态,他猜到俩人大概是有话没聊完,所以稍稍坐了一会儿,他就起身要走,说是去爷爷那边再劝劝看。 弥勒半躺在病床上,看着眼前的卫岚,心中有感激更有感慨,知道和卫岚不必讲虚套,就冲他发自内心地一笑,说。 “等这些事忙完了,我一定请你……你说想干什么,要玩要吃,就算要把柏舟的摩托抢来开两天都行。” 卫岚也笑了,说行啊,那到时候你去抢摩托,我去找饭店,你在新疆给我喂了那么多桶方便面,我这次可得好好讹你一顿。 卫岚走后,病房里时不时有人进出,并不算安静,可孙家父子之间却隔着沉默的河流,是一份没来得及填写的白卷。 过了好半天,弥勒才不甚自在地清清嗓子,跟孙宇航说,自己不用人陪,让他先回家吧。 孙宇航一言不发,只是摇头。 弥勒没敢多说,怕又吵起来,场面再度沉寂下来,然而这次静得短暂,孙宇航很快就开口问了句话。 一句,连孙宇航自己都没想过会吐露的话。 “这些年,你一个人在外面是不是很累?” 弥勒一怔,没听懂,听懂了也不敢相信。 孙宇航也有些讪讪的,别开了脸,重新问:“你额头上的疤,怎么来的?” “哦,这个啊……”弥勒受宠若惊,“呃,摔得。” 他没说真话。孙宇航想。 搁在以前,孙宇航会把弥勒的行为称为诓骗、隐瞒、不怀好心,可现在他的思路忽然开了个岔。 万一……弥勒只是怕他担心呢? 孙宇航撩起眼皮:“摔得这么严重?” 弥勒赔笑:“也还好……” “当时疼不疼?” 弥勒下意识摸了摸伤疤,匍匐不平,像一道棱,说是摔出来的其实也不算骗人——当初讨债时被人一把推下了楼梯,可不就是摔得么。 “……还行。缝两针就好了,现在早就不疼了。” 孙宇航眼珠微动,将目光收敛回了白床单上:“刚才卫岚哥说去劝劝爷爷,劝什么?” 弥勒人在病床上,手背还扎着针,心知逃无可逃,就索性实话实说了。 他说得忐忑,但出乎意外,孙宇航听得很平静。 就连他说老爷子不想治疗了,孙宇航也只是肩膀一颤,溢出了一声苦笑。 “我就知道……” 弥勒反倒是眼前一亮,大着胆子将正输液的手搭在了孙宇航的手腕上,口吻急切地央求,让他帮忙劝劝爷爷,人到年纪,谁能没个三灾六病的,有病治不就行了!但是他……我们现在有钱了,怎么能不治呢?真的,宇航啊,你去劝劝他,只要他肯治,我们去北上广,去国外,找最好的医生……怎么样都行,怎么样都行……只要他肯治。 孙宇航放在膝盖上的手渐渐攥成了拳头,是两只骨楞楞的瘦拳头,即使拼尽全力了,也还是世事如水,什么都留不住。 他哑声说:“我没法去劝什么。爷爷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他说不想治了,一定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他听见弥勒屏住呼吸的声音,但顾不上了,有些话当说则说,有些事必须当断则断。 孙宇航咬着牙继续道:“其实,他早就和我说过这样的话,说他以后要是得了病,他不愿意死皮赖脸地活着,宁愿潇潇洒洒地离开。说他硬气了一辈子,让他最末当个要被人端屎端尿伺候的病人,他受不了。他还说,等他走后,让我把他带回老家,葬在奶奶旁边……” “行了!” 弥勒暴喝一声,双眼赤红,宛如渗着血。 靠门的病人被吓了一跳,拉开帘子刚想骂两句,却撞见了他这副模样,赶紧悄没声缩了回去,连带着扯紧了帘子。 弥勒恍然不察,对着孙宇航,切齿恨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你之前怨我恨我,甚至当着面指着鼻子骂我都无所谓,反正我是你爸,我活该受你的罪。但这件事……这件事……不帮就不帮,你何必要说这种话来气我!” 孙宇航从没见过这样的父亲,一时吓傻了,可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从下托住了他,他慢慢稳住了心神,强迫自己直视着弥勒的眼睛,镇定答道。 “……我没有气你。至少这一次,真的没有。” 弥勒不肯听,将手一砸,吊瓶架子险些被拽倒。 “闭嘴!你爷爷那么疼你,你就忍心让他病死!” 听他乱扣帽子,孙宇航心火直冒,觉得他爸活了大半辈子,真是越活越回去了,讲起话来不可理喻,跟小孩儿似的! “这和我忍不忍心有什么关系?癌症又不是我招过来的,我再怎么不忍心,爷爷不也还是肝癌晚期了吗?我刚才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爷爷亲口告诉我的,是他真实的心愿。你和爷爷好歹父子一场,难道你就忍心让他在最后的时间里还饱受折磨吗?!” 第186章 一通话如他所愿,驳得弥勒哑口无言。 可下一秒,真像个受了委屈,无处伸冤的孩子一样,弥勒掉着眼泪吼道。 “我有什么错!我只是想让他活,不想让他死!这么多年了,我在外面东奔西跑,处处给人赔笑脸当孙子,连过年过节都不敢回家,拼死拼活挣钱,不就是为了……为了能让得了病的亲人不用死,继续活吗!然后呢?结果呢?” 喊劈了的嗓子,破锣一般,加上哭声,愈发不忍卒听了。 弥勒喘得很重,深深弯腰,额头磕在床上,两手死死捂住了眼睛。 “我没做过坏事啊……有报应怎么不冲着我来……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半辈子了,十年了……我明明都……怎么到头来还是……晓芸……晓芸……晓芸啊……” 弥勒彻底收不住了,呜呜地哭,再没了别的话,只是哀嚎般唤着妻子的名字。 声声泣血。 医护人员闻声赶来,见状纷纷愣住,不知该不该上手劝阻。 孙宇航通红着泪眼,无声无息冲他们合十拜了拜,他们也就会意,暂且默默退了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哭声渐衰,弥勒保持着跪拜的姿势,如同十年前跪在香火缭绕的佛龛前。 “我以前……”他的声音嘶哑,“我以前对不起你妈妈,我不能再……再对不起你爷爷了。” “……你没有对不起妈妈。” 少年人的声音清晰而迟重,仿佛来自天穹,是神佛赐给他的、迟到了十年的回音。 弥勒顿住,缓缓抬起泪痕纵横的脸。 孙宇航——当年那个在葬礼上哭着闹着找妈妈的孩子,如今就站在他面前,顶着白烈烈的灯光,看不清眼睛,看得清神情。 那神情,苦楚而慈悲,渡过了己,才能来渡人。 “疾病是不讲道理的。当然谁都想要活下去,但是这个世界上,总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人,也总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事。” “要怪,其实只怪我。怪我明明早就理解了当年的妈妈,却直到现在,才终于理解了当年的你。” 孙宇航蹲了下来,脱离了白茫茫的光晕,与弥勒齐平,也露出了一双泪融融的眼睛。 嘴唇嚅动,是他想说同意,但喉咙凝噎,有口难言。 如何不难言? 说下同意,就相当于默认亲人的生命进入无可挽回的倒计时。 可最终,孙宇航还是发出了嘶哑的声音。 “我同意爷爷放弃治疗……如果你不同意,你也可以恨我,就像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对你做的一样。” 说完,他闭上了眼睛,等待叱责甚至打骂,可在他人生中最难熬的数秒过后,迎接他的却是怀抱。 弥勒流着泪抱住了孙宇航,一如十年前,抱住那个连踢带打,满眼仇恨的孩子。 只是这一次,谁的身上都不必带着有形无形的尖刺了。 * 卫岚回来的时候,弥勒最后一瓶点滴刚换上,而孙宇航已经趴在床边睡着了。 走廊没人,病房中也静悄悄的,弥勒见卫岚来了,就轻声让他搭把手,把孩子搬到隔壁床上好好睡。 所谓“孩子”,已经是个快一米八的大男生了,要不是卫岚来了,凭弥勒一个人还真难挪动。 弥勒边搬边笑,说宇航小时候,有段时间电视上老放那个什么卡通,他每次都看着看着就躺沙发上睡着了,都是我给他抱回床上的。嗬,真是长大了,这么沉。 孙宇航也是真累了,被这么折腾也不见醒,舒舒服服在床上翻了个身,不知嘴里嘀咕了句什么梦话。 卫岚也笑了,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有类似的经历,迷迷糊糊睁眼就发现自己在父母摇晃的臂弯中,于是加倍安心地睡过去。 笑着笑着,他又没滋没味地收敛住了,因为觉着那梦境般的安然,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一碰就碎,不堪追忆。 他索性不想自己,转而问弥勒:“你们都说好了?” “嗯,”弥勒坐在床边,整理了下输液线,很慈爱地望着熟睡的儿子,“宇航想暂时休学,放弃今年的高考,和我和老爷子,我们仨一起大江南北地四处转转。” 卫岚十分讶异:“你同意了?” “本来不想同意的,觉得真是胡闹,还有一个来月就高考了,为什么不能再等等?” “然后呢?” 弥勒抬眼,用同样慈爱的目光看向了卫岚,笑道:“然后,我就想起了你。” 卫岚一怔。 “想起你曾经跟我说,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等不得的,总觉得稍微一等,你就会和世界一起老去了 。就像泡面一样,说是几分钟就是几分钟,早一秒太硬,晚一秒太软,非要不迟不早才能刚刚好。而且还说,孩子的时间……有时候比大人的更宝贵。” 卫岚失笑:“我还说过这么文青的话?” 弥勒的口吻理所当然:“之前在路上,在新疆,在青旅里,你不是天天说吗,每次都被柏舟笑话。有次你被逼急了,说你以后要是成不了大导演,全赖他扼杀你的艺术表达欲。” 卫岚一嗤:“什么导演……白日做梦罢了。” 这话来得不寻常,弥勒敏锐看去,可就连卫岚眼中的情绪都转瞬即逝,让他来不及细问。 “所以你就同意了?” “嗯,”弥勒笑笑,忽然有些躲闪,巴掌在裤子上摩挲个没完,“我也是在想……如果当初明岩和雪亭也能多站在你的角度思考,你是不是就不会离家出走了。” 卫岚没说话,静静等着他的后续。 “今天晚上你们在公园说的话,宇航都告诉我了。卫岚,他不是有意要那么跟你说话,你要是心里有气,就冲着我撒。这件事是我做得不对,我在这儿向你道歉……” 卫岚摇头,以弥勒乃至于他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宽宏大量,轻笑着说。 “没什么气不气的,我能理解你。其实这么一想也合理了,要不是你和宋哥一直在旁边看着,我爸妈也不会任由我在外面瞎跑,到现在还不报警。你说是你的错,可要没有你们两个‘监护人’,我恐怕连这一年多虚假的自由都不会有。” 弥勒沉默了一会儿,手心摁住膝头,终于不动了。 “卫岚,最开始我答应你爸妈,不是为了帮他们监视你,是我从你想到了宇航,我想要是宇航也十七八岁一个人在外面讨生活,肯定很迷茫很艰难。一想到这里,我无论如何没法不去管这个闲事。” “后来,我们三个一起走过那么多的地方……内蒙的月亮湖、额尔古纳,青海的可可西里和坎布拉,新疆的天山、禾木、可可托海……到了太多地方,经历了太多事情,数都数不完。最后来到云州,住进小院……对我来讲,即使最开始是把你当孩子在照顾,但一路走下来,现在你绝对是我的朋友。是一起行过万里路的挚友,绝不只是什么朋友的孩子。” “况且,经历了我爸和宇航的这些事……我也算是明白过来了。我一直用‘不能逃避’去要求你,但我自己何尝不是在逃避晓芸的死亡,还不管不顾,一逃就逃了十年……我没有资格去指责你,谁都没有资格。” “明岩和雪亭那边……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没有向他们透露过你的位置。现在你真的是自由的了,不管你是想要回去,还是想要留在云州,你都拥有我无条件的支持。” 话是曾经的卫岚梦寐以求的话,可如今的他听罢,却只是笑着拍了拍弥勒的膝盖,说我知道了,谢谢你。 * 翌日一早,弥勒和卫岚同行,先去接老爷子出院,而后送孙宇航去办理休学手续。 下午回来,孙家三口人热热闹闹整理行李,商量着要去哪儿玩,是先在省内转转,还是直奔老爷子一直想去的东北,又或者再大胆些,趁着天还不热,飞往国外玩上一圈。 虽然和卫岚关系不大,但他一直很热心地参与着讨论,听他们说要去沈阳,还点名了几个周边必去景点。 如此到了晚上,他们在家里做了一顿丰盛晚餐,一为酬谢卫岚,二为去去霉气。 晚饭过后,卫岚不肯多待,顶着祖孙仨的挽留,几乎强硬地收拾背包,与他们一一告别,坐车回到了云州。 当晚十点半,卫岚进了小区,顺着熟悉的道路,上楼回家。 家里一如既往,只不过清锅冷灶,一室昏黑,没有沈子翎,也没有皮皮鲁。 卫岚没换衣服,甚至连外套都不脱,张开双臂揽着沙发背,他往后仰靠,呼吸轻缓而眼神晦朔,是面无表情地盘踞在了沙发上。 他在等沈子翎回来。 今天经历的种种,之所以他能坦然以待,除了理解,还有麻木。 那是一种近乎绝望的平静,心脏仿佛蒙上一层油膜,所有情绪都云山雾罩,不再鲜明,也再也容不得他看清。 可随着时间渐晚……过了十一点,过了十二点,过了凌晨一点……他的心宛如蜕皮,重新丝丝缕缕地疼痛起来。 第187章 弥勒和老宋对他而言,亦父亦兄,说他们是受了嘱托才一路“护送”他,不得已才隐瞒他,他可以理解。 他不能理解的是,他的恋人,他的伴侣,他的子翎会和他们合起伙来骗他。 他的子翎…… 为什么? 挂钟来到半夜一点半,万籁俱寂的时刻,卫岚忽然听见门外细微的电梯运作声。 他的心被血淋淋地提到了嗓子眼,直到喀嚓一声,房门开了……他只觉得他的心脏兴许爆炸在了喉咙里,否则不能解释他满嘴的腥甜血味。 他本想维持理性,和沈子翎当面锣对面鼓地好好聊一聊,可嗅觉率先捕捉到了门口的熟悉香气,血液立即迫不及待地沸腾了起来,浑身毛发隐隐悚立,皮肤作痒宛如蚁走,连骨骼都兴奋得格格战栗。 他喉头一滚,几乎没有反应的时间,整个人已经犹如离弦之箭,将来人钉在了门板上,捧住脸颊,恶狠狠堵住了嘴唇。 “唔!”黑漆漆的室内,醉醺醺的沈子翎一时看不清人,刚要挣扎,肢体却习惯性地柔软下来。 “……卫岚?” 带着一点儿绵软,沈子翎喃喃问。 卫岚不言不语,亲吻带着刀尖,一路连咬带舔,死去的千万种情绪顷刻复活,原来他所有的愤怒与委屈,枯涩与欲/望,爱与恨,只不过是等待火星的引信,全依赖着沈子翎来点燃。 今夜,也注定在沈子翎身上焚烧殆尽。 第115章 风继续吹——一 沈子翎这段时间,过得实在不算好。 在给卫岚发去辞职的消息前,他在公司里很是受了几天罪。 他和苗苗曾在易木辞职那天登门拜访,像诸葛亮发锦囊似的,易木也给他们留了三句话。 一是骂上司脑残,二是预言上司会把沈子翎推上总监位置,三是叮嘱他们,不论如何,都别急着跳车。 易木慧眼如炬,锦囊的前两条在沈子翎返工的第一天就有所应验。 首先是没了易木,客户总监一职空闲,暂时由高他们两级的副总经理带队。 此前中间隔着易木,他们倒还没觉着副总怎样,现在前头没了易木遮风挡雨,登时显出了副总“俗世奇人”的本质。 此人进可在董事会跟前甩锅装傻抢功劳,退可对着下属压榨装死瞎指挥,把准点下班视作懒惰,将无偿加班当作应该,总体呈现出大脑发育不完全,小脑完全不发育的美妙状态。 沈子翎手底下的人只受过苦和累,并没怎么受过气与怕,然而被这位副总翻江倒海一折腾,当天天台就多了好几个抽烟的,茶水间多了好几个把咖啡当水喝的,厕所也多出好几个悄悄抹眼泪的。 一时之间,客户部很有点儿腥风血雨,民不聊生的味道了。 其次,出于能力声望等原因,上面的确有意提拔沈子翎,可顾忌到他曾是woody的嫡系下属,所以公司一方面用他,另一方面又想防他。前脚在会议室当众把他捧上天,后脚就私下要给他加临时考核,变着法儿磨他的性子,可谓是又倨又恭,又卑又亢。 在这种环境下工作一周,好人都要给熬死了,更何况沈子翎本就因为易木对整个kap都心存怨念。 于是在某个纯听上司狗扯羊皮的无聊会议上,副总先是为了个小失误,痛骂了实习生足足半个小时,后又意犹未尽地掉转炮口,对着沈子翎重提了歌狮的旧茬儿。 三言两语,春秋笔法,即使证据链确凿,帮凶何典已经回了老家,始作俑者的andy前段时间更是充当另一件事的替罪羊,坐牢去了,可副总还是把项目险些流产的责任全部推给了沈子翎。 在说明沈子翎给公司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后,他又作宽宏大量状,表示公司可以不计前嫌,留用沈子翎,只希望他聪明一点儿,不要学那个……“乡毋宁”,飞上枝头就以为自己是凤凰,以下犯上,根本学不会感激。 副总说完,得啵得啵的嘴巴居然停了,笑吟吟盯着沈子翎,第不知道多少次地,要他当众作出反应来。 众目睽睽之下,沈子翎“咔哒”合上了笔电,站起了身,微微昂着下巴,心平气和地对副总下了判词。 “神经病。” 全场寂静,副总愣住,左看看右看看,等沈子翎已经走到会议室门口了才反应过来要发火。 “喂!说谁呢你!难道这就是你工作上对上级的态度吗!你知不知道我可以……” “不,”沈子翎转身,姿态自然,笑容俊逸,伸出一根手指,冲副总比了个国际友好手势,“这才是我对这份工作的态度。滚你大爷的,老子不伺候了。” 沈子翎,作为kap上下有名的漂亮人、文明人、体面人,在离职这一天,尽管漂亮依旧,但却一点儿都不文明,更不体面了。 当然,要说不体面,那被一个平a骗出大招的副总更不体面,在会议室里气得上蹿下跳,后脑勺假发片都飞了,导致一众员工憋笑险些憋出工伤。 无独有偶,沈子翎这边走出kap大楼,转眼就在楼下星巴克看到了苗苗,一问才知道,不光是他忍无可忍,苗苗同样也受不了反反复复的折磨与试探,在这天提出了辞职。 前些日子,俩人为了不给对方传递负能量,所以再难再累也都自行忍下了,并没有互相通过气,现在在咖啡店里坐下一聊,沈子翎才知道苗苗最近也不容易。 她从前的上司被调往了分公司,副总也不知出身有多硬,居然也暂管了美术部,上任后别的不问,非抓着她结婚一事做文章,即使她已经明确说了近三年都没有生育打算,他也依然咬定她婚后会立刻生上一窝孩子,从此觉醒母爱,专心忙小家,再也无心工作。 以此为由,要给她降薪。 苗苗气够呛,但她从小到大都是个温温柔柔的性子,只递出了辞呈,没能结结实实给副总一拳,想想真是可惜。 听了这话,沈子翎放下咖啡杯,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普普通通的黑笔,一摁笔帽,却播放出人声来。 正是那个副总的声音。 沈子翎晃晃黑笔,笑意慧黠,说是早就预备好了录音笔,想着哪天真要辞职了,好留个证据,将他一军。 这不就派上用场了? 苗苗高兴极了,还跟小时候似的,对着沈子翎毕恭毕敬,顶礼膜拜了一番。 有证据在手,将来无论是进是退,至少都有了把柄,绝不至于被人牵着鼻子走了。 而后,他们出门打车,这次有了地址,二人奢着胆子,直奔易木家。 易木给出的三条锦囊妙计,前两条灵验了,这最重要的最后一条,却是被他俩抛到了脑后。 他们怕被骂,路上特地对出了一套完美的说辞,可过去一敲门,易木蓬着头发叼着烟,眼下挂着青晕开了门,看见他们先是一愣,后将烟一咬,眼睛一眯。 “你们……不会是辞职了吧?” 二人怔住,双双心虚,那预备好的完美说辞立刻没了上场机会。 他俩被得知真相的易木狠狠骂了一顿——那种喷云吐雾抽着烟,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的骂法。 骂得不留情面,仿佛他们不是来投奔,而是来讨债的,但二人低着脑袋,都在沙发上坐得心安理得,同时又都觉得自己有点儿贱。 因为在易木这里挨骂,比在公司受夸要舒服多了。 骂完了两支烟,易木看他俩喜滋滋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干什么?挨骂挨出好来了?” “是啊,”听他松口,沈子翎抬眼玩笑道,“听不到你骂人,在公司待着都没意思了。” 易木又笑了一下,揿熄了烟,不理他的俏皮话。 “别扯没用的。就像我之前说的,创业这条路很难,线下广告更是难上加难,如果你们只是一时兴起才想加入,那现在还有反悔的余地。charlie,之前bon bon不是想挖你当产品运营吗?cherry也是,你负责的曼奢丽早就想找你当美工了吧。在公司打工虽然累身,但不算劳心,你们年纪轻轻的,家里又没负担,没做好十足的准备,还是别轻易往这条路上走。” 说完,他又抽出了一根烟,并没点燃,夹在指间对他们点了点。 “不用觉得我在试探你们,我现在没那个闲心。” 苗苗和沈子翎对视一眼,她代二人表了忠心:“woody,你放心吧,我和子翎是商量好,想明白,做足准备了才辞职的。” 顿了顿,她又说。 “我知道,你是怕我们跟着你受苦,才会这么生气的……” 易木哼笑一声,刚想反驳,可又瞟到了沙发上整整齐齐的俩孩子。不论身份怎样变化,他们看向他的目光总还像当年,赤忱又明亮。 他劲头一松,不由自主叹了口气。 “……你们不知道,创业是真难,比你们想象的还难……比我想象的还难。” “看出来了,”苗苗颦着眉毛说,“你最近瘦了好多。” 第188章 沈子翎拿起桌上的打火机,上前“嚓”地点亮了火。 “之前在你手底下当实习生的时候,没能帮上你的忙,现在不一样了。况且,我们也不只是来帮忙的,我们是相信跟着你能拥有更好的前途。你有能力带我们到更好的地方去,我和苗苗从没怀疑过这一点。” 易木眼神动容,连带着神情都柔软了许多,吸燃了这一口烟,他借着呼烟别开了眼,又不太自在地清清喉咙,说。 “嗯,你们想明白了就好。” 话说到这份上,决心忠心诚心都已经明朗了,易木先前的担忧逐渐退却,取而代之的是欣喜与欣慰。 易木向来讷于言而敏于行,有空画大饼,不如先请人吃个大饼。 他走到冰箱前,问他们吃没吃饭,要不要顺便在这儿吃一顿。 沈子翎和苗苗再度交换了个眼神,心说嫡系升级成了合伙人,都能吃上woody做的饭了。 不过易木翻了半天,发现室友知道他懒得下厨,走前特意把冰箱清空了,现在只有冷冻层里放着没吃完的几十只饺子,食材着实不够请上一顿的。 苗苗凑上来,问:“woody你还会包饺子啊?” 易木:“室友包的。” 苗苗笑嘻嘻揶揄:“室友?是嫂子吧?” “嫂子?”易木一挑眉毛,“谁告诉你的?” “唔,子翎说的……不是吗?” 易木瞥了眼尴尬的沈子翎,非但不戳破,还微微一笑:“是。确实是你嫂子。你嫂子出差,知道我不爱做饭,临走的时候给我包了两百个饺子冻着,让我慢慢吃。” “两百个?”苗苗瞪圆了眼睛,“那腰不得累断了?” 易木回想了下:“没断,结实得很。不过你们过来一趟,我总不能只给你们吃饺子吧?” 关上冰箱门,易木把手一挥,决定举行工作室的第一场团建,出去找家饭店,边吃边说,他们挑地方,他来请客。 地址最后选定了一家附近新开的烤肉店,过去一看,排号排出了两百开外,他们等不了,又懒得再转,便就近吃了一家本帮菜。 本来想聊正事的,结果一顿饭吃得三人都沉默了,最后半饥不饱地回了易木家,还是把冰箱里的冻饺子煮了吃了。 还真别说,饺子个个浑圆馅满,油香肥润,比外面卖的好吃多了。 吃着饺子喝着热汤,三个人详细谈起工作室事宜,聊到深夜才堪堪有了眉目。 正事谈得差不多,他们闲聊起kap——现在已经是三人共同的前司了——都认为就这么饶过那个副总,未免太便宜了他。 但貌似也没什么办法,副总背靠公司,而以个人之力抗衡资本,无异于蚍蜉撼树,所以只能骂上一骂,过过嘴瘾。 时间来到十一点半,苗苗那苦命的未婚夫这时候才下班,她接人去了,本想叫沈子翎一起回家,可沈子翎表示自己还有些话想跟易木说,让她先走。 苗苗走后,沈子翎开门见山,直接对易木说,他打算针对副总一事,去申请劳动仲裁。没告诉苗苗,是因为她最近忙着婚礼,本来就够累了,不想给她多添负担。 彼时的易木蹲在兔笼边,正拿着草条零食喂兔子,闻言并不赞同,说太麻烦了,况且也没有证据。 沈子翎早有预料,掏出了录音笔。 易木颇意外地看着录音笔,又往上看向了他:“那你签了离职协议吗?” 签了的话,在仲裁程序中就会受到诸多限制,其实主动离职无需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但很多hr会就此下套,避免员工日后用法律途径进行反击。 不过沈子翎显然不是被蒙骗的员工之一,他笑了笑,从外衣口袋中掏出折得四四方方的离职协议。 hr的确给了,但他没签,耍了点儿小招数,直接将其带了出来。 易木拍了拍手上的草料,起身接过协议浏览一遍,末了笑道。 “好样的,不打无准备之仗。工作久了,狐狸崽子也成精了啊。” * 从这天开始,沈子翎一边着手准备起诉,一边就此开始了创业生涯,也正是从这天开始,他深刻体会到了易木口中的“难”。 至少,他再也没十一点前回到家了。 客户资源是广告界的命门,bon bon的艺术总监很够意思,不但自己随着沈子翎转移了阵地,还额外帮忙牵线,给他介绍了好几个服装品牌。 沈子翎感念之余,彻底忙成了陀螺,从前可以推却的应酬,现在都成了必须。 他无处可埋怨,知道苗苗作为现在唯一的创意岗,恐怕每天脑细胞都在成片死亡,易木既是工作室负责人又是家里唯一经济来源,只会比他更累。 那……告诉卫岚? 他实在张不开这个嘴。 卫岚毕竟年纪还小,再能扛事,沈子翎也不忍心把自己的担子往他肩头放。 成年人早知道了有些事情只能自己扛,沈子翎明白,这也不过是他注定要独自走上的又一条夜路罢了。 忙得实在抹不开身,他只能把皮皮鲁交给了父母喂养,二老知道他辞职后跟着上司单干,虽然不很懂广告工作室应该如何运营,但他们见多了自行创业的年轻人,知道创业能赚钱,但前期也最缺钱,就默不作声往他的卡里转了三十万。 沈子翎收到钱后,心里一阵酸楚,正如爸妈体谅他心疼他,他也知道家里虽然年年有余,但二老现在都是在领退休工资的,虽然不缺钱,不用他养着,可也不是多么富裕。 三十万块,对他们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一片心意,他不好推辞,不过工作多年,沈子翎自己也有了不少积蓄,就将那三十万暂时存了起来,等着过了这段时间, 就说是创业赚钱了,再还回去。 然而,广告不同于其他,很多项目需要垫资,回本周期漫长,身为入股的合伙人,而非上下级,他没有让易木一个人垫资的道理,所以他的积蓄在几条待拍的tvc广告中很快预支,连那三十万块都被咬了好几口。 沈子翎从小到大没穷过,现在的处境像兜头一瓢冷水,登时让他一个激灵,彻底提起了精神。 他从前是份内的工作能做多好做多好,其余的事情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可仿佛是受了某种恐吓,他如今睁眼忙工作,闭眼工作忙,总而言之,比之前更像一只陀螺了。 每天唯一的空闲,就是午餐时间。 这天中午,他一边吃外卖,一边趁机跟卫岚聊聊天。 不能聊工作,免得徒增烦恼,可问卫岚那边怎么样,卫岚又说一切都好,不用担心。 所以他拣着闲事来聊,说到前几天不小心把手机摔了,屏幕碎了,打算今天有空送去换个屏幕。 卫岚问他怎么不换个新手机,现在的用很久了吧。 沈子翎回复,也没有很久。再说了,换个屏幕就能解决的事情,何必还要花冤枉钱去换个手机。 卫岚很久没回,沈子翎当他有事,并没放在心上,下午忙完再看手机,发现卫岚给他发了一万块的转账, 让他挑款新手机。 沈子翎当然不肯要,甚至忙中偷闲,特意打了个电话给卫岚。 然而卫岚比他更坚决,说你不挑,那我给你挑一个好了。 沈子翎哭笑不得,即无奈又心疼,说你赚钱不容易,现在总算攒到了一万块,就不能自己好好存着吗? 卫岚却沉默了下,说这不是稿费,是工作室给开的奖金。 沈子翎不太信,问工作室怎么可能莫名其妙给开一万块的奖金。 这次卫岚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说看我表现好,想跟我长期合作。我知道的,我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可不止一万块。 说着,还在微信上给他发了聊天截图。 截图中,对方确实说他最近表现优秀,要嘉奖他。 沈子翎将信将疑,不过最终还是把钱收下了,却没去换手机,而是替卫岚存了下来。 经过这段时间,他在二十七岁这一年终于懂得了金钱的意义——那就是底气。 有了钱,人才能沉得住气,站得住脚,所以不怪卫岚看出来了,是沈子翎最近的确改变了不少消费习惯,至少那些七八十,动辄上百块的漂亮饭外卖,他是再没点过了。 第二天的午餐时间,卫岚不知干什么去了,没有回他,沈子翎就自己刷刷微博下饭。 刷着刷着,他看到关注的新锐导演发了个动画短片,看标题和画风都是卫岚喜欢的类型,他点了进去,本打算看完分享给卫岚,可看着看着,他连咀嚼的动作都停止了。 这分明是卫岚的电影。 创意、分镜、画面……早在短片还是速写本上的草稿时,沈子翎就做了卫岚的第一个观众,如何不熟悉这一笔一画? 可短片从头到尾,角角落落,却都没有出现卫岚的名字。 一个模模糊糊的可能性在他的脑海中生成,扎根,挥之不去。 沈子翎咽下嘴里的米饭,忽然食欲全无。 第189章 * 这一天,沈子翎陪客户吃饭喝酒,拖着酒意回家时已经半夜一点多,本想强撑着洗漱睡觉,刚一进门却被一道高大黑影摁在门上,堵住了嘴唇。 在瞬间的惊恐后,他的嗅觉率先安抚了身体,身体遂先于理智做出了反应。 他鼻翼翕动,对着黑暗轻声道。 “……卫岚?” 他这样问着,但没有得到回应,亲吻延烧下去,他们很快滚得浑身是火。 野火燎原。 卫岚始终一言不发,唇舌落下去,比起亲吻更像咬噬,浑似一种磨牙吮血的报复。 终于结束时,沈子翎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堕入黑甜的梦境。 直到这个时候,卫岚仍旧搂抱着他,不死心地与他十指相扣,拼命模仿着一道永不解开的枷锁。 * 翌日一早,风吹纱帘,清晨明媚美好。 沈子翎醒来的时候,卫岚还在熟睡,他侧躺在床上,心情复杂地盯了卫岚良久,终于轻手轻脚下了床,做出了自己曾经最不屑的行为。 他解锁了卫岚的手机,点开微信,在置顶的【合作】中,翻到了果不其然的聊天记录。 卫岚真的被抄袭了。 沈子翎心脏像被捅了一刀,狠狠一疼,他太清楚这个作品对卫岚而言意味着什么,所以更没法想象卫岚会有多么委屈不甘。 他最近为了起诉副总,和律师打了不少交道,立刻想到拍下证据,请律师帮忙,可屏幕往下滑,他眼珠一僵,怔在了原地。 捅进心脏的刀子搅了三搅,连心带肺搅成了一滩模糊血肉,他现在的心情绝不比发现卫岚出轨更轻松。 他看到聊天框的最后,卫岚发出的消息。 【我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这五千块是封口费吧。】 【五千不够,我要一万。】 【给我一万块,我现在就删掉有关这条短片所有的创作记录。】 【从今以后……它就彻底属于你们了。】 第116章 风继续吹——二 沈子翎对着手机屏幕怔了好半天,没法相信这样的话是卫岚发出来的。 他神情空白地放下手机,忽然抄起椅子上的背包,翻出卫岚平时用的平板,解锁后打开绘画软件,仔细查找……可诚如卫岚所说,真的找不到那部短片的单独分档了。 背包里露出卫岚随身携带的速写本,沈子翎不死心地翻开来看,发现就连曾经十来页的细稿也全部消失了,只留下被粗暴撕成锯齿状的页缘。 ……还真是言出必行。 沈子翎方才心疼得盈了满腔的血,现在连血也流尽了,胸膛里就只是空。 他空落落地正要把背包放回去,里面却滚出个揉皱了的纸团,他愣了一下,往包里看,同样的纸团,里头还蜷着十来个。 沈子翎隐约反应过来,屈膝蹲下,他拣起地上的纸团,小心翼翼铺平展开。 这是卫岚曾经最喜欢的一张分镜。 米色的速写纸上,背景是浓烟滚滚的巨大钢铁烟囱,四周错落着蒸汽房屋,画面中心的小女孩脏兮兮戴着矿帽,双手捧起残破的机械小鸟。 铅笔寥寥几笔画出的小女孩面庞生动,眼睛蕴着光辉,充满了珍爱。 而沈子翎记得,当初给他展示这张图的卫岚也拥有这样一双熠熠发光的眼眸。 那时的卫岚不无骄傲地说,只要给这故事一个机会,所有人都会爱上它。 少年心气,可贵可爱,却又不是在吹嘘,因为就沈子翎前两天看到的抄袭产物而言…… 一部小短片,确实让那导演声名大噪。 然而卫岚的心血称斤论两,卖出的价格,只有一万块。 一万块甚至没花在卫岚自己身上,而是转给了沈子翎,让他换部新手机。 想到这里,沈子翎心中充满了酸疼的庆幸。 幸好存了起来,幸好没有随便花掉…… 这一万块钱花着,恐怕每一张钞票中都会洇出泪来。 最后,沈子翎又从背包中看到两张折叠整齐的纸,他犹豫了下,终究咬了咬牙,一并打开扫了一眼。 一眼却是不够,纸上密密麻麻写着字,原来是一封还没装封的信。 信是卫岚写给父母的,大致意思是自己在云州一切都好,有朋有友,生活稳定,也有喜欢的工作,打算定居下来,让他们不要担心,等到时机成熟,他会找机会回家一趟的。 随信还附送了几张相片,拍摄了一些云州日常。 沈子翎久久不动,单手撑住了额角,发丝从指间析出,他盯着“定居”那两个字,被工作折磨太多天的弦颤颤巍巍绷到极致,发出令人牙酸的紧张声响,铮铮然回荡在脑中。 沈子翎闭上眼睛,要哭似的呼出了一口气,忽然觉得无限疲惫,整个世界都不可理喻。 床上的卫岚翻了个身,沈子翎赶忙收拾情绪,起身将东西全放回了包里,拿到那张画稿时,他却踌躇了下,最终将其悄悄藏进了床头抽屉。 多了没办法,卫岚会发现,但只有这一张的话……他能保住。 他得保住。 卫岚拥着被子面向了他,睡眼惺忪,但总归是醒了。 为了掩饰情绪,沈子翎主动开口,笑着问道。 “醒了啊,早上想吃点儿什么?” 只是听到沈子翎的声音,卫岚脑中就蹦出了两个字。 骗子。 可放眼望去,他眼中的沈子翎只穿着一件轻薄宽大的衬衫,身形隐隐绰绰,流畅美好。肩膀周正,背脊薄韧,腰身是窄窄的一捻,白衬衫的下摆堪堪盖住两瓣浑圆,裸/出的双腿笔直修长,洁白得有了细腻的瓷感,却又偏偏是柔软的,摸上去宛如蕴有温度的丝绸。 更别提容貌了,沈子翎明明刚起床,可仿佛连清晨都偏爱他。 他站在晨曦之中,白皙到周身镀了一圈柔光,乍看上去如梦似幻,非得稳住心神仔细端详,才能见眉眼乌浓,面若桃花,神情宜喜宜嗔,是真正的“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 饱饱地看完这一眼,卫岚强迫自己收回目光,痴痴地、却又忿忿地想。 漂亮死了。 骗子,漂亮死了。 卫岚背过身去,闷声道。 “……随便吃点儿就行,不饿。” 他们的早饭是附近新开的外卖,一尝就是速冻包子和粉冲豆浆,连卫岚这种不挑的都皱了眉毛,觉得有些倒胃口。 向来挑食的沈子翎却恍然不觉,一边在手机上回客户消息一边机械地嚼包子。 卫岚看不下去了:“好吃吗?” 沈子翎眼睛不离屏幕:“还行吧。” 而后他凑近了手机,摁住说话键,“我知道明天要golive(上线),那这样,导演组那边我再nego(沟通)一下,不过……” 一串话发完,他正要再夹个包子,却夹了个空,一抬头就看见卫岚站在旁边,手里端着外卖盒,面容沉郁,风雨欲来。 “你现在很赶时间?” 沈子翎不明所以,瞟了眼手机时间:“还好,半小时内出门就行。” 卫岚把手里的把包子豆浆全扔进了垃圾桶。 “我给你摊个鸡蛋饼,等五分钟就行。” 沈子翎眼睁睁看着早饭报废,不由愣了下,单手扶着椅子靠背,他的目光追着卫岚:“等等……” “不许拒绝。” 卫岚系好了半身围裙,拿起沈子翎的手机,滑到外卖软件去看订单记录,发现这家店已经连点一周了。 一想到这种粗制滥造的东西,沈子翎整整吃了一个礼拜,卫岚就打心眼里接受不了。 他一手撑着桌面,一手摁着椅子,微微俯身下来,将沈子翎整个儿地笼罩在了阴影当中。 “我不在家,你就用这种东西敷衍自己。沈子翎,你要造反?” 沈子翎下意识老实了,但立即反应过来,这家里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啊,他干嘛这么好吓唬? 况且,卫岚还瞒着他把心血都贱卖了,难道还不够小孩? 混蛋。 沈子翎顿时俊眉一蹙,瞪回去了。 “谁让你不在家了,你不在家,我就是天天吃这种东西。现在知道心疼了?心疼你就别乱跑啊。” 很无理取闹,不过生气了的沈子翎向来无理取闹——任性毕竟是美人的特权。 可听了这通妙论的卫岚先是一怔,而后纵容又满足地一笑,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用床/笫间的温柔口吻说。 “好好好,我错了。乖,那老公以后哪儿也不去了,天天在家照顾你。还想吃什么别的吗?” 逆毛捋一下,顺毛捋一下,沈子翎登时说不出话了,瞪视渐渐软化,他最后拧正了身子,重新拿起手机,撂下句看似脾气大,实则耳根软的—— “……少废话,要弄就弄快点儿。” 卫岚笑笑,转身进了厨房。 等那边开了火,沈子翎才斜伶伶放出目光,注视着卫岚的高大背影,心中乱纷纷的。 第190章 不管多少次了,他对这个人还是越看越好,怎么样都令人心动。 沈子翎有气没处撒,只好啧了一声,暗自嘀咕。 混蛋,帅得要命。 两个人各自怀着怨气,但又没法痛痛快快吵一架,因为过两天就是苗苗和韩庭的婚礼了。 上次吵架,他们闹得轰轰烈烈,末了还分了手。 一回生两回熟,这次他们都吸取了教训,虽然各自怀揣着秘密,但二人默契地憋着忍着,想熬过了婚礼再说。 然而,两个人都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要堵住嘴,当真是难。平时不见面还能专心怨一怨,一旦见面,那颗心就要不听使唤,怦怦跳个没完没了。 爱与恨在身体里涌流,有好几次险些宣之于口,没办法,他们只好换一种物理方法来堵住嘴巴。 换言之,想要扼制理智,只能纵容肉///欲膨胀。 卫岚回家不到一周,两个人都切实体会到了什么叫“亲吻是食/人的开始,而爱是完全的吞噬”。 两个人不见面则已,一见面就没了别的事,如果皮肤是画纸,那他们的四肢百骸早已经布满了对方的指纹唇/印与掌痕。 但秘密终究是秘密。 肌/肤/相/亲的时候,他们胸膛挨得紧密,过于庞大的秘密挤压在其中,吱吱呀呀,仿佛快要爆炸的气球。 别无他法,只能更昏更沉更凶狠,最好飘飘然到头脑一片空白,什么都再不必想。 如此一个礼拜,连朋友都看了出来。 当工作室里,苗苗瞟见沈子翎脖子上的点点红痕,有些尴尬地问,你最近是不是太……过度了? 当排练室里,董霄歪着脑袋看卫岚工字背心露出的道道抓痕,乐着说,哟,最近过得挺滋润啊。 这个时候,二位夜以继日“纠缠”的爱侣,同时哼出了一声冷笑,回道。 “呵……小别胜新婚么。” 如此千辛万苦熬到了婚礼当天,作为伴郎,沈子翎清晨六点就得起床了,卫岚自然也跟着起了个绝早。 亏得苗苗忙于工作还能分出空来筹备婚礼,甚至有闲心给婚礼定了dress code,说是意大利黑手党风。 沈子翎的伴郎服由苗苗承包,捎带手的,她也给卫岚订制了身西服,前些天就送上来了,现在洗漱一新,穿戴整齐,两个人并肩站在了穿衣镜前。 沈子翎穿着象牙白人字纹的羊毛西装,同色马甲,咖色内搭,棕蓝色的丝质条纹领带,颈前门襟只系一粒,露出若隐若现的锁骨,瞧着优雅又松弛,像狐狸托生的黑道二少爷。 卫岚则是一身陨石灰细条纹的单排扣宽驳领西装,内搭了件纯黑的法式衬衫,配银色印花领带,额外搭一条枪色驳头链,低调又桀骜,像忠心耿耿又崇尚暴力美学的家族打手。 二人表面无恙,眼睛却偷偷盯着镜子中的对方,心摇神晃看个没完,之前“漂亮骗子”和“帅气混蛋”的评价又冒出来了。 临出门,二人自以为是逢场作戏,实则迫不及待地交换了个长长久久的亲吻。 半分多钟还分不开,还是闹钟响了,他们才回过神,有些尴尬地掠过了这茬儿不提,一同出门下楼了。 沈子翎最近白天忙完晚上忙,冷不丁起那么早,困得魂不守舍,开车去酒店的路上险些追尾,吓得他靠路边停车,让卫岚去给他买了杯冰美式。 八点多抵达半山腰上的酒店,恰逢天朗气清,城堡沐浴在阳光下,月牙型的深湖波光粼粼,一群白天鹅徜徉其中。 车子沿盘山道蜿蜒向上,他们越看越是感慨,怨不得在这地方结婚不仅要价昂贵,还要提前大半年排队。 酒店整体仿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式风,布局呈现e字形,很富有宏伟庄重的对称美,楼身使用蜜色的巴纳克石材,山墙顶部曲线华丽,四周盖有角楼和圆顶,后方矗立着装饰性的烟囱群,最为标志性的竖框和横梁大窗更是不缺少。 远远望去,城堡高耸而古典,白天拥有一种穿越时光的历史感,等到了晚上亮灯,夜幕之下,必然璀璨夺目,宛若别在山腰的一颗传世宝石。 车子最终从颇具文艺复兴风格的雕刻大门驶入,停在庭院中,在方尖碑钟楼下,二人先看到了黎惟一和童潼。 童潼走“mob wife”风,复古大波浪配上修身黑裙,外罩一件雪豹纹皮草大衣。 刚一下车,沈子翎就予以了高度评价。 “你穿得好像吉赛尔邦辰,就是她99年在美版《vogue》上的风格。” 缎面炭灰色西装的黎惟一听了这话,摘下纯黑的圆顶礼帽扣在胸前,对沈子翎的评价予以了评价。 “而我小时候居然从没看出来你是个gay。” 沈子翎不理他的贫嘴,上下打量他一通:“你穿得像《教父》。晚上睡觉留一只眼睛站岗,当心被窝里多出来个马头。” 黎惟一:“那不是意大利黑帮吗?” 沈子翎:“这次的dress code不就是意大利黑帮?” 黎惟一挑了挑眉毛:“我只听见个黑帮,幸亏我懒得去买围巾和民国长衫,不然差点儿打扮成许文强。” 童潼:“差点儿可可西里爆改上海滩。” 阳光晃眼,黎惟一又把礼帽戴回了头上:“宝贝,那是西西里。可可西里是藏羚羊的故乡。” 童潼毫无所谓地帮他正了正帽沿,笑道:“哦对。哎呀,真棒,不愧是我们家的大学生。” 众人聊了不多久,有个服务生端着银色托盘过来了,盘子上摆着十来份可露丽,说是要提前布置婚礼的“buffet”,又让黎惟一去厨房试一下菜——黎惟一作为朋友里最闲的人,前段时间被苗苗强行赋予了婚礼负责人的职位。 黎惟一先尝了块可露丽,还没说话,早上没来得及吃饭的卫岚就很自觉地伸出了手,先喂了一枚给沈子翎,又拿了一枚塞到了自己嘴里。 他没尝出什么味道来,反而更饿了。 沈子翎一边回想着卫岚的坏,一边又惦记着给卫岚寻摸点儿东西垫肚子,婚礼毕竟在傍晚,要是忙到晚上才能吃上正经饭,卫岚不得饿坏了。 黎惟一走后,沈子翎琢磨起要不要把卫岚也塞过去试菜,又担心卫岚胃口大开,一不小心把菜试没了,如此犹豫时,婚礼的两位主角到了。 婚车是珠光粉的敞篷凯迪拉克,车型复古,拖着火箭尾,要多漂亮有多漂亮。 韩庭率先下了车,同是西装,新郎的显然庄重许多,雪白的翼领衬衫外是天鹅绒青果领的纯黑塔士多西装,驳头左上方别着真丝白胸花,黑领结呼应着腰上的卡玛绉饰带。 打眼一瞧就是新郎官,别有一种风度翩翩的英俊。 卫岚不知什么时候又捏了块可露丽,且吃且评价:“我们这帮人要真是黑手党,韩庭哥一看就是老大。” 韩庭听了,笑笑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这位才是。” 订制婚纱堪比天价,但贵得实在有理。 苗苗往日里及腰的卷发全数盘起,摒弃了传统的抹胸或v领,订制婚纱采用了端庄的方领,很能显出优越的天鹅颈,裁剪手艺相当钻研,肩背线条流丽,腰身收束得极为纤细,就连材质也不同于其他的蕾丝网纱,而是通身柔缎,裙摆蓬松却又丝滑,宛若一颗匠心打磨出的巴洛克珍珠。 苗苗拎着裙摆,款步下车,像八音盒中心的芭蕾舞女孩似的,她稍稍扬起手臂,缓缓转了一圈,婚纱随之旋转,效仿着甜蜜的奶油花。 最后,苗苗站定,得意道:“好了,众位爱卿可以开始夸了。” 童潼率先笑道:“为了防止子翎被说gay,我替他先夸一句——宝贝!你这样穿好像莫妮卡贝鲁奇!” 沈子翎也笑了:“怪不得之前一直藏着不给我们看,原来是想搞惊喜。你这身要是给小时候的苗苗看到,肯定兴奋得三天睡不着。” 卫岚附和:“真的很漂亮,苗苗姐,我认你当老大了。” 确实漂亮,卫岚说完,又多看了一眼,而后一味偷瞄沈子翎,兀自做着一些不可告人的遐想。 溢美之词受了一箩筐,苗苗满意地将手一攥:“好好好,收!本公主要去化婚礼妆了……” 卫岚愕然:“这居然还不是婚礼妆?” “当然了,”苗苗理所当然说,“你不知道,到时候一拍照,相机很吃妆的。我现在这个是早上随便化的,专为了到你们跟前美一下。” 进酒店后,众人登记入住,各自分配了任务,对于沈子翎和卫岚来说,他们的任务是迎来送往,接待宾客,或许干脆当块砖头,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搬。 走在酒店大堂精美的穹顶油画下,苗苗双手合十,对天花板祈祷。 “神啊,看在我今天这么漂亮的份上,请让我幸运一点吧,婚礼可千万别出什么幺蛾子……” 然而,造化弄人,老天有时候就是爱在节骨眼上使坏,好让你每一个重要日子都能彻彻底底地刻骨铭心。 第191章 对于苗晚禾来说,第一件事就是她婚礼上的化妆师。 早上十点,她接到电话,得知化妆师在过来的路上出了车祸,人已经在医院了。 好消息是,人没大事。 坏消息是,没有大事有小事,化妆师手臂骨折要打石膏,没法过来,即使过来,也化不了妆了。 苗苗身子一晃,攥着韩庭的手稳住了,我命由我不由天地狠狠一笑。 “哼……这么点儿事就想毁了我的婚礼……早着呢!” 之后,她果断撒开韩庭,光打雷不下雨地嚎啕着去找童潼了。 这可是当初娱乐圈中都有名的化妆师,要不是起先不愿意麻烦人家,苗苗一早就找童潼了。 大忙人童潼为婚礼腾出了一整天的空闲,听了这事,二话不说就陪苗苗去了化妆间。 妆化到一半,门被敲响,说是婚礼桌花到了。 童潼正捯饬假睫毛,化妆间又暂时没别人,苗苗就自己拎着裙子去开了门。 一开门,她愣在原地,半晌才发出艰涩声音。 “这……这是我们订的吗?” 送单子的男人语气有些不耐烦:“我就送你这一单,当然是你们的了。麻烦赶紧签字行不行,我还赶时间。” 苗苗小声辩道:“……但我订的是白粉色系啊,这是什么?红玫瑰?” 童潼听声不对,立刻放下假睫毛,走到门口。 “怎么了?” 苗苗看向她,只粘了一半的假睫毛忽闪忽闪的:“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弄错了吧?” 门口的男人挠挠头:“这个…… 那不归我管,你们自己跟花店联系吧。反正我把东西送到了,麻烦你在这里签个字。” 说着,就要强行把笔往苗苗手里塞。 苗苗下意识往后缩,童潼立刻上前半步,将她挡在了身后,笑道:“花送错了,货不对板,就算我们想赶紧让您走,也签不了这个字啊。这样,您再等等,我现在就给花店打个电话,先问清楚再说。” 不等男人回话,童潼就向苗苗要通了花店电话。 几分钟的交涉后,苗苗想哭的心都有了,原来是花店新来的店员看错了单子,根本没预备他们需要的花束,现在好了,三十来桌的桌花,又要一致又要漂亮,还得要插好了的,一时间上哪儿去找? 花店有些推诿,不肯痛快退款,送花的男人更是一遍遍催着他们赶紧签,童潼拦着不肯,他就嘀哩咕噜骂了一声,又酸溜溜说,“都在这种地方办婚礼了,怎么还跟我们打工的过不去啊。” 一听这话,童潼也生气了,刚要先礼后兵,好好“兵”一“兵”这男的,刚接完亲戚的韩庭却是闻声赶了过来。 苗苗从小就性子软,最不擅长跟人吵架,情绪一激动就容易哭,现在眼圈已经有点儿红了。 韩庭刚来就看到了这一幕,还没说话,脸色已经沉了几分。 他站到门前,先问童潼发生了什么,得知原委后,他——不愧是在意大利待过的男人——文质彬彬地往后捋了下头发,张嘴就对男人骂道。 “送错就是送错了,你他妈堵在门口吵什么?” 男的继续翻来覆去刚才那套说辞,自己只是打工的,不就结个婚吗,什么花不能用啊,女人就是矫情……话还是原来的话,当着韩庭的面,声音却小了不少,成了嘀嘀咕咕。 韩庭这回更直接了,说别在这儿扯淡了,影响我太太的心情,你跟我去外面说明白。喂,把你这车破花也拉走,别逼我在结婚这天动手打人。 男的不情不愿往外走了,韩庭落后一步,搂了搂苗苗的肩膀,低声说都怪我回来晚了,而后对着童潼歉疚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先拜托你陪陪她了。 童潼也笑了:“我知道。你赶紧去吧,哎,大喜的日子,别真跟人家打起来。” 苗苗吸吸鼻子:“姐你放心吧,他吓唬那个人呢,他根本没打过架……不过你还是小心一点,那个人看起来挺难缠的。花店那边……” 韩庭说:“花店那边我联系吧, 大不了过会儿多找几家,看能不能凑出差不多的,你安心化妆就行。” 走前,他不好碰苗苗敷粉的脸,也不能动盘好的头发,只得轻轻刮了下她的鼻梁,笑着哄道。 “前几天不还说回城堡就像回家一样吗。公主,我们回家了,开心一点?” 苗苗一想也是,略微恢复了些心情,冲他一笑:“嗯。” 韩庭去处理花店的事情,甚至后面开车出去找线下花店补救,暂且不提,就说苗苗继续化妆,好不容易大功告成了,刚和童潼出门来到庭院,却又远远望见了几个高眉深目的外国男人。 其中一个大胡子对电波似的看见了她,立刻眼睛一亮,满脸笑容地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另外几个外国人。 苗苗吓了一跳,一下子就抓紧了童潼的手。 童潼处事不惊,表现得十分镇定,只是同样有些困惑。 大胡子走到她们跟前,热情洋溢地抬了下胳膊,似乎是想要拥抱,又记起来这里比较含蓄,就放下了胳膊,改为连比划带指,嘴里说着不是英文的外语,还“喵喵”直叫。 苗苗看出对方没有恶意,但实在没搞懂意思,反复打量着这些人,总觉着有些眼熟。 还是童潼先反应过来,猜测道:“苗苗,他是不是在叫你的名字?” 苗苗愣住,心中大致有了数,试探着说。 “lorenzo?” 仿佛对上了暗号,几个外国人都激动起来,“si”“si”“si”个不停。 苗苗笑了,对童潼说,lorenzo是韩庭的意大利名字,他们是韩庭在意大利的好朋友。韩庭给我看过他们的合照来着,但我对外国人太脸盲了,刚才没认出来。 但她还是有些不明白,当初在安排婚礼座位时,韩庭明明说太远了,意大利朋友们没法赶过来参加婚礼,可怎么会…… 两拨人用翻译软件费力地沟通了一番,苗苗这才知道,他们是趁假期一起在俱乐部里打工,攒够钱才来到了中国,一为参加好哥们的婚礼,也见见他念叨了四年的女朋友,二也是想顺便在中国玩一圈。 有朋自远方来,当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苗苗打电话告诉了韩庭,韩庭惊喜得不敢相信,还是她开了免提,让大胡子几个人跟他说了话,他才确定真的是他们。 韩庭开心极了,说把花订完就立刻回来,让苗苗先帮忙招待一下……其实也不用怎么招待,别让他们莫名其妙跑去登山了就行,他们这帮人特别爱四处徒步,有一年夏天带着他从马特洪峰…… 韩庭兴冲冲讲了好一会儿才挂断电话,苗苗的确很替他开心,但同时为排座位发起了愁,拜托童潼带他们四处转转,自己则去找了黎惟一。 黎惟一正盯着服务生往草坪上运桌椅,见她来了,正想邀功倒苦水,却听她说要临时添几个座位。 婚礼上的座位可没法随便安排, 至少就这个婚礼而言,谁坐在哪儿都是几个月前就定好的,毕竟来的都是一个圈子里的熟人,要是随意更改座位 ,很可能改出仇人碰面,旧爱重逢,最普通的也是凑出尴尬不熟的一桌子。 黎惟一直说排不了。 苗苗软硬兼施,又是撒娇又是许大愿,说去度蜜月给他和童潼姐带伴手礼回来。 见他依然不为所动,苗苗一掐腰,怒道。 “喂,我今天是新娘诶!” 黎惟一把手一摊:“姐姐 ,你就算是我的娘,这个座位表也还是排不了。” 苗苗见他这架势,心说你还挺适合进大厂当员工,这么擅长打太极,嘴上则是动用起了激将法。 “切,亏你还是斯坦福硕士呢……” 黎惟一往嘴里丢了块薄荷糖:“本人不才,你等我去斯坦福考个博士再回来给你排座位吧。” 掰扯到最后,一如童年时期的所有掰扯,黎惟一还是不敌苗苗,败下阵来,倒霉催地去忙活了。 过了不久,韩庭回来了,西装革履的新郎退化成了野人,和那帮老外又蹦又跳又说又笑,要不是怕弄坏礼服,保不齐还要比划两下子,庭院中顿时充满了叽里呱啦的鸟语。 苗苗也被拽了进去,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看韩庭那一副“我就说吧”的自豪神情,老外们应该是在夸她漂亮,而后老外们一一做了自我介绍,由韩庭在中间做翻译,居然也能聊得有来有回。 如此到了正午时分,宾客陆陆续续入住,婚礼彩排要开始了。 草坪婚礼仪式简单,所谓彩排也无非是对个流程,到了新人交换戒指环节,照理说应该新郎的戒指暂交给伴郎保管,新娘的则是先给伴娘,可苗苗翻遍所有的包,居然都没有发现戒指盒。 她傻眼了,以为自己弄丢了戒指,泪花在眼眶里悠悠打转,还是看了家里监控才发现原来是临出门时包里的戒指盒被猫咪勾出来,玩到床底下去了。 这下就能放心了,至少没有弄丢,可酒店到市区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让谁去拿成了个问题。 第192章 正商量着谁过去,被黎惟一当驴使了一上午的沈子翎和卫岚回来了。 得知情况后,沈子翎说我去吧,正好我是开车过来的,去你们家也熟悉路。 苗苗颦着眉头点点头:“那拜托你了,子翎。婚礼在六点呢,不用着急,你早上起那么早,慢慢开别犯困。” “没事,苗苗姐,”卫岚掸了掸刚才搬椅子时落在臂弯的灰尘,瞥了眼沈子翎。 “我陪他一起去。” 第117章 风继续吹——三 沈子翎和卫岚再度穿过浮雕华丽的大门,回到庭院,进入车中,这不长不短的一截路上,谁都没有说话。 这一段的无话可以解释为懒得说、看风景,可等车子出了酒店,下了山坡,长达十来分钟的时间里都没人开口,这沉默就颇耐人寻味了。 此前沈子翎天天忙工作,不到半夜不着家,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时间本来就少,还花了一多半在“肢体纠/葛”上,少有相顾无言的时候。 可现在不一样,车子宛如密不透风的铁皮罐头,他们主驾副驾地并排坐着,沉默迅速发酵起来,如有实质,空气中仿佛混进了沙子,坠得人心沉郁。 片刻之后,沈子翎清清嗓子,故作轻松地开了口。 “有时候还是觉得很恍惚,小时候逼着我和惟一向她求婚的那个小丫头,如今居然真的要结婚了。” 这些天来,卫岚心里始终藏着怨怒,可一旦听到沈子翎笑吟吟的声音,那怨气就奇艺地浅了淡了,现在卫岚顺着他的话语想象了下那场景,甚至笑了出来。 “逼你们求婚?” 卫岚笑了,沈子翎像瞬间吐净了泥沙,肺腑为之一轻,不由也弯起了嘴角。 “是啊,用她妈妈首饰盒里的戒指,拿着她家花瓶里的花,底下还滴答水呢,还要穿制服西装,甚至还得单膝下跪,架势要摆足了,不这样就……武林外传里怎么说小贝的来着?” 卫岚学起了老白的腔调:“就哭就闹就走不动道?” 沈子翎扶着方向盘,噗嗤一笑,被逗得愈发眉眼弯睐:“对,学得真像。你是不知道,苗苗小时候声音尖,哭起来跟火警似的,我都怕她把灯泡震碎了。” “然后呢?” “然后,她还要装装矜持,推拉几次,这个那个地犹豫一会儿。不过你看之前韩庭在机场向她求婚,她连人家准备好的词都没听完,就已经又哭又笑地说愿意了——合着以前都是吊着我和惟一玩呢。” 机场求婚,卫岚也是亲历者之一,明明只过去半年多,但不知怎么的,回忆起来会觉着恍如隔世。 他低声说:“遇到真正想嫁的人,当然不一样。” 沈子翎状似无意地瞥了卫岚一眼,笑道。 “嗯,也是。不过还没完,小时候的苗晚禾特别能折腾。求婚之后,还要找个有花有草有阳光的好地方举办婚礼,通常是她家花园——看来她从小就喜欢草坪婚礼。我和惟一一个当新郎,另一个当神父。演新郎的比较轻松,深情款款站在那儿就行,但神父就要对着新人和椅子上的十几个小玩偶说结婚誓词。我小时候玩不过惟一,当神父的累活儿就总是我来,说得多了,结婚誓词我到现在还记得。” 卫岚很配合,左手攥拳充当话筒,递到了沈子翎唇边。 “神父请讲。” 沈子翎假装拍了拍话筒,拿捏着腔调说:“亲爱的诸位,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在上帝及朋友面前,见证这对新人的结合。苗女士,你是否愿意接受这位先生作为您的丈夫?从今天起,无论……什么来着?” 卫岚笑着帮忙提词:“无论顺境或逆境。” 沈子翎歪了歪脑袋,用脸颊蹭了下卫岚的手,以示感谢:“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你都将永远爱他,珍惜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什么来着?” 卫岚也忘了,拿出手机查了一下,念了出来。 “最重要的是,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话语落地,生根发芽,在他们中间滋生出微妙的沉默来。 数秒后,卫岚收回了手,缓缓别过头去,不动的眼珠盯着窗外流动的街景,他轻声说:“哥,我永远相信你不会在重病或逆境中弃我而去,但忠诚……忠诚很难,对不对?” 沈子翎满腔硬撑起来的欢快登时泄了气,脸上笑意也随之洗褪了色,手里攥着方向盘,那方向盘好像成了铁做的,蹭得他连手心都能尝到锈味。 这段时间虽然从没挑明过,但有些事,两个人心照不宣。 良久良久,沈子翎一哂:“是啊,比我想象中难得多。” 后半程,两个人没有再尝试找过任何话题,直到车子驶进小区,抵达苗苗家楼下。 他们来到苗苗家中,沈子翎先捉拿了喵喵大叫的罪魁祸首,卫岚则是依照监控视频直奔卧室,跪在床边打着手电往底下张望。 戒指盒倒是看到了,只是离得很远,几乎到了床中心。 他刚要去找个东西够出来,沈子翎就已经把扫帚递到了他手边。 卫岚没看沈子翎,接过扫帚顺利把戒指盒拨了出来。 宝蓝色的戒指盒上沾了点儿灰,卡扣也有松动的痕迹,沈子翎说,打开看看戒指还在不在。 于是卫岚就维持着单膝跪姿,指尖一剔卡扣,对着沈子翎打开了戒指盒。 黑天鹅绒上托着一枚珠光璀璨的钻戒,宛如暗夜中熠熠发光的星子。 纵使心怀怨怼,但看到戒指的第一眼,卫岚还是不可遏制地幻想起以后。 以后和子翎求婚的时候,我也要买一颗这么漂亮的戒指。 沈子翎同样,看着眼前西装笔挺,单膝跪地捧着戒指的卫岚,他不由自主地想。 卫岚如果求婚,我一定也等不到他把话说完就脱口而出我愿意吧。 两个人默然无言地相对望着,心下仿佛支起一口小锅,火苗在下面缓慢燎烧,煮得一颗心又软又化,成了一锅甜汤。 火桀桀地烧,汤水甜到了一定程度,就成了苦,滚烫的苦水灌在心肺中,两个人几乎是同时觉出了不可忍受。 很相爱的恋人,爱到可以同生共死,相伴一生,可为什么,为什么这一生会那么漫长那么平凡,能让一张床铺越睡越宽,让一切的激情都被消磨殆尽,让所有甜蜜最终熬成一锅苦水? 为什么,顺境比逆境可怕,富有比贫穷无趣,健康比疾病离心,而他明明愿意一辈子爱他、珍惜他…… 可对他忠诚,却又那么那么难。 沈子翎狠狠咬了下嘴唇,试图把憋不住的话强行咽回去,可下一秒,还维持着求婚姿势的卫岚合起戒指盒,忽然抬眸问道。 “你为什么要和我爸妈串通起来骗我?” 沈子翎被问懵了,松开的嘴唇上洇着血色,他喃喃:“我根本就不认识你爸妈……” 这场争执不可避免,但又像抠一道结痂的伤口,一旦动了手,那结果就只有鲜血淋漓。 卫岚霍然站起来,手心紧紧攥着戒指盒,周身绷得很紧,连冷笑都带着力道:“是啊。你见都没见过我爸妈,但你从一开始就站在他们那边了。” 沈子翎的目光随着卫岚往上抬,困惑不减反增,可在卫岚眼中,沈子翎的无言是哑然,沈子翎的疑惑是装傻,沈子翎的解释则全部都是狡辩。 到底要沈子翎怎么办,卫岚也不知道,但他此刻死死盯着沈子翎,非要逼他交出一个答案来。 沈子翎却是微微皱起眉毛,看着他,一言不发。 简直好像……好像他在无理取闹一样。 那种感觉又来了…… 卫岚颤了一颤。 ……仿佛溺在水草密布的漆黑湖底,永生永世不得呼吸的感觉又来了。 卫岚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就往外走。 沈子翎抬腿就追,卫岚倒好追,沈子翎不过是抓住了他的手臂,他就原地站住了。 但也只是站住,只肯给沈子翎偏过冷冰冰的半张脸。 沈子翎通过方才的只言片语,已经有了模糊的猜测,他试探问道:“你从弥勒那里听到的?” 卫岚往前挣开了沈子翎的手:“不然呢?难道要等你良心发现了告诉我吗?” 沈子翎自知在这件事上,他身为未遂的帮凶,说到底了也是知情不报,的确是理亏了的,可听卫岚的意思,居然仿佛他是主谋,是他一手策划了这出骗局要引卫岚上套。 这可真是冤枉他了。 卫岚又要走,这次沈子翎没等卫岚迈出步子就抬手扯住了他,手心缓缓从手臂滑到腕处,柔软温暖,带着些讨好与央求。 “别生气,你先……你听我跟你解释。” 卫岚顺着沈子翎的手转身,与他面对了面,眉毛一挑,是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沈子翎于是就从头说,从弥勒在大年三十的早上找来,请求他帮忙劝卫岚回家,说的每句话都情真意切,合情合理,他实在没法拒绝。但再怎么没法拒绝,在卫岚找到工作,稳定下来后,他还是在上次去月山的时候,明确和弥勒说他帮不了这个忙,之后不会再管了。 第193章 卫岚面无表情地环着手臂:“解释完了?” 沈子翎莫名惴惴:“……嗯。” 卫岚一嗤:“这就是你所谓的解释啊。你说的这些,我早就知道了。” “那……” “那又怎么样。我在乎的不是你有没有帮弥勒,我是在乎既然你早就知道了这件事,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沈子翎觉着一阵头大,张了张嘴,又实在百口莫辩:“……他们是你的朋友和父母,诚心诚意向我求助,难道我要反过来检举他们吗?” 卫岚撤下手臂,向前一步,姿态颇具威慑力,口吻却急切得像个委屈的小孩子。 “我还是你男朋友呢!我不配被你选择吗?你为什么就从没有想过要站在我这边?” 沈子翎努力示弱着:“卫岚……卫岚,我已经拒绝弥勒了,这还不算是站在你这边吗?” “不算,”卫岚决然道,“我是被他们逼着从家里逃出来的,他们本来就是强势的一方,天平从来都是向他们那里倾斜。你自以为在沉默着保持中立,但从你沉默的那一刻开始,你就已经站在他们那一边了。” “谁骗我都无所谓,但我最受不了你骗我。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为什么不肯把真相告诉我?” “沈子翎,你到底什么时候才会真正相信我?忠诚有那么困难吗?如果不是孙宇航偶然听到了你们的对话,我是不是一辈子都会被你蒙在鼓里?” 字字句句,咄咄逼人。 “……” 就在这一瞬间,沈子翎忽然疲惫极了。 他觉得很憋闷、委屈、气恼,他真是没办法了,好像撞上了卫岚,再怎么爱都会被怀疑,再怎么努力都照顾不好他,再怎么解释也都不会被理解。 真累啊。累死了。 仿佛这段日子里所有工作上受的苦,生活上遭的难,那些酒桌上被迫灌下的酒全都涌了上来,沈子翎恶心反胃,头痛欲裂,人生头一次,他觉得生活就是个马桶,让人想直接吐在里面。 沈子翎往后退了几步,跌坐在了镜子前的梳妆凳上,力不能支地垂下了脑袋,将脸扪在了掌心里。 他仿佛被点燃了一角的白纸,渐渐萎顿了,又像一只出海漂泊的小船,汪洋中找不到地方靠岸,只恨没有生出三头六臂来,不能让自己靠一靠。 看着眼前的沈子翎,卫岚先是愣,后是悔,悔得寸心欲碎,不管之前自觉着多么有理,那些道理也都在沈子翎面前烟消云散了。 卫岚当下只想不管不顾地搂住恋人,刚动了动腿,沈子翎却从掌心中抬起了眼睛。 从前最黑白分明的水眸如今藏在发丝和指缝间,网着红血丝,无情无绪,漠然冷淡。 “我学不会忠诚,那你就是什么忠诚的好男朋友了?” “从前在出身上骗我,后来联系了父母也没和我说过,还有……如果我没刷到那条微博,是不是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你被抄袭了?” 卫岚怎么都没想到沈子翎会知道这件事,登时怔在了原地。 沈子翎方才收到的冷笑,现在原封不动赠还给了他。 “你那一万块钱到底从哪来的?真的是奖金吗?骗我骗得这么娴熟,亏你能大言不惭地指责我不忠诚。” 沈子翎站起了身,目光如冰,嘴角却勾着笑。 “我的好男朋友,怎么没话说了。哑巴了?” 卫岚一咬牙,话自然是有的,而且有着说不完的千千万万句,可还没等他开口,沈子翎的手机就响了。 接起来,是黎惟一在那边问他们到哪儿了,戒指拿到没有。 沈子翎掠了一眼卫岚,而后自顾自往门口走,说拿到了,已经在回去的路上了。 卫岚再气不忿也知道今天不是生气的日子,只好拔步跟上。 回到车里,沈子翎也冷静了下来,对卫岚说,“今天是苗苗和韩庭的婚礼,不管我们有什么问题,都要忍到婚礼结束后再说,你同意吗?” 卫岚板着脸,嗯了一声。 沈子翎见他这副被世界倒欠八百万的样子,又添了句,“等会儿我们回去,就算是装也要装得恩爱一点,别让他们看出破绽。” 卫岚哼出一声笑:“那不就像我们这段时间装的一样吗?” 沈子翎静了一秒,再开口时,那语气卫岚从未听过,仿佛凛凛闪着寒光。 “你有完没完。” 卫岚一顿,扭脸向窗外,悻悻不吭声了。 * 回到酒店,草坪上已经布置得差不多了,西式甜点塔错落摆放,中心留出了婚礼蛋糕的位置,奶油白的桌椅与气球门衬着嫩绿草地,不用任何多余的修饰就已经足够美好。 两个人已经憋闷了一路,现在好不容易下了车,都懒得找借口,直接各自找朋友去了。 对于卫岚来说,他的朋友自然是正在草坪上倒腾贝斯架子鼓的锈月。 自从那条音乐节视频爆红后,董霄的事业焕发了意想不到的第二春,她现在虽然还在继续着日常工作,但已经算是个半大不小的名人,至少前几次去火塘这种音乐酒吧,会被人认出来要签名要合影了。 就连在婚礼上,也有慕名追过来的一群小年轻,簇拥着她又说又笑,其中有几个小帅哥还疯狂暗送秋波,眼皮都要眨抽筋了。 不过眨抽筋了也没用,因为浑身刺青钉子的雷启一过来,那些想开屏的小帅哥们就立刻抿住了所有欢声笑语,彻底老实了。 在雷启放下背包,揽过董霄肩膀,二人非常顺熟地交换了个亲吻后,还没等他开口,以为他在宣誓主权的小帅哥们就已经作鸟兽散了。 雷启莫名其妙:“他们干什么的?” 董霄故意逗他:“都是我的粉丝啊,看你一来就被吓跑了。” 雷启一听,就要去追回来,董霄笑着拦住他,“算了算了,反正你也算我的粉丝,有一个粉丝在现场就够了——过会儿我要是贝斯solo,你可要表现得激动一点。” 在雷启尝试找出一个相对“激动”的表现时,卫岚来了。 卫岚看了眼雷启,问董霄道:“雷启哥为什么面无表情地拍手啊,看着怪吓人的。” 董霄忍俊不禁,说你别管他,赶紧帮忙把架子鼓卸下来,你是不知道我们运过来有多费劲。 在锈月里的日子总是很纯粹,卫岚默默搬着音箱,高天流云下,心事柔软起来,变得能够吐露。 等东西归置得差不多,他们坐在草坪上,一边对晚上的歌曲单,一边闲聊。 终于,卫岚忍不住说:“既然你们现在已经谈恋爱了,那我有个问题想问。” 董霄和雷启对视一眼,有点儿担心这孩子会口无遮拦,问出什么惊世骇俗的尴尬问题。 好在,卫岚只是缓缓叹出一口气,问:“如果恋人瞒着你一件你很在意的事情,你会生气吗?” 雷启不假思索,说会。 董霄弹了下雷启的额头,说摊上你这种男朋友真是我的福气。 然后,她转头对卫岚说:“那要看对方是出于什么目的吧。如果对方只是为了欺瞒,那当然会生气,但如果对方是为了保护我……那再另说吧。” 卫岚反问:“那什么样的人才会需要保护?” 董霄也答不上来,但她想了想,说:“任何人都会有需要被保护的时候。” 卫岚双腿屈起,手肘搭在膝盖上,两手松垮垮抓着头发,听了董霄这话,他深深苦笑了。 他没言语,不想让董霄为难,但他在心里问着自己。 那任何人都会有被骗到死的时候吗? * 草坪另一边,在香槟塔前,沈子翎也在和易木进行着差不多的对话。 易木刚到没多久,穿得……和平时上班时也没什么两样,很利落的平驳领英式西装,与其说像黑手党,倒更像帮黑手党洗/黑/钱的银行精算师。 此人的行为也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刚踏入场地,手里就已经端了一杯缀着樱桃的无酒精饮料了。 要不是他开车来的,沾不得酒,沈子翎毫不怀疑他连杯中的樱桃都会换成酒渍樱桃。 沈子翎心中郁郁,但看见易木,就像望见了一艘牢稳的大船,会顷刻觉着一切风浪都能够扛得过去。 他颈口轻松了些,甚至有闲心调侃,问易木,怎么没见到你的“室友”? 易木抬腕看了眼手表,说他今天从国外回来,大概婚礼开始的时候能赶到。 之后,他们又聊了些工作,直到易木喝完这一杯,冲他一竖食指,说下班不谈工作,老板都懂的事,你这个董事怎么还不明白了。 沈子翎笑了,说好,那我问你个别的。 易木换了一杯无酒精饮料,抬抬下巴,示意他说。 沈子翎远远望向了卫岚——无意识的举动,但就像倦鸟归巢,他的目光总会在无处可去的时候奔向卫岚。 眼中的卫岚和初识时仿佛没什么不同,英俊、赤忱、才华横溢,体内蕴含着无限的冲劲,随时准备和世界交手并大胜而归。 第194章 但沈子翎明白,有什么变了,不一样了,卫岚的心口开了个洞,有些太重要的灵气快要在暗地里流尽了。 沈子翎眼神黯淡,缓缓开口:“woody,你有没有觉得自己很无能为力的时候?” 易木开了句玩笑:“前两天跟乐翡那边没谈拢的时候,感觉挺无力的。” 沈子翎也笑了:“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种。” “哦,”易木抿了口饮料,“那你知不知道有个词叫‘人无完人’?” 沈子翎轻轻蹙眉:“我没有要求别人做到很完美……” 易木转头看向他:“我说的是你。人无完人,你不能要求自己方方面面都能照顾得到,更不能要求自己每件事都做得到最好。人有无能为力的时候太正常了,倒不如说人真正能做到的事少之又少。” “道理我都懂,但我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往歧路上走。” “你看着是歧路,说不定人家觉得是正道呢?” 沈子翎望着卫岚,慢慢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越走越差的正道的。如果我现在什么都不做,我会觉得是我毁了他。” 易木不用顺着他的目光去看,都能知道他在看谁。 “为什么会觉得是你毁了他?他又不是为了你才走上那条路的。” 沈子翎别开了视线:“如果他确实是为了我呢?” 易木有些揶揄地说:“哦,这么甜蜜,把整个人生都交给你了。” 沈子翎还没说话,易木就接着道,“那就分手。” 口吻平淡,快刀斩乱麻。 沈子翎错愕看去,易木神情如常地说:“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都有限,绝没有办法负担得起两个人的人生。如果你已经竭尽所能,但还是没有办法改变他,也没办法改变现状,那你最后所能做的,也就只有道别了。” 道别……吗。 是否可行暂且放一边,这句话,倒确实符合易木的性格。 然而紧接着,易木就接起了通电话。 听清来人后,易木神情一变,目光下意识投向了卫岚,在对着电话那头说了几句“对”,“是我”,“情况如何”,“人现在在哪儿”之后,易木撂下了电话。 沈子翎见他看卫岚,就已经猜到是谁出事了,紧张问道:“怎么了?” 易木神情还有些凝重,但对他勉强一笑:“他受了点儿小伤,现在人在医院。没什么大事,但我现在得赶过去。” “那需不需要卫岚也……” “不用,”易木放下香槟杯,拍了拍沈子翎的肩膀,“真没什么事,放心吧。我先去跟cherry……她人在哪儿?” 沈子翎望了一圈,也没看到苗苗。 他知道易木此刻看似冷静,其实急得不行,就说道:“她可能在酒店里,我过会儿帮你跟她说,你先走吧。” “好,那麻烦你了。” 易木匆匆离去,几乎是在他下山的三分钟后,山上掠地起了大风,风中带着土腥气,蓝天蒙了阴霾,而在那浓云密布的山那头,骤然劈出数道紫光。 一点。 两点。 无数点。 铜钱大的水滴顷刻间浇打下来,白森森几乎冒了烟气。 暴雨来了。 第118章 风继续吹——四 “这和我想象中的婚礼一模一样!” 化妆间里,苗苗站在三面屏风式的穿衣镜前,左照照右瞧瞧,又踮起脚尖转了一圈,婚纱裙摆随之翩跹,宛如倒置的珠光色郁金香,是要层层绽放的模样。 她百看不厌。 童潼擎着化妆刷,在腮红盒上磕了磕余粉,像个要送妹妹去结婚的娘家姐姐似的,笑得温柔而欣慰。 “是啊,总算那么多天的准备没有白费。来,我再帮你补一下妆,过会儿出去惊艳全场。” 苗苗闭上眼睛,双手扶着膝盖,将一张粉白黛绿的漂亮脸蛋送到童潼跟前,沁着蜜色的嘴唇却犹在一开一合,吐出欢天喜地的话来。 “童潼姐,你看到那个气球拱门了吗?里面每一个颜色都是我线下挑的,本来还担心出来效果会不会违和,没想到那么好看!” “之前本来要用传统红毯的,但又觉得和草坪不适配,所以就用蓝色绣球花围了一条路出来,特别漂亮对吧!” “还有还有,这次的婚礼菜单也是我们去试过的,我特别期待前菜拼盘里的牛油果蟹肉塔和鹅肝布丁,哦对了,主菜还是这里最招牌的勃艮第红酒炖牛肉……” 说着,隐隐有咕咚吞口水的声音。 童潼正用小镊子帮她调整假睫毛,失笑道:“宝贝,你是不是饿了?” “嗯……”苗苗有些害臊,睫毛微微在颤,“为了穿婚纱好看,我从早上到现在就只吃了块小蛋糕……” 童潼皱了眉毛,“这可不行,”她从包里拿出一小块黑巧,剥开包装,直接送到了苗苗嘴边。 “乖,吃点儿巧克力,不然过会儿低血糖了怎么办。” 苗苗知道她说得有理,又怕沾到唇釉,就小心翼翼衔住巧克力,三嚼两嚼吃掉了。 不吃还好,一吃甜的,肚子更饿了,叽里咕噜叫个不停。 童潼问她要不要再吃一块,苗苗可怜巴巴摇头,说我过会儿直接去自助台偷偷吃点儿甜品吧……这次甜品有歌剧院蛋糕呢……呜,饿死我了……不说这个了,越说越饿。 “也是,”童潼用梳子尖帮苗苗抿好几缕发丝,“我从早上到现在也没吃顿正经饭,惟一和子翎他们也是,大家都饿坏了。婚礼还是快点儿开始吧,不然过会儿草坪上就会有一群光鲜亮丽的饿死鬼了,再往后面种一排向日葵一排豌豆……直接cos植物大战僵尸,还全是正装僵尸——有这种僵尸吗?” “没有……吧。哎,不过,我确实没想到大家居然都按照dress code来穿了,没有一个乱穿毁气氛的,到时候婚礼照片拍出来肯定特别好看。我刚才看到我的小侄女——就是这次的花童,穿了一身白纱的小洋装,像小羊羔一样,特别可爱!我过会儿要好好和她拍几张……还有我舅舅,平时连带领子的衣服都受不了,今天居然也正经穿上西装了。” 童潼揶揄:“苗心甚慰。” 苗苗睁开眼睛,嘻嘻笑了,抬手抚了抚心口:“苗心甚慰。不枉我一天一通电话地去骚扰他们……还好这次请的都是熟到不能再熟的亲戚朋友,要是换了别人,我还真不好意思去打这个电话……” “是啊。婚礼就应该只请最亲密的人,这才是真正的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走向幸福。” 童潼最后托起苗苗的脸蛋左右看了看,确认完美至极了,才满意地扣上眼影盘,收起化妆包。 “好啦,走吧,新娘该正式亮相了。” 二人走出化妆间,还没到庭院,就在走廊里撞见一群家里亲戚,都是满脸的焦灼,其中就有苗苗那位不穿带领子衣服的舅舅。 舅舅此刻扯掉了领带,解开了衬衫扣子,燥得直用婚礼菜单扇风。 “咦,”苗苗笑着问,“你们怎么没去外面转转?” 亲戚们见了苗苗,纷纷簇拥上来,七嘴八舌呱啦起来,苗苗听了个懵懂,还是舅舅一语中的,指着外面急道。 “外面下大雨了!” 苗苗心头一震,几乎同时,彩绘玻璃窗外白光乍起,紧接着滚过轰隆隆的雷声。 苗苗仿佛从一场美梦中惊醒,在这一刻才有了知觉,嗅到了空气中浓郁的土腥气,也听见了噼里啪啦的密集敲窗声。 她快走几步到了门口,就见门廊上挂着无数串雨绳,雨绳外掀天揭地,暴雨滂沱。 亲戚围过来,苦脸说年轻孩子都在那边抢救东西呢,让我们先回来…… 苗苗没听人家说完,弯腰抱起婚纱,冲进了大雨之中。 童潼吓了一跳,大喊着苗苗,随即抓起门口的雨伞,也跟着冲了出去。 苗苗穿着华丽到不像话的婚纱和高跟鞋,照理说走路都困难,可由于心里太着急了,她不但能跑,而且居然跑得很快,平时要走两分多钟的路,她几十秒就跑完了。 她气喘吁吁赶到了婚礼场地——现在只能叫“泥地”——彻底傻眼了。 气球拱门飘飘摇摇地爆了十几只,飞了十几只,边缘只剩铁皮框架。蓝色绣球花全被淋成了蔫头耷脑,精致的甜品塔泡了雨水,洋纱裙的小表妹鞋子陷在泥里,正在嚎啕大哭。 至于那些漂亮的奶白色桌椅板凳,在雨下纷纷倒戈,显出了萧条的本相。 她梦寐以求的婚礼如今狼狈不堪,大雨将一切都冲毁了。 想在这种水洼中办婚礼,除非她是只蜗牛,韩庭是只青蛙。 “苗苗……” 童潼追了上来,目光担忧,用伞给她撑出了一小片天地。 对着这样一个水做的世界,苗苗茫茫然怔了几秒,而后深吸了一口气,慢慢抬头,逼着泪水倒流回心里。 今天是她的婚礼,就算是哭,她也只能接受“喜极而泣”。 第195章 而绝不是被一场大雨逼得走投无路,无助无能地掉下泪来。 稳住了心神的苗苗立即行动起来,她首先去把小表妹抱了出来,让一个半大孩子带她回室内,又拜托童潼带人去把那些需要用电的灯光和乐器都保护好。 不消她说,她的朋友们早已经在竭力抢救婚礼了。 数分钟前,在雨点子刚落地时,沈子翎就指挥着六神无主的摄影组把摄像机等设备运回室内,董霄和雷启扯了桌布来盖住音箱和乐器,卫岚则是和几个小年轻匆匆忙忙把甜品小吃挪去避雨,童潼和另外几个人去搬运鲜花。 正如亲戚所说,在场的年轻人各忙各的,谁都没闲着,但大雨不留情面,一心一意地下个不停。 所以,躲在屋里的摄影组没了用处,盖住的音箱和乐器更是成了摆设,那些甜品小吃足有十几桌,一时之间根本挪不完,鲜花则还是被浇打得花瓣儿掉落,宛如小猫小狗秃了尾巴。 苗苗不肯放弃,还要亲力亲为,可童潼不让她在现场盯着了,一定要让她赶紧去房子里躲雨不可,否则就算婚礼救回来了,但新娘淋了一身雨,那怎么行。 苗苗听了她的话,可心里还是放心不下,一边搂起婚纱,撑着伞往酒店走,一边回头嘱咐他们,把东西搬到哪儿弄到哪儿,搬不动的怎么就地藏一藏,说得太用心了,都没发现前面有四个人正合力抬着巨大的婚礼蛋糕,螃蟹似的横挪了过来。 那四个人——连带着一个在小心给蛋糕举伞的——也都专注得很,视线被足足五层的大蛋糕挡住,根本没看到苗苗。 童潼倒是看见了,惊呼小心! 可晚了,苗苗合身撞上了其中一人,那人被撞得蛋糕台脱手,高到颤巍巍的奶油蛋糕就这样整个地扑向了苗苗。 一声尖叫后,苗苗跌坐在草地上,前面裙摆糊满了蛋糕,后面裙摆沾满了泥水,膝盖磕到了石头,手掌撑在地上,蹭破了一层油皮。 坏蛋糕,脏泥巴,一塌糊涂的婚礼。 旁边几人立刻围了上去,童潼更是冲过去要扶她起来,可苗苗却仿佛身心一起被冻结了,直愣愣看着婚纱上的奶油与泥泞,一股莫大的委屈顺着喉咙往上涌,她死咬牙关不肯哭出来。 下一秒,她脑袋沉了一沉,雨水的味道被更为熟悉的气味取代了。 她顶着西装外套抬头,隔着一层泪膜,她看见韩庭半跪下来,紧接着通身一轻,是她被拦腰抱了起来。 她把脸蛋埋进了韩庭的颈窝,揪着他的衬衫前襟,像被弄脏了皮鞋的小侄女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韩庭心疼地抱着她,腾不出手,就用嘴唇把她淋湿了的发丝蹭到鬓角,一点点哄慰着亲吻她的额头鼻尖。 “婚、婚礼和……”苗苗抽噎着,“和蛋糕都……还有婚纱也……这和我想象中的婚礼一点都不一样……” 韩庭很无奈地苦笑了一下,雨水从他发梢滴落,也显出了他的狼狈。他这个新郎同样是满心欢喜来结婚的,突然被天灾搅了局,怎么能不难过。 可再难过,也不会有他此刻看到妻子的泪水那么难过。 好在…… 不知过了多久,韩庭把嘴唇凑到苗苗耳畔,像苗苗方才哄小侄女似的,柔声细语地说:“不哭了,苗苗,不哭了,你看那是什么?” 苗苗抽搭了下,含泪抬眼,就见卫岚,沈子翎和黎惟一他们,都围成个圆站在不远处的草坪上,双手抻着什么东西。 随着一声吆喝,一张巨大的五彩篷布霍然腾空,又呈伞状缓缓降落,铺天盖地,色彩斑斓,宛如雨中彩虹。 韩庭笑着说。 “这是酒店旧仓库里的热气球——我们之前不是在酒店的宣传册上看到了吗,有热气球巡游。我刚才到处都找不到雨棚,突然想起这个酒店有热气球,就找他们买了废弃不用的球囊,又拜托惟一开车到最近的户外用品店买了钉帐篷的用具。” 韩庭将苗苗放到了一张原用来摆甜品的乳白园艺小铁桌上,圆圆的桌面,恰好够她坐上去。 苗苗抬头望着彩色的篷布,眼中也有了色彩。 在场的年轻人多,撑起这样一张巨大的雨布,人手很是充足。 他们有条不紊地往地上砸钉柱,扯棚布,沈子翎看这边井井有条,就把领头苦干的韩庭赶去陪苗苗了。 苗苗依然坐在小桌上,妆容防水,但也被哭花了许多,粉色眼影与腮红晕成了一色,洁白婚纱也染花了,看着韩庭同样西装革履却又浑身斑驳,顶着凌乱了的发型,带着涔涔汗意,风尘仆仆地走到她面前,而后微微一笑,像那时求婚一样,慢慢单膝跪地。 手往西装裤的口袋里伸,只是这次掏出来的不是戒指,而是他去酒店要来的碘伏和创可贴。 韩庭很小心地捧起苗苗摔了的腿,摘去高跟鞋,让她踩在他的膝头借力。 苗苗觉着这一幕有点可爱,不由泪汪汪地笑了一下。 韩庭仰脸,虽然也在笑,可眼神蕴着疼惜:“疼不疼?” 苗苗摇摇头,静静看着他给自己的膝盖贴上创可贴。 风雨如注,这一幕,倒真像久候的公主与负伤归来的骑士。 沈子翎刚把韩庭赶去陪苗苗,自己就也被还生气的卫岚强行抱到躲雨的地方歇着了,偶然望见这一幕,他心有所感,虽然摄影师的专业器材刚才都紧急挪去了室内,但手边还有他的相机——卫岚送的相机,他带来了婚礼上,想为家里的相册增添厚度。 于是此刻他久违地、又毫不犹豫地举起了相机。 一双落花流水而又在雨中痴痴相望的恋人,就这样永远留在相片中。 苗苗的小伤处理好时,那色彩缤纷的雨棚也摇摇晃晃地支了起来。 雨棚不小,但要笼罩这一整片区域还是略显局促,在场的人不得不尽量聚到一处。 苗苗张望一圈,还是叹了口气,心底沉着沮丧。 她打小看着童话长大,也仿佛打小就生活在童话里,在二十七岁的年纪努力为自己和爱人打造一场如梦似幻的婚礼,真没想到会要这样潦草收场。 苗苗坐在桌子上,扯了扯裙子,带着哭腔小声说:“但是婚纱还是……脏成这样,都没法弄干净了……” 场上静了一静,卫岚左右看了看,抬手抹了下额头上的雨水,站出来说:“苗苗姐,不干净就不干净吧,反正……” 卫岚弯腰,从苗苗的婚纱裙上揩了一指头的巧克力淋面,在沈子翎的白西装上写了个“charlie”。 写到一半没了巧克力,他还回去沾了点儿。 沈子翎也会意,从地上的婚纱蛋糕那儿糊了满手的奶油,坏笑着拍在了卫岚的心口。 心有灵犀地,沈子翎说:“反正,我们可以陪你一起脏兮兮的。” 苗苗怔住,韩庭笑了,牵着她的手往自己脸上抹奶油。 黎惟一作势要逃,说我这身可是租的,被童潼和沈子翎联手拖了回来,沈子翎负责钳住他,童潼则笑嘻嘻地将他抹成了个奶油人,说装什么装,这身不是你为了参加婚礼早就订做好的吗? 黎惟一挣脱开了,逃进雨中,苗苗望着逗她开心的朋友们,心情自顾自放了晴。 她扑哧笑出来,揩掉泪花,拎着裙子跳下地,大叫道。 “公主的命令!给我抓住他,往他嘴上加两撇奶油胡子!” 在黎惟一假模假式的滋哇乱叫中,婚礼彻底热闹起来。 蛋糕固然没法吃了,但另有用处。 年轻人们用奶油打雪仗,你追我赶,踩着湿漉漉的青草,跳进大大小小的水坑,白天鹅在雨中嬉戏,湖面泛起一圈圈涟漪,湖岸上的人们不再躲雨,奔跑在雨丝之中,心情是说不出的欢快与激荡。 雨水滴滴答答打在棚顶上,自成一首缤纷圆舞曲。 没有香槟塔,那他们就各自举起香槟杯,甚至酒瓶,举得很高,兴致高昂地大喊干杯。 乐队音响设备没法运过来,但有人带了木吉他,董霄借来吉他,琢磨着拨下一个音,雷启听出是什么歌,扬声唱了出来。 有乐手,有主唱,卫岚身为鼓手不甘落后,把铁艺桌面当成手鼓来打。 渐渐的,四周亮起手机手电筒,摇着挥着,歌曲变成合唱,有人用手机放了原曲,不很整齐,可人声早就远远盖过了杂音。 一束一束的小灯光,纷纷簇拥到最中心的一双新人身上。 放第二遍《can't take my eyes off you》时,韩庭行着绅士礼,弯腰伸手,邀请苗苗跳舞。 苗苗欣然应允,将累累婚纱裙摆系到膝下,在暖黄的灯束下,应着歌声跳了一段百老汇式的爵士舞。 年轻人最会捧场,这又是首耳熟能详的老歌,于是副歌那句“i love you baby”,通通撒欢儿般喊得大声。 韩庭早知道自家女朋友,哦,很快就是妻子了,是个玩高兴了就不顾一切的性子,就随时准备着上前救驾。 第196章 结果苗苗真在结束最后一个动作时脚下一滑,韩庭眼疾手快,一步迈上去搂住她的腰,而她就单手拎着裙摆,上仰着被他拦腰拥在臂弯。 人群嘻嘻哈哈笑闹起来,而他们两个眼望着眼,心偎着心,忍不住地相视一笑。 苗苗在韩庭的怀中站稳,再环顾四周,她忽然发现自己所求的无非就是这样。 她爱的人,爱她的人齐聚一堂,他们在亲朋好友的注视下迈向婚姻殿堂。 其余的,天灾也好,人祸也罢,再多的变数,也绝不会阻止她与爱人固执地奔向幸福。 “这比我想象中的婚礼还要好。” 她含泪微笑,对爱人这样说道。 * 遮天的美丽篷布下,婚礼照旧。 神父笑容满面,苗苗与韩庭面对面站在两端,她扯扯裙摆,又拂一拂坠满水珠的雪白头纱,小声笑道。 “啊,好像雨中的蜘蛛网啊,” 韩庭也笑了:“那我呢?” “你啊,”苗苗看韩庭也是不遑多让,庄重的黑西装沾着奶油与泥水,就连脸颊上也有一小块不知什么时候溅上去的巧克力。 苗苗莞尔一笑,拎起裙摆,单脚后退半步,学着公主模样行了屈膝礼。 “你好,苍蝇先生。” 韩庭十分配合,一手搭在心口,一手背在后腰,冲她深深一躬。 “幸会,蜘蛛小姐。” 神父呶呶读起了证婚词,不知什么时候,暴雨成了小雨,濛濛织着雨丝,雨丝由密转疏,天边云消雾散,一线夕阳悠悠然盘在山巅。 灿灿然的金红照耀在热气球扯开了的蓬布上,草地上立刻显出五彩斑斓的琉璃色泽来,宛如彩绘玻璃铺了满地。 在得到那句“新郎可以亲吻新娘”时,他们在欢呼声中珍重地接吻。 隐约的,无形的相簿簌簌翻动。 翻到那一页,十年前。 运动会上磕破了膝盖的女孩子看着半跪在地上,认真给她贴创可贴的男生,忽然俯身,亲在他的侧脸。 两个人都脸红,微风鼓噪,吹拂医务室的白纱帘。 * 既然雨停了,那一切就都在入夜时分恢复了秩序,甚至比之前多了些清新味道。 虽然下雨不是酒店的责任,但酒店还是着力补偿了他们,譬如完好甜美的点心,两台制造氛围的泡泡机,无数条星星般的小灯串,以及,刚在大厅演出完的爵士乐团。 尚还沾着雨水的夜色中,数千支小灯泡同时亮起黄光,愈发显得这一小片地方宛如皇冠上的一粒宝石,亦或是高礼帽的台面。 爵士乐团接了饭后跳舞的时间,这倒省了锈月的功夫。 况且,乐团还多配备了几只话筒,能充当半个ktv,让宾客上去唱歌。 黎惟一照例躲得飞快,不知猫哪儿去了,沈子翎身为另一位伴郎,则被起哄架秧子推了上去。 沈子翎懒得唱歌,但真被推到台上了也丝毫不会怯场。 他穿着还留有“charlie”笔迹的白西装,两手插着口袋,发丝稍稍散乱,却愈发显出潇洒,他姿势优雅而松弛,对着立式话筒唱了一首张国荣的《风继续吹》。 “我劝你早点归去,你说你不想归去。” “只叫我抱着你。” “悠悠海风轻轻吹冷却了野火堆。” 嗓音清澈温润,和哥哥真有几分相像。 曼曼歌声乘着春风,吹拂到卫岚耳畔。 瓷盘子里的歌剧院蛋糕忽然索然无味了,卫岚缓缓放下叉子,一眼不眨地望着沈子翎,深深深深地望,他懂得眼睛是多情健忘的相机,但这一幕…… 这一幕,他要永远记得。 一首歌唱完,沈子翎顶着底下叫好的安可声,连连推脱着走下了台。 卫岚忍不住站了起来,想迎上去说句话,好话也好,烂话也罢,他真想跟沈子翎说些什么。 可脚步一顿,他看到了沈铮和周昭宁。 ……是啊,苗苗的婚礼,本来就应该邀请打小就对她好的叔叔阿姨。应当应分。 他自惭形秽地退到了夜色中,眼睁睁看着沈子翎走到父母中间,卫岚不愿意再多看,扭脸想去找别人。 可是,董霄和雷启在舞池边缘笑着说些什么,黎惟一和童潼在舞池中央拥抱着跳慢华尔兹,韩庭和苗苗这对新婚夫妻则被紧接着拥簇上去唱歌了。 他们合唱了一首《reality》——苏菲玛索电影《初吻》中的配乐。 卫岚继续寻找下去,这下他看到了黎惟一的妈妈和新婚丈夫,还有两对满脸喜色,聊得热闹的中年夫妻,应该是苗苗和韩庭各自的父母吧。 耳边的歌声悠悠,配着迷幻的音乐。 “dreams are my reality.” 梦境是我的现实。 “the only kind of reality.” 唯一存在的现实。 卫岚默不作声地坐到了泡泡机旁边的椅子上,鞋边草茎上的露珠反射着棚顶的点点灯光,隔着一个个泡泡再看这场婚礼,他发现所有人都颠倒了过来,变了形状,改了模样,最终破碎在他眼前。 望着满场的陌生人,他忽然觉出前所未有的恍惚,做梦似的,他想…… 我怎么会突然闯进了人家的生活中呢? 宋哥去哪了,弥勒呢?我们已经在云州待了好久,还不去下一个地方吗? 我怎么会独自一个人,留在了这里呢? 他几乎求救般望向了沈子翎,可隔着相当的距离,连沈子翎的脸都开始陌生起来。 卫岚缓缓抬手,掌心贴在沈子翎给他心口留下的奶油手印上。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想顺着手印,掏进胸膛,把心给摘出去。 摘出去,血淋淋捧给沈子翎,从此沈子翎要杀要剐,要扔要踩,还是要任由这颗心像现在这样拧绞着疼痛不止,都随他。 只是……卫岚忍无可忍闭上了眼睛,将脑袋深深埋进臂弯……别再留在胸膛中折磨他了。 * 近来忙于工作,沈子翎和爸妈有段日子没见了,现在好不容易见面,但还没聊几句就急着要走。 原因无他,只因为他瞟见了角落里的卫岚,孤零零自己坐着,看得他一阵难受。 爸妈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自然也认出了卫岚,其实二人早猜测儿子没和人家分手,但当真明晃晃看到,心里又是另一番滋味了。 偏偏沈子翎择日不如撞日,索性跟他们坦白了,说他和卫岚其实年前就复合了。卫岚现在…… 工作稳定,这话他说不出来。感情稳定,他更说不出来。 沈子翎的为难逃不过爸妈的眼睛,沈铮叹了口气,踱到旁边了。 周昭宁则接过了话茬儿,有些苦涩地笑说,子翎,有些话妈妈就跟你直说了。其实我们并不是担心对方的钱和家世,我们知道你有能力养活自己。我们只是……只是担心你谈一个年龄这么小的对象会很累。日常生活中,为人处事时,乃至未来规划里,你少不得要时时刻刻帮衬着他。卫岚不是个坏孩子,这我们都知道,但为人父母,我们真的私心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那么累。 沈子翎立刻替卫岚辩解,说他很会照顾人,对我很好。再说了,我那么爱他,又怎么会累。 “如果你不累的话……”周昭宁看着沈子翎,目光带着心疼,“又怎么会和他谈了这么久,却迟迟不敢告诉我们呢?” * 婚礼结束后,新人要连夜飞往米兰度蜜月,沈子翎本来准备送爸妈回家,但童潼看出他和卫岚之间不对劲,就主动请缨,说她和黎惟一来送叔叔阿姨就行了,子翎忙了一天了,明天还要工作,早点儿回去休息吧。 爸妈没有异议,经过这漫长的一天,沈子翎也是真的累了,就没有推脱,叫上了卫岚,开车回家。 他们开车回去的路上,小雨淅淅沥沥又下了起来。 卫岚在婚礼上多喝了两杯红酒,现在有点儿不显山不露水的醺醺然,望着窗外雨滴点点,他想要是突然有个小偷强盗什么的出来就好了,那样就能显出他的作用了。 毕竟在太平日子里,连他自己都觉出了自己的没用。 如此想完,卫岚晕乎乎地把额头靠在了车窗上,却听沈子翎开口,口吻带着公事公办的冷静。 “关于你被抄袭的事情,我可以帮你找律师。” 这话仿佛坐实了他的无用,卫岚不肯动弹,额头枕得冰凉,在车窗上洇出一小圈热气,语气既冷漠又执拗。 “不用你管。” 沈子翎蹙起眉头:“你是不是还不懂得事情的严重性?你第一部作品都已经被人给抄袭了,他们像打发要饭的一样给你钱……” “你以为我就很乐意吗?”卫岚稍稍偏过头,漠然近乎麻木地打断他,“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卖儿卖女的人贩子。” 沈子翎心中一刺,立刻见了血,他软下语气,想好说歹说,就算是抬也要把卫岚八抬大轿抬去律所,让这件事能有个结果。 第197章 “所以我才说要帮你问问啊。卫岚,乖,听话,我有个朋友就是做知产方面的,明天我抽时间和你一起去见见他,向他咨询一下应该怎么办。” 卫岚重新将脸扭向窗户:“我说过了,不用你管。” 沈子翎耐下性子,温言软语劝了好半天,卫岚的回应却越来越不耐烦,到了最后,卫岚抱臂靠着窗户,干脆不理他了。 沈子翎火气也上来了,问:“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了?我是你的仇人吗?为什么我提出的每个方法你都要拒绝?” 卫岚冷哼一声,反问道:“那你把我当成什么了?男朋友,还是你养的小孩?那一万块拿出来,恐怕连官司都打不起,更何况要想打官司,我还得先把这一万块还回去。你的意思是要我用着你的资源,拿着你的钱,去跟人打我的官司?合着我在别人那里当要饭的,在你这儿就直接成儿子了?不过是差了七八岁,你还真把自己当我爸妈了!” 沈子翎只见过卫岚忠诚可靠照顾人的一面,从没想过他当起孩子来,字字句句都能刺得人想吐血。 沈子翎气得额角青筋直跳,咬牙怒道:“我要是你爸妈,我说什么也不可能把你放出来!再说了,你当你现在缺的是钱吗?你缺的就是一对爸妈!” 卫岚一哽,心头火烧,他回头瞪过来,但没说得出话,是彻底被噎住了。 既然开口,沈子翎就没打算停下,早说晚说都是说,况且这件事也拖不得。 现在都在车里,卫岚没处去,爱不爱听都得听着,要是等回了家,卫岚一戴耳机,往屋里一躲……他总不能真把卫岚当儿子,耳提面命地拎出来教训吧? 沈子翎平复了下气息,说道:“你继续和这种工作室合作,他们这次会抄,下次就不会抄吗?难道你要和他们永远合作下去?” 卫岚闷不作声,被沈子翎催了次“说话”,才低声道。 “不用你操心,我自己能处理好。” 这下沈子翎脖子上的青筋也开始跳了,感觉自己在跟一块石头说话,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想为他好,简直像要害他! “你怎么处理?你的处理就是收了他们的一万块,哦,不对,是五千块钱。所以你说的能处理好,就是把五千块讨价还价变成一万是吗?” 卫岚骤然转过身:“你看我手机了?” 沈子翎一顿,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但一句顶一句地,他说。 “我不看你手机,怎么知道你背着我做这种事?” 卫岚冷笑,仍然环着手臂,但用了死力气,肌肉绷得极紧。 “你这语气,听着好像是我出轨了一样。” “呵,”正如今天上午,沈子翎还了他个冷笑,“我倒还真希望你是出轨了。” 卫岚没声了,定定盯着沈子翎,良久问他。 “你的意思是我还不如陈林松?” 沈子翎愣住,连怒气都被冲散了,只觉得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 “你不就是这个意思么?” “我……” “沈子翎,你到底明不明白?”卫岚彻底面向了他,凶悍的神情下藏着无助,“从头到尾,我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配得上你。” 沈子翎难以置信地瞥了他一眼,缓缓摇头:“我从来都没有觉得你配不上我。” “但是我觉得!”卫岚情绪忽然激动,“我就是觉得我现在配不上你!你根本就不懂,从始至终,你也根本没想过要懂!” 沈子翎又看了他一眼,紧接着,又一眼,看不明白了似的,他一眼眼看着身边的卫岚,最终嘴唇嚅动,喃喃道:“怎么你也是这样……” 沈子翎抿了抿嘴,别开了眼,鼻子狠狠一酸,真想扑到哪里去大哭一场。 但他不能哭,甚至要稳住心态,因为卫岚还年轻,还不懂事,还处在要他引导的阶段。 他始终认为,身为年长的那方,他明明更有经验,却耽于情爱,让卫岚错过了很多机会,走了许多弯路,才会落到如今这个自卑自弃的状态中。 他有责任,所以要补救。 要补救,所以不允许展露脆弱。 爸妈说得没错,他真是要累死了。可在这段感情中,他早已经不怕累了,他只怕即使他受了累,卫岚也依旧会在社会上撞出浑身的伤。 但是……他羽翼未丰,一双翅膀连自己都保护不周全,又怎么去帮他年轻的爱人撑起一片天。 沈子翎一味不语,卫岚将他的沉默视为不屑,为了让沈子翎跟他说句话——哪怕是气话也好,卫岚又问。 “你难道不就是觉得我根本不配在你身边待着,才会想把我送回家吗?” 沈子翎双手死死攥住方向盘,溢出一声已经接近于惨笑的苦笑,悔恨交加地轻声说。 “看到你现在的样子,我当初确实应该和他们一起把你绑了送回沈阳。这样,或许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卫岚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将欲出口的尖刺含在嘴里,反而刺破了自己的舌尖,溢了满腔的血腥味。 半晌,他涩声说。 “你就这么想让我走。” 沈子翎深吸了一口气,说不讲了,我们回去再说吧。 他真是撑不住了,到极限了,再多讲一句,他就要活活累死在车里了。 车子在寂静中行驶,快进小区时却因为附近高中下晚自习而堵在了门口。 僵在车流中,卫岚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目光忽然一动,对着一双人影渐渐聚焦,在整张脸都快要贴在玻璃上后,他最后打开窗户,双手扒在窗框上,上半身几乎探了出去。 一定要如此,否则,他不能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东西。 风灌进来,沈子翎扭头看他,不解其意。 而卫岚缓缓坐回了座椅上,也控制着僵硬了的脖子,一节节转动,直至看向了沈子翎。 沈子翎看清卫岚的神情后,着实一惊。 卫岚眼里含着闪烁的泪,要瞪出血地那么瞪着他,牙根紧咬,连嘴唇都在隐隐发抖,就好像沈子翎刚刚往他后背开了一枪,他正含着满口的血要喷给沈子翎看。 “你做得真绝啊……” 卫岚的声音,是沈子翎从未听过的嘶哑,仿佛刚刚生吞了一把刀子。 “既然你那么想让我滚回沈阳,那好,沈子翎,你这辈子……这辈子。都不用再看到我了。” 说罢,卫岚猛然拉开车门,飞奔着挤进车流,在无数声尖利的鸣笛和刹车声中,冒着道道车灯冲向了街对面。 沈子翎吓了一跳,立刻下了车,大吼着卫岚! 他心头又急又懵,像被人兜头泼了一桶油漆,登时什么都看不清了。 直到旁边有对中年夫妻冲过来 ,急迫地问。 “卫岚?你认识卫岚?刚才那个……那是卫岚吗?” 沈子翎被扯了一把,惶惑地看向这对夫妻,看清了他们焦急的神色,中产家庭的穿搭, 最重要的,是男人和卫岚相似的鼻梁,女人和卫岚相仿的眼睛。 该不会是…… 沈子翎脑子里轰然炸开了,他挥开他们就要往对街追,可刚迈出一步,就被狂飙着的外卖电动车拦住了。 再往街对面望去…… 卫岚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雨夜之中。 第119章 风继续吹——五 雨还在下。 春夜的雨格外带着一丝森森然的凉意,沈子翎站在街边不过数秒,就觉得雨水已经渗透进皮肤,替换了他的血液,他仿佛全身心泡在一口深井中,冷得快要发抖。 他没有理会卫岚父母——知道不应该,但实在是分不出心了——将车子停到路边后,沈子翎径自穿过街道,顺着卫岚消失的方向找了过去。 奔波一天又苦守了一晚的卫明岩和向雪亭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跟上了这个陌生男人。 小区对面是一座小公园,面积不大,但植被茂密,他们之前经常在这儿遛皮皮鲁,后来沈子翎工作太忙,也就很久不踏足这里了。 此刻故地重游,没想到却是为了找卫岚。 三人打着手机手电筒,一路走一路找,喊着卫岚的名字,角角落落都寻了个遍。沈子翎已经足够仔细,父母俩更是极端,连树林深处和灌木丛底下都不放过,好像卫岚是只跑丢了的小狗小猫。 如此找了半个多小时,一无所获。 他们回到公园门口,沈子翎肩膀缓缓一沉,像是做了个深呼吸,而后转过身,主动对着父母俩开了口。 “叔叔阿姨,今天实在是太晚了,你们过来应该也累了,我先给你们开间酒店休息一下吧。至于卫岚那边,我知道有几个地方他可能会去,过会儿我自己开车过去找找。” 向雪亭双手往后拢了拢头发,打量着沈子翎,没说什么,卫明岩则是冲他笑了一下,迟疑着问。 “嗯……你是我们家卫岚的……?” 刚才忙昏了头,沈子翎这才意识到他连自我介绍都还没做,况且又穿着一身抹成了“花里胡哨”的白西装,怎么看都不像个靠谱的,难怪人家父母会起疑。 第198章 他往上提了提嘴角,补了个不太合格的微笑。 “哦,我姓沈,沈子翎。我是卫岚的……合租室友。” “室友?”向雪亭问,“卫岚原本不是在青旅住吗?哪儿来的钱去跟人家合租?还是在每平四五万的小区里?” 真不愧是当律师的,过来之前还做了背调,三两句话险些把沈子翎问出汗来。 针对这问题,他要是解释不好,那就太像个引年轻帅哥误入歧途的皮/条/客了。 好在沈子翎也是个经见丰富的,面不改色地说:“也还好,我们那儿租给了三个人,卫岚住最小的单间,每个月租金包括水电也就一千来块。” 向雪亭皱眉:“一千来块……小钱也是钱,我们都不在他身边,平时是谁在给他生活费?又是谁给他交的房租?” 卫明岩猜道:“老孙?是不是老孙帮他出的钱?” 沈子翎反应了下,意识到他们口中的老孙,大概率就是弥勒了。 听二人如此揣摩卫岚的现状,又如此不相信卫岚的能力,即使卫岚已经像只应激的小动物一样逃走了,可沈子翎记得他沉稳可靠的模样,此刻就还是忍不住为他辩解起来。 “不是他。卫岚现在有工作,不仅能养活自己,每个月还能有点儿盈余。” “工作?”卫明岩疑问道,“他还没成年,怎么找的工作?不会是去了不正规工地吧?还是被人骗去打黑工了?” 向雪亭叹了口气:“成年了,去年就成年了,十八岁生日没在我们身边过而已。你忘了?” 卫明岩抹了把脸,啧道:“哦,对……哎,坐了一天飞机,脑袋都迷糊了。不过,那他也是个小孩啊,能找到什么工作?” 沈子翎:“他之前在咖啡店打工,现在在漫画室当freelancer,是个摇滚乐队的鼓手,空闲时候会和乐队一起去跑跑演出。” 二人奇异地沉默了几秒,都没有说话,直到卫明岩想起什么,问道。 “我刚才看他从你车上下来,你们去哪儿了?他会不会回到刚才的地方了?” 沈子翎摇摇头:“我们刚才是去参加朋友的婚礼了,那地方很远,他不可能回去的。” “婚礼?”卫明岩更惊讶了,“他的朋友?他才多大,他的朋友怎么就结婚了?” 沈子翎订正:“不好意思,是我没说清楚。结婚的人是我们两个共同的朋友,当初小两口求婚时,卫岚就在现场。这次婚礼,他不仅算是半个伴郎,还是人家花钱请过去的乐队鼓手。” 卫明岩干巴巴笑了两声,挺不是滋味地说:“就他敲的那几下,居然还能赚钱呢……” 来到云州之前,父母俩总想象着卫岚在云州吃不饱穿不暖,是居无定所地在街上当小要饭的。 每每逢年过节,卫明岩就因为这事儿愁得睡不着,总是披件外套悄悄去阳台抽一整宿的烟。母子连心,向雪亭更是不知道多少个晚上哭着从梦中惊醒,梦里的卫岚还是小时候的模样,抽抽嗒嗒蹲在角落哭,她想抱抱孩子都做不到。 那个时候,他们觉着卫岚在云州受苦,心里疼得要命。 然而此刻,他们亲耳听见卫岚在云州过得风生水起,心里却又是另一番难受滋味了。 “夜长梦多……” 向雪亭轻声念道。 真是夜长梦多,这个噩梦他们已经熬了整整两年了,他们俩现在是一时一刻,一分一秒都等不下去了。 向雪亭从皮包里掏出一根发圈,将长发揽了起来,说:“小沈,你刚才说你知道卫岚有可能在哪儿是吧,能不能拜托你带我们过去?” 沈子翎虽然也急,但终究不认为卫岚会扔下一切,就此跑个无影无踪,更认为他现在二话不说就自己去找,父母俩只会愈发着急上火,到时候亲子相见……卫岚那个闷雷似的性格,肯定又要炸了。 所以他只能耐下心解释:“是这样的,叔叔阿姨,现在情况紧急,你们别怪我说话直。卫岚本来就是从家里跑出来的,刚才只是在车里看到你们就已经……他自尊心强,又要面子,我是怕他过会儿当着朋友的面见到你们,会更受不了,更抵触。” 卫明岩一瞪眼睛,只恨旁边没张桌子让他拍一巴掌:“他还受不了了?他还抵触上了?我跟你明说了吧,我们两个是下了狠心才找过来的,我们不怕他抵触,我们只怕见不到他的面,抓不到他的人。” “抓……”沈子翎一怔,微微蹙起眉毛,“我多问一句。过会儿真见到他了,如果他还是不配合,你们打算怎么办?” 卫明岩从鼻子里出了两道气:“他要是好好说,我们就好好听。他要是还跟我们吵吵,或者还是想跑,我们就……反正这次我们不可能空手回去!就是绑,我们两个也要把他绑回沈阳!” 沈子翎忍不住说:“他是个人,又不是头牛,怎么能说绑就绑?” “哼,”卫明岩掏出烟盒,点了支烟,说起话来像个白雾浓浓的烟囱,“这小子还不如牛呢!牛都没有这么犟,这么不懂事的!我们之前就是太惯着他,太信任他,也太放养他了!给他买手机买电脑,允许他锁房门,纵容他跟那些不三不四的孩子玩……要是再来一次,我真的……我还不如就棍棒教育,给这小子揍服算了!” 听他这么说卫岚,沈子翎立刻针锋相对地要反驳,可临出口一咬牙,他念在对方寻子心切,又是长辈,终究没说什么。 向雪亭见沈子翎脸色不好看,又见平日里好脾气的老公如今吹胡子瞪眼,就苦笑着打圆场道。 “小沈,你叔叔是推了很重要的工作才过来的,在飞机上还忙了一路,到现在已经一天没合过眼了。他实在是累坏了,你别跟他计较。你还年轻,没当过父母,没养过孩子,你不知道当父母有多难,给卫岚这种孩子当父母更是……我们已经给了他两年的时间了,这已经是我们的极限,也是卫岚的极限了。今年的高考他肯定是赶不上了,但要是现在回去,还能参加最后一轮复习,或者提前跟高二班适应一段时间,等明年再高考一次。他年纪不小了,马上就19了,真的拖不得了。” 向雪亭原本是带妆上的飞机,可奔忙到现在,妆容都脱得差不多了,暴露出底下苍白憔悴的底色。 “你可能会觉得我们不够尊重卫岚,但你想,我们要是真的不尊重他,又怎么会在家里苦苦等他等了两年?老孙就是我们拜托过去的,我们不是不知道卫岚的行踪啊。我们知道他叛逆,不服管,所以才想由着他在外面闯一闯,想着他吃到苦头了,自然会明白到底谁才是真正为他好。等了那么久,结果等到了他的一封信,说自己不打算上大学了,要从此在云州定居!” 沈子翎:“信?” 向雪亭点点头,从皮包中拿出一封已经摩挲到柔软的信封。 沈子翎接过,打开来看,果然就是他曾在卫岚背包里发现的那一封。 所以说,父母是收到这封信后彻底灰心了,所以才索性追到了云州,想把死不悔改的儿子绑回家去。 向雪亭又叹了口气,声音隐隐颤抖:“小沈,我听得出来,你和他关系不错,应该不只是室友,还是关系很好的朋友。这段时间,真的多谢你照顾我们家卫岚,现在就当……就当阿姨求求你好不好,你带我们去找他。” 眼见着沈子翎犹疑不定,她又说道。 “你不用担心他回家了过不好,说句实话,不怕你笑,别看我们现在气势汹汹的,但我和他爸现在真是怕了他了。他出去两年,反倒是我们俩被磨了性子……我们这趟来,与其说是来绑人的,倒不如说是来求和的。” “我们真的只是想带他回家,让他继续走他该走的路……仅此而已。” 在旁边喷云吐雾当烟囱的卫明岩熄了火,鬓角隐约灰白,脊背稍稍驼着,成了截高大陈旧的老烟囱。 沈子翎良久无话,只觉得心脏被粗暴地撕扯成了血淋淋的两半,他不知道该选择哪一半,他只知道,少了哪一半,他都不能成活。 半晌后,他哑着嗓子说。 “阿姨,如果您真的信得过我,就让我一个人去朋友那里找他。我向你们保证,找到了,我一定把他好端端地带回来。” 卫明岩没有吭声,向雪亭也不再执着,只疲惫地笑了笑,说。 “好,那阿姨先谢谢你了。这件事明明和你没什么关系,但你还是这么尽力地去找他……” 沈子翎听出了弦外之音,就勉强笑笑,随口扯道:“毕竟他是从我车上跑出去的,再说了,他还欠我上个月的房租没交呢。” 他信口诌出的谎话还挺有可信度,二人的确相信了他是个热心肠的二房东,并就此兵分两路,父母去人流密集的火车站碰运气,沈子翎则独自去“朋友那里”找卫岚。 从小公园出来,沈子翎漫无目的地抬头望,就见夜空深邃,正中间缝着枚冷冷清清的白月亮,像只高高在上的眼睛,漠然地旁观着众生的喜怒哀乐,因缘聚散。 第199章 刚才许大愿似的,他承诺人家会把卫岚“捉拿”回来,这话有一半是为了脱身,还有一半,是他目睹了近日种种后,在心里赞同了向雪亭的话——卫岚确实该回家了。 可回家的卫岚会怎么对待这段恋情,甚至于,被扭送到父母跟前的卫岚,会怎么看待他这个帮凶…… 这些,沈子翎统统不肯去想,也不能去想。 他现在只一心想要找到卫岚,至于找到后要怎样,他此刻也没个定准,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可卫岚…… 沈子翎仰着脑袋,迎风虚眯了眼睛,直把月亮眯成一枚扁扁的银币。 ……究竟在哪儿呢? * 沈子翎先将附近大大小小的网吧挨个排查了一遍,同时给董霄打去了电话。 董霄那边很嘈杂,大概是在酒吧里,听他问有没有见到卫岚,就有些懵,说从婚礼上走后就没看到了。 她问旁边的雷启,雷启也说没见过。 董霄问沈子翎怎么了,沈子翎还想着给卫岚留几分面子,就只说是他们两个闹别扭了,他以为卫岚会去找他们诉苦,没去就算了,估计过会儿就自己回来了。 董霄哦了一声,犹豫了下,还是对沈子翎说,今天在婚礼上,卫岚问他们,要是被恋人隐瞒了件很在意的事该怎么办。当时她就觉得是不是他们两个之间出什么问题了,但因为了解不多,就没有过多评价。但要是以她纯粹外人的角度来看……她觉得,卫岚其实是个承受能力很强的人,这个世界上唯一能真正打击到他的,或许就只有欺骗。 所以,虽然不知道这样说能不能帮得到你们,但如果你们是因为类似的事情才吵的架,那下次见到卫岚的时候,你不妨直接把你心里的想法全都告诉他。比起压力,卫岚最先感到的说不定是你对他的信任。 沈子翎走出又一家网吧,路过天桥上,掠了一眼霓虹车流,说好。 挂断电话后,他转而打给了弥勒。 夜已深,弥勒在第二通电话响到一半时才迷迷糊糊接了起来。 一听对面是沈子翎,他清醒了许多,再听到卫岚爸妈来了,他吓了一跳,最后听见卫岚下车跑没影了,弥勒彻底大惊失色,被子一掀,老胳膊老腿险些在床上来了出鲤鱼打挺。 沈子翎听卫岚说过弥勒家里的情况,知道他现在已经拖家带口在外地旅游了,现在就更无意让他操心。见他不像是知道卫岚下落的样子,沈子翎就宽慰了弥勒几句,说已经再找了,最后又要了老宋的电话。 弥勒忧心忡忡,连声说你别怕打扰我,有什么事情就立刻给我打电话。 沈子翎嗯了一声,再之后,他给老宋打去了电话。 出乎意料地,老宋没接。 沈子翎怔了几秒后,才想起来老宋今天貌似受了点小伤,易木不还为此离开婚礼,跑了趟医院吗? 难不成,其实并不是什么小伤? 沈子翎立刻打给了易木,这次倒打通了。 他来不及寒暄,直接问易木,老宋的伤怎么样了? 易木说,小伤,已经没事了。 沈子翎问,那他现在在你旁边吗? 易木微妙地静了一瞬,一瞬过后,他平静地说。 他刚刚在,但现在已经出去了。怎么了吗? 沈子翎问,没什么……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易木说,不清楚。 沈子翎摇了摇头,而后才想起来易木看不见,就低落地补上一句。 那他过会儿要是回来了,麻烦你让他给我回个电话,我找他有急事。 易木似乎嗯了一声,似乎没有,沈子翎没听清就已经急匆匆挂上了电话。 找到现在,附近的网吧和便利店都找遍了,小区内外更是转了好几圈,连巷末街角都没落下,却连卫岚的影子都没摸着。 沈子翎本以为卫岚一时赌气,不会跑太远,但此时此刻,他隐隐惶恐起来。 他压抑着心情,不肯乱了阵脚,回到小区门口钻进汽车,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前往了市郊的青旅。 夜路车子稀疏,但等驱车到了青旅,也已经是半夜两点多了。 天上依旧零星飘着雨丝,潮漉漉的香附子拂过他的西裤裤腿,他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在泥泞的小径上,远远就望见了青旅墙头挂着的一盏小灯,以及灯晕下已然上锁的大铁门。 沈子翎不死心,站在铁门前,他先在青石板上踏了踏皮鞋上的泥土,而后双手抓住铁栏杆,连摇带撼,问有没有人。 青旅倒是住着人,二楼窗口传来一声嘟嘟囔囔的臭骂,大意是问候了他家的先人,又问他这么晚过来,是不是和坟包里的鬼事先有约。 沈子翎心知理亏,得了骂也不好意思还口,只能臊着耳尖,硬/着头皮等老板出来。 幸好老板很快就出来了,晃着一大串钥匙,一边叮叮咣咣给他开门,一边问他是不是要住宿。 沈子翎不多废话,直问:“卫岚来过这吗?” “啊?” 老板愣住,揉揉眼睛,上下打量着他,嘀咕说:“今天怎么这么多人来找他……他,他来过啊。” 沈子翎心下一松,几乎笑了出来:“他现在在哪儿?在屋里吗?” “他……”老板转身抬手,正想给他指,抬到一半又咦了声,“老宋什么时候走的啊……” 沈子翎一怔:“老宋也在这儿?” 老板掰着手指头,细数道:“老宋今天晚上来的嘛,一来就钻他自己房车里了,再然后,卫岚也回来了,也钻房车里了。然后现在,你看,房车已经不在了。” 这串话颠三倒四,没睡醒似的,沈子翎却听懂了。 耳朵听懂了,他的脑子却不敢懂。 “……什么意思。老宋现在去哪儿了?” 老板说:“他今天彻底退租了,东西行李全打包上,开车回新疆了。” 沈子翎的心脏仿佛成了铁的,狠狠往下一坠。 抱着一丝侥幸,他问:“……那卫岚呢?” “卫岚……”老板抓抓后脑勺,理所当然地说,“也在车上啊。” 一瞬之间,天旋地转,沈子翎攥紧了铁栏杆才没滑下去。 天黑灯昏,老板全然没注意到这位年轻人的脸面骤然变得惨白,周身隐隐在抖颤,就连嘴唇也没了血色。 老板笑着说。 “本来么,他们驴友团的,就是隔段时间换个地方,这次在云州待了一年多,我还纳闷呢。哎,之前在的时候不觉得,现在突然他们全走了,心里还空落落的。 毕竟你说这世界多大啊,这一走,兴许就是一辈子见不到面呢。对了,今天上午还来了一男一女,看着四十来岁,也说要找卫岚……诶,喂,你去哪儿啊?哎呦,地上滑,你小心点儿!我去,摔哪儿了?手破了没有?你等等,我这边有碘伏……哎,哎!” 沈子翎恍然不觉似的,渗血的掌心撑着地面,慢慢爬了起来,一瘸一拐地继续往前走。 回到车里,泥水将脚垫弄得一塌糊涂,血水更是糊在了方向盘上,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去的,仿佛神魂已经出窍了,只留着肉/身还残留在世上,死皮赖脸不肯离去。 等他回神时,外面天都薄薄地成了暮蓝色,月亮终究淡去,太阳煌煌然出现在天边,几乎瞬息之间,天光大亮。 沈子翎打开车门,发现车子就停在小区门口,在他最常停的车位上,分毫不差。 他伸腿下车,刚一沾到地面,膝盖爆发出钻心的疼痛,他差点儿惨叫着跪在了地上。 惶惑地低头去看,他才看见自己的白西裤——现在简直快要看不出白了——溅满了糨糊泥水,左膝盖处渗出鲜红,他试探着碰了一下,疼得他猛一弓身,后背乍起一片鸡皮疙瘩,似乎伤口已经和布料血肉模糊黏连在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动一下都像要活剥皮。 他动了动另一边的腿,倒还伶俐完好。 沈子翎下山似的下了车,又走钢丝似的一点点往家里挪。 大脑角落里仅剩的一点点理智告诉他,现在等着他做的事有很多,他应该立刻打电话将情况告知给卫岚的父母,还应该打电话给易木,告诉他老宋回新疆的事,再不济,他也应该去门口诊所里处理一下伤口。 可他就是什么都不想做,他累极了,累狠了,累得只想回家,不管不顾地滚到床上睡一觉。 睡一觉,睡梦里,他要好好想一想。 想一想, 什么叫做“天各一方”。 他和他的卫岚,天各一方。 仅仅是在心口默念了“卫岚”两个字,沈子翎就仿佛被注入了水分,他好想回家去,可渐渐的,他宛如一块浸饱了水分的海绵,沉甸甸连路都走不动了。 怔怔站在路中间,他突然连家都不敢回了。 家里有卫岚的茶杯,卫岚的睡衣,卫岚的游戏机,卫岚的行李箱……和卫岚的味道。 布满卫岚的“家”,要他怎么敢回去呢?每一处关于卫岚的痕迹都是对他身心的凌迟,都在提醒他,卫岚对他而言,注定是一本永远烂尾的故事,一首永远没法唱完的歌,一幅永远完不成的画…… 第200章 一个永远都再也拥抱不到的人。 他对卫岚怀着怨,存着爱,怨还没怨完,爱也没爱够,他总以为他们两个后面还缀着长长的一辈子。 可一夜之间,卫岚消失在了他的世界中。 而他……而他…… 他只不过是……卫岚即使舍弃全部身家,也不惜要逃离的人罢了。 膝盖好痛。 于是沈子翎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抱着膝盖蹲在了地上。 四周好吵。 于是沈子翎发现,是他的嗓子眼里在涌出哭声。 哭声模糊,呜呜咽咽。 泪水宛如涨潮,将他整个变成溺水的人,耳畔愈发嘈杂,可那仿佛都是尘世中的声音,与他再没有半分关系了。 朝阳烈烈布辉,起早上班上学的人们,只是如同河水避开石头一般,纷纷避开了这个在清晨路上放声恸哭的怪人。 第120章 风继续吹——六 卫岚不知道该去哪儿。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一口气跑了多远,反正等停下来时,他已经累出了满嘴的血味,气喘吁吁地扶着膝盖抬头看,他眼前是一栋废弃待拆的骑楼。 他心里很乱,乱得仿佛揣了只马蜂窝,千疮百孔,嗡嗡嘤嘤。 靠在骑楼斑斑驳驳的廊柱上,他揪着头发慢慢滑坐在了地上,茫茫然举目四望,他还是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到了这么陌生的地方。 同样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来到了云州。 他仿佛是个胡搞乱弄的新手玩家,将游戏玩得一塌糊涂,如今看着卡在半道,进退维谷,又总是“理还乱”的存档,他满心烦躁,只想删档重来。 删档重来,回到游戏开始的地方。 对他而言,那地方就是青旅。 * 通往青旅的主路总也修不好,常年圈着围挡,露着几个深窟窿,又停着几辆施工车。 卫岚说前面不好掉头,让司机停路口就行,剩下的路他自己走。 下了车,他走过悄寂无声的工地,忽然想起当初他们就是在这样一个深夜来到了青旅。 原计划是要开个通宵,直奔山城的,但房车轮胎突然漏气,老宋和弥勒俩人下车捣鼓半天,聋子险些修成哑巴。 修不好了,老宋上车后就大手一挥,说拉倒!小的们,改道,上任云州! 老宋说他在云州认识个酒店老板,要带他们去住干净软和的五星级大床去。 一路上,老宋把酒店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听着像要脚踩希尔顿,比肩宝格丽,到了地方一看——嗬,荒郊野岭里的小青旅,方圆一公里连便利店都没有,门口甚至还修着路呢! 不过,床确实干净又软和。 卸下一身行李的卫岚去洗了把热水澡,出来后沾床就睡着了。小小窄窄的床,铺着雪白柔软的垫子,躺上去就能陷进去,被子带着阳光味道,轻得像云朵做的。 轻松入睡,一夜无梦。 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老宋在一楼扯着嗓子喊他下来吃饭,他刚睁眼就闻到了浓烈的饭菜香气,匆匆洗漱下楼。楼下阳光灿烂,槐树花正开,点点鲜白的槐花雨中,他们在树下支起一张桌子吃大锅饭。 菜是一整只的地锅鸡,饭是现蒸的柴火饭,他们吃着聊着,无所事事消磨着下半天的光阴。 到了傍晚时分,老宋又开始准备做饭,边剥毛豆准备下酒,边跟他们讲胡编乱造的鬼故事。 卫岚向来听得很认真,直到老宋席间喝大了,在那里嘻嘻哈哈吹牛逼,他还在端着饭碗边吃边琢磨。 将一片飘飘落下的槐花瓣从米饭中叨走,他想。 所以,这世上到底有没有鬼呢? 有。 如果卫岚转头,他会在小院外望见一只来自未来的鬼魂。 鬼魂长着他的模样,黑西装,红眼圈,浑身萧索,又倦又累,站在凉丝丝的夜雨中。 满眼歆羨。 卫岚远远望着小院里无人欣赏的漫天槐花,吃吃盯了半天,才如梦初醒,拔腿走向门口。 他来得巧,正赶上老板拖着铁链要锁门。 “怎么你也来了?”老板笑着说。 “也?” “是啊,你宋哥也回来了,没比你早多久。”老板往院子里一撇下巴,“就在房车里呢。你去找他?” 卫岚立刻应了一声,像在大海中漂泊时突然看见了岸,几乎欣喜地冲向了房车。 房车车门半掩,卫岚拉开车门,一步窜进了车厢,来到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车里没灯没亮,依稀能看见老宋坐在他们常用来做饭时架锅的小马扎上,卫岚正要过去,却注意到老宋的影子在隐隐抖颤,姿势也奇怪,是在深深抱着脑袋,像在压抑什么,却又终于压抑不住喉咙里拱出来的声音。 那是哽咽的声音。 ……老宋在……哭? 卫岚骤然一停,原地打了个立正。 老宋听到动静顿了一下,抬脸的时候,眼中泪光在月色下尤为明显,连藏都难藏。 卫岚说不好此时的心情。 这是他第一次察觉,他眼中的陆地,也不过是另一艘孤苦无依的船。 老宋撇开脸,有些尴尬地抹了把眼睛,又清清嗓子,瓮声瓮气地问:“你怎么来了?” “我……先不说我了,”卫岚走到老宋旁边,盘腿席地而坐,歪头去看他的脸,“宋哥,你怎么了?” 老宋含混地笑了一下,自己也觉得荒唐似的。 “被人踹了。” 卫岚注意到他手臂上绑着绷带,理所当然皱起了眉毛,愤愤不平道:“谁踹的?踹你哪了?居然还有你打不过的人?那我去帮你,我们公平公正2v1。” 这回老宋真心实意地笑了,拇指指腹揩了揩眼角,摇头道:“算了。我玩不过他,我认了。卫岚啊,我准备走了。” 卫岚愣住:“走?你是说……” “嗯,”老宋看向他,“我要回新疆了。” “……什么时候?” “现在。” 卫岚这才留意到车里放着不少行李零碎,确实是要动身的样子。 今天早些时候,他还在想宋哥怎么会在云州待这么久,如今人家真要走了,卫岚反而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了。 老宋也并不指望着从他嘴里得到什么,转而问他:“你还没回答我,你怎么了,怎么突然跑这儿来了?” 卫岚对老宋向来不藏掖,就原原本本将近来的大小事一并说了。 被抄袭,互相忍耐,终于爆发的争吵,以及在小区门口看到的爸妈。 老宋一挑眉毛:“连你爸妈都来了?你确定你没看错?” “嗯,”即使只动嘴讲,讲到最后,卫岚还是感到了心力交瘁,“毕竟是我爸妈,即使两年不见了,我也不可能看错。” 卫岚颓着肩膀,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地叹出来:“我就是不明白,人生怎么这么难?” 老宋瞥他一眼,笑了:“你的人生难,你爸妈的人生也不简单。前半辈子拼了命地读书工作混出头,想着给独生子一个富裕宽松的生活环境,结果富裕过头,宽松大发了,偏偏独生子又是个十几头牛都拉不回来的犟脾气,遇到事了不会谈,只会跑,临上大学了,还一气之下跑没影了。耐住性子等了两年,结果没等到儿子回来,反而等到儿子说要留在外地……” 卫岚过来诉苦,没想到反被教训了一通,不由啧了一声,而老宋见他这副憋气窝火的样子,话锋一转,又说。 “不过,你说得对。他俩再苦也没有你苦,毕竟,不管孩子怎么样,他们本人都已经是绝对的社会成功人士了,即使今天大老远过来,没办法把你带回家,对他们来说也只是挫败而已,过两天回了沈阳,人家照样是大学博导和律所合伙人。但你就不一样了。” “没了他们,你耽误在云州,就只能拿着高中学历四处找工作。我没有学历歧视的意思哈,我自己学历也不高,但你看现在的形势,本科生找不到工作,研究生月薪三千,像我这种没什么学历的,以前为了赚钱可是什么都做过。你能接受得了上工地扛水泥吗?或者日夜兼程当大车司机?当小饭馆的厨子?当导游带人进无人区?你接受不了吧。哪怕就是让你维持着之前的生活,一边在咖啡店打工一边唱歌画画地兼职,你也是受不了的吧?” 听着这些,卫岚虽说满心的不忿,但不忿之外,他忽然想起了黎惟一。 当时在黎阿姨的婚礼上,黎惟一也和他说过类似的话,那话很简短,但也很直接,是让他回家去,因为“你的未来,是你自己的未来”。 当时的卫岚不爱听这些,说我知道。 但此刻的卫岚发现,他或许知道得还是不够彻底。 “不都说么,站得高才能摘到更好的苹果,你爸妈明明都站在树下等着托举你了,结果你一扭身子,跟泥鳅似的非要往地里钻。这搁谁不着急?” “……但是我不愿意。” 第201章 卫岚这样说。 老宋的话其实很中肯,况且已经说到这份上了,性格柔软些的孩子早就感动不已地扑进爸妈怀里了,心思活络的也知道先回去再权衡利弊,唯有卫岚是真的犟,天生带着一股子不成功便成仁的倔强心气。 脚下的路如果不是他自己选的,就算通往树巅他也不愿意走,反之,只要是自己选的路,就算真要往土里钻,他也认了。 他怎么不知道父母确实是为他好,在真心替他打算,又怎么不知道站在父母的肩头,无论去哪儿都毫不费力。 但那个站在父母肩头的乖巧孩子不是他,那条通往所谓“成功人士”的路不是他的路,那种平安顺遂,无波无澜的人生,不是他的人生。 在迷雾般的十八岁中,这是他唯一可以肯定的事情。 “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也是,”老宋本来也没打算用一席话说服卫岚,这小子要真有那么听劝,又何至于弄成今天这样,“那你说吧,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我想……”卫岚垂下眼睛,“我只想好好和我哥在一起。” “现在都管你这种叫什么来着……”老宋坐在小马扎上,拍狗似的拍了拍卫岚的脑袋,“对了,恋爱脑。” 卫岚一甩脑袋,很不乐意地说:“宋哥你又没谈过恋爱。那种爱一个人,爱到想为他放弃所有,不顾一切的感觉,你是不会懂的。” 老宋目光闪烁了下,笑着收回了手:“行,我不懂。不过,你说‘好好’在一起,但这‘好好’两个字就包含了感情稳定,有钱有闲,实在是太理想化了。如果你们不能‘好好’在一起呢?” 卫岚想了想:“那就只是在一起也可以。” “你们现在就是什么都不管地‘只是在一起’吧。你觉得这样幸福吗?” 卫岚不吭声了,良久闷声说:“如果这样也不行的话,我还不如像你一样,一个人过算了。你这种生活也很好,又潇洒又自由,谁都不用管,也谁都管不着你。” 老宋不知怎么的,像平白被刺了一下,忽然恶狠狠地冷笑道:“我这种生活……你当我这种生活是好过的啊?大少爷,你见好就收吧,你爸妈为了带你回家,都从沈阳追到云州了,你还不知足?” 卫岚一愣,不明白老宋怎么会忽然冷嘲热讽起来,语气登时也有些上火。 “我知什么足?你当他们是过来跟我商量的吗,他们是来把我抓回去的!他们买通了你和弥勒,现在连子翎都站在他们那头……我从头到尾都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什么了,我是个人,又不是他们手里的玩意儿,凭什么就这么任由他们揉圆搓扁?我想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这到底有什么错?到底哪里碍到你们的事了?又到底哪里伤天害理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要把我扭送回去!” 老宋:“想过自己想要的人生?你不就是想报考编导,你爸妈没让吗?现在既然你们都在云州,那你为什么不去跟他们商量商量?” “我跟他们有什么好商量的。”卫岚别开了脸,“不用开口,我都知道他们要说什么,那些关于未来前途的话,我真是听够了。现在我在外面待了两年,他们更有话说了,我可不想听他们用‘离家出走’这件事来打压我。即使我离家是他们逼的,出走也是他们逼的。” 老宋笑了,但笑不是好笑:“逼的?怎么逼你的?拎着皮鞭棍子站门口,说你小子今天要么滚出家门,要么被我抽死在这儿?” 卫岚向来烦极了老宋这么跟他说话,简直是把他当成个小屁孩在逗。 “你说点正经话好不好?他们私自改我志愿,逼着我去念根本不喜欢的专业,我除了跑还能有什么选择?现在也是,都从沈阳追我追到这里来了,根本就没有给我任何选择的余地。” “你没有选择的余地?”老宋冷眼瞥着他,嘴角仍然挂着笑,“我看你就是选择太多了,才会一步错步步错地走到现在这样。” 卫岚立刻要反驳,老宋却一抬手制止了他。 “你的人生就是一道选择题,所以你才会有选错的可能。如果你的人生是一道填空题,你要么填上,要么空着,换言之,要么生要么死,那你就不会有这么多想法了。” 卫岚一听,不由眉头大皱:“你说的这话和苦难教育有什么区别?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有你口中这么极端的生活?” “极端吗?”老宋问,“你身边不都是这样的人吗?之前总找你打阿瓦隆的那个小女孩,家里三个弟弟,要把她嫁给四十多岁的光棍换彩礼钱,她迫不得已才跑出来的。还有之前睡你上铺的小刘,他大哥捅完人跑了,爸妈逼着他给他大哥顶罪,吓得他这么多年都不敢回去。夏天的时候总来我们院里的那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咱这儿的老板每次都会把她招进来,让她洗个热水澡,吃口热乎饭,后来我听他说,那个女的以前是私企高管,结果孩子被人贩子拐跑了,她和她老公找了十年,房子车子全卖完了,两口子也离婚了,但她还是不死心,到现在还天天在槐树街那边张贴寻人启事呢。” “在路上的,谁身上没点儿故事。大家看你是个高知家庭出来的大城市孩子,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你,另一方面也知道跟你不是一路人,所以从来不告诉你罢了。” “这两年来,你最抵触别人把你当孩子,但其实,你何尝不是把你自己当个孩子?就因为你把自己看成是个孩子,所以你才能大言不惭地说你想要过我这种生活。你以为,我们这种生活是‘选择’出来的,但不知道,我们这样生活着,是因为我们脚下从始至终就只有这一条路。” “怎么这么看着我?举的例子还不够近吗?行,那不说远的,就说我和弥勒。弥勒当时上有老下有小,全家人都等着他掏钱出来吃饭,你当他是自己选择跑到外地谋生活的吗?还是他选择让妻子病死,让儿子恨他,甚至现在让老爷子也得了病?” 老宋顿了顿,意味不明地沉沉笑道。 “还有我。你当我是自己选择十三岁那年父母被车撞死?选择被亲戚赶出来,选择一个人活到这么大的吗?” 卫岚万分错愕地看向老宋——同行两年了,老宋给他讲过无数稀奇古怪的故事,但关于老宋自己的故事,却是破天荒地头一次吐露。 卫岚心里一阵发紧,难受得慌:“……宋哥……” 老宋却撑着膝盖站了起来,说:“没事。他们都没十七年了,要是投胎转世,现在都跟你差不多大了。我和有些人就是有缘无份,再怎么舍不得,也只能留到下辈子再说了。不过你……现在,你爸妈肯定急疯了,满云州地四处找你。就这样,你还能说自己是没有选择的吗?” 卫岚没吭声,他被老宋用现实与苦难彻底辩倒了,纵使还对眼前的烂摊子望而却步,但也说不出什么话了。 老宋也无意与他多说了,拿着车钥匙去驾驶座启动了房车,又来后面看了看水表油箱和柴暖。 “行了,我得走了,到那边三千多公里呢……我一个人开,通宵也得开上两天两夜,一路上也没个人……” 话语一顿,老宋歪着脑袋看向卫岚,一如当年在火车站问他要去哪,脸上的笑容既洒脱又不羁,透着一点儿隐隐约约的疯狂,象征着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 老宋说。 “如果你真的不想待在这里,那就跟我走好了。不是不想做出选择吗?那我帮你做出最轻松快乐的选择,你和我去新疆吧。就像之前一样,我们可以去你没去过的地方,见你没见过的人,过你想过的自由生活。” “我向你保证,这一次,绝对没有人能找得到你了。” 第121章 风继续吹——七 “真不走?” 到达市中心附近时,已经清晨四点多了。 天空宛如一只倒扣下来,上重下轻的瓷器,顶上还是深沉的墨蓝色,但边缘已经晕染成了朦胧的轻青。 街道上弥漫着浅浅的雾,偶尔有几辆车开过长久亮黄灯的十字路口,清洁工拖着竹条子扫帚走过还没开门的商铺,摩天大楼与楼里的千千万万户一并沉睡着,平日里许多人排队打卡的商场led屏兀自一闪一烁播放着无声短片。 黎明静悄悄,房车停在路边,卫岚下了车,就听老宋又问了一遍。 “真不走?” 卫岚走到驾驶座的窗边,对他点了点头:“真不走。” 说完,卫岚又有些哭笑不得,问道:“你在青旅花那么多口舌来劝我回去,怎么现在又突然要带我走?” 老宋一边手臂搭在窗框上,稍稍探出脑袋,混不吝地冲他笑:“劝你是看在弥勒的面子上,想带你走纯粹是发自内心。去新疆多远啊,谁还不希望路上有个伴儿呢?哪怕是你都行。” 卫岚哼了声,又笑了下:“但这次连我都不在,你自己可要保重身体。你胳膊上还缠着绷带,当心伤口,别开夜车,别懒得吃饭,也别为了省钱走国道,累了困了就及时找地方歇一宿。” 第202章 “妈呀,知道了。”老宋缩回了车里,“你当男/同真是可惜了,这生来就是当爹的料,街边耗子路过都得被你教育几句……哎,”他扶着方向盘,歪过头看卫岚,不死心似的,“最后问你一次,真不走?” 卫岚渐渐收敛了笑意,看着老宋,郑重道:“嗯。虽然我还是没法认同你说的所有话,但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什么?” “我是爸妈的责任,但反过来,爸妈也同样是我的责任。他们从沈阳追到了这里,我虽然没有和他们回去的义务,但我有责任给他们一个交代。” 老宋微微愣住了,一方面听卫岚还是满嘴莫名其妙的歪理,另一方面,歪理导向了正确的落点,倒算是歪打正着了。 “那你想好怎么跟他们交代了吗?” 卫岚却是面露难色,沉沉摇了摇头。 “没想好也没事,”老宋宽慰他,“没一走了之,就算你比大多数人都强了。既然选择面对,那你就别苦大仇深的了,还是好好珍惜眼前的日子吧。你跑出来一晚,他们肯定都急得跟什么似的,不像我,死了三天都没人知道。” 卫岚早听出来老宋今天状态不对,字字句句透露着一点儿自怨自艾,本以为是跟人打架没打过,丧失信心了,但看着又实在不像。 他想问一问,但老宋那张嘴向来比死鸭子还硬,哪是轻易能撬出话来的。 所以他只能采取实用主义,认真道:“那等你到新疆了,把家里地址发给我。你感觉自己快死了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去给你收尸。” “……” 老宋探出手来,敲了卫岚脑门一下。 “死小子,就不能盼着我点儿好啊?再说了,等你从这儿去新疆我都烂了。” 卫岚揉揉脑门:“那你别烂。” 老宋忍不住笑出了声:“你可快滚吧。” 如此对话,一来一回的调侃揶揄,在这两年里不知道有过多少句,但他们同时意识到,这有可能是最后一句了。 太阳快出来了,孵在天际,是一抹饱满的橙红。 两个人望着呼之欲出的朝阳,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良久之后,老宋慨叹似的长出了一口气。 “我走了,你自己好好的,别动不动就往外跑了。逃走容易,回去难。就算跑了,你下次再在火车站遇到什么老张老赵老钱的,长个心眼儿,别被人家骗了。” “嗯,”卫岚转头看向老宋,“宋哥,一路顺风。” 老宋似乎无声无息地笑了一下,冲他摆了摆手。 房车驶上大路,卫岚就这样望着那个带他插科打诨的宋哥,开着那辆载他走南闯北的房车,渐渐远去,终于消失在了破晓曙光下。 隐隐约约的,卫岚觉得自己的身体轻了一点,旋即又重了一点,仿佛那辆车带走的不仅仅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上时光,还有他波澜起伏的十八岁。 * 卫岚昨夜跑出来时,满心怅惘,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现在太阳绕了一圈,已经在天边探头探脑,他知道了该去哪儿,但一颗心七上八下地,带着双腿在市中心四处乱转兜圈子,始终不敢往家里走。 回去了,见到爸妈,他要怎么开口?开口了要如何措辞?面对扑面而来的斥责和命令,他又要怎么维持得住情绪,不要吵起来闹起来,更不要夺门而出? 更重要的是……回家之后,他要怎么面对沈子翎? 沈子翎怪他隐瞒了被抄袭的事,他怨沈子翎和大人们同流合污,两个人各执一词,谁都觉得自己有理,谁都认为对方有错,又谁都强硬得不肯低头,争执的语句宛如毛线,你来我往地交织着,最终成了一团乱麻,彻底分不出高低对错,也再解不开了。 卫岚向来是个无所畏惧的性子,对父母,对困境,对不平等,乃至对命运,他都从不会低头,更别说害怕了,可现在想到昨夜车里的沈子翎, 他切实感到了恐惧。 一想起沈子翎眼中浓重的失望,卫岚就觉得自己像个被判了无期徒刑的罪人,要画地为牢,永世不得翻身。 说到底……沈子翎究竟会怎么看待他呢? 会觉得他很蠢吗?还是很幼稚?像个小孩?不负责任?意气用事?没有能力?毫无前途?中看不中用,压根儿配不上他? 每一个词都像烙刑,一下下往卫岚心头摁,烧得皮肉滋滋作响。 偏偏这样的词,他的脑子里还有无数个。 他拼了命地想让沈子翎幸福,所作所为,一举一动,却反而害得沈子翎不幸。 剧烈的恐慌感攫挤着他的心脏,他用尽全力也只能让自己不要跳上老宋的车,从此远走天涯,但除此之外的……譬如回家,他就实在没有勇气做到了。 如此郁郁思索着,直到清晨彻底降临,卫岚都没能往家里迈出一步。 六点左右,街边的商场虽然还没开门,但早餐铺已经炊烟滚滚地开了张。 卫岚的手机已经没电了,浑身上下没有现金,刚才也忘了跟老宋要一点儿。 好在他精神过度紧张,此刻连往日里最叫嚣的胃口也萎靡了,路过香喷喷的早点铺,他居然能闻而不动,一点儿都不饿。 走过一家包子摊,他脚步一顿,骤然转头,和小圆桌上正尖着嘴喝豆浆的男人对视上了。 卫岚先是下意识一拧眉头,而后心念一动,他非常不要脸地拽了只塑料凳,坐在了人家旁边。 “你方便吗?我有点儿事想问问你。” 陈林松震惊得半张着嘴,手里端着的豆浆顺着碗口滴滴答答往桌子流,但他浑然不察,只觉得自己青天白日撞了鬼。 卫岚见他没反应,就当他默认了,双臂交叠担在桌上,自顾自说:“我就是想问问你,你之前说你和……” “咣!” 豆浆碗重重顿在桌子上,动静大到来往食客纷纷侧目,店老板更是在炸油条的百忙中抽空出来,喊道。 “哎!轻点儿!把碗摔坏了要赔的!” 陈林松跟没听到似的,垮啦一下作势起身,一手摁着桌子,随时准备着开溜,另一手抄起手机,随时准备打110,吼道:“你干什么?我告诉你,你再乱来我报警了啊!这次一定给你关里边待两天!” 这次食客纷纷往旁边避了避,店老板则是抄着炸油条的长筷子冲了出来:“你俩到底干嘛来的!要打架滚出去打!” “没……”卫岚对店老板举手做投降状,无辜得很,“我们两个认识,我路过刚好有话要跟他说,仅此而已。” 而后,他转向陈林松:“你别怕,我真的只是有话要问你而已。” 陈林松对卫岚的印象还停留在医院走廊里把他摁在地上打的疯子形象,于是此刻惊魂未定,真想撒腿就跑,但众目睽睽之下,跑了不就相当于承认自己是怕了他吗? 所以陈林松最终坐下了,当然坐得很远,连饭也没心思吃了,边扯纸擦弄湿了的衣领,边沉着脸问。 “你到底要干什么?” 离得太远,周围又吵,卫岚压根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搬着凳子想挪过去,结果陈林松又吓得叫起来。 卫岚比了个往下压的手势,无奈道:“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我怎么可能在人这么多的地方跟你打架?” “……你当医院走廊里人很少吗?” “我那时候还年轻,比较容易冲动,我现在肯定不会了。” 陈林松上下打量着他,“你衣服怎么那么脏?” “这个啊,”卫岚往下看了看,“我昨天参加了场婚礼,帮忙的时候弄脏的。” 陈林松将信将疑,刚要把屁/股坐定,卫岚又说:“而且昨天一时生气,在外面淋雨跑了一宿。” 陈林松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来了:“你还说你不冲动?!” “那都是之前的事了。” “不就昨天晚上吗?” “但我感觉我已经成长了。” “关我屁事啊?” 陈林松深深觉得这小子淋雨把脑子给泡发了,一桌的早饭也不要了,站起来就要走。 卫岚迫不得已,站起来说道:“是关于子翎的事。” 陈林松步子一顿,卫岚又说:“我想问你的,是关于子翎的事。” 陈林松一动不动地站了片刻,而后肩膀沉了沉,他走了回来,这次坐得不远,就坐在了桌边。 他拿起筷子,认命了似的,继续该吃吃该喝喝,同时问道:“说吧,沈子翎怎么了。” 卫岚直通通道:“我想问你,就算你当初没有出轨,你们两个也会分手的吧?但那是为什么?因为不爱了吗,还是没有激情了?” 这话说得,简直就是奔着气死人去的。 陈林松一听,立刻就噎饱了,瞪着他道:“你是不是故意来找茬儿的?” 卫岚摇头:“我是真心想向你请教。” “那你请教我这个干什么?”陈林松揣测道,“你和沈子翎也分手了?” 第203章 卫岚犹豫了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没有,但我们昨天吵架了。” “哎呦,”因为怕被揍,所以陈林松很克制地幸灾乐祸着,“看你们之前你侬我侬的,没想到也会吵架啊?” 卫岚潜心向学,不理他的奚落:“嗯。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的错,应该是我吧。我想给他幸福,但不管怎么做,他好像都不幸福。” 陈林松见卫岚没有暴起的意思,胆子更大了,虽然没法打回来,但至少要在口头上把之前吃的亏补回来。 “你这种没有学历又赚不到钱的小孩,拿什么给他幸福?” 说完这句,陈林松提防着卫岚要揍人,但卫岚只是苦笑着说。 “是啊,我没学历又没能力,注定没法让他获得幸福的吧。但我真的有在拼命努力了,我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但是……我不明白,我好像怎么做都不够。” 陈林松原本想再贬损几句,可听了这话,却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再开口,语气里没了尖酸刻薄的讽刺,有的只是和卫岚一样的苦笑。 “我也不知道。你说得对,即使我没有一时昏头做出错事,我们两个也会分手的,因为我也没法给他带来幸福。” 陈林松放下筷子,从兜里掏出烟盒,取出一支烟在桌上磕了磕,他点起香烟,慢慢讲起来。 “我记得我们刚谈恋爱时,沈子翎看起来很美好,也很幸福,我想用尽一生,拼尽全力地让他永远美好幸福下去。我刚毕业的时候,进了家大公司,公司里拼家世看背景,再不济也要看资历,但我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纸文凭而已。每天都在公司被使唤,挨冷眼,受委屈,上司对我,真跟对待牛马一样,但就这样受气受累拿到的第一个月的工资,我连爸妈都没给,添上之前的积蓄,给沈子翎买了个玉坠子,想给他避灾避难,哄他开心——就是之前被摔碎的那个。” “再后来,我们出柜了。那个时候,我爸妈在怪我,他爸妈也在怪我,一个嫌我不忠不孝,另一个觉得我把他们的宝贝儿子带上歧途了。两边的压力都是我在承担,我白天上班,下了班就去两边父母那里想方设法求着他们同意。晚上回家,发现他因为从没和爸妈吵过架,难过得躲在厕所里悄悄哭,我又连夜给他买了他喜欢的鞋。但他还是没好起来,现在想想,我好像从那个时候开始,就越来越难哄好他了。” “这么多年,我最后确实是错了,无可救药地错了。这点我认。但在这之前,我真的非常努力地对他好了,但我不知道哪个环节出岔子了,他就是越来越不喜欢我了。” “我想挽回,所以就给他买更好更贵的东西,即使他只是顺口提了一嘴,或者路过看了一眼。我还带他去各种各样的地方旅游,即使那些地方会耽误我工作的时间。我……就当我不要脸吧,但我真的,我真的为他牺牲了很多,为了爱他,为了让他幸福,我连自己都顾不上了,但结果是……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淡了,在我出轨的前几周,我们两个甚至很少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即使偶尔在一起了,也是无话可说。” 陈林松嗓音艰涩,笑容苦涩地看向卫岚。 “就像你说的。再怎么努力,好像都不够。再怎么拼命想让他幸福,但他好像就是不能幸福。或许因为他出身太好了吧,在那样的家庭中长出来的孩子,幸福对他们而言太过唾手可得,幸福的阈值也太高,所以想看到他的笑容变成了一种奢望,想要给他幸福,更是变成了世界上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卫岚听在耳中,心里却想。 不是的,他经常看到沈子翎的笑容,真心纯粹,不掺杂任何虚伪的笑容。 在……什么时候来着? 哦,对。 在和苗苗一起去往机场接韩庭的路上,他们在小货车的车斗里,沈子翎坐在他的腿上,拿着只溜圆的大西红柿吃。乡路颠簸,西红柿吃得满手汁水,黏腻得很,露天的车斗更是灰多尘多,可洁癖又容易晕车的沈子翎在他怀里,笑得那么开心。 还有一起去火塘的时候,里面放着噪音般的演出,他们点了很烈的酒,待到很晚。沈子翎不喜欢吵闹,也不爱喝烈酒,要上班的时候更不习惯晚睡,可那天他们面对面聊着天,沈子翎眉目弯睐,眼中全是笑。 再往前倒带,他们第一次去露营的时候,沈子翎晕车躺在他腿上,分明难受得七荤八素,可在一觉醒来看到他时,却露出了安心的笑容。 在吃到他做的菜时,在一起下楼遛狗时,在打游戏通关时,在每一个相拥而起的清晨和每一个相拥而眠的夜晚…… 太多太多了……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细枝末节中。 但好奇怪,这些所有,怎么会全和物质无关? 卫岚忽然想起,他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时,也问过沈子翎想要什么,得到的答案是带笑的一句,我要你多陪着我就好了。 他当时以为那是虚词,是不想让他花钱,但有没有可能……沈子翎真的,真的,真的,只是想要他的陪伴呢? 是啊,陈林松也没说错,沈子翎这样出身的孩子,幸福的阈值太高了,高在多金贵的物质都很难让他动心,而最能让他幸福的,却是最简单也最困难的,全心全意的爱与陪伴。 卫岚想,可长久以来,自己却做了什么呢? 不仅把沈子翎不需要的东西强行塞进他手心,还把因为赚钱而遭受的痛苦与压力也算到了沈子翎的头上。 他能保证吗?能保证在被迫吞咽赚钱的委屈时,心中没有一秒钟怨恨过沈子翎吗? 既然这样,那他所谓的爱,又和父母给他的有什么不同?不全是一厢情愿的“为你好”吗? 然而随即,他想起更要命的问题。 害怕孤独的沈子翎那么要人陪,那他如果真的回了沈阳,沈子翎该怎么办呢? 谁陪他坐在车斗里?谁陪他深夜共饮?谁陪他扛过晕车的时候?又是谁陪他度过日日夜夜? 那么多需要恋人的时刻,卫岚却都不在。 他无论如何不落忍,心里长久牵挂着,仿佛死了都不能瞑目。 不过…… 和煦温暖的四月天中,卫岚忽然狠狠打了个寒战。 ……不过。 他昨晚一气之下推开车门跑掉,难道不就是……把沈子翎一个人推给了男朋友找上门来的爸妈吗? 昨晚就是沈子翎最需要他的时候,胜过以往的所有片段,但他居然……就这样把沈子翎扔在身后了? 危难来临时……他就这么,从沈子翎身边逃走了。 卫岚牙关紧咬,指尖一动,简直想给自己一巴掌。 陈林松见卫岚久久不说话,以为他是难过了,虽然没有关怀前男友现任的必要,但他看这小子浑身破破烂烂还脏兮兮的,就还是本着良心,问道。 “你还没吃饭吧?我吃完了,要不要给你点个东西吃?” 话音刚落,卫岚霍然起身,给陈林松吓了一跳。 陈林松以为他是要讹自己一顿大的,刚有点儿后悔,却见卫岚直接冲了出去。 跑出去好远,卫岚想起什么似的,回头对他挥手喊道,“谢谢你。下次见面,我一定不揍你了!” 陈林松:“……” 这小子,早知道往早餐里掺点儿药,毒死他算了。 * 卫岚身上没钱,连辆共享单车都扫不了,只能靠着一双腿飞奔回了家。 他像要抢劫似的,冲进家门里外找了一圈,却没看到沈子翎,这才意识到,沈子翎说不定是在外面找了他一宿,到现在都没回来。 卫岚更想给自己一巴掌了。 他把手机充上电,开机就看到了十好几通未接来电,有未知号码的 ,有弥勒的,董霄的……还有沈子翎的。 他给沈子翎拨回去,却迟迟没人接,他只好抱着充电宝来到门外,就这样蹲在了家门口。 走廊里悄寂无声,卫岚忽然想起,在他们从火塘回来的那个夜晚,他也曾这样坐在走廊里,回味着丝丝缕缕的甜蜜。 他又想起,和沈子翎分手的那段时间,他在某个夜里也是这样守在门边,想象着沈子翎会开门看他一眼。 等了不知多久,电梯运行声响起。 卫岚如有所感,慢慢扶着门站了起来。 轿厢门开,他预备好的一连串话语却统统忘了词…… 他错愕着站在门前,连呼吸都窒住了。 只因为他从没见过……这样灰头土脸,凄惨带泪痕的沈子翎。 第122章 风继续吹——八 两双通红的泪眼相逢,却又双双怔在了原地。 沈子翎直愣愣站在轿厢里,像只被剥夺了五感的泥塑木雕,直到电梯门缓缓合上,他才抬手挡住一边的门,慢慢走了出来。 他从始至终都盯着卫岚,仿佛卫岚是烟做的,一眼不看就会被风吹走。 “……卫……岚?” 喉咙沙哑,带着十足十的不敢置信。 第204章 卫岚被一声唤得眼酸,哽咽着应:“哥……是我,我回来了……” 沈子翎一张白皙的俊脸顷刻涨得血红,泪水顺着泪痕往下滚,鼻翼翕动,嘴唇紧抿,像个委屈坏了的小孩子。 下一秒,他冲进了卫岚的怀里——然而腿脚不太便利似的,准确来说,是踉跄着栽到了卫岚怀里。 沈子翎湿漉漉的面颊紧贴着卫岚的胸膛,像要搂住一缕风似的,拼命合抱着去箍他的腰,平日里不能扛不能提的手臂,现在居然勒得卫岚快喘不过气。 卫岚心都快碎了,牢牢回拥住了沈子翎,恨不得两个人合为一体,成为一只巨大的蚕茧,层层叠叠,严丝合缝,永远不必分开。 可不过片刻,他却忽然被沈子翎狠狠推出了怀抱。 这一下用了死力气,卫岚后背结结实实撞在了门上,咚地一声。 他吃痛,惶惑看去,就见沈子翎眼里还汪着泪,但神情已经狠戾起来了,配合着落花流水的模样,简直有一点玉石俱焚的凄艳。 “你回来干什么?” 话锋骤变,方才还是熏热夏风,现在就成了数九寒冬,卫岚不由一怔,嘴唇嗫嚅着还没发出声音,沈子翎又厉声道。 “不是说要我这辈子都见不到你吗?那还回来干什么!你就不怕我把你扭送到你爸妈那里?!” “哥……”卫岚试图拉住他的手,“我知错了,我们回家再说好不好?” 沈子翎一把甩开了他:“你给我认清现实!你的家在沈阳,这里是我家,从你跑出去的那一刻,这里就和你没有一丁点儿关系了。” 除了那次音乐节,卫岚从没见过沈子翎情绪如此激动,更没听沈子翎说过这么决绝难听的话,一时无法,只好全然顺着他说。 “……好,好,那我们先回你家再说。” 沈子翎走到门前,面如冷铁,瞥着卫岚:“你是我的谁?你凭什么进我家?你在门口等着,我去把你的东西全拿出来,你带上东西立刻滚。不管是滚回沈阳还是滚去哪里,都和我没关系了。” 说罢,沈子翎开门进屋,要把卫岚关在门外。 卫岚连忙用手扳住门板:“哥,子翎,你听我说,我们……你给我个机会,我们好好谈谈……” 沈子翎两手攥着门把手,咬牙要关门,从门缝中含泪瞪着他:“我和你没什么好谈的。卫岚,我们两个完了。” 卫岚进不好进,退不忍退,二人短暂僵持在了原地,直到卫岚往下扫了一眼,看见了沈子翎脏兮兮皱巴巴的白西裤,以及血淋淋掺着沙土的膝盖。 卫岚一惊,登时把门推得半开:“你的腿怎么了?!” 沈子翎被搡得后退了半步,重新把住门把,怒道:“不用你管!” 卫岚急了,挤进门里,半蹲下来要看沈子翎的伤势。 可沈子翎被他一碰,气性更大,不但抽出了腿,还忿忿踹了他一脚。 “你听不懂人话吗!我说了,不用你管!” 卫岚挨了一下,但满不在乎,反而顺势从下托住沈子翎的小腿。原本止了血的,可稍一动弹,伤口迸裂,膝盖上的血就又殷殷往外渗了。 他满腔的心疼与无奈:“哥, 你先别闹了,我们进去给你处理一下伤口,处理好了我再出来,行不行?” “闹?”沈子翎活活气笑了,“谁在和你闹?我说不用你管就是不用你管,你不是很能跑吗?继续跑啊!继续躲在外面一整夜不回来啊!别说我今天伤着了腿,就算我明天死在家里了,也用不着你……” 话还没说完,卫岚从下往上地一顶再一抱,直接就拦腰把沈子翎扛在了肩头。 沈子翎一怔,立刻开始剧烈地反抗,嗓子里倒出嘶哑的哭喊,他在卫岚肩上连拧带动,又打又踢,不要命地试图挣脱,像条被热油煎炸的银鱼。 卫岚顶着他的拳脚,甚至还能护住他受伤的腿,不管不顾地把沈子翎扛进屋里,关上了房门。 行动之中,沈子翎往下滑了些许,卫岚就从扛着他变为抱着他,从后勒着他的腿/根迫使他坐在自己的手臂上,另一只手则摁住了沈子翎的后脑勺,防止他过分挣动。 沈子翎几乎动弹不得,气得恨不能呕血,索性亮出一副白亮亮的好牙,直接一口咬在了卫岚的肩头。 这一下咬得结实、凶狠,咬出了卫岚的一声闷哼,又咬得长久,是到死不松口的样子。 齿关愤恨得想要上下契合,卫岚纯黑的衬衫下,很快洇了水/渍,那是合不拢的津/液,以及渗出来的血。 卫岚眉头紧锁,暗自咬牙忍受着,肩头疼得厉害,心里却暗自期待这一场秘密的行刑永远不要停下。 至少,沈子翎的处刑方式是这样的亲密,简直是一种疼痛不堪的引颈交//缠。 而他宁肯被沈子翎活活咬下一块血肉,也不想被沈子翎拒之门外。 不过多久,沈子翎就慢慢松了口,额头缓缓抵在卫岚的肩头,衬衫立刻迎来了一小片新的雨水。 那是沈子翎的泪水。 愤怒得以引泄,沈子翎通身柔软下来,他抽噎着,喃喃说:“混蛋……我恨你……恨死你了……” 卫岚痛出了浑身的薄汗,心脏却更是痛得快要抽筋。 他轻缓地拍着沈子翎的后背,梦呓似的柔声哄着:“我知道,我知道……我错了,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把你一个人扔在那里,不该让你那么难过……” 絮絮了好一会儿,卫岚觉得沈子翎的情绪缓和了些,哭声也渐渐平息了,才又说道。 “哥,我不用你原谅我,但是我们先看看你伤得怎么样,好不好?” 这一次,沈子翎没有反抗,只是带着哭腔说:“你根本就不爱我,也不在乎我,现在还在这里假惺惺的干什么?我恨死你了……我那么爱你,你却让我那么伤心……怎么会有你这么坏的人啊……” 卫岚苦笑着叹了口气,将沈子翎抱到了沙发上,而后去找来了小医药箱,半跪在沙发边上,卫岚卷起了沈子翎的裤腿。 露出的伤口堪称狰狞,卫岚一看就要替他害疼。 卫岚先用生理盐水冲洗了伤口附近,又找来小镊子一点点夹出掺在皮肉里的沙粒。 他想沈子翎那么娇气,现在肯定要受不了了,可沈子翎只是低着头默默掉眼泪,仿佛这条腿已经不是他的了。 又仿佛,他也和卫岚一样,伤口再疼,也不会比心里更疼。 卫岚见状,也没有多话,用碘伏消毒,最后小心翼翼给膝盖贴上了纱布贴。 处置妥当了,卫岚才开口:“还有别的地方受伤了吗?” 沈子翎不言不动,就在卫岚以为他不会搭理自己,打算自行看看他周身有没有别的伤口时,沈子翎把一直紧紧攥住的手伸了出来,手心摊开朝上。 手心上也有一小片蹭伤,不很严重,但已经被汗水泡得微微发白了。 卫岚疼惜地皱起了眉毛,托一片花瓣似的,他托住了沈子翎薄薄的巴掌,继续给他处理伤口,同时说道。 “哥,我打算回沈阳了。” 明明刚才还在言语锋利地撵他走,但乍然听到这话,沈子翎还是身体一僵,却又强作镇定地说。 “那很好,省得我亲手把你扭送到你爸妈那里了。” 卫岚垂眼吹了吹沈子翎掌心的伤口,又抬眼,认真道:“我知道你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我爸妈也不是你找来的。是我之前从青旅给他们寄过信,他们先找到了青旅,又从青旅老板口中得知了这里。” 顿了顿,他说。 “哥,错怪你了,对不起。” 沈子翎低着眉目,冷笑道:“不敢当。就算你爸妈不是我找来的,但我可是知情不报的大恶人。你躲我还来不及,又何必道歉?” “我当初不该这样说你的,对不起,哥。”卫岚仰视着沈子翎,竭力想要去看他的眼睛,“我说你故意瞒骗我,但其实我在月山的时候也对孙宇航做过同样的事情。甚至,我瞒了他更过分的事情,那个时候我对自己说,这是弥勒的要求,也是为了他好。可等到受骗的人成了自己,我就什么都顾不上了,只一心一意地认为你在骗我……对不起,明明我知道那种进退维谷,只能继续骗下去的感觉的……明明知道的,但却还是在怨恨你,在怪罪你,不肯站在你的角度上想一想。” “我明明……口口声声说着爱你,却连理解你都做不到,对不起。” 沈子翎没说话,可眼神微动,最终抬眸看向了卫岚。 卫岚一直想让沈子翎看看自己,可当真对视上,他又心生愧疚,下意识想要躲闪,但强行挺住,终究没有动弹。 看着沈子翎的眼睛,他说。 “宋哥说我是个小孩,之前很多人也都把我当成个小孩,我以前不承认,今天才发现,原来我真的只是个幼稚极了的小孩子。凡事只会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我想够上你的阶级,想好好照顾你,想让你可以全身心的依靠我,但是却能力不足,总是着急,越着急就越做不到。来来回回,反复地弄巧成拙,我不惜一切代价地想要得到钱,再用钱补齐自己所有的不足,甚至用钱为你买到幸福……却忽略了你想要的幸福究竟是什么。” 第205章 “我常常出于情绪去做一件事,之前我们分手的那次,如果不是我动手打了陈林松,或许就不会闹到那一步。后来被抄袭,我也是一气之下才自暴自弃了。再到昨天晚上……我知道,你很需要安全感,但我总是这样,一定让你感到很不安吧。” 卫岚想起了什么,往前来了些许,目露担忧。 “我还把你和我爸妈留在了一起,对不起,他们没有为难你吧?” 沈子翎摇了摇头:“你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吧,他们可能还在火车站找你。” 卫岚说好,没有拖沓,直接到旁边给爸妈打了个电话。 沈子翎无意偷听,但房间里实在安静太过,只言片语,想不听都不行。 他依稀听见卫岚让他们先回酒店休息,自己下午再去找他们,有什么话到时候见面再说。 不知道父母那边作何回复,反正卫岚回来时,神情如常。 卫岚带回了杯热茶,将茶杯放到沈子翎手中,他背靠茶几,坐在了沈子翎腿前,依旧那么仰望着他。 沈子翎姿态松弛,但“形散而神不散”,手捧雾气袅袅的热茶,无情无绪地俯视着他,宛若佛龛中一尊雕刻精致的玉菩萨。 开口说话,声音清润,恢复了许多,只还带着一点儿微微的哑。 “你觉得我们的感情可以持续多久?” 卫岚不假思索,不是想当然,而是太笃定:“一辈子。” 沈子翎微微颦了眉毛,语气平淡,并非在嘲讽,而是真心实意地问道:“凭什么?” 卫岚沉吟着回答:“这么久以来,我只考虑了当下。我总认为,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就有情饮水饱,不管什么难题都能迎刃而解。可就是为了这么多的‘当下’,我才一步步放弃了我和你真正的未来。我以前一直觉得,一个好的前途和你只能二选一。现在我才明白,只有在好的前途里,我才能安心和你在一起,我才真正有能力让你幸福。” “这两年来……或者说这十八年来,我始终在用赌气的方式和爸妈争取权力,现在想想,其实只是闹得两败俱伤罢了。甚至是我伤得更重,因为胡闹最终浪费的,其实只有我自己的人生……现在,是和你在一起的人生。” “其实直到今天早上,我还一直很迷茫,不知道未来究竟该怎么办。但当我等在家门口,见到你的第一秒……我的未来就好像落在了我的身上。” “哥,”卫岚凝视着他,郑重而轻声地说,“我爱你。所以我想让你最后相信我一次,相信我再也不会在问题面前逃跑了,像昨天那样的难过与委屈,我再也不会让你经受一遍了。” 沈子翎同样注视着他,良久良久,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轻声笑了一下,说。 “很多年前,网上不是很流行心理测试吗?苗苗特别热衷于和朋友一起做测试,其中有一个,他们都说很准,是——你心仪的另一半是什么类型。苗苗拉着我去测,结果我开头选错了性别,填成了女生,最后给出的结果是,‘你会被和你相似但又相反的坏小子拿捏住,你爱他身上的浪漫与疯狂,更爱他浑身上下的不确定性。但你爱的地方,恰恰是这段感情中会折磨你的地方,以后的恋爱中,可一定要多多小心啊’。是这样说的。当时我们笑一笑就过去了,我以为自己早就忘了,而且我后面谈了陈林松,陈林松踏实稳重,完全是个过日子的人,我就以为那些测试都是胡编的……” “直到我遇见你。” 沈子翎带笑看着他。 那样无可奈何,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步步沦陷进去的笑。 “我怎么会想到,原来十八岁的坏小子在我二十六岁的这一年等着呢。” 卫岚不知该喜该忧,毕竟沈子翎说他坏,但随即又说了爱,他无法分辨,索性试探着碰了碰沈子翎的脚踝,又得寸进尺,攀上了他的小腿。 沈子翎没躲,于是卫岚心满意足抱着他的小腿,继续听他说。 “我从来没有谈过这样的恋爱,甚至没有过你这样的朋友。不管在哪段关系里,亲情友情爱情,我好像都是被照顾的那一方。” “刚见到你的时候,你朝气蓬勃,那么有活力,眼睛永远亮晶晶的,好像一只英勇的小狗骑士,随时准备去挑战世界。我好喜欢这样的你,我第一次生出想要照顾一个人,甚至想要永远保护一个人的冲动。我想要你永远都开心,但是渐渐的,我发现不管我怎么努力,你都还是会受伤。” “但我什么都做不到。我只能看着你在这世上一次次碰壁,被现实磨平棱角,为了钱放弃原则,甚至要放弃梦想。” 沈子翎低头,颤抖着深吸了口气,再沉沉吐出来。 “你之前说你是个很没用的人,但其实我才是这段关系里最没用的那个人。” “我想照顾你,但我又真的不擅长这样的角色,所以我一边顺从本能地依赖你,一边又被理智逼迫着教训你……” 卫岚听得心酸,翻身坐在了沙发上,将沈子翎打横抱在了怀里,好让他双腿长长溜溜地伸出去,不会动着伤口。 沈子翎没动,乖乖任由摆弄。 卫岚愈发生怜,嘴唇碰了碰沈子翎的眉心:“哥,我最喜欢你依赖我的样子了。” 沈子翎靠在他的怀中,勉强一笑,含着一点泪水,说。 “之前我把那件事瞒着你,一方面是因为我实在说不出口,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没法开口劝你走。我真的舍不得你,但我连舍不得你这件事都不敢承认,因为我是大人了……我不能意气用事,不能喊苦喊累,更不能在小我八岁的男朋友跟前闹脾气……但是,但是……” 沈子翎偎着卫岚的颈窝,摸索着抓住了卫岚的手,他吸吸鼻子,终究忍不住地哭了出来。 “……但是我真的舍不得你啊,卫岚,其实我好不想让你走,一想到每天早上起来却看不到你,我连大人都不想当了……” 泪水不绝,卫岚的亲吻却像微风一般,一蓬蓬吹拂到脸上,来到他的额头,眼尾,鼻尖,嘴唇,甚至潮漉漉的睫毛。 “哥,我也舍不得你。但是……你等我一年,好不好?我回到沈阳,重读一年,我会想办法说服我爸妈,去考编导系。就一年,只有一年,一年之后,我们就永远都在一起。” 沈子翎接过卫岚的纸,擦了泪水,擤了鼻子,囔囔地问:“一年?” “嗯,一年。”卫岚用指腹揩走了他眼尾的泪花,“我打算考回云州,就报苗苗姐的那所美院。” 享誉全国的美院,编导系年年向外输送人才,考上的难度堪比登天。 但因为是卫岚,所以沈子翎深信不疑。 沈子翎由着性子耍脾气:“那也好久啊……” 卫岚下誓:“你在这里跟着上司创业,我回去读一年的高三,我们分开努力一年。等明年六月份,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去旅行吧。” 沈子翎望了他好久,似乎在验证真伪,最终点了点头:“好,一言为定。不过,你想好怎么说服你爸妈了吗?” “本来没想好。但和你聊完我发现,不沟通是死路一条,沟通了说不定就会有出路。但不管怎么样,这一次我不会再逃避了。” 卫岚笑道:“况且,宋哥给我出了个招儿。让我不要把准考证给他们看,报考那几天直接跑去外地,等报完再回去。” 沈子翎也笑了,忽然灵光一闪,说:“你等一下。” 他起身要去拿东西,卫岚怕他腿疼,立刻要替他去拿,但沈子翎说没事,跟只瘸腿小鸟似的一蹦一蹦进了卧室。 沈子翎拿出来的,是当初他从卫岚背包里抢救出来的那张分镜。分镜曾经被揉作一团,本来已经皱皱巴巴了,可沈子翎将它抚平,过塑,珍重地收在了抽屉中。 沈子翎郑重其事地双手奉上,看卫岚像接圣旨似的错愕接过,他不由失笑。 “我相信你,更相信叔叔阿姨会和我一样相信你。” * 卫岚与父母约在了下午,故而并不着急。 他先帮沈子翎洗了头发,伤口不能沾水,就拧了毛巾一点点擦了遍身上。 再然后,两个人来到大床上,搂抱着好好睡了一觉。 沈子翎一颗心从昨晚开始就飘飘摇摇,现在尘埃落定,他在卫岚的臂弯中蹭了蹭,腻歪话还没说两句就迷糊起来,几乎瞬间就陷入了梦境。 沈子翎睡得香,卫岚枕着手臂端详着恋人,却是心潮汹涌。 方才他说了那么多,却也只是恋爱话题中的冰山一角。 在这一段感情中,他不明白的事情是那么多,能明白的事情却是那么少。 只有一件,唯独一件。 他明白,他的心会日夜不分地为沈子翎跳动,在他们每一次亲吻,每一次对视,每一次思念的夜里,每一次流着泪争吵的时分……不论何时,他的心都属于……也只属于沈子翎。 * 第206章 下午三点,卫岚亲了亲睡眼朦胧的沈子翎,说继续睡吧,我晚上就回来,在从沈子翎那里也得到一枚亲吻后,他高高兴兴地出门了。 的确是值得高兴的,他和恋人解开了纠纷,现在还能去和两年不见的爸妈说说话。 昨夜心如死灰,今天一看,雨过天晴,世界焕然一新,万事万物都值得欣喜。 他和爸妈约在了当初打工的咖啡店,店面新装修过,比以前更漂亮,店长当然还是那一位,见到卫岚就细数起他当时罢工的罪行,但得知卫岚要和父母长谈,邵店长又俨然点头,说那你放心吧。 邵店长果然不掉链子,先是在门口迎接了二位,又当着二位的面,状似无意地侃侃而谈起来。 “小卫啊?小卫可好了,以前在我们这儿打工的时候,非常勤劳能干,从来不迟到早退,从来不偷喝咖啡,从来不带人来吃霸王餐,也从来不欺负店长,特别的尊老爱幼。我当时还在想呢,谁摊上……不是,谁能有这么好的儿子,那肯定是上辈子积福了。现在看两位,果然像是有福气的人啊!” 卫岚佯作谦逊,连说哪里哪里。 父母本来接到卫岚的电话就已经够惊讶了, 没想到他昨晚还跑得像只兔子,今天就愿意与他们心平气和地谈谈了。 在咖啡厅里相对而坐,他们又发现卫岚长高了,也壮实了,少年的影子渐渐远去,他现在看上去更像一个青年了。 他们怀着疑心而来,随时准备着直接动手, 将卫岚生擒活捉。 可卫岚从始至终表现得都很自然,甚至有着闲聊的心思,坐下后说他们没怎么变样,就是我爸胖了点儿,妈妈换了发型。新发型更好看。 他偏过脑袋,给他们看自己亮蓝的发尾,问怎么样,我这个新发型也不错吧。 卫明岩没回过味,说是不错,你这个应该叫‘狼尾’吧,我看他们…… 话没说完,就被向雪亭在桌下踢了一脚。 卫明岩接收到讯息,立刻又板正了脸,清了清嗓,威严肃然地说,什么好不好看,你现在是弄发型的年纪吗?还染了头发,回去后全给我剪掉! 卫岚毫不在意,笑说,我们好久没见了,这么严肃干什么?我之前就在这里打工的,你们想喝什么跟我说,我可以直接给你们做。 卫明岩和向雪亭很微妙地对视了一眼,而后表示,让他看着点吧。 卫岚走后,他们怔怔望着他的身影,心中满是诧异。 这还是他们那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叛逆儿子吗? 以前只觉得卫岚在和狐朋狗友鬼混,可现在……如果忽略掉面容,那这个背影, 这个谈吐,这个措置裕如的模样……这完全就是一个能说会道的成熟男大学生了。 一个……能在社会上自如行走,不会受到任何约束的男大学生。 他们生怕这是障眼法,所以在卫岚端着三杯咖啡回来后,向雪亭先克制住语气,生冷地说。 “卫岚,别怪我丑话说在前头。我们不能再容许你任性下去了,这次你想回去也得回去,不想回去也得回去,我们都已经安排好了……” 出乎意料的是,卫岚说。 “我跟你们回去。” 父母双双愕然,打好的腹稿全用不上了,只听卫岚又道。 “当年跑出来,是我不懂事,害你们这两年里跟着我操心了。爸,妈,对不起。” 二人愈发不敢置信,但不管怎么样,只要卫岚肯回去就行,卫明岩赶忙接道。 “那好,我们已经提前给你安排了复读班,跟不上再给你另请家教。” 卫岚却平静开口,再度抛下一枚重磅炸药。 “我打算去学美术,报考编导系。” 在爸妈反对之前,卫岚先从背包里拿出了那张手稿,仔细放在桌上,慢慢推了过去。 “我以前从来没有给你们看过我画的画,你们也很少有时间坐下来听一听我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今天我们好不容易有了空闲,我想讲,你们愿意听我说吗?” * 他们聊了很久,聊了很多,将爸妈送回酒店,卫岚走出酒店大门,恰逢又一天夕阳。 落日熔金,归鸟啁啾,在一切都慢慢黯淡,却又终将逐渐光明的时刻,卫岚掏出手机,挨个给朋友们发去消息。 发到最后一个沈子翎, 他直接拨通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沈子翎没了睡意,语气有些紧张,想必是等他的回音等了很久。 好在卫岚笑着开口, 为这故事画上一个完美的句点。 “哥,我一周后要回沈阳了。” 第123章 【完】明晚要去海边吗 卫岚要回家了。 高中时看国际新闻,上面总说双方“共同磋商,相互妥协”,他当时不很理解,现在发现家事和国事也没什么不同,要义都在于“共同磋商,相互妥协”。 所以他此次回家,也是磋商与妥协出来的结果。 卫明岩与向雪亭听说卫岚要弃文化,从美术,最开始是很不赞同的,可看了卫岚的画,听了卫岚的讲述,再仔细合计一番,认为回去学美术总好过总在外面飘着,况且,卫岚这次不像是一时兴起要报考,而是向他们许诺了云州本地的一所著名美院。 要让从没系统性学过美术的他考上这所美院,其难度绝不低于考上名牌985,当然,要是真的考上了,虽然不能算作他们书香门第的祖坟冒了青烟,但也算是他们父母尽力为之了,去哪儿都不必再受旁人的指点,笑话他们两个博士生出了个不上道的混混儿子。 最重要的是,儿子说起电影与绘画时,字字带笑,眼里熠熠发光,听得卫明岩一个劲儿推眼镜,摩大腿,向雪亭更是撇过了脸悄悄擦眼泪,两个人动容极了,满心的“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但双方又都清楚地明白,人生没有可选题, 全是必选题,就是非要有鸡飞狗跳的“当初”,才能有万事大吉的“如此”。 最后,卫岚成功劝父母先行回到了沈阳,又成功以“有事要处理”得到了一周后再启程的批准。 回家前的一大要事,是他要去见见朋友们。 他找朋友无关论资排辈,也无关相识长短,纯粹看谁有空,而在第一天就有空与他疯玩的,是董霄和雷启。 三人约到了一处繁华热闹的步行街,二楼把边的四间房,是雷启新租下来的场地,前段日子忙于装修,在昨天终于落地成为了一间颇为专业的豪华录音棚。 卫岚新到录音棚,好奇地转了一圈,觉得哪哪都好,只有一点,他不明白喜静不喜动的雷启怎么会在这样的地段做生意——毕竟录音棚是不需要凑热闹的,只要设备好,名声大,在荒郊野岭也照样能门庭若市。 直到他听说董霄换了新工作,是教少年成人班的贝斯演奏,工作时间弹性,自我认同感高,并且凭借锈月的名气,一个月赚的比之前只多不少。 至于工作地点么,好巧不巧,就在雷启的录音棚对面。 录音棚还没开张,但慕名而来的人已经不少,雷启干脆闭门谢客了,三个人买了啤酒,点了外卖,在录音室外的阳台拐角且吃且聊,尽管房间里的设备价格比当初翻了好几番不止,可他们的心境似乎和当年的小破排练室没什么不同。 还是一样的自由、洒脱…… 摇滚。 沁凉的易拉罐碰在一起,董霄说,你就放心大胆地回去吧,锈月鼓手的位置永远都属于你。如果要录新歌,我们就飞去沈阳找你…… 她玩笑道,到时候你可一定要逃课出来啊。 雷启吃了串烤肉,回忆着说,我前两天新学了个成语,用在这里正好。 卫岚问,什么? 雷启指了指董霄,“狐朋,”又指了指自己,“狗友。” 卫岚失笑,喝了口酒,说:“我到时候可能要去集训,从集训的地方跑出来,剧情都够拍两集《越狱》了。不过你们过来之前告诉我一声,凭着锈月现在的人气,我都能在学校里收钱卖见面会门票了,一百块一个人。” 董霄也笑道:“好好好,那就别怪我把你用过的鼓棒收集起来了,到时候等你出名了就往闲鱼上一挂,‘什么?卫大导演用过的鼓棒’?我后半辈子发家致富全靠它了……” 连说带笑,连吃带喝,他们后来去了火塘,虽然没有安排驻唱,但有人认出了他们,在热烈的呼声下,他们还是上台演出了一首《雷雨季节》。 在昏暗迷乱的灯光下敲响鼓面的瞬间,卫岚望见和她相视而笑的贝斯手,又看见前面银钉闪烁的主唱,他由此笃定,即使他真有成为导演,名声大噪的一天,“锈月鼓手”也会是他割舍不掉,骄傲不已的身份。 第二天,卫岚去了黎惟一和童潼的家。 童潼在外忙工作,黎惟一倒是十年如一日地在家里当仙人,听说卫岚要回沈阳了,就同时对他表示了惊讶与祝福,具体简练为了六个字。 第207章 “真的吗?恭喜啊。” 卫岚的回复更为简单,只有三个字。 “嗯,谢谢。” 关于这话题的讨论就到此为止,拢共不到十个字,并非哥俩交情浅,实在是因为哥俩有更重要的事要忙——黎惟一刚入手了《双影奇境》,他俩想一天内打通关。 游戏章节多,体量大,最后通关倒是通关了,不过俩人也累得差不多瘫了。 晚上十点多,眼看童潼快回来了,黎惟一居然还能垂死挣扎地爬起来给她做饭,看得卫岚感慨万分,仰在沙发上评价道。 “惟一哥,你真是个贤夫。” 黎惟一系着围裙,死样活气作答:“多谢夸奖。你也饿了吧,在我们家吃完再走吧。” 卫岚看看手表:“不了,我哥快下班了,我想去接他回家。” “你也挺贤。” “应该的。童潼姐什么时候回来,我急着……” 话音刚落,童潼就回来了,在听说卫岚要回家的消息后,她的反应显然比黎惟一热烈得多——首先就给了卫岚一个大大的拥抱,笑容灿烂地说,那很棒啊,太好了,昨天苗苗跟我说你们两个微信步数一夜刷到了快两万,猜你们俩是不是吵架了,我还担心呢,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而后,童潼就凭借着在娱乐圈当名牌化妆师的经验,和卫岚提前透露了许多圈子内幕——主要是各类八卦——让他以后进军演艺圈时多加防范。 卫岚吃瓜吃了个饱,临走时童潼指向堆满各式礼盒的储藏室,说那些都是品牌方送的,抽奖都抽不完。问他有没有需要的,或者给子翎带一点儿回去。 卫岚看了一眼,见那都是化妆品香薰一类,就笑着说我不太用这些,我哥……他是挺爱漂亮,但毕竟是个男人,这种女孩子爱用的东西他应该…… 话还没完,卫岚就看到最上端摆着沈子翎最爱用的沐浴露,再旁边是沈子翎第二喜欢的香水正装,底下正是沈子翎前几天刚买的水乳套装。 黎惟一边端菜边在旁边补刀,“……他应该比女孩子更喜欢。你还是不够了解沈子翎,小时候玩过家家,他比苗苗更像公主。” 最后卫岚被童潼塞了满满两只手提袋的香喷喷化妆品,带回去给他香喷喷的男朋友。 第三天,沈子翎下班后,他们一同去了他父母家。 在卫岚走后,沈子翎打算暂住到父母家去,所以这一趟既是串门,也是搬家。 沈子翎平时太累,搬家时就偷起了懒,反正卫岚舍不得他累,并且满身使不完的力气,自己忙里忙外,忙上忙下,纵着沈子翎明公正气地躲闲。 收拾妥当,到了沈家,卫岚嘴上说着不紧张,可临到门口还是犯起嘀咕。 沈子翎怎么会参不透他的心思,放在身侧的手悄悄牵起,攥了一攥,又冲卫岚宽慰地笑了笑,而后抬手敲响了家门。 最先应声的却是皮皮鲁,房门开后,率先冲出来的也是皮皮鲁。 皮皮鲁好久不见他们,本来都以为他俩死在狩猎途中了,现在看见他俩“死而复生”,登时高兴得上蹿下跳,像只非常有弹性的大棉花团子。 好在有皮皮鲁,卫岚和二位父母打完招呼后,还能和皮皮鲁搭讪着说说话,不至于太尴尬。 沈铮和周昭宁知道他们要来,提前张罗了一桌好饭好菜,只等最后一道排骨汤出锅就能吃饭了。 在人家一家三口说话时,卫岚不肯凑趣,独自蹲在阳台跟皮皮鲁一言一语交流,他捏着胖胖的狗爪子,夹着嗓子说。 “皮皮鲁啊,想不想爸爸?爸爸过两天要走了,你在家跟着哥哥好好的,不要欺负他。你要是敢欺负他……” 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的沈子翎弹了下他的脑袋:“坏蛋,你是爸爸我是哥哥?怎么还偷偷给自己升辈分啊?” 卫岚佯作委屈地回头,见二老都在厨房里,绝听不到这边的动静,就压低了嗓子,轻声说。 “也没错吧。毕竟昨天在床上……” 沈子翎大窘,拖鞋头轻轻踢了他一下,红着脸转身就走。 卫岚的担忧其实可以算作多余,因为二老对待他的态度一如既往地温和,与当初在医院时没什么两样。 只是卫岚自己存着心思,即使人家不为难,他自己也要给自己设坎儿。 吃饭途中,在沈子翎因为工作电话而离了饭桌时,卫岚趁机给二位准岳父岳母敬了酒,端着满斟的白酒起身,他像模像样而又一本正经地说。 “叔叔阿姨,你们放心,虽然我和子翎不管是从年纪还是能力上都还有差,但我向你们保证,我是真心爱他,我一定会对倾尽全力对子翎好。” 二老又惊讶又好笑,显然都没想到这孩子会突然来这一套。 沈铮沉吟着拈住酒杯,上下打量了卫岚,最终笑道:“你阿姨从来不沾酒,所以你敬的这两杯,都由我来喝了。你年纪还轻,爱情对你来说,可能是阻碍,也可能是动力。我们看得出来,子翎也是打心眼里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对他的爱会成为动力,带着你尽早回到他的身边。至于你承诺的对他好……我和你阿姨拭目以待。” 说着,一饮而尽。 卫岚也满饮了一盅,辛辣的白酒一路灼烧下去,他几乎瞬间就晕乎起来,但心里很高兴,因为觉得自己是口头上先提了亲,就等着赚了钱后过来送礼了。 从这一刻起, 他与沈子翎不再是名不正言不顺了。 他心情紧张,又意外地没有白酒的酒量,所以并没看见对面的周昭宁冲着不远处的沈子翎笑着使眼色,让他等会儿再过来。 沈子翎忍笑会意,后悔没录下来,回去后也十分配合,对男朋友这番郑重其事的可爱举动装不知道。 回去的晚上,卫岚给弥勒打了电话。 弥勒还是老样子,乐呵呵像尊大佛,提起近来的旅行,他兴冲冲和卫岚讲了好久,最后说他们最近已经到了云南丽江,打算在这边短居一周。 卫岚与爷爷和孙宇航也分别说了话,爷爷听说卫岚要回家了,夸他有毅力,又祝他学业有成。 孙宇航则是说他虽然不会考美院,但目标是考上云大,所以他们说不定能都在云州。而后,他又兴高采烈地让卫岚提前代他去大学看看。 说来也是奇怪,两个人明明差着一岁,明明卫岚已经离家两年了,但命运难琢磨,谁想到孙宇航最后还是会比卫岚晚个一两年入学呢? 卫岚想,人生也差不多如此,小时候看一两年长得像一辈子,同龄人谁多走一步,少走一步都会惹出满腹的焦虑。后来才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既定道路。 走在自己的道路上,理该不疾不徐,生命实在是一趟不必着急的旅程。 聊到末尾,卫岚问弥勒,最近有没有给老宋打过电话。 弥勒似乎是知道些什么,但不太好说,就只是笑了笑 ,说他已经到新疆了,你给他打个电话说一声吧。 卫岚最后一个联系了老宋。 老宋很久才接起电话,话音里带着不很浓重的醉意,说起话来倒还像以往,插科打诨个没完,半句正经话都没有。 卫岚说,我看到你发来的地址了,以后我要是到了新疆,一定过去找你。 老宋笑着说,我也不一定一辈子在那儿呆着吧。 卫岚改口,那什么时候你到沈阳,一定要来找我。 老宋一哂,带着你个高三生逃学啊?我可太是个好人了。 卫岚听得出来,老宋不太认为他们有再见面的机会了,但他不以为然,并且心中意外地安然,冥冥之中觉得山一程水一程,他和宋哥一定是山水有相逢。 卫岚花了三天时间去和朋友告别,剩下的四天则一直和沈子翎待在一起。分明只有两个人,但两个人平时能做的事情居然有那么多,忙起来连觉都舍不得睡。 即使没什么事可做,就只是躺在床上面面相觑,两个恋爱中人也能甜甜蜜蜜躺一个下午。 卫岚在云州度过了他的19岁生日,朋友们都给他送了礼物,但唯独沈子翎的最具匠心——沈子翎送了他一整套的雅马哈架子鼓。 沈子翎本想搞个神秘,留个悬念,可当那只巨大的快递箱到了门口,上面还大剌剌印着雅马哈的印花时,一切都不言自明。 好在黎惟一配合演出,捋起袖子叹了口气,说行吧,让你忍忍那个客户,你就不忍,现在好了,还得我们几个帮你分了他。说吧,这次是扔海里还是埋山上? 卫岚揽着沈子翎,笑道,不用了,我当特产带回沈阳好了。 这位“雅马哈”,最终的确是被卫岚寄回沈阳,安置在了家里。每当楼上楼下又有小孩哭闹或者夫妻吵架,他就即兴敲上一通。 要送卫岚去机场的那天,苗苗和韩庭也度蜜月回来了。 一回来就要和卫岚道别,苗苗伤心坏了,过去的路上抱着米兰带回来的伴手礼,嘟嘟哝哝地说要好好跟卫岚说几句话。 第208章 可到了机场,见到了拎着行李的卫岚和沈子翎,苗苗还没开口,卫岚就摘了棒球帽,露出的新发型让在场朋友们全愣了一愣。 苗苗瞪着眼睛:“全、全推了?” 韩庭笑道:“板寸嘛,这个发型好打理。” 黎惟一歪着脑袋看了一会儿:“为了上学剪的吧?不过,这个也挺好看。” 童潼围着卫岚左看右看,夸道:“何止是挺好看,简直是……哎,你早说你换了这个发型嘛,我前两天拍的模特图里刚好缺你这样的,当时找你就好了。” 雷启则是毫不顾忌,直说:“我以为你会保留一些叛逆的特质。” 董霄瞥着他:“你当时不也是板寸吗?” 雷启:“但我当时的板寸是银色的。” 董霄:“你总不能让卫岚也染个银头发,或者像你一样来几道刺青吧?” 沈子翎闻言一笑:“其实……” 卫岚朝他们一吐舌头,舌尖上银光一闪,居然是一枚新打的舌钉。 朋友们立刻又沸腾起来,七嘴八舌好热闹。 沈子翎但笑不语,耳尖微微透着红,毕竟板寸有多刺,舌钉有多爽,他这两天可是切身体会到了。 临行之际,朋友们很默契地退到了别处,让沈子翎单独送卫岚到安检口。 接过沈子翎帮他拎着的云州特产,卫岚同样有礼物要送,他伸手进口袋,摸出一只深蓝绒盒子。 那盒子形状明显,刚才在路上简直硌到了沈子翎,是以他早有预料,但当真看它出现在卫岚手上,他还是心头一阵突跳。 卫岚打开盒子,里面果然是两枚戒指,一枚稍大,一枚稍小,都是银光璀璨,不很名贵的模样,质朴无华的圈环,可沈子翎看在眼中,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了起来。 在婚礼上交换戒指似的,卫岚让沈子翎给他戴上,又自己捻起那枚小一圈的戒指,抵在沈子翎的无名指尖,缓缓推到指根。 十指相扣。 卫岚笑着说:“等我毕业,我是说大学毕业,我就把这个换成更好的。” 沈子翎始终看着戒指,笑道:“那我等你。” 一双戒指圈在无名指上,是一种太易碎也太简单的桎梏。 非得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才能甘心被这样一枚小小的戒指落定一生。 幸好…… 机场人来人往,可谁能阻止得了一双爱侣相拥的渴望。 他们拥着抱着,终于忍耐不住,在泪光中轻轻吻住了嘴唇。 ……幸好,他们恰恰拥有着,很多很多的爱。 * 直到卫岚的背影在无数次的转身挥手后,彻底消失在安检口尽头,沈子翎依然站在原地,成了一块短暂的望夫石。 朋友们怕他伤心过度 ,一阵风似的把他卷了出去,吆喝着要去吃饭喝酒,试图用热闹洗刷孤独。 沈子翎很感激也很配合,然而坐在车上,他望着蓝天上飞机划过的长长云线,心想。 说是一年……但一年,熬起来又谈何容易。 然而当真过起日子来,沈子翎发现一年居然一点儿也不漫长。 卫岚四月末回了沈阳,夏天旋即而来。 这个夏天,是沈子翎多年来最忙碌的一个夏天,甚至远远胜过高三时拍作品集,大四赶毕业论文,以及在kap的每个年关头。 因为太忙,每天睁眼就是工作,连孤独都没法趁虚而入了。 在工作室遇到易木,沈子翎略一犹豫,还是说了老宋去新疆的事,提到他当时情绪不对,手上好像还带着伤…… 易木打断了他,语气平淡:“嗯。不过,我和柏舟本来也不是那种关系。以后这种话就不用跟我说了。” 从前提起,都是以“室友”,“那个人”,或者含义无限的“他”来指代的老宋,在易木这里第一次有了名字,却是出现在这样的段落中。 沈子翎愣住,怔怔说好。 这之后的一段时间,沈子翎着意观察着易木,担心他心情不好,可易木表现得很平常,平常到甚至有些异常了,每天都忙着见客户,拉投资,谈项目,偶尔闲聊时有说有笑,并没有要心碎的征兆。 于是沈子翎只好相信,他们当真不过是一段露水情缘,当初好聚,现在也迎来了一场好散。 况且沈子翎也忙,一忙起来,很快就把这事抛之脑后了。 在奔波劳碌的日常中,最大的欣慰是每天都能吃到爸妈做的饭,即使他经常半夜才能到家, 爸妈也会给他留盏夜灯,留份热饭,皮皮鲁更是雷打不动地每天都在门口地垫上等他。 而他这个夏天唯一的娱乐,则是去找朋友们喝酒约饭,其次是每次董霄和雷启从沈阳回来时,他都会去旁敲侧击问问卫岚的近况。 他和卫岚从没联系过,是打算效仿当初的苗苗和韩庭,将这段感情珍而重之收进保鲜盒,埋进地窖里,等待来年盛夏再开启。 他约董霄和雷启出去吃饭,虽然没有明问,但架不住董霄心如明镜,总是主动向他讲述关于卫岚的点点滴滴——卫岚打了一侧的耳骨钉,卫岚即使穿校服也很好看,卫岚在新学校里一呼百应,卫岚去集训了,每天从早上八点忙到晚上十二点,两周一天的假期才能抽得出空见他们一面。 沈子翎听了很多,却忍不住问起更多。 卫岚状态怎么样?看起来憔悴吗?消瘦吗?累吗?每天能吃得饱饭吗? 董霄闻言就笑了,说放心吧,看起来精神百倍。 说着,她用胳膊肘怼了怼塞了半边耳机的雷启,说是不是? 雷启摘下耳机,对沈子翎点了点头,说嗯。而且,能看得出来他真的很想你。 连雷启这块千年木头都看得出来的事,那想必已经明显得人尽皆知了。 从此,董霄成了他们二人的信使,捎几句口信,有时候还兼任邮差,带来卫岚送给他的一枚自制的干花书签,循着记忆画出的沈子翎,以及一本写满了标注的书。 沈子翎把这些零碎统统收好,拜托董霄下次问问卫岚想要什么。 结果下次回来时,董霄的笑容就多了些意味深长,对沈子翎说,卫岚想要你最常穿的那件睡衣。 沈子翎没反应过来,懵懂道,他要我的睡衣干什么?他缺睡衣的话,我可以给他买一身啊,而且我的衣服也不合他的尺寸吧。 董霄欲言又止,只一味带笑看着他。 沈子翎回过味来,臊红了脸,恨恨低骂了声。 “……变/态。” 嘴上这样骂着,下次却还是又羞又臊地带来了衣服,让董霄帮忙带去了沈阳。 高温灼烧地面数月,而后一场大雨,暑气消散,秋天来临。 沈子翎依旧是忙,但又忙得心安理得,毕竟起初创立工作室,他们最担心没客源,只能三个人大眼瞪小眼,等着年底喝西北风。 现在既然有得忙,那就说明有得赚。 总归还是忙点好。 每次他累得快喘不过气时,就会想起童潼,此女简直是全年无休,365天都在工作不说,还能保持活力,见了谁都笑得像朵花儿,绝对的超高精力人格。 另外一边,黎惟一看似闲散依旧,但因为准备着申请斯坦福的博士学位,故而在整个秋天都偷偷紧张着。他死要面子,又不舍得烦童潼,所以越来越多地去找沈子翎。 把沈子翎叫来,却又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每次都是打游戏喝闷酒。 沈子翎不擅长打游戏,更没什么酒量,虽然体谅着黎惟一,努力陪了一段时间,但奈何这厮嘴实在是太损了。 在沈子翎喝醉了在他们家留宿一夜的清晨,他边煎鸡蛋边说,你酒量比你老公差远了。 在沈子翎的角色失足摔死第五次时,他啧上一声,说你打得真不如你老公。 沈子翎克制住拿手柄敲死他的冲动,皮笑肉不笑道。 “你想我老公也没用,我也见不着他。” 终于在某一天,打游戏的途中,黎惟一放在沙发上的电脑响了一声。 黎惟一一手拿着手柄,一手去摸鼠标,点开邮件扫了一眼。 沈子翎本以为没什么,玩着手机等他回来,黎惟一却忽然转过来,用力地抱住了他。 沈子翎一怔,旋即一笑,拍了拍他的后背。 “你心仪的导师回复你了?” 黎惟一带着点儿哭腔,嗯了一声。 默然无语地抱了几秒,黎惟一尴尬起来,应对尴尬的方法是站起来一边擦眼泪一边说诨话。 “哎,还留我们家干什么呢?就你一天天不务正业,净想着打游戏……” 沈子翎失笑,如他所愿地骂了他一顿,然后穿上外套要回家。 走到门口,黎惟一又叫住他,话语带着忍不住的笑音。 “晚上我请大家吃饭,地点你定。” 一顿庆功宴吃完,回家的路上天空飘起了细雪,冬天悄然而至。 初冬时节,苗苗和韩庭的新家装修好了,以一顿大餐为奖励,引诱朋友们去帮忙搬家。 第209章 叫了货拉拉,韩庭的东西只塞了车厢一角,但天知道苗苗哪来的那么多行李,老公和两个发小搬了好几趟,累得呼哧带喘快成牛了才总算搬完。 布置新家,又是一项巨大工程,偏偏苗苗还坚持往餐厅放了一张巨大的长桌子,说这样等卫岚回来,我们一群人就可以常常聚在一起吃饭了。 沈子翎瘫在沙发上,接话道,吃完饭还能一起打狼人杀。 黎惟一趴在桌子上,说再多点儿人都能cos最后的晚餐了,我这位置刚好可以被刺杀。 童潼靠在桌子边上喝饮料,说那下次玩阿瓦隆,我内定你当梅林。 苗苗刚把大肥猫从航空箱里放出来,说惟一当梅林还行,我记得上次韩庭当梅林的时候特别惨,被忠臣带队票出去了……忠臣是谁来着…… 韩庭抱着一大摞书从外面过来,无语又好笑地对苗苗说。 “宝贝,是你。” 这一年的冬天格外寒冷,连云州都经常下雪,好在工作室完成了一笔大单子,可以稍稍休息一段时间了。 在这段时间里,易木将大小事宜全托付给了沈子翎,而后莫名其妙去出了趟差,从此音信全无,直到年前才回到了云州。 上班那天,沈子翎本想去找易木问问那半个多月是怎么回事,办公室门一开,他却迎面撞见了老宋。 沈子翎愣了,老宋也愣了一下,然后笑嘻嘻地说。 “这不是我们家小卫的好哥哥吗?好久不见啊。” 沈子翎错愕依旧,问你怎么会在这儿? 正好易木从办公室里出来,老宋就得意洋洋勾着大拇指往后一比,“你老板给我找回来的。都当上老板了,不允许人家金屋藏娇啊?” 沈子翎笑了一下,心里其实很高兴,并且觉得卫岚肯定更高兴,但又忍不住腹诽道。 管自己叫娇,怪不要脸的。 他问易木:“原来你是去新疆了?怪不得要那么久。” 易木还没回答,老宋就说,“你是不知道,我们这次在新疆,差点儿连人带命交待在那儿。” 沈子翎又想,真能吹。 然而易木却也笑了笑,说:“是啊。差点儿有去无回了。” 沈子翎好奇心陡生,想要问个清楚,两个人却笑而不语,不肯多讲了。 隆冬渐深,又到了年关头。 这一年沈铮和周昭宁重拾去年的计划,打算去海南过年。 韩庭和苗苗小两口打算尝试在小家里过年,童潼和黎惟一本来就不回家,沈子翎现在又是孤家寡人,五个人就干脆凑到了一起。 年三十当天,他们忙着贴春联备菜,苗苗凑过来给沈子翎看了条视频。 博主id是山风,这条视频的点击量已经有三百来万了,标题是—— 【关于我十八岁的所有故事】。 视频开始是一段自弹自编自唱的吉他,清澈却又孤独的曲子。 乌泱泱的火车站,镜头混乱,天旋地转。 黑屏数秒后。 屏幕上出现沐浴金光的雪山山脉,凌凌溪流,枝头的鸟儿,也有过路的牛羊。天边云丝在飘,树巅有果子随风摇颤。背包客的帐篷扎在石子滩上,中间篝火冉冉,烟火在星空中绚烂…… 简易锅具里煮着半生不熟的速冻饺子,一滚一滚,热气咕嘟嘟。 拍摄的人开口,嗓音低沉好听,他再熟悉不过。 他问,下一站去哪儿? 中年人的声音响起,说先吃饺子吧。哎,你想去哪儿? 第三个人似乎叼着烟,回答他。 “去山城,怎么样?” 下一幕,暴雨倾盆,高速路上房车靠边打着双闪,路上时不时迅速飙过去一辆快车。 他喊着问:“还去不去山城了?” 被问的人窜上车子,抹了把脸上雨水,说。 “拉倒吧,小的们,上任云州!” 于是云州。 云州有咖啡店前等待的白领,不羁的贝斯手和桀骜的主唱,一双异国又重逢的情侣,漂亮的网红和狡猾的天才……有野营,有酒吧,有青旅小院,有音乐节现场,冷焰火丛丛,水珠四处飚洒,也有大雨中如约而至的浪漫婚礼。 背景曲子渐渐混入贝斯与鼓声,于是日出又落,人来人往,天桥之下川流不息。 最后一幕,是抽帧拍摄。 曲调渐缓,好像雨过天晴,水滴落在树叶上。 夕阳时分,街头红绿灯旁游人如织,他拍摄着地上长到失真的身影,伸出手臂,悄悄将身边的另一道瘦影子揽入怀中。 * 年夜饭桌上,朋友们吃喝得尽兴。 苗苗说想卫岚了,他们就起哄着给卫岚打去了视频电话。 让沈子翎过来看看,可喝醉了的沈子翎远远躲着,捂着耳朵连声音都不敢听。 童潼笑着说,怎么了嘛,大过年的,你不想看看男朋友? 沈子翎连连摇头,说不行不行,我现在看一眼,恐怕明天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去沈阳的飞机上了。 黎惟一说,看你那点儿出息。 一夜酩酊大醉,第二天中午才睁眼,沈子翎发现自己手里攥着手机,界面正停在购票页面。 云州去往沈阳的机票,就差付款了。 新年一过,春天好像一下子就近了。 沈子翎买了一个日历,放在床边,悄悄做着倒计时。 起初他还兴致勃勃地每天翻一页,但翻着翻着,他沮丧地发现数字减少得好慢,离卫岚回来还有好久好久。 后来,他索性不再每天翻页,而是想起来时才去连翻好几页,就像给生活按下了快进键,每翻一次,他就离卫岚近了许多。 当数字来到三十天的时候,沈子翎从父母家搬回了自己家,工作没那么忙,所以他顺带把皮皮鲁也接了回去。 搬家当天,春雨靡靡。 他刚把行李运上车,左右却找不见了皮皮鲁,最后发现皮皮鲁趴在灌木丛旁嘤嘤叫。 沈子翎刚想把它拽出来,就在草丛深处听见了微弱的喵呜声。 就这样,皮皮鲁给自己捡了一只小猫。 是一只小三花,起名小嘤,因为皮皮鲁每次看到它都嘤嘤嘤地叫。 第二十五天的时候,沈子翎前所未有地关注起了上下班路上的高中生们。 有一次他十点多回家,刚好赶上高三学生下晚自习,其中有一个背影看起来和卫岚有一点点相像,他一忍再忍,才忍住了没有上去拍人家的肩膀,问。 学习苦不苦累不累,平时睡不睡得着觉,考不考得上大学啊? 二十天的时候,沈子翎网购了一大堆生活用品,大到床上四件套,睡衣睡裤,小到拖鞋,牙刷,全都是精挑细选的情侣款。 同样精挑细选的,当然还有一整箱的……套。 十天的时候,沈子翎去了童潼他们家。 他找到童潼,状似无意,实则紧张地问他看起来怎么样,还年轻吗?好看吗?有没有胖,有没有瘦?看起来和一年前一样吗? 童潼哭笑不得,捧着他的脸仔细端详,最后非常负责地给出结果。 “放心吧,你看起来还和一年前一样秀色可餐。” 沈子翎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怪没出息的。 临走时,他从童潼那里收获了一大箱面膜,路过黎惟一的柜子,又搜刮了一大堆游戏光盘,打算带回去和卫岚玩。 回到家里,沈子翎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虽然没从脸上找出半点的瑕疵,但还是从这天开始每天一张面膜,晚上再一碗参汤,将一张本就白皙俊逸的脸蛋补得愈发水澄澄的。 还剩五天时,沈子翎突发奇想,此前从没想过做饭的人,临时跑到爸妈家学起了炒菜煲汤,当晚很是做了几道菜。 尝了他手艺的二老,很委婉地表示。 “做菜这件事么……本来就是心意到了就好……” 第四天,沈子翎去找苗苗看了一整天的电影,把今年的得奖影片全看了一遍。 虽然没说,但苗苗很洞察他的心理,真心实意他说道。 “放心吧,谁不知道你抽屉里有那么多leslie的情怀场电影票根?你和卫岚绝对是一样的文青。” 第三天,他在路上遇到了董霄和雷启。 董霄和他调侃,说上次见到卫岚的时候,卫岚特别紧张地问了我个问题。说。‘我这一年长高了一厘米,我哥会不会觉得我抱起来手感不对,不那么喜欢我了?’ 沈子翎听得失笑,想,他们两个不仅文青得大差不差,就连傻也是傻得彼此彼此。 第二天,沈子翎在家里里外外做了大扫除,连窗户都擦干净了,还去超市进行了大采购,像末日来临,要在家囤货似的,买了成箱的吃喝,给小狗小猫也买了许多罐头。 倒计时上显示一天的时候,也就是高考的第一天。 沈子翎路过附近的重点高中,刚好遇到家长在外面焦急等待,他鬼使神差地停了下来,和家长一起等到了考试结束,眼看着考生如涨潮般涌出校门,他不知怎的,也跟着心头一松。 第210章 到了这天,日历翻到结束。 沈子翎这天早早下了班,易木见状,了然笑道。 “今天是高考结束的日子吧?他和你说过什么时候来吗?” “没有,”沈子翎抿着笑,“我们没说过这个。” 毕竟卫岚要参加同学宴,谢师宴,升学宴,大大小小的聚会,爸妈可能还要带他去玩上一圈……等有空来云州,少说也得十天半个月了吧。 易木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不急,说不定比你想象中要快呢。” 沈子翎笑着点了点头,下楼开车回家。 虽然知道卫岚不会来得那么快,但他一路上都莫名紧张不已,看着窗外天格外蓝,云格外白,行人格外和善可亲,就连他的心也跳得格外快。 到家之后,他简单吃了点东西,而后喂了小猫,溜了小狗,在沙发上看起了一部很长的纪录片,当然看不进去,但居然连睡意都丝毫没有。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觉着,每一分每一秒, 都比这整整一年还要难熬。 纪录片终于放完了,时间也来到了深夜,可沈子翎根本睡不着,甚至没玩手机,连装模作样的演戏都不肯做了,只是一味地等待着。 端坐在沙发上,像个新婚之夜等待被掀盖头的新娘子。 但与新娘子不同的是,他其实全然不明白自己在等什么,但他还是等待着。 怔怔地、痴痴地、一动不动,郎心似铁地等待着。 皮皮鲁和小嘤一左一右守在他身边,呼噜噜睡着大觉。 “铛、铛、铛、铛……” 是他们家新买的挂钟尽职尽责,连响了十二声。 “咚、咚、咚、咚……” 是他们家的房门,突如其来地……却又果不其然地被敲响。 沈子翎盯着地面,忽然百花破冬般,扑哧笑了出来。 他站起了身,以为自己做足了准备就不会着急,却其实是冲到了门口,一把推开了大门。 门外,是他年轻的、浪漫的、疯狂的……同时也阔别已久的恋人。 卫岚眸如簪星,脸色绯红,微微气喘着,却又同样失控般笑了起来。 他说。 “哥,明晚要去海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