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枭贼》 第1章 山东盐帅 第1章 山东盐帅 (还没有看过作品相关中《关于这本书和作者》的兄弟们,可以先去看一下。这样对于如何阅读本书,会有更好的了解和体验) 朱温兀立在宽阔的官道之上。 官道两侧是荒莽的原野。 他提刀立于徐徐行进的千军万马之前。军阵中,万马不嘶,战车车轮在大地上碾出辚辚的声响。 嘴角上扬,露出淡淡的笑意,朱温的目光明亮起来。 自从与那位出身官宦之家,却心怀江湖、志在澄清天下的奇女子分别以来;这个无聊的世界,终于要变得有趣了。 “芒砀山游侠朱温,求见盐帅。” 当他发现自己扔下的,如山堆积于道路上的金珠宝货,未曾令黄巢军铸铁一般的军阵发出一丝一毫的喧哗时,他终于决定开口。 “哪来的混小子,如此狂妄不知死活?” “盐帅也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弟兄们,并肩子上,将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儿碎尸万段!” 这时,才有咒骂声自队中传出。 面前军中人有如此反应,并不在朱温意料之外。 只因捉刀军前,当道拦驾,本就是极无礼的举动。 但朱温知道自己本身就属于性格有些恶劣的人。 朱温高声说道:“盐帅黄巨天起义兵,本为天下。岂有天下未定,而杀才智之士之理?” “巨天”,是面前义军领袖黄巢的字。而“盐帅”,则是因为黄巢以贩卖私盐起家,得的江湖绰号。 此言一出,义军群雄纷纷神色微变,目光凝重起来。 这小子头戴赤色头巾,身着黑色粗布衣裳,本是个寻常草野游侠,却偏偏有种令人侧目的气质。 “小子朱温知道义军如今资粮欠乏,特备金珠数车,粮草二囷,作为觐见黄大帅的见面礼。” “更有部众数千人,粮草若干愿为义师赴汤蹈火。” “若有半句谎话,可将小子立斩当场,死而无怨。” 军中尚有低低的议论之声,但重重的一声咳嗽声起,顿令军列中一片鸦雀无声。 一位穿金甲的中年男子,自阵中迤迤然踱步出来。 男人目光投向朱温,笑了笑。 他笑起来的时候,双眸灿烂如星辰,越显得魅力四射,然而三军将士却一个个心惊胆寒,大气都不敢出。 面对这样的目光,朱温心头也有些忐忑。 “既是如此,将你的人马拉出来,由本座点校一番。”义军领袖黄巢缓缓开口道。 这时,义军士兵才行动起来,收拢清点道路上的财宝军粮。 朱温应了一声,探手囊中,掷出一支带骨哨的响箭,呼出自己的部下。 黄巢询问了朱温的身份来历,瞧着数千部众川流而出,在平野上摆出阵势,旌旗招展,刀枪如林。 略一扫视,却是淡淡说道:“兵源太差,当散去大半,留五百人效力即可。” 朱温神色微变。 这是他精心调教两载的部下,也曾多次大败唐军,令大唐官府无可奈何。 黄巢怎能说可用者不过五分之一! “不服气吗?” “不敢。” 黄巢轻抚颔上短短的胡须:“半月之前,我军与朝廷神策军交战,小有不利。军资损失不少,的确急需物资。” “小子今日投奔,自然是要解盐帅燃眉之急。”朱温竭力对视黄巢那不可逼视的目光,应道。 这位义军统帅颌下须短,脸上自然散发着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却又有种透人肺腑的亲和力,似乎天生就该执掌千军万马,领袖群雄。 黄巢手指自天空划过,速度虽缓,蕴含的力道却似要将虚空洞穿:“让本座猜猜看你的心思。你是认为我军五日前遭败,且我军缺乏资粮,今日突然见到道路上有大量金珠宝货,定会阵乱哄抢。行军之时,阵势若乱,虽兵强,也可击之。你军可趁乱攻击我义军。” 黄巢目光越发灼然,手指如同剑锋指向朱温心口:“如果这样,那你带来的就不是投效义军的部下,而是部署完备的伏兵!” 对方一言诛心,指出朱温只是见义军组织严整,临财不乱,才认为值得加入。否则,必然会趁火打劫。 听得黄巢话语,千军万马的目光已如霜刀雪剑纷纷攒射在他朱温身上。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死”,说的就是朱温此时面对的情况。 这样的压迫力,令人几乎要顷刻崩溃。 现在还能保持镇定,朱温也认为自己当真是个天才。 “在下一片真心前来投效,却因为忠心被怀疑。盐帅如此,不怕失天下人之心?” “好得很,好得很。”黄巢拍了拍手:“你下面是不是打算说,如果我再猜疑于你,你宁可当场自刎明志?本座年轻的时候,也玩过这类的把戏。” 朱温眼帘不由一垂。 对方竟预判了他可能使用的话术之一。 “岂敢。蝼蚁尚且惜生,小子又怎敢在盐帅面前作此表演。” “你觉得你自己的布置天衣无缝,可惜终是太年轻。”黄巢道:“朱温,你说你是徐州萧县人氏?” 朱温恭谨抱拳:“小子出生于宋州砀山县,但自幼丧父,便随母迁至徐州萧县石林村落户。” 黄巢续道:“那我有一个问题问你,你为什么不在我军两日前经过你家乡的时候,率军前来投奔,而是多此一举,把队伍拉到更北边,来等待我的军队?” 朱温心头一凛:“这……乡人不喜我所行,此事如果惊动家母,难免令她怨愤。盐帅如有疑惑,遣人至我乡中一问便知。” 黄巢声色陡厉:“让本座说出真实原因吧。我军规模,远大于你,你觉得如我军争抢辎重阵乱,你乱杀一阵,虽能夺得不少器甲之物,更可能斩获首级去向官府卖好,但想要一阵全歼、大创我师,却是极难。” “到时候我军不知你来历,自然把你军当做本地民兵,依你看来,我军多半会烧讨烧杀这一带村落泄愤。你不希望家乡被你牵连,遭受战火,这才是你画蛇添足的真正理由!” 朱温感觉到自己的思维顷刻停滞。 面对黄巢丝丝入扣的分析,他已经难以继续思考。 “来人!”黄巢叱气如雷:“取我的大夏龙雀宝刀来!” 身旁两员卫士马上抬出一口黑檀木盒,从中起出一柄无鞘长刀,奉到黄巢掌中。此刀下为大环,以缠龙为之,其首鸟形,刀锋殷红似血,森然欲噬人,刀背上刻有铭文,上面用篆体写着“大夏龙雀,名冠神都”八个字。 黄巢相貌雄杰,不怒自威,手上再擎着这一口凶刀,威风更是直冲天际。 朱温的部下们想要冲上去,不计代价救护己方头领,却被黄巢眼角余光一扫,纷纷吓得动弹不得。 面对越来越近的刀芒,朱温心中不甘之余,更有一种淡淡的落寞。 原来人世一场,也不过如此。只要一分一毫的算计失误,任你千般造化,转瞬成空。 刷地一声,一道血色刀芒如练横过。 他终究是僵硬地探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头还在。 宝刀呛啷一声,坠在地上。 一声断喝在耳旁如奔雷炸响。 “小儿辈何不取刀!” 朱温眼神骤然一亮,弯腰拾起宝刀,用绸子裹了背在背后,深深一拜,表情竭力保持着从容:“愿为黄帅鞍前马后,赴汤蹈火,生死无惧。” 但取刀之时,握刀的手却掌心一股黏腻,险些脱手。 黄巢悠悠道:“男儿悍不畏死,是好事。但不到最后一刻,也不应放弃求生之意志。” “你因顾念家乡百姓,以致百密一疏。但若真的如此年纪,却阴狠无一丝疏漏,我反而留你不得。 “用此刀者,往往入魔,最终彻底丧失人性。然而于你而言,正可磨砺心性。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若你哪天控制不住自己,用此物自刎便是。” “你不必谢我,本帅敢留下你,是认为你有这个价值。” 压力如潮水般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充斥心田的轻松和欣喜。 朱温发现,不知不觉间,汗水已经将他的后背打得一片湿透,沾染重衫。 他心中却是被激荡的兴奋所充斥。 从小,他就如同仰望天穹的水中之鱼,呆呆地凝视着那云朵上霞光万丈的世界。那里有风虎云龙,辰宿列张。 但这大唐,是门阀、公卿、藩镇、牙兵的天下。他们把持着云朵之上的世界,斩断了天梯,隔绝了寒民子弟地天通的道路。 如果不是天生的名门血脉,再有才智的青年人,也只能埋没在草莽的池泽当中。 而对于从小自命不凡的朱温而言,想要一跃化龙。 那么今天就是此生唯一的机会。 作为士族政治巅峰的大唐帝国,已因宦官、藩镇、异族的侵蚀,陷入风雨飘摇的境地。 贞观与开元的繁华早已被百年前的安史之乱化作过眼云烟,百姓早已厌弃了这个苛捐不休,骄兵遍地,内战频仍的腐朽帝国。 然而这个屹立不倒的老迈王朝,仍然拥有着强大到空前的暴力机器,以维护它的进一步存续。 唯有从东汉开始,已经被压制了近千年的所谓寒门势力,这些也被称作“大野龙蛇”的江湖浪士,具备率众而起,一举摧毁帝国大厦的庞大能量。 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最好的时代。 这是士族的黄昏,这是寒门的黎明。 当出身京兆韦氏的诗人悲痛地感叹:“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当落魄的寒士书生在朝堂上慷慨激昂地指着满朝公卿,大笑着说:“此辈清流,当投以浊流!” 当崔卢李郑四姓号称清贵如仙祇的子弟,被穿刺在高耸的尖木桩上,在群鸦的聒噪中痛苦地等待着阎君的勾魂。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时代,将要天地翻覆,高岸为谷,深谷为陵。 这是一介枭贼在这样一场乱世画卷中,崛起为一代雄主的王道征途。 (本章完) 第2章 说书人 第2章 说书人 “濮阳县,三十里,曾是中原富饶地。” “一朝草贼凭空起,乌烟瘴气渺人迹。” “无父无君无纲纪,横行犹敢称天意。” “幸得薛帅挥神戟,邪风一时偃旌旗。” 一条黄泥路蜿蜒爬上山丘,路旁平地建了个茅草苫顶的茶棚,茶棚前放着一张桐木屏风,摆了张高脚案,一位说书人坐在月牙凳上,面对几案唱着苍凉的古曲。 一群听客捧起碗灌着粗煎茶,不时有人喝几声彩。 角落处,一位衣着得体的宽脸中年人,与一个俊秀少年并排而坐,听着曲儿,神色悠闲。 “先生,薛家将中何曾有这一段?” “对啊对啊,无论是老帅薛礼薛仁贵,还是他郎君小帅薛讷薛丁山,何曾在中原打过战?” “非也非也。”说书先生一拍醒木:“各位看官且听分说,俺今日说的不是国朝初年的薛家父子,而是河东薛氏一位当世英雄。” “当世英雄?谁啊?” 庄稼汉没得见识,连自家乡里的父母官都未必识得,更猜不到说书人说的是什么人物。 “俺且卖个关子——却说乾符二年,有两个贼人在河南道作乱,一个姓王,因满脸麻子,唤作王麻子。另一个姓黄名巢字巨天,是个落第书生,生得眉横一字,牙排二齿,鼻生三窍……” 角落里,少年扯了扯宽脸中年人袖子:“掌柜的,你可曾见过有三个鼻孔的人?” 宽脸中年人悠然一笑:“那自然是没有,莫非你见过?” 却听说书人又道:“这两个贼人聚集流匪,收拢一群乱兵,所过之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百姓苦这帮草寇为祸,呼他们作‘草贼’。” 听客纷纷道:“原来是这两个贼子,俺也曾听过。” “朝廷为追剿这俩凶徒,又加派了田户之赋、盐铁酒税,愁得俺腰带都瘦了一圈。” “无事生非,扰乱天下太平,这王、黄二贼确实可恨!” 这时,少年清澈的眸光打量着这群人,眼中透出一股怜悯的神色。 “所以啊,这草贼,无论何时都要剿,不剿不行!”说书人陡然大喝道:“剿平了这草贼,天下就又太平了,我等才又享得安乐!” 啪啪两声击掌声由宽脸男子方向传来。此人五官大气,眼神深邃犀利,一张国字脸虽不秀美,却有英气干云。 “说得好!只是草贼何时才能剿平?朝廷发兵十万,精骑万人,州县却不断陷落,不免令人耻笑。” 说书人面色有些难看,折扇陡然一紧,清了清嗓子:“这位看官所言差矣!国家用兵两载,只有天平节度使薛崇薛公用兵如神,屡破贼兵,草贼闻风丧胆,不负世家威名!州县沦陷,不过是薛公引草贼上钩的鱼饵。现在薛公又联络诸镇,布下天罗地网,十面埋伏,贼人败亡授首,就在目前了!” 说到痛快处,听众也被其感染,议论纷纷。 “原来薛仁贵元帅的后人,还有这样一位当世英雄人物?” “薛崇大帅做我大唐的封疆大吏,这下天下太平有望了!” 说书人面露得意之色:“俺平日搜集薛崇大帅的平生事迹,编成传奇万言,只待今日为各位分说。” 茶客们越发来了兴趣:“不要卖关子,快说快说!俺们都想细听薛帅的英雄事迹。” 宽脸男子却突然站了起来,耸了耸肩:“诸位听我一句。” 他陡然打断说书人说话:“先生可见过薛崇大帅真容么?” “这……倒是未曾,但俺曾识得多位薛大帅帐下将校,访求得征战故事,阁下莫非能比俺更了解薛崇大帅?” 男人负手道:“这是自然,若说薛崇事迹,在场没人能比我这个老熟人更了解他。” 此话一出,听客投向男人的目光又都转做好奇眼神。 “你这汉子说与薛崇大帅是熟人?真的假的?” 宽脸男子却微微一笑,将随身包裹揭开,全是金子,满堂金气,顿时晃了所有人的眼。 不是本朝富贵人家收藏的四方金块,或是零散的金叶子,而是奇特的马蹄形状。 “马蹄金,本朝所无,唯汉墓有之。”男子叹了口气,露出遗憾表情:“这是我在战场上打败薛崇,从他辎重里缴获的东西,看来你们口中的薛大帅的金子,竟是盗墓所得。” 众听客登时变色,却有一个书生冷笑道:“凭几贯青钱,就妄图颠倒是非、诋毁朝廷命官?目无王法!难怪本朝严禁商人参与科举。” “莫非你还能是黄巢黄巨天不成?” 说书人也微笑道:“这位员外也太幽默了。这世上可不是有钱就有道理。” 众人闻言,纷纷附和喝彩。 宽脸男子旁的俊秀少年打量着这群情绪不断起伏的看客,从他们的神情中感受着不信与不甘,感觉到一股子无聊乏味。 宽脸男子朗声说道:“确实,朝廷的富贵之辈,也不见得就有道理。这些取之民间的东西,终当还之于民。各位可会嫌弃这不义之财?” 此言一发,众人神色骤变,而后眼中纷纷射出无可抑止的贪欲。 “这位爷,所言可当真?”一位小贩模样汉子小心翼翼地问道,眼中却早充斥着浑金的颜色。 “我黄巢黄巨天平生顶天立地,口中绝无虚言。” “你……你是黄贼……不,你是草军黄大帅?” 某看客露出惊骇的神色,如遭了霹雳般颤悠悠道。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本人黄巢,黄巨天,黄巢从容一笑。 顿时有人惊叫起来,场面陷入一片混乱。 只见黄巢拔刀出鞘,刀锋如匹练划过,大块的马蹄金被削成轻薄的金片,满天飞舞,折射着日色,瑰丽已极。 “啊——” 看客们从最初的畏惧,瞬间变成了贪婪和狂热,而也没有人怀疑薛崇被黄巢击败,缴获大量马蹄金的事实。 “一人一片,不许多抢啊。” 财帛动人心,对于这些贫苦农夫而言,对于利最直接的渴望,让他们忘了对草贼的恐惧,也忘了对薛崇大帅的敬畏。 “各位觉得我黄巢黄巨天是个什么人啊?是不是‘眉横一字,牙排二齿,鼻生三窍’?”黄巢带着玩味笑容,对众人道。 “好人!黄元帅相貌堂堂,胜过潘安宋玉,更兼心地仁善,是大大的好人。” 一个落魄书生竖起拇指赞叹,众人纷纷应和。 “可本帅这个好人,却不爱听劳什子薛家将、罗家将、秦家将故事!” “现在各位看,什么河东薛氏,什么名将世家,什么天平军节度使,又有什么了不起?各位可曾想过,如果自己有薛崇那样的环境与机会,恐怕也未见得比他差!” 一言既出,振聋发聩,乡民们纷纷应和。 “薛崇道貌岸然,枉为国家大将,却盗坟掘墓,品行丧尽,哪里比得黄元帅高风亮节!” “不对,他不知从哪弄了这许多黑心钱,诈你们痛恨侮辱薛帅。这是此人收买人心的手段!各位不要信他!” 说书人露出张皇神情,极力高喝着。他显然是对薛崇相当崇拜,接受不了一包金子就让舆论彻底倒转的事实。 人群听了说书人言语,有一小部分露出疑惑神色,但大部分仍对黄巢流露着谄媚的笑容,因为他们拿到了黄金。 瞧着说书人还在垂死挣扎,黄巢不动声色,又从另一个包裹里掷出个圆溜溜事物。 说书人瞥了一眼,骇得亡魂皆冒:“你,你这汉子,弄个死人头出来吓人做什么!” 黄巢一耸肩:“要说薛崇事迹的结局,不看这首级,看什么?三日之前,我砍了他脑袋在此。” “你……”说书人指着黄巢道:“装神弄鬼,不知从哪弄了个死人头来吓人……” 但当他仔细端详那颗头颅时,突然发出“呀”地一声惊叫,直接从月牙凳上跌坐下去,摔了个四脚朝天。 “薛帅……怎么会……战无不胜的薛帅,怎么头颅竟出现在此处……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说书先生顾不上拍打身上灰尘,手指指着黄巢方向,眼中充斥着惊恐,全身如同筛糠般颤抖不已。 他的表现,也坐实了薛崇不仅三日前战败,连头颅也被义军割取的事实。至于这些黄金,自然是薛崇派人盗墓所得的不义之财。 黄巢捏起一块马蹄金,直接在说书人的屏风上劲划,金粉洒洒落下,染在素色屏风之上。 “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一处开!” 不过须臾之间,黄巢口中吟诗,屏上作画,顷刻绘出一片金色秋菊,光华灿烂,令人不可逼视。 “本座欲为青帝,不知各位可愿追随?” 朱温也在一旁说道:“黄帅起兵,本为百姓。今日唐廷腐朽,愿跟随大帅共举大事者,赏地千亩,公侯万代。” 看客们即便不通风雅,也能看出,这位豪爽义军领袖,乃是才气绝世的人物。 然而这样的人却沦为落第书生。 拿到金箔的乡民们心中,原来被压抑的欲望,顷刻如浇上了甘霖,疯狂地蔓延生长。 而黄巢则是给了他们一个契机而已。 “走啊,跟黄大帅走!” “均田地,屠恶吏!” “打碎这不公的浑浊世界,博一场富贵荣华,抱那娇滴滴的小娘们!” 响应的呼声,犹如山呼海啸。 而一边的朱温,则只是冷静地看着这一切。 “大帅,真是个好故事。”朱温压低声音对黄巢道。 “这点兵源不足为道。但本座需要这样一个百姓爱听的故事把草军的理念传播开来。”黄巢平静地说。 以朱温的聪明,怎可能看不出黄巢的用意?混乱的时代,乃是孕育豪杰的沃土,而黄巢要给他们的,就是熊熊燃烧的野心。 但黄巢显然并不是测试他能不能看出这点,而是想教他讲故事的技巧。 人生如戏,如是而已。 薛崇是首位被义军临阵击杀的唐帝国方面大员。 他们三日前在战场斩下的薛崇首级,也只有这样,价值才能发挥到最大化。 朱温心中感慨着这些只需要一席话,一片金子,就能被转变观念的底层百姓们。 这世界就算绝对公平,也是属于天才的世界。实力至上,意味着弱者只能沦为棋盘上的棋子。 但被煽动之后,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弱者。 勇者横行天下,智者玩弄人心,智勇兼备者,窃国而为诸侯,乃至为帝皇。 这就是游戏的规则。 (本章完) 第3章 盟主 第3章 盟主 “但大帅与那说书人的对话,似乎嫌温吞,欠些急迫。”朱温在回军营路上,对黄巢道。 “那你觉得是什么缘故?”黄巢反问。 “如果不是准备好的剧本,大帅带着我出来散心,本不必带着薛崇的首级与马蹄金。但是要在三天之内找到一个合格的戏子,很难。” “聪明。”黄巢闪了闪眼睛,夸奖道。 剩下的已经不用过多解释。说书人当然不是黄巢的人,他只是得到了一些钱以及一部传奇,而且付钱的人自称是薛崇的手下,让他“本色出演”,好好宣扬薛崇的威名。 看到薛崇的脑袋,说书人因为瞧过薛崇画像,知道薛崇长什么样,于是觉得薛崇已死,自己拿不到“薛家家将”给他的尾款了,便崩溃了。 “那么,‘眉横一字,牙排二齿,鼻生三窍’也是大帅亲自编的?倒也够狠。” “这倒不是。”黄巢摇手道:“只是从民间传言里挪来了,就像那位四十年前曾拯救天下的武林盟主,只因起兵濮州,就成了他们口中的王麻子。” 朱温愣了愣,但他显然不可能不知道黄巢说的是谁。 因为那位被称作“王麻子”的人物,在今日的大唐实在太有名了。 但黄巢并没有马上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道: “孩子,你走上这条路,就再没有回头路可走了。若不能改天换地,便难免手上罪血淋漓。” 黄巢冷静望着朱温:“你确定,这条路还要走下去吗?” 朱温蓦然一震。 生在乱世中,他岂能不明白,如果要走上这条路,未来恐怕会有许许多多的不得已,而一个不得已,就关系着千家性命。 只是他过往都不太愿意去想而已。 斟酌一会,朱温答道:“曾有个古人说过,‘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 “真正的恶人,不会有盐帅这样的觉悟,作恶只会成为他们的勋章和冠冕。而如黄帅这般觉悟的主公,本就是小子愿意鞍前马后,毕生追随的对象。” “既然如此,你随我去见仙芝吧。那个四十年前,曾拯救了天下的,现今百姓口中的‘王麻子’。”黄巢淡淡道:“他应当也很喜欢你这样的少年。” 数日后,拂晓。 一望无际的麦田延伸到尽头,突然有一座奇峰拔地而起,山峰甚高,似剑直指天穹,山上松柏丛生,一片黛染。 此山极为陡峭,原是无路可上,但黄巢大笑一声,搓了搓双手,便抓住崖壁上的藤萝,脚尖点住细小的石缝,以比猿猱迅疾得多的速度攀援而上,不多时,已然落在高峰之顶。 朱温身法远不及黄巢,攀援速度自也比不得,强行提气跟上,只爬得气喘吁吁,但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心气,却并未落下多少,跟着黄巢便爬到山峰顶上。 双脚刚站稳,便听得一声长啸,如同虎啸龙吟一般,音浪滚滚仿佛双风贯耳。朱温本来就因急速攀爬悬崖而胸中气息翻腾不已,又听得这浩气四塞的长啸,恍若五雷轰顶,五脏庙气血翻腾,几乎立身不住,紧咬牙关,摇摇晃晃一阵,强撑着才没有倒地。 一边黄巢倒是神色从容,云淡风轻,揶揄地笑着看向一块仙人掌状巨石上的男子:“老王,显摆甚么?吓不到年轻人,吓到了猫猫狗狗却是不好。” 朱温定睛看时,只见一位约莫六十岁上下的长者正迎风而立,穿着宽袍大袖,生得五绺长髯,须发微白,五官乍一看棱角并不突出,但仔细看时便觉气质过人,潇洒万分,眼角眉梢都带着仙风道骨,眼神中却又含着岁月沧桑的落拓意蕴,倒似传奇小说中的酒剑仙临世一般。 “连鸟儿都吓不着,怎会吓着猫猫狗狗?”长者淡笑一声。 不知何时天色已晓,竟似这一声长啸将黎明唤出来一般。晨曦化作霞光万道,洒落在长者衣袍上。长者双手举向苍穹,仰面望天;而成百上千只飞鸟,不但完全没有被那声长啸所震吓,反而成群结队飞来,在长者头顶上空翩翩起舞。 更有两只仙鹤,徐徐落在长者掌中,扑翅振羽,意态极为安闲。少顷,双鹤又扑腾着飞起,到长空中引领百鸟献舞,晨光洒落在群鸟身上,焕发出百色烟霞,此情此景,真真如梦幻一般。 “晚辈朱温,拜见王盟主。” 朱温想都不用想,便知道这是天下第一高手,武林盟主,振衣盟掌门,草军总帅,天补平均大将军——王仙芝!这样的潇洒气派,真如神仙中人,无怪乎江湖中人,称呼王仙芝为“陆地神仙”! 说书人说王黄二贼,将“王”字放在前边,当然也是因为王仙芝才是草军的最高领袖。而威名赫赫的黄巢黄巨天,实际上只是次帅罢了。 王仙芝虽非道门中人,但一身功力,几达武学极致,天然合道,举手投足之间,便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道韵,便是那江西龙虎山的天师也难以相比。 单是那声长啸震得朱温几乎扑跌坐地,群鸟却分毫不惊,纷然而来献舞,这就不是其他顶级高手所能做到。 独占武林鳌头,四十年纵横间无人敢于相抗,着实不负盛名。 “黄贤弟,这俊俏小伙看着面生。”王仙芝向黄巢道:“绝海和段丫头怎没跟你一起来?” “我有件事情要办,将他俩派出去了。” “你竟是将我从乔老魔手里夺的宝刀转赠给这小子了,好家伙,看来你是真看重这小娃儿。” 听得此言,朱温才知道黄巢给自己的大夏龙雀宝刀,竟是借献佛,一时有些哭笑不得。 乔老魔,是王仙芝二十岁时诛杀的一个魔头。 “世上有一见如故之说。当年你我何尝不是如此?” “当年咱们可都只是孩子。你这老小子这样说,是觉得你这把年纪还有赤子之心?” 你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要以匹夫之身补残缺天道,平均天下之利,又叫不叫赤子之心?” “哈哈哈,为兄说不过你,自来如此。”王仙芝纵声大笑,笑声中尽是洒脱不羁,自巨石上突然便下到地面,仿佛瞬移了一般,上来就与黄巢一个熊抱,表露别后的无尽情谊。 松开了黄巢,王仙芝拍了拍一边的朱温的肩头:“年轻人,我义弟既然这样看重你,自然有他的理由。好做!” “晚辈谢王盟主看重。”朱温只能拱手揖道。 黄巢道:“老王,自从蕲州一别,你我二人分兵转战,已是有半载多了,音书隔绝,你这段时间军队情况如何?” 王仙芝耸了耸双肩,摊开双手,向仙人掌状巨石的后边,朝下一指,表情带了几分无奈:“如你所见。” 黄巢、朱温急忙向峰顶的另一侧,目光投注下去,只见一座军营扎在高峰的另一侧山底,营帐星罗棋布,但营中却是旌旗断折,杂物遍地,许多伤兵露天而卧,呻吟不止,营中一副颓丧低迷的景象,与黄巢军秩序井然,军纪严明的情形全然不同。 “怎会如此?”黄巢问道。 “就在你来之前,我又在中牟县裂碑谷被宋威那老贼截击,吃了个大败仗。算上沂州那两次,这是为兄第三次栽在这老东西手里了。”王仙芝有些无奈地道:“如今我营中,便是这群斗志全无的老弱病残。” 宋威,大唐老将,现任诸道行营招讨草贼使,指挥河南诸镇兵马,是草军的老对手。 此人少年便有勇名,平淮西,击南诏,杀敌无数,战功赫赫,打得南诏小儿闻之不敢夜啼。 而如今,宋威年逾古稀,还能每日吃一斗有余,堪称宝刀不老。 这两年来,王仙芝、黄巢屡屡攻陷大唐城池,令唐王朝损兵折将,却不敢停下来建立根据地,只能转战四方,便就是因为有老将宋威追击在后。 然而黄巢没想到,此次王仙芝竟在宋威手上吃了这么大的苦头! (本章完) 第4章 耳光 第4章 耳光 下邑县,属宋州,地在宋州城东南。此县地界,也是王仙芝、黄巢两军的会师之地。 县令早已向士绅筹集了一笔钱粮,又开府库添补,派人毕恭毕敬送到义军军中,换取义军不入城的承诺,草军才在城外原野上驻扎。 今夜,这片莽原上,立下一座极为阔大的军帐,以木条为骨撑起,足可容百人饮宴。而在帐中的,自然尽是两军中的首领头面人物。 分别以来,两军都增加了一些新的首领,王仙芝便作为东道主,亲自为众人介绍。 那一高一矮的,是他的高足尚君长、尚让兄弟。样貌清癯,洵洵郁雅,宛如秀才的,是振衣盟的副盟主柳彦璋。天生一张蓝脸的,是竹帮的少主秦彦。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人等,都是江湖上的成名人物。 王仙芝毕竟执掌武林第一大派振衣盟,更是担任武林盟主四十年,在江湖上声望广大。即使此前惨败于老将宋威,兵马折损惨重,军中的高手,仍然远多于黄巢所部。 朱温静静听着王仙芝介绍群雄,觥筹交错间,将他们的样貌特征,全部记在心中。 虽然他向来不喜欢记这许多人。 少年时,他曾对王仙芝执掌武林盟主大位,却不能肃清江湖上的奸邪,颇有微词。 但今日亲眼见其人气概,又蒙受王仙芝指点了几招武学,对于这位当世第一宗师,已然真心折服。想来与师尊黄巢生死相交的人物,又怎会是徒有武力的俗辈? 这等人物,也起兵与大唐朝廷对抗,看来是朝堂公卿与草莽英杰的矛盾,真已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了! 介绍完一群首领,王仙芝又请上一人来,只见此人身穿圆领袍衫,头戴展脚幞头,脚踏皮靴,额头宽广,满面油光。从此人帽冠缝隙,也能看出其头发稀少。 黄巢、朱温见此人穿着唐朝官服,不由露出惊讶的表情,王仙芝介绍道:“这位是朝廷天使,礼部任郎中。” 黄巢霍然站起:“天使?朝廷派来的?王仙芝,你说个明白,你要做什么?” “贤弟稍安勿躁。”王仙芝温言道:“不瞒贤弟,兄长已经与朝廷商议妥当,要接受招安了。” 钦差插话道:“不错。招安王盟主,是郑相的意思。 任钦差话音刚落,尚氏兄弟中的尚君长便附和道:“郑相清正廉洁,爱民如子。我等之所以起兵,无非是水旱连年,地方贪官污吏又为非作歹,不得已与百姓一同举事。如今既然郑相说服天子招安,必是已有了赈济灾民,惩治贪暴的全盘计划。吾等从此解散人马,一同报效朝廷,同造盛世,日后也是一桩美谈。” 尚君长说话是粗中有细,把草军群雄造反的责任推给天灾与贪官污吏,意思是天子圣明,中枢睿智,全是中层的奸臣在使坏。这样义军众头领既有台阶下,朝廷又得了体面。 尚君长是王仙芝最得意的大弟子,他如此说,显然也是预备好的。 王仙芝也立身起来,长叹一声,双目凝视着已经满脸青筋暴露,马上要发作的黄巢:“阿巢,你先不要恼怒,听兄长说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黄巢冷哼一声:“有什么废话,快说!” 王仙芝道:“你我自幼结交,应当知道,我家其实也算琅琊王氏的后裔,祖上是有名的书圣王羲之。只是因为隋唐以降,琅琊王氏衰落,我们这一支才被除了士族籍,断了经学传承。” 经学传承,对于士族之家而言,相当重要。若无传承,便不再入士族名籍。 黄巢寒声道:“我自然晓得。” 王仙芝继续说道:“青齐振衣盟与嵩山少林寺、扬州藏剑山庄、江左琅琊阁、西蜀唐门、龙虎山天师府,合称天下六大派。而江左琅琊阁,乃是南北朝时的南梁大将,白马战神陈庆之因倾慕琅琊王氏,化名江左梅郎梅长苏所创。由此即可见我们琅琊王氏昔日的声名。” 他眼中流露出真挚如烈火的情绪,完全陷入到回忆当中:“阿巢,少年时,我其实很羡慕你。你聪明,有才气,能读书。我曾和你说过,将来你若做了宰相,我便做大将军,我们一同匡扶社稷,再造大唐盛世。” 王仙芝摇摇头:“只是没想到在这门阀主宰一切的世道,惊才绝艳如你,文章诗名已满天下,却也落得屡试不第。我真的很羡慕煊赫当世的士族子弟,他们并不用付出多少努力,就能名编朝堂,获得天家重用。而我虽有这天下第一高手,武林盟主的名头,终究不过一个一身白衣的绿林之人。” 说到此处,王仙芝眼神也陡然转做炽烈:“可是,自今日起,一切都不一样了。有郑相作保,朝廷一定不是使诈。你我人到中年,还有机会实现少年时的梦想,进入庙堂之中,大展宏图。这,难道不正是你我想要的么?” 黄巢听得不断点头,发出嗯嗯嗯的声音。朱温见黄巢似有附和之意,心中一凛,却见黄巢不知何时已经走上前去。 “你说得很对,但是——” 黄巢不紧不慢地伸出左掌,啪地一声,打在天下第一高手王仙芝的脸面之上,刹那间鲜血迸溅! 而黄巢并未住手,又在王仙芝还未被打的左脸上又来了一记,是为左右开弓,这一下来得更狠,打得王仙芝两颗带血的牙齿顷刻飚飞而出,直接钉在帐中支撑的木柱上,入木寸余! 这两耳光打得全场鸦雀无声,空气仿佛凝滞了一般,此时即便是一根针掉在地面上,也会被所有人听得清清楚楚。 武林盟主王仙芝,何曾被人这样当众打脸?又有谁敢?即使是四十年前,与王仙芝激战三天三夜的魔君,也没能在王仙芝脸上来上一下! 而朱温看着黄巢在王仙芝脸上这么猛抽,却是全身四万八千个毛孔如同吃了人参果一般,畅快难言,强忍着才没有大笑出来。 打人不打脸,但是朱温喜欢打别人的脸,也喜欢看人被打脸。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愉快过了。 “世人一定会以为,我打你,是因为朝廷没有明确授予我官职。但我今日便挑明,李家的官爵,我黄巢不屑!自我落第走出长安城门的那一刻起,我便再不寄希望于大唐朝廷。” “王-仙-芝!”黄巢一字一顿道:“你若执意要受招安,那么你我四十余年情谊,自此恩断义绝。未来战场相见,那便是仇敌,不死不休。” 说完,黄巢一甩袖,背过身,大步流星,向帐外走去,只留下一个高大的背影。 整个大帐内的一切都像静止了一般,仿佛凝固了千万年的时光,甚至听不到任何人的呼吸声,所有人都如同泥塑木雕,震撼于刚才发生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久,声音才重现在这片空间,时间仿佛这时才又开始流动。 “哈哈哈哈……打得好,打得好!” 打破寂静的,是王仙芝的声音,他看向黄巢消失的帐门,高声笑道。 王仙芝麾下群雄听得此话,纷纷拔出兵刃,猛然站起。以手持判官笔的一位汉子为首,竹帮秦彦紧随其后,一群王仙芝军的豪杰,顷刻便将黄巢一方的诸位将校包围起来,一个个眼中杀气腾腾。 显然,他们都认为王仙芝是怒极而笑,要在这里火并掉黄巢所部,因此抢着出手,将朱温等人围在垓心。 那朝廷使者,却露出一副看笑话的神情,用打量死人的目光看着朱温等人。 朱温突然再次感到一阵直入心扉的无趣,暗道:“为什么这帮人现在看上去,仍然像那些乡夫俗子一般,庸俗,呆板,且乏味呢?” 实在令他感觉有些失望,甚至想要打哈欠。 朱温看了看身旁,一位长得很是秀气的中等身材年轻人,此刻已然脸色煞白,冷汗直流,惊惧道:“这……这……” 此人是黄巢的外甥林郎君,一个老实本分,能力平庸的少年。 “林郎君。”朱温老神在在地拍了拍他的肩头:“不用担心。以我想来,黄帅不至于看错人。” “舅父……不至于看错人?你是在说什么?” 朱温懒得回答林郎君的问题,但是冲过来的竹帮少主秦彦,对于朱温敢于在如此紧张的场面下,如此平静地说话,显然相当不爽。 秦彦一张蓝脸上陡然绽起怒意:“你们不知大势,自寻死路。刚才我还看见你这小子对天使挤眉弄眼,如此不敬……” 朱温只是冷冷道:“秦彦公子你在说什么胡话?” 他忽地摊手道:“就我看来,你可以去南诏国的景龙雨林,和正在啃食棕榈树的白象玩摔跤,当那碌碡大小的蹄子砸到你的头上,你的脑袋或许能变得清醒一点。” 秦彦一时咬牙切齿。 “鼠辈受死!” 他抽出腰刀,马上要向朱温劈砍而去。 朝廷天使也满眼嘲讽地斜视朱温。 当群雄将刀枪架在朱温等人脖子上的时候。 突然一声断喝响起:“住手,休得胡来!” 发话的正是草军总帅,天补平均大将军,兼海内诸豪都统王仙芝。 他阻止了秦彦等人的行动,看着他们的迷惑神情,道:“老夫这数十年,宛如南柯一梦,今朝方醒,真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 “黄巢贤弟终是比我看得明白,这次咱们恐怕要对不住天使了。” 动作僵滞下来的秦彦一时尴尬得如木偶一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能讪讪地看向王仙芝。 王仙芝陡然取出一封明黄色诏书,正是天子亲笔书写,盖有玉玺大印的圣旨御诏,上边明白写着册封王仙芝为左神策军押牙兼监察御史,赦免他全部罪过,其余头领酌情赐予恩赏。 但王仙芝毫不吝惜,唰地一声,便将这蚕丝绫锦制成,河北易州贡墨写成的圣旨,刹那撕个粉碎,布屑纷纷扬扬,如漫天蝴蝶,在帐中倾落而下。 “这……”钦差一时张口结舌:“王头领,撕毁圣旨,伤的可是天家颜面。今后可不会有这么好的……” 钦差说到此处,朱温突然将目光投向他,笑道:“天使方才还想看我等笑话,现在自己不是成笑话了?” 任天使气得面色铁青,便要怒斥朱温,却迎上了王仙芝如同古井深潭一般的目光,陡然意识到自己身在敌营当中,当下周身一寒,不敢再说。 王仙芝道:“抗旨之罪,罪当灭族,草民岂能不知?只是江湖中有江湖中的规矩,王某人决心已定,不必多言。” 又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但形式是要走一遍的。来人啊,将天使拖下去,鞭三十,逐出军中!” 任钦差的脸色顷刻变成了死鱼眼一般的惨白,周身冷汗迸出,连连求饶不已。却无人理会他的央告,军法官当即入帐而来,将钦差掀开衣袍,扒下裤子,当着三军无数人,痛打三十鞭,直打得血痕淋漓,哭爷喊娘,方才押送着钦差,将他逐出营去。 离营之时,钦差背过头来,向大帐方向望了一眼,眼中是说不出的怨毒。 同样与王仙芝自幼相交的振衣盟副盟主柳彦璋望向王仙芝,叹息一声道:“盟主,我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也许,你只是等一个让自己放下前半生执念的理由。” “说起来,我们振衣盟,向来就是不与官家合作的。” 王仙芝神色落寞,眼底沧桑流转:“是啊!” 他用手揉了揉被打得浮肿起来的面颊,步出帐外,走到正中夜伫立的黄巢身边,与黄巢并肩而立。 “王兄,我在等你。你没有让我失望。”黄巢双手负背,平静地道:“你知道吗,你想恢复琅琊王氏昔日的荣耀,我想的却是要让天地之间,再无士族。” 王仙芝顷刻沉默。 半晌之后,却握住了黄巢的手。 年少相交,终生不负。 黄巢突地自嘲道:“今天看似是我打了你,却是你借我之手定了人心,证明了你天下第一高手宠辱不惊的气度,反是为弟成你背景了。” 这一番话,将王仙芝塑造成借黄巢之手,坚定本心,压服想要招安众将的大智若愚之人,也给够了王仙芝台阶可下。 “今日之后,抛却头颅,洒尽碧血,也只能与朝廷战到最后一刻,不辜负我等山东豪杰的傲骨。”王仙芝道。 “你似乎很是悲观。”黄巢说:“宋威那老贼想来不足以让你如此。” “宋威如今在西面,统领平卢、宣武、忠武三道兵在内,雄兵数万,很快便要抵达宋州。”王仙芝道:“但你我联手,老贼不足为虑。” “然而,麻烦的是东边也有人正快马加鞭向宋州赶来。” 王仙芝苦笑道:“大唐四帅之一,检校兵部尚书,泰宁节度使,草军招讨使,‘祁连雪霁’齐克让,马上要与宋威夹击我们了。” 此话一出,在旁边听着二人对话的群雄,纷纷神色大变。 关于黄巢殴打王仙芝一事,见《资治通鉴》,欧阳修《新唐书》亦有记载。不过正史上此事发生于乾符三年(876年)年末的蕲州大会上,但由于剧情性的需要,将此事移动到乾符四年(877年)宋州大战的前夕,以与随即的王仙芝黄巢联军大战宋威为首的官军形成密接关系。 《资治通鉴》:仙芝得之甚喜,镣、皆贺。未退,黄巢以官不及已,大怒曰:“始者共立大誓,横行天下,今独取官赴左军,使此五千余众安所归乎!”因殴仙芝,伤其首,其众喧噪不已。仙芝畏众怒,遂不受命 不过,笔者以为“官不及已”这个应该是修史者的个人解读,因为按照唐朝的一贯操作,接下来黄巢也会被给予官职的。但作者也并不是认为黄巢是过去阶级史观中所谓的“坚定的革命战士”,大抵认为手下兄弟没得到妥善安置应该才是黄巢拒绝招安真正原因。 实际上,唐朝就没哪次招安只招老大的。在招安这块待遇最好的就是唐代,经常招反贼来补充军力。譬如唐宪宗时代蔡州之役,诛杀吴氏满门,但吴元济的部将谋主如董重质、李祐等人皆得重用,甚至后来升任节度使,毕竟这些人能力强,打出了统战价值。 (本章完) 第5章 大唐四帅 第5章 大唐四帅 这时朱温站了出来说:“四帅用兵,天下莫当,然而他们敌不过草民的愤怒,这便是势。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朱温慨然道:“雪帅齐克让出山以来,纵横不败。但我们这一干当世英雄,总要让他折戟沉沙!” 朱温并不是喜欢作慷慨激昂演讲的人。 但他觉得现在到了自己慷慨激昂的时候。 他不易涌动的热血,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才会激烈燃烧起来。 朱温虽只是穿着全无纹饰的月白色细葛夏布衣衫,却与他经由风刀雪剑雕剐,依旧白皙如雪的肌肤,形成了绝好的映衬。身量修长,譬如临风玉树,鼻梁高耸,恰似苍勃奇峰,既有江淮一带少年的秀美,也有着北地男儿的英迈气质。他显得略高的眼角,有三分清冷凶恶,却又逸出一份邪气。 一时之间,全场都将目光倾注向这位侃侃而谈的少年。 “何况,朱某人自负小有谋略,愿尽心竭力助二位盟主,未必不能让这号称算无遗策的雪帅大吃苦头。” “哈哈哈哈哈哈……”王仙芝闻言大笑起来,拍了拍朱温的肩头:“初生牛犊不怕虎,古人诚不我欺!年轻人有这般拿云胆气,当然是极好的。” 竹帮少帮主秦彦等人,都是少年成名,年轻气盛。见朱温这江湖上名不见经传的野小子说出这轻蔑大唐四帅的狂妄话来,不由各自咋舌,向朱温投来讥诮的目光。 然而令他们没想到的是,王仙芝竟然对此狂言表示赞许! 一名出身兖州,使判官笔的汉子发话道:“志气自然要有,但狂妄轻敌却是取死之道。这位朱少侠没说出半个良策,便夸口要教训成名数十年的雪帅齐克让,怕是要乱我军心。” “计策运用,还须随机应变。如今我们尚未与齐克让打照面,情况都不清楚,朱小兄弟又如何提出计策来?有道是,一人计短,众人计长。我们既下了决战之志,对付那雪帅时便该群策群力,到时众位也可建言献策。”柳彦璋打圆场道。 朱温向柳彦璋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 “盐帅早算到王盟主所部在中原正面对抗强敌,多有损伤,北上路上已经在有意征集医士,其中不乏有名良医,更收集了大批药材,能令盟主所部轻伤员快速恢复战力。” “宋威离我军更近,我军当计算里程,在宋威所部抵达前,挖深沟筑高垒,结寨自守。而我们两军互为掎角,齐克让从东而来时,也就难以收到夹击之效。” 秦彦等人吃了一惊,没想到这朱温真的有几分韬略。 但那腰悬判官笔的汉子,乃是状师出身,还做过小吏,铁齿铜牙,不是秦彦这种纯粹的草莽之徒可比。当下问道:“我军人数表面上虽多,但以流民为主,能战者有限,利于流动作战,不利阵地对决。深沟高垒以待敌,又要极大消耗我军体力,万一朝廷重兵集结,八面合围,我等就算不被顷刻歼灭,也要被困死在这宋州之地。” 这明明是甩锅给朱温。 朱温却大笑起来:“这位头领何其怯胆小,简直如同车中新妇一般!”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朱温打断他的话:“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因此我才有深沟高垒之议。至于朝廷继续增兵合围,断不可能。” “你们都被雪帅齐克让吓破了胆。但平心而论,此战朝廷军的总帅,究竟是老贼宋威,还是泰宁军齐克让?这位头领此前也说了,泰宁军近来财政吃紧,恐怕出不了多少兵马。” “齐克让是临时参战,必然名义上要受宋威指挥。宋威此人,勇而无谋,刚而无断,并非大帅之才。”朱温使出贬敌抬己之法:“在座各位,谁敢说宋威的才能,在王盟主之上的么?” 虽然王仙芝已经被宋威击败了三次,但当面说王仙芝才能不如宋威,他们怎么敢? 这时,黄巢中正雄浑的嗓音也骤然响起,是对着王仙芝的。 “朱温说得大致不错。至少,宋威算不上什么一流谋将,更多还是以勇力著称。” “那么论勇,宋威怎么可能比得上你这个天下第一高手?你之前数次败给宋威,是因为你心中还有疑虑,这四十年的安逸奢华,让你迷惑。但现在,你已然找回了那个顶天立地,为了家国天下上泰山玉皇顶,斩杀魔君的自我。这样的王仙芝,宋威绝非对手!” 黄巢言之凿凿,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带着令人无法置疑的魔力。 “至于朱温营将为何认为朝廷不会再增兵合围,我已经猜到他想说什么了,但我希望他自己说完。” 黄巢亲自出面为朱温站台,令秦彦等人也受到震慑。 王仙芝也神色温和说道:“朱小兄弟有什么想说的,大可说完。” 朱温受到黄巢支持激励,不由心头一热:“因为朝廷如今奉行节度之制,分管天下兵马,好处是兵有常帅,战斗力强。但也导致地方自主权太大,形成骄兵悍将,一旦各镇兵马协同作战,往往互相推诿扯皮,保存实力,空耗粮饷。反而影响战斗力。” 宋威虽称名将,但却有忌前的毛病,爱抢友军战功,更喜欢夸大战果。 此前沂州之战后,宋威便报功说已经斩杀王仙芝,随后王仙芝又活蹦乱跳地出现,因此朝中不少人就上书请求撤换宋威,奈何宋威资历够老朝堂上支援他的人很多,才一直屹立不倒。 然而朝廷不可能不知道宋威的斤两,指挥得多少兵马,加上国库府藏有限,定是不会再多添兵马,试图泰山压卵的。 而且无论怎么看,宋威便能数败王仙芝,再加上雪帅齐克让,无论如何是足用了。 于是义军一方,终于做出了与官军在宋州之地誓死一战的决断。 商议完毕,朱温随黄巢回到自己军营地当中。 “师尊在上,请受学生一拜!” 朱温露出一本正经的模样:“学生这二十余年来,恍若一梦,幸得老师点醒,指明前途,如同再造。” 师徒之间,不止师择其徒,徒亦择其师。 以黄巢的身份,哪怕一开始便对朱温的才识胆量青眼有加,甚至转赠了自王仙芝手中得到的大夏龙雀宝刀,但却不可能主动表达收徒之意。 此外,他更需要时间,进一步了解这个雄心勃勃的少年人。 所以他选择让朱温自己用眼睛去看,用心去感受。 直到今日群雄大会,黄巢怒掴王仙芝,朱温才意识到,黄巢的器量决断,更在雄霸武林四十年的振衣盟主王仙芝之上。 “你都跟着我这么久了,我原以为你提这个请求的时候,会随意一点。”黄巢悠然道。 “当初我收段丫头当弟子的时候,她揪掉了为师好几根胡子。” 朱温听得此言,暗暗咋舌。 他已经自王仙芝口中得知,黄巢已经有了一男一女两位弟子。 未曾想到,自己那位不知道是师姐还是师妹的同门,竟敢揪掉黄巢的胡子! 黄巢见朱温神色怔愣,反而大笑起来:“不过她当年才十一岁,小女孩淘气,倒也没什么妨碍。到你这个年纪,假若还那样顽劣,为师要狠狠打你板子了!” 话是这样说,眼中却全是不加遮掩的溺爱之色。 黄巢是个放达率性的人物,虽有城府,却又相当坦荡。 “那小子就闲庭信步地跟在老师后边,与老师一同,将所谓威震天下的‘大唐四帅’,一个个打翻在地好了。” “哈哈哈哈哈!”黄巢畅快地重重拍着朱温的肩头:“如此气概,才是本座的徒弟该有的样子!” “接下来的大战,就看你小子的进一步表现了。” 朱温满面自信洋溢:“自然不教老师失望!” 一座城池高耸在荒原之上,在残阳的照射下,却散发着苍冷的气息,宛如荒古留存下来的巨兽。 城池很是残破,且通体没有一块砖石,居然是纯以干土夯筑而成,却经历岁月时光冲刷而屹立不倒。 这座没有包砖的城池自然不是宋州城,而是东周战国时代遗留下来的古宋国都城“偃王城”。 此时,黄巢部义军正向着偃王城鱼贯而入,砍伐林木修筑工事,补全废墙的缺口。由于有城墙遗迹可以依托,能极大地减少扎营的工作量,又获得惊人的军营防御力。 得知宋威部已经抵达正前方之后,黄巢令部队加速前行,向宋威军的背后迂回,做出要和王仙芝前后夹击宋威的假象。宋威大惊,命步兵组成战斗阵型,向宋州城墙方向靠近,准备背城应战,没想到黄巢虚晃一枪,随即军队向东疾驰,在宋威的轻骑没来得及追袭之前,就抢占了偃王城这一处战略要地。如此一来,即将由东面而来的齐克让,行军路线侧翼也将被黄巢军所威胁。 消息传到宋威营中时,银盔银甲,须发斑白的老将,诸道行营招讨草贼使宋威并不恼怒,反而抚须而笑。 “人说落第书生黄巢奸诈,果然比王仙芝多个心眼,竟摆了本帅一道。” 他身旁是一位约莫五十余岁,方面大口,双目如炬,腰缚长刀的中年男子,身披红色铠甲,头戴赤红巾帻,宛如一团烈火。 此人是宋威之弟宋玦,绰号“天刀”,武艺还在宋威之上,号称有万夫不当之勇。宋威破南诏,败草军,多得此弟之力。 “黄巢虽奸,有何可惧?在绝对力量面前,任何小智都只能如同日月照霜雪,被无情地消灭。”宋玦决然道:“愚弟不才,愿斩下黄巢首级来献。” “不忙。”宋威摇手道:“雪帅马上就要赶到,我们不能独占战功,还是得卖他一个面子。来人啊,传本帅军令,就地扎营,埋锅造饭,待齐帅抵达之后,一同破敌!” 传令兵得令,出营而去。 而偃王城中,朱温对黄巢道:“老师,宋老贼见我两军组成犄角之势,果然不敢轻易进攻。” 黄巢长笑道:“宋威当年攻南诏有功,反被左神武将军颜庆复陷害,夺其军,从此变得谨慎起来,却是未免谨慎得过了头。” “我军实力不及王兄所部,昔日斩杀天平军薛崇,不过用计诛之。哪怕吾我抢占了偃王城,但趁我军立足未稳,又伐柴取土补全废城之时,以精锐骑兵长驱直入,步兵跟进,未必不可取得大胜。如今我军扎营已毕,宋威也只能等齐克让来,再图决战了,一切皆如本座所料。” 朱温则道:“宋威虽称名将,谋略确实远不及老师。如今要担心的,只有那雪帅齐克让了。” 黄巢抚须点头道:“绝海近来用飞鸽传信给为师,告知齐克让所部虽有数万,但真正作战之兵,不过五千人,余下的都是辅兵夫役。 “然而即使只有五千精兵,又怎能小视?” 如今两军已经分营列阵,黄巢在自家军帐说话,完全是出于理性的考量。大唐四帅,成名多年,威震天下,决计不是徒抱虚名! 议事已罢,已是晚间,朱温回到自己作为营将的单间帐房当中,倒头就睡。 越是面对紧张的局面,他睡得越是香甜。 初夏五月,宋州东北的孟渚泽中,水汽蒸腾氤氲,芦荡密布。 一位紫袍飞飏,手撑一把素色竹纸伞的男子,此人正是大唐雪帅齐克让。他正默默注视着士卒们结芦为筏,将人马辎重从浩大的湖面上运送而过。这群战士受过极其严格的训练,作业起来行云流水,造成的芦筏既轻便,又宽大能载重。 “大帅,先头部队已经渡过孟渚泽,布设强弩为阵,敌军骑兵无计可施了。” 一位体魄修长,剑眉星目,容颜俊朗,浑身都释放着军人特有的杀伐之气的青年将官拱手长揖,向齐克让肃拜道,说话字字如铁,好似凿子打在钉板上一般。 此人乃是齐克让麾下悍将,“南斗六星”当中的燕凌空。 “凌空,你做得很好。”齐克让声线平静如水,听不出半点波澜。 “我军声东击西,抢渡孟渚泽,皆不出大帅所料。黄巢虽然奸诈,也只能骗过宋威之流,最终为被大帅所骗。”燕凌空给主帅戴高帽道。 齐克让知道黄巢抢占偃王城,预备拦截自兖州东来的雪帅军之后,便南下徐州,顺带向徐州的感化军节度使敲诈了一大笔粮草器械,士卒吃得鼓腹唱歌,才慢悠悠地拔营西进,做出要从陆路抵达宋州的架势。 然而齐克让只是虚晃一枪,便突然自孟渚泽抢渡。 初夏时节,孟渚泽水面宽广,芦筏又轻便,黄巢虽然及时得到消息,但根本无从判断齐克让会在哪个位置靠岸,更没有水军用于拦截齐克让的兵马,于是齐克让得以从容抢滩登陆,在湖对岸建立阵地。 “无非是兵法中的常法罢了。”齐克让淡淡道:“我的布置黄巢岂能看不明白,但他并没有充足的兵力封锁整个孟渚泽南岸,因此我的奇谋就成了阳谋,他无法可破。” 正在此时,突然有一只信鸽飘摇而落,急速过湖而来。 齐克让一招手,取下信鸽脚上绑着的黄纸字条。 “前方滩头阵地被草贼劲骑冲击,将士伤亡惨重,请雪帅速速增援!” (本章完) 第6章 双璧生辉 第6章 双璧生辉 马。 骏马。 奔驰的骏马。 一匹黄骠骏马上,有一位身量高硕的俊健青年,赤裸着上半身,腰束虎皮战裙,腰带上挂着个紫皮酒葫芦;虬结的肌肉寸寸隆起,如同青铜浇铸成一般,映着日色散发出健美的光辉,上身形成一个完美的倒三角形,充满了男性的阳刚魅力。 然而此刻,他手中正挥舞着一把宣大斧,如同刑天舞干戚一般,纵意杀戮,血如同瀑雨般洒上天穹。他笑容明丽而爽朗,眼神纯粹,纵意享受着这杀戮,却并不显得残忍嗜杀,而是从杀戮中得到一种赤子般的快意。 “孟绝海来矣,三军辟易!” 唐军的弩箭纷纷破风射向孟楷赤裸的上身,却被他挥动大斧,纷纷荡开,如同行人抖落衣上纤尘般轻松。 雪帅齐克让军精心布设的阵地,竟被这青年人纵马踩踏,如同出入如无物之境! “大师哥,小心!” 齐克让前锋大将一杆大枪,从孟楷身下的空档直插而上,但随着一声离弦箭响,大枪忽然在空中停滞,而那手持大枪,全副盔甲的枪士前锋,喉关已经钉上了一根利箭,正是从极狭窄的甲缝穿透而入,瞬间眼孔翻白,口中冒血,神情还带着临死前的极度不甘。 发箭的是一位瓜子脸,肌肤如雪,面相轮廓分明的高挑少女。 随着少女如同银铃般的娇叱,长箭被她急速搭上弓弦,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射出,弓弦响处,少女腰肢如弱柳在风中飘摇流转,左右张弓之间,往往有人应声倒地;甚至有长箭直接穿透一人脖颈,又射穿后面一人咽喉,将两人如同串羊肉一样串在一起。 很显然,若非有少女在后方助箭,及时射杀对孟楷有威胁的步卒,孟楷纵有鬼神之勇,又怎可能纵横披靡于万军之中?毕竟,对面可不是什么乌合之众,而是军纪如铁的泰宁雪帅军! 两人一人持宣大斧,一人引朱漆长弓,近远配合,紧密无间,真可谓水泼不进、无懈可击。二人容光亮丽,相映生辉,真如同一对璧人。 “有师妹你天下无双的神箭助力,对面纵有雄兵百万,我又有何惧?”孟楷放声大笑,大斧激荡如同神魔乱舞,钢铁森林一样的唐军将士就像割麦子一样倒下,敌阵仿佛波分浪裂,竟挡不得猛将一击。 自然,冲杀的骑士并不止这二人,然而所向披靡的这一对青年俊杰,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而登陆扎下临时阵地的雪帅军先头部队也终于明白,黄巢的计划便是让他这对珠联璧合般的门生,率领精锐骑兵突击,直接以狂风骤雨般的冲击撕裂齐克让军的滩头阵线。若是寻常人,自然不能,但孟楷与少女富于默契的远近配合,则完全足以冲破严阵以待的枪弩防御! “绝海大哥好身手,果然英雄不凡。” 一个清亮如瓷的声音骤然响起,正是朱温拍马而至,在马上击掌道。说完,也抽出那赤红如血,散发着杀戮死亡之气的大夏龙雀宝刀,一阵怒斩,将前面一名枪兵连人带甲,挥作两段! 随着朱温的杀戮,他只觉周身热血沸腾,宝刀之上也红芒暴涨。他的心湖之中,不知何时浮现出一头纯白色的猛虎虚影,昂首咆哮。 如今心中蓦然浮起的白虎影像,莫非便是宝刀之灵所化? 朱温心下了然,之前王仙芝王盟主就曾向老师黄巢问起他的师哥师妹,却今天才出现在宋州战场,想必俩人这段时间都是出去打探情报了。而今日,黄巢令刚刚探知齐克让动向回来的二人率领骑兵队冲击雪帅军滩头阵地,又让朱温作为后继驰援,以防二人有什么不测。 孟楷转头一看,噢了一声,大笑道:“这位想必是朱温师弟了。我听说师傅新收了一个弟子,今日一见,果然是好模样好气概! 少女也在马上向朱温抱拳作礼:“红烟见过朱少侠。” 说话间,她向朱温吐了吐舌头,露出慧黠一笑,明丽之处宛如百齐绽,纵是在生死存亡的沙场上,不少泰宁军士卒仍然不由得为之略略一愣神,惊叹于少女的绝丽容华。 两人的热忱与率性,让朱温感觉连眼前的风景也跟着活泼了起来。 “这位想必就是段红烟段师妹了。”朱温灿烂一笑。 “且慢。”段红烟嘻嘻一笑:“都还没问过年齿长幼,你上来就叫师妹,莫非要占人家便宜不成?”虽是这么说,但言语清柔,如同杨枝拂面,天真爽朗之间,却自有种令人心动的魅力。 朱温无奈道:“我是该说师妹巾帼不让须眉,还是说爱挑刺的女人很无趣?” 段红烟闻言,全无恼怒,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的嘴倒是真的有趣!决定了,不管年纪长幼,是我先入门,就唤你作师弟了,这是你对本千金不敬的惩罚!朱温师弟,你看这样可好?” 朱温看向孟楷,只见他在奋勇杀敌时,还不忘对自己露出坏笑。 然而,就在此时,数支利剑闪烁寒光,齐刷刷地向孟楷座下马颈刺去! 齐克让军这一轮攻击,骤然出现,配合默契,显然是经过严格的训练。那几名剑士身披轻甲,左手持盾,行动极为轻捷。 孟楷大吃一惊,急忙拍马急退,同时左手按在马背,运转“人马合一”之术,激发战马速度耐力,更使御马更加随心所欲。 但即使如此,孟楷的黄骠骏马仍被一支长剑刺斜里穿过当胸马铠,划伤了胸口,鲜血涔涔而落。 几乎是同时,另外几名草军骑兵闪避不及,战马被直接刺穿胸膛,或者一剑断首,骑士轰然坠下,便被旁边的剑士干脆利落地斩杀。 “三千越甲!是三千越甲!” 草军骑兵中,有人惊呼道。 三千越甲,乃是齐克让在江东招募的精锐剑客,组成的后楼兵,取名自勾践三千人破吴之典故。 只见一排剑士持剑外向向外,联盾如城,人人扎玄色巾帻黑色头巾,身披水犀轻铠,意气逼人,势聚如山。 且,这队精锐剑盾勇士,竟不是单纯在阵地前方列线,守护阵地,而是如同一堵墙一般同时推进,预备迎击草军骑兵的下一波冲锋! 当中一位身量极高的大汉,横眉喝道:“孟绝海小儿!听说你在贼人当中颇有武勇,那就看看你能不能受得起我楚狂生一击!” 孟楷神色骤变,一边的朱温却眼角轻挑,微笑道:“何劳师兄出手?为弟今天就为师兄斩了这妄人。”说话间,大夏龙雀宝刀斜指,血光闪烁,煞气逼人。 旁边一个矮子凤歌吟却桀桀冷笑:“不必了,听说草贼黄巢黄巨天新收了一个弟子,那就由我们结义兄弟俩人将你二人诛灭好了。那边的小子,由我凤歌吟来取你小命!”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朱温蔑道:“两个鼠辈,还敢用李太白的诗句为号,好大的口气!” 显然,“楚狂生”、“凤歌吟”都不可能是真名,而是这义兄弟二人行走天下所用的自号。他两人是齐克让手下武林高手。 “你二人步战不骑战马?”孟楷摇头道:“这未免太不公平。”他指向两名草军骑士:“将你俩的战马借给那两个敌将好了。 楚狂生、凤歌吟二人听孟楷这样说,显得有些尴尬。楚狂生讪讪道:“我兄弟二人怎可借用草贼战马,阵中有好马的送上来吧!” 阵内当下有两名战士送出两人的坐骑,让楚狂生、凤歌吟二人换乘。 有趣的是,凤歌吟的座驾,并不是战马,而是一条纯黑色的巨型大狗。 此犬相当罕见,名为獒犬。 但这头獒犬确实异常高大,立在凤歌吟旁边,比凤歌吟这侏儒还高得多。 只见楚狂生、凤歌吟二人跨上马鞍,催马如飞,风驰电掣也似奔突而来,马术显然相当出色。 朱温催动马缰,与凤歌吟错马而过,一时间刀剑相交,铿锵锐鸣,直冲天穹。 一股巨力由大夏龙雀宝刀传递而来,震得朱温心头一凛:这矮子好大力气! 这凤歌吟面如土色,形容猥琐,就如同那土行孙一般。 朱温自入门以来,经王仙芝、黄巢两位武学宗师指点,将原来的野路子武技整理梳拢,去粗取精,短短时间已有登堂入室的进境,手上又有大夏龙雀这样古之宝刀,谁想对上这矮子凤歌吟还隐隐落在下风! 凤歌吟长得形容猥琐,还是个侏儒,最讨厌的就是俊秀挺拔的美男儿。如今见朱温容貌俊美,不由心头一股无名火,剑法攻得异常凌厉,只想将朱温迅速斩杀下马。 而一旁,楚狂生出剑更是如同狂风骤雨,当真人如其名,战起来顷刻变得双目通红,满面煞气,一剑一剑连环而出,完全是马战的套路招式,与步战又大不相同,虽出手激烈,却极有章法。 但孟楷不负其名,气势如山,长柄宣大斧大开大阖,杀气滚滚,斧法精熟,犹如三国徐晃徐公明再世,国初卢国公程咬金复生。虽然看起来与楚狂生打得旗鼓相当,平分秋色,但朱温用眼角余光也能看出,孟楷全面进攻,而楚狂生却仍需利用左手所持的大盾格挡。 然而剑轻短,骑战不如长兵器好发挥,只利在灵巧,辅以盾牌防御本来就是应有之义。 朱温暗暗思索就算武艺不及孟师兄,又岂能在敌人面前,折了颜面? 这是自己真正介入乱世大舞台之后,参加的首次高含金量战斗。对手不是不堪一击的地方官军,也不是薛崇麾下军纪稀松的天平军,而是大唐四帅之一,雪帅齐克让麾下身经百战的泰宁锐旅! 身为黄巢新晋弟子,他又怎能不全力以对,拿出自己应有的男儿气势? 心念转动间,催马逼近,手中宝刀抢攻,红光乱溅,逼得凤歌吟与他驻马对打。 但凤歌吟这矮子不但力量大,剑招还极为阴狠。一面以盾牌格挡朱温的刀芒,一面长剑专撩马腹及下三路,招招都是夺命的招式,仿佛那上古异人土行孙的地堂棍。 他手中长剑也是剑柄有嵌套,松开嵌套便可拉长剑柄再次锁住,用于骑战,虽然比不了孟楷的长柄宣斧,但比起朱温手里的大夏龙雀宝刀,在长度上却并不逊色。 而且凤歌吟骑着的那头吐蕃獒犬也训练得极为精熟,蹿驰起来丝毫不逊奔马,还不时嗥叫几声,试图在朱温的马颈上咬一口,逼得朱温不得不小心防备。 刀光飒飒,劲风漫舞,兵器交击的铿锵声如鼓点般不绝于耳。双方各已交锋了数十回合,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都打到了白热化,精神倍涨,杀气腾腾。 两阵中战鼓咚咚,鼓点不断,为两边大将助威,两军将士却是一个个看得屏声静气,担心漏过半个招式场面,为这激烈的龙争虎斗而目眩神驰,一个个心都悬了起来。 后边观战的小师妹段红烟攥住秀拳,叫了声“大师哥威武,速速斩了那敌将”,便也一双横波水眸聚精会神看向垓心战局,心中寻思该不该不要厚此薄彼,是否应给朱温也打气喝彩一两声? 与朱温刚相识时的言语,让段红烟觉得这清隽少年,甚是有趣。 不知此时只有朱温心下中叫苦,他行走江湖,自以为身手已是不弱。真正上了战场,碰上大阵仗,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相比大师兄孟楷的面不改色心不跳,朱温自知呼吸已经明显加剧,身上汗滴也津津渗下,却始终找不到凤歌吟这矮子的破绽。 冷静。 他竭力告诉自己。 朱温所最自负的,并不是武艺,而是智略。他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行事最为精细,凭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傲气,朱温甚至自认为智慧不在威震天下的雪帅齐克让之下。 朱温手中龙雀宝刀丝毫不松,曳拖格打,封住凤歌吟的剑势,聚精会神不断试探,头脑高速运转,试图令自己的意志漂浮起来,俯瞰场中局势,找到取胜之道。 但就在这时,一声炸雷似的暴喝,震响在空气当中,遍地尘沙纷纷冲天而起;当场众人,无不耳鼓发战,头皮发麻。 “鼠辈,纳命来罢!” 孟楷纵声长喝,势若奔雷,眼迸精光,一斧劈下,如有力劈华山之势。顷刻间,他周身散发出的压力似暴涨了千倍百倍,令人心惊胆寒的威压,伴着斧锋向着楚狂生扑头盖脸般碾过去。 这一声暴喝,气势惊天,燃烧的是沸腾的满腔热血! 带着战斗的狂热与必胜的意志,孟楷这一斧,顷刻发挥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力量,斧未落,楚狂生心中已怯,震慑于孟楷所散发出的势——那是高手特有的无形场域,说不清道不明,却能在爆发出的瞬间,令对手顷刻如被泰山压顶。 楚狂生脸上变色,急仗起大剑,凭借经验竭力封住孟楷巨斧的来路,运劲卸力。 铮地一声锐击,大剑险险挡住孟楷的宣大斧劈砍。楚狂生虎口发麻,长松了一口气。 然而谁知孟楷脸上忽然露出极为畅快的笑容,突地略收巨斧,趁着楚狂生手掌发麻,便急速用斧尖滑到楚狂生宿铁大剑另一侧,使巧劲发力一挑。 趁楚狂生不防,孟楷一招“枪挑黄河”下去,却并非斧技,而是黄巢教给他的北地枪法,又不是刺楚狂生有厚犀甲防护的当胸,而是挑他巨剑,收四两拨千斤之功效。 楚狂生硕大的身躯顷刻显出机械般的僵直,如同铁塔般脱开马鞍,双脚离了马镫,轰然坠马,成了一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四脚朝天跌在地上,溅起漫天沙尘。 孟楷豪情万丈,轰然大笑,左手挥鞭急驱名马,催马向前,又取了腰间酒葫芦,拔塞仰面剧饮,迎风大呼——“快哉”!洒出的酒水自赤裸的胸膛流淌而下。 马蹄声急迫,马行如飞,不等泰宁军有机会援救楚狂生,那黄骠马就以四蹄将楚狂生踏在足底,肆意踩踏。电光火石间,孟楷已经从楚狂生身上策马而过,楚狂生的水犀皮甲未曾破裂,胸口却被马蹄踩得完全凹陷下去,肋骨全部折断,五脏六腑踩作一团,口中鲜血狂喷,眼见活不成了。 一时间,观战的泰宁军将士,尽皆变色。 “杀啊!用杀戮,化作滋养我的养分。我渴望鲜血很久了……” 朱温心湖中的那头白色猛虎虚影,刹那凝实,在他心底发出人言,伴着磔磔怪笑。 凤歌吟本来剑法精熟,防备朱温的连环刀芒如同水泼不进,但眼角余光瞅见义兄楚狂生堕马被踩死,不由心中大惊,方寸大乱,手上乱了分寸,本来就焦黄的脸更加如同土色,冷汗涔涔而落,被朱温抓住机会一个抢攻,暴喝一声,挥刀切中脖颈,直入盔甲衔接之处,顷刻斩断这侏儒首级,随着啊地一声惨叫,两截尸首从大狗身上坠下去,只剩下那大狗独自惶惑地用天生的迷茫神情瞧着朱温。 “干得漂亮!”小师妹段红烟笑语嫣然,望向斗将得胜的孟楷朱温二人,剪水双瞳当中都是与有荣焉的真心欢喜。她一袭红衣红甲,娇笑起来越发容光照人,犹如南疆之地的鲜红木,烈焰般燃烧的英气风姿令人无可逼视。 孟楷并不作答,只是用眼神表示了对小师妹的谢意,便又右手提起八卦宣钺斧,犹如北方真武荡魔天尊荡平群魔一般,斧风所过,飞沙走石,草叶飞旋,鬼神也似为之逃避。 “揽日月兮醉狂歌,跨六龙兮吞天河。” “五湖四海杯中酒,醉往沙场拄太阿!”孟楷浩气长吟。 “饮不尽的杯中酒,割不尽的仇敌头,哈哈哈哈哈!”孟楷率性大笑,声震苍穹,将酒葫芦中残存的两三斤烈酒仰天一饮而尽,面皮泛红,左手抽了腰间泰阿宝剑,剑光射斗牛之寒,贯穿星河,豪光肆飒。 这位刚刚驱马将楚狂生凌蹈成肉泥的豪侠威风凛凛,剑气堂堂;就这样左剑右斧,两般兵器并用,如同一道旋风趁势冲击,如同砍瓜切菜一般,直接把“三千越甲”铸成的战阵荡得七零八落,鲜血淋漓,马蹄踏破无数鹿角、蒺藜,孤身向泰宁军滩头阵地深处冲杀而去! (本章完) 第7章 潜龙在渊 第7章 潜龙在渊 “大帅,不好了!” 齐克让部下萧翎惊声尖叫,战袍破碎,沾着泥尘与树皮的碎屑,撞倒一道围栏,跌跌撞撞、连爬带滚地出现在泰宁军主帅的面前。 当“祁连雪霁”齐克让乘着芦苇筏子,从孟渚泽湖面上陆进到阵地当中之时,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 “起来,你也是我军将官,如此失态,成何体统。”齐克让面色微变,但声调依然平静如古井道。 萧翎并非一般人,他是高门大族兰陵萧氏的嫡子。萧翎十八岁考中进士,二十岁到雪帅营中效力,堪称文武双全,少年有为,惯用一口伏魔金剑,人称“金剑萧翎”。 包括燕凌空在内,齐克让最信重的六名大将,称作“南斗六星”。 而萧翎虽然不过二十出头,却已然被列为“南斗六星”的末位,堪称前途无量了。 楚狂生高大的身躯像破布袋一样轰然砸落地面,马蹄像鼓点一样密集的敲打在失去神魄的楚狂生身上,溅起满天尘沙和飚飞的碧血。 “大帅……”萧翎上气不接下气地道:“敌将孟楷孟绝海……有……有万夫不当之勇,已经彻底冲垮我军阵地,敌骑纷至沓来,弟兄们,眼见着要守不住了……” 齐克让还没说话,一旁“南斗六星”中为首的燕凌空已经再也忍无可忍:“守不住?你看天上是什么?” 萧翎一惊,仰面看时,齐克让登陆时,早有一排投石机整整齐齐列在岸边,随着操控的夫役拉动机关,拳头大小的石块就如同雹雨般自泰宁军阵地上方发射而出,然后砸落在冲锋的草军骑兵当中,击中目标大的战马,顷刻就打出一个血窟窿,刹那间人嘶马鸣,人仰马翻。 “有宋威牵制,黄巢不敢把主力拉出来猛攻本帅的滩头阵地。但他骑兵数量有限,又经不起损耗。今日敌方的战果,到此为止了。” 齐克让气定神闲道:“来人,收了楚狂生、凤歌吟二人及其余阵亡将士尸首。” 燕凌空当众一耳光抽在萧翎面上:“你萧家世代名门,如今看你模样,萧家莫非是要亡了?” 萧翎连连低头认错,但紧握的拳头也能看出来内心的羞怒,俊俏的脸庞涨得通红。纵然在心中自我激励,仿佛驱散了心中的阴云,但瞥见营中与孟楷那匹黄骠马同色的马匹被人牵着走过,仍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燕凌空自然也知道萧翎恐惧的缘故,心底暗叹一声。 到现在,孟楷、朱温、段红烟等人的骑兵决死冲击,确实先声夺人,给泰宁军造成了相当的杀伤,起到了挫其锋芒之效。但随着齐克让出动投石器部队反击,草军骑兵也不断遭受伤亡,连孟楷的副将班翻浪、彭白虎的战马也被击毙,本人头破血流坠马,被同袍下马救回。 故形势渐渐不利如草军,即使是悍勇如孟楷孟绝海,也知道今日这仗是打不下去了,只能见好就收。 正当朱温、孟楷要喝令队伍,拍马而退时,齐克让泰宁军阵前却无声无息地出现了一道修长身影,撑着一把素色水竹篾油纸伞静立。他周身都散发着一股淡泊不引人注目的气质,却令天地万物,都成了他淡泊的背景。 由于所修功法的缘故,此人顺滑的墨发泛上淡淡的幽蓝光泽,那深沉的蓝黑色犹如汪洋大海,有一种摄人心魄的魔力。 一位英俊青年顶盔掼穿甲,侍立于来人身后,正是南斗六星中的燕凌空。旁边还有一位周身黑衣,蒙着脸面,只露出两个眼孔的人物,捧着一个古朴的木盘,盘中是一把严霜也似寒光冽冽的宝剑。 来人正是人称“祁连雪霁”的雪帅齐克让。这威震唐土的一代名帅,出现在两军阵前,顷刻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黄巢黄巨天收了几个好徒弟。” 齐克让撑伞静立,周身雪影纷飞,缭绕如画,他本人却纹丝不动,静如苍山,语气也似秋水一般平静,却无时无刻不透出气韵天成的翩翩风仪。 当这样说时,他的眼神与朱温打量的眼神陡然交汇,而后才落到孟楷和段红烟的身上。 “孟楷孟绝海,天生神勇,豪气干云,绝非池中之物。倘若能在未来的战血狂沙中活下来,假以时日,武艺恐怕要在本帅之上。” 齐克让好整以暇地评价道:“至于这位段小娘子,年纪虽幼,弓术却不逊古之神箭,可谓风采过人,不同寻俗。” 孟楷和段红烟互相对视,都有一两分受宠若惊。 雪帅自然是敌人,但能得到威震天下,风仪绝世的雪帅齐克让的肯定认可,并不容易。 但齐克让的目光在朱温脸上停留最久,与朱温互相观察,却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点评,最后只是淡淡道:“你这少年倒也不错。” 朱温却并不接茬,露出一副不给面子的神态。 这一战没有获取更大战果,这让他很不满意。 且,朱温的行事风格向来是有恩必偿,有仇必报。在他眼里,身为敌人的齐克让又怎配评价他? 他之前的锐气好像顷刻散掉,换成了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懒散,这种不屑的目光让让燕凌空看得心生怒意,只想冲上前去,一剑将这小畜生劈下马来,让他到齐帅面前跪地谢罪。 但“雪帅”齐克让素来以有涵养著称,既然自家主帅全不介意,燕凌空也只能规规矩矩地呆在后头。 能让名惊当世的“祁连雪霁”雪帅齐克让这么注意朱温,当然不是因为朱温长得好看。齐克让自己就是绝顶的美男子,见过的美少年也没少到哪里去。 这番交锋,朱温似乎并没有什么出色的发挥。 但齐克让的阅历,自然能让他意识到,这个少年并不寻常。 朱温漫不经心的眼神中,却暗藏着年轻人炽烈的野心。这野心并不容易看出来,但在齐克让看来,却蕴藏着非同寻常的力量,好似潜龙在渊。 (本章完) 第8章 烹茶 第8章 烹茶 齐克让知道,那是智慧的光芒,朱温这年轻人,既有少年蓬勃的朝气、热情和锋芒,更有相当的城府,绝不是徒有勇略之辈。 就齐克让看来,相比武勇,武将更重要的是智谋。学枪学剑,又岂能真的成为万人敌? 然而,齐克让绝不知道,朱温会觉得自己智谋不在雪帅之下。 “今日交锋,你我双方均是热身。而下面,便是生死存亡之战了。”齐克让淡淡一笑:“草军诸位,后会有期。” 既然突破受阻,齐克让亲至阵前,义军骑兵当然也不可能久留。孟楷当下抱拳长声道:“后会有期!孟某人还想亲自领教雪帅号称‘霜寒三千界’的惊霜神剑!” 言毕,与朱温、段红烟一同,拍转马身而去。孟楷扭转身躯,手持巨斧防备,提防泰宁军追击,这时却显得相当稳重。 当义军骑兵都消失在视野当中时,泰宁军也全数登岸扎营,与西边的宋威所部形成了掎角之势。 而帅帐之中,只有齐克让与燕凌空一坐一立,别无他人。 “大帅,故意送掉楚狂生与凤歌吟,令敌人先胜一阵,是否于我军士气太不利了?”燕凌空有些急切地询问道。 “楚狂生、凤歌吟仗势横行,奸淫民女,劣迹斑斑。但他二人战功赫赫,所以借敌将孟楷之力除去二人,也可给民家一个交代。” “我既然面授机宜,让楚狂生、凤歌吟声称愿意以步兵对骑兵,来挤兑对手,迫敌出战。那么二人当然认为有必胜把握,起轻敌之心。而他俩绝不会是黄巢首徒孟绝海的对手。” “草贼初胜一阵,会觉得雪帅不过如此,难免生出骄气,而骄兵必败。” “倒是那位似乎叫朱温的小子,却有些意思,怕是有点深藏不露。明明是黄巢黄巨天新收的弟子,武艺并未经过名师多年打熬,主要还是野路子,却凭着一腔子韧劲竟能与凤歌吟斗得不分胜负,还趁着凤歌吟失神之机,一刀斩了凤歌吟。足见心志相当坚韧,而相其面容,又是沉毅多智之人。” 此次破贼之后,本帅若得此人,恰似得一凤。至于送死的楚狂生、凤歌吟,且不说罪有应得,也不过是两只鸭子罢了。” 燕凌空有些惊愕,没想到主帅对那看起来并无惊人之处的小将朱温,却如此看重。 …… 偃王城中,黄巢军军营。 由于有古时留下的夯土城墙遗迹可以依托,只需要采薪伐木堵上缺口,这军营异常开阔,大营内更有小营,成雪六出的形势,可以互相呼应。帅帐、马厩、粮仓、营房、辎重库、旱厕,都布置得井井有条。在偃王城外,还挖掘了简单的壕沟,当中设下蒺藜,用于备敌。 营内一处偏僻的空地中,布了一张长方形杉木茶几。 朱温换了件宽松爽身的青色袍子,以一柄鎏金卷草纹长柄银勺,自一口青瓷瓶中,舀出小半勺雪似的精盐。 盛了水放于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朱温手法极为娴熟地揭开铜壶盖子,将精盐悠然撒在水面上,而后以勺击沸正在烹煮的汤面,但见青碧色的水面浮起珍珠一般的泡沫,恰似“碧云引风吹不断,白浮光凝碗面”。 他的举止相当优雅,落落大方,有种云中仙鹤般的气韵,此时竟看不出半点草莽意味。 小师妹段红烟睁大一双流盼美目,极是好奇地瞅着朱温的动作。 朱温以眼神示意她稍等,而后把心思专注于铜壶上。待壶中水声稍大些,把壶盖揭开,以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细碎泡沫,便再次合上铜壶。 顷刻之后,壶中水沸声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朱温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以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倒入茶牀上的瓷碗内,旋以用一根两头包银的竹筴于水中轻轻搅拌,同时以用银勺从另一口青瓷瓷瓶内舀取些细如麦屑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当中。 这是标准的流行于唐代的“煎茶法”,即在沸水中投入盐和茶末煎煮后饮用的方法。 段红烟檀口轻启:“不加香料,只用盐来调味,倒是陆羽《茶经》所言的清茶之道。” 朱温有些讶异,未想到小师妹竟然还瞧过陆羽的《茶经》。 但他并未因此分散精神,而是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浪”时,方才停止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朱温徐徐起身,提了铜壶,在给段红烟准备的细瓷盏内倒了大半盏,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眉间,舒眉相邀。 其实朱温现在感觉相当麻烦。 他讨厌服侍任何人。 他做的饭也很难吃。 但他很会煮酒,也很会泡茶。 因为他绝不想像古之名将一样给战士吮吸毒疮。 他想做领袖。而身为领袖,给战士煮酒,或者收揽文士时泡一壶好茶,比吸吮毒疮容易得多。 但他不慎让黄巢知道了自己很会泡茶这事,然后师傅又嘴巴漏风地很快让小师妹知道了。性情率直,好奇心重的小师妹便逼令朱温一定要给她开开眼,瞧一个出身草莽的少年能泡出什么好茶来。 “真是好茶。”段红烟牛嚼牡丹一般一口饮尽,笑道:“明明只是寻常的茶叶,喝着却比当贡品的长兴顾渚紫笋茶还好。” “能教一下我吗?”段红烟凑了过来,神色刹那转作温柔如水。 朱温一惊,没想到这个飒爽如塞上女子的师妹,顷刻间便流露出似江南小女儿般的动人气质。 她靠得极近,少女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一双水汪汪的大眼微抬着瞧向朱温,当中充满期待之色。 朱温心知,她可不是什么会被一盏茶弄得感激涕零的落魄文士! 所以这个女孩子在干什么?试探,还是想戏弄他? 朱温陡然感觉到一阵不自在。 即使对方全无恶意,朱温也不想发生太多纠缠。 温柔的女孩子其实对所有人都温柔,有的人却会误以为只对自己温柔,然后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双方都受到伤害。 但那扑面而来的少女香氛,甚至掩过了空气中氤氲的茶香。 朱温绝非没闻过女孩子的香气,但这小师妹身上的香气之浓烈,已经超过了他所认识的所有女子。 他更可以肯定,绝不是什么熏香气味,抑或西域蔷薇水,就是女孩子天生的体香! 朱温偏移开身躯,转移了一下话题:“对了,大师哥怎不在?他可是大破泰宁军的大明星,这时候缺了他该何等地无趣。” “他呀。”段红烟摇摇头:“又跑到王盟主那边军营中听曲了。师傅军法极严,不准在军营中设勾栏以愉众,他便喜欢到那边去厮混,听些不三不四的调儿。” “哎呀呀,是哪个小妮子又在背后说大师哥的不是?” 一个洪钟般的声音炸响起来,正是赤裸上身,胸膛如同青铜塔一般的孟楷孟绝海,显然是刚刚听曲回来。 段红烟笑靥如,欣喜道:“大师哥,你回来了?” 她对孟楷道:“孟师兄,本千金突然想起来,当时雪帅摆出投石机阵之后,你仍坚持要冲一次,好在被小师弟劝了下来。不然,咱们的骑兵队可禁不起损耗。” 孟楷道:“说起来,雪帅齐克让的土工战具之术,确实不容小视。 朱温忽地问段红烟道:“师妹你的力气还真是不小,射箭正需要膂力,难怪能百发百中,杀敌如草。只是不知道师妹会近战否?” 小师妹段红烟还没回答,孟楷便开腔道:“她呀,她怕疼,所以平时不近战,不过倒也未必……” 段红烟突地瞪了他一眼,阻止孟楷继续说话,而后将话题又带了回来:“既是雪帅擅长战具,那地道之术也是我们最先要提防的,虽然师尊必然能想到这点,但我仍需向他谏言,让他重视此事。” 朱温颔首:“宋州一带土壤松软,正适合挖掘地道。” 与此同时,泰宁军帅帐内,齐克让正与燕凌空坐在一张楸木棋台的旁侧。 齐克让一阵沉吟之后,微微一笑,突地如兔起鹘落,在棋枰上下了一子,在燕凌空惊愕神色中,屠掉了燕凌空一条大龙。 “我的回合,落子。海潮要啸月了。” …… 与孟楷、段红烟谈过天之后,朱温回到自己营帐,倒头就睡。 他一向保持着充足的睡眠,算上午睡,能睡五又四分之一个时辰。 “起来了,月亮都晒屁股了!” 一个声音,伴着对他身体的猛力摇动,将朱温陡然自梦中惊醒。 “去你妈的!” 朱温怒吼一声,一记冲劲十足的勾拳打出,却在触及对方下颌之前一瞬间猛地收住:“二哥?” 一位身材极高,大脸盘子,咧着嘴,头发剃得极短,顶上如平原一般的青年人,正坏笑着蹲在他榻前。正是朱温二哥朱存。 他已经有大半年没见过二哥了。 他对二哥的印象还停留在临别前一晚,二哥乐呵呵地笑着,将几个不服管的山贼绑在烧红铁板上,一寸寸割下肌肉,扔去喂狗,割到支离破碎时,才让对方咽下最后一口气。 这种残忍酷烈的画面,却让他感觉很亲切,很怀念。 那一晚,一直帮他兢兢业业地打理着寨子,让朱温可以抛下基业到处乱窜的二哥朱存,突然丢下一封没头没尾的书信,便再也找不到半点踪迹。 “三郎,你这回拜的师傅倒是不错。”大个子抓了抓脖子缝里的虱子,恶狠狠地摁出一大团血来,碾死虱子的声音似要把空气都给炸开。 朱存能不声不响地摸进朱温营寨,进到帐篷里头,自然是因为守门的士兵,本就是当初两兄弟一同收伏的贼兵之一,当然认得朱存。 朱温顷刻坐起,抓着二哥宽阔的肩头:“二哥,这半年多你去哪了,想死你了……” 他当然不能去找二哥,因为还有寨子要打理。没了二哥的协助,朱温才发现,管理一群刺头其实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女人。” 朱存一副憨憨的样子,道。 他总是咧着个嘴,个子又有八尺有余,比起天生容颜秀美的三弟,五官也长得甚是粗糙,给人感觉全然不像一母同胞所生,简直就是个憨大个。 但如果只是个寻常憨大个,是断然做不到笑呵呵地把人绑在烧红铁板上,一刀刀精细将山贼的皮肉割下来喂狗,还能每次割下来的肉都一般大小。 朱温一怔:“二哥你可是不把女人放在心上。” “如果是那个曾经是你二嫂的女人呢?”朱存道:“好孬她帮俺生了好几个娃儿……” “但二哥你不是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况且……” “啐,你看二哥是吃回头草的人么?”朱存两手叉了腰,哼道:“那女人当真让你二哥把女人都看透了,不然二哥怎么对你说,对女人就得揍,不要太客气!” 他叹息一声:“哈,你年少时候,最需要二哥帮衬那一阵,二哥却去追那个女人去了,心里全是讨她欢心,全然没顾上你,让你那些年受了天大委屈,二哥实在对不起你!” 朱温怔了怔:“二哥你说什么呢?都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你这些年为我辛苦做了这么多,做弟弟的感激你还来不及……” “哎,不提了不提了。”朱存摆手道:“再说起那个让二哥俺不值的婆娘吧,她被人卖进了妓院。” 朱温一惊:“莫非是……” 朱存道:“真是好笑,她在楼门口倚门卖笑,突然就哭了,求我念及旧情,赎她出来。” “她吃我的,喝我的,偷汉子,还跟人跑了。这样的贱婆娘,老子恨她还来不及,怎么愿意赎她!” 朱存陡然咬牙切齿道。 “可是哇,想起那个龟孙子把俺心疼得跟儿似的婆娘,摁着随便玩,玩腻了就给卖进了窑子了,老子实在很不爽。” 朱温已经猜到后续了。 果然,朱存续道:“俺总不能动用寨子里的钱,那些钱粮都是你的。所以俺到处找啊找,找了大半年,奔走了几千里,嘿,还真让我找到了那个王八蛋。” “二哥我啊,就把他倒吊起来,用鞭子一顿抽,看他不行了,就放他下来缓一阵,再继续抽他,抽到他认错为止。” “我这才给了他一个痛快,一搜检他身上的钱,可有些不够哇。二哥就把他身上的肉给一刀刀割了下来,当做猪肉卖到了馒头铺子里。” “然后……”朱存微微露出得意神色:“你二哥就把这些钱拿回来,把那个该千刀的婆娘赎了出来,然后替她做主,嫁给了村头的老光棍。” “三郎你说,二哥这事做得痛不痛快?” “当然是痛快极了!”朱温击掌道。 他不知道二哥笑容下面,心口的疤还有没有愈合。 至于一路寻访追踪的奔波劳累,饥餐渴饮,打野味为食,这些事情,向来粗线条的朱存,压根懒得提。 二哥小时候也是个相当淘气,任性的人。在爹去了之后,却变得认真起来,直到今天,任性的事情,总共也就这么两次。 都是为了那个曾经是他二嫂的女人。 除此之外,二哥活着的意义,仿佛就是为他这个弟弟了。 “三郎,听说你们要打大仗了?” “官军那边,是人称‘祁连雪霁’的泰宁节度使齐克让。”朱温点头称是,他也懒得提宋威的名字。 “好啊,让黄帅他们瞧瞧我这个弟弟的本事!” 朱存露出得意的神情,对于弟弟的聪明显得与有荣焉。 却又道:“三郎你亦需记得,‘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你小子呵,明明聪明绝顶,偏偏许多时候却爱意气用事。村头的算命先生说,这样的少年容易成大事,俺却也知道许多游侠儿因此落得青年横丧的……” 朱温默然。 黄巢部和王仙芝部之间,无声的隔阂,微妙的气氛,果然都被这个大智若愚的二哥看得清清楚楚。 “做大事必得读书,但许多大道理却不用读书才懂。”朱存露出一丝坏笑:“三郎你想做大事,二哥便如同那石桥的桥柱般撑着你。二哥这一双招子清亮得很,你有什么看不清楚的,二哥便做你的眼睛!俗话不是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二哥这辈子不图名利,自然看得比一般子人明白……” 朱温心中一热,想起二哥小时候帮自己挡父亲的戒尺的事,眼角不由自主地湿润了。 “好了,你向来贪睡,二哥也不搅扰你困觉了。这番回来了,二哥便不会走了,明日起来,二哥随你一同,和朝廷兵马战个痛快!” 说罢,朱存拍了拍朱温的肩头,挺身站起,高大的身躯,顿时如支起了一座山。他大踏步如流星,出帐而去。 朱温凝视着二哥消失的帐门方向,眼神久久停驻。 他只觉得心中突然很轻松,很宽慰。 (本章完) 第9章 长车之战 第9章 长车之战 正如黄巢所料,朝廷一方在泰宁军抵达之后,便不再增加援军。 于是官军与草军的对峙,就成了结营相当,两军各凭坚寨,互相发动试探性的进攻。黄巢、王仙芝都是在江湖中交游广泛,大有门路的,不仅能派出游军强征军粮,更是吸引了不少黑市商人,秘密卖粮给义军,所以义军的补给并不至于出问题。 且,王仙芝部之前遭受宋威伏击,高手大多带伤,断腿折臂者往往有之。但黄巢已经找来了名医和罕见的断续之药,时间拖得越久,这些高手恢复得就越完全,实际上对官军并不利。显然,宋威被黄巢的机动所唬住,没有趁王仙芝所部虚弱时发动全力进攻,而等齐克让的援兵赶到,实际上是失去了先机。 永远对峙绝不可能,黄巢决定率草军主动出击。 仍是孟楷打头阵,只听他高呼:“孟绝海在此,千军辟易!” 孟楷大斧挥舞,纵骑长啸,锋芒逼人,雪帅军坚如金汤的“三千越甲”构成的步兵阵线,被孟楷悍勇的骑兵冲锋打得内陷,似有不支之势。草军骑兵顺势跟进冲杀。 齐克让部出动的兵力又不多,不由落了下风。 “吁!” 突然间,随着一声高亢的策马之声,滚滚的烟尘溅起,随即化成马蹄的洪流,寒光闪烁间,便是人仰马翻,残肢断臂飞溅。迅雷不及掩耳之间,草军出营支援骑兵的步兵队伍,竟是被杀出一个血胡同。 “平卢军牙将叶落凉在此,有不怕死的拍马过来!” 一名面黑如炭,身形雄壮,宛如黑铁塔的汉子手持一杆蛇矛,瞋目驻马大喝,震耳欲聋。 宋威统领平卢、忠武、宣武三节度兵力,讨伐草军。而叶落凉便来自三节度当中的平卢镇。由于王仙芝所部没能完全牵制住宋威军,让叶落凉这一支骑兵从刺斜里杀了过来。 草军众将士眼见叶落凉所部骑兵,人人全甲,刀枪如霜凛凛,衣甲曜日辉辉。更为可怕之处在于,他们全部骑着产自胶东半岛的高头大马,马匹雄壮不说,更是周身覆盖着皮铁连缀的马铠,完全被钢铁包裹,散发着威慑人心的金属光芒。 武装到牙齿,如同一个个巨大且拥有高机动力铁箱的全甲铁骑,登时将黄巢军的轻骑兵彻底比了下去,怎不令人心惊胆寒? 很显然,叶落凉虽然如此叫嚣,但绝不打算与孟楷或者黄巢单打独斗,而是计划以这支数百人的具装铁骑,直接冲垮黄巢军的步兵,然后以重锤之势,与齐克让部夹击黄巢军骑兵,最后对黄巢部形成摧毁性的打击! 然而队伍后方的黄巢见此,却是哈哈大笑,一声令下,军中令旗招展,孟楷率领的骑兵队顷刻散开,不管齐克让麾下步兵,而是如同群蜂般散逸到战场四周。 而步兵阵中,则陡然推出了一架架同样寒光闪烁的事物,被由挽马牵引,组成严密的阵线,与叶落凉的全甲铁骑相对。 战车!当初加入义军时,朱温便发现黄巢军有大量这种本应已经被淘汰近千年的钢铁怪物。这些战车以木为主体,上面钉着铁皮,显然大部分是运盐所用的大车改装而来。 眼见此景,叶落凉哈哈大笑:“黄巨天你这贼寇,当真不知兵法!当年安史之乱时,宰相房琯以战车应敌惨败。这些被淘汰千年的老古董,如何又能拉出来作战?” 叶落凉这话一出,他麾下的具装骑士纷纷附和不已。 孟楷听得此言,当即反驳道:“师尊重视战车,必有其道理。须知要知道郓州之役,我军便是以战车列阵,伏杀天平节度使薛崇,你说战车无用,当真是乱放狗屁,臭不可闻。” 叶落凉冷笑道:“薛崇虽是开国名帅薛仁贵后裔,却轻勇无智,轻敌冒进,才落入你等圈套战殁,岂是战车的效用? 朱温听得此言,心中暗道:“叶落凉所言看似有理,但实际情况却全非如此。” “房琯当时以牛车应敌,未经训练,牛车冲击力也不足。又是逆风作战,被安史叛军顺风纵火扬烟,以致大败。” “我军都是马拉战车,且训练精熟,有充足实战经验,哪里是房琯这个百无一用的书生能比的?” “平卢铁骑军,冲锋!”叶落凉一声令下,全军整队,人马全铠的铁骑开始加速,卷起烟尘滚滚,以猛虎下山之势,向着转向相对的黄巢部草军猛扑而去,宛如电击云飞,倏往忽来。 而草军这边,战车队拉成一道直线,车上竟是挂着一道道铁索。驾车的甲士便动手将铁索联在一起,形成铁索连环之势。而拉车的马匹,则纷纷躲到车后伏倒。 见得此景,叶落凉哈哈大笑:“敌人以铁索连环,可见多么胆小!我军只要挑翻其中数辆,便能牵连引得贼军车阵整个崩溃!弟兄们,随我冲杀,取下黄巢黄巨天的首级!” 黄巢遥遥听得此言,却是微笑不语,纵身跳上一驾大型战车,亲自指挥作战。 结成连环的战车阵前方有挡板,车上甲士分为枪兵与弓手。 随着手持马槊,铠甲熠熠生辉的官军铁骑呼啸而来,义军枪兵也纷纷端直长枪,准备应敌。 叶落凉刚勇无前,一马当先,瞋目大喝,丈八蛇矛左右盘旋,寒光烁烁,令人不可逼视。 草军正前方战车上两名士兵提枪抵挡,被叶落凉蛇矛席卷,连人带枪扫飞出去,尔后车上的弓兵待要发箭,也被叶落凉越过防护所用的木板,一枪挑翻。连人带马的冲击力,顷刻如同大江浩浩而来,打击在战车之上。 使得战车车轮一震,弹跳起来,几乎要整个侧翻,但被左右两驾战车所缀连的铁索却拉住了这驾战车,令其又回到原地。 而叶落凉陡然发现,战车之间的缝隙当中,伸出一道道锋利的长枪,刺向他的马蹄位置,欲挑入马铠下方,逼得他不得不拍马疾退。 而枪阵当中,又混着提着大刀的武士,那大刀两面开刃,冷光逼人,正是唐代极为有名的陌刀,由汉代斩马剑发展而来,号称所击人马俱碎,无可抵挡。 车上的枪兵用的特质锥形长枪,正是用了穿刺盔甲的破甲锥,专由大力士使用,一枪下去,足可刺穿透重甲。 朱温也混在战车下方,手持大夏龙雀宝刀,纵身而出,将一名被长枪逼停的平卢军骑士马蹄砍断,轰然堕马,一刀挑下他头盔,正要动手,旁边的朱存却用陌刀从此人颈子边上一划,跟切豆腐一样剁下了这骑士的首级。 “唉,二哥,你不能抢我战功啊!”朱温叫道。 “你之前连敌军大将,那个叫什么凤歌吟的都给斩了,二哥还没杀过敌人,便让咱杀个痛快么。”朱存露出悠哉的笑容,仍旧是那么一副憨憨的样子。 朱温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敌近二十步,放箭!” 黄巢在一驾极大的巨车上临高招手,大喝道,一身金甲凛凛,神威逼人,寻常的言语,就有将全军士气凝聚起来的力量,这是天生的领袖才能拥有的威势。 等待敌人至二十步才放箭,显得相当不合理。然而战车上的弓兵也不是寻常弓兵,所用的都是弓力极强的硬弓,箭矢迎面而来,飒飒破风之间,顷刻透铠入骨。 眼见着弟兄们纷纷挨枪中箭,虽然人马甲厚,一击毙命者少,但也往往负痛带伤,鲜血涔涔而出,叶落凉不由大惊失色,才意识到自己果然轻敌了。 本来平卢军全甲铁骑奔涌如同山崩海啸,以其精勇,足可正面冲破义军步兵方阵,然而黄巢以铁索连环战车,凭借战车巨大的重量阻挡冲锋,纵然以具装全甲骑兵庞大的冲击力,也变得无能为力。 但数冲不动,叶落凉也涨了心眼,一声令下,全甲铁骑就如同波分浪裂,分开来绕向黄巢军左右两侧,准备冲击薄弱的侧面。 然而黄巢早有防备。一方面,他让步兵队在侧面组成方阵,在地面安置了鹿角,内里设下长弓手预备抛射敌人,令另一个方向的齐克让部泰宁军不敢攻击己方侧翼。另一方面,战车阵线实际上是三面布阵,形成一个只有后方开口的方框。 叶落凉转向侧翼冲锋,仍在黄巢精确的指挥下,几次冲锋全告失败,不得不后撤重整阵型,转头看同袍时,死者不少,带伤者更多,也有一些骑士战马受伤,不得不跳下马,失去了冲锋能力。 这该死的草寇黄巢的车阵,竟令他引以为豪的全甲铁骑如此钝兵挫锐,伤亡惨重。叶落凉甚至不知道自己回营,将如何向宋威大帅交待! “这个黑脸小子,比起盐帅差太远了。三郎,你想不想拿下他首级,再立个大功?”朱存向朱温眨了眨眼。 “那小子武艺不弱,乱军之中,要杀他也没那么容易。” “嘿嘿。”朱存笑了笑,将方才被他斩杀的骑士尸首拖过来,剥下盔甲:“待到等会敌人完全败退,你便骑上战马,换上平卢军的衣甲与马铠,趁乱杀进去,取下那人首级,俺会协助你。人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哥哥俺抢了你的人头,也尽力送你这一场功劳。” 叶落凉指挥骑兵队重组之后,仍然不甘心地挥矛直指,命令铁骑冲杀,全然不知道自己的脑袋成为兄弟二人看上的对象。 (本章完) 第10章 阵斩叶落凉 第10章 阵斩叶落凉 当叶落凉的铁甲骑兵队多次冲不动,人马带伤,明显显出颓势之时,联成数排的草军战车阵列也纷纷解开了联结的铁链。 而车下的步卒,则在车轮上安装上了矛状的车軎,类似金属制造的大刮刀。 在挽马的牵引下,被解开铁索的战车纷纷从静止开始加速,车轮滚滚,马鸣萧萧,地面上留下整齐的车辙,而开始高速奔驰的战车集群,车轮便带着凛冽的锋芒,向前方叶罗凉的具装全甲铁骑阵冲锋席卷而去。 而孟楷也纵马疾驰,指挥着此前散开的骑兵队如同蜂群般复集起来,保护车阵的两翼。 浩大的战鼓声,将兵气激荡在天地之间,战旗随风汹涌,如同怒潮奔腾而进。义军将士以极高昂的斗志,向着平卢铁骑反扑而去。 万鼓雷殷地,千旗火生风! “这叶落凉不通古今战史,只知皮毛便来大放厥词,今日被本座大败,岂非可笑哉!” 黄巢兀立高车之上,向一边的外甥,林郎君林言道,宏亮的言词随风飘荡,却是令对面的叶落凉也听得清清楚楚。 叶落凉眼见义军开始反击,不由大惊失色。平卢军全甲骑兵身披重铠,强行冲锋实际上相当消耗马力,多次冲锋不成之后,战马疲惫,锐气凋丧。麾下骑士,面对滚滚而来的草军车骑,也不由心生惧意。 当平卢骑兵鼓起勇气,向车阵发起对冲之时,只听一声声负痛的马嘶,哀鸣声惊心动魄。 纵然有马铠防护,高速旋转的车轮带着利刃席卷,仍然令不少骑士的马腿顷刻被砍断、撞断,轰然坠马。车上的枪士立刻抄起透甲长枪,从面部、颈部的盔甲缝隙穿刺而入,将堕马的骑士刺杀于车下。有的骑士还未马上死去,但随即被疾驰的车轮碾过,发出骨肉破裂的碜人的声响,在撕心裂肺的惨叫后,只留下一地血迹和烂肉碎骨,再没有了声息。 平卢铁骑如同猪狗一般,被义军的利刃战车屠杀,这屠宰场一般的场面,如何不令已经战意凋丧的叶落凉等人心生恐惧? “撤啊!” 不知是谁先喊出了这话,平卢铁骑军一个个都跟着彻底失去了战意,之前还威风堂堂的他们,如同见了猫的耗子一般开始掉头转进。骑兵的队列肉眼可见地陷入了散乱,甚至有骑士在奔驰中差点互相撞在一起。 驾车的甲士纷纷鞭马,驱动战车疾驰追杀。而孟楷率领的义军轻骑兵,也从两翼缀后,夹击叶落凉所部。 “喝啊!” 孟楷一声大呼,犹如天雷滚滚,炸得地面上烟尘飞溅而起。他自背后抽下一杆标枪,奋力掷出,正打在一名正在急速奔驰的平卢军骑士后脑,标枪带着破天的巨力,竟然直接穿透了厚重的铁胄,枪头破开颅骨,贯穿头颅而过,从那人眼眶中扎出! “绝海,干得好,不愧是为师的好徒儿!” 黄巢在战车上竖了个大拇指,露出赞许神色。 而这名被孟楷一枪掷杀的平卢军骑士,正是叶落凉的副官。此人战死,叶落凉及其麾下将士,更加心胆俱丧,疯狂鞭马,令马匹急驰,有人甚至干脆扯下马铠投掷于地,以此加快马儿奔驰的速度,更有人因为战马不堪重负,脱力倒毙,而轰然堕马,随即淹没在战车卷起的滚滚烟尘当中。 朱存换上了平卢军的衣甲、马铠,跟在朱温身后,混入了陷入崩溃的平卢军骑兵队中。由于惊恐之下,军纪荡然无存,也没人注意到不知何时混进来的这两员神秘骑士。 二人策马加速,不动声色地向着叶落凉接近而去。 但还离十步之时,叶落凉已陡然感觉到一股杀意,向着自己逼近。他转过头,目光迎上了朱存那张阔大的面庞。 “我军中没有你这人!” 叶落凉厉声道。 而他身旁的亲卫也被惊动,大呼道;“保护叶将军!” 一名亲卫马枪一荡,向着朱存突刺而来,但朱存也提枪迎上,战及数合,长枪一扫,天生的蛮力喷涌而出,便将这名叶落凉亲卫连人带枪扫落马下,一枪刺出,透喉而入,刺死在尘泥之中。 “三郎努力!” 朱存振声高呼,而朱温已然策马疾驰,与叶落凉并辔而行,大夏龙雀宝刀血光烁烁,直取叶落凉脖颈而去。 “快来人救我!”叶落凉惊呼道:“敌人不过二人,有什么可怕的?” 因此,只有几个忠心的亲卫听得叶落凉呼救,拍马赶来,却被朱存奋战挡住。此前朱存奋勇击那名亲卫落马,一枪刺杀,也令他们心生惧意。 朱温刀法凌厉,如同白虹贯日,彗星袭月。叶落凉以蛇矛格挡,只觉刀劲似海水滔滔,无穷无尽。 “挡我者死,让我者生!” 朱温暴喝声起,如霹雳惊雷,令平卢军将士心惊胆寒。 惨败之下,叶落凉本无斗志,见朱温刀法精熟,却是越战越怯,不过十合,便已手上发软,拍马欲逃,却被朱温赶上,一刀下去,鲜血喷薄,头颅坠落,却被朱温捞住,提在手中,冷声道:“叶落凉人头已在我手,你等还是投降的好。” 沉冷的音声,却有着摄人心魄的力量。有些骑士见得朱温威势,吓得亡魂皆冒,摔跌下马。也有人心神为朱温所夺,不但不跑,还如同提线木偶般掉转马头,高呼愿降。 但绝大多数人无疑即便是主将战死,也绝不甘心投降草贼,他们无论如何都是大唐的精锐,有最后的尊严。于是朱温便挥刀长驱,直接将平卢军骑队杀穿,须臾间竟杀到了敌阵的前方。 然而,就在此时,朱温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意,不知从何处袭来,令他毛骨悚然,寒毛竖起。 对于危险的直觉,令他马上拍马向侧面转去,同时挥出宝刀,铿地一声锐响,朱温顷刻间便被连人带马震退三步,胸中气荡不已,抬眼看时,一名黑衣黑甲的高硕敌将,正策马扬刀,立在自己前方。此人看起来约莫五十岁,生得豹头环眼,五官棱角分明,威风凛凛,令人不可逼视。 来人的目光落在朱温手上的叶落凉首级上,而后与朱温四目相对:“小子,你刚才说什么?‘挡你者死’?再说一遍看看?” 朱温虽未见过此人,但早已见过此人画像,当下认出这是何人。 此人正是诸道行营招讨使宋威大帅之弟,“天刀”宋玦! (本章完) 第11章 绝不低头 第11章 绝不低头 天刀奋锐,四海扬锋。 这是世人给予宋玦的评价。 宋玦的“血战八法”,是从无数次战场征杀中磨练出的刀法,以血戮之心意融入刀意之中,舍刀之外,再无他物,号称“天下不败之刀”。 大唐天下六大派之中,如果要历数当世宗师人物,当有天刀宋玦一席之地。 哪怕不经过方才一合的双刀相接,朱温也必定明白,宋玦绝非他所能对付的敌手。 这时,已有数十名草军骑兵从两翼追击上来,却见宋玦横刀立马,目光斜睨而去,这群骑士便一个个心胆俱寒,不敢上前。 只是眼角余光,就有如此骇人的威慑力。 而因叶落凉战死而狼奔豕突的平卢军甲骑,瞧见宋玦前来接应,纷纷振臂欢呼,顷刻便恢复了士气。 “你等不必上前。”宋玦目光如炬,冷声道:“此子敢于孤身深入,老夫倒想看看他有几斤几两。” “不过,你这少年年纪轻轻又有如此武功造诣。若是横死今日,也太过可惜。不如拜入本将军麾下,官职待遇,可远高于你在草贼之中。” 但朱温面对宋玦放下派头,开口招降自己,却只是乜着眼睛冷笑一声:“你?老贼您是不是五石散吃多了把脑子烧坏了?要不要在暴雷雨天气抱着您的刀跑到屋顶的鸱吻上头脱衣散热,让雷劈一劈,看能不能治好您老的妄自尊大?” “好好好!”宋玦脸上变色,眼泛锐芒,对朱温的一点爱才之心顷刻如风扬尘芥,消散一空,脸面泛出青筋:“敬酒不吃吃罚酒,既不肯领受本将军的好意,那便只有用颈项领受宋某的天刀了!” 平卢军骑兵们纷纷如同小鸡啄米一样点头,心中想着朱温这杀害他们将军叶落凉的可恶小子,又不识时务拒绝宋玦招纳,这一下该是死定了。 怒斥宋玦固然快意,冷静下来之后,朱温心中却意识到了当下的处境。 他并不怕死,但他决不能死于此地,因为自己尚有太多事情未完成。 朱温的头脑高速运转。只因越发危急之时,内心思虑必须越发明澈,如同秋水明镜,将一切可以考量的因素映照其中,才能寻求到突破危局的方法,凭借智慧抓住一丝生机。 他开始顺应内心的恐惧,令自己的身躯颤抖,脸上流露出震恐的神色,拉着马后退数步。 宋玦快意地笑了。 他很喜欢看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在见了他之后恐惧的样子。这种如见神祇的恐惧,令他感觉到权力、地位和武力的美妙。 宋玦拍马振臂,催动座下照夜玉狮子宝马,手中天刀跃起,随着内劲的催动,绽发出烈日般的璀璨光华。 朱温勉力抬起龙雀宝刀,运起经过王仙芝指点完善过的刀法,连续数架,一边凭借大夏龙雀本身的锋锐,抵挡宋玦的犀利刀芒,一边运劲卸力,通过战马的四足,将天刀无尽的伟力转至地下。而那马儿随着朱温且战且退之时,马腿也肉眼可见地向下屈弯,足见天刀所发,着实有倾山裂海般的力量。 宋玦计算此情此景,认为只需再出一刀,必可斩杀朱温于马下,心中不由快意,泠然如御风而行。 宋玦面容越发凝重,双眸绽放出白虹一般的杀意,天刀陡然长鸣,惊天动地。 “血战八法,第五式,斩破山河。” 宋玦言如金铁掷地:“昔日老夫曾以这一招,击杀南诏拜月使者。竖子能让老夫使出这一刀杀你,此生足可无憾。” 刀芒凛冽,白光当中隐隐透出血煞之色,一刀劈来,撕裂长空,也仿佛吸收了这片空间所有的声音,天地都似为之静止了,真如有开辟天地,斩破山河之威。 “无憾你妈呢!小爷杀了你马!” 一声暴喝陡然炸开,正当宋玦以为此刀落下,必能取得朱温人头之时,却见朱温陡然身形一偏,竟是从宋玦刀芒气势威压之下,如游鱼一般滑出,在马上矮身踏镫,舒臂斜斩,大夏龙雀宝刀凌空一划,宋玦的照夜玉狮子宝马发出一声悲嘶,马颈顷刻如切豆腐一样断裂,鲜血喷薄而出,马首轰然坠地,自腔子涌出的马血则顷刻喷了宋玦满身满脸! 宝马被斩,随着那马尸侧翻倒下,宋玦身形一晃,轰然落地,摇了摇才稳住身形,那一招“斩破山河”也自落空了。此刻,这一代宗师高手失了战马,还被喷了一脸的马血,宋玦满脸斑驳如同恶鬼,说不出地狼狈。 朱温知道,宋玦这种宗师级人物,面对自己这样的年轻人,必有轻视之心。 此时宋玦人马合一之法将内劲输给爱马,强化战马的力量与体能。然而运转此法,也须分散驭马者的心神。 正是宋玦这一分神,给了朱温搏浪反击的机会。 大夏龙雀宝刀锋利无比,削铁如泥,朱温一击得手,将宋玦的马首一刀斩落。 当下,天刀宋玦战马被斩,狼狈坠地,遍身血污,场中不由一片大哗,未曾想到天刀宋玦成名数十年,竟不能干脆利落地斩杀这黄口小儿,还在朱温面前如此丢人现眼! “可恨啊!” 宋玦咬牙切齿,沾满马血的面容变得越发狰狞,不再有宗师的仪态气度。 “你们这些土里刨食的逆民,不好好在地上打粮,非要犯上作乱,反抗君父,尔也是读书之人,竟做如此无君无父的禽兽之事!” “小贼,老夫要令你在死亡之前,彻底认识到自己的卑贱。” “这个世界若无我们这些高门士族的治理,又怎么能稳定地运转上千年。你们这些世代被奴役的贱民,竟然妄想挑战这世界的秩序。” “今天,老夫便要以掌中的天刀,让你认知到自己的卑贱血统,意识到自己的犯上作乱之举,纯粹是白日作梦,更是自取灭亡的无上愚行!” 说完,宋玦扬刀而起,刀锋凛冽,化出幻影重重,如鬼魅之妖异,如魍魉之凶狂,刀锋所向,如有神号魔哭之音。 朱温急忙挺起大夏龙雀宝刀,红光暴涨,招架宋玦的刀势。但极怒之下,宋玦的力量已经被催动到了极致,朱温纵然全力遮拦,也绝难抵挡,连人带马,被击得踉跄直退,刀锋相撞之声,更是震得两军骑士一个个耳膜欲裂。 在极短的时间内,两人的长刀就碰击了数十次,连续的金属交击声响仿佛从不间断,而海啸般的力量也如雨点不绝,轰击在朱温的刀刃上。 朱温相信,若非大夏龙雀乃是传世神兵,刚硬无匹,在宋玦如此迅猛的强攻下,恐怕也要开裂破碎。 未曾想到,他暴起击杀了宋玦的马匹,将其激怒之后,宋玦的刀法反而越发凌厉刚猛。 “谁也不要上来!在将这个贱种碎尸万段喂狗之前,我要扭断他全身的骨头,将他五马分尸,用来祭奠我的爱马。”宋块口中发出磔磔的怪笑。 “那老东西你以为,大唐如今关东动荡,百姓不安,流民遍地,是何缘故?”朱温言语中,仍显得极为骄傲,甚至有种居高临下的味道,仿佛宋玦才是被压制的一方:“好好的大唐,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这种目中无人的语气让宋玦越发恼火:“还不是因为有你们这些好乱乐祸的草莽鼠辈!不然,何愁天下不太平!小畜生,给老夫受死!” “那很抱歉。就是因为你这种明明一钱不值,却自以为是名门高第的蠢货太多,才会让大唐变成这个样子。” “宋玦,你不过是奴才的奴才,五姓七族养的一条狗,也敢在这里对小爷狂吠!” 宋玦回过神来,顷刻间目眦欲裂,脸上表情变得狰狞如修罗恶鬼。 “死……小畜生,你该死啊!老夫就算杀你千百遍,也不解恨,你……给老夫……死!” 宋玦的天刀如同奔雷一般横击而下,陡然压在大夏龙雀宝刀之上,发力粘住朱温的刀刃,而后竟直接摁刀下压,仿佛两座泰山压在了朱温的双臂肩头。 朱温痛骂一阵,虽然解气,但宋玦暴跳如雷,天刀下压间,源源不断的力量由刀杆传到朱温身上,令他难以动弹,只觉全身上下都陷入一个巨大的泥沼,无法呼吸。 只听朱温座下的马儿悲嘶一声,口鼻眼耳全部流出鲜血,四腿发出咔嚓声响,全数折断,一下便跪趴于地,顷刻被宋玦力量所压杀。而朱温双足也脱开马镫,站立于地。 宋玦眼中发出得意光芒,终于略略尝到报仇的快意,舔了舔嘴唇,天刀越发加力;而双手持刀的朱温,尽管运转了全力对抗,身躯也不由得以极为缓慢的速度,被宋玦压得逐步下沉。 到了这时,他心中有不甘,却全无恐惧,反而异常平静,生命中的遗憾尽数如天空中漂浮的七彩泡沫,可见,又似不可把握。 他冷冽的眼神淡淡瞧向宋玦,好像看一堆垃圾。 宋玦不知道这个泥巴种小子哪来的自信,死到临头,尚有底气用这样的目光看向自己。 但宋玦心头的暴怒,却越发升腾起来,仿佛燎原之火,须臾烧天。 “给老夫跪下啊!”宋玦发出炸雷也似的断喝,巨力滔滔传导至朱温的身上,朱温的肩胛骨承受住那汹涌而来的力量,也不由如方才马腿折断一般,发出咔嚓地破碎声响。 “竖子,像你这样自以为骨头硬的年轻人,临死前向老夫哭着求饶的,老夫也不知见过多少。” “老夫今日便要看看,你的骨头,究竟能不能硬过老夫手里的赫赫天刀!” 但朱温心中却明白,以自己二十余年来一贯的傲气,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儿,就是死,也定要站着死—— 他是绝不会低头,也绝不可能低头的。 (本章完) 第12章 天刀败走 第12章 天刀败走 面对一代宗师高手宋玦,并没受太长时间系统武学训练的朱温,能够支撑数十回合,才落到这千钧一发的局面,已足自傲。 他所凭借的,自然是少年人的血性和桀骜之气,以及绝不肯向宋玦此等人低头的强大信念。 但开始破裂的肩胛骨,与暴沸欲要破体而出的血液,都在告诉他,他撑不住了,也许今日大限将至。 丝丝的鲜血,已开始从朱温的眼眶缓缓流出。他继续抵抗下去,纵然不像他的战马一样,双腿折断跪倒,也必然在宋玦如同泰山压顶的力量下,七窍流血,再无抵抗之力,最后被宋玦以天刀斩杀! 他心底的纯白猛虎发出不甘的怒吼,牙关咬得嘎吱作响,汗珠自他的全身毛孔涔涔而出。朱温心一横,几乎要做出某个决断。 少年游侠四方时,他曾习得一种秘法,可以在短时间内燃烧血脉力量,获得远超极限的体能,代价却是自己的生命。 那么运用这种燃血禁法,在爆发之后,便会从头到脚自燃起来,化作一地飞灰,无法可救。 但朱温不服,他宁愿这样死去,也不愿屈辱地被宋玦所斩杀。他已开始计算,自己若使用禁法殊死一搏,是否有可能杀死宋玦,或者至少给予宋玦以严重损害其战力的重创,好让义军弟兄们能为自己报仇。 但他心中终究是有犹疑。 不仅是因为人世间还有更多牵挂,更因为一种发自心底的信任和直觉。 那些人不会抛弃他,一旦发现他轻敌深入,脱离了视线,拼着死也要来救他的! 嘁地一声,朱温左臂轰然折断,仅余右臂持刀,顷刻便被宋玦的天刀逼近来,天刀便要滑过大夏龙雀的刀刃,一刀斩下朱温首级。 但朱温的神色却陡然浮上了十足的痛快,完全看不出断骨折臂的痛楚。 他轻蔑的眼神,依然表达着对宋玦的深深嘲弄,如同看着一个小丑的滑稽表演。 宋玦永远不可能理解,一个寒们小儿,在他这样的士族面前,怎么能有这等发自内心的骄气! 正万分危急之时,随着锐利的破风之声,一杆标枪凌空而来,打在宋玦的天刀之上,力量沉雄,好似彗星袭月,震得天刀顷刻偏开,一击落空。 “孟绝海来也!宋玦老狗,休得伤我师弟!”孟楷高声咆哮。 看见朱温眼眶流血,臂膀折断模样,孟楷不由切齿愤恨,八卦宣钺斧挥荡,直取宋玦脖颈:“老狗,看我斩你狗头!” 这孟绝海上来一口一个老狗,他还有没有当朝大将的颜面! 宋玦自恃步战,也绝不会不敌孟楷。说到底,孟绝海虽勇,但毕竟年轻,打磨历练不足。 然而孟楷根本不打算和宋玦单挑。一边,膀大腰圆的朱温二哥朱存大叫道:“三郎,你没事吧。那边的老东西,竟敢欺负我弟弟,你怕是有九个脑袋都不够砍的,看枪!”说着,长枪横扫,刺向宋玦面门。 又有一骑凌厉杀上,马上之人身形瘦削,挺直鼻梁,瓜子脸,丹凤眼,刚硬的下巴略宽,面部线条如刀锋,穿着一身银白明光铠,浑身散发着一股骄阳般浓烈的英武气质;正是孟楷的副将班翻浪。 班翻浪使一口镔铁重剑,剑上纹反光,折射如如雪飘舞,剑势激荡恍若碧海潮生,策马扬剑间,寒光聚而复散,顷刻化作漫天光雨。 当下孟楷、朱存从正面抢攻,班翻浪于侧后奋击,宋玦又被朱温斩了战马,马下作战不便,实际上并不能发挥出“血战八法”的极限威力;因此只抵挡了几个来回,便已经不支。 “可恨啊,这群不知死活的小贼……”宋玦满面污血,五官已经彻底扭曲,异常狰狞。但他知道,不可能再打下去了,朱温这条命也只能先存着。若是再拖延下去,黄巢怕是亲自带着战车部队追上来。 而不远处,还有一位粗豪紫面汉子,策马逼近,手持一杆镏金大枪,气势沉雄,显然也是好手。此人正是黄巢麾下骁将戴小楼。 “你等先洗干净脖颈,待我兄大军扫荡,便要屠你全族,鸡犬不留,鸡犬不留……平卢骑兵,随老夫撤!” 宋玦一个纵身,如同兔起鹘落,跳出战团,一招手,平卢甲骑便形成紧密的阵势,鱼贯而行,分毫不露破绽。而宋玦步行跟上奔马,步法如飞,丝毫不落在后。 孟楷带来的骑兵其实也不多,黄巢的战车队尚未到,方才只是几人联手出击,打败了宋玦,才镇住了平卢骑兵,因此众人也不敢追击。何况朱存关心朱温,也没有再追击之心。 “幸好,朱营将未有什么大碍。”紫脸粗豪汉子戴小楼道。 紧接着,孟楷叫人找来步舆,将朱温抬在上头,用开水煮过的白布给朱温简单包扎,豫备待回营之后,再给他使用宝贵的断续之药。不然的话,肩胛骨破碎,一身功夫怕是要废了。 “师哥,二哥,多谢你们前来相救。”朱温叹了口气道,向孟楷投去感激神情。 今日,他是欠了孟楷一个人情了。 朱存摇摇头:“三郎你啊,终究是年轻气盛。战场不是游侠,哪能把自己性命当玩笑?你若有什么闪失,我和娘该怎么办,你师傅又该何等难受,你小子想过没有?” 朱温面露惭愧神色,孟楷却拍了拍朱存肩头,大笑道:“朱家二郎也不必这样苛责弟弟,人不轻狂枉少年,哪能事事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说到底,车到山前必有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孟绝海素来就是死冲痛杀,置性命于度外,只求在沙场上战个痛快,无数次鬼门关上转悠,现在不也活得好好地?” 朱温当然知道自己哪有孟楷那功夫,嘴上却不能落面子,笑道:“战得痛快不痛快且不论,今日我臭骂那‘天刀宋玦’,可是痛快极了。” 正说话间,马蹄声答答响起,如雨点般急促,一名草军轻骑疾驰而来,扬声大呼:“孟将军,不好了!段小娘子出营去迎接军粮,与一支数十人的宋威部侦查骑兵遭遇,被包围了!” 孟楷登时一惊:“师妹她……你怎么过来了?” 轻骑兵应道:“我军被突袭杀散,我见再战下去必然遇害,便先冲回来报信,段小娘子还在那边苦战……” 朱温陡然变色:“我记得她出营时带了五十个骑兵护粮,且都是身手不弱之辈,敌人却也只有几十人。如此说来,你并没有力战,也没有试图帮她突围,就抛下师妹逃回来了?” 骑兵讪讪道:“这……敌人的武技确实不是极强,但是冲锋合战极有章法,一个照面就把我们杀溃了,我心中慌乱,这才……” 话还没说完,只听啪地一声,骑兵登时脸上挨了重重一记耳光,登时面颊印上五道红印,立马肿起如丘。 朱温眼里绽出锋芒,用尚能动的右臂猛力一探,狠狠地打在了那士兵的脸上:“既然如此,要你何用?” 这一掌用的力量极大,牵动伤口,顿时全身上下都如同刀割似地痛,导致朱温嘴角又渗出血来,当下咬牙强忍。 那骑士顷刻被朱温打懵了,反应过来时,却见朱温眼神凶狠,不由心中畏惧,大呼:“是小的不对,朱营将饶命啊!” 孟楷本也是愤怒于此人临阵脱逃,但朱温这样狠狠抽他一耳光,却令他不知为何心生怜悯,开腔道:“师弟,罢了,这人也不过是在我军中讨个生活的江湖汉子。官军中有临阵抛弃主将,处以军法的规矩,我军却是没有。何况若敌人真的极强,他逃回来报信,倒并非坏事。” 使虎头錾金枪的紫脸猛将戴小楼也劝解道:“此人虽然有过失,朱营将你抽了他一耳光,也就是了。” 朱温这才意识到,此人毕竟不是直接逃亡,至少还承担了责任回来报信,自己或许所做真有点过。 他只是下意识地很不爽,想都没想就狠狠给他来了一耳光。 但朱温性情高傲,绝不想就此认错,顿了顿才道:“只是师妹她惯用弓箭,并不长于近战,被敌人围困,岂不是……” “呃……”孟楷挠了挠头:“谁说她不擅长近战了?” “师哥你上次自己亲口说的,怎又忘了?”朱温记得上次一起在营中吃茶时,孟楷去王仙芝营中看过舞乐之后,回来便对他说过。 “我是说她怕疼,女孩子家不想受伤,不喜欢近战,可不代表她不擅长……我认识她的那一天,我如今还记得清清楚楚,就如同昨日一样……”孟楷悠悠道,眼神中泛起回忆的潮水。 书友群群号469137819,还没加的兄弟姐妹来加下呀,进来了都是一家人,群里经常丰矿地发红包,还有很多知乎大v和史圈大佬讲解历史知识 (本章完) 第13章 女侠青玉 第13章 女侠青玉 朱温有些诧异,这么要紧关头,师哥不急着去救师妹,怎么还回忆起往事来了?但孟楷既然这样,必有理由,只能竖起耳朵倾听。 “那是多年前的事了。”孟楷道:“当时我和师傅正到处行走,交结英豪,为起兵作准备。” 说着,孟楷令人给朱温找来了一驾马车,抬到车上,命令骑兵队随着那名报信者过去,查探情况。 “师弟,我们边走边说。”孟楷露出一个让朱温放心的表情。 “那时候,她静静地站在路边,穿得破破烂烂,一身的血迹……” 孟楷顿了顿,道:“可是她那瘦小的手上,却提着两个血肉模糊的人头!当时我从她的眼神中看不到丁点恐惧,只有刻骨的仇恨。” “你能想象吗?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子,反杀了拐卖她的牙公牙婆,还割下首级提在手里?” “师妹当时对我们说,她是陕州的猎户之女,父亲本来也读过书,却屡试不第,只能继承了祖业。她父母都有些功夫,能上山捕杀猛虎,放箭射杀熊罴。没想到那对人贩子夫妇以收购皮毛为由,取得她父母信任,而后偷袭杀害了她的父母,又将她拐到齐鲁地面。” “她一路上受了不知多少苦楚,装可怜示弱,让对方放松警惕,才找到机会,手刃了仇人,只是她阿爷阿娘却再也回不来了……” 朱温一惊,没想到师妹还有这样的过往。 而听孟楷说她父亲文武双全,却屡试不第只能当个猎户,也不由心有戚戚焉。他的父亲朱诚生前绰号“朱五经”,称得上学富五车,受乡里认可的人物,在这高门贵族窃居高位,寒门士子沉沦泥泞的世道,却也只能做一个私塾先生。 孟楷长叹一声:“若只是见她可怜,师傅安排个部下收养她也便是了。但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胆识血性,相当得老师激赏。师妹可没你看着那么简单,她的箭法也是家传的,底子相当深厚。” “怪不得。”朱温道:“看她的开弓架势,必然是自幼练起打下的基础。” “不但如此……”孟楷露出揶揄神色:“她虽然年纪小,近身格斗也不见得比你差哪里去,而且和你一样都是越到绝境越能激发斗志杀性。依我看来,她并不会有事。” 朱温一愕,不知道孟楷为何如此笃定,似乎并不担心。他提起师妹受过的苦,一脸悲悯神色,显然感情颇深,怎么如今师妹生死攸关,却能说得仿佛事不关己? 说话间,队伍已经抵达了遭遇的战场附近,一股腥浓的鲜血气味扑鼻而来,令人鼻腔发涩。 朱温急忙仰头打量,只见场中尸横遍野,人马尸体堆迭,心头涌起一股不祥预感,又不见那一袭红色的身影,只见那匹红鬃烈马孤零零在场中向着北风而嘶,暗叫一声,危也;却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班翻浪,本女侠何用麻烦你?” 此时马车载着朱温离战地更近,只见一道修长身影,立在垓心,手持一柄碧鸾宝刀,一袭修身战铠色如翡翠,曜日莹光,光洁又似最精美的洪州青瓷。胸口如莲瓣似的甲叶成半圆形包覆酥胸,露出醒目的雪腻。 然而却无人敢于对她有亵渎之意,因为她的刀上,此刻正有大片鲜血滚滚滴落,显然刚才斩了不少人头。 这女子肌肤如雪,瓜子脸,悬胆鼻,五官轮廓分明,一双大眼睛明亮如炬,赫然正是段红烟才是。可朱温从她身上丝毫看不出平日里的娇俏可爱,反而感受到一股透骨的煞气。她如同一朵青莲自血海中绽放而出,冷艳彻骨。 而地面上,则零乱散落着红色布片的碎屑,显然这套战甲,平日里被段红烟遮掩在衣裳之下。 一向豪气惊人的班翻浪冲在最前面,刚一剑劈杀了一名宋威军骑兵,却见对方神色不善,马上露出示好神色:“女侠息怒,是孟将军听你有危险,带着我们急忙过来……” “哦?”段红烟冷冷道:“我能有什么危险?” 孟楷苦笑一声,道:“其他人呢?” “都战死了。所以我杀光了这些忠武军骑兵。”段红烟目光冷冽,扫视着满地的人和马的尸体,而后翻起白玉一般的左掌,只见上边有一道深可见骨的血痕:“但本女侠手上也挨了一刀,真是痛得厉害。” 她俏立垓心,刀上鲜血滴淌,宛如女修罗一般:“好在粮草没事。对了,刚才那个小头领被我抹脖子之前,还叫嚣着,他们的带头大哥王建没有亲自来,不然能把我的青莲战甲带人一起削成片皮炙鸭。也是好笑。” 她叙说着这一切,语气却仿佛事不关己,显得早已习惯了杀戮。 说着,她的目光游弋,落在了朱温脸上,神情有几分迷惘,而后吐出两个字:“幸会。” 朱温蓦然怔住,而孟楷则是赔笑道:“我来介绍一下,这也是我师妹,段青玉。” 看着朱温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模样,孟楷别过头,贴着他耳朵小声道:“当年的事对师妹刺激太大,所以她患上了离魂症。如果她被逼到绝境,或者又受到什么刺激,段青玉便会跑出来。这时候,班翻浪见了她也得恭恭敬敬叫青玉女侠,不然是要挨镖子的。” 朱温这才恍然大悟。离魂症他也听说过,没想到竟能发生性格改变,就如同两个不同的人一般,也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你……是叫朱温,字凉玉?”段青玉似是在搜寻着脑海中的记忆。于她而言,显然是有另一个人格的记忆,但相当模糊,就如同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事不关己一般。 少顷,她又补了一句:“可看不出半点谦谦君子的样子。” 朱诚当年给朱温起名取字时,用的是《尚书》中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一句,期望这个小儿子长大了能成为个风流文雅的人物。 “哎呀,小生……小生见过青玉女侠。小生被匪人所伤,抱恙在身,不能全礼,真是唐突佳人,可惜可叹……” 朱温举手扶额,做出假装要起身下步舆行礼的样子,语气拿腔捏调,竟听起来和那些酸腐书生一般无二,显是拿那些只知道读死书的“穷措大”取乐,一时逗得孟楷、班翻浪、戴小楼等人都不由大笑起来,而段青玉虽然瞧上去“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却也不由莞尔,唇角浮现出淡淡笑纹。 她又看向那名被朱温打得鼻青脸肿的骑兵:“小子,你不是没怎么接战就纵马脱身走了么?我记得忠武军没能伤到你,你脸上是怎么回事,什么人打的?” 骑兵哀叹一声:“朱营将听说小人抛下青玉女侠,一个人逃回来,因此愤怒,不顾带伤,抽了小人一记耳光……” 段青玉面露讶色,而后摇了摇手:“好了,本女侠知道了。”转动螓首对朱温道:“看你的伤势,是被宋玦那老贼的血战八法所伤罢?回营之后,禀过师尊,下次接战,请师尊出手,斩下宋老贼项上人头。” 孟楷心中道师傅虽然厉害,但对上那天刀宋玦,也难以速胜,若要斩杀宋玦,恐怕必须要王盟主出手不可。这自然是他做出的理性判断,但师妹对师傅一向崇拜已极,他也自然不会插嘴惹她不快。 回营之后,众人得知齐克让也已被黄巢逼退归营,这一番试探性交战,以草军一方小胜告终,最大的战果,自然是朱温斩了平卢军骁将叶落凉。 听段青玉与孟楷说起那帮忠武军骑兵的带头大哥叫王建,黄巢眉弓微动:“王建这小子……我知道他,不,应该说是很熟悉。” 一旁黄巢的外甥,林郎君林言道:“舅父,王建既是官军中人,怎会……” “你当知道,本座与淮阳帮的范掌柜,是旧时同道,合作多年。淮阳帮也做食盐生意,十年前,淮阳帮范掌柜派他与我接洽食盐生意,所以认识他。” 淮阳帮,又称鹰爪门,以“大力鹰爪功”闻名于世。 “此人与我相识时年方二十岁,做事便已极为伶俐,账目往来打理得相当精细,很受范掌柜重用。有趣的是,因他排行第八,年少时又曾无赖,做过偷驴的事儿,落了个诨号‘贼王八’。当时本座很喜欢这小子,数次请他吃酒。” 一旁一位紫面汉子提问道:“请问大帅,既然王建得范掌柜重用,为什么投入了忠武军做军官?” 这人生得紫酱色的一张方脸,浓眉毛,圆眼睛,脸上有许多小疱,乃是黄巢麾下骁将戴小楼,使一杆虎头湛金枪。此前孟楷带人从宋玦手下救下朱温,戴小楼便曾参阵。 黄巢答道:“前些年,范掌柜不知因何事得罪了宣武节度使,要被圈拿入狱。王建便出面顶缸,把罪名都揽下来,因此被判官判了徒刑。” “入狱之后,他听闻范掌柜并未照顾他妻儿,他落得妻子改嫁,家产被亲戚夺尽,于是越狱藏匿到武当山,一位道长觉得他骨相清奇,便修书推荐他到忠武节度使崔安潜处,渐渐做到队将,很受看重。” “当时我听说此事,便知道王建小子虽然吃了大亏,但在江湖上落了义气名声,必有好处。” 孟楷接过话头:“这样说来,淮阳帮去年内乱,范帮主在火并中被人杀了满门,怕也是做事不地道的报应了。” “王建如今在宋威营中,此人机智多谋,恰可弥补宋威、宋玦两兄弟的短板。如果能尽展其才,那咱们要担忧的,便不再只有一个雪帅齐克让。” 说到此处,黄巢猛拍腰间刀环,清响振耳,言语如金铁掷地有声:“只是以本座所料,宋威那老贼即便知道王建献策正确,也是难以下定决心采纳的。” (本章完) 第14章 忠武王建 第14章 忠武王建 宋州城东门外,宋威部军营。 就在黄巢军举行军议的同时;看着逃回来的几骑散兵,王建不由长叹一声,心在滴血。 王建约莫三十岁上下,生得一张古铜色方脸,大鼻头,高山根,面部有种风沙般的粗砺感。双眉浓密如刀,额头天生地似乎皱起,显出一种不苟言笑的严肃,两撇修剪得整齐的小胡子更为他增添了凶煞之气,可谓不怒自威。 但当他勾着部下的肩头大笑时,又有种难以言说的草莽亲和力,让人忍不住想要与其亲近。 “王队将,王建大哥,慕容队副死得好惨呵……”那逃回来的骑兵一把鼻涕一把泪嚎道:“那个疯女人因为他言语不恭敬,活生生放干了他全身的血,才给了他一个痛快……” “也是咱大意了,若是这次由咱亲自带队,倒要看那疯女人能不能挡得住咱的凝血神爪!”王建冷哼一声。 王建职位是队将,管兵较一般队率为多,有一百五十人,由于他受忠武节度使崔安潜信任的缘故,麾下都是忠武军的精勇之士。对面朱温身为营将虽然麾下兵力多于王建,但论战力还未必比得过。 本来王建精心训练的三十精骑,一波冲锋就冲垮了黄巢军的押粮部队。谁知那看似毫无力量的女将却突然发了疯,乱砍乱杀,打了慕容队副等人一个措不及防,上来就被杀了几个好手,最后大半被屠戮,只逃回数人,将王建的血本都给砍没了,他如何不肉痛?回去之后,不知道怎么向提拔他的崔安潜节度使交代。 王建怅然,将自己的那匹玄色河曲马牵了过来。这马通体乌黑,肩背极高,骨骼壮大,看起来甚是威武,只是显然气色不好,显得病恹恹的。 “近来弟兄们也没吃什么好的,咱便杀了这匹老马,给兄弟们打打牙祭,顺带祭奠战死的诸位同袍在天英灵!” 说着,王建拔出佩刀,便要斩向马头。 马上有一位士兵拦住他:“大哥,不可!这匹马追随你征战多年,咱们便是要吃点肉,也犯不着杀它呀!” 王建太息道:“这马也老了,这两年总是气色不好,几次失蹄,我屡次请兽医也没看出所以然来,想来是时日无多,不如给它一个痛快。 话音未落,王建刀已落下,那马儿悲嘶一声,喉管顷刻被切开,至死仍以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王建,不知道朝夕相处的主人为何要杀害自己。 “无妨,我受崔节度看重,并不缺钱,再买匹好马不过小事情,哪里比得上你我兄弟吃肉喝酒来得畅快?” 说着,王建找来清水,亲自下手洗剥这军马:“大哥的手艺,你们是领教过的,便等着肚子里的馋虫咕咕叫吧!” 他将马肉肢解开来,正要剥除五脏肠胃,却只见一道白线如电弹出,吓得众人都不由一跳,定睛看时,却是一条纯白色的长虫,有接近半丈长,拇指粗细,周身湿润黏腻,还在被马血染红的草地上不停地挣扎扭动。 众人看着一阵恶心,王建却是反应极快,抽刀兔起鹘落,将这长虫砍做数段:“竟是你这怪虫,害了咱的爱马!” 原来宝马是被这么大一条寄生虫寄生,难怪一直病恹恹的,也确实活不久了。 一名骑士却是灵机一动,大叫道:“王大哥,这哪里是长虫,明明是一条白蛇啊!当年汉高祖刘邦斩蛇,终成大业。大哥斩了白蛇,少不了封侯开府,今天咱们这些见过神迹的,都可以弹冠相庆,等着大哥青云直上了。” 王建愣了愣,而后凝神道:“慎言!我一个丘八,怎敢比汉高祖?但斩蛇是吉兆,这却是无疑的。待咱家发迹了,必然盛设香火,祭奠慕容队副等一干阵亡兄弟的在天之灵!” 众人闻言,奉承之声不绝,王建也和众兵士攀谈家常,问他们最想要什么,允诺未来为他们解决问题,换得众人个个喜气洋洋。 不多时,马肉也已收拾停当,挂在架子上用炭火炙烤,金色的油滴如同蜜蜡一般,点点落入火中,被烧出剥啄的声响。王建在上头涂抹了他独门的调料,一时间满营生香,众人分食马肉,喝着美酒,只觉这炙马肉腥臭尽去,劲道胜过黄牛肉,鲜美胜过羊羔,火候更是掌握得妙到毫巅,当真是烹调手段不凡,不由赞不绝口,已忘记折损了二十多个弟兄的悲痛。 …… 之前试探性交锋,小胜宋威、齐克让二军,黄巢不由也隐隐得意,便身披轻甲,命伤愈的朱温跟随,一同出营,高视阔步,负手而行,巡视着宋州地面的苍茫大地。 田畴之中,青色泛黄的麦浪正在随风翻滚,如同绿色的海涛,已是将要成熟了。 这边的麦子都已被交战双方向民户订下作为军粮,自然只出了极低的价格,未必能回本,但到底好过强抢,比起当年的安史叛军,无论官军义军,虽平时也不乏劫掠行为,但衬托下来都算有规矩的了。 黄巢细细观看着地面的延伸起伏,为将之人,了解地形相当重要。只有对立体的战场地势、布局了然如胸,才能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这需要充分的情报收集,更需要为将者充足的经验智慧,绝不是一般谋士所能代劳的。 “齐克让数日接战,显然并未用全力。”黄巢自语道。 他如炬火的双目凝视着一片贫瘠的红土地面,这地面看起来与其他地方全然无异,但黄巢看得目不转睛,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此处必有地道!”黄巢断喝道:“齐克让既然对我军示弱,多半是要动用他的老本行。幸好我学过些风水堪舆之学,能识别挖掘过地道的地面差异。” “凉玉,速速随我回营,为师要让兵围绕营寨挖壕,提防泰宁军从地道延伸之处袭击我军,伏下长枪手、刀手,随时截杀!” “领命。”朱温简单回应道。 他仰头看向高远的天空,那绵延无尽,永远望不到尽头的苍蓝。 正午的天空清澈剔透,仿佛泪与刀的交织。 即使是高潮来临前夕的战场,也是如这天空一般平静的,然而最激烈的乐章,却也在看似平静的背景下孕育。 野心的火苗在朱温心中轻轻摇曳,但尚不足以让他的血液彻底沸腾起来。 背在背后的大夏龙雀宝刀,又发出了低低的鸣响。 但这次却显得异常轻柔,好像什么动物打呼噜的声音。 朱温眼前突然又浮现出那头硕大白虎的影像。 但这一刻,这只代表着自己心中杀戮之意的凶兽,却表现出一副沉睡的模样。 在正午的阳光下,蜷缩趴伏,显得极为懒散,修长的虎须随着呼吸声起伏,模样竟有些可爱。 …… 两座高耸的土山,在泰宁军的营寨前方兀立而起。无数密密麻麻的人影如蜂蚁般攒动,将一锹锹的土石加在土山侧翼、上方。 施工的,正是雪帅齐克让麾下声名如雷贯耳的土工部队——五德营。 五德营,分为金、木、水、火、土五部,以来自大唐十道各地的能工巧匠为核心。金部工于兵器盔甲打造,木部长于营寨构成,水部通习水攻之技,火部擅长制造火器与纵火偷袭,土部精于土山、地道之法。这五部的技师虽不能上阵搏杀,却能以五行之物代兵,可抵千军万马。 如今指导修筑土山的,正是五德营中土部的匠师。 由于土山就在泰宁军军营正前方,草军根本无力阻止。当土山完全成型,架设上去的大型床弩和抛石机,便将巨型弩矢和卵石如同瀑雨一般居高临下射向草军阵地。有弩箭射出七百步有余,深深钉在偃王城的夯土城墙之上。 这么远的距离,尚不足以居高临下轰击黄巢军设在偃王城城内的军营。然而其威慑效果,却是惊人的。草军如果再出营与雪帅军接战,便要从上方遭受土山上交叉火力的打击。 “前两天敌人从地道中杀出,被我军挖下深壕,堵个正着,轻松击退。”军议之上,孟楷道:“没想到数夜之间,这两座土山便拔地而起。” “土山与地道齐头并进,互相掩护,牵扯我军的注意力,如同双头蛇一般,令我们无法掉以轻心于其中任何一端。而地道中清理出的土石,又可用于构造土山之用。”黄巢评价道:“齐克让以土工战具之术闻名天下,这些正需要掌握山川地貌,精算得分厘无差。” “这样一来,再出营接战,就对咱们相当不利了!”孟楷道:“我还想再去杀个痛快,将宋玦老贼狠狠教训一番,为师弟讨回场子……” 黄巢打断他的话:“既然是雪帅齐克让,怎可能让我们轻易便还能再胜一阵?” 所有人均将目光投向黄巢的面孔。这智计百出的山东盐帅,从来未曾让大家失望,因此即便雪帅齐克让强大如此,众人仍将希望放在黄巢的身上! 但黄巢只是悠悠道:“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我等并不是兔子。齐克让仍留有余力,这是事情反常之处。” 一边,包括黄巢外甥林言在内,许多将领顷刻倒吸一口凉气。 就这,还未曾出全力?雪帅齐克让,该有何等地可怕啊? 黄巢接着说:“齐克让设土山压制,掘地道袭扰我军,我方都有防备之术,所以这些只是造势之道,却不是决胜之法。况且敌人不比我等亡命之人,在泰宁镇各有家属,军马在外过久了,将士思念家乡,必然影响士气,所以齐克让必有其他方法对付我军。” 听到这里,林言等人才长舒一口气,知道黄巢必有应对之策。 “红烟。将探知的情况说上来!”黄巢喝令。 段红烟应声上前道:“孟渚泽以东,密林之中,有敌人影影绰绰活动的痕迹。我担心敌人发觉,没有进一步入林侦查。” “孟渚泽以东?”一名部将道:“那片林子仍是沿着北汴河一线,难道……” 黄巢轻抚短须大笑:“不出我之所料!” 如今正是夏水暴涨时节,宋州地面北高南低,偃王城最大的不利也在于地处低洼之处,易被水淹。” 孟楷惊叫道:“如此说来,那一条条通向我军军营的地道,正可起引导水流的功效。” “而敌人在林木中偷偷施工,不仅是由于密林可以掩护敌人掘开北汴河河堤的工作,更因为密林不利于我军战车驰突……” “哈哈哈……”黄巢笑道:“绝海你能想到这层,近来倒是大有长进,不止会打打杀杀了,孺子可教也!” 一直在一边垂眸沉思的朱温,却意识到,到了自己开腔的时候。 他摸了摸下颌:“师尊,我有一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但讲无妨。” “徒儿正是宋州人,以徒儿之见,北汴河虽然水量充沛,但即使堤坝完全挖开,将偃王城淹没为一片湖泽,还是相当难。” 朱温说完,没想到黄巢干脆地点头:“正是如此。” “不足以淹没我军军营?”林言道:“既然齐克让计算失误,那么岂不是不用理会?” 黄巢摇头道:“汴河水漫灌,虽然不至于淹没我军营,但水深逾尺,人马尽没水中,地面泥泞,辎重粮草损坏腐烂,就使我军不得不移营到地势高处。” “然而移营之时,人心必然动荡。” “齐克让是想通过水淹,迫使我军放弃偃王城的有利地形,再趁乱突击,而土山上的强弩石炮,更是能在我军于空旷地面移营时,加以火力压制。”段红烟道。 “正是。”黄巢喝道:“众将,随我领军出营,向北汴河而去,进击泰宁军,阻其决堤行动!” (本章完) 第15章 青帝刀法 第15章 青帝刀法 孟渚泽以东,是一片茂密的柳林,撑天蔽日。值这初夏时节,漫天的柳絮飘飘洒洒,如同洋洋飞雪。 而柳林深处的河堤侧畔,大批民夫正紧锣密鼓、热火朝天地地挖掘着,已不声不响地在坡上挖出一道深深的引水渠,只待扒开堤坝,北汴河当中的水流便会汹涌而出,将偃王城一带地面淹没成一片泥泞的沼泽。 “齐克让人称仁德之将,没想到也用这般毒计,真是浪得虚名。掘开河堤,又该冲毁多少民屋良田,祸及多少黎民百姓?”一位粗豪紫面汉子冷笑一声,断喝道:“尔等助纣为虐,也不想被淹的人民里,可能就有你的乡亲故旧?有懂事的速速出来投降,不然就受老子手上这杆虎头錾金枪戳个透明窟窿!” 发话的是草军先锋官,黄巢麾下骁将戴小楼。他约莫四十岁上下,追随黄巢多年,黄巢还是贩盐巨商时,戴小楼就已跟着黄巢做事了,是黄巢军中较得力的人物。此前孟楷率人驰援,从“天刀”宋玦刀下救下朱温,戴小楼便曾参与其中。 但却没有半个人理会戴小楼,却是几支弩箭猝然不知从何处破风而至,攒射戴小楼周身,看其力道,必能透甲而入,若被射中了,不死也要重伤。 但戴小楼手上虎头錾金枪舞荡起来,如同烈日熔金、漫天雨,一时间金光晃得满天满地,弩箭纷纷被枪杆打中,坠落在地。戴小楼也不再分说,大步流星,穿林而出,挺枪杀向那片黑压压的人群。 顷刻便有一排甲士昂首阔步而出,列成横队,挺剑抵向戴小楼,却被戴小楼荡开大枪,一枪扫飞一人,其余也被长枪逼得散开去。 这柳林当中,不利骑兵作战,但步行使枪,不必保护战马,反而更利于突破甲士组成的密集剑阵。 “哈哈哈哈!三千越甲,不过如此!” 戴小楼高喝,一招手,领着后边草军将士向泰宁军的工地猛扑过去。 正在此时,一声悠悠叹息,似自最遥远的时空中传递而来。 戴小楼不由一怔,而后身躯便彻底停住。 他只看到一剑西来,一道霜白色的流光闪过,也不知那流光从何处出现。当那道戎装身影立定之时,戴小楼缺乏盔甲防护的喉关已经多了一个通红的血洞,鲜血涔涔流出,他嘴里荷荷有声,却始终说不出半句话来。 而一丈开外,一身戎装的男子,正持剑而立,低头看了看沾血的剑锋,甩了甩上边的血迹,于是血滴落下,剑身又变得湛如秋水,不染一丝血痕。 而长空之中,一把素色折纸伞在柳絮飘飘中,悠悠从天落下,坠在林中,也无人看见它是在何时被抛上高天。 “人在说话的时候,也要分神看周围,不然可能会死。” 齐克让收剑入鞘,淡淡说道。 他之前显然就藏在这柳林当中,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而当雪帅出手,这草军先锋戴小楼便全无防备,被齐克让一剑刺杀!直到死,戴小楼眼中都充斥着不可思议的神情。 草军队列中,朱温眼见齐克让这一招的威势,也不由心内感叹不已。 他曾面对雪帅的赞许,不以为意,认为对方不配点评自己。 然而数十年来“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苦修,以及无数次血火战场中积累下来的战斗技巧,不是现在的朱温能够比拟的。 大唐四帅之一,“祁连雪霁”齐克让,至少手中的这把止殇剑,绝不是浪得虚名! 朱温也不得不承认,雪帅的出场方式,实在拉风得紧。 让他有些羡慕。 齐克让一上来就斩了草军骁将戴小楼,令草军将士纷纷心惊胆寒。戴小楼做事精明干练,又骁勇罕见,在草军中也是有数的头领,地位比起来还要高于此前朱温击杀的平卢军叶落凉。黄巢军征战数年来,还未曾折损过这个级别的人物! “滚滚红尘一刹那,劫来无尽散天涯。”一道中气十足的嗓音随着厚实的大步声,倏然传来:“好一条止殇神剑,好一个惊霜剑法!” 一袭金盔金甲的草军大帅黄巢双手击掌,不紧不慢地踱步而出,神色从容。齐克让刚斩杀了他的爱将戴小楼,但黄巢那张俊伟的阔脸上却看不出丝毫悲戚之意。 “黄盐帅谬赞了。”齐克让微微一笑,拱手行礼道。 雪帅齐克让果然气度与其他官军将领不同,面对义军首领黄巢,也尽其礼数,将黄巢视作一派宗师看待,而不是一口一个草贼地咒骂。 黄巢回了个礼:“方才雪帅那一招‘刹那永恒’,出招迅疾凌厉,杀人于无形,意境却悠远绵长,也是出自佛语刹那一词。” “可见雪帅于佛法有深刻造诣,惊霜剑法一招一式,皆出自贝叶佛典。既然佛爱众生,怜悯苍生疾苦,雪帅却用这决堤之法,祸及无辜百姓,岂不有违天和,又何曾切合释迦仁爱之意?” 黄巢一来便指出了齐克让击杀戴小楼所用的招式,再昂然发问,以佛家仁爱为大义施压,一下就压住了齐克让击杀戴小楼造成的气势。 “夫战,勇气也。”本来因齐克让这一剑而士气凋丧的草军,听得黄巢一席话,又士气高涨起来,一个个摩拳擦掌,只待跟随主帅与敌人血战。 齐克让却并不直接作答,而是反问道:“黄盐帅起兵以来,所到之处燃起战火,百姓流离,这也是为了仁爱吗?盐帅以儒门中人自居,当知儒家仁爱之心,与佛学一般无二。” 黄巢闻言,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如同洪钟大吕,声震山林。 “问得好!我为天下兴利除弊,兴天下之大利,除天下之大害,何为不仁?” 齐克让道:“盐帅认为朝廷是天下大害?” “今日朝廷,贪墨横行,奸佞当道,人间尽是不平之事,苍生如被蛇蝎之毒。这样的浑浊朝廷,如何不是害?” 齐克让笑了笑: “如今朝政虽说有不明之处,却远没到多数人都活不下去的地步,当今圣人也绝非桀纣之君。盐帅要打碎这世界,但秩序要破坏容易,重建却难,大汉倒下,便是三国两晋南北朝四百年乱世。” “如此说来,盐帅说自己为天下除害,但要做的事情却正成了天下大害?若盐帅愿听我一言,解散兵马而离去,本帅愿上书说服朝廷,安抚草军数万士众,平息战火。如此一来,本帅也就用不着开掘这北汴河河坝。” “如若不然,为平定杀伐,消弭战争,这苍穹之下,也免不了流淌无辜之血。” 齐克让刷地一声,宝剑出鞘,寒光烁烁,如流霜逼人:“此,便是我剑——‘止殇’之意。” “好,极好。”黄巢击掌道:“齐帅的意思,是认为当今皇帝李儇,并非桀纣之君?” 此言一出,两军尽皆为之侧目。 天子名讳,草民说之则死。黄巢却当众对皇帝指名道姓,纵然是造反之人,也显出惊世绝俗的狂傲,分明不打算给自己留半点后路。 “草贼如此无礼,当诛九族!” 齐克让后方一位青年将官,兰陵萧氏嫡子萧翎怒斥道。 但雪帅齐克让神色却是依然一向地古井无波,看不出深浅,挥手打断了萧翎的话:“那敢问黄帅,当今圣人有什么过错,堪称桀纣之行?” 黄巢正色道:“子贡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 这句话引自《论语》,是说商纣王的真正恶行,并不如后世所说的那样多,完全是因为纣王无道覆灭,其暴行才被表现得无以复加。 “齐帅说当今之世,并没有到大部分百姓活不下去的地步。那么商纣之时,所滥杀主要亦只是贵族、诸侯,百姓虽然深受剥刻,不免饥寒,同样没有到饿殍千里的地步。” “那么武王伐纣之时,是否又考虑过,自己终结商纣暴政之后,究竟能建立一个太平盛世,还是将天下带入无穷的混乱和战火?” 黄巢正色道:“大唐天子李儇,虽然不算昏到极点,但今日唐朝国运已衰,河朔三镇割据,节度使不听朝廷调遣的甚多,大有东周列国之风,本就是开历史的倒车。这样的天下,今日不打碎重造,何时重造?” “巢不才,即使不能亲自掀翻世界,再造新天,也将血荐轩辕,以骨肉化为滋养新时代的养分,在九泉之下,看那盛世再临的生机勃勃景象。” 说到此处,黄巢背上七星砍山刀霍然出鞘,指向齐克让与泰宁军众将:“而今日之大唐,已经配不上伟大帝国的名号。它最后的使命,就是在烈火中倒塌,彻底燃尽,为华夏献上火凤涅槃,日月重光!” 最后一个话音已经落下,余音犹似绕梁三日不绝。一时之间,相对两军,鸦雀无声,只觉黄巢的雄壮身影,显得越发高大,顶天立地,仿佛泰山巍峨。 半晌,齐克让才道:“黄盐帅所言,谁为桀纣,谁为汤武,终究还是看谁力高一等,由力量来决定。” 黄巢微笑道:“如果齐帅要这么理解,也无妨。正所谓——大道在渊海,在刀剑,不在口舌。” “那齐某便请教黄帅的青帝刀法。” “正合我意!” 话音未落,二人便已飞身斗上。齐克让止殇剑斜指,如鹰击长空,剑势昂扬,有大鹏垂天之意,霜白色的剑芒中,竟隐隐透出淡金色的光华,映出种种庄严宝相。 这一式名为“迦罗振羽”,取自佛教神话中迦楼罗之意。 而黄巢亦如怒鹘腾空,提纵而起,那把本来寒光湛湛的七星砍山刀突地光芒暴涨,通体刹那转为了半透明青碧色,如水晶一般。 黄巢纵声长啸,周身碧光大炽,刀气冲天,碧光随长刀激荡,疯狂地在刀锋上舞蹈,仿佛燃烧起来,大有改天换地、再造山河的气派。 “碧火金光刀!传自上古青帝灵威仰的碧火金光刀!” 泰宁军中,一名叫任怨的牙将惊呼道。 黄巢虽然不像王仙芝这样出身武学世家,但也曾蒙异人相授,不仅精通十八般武艺,更是习得了据说失传千年之久的青帝刀法。 青帝刀法,乃是上古青帝灵威仰所创。 而碧火金光刀,正是青帝刀法中最为强绝的一式,刀气凌厉刚猛,却又如同草木生机勃发,连绵不绝。 当初郓州之战,天平节度使“银戟将”薛崇源自乃祖薛仁贵的薛家戟法,就是败在了黄巢的青帝刀法之下,被黄巢一招碧火金光刀,连人带戟,挥为两段。 而此刻,黄巢的刀意也同样一往无前,刀气中尽是征杀决绝之意,凌空扬刀,恍若青帝再世,刀锋与齐克让的止殇神剑,顷刻轰地交击在一起。 一时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凝神关注二人之间的巅峰一战。 黄巢固然是一代宗师,青帝刀法作为上古绝学,更是威力无匹。但齐克让作为大唐四帅之一,惊霜神剑同样威震天下,无论是赫赫军功还是武坛地位,无一不是千番血战而得,实力断然不是徒夸家世的天平军薛崇可比。 究竟是止殇神剑霜寒三千界,还是青帝刀法再造新天,这绝世高手的对决,即将于今时今日见一分晓! (本章完) 第16章 阳谋 第16章 阳谋 刀剑交击,锐声动天,青色与玉色的流光互相冲撞,劲气化作千百道苍龙狂吼,残枝碎叶被激斗的余波席卷而起。 黄巢的“碧火金光刀”,刀意连绵,如沧海不竭,无穷无尽,纵然面对的是连天的箭雨,也能尽数斩断。 但齐克让剑法同样不俗,止殇神剑流转,变招为“帝释灭谛”,剑意一转苍凉,却又包含灭度真蕴,剑华破天,欲断绝生死轮回,便要灭尽黄巢生生不息的青木刀意。 如同高树悲风,秋霜落木,青碧色的刀芒以绝快的速度褪去,而止殇剑的灭绝剑意,却吸引住场中所有人的目光。 “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一处开!”黄巢断喝道:“生如长歌不衰,寂灭又岂是尽头!” 碧绿刀芒重又暴涨,向着齐克让席卷而去。 齐克让不答,退身卸力,止殇神剑激荡如霜雪,任黄巢千般杀招,万种神通,只以汪洋恣肆的剑路将其化解为无形,不时还宕出凌厉一剑,猛攻黄巢,逼得黄巢回刀防护。 二人见招拆招,黄巢全力抢攻,似乎力量无穷无尽。然而齐克让以防守为主,也是滴水不漏,有闲庭信步之从容。 两大绝世高手激战柳林之中,犹如仙神降世。刀光剑影纷飞,卷动柳絮狂舞,以一方天地绘成针锋相对的武道图卷。而两军将士,一个个也都看得屏气凝神,目不转睛,深恐漏掉任何一个画面。 这样的宗师高手对决,一般人一生也难以见到一次。若能有所领悟,对于习武之人,必然大有补益。 朱温细细观摩二人交战,却是长叹一声。 武斗之时,黄巢固然以攻势为主,刀刀强霸无敌,却并不能突破齐克让的剑势,终不能形成压倒优势。 齐克让守势居多,其实是由他的性格决定,但剑意绵密,固若金汤,不漏丝毫破绽,并没有落下风。这一场大战,也只能平局收场。 两军主帅相斗毕,阵中旌旗摇振,草军将士便如同狼虎一般鱼贯而出,向泰宁军阵地猛攻而去。 挥汗如雨,战尘纷飞,喧天的吼声连绵不绝。草军纵然在林中失去了车骑的强力支持,但义军激烈的攻势,也使泰宁军阵势如同波分浪裂,受挫开去。 然而泰宁军倚高坡为阵,早已多设营垒,依此战守,消耗草军的锐气斗志。不仅阵前多设鹿角蒺藜,分割义军阵势,更是不时有弩矢飞石,激射而出,打得草军战士头破血流。 沙场交锋,如同云龙风虎交回,两军一进一退,互相交换着攻守,也如同武士见招拆招一般。 起起歇歇,双方厮杀了半日,也如同黄巢齐克让的单打独斗一般,难以分出胜负,眼见天色将晚,黄巢只得下令鸣金,军势严整,无懈可击,齐克让也不敢追击。 “大帅,敌军撤了。”雪帅麾下“南斗六星”之一,燕凌空对齐克让道。 “是啊。黄巢治军严整,擅长练兵,纵然在林中运用步兵,也能有如此凶猛的攻势,真乃有古名将之风。”齐克让对黄巢评价竟甚高。 燕凌空露出一丝惊愕神色,却见齐克让回头,指向工地上正施工得热火朝天的辅兵夫役。 “然而,人是城,人是池,人是壕。这些人的努力,让善战的黄巢军,也不得不受挫而退。” “正是因为有人力,才能改天换地,造成今日的一切繁华事物。人力可以更易土木,而土工之具,又可抵百万之师。因此我辈身为武将,便是以人,作为守护的对象。” 齐克让太息一声:“黄巢是将一切时代更替的苦难,都视作必要的牺牲,于天下大势而言,似乎不错,却过于残忍了。须知时代的一粒埃尘,落在苍生个体肩头,便如同巍峨泰山啊……” 他眼中尽是悲天悯人神色:“为将之道,虽然免不了剑上染无辜战血,但又怎能便放弃源自人类天性的慈悲之心?人在沙场,终究是身不由己。” 燕凌空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接下来的数日,黄巢都点起兵马,猛攻泰宁军试图掘开北汴河的阵地,也曾数次对敌人造成打击,阻挠了泰宁军决堤的进程,但终难于有太大突破,维持着不胜不败的局面。 在失去车骑支持的情况下,以步兵猛攻泰宁军的决堤工事,纵然黄巢擅长用兵,指挥高明,减少了伤亡,但这样的高强度进攻作战,终究令士卒疲惫,即便是百战精锐,也难免生出怨言,进攻速度慢了下来。 只因慢了一着,在黄巢发起进攻时,齐克让已经在北汴河畔建立起工事,这决堤之策,竟从阴谋变成了阳谋!明明义军是被追剿的一方,却不得不主动进攻雪帅军的坚固阵地,打成消耗战,以求破坏泰宁军决堤行动的可能性。 虽然是为了生存而战,但这样乏味而艰苦的战斗,又怎能一直维持高昂的士气? 黄巢本人当然早发现了这一点,虽然平时依然慷慨激昂,凭借个人魅力鼓舞军心,但眉宇间也难掩隐隐的忧色。 而身为草军新锐大将的朱温,脸上也同样失去了笑容。 从一开始,他就隐隐感到有什么不对劲。但一切都如同陷入迷雾之中,找不到线索。 他再次抬头仰望苍蓝色的天穹。 曾经感觉到悠远广阔无尽的苍穹,此刻却仿佛被地平线圈成了一座半圆球型的牢笼,压抑着他的灵魂和意志,令他的思想无法飞越到三十三重天阙之上。 “我能看到多少,取决于我的心的位置有多高。” “看起来,面临真正强大的对手,还想从容地去俯瞰,没那么容易啊。” 几家欢喜几家愁,当草军士气渐渐低落之时,宋州城东门之外,宋威军中却是一片欢欣鼓舞。 “真是天灭草贼!”军议之上,宋威的族侄宋襄翎击掌道:“雪帅齐克让竟有如此高明的破贼之策,想来不日两军决战,王仙芝、黄巢二贼,便要献俘京师,头悬北阙了。 宋襄翎同样出身广平宋氏,是宋威五服外的亲族,任从九品上陪戎校尉一职。 “襄翎所说不错。”须发皆白的老帅宋威抚髯道:“如今只要待齐帅掘开北汴河堤坝,黄贼必破。若巢贼畏惧水攻,放弃偃王城地利而走,我军正可全力追击,一举扑杀。” “巢贼既灭,王贼势孤,也将为本帅所擒。届时天家降下恩泽,众位皆有功赏!” 帐中诸将,一个个欢呼不已,高赞宋帅英明神武,似乎忘记了是齐克让定策用兵,才成功使黄巢军陷入彀中。 但正在此时,一个粗浑的声音,打破了这一片和谐的景象。 “宋帅当真觉得,就此让齐帅取得首功,便行了么?抑或宋帅真的以为这样就能彻底歼灭草贼,收得全功?” 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去,只见说话的青年人面如古铜,眉锋如刀,体格雄伟,正是忠武军队将王建。 在这一片歌颂之中,王建却不紧不慢,不顾宋威身边“天刀”宋玦递来的不善眼色,继续说着逆耳之言。 “当年沂州之战,当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王仙芝已经战死。但不久之后,王仙芝再次活蹦乱跳出现。今日我军若轻敌怠慢,不拿出死战意志,纵能大胜,谁能保证草贼头领不会遁走之后再组兵马,重为国家大患?” “建有一言,望宋帅听进去,可使宋帅全收平贼大功,国家再无流寇之祸。如果计不成功,便请宋帅斩王某之首,号令三军!” (本章完) 第17章 面折廷争 第17章 面折廷争 场中一时凝重如水。 “大胆!” 宋威族侄宋襄翎怒吼道:“王建,谁让你这样对宋帅说话的?” 却见王建毫不胆怯,身姿依然挺立如同渊渟岳峙一般。而宋威摆了摆手:“襄翎,王建队将是个人才,他既然有话要说,便听他说完就是。” 听得宋威开腔,宋襄翎也不敢再吭声。 而在场诸将也突然想起,不久前诸军大破王仙芝的那一役,正是这小小的队将王建献策设谋,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王建笑了笑,露出两排极好的牙口:“既然大帅愿意听王某说完,便不要嫌俺啰嗦。” 说着,王建陡然将自己身上披着的皂色大氅覆在地上,又不知从何处摸出一竹筒澄黄色的粟米,在大氅上泼洒起来,倾泻的米粒,流淌成一道道江河般的形状。 只见王建三下五除二,就推衣成山,撒米成河,在军帐地下摆出了宋州一带战场的形势。他又从兜里掏出几块吃剩的鸡骨头,摆了几摆,就将两军对峙,以及宋州城固守的情状,做得活灵活现。 “齐帅作势要掘开北汴河,巢贼力图阻挠,两军胶着于此。”王建在地势图上指指点点道。 “如果齐帅掘河成功,草贼擅长逃逸,意识到事不可为,必然一哄而散。我军追击,必不能全歼。此前数战,已经证明了这点。很显然,若是我军在那时才投入决战,必然太迟了。” “王建队将,你既然这样说,那又有什么良策?”宋威抚着五柳长髯,询问道。 “巢贼北上,入林阻挠泰宁军决堤。密林中不利于车骑进攻,又连战多日疲惫。尽管如此,然而齐帅兵力少,难以一举破敌。” “倘若我军趁巢贼与齐帅鏖战之时,选拔精锐,轻装奔赴,掩袭其后,和齐帅前后夹击,那么巢贼之首可悬于辕门!巢贼既戮,芝贼也可一举而定!” 宋威抿了抿苍老皲裂的嘴唇,似是思忖王建的意见,帐中一片鸦雀无声,等待着他们的大帅做出裁决。 “你这计当然不错,只不过我部是数镇组成联军,指挥并不是那么严密。而王贼仙芝所部,又多有武林上的亡命之士。倘若王贼待我军精锐尽出,突袭击破我军任何一营,形成倒卷珠帘之势,牵一发而动全身,后果不堪设想呐。年轻人固然有胆气,但计策终究太险了一点……” “更何况,巢贼向来以狡诈著称,他若侦知我军动向,急速撤回不,我军扑一个空,竹篮打水,徒损军心,要是来回时主营有失,更是自取其祸。怎比得上稳坐钓鱼台,遥遥呼应齐帅,坐收成功的好?” 听得宋威的讲话,“天刀”宋玦、陪戎校尉宋襄翎等人纷纷点头赞许,但没等他们喊出大帅英明,王建已经急不可耐地开口道:“建自然早有算计!” “敌军已经数次轻骑抄掠,抢夺我军粮草,令我等不胜其扰。我军可将计就计,做出缺粮假象,放出讯息,而后悉锐而出,猛攻芝贼营地,却谨防伤亡,只做出恶战假象。” “敌人必以为我军士兵多,粮草吃紧,因此急于击破正面之敌。如此二三日,而后我军出营时不再南进攻打芝贼营地,而是疾驰东进北汴河河堤处,与齐帅夹击巢贼,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王建的手指在地面上图画中指指点点:“而我军劲兵,则占住这二三制高之地,急速立下箭楼,则既可防芝贼兵马尾缀而去驰援,又可防备其突袭我营。” “而王某人,愿率本队驻于此山之上,与大营成犄角之势。若芝贼来犯,我必如同前次那般,设奇伏以击之,将敌军杀得片甲不留。宋帅大可亲自出阵,诛杀巢贼。” 王建在大氅铺成的地图上指点推演,将鸡骨头挪来移去,便模拟成一片金戈铁马的景象,仿佛真的燃起战火一般。指手画脚之时,眼中洋溢着无法言说的兴奋,仿佛自己才是这支大军的主帅,指点着千军万马。 但这样旁若无人的傲骨,自然会令很多人不快。 “这世上,总有一些乡野小子喜欢自作聪明。”一个尖利的声音霍然响起。 王建微微将目光投射而去,只见一人青发白面,高鼻深目,显然是有西域胡人血统,目光极是凌厉,透露出一种霸道强横的气息。 此人名为跋无忌,为出身朝廷禁军神策军的将官。 “哦?”王建乜斜着眼睛,瞧向跋无忌,“小子我是自作聪明,跋郎君又有什么高谈阔论,大可以让诸位听听。” 跋无忌登时切齿,目芒顷刻变得锋利如刀,逼视向王建:“贼王八,不过是献过些微劣策,我跋无忌奉劝你不要如此猖狂!” “倘若依你的劣策行事,以精锐东出北汴河林中,王仙芝狗急跳墙,必定死战,以求生路。我军数镇兵马,如果损伤过多,抚恤之资,安葬之费,只怕数目巨大,当下国事艰难,赋税短缺,你可知晓?” 跋无忌眸光凌厉狞狠,犹如苍狼一般,言语字字诛心,指出王建之所以建言献策,乃是为了自己建功攀升,却要拿三军数万将士的性命去冒险。 而“贼王八”这三字,更是让王建古铜色的脸面也瞬时浮起了几根青筋。 王建出身卖饼之家,年少无赖,曾做过偷驴的事儿,又因排行第八,得了个诨号“贼王八”。自从他被节度使崔安潜提拔重用,这年少时的窘事,就成了王建心底的不可言说之痛,如有人当面提起,王建甚至可能拔刀相向,与之决一生死! 然而跋无忌在满堂诸将面前,睽睽众目之下,喊出“贼王八”这三个字,真是莫大侮辱。 “无忌兄所言甚是。” 随着拊掌之声,又一个阴冷的声音响起。 说话之人容颜娟秀,额头饱满,五官舒展,显是个少见的美男子。然而冷气森森的瞳色,压抑瘆人的声调,却令此人举手投足都带着一股阴寒之气。 此人名为徐慎为,在神策军中,官拜从六品上振威校尉。 徐慎为道:“这一路征战而来,我军未尝不是死伤相藉。如今能不战而胜,坐使强寇自溃,王建兄何必拿数万将士的性命去冒险,博自己的一人功名?” 王建心中明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自己年少多谋,屡建奇策,难免招人嫉妒。而徐慎为、跋无忌这两位神策军中的大爷,无疑是对他所出的风头,吃味已久。今日趁他献策,一唱一和,大加攻击,与其说一时起意,不如说是早有预谋! 跋无忌的冷笑声再次响起:“一个满身污泥的‘贼王八’,偷驴的少年,只可子承父业,对墙而泣,又何必在这满堂勇士当中,絮絮叨叨!” 饶是毅重如王建,也不由身躯微微颤抖,顷刻间眼中煞气喷吐,显然是被跋无忌的挑衅激怒到了极点。众将纷纷将目光投向王建,要看他该如何反击,王建却吸了口气,平复了情绪,铿锵做声道—— “如若子承父业是人人应尽之责,那我等都是轩辕氏子孙,都可做得尧舜了!倘若公侯君王有种,王位不得外传,世上的君王将传万万世,陈胜吴广之事又岂会越演越烈!” 这一番话语振聋发聩,义正词严,掷地有声。帐中许多将校也是寒微出身,不由跟着暗暗点头,心有戚戚焉。 却听王建又叹息一声,叱道:“扬州乞儿后裔,坐享爵禄,朔方马匪之后,竟得簪缨!” 此言并未指名道姓,但不仅跋无忌霎时间脸面涨成猪肝色,一向装得波澜不惊的徐慎为也不由为之切齿怒目。 原因没别的,跋无忌的先祖,发迹之前,正是横行朔方的马贼,而徐慎为的先祖,更是出身于隋末扬州的乞丐群中! 打人不打脸,骂人休揭短。跋无忌、徐慎为攻击王建家世出身,少年窘事,王建便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直接将他们老祖宗的底子给当众扒了出来! “这乡野小儿,竟敢在大庭广众之前这般无礼!”徐慎为也装不下去了,当下向宋威下拜道:“王建辱及我等先人,请宋帅为我二人做主!” 满堂众将看得清楚,明明是跋无忌、徐慎为一唱一和,先期挑衅,才被王建扒得狗血淋头。出身草莽的将官,自然同情王建者多,然而也颇有嫉妒王建战功之人,对王建本就有敌意,帐中一时间隐隐就分成了两派。 宋威沉吟少顷,缓缓道:“跋无忌、徐慎为,你二人言语也确实有些不谨。但辱及他们先人,就是王建你的不是了。念及你前功,倒也不用你向他二人谢罪。但你所献之策,终非完美无瑕,本帅谋定而后动,不愿轻易行险,因此不予采纳。你可以出帐去了。” 这言语看起来是各打五十大板,其实却是摆明了偏袒徐慎为、跋无忌二人,还要将王建逐出军议。 王建愣了愣神,却是长叹一声,叹息中尽是叹惋之意。 “领宋帅命。只是宋帅,您知道王仙芝屡战屡败,却越打越强,至今日不可收拾之局,是何缘故?” 不等宋威说话,王建已经接续道:“其实,我明白,宋帅明白,在场诸位也都明白!谁的心底,不是亮堂堂地,却又不敢捅破那层窗户纸?” “每战下来,草贼但有不利,便将金银珠玉一类的财物抛下,令我官军随后捡拾。王仙芝不但借此每每全身而退,更是激发了我军的养寇之心,将官军变成了草贼练兵的磨刀石!” “草贼初起时,全无部伍纪律,不过一轮战鼓,一排冲锋,就能打得一哄而散。而今日,他们进退有法,钲鼓旗帜完备,全非两三年前可比。” “倒是我军,一个个吃得脑满肠肥,反而丧尽血勇,已不敢打硬仗了!之前鄙人献策,在中牟县裂碑谷利用山川地势伏击草贼,我军才侥幸又大胜一场。如今两军正面对垒,也怪不得某些人畏敌如虎,仍想着跟在齐帅脚跟后头捡漏!” “今兵以义动,持疑而不进,失天下之望,窃为诸君耻之!” 王建激愤之下,说出这样一番言语,这下不仅是徐慎为跋无忌,宋威的脸色也彻底变了! 草军作乱,之所以蔓延至今日,本就与他这个招讨总帅养寇自重,脱不了干系。 如今王建等于当众揭他短,怎么不令宋威恼怒? “大帅,这‘贼王八’如此无礼,请将他军法处置,就地斩首!”宋威族侄宋襄翎当下开声道! 宋襄翎的弟弟宋襄羽更是趁势煽风点火:“何不扑杀此獠!” 而两个虎背熊腰的卫士也早已冲上去,将王建一左一右掖住。 宋威心中忿怒,却知道王建是绝对杀不得的。 王建多次献策建功且不说。此人虽然只是一个区区队将,手下却尽是精锐,是忠武节度使崔安潜一手提拔起来的爱将。 最关键的是,朝廷部分听从郑畋建议,竟任命崔安潜为诸道行营都统,相当于设了两个讨贼大帅,来分他宋威的权力!若今日他宋威克制不住,斩了王建人头,崔安潜必然上书劾奏,右相郑畋恐怕也要再次对他相攻! 王建却是毫无惧色,目光如炬:“你们骂我‘贼王八’,那便是贼王八好了。要杀便杀,又有什么好怕的?” “有人说我只想着一己功名。对,我王建这样出身寒微的小人物,又怎会不想要功名,不想要出人头地!而有的人靠着祖辈余荫,生下来就锦衣玉食,既没有尝过挨饿的滋味,也不必去提着脑袋血战便能轻易升迁。” “王建不讳功名,但想拿功名也是准备拿命换的!如今贼乱不断,战火不息,百姓血肉涂于草野。我欲使官军以一劳永逸之策,不惜一时之战损,早日平敌,不留后患,又有何错?总不会像某些人,明明畏敌如虎,胆小如鼠,却只会讲些冠冕堂皇的假大空话!” 宋威再也听不下去了,怒喝道:“王建,念你旧日功劳,再饶你一次。来人,叉出去,如有再犯,军法处置!” 两个凶神恶煞的金甲卫兵当下以明森森的画戟叉起王建,由帐中赶出。 待走出帅帐老远,抵近己军营帐,王建才奋然攘臂,猛挥怒拳:“世事如此!时局可叹!” 而回到营中,老兄弟们听说王建的遭遇,也纷纷勃然变色,叹息不已,劝王建早做打算,以免宋威万一战败,兵败如山倒,众人遭受拖累。 然而,与此同时,在东面北汴河方向的林外,与泰宁军胶着的黄巢军,却如宋威所愿地,陷入了苦战当中…… (本章完) 第18章 风劲角弓鸣 第18章 风劲角弓鸣 “咻!” 锐利的鸣镝声划破长空,一名草军骑兵缺乏甲胄保护的喉间迸发出刺目的殷红,应声落马,血染草叶,渗土而下。那失去主人的空马犹自在战场中茫然四顾,凝望着草地上绽放的残红,不知前往何方。 “白虎,射得漂亮!” 一个雄浑的声音夸赞道。 却没有人看见那枝箭是从何处射出的。 只能确定那位草军骑士是被抛射击杀。 抛射能有直射般的精准,所需的可不是寻常箭技。 “万胜!万胜!万胜!” 本来只是缓缓尾随着撤退中草军的泰宁军,陡然士气高涨,纷纷发出震天价的呐喊。每个战士眼中都射出如同闪电般的斗志。 正当黄巢军将士犹在懵然的时候,左侧一座塬台之上,突然发出阵阵马蹄轰鸣,一道洪流顷刻间自塬顶呼啸而下。 一群骑兵如履平地,从高耸的塬台上俯冲似苍鹰搏兔,登时自草军阵势中贯穿而过。 当先一员骑将,头戴紫金冠,身披红底绿团绣金线战袍,下罩狻猊明光铠,座下紫骍大宛马,手持凤鸣劲角弓,形貌俊伟,意态昂然。 最出奇的地方在于,此人右肩肩头,还顶着一只极为矫健的苍鹰。纵主人在马上飞驰,它自岿然不动,如同泥塑木雕一般,只有精芒四射的鹰眼,显示出它是一头活物。 苍鹰在肩,更增加了主人的威仪。 随着来人出现,林中的泰宁军纷纷精神倍涨,气势如虹;此前尚有些畏畏缩缩,不敢追击黄巢军严整的军势,现在却山呼海啸,一个个奔跑起来,如同一堵迅速推进的长城,碾压向正在撤退的草军,与来人形成两侧夹击之势。 一道青影越队而出,在义军阵中杀出一道殷红的血胡同。 “大姐头,你是不是冲太前边了?” 一位高鼻深目,身着亮银甲,头盔里漏下栗色长发的青年骑士高声喊道,他背后背着一把大得吓人的弓,此人正是“白虎”。 青影却是一位青盔青甲,战马也是纯青色,如同一朵青云的飒爽女子。 “哈哈哈哈哈……”女子发出豪迈更胜男子的大笑声:“怕什么,白虎你真是射箭射多了怂惯了!姑奶奶若是身陷重围,寇帅自然会将我救出来的!” 说着,她舔了舔嘴唇,眼中露出嗜血光芒,满面兴奋之色,勇往直前,顷刻被包围。 那被她称作“寇帅”的男子却拨马直突,如同风驰电击,倏忽而至,连环两箭,又射下两位草军骑士,随后挥动手中长刀,刀芒闪烁,于间不容发之间,手杀数人,把围住青甲女子的包围网顷刻撕裂! “姑奶奶不是早说过,寇帅岂会不管咱们!”女子向“白虎”投去一个相当得意的神色,而后在马上对“寇帅”敛衽作谢。 她手上兵器,竟是一柄长达两丈的蛇矛,比猛张飞所用的蛇矛还要长了二尺。 那“寇帅”纵声大笑,浩如奔雷,调转马头而回,随着他长驱的骑士也一个个随着此人杀出阵外。 朱温在草军阵中,凝定眼神看向来人,这才看清他所率领的,竟不过区区二十八骑,竟在过万黄巢军阵中,冲进杀出,如入无人之境,不亡一甲。 更可怕的是,他们上下山阪,如履平地,且驰且射,箭无虚发,虽然看样貌尽是汉骑,却大有古时匈奴人中可以以一敌百的射雕者的风范。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如此气概,大概只有王维王摩诘《观猎》一诗才能形容了罢。” 朱温头一次因为敌人的气势,而产生了如此强烈的震撼。 虽然也生出与之争竞之心,但这样慷慨磊落的气质,让他很难对对方生出多少实质的敌意。 来人无疑是超一流的骑将,更有着这样超世的为将之能——只是闪现于战阵当中,即能令全军士气提振数倍! “谦之,来得好!” 泰宁军阵前,悠然指挥的齐克让微笑道。 “寇谦之!是泰宁军节度副使寇谦之!” “此人乃是国朝初年,大名鼎鼎的‘少帅’寇仲的后裔。” 草军当中,有人惊呼道。 寇谦之,泰宁军节度副使,兼密州刺史,正四品上忠武将军,齐克让的副帅。 泰宁军近年因财政原因,战兵削减严重,精而不多。加上需要留兵守镇,齐克让所带数万兵马,绝大部分是管理辎重、粮草,修建土木工事的辅兵,战兵不过五千人。 此次寇谦之来支援齐克让,也不过领了区区二十八骑,却顷刻令泰宁军士气如虹倍涨。 草军阵中响起低低的议论之声。 “这二十八人,均曾是江湖上成名的好手,又曾到草原之上,刀头舔血,与胡人为伍,磨炼骑射杀伐之技。曾有一整个部落,被寇谦之带着这二十八骑于一夜之间攻灭,纤悉无遗。” “竟有这么厉害?” “还能骗你不成?世人传言,寇谦之麾下的‘星云二十八骑’,实力在开国名将罗艺的“燕云十八骑”之上哩。” “这二十八骑,对应苍天之上的二十八星宿。” “如此说来,所谓‘青龙’、‘白虎’岂不是……” “‘寇谦之麾下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名骑兵首领,都是十几岁便威震故里的青年俊杰,各怀绝技。如果投入其他节度使麾下,做到指挥千人的都头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他们四人却更愿意居身寇谦之‘星云二十八骑’之中。” 朱温听着他们低低的议论声,从容随意的神色也逐渐转为凝重。 也只有“星云二十八骑”这样百中无一的劲骑,才能自十丈高的塬台上呼啸而下,如履平地。 而寇谦之的昂扬志气,绝世豪迈,非常能振奋部伍士气,正可弥补齐克让过于冷静的不足。虽然只是多了寇谦之与“星云二十八骑”,泰宁军的战力增长,却不可轻视。 这区区二十八人,足可匹敌千军万马! 朱温暗自思忖—— 只一个齐克让,已经如此难以对付,再加上寇谦之,堪称珠联璧合,草军如今局势,更加堪忧,怎能寻到破局之法? (本章完) 第19章 刀开明月环 第19章 刀开明月环 “男儿欲作健,结伴不须多。鹞子经天飞,群雀两向波。” 寇谦之年岁已过而立之年,天庭饱满,地格方圆。浓眉大眼,目有精光,隆准龙颜,气冲霄汉,端地是一副上将之姿。 他策马疾驰,在马上纵声歌,唱的乃是北朝乐府民歌《企喻歌》,歌声粗犷雄浑,大有自草原大漠席卷而来的苍风豪气。 这首歌也极为应景。二十八星云突骑,便将过万草军突袭一冲两段,全身而退,相比鹞子击散群雀,又有什么差异? 黄巢军将士听得此歌,一个个耻恨无比,却难以反驳。 泰宁军阵中,更有铁笛劲吹之声响起,如沧海龙吟,穿云九转,越来越高亢,最后几乎要穿金裂石,吹的正是汉乐府中二十八横吹曲之一中的《梅落》。 曲声激发下,寇谦之腰间的井中月长刀,也变得精芒暴涨,皎皎如月,当真是——笛奏梅曲,刀开明月环! 这口井中月平时刀身暗哑无光,初看第一眼似乎平平无奇,更没有任何华美纹饰,但细窥却能发现一种高古朴拙的气质,令人不可小觑。若用刀者是高手,全力施为,刀芒便会迸发而出,令人目眩神驰。 “泰宁健儿,随吾冲锋!马足所向,八荒踏破!” 寇谦之抗声高喝,吹动青牛角号角,不仅仅是号令二十八星云突骑,更是告知泰宁全军,预备发动再一次进攻! “大帅万胜!副帅万胜!杀尽草贼,还大唐一个朗朗乾坤!”泰宁士卒纷纷壮声大呼相应。 一人之声,细若蚊蚋,十人之声,人声鼎沸,百人之声,振聋发聩,千人之声,沸反盈天。 成千上万雪帅军异口同声高呼,形成一种“百万一心”的气势,士气愈发高昂,人人有血战之心,直欲将眼前的草贼横吞! 黄巢毕竟练兵严整,之前乃是被寇谦之自极高的塬台上冲击而下,打了个措手不及,吃了不小的亏。在星云二十八骑杀出阵外之后,他便早已在戎车之上,挥刀下令,重整阵势。 “大纛有令,盾兵豫备!” 黄巢的中军大纛迎风招展,将军令传向全军,顷刻前队变后队,后队变前队,掉转头迎战泰宁军。不仅仅是正面,两侧的持盾战士也纷纷列成盾墙,一面面五边形长牌联结在一起,将后方的将士掩护得滴水不漏。 即使以“星云二十八骑”之勇,要直冲联成长墙,下边还有一排排冷森森长枪刺出来的盾阵,也绝非易事。 然而只见寇谦之一声令下,二十八名星云精骑顷刻分作两胁,驰在泰宁军两翼前方。而其他的泰宁军骑兵,也聚集过去,虽数量不多,但有寇谦之支撑士气,一个个斗志冲天,只想要大杀一场痛快展露身手,生死尽皆置之度外。 “黄巢军的小崽子们,让你们好好尝尝姑奶奶蛇矛的滋味!” 领导左翼的“青龙”一声豪爽的大喝,一杆蛇矛迎着流丽日色,抖得如金蛇乱舞,所过之处,草军战士如割草一般倒地。 “玄武”一袭银枪白马,指挥“星云二十八骑”的右翼。他面容刚硬冷峻,沉默寡言,倒似国初的名将,绰号“冷面寒枪”的罗成罗士信一般。 但他下手却似比“青龙”还要狠辣,下手专刺咽喉、眼睛等薄弱处,既快且狠。 “白虎”“朱雀”二人更擅长远程攻击,则在后边掠阵。 寇谦之再次纵马冲锋,直扑黄巢军阵势。眼见他连人带马,顷刻便要撞在森森的枪林矛丛之上时,寇谦之却一拉马缰,猛夹马腹,紫骍宝马瞬间停住。 寇谦之挽弓搭箭,一箭射出,当面的盾兵急忙举盾抵挡,不想这一箭却是抛射,如同长了眼睛一般自盾缘穿插进去,极大的弓力直接穿透札甲而入,射穿这盾兵的脖颈,穿出一个极大的窟窿,血肉横飞,弓势犹且不断,又射中一名被掩护在后方的枪兵,将两人串作了葫芦! 杜子美诗云:“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寇谦之以大唐长弓、破甲凿子重箭,加上十步射面之法,近距离射击顶盔掼甲的草军战士,竟能视盔甲为无物,一箭击杀二人。 而星云二十八骑亦都是深谙骑射之法,弯弓搭箭,各有杀伤。而黄巢军中的弓弩攒射反击,却要么被他们挥刀打落,要么被身上盔甲所挡,伤不到他们分毫。 其他的泰宁军骑兵,虽然骑射之术不精,也不敢抵近射击,只敢远处放几箭袭扰,但箭如雨下,终归只能放屁添风,令本来就久战疲惫而撤退的草军士气进一步受挫。 寇谦之这一番驰射,所杀的士卒固然不多,但区区二十八人如此肆无忌惮,向草军展示武勇,当真是欺草军无人。 “夫战,勇气也。”黄巢军亦以步兵为主,一旦士气崩溃,在平野上任人追杀,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正面,黄巢却又被齐克让率领的泰宁军中军牵制住,不可能亲率骑兵去反击寇谦之。 他神情严肃,看向朱温、孟楷二人。 “寇谦之乃天下名将,星云二十八骑能以一敌百,非我军骑兵可比。” “但今日要战,便没有逃得脱的道理。凉玉、绝海,你二人带着为师的期许,出去冲杀一阵,休要令我等草莽男儿的志气蒙羞!” 朱温此刻正全神贯注看着星云二十八骑的冲杀,听得黄巢命令,陡然反应过来。 这群骑士的进退行止,有种大漠风沙的气息。 朱温感觉到,当他们的马蹄答答踏过,仿佛来自大漠与戈壁的荒远北风,便向着自己的面庞扑面而来。 他们在寇谦之的领导下,行动起来如臂使指,可他们无疑都拥有骑士最宝贵的放纵不羁自由之心。 他也很好奇,寇谦之是凭借着什么力量,才能将这样一群本性挚爱自由的骑士,招致帐下,为他奋战浴血? 但无论如何,精彩的世界里,所见到的新的东西,会让朱温全然不能像过往一样,做事只用六分力。 若不竭尽全力,他甚至无法在乱世杀伐中生存下来。 那就杀个痛快吧。 面对这群新来的,有趣的对手们。 (本章完) 第20章 恶斗寇谦之 第20章 恶斗寇谦之 “得令!” 朱温、孟楷听得黄巢号令,同声应喝,各自率领骑兵,自大阵当中呼啸而出。步兵如波分浪裂,秩序井然地敞开甬道,供骑兵出阵。待骑队既出,阵势又倏忽合拢。 但他们的神色中,终究带着无法掩盖的倦意。持续打不开局面,加上今日已经经过了苦战,在这撤回本营的撤退战中,草军将士们都已身心俱疲。 强弩手纷纷上弦,展开齐射,咻咻破空之声大作,弩矢如同飞蝗一般射向泰宁军骑兵队,迫使其纷纷后退。趁着这个空隙,孟楷、朱温便领着骑队向敌骑如饿狼扑食一般猛扑而去。 骑兵队在出阵时是纵队,但在冲锋过程中,顺势变成横队,马蹄答答,尘烟纷飞,遮天蔽日。 泰宁军骑兵此前曾与黄巢部交手过,显然并不强悍。但寇谦之在场时,似乎全然不同。当草军骑兵借着弩箭大幕掩护自大阵中杀出之后片刻,泰宁骑兵便如同蜂群一般反扑回来,带着山呼海啸一般的气势。 “诸位骑兵弟兄,随本帅冲锋!”寇谦之一声暴喝,如同平地霹雳,震得地面上草叶都跟着纷飞而起。 而在场泰宁军骑兵的眼中,也都绽放出星日般的精芒。 寇谦之手挽铁胎弓,飞起一箭,先射一名草军骑卒坠马,而泰宁军的枪骑兵便纷纷高呼着,狠踩马镫,持槊直进,兵器交击之声大作,顷刻间便有数名草军骑兵被长枪挑得人仰马翻。而后泰宁军的刀骑、弓骑也纷纷掠杀而至。 弓骑丛中,有一位通体甲胄赤红如火,肌肤白皙胜雪的少年武将格外显眼。 “咻咻咻!” 此人手里端着一口连弩,以扇形轨迹摆动,竟是连续射中数名草军,沉重的弩矢能洞穿铠甲甚至盾牌,所过之处鲜血奔涌。 “玩骑射的蛮多,弩骑兵老子是真没见过,还是个耍连弩的,真让老子开了眼了。”孟楷口中感叹道。 “那个应该就是星云二十八骑当中的‘朱雀’,号称强弩之技,冠绝朔方。”朱温答道。 “原来是朔方的胡崽子。”孟楷笑道:“怪不得长得油头粉面的,脸比师弟你还白。” 朱温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回答。 但他知道大师哥一定没什么恶意,只是心直口快罢了。 而寇谦之口中号角急吹,节奏长短不一,显然在以此向骑兵队发号施令。所有的泰宁军骑兵,在他的号令下,如臂使指,行动得极有章法。 朱温眼见敌人气盛,心中陡然一阵不爽,狠攥掌中大夏龙雀宝刀,长刀在日影下绽放出赤红色的精光,便向着寇谦之猛扑而去。 至于为什么不找“青龙”或者“玄武”这两个同样是近战的——朱温自认虽然武艺比不上师哥孟楷,但经过黄巢和王仙芝指点整合招式之后,在青年一代当中,应该很难找到他的对手。 像寇谦之这样成名多年的沙场悍将,正是值得他挑战的目标。 “来得好!” 寇谦之慷慨大笑,将号角挂回腰间蹀躞带上,一拉马缰,手中井中月长挥,刀光耀眼。 这一刻,朱温几乎感觉到有一道刀气离刀而出,带着冰寒色的光华,远距向他脸面袭来。 这自然只是寇谦之的威势,带给他的错觉。如果真能这样容易地刀气离体伤人,岂不与传奇中的剑仙无异? 双马相错,双刀交击,一股滔天巨力顷刻自寇谦之刀上传来,令朱温胸膛一震——果然是天生神力! 作为宝刀,井中月比不上朱温的大夏龙雀。然而甫一交手,朱温就意识到自己落了下风。很显然,寇谦之的武学功底,决然在他之上。 一次交锋的震荡之力,就让朱温的气血都几乎为之震荡起来,令他不由回忆起与宗师高手——天刀宋玦的交锋。 寇谦之虽武功不及宋玦,但出刀也极为凌厉,带着十荡十决一往无前的气势,兼之身为当世名将,寇谦之有着一种天然的居高临下气场,在朱温迫近之时,便给予朱温以直入肺腑的压制。 大夏龙雀宝刀自发长鸣,其声锐利,似神兵有灵,在反抗这种无声无息而来的压制之能。 朱温再次鼓起血勇,使出十二分的认真,再次驱马向寇谦之而去。 叮叮当当的金属碰击之声不绝于耳,火星在撞击中飞溅。朱温凭着天性中的骄傲与悍勇,与成名已久的骁将寇谦之杀作一团。 他平生桀骜,即使实力不敌,也绝不愿意让寇谦之成为这片战场的主角。 何况,他还身负有黄巢托付的击退泰宁军骑兵队,掩护大军后撤的重任。此时此刻,怎能心怯?怎能力屈? 狭路相逢勇者胜! 然而朱温已经杀红了眼,寇谦之战袍飘飘,金线折射着日色闪烁出光华阵阵,脸上神色却依然一片从容。 顺,不妄喜;逆,不惶馁;安,不奢逸;危,不惊惧;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名将气度,正当如斯。 只是井中月宝刀的刀势,一刀重似一刀。朱温虽有胆勇,但在实力差距面前,也不由感觉到自己的无力。 寇谦之所用的,正是先祖寇仲传下的“抗天十式”,出刀如下山猛虎,一刀接着一刀,每招都是制敌死命的打法,深得「快、狠、准」的要诀,扑面而来的杀气让人呼吸困难。 朱温见识虽广,对于这套刀法,却并无多少了解。当寇谦之用到第十式时,井中月宝刀刀意忽然张开,如同天罗地网,像囚笼一般向着他覆压而来。 刀芒冷如寒冰,刀势却急如星火,这一刀,封住了朱温所有的辗转腾挪之机,刀意迸发,封杀一切生机。 刹那间,朱温只觉如同泰山压顶,感到一阵窒息之意自四面八方包围而来,如同大水顷刻将他淹没,令他无从呼吸。 但寇谦之的强者风度,激起朱温心中傲气,令他在马上越发端正身躯,全力相抗。 只是心中却仍隐有忐忑,不知道自己能否接下这一绝杀之刀! 朱温的脑海之中,纯白色的猛虎虚影再次凝实。 它有着血红色的眼眸,也有着与朱温自己相似的神态。 “哈哈哈,有什么好怕的。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那么寇谦之也不过是弱者而已。记住,生死无惧!” 随着猛虎的笑声,一股横勇之气,顷刻弥漫朱温的四肢百骸,让他不再有一丝一毫的恐惧。 他与寇谦之这成名已久的大高手,顷刻四目相对。 寇谦之的眼神始终带着强者的从容。 然而与其他的官军将领不同。朱温无法感觉到对他们这些“贼寇”的痛恨与杀意,只能感受到作为一个军人的责任担当。 “休伤我师弟!” 孟楷敏锐的直觉,顷刻感知到了朱温的危急处境,欲拨马来相救。但他距离此处尚有十丈以上,如果朱温接不下这一招,那孟楷马速再快,也是来不及了! 双刀再次锋锐相交,蟒蛇般的怪力缠绕而来,几乎将朱温顷刻撕扯下马。刀意更是仿佛凝为实体,似乎能直接划破人的肌肤。 铿地一声巨响,朱温连人带马,退后数步,口鼻当中,竟有鲜血迸出。 本能的求生欲望,让他不顾胸口气血震荡,与钻心的剧痛,猛夹马腹,策马便走。 但他心中尚有奇异之处。 方才他与寇谦之四目相对时,竟从对方眼神中感觉到一片迷蒙郁色,与此人豪壮气概全然不符。 这一招看似必杀之势,却在最后一瞬,似乎缺乏一种有死无生的决心。正因为杀心不够强烈,最终才令朱温得以自间不容发之际,寻到这刀的一线生门,以遭受内伤为代价,逃出此刀的天罗地网刀意。 不然,这一刀已经将朱温斩杀于马前! 但寇谦之与朱温素昧平生,没有理由放水。 他征战沙场多年,也绝不可能对敌人手下留情。 那究竟又是什么缘故? 朱温来不及思索,大师兄孟楷已经驱动黄骠骏马,手持宣大斧,向着寇谦之横扫过去。 “师弟,为我掠阵!” 孟楷向朱温大声道:“如今还没到你下场的时候——但也,注意着自个的伤势。” 朱温心头一暖。 像孟楷这样口无遮拦的人,对别人的关切,也从来是全然发自真心。 然而战斗远未结束。 星云二十八骑如同狼群般聚集。 他必须和其他的骑将一同,牵制住敌人。 孟楷的副将班翻浪、彭白虎,以及朱温的二哥朱存,都已陷入苦战当中。 朱温擦了擦脸上的血,压住伤势,拍马又向着敌群猛扑而去,加入战团。 孟楷的大斧,早已与寇谦之的井中月宝刀粘在了一起。 朱温的行动,绝非无谋的盲动。而孟楷,同样凭着直觉,注意到了这点。 寇谦之固然是绝世的骑将,能够凭着一己之力,就令泰宁军的士气上升到顶点。 但前提是寇谦之战斗在战阵第一线,鼓舞士气。 这就带来了一个矛盾,因为没有人可能同时完美地进行作战与指挥。 也就是只要牵制住寇谦之本人,就能有效压制泰宁军骑兵队的锋芒!毕竟,除了星云二十八骑之外,泰宁骑兵的素质,在整个大唐并不算太出众。 当然这绝不容易,寇谦之本身也是当世高手,一不小心,便可能被其斩于刀下。方才朱温,便是如此。 然而号称“五湖四海杯中酒,醉往沙场拄太阿”的孟楷孟绝海,身为黄巢首徒,人言有万夫不当之勇,气壮山河,心中又有何惧? 宣大斧凭借其长度,以乱披风之势猛挥,有力劈华山之威,对寇谦之的井中月宝刀实施压制。 如今场内已经陷入一片混战。星云二十八骑当中,有几人担心主帅久战有失,也设法摆脱对手,扑向孟楷身后。 但孟楷怡然不惧,抡起八卦宣钺斧横扫,奔马来回驰骛,凭借马快斧长与天生神力,利用时间差,逼退袭来的所有敌手。 “玄武”催动白马,挺银枪向孟楷刺来,却被孟楷暴吼一声,犹如风雷震撼,连人带马一同硬生生震退。 战及数十合,毫无惧色,精神倍涨,当真是勇冠三军! 有冷箭自各个方向射向孟楷,也都被他挥斧打落,即使后背也如同长了眼睛一般。 这是顶级武者才拥有的直觉,不需要用眼睛看,只要感应气机,就能预判一切可能的危险。这也是沙场上纵横驰突的猛将们,历尽千难万险仍然生存下来的根本。 朱温心知,孟楷所用斧法,乃是国初卢国公程咬金程知节传下的三十六路天罡斧,一路分三招,共有一百零八招,极为利于马战。 师兄孟楷并非寇谦之那样能振奋三军的名将,却是天生的武者,跨上战马,提起武器,就能迸发出惊天的战意。 纵使面对名闻天下的泰宁军副帅寇谦之,与强狠更胜燕云十八骑的星云二十八骑,孟楷也全无畏惧,更能越打越强。 因为这一战,绝不容有失。如果他们不敌败退,敌骑长驱直入,整个草军步兵大阵,在平野上任由敌军骑兵踩踏,将有土崩瓦解之危。 而到时候埋骨荒郊,魂归莽原的袍泽弟兄,必将不计其数。 为了义军大业,为了他们的理想和荣光。与其败退,毋宁死! 孟楷的豪情,让朱温顿时生出不能落后的心绪。 他方才恶斗寇谦之,留下的内伤,始终扯着肺腑,让他全身火辣辣地痛。但他没有任何退缩的理由。 这就是战争。它是血肉的绞盘,是炼狱的真实。只有最刚勇者,才能撑到最后。 激荡的情绪在朱温心中奔涌,让他暂时忘却了自身的痛楚。他咬着牙,横刀大呼:“挡我者死,让我者生!” 杀意在他眼中喷吐,让他感觉自己几乎变成了一头野兽。他心中的猛虎不断嘶吼,告诉他,不战到最后一刻,决不罢休。 迎面而来的一名泰宁军骑兵,刚想挺刀格挡朱温手里的大夏龙雀宝刀,便被朱温发力猛砸,卸开其刀势,瞬间砍断脖颈,斗大的首级冲天而起! 喷涌的鲜血在朱温眼前绽放出一片浓重的血幕,粘稠的血腥气弥漫在空气中,助长着朱温心中的凶兽。大夏龙雀宝刀光华大作,铿锵锐鸣,令他感到自己胸中杀意更增。 驱动座下战马,朱温来回疾驰,拼尽全力,减少敌人对于孟楷的干扰。 他感觉自己已经麻木,只是机械一般地顺从本能去战斗,去杀戮。 但是在这尸骨铺成的杀场,在鲜血与死亡的间隙之间,谁又不是如此?所谓战争,无非是你死我活,没有其他选择。 因此哪怕是敌人,齐克让、寇谦之在战场上仍能保持那样渊渟岳峙的从容气度,仍令朱温为之感叹激赏。 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 让孟楷成功粘住寇谦之,那么替代寇谦之的指挥者决不能像寇谦之那样如臂使指地发挥出泰宁军骑兵极限的战力。 这也是此番黄巢军安全撤退的基本。 (本章完) 第21章 智慧的真意 第21章 智慧的真意 一番恶战下来,黄巢军终于摆脱了泰宁军的追击,从北汴河河堤外的林地撤回偃王城大营。 但在没有带上战车协战的情况下,黄巢军骑兵明显不足以长期与拥有寇谦之和星云二十八骑的泰宁军骑兵对抗。 朱温、孟楷等人浴血奋战,牵制寇谦之的指挥,才使得草军此番能安然撤回,但代价是骑兵伤损不轻。朱温被寇谦之的“抗天十式”所击,受了内伤,孟楷以突破极限的力量,恶战寇谦之并牵制飞云骁骑,身上也负创多处,班翻浪、彭白虎、朱存等骑将,更是人人带伤。 很显然,此番交锋,草军一方算是败了。 军营之中,充斥着颓丧的气息,已经无人愿意提再战之事。 但若任由齐克让挖掘河堤,处于低洼之处的偃王城大营,必将被呼啸而来的大水所淹没。 倘若在此之前转移,带着大量辎重的士气低落之师,在平野上又如何能抵御敌人的全力攻击? 难道这一场宋州大战,又将以大野龙蛇、草莽英豪们再次丢盔弃甲,惨败一场作为收束,而朝廷仍将以大量乱贼的首级和鲜血,昭示大唐镇压一切宵小,未减昔年的武功? 没有人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 暴政、腐败、欺凌。 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那些加入草军的汉子们,那些军营当中的手足袍泽,很多已是被苛政重税,逼得没有立锥之地,这才不得不揭竿而起。他们相信王仙芝黄巢讲给他们说的理想,无非是为了一口饭,一条活路。 大家一路转战而来,经历了千辛万苦,数不清的生死一线,谁愿意数年筚路蓝缕积累下来的草莽力量,顷刻间土崩瓦解,所有人成为任由敌人肆意追捕杀害的逃亡之寇? 谁又愿意被割下死不瞑目的首级,堆积成一座座京观,以彰显大唐名将们屠戮底层百姓的赫赫武功? 一座半大不小的四阿式顶长方形幄帐当中,朱温与朱存兄弟二人置下食床,设下饮食。案上无酒,而是放着满满一大壶桃酪,在井里镇得清寒入骨。朱温捧起面前的彩绘红漆小碟,静静地喝了一口,只觉酸酸的冰凉浆汁沿着喉咙慢慢流下,让他几乎打了个寒战。 “《汉书》中的兵家四势,分作兵权谋、兵阴阳、兵形势、兵技巧。” “兵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 “兵形势者,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向,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 “兵阴阳者,顺时而发,推行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 “兵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利攻守之胜者也。” 朱温神情冷冽:“如雪帅齐克让,便属于兵技巧一派,运用器械机关,土木工事之术,以弱击强。筑山掘壕,即可当千军万马。” “这样的敌手,堪称不动如山岳,难知如阴阳,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 朱温绝非“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而是大唐四帅中的“祁连雪霁”齐克让,就真是这样一个可怕的对手。 “三郎,你可挺少说这么多话。”朱存露出一丝坏笑:“跟小时候背书似地。” “二哥还记得,你当初因为听课时打瞌睡,阿爷发怒要用戒尺打你。一抽验,原来他讲的书你都背得滚瓜烂熟了。那时候你才四岁多罢……” 朱存提及阿爷还活着时候的往事,一双铜铃一般的眼睛也黯淡下来,显然相当怀念。 “记性再好,不自己抽空温习几次,总是会忘的。”朱温怅然道。 “齐克让加上寇谦之,珠联璧合,就跟天罗地网一般,密不透风,将我军彻底困在当中。咱们就好像陷入一座没有任何缝隙的铁屋,徒然感到窒息,却全无破开这铁屋的手段。” “所以,你现在无可奈何了,只能在这背古兵书,感叹着对面的厉害?”朱存揶揄道,但眼神却变得格外柔和,没有一点责怪之意。 朱温不由默然。 他自负智略,却始终想不到破局之道,无法向师尊黄巢进一句有益之言。 不久前,他自己对王仙芝夸下的海口,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朱某人自负小有智略,愿竭尽驽钝于盟主、师尊,未尝不能让这号称算无遗策的雪帅大吃苦头!” 朱温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即使没有其他人再提起,他自己也会无比地在乎!这一番言语,就如同刀子般剜噬着他的内心,令他心痛如绞。 难道我当真百无一用? 难道我只是少年轻狂? 齐克让、寇谦之,俱是既有傲气又有傲骨的强者。而我,难道只是只有傲气的年少狂徒? 不,我不相信! 二哥朱存那一双大智若愚的双目,显然是看穿了朱温心头的焦灼。 他缓缓站起身,铁塔也似的身躯倏然兀起,而后用蒲扇般的大手,缓缓摩挲着朱温的肩头。 “三郎,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在山林里遇到熊瞎子的事儿吗?” 朱温一愣,不知道朱存为什么要在这时提与战事毫无关系的事项。 然而,每次想到这事,他仍不由为之心头一热。 “二哥,自然记得!”朱温斩钉截铁地答道:“若非你当时拼死救我,为弟如今早不在这世上了。” “三郎,其实当时俺也怕啊。”朱存想起当初两兄弟还小,在林子里打柴遇熊的事情,也不由心有余悸:“那么大一头黑压压的猛兽,跟人一样立在咱们面前。可你,却又跌断了腿。” “俺背着你转头就跑奔跑,可半大一孩子,背上还背着个小孩,哪里跑得过人熊?” “眼见它就要追上来,俺只好将你放下,背过身去,举起双手,对着那熊瞎子张牙舞爪,大声咆哮。” 朱温眼中湿润:“是,弟弟记得,二哥你还用外袍将我裹起,预备着若那巨熊真的扑将上来,就把我从旁边的陡坡上滚下去,自己留下来与那熊纠缠……” 朱存咧开大嘴,露出一丝傻笑,眼神中显出得意:“天无绝人之路,当时怕真是老天开了眼了,那熊瞎子见我叫得比它还大,竟缓缓地转回身去,消失在林子里,一步一步走不见了。” 又拍了拍朱温的肩头:“这么多年来,咱们兄弟二人,总是能做出别人做不到的事儿。你武功已经在兄长之上,可武功胜过你的还有很多。三郎,你真正无与伦比的,别人无法取代的,就是关键时刻非同常人的应变智略。” “投军,是你的意思,二哥只是跟着你。但黄大帅是个好人,好人不该吃败仗。” “这一番,二哥仍将用性命守护好你的后背。而你只需要做好自己,便能破这一场绝地之局!” 说到最后,朱存向来缺乏情绪波动的声调,也突然激昂了起来,眼中全是对朱温的信任。 朱温蓦然怔住良久。 知兄莫若弟,知弟莫若兄。 二哥朱存,仍坚信他能够创造奇迹。 但心情平静之后,朱温心中已经明若秋水,原先的阴霾,在一瞬间散去。而脑海中骤然展现的图景,则令他热血沸腾。 “见到雪帅的气魄格局,就觉得自己是个只能在徐州乡下做农夫的顽劣小孩?” “倘若如此,我朱温又为什么要到这片战场上来?” “我来,我看见,而后,我将亲手改写战争的结局!” 帐角的烛火低低摇曳着,朱温霍然站起,痛快地大笑起来,展开双臂,准备好迎接乱世的骇浪惊涛。 武将在战场上,忐忑、挣扎、为了追求胜利而心脏颤抖,热血澎湃与恐惧不安,在生死之间争夺胜利,这样复杂的情绪,并不是用“算无遗策”四个字可以形容的。 而朱温,则是擅长在绝境中以热血催动理智,智慧在压抑中爆发,遇强更强,绝不会因为敌人的强大而方寸大乱的谋者类型! 当他将一条条线索连成线,让这张大网绽放出智慧的光芒,所有阴云便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二哥,我现在要去见师傅。” 朱温霍然站起,眼神中是无比的坚定,成竹在胸。 (本章完) 第22章 师徒面谈 第22章 师徒面谈 草军黄巢营中军,大帅毡帐,帘幕之后。 朱温神情凝肃,看向对面的师尊。 “凉玉,坐吧。”黄巢一挥手,示意朱温坐下:“你是说,你已经彻底识破了雪帅齐克让的计策,并完全想出了破解之法?” 齐克让如果能被一个年轻人破解掉计谋,他就不该是威震天下的“雪帅”。 因为过往曾有许多自负聪明,又很有阅历的人,都曾经自以为想出了破解齐克让计策的办法。 结果他们要么死了,要么在军事生涯上死亡。 因为败得那么惨的人,不会再有第二次领兵打仗的机会。 但是黄巢总觉得年轻人身上有无限的可能。 如果大唐四帅保持着他们的赫赫威名一直到老死,那么这个世界未免也显得太乏味了。 所以他当然要认真地听朱温的意见。 朱温一撩衣摆,缓缓落座在月牙凳上:“老师应该记得,学生曾提到,学生正是宋州人。根据学生多年来的经验,北汴河即使完全挖开,也可能水量不足。” 黄巢道:“只要洪水能将我军偃王城营地淹没至半人高度,我军都不得不移营,不可能安身于湿溽泥泞之中……” 朱温道:“如果即使彻底掘开北汴河,连初步淹没我军军营都做不到,又如何?” 黄巢一惊:“你是如何做出判断的?” “凭个人经验和直觉而已。”朱温叹息道:“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又岂能具备齐克让那样的精细计算能力。” “那么咱们赌不起。”黄巢道:“为师也曾想过,齐克让作势决堤,不过是想要引诱我们阻挠,借此消耗我军体力士气……” “还有一点。”朱温道:“洪水席卷,冲毁民田、房屋,乃至淹杀百姓、禽畜,并不符合齐克让的仁将风范。” 黄巢哑然失笑:“慈不掌兵,义不掌财,情不立事,善不为官。这可是你死我活的战场,齐克让能做到一方节帅位置,又怎可能迂腐如此?他早年随故归义军节度使张议潮公大战吐蕃,也曾屠戮石堡城,绝非衣不沾血之人。” “但如果能避免百姓伤亡,雪帅定会尽力避免。”朱温说得极有自信:“何况,宋州子民尽是汉家百姓,并非什么蛮夷子弟。” 黄巢微微沉吟,若有所思:“齐克让对汉家子民,确实从无滥杀记录。过往镇压民变之后,也只诛领袖,余者安抚遣散。但敌我双方势同水火,我们又如何能寄希望于敌帅的仁慈?” “作战用兵,自然不可能寄希望于敌人的仁慈。但敌人过往的行事作风,至少可以作为判断的因素之一。” 朱温笃定地说道:“而齐克让这样的名帅,所作所为,必然息息相关,如同铁索连环,设谋置策,不会落下废笔。” “那我便试图让自己进入大唐四帅的思维领域,去想一想齐克让的布局,究竟是有什么目的!” 这一刻,朱温的双眸中,绽放出舍我其谁的自信,令黄巢也不由惊异于这个学生的气魄。 “凉玉,你有什么想法,但说便是。” “谢师尊。”朱温拱手道:“目下齐克让所置之策有三,其一是掘堤,其二是地道,其三是土山。” “我们之前的判断,乃是地道袭击分散我军注意力,为掘堤做掩护。但既然齐克让的目的就是让我军尽早发现掘堤之事,前去阻挠,借此在不利于我军战车作战的林地消耗我方士气,又何必进行不可能成功的地道战?” “设置土山,似是为了居高临下压制我军,令我军不利于出营野战。然而这段时间我军一直远远地去北汴河南岸林中作战,大营前方的土山却一直仍在修建,越来越多,难道是齐克让的辎重营兵太多,没事可做了?” 黄巢也是聪明绝顶之人,听得朱温这样一番分析,顷刻心头如同闪电闪过,一片雪亮,几有拨云见日之感。但他没有打断朱温说话,只是屈指暗中计算,眼神示意朱温继续往下说。 “而且,如果掘堤放水,洪水也会涌入地道,这岂不是不利于水攻?”朱温道:“但是,如果齐克让的目的就是将洪水引入地道的话,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我军之利,在于车骑。”黄巢决然道:“以战车长驱,轻骑辅之。此前的战斗已经证明了,纵然是平卢军的具装甲骑,也无法撄我军车骑之锋。” “正是。”朱温道:“如果掘堤不足以淹没我军营地,那么流泻的河水将把地面变成一片泥泞,不利于我军车骑作战。” “而且,我发现,泰宁军挖掘的地道大多都相当浅,正是因此才被我军挖掘的壕沟轻易拦截。但是这样浅的地道,揭去顶部,岂不正成了一条条纵横交错的壕沟?一旦北汴河河堤掘开,河水更是将汹涌而入,将战场化为一片沼泽!” 黄巢道:“所以不断修建起来的土山,其实是一个个前进营地。当敌人的前进营地压到我方营寨前方,我军将不得不决战。” “吴楚之兵,好以斫营为事。而齐克让麾下的‘三千越甲’,手持刀剑,利于混战,岂不正是‘吴楚之兵’!” 帐中的氛围,看似依然沉静如初。 但师徒二人眼中的世界,已是电闪雷鸣。 当汹涌的雷光没去之后,那些被隐藏的真实,拂拭去了上方的一切伪装,历历可见。 真相只有一个。而如果能窥破敌人布局的真相,那么战役的胜负手,可以说全在掌握之中了。 朱温心中激动,说话间都带了三分喘息:“南北朝时,南军好用斫营之术。在狭窄的营地中混战,不仅骑兵无法驰突,连北人惯用的长枪方阵同样施展不开,南兵的刀盾战术却能所向披靡。” “但是斫营要点,在于出其不意。只有将阵地推进到我军阵营前方,才能以步兵发动雷霆一击。” “所以掘堤河上,挖掘地道,构筑土山,全是为了斫营之策作铺垫。而每一项计策,又都能限制我军的战车之长,环环相扣,譬如金锁连环,精巧无比。” 黄巢默然少顷,忽地击掌高声道:“好,说得好!” “大唐四帅,果然出手不凡。凉玉你的分析,自然是齐克让这等人物的思维领域当中,最有可能出现的方案。” “只不过……”黄巢耸了耸肩:“齐克让此策如天罗地网,滴水不漏,即便有一二环节出问题,似乎也不影响大局。就譬如现在你我看破此策,也无非是让齐克让的阴谋变成了阳谋。” “但是凉玉你之前说的是,你已经完全有了破局之法。” 朱温微微一笑,左手却悄悄攥紧了拳头,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更加自信一些。 “即使是阳谋,在彻底发动之前,仍会有破绽。就譬如再精美的连环,也是以焊药焊起来的,在彻底焊接之前,依然会存在缝隙。” “齐克让的风格,乃是后发制人。而我们只要抓住他计策的缝隙,先发克敌。” 他将攥紧的左拳猛地一挥,胸中是不可抑止的热血沸腾—— “则强敌可破,大势在我;此役的胜负存亡,都落入我们的算计之中!” 黄巢亦大笑起来。 他发力拍了拍朱温的肩头。 “后生可畏!你当初说得实在没错,雪帅齐克让,又有何可惧?” 黄巢正色扬声道:“此役之后,我军谋主之位,非你莫属。而你的名字,亦将作为堪匹敌大唐四帅的智慧殊绝之士,传遍天下!” 听完朱温的筹划,他对这一场宋州大战,竟是也有十分的把握了! (本章完) 第23章 破局 第23章 破局 招展的旌旗遮蔽天穹。 浩荡的鼓声动摇天际。 营寨、鹿角林立,防御森严的偃王城大营,已被弥天的旗鼓所充斥。 寻常人看来,一定认为黄巢军数挫于泰宁雪帅齐克让,不得不令人终日击鼓,振奋军心。 但如果到近前一看,就会发现哪有什么鼓手,都是一群被拴住后腿的山羊,前蹄下方放着大鼓,发力击鼓不休。 还有一堆饿了数日,不给进草料的战马,马脖颈上挂了铃铛,在马厩中蹦跶乱叫。 悬羊击鼓,饿马提铃,如何不是一片音声鼎沸? 如此以来,敌军必然会以为,黄巢军大营中,仍然有着相当的兵力。 朱温并不是一个从早思虑到晚的人。 他甚至用来睡觉的时间比一般人多许多。 但良好的休息,确保了他醒着的时候,头脑格外清醒,大脑运转起来也格外有效率。 因此他想到的细节,反而比常人更多,制定的计划,比常人更加详细周密。 当主营之内,被他布下“悬羊击鼓、饿马提铃”之策的时候。 朱温本人的所在,已经到了深深的地底。 在这里,只能凭着松明的光芒,才能看清四周的景象。 松明照耀下,一个个拉长的人影映于地道壁上,蜿蜒摇曳,犹如鬼魅。 “樊娘子,倒是让你辛苦了。” 朱温向一位看着面皮尚算白皙,膀子却粗壮如牛的大个女子道。而樊娘子也是咧了个大嘴,将铁锨刷地一声发力插进岩壁,竟如切豆腐一般,显出自己并不辛苦。 想到这位大嘴妇人,真名竟与香山居士白居易那位绰号“樱桃樊素口”的歌伎樊素同名,朱温也觉得相当之好笑。 但樊娘子的身份却丝毫不可小觑,她乃是当代卸岭力士的首领。 卸岭力士由新末赤眉义军首领樊崇所创,是天下四大盗墓门派之一。当时为弥补军资不足,樊崇便发掘了西汉诸陵。 后来樊崇被光武帝刘秀所灭,但其后人依然活动在民间,维持着卸岭一派,“卸岭力士”介于绿林和掘丘两种营生之间,有墓的时候挖坟掘墓;找不着墓的时候,首领便传下甲牌,啸聚山林劫取财物。 身为北方武林盟主,王仙芝营中多有奇人异士。这位膀大腰圆的樊娘子,正是樊崇的二十一代嫡传后人,也是当代卸岭派的魁首。 而挖掘地道,对于卸岭一派,岂不是手到擒来? 众将置身地道之中,目光注目于朱温的背影。 这少年的背影并没有什么出奇,甚至还略显单薄。 然而却没有人再敢不佩服于朱温的智慧与奇策。 朱温在军议上,侃侃而谈,公布自己策略的情景,此刻又浮现在他们的脑海当中。 “齐克让的三重斫营奇策,分为三层,环环相扣。” “那么我逆破他的计策,也要分三层。每一层,都要与常人的思维方式,全然相反,才能攻进四帅的思维领域。” 朱温清美微笑着,将一枚骰子信手一弹,落在地上,现出一个六点。 齐克让在设策时,喜欢玩围棋。 但他朱温是个天生的赌徒,所以选择玩骰子。 “此前盟主曾与师尊发生过口角,还互相动了手。如今看起来,我两军仍还存在隔阂,只能分营当敌。但我借此发挥,不动声色地将樊娘子的卸岭力士给借了过来,敌人却毫无察觉。” “这是第一层。” 又一枚骰子掷出,同样是六点。 “敌人运用地道进攻我军,那么我军利用他们挖好的地道反攻回去,便会成为他们的思维死角。” “但完全利用敌人的地道,将有被发觉之险。当年睢阳之战,安史叛军猛攻宋州,攻守双方都在地面下留下了许多条地道,将这些积年的地道探查出来,稍加修葺,就依然能够使用。” “这是第二层。” 随着朱温的叙说,在场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无比凝重,眸光也完全聚焦在他手中的骰子之上。 “通常来说,地道战都是夜袭。但我军更应反其道而行之。哪怕突入之时伤亡稍大,但白昼之时,敌军战兵需要分守北汴河河堤与各土山上的大小前进营地,本营之内,无法组织起多少抵抗!” “这是第三层。” 第三颗骰子落下,同样是六点。 “我说完了,谁赞成,谁反对?” 朱温悠然看着地面上的三个六点组成的豹子,拍了拍手。 全场鸦雀无声。 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 大唐四帅的不败神话,也许真的到了被终结的一刻。 “我军马上便要破土而出了。”孟楷的副将班翻浪兴奋地道,但话音中仍然带了几分忐忑:“当真能那么顺利吗?” “不可能。”朱温作为整个计划的制定者,没有一丝犹疑地给出了否定回答。 在班翻浪的错愕眼神中,朱温横刀飞甩,大夏龙雀宝刀绽放出璀璨无匹的光芒,顷刻土石崩裂,纷纷而落,上方出现一个巨大的洞口。 朱温毫无忌惮,纵身而上。 外边乃是辎重部队的营地,树立着五德营的五色旗帜。 五德营,分为金、木、水、火、土五部,以来自大唐十道各地的能工巧匠为核心。 但是这些土工奇人,毕竟不擅长亲自上场搏杀,纵然也有些人有那么一膀子力气,会几招几式,无疑也比不过真正训练有素的战兵。 “糟啦!草贼从地道里反挖掘过来了!” “天啊,我们死定了,快跑啊!” 五德营的匠人们纷纷惊呼,如同没头的苍蝇一般在军营里乱窜。 黄巢外甥林言眼睛发光:“五德营人多而孱弱,我军攻入其中,大肆冲杀,正可搅乱敌人全营……” 朱温道:“虑胜必先虑败。齐克让是否考虑过我们识破他计划的可能,乃至从地道反杀回来的可能?” 林言一惊:“如果一切可能都被齐克让算到,还有什么可以打败他,他岂不是天下无敌了?” “如果他有无穷无尽的资源,可以撒豆成兵,理论上自是如此。”朱温淡淡道:“但事实情况就是,齐克让兵力不足,真正战兵只有五千人。他多设谋略,分散兵力,必然导致大营空虚。” 林言喜道:“所以咱们不会遇到什么像样抵抗?” 朱温摇了摇头:“这种情况下,敌人必有伏兵。” 林言露出疑惑不解之色。 朱温却一脸从容自若:“伏兵也是人,不是鬼。” “如果我们知道伏兵的存在,还会中他们的埋伏吗?” 林言一震:“所以,你在三层之外,比齐克让还多算了一层?” 朱温微微一笑:“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 言毕,猛然挥手,示意从地道中杀出来的一干豪杰先收缩成一个圆阵,互相屏护后背。 众人携带的都是刀剑一类短兵,利于混战。黄巢军出身江湖汉子者多,可以轻易放下长枪,将兵刃换回刀剑,这是草莽豪杰的一样极大好处。 他用手掌与额头齐平,遮住日光,眺向五德营营地左边一个狭角处,而后决然对段红烟道:“师妹,对那里放箭!” 段红烟与他对了个眼神,嫣然微笑,当下张弓搭箭,箭矢离弦如同流星赶月,穿透一层帐幕,利箭正钻过两座毡帐相接的狭缝处。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喝响起,泰宁军南斗六星中的末位萧翎,大腿中箭,喷出的鲜血顷刻将战裙抹上了一片暗红。 朱温挤了挤眉眼,表达对长得并不差,但如今五官扭曲得不成人形的萧翎的挑衅,而后开怀大笑。 随着萧翎中箭,一个个隐藏起来的人影快速出现,黑压压地如同鬼影重重。 “本想以五德营为诱饵,让你们冲杀一阵,再趁机扑杀。”一个面色阴沉,带着三分病态的青年叩了叩涨成青色的指节:“没想到却被你们识破,只能真刀真枪地来上一阵了。” 这人正是南斗六星中另外一人,与燕凌空齐名的邓季筠!相比燕凌空,邓季筠行事要更加冷冽决然。 “老娘我呸!死到临头,还敢如此胡吹大气!”卸岭派魁首樊娘子怒斥道,挥舞着泼风巨铲,便向邓季筠猛扑过去。 邓季筠一摆兵器,是一对吴钩。 见樊娘子冲杀上来,邓季筠并不回话,只是磔磔怪笑两声,便以一双吴钩挥成银蛇乱舞,抵挡樊娘子铁铲的猛攻。 樊娘子作为赤眉军之主樊崇的后人,生得膀大腰圆,眉劲如刀,捋起来的袖子露出两臂全是腱子肉,论个头都比邓季筠高了不止半个头。 她所用的铁铲,也是铲杆奇长,边缘锋利无比,轻易便能将人肢体切断。挥舞之时,力大如山。 但邓季筠一对吴钩旋舞,却是如同天衣无缝,滴水不漏,凭借以柔克刚的架势,将樊娘子好似海浪山倾的铁铲攻势尽数化解。二人斗到二十合上下,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然而,却只听邓季筠自喉头发出阴恻恻的嗬嗬之声,吴钩陡然加力,剑上阴劲如同蟒蛇一般,向着樊娘子的铁铲上反绞而去。由于有双手作为支点,正好卸去敌劲来势,借力打力。 樊娘子大吃一惊,待要急速后退,化解邓季筠的强横阴劲,奈何身躯狼犺,欠些钻疾,又被毒蟒一般的气劲绞住,一个迟缓,巨力顷刻震在她心脉上,不由向后飞出数丈,跌落在地,口中喷血不已! “大姐头,还好罢?” 早有卸岭派弟子拥上去,扶住身受重伤的樊娘子,见其性命并无大碍,却是已经不能再作战了。 有草军将校惊得喃喃自语:“卸岭派虽然不以武学见长,但樊娘子身为大派之主,实力也绝对不低,如何一下就落败了?” 另一人接话道:“樊娘子体格高大,天生神力。和邓季筠才斗了二十个回合,就落败重伤。由此看来,雪帅齐克让麾下的泰宁军英豪,当真是不可小视呵!” 话音未落,两人就感觉到头顶剧痛欲裂,原来是朱温给这两个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家伙左右开弓,各来了狠狠一个爆栗。 “草贼不过如此。”将樊娘子打得吐血而退之后,邓季筠阴恻恻道,眼神中难掩轻蔑之意。 话音未落,只闻轰隆一声巨响,烟尘四溅。 邓季筠身如飞梭退去,神色骤变,定睛看时,身旁一名剑士被砸倒在地,筋断骨折,口吐鲜血,转瞬身亡。而将他砸在下方的,竟是一匹半大的马驹。 孟楷袒露胸膛,手持大斧,宛如怒目金刚,叱气成雷—— “不过如此?那个阴阳怪气、不男不女的小白脸,给老子再说一遍看看!” 这马驹不知孟楷从营中何处逮来,虽未长成,却也有一两百斤,却被他飞掷而出,顷刻压杀一人,动作如同兔起鹘落,惊得场中一片目瞪口哆。 (本章完) 第24章 营中混战 第24章 营中混战 刀光似月。 剑芒如雪。 兵刃交击,如同此起彼伏的闪电,令人目不暇接。 当樊娘子被邓季筠打伤击退之时,更多草军士卒已经从地道口涌出,朱温等人本来结成圆阵向外,此时却已陷入了与泰宁军守营部队的混战。 樊娘子的受伤,确实使得草军先锋队士气一度受挫,但当孟楷裸露上身,挥舞着大斧,发出阵阵虎咆向邓季筠猛扑过去时,泰宁军的队伍如同滚汤泼雪一般崩溃了。 他方才出场时,便飞掷健马,生生掷杀一名越甲剑士,顷刻使得泰宁军夺气,被他那惊人的神力所震骇。而后摧锋直进,杀入敌团之中,凭借大斧大开大阖的优势,狠抡猛砸,顷刻杀出一条血肉胡同。之前还趾高气昂的邓季筠,竟被孟楷神威所慑,不敢应战,仓皇退走。 阳光洒落在孟楷古铜色的身躯上,折射出金属般的光芒,虬结的肌肉根根分明,宛如苍松劲柏,蕴含着爆炸般的力量。 斧钺自古便是权力的象征,而孟楷所在之处,便以霸道强横的气势,昭示天下,一斧在手,这方天地听吾号令! 朱温放声大笑,在孟楷右方一同冲杀。草军众虎贲之士,兵锋昭昭,所向披靡。 “雪帅”齐克让是个如同天渊般深不可测的人。 但朱温显然不是。 他需要非常痛苦地去思考,让自己的头颅几乎要爆裂,才能想出足以破解齐克让奇谋的计策。 但这种痛苦的思考,却也是最令他痛快、狂热、热血贲张的时候。 他心中发出这样的呐喊—— “看罢,一个草野中的少年,如何用凡人的智慧,粉碎四帅的深不可测。” “有我朱温在,任你是何等智珠在握,数十年间纵横无敌的智者。你的不败生涯,也将在我的热血呼啸中,就此终结!” 这样的呐喊,他在豁然开朗的时候,马上按捺不住,要飞奔到黄巢的帐中,献上自己的奇谋妙策。 也让他在自己的计策真正开始执行之后,浑身的热血都如同灼烧一般沸腾起来。 智绝天下,勇冠三军,是武人的至高梦想。 因此,计发之时,也是朱温战意最浓烈之时。 他只想杀个畅快淋漓! 眼中形势心中策,胸中兵甲掌中刀。 人生在世,岂不正是为了挑战智慧与勇气的极限。 朱温飞身跃上一座高台,大夏龙雀宝刀疾挥,顷刻将一面大纛砍断,大纛之上用金线绣了一个硕大的楷书齐字,赫然正是齐克让大营的中军战旗。 萧翎、任怨二将上前阻拦,却听得弓弦声响,急忙闪躲马上要离弦而来的利箭。 放箭之人,一袭红色战袍宛如霞光初绽,满头青丝绾起惊鹄髻振翅欲飞,鬓上一朵牡丹发饰更增明丽。艳惊四座的丽色,却因流溢出的飒爽英气,令人不可逼视。 却不是师妹段红烟又是谁? 朱温怒吼一声,挥刀狂劈,红光席卷处,二将不敢抵敌,胆寒而退。 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此刻,泰宁军许多人已失去勇气。 朱温不由心中快意,纵声大笑。 当智慧如熔岩般喷薄而出,他感觉自己的武勇也提升到了极限。 这其中也包括了对于危机的感知。 当一根利箭离朱温只有三尺之遥的时候,朱温才听见咻咻的破风之声。 是“星云二十八骑”中的“白虎”,原来他也在营中。 “白虎”号称善射无敌,但他从来不用什么破甲重箭,只用单体木弓,和普通的轻箭。 因为凭着他的精湛射技,用轻箭就足够破甲,还能射得更远,更准,更隐蔽。 但朱温只是将手掌一合,一根利箭就被他抓在掌中,投掷于地。 “朱温营将,接得漂亮!” 林言在一边鼓掌道。 话音未落,一根连珠箭又毫无征兆地跟将过来,竟转瞬要射上朱温面门。 朱温看上去已将避无可避。 但间不容发之际,只听一声重重的啮合声,随着箭杆挫磨牙关的滋滋声,而后便见朱温呸地吐出一口鲜血,从嘴里抽出一支箭来。 他信手将那箭反掷回去,只听敌群中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白虎’将军……”泰宁军士卒叫道。 “我没事,但被那厮射穿了右手腕,恐是已不能作战了……”对方颤巍巍地回应道。 对于一个弓箭手来说,仅靠左手作战无疑是天方夜谭。 其实朱温咬住那箭时,心中也有一星半点忐忑,更未曾想到随手一掷,便能正中敌人要害。 朱温不由放声大笑起来,心道——天助我也! 林言也在一边讥诮道:“暗箭伤人的小人,第二箭也被朱营将咬住,他如今毫发无伤。朱营将用你的箭反射你,直接就废了你一条胳膊,你还有什么话说?” 这话其实有一点偏差,朱温的齿龈伤了些皮肉,因此才吐出血来。 但极度的兴奋,令朱温已感觉不到痛楚。 “那什么‘青龙’‘朱雀’‘玄武’,恐怕也都在此,一并上来吧!” 长风呼啸。 朱温心中的战意之火,也被长风激荡,熊熊升腾。 朱温的眼角余光,瞥见大师兄孟楷持斧横扫,打得泰宁士卒兵败如山倒,奔溃不迭,也使得朱温的身前,没几个杂兵能够阻扰。 前方只有一位黑袍银甲的少年,面色冷硬,不言不语,手提一杆长枪,大步而来。 朱温箭步射出,恍若流星赶月。 “玄武”的银枪如一条毒蛇,噬向朱温咽喉。 神兽玄武,又被称为“龟蛇”。这号称“玄武”的少年,身披数层甲胄,极为厚实,枪法却比最毒的毒蛇还要毒辣。 以快打快,以慢打慢。 朱温知道,这样的打法,分胜负总是很快。 大夏龙雀宝刀长吟,血色光芒映照碧空。 “玄武”连连三枪,均被朱温以电光火石般的快刀法,尽数挡下。 而后反过宝刀,以钝器挥砸般的招数,轰地一声,猛力夯在“玄武”后背之上。 此人甲厚,若以刀刃硬劈,未见得能破防。 所以朱温直接用抡锤子的招数,利用厚实的刀背发力一拍,全身力量贯注其上,于弹指一挥间透甲而入。 “玄武”痛啸一声,脊椎受创,口中鲜血喷涌如泉,左掌捂住胸口护心镜,仓皇而走。 “白虎碎爪,玄武裂脊。”朱温用左手小指挠了挠被头盔捂得有些热的耳朵,自语道:“再来个‘朱雀折翼,苍龙断角’,就给凑齐活了。” 这种事,向来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言语间,一排利箭顷刻破风向他射至。 朱温的视野边缘,也有一道红影若隐若现。 毋庸置疑,正是“朱雀”的连弩之技。 “好箭法。”朱温微笑道,笑容却掩不住他眼中要喷薄而出的斗志。 他带着全副盔甲,一个鹞子翻身弹起,身形飘忽不定,避过次第而来的弩箭,身法从容,竟似一场优雅的舞蹈。 “可惜弩用来射远处,往往还不如弓来得准。连弩就更不精准了。” 朱温一声呼啸,将拦在“朱雀”前方的三名泰宁军战士,一刀挥下头颅。 余力未歇,轰地劈砍在一袭火红战甲的秀美少年“朱雀”肩头。 凌厉的刀芒,未能破甲,但强烈的冲击力和杀意,透刀而出,顿时震得“朱雀”肩关节脱臼,右臂软弱无力地悬垂而下。 他已全无反抗之力。 “朱雀”瞳孔张大,豆大的冷汗滚下面颊,恐惧已经到达了极限,想要慌张惊呼,却似被无形的大手扼住了咽喉,说不出只言片语。 “三弟你先退下去,让姑奶奶来战他!” 一声豪气不下男儿的吼啸之后,一道青影拦在朱温面前,而失去战力的“朱雀”,被青影远远向后方推去。 眼前之人,自然便是“星云二十八骑”中唯一一个女子。 也是“星云二十八骑”之首——“青龙”。 “有趣的小崽子,上次寇帅竟然都没能杀了你。” “青龙”敞开红唇轻笑道。 “齐帅,寇帅,他们都是上个时代的人了,只会成为我朱温成名之路的垫脚石。” 朱温的言语竟异常狂傲。 “青龙”顷刻色变,而后冷声道:“既然如此,姑奶奶就把你舌头割下来,看你还能不能讲出如此狂言!” 蛇矛呼啸,青碧色的矛影如风激荡而来。 矛影重重,尽带着排山倒海般的压迫力。 朱温顷刻便意识到,“青龙”绝非“白虎”“朱雀”“玄武”所能及的对手。 但即便是在“天刀”宋玦和泰宁副帅寇谦之这样的大高手手下,朱温也得以生还。 何况如今谋发之际,他的智勇都已经被激发到了极致,实力更远非平日可比。 “青龙”一个同辈人物,他又有什么可怕惧的? 龙雀宝刀泼风,一往无前,须臾斩破漫天青影。 刀枪漫舞,罡芒激荡,战团中尘沙暴啸,仿佛龙战于野。 唰! 战及十余合,朱温陡觉头顶一凉,矮身避时,头盔已被“青龙”以蛇矛高高挑起。 额头处一股热痛,也被矛锋擦去一块皮肉,顿时鲜血涔涔流下。 他却丝毫不觉得痛楚。 淋漓的鲜血,模糊了他的一只眼睛。 但朱温觉得很好。 眼前的敌人甚至变得更加清晰,她的威势,瞬间也似少了一半。 于是朱温怒吼一声,挺身奋击。 他身形如雷霆般迫近,借着蛇矛过长,难以快速收回的缺陷,一刀甩过。 “青龙”同样如朱温此前一般,矮身躲避。 刀锋以凌厉之势,将头盔斩穿,贴着“青龙”头皮划过。 纷纷扬扬的墨发,顿时随着小半个盔顶一同溅起,在空中茫茫飘荡。 那些头发丛中,还能看见几颗莹白的珍珠在闪光,想来是青龙戴在发髻上的首饰。 “青龙”终于发出一声尖利的娇呼,露出了三分寻常女子常有的惶惧之态。 却不是因为朱温削去了她几层秀发。 而是手中蛇矛已然脱手! 出刀之际,朱温顺便又用了大师哥孟楷新教他的“夺槊法”,将“青龙”的蛇矛给夺了过来。 失去兵器,“青龙”虽然身上没有丝毫血痕,也再无与朱温一战之力。 只能提气纵跃,飞身走避。 “小子,你给姑奶奶等着!” 她猛攥空拳,退走之前还不忘放一句狠话。 朱温畅快大笑,从蛇矛顶上拿回了自己此前被“青龙”挑走的头盔。 连本带利收回,令他心底十分欢畅。 “青龙断角,朱雀折翼,白虎碎爪,玄武裂脊。都不过是指顾之间。” 朱温大笑道:“星云二十八骑,也不过如此!” 说罢,朱温将适才夺得,掷在地面上的敌军大旗撕下一片。这大旗是数片布料迭成,扯下一层,正好包扎起额头,并拭去了眼中和脸上的鲜血。 他眼角余光一瞥,只见大师兄孟楷更是勇猛无前,大斧砍杀泰宁士卒,如同劈柴一般。 小师妹段红烟嘴角微挑,略略露出得色,素手左右开弓,箭如流星赶月。 一处坍坏的营帐后方,却忽传出破风声响。 “师妹当心。”朱温出言提醒道。 一柄细小的袖椎凌空划出利落的弧线,直取段红烟胸膛而去。 椎者锤也。战国时信陵君窃符救赵,就是让勇士朱亥以四十斤铁椎击杀掌管军队的将军晋鄙,夺取兵权。 然而小型的椎,则能藏于囊内、袖中,作为暗器偷袭,不但比弓箭更加隐蔽,威力也远在箭矢之上。 段红烟穿了贴身软甲,能防流矢,但若被铁椎这般钝器当胸打中,难免遭受重创。 她久经战场,亦是机警之极之人,当下倾身向后疾退。但铁椎来势甚猛,竟似长了眼睛般步步紧逼。 间不容发之际,只见人影如电,宕地一声激撞,却是朱温漂移而至,直接以左臂掠过,将那根来势汹汹的铁椎格飞了出去。 只因段红烟在左侧遇袭,已来不及挥刀格挡。他虽有环臂甲护身,但以肘部硬击蓄势疾飞的铁椎,纵用了巧劲,也难免骨节震得酸痛酥麻,受了轻伤。 隐藏在角落处的泰宁军勇士却是暴吼一声,如疯虎般扑出来,却岂是朱温对手,不过数合,便被朱温斩于龙雀刀下。 因着强力格飞那记袖椎,朱温现今还是痛得面色惨白,口唇亦失了血色,但仍自关切道:“师妹你没事罢。” 没想到段红烟全无感激之色,反倒是沉默不语,许久方淡淡道:“烦劳你出手了,但本千金可用不着人保护。” 好心没得好报,朱温不由一阵发懵。 这小娘皮平时说话还挺好听,今天怎么跟吃了火药似的? 若依着朱温往日性子,马上就要臭骂她一顿,指责她不知好歹。 但他刚刚战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人,心情不由甚是畅快。 所以朱温少有地决定再说一些动听的话。 这些话他其实相当会说,之所以说得少,是因为懒得浪费脑筋去想,也懒得讲。 但今天既然心情甚好,所以一套话语想都没想,便已经在心中自然成型了。 “师妹,我没有与你和师哥抢风头的意思。” 段红烟微微一怔:“如此说来,倒是我逞强了?” “逞强也没什么不好。若非事事不服输的逞强之人,又如何入得师傅的眼底?” 朱温顿了顿:“只是我阿爷生前曾对我说过,人擅长的事儿是不一样的。可人字一撇一捺,便是互相支撑。若非如此,又怎有咱们的世界?有时候,多依靠别人一些,也没甚么不好。” “我从小有些鬼点子,擅长筹划一些。然而我也知道,师妹你这几日间,夜夜冒死出营,侦查探看泰宁军的营寨多寡、布防远近,将里程测量估算得明明白白。白日里,你的眼里都带着血丝,犹自分毫不肯服输。” “若非你的劳苦尽瘁,我纵有破敌之策,又怎能实施下来?此番军功,本来大有你的心血在里边哩。” 朱温此言一出,不知为何,段红烟的俏脸登时如染上了晚荷般的娇红,呆在当场,如同一尊雕塑一般。 正在此时,一股流风忽起,卷得旗旄招展,草叶纷飞,也将段红烟髻上未插稳的牡丹饰吹起,随风回旋,直欲上天。 却被朱温行云流水般一探手,那朵牡丹便似温顺的蝶,落在朱温修长的指间,被他悠悠放下,不偏不倚地戴回段红烟鬓头,美人红,相映如画。 此刻朱温和风般的的微笑,明亮而温柔的眸光,落在她眼底,直如琼枝玉树,光彩万千,令她一阵尴尬,说不出话来。 当朱温已经回转去杀敌时,才听见小师妹细如蚊蚋的声音,随着细风悠悠飘入耳中:“凉玉师弟,倒是红烟小肚鸡肠了,但盼你不要沉心为是。” 她素来大方直爽,极少露出如此小儿女娇羞神态,相较平日,别有一番珊珊可爱。 “师妹你这般巾帼豪杰,又怎会是小肚鸡肠之人?”朱温笑道:“段师妹,待咱们拿下这场大捷,再来举杯痛饮!” 段红烟美目流盼,报之一个善解人意的神情,突然凑近过来,用纤纤玉指细心擦拭朱温唇上血渍,柔美的指尖轻点在他唇间,有种纤微的触感。 血渍是此前朱温咬住“白虎”射出的利箭时,齿龈被伤留下的。之前朱温用泰宁军大旗擦拭脸上血迹,包扎额头,却是漏了这点。 朱温不由感慨女人实在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方才还在小肚鸡肠计较自己逞能出风头,说了几句好话,她就一下变得如此温柔体贴。 小师妹眼波中的迷离,令她由战场上的铁血玫瑰,顷刻变成了一朵解语。 黄巢军金色的战旗,早有人递到朱温手中,朱温神色肃穆,将绣着金线,绘着凌霜秋菊图案的大旗插上高坛。 “敌营大纛,已落入我军之手!” 朱温扬声高喝,气势如虹。 连败四将,又立下搴旗之功,令他的气势,已经上升到了极致。 “草军男儿,势若熊罴,锐不可当,勇不可敌!” 众战士同声喝彩欢叫,沸反盈天,士气蓦然高涨,人人眼中绽放出粲然精芒,有所当无前之志。 金黄色的战旗一面又一面在泰宁军军营中立起,草军将士人人怀决死之心,又有孟楷这样的猛将打头阵,一路冲杀,势如破竹。 营中的民夫辅兵,面对如狼似虎的义军士卒,只能惊叫着纷纷逃散,也难免有不少人成为刀剑之下的亡魂,流血遍地。 即使其中很多人连武器都没有,但既然来到这血腥的战场,败者也只能带着不甘接受无情的杀戮,这是战争中亘古不变的法则。 在朱温等人由地道逼近之时,黄巢也已提兵出营而去,佯装孤注一掷,要再次猛攻北汴河工地。 当大营遭袭,必然会有哨骑飞奔而出,告知齐克让消息。但黄巢亦将不计一切代价粘住齐克让主力,不使其回援大营! 可以想见,得知消息之后,仓促撤退的反而会变成泰宁军。 正当邓季筠、“青龙”等人抵敌不住,兵败如山倒,眼见要彻底退出这片大营之时,营门口忽响起马蹄声阵阵,而后便是一片箭幕射落,箭锋上甚至带着淡淡的金色流光,草军顷刻便有数人要害流血,当场陨毙。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这正是寇谦之的绝世箭技——碎金箭法,调羽扣弦,凭借堂堂正气,连发数箭,箭华如碎星破日,流光绝影,所向无虚发。 昔年寇谦之尘沙出塞,与室韦人交战,即以这一套碎金箭法,顷刻击杀室韦勇士五人,令数千室韦骑兵震骇失色,瞬间崩溃。 而今日,曾经用于抵御夷狄强虏的绝世箭芒,终于被用在了杀戮揭竿而起的义民的沙场之上。 “末将邓季筠,恭迎寇帅,恕甲胄在身,不能全礼!” 平时说话尖声尖气的邓季筠,一时间骤然话音变得中气十足,而寇谦之那爽朗的大笑声,更是声浪滚滚,通天彻地,震得许多草军将士都有要被震倒在地的错觉。 “不出所料。”朱温笑了笑,面容上露出三分“意料之中”的神色。 齐克让此刻主力被黄巢牵制,无法回援,首先援救空虚的本营的,必然是寇谦之的骑兵队。 因此“星云二十八骑”中未曾留守本营的二十四人,也在此刻,随寇谦之一同驰马归来。 寇谦之无疑是一位罕见的美丈夫,三庭五眼极为标准,下半张脸型轮廓线条粗犷有转角,高眉骨深眼窝,眼神深邃有光,魅力四射,鼻梁高耸立体,配合浑身刚劲的气质,只显出一股豪气干云的意态。且不说其军略将勇,单论容颜,便足以令无数青春少女为之倾倒。 随着寇谦之翻身下马,以不怒自威的眸光扫射全场,泰宁军顷刻间士气大振,千营共一呼,失落的战意不但彻底回归,更是人人精神倍涨。 寇谦之肩头的苍鹰亦凌空飞起,往来盘旋,傲然高鸣于长空万里风中,大有独立雄无敌的意态。 绝世骑将,泰宁军副帅寇谦之!仅仅凭借现身,即能够令战士刹那间士气如贯虹般增长的豪杰人物! 朱温心知,这场劫营的成败,即取决于是否能压制住寇谦之,和他麾下的星云二十八骑了! (本章完) 第25章 奔流 第25章 奔流 “行万里路,胜千里外!诸位弟兄们,随我冲锋!” 寇谦之横刀暴喝,披风扬扬,身形化作一道疾风,掠至一名草军营将面前,不等那人来得及反应,井中月轻轻一划,如同裁纸一般,那营将的脖颈就如泉水般汩汩涌出鲜血来,顶盔穿甲的身躯轰然倒地,眼见是活不成了。 一击斩杀一位草军军官,寇谦之余勇可贾,随即向方才势如破竹的孟楷旋身过去。 孟楷见寇谦之击杀了吕营将,不由大怒,宣大斧如同五丁开山,向着寇谦之猛抡下去,斧芒烁烁破风,有撼山之威。 但寇谦之驰马骤至,锐气正盛,而孟楷一路冲杀,已有三分疲惫,寇谦之井中月宝刀泛起淡淡的黄光,横刀卸力,通过身躯将孟楷的斧劲导入地下,而后刀背一翻,发威运招,暗合易理,一派高人风范。 寇谦之的招式,极为流畅,圆融如水,刀上的反震之力,却令孟楷也不由被逼退了数步,寇谦之却是面带微笑,一片从容。 只是两招,就斩杀草军一将,又逼得此前无人可挡的孟楷后退,破了其大杀特杀的气势。 “万胜!万胜!寇帅万胜!” 一时间,泰宁军欢声如雷,星云二十八骑也下马而斗,一个个如虎似狼,杀得人头滚滚,刹那便扭转了泰宁军的败局。 寇谦之凭借初来乍到的锐气,击杀吕营将,又凭借巧劲击退孟楷,绝非实力远高于孟楷,但是表现出的效果,却能令士气极大地此消彼长。 寇谦之这一番发挥,顷刻便扭转了双方士气,令草军将士惊惧颓丧,陷入了极为不利的处境当中! 危急时刻,草军战团后方,一道黑影飘然而至。 “看来,是老夫出手的时候了。” 此人揭下头上篾编斗笠,露出一张清癯郁雅,宛如谦谦儒士的中年人面容。草军将士看见这人,先是纷纷愣了愣神,而后纷纷欢呼不已! 来人赫然正是振衣盟副盟主柳彦璋。 柳彦璋身为天下第一高手王仙芝的副手,武艺绝对不容小觑。甚至可以说即使雪帅齐克让亲自留守大营,柳彦璋也能够抵敌。 有柳彦璋在,又何愁寇谦之无人相抗? 为了安排柳彦璋这张底牌,朱温是动了心思的。 他定下计策,请王仙芝这几日都亲自出阵,带队至宋威军营前空地挑战。柳彦璋作为王仙芝的副手,自然紧随其后。 但实际上,柳彦璋早被容貌相似的替身所替换。由于柳彦璋平日里行事低调,光芒被王仙芝所掩盖,因此敌人绝不会发现柳彦璋已经暗中离营而去。 朱温虽然是黄巢嫡传弟子,但年轻资历浅,职位只是营将,因此朱温暗中借柳彦璋过来,不仅是作为关键时刻的决胜棋,更是借以壮威,增加自己的压迫力。 “老夫是王盟主的副手,既至盐帅营中,身为客将前来相助,不论江湖地位如何,此战当听小朱将军号令。”柳彦璋潇洒微笑道:“然而强敌在前,老夫自当出手应对。” 这话不仅予了朱温极大的面子与支持,又表现了自己的实力,说得极为圆润精巧。 “柳副盟主高义,大局为重,我等佩服。”黄巢之外甥林言开言道。 “吾等两家共兴义师,讨伐强暴,又何必分彼此?”柳彦璋轻轻一笑,背后长剑出鞘,直指寇谦之方向,动作老练之极,招式似乎平平无奇,却蕴含着镌入人心的隐秘力量,不愧是江湖上的成名大家。 但就在此时,忽然大地发出隆隆的声响,一时间天摇地动。 “是时候了。”寇谦之举头看了看苍天,自语道。 “发生什么事了?” “莫非是地震了?” 草军这边却是议论纷纷。 “不对,声音来源是北汴河方向,难道……”孟楷副将班翻浪惊道:“黄帅明明已经率主力出营,牵制齐克让,齐克让如今应当正在转移,试图回救大营才是……” “没错,是堤坝被挖开了。”朱温面色开始涨青。他虽善谋多智,毕竟年纪轻轻,血气方刚,不是那些成精的老狐狸,又怎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悲欢不言于表? “齐克让早可以挖开堤坝,却故意拖时间,以进一步借北汴河工地消耗我军的锐气。” 朱温继续道:“在齐克让撤离北汴河工地之前,已经令人将堤坝破坏到了一个临界点,极其脆弱,在其撤退后不久,堤坝就会因为承受不了水流压迫,自行垮塌,令洪水汹涌而出!” 林言急道:“那地道中那些将士,岂不是……” 朱温惟有长叹一声。 河水汹涌而出,虽然不足以淹没偃王城大营,却将灌入地道,如今尚在地道中没能出来的战士们,很快便要在不断涌入的水流中,稀里糊涂地化为鱼鳖,魂归幽冥! 自己信誓旦旦地说只要抢先突击,就能破坏齐克让的全部计划,却算差了一着。那些信任他的将士们,便将在绝望中,于黑暗内被奔涌的水流淹没。 所幸草军行动极快,绝大部分劫营将士都已经杀出地道,因此损失并没有那么大。齐克让仓促撤退,时间控制上不可能那样准确,洪水抵达得还是晚了一些。 但是殿后的弟兄们如今必死无疑,无法可救。灌入地道的洪水更是切断了他们与大营之间的联系,这使得草军这方人心动摇。 而战争的极大关键,即在于人心士气! “柳副盟主,晚辈愿亲自去斗寇谦之!请前辈出手牵制星云二十八骑即可!”朱温双目突然绽出锐利的光芒,狠攥双拳,断然道。 话音未落,他已然提起大夏龙雀凶刀,刀锋长鸣,带着喷薄的怒火与绝杀之意,向着寇谦之猛扑而去。 即便此前曾差点葬身于寇谦之刀下,朱温也没有任何的畏惧。 “你看起来想杀了我。”寇谦之平静道。 “自然!”朱温厉喝。 “齐帅的全盘方略,我也参与谋划。”寇谦之依然神色从容:“说起来,这么重要的行动,黄巢能交给你负责,想必识破齐帅谋略并定下反击之策的,正是你这小子。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才智,如果战死此处,岂不可惜。” “你死还是我亡,总要战上一场才知道!”朱温虎咆一声,刀光凌厉,直取寇谦之前胸。 寇谦之井中月宝刀一摆,横刀隔开朱温的刀势:“你若痛惜于那些人的死亡,伤感于他们的妻儿老小,那死于你们之手的官军将士,也都有妻儿老小,又如何说,难道他们都不是人了?到战场上,本就应有被杀的觉悟。” “你说得没错。”朱温又刷刷数刀,如同海潮拍岸,连绵不绝:“我恨的自然是自己终究少算一步,使得那些人因我而惨死。” “但你威名赫赫,若能斩你于此,便能扭转战局,更使得天下为之震动,唐廷的基础,也将为此动摇。这样说来,我想杀你,岂不是仍有天大的理由!” 寇谦之转守为攻,井中月宝刀抬高,凌空下劈:“你们起兵以来,制造了更多的死亡与灾难,那些随你们起兵的农夫,到底是因谁而死?” “朝堂昏暗,苛捐杂税,官吏腐朽,民不聊生。朱温举刀抵住寇谦之劈来的刀刃,怒喝道:“我等兴兵,只为扫尽一切不平事!” 寇谦之叹息一声:“天地之间,有生皆苦,很多事情并非你这样的年轻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你说得对。义军之中,也有人恃强凌弱,更有人抢掠百姓。” 寇谦之点头,攻势越发凌厉:“因此在这红尘之中,寇某惟愿独善其身而已。” 朱温却陡然舌绽春雷,暴喝一声:“但是,是谁把他们变成这样的?税吏催赋、骄兵似匪、藩镇作乱,才使黎民无立锥之地!” “若苍生不得有家,李唐安得有国乎?食肉者如此,又怎能指望草民人人谦和仁爱?若人人能吃饱饭,又有谁会揭竿而起?” 言及此处,朱温额泛怒筋,眸放电彩,声色转厉:“是啊,寇帅你清高,你廉洁,可你这样的独善其身,坐视天下苍生陷于水火,与乡愿何异?助纣为虐的,正是你们这些明知君臣昏暗,天地浑浊,却始终坚持愚忠的所谓清官良将!你们,与那些虐民之辈,一样该杀!” “好,说得好。”寇谦之毫不动怒,只是微微一笑,井中月斜扫,如同电蛇直取朱温下胁:“听你这样一番话,我也会觉得我自己可能该死了。只不过,靠着杀戮与诡计来夺取江山,即便胜了,你们认为真的能开创新时代么? 朱温一个旋身,犹如飙风,闪过寇谦之凌厉致命的一击,大夏龙雀刀光华暴涨,凌空下劈:“在下不指望能够说服寇帅,但既然民怨如此,如寇帅这样的庙堂之人,就不要指望百姓会一直麻木如泥塑木雕。” “一直忍下去,也许能苟活下去,也许明天就会死去。既然如此,何不拼一把?这里的他,他,他,每一位草军弟兄,都是这样想的,人生在世,既有如此多的不平,何如赌上七尺之躯,轰轰烈烈做一场!” “寇帅看吧,我军战士,如今人人感奋,皆有必死之心。他们信服于我,这便够了!” 一股浩大无比的气势,自大夏龙雀宝刀上散发而出。而寇谦之眼角余光所见,草军将士,听得朱温一番话语,人人脸上都浮起狂热的神色,再无丝毫畏惧。 而柳彦璋利剑出袖,剑尖微微震颤,乍一看轻柔如风摆杨柳,杀戮起来却如同毒蛇一般,剑光染血,不多时竟将星云二十八骑中的二人阵斩当场。 寇谦之步战能力,并不输给马战,但星云二十八骑常年骑战,马下战斗,却是没那么精熟。加上柳彦璋功力精深,剑术犹如鬼魅,似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他们一时不防,吃了大亏。 星云二十八骑,过往极少有伤损,很少需要补充,今日竟在一场战斗中,就被击斩了二人。 而此前击退孟楷的寇谦之,如今却与武艺不及孟楷的朱温只斗成平手,使得草军士气更盛。北汴河掘堤,淹杀了他们不少弟兄,并未使得将士们战意凋丧,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同仇敌忾之气。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所谓战争,算计的到底是人心。人心可用,则所向披靡。 寇谦之眼底露出一丝不甘,显是仍不愿放弃。正在此时,一骑如飞电奔来,疾呼道:“寇帅,不好了。齐帅与黄巢激战不利,不得不且战且退,向宋帅军方向去了,无法回救大营了。请寇帅快速组织部伍撤退!” 朱温大笑起来:“寇帅,你的话连自己都无法说服,何谈说服别人?这一场,你们败得彻底。如果寇帅在此战后还能活下来,不要再为李家独夫与天下万民相抗,不然结果只有逆天而行,自取灭亡!” 笑声澎湃,带着沛然谁能御之的绝对自信。 寇谦之神色骤变,但顷刻就恢复了冷静,抽身疾退,顷刻摆脱了朱温刀劲纠缠,吹起号角,发号施令道:“胜不骄,败不馁,泰宁健儿,随我撤退!” 长短有序的音节自角声中传达而出,一众泰宁将校随着寇谦之的指挥,整齐地组成阵势,缓缓撤出这片营地,秩序井然,分毫不乱。 不愧是天下名将,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度。面对寇谦之严整的军势,朱温也找不到破绽,只能缓缓尾随,任由其收拢败兵,且战且退撤离而去。 (本章完) 第26章 王仙芝出阵 第26章 王仙芝出阵 燕凌空问道:“齐帅,我有一事不解。” 此时,北汴河工地上的民夫都已被齐克让下令就地解散,逃命去了,齐克让的队伍仅剩下战兵部队,规模不大,却十分精悍。 “说吧,凌空。”齐克让淡淡道,但声音中却已透出一丝疲惫。 “黄巢如今士气大振,其兵刚勇敢战,我军又将骑兵先派去回救大营,作战起来确实不利。”燕凌空道:“然而我方也无明显败势,如果往大营方向与寇副帅会合,加上各土山阵地的守兵如今也在回援大营,至少有五成把握能将敌人逐出营寨,收复大营。” “你如今眼力颇有长进。”齐克让评价道:“说得都很对。” “既然如此。”燕凌空急道:“我军为何要放弃回援,西进与宋帅会师?如此一来,大营中的辎重,岂不都落入草贼之手?我军还有一战之力,难道就不搏一把?” “正是因为还有一战之力,才必须与宋帅会师。”齐克让言之凿凿地道,那种笃定,令燕凌空无法质疑。 “这……”燕凌空缓了缓才道:“大帅智术高远,属下愚钝,无法领会。” “不,是我失算了。”齐克让长叹一声:“骄兵必败,我还是太自负了,只注意了敌军,竟忽视了友军的动向,以为仅靠泰宁一军之力,就能赢下这场大战。” “今日我才得到情报,宋帅不仅拒绝王建的正确计策,还当众怒斥王建。宋帅此番失策,不但使得军中离心,更是暴露了己方‘军合力不齐’的缺陷。” “三节度联军人多嘴杂,王仙芝人脉活络,必已接到线报。而敌军在我军大营插旗的消息,如今想来也已传至宋帅营地,使得联军人心动摇。此时王仙芝如果奋锐猛攻其营,必然破之!” 齐克让苦笑道:“宋帅年迈气衰,我一开始就没指望他,谁想到却成了致败的关键。 “宋帅军破,我军岂能独自保全?”齐克让屈指说道:“何况我军辎重器物,与友军数万人的性命,孰轻孰重?现在我军前去阻止友军彻底溃败,还来得及!” 而与此同时,草军总帅,一袭宽袍大袖,潇洒如神仙中人的王仙芝,已精锐全出,他的入室弟子尚让、尚君长兄弟,以及秦彦、刘汉宏、曹师雄、柴纳钧等一众头领,都在阵中。 “师父。”尚君长问道:“巢帅那边虽然已经发动,战局尚不明朗。而宋威如缩头乌龟一般,坚守营寨不出。敌人兵力又多,我军力攻坚寨,难免损伤……” “不碍事。”王仙芝朗声大笑,自有一种光风霁月的气度:“前次宋威击破我军,不过是依赖小将王建的计谋。今宋威有才智之士而不用,坐视神策军鼠辈诋毁贤良,自曝其短,更使得人心思变。” “何况你弟弟如今兵法谋略,也长进不少,昨夜与我商讨,定下计策。此战我军已有万全之策,待老夫斩下宋威首级,再与诸位一醉方休!” 一边尚让拍了拍兄长肩头,他个子较矮,兄长又身形极长,他这样做须得高高地踮起脚尖:“兄长大可放心,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为弟今日才智,也未必在巢帅、王建以及那边新来的朱温小子之下!” 军队排成宽阔的横阵,徐徐而进,很快已至三节度联军营前。有的草军将士盔甲鲜明,刀枪锋锐,不在官军之下,但也有只带了一块护心镜,或是穿着简陋牛皮身甲,乃至身无寸甲的。但经过长期的休整,人人士气高昂,眼中迸发出必胜的意志。 几个士兵被绑缚在木柱上,由马车拉着拖到阵前。这几人都穿着泰宁军的衣甲,开口也是淮北鲁南一带的口音。 “不好啦,齐帅被黄巢劫营,已经大败而逃,黄巢即将向宋州东面一带猛扑而来!” “败了,都败了,我军完了!” 这几人实是前些天黄巢军与泰宁军交战时,泰宁军受伤被俘的士兵,不声不响转移到王仙芝营中后,经过一番酷刑与利诱,前来来动摇宋威军军心的。 这本是简单的计策,很容易被识破。然而宋威军遥遥望见泰宁军方向已经插起了金黄色的战旗,更是发出霹雳般的声响,有硝烟腾起,不由人心震骇,再被王仙芝这样一唬,当下营中人心越发慌乱。 齐克让惯于高地扎营,反而使得宋威军能将营中插上黄旗看得清清楚楚,这自然也在朱温算计之中。而营中腾起的硝烟,发出的爆鸣,其实是朱温令人赶制的爆竹,以火药放入封闭的竹筒当中,而后点燃,竹子炸开,爆声硝烟,便震天动地。 如此一来,劫营部队哪怕仍未完全占领泰宁军营地,还在拉锯战,但人心生异的三节度联军仍会因为遥遥望见战况而胆寒,在远处又搞不清楚详细情况,当然会以为泰宁军已经彻底溃败。 只见王仙芝一摆大袖,如常山之蛇扫出,构造营寨的一口木柱便脱离栅壁,冲天而起,直接砸进营内,击塌一处营房,溅起漫天烟尘! 强弓硬弩如同瀑雨一般射向王仙芝,但王仙芝大袖飞舞,本来柔软无比的布袖竟然变得硬似精铁,纷然而来的箭矢被纷纷击飞打断,全部被接住,竟伤不到王仙芝分毫。 “不好啦,草贼来攻营了!”宋威军大营中,恐慌的惊呼声不绝于耳。 “泰宁军已败,黄巢马上要带兵来夹攻我们了!”由于泰宁军俘虏的言语,恐惧越发在营内传播开来,宋威军的战士们缺乏思考,许多都以为东边的泰宁军真的已经兵败如山倒,几乎要不战自乱。 这样的慌乱,使得王仙芝部得到了进击的大好时机。 秦彦、刘汉宏等一众猛将,各仗兵刃,群施悍勇,如同八仙过海,各展神通,打得敌人狼狈不堪。而宋威军兵力庞大,营寨也分散,难免互相难以相救。 “西三寨,击破!” “南五寨,摧破!” “东三寨,摧溃!” 草军飞骑不断向正攻敌人总大营的王仙芝,传来其他方向攻破小寨的消息。而王仙芝领着一群虎贲男儿,更是连破数道栅栏壕沟,杀进了中央大营的深处! “无能之辈!” 一道中气十足的怒斥之声,遥传而来,气力分毫不减,震在一众官军战士耳中,就如同炸雷一般。 而宋威的亲兵,以及从中央派下来的神策军,已组成了督战队,人人手持长达一丈的陌刀,对付那些可能溃逃的士兵。 在营中大叫大闹的士兵,以及飞速逃窜搅乱秩序的士兵,早被督战队就地处决,尸首分离,流血满地。 这样的惨烈场景,快速稳定住了人心,压制住了局面。宋威军将士先被泰宁军俘虏蒙骗,又被王仙芝以超世之力破营而入,一个个心胆皆乱,如今见到慌乱之徒多被临阵击杀,而大帅宋威也亲自支援而来,才缓缓定下心来,但士气仍处在低落状态。 宋威一声令下,其从平卢军带来的骨干部队马上开始行动,推平营帐,扫平饭灶,在大营中形成一片空旷地面,准备与王仙芝在营中野战一场。 “大帅已至,区区草贼,有何可惧?” 说话的正是宋威的幼弟,一代宗师高手,天刀宋玦。 在场的官军士兵,一个个眼中也褪去了慌乱的神色,拿起兵器开始考量如何反击杀敌。由于此前两军是对峙状态,营中的军兵在王仙芝来袭时,就已经穿戴好了甲胄兵器,倒不似被人奇袭时往往还有不少人连装备都不在身。 “五方阵子弟听令,成列拒敌!” 宋威轻捋白色的胡须,高声下令,虽然年过七十,中气却不减壮年。 战鼓咚咚猛擂,战旗随风鼓荡,五支队伍自宋威身后井然有序地冲杀而出,列成阵势,拦在王仙芝所部的前进之路上。 这五支队伍人数并不多,可以说是相当少,每队只有区区五十人。 但没有人能小视他们的威力,正如无人敢小视寇谦之麾下的星云二十八骑一样。 五方阵,又称战国五方阵,取名自东周战国之时,五支威名赫赫的五大强国特种部队—— 魏武卒、秦锐士、齐技击、楚剑豪、赵边骑。 宋威所建魏武卒,都是从魏地勇士选拔而来,不仅能用好长枪大剑,也能把陌刀耍得虎虎生风。 而宋威复活的秦锐士部队,招募于关西,士兵之间均有乡党之间的关系,形成坚实的纽带,作战起来,五十人便如一人一般。 山东出英杰,而宋威的这一队“齐技击”,也是重金招募的山东豪杰。 楚地出剑豪,宋威以楚地剑客组成“楚剑豪”。 赵民一向有驰马射猎之风。宋威招募的这五十名赵边骑,均是百里挑一的好手,不仅箭法出众,刀功精强,更擅长持槊马上冲锋,是几乎没有短板的全能骑士。 “戈甲从军久,风云识阵难。” 五方阵成,一股悍锐的兵气顷刻冲天而起,搅动漫天风云。 这一群熊罴猛士,横在草军进军路线的前方,令正奋勇冲杀的草莽男儿们,也为之所慑,不得不纷纷驻足。 他们不得不如此。 因为有冲锋在前的勇锐之士,接近五方阵时,顷刻如同被汪洋上的漩涡吸入一般,刹那被吞没,而后在森森的钢铁丛林中化作鲜血淋漓的残肢断臂,竟无分毫反抗之力。 而整个过程中,五方阵都如同巍巍泰山那般肃穆,除了武器挥动的声响,没有丝毫其余的声音,每个战士脸上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只如同冷酷的杀戮机器一般收割着生命。 当杀戮过后,那一片片墨黑色的盔甲间,只留下漫长瘆人的死寂。 群雄踌躇不敢前,却是惹恼了一员好汉,暴喝道:“这阵有甚可怕的?待爷去踏上一踏!” 说话的人姓柴,名纳钧,邢州人士,是王仙芝军中马军悍将。 柴纳钧此人,生得面如重枣,性如烈火。 他最有名的地方,是喜欢蹲在寨墙根下边,给家里还没出生的孩子想名字。 不仅如此,他连孙子和重孙子的名字都想好了。据他说,孙子叫柴守礼,重孙子叫柴荣。 身为草军有名骑将,柴纳钧是有名的胆大如斗,勇不可当。 不待有人出言劝阻,柴纳钧便带着麾下一队骑士,自阵中鱼贯而出,似离弦利箭般向着五方阵冲杀而去。 “喝啊!” 柴纳钧绰起点钢枪,催动逾轮宝马,以万钧之势冲杀而至,枪锋击断一名“秦锐士”长矛,直接打在其胸甲之上,连人带马而来的奔涌巨力,透甲而过,顷刻将这名锐士打得吐血身亡。 然而一旁的锐士纷纷挺枪而至,顷刻间柴纳钧就陷入了被数柄长矛围戳的局面。而一旁的齐技击也混入当中,以短于步兵长枪的长戟在其中勾杀,配合得天衣无缝,令柴纳钧顷刻便陷入了双拳难敌四手,招架不迭的局面。 等柴纳钧拔马回退,早被赵边骑且驰且射,封死其退路。 长叹一声“天亡我也”,柴纳钧奋起余勇,又斩杀了一名楚剑豪,却旋即连人带马,被扎成筛子,鲜血喷薄,惨死当场。 当刀枪剑戟纷纷抽回,柴纳钧的躯体就如同一个破败的沙包,颓然坠落于地,滑腻腻湿淋淋的五脏六腑似泉水般喷溅而出,鲜血汩汩流淌,将地面洇染成一片惨目的殷红。 柴纳钧乃草军中有名勇将,享誉江湖已久。然而他奋勇踹阵的结果,亦是当场身亡,其麾下精骑被分割绞杀,折损大半。 一时间,群豪尽皆失色。 一个淡漠的声音,在此时此刻忽然响起。平静如千年冰湖,却寥廓高远,如来自昊天的纶音,彻人心腑。 “技止于此。” 仅仅四个字,就镇住了场中的喧沸之声。 来人静静瞧着五方阵,眸光淡如秋水,却似完全穿越了厚实的阵列,一直望到苍天尽头。 (本章完) 第27章 请大唐赴死 第27章 请大唐赴死 义军阵列之中,忽有一人排众而出。 鹤氅纶巾,广袖长髯,衣袂当风,飘逸如神仙中人,不是草军总帅、振衣盟盟主,天下第一高手——“天补平均大将军”王仙芝,又是谁? 他行步看起来极为悠闲迟缓,步履的每一分每一毫移动,都烙在所有人眼中,让人看得清清楚楚。但移动起来却似缩地成寸,不过几个刹那间,已然逼近五方阵前。 王仙芝的左掌之上,捧着一口不大不小的四方形瓦缶,四面有龙形耳饰。这瓦缶除了形制古拙,看起来也是平平无奇,但仔细观察,便觉着有种神秘的魅力,能将人心神都吸入其中。 这一刻,王仙芝已经远离自己的部队,周围一片空阔。 他就这样一人一缶,昂然而峙,面对着当面的千军万马。 然而千军万马,却仿佛成了他一人的陪衬。 甚至这漫天的云海,这广阔的天地,这大千的世界,也似只是他一人的陪衬! 王仙芝以右掌在瓦缶上一拍,发出清越的振响,应节而歌。 “天地将崩,烘炉劫火。” “飞来峰顶,孰人长歌?” “大野龙蛇,人间错落。” “百年孤寂,争渡似我,似我!” “我曾见万点繁华凋落,酾酒难唤旧山河。” “我曾见天兵杀人如剪草,谁怜生灵血泪多?” “乱世兵荒,看阡陌渐成朔漠。” “生涯寒苦,问天公谁挽星河。” “覆舟水兮,苍生泪也。” “横流时节,不过一场醉歌!” 唱声凄广激越,震荡十方,天地之间,一片幽怆之气,直冲三十三重天阙之上! 一阕唱罢,王仙芝掌上发力,落在瓦缶之上,似未发生任何冲撞,瓦缶却轰地一声应节而碎,碎片飞扬处,发出五色华光,显然绝非什么凡物。 击碎瓦缶,王仙芝毫无惋惜之意,而是拊掌大笑起来。 “王某人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今日之大唐,已沉疴难返,苟延残喘,仙芝虽为匹夫,亦有补天之志!” “可笑!”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从唐军阵中响起。 “无知草贼,哪来胆气评论天家功业?你等不忠不义的贱民,也敢说为苍生补天?” 说话之人是宋威的族侄,宋襄翎之弟宋襄羽,一样在平卢军中为将。他吐词清晰,言辞犀利,丝毫不为王仙芝的气势所慑,足见有些功力。 “咄!何方鼠辈,也敢在此狂吠!” 王仙芝转向此人,突地嗔目暴喝,犹如虎豹之吼,震得地面上草屑都纷飞而起。 宋襄羽身躯突地颤栗起来,摇摇晃晃,忽地口齿喷出血来,倒撞于马下,唇边竟逸出青绿色粘稠汁液,显然是肝胆已碎! 王仙芝一声吼死宋襄羽,惊得官军当中,全场噤若寒蝉。宋襄羽的亲兄宋襄翎纵见幼弟身亡,悲恸含泪,竟也被王仙芝气魄所骇,不敢言语。 王仙芝划然长啸,气冲霄汉,整理衣襟,转向西北方向。 那里,正是大唐帝京,天家之城——长安之所在! 西北望长安,王仙芝振衣肃容,遥遥而拜。 绝世高手的威压辐散而出,他伏身下拜时,天地仿佛都随之而颤抖。 “天道残缺,匹夫补之。” 王仙芝顿了顿,眸光如电,高声道—— “草民王仙芝,请大唐赴死!” 话音未毕,他的身形已经化作一道闪电,杀入五方阵之中。 只有这一句石破天惊的话语,还在双方所有人的脑海中萦绕震荡,似空谷余音,回响不绝—— “草民王仙芝,请大唐赴死!” 言语之间,铁叶纷飞,却似随狂风乱舞的墨竹竹叶。 那是一群秦锐士身上的铠甲。 随着一片片长枪大戟折断的音响,王仙芝的双袖飞舞,如同天乱坠,击打在官军锐士身上,沉重的铁甲,却抵挡不住布袖的一击! 秦锐士们被大袖击打,有人甚至整个身躯弹起,在空中飞舞起来,当轰然坠落于地时,登时变成一团模糊血肉。 然而实际上,被打得飞起的锐士,在落地之前,就已经被大力冲击得筋断骨折! 方才柴纳钧勇踹五方阵,不过一两个回合,就被击杀于马下。 而此刻天下第一高手王仙芝身化惊风,摧锋直进,同样没有一合之敌。 “袖里乾坤大,掌中日月长。” 王仙芝左摧右荡,所向无前,攻杀之际,仍在悠然长吟,衣不染血,大有世外高人的气度。 但在官军看来,这飘然而来的老者,就是来自阿修罗界的世外凶神。 若非凶神降世,又岂敢口出狂言,要请绵延二百多年的大唐赴死? 大唐是否会灭亡,这些官军战士并不知道。 然而王仙芝杀至,他们的死期便就在目前! 尽管宋威五方阵阵法严整,固若金汤,赴蹈驰突,难以匹敌。 但这世间总存在着血肉之躯无法对抗的力量。 天下第一、武林盟主、正道魁首、陆地神仙、四十年来无败……无数煊赫头衔,昭示了王仙芝震古烁今的威能。 而王仙芝今日大杀五方阵,则显示出这一切光环,如同浑金足赤,没有分毫虚假! “袖里乾坤!今日竟能见到振衣盟主技惊天下的袖里乾坤,死又有何惧?” 五方阵中,也有极其勇悍,视死如归者。 阵势如同波分浪裂,这名“魏武卒”面对奋锐而至,所向披靡的王仙芝,却横戈而立,长戈直刺王仙芝胸膛。 此人显然也是王仙芝这位武林头号名宿的狂热崇拜者。 然而面对横荡而来的大袖,他的下场与其他人没有任何区别。长戈被击弯折断之后,直接锤在胸口,盔甲连着肋骨塌陷进去,颤巍巍向后退出数步,吐血倒地。 “这……才是无数武者梦寐以求的极限啊……” 这人临死之际,仍然擦拭着唇边的鲜血,低声喘息着,说出了人生的最后一句言语。 而王仙芝只是微微驻目在他身上,便又飞身长掠,如同健鹘骋空,衣袖翾飞,落入一片魏武卒阵中。 这群战士待要挂弩放箭,对王仙芝发动势若千钧的齐射,却被王仙芝感应到杀机,先投入其人丛当中,杀了个人仰马翻。 “人仰马翻”并非夸张之语,因为疾驰而来的一名“赵边骑”,同时也被王仙芝手掌自袖中拍出,浑厚磅礴的掌力横拍在马首,顷刻战马痛嘶喷血,仰面翻蹄倒毙,颠得上头的骑士也连人带鞍,倒撞于地! 掌力迸发之时,阴阳两气流转,有光华忽明忽暗,似日月周流交替一般。 “掌中日月。”伏牛派掌门郑汉章喃喃道:“是王盟主的掌中日月。” 尚君长接过话头:“袖里乾坤大,掌中日月长。师尊已经有十年未曾使用肉掌,只以一对大袖克敌。但今日如此恶战,终究是让他使出了‘掌中日月’。” 尚君长之弟尚让道:如今我军士气盛而敌衰,正是‘道长魔消’,此消彼长之下,师傅趁此锐气,长驱敌阵,又有何人可挡?” 被王仙芝的大言所激励,尚让竟也敢于指斥大唐朝廷为“魔”。 但群豪关注的并不是这个,而是纷纷好奇询问王仙芝的儒门秘技是什么压箱底的招数。 此技似威能还在袖里乾坤和掌中日月之上,一旦使出,定会石破天惊。 然而尚让只是卖了个关子,笑而不答。 而五方阵已经被王仙芝来回驰突,杀出数道血胡同,原来威仪动世的阵势,日不移影之间已经被杀得七零八落,不成片段。 阵中几个成名好手脊背相对,勉强结阵抵挡王仙芝,枪戟戈矛纷举,配合应敌,终于抵挡住了王仙芝四五招,但随着王仙芝一声断喝,这几人也顷刻被横扫上天,如同飘零的秋叶。 “技止于此!” 王仙芝再次吐出了这四个字。 但这一次,带着无比的确定,言词之间,沉若千钧—— 五方阵,不过如此! 他又怎能不确定? 五方阵已经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有仓皇逃窜,惶惶如丧家之犬的“平卢军精兵”,以及满地堆积的,人和战马的尸体,如同一座座小小的山丘。 鲜血化作小溪,在地面上潺湲流泻,与之相对应的,是王仙芝面不改色气不喘,脸上看不见一点汗滴,依然是一派仙风道骨的仪态气度。 一己之力,杀穿五方阵,只不过如同探囊取物。 “请大唐赴死!” 王仙芝漠然凝视着官军阵列,看着颤栗如秋蝉的大唐战士们,再次说出这句惊世骇俗的话。 五个字,每个字都如同一座泰山。 “请大唐赴死!” 身后的草军军阵当中,不知是谁当先复述了这句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豪言,但追随者此起彼伏,顷刻化成了海潮般的声浪,声浪中是万民与天相抗的傲然意志。 “请大唐赴死!” 每个人都眼含无畏,他们千营一呼的咆哮,令大地也为之隆隆颤抖。 每个人都想到了这号称生养他们的大唐朝廷,给予他们的苦痛和屈辱。 若是还有一条生路,谁愿意上战场与如狼似虎的官军搏命,任敌人斩杀他们这些毫无军事经验的田夫,犹如刈草? 若是还有一条生路,这些原来老实本分的庄稼汉,又怎敢指斥天道不公、苍天不仁,更是敢于齐声高喝“请大唐赴死”? 民之怒,已如星星之火,燎原而起,直冲天际。 在万民的愤怒面前,许多宋威军将士变得面色如土。 他们相信,他们被天子所统辖,是代表苍天去镇压这群暴民。 然而如果民众拥有了逆天而行,冲破苍天的气概与决心,又怎么办? “哈哈哈哈哈,盟主所向无敌,这帮朝廷鹰犬,在盟主面前,不过是一班土鸡瓦犬!” 王仙芝爱将,泰山派第一高手曹师雄扬声大喝:“我等一齐上,随盟主将这群残兵败将,杀得鸡犬不留,为这些年死于朝廷狗腿子手爪的弟兄们报仇雪恨!” 曹师雄发起号召,群雄均是摩拳擦掌,热血沸腾,一个个点校部下士兵,传令击鼓,整齐阵列,便要带队纷纷往垓心冲杀而去。 毕竟,横在正前方的五方阵,已土崩瓦解,死伤近半。对面的官军,已经肝胆俱寒,不堪一击。 这时还不出击,还要等到何时? 但就在此时,官军密密匝匝的营房工事当中,突然缓辔驰出一人。只见他身躯高大,座下骏马也是壮硕非凡。但无论是人还是马,都被蒙在一重银光湛湛的铁幕之中。 唯有来人掌中那一把寒光烁烁的天刀,能显示出他的身份。 宋威之弟,一代绝世高手,号称“天刀奋锐,四海扬锋”的天刀宋玦! 因为宋玦此前马不披铠,被朱温斩了战马,所以他此次出阵,便是人马具装,周身覆铠的高头健马,气势威猛,如山海经中步出的洪荒巨兽一般。 而宋玦本人也是被锐甲覆盖全身,只露出鼻窍和一对眼孔。 “这贼子恃勇破了五方阵,不过趁一时之勇,此獠已是强弩之末。而我军损失,不过五方阵中百余人而已!三军将士,你们有何惧?” 宋玦的出现,顷刻令官军许多人的眼中亮起了光芒。 王仙芝固然是天下第一,但己方这边,同样也有绝世高手! 而此前,王仙芝从未和宋玦交手过,究竟能比宋玦强上多少,无人得知。而此时此刻的朝廷军当中,更是有不少人相信宋玦的一身功夫,不在王仙芝之下,乃至更有过之。 在这一刻,他们实在太需要这样的念头为自己打气。 宋玦怒斥道:“此獠已经是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有何可惧?” “强弩之末,何为末?老夫之弩,弩箭迸出,如仙人剑气,足可纵横十万里!” 王仙芝瞥见驻马而立的宋玦,一挥手阻止曹师雄等人冲杀前来,傲然说道。 宋玦顿时神色骤变,铠甲覆脸,虽看不清晰,却能听到他的呼吸变得粗重。 “王仙芝!你还是那样大言不惭。昔日兄长将你追杀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时,可看不见你如此张狂!” “民间无寸铁,义师无训练,老夫不过拿你们当做磨刀石而已。且你等有小将王建之良策而不能用,近小人,远贤能,正是败亡之局!可笑你宋家兄弟二人,还是这般厚颜无耻,竟将前一番的裂碑谷伏击,功劳尽揽在自己身上!” 宋玦登时忿怒语塞,少顷才切齿道:“王仙芝,你要战,那便战!” 说罢,宋玦也不再言语,策马扬刀,向王仙芝猛扑而来,马啸如雷,刀卷流风,如同一座钢铁巨山,向着王仙芝碾压而去! 明眼人都能看出,宋玦不仅是马战,更是人马皆着铁甲,对于步战的王仙芝相当不利,绝不是什么公平的决斗。 更何况,宋玦的血战八法是在多年沙场征战中打磨而出,利于骑战,如今宋玦挑选了最雄壮的骏马,最坚固的具装,再运用这套刀法,无疑是如虎添翼! 然而以王仙芝身为天下第一高手,成名四十年无人可撼动的江湖地位,自有着不可亵渎的孤傲。哪怕是如此不公平的挑战,他也不可能拒绝! 但王仙芝没有丝毫凭借轻身功夫,飞速闪躲的意思,而是欺身直进,大袖席卷,被内劲鼓荡,顷刻变得硬逾精钢,横扫向宋玦掌中光华大作,神兵长鸣的天刀! 惊风呼啸,与烈阳般的刀光席卷在一处,顷刻化作流光飞溅,而双方观战之人,却只觉一片眇眇忽忽,无法捕捉到其要领。两人交锋速度之快,使得几乎无人能够看清他们的动作细节。 一代武林盟主王仙芝,袖卷长风,幻化出残影如飞漫舞,遮蔽着观战所有人的视线。 但宋玦掌中的天刀也不遑多让,在内劲激发下发出杲日一般的光芒,清振长鸣,仿佛鹤鸣九皋,其刀意足以声闻于天,与昊天的意志相勾连。 宋玦身为成名已久的绝世高手,大唐军中的有数猛将,又怎可能只会口吐狂言? 天刀与王仙芝的一双大袖纠缠在一起,相互攻杀,有来有往,日不移影之间,竟已鏖战了数十个回合。 宋玦刀强马快,面对步战的王仙芝,以一己之力便抵御住了王仙芝此前血洗五方阵所向披靡的绝世神威。 但眼尖的也早就发现,王仙芝并非一味站在地上缠斗,而是不时腾身而起,足不沾地,悬在半空中和宋玦过招,亦即宋玦连人带马冲击而来的刀力,王仙芝也常常无从卸力于地,只能凭借精深内劲,自行消化。 且,大多数时间,王仙芝竟都是腾在半空中,不肯让马上的宋玦高了一头。其轻身功夫,竟已几乎修炼到了传说中的“御风而翔”的地步。 然而王仙芝竟能常常浮掠而起,凌空与宋玦过招,这样的艺业,当真是天下第一的绝代豪杰,分毫不愧于“陆地神仙”的江湖称号。 随着王仙芝被宋玦所抵挡,官军一方,又渐渐回复了士气。 毕竟,他们此前只看见王仙芝所当无前,一对乾坤大袖,就杀出一片尸山血海,仿佛这天地间真的没有他一合之敌。 如今宋玦竟能与王仙芝鏖战数十个回合,如何不令他们已经跌落到极致的士气得以恢复? “哈哈,这王仙芝也不过如此,况且人力岂能与具装铁骑争锋?今日我军不但要反败为胜,更要令王、黄二贼授首当场,头悬北阙!” 开口的是大唐昭义监军判官雷殷符,出身霹雳堂雷家,是少见的江湖出身却在朝堂上享受高官厚爵的人物。 此前王仙芝试图攻打郑州,雷殷符率军驻扎于中牟,便投入了率大军追击王仙芝的宋威军中,在王建的献策下,与宋威一同大破草军,杀伤无数。 雷殷符这黑面汉子在排兵布阵、行军结寨、把握战机方面,都有相当的心得,过往攻战多有胜绩,算得上当今大唐的一员良将。 早已军心动摇,信心不再的三节度联军将士,听得雷殷符这一番话,许多人的信心又被提振起来,越发目不转睛地关注起王仙芝与宋玦的这一番生死大战。 “当!” 一道振聋发聩的交击轰鸣,在场中蔓延开来,宋玦连人带马,竟被拍退数步。 草军群雄待要欢呼之时,却见王仙芝身躯缓缓飘落于地,细细的血点,竟自掌上滴落下来。 由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王仙芝和宋玦的身上,这样的细节,自然是也被观察得清清楚楚。 王仙芝受伤了!那从来衣不染血,飘然若仙的王仙芝,以一双肉掌硬接宋玦的天刀,竟然手掌受伤流血! 十八岁时,王仙芝就已视神兵利器为外物,弃剑不用,只靠一对大袖,两只肉掌接敌,却不妨碍他于玉皇顶击斩旷世魔君乔北溟,更是在随后四十年将整个天下武林,置于他的威压之下。 这样强大得超出许多人想象极限的王仙芝,竟也有受伤流血的一日! “二叔,努力!快快扬刀斩了那姓王的老头儿,为弟弟报仇呵!” 宋威的族侄宋襄翎大声喊道。此前王仙芝一声吼死了他的弟弟宋襄羽,令他心痛如绞。 “大唐二百年江山,岂是一群蚍蜉所能撼动!”雷殷符长声道:“宋次帅黾勉!奏凯报捷,就在这一招之中决定!” 宋玦眼孔中也射出自得的神色。 他凭借“血战八法”,竟与这占据天下武功第一之位四十年雷打不动的振衣盟主鏖战数十合,打得平分秋色,更是凭借宝刀锋芒伤到了王仙芝。 嘴上,宋玦自然更不能落下风:“哈哈哈哈哈!陆地神仙,也不过如此?我这天刀兀自呼啸不已,看来它是想要喝你的心头热血,聊充饥肠!” 而王仙芝却是面色少有地凝重起来。 “老夫倒是让你这竖子轻视了。”话是这样说,王仙芝的语气仍然显得颇为恬淡,只是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生气了?呵呵呵……” 宋玦这样说着,却发现王仙芝压根没有看着他,而是看向后方军阵当中的雷殷符。 “竖子,你说一招是吗?” 在其他人耳中,这话云淡风轻,听在雷殷符耳里,却如同雷霆炸响,让他眼前一黑,感觉耳膜几乎都要顷刻破裂。 “那便一招好了。” 王仙芝突然消失在原地,如同用了隐身术一般,没人能看清他是怎样消失的。 只是当他的身形再次出现的时候,所有人看见,他轻舒猿臂,五指箕张,手掌舒展间骨骼关节发出炒豆般的爆响,竟是须臾间肉眼可见地涨大;同样放大的虎口如同鳄鱼的大嘴,直接夹住了宋玦座下那匹巨马的马嘴,而后单手一举,便如同霸王扛鼎一般,将连人带马被精铁包裹,重逾千斤的宋玦,举上了高天! 那马被举得垂直倒立而起,马上的宋玦却并未坠下,而是被一种神秘莫测的力量吸附在了马上。此时此刻,即使自那两个黑黑的面甲眼孔,也能看到他不可抑止的恐惧之色。 这世上有人能掌控时间吗? 那当然是没有。 但这一刻,所有人眼中的时间,仿佛停滞了。 如有一种魔力,将本来如兔起鹘落般迅疾的动作,放慢,拆解,深深烙印在众人的眼中,脑海中,铭心刻骨。 介胄全装,重逾千斤的乘马宋玦,被王仙芝擎住马口,向天托举而起。 而后,被托举到最高点的宋玦和具装战马,被王仙芝如手挥五弦,向下发力一掷! 明明有挟泰山、超北海之威,出手时却仍是那般地轻描淡写。 只是如同巨大铁盒的具装,冲撞着凝固似的空气,在与地面接触的那一刻,肉眼可见地像被压扁的豆腐一样变形——战马的马铠,骑者的甲胄,像被回炉锻造了一般缓缓融合到一起,成为一团形状诡异的铁疙瘩。 而后,停滞的时间重新开始流动,自那巨大铁疙瘩的孔眼缝隙之中,一团团黏糊糊的殷红血肉,伴着如虫豸般蜿蜒流淌的脏腑,如山泉沸腾了一般,纷然喷溅而出! 这团诡异的事物旁侧,唯有那把以镔铁千锤百炼而成的天刀,虽然弯折,仍然保持着一把刀的形状。 (本章完) 第28章 一剑西来 第28章 一剑西来 这一掷,世上再没有什么天刀宋玦。 而所有人都知道,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人马俱碎”,并不是什么虚言。 “大摔碑手……竟然是大摔碑手……” 硕大的帅旗之下,唐军总帅,老将宋威大声喘息,胸膛起伏不已,喃喃道—— “这明明只是习武之人,尽能识得的基础招式,便说是三流武功,亦不为过。” “玦弟也是当代绝世高手,与王仙芝激战数十合未落下风,怎会此招一出,便全然无力相抗,如是惨死?真是痛煞本帅也!” 不远处,另一座麾盖下,王建发出一声苦笑。 “禀宋帅——三百余年前,西魏八柱国之一,同时也是武学大宗师的独孤如愿,曾经于华山之上,以指力刻下一片石刻,共十二字——‘学尽天下三流武功,终将大成’。” “独孤如愿曾经传下独孤九剑等数种绝世武功,只有这十二字,无人能理解其意。然而三十年前,王仙芝途经华山,面壁三日,突然大笑一声,挥袖破壁,飘然而去。” 宋威知道王建有才,但也很不喜欢这青年将官的刚横自负。 但亲眼见到王仙芝一招“大摔碑手”,将他亲弟宋玦连人带马,摔得肉铁难分,再听得王建此言,如同醍醐灌顶,心头似天光照耀,须臾间明白了。 武功达到一定境界,已经无招胜有招,但并不是真的无招,只是化繁为简。而三流武功正是公示世间的武功,流传得最久也最简单,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招式。 所以,石刻的原意是:武功达到一定境界,配合最简单、最有效的招式,方可收极致成效,所谓武学大成! 而见得这一招的所有人,也只觉恍如隔世,上至大将,下至小兵,皆感觉到自己对于习武一节,有了新的领悟。 只是“天刀”宋玦却不可能知道了。 一招之下,天地如震,山川静穆。 两军众将士,皆陷入了极度的惊骇震吓之中,一片鸦雀无声。 “住手!” 紫袍飘飘,流光飒飒,君子临风,一剑西来。 泰宁军节度使,大唐四帅之雪帅——“祁连雪霁”齐克让来了! 止殇神剑绽放出昭昭剑华,剑意带着千里长驱之势,席卷而来。 火线驰援的齐克让,无疑是想要在宋玦被击毙之前,出剑将其从王仙芝手上救下。 但毫无悬念,已经来不及了。 纵然如此,自止殇神剑之上绽放出的蓝色霜华,仍有一种吞吐万古的气势。 这一剑的剑意,竟也有王仙芝那一招“大摔碑手”的神韵。 这是最凌厉的绝杀之剑。 此剑招,名为——“永劫无间”。 有生皆苦,天地如烘炉,红尘似永劫,人心似无间,他人即地狱。 但有一念慈悲在灵台方寸之间,誓以此剑,斩破永劫,渡尽世人! 这亦是齐克让名震当世的惊霜剑法之最后,亦是最强一招。 剑气萧寒,如朔气砭骨,惊霜入面。 当众人的注意力终于转移到倏然如凭空出现的剑光之上。 对阵双方将士顷刻又再次生出忐忑之心。 王仙芝乃天下第一,但一招击杀绝世高手——“天刀”宋玦,必已耗费全力。 那他又是否能抵挡住雪帅齐克让这一剑西来的倾世一击? 止殇神剑剑啸山河,化作一道开天辟地也似的弧光,来如彗星袭月,刹那而至。 就算王仙芝这般横绝当世的天下第一高手,面对齐克让骤然而来的全力一剑,仍不得不神色凝重。 他的大袖如折纸扇张开,中指凌空虚划。 那一方天地忽然青了。 天际遥遥传来一声子规啼,天空中忽然下起浅浅的潇潇暮雨。 仿佛指意的深长,引动了天意。 这一次交击太过迅疾,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得清楚。 所见的,只有齐克让如同一只断线的纸鸢,向着后方翻飞而去,胸腔发出闷声爆响,显然是肋骨已断。 而王仙芝虽犹自卓立场中。 口唇却陡然翕张,殷红的鲜血喷吐而出。 凌空抛洒的血线,染红了苍青的雨色。 齐克让被南斗六星中的燕凌空与邓季筠一左一右,抢上前去扶住,犹自负痛勉强微笑—— “王盟主这一式惊仙指,固然是旷古绝伦,齐某败而无怨。” “但盟主若想绞杀王师诸将,怕是有心无力了。” 王仙芝擦拭唇边血迹,游目向四周望去。 只见一群泰宁军士兵,如蜂群般出现于大营周围。 “三千越甲”分散其中,仗剑持盾。 还有许多士卒推着一些牛首、马形的独轮小车,拉开阵线。 若有博学之人,必能识得,这正是蜀相诸葛孔明留下的木牛流马之法。 世人只知木牛流马可以用于运粮,却不知这两种小车简易轻捷,可以随时随地作为阻击敌人的障碍之物,效果胜于鹿角。 泰宁军大营被朱温率军劫寨,不得不放弃了大量辎重给草军,但寇谦之等人且战且退,抢出来的,就是这一批车械! 谁说时过境迁,战车无用? 以王仙芝的眼力,自然能看出,齐克让赶到,凭借木牛流马布阵,掩护诸军,己方不能再肆意追杀,宋威等人的老命,算是保住了。 身为一代宗师,王仙芝即使对敌人,也从不会掩饰自己的尊敬。 “我胜于武,而雪帅胜于阵。祁连雪霁,名不虚传!” 王仙芝仪态如光风霁月,向齐克让拱手致意,齐克让也强忍伤痛,注目回礼。 官军总帅宋威含恨瞪目,于泰宁军掩护下,缓缓撤退而去。 —————————— 步穆,字惊仙,战国楚人也,以勇力事楚将庄蹻焉。楚顷襄王二十年,遣兵击秦,庄蹻将,复黔中郡。穆制惊仙指之技,随蹻击秦,秦将司马错死。 蹻携穆长驱入滇,而秦将白起破鄢郢,断蹻归路,蹻遂王滇。蹻无子,以穆为假子而王之。后三世,复其旧姓。 前汉昭帝始元五年,汉兵灭滇国,徙步氏于扬州临淮郡,即三国之东吴步氏也。 ——《古滇录》 李太白少得异人传授,习惊仙指之技,能隔空杀人。尝夜宿山寺,遇群盗百人相劫,白一夜尽杀之。遂作“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之句。后白救郭公子仪于并州,郭公亦武艺绝伦,或云白亲传之。 ——《沔阴杂俎》 (本章完) 第29章 刀劈寇谦之 第29章 刀劈寇谦之 而稍早于王仙芝击杀宋玦之时,一片麦田与丘陵夹成的窄坡间,一位少年手拄宝刀,与威仪凛凛的泰宁军节度副使寇谦之对峙。 这少年自然是已成为黄巢军谋主,也是宋州之役义军取胜最大功臣的朱温! “过去有一位高人曾说过,高手过招之前,往往会预先视察决战场地,踏遍每一寸泥土,因为土质的不同,可以影响轻身之术,你同样使出七分力,在软而潮湿的地上若是只能跃起一丈,在硬而干燥的地上就能跃起一丈五寸。” 朱温悠悠道,言中带着几分叹惋:“可是高手过招,一寸一分,有时便可决出生死。” “只是寇帅为了齐帅救援那些庸人,陷入我军围中,可有悔意?” 对面寇谦之神色坦然,全无身陷重围的慌惧,果然一派大将之风:“你既然说出这一番话来,何必再问我是否后悔?” “寇帅的确聪明绝顶。”朱温道:“温虽是宋州本地人,熟悉地势,能抄小道绕至殿后的寇帅队前方,但是如有一毫一厘之差,也可能无法完成合围。” “而这一毫一厘,生死之间,很可能便取决于寇帅的仁心。兵凶战危之际,自然顾不上小节,然而寇帅行军之时,出于仁心,尽可能不践踏民家麦田,此非迂腐之举,实乃无意识而为之。” “然设围已成,我军精锐,尽在于此。寇帅寡不敌众,恐怕是出不去了。” 包围圈另一面,赤裸上身的孟楷发力猛击肌肉磊磊的胸膛,发出洪钟一般声响,向寇谦之队张扬示威。 “你看起来很想杀我。”寇谦之平静道。 朱温道:“但温今日要杀先生,只是因为有一个答案,恐怕在先生濒死之际,才能说出。” “哈哈哈哈……寇某人平生坦坦荡荡,心无城府,若非朝廷机密,有什么说不得的?” “不,我有疑惑,先生也有。有些事,可以从眼睛中看到,有些事,却是一念灵感,倏然察觉。” “然而你若想留下我,你部精锐也必死伤殆尽。” 朱温击掌道:“寇帅练兵有方,部下忠义,某已亲眼领教。但若我说的是,温愿与寇帅单独决死一战,不论谁胜谁负,寇帅麾下兵丁,皆可从容撤去,那又如何?” 一时间,双方士卒,全都目瞪口呆,以为朱温疯了! 因为此前朱温与寇谦之交锋,差点被寇谦之击斩当场,实力明明与寇谦之有不小差距。 而朱温在己方有极大优势情况下,却提出与寇谦之单打独斗,还附上如此有利条件,在许多人看来,朱温不啻于插标卖首一般! 而他却信心满满,似乎有绝对的信心将寇谦之斩于刀下! 他的底气从何而来? 而孟楷亦高声呼道:“师弟,不可!纵然是致师决死,也当由我出战才是!” 朱温摇摇头:“师哥不必多言,师尊已经交代,今日之事,全权由我做主。” 孟楷张口欲再说些什么,然最后只给出一个眼神。 朱温喃喃自语:“已困扰够久了。”蓦地提气扬声道:“今日必解此惑——何惜身命!” 话音未落,朱温已欺身直进,一袭赤色战袍飘飘,在大夏龙雀宝刀刀光的映照下,如赤焰破空,直取寇谦之而去。 师妹段红烟素手掩口,露出惊诧神色,秋水眸中难掩担忧之意。 而朱温的二哥朱存只是如同平日一样憨憨笑着,眼神却始终紧锁着弟弟移动的身影。 他对三弟从来都是无条件的信任,不会怀疑朱温做出的任何一个决定。 而寇谦之面对朱温的挑战,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因为这条件对于泰宁军而言,看起来实在太过有利。朱温如今抢先出手,即使落败身亡,草军一方也无颜反悔。 寇谦之井中月长刀铿尔出鞘,宝刀长鸣,有金玉之声,琴瑟之韵。 抗天十式,再次出手! 高手特有的无形场域,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似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再次笼罩在天地之间。 即使是场外之人,也能隐隐感受到寇谦之散发出的凛凛威仪。 但朱温此番出战,面对功力高自己的寇谦之,在气场压迫之下,身手却依然灵活如游鱼,指东打西,指南打北,一时与寇谦之斗得不分高下! 两边军中,助威擂鼓咚咚打起,三军呐喊,如同山崩地陷。 孟楷看得心中欢喜赞叹,情难自已——这小师弟长进竟如此之速! 虽说朱温早年所学,尽是草莽的野路子,但经过黄巢这般名师耳提面命,传功喂招,又由天下第一高手王仙芝指点关窍,可谓是一日千里。 最关键的却在于,朱温作了专门针对寇谦之“抗天十式”的训练。 黄巢艺业虽不及王仙芝,却也是一代武学宗师,更兼熟谙各派武功,尤以刀法为著。 当时得知朱温几乎命丧寇谦之之手,黄巢心疼徒弟,便连夜邀朱温入帐,琢磨演绎对抗寇谦之的招数,构思破解之法。因此朱温第二次对决寇谦之,便已能鏖战许久。 而此时此刻,寇谦之被朱温率军包围,泰宁军亦战败,气势上就大落下风。而朱温战过寇谦之,对寇谦之的招式,有了深刻体悟,如今再对上寇谦之,便显得游刃有余,全然不被其场域所制。 二人掣刀相交,你来我往,亮亮飞腾似闪电,攸攸冷气逼人寒,一个赤芒胜杲日,一个精光如涌冰,两口大刀分上下,飘摇摇旗纛乱摆火焰红。 以孟楷这般武学天才,也不由看得心动魄摇,目眩神驰,摩拳擦掌,恨不得亲身上去,代替朱温好斗一场! 固然,寇谦之的功力底蕴,仍显在朱温之上,因此即使有黄巢连夜参悟琢磨出来,专门用于克制寇谦之的刀招,朱温对上寇谦之,仍是封堵为主,攻少守多。 然而寇谦之即使使出绝杀之刀,也难以再拿朱温奈何。当寇谦之倾力相攻之时,朱温但需寻觅寇谦之刀法弱点,防住要害,攻守合一,寇谦之便无法伤到他分毫。 大夏龙雀宝刀品位远胜寇谦之的井中月,在热血好战的朱温手中更是人刀意合,恣意挥洒。而斗到久时,朱温更是精神倍涨,点漆也似眸底神光烁烁,这般英武之态,却越显出他容貌清秀绝逸,仿佛谪仙下凡。 虽然两人颈项上都已渗出细细汗珠,但两边却明显能看出,朱温进攻愈来愈多,防守时却在减少,正一步步扳平自己的劣势。 寇谦之以刚勇著称,由来惯于久战。但星云二十八骑中诸人,也不由心中忐忑起来,好似十五个水桶打水,七上八下。 他们都不是识浅之人,已能看出,那看起来俊秀难言的少年人,内里却是心志如钢,坚韧无匹,韧性耐力显得比起久经沙场的寇谦之,只有胜之,而无不及! 这自然有大夏龙雀宝刀的效能,但更是朱温自身禀赋所致。若非这般永不放弃的坚韧,他又如何能在绝境之中,灵光闪烁,识破齐克让的三重连环斫营奇策,并提出地道逆袭劫寨之法,令宋州一役反败为胜? 两人鏖战不休,天空已下起了淅沥沥的小雨,竟斗了上百回合。事已至此,所有人都能看出朱温的战略,即凭借能克制寇谦之的刀法,弥补功力的劣势,再以无匹的韧性拖垮对手,由此决胜。 这有些类似手谈弈棋中的长考之法,凭借拖延对对手的生理、心理形成消耗。然则比武交锋,时时刻刻都在激烈消耗体力,寇谦之又以悍勇能战著称,朱温韧性却尤在他之上,那又有甚么可说的? 朱温终是按捺不住,发出一声低低的喘息,眼神悠长:“寇帅,你倦了吗?” “男儿血战疆场,有战死,却不言惫!你我生死相决,有什么可多说的!”寇谦之的刀招明显放缓,但言语仍是那般凌厉充满锋芒。 “不,我是说,我能看到寇帅这些年身上的疲倦。譬如寇帅衣着文锦,光鲜亮丽,我却能看见寇帅衣上的风尘。” 朱温这样说,是真的生出心有戚戚焉之感;想要的答案,已看见一个轮廓了。 寇谦之道:“身为国家军人,自当餐风饮露,衣上有风尘,岂不再寻常不过?” 朱温道:“但若风尘落到心里,便会化作砂砾,终年不化。” 对话间,铛地一声巨响,两柄宝刀再次相击,刺目的火星四处飞溅。 寇谦之亦长长喘息一声,飞出丈余。 但朱温已清晰看见他眼底的决意。 突然间,寇谦之仰天长啸,头顶紫金冠轰然裂开,一头乱发漫天飞扬,杀意如龙咆哮,化作惊风向朱温扑面而来。 井中月宝刀光华暴涨,指天划下。 刀意所过,地面竟然无声浮起了一道浅浅的刀痕,如疾行的长蛇一般,急速蔓延。 这正是无形的刀势作用于现实物质的表现。 此刻,寇谦之眼中的杀意几乎凝实,这一刀,倾泻了他全部的勇锐与斗志,刀芒所向,一往无前! “师弟,小心!” 孟楷与段红烟同声唤道,面容凝重,眼中都是对朱温的担忧之色。 朱温亦暴喝一声,大夏龙雀长刀破空无痕,刀色却迅速转变,本来赤红如血的刀体,通体刹那间便转为了半透明的青碧色,如同水晶一般。 他身后浮现出种种碧影幻象,似青帝抚育百类,万木齐发,一片翠绿葱茏,生机勃勃,而招摇的扶疏树影,又如同一团团燃烧起伏的碧火一般。 而这茫茫的生机中,又似有千百条碧藤凌厉破空,闪烁出片片金芒,带着绝杀之意,向着寇谦之绞杀而去。 这当然仅仅是刀意幻化而成的意象,并非实体,然而刀意凝结成的场域,却是对寇谦之造成实打实的压制,全然不落下风。 “啁!” 一直紧紧抓住寇谦之肩头的猎鹰,突地发出一声惊空遏云的鸣啼,骤然腾空而起,直上百丈高天,盘旋不已。 光芒璀烁,闪住了所有观战者的双眸。当刀光落下,只见朱温的龙雀宝刀,已经插入了寇谦之的胸膛。 但朱温亦身躯大震,口中喷血不已。 “寇帅!”星云二十八骑纷纷悲恸疾呼。 段红烟红润的芳唇犹自微微张开,她待要给朱温喝彩,却不知为何在这惨烈情状下,完全叫不出口。 唯有孟楷看起来还较为冷静:“小师弟早已算到,寇谦之既然无法破他的消耗战术,便只能孤注一掷,在体力耗尽之前发出只攻不守的决死一击。” “这时,寇谦之杀意将强绝到极致,但也会出现最大的破绽。如果正常推算,他有三成把握能击斩寇谦之,但七成可能性,死于寇谦之的困兽之斗。” “诸天神佛护佑!终是让师弟赌胜了。”说到此处,孟楷也无法抑止自己的兴奋之情。 “何必三成把握。”朱温咽了一大口嘴里的鲜血:“许多时候,有一成把握就值得一赌。何况第一次对决,寇帅未能杀得了我,我便发现寇帅缺乏一件最重要的东西——杀人的决意。” 他移转视线,与寇谦之四目相对,缓缓道:“寇帅,小子可有说错?” 寇谦之心口要害中刀,已是必死无疑,但朱温仍然对其毕恭毕敬。 因为寇谦之实在是值得敬重的对手,而他的实力也本在朱温之上。 纵然朱温奇迹般地在数日之内便学会了黄巢授予的青帝刀法中的“碧火金光刀”式。 他能斩杀寇谦之仍有极大的侥幸。 但朱温不仅需要以弱胜强击杀寇谦之带来的威名,更需要经过这种生死攸关、千钧一发的险境,带来心境与武道的升华。 因此纵然大有可能毙命当场,他仍不惜与寇谦之一战! “确是如此。”寇谦之嘴角溢出鲜血,长吐一口气道。 正常而言,胸肺受重创之人,连呼吸都困难,断不至于吐字如此清晰。然而寇谦之内功深湛,非常人可比,兼以最后力量护住心脉,是以弥留之际,说话却全然不妨。 那高飞长空的鹰儿发出一声锐鸣,愤怒地向朱温猛扑而去,被朱温挥臂赶开。 而寇谦之亦打个唿哨,示意让猎鹰不必攻击朱温,大局已是尘埃落定。 “寇帅似算是答应过我,如果我能胜下这一场,寇帅便愿意回答小子的问题。寇帅的眼中,看不到对大唐的忠义,那么寇帅又是为何而战?” 寇谦之长叹一声:“确实如此,寇某人的先祖,乃是开国名侠寇仲公。先祖早年,可是如虬髯客一般,曾想与太宗皇帝争天下的。” “呵,我的热血,能打动别人,却打动不了自己。每一次战事,心中如平湖,如槁木。为了不负乃祖威名,去升迁,去征战,却看不到时代的出口。” 寇谦之自嘲般说着:“我岂不见,政事昏暗,王师杀人如剪草?可你等义兵过境,岂不也是赤地千里?” “师尊与盟主都已尽力约束军纪。”朱温道:“但义师鱼龙混杂,又兼没有根据地,流动作战,对物资消耗极大,确实常有扰民之处,我并不否认。但如若我们能建立起一个新时代,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新时代?”寇谦之苦笑:“谁能拯救天下,谁能开创新时代,岂是你我一眼所能望见?” “我的身体开始冷了,但我没有恐惧,也没有一丝一毫对你的憎恨。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这不过是军人的天职而已。” “但在我告别这个尘世之前,少年人,我想问你,值此末世,我活着的意义在哪里?我这一生,是否虚度?” 朱温沉思少顷,突地抗声道:“寇帅请听小子一言。” “人活在天地之间,生如长歌不衰,本就是意义。而寇帅你打得很好,已尽了你的全力,你的人生相当精彩,你的热血,不是演戏!” 寇谦之微微错愕,而后露出了宽慰的笑容:“看来,我寇某人今日当真是死得其所。” 他口唇用力翕张,续道:“但寇某人尚有一心事未了,愿托于小将军。” 朱温道:“寇帅有何夙愿,但说便是。” 寇谦之道:“海州地界,有一巨寇,淫辱妇女,屠剪百姓,我本欲除之,便得齐帅调令,赶赴宋州战场……” 话语未毕,一旁孟楷浓眉轩起,发力拍着精健的胸膛大声道:“此等小事,何足挂齿?不待我师弟出手,楷当剪除此凶,了却寇帅遗愿!” 寇谦之露出欣慰神色:“黄巢收了两个好徒弟……”说话间,缓缓阖上双目,神情一片安详。 “请寇帅安心走罢。吾等义师绝不会忘却初心,辜负寇帅的期望。” 朱温说话间,将大夏龙雀宝刀急速抽出,登时鲜血自寇谦之胸腔奔涌而出,如同飞流直上三千尺! (本章完) 第30章 薤露 第30章 薤露 豪情冲霄上,登高望,江山万里何苍莽,好男儿,岂惧青山葬。 一代名将,大唐泰宁军节度副使,兼密州刺史,正四品上忠武将军,寇谦之,就此捐躯疆场,殁年三十七岁。 朱温长叹一声。 他终于明白寇谦之是个什么人。 原来只是个不怕死的,执拗的笨蛋而已。 这种笨蛋在乱世中,就算自己不去杀,往往也会死在别人手里。 但是用寇谦之的性命去检验自己的道之后,朱温仍然心中涌起一股浓重的难受。 立场不同,他只能用寇谦之的死,来成就自己的威名。 但他现在的心里发堵,岂不是因为朱温知道自己过去也曾经是这样一个笨蛋。 像寇谦之这种一辈子初心不改的人,才能获得二十八位当世顶流的骑士不求荣华的誓死追随。 但是这样的人无论是在太平年间,还是在乱世,都会活得相当累。 所以寇谦之临死前才好像得到了解脱。 “若依着常理,我军当斩下寇帅首级示众,方能放你等离开。”孟楷开腔道。 寇谦之部士兵,星云二十八骑诸人,当即纷纷变色。他们未想到这豪勇青年人刚接下寇谦之遗愿,愿为千里追凶,便要破坏寇谦之遗体,斩其首级! “若是如此,我等岂能接受汝等草贼的施舍!”一袭火红色盔甲的“朱雀”大声道:“纵然我等战至最后一人,以尸掩护寇帅遗体,也必保得寇帅躯体周全。” 旁边“青龙”的眼眶周边则明显可以看见泪痕。这是一位看起来比男人还要坚强的女郎,却在寇谦之阵亡的一刻,瞬间哭红了双眼,却只能用战袍快速擦去眼泪,掩盖自己的悲伤。 众寇部将士纷纷响应,将寇谦之遗体环绕起来,摩拳擦掌,眼中尽是火一样的杀意与斗志。 却听孟楷续道:“但如今唐军败局无可挽回,寇帅战没的消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住,让你等带回寇帅遗体,却也无妨。青山处处,可埋忠骨,夏日尸身易腐,你等就近收买棺椁,将寇帅安葬了罢。待楷完成寇帅遗愿,再往坟头吊祭!” 听得此言,寇谦之部士卒俱各转怒为喜。 作为星云二十八骑之首,“青龙”头一个感激下拜:“原来是我等误会了。孟将军果然是豪侠盖世,深明大义之人。” “我魏州田珺,欠孟将军一个人情。如果未来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不惜以命相报。” 小师妹段红烟亦嫣然微笑:“大师哥你粗中有细,平日里虽是粗豪惯了,关键时候处事倒也得体。” 孟楷带着得色昂然道:“那是自然,红烟你也不看师哥是何等人物……” 草军群雄分开一条通道,自发地注目向寇谦之遗躯敬礼,纵然是敌人,这样一个豪杰人物也实值得敬重。 “白虎”脱下战袍,将寇谦之躯体拭去血迹,细致包裹抱起,和战友们一同自缺口处步出,在淡青色的细雨中,缓缓远去。 那头与寇谦之形影不离的猎鹰,此时仍在空中盘旋,锐目俯视着主人失去气息的躯体,悲鸣数声,缓缓落下,竟发出一声长嘶,撞上地面石块,顷刻脑血迸流,殉主而死! 二十八骑当中一名壮士眼见此景,悲从中来,感慨道:“人岂不如一鹰乎?待理毕寇帅后事,我亦当自刎于寇帅坟茔之前,以报寇帅平生养士之恩!” 众人面露哀戚之色,却没有一人发言劝阻。哪怕是这样礼崩乐坏的时节,终有人愿以性命报国士之恩。寇谦之本身若非无双的国士,焉能得人心如此? “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 官军队列在田埂上蜿蜒而过,凄怆的《薤露》之歌自失去将军的士卒们口中响起,山川草木,也自含悲。 义军群雄,被其气氛感染,也纷纷低声喃喃唱起了这首歌谣。 两军本是敌对双方,却同声长歌,悲乐依稀,在暮色中混同在一起。 朝廷军主力所在方向,官军也在齐克让的掩护下,缓缓撤去。 黄巢健步如飞,在万军之前,步至王仙芝面前,上去就是一个大力熊抱,眼孔中闪烁着无可掩饰的兴奋。 “仙芝兄,我们胜了!” “是啊,胜了。”王仙芝喃喃道:“起兵以来,这是最为酣畅淋漓的一场大胜!威名赫赫的招讨大帅宋威,泰宁雪帅齐克让,都成了我军的手下败将。官军此番主力大败,朝野必将大震。这些年无数兄弟的捐躯浴血,终究是值了……” 思及这些年多少手足忠魂埋骨他乡,王仙芝不由感慨万千。 黄巢道:“齐克让虽然设下木牛流马阵势殿后,阻挠我军追击,但泰宁军战兵有限,无法掩护宋威部全军,东西两翼的分寨也都被吾军击破。我等义师仍在谨慎追杀,此战斩杀朝廷军马,当有近万之数。” “只要我等勠力同心,谁说大野龙蛇,便无法与朝廷天兵相抗!”王仙芝傲然道,眼神掠向地面上一堆扭曲模糊的物事。 那是不久前被他摔成一团的,全装甲骑的“天刀”宋玦留下的人马尸体。 纵他绝世高手,威名动世,一记摔碑手下,也难逃筋断肉碎,尸骨无存。 黄巢、王仙芝二人执手情切,没有分毫做作。 毕竟,二人少年相交,彼此为挚友,已四十余载。 苍穹之下,六合之间,踏遍红尘几知己,能生死不离,患难相惜? 黄巢探手抹了抹头盔上的雨痕,转向众将士,举臂高声道:“今日我两军勠力同心,大破官军,追亡逐北。众位弟兄期待的清平世道,已是不远了!” “此战我军缴获辎重物资,数量无数。打扫战场完毕,诸位将士,各有功赏,我与王盟主不取分文!只盼众兄弟能推己及人,同情苍生疾苦,勿要骚扰欺凌百姓。” “我等在这世间,只求一个公平。朝廷却不肯给这公平,那我等便举起刀剑,仗着堂堂七尺之躯,杀出一个公平来!” “盟主威武,黄帅威武!” 众士卒同声喝彩欢呼,群情激昂,声浪滚滚,在漫天的细雨中,传得很远,很远…… (本章完) 第31章 王建之谋 第31章 王建之谋 纤纤雨丝,飘飘洒洒,漫天飞下。 兼之暮色四合,天色越发显得晦暗阴郁。 宋州城北面,一处名为定风丘的小小丘陵上,惶然退撤的王建所部,终于被紧追在后的朱温率骑兵追及。 正如黄巢先前所言,齐克让虽然设下木牛流马阵势殿后,阻挠草军追击,但泰宁军战兵有限,无法掩护宋威部全军。 “你等已陷入我军重围,无路可逃,不如早早归降,留你活命!”朱温麾下一名叫霍存的小头领扬声呼道。 “啐!”王建左首一员紫黑色脸膛的下级军官狠唾一口:“我大唐有断头之士,没有屈身草寇的降卒!” 另一员将官也叱道:“不错,脑袋掉了碗口大一个疤,你等也难逃被杀得血肉横流!” 朱温营内,草军众将士却一个个眼里亮起了光。 王建官级不高,却无疑是一条大鱼!此人乃是当世名臣——忠武军节度使、诸道行营都统崔安潜的爱将,麾下皆为忠武军精锐,人人可以一当十。 而且王建足智多谋,众人皆知,一旦成长起来,必成大唐王朝的“明日之星”。若能将其扼杀或逼降于宋州战场上,无疑是为义军清除一个未来的极大敌手! 敌人虽然身处丘陵之上,似有地利。但这处丘陵坡度极为平缓,全然不妨骑兵驰突,将王建部一鼓拿下,便似瓮中捉鳖。 却见古铜色面庞,浓眉大眼,隆准高颧,器宇轩昂的忠武军队将王建,巍然昂首,向着丘下朱温皮笑肉不笑道:“呀,原来这便是近来声名鹊起的朱温小弟。贵客前来,有失远迎,二郎,上酒!” 他向旁边一位小校打了声唿哨,这小校便提了个钉耙,将丘顶一片无人站立的浮土一掀,竟露出许多圆滚滚的木制物事来,却是一个个硕大的木桶。 王建部下将士,将木桶一个个抱起,往下一推,如同许多皮球一般骨碌碌滚下来。 草军群雄个个惊诧:“莫非这些桶子里装的是酒?” “给咱们送酒?哪有这等好事?” 这丘陵坡度不陡,木桶滚下来也不快,虽然令骑阵略略散了队列,也不曾绊倒一人一马。 正当众人以为王建徒增笑料时,那一个个木桶却纷纷裂开,大量液体由其中喷涌出来,嗅着无分毫气味,仅是清水而已。 但清水喷涌,流溅满地,群雄神色也渐渐不对劲了。 这丘下地势低洼,土层松软,被大量清水漫灌,顷刻便化作了一片淤泥,便如同南国的水稻田一般。 朱温暗道不妙。 此前齐克让便想要用决堤之法,将偃王城一带淹没成一片泥泞,阻滞黄巢军战车驱驰。是朱温识破其策,抢先奇袭劫了泰宁军营寨,才让齐克让计策落空。 但如今大胜之后,自己忙于追袭,却没想到前头还有这样一头拦路猛虎! 且,仅靠酒桶中的水,显然不够。王建令士兵滚下酒桶,看来只是要打乱草军阵型而已。 随着浮土进一步被忠武军锐卒挖开,一架架雕刻着平安吉祥图案,漆着桐油的小车展现于草军群雄面前。 一群忠武军将士按压小车竹杆发力,便有清水被汲取挤压而出,如一条条白龙一般向着丘下喷射而去。 这是用于救火的水龙车,能喷十数丈。显然山头已几乎被王建挖空,存放水柜,贮藏了大量的水。如今大水漫灌,就是要将丘下化为一片泥泽! 从王建预备这么多后手在丘顶来看,他要撤早撤走了,正是故意留下为大军殿后,当真是胆大如斗。 “宋帅拒绝纳我忠言时,我便作了大军战败的打算,选中此处,倒真派上了用场。”王建声色忽厉:“弟兄们,随我冲锋!” 不知何时,王建部下战士竟一个个都换上了轻便灵活的木屐,挎刀擎矛,齐声唤着“杀”字,自定风丘顶冲杀而下。 他们却不先杀入泥潭里接战,而是举起一排擘张弩,矢飞如蝗,落在义军阵中,顷刻一片人仰马翻。 有道是“步阵宜密,骑阵宜疏”。义军骑兵队当然不会如步兵阵列那般密集,然而一片淤泥之中,沉重的马匹完全无法奔驰,被弓弩射击,就如同打靶一般,极为被动。 而水流的奔涌,使得马匹也有些失控了。 王建所部均是既能远程攻击又能近战的选锋之士,在山腰处以擘张弩射击,到山脚长弓放箭,而后脚踏木屐的战士们持着短矛陌刀,配合严密,进到泥泽当中挥砍刺杀。 而陷入泥泞的草军骑兵,一个个几乎动弹不得,又阵势疏散,难以抗御,转瞬之间,便有多人死于王建部锐士刀枪之下。 “弟兄们莫怕!”朱温高呼道:“各队速速下地结阵,如此泥泞地形,木屐又能快得了多少?护好马匹,敌军奈何不了我们!” 众战士正因猝然遭变,一时士气低迷,听得朱温言语,又被激励起来,纷纷解鞍下马,背对背围成一个个圆阵,刀兵向外,将马匹护在当中,与王建部锐士厮杀。 由于泥层不深,并非真正的沼泽,脚下发力,也断不会整个人陷进去。这样于淤泥中组织应敌,虽然不好发力,但朱温这边有人数优势,倒也战了个堪堪相当。 群雄所乘战马上,也有骑弓可以取下对射,纵然弓力逊色,终亦能压制对方火力。况且混战之中,弓弩也不好发挥,王建殚精竭虑筹划出来的优势,便被草军将士逐步消解。 见一时半会打不开局面,王建一声令下,只听山丘上鸣钲声响,忠武锐士纷纷踩着木屐,在泥泽里整了队列,纷纷后退而去,显然是要回到山坡上重新结阵,再以弓弩消耗义军之后,重又发动冲锋。 “朱小郎君,素闻你足智多谋,如何终日打雁,也被雁啄了眼了?” 一个低低的声音在朱温耳旁响起,说话的是王仙芝部下,讼师出身的兖州游侠,人称“铁嘴无敌”的刘汉宏。 这数百骑兵,当然不可能仅是朱温一人的部下。王仙芝黄巢会师大宴之时,刘汉宏便曾找过朱温麻烦。如今朱温立下大功,此人对朱温越发不待见,虽不敢大声说话沮己方士气,却也给朱温上起眼药来。 (本章完) 第32章 陷杀豪杰 第32章 陷杀豪杰 危急时刻,朱温又听得刘汉宏冷嘲热讽,心头不由一股无名火起,恨不得把这碎嘴讼棍砌到三合土里,丢到赵州桥下边去做人柱。 但面子上仍需装得云淡风轻:“胜败乃兵家常事,何况此战,我方未必落下风。” 说话间,听得马蹄答答作响,一队军马竟从定风丘北边翻山越冈而来,宛如电击云飞,倏忽而至。 居高临下,势如劈竹。这一队飞骑翻上定风丘顶,再从顶上俯冲而下,冲入正结队给弓弩上弦的忠武军锐士阵中,打了对手一个措不及防。长枪马刀纷飞如天乱坠,登时杀得血肉横飞,残肢断臂漫天起舞。 领头之人,生得魁梧身材,一张蓝脸,凶神恶煞,赫赫生威,骑着一匹青骢马,正是王仙芝麾下,竹帮少主秦彦。 秦彦长啸一声,枪出如龙,一条枪使得千变万化,好似闹海哪吒,担山二郎,顿时在忠武军队列中杀出一条血巷,竟无一合之敌。 “秦兄,来得好!”朱温嘴角扬起,纵声呼道:“敌我地势有高低之异,温忧心我军伤亡过多,预先请秦兄间道迂回,攻其侧后,却是破了王建竖子的奸谋狡计!” 秦彦目光投向朱温,显得相当友善热切。 群雄大会的时候,秦彦曾经找过朱温的茬儿,被朱温骂了个狗血淋头。 但相比乡村里的那些小肚鸡肠的小儿,秦彦无疑也算个真豪杰——当双方有共同利益的时候,一点也不记仇,合作时也不会给你使绊子。 眼见王建部被顷刻冲散,义军将士士气大振,同声欢呼,秦彦也面露得意之色:“王建小儿,何足挂齿!看老子杀他个七进七出,将这伙朝廷狗腿子剿杀一空!” 但朱温的目光,早落在秦彦身后的二哥朱存身上。 朱存仍是一脸憨憨笑容,仿佛全然事不关己。 如果不是朱存也是宋州人氏,熟悉地形,仅凭秦彦又如何能无声无息地对王建部发动侧后奇袭? 但既然与王仙芝部下数队骑兵协同作战,朱温便只能将这功劳送与秦彦,借此向王仙芝军示好。但也只有二哥这般通达淡泊,不争功的性子,才会对他的安排全无怨言。 方才还在冷嘲热讽的刘汉宏,一时间看得目瞪口呆,方知朱温足智多谋一点不虚,纵猝然遭袭,也安排了后手! 忠武锐卒们虽然一个个武艺精熟,器甲精良,但猝不及防被骑兵居高临下冲击,终是手忙脚乱,一片慌张,好不容易才整起队列拒敌,将秦彦、朱存所率的数十人骑兵小队赶退。 凭借这宝贵的空隙,朱温已安排人手,将战马往后拽出泥潭,自己则带着大队艰难前移,抵达了仍处干燥的坡底。 草军将士人人感愤,眼底复仇之志似烈火般燃烧,发誓要将王建等人碎尸万段! “直娘贼,看你等还往哪跑!”朱温麾下一员小校怒骂道:“我等一齐上,将这群狗粮养的都剁成肉酱,拿去饲猪喂狗!” 王建却是搓了搓手,对忠武军众人道:“啊呀呀,不好了,咱今日也中了贼子的奸计,如何是好?” 身旁那位紫黑色脸膛的将官全无此前的视死如归,而是讪讪道:“王队将,咱们如今眼见要遭大殃了,不如投了,还能剩条活路……” 王建耸耸肩,一副混不吝的样子:“能战则战,不能战则降,本来就是这个道理。对面的,我等若是弃甲归降,你家主帅能如何安置我等?” 不待朱温回答,已经憋得一腔怒火的霍存已经怒骂起来:“刚才杀伤我如此多兄弟,现在你等势微,又贪生怕死,妄图乞降保命,世间哪有这等厚颜无耻之人?” 也怪不得霍存心怀忿怒,朱温一营,自投奔黄巢以来,还从未有今日的折损!何况其中不少人此前与霍存一同在铜山为盗,已相识数年之久。 众将士也对朱温道:“朱将军不可受降,敌人必有诡计,待我等上前,将他们等杀个片甲不留!” 王建听得对面这样说话,不由长叹一声:“弟兄们,贼人不许我们归降保命,怎生是好?常言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我等还是保全身躯为上,弃甲曳兵而走的是?” 麾下士卒纷纷应是,一个个便将全身盔甲拆开扯下,丢弃在地。 朱温手下见王建等人之前那般嚣张,如今却如此怯懦,个个恼怒,不等朱温开口,就纷纷沿坡而上,向着敌人猛扑过去。 霍存高声道:“各位绝不可捡拾敌人盔甲,敌人丢盔弃甲,正是借此阻挠我军追击,万不可中计!” 忠武军锐士也纷纷做出转身欲走架势。 只有朱温心头,隐隐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但正当他要开腔阻拦之时,便听得一声声咒骂,随风飘来。 “黄巢那盐贼教出来的徒弟,也就这点器量。贼人终究是贼人,譬如老鼠上不得台面!” 士可杀,不可辱,何况是辱及朱温敬重的师尊! 泥人尚有三分火性,何况朱温如今青春年少,正是血性最盛之时。 一股滔天怒意自他灵台自冲天灵,朱温双目几乎要喷出火来,本要出口的劝阻之语,顿时变成了:“弟兄们将那几个口无遮拦的饶舌贼子头颅取来,有重赏。” 正当此时,随着王建将隐藏在暮色与草丛中的一根绳索发力一拉,只听嘁哩喀嚓崩裂之声,奔上山坡的前队发出阵阵惊叫,自土坡上轰然坠下,堕入一片极大的深坑当中,预先铺好的尖刀长矛登时将义军士兵纷纷刺穿,血流如注! 显然,王建在陷坑上铺上木板,设了机关,因此忠武军此前上坡时全然无事,而义军追击之时,王建便引动机关,令冲锋在前的草军豪杰,全掉入坑中,除了霍存眼疾手快,带伤自陷坑中发力跳出,逃回阵内,其余的非死即伤,插在坑底刀枪之上,未死者犹自痛楚呻吟,显得凄惨无比。 王建转过身来,纵声狂笑:“你等堕我彀中也!” 一个纵身飞跃,直接拿坑底一名草军战士垫脚,脚下发力,令这还在负痛惨号的士兵顷刻被矛尖插了个洞穿,卸下盔甲的王建却身轻如燕,直接越过陷坑,直取朱温而来。 他手上还在屈指计算—— “如果是小猫小狗,一轮聚水成泽,便能收拾了,但若是大鱼,还需三步。” “第一步,你等被水攻,必然下马步战,且登岸之处易于确定。” “第二步,以诈降之策,挑动你等轻敌之意,与忿怒之心,以陷你前队于陷阱之中。” “第三步,你等前队既陷,那么主将暴露。而我军卸甲,人人轻捷,正可踏你等前队尸骸,逾坑而过,直取你等主将。朱温,当真是上天眷顾我王建,竟然钓到了你这样一条大鱼!” 此时此刻,就算足智多谋如朱温,也不由面色灰败。 螺蛳壳里作道场,他未曾想到,区区一座小小丘陵,竟能被王建算计到这种地步,几乎不在齐克让的三重斫营奇策之下。 红尘茫茫,这世间谁被狩猎。 而王建今日的猎物,便是他朱温的首级! (本章完) 第33章 生死一线 第33章 生死一线 数杆枪矛,如猬毛般向朱温攒刺而来,虽然是在夏日,凌厉的枪锋却带着透骨森寒。 朱温宝刀一荡,将刺来的长枪尽数荡开,但一柄漆黑杆棒已然泼风而至,向朱温劈头盖脸砸来,正是王建挥棍而至。 王建出身淮阳帮,练得一手好“大力鹰爪功”,又因缘巧合之下得少林名僧传授棍术,算得上少林派俗家弟子。他这一路棍法,杀气腾腾,完全融入了鹰爪功的凌厉,那无锋无棱的棍首幻化出残影道道,生成穿金裂石般的威压,恐怕打在铁甲之上,亦能将其生生撕裂。 朱温抬刀急挡,但此前逼退数把长枪,已经消耗了他的气力,再抗王建的棍势,不免落了下风,当下被王建震退数步。 王建布下奇计,令战士卸甲冲锋,便是为了奇袭斩将,自然不可能公平对战,而是务必出其不意,在局部形成人数优势围攻,以求拿下朱温的人头。 得势不饶人,王建棍来如电,向着朱温连环猛攻数招,全是直取要害的致命杀招。因为棍棒是钝器,发力能够透甲而入,即便打在盔甲上,也能造成内伤。 朱温只得被动应战,举刀格挡,背后却又有一杆长枪戳刺过来。 朱温发力一甩刀背,直接打断这士兵的枪杆,大夏龙雀宝刀红光暴涨,顺势滑下,直接刺在忠武军锐士的胸口。 本以为王建令战士卸甲,他们身上便全无防护,可以一刀砍杀才对。然而刀锋及上此人胸膛时,才感觉到一股阻滞之力,令刀锋不得深入。 朱温顿时明白,王建早有布置,令士卒在衣衫之内,穿了纸甲。 朱温的宝刀虽然破衣而入,割开了纸甲,却力量已尽,只伤到了此人皮肉,虽是伤口处鲜血涔涔,性命却是保住了。 王建果然是心细如发,算计得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纸甲防御力虽不及铁甲,但好在轻便,穿在忠武军将士身上,全然不妨灵便。 朱温身旁,众义军士卒见主帅被围攻,也纷纷上去与忠武军混战。然而由于忠武军人着纸甲,亦能防住许多攻击,绝不至于很快落下风,更兼王建麾下均是十里挑一的锐士,在小片区域内缠斗,还隐隐对下马作战的义军骑士们形成压制,令他们不得过去救援朱温。 遭人围攻,难免双拳不敌四手。一个不防,朱温腿脚缺乏甲胄防护处便吃了一枪,虽是迅速吃痛避开,伤口仍然剧痛彻骨。 却听得耳畔王建沉稳的话音随着兵刃破风声传来:“幸会,小朱将军。这是咱与你第一次正面相会,咱却注意你多时了。” 这自然是实话。以王建的精明,对于黄巢军的重要人物,怎可能不打探得一清二楚? 朱温心知,方才王建部下士兵诟骂黄巢,激起他怒火,便是因为王建早就对他做了详细的调查,摸清他的性格作风,发起针对性的挑衅。如此一来,聪明绝顶如朱温,也在那一刻被愤怒蒙蔽了头脑,未能阻止部下的盲动。 主不可因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 这一战,王建有心算无心,在小小的定风丘上,几乎将天时地利人和,都算计到了极致。 这种哪怕再小的战场,也用尽筹谋,狮子搏兔也用全力的心态,朱温自问并不具备。 王建的声音再次响起:“可惜了,这恐怕也是你我最后一次相会了。” “做你的春秋大梦。” 朱温冷冷道,一刀扫出,又逼退两名猛攻而来的忠武军劲卒。 他心底洞明,王建所言,并不算狂妄自大。陷入重围之中,现在局势对自己确实极为不利。 智破齐克让,刀劈寇谦之,朱温如今不但成了黄巢军的谋主,更是眼见着要名震天下。 但正所谓年轻气盛,越是这时候,越容易得意忘形。正是因此,朱温才在这当口,被有心算无心,中了王建的狡计。 可若问朱温服不服气,那当然是不服啊! 有哪个年轻人输了会轻易服气的? 心底的白色猛虎,在这一刻撇了撇嘴,发出埋怨的话语:“糟透了!” “打赌输了想要赖账,下棋输了想要把棋盘砸到对方头上,对于年轻人而言都是人之常情。” “但战场上赌的是生死,你既没有办法赖账,也没有棋盘砸在王建的头上。” 这头老虎竟然会对自己说话,让朱温纵在生死关头,也有些出乎意料。 但本来这家伙就是朱温得到大夏龙雀宝刀之后,心底的一部分意识所化。 朱温想起了寇谦之临死之前的从容。 自己一个江湖游侠,亲手斩了堂堂的节镇副帅,即便今日就死,这一世也足够精彩。 所以他如果现在显出怯懦之意,无疑会显得很丢人。 但是不怕死,不代表自己甘心就死。至少,让自己死得像寇谦之那么从容,朱温自认做不到。 朱温眼中射出凌厉锐芒,运刀狂舞,杀意随风暴涨。 “贼王八,老子和你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他心下决定,哪怕真的要死,也要和这个“贼王八”拼一个同归于尽,不然就太不值当了。 大夏龙雀宝刀绽放出杲日般的血色光芒,轻薄的刀刃凌空一掠,批亢捣虚,划在一位忠武军战士的脖颈,顿时大好头颅飞空而起,腔子中的热血如泉涌般喷薄。 “一个。” 朱温口中记数,挥刀格退王建当头打下的一棍,又反手挥出赫赫如天威的一刀,直接砸在一名欲从后偷袭的敌军胸膛,虽未能破甲,却令他肋骨断裂,口中喷血,眼见是不活了。 “两个。” 当朱温的记数落到“五个”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负伤七八处,其中王建横扫出的如霹雳般的一棍,更是打断了他的左臂,剧痛连心。 鲜血从他浑身伤口中渗出,虽然已经因麻木而感受不到疼痛,但体力的流失,却清晰地转化为疲惫,反馈到他的头脑当中。 自己如果这次真的死了,应该会有人在自己坟头浇酒吧? 二哥又该会怎么伤心呢? 视野已经开始模糊,一个个念头在他心中晃动着。他陡然生出了一种奇异的幻觉,仿佛灵魂已经脱离了身体,俯瞰着这片血腥的战地。 朱温咬咬牙,势若疯虎,向王建猛扑而去。 王建仍是攥紧手中杆棒,贱兮兮地瞧着他。那种皮笑肉不笑的嘴脸,让人想要当场把这“贼王八”满口的牙都给拔下来。 正当此时,一个炸雷般的声响蓦然而起,顷刻震破已被暮色染成一片黑蓝缎子的天空:“有敢伤我师弟者,留下首级!” 伴着这般风雷般的狂吼,铁塔似的健硕身影纵身下马,眼神如电,杀意如同滚水般在眼底沸腾。 阵中霍存按着伤口,惊道:“孟将军,您如何是从敌人方向孤身过来的?” (本章完) 第34章 王建退走 第34章 王建退走 孟楷哼了一声,抹了抹脸上的鲜血:“老子勇往直前,直取那宋威老贼,虽未能取他狗命,那厮肚腹也吃了一梭枪。老贼年迈,恐怕活不过一年半载了!” 又恨恨道:“只可惜折了老子几个兄弟!” 对阵双方都惊得啧啧连声。倘若孟楷所言是属实,这一战不但官军被击斩了宋玦、寇谦之两位大员,大帅宋威,也被打成重伤,恐怕不能久活了。 孟楷却不耐烦地带着一身重铠,举重若轻,腾跃而起,甚至不顾借力时失足踏死了一名闪躲不及的己方士兵,只是急着救援朱温而去。 人未至,八卦宣斧已带着力劈华山的威力,借着孟楷坠落之势轰砸而下,直取王建手中的黢黑六合棍。 王建大惊,举棍直架,腰间一塌,双足卸力,哐当一声巨响下,仍是被震退了数步,口中气喘不已。 “王建是罢?”孟楷冷笑道:“好本事,果然是个人物,怪不得师尊都瞧得你入眼。” 王建嘿嘿两声:“黄巨天门下,‘神斧开天’孟绝海,看来也声名不虚!” 如他这般伶俐人物,自然知道至此缠斗无益,一招手:“今日算你命大,弟兄们撤!” 向孟楷、朱温一个抱拳:“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择日再战!” 轻装迅捷的忠武军锐士一个个跳入陷坑,如履平地,顷刻如潮水般退去,身手敏捷似猿猴,没入夜色当中,显然是追不上了。 只有带着骑兵别动队掠阵的秦彦不甘心,带着小队轻骑拦腰截杀,却被王建刺斜里一棍,干脆利落,直点在鼠蹊,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倒撞马下,一旁骑士急停马将其救起,看起来怕是一边卵蛋被废了。 “贼王八,你个腌臜泼才,使这般下三滥阴招,你不得好死啊,早晚被人做成龟羹……啊嗷……” 秦彦凄厉痛呼与激烈骂声交迭,传响在夜空之下,而身为肇事者的王建,早在平野上失去了影迹。 朱温遥遥望着王建等人的背影消失在黑暗当中。 这场小小的定风丘之战,是未来两位乱世枭雄的头一次交锋。将来的梁祖与蜀帝都想杀死对方,却绝对想不到双方的命运会有那么久长的纠缠。 朱温一手捂住身上伤口,看向孟楷,眼中浮起感激:“又劳大师哥相救,真是惭愧不尽……” 孟楷拍了拍朱温肩头:“你不似我这般能打,便好好爱惜自己,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又惹红烟心疼。” 顿了顿,又道:“别看师妹性情豪迈飒爽,她有时候心很软的。” “师兄所言当真?宋威老贼真的被你重创?” “还能有假?我什么时候说过谎话?”孟楷斩钉截铁道。 众将闻言,不由得兴高采烈,七嘴八舌地上来恭维,说此战击杀了宋威,那真会教天下大震,义军的光明前景,马上要来了。 只有朱温面色微带凝重。 孟楷明白他的意思:“师弟,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宋威年老怯懦,若非他当这个招讨总帅,义军未必能发展到今天局面。你是忧心老贼毙命,换个厉害的上来,反而难对付。” 这话真实不虚,大唐四帅资历不及宋威,但哪个不是决断如霹雳,用兵似鬼神的人物?若其中一个起初就当讨贼总帅,义军或许早被彻底歼灭了。 “但老贼毕竟是大唐名将,杀他足以造成巨大影响。而我等的纪律战力,也绝非两年前可比,今日我们能破雪帅齐克让,明日便破不得大唐四帅另外几个么?” “师弟你心思缜密,往往想得过于长远。但车到山前必有路,何妨今朝有酒今朝醉!” 师兄孟楷炯炯的目光,融化了朱温眼中的疑云:“师哥言之有理,是我多虑了。” “今夜咱们不醉不归!”孟楷挽住朱温胳膊:“明儿个清晨,老子便需远赴海州,完了寇帅遗愿。若迁延时日,走漏风声,让那狂贼得信逃了,岂不愧对泉下之人?” 孟楷副将彭白虎当下劝道:“将军不可。您冒死突袭宋威老贼,如今身下还带伤,况且宋州一役尚有扫尾部分未决,您怎能抛下大军,以身犯险?” “哈哈哈哈哈……”孟楷豪迈大笑:“白虎,你跟了我这些年,仍说不上知我。我虽行事如烈火,又何曾有过纰漏?男儿行事,重一个本心。寇帅是敌手,却也是英雄,若我们承诺为他完成未了之事,却言而无信,念头又怎得通达?” “我意已决,你们不必多说。” 朱温知道这个师哥行事率意,义薄云天,却又详尽周密,深得师尊黄巢的真传,绝非有勇无谋之人。 而孟楷的恣意豪情,也令他受到极大感染,当下拍着胸膛大笑:“不错,咱们不醉不归!” 众人一夜纵酒高歌,觥筹交错,庆贺战胜,喝得烂醉如泥。 “本千金命令你,明晚陪我出去一趟,有事。” 段红烟将朱温从酒席中拽到角落,叉着腰,眼神狠狠地盯着他。 “有什么事?” “你就不要问了。” “那我为什么要去?” “别废话,快回答我,去不去?” “这么火大,来那个了?” 话音未落,肚子突然传来一阵骤痛,让朱温不由抱着腰蹲了下去。 他莫名其妙挨了一拳,眼冒金星之间,却见师妹笑吟吟地看着他,眼神露出一丝狡黠与得意。 “哎呀,痛不痛?我是不是下手重了?那给你揉揉。” 她也蹲下来,用左手极温柔地放在朱温肚子上,用纤细的玉指滑着圈,恰到好处的力度,让他登时痛意全消,触处更是一片酥软。 右手则取出一条赤红色抹额——是朱温被青龙打落头盔时,在战场上丢失的,已被她弄得干干净净——束在朱温额头上,裹起他满头乱发:“你的发带丢了,我给你捡了回来,这下还你人情了。” 朱温心头一闪,刹那了然:“那时候,你是故意的?” “嘻嘻……”段红烟微笑道:“小师弟,你觉得我真是因为你在战场上出手救我,就觉得你多事的小肚鸡肠女人?” “只不过啊,和别人不一样,你一直对我不冷不热的,我就想知道,如果让你也吃一回闭门羹,你这张白净的脸又该有什么反应。” “说起来,我早就想给你这么来一拳了——因为,如果我们的关系好到我给你肚子上来一拳,你也不必生气的程度,我邀你出去你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呢?” 说到后边,话语越发幽微,翕张的红唇喷出阵阵酒香,眼神迷离,惹人沉醉。 …… 次日侵晨,孟楷却已酒意全醒,毫无犹豫地策马离营,向海州方向驰去。 此战结束,草军上下打扫战场,所获辎重、粮草、器械,不可计数,检点敌军尸首,共斩杀八千余人,己方损失二千不到,实为前所未有之大捷。义军天威,今后必将越发震动天下。 宋威、齐克让败走,但仍有昭义监军判官雷殷符等数将所部五千兵马撤退迟缓,不得不退入宋州城中。而黄巢、王仙芝也分兵扎营,将偌大的城池围了个水泄不通。 想到宋州也是自己的家乡,朱温不免有些怅然。 在城内,曾经有一个对他很重要的人——至少,算得上相当亲密的朋友。 当然,现在那人已不在这座城市当中,不知身在何处。这座城池,对他来说也没更多挂记了。 (本章完) 第35章 泛舟 第35章 泛舟 宋州城池,已被义军围了个水泄不通。 但围城并非攻城,大部分人实是在营寨内无事可做。 孟楷可以丢下部属,往东方海州剿杀水贼。朱温和小师妹也能于夜间出营,骑马来到孟渚泽湖上泛舟。 新月从云堆里探出半个身子,细碎的星点缀在黛色缎子似的夜穹上,星月都荡漾在粼粼的湖水里。 段红烟脱了军靴罗袜,将一对赤脚浸在清泠的湖水中,脚丫略一踢踏,就踏碎了漫天繁星。 想让朱温陪她出来荡荡舟,说说话。这是段红烟在昨夜酒宴上,含着三分醉酡,扯着他的衣袖,压低声音对他说的。 而此时此刻,轻风也将这一叶扁舟徐徐摇荡着。星河之下,流风幽幽,化作满船清梦。 朱温抹了抹被她溅到自己脸上的水:“嗨,小师妹,你把水弄我脸上了。” “是吗?” 段红烟把面颊转过来,淡淡星光映着她娇颜,流风微微拂动她衣袂,宛若幽梦中幻出的水泽女神“湘君”一般。 “仔细一瞧,你这张脸也挺好看的,不比本千金差了。”段红烟一双水眸打量着朱温还沾着片片水迹的清秀脸颊:“如若早早死了,也太可惜。”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寇帅那种好人才容易死,我哪里会。”朱温俏皮一笑,自嘲道。 段红烟眸光一凝:“别给我打马虎眼。你真当自己是大师哥,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从对阵宋玦,挑战寇谦之,再到差点遭了王建毒手,你哪次不是将自己放在生死线上?” 她忽地双手托腮,幽幽一叹:“劫泰宁军营寨时,你曾对我说过,人本是互相支撑,有时依靠别人也没什么不好。” “既然如此,你为何自己却要如此逞强呢?” 朱温一愣,他确实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小师弟你啊,活得太累了。” 段红烟像一个大姐头一般拍了拍朱温的肩头,迷离的眸光却似想看透他的心底。 “你看,这晚风拂来,坐在船上,就如同小时候在阿娘的摇篮里一样。” 段红烟用白腻如酪的脚掌划了划湖水:“小时候,阿娘对我说,人如果离开了,就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可今夜这漫天的繁星,也不知哪一颗是娘亲……” 她手掌攥住朱温的衣袖:“真的,如果哪天你也变成星星离开了,我找不到你,我会孤单的。” 她眼神落寞,带着淡淡的哀伤。 刚认识时,朱温觉得小师妹应该与大师哥孟楷是一类人——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喝最烈的酒,玩最利的刀,杀最狠的人。 但他很快发现,段红烟心中,也有女孩子的软弱一面。 此时此刻,朱温眼中师妹的身影,显得如此纤细、单薄,全不似她平日里的干练英断。 他明白,师妹之所以会患上“离魂症”,必然是用看似刚硬的外壳将软弱的那个自己保护了起来,这样才能忍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她此时此刻,说的全是真心之言。 朱温却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觉一大团乱麻在心头纠结。 那些乱麻突然幻化成一头纯白色的猛虎,用嘲弄的眼神审视着他。那神情,与他嘲弄别人时一模一样。 朱温并不觉得陌生,因为这只老虎,已经在他手持大夏龙雀宝刀杀敌时多次出现。唯一奇怪的是,这家伙竟然会出现在战场以外的地方。 “你觉得很惭愧。因为她关心你,向你倾吐心事,你本该感激。”猛虎在他心中开口说话。 “可你其实是个相当自我的人。你最喜欢的那种女孩子类型,大概是那种外表看似柔弱,其实内心比你更强大的?因为这样不会给你添麻烦。” “可惜啊。当初在错误的年纪,遇上想要携手一生的人。她早不在宋州,你不知道她在何处。或许现在她已经嫁人了,而你心里纵是落了疤,也全然放不下过往……” 朱温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窒息感,应道:“我现在没有心力去考虑感情之类的事……” “不啊,你在逃避。我就是你,所以没人比我更了解你。”猛虎用烁亮的虎眸审视着他:“你执着于自己,在自己事业以外,压根不想惹麻烦。当你显得圆滑、世故的时候,只是觉得这样更方便,不想惹上更多麻烦而已。” “我不是自私自利!我也想让这个天下好起来!”朱温愤怒反驳道:“我哪里顾得上什么儿女情长!” “每个自命不凡的人都是这么说的。”猛虎讥笑道:“如果说你希望百姓过得好,只是因为你父亲教你的圣贤书是那样写的。但你,其实不是一个容易共情的人。” “你为什么告诉寇帅,他的一生,不是演戏。因为你也害怕否定自己,害怕面对自己的虚伪!” “这世上,谁的脸上没有面具?”朱温大声问道。 “绝海师兄对我有恩。”朱温答:“现在就很好。我们三个人的关系,没必要发生什么变化。” “嗬嗬嗬。”猛虎发出尖利的笑声:“如果这就是你的回答,那你确实还是把自己看得太高尚了。下次再见吧,但我永远与你同在……” 猛虎的身影如雾气般散去,朱温的眼神再次聚焦在师妹如凝晓露的娇颜。 “喂,你这小呆瓜,怎么呆住了!”段红烟叫道:“莫非是本千金过于美貌,让你魂都给看丢了?” 她嗔怪地在朱温腰眼上捏了一把,痛得朱温脊柱一颤。此刻的师妹,脸上已经完全看不到之前的小儿女软弱情态。 朱温暗叹一声,道:“红烟师妹,你和师哥牵挂我的心绪,我也是明白。我新投义军,确是过于贪功了,该罚!回去你罚我酒三杯便是。” “三杯哪够!”段红烟哼了一声:“仗打胜了,师傅管得也没那般严了。你真不怕死,我直接给你灌上三坛新丰美酒,看醉不醉得死你!” 朱温急忙求饶道:“师妹你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吧。且不说醉不醉死,这……肚肠都要给涨爆。” “那就看你以后表现了。”你要是再不把你这条命当一回事,那还不如本千金用酒灌死你算了,怎么也比死于刀剑之下来得痛快。” 朱温尬笑以对,拄着桨将小舟往湖岸处划去,心神却彻底舒展开来。 这样的对话,让他轻松得多。 曾经,他和那个女孩,哪怕是再好、再重要的朋友,终究也只是朋友而已。 而今天,他觉得,与师妹的关系,是可以互相交托生死的朋友,那就足够了。 (本章完) 第36章 往事如烟 第36章 往事如烟 河南道地面,自宋州通向兖州的宽阔官道上,一支军队排成长龙,徐徐而行。他们器甲精良,衣上却有风尘,士兵的脸上也难掩疲惫之色。 伞幄垂垂,马踏细沙。万军丛中,一袭绀色战袍,气韵孤清;正是闻名天下的“祁连雪霁”,泰宁节度使——雪帅齐克让。 马是好马,却已老了。恰如它身上的玉勒金鞍,虽然制作精美,却也刻满了岁月的风霜。 老马不疾不徐的步伐,让齐克让感觉平稳安适,仿佛一个陪伴多年的故友。 宋州一战,他虽已竭尽全力,阻止了官军遭毁灭。但无论如何,仗是败了,身为大唐四帅之一的不败神话已破,辎重也损失过半,齐克让也只能带着败兵颓然返回泰宁镇治所兖州。 对于这些俗世谤誉,齐克让倒不太挂心。但沙场就是如此,无论胜败,他身边的熟悉面孔,都越来越少了。 神色惘然间,齐克让从衣襟夹层中取出一张折起的油纸纸笺。 那是寇谦之留给他的遗物,是很早就交给他的。 寇谦之曾说,武人在沙场上,难免三长两短。若他哪天遭了不测,便请齐克让将这张纸笺展开。 微颤的修长手指从昏黄色的纸页上划过,入眼处现出数行刚劲峻拔如松的正楷字—— 身为国家军人,捐躯疆场,原是天职,齐帅不必为我复仇。卿夜间独坐于兖州城外,若听得万壑松风,敲窗急雨,那便是我来见你了。 “谦之,这便是你啊。” 齐克让长叹一声,满怀伤心入骨,有泪不轻弹的男儿虎目,却似被风沙迷了,涩涩地也不知是何等滋味。 思念如回溯一道时光的长河,岁月将那些铭心刻骨的场景冲刷得只剩残影,却改不了念兹在兹,感触伤怀,山河故人,莫失莫忘。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很多人离去了,就不会再回来。 齐克让又想到了另一些离去的故人。 功名如同一道十字路,而选择总是开始于十字路交叉的地方。 …… 宋州一带地形平旷,少有山丘,土壤肥沃,全州人口近百万,城内人口也超过了二十万,乃大唐十望州之一。杜甫杜子美曾作诗赞曰“邑中九万家,高栋照通衢。舟车半天下,主客多欢娱”。 即使遥遥隔着城墙,围攻城池的草军也能窥见城内房屋鳞次栉比,繁华难言。 “如果围困宋州过久,城内恐怕会陷入缺粮……” 朱温有些忧虑地对黄巢道。 宋州毕竟是他的桑梓之地。 而百年前安史之乱中,那场人相食的惨烈围城,又实在给宋州人带来了过于惨痛的记忆,挥之不去的恐惧。 “咱们也围不了多久。”黄巢下颌一抬,平静道:“将士们已经有厌战情绪了,想要早点结束宋州之役。” “所以……”朱温道:“师尊只是想利用人心中的恐惧?” 黄巢点头说:“宋州是大唐有数的富庶城市,而且比任何一座城市都害怕被围城。当年睢阳围城的惨痛记忆,使得宋州的士绅们很容易妥协。” 朱温明白了黄巢的计策。 黄巢希望利用百年前安史叛军围城的恐怖记忆,在宋州官吏和士绅的心中制造恐惧。然后通过恐惧迫使他们募集一批财富交给义军,换取义军退兵。 草军流动作战,打下了城池也不能长期占领,攻城略地,为的也不过是物资罢了。 “凉玉,我知道你的忧虑。”黄巢看出了朱温心中的担忧:“如你所见,这场战事并没有对你的家乡造成什么破坏,为师和盟主都在尽可能维持军纪,况且我们是得胜之师。” 朱温当然明白,一支军队战败之后,反而更容易军纪失控,祸害民间。历史上,败逃的溃兵,往往会将所过之处,烧杀抢掠成一片白地。 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信念,也不会在乎争取民心的需要。 “说起来,大唐四帅虽然据说出自一门,但互相之间也是较着劲。如今齐克让吃了败仗,那么另外三个就可能会出手了。”黄巢将一张大唐十道的精细地图平铺在案桌上:“凉玉,你认为最可能出手的,是哪一个?” 朱温不假思索说道:“焰帅。” 黄巢满意地表示赞许:“那个女人这几年大部分时间,一直在洛阳附近活动,据说是为了守护洛阳的宫殿和陵寝不被草军燔烧。” 朱温道:“但真相恐怕是,她只是等着看宋威的笑话。” 黄巢道:“现在不仅宋威闹了大笑话,就连她师弟‘雪帅’齐克让也兵败而走。所以当然是焰帅出手的好时机。” 朱温道:“宋州城被我军包围,她如果能解宋州之围,自然能显出她的本事。” 说到这里,黄巢突然开怀大笑,大手在案上猛拍,震得地图弹跳起来。 朱温当然知道黄巢为什么要笑。 “但是齐克让为了施展计策,挖开了北汴河的堤坝,放掉了北汴河的水。”笑完,黄巢仍旧相当开心地道。 朱温道:“焰帅的部队从洛阳出发,开出虎牢关之后,本来可以自汴州沿着北汴河顺流而下。” “但是现在不行了。” 朱温应和着黄巢的话,他当然也觉得这是有些好笑的事情。 齐克让挖开北汴河堤坝的时候,显然也没料到造成了这样的情况。而草军如果不从宋州退兵,大概朝廷是不敢派人去修复堤坝的。 但是这并不代表目前包围宋州的行动万无一失。 因为朱温和黄巢都知道,能打败“雪帅”齐克让,不代表一定能打败“焰帅”,她实在是如今大唐最厉害,最令人头疼的一个女人。 她即使不亲自出手,也有可能策动其他部队出手。 几天后,朱温很快就得到了答案。 与他刚刚化敌为友不久的竹帮少帮主秦彦,飞骑赶到黄巢军营地,上气不接下气地发起了求援。 “黄盐帅,朱温营将,不好了!咱们那个方向的围城阵地正被正南方向不知道从哪来的一支奇兵猛攻。” 秦彦指天画地,手舞足蹈,试图加强他语言的表现力:“他们有……骑着骡子的骑兵,比一般骑马的骑兵还凶猛。” 他又用两手扯着脸,竭力做出狰狞的表情:“还有会咬人的……地仙!” 地仙,又叫僵人、妄者,据说是人死之后,从地下复苏变成的怪物,有红的,也有绿的,还有其他颜色的,共同特点是会咬人。 (本章完) 第37章 地仙和淮西的骡子 第37章 地仙和淮西的骡子 “地仙?”黄巢外甥林郎君听见秦彦如此说话,不由惊得嘴巴如能塞进一个林檎。 他当然知道,秦彦说的“地仙”,不是神仙的一种,而是那种据说由人死复生化作的怪物。 朱温冷笑道:“看来是那位‘三葬法师’过来了。” “三藏法师?那不是国初西天取经的玄奘法师吗?” 黄巢摇了摇头:“不是‘地藏王菩萨’的‘藏’,是‘下葬’的‘葬’。另外,‘葬’也是这个人的姓氏。” 林言大吃一惊:“竟然还有这么罕见的姓氏?” 黄巢神色自若道:“颍州葬刺史,另一个身份是湘西御尸门的门主。” 他丝毫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情。 江湖中人在朝廷中做官并不罕见,比如现在被义军围困在宋州城里如同笼中之鸟的昭义监军判官雷殷符,就是霹雳堂雷家出身。 此前裂碑谷一战,王仙芝部就被雷殷符用霹雳堂的火药箭、火药包攻击,很是吃了一些亏。如今雷殷符也在宋州大战中损失惨重,遁入城内惶惶如丧家之犬,草军一方算是讨回了场子。 所谓“六扇门里好修行”,江湖草莽中人,如果能混一个官身做,并不会被视作什么“朝廷鹰犬”,反而相当引以为荣。 哪怕得到的只是门阀士族从手指缝里漏下的一点残渣碎屑。 “弟子马上带兵去救!”朱温决然道。 黄巢军所围困的几个城门方向,官军也在竭力向外发动突围进攻。孟楷不在,而段红烟等数名将领已陷入苦战。 很显然,这次攻击是悄无声息地与城内取得联络后,有预谋的内外夹击。 由于义军如今把宋州城围得水泄不通,很显然,对手在义军中也安插了人,才能越过封锁线与城内取得联系。 “舅父……”林言微微有些嗫嚅,但随即鼓起勇气:“我和朱温营将一同前去!” 这个单薄羞涩,没甚主见的少年,在关键时刻,终究是显出了可靠的一面。 “好!”黄巢痛快击掌:“你俩马上轻兵驰援,我方步卒随后就到!” 那位自称“三葬法师”的“葬刺史”,无疑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人。 但黄巢并没有叮嘱什么“小心行事”之类的多话。 经过惨烈的宋州决战,黄巢早已信得过朱温的才干。 朱温、林言二人跨鞍上马,带着骑兵出营而去。 当他们抵达的时候,所见已经是一片萧索景象。 旌旗纷乱地折断于地,战垒坍圮,染着一道道尚未干涸的碧血,木构的寨墙上烈焰蔓延,在夏风中起舞,炙热袭人。 盛夏显然是个非常适合火攻的时节。 王仙芝围城时,并没有像三国时代在夷陵被火攻的刘备那样连营七百里,只在城门口布置了围城工事。 但是防火措施显然也做得不好。 譬如先秦著作《韩非子》里边就说建造军营时要“慎火涂其隙”,用土灰之类的东西把木墙缝隙堵上,这样连成整片的木料就不那么容易烧起来。 但王仙芝军中并没有这样的防备意识。 所以朱温和林言眼中所见,这片营地已经彻底崩溃,王仙芝部的士卒正在仓皇撤退,竭力组成阵线抵御官军的追击。 朱温感受着扑面而来的热浪,用左手当扇子扇了扇脸上的汗珠。 即使只穿着单薄的皮甲,还是很热啊……他心中感叹,要是传说中的“寒冰劲”当真存在的话,小爷我一定要去练上一练,至少能在夏天解解暑。 他忽然想起,“雪帅”齐克让练的功法,不就能在六月变出飞霜来么?只是不知道能不能一直奏效呢? 朱温又看到一群官军骑兵正拎着长矛来回驱驰,正如秦彦所言,他们都骑着骡子。 这些似驴似马的大个头,看起来卖相不甚好,但步伐都很稳健。上头的骑士赶着骡子不紧不慢地冲杀到王仙芝部义军跟前,长矛一挑,往往就将地上的步卒连人带盾牌一起挑上天去,像破烂的沙袋一样重重坠下来。 “淮西骡军。”朱温叹道:“倒未曾想到六十年前淮西镇覆灭后,朝廷还保留着这一支传承。” 朱温麾下小将霍存道:“淮西兵精甲天下,朝廷再怎么防备,又怎能轻易割舍得了?” 淮西镇是个已经覆灭了整整六十年的藩镇。 但它至今仍然很有名,因为淮西镇割据抗衡朝廷也有接近六十年时间。 最嚣张的时候,朝廷发兵十六道讨伐淮西,依然被它打得丧旅而退。 最后宪宗皇帝中兴,仍然是发兵十六道,举天下之兵,苦战三年,才成功将淮西削藩,其间也经历了数次惨败。 因此淮西虽败,当地人仍然相当骄傲,声称“淮西兵精,甲于天下”! 淮西军还有个特点,他们那地方没什么战马,骑着骡子打仗,就往往将朝廷的精骑打得大败。 “看起来,王盟主这次败得不大冤。”朱温评价道。 “因为淮西精卒战力不减当年?”林言问道。 朱温摇头道:“不止。咱们为什么只考虑到焰帅的军队可能从北汴河顺流而下?因为安史之乱后,朝廷马政败坏,如今不光咱们义军缺马,官军也相当缺马。” 霍存插话道:“所以咱们当然会低估敌人来的速度。” 朱温道:“因为算漏了淮西那群骡子。颍州离淮西很近,当然可以将蛰伏了六十年的那群骡子给弄过来。” 整整六十年过去了,淮西兵肯定不是当年的淮西兵,骡子也不是当年的骡子。 都已经更迭了不知道多少代了。 但朱温看着眼前这群进退有方,战斗起来从容自若的骡子骑兵,不得不承认一个问题。 “看起来,比起地仙,更难对付的是骡子。” 说话间,一个披着破烂道袍,浑身长着绿毛,散发出扑鼻腐臭味的地仙摇摇晃晃,向着朱温猛扑过来。 朱温于马上宝刀猛劈,一记红光扫过,发出一声钝响,削中了它的颈项,剩下半搭子皮肉连着脑袋。 那地仙头颅垂下之后一副懵然神情,继续往前行走,被朱温补上一刀,彻底砍断了脖颈,脑袋轰然坠地,身躯犹自向朱温扑过来,但被朱温拨马躲过,失去头颅的身子很快仆跌于地,再没有了声息。 “地仙这东西,瞧上去很唬人。”朱温戟指指向战场上那群被稀稀拉拉的几十个绿毛地仙吓得到处乱窜的王仙芝部义军:“但是毕竟笨拙了些,威胁还是不如骡子。” “而且,人死了就是死了,大抵是不能变成地仙的。”朱温戟指指着方才自地仙脖颈断口喷到地面上的血迹:“我推测,御尸门世代相传的御尸之术,是让活人服下某种秘药,变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他叹息一声:“实在是没人性极了。” 霍存蹙额沉思:“骡子是公驴和母马生的,而黑驴蹄子据说可以对付地仙。” 他猛然击掌,显得恍然大悟:“老大,我明白了。难怪骡子比地仙更厉害!” “讲得很好。”朱温显得极是赞赏这个少年的思路:“另外,我记得你说过,想做一个骑将。” “身为骑将,捉生是相当重要的艺业。小子,你过去,连人带骡擒一个淮西骑兵回来,休要丢我朱温部下的人!” “领军令!” 霍存一策马,飞骑驰突而出,扑向一名淮西骡骑。 对方正持槊追杀王仙芝军败卒,见霍存驰马而至,急挂槊腰间,引弓疾射,却被霍存一个镫里藏身,避开利箭,一眨眼就到了近处。 那骑士只得又以长槊劈头盖脸向霍存刺下来。霍存却将左手皮盾一抬,便架住了仓促发力的槊杆,座下健马须臾迫近到骑士面前,一刀斫向骑士当胸。 骑士只能仰身躲避,却哪里快得过马刀,厚实的刀背铿地一声拍在骑士护心镜上,打得火星飞溅,骑士呀地一声惊叫,失足落马。 霍存大笑一声,舒臂将此人从半空中捉过来,如提童稚,左手夺了缰绳,将那呆呆愣在当场的骡子也给牵住,曳回阵中。 “这与二哥同名的小子做过马贼,马上功夫倒是我也及不得。”朱温对秦彦、林言等诸将夸耀道。 朱存则仍是在一边仿佛事不关己地憨笑着。当初兄弟二人收伏铜山群寇时,霍存因斫伤了朱温手臂,差点被发怒的朱温当场处决,还是自己慧眼识才,将这个有骑将天赋的少年保了下来。但这样事情,又何必与人多说? “禀营将,霍存不辱使命,捉得敌骑来献!”霍存微微带着气喘,还有些稚嫩的脸容上却带着难掩的得色。 朱温微微颔首,表达对霍存的赞扬之意。 当下有战士将这名被霍存掷于地下的骡军骑士拿住,捆成粽子一般。 有唐一代,捉生相当盛行,是重要打击敌人士气的手段,甚至军队里还有专门的捉生将。掀起安史之乱的罪魁祸首安禄山,早年就是做“捉生将”起家。 一帮淮西骡军正杀得起劲,电光火石间就被捉了一骑去,不由惊怒交加,一个个口中骂骂咧咧。 朱温却是不会给他们反应机会,一招手,众草军骑士便如云飞电击,驰入敌阵当中冲杀! 骡子这东西个头虽大,冲锋陷阵终究比不得马。淮西军乘骡打仗,主要还是两大杀招,一是凭借骡子快速机动,而后下马步战,二是驾着骡子骑射,如蜂群般对敌人袭扰杀伤。 酷暑之下,草军众骑士皆是轻甲上阵,那只能全力冲锋,拿出蹈死不顾的势头,急速驱驰之下,才能尽可能规避被骡军的箭雨伤及! 凡兵战之场,立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 霍存铁骑突出,捉生归来,极大提振了草军方面的士气,又削了淮西骡军的脸面。 趁此良机,朱温等人以锋矢疏队,突阵而入。秦彦举着旗帜策马狂奔,众骑便随着散开转作横队,在分散开来的骡军阵中乱砍乱杀。 他们打马跑到哪里,哪里的骡军骑士就纷纷扬扬地飘出乱箭,试图阻止他们接近。 有骑士被骡军的骑弓射中,惨叫坠马,空马依旧向前疾驰,将一个绿毛地仙撞倒在地。 但那地仙倒地之后,又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 而且那匹马踩过去时,还被地仙在马腿上狠狠咬了一口。 这匹失去了主人的空马,露出茫然神情,而后转过身,便要奔回己方阵中。 但它的马脸上突然泛起奇异的青色,口中吁吁气喘,而后发疯了一般绕着圈飞驰起来,时而又在原地尥起了蹶子,最后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后,侧身倒毙,砸起满地烟尘。 已如鹰鹘般在骡军阵中反复回旋,冲杀了几个来回的草军群雄,此时也微微变色。 湘西御尸门,是个相当神秘的门派,在江湖传言内,也一直处于重重迷雾中。 可以肯定的是,两百多年来,它一直在为大唐朝廷效力。但御尸门的“地仙”被真正用到战阵上的次数,却是少之又少。 现在看来,这些“地仙”不管是死人复活,还是活人服下秘药变成的怪物,可以确定的有几点。 其一,他们生命力极强,被几百斤重的奔马撞了,还能若无其事地爬起来。 其二,他们的牙齿上有剧毒,咬人之后能快速致人死命。 其三,他们能够分辨敌我,不会对己方战友发起攻击。 就这几点,这些“地仙”就足以成为官军的大杀器了! 林言勒马一停,抽刀将一名骡骑兵斫下马去,扯动缰绳策马奔离,对朱温感叹道:“看上去,地仙也未必比骡子好对付。” “骡子刚才被咱们打懵了,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朱温一边兜转战马回阵,一边道:“林郎君你仔细看,就会发现骡子比咱们这点骑兵可多太多了。” 林言一惊,定睛看去,只见骡军们果然正在快速重整,恢复秩序。这帮骡军本是精兵,打仗起来大有章法,一旦让他们反应过来,绝不是什么好相与的对手。 他讶然道:“那咱们不是……只能扯呼?” “不至于。”朱温一副静虑深密之态:“王盟主在西门那边,不过柳副盟主瞧上去是已趁着咱们驰援的机会,重整了兵马。师尊带着步卒过来支援前,咱们又能撑上一阵了。” 林言抬眼一扫,果然瞧见振衣盟副盟主柳彦璋骑着一匹青马,提着一杆大枪,带着几十个重聚起来的王仙芝部骑兵,刺斜里杀入骡军阵中。 后头,草军步卒们也一个个互相鼓励着,再次列起枪盾、刀盾阵。 柳彦璋并不太擅使长槊,但功夫底子在那里,看似瘦削的膀子,挥起枪来却是力大如山,一枪扫过,直接将一名骡军自骡子上撇得横飞出去,跟打马球一般,将另一员骡军也撞下马来。 “承凉玉贤侄之力!”柳彦璋在马上拱手道谢:“不然我军怕是得不到重整机会了!” (本章完) 第38章 陈丽卿 第38章 陈丽卿 朱温对战场观察能力极强,才冲杀了几轮,便已看出来袭的官军实在不多,数量也就几千战兵。 但草军分散围城,遭受攻击的只是一小部分,又中了火攻之策,才兵败如山倒。 只要众骑士能撑到黄巢率着步军过来支援,敌人便无法扩大战果,只能退军而走。 振衣盟副盟主柳彦璋既已设法重整了部伍,问题便不大了。 正思忖间,却听得一声炸雷也似的嘶吼:“卑贱如尘芥的蚁民们,给老娘死!” 敌阵中骤来一骑,头戴闪云金凤翅冠,身披鎏金两当甲,骑着匹火炭飞电马,是位容貌极为英挺的浓眉女将;神情却如癫狂一般,眼角眉梢都含着煞意。 朱温部下小校白启落在骑队后方,听得来骑一声暴吼,登时惊得人马俱栗,战不三合,便被女将展臂抓住脖颈,挂在半空中,脚下拼命挣扎,身上一袭白色战袍如裹尸布一般抖动着,不多时脸面发青,像吊死鬼般舌头垂出,气绝当场。 起初朱温部下霍存杀入骡军阵中,捉得一骑来献。这女将也临阵捉了白启,当场扼死,是摆明车马地对草军报复示威。 女将一把扼死白启,不屑一顾地将其尸身扔于地上,尸身当中,连喉结都被捏了个粉碎。这女将犹不罢休,纵马凌蹈白启尸首,只听胸腹发出爆豆般炸响,五脏六腑便绿绿地迸流出来。 杀得兴起,女将只觉身上燥热,面皮发红,把战袍敞开,取下头盔挂在腰间得胜钩上,披头散发,五官仍是一副月之貌,凶煞模样,却好似泥犁狱里冲出来的罗刹鬼婆。 朱温看见这个颠婆子形状,皱了皱眉,转头向二哥朱存:“二哥,你识得这个疯女人么?” 朱存举起大手挠了挠头,顺便自头发里抓出个虱子,碾得稀扁:“让俺想想……焰帅麾下不是有什么焚天五剑来着?这个大抵就是里边的‘凰剑’陈丽卿。” 雪帅齐克让麾下有南斗六星,焰帅部下也有焚天五剑,都是担任主帅亲卫的青年将领,极受信重。 朱温一副恍然模样:“不就是那个十七年前裘甫起事时,被义军杀了满门,玩得不成人形的,颍川陈氏浙东房的嫡女么?” “我记得这女人的亡父叫陈减,字庆真来着?是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儿,还是走后门上去的。” 朱存不紧不慢纠正道:“陈瑊,字希真,颍川陈氏浙东房的族长,故慈溪县令。钻营得官,酷虐害民,激起裘甫之变。乱事中抛下妻女逃走,被来平叛的王式大将军依法诛杀,平息民愤。” 朱温一拍脑门:“对对对,我总是记不清这些小事儿。” 陈丽卿听得兄弟俩一唱一和,本来就显得癫狂的面容顿时变得如苍狼般恐怖狰狞,眼里透出嗜血的杀意。 “呵呵呵呵呵……”她的冷笑似自肺管子里强压出来的:“哪来的不怕死的贱民,你们说的故事可不好笑。” “真人真事,当然不怎么好笑。”朱温淡淡道:“那个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你是想与我打一场吗?” 陈丽卿眼中杀意如刀:“小崽子,老娘认得你。不要以为步战侥幸杀了寇谦之,你马战就是老娘的对手!寇谦之乃是骑将,本来就不擅长步战,你杀他,胜之不武。” “你若敢与我斗上一场,老娘将教会你,死亡究竟能残酷到甚么地步。” 朱温点点头,双手一搓:“那正好,我也不擅长骑战。疯婆子,就拿你来练练手好了。” 陈丽卿口中切齿,一摆掌中绿沉枪,催马如风,向着朱温奔掠而来! 朱温眼中看得分明,那杆绿沉枪槊杆以极为坚硬的绿沉竹制成,碧光莹莹,枪刃却是灼目的红色。更有出奇之处,本该是枪杆末端枪鐏的位置,竟同样套着一个矛头。 两刃矛。 枪被称作“百兵之王”,但首尾皆有刃的“两刃矛”,却被称作“百兵之贼”。 这种汉末诸侯公孙瓒和十六国时的武悼天王冉闵都曾使用过的兵器,既能前刺又能回刺,使用难度绝高,战斗起来相当毒辣刁钻,每个能运用此物的武人,都具备相当出众的艺业。 面对缺乏护甲的敌群,高手甚至能握住两刃矛中段,如同风车一般旋转乱杀,将敌人的肢体血肉绞得漫天飞舞。 朱温不敢怠慢,仗起大夏龙雀宝刀,拍马舞刀相迎。 陈丽卿手中两刃绿沉枪一甩,竟是在空气中鞭出一片爆响,赤红的槊锋如彗星袭月,直刺朱温当胸。 赤红色的枪刃似剑,长达半尺,锋利异常。面对酷暑之下仅穿着皮甲的朱温,显然很容易破甲。 朱温所用的刀其实破甲能力比起枪剑,都逊色甚多。其优势在于一刀扫出,能同时攻击多个对手,单边开刃的构造,还不容易伤到友军,相当利于混战。 他一记反手刀遮拦过去,将矛锋激荡开来。 然而陈丽卿杀招连连,枪锋好似附骨之疽,伴着这疯女人暴怒的狂吼,竭力粘住朱温,令他难以寻到反击机会。 相比之下,长枪无疑才是马战中的王者!马战中双方较为开阔的距离,能将长枪的长度优势发挥到极致。 而使两刃矛的陈丽卿,打法更是毒辣多变。譬如朱温兜马绕到她后方突袭时,她直接用绿沉枪另一头戳刺,即可逼得朱温不得不招架。 朱温必须承认陈丽卿说得没错。 斗将致师,绝不是每个人头顶上有个数字,然后简单地比拼数字大小。 除了本身武艺精熟程度,以及武将个人的力量之外;环境、兵器、心态、斗志、先后手,等等一系列的元素,都能影响到单挑的胜负。以弱胜强的例子,在历史上亦从不罕见。 而马上对决,对于朱温而言,本是以己之短,攻陈丽卿之长。无论是马术还是骑战技巧,对方都在自己之上。 且,朱温知道,这个女人还有“女飞卫”的绰号。即使小师妹段红烟与她比箭,也未必能稳压对方。 如果她没点本事,威震天下的焰帅,又怎会重用这样一个蠢货。 作为一个对骑射一窍不通的人,朱温只能尽可能逼近陈丽卿,宁愿被她以枪法频繁攻击,也绝不给对方冷箭偷袭的机会。 用刀抵挡枪招,总比挡箭容易得多。 “磔磔磔!”陈丽卿本是个美貌女子,此刻却发出枭鸟一般刺耳的怪笑:“这等马战斤两,还敢到老娘面前来现。老娘这就送你去与你麾下那个白衣小卒团聚!” 朱温喘了口气。 在炽烈的阳光下激斗,让他脸上已经汗水涔涔流下。 但他的话音仍很平静从容。 “老女人,你实在很没教养。” 陈丽卿陡然双眉倒竖。 “死!小崽子,给老娘去死!” 她牙关猛咬,提枪前荡,向着朱温猛烈突刺而来。 朱温拍马错身,躲过冲锋,而后于间不容发之际,双脚脱出马镫,提气一跃。 而后陈丽卿蓦然惊觉,朱温那边,已经只剩下一匹飞驰的空马。 一股压力顷刻令她平靠在马背之上,为了避免坠马,陈丽卿只能用双腿死死夹住马腹。 一记耳光猛地抽在了陈丽卿左颊之上,令她满面热辣滚烫似火。 “你阿爷死了。” 耳边传来一个不带任何烟火气的声音:“我没有骂你,因为这是事实。” 又一拳重重夯上了陈丽卿的右颊,将她整个脑袋都轰得侧偏出去。 “你阿娘也死了。你瞧,这也是事实。” 下面来的是上冲拳,直接轰击上陈丽卿精致的下颌,撞得牙关啪嗒一声砸在一起,牙齿挫得尖声作响。 “你阿哥,阿弟,阿翁,你全家,都死了。这都是事实。但这不是你都快三十岁,还这么没教养的理由。” 朱温将陈丽卿发力压在身下,用冷冽的目光逼视着她的脸,相当平静地道。 朱温必须承认,陈丽卿在马战方面,相当有技巧和天赋。 自己这样的游侠儿,也不具备世家子弟那样从小驰马骑射的条件。 所以他并不打算和陈丽卿规规矩矩地马战。 大师哥孟楷不久前教过他,碰上非常厉害的长槊骑士,就想办法用“夺槊法”抢对方的长槊。没了兵器,哪怕是吕布这样武艺绝世的人物,也只能被逼得钻茅厕逃跑。 但陈丽卿的枪法实在精熟,让他找不到夺槊的机会。 那就只能跳到对方马上去,把战斗的形式做一些改变。 陈丽卿双眼若要喷火,如果杀意能转作实质,那朱温现在就必须拿宝刀遮挡自己的心口和脸面了。 但她浮肿的面庞,沾满血迹的口唇,彻底扭曲的五官,使得现在哪怕对她极为熟悉的人,也很难再认出陈丽卿来。 朱温已经在陈丽卿脸上猛揍了十几拳。 他意识到,这女人的脸皮一定很厚。 所以他全力出手,连对方脸上一根骨头都没打断。 要知道,他的左手力量,实际上比起右手还要大。 “你们这些自命尊贵的世家子弟,喜欢一口一个贱民、蚁民。你们不是自以为有文学有教养吗?这种词却一点教养都没有。” 朱温又一拳直接轰在陈丽卿眉弓上,将她左眼眼眶也打得高高肿了起来:“我教一下你,就算你心里是这么想的,也要憋在心里,千万千万不要说出来。” 他转头打量那帮淮西骡军士兵,而后目光又转回陈丽卿不成人形的脸:“因为你的部下,你的同袍,也有很多是像我这样没有任何门第出身的草民。你整日口不择言,就算我不杀你,你也可能不知什么时候被人割下脑袋。” 朱温说着,夺了陈丽卿腰间蹀躞带上短剑,割断陈丽卿铠甲系带,取下两肩披膊。 由于天气炎热,陈丽卿身上只穿了一件两当铠,前后分为两片,只用牛皮系带连在一起。朱温拿下披膊之后,割断系带,便轻轻松松将前一片给摘了下来,弃于马下。 他一把扯坏衣襟,撕开小衣,在对方惊恐欲绝的眼神中,抓上了那团膏脂。 但却是极为凶狠地一抓,在上面留下了几道夺目的血痕! 剧痛钻心,顿时令陈丽卿痛得哇地一声,眼泪从浮肿的眼眶里喷薄出来。 “哈,你还会哭。所以你全家都死了,你还活着,因为你怕死。” 朱温很是清美地笑了笑,又将陈丽卿另一边小衣也撕了下来:“你看,我就是个有教养的人,所以我不打算抓坏另外一边,也不会说出这东西叫什么名字。” “但是这实在值得让这些为官家拼命的草民战士来看一看,瞧一瞧。” “这并不是多么了不得的事,因为十七年前裘甫的部下,已经有不少人都瞧过了,碰过了。但那时候你才十二岁,所以一定没有现在这么大。” 随着朱温的话语,许多道炽烈的目光,都如攒锋聚镝般聚集过来。 每道打量的目光,都显得那样不怀好意。 反倒是压在她身上的少年人,眼神却异常清澈,显得对陈丽卿的身体一点兴趣也没有;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羞辱她而已。 陈丽卿顿时羞愤得两眼眼泪迸流。 十七年前那场令她永世难忘的梦魇,此刻再次覆盖了她。 朱温眼角余光瞥见几名女骑士向这个方向疾驰而来。 “放下陈将军!” 当先的女骑士娇叱道。 看起来,她们是陈丽卿的从骑。 朱温暗叹一声,只好用那把短剑去抹陈丽卿脖子,却被一枚袖箭打个瓷实,短剑顷刻脱手坠地。 眼见着敌人就要追过来,朱温只能一把将陈丽卿推下马去,她便这样袒露着胸膛,哭哭啼啼地滚落马下。 他回首向陈丽卿道:“老婆娘,今日留你一命,但你需得记得,以后多积些口德。” 朱温声色陡然转作寒冷如冰:“你们这些门阀大族,怎么也不能杀光我们这些草民。你们毕竟还要靠草民供养。” “可草民们如果愤怒到极点……”朱温将纤长的手指凌空虚划:“是能把你们这些簪缨贵族杀得一个不剩的。” 这几句话并没能让已经崩溃到神志不清的陈丽卿有什么直接反馈,却让几个同样出身世家的女骑士不由在马上打了个寒颤。 而那帮几乎都是出身寒微的淮西骡骑,则听得暗暗点头,一副心有戚戚焉模样。 几个女骑士慌忙停马,解开战袍包裹她们的将军,朱温趁机驱着那匹原属于陈丽卿的红鬃健马,出阵而去。 “哇!”那位焰帅麾下的“焚天五剑”之一,原本英姿飒爽的女将军,躺在地上哇哇大哭:“杀了那个崽子哇,老娘我不想活了嗷……” 她被朱温打出内伤,哭叫之时,突地哇一声吐出大口血来。 陈丽卿忍痛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用自己能想象到的最酷烈的手段,收拾这个辱她至极的小崽子。 朱温嗤笑不已,如果她真不想活,那么十七年前被裘甫部乱兵轮大米之后,就该拔剑自尽了。 不过已经成为有名的女将军之后,再被当众羞辱,实在有些尴尬。 但无论如何,朱温今天做得相当痛快。虽然陈丽卿骂他,他一点也不生气,但教训这个缺教养的女人,仍旧让朱温十分痛快。 陈丽卿当年遭遇的一切,起因是她父亲陈希真鱼肉百姓,激起民变,所以她纯属活该。 她却一点没有反省之意,这么多年来一口一个“贱民”“蚁民”。 这样的女人实在欠一些教训。 今天没能杀掉她,也不是什么大事。 骡军骑兵有不少显然对陈丽卿的身体很感兴趣,在朱温卸陈丽卿盔甲时,看得目不转睛,这相当耽误了他们的重组。 而黄巢已经带着步军过来驰援了。 所以这群官军只好相当不甘心地带着少许战利品撤走。 从头到尾,作为敌军真正主将的“葬刺史”都没有露面。但毋庸置疑,这位御尸门的门主,一定躲在敌阵中某个角落,控制着那些绿毛地仙,与淮西骡军协同作战。 而陈丽卿的出现,也坐实了这次军事行动与大唐四帅中的“焰帅”脱不开干系。 无论是“焰帅”还是“葬刺史”,都是义军未来必须打倒的敌人。今天的惊鸿一瞥,并不让朱温觉得多么遗憾,毕竟后会有期。 战后清点伤亡,王仙芝部包围宋州南门的一部分,仓促被袭,又遭火攻,有两千余人战死,伤者倍之。 这样的损失并不算致命,但已经使得王仙芝部草军失去了继续作战的意愿。 最新得到的线报显示“葬刺史”带来的兵力是七千人。相对于多达数万的草军而言,这个兵力并不足够发起决战,因此一波突袭之后,援军只能结营而守,与城内被困的雷殷符等部内外呼应。 但如果考虑到焰帅的主力随时可能从北面赶到,这一仗也实在不宜继续打下去了。 何况,之前击败宋威、齐克让联军,草军已经缴获了大量的辎重作为战利品。围城期间,还用游骑袭击通济渠漕运,捕获了许多粮船。 因此王仙芝与黄巢终于决定,拔营撤围。 这一场惨烈的宋州大战,在暮夏的热风中,才真正落下了帷幕。 (本章完) 第39章 颜景明 第39章 颜景明 宋州大战已经结束一个多月了,如今王仙芝黄巢义军进军到了淮河北边,颍州以东的位置。 颍州正是那位之前带着淮西骡军与地仙来袭击王仙芝部,斩杀了两千多人的葬刺史的治所。 但是黄巢、王仙芝并不打算去找葬刺史麻烦,因为颍州城公认易守难攻,并不好打。葬刺史部下战士又精,没必要去找不痛快。 沿着淮水继续往东,有许多防御薄弱的州县等着义军去洗荡。 这天,朱温刚起来,就听见帐外的嚷嚷声。 “老大,不好了!”小跟班霍存急急慌慌地冲进帐内。 他对朱温的称呼往往是“老大”而不是“营将”。 其实朱温这一营人除了战死后的补充,绝大部分还是那帮跟了朱温两年的铜山盗匪,在这方面霍存与其他人并没有多少区别。 由于朱温喜欢丢下寨子满世界乱窜,他们与朱温的二哥朱存打交道的时间还要更多一些。 “什么事。”朱温淡淡道:“一点小事跟火烧屁股的猴儿似的。” “我抓的那个淮西俘虏,叫什么马殷的,跑掉了!”霍存相当恼火地道:“他这样的小兵,家里也没人来赎他,他答应入伙,我还当他是真心实意哩。” 当然马殷没有告诉霍存等人的是,他其实是个管着十员骑兵的伙长,并不是一般的小兵。这样一来,想逃跑会容易一些。 “能当到个骑卒,总是会觉得自己在官军里有点前途的,哪怕骑的是骡子。”朱温全然没当一回事。 但那个“马殷”是霍存第一次捉生的战果,竟然给跑回去了,霍存这样激动也是理固宜然。 霍存见朱温并不在意,只得无奈地换了话题:“老大你说,你现在都是盐帅军的谋主了,怎么位阶还只是个营将呐?咋也该做领一千人的都头吧?” “说得好,问题是那五百人怎么变出来?你看孟绝海师哥与段红烟师妹跟着师傅这么多年了,他俩手下也只有各一个营,五百人。” 霍存垂下头,踌躇了一阵。 他当然也知道招募来的新兵欠缺训练,作不得大用。 “不能把其他现成的营调给老大你么?”霍存问道。 朱温将左掌掌面放在桌案上,用食指轻轻地叩动着:“小霍,你要知道,师尊手上真正的核心战兵,也只有两千多人,孟师哥与段师妹的两个营,都在其中。” “而咱们这营,因为不够精锐,还不配列入其内。” “怎生这么少?”霍存疑惑道。 “这就是义军与官军的区别所在了。”朱温解释道:“义军是各地不服朝廷的群雄投奔过来,跟滚雪球一般滚起来的,由于长期流动作战,缺乏机会打散整合。像我营里,也仍是我先前的部曲,没有与其他营置换过人手。” 霍存这些日子也看了点兵法,一点就透:“老大你的意思是,虽然黄大帅军法严格,练兵严谨,但是由于整合不够,实际上义军也难以打好真正的硬仗?” “但既然如此,此前黄帅击斩天平节度使薛崇,咱们又在宋州大破宋威、齐克让,那是怎么做到的?” 朱温笑了笑:“齐克让战兵不足,才五千人。至于宋威手下那帮老爷兵,毛病可比义师还多多了。” “不是我灭自家威风,如若咱们对上的是太宗皇帝李世民开国时,麾下的玄甲精骑与关西府兵,恐怕早被挫得灰都不剩了。” 霍存“呀”了一声,没想到竟然是这么个情况。 “兵贵精而不贵多。”朱温道:“王建只是个区区队将,手上才一百五十人,可他那一百五十人,比我们现在一营五百人还能打。扩军之前,咱们还是想些法子,把营里弟兄的单兵战力给提上去罢。” “是!”霍存点头道:“属下一定严格督促他们操练,不得有任何懈怠!” “入秋了,天气凉下来,敌人的斥候也多了,咱们就在他家门口,颍州那位‘葬刺史’定然是不会安分的。我独自出营探查探查,说不定还能抓几条舌头。”朱温对霍存道。 说完,他就直接出帐牵马,离营而去。 霍存腹诽不已,知道朱温其实疏懒得紧,营中事务泰半都是交给二哥朱存处理的。所谓出营侦查,无非只是溜出去散心罢了。 但他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去找朱存禀报还没禀报完的军务了。 相比地处中原腹地的宋州,淮北虽然同属河南道地面,但水网、湖泽都比宋州那边多许多。不过总体还算能让骑兵作战的区域,正所谓“地势陆通,骁骑所骋”。 出生于宋州,而成长于淮北徐州,朱温对此间的差异再了解不过。 由于沿淮水网和湖泽带来的湿气,秋日里的芦苇丛中往往清晨便凝了一层层的露水。正如古人所说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自从阿爷去后,朱温读的书便不太多了。但《诗经》还记得不少。 “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水湄”这个词他很喜欢,亦水,亦岸,亦草,又像情人的眼眉,眉毛弯一弯,就能撩动到人心尖儿上。 水湄上成簇成簇的芦苇,在晨间突然密起来的风中,扬起粉白略带淡紫的芦,蓬蓬松松地在空中随风飘舞,而后如雨丝般洒下。 正是连长安的勋贵子弟也常跑到中原来看的“芦飞雪”。 朱温摊开左掌,接住一朵芦,细细地瞧着,只觉心中甚是宁静。 但一个尖细的呼声,突地穿进他耳朵里,打断了朱温悠然的默思状态。 声音很轻很微,但那只是因为朱温离得甚远。 但他耳力很好,隐约能听出,对方说的是:“你们自称是……振衣盟……杀人越货恶行……” 这种事本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 朱温自认不是寇谦之那种遇到什么不平事都想去出手的圣人。也许十几岁时他还有这样的古道热肠,但有了几次被救者不知好歹甚至忘恩负义的经历之后,他很少愿意去管这些闲事了。 但他仍旧跨鞍上马,沿着小河边积满落叶的土地疾驰过去,想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按照朱温一贯的经验,之前呼救的那个小子,现在已经无了。因为杀人这种事,一向是一不做,二不休。 不过朱温赶到的时候,发现似乎还在。 是位小个子少年,容貌清秀,身穿一袭青布襕衫,头上戴着月白色幞头。 他面色微微发白,但仍然极富勇气地展开双臂,将一整支车队护在身后。队伍一边,有女眷,孩童,更有身高七尺有余的彪形大汉。 这些人都不如那位小个子少年勇敢。 因为更勇敢的两个铁塔似的魁梧男子,已经被刺死在旁边的地面上,脸面仆地,鲜血都凝固成紫色,与落叶、泥土凝结成一块了。 “我们振衣盟当然是名门正派。”一个唉声叹气的声音响起:“王盟主起兵,也确实是说要平均天下土地,为苍生补天。” “可我颜景明这些日子赌博输了不少金银,几乎要落到当裤子的地步了。” “何况,我身后这些弟兄们,也确实嫌上次宋州一战打下来,分到的东西不够销来着。”颜景明一边说着,一边对后边一群凶神恶煞的草军士兵指指点点。 “是哩!颜大哥吃肉,还带着弟兄们一起,才是江湖人最大的道义!”后边一个汉子高声应和道:“颜大哥,刚才那俩武师与你罗唣,被你两刀就搠死了,如何这么个呆子,你还与他纠缠这么久?” “这样不男不女的书呆子,看着就惹人厌!”另一个汉子大声起哄:“颜头领不出手,我们便代大哥出手剁了他!” 拦在商队前方的少年咬了咬牙,但眼神却依旧坚定:“你们不能这样,你们这是杀人越货,哪里符合什么江湖道义了!此事如若传到王盟主耳朵里,他也是断然容不得的!” 听得此话,一个草军汉子顿时放声大笑。 “小书呆子,你知道咱们大哥是谁吗?” 读书人打扮的少年轻轻道:“我不知道。” “但不管他是谁,总要讲道理,讲规矩吧?” 说话间,他眉间显得极为认真。显然是从心底里相信,这些道理该是对任何人,都讲得通才对。 朱温藏在一棵高大的银杏树后头,默默观察着这一切。 他当然知道颜景明的身份。 他也知道,颜景明的同伙一定会声称颜景明是王仙芝的三弟子,位次仅在尚君长、尚让两兄弟之下。 实际上还是有些区别。王仙芝只有尚君长、尚让两个入室弟子,至于外门弟子,却有一大堆。颜景明只是外门弟子里较受看重的一个。 果不其然,颜景明身后的狗腿子大喝道:“咱们颜大哥,乃是王仙芝王盟主的三弟子,极受盟主看重!他想要金银、钱帛、娘们,你们这些不知好歹的东西还不乖乖地献上来?” 却又有个尖嘴猴腮,仿佛狗头军师的人物,见颜景明和这小白脸纠缠这么久,还不动手,心下立马有了计较,凑到颜景明耳边,捻着指头淫笑道:“颜大哥,莫非你也喜欢那调调?有道是——‘三扁不如一圆’……” 说着,狗头军师打量起那敢于一人与数十位手持凶器的草军士兵对峙的执拗少年,只觉此子乍看上去不过尔尔,但细细瞅下来,却见其五官纤巧,眉目疏秀,说不出地耐看,连自个儿也有几分心动了。 狗头军师所言,对于颜景明而言,正是深得其心。奈何自己喜欢男风这事,莫非真能说出来?如此一来弟兄们岂不会担心自己的沟子?因此颜景明看着那秀丽少年,明明是越看越喜欢,却也越看越尴尬。 (本章完) 第40章 挺身而出 第40章 挺身而出 “不然,这位小哥随我回去,咱便只取一半商货,不再为难其余人等,小哥意下如何?” 颜景明目光落在少年脸上,游移闪烁不定,终于下定决心,说出这一番话来。 少年眼中浮现一片怔愕:“什么?我跟你回去?你要我做什么?” 少年人纯白如纸,颜景明的一干部下却刹那就明白了颜景明心思。 本来有几人已瞧上商队里几个女眷,但颜景明说了这话,他们也只能拥护老大决定,纷纷应和:“小崽子,颜爷瞧上你,是你天大的福分。” “为着你,他能放过此间几十条性命,这菩萨一般的慈悲,你当体会得才是。” 见下边人给面子,颜景明对于这些部下相当满意。 听了这些赤裸裸的话语,对着颜景明火热如炭的目光,少年终于如梦方醒般领会到对方意思,脸上顿时掠上一片轻红:“晚生是男儿身,并不是……” 话未说完,颜景明已经打断道:“这并不妨事。长安洛阳的官宦人家,府上多养妖童,我颜景明乃王盟主三弟子,就豢养不得?你跟咱走了,少不得大大的好处。” 少年顿时色变。 后边一道道恳求的目光,却纷纷向少年背后投将过来。 若非傻子,就该知道这些人打算说些什么话。 躲在银杏树后头的朱温,突然心里一阵极大不爽。 他并没有什么行侠仗义的兴趣,但眼前场景让他非常反胃。 这种情况下,他可以选择掉头就走,也可以直接出去。 朱温选择了后者。 他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是该行动时便行动是他一向的准则。 “颜景明,你做得好事。” 朱温用力拍着手,眼里露出嘲弄的神色,迤迤然自数人合抱的大树后踱步出来:“做这种事,大抵不是王盟主教你的。” 颜景明登时吃了一惊,当他发现朱温只有孤身一人时,脸色更是阴沉。 “朱温,你想做什么?别以为你在盐帅军中做了谋主,就能管老子的咸淡事!” “唉呀。”朱温叹了口气:“颜郎君怎生这样不给面子?哪怕是秦彦郎君,如今对朱某人也甚是客气。” 王仙芝黄巢会师之宴上,竹帮少主秦彦曾对朱温当场发难。但经过定风丘等几次携手作战,如今关系已不错了。 “哼。”颜景明冷笑道:“秦彦一个竹帮的少主,哪能与王盟主的三弟子相比?今日之事……” “我都还没说要做什么,颜郎君就如此不客气……”朱温摊开双手,一副无奈模样。 听得此言,儒服少年面色微变,颜景明的脸色却骤然缓和下来:“那么,朱凉玉,你今日若当做没看见此事,此处财货,有你一份。” 平辈之间,称字表尊敬之意。称呼的变化,也能看出颜景明并不太想与朱温这个黄巢军中风头无两的新秀撕破脸。 “甚好,甚好。”朱温如和煦阳光般笑起来,捻着纤长的手指:“你愿意给多少?” 少年顿时改色道:“这位郎君,我还当你是好人,怎能与匪人同流合污?” 朱温看都不看他,只是用清水般的目光瞧着颜景明。 颜景明微一踌躇,目光在部下们身上扫了一圈:“我兄弟多了些,今日所得利市,百中抽三,分将与你。你可满意了罢?” 在颜景明看来,朱温只是凑巧撞上,就有了百分之三的好处,自己已经足够给他这个黄巢军谋主面子了。 朱温搓了搓手:“颜郎君看上去还真给朱某人面子。” “那是,咱们江湖中人,讲的是一个见面有份。”颜景明说话间,微露得色,似乎真觉得自己甚是仗义。 “可是,我还是觉得颜郎君这个分法有问题。” “喔?”颜景明面皮微动:“那朱郎君想要多少?” 朱温从容不迫地道:“依我之见,颜郎君现在带着手底下人离开,我今天就当什么也没看见。倘若拖沓延挨的话,我还得把颜郎君腰上的犀带扯下来,给那俩被杀的武师做烧埋钱。” 颜景明愣了愣,而后脸一下就垮了下来,厉声道:“朱三,你莫非在消遣老子!” 他身边一群狗腿子也纷纷抽刀拔剑,对朱温怒目相向。 这时,朱温又听见少年低低的声音随风飘过来。 “所谓杀人偿命,只要他们给烧埋钱,是不是……太便宜他们了?” 朱温心头好笑,只觉这小子傻得有些不可思议。 但一把腰刀已经向他急掠过来,刀刃破风生寒。 颜景明的手下未免太自觉了些。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负在朱温背后的大夏龙雀宝刀霍然出鞘。 黄巢赠刀时,这刀本没有刀鞘。朱温先前痛打焰帅麾下“焚天五剑”中的陈丽卿,又夺了她战马,马鞍是用珍贵的南海银鲨剥皮制成,朱温一时念动,就把马鞍拆开,给自己的宝刀做了一个刀鞘。 但他觉得陈丽卿那婆娘的脸皮恁般厚,一定比银鲨皮更结实牢靠,要是能用她的脸皮做刀鞘就好了。 有句行话叫“千金难买一声响”,意思是练刀剑尽可能不要与敌人对斫磕碰,应当以高超技巧黏住对方兵刃,消力卸力。 生死交锋急如星火的战场上,这个标准是很难达到的。尤其是骑战,想不磕碰对方兵刃几乎不可能。 但只是江湖混战的话,朱温对自己的刀法相当有自信。 刀过无声,出刀的喽啰只觉脖颈一凉。 他的腰刀被朱温用龙雀宝刀粘住,响都不响便被甩飞,坠入河边芦苇荡中。 朱温手中宝刀趁势一抹,干脆利落地抹开了他的脖子。 而后朱温就听见一声如狼嚎般的怒吼。 “朱三,你竟敢杀老子兄弟!” 这时朱温才意识到,自己已很久没打过江湖厮斗了。 身上不披甲,整个人都轻了一圈,出刀异常轻盈顺畅。对手的脖子上也没有坚固的顿项,刀锋抹上去就跟裁纸般顺滑。 沙场征杀的烈度,本就不是江湖斗殴可比。王仙芝部下的草莽豪杰,也是被宋威等官军诸将撵着打了两三年,才具备同官军正面相抗的能力。 “颜景明,说来你恐怕不信,虽是你部下先动手的,但朱某人真的没打算杀他,只是手滑而已……” 朱温这副无辜的语气,反而令颜景明和他的狗腿子们越发暴怒。 很多时候,真话反而难以令人相信。 假设现在朱温告诉颜景明,自己是个怕麻烦的人,颜景明也是一定不会信的。 颜景明麾下的喽啰们团团围过来,好似群起袭人的野狗。 这种情况,即使颜景明保持理智,喝停他的部下,怕也阻拦不住了。 朱温左手攥紧牛皮腰带上的短剑。 大夏龙雀是长柄刀,意味着若敌人欺身近来,他必须要有贴身作战的手段。 宝刀刀尖前刺,如剑般使用,令一名本防着朱温横砍的喽啰措手不及,无坚不摧的刀锋顷刻戳进胸膛,钻入心脏。 左手短剑同时挥出,捅进一个矮身窜来的敌人小腹。而后拳头砸上去,将其打得倒飞出去。 宝刀刺杀正前方之敌后,马上沿着右方画弧,如长了眼睛一般后撩,正中自背后袭击朱温的一位喽啰脖颈,顿时头颅飞天而起。 不过电光火石之间,三名敌人就倒在他的刀剑之下。 刀剑劈过血肉的顺畅感受,令朱温想起自己小时候劈柴的感觉。 柴火虽硬,但只要摸准着力点,找到木柴的纹路,利用扭腰送胯的力量进行劈砍,便能迎刃而解。 杀人也同样如此。 骨头再硬,也硬不过甲胄。 不披甲的敌人,总是会相对好杀很多。 但朱温随即感到肩头一阵剧痛。 颜景明如疯虎般猛扑过来,一部络腮胡子随着他的咆哮打着颤儿,长刀划出一道弯月般的冷冽弧光,正中朱温肩胛。 “朱三儿,还我兄弟命来!” 这种没什么道理的蠢话,却很能给战斗中的人壮胆。 所以颜景明这一刀来得中气十足,相当有力道。 若非朱温躲得快,这刀本该直接捅进他的胸口。 凭借轻便的身手,砍不披甲的敌人,固然很痛快。 但身上没披甲被人砍,显然就不痛快了。 尤其是在开阔地面被一群人围攻。 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何况对方还有几十人。 其中颜景明算一个好手,剩下的也都是悍不畏死的亡命之徒,看到数人倒下,全无怕惧,反而眼中杀气充溢。 不过,朱温已没有闲暇思考今天冲出来是不是鲁莽的问题。 面对如蜂群般的敌手,他若想活下来,就必须继续杀人。 于是他抽身疾退,背靠着那棵至少有五丈高的银杏树,掩护住自己的后方。 同时眼角余光瞟着右方的芦苇丛,考量着是否可以遁入芦苇丛中,以减轻敌人的数量压力。 (本章完) 第41章 刀劈颜景明 第41章 刀劈颜景明 敌群如海潮拍岸,层层不绝。 咔嚓一声,朱温左手短剑因被敌人骨头卡住,断去了半边。 短剑不是大夏龙雀这样的神兵利器,折断再正常不过。因此战场上,许多大将都会带好几把兵刃。 但是朱温今天是出来散心,或者说侦查的,并没有多带一把短剑。 两层衣服中间倒是有件金丝锁子甲,但很轻,防箭还成,面对刀剑捅刺,防御效果并不好。 左手没了兵器,只能单手应敌,令他的压力又变得大了些。 敌人里用短兵器的不少,一旦迫近,并不好对付。 攻击太过密集,令他想要夺一把兵器,也找不到机会。 “老子麾下的兄弟,哪怕在战场上也是有数的精锐!朱三,今日你死就死了,没有任何人会将此事说出去!” 正如颜景明所言,这些人迂回包抄,井然有序,成功阻止了朱温利用大树掩护后心的意图,他仍需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围攻。 颜景明一声狞笑,将目光投向一边战栗不已,却不敢逃跑的商队众人:“咱们草军自家火并的事,你们也是不会说的罢?” 众人点头如小鸡啄米一般。 方才有个蓝衣瘦子想要逃走,却被颜景明飞起一刀,扎中后心,当场倒毙。因此若无颜景明许可,他们是怎么也不敢离开的。 “好痛啊……”朱温心中呢喃。 身上又挨了几刀,虽不致命,却似比差点死在“天刀”宋玦手里,肩胛骨几乎被压碎那次更痛。 或许是因为朱温此番本是出来赏景散心,一开始并没做好战斗准备的缘故。 但疼痛已经激发了他心中的杀气。 大夏龙雀宝刀绽放出灼目的血光,朱温心中的霜白色猛虎开始咆哮,眼底绽出大片血丝。 杀戮的欲望如灌顶而下的飞瀑,顷刻将他笼罩。 痛快地吸了一口空气中的粘稠血腥气,朱温舔了舔嘴角,而后便将战斗交给了自己的直觉。 江湖斗殴,相比算计,更重要的是快准狠,是一往无前的煞气。 好在这样的经验,对于朱温而言并不匮乏。 他的身形变得越来越迅疾,打法也越来越凶猛,几乎放弃了对自己的遮护,以进攻为主,招招致命。 痛楚在他身上,已转作了一种令人颤栗的快意。如要将灵魂撕裂般的快意直冲天灵,让他想要把眼前的敌人杀得一个不留。 群狼若能咬死雄狮,必定是因为狮子心中自己生了怯意。 所以朱温采取以伤换伤的打法,便越发能发挥出大夏龙雀宝刀体型更长的优势。 敌人的兵刃砍在他身上,基本并不致命。他怒吼着一刀扫过,却往往能削去半边后脑,斫下首级,或者直接劈进敌手胸膛。 也有喽啰手足被砍断,倒在地面上发出哭爹喊娘的哀嚎。 眼前敌兵渐稀。 朱温心知这样一往无前,凭借本能去杀戮的战法,相当依赖于宝刀的功用。如果他手持的只是一柄普通长刀,如今早该卷刃,令自己失去战力。 然而神兵利器,譬如骑士的良马一般,本来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一番怒战下来,颜景明蓦然发觉,自己身边的兄弟,还站着的已经只剩一半。 朱温依靠步法迅速移动,很多时候可以避免与对手中最强的颜景明接触,而颜景明每次与朱温刀刃相斫之后,也往往会退到队伍后方回力。 不计体力消耗,以快打快,更能减少直接围攻自己的敌人数量。 即使已经在嗜血的意志下,让本能指挥自己去战斗,朱温的打法也绝非无谋的莽斗。 只因生死战斗的经验早已刻进他的骨髓里。 “颜大哥,兄弟已折损不少了,你看这……”终于有颜景明的部下颤巍巍地发声。 “就算这朱三将此事说出去,王盟主也不会将咱们怎么样。”另外一个喽啰附和,表示杀死朱温灭口实无必要。 虽然草军中偶尔有几个倒霉蛋因奸淫杀戮被王仙芝下令斩首示众,或抽几十军棍,严肃军纪;但大部分这么干的人,确实并不会被怎么样。 因为在历史上任何一支起义军中,这种事情都不稀见。 更何况,颜景明毕竟还是王仙芝较受宠信的外门弟子之一。 颜景明心中终于慌了。 “不能留此子活口!” 他发声暴喝,却一时想不出理由来。 “他不会放过咱们……他会把咱们都杀光的!”颜景明续道,他只能接了句很没道理的话。 但喽啰们知道,朱温身上被他们捅了这么多窟窿,确实很难善了,然而真正担责的,还是颜景明这个带头大哥。 他们真要跑,已经失血严重的朱温,又岂能追过来? 于是有人开始拔腿就跑。 “不许跑,回去老子杀了你!” 颜景明疯狂地叫嚣着,举起长刀,以力劈华山之势向朱温砍来。 但全身被鲜血涂满,打法却越来越疯狂的朱温,已给了他极大的震骇。 如此可怕的耐力和韧性,这小子哪里还是人,简直是地狱里杀出来的修罗。 锵地一声,伴着朱温口中的虎咆,颜景明手中长刀被朱温斫在刀锋中段,发力一震,竟当场折断,迸飞开去。 其实都是钢铁打出来的,纵是宝刀砍上凡铁,也不可能如同传奇里面说的“削铁如泥”。 然而发力方向正对上刀身结构中的脆弱之处,却能发挥出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恰如劈竹对上竹子的纹理一般。 而颜景明心中的怯意,令他要拔出腰间备用的腰刀抵挡时,仓促竟卡在鞘里,拔不出来。 “朱郎君,咱们可以好好商量……”颜景明踉踉跄跄地向后退着。 朱温抹了抹脸上的鲜血,如同怒隼向颜景明猛扑而至。 “快来救我,我养你们做什么吃的!”颜景明见朱温杀气不减反增,只能一边逃窜,一边对自己的党羽们呼叫道。 但之前已经被朱温砍杀得死伤近半,使得这些亡命之徒肝胆生寒,实在不想打下去了。 什么兄弟义气,哪里及得上自己的脑袋瓜子重要。 朱温身形迅疾如电,眼见就要追及。 颜景明一咬牙,横下心,“咄”地大喝一声,终于掣出备用的腰刀,如一道飞蛇,向朱温颈项急抹而至。 但朱温身形一偏,一个加速,肩头撞在颜景明下巴上,上下颌猛地撞击。随后一颗门牙便带着血,从口中疾射出去,嵌入散发着血腥气的湿润泥土中。 由此可见,此前陈丽卿被朱温饱以老拳,加上耳光,至少抽了十几记,竟然一颗牙齿都没掉下来,脸皮确实很厚。 朱温的龙雀宝刀则刺中颜景明右胸,洞肺而过,自颜景明后背捅出。 “放过我,放过小的,我什么都可以给你。那个美貌妖童,商队里那些女人,还有我身上的东西,全是你的……” 面临死亡的威胁,颜景明已经开始口不择言。 朱温的反应是直接夺过了他右手的腰刀,扔在地上,而后掐住了颜景明的脖子。 龙雀宝刀则被朱温劈手抽出,在鲜血喷溅中,回扫砍爆了一个鼓起胆子,试图从背后偷袭的颜景明忠心徒党的脑袋。 大部分喽啰此时已如兔子般溜得没影了。 “咱们都是草军中人,是一家人。小的一时糊涂,以后定然唤朱郎君做大哥……不要杀小的,小的一定有用,一定能效犬马之劳。” 颜景明被朱温攥着脖子举起来,还在喘息着,艰难地发出话语:“咱杀的人也和朱大哥没得干系是罢……咱今后一定洗心革面,再不做这等事。” 朱温猛地将颜景明扔在地面上,而后一脚踩上他的脸:“谁他妈管你洗不洗心革面!小爷本来不想管这等闲事。” 这话让颜景明又燃起生的希望,但嘴被朱温踩住,发不出声来,只能发出几句含糊的咕哝。 “啖狗屎的奴才,小爷头回伤这么重,养伤都怕得好几日。”朱温发出震耳欲聋的怒吼:“小爷只是骑马出来散心,就被卷入你们的烂事里面。你活不了,王盟主也救不了你等!” 如果中途那帮喽啰死伤近半之后,还能鼓起勇气继续全力围攻,朱温现在恐怕性命已不保。 颜景明发现朱温的脚终于离开了他的嘴唇,在他嘴上留下了一大滩融着鲜血的泥土,血腥气直钻进脖子里。 他翕张着浮肿的嘴唇,试图最后一次抓住生的机会:“系……系……小的今后再不敢给朱爷添……添麻烦……” 话音未落,赤红色的刀光挥落,一道血幕冲天而起。颜景明身首分离,双目圆瞪,脸上还带着不可置信的神情。 朱温将依然冷冽异常的目光投向商队众人:“那边的孱头们,谁拿点布匹过来,给小爷止个血!” 亲眼见证这场厮杀的商队成员,一个个都被如此血腥场面骇得呆若木鸡。他们听见朱温话语,才一个个惊恐地回过神来,当下有几个妇人扯了布匹,露出极为谄媚的神色,过来给他包扎止血。 “若非这位爷仗义相助,咱们今个真是……奴今日真是承了爷天大的恩德了!”一位三十出头,风韵犹存的妇人试图将丰满的胸脯往朱温背后贴。 “小爷不是这个死鬼,不吃这套!”朱温将她推了开去,用脚踢了踢颜景明的无头尸体。 满身的刀剑伤又钻心地痛起来,让他几乎要龇牙咧嘴,然而这无疑会影响自个的威严,只能咬牙忍住。 他喘了口气,将目光投向那个脸上带着稚气的秀美儒服少年。 “喂,你小子怎么不说话?你也不是耳聋,小爷救了你,怎着一个谢字都没有。” (本章完) 第42章 天下三镜 第42章 天下三镜 “那好罢。”小个子少年轻轻地开了口,目光纯粹得如刚从雪山淌下来的小溪:“我感谢你救了商队的所有人,包括我。” “但是……”少年轻轻问道:“你也是草军的人?” 那几个妇人已经帮朱温包扎好了全身的伤口,朱温将目光投向少年的眼睛:“正是。” “振衣盟主,王仙芝,许多年前,所有人都说他是个大英雄。可他的部下,却在做这种杀人越货的事情。” 少年咬字极为清晰:“而你追随的盐帅黄巢,身份是草军的次帅。你们是一伙的。” 朱温一开始见少年奋不顾身保护众人,心有所感,才鬼使神差地站了出来。 没想到这个书呆子竟说出这么一番怪话。 “所以,你想说什么?”朱温语气恼怒道。 “晚生只是觉得,既然想抢钱,抢粮,抢女人,就不要标榜什么替天行道,天补平均。言行不符,不是什么君子之道。” 少年说得仍然很轻,听起来并不像在斥责朱温的样子。他神情十分认真,说话间,长而略疏的睫毛在杏眼上轻颤着。 按照少年的标准,朱温肯定不算彻底清白的人。 和二哥朱存一同收伏铜山盗匪之后,朱温也让他们抢掠过商旅。与其他贼寇的区别,只在于尽可能不伤人命,也不许部下奸淫妇女。 但绑票勒索赎金这种事,他也不是没做过。 朱温早已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 但少年的话仍然让他相当烦躁。 自己明明救了少年,少年却说这些一点不知感激的怪话。 关键朱温还差点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你知道你现在说的这些话很不知好歹吗?”朱温冷声道,目光在少年脸上逡巡。 商队众人也不由色变,而后纷纷向朱温投来讨好眼神。 他们知道,这个以一己之力格杀了颜景明在内接近二十名草寇的年轻人,即便身受重伤,也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也许吧。”儒服少年面对朱温凌厉如刀的目光,却没有一丝怯意:“但毕竟是实话,实话很多时候未必悦耳。” “你找打了!”朱温怒吼一声,手掌啪地打在少年脸上,顿时浮起一片淤青。 少年痛得身躯一颤,抿了抿唇:“这位郎君,你对逆耳之言,只能用拳脚来掩盖你的心虚吗?” 话音未落,肺都快气炸的朱温又一拳轰在少年左颊上。 这次明显下手重很多,少年被打得震退数步,摔倒在地,衣衫上顿时沾满了落叶的碎屑。 少年摇摇晃晃站起身来,他的声音已经痛得颤抖,但眼神依然无比坚定:“就算你打死我,我也不会说违心的话……朝廷固然不好,可你们这些自称豪杰的人,一边冠冕堂皇地说要拯救苍生,一边却又纵容部下做荼毒百姓的事情。这种事,我看不惯!” “苍生有苍生的智慧和生存方式,何曾需要所谓的英雄豪杰去拯救?” 话音未落,朱温已怒气冲冲地大踏步过去,揪着少年衣领,将其提了起来。 握紧的拳头,在少年眼前不住晃着:“就算我把你满口的牙齿都打掉,你还是这么说?” “不……不错……”少年说着,忽地一小口血溢出来,染红了纤巧的唇角:“这世上的道理,是任何权力、武力都无法扭曲的。如果你今天打死了我,只是消灭了一个叙说道理的人而已,道理却如日月星辰般永在。” “你敢于杀颜景明,是因为你比他有力量,你是盐帅黄巢眼前的红人,杀了他不用担心振衣盟主王仙芝报复。而不是,因为你有多么正义。” 朱温瞧着少年的双目,从中竟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恐惧。 这真是个纯粹的书呆子。 朱温正在思量要不要再给他一拳时,一个声音陡然响起。 “这位郎君,不要再打了。兰先生说话傻气了些,可他真是个心地很好的人。” 说话的是商队的首领,一个富态中年人。 “是呀,朱郎君是好人,好人何苦为难好人?”几个妇人附和道:“兰先生年纪小,不太会说话,可他这人心地淳善,做事踏实,咱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这些求情的话语,不由让朱温有些讶异。 这些人之前面对颜景明一党的凶威,还打算恳求那位“兰先生”牺牲自己,换取商队其他人的平安。 他们倒是敢向自己替“兰先生”求情。 转念一想,人都是比出来的。自己相比颜景明这种穷凶极恶之徒,确实称得上好人。 面对绝对的暴力与邪恶,这些普通人会显得格外怯懦、自私。 但这并非人性的常态。 想到这里,朱温突觉心底舒畅了很多。 “小子,看在这些给你求情的父老面子上,放你一马。”朱温喘了一口气,因为身上的伤口又开始作痛。 他把兰先生轻轻放下。 一时间,商队众人一个个露出大喜过望的神色。 这种神色也实在出自真心。 “把颜景明这帮人的兵器、腰带和身上的钱拿走吧。”朱温目光一扫,示意商队成员们去剥那些尸体:“对了,还有两个没断气的,帮我补一下刀。” 此言一出,商队中一片千恩万谢之声。 朱温骤然想起,自己十几岁的时候,就是因为爱听这样的声音,才会去行侠仗义的罢? 但这些好听的话,终究不能当饭吃。 然而他现在心情已变得极为爽快。 “朱郎君这样的侠义人物,你却那样冒犯他,也亏得人家大人大量,不和你计较,还不向他道歉?”商队中,一个高个儿对少年开腔道。 “道歉就不必了。”朱温走过去,突然抓住了少年的手:“看起来,他是你们的账房先生罢?我要带他走,没你们什么事了。” 此言一出,商队众人纷纷大惊失色。 他们见朱温挺身而出,拼着身受重伤也要诛杀颜景明等人,都觉得这年轻人虽然也是草军中人,但却是个真正的英雄豪杰,义军之中确有好人,不能一概而论。 如今朱温却开言说要带走兰先生,莫非他和那个颜景明竟有相同的兴趣? 被朱温打得脸上已经淤青数处的少年,神色却相当平静,被朱温抓住小手,也全然不作挣扎。 “你要我跟你去做什么?” “我在想,人有的时候,也要听一些不爱听的话。”朱温笑了笑,虽然他发现轻轻一笑也会扯动伤口,让自己很痛。 “有句什么话来着?” “对了。”朱温眼中露出十分的快意:“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这是太宗皇帝李世民说魏征的。” “我朱温也需要这样一面镜子。” “所以,我决定让你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做我的魏征!” 一时间,商队几十人,全部瞠目结舌,眼神定定瞧向朱温,好像看见了什么他们有生以来从未想象过的东西。 天下三镜。 凡是大唐的子民,没有人不知道这个典故。 太宗皇帝,在大唐百姓眼里是三皇五帝之后,最伟大的贤君。 而郑国公魏征,是有史以来,最有名,也最对天子不客气的谏臣。 他们的君臣遇合,才汇聚成流传千古的“天下三镜”典故。 然而一个看起来比兰先生大不了多少的年轻人,如何敢拿太宗皇帝李世民自比? 年轻人的话语却充斥着一种舍我其谁的自信,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出乎众人意料,少年认真的点了点头:“好,如果你的报酬让我满意的话。” 朱温不禁又觉得有些好笑:“君子不言利,还谈报酬吗?” “如果给你提的意见配不上报酬,我会做其他的事情弥补的。”少年说得相当真诚:“我从不拿超出自己价值的钱。” “那就一言为定。”朱温松开了手,作势要与少年击掌为誓。 比他的手略小一些的光润手掌轻轻击在他掌心,感触很柔软。 “不能再给商队做事,素亭相当抱歉。”少年忽地屈身于地,向商队众人深深一拜,而后缓缓起身,从身上掏出一吊钱,放在商队首领手里:“这是素亭的悔约金。” 原来“兰素亭”是少年的名字。 商队首领急忙推辞,但朱温马上过去,拉起兰素亭就走。 他知道,像这么认真的人,不把悔约金给了,是没法安心离开的。 (本章完) 第43章 军师 第43章 军师 兰素亭并没有坐骑,所以朱温把兰素亭拉到自己马边,一把将其抱上马,而后翻身而上,两人挤在狭窄的马鞍里,就像朱温将对方抱在怀里一般。 兰素亭眼神浮现一丝局促。 “我的行李还在商队里。”兰素亭对朱温道。 “有重要的东西吗?”朱温问道,一边打马飞驰。 “没有。”兰素亭摇头:“重要的东西都在身上的褡裢里。” “那就没事了,杂七杂八的东西,到军营里了给你置办。” 朱温话锋一转:“小兄弟,你其实是女儿身罢?” 兰素亭身躯如含羞草般一颤。 “不……不是……” 她还想撒谎,但朱温直接抓住她发巾,把她脸转了过来,与自己眼神相对。 这样近的距离,以及男儿如能直射心底的目光,让她顿时再说不出话。 对于这样一个认真的女孩子来说,撒谎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她只能发出一声无奈的轻叹,算是默认。 朱温笑着松了手。 兰素亭化装得并不差,本来十六七岁的少年,也确实有长相、声音都非常像女人的。 所以颜景明这种老江湖,也没看出兰素亭是个货真价实的女娇娥。 他只是直觉觉得对方该是个小娘子,于是试探一把,没想到不出所料。 “其实商队首领也瞧出来了。”兰素亭叹息一声:“不过他没告诉别人。看账先生这行,本是不许女人做的。” “我没少揍女人,因为二哥跟我说,对女人没必要客气。”朱温坦诚地道,一边怀念着不久前暴揍陈丽卿的手感:“不过痛打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娘子,确实过了些。” 兰素亭没有回话,只是用手轻轻揉了揉脸上的淤青。 她纤细的身躯贴着朱温前胸,身上散发出淡淡的少女清香。 并不像小师妹段红烟身上的香气那样浓烈,但是有种令人心中安宁的味道。 “‘素亭’是你的真名吗?不是‘娉婷’的‘婷’?”朱温问道。 “是。”兰素亭点了点头:“家父生前就很喜欢书圣王羲之的书法,但我却学卫夫人的簪小楷多些。” 王羲之是东晋时琅琊王氏最出名的人物。家里已经完全弄丢经学传承的王仙芝王盟主,据说也是王羲之的直系后代。 “原来是《兰亭集序》的典故。”朱温点点头:“是个好名字,男女皆宜。” 兰素亭“嗯”了一声,又道:“你说要我做你的魏征,是让我给你提谏言吗?你如今的身份,似乎用不着专设这种职位。” 朱温如今虽是黄巢军的谋主,但也只是个带兵五百的营将,确实不需要专设谏官。 “那就做我的军师吧,也帮忙出谋划策什么的。” “素亭倒是熟读过《春秋》,里面有很多用兵之法,但恐怕不合于现时了。”兰素亭轻轻道:“此外,我这个人并不太聪明……” 《春秋》是五经之一。朱温的父亲朱诚人称“朱五经”,是五经都熟习的。但朱诚毕竟在朱温五岁时就弃世而去,朱温也只背完了《诗经》,便没有继续研习下去了。 “我觉得你很可靠。”朱温掏出一块金锞子塞兰素亭手里:“这块金子,值十贯铜钱,算预支你这个月薪俸。你若不干活,别怪我再揍你。” 金锞子来自黄巢军之前击杀天平节度使薛崇的缴获,是拿薛崇盗墓所得的马蹄金熔炼后重铸的。 兰素亭怔了怔:“这么多?不行,我做账房先生,一个月才两吊钱……” 朱温不由觉得这妮子傻得有些可爱,转念一想,她本就只是个半大孩子:“军师的薪俸,哪里是账房先生能比的?” “可素亭现在还做不好军师呀。”兰素亭轻轻叹了口气,将金子接了过去:“你军中有账目给我管吗?” 朱温挠了挠头:“这事似乎一向是我二哥负责的。” 朱存看起来像个傻大个,其实却是个相当精细且不怕麻烦的人。 “那我就挂着军师的名号,找找还能做些什么别的好了。”兰素亭认真地说着。 她显然很担心自己做的事对不起报酬。 “那么,你愿意雇我一辈子吗?” 少女缓缓转过头,柔和的目光投在朱温的脸上。 她有一张精致好看的小脸,但也不算绝顶好看。一字平眉,纤秀的五官,小小的嘴儿——朱温瞬间幻想出她抹去脸上淤青,换上女装的样子——典型的小家碧玉。 但她凝静的目光,却比桂林的漓江水更加纯粹清澈,让人生出想要呵护她的欲望,不忍心欺骗这样一个认真、单纯的女孩儿。 兰素亭这个问题让朱温顷刻愣住了。 他的手顷刻就放开了缰绳,以至于快速奔驰的骏马失去控制,看起来差点一头冲进河里。 这事实上是不可能的,马是有眼睛的活物。在冲下去之前,这匹枣红马就自己转了方向,继续沿着回军营的道路飞奔。 “我以前做事的时间都不长。”兰素亭轻声说道:“总有很多人不信任一个女孩子来管账。当足够多的人发现我的女儿身,我就只能换个地方谋生了。” 朱温听到这话,提老高的心才蓦地放下。 真是个不会说话的傻丫头。 朱温却也感觉到,作为一个读书人,却是女子,确实很不容易。 若是武人,那就好办得多。无论上阵杀敌,当趟子手走镖,做猎手捕猎猛兽,只要能证明自己功夫不在男人之下,所在的团体便会庆幸己方多了个战力。 但对于女儿家,许多男人都觉得,不读书不识字,老实本分,就是最大的贤良淑德。 与此同时,这些男人又要跑到秦楼楚馆里头,找才艺出众,却并不贤良淑德的妓女们寻觅情趣。 “你可以放心,只要我活着,你能在我这里做很久。”朱温笑了笑:“我觉着,三十岁以前,自己能谋到节度使一级的位置。那时候,你这个军师就名副其实了。” 对于一个敢拿李世民自比的年轻人来说,想当节度使一点也不奇怪。 至于推翻大唐朝廷之后,是谁来做天子呢?是王仙芝盟主,还是老师黄巢?朱温并不想多考虑这个问题。 但无论如何,爬到云层上边去,会让他觉得更加痛快。 (本章完) 第44章 回营 第44章 回营 那时候他们都很年轻,不知天高地厚,不懂世事的复杂,却又对未来充满梦想。 朱温并不知道“一生之盟”之类的词汇,他只是随兴地提出自己的请求。对方说什么“一辈子”,在他看来也只是孩子气的口不择言。 但是许多伟大的契约,正是在寻常的场景中成立,而后忠义与友谊,便贯穿一世。 就好像汉高祖刘邦与留侯张良,光武帝刘秀与高密侯邓禹。还有朱温提及的,太宗皇帝李世民和郑国公魏征。 满地落叶被马蹄踏出沙沙的声响,芦在无垠的青空中飘荡,秋水贴着河岸潺湲流过。 在人类诞生之前,大地上已经无数次重复过这样的秋日。但在人类文明诞生之后,就有了许多伟大的瞬间,留给苍穹、大地与四季来见证。 回到自己的营将帐幕之后,朱温在帐内点上了一炉沉水香,用来冲淡男性的气味。 而后,他在营帐中间挂上了一张厚厚的黑色毛毡帷幕。 “我该怎么称呼你?素亭?”朱温问道。 “芷臻。这是我的小字。”兰素亭看着帐内的摆设,目光有些飘忽,而后又凝注在朱温脸上。 “芷臻,你今后就住我这。”朱温悠然道:“比较干净,条件也好过一般战士的帐篷。” “好。”兰素亭相当平静地点了点头,一点不感到意外。 这座帐幕如果一个人住,显然太宽大了些。 草军中许多与朱温一级的将官,帐篷里都带着女人。 但于朱温而言,兰素亭是男人还是女人根本无所谓。 他不是特别多话的人,和师哥孟楷,师妹段红烟在一起时,往往是他作为倾听的一方。 但兰素亭显然是个比他更安静的人,所以他希望对方可以在他睡前,听他说说话,聊聊天。 “不怕我对你出手吗?”朱温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笑意。 兰素亭迎上男儿清澈得没有一丝欲望的目光,相当认真地说:“你比我好看,一定看不上我。” 很诚实的回答,相当符合朱温对少女的印象。 他走过去,拍了拍兰素亭的肩,懒洋洋地道:“做我小弟吧。” 兰素亭歪了歪头:“小弟?你不是要我做你军师吗?” “你看你这么可爱。”朱温忍不住在她纤巧的鼻子上点了一下——相比师妹段红烟那种侵略性的美丽,兰素亭属于典型的小巧可爱风格。 这种书呆子傻气,之前曾弄得朱温很恼火,但他很快就发现这个小妮子的可爱一面:“你如果不做我小弟的话,我怕哪天还是忍不住对你出手。” “倘若发生那种事儿,就会觉得只能做管后宅的妾了。我可是想一直重用你呢。” “结拜为兄妹不行吗?”兰素亭问道。 “你这是真笨。”朱温有些无奈地道:“有几个结义哥哥能忍住不对可爱的妹妹下手?又不是亲生的。” “哦。”兰素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朱温却蓦然想起,十几岁时,曾结识了一个喊他大哥的女孩子。 他们曾经在数年间保持着相当密切的关系,互相交换过许多礼物。 而且后来他还知道,女孩看起来严厉的父亲,其实相当欣赏他。 但他仍没有说出那几个字。 他想出人头地,但如果这个过程中借助了任何女孩家的力量,在朱温看来,都是一种令自己十分难堪的施舍。 “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朱温很喜欢光武帝刘秀留下的这句格言。但他也知道,刘秀向心爱的阴丽华求婚,是在自己比阴家更有地位之后。 可惜这种骄傲,往往会以永远错过为代价。比如现在,他就不知道那个女孩身在何处。 他不由暗暗叹了一口气。 “给你做小弟的话,是不是你以后无论怎么生气,都不会杀我?”兰素亭问道。 “你想当节度使,所以你觉得你们能赢,王盟主或者你师傅能取大唐的天子而代之。” “你们起兵,说是为了反对世上的不公,但真的成功了,也没打算彻底做到‘遵法如仗剑’,没法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那当然做不到,只能说一定比现下要好。”朱温相当坦诚地回答:“就连我自己,想出人头地很大的原因,也是觉得世上的规矩给我添了很多麻烦。如果能做到节度使那样的高位,就能过得比现在舒服很多。” “可我还是会拿古之圣贤的教诲来要求你。”兰素亭道:“那时候,就难免给你说一些难听的话。” “我雇你,就是要听这些话的。”朱温道:“太宗皇帝没有杀魏征,所以就算你不做我小弟,我也绝不会杀你。” 朱温对于自己的回答感到问心无愧。 大家都说太宗皇帝是千古一帝,但太宗皇帝也做不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然的话,他那几个熊孩子胡作非为的时候,李世民早该砍掉他们的脑袋。 “所以,当你的小弟没有明显的好处。”兰素亭道。 “是这样。”朱温肯定道。 “但也没有坏处,而且我现在收了你的钱,应该接受你正常范畴内的命令。”兰素亭总结道:“那我听你的。” 这个回答,以及少女微微歪着的脑袋,令朱温感觉到一股兔子般的乖巧。 朱温蓦然想起北朝民歌《木兰辞》中的句子——“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安能辨我是雄雌”。 这个身着男装的小丫头,岂不正是一只温润如羊脂白玉的小兔子么? 朱温很喜欢兔子。 当他与情绪浓烈的人相处时,他会觉得自己变成一只刺猬,看起来痛快直率,其实难免要斟酌自己的言辞。就像在冬天,刺猬们会靠在一起取暖,但靠得太近,又会互相扎痛。 兔子们互相取暖的时候,却可以离得很近。 兰素亭既是部下又是小弟的身份,纯真又沉静的性子,也让自己能够跟她说一些平时不好对别人说的话。 “我明天向战士们公布,本营将新招了一位军师。”朱温问道:“你要换回女儿家装扮吗?” “不用。”兰素亭摇头道:“我阿爷多次科举都没考中,所以他喜欢看我这般打扮。” 和死鬼老爹,还有老师黄巢一样啊。朱温心里想着,这种事儿,假若不是门阀士族出身,有没有才学,家里有没有钱财,似乎也没什么区别。 所谓“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的科举制度,最后也不过是让世家子弟走一遍的形式罢了。 “营里的弟兄们会喜欢你的。我派人给你准备了铺盖,牙刷子,和洗澡用的浴斛。”朱温说着,掀开帘子去到帐幕另一边。羊毛毡做成的帘子显然足够厚,能确保少女洗澡时,对面什么也看不见。 一位模样中规中矩,眼神带着些伶俐的丫鬟掀开帐门走了进来。 兰素亭待要说什么,朱温的声音又从帘子那边传了过来:“读书人嘛,总要个人贴身照顾的。当然,公事公办,她的月钱是八百文,从你的薪俸里边扣。” (本章完) 第46章 平卢之行 第46章 平卢之行 “绝海、凉玉、段丫头!”帅帐当中,黄巢用极大的嗓门吆喝着,招呼才被召来的三位徒儿;而后将闪亮的眸光投回眼前的葫芦状青铜器上:“你们看为师弄出了什么?” 段红烟配合地露出好奇目光,拉住黄巢胳膊:“师尊,这是什么东西,瞧上去好有趣哩!” 看这善解人意的样子,如何都想不到十一岁时,她初遇黄巢,便揪掉了对方的胡子。 黄巢几乎是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顿时露出相当宠溺的神色。 孟楷鼻头挑了挑,嗅着空气中浓重的酒香气:“这么浓的酒味,师傅你又找到什么好酒了?” “不是找的,是为师自己蒸的。”黄巢眼里满是得意。 朱温见多识广,却最后说话:“我知道大食国中,有一种蒸烈酒之法,能令酒水格外浓厚……” 黄巢拍掌大笑起来:“说对了。你们没想到罢,这个法子,咱们华夏早在汉代时就有了!” “汉代?”孟楷不由怔住,用懵然的眼神瞧向老师,又瞧向朱温和段红烟。 但朱温立刻想明白了其中关窍。 毕竟上次他分到的马蹄金,还没有完。 如果说朱温认识什么喜欢发掘汉墓的人,那就只有故天平军节度使薛崇了。 几个月前的郓州之战,黄巢军一番苦战,终于斩下了薛崇的脑袋,那也是朱温首次为草军建功。 然后众将士就从缴获的辎重里,发现了大批马蹄金在内的,薛崇挖坟掘墓所得的不义之财。 朱温并没有立刻说话,而是面露微笑。 没多久,小师妹段红烟也露出恍然神情:“师傅你是说,咱们之前击杀薛崇缴获的辎重里,有汉代人用来蒸酒的器具?” 郓州之战时,段红烟和孟楷被黄巢派出去打探情报去了,并未参阵。小师妹想到得慢一些,也不足为奇。 黄巢满意地颔首。 “为师一直以为,大唐没有这种技术,只有大食人才有。现在看来,老祖宗早有了这样的法子,只不过在历史长河里失传了。” 孟楷这时候才显得如梦方醒:“失传了?为甚么?酒不是越烈越好么?喝着才痛快。” 黄巢目光投向黑漆嵌螺钿食床上的三碗酒,浓烈的酒香气自酒碗中散发而出,扑人口鼻:“尝尝就知道了。” 孟楷一把抓起一碗,往嘴里猛灌下去。 他脸色立刻就变了,用力抿着嘴,咬着牙关,才没让酒水从嘴里喷出来。 “这才是真正的烈酒。”黄巢目光略带戏谑,瞧着这位大弟子:“滋味如何?” 孟楷不说话,好一会才缓过气来,大叫道:“好辣!辣死我也!” “咱们的祖先大概是不喜欢这种口感罢。”朱温端起一碗,抿了一小口:“有种掺满茱萸的味道。” 茱萸分为吴茱萸和山茱萸,其中吴茱萸是常用的辣味调味料。 相比黄酒入口微醺的口感,这种蒸过的烧酒味道委实有些古怪。 朱温又把酒液含在嘴里,用舌头体验了一下口感。 他得出两个结论。 黄巢用来蒸的一定是某种好酒。 但是这种烈过头跟刀子一样的酒,味道实在让人很难说出好话。 “难喝。”朱温直率地说出了自己的评价。 “对极了。”黄巢微微一笑。 孟楷有些怔愕,不知道这个向来聪明的师弟为什么对老师的杰作直接给予差评,黄巢却显得相当高兴。 “为师也觉着很难喝。”黄巢轻轻拍了拍食床,剩下一个碗里的酒水波荡起来:“这是至少喝过十多碗之后得出的结论。” 黄巢无疑是个充满求知欲与好奇心的人。 朱温将抿了几口的酒碗放回食床上,凑过去拨弄那个葫芦状的青铜器。它实际上是两件青铜器迭在一起,由一甑一釜组成,两者以子母口对接。上头的甑上有一根细管,下边釜上则有一根粗管。 “把酒加进下边的釜里,然后放在火上蒸,升腾的酒气遇冷凝结,就会从甑壁的小管上排出来,一滴滴汇聚在一起。”他很快就推测出了此物的原理。 “不错。”黄巢表示认可:“一点也不复杂,造出这种东西,并不用什么高深技术。” 朱温悠悠道:“如果有人喜欢喝这种东西,那只有一个原因——人性好斗。” 黄巢笑道:“但是斗这种烈酒,一定很容易分出胜负,让人失了面子。还有可能喝死人。” 朱温赞同道:“如果李白、杜甫他们斗诗时喝的是这种烈酒,恐怕活不过三十岁。” 孟楷这才一拍脑瓜子:“我明白哩!难怪这东西会失传。” 段红烟娇笑道:“汉代之后,文教越盛,文士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大。文人们本来酒量好的不多,却又极爱面子。” 朱温明白,黄巢固然是个对新知充满兴趣的人,但召他们三人前来,绝不是仅为了品这种并不好喝的烈酒。 义军的活动需要钱来维持,劫掠府库和富户并不是唯一的获利手段。 实际上,黄巢麾下还有一批人隐藏在暗处,隐瞒了真实身份,通过经商为草军提供财源。 段红烟道:“既然汉代这种酒很可能盛行过,便该有令其重新盛行的法子。” 黄巢露出嘉许之色:“红烟你有什么主意?” 段红烟道:“徒儿以为,北方边关之地,冬天天气寒冷,边军们应当很喜欢更加浓醇的烈酒。听说,北方的回鹘人,也会从大食国购买烧酒。” 朱温有些吃惊。北方胡人会买大食国的烈酒,这个情报他自己都不知道。 小师妹的见识,很多时候实在不像猎户家的女儿。 “很好的意见。”黄巢摸了摸下颌上的短须:“但还不太够。大唐的边关,有大片在割据自雄的河朔三镇手里,在那边开展生意,可不容易。” 段红烟叹了口气:“剩下的部分,人口也不多。守边的战士们,也没太多钱买酒。” 她相当乖觉地指出了自己意见的缺陷。 而后却是笑靥如,把玉白的手掌压在朱温肩头:“小师弟,你是咱们的智囊,不如你来想个法子吧。” 朱温怔了怔,老实道:“我也没有办法。” “还指望你呢,怎生这么没用!”段红烟对他翻了个白眼。 “可能过几天就有了。”朱温道:“我想主意,有时候会很慢。” 这是实话,朱温识破齐克让的三重斫营策,并给出破解之法,也了很多天。 “为了让你快点想出来,要不立个军令状?”段红烟抬高声音道:“三日间还没有奇谋妙策,就把你在三军之前脱了衣服打板子!” “都不是小孩子了,别跟凉玉开这般顽劣玩笑。”黄巢肃容道。 段红烟轻轻“呀”了一声,吐了吐舌,不再说话。 朱温当然知道师妹没有恶意,只是直率可爱。不过老师让她打住,朱温也觉得甚好。 “点子的事情,不用太急。”黄巢温言道:“造酒的事情,盈利也不在一时半会儿。” “然而最近有件事情,需一个利落的人来办。你可愿往?” 离开大军出去办事,并不奇怪。此前朱温入伙时,便发觉孟楷和段红烟当时都不在军中。 而自己至今尚未出去过一次。 所以朱温当然没有推辞的理由。 “在哪?”朱温简短问道。 “平卢。” “与宋威老贼有关?” 除了作为讨伐草军的总帅,宋威另一个身份,是大唐的平卢节度使。 “不错。宋州大战追击阶段,绝海一梭枪刺穿了老贼小腹,如今老贼缠绵病榻,该是活不了多久了。” “但宋威老贼这类人,不到阎君来请,绝不会交出手上的权力。” “而平卢镇内部的各派势力,大抵都在琢磨如何在老贼毙命之后,讨好新的上司。” “所以现在,平卢之地一定会比较乱。” 黄巢左手隐隐握拳:“乱,才是咱们火中取栗的好时机。” 朱温知道,老师肯定不是让自己做什么策反官吏,直接占领平卢镇这样异想天开的事情。 平卢军素以兵精粮足,实力雄厚著称。 但黄巢起家,同样在齐鲁之地。在平卢辖境内,一定拥有不少水面下的势力。 王仙芝王盟主亦如此。 朱温击杀颜景明之后不久,王仙芝部就再次与黄巢部分头行动了,他也不必担心颜景明的朋友们找他麻烦。 但两军必定有着联系的手段。 “这趟路并不好走,你可以不去。”黄巢语气有些意味深长。 朱温连忙摇手:“义不容辞的事情,哪有逃避的道理。” 黄巢嘉许地点点头:“那就期待你见机行事了。” 就这样,朱温自黄巢手上接到了去平卢军境内见机行事的任务。 或许是招兵买马,或许是打探情报,或许是煽动起义,总之有许多或许能做的事情。 但这种事一定要轻装简行,才能避免被人逮到。 回到自家营地之后,朱温向朱存、霍存等人交代了事宜,就开始打点行装。 他决定带上两匹马——一匹红马,一匹白马。 还有自己新请的小军师——兰素亭。 朱温跟她说这事时,兰素亭正好在帐内发现了一本书。 她的身姿依然纤静,但眼里却充满了喜悦之情。 “营将,这本书能借我一下么?”兰素亭轻声道。 她并没有刻意讨好,但这种安静、乖巧的声气,让人很难拒绝她的任何请求。 朱温瞧了瞧,原来是一本《周易新注本义》,是黄巢给他的。 这东西也是义军的老朋友,薛崇节度使留下的遗物之一,其作者是薛崇的祖先,开国名帅薛仁贵。 朱温全不在意地道:“给你吧。反正我不爱看。” 兰素亭秀眉一挑,露出讶然之色:“营将不喜欢《周易》吗?” “我阿爷生前被人称作‘朱五经’,却只来得及教会我一部。”朱温笑了笑:“除了《诗经》之外,其他四部我都没看完,更不必说注解了。” 兰素亭点点头:“营将少年时要练武,能读书的时间应当不多。” “你倒是会给我找台阶下。”朱温忍不住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这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他眼里对方如兔儿、猫儿一般,只是极为可爱而已:“其实就是我疏懒惯了。” “一个疏懒的人还能破解雪帅齐克让的计策?”兰素亭吃惊得小口微张。 朱温一阵无奈。 他实在不怎么好解释。 在这样一位纯真少女面前,炫耀自己有多么聪明,多么天赋异禀,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你应该发现,我一天要睡五个多时辰……” 兰素亭听了这话,不由若有所思:“嗯……看起来是挺懒的。” “其实很多点子,我要做梦的时候,才能想得通透。”朱温说起胡话不打草稿:“你看,一天要睡这么久,当然没时间读书了。” “素亭明白了。”兰素亭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南朝的大才子江淹,也是梦里得到一支神笔,然后就经常在梦里写辞赋,所谓‘梦笔生’。” “这么说来,营将你不是懒,只是和江淹一样,异于常人而已。” 兰素亭见朱温不回话,又道:“这本书我不能收。” “为什么?”朱温问道:“我给了你,就是你的。” “我想自己抄一本。”兰素亭秀丽的睫毛轻轻颤着:“亲手抄一遍,自己就吃透多半了。” 朱温闻言,不由想起阿爷朱诚的那一屋子书,几乎也是一本本亲手抄来的。 由于门阀士族垄断知识,平民百姓想读书,就是如此不易。 兰素亭不知从哪拿出了一沓纸笺,是本朝才开始使用的“毂纸”,以树皮纤维制成,相比之前的麻纸,纸质相对光滑,但价格并不贵。 她显然是个爱书之人,而且时时都做好了手抄一本书的准备。 兰素亭在书案前摆纸研墨,无声无息抄写起来。柔淡如清水的目光,静静垂落在纸面上。 字体是卫夫人传下来的簪小楷,极为娟秀,笔尖在纸张上流转,如同一场工丽已极的舞蹈。 “毂纸”尤其适合这样俊秀的笔法。 朱温并不懂纸,也不懂书法,但他能看出少女的书法相当有功力。 或许不在老师黄巢这样有数十年造诣的大才子之下。 笔法中的柔韧与秀丽,与武学中许多技法,原是相通的。 “你若出去卖字,一定比你做账房先生赚得多。” “我知道。”出乎朱温意料,少女迅速给出了笃定的回答。 “但我不想像商贩那样出去吆喝,觉得很丢人。”兰素亭又轻轻地道。 她能帮长疮的战士吮吸毒疮,一点不觉得脏,却认为如商贩般吆喝着推销自己的书法,会令人尴尬。 这才是真正有骨气的读书人该有的样子。 朱温越发觉得自己平日里所讨厌的那些自命清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穷措大”,实在是俗不可耐。 抄了一些之后,她揉了揉有点僵硬的手腕,将抄好的纸页整理得整整齐齐。 今夜,朱温为她请的那个丫鬟恰好生了病告假,她便拿了笤帚,自己动手清扫帐内的地面。 一边扫,她另一只手还拿着那本书,细细地瞧着,竟然丝毫不妨碍扫地的精准与细致。 朱温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会照顾人,本来并不需要什么丫鬟来照顾。 而且这种传说中的“一心二用”的本事,朱温身为公认的天才,自问也很难做到。 他能够左右手同时使用两种兵器,但若让他一边专心致志地看书一边砍人,那无疑会费劲到极点。 遇上这样一个璞玉般的女孩子,朱温只觉自己真的捡到宝了。 看来她不止能做进献逆耳之言的魏征。 假以时日,兰素亭或许真能成为运筹帷幄的大军师。 朱温转念一想,魏征之前跟着隐太子李建成的时候,不也是顶级的谋士。只不过太宗皇帝谋士太多,所以让魏征专门进谏罢了。 次日清晨,朱温便与兰素亭一起启程。 “我不会骑马。”兰素亭有些苦恼地道。 “那另一匹马只能做驮马用了。”朱温将一匹马的缰绳和另一匹马的马尾拴在一起,把行李放在驮马背上。 他本想依然让兰素亭坐在自己前边,但突然又觉得不大合适。 马鞍是军用的四角高桥马鞍,如果两个人坐在上边,就会很挤。 让少女坐在自己前边,就好像自己将她抱在怀里似的。 虽然朱温决定让她做自己的“小弟”,但还是觉得有点不合适,毕竟这趟旅程,时日并不短。 “你坐我后边。”朱温教她如何踩着马镫上马。 上去之后,兰素亭用双手抱住了朱温的后背。 随着骏马加速奔驰,她的上身不由与朱温的脊背紧贴,有种淡淡的柔软。 朱温突然发话道:“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 骏马飞驰的时候,风声有点大,所以他特别抬高了声调。 “什么事?”兰素亭则选择将脑袋略略贴近朱温耳朵,少女口中淡淡的香气吹在耳孔里,有点痒。 朱温微笑道:“我二十岁时,我阿娘说我也老大不小了,还没个媳妇,便将她外甥女叫过来住,瞧瞧能不能撮合拢来。” 兰素亭问道:“那岂不是你表妹?” “我心底是不情愿的,小时候家里尚未迁到徐州,两家住在一起时,我还揍过她呢!”朱温说起自己幼时打女孩子,倒是一点不尴尬。 “当天晚上,我因为白昼多喝了些酒,起夜时有些迷糊,误走到了客房里,顺手就点上了灯。” 说到这里,朱温顿了顿:“然后我表妹就大声尖叫起来,抓了床边一个果盆砸到我脸上。然后,她马上收拾行装,回了自己家。” 兰素亭吃了一惊:“你做什么了?我觉着你不是乱来的人罢?” “我什么也没做。”朱温有些无奈地道:“我只是看见她的铺盖被家里养的狸奴给拱开了。那只老猫在她胸口蜷成一团,因为觉得又平坦又柔软,好像自己的窝。” “然后我忍不住叫醒了她,但猫还没醒。” 兰素亭揉了揉自己的额头,陷入了一阵迷糊。 当她注意到自己的胸口正紧贴着朱温后背时,才意识到朱温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 朱温想道,若是小师妹段红烟,现在该一拳打在自己小腹上了。 不过小师妹本来也全然不平坦。 兰素亭只是如受了惊一般将身子向后一倾。 “素亭不喜欢这个笑话。”她轻轻地道。 她并没有刻意表现自己的委屈。 但朱温迅速感觉到她心里委屈之处,突然十分后悔。 他见过不少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子,但兰素亭确实具备格外惹人怜惜的气质。 她明明是一朵小白,却格外认真,又格外勇敢。 “那把这些忘了吧。就当我没说过。”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哪里有收回去的道理。”兰素亭质问道。 “我本来就不是君子。”朱温回答得很干脆。 但过了一小会,他仍旧低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嗯。”兰素亭轻轻应了一声。 然后两人就许久没有说话。 耳边只剩下风声,马蹄声,似乎还有低低的心跳声。 (本章完) 第47章 大宅 第47章 大宅 秋风萧瑟,秋雨幽凉。 深秋的河北大地,只是夜风便已极为冷冽,当豆大的雨珠毫无预兆地打下来时,朱温顿觉寒气直透进脖颈里头。 之所以绕道河北,原因也非常简单。径直去平卢镇,需要横穿齐克让的泰宁镇。朱温杀了齐克让的副帅寇谦之,再经泰宁岂不正是自投罗网。 相比河南道地面,河北之地明显地荒凉许多。同样是广袤的平原,却时常数十里全无人烟。本该适宜农作的平畴,却沦为蒿草丛生,狐狼所伏的荒野。 虽然对朝廷的腐朽统治已经厌恶到了极点;但朱温不得不承认,刮地皮这块,一山更有一山高,河朔藩镇那帮牙兵老爷们,功夫真不是盖的。 地面很快因雨水倾泻而下,变得泥泞,马腹两侧的障泥也被泥点溅得一片斑驳。 急雨之下,夜色越发暗了。绑在马首下琉璃罩子中的风灯,也在狂风的激荡下,忽明忽暗,似乎马上要熄灭。 朱温急从驮马身上取了斗笠,遮住头顶,又将兰素亭从身后一把捞将过来,紧紧捂在披风当中。 少女十分安静地依偎在他怀中,不言不语。 但风吹急雨,依然无情地把雨珠向两人的脸面和衣裳抛洒而去,有些甚至已结成了雹子,打在脸上便是一阵火辣辣地生痛。 这样森寒的冷雨,别说人了,像马匹这样的大个头,被淋得多时,也难免沾染风寒。 “阿嚏。”朱温听得少女口中发出一声脆咳。 垂下头看时,她的小脸已被寒风冻得泛红。 这样纤细的女孩儿,遭了恁般暴雨淋洒,身子可遭不住。 他将手掌放在兰素亭额头,只觉额上已有点发烫。 朱温不由开始后悔为什么不准备一件狐皮大氅,不仅能御寒,还能防雨雪。 但如今必须找一个避雨的地方。 借着风灯细微的光亮游目望去,周遭一片旷野,竟没一棵大树。 面对这种情况,朱温并不是没有应对之法。 实在不行,可以找一个土坎甚至坟茔,在上头挖个洞和衣钻进去,如果洞挖得大些,甚至还能在其中取火。大夏龙雀宝刀削铁如泥,用来挖洞也不用担心卷刃。 但是挖洞是要时间的,这个过程中,必须要忍受风吹雨打。 朱温的焦急绝非杞人忧天。 兰素亭这样手无缚鸡之力,身子骨也没完全长成的女孩子,体质虚弱的实在不少。往往一场风寒下来,就会危及性命。 这种甚至没做过农活的女孩子,本不适宜出这样远门。 他急于历练她,才让兰素亭跟着自己出来。但如若出了什么事情,不仅对自己而言是噬脐莫及的悔恨,也会严重损害自个在营里的声望。 正当心中思绪百结之际,远方的视野中却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影子,好像是一片屋院。 “前边似乎有人家。咱们……”兰素亭又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颤抖着道:“是不是可以借宿一下,躲个雨?” 马儿如能听懂人言,发出咴咴之声,似在附和少女的提议。 这个提议对朱温而言当然深得其心。对于一个游侠而言,主人家是否欢迎,并不重要。如果主人家并不好客,甚至态度恶劣,用刀抵着对方脖子让他们学会欢迎就是了。 所以他当即打马向那片宅院方向行去。 不多时,已经到了宅院前方,只见院墙是红墙碧瓦,甚是气派。没想到这荒芜无人的野地,竟然有这样一处三进大宅。 宅中一片漆黑,也不知有没有人。 朱温抱着兰素亭纵身下马,用刀环在宅门上狠狠撞了几下,大声叫道:“主人可在家么?某与舍妹为避雨而来,但求留宿一夜,若需财帛,我们给便是。” 大喊了数次,却没有一点回应迹象。 兰素亭低声道:“营将,这宅门的门头下,已足避雨了。咱们不若就在这过一夜……” 她弯月般的杏眼微眨,疏秀的睫毛轻颤着,极能激起人的保护欲望。 “不行!”朱温决然打断道:“瞧你模样,已略感风寒了。门下这么大风,还有雨点子刮进来,你如何受得住?必须给我进屋休息!” 说完,将刀锋插进门缝里,挥刀就砍。门闩被狠狠几刀斫断,朱温发力一推,大门便向两边吱呀呀地开启。 院子里仍是一片漆黑,没有星点光亮。 朱温将两匹马置在门头下的石阶上,它们的毛发便往地上哗啦啦淌着水,好像刚从河里游上来。 他将兰素亭捂在怀里,左掌抓了一盏琉璃风灯照明,右手持刀,向院内行去。心道,虽然是事急从权,但自己手持凶器,私入民宅,倒像个杀人越货的强盗了。 然而乱世之中,让人怕总比让人觉得好欺负好。 大不了,事情解决之后,赔个罪,给点钱的事情。 抄手游廊上的垂门大开着,朱温大步穿了过去,进入正院,只见东西厢房同样一片漆黑,阒寂没有半点人声。 朱温心道主人若不在家,便最好了。纵然屋内没有炭火,将家具劈一两件,也能拿来生个火。 绕过正院中的影壁,就到了正堂檐下。朱温在正屋门口大喊几声,仍无人回应,便要发力踹门。 但就在此时,兰素亭带着些嘶哑的声音陡然自怀中发出:“营将,小心!” 她一个全无武学底子的小丫头,竟也感知到了骤然爆发出的杀气。 由青檀木造成,共有四扇的正门,无声无息地大开,而后几道迅疾如电的厉芒,向着朱温扑面而至! 朱温一把将兰素亭推到身后,扬刀格向袭来的厉芒。 刀刃与厉芒相触,只觉突然变得十分柔软,轻飘飘地着不上力。 竟是一根根的丝线。 但朱温丝毫不怀疑,这些坚韧无比的丝线,如若在拉直状态,高速划来,必定能切开自己的皮肉。 “莫非是颜景明的同党?”后边的兰素亭喘息着,给出了一个猜想。 朱温本来就才高遭嫉。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劈杀王仙芝的弟子颜景明之后,虽然王仙芝表示不作追究,但王仙芝军中想要朱温死的恐怕更多了。 但兰素亭的推测,并非一个合格军师应有的判断。 “如果是王盟主军中诸将所为,除非他们开了天眼。不然怎么能在咱们前路上预先修这么大一座宅子,还算到我们要到宅子里躲雨?” 朱温低声对兰素亭道。 更多的丝线却已如织女投梭一般,向着他激射而来。其中大部分听声音绝非人手所发出,很显然,门口本来就布满了机关。 (本章完) 第48章 外传 素雪 第48章 外传 素雪 杭州西湖,白沙堤上,烟柳成行,行人如织。金光闪烁的湖面上,尽是穿梭来往的画舫。 烟柳荫中,齐克让缓步徐行,心中推演军谋战阵,却一个不防,只觉左肩迎头撞上一个物事,不由踉跄急退数步。 迎面瞧去,只见个青衣俏婢,撑着张油纸伞,伞下却是位白衣仙子。那青衣婢子秋水明眸,唇红齿白,已是说不出的妖娆俏丽。但较伞下那人,却又不啻云泥。 齐克让一时目眩神驰,怔在当地。青衣俏婢却已开声叱道:“哪来的呆子,走路不看路,眼神还对我家小娘子这般无礼?” 她口中吴侬软语,极是动人,纵然含着薄怒,亦有种直透心扉的缠绵之意。 但随后白衣女子的语音,却更令齐克让觉着“如听仙乐耳暂明”。只见她黑发如瀑,只以一口金环束起,清简如西湖水,绰约有绝代之色。 “阿青,不得对读书人无礼。”白衣女郎道:“这位少年郎君必是心中温书,未曾留意道路,倒也不妨。” 青衣女婢叫道:“小娘子,你看他一身裋褐,头戴小帽,身上还透出一股老药味儿,分明是哪家药堂的小学徒,哪里是什么读书人了?” “阿青,这就是你的不是了。谁说药堂学徒,便不能是读书人了?” “观其容,知其志。这位郎君器宇不凡,断不是轻薄无行的。腹有诗书气自华,有没有学问,也能从眼神中看出来。” “我看郎君面相气度,便知郎君绝非常人。纵是暂困浅水,也当有风云化龙之日。” 齐克让听她言语如丝竹悦耳,说话又如此娴静有礼,不由半个身子都为之酥了。 但女郎一眼便看出他不是一般的药店学徒,更是使他惊异。 “多谢这位姊姊宽宏大量。”齐克让拱手作揖道:“晚生冒犯了姊姊,望海涵则个。” “小生尚有一事,可否烦劳姊姊赐示芳名?” 青衣婢女当下变色:“我家小娘子心性淡雅,不与你这登徒子计较,你还打蛇随棍上了?” 却被白衣女郎挥手打断。她似是想到了什么,明眸眯起如月牙,吃吃轻笑,方才还端严如仙的气质,顷刻化作了妖精般的慧黠:“我叫阿雪,住在这西湖中,本是一条水蛇儿成精。你看我这身子,还软得跟没骨头似地。” 说着抬起皓腕,轻轻扭动几下,果然宛如春柳,纤柔得令人无法置信。 齐克让也不由笑起来。且不论世上有没有精怪,就是真有精怪,也不会一见面就自称精怪,所以女郎所说,必是玩笑之言。 但她不但有如此惊世美貌,言语还这般风趣,更是令齐克让心中微动。 这时,阿雪凝眸盈盈瞧着他:“我已自报家门来历,还没动问郎君门第出身呢?” 青衣婢子又按捺不住插话:“小娘子,这还用问?这小子衣上有城东永和堂的徽记,必是在那边打杂做事……” 齐克让心中念转。他此番回来,本是来探亲的,然而老师却叮嘱过他,不得向人吐露真名实姓,不然就避不过五难三灾。 他本是城南仁济堂齐家的独子,而仁济堂是杭州最大的药堂,生意覆盖整个浙西道地面。然而五岁时,却有异人找上门来,说需得由他带走,修行十余载,方才避得过早夭的命数。 齐家夫妇不敢不遵,缘于这异人可不是什么草野人物,而是大唐政坛上一颗耀目的新星。此人身在庙堂,行事却大有江湖风范,是天下公认的奇士。 这时齐克让负笈从师刚好十载,得师尊恩允,回家乡探亲三月。阿爷阿娘却未曾放弃让他继承家业的念头,令他在父亲挚友开的永和堂中作伙计,学习医术。可阿爷阿娘均是凡夫俗子,又哪知老师不仅文武两道,均属惊世,就连岐黄之术,也在无数杏林名手之上? 沉思少顷,他终是报上了准备好的假名:“这位阿青娘子说得没错,晚辈姓奚,双名宣赞,不过是永和堂中一个小小学徒。” 君子可欺之以方,然而对这样一位绝美的白衣女郎告以虚言,仍是令齐克让胸中一阵滞涩难受,面皮微微发热。 “原来如此。” 阿雪嫣然一笑,宛如百齐绽,天上的太阳都似失去了光华。 衣袖似烟雪般飞起,芊芊素手刹那间化成了闪电,一把拿住齐克让手腕,却迸出一股滔天巨力,将他手掌向手背方向扳去。 腕上吃痛,如同被蝮蛇蛰了一般,齐克让顿时本能地小臂发力,弹开阿雪的玉手,而后撮掌成爪,抓向她衣袂方向,欲将她反制。 未曾想到对方直接以玉掌迎着他爪势而上,柔荑轻挑,顷刻便卸尽了他可穿金裂石的爪势,二人顷刻间变成十指相扣。 阿雪不再用力,只以一股淡淡的柔劲圈住他手掌,却令他动弹不得。 “小师傅不乖喔。这样的身手,又哪里能是寻常药铺学徒能有的?” 言语间剪水双瞳与他四目相对。白堤上,杨柳依依,细风轻拂。这样姿势下,空气中自有种淡淡的暧昧。 齐克让顿时白净面皮泛起红晕,心中更是惊骇莫名。美人玉手透来的淡淡滑腻,却令他掌指之间舒坦无比,触感顷刻弥漫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如吃了人参果,无一个毛孔不畅快。 他仗着自己年纪尚小,上去就称萍水相逢的妙龄女郎为姊姊,其实颇有孟浪之处。但当对方反将一军,反客为主之时,他却一时慌了神,满面尴尬,心脏却狂跳不已。 “阿雪娘子你更是厉害……得紧。”齐克让微微挣扎着,喘息道。 他从五岁起随师尊勤学苦练,而老师又是天下有数的绝世人物。而阿雪看起来不过大他两三岁,也不知师承何方,竟有更胜他的艺业! “我是水蛇成精,精通缠缚之术不是理固宜然?”阿雪清水般的眸光上下打量着他,唇边带着淡淡玩味笑容。她本气质淡雅,但此刻目光中却有绝世妩媚。 齐克让胸口咯噔一下,一种难说难言的力量令他不由战栗起来。 阿雪却松开了手掌,当滑腻感骤然消失,齐克让心头蓦然一阵失落。 “好啦,不捉弄你了。你既不肯说真实来历,必有什么难言之隐,小女子何必强求?” 她浅言轻笑,丽绝寰尘:“今日奴还有事在身,就不叨扰郎君了。郎君若觉得你我还有缘,便多来这白沙堤上瞧瞧便是,逢着我踪迹却也不难。” 说罢,一招手,与那唤作阿青的俏婢一同,带着阵阵香风飘然而去,只留下少年依旧转头望着佳人纤丽绝伦的背影。 …… 齐克让从未想到老师那样神明般的人物,离去会那样地让人猝不及防。 当迷茫如黑夜将他吞噬之时,一位故人前来拜访了他。 那是他的一位师哥,后来被天家赐姓李,但当时师哥还复姓朱邪。 师哥不是汉人,却是名将之子,部族势力极大,全不需担心前程。 当时,外边大雪纷飞,屋内却烧着红泥小火炉,温着新酒。然而明晃晃的火光,也无法将师哥脸上天生的冰霜融化。 粗糙的双手交叉支着下颌,下颌上方是师哥那张素来冷峻的面庞。师哥的目光,却罕见地有一丝丝温暖。 “师弟,你未来有甚么安排没有?” “安排?我这样的药商之子,能有什么安排?无非是回家行医,继承家业……” “克让,这不是你心里话。” “师哥,你也知道当今天下,无论文武两道,都没有一个药铺老板之子出人头地的位置。” “那么——”师哥眼神露出一丝嘲弄:“为什么不去苍鹰狡兔,明驼荒沙的世界里闯一把?听你的话,好像老师也是呆坐在家里,就立下了不朽功名。” “师兄,你是说……”齐克让若有所悟。 师哥点了点头,似乎有所感触:“正是我的家族过来的地方。想必你也知道,与大唐为敌百余年的吐蕃已经内部崩溃,一位名叫张议潮的大英雄兴起义兵,正在收复安史乱事以来,帝国丢失的疆土。” “你是让我去投奔议潮公?” “武宗陛下谢世,当今圣人不喜欢老师,所以也信不过你。但相比起来,朝廷更信不过那些不费国家一把铁、一束草、一斗粮的河西父老,因为他们已经在敌寇统治下生活了百年。” “如果有一个中原人西出萧关,代表朝廷在归义军中建下奇功,正可以为朝廷拆分归义军提供口实,而这个人未来的前程,自不必我说。” “可是——”齐克让问道:“议潮公也是绝顶聪明之人,这样的道理,他又怎会想不到?” “嗬嗬嗬,我愚蠢的师弟啊……” 师哥眯了眯双眼,长吐一口浊气,手掌推了推下颌:“因为和老师一样,议潮公也是英雄。而这个世道,只会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语毕,两人默然对视,良久无言。 …… 当师哥离开后,齐克让决定去见一个他在乎的人。 在初次相遇之后,他们之间已经历了很多,关系已经相当不同寻常。 但当他见她伫立在院中,在飘飘洒洒的鹅毛大雪内,如雕塑般等待他的到来时,齐克让仍感觉心口顷刻被堵住了,有千言万语都说不出口。 她轻轻拂去头顶积压的雪粉,如同一道仙影般悠悠迎上来。 “阿雪。” 齐克让低声唤道。 “你现在这小心翼翼的样子,倒像是让时光倒退了许多年。”阿雪柔柔地微笑着,冰肌虽在漫天积雪映衬下,依然不减其白,如最精美的邢州瓷。 齐克让有点尴尬地抓了抓自己的发髻,顿了顿,但胸中按捺不住的情感让言语终究自口唇间倾吐而出。 “我年纪比你小,做事优柔寡断,偏偏还醉心功名。认识这么多年,你也该知道我还有一堆的坏毛病。回顾过往种种,我实在觉得自己没资格说这些话,倒像是利用我们的交情要挟你似的……” 阿雪妙目顷刻睁大,素手掩住微张的小口,等待着对方接下来的话语。 “我现在马上就要去西凉,那片归义军和吐蕃人连年混战的沙场上去了。可笑啊,我是如此地贪婪。但是,这该会让我成为一个配得上你的男人。阿雪,你愿意让我预支一下承诺,嫁给我,做我齐克让的妻子吗?我觉得西凉风景壮美,其实也是个举办婚礼的好地方。” 齐克让随后就看见阿雪一言不发,转身向屋内走去。这一刻,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但没多久,她便抱着一张连珠式黑漆玉足桐木琴,回到了院落中,款款坐上茵席,素手抚琴,琴音洒洒如流水,却有铮铮壮怀之气。 “君当仗剑,大杀四方,妾自抚琴,浮沉随郎。” 阿雪双目凝注在齐克让脸上,清澈一如初见时。 …… 西凉,鄯州城。 这曾是一座护城河、吊桥、城门,重关迭嶂;瓮城、月城、关城,城城设防;城楼、箭楼、望楼,楼堞环列的坚塞重镇。 但经过数次与吐蕃人的攻防易手,这座城池早已残破不堪。纵经过齐克让百计修复,但因为时间仓促,也只到堪堪可用的地步。 归义军的急速发展,已经严重刺激到了内争不休的吐蕃人。不仅是河陇地带的吐蕃残党,就连雪原上和苏毗地争斗不休的寺庙,也纷纷出兵,召集了号称多达二十万的大军,向摇摇欲坠的鄯州城浩浩荡荡杀来。 吐蕃人虔信佛法,军阵中充斥着明晃晃的光头与飘扬的袈裟,时而响起的佛号声通天彻地。 张议潮将军的主力此时远在河西走廊北端的沙州,防守鄯州城的,不过是几千仓促聚集的汉胡各族义兵而已。 裹疮出阵,饮血登陴,对于当时的齐克让来说,不过寻常。 但在那一天之前,即便是这样残酷的战地,也绝非什么噩梦,反而颇有几分血海中的温柔。 从小娇生惯养的阿雪,在西凉这沧凉荒远之地,便于军营中嫁与他为新妇。成婚之后,不仅洗手作羹汤,还得为他激励士卒,收揽人心。甚至战事紧急之时,她也得披上戎装,躬自搏战。 但她日复一日,只是淡淡地笑着,从未有半句埋怨。她说,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便已是上天赐予的最大幸福。 喧天的佛号鼓动洪流般的敌阵冲向城垣,硕大的巨石被抛入护城河,垒在城下,形成高及墙腰的石丘。来自“庸”阶层的炮灰步卒在宗教鼓舞之下悍不畏死,以惨烈的牺牲在城堞上架起一杆杆云梯。 “桂”阶层的重甲武士们卸去身甲,只留下仅露出一对眼窝的札甲铁盔,长号着奋力登城。他们的头盔内还塞着厚厚的丝绸内垫,可以有效化解落石的冲击。 即使并未掌握中原复杂的攻城器械建造之术,只是简单的蚁附登城,敌军的无边无际仍令人生出发自心底的绝望。 “城上全军警戒!吐蕃奴贼登城啦!” 望楼之上,戍鼓咚咚,哨兵高声呼叫。残破的箭楼上,弩箭射出,射杀着拼死涌上城墙的敌军。 齐克让已经不记得那一天战斗的全部细节。 他只记得满天的杀伐声,遍地横流的鲜血,与躺倒得横七竖八,敌我不分的尸骸。 他更记得一个臂挟祥麟法轮,面皮白皙的中年仁波切。此人口诵佛号,杀意滔天,显是在吐蕃军中有极高地位。 守城的义兵在法轮的挥舞下如刈草一般倒下,吐蕃人纷纷狂呼士气如虹。汉军开始溃退,马上就要放弃这处城墙,让悍敌长驱入城。 大惊失色的齐克让马上飞扑过去,身先士卒补上缺口,号令战士们反击,自身却陷入重围之中。 旋转如风车的硕大法轮光芒绚舞,如海潮一般向他打来,连绵的压力令他无法呼吸。 当压力重到如同泰山一般时,他的眼前开始发黑,突然身体仿佛被抽离了全部的力气。 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眼了。疲倦和无力,令他突然感觉到,一切都没有什么意义。 也许来到西凉,本来就是一个错误。 身体求生的本能还在勉力挣扎,但他的意识已经疲惫不堪,无力再战。 当他的意识马上要沉入无底的深渊的那一刻。 一道白色仙影如飞逐月,翩跹而来。 阿雪身着亮银甲,外罩银鼠皮大氅,乱战之中,衣甲上也不免沾染上点点血痕。 “纵是必死的绝境,阿雪也不会让夫君死在自己前头。” 她平静地道,字句中没有一丝一毫的迷茫。 要想组织起溃兵反击,需要时间。 因此她和齐克让,必须面对潮水般敌军的围攻剿杀,并不止那个骁勇绝伦的中年僧人而已。 阿雪显是知道齐克让疲惫已极,身上又负创数处,故鏖战之中,数次倾身相护。 当那硕大的法轮猛击在同样银光灿灿的亮银甲胸甲上时,时光在一瞬间彻底定格。 鲜艳的血泉从阿雪秋菱般的唇间迸吐而出,肋骨折断的声响令齐克让心也在这一刻碎去。 僧人霸道无伦的轮法,力量直接透甲而入。 “啊啊啊啊啊啊……” 齐克让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呼,面容陡然变得狰狞如恶鬼,他的视野,一瞬间被涂上了深浓的血红色。 止殇神剑蓝芒暴涨,剑意轰然喷吐,左砍右削,如同砍瓜切菜的劈斫声下,残肢断臂与脱离身躯的首级漫天飞舞,充斥了整片空间。 唯一一次,齐克让感觉到自己变成了一匹狼。 失偶绝伴,形影相吊,在雪原之上长嚎不已,眼中只剩下嗜血的孤狼! 杀戮的决心取代了他的理智,当他稍稍清醒过来的时候,城头已经没有一个敌人,只剩下满地的吐蕃兵尸体。 却没有那个罪魁祸首在其中。 齐克让用冰冷的目光扫了扫涌过来的义军战士们,在一片请罪之声中不发一言。 他提剑自城头跃下。 亲兵们急忙纷纷跟上。 当齐克让回来时,他手里提着一个顶上精光的头颅,手掌抓破了头皮,透肉而入,狠狠地抠在颅骨缝里。 “阿雪,对不起。” 齐克让将头颅放在爱妻面前的铺地城砖上,垂泪道:“你的身手尤在我之上,若非产后虚弱,又怎会……” 他猛地抽了自己几个耳光:“我,齐克让,就是个靠女人保护的懦夫!我根本不应该来西凉,我也不配向你表白!全是我醉心功名,连累了你……” “只是为了功名吗?” 阿雪口唇勉力翕张,悠悠道。 “挡住吐蕃人,才能保护更多百姓。齐郎,你曾想继承家业做一个医者,可医生与武将,本职都是在于守护。” “你做了你想做的,而我做的一切也都出自本心。既如此,阿雪虽死何悔?此生何憾?” 齐克让捏着她皓腕,泣不成声。 “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伤害自己。我到了另一个世界,依然会心疼你的……” 她用最后的力量,将身躯偎在齐克让怀中,在他脸上轻轻一吻,唇上的鲜血,登时在面庞上印下数瓣血印,鲜艳如玫瑰一般。 天上的云朵越发阴翳,不知何时,纷纷扬扬的大雪自苍穹上洒落下来,似要掩盖这世上的一切杀戮与血腥…… 数日之后,归义军节度使张议潮亲自带着大军赶到,救下了危困已极的鄯州城。齐克让率领先锋部队,奋力冲杀,大破吐蕃二十万敌军,杀人盈野,流血成河。 大军乘胜追击,收复青海湖一带的城池堡寨。 当他以老师教授的攻战器械之术,乘着漫天风雪,攻破石堡城这唐蕃之间曾拉锯数十年,伏尸万计的绝世险隘之时,面对城中瑟瑟发抖,流露出讨饶神情的数千降卒和老弱妇孺。 齐克让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便一挥手,口中决绝地吐出一个字:“杀。” 这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屠城杀俘。 而后,他孤身出营,抱着出生不久的女儿,踽踽独行于祁连山下。 连绵数日的大雪如同来时一般,亦不知何时停歇。冬雪初霁,日光自云朵间洒下来,为巍峨的山峦披上一层金装。 再后来,他回到了中原,效力于神策军中,又建功数次,终于得天家宠任,授与泰宁军节度正使一职。 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功名。 匹马戍鄯州,西屠石堡取紫袍。 得到了他心心念念的紫袍,代价却是永失所爱。 如果他能选择,高官厚禄,开府建牙,都比不上那个人的粲然一笑。 但一切都—— 回不去了。 想了想,这篇外传调到阿青出场前发吧,这样关联度比较强。 (本章完) 第49章 阿青 第49章 阿青 人力一定不是机关的对手。 倘不考虑王仙芝王盟主那样气力堪比楚霸王的怪物。 因此,哪怕只是一些丝线,朱温也没打算与其硬碰。 他一把揽住兰素亭纤腰,退入院中,任由急雨冲刷。 长刀横扫,刀芒带着数十道雨线打向袭来的丝线,丝线遇水,顷刻纷纷瘫软垂下。 堂内传出一声格格轻笑:“好个少年郎,竟须臾间就发觉了这机关的瑕疵所在。” 又遗憾地叹息道:“若是晴好时分,机关原能覆盖全院,凡有来犯之人,都要被割得不成片段。” 朱温冷静道:“若非大雨倾盆,在下又何必行冒犯之举,闯入此地。” “你这小子,也知道擅闯民宅甚是无礼?”堂内女声揶揄道。 “非但无礼,而且干犯法纪。”朱温熟练背出了大唐法条:“诸无故夜入人家者……主人登时杀者,勿论。” “所以你今夜若死在此处,也没什么好委屈的。” “然而乱世当中,事急从权。”朱温续道:“如今不算太晚,全宅却一片黑灯瞎火。在下敲门许久,也全无回应。加上宅子处于如此荒凉之地,看来主人是在避仇。” “而在下只是携家妹求一个避雨之所,显然不是夫人的仇家所遣。” “谁知道呢?”黑暗中那个声音带着几许慵懒:“你以为这几句话,便能取信于我?” 朱温冷冷道:“我若现在想走,夫人也留不下我。” “可惜你家妹子已染了风寒,你现在带着她在外头淋雨,怕是性命难保。” “既知如此,夫人何不积些善缘?我们所求,也不过是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罢了。若是心怀歹念之徒,怎会带着一个病人?” 说话间,朱温竭力用臂膀遮挡被大风斜吹到兰素亭身上的雨水。 他俩如今被雨打得全身透湿,实在需要一个能避风烤火的地方。 “但若奴家只是个寻常弱女子,又当如何呢?你身怀利器,怎能保证不起歹念?” 兰素亭在朱温怀里艰难仰起头:“阿哥,咱们走罢。外边总能找到躲雨的地方……私入民宅,本来就是我们缺了礼数。” 她是个相当重规矩的人。 “我不会。”朱温用毋庸置疑的语气说着,用手擦去兰素亭脸上的冷雨,眼神傲然。 “那么,少年郎,奴家且问你,你叫什么名字?”门内的声音陡转柔和。 “秦彦。”朱温直接报上了王仙芝军中那位新朋友的名字。 虽然诛杀颜景明之后,秦彦是否还把自己当朋友,实是未知之数。 女子吃吃笑道:“一个不诚之人,让妾身如何信任?” 朱温面不改色:“不诚在何处?” “以妾身之见,你姓朱,单名一个温字。你也没有妹妹。” 女子说话间,天穹之上,陡然一道惊雷闪过,照亮门内,只见一位身姿窈窕的青衣美人,掌中握着许多根线头,盈盈而立。 她显已不年轻,但依然是位相当好看的女子,一对桃眼清艳逼人。 她的嗓音却有着流波九转的缠绵妩媚。 雷光没去,而女子吐出了下一句话:“而妾身名叫阿青,是泰宁军齐帅的妻子,或者说,他的外室。” 堂内陡然灯火大放,照得院落内一片通明。 “少年人,你可还敢进来么?”女子放下了手中连接机关的丝线,素手掩口,嫣然一笑。 “有何不敢?” 朱温抱着兰素亭,大步迈了进去,浑身的雨水便落在堂内精美的氍毹地毯上。 他不知道对方是如何知道自己的身份,但这样的阵仗,比起他投入草军时,面对黄巢那次,还差得远。 堂内有十余名婢仆,皆身着甲胄,持刀剑而立,神情冷肃,眼中充斥着戒备。 但朱温明白,对方并没有杀心,不然没必要向自己报明身份。 “多谢夫人收留之恩。”朱温将兰素亭放在堂内一张美人榻上,而后揖手拜谢。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想杀你吗?”阿青缓缓道,秋水般的目光陡然带上了几分惆怅。 “晚辈不知。” “因为你杀了寇谦之,我很高兴。齐帅可能会想要杀你给寇谦之报仇,但比起齐帅那些政敌,寇谦之更让我痛恨。” 阿青说话间,语调已带几分冰冷。 “为何?” 朱温不由懵然不解。 就在这时,一个十岁上下小童陡然急奔过来。他生得玉雪可爱,眉眼与女子颇有几分相似。 小童见兰素亭一身湿漉漉地卧在榻上,神情虚弱,顿时露出同情神色,奔到阿青身旁,扯住她衣角道:“阿娘,不要伤害这位姊姊,她一定是好人。” 又指着朱温道:“这位阿哥也是。” 又道:“阿娘,孩儿又想阿爹了。” 阿青叹息一声:“你看这个孩子,大约该明白一点了。” 以朱温的聪明,自然瞬间有了猜测。 他知道,齐克让的原配夫人,是随齐克让在西凉戍守鄯州时,死于吐蕃人之手。 他却并不曾听说齐克让续弦的事情。 伴着阿青的叹息,她表情顿时变得端严起来,声音也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妩媚:“我是被阿雪娘子的父母养大的,名为主婢,实同姊妹一般。” “阿雪娘子弃世之后,因他俩只有一个女儿,便有许多人来劝说,让齐帅迎我做继室,休要让孩子没有娘亲。” “老家主也大有此意,更对齐帅说,旧女婿为新女婿、大姨夫作小姨夫,本是一桩美谈。” 兰素亭在榻上又重重地咳了几声,捂着口轻声问道:“可是寇帅这时候说了什么?” 她看起来懵懂,没想到这一会也听明白了阿青的意思。 阿青纤巧的下巴微颔:“是啊。寇谦之,那个明明出身显赫,起初却不想做官,跑到西凉结识了齐帅的游侠儿,这时候跳出来以疏间亲,声称兄长与嫂嫂伉俪情深,即便阴阳两隔,又岂能生辜负之意?” “寇谦之还道,如若担心香火传承,将来让侄女招赘便是。” 听到这里,朱温也不由发声问道:“然后呢?” 阿青黯然道:“我以死相迫,终于嫁进了齐家,却只是个没有名分的外室。齐帅这些年总共就来过几次,也不过是为了延续香火,应付公事而已。” 她指着幼童,眼含幽怨,口中呢喃道:“这孩子,是克让唯一的子嗣。” “可齐帅怕他抢了他姊姊应得的父爱,将他放在这河北的荒野,数年见不到自己的父亲一面。” “他若长成,他阿爹会给他一位节度使公子应有的人脉。可他现在,只是个藏在黑暗之中,全然得不到父亲关爱的可怜孩子罢了。” 听到这里,兰素亭不由发话道:“素闻齐帅当世英雄,可对自己的妻儿也太冷酷了些。” 阿青断然道:“当然冷酷,太爱一个女人,对别的女人就只有冷酷了。” “可若非他对阿雪姊姊那么好,我又如何会看上这个男人……” 她追忆往昔,眼角竟有泪光闪烁。 兰素亭点了点头,若有所悟。 朱温道:“泰宁军没有坏人,阿青夫人您也不是真的恨寇帅。” 听得此言,阿青突然大笑起来,犹如枝乱颤。 笑了好一会,她才停歇下来。 “是啊,没有坏人,都是痴人。” “譬如寇谦之,因为他胡言乱语,害我只能做一个外室,可这又有什么法子!都是我自己选的,齐帅本来心里也不想娶我。” “寇谦之这个蠢货,他不但自己妻子去世不续娶。密州地方发饥荒时,他宁肯让自己的孩子吃麦饭,也要省下钱来赈济百姓的孩子!他身为一方要员,家里却一个婢仆都没有,甚至没多少丝绸衣服。” “可在外面,他总穿得光鲜亮丽,因为他不想让外人知道他所做的事。” 听到这些话,朱温只觉心口一阵强烈的滞闷。 他才意识到自己杀了一个多么伟大的人。 他突然发现他痛骂寇谦之的那些话是如此地可笑。 这样的圣徒,本不该存在于现今污浊的官场上。 “你说我不恨他,是假的。他不但自己过得苦,还会给身边的人添麻烦。”阿青叹道:“可想到我身为一个外室,过的日子却比他舒服很多,有时候又忍不住怜悯他,为什么要把自己折磨到这样的境地。” “我能理解寇帅这种人,他们如佛陀一般,将人世当做一场修行。”朱温道:“寇帅若心中苦楚,那只能因为如今朝纲腐朽、生民艰困,令他心生迷惘。至于个人肉身之苦,他只会甘之若饴。” 他现在已能确定,自己与阿青夫人的相遇,完全只是机缘巧合而已。 对方这些年心里憋了太多话,也实在需要找人说说话。 “温还有一事不解,夫人是如何猜出我身份的?” 阿青神色陡然带上了几分戏谑,玉手掩口道:“我若说修习了通灵秘术,能瞧见你背后跟着寇谦之的游魂,满身鲜血淋漓,你相不相信?” “鬼神之说,姑妄听之。”朱温道:“既然夫人这么说,小子也只能为自己犯下的事来负责了。” 话是这么说,阿青的解释显然不能令朱温信服。 朱温推测,自己不久前击杀了寇谦之,而寇谦之的建言,曾极大改变了阿青的命运。因此,阿青无疑会有些关注自己。 正因为他杀了寇谦之,去平卢才不敢经过泰宁镇。若换成孟楷负责这项使命,或许就冒险从泰宁穿过去了。 朱温还知道,像自己这么好看,又聪明有胆识的年轻人,本就不多。 如果阿青先假设这个闯入的不速之客是朱温,再由此倒推。联系到平卢节度使宋威如今身负重伤,平卢镇陷入混乱——朱温为何要途径河北,答案就相当明确了。 但朱温面对对方的猜测,直接默认,也有自己的考量。 正是草军的人,才不可能对齐克让的家小下手。对于实力依然完好的泰宁军而言,这么做并不能对泰宁军有实质伤害,反而会导致齐克让陷入狂怒,全力追杀草军。 齐克让将阿青与孩子藏在这河北之地的荒僻宅院之中,防备的显然只是那些心怀叵测的政敌。 (本章完) 第50章 醉美人 第50章 醉美人 无论阿青娘子是否真的痛恨寇谦之,她无疑是个心善的人。 对于朱温这样一个小辈的人头,她也没什么兴趣。 取得她的信任之后,朱温和兰素亭便得到了想要的炭火与热水。 进屋后,朱温便发现这宅子里哪怕不生炭火,也相当暖和。 地下必然另有炭火,将宅院变成了一张巨大的火炕,烟气则自地道在远处排出。 如此一来,秋冬取暖的烟气和造饭的炊烟,都不会直接升腾到宅子正上空。这样不但干净,也让人越发不容易注意到这座隐藏在连绵蒿草当中的宅子。 荒野上连寻路都不大容易。朱温和兰素亭为了躲雨,闯进这座隐秘的大宅,实是极端巧合下发生的事情。 暴雨淋洒,使得兰素亭的寒疾很快加重,朱温只能承阿青夫人的好意,在这里歇息数日,顺便也陪阿青夫人说说话。 宅内婢仆中有懂医术的,当下为兰素亭熬制了汤药,朱温亲手喂下去,经了两三日,她的病情很快好转。 能下床之后,她便强撑着身子,要给阿青夫人等人做饭菜报答。 大宅内有铁锅,是富贵人家才有的炊具。一般百姓家的陶锅,经不起翻炒。 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兰素亭炒菜炒得极好,甚至比府上的大厨手艺还要好。 一道麻油炒鸡子,一道猪肉藕丁,简单的菜肴,加些料酒,便色泽明丽,满室生香,令人食指大动。 无论是阿青母子二人,还是府内的婢仆,尝了之后均是赞不绝口。 “商队首领家里有铁锅,我跟他夫人学过。”兰素亭捻着衣角,垂眸解释道。 又对朱温细声细气地道:“回去之后,让那位侍女去照料别人罢?素亭真的不用人服侍……” “你的饭菜,以后可以偶尔做给营里的弟兄吃。”朱温抚摸着她光洁柔腻的小手,评价道:“这么好一双手,倘若做饭菜的时候太多,就没多少时间习字了。读书人嘛,还得把精力放在本职上。” 正在两人窃窃私语时,阿青夫人清丽的目光突然自两丈开外投来,眼神流转,若有深意。 告辞前夕,阿青夫人突然提出想和朱温搭个手。 “太多年没和像样的对手拆过招,实在很闷。”阿青叹惋地道。 朱温没有使自己的大夏龙雀宝刀,只以一柄普通的长刀和阿青比斗。 阿青则手持一柄轻盈的秀剑,神态极为轻松,甚至有两三分柔媚。 她的孩子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母亲,显然早知道阿娘有着不错的身手,并对这种事情相当骄傲。 朱温虽是晚辈,但阿青夫人是女子,他便仍恭敬地请阿青先手。 秀剑剑身急速抖动,幻出一道道游蛇般的残影,向朱温疾扑而来,迅捷竟似不在那日的丝线机关之下。 这剑是以熟铁打成,不如一般的刀剑坚硬,却柔韧有弹性。发力之时,剑锋颤动如蜂蝶振翅,配上轻捷凌厉的剑法,出剑时便如化成千万道一般。 朱温不敢怠慢,出刀遮拦,守得固若金汤,水泼不进。 刀剑相交,攻守的变幻如同溃堤而出的秋水,其流速与方向都无可捉摸。 “分生死。”朱温陡见阿青夫人朱唇轻张,三个字极为清晰地传入自己耳中。 秀剑忽地幻出漫天残影,顷刻迸发出如巨蟒缠绕般的杀意,将朱温从头至脚封困其间。 他还仿佛看到许多条毒蛇吐着腥气,森厉地向他扑面而至。 毒蛇自然皆是幻象,但喷吐在口鼻上的腥气,却是那样的真实,令他几乎无法呼吸。 这样必杀的剑意之中,阿青的身形显得异常妖丽,雪腻肌肤在晨光照耀下,如在五光十色的梦幻中。 但朱温只感觉到死亡近在咫尺。 他发力咬破舌尖,剧痛令他清醒,眼中幻象尽去,咬紧牙关,人随刀走,以所当无前的气势,顷刻冲破了剑意如泥泽般的封锁。 不可抑止地,一股杀意于心中滔天而起,令他的双眸亦泛上淡淡的血红。 他今日所用的明明并非大夏龙雀宝刀。 但他接下来的招式,与他此前的动作,已是形成一个连续的整体,不容改变,无从收招。 朱温脚下步法如电,掠至阿青夫人背后,一刀刺下,刀刃一翻,便将仓促收回的秀剑格得脱手,震入高天。 刀刃一扫,穿透衣裳,自背骨缝隙之间突刺而入。 阿青口中发出一声低低的痛哼。 这声音令朱温想起劈杀寇谦之时的情景,终于在间不容发时,恢复了理智,竭力收招,刀刃洞肺而过,避开了心脏。 长刀拔出,鲜血如泉喷涌。 “我输了哩!” 阿青喘息着,转身看向朱温,露出一个畅快的笑容,而后负痛坐倒在地。 一众身负刀剑的婢仆相当平静地看着这般场景,似乎早有意料。 “承让了。”朱温向阿青夫人揖手:“夫人还好罢?” 立时便有婢女扶着阿青暂时退下,入屋止血上药。 过了一会,阿青又在婢子搀扶下,回到场中,笑得却相当快意:“少年人,太感谢你了。我已经太多年没有这样痛快地打上一场了。” 朱温微微一笑:“能让夫人痛快,晚辈相当庆幸。” 又道:“但晚辈若是输了,夫人不慎收不住力道,斩下了晚辈首级,是否会送到朝廷那边?” “能杀了寇谦之的人,岂会死在奴家一个弱女子手里?”阿青掩口笑道。 “那也说不好,刀剑无眼。夫人出手凌厉,剑法相当熟稔,还有能扰乱人心神的幻术……” 阿青吃吃轻笑:“可是人家的手段,却还比不上阿雪娘子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你与那时候的她比斗,恐怕也要死在她手里。” 朱温默然,他并不怀疑有些女子年纪轻轻就相当厉害,因为他自己就认识一位。 “所以人家只是想要教会你这少年郎。”阿青拈着玉指,凌空虚划,指尖在日色下淌出琉璃色的光华。 “其一,你是一位谋主,却并非天下无敌的猛将。更何况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凡事多靠智慧,不要总是自恃武力,胡乱逞强。” 小师妹段红烟也曾给朱温说过类似的关切言语。 “其二,不要轻信任何人。哪怕人家这样瞧上去待你不错的人,也可能随时对你下杀手。” 与朱温这一番畅快淋漓的过招,让她感觉又回到了年轻时刀光剑影的岁月,连说话都带上了些青春气息。 “凉玉多谢夫人教诲。” 朱温认真地拜谢道。 即便阿青夫人在那个瞬间,是真的可能想要杀死自己。 但她对优秀后辈的爱才之心,无疑也相当真诚。 当朱温的刀刃逼近她的心脏时,她没有表露出一丁点的恐惧,甚至还有种解脱般的心绪。 闺怨少妇的生活,无疑相当乏味。 而阿雪夫人昔年的悲剧,让齐克让不可能允许阿青到战场上去。 所以她才需要这样生死之间错身而过的极致体验。 “最后,未晚先投宿,鸡鸣早看天。都这么大人了,怎么不在入夜之前就把过夜的地方找好?一人出行就算了,带着个女孩子,哪能如此毛糙不知体贴?” 阿青看了看兰素亭,又用嗔怪眼神瞧向朱温。 朱温不由一阵尴尬:“夫人教训得是。” 告别之时,阿青赠予了两件珍贵的狐皮大氅,遇雨之时,可以把全身捂在里头,风雨都不得进。 她还似一个关心过分的母亲一般,想要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塞到朱温的行李里头,被兰素亭以东西太多装不下为由给拒绝了。 阿青夫人所居的别院,位于成德节镇首府镇州州境。由此折转东南,行数百里,便能再次渡过黄河,进入平卢境内。 忧心再下起雨来,朱温一路上便将兰素亭正面抱在怀里,她因恢复了女装打扮,不由初时有些羞涩拘谨,但适应之后,便也从容自若了。 朱温也不得不承认,将一个香香软软的女孩子长时间搂在怀里,哪怕不去想这想那,本身也是相当舒服的一件事儿。 平日里,对师妹段红烟之类的女孩子,他都刻意保持着安全距离。但兰素亭这样乖巧懂事,他倒不必有过多顾虑。 骏马正在道路上奔驰,兰素亭忽地叫道:“营将,前面有人倒在路边,似乎是位小娘子。” 朱温有些犹疑,心道:若是饿晕在路边上,给几口饼子的事情;若是身患重病,那怕是管不了,乱世中苦命人太多,哪里是一个个救得过来的? 但当马匹奔行接近那女子所躺位置时,朱温终于看清了那女子的脸容。 她的脸蛋酡红,带着七分醉意,原来是个喝倒在路旁的女醉鬼。 听见朱温驻马在自己身边,醉倒路边的女子恍恍惚惚地惊醒,揉了揉眼睛,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这张英气逼人的俏脸,不由令朱温感觉到一阵熟悉。 女子却陡然大叫起来:“原来是你这小贼,让姑奶奶逮着你了!” 言毕,突然拔出一根短矛,向朱温急刺过来! (本章完) 第51章 青龙 第51章 青龙 朱温反应极快,纵身下马,雪亮的长刀顷刻出鞘。 刀矛相交,带出一道道萧萧残影。 哪怕带着几分醉意,女子的枪法也相当凌厉,犹如毒龙出渊。 相比阿青夫人的剑法,却无法给予朱温以生死攸关的压迫感。 个中原因,自然也有他曾经与对面女子交手过,对其枪招不无了解的缘故。 朱温当然已认出对方。 寇谦之麾下星云二十八骑之首——“青龙”田珺。 战及三十余合,长刀斜拖而过,将短矛一刀斫断,架在田珺脖颈之上。 “你怎么会在这里?”朱温冷声道。 “还不是怪你!寇帅被你杀了,我没地方可去啦。”田珺俏脸上全无惧色,叹了口气道:“我输了,要杀要剐,任你处置吧。” 这个回答让朱温有些莫名其妙。 田珺无疑是一位容貌相当出众的女子,而且相比肌肤如雪的段红烟,更符合人们印象中的巾帼英豪。 她有着一张线条分明的方脸,与小麦色的健美肌肤。 然而精巧如雕塑的高鼻深目,天鹅般的颈项,加上比例完美无瑕的纤腰长腿,令她具备一种不让须眉的端庄大气。 朱温想起如今地处魏博节镇地面:“你是魏博田家的人?” “是。”田珺神色终于有了几分战败的丧气:“我家就在这里,但我已经不想回去了。” 朱温对此并不奇怪,自从五十多年前那场灭门案之后,魏博田家这个横行河北一甲子的家族,已衰微得不成样子。 “寇帅战死了,齐帅还在,你为什么不继续跟着齐帅?” “没什么意思。”田珺像男人一样大喇喇地摊开双手:“我加入泰宁军,本来就是冲着寇帅去的。” 她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抬高声音道:“不对,这不公平,我现在酒还没醒,等我酒醒了再比一次!” “你现在说话不是挺明白的?”朱温道:“就是有些缺心眼。” 没想到对方大大方方地承认:“寇帅也说我缺心眼。” 朱温只好道:“当初劫营的时候,我也打败过你一次。” 没想到田珺立马大叫起来:“你还把我的蛇矛抢了,快还给我!” “那是我的战利品,何况也不在身上。”朱温对于这个女人胡搅蛮缠的思路,觉得自己有些跟不上。 田珺又露出一副沮丧神色:“我离开泰宁军之后,钱都光了,连盔甲都卖了,又不想回家。” “你的马呢?”朱温问道。 一个真正的骑士绝不会轻易抛弃自己的战马。 “宋州之战时,被人射死啦!”田珺有些恼火地叫道:“是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子射的,她箭法可好了!” 而后,她不顾朱温还用刀抵着自己脖子,突然抓住了朱温的臂膀,跟个小女孩一样摇着他的手,央求道:“我说,你要不要雇我当你护卫,我不要太多钱。” “雇一个打不过我的护卫?”朱温语带戏谑。 “过一阵咱们再公平地打上一场就是。”田珺不服气地哼了一声:“而且你当时是步战,若论马战,你未必是我对手。” 朱温必须承认这是事实,且不说劫营时他本来就是超常发挥。若论马战,他对上焰帅麾下“焚天五剑”中的“凰剑”陈丽卿都打得很费劲。 他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这个女人真的是个笨蛋。 第二,这个笨蛋很有胡搅蛮缠的本事。 “我杀了寇帅,你不恨我?我怎么保证你不会暗害我?” 田珺跺了跺脚:“当然恨你,可寇帅死于战场上公平对决,我要是暗害你,岂非不是人了么?” 朱温想了想,从寇谦之的人品来看,对方作为“星云二十八骑”之首,好像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兰素亭妙目静静瞧着二人许久,忽地轻声道:“带上她吧,她的身手很能帮得上咱们。” “况且,魏博田家的人,也不会在乎与朝廷作对。” 这是真的,因为草军造反也就两三年的事情,而魏博田家昔年曾经造了朝廷五六十年的反。 “这位小妹妹一看就聪明得紧,说的话对极了。”田珺听见兰素亭为自己说话,不由高兴地道。 朱温当然没有放下对田珺的怀疑。 他清楚记得阿青夫人对他的劝告——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 然而他也并不想杀了田珺灭口。 “我可以雇你,但确定你值得信任之前,要把你的双手捆起来。” 田珺相当干脆地答应:“只要有酒喝,都无所谓。” 朱温直接上去,用力捏住了她精巧的下巴。 “喂,你干什么,不会想非礼我吧!”田珺大叫着,然后发现自己的嘴被一个酒葫芦堵上,一股热辣的液体从她双唇之间灌了进去。 而后她的表情顿时变得相当耐人寻味。 “如果你喝的是这种烧酒,你躺在路边就不会还能打架,而是任由过路的人为所欲为了。”朱温淡淡道。 “这种酒我这里管够,但你自己要掂量着,别喝成死猪一样走不动路。” “不好喝。”田珺用袖子擦了擦唇边的酒液:“姑奶奶以前跟着寇帅杀胡人时,缴获过一些,又不是没喝过。” “那胡人为什么要喝这种烈酒?不是为了彰显自己的男子气概吗?”朱温悠然道:“而你,应该觉得自己的气概不会输给男人罢?” 田珺愣了愣,而后发现朱温说得很有道理。 “行,那我就试着喝,直到喜欢上这种味道为止。” 朱温掏出一块金锞子塞进她怀里:“好,本营将现在算是雇下你了。以后当着我不要自称‘姑奶奶’,很没教养。” “那我该自称什么?”田珺错愕道。 “我看你比我小,可以自称‘愚妹’,反正你也挺愚蠢的。”朱温一边说着,一边掏出绳子,把田珺双手捆在背后。 “还有,不许再用袖子擦嘴,你再怎么比男人有气概,也是个女孩家,这样既不干净,也显得对人无礼。” 田珺不服气地哼了一声,而后负着手跳到朱温那匹从马背上。 她骑术很好,用一双健美的长腿踩着马镫,口中吁地一声,便能驱着马儿跑起来。 只有一个问题,那匹驮马上本身挂的东西就够多了,驮着她跑了一阵,很快开始喘气。 “你太重了。”朱温评价道,一边用清淡的目光打量着田珺玲珑浮凸的身姿。 她的身量极高,比朱温一点不矮,恐怕也轻不了多少。 “是你的马不行。”田珺不服气地道:“我以前骑的马就不会这样。” 即便是双手被反绑在背上,这个女人乘马而行的姿态,依然显得英姿飒爽,又明艳动人。 她无可挑剔的下巴与鼻梁线条,使得侧脸比正脸看上去好看许多。 这样立体的五官,对方大抵是有西域胡人血统罢——魏博田家曾长期割据河北,与胡人通婚也实在不奇怪。 这个女人愚蠢,却实在美丽。 朱温心中评价道。当然,前提是她说的都是真话。 倘非如此,要做到如此演技,已经不是一般的可怕了。 经过一场庙会时,朱温掏钱给田珺买了匹马,感叹道:“钱得可真快,到地方之后,咱们得弄点经费了。” 又对兰素亭道:“阿青夫人要塞给咱们的五十匹绢帛,咱们不该客气,当时就该收下的。” 说话时,他偷偷用目光瞄田珺神色,见她一副迷糊样子,不像知道阿青这个人的存在。 看来泰宁军内,除寇谦之等极少数人之外,皆不知晓阿青夫人之事。 朱温与兰素亭的目的地,在平卢镇南面的泰山一带。 泰山之地,群山耸立,庙观密布。山巅有玉皇大帝和碧霞元君的神庙,山脚有大量佛教庙宇,还有孔子庙以及伏羲、女娲、神农等上古帝皇的庙宇,堪称诸教并存。 听说景教前些年也在泰山建立了祠庙,当中有高鼻多须的景僧,与金发碧眼的胡姬修女。 进香的人流,在泰山之地建立了诸多聚落。地形的复杂难治,则令官府对这片地区控制相当薄弱。 在一个镇子上,朱温找了家客舍住下。为了保险起见,他等田珺进房间之后,就又用了几道粗绳子,把她捆得跟粽子一样严严实实,嘴里还塞了麻核。 田珺被绑在床上动弹不得,口中发出含糊的呻吟声,微陷的眼窝中,一双清亮大眼向朱温投来愤怒的视线,显然相当不满。 “又没人看着你,万一你翻看我行李里的机密文件怎么办。”朱温道,而后关上门,携着兰素亭出门而去。 他到十字街上一家叫同仁堂的药铺里,抓了四钱“陈皮”,四钱“当归”。然后再到对面一家卤菜店,买了四两凤爪,四两牛肉。 他要掌柜将分量秤得分厘无差,一点不能多,一点不能少。 他用左手提着陈皮与凤爪,右手提着当归与牛肉,绕进一条小巷子里,掀开墙上一张与墙壁同色的帘子,把左手的陈皮和凤爪丢到地下,把右手的当归和牛肉挂在了屋梁上。 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屋里空空如也,柜台上一个人也没有。 但是只等了一小会,就有个身穿圆领窄袖袍,腰系革带,足蹬黑靴的汉子,快步趋了出来。 “这位郎君,您是朱……” 朱温摆了摆手:“现在小爷姓秦,单名一个彦字。” 叫秦彦的人,一定比叫朱温的多得多。就算同名同姓,也没有一点奇怪的地方。 汉子大笑起来:“好说好说!秦郎君,您要我武某人做些什么?” (本章完) 第52章 赌场 第52章 赌场 武判官是个商人。 他却总是穿着一袭黑色的武士戎服。 他曾在天平节度使麾下做过判官,后来因犯了错被解职,却始终以判官自称。 朱温从怀里摸出一封密信,递过去,低声道:“盐帅的密令。” “明白,明白!”武判官点头哈腰,进内屋去,不多时拿了个招文袋出来:“在下今年收集的情报,都在里边了。郎君瞧了,心中自有主张。” 朱温露出满意神色,又与武判官寒暄了几句,便拱手告辞。 兰素亭只是静静在一边看着,待朱温和她一同出门,方问道:“咱们接下来去哪?” “咱们刚从武判官的当铺出来,下面自然要去赌场。” “赌场?”兰素亭有些犯迷糊。 她知道朱温有时和二哥朱存一起玩骰子,却没有真赌钱。 朱温也向来不赞同营中的士兵们赌钱。 但既然是朱温的决定,自然有其道理,她也不会多问。 于是两人就走进了一座如祠堂一般的建筑当中。 建筑的窗子都是用黑纸封起来的,完全不透光,因此里边即使白昼也是灯火辉煌。 里边聚着一丛丛的人,一个个眼睛死死瞅着赌桌,如金鱼般要凸出来。骰子掷下,有人欢喜高呼,有人跌足长叹。 朱温摸了摸身上的金锞子,叹了口气道:“实在已经不多了。” 这句话马上就跟鲜血吸引蚂蟥一般引来了几个赌徒。 他们眼里透着狼一般的绿光,其中一个刀疤脸死死盯着兰素亭,而后道:“你若钱不够,可以拿这个女孩子下注。” “好。”朱温应道。 兰素亭神色有一丝惊惶,但随即恢复了平静。 刀疤脸赌徒相当得意,他瞧向面前纤弱少女的目光,已将少女视作了自己的囊中之物。 他曾靠赌博赢到过不少人的妻子和女儿,绝大部分被他玩腻了之后转手卖掉。 却听朱温又道:“但钱再少也是钱,你让秦某人拿自己的妹子下注,先得把我身上钱赢光才行。” “那么,赌什么?樗蒲、双陆,还是直接在瓷碗里丢骰子比大小?” “比大小,这样快。”朱温说得相当坚决。 他把手上的金锞子全部换成了筹码。 先是刀疤脸,然后是他几个党徒,很快就输光了自己的全部筹码。 他们发现对面这位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少年,总能不多不少地扔得比他们多一点儿。 譬如刀疤脸扔下三个五的豹子,朱温就能扔下三个六的豹子。 刀疤脸脸色彻底变黑了。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面前的少年人,却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异常来。 少年人的一双手,修长,白皙,漂亮,指甲剪得齐齐整整。 但他也只能看出这么多。 刀疤脸霍然起身,眼中陡然迸发出一股浓烈的杀气。 兰素亭不由瞳孔微微放大。 但刀疤脸并没有动手,而是冲出门去,不多时拉了个瑟瑟发抖的女人进来:“我用她和你赌!” 朱温客客气气地道:“抱歉,在下不收活人做赌注,变现麻烦。你可以先把她拿去换成现钱,再来和我赌。” 几个赌徒恶狠狠盯着朱温。 但他们发现朱温左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刀上。 于是他们显得有眼力见地退走了。 “怎么办到的?”兰素亭凑到朱温耳边,小声问道,带着清香的口息微微吹进男儿耳孔里头。 “我说我完全没出千,你信吗?”朱温转头道。 兰素亭露出讶然之色。 “我很小的时候,为了能从孩子们手里赢到几块,就晚上躲在被子里苦练骰子。” “骰子几个面的重量不一样,投下去感觉也不一样,如果一个人能把这种感觉摸得清清楚楚,想投出几点,就是几点。” 兰素亭“喔”了一声,点了点头。 她却知道,这绝对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赋。 且不说操控到那么细微有多么困难,赌场里比大小,一起扔的都是三个骰子。 朱温这样的手法,不但扔骰子随便扔,如果是玩樗蒲,也能信手掷出枭卢。 “那你为什么后来不赌了?”兰素亭纤秀的水眸闪着光。 据营里的战士所说,朱温没有和他们赌过一次,也很讨厌赌博。 朱温答道:“第一,如果逢赌必赢。那就一点意思都没有。” “第二,有哪个节度使,哪怕刺史,会甘心把自己的地盘输给你吗?” 兰素亭轻轻道:“一个想着江山的人,确实看不上赌那点钱。” “所以我为什么宁愿将大把时间用来睡觉?”朱温有些感慨地道:“很多本事,了许多时间才学会,结果发现什么用都没有。譬如你上次问我,要不要跟着你学书法。我当然能学会,但恐怕了很多精力,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处。” 兰素亭默默听着朱温的言语。 她知道,也只有朱温这样绝世的天才,才能轻轻松松地讲出这种话来。 仿佛是为了检验自己所说的话,朱温并不罢休,又赢了许多把,一直将赌场的大庄家也引了过来。 大庄家来了也没什么区别,一样惨败。 “好小子,竟敢在老子的场子里出千!” 大庄家很快发出了愤怒的咆哮。 然后兰素亭就听到许多刀剑出鞘的声音。 她意识到朱温说得实在太对了。 不光节度使不可能把地盘输在赌场上,哪怕是一般的赌场老板,输得多了些,也会掀桌子。 兰素亭迅速将身躯从朱温左边靠了过去,她本以为朱温会马上拔刀,并用另一只手揽住她的腰。 但朱温却一点动手的意思都没有。 “谁看见秦某人出千了?”他的话依然是客客气气。 大庄家冷笑一声:“你若不出千,怎能逢赌必赢,从来没输过一次?” 有句话叫“悔棋不举真君子,落子无悔大丈夫”。 但几乎没人能做到。 历史上,哪怕是要做皇帝的太子,输棋后都把棋盘砸在对手的头上。 赌博当然也是这样。 朱温叹了口气:“如果是一般人,当然做不到。” 大庄家眼中煞气腾腾:“你觉得自己不是一般人?” “是武判官教我来的。他手上金子不够,铜钱绢帛又太重,他让我过来支一下。” 说这句话时,朱温顺手还丢出了一个空空的招文袋。 袋子上分明有着武判官的专用徽记。 庄家,还有之前那个刀疤脸的赌徒,等等许多人,脸色马上就变了。 他们齐齐跪下:“不知尊使驾临,有眼不识泰山,还望恕罪!” 这样一大堆脊背朝着房顶,黑压压地连成一片,让朱温有些不适应。 “都起来吧。”朱温一挥手,大气地道:“我今天支得也确实太多了些,我留下一成,剩下的还给你们。” 一时间众人都露出感激涕零的神色。 武判官既然是黄巢伏下的接头人,当然不会是一个寻常的当铺老板。 “你看,我今天只是来支一下经费,并没有赌,不算破戒。”朱温对兰素亭道。 “本来嘛,想要靠赌来赢江山般的金钱,就跟你这个小呆瓜想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样,是纯纯异想天开的事情。” 兰素亭幽幽叹了口气:“你说这种不合圣贤书的话,怎么还挺得意?” 朱温眨了眨眼:“因为说这些话,能看到你较真的可爱样子。” 兰素亭疏秀的睫毛如含羞草般颤着,垂下头去躲避朱温目光。 “当铺、赌场都去过了,那咱们接下来去哪里?”她细声细气地问道。 “青楼。”朱温相当认真地道:“芷臻,回去之后把男装换上。另外咱们把那位田娘子的绑缚解开,要带她一起。” (本章完) 第53章 白云观 第53章 白云观 当朱温和兰素亭回到客舍的时候,发现田珺躺在床上像一条蛇一般扭动,被麻核堵住的嘴里闷哼不已,俏脸涨得通红。 兰素亭急忙问道:“田娘子,你是哪里不舒服了?” 朱温以手扶额:“没别的,只是咱们在外边呆太久了。” 兰素亭面露不解,又听朱温道:“这段光景,对一般人自然没甚么。但这位田娘子,却是个女酒鬼。” 兰素亭这才露出恍然神色。 “假如咱俩回来得再晚些,她恐怕要在床上绘舆图了。” 听到朱温这话,田珺越发疯狂挣扎起来,眼里透出要杀了他的目光。 兰素亭不由心生怜悯,连忙要帮田珺解开绑缚,但只来得及取出田珺口中麻核,就被朱温扯了扯衣袖阻止。 “朱温,你这个小贼在做什么?快把姑奶奶放开!”田珺憋了许久,终于愤怒地叫出声来。 “说过不说‘姑奶奶’的呢?”朱温用目光悠然扫视着她:“之前答应我的,自称什么来着?” 田珺脸色越发红了,在她并不算白皙的肌肤上仍瞧着异常显眼。 但她现在已憋得实在受不住,若再不去如厕,恐怕真要在床上绘舆图了。 田珺只能咬着牙:“请凉玉兄帮愚妹解一下绑缚,愚妹在此拜谢……” 看她强捱着这样毕恭毕敬说话,朱温只觉得好玩极了。 他当然不能真的让田珺在床上绘舆图,这样自己还得给客舍主人赔钱。 于是朱温走上去,不紧不慢地把捆着田珺的几重绳索给解了下来。 田珺火急火燎地冲了出去。 回来之后,她脸上仍然满是恼怒,进门就怒吼道:“你这个混蛋!” 说着一拳向朱温面门狠狠砸去。 朱温心道:所以这女人才愚笨。倘是小师妹段红烟的话,一定会打小腹,而且在自己全没防备时出手。 劈脸打过来的结果当然是被朱温顷刻招架住,又用另一只手逮住了田珺的左拳。 “也是我欠考量。”朱温掏出了一个刚从赌场带回来的金元宝:“拿着,就当补偿你了。” 兰素亭不由愣住,而后眼神定定地落在朱温脸上。 朱温当然明白兰素亭什么意思。 这小妮子做账房先生出身的,和二哥朱存一样,向来会精打细算。 “你瞧瞧,我在营里的时候,都要被二哥管着用钱。如今好不容易能支用公款,大方一回怎么了?” 这么大一个金元宝塞到手里,田珺也愣住了。 她本来就是为了钱才让朱温雇她,一下拿到这么多,也不好再发作。 “我给你准备了一套衣服。”朱温将一套衣服留在房里:“洗个澡了换上。另外好好把脚搓干净,我看你挺多天没洗澡了,恐怕脚臭。” “你才脚臭!”田珺怒斥道。 “我身上可没有一滴胡人血。”朱温正色道:“不是瞧不起胡人,但身上有胡人血的人,脚真的很容易臭。” 田珺满面生恼,却无言以对,因为朱温讲的是实话。 到房门外之后,兰素亭凑着朱温耳朵低声道:“营将,你不是将九成的钱还给赌场那些人了么?” “所以那个元宝是镀金的,里边是黄铜。”朱温低声回道:“我什么时候说那是纯金的了?哪有那么大的金元宝?” 饶是以兰素亭的清雅娴静,也不由掩着小口噗哧轻笑:“营将,你也太坏了点。” “我这个人有一点不好,看到笨蛋,就很想捉弄她。”朱温眼神露出几许狡黠。 “那你怎么不捉弄我?”兰素亭明眸一眨一眨,与朱温目光相对。 “谁让你看起来小小的,这么可爱,都不忍心捉弄你。”朱温探手捋了捋兰素亭腮边一绺秀发。 朱温实际的想法是——田珺这样的笨蛋美人,其实也挺可爱的,但被捉弄的样子,似乎要更可爱一些。 他到自己房里收拾行装,让兰素亭去帮田珺再整理下衣装姿容。 田珺这样粗枝大叶的女孩子,在打扮上往往会粗疏许多。 没多久,房内就响起了兰素亭的轻叹声:“田姊姊,你真的好美呢。” 荷叶色齐胸襦裙套上水绿色罩衫,满头乌黑浓密的秀发绑成一个堕马髻,髻上还插了一朵纯白色牡丹饰,双耳一对玉坠青得如要滴出水来。 这样清艳装束,令田珺的英气稍敛了些,却异常端庄优雅。修身的衣衫,又越发强调出她身姿的曼妙修长。 铜镜当中映照的美人,有若敦煌飞天壁画中出来的天女一般。 田珺这样不拘小节的性子,被兰素亭打扮了一番,看着镜中自己端庄模样,也有点拘束:“芷臻妹妹你也挺好看呀。” “哪里比得上珺姊姊。”兰素亭这样说着,却没有半点妒意。 兰素亭这样的淡颜小美人,胜在耐看。她性情淡泊不争,被人艳压也并不当回事。 “你的手不就比我白多了?”田珺捉住兰素亭小手,问道:“我脸上用不用敷点粉子?” “不用了。”朱温走进来,微笑道:“田娘子洗干净之后,身子散着一股麦子香,面皮自透红润,本色已是好看得紧。” 听得朱温那张向来吐不出象牙的嘴竟说出这种赞美之语,田珺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过,比你更美的小娘子,我至少还认识两位。其中一位你肯定记得,那位放箭射死你战马的女孩儿。是我小师妹,段红烟。” 田珺改色顿足道:“你能不能完整地说完一句好听的话?” “怎么就不好听了?我师妹是天上的仙女,只比她差一点已是极高的评价了好不好?” 兰素亭微微歪了歪头,暗想:营将你这话怎么不当着段娘子面说呢? “这次出门,我要你假装一下我的女人。至于芷臻,她现在身份是我的贤弟。”朱温望向田珺:“收钱办事,没问题罢?” 没想到,田珺竟然突然贴过来,让朱温有些猝不及防。 她用极为高挑的琼鼻在朱温脸上嗅了嗅,又稍稍拉开距离,瞧着朱温清秀已极的脸庞。 “你的味道很好闻,长得也及格。”田珺评判道:“可惜气质不够冷,不是姑奶奶喜欢的类型。” “自称愚妹。”朱温强调道:“不然扣你钱,把元宝还给我。” 田珺恼火地剜了他一眼,续道:“我不会看上你,但冒充下你女人倒是无妨。” “这就行了。” 朱温点点头,示意田珺随着自己出门。至于兰素亭,已经回房换男装去了。 这次兰素亭与田珺并乘一马,一位高挑美人将清隽少年拥在怀里,驱马奔驰的情状,虽然有些古怪,但看久了倒也赏心悦目。 因为要去的地方并不在镇上,两匹马并辔出了小镇,继续向北行去。 行到中途,朱温却突然驻马停住,惹得田珺一阵懵然:“秦彦郎君,你这是做什么?” 在外边,朱温已换成了“秦彦”的身份。 “看一个老朋友。” 说着,朱温突然仰面向天,嘬唇长啸,啸声尖锐犀利,竟似天狼啸月一般。 在田珺和兰素亭不解的眼神中,朱温默默等待一阵,便见路边的荒草突如波分浪裂般向两边倒下,出现的竟是一头通体雪白的巨狼。 “这……”田珺指着这头巨狼,惊问:“这……这难道是你说的老朋友?” 她吃惊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只比老虎小一点的狼,实在很少见。 朱温点头道:“我十多岁的时候,曾经路过这一带,救了一头雪白色的小狼。” “雪白色的狼,就跟玉兔一样是祥瑞。咱们拜访一下我这位故友,运气会好许多。” 巨狼见到朱温,凶狠神色立马褪去,用硕大的脑袋凑过来,像狗子一样在朱温衣服上蹭来蹭去。 朱温温和地抚摸着它头顶的毛,掏出肉干喂给它。得到肉干之后,硕大的白狼用爪子扒拉着,发出喜悦的嚎叫。 朱温将嘴凑到它耳边,又低声说了几句,好像真的将这头大狼当做了人类。 过了好一阵,大狼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兰素亭感叹道:“都说中山狼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竟也有通人性的异种。” “有时候,动物会比人对你更好。”朱温应道:“我有时候,梦里会变成一匹狼,与它们一起在荒野上自由自在飞驰。” 兰素亭轻声道:“可是,我觉得你更像猫。” 朱温讶然道:“猫?” “经常张牙舞爪,怕被人小看,但心里实在不坏。做法往往让人捉摸不透,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纤细的地方。而且,都特别能睡。” 朱温想了想,突然发现自己得到龙雀宝刀之后,心中杀念化成的那只白色猛虎,其实就是只大猫。 但他不想让兰素亭显得看透了自己。 “胡说八道。”朱温撇了撇嘴。 又策马前行了几里,只见无垠的群山之间,陡然浮现一座白色基调的园林,前方高大的山门,挂着的匾额书写着“白云观”三个金字。 山门两侧是一对桃符—— 上联:福地名山,无点真心难到此。 下联:蓬莱胜迹,有些诚意自可游。 “这莫非就是……”兰素亭有些不解。 “正是。”朱温点头道:“白云观,乃是泰山派的总坛所在。当中的女冠子,俗称‘泰山姑子’,可是令大唐无数名流豪杰魂牵梦萦的一帮小娘子。” 说着,他翻身下马,牵着马匹徐徐而行:“不过我也是头一回来,具体不甚了解。你俩待会见到观内的女冠子们,一定要口称仙子,这样显得尊敬些。” 正说着话,已经有几个打扮成仙童模样的小厮迎了上来,引几人去马厩安置了马匹。 随后一位扎着垂鬟分髾髻的青衣少女趋了过来,少女服饰极为精美,绣鞋尖上都嵌着大颗的珍珠。 兰素亭急欠身施礼道:“晚生见过泰山派仙子。” 少女不由一怔,而后掩口轻笑道:“让这位小郎君见笑了,人家只是个侍婢,仙子们都在白云深处哩!” 这白云观处在山腰位置,建筑多以白石为基,外部也往往漆成白色,便如一大片白云。观内的道姑们,岂不正在白云深处。 身着男装的兰素亭一时间满面尴尬,小脸绽上一片飞红。 “我家贤弟年纪幼小,我带他来见见世面。”朱温在一边打圆场,说着一把牵住了田珺的手。 田珺愣了愣,而后发现朱温的手掌比她白皙得明显,又不由一阵不爽。 婢女的眼神很快落在田珺脸上:“敢问这位娘子是?” 朱温浅笑道:“在下的未婚妻。有家有室的人,见不得真阵仗,无非是带阿弟来开个眼界。你看,这头母老虎就一定要跟过来盯着我。” 俏婢细细打量着田珺精致立体的五官,修长曼妙的身子,而后叹道:“郎君有如此佳人作伴,可谓‘只羡鸳鸯不羡仙’。” “家不如野香嘛。”朱温挤了挤眼睛,压低声音道:“做不了甚么,听仙子们唱唱道情,弹几首古琴曲,也足以陶冶情操。” 田珺相当配合地在朱温耳朵上狠狠揪了一下,从她的力度来看,恼怒是实实在在的。 《大唐六典》:凡天下观,总一千六百八十七所,一千一百三十七所道士,五百五十所女道士。 唐代尊奉道教,女道士的数量相当可观。唐代四大女诗人李冶、薛涛、鱼玄机和刘采春,前三个都是道姑。唐朝近200位公主,包括高阳公主、太平公主、华阳公主、安康公主在内,有15人都当过道姑。包括杨贵妃杨玉环,也曾经做过道姑。 由于许多唐代女道士行事风流恣意,大量与名士灵肉交流,与明代秦淮名妓无异,所以研究者往往将唐代女道士与娼妓等同起来。这种观点可能有所偏颇,但至少代表了一部分唐朝女冠子的行为方式。 (本章完) 第54章 泰山仙子 第54章 泰山仙子 白云观的后殿,称为月殿。殿后方就是高崖,明月之夜,泰山派的仙子们会在高崖上望月舞剑,如在月宫之中。 要进入月殿之中,除高昂的入场资费外;不仅需要特制的紫檀木信牌作凭证,还须当场赋诗。 武判官早为他们准备好信牌,但若说赋诗,朱温和田珺都没那个本事。 好在兰素亭才思敏捷,援笔立就,用簪小楷在素笺上题了首以白云为题的五绝。 离合随日月,聚散变古今。 居高身自洁,永伴世人心。 读完此诗,守门的道姑不由拊掌称叹:“此诗疏雅天真,平淡中自有我道家韵味。水汽随日光升腾成云,聚散之间,岂不是正如人生与世事。而‘月殿’的月字又巧嵌其中。” “即席而赋,有如此才气,这位郎君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文采风流,未来可期。” 兰素亭微微有些羞赧:“仙子谬赞了。” 朱温贴着田珺耳边低声道:“这诗好是好,只不过‘云从龙,风从虎’。没把你写在里边,看来某人压根不是什么小龙女,果真是头母老虎。” “‘青龙’的名号是寇帅亲自给我的!‘白虎’是安仁义那厮,而且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姊妹,他姊姊妹妹是不是母老虎。” “你是大中十二年生,干支戊寅,属相虎。还说自己不是母老虎?” 两人在一边小声对话间,朱温猛然发现田珺其实年纪并不大,今年才十九岁。也不知再过几年,能不能变聪明些? 田珺气结,不由十分后悔告诉了朱温自己的出生年份。 越过门厅进到月殿当中,但闻丝竹悠扬,空气中充斥着淡淡的兰草香。殿内装饰素净,自有道门的品味格调在其中。 月殿以七星灯照明,墙上挂着许多名家字画与仙女图绘。正面是碧霞元君的神像,供奉着线香和蔬果。 入殿的贵客,都在用香熏过的草蒲团上做出打坐的姿态。殿内没有高桌,只有些矮几,正适合蒲团上的客人享用酒馔。 殿内温暖如春,入殿之人都脱下了大氅和外套。又因为道家清净之地的缘故,所有人还必须沐足换鞋,田珺换了一双木屐,并在朱温建议下,取下了木屐的前齿。 由于是道家洞天,供应的都是淡酒。也有数个客人在几上细品着一种小盆盛装的冰食。此物名为酥山,是一种以奶制品“酥”冷冻制作而成的点心,被诗人评价为“随玉箸而必进,非固非吝;触皓齿而便消,是津是润”。“酥山”入口即化,冰凉绵密,在秋冬季节于温暖的室内享用,别有一番风味。 “什么破地方,连椅子也没有……”田珺话未说完,就被朱温捂住了嘴。 兰素亭轻道:“珺姊姊,其实椅子是本朝才普及的。开国时候,连王公贵人,都是席地而坐。” “这样?”田珺将朱温捂她嘴的那只手推了开去。 她算是长了见识:“但也两百年了,这地方还不给人椅子……” “不然与别处有何不同?”朱温道:“为什么许多名流豪士,不去扬州,反而要来泰山这么荒僻的地方一掷千金……” 然而殿内许多男客,已一阵阵艳羡的目光攒了过来,眼睛都直了。 他们在蒲团上窃窃私语。 “怎么还有带娘们儿来月殿的?” “完啦,瞧过这双大脚,本郎君这辈子再喜欢不了三寸金莲了。” 朱温听见这话,也不由瞅了眼田珺的一双脚儿。 田珺个子一点不比他矮,脚自然是小不到哪里去的。 然而这双脚的脚型实在无可挑剔,脚踝如丸,足弓似月,肌理光泽如丝缎。 趾甲上素净没有半点涂饰,但天然的玉色,已能压过最美的蔻丹。 取掉前齿的木屐,令这双脚轻轻地踮起,好像要乘风飞去的天鹅。木屐上紧紧勒着足背的牛皮带,更令肌肤上青色的筋络纤毫毕现。 朱温陡然发现田珺的脚其实一点不黑,比起她的脸和双手都白皙许多。 这张英气天成的脸,配上小麦色的肌肤固然有异常的健美。但田珺的皮肤底色恐怕并不深,只是不怎么耐晒罢了。 另一个证据就是解下罩衫,上身只留下齐胸襦裙之后,露出的一对玉山似的香肩也比脸脖白不少。 滑溜的美人肩,深陷到能注水养鱼的锁骨,勾人心魄之处也不比天鹅般的脚儿少到哪里去。 有些贵客身边已有泰山派的女冠子陪酒,可看见朱温身边的大美人,他们只觉酒和“仙子”都不香了。 “这样的脚儿与大长腿,这样的身段。再配上这样嫌弃人的傲岸眼神。若让咱娶了她,宁肯少活十年。” “十年?让小生少活二十年也心甘情愿!” “这样的尤物,老子恨不得日日夜夜,抱着她这双脚,亲上一辈子。” “就是给她在我脸上踩,都能飘飘欲仙。” “那小子哪来这么好福气,竟抱到这样个绝代的美娇娘。” “小白脸呗!可叹世上佳人都是以貌取人,欣赏不了咱哥几个的才学与内蕴……” 朱温贴着田珺耳朵低声道:“看来我之前所说,也不全对。在有些男人眼里,你大约比我师妹好看。” 一双大脚走路时,竟也步步生姿,仿佛履云而行,踏而至,着实出人意料。 何况大脚连着的那双长腿,又是那样地结实匀称,无可挑剔。 田珺无言以对,身为一位纵横沙场的巾帼英豪,别人若是欣赏她脸蛋美貌也就罢了,用这样不怀好意的目光打量她的身材,评头品足,反而让她冒火。 朱温牵着田珺手掌坐到那几人边上去:“几位兄台,私议他人家眷,怕是不太好罢?” “家眷?”一位书生打扮的青年男子道:“这位娘子是你妻子?” 朱温惬意抓着田珺纤美的手掌:“未婚妻,与过门的妻子差别应当不大。” 来之前他嫌手感不好,用修脚的小刀把田珺手上练枪留下的茧子,精精细细地磨得干干净净,如今手儿捏着特别软滑。 收钱办事,田珺也只能没好气地点点头,算是默认。 周围嘘声一片。 “那你不在温柔乡里呆着,还来此间作甚?”一位三十上下的虬髯汉子问道:“对了,你别看我,我家里可没有这般好娘子。” “陪阿弟见见世面。”朱温目光淡淡投向一边的兰素亭。 众人目光纷纷投过去,只见兰素亭垂首低头不语,皆露出恍然大悟神色:“这位小郎君如此年少怕羞,没个哥哥带着,又岂敢来这风雅之地?” “尊夫人真是通情达理,也不阻拦,只是自己跟了过来。” “娶妻娶贤。”朱温面不改色心不跳地道:“我当年看上她,就是爱她贤良淑德,与容貌、身段,没有半点关系。” 这话顿时酸得众人只想将酒杯扔到朱温脸上。 有人问道;“敢问一句兄台尊姓大名?” “不才姓秦,单名一个彦字。至于我阿弟,你们可以叫他秦小郎。” “秦彦?”另一人讶异道:“我听说草军王仙芝盟主麾下,也有个秦彦将军……” “同名同姓,叫这名字的可多了。”朱温想,这时候秦彦会不会突然打喷嚏。 正在此时,钟磬之声忽作。朱温连忙道:“噤声,仙子要登台献舞哩。” 月殿中央有一座高台,是泰山派最有容貌才艺的仙子们献技的地方。 大殿分为两层,第二层由楼梯可上,只有大殿边缘一圈。若是极尊贵阔绰的客人,可以上到二层,在小间当中俯瞰中央的表演。在里边无论做什么,也没外人看得见。 一队女冠子翩若惊鸿,沿着素色毯子络绎而上,有人背剑,有人抱琴,容貌均属妍好,领头之人却以轻纱遮了容颜,看不清面目。 泰山派的婢女们一个个衣饰绚烂华美,女冠子却都是淡净风格,齐腰长发插寒玉簪,轻纱道袍外披烟罗帔,淡妆素履,真似乘山风流岚而来的仙子。 不少男人们的目光仍停在田珺身上,但随着弦歌声起,众人的精神渐渐都汇到高台当中。 只见为首的女子穿了双大红缎子白绫高底鞋,托得身姿越发高挑。 相从众女,有人抚琴,有人弹琵琶,有人吹笛,有人舞剑,皆是给为首的仙子作陪衬。 曲声悠悠,仙子漫漫舒展双臂,忽然间如烟轻罗甩将开来,衣袖舞动,似有无数飞飘飘荡荡,凌空而下,一瓣瓣牵出幽香不绝。 吹笛之音渐急,身姿亦舞动得越来越快,如玉素手婉转流连,裙裾飘飞,身段说不出地凹凸有致。 场中似有流光飞舞,轻纱衬托之下,她整个人犹如隔雾之,朦胧飘渺。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乐舞翩然,既有凌尘的仙雅,又有勾人心魄的幽魅。 为首女子仍未摘去面纱,但她缥缈的舞姿,面纱微微扬起露出的樱桃小口,已令看客们为之心醉。 忽地有人低声道:“是绰影仙子!” “泰山派仙霞五奇之首的绰影仙子?她的乐舞不是向来作为大轴,怎么今天一来就……” “并没这个规矩,绰影仙子登场,向来没有固定的时候。有时几个月也见不到她出来一次,也有人仙缘好,初次进月殿便能一睹仙容。” 朱温对一旁的田珺道:“你不是恼那些人胡乱盯你么?这个女人面纱都没摘,一下就把你的风头抢去了。” 田珺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会方道:“我没听说过什么绰影仙子。” “有人说她是天下第一美人。”朱温说着,突然压低声音对田珺道:“我是不信的。” “为什么不信?”田珺疑惑道:“因为没有眼见为实?” “不用看,即使是西施和本朝的杨贵妃,在我眼里也不过那样,纯被训练出来取悦男人的美色罢了。王昭君为国安边,倒是个人物。妲己听说也是一代女中英豪,却被周朝抹黑了。” 田珺愣了好一阵,才明白朱温的意思:“你这番离经叛道的话,绕了好大一个圈,似乎在夸我?” “你如今是我夫人,我不夸你夸谁,你这蠢丫头。”朱温翻了个白眼,对田珺延续着好话只说半句的风格。 田珺咬了咬银牙才克制住当场揍朱温的冲动。 一阕舞罢,绰影仙子脸上轻纱飘摇而落,场内如被迷离的月光所充斥。 一阵窒息般的寂静之后,疯狂的呼声充斥了全殿,不计其数的红绡与缭绫落向高台,汇成一场瑰丽已极的锦绣之雨。 兰素亭轻叹道:“香山居士白居易诗里的‘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就是如此罢。” 朱温只是微微颔首。 这位绰影仙子,仅论样貌确属人间绝色。 她既有清雅秀致,无可挑剔的五官,又有迷蒙如烟似雾的神秘气质。 她的仪态端庄而不乏温婉,既高贵典雅,又显得我见犹怜。 但朱温始终觉得她缺些真正仙子的清冷高华,更乏“经霜自有凌云意,勿做依人媚骨”的内蕴。 美则美矣,在自己眼里却似个精巧无瑕的瓶。 当然,要求一位风月场里的“仙子”达到上述标准,也未免太难为人了。 “怎么,阿哥似乎对那位绰影仙子不太在意?”兰素亭扯了扯朱温的衣袖,轻声道:“我可都有些心动了。” 绰影确有着一张连女人看了都要心动的面庞,简直是被女娲娘娘用芳唇亲吻赐福的造物。 “如果只是想看一张好看到不用上妆的脸,我可以照镜子。”朱温全不害臊。 兰素亭听了之后,仔细端详朱温脸庞:“说得也对。” “你怎这么无耻?”田珺狠狠在朱温手上揪了一下。 她算是稍微长了点心眼,知道如果揪腰眼的话,半途中就会被朱温狠狠攥住。 “几位在说些什么呢?能否也说给绰影听听?” 一个极清雅婉转的声音蓦然响起。 田珺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朱温抓住田珺的手,快速在上面写了“密道”两个字。至于田珺能不能理解,就不关自己事了。 绰影不是振衣盟主王仙芝,当然没有缩地成寸一般的身法。她突然从高台上消失然后出现在几人身边,无非是台上有条暗道罢了。 这是朱温小时候为了搞清楚幻术的原理,藏在戏团的幕后偷瞧到的知识,当然结果是被揪出来,挨了一顿胖揍。 “在说仙子风华绝代,举世无双。”朱温从容自若答道。 (本章完) 第55章 图穷匕见 第55章 图穷匕见 “原来如此。”绰影神色清柔:“这这位郎君真是文采风流,‘如竹苞矣,如松茂矣’……” “多谢绰影仙子夸赞。可惜在下有夫人相伴,不能与仙子畅叙幽情。”朱温抓着田珺的手放到绰影眼前,指向兰素亭道:“我阿弟秦小郎作的诗,绰影仙子可读过了么?” 绰影尚未回答,旁边几个客人已是起哄道:“秦郎君,你秀恩爱都秀到绰影仙子面前来了,也是了不起。” “只羡鸳鸯不羡仙,愚弟佩服之极。” “这样蜜里调油的情分,怎生不抱一个?” “来给大家瞧瞧,郎君是怎样抱得美人归的!” 这一阵闹洞房般的喧哗,不由令田珺脸上微微发红。 绰影亦掩口道:“郎君与夫人鹣鲽情深,绰影也很想瞧瞧。” 她语气柔婉,却有种令人很难拒绝她请求的魔力。 朱温与田珺四目相对。 田珺知道已经没法推辞,不然就装不下去了。 她竭尽全力掩盖眼里的嫌弃,任由朱温一手揽着水蛇腰,一手抱住腿窝,拥在腿上,月丘结结实实地压上男儿大腿。 为了骑马方便,田珺身上穿着的缺骻裙几乎只是前后两片布料掩成。里边自然还有绸裤,但朱温的手臂自裙幅大张的开叉中探进去抱住腿窝的模样,仍显得极为引人遐思。 一时间众人纷纷叫好。 “秦郎君果然大气。” “若不大气,又怎抱得这样的美人归?” “不知哪个风流郎君,能抱得到咱们的绰影仙子?” 此言一出,旁边的人马上给了他一记掌嘴:“当着仙子,胡说八道甚么!真是唐突仙人。” 绰影浅笑道:“不妨事,绰影致虚守静,岂会被风言所扰?” “听到了吧,仙子气度,岂是你这样的俗人能企及的。” 绰影亲身过来,惹得一群人甜言蜜语不断,好像对方是真正的天仙下凡。 绰影本身则向兰素亭方向凑了过去,垂眸低吟道:“离合随日月,聚散变古今。居高身自洁,永伴世人心。这首诗可是小郎君题的?” 兰素亭拘谨地点了点头。 绰影叹息道:“白云悠悠,永伴世人。可云里的每颗水珠儿,都已变换了无数次。”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少年郎可能明白绰影的心绪么?”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出自大唐历史上有名的女诗人,同样也是女冠子的鱼玄机笔下。 “云化作雨,雨蒸为云,循环之间,并无多少差异。仙子的神韵,亦将永驻人心之间。”兰素亭应道。 这其中暗用了佛家轮回的禅理,劝绰影放下对容颜终将老去的执念。 绰影淡笑道:“小郎君看起来拘谨羞涩,想不到说起话来,如此流利通达。” 她压低声音道:“绰影很喜欢你的诗文与才气,小郎君,你做一回有情郎,抱抱绰影好不好?” 不待兰素亭回答,她便轻咛一声,如水蛇绕柱贴了上去。 众客艳羡得连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 清高自持的绰影仙子,何曾对人如此主动过?还是对一位初次谋面的少年! 兰素亭于大庭广众之下,被绰影突然搂抱,一时惊得比起此前被朱温突然抱在怀里时,还局促百倍,一时间无言可发,玉靥变得羞红如血。 “小郎君害羞了哩。”绰影浅浅一笑,凑着兰素亭耳朵,用舌尖轻触她如玉珠般的耳垂,一边微微吹着气,一边以旁人无法察觉的幽微声调道:“妹妹不但才气惊人,还如此惹人怜爱。这实是无妨的,有不少千金贵妇,就爱这个调调,专门换上男装来敝地赏玩。绰影身子仍是黄儿,应当不会辱没了妹妹罢?” 被绰影揭破女儿家身份,兰素亭彻底呆若木鸡,以至于完全感觉不到绰影一对丰盈在自己胸口挨挨擦擦。 众客却皆已妒极成狂——得仙子青睐之人,为什么就不是自己? “好像没人瞧着咱俩了。”朱温对田珺细语。 田珺俏脸隐隐透着晚霞般的红晕,在小麦色的肌肤上别有一种活力之美:“那还不把姑奶奶放下来?” 朱温感受着碾在腿肉上的极致弹力,心中竟有些不舍。 这种长期习武带来的丰实紧绷,并非软绵绵的弹滑,却更有种钻心而来的奇妙体验。 手掌揽着美人髀肉,贴着一层纤薄的黄绢,轻轻滑动时,温热入骨。掌纹所及,也不知是丝绸的滑腻,还是肌肤的触感。 田珺发现了朱温的小动作,不由发力挣扎。 但这个动作令朱温心里顷刻燎起一团火。 大夏龙雀宝刀如今并未抽出,而是以黑布裹得严严实实,被他背在身后。 然而心中的白虎虚影在这一刻却再次出现,发出欲念的咆哮。 他的耳力在这一刻仿佛变得格外敏锐,甚至能听见楼上小间之中,豪客们与女冠子合籍双修的幽微之声。 那些声音撩人心旌,令人血脉滚烫。 朱温只觉想要发力撕裂女孩轻薄的肉色绸裤,感受她的曲线。他还想一把将对方紧紧搂进怀里,肆意品尝蜜色面颊上玫瑰般的红唇。 田珺发现自己被朱温发力箍住,挣扎不得,对方神色也有些不对劲,不由心中一阵害怕:“你,你怎么了?” 大庭广众之下,对方明明不可能真的做什么,她却只觉一阵深沉的恐惧,令她本来晕红的面庞顿时转作发白。 就在这时,绸裤上一道电光滑过。 丝绸在干燥的秋日,很容易摩搓之间生出电来。 被电令朱温猛然清醒。 他对刚才的自己生出一阵深浓的厌恶。 他并不忌讳欣赏美人。正如古人所言:美色当前,色即是色,自当心动。而我还是我,行大道中正,心动又有何妨? 然而方才的举动,显然已经逾矩了。 那是他作为极骄傲的男儿,想把自己和庸俗浊辈区分开的地方。 朱温知道,大师哥孟楷虽然也去秦楼楚馆,但从来只是听曲而已。 他欣赏孟楷和段红烟这样的率性之人,欣赏有节制的欲望。 庙堂之辈,门阀世家,他们放纵着口腹之欲、衣冠之欲、宫室之欲、肉体之欲……掌权者的百般欲望,令百姓承受了千万种灾难。 所以朱温渴望云朵上的世界,却不渴望那种纸醉金迷。他更想要的,是权力本身带来的惬意,以及改造世界的能力。 “我对你无礼了。”朱温冷静地贴着田珺耳朵道:“以后再出这种事,狠狠给我一耳光,如果把我脸抓出血就更好。” 但绰影已悠悠叹息着从兰素亭身上下来:“做弟弟的如此羞赧,枉费绰影一片芳心。” 她迤迤然向朱温这边移莲步过来:“秦家兄长倒是与夫人郎情妾意,羡煞旁人。” 说着,绰影竟如个顽皮的小女孩一般,用玉指在朱温额角上敲了一记:“两位别闹了,恩爱也秀够了罢?绰影都瞧得羡慕极了。” 田珺一脸通红地从朱温身上挣下来。 但只有朱温发现绰影方才水袖飘飞之间,自己耳孔中有些细微的触感。 一颗蜡丸被她弹进了自己的耳道里。 待绰影带着一直侍立在后边一言不发的两位剑仙子飘然离去,朱温才悄悄地用小指去掏自己的耳孔。 就在这时,一个小厮凑了过来,收走几位客人享用酥山留下的盘碟。 这小厮的双手和双腿都格外地长,手指也是,还留着长长的指甲。 他的皮肤苍白没丁点血色,细长的一双吊眼用木炭画了眼线,给人一种十分诡异的感觉,好像阎君座下拘魂的白无常。 但这个小厮神色却相当恭敬,收走盘碟之后,他还用蘸水的布将食几擦得干干净净,又用干布细致地吸干上头的水。 这个过程中,他不时掉头而望,朱温有种奇怪的感觉,他莫非是在偷偷看绰影远处的背影? 朱温唤起田珺和兰素亭,让她俩起身。 月殿侧门无声无息地进来一个身着玄色道袍,头戴两仪冠,插子午簪,手持麈尾的中年男子。 此人若非发福的话,样貌一定很清癯,如今却是圆润了。 下巴上却光溜溜地,没有一根胡子。 “绰影见过师父。”即便是作为泰山首席弟子的绰影仙子,面对这男子也极为恭敬,屈身打躬施礼。 朱温一手牵着田珺,一手牵着兰素亭,不紧不慢地走了过去。 他目光肆无忌惮地在中年男子脸上扫过。 这个矮胖无须的中年人,仿佛比起容色殊绝的绰影仙子,更能提起朱温的兴趣。 中年人却显得相当有涵养,神色没有一点着恼:“这位郎君,在敝观可过得顺心安适?” “当然是好极了。”朱温放开左右一大一小两个美人的玉手,击掌道。 而后他凝视着中年男子:“曹真人,有人托我给你传几句话。” 曹子休是个道士,当然要称为“曹真人”而不是“曹掌门”。 由于他三十岁之后,便没了胡子。男人们也希望管理着这许多美貌仙子的男人,是一位公公,因此私下里称他作“曹公公”。 但当面却没人敢对他有任何不敬。 曹子休面对少年人不敬的神色,却显得波澜不惊:“讲罢。” “振衣千仞岗!”朱温突地嗔目大喝。 “濯足万里流。”曹子休顷刻对上。 “被褐出阊阖!” “高步追许由。” “世胄蹑高位。” “英俊沉下僚。” “功成耻受赏?” “高节卓不群!” 二人一问一答,搞得众客都莫名其妙。 但除了兰素亭之外,不是没有其他人发现,这些都是出自晋朝左思的《咏史八首》的句子。 振衣盟作为武林六大派之首,却向来不与朝廷合作。 其创立者甚至是死于李唐之手的隋末英雄蒲山公李密的头号忠臣——“白衣神箭”王伯当。 史书中说王伯当与李密一起死了,但实际上王伯当突围中失去一手一足,却悟出惊天武学,创立了振衣盟一派。 至于不与朝廷合作的理由,“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这一句就能说得清清楚楚。 从大晋,到大唐,六百年了,经过许多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但世界的规则似乎也没太大改变。 “曹子休,你应该记得盟主对你的厚恩。” 朱温眼神陡转森冷,毫不客气地叫出了曹子休的真名实姓。 他目光向旁边掠去,武判官,还有赌场里的大庄家、刀疤脸,等一群人都已经在殿内坐下。 “贫道当然记得。”曹子休淡淡道。 “既然如此,你自裁罢,留你一个全尸。” 朱温在泰山派的腹心之地,千百人丛中,从容说出这般话语。 “可要对小郎君说声抱歉了,贫道天寿未尽,不能从命。”曹子休的回答也十分从容,脸上的肉如凉粉般簌簌抖着,却一点不显得油腻。 “那此番死的是我喽?”朱温饶有兴趣地问道。 “不见得。能打败四帅,哪怕一次的人,天下也极难找到。如果运气好,朝廷会比看重贫道更加看重朱郎君。” 曹子休叹息道:“那时候郎君恐怕还要感谢贫道的苦心。” “那一定不会。”朱温非常自信地道。 田珺扯了扯兰素亭的衣服,在兰素亭耳边私语道:“芷臻妹妹,他们在搞什么鬼?” 兰素亭想了想:“大概是曹真人已经知道营将在冒充秦彦,而营将知道曹真人已经知道他冒充秦彦……” 田珺了好一会才理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所以他还让我假装他夫人,逗我玩?他还揩姑奶奶的油,我要杀了这个小贼!” 田珺小声说着,又忍不住发怒跺足。 朱温目光投向武判官等人:“各位应当有分教了吧。” 武判官哈哈大笑,纵身越众而出。 “逆贼朱温!你为草贼黄巢出谋划策,肆虐地方,残害国家战士、百姓无数,罪不容诛!今日自投罗网,还不束手就擒?” 武判官这番话说得极为义正词严,就好像他口称随时为盐帅赴汤蹈火时一般。 这一番话,令在场许多人面色大变。 曹子休却换上了笑吟吟的神色,准备好好观赏接下来的大戏。 (本章完) 第56章 密道 第56章 密道 “朱温小贼,你这做的什么烂事!”田珺冲着朱温咆哮道:“黄巨天怎么教出你这么蠢的弟子来!” 一直都是朱温嘲笑她愚蠢,她终于也能骂朱温一次。 与此同时,田珺把藏在身上的短矛拔了出来,一矛将一位泰山派的背剑女弟子捅翻在地。 她的出手快准狠,迅速判断出周围的杀气,并一击捅穿了一位本应相对难缠的对手的咽喉,不负星云二十八骑之首“青龙”的威名。 但只有一个问题,鲜血喷了兰素亭一脸,这个连死都不怕的女孩子突然感觉眼前发黑,差点当场晕倒过去。 有人确实需要血溅到自己脸上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晕血。 好几个男客因为一位仙子的香消玉殒而叹息惊呼。 但泰山派之主曹子休似乎没把这位受宠女弟子的死当一回事,神色依然波澜不惊。 武判官等人刀剑齐出,就如同前些时候在赌场中一样。 不同的是,他们看起来要有把握得多。 所以曹子休并不打算动手,他觉得,只要堵住侧门,避免朱温从这个方向逃走就行了。 相比送上朱温的人头,抓活的显然能从朝廷得到更多功劳。 朱温腰刀霍然出鞘。 兰素亭瞥见雪亮的刀芒,突然觉得心中安稳,忍着扑面的血腥气,冲到朱温背后。 朱温左手迅速揽住了兰素亭腰肢,默契地将她护在身侧。 他眼中寒光喷吐,似下定决心要从曹子休所在方位突围。 月殿中七星灯灯火摇曳不已。 有些没见过血的客人惊呼起来,撞倒矮几,酒肴洒落满地。 曹子休手中麈尾一摇,从中弹出一柄澄若秋水的宝剑。 “一个男人用软剑,实在很奇怪。”朱温瞧着那柄如鳝鱼般打着挺的软剑,淡淡道。 “朱小郎君如果多一些见识的话,就会知道天竺国很多男人都用这个。”曹子休微微一笑。 朱温突然想起小师妹段红烟蹭他泡的茶时曾提起这事。 天竺国很热,天竺人打仗不爱披甲,不能破甲的软剑是可以在战场上用的。不会像大唐这样,软剑一般由女人用。 软剑用得好,比钢剑更加迅捷灵活。 此前阿青夫人使的熟铁软剑,就让朱温对抗得很有些惊险。 曹子休如同甩鞭子一样甩着手中的软剑,观察着朱温的架势,思索着接下来该如何出剑。 “软剑有个好处,是不那么容易杀死人。” 曹子休左手捻着没有一根胡须的下颌,平静说道。 看起来他对生擒活捉朱温交给朝廷,很有把握。 “我只觉得你把软剑藏在麈尾里属于多此一举,古代侠客应该是把这玩意缠在腰上,当腰带用的。” 曹子休口里终于发出不耐烦的话语:“说这么多废话,是为了分散贫道注意,好趁机逃命?” 话音未落,曹子休便见朱温踢翻一张矮几,往他脸上砸来,而后扬刀直进。 他当然要立刻出剑招架。 朱温进攻时,还要带着左手臂弯里的兰素亭,速度本不能太快。 手持短矛的田珺已经与武判官等人混战在一起,虽然她对朱温叫来的援兵顷刻间就变成敌军这事相当恼怒,但仍忠于朱温给她的金子。 不过仍有六七位泰山剑仙子绕过战团,从朱温身后包抄过来。 对于挡住朱温的刀势,曹子休相当有把握。 只是他突然发现自己已没机会出剑了。 矮几被踢翻的声音,掩盖了破风的咻咻之声。 一阵剧痛,由曹子休肥厚的大腿传递到他的心口。 疼痛令曹子休右手软剑顷刻坠地。 长期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得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受过伤了。 曹子休竭尽全力,用左手打飞了扑面而来的矮几,但朱温的腰刀已经架在他粗短的脖子上。 与此同时,曹子休用右手摸了摸大腿,只觉鲜血涔涔。 他还摸到一个坚硬的东西。 是一根深陷进肉里的弩矢,连箭杆都是精钢打成,怪不得能轻易射穿他的肥肉。 曹子休顷刻色变:“朱郎君,咱们可以好好说话……” 他作为一个生意人,相当擅长变脸。 不如说,天下几乎所有门派的掌门,本质都是生意人。不做生意,门派又怎能生存呢? 朱温没有理他,而是将左脚探到曹子休身边一根大柱子的白石莲基座上。 他在左边一片莲瓣上踩了四下,又在右边一片莲瓣上踩了三下。 而后众人就看见撑着殿顶的柱子被一股神秘的力量吸了起来,提升近丈,露出一个黑黢黢的洞口。 朱温发力一推,曹子休肥硕的身躯倒栽进去。 朱温抱着兰素亭,纵身而入。 他掉进去的瞬间,听见了田珺含着痛楚的怒骂声:“朱温你个混蛋,姑奶奶要杀了你!” 她的声音含着痛,是因为那个脸色惨白好像白无常的小厮,突然暴起,手掌上如从虚无中装上了一对钢爪,而后直接抓上田珺双肩,锁住了她的琵琶骨。 但朱温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 众目睽睽之下,巨大的殿柱又落了回去,把出口堵塞上。 曹子休陡然被制住造成的混乱,导致谁也不敢上去,直到朱温挟着曹子休一同消失在殿柱之下,所有人才回过神来。 “我触发机关的时候,动作相当快,应当没人能看清。”朱温转头对兰素亭道。 兰素亭则迅速打亮了火绒。 火光照耀下,能看清朱温的腰刀仍然死死地压在曹子休的脖颈上。 曹子休陡然切齿:“姓刘的那个小贱人……” 他那张神色一向清淡的胖脸,终于显出了狰狞之色。 “原来绰影娘子俗家姓刘。”朱温抖了抖袖子,掉落出一地的蜡屑和一张丝绢:“她确实不是个纯粹的瓶。” 丝绢上有许多小字,还是凸起的阳文。朱温在袖子里捏碎蜡丸之后,用手指摸就能弄清楚上面写着什么字,压根不需要拿出来看。 “她当然不是瓶。”兰素亭轻叹道:“你还记得她说你‘如竹苞矣,如松茂矣’么?” 朱温点头:“是啊,《诗经》中小雅斯干篇的句子,这个我还是记得的。” 说到这里,朱温才发现有什么不对劲。 “斯干篇是说房子造得好的,什么时候能用来夸人有才学?”兰素亭无奈道:“当着别人我不好跟你说。” “糟了,我当时还说了‘多谢夸奖’。”朱温叹气道:“所以她的意思是把‘竹苞’两个字拆开?” 竹苞拆开,就是个个草包的意思。 如果是老师黄巢被人这么讽刺,一定能马上听出来。 但朱温只在游侠儿里算爱读书的,论文思敏捷,终比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曹子休对于朱温和兰素亭交头接耳,压根不理会他,显然相当不满。 “那个小贱人,贫道也低估她了。若非她暗助你,你小子早已成为贫道砧板之肉!贫道救她脱了火海,为她费尽心力去了贱籍,就换来如此忘恩负义的对待!” 歌伎舞伎,均属贱籍。所谓良贱不婚,哪怕是看似清贵的泰山派仙子们,如果嫁给良人,纵是一个卖油的小贩,也只能做妾,不然就是触犯大唐律条。 但是绰影作为泰山派首席弟子,显然与众不同。谁若想将她娶进门,首先得恭敬准备上迎娶正室的礼数,再问她是否同意。 “一个背叛王盟主,还想要抓了朱某人献给朝廷作为进身之阶的卑鄙小人,似乎没道理指责别人忘恩负义罢。” 朱温说着,用手顺着曹子休腿上的精钢箭杆捋了捋,箭杆越发深陷进肉里,疼得曹子休脸都歪了。 “就算绰影娘子不安排这暗中一箭,我应该也能制住他。”朱温对兰素亭道:“但曹子休既然从侧门进来,他又肯定要在门口围堵我,只要在侧门外设伏,就能稳稳从后边暗算到曹子休。这个谋划,倒是不错。” 兰素亭道:“天下总不能只有营将你一个聪明人罢。咱们还得快想法子出去,田姊姊还落在他们手里呢。咱们抓住了曹真人,他们也会投鼠忌器。” “没用了。”曹子休突然长叹一声:“贫道现在落在你们手里,恐怕会成为弃子。泰山派想要贫道死的,不止绰影那个小贱人一个。” “所以你才为自己准备了一条关键时刻逃生用的暗道,如果落入被人背叛的危机境地,你可以跳进里边。”朱温道。 “哪怕绰影是你心腹弟子,你也不会把这样的机密告诉她。所以一定是你哪次检查暗道的时候没注意,被她尾随看到了。” “恐怕是。”曹子休叹道:“然后这个小贱人就把机密告诉了你,让你反过来用于对付贫道。贫道实在后悔没有早将她梳拢了。” “你瞧瞧。”朱温转向兰素亭:“曹真人有这样的龌龊心思,绰影娘子才会觉得,自己当上泰山派掌门方能自保。” “曹真人留着绰影娘子的红丸,是想拿她卖一个更好的价钱。把人家当货物对待,又怎能指望别人对自己忠诚呢?” 兰素亭点点头:“营将说得有理,这样一来,绰影仙子确实不是背师忘恩之人。” 朱温从身上掏出麻绳,把曹子休按倒,捆了个结结实实。他想,田珺如今在上边大概也是这个情状罢。 “我们来分析一下现下的情况。”朱温道:“一开始是王盟主那边传来消息,说曹真人可能背叛,让老师派个聪明人去查探一下,倘若是实,就令曹真人自裁。” “但是朝廷那边一向吝啬,不是谁来投靠都要的。我这个黄巢军谋主,抓到了倒是能换个好价钱。” 兰素亭道:“素亭一直觉得,王仙芝盟主本身光风霁月,但营将你杀了颜景明,所以很可能是王盟主的部将做出这借刀杀人之策……” “这个先不提。”朱温道:“但来了的实际情况是,武判官也想分一杯羹,与曹真人达成了合作。” “武判官之前做过天平节度使的判官,却因犯错被解职。他想要再捞个官儿当当,想想也能理解。” 兰素亭道:“但营将你绝不是孤立无援。” 朱温道:“不是有绰影娘子做我们的内应么,当然不是孤立无援。” “不,绰影仙子的协助,是突然发生的变数。而且我认识的营将,也不会把安危彻底交给武判官这种见都没见过的人。阿青夫人也提醒过我们,不要轻信任何人,看起来待你不错的人,也可能随时下杀手。” 阿青这句话,倒像是提前预测到了武判官的背叛一样。 “而且,你只用了普通的腰刀对付曹真人,连龙雀宝刀都没拔出来,说明你压根不觉得这算什么致命的危机。” 朱温笑起来,用手指撩了撩兰素亭纤巧的鼻头:“芷臻,你变聪明了。” 兰素亭轻道:“你不是让我做你军师嘛,总要学着聪明一点。” 被捆得结结实实的曹子休却黯然道:“就算你小子秘密带了人来,也斗不过时溥的。他如今一定已经全权接管了白云观的事务。” “时溥?”朱温问道:“就是那个擦桌子的小厮?” 曹子休道:“他是感化军节度使支详部下的牙将,此子阴狠毒辣,心思缜密之极。你朱温的智谋,也很难胜得过他。如果带人卷土重来,一定是自投罗网。” “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就能做到保护节度使安危的牙将,肯定是有些手段的。”朱温评价道:“不然田珺这傻丫头也不会栽在他手里。” “支详是雪帅齐克让的政敌。宋州大战前,齐帅路过感化军治所徐州的时候,还强行开启府库,挪用了一大批器械钱粮。” 兰素亭道:“宋州一战,雪帅齐克让战败,对于支详来说并不是坏消息。草军继续活动,反而有利于支详的割据野心,所以支详没有削弱草军的必要。” 朱温道:“所以支详肯定不会掺和这事,一定是时溥这小子不知从哪得到消息,想要进步了,自作主张跳进来。” “可我以前并没有听说过时溥这个名字,看来在大唐青年一代中,他是比不上王建的。” “营将……你这么想,会不会轻敌了?”兰素亭面露谨慎之色。 (本章完) 第57章 我必重返 第57章 我必重返 朱温揭起兰素亭顶上的幞头,宠溺地揉了揉兰素亭的头发。 他并不认为,在泰山这种荒僻地方,会遇上王建这种,成长起来不输四帅的强敌。 但兰素亭的谨慎主张,也令他甚是受用。 一支队伍在决策时,总要有人持稳妥意见,决不能全是激进之人。 “我会小心的。”朱温道:“芷臻,你觉得这条暗道通往哪里?” “我看过一个故事,里边也有类似的暗道。当主人从暗道出口出去的时候,把守暗道出口的人就必须全家自尽,以此避免暴露主人行踪。” 兰素亭话锋一转:“但素亭以为,这么做不但残酷,而且没有意义。” 朱温表示赞同:“所以我们直接去出口,应该会遇上忠于曹真人的一支秘密部队。即便我们手里抓着曹真人,与他们交战也未必能万全。” 兰素亭道:“这支人马本是曹真人寄希望于自己被人背叛后,拿来东山再起的。” “那么,咱们不走出口,还能走哪里?” 入口外边全是敌人,好在巨石已经将入口封死了,敌人不知道开启机关的方式,压根进不来。 朱温笑了笑,解开了包裹背上龙雀宝刀的黑布,以及里面一层油纸。 “芷臻,听见水声了吗?” 兰素亭讶然道:“地下有暗河……” “对。”朱温颔首道:“而且恐怕是温泉。这就是荒僻的泰山之地,比起烟三月的扬州更好的地方。” “可周围都是石壁……”兰素亭踌躇道。 “刚下来全是石壁很正常,这样敌人才没法通过挖地迅速追进来。但根据我上来时对山体的观察来看,往前走一阵,就能看见泥土。” 朱温和兰素亭点起松明照亮前路,押着曹子休向前走去。果不其然,前方的地道壁变成了泥土。 朱温将大夏龙雀宝刀插在地道壁上,发力一掀,就挖下一大块土来。 “宝刀削铁如泥是不存在的。”朱温道:“但挖泥土就很省力,而且还不会卷刃。” 他想,这把宝刀的铸造者赫连勃勃大王如果死后有灵,知道自己打造的千古名刀被用来打洞,会不会有所不满。 但确实极为好用,挖了好一阵,也只是稍稍有点钝。朱温便从包袱里掏出磨刀石,在上头略略磨了磨,就又锋锐如初。 朱温从里边爬了出去,而后回来:“暗河没有可供踏足的河岸,贴着岩壁而流,水流十分湍急。” “芷臻,你会游泳吗?” 兰素亭摇摇头:“不会。” “那把这个大胖子先扔在这里。”朱温淡定地道:“待会我把你绑我身上,咱们一起随着水流冲出去。” 兰素亭毫无疑虑地点头:“好。” 她总是无保留地信任朱温的决断与智慧。 看见曹子休又想嚷嚷什么,朱温不耐烦地甩了甩手,在他嘴里塞进了麻核,让他口中只能发出含糊的呻吟。 “待会会把你弄出来的,不过到那时候,可能只有明正典刑可做了。” 朱温笃定地说着,抱着兰素亭挤进了窄洞当中,至于宝刀,被他依然用布包起,背在背后。 离暗河越近,洞里就越热,能够感受到蒸汽扑面而来。 “待会会有点烫,忍着点。”朱温叮咛道。 他已经用手试探过,这样的热度,属于人体能够忍受的范畴。 兰素亭乖巧地嗯了一声。 跳下去之前,朱温用长绳仔细地把自己和兰素亭绑在了一起,然后全无反顾地跃了下去。 湍急的水流伴着炽热,顷刻没到他们肩头。在激流的冲刷下,两人飞速地顺流而下。 留在洞口的松明离视野越来越远,眼前很快只剩一片黑暗,只能在灼热的水流中,任由河水推着他们前行。 朱温侧身浮在水上,只露出口鼻呼吸,兰素亭则被他正面拥住,得以将整个小脑袋露出水面。 少女肌肤细嫩,很快被热水泡得发红,却始终不哼一声。 前面逐渐出现光亮。 朱温心中激动,不由发出一声痛快的欢呼。眼前雪白的浪溅射成漫天碎玉,与蒸腾的热气混合在一起,不分彼此。 兰素亭这时才有些后怕,她喘息了一声:“营将,万一外边有瀑布怎么办?” 如果暗河出口是瀑布,一定会跌得粉身碎骨。 “我来之前曾问过熟客,知道有一条冬天也温暖流淌的热河,女冠子和客人们,秋冬时会来这边沐浴、泛舟。而且,白云观周围方圆十里,都没有什么瀑布。” 这种情报在获取的时候,未必知道今后有用,但是多收集一些,却极能提高行事的稳妥程度。 兰素亭想了想,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她又多学到了一条聪明人的思维方式。 当河水逐渐平缓的时候,朱温便抱着兰素亭上岸,解开两人身上的绳索,两人衣衫早已湿透了。 天色已经入暮,二人只能借助星光隐隐看清对方的脸容。 “要休息一会嘛?”兰素亭轻轻说着,探出小手擦了擦朱温脸上的水。 “速战速决。”话是这么说,朱温仍然从密封的火绒罐中取出了火绒,用火镰打着之后,拣松枝在背风处生了一堆火,尽可能将自己和兰素亭的衣服烤干一些。 深秋的泰山,山风料峭,如果不烤干,兰素亭单薄的身子是绝对受不了的。 烤干的过程必须脱去外衣,兰素亭解开外衣之后,湿漉漉的小衣紧贴在肌肤上,越显身子纤细。 她有些害羞地躲避着朱温的目光。 其实她的身材真没什么好看的。 尽管脾气再好,身材始终是兰素亭的一桩心病,所以朱温配合地背过身去,不去看她。 他没有发现这个动作令兰素亭脸色变得更红了,在火光的映照下,玉靥有种石榴般的艳丽。 兰素亭麻利地将两人的湿衣服裹在树枝上,像做炙肉一般烘烤着,加上山风微微吹拂,衣裳干得很快。 “走罢。”朱温转过身,将自己的衣裳披上,轻轻把手掌按在兰素亭肩头道。 如果条件允许,朱温是个报仇不隔夜的人。 所以当然要在今天之内解决问题。 至于朱温并没有发出任何信号,似乎打算就和手无缚鸡之力的自己一起去找回场子这件事,兰素亭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她明白朱温心中一定已有成算。 两人很快找到了回白云观的路。 他们这次并没有走正门。朱温直接抱着兰素亭从一座矮山纵跃过去,来到月殿边上。 绰影仙子俏立殿外,手持长剑,目光清淡,注视着携手而来的两人。 “朱温,把我师父交出来。”她显得极为从容冷静。 “你怎么知道他还活着?”朱温问道。 绰影还没来得及回答,她身后就骤然闪烁出一道寒光。 对此,绰影的反应实在不算慢。 她的长剑圈转,顷刻截住了寒光的来路。 但涔涔的鲜血也从她的大腿上流了出来。 她挡住了时溥从背后的突袭,却没防住自另一个方向的暗算。 作小厮打扮的时溥笑容幽冷,用纤长的手指捏住绰影下颌:“仙子,小可可是想着你很久了。” 绰影强作镇定:“郎君就这样不知怜香惜玉么?” “一个猎人对自己的猎物,又何必怜香惜玉?”时溥微笑的时候,他那张白无常一般的脸显得越发惨白,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涂了粉子。 “我时溥做事有两个原则,一是在收网的时候,才会享用自己的猎物,二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绰影的大腿上赫然插着一根精钢弩矢。 而她此前暗算自己的师父曹子休,用的就是弩矢。 时溥柔声道:“你知道自己问题出在哪里吗?” 他此刻声音真的相当温柔,变得如同一个女人一样。 但绰影只感到一股强烈的窒息感扑面而来。 对方冷冽的眼神中,更是有着对她身体无可掩饰的欲望。 这是一个真正的恶魔,完全以玩弄人心为乐。 绰影已说不出话来,朱温却在对面道:“我来帮绰影仙子说了罢。她放箭射伤曹真人,做得太明显了。” “能在那个位置暗算曹真人的,必然是对他相当熟悉的人,这样已经能够排除掉大多数人。” “而绰影仙子此前又与我接触过,虽然她试图通过缠上芷臻,暗度陈仓来掩饰,但都被时溥郎君看在眼里。” “我说得对不对?” 时溥突然畅快地笑了起来,轻轻击掌。 他的笑声仍然带着彻骨的冰寒。 “对,太对了。不愧是黄巢军的谋主,打败了雪帅齐克让的当世俊杰。和你痛快淋漓地交手一场,实在是我时溥至今为止,做得最正确的一个决断。” “是该图穷匕见了。” 朱温一招手,随后月殿周遭的奇石、矮山、灌木丛当中,都出现了戴着风帽,身穿夜行衣的人影,密密麻麻。 每个人身上都散发出冷冽的杀气,而此前众人全然没有感知到这种杀气的存在。 他们无疑都是黄巢麾下难得的好手。 “朱温营将不敢路过泰宁节镇,不代表你带的人不敢走泰宁节镇。你过来当然可以只有两三个人,但不妨碍其他人由其他路线秘密渗透到泰山一带。我说得又对不对?” 时溥明知朱温这次带来了黄巢军中许多好手。 而他的行动并未得到感化军节度使支详的首肯,能带的人手有限。 如今身陷重围的,实际上是己方。 但时溥却没有一分一毫的慌乱。 他突然一招手,嘬唇打了个唿哨。 而后两名黑衣人的喉间就绽放出了碧血。 惊呼声一时此起彼伏。 时溥得意地勾着手指,并用另一只手摩挲着身边已经被五大绑的绰影雪腻的面颊。 “朱温你瞧瞧,你带的人中,有许多是成名的通缉犯。为了避免他们被认出来,你只能让他们都穿了夜行衣,带了风帽。” “但这样一来,我只要让我的人悄悄杀掉其中几个,偷梁换柱,你的人就完全乱了!他们不知道身边的战友是友是敌,不知道朝夕相处的伙伴还是否值得信任,他们不知道谁已经被换掉了!”时溥露出惬意的眼神,用腥红的舌尖舔了舔嘴唇,似乎在品尝朱温的伏兵们心中渗出的恐惧。 泰山派的弟子,与武判官的人马,已经纷纷冲杀过去,与陷入混乱的黑衣人们杀作一团,刀剑漫舞,寒光凛冽。 敌人的行动之快,甚至让朱温的伏兵们连摘下风帽确认同伴的时间都没有。 面对这样的变故,无论是被绑起来的绰影,还是朱温身边的兰素亭,都不由神色乍变。 朱温却非常平静。 “据我所知,雪帅齐克让率兵经过徐州,开启府藏的时候,你时溥一个屁都没敢放,以至于我没能听过你的名字。” “如此阴险下流的计谋。大抵是一个叫王建的朋友把自己的恶毒点子,灌进了你这愚蠢的脑子里吧?” 时溥眼神终于微微一变。 他冷冷道:“你爱觉得是谁就是谁。” 这话刚出口,时溥就发现问题大了。 他虽然试图诱导朱温认为那个人就是王建,却当众承认有人给他支了招。无论这人是谁,他如今都已经算不上能和朱温匹敌的绝世谋士了。 他向来以英卫自诩,没想到却被一个小小的草贼比下去。 “我实在想不到,这种骗小孩子的伎俩,竟然能够让精明如鬼的时溥将军不打自招。” 朱温露出相当快意的神色,缓缓拍着手。 “你那个朋友现在一定不在这里,所以我只需要解决掉你就行了。” 大夏龙雀宝刀霍然出鞘,血光冲天而起! (本章完) 第58章 收网 第58章 收网 时溥自称猎人,但他显然更像一个刺客。 他从背后暴起袭击绰影,只是为了分散绰影的注意力,为伏弩射伤绰影争取机会。 他此前袭击“青龙”田珺,也是趁田珺陷入与武判官等人的混战中后,才不声不响地出手,一击就把田珺制住。 若说田珺是在军队里长大的,江湖经验不够,那么绰影就实在栽在技不如人上,还被时溥用她暗算她师父曹子休一模一样的手段,将她拿下。 但精明如时溥,现在心中也有一丝不安。 他想起自己与那位朋友的对话。 “黄巢部下死士多为流浪剑客、逃犯,做事的时候,一向会穿着夜行衣,戴着风帽。这种情报虽然很难得到,但你我想一些办法之后,便已经知道了。” “他们这么干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从没翻过船,看起来没有改变的必要。但事实上,且不说杀掉几个人换掉,只要穿着相同打扮的人在他们作战时混进去,就足够让他们陷入混乱。” “所以我的朋友,你或许得考虑朱温多算一层的可能性,譬如朱温故意不改变这种做法,是不是为了掩盖另一批伏兵?” 时溥非常信任这位朋友。 但他麾下那群来如轻烟去如雾的斥候们在这一带竭力寻找,除了潜伏进来的那群风帽黑衣人之外,实在没有找到其他可疑之徒。 沉黑的夜色中,忽然传来一阵凄厉的狼嚎。 这并不奇怪,泰山一带常有野狼活动。 即使是一群狼,也一点不奇怪,它们可能正在迁徙。 但是狼群钻到白云观这样的道观当中,显然很不正常。狼并不喜欢到人多的地方去。 武判官愕然地看见一头黑色的大狼猛扑过来,将自己一名部下按在地上,咬断了此人的喉咙。 时溥冷冷看着朱温:“这就是你的第二重伏兵?” “你的人都忙着去找我有没有其他人手了,当然不会注意到一群狼正在聚集和迁徙。不然的话,这样大的狼群聚集,还是很容易让人起疑。” 自称猎人的时溥,知道朱温说得没错,历史上并不是没有擅长与动物交朋友的人,甚至还有过叫做百兽山庄的门派。 “这些狼不是黄巢麾下那些死士,不会不计伤亡给朱温卖命!”时溥决然道:“大家小心行事,互相掩护后背!只要杀死其中一些,狼群就会撤退。” 说着,他命令属下生起火堆,惊吓狼群,并用劲弩对狼群方向发起射击。 这都是有效的对付狼的手段。 “很冷静的判断。我当然也不能让那位朋友的族人伤亡太多。”朱温颔首道。 “看来鹿死谁手,尚未可知。”时溥咬了咬牙。 “不,已经再明白不过了。”朱温指向黑衣人方向。 时溥蓦然发现,黑衣人早已重整了秩序,泰山弟子与武判官的部下,甚至还有自己麾下的几名精锐斥候,正被这些亡命之徒压着打,且战且退,被压缩到月殿前方。 “这是怎么回事?”时溥终于色变。 “气味。”朱温从容道:“鼻子很灵的人不多,但只需要一小部分人就够。” 时溥道:“所以那几个人临死前说出的暗号……” “暗号是真的。”朱温道:“而且你麾下的斥候确实擅长模仿别人的声音,不愧是徐州的精锐异能之士。” “落到你的人手里,不管怎么都是必死无疑,说出暗号能换一个死得痛快。然而气味只有鼻子最灵的几个人能闻出来。” 同样是聪明人,朱温说到这里,时溥已经不需要再听更多解释。 抹在身上用于辨识的气味,如果太浓,会沾到衣服上,这样只要夺走夜行衣和风帽就能弄走气味。还会更容易被注意到。 但如果朱温的人马里,都只有几个人经过训练之后,能闻出这点抹在脸面上的细微气味差异的话。时溥麾下的斥候们再狡猾,也很难注意到这点差异。 而那几个鼻子特别灵的人的感知内,那几个混进来的人,就好像几只黄鼠狼混进了一群老母鸡里。 一开始那几道血线,当然是从混入黑衣人队伍的徐州斥候脖子里喷出来的,时溥安插进去的奸细,当时就被清除掉了。 朱温用看死人的目光,扫视着时溥、武判官一群人。 他对武判官这种叛徒的杀意,比对时溥还要大。 白云观坐北朝南,月殿处于北面的悬崖上方。 黑衣人主要埋伏在月殿西南方向,以一个不断收缩的弧状步步紧逼。 狼群则从东南方向靠近,显然不打算让一个叛党和时溥党徒逃走。 朱温挺身杀入敌阵,毫无怜香惜玉之心,一刀砍下一名泰山派仙子首级,吓得敌人纷纷走避。 他正要喝令黄巢军死士们跟进杀入这个缺口,却陡然有一股不好的预感。 这种直觉令他须臾闪身斜纵出去。 一枚破甲锥凌空疾掠,打向兰素亭胸口。 是右胸,对方并不打算伤性命,应当是打算重创兰素亭之后,将其捉住当人质。 “那个姓田的小娘们压根不重要。这个女扮男装的小丫头,才是你真正在意的女人!”武判官斩钉截铁地道。 他本来是黄巢安插的关键线人,却背叛了黄巢的栽培重用,还勾结曹子休,想要抓住朱温献给朝廷邀功,朱温不可能饶过他。 所以活捉兰素亭,以此要挟朱温赦免自己的过错,在武判官看来是自己唯一的活命机会。 朱温心中一阵烦躁。 但破甲锥确实来得很快。 他掠过去时,已经来不及掣刀格挡,用左手发力一接时,只觉手掌一阵剧痛,被划去一大块皮肉,鲜血涔涔滴落。 朱温蓦然想起很多年前,也有一个女孩子用手臂为自己挡了一刀。 “营将!”兰素亭瞳孔大张,发出关切娇呼:“你没事吧?” “皮肉伤而已。”朱温忍着痛,露出一个让兰素亭放宽心的笑容,而后对武判官道:“但你想要伤害芷臻,还想挟持她,我很生气。” 武判官也向这个方向飘了过来,他本来是想要抓住兰素亭的。 结果正撞在朱温的刀芒覆盖区域内。 宝刀刀背发力一拍,带着磅礴如泰山压顶的力量,夯砸在武判官的头顶。 为什么要用刀背,是因为武判官这厮今天出门虽未着甲,但戴了头盔,劈砍很难造成杀伤。 但硬拍带来的巨大冲击力,仍将猝不及防的武判官顷刻拍翻在地。 如果双方都做好准备了再开打,朱温自认没有十招以上拿不下武判官。这个阴沉的家伙,武艺还要在泰山掌门曹子休之上。 但是武判官突然挨砸,更兼朱温又是怒急出手,这个结果实在不意外。 且不说朱温实力本来就强于武判官。历史上,有许多猛将在混战中甚至因一个不防,被实力远不如自己的敌方小兵一刀砍死。 武判官当然不会有站起来的机会,因为朱温的脚板已重重地踩上他的胸口。 武判官因为惶恐而出来找死,让朱温觉得很愤怒,但也很满意。 愤怒是因为他竟敢打兰素亭的主意。 满意是因为这下事情就更加好办了。 夫战,勇气也,打的就是士气。 朱温将时溥算计得死死地这个事实,显然把时溥一方的士气彻底打垮了。不然的话,敌方聚集力量,以稳固的心态作困兽之斗,不说有可能反败为胜,至少能给己方带来不少伤亡。 所以绰影的盲动,也并非全无用处,因为在战前就解决掉了泰山派的领袖曹子休,打掉了敌人一根主心骨。 现在武判官撞到自己手里,朱温当然不会手下留情,一刀砍下,就剁掉了武判官的脑袋,武判官斗大的首级腾空而起,双目圆瞪,犹自带着不甘神色。 朱温揽住跟一只小兔子一样扑进自己怀里的兰素亭,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安抚她惊魂未定的情绪。 时溥一个外人,根本不可能完美地指挥泰山派和武判官麾下的人马。 对于这点,时溥也心知肚明。 “时溥郎君,可曾想得到真正的收网是这样的?”刀劈武判官之后,朱温发泄了胸中怒意,神色又从容起来,笑吟吟地对时溥道。 (本章完) 第59章 时溥遁走 第59章 时溥遁走 晋高祖司马懿有一句名言:能战则战,不能战则守,不能守则走,不能走则降,不能降则死。 以时溥的聪明,自然明白,如今既没法战,也没法守了。 他又不想向草贼投降或者去死。 那么时溥至少要给自己安排一个体面的退场。 “美丽的仙子。”时溥在绰影的脸上揉了揉,用叹惋的声调道:“今天没能得到你,真是相当遗憾。” “呸!” 一向神色柔婉的绰影,终于露出了不可遏制的怒意,她张嘴吐了时溥一脸,将时溥脸上溅得一片鲜红。 这是因为绰影果断咬破了自己的舌尖。 这些血理应可以干扰一般人的视线,但时溥好像完全不受影响。 他如同一道闪电般飘然而去:“绰影小娘子,我时溥越来越喜欢你了。” “可惜我家中已有妻室。所以我发誓,有朝一日,定要你心甘情愿给我做妾。” 说完这句狂言,他的双手再次被寒光闪闪的钢爪所覆盖。 这对钢爪平时藏在袖中,可以迅速装备与卸下。 面对汹涌而来的狼群,时溥浑然不惧,欺身直进。 钢爪顷刻抓入一头青狼的头盖骨,鲜血与脑浆迸出。 时溥纵身跳上青狼的尸身,而后发力一跃,就像蛙一般弹射到旁边一头硕大黑狼的背上。 一对钢爪发力抓入这头狼的皮肉,使得它痛楚地长啸起来。 “真正的猎人,哪怕被虎狼所包围,仍然不会放弃自己的狩猎。”时溥向朱温诡异一笑,舔了舔嘴唇,双手深入大狼的肉里:“我时溥,是在青徐之间的群山中长大的。你朱温可能很擅长与动物交朋友,我却从小就要靠猎杀它们来生存。” 负痛的大狼只觉痛楚直入头脑,一股强大的压迫力使得它不得不转身。 “有人说骑虎难下。但骑在虎狼身上,对于我而言就如同回到故乡一般。” “天苍野茫,这世界谁在狩猎?”时溥仰天扬声道:“你我的会猎,这只是第一次,却不会是最后一次。猎手偶然失手很正常,但猎物不可能笑到最后。” “朱温,下次相见,我会给你准备最好的罗网。” 说着,时溥利用剧痛操控着座下的黑狼,逼得它疯狂弹跳。时溥的双腿却如同一对钢钳般夹着狼身,紧紧骑在它的背上,不动如山,就这样渐行渐远。 狼一般不会攻击同类,尤其是属于同一狼群的同类。 当族人被时溥制住的时候,它们的头脑显然不够用了,不知道如何应对,就这样放任时溥以暴力驱策着黑狼,杀出狼群,越众而去。 在场之人皆目瞪口呆,只有朱温遥望着时溥的背影,声音随着山风飘去:“这些找补的废话没什么意思。临走前,时溥将军不如留下你那位朋友的名字?” “杨行密。庐州杨行密。”或许是出于支招没能帮自己夺取胜利的不满,时溥将这个名字说了出来。 反正朱温也一定没有听说过。 朱温点点头,若有所思。 汉初名臣张良,被刘邦认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汉光武帝刘秀,同样有着“明断千里”的智略。 这个叫杨行密的年轻人,能够在千里之外,借由时溥之手与自己过招,实在是个不容小觑的敌手。 时溥之所以落败,是因为他的临场发挥,仍被朱温明显压制。但若是杨行密亲至,恐怕大不一样。 当时溥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之中,朱温才对兰素亭道:“我突然感觉,曾经镇压一个时代的四帅,或许很快就要成为过去的人了。” 除了雪帅齐克让之外,另外三位的不败神话,尚未被打破。 然而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青年一代中英杰辈出,不由让人觉得,年轻人的时代,会来得比想象中要迅猛许多。 这时的朱温,当然不知道,杨行密这个名字在未来的二十年内,将成为江淮之上所向披靡的鲸涛,甚至一口气将自己最精锐的部队吞噬殆尽。 朱温令人给了狼群一些熟肉,作为对它们仗义相助的报答,它们在道观中大吃大嚼起来,高高低低的欣悦狼嚎声此起彼伏。 绰影被两名泰山派剑仙子解下绑缚,神情仍然带着几分惊悸。 她虽然嫌恶地喷了时溥一脸血,但时溥从容自若,驱狼而退,仍令她感觉相当震撼。 她体会到自己作为一个小女子,在真正的智士博弈中,竟如同沧海一粟。 无论是泰山派的门人,还是武判官的部下,此时都已经放下武器,放弃了抵抗。 就算要负隅顽抗,他们也找不到人来当头。 至于时溥部下的精锐斥候们,一部分被杀,一部分突围成功逃走,没有一个被生擒活捉。 “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凉玉郎君机深智远,算无遗策,绰影不能及其万一。” 绰影向朱温道了个寻常女子的万福礼,而非道家的稽首礼,显示出她对朱温的智慧,已经彻底心悦诚服。 至于“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出自《庄子·秋水篇》,是河伯向海神自叹不如的典故。 “术业有专攻,营将身为草军谋主,谋略布局乃是本行。绰影姊姊却并不是做军师的……”兰素亭打了个圆场。 朱温点头道:“那是,绰影仙子歌舞双绝,才学也不在朝堂上的进士之下,还能用好‘如竹苞矣,如松茂矣’的典故……” 绰影不由颊染绯樱:“小女子浅薄无礼,只求凉玉郎君不要与绰影一般见识。” “无妨,本来也是我先胡乱品评你。”朱温清美一笑:“想靠自己本事当上泰山派掌门,在我眼里比靠着男人过活,要高贵得多。” 绰影闻言,心中大喜过望,一双烟眸中喜色亦难以抑制。 她明白,朱温不仅不计较自己讽刺他的事情,更是算将泰山派掌门之位许给自己了。 绰影亲手拔出腿上的弩箭,鲜血狂喷,令她俏脸顷刻煞白,她却不哼一声。在柱子背后自行简单包扎之后,绰影出来对朱温道:“凉玉郎君,咱们能否到后边详谈?” “甚好。”朱温赞同道,顺便命人去将被关押在后边的田珺放出来。 已经有人告诉他,有几个武判官的部下想对田珺动手动脚,但都被绰影阻止了,说等抓到朱温,再处置这个女人也不迟。 于是这几人都被朱温下令就地斩杀,以儆效尤。 绰影引朱温进了二楼一间小间,只见小间内并无床铺,只有一张草席,墙上挂着几张兰草图与美人图。不过整个月殿都甚是和暖,想必与阿青夫人的别院相似,在地下烧了火炭。 绰影神色甚是端凝:“小女子拜谢凉玉营将相救之恩。” 说着,又对朱温盈盈一拜,奉上酒来。 朱温爽快地一饮而尽,见她神色甚是从容,点头道:“很好。你若如同对芷臻那样粘上来,反而让我看轻了。” “岂敢?”绰影急道:“凉玉郎君本来就是神仙般的人品,看不上绰影蒲柳之姿,人家又哪里敢在郎君面前孟浪?至于当时对芷臻妹妹,也不过是事急从权罢了。” 此时此刻,这个女人说话显得相当恭敬、得体。 朱温当然知道,这是因为她有求于自己。 时溥遁逃,曹子休被擒,武判官伏诛。泰山派的人事安排,全部在自己一念之间。 绰影又给朱温注满了酒,琥珀色的葡萄酒液在夜光杯中泛着迷离的色泽。 朱温轻抿一小口:“方才,我带来的人里,有人建议我马上将曹真人押送给王盟主处置。” 绰影神色果不其然微微一变:“朱郎君,须知纵虎容易缚虎难……” 她的心思,朱温当然看得通透。 绰影想当这个泰山派掌门,曹子休就必须死,死得越早越好。 “那么,绰影仙子可以讲讲理由。” “人家哪里敢在凉玉郎君面前称仙子?”绰影叹气道:“唤我‘绰影娘子’或者直接叫‘绰影’就好了。” “郎君可知道,王盟主麾下的大将曹师雄,其实正是曹子休的儿子?” 朱温眉峰微微一挑,这个情报他之前还不知道。 他点头示意绰影继续说。 “本朝道士并非不能婚嫁,但一来道门风气以不婚嫁为荣,二来除了龙虎山张天师家之外,道门身份、产业,皆不许由血缘传承。曹子休不承认自己有儿子,才有可能把基业传给儿子。” “曹师雄在王盟主那边受宠,一定会和他阿爷谋叛之事切割开来。可凉玉郎君此前杀了盟主的弟子颜景明,在盟主军中又得罪许多人。” “曹师雄与这些人会不会游说王盟主,说曹真人设此计只是为了削弱黄帅所部,避免胫大于股之患,打算打入朝廷内部之后为盟主做更多事,实无背叛之心?” 朱温露出似笑非笑神色。 说客的技巧,就是明明为了自己的利益,却说得完全像在为对方考虑。 “作为一位说客,绰影娘子合格了。”朱温问道:“你可要去亲手结果掉曹真人?” “师徒一场,名声上不好看。”绰影摇头道。 “那我也不能动手杀曹子休,不然他儿子曹师雄一定更恨我。你瞧,我不过是个奉命办事的……”朱温面露难色。 “有了,待会说那几个想对田珺动手动脚的家伙,是曹子休的亲信。反正田珺之前也没见过武判官那伙人。”在绰影游移的目光中,朱温轻轻捻着修长的手指:“然后告诉田珺,我已经手滑把那几个家伙杀掉了,这时候曹子休就在她面前,这个傻丫头又会怎么做呢?” 绰影再次欣喜下拜:“小女子柔弱,无力自存,不得已如此。绰影此躯浮沉,都牵系在郎君一念之间。” “这些套话,就没必要说了。”朱温眼神陡然炽烈,与绰影四目相对,突来的压迫感让绰影感到有些窒息。 时溥需要用手触碰她的身体,才能堪堪达到这样的压迫力。 “我这个人呢,比较喜欢听女人的真心话。不管好听难听,都让人觉得轻松,譬如你说我‘竹苞松茂’,我也不生气。” 绰影垂首微弄衣袂,沉默良久,而后敛容道:“绰影只觉得,朱温郎君实在是个正人君子。这么多年,就没其他人对人家这样熟视无睹。” “正人君子?倒也未必。”朱温想起自己抱着田珺时,心中涌起的魔念:“只不过相比容颜之美,我更迷恋女人其他的特质。” “绰影娘子不必妄自菲薄,你的确是天姿国色。但人生在世,首要是做好自己,总不可能人人都喜欢你。” “我小时候也曾想被所有人喜欢,后来发现,比别人聪明,比别人好看,很多时候都会变成被讨厌的理由。所以我就再不管许多人的看法了。” 绰影若有所悟:“多谢郎君赐教。” 她知道,朱温和她说的,也是真心话。 而朱温这样聪明绝顶的人,愿意和她说真心话,并不容易。 关于泰山派的掌门归属,绰影既已心中有数,她心中一块大石落地。与朱温的对话,也渐渐从容起来。 经过几个话题之后,她巧妙地引到兰素亭身上,打探起兰素亭的年纪生辰,以及朱温和她认识的经历。 这些话并不让朱温觉得对方碎嘴,反而有些知己难得之感。 “芷臻这样可爱的女孩子,绰影娘子心生喜欢也是天经地义。” 朱温说着,只觉得突然找到了一个同好,向绰影讲起了兰素亭的勇敢、悲悯、坚韧。 她本是个最柔弱最惹人怜爱的女孩子,但论起责任与担当,天下九成九的男人都及不上她。 瞧着朱温罕见的眉飞色舞模样,绰影静静倾听,不住点头。 她已经知道朱温对兰素亭的情愫。 这种感情无疑称得上“喜欢”,也有一些男女因为这样的感情,最终结成一对。 然而这样的喜欢,与独占式的热烈感情终究差异不小。譬如提起兰素亭为战士吸吮毒疮,朱温只会赞赏她的善良与气魄,而不会生出吃味之心。 (本章完) 第60章 凤求凰 第60章 凤求凰 “什么,你给我的金元宝是假的?亏姑奶奶受了这么多委屈!”田珺柳眉倒竖,咬牙切齿道:“朱温,姑奶奶要杀了你!” “那时候我手头紧。”朱温又摸出一个看起来一模一样的金元宝:“武判官伏诛,他的家产充公了,这个是真的,你可以拿在手上掂一掂——至于那个黄铜镀金的,也不是一文不值,可以当半贯铜钱用呢。” 田珺闻言,神色才缓和下来,劈手把朱温手上的金元宝抢了过去,仍旧恼怒地“哼”了一声。 “你为什么不对他们说,你本是泰宁军寇帅的部下,找我报仇才假装投靠我的?”朱温问道。 “我……我其实想过。”田珺神色有些局促。 “可我收了你那么多钱,不想对不起你。收钱办事,无非是把这条命卖给你了。” 朱温心中有些感慨,真是个傻丫头,不愧是寇谦之那个笨蛋教出来的。 若非时溥没有马上揭穿绰影,让绰影能够把田珺保护下来,田珺遭遇的事情,也许比死还可怕。 “我想请你背个锅。”朱温又道,他觉得让田珺帮忙杀曹子休,最好还是坦承真相。不然田珺再笨蛋,或许也能瞧出来。 “那曹子休的儿子和朋友们要找我寻仇,又怎么办?”田珺听完,问道。 “你在我这里,我一定保护好你。哪天咱们的契约到期了,你到天涯海角去,他们也找不着你。”朱温相当笃定地说着。 “我是你的护卫,还让你保护?”田珺顿觉自尊有些受挫,挑眉道。 “别闹小孩脾气,快去办事。”朱温道:“至于和你堂堂正正打一架的事情,回营里再说。” 处刑曹子休的过程,也不过一场预备好的戏码罢了。 曹子休叩首连连,宣称自己都是被武判官诱惑,对朱温郎君生了歹心,实在后悔无及。 绰影在一边感叹,师父本非奸恶之人,一念之差,铸成大错。 连黄巢麾下的死士们,许多也与曹子休有旧交,纷纷向朱温求情,希望给曹真人一个机会。 朱温踌躇之后,感于曹子休的一腔“肺腑之言”,在跪了一片的人群叩首哀求下,终于神动,同意不马上处死曹子休,而将他秘密押到王仙芝军营,由王盟主亲自发落。 差不多计议已定时,田珺突然拎着一杆长枪,气冲冲地杀入场内。 “那几个轻薄姑奶奶的小子,是你的手下?”田珺咬着牙问道。 曹子休一头雾水,他刚被从地道放出来,哪知道自己部下有没有做这事?要知道,泰山派除了女弟子之外,也并非没有男人。 “小娘子饶命啊,此事断然与贫道无关,冤有头债有主……” 田珺柳眉倒竖,眼中喷火:“所以确实是你部下?” 曹子休还没来得及辩白——在他看来,这位美人儿怕是被自己麾下那几个龟公坏了清白,这种事本来就只有杀人才能洗雪,所以他争辩时,也显得全无底气。 田珺就已经一枪扎入了被五大绑的曹子休心口。 “这位娘子,真的不关贫道之事啊……” 曹子休临死之际,仍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田珺,你在做什么?”朱温发出大声的怒吼:“来人,把她给我押下去!” 几名泰山女剑仙冲上来,按倒田珺,顷刻把她捆了个结结实实。 “这下,可怎生是好?”朱温摊着手无奈道:“王盟主那边,咱们也不好交代了。” “曹真人教徒无方,殃及己身,真是可叹。”一位黄巢军死士感叹道:“人死不能复生,咱们将曹真人好好安葬了吧。” “只有如此了。”朱温道:“绰影仙子是曹真人首席弟子,曹真人今日羽化,只能请绰影仙子主持泰山派上下事务,以及曹真人的殡葬之事。” 其实泰山派颇有几个长老能竞争这个资格,但听了朱温话语,他们明白朱温力挺绰影上位,只能默不作声。 别的不说,绰影在曹子休因“一时糊涂”而谋反时,可是有暗中反正,箭射曹子休助朱温将其擒拿的功劳,他们有吗? 如果武判官没有背叛的话,凭着现在的人手,朱温还能进一步趁着宋威卧病在床带来的平卢镇混乱,派人深入平卢,进行策反、破坏一类的活动。 但这一番激战下来,无论是泰山派还是武判官的人手,损失都很惨重。靠着朱温带来的一群外人,在平卢是掀不起大风浪的。 白云观外,长亭之上。 绰影身披一条轻软纱子,在山风中抚琴相送,神色清婉,皓腕生光,琴声似幽梦。散着热气的溪流自长亭畔沿着山腰蜿蜒而下,形成淡淡的烟氛背景,越显得绰影飘飘逸风绰约如仙。 “好琴,好景。”朱温拊掌赞道,而后轻叹一声:“我这次来泰山,锄奸之外,似乎也没能做什么大事。” “凉玉郎君带来的酒也是极好的。”绰影将琴台边上的一个酒杯端起,一饮而尽,眉头都不眨一下。然而烈酒入喉,仍让她雪靥顿时带上了淡淡的红晕。 “这么说,绰影娘子能解决困扰师尊和在下的,推销这种烧酒的难题。” “此役下来,我泰山派实力伤损严重。”绰影坦白道。 “而五年一届的五峰香会,西河派已经连胜了三次。下一次,就在明年的暮春三月,泰山之上。” 五峰香会,是泰山、西河、嵩阳、天峰、衡州五大门派,五年一届的斗舞大会,于二百年前,已被那一代的琅琊阁主品评为妙香绝世。 江左琅琊阁肇建以来,就以月旦品评著名,一经评点,身价百倍。泰山、西河、嵩阳、天峰、衡州五派的女弟子,之所以被认为艳绝世间,很大原因也来自琅琊阁的评点。 但五派之中,仍需争个胜负。 朱温明白绰影的意思。 泰山派早已被王仙芝的振衣盟控制,且不说黄巢与王仙芝同气连枝,此番绰影向自己献上忠诚,黄巢军的势力,也将渗入泰山派。 即使泰山派实力大损,但绰影相信,有朱温的智慧相助,泰山派必能在明年三月的五峰香会中以惊艳天下的姿态取胜。 届时,黄巢研发的烧酒借此推广,获利百倍,也是顺理成章。 此处除了绰影,与朱温、兰素亭、田珺三人,便再无旁人。 略作思索,朱温凑到绰影耳边,耳语了几句。 “具体的手段,我已经给绰影仙子说过了。明年三月,朱某人将亲来赴会,共襄盛景。” 朱温总觉得,现在的绰影,身上终于脱去了枷锁,有了一股子女强人的自信。 这样发自内心力量的美丽,相比过去为了取悦男人刻意训练的姿态,更令他激赏。 很多男人不喜欢女人掌握权力。但朱温觉得,只要才德相匹,事情办得好,女子掌权又有什么不好?商朝的妇好,北魏的冯太后,不都是有数的女中豪杰? 历史上的祸国妖妃,大抵是纯靠取悦男人上台,处理政务却没有能耐,把国事搞得一团糟,才留下后世骂名。 执手送别时,绰影突然俯下唇,在朱温手上亲了一口。 这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她实在承了朱温天大的恩惠。 但掌心的香软感觉,仍让朱温有几分回味。 随后,绰影又轻轻拿过兰素亭的小手。 兰素亭有些局促地瞧着对方。 绰影凤眸凝华,伸出纤长的手臂,一把将兰素亭拉过去,抱满胸怀。 她虽然个子不及田珺,但也比一般女子高挑许多,又是精擅舞蹈的泰山仙子,手脚修长自不必说。 娇迭瓣,长鲸饮露。兰素亭通体有如过电,欲挣无力。 绰影身手不算出众,但也不是兰素亭这样全无武功底子的人所能抗拒。 朱温平静看着面前赏心悦目的场景。 唇分少顷,兰素亭才从窒息中缓过来,玉颜晕红如最美的玛瑙红玉:“绰影仙子你……在做什么?” 她并不是没有预料,因为此前绰影弹的最后一曲,并不是什么送别的曲子,而是一曲《凤求凰》。 “喜欢芷臻妹妹,还能做什么?”绰影全无忸怩,眼波含情:“妹妹心思又如何呢?” “或许,妹妹已经喜欢上了凉玉营将?是啦,营将不仅风神楚楚,更是智勇无双,哪个女子相处久了不会喜欢上呢?” “不是!”兰素亭含羞低眉,用手轻轻地弄着衣带。 绰影相当主动地一把攥住兰素亭小手:“绰影现在说的话,可能会伤妹妹的心。但凉玉郎君真的很难把你当女人看待。” 她格外强调了“女人”两字,表示与“女孩子”的不同。 “凉玉郎君未来必定是一代霸主,霸主身边,一定要有一个能够时刻警醒他的人。所以,他才说让你做他的魏征。” “魏征能做的事情,长孙皇后能做吗?” 兰素亭怔在当场。 她想起朱温的话——万一我控制不住自己对你出手,那你就只能做管辎重的妾了。 这既是朱温给自己上的一道锁,也是对她的一种警告。 她并不是个会生出非分之想的女孩子,她本来只想成为一位合格的军师与谏臣,对得起朱温给她的薪俸。 她也知道哪怕是段红烟这种智勇才貌俱绝的女孩子,朱温都刻意保持了适当距离。 但她这段时间在营将的身边,确实过得很适意,让她有些沉溺当中。 “我实在是个很糟糕的人。”兰素亭听见朱温在一边的叹息自语:“但绰影娘子若只是想帮我解决烦恼,那大可不必。” 朱温当然知道,像绰影这样需要保持身子清白的“仙子”,服侍女人比服侍男人更容易。 事实上,很多名媛贵妇喜欢那种假凤虚凰的滋味,成为泰山派在内五大风月名门的贵客。 “不,绰影是真心的。” 绰影目光越发明亮:“一个女孩子若非真心,又岂会当着外人剖白心迹?我们这些烟女子,说话三分真七分假,但绝不是没有感情的瓷偶!” 她攥着兰素亭的小手,眼波荡漾,陷入悠长的回忆之中:“芷臻妹妹,你知道吗,绰影很小的时候,就爱看梁祝的故事。那时候,绰影还是蓝田县令的掌上明珠,无忧无虑,经常想的,就是有一个如梁山伯一样的美少年与自己定下终生,哪怕爱得坎坷,化作彩蝶,也无怨无悔。” 原来她也曾经是官家千金,想必是父亲犯了什么罪,才流落到白云观这样的烟之地。 “看见你的字,你的诗,绰影已经心动了。第一眼见到你时,我虽然马上瞧出你是女扮男装,可你真是绰影年幼时,幻想中梁山伯的样子——秀气、拘谨、才华横溢,却又能用瘦弱的双肩担当起人间至重。” 朱温对此心有戚戚焉。兰素亭的较真负责,岂止是女人,天下绝大部分的男子都赶不上。 “绰影想,得到了权力,是为了做权力的傀儡么?那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人家挣脱了枷锁,只是为了可以像寻常女子一样去寻找一位心许之人,‘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样热烈的告白,令兰素亭全然说不出话,也透不过气。 绰影真的很美,美到女人看了都会心动。兰素亭当时就跟朱温说,自己也有点心动了。 从小被父亲要求穿男装,让她在遇上朱温之前,经常忘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很多时候,当真以为自己是个要去考取功名的少年郎。 而且营将对把自己让给别的男人,怕也有些舍不得。两个女孩子一起过一辈子,似乎真的不坏。 “绰影仙子,芷臻的事情,我不能帮她做决定。但我突然觉得,你现在才像一个仙子该有的样子,有血有肉,有红尘间的烟火气,却又美得迥于浮世。” 断情绝欲在朱温眼里,绝不是真正仙子应有的样子。 像绰影现在这样敢爱敢恨,既追求权力、事业,也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就很美。 “搞什么,弄得谁都要看到他就走不动路一样。”田珺在一边哼了一声:“不就是比别的男人聪明一点,好看一点。” 她叹着气对兰素亭道:“芷臻妹妹,人家仙子对你一片痴心,你就从了她吧,这样的深情,是女孩子又有什么干系?为了营将这种臭男人,真的不值得。” “这就是胡说八道了。”朱温反唇相讥:“首先小爷可不觉得女人都该见了我走不动路,其次我也不是什么臭男人,至少洗澡比你洗得勤快。你这种蠢女人,哪里懂感情的事,快点闭嘴吧。” 绰影见了如此情状,垂眸叹息一声:“倒是我当众说出来,让芷臻你不好做了。” 她柔柔地抓着兰素亭的手:“绰影不急,等你答复,芷臻妹妹若不愿,绰影也不会强求。” 兰素亭满面通红,低头不语。 朱温扯住田珺的手,把她强行拉走,另一只手使劲捂住她嘴,阻止她继续叫嚣。 “捂……人家……嘴……不要用手……要……用酒瓶子!”田珺挣扎着,竭力从嘴里挤出自己的抗议。 随后兰素亭和绰影说了什么,朱温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这次泰山的事,解决得很顺利,也到回归大军的时候了。 老师,师哥,师妹,二哥,霍存……他已经有很一阵没见他们,也确实有些想念。 (本章完) 第61章 圣女田香 第61章 圣女田香 没有人不喜欢小师妹。 回到主力部队之后,朱温越发确定了这一点。 朱温刚把兰素亭带回来的时候,段红烟调笑了他一两句金屋藏娇之后,就对兰素亭相当亲切,经常捏着兰素亭的小手问“妹妹有什么缺的东西”“我师弟有没有欺负你”之类的话。 不过段红烟见到田珺之后,不知为何有一点敌意,说田珺实在不像什么“青龙”,还给田珺起了个“四脚蛇”的绰号,惹得田珺相当暴躁,想找段红烟打一架。 朱温当然必须马上阻止,因为段红烟可不喜欢近战,要是打起来难免离魂症发作,而“段青玉”这个人格并不受控制,据说做出过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而后某天朱温就看见这俩女人跟从小玩到大一样亲热地挽着手臂走在一起。 田珺头上戴着一顶崭新的头盔,如同朱温用来装茶末子的瓷瓶一般锃光瓦亮。 上面有一对琉璃般的角,在日色下泛着彩虹似的光芒。 段红烟曾经跟朱温讲过,古代波斯人会戴牛角盔,看来这顶头盔就是把牛角换成了龙角,只是不知道那龙角用什么材质做的。 “小龙女嘛,没龙角怎么行?我专门雇名匠给珺姊姊打的,我还抡了几锤子。”段红烟得意地对朱温眨了眨眼睛,转向田珺:“喜不喜欢?” 田珺当然是喜欢极了。 以至于她每次和朱温拌嘴的时候,直接用头盔上那对龙角顶朱温。 龙角很硬,顶到身上非常痛。 朱温当然知道,小师妹对所有人都很温柔。 她之所以有刁蛮的一面,是因为如果一点不刁蛮,温柔就不会那么醒目。 但这也是她可怕的地方。 朱温可以肯定,段红烟这事干得相当蓄意,目的就是为了捉弄他。 又一天,朱温巡视军营时,隐隐听到田珺的帐篷内传来哭泣声。 朱温营内没有家眷,女子只有兰素亭和田珺两位,所以田珺当然住着单人的帐幕。 那个比男人还豪气的笨蛋美人,竟然会一个人自己哭? 朱温心中暗叫不好,这事要是让小师妹段红烟知道了,又会质疑自己欺负田珺。明明这些日子,是自己被田珺用那对角顶得够呛。 他掏出小刀,无声无息地在帐幕上划了一个小孔,目光从中注进去。 田珺一张俏脸上泪痕斑驳,低声抽泣不已。她的手上攥着什么东西,似乎是一个香囊。 莫非是她母亲的?朱温心中疑惑,因为田珺明明说过自己父母都健在,她只是不想回家而已。 魏博田家即便衰微了,但以田珺的身手,在魏博牙兵里边谋个好职位也不难,她为什么要出来做佣兵? 朱温决定还是亲自问问。 面对田珺这样率直没心眼的性子,把事情搞清楚比藏着掖着好。 他直接转到帐幕门口,然后自顾自地走了进去。 田珺迅速发现了不速之客,猛地捂住沾满眼泪的脸,恼怒地叫道:“你这个登徒子在做什么?是不是又想对姑奶奶动什么坏主意?” “你一定从来不读书,登徒子是被宋玉冤枉的。而我也是被你冤枉的。”朱温平静道。 “你上次还揩我油来着!”田珺不忿地叫道:“要不是看在那锭金子份上,我就告诉你师妹了。” 即使田珺是个笨蛋,显然也发现了师妹是唯一能治朱温的女孩子;而从她没有和段红烟说来看,还算有分寸。 “因为你当时样子实在很撩人,我不小心犯了男人常犯的错。我不是说了,如有再犯,你可以在我脸上抓几道血印子。” 朱温一本正经的样子,诚恳的目光,让田珺不由不知道再说什么。 即使田珺不愿意承认,对方确实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美少年,这样认真的样子,比起平时的散漫,还要更加好看。 而且朱温面对绰影那样的绝色,都能熟视无睹,恍若老僧入定。 想到这里,她的怒气陡然消了一些。 “那你突然闯进我帐篷里,又有何贵干?”无论如何,朱温看到她流了满脸泪的样子,仍旧让田珺十分尴尬不自在。 朱温想起了之前在泰山时,田珺醉后和他的一番对话。 “你说不会看上我,那你到底喜欢哪种男人?我就问问。” 田珺眼里泛着星星:“外冷内热,峻拔好像一座冰山,最好常穿一袭修身的黑衣裳。明明有时候想要对别人好,但外人只能看到他用坏点子来算计别人。” “难怪你说我和你标准的差距是不够冷。找到这样一个男人,你就嫁给他吗?” “不会,我打算陪他睡觉,然后嫁给别人。”因为已经醉了,田珺说得全无羞涩:“我会和他一起拼搏一辈子,等做出一番很大的事业后,我再反叛他,到时候,要么我灭了他满门,要么他灭了我满门。” “那么,我给你一个主意,你的孩子最好也都是他的。这样如果你输了,他屠灭的也是自己的后代。你可以安排一个家将,在事情尘埃落定后一两个月告诉他真相。” 田珺脸上带着酒红,艳丽地笑着:“真是个好主意,就这么定了!” 即便出了这么恶劣的主意,朱温还是有些奇怪,她为什么对爱情与人生有这样的规划。 这实在不是一般的十九岁女孩子该有的想法。 他觉得今天就能找到答案。 “这个香囊,是你自己的吗?” 田珺低下头,略略踌躇:“听我讲个故事好吗。” 她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声调突然变得相当认真。 朱温同样认真地点点头。 “咸通三年,一对兄妹暗中来到了魏博镇。他们想掀起一场兵变,重新夺取魏博献给朝廷。但是割据了这么多年,魏博田家对于牙兵们已经完全没有了影响力。” “行动当然很快失败,哥哥在遭受各种酷刑后痛苦地死去,而妹妹则沦为营妓,作为对她的羞辱和报复,魏州最丑陋、油腻、邋遢的大头兵,都可以随便玩弄她的身体。” 朱温不由一震。 而后又道:“不对,咸通三年,你才四岁……” “是我姊姊。”田珺声音带着哭腔:“她是故太尉田弘正的曾孙女,故尚书右仆射田布的孙女。” 她说的当然不是亲姊,而是族姊。 “我们家是雁门郡王田绪的后人。自从田弘正那一支夺取节度使之位,归顺朝廷,我们这支就屈沉下僚,到阿爷这代,已只是个月俸五贯的下层军校。” “我一开始很恨她,觉得要不是当年田弘正夺权,我本能生下来就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但当我去欺负她的时候,她总是温温柔柔地看着我,她那清澈如雪山上泉水的眼神,好像在可怜我一样。” “随着我长大,她也一天天显得憔悴了。一个被那样折磨的女人,到快三十岁,还能保持着美貌,本来就相当不容易。” “可她仍是那么温柔,脸上对谁都带着笑。哪怕是那些践踏、侮辱她的人。” “我过十五岁生日那天,终于看不下去了,带了一把刀潜入她私房,想要了结她的痛苦。” “当我翻窗进去的时候,她跟一个仙女一样微笑着看着我,似乎完全预料到我今天要来,以及来做什么。” “她告诉我,这些年她并不苦,人世对她来说只是一场修行而已,肉身如一口渡船,越过六道苦海,即往彼岸。” “她当年来到魏博的时候,就发现在牙兵的统治下,这里的百姓比朝廷管理的地面更加穷苦。这些年,她一直在资助魏州城后面贫民窟里的一群流浪孩子,希望他们能成长成体面的人。” “可她身体已经越来越差,以后赚不到那么多钱了,害怕辜负那些孩子的期望。她想让我送她去彼岸,并代她向那些孩子说声抱歉。” “她想要完成此生最后一个愿望,做一次新娘子。她翻出了珍藏多年的大红嫁衣,求我穿男装和她成礼。” “她打扮好的那一刻,我只觉真正明白什么是风华绝代、倾国倾城。那种仪态气质,让人觉得和她一起死了,也心甘情愿。” “我抱着她,在她的微笑中将刀刺入了她的胸口。最后一刻,她的神色都那样平静安详,嘴角带着笑。” 讲到这里,田珺已经泣不成声。 至于田珺握着的香囊是谁的遗物,已不用多解释。 朱温用手掌轻柔摩挲着她的背,试图缓解她的痛苦:“后来呢?”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后来我去见那些孩子。如我所料,他们大多是忘恩负义的,听说那位漂亮姊姊不会再带钱来之后,大叫大嚷。只有几个孩子意识到‘死了’是什么,然后跟我一样大哭起来。” “我杀掉了大部分人,带着几个知道感激的孩子投奔了寇帅。” 说完,田珺身躯瘫软,直接倒进了朱温怀里。 “你姊姊叫什么名字?” “田香,香的香。” 朱温用手给她拭泪,叹息道:“这样的忠烈女子,朝廷怎么也该救她出来的。” 又道:“这个浊世容不下她这样的圣女,她只是回到天上去了。” 田珺流着泪点头,泪水不住地落在朱温胸口衣衫之上,汇成一片濡染开来的湖。 “是,她那样的女孩子,只有天上的宫阙才配得上她……”田珺一边说着,抽泣不已。 “而我这样懦弱的人,是不可能做到那样的勇敢与担当。显得笨一点,至少可以逃避世上的大部分责任……” 朱温彻底明白了田珺为什么年纪轻轻就给自己预设了那样的人生结局。 生如夏,死如枫叶。田香、寇谦之,都做到了,那种悲壮静穆的凋零,无疑给了她极大的震撼与憧憬。 她的一生已经被这样塑造,哪怕她并不想像塑造她的人那样折磨自我,仿佛天下所有的苦难都是自己能力不足导致。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能做英雄。但我想,我们总该给后人留一个英雄不会流血又流泪的世界。” 朱温一边说着,温柔地搂着田珺的腰,手掌在她披落下来的长发上滑过。 田珺停止了哭泣,温顺地倚靠着他,红彤彤的眼眶里透出几许纯真,有种平日里绝见不到的惹人怜惜气质。 “不,这个世界不需要英雄。”兰素亭轻柔的声音突然如风铃般响起。 因为沉浸于田珺说的故事,朱温都没发现她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易经》中说——见群龙无首,吉。素亭相信,终有一天,这样的光明时代会到来。人人自信,自立,爱人如爱己。” 兰素亭说得相当认真,清澈的眼神中充满了对那样一个世界的憧憬。 朱温叹道:“我小时候听阿爷讲过,所谓‘群龙无首’,其实就是‘人人如龙’。但芷臻,我始终觉得人性中的恶念、贪欲,乃是与生俱来。就算再过一千年、两千年,又怎可能有这样一个人人如龙的世界?” “那就去改变,去教化。”兰素亭神色庄严:“一代代人怀抱这样的梦想,建设世界,终有这个时代来临之日。” 她是真的相信这一点。 朱温也知道,她实在有资格说这话。 这样的傻气,却不由让人感到发自内心的感动与怜惜。 “那么远的事情,我没法去想。”朱温抱起田珺,把她放到榻上,而后对兰素亭道:“不过,芷臻,你真是越来越惹我怜爱了。如果有人伤害你,我一定想要灭他满门。” 朱温说得很平静,不过他知道,如果田香遭遇的事情发生在兰素亭身上的话,他一定会把这种事兑现。 当然,自己首先就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兰素亭愣了愣:“灭人满门,是很无道的事情,请营将不要再说这种话。营将对素亭的好意,素亭是知道的。” 她又对朱温道:“今天绰影仙子派人带了信过来,营将要看看吗?” 如果按照本书的世界观,咸通三年,把田香发配去当营妓的魏博节度使是何弘敬。八年后,魏博镇再次爆发兵变,继任节度使的何弘敬之子何全皞被兵变士兵所杀,至于何家是否在此事中被灭门,史料无载。失控的魏博牙兵之桀骜不驯,肆意废杀节度使,由此可见。因此昔年(唐宪宗时代)田弘正父子献土归顺朝廷,已经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割据的意愿实取决于中层的牙兵集团,节度使一旦不能满足牙兵的需求,轻则被逐,重则满门被杀。 当然唐穆宗年间,田弘正、田布父子的惨死,唐朝廷也存在严重的处置不当责任,具体情况,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上网查找资料,笔者在此不做赘述。 (本章完) 第62章 烈焰将至 第62章 烈焰将至 兰素亭虽然性子纯真,做事也相当干练。 她说信要让朱温看,必是其中有重要信息。 朱温点点头:“给我瞧瞧。” 兰素亭从身上摸出一张信笺,名贵的宣纸纸笺散发着淡淡的幽香,正与绰影身上的体香无异。 使用与自己体香气质一致的香料,确实能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反之,在鼻子很灵的人闻起来,就会有些古怪。 字迹是纤美的簪小楷,能明显看出在模仿兰素亭的笔法。 这位绰影娘子对兰素亭的喜欢,真是不加掩饰。 她会喜欢上女人也一点不奇怪。因为风月场中出挑的女子,不能由男人调教,往往由年长些的倌人带起来。 信笺写得相当口语,这自然不是文采不足的缘故。以绰影的学识,就算写六朝骈文也能手到拈来。 但如寻常说话般的语句,则令人感觉对方仿佛就在面前,嫣唇乍张,轻吐芳辞。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芷臻妹妹,近日王盟主的二弟子尚让向人家求婚,言辞甚是真诚。绰影已应了他了。” 看到这里,朱温撇嘴道:“女人心当真易变,说得对我家芷臻一片痴情,怎么就?” 却见兰素亭一言不发,便继续看下去。 “绰影已明着与尚郎君说了,自家心有所属,但他全不在意。” “绰影又道,自己志在参悟天道,达到‘剑心通明’的境界,即便与他成婚,也不能行男女之事。他说只求能与绰影平日相伴,手谈论道,有夫妇之名足矣。” 田珺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咦,这人岂不是个白痴?” “历史上当然有这种痴人,但尚让一定不是。”朱温笃定地道:“他是王盟主弟子中公认最聪明的,在宋州大战中,也曾为击破宋威军献策立功。” “那他图什么?”田珺疑惑道:“莫非像你对芷臻妹妹那样,抱一抱占点便宜,就心满意足?” “田珺,不要以为有小师妹给你撑腰,我就不敢揍你。”朱温恼火地在田珺脸上捏了一记:“你刚才哭得那么伤心,我还帮你擦泪来着。” 田珺本来想指责朱温又占她便宜,突然想起是自己主动扑对方怀里的,脸上顿时有点红,垂下头不说话。 “有句话叫‘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朱温道:“这是战国时代的贤君齐宣王的典故,这人还有个典故叫‘寡人好色’。” “这个我知道。”田珺急切地显示自己不是一点书不读:“齐宣王娶了个奇丑无比的女人当王后。钟无艳绰号无盐女,无盐这两个字,今天还被作为丑女的象征。” “一个好色到极点的人,却娶一个奇丑的王后,显然王后不是床上用的。只因为这个王后特别聪明,与齐宣王自己才能互补,能解决国事上的许多问题。” 朱温说得相当直接:“哪怕是绰影这样美丽的女人,对于男人来说不给上,和钟无艳也没太大区别。但这不是问题,纳一两个夏迎春做妾就行了,总不能不传宗接代罢?” 所谓娶妻娶贤,就是说寻找伴侣,要获得对方的智慧作为自己的助力。 田珺咋舌道:“这人也太狡猾了。” “狡猾个头啊,难道不是你太笨了?”朱温露出无奈神色:“尚让显然是听说了绰影仙子的聪慧,他俩与其说是结姻,不如说是结盟。凡是聪明人,感情和事业从来是要兼顾的。” 他转向兰素亭道:“你的绰影娘子没有变心,你还是可以让她给你做祝英台,不妨事了。” 兰素亭靥如枫染:“营将你说些什么……”说到后边,声音已细如蚊蚋。 “既然这样,那没什么问题罢?”田珺问道。 “不,问题大了。”朱温对田珺道:“前几日我就得到王盟主所部向荆楚一带转移的情报。” 兰素亭道:“荆楚之地,多流民盗贼。王盟主显然想在那里吸纳亡命,扩充势力。” 朱温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绰影已经到了王盟主军中,帮尚让出谋划策。” “然而,荆楚一带的防务,一向是由大唐最可怕的那个女人负责的。宋州之战扫尾阶段,她就已经出手了。” 宋州大战,王仙芝、黄巢联军击败宋威和齐克让之后,兵围宋州城,焰帅就请动了颍州葬刺史带淮西兵北上解围,并派出自己的干将陈丽卿协助,那一战击杀了王仙芝部两千余人,导致草军士气下滑,放弃围城。 “这之后焰帅又有几个月没有动作。以我看来,她可能在准备一个大的惊喜。” 兰素亭檀口微张:“莫非尚让竟然认为,得到绰影姊姊相助,他就能辅佐王盟主打败焰帅?” “对于年轻人来说,哪里还有比粉碎四帅的不败神话更有效的扬名手段?”朱温叹了口气:“但我上次识破雪帅齐克让计策的过程,已经相当惊险。何况焰帅公认比雪帅用兵更加凌厉。” “比起年轻人,即便智慧相当,四帅也多了二十年的战场经验。” 世人评价,如果雪帅用兵,如一夜骤雪,令人醒觉之时,便发现被无垠的冰城困得动弹不得。那么焰帅的风格,就好似陨星乍落,化作燎原的烈火,以所当无前的气势,焚烧一切,毁灭一切。 “宋州大战以前,四帅都没有吃过败仗。”朱温评价道:“说焰帅用兵一定胜过雪帅,可能显得武断。但是焰帅打了胜仗之后,杀掉的敌人向来比雪帅更多。” 兰素亭轻声道:“可能只因为雪帅性情仁厚,不想多杀人?” 经过与阿青夫人的结识,她对齐克让很有好感。 “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死了就不会有第二次机会。”朱温决然道:“我得马上求见师尊,盟主那边可能要有大麻烦了。” 如朱温自己,也不觉得草军马上去找焰帅或者风帅、雷帅决战是明智的决策。 虽然他并不惧怕这几个人。 恃国家之大,矜民人之众,欲见威于敌者,谓之骄兵,兵骄者灭。 宋州之战给了草军以前所未有的信心。 但是骄傲之心也同样前所未有。 这种骄傲,可以成为破敌的力量,也能将军队带向毁灭。 就算王仙芝那边有很多人希望朱温死,但王仙芝部倘遭受毁灭性打击,对黄巢部并非好事。 唇亡齿寒,是像秃子头上虱子一样明摆着的道理。 (本章完) 第63章 焰帅 第63章 焰帅 草军将士一脚深一脚浅地踩着积雪,成纵队蜿蜒行进在大别山中。深冬的山中空无一人,雪地里偶有觅食的狐影忽隐忽现。 四野无水,战士们煮雪水而饮,夜晚则合雪而卧。 这是大唐僖宗乾符四年冬十二月发生之事。一夜之间,赫赫有名的义阳三关尽被草军所攻陷。 平靖关、礼山关、黄岘关,位于大别山、桐柏山交接之处,即春秋吴王阖闾、兵圣孙武攻楚所途径的冥阨之险。 在三关补充大量物资之后,再经一段山路,前方便尽是汉水以东的坦途,向南可直接饮马大江。 尚让在微微的风雪中,身披一袭毡裘,立身阵列最前方,回首来路,只见白云之中,群山林立,犹如成百上千的樗蒲,却早已被义师甩在身后。 “刘娘子,尚某人用计如何?” 尚让个子不甚高,声调也不激昂,但言谈中自有种卓然气魄。 “先请柳副盟主以轻锐之兵,潜越大别山,做出要前后夹击义阳三关假象,将官军注意力引向此处。” “再以主力长驱唐邓(注:唐代唐州、邓州,位于今河南南阳),唐邓乃朝廷粮草财帛囤聚之地,官军见将中声东击西之策,急令淮西之兵回救,以保南阳之地。” “我军再突然掉头,于大雪之中疾行,分兵三路,夺取三关。而柳副盟主所部,早已深入汉东平原,为我军打好前站。” “郎君用计环环相扣,已有名将之风范。怪不得威名赫赫的颍州葬刺史,也被郎君调动得疲于奔命,如同狐犬一般。” 绰影戴着一顶黑色幂篱,于风雪中盈盈而立。雪粉绕着她飘洒翾舞,越显得绰影身姿曼妙修长。 她如今尚未正式加入草军,只是秘密前来,因此尚让只唤她俗家姓氏,以免暴露身份。 尚让心中得意,忍不住伸手执住绰影玉掌,绰影愣了愣,却也未曾挣扎。 “刘娘子不必过谦,若非你为我修改补充计划,尚某也不能画出此策。” 尚让又道:“昔年隋文帝杨坚之父杨忠以八千锐卒横扫汉东,连擒梁国名将柳仲礼、萧纶,威震天下。此番我军亦长驱汉东,不知今日你我用计,相比杨忠如何?” “杨忠可不仅是出谋划策,更要统率全军,令其所向披靡。”绰影吃吃一笑,给尚让泼了冷水:“而四帅做的也是这等事情。你我于率军合战方面,功绩有限,做的还只是谋士的事情哩。” 尚让听得此言,并无不满,而是赞许地点点头。 “但朱温已经证明了,四帅绝非不可打败。如今宋威重伤,名扬六合的平卢铁骑跟着他们的节度使一起,变成一群不肯挪窝的死狗。焰帅甄燃玉仅靠着洛阳、淮西之兵,而我方连战连捷,士气愈盛,并无不可决战之理。” 说话间,东方出现一片朦胧光亮,顷刻霞光万道,风雪似乎也在刹那间平息。 尚让临高眺望,眼底山河万朵,心内豪情越发激荡。 曹孟德身不满七尺,而横扫天下。李太白身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 他尚让虽然身形并不出众,与一丈高的兄长尚君长相比更显纤秀,因此常被人调笑,但好歹也是堂堂七尺之躯,容貌亦称得上英俊。 身旁美人相伴,幽香如雪中梅微闻,更令他眼中的世界越发光彩。 壮志萦怀之间,本来也很难有世俗的情欲。对尚让而言,能不能真正得到身旁美人的身体,也不甚重要了。 至少,握着对方纤细的玉手,他感觉到自己的平生壮志,已被砌上坚实的基础。宏图霸业,谈笑成就,方不辜负男儿胆气,青春年华。 …… “这么说,平卢军给不了本帅一兵一卒,只有你这个小小推官过来了?” 隔着纱幕,刘鄩只能隐隐瞧见攲在美人榻上的那道玲珑魅影。 但只是朦胧的曲线,以及帐内浮动的暗香,就已经让他神魂都在颤抖。 “宋帅令卑职捎来他老人家的书函,并让卑职在甄帅帐前听用。”刘鄩毕恭毕敬地道,话音和神色都不敢有丝毫唐突。 刘鄩虽然不到二十岁,但他出身将门,在平卢之地从小就有神童之名。 宋威败归平卢之后,曾经感叹说,我若带上刘鄩小子参谋军事,不致惨败如此。 但这种话,刘鄩当然不敢对焰帅甄燃玉说出来。 他知道,大唐四帅,恐没有一个把老宋威真正放在眼里的。 “人家倒是要瞧瞧,宋威带了什么话给我这个故友。” 粉色帘幕微微掀开一角,一位姿貌妍好的俏婢从中盈盈步出,高簪靓妆,衣裳精美无匹。其仪容气质,竟不输给许多大家闺秀。 俏婢取了刘鄩递上的书信,而后步回帘内,垂下头,似在甄燃玉耳边低声诵读书信的内容。 方才帘幕掀开的一刻,刘鄩只觉香气骤烈,令人沉醉,忍不住鼻翼翕动,轻轻吸了一口,但随即就感觉到一阵透骨的寒意,仿佛死亡近在咫尺。 这种体验令他刹那不敢出一口大气。 帐中女子可能是大唐最美的女人。 这点,由于并不能看到容颜,刘鄩无法确定。 但他已意识到,焰帅是大唐最可怕的女人这个传言,绝对不虚。 有军营内高杆上,悬挂的一片片被高风拂干的违纪将士首级为证。 如果刘鄩说错一个字,他的头颅也恐将成为那些脑袋的一员。 “昔庞勋灭,康承训即得罪。吾属虽成功,其免祸乎?” 这句话说的是咸通十年,讨平明教教主庞勋之事。当时庞勋起兵之后,一呼百应,天下震动,几不可挡,朝廷发兵二十万,方才将其讨灭。没多久,作为此役最高指挥官的老帅康承训,却被贬谪而死。 在复述了宋威书信中最关键一句话之后,帐内传来一阵风铃般的轻笑,带着钻魂蚀骨的绝魅。 但刘鄩更能感觉到当中的隐隐杀气。 “这都是些什么蠢话,宋威这个老东西怕是老糊涂了吧?”带着几分慵懒的揶揄声传出帐幕:“是不是因为九年前讨灭庞勋的那一战,他发挥不佳,所以误以为康承训是混到了主帅之功,才死于功高盖主?” “当时本帅也参阵建功,怎么就活得好好的?平庞勋的主功明明是风帅麾下的沙陀铁骑,风帅不还借机捞了个国姓么?” “宋帅确有养寇自重的嫌疑!卑职身为宋帅幕僚,亦不能讳谈此。”刘鄩叩首下拜:“但卑职在甄帅营中,便一心只想讨贼大业,只求能为甄帅略尽犬马之劳。” “犬马之劳?” 刘鄩骤见一份卷宗被信手扔了出来。 他不敢让卷宗落地,急忙接住。 展开一看,竟是平卢军的机密军事档案。 确切地说,是他十七岁时,为宋威草拟的一份平灭海贼的计划。 当时宋威依此施行,三个月内,便清除了肆虐青齐海岸的一支巨寇。 这也是刘鄩长到这个年纪,至今的最得意之笔。 然而这份计划书上却已全是各种各样的红圈和批注,以丹砂写成的鲜红血字,触目惊心。 “这份计划看上去很好,但若说其中的愚蠢之处,用两只手也数不完。” 甄燃玉的话语此刻已不带丝毫揶揄,变得从容若水,显示出这已是她出自内心最大理性的评价。 “计划过于复杂,靡费大量时间物资。只因为敌人比你更加愚蠢,完全按照你的预判行动,才侥幸成功。不然的话,你早就被宋帅斩首示众,以定军心。” “本帅是个爱才之人,所以容许你观摩本帅如何斩下王仙芝首级的详细过程。另外,设计用谋这块,你实在可以多向忠武军的王建学一学。” 刘鄩陡觉五雷轰顶。 自己所追求的“一步百计,算无遗策”的境界,竟被焰帅一口否定。 但卷宗上的批注,看上去又是那样详实有理,令他说不出一个字来反驳。 “卑职谨听焰帅教诲!”刘鄩抬高声调道。 冷汗却已将他背后衣衫彻底湿透。 “你退下吧。”甄燃玉吩咐完,转向一边的俏婢:“凰儿,给本帅取几个新鲜的石榴来,要外皮和瓤都一般红得似火的,这应当不难罢?” 这个要求看似简单,冬天想要吃到新鲜的石榴,却不容易。 然而焰帅的要求,总必须尽可能被满足。 如果没有及时被满足,她就会想杀人,一般是敌人,也有时是自己人。 也许在她看来并没有太大差别。 焰帅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大动作。 如果呆在温暖舒适的城池里,她的要求一般都能被满足。 毕竟焰帅并不会刻意提真正为难人的要求。 但这也让天下许多人忘记,上次焰帅像割草一样杀人,是什么样子了。 纵使对焰帅的评点,不可能完全服气。 退出帐外的刘鄩,在突然想起,那位被焰帅称作“凰儿”,仪态谨小慎微的婢女,和他见过的那位出身颍川陈氏,总是不可一世的女将军陈丽卿的画像十分相似时。 他不禁觉得—— 那位武功天下第一,风头当下极盛的振衣盟主王仙芝,前景恐怕要很不妙了。 (本章完) 第64章 血色江陵 第64章 血色江陵 刘鄩是个听劝的人。 当他找到自己的营帐之后,焰帅派“凰剑”陈丽卿送来了一口墨斗,这时陈丽卿早不是婢女打扮,一袭金甲凤冠,神态相当桀骜。 在发现自己实在不明白送这个东西是什么意思时,他终于决定去忠武军营地,向王建请教。 无论如何,王建如今风头正盛,隐有被推为大唐军方青年一辈第一人的势头,还比他刘鄩多十年以上的人生经验。 王建对于这种请教,向来热情解答。他熟络地拍着刘鄩的肩膀:“听说刘兄弟是平卢的神童,想必兵书是读过很多了?” “读过一些。”刘鄩当然不好在王建面前炫耀自己腹笥深广。 “兵书当然是要读的。”王建叹了口气:“可惜王某人字都不认识多少,许多兵书只能听读书人给咱讲,自然看不了太多。” 王建从军之前,在淮阳帮范掌柜手底下管账目往来的事情,基础的识字是会的,但高深的文章,确实看不太明白。 刘鄩当然知道历史上有许多名将并不太看兵书,打仗主要靠天赋。 王建仍没有直接回答刘鄩的问题:“那刘兄弟以为,把一头大象放进箱子里要几步?” 刘鄩愣了愣:“大象怎么可能放进箱子里?莫非要杀了大象切成一块块不成?” “你瞧,老哥我可没说是多大的箱子。箱子为什么不能做得比大象更大?”王建拍了拍手,道:“所以就三步,打开箱子门,把大象赶进去,关上箱子。” “就这样?”刘鄩问道。 “就这样。”王建笃定地点点头。 王建讲的问题,确实是刘鄩在什么兵书上都看不到的。 王建这时候才不紧不慢地拿过刘鄩带来的墨斗,在木制行军榻上点了两个点,画了一条墨线。 “墨斗是这么用的,所谓两点之间,直道最短。” 刘鄩当然知道墨斗是这么用的。 但他此时才咂摸明白焰帅送给自己一个墨斗的部分用意:“焰帅的意思是,宁向直中取,莫向曲中求。” “其实这点,小弟并非没想过。但若计策没有多重转折,又怎能骗过敌人?” 王建耸了耸肩:“所以老哥才跟你讲大象的故事。你瞧瞧,大象放进箱子,需要三步,你设一个计策,最好也不要超过三步。算的层数越多,变数就越大,等你需要随机应变的时候,也反应不过来了。” 即使有再完美的庙算,无限推演也是不可能做到的,这本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简单到王建不用看兵书就能想明白。 焰帅送一个墨斗给刘鄩,无疑也暗藏着对接下来用兵的布局思路。 但王建却没必要给刘鄩说,他觉得对于一个刚认识的同僚,自己按照焰帅要求的用心教了教,已经尽了自己的义务。 与其好为人师地喋喋不休,不如趁着还没正式开战,多和手下的弟兄们喝点小酒,好好交流感情。 “多谢王兄指教!”刘鄩忽然露出醍醐灌顶的神情,恭敬地行了个大礼。 王建的厉害,刘鄩当然不会不知道。 但刘鄩究竟学到了多少,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 白雪如絮,飘飘洒洒,江陵城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气氛中。 城内长沙寺、天居寺、袛洹寺等几座大寺,均已人头汹涌。钟声传扬,梵音缥缈之间,许多百姓在金塑的佛像前祈福许愿,许诺倘能避过此番草军攻城之祸,必然捐资重塑金身。 然而城外的护城河已彻底被填平,守军在伤亡惨重之后,亦只能将防御重点放在坚固的内城,占城池大部分的罗城,破城只在旦夕之间。 作为大唐有数的重镇,江陵城竟落到如此局面,实是一系列偶然的结果。 此前尚让献策之下,王仙芝出兵佯攻富庶的唐州、邓州,使得南阳富民士绅人心大乱。偏偏随后黄巢部也有向唐邓挺进的迹象。 南阳一带的门阀士族们不干了,纷纷请求国家以重兵囤聚唐邓,守护百姓。而这些人的意见,并不用等送到皇帝的案头,就能发挥作用。 结果就是襄阳、荆门乃至江陵,沿着汉江一线的兵力都被调到南阳,使得江陵重镇陷入了极度的空虚。 草军此时已经攻陷了随州、安州。发现宝贵战机的尚让,马上建议王仙芝改变一路向南,直取江夏,饮马大江的计划;而是向西南方向急进,准备抢渡汉水。 唐军急忙拼凑一支兵力在贾堑渡阻拦,并征集了民间几乎所有的渡船。 但义军直接在江北岸点起柴草,借着冬日猛烈的北风,浓烟滚滚,熏得对岸的唐军睁不开眼。 趁此机会,尚让与兄长尚君长,草军大将秦彦、曹师雄等人,率领精骑,在冰寒刺骨的汉江水当中,渡江而至。其时天寒地冻,一片白茫茫中,唯有马首和人首浮在水面上,相次如堵。 不时一个急浪打来,便有人马卷入其中,陷入漩涡,顷刻冲得无影无踪。然而渡江战士人人胆气如铁,竟无人脸上有一丝惧意。 冬天汉江枯水,急流也少,容易抢渡。战马上岸之后,尚让等诸将人不着甲,也不甩干身上冰水,就策马向笼罩在浓烟中咳嗽不已的唐军冲杀过去。 江陵官军本来也不擅长用长枪,只以弓弩和刀盾拒敌,被快马一冲,守渡官军兵败如山倒,死伤无算,渡船尽入草军之手。夺得渡船之后,尚让才令吓得浑身颤抖的被俘艄公们划到对岸,将主力渡过江来。 渡过汉水之后,前往江陵的道路便是一片坦途。 这座富庶的城市,已经三百多年未经大规模战火。由于当年隋末群雄中的萧铣面对唐朝压境大军,孤身出降受戮,保全了全城百姓,江陵上次被大军洗荡,还是南北朝时代,西魏攻杀梁元帝萧绎时的事情。 久不习战的城兵,面对义军迅猛的攻击,抵抗了数日之后就退入内城自保,把大部分的百姓扔给了草军。能找到些关系的百姓都带着家财蜂拥钻入内城,也有许多人如同黑压压的蚂蚁般挤在内城城门前,而后被恼火的城兵直接连弩齐发,射杀了一大片,才一个个哭泣着逃散。 可笑的是,到草军打算继续进攻子城的时候,荆南节度使杨知温才不紧不慢地从官署里,挺着大肚子,穿着一袭纱帽皂裘出来,声称要到城墙上激励将士。幕僚们劝杨节度换上盔甲,以免被流矢所中,于是杨知温又慢悠悠地赋诗一首,饮酒三杯,声称以诗赋鼓舞士气,才被将佐搀扶着披上甲胄,一步一喘地爬到子城门楼上。 草军的军纪,并不算极其糟糕,至少比起当年的安史叛军,或者河朔三镇的牙兵们,几乎可以称得上王师。 但军队本来就没有不施暴的道理。此番大雪中疾行,破三关,渡汉江,冻死的人马都有二三千之数,加上攻城的伤亡,即便以王仙芝的威望,想要控制义军秋毫无犯,也堪称是白日做梦。 义军之所以在贫穷的地区军纪反而会更好一些,是由于那些地方人口稀疏,劫掠并不容易,不如和乡县说得上话的人谈一谈,征集些物资就和平过境。 而江陵这样富庶的地方,百姓们却往往不会那么顺从地献上自己的财物。富人们常常因为地窖里的财宝被翻出来而失控地率领家丁袭击已经入城的草军,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流血事件。 震天的哭声中,鲜血与眼泪洒落在大地上,而积雪早已被践踏得污黑满地,与士民的血泪模糊地混合在一起。 沾了血之后,人就变成了野兽。有人用长枪挑着婴儿作乐,有人剖开孕妇的腹部,有人驱迫父女、母子相交媾,然后斩下他们的首级,将无头尸首推入大街两侧的排水沟中。 这样的疯狂中,某些有正义感的士兵去阻拦他们,都可能被他们当场杀害。 绰影俏立高墙之上,俯瞰着城内一片惨象,叹息道:“被诛杀的自然有平日里鱼肉百姓之辈,但必然还是无辜居多。” 与她并肩而立的尚让也有些感喟,毕竟草军之前从未攻下过江陵这样大的城市,也从未制造过如此大规模的暴行。 王仙芝并非不想约束军纪,但义军本来就是江湖群雄,甚至包括一批新近加入的大别山山民和江汉水贼,拼凑而来。经过前所未有的严酷行军与战斗之后,他们的劫杀欲望,已经很难得到控制。 “自己的谋策带来前所未有的胜利之时,也带来了有生以来见过最残忍的景象。”尚让叹息道:“不好过的情绪,简直要将成就感都全部冲散了。” 虽说乱世当中,本来起兵时就当有这样的觉悟。但真正见到这样的场景,未免令人见之心痛。 为苍生补天的口号,并不能当饭吃。 尚让也知道,面对这样的局面,能做的也就是战后抓几个几十个尤其残忍的出来杀鸡儆猴,斩首示众,以此稍微约束下军纪,安抚下民心而已。 后世史载“江陵城下旧三十万户,至是死者什三四”。 这自然是相当夸大的数字,因为三十万户是城内外的全部人口,而城外人口稀疏,义军还要留兵进攻内城,短时间内绝不可能对城外形成大规模洗荡。 然而江陵百姓的死亡,亦超过了一万之数,相比于全城十五万的口数而言,已相当可观。至于被侵犯侮辱的女性,更不必说。 这次屠戮的规模当然远远赶不上三百多年前,宇文氏鲜卑人在江陵制造的那场浩劫。却也是三百年中,长久未经兵燹的江陵,发生的规模最大的一次灾难。 尚让的用兵战策,模仿了昔年隋文帝杨坚之父杨忠的汉东攻略。然而杨忠当年也参与了西魏攻克江陵的作战,虽然杨忠所部并未真正入城,只是在外围配合,使得杨忠本人双手免于沾染江陵百姓的鲜血,但这仍成为杨忠一生中最大的污点。 “千载之后,后人又该如何评价我尚让呢?”这位容貌清隽的年轻人在城头临着寒风,战袍猎猎,喃喃自语:“是豪杰,还是恶魔?” 他当然知道,如果能到魏武帝曹操、太宗皇帝李世民那个历史地位,什么屠城杀掠,都不值一提。 但煌煌青史,能到那个位置的,又有几人? (本章完) 第65章 蛛网 第65章 蛛网 攻克江陵外城,草军得到了一个意外之喜。 在江陵外港,缴获了大量的战船,还俘虏了一批训练有素的水手。 这并不奇怪,与王仙芝、黄巢起兵同时,江东地区也发生了民变,两年间占据了台、衢、温、婺、明、越、信、杭、苏、常十州。 由于东南地区兵力薄弱,朝廷遂在江陵造船,准备调川军东下,往长江下游平寇。 “有了这批战船,咱们就可以直接顺流而下,合并掉江东的义军,得到他们的根据地。纵然三分天下,复制孙策争霸的往事,也不是什么难事!”刘汉宏相当兴奋地对王仙芝道。 “是不是太巧合了?”尚让却不由扶额沉思起来。 “有什么巧合的?”刘汉宏问道:“这批战船是去年年中就造好了的,当时咱们还在打宋州大战……” “据我所知,四帅这个领域的顶级智者,往往会利用已有的因素进行巧妙布局,这样才不显得刻意。”尚让平静道:“无论如何,对上甄燃玉这个女人,决不能掉以轻心。” “尚让说得是。”王仙芝抚须赞许,对于这位素以聪明著称的弟子之长进,他也相当欣慰。 黄巢麾下有朱温这样的奇士,自己的门生也该有能与四帅抗衡的智者才对。 然而年轻人的成长,需要时间,并不能一蹴而就。面对四帅这般强敌,谨慎是没错的。 众将注视着帅帐内的地图,上边精细地描绘出荆楚一带的山川、河流、城池形势。 就在这时,外边陡然有人闯入帐内。 “急报!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率军自襄阳而来,败我军警戒之兵于荆门。敌兵之中,杂有焰帅麾下的河洛之师。” “急报!焰帅败我军于申州东,杀获两千余人,焰帅修书向朝廷报捷,声称歼灭二万。” 王仙芝身为武林盟主,他的情报网向来无孔不入。 秦彦纵声大笑起来:“堂堂焰帅,怎么也玩起虚报战功,以一为十的把戏了?咱们留在义阳三关以北的游军总共五千人不到,怎么割得出两万人头来?” 众将听了这话,也都跟着哄堂大笑。 只有尚让面色凝重。 他用指尖在地图上滑过,眉头紧蹙,思索着什么。 “我军布防于荆门,是为了避免汉水上游之兵干扰我方攻克江陵。” “义阳三关以北的游军,也是为了监控大别山北面敌人的动向。” “如今两路几乎同时被击破,并且来得如此之快,意味着敌人此前反应迟缓,多半是刻意为之。现在我们攻破了江陵,敌军便将一路由汉水顺流而下,一路穿越义阳三关,夹击我师。” 王仙芝也神色微变:“尚让你是说,江陵是焰帅扔给我们的一个香饵?” “江陵内城极为坚固,我军很难攻克。留在江陵,必然遭受内外夹击。” 尚让有条不紊地分析道:“但如果我军使用这批战船,顺流而下,又当如何呢?顺流而下有极大的利益,之前刘汉宏已经指出了。” 王仙芝虽然不像黄巢那样熟读兵法,但绝非没有智慧之人。 听得以上分析,王仙芝抚髯平静道:“所以从荆楚去江东,水路上一定伏着极大的陷阱?” “铁锁横江。”尚让徐徐道:“如果弟子没有猜错的话。一旦我军被堵截在江面上,敌人就可从容聚集援军,将我军困杀。” 王仙芝愣了愣:“有无破解之法?” “有。放弃顺流而下,直接渡江进入湖南。三湘之地贫瘠支撑不了大军,我军必须分兵数路获取补给,行动风险很大,但可以避开焰帅给我们安排的陷阱。” 王仙芝垂眸沉思。 分兵意味着他将暂时失去对大部分部队的控制。 但对于培养年轻人的才干,恐怕也不是坏事。 虽然说是不惧四帅,但如果有可能,王仙芝仍希望既能吃下荆楚之地的油水,又规避和焰帅的决战,以等待更加稳妥的时机。 毕竟从宋州之战就能看出来,四帅向来不会在没有取得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决战,不打无把握之仗,这也是他们二十年来纵横不败的关键。 选择与他们决战,本身就意味着已经落入了他们预设的陷阱。 “但弟子以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尚让道:“焰帅岂会留下让我们吞下江陵这个香饵之后从容而退的可能性?如此,她又如何对朝廷交代?” 王仙芝部迅速撤离了江陵,留下一片狼藉与满地的尸首。这也是古往今来的战争中,无可避免的罪恶。 但草军仍未对下一步行动做出明确决断,直到数日之后,一则新的急报传来。 振衣盟副盟主柳彦璋所部,在蕲州、黄州(注:蕲州、黄州约位于今天的黄冈市东部与西部)一带,被颍州葬刺史率军围困! “我军在申州(注:即今河南信阳)活动的偏师被攻击之前,葬刺史就已经不管那支偏师,直接挺进荆楚。为了避过我军耳目,他们甚至故意避开了义阳三关,直接翻越大别山的绝崖陡壁,在这样的寒冷天气当中,非战斗减员会相当惊人。” “然而我军转攻江陵,使得原先为大军打前站的柳副盟主所部成了一支孤军。淮西军倍道追击,成功将柳副盟主围困在蕲、黄之间。” “如果我军进入湖南,等于坐视柳副盟主覆灭。如果去救,便只能快速救出副盟主所部之后,引其上船,然后设计突破江防,顺流而下。” 尚让从铺天盖地的信息中,竭力提炼出焰帅布局的真相。 那个女人简直是一只女皇蛛,连绵的大地与群山,纵横的荆汉水网,就是她编织的一张大网。 她不紧不慢地收紧这张网,等待着吸干猎物最后一滴汁液。 王仙芝沉默良久。 他和柳彦璋相交四十余年,柳彦璋又是本部仅次于他的二号人物。何况他王仙芝素以义薄云天著称,岂能不顾老友性命,将柳彦璋及柳部近万弟兄作为弃子? “我记得,三国的时候,就有人破过铁锁横江之法。”王仙芝缓缓道。 “不错,那个人叫王濬,是西晋灭吴的水军名将。”尚让点头:“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具体做法,是作数十大木筏,每个有方百余步大,筏上扎成草人,被甲执杖,令善水士兵乘筏先行,铁锥刺到筏上,都被筏带去。又编火炬,长十余丈,大数十围,灌上麻油,放在船前,遇到铁锁,就点起火炬,将铁锁熔化烧断,于是战船通行无阻。” 听得尚让此言,王仙芝大笑起来。 “这位前辈名将与王某有同姓之谊,其英灵岂会不赐福于我等?” “号令三军,盛设酒馔香火,祭祀王濬将军于江上。令人赶制木筏火炬,备破敌之用!” “四帅的布局,也做不到万无一失,何况我王仙芝,还有天下无敌的武力。”王仙芝负手而立,陡然流露出睥睨天下的雄姿:“甄燃玉这个小丫头的兵马,比起宋威的五方阵和平卢铁骑又如何?” 听得此言,王仙芝麾下众将俱各士气大振。 五方阵已经被王仙芝以一己之力摧毁,而平卢铁骑由于宋威的推诿,此战也并不会参阵。 王仙芝的绝世实力,与尚让的奇谋结合,谁说不能与四帅正面一战? 以同姓为由,乞灵于三国名将王濬,赋予了众将极大的信心。 就如同尚让模仿昔年隋文帝杨坚之父,西魏随国公杨忠横扫汉东的战法,能博得人心服膺。前人曾经成功过的战例,往往能让后人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更有底气。 “徒儿纵肝脑涂地,也必助师尊胜下此役,为我军霸业斩开荆棘,开辟出一条通天之路!” 见决战不可避免,尚让眼中露出璀璨精芒,攥拳决然道。 他的心中已全无滞虑。 焰帅甄燃玉的布局,有多少是预先算到,有多少是随机应变,他已没法细算。 但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那除了誓死一战,别无他法。 再精妙的算计,都必须通过决战来检验。如果决战胜利,敌方的天罗地网,巧妙布局,顷刻便会变得一文不值。 因此,即便意识到布局能力与焰帅之间的差距,尚让仍心中抱着极大的信念。 他相信王仙芝的武力与正面用兵,相信这些数年来生死与共的虎贲之士。 当然更相信自己的智谋、勇气与决心。 无论如何,这次血战必然留名千古,只要想到这里,尚让就感觉到,自己的鲜血不可抑止地沸腾起来。 与此同时,焰帅军营地,忠武军王建所部营寨之中。 王建露出饶有兴趣的神情,将粗糙的手指在一张荆楚地图上划来划去。 “两点之间,直道最短。咱怎么觉得,这段水路,不是这么平直?”王建开口对身边一个亲兵道。 他的手指从西边的江陵,画到东边的蕲州,沿着这段长江来来回回,已经重复了十几次。 不过,当两个点被固定下来的时候,江面直不直,也无所谓了。 “这个局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只要进了荆楚这张大网,甭管谁都顶不住江陵这块香饵的香味儿——即使预先看破也一样。”王建自顾自地继续说着,顺便从边上海碗里头抓了块冒着油星子的炙羊肉,陶醉地放在鼻头前闻了闻香味,一把塞进嘴里。 他并不能看穿焰帅的全部布局,但在看到焰帅派人送给刘鄩小子的墨斗时,已经清楚,焰帅显然是要利用长江水路,送王仙芝和他的五万大军,超生西天极乐世界。 至于刘鄩,倘要看穿这个布局,这小子再好好修炼十年吧。 (本章完) 第66章 故人 第66章 故人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正月的荆楚大地,依然被无垠的冰雪覆盖。 除却长江、汉江这些大江大河之外,小一些的河流几乎整个封冻。 席卷大江以北的战火,令百姓们对过年都失去了兴致,纷纷将自己关在家里,烤着柴火,仿佛能从热气中找到些许安全感。 对于他们而言,无论是草军还是官军,都没太大区别,所到之处都时常发生抓鸡牵羊,糟蹋黄闺女的事儿。 甚至草军的名声还略好点儿,毕竟也有诛杀贪官污吏,开仓放粮赈济穷困的正面记录。 但江陵的惨剧传播开来之后,人们听说几十万人在屠刀下化作满城白骨,不由一个个吓得在屋子里瑟瑟发抖,生怕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草贼什么时候找上门来。 罹难人数当然是被夸大严重,真正死掉的人并没有一场稍大的饥荒或瘟疫多。然而这种成规模的屠戮,其规模从来就是最容易被口口相传所夸大的。 况且这也确实是草军起兵三年以来所犯下的最大暴行。 因此荒野之上,越发难以看到人影。 然而在这无垠的雪白荒野上,却有一道孤零零的身影,身披蓑衣,头戴斗笠,在封冻的河道上垂钓。 这人当然不是什么傻子,只不过用钝器在冰面上砸一个口子,就能将渴望呼吸新鲜空气的鱼儿轻易钓起来。 渔人身旁的木桶里已经装了满桶的鱼。 一个淡漠的声音突然自渔人身后响起:“独钓寒江雪。师妹,你人也不老,怎么心境就已经跟个老人般孤寂了?” 说话者一袭青色戎装,面容冷峻。 他随手在河边一块大石上拂了拂,扫去石上积雪,便全然不惧冰寒地坐在石头上,用粗糙的双手交叉支起下颌。 “哟,李国昌,你不好好呆在你的振武军,什么风把你吹我这来了?”渔人悠然道:“宋威老头儿不肯把平卢铁骑借我用,你隔着几千里,莫非能把沙陀铁骑揣在兜里带过来不成?” 她信手揭下头上斗笠,转过脸来,一双丹凤眼清冽生光。 即使是披着一袭渔翁的蓑衣,她也美得惊心动魄,既有极致的雍容大气,又有倾国的妩媚妖娆。 这皑皑的江雪画面,若没有她,乃是一张清旷的水墨画。但以她为核心时,则成了一幅工笔描绘的仕女图,苍冷的背景,全为了衬出她的华丽清艳。 只是这张精致得无可挑剔的脸,却乏些身为一代名帅应有的英气。 李国昌当然知道,这只是因为这位师妹如今并不在战场上而已。 “真是可惜。”李国昌叹了一口气。 “可惜什么?”甄燃玉把身下的胡床调了个个儿,面对着李国昌,眸光深邃。 她脸上看不到一点岁月留下的痕迹,仿佛双十年华的少女。但她身上沉淀出的幽醇气质,却是三十岁以下的信少妇不可能拥有的。 “我记得你十几岁的时候,还不如我家那几个丫鬟好看。二十多岁时就能艳压群芳。如今又过了二十年,整个大唐恐怕找不到比你更美的女人了。” 甄燃玉仅仅将眼睛转了转,对李国昌的话没什么额外的表示。 “但是你一直没有嫁人,更没有女儿。不然的话,我就不用愁我家克用的婚事了。” 这句话说出来,甄燃玉高挑的眉弓终于颤了颤:“你千里迢迢而来,就是为了说这种话消遣我?” “至于你儿子李克用,我唯一的印象,就是一个整天哭鼻子的小子。” 李国昌点了点头:“但他被我揍过几次之后,终于不再偷婢女的女装穿,也不在自己脸上涂脂抹粉了。” 甄燃玉看着李国昌那张冰块脸上露出的认真神态,感觉对方是真的因为这种事而欣慰。 世人很难从风帅脸上看到他的感情,但绝不代表风帅是个无情之人。 正想回答李国昌时,她突然又听到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 “阿翁,这个半老徐娘看着好正哎!” 说话的是个形容瘦小,面皮蜡黄,翻着一对死鱼眼,眼圈还发黑,一看就相当欠揍的半大孩子。 “她是你师叔公,对她有点礼数。” 李国昌一拳砸在小崽子头上,出手砸出了破风之声,但小崽子好像没事人一样,只是嗷地大叫一声。 “你儿子都没成亲,孙子竟然这么大了?哦,我才想起你是胡人来着。”甄燃玉微微露出揶揄神色。 当然,收养子养孙这种风气,实际上早已从胡人扩散到河朔三镇的汉军丘八里头了。 “而且都能跟着我混到国姓。”李国昌一点不恼:“这个叫李存孝,还有个叫李嗣源的,更小一些,怕生,没带过来。” “所以你就为了带你孙子出来见见世面?”甄燃玉问道。 “我是建议你带上我孙子去对付王仙芝。不然的话,王仙芝固然必死无疑,但你这边也会死很多人。” 而那个叫李存孝的小子也狠狠把自己的拳头对轰在一起:“打王仙芝?听着就很有意思!” 甄燃玉哑然失笑:“你说你孙子能对付王仙芝?” “还没长大,不一定打得过。不过我已经打不过他了。”李国昌显得相当坦诚。 甄燃玉一时几乎以为李国昌在故意编段子打趣。 但她随即想起来李国昌从没有这种习惯,在几个同门中,李国昌比其他人都要认真。 而且李国昌也没必要贬低自己。 但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崽子,实力竟能强于堂堂风帅,怎么想也令人难以接受。 四帅之间互相知根知底,也没少搭过手。如果李存孝的武艺明显强于李国昌,那也意味着在她甄燃玉之上。 “不信算了。”李国昌露出没趣神色,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沾着的雪粉:“王仙芝是一条大鱼,但急了的鱼也会咬人。” 甄燃玉笑了笑:“我没有不信。但是鱼越挣扎,钩子只会刺得越深,纵然这鱼有满口利齿,又怎能咬到人呢?” “无聊极了。”李存孝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阿翁带我去军营里瞧瞧。” “随便看吧。”甄燃玉眸光流动,忽地幽幽一叹:“师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带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上战场,终究是会被人笑话的。” 李国昌也露出一丝感慨神色。 大唐四帅之间哪怕互相较着劲,但大家从小一起长大,关系本就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李国昌知道,就算自己完全只是来叙旧,师妹其实也是欢迎到极点,只是嘴上并不愿说出来而已。 他们毕竟都是“那个人”的门生,共享着那段无比珍贵的回忆。 “我来的时候,听说黄巢已经率兵突破伊阙,进入三川之地了。”李国昌道:“你觉得他会不会只是虚晃一枪,刻意想要送王仙芝去死?” “李国昌,你我也较着劲,我会想你去死吗?”甄燃玉露出玩味笑容。 “所以黄巢是真的觉得大军救援,实在赶不上,也容易被官军拦截,才用这般围魏救赵手段,试图迫你回救。” “东都洛阳是你的防区,邙山有贵人陵墓,城外有皇家陵园。纵然洛阳城池无事,但城外被草贼横扫,一样兹事体大。” 甄燃玉对李国昌的话语表示赞许:“所以这次杀了王仙芝,万事皆休。不然加上江陵失陷的责任,我或许只能仰药自尽了。” 她神色依然淡定从容,显然没有回救洛阳的打算。 因为她一点不认为王仙芝有不死的道理。 如果把整支部队都置之死地,心理素质不足的部队可能因为无法适应而崩溃。 所以她只是无声无息地将自己逼到了死地,如同过去许多次大胜时一般。 李国昌对于她的做法却一点不意外:“那么朱温小子,你又怎么对付?黄巢一定会派他带一支轻骑千里驰援,试图解救王仙芝所部。” “朱温在年轻人里,算得上惊才绝艳。”甄燃玉对这个少年人的评价倒也不低:“然而忠武王建,足以当之。” “看来我再没什么可说的了。”李国昌道:“我带了些塞北新乳做的玉露团来,正好请你尝尝。” 玉露团,又名雕酥,是唐代极有名的一道奶制品点心。油酥雕,洁白如玉。 甄燃玉少有地眼底露出一丝欣喜。 爱吃甜食几乎是人类的天性,尤其是女人。 即便是威震天下的焰帅,也不例外。 若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师哥带来的,滋味便是御厨精心制作的皇室糕点,也没法及得上。 二人故人重逢,畅叙别情,虽然都是年过不惑的人了,且都不是多话的人,难免有一搭没一搭的,但感情却绝非作伪。 然而这时节,小崽子李存孝却相当无礼地在军营里冲来撞去,连连撞到了几个人。 他在后头遥遥盯着陈丽卿婀娜的背影,与沉甸甸如同一个熟美蜜桃般一摇一摆的臀部,低声自语。 “这女人十二岁时,就成了公用的马车。身段也不错,但为何没有那种撩人心魄的骚味儿?” 这话当然没被陈丽卿听到,不然陈丽卿一定会当场发作,暴跳如雷。 但李存孝对从身边走过的刘鄩的评价,却被刘鄩听得清清楚楚。 “这个小白脸一看就胆小如鼠,将来娶了老婆一定是个耙耳朵乌龟。” “小崽子你说些什么,老子打死你!”刘鄩涵养再好,也顷刻忍无可忍,当场捋起了袖子。 李存孝愣了愣,挫了挫自己的牙齿,而后叹了口气:“看你好像是个文官,我若不小心把你打死了,我阿翁会怪罪我的。” 说完,他就背过身,大摇大摆地走掉了。 刘鄩考虑到对方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终究没追上去,也没告诉对方,其实自己的身手还不错。 也亏得他没有这么做。 “嘴这么臭,今后一定被人五马分尸。”刘鄩只是心里想想,读书人的涵养让他没把这句话说出来。 不然他的武人生涯,就要提前结束掉了。 (本章完) 第67章 不许跪 第67章 不许跪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首《早发白帝城》,乃是诗仙李太白写自蜀中白帝城顺流而下,越过三峡直抵江陵的情景。 然而从江陵起锚,顺流而下至蕲州水面,也慢不到哪里去。西北风将船帆张满,船行似箭,先向东南行至岳州洞庭湖口,顺风顺水,异常迅捷。 洞庭湖碧波万顷,无边无际,初春时节,水面上薄雾缭绕,恍若云中仙境,仿佛只要调头进入此地,便能脱离浮世,由此升入白云之上的天阙之中。 若非不得不去蕲黄一带救援柳彦璋副盟主,草军多半不会冒险继续东下,而将乘船穿过洞庭,分散进入湖南的湘资沅澧诸水,而后要么进入江西,要么进入岭南。 但眼前明知有陷阱,亦不得不跳。 继续东行,长江水道折向东北,便需调整船帆方向,但因仍是顺流,速度亦相当之快。一路好风吹拂,仿佛上苍也急于见证两军决战的壮阔场面。 抵达江夏(注:在唐代又名鄂州,即今天的武汉)之后,江水再折东南,又是顺水顺风。 一如尚让所料,颍州葬刺史围困柳彦璋的兵力并不多,不超过万人。 柳彦璋部是被翻越大别山的淮西骡军一路往东驱赶到蕲州黄梅县一带的。 黄梅县位于大别山尾南缘,南濒长江,地形逼仄。 发现王仙芝主力抵达,葬刺史马上放弃了围困,上山扎营,又当道挖堑筑垒,依托雷池与若干水汊,死死封住草军在陆上的前路。 上山扎营这个思路,颇为类似三国时代街亭之战的马谡,但最大的区别在于,正月的大别山余脉上满是积雪,官军压根不可能被切断水源。 封锁并非没有漏洞,但要从中穿过,就必须冒被以骁健著称的淮西骡军从山上居高临下冲击的风险。 而江面上则被一重重的铁索和铁锥封锁,拦住了草军顺流去往江东,或者渡江进入江西的去路。 大别山与长江之间,位于淮南地区的逼仄地带,向来是大军的坟场。三国时的曹魏大将曹休,也是在此被东吴名将陆逊打得大败,不久惭恚病逝。 但真正来到此间,才意识到这是一片怎样的绝地。 大别山向东延伸至此,已经南北厚达数百里,望不到边际的无垠山峦横亘在北方,还在平原上延伸出一座座起伏的山丘。 雷池之水在东面如汪洋般浩渺无际,如同长江一般冬日也不封冻,万顷烟涛在草军将士们眼中,却宛如数不清的索魂水鬼。 滔滔长江江面上,则是密密如罗网般的铁索,依托浅水带与江上沙洲而设,其中还有官军的战船来回巡弋。 沙洲边缘,更有密密麻麻如群星的水寨船坞。 王仙芝令人放下木筏,硕大的火炬烟炎张天,顺水漂流而下。 官军迅速出动了大批单层甲板的小船,这些小船在草军缴获的大舰的眼中,就像高大的楼台俯视低矮的草屋,完全不对等。 小船却能在铁索之间灵活地穿梭,船上的水军士卒使用钩拒钩住木筏,将木筏俘获,又可以拒住火炬,令其无法靠近铁索。 草军马上令新近收伏的江汉水贼和江陵一战被俘虏的水手们,操控大船,前去与官军水师交战。 这些战船中有中大型的黄龙战舰,更有耸立如危楼的楼船,旗幡招展,壮观无比。它们本是朝廷制造之后,准备顺流开到沿海,平定江南民变用的。 此前草军乘坐这批战船沿江东下,舳舻蔽天,船帆掩日,简直像复制了昔年曹操号称八十三万大军东下赤壁的场景。其浩大景象,骇得沿江的百姓瞧见之后一个个目瞪口哆,震撼不已。 然而面对敌方小船如同水蜘蛛依托铁索进退穿梭的轻捷战术,缺乏专业水军的义军,却很快陷入了乏力的局面。 抵达蕲州水面后,天公便放弃了对义军的帮助,江面上大风止息,波澜不兴,大船遂失去了顺风的优势,而操桨摇橹而行的唐军小船,在无风环境下航行起来,也更加平稳。 巨大的拍竿,很难击中来去如飞的小船。小船却能以强弩射杀大船上的战士与水手。 激战之中,甚至有十余船被敌军钩住,而后用跳帮战术夺取。 设于江心沙洲上的大型床弩以及投石机,也给予了大唐水军以极强的火力支援,只要稍稍靠近沙洲,泼天的投石和弩箭,便能轻易将船只打得粉身碎骨。 尚让之兄尚君长郁闷地道:“也是天公不遂人愿,倘若西北风一直持续,我军借着风势,说不定早已攻破了官军的横江铁索。且若有顺风相助,我方也不会打得这样憋闷。” “王濬能够破解铁锁横江,是因为他训练了整整七年的水师,战斗力已经远超吴人引以为傲的水军。而我们缺乏顶流的水战兵员,被俘获的水手又不肯用命,即使拥有这许多大船,亦难以突破敌人以小船守护的防线。” 尚让瞧着这几日的战局,终于给出了一个极为丧气的结论。 他从官军的水寨和铁索布置中,甚至隐隐看到了诸葛武侯九宫八阵图的味道。这架势实在极有章法,虽然小船攻击力不足,但是防守却绰绰有余。恐怕就算西北风不停,己方一样拿敌人的防线束手无策。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结论一般,阵前又带来了有两船的水手突然暴动,击杀上边的草军将官,而后投向官军的糟糕消息。 这些水手大多是江陵人,他们亲眼看见了繁华的江陵是如何被烈焰所覆盖,心中怀着对草军的仇恨,又怎可能为草军拼命? 江汉水贼们倒是很有斗志,然而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严重不足。哪怕大船给他们提供了坚固的外壳,处于下游的敌人也难以发动火攻,但他们同样没能力突破官军的防线。 一代绝世高手王仙芝,在楼船顶上亲眼看着己方如陷泥泞的舰队,颓败的士气,终于意识到,他陷入了平生以来,所遇到的最大的绝境。 江陵完全就是焰帅甄燃玉布下的一块香饵,将五万大军诱向漫漫冥途。 焰帅完全算到了成分复杂,号令不一的草军,杀入富庶却民风并不太柔弱的江陵,会爆发怎样的流血事件。 草军从江陵获得的巨量物资,也只有船只才能运输,不然的话,牛马不足,势必抛弃大半。 但面对这样一块香饵,谁又能保持理智,谁又能不心存侥幸? 四帅用兵,天下莫当。阴谋一旦被看破,也不过是化作阳谋,只要落入他们布好的局,就很难再得到一条生路。 “号令三军,下船决战罢。” 王仙芝终于做出了这样的决断。 多年的故友柳彦璋对已水米未进整整一日的王仙芝道:“盟主,本来你实在不该来救我的。” 王仙芝长叹一声。 如果不来救柳彦璋,他就不是义薄云天的武林盟主王仙芝了。 然而对手的性格特点,永远是四帅这个层次的绝世智者布局的重要一环。 王仙芝无言良久,而后用手缓缓摩挲着霜白的须髯。 他抬起头,遥望江面,只见一道残阳铺于水中,江边荒草随江风飘摇,更显萧瑟。 但枯黄的荒草中,也杂着些初春新生的绿芽。 “如果这就是我王仙芝的终末,老夫亦只能坦然面对。”王仙芝长叹一声:“我已经老了,但无论如何,总要尽可能让年轻人活下来。” “老师!”尚让惊道:“决战尚未开始,怎能出如此丧气之言?老师您天下无敌,乃是武林的脊梁,只要您活着,草军就还有希望。” “弟子拼着鲜血流尽,也要护卫师尊杀出重围!” 王仙芝微微一笑:“江湖的脊梁?世上尚无王仙芝此人的时候,江湖莫非便没有脊梁了么?” 尚让陡然怔住。 “我们一路征战过来,杀过贪官污吏,分过田地钱粮,也犯过大错,让无辜百姓流了太多鲜血。江陵之事,本是老夫治军不严之过。” “自祖师王伯当创下本门,振衣盟举义反唐,也并不止一次两次。虽有妥协,却从未与官家真正合作,只因朝廷是李家的朝廷,是士族门阀的朝廷,却不是我等寒门子弟的朝廷。” “天下游侠,善善恶恶。吾辈可向世间一切弱小低头,唯独不该向强权屈膝,这就是为草野之间不受皇权庇护的寒士,守住一盏不灭明灯。为师前番被执迷所困,企图谋取招安,若非巢弟劝解,几乎铸成大错。” “焰帅智谋,胜老夫百倍,这一局败了,非你尚让之错,老夫自担全责。但她以为杀了老夫,就能折断江湖的脊梁,却是实在想得太错。” “只要我王仙芝站着死,这江湖的脊梁,便永远挺立如山,刺破天穹!” 王仙芝迎风大笑起来,眼中已尽是绝代宗师独有的傲岸狂介之气。 “你们怕死吗?” 不待众将回答,王仙芝已戟指缓缓指向众人:“无论你等怕不怕,记住三个字——‘不许跪’。” “不管老夫活着,还是死了,你们都要将这三个字,牢牢记在心里。” (本章完) 第68章 江陵死士 第68章 江陵死士 “天补平均,替天行道。说着这些欺世盗名谎言的草寇们,就在眼前。” “看到了吗?正是在一个月以前,他们焚毁了你们的家乡,杀害了你们的亲人,淫辱了你们的妻女,将平宁富庶的城市化作一片血海! 说话的,是大唐昭义监军判官雷殷符。这位出身武林门派霹雳堂的朝廷达官,也是焰帅麾下“焚天五剑”的一员。只因立了功劳,从甄燃玉身边调走,至昭义镇予以重用。但如今宋威卧病在床,讨贼指挥权落入焰帅手中,雷殷符也重新接受旧主指挥。 接受他训话的,则是数千名江陵籍的将士。 他们是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的部下。只因江陵乃赋税重地,人口众而士兵稀,许多江陵子弟都在襄阳参军,接受操练。 “告诉我,你们现在要做什么?”雷殷符凝视着这群楚地汉子眼中喷薄出的烈焰般的怒火,满意地问道。 “复仇!复仇!复仇!” “杀贼!杀贼!杀贼!” 江陵战士攘袂相率,千人同声,怒吼震天动地,他们的杀意凝成战气,似要冲散漫天堆积的层云。 江陵如今尚在艰难的重建之中,他们身为军人,也无暇查证自己的亲人朋友是否遇害。 但经过多次口口相传之后,他们得到的消息已是——草贼血洗江陵内外,死者百万。 没有一个江陵人,面对这样的消息能做到不椎心泣血,切齿痛恨。 雷殷符对于焰帅的用兵之道,已经佩服到了极点。 古有黑暗兵法,屠一城降十城,通过夸大己方屠杀的数目,威慑敌军,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但雷殷符从来没想到,黑暗兵法还能如此运用。 姜太公所著兵书《六韬》有言——有死将之人,子弟欲与其将报仇者,聚为一卒,名曰敢死之士。 这些江陵汉子,已化作蹈死不顾的复仇之魂,他们将以生命为代价,肆意收割草寇的头颅。 至于究竟是谁调走了江陵周边的守军,究竟是谁迟迟不发援兵坐视草军攻陷江陵,究竟是谁夸大了屠戮的数目。 面对这样一群怒气填膺的复仇猛士,草贼就算试图当面解释,他们又怎可能相信? 当焰帅甄燃玉领着大军赶到,王仙芝部草军便陷入了被东西两面的官军夹在中间的局面,西面是焰帅的大军,东边是葬刺史所部依托山水精心构筑的堑垒,南面是滔滔江水,北面则是堆迭有如无穷无尽的大别山脉。 丧钟长鸣,蜘蛛女皇的收网时刻已到,长空之上冷云四合,仿佛一只覆压苍穹的巨型狼蛛,在收回它的八条利爪。 无论是甄燃玉本部,还是临时受她指挥的襄阳军、宣武军,都打上了赤红如火的旗帜,迎风招展,欲将天穹映成一片血红。 焰帅亲率河洛之师为中军,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率襄汉之兵为右拒,沿江布阵,宣武节度使穆仁裕率宣武军为左甄,朝廷派来的监军宦官杨复光则领两千兵马为后继。 官军器甲鲜明,军阵雄武,犹如一头盘踞在山河之间蓄势欲斗的貔貅神兽。阵锋前突,恰似貔貅的利爪,煞气腾腾,随时准备发起进击,将草贼的阵线如裂帛般撕个粉碎。 东面的葬刺史所部七千战士,所用的旗帜竟是一张张雪白的引魂幡,自漫延如长城的堑壕内纷纷探出头来,透露出深浓的诡异。 他们的军阵当中,有以马车装载的一口口白石棺椁。葬刺史乃湘西御尸门主,不用说,这些棺椁当中,正是颍州军的秘密武器——“地仙”。 在逼仄的蕲州之地,坚忍彪悍的淮西骡军不便发挥擅长的骑射技巧,往往只能选择下马格斗。 相比之下,棺椁中那些红彤彤或者绿油油的行尸走肉,给了草军更大的威胁,此前的鏖战中,柳彦璋部已有多达数百草军战士被地仙以巨力当场格杀,或者因为被咬而毒发身亡。 面对前后夹击,王仙芝也只能分军应敌。 振衣盟副盟主柳彦璋率军布阵于东面,盛设鹿角,联盾为城,提防葬刺史率淮西军攻击草军后方。 王仙芝则西面领大军布成圆阵,自领中军,利用草军人数多达官军两倍的优势,列成更加密实的阵型,以此弥补义军训练不及官军的劣势。 如此一来,焰帅军两翼铺开的大阵,反而正面比草军更加宽广,纵深变浅,相比厚实的草军阵列显得异常单薄。 但没有人怀疑焰帅所布阵势的坚固与锐利。 若说雪帅的土木工事之术,天下无双,那么焰帅的阵法造诣,同样是当世无二。 官军能在很短时间之内,长驱南下,精准地困住王仙芝的大军。除却铁索横江消耗了草军的时间之外,焰帅所用的“神行阵法”,能令步卒高速移动,也是战略计划能够成功实施的重中之重。 “毘沙门天王在上,哪吒太子在上。愿尊神英灵,护佑我等,铲灭草贼,上报天子,下护黎民。国家养士二百年,仗义死节,正在今日!” 雷殷符立身三军之前,暴啸如雷:“国恨家仇,谁能忘之?诸位弟兄,随我杀贼!” 毘沙门天王之信仰,出自佛教,自晋以来,往往被战士奉为军神。但近年来,其信仰开始与开国名将李靖李卫公混同,这也导致了毘沙门天王的儿子哪吒太子,往往被当成李卫公之子。 雷殷符话音方落,阵阵锐利的破风之声便伴着剥啄的燃烧声响起。十数杆如长枪一般的利箭,以贯石破岩之力向着草军前阵呼啸而去,射出百余步后,箭簇上悬挂的火药包轰然爆炸开来,火星乱窜,烫得草军战士惨叫不迭。 这正是以双弓床弩射出的火箭。霹雳堂雷家世代为朝廷效力,大唐的火器营造,亦大多由这个家族负责。 经过两三年的鏖战,草军素质已提升明显,前锋部队列阵整齐,长枪森罗而列,好似钢铁森林,又如豪猪张开满身的棘刺。 阵以密则固。面对焰帅军高昂的士气,王仙芝布密队,结圆阵,更是在阵前设鹿角拒马,就是打算在腹背受敌的不利处境下,先采取守势,利用人数优势消耗官军锐气,以等待反击的机会。 床弩再强,一根箭矢也就如串葫芦一般贯穿二三人。但飞溅的火焰,却顷刻打乱了草军的前排阵列。 而雷殷符率领的先锋部队,已如同下山猛虎,快步冲锋而来,这群江陵儿郎抗声高呼,每个人眼底都是复仇的决死斗志。 雷殷符当然也是如此,他忘不了宋州之战中,自己被围困在城池中惶惶不可终日的狼狈模样。 作为“焚天五剑”之一,终于能回到焰帅麾下作战,正是他雷殷符雪耻的大好时机。 《尉缭子兵法》中,与“阵以密则固”相对的一句是——“锋以疏则达”。 防守要采取密集阵型,才能防御坚固;进攻要采取疏散队形,为战士之间留够发挥空间,有利于突破。 这也意味着,面对敌人森严的阵势,进攻的前锋部队常常要面对两个或者更多敌人的攻击。 然而,夫战,勇气也。焰帅以黑暗兵法操控人心,已经完全调动起了这些江陵籍战士的斗志和士气。 他们如今是一往无前的死士,是熊熊怒火中的复仇燃魂,是滔滔江水一般的洪流。 借着火弩箭撕开的空隙,江陵战士们奋勇突入,一道道锋头切入敌阵,在草军阵中留下许多条血泊的切口。 “看到了吗?”一座高山之上,风帅李国昌一根根捻着颌下的短须,让人几乎以为他要把自己本来就短的胡须全部拔光:“焰帅先锋部队以长枪顶住对面矛阵,又以勇健之士提陌刀、长刀、大斧之类的兵器混于其中,寻找空隙挨身而进,扩大敌阵中的切口。看上去仅以士气突击,实际上却极有章法。” “阿翁,这些兵种配合、阵法变化有什么意思?”李存孝皱眉道:“我右手提禹王槊,左手提毕燕挝,突入敌阵,就能将看起来固若金汤的敌阵搅个稀烂。” 李国昌不动声色地又给了李存孝脑袋一个爆栗。 “有勇无谋,可没法做大将。” “那也不好说。”李存孝不服气地道:“打仗就是多杀些人,杀人还不跟砍瓜切菜一样简单?” 面对这崽子混不吝的样子,李国昌也有点没奈何。 如果对克用那小子,这些话压根用不着说。对李存孝,说给他听,他多半只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但既然不能让这个小崽子参阵,爷孙俩能做的,也只剩下找一座高丘看戏了。 (本章完) 第69章 国公后人 第69章 国公后人 “天下阵法,万变不离其宗。几乎都是由武侯八阵,卫公六衍生而出。”尚让在高大的望竿车顶上,观摩着焰帅军的阵势,分析道:“焰帅所用的阵势,应是以李卫公的六阵变化而来。” 望杆车是一种用于侦查与指挥的战车,通过竖杆的脚踏板攀登向上,于高竿顶上设置望楼,楼下装转轴,可四面旋转观察。 国朝初年,卫公李靖以诸葛亮八阵图为基础,推演损益,制成六阵,为有唐一代通用。 而草军的圆阵,则更近似于原本的武侯八阵,更注重强化步兵方阵的防御力。 尚让这话并不是对王仙芝所说,而是对身旁的绰影。 因为王仙芝一如既往地身先士卒,凌空疾掠,须臾落到先阵之中。 大袖如电扫出,如击败革。正摧锋陷阵所向披靡的江陵死士,顷刻便如风中枯叶纷纷飞起,肉体在空中喷薄出迸溅的血柱。 处于猛烈进攻中的江陵战士们,自然不可能具备宋威的五方阵那样的防御戒备。 被王仙芝以横扫千军之威冲杀而来,顿时打了个措手不及。 即便他们是心怀仇恨,蹈死不顾的勇士,但面对天下第一高手的绝世威力,仍被气势压迫得不得不停止冲锋,向后退去。 “稳住!”雷殷符口中怒吼,但本来身先士卒的他却快速向后退去,避开王仙芝所向摧溃的掌风。 王仙芝全力出击时,甚至一招就打伤了雪帅齐克让。雷殷符可不想被王仙芝拍成肉饼。 江陵军后方的督战队射出弩箭,顷刻将多名转身逃跑的士卒射毙。 这时,官军的中军与左右两翼已经跟进上来,并有将已经损耗严重的江陵军轮换下去的趋势。 即使焰帅利用江陵战士的复仇之心,将他们编成敢死队当做炮灰消耗,也决不能令他们全然没有生的希望。 生力军迅速补位,阵势变化如同行云流水,找不到丝毫破绽。 王仙芝不得不赞叹于焰帅甄燃玉的布阵用兵之能。 大唐的节度使制度,以数个节镇之兵组成联军,协同作战一向是个大问题。宋州之役宋威被王仙芝打得全军崩溃,就有宋威麾下的三节度之兵配合不佳的缘故。 但同样是联合部队,战士们说的方言口音都不一样,在焰帅手里却指挥得如臂使指。 王仙芝的目光陡转深邃,如鹰隼般盯上退入阵中的雷殷符,思索着要不要将这小子的脑袋拧下来,以打击敌军士气。 万军中取敌将首级,对于王仙芝这个天下第一高手而言,并不算什么稀罕事。 何况宋州大战时,雷殷符就已经对王仙芝出言不逊过。 突有劲风扑面,几道顶盔掼甲的身影顷刻杀入场中。 一口宣大斧划破苍穹,凌空向王仙芝顶门劈下。 一对黄金双锏曜日生辉,折射出片片晃人眼眸的光点。 两口漆黑铁鞭席卷而至,如有降妖荡魔之威。 一根亮银枪如怒龙搅海而来,起伏间恍如云海在翻滚。 一柄形如巨阙的重剑劈斫而下,其势若能裂空。 这几人身上散发出汹涌如怒涛的血气,显然都是当世高手。 “王仙芝,你也跋扈得太久了。这清平天下,容不得你!” 来人话音雄浑,有种势若泰山的凛然之意。 王仙芝大笑起来,袍袖挥转,带出残影萧萧,竟似有身外化身一般,顷刻接住五般兵器,逼得五人各自后撤。 而两军战士,看见这五人的兵器,也差不多能猜出他们的身份。 就好像故天平节度使薛崇形影不离的兵器,一定是一口银光璀璨的方天画戟。 故泰宁节度副使寇谦之所用的兵器,也是一口井中月宝刀。 “几位算起来也算我振衣盟故人,远道而来,何不好好说话?” 王仙芝笑语洒然,衣不沾血,越发有种渊渟岳峙的宗师气度。 “谁与你这草贼是故人?”说话的是一个瓮声瓮气的女声,正是手持黄金双锏之人。她年纪约四十岁上下,身形高挑瘦削,面皮焦黄。 “我振衣盟的祖师,乃是‘白衣神箭’王伯当,而五位当中,有四位也是瓦岗英雄之后。王某如何和几位称不得故人?” 此言一出,五人顿时不知如何驳斥。 程千玺,秦霜波,尉迟易峰,罗翔,徐元平。 这正是这五位勋贵之后的真名实姓。 他们中有四位的先祖,都是和振衣盟祖师王伯当结义的过命兄弟,是歃血为盟宣誓一同为蒲山公李密效死的手足同袍。 王仙芝当然不是王伯当后人,然而王伯当当年与蒲山公李密一同被唐军埋伏,王伯当本人失去一手一足,诈死埋名,创下振衣盟一派,而他的子嗣在那一役中,已全数战死。 因此身为振衣盟主的王仙芝,无疑便是王伯当最正宗不过的传人。 即使在大唐史官的笔下,王伯当忠义效主,至死不渝,也是一代豪杰人物。 五人可以对王仙芝一口一个“草贼”的诟骂,却不能说已经被史笔定性的王伯当什么不是,不然岂不是拂了官家的脸面? 既然王伯当确实是他们祖先的结义兄弟,手足同袍,王仙芝找他们叙个旧,道理上也再通顺不过。 “先辈做事,各为其主,顺大势耳。”罗翔挺枪冷声道:“你王仙芝若能找到蒲山公李密后人,奉其为主,我还能说你一句忠义不改。如今清平盛世,却被你这草贼荼毒州县,扰乱太平,实在十恶不赦!” 民间说书里讲的是冷面寒枪俏罗成,但真实的郯国公罗士信却是一个面目丑陋,残忍好杀的矮子。罗翔的长相身材,与先祖甚是相似,一张嘴倒是颇为犀利。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途有饿殍而不知发,且不说这算什么盛世。几位想过没有?为何都是开国功臣的后人,薛仁贵的后人薛崇能做到一镇节度使,你们几位却只能被焰帅派到王某军前送死,哪怕是英国公徐世绩的后人也不例外?” 王仙芝不紧不慢一番话说出来,几人同时一震。 他们当然不会觉得自己才能不如死在黄巢刀下的薛崇。 但他们征战半生,也仍不过是冲锋陷阵,任人驱使的突将,完全对不住祖上跻身凌烟阁的赫赫威名! “老夫读书不多,但也知道,功臣里边,有功人,功狗之分。” 这个典故,几人自然不可能不知。 汉高祖刘邦曾经说过:“夫猎,追杀兽兔者狗也,而发踪指示兽处者人也。今诸君徒能得走兽耳,功狗也。” 竟是直接将为自己出生入死的功臣们,评价为功狗。 刘邦做事一向粗豪没什么涵养,但是五人听王仙芝之意,说他们祖先尽是功狗,不由面露不忿:“你说我等先祖只是功狗,薛崇的先祖又比我等先祖高贵在哪里?” “高贵在无论是薛仁贵还是薛崇,都出自大名鼎鼎的河东薛氏。河东薛氏的发迹,比起薛仁贵出世还早了四百年。诸位的先祖当年是寒门子弟,两百年后诸位亦如此。顶着勋贵的名头,也不过是在高门士族眼里轻贱如草的寒素子!” 王仙芝侃侃而谈:“看,这就是昔年的瓦岗英雄,给陇西李氏卖命的下场!” 此言一出,不仅是五人,周遭的两军士卒,也都为之色变。 王仙芝的话实在点到了要害。 英国公徐世绩用兵如神又如何?褒公尉迟恭、翼公秦叔宝出生入死,护卫太宗皇帝安危,并列为门神又如何? 在才能、功绩相近的情况下,他们永远比不上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士族子弟。 这种诛心之言,令五大国公后人只觉肺都要气炸了。 世间往往是真话最伤人心。 “草贼受死!” 五人同声暴啸。 他们眼中杀意喷薄,怒吼着围攻而去,誓要将王仙芝碎为肉泥。 但王仙芝又淡淡补上一句。 “你们这些勋贵后人,因为没有门阀路子,只能在神策军中,依附宦官升迁。焰帅却并不喜欢宦官,她借老夫之手除掉几位,正好可以削弱朝中阉人的势力。” 这句话才真正让五将方寸大乱。 “咄!” 王仙芝嗔目暴喝,一掌劈出,掌中阴阳二气流转,光华忽明忽暗。 一阵如爆豆般的脆响之后,便见罗翔长枪折断,胸口塌陷,口内鲜血狂喷,整个人倒飞出去数丈,落在地面,身躯瘫软如一条虫豸,那张方才还喋喋不休的嘴,已再说不出半句话来。 一时间,官军将士纷纷目瞪口哆! 五大国公后人,实力纵然不如故天平军节度使,“银戟将”薛崇,差距也很微小。 当初薛崇面对实力不下雪帅齐克让的黄巢,在遭了埋伏的情况下,仍然交锋了数十个回合,才被黄巢以拖刀计,一招“碧火金光刀”斩杀当场。 五大国公后人联手夹击,发挥出的实力可以说远在“天刀”宋玦乃至雪帅齐克让之上。 却尚未伤到王仙芝分毫,就在日不移影之间,被王仙芝以“掌中日月”绝技,劈杀了罗士信后人罗翔。 这不仅是王仙芝武艺绝世,也有五大国公后人被王仙芝言语干扰心绪,乱了配合的缘故。 (本章完) 第70章 十面埋伏 第70章 十面埋伏 焰帅算寒门子弟吗? 没有人敢当着焰帅这么说,人们说的都是焰帅出身中山甄氏。 这是个比河东薛氏历史更加悠久的汉晋名门,地位一度能与弘农杨氏、汝南袁氏相提并论,更是以盛产美女著称,代表人物有魏文帝曹丕的皇后——“洛神”甄宓。 从焰帅本人的样貌来看,着实有几分洛神风韵。 唯一的问题在于,大唐的官方门阀谱牒上并没有中山甄氏的名字。 要成为荣显当世的门阀,首要条件当然是历史悠久,但更重要一条,则是经学传承不断,世代保持着影响力。 既然王仙芝王盟主不能再以琅琊王氏的身份自傲,焰帅这个中山甄氏的出身,究竟值几文钱就很值得玩味了。 大唐历史上,那些经过千难万险获得高位的一小撮寒门子弟,比起士族对阉人有着更大的意见。 史上几次针对阉党的行动,譬如永贞革新、甘露之谋,其组织者都以寒人为主。而出身河东柳氏的柳宗元因为掺和了这种事被贬谪,好友韩愈写墓志铭时还要加一句“不自贵重顾藉”的挖苦话。 五大国公后人并不知道焰帅是否反对阉党——焰帅能坐到这个位置,不可能没有结交过阉党。 但王仙芝指出这个问题时,他们才意识到,假若焰帅持反宦官立场,送他们去死,理由实在很充分。 高手对决,一分一毫即可分生死。刹那的惊惶,就要了罗翔的性命。 而急忙凑上去相救的程千玺,也发现情况早已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他不仅没能救下罗翔,王仙芝左手大袖更是如海潮弥漫而来,顺着程千玺斧柄淹至,布袖须臾间变得锋锐胜过神兵利器,刷地一声,程千玺三根手指便绽着血滑落于地。 程千玺发出一声痛哼,以左手拾起坠地的大斧,抽身飞退而去。 徐元平、秦霜波、尉迟易峰三人相顾色变,背后顷刻已冷汗涔涔。 不过弹指一挥间,五大国公后人一死一伤。 五人中任何一人,面对四帅、黄巢这一级数的宗师高手,亦敢于挺身相斗,并有坚持三十回合以上的自信。 再厉害的猛将,也不可能一战杀掉数千人。 斗将所斗的,就是双方的士气。 徐元平、秦霜波、尉迟易峰、程千玺四将心惊胆寒,抽身而走,结果就是官军前锋整个动荡起来,如同激浪中的一叶扁舟。 王仙芝划然长啸,如同一阵飓风卷入大阵之中,以他轨迹移动为风眼,激荡旋转的血肉,将王仙芝的身形彻底环绕。 掌走霹雳,袖振高风,曾无一合之敌! 当王仙芝振衣而行,啸傲天地之间,漫天堆积如同一座座大山的流云,也似被他的头顶血气所冲,须臾散开来,灿金的日辉倾泻而下,给飞舞的血影投上灿烂的光晕。 力拔山兮气盖世,恐怕也不过如此。 一时间,草军将士士气大振,同声欢呼。 纵然深陷敌人算计之中,纵然面对的是智绝天下的焰帅,纵然初战便陷入不利。 但他们还有天补平均将军王仙芝,四十年纵横不败的武林神话。 当王仙芝一出手,本来低落的士气,便陡然飙升而上,直冲碧霄。 “众位弟兄,随老夫冲锋,将这班朝廷鹰犬杀得片甲不留!” “遵盟主钧命!” 千营一呼,异口同声的呐喊伴着冲锋陷阵的步伐,天与地在战士的血勇中颤抖,本来长驱直入的官军前锋,顷刻间便陷入了节节败退的局面。 绰影居高临下看着战局变化,被黑色幂篱遮盖的水眸也不由泛上喜色:“妾身从未见过盟主出手,想不到竟有此等移山倒海的威能。古人所说的万人敌,恐怕也不过如此了罢?” 师尊出手,顷刻间势若破竹,令尚让也不由面露得色。而且看这情状,敌人看起来也不像诈败的样子。 然而对面阵势的变化,却让尚让表情渐渐凝重了起来。 “不好!”尚让突然惊呼道。 “怎么了?”绰影小口微张,她意识到,尚让无疑发现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变牡为牝。”尚让低声道:“这种阵法恐怕已经有千年没人用过了。” 绰影娇躯一震:“是兵仙韩信在垓下大破楚霸王所用的阵势?” 尚让点首不言。 所谓牡阵,牝阵,说起来也不复杂,无非是前者前突如一个外向的弯月,可集中力量进攻正面的敌人,后者则如一个内向的弯月,可以从各个方向挤压敌人冲杀进来的前锋。 垓下之战,韩信以中军进击不利,遂退,左右孔费二将军进,这一进一退之间,项羽的大军就陷入了汉军的包围当中,三面受敌,终于溃败。 随后项羽又陷入了汉军的十面埋伏,经过东城快战,最终乌江自刎。 而在此前十四年,泰西迦太基国的战神汉尼拔,也以类似的阵势以少胜多,大破罗马八万七千大军,杀俘七万五千人。 “此阵既可以寡击众,也可以众击寡。其要点在于,即使中军真败,通过后续部队及时补位与两翼奋战,仍能起到将对手诱入围中的效果,真败亦是诈败。” “敌人一旦陷入弯月型包围当中,便会被压缩活动空间,战士施展不动兵器,互相挤压堆迭,任你兵精将广,也只能束手就戮。” “由于此阵的运用,还要远早于武侯八阵和卫公六阵,其本质被焰帅用六阵所掩盖,一时竟将我等骗过。” 说到此处,尚让心中痛恨万分,自己怎么到这时才看出此阵的本质? 若是盐帅黄巢居中指挥的话,黄巢本身是能够与焰帅甄燃玉抗衡的阵法大家,必然能够看破甄燃玉的布置,断不会让王仙芝陷入如此危险境地! “如若我军两翼迅速阻击,拦截敌军两翼合龙,又当如何?” 绰影忽道:“敌人骑兵不多,用于衔接诸阵的主要是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麾下的五百沙陀骑兵。但我军骑兵倾力出动,足以阻截。” 尚让垂眸思忖,而后意识到,这已经是最后的希望。 骑兵并不是沾上沙陀两个字就成了洪荒怪物,沙陀兵与沙陀兵的区别可能比人和狗都大。李福麾下的五百沙陀骑兵虽然也算不错的骑兵,此前在荆门曾经冲垮过草军拦截部队,但他们或者他们的父辈,实际上与风帅家族都没有过任何交集。 “传令诸军,放弃守御,殊死一搏!”尚让擂鼓发出军令:“骑军诸将,务必视生死于度外,有进而死,无退而生!如此,我大军方有生路。” 他的头脑以超越极限的程度运转,汗珠从额头上涔涔而下又被长风吹干,仅仅是发出一道道的指挥命令即让他全身灼烫似火,面色变得一片通红。 如今实在是已到了争分夺瞬的时候。 伴着旗帜的招展,与传令骑士的疾驰,激战于最前方的王仙芝,也已得到了尚让传来的急报。 “竟是拿出了韩信围杀楚霸王的阵势。”王仙芝仰天大笑起来:“王某人又岂能对不起这份厚爱?” 他在官军阵中左冲右荡,所向摧溃,以一人之力就于阵中杀出了一条清清楚楚的血肉胡同。 随着他冲杀而来的一群亲兵,如今已经能看到甄燃玉的中军帅旗。 作为后继的杨复光所部两千精卒,如今也已轮换上来,守护在中军周遭,作为最后的一道防线。 斩将和斩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维度。 开国猛将尉迟恭、秦琼,皆有呼名捉将的本事,只要秦王李世民指出敌军中某个猛将的名字,便单骑杀入敌阵当中,将其阵斩马下,或者擒拿献上。 然而击斩敌军主帅,却能直接改变整场战役的胜负。 因此,敌人主帅所在,往往也是敌阵最为坚固,由最精锐的部队守护的位置,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死亡陷阱。 整个历史上,斩帅破军的记录,也不过关公斩颜良,薛仁贵斩高句丽大帅等寥寥几次。 而哪怕是勇猛绝代的武悼天王冉闵,亦在试图突阵击杀鲜卑主帅慕容恪的途中,战马受创而死,以至于功亏一篑,被生擒活捉! 王仙芝抬眼望去,只见一座高丘之上,卫士森列之中,麾盖下有一张轺车。 焰帅甄燃玉悠然坐于轺车之上,褒衣博带,玉面敷粉,慵懒从容之中,一派魏晋名士的风范。 她着女装时丽绝尘寰,穿上名士服饰,手麾旌旗,又更有一派缥缈如仙的风流意态。 “王仙芝盟主,得晤尊面,幸何如哉。”甄燃玉小口品啜旁边卫士递过的白瓷盏中的茶水,悠然道,话音甚轻,但却令丘下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盟主此来,是欲取甄某首级?” “想要胜焰帅半子,也唯有这个办法。” 王仙芝从容道,大袖一拂,绽放出磁石般的吸力。 他一路冲杀过来时,又于追逐中将英国公后人徐元平打成重伤。此刻无力走避的徐元平,连人带着巨剑,被王仙芝吸到近前半尺处,动弹不得,王仙芝挥袖一击,徐元平脊椎便似枯枝般咔嚓折断,整个人瘫倒委地,而那柄宿铁重剑也被打得弯折斜飞出去,又打烂了两个官军战士的头颅。 “王盟主武功天下无敌,想要于万军中取本帅首级,亦非不可能之事。”甄燃玉轻轻勾了勾玉指,露出淡淡的遗憾神色:“可惜啊,盟主你却没机会了。” 王仙芝眼神凝注在甄燃玉轺车上的身形之上。 “这不是说盟主你那个二弟子尚让指挥得不够好。他已经做得相当好了,成功牵制住了我军两翼,连李福的沙陀骑兵也被他扯住,不然此阵早该将王盟主四面合围。”甄燃玉评价道:“若是本帅的‘焚天五剑’中有这样的人才,本帅会欣喜到极点。” 戈甲从军久,风云识阵难。尚让这样的年轻人,面对焰帅冠绝当世的阵法变化,能做出这个级别的应对。哪怕是王仙芝这个做师傅的,对于尚让的进境都有些意外。 雷殷符神情恭敬地听着甄燃玉的训话,对于焰帅说焚天五剑都比不上尚让,没有任何不满。 他曾追随焰帅多年,知道焰帅并不喜欢夸人,尤其是夸敌人。如果这样做,那一定是在给予敌人最大绝望的前一刻。 “只不过,你弟子尚让解散了圆阵,全力迎战我军,你的大阵面对大江一面就空门大开。而你的舰队,如今也都系缆江岸,并未出航。” “这时候,如果有一百精骑呼啸而出,就能将你的大阵截成两段。” 王仙芝与身边的亲卫战士们,这时候才明白,焰帅最后的伏兵藏在何处。 船上。 一百精骑截断数万大军,听起来不可思议。但南北朝时,沙苑大战中,猛将李弼截断一代枭雄高欢号称二十万的四万大军,只用了六十精骑。 面对普遍着轻甲的草军,人马具甲的具装铁骑,使用得当,便是毁天灭地级的大杀器。 原来山河之险,不仅仅是封堵草军的天然屏障,亦可成为焰帅伏兵的所在。 牡牝之阵,十面埋伏。王仙芝知道,焰帅实在是把兵仙韩信对付楚霸王的全套招数,都用在了自己头上。 这一局,若只论算计、兵法,草军一方,该是败得心服口服,再说不出一点话来。 但王仙芝明白,自己只要一息尚存,就不会放弃战斗。 他本是抱着必死之心而来,若能侥幸获胜,那是上天的恩赐。而落到现今这个局面,死则死矣,又有何可惧? 况且,身为天下第一高手,镇压江湖四十年的武林盟主,他亦绝不会放弃最后一丝取胜的希望。 (本章完) 第71章 武人身犹箭 第71章 武人身犹箭 一艘艘舰船自江心沙洲上如箭射出,高大的船篷掀开,露出藏在其中的甲士和骏马。 骑士们迅速给马儿披上马铠,由宽大的跳板策马登岸。他们统一穿明光铁甲,坐骑身上套深青色铁皮穿制的马铠,马头被面帘覆盖,只露眼鼻。 众骑士踏泥出阵,铁甲振空而响,气势巍然,犹如天兵下界。 当先的骑将打扮唯独与众人不同,白马银枪,马铠亦是霜白的颜色,远望上去仿佛常山赵子龙再世。 “武人身犹箭,唯人所射。吾辈要么破贼,要么死。” 骑将话音森冷,却令整支队伍如被寒冰冻结成一个整体。百名骑士两两一组,作锋阵策马疾驰,宛若一支巨型长矛在原野上穿过。 当尚让自望杆车上看见骑队登陆,骇然失色时,已来不及再做任何有效部署。 秦彦、曹师雄、柴存等骑将,皆已奋勇杀入敌阵当中,拦住沙陀骑兵截杀,他们与草军两翼配合,殊死奋战,凭着男儿胆气、满腔热血,硬生生阻住了官军两翼向内包夹。 箭到用时方恨少,然而焰帅所部的箭一点不少,时时如同乌云般盖顶射下。 这不仅是因为焰帅重视辎重,以马车载箭,更是由于甄燃玉本部的训练,乃是依照着卫公李靖定下的“弓枪合一”之法。 《太白阴经》、《卫公兵法》,皆载唐军为十分弓,十分枪,这也是大唐军事操典上的理论要求。 弓枪合一部队在远处是优秀的弓箭手,射箭时能制造出密集的火力网,使敌人的轻甲部队甚至重甲部队受到强大的阻滞。近战时能运用手中的长枪组成方阵,防御敌人骑兵的冲击或者冲击敌人的步兵方阵,可谓是战场上的多面手。 但安史之乱后,官军训练下滑,已只有很少部队能满足此等要求。然而焰帅甄燃玉无论在何处领兵,在管理直属部队时,“弓枪合一”都是必须完成的硬性标准! 这样的锐旅,火力强盛自不待言。包括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部下的沙陀骑兵,也都是出色的射生军。 面对如此雄师,草军骑士尚能斗志高昂,舍命奋战,这些江湖壮士的武勇与发挥,已经无可指摘。 但当白袍骑将领着百骑呼啸而来,尚让等人只感到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压力,又似万年冰川轰然崩塌,乱琼碎玉鼓荡弥天,吞没一切。 那是只有绝世骑将才能有的压迫力。 尚让并不认识此人,但他意识到这一战已不再有任何悬念。 圆阵解散之后,留守中军的部队已变得相当虚弱,大多是些战力较弱的部队,甚至还有被以马车环绕在内的家眷。 尚让竭力指挥着还能调动的战士组成数个方阵,以盾墙应敌。 但在具装铁骑摧毁一切的驰突面前,脆弱的阵势被他们来回几次切割,便彻底凿穿,如同被烈日灼烧的冰雪般轰然解体。 这支骑队在扑天的哭喊声中,丢下满地的尸体,向激战中的王仙芝所部后方凌蹈而去。 他们对争夺战利品毫无兴趣,但每匹战马的后方都挂着至少两个血淋淋的首级。 这种剽勇的作风,让他们越发感觉到战斗与杀戮的快意。 尚让在发现所有可用的预备队都被敌人无情冲垮之后,他除了在混乱中骑上一匹健马就逃,已没有别的办法。 他原来所在的望楼车,已被敌骑所引燃,腾起熊熊烈火。 尚让若不逃,要么被敌人当场斩杀,头颅悬于马后,要么遭到生挟,沦为敌军的俘囚。 这一刻,尚让心中恸极欲绝,只觉自己的雄图壮志,如同梦幻泡影般,消散无踪。 但他的眼角余光仍然瞥向了不远处的绰影。 这个女人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实际上的盟友。 幸好,绰影也已找到一匹马,疾驰过来,后边无人追赶。 此时还能想到女人,显然自己还年轻,不想死罢。尚让自嘲地想着,明明都到了这一步,即便自己能活下来,惨败之后,婚约也多半会变成一张废纸。 但生死关头,自己仍然没用地想起了这些事。 尚让策马狂奔,北面是层层迭迭的大别山,他知道,焰帅不可能不设伏兵拦截,但在那个方向,至少还有一丝生的希望。 前线传来丘峦崩摧般的呼号,不必说,草军主力已经在四面受敌下彻底崩溃。 尚让陡然看见前方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 “大哥!”尚让高声呼道。 尚君长浑身鲜血,驰马而至,他的战马至少中了十几箭,在离尚让五十步远的地方,终于哀鸣一声倒地,再起不能。 尚君长的两肋也各被一支长枪所刺穿。 “二弟,师傅让你带着咱们的有生力量,速速撤退。” 尚君长说着,高昂的身躯向东望去,东面柳彦璋副盟主的军队也已被葬刺史率军冲击而崩溃。他隐隐看到了几个比他一丈高的身躯更高的家伙,看来是御尸门动用了那几头传说中的镇派地仙。 “那你呢?师傅自己又怎么办?”尚让问道。 “你瞧,我已受了致命伤。”尚君长显得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手掌摩挲着身躯上所贯穿的长枪枪柄。 “师傅说了,要多活下来一些年轻人,去找黄帅。黄帅的兵学阵法造诣,加上朱温小子的智谋,足以为咱们复仇。” “二弟你不要误会,是说师傅和我。”尚君长波澜不惊道:“师傅不留下来牵制敌人,你们是逃不掉的。愚兄本来打算护着你一起杀出重围,可惜重伤透骨,只能发挥一点余热了。” “师傅说得对,行军作战,个人武力的用处仍比不上智谋。何况你比我年轻,活下来,比我有用。” 说着,尚君长用蒲扇大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微微一笑:“二弟,将来记得好好照顾自己。要是哪天要来见我,记得死前不要向敌人求饶,很丢人。” 说完,他怒吼一声,将两肋的长枪拔出,鲜血喷溅如泉水。这位身高一丈的铁汉,咆哮着手持沾满自己血肉的双枪,杀入追击而来的敌队当中。 一名沙陀骑兵被尚君长以一枪穿过马匹胸口,巨力贯穿马背而出,由小腹又将马上的骑士扎了个对穿。 “老子虽死,也要带走些人垫背。” 尚君长不屑地擦了擦溅到脸上的血:“王仙芝首徒尚君长在此,有急着上奈何桥的,都给老子滚上来!” 如雷的叱喝声鼓荡,撼动原野,血泊之中,尚君长傲然而立,追杀过来的数百官军眼中骇惧,竟一时不敢上前。 尚君长仰天大笑,如猎豹般向数百敌人猛扑过去,敌阵中传来一阵阵扯断肢体的闷响,而后那道颀伟的身影,终于被源源不断的敌兵所吞没…… 尚让远远望去,只觉目眦欲裂。 他却只能驱马继续远离,因为他知道,冲杀过去,绝不是兄长想要的结果。 若按照那名焰帅麾下绝顶骑将的说法——“武人身犹箭,唯人所射”。 但也有草莽间的武勇之士,以自己的意志来选择生死。 热烫的滋味早已将尚让的双眸覆盖,令他视野模糊。 但绰影的声音却随着流风轻飘而来。 “哭吧,不要误了收拾残兵和突围,我们还有很多事可做。” “妾身可不想让自己觉得,选了一个让人瞧不上的男人。” 话音清冷,带着些冷酷,却有让人平静的力量。 尚让知道,对方没有与他破弃婚约的打算。 他当然知道绰影是个有野心的女人。然而这种冷酷,可能真是血与火的战场所需要的罢。 尚让紧紧咬住牙关,勒缰而驰,自大别山口刮来的山风冷冷地打在他脸上,很快将眼中的泪拂干。 “好!至少咱们要将草军的精干力量保存下来。到了黄帅那边,不能让人小觑了!” 而此时此刻,身陷重围的王仙芝,亦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 “如若盟主只是想脱身,我留不住你。”甄燃玉叹息道。 她早已自轺车上起来,身上白衣在那一刻碎裂如齑粉,露出一袭烈焰般的火红战甲。 她手中持着一柄长兵器,色泽如火,两头皆刃,与陈丽卿所用的双刃矛甚是相似,但又好像一把巨型的轮刃。 炽炎焚天刃,这是焰帅这柄专属神兵的名字。 当它旋转起来的时候,炽热的罡芒便呼啸着,将敌人的残肢断臂灼烧出炭化的切口。 焰帅以此肆意收割着草军战士的性命,这种残忍的杀戮中,她笑得极为灿烂,更显天香国色。 “同样地,老夫若死,你等必付出极大代价。经过这样的地狱淬炼,我军生存下来之人,只会成为能以一当十的复仇死士。女人,你准备好迎接江湖豪杰的复仇烈火了么?” 王仙芝身边斗兵已稀,他却抚髯微笑,显得相当从容,好像自己完全不是一个败军之将,而是此役的胜者。 “山海经里的怪蛇相柳有九头。”甄燃玉相当笃定地道:“但只要砍掉最重要那颗,足以解决问题。剩下的再长出来,也不难砍。” (本章完) 第72章 五大尸王 第72章 五大尸王 在葬刺史所部淮西骡军的驱赶下,振衣盟副盟主柳彦璋所部亦一路向西溃退,逐渐被和王仙芝本部挤压到一起。 王仙芝终于在视野当中看到了柳彦璋这个多年故友的身影。 这位平日儒雅如文士的江湖雄豪,身上大氅彻底粉碎,露出染血的牛皮战甲。脸上伤痕斑驳,鼻梁也塌陷进去,曾经清癯的五官,已经全毁,显得格外狰狞。 追杀着柳彦璋所部的敌军当中,有五个望上去犹如山岳的身影,手持两三丈长的全铁大枪,像打马球一般扫得草军战士如草屑般飘起。 “盟主,辜负你的期望了……”柳彦璋口中呢喃。 “彦璋,最后还能见到你,我很欣慰。”王仙芝安慰道,全无责备之意。 柳彦璋感激地点了点头,本来摇摇欲坠的身形突然化作一道疾电,如劲鹘腾空而起,扑向五个巨人中的一个。 长剑挽出霜万朵,残影萧萧,快得无人能看清楚。 随后便闻一声如击破鼓般的夯砸之声,柳彦璋口中喷血,胸口彻底向内深陷下去。 但那头通体青碧色,面目狰狞的巨人,粗壮的脖颈亦在片刻后似推金山倒玉柱般轰然断裂,沉重地砸在地面上。 它无头的身躯跌跌撞撞地向前行走了数步,才不甘地倒下,在泥地里砸起满天混着鲜血的泥浆。 而肋骨尽数折断,脸上也被伤疤覆盖的柳彦璋,目光却越发明亮,迎着日辉,流露出欲与天日争雄的精芒。 这显然只是最后的回光返照,事实上,柳彦璋已没了任何战力,命在须臾。 “剩好头颅酬旧友,无真面目见群魔。仙芝兄,彦璋先行一步!” 柳彦璋竭尽最后力量,纵身飞掠数次,落在江岸之上,从容步入水中,鲜血随后弥漫红了大片水面。一个浪头打来,便再看不到柳彦璋的半点踪迹。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渡河而死,其奈公何……” 王仙芝亲眼瞧着柳彦璋这位相交四十余年的故友,就这样葬身于茫茫长江的浪涛之中,不由吟诵起一首古老的歌谣。 “柳副盟主方才击杀的,是御尸门五大镇派尸王中最弱的一个。”甄燃玉手持烈炎焚天刃,对王仙芝道:“但剩下的将臣、后卿、嬴勾、旱魃,实力皆在其上。” 又对淮西军军阵中的葬刺史颔首道:“自勉,你来了。” 葬自勉,便是当代御尸门门主,颍州葬刺史的全名。 他以“三葬法师”自称,手持九环白骨禅杖,身披血斓袈裟,头戴形如鬼爪的幽鬼毗卢帽。 但即使是这样诡异阴惨的装束,也掩盖不住他是位眉目刚挺,甚是英俊的男子。 葬自勉双手合十行礼:“贫僧遵焰帅号令。” 这并不奇怪,历代御尸门门主都是僧人,虽然他们既不剃光头,也可以娶妻生子。 御尸门是北魏时的大乘教主法庆的孑遗,法庆当时宣下教义,“杀一人者为一住菩萨,杀十人为十住菩萨”,又炼制狂药令人服下,使得“父子兄弟不相知识,唯以杀害为事”。 这样的作风,使得大乘教很快被当做邪魔外道镇压。但大唐建立后,御尸门葬家设法取得了朝廷的招抚,世代效力朝廷,也获得了于战场上合法杀人的权力。 如朱温之前所判断的,御尸门的地仙,其实本来就是活人,只是服食了法庆所发明的狂药,才变成不知疼痛,力大无穷,口有剧毒的“地仙”。 但御尸门的五大镇派尸王,却实在是挖坟掘墓,获得生前修炼内丹之术的不腐尸体,将其收伏之后,成为葬氏世代相传的底蕴。 这五大尸王,来头如何? 从为首的将臣便可见一斑。 将臣生前,是秦始皇嬴政麾下军神王翦的亲信猛将。王翦攻楚时,将臣摧锋陷阵,斩将搴旗,亲手击杀了楚军主帅,同时也是西楚霸王项羽祖父的楚国名帅项燕,为秦军灭楚杀出一条通往胜利之路。 而后卿、嬴勾、旱魃,也是来历堪与将臣匹敌的强者。 不过这几位有个共同点,就是没有强势的后裔。这就不得不提到本朝高宗年间,那一代御尸门门主不知道发了什么疯,想去挖掘北朝名将薛安都的坟墓,但不慎让薛仁贵大帅知道了…… 薛安都和薛仁贵的关系,乃是后者的六世祖。 随后发生的事情,各位看官可以自行想象。 王仙芝目光睨向五大国公后人当中尚存的秦霜波、程千玺、尉迟易峰三人,以及包围拢来的四大尸王。 更不必说焰帅和葬刺史本身也是宗师级的当世高手。 事实上,如果焰帅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哪怕她所布的防御再森严,王仙芝此前的冲杀中,已经将她的首级取下来了。 此前一轮决死冲锋,在溃败下来前,王仙芝已经将高丘上的甲士大阵整个杀穿,而后与焰帅硬碰硬地交锋了几记,才陷入强弩之末,被硬生生逼了下来! 即使是焰帅甄燃玉,也不得不心中承认,王仙芝这样的武勇,称作当世无二,实在没有一丝一毫的虚罔。 “确实很有趣,当年蒲山公李密伏诛,及其余孽刘黑闼授首,也是在近三百年前的今日。而本帅如今,又要收拾瓦岗最后的余烬。” 甄燃玉旁若无人地道,完全不在意秦霜波、程千玺这两个瓦岗后裔听了这话,又该做什么感受。 宁学桃园三结义,不学瓦岗一炉香,当曾经的瓦岗英雄在战场上兵戎相见的时候,所谓的瓦岗义气,或许已断绝了罢。 王伯当所创立的振衣盟,妄称什么江湖第一大派。但在焰帅看来,无非是瓦岗一点微不足道的余烬罢了,草野之人,岂能与政权力量相抗? 王仙芝身为振衣盟历史上武艺最为殊绝的一代领袖,镇压武林四十年的“陆地神仙”,也正适合为所谓的瓦岗遗梦,划上句点,断了江湖之人许多缥缈的妄想。 将臣、后卿、嬴勾、旱魃,生前都是纵横当世的强者。 纵然被御尸门炼成“地仙”,身形不及生前灵活,却获得了堪比坚甲的铜皮铁骨,综合评价,亦至少有生前的八成以上实力。 这一刻,四大尸王齐齐将空洞的眼眸向王仙芝方向转去,口中发出凄厉骇人的咆哮。这几个硕大怪物同声呼啸的共振,令山岳都要为之震颤。 焰帅本是个性子刻薄的人。 她在提及蒲山公李密时,已刻意缩减了讥诮之意,算是对王仙芝这天下第一高手的尊敬。 因为对于振衣盟众人来说,那个史家笔下野心勃勃、忘恩负义的乱世魔王,却是神祇一般的存在。 王仙芝清楚记得自己幼年时,阅读祖师王伯当留下的手札中有关魏王李密内容时,感受到的震撼。 魏王出身赵郡李氏,门第清华,少年时却骑牛周游天下,与田父野夫为伍,牛角挂书而读。人们说他是养望买名,但魏王说,他看见了苍生的疾苦,寒门子弟的不易,知道自己口中一饭一食,都是来自民脂民膏、百姓汗血。 瓦岗群雄结义之时,李密刺心出血:“愿天下士庶一家,亲如兄弟。若就斯愿,必染罪血,密一身当之!” 魏王为了统一事权,火并了恩人翟让,遂为后世唾骂。可他却实实在在没有对不起过瓦岗的草野兄弟。 他开仓放粮,百姓感其恩德。他至死躬服俭素,征战所得金宝,尽皆分给诸将与士卒。 至于什么疏远贤能,亲近小人,才被洛阳王世充一击打垮,更不过是掌握话语权的朝廷的一面之词,成王败寇,由来如此。 王世充用兵也是一代奇才,但手握十万大隋精锐禁军,与魏王交锋多年,依旧胜少负多,眼看就要被彻底歼灭。可谁曾想到,邙山那场大战,本以为只是一场寻常的败绩,王世充却乘胜追击,巧而又巧地抓获了众瓦岗兄弟的家眷。 让弟兄们为了自己,坐视父母妻子被王世充屠戮? 若是心狠手辣、卑劣无耻的唐高祖李渊,当然能堂而皇之地提出这样的要求。 但他是魏王李密,义薄云天,领袖瓦岗的李密!他出身阀阅,却以重塑乾坤为己任,以绿林豪杰为骨肉之亲。他首倡义旗,为此全部家人皆死于暴君杨广之手。他修檄讨隋,怒斥暴君——“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更可谓振聋发聩。 当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裴行俨等人被王世充以家人胁迫,而逃往王世充处时,李密明明可以阻止,却假作不知,只因百善孝为先,魏王不忍弟兄为自己导致父母妻子受戮,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手兴盛起来的瓦岗霸图土崩瓦解。 他败归见到王伯当时,说出的第一句话是——“兵败矣,久苦诸君!我今自刎,请以谢众。” 他放弃了重整旗鼓的打算,抛弃了一生的骄傲,颓然降唐。只因他实在无法接受,那样一个偶然的事件,就能摧毁自己多年来的苦心孤诣。更接受不了,自己调和士族与寒门的梦想,竟似云中的虹彩般脆弱。 李渊表面对李密加以安抚,实则定下毒计,命李密出关招揽旧部,而后诬以叛唐,伏兵于邢公岘,万箭齐发。一代英豪魂归荒野,在史家笔下,也成了一个不忠不义不仁不孝的乱世魔头。 但在王仙芝等振衣盟豪杰眼中,魏王李密这个人,与冷酷、诡诈、贪婪、自负等几乎所有上位者的特性从不沾边。他总是在试图与这个世界达成妥协,可结果似乎只有他在让步,他义绝天下,却愿意为兄弟背负所有的罪孽于己身。 振衣盟二百余年来,从不与大唐朝廷合作,甚至数度起兵举义,不仅是不满于门阀当道,更是遵循祖师王伯当临终留下的遗命——为魏王复仇!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陇西李氏逆取来的天下,若说一开始还能以顺守之,现在也已全然在逆天行事,和暴君杨广又有什么差别?” 王仙芝全不动怒,平静地道:“杨广杀戮豪杰,义师只能越杀越多。而焰帅今日的愚忠,又焉知不是像那些愚忠杨隋的臣子一样,为一艘破船殉葬?” “大唐二百余年江山,又岂是二世而亡的杨隋可比?”甄燃玉挑眉道:“没想到王盟主死到临头,还有闲兴游说本帅。” “依老夫之见,国祚越久,烂得只能越深。昔年杨隋之亡,还只是暴君杨广一人为祸,其灭亡亦有偶然一面。但大唐如今却是一根根上梁,全部烂到根子里了,大厦将倾,岂是几个焰帅这样的愚忠之臣就能扶住的?” 说话间,王仙芝右袖激荡,臂膀竟不可思议地拉长半尺,衣袖将背后射来的数支冷箭荡飞的同时,右掌握成拳,直接轰在突然暴起偷袭而来的秦霜波胸口。 王仙芝的拳头像神兵利器一般,直接打穿了秦霜波的贴身软甲,洞心而过,这一刻虎口突然怒张,骨骼和血肉碎裂的声音混杂在一处,瘆人到了极点。 当王仙芝的怒拳缩回之时,只见秦霜波的胸膛已经被轰出一个透明的窟窿,随后涌流的鲜血和脏腑将这个窟窿给填充起来。 少顷,这个黄脸中年女人才带着不可置信的神情,身躯向后颓然倒地。 五国公后裔当中,翼国公秦琼后人秦霜波,身死! “所以老夫不喜欢一些女人,在别人说话时偷袭,太过小家子气。”王仙芝感喟道:“幸亏焰帅不是如此。” 言罢,王仙芝足下生风,凌空掠起,身如白虹,向着甄燃玉怒扑而去。 身陷重围的王仙芝,这时要面对的对手,绝不止焰帅甄燃玉、颍州刺史葬自勉、四大尸王,以及国公后人中尚存的尉迟易峰和程千玺。 为了取下武功绝世的王仙芝之首级,焰帅调来了军中泰半的精兵猛将。 如此阵仗,恐怕兵仙韩信困杀西楚霸王项羽,也不过如此。 (本章完) 第73章 追忆之盟主 第73章 追忆之盟主 人在年老时,和生命快要终结时,都容易回忆起过往。 王仙芝现在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 猛烈的围攻之下,他已经被甄燃玉的炽炎焚天刃划伤数处,炽热的罡芒令伤口迅速炭化,反而不会流出鲜血。 葬刺史的白骨禅杖也在王仙芝背后砸了一记,虽然未能敲断骨骼,但阴煞鬼气透入体内,仍令他经脉中剧痛钻心蚀骨。 不过,四大尸王中的后卿也被王仙芝轰了个稀烂。 后卿生前,能作金毛犼宝象,威震强敌。 化作“地仙”后同样如此,周身金光熠熠,刀枪不入。 然而王仙芝与后卿对了几招之后,身形犹箭,直接以李广射石的意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指刺在了后卿的小腹。 后卿坚固逾铁的躯体,就好像大石被烈火炙烤而爆开一样,炸成数十段尸块,飞溅得满地都是,从中还能看到破碎成齑粉的内丹。 这样如神似魔的杀伐场景,令官军战士再次感受到摧毁认知的震撼。 但王仙芝知道自己身上的伤势也不轻了。 他并不打算等待走马灯出现,再去回顾自己的一生。 回忆并不会耽误他杀人。 所以当大袖呼啸着在敌阵中切割出血泊的切口时,回忆的长河也在他脑海中全不扞格地流淌而过。 王仙芝,这个名字实在不像一个赳赳武夫该有的名字。 当年王员外在算命的柳先生给新生儿子取下此名后,不由大喜过望。 这个名字实在太让王员外满意。 “仙芝”一词,出自世说新语中东晋大将谢玄的“芝兰玉树”典故,更有光耀门庭的期许。 当年琅琊王氏和陈郡谢氏同气连枝,合称“王谢子弟”,也实在同病相怜。经过侯景之乱,江左名门被杀得白骨成山,“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到了大唐开国,士族谱牒上,就被抹掉了这两家的尊名。 王员外作为书圣王羲之的后人,虽然认识一些大字,却连《世说新语》都没读过,需要算命的柳先生来讲解典故,不得不说相当尴尬。 王员外不由将琅琊王氏重回士族谱牒的梦想,寄托在了长子的身上。 但过了几年,私塾先生就战战兢兢地告诉王员外,您家的小郎君胆量颇小,听中山狼的故事,都能被吓得躲到书桌底下。 胆小,温和,遇事退让。是十岁以前,所有人对王仙芝的评价。 对于这样一个孩子,王员外本来也不再有太大期望,正常继承家业就好了。好歹,这小子习武天份看起来还不错。 小王仙芝八岁多时,作为世交的黄家要为新生的婴儿办满月宴。 在振衣盟中,王家长期负责食盐统购、分销的事务。而黄家三代贩盐,是青齐地面最大的私家晒盐户。黄家也交一点盐税,但不是给朝廷,而是拿来打点节度使。 王仙芝本来不喜欢这种繁文缛节式的应酬。 但赴宴之后,每个客人都要瞧瞧小婴儿,说一两句祝福话。 婴儿体格白白胖胖,小手粉嫩,有一张匀称的脸,眼神清亮,一看便知,长大成人之后定是罕见的美男子。 婴儿对于客人们的祝福却不领情,一直哇哇大哭。 直到王仙芝走了过去,将一个拨浪鼓递进婴儿手里。 随后那孩子便眉开眼笑起来,欢快地摇着,虽然还一个月大,笑声却相当宏亮。 于是,王仙芝又被伙伴们增加了一项嘲笑的内容。 没有朋友,只能陪比自己小八岁的小婴儿一起玩耍。 这些孩子很快发现他们笑不出来了。 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王仙芝轻轻一个推搡,就能让他们跌飞丈余。 这时,王仙芝还会眨着眼睛,露出一副无辜神情,表示自己实在不是故意。 于是他们再不敢议论王仙芝的行事作风,神情从嘲弄变成了谄媚,只是在缺乏朋友这方面,于王仙芝并没有多少改变。 那个有着漂亮大眼睛的婴儿在王仙芝的视野中快速长大,而王仙芝用的剑也一天比一天重。有一天,他突然发力折断了自己那柄重剑,扔进了山涧里。 这么做之后,他突然很后悔,有种想哭的感觉。于是他下到山谷里去找,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有人弃剑如遗,有人终生不负。王仙芝想做后者,却下意识地做了前者。 但那一天之后,他便不需要再用剑了,只用一对肉掌,一双大袖,就能击败自己视野内的所有高手。 又过了两年,一位名叫乔北溟的魔君进入中原,挑战各派掌门。 少林寺、天师府、藏剑山庄、唐门、琅琊阁五大威震江湖的大派门主相继应战,全部战败身死。 他们本来已是各自门派上相当出类拔萃的人物。 魔君的要求是希望朝廷和武林各派允许魔门回归中原。 魔门过去依附于突厥,自从大唐初年攻灭东西突厥之后,魔门就被驱赶到了泰西之地。 可这次他们请求回归,拉上了虎踞塞北的回鹘当靠山。要是中原武林人士不讲武德,恃多为胜,围攻杀死了乔北溟,二十万回鹘铁骑就会马上南下犯边。 那时候朝廷很虚弱,内部的节度使大多桀骜不驯,当然不想和回鹘全面开战。 但朝廷又不想同意魔门的要求,于是这口锅又甩回了江湖各派的头上。 当代振衣盟盟主在收到战书后,连夜退位,把盟主位置让给了比自己小三十岁的王仙芝。 “老夫已经不是你小子的对手了,盟主之位,有力者居之。”那位尊长和气地拍着王仙芝的肩头,露出极为期待的神色。卸任之后,他显得比起任何人都要轻松。 “阿巢,你知道吗?”王仙芝双手支地,仰坐在布满露水的草地上,抬头看着夜空中万古不灭的群星对自己眨着眼。 “我还年轻,我实在很怕死。想到明天就要上泰山玉皇顶决战魔君,我吓得腿肚子都在发抖。” “我想活得很久,比天上的群星更加悠久。但魔君却是魔门为了回归中原,了两百年才培养出的绝代巨枭,那么多身手绝伦的前辈都死在他手里,想要击败他,我怎么做得到?” 旁边十二岁的清秀少年想了想,用带着稚气的声音做出这样的回答。 “和比自己小八岁的孩子交朋友,并不算丢人的事情。你瞧那些大人,经常要和比自己大三十岁或者小三十岁的人交朋友。” “但是被本来很崇拜自己的朋友所看不起,一定会很不好受。仙芝哥,你觉得阿巢说得对不对?” “况且,还没有打,怎么就知道打不过呢?” 王仙芝良久不语,发现黄巢说得实在很有道理。 他次日清晨就上了泰山玉皇顶。 发现对手是个年仅二十,身形有些单薄的少年人,旷世魔君不由大笑起来:“堂堂振衣盟,莫非无人了吗?” “仲尼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王仙芝现学现卖地说出一句昨夜黄巢刚教给他的李太白诗句:“晚辈固然不是什么很有勇气的人,但今日为了江湖太平,只能请魔君赴死。” 那三天三夜具体的细节,王仙芝已记不得了。他只记得大夏龙雀宝刀的血光充斥着他的视野,他的布袖被彻底斩成齑粉,遍体鳞伤,浑身血染。最后,他变得如同一头狼,用两只手把魔君的首级从脖颈上撕了下来,那把流落海外两百年的大夏龙雀宝刀,也成了王仙芝的战利品。 这之后振衣盟就成了公认的江湖第一大派,他也成了天下无敌的“陆地神仙”,镇压着武林四十年,一直到今日。 其实哪怕到现在,王仙芝都不觉得自己是那种肝胆如椽的人。 他一度想要接受招安,有他对于复兴琅琊王氏的执念,另一个原因,是自己终究有些怕死。 但他是天下无敌的王仙芝,是义薄云天的振衣盟主、草军总帅,又岂能向任何人承认自己贪生怕死? 好在,走到今天这一步,他发现,人生一场奔赴,自己这一生已经很充实了,为了让年轻人活下来,死则死矣,好像也没那么可怕。 就如同当年上玉皇顶血战魔君,不知道怎么过来的三天三夜,事后想起来,也不过如同一刹那而已。 人生六十载,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彻底战胜对于死亡恐惧的时候,王仙芝只觉自己的武道体悟,已经到了一个与天道共振的奇妙境地。 敌人仍在如海潮般汹涌。 没有人能违抗焰帅的命令。 何况他们也渴望着斩获王仙芝首级所能获得的巨大赏格。 就如同当年围攻项羽的汉军战士们,他们是不怕死吗?当然不是。 然而斩杀项羽所能获得的加官拜爵、封妻荫子的巨大利益,使得每个人都不惜拿自己的性命来做殊死一搏。 毕竟,项羽到了垓下之后,区别就只有死在谁手里而已。既然结局已定,大家都相信自己会成为那个享受高官厚禄的猎获者,而不是霸王枪下的累累尸块。 现在王仙芝的处境,亦如此。 (本章完) 第74章 天国幻梦 第74章 天国幻梦 远山眇眇忽忽,笼罩在氤氲的雾气当中。 王仙芝却在一座高峰的山腰上,瞧见了一些影影绰绰的黑点。 他的目力远胜别人,但也不由眨了眨眼皮,确定这并非因为负创剧痛产生的幻觉。 那些人确实打着黄巢军的旗帜。 还是来了。 想到这里,王仙芝不由心头相当欣慰。 全军赶过来,对于黄巢而言不可能来得及了。但若派出一支精锐倍道兼行,还能将王仙芝所部一部分有生力量成功救出。 王仙芝猜测,带领这支部队的,一定会是那位击破了雪帅齐克让计策的年轻人。 如此一来,王仙芝死战牵制住焰帅的精干人马,便有了其价值。 这令王仙芝全无后顾之虑。 当鲜血从他身上各个伤口涔涔流出,染红衣衫之时,官军惊讶地发现,王仙芝的速度变得更快了。 这样迅疾的移动,已全然超出正常人的想象。 尸王嬴勾发出一声瘆人的咆哮,口中喷吐出森绿色雾气,却被王仙芝一袖荡灭无踪。 嬴勾之前所用的全铁大枪,已经被王仙芝折断,换成了一把长达两丈的三尖两刃刀。 突然间,王仙芝的手掌绽放出璀璨的白色精芒,整个手都变得晶莹剔透,好似水晶一般,能看到骨骼与暗红色的血液流动。 精芒绽放间,三尖两刃刀的精钢刃体忽然如同被碾子碾过的小麦一样,碎灭成粉,而后在长风中扬扬飘散。 王仙芝巨力未歇,沿着光秃秃的刀杆传导而上,而后便见两丈的刀杆像竹子裂开变成一道道竹篾一样,向着八面炸开,纷纷洒洒的木丝在空中随风飘荡。 哪怕是成了行尸,在如此可怕的力量冲击下,嬴勾仿佛也恢复了生前的痛觉,在巨力传导而来的时候,发出一声凄厉已极的怒吼。 但它的身躯已像吹气一般膨胀起来,本来就高大超过一丈的身体,显得更加硕大,且浮肿。 砰地一声巨响,腥臭的汁液好像密雨般落下,被溅到皮肤的战士都惨叫起来,显然那汁液能灼伤人体。 嬴勾被王仙芝以全力一击的惊仙指指力撑爆,变成了漫天飘洒的腐坏碎肉。 王仙芝还袖怒扫,又扫飞了一对黢黑的铁鞭,顺势砸爆了尉迟易峰的脑袋。 杀人如割草,对于其他的猛将而来,不过是一种形容。 但对天下无敌的王仙芝而言,这全然就是事实。 哪怕对手中有许多实力相当可观的高手! 即使是身为一军大帅的甄燃玉,眼中也泛起淡淡的震撼之意。 困兽之斗的王仙芝,战力实在远远超过了人类武力应有的极限。 有生以来唯一一次的必死绝境,才将王仙芝逼到了如此超绝状态。 倘可以随意进入这种状态的话,王仙芝该是能凭借一人之力,袭杀天下任何位高权重之人,包括大唐天子。 “原来史官没有骗人,这世上真的有‘万人敌’的存在。” 瞧着王仙芝身上汩汩冒出的鲜血,和依然从容写意的神情,雷殷符已彻底震撼住。 他并没有上去全力撄王仙芝的锋芒,而是尽可能避免与王仙芝相接触。 这是得到焰帅默许的。大唐四帅本身就拥有超世的武力,所以他们对嫡系的亲卫将领,实际上都很好。甄燃玉也并不希望自己的“焚天五剑”有任何一人在此役中送命。 趁王仙芝连连击杀嬴勾与尉迟易峰之后的微妙时间,带着森森鬼气的白骨禅杖,再次夯砸在王仙芝的肩头,打得王仙芝一个趔趄。 焰帅与葬刺史是多年并肩作战的盟友,配合极为默契。炽炎焚天刃流丽地呼啸着,旋转出漫天的烈火,直扑王仙芝而去。 这柄神兵有两种旋转方式,一是握着中段,类似“盘槊”的技法,二是直接握住中间横向逸出的一个轴,像轮刺一般在手中飞转,化为一个巨大的血肉风车。 当然,也只有焰帅这样的强者,才有如此战斗的能力,换成一般武将,怕是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切了个稀烂。 带着烈焰的飞刃旋舞不已,绞住王仙芝衣袖,而后像附骨之疽一样缠上了王仙芝的左臂。 碎肉与断骨在激烈的碰撞声中被飞甩出来,血滴则许多被高温直接烤成了焦炭。 官军阵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 他们付出了死伤无数的代价,才由焰帅斩下了王仙芝的一条左臂。 但战斗终于要结束了,少了一臂的王仙芝,攻击能力也少了一半。 几根长矛自王仙芝背后贯穿而入,从胸口刺出。 趁着王仙芝受到重创,悍不畏死的精锐甲士们,终于找到了如蜂群般袭杀而上的机会。 虽然其中很一部分,马上被负痛咆哮的王仙芝以右手大袖打得头颅粉碎。 但那位戴天履地,威行天下的无敌宗师,终是身形缓了下来。 他已流了太多的血,伤势也足以致命。 不如说,他还能战斗到现在,已经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 世上怎会有这样的怪物? 官军战士的眼中混杂着痛恨与敬畏,情绪很难说清。 蕲州一役中,已经有超过八百人死在了王仙芝手下,相当接近《史记·项羽本纪》中西楚霸王最后一战的千人斩。 王仙芝虽死,亦是不可磨灭的武林神话! 这一刻,王仙芝终于感到自己的身体开始冷了。 他的视野开始模糊。 然而冰冷的感觉,突然转作了一股幻梦般的温热。 让他对于死亡再无丁点恐惧。 那漫天的光亮和色彩,令他终于相信到有天国的存在。 他见到了许多平生从未见过,只隐约知道大概模样的身影。 背着白羽箭的,就是祖师王伯当吧?他的手足均是完好,快活地调试着手里的弓箭,完全不需要揣摩靠衣袖发起攻击的“袖里乾坤”。 头发带点火红的单雄信慷慨地说道着自己行侠仗义的故事,黄脸的秦叔宝沉稳地笼袖坐在一边。 徐世绩不知从哪里弄了一身道袍,戴着牛鼻子道冠,感叹说自己少年时一言不合就拔刀杀人,今后要修道炼心,用兵以救人死。 脾气火爆的罗士信捋起袖子,叫嚣着要杀谁谁全家,性情仁厚的魏征在一边劝解,要罗士信爱护百姓。 程咬金大喇喇地搓着一双巴掌,感慨着自己运气怎么这么好,敌人又只扎破了自己手上的皮。 裴行俨因为怀疑程咬金赌博出千,突然抓住程咬金的衣领想要揍人。但大家都很高兴,因为裴行俨从不像他那个满嘴河东裴氏的死板老爹,总是能和这些江湖兄弟字面意义地打成一片。 还带着点稚嫩的刘黑闼神态凝重,侍立在魏王李密身边,随时准备拔剑刺向任何与魏王为敌者。 魏王含笑望着这一切,他衣着朴素,眼中有种天然的仁德和慈悲。瓦岗是一个王朝,但也是一个家,这里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无论大家出身士族、寒门、富贵、贫贱,人人之间,亲如兄弟。 就如同魏王生前说过的一句话:“上古之时,伏羲氏耕耘,女娲氏织布,哪有什么门阀,又哪有什么士族?” 振衣盟两百多年的传承,也不过是为了瓦岗山上,那一场已风流云散的幻梦而已。 但王仙芝此刻宁愿相信,一切都真得不能更真实。 在那个世界里,魏王真的建立起了这样一个天国王朝吧?不仅是他和众兄弟,也要教百姓之间,不以门第贫富相轻蔑欺凌,人人相爱相敬。 而自己,一个不肖后辈,究竟能否被接纳进他们的盛宴当中? 王仙芝知道,自己至少得做好现世中应尽的最后之事,才能从容离去。 (本章完) 第75章 陆地神仙之终末 第75章 陆地神仙之终末 一丛丛的枪矛已经洞穿了王仙芝的躯体。 这位平日飘逸如仙的老者,此时已然遍身鲜血,不复人状。 残破的衣袍被长风吹拂,有种山河之间独此一人的萧索。 即使他已双目闭合,一动不动,残余的威压依旧让唐军战士为之惊惧,不敢进一步上前。 “死了吗?”有人试探着问道。 终于有胆大的士卒凑上去,拔出腰刀,准备割取王仙芝的首级。 刀锋斩在颈项上,迸出一道血线。 众将士齐声欢呼,亦纷纷痛惜自己怎么胆小,没能去抢这个首功? 但刀锋入肉一寸,握刀战士便感觉到一股陷入泥淖般的巨力,再不能寸进。 “竖子敢尔!” 一声振聋发聩的暴啸,自老人的口中霍然发出。 他染血的乱发飞扬,躯体一震,插入体内的枪矛箭矢尽数折断。 至于试图取他首级的那个士卒,直接被王仙芝身上放出的反震之力震得长刀扭成一团铁饼,裹着甲胄的躯体弹起丈余,凌空炸开来,牛皮碎屑与骨肉一同,降作惨烈的血雨。 向四面八方激射而出的断枪断箭,好像一蓬蓬的乌云,落地间顷刻射杀得官军战士死伤狼藉。 只要还有一息尚存,王仙芝便仍可称无敌二字。 王仙芝身形腾飞,速度再次超越了此前的极限。 高大如山岳的将臣手持两丈长的浑铁大枪,咆哮着拦在王仙芝前方。 它的枪锋绽放出湛蓝的光芒,激荡之间,有海潮怒啸般的气势。 但王仙芝直接脚踏大枪,于瞬间沿枪而上,贴近之后,和身一撞。 四大尸王之首的将臣,这生前曾经在秦灭楚时斩杀过楚军主帅项燕的绝顶猛将,便被从当中撞出一个人形的大洞。 “不好!”雷殷符等焚天五剑中人同声惊呼。 王仙芝临死最后一击,必是以焰帅为目标。 但一撞击穿将臣,如此威仪,已令三军骇得魂魄惊散,一时间也无人来得及上去阻拦。 唯有葬自勉刺史身形周遭飘飞出片片诡异黑气,而后像缩地成寸一般迎了过去。 “王仙芝,岂能让你伤到焰帅?” 白骨禅杖横扫而上,散发出漫天血光。 而后白骨就轰然爆裂开来,纷纷扬扬的骨粉像雪一样飘洒。 葬刺史以左手捂臂而立,抽着凉气,他的整条右手,已经齐肩被扯去,断口鲜血淋漓。 之前焰帅斩去了王仙芝的左臂,王仙芝以牙还牙,竟把葬刺史的右臂给扯了下来。 王仙芝浑身都被鲜血覆盖,只有仅剩的右臂上,手掌依然干净光洁,曾无点血。 他掌心拂动虚空,似与天地大道共鸣。 脚下风生,如穿越空间而至。 焰帅拼死冲上来以身抵挡的亲卫,全被王仙芝挥掌打成烂泥。 曾无一合之敌,就是对他再准确不过的评价! 手掌绽放白色光芒,带着余力,与炽炎焚天刃猛烈对轰在一起。 冲天的火光与霜白色的光芒碰撞,绽开万道惊风,地面上全是被烧出的黑迹,与被余波犁出的印痕。 甄燃玉肋骨发出折断的声响,口中吐血,倒飞出去。 王仙芝却并没有追击。 他突然端坐于地,神情庄严,嘴角含着笑,一动不动了。 尸山血海之中,断了一臂的老人,在威震寰宇的血战之后,带着一生的骄傲与尊荣,力竭而逝。 谁也没法杀了他,除了他自己。 一时场内鸦雀无声。 这才是镇压武林四十年,天下第一之位无可撼动的绝代宗师应有的落幕。 随后,众人更是发现,勉强站定身子的焰帅,胸前的盔甲与里衣竟然都被王仙芝那一掌给轰得粉碎。 滑腻的弧度直接裸裎于外。 但看上去并没有那么香艳,甚至有些惨烈,因为掌力直接将甄燃玉胸口轰了一个血肉模糊。 面对三军将士的目光,甄燃玉咬了咬唇,忽然轻笑起来。 “一团淤血烂肉,有什么好看的?若是掌力再深几寸,血肉尽被削去,倒是可以帮各位修炼一下白骨观。” 笑语嫣然,但在焰帅唇角的血线,以及鲜血淋漓的胸口衬托下,显得那样地诡异。 众战士这才纷纷转开目光,亦被焰帅的从容和气势所震慑。 也幸亏惨烈的伤口掩盖了大部分春光,更令她能用佛家白骨观说法,展露心境迥乎常人。 但王仙芝临死前的博浪一击,也实在对焰帅有所震撼。 而且,她清清楚楚地看见,整个暴起的过程中,王仙芝压根没有睁开眼睛。生命之火即将燃尽,他为了发出空前绝后的最后一击,甚至放弃了视觉,仅仅依赖于本能的感知去冲杀作战。 这岂非正是武道的极致。 盘坐于地的苍老躯体中,生命之火终于黯淡下去。 无量的光芒将王仙芝的灵魂彻底包裹,他感觉自己迅速变得年轻,回到了二十岁的模样,那是最好的青春年华。 他看到了无数人的身影。 父亲、母亲、柳彦璋、尚君长,还有更多故人,点头对自己露出赞许的微笑。 魏王李密的国度置于天阙更高一层,祖师王伯当亲自伸出手,于万丈光明中接引着他的魂灵,参加瓦岗英雄的盛宴。 “要让天下百姓也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量金银。”魏王李密说着,低头瞧了瞧自己有些旧的衣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之所好,必使苍生亦有之。” “年轻人,你从哪里来?”魏王对王仙芝温和地笑着:“你的那个时代,已经实现了士庶亲如一家的梦想了么?” “还没有,但我的弟兄们仍在战斗,必定不会辜负魏王的期望。” 王仙芝明白,现世当中,“请大唐赴死”的誓言,只能由黄巢等人代自己履行了。 “很好。”李密轻松地起身走过来,将手掌温柔地加在王仙芝肩头:“年轻人,这一世,你应尽的责任,已全数守住了,这大千世界之间,自有公正的冠冕,为你留存。” “士族门阀存在了上千年,出了许多的人才,却也令不公充斥着整个世界。这种制度,已到了最终消灭的时代了。你们的血,绝不会白流。” 王伯当、单雄信、秦叔宝、罗士信、徐世绩、魏征、程咬金、裴行俨、刘黑闼、贾闰甫、牛进达、郭孝恪、祖君彦……他们纷纷站起身来,一起鼓掌。 既为了魏王的豪情壮志,更是为了欢迎这位新来的晚辈。 在天阙中,他们有许多人,本可以选择唐朝太宗皇帝的那个国度,享受子孙供奉给他们的氤氲香火,却都回到了魏王之国。 他们终忘不了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瓦岗遗梦。 这一刻,王仙芝真正感觉到此生无悔! 盘坐于地的躯体,在此时,才彻底消散了最后一丝气息。 江水滔滔,东流而去,河岸的泥土都被战血染红。这一刻,江涛突然汹涌,卷起一座座倾山雪浪,似在为绝代宗师送行。 江风自南向北席卷而来,忽然无数木叶如黑云般萧萧而至,遮天蔽日,它们在风中发出阵阵悲鸣,而后像密雨般向军阵中落下。 天色不时何时已经转作阴沉,太阳只在云堆里透出小半张脸。山川草木,都含上了悲壮之色。 “他真的死了。”有唐军战士颤巍巍地将手指探到王仙芝鼻端。 “西楚霸王,怕也不过如此。”有人长叹着道。 大别山中,层雾弥漫之内,朱温、孟楷等人一边行军,亦居高临下,亲眼目睹了王仙芝从容赴死的全部过程。 “人生在世,终有一死。我孟绝海他日若能死得如此慷慨壮烈,也不枉此生,胜过在病榻上窝窝囊囊地死去!” 孟楷天性豪气干云,认为武人命运的归宿,就该在沙场。 像王仙芝这样纵横一世,慷慨而死,余威仍如泰山,覆压人心,岂不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终末。 朱温道:“那待师尊平定了天下,你有个七十上下的年纪,去讨伐胡虏,像先轸一样免胄陷阵,给自己找个死地最好了。” 他并不觉得孟楷这话不吉利,因为慷慨激昂,视死如归,本是孟楷的天性。 何况人生七十古来稀,这乱世之中,若真能活到七十岁,还能上阵冲杀,马革裹尸,也实在堪称痛快一生。 至于其余的草军战士,都被王仙芝的壮烈谢幕震撼得无以复加,说不出半句话。 不信青春唤不回,不容青史尽成灰。低回海上成功宴,万里江山酒一杯。 在这个没有门阀士族(希望今后也不再有)的时代,大家与笔者一起来敬一杯酒,也算给盟主壮行吧。 至于最后那个天阙之国,无神论者把这个理解成盟主生命尽头看到的幻象也可以,这种事至少是符合濒死体验理论的。 (本章完) 第76章 会师 第76章 会师 疾驰的马队如同一根长矛划过荆汉的平野,在地面上卷起阵阵烟尘,将荆北群山遥遥甩在身后。 大别山、桐柏山之间的义阳三关在短短一两个月里,已经易手了数次。 第一次是王仙芝用尚让计策,踏雪奇袭,攻破义阳三关。第二次是焰帅甄燃玉派兵击溃了王仙芝驻扎在三关的留守部队,夺回三关。 第三次,就是现在这次。 朱温否决了霍存提出的由大别山翻山越岭而过的建议,决定正面攻打三关。 “骡子比马稳,耐力好,所以葬刺史的淮西骡军可以踏雪穿越大量畏途巉岩。咱们牵马过去,不仅浪费时日,要是马受惊,更会导致兄弟们成批坠下山崖。” 好在对于一千多人的骑兵队而言,并不需要攻陷全部三座要隘,只需要打下其中一座,就能穿过去了。正好,王仙芝的部队撤走前放火烧毁了关塞里剩余的辎重和箭楼等木制工事,导致三关现在并不好守。 草军骑士下马步战,发出震动夜空的呐喊,一起扑过堑壕,冲到礼山关城墙根下。他们缚槊为梯,先登者捉住长槊尖头,由后面的人握紧末端冲向城墙,将他们顶至墙上。犹如汹涌而来的波涛,每一浪都把数十人顶上城。 尽管有人或没踩稳,或遭遇守军长矛戳刺,带着土灰坠下城头,但每次皆有人顺利地站上城墙。 且,当勇冠三军的孟楷也落上城头时,战局已没了悬念。 孟楷上城时身披轻便的半身皮甲,不戴兜鍪,也未负大斧,只带了把横刀,刀刃笔直如矢,湛然生光,却在信手挥砍间将死亡倾泻洒落。 许多官军战士虽然靠铠甲挡住孟楷的劈砍,却直接被巨力从城头甩下,跌得头破血流,非死即伤。 随着更多后继者攀上来,守军更是顾此失彼,疲于应对。不多时,他们纷纷大呼着向关隘另一头逃去。 突然一声轰然巨响,尘烟腾腾,扑人眼鼻。原来是杀入城内的草军战士从内侧砍断了铁索,城门口的吊桥坠落下来。城下的草军,纷纷自门洞中杀入,如狼似虎,在昏黄的滚滚烟尘中扑入城内。 夺城之后,朱温等人全不迟延,马上纵骑向东南而行,到大别山变得南北极厚的东部,又沿着蜿蜒的鸟道进入到巍峨的群山之中。 击溃了一支焰帅麾下的巡逻部队之后,他们很快夺取了制高点,亲眼目睹了王仙芝就义的全程,眼睁睁看着官军斩下王仙芝的首级,预备用石灰和麝香处理之后,送往长安。 至于躯体,有人试图戮尸折辱,却被焰帅阻止。甄燃玉下令将王仙芝残躯泼油点火,放在柴草丛中焚烧,化作灰烬之后,洒于大江之中。 绝代宗师的遗体,就这样被熊熊烈焰所吞噬,化作灰烬之后,随滚滚长江东去,最终了无痕迹。 正如后世一首词所唱:滚滚长江东逝水,浪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而群山之中,朱温率领的骑队,也终于与尚让聚集起来的败兵相逢。 朱温用玩味的眼神,打量着尚让,以及他身边的曹师雄、柴存、秦彦、刘汉宏、王重隐、李重霸、毕师铎、徐唐莒、许勍、常宏、蔡温球、楚彦威、王重霸等诸将。 能够在惨败中保全下这么多大将,除了王仙芝盟主舍生取义的殊死奋战之外,尚让的长进确实也很大。 当然,屡次找茬自己的碎嘴讼棍刘汉宏竟然还活着,也让朱温很是不爽——朱温清清楚楚,在泰山设计阴自己,一定有这家伙一份。 “尚郎君,你是打算将部队向北带去吗?”朱温问道。 尚让点点头。 “那可糟糕极了。” 说完,朱温拍马过去,到尚让身边,而后甩手直接飞了他一记耳光,直接抽得尚让面颊浮肿凸起,鲜明地印着五根红彤彤的指印。 朱温叹气道:“你看起来已经努力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很想揍你。” 可能是因为朱温看到蠢人就很烦躁。 尚让当然并不蠢,还很聪明。但他过于高估了自己的智慧,在获得绰影的帮助之后,竟然鼓动王盟主去挑战焰帅,才使得五万大军落到现在这个境地。 过高估计自己才能的聪明人被放到能决定几万人生死的位置,比起纯粹的蠢人放在底层要可怕得多。 失街亭的马谡是如此,安史之乱中惨败潼关的哥舒翰是如此。 今天尚让也是如此。 尚让整个被朱温打懵了,好一阵才反应过来,而后与朱温四目相对:“打得好。是我狂妄自大,不知天高地厚,才导致师尊、兄长、副盟主,还有数万弟兄的惨死。你今天若杀了我,我也没什么怨言。” 朱温目光投向一旁的绰影:“不,本来揍你该是你未婚妻的事,但是她显然很是温柔,好脾气地原谅了你的过错,那只能由我这个脾气不好的人来代劳。” “何况,你犯了这么大的错,就越发应该做出冷静的判断。现在你收拢的残兵至少万余,而由南往北,大别山在这个方位跨度有三百多里。” “你可能认为官军没法在这样的大山中搜捕,一万多人分散行动,总能逃出绝大部分。但我要告诉你,这么做,要么找不到足够的粮食饿死在山里,要么分散之后被山民抢走武器盔甲和全部财物,杀掉或拿去找官军领赏。” 尚让顿时神色大变。 他更意识到朱温的言外之意。 他收拢的这些残军当中,当然也有之前新招的大别山山民,这些人可不是随大军转战一年以上的老弟兄。 而且茫茫大别山方圆数百里,其中的山民却大都使用着类似的方言。一旦大部队为了方便行动而分散,那么内部就会起极大的变故。 “让队伍里新招揽的山民和水贼们就地散去,铠甲和武器就当这些日子为草军做事的报酬。他们现在一定不敢去投降官军,怕被杀了拿首级换军功。” 朱温下令道。 处死这些人既没有必要,也会招致反抗引发内耗。直接遣散是最好的办法。 见面的第一刻,朱温就表现出了自己的智谋和魄力,显然在尚让之上。 对于这点,经历过整个泰山事件的绰影,亦再了解不过。若非朱温表现得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她恐怕都要对朱温动心了。 有些山民磨磨蹭蹭不想离开,嚷嚷着要再给些钱才肯走。朱温冷笑着直接提刀杀入其中,连连砍下了几个首级,他们才一哄而散。 “清除了队伍里的不稳定成分,现在咱们可以转向西北,沿着山地边缘突围出去了。”朱温平静道:“东边不能走,水网太多,不利步骑行动,当年曹休就在这条路上被陆逊差点打得全军覆没,咱们可没有贾逵等一堆援兵来接应。” 明明前来救援的黄巢部骑兵队只有一千余人,尚让等人收拢的王仙芝部残军,经过清退山民水匪,还有一万以上,朱温却从容自若对他们发号施令,虽年纪轻轻,但已有了巍然大将之风。 (本章完) 第77章 宣武穆仁裕 第77章 宣武穆仁裕 王仙芝盟主死了,极为悲壮。 但朱温心中并无悲伤。 男人死时,最好的良伴不是亲友的眼泪,而是敌人的鲜血。 像王仙芝这样的绝世豪杰,又何必他作小儿女态,洒下眼泪相送? 江湖之大,也不过庙堂一角。譬如天下第一大派振衣盟,也不过是昔年瓦岗魏王之国,留下来延绵二百年的一点余烬。 但王仙芝已用鲜血证明了,蚍蜉可以撼树,蝼蚁亦能噬天,江湖儿女的豪气,也足以令天地颤栗。 所以在这个大地上方有无数英魂随风飘荡的日子里,朱温并不感到恐惧,也丝毫没有绝望。 长江江水,已经彻底染成鲜血的颜色。 几百名担任王仙芝亲卫的振衣盟门人被俘获,拱手而列。焰帅甄燃玉亲口向他们劝降,得到的回复却一模一样。 “为王盟主死,不恨!” 行刑时排成一队,每斩落一个首级,都招降下一人,却没有一位降者。 他们的勇气和意志,彻底让焰帅失去了耐心,下令将俘获的一万余名义军将士与家眷,无论怕不怕死,就地斩杀或沉入江中溺毙,尸首全部扔进长江喂鱼。 此后三个月,沿江的渔人剖开鱼腹,都时常发现未能被消化的指甲和人发。 可不知为何,哪怕是亲友可能死于草军之手的江陵士兵们,也全然感受不到复仇的快感。 他们面对惨烈的杀戮场景,眼神反而有些悚惧。 此时山河尽作血色,空气中充斥着粘稠的血腥味,令人想要掩鼻。但更北一些的山峦中,仍充斥着干净的山雾和流岚。 氤氲的薄雾之中,草军残部整队转向西北而行,为了节省体力,用大车运载武器盔甲。 这就是所谓的“卷甲而趋”。王仙芝部草军长期流动作战,马匹虽然不多,牛驴之类的畜力却较为充足,这些牲畜能极大提高队伍的机动性。 事实上,步兵长期披甲行军,也绝非体能所能负担。行军过程中,只能由一小部分战士轮流披甲,与骑兵配合,作为警戒力量。 但这意味着,行进中的部队若以步卒为主,面对突袭、埋伏,会较为缺乏抵抗能力。 军队贴着大别山边缘而行,分出哨骑警戒,夜间则派人值夜。通宵值夜的士卒,白昼以大车载行。 敌人终究发现了有大批部队躲过他们的侦查,向西潜越黄梅山,遂派出轻兵追击上来。虽然焰帅所部畜力并不充分,但这追杀而来的数千锐卒,除了五百沙陀战士为首的骑兵队之外,还有大量骑马步兵。 蕲州之战,官军歼灭俘杀,超过三万之数,但己方也付出了死伤数千的代价。作为骨干战力的河洛之师与淮西骡军,皆受创不轻,相当疲惫。加上王仙芝的舰队亦被俘获,官军得到了草军从江陵城劫取的大量金宝物资,一个个赚得盆满钵满,越发没了斗心。 但两翼的宣武军和襄阳军,在损失不大的同时,分到的战利品也较少。而宣武节度使穆仁裕和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就带着憋着一口气的两道战兵,负责追击的任务。 若能剿灭草军逃走的一万多残兵,还能缴获不少东西。 至于掳掠……虽然官军军纪一向不好,但周边也没有江陵那个级数的大城可抢,而且要是官军抢了江陵级别的大城,想来朝廷上是不好应付过去的。 当然这只是李福和穆仁裕两位节度使目前的看法。今后铁一般的事实会证明,即使官军自己抢了江陵,比王仙芝部草军下手还狠得多,一样有办法应付过去,抢的人甚至还能加官进爵。 宣武军的穆仁裕节度使骑着一匹浑身赤色的骅骝马,马鞍上镶着金饰,列身在阵势最前方。他长着宽脸庞,高颧骨,肤色较浅,头盔缝里露出的一头黄毛更是令他看起来异常醒目。 穆节度使是科举出身,又有一身好武艺,每战必身先士卒。 他在宣武镇里却没什么威望。 因为大家都知道,穆家世世代代都有官当,他们家本姓丘穆陵氏,是关陇集团的鲜卑勋贵,国初也被顺带塞进了太宗皇帝所编的《氏族志》里。但这种鲜卑丘八出身的所谓“士族”,根本没有什么像样的经学传承。 士族会打仗当然不丢人,但是只会打仗就很丢人,会被人骂成“将种”,似乎是好话,其实是丘八的意思。所以国初的薛仁贵大帅被人说将种之后,依托着河东薛氏多代的经学研究积累,写了一本《周易新注本义》拍在对方脸上。 很明显,穆家既没有这个家族底蕴,也没有任何一代有这个水平。 至于穆节度家历代的科举功名——他们都是考明经上来的。 何谓明经呢?考试时要求帖经,范围不出五经之外,或是给上句要求默写下句,或是给下句要求默写上句,只要把书本背得熟就能过关。 隋唐科举有句名言——“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三十岁考取明经,已经算很迟了。五十岁考取进士,一点不晚。 大唐的科举考试,是不糊名的,考生的名字,考官可以瞧得清清楚楚。稍微有点眼力见的人都能瞧出来,这明经科主要是为哪些人准备的。 穆仁裕节度使与朝中宦官关系很好,历任多个方镇。但节镇的丘八们并不把他太当回事。 葬自勉身为颍州刺史,按理是穆仁裕的部下。然而宋州之战时葬自勉带着颍州兵接受兼任诸道行营都统的忠武军崔安潜节度使命令,去给宋州城解围,这次又带着颍、蔡两州兵受焰帅调遣,独为一军。 宪宗朝元和改革强调属州镇军隶属刺史,“诸道节度、都团练、防御、经等使所管支郡,除本军州外,别置镇遏、守捉、兵马者,并合属刺史”,所以葬自勉的做法在规矩上一点问题都没有。然而自己手下的刺史完全抛开自己单干,怎不让穆仁裕窝火到了极点? 这次葬自勉所部分到了大量战利品,穆仁裕自带的将士却只获得一点清汤寡水,更令穆仁裕心里憋了很大一口气——哪怕老子在绞杀王仙芝时表现平平,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甄燃玉你这个婆娘,怎能如此对待我这个关陇士族之后!本节度祖上跟着宇文黑獭流过血,跟着高祖李渊入过关! 不过,焰帅打发穆仁裕与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一起来追击,令穆仁裕将一腔怒火,都转到了这帮草寇残军的头上。 这些人看上去还有不少驴马,加上甲仗之类,如果吃掉了他们,也能让麾下的兄弟们满意,提升自个的威望。 想到这里,穆仁裕节度使情绪又高涨起来,扬刀指天,长啸道:“诸位弟兄,随吾冲锋,将落荒而逃的草贼们杀得片甲不留!” 正当他说出这话时,敌阵中一个身量高挑的女子,却和穆仁裕的一员从骑对上目光。 “高思继,你怎么在这里?”田珺打量着对阵中面容冷峻的少年人,大声问道。 对方自然是寇谦之“星云二十八骑”当中的“玄武”。 高思继一下也懵了,随即露出耗子见到猫的神色。 “大……大姊头……”高思继说话都带上了点磕巴:“你怎么在……草军那边?” “朱温营将给的钱不少,就这样。”田珺干脆利落道:“宣武军穆仁裕是个没用的家伙,你跟着他一定不会有什么前途。还不如回幽州,万一又发生兵变,你说不定还能混个刺史当当。” 高思继还在踌躇,却只听田珺一声如雷似的怒吼:“小崽子,还不给姑奶奶滚?” 原来高思继在泰宁军被田珺逼着搭手,搓圆捏扁似地欺负了四年,早欺负出心理阴影了,恐惧简直是深入骨髓。 加上田珺虽然不是什么聪明人,说的话确实有道理。 田珺出身靠着黄河的魏博镇,而高思继出身幽燕地区的卢龙镇,都属于大名鼎鼎的河朔三镇,这个地方出来的人,对朝廷本来就没什么忠心。而田珺与高思继同为河北人,反而有同乡之谊。 幽州高家虽然远比不上同姓的士族名门渤海高氏,但放在幽州也是地方一霸,在军中影响力相当可观。幽州又是个三天两头闹兵变杀节度使的地方,丘八比魏博牙兵还能来事,高思继回老家,恐怕更有上升空间。 于是众目睽睽之下,高思继突然自穆仁裕节度使身边拍马就走,向两边山上逃去。 得益于穆仁裕节度使喜欢像突将们一样呆在阵前的习惯,高思继仗着马快,出逃甚至没人来得及拦阻。 “看来跟着我这样的智谋之士,不仅芷臻那小丫头长进神速,就连你这么愚蠢的人,也可以变得聪明一点。” 朱温将脑袋贴过去,靠着田珺耳朵小声道。 田珺不由眉头一皱,狠咬银牙才忍住当场挥拳揍朱温的冲动。 但是临场出了这种破事,把穆仁裕节度使的老脸都丢尽了。不仅草军将士们纷纷哄笑起来,战败的阴霾似乎一扫而空,就连官军中也有不少士兵强忍着不笑出来。 “高思继,枉本节度诚心待你,爱你才气,提拔你做亲兵,给予厚禄……” 说着,穆仁裕节度拍马扬刀,直接冲向山上,向高思继追杀而去,摘了腰间雕鹊弓,一箭射向高思继后心。 穆节度用的虽是骑弓,弓力也甚大,发出的破甲重箭能洞穿重甲,若射实了,高思继一命难逃。 但高思继身为幽州人,又曾为星云二十八骑中的骨干,岂不知避箭之法,马上一个镫里藏身躲过去,小声嘟哝道:“穆节度账面给得是不少,但都欠饷三个月了,还好意思说呢。” 听得此言,宣武军士兵纷纷心有戚戚焉,暗暗点头。看来欠饷在宣武军已经是个老大难题了。 (本章完) 第78章 击斩穆仁裕 第78章 击斩穆仁裕 朱温确实很好奇穆仁裕这么蠢的人是怎么坐到节度使位置并活到现在的。 但历史上,类似的情况实在不少。一个在战场上表现愚蠢的人,在官场上可能相当会钻营,哪怕他们在战场的愚蠢已经超出了常人的想象力。 就比如南北朝时有个叫鲁爽的大将,武艺高强,号称“万人敌”,他的小名也很有趣,叫“女生”。此公在战场上碰上了薛安都,也就是薛仁贵大帅的六世祖。鲁爽布阵应战,但因为喝酒喝得晕晕乎乎地,竟被薛安都冲上来一矛扎死了。 想到兰素亭不久前跟自己说过的这段历史,朱温觉得田珺这个女酒鬼的饮酒也要控制了,尤其是她现在已经迷上了黄巢研制的烧酒…… “田珺,给穆节度几箭。”朱温下令道。 如果小师妹段红烟在这里,结果在山坡上飞驰,醒目得跟个大靶子一样的穆节度,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至于田珺的箭法,那就差了不少,甚至还不如与她同属星云二十八骑的“白虎”安仁义。但好歹是寇谦之带出来的,勉强用用罢。 箭无虚发的神箭手,实在比猛将还稀少得多,属于可遇而不可求。 宣武军骑士们本想跟着穆仁裕节度使一起冲锋的——由于欠饷的缘故,穆节度不身先士卒亲自冲,他们一定不会动。 但是高思继逃阵,以及穆节度气急败坏追杀到山上,令他们整个都懵了,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去。 以穆节度的刀强马快,收拾掉那个逃兵是没有一点问题的。而且山中阵势正面狭窄,他们如果贸然上山坡,万一对面的草贼骑兵冲击己方腾出来的空门呢? 这种考量,使得哪怕是穆仁裕节度使的亲兵,一时半会也没什么动作。 但朱温已将大夏龙雀宝刀出鞘,策马上山。 高思继应该也会回马箭罢。朱温想着,怎么着也是幽州出身,还是寇帅带出来的。可惜也实在是个实诚人,给穆仁裕做过事,于是被穆仁裕追着砍也一时半会不愿意弯弓射他,不然穆仁裕正面被射,闪躲之下,自己偷袭杀穆仁裕该是容易多了。 穆仁裕的亲兵一定不会一直愣着,好不容易有个击杀一镇节度使的机会,岂能错过? 田珺倒是马上动了手,她对高思继欺负归欺负,但也有感情。自己的小弟哪轮得到穆仁裕追着砍? 田珺以拇指扣弦,抓箭的手直接抓了一把箭,通过手指分开,这是快速连发的关键。这种草原上胡人发明的连射法,能够射箭快如急雨,据说匈人王阿提拉的军队,就是凭着这种射术打得罗马人狼狈不堪。 可惜她毕竟不是段红烟或者寇谦之,射箭的力度倒是如同流星赶月,准头却不怎样,好几箭划着穆仁裕头顶半丈处射过,穆仁裕躲都不用躲闪,一开始还吃了一惊,发现箭术不过尔尔之后,不由哈哈大笑。 穆仁裕回首一箭,直接射中田珺座下马口,贯喉而过。可怜的马儿惨嘶一声,当场倒毙。 朱温心中哀叹,这匹战马还是当初自己在去泰山路上给她买的,的是小爷的钱。 他拍马扬刀,直取穆仁裕而去。 穆仁裕断喝一声,挺刀来战,刀意雄浑,仿佛巍巍山岭,碾压而下。 甫一交手,朱温便发现对方刀势确实沉重。这位穆节度虽然临事鲁莽冲动了些,却不愧是一员猛将。 穆仁裕的个头也相当可观,比孟楷还高,虽然比不上尚让那个身长一丈的兄长尚君长,但比朱温也高了大半个头。 光凭自己,想在几招之内拿下穆节度,看来还是托大了。 “那位高小弟,是我部下的义弟,朱某人不能让穆节度杀了他。”朱温开口道:“待那位小兄弟走远,咱们各自回阵,再决胜负如何?” 穆仁裕愣了愣,他也发现朱温的刀法十分精熟,自己想要斩了他相当困难。虽然他自信刀法不逊这小子,但连寇谦之都死在此子手里,对方恐怕是有什么压箱底的绝招,还是小心为妙。 想到这里,穆仁裕也收了追杀高思继之心,预备退下山去。 他当然没有放松对朱温的防备,刀势转攻为守,预防朱温用什么奇招偷袭。丈夫未可轻年少,对黄巢的门生,本来也不能掉以轻心。 但就在这时,穆仁裕听到一声极其愤怒的咆哮,而后一根蛇矛便如同彗星袭月般向穆仁裕抛来。 可能是因为穆仁裕停下马和朱温搦战的缘故,田珺扔蛇矛比起她射箭瞧上去准头好了太多。 穆仁裕听得风声,急忙遮退朱温一刀之后,翻刀遮挡而去。 以穆节度使的身手,用刀挡箭本来是相当寻常的事情,可他挥刀格挡时,才发现那蛇矛上的力量大得不可思议。 朱温也微微吃惊,没想到田珺虽然武力远比不上王盟主,却和王仙芝同属爆发力绝强的类型。 王仙芝没有爆发的时候,和“天刀”宋玦都能打上几十个回合,爆发后一招“大摔碑手”,就把宋玦连人带马摔成了肉饼。 田珺数射穆仁裕落空,穆仁裕一箭就射死了田珺的战马,也使得田珺相当没面子,全力一矛射出,蕴含的力量已远超了她平时的体能极限。 穆仁裕挥刀格挡蛇矛,结果蛇矛只是稍稍一偏,便贴着穆仁裕的腿,向着穆仁裕座下战马穿身而过。 穆仁裕的战马披了薄薄的皮质马铠,但全然顶不住蛇矛的穿刺,马儿发出一声惨嘶,当场倒毙于地。 从马上落地导致的姿势变化,令穆仁裕原来预备防御朱温的动作,顷刻不顶用了。 朱温手中刀蓦然加速,如一道血色残影呼啸而过。穆仁裕尚未来得及反应,就被朱温自兜鍪和铠甲的缝隙处,一刀斫过,却被顿项所挡,只砍断了三分之一。 穆仁裕痛得全身抽搐,但气管与血脉被切断,已令他无力反抗。朱温将穆仁裕摁倒在地,又猛砍了几刀,才把穆仁裕首级取下来。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其他人都来不及反应。 穆仁裕年纪已过不惑,体能却丝毫没有衰退,力量和招法都相当可观。朱温心知自己与对方正常过招,大约斗到五十回合以上也就是杀成平手——这还要考虑到山坡上穆仁裕不利于发挥骑战技巧,要是平地对决,自己不擅长骑战,可能还要落点下风。 结果就因为田珺暴怒扔矛这一突发事件,堂堂一镇节度使,就被朱温跟杀鸡一样斩于刀下,不能不说瞧上去荒诞到了极点。 朱温开始思忖,面对田珺一直缠着要求和自己马上对决的要求,要不要用“英雄不在马上斗、马上不显真功夫”来搪塞过去?骑战本来就不是自己长项,要是这女人还突然爆发,导致自己打输了,可太丢人。 宋州之战,自己孤身劫营,连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是何等英雄豪迈。如果马战连“青龙”田珺都打不过,不仅可能贻笑大方,自个也乏底气捉弄她了。 朱温拎着穆仁裕首级,目光扫射着山坡下方的敌军。结果发现,敌阵中的骑兵们虽然一个个大惊失色,但阵势依然严整,看不到半点破绽。 这位穆节度习惯了自己在前面冲阵,部队实际指挥怕是都交到下边的刺史、牙将、都将手里。 这就导致了穆仁裕鲁莽出阵被斩后,他的部下也一点溃散的意思都没有。 于是穆仁裕节度使成为草军击杀的第二位节度使级别的要员——第一位当然是草军的老朋友,黄巢亲手斩杀的天平军薛崇大帅。 但不比黄巢大破薛崇斩获殊多,朱温击毙穆仁裕,仅仅是击杀了一个人而已,连宣武军的一个小兵都没能干掉,对敌方士气好像也没太大影响。 这整个事情看上去简直滑稽极了。 只能说当节度使当到穆仁裕这份上,也实在失败到极点。 朱温只觉得一个节度使做到这份上,真不如死了好。 另外宣武军的兵员素质看起来不错,难怪和王仙芝会战时没有拖后腿。而穆节度除了在前面冲阵鼓舞士气之外,有他没他好像没很大区别。 这时候,朱温无疑想不到,多年后,自己也将坐上穆节度曾拥有的宣武镇宝座,以此构筑起一生霸业的基石…… (本章完) 第79章 作易水别 第79章 作易水别 “发生什么事了?” 敌阵当中,传出一个中正平和的声音,正是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 他迅速得知前阵的喧嚣,从后阵拍马赶过来。听宣武军将校跟他说之前那场闹剧之后,这位出身陇西李氏,与皇室沾亲带故的节度使不由哭笑不得。 虽然歼灭王仙芝草军大部时,宣武军和襄阳军获得的战利品都不多,但襄阳军的报酬相比宣武军还是多了不少。毕竟襄阳军的五百沙陀骑兵出了不小力。 焰帅这种以战场实际表现决定战果分配的做法,某种角度来讲相当公平。但表现平平的部队,就会觉得极为不满。 也正是这个原因,穆仁裕才要求带队走在追击部队最前。他已经欠了宣武军三个月饷了,得多弄些缴获,才能弥补自己在军中的威望下跌。 好在五千精卒,人人乘马,追击一万多草军的惨败之兵,这本是手拿把掐的事情,穆仁裕死了,对大局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本来焰帅歼灭王仙芝部五万大军,只用了一半于草军的兵力。何况如今草军正在败逃,绝大部分步兵“卷甲而趋”,将盔甲放在车驾上行军,战力更是受到极大影响。 哪怕殿后的草军骑兵看起来不大好对付,但己方只要跟闻着腐肉味的秃鹫般尾缀其后,总能找到将敌阵一举撕裂的机会。 “本节度把山南东道的五百沙陀骑兵换到前阵来。”李福对宣武军众将道:“此外前阵仍以宣武军为主。本节度就留在前阵坐镇,亦不让你等群龙无首。” 说着,李福节度使令亲兵于阵中发放财帛,犒赏安抚宣武军将士。发得不多,一人两匹布帛而已,但已令宣武军将士感激涕零。 看看人家节度使是怎么做的?自己掏钱发给咱们这些友军的大兵! 如此一来,在穆仁裕身死的情况下,宣武军也由李福指挥,便属顺理成章。 当然李福自己的襄阳兵也不会亏待,一人三匹布。都是打的白条,战事完全结束之后支付。算是李节度自己掏钱对战士辛劳的犒赏。 山南东道节度使李福不管用兵水平如何,都算一位国家干臣。 这位年过六十的老将绝非只知道乱发钱不会管兵的滥好人。他本是文人出身,不通军事,与南诏作战时战败被贬。战后痛定思痛,认为不仅是自己军事素养不足,地方士卒腐败不练也是重要原因。 在山南东道上任之后,李福大刀阔斧地清退襄阳军空额,沙汰庸劣,并果断粉碎了数次针对自己的兵变和刺杀,在襄阳城内处刑不轨之人,杀得血深三尺。又广征团练乡兵,择其骁勇为军,才使得本来烂到根子里的襄阳镇,形成步骑皆练的形势,数次挫败王仙芝部草军。 “情况不大妙啊……”朱温对尚让道:“李福比穆仁裕难对付得多,早知道不如不杀穆仁裕了。” 就好像宋州大战扫尾时,如果孟楷没有丢那一梭枪打得宋威重伤,讨贼大权未必会落到焰帅手里。从雪帅齐克让被宋威拖后腿的情况看,焰帅甄燃玉过往从不配合宋威作战简直是明智到极点。 同是智将,尚让当然也意识到了朱温想到的问题:“我们只是被这样尾缀而行,到山路狭窄的地方,都很容易被敌人找到破绽,而后全军冲击上来……” “另外……”朱温问道:“整场大战中你们有没有看到‘贼王八’?” 尚让等人愣了愣,才意识到贼王八原来是忠武军的王建。此子确实是官军青年一代最为棘手的角色。 “没有。”尚让居中指挥,没有到第一线交战,而到过第一线的诸将纷纷道。 “我等继续北行,却不知王建藏于何处。敌暗我明,肘腋之患。”朱温叹气道:“若不能先破这五千敌骑,一旦王建杀到,只怕这一万多兄弟难逃覆灭。” 孟楷道:“不若令步卒全部披上盔甲,与敌人死战一场?” 朱温摇摇头:“一群残兵败卒,面对人人乘马的敌人,决战风险实在是太高了。这样连地形都没能勘察清楚的遭遇战,甚至没有多少谋略可供发动。” 这话听起来丧气,却是明智到极点的判断。 纵然王仙芝盟主的死,令他们生出哀壮之心,但尚不足以战胜惨败带来的恐惧。 要知道,战国时的邯郸之战,赵军在被坑杀四十万的长平血战之后,得到了一年的喘息期,才能化悲痛为力量,成功抗击秦军。杀神白起亦认为,如果打完长平马上进攻邯郸,很有希望一举灭赵! 而王仙芝部残军众将,已经知道了朱温的意思。 壁虎断尾,壮士解腕。要保全全军,就必须有人留下来牺牲。 黄巢部千余骑士远道驰援,救下王仙芝部残军,已经仁至义尽了,不可能再做这阻击部队。 所以他们必须内部选出牺牲者。 尚让嘴角抽动,眼中露出痛苦的神色,但终究没说出话来。 当先发话的却是一个低沉沙哑的男声。 “朱温郎君,当初在泰山设计你,有我一份,很对不起你。” 赫然是有泰山派第一高手之称的曹师雄。 也是泰山派故掌门曹子休曹真人的儿子。当然按照曹真人的说法,是师侄,无非是刚好同姓而已。 曹师雄才二十几岁,就生了一部浓密的络腮胡子,皮肤黝黑,眼神刚毅,与他面白无须的父亲曹子休乍看上去全然不似。 不过仔细瞧瞧,会发现父子俩的五官其实蛮相像。 朱温点了点头,露出温和眼神:“没事。” 曹师雄如果想找他报仇,尚让等人是绝不会允许的,所以曹师雄说出这话,只有另一种可能。 曹师雄叹息道:“我从小就被教不许叫阿爷作父亲,这样他才能将泰山派的一切传给我。山一般的财富,连绵无尽的琼楼玉宇,还有无数的美女,听起来很美好对不对?可他安排好的路,却不是我想要的。” “王盟主要我去他身边,阿爷非常不满,认为是把他唯一的儿子拿去做人质。我却心中喜悦,觉得终于能去到自己最崇拜的伟大人物身边。” “颜景明是我的朋友,你杀了他,我确实心中不快。加上阿爷寄信过来让我如是施为,我才组织了那场阴谋,这虽是违心之举,却也实在不光明磊落。” 曹师雄说这事,把勾结朝廷,想要在泰山捉拿朱温的计策,完全揽到自家父子身上。但朱温很清楚,这种事绝不是一个人能办到的,王仙芝营中绝对要多名将领进言,才能诱导王仙芝做出决策,传书要求黄巢派他去泰山办事。 至少朱温笃定,碎嘴讼棍刘汉宏和这事一定脱不了干系。 “朱温郎君能够原谅我犯下的错吗?”曹师雄问道。 “我当然很恼火这种窝里斗的作风,但我没必要和一个即将赴死之人计较。” 曹师雄露出轻松解脱的神色:“王盟主走了,柳副盟主也走了。他们本已有很多弟兄相陪,但黄泉路上,我还是想陪着他们。” “我曹师雄如今还没到三十岁,正是一腔热血,不怕死的时候。若年纪再老一些,恐怕就会贪生怕死,裹挟一批弟兄临阵倒戈官军。” “趁着自己还不怕死,去赴一生仅有一次的盛宴,岂非我曹师雄这辈子最有意义之事。” 说话之间,山风忽然呼啸而过,吹过军中旗幡,气氛颇有一种悲壮萧索。 王重隐、徐唐莒二将乃是尚君长的亲信部将,尚君长战死后,他俩已萌殉死之志,又被曹师雄感染,当下齐声道:“我们二人亦愿追随曹小将军,共赴此行,让朝廷那些狗腿子们,看看我等大野龙蛇的男儿胆气!” 众将神色凝肃,以敬慕之色望向三人,斟酒为他们送别。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年太子丹易水送别荆轲,当也是此等心境。 朱温走到曹师雄面前,忽地张开双臂,将对方紧紧拥住。 到了这一步,还有什么仇怨可以说道。 曹师雄露出热烈笑容:“我们现在算朋友了吗?” 朱温点头:“算。” 曹师雄道:“希望很多年后,你依然记得我这个朋友。” “当然。”朱温拍了拍曹师雄肩头。 在一处狭窄之地,队伍留下了一千步卒和五十骑兵,步卒顶盔掼甲,将车辆解下牛驴,环为营阵,以强弩待敌。 另外还留了充足的干粮和水,以及大量的箭矢。 战至最后一人,就是这些勇士的宿命。 斜阳洒落,将残红的光影投在简易的营地工事中,如同碧血满地。山风呼啸,卷动得旗幡哗哗作响,似演奏着一曲无归之歌。 回首看去,官军已经和曹师雄等人交上了手,五百沙陀骑兵履险如夷,在山道上射出连绵的箭雨,草军则报之以劲弩的呼啸。 一蓬蓬的血在阵地内外炸开。 阵中还有一个昂然身影,向东北泰山方向而拜:“恕孩儿不孝,不能遵循阿爷之愿。孩儿今日,只能以自己的选择,决定自个的终末。” 随后,曹师雄便身冒矢石,投入到与官军的激战当中…… “让一千人挡住李福的五千兵马三天以上?”田珺面露不解之色:“如果能做到,我们为什么不干脆大军与他们交战,或者任由李福尾缀着咱们?” “打不过的。愿意赴死的,已经是现在最有士气的那批人了。”朱温叹息道:“如果他们真的撑过了三天,那么甄燃玉的本队也该休整完毕,大军追杀上来了。” “换句话说,如果不牺牲这批人,被焰帅大军追上来的,就是我们的大部队。” 朱温绝不是一个怯懦的人。不然他不会第一时间要求面见黄巢,带骑兵去救援王仙芝部。 但他做出这样看似怯懦的决策,显然是保全更多人的最佳方案。 “我也同意朱温营将的判断。撤退之时,往往只能牺牲小部分人断后,这群人还得是视死如归的勇士。”尚让纵然惨败于焰帅,仍被承认为王仙芝派系中的智囊。他的发言,令众将相信朱温确不是故意让曹师雄等人送死。 慈不掌兵,战争当中,往往必须做出这样冷酷的抉择。 (本章完) 第80章 又见王建 第80章 又见王建 死亡并不痛苦,只是瞬间而已,最痛苦莫过于等待死亡。每一刻都是煎熬,心弦随着时间一点点被拉紧,直到承受不住那巨大的力量而折断、崩溃。 所以谚语中说,慷慨杀身易,从容就死难。 留下来的曹师雄、王重隐、徐唐莒三将都清清楚楚,如果只是就战术角度而言,依托隘路固守三日,并不算很困难的事情。 哪怕敌军五倍于己方,但草军断后部队拥有地形优势以及阵地可以依凭。 最关键的是,无论是宣武军还是襄阳军,都不想为吃掉他们付出多大伤亡。 但布设好的阵地,同样是困锁他们的樊笼。一旦脱离阵地,他们会马上被全员乘马的敌人追杀,顷刻遭到吞噬。 焰帅的本部需要休整,他们歼灭了三万草军,但王仙芝等人的殊死战斗,使得官军除了战死两千以上之外,还产生了超过六千的伤员。若不计宣武、襄阳两军的话,主要承担作战任务的河洛、淮西之师有接近一半丧失了战斗力。 这才使得焰帅只能把马匹都调拨给宣武军和襄阳军,由伤损不大的两军承担当先追击的任务。 但战伤以轻伤员为主,意味着只需要再过三天左右,焰帅本部就能发起追击。李福、穆仁裕主要的任务,也是迟缓草军的撤退速度,为甄燃玉主力跟进剿灭草军残部做准备。 所以曹师雄等人既要稳打稳扎地撑过三天,更清楚三日之后,等待他们的,不是什么黎明,而是敌人的屠刀。 拖过三日意味着他们的战略任务已经完成。即使这时候投降,焰帅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人。 “王仙芝已死,余孽黄巢,如腐草荧光,怎及天心之皓月?天家有好生之德,你等何必负隅顽抗?曹小郎君,令尊曹子休忠勤王事而殁,君若倒戈卸甲,以礼来降,朝廷必不吝爵禄。国安民乐,岂不美哉?” 面对李福的招降,曹师雄仅仅报之以大笑。 真正的勇敢,是战胜自己的懦弱。 有一次,王仙芝将他召入帐内谈天,他才知道,这位二十岁为江湖道义上玉皇顶力斩魔君,镇压武林四十载的天下第一宗师,也曾经是个懦弱的人。 坦然面对过去懦弱的自己,不必刻意提及,也不用刻意回避。那只是你人生的一部分,你战胜了过去的懦弱,甚至比一开始就勇敢更值得骄傲。 王仙芝的话令曹师雄为之倾倒。 也成为他决意从容赴死的心灵支柱。 “李福,咱们都是快死的人。小爷现在二十多岁,而你年近七十,垂垂老矣,没多久也要和现在躺在病床上的宋威老贼一样,被无常勾魂而去。” 曹师雄斩钉截铁地道:“但老子这二十多年,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快活得如山林里的猛虎。而你却活得浑浑噩噩,奴性自闭,如同一只可怜的乌龟。” 随着曹师雄一声令下,强弓硬弩如同雨点般射向蜂拥而来的敌骑,甚至还有许多石块抛掷而出,逼得马上的李福节度使也不得不拍马退后数步。 “弟兄们,箭矢省着点用,咱们要撑够三天呢。”曹师雄微笑着向战士们吩咐道:“晚间一定要留人守夜,提防敌人步战来斫营。” 听他的语气,仿佛三天之后,他们就能得救一样。 但在曹师雄眼里,若不能撑够三日,自己有怎配得上在天阙之中,再受王盟主的耳提面命? 人生在世,终有一死。既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便不该后悔犹豫。这样的终焉,于曹师雄而言,才称得上光明俊伟! …… “也幸亏焰帅没有在战后马上亲自提兵来追。”秦彦庆幸地说着:“不然的话,我军就没有一点生路了。” “焰帅已经把军中的马匹都给了李福和穆仁裕了,骑马追击总是省力很多。至于她的本部,经过那么惨烈的大战,如果马上追击,恐怕会哗变。”朱温分析道:“要知道哪怕是霍去病这样的疯子,他的部队也是全军配马的。” 李福等五千官军没能追击上来,证明曹师雄等人已经以生命为代价,完成了断后任务。 焰帅提兵与李福部会师后,兵力多达两万以上,曹师雄等人没有任何生还可能。 大家看不到他们就义的场面,但可以想象,一定相当震撼。 队伍再次脱离了平原,进入大别山南麓的丘陵,只要穿越大别山,进入地势平阔的中原之地,他们便算是逃出生天。 但朱温却神色变得越来越谨慎,说的话也变得越来越少。 王建,那位可能是朝廷青年一代头号智将的“贼王八”,依然深藏在水下,不知道何时便会露出利爪,向草军发出致命的攻击。 而王建究竟有多少兵力,带着什么兵种,部下有哪些将领,这对于草军来说,全部是未知之数。 朱温已尽可能派侦骑搜索,也未能获得任何有效情报,反倒是有多名侦骑有去无回,仿佛人间蒸发一般,其结局不言自明。 敌暗我明的境地,仿佛陷入一座死城,城中乍看行人如织,实则僵尸密布,转角处便能看到幢幢鬼影。己方在迷雾重重的死城中踽踽而行,找不到方向,更找不到出口。 这大别山南麓的丘陵,一座座并不甚高,当中谷道纵横,犹如街市,又荒芜极少见人影,夜幕当中,杂树随风萧瑟摆动,岂不就好像一座一望无际的死城。 看不见的敌人,总是最为可怕。 朱温当然不会害怕,但他亦不会掉以轻心。 他忽然想起泰山历险中,徐州牙将时溥提及的那个叫杨行密的朋友。 时溥假扮成一个擦桌子的小厮,也就能骗过田珺,还是藏得不够深,一旦自己全力反击,时溥很快一败涂地。 但杨行密通过给时溥支招,在千里之外与自己对局,朱温更不知道此人是出于什么目的,目前又持怎样的真实立场。 这种藏头缩尾的作风上,杨行密倒是与王建这只“贼王八”相当相似。这两个家伙,究竟哪个更难对付呢——朱温心中思忖道。 越往北去,山峰便越高,道路狭窄之处也越多。道路两侧,还时常有耸立的断崖。 山崩、水攻、火攻……这都是王建可能使用的手段。因此行军过程中,必须做好充分的排查。 在途径一条狭长的谷道时,朱温更是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大军被拉得很长,若被人从中间攻击,就能被一截两段。 因此,他专门派人攀上两侧悬崖侦查,又估算周边河道掘开之后能造成的水攻力度。 结论是,这个区域很难发生山崩,山溪的流量也很有限。搜索亦没能发现任何敌踪。 但只要一刻没看见王建那双贼兮兮的眼睛,朱温就不可能彻底放心。 谁知道那厮肚子里究竟藏着怎样的坏水? 一阵震天动地的爆炸声,忽地由远山方向传来,赤红色的光焰绽放,向四面八方喷射出亮火,一时间飞沙走石。 “火药?”田珺惊异道:“这东西的威力,哪能引起山崩或者河流改道?” “是猛火雷。”朱温道。 早在高宗朝时,大唐的炼丹道士们便发现,把硝石、硫黄与皂角子烧成的黑炭混杂在一起,可起亮焰,谓之“猛火”。在西域的艰苦战事中,唐军中的某位工匠别出心裁,将石脂用特别的秘法调制后,与碎木屑、白磷搅拌,加热后灌入一个密封陶罐,封口处捏制一团猛火,再把一截蓖麻油浸泡过的干藤顺罐口引到外侧。 使用时,先把干藤点燃,烧至陶罐口便会引出猛火。猛火极炽热,与掺了易燃物的调制石脂一碰,势成龙虎相斗之势,威力惊人。因为它爆裂时声若惊雷,因此得名“猛火雷”。 寻常石脂,根本没法引爆,非得是秘法调制后的石脂,方有此威力。玄宗朝时,就有突厥人试图在长安用猛火雷搞破坏,后来被破获。 然而那次事件,仅仅证明了猛火雷压根算不上多么成熟的火器,破坏力相当有限。因此留下的记录相当少,若非小师妹段红烟一次偶然说起,朱温压根不知道此事。 在那么远的地方引爆猛火雷,王建究竟在打些什么主意? 朱温心中思忖,陡然意识到一阵不妙。 猛火雷这玩意既炸不垮城墙,也炸不坏土石,就算炸到人身上,也必须精准命中,才有可能把人炸死——也有很多断了手脚依然活下来的案例。 但是如果用来炸冰块呢? 二月春回,但高山之上,许多溪流仍然处于半封冻的状态。偏偏短距离的侦查,又无法确定这些溪流上游的具体情况。 冰块被炸穿,春水汹涌而下,裹着大量的碎冰咆哮而来。如果王建刻意再给途中的河岸作一些改造的话,泛滥的水流会掺入大量的土石,变成致命的泥石流! 与田珺、霍存等人一同领着骑兵殿后的朱温,面色沉重地说出了自己的分析。 田珺不由大惊失色:“大军已经进入山谷,拉成一条长队,岂不是……” “山谷还算宽阔,泥石流必然会从两侧冲进来,实际造成的杀伤恐怕也就百人左右。”朱温叹道:“但就是因此,我才掉以轻心。” “我听不懂。”田珺道:“曹师雄那一千勇士都送掉了,再损失个一百人有什么大不了的。” “因为王建对于歼灭我们的大部队一点兴趣都没有,他已经知道我在队伍最后面殿后。” 朱温想来,要么是消失的侦骑里本来就有王建的细作,要么是被严刑拷打交代出去的。 田珺歪着头,打量着朱温那张清秀的脸蛋:“所以,他的目标是你的脑袋?” 山坡之上,裹着冰块的泥石流呼啸奔涌而下,冲入队列之中,顷刻将数十名战士彻底吞没,随后泥流在山谷中缓缓散开,形成一片宽阔的沼泽。 后队与大部队之间的连接,就被泥石流完全切断。 “朱三儿,咱们又见面了,这真是巧得紧!”朱温只见一条有数十丈的牛皮长索凌空荡下,王建一跃而下,重重落地,踏出扑天的尘雾。他仍是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当初咱不是说择日再战么?王某人言而有信,准时来会,朱温郎君是不是很感动呀?” “王建大哥,您的算计谋策,小弟如今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平卢军推官刘鄩也跟着如同空中飞人一样荡了过来。 “无耻小贼,老娘今日一定要将你脑袋卸下来当夜壶,以报复你对老娘的一切羞辱……”焚天五剑中的陈丽卿咬牙切齿道。 话说到一半便被朱温泰然自若地打断:“女人用溺壶,是不是也要把屁股蹲上去?” 陈丽卿一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而远山之上,绰号全称“朔漠风飙”的风帅李国昌,仍旧饶有兴趣地和养孙李存孝一同瞧着这一切。 “存孝,你觉得怎么样?” 李存孝摇了摇头,把一对拳头在胸前对轰出爆豆似的声响:“没趣极了。” “你觉得没趣,是因为这个王建,是个没有武人之心的小子。他对于还在成长的敌人,务求在萌芽时消灭掉,不打算给对手成长起来,与他堂堂正正、轰轰烈烈战一场的机会。” “史上许多名将都是这个作风,倒也不能说有什么错。”李国昌摸着短短的胡茬,沉吟道:“只不过,所谓的‘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实在很乏味呵。” “没错,咱们要看大场面,结果就这?”李存孝皱眉抱怨道:“躲在巨石后边的,是不是昆仑派和翠烟门的掌门?” “眼力见涨嘛,孙子。”李国昌高兴地给了李存孝一个爆栗,虽然李存孝不知道为什么阿翁高不高兴都要揍自己,但反正落在自己身上并不算很痛,也就无所谓了。 “这两派不服王仙芝建立的六大派为首的武林联盟,所以想要通过收拾草军,讨好朝廷。可惜啊,在我那师妹眼里,他们也属于不稳定因素,当耗材使最合当了。” 对于李存孝而言,这两个大派掌门,也就是三五拳放倒的事情。但对朱温而言,这两位可是比寇谦之武艺还略胜的高手。 为了收拾朱温,王建实在可以说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了。 (本章完) 第81章 两大掌门 第81章 两大掌门 王建等人直接用长索玩空中飞人,从天而降,着实让朱温有些吃惊。 这只“贼王八”还真有许多奇奇怪怪的点子。 我明敌暗,劣势就在此。明知敌人要发起突袭,却不知道对方在何时何地突袭,用的又是何种手段。 被泥石流截断之后,殿后的朱温所部只剩下百余战士,而王建一伙,至少有五百号人,以半圆形堵在谷口,作势要围攻上来。 “下马!”朱温飞快地发号施令,这样逼仄地形,压根不利于己方骑兵冲击,不如依托谷口打防御战。 但是山谷两侧并非完全的陡崖,而是敌人步兵可以冲上去的坡道,便意味着敌方也能绕到己方的两侧甚至侧后方发起进攻。 草军骑士纷纷下马,组成两道横列,由几名执马者将众人的马匹控制在后方,防止它们乱踢乱咬。 然而草军会骑射的相当少,只有田珺等寥寥几人带了弓。 “弟兄们,给咱放箭!” 王建昂起头大呼道,一干战士纷纷弯弓如满月,箭雨像乌云盖顶般向朱温一行人射去。 王建的直属部队百余人,是崔安潜节度使自己出钱豢养的“后楼兵”,比起牙兵还要精锐,人人可以以一当十。 弓、戟、矛、剑、盾,谓之五兵。而王建的一队兵马,全是五兵娴熟,马步皆精的虎挚之士。 与他们协同作战的数百河洛之兵,由陈丽卿、刘鄩分领,显然也都是焰帅军中的精锐。 至于为什么只带这一点人,一是方便隐蔽,二是王建早已对草军的必经之路,以及周遭地形作了全面的勘察,整个计划堪称成竹在胸。 “提纲挈领,纲举目张;解决事情须得抓重点。”王建教训一边的刘鄩:“黄巨天倚朱温小贼为谋主,杀了朱温,黄巢便如同没牙的老虎,比起王仙芝更好对付。至于尚让这班庸人,像放鸭子一样放过去又有何妨?” 王建此前告诉刘鄩,用计最好不要超过三步,因为步数越多,变数就越大。 而此番王建发计,甚至只用了一步。 然而这区区一步,却是经过无数事先勘察与计算,并完美切入人类思维的死角,别说一般人,就是朱温这样的智谋超绝之人,也实在难于想到。 “举盾!” 朱温一声令下,战士们纷纷将木制旁牌举起,抵挡抛射而来的利箭。 利箭借着春天的东风,来得又快又猛,如同倾盆暴雨落在盾牌上,令持盾的战士们只觉大地都在摇颤。 所谓东风,实际上是东南风,来自东南大海方向,拂向西北。 而这处山谷谷口并不直接朝南,而是偏向东南方向,正好让王建军能借得东风之利。 这样的细节,都在王建的考虑之中。 “德宗朝的名将韦皋,坐镇西川二十年,屡次大破吐蕃,被后人称作诸葛亮转世。依小弟看,王建兄智谋如神,算无遗策,才真是诸葛武侯转世了!”刘鄩眼里冒着光,兴奋地说道:“朱温虽然狡猾,毕竟不是王大哥的对手!” “说不得!”王建当即道:“我一个小军校,哪能和诸葛丞相、韦节度相提并论。你小子是想把咱扔火上烤么?” 嘴上这么说,王建却觉得刘鄩不愧是平卢的神童,想必从小说话就特别好听。 蜀地也确实是个好地方,用当地话说就是巴适得紧,不知道自己将来能不能在那边捞个节度使当当。 王建的看法相当有道理。像朱温也甚是早慧,但因为说话不好听,乡人的评价都是顽劣任性,神憎鬼厌。 几轮箭雨下来,草军一方便死伤了六七人。更有流矢射进后边的马群中,战马被箭射中身躯,负痛哼叫,仿佛要狂躁乱冲起来。这种情状,越发令朱温等人士气动摇。 朱温瞧得明明白白,敌人为了避免被发觉,是用牛皮长索一批批地自远处山上荡过来的,因此看上去皆未披甲。如果穿上铁甲,重量太重拉断了皮索,难免跌一个粉身碎骨。 根据此前的经验,王建等人怕是在衣内又穿了纸甲。 然而纸甲防箭效果终是差了些,己方若人人有弓矢在手,纵是逆风,但也有居高临下优势,不至于面对敌人的箭雨,落到如此被动挨打局面! 田珺今天手气却异常地好,她连发三箭,射中三名忠武军缺乏头盔防护的面门,全部应声倒地。 “看见没有,我的箭法不烂,那天只是运气不好!”她拉高嗓门向朱温强调道,似乎一点不觉得现在是什么生死危境。 对面的箭雨终于停了下来,草军将士们这才缓了一口气。但他们又必须再次做好血战准备,敌阵中角声大作,显然是要步战冲锋了。 陈丽卿横眉怒目,便要往前冲过去,却被王建一把拉住:“你想死么?” 听到这话,陈丽卿怒吼道:“王建,你什么意思?” “将不可以愠而致战。”王建淡定地道:“我听说朱温那小子在宋州大战时,当着一堆人揉了你的白鸽儿,你当然很想报仇。但你本来就不是朱温对手,这样不顾一切地狂怒冲进去,很容易被乱刀砍死。” 听到王建这话,陈丽卿气得脸都青了,若非焰帅吩咐她一切听从王建命令,以她的脾气一定会当场和王建扭打起来。 但一粗一细两道人影已经如闪电般向前扑过去。 “这两位是焰帅高价聘来的客卿,昆仑派掌门铁摩勒,与翠烟门掌门柳梦烟。这两派与王仙芝的振衣盟,很有些梁子。二位掌门身手比你我都好,让他们冲在最前面,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我军的伤亡。” 陈丽卿不得不承认,王建虽然说话很难听,却异常有道理。 以她的脑子,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就是因为跟着焰帅这样的聪明人,忠实执行焰帅的命令。 “朱温小子的脑袋,倚马可待。” 正如王建所言,他读的书实在不多。 倚马可待是说文思敏捷,下笔千言,倚在即将出发的战马前起草文件,可以等着完稿,王建却用错了。 但除刘鄩之外,其他人都没发觉问题。 陈丽卿出身颍川陈氏浙东房,但她十二岁时被裘甫部义军攻进家里杀了全家,自己也被一群变民狠狠莳弄。此后她由颍川陈氏的本家养大,精力都在练武上,只想着多杀些作乱的贱民发泄心中的怨恨,再没有翻过半部书,当然也听不出问题。 至于刘鄩,倘他当面指出王建的错处,就不是什么平卢神童,而是蠢材中的蠢材了。 “昆仑剑出血汪洋,千里直驱黄河黄。” 昆仑派掌门铁摩勒手持一口重剑,划然长啸,衣袍随风鼓荡,威风凛凛。 剑身如墨,隐隐透出赤色红光。扫荡之时,威势惊人,顷刻将一位草军战士连人带盾扫上高天,跌下来时,又被铁摩勒一剑,劈得头颅粉碎。 昆仑派立足于昆仑、祁连两座巨山之间,与于阗国、高昌国,以及沙州张氏均相交好。吐蕃侵占河陇之后,昆仑派表面与吐蕃人合作,暗中却小动作不少,吐蕃衰弱后,张议潮沙州归义,于阗、高昌重新向大唐朝贡,西域道路再被打通,昆仑派势力重返中原,也与执掌武林牛耳的振衣盟结下梁子。 铁摩勒的父亲铁昆仑以重贿买通朝中宦官,欲垄断丝路贸易,与振衣盟结怨,遂于二十年前与王仙芝比斗。当时王仙芝实已手下留情,但乃父仍被王仙芝以布袖削断了五根手指,最终惭忿而逝。昆仑派由此和振衣盟结仇,如今王仙芝战死,在铁摩勒看来,更是痛打落水狗的最好时机。 翠烟门掌门柳梦烟是一位绰约少妇,眼角淡淡的鱼尾纹丝毫未曾影响她的美丽,反而增加了几分成熟丰仪。她嘴角含着恬淡的笑容,气质却如烟似魅,手中一柄与身姿不符的硕长弯刀更是异常醒目。 弯刀劈砍动作比直刀更省力,出刀速度亦比直刀更快,更利于发挥女子身法轻捷的优势。 柳梦烟的招法时而大开大阖,激荡如潮涌,时而似风摆杨柳,柔里带刚。但杀伤力却较铁摩勒丝毫不弱,刀刃划出一道道流丽的光弧,不多时竟将三四名草军勇士劈于刃下。 两大掌门一左一右攻至,直取朱温而来。 两人联手战力会倍增,对手则顾此失彼,击前则后至,备左则右至,处处皆备处处皆至。 二掌门任何一位实力皆在朱温之上,加上双拳难敌四手,若被两人合力夹击,朱温恐没有一点生还希望。 朱温待要出刀抵挡,却只觉一股大力,将他向阵内推去。 “朱温将军向后方撤退,那匹红马背上有木屐,穿过泥淖,就能退入大队当中!”说话的是王仙芝部将楚彦威,他方才在朱温身上狠狠推了一把:“我等拼将一死,也要掩护将军周全!” 蔡温球亦大声道:“不错,若非朱小将军千里驰援,咱兄弟几个已埋骨蕲州战场了!老子偷生数日,已经赚够了,死有甚么好怕的!” 两人在蕲州战中,被打光了所有部曲。自从朱温驰援而至,便对他相当钦敬投缘,约好要投入朱温营中效力。 依着两人建议,直接舍弃被泥石流隔断的百余兄弟,脚踏木屐穿过被泥石流冲出的泥泽,遁入大队之中,似已是现下最理性的决策。 纵水流依然稀稀拉拉地裹挟着石块倾泻而下,从当中穿过去,有被巨石击伤甚至送命的风险,但留下来,在敌人目标是朱温的情况下,看上去十死无生。 但对朱温而言,这不仅意味着面对王建临敌逃窜,更意味着要抛弃霍存、田珺,抛弃楚彦威和蔡温球,抛弃把性命交托给自己的百余号弟兄! 朱温自认是个讲义气的人,让他这样弃军而逃,他怎能做到? “快走!”楚彦威大吼道:“草军可以没有我们,但怎能没有朱将军?若没有您的智略,谁来为王盟主和咱们报仇?” 楚彦威挺枪向铁摩勒刺去,蔡温球则长刀席卷,猱身扑向柳梦烟,采取的皆是舍身忘命的打法。 朱温看见楚彦威长枪折断,被铁摩勒一剑从右肩到左胯,整个挥成两片,但他的牙齿也咬上了铁摩勒的左腕,生生扯下一块肉来。 铁摩勒嫌弃地甩飞了楚彦威的残躯,从衣襟上撕下一块布,随手包扎了伤口。 蔡温球的刀锋则刺中了柳梦烟的大腿,同时他亦被柳梦烟一刀枭首,人头飞起数尺。 大腿被刺伤令柳梦烟格外嫌恶,这个女人竟挥刀凌空数斩,把蔡温球的头颅劈了个稀碎,脑浆与鲜血似散般飞溅! 这两位身手全不高强的草军将领,置生死于度外,竟也能坚持数合,更伤到武艺高超的大派掌门。 但朱温所见,只是两位认识才几天,把信任彻底交给他的兄弟,为了保护自己,付出了生命代价。 他们的最后愿望,是希望朱温抛弃这里的其他人,从而活下来。 这样的愿望,他能够满足得了么? (本章完) 第82章 孟楷之勇 第82章 孟楷之勇 朱温突然感觉到有人轻轻扯他的甲袖。 转眸一看,却是田珺,她右手蛇矛怒卷,一击将冲杀而来的三名敌兵全部逼退开去,让人很难注意到她左手的小动作。 “怎么了?”朱温问道。 田珺神色有些局促,低声道:“我知道你不肯走,因为你不想被人觉得没义气。可大家一起死了,也没什么意义。” “你若觉得过意不去,可以在撤退时把小霍和我带上。对于其他人而言,你活着,才有人给他们报仇。” 这个平日里一直大大咧咧的女人,竟说出一番相当现实的话语。 朱温这才意识到,她是魏博田家的人,身上天生流着那位以狡狯冷酷著称的首代魏博节度使田承嗣的血。 田珺的话并没有多想,只是一种本能的判断,加上一点十九岁女孩子对于死亡的恐惧。 但却无意间暗示出世界的真实。 殿后的骑士们,朱温大部分都不熟。 他作为一个本性疏懒的人,连自己营中五百人都认不全,营中庶务泰半是由二哥朱存帮他打理。 对于朱温而言,田珺与霍存属于亲近且对自己有用的人。 而其他人则属于牺牲掉对他无损。 义被构建出来,也只是确保群体利益的一种行事方式罢了。然而随着人们的相信,义却被标注了比利益、乃至生命更高的价格。 朱温当然明白温情脉脉下隐藏着的本质。 但朱温相当不喜欢这一套。 除了那些已心肠彻底硬如铁石的上位者,很少有人能喜欢这套。 而且,不管朱温是独身还是带几个亲信逃跑,未来都背上了弃军而逃的污名。王建等人可以肆意宣扬这点,诋毁他的义气,打击他的声誉。 不然王建岂会考虑不到自己谋划中明显的疏漏。 王仙芝之所以选择战死蕲州,尽可能保全兄弟,就是因为四十年建立的义薄云天之名,经不起损毁崩塌。 他恍惚间又看到了那头白虎的虚影。 “是为了义气和大家一起死,还是贪生怕死逃跑而活下来?”白虎像人一样箕踞,嘲弄地看着他,神态与朱温嘲弄别人时一模一样。 大夏龙雀是魔刀,却并非凭空在人心中制造魔念,而是将人性中天然的阴暗面折射出来并具象化。 嗜杀,色欲,贪生怕死……这些深镌人性中的负面特质,不但人人有之,而且上位者因为掌握了权力,反而要比平凡人更加强烈。 魔刀令他将自己真心的阴暗真实看得清清楚楚,让他磨砺本心,也是对他未来的一种警示。 因为朱温想要到云层上方去,但如今占据云层之上的那批人,又正是他最讨厌的样子。 朱温心中念头百转之间,柳梦烟、铁摩勒两大掌门已经再次抢攻上来。 敌人正面拉长,翻上两侧的山坡,迫使己方队列内缩成圆弧状。 王建、陈丽卿、刘鄩三人也不紧不慢加入战团。 草军战士们抵挡越来越艰难,不时有人遭受夹击而毙命,阵势被撕开一道道口子,马上就要承受不住围攻而全面崩溃。 朱温已必须做出决定。 但他仍不愿意放弃这些兄弟。 他不甘心。 他更不想被人说成一个面对王建只能逃跑的懦夫! 朱温挺刀向着王建猛扑而去:“蠢货,你认为这种雕虫小技能奈何得了我么?” “别犟嘴了,小子。”王建泰然道:“你明明是一败涂地,只能以狂怒掩盖自己的失算罢了。” 说着手中杆棒激荡,划出扇形的残影,抵挡向朱温的刀芒。 两大掌门见朱温竟未逃走,很快又向他凑过来。 加上王建,三人夹攻,按理拿下朱温的首级,也就是几招的事情。 但朱温心中仍存有希望。 他并非全无布置,只是可能已来不及了。 一声狂雷般的咆哮陡然划破了漫天惊风。 铁摩勒、柳梦烟、王建三人只觉滚滚而来的音浪震得鼓膜疼痛,手上招式不由一缓。 孟楷脚下并未穿宽大的木屐,甚至没有卸甲,健硕的身躯直接冲入泥潭之中,凭着绝强的纵跃之力,一次次自泥沼中腾跃而出,带得泥浆像沸腾一般迸溅。 水流依然带着石块和冰块呼啸而下,有不少直接打在孟楷身上,撞击之力令孟楷很快受伤数次,口中也逸出血线来,但他的表情却越发豪勇。 “伤我师弟者,当灭族。”孟楷浑身鲜血斑驳,却以充满杀意的眼神扫向铁摩勒、柳梦烟、王建三人:“你们是嫌自己命长了,还是族人太多了?” 仅仅是孟楷身上翻涌的气血波动,就令三人感觉到仿佛被巨石压住胸口,难以喘过气来。 宋州战场上,雪帅齐克让评价过孟楷是武学奇才,假以时日,武力必然在自己之上。 很显然,这半年里,孟楷厚积薄发,艺业已有了极大的突破,宣大斧一荡,浩然若力劈华山,两大掌门陡觉威势逼人,顷刻抽身退去。 至于王建,更不敢撄其锋芒,将杆棒在地面上一点,借力退开三丈。 “孟绝海不愧是勇冠三军,上次也是你搅局坏了咱大事。”王建冷笑道。 虽然早有预料,但朱温瞧着孟楷湿透的衣甲和满身的污泥,身上被泥石撞出的伤口,与唇边的血线,仍不由眼中略酸:“师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孟楷扬了扬粗浓的眉峰:“我如果说你长得很像我弟弟,你信吗?” 又道:“他若还在世,也有你这么大了。” 朱温神色微变,孟楷却突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骗你的,你还真信了,我孟楷哪有什么弟弟。” “做师哥的爱护师弟,岂不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朱温想不到,一向率直没心眼的大师哥孟楷,在生死战场上,竟和自己开起这样玩笑来。 其实他让孟楷在略靠前之处,而亲自殿后,本来就有以身为饵把王建诱出来的计划。孟楷身旁,他很是配了些好手。 以朱温想来,孟楷之勇,深入人心,若孟楷直接就在自己身边,敌人必然忌惮,不敢轻易发动。 未想到王建能有如此手笔,借自然伟力精确切断了后队与孟楷之间的联系,他几乎弄巧成拙。 更想不到孟楷不带一兵一卒,直接舞着大斧,顶着盖顶砸下的土石,自泥石流积成的泥淖中横穿过来。 他孟绝海就是有这番气魄,哪怕只有自己一个人,也顶得上千军万马。 这位大师哥的功夫,走的是聚沙成塔,厚积薄发的路子,相当重视夯实基础。因此朱温初投黄巢门下时,并未觉得自己武艺落后太多。 然而孟楷已到了量变引发质变的关键阶段,突破瓶颈之后,进境之速,实非常人所能想象,如今即使面对四帅一级的宗师高手,也未尝会落下风! “王盟主去了,我孟绝海便做第二个王盟主,凭手中大斧,威压天下!”孟楷抗声道:“你们这帮虫豸,岂堪一击,一发上来吧!” 说着,孟楷到队伍后头去牵马:“一百骑士被五百个几乎不着甲的步兵压着打,也实在不合情理。” 听到这话,不止朱温,尚存的草军战士们在绝境逢生,长舒一口气之后,也不由苦笑。 草军骑士又不是朝廷的精锐具装甲骑,敌人的步兵却尽是精锐,这有什么不合情理的? 然而己方有孟楷这样的顶级猛将打头,还真不必继续防守,大可上马冲击敌人。 小规模的骑兵作战,有没有猛将作为核心,实是天壤之别。 “虫豸们退下去了,好得紧。”孟楷决然道:“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话音方落,众人便看见远方腾起阵阵烟尘。 王建显然不止安排一道伏兵,敌人的骑兵队也来了。他们为了避开朱温的侦查,躲在侦查范围之外,因此赶过来了点时间。 但对孟楷来说,这无疑不是什么大事。 他当先驰马而下,宣大斧横扫,日不移影间,便将四五名忠武军锐卒的脑袋全数劈成两半,如劈柴火一般。 “你的剑虽然很利,但还是比不上我孟绝海的斧头利。”面对不敢撄自己锋芒的昆仑派掌门铁摩勒,孟楷出言讥讽。 铁摩勒当然不服气到了极点。 但这个古铜色脸膛的青年人散发出的威势,实在让他联想到父亲铁昆仑临死前跟他说过的王仙芝的绝世气势。 这青年人遍身泥泞血污,却胆气越壮,仿佛世外凶神。凛凛威严直接震撼到铁摩勒心坎里。 铁摩勒冷声道:“小子你休得猖狂,待本掌门的回鹘骑士过来……” 原来王建设下的第二道伏兵,正是铁摩勒在甘州重金招募的回鹘骑士。 这两百骑士,都是回鹘人中弓矛俱精的键锐之士。听说监军宦官杨复光要组建监军院亲兵,铁摩勒直接将自己招募的五百回鹘骑兵献上,其中三百人参与了绞杀王仙芝的蕲州血战,剩下的两百锐骑则交给了王建,作为进一步的底牌。 但孟楷眸光流转,气吞山河,全然没把这些即将拍马杀到的回鹘勇士放在眼尾之内。 (本章完) 第83章 乘勇突阵 第83章 乘勇突阵 大别山南麓的丘陵地带,地面相当不平整,起伏层层迭迭,全然不似河南地区的一马平川。 这样的地势本来并不利于骑兵冲锋。 朱温之所以选择下马固守谷口,也有这个缘故。 但对孟楷而言,是否能够流利加速冲锋,并没有多大区别。 战马对他而言,无非是一个用来攻击的平台而已。 即使是王建麾下人人可以一当十的忠武军后楼兵,也在孟楷的喑呜叱咤前,心胆俱寒,人人萌生退意。 纵骑挥斧,人马合一,孟楷仿佛天上杀星降世。 大斧往官军战士劈头盖脸剁去,首级和残肢断臂便此起彼伏腾上半空中,一道道血幕为丘原上的泥土,涂抹了惨红的颜色。 猝然而至,一击逼退两大掌门和王建,已令孟楷的气势提升到了极致。 实际上,两大掌门与王建的退却,颇有猝不及防的成分在里边。但他们被轻易逼退,一时令官军人心散乱,面对孟楷的冲击,简直要一溃千里。 王建心中暗骂,自己武艺远不及孟楷不说,两大掌门也怎么如此不济事? “师哥,杀得痛快。”朱温竖起大拇指赞道:“有你在此,什么忠武精锐,回鹘铁骑,都不过是一帮土鸡瓦狗!” 正如朱温所言,草军骑兵有无孟楷,简直是天壤之别。 现下草军骑士跟着孟楷冲杀,人人心怀复仇之心,大声呼号,犹如天崩地坼,越发压得官军士气凋丧。 远方的回鹘骑队已经在烟尘中逼近,他们的战马高大,马蹄声整齐,盔甲鲜亮,行进间颇有一种威武姿态。 同为北方胡人,出自东胡系统的鲜卑人有极少数美人,但大部分都是宽脸盘,眯眯眼,内眼角褶厚,颧骨高耸。如今草原上的契丹人和室韦人,就与鲜卑沾亲。 出身铁勒系统的回鹘人则颧骨更高,脸型尖细,眼眶深邃,前额较窄,许多人有鹰钩鼻,瞧上去比东胡人种更加凶恶。 只要山地起伏并不太大,回鹘骑兵丝毫不惧山战,他们的马儿能够上下山坂,出入溪涧,如履平地,被认为“中国之马弗与也”。 与大唐对峙百年的回鹘汗国崩溃之后,回鹘人流落四方,建立了许多小国,也有大量回鹘骑兵南下,为大唐军头乃至铁摩勒这样的豪富之人效力。 两百回鹘骁骑靠近到百步之遥,就开始纷纷扬扬地射出箭雨。他们射箭奇快,随着距离拉近,箭矢的杀伤力也越来越强,当垂直射中时,甚至能直接射穿草军将士身上的盔甲。 一百草军骑士对五百官军精锐步卒,加上两百回鹘骁骑,这战力差距,看起来大到了极点。 但孟楷怡然不惧,手持大斧,宛若怒目金刚,叱气成雷。 斧刃扫荡出漫天寒光,打下咻咻破空的利箭,仿佛抖落衣上纤尘。 两位最凶悍的回鹘骑士并行而至,一左一右挺枪向孟楷刺来。 孟楷暴喝一声,巨斧前荡,斫断一名骑士长槊,发力一推,顷刻砍断马头,将马上的回鹘骑士拦腰挥作两段。 另一名骑士则被孟楷以左手捉住槊锋,发力一拽,直接从马上拉扯过来,如提童稚。 孟楷顺手将此人塞到腋下,发力一挟,脖颈处发出一阵连绵爆响,连铁制锁环编成的顿项也被压得塌陷进去,竟被孟楷直接挟死当场,信手掷于马下。 遍身血痕与污泥,孟楷笑容却比起朝阳更加灿烂恣肆:“铁摩勒,这就是你的回鹘锐骑?” 孟楷目光一扫,用弓矢瞄准他的回鹘骑士们,纷纷只觉天雷轰顶,心中震颤,被无形的气势压得动弹不得。 这时,官军战士们才意识到,孟楷所说的“王盟主既去,便由我孟绝海来做盟主第二”,并不是什么狂言谵语。 只需再过一两年,草军就将再次拥有一位武力压过四帅的绝世猛将! 孟楷奋勇冲杀,一人之力,竟将整个回鹘骑阵捅穿,仿佛砍瓜切菜一般,留下一道血泊的切口。 朱温、田珺、霍存等人紧随其后杀入,斩杀回鹘骑兵,如同刈麦割草。 方才田珺动了贪生怕死的念头,想要朱温带着她一起撤走。待得孟楷来临,一人之力就扭转了战局,不由让这丫头相当惭愧,面皮烧烫,如今冲杀起来格外奋勇,蛇矛纵横处,连续戳穿数名回鹘骑兵顿项,均是一击贯喉,喷血坠马。 眼见着自己高价招募的回鹘兵死伤枕藉,铁摩勒不由心如刀绞。 他们可不是一般的回鹘牧民,而是回鹘人中武艺出挑的选锋之士! 强烈的恨意,让铁摩勒直欲把孟楷剁成臊子喂狗。 但他也只能想想,终不敢马上冲上去撄孟楷锋芒。 不然被剁成臊子的,很可能是铁摩勒自己。 “有此人在,王仙芝可谓不死!”官军当中,有人发出这样的哀嚎。 说这话的小卒马上被陈丽卿以绿沉枪一枪刺入咽喉:“临阵沮我军士气,该杀!” 回鹘骑兵作战都带有从马,马匹绝不止两百匹。他们将马匹分给官军步卒,王建、陈丽卿、刘鄩及两大掌门,纷纷上马而战。 敌人由步战转为乘马,压力无疑又大了数倍。 但孟楷一点不将他们放在眼里。 精光闪烁的眸子睨去,仿佛看见的只是一片尘沙。 王建心中亮堂似雪,比起上次交锋,孟楷的身手进步,不可以道里计。 在小规模的战斗,尤其是骑兵战当中,这种顶级猛将的作用,怎么高估也不为过。 他们的存在,不仅能作为队伍无坚不摧的锋刃,亦能提振随其作战的战士士气。 三国时的“飞将”吕布,五胡十六国时的“武悼天王”冉闵,皆可带着数十数百骑兵,纵横冲杀于万军当中,所向披靡。 一座如天柱般的高耸怪石上,观战的李存孝看得孟楷如此英姿,不由高兴得抓耳挠腮,摩拳擦掌,显是见猎心喜,想要下去与对方交手一番。 却被李国昌狠狠一个爆栗:“不准下去。” “官军马上要败了。”李存孝道:“他们不是那个铜脸莽汉的对手。” “我师妹已明确拒绝你参阵。何况,王仙芝已经死了。”李国昌平静道:“除了王仙芝,你不许对其他任何人出手。” “为什么?”李存孝相当不解。 “就当这几个小子生死与共的义气,让阿翁想起了跟着你太师祖学艺时候的往事吧。”李国昌泰然道:“何况,究竟谁是不下‘陆地神仙’王仙芝的无敌人物,今后自有分晓,又何必急在一时?” 话是这么说,但在场的官军,其实都没有亲见王仙芝成仁的场景。没有看到王仙芝面对千军万马围攻,凭借一己之力毙杀八百余人,斩杀四大国公后人,击毁三大尸王,更令焰帅甄燃玉负伤,葬自勉刺史折臂的震撼场面。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他们眼里,孟楷的凶威,简直已在仅是声闻的王仙芝之上了! “王建大哥,没想到那帮回鹘佬也不济事,与两大掌门一般,银样镴枪头。”刘鄩压低声音对王建道。 这帮回鹘骑士确是精锐。虽然为了快速机动,没有披挂全副马铠,战马只戴了皮质的面帘、鸡颈和当胸,保护正前方;但他们的骑士却都是全身覆甲,仅露出五官,身上更携带数个箭袋,可以箭下如雨。 不仅是优良的射生军,回鹘骑兵们还经过严格的刀枪操练,既能持矛陷阵,亦能在敌人贴近时拔刀短打。 只是起伏的地势,不利于回鹘骑兵发动一往无前的墙进长矛冲锋。面对孟楷所当无前的鬼神之勇,他们更是被突了一个措手不及,才陷入现下的不利局面。 “无妨,他们带来了我们需要的战马,更为咱们争取到了上马时间。”王建从容自若道,眸光一扫,只见一百五十名直属战士,已经全数披甲上马。 对于自己麾下的忠武后楼兵,王建显得更有信心。 一位青发白面,高鼻深目的将校声音微微发着颤:“王……王建,你不会是要咱们去送死吧?” 这人正是宋州大战时,于宋威帅帐内嘲讽王建的从六品下归德司阶跋无忌,而跋无忌的先祖,乃是开国时的名侠,“大漠狂刀”跋锋寒。 跋无忌和他的挚友徐慎为徐郎君,名编神策军籍中,此前跟着宋威时不止一次找王建不痛快。没想到申州一战焰帅击败草军偏师后,诸道行营招讨使一职由宋威转到“华蓥焰舞”甄燃玉的身上,跋无忌竟和徐慎为一同,被派到王建这个冤家对头的麾下,临时受其指挥! 跋无忌和徐慎为实在不知道焰帅到底是怎么想的,也许她压根不知道哥俩找王建麻烦的事情。 但他们得到命令时,只觉五雷轰顶——这真是吊桶落到井里了! 王建老神在在地道:“咱们有恩怨这事,知道的人并不少。现在你俩又是直接跟着咱,若咱故意送掉你俩,别说咱自家兄弟一定伤亡颇大,连咱也要冒很大风险。我王建可不是宋家兄弟那种魍魉鼠辈,你们能不能少来以己度人?” 现在宋玦已死,宋威又重病卧床,还被取消了讨贼总帅之职,王建也不讳公然对宋威口诛笔伐。 要知道宋威这老东西实在是狗改不了吃屎,宋州惨败之后,还一度勾结宰相之一的卢携,想要吞并葬自勉刺史驰援而来的七千精兵。右相郑畋立马上奏,认为宋威与葬自勉早已结下仇怨,葬自勉若在麾下,必为其所杀,才阻下了此事。 孟楷将宋威打伤,导致宋威重病将死,客观来说,对大唐朝廷,着实是除掉了一大害。 (本章完) 第84章 孟楷争马 第84章 孟楷争马 日不移影之间,两百回鹘骑士,已被孟楷冲得七零八落。 王建领着官军精锐步卒纷纷上马而战,麾旗直指,一声令下,一队骁勇之士便向着孟楷方向猛扑过去。 为免公报私仇之嫌,他并未让跋无忌和徐慎为参阵,而是将二人留在身旁。 二将才长松一口气,但又想到两人本来在神策左军,作为勋贵后人当衙内兵,在长安收租子,放高利贷,做生意,何其自在。 却不想杨复光公公带着一部神策军作为亲兵前去支援宋威,他俩也被迫跟着出潼关,在军营里吃苦,哪像在长安快活逍遥? 本欲跟着老帅宋威混些战功,没想到宋州大战惨败,二人部下几乎被打光。如今焰帅甄燃玉接过总帅大权,更将他俩送到王建这个冤家对头身边。 直冲而去的骑队已被孟楷奋勇而击,战败撤退,但另一支骑队驻在后边,预备接应,孟楷、朱温等人率骑汹涌驰杀而来时,便遭到两队夹攻。 官军阵中鼓声大作,王建亲自在马上敲击骑兵所用的鼙鼓,对军队发号施令。 两队骑士缠绕而来,好似一口巨大的剪子。 面对这样攻势,孟楷怡然不惧,拨马先左突,再右荡,竟同时奋击两队。而随后的草军骑士也散开迎击,不多时两队敌骑便皆掉头而走。 孟楷张扬大笑,贾勇一而再,冒险越陂陁,策马驰突,曾无一合之敌。 忽见旗幡招展,金鼓大作,一队伏骑手持大网、撩钩、搭索,纷纷抛出,将孟楷整个人罩了个密密实实,恍若地网天罗。 “获贼千兵,不如生擒一将。”刘鄩惊喜道:“这就是王建大哥为敌人预备的捉生之法?” 王建露出得色:“孟楷有勇无谋,被咱以利诱之,必然贪功轻斗,冲杀在前,脱离大队。” “一旦拿获孟楷,朱温小儿还不是手拿把掐?” 他命令自己的亲信部曲操练捉生之法,便是为了某一日擒拿敌方猛将做准备,今日果然派上用场。 只见钩索缭绕孟楷周遭,仿佛一张巨大的蛛网,孟楷落入其中,皮肉皆裂,死命挣扎。 而此前被打退的两队,也回身杀去,誓要将这勇冠三军的猛将生擒活捉! 瞧见孟楷本来纵横驰骛,所向披靡,突然被敌人用捉生法压制,不但田珺、霍存等人脸上色变,朱温也心中不由忐忑。 他虽然足智多谋,但对于唐军的系统战术,还是缺乏了解。因此他虽然已经发现了危险的苗头,却尚未来得及提醒孟楷,敌人的捉生之策便已经发动。 朱温急喝令大队过去救援孟楷,但敌人飞快地分出一部,阻拦草军骑队,显然经过无数次严格操练。 “神策军那两位爷,哪里跟得上我部下的节奏?让他们参与,恐被孟绝海捉了当人质,反而坏事。”王建旁若无人地对刘鄩道,一点不管徐慎为和跋无忌听得七窍生烟。 就在此时,却听垓心一阵炸雷似的狂吼,王建将目光投去,只见罩住孟楷的那张大网,已整个被震得破碎,化作碎屑漫天飘散。 而扎入孟楷身上的挠钩,也都被他连着血肉一齐甩了下来。这鸷勇绝人的青年,好像感知不到一点痛楚! “我们这么多人套住他,竟都被他挣脱。” “如此怪力,这还是人吗?” “莫非真是天上的巨灵神下界?” 官军队中议论纷纷,被震撼的情绪所充斥。 不顾马匹依然被套住哀鸣不已,孟楷虎咆一声,飞身下马,大斧横扫马腿,顷刻砍翻三骑。 孟楷又一把抓住一位敌骑的马颈,提着宣大斧腾身而上,马上本来的骑士,则被他扫落马下,催马前驰,马蹄踏在胸甲之上,甲面顿时凹陷下去,发出肋骨断折的爆响。那骑士口中鲜血喷薄,眼见不活了。 “贼王八,你竟觉得这等儿戏,便能拿得住我孟绝海。留着捉你自家淘气出去乱窜的龟儿子罢!” 说话间,孟楷纵马直突,杀得敌阵仿佛波分浪裂,直取王建而来。 王建有着一张与孟楷色泽相似的古铜色方脸,只是五官粗粝,不及孟楷英气逼人。 但他面皮上终开始浮现淡淡惧色。 “大哥,敌锋难挡,要不要先撤?”刘鄩低声问道。 “笑话,要是被区区孟楷吓得临阵跑路,我王建今后还如何带这群弟兄?” 王建吹出高低几声唿哨,左手旗帜挥舞,便有二十名骑士下马,将长槊端在手中,枪鐏插入泥土之内,斜向上刺去,正是拒马枪的套路。 未下马的骑士则分在两边,向孟楷射出飞飞扬扬的箭雨,耗损孟楷的锐气。 孟楷一路冲杀过来,不断挥斧打落箭矢,击退迎击而来的敌骑,也觉锐气渐耗,冲到王建前边,亦很难一击斩杀王建,反而自个风险甚大,于是拍马刺斜里一个驰突,令离王建不远的徐慎为猝不及防。 “英雄,不要杀我!” 徐慎为求饶间,孟楷已劈头一斧扫落。 这位左神策军衙前正将专知两市回易,开国名侠徐子陵的后人,便被孟楷一斧削去首级,鲜血如泉水喷涌起数尺,四面洒落,滴在满地草叶上,成为滋养野草的养分。 徐慎为最后一个念头是:贼王八,你不得好死呵…… 虽然王建并没送他去死的计划,纯是徐慎为点背被孟楷盯上罢了。 一击劈杀徐慎为,孟楷拨马便回。而挚友被杀的跋无忌,则瞧得胆寒股战,在马上瑟瑟发抖,冷汗迸流,全没了平日里飞扬跋扈的模样。 这就是血腥的战场,对于他们这些在京神策军中的膏粱子弟而言,未免太过惨烈。 “倒是忘了把那厮的脑袋拴在马前了。”孟楷回到队伍,对迎上前来的朱温漫不经心地道:“说起来,这也不是我的马。老子的黄骠马被贼王八的人拴走了,待会必得抢回来,不然别的马我可骑不惯。” 以力强破王建的捉生埋伏,劈杀敌将徐慎为,对于孟楷而言,似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但草军将士,却被他的骁勇所鼓舞,群情激奋,欢声如雷,一个个攘臂高呼,誓要将敌将王建的首级也给拿下来! 泥石流的冲刷,已彻底停止。对面也有不少骑士牵着马,艰难地缓缓穿过泥泽,预备支援朱温等人。 王建心知,这仗实在没法打下去了。 “咱们撤,传下将令,留下那帮回鹘骑兵殿后。”王建对刘鄩道。 死道友不死贫道,何况王建实在不喜欢回鹘人。回鹘汗国强盛的时候,可没少做欺负唐人的事情。 由于回鹘骑兵带来了大量从马,王建部士卒们可以骑马而遁,草军也不容易追赶。 回鹘骑士们且战且退,张弓搭箭,射出密密麻麻的箭雨,试图阻止草军的追击。 但孟楷的黄骠马被王建部下拴走了,又岂肯善罢甘休? “贼王八,快把爷的爱马还来!” 孟楷叱气成雷,八卦宣钺斧荡飞漫天箭影,向回鹘骑兵阵中长驱直入。他所用的乃是国初卢国公程咬金程知节传下的三十六路天罡斧,利于马战,凶猛无匹。 朱温等人恐他有失,当下以十余骑最为精勇的骑士跟进,而剩余的草军骑兵,则在东西两侧与回鹘骑士勒兵交战。 孟楷副将班翻浪高举旗帜,紧紧追随在孟楷战马之后,为众勇士冲阵指明方向。 见到王建都已撤走,回鹘骑士们也没了战心。 虽然监军使的职责之一就有管理武库,他们自从被铁摩勒献给监军宦官杨复光之后,装备和训练皆有强化,堪称精良。但彼等毕竟不是汉人,对于官军也没甚认同。现在那只“贼王八”都跑了,他们射几箭就尽了断后任务,何苦再多去拼命? 然而这群回鹘锐骑不肯力战,最先倒霉的并非王建,而是昆仑派掌门铁摩勒。 他在回鹘骑兵阵中策马驱驰,鼓舞士气,结果被孟楷杀开阵势冲过来,吃了一惊,急忙挥舞重剑抵挡。 斗了几个回合,孟楷精神倍涨,一斧沿着剑柄滑下,铁摩勒负痛弃剑,已被切断了一根手指,伏鞍狼狈逃走。 其实若是江湖步战,铁摩勒当能与孟楷斗到十五个回合以上。但作为江湖人,铁摩勒缺乏战阵经验,骑战亦非他所长,加上孟楷现下气势正盛,威不可当。因此这昆仑派掌门,几合之后便受创落败。 孟楷的主要目标并不是他,便任铁摩勒逃去,接下来又撞上了翠烟门的掌门柳梦烟。 翠烟门位于福建武夷山中,曾以只收女子闻名,更有开派祖师是一位美貌狐仙的传闻。后来河东柳氏庶流掌管的霸刀门衰落,迁移到福建,与翠烟门通过联姻合并。因此柳梦烟所用刀法,时而狂暴凶猛,全然不似女子招数,时而又似柳絮清烟,缥缈灵动。 霸刀柳氏作为河东柳氏庶流,因血缘疏远,并不被承认为士族。柳梦烟之所以讨好朝廷,便是希望家族被朝廷纳入士族谱牒,为此她甚至把族中多位美貌少女送给宦官当妻子。 唐朝公公们娶妻蔚然成风,譬如代宗朝名宦李辅国,便娶得了北魏皇族之后,京兆尹元擢的女儿元春英为妻。宦官并不能给予这些女子真正的鱼水之乐,她们只是被囚禁在高墙大院中的摆设罢了,与那些同宦者“对食”的宫女无异。 但即使如此,柳梦烟也绝不愿意为给朝廷卖命而把自己性命送掉。 她抽刀与孟楷斗了几个回合,只觉孟楷斧上力大难挡,又看见铁摩勒此前被削掉一根手指,更没了战心,找个机会跳出圈子,拍马便走。 朱温和田珺却又从后边冲杀过来,一刀一矛左右夹击,柳梦烟猝不及防,抵挡朱温龙雀宝刀时,田珺的蛇矛已刺中她小腹,透过软甲,鲜血涔涔涌出。 柳梦烟容变色,咬牙忍痛而逃,却不想又有一名草军小卒策马而来,她一个不防,被一锤砸在头盔上,一阵昏晕,被这小卒捉过马去,用绳绦绑起。 这就是战场的真实,柳梦烟的武艺,当然要远高于这名小卒,但在骑马混战之中,一个疏忽,便被生擒活捉。 柳梦烟恍惚中默念观音心经,神智清醒转来,发现自己已被一位小卒抱在怀里,五大绑。 “武人身犹箭,唯人所射。本夫人受焰帅派遣而来,失手被擒,实乃天命。”这美貌少妇长叹一声,神色竟变得相当从容。 “吾乃有夫之妇,不可为汝等所辱,损我清誉。速斩我首级,妾身当下,只求一死!” 相比后世,唐人更重视已嫁妇人的贞节,孟郊诗云“贞女贵殉夫,舍生亦如此”。新婚之夜没有元红,在唐朝人眼里并非相当严重,但婚后失贞,便是极大的失节。 柳梦烟显然认为自己被草军所虏,就算能被赎回,也必保不住贞操,因此一心求死。 “快杀我,小崽子。”见小卒犹有踌躇,柳梦烟忽地竖起柳眉骂道:“莫非要本夫人咬碎舌尖,喷你一脸么?” 小卒轻叹一声,抽腰间短刀,割下这美貌少妇首级。柳梦烟直至气息彻底断绝,都未曾眨一眨眼睛,皱一皱眉头。 柳梦烟年近四十,但瞧上去只有三十不到。小卒提着柳梦烟首级,见她容貌如生,如狐般的双眼配上清雅的气质,有种格外撩人的风韵,不由情难自已,凑过嘴想去吻柳梦烟头颅的红唇。 “小子,你做什么?”朱温断喝道。 小卒吃了一惊,急忙停下动作。 此时孟楷已经杀了抢走他骏马的王建部骑卒,夺回自己的黄骠马,那马儿一见主人来,便欢腾奋啼嘶叫不已。 孟楷摩挲着宝马身上被挠钩扯出的伤口,不由心中怜惜,却听见朱温怒斥小卒,当下转过虎目,投去冷电般目光:“营里不是没有营妓,你这小子对尸体发情,也太龌龊了些。” “小人岂敢!”小卒慌忙道:“小人只是见这位娘子视死如归,凛凛气魄,心有所感,不由心生懊悔之意,这才难以自持……” “怜惜美人,倒也是你这种没定力的小子通病。”孟楷道:“好歹你没纵放了她,不然现在斩下的就是你的首级了。小崽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卒禀报道:“小人名叫李唐宾,是尚让将军部下。” “你能擒杀大派掌门,倒也有些本事。”孟楷夸奖道。 他见这小子年不满二十,锤法已颇有可圈可点之处,其实已起了爱才之心,欲将此子收入自己营中。但既是尚让的部曲,孟楷与尚让旧有交情,也不好争抢。 而柳梦烟这般趋炎附势之辈,被擒之后,却能神色从容,一心求死,也让朱温有些感触。 人性复杂,很多时候没法用善恶好坏来评判。 但在战场上,只有两种人,战友或敌人。 此时王建等人早已纵骑四散而去,孟楷抢回了自己的黄骠马,也再无心追赶,收兵而回。 翠烟门掌门柳梦烟被杀,昆仑派掌门铁摩勒断指,其中的缘由,不过是一匹马而已。 (本章完) 第85章 营妓 第85章 营妓 草军起兵的源头,要追溯到乾符二年。 当时大唐境内蝗灾“自东而西,蔽日,所过赤地”,面对遍布整个帝国北部的大蝗灾,文武百官却欺瞒天子,宣称蝗虫全部自己绝食,“皆抱荆棘而死”。为此,当时几位宰相还向皇帝祝贺说这是上苍有灵。 面对大规模蝗旱蔓延的局势,有百姓向陕州观察使崔荛哭诉,没想到崔荛却指着官署里的树叶说:“此尚有叶,何旱之有?”然后将请求赈灾的百姓痛打一顿了事。 朝堂上衮衮诸公当然认为,蝗灾旱灾,又不是朝廷的责任,你们做安安饿殍在家里老实饿死就好了,何必闹事给朝廷添麻烦? 对本身衣食无忧的振衣盟主王仙芝而言,且不论振衣盟与唐廷的旧怨,摆在眼前的问题是,振衣盟那么多的产业,那么多兄弟要吃饭。蝗旱爆发,朝廷不赈灾,百姓流离饿死,商路阻断,许多振衣盟门人也因此失了生计。 一开始王仙芝也试图施粥赈济百姓,结果发现士族门阀囤积米粮,哄抬米价。这样背景下,哪怕把振衣盟的产业变卖一空,能救的人也相当有限。 倒不如用资金来打造兵器甲胄,兴兵闹一个天翻地覆!至于粮食,从府库和士族高门的宅第里挖出来就是了。 这三年间,天灾此起彼伏。有些战士因为自己故乡自然灾害已经缓解,于是离开草军返回故乡,重新拿起犁锄,收拾破碎的家园。 但更多人已彻底失去对朝廷的信任,他们宁愿战死,也要让肉食者知道草民的愤怒。至于战火将把更多人卷入动乱当中,他们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升斗小民已考虑不了了。 这样的感慨,是草军击退王建,北上越过大别山后,众人在经过一片易子而食析骨而炊的地域时发出的。 王仙芝部因军纪失控,在江陵导致上万百姓的死亡。而在蕲州,有三万以上的义军将士和家眷战死沙场,或被俘遭到官军无情屠戮。 但乱世当中,比起战争,更多的死亡永远来自于饥荒和瘟疫。 草军发兵攻破了数个士族门阀的宅院,取走金帛,将粮食分给灾民,这些骨瘦如柴的男女老幼,纷纷感激地哭拜于地,表示若有来世,一定为义军做牛做马。 由于缴获的粮糗以小麦为主,只有少量稻米和粟米,义军又缺乏时间为灾民制作面食,只能将麦子煮成粗粝难以下咽的麦饭,供这些连煮饭都没什么力气的可怜人恢复一点体能。 这却已足令腹中充斥着树皮与观音土的饥民重获生机。 他们不久前还因为饥饿而同类相食,现在却如同一群跪乳的羊羔,跪在草军面前,泪如雨下。 在这些百姓眼里,草军将士们全不是官家宣传中的食人猛兽,而是胜造七级浮屠的活菩萨。 他们和血洗的江陵的暴徒们,其实是同一批人。只是场景有异,做的事情,善恶便全然相反。 “朝廷没钱赈灾,却有钱镇压我们草军。而士族门阀的庄园里,总能扒出大量的粮食来。不解决这个问题,揭竿而起的百姓是杀不绝的。”朱温相当冷静地说道。 他下令对于被俘的士族,成年男子及年迈者全部诛杀,青年妇女没为营妓,少年与孩童则交给百姓处置。至于奴婢,一律释放。 尚让有些犹疑:“士族之间打断骨头连着筋,这样做法会不会激起一些掌握要津的士族人物暴怒?” 这个逻辑完全成立,草军能存在到现在,除了天灾持续不休之外,地方的官吏对于剿贼也实在不积极,拖沓延挨,养寇自重者甚多。哪怕是泰宁军齐克让这样的名帅,也因为藩镇财政原因,无法尽全力。 此前泰山之行,朱温邂逅齐克让的外室阿青夫人,便以此取信了对方。草军实在不会对齐克让的家眷下手,不然齐克让和草军势不两立,一定会不计代价追杀草军。 王仙芝过去考虑这个问题,俘虏士族人物,尽可能不杀,索取一些资财后便予以释放。 因此令人感叹的是,王部义军诛杀比较重的,反而是与王仙芝黄巢同一阶层出身的寒族富室。 “士族也分等级,咱们收拾的都是小虾米,哪有这么大能量。”朱温不以为意道:“而且你看那些贵女们,听说要去当营妓,虽然一个个哭闹不休,但还是想活下来,一个像柳梦烟掌门那样宁死不受辱的都没有。” 她们一定觉得自己很无辜吧,只是享受着锦衣玉食,并没有干过什么坏事,为什么落到这样的下场? 可在朱温看来,当他们的父母囤积居奇,坐视百姓饿死道路而不赈,拥兵坞堡自固的时候。她们对这样的命运,就不该有任何怨言。 “这帮蠢货,心黑又不能一黑到底,不肯捐助家财帮助朝廷剿灭我们。鼠目寸光,落到这样下场,岂不是咎由自取?” 众人心有戚戚焉,纷纷点头应是。 军议结束后,霍存低声对朱温道:“老大,那帮士族家的小娘子,身上如今都还干净,营将要不要挑几个好的尝尝?” 霍存说的干净,并不是说是否处子,而是身上有没有病。霍存本身也几乎不碰营妓,去秦楼楚馆往往只是听听曲,就是害怕染上柳。 但对于一般出身草莽的战士来说,在生死之间辗转,他们急需发泄自己的肉欲,来冲淡对于随时可能丧命的恐惧。至于可能沾染疾病导致的痛苦,他们已很难顾得上了。 “我不好这口。”朱温道:“你自己去吧。” “也是,老大你这样端正人品,去玩她们分明是她们占了你便宜!且不说段女侠和田将军,就是兰先生又哪里是那些庸脂俗粉比得上的?” 兰素亭是女子,其实全军都知道,但称呼她为先生,是营中将士为了特别表示对她的尊敬。 “我和她们几个清清白白,而且她们哪里对我有意思了?” “老大英俊潇洒又智勇绝人,女人若是见到不动心,才是傻子。”霍存再次吹起了法螺。 “你这就是胡说八道。”朱温并不领情:“比如那些士族女人,听说是我打发她们去做营妓,一定恨不得杀了我吃肉。谁说男人脸长得好看女人就一定会喜欢的?” 霍存一时没词了,讪讪地住了口。 朱温将一个银锞子塞进霍存手里:“我想你一定会去的,这点钱拿去。” 哪怕士族贵女们是被强征为营妓,士兵们找她们都必须付钱,这是为了避免营妓被迅速玩坏。这是官军和草军都明白的道理。 如果柳梦烟掌门怕死老实被抓,根据朱温讨厌这种趋炎附势之辈的脾性,柳掌门被族人赎回去之前,也得给将士们当一段时间营妓。 霍存不由感激涕零,连声道谢。 越是好看,有身段的营妓,标价也就越高,军中雇了业内人士对此做评断。战士给的钱,她们自己也能获得一小部分,很多营妓因年老色衰被释放掉时,还能攒下一笔钱来。 (本章完) 第86章 我寄人间雪满头 第86章 我寄人间雪满头 黄巢军的主力,如今正在洛阳城周边活动,虽然没能攻破城墙,却在城外焚毁了许多士族门阀的庄园,还把恭陵的地面建筑拆了个干干净净。 恭陵虽非帝皇陵寝,却是唐高宗李治与天后武则天长子李弘的陵墓。哪怕并不是挖坟掘墓,只是烧了陵园,也非小事。 正如焰帅自己所说,出了这么大事,如果她还杀不了王仙芝,各方的攻讦弹劾,就足以逼得她仰药自尽。 但王仙芝既死,焰帅拒绝回救洛阳的决断,便可以全部用大局解释过去。焰帅不但无过,反而讨贼有大功。 朱温、尚让领着突围出来的队伍进入河南道地面后,便只有黄巢的外甥林言和庶侄黄皓领着几千兵来迎接,据他们说,段红烟如今仍跟在黄巢身边作战。 黄巢部草军虽然训练严整,如汉将军程不识一般“正部曲行伍营陈”,组织纪律较王仙芝部强很多。然而相比王仙芝帐下群雄济济,黄巢除了三个徒弟,还真没多少得力人才可用。 朱温心知黄巢部草军除去辅兵杂役,真正的战兵也就一万五千人。如今王盟主战死,王仙芝部草军残兵万余人被救出,虽然黄巢部实力将极大扩充,但要完美消化,其实也不是太容易的事情。 林言与朱温已经相当熟稔,他和朱温述了一番别情,感慨了王仙芝那样绝世人物,竟然就这样没了,便与朱温、尚让合兵,引他们去与主力会师。 “刘汉宏跑了。”朱温对林言道:“那个兖州的碎嘴讼棍,我早该杀了他的。” 刘汉宏跟着大部队一直越过大别山,并作为前锋冲击一支官军,作战极为勇猛,斩获甚多。随后,他却带着一批辎重逃去投降了官军。 “证明了自己的战力,才不会被官军杀掉。”林言叹息道:“他当年也是作为兖州小吏,从雪帅齐克让军中劫持辎重投靠了王盟主。” 那次行动规模不大,并非齐克让或寇谦之指挥,而是交给了“南斗六星”之首的燕凌空。此事也导致齐克让评价燕凌空没有独当一面之能。 没想到草军败撤之际,又被这家伙故技重施。 总有一批无耻小人能够通过这样的反复横跳提高自己的地位。 不过对于朱温而言,这并不是什么坏事。至少下次见到那张惹人厌烦的脸,朱温有再正当不过的理由砍下他的脑袋。 噩耗早已由探骑带到黄巢的案头。 回到大军的朱温,才知道,得到王仙芝死讯之后,师尊黄巢数日内一直将自己关在帅帐内,数日未进水米,极少说话,也不见任何人。 王仙芝这位自幼相识的生死之交蓦然弃世,实在令黄巢感到无以言表的悲痛。 当晨曦再次拂在大地之上时,众将才看见黄巢自帐内步出。 焰帅马上要回师河洛,大军也到了必须转移的时候了。 黄巢一袭金盔金甲,步履稳健,但脸上有着掩盖不住的憔悴,仅仅是几天,他就看上去苍老了许多。 他忽地摘去了头盔,头上并无发簪束发,满头发丝便在长风中鼓荡。 众人惊异地看见,黄巢原来满头的黑发,竟已彻底变成霜白的颜色,迎风猎猎飞舞。 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这满头的霜发,越发衬托出黄巢心中的悲郁凄怆。 红尘之中,有几知己。子期既逝,伯牙绝弦。 黄巢扬首向天,以手叩击刀环,其声铿锵。 他干裂的嘴唇翕张,忽然开始长吟。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说话间,悲风忽起,满营旌旗猎猎作响。 这是白居易追悼元稹的诗句,却实在太能体现黄巢此刻的心境。 场中,十多位草军洗荡洛阳周边时被俘的士族高官被绑缚在木柱上,双臂向两边张开,衣衫单薄,眼中满是悚惧。 “若是仙芝兄无虞,任由众位家属将你们赎回,也绝非什么大事。”黄巢声音平淡,却无可置疑。 “但他死了,只能拿你们这些高门士族,作为给他殉葬的第一滴血。 言毕,黄巢亲自举刀而至。 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视庶民为蝼蚁的高门子弟,当束手就戮时,一样是浑身颤抖,发出阵阵悲鸣,乃至哀告求饶,与那些面对税吏瑟瑟发抖的百姓,又有什么区别? “盐帅,你不能杀我们!” “王盟主之死与吾辈无关,我等也未曾建言过镇压义军之事……” “咱们死了,朝廷一定会震怒的……” “我等对义师有用!若盐帅不想要招安,咱们愿意降顺,奉盐帅为主,效犬马之劳……” “饶命呵!” 清河崔氏、范阳卢氏、京兆韦氏、兰陵萧氏、吴郡陆氏…… 黄巢打量着这些被草军所俘的官员们,心中默默念着他们的“高贵出身”。 当年他曾无比羡慕过这些人可以几乎不费任何努力,便获得他黄巢梦寐以求的功名。 然而这些人面对死亡的态度,却让他感觉到如此丑陋。 食君之禄,分君之忧。这些家伙在天家的羽翼下,吞噬尽了百姓的膏血。面对死亡的阴影,却全无气节,像犬彘一样摇尾乞怜。 黄巢神色转作漠然,手中大刀以稳定的节奏劈下,一刀一个,不快也不慢。 一道又一道血幕溅上高天。 求饶声渐渐变成了恶毒的咒骂,但黄巢完全置若罔闻。 有达官临死前怨毒地向他喷出浓痰,也被他刀风席卷,荡飞出去。 不多时,十多位大唐高官,头颅全数骨碌碌滚落在空地当中,只留下绑缚在木架上的无头尸首。 众将士默默看着这一切,知道自今日起,草军与朝廷的矛盾将不可能调和。 然而威震天下的王仙芝盟主都死了,谁还会再有寻求妥协的念头?蕲州江岸上的三万游魂,又怎会让人再对朝廷有什么念想? 黄巢斩杀一众唐廷达官之后,取出一坛酒液,一掌击碎,酒水奔涌而出,洒落于地面,和地上的鲜血混合在一起。 酒香浓烈,带着一股刺人鼻腔的气味,正是黄巢用汉代技术蒸取的烧酒。 “魂兮归来!去君之恒干, 何为四方些?舍君之乐处, 而离彼不祥些! 魂兮归来!东方不可以讬些。 长人千仞,惟魂是索些。 十日代出,流金铄石些。 彼皆习之,魂往必释些。 归来兮!不可以讬些。 魂兮归来!南方不可以止些。 雕题黑齿,得人肉以祀,以其骨为醢些。 蝮蛇蓁蓁,封狐千里些。 雄虺九首,往来倏忽,吞人以益其心些。 归来兮!不可久淫些。 魂兮归来!西方之害,流沙千里些。 旋入雷渊,爢散而不可止些。 幸而得脱,其外旷宇些。 赤蚁若象,玄蜂若壶些。 五谷不生,丛菅是食些。 其土烂人,求水无所得些。 彷徉无所倚,广大无所极些。 归来兮!恐自遗贼些。 魂兮归来!北方不可以止些。 增冰峨峨,飞雪千里些。 归来兮!不可以久些。 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 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 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 豺狼从目,往来侁侁些。 悬人以嬉,投之深渊些。 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 归来!往恐危身些。” 黄巢袍襟临风,怆然长歌,唱的正是三闾大夫屈原《楚辞》中的《招魂》篇。 他头上白发随风飘荡,而此时军中也兀出许多灵旗白幡,当风舞动。漫天纸钱飘起,洋洋洒洒而下,与黄巢满头白发映作一色。 黄巢所招,不仅是一生挚友王仙芝的英灵,更有葬身长江边的三万草军将士的魂魄。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蕲州一战之后,黄巢一夜白发,三军缟素。 所有人都知道,王仙芝的鲜血不会白流。 庄重的祭祀之后,人人眼中皆含满了泪水,畏惧之心被勇气所代替。 他们耳边回荡着黄巢振聋发聩的话语。 “焰帅以为杀害了仙芝兄,就是折断江湖的脊梁。” “但仙芝兄堂堂正正地站着死,江湖的脊梁便无可折断。一个王仙芝倒下,千千万万个王仙芝站起来。” “甄燃玉眼里,她杀了武林的‘陆地神仙’,是‘斩仙’。那我们报仇,便是‘弑神’,斩下大唐女武神的首级,彻底结束四帅的不败神话。” “大唐四帅,如同支撑着帝国的四根天柱。只要切断其中一根,那便如同共工头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缺,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帝国自以为万世不移的根基,将轰然崩塌。” “诸位可愿随巢做那水神共工,与天地一战,至死方休?” 朱温在一旁默默扫视着群情激昂的人群。 古人云:抗兵相若,则哀者胜矣。 千算万算,算的是人心。 焰帅算无遗策,也未曾算到王仙芝能将自己的末路,以绝世的武力雄姿,塑造出气撼山河的悲壮。 而黄巢则延续着王仙芝的壮志,将人心中的复仇哀壮之意,点燃到了极致。 蕲州的战尘已经落幕,下一场决战却近在咫尺。 所有人都明白,黄巢与焰帅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只有一个人能够活下来。 而命运为他们预定的决死战场,又在何方? (本章完) 第87章 合军 第87章 合军 黄巢一边出洛阳盆地向东南转移回河南大平原,一边高效地对会师的两军进行了重组。 完全不出意外地,尚让被王仙芝部残存的诸将推为领袖,并已视作振衣盟新一代的盟主。 哪怕尚让计谋不及焰帅,导致了蕲州惨败,但那毕竟是技不如人。尚让的智略惊人,战术出众,都已被草军诸将看在眼里。 何况,尚让也是王仙芝还活着的弟子中,声望最高的一位。 黄巢当然也不会夺取尚让的军队,采取的做法则是将尚让与柴存皆任命为统军,麾下各领五千人,将王仙芝部一万残部一分为二。 柴存是宋州之战中战死于宋威五方阵的柴纳钧之叔,年近六十,德高望隆,更仍能日食米十斤。加入草军之前,就是一位以豪迈骁健,又平易近人著称的武林名宿。 由年龄比黄巢还大的柴存来与尚让并列,众人也说不出什么不服气的话。 而后黄巢又借祭祀王仙芝立威之机,把自己直属的军从三千兵力扩到五千。由于朱温一营近来经过严格训练,战力已提升匪少,因此也被提升为都。 朱温与孟楷、段红烟一同擢升为都将,部下兵力从五百增至一千,当然要从黄巢部其他编制中吸纳精兵,这亦是黄巢的集权政策。 由于没有直接对王仙芝部残兵实施挪用吞并,使得尚让、柴存等人相当感激,盛赞盐帅义薄云天。而原先投靠黄巢的一些豪强被抽走私兵精锐,当然有所不满,却很快被王仙芝部众将的赞美声盖过去了。 “为师得到线报,王建虽然还是队将,麾下只管后楼兵一百五十人,但焰帅又专门调了一个都由他指挥。王建小子部下的兵力,已达到一千一百五十人。”黄巢神色凝静:“那位陈丽卿女士,作为都内两营其中一营之营将,也成了王建的部下。” 《诗经》里就有“釐尔女士”的说法,表示有士风的女子。陈丽卿出身颍川陈氏,是老牌士族,乍一看可以称作女士,但有没有士风就很难评价了。 “而你的一个都却还没有满编,在战场上再碰上王建,可难以占便宜。” 朱温知道老师的意思是尽快拉一些可靠的战士入营,扩充自己的兵力。 王盟主的罹难,确实给江湖带来了巨大的恐惧。但经过黄巢大祭王仙芝,愤怒将如旋风便传播开来。只要黄巢不马上与焰帅决战,稍作拖延,令江湖的愤怒被酝酿到完全可用的时候,草军便能凭借大野龙蛇们冲天怒火的形势,顺势取得与“华蓥焰舞”甄燃玉决死一斗的有利战场。 而这种江湖群雄振袂暴起的形势,也确实是他朱温吸收新血,将更多英杰补充到队伍之内的绝佳时机。 领命而退之后,朱温回到己方营帐中。 绰影已经拜别草军,回到泰山而去。由于整个随尚让作战的过程,她都以幂篱蒙面,以刘娘子自称,现在朝廷一方得到的说辞仍是朱温等人袭击了泰山派,杀害掌门曹子休后逃走,而新任泰山派掌门绰影,将抱着为乃师复仇的志愿,捐助资财助朝廷将草贼彻底剿灭。 “绰影娘子实在是个精明的人。”朱温对兰素亭道:“王盟主死了,最大的受益者甚至不是师傅,而是尚让。” 蕲州战败后,尚让垂头丧气,几乎想要去死。绰影却决定不解除婚约,并且出言激励尚让,显是看出了这点。 尚让已经成为了王仙芝残部的真正领袖,并作为王仙芝真传弟子获得了王仙芝生前的诸般影响力。 “绰影一定会等我们和焰帅决出生死,才决定是否真正加入草军。如果这一战我们败了,那就没有什么草军,更没有什么振衣盟。泰山派届时完全脱离振衣盟控制,也就是个对朝廷甚为孝敬的风月名门罢了。” 兰素亭轻叹一声,道:“像她那样的经历,长于谋身也是难免的。” “小兔子还真对人家动情了?”朱温笑道:“是不是还想让人家帮你磨镜儿?绰影娘子不是说不打算与尚让有夫妻之实,她那身冰肌雪肤可是正经的丈夫都尝不到的。” 兰素亭俏脸一时晕红如血,低下头去:“营将你说些什么怪话,芷臻听不懂。” 听不懂是实话,但之前被绰影像蛇一样盘身上对着耳朵吹过气,又当众强吻了一次,兰素亭怎么也该能猜出个大概了。 “好了,不逗你了。” 朱温从褡裢里摸出一个玩意儿:“这次回来带给你的,怎么样?” 兰素亭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口细灰陶砚,砚面呈箕形,前高后低,三面环塑十二山峰,中峰下似为龙首,可贮水滴入砚面;左右山峰下各塑人像,呈负山托重之势。内外两重山峰错落,与砚边相连,自然形成半圆形砚堂。底部三足,也刻成层岩迭立状。 此砚虽非常见的石砚,但并州澄泥砚中精良者,比起许多石质名砚还珍贵。 这口十二峰陶砚巍然兀立、气势恢宏,大有山水画气韵。兰素亭性情简严,不喜欢富丽精工,这样一口砚,自然令她看得相当喜欢。 “这……很贵吧?”兰素亭问道。 “是有点。”朱温点点头:“我现在太穷了,已发不出你的薪俸,你下面三个月的薪俸,就用这口砚折抵了。” 兰素亭常说朱温给她一个月十贯,薪俸已经够高了。较真如她,轻易绝不会接受朱温的礼物。朱温在拷掠士族时获得的这口砚,才以这个名目送给她。 为了这口砚,朱温格外开恩,将说出陶砚藏处的士族子弟和他的妻子、儿女全部放走了,因为不希望赠给兰素亭的砚沾上人命。然而藏主也觉得这口砚能换到自己全家人性命,足见它的真正价值如何。 兰素亭是文人,这种做法,想必就是官场里所谓的“雅贿”了吧。只不过从来都是下级雅贿上司,像自己这样作为上司雅贿下级恐怕还是世上独一份。 朱温见兰素亭踟蹰不敢收下:“我听师妹说,好砚对文士,就如同宝镜对于美人。相比镜子,我觉得芷臻你还是更喜欢砚一些。” 这话却是说兰素亭既是文士又是美人,兰素亭不由俏脸微微一红,朱温已将陶砚硬塞进她手里:“这是你下面三个月的薪俸呢,抓紧了。这玩意陶做的,一不小心摔地上可没了。” 兰素亭对于这种雅物,当然珍惜得不得了,马上紧紧攥住,用绢帕擦拭一番之后放到自己案头,神色依然有些忸怩:“那芷臻就谢过营将一番美意了。” 朱温已经从营将升职为都头,兰素亭本该称为都将的,她却叫惯了口,一时没改过来,朱温也不太在意。 “你今晚烧的菜太香了,配得上更好的东西。”朱温夸奖道。 今夜晚餐的主菜是一道鹿鸡同炒,是种有点小奢侈的大唐名菜,烹炒使用的油料是白芝麻油。 鹿肉与鸡肉同炒,加入葱白、豆豉、料酒调味,恰到好处的手法与火候,使得肉的细嫩鲜美被调料的滋味完全浸透,入口时既滑腻,又过瘾入味。 朱温觉着兰素亭虽是个读书人,做菜的手艺说不定能胜过皇宫里的御厨。毕竟阿青夫人府上的大厨,做菜也不及她做得好。 现在战士们都已不太忍心让兰素亭熬夜照顾伤员,为士兵吮吸毒疮,于是营内又请了几个婆子做这事。 兰素亭被发现厨艺拿手之后,准备饭菜便成了她的主要工作。当然,她一个人做不了五百人份的量,也不可能五百人全部顿顿吃好的,光是炒菜用的油,就价格不菲。 在朱存的主意下,兰素亭每次做十余个人的饭菜,挑选表现出众的战士陪朱家兄弟共餐。但一轮下来,又确保每个战士至少参会一次。 朱温过往为了表现与战士同甘共苦,吃与普通士兵一模一样的粗粝军粮,结果朱存的意见贯彻下来,反而更得军心。对战士们而言,由于自己也有共餐机会,都将吃得好一点就能够接受,而能够参宴享用他们的女神兰先生所做的肴馔,乃是天大的荣誉。 目前来说,管理丘八这块,朱存还是要比朱温老练得多。 (本章完) 第88章 宋威之死 第88章 宋威之死 青州,这座城市曾以广固之名,取代了临淄在齐鲁大地的核心位置。十六国南北朝时期两次毁城在内的无数战火,都毁不掉它的繁华。 现下,它是大唐平卢军的治所,而宋威大帅这种至死不肯放弃权力的人,就是死,也是一定要死在自己的节度使官署当中的。 宋威在床上喘着气,眼泪顺着脸上的皱纹滚滚而落。他悲怆难言,似乎有千言万语,却哽咽而不知从何说起,只是不断地念叨说:“你们莫恨我,我早晚要死了。你们莫恨我,我早晚要死了!” 他看见了谁呢?是遭他纵兵掳掠杀害的良民,是被他养寇自重害死的百姓,是因他嫉贤妒能而战死的同僚,还是他过去辜负过的其他人? 咸通十年,距离现在还不到十年啊。曾经那个勇猛向前,到老心中仍有一腔正气的宋威,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在神策军中,从十多岁的青春少年,熬到年过甲的老将,六十多岁,才第一次得到独领一军的机会。 他长驱直入,打得入侵的南诏人找不到北,就连贴身保护南诏王蒙世隆的六诏使者,也死在宋威幼弟宋玦的刀下。 可是呢?颜庆复一来,就夺走了他的全部军队,抢夺了他的全部战功,而后冠冕堂皇地官拜东川节度使。就连史官也在留给后世的记录中,写下了颜公力挽狂澜,令蜀地转危为安的伟大事迹。 宋威一生的信念终于崩塌。 他曾相信,只要自己认真做事,终究有出头天。他忍受过太多屈辱和白眼,但只要官爵还在缓慢地上升着,他就凭着这股子韧劲,熬到了六十多岁这个年纪。 结果他发现,一个擅长讨好宦官的卑鄙小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夺走你应得的一切。 宋威彻底崩溃了,再然后,他变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宦官们发现,那位曾经的铁骨将军,竟能比任何人还圆滑,还能迎合公公的意思。 宋威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成为了大唐节帅之首,就连威名赫赫的大唐四帅,也因资历缘故要居身其下。 直到宋州惨败后,一口标枪贯穿了宋威的小腹。随着病情的不断恶化,宋威才发现,自己已经很老了,老得本不应该上战场。他本就剩下不多的生命,因为这次负伤而又极大缩减,阎君和无常可能随时勾走他的生命。 一个年轻的医官捧着药进来,神情温柔:“宋帅,喝药吧。” 宋威艰难地坐起,接过碗欲喝。 他苍白的双眉却陡然挑起,枯槁的手臂颤抖起来,突地将药碗向医官脸上砸去。 “是你,是你一直在害我对不对?”宋威怒吼道:“老夫为什么总是看到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老夫想要看到颜庆复,找他清算欠我的债,却一次也没有!说,你到底是谁的人?” 医士被滚烫的药烫得满面发红,一脸的烫伤,却眼神从容:“在下只是个小小的医官,要做的就是尽力治疗宋帅的疾病。至于宋帅产生幻觉,小的又怎能知道?” 但宋威却突然又颤抖起来,大叫道:“不要,不是我做的,不要来找我!” 他尖利地呼道:“我早晚要死了,我早晚要死了!” 宋威从床上滚落下来,破瓷片扎破了他苍老粗硬的皮肉,却没有多少鲜血能渗出来。 他不甘地在满地药汤的水泊中举起了右手,好像还想抓住什么,但眼中的生命之火,终是缓缓地黯淡下去。 宋威的头往旁边一偏,脸压在滚烫的药渣上,彻底断绝了气息。 医官大叫起来,呼叫门口两个仆役来看,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 药汤里有曼陀罗,但曼陀罗本来就有镇静安神的效果,用量也一直很轻微。关于治疗宋威所用的药方,他和另外几个医官一直讨论着,并将方子的调整及时告知节度副使安重儒、押衙王敬武这些节镇内的大将。 当青年医官回到自己的住处后,他嘴角才勾出一抹得意的笑容。 为什么他愿意为盐帅黄巢赴汤蹈火,冒生命危险,因为黄巢极少将任何人作为弃子,总能留给忠于他的人一条全身而退的路。 宋威重伤将死,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至于什么时候死,也没几个人会觉得奇怪。 少量的曼陀罗,配合一些其他药物,也能引发人心中的恐惧,触发使人衰弱的幻觉。 对宋威这样的垂暮老人而言,精微地控制药量,便能决定宋威的具体死亡时间。 他的家传秘方,那些庸俗医官又能查出什么问题来? 青年医官已完美完成黄巢交给他的任务。他可以选择带着能快活过一辈子的钱去买田置地,也可以继续藏在青州城里,想法子为草军做更多的事,赚更多的钱。 两个选择看上去都很不错。 …… 朱温将军被提升为统领千人的都头之后多日,麾下的将士们又看见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朱温竟请了个营妓到自己帐幕里去。 虽然大家都知道兰先生向来与将军同居一帐,但自从兰素亭为战士吮吸毒疮,给战士做可口饭菜之后,大家对她敬若仙子,更是纷纷互相作证将军与兰先生清清白白,仿佛他们的鼻子真能闻出什么处子特有的香味。 不过,两人确实分床而睡,还在中间拉了一道厚实的黑布帷幔,这是有人曾在朱温帐篷门口瞥见的。 但引营妓入帐,再次让麾下的丘八们暗中议论纷纷。 小朱将军向来不寻柳,于女色上并不要紧,众人都以为他这般俊逸人物,看不上寻常脂粉,怎么今个转性了? 可兰先生还在帐内呢?她那样清洁品性,将军就不怕污了她耳目? 不过他们实在是想多了。 朱温只是让这位出身天水赵氏的营妓唱唱小曲而已。 霍存他们爱听“胸上雪,从君咬,恐犯千金买笑”之类浓艳大胆的敦煌曲子词。朱温听的曲却很清淡。 “帘卷千丝暮角风,素衣负手问苍穹。常自忆,复成空,一寸痴心别处同?” 曾经的士族千金,眼角眉梢带着哀怨,婉转唱道,玲珑浮凸的身姿若柳旋舞,素色飘带如云纷飞。 唱完,她略歇了歇,又唱了一曲《何满子》,歌罢,续以诗人张祜评点此曲的《宫词》。 “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 声调凄咽,令人动容。 兰素亭幽幽道:“据说数十年前,武宗皇帝的孟才人就在武宗病榻前唱着这曲《何满子》,悲恸而逝。她可能是担心武宗改革大计将半,却要中道崩殂,光王向来与牛党交好,一旦上位,武宗的心血都要付之东流。” 朱温也听父亲朱诚说过这段史事,说武宗皇帝是唯一可能让大唐再次伟大起来的贤君,奈何命太短。后面宣宗皇帝上位,一反武宗之政,国势又开始衰颓,至于今日。 对赵姬唱的曲子,朱温略略点了点头,表示赞许,而后往嘴里倾了一樽薄酒。相比烧酒,还是黄酒喝得爽口些。 兰素亭叹气一声,拿出一块橙黄色的晶莹果,对赵姬道:“姊姊唱曲也累了,吃口润下嗓子吧。” 赵姬眼中流露感激之色,道谢接过。 这是兰素亭最爱吃的梨膏,据说是开国时的宰相魏征为了治疗老母的喘疾而发明的——这大抵只是卖的商家为了推销而编的段子。 但这种含着淡淡药味的果,确实很配兰素亭的知书达理气质。 朱温说这种带点透明的,明明像切开的芦菔片。不愧是只小兔子,喜欢吃芦菔。 芦菔容易保存,是唐人极喜欢的蔬菜,往往与羊肉同煮。在关中口音里,它被转音成“萝卜”。 兰素亭则辩解说芦菔明明是白色的,梨膏却是黄色的。 毕竟这片土地上,要再过两百多年才会进来黄色的芦菔。 赵姬闺名叫窈娘,一个大唐相当常见的名字。她今年十八岁,姿容尚及不上兰素亭那张素雅耐看的脸儿,但身段好,歌舞也不差。 她出身的天水赵氏,是个历史悠久几乎不输给太原王氏、陇西李氏的汉世旧家。但论起实力,放在大唐的士族等级里就有些不起眼了。 据说该氏的远祖赵充国曾言,千年之后,吾赵氏将为诸氏之首。如今千年已过去,这个预言却还没有实现。 “芷臻。”朱温目光悠悠投向兰素亭:“我当时做那事,心里相当痛快。那些士族门阀看着百姓人吃人,也不肯拿出一颗粮食来赈济。收拾他们,瞧着那帮饥民感激的样子,我简直觉得自己在代天行罚。” “事后一想,若你当时在场,一定会劝阻我。” 杀掉那些主事的人,天经地义。 但窈娘明明只比兰素亭大一岁,几乎还是个少女。要知道唐代风气相对开放,高门女儿晚婚的甚多,许多女子都到二十岁或更晚才出阁。 “素亭早说过,株连不是什么好事。”兰素亭用秋水般的目光瞧着朱温,叹息道。 “可那些看起来无辜的人,也享受了长辈不义带来的好处。”朱温道:“况且几千年来一直是这么做的。” 兰素亭认真地道:“是,本朝高祖皇帝就喜欢做这种事。譬如吴王杜伏威因为故友辅公祏叛乱,被高祖皇帝隐诛,子嗣没入奚官,妻女籍为官妓。后来太宗皇帝发动玄武门之变推翻了高祖皇帝,才给杜伏威平反,释放其家眷。可这种事莫非很仁义吗?” “仁义……”朱温玩味着这两个字:“我们喊着吊民伐罪的口号,其实也只是不满这个世界,想让自己过得好一些。然后若能让百姓也过得好一些,那就更好了。” 朱温所说的“我们”当然不包括兰素亭,但是这才是华丽的包装下血淋淋的真实。朱温年少时也曾相信过所谓彻底的正义,后来发现,完全做不到。 “你今天唱得很好,我允许你离开。”朱温对窈娘道。 窈娘露出忧伤神色,泫然欲泣:“奴家没地方回去了。” “天水赵氏不是还有很多房吗?他们不会收留你?焰帅麾下的陈丽卿也丢了名节,不也被本家收留了?”朱温问道,他知道陈丽卿所在的颍川陈氏浙东房被裘甫义军屠灭后,就是由家族的颍川本家抚养大的。 “陈丽卿将军几岁就露出弓马天赋,对本家而言值得下注。”窈娘哀怨道:“可奴家这样一个除了跳舞唱曲,什么都不会的女孩子,一旦失了名节,赵氏其余各房眼里,与敝屣也没什么差异。” 她所说的失去名节,并不是说贞操,而是她在草军中做了营妓的经历,就如同陈丽卿受辱于裘甫部变民,已不可能掩盖。 “那姊姊打算怎么办?”兰素亭关切地问道。 “还能怎么办?”窈娘叹道:“我只能再攒几年钱,然后自己赎了身,更姓易名,找个踏实的人嫁了,就这样平凡到老……” 说着,她垂下头,竟呜咽起来。 这种事对“踏实的人”看起来很不公平。但实际上,下层的平民百姓能娶到个妻子,已相当庆幸。能得到窈娘这样长得好又有些嫁妆的,定会视若珍宝。 曾经不可一世的世家贵女,经过短短一个月,就已彻底认命。即使草军战败,她落到官军手里,命运也只有继续做营妓。天水赵氏其余各房完全不会救她,倒是年少子弟可能愿意照顾下这位关系极疏远的堂姊妹生意。 这就是权力的力量,朱温一念之下,就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虽然我处决那些门阀中人,百姓一片叫好。但路上也有不少人为王盟主被杀叫好。若哪天我朱温被朝廷抓住杀了,一定也有一群人上赶着叫好。” “但都将你仍然愿意相信人心中的善,不是吗?”兰素亭轻声道。 “我只能相信。若我认为人心烂透了,意味着我这个人也烂透了。”朱温应道。 与天阙上那帮人不同在于,朱温只是觉得自己要聪明些,上进些,却从未认为自己和百姓是两种不同的生灵。 至于“吊民伐罪”之类的话,有时拿来安慰下自己,倒也挺好。 (本章完) 第89章 君子可欺之以方 第89章 君子可欺之以方 朱温给赵窈娘赏了点绢帛,便打发她出帐。 兰素亭一双纤巧的眸子盈盈望着朱温,她的眼睛并不大,却十分秀气,相当符合她本身小家碧玉的气质;“都将召赵娘子过来唱曲,想必是有什么要与素亭相谈,借此做个引子。” 和朱温这样的聪明人长期相处,变得灵泛是很快的事情。 朱温颔首道:“因为我想了个十分恶毒的点子,恶毒到我相当恶心自己。” “论迹不论心,不然世上就没几个善人了。”兰素亭轻声道:“想了什么,不如说给素亭听听?” “宋威死了,你应当猜得到这是师傅的布置。而焰帅就陷入了师尊的阳谋当中。” 兰素亭露出恍然之色:“所以这次决战的战场必然是平卢。” 朱温对兰素亭的悟性十分赞许:“甄燃玉觊觎平卢的具装铁骑和海盐之利很久了。何况洛阳殷富,民风柔弱,守兵不多,焰帅作为东都畿都防御使,主要靠的是黄河对岸的河阳军被交给她指挥。” 兰素亭应道:“所以宋威被孟楷将军打伤之后,焰帅一定已开始运营自己取宋威而代之的事情,此事本来已经箭在弦上,如今宋威病逝,更加顺理成章。” “然而青齐也是王盟主和黄帅起家的地方,拥有的水下势力相当可观。控制了宋威的死亡时间,黄帅就能提前布置,更借助宋威去世带来的混乱扩大布局。焰帅移镇平卢,反而是进入到草军设下天罗地网的主场中……” 甄燃玉通过布局,令河汊纵横的荆楚平原变成了伏杀王仙芝的主场。黄巢此番也采取了这样的手段。 黄巢这一计,真可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夺取了先手。围棋术语中说“宁失数子,不失一先”,就是这个道理。 “以朝中那帮蠢货看来,王盟主都死了,焰帅对付黄巨天哪里用得着再增兵。”朱温微露讥诮之色:“而风帅在塞北,雷帅在江淮,离平卢都太远了。” “所以都将担心雪帅会在得不到朝廷调令的情况下,发兵支援焰帅?”兰素亭问道。 甄燃玉不可能看不出黄巢的阳谋,但她为了得到平卢准备了这么久,这个坑由不得她不跳。 同为四帅的齐克让也一定能看出来,甄燃玉还是齐克让从小一起学艺的师姊。 此外,齐克让还有为寇谦之报仇的念头。 “我考虑过,要不要埋伏一支人马在成德境内,然后告诉齐帅,如果他按兵不动,那支兵马就什么都不做。” 成德镇的荒野中,有着阿青夫人的庞大别院。这样大一座别院,想要转移很难。 朱温说完,狠狠咬了咬嘴唇,这个主意实在让他自己都恶心自己。 不就是拿阿青夫人母子俩的安危威胁一下雪帅吗?反正也不会真的做什么。 可阿青夫人简直是把他和兰素亭当做自己的儿子女儿对待。受了人家的恩,却这样恩将仇报,哪怕是想一想,都觉得自己狼心狗肺了。 “当然不能这么做。”兰素亭眼神突然变得相当坚定,决然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朱温叹气道:“所以我才找你问问,有什么更好的法子。” 同时对抗焰帅和雪帅,朱温想不到一点赢的可能性。 兰素亭沉吟了甚久,而后轻声道:“以素亭看来,泰宁镇上下都甚有君子之风……” “这个我当然知道。”朱温打断道。被他杀掉的寇谦之,岂不是天底下第一流的君子。 兰素亭等朱温说完,才续道:“君子可欺之以方。素亭以为,这种事需要一个人去开诚布公地谈,而且用不着太聪明的人。” 朱温愣了愣:“你是说‘四脚蛇’?” 一不小心他也开始用小师妹段红烟起给田珺的绰号。 田珺也是草军中唯一一个雪帅齐克让的熟人。 兰素亭“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段娘子如今当着田将军喊‘小龙女’,背后就叫她‘四脚蛇’,这事可真不地道。” 话是这么说,兰素亭并不会真的对段红烟真的有什么意见。 相比段红烟缜密得体,总能让所有人感到暖心的处事方式,与直率大方的作风,她那些小小的恶作剧,都会被当做少女的一点小任性。 兰素亭又道:“我陪珺姊姊去。” 田珺确实有点笨,就算教了她该说什么,也得个靠得住的人陪着才放心。 朱温自己是决计不能去的。以齐克让与寇谦之的关系,再怎么“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也难保齐克让看到朱温后,会不会怒极上头,直接拖到辕门外给斩了。 要知道,齐克让再仁德,也曾因原配夫人阿雪之死,在西凉屠了石堡城数千吐蕃人,其中不乏老弱妇孺。 相反,齐克让一定不会为难两个女孩子,尤其田珺还曾经是寇谦之的部下。 “管住那个笨蛋的嘴,千万不要让她喝酒。”朱温郑重叮嘱道:“不然喝得跟死猪一样,连强盗都打不过就麻烦了。” 田珺的身手是不用担心的,年轻一代能打得过她的就没几个。但喝醉了就不好说了。 “没问题。”面对朱温的请求,田珺拍着胸脯打着包票,由于身材的缘故,这个动作显得异常醒目,有种健美的诱惑感。 “不过,这事办成之后,你一定要老老实实地和我马上斗一场。你都躲了我多久了!”田珺有点恼火地道。 “等和焰帅决战完了再说吧。”朱温淡淡道。 田珺突然没词了。 谁都不能保证面对焰帅的大军,自己还能活下来。 哪怕能说服雪帅齐克让不参战,如今草军上下,从已经号称“冲天大将军”,建年号“王霸”的主帅黄巢,到最微末的战士,都已怀抱必死之心。 朱温当然也不例外。 这时再做什么约定颇有种插旗的味道。 于是田珺携上兰素亭,骑上快马,便向泰宁军治所兖州而去。 草军大部队这时已经转移到宣武镇的亳州,离兖州不算远。由于不久前他们的节度使穆仁裕轻敌突出被朱温斩了,新任宣武节度使也没甚么与草军作战的意愿。 寇谦之麾下的“四圣兽”中,“玄武”高思继已于寇谦之死后离开泰宁军,但“白虎”安仁义和“朱雀”米志诚转为直接向齐克让效力,通过这两位旧友,田珺很快传达上了与雪帅秘密会面的意愿。 (本章完) 第90章 外传 惊焰 第90章 外传 惊焰 “你出去罢。”短短四个字,声线也甚是平静,却有种天然的勾魂夺魄之功,令薄黜龙心旌大荡,脸面上却不敢露出分毫动心神色。 不然的话,纵使他是焰帅爱将,“焚天五剑”之一;军营内高杆上悬挂的一片片被高风拂干的违纪将士首级,也难免要邀他上来体验体验。 薄黜龙自然知道,他们的大帅,大唐的女武神,“华蓥焰舞”甄燃玉,并不喜欢男人。 纵然这位女中豪杰拥有着能让天下绝大部分男子拜倒在其石榴裙下,甚至为她不惧生死的天然绰情媚态。 方才在帅帐当中,薄黜龙只是隔着屏风,隐隐约约地瞧见主帅身着一袭赤锦衣裙,侧卧在精美的行军绣榻上。 哪怕看得不真切,薄黜龙也可以肯定,甄燃玉所穿绝非贴身睡衣,只是寻常出行的女子衣裳,更没有半分裸露之处。 然而她就那样攲枕侧卧,身躯的曲线露出隐隐一个轮廓,便足以令人浮想万千。 琉璃屏风是明月颜色,带着罗帷状的纹路,在帐中幽暗的灯火下,似要被轻风拂动,露出屏风后的风景一般。而屏风后那殷红如火的轮廓曲线,隔着明月色的屏风,越发有种销魂夺魄的迷离绰约。 薄黜龙转过身出帐时,偷偷吸了一口帐中的香风,这细微的动作,也被榻上的甄燃玉听得清清楚楚。 她一对罥烟眉微蹙,露出憎恶神色。 自从十三四岁起,她就基本无法对男人生出好感,哪怕是必须要打交道者,也只能强忍自己的抵触和厌恶…… 除了那个男人…… 这一切,要从几十年前说起。 身为中山甄氏嫡女的她,在一次家宴之中,饮下一盏“刘伶醉”,顷刻天旋地转,人事不知。 当她悠悠醒来的时候,已经全身裹着凤冠霞帔,婚房中灯火通明。肥猪一般的韦阿宝,正大力撕扯着她的衣衫,还想将肥肉颤抖着的胖脸向她唇边凑! 甄燃玉顷刻就明白了一切。 她自幼高傲,不愿输于男儿。小小年纪就女扮男装,为家族的护镖生意,闯荡四方,打下了不小的声名。 然而她那贪财的父母,却因韦家家主韦阿宝的财势,数倍于甄家,便收下聘书财帛,许诺将如似玉的闺女嫁给三十余岁的肥丑鳏夫韦阿宝为妻!此前全赖叔父宠爱她,费力为她拖延阻挨,没想到叔父骤然病逝,为人父母的甄家两口儿,竟对亲生女儿下此黑手! “啊!”她尖叫起来,奋力抵抗。 “燃玉娘子,你我已经拜过天地高堂,如今你便是我韦某人注定的爱妻。今后这良田万顷,金碧宅院,不都是你的?你为何要挣扎呢?” 韦阿宝的声音,带着一种中年肥汉特有的油腻,令她感觉几乎要马上作呕出来。 他是在一次生意中,发现了甄燃玉的女儿身,从此将骨朵一般的女孩儿,当做梦寐以求的猎物。 此人并不只是个寻常的富家家主,身手也并不差,年龄更是她的三倍。加之男子力量本就大于女子,推拉挣扎之间,甄燃玉的大红喜袍很快被扯扯得片片零落。 尚未长开的少女豆蔻苞,反而令韦阿宝越发兴奋,两眼如同恶狼一般放光,像饿虎扑食一样猛扑过来,这一下终于将她彻底压住,任由她惨叫诟骂不休,只将一个猪头在她当时尚显平坦的身前乱拱。 这样“豆蔻梢头二月初”的青涩年华,越能激起韦阿宝的狂欲。 “不要,你这头猪,快放开我!” 那一刻,她只希望自己可以马上死去,来摆脱这种锥心的屈辱。 “辣块妈妈不开,小贱人不要不识抬举!”韦阿宝陡然抬高声调,似枭鸟一般怪笑起来:“玉儿,你为你家族尽心尽力,付出那么多,你又得到了什么?你的生身父母,也不过是将你作为一件可以用来交易的货物罢了,哈哈哈哈哈!你还是想清楚,从了本公子,对于你反是天大的好事,这庄子里的一切,是你原来在那个凉薄的家里,一辈子也没法子得得到的!” “总之,今日你从也好,不从也罢,都是我韦某人的新妇了。进了我韦家门,可由不得你这小妮子。” 甄燃玉内心恶心得五脏六腑都想要吐出来。“玉儿”这个油腻的称呼让她反胃之极,想起父亲在她小时候,也曾摩挲着她的发辫,一口一个“玉儿”,突然令她极为心寒,只觉欲哭无泪。 但就在她陷入到最深沉的绝望当中时,那个男人出现了。 琉璃瓦铺成的房顶轰然倒塌,木梁折断坠地,韦阿宝在顷刻间被碎瓦和木屑砸了一身。 “是谁,竟敢坏本郎君的好事,本郎君要你死,死无全尸啊!” 韦阿宝歇斯底里地乱叫起来,全然不想该有何等艺业,才能一击将这屋顶彻底打得粉碎。 一位手持长枪的颀伟男子,神情漠然,盯着骂骂咧咧站起身来的韦阿宝,又投向扔在婚床上,衣衫不整的甄燃玉,眼光落在她赤裸的雪白肌肤上,却清澈如冰,没有一丝的欲望。 “可惜,我还是略来迟了。你叔父传信给我,让我在他死后照顾你。” 男人露出一丝解嘲的笑意:“说起来,这种事情本该是我那个师弟的风格,石某人身为朝廷命官,这番却弄得与绿林草侠差不多了。怎奈何我欠过你叔父人情呢?欠情不还,不是某人的风格。” 听得“朝廷命官”四字,韦阿宝神色一变,但寻思一般的官吏,他凭借财势也能钱摆平,当下便要大叫:“庄上护卫,快来杀贼,有贼人来犯……” 高大男子长枪一荡,卷起一阵劲风,与此同时,韦阿宝意识到,他运气高声叫出的那段话,怕是外边一个字也没人听得见了。 而男人不知道做了什么手脚——实际上从始至终,男人或者手里的长枪,都没有碰过他,但韦阿宝却如同被施了神话当中的定身法一样,动弹不得。 男人解下月白色的外袍,披在衣衫褴褛,神色狼狈的甄燃玉身上,徐徐开口。 “你恨他吗?” 惊魂方定的甄燃玉才有心思打量男人那张脸。男人看起来三十余岁,身材修长,面相方正,五官端正挑不出任何瑕疵,只是少些潘安宋玉那般脂粉气美男子的俊秀。然而仔细看时,那种军旅中打磨出来的硬汉子卓荦意态,却又说不出地耐看。 她沉吟少顷,咬了咬牙:“恨!” 她的双眸似要喷出火来。 男人自腰间掣出一把秋水一般的长剑,递入她手中。 “那么,你自己决定吧。你是被你父母出卖的,此人所作所为,无一违反我大唐律法。” “但石某人毕竟不是什么裨将微吏,如果你决定杀他,我自然能帮你摆平这事。” 男人说得极为风轻云淡,但无论是甄燃玉还是韦阿宝,都意识到,他口中没有半句虚言! 韦阿宝顷刻神色大变,流露出惊恐和乞饶的眼神,但他却无法说出话来。 而甄燃玉接过了剑,却陷入了犹疑当中。 她武艺不差,却从来没杀过人。 走镖看的是江湖上的人情,能杀人的机会也并不多。 但她心中天人交战,手中的剑却似不受控制一般,向着韦阿宝肥大的身躯移动过去。 剑架在韦阿宝水桶一般的脖颈上,时间仿佛变得很慢很慢。甄燃玉的手颤抖着,剑锋在肥厚的皮肤上划出道道血痕。 但她记得清清楚楚,除了忐忑之外,在那一刻,看着韦阿宝讨饶的眼神,她竟感到一丝彻骨的兴奋。 这就是主宰他人生命的感觉么? 为什么这种感觉让自己脊柱都在颤抖? 长剑突地向下一划,从韦阿宝脖颈到胸口划出一道通红的豁口,发狠着力,刷地一声剖开了韦阿宝的胸膛,从白森森的肋骨缝里透入,直钻心脏! 伴着一声裂帛般的爆响,韦阿宝口唇翕张,却只能发出荷荷的低哼,本就肥怪的面容扭曲似一团捏坏的面团,恐惧、怨恨与不甘混杂在他张大的瞳孔中,渐渐淡褪了光采。 当终于意识到自己杀了人的时候,眼泪无声无息自甄燃玉双眸迸发而出,惶恐的眼神中,却还有一分大仇得报的快意。 鲜血伴着肥油狂喷,但男人只是大袖一卷,那些腥红与明黄色的液体全部落在地面,没有一滴溅上甄燃玉身。 “那么,无论是甄家,还是韦家,抑或本地官府,都不可能容下你了。” 男人笑了笑,突地捉住了她的小手,用衣袖拭去她的泪水,显得极为自然。 “既然答应你叔父要照顾你,我自然不能食言。对了,石某还没介绍自己,大唐天德防御副使、朔州刺史石雄,现为大唐头号节帅刘沔大帅的副官与内定接班人。小姑娘,有没有兴趣跟着石某人学一下如何做名将?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几十年后,甄燃玉还记得清清楚楚,当时因初次杀人而内心如同沧海翻覆的她,却也被石雄最后两句话逗得破涕为笑。 这是她和老师的第一次会面,并将永世难忘,铭心刻骨。 而几个师兄弟,又有谁第一次见到老师时不是如此呢? 入门之后的岁月过得飞快。她只觉自己迷迷糊糊地就参加了一场震古烁今的大战,老师信手斩下了威震塞北的乌介可汗的首级,用三千骑兵击破十万敌军,覆灭了与大唐对峙百年以上的回鹘汗国。 这被时人称作能与太宗年间,卫国公李靖三千骑长驱定襄,攻灭突厥相提并论的壮举。 而她,则在战场上杀了一生所杀的第二个人,那是一个蓝眼睛高鼻梁的回鹘别部胡人。战后,老师告诉她,为她而骄傲。 甄燃玉发现老师像许多和他一样开朗豁达的人一样很喜欢喝酒。 奇怪的是,喝酒之后,老师却往往变得沉闷起来,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她本来被父母暗算过之后,已经发誓戒酒,却又重新学着喝起来。 终于有一天,她把自己灌得半醉之后,摇曳着身子路过老师的帅帐。 由缝隙瞅见,石雄又在一个人喝着闷酒。幽迷烛光下,那张俊伟刚劲的面庞竟显得异常消瘦。 甄燃玉抬头,只见月色正好。 借着酒意,她心中猛然鼓起一阵勇气,撩开帐门,轻轻走了过去。 见老师没有反应,她便颤颤巍巍地将已经发育起来的身子靠进老师怀里。 石雄一直是独身,这是战士们都知道的。所以她也不觉得自己做得有什么不对。 愣了愣之后,石雄站起身来,同时用手迅疾地扶住她,避免她直接栽倒在地。 “燃玉,你在做什么?”声调平静如镜湖秋水。 “老师,我……” 甄燃玉想要鼓起勇气把后面的话说出来,却不知为何说不出口。 “女人活在世界上,最重要的是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你入门之后不久跟为师说的,对吗?”石雄的眼神突然变得如帐外的月色般温柔。 甄燃玉不由芳心一阵惊喜。 “所以这是你的选择?”石雄问道。 “是!”甄燃玉全无反顾地答道。 “可是男人也一样,最重要的都是掌握自己的命运。譬如忠于我的妻子,就是老师为自己选择的命运。”石雄眉间神色陡然有些怅惘。 妻子这两个字让甄燃玉顷刻身躯一震。 她从未听说过石雄还有什么妻子。 “我们是青梅竹马。”石雄悠悠道:“很简单地一起长大,成亲,那时候甚至还不太懂男女之事。” “穷人出身就是这点不好,不知道成婚太早,对女人实在不是好事。其他都没什么。”石雄平静地道。 甄燃玉当然知道,老师说的全是实话,钱财对老师并没一点用处。 除却用兵之外,老师堪称医卜星象无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大家只隐隐知道他出身寒微,却无人知道他的师承,更不知道他一身绝学究竟源于何处。 世人称他为新一代的大唐战神,但除此之外,他的一切都堪称一片迷雾。 这样一个瞧上去无所不能,对各样风雅知识也有相当了解的奇人,却偏偏没有一丁点物质上的欲望,“临财廉,每朝廷赐与,辄置军门,自取一匹缣,余悉分士伍,由是众感发,无不奋”;平日生活,更是俭素到了极点。 甄燃玉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恭敬地跪坐在地面上,倾听老师的故事。 “我们曾经有过五个孩子,但都在世不久。我上次去她的房间,还是五年以前,床上满是灰尘,但我总觉得她还躺在上面,给我们的孩子哺乳。” “在失去我们最后一个孩子之后,她终于承受不起打击被压垮了,高烧不退,走的时候紧紧攥着我的手,让我去再找一个好女孩。可我做不到,要知道,那时候她还不到二十岁……”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我想,我石雄这辈子就是这样一个天煞孤星的命数罢。” “我把你们几个当亲生孩子看待。你说,有做父母的会对自己的孩子动那种念头么?” 甄燃玉默然良久,而后只觉泪水从眼睛里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石雄温柔地用一块帕子擦去她的泪水:“这是我自己选的命运,所以没有什么可多说的。老师有你们几个陪伴,现在过得也很高兴。” “燃玉,记得老师哪天不在了,一定不要哭。” 她失魂落魄地点了点头。 后来老师就那样突然地走了,令她猝不及防。 甄燃玉知道,老师本来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能当上节度使,却拒绝了士兵的请求,因为不想杀害自己的上司而陷入不义。 老师的英年早逝,同样是出于类似的选择。 她不知道这样的选择,是否真正把握住了命运。但她遵守了承诺,没有再流一滴泪。 她的泪既然只为老师而流,老师不在了,当然就不必再流泪。 但甄燃玉仍想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 保家卫国也好,镇压变民也罢,其实都不过是杀人而已。杀人既是展示权力的手段,又能让人掌握更大的权力。 很讽刺,但历史上无数英雄豪杰乐在其中。 她自己当然也是当中一员。 焰帅甄燃玉缓缓坐起,自回忆的思绪中回转过来。 敌人已经入了天罗地网。 而明日,便是那武林盟主,草军总帅,天下第一高手,陆地神仙王仙芝的毙命之期。 她认为自己至多只学会了老师的五成用兵之术。 但击杀王仙芝这一“陆地神仙”,成就“斩仙”壮举,却将打断草野的脊梁,令草野之士,魂飞魄散,不敢再有逆反朝堂之心。 而她布下的这个局,已然足够取下王仙芝首级。 (本章完) 第91章 游说 第91章 游说 “白虎”安仁义与“朱雀”米志诚一左一右地在前头,引着田珺与兰素亭在兖州城外的山路上前行。 兰素亭克制了很久,终忍不住贴着田珺耳朵说道:“那两位将军说的是真的?幽州的高将军之所以那么怕珺姊姊,是因为当初偷看你洗澡被抓住了?” 田珺挑了挑英秀的眉:“是,高思继当时还想约他俩一起,但他们从小偷看自己亲姊姊洗澡,所以觉得没什么好看的。” 说到这里,田珺评价道:“两个人渣。” 兰素亭秀眉微蹙,思索其中的关联。 她突然意识到,田珺有一半西域胡血统,而安仁义、米志诚也都是高鼻深目的长相。 西域胡女身材好并不是个例。 兰素亭低头瞧了瞧自己的胸口,想到自己不久前刚过了十七岁的生日,突然有点沮丧。 田珺并没发觉兰素亭的小情绪:“我当时给了那小子两个选择,直接打断他一条腿,或者每个月陪我搭手三次。” 田珺去投奔寇谦之的时候十五岁,离开泰宁军时十九,而高思继比田珺小一岁。也就是说高思继因为自己十四岁时犯下的错,被狠揍了整整四年时间,总共一百四十四次。 也难怪高思继瞧见田珺会跟见猫的耗子般。 “珺姊姊你说得也对。还是从小偷看自己亲姊姊洗澡的人更加人渣一些。”兰素亭若有所思道:“可他俩与珺姊姊关系真好,不然怎会把小时做的坏事告诉你?” “不,我揍了高思继之后,高思继把他俩卖了。”田珺唇角一扬,有些轻蔑地道。 兰素亭恍然大悟,原来这几位是典型的损友关系。 会面地点是一座隐蔽的山坳。 山坳四周怪石嶙峋,树木参天,仿若一道天然的屏障,将此处与外界隔绝开来。 在山坳中心,一座古旧的凉亭静静伫立。由于光照不足,即便此刻正是晴空万里的白日,凉亭依然像是被暗影所笼罩。 雪帅齐克让正在凉亭当中,细细品啜着青细瓷盏中的清茶。他的气质幽静,仿佛与凉亭周遭的景物融为一体。 面对齐克让,即使以田珺大喇喇的性子,也绝不敢怠慢,上去便深深一拜:“晚辈田珺,拜见齐帅。” “起来吧,都认识多久了。”齐克让有些散漫地道,挥手示意田珺起身。 他将眸光投向田珺:“怜儿很想你。” “怜儿”是齐克让爱女的小名,这个“怜”字显然取自祁连山“连”字的谐音。 那是她母亲阿雪夫人战死的地方。 “怜儿姊姊……我也很想她。”田珺认真地道。 怜儿比田珺早出生个几天。田珺与齐克让见的次数并不多,怜儿却是她的朋友。 “我实在不是个好父亲。”齐克让突然叹气道。 田珺就算不聪明,以她对怜儿的了解也知道齐克让是什么意思。 齐克让忙于节镇军政事务,怜儿是和寇家几个孩子一起玩大的,在她的生命中,寇叔父或许更多承担了父亲的责任。 寇谦之死后,怜儿更是发誓要手刃朱温为寇帅复仇。 想到这里,田珺突然感到有些惭愧。 但受人之禄,忠人之事,该说的话她仍需说个分明。 “寇帅一定留书说过齐帅不必为他报仇。” 齐克让点点头:“谦之比朱温小子强,他是败在自己缺乏杀心。他这辈子过得很累,也根本不怕死。” “他是个天生的游侠,根本不适合做官,他是勋贵之后,又不爱奢靡,就算不做官,朝廷给的那点钱也够销。我硬要带他进官场,却是害了他。” “但寇帅也是天生的骑士,在他冲锋陷阵的时候,田珺能从他身上学到一个骑士应有的自由之魂。”田珺将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她对寇谦之的崇拜,绝不仅是仰慕那种苦修式的生活方式。 在这点上,齐克让与田珺无疑很有共识。 一个人的勇气,胆识,将略,作为一个军人,远比作为游侠更能发挥出来。 “所以你认为谦之的死,全然不必悲伤,也没有为他复仇的必要?”齐克让波澜不惊地道。 “我当然没这个意思!”田珺急道:“无论本人意愿如何,亲友复仇,都是天经地义。譬如怜儿姊姊,她若公平取下朱温小子的脑袋,我一定会觉得她慷慨重义,是我田珺压根比不上的。” “可雪帅若现下出兵……”田珺微微低下头,有些踌躇地道:“总觉得不大公平。” 齐克让将茶盏放在石桌上,也陷入了悠悠沉思。 他以仁将之名闻于天下,当然也极其在乎颜面声名。 黄巢为王仙芝报仇,名正言顺。 要是他与焰帅联手夹击黄巢,无疑显得胜之不武。 “况且,朝廷并没有要求雪帅出兵,若要自行调动泰宁军,就必须向百姓加征赋税。” 齐克让古井不波的眼神终于有了一丝幽微的变化。 面对席卷关东的蝗旱之灾,泰宁镇是唯一一个没有发生人食人事件的藩镇。 为了赈济百姓,齐克让削减了战兵规模,减少了官署开支,节度副使寇谦之更是在泰宁官僚中带头全家吃麦饭,作为垂范,劝泰宁镇的文武官吏们俭朴爱民。 这是泰宁镇多年来上下一心积累起来的君子声名。 齐克让道:“这些话即便不都是你想出来的,但确实很有道理。你说得也很真情实意。” “但黄巨天已占了先手,他的胜算,从一成不到,已经增加到四成以上。” “田珺,你要知道甄帅是本帅师姊,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说到这里,齐克让骤然丝毫不留情面地拂袖,对安仁义、米志诚二人道:“送客!” 这两个损友麻利地把田珺拖了下去。 田珺顿时色变,大呼道:“齐帅,我还没有说完呢……” 兰素亭却扯了扯她的衣袖:“不必再说了。” 田珺压低声音道:“可是朱温小子交代的任务……” “任务已完成了。”兰素亭贴着田珺的耳朵道。 田珺登时愕然。 两人驰马归去的时候,兰素亭靠在田珺怀里,轻轻道:“我想出这个计谋的时候,还以为一定要说动齐帅,但都将马上告诉我,只要让齐帅听到这些话,在他心里插进一根钉子,游说就算成功了。” “都将说,焰帅和雪帅是两种相反的人,一个像火,暴烈而骄傲,一个像水,仁厚而柔缓。甄帅在蕲州江岸屠杀三万义军,齐帅不可能没有意见。” “行事方式上,甄帅太急,齐帅太缓。缓急之间,草军就有了见缝插针,火中取栗的机会。所以齐帅出不出兵,本不重要。” 田珺想了好一阵,才恍然大悟。 “芷臻,你怎么进步这么快?” “我晚上看兵法、谋略的书时,常常念给都将听,他就在一旁给出自己的心得。有这样的良师益友,总能学到些东西的。” 由于朱温并不太爱看书,这种学习过程,对双方都有补益。 “我要不要让他教我几招呢?”田珺有些苦恼道:“可那个小色鬼,说不定又要借机占我便宜。” “哪有,都将对芷臻君子得紧。”兰素亭轻声道。 “不顾男女大防逼着你和他住在一个帐幕里,还不时对你搂搂抱抱,这叫什么君子?”田珺反驳道。 “比偷看女孩子洗澡的人君子到哪里去了。”兰素亭道:“何况珺姊姊与那三位关系岂不真的很要好?” 田珺只觉无话可答,突然按住兰素亭的脸,把她的小脸紧紧压在自己丰满的胸口,令兰素亭憋得几乎透不过气。 “珺姊姊,别闹了,快憋死了……”兰素亭低低喘息着道。 “谁让你跟护自己情郎似的,听不得说他一点不好。”田珺嗔怪地道。 (本章完) 第92章 夙愿 第92章 夙愿 人生在世,终有一死。 有人认为死了灵魂上天,有人认为死了进入地狱,有人认为人死陷入轮回,也有人认为人死如灯灭化为虚无。 这种死后的未知让许多人觉得人生都没什么意义,他们过得浑浑噩噩,如果有点钱权就醉生梦死。但这种人,却又总是最为畏惧死亡的人。 黄巢大祭王仙芝之后,朱温头一次感觉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 过往他因少年血勇,忘死向前,也曾多次陷入生死困境,但总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但威压江湖四十年的草军总帅王仙芝,以及多达三万以上草军将士一夕之间化为鬼磷,已告诉了义军上下所有人。 不仅是每个战士的个体,面对四帅的风暴,草军这个存在,都可能被彻底毁灭。 这丝毫不让朱温感到恐惧。 哪怕占据了先手,面对过往从无败绩的焰帅,己方也只有五成胜算,剩下的五成可能性,便是草军彻底灭亡。 但势已经造成,从黄巢而下,直到下边的每一个小卒,都不得不舍命一战。 这或是决定大唐帝国命运的一个关键转折点。 想到自己的血将参与谱写史册简编的重要一页,那种豪壮兴奋彻底压过了对死亡的恐惧。 家中母亲有大哥奉养,也用不着他多做挂念。 “小师妹,你怕死吗?”他假装随口一问。 “有什么好怕的?要是这战败了,死的又不是我一个,无非是大家继续作伴。”段红烟全不在意:“那个翠烟门掌门,叫柳什么梦烟的,都能誓不受辱,我也不会让自己活着落到官军手上。” 这种回答让朱温越发觉着生死无惧。 “不过,你考虑过芷臻小妹妹怎么安置了吗?”段红烟道:“她可不是战士。” 若是战士,无论男女,在战场上都该怀有一样的勇气。但兰素亭只是个晓诗书的女才子。 兰素亭当然不怕死,但手无缚鸡之力如她,若落到官军手里,很难有了断自己的决心。 “小霍。”朱温对霍存吩咐道:“这场决战你不用参加了,开战前一阵,护送芷臻去泰山派找绰影娘子。” 绰影并没公开加入草军,若草军覆灭,她可以将自己撇得干干净净,继续好好当她的泰山派掌门。 “对了,你可别监守自盗,不然我做了鬼也要找你索命。”朱温微笑道。 霍存大惊失色:“老大,我把兰军师当天上的仙女看待,哪敢起这样念头。何况你这也就是以备万一,这一战咱们还是能胜的……” “是啊,以备万一而已。”朱温拍了拍霍存肩头:“开你个小玩笑罢了,你的人品,我有什么信不过的。” 霍存长叹道:“老大你开这个玩笑,把小弟我背后汗都吓出来了。” 段红烟对朱温的安排相当满意:“太激烈的战场,还是让弱女子远离的好。何况芷臻妹妹那么纯真可爱。” 战争从来没让女人远离过。之所以战场上几乎全是男人,只因女人拥有武勇者较为稀少。 像段红烟、田珺这般有武勇的女子,千年来一直能在战火狼烟中看到身影。如焰帅般指挥千军万马的也不是少数,唐朝太宗皇帝的亲姊姊平阳昭公主就是其中之一。 这时,兰素亭和田珺一起回来,向朱温作了任务圆满完成的汇报。 听到朱温对她的安排,兰素亭柔声道:“素亭会服从都将之命,但都将一定不会有事,绰影仙子还邀咱们去参加今年的五峰香会呢。” 朱温想起和绰影的五峰香会之约,本来是计划帮助绰影胜过其他四大风月名门,然后借此推广黄巢研发的烧酒获利。 但连王仙芝盟主都已战死,草军陷入生死存亡之境,将与焰帅决死于平卢之巅。五峰香会的事情,似成了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只有兰素亭较真地依然把这个牢牢放在心里。 本来言出必践就是古代士人所重的义。兰素亭虽非战士,却以士人自居,也用士人之义来要求朱温。 在她看来,朱温应该赴约,所以必须赢得此战胜利而活下来,以履行和绰影的约定。 这种孩子气的执着,却让朱温心中很是轻松。只觉对此战越发有了信心。 战争这种事,往往是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一方,越发能夺取胜利。 他转向田珺:“我给你的钱实在不少。” 田珺点头:“我知道。” 王仙芝部义军完全没有军饷,士兵收入全靠战争所得的战利品。而黄巢部管理则规范得多,至少在自己的核心部曲数千人中,明确建立了军饷机制。 但朱温给田珺的待遇,比她跟着寇谦之时,还要优厚很多。而且她在战胜时,仍可以像其他战士一样分到战利品。 “本来要一个雇佣兵拿命来拼,也实在有些过分。”朱温顿了顿道:“但我需要你的力量。” 田珺仅论马上功夫还要在朱温之上,作为一个骑将,比起霍存这个半吊子实在强太多了。 “不就是要我把命卖给你呗。”田珺哼了一声:“市侩。” “退钱。”朱温勾了勾手指。 田珺当下大叫道:“我什么时候说过不愿意了?要是我不愿意,在泰山的时候就临阵倒戈了好不好?” “这倒也是。”朱温道:“你虽然是个笨蛋,但职业操守却挺不错。” 田珺微露得意之色,接下了朱温的赞许。至于朱温骂她笨蛋,她应该是已经习惯了,并不怎么生气。 “不过我想你还有心结没有解开。人在生死大战之前,最好还是把夙愿了掉,才能尽自己的全力。” 听到这话,田珺不由睁大了眼睛:“夙愿?姑奶奶连死都不怕,能有什么夙愿?” 朱温悠然道:“连死都不怕的人,往往也有夙愿。” “我接下来说的话,你可不要生气。” 田珺点点头:“你这张臭嘴说的难听话多了,我尽量克制情绪。” “那么,你阿娘是妾室,对不对?” 朱温说出来的话,令田珺顷刻色变。 “你……”她攥紧了拳头,几乎决定出拳,但最终咬了咬牙:“你……你怎么知道?” “西域胡人在大唐的地位相当低。”朱温平静道:“当然特例不少,譬如你那两个朋友,‘白虎’和‘朱雀’,他们家族一定是归化很多代,被视作与汉人地位无异的军户。但一般情况下,汉人不会娶西域胡人做正妻。” 朱温说的是实话,在大唐,西域胡人最容易出现在俩地方,一个是在大户人家的奴婢当中,另一个是教坊司。 魏博田家是汉人,田珺的西域胡人血统只可能来自她母亲。这样显著的高鼻深目特征,绝不是隔代还能体现出的。 朱温问道:“所以,你那几个哥哥,与你也不是同母所生?” 田珺微微踌躇:“大哥与二哥是大娘所生,三哥与我同母。” “你说你因为欺负过田香,所以心中相当惭愧。”朱温道:“但你一个女孩子,能欺负到什么程度?如果你把她身体毁伤得太厉害了,影响到她的生意,管事的一定会找你麻烦。所以我推测,真正恶毒的事情是你几个哥哥干的。” 田珺默然不语。 “你明明回了魏州,却不肯回家里,可见那个家有多让你寒心。”朱温平静道:“而且你那几个哥哥也实在是顶个的人渣,田香和你们家的关系,才刚刚出五服罢?” 田珺有些犹豫:“他们毕竟是我亲哥哥……” 朱温反问道:“我什么时候说要杀掉他们了?” “魏博牙兵里烂人太多了,除非一次杀个干净,不然砍几个脑袋也没什么用。但你实在不该因为他们犯的错自责,他们这种人,需要狠狠的教训。” “你在那个家受过的委屈,也得全部算清楚,念头通畅了,才能全力参与这一场生死决战。” 田珺惊道:“你要陪我再回一趟魏州?” “快马驱驰,要不了多久。”朱温道:“你可是我现下的重要战力。” (本章完) 第93章 魏州 第93章 魏州 长安天子,魏府牙军。 这是安史乱后,因河朔藩镇割据而形成的一个说法。 有人说,宫里的公公们可以把天子杀着玩,魏博的牙兵也可以把节度使杀着玩。 这当然是夸张之辞,但被魏博牙兵干掉的节度使,肯定比被公公干掉的天子多。 也因此,魏博镇形成了很好的阶层流动。比如田珺的玄祖父田承嗣是首代魏博节度使,到她阿爷这代,已只是个月领五贯的基层军校。 不过魏博又有一个好处,发给将士的俸钱足陌,一贯就是一千钱。要知道哪怕是朝廷发饷,一贯也约定俗成地只有七百余钱。 现下朱温身上罩了一件华贵锦袍,内穿苍绿色中衣,腰间束了条镶金缀玉的蹀躞带,与平日里粗衣葛巾模样,大不相同,揽镜一照,当真是个丰神如玉,人品秀雅的佳公子。 这副打扮,不仅兰素亭称赞有加,连田珺也不由多看了几眼。 如今漫步在魏州街头的朱温,已换上了兰素亭给他起的假名朱晃,身份乃是故卢龙节度使朱滔的曾孙。 “这回姓都懒得换了,终于不让秦彦给你背锅了。”田珺语带讥讽道。 “因为秦琼后人不值钱,都两百年了,谁还理你。”朱温有些懒散地道,似乎若非如此,他还打算再次用秦彦这个名字。 相比之下,卢龙朱滔家族虽然朱克融一支因为兵变被乱兵杀了个精光,但其他支仍有出任显官的。当然,这些将门后人里的弯弯绕绕,也是兰素亭给朱温讲了,他才知道。 “秦彦交了你这个朋友,真是三生有幸。” “还好,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有个笨蛋被人偷看洗澡之后,还傻乎乎地把对方当小弟……” “我有什么办法!”田珺恼火道:“那几年低头不见抬头见,我总不能和他小子绝交吧!对了,你怎么知道的?” “不要怀疑芷臻,她可不是那种漏勺。”朱温淡淡道:“你经常喝醉了吐一地,我就掏了钱让芷臻的使女顺带照顾你,你当时还挺感激的。刚好,她发现你喝得烂醉睡着的时候会讲梦话……” “然后我才顺便找芷臻问了问,恰好印证到了。” “你这个人烂透了。”田珺咬牙道。 “我真是烂人就不会告诉你了,谁会故意派人监视你,至于那个使女碎嘴,跑来找我多话想讨几个赏钱,怪得了我么?”朱温道:“我只是让你少喝酒,多长心眼罢了。” 田珺一时说不出话来。 朱温虽是个性格恶劣的人,但对她似乎真的挺不错,只是说话经常难听了点。 这次来魏州,也是为了她的事情。 魏博的治理水平,放在以虐民著称的河朔三镇里都算最糟糕的,百姓们“幞头巾子露,衫破肚皮开。体上无裈袴,足下复无鞋”,农妇们也往往赤身耕作,一点体面都讲不了。 到冬天里,贫民因为没有被褥,只能麇集到家底稍殷实的农户家中,像鹌鹑一样依偎在一起,烤着薄薄的柴火,才能避免冻死。 看到这样场面,朱温越发只想把那帮魏博牙兵杀得一个不留。 城里却比朱温想象的要繁华许多,街道宽阔整洁,且因为牙将们不爱搞宵禁,连坊墙都给拆掉了,商贩们可以直接沿着大街叫卖,显得相当热闹。 魏博毕竟是人口大镇,纵然牙兵集团治理不善,流亡颇多,但底子究竟在那里。 这些年席卷大河以南的旱灾蝗灾,也奇迹般地没有发生在河北之地。因此百姓虽然穷苦,却没发生什么人相食的惨事——这也是河朔能够避免于被民变席卷的关键。 田珺却突然沉默了。 “后城是贫民窟,每年都要因冻饿死去两三千人,被扔到城西的乱葬岗里,被野狼和狐狸啃食尸体,最后连白骨都很难剩下。” “乱葬岗往北二里,就是刺史和牙将们的别业群。我听阿爷说,五十年前,那里还有大片的良田。后来漳河河堤因年久失修溃决,将那儿淹成陂泽相连的模样。贵人们觉得芦荡密布,河渚纵横,有杭州西溪的风韵,于是在其间修造园林,彩船相接,春夏之时,妖童舞女,荡舟水中……” 朱温很少见到田珺这么凝重的样子。 她是田承嗣的后人,而到今天,她的家庭仍是魏博牙兵食利集团的一员。 若非认识了田香与寇谦之,她永远不会觉得这样的生存方式有什么错。 就像赵窈娘那些女孩子在被朱温从庄园里抓出来,发配去当营妓之前,都不会觉得自己爷娘坐视百姓人相食,却继续囤积居奇,不肯散一颗粮食赈灾有什么错一样。 “每次看到这些所谓的贵人,我都会误以为自己是个好人。”朱温叹道。 “当时我觉得贫民窟里那些孩子忘恩负义,杀了他们大部分人。”田珺轻声道:“后来仔细想想,要不是田香姊姊用自己身体换来的钱去救他们,他们本来多半也没法活着长大。” “那几个感恩的孩子,你带他们去了泰宁军,还教他们练武,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朱温安慰道:“不要自责了,你那时候不过十五岁,自己也只是个孩子。” 在这浑浊的世间,泰宁镇至少勉强算一片净土。齐克让和寇谦之保境安民的作风,的确救活了许多百姓。 说着,朱温突然牵住了田珺的手。 田珺本来性子豪爽不下男儿,刚认识时便为了钱答应假装朱温的未婚妻,如今都认识这么久了,抓一抓手儿本不是什么大事。 但想到这是自己过了四五年第一次回家,还带个男人回去,田珺俏脸突然有些烧烫。 “其实我知道,我没法子彻底装好那些贵公子的作风。”朱温低声道:“我做不到那样高视阔步,完完全全地把百姓看得轻贱如草。” 他突然话锋一转:“不过有一点,即便真是幽州朱家的子孙,也一定比不上小爷好看。” 这种自恋的话让田珺简直想马上在朱温鼻梁上轰一拳,把他那张好看的脸整个轰得凹陷下去。 但她不得不承认朱温说的是实话。 幽州朱家再显赫,也就是边镇丘八出身。 朱温的样貌气质,倒令人怀疑是吴郡朱氏的后裔。 不过,这个曾煊赫数百年的江东士族名门,在大唐建立时,也已彻底没落,被清除出士族谱牒名录了——与琅琊王氏、陈郡谢氏一样,同是侯景之乱的受害者。 都说百年的王朝,千年的世家。但历史流转,士族兴衰亦不少见,只是门阀掌握世间权力的统治方式,始终不变罢了。 “现在去我家?”田珺低声问道。 “不,先去买套宅子,要大点的,留个要在魏州久居的印象。”朱温回道。 (本章完) 第94章 家人 第94章 家人 钱对朱温并不是问题,他之前惩治士族,所获财货不少。此番北上,带的都是易于携带的金银。 朱温听了田珺说的话,便决定去那片“西泽”买座宅子。 这片淀泊密集的区域,被魏州人呼为“西泽”,显是蹭杭州“西溪”的风雅。 但西溪作为典型的江南湿地,修园子难度不小,夏季水涨,很容易被淹没。反倒是魏州“西泽”这个伪赝货更早被开发出来,成片的大小园林星罗棋布于水网之间,抬眼望去尽是木桥水榭。 魏博贵人虽没士族血脉,也喜欢模仿士族的作风派头。 通过牙人从中说合,很快就找到了卖家,是个已故都将的十三岁女儿。 都将只是管兵千人,朱温在黄巢麾下就是这一级别。但整个魏博镇,牙兵也不过万人,牙兵里的都将,能捞的外快相当惊人。 这一家绝了男嗣,用不着这么大宅子,想要低价转手。朱温并不还价,直接以三千贯的价格买了下来,将黄金兑成铜钱后,让人用大车装着支付。 “既是幽州朱家的公子。”原来的女主人年纪虽小,说话却相当利落:“园子里还有二十个奴婢,就当添头送了。” 又对田珺道:“这位姊姊竟也是雁门郡王的后人,真是檀郎谢女,门庭相对。” 她不知道朱温这个幽州朱家的贵公子,只是个西贝货。然而魏博田家已经衰落成什么样子,魏州人都清清楚楚。她说田家能和幽州朱家门当户对,当然只是好听的场面话。 “奴才都是两三代的家生子,恭顺得紧。婢女有几个是阿爷生前新买的,欠调教,若不听话可以用藤条狠揍。”女主人说得相当随意。 这些签了卖身契的奴婢,与朱温雇给兰素亭的使女地位大不相同,律法上就是贱籍,就算被主家杀了,对主人惩罚也相当轻微。他们互相婚配生下的“家生子”,生下来就是奴婢。因不是典型的雇佣,需给的月钱也相当少,管饭即可。 对于朱温的阔气,女主人显然相当满意。 安史之乱前,大唐买个奴婢大概要六七足贯,是半头牛的价格。但乱事之后,人贱如草,年景不好时两三贯就能自贫家买个奴婢。 因此她送给朱温的二十个奴婢,确是心情好给的添头——如若朱温真心杀价,能把成交价至少砍到二千贯。 若非河朔藩镇怕河南道的民变扩散过来,不许躲避旱灾蝗灾的大群流民入境,奴婢价格还能再降。 前任节度使韩君雄早已颁下严令,让魏博边境要道上的守军,凡见得流民成群结队想要入境,马上强弩射杀,一个不留! “等事情办完,我就把那群奴婢的卖身契都烧了。”朱温对田珺道:“现在还需他们帮着撑场面。” 出于这个需要,他给奴婢们都换了崭新的丝绸衣服,惹得他们一个个泪流满面,连连下跪磕头,在石地板上敲得咚咚作响。 幽州朱家的公子,在魏州一定不是来安家,顶多住个一两年。 三千贯不还价这个出手,也堪称阔气。幽州朱公子的名声,便在魏州小小传播起来。 这时候,朱温才觉得到陪田珺上门算账的时候了。 魏博镇只是拆了坊市的墙,坊本身仍作为城市管理单位而存在。田家住在魏州城西南角的成康坊珠玑巷,是条不算多繁华也说不上破烂的巷子,里边住的民户家境大抵与田珺父亲相似,小康之家。 还在很远处,就能听见一个大嗓门女人的怒吼。 “当年谁让你们欺负她的?她现在傍了大树回来了,这该怎么办才好,怎么办才好!” 说话的女人已经五十岁不止,嗓音还是大得跟打雷一样。 “阿娘……”一个畏怯的声音发了出来:“未必就是四妹呢,您着什么急?坊间传言,哪能当真?” “何况,兄妹一场,四妹能打又长得好看,对于咱们家本来奇货可居。要不是阿娘你的意思,咱兄弟俩也犯不着去给她脸色……” 这是个二十四五的青年人,肤色比田珺白不少,气质柔弱,长相却比妹妹差得老远。 “谁让博州刺史的公子看上了她,她却使性子不肯嫁!”女人跺着脚道:“不然咱家早就富贵了。现在倒好,她自己攀了高枝回来,却没有咱们什么事!” “刺史公子?”朱温远远听见问道:“不错呀。” 朱温年少时的挚友张醒香,也只是刺史家的千金。何况,河朔三镇的刺史,大多是和节度使一样能世袭的。 “严公子住在魏州,代替他阿爷给节度使做人质。”田珺没好气地道:“还有,那厮想让姑奶奶做妾。” “实在没办法,我就提了个条件,除非他能打得过我才行,才把这件事缓过去。” 朱温点点头,这也是意料之中。 若是一般的女子,为了复兴家族,忍着泪咬着牙也嫁了。 但田珺绝不是那种甘心屈就的女孩儿。 “姓严,是安禄山首席谋士严庄的后人?”朱温又问道。 “是。”田珺点了点线条分明的下颌。 “严庄和你祖上田承嗣可是生死之交,真正一个战壕的同袍。”朱温揶揄道:“这事其实蛮门当户对的。” “你到底是来帮我解决事儿的,还是惹我越不开心讨揍的?”田珺终于控制不住,怒吼道。 这声狮子吼却把整条街巷的人都惊到了。 “咦,那不是近来魏州赫赫有名的朱公子么?” “这样风神秀彻的容止,加上一掷千金的做派,说是幽州朱家的后人,那还能有假?” “那个女孩子是不是田家的田珺?” “几年没见,她身段模样可比以前还美得多了。” “朱公子竟然二话不说,乖乖地给她训?” 一时间街头议论纷纷。 朱温也是来了魏州,才被人叫公子过。若是寻常富人,也只能称作郎君,必须是公卿之子、将帅之家,其子弟才能呼作公子。 以国初的平阳昭公主为例。太原起兵时高祖皇帝李渊还是唐国公,平阳昭公主女扮男装,招兵买马,便以李公子自称。 田珺的大娘和二哥顷刻听到了这些议论,一时间脸都白了。 “珺儿……许久不见,这些年过得可好?大娘想……想煞你了。”田夫人声音颤抖着,转过身来,试图表现出一副热切的模样。 (本章完) 第95章 田家 第95章 田家 咸通三年春,年仅十七岁的田香和她的兄长一同来到魏州,联结内应,试图借助魏博田家的残存影响力,推翻当时的节度使何弘敬,在魏博镇重新建立起忠顺于朝廷的流官统治。 兵变失败后,田香希望像兄长一样得到一死。但何弘敬在亲自侮辱她后,下令把田香发配去做营妓,以发泄愤怒。 何弘敬对于这位年轻“侄女”的肉体很是欣赏,多次照顾她生意。四年后,饮酒服药的何弘敬在回节度使府邸途中暴死,年六十岁。 又过了四年,何弘敬之子何全皞因虐待士卒,引发兵变,何家全家被杀。 新上任的韩君雄节度使考虑过将田香礼送回朝廷,或者还可以找个牙将娶她为妻,一起送回去,表达对忠义之家的敬重。但遭到众牙将的反对,表示“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样的美人不应由一人独享,况且朝廷对救出田香并无主动意愿,此事便不了了之。 田香之死,是在何家灭门三年后的咸通十四年,享年二十八岁。 这些事情除了证明魏博镇是个怎样烂透了的污泥潭,以及朝廷有多令人心寒之外。也导致朱温和田珺想给田香报仇都找不到直接的仇家——在魏博牙兵的巨大威力下,何家已经一个活着的人都没有了。 那么田珺那几个欺负过田香的人渣哥哥就必然要遭受迁怒。 朱温不好在街头动手,于是强装出一副优雅笑容,对田夫人和田二郎报上姓名:“幽州朱晃。” 他手臂相当稳定地抓住了田珺的手。 “这就是幽州朱公子……么,当真是好人品好风仪,若非世代将门,哪有这般气质?”田夫人两颊发汗,竭力夸赞着。 魏博田家和幽州朱家俱为典型的河朔将门,论出身都是丘八暴发户。但当今幽州朱家尚有一定财势,其公子们肯定比起魏博田家的子弟贵气得多。 看起来懦弱没主见的田二郎却忽然眼里闪过一阵机伶的光:“原来是妹夫哥,我家不成器的妹妹,竟能得这样的贵种青眼,真是她三世修来的福分了!” 门内又钻出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儿,因为尚未及笄,头上无簪,头发扎俩小揪揪,像一对小鹿角,正是所谓的“总角”发式。 “阿姊,四年没见你,长这么高了!”女孩儿眼里闪着光:“你找的这位朱公子,可真是好看。小妹本以为你已经是绝色美人,没想到公子身为男人,却比你还绝色……” “要我给她邦邦两拳吗?”朱温贴着田珺耳朵低声道。 朱温从小被女人夸样貌,对这种话早没感觉了。他也不在乎打女人,兰素亭与朱温刚认识时就因直言直语,被朱温揍过。 “不用……小妹虽然也是大娘所生,但她对我还好,大抵只是像你一样不会说话。”田珺同样附耳道。 “你这笨蛋心肠还蛮好的,我只能听出她在挑衅你。算了,揍小孩子也没什么意思。” “几位在门外口巴巴说些什么?离家快五年的女儿回来了,也不快快迎进门,这就是魏博田家的待客之道吗?”朱温目光灼灼道。 田夫人一拍额角:“啊呀呀,瞧老身这榆木脑袋,欢喜得竟忘了礼数。” 她跟二儿子一样露出机伶、讨好的神色,招着手在前边引路:“朱公子快进来,小心着门坎,别撞到了。” 一群邻居则在外边露出看戏的神情,小声议论不休。 魏博田家虽然没落了,但田家四妹田珺也是魏州城有名的美人。这些左邻右舍里,颇有儿子上门求亲,结果身手远不及田珺,被暴打出来的。 消失四年多的田家四妹重新出现,还带来个身份显赫、家财万贯的翩翩公子——这可一点不虚,光是在城外买座宅子,就了三千贯。 这对田家来说,究竟是泼天的富贵,还是灾祸上门?众人想来,一定有许多好戏可看。 田家家宅左右的院墙上,已经挤满了人,将耳朵附在墙壁上偷听。以至于隔壁的两家表示,再有人要进来,可得收钱了。 还有人搬梯子想要到墙头上偷看,结果被田夫人操起一块石头砸了下去,头破血流跌落。 但对于不爬墙的,田家人也实在没什么办法,那是邻居的宅院,田家怎么也管不着罢? 魏州寸土寸金,田家不大的宅子住了三十多号人,其中有两三个婢仆。三个儿子都已经成家,却没钱搬出去置业。 有道是穷文富武,若不是田珺从小跟着阿爷在军队里厮混,压根没机会学武。 田珺的父亲在牙兵里担任管着五十人的队正之职,月俸五贯,要养这样一大家子,其实并不算太容易。 好在田珺的三个哥哥都在军队里有缺,每个月也有点饷。他们定然要攒很一段时间钱,才能去欺负一次田香,找那个女人好好发泄下家族阶级跌落的愤怒。 要不是田弘正那支当初夺取大权,讨好朝廷,搞什么河朔献土,他们本该含着金汤匙出生,何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甚至田珺自己一开始都是这个想法。 人无法超越自己所在位置的认知局限,而且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但这不是朱温放过田珺那几个兄长的理由。 他在袖子里默默地揉着拳头,思考着力道,因为他对田珺说了,不会把她那几个哥哥打死。 当然,出手的时机,等她父亲田队正回来了,更好一点。 “珺妹的阿娘呢?”朱温见这帮人处事实在愚顽,只能自己来说。 “她……妹妹身子不好,我这就请她出来。”田夫人马上点头哈腰起来。 婢女很快将一名中年妇人搀到堂上,她皮肤白皙,穿了件麻布襦裙,脸上全是褶子,显得比田夫人还要苍老,但高挺的鼻梁仍隐隐显出她年轻时的颜色。 龙霜氏,曾是魏州一位牙兵都将的侍婢。田珺父亲年轻时因讨好了上司,得到这名美貌侍婢做妾。邻居还议论,觉得田珺的三哥可能不是他们家的种。 龙霜这个姓还是西域焉耆国的国姓,但西域胡人流落到大唐,为奴为婢为妓为妾,在唐人眼里是天经地义。当年波斯国和白衣大食这两家死对头的亡国公主,一起在长安城最大的青楼里倚门卖笑,小小一个焉耆国又算得上什么? 田珺虽然性情直率如男儿,但看到母亲,也不由眼中泛起泪光,飞身扑了过去,和对方紧紧相拥在一起:“阿娘,这几年可想死孩儿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龙霜氏摩挲着女儿的背,眼中没有一点责怪,只有一个母亲对于爱女的怜惜。 她当然也清楚女儿的难处。 朱温瞧着这一幕感人场景,突然想到,田珺的母家是焉耆王族龙霜氏,这个家族又被简称为龙氏,在凉州呼作“龙家”,看来她和“青龙”这个称号倒不是完全扯不上关系。 (本章完) 第96章 请君入瓮 第96章 请君入瓮 晚间,田队正赶了回来,是个五十余岁,皮肤黝黑的虬髯汉子。 田珺的美貌源自她母亲,但略偏深色的肌肤,以及英气的剑眉,显是受乃父影响。 面对出身幽州朱家的贵公子,田队正岂敢摆岳父架子?只能讪讪笑着,不断给朱温劝酒。 朱温饮了几大杯,而后感叹道:“酒肴不太令人入口呐。” 一时田家众人纷纷改色。 田队正急道:“家贫酒薄,公子喝不惯也是常理。” 转向长得如与他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田大郎,厉声喝道:“大郎,速去买些好酒来!” 旁边身形瘦弱的田二郎亦心中哀叹,阿爷是魏州的老兵油子,为了款待幽州朱晃公子,去了魏州最好的酒楼购置好酒好菜。 然而朱公子还不满意,摆明了来者不善,不知作何了局。 田大郎大声应是,正打算飕地一声窜出去,朱温却道:“不必了。” 一群邻居听得朱温语气森寒,一个个躲在墙根下捂嘴忍笑,俱是幸灾乐祸的模样。 田家众人则一个个吓得大气不敢出。 “公子,有什么事情可以直说……”田队正鼓起勇气道:“珺儿毕竟也是我闺女。” “本公子哪有什么不满意。”朱温说着,轻摇掌中折扇,悠然道:“但本公子早就是魏州人了,不然在魏州买宅子作甚?” “既然如此,何不由朱某人做东,延各位去新居共享芳宴?” 说着,朱温向门外一指:“本公子已叫了几辆马车,还请众位上车。” 邻人们听得这话,心想朱公子这是请君入瓮,要把田家人弄到自己别业当中关门打狗哩! 可惜这样好戏,他们却看不到了。 七八驾马车挤在门口,马匹的喘气声此起彼伏,车夫更是一个个露出不耐烦神色,似欲出言催促,令田家人越发觉着难以拒绝。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田大郎凑在父亲耳边道:“咱们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顶多被妹夫骂一顿。如果真要挨板子,孩儿一人接了就是。” 田大郎这时候尚想不到田香的事儿,觉得不就是妹妹受了欺负,带如意郎君回来找场子? “况且看朱公子对四妹的态度,这番少不了姨娘好处。到时候咱们还愁不能沾染些么?” 听得长子的条分缕析,田队正不由转惧为喜。 是呐。何况朱公子要在魏州安家,就要遵从魏博的规矩。迎娶自家女儿,三媒六聘不用么?高堂不拜么?那聘礼怎么也少不了罢?自己军中那么多朋友,朱公子怎么也得给些情面…… 这老东西的眼神,是朱温从小在乡里见惯了的,一眼就能瞧出肚里养的什么虫儿。 但两边那帮听墙根听得幸灾乐祸的街坊邻居,让朱温也有些憎恶。说白了,他们和田家人大抵也是一类。 所以朱温实在不想把好戏演给他们看。 上了车之后,由于车厢宽度有限,朱温相当自然地揽上了田珺的腰肢,好像一对真正的情侣。 密闭的车厢中,并不需要向任何人演戏。 但田珺与朱温对视,只觉对方目光清澈,一点不乏底气,也不好说什么。 田珺知道,对兰素亭,朱温向来也随便牵手搂腰。反而对上段红烟的热情,他显得有点躲闪。 “怎么,转性了,不想动手?”田珺低声问道。 “有人打巴掌之后给枣子,我则喜欢反过来。”朱温道:“何况你家那帮欺软怕硬的货,也实在压不起大轴。” 田珺想起朱温在泰山的层层布置:“你又折腾了什么幺蛾子?” “这次倒不复杂。”朱温嘴角逸出一丝笑纹:“我是真的打算今晚好好款待你们家,请你们过夜。” “至于明早,我请了城内外所有纠缠过你的豪贵郎君,共赏美景。刚好其中不少人在西泽就有宅子。” 田珺知道以朱温在泰山的作风而言,两个人过来绝不代表只有两个人。 但她实在没想到朱温秘密带的人马已把事情调查得这么清楚。 “也包括博州刺史家的严公子?”田珺问道。 “这位可是咱们的主角,没他怎么行。” 想纳田珺做妾的严公子,看起来无疑比其他人更欠收拾。 田珺突然有些局促,而后有一阵没说话。 “看来你大闹一场之后,咱们说不定就得马上跑路回去了。” “死都不怕了,还怕大闹一场吗?要没有够格的角儿演这场戏,岂不成了霹雳砲打蚊子?” 霹雳砲打蚊子,在朱温眼里是最没趣的。好比大唐四帅,碰上一般的水贼、山蛮也绝不会亲自出手,派麾下“焚天五剑”“南斗六星”之类的人就解决了。 或许因为涉及自己家人,天不怕地不怕的田珺,这时候却有点瞻前顾后。 再怎么不好,也是生养她的父亲,和血脉相连的兄长,有这样的情绪并不奇怪。 但朱温相信自己把事情办完之后,田珺一定会觉得相当痛快。 所以这种事才需要自己一个外人来快刀斩乱麻。 朱温在西泽买下的宅院,宅门上挂着椆木制成的匾额,刷了深黑色的大漆。匾额边缘做成荷叶边的形状,上边以阳文凸起“西冷园”三个大字。 “这名字起得不好。”朱温摇头道。 田珺也不由一头雾水,你自己买的宅子,怎么又说名字不好? 而田家人也不敢说一句话。 朱温摇着折扇,踱了几步:“这片西泽,是模仿杭州西溪去营造的。” 这是魏博上流社会人尽皆知的事情,其实本不必朱温说。但他们仍显得恭恭敬敬样子,静听朱公子发表高见。 “杭州有名的三西,是为西湖、西溪、西泠。这个园子的旧主,想必是想刻‘西泠园’三个字上去,结果匠人漏了一点水,刻成了冷字,偏偏这么多年来没一个人发觉。” 这话一出,田队正脸色顿时有点不好。 朱公子尚可以不知者无罪,可他其实并非头回来这座宅子。 这座宅子的旧主也算他老上司,生前曾在宅中数次宴请现任魏博节度使韩简,还拉上了田队正陪酒。 韩简当然也没看出什么毛病来。 田队正要是现在附和朱公子的话,不等于嘲讽韩节度不学无术? “妹夫真是风雅人物,不愧是朱门子弟,见识比咱们这些丘八强哪里去了。”田大郎没发觉自家阿爷的微妙神情,壮起胆子道。 他觉得自己说得相当有水平,公子姓朱,再称作“朱门子弟”,实在是太应景了。 至于幽州朱家本来就是丘八家族,又有什么紧要?公子受用就好。 朱温心头暗笑。 其实若非他十几岁时曾与一个女孩儿一起去杭州游玩过,他也很难看出问题来。 人嘛,往往需在自己不擅长的畛域,强装很厉害的样子。 (本章完) 第97章 晚宴 第97章 晚宴 兰素亭建议朱温冒充幽州朱家子孙,考虑得非常周密,并不只是同姓的问题。 幽州朱家的嫡支,事实上已经灭门了。宝历二年,朱滔的孙子朱克融,曾孙朱延龄、朱延嗣在内数十口,都被兵变杀了个干干净净。 问题是幽州朱家入朝的那部分子孙,在黄河以南也有相当的势力。对于这一块,河北人并不太了解,但一定知道幽州朱家实力尚存,不是轻易惹得起的。 而朱温的河南口音,也更能解释得通了——现下幽州朱家的子弟不都在大河以南么? “本公子已听人说了,明日军中并无操练……”朱温对田家人道,意思很明白,田队正和田家三兄弟完全可以留在西冷园过夜,明天还能玩一整天。 古人有“三日一操,五日一练”的说法,这是说集体操练,能做到“五日一操”的都是精锐部队了。剩下的时间,当然是单兵训练。 单兵训练可以偷闲摸鱼的地方就多了。大唐军人虽看起来假期远不如官吏多,休闲的时候实际是长得多的。 田家众人有什么办法,只能唯唯应是。 西冷园因为修在湿地中,并不方正,围墙曲曲折折地,内中有曲水清池。初春入夏,小荷才露尖尖角,几座小小石桥跨水而过,石桥桥头又有凉亭以供休憩。 建筑随意地散落在园中,被群树掩映。入夜之后,园内以红纸灯笼照明,温暖的流光令景色越发幽迷。 一位俏婢提着风灯在前边引路,将众人引至大堂,其间竟又要穿过一条三丈长的石拱桥。大堂中早摆好了筵席,更请了姿貌妍好的歌伎舞妓来献艺。 这座大堂三面环水,自窗口望去但见碧波万顷,灯火的光芒洒落在外边被夜幕笼罩的水面上。堂内熏香氤氲,妙妓歌舞窈窕,让田家三个土包子兄弟只觉好似来到了仙界。 龙霜氏看见那些歌姬舞女,却不由心内神伤,想起自己十八九岁时,身段、容貌,都是在这些女孩儿之上的。历次献艺,何曾不是团锦簇,喝彩声如同海浪一浪胜似一浪? 现在也不过二十多年,还没到五十岁的自己,已是满脸皱纹,如同一个老妇了! 龙霜氏又将眸光投向与朱温携手而行的女儿,黯淡的眼神陡然涌起几许骄傲。 女儿的五官极有她年轻时的模样,除了皮肤颜色深了些——却比她年轻时更美,更有韵味。 而且田珺有一半汉人血,田家人的血统也并不显老。女儿的美貌,大抵能保持到快四十岁年纪罢?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相比样貌武功均属平平的三郎,四娘虽是女孩儿,却不仅长得好看,更是武勇更胜男儿。 这尤其令龙霜氏感到欣喜,因为这可以让田珺很难被男人欺负,可以尽可能走自己想走的路。不像自己虽然是焉耆国王族,却只能以色事人,沦为被男人送来送去的玩物。 “三郎,别瞅着那些舞女一副丢人现眼样子了。还没你阿娘年轻时七成模样,有什么好看的?”龙霜氏对田三郎低声斥责道。 田三郎心道:阿娘年轻时如何不记得了,这些女人肯定远不如妹妹好看。但她们穿得可比四妹露多了,笑得妩媚,舞姿也撩人。何况现在咱也不能瞧妹妹啊,且不说她是咱亲妹妹;妹夫哥发现了,还不把咱招子挖出来? 发现田家几个男人对自己安排的筵席歌舞相当满意,朱温不由点头微笑,将水晶杯内冰凉的桃酪倾到自己喉中。这种清凉,让他异常清醒。 在河北,初夏要吃到桃子并不容易,需要从两淮快马运来早熟桃,虽然不像杨贵妃吃荔枝那样要累死马,但价格也必得翻上许多番。 桃酪是将鲜桃捣烂,取汁和少许果肉,混以酸酪,用井水冰镇,做成的一种夏季消暑饮品。本来盛夏时桃子成熟,此物很容易制取,但现在的河北还远不需解暑,用桃酪款待众人,无非是朱温显示自己豪阔的手段罢了。 朱温很不喜欢这种浪费钱的做法,本来嘛,季节更替,各有规律。有什么就吃什么呗? 但想着法子浪费钱,岂不正是豪贵人家的最爱。譬如晋朝的石崇,就一定要在冬天吃“韭萍齑”,正是因为一般到了春天才会有韭菜。 这些夸富手段,朱温从赵窈娘那帮女孩子那里问出了不少。兰素亭虽然博览群书,但毕竟出身寒微,对这些事情不甚了然。 田队正只觉未来女婿的态度一下就缓和下来,老心儿终于缓将下去,开始认真享受起“幽州朱晃公子”给他们准备的美酒佳肴。 昔年他给人陪酒,好吃的都不敢多夹,哪有自己做上宾,可以放开肚子大吃大喝的痛快。 不多时,放下戒备的田队正已喝得醉眼朦胧,用青玉箸夹起一块水晶龙凤糕,放到长子碗里:“这糕做得好……可惜虎儿没能过来,他正是长身子的时候……” 虎儿是田大郎之子,田家的长孙。 “若田队正有意,我再派一驾马车将侄儿接过来就是。”朱温淡淡道。 田队正吃了一惊,马上嘴里喷着酒气道:“不必了,是老夫孟浪,哪有让小孩子上桌的道理!” 心中却喜悦万分,“侄儿”这个词大可玩味,岂不是公子已把自己当田家一员看待了么? 这时朱温又掏出几个招文袋来,亲手递到田家夫妇,三兄弟手里,连十二三岁的田五妹也没漏下。 反倒是田珺的亲生母亲龙霜氏没收到。 “小小心思,不成敬意。”朱温笑道:“拆开看无妨。” 田队正还有些踌躇,田夫人已经大声道:“咱家的东床快婿就是懂事贴心!” 说着将手里的招文袋拆开,全是银锞子,粗略一掂量,每份大约值五贯,顶得上田队正一个月的薪俸。 众人不由大喜过望,感恩作谢之声不绝于耳。 “我就说妹夫哥不是甚么坏人罢?”田大郎贴着父亲耳朵小声嘀咕道,颇有些得意:“无非是为妹妹出头,给咱们拉点下马威。可咱们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四娘又嘴硬心软,还能有什么事不成……” 正在这时,朱温却淡淡道:“意思给了,聘礼就用不着了罢?” 此言一出,田家人不由全部愣住了。 一人五贯看起来不少,但是以田珺的模样,就算嫁给与田队正平级的基层军官家里,聘礼也远不止这一点。 聘礼,又叫“纳征”,这事开国时候,太宗皇帝李世民就曾大力批判过——“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 然而朝廷根本没办法打压此俗,反而越演越烈。 田队正这个级别的军官,就算女儿容貌平平,也能索得近百匹绢的聘礼,约等于五十贯钱。 朱公子这样豪阔,却想用只值三十贯的银锞子打发过去,当他们魏博田家是叫子吗? 之前田珺离家出走,田队正郁闷到极点,就是因为这样个如似玉,还刀枪工夫过人的闺女,嫁出去怎么也能换来天价聘礼。 而不知何时,园子里的二十名奴婢,已经全部来到堂前,排得整整齐齐。 朱温将一个匣子狠狠砸在地上,让田队正等人不由吃了一惊。 那群奴婢却早有预料,一个个面露喜色。 掉出来的竟然是一沓沓的卖身契。 朱温取了烛火,将卖身契点燃,很快地面上只剩下一地的残纸和灰烬。 众奴婢叩首谢恩,如小鸡啄米。 “有不想离开的,本公子按照市价发给月钱。”朱温目光平静,看向众奴婢。 “公子再生之恩,我等无可报答,哪里敢做这样背德忘恩之事!”众奴婢纷纷哭着道。 他们如今的身份,已再不是卑贱的奴籍,而是凭自己劳动换取报酬的自由人。虽然做的事情与以前看似相同,却再不用担心被主人拿去像猪狗一样买卖,甚至小有不如意便杖杀。 “可惜了。”田三郎小声嘀咕道。 “可惜你个大头鬼!”龙霜氏突然给这个不成器的儿子狠狠甩了一耳光:“你难道忘记你阿娘年轻时的事了么?” 田三郎这才想起,自己母亲昔年也像奴婢一样,被人转手卖来卖去。 “阿娘教训得是。”田三郎垂首挨训,也不反驳。 朱温点点头,田珺的品性看起来不全是受田香与寇谦之的影响,大抵也有她娘亲的缘故在里边。 他转向众奴婢:“你等愿意留下来做事,是极好的。不过有件事我之前骗了你们,本公子并不会在魏州久留,过几日就携珺妹一同回河南去了。” “这……”为首的一个俏婢道:“公子不在的时候,我等一定勤勤恳恳,管好园子,随时敬待公子贤伉俪回来消闲。” “不必了。”朱温在众奴婢的懵然神情中摇了摇头,目光落在龙霜氏身上:“今后,龙霜夫人就是你们的新主子。” 他突然取出新买的大宅房契地契,悠然地在手上摇着,就跟摇扇子一般。 “至于你等月钱,后堂的大钱柜内,我放了五百贯钱。你们一个人月钱五百文,可以支用很久。” “我已请牙人来做见证,待会本人会请夫人和我一同按下手印,以后你等就都为她做事。钱柜的钥匙,等会也交到她手里。” “旧主家还低价卖了五十亩良田当添头。这些田地的佃租,足可供应你等的日常饮食开销,与园林的维护费用,还有些盈余。” 田队正和田夫人,还有田夫人所生的三个儿女,一时间只觉脑袋里嗡嗡直响,快要气晕过去。 难怪以朱公子的豪阔,却放言一文钱聘礼不给。 这样一座大宅,加上五百贯钱,五十亩良田,还要什么聘礼? 本朝法例保护女性财产,若说女性的嫁妆因为有对于聘礼的馈答成分,所以还很可能被夫家挪用的话。女子自己赚取,或被人赠予的财物,但凡归属分明,丈夫也轻易动不了一丝一毫。 龙霜氏虽只是个妾室,也不例外。 想侵占这座宅子,除非龙霜氏死了——田夫人确实马上打起了这个念头,但随即想到,除了四娘,三郎也是那个贱人的种,三郎还会不护着他母亲和这天大的富贵么? 田队正和夫人,大郎、二郎、五娘几人面面相觑。 就算朱温将田家打个稀烂,把他们全部痛打一顿,也没这么让他们难受。 毕竟家里并没多少值钱又容易损坏的东西。 泼天的富贵真的来了,但是与自己无关。 这怎不让他们一口气梗在心里,连面前的好酒好肉也马上不香了。 朱温倒是无所谓,这里的饭菜都是用昂贵的材料做的,但口感反而比不上兰素亭做的家常菜。 只能说厨子和厨子的区别比人和狗都大,他也让士族庄园里抓出来的那些大厨给他做过菜,结论是所谓的大宴,往往只是消耗大量珍贵食材,满足主人的奢靡摆阔之心,吃上去也就那样。 人这种生灵,总是喜欢追求各种脱离本质的无用之物。 (本章完) 第98章 次日 第98章 次日 回过神来时,田夫人就明白,今后这个家轮到谁来当家做主了。 四娘真是找了个好郎君,不但样貌绝好,风度翩翩,做事也既豪阔又周密,可谓打蛇直指七寸。 若按照段红烟提出的“四脚蛇”说法,田家人倒真是一群蛇虺。 怕园林经营不下去,竟还留了五十亩良田。算计得这样缜密,就算朱公子与田珺离开了,她又拿什么和那个贱人斗? 除了想法子和龙霜氏冰释前嫌,竭力去讨好她,田夫人没有别的办法。 甚至田队正也必须竭力讨好自己这个韶华早逝的妾室,才能得到住进大宅的机会。但即使如此,魏州上下,也都知道园子究竟属于谁。 方才朱公子已和龙霜氏一起按了交割房地的鲜红手印。 “妹妹得此佳婿,真是前生修来的福气。想必是贤妹持斋念佛,感动了世尊哩!”田夫人向龙霜氏贴过去,露出热切神情道。 西方诸国,多以礼佛著称,焉耆也不例外。而大唐与吐蕃这两个巨人的交锋中,小国根本不可能选择自己的立场,吐蕃占领西域后,焉耆国王族被迫派子弟上战场,为吐蕃作战。 田珺的外祖父身为焉耆王长子,在战争中与王子妃一同被唐军俘虏,送进了教坊司,田珺的母亲龙霜氏是在教坊司里出生的。 对龙霜氏而言,她若非父亲被俘,本该是焉耆国的公主。但她却从未见过故国的华美王宫,除了知道自己的血脉之外,自幼便被教导如何取悦男人,但礼佛多年,得到的归宿也不过是嫁给一个粗糙军汉做妾,被大妇欺压。 这个粗糙军汉,祖上竟也显赫过,他们家族曾控制的魏博方镇,无论是土地、人口还是财富都远多于她的祖国焉耆;这实在令她感到命运的讽刺。 但女儿的成器,佳婿的贴心,令她感觉四十多年的礼佛,确是感动了诸佛,令她不必再去期待虚无缥缈的来世。 想到这里,龙霜氏露出淡淡的笑容,竟有种奇特的威严,令田家夫妇想起了她年轻时的光彩。 虽然容华已逝,但她此刻透露出的气质,却好似一位真正的公主! 这实在不奇怪,年轻时,龙霜氏曾无数次在舞台上扮演一位真正的,家国尚存的西域公主,甚至包括黑衣大食的公主。 黑衣大食是一个疆域较大唐更加广袤的西方国家,它的社会中诞生了一部名为《天方夜谭》的民间故事集,但却并未全数传至大唐,只有一小部分故事沿着丝绸之路上诗人的吟唱,来到唐土被改编为各般歌舞戏曲。 龙霜氏的地位虽然仍是一个妾室,却因为朱公子赠予的财富,成为了家庭的实际主宰。 丝毫不用怀疑,如果田队正能掌握很大权力,他也很快能找回祖先田承嗣、田绪所拥有的上位者气质。 龙霜氏向朱温非常诚恳地致谢之后,便以女主人的身份,令奴婢们收拾杯盘碗碟,打扫厅堂。 她也确已是这座宅院的女主人。 夜色越深。 田珺又忘了要洗澡的事,朱温只好小声告诉她,若真是幽州朱家的媳妇,夏天里定得每天洗一次澡才行。 换而言之,不光朱温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田珺自己也要上心。 虽然初夏并不太热,田珺仍只好跑去洗了个澡——事实上,在军营里少洗澡反而没什么错处,因为可能被男人偷看。 田珺洗澡比男人还快,换衣服出来后,侍婢麻利地用丝绸吸干了她头发上的水分,再用炭火小心烘干。 这时朱温才慢悠悠地洗完澡出来。 “你怎么洗个澡跟女人似的。”田珺有点不耐烦道。 “洗澡久可以活血。”朱温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就好像睡觉时间长一样,朱温洗澡的时间也比一般男人要久。 洗澡的时候,身体绝大部分被水浸透,让思绪随着蒸腾的热气飘飘荡荡,漫无目的如随水漂流,这种感觉令他很享受。 水凉了,就让仆人再添热水。 朱温很不喜欢在吃饭、洗澡的时候想问题。在他看来,应该享受的时候好好享受,真正想问题和办事时,才能更高效。 田珺没奈何地点了点头,两人一起走到东厢房,向紧邻的两个卧室分别过去。 这座园子已经是龙霜氏的产业,两人当然只能睡小辈所睡的厢房。 但就在这时,一个声音蓦然响起:“珺儿,你怎不与夫郎一起睡呢?” 田珺吃了一惊,而后局促道:“阿娘,孩儿还未过门呢……” 龙霜氏满面含笑:“你又不是什么深闺女儿家,这些年走南闯北,什么都该见识过了罢?” 她压低声音,凑着女儿耳边道:“莫非你们还不曾……” 田珺一时面颊发烫,不知道该说什么,可事情尚未办完,谎言当然不能拆穿。 “龙霜夫人,我虽是将门子弟,却笃信圣人教诲,与珺妹之间实在还是清清白白……” 龙霜氏一踌躇,才意识到朱温所说的圣人教诲,是说儒家孔孟之学。 昔年魏博田家田弘正那支,也是受儒学熏陶,忠于朝廷,力排众议献土,最后却被河朔乱兵反扑,一族遇害殆尽。 当然就算不信儒学,支持割据,没安抚好河朔的牙兵们,一样是被屠杀满门。幽州朱家留在卢龙的北支就是很好的例子。 “幽州朱家去了河南,自然于这厢更看重,也怪不得公子这样清贵矜持。”龙霜氏道:“但未婚夫妻同房而睡,就算不做什么,终是感情稠密些。” 说到这里,她竟是亲自进到田珺本想进去的房间,点上灯火,把被褥都给拆了下来,一点看不出田夫人所说的身子不好样子。 人逢喜事精神爽,加上有了底气,龙霜氏身体里的旧疾似乎刹那全消了。 朱温也不好推拒,拉住田珺手儿:“走罢。” 田珺略显尴尬地随着朱温进房,关上了门。 “你娘亲是急着要外孙了。”朱温道:“大人都一样,像我阿娘,大哥二哥都有孩子了,还急着催我。” 田珺往窗外瞧着母亲已经走远,横了朱温一眼:“瞧你出的馊点子。” “穿中衣睡罢。”朱温话音清淡,随手把外套脱下挂在床头,便穿着中衣钻进了被子里。 田珺没奈何,也钻了进去,才想起灯烛还没灭,于是发力猛弹几记,只见灯火摇曳,却没一点熄灭迹象。 她只得又起来灭了灯。 “玩什么弹指神通,以为自己是王盟主那样的绝世高手呢。” 田珺哼了一声,不理他。 “你阿娘年轻的时候舞跳得很好。你手脚这么长,要是去练舞,会不会比绰影更好看?” 田珺借着窗口透进来的月色,翻身过去看着朱温面颊,剜他一眼:“你不是嫌我脚大么?大手大脚的哪里跳得好?人家绰影仙子虽然也身姿高挑,却是芊芊柔荑,盈盈玉足……” “你呀,说得跟个呷醋的小女孩似的。” 说完,朱温捏住了田珺的手掌。 手指修长,干净,令她感觉到一股子安稳。 她以为朱温会像以前好几次,顺势再用手揽住自己的腰。 但过了很久,也没有。 对方没有再说话,只是轻轻拉着她的手,静若止水。 田珺幻想的爱情对象,一直是冷若冰霜,内心却炽热,眼里又有野心的反差美少年。 身旁这个家伙,却总是惹她生气,瞧上去还有点心。 但田珺不得不承认,朱温对她真的很好。这次北上,也是为了化解她的心结。 和自己一样,对方也是个有故事的人罢。 接下来的敌手,是生平从无一败,更斩杀了“陆地神仙”王仙芝的大唐女武神甄燃玉。 田珺知道,如果战败,整个草军都将覆灭。 自己欠了朱温这样大的人情,当然不会投敌,也不能被俘受辱。 无非是再不能去寻梦想中的美少年,与对方并肩奋斗一辈子。田珺给自己梦想的人生最好结局,是把剑刺入爱人胸膛,或者被对方一剑捅穿。 想到这里,田珺突然觉得小腹有些发热。 夜风吹送到她脸上的气味,虽然很干净,终究是男儿的味道。 田珺是位刚满二十岁的少女。 面对死亡的恐惧,想到一些东西很正常,那是人类有关繁衍传承的本能。 田珺悄悄睁开眼睛,偷眼看已经向天仰卧的朱温,月色自窗棂间透入,在他白皙的脸上投上一道道剪影。 田珺这才意识到,身边这个家伙真没做过多过分的事情。 试图对她做真正过分事情的男人,一般都被她杀掉,或者至少打断了腿。 高思继算个例外,因为那小子当年才十四岁,偷看她洗澡被抓了还会哇哇大哭装可怜求原谅,让她不由心软。 “妹妹,爱惜自己,才能得到幸福,明白吗?”田珺耳畔忽然又响起了田香温柔而饱含母性的声音。 正如朱温所说,田香身处泥淖之中,却是永远的圣女,只有天上的宫阙才能配得上她。 田珺想起田香曾教她的各种男女知识。为什么女孩子会有初潮,为什么把双腿夹紧会很舒服,从这些开始,都得到一一解答。 “知道这些,不是为了放纵欲望,而是更好保护自己。” 田珺想着这些,体内的燥热却缓缓转作清凉,她眯眼瞥着身旁少年的睡颜,模样恬淡,嘴角含着一丝好看的笑,或许正处美梦当中。 “田四娘,你要是让自己被一个小色鬼瞧不起,那可太丢份了。” 她这样想着,疲倦终于渐渐席卷上了眼帘,将她带入黑甜的梦乡。 “起来!” 田珺听到一个极高的声音,同时感觉呼吸极度不畅,好像被人扼住脖子一样。 她顷刻被激得醒了过来。 朱温一只手仍然与她十指相握,另一只手紧紧捏着她鼻子。 窗外仍是一片漆黑。 “你干什么?”田珺把朱温捏她鼻子的手打开,叫道。 “我真没想到一个女孩家打呼噜声音比男人更大,杀猪似的。你真得找个好医生治治了。”朱温埋怨道:“小爷差不多一晚上都没睡好。” “你……”田珺马上挣脱朱温另一只手,坐起身来,戟指指着朱温的脸,没好气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现在差不多寅时,你要么起去练武,要么换个房睡。这个时间,你阿娘肯定没盯着了。”朱温打了个哈欠:“让我再睡两个时辰,早上正好去会你那几个故友。” “对了,你昨天晚上偷眼看我了吧?你是不是跟绰影那个女人一样,想着自己这么美,对面为何一点不动心?” “说实话,你让我稍微有一丁点动心,身段真是好极了,不然我在泰山时,怎会差点控制不住自个。”朱温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但我犯困的时候,你把妲己、赵飞燕塞我怀里,也没睡觉重要。” “无耻之徒。”田珺忍无可忍,披衣起身而去。 第二日的宴所,在一片柳林当中。林北又是水域,亦是园林的边界,由此驾舟,便可以去访问别家的园林。 水边的芦苇长出细细长长的叶子,遥望去新绿满目,清风拂过,芦茎荡漾,散发出盎然的生机。 四位贵客已经入座,正互相交换着眼神。 安郎君、高郎君、崔公子、尹郎君。他们的从仆则在远处另坐一桌。 博州刺史家的严公子却误了时辰,愆期未至。 为何四位贵客中,只有姓崔的能称作公子,倒不是因为他地位比另外仨更高,而是因为他祖上崔乾佑出身五姓七族中的博陵崔氏——同时也是安禄山麾下的大将。 而坐在崔公子左手边的高郎君,他祖上高秀岩作为安史大将,竟混了个善终,并请人写了一篇通篇胡说八道的墓志铭,宣称高秀岩出身渤海高氏,乃是大隋名相高熲后人。但没什么用,渤海高氏本家一点不认。 安郎君和尹郎君当然也是如假包换的安史余孽,分别是安守忠和尹子奇的后人。 河朔实在是个安史余党的贼窝。 朱温将目光玩味地在尹郎君身上逡巡了几道,弄得尹郎君不由有些惴惴。 转念一想,幽州朱家再豪横,在河北的分支也已被人杀绝了。所谓的朱公子,来咱们魏博也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有什么好怕的? 他却不知道,朱温是想到百年前的睢阳之战,安史叛军一方主帅正是尹郎君的祖先尹子奇。 睢阳就是宋州,也即朱温的家乡。那一战下来,张巡、许远、南霁云、雷万春等忠烈之士尽皆殉国,睢阳内外因遭叛军屠戮,及饥饿人相食,死者十余万。 朱温自己的祖辈就有多位遇害于睢阳之战。 若按照春秋九世复仇之义,他应该马上抽刀砍下尹郎君的脑袋。 但九世复仇不合大唐规矩,朱温现下的身份也是幽州朱家的朱晃公子,所以他对尹郎君的敌意,也只能先按下。 四贵客虽并不是真的害怕朱温,但也不想结下幽州朱家这个仇敌。 高郎君当下开言道:“朱公子可是要找咱们谈五年以前的旧事?” “那时咱们几个都还是未冠少年,对田家四娘年少慕艾,并不犯规矩,顶多给她添了些麻烦……” “现下高某人已是有妻有子的人了,哪还有什么念头?知道田珺娘子幸得如此玉质夫郎,除了真心道贺,还能有什么别的言辞?” 高郎君的祖上高秀岩,是安史叛军中出名的智将,这番话也说得有理有节。他们四个上门赴宴,准备的礼物也不菲薄,迎宾的婢仆早记得清清楚楚。 身为魏州地头蛇,四人也并不认为朱公子敢在魏博地界上搞什么鸿门宴。 “高郎君说得有理。”朱温摇摇折扇,颔首道:“若本公子为了自个认识珺妹之前的鸡毛蒜皮琐事,对几位大兴问罪之师,岂不显得我小肚鸡肠?” 四客纷纷大笑,道:“正是,正是,公子门第高贵,大人有大量,哪里会计较此等小事。” “因此,我请几位来,先是让诸位给旁的事情做个见证。”朱温目光一扫,见博州刺史家的严公子还没到场迹象。 “请问几位,乱伦是什么罪过?” 此言一出,四客有些懵然。 崔公子毕竟是士族出身,博学多闻,很快开口道:“按《北魏律》,男女不以礼交,皆死。这里‘不以礼交’,就包括乱伦。隋文帝《新律》中‘十恶不赦’,包括‘内乱’,也就是乱伦。” “至于本朝,法例却不清晰,大抵是交给宗族私刑裁断。” 这个不清晰,对大唐皇家有极大的利好,不然唐高宗李治娶父妾武媚娘,唐玄宗李隆基纳儿媳杨玉环,可都是犯了死罪。 但在场众人,大部分却仍不知道朱温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只有一边惬意吃着糕,喝着小酒,赏着景的田家三兄弟,脸色突然就变了。 “咸通十四年去世的田香娘子,与珺妹一家算是什么关系,有没有人能算算?”朱温如和风般微笑着道。 同姓不婚。中表之亲是亲上加亲,堂房之间发生关系,却与淫亲姊妹无异。 “田香和咱们几兄弟之间,出了五服了!”田大郎急道:“她祖上田弘正,只是先祖承嗣公的堂侄……” 这点朱温听兰素亭和田珺讲起田家家谱,早清楚不过。 “但我听说故田太尉之所以能嗣位,是因为已经被雁门郡王养为己子。按养恩大于生恩论,已故的田香娘子,与几位却是五服之亲……” 朱温的指控已经明明白白,即使田香沦为营妓,别人都可以碰,你们几兄弟却是万万碰不得的,不然就犯下了乱伦之罪。 民间惩治乱伦,最常见的手段是浸猪笼。 “本公子宅心仁厚,加上远房堂姊妹确实疏远了些,所以各打断一条腿罢。我请来了正骨大夫,可以马上医治。” 一旁进来一位金发碧眼,却穿着素白的圆领窄袖袍,腰间挂着药囊的西方胡人。 “这位大夫祖上来自泰西的阿勒曼尼国,但定居我大唐已有四代,学的是正宗的药王孙思邈一派接骨之法,几位不必担心恢复不善……” 说着,朱温又到田珺身边贴耳小声道:“你三哥与你同母,我会令人宽着些,不会真的将他腿打断。” 田家三兄弟噗通一声就跪下了:“朱公子饶命啊,我等当时也是被人引诱撺掇……” 四位贵客则互相看了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事倒和他们没什么关系,看戏罢了。 但他们不得不承认,朱公子办事实在精当妥帖,以乱伦为由,收拾田家三兄弟,实在是意料之外,却又无懈可击。 (本章完) 第99章 王景崇 第99章 王景崇 如狼似虎的家奴们纷纷冲上去,顷刻将田氏三兄弟按倒在地,操起白木梃,棍棒如雨点般落下。 作为女主人的龙霜氏本想说什么,毕竟三郎可是她亲生儿子。但想起这个儿子实在不成器,加上宅子婢仆全是女婿送的,她也只能叹息一声。 毕竟一眼就能看出来,揍三郎的那个家仆下手收敛了不少,显然是朱温事先叮嘱过的。 杀猪宰牛一般的痛呼声此起彼伏,不多时,大郎二郎的腿骨都被生生打断,三郎也整条腿浮肿起来。 朱温拍了拍手,吩咐人将三兄弟抬下去,由先世来自阿勒曼尼国的胡人医师医治。 “惩恶扬善,不避所亲。”崔公子赞赏道:“朱公子这事实在做得漂亮极了。” 话音未落,门口忽然传来一声极宏亮的叫喊:“博州严公子到!” 一时间全场目光都向那边转去。 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绕过影壁传过来:“这些日子听说有人在魏州夸富邀名,我还当是什么豪势公子,原来只是个招摇撞骗的破落户。” 场中气氛顷刻森冷起来,似被无形的寒意所笼罩。 在几个服饰华贵如瑶宫仙姬的俏婢簇拥下,两位公子并肩而来,他们的衣着却甚是素淡,与身后俏婢形成鲜明的反差。 说话的公子瞧上去约三十一二岁,身量颇高,轻裘缓带,双眉斜飞,英气逼人,只是颧骨稍高了些,破坏了面颊的整体协调,因此尚算不上顶个的美男儿。 旁边那位则个子中等,眉目疏秀。 府中管家当下说话道:“严公子哪怕身份高贵,也不该如此辱我家快婿……” “什么快婿。”高个公子冷笑道,转向龙霜氏:“夫人以为自家招了个好郎婿,不过是下三滥的货色。” 龙霜氏也不由愣住,而后转向那位矮个公子:“严公子,你和我家珺儿也是旧识了,就算有什么不满,何必带这样无礼的郎君过来?” 原来博州刺史家的严公子竟是那个矮个公子,并非发话之人。 一时在场婢仆不由讶然,这位严公子容貌清秀,似乎还带点腼腆,瞧上去真不像想要逼娶女子做妾的恶少。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我欺。 严公子带来的人,竟然上来就指责朱公子只是“破落户”、“下三滥”,莫非意思是说朱公子这个幽州朱家的公子,竟是冒充的? 来人又道:“焚契邀名,真当自己是孟尝君了吗?孟尝君的风范,可不是随便一个破落户便能学的,不要画虎不成反类犬。” 朱温焚毁众婢仆的卖身契之举,被来人指为沽名钓誉。意思似是真正豪贵子弟,压根不会做这种事。 众婢仆听得这话,一个个都心中不忿,但见来人气势嚣张,又是博州严公子带来的人,不由敢怒而不敢言,只能等朱公子如何应对。 朱温却神色相当平静,将折扇挂在腰间蹀躞带上:“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免贵姓王,并非太原王氏。” 跋扈公子淡淡道。 琅琊王氏没落之后,王姓的士族高门就只剩下太原王氏了,此人却强调自己并非太原王氏。 那么他的底气又在何处? “至于本官名讳,是为景崇。旧姓阿布思氏。” 王景崇! 若天下还有其他叫王景崇的人,旧姓阿布思氏,便不作第二人想。 成德王家,正是回鹘阿布思部出身,而王景崇,正是现任成德节度使。 严公子这回怎么带这样一个巨擘过来? 哪怕是现任魏博节度使韩简,也只能与王景崇兄弟相称。 这时众人才发现,王景崇从头到尾没有直说一句冒牌货。 现任节度使面前,就是真正的幽州朱家的公子,又算得了什么? 王景崇的目光转向一边的田珺,对严公子道:“严贤弟,这就是你惦念多年的那个女子?” “果然是少见的美人,刚健婀娜兼而有之,非本节度众姬妾可比。这样的北地胭脂,比寻常柔弱女子,更令本官激赏。” “魏博田家虽已没落,但本节度不是初娶,也无所谓了。镕儿终需一个娘亲照顾。” 王景崇目光投向龙霜氏:“本官对令爱甚是中意。夫人将田家与那个破落户的婚约毁了,把令爱嫁给本官作续弦如何?” 又对朱温道:“本官乃寿安公主之孙,九年前受懿宗皇帝令,率精骑大破庞勋贼子,受封赵国公,今又加封常山郡王。尔幽州朱家又如何,一群丧家之犬罢了,也配与我成德王家相提并论?” 四目相对,眸光在空气中交汇,似要碰撞出火来。 若说此前场中气氛只是森寒,如今便像是整个被封冻了,再无旁人敢于说话。 王景崇身上的的确确流着李唐皇族的血。 他也的的确确是成德节度使,赵国公,常山郡王。 相比之下,无论朱晃公子是不是真的幽州朱家子孙,确实不重要了。 以王景崇这样的地位,他看上了朱公子的未婚妻,那朱公子也只能老实退让,将田四娘让出来。 安、高、崔、尹四贵客一时间心中大为痛快,他们对把到田珺的朱公子,本不会有什么好感,只是不想得罪幽州朱家才携礼受邀。 没想到凭空杀出来一个现任的成德节度使,这简直是把朱公子的颜面摁在地上打! 若非不敢在王景崇节度使面前孟浪,四人怕已经拍着大腿哈哈大笑起来。 场中的婢仆们纷纷心道完了。 在他们眼里,朱公子烧了他们的卖身契,是天大的好人,好人本该有好报。 可他们实在想不出朱公子斗得过王景崇节度使的法子。 除非将朱公子的祖先,通义郡王朱滔复活转来,重新放上卢龙节度使的位置,不然谁还能抗衡王景崇的地位身份? 连田队正也面露喜色,一双招子跟个贼一样转。 这朱公子将他三个爱子打成重伤,被王节度修理再好不过。而且婚事一成,他就成了堂堂成德节度使的岳丈! 幸亏昔年没答应严家刺史公子的求婚,原来更好的还在后边哩。 (本章完) 第100章 殴节度三拳 第100章 殴节度三拳 “哈哈哈哈哈……” 朱温双眸精芒骤绽,逼视着王景崇节度使,而后仰天大笑起来,笑声张扬,如要冲破天云。 王景崇反淡定起来:“有什么好笑的?朱公子莫非是保不住如似玉的未婚妻子,失心疯了?” 安郎君、高郎君、崔公子、尹郎君四人暗暗点头,只觉王景崇节度使所言极是。 朱公子门第势力,被王节度全面碾压,甚至连自己好不容易追到手,拿到他们面前夸耀的魏州之田四娘,也要被王节度横刀夺爱。 这般大笑,除了无能狂怒失心疯,还有什么别的解释? 没想到朱温止了笑声,神色变得镇定如秋水。 “王节度所言,有三可笑。” 王景崇神色微动:“三可笑?哪三可笑,你给本节度说说看?” 话音未落,朱温的身形已化作一道飞电,扑向王景崇,令王景崇猝不及防。 “赵国公是罢,常山郡王是罢,成德节度使是罢?” “节度,节度,狗脚节度!” 王景崇根本想不到,众目睽睽之下,朱公子竟悍然出手。 堂堂成德节度使,一下就被揪住领口,按倒在地。 一记老拳轰砸上王景崇面门,王景崇只觉山根塌陷,鼻血陡然涌满鼻腔,弥漫的殷红令他要闭过气去。 “为免王节度说我不讲道理,朱某人就来好好跟节度使说道说道。” “王节度忝列封疆大吏,却是承袭祖荫,没有拿得出手战功。唯以二十出头时参与征讨明教教主庞勋闻名。那一战实是风帅收得大功,王节度则被打得单骑奔逃,朝廷可怜王节度出兵辛苦,赏了个赵国公。王节度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可笑一也。” 其实那一战时,王景崇相当年轻,带兵不多,是跟着当时的魏博节度使何全皞之兵马去的。但和魏博军一起被打得惨败,仓惶遁逃,也是事实。 又一拳轰上了王景崇左颊,只打得颧骨疼痛欲裂,面颊肿胀如山。 “王节度又夸耀自己回鹘血统,但唐人谁人不知,三十五年前,名帅石雄以三千骑破你回鹘大军十万,阵斩你回鹘末代可汗乌介。你等君父之首,今天还挂在长安城明德门城楼之上!破国亡家的回鹘杂种,窜逃内地,侥幸窃取要藩,有何可称道?可笑二也。” 第三拳直接轰在王景崇眼眶上,令他本就略陷的眼窝越发凹陷下去,眼中迸血,差点连眼珠子都给打得蹦跳出来,淋漓鲜血顷刻糊了双目。 “至于王节度的天家血统……据朱某人所知,我家珺妹曾祖母也是公主。谁家强盛一时,便能娶个公主入门,到衰微时,一钱不值!以此夸耀,便以为是自家血脉高贵,可笑三也!” 听到这话,田队正突然回过神来,是呀,咱家大母不也是嘉诚公主?只是家族衰微得太厉害,没脸提罢了! 说完这一切,朱温在全场呆如木鸡的气氛中,抓起田珺的手,向门外猛冲而去。 王景崇被打翻在地,满头昏沉,朱温的话却被他一字一句全部听得清清楚楚。 字字诛心! 他并不能说朱温只是不讲武德,悍然偷袭,因为在文斗上,他一样被对方驳得一败涂地。 朱温和田珺已骑上庄子门口拴着的两匹健马,切断拴马绳索,如箭飞驰出去。 严公子望着田珺窈窕背影,神色复杂。 但朱温的堂堂话语,依然随风飘入院中。 “小爷确不是什么幽州朱晃。宋州败泰宁节度使齐克让,蕲黄斩宣武节度使穆仁裕。冲天大将军黄巢麾下,义军落雁都都将朱温,正是在下!” “人不是牲口,哪用得着什么名种名血!老子出身草野,凭着智勇,也能横行天下。” “王景崇小儿,若想报仇雪耻,休得连累旁人。可提兵至大河以南,你我决一生死!” 整个园子里,所有人都怔住了,说不出半点话来。 只有遍身灰尘,满脸污血的王景崇节度使,好一阵后晃晃悠悠地站起:“给本节度追!一定要把那个混账小子拿回来,给本节度碎尸万段!” 王景崇很快带着亲兵追了上来。 “小子留下狗命!”成德骑兵竟是跑得比朱温和田珺骑的快马更快,尽是西凉出产的高头大马。 “你这次又做了什么布置?”田珺已经完全信任了朱温的智谋,用蛇矛抵挡着身后射来的利箭。 “看看就知道了。” 话音未落,群山之间,陡然杀出两彪人马,黑旗黑甲,犹如泥犁狱中杀出来的鬼骑。 两支骑队顷刻杀入王景崇亲兵当中,绞出两道血泊的切口。 本来就被朱温打得鼻青脸肿的王景崇,又被一个高大的玄甲骑士一刀斫下,砍断胫骨,口中吐血,伏鞍落荒而逃。 “朱温小子,给本官等着……”王景崇仓皇逃窜还不忘放一句狠话。 但他如今首先要考虑的无疑是自己的性命。 “你没带这么多人吧?这帮救兵哪里来的。”田珺疑惑道。 “傻瓜,只是换了衣服,就连你们魏博镇的兵马也认不出来了?” “我帮师尊打理情报网的时候已经掌握了河朔这帮城狐社鼠的黑材料。”朱温又道:“王景崇两年前煽动兵变对付魏博韩简节度使的证据,早派人送到魏州节度官署去了。” 黄巢和王仙芝这样的大野龙蛇,拥有的情报网相当可怕,掌握着大小官员的许多黑料。只不过王景崇撞上门来,迫使朱温将有关他的材料给动用了而已。 这番王景崇就算能逃出生天,也再不敢踏入魏州地界了——不然韩简节度使一定会摘下他的脑袋。 田珺心中大喜过望,心知这下王景崇连魏博都不敢再来,遑论迁怒田家?得罪了韩简,魏博镇的一草一木,王景崇是别想再碰了! “韩简节度使也实在该感谢我。”朱温大笑道:“要不是我把那些东西给他,他怎么可能知道王景崇这个一口一个韩大哥的‘好兄弟’,竟然想要夺他的地盘和性命!” 两骑快马在魏州的田野上飞驰,很快没入茫茫的荒原当中,无可寻觅。 “是不是很痛快?”朱温向田珺大笑道。 “痛快极了!”田珺笑颜如,蜜色肌肤折射着正午的阳光,越发显出活力美态,仿佛一尊女神。 “但你可没向我全说实话。”朱温道:“严公子没你说的那么坏。” “我也没说假话啊。”田珺突然有些局促。 “这倒是,只是想不到像你这样的笨蛋,也说话只说一半。” 一件事情如果只说一半,性质就相当不同。 “原来你也有青梅竹马。”朱温微微一笑。 “算不上,又不是两三岁就认识的。”田珺哼一声道:“我八岁的时候,在魏州各家墙上到处乱窜,一不小心摔进他家的院落里了。” “后来你就说要嫁给他?” “八九岁说的话,哪能当真?”田珺否定道。 “一个六岁孩子,从小被关在深院天井之中,突然看到一个比他大两岁,漂亮得跟仙女一样的姊姊从天而降,会怎么想?” 朱温有些感叹道:“但这位严公子犯蠢的地方就在于,他觉得自家门第比你家高多了,就不考虑你的感受。” “韩君雄节度使的幼女,比他大十二岁,病得快死了,要他娶进门冲喜。如果严家不从,马上被节度使灭门。” 韩君雄节度使是现任魏博节度使韩简的父亲,韩家千金则是韩简的妹妹。 “于是他跟你说,先做一两年妾,等韩家千金病死了,再把你扶正。” “我觉得,你这个笨蛋当初还是对他小子有点感情的。” “没有!”田珺矢口否认:“姑奶奶不喜欢这种娘娘腔,只是起初想着也不太讨厌他,嫁给他又能给家里弄不少好处,谁曾想他要委屈姑奶奶做妾!” “任性。”朱温评价道。 田珺不答,她知道,自己的做法,放在别的许多女孩子身上,确实称得上任性,一点不管家族的利益。 “严公子真算个痴情人,哪怕过了整整五年,他依然想着你,尽管你当时马上与他绝交,还抽了他耳光。” “他和韩家千金压根没有过夫妻之实,至今也无妻妾,就算你不肯回去,他也承诺帮咱们摆平一切麻烦……” 朱温本来准备收拾的对象,是祖上曾屠过宋州的尹郎君。至于请来严公子,就是让严公子帮忙收拾残局的,早就通过气了。 没想到王景崇节度使路上缠住了自己的好友严公子,硬要凑上来送脸上门。 “只不过想让严公子安抚住王节度,恐怕有点难度。”朱温又道:“所以我只能找韩简节度使罩你们田家了。” “他自己怎么想无所谓。当年他惹我不开心了。”田珺说着,眼神有点落寞。 “其实你这样的任性挺好。”朱温叹息道:“因为我当年比你任性多了,想听我的故事吗?” 田珺愣了愣,她当然发现朱温是个有故事的人。 “讲吧,我很想听。” 她确实很好奇朱温的过去。 “我和醒香并不算严格的青梅竹马,我认识她的时候都十七岁了。”朱温说着,突然陷入悠长的回忆中:“但其实我们仍算是孩子,对于世上很多事都不懂。” 许多人二十岁不到,就结婚生子,但他们心智其实并没有质变,只不过是孩子被迫去抚育比自己更小的孩子罢了。 “我和她一直互相当朋友,哪怕曾一起游历过南到苏杭,北到河朔的土地。” “因为我们都那样骄傲。” “有一天,我又偷偷摸进她家,被她阿爷张蕤刺史叫住了。” “张蕤刺史问我打算怎么办,我说不知道。” “张刺史说自己一生为官清正,但愿意为了我去动用关系,给我弄个前程。我却说既然如此,就不要让刺史公一生的清正之名白璧微瑕。” “张刺史却告诉我,他积劳成疾,已经活不了多久了。他这样寒门出身,一旦人不在,家族的人脉权势,便会须臾清零。” 说到这里,朱温自嘲地笑了起来:“很愚蠢很任性吧,大人都说到这一步了,我却还执拗地不想靠别人。” “张刺史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他当年能做到这个位置,除了比所有人更努力之外,还有相当的运气。而我想要走他走过的路,是不可能走得通的了!” “我却没想到,那是张刺史留给我的遗言。” “我出去办一件事,回来时便得到消息,刺史公病逝了,醒香与她阿娘一起离开了宋州,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本来给我留了信,但却被风刮走了。” “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没再有过任何联络,我也不知道她去了何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一直不肯主动告白,让她埋怨我了。” 田珺静静听着,而后沉默了很久,清风习习,将她的秀发拂起,在腮边如绿云般流动。 “这就是你和你师妹保持距离的理由?” “她的聪明很像醒香。” “所以我和芷臻让你觉得比较安全。”田珺评价道:“你不用担心走火难以脱身。” 朱温露出一个苦笑:“所以你看,我就是这样一个别扭,糟糕的人。” “那么,陪我打一场,现在。”田珺突然道。 (本章完) 第101章 偷跑 第101章 偷跑 朱温这次全无推脱,痛快点了点头。 大夏龙雀宝刀霍然出鞘,绽放出灼目的红芒。 田珺掌中蛇矛则青光暴涨,骤马挺矛,直取朱温当胸。 这并非她原来被朱温夺走后又还回去的那杆二丈蛇矛。 而是田珺才从家里取来的另一杆,长只有一丈。 这两柄蛇矛都是故雁门郡王田承嗣打造的宝兵,也是田家的传家利器。 那柄长的更适合马战时当做马槊冲锋,威力巨大,能直接撕裂步兵阵列。但太长也导致使用并不灵便,宋州劫营时才在步战中,被朱温用夺槊法夺走。 因此田珺此番换上了一丈长的中型矛。 一丈蛇矛的长度,相较作为长柄刀的龙雀宝刀仍有优势。 但长度的缩短,却使得田珺对它拥有更好的控制,仿佛成为了她身体的一部分。 刀矛相交,锐风激荡间,犹如煞气千条喷血雾,明光万道滚青霓。 方才还亲热地谈话的两人,仿佛顷刻变成生死之敌,纵马不顾一切地相对冲撞。 这样的战斗才能让他们感觉到痛快。 宝刀数次劈上田珺的盔甲,令她皮肤上多了不少淤青。 而她的矛锋更是多次刺穿朱温的铠甲,伤口入肉,鲜血淋漓! 这样激烈的搏战,竟仿佛两头野兽凭着本能的战斗欲望在争斗。 汗水如同雨滴一般自两人脸颊,身上滚下。 两人已交手了五十个回合以上。 战斗的喜悦彻底掩盖了身上的疼痛,与久战带来的疲惫。 田珺虎咆一声,纵矛直取朱温小腹,竟是凌厉的绝杀招式。 而朱温的应对是迎头而上,突地探手一抓,却抓住了森寒的矛锋,涔涔鲜血从手指上渗下。 他右手刀顶在了田珺的脖子上。 “我输啦。”田珺坦然承认,弃矛于地。 朱温心中涌起一阵巨大的成就感。 面对马战技巧远胜于自己的田珺,朱温只能凭借自己力量对她的一点优势,放弃防御,全力抢攻,拿出搏命打法,才能获得一丝胜机。 朱温痛快笑着,不顾左手还流着血,将田珺从对面马上搂了过来,抱在怀里:“可你还是放了水,不然我的刀抵住你脖子之前,你可以用矛锋将我左手五根手指全部砍下来。” “我又不可能真砍,那这就是规则的一部分。”田珺落败之后,一点不沮丧,痛快笑起来:“那么都将又想如何处置你的战利品?” 朱温愣了愣,而后发现战斗已经让自己浑身鲜血灼热。 田珺此时已经浑身发汗,但汗味中仍然隐藏着淡淡的小麦清香。 这种气味对他的鼻腔形成一种幽微的刺激。 阳光下,田珺更是自信地向他挺起丰盈的胸膛,哪怕是覆着铠甲,玲珑起伏的曲线也有极致的诱惑。 他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田珺直接倾身靠了过来,用鼻端嗅着朱温身上的汗味和血腥气。 “小色鬼,可不要以为你为姑奶奶做了这么多,姑奶奶就该喜欢上你。” “姑奶奶喜欢上你这个人,和你心里有没有别人无关,和你是否喜欢田珺无关,更和你付出了多少无关。朱温,我田四娘现在就是看上你了。” “我知道,现在要求什么,会好像可能要死了,想死前放纵一把。所以要不要与姑奶奶交往,等咱们一起斩杀了焰帅,再做决定。” “但这次是你赢了,你可以取走少女的初吻,当做你战胜的奖励。” 直白、爽快,顺从感性的话语,令朱温心跳蓦然加速。 他不由将田珺紧紧拥抱在怀里。 田珺闭上双眸,脸上浮现出期待的模样。 朱温想了想,将嘴唇落上了她深陷的眼窝,温柔含吮起来。 田珺突然身躯如含羞草一般颤抖,发出撩人心魄的嘤咛。 “珺妹,你的嘴唇留到下次吧。”朱温贴在她耳边吹着热气,将修长的食指点上了田珺娇艳的红唇。 田珺有些羞恼地看着他,突然叹了口气:“你的定力也是和醒香相处练出来的么?” “我见到她的时候,真的觉得看见了天上的仙女。”朱温悠悠道:“只是,你这个笨蛋,还有芷臻,已经够可爱了,她却比你俩加起来还可爱……” 这让田珺有些难以理解。 朱温明白这不会太好解释,于是续道:“我和她都属于聪明到极点的人,但后来发现,她比我勤奋得多,一天只睡三个时辰,有时间时,不是练武,就是读书。” “我一开始以为她无所不能,后来我想要一件冬季御寒的手衣,她爽快答应织好了给我。结果我偶然发现,她为了织好一双手衣,织废了九十九双,那些废品歪歪扭扭堆积在她家杂物堆里,上面染满了她的小手被针刺破流出的血渍。” “我还发现,她做饭比我做得还难吃,简直是给人投毒。她剑术无与伦比却不会骑马。她必须把精力都放在练习当前最有用的技能,才能瞧上去那样完美无瑕。” “若要让她学别的技能,当然做得到,但会相当艰难痛苦。所以我再没要她去学炒菜之类。” 朱温感叹道:“你瞧,世界上哪有比那家伙更可爱的存在呢?” “所以我这次偷跑,顶多是赢了芷臻,赢了你师妹,却完全赢不过她。”田珺道:“而且幸亏我没和她同时认识你,不然更会输得彻彻底底。” 朱温没有说话。 田珺却露出无所谓神色,将高挺的鼻梁凑到朱温脸上,吸了一口好闻的男人气味。 “那就不去争好了。”田珺率意道:“反正姑奶奶也不想要什么天长地久。” “记得咱们临行前,你突然想要学练字,练着练着又把芷臻给抱腿上了吗?”田珺突然咬了咬嘴唇:“让我看到了,我很不高兴。” “我明知你们不会真的越界,还是不高兴。当时你问我这么在意,是不是打算牺牲自己,把芷臻换下来。我现在的回答是,没问题。” “等咱们都觉得疲倦了,就潇潇洒洒地分开,你可以再去等你的醒香,她终究是你青梅竹马的白月光。但我,至少也算得上一颗朱砂痣罢?” 田珺炙热的目光,令朱温感到无法拒绝。 他这才发现,笨蛋也可能比小师妹段红烟那样的七窍玲珑心更难对付。 “还有,你刚才不亲我,过了这村没这店了。下次要等咱们打败焰帅之后。”田珺道:“若你因为醒香的原因,不想和女孩子随便上床,我这边田香姊姊也教过我爱惜自己。咱们交往不是非得做那些事情,我们可以亲嘴亲个够。” (本章完) 第102章 明教来客 第102章 明教来客 “对了,你上次去泰山,是不是一路上把芷臻抱在怀里的?” 田珺对想把她送回自己马匹的朱温断然道:“抱我。” “芷臻不会骑马,事急从权罢了。而且多买一匹马之后,我不就把她给你抱着了?”朱温道:“咱们现在也没真的交往……” “我不管。”田珺耍无赖道:“她只是你的军师,你抱着她骑马走了那么远。现在你也要抱我。” 呷醋实在是女人的本能,哪怕田珺这样英气不下男人的女孩子也不例外。 朱温露出一丝无奈,将另一匹马的缰绳拴在马尾上。 田珺得意地坐上了朱温的大腿,将双腿向两边分开。 朱温当年和醒香年纪都小,互相又不肯告白,亲密行为极为有限。他真正抱过的女孩子,也就兰素亭和田珺。 兰素亭身形单薄轻盈,放在腿上虽觉香香软软,但身上肉实在没多少,更勾不起人什么绮念。朱温喜欢抱她,是觉得她实在惹人怜爱。 而田珺月丘与髀肉上因练武形成的紧致肌束,丰实饱满而又充满韧劲,无疑是长期骑马练枪的北地胭脂才能拥有的体质。 修长紧绷的双腿,瞧上去能轻易夹断各种事物。 “珺妹,你实在是个尤物。”朱温感受着腿上传来的压力与酥麻,用手掌摩挲着田珺天鹅一般的颈项。 被喜欢的男子肯定,田珺头回为自己的身材感到得意到极点,将脊背也紧紧靠在朱温身上,感受男儿可靠的胸膛。 田珺并不知道醒香是怎样的下凡仙女。然而只论面庞五官,生着一张方脸的她显然比不过段红烟和绰影。 只不过,她的身材可是让朱温多次承认被诱惑到了。 除了田珺本就和朱温一样高,坐他腿上直接高出大半个头之外,郎才女貌,整个画面相当协调。 “可惜,咱们这匹马可要受不了了。”朱温马上又说出一句不解风情的话。 田珺愣了愣神,随即也发现马匹正在重重喘气。 “你我加起来两百多斤了。”朱温道:“真当自己像芷臻那样娇小玲珑?” “混蛋!”田珺忍不住又想给朱温一耳光,被朱温精准抓住。 “没办法,谁让我总被你吃得死死地。”田珺露出一副认命的神色,回到自己马上:“王景崇和他的亲兵骑的是什么马?那么高。” 田珺想着若这次两人骑乘的是那种高头大马,也不用担心二人世界把马儿压得疲惫了。 “那个啊……你没去过关西吧?” 关西包括潼关以西的关中、西凉、汉中、巴蜀等地。 “那种马是关中来的?”田珺问道。 “确切地说,西凉。凉州大马,横行天下,可不是说说的。自从张议潮将军光复了西凉,朝廷索要的最重要贡品,就是凉州大马。” “只有那里产?引种到关东不行吗?我们河北的马场也挺好呀。”田珺不解。 “西凉大马的祖先是大宛马和乌孙马,也就是汉武帝当年引进来的汗血宝马为首的天马。它们因为西域血统的缘故,比起中原马种更怕潮湿,只能在干燥的西凉繁育。王景崇买西凉大马给自家亲兵使用,但这些大马不服关东水土,寿命也不会很长。” 田珺恍然大悟:“真可惜。关东这边,能驮得动具装的马儿都不多,不然打骑兵战可精彩多了!” 她具备异域风情的面庞线条分明,相当有层次感。与朱温并辔而行时,朱温只觉她侧脸比正脸美得多,怔愕之时更有种青涩动人的滋味。 “凉州马、于阗玉、粟特姬,是陆地丝路上最受唐人欢迎的三样宝货。若说海上丝路,那就是昆仑奴、菩萨蛮、新罗婢……” 即使朱温是个反贼,提起这种事情,仍不由感到一阵骄傲。 这种事再正常不过,因为黄巢和王仙芝昔年也很为此骄傲。 但朱温随即发现自己失言。 田珺的母亲是焉耆胡姬,也算广义的粟特姬一员。 田珺发现朱温老久没说话,不由愣了愣,才咂摸出其中缘故。 “没事。”田珺轻叹一声:“大唐内政再腐朽,仍是世界上文化最繁盛的国度,本就有这样的需要。” “我听说,吐蕃人最强盛的时候,因为缺乏文化,内部消化不了大量西域胡人奴婢,所以一边与大唐恶战,一边又把大批胡人男女转卖给大唐,送入教坊和各地的秦楼楚馆。” “何况,阿娘如不来到中原,就没有我了。” 西域诸国的人民,拥有美貌和出众的才艺,但在唐朝、大食、吐蕃、回鹘这些强国的争霸中,只是任人欺凌的弱者。根本不需要大唐自己出手,就会有源源不断的西域胡人,被送到大唐的市场上贩卖。 但大唐内部人民的苦难已经够多了,朱温实在没精力去同情那些西域胡人。 两人回到军营之后,默契地对兰素亭隐瞒了一些细节。 田珺把接下来的精力都投入到武学修行当中,甚至给自己增加了全身重甲背着沙袋跳壕沟的训练。 “才发现珺姊姊练武这么刻苦。”兰素亭对朱温道:“相比之下,都将你真的太懒了。” “毕竟我再练武也不可能成为王盟主那样的绝代宗师,比上大师哥都不可能。”朱温冷静回答。 “也是,你主业是出谋划策来着。何况你现在武力也算够用了,珺姊姊那么努力了,还是打不过你。” 朱温神色微动,一时间几乎以为自己和田珺之间的事穿帮了。随即否定了这种可能性。 田珺回来之后为了准备参与生死决战,简直像变了个人,滴酒不沾,肯定不会当漏勺。 所以兰素亭说的只是他此前和田珺的交手而已。 被几个既漂亮又优秀的女孩子喜欢,实在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朱温心中哀叹,希望小师妹如今对自己的感情只是朋友好感的程度。 不然的话,朱温怀疑段红烟得知他要与田珺交往的消息,会变得比焰帅还可怕…… “你不在的时候,盐帅召开了重要会议。”兰素亭对朱温道:“你二哥代你去了。” 朱温不在的时候,营内事务一向由朱存全权代理。 “一位叫葛简的英豪人物投奔了草军,他自称是当年明教的四大教王之一,手里掌握着对付焰帅具装铁骑的关键情报。” 蕲州大战时,焰帅埋伏在船上的一百具装铁骑,便将由尚让指挥的多达上万人的草军中军数次凿穿,轰了个七零八碎,而后由背面发起进攻,冲垮了王仙芝亲自作战的前阵部队。 而那名指挥骑队的白盔白甲神秘骑将,身份至今还是个谜。 朱温愣了愣:“庞勋的部下?” “十年前明教教主庞勋起兵十万,对抗朝廷,阵仗甚至比咱们草军还大得多。那一役中,大唐四帅全数出击,才将庞勋讨平,庞勋虽灭,天下为之惊惧。” 兰素亭点点头:“那位葛简前辈说自己是明教四大‘慕阇’之一的‘翼王’,当年只是诈死。这次来,就是要为庞勋和十万明教死难弟兄,向朝廷复仇。” “复仇?”朱温有点疑惑:“平定庞勋,功劳最大的是风帅。葛简真要报仇,不该加入北方胡人军队,攻打振武?来找焰帅做什么?” 兰素亭摇摇头:“那就不知道了。” “他还把自己十三岁的儿子带到军中来了,好像叫葛从周,长得虎头虎脑,挺可爱的。” (本章完) 第103章 生而有翼 第103章 生而有翼 “你生而有翼,为何甘愿匍匐?” 葛简永远忘不了那个人向自己悠悠走来时,说出的第一句话语。 他的家乡因为水患冲刷,土地贫瘠,男丁往往投军,求一条活计。 军队里哪怕操练艰苦,又要受军官打骂,但好歹能吃一口饱饭。 葛简从小就比别人吃得多得多,他看起来体型匀称,说不上多么壮大,饭量却有别人两倍。 这种容易不受欢迎的特质,在军队里却显然是优势。 因为他的力量也比旁人大得多。何况,葛简脑袋也不差。 在战场上,他比任何人都要英勇。 但升迁却始终缓慢。 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 这套商韩之学,稍有权力者,就会用来管理自己的部下。 葛简记得,自己投军的时候,“带头大哥”还只是管理五个人的伍长。 经过十余年的戎马生涯,曾是个少年的葛简已及而立之龄,“带头大哥”也荣升为管理一都八百人马的镇将,掌握一地生杀予夺大权。 “带头大哥”的升迁源于被抽调到南方平定山蛮作乱时,令葛简身负数创的一场血战。所有的战士都认为没有葛简的奋战,他们不可能取胜。 “带头大哥”曾重重拍着葛简的肩头,承诺说“若得富贵,必与葛弟共之”。 “带头大哥”是富贵了,但算不算与葛简共之呢?葛简不知道。 葛简无疑算是“带头大哥”的亲信,吃得用得都比普通战士好很多,也能时而得到一些赏赐。 但他瞧得清清楚楚,自己斩获的首级,立下的战功,明明远在“带头大哥”之上。很多时候,“带头大哥”完全是靠着他的奋战才扭转危局。 葛简犯错的时候,甚至还会被“带头大哥”当众打骂,虽然次日带头大哥一定会私下里向他劝酒致歉,将一些金银塞到葛简手里,语重心长地告诉他,为了向战士们显示一碗水端平,不得已辜负了兄弟之义,希望葛简不要介意。 什么兄弟,不都是这个样子。葛简没奈何地告诉自己,看淡吧,世事就如此。 面对那个男人的旁敲侧击,葛简一开始选择了装傻。 但对方下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露出神秘的微笑:“我听说,你大哥又让士卒的妻女陪酒了?” 又道:“我听说你打算成亲了,未婚妻是个好看的女孩儿。” 葛简终于为之动容。 他是亲眼看见“带头大哥”获得权力之后,整个人腐烂成现在的样子——劳役战士,克扣衣粮,还有让部下的妻子甚至女儿来“陪酒”。 或者有些人参军的本心就是为了获得权力之后做这些事。 “带头大哥”信誓旦旦地说不可能对不住葛简,因为葛简是他的“兄弟”。 但此前也有其他的“兄弟”因为战败而被“带头大哥”诛杀担责,事后“带头大哥”也有照料他们的妻子儿女,但往往照料到了床上。 “真正兄弟之间,不是这个样子。”男人平静道。 葛简当然明白。 葛简也明白,自己一个粗糙军汉,到了这个年纪,只有一点小钱,能被一位十里八乡的俏娘子看上,是多么不容易。 他该让她幸福一生才是。 几天后,“带头大哥”偶然见到了葛简的未婚妻子,对方眼中射出的如狼一样贪婪的目光,终于令葛简心中涌出了杀意。 “怎么做?” 犹豫许久之后,葛简找到男人,颤抖着身躯,问出了这个问题。 神秘男人随口给出了几句提点,剩下的让葛简自己想。 但提点相当重要,因为男人要葛简让某个被杀“兄弟”的儿子去挑头,那小子不喜欢自己的母亲和姊姊被照顾到床上去。 葛简不知道这个男人为什么看上去无所不知。 “对我发誓,你成功后,不会变成你所谓‘带头大哥’的样子。” 男人话音突然转作凝重。 葛简愣了愣,而后歃血为誓。 当夜,葛简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哭着烧毁了“带头大哥”在他参军时,送给他的一件衣裳。 至此,葛简义无反顾。 葛简用自己全部的财产,向农夫们购置了一批农具。 出价很地道,让农夫很满意,葛简心里也越发踏实。 那位母亲和姊姊被“带头大哥”照顾到床上的少年,怒吼着举起了锄头,将一名“带头大哥”的私兵敲爆了脑袋。 而后这名少年被另一名私兵抹了脖子。 葛简陡然流下泪来,将少年抱在怀里,大叫道:“咱们反了!” 又对少年道:“葛大叔会真正照顾好你阿娘,姊姊和弟弟,说到做到。” 少年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葛简怒吼着举刀前冲,所过之处,枪杆像刨木一般纷纷折断,被抹脖子的私兵们,盔甲被愤怒的战士们扒下,穿在身上。 靠着葛简的威猛与勇气,舞动着锄头镰刀的战士们,很快杀到了镇将的面前。 “葛简,你这个叛徒,我如此厚待你,你竟然背叛我!” “带头大哥”戟指指向葛简,愤怒地大吼道,这吼声终于让葛简有些心虚。 但到了这一步,葛简自己不动手,其他人仍一拥而上,将镇将按倒在地,取下了他的脑袋。 看着这个认识十多年的故人的首级,葛简心内百感杂陈。 但监军发下来的命令顿时让他陷入了巨大的欣喜。 前任镇将克扣士卒衣粮,虐待战士,激变士卒,被杀属于罪有应得。即刻任命葛简为新任镇将,上峰赐下衣钱,安抚将士。 从头到尾,那个男人都没有出现在战斗当中。 当葛简的升官庆宴与婚礼同时举行时,他才再次出现,满面含笑地给葛简敬酒。 “恩公!” 葛简将他拉到后边,隆重下拜道。 男人用沉稳的双手将他扶起。 “我只是激发了你心中的意愿,真正去做的,还是你自己。” “你所想要的,就是你的生活。” 葛简若有所悟:“敢问恩公尊姓大名?” “免贵姓庞,单名一个勋字,不过徐州军中一介小卒。”中年男子相当平静地道。 他身上却似乎发出了无量的光芒,令葛简感到忍不住要为之倾倒。 “明王不灭,心灯永存。” 当男人以手加胸,徐徐说出这八个字,葛简就意识到,对方原来是朝廷重金悬赏的,明尊邪教的重要人物。 “你可以现在告发我,你的位置会更上一层楼。”男人温柔笑着:“你看,我比你个子小,瞧上去平平无奇,你只要掐住我的脖子,就能将我拿下……” “不过,你也可以试试,让我教会你什么叫真正的兄弟。” 这一刻,葛简彻底被对方所折服。 庞勋举起他的双臂,阻止葛简再次下拜:“人生而有翼,你不必拜我。我教拜天拜地,拜父母至亲,兄弟之间却不用虚礼。” 热泪顷刻弥漫了葛简的眼眶。 他也就成了明教四大教王中的“翼王”。 (本章完) 第104章 明教往事 第104章 明教往事 “明世隐。”面对带着兰素亭找上自己的朱温,葛简冷冷吐出了这三个字。 “在下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朱温疑惑道。 “没听过就对了。”葛简平静道:“当年除了庞教主,咱们起兵时用的都是假名。我那时叫许佶,明世隐叫张玄稔。” 但朱温却能感觉到葛简平静话语里的杀气。 “宿州守将张玄稔。”兰素亭轻声道:“庞勋军中最为天才的骑将。当年风帅为了劝降他,亲自进入宿州,在敌营中酣睡整夜。若非此人倒戈之后,给予庞勋致命一击,庞部义军该还能坚持半年以上。” 说张玄稔,朱温就知道了。当年懿宗皇帝还为了此人归降,亲自写了一篇《赐张玄稔诏》,授予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右散骑常侍兼右骁卫大将军御史大夫一职。 不过这个官职瞧上去又长又好听,实际上却没什么实权,远不如朝廷曾试图拿来招安王仙芝盟主的左神策军押牙兼监察御史有价值。 朱温讥诮道:“看起来明世隐这个叛徒,投靠朝廷之后过得不怎么如意啊。同为顶级骑将,寇帅是一镇节度副使,明世隐却只能藏在焰帅麾下,率领区区百名具装骑兵。” “反复小人,谁敢授予太多兵力。”葛简冷笑:“‘鬼王’明世隐当年在宿州倒戈时,麾下有兵马万人,现在兵力却只有昔年百分之一。” 原来明世隐也是明教四大教王之一。 “明世隐用兵较泰宁军寇帅如何?”朱温问道。 嘴上鄙薄明世隐,绝不代表此人真的可以轻视。要知道,蕲州之战时,明世隐带着一百具装铁骑在王仙芝部数万人当中来回冲杀,简直如入无人之境! “如果在大草原上像胡人那样散骑对射,明世隐不如寇谦之。”葛简评价道:“明世隐并不擅长训练骑射部队。但若论甲骑冲锋,裂阵摧敌,此人犹在寇谦之之上。” 此言一出,朱温神色顷刻泛起几许凝重。 他亲眼看过寇谦之骑兵冲锋的威力。 “那风帅又如何?”朱温继续询问,他知道,昔年平定庞勋,虽然四帅尽数参阵,但风帅立功最大,明世隐也是在堂堂正正的骑兵战中,被风帅击败,才生出倒戈之心。 “风帅相当于寇谦之与明世隐二人的长处之和。”葛简道:“起初两人以铁骑对冲,风帅亦未能占到什么便宜,遂轻重骑相夹,袭其饷道,骑射疲之,再用铁骑席卷,才将明世隐击败。” 朱温心知,明世隐的损失亦绝不会太大,不然风帅不必冒着生命危险,于此后孤身进入宿州城,在敌营中安然高卧,招抚明世隐。 葛简道:“明世隐是个相当骄傲且不安分的人。风帅也许是唯一让他佩服得死心塌地的,庞教主都未必能做到。” 朱温道:“毕竟风帅在明世隐最擅长的领域击败了他。” 葛简道:“但风帅是胡人,朝廷可不敢将明世隐放在他麾下,不然长安的衮衮诸公可要睡不安稳了。” 朱温赞同道:“当年统筹平定庞勋的老帅康承训,说过风帅麾下代北三千骑,可当十万师。如今风帅麾下的沙陀铁骑却已多达八千。若再得到明世隐为助,可比庞教主更让皇帝睡不着。” 但由此亦能看出庞勋该是何等绝世人物。 一己之力,独战四帅,可谓虽败犹荣。 “鬼王就该回到他该待的地方去,不该在这世上苟且偷生。”葛简淡淡道:“十年了,这事情终究要有个了结。” 朱温终于明白了葛简为何要在这个时间加入草军。 原来主要针对的并非焰帅,而是明世隐这个叛徒。明世隐在哪里,葛简就会追杀到哪里。 “但王盟主战死,我军实力大损,似乎并非最好的时机。” “可惜此前我并不知道明世隐藏在哪里。”葛简叹气道:“他正如绰号一般,行事深藏如鬼魅。” “若非如此,焰帅又怎能将他作为决胜的关键底牌。” 葛简又道:“还有一个原因,王盟主其实亦是我葛简的故人。他昔年就曾参加过咱们的起兵,但当时名字叫王弘立。” 一旁兰素亭讶然道:“庞勋军头号骁将,一战全歼三万官军,阵斩‘狼帅’戴可师的王弘立?” 四帅虽强,昔年资历尚浅,讨伐庞勋的正帅是老帅康承训,副帅则是以凶狠残酷著称的“狼帅”戴可师。 戴可师当时率领三万关中劲兵,长驱直入,却被王弘立趁着大雾袭营,打得全军覆没,戴可师单骑出逃,被王弘立追上,刺于马下。 朱温道:“我听说那位王弘立将军惯使马槊,一脸麻子……” 说到这里,突然醒觉,王仙芝这样的俊伟男子,在脸上点一堆麻子,谁又能认出他是振衣盟主王仙芝? 至于马槊,振衣盟乃是瓦岗孑遗,开派祖师王伯当虽然人称“白衣神箭”,但用马槊一样是好手。王仙芝擅长用马槊,又有什么奇怪? 王仙芝正式起兵之后,民间传播有关王仙芝的段子,说他一脸麻子,长相丑陋凶恶,没想到歪打正着。 用兵虽非王仙芝所长,但凭借绝世武力,本来并非明教中人的王仙芝在庞勋军中如彗星般崛起,实在不足为怪。 击杀戴可师一役,化名王弘立的王仙芝固然骁勇绝伦,所向无敌,然而诱敌深入,骄敌之兵,乘雾奇袭,却都是出自庞勋本人的谋划。 兰素亭道:“葛前辈此来,原来也有为了故友王盟主复仇的缘故。” 葛简点点头:“当初庞教主被逼至绝境,率军由徐州出击,留我镇守徐州。却被明世隐长驱奇袭至城下,劝开守门之兵。我苦战三昼夜,弟兄死尽,从周的娘亲也死在我怀里……” 说到这里,这英迈如猛虎的汉子,话音也显出了几分酸涩:“我身负重伤,混在尸首堆里,侥幸偷生。当时从周被官军拿获,因为年纪幼小,一时未被处死,我又冒死杀入,将他抢出来,孤身脱走。” “没多久,我便得到了庞教主就义的消息,不由心如死灰。又听说官军主帅康承训加官进爵,当时便打算效要离断臂刺庆忌,诈降取下康承训首级,但我又放不下从周,便在破庙之中给了他两样东西,一把匕首,一件新衣裳。” “若从周选了匕首,我便杀了他,再舍身为庞教主复仇。若选了衣裳,便父子隐姓埋名,勉强活下来。” 听到这里,兰素亭神色微变,一边懵懵懂懂倾听的葛从周更是大惊失色,没想到自己三岁时竟经过如此险境:“阿爷,你竟想过要杀我?” 葛简叹息一声:“其实你阿爷并非什么心肠太狠,或有大志向的人。现在想来,如若你真的选了匕首,阿爷顶多是将你送人,终要给你活下来的机会。” 听到这里,葛从周长松一口气:“我就知道阿爷不是那种人。” 葛简又道:“又过了几年,我听说康承训那老贼被朝廷自己整死了。我便一时断了复仇念头,带着从周回到家乡做了一对农夫父子。靠着这些年练成的本事,打麦极是快捷,能干得许多农活,日子倒也能过。” “未曾想到,今年又得到明世隐再次出现,以及王盟主罹难的消息。另外吾兄,‘猿王’袁昌在江东起兵,亦被雷帅所灭。” 王仙芝原计划顺江东下,就是想要与袁昌、王郢在江东的义军合流。没想到与焰帅击杀王仙芝同时,席卷十州的袁昌部义军,也被雷帅一举讨平。 “葛某人本是个遇事爱忍的人。但庞教主说我生而有翼,不必匍匐。旧日弟兄,日渐死尽。我葛简亦是年与时驰,意与岁去,唯有胸中一腔热血尚未凉却,何不趁着此身还有些力量,好好做一场?” 不愧是明教四王当中的“翼王”,言谈之间,陡然便生出冲天豪气,仿佛要将帐幕顷刻破开,直指天穹。 葛从周在一边猛然攥拳,小脸涨红:“阿爷说得好,明世隐这样的反复小人,不杀了他,留他在世上再祸害别人么?待阿爷杀他时,从周也在他身上补一枪,戳个透明窟窿!” 朱温却听得分明,葛简此番出山,实是已萌死志。 十年前,葛简一时心软,舍不下孩子,父子二人才没有阴阳两隔。但葛从周如今已经十二三岁,差不多能照料自己。他将葛从周带到草军,也有托孤之意。 如果是堂堂对决,葛简拼着一腔愤心,或者还能斩杀明世隐,可明世隐身边还有如貔貅般的百员具装甲骑。 所以葛简恐怕是抱着同归于尽的打算,要拉着明世隐这个旧识与死敌,一起下地狱! 葛从周这孩子年纪尚幼,懵然无知,还为他父亲的慷慨激昂而叫好。 他却不知道,他可能很快便要失去他的父亲了! (本章完) 第105章 饧糖 第105章 饧 朱温不着甲胄,一袭劲装,迤迤然踱入段红烟所辖的青玉都营地当中。 身着轻甲的战士张弓挟矢,举刀按槊,立于两旁,刀锋寒光闪闪,矟尖锋利尖刺,弓矢咄咄逼人。朱温穿行其间,却犹如闲庭信步。 忽闻一声娇叱,猬集的箭矢纷纷离弦,竟似要将朱温万箭穿心。 朱温神色依然淡定,静立不动,只听咻咻破风之声,那些箭矢纷纷射在朱温脚下泥土当中,或是自他头顶擦过,没有伤到朱温分毫。 “小师妹倒是给得好下马威!”朱温拊掌笑道。 却见两队居首的两位战士,一男一女,竟掣箭直接射向对方心口,眼见二人就要双双毙命,他们却神色沉静,身形不动分毫,只听一声锐鸣,两支箭矢在空中撞在一处,一同失速坠地。 “让你瞅瞅本千金练的兵罢了。”段红烟笑颜若:“这两位是我的亲兵队长,丁会、邓璇,是不是英姿勃发,一表人才?” 朱温注眸瞧去,见二人脸上尚带稚气,眉宇之间却英气逼人,虽非顶个的好模样,气质也甚为出众。 见朱温打量着邓璇面容,段红烟又笑道:“初识时还不知你恁般好色。芷臻小妹妹和那条四脚蛇都被你金屋藏娇,简直如同‘铜雀春深锁二乔’一般。我家璇儿年纪尚小,可不能教你拐了去。” 段红烟向来言语直率无忌,好为调笑之语。但朱温与田珺有了交往之约,不由一阵心虚,只觉比被万箭指身还难捱太多,勉力才维持住神色从容:“你这丫头,又乱开玩笑了。” 段红烟嘻嘻一笑,正色道:“小师弟该能瞧出,我这些日子越发让战士们苦练射术,还补充了一批精于射猎的山民到营中。” 段红烟射技绝伦,较故泰宁副帅寇谦之也相去不远。就是与田珺齐名的“白虎”安仁义、“朱雀”米志诚,也及不上她。她麾下战士,本也以弓矢训练为重。 “焰帅的部队,可怕之处在于‘弓枪合一’。只练弓箭,可对付不了。” “饷只有一份,弓枪皆练,难免样样通,样样松。”段红烟敏锐指出问题:“国初卫国公李靖,邢国公苏定方麾下的兵之所以弓枪俱绝,是因为打胜仗之后战利品极多。像苏邢公一生灭三国,皆生擒其主,哪怕不纵兵掳掠,光是从敌人府库中缴获的财物,也足以让战士士气如虹。” 只要是人,就有弱点,四帅也不例外。只是他们足够强,知道他们弱点和在战场上捕捉到他们弱点,完全是两回事。 段红烟所言虽是纸上谈兵,但能正中肯綮地指出焰帅军队的弱点所在,证明她在兵法一道上,确有相当领悟。 虽不似朱温这样具备缜密的布局才能,但本身天赋加上长期受黄巢熏陶,令段红烟亦是聪慧过人,绝非寻常将领能比。 “焰帅阵法号称举世无双,几乎能掩盖她的一切弱点。”朱温道:“不过,师尊同样是当世阵法大家。” “王对王,将对将。”段红烟评价道:“老师的复仇之心已经被激发到了极点,一夜白头之后,他的智谋与勇气,现在都已达到了极致。这一盘的布局,也必须由他来亲自执行,才能化解老师心中的块垒。” “而我们,更多要考虑对付的,是下边那些人。” 朱温笑道:“譬如我,这次一定又会遭遇上咱们的老朋友王建。” “青年一代的天才之间,往往是不死不休。”段红烟道:“此役的决战战场,必然在平卢南境的群山之中,与咱们以前所历的平原战地,大不相同。” 齐鲁大地南缘,分布着泰山、沂蒙山在内起起伏伏的山岭,而焰帅要赶往平卢上任,必须要翻越这重重大山。 掌握先手优势的草军,必然会在群山当中设下天罗地网,予以拦截,阻止焰帅将数万平卢锐甲收入掌握之中。 这场平卢之巅的对决,将是生死存亡之战。 “瞧上去,你一定有了能帮到我的奇谋妙策?”朱温道:“不然也枉费你给我摆的龙门阵了。” “奇谋妙策谈不上。”段红烟微露得色:“不过,山区作战,军队往往被地形拉长分割,越发注重各部的独立作战能力。” “换而言之,各营都该有均衡的配置,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朱温道:“你是说,我该补充一些优秀的射手。” 作为黄巢军的精锐部队,朱温部下骑兵并不少。而田珺的加盟,更使得朱温麾下拥有了相当优秀的骑将。 但射手方面,确实属于短板。大别山南麓那战,甚至被王建单方面箭下如雨,差点打得抬不起头来。 “此前两次,对上王建你都得靠大师哥的武勇。但山地作战,大师哥很可能与你并不在一个战场。若想对贼王八找回场子,弓手对你相当重要。” “至于好的弓箭手从哪来,小师弟你行走江湖那么多年,不会没有人脉罢?”段红烟眼波流动,玩味地瞧着他。 “多谢提点。”朱温对段红烟道:“要吃吗?” 他从身上摸出几条纯白的果,这种用砂、香苏、牛乳煎炼而成的乳,吃时掰成小块,又香又甜,还方便包装、携带。因为发明者叫李环,此又被称为“李环饧”。 起初此只在洛阳城售卖,后来技术推广开来,在大唐各大城市皆能买到。朱温少时被醒香招待,在宋州城吃到这种六十文一斤的果,从此喜欢上了其味道。 段红烟当然认识这东西,悠悠笑道:“是单给我一个人的,还是已经请芷臻妹妹和四脚蛇受用过了?” “我雇四脚蛇那么贵,怎么还会把这么好的给她吃!”朱温装模作样答道,段红烟却不知道朱温连三千贯的宅子都送给人家娘亲了。 “那你是给过芷臻了?”段红烟不依不饶。 “她先请我吃梨膏的。”朱温对上师妹如能洞穿内心的目光,没办法,只能如实交代。 “哼。”段红烟叹了口气:“芷臻妹妹那么惹人怜爱,就不和你计较了。下次记得有什么好东西,早点拿来给本千金。” 说着,掰了一块含在口里,入口即化的甘甜和浓馥的奶味,顿时令她眼神都带上了如丝的陶醉:“是正宗的洛阳口味,不像奉天的次品,带着一股子泥土味儿。” “李环饧”发明之后,其工艺先是传到河中的蒲州,然后又传到关中的奉天,但却被人评价“奉天亦出轻饧,然而劣于蒲者,不尽其妙焉”。 这些是朱温派人在宋州的高级坊采买的,宋州本来就是繁华大邑,制法子自然学得比较地道。 “师妹你去过奉天?”朱温问道。 “你忘了我家是陕州的猎户出身,跟着爷娘去过关中又有什么奇怪?” 说到这里,她突然神色有些惆怅。 朱温也知道,这个话题并不好再多谈,不然就要涉及她昔年父母遇害的伤心往事。 段红烟的意见,却相当有见地。 朱温当然要依照她的建议去强化己营的军力。 当备战工作已经做到极致时,决定胜负的,便在于临场的智勇。 生死交锋,近在咫尺。 (本章完) 第106章 修罗场 第106章 修罗场 黄巢部主力,已提前进入鲁南群山当中。 决战在即,朱温决定明日由霍存护送兰素亭,到泰山交给绰影照顾。 当夜,兰素亭依然坐在案前,用轻柔的声音读着兵书,与朱温讨论心得。朱温搬了个马扎,坐在她旁边。 昏黄的烛光在帐内摇曳如梦,莲纹香炉当中苏合香静静燃烧散发出氤氲香气,帐幕内外一片寂静,越发能触动人心底的微妙情绪。 不知何时,兰素亭的身子就倾斜过来,轻轻依偎到朱温怀里。 这种亲密行为过往已发生过多次,但兰素亭主动还是头一回。 或许是明日便将离别,朱温此去又吉凶难卜,触发了她心中的幽情。 朱温并不说话,任由少女将身形倚在自己胸口,男儿眼神在少女娇俏的面庞上游离,温柔没有一丝渣滓。 但一个大嗓门马上打破了温馨平静的氛围。 “好啊,你这个小色狼又占芷臻妹妹便宜是不是?” 帐幕不像木门能上锁,导致田珺可以随意闯进来。 “珺姊姊……”兰素亭陡然俏脸晕红,如要滴出血来。 田珺大步走到她面前,一把将兰素亭拉起来抱在怀里,叹了口气:“芷臻,我给你说个事儿。” “怎么啦?”兰素亭轻声问道。 “这次北上,那个小坏蛋又揩我油。”田珺哼了一声。 兰素亭当下认真道:“都将,这就是你不好了……” 却被田珺打断:“是我让他做的!” 兰素亭不由有点迷糊。 “芷臻,对不起,我……我偷跑了。”田珺尴尬地把脸靠在兰素亭头发上:“我没脸没皮地向小色狼表白,还让他亲我,结果他只在我眼睛上亲了一下。” 符合兰素亭对朱温的认知,她知道朱温绝不是那种乱来的人。 “都将接受了么?” “还没有,我让他这战打完之后,再做决定。”田珺实诚地道:“可他都亲过我眼睛了……总……总不能赖账吧?” 兰素亭不由失笑:“这放别人眼里,真不算多大事罢。除非你把这事告诉段娘子,她一定会帮你伸张正义。” 田珺一愣,而后跺脚道:“你和小色狼混在一起,也学坏了!我还以为你一直纯得跟张白纸一样……” 兰素亭垂眸不答。 但朱温没有否定,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芷臻妹妹,明明你先来的,我却在你不在的时候趁虚而入,真是很抱歉。”田珺柔声道:“我知道你也……” 兰素亭轻声道:“自古美人爱英雄,都将智勇双全,又长得这么好看,还对女孩子好,田姊姊喜欢上他,又有什么奇怪?” “你不用顾忌素亭的。人不该有超越自己能耐的奢望,田姊姊这么优秀,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而素亭是个没什么本事,长得又不太美的女孩子,完全是靠着都将看重提拔,才能有现在的地位与眼界,除了全心全意辅佐都将,不该有更多的念头。” 听到这话,田珺突然感动得有点想哭。 这个小妹子真是懂事得让人心疼。 “我刚认识芷臻的时候,就说要她当我‘小弟’。”朱温缓缓起身,对田珺道:“你倒好,平白吃起她飞醋来了。” “我没有!”田珺辩解道,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便放开兰素亭,一把扑进朱温怀里。 “傻丫头。”朱温揽住田珺的腰,任由对方将丰盈挤在自己胸口,另一只手在她背部轻柔地拍着:“这下满意了罢?” 感情本质是排他的,吃醋也是人性本能。 朱温突然想起,当年醒香曾对自己说过,她很讨厌三妻四妾,或者浪荡风流的人。 这也一定是大多数女孩子的心里话。 当然,对于徒有容貌和取悦男人技巧,没有自己傲骨的女孩子,朱温看她们与茶杯没什么不同。一个茶壶可以配很多精巧的茶杯,男人若成功了本来也确实能弄一群美人做点缀。 但认识了醒香,使得他对那些甘心做妾的“依人媚骨”,再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此战之后,我们能活下来,就当着三军将士再打一场。我赢了,就当着所有人公布你我的关系。如果你赢了,你还可以让我做一件不太离谱的事。” 田珺娇躯一震。 她心中感动,凑过红唇,直接在朱温面颊上吻了一记。 兰素亭看得一阵脸红,转过头去。 朱温松开了田珺的腰肢,朝田珺耳孔吹着热气:“快去安慰下芷臻,瞧她委屈的。” 田珺连忙又凑到兰素亭跟前,挽住兰素亭小手:“不管如何,姊姊抢了你喜欢的男人,还是心里有愧。咱们今后还是很好的姊妹罢?” 兰素亭垂眸道:“那要看田姊姊能不能体会芷臻的心思了。” 她轻轻捻着衣角,样貌极是惹人爱怜:“你们本来就是郎才女貌的一对,现在芷臻本该为你们欣喜才是。可不知道怎地,人家心里还是有点发堵。” 朱温心道,若是醒香的话,一定会把兰素亭继续当可爱的小妹子对待,用各种手段将兰素亭哄得极好。 但田珺这条“四脚蛇”,怕是不太明白怎么哄别的女孩子。 说实话,除却足够聪明之外,朱温自己实在没什么感情经验,他和醒香甚至连互相表白都没有,几年来停留在朋友关系。 这种情况,他也不太知道如何处理。 就在这时,田珺猛然上前去,把兰素亭一把搂进怀里,紧紧抱住。 “我不知道怎么说话,但我田四娘,实在不想失去你这个小妹子。” “假若这次我们能活着回来,我一定把你哄开心了,才真正和都将开始交往。不然的话,就当一切都没发生过。” “芷臻你觉得好不好?” 兰素亭身子顷刻如含羞草般颤了颤。 “珺姊姊你都说到这一步了,素亭还有什么可说的,只能祝你们白头到老。” 她当然明白田珺的话是真心实意。 田珺并不擅长撒谎。 这让善良如兰素亭,再不好意思表露自己的小情绪。 但朱温和田珺,都默契地没有让她知道醒香的事情。不然,不知道兰素亭又会有什么想法。 田珺又与兰素亭聊了些话儿,便转身出帐。 瞧上去,这一番的修罗场,还不算太激烈。 次日清晨,霍存便带人护送着兰素亭,去到泰山绰影处。 而朱温也带着本部兵马,穿行在青齐南边的茫茫大山当中。 官方难于实施有效管理的山区,有黄巢和原属王仙芝麾下的庞大暗势力。一旦焰帅的大军进入这个区域,必将遭受四面八方射来的明枪暗箭。 由于泰山一带不利于大军穿越,焰帅只能选择绕道青齐南面,借道徐州北上。但由此进入平卢腹地的平原地带,同样要越过层层迭迭的丘陵。 正所谓“大岘以南,处处狭隘,车不得方轨”。 然而第一日的战果,却再次令人震惊。 焰帅只了一天时间,就攻克了十二座由草军控制的险要关隘,兵锋直抵沂蒙山一带! (本章完) 第107章 仇人相见 第107章 仇人相见 攻城之法,若不依赖大型攻具,便只能用蚁附之法,消耗大量人命来克城。因此攻城一方,往往会强征大量百姓作为炮灰。 在鲁南山地,既没有足够的人口可以征募,山城的高度和坡度也使得攻城武器难于施展。 但这些实在难不倒焰帅甄燃玉。 甄燃玉攻城的手段虽比不上她公认攻守战具之法天下第一的师弟齐克让,却似差不了多少。 面对群山当中的一座座坚城要隘,甄燃玉募军中壮勇之士,激以重赏,而后令勇士身不着甲,戴三层兜鍪,周缀长檐。兜鍪之间,还有用于缓冲的丝绸软垫。 而后令士卒或登云梯,或缚槊为梯,由战友推上城头。 由于城上箭矢落石金汁之属,皆是盖顶而下,三层头盔足能抵御,使得勇士们极少遭到损伤。不着铠甲,又使得战士们相对轻便灵活。 而一旦站上城头,这些选锋之士身不披甲,亦凭借强悍的战力,在城上杀出一道道切口。随着越来越多战士成功立足,城池便在山呼海啸的呐喊中轰然沦陷。 善用行军阵势,更使得焰帅军即使在群山之中,仍有相当可观的推进速度,能对草军占领的关隘发起飞火流星一般的闪击。 “奇怪了,草贼哪来那么多骑兵?” 说话的是“焚天五剑”中排行居末的薄黜龙,出身九原薄氏。 白盔白甲的骑将持槊前荡,将一名草军骑士刺于马下,马槊一尺长的锋刃前挥,竟将马首也给斩了下来:“不奇怪,青齐之地多响马。王仙芝授首之后,这些江湖草寇想给王仙芝报仇,自然纷纷投入黄巨天麾下。” 此人身形峭拔,脸孔窄长,眉弓高隆,鹰鼻突出,潇洒沉稳当中又有一股深刻的冷冽。 正是明教四大教王之一,“鬼王”明世隐,堪与泰宁军故节度副使寇谦之媲美的顶级骑将。 “不出焰帅所料,咱们攻城拔寨的时候,便会有一帮子城狐社鼠尾缀在后,图谋不轨。”薄黜龙笑道:“有明将军作为咱们的合后,黄贼纵有千般诡计,也甭想得逞,咱们这几日间,就能取下他的脑袋!” 明世隐不答,只用冷峻的目光扫射着驮在从马身上的马铠。 山地作战不比平野之上,纵有高头大马,也须将马铠卸下,以节省马力。但若面对大敌,仍需迅速给战马披上马铠,全装应敌。 他不久前刚从徐州城下过来。 由于去年才被雪帅齐克让强行开启过一次府库,这次感化军节度使支详坚决不放焰帅所部入城休整,只是送出牛酒劳军。甄燃玉急于和黄巢决战,也不计较,令士卒享用酒馔之后,继续北进。 但徐州这座城池确实勾起了明世隐许多旧日回忆。 他曾在这里带兵杀死了过去好兄弟的妻子,那位好兄弟,似乎也死于乱军之中。 但当山风呼啸而过,将久违的血腥味吹进明世隐鼻腔的时候,他仍感觉到一股命运的气息。 有时候,他真的希望葛简他们几个还活着。 如果问他对当年的抉择是否悔恨,明世隐的回答一定是不悔。 他绝不甘心跟着庞勋一起玉石俱焚。 但这十年来,他确实很寂寞。 一声炸雷般的咆哮忽地自山壑中传来。 声音令明世隐感觉到一阵熟悉。 他沉寂多年的心湖,顿时翻过一阵骇浪。 明世隐目光湛湛,逼视向打马而来的故人:“葛兄……不,翼王,久违了!” 葛简手持一杆紫芒烁烁如电的画戟,仰天大笑:“你倒知道老子还没死!” “当年徐州的事情,我实在相当抱歉。战场之上,刀剑无眼,尊夫人之死,绝非我所愿。” 两人反目成仇,明世隐也再不好以兄弟相称。 “但我始终还记得自己是圣教的鬼王!”明世隐忽道:“这些年来,我教信仰不再被那样排斥,朝廷默许我教信众在中原一些城市建立坊市,这些事你应当知道。” 葛简冷声道:“明世隐,你莫非说这些都是你这个叛徒的功劳?” “我教不需要什么教主。只要没有教主,明教与佛、道两家,本也无多少差别。” “但太平道张角、天师道孙恩之流,如若成事,其害更胜暴君百倍!翼王应当也听庞勋教主说起过,我教在西方被大食国镇压屠戮之事。” “大食国首领,名为海里凡,既掌民政,又掌教权,世袭罔替,穷奢极欲,有胜桀纣。百姓被其鱼肉荼毒,惨不忍言,无可诉说。” “我教教义,是为百姓点起一盏明灯,却不是篡取天日之功。庞教主昔年的行事,本来就大大地错了。” 葛简只是默默听着明世隐言语,等他说完,才仰天大笑。 “明世隐,你说得真是义正词严,老子差点就信了!” 葛简声音陡转沉寂,似乎回忆起来了往事:“老子并不在乎什么明教教义,只想和兄弟,过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日子。” “老子知道,庞教主因你而死,而我爱妻也是死在你手里。你若只想保住一条狗命,要么逃跑要么降敌,老子顶多说你没甚义气。” “可你卖命为朝廷做事,长驱攻下徐州,屠戮自家弟兄,就为了混成这副磕碜模样,带着区区百员骑兵?老子入教之前,部曲已经是你十倍!” 此言一出,葛简身后的草军骑士,无不听得哈哈大笑。 明世隐却全无怒色:“我与庞教主道不同,亦非一两日之事。你该知道,起兵一事,我起初就多有谏言……” “那你就不该贪恋四大教王的位置,该麻利地如同屎壳郎推着的粪球一样滚蛋!”葛简怒吼一声,骤马扬戟,如同一道旋风,由坡道疾驰而上,马蹄所踏,风行草偃。 “明世隐,老子今日必杀汝!” 明世隐身边的具装骑士,已纷纷披挂马铠,向着葛简围杀而来。 但葛简长戟纵横,紫电闪烁,竟化出漫天残影,东西南北,忽焉如神,全然不可捉摸,顷刻刺中三名甲骑咽喉,戟锋贯穿护颈顿项,鲜血喷薄,坠鞍而亡。 “这就是你精心训练的甲骑?也不过如此!” 葛简划然长啸,戟锋染血,战袍随风猎猎飞扬,似有天神之威。 他隐忍十年,就为了今日的博浪一击! (本章完) 第108章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第108章 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葛简能连杀三员明世隐麾下甲骑,绝不代表明世隐训练的具装甲骑不堪一击。 并非谁都是葛简这样透甲贯穿要害,出手有如闪电的岩岩猛将。 相反,甲骑在草军步卒和轻骑面前,有如洪荒巨兽。 当葛简单枪匹马,杀入明世隐所部铁骑阵中时,由朱温、朱存兄弟所指挥的草军骑兵队,也依托着对面的山坂,向两翼展开。 除了田珺、霍存这两员骑将之外,原属王仙芝部的秦彦、毕师铎、李重霸、许勍、常宏等骑将,也在其中。加上麇集而来的鲁地游骑响马,统共竟有二三千兵马。 但这些骑兵若对上明世隐所部,堪称挽着些儿就死,磕着些儿就亡,挨挨皮儿破,擦擦筋儿伤。 甲骑具装连人带马,包裹得跟口箱子一般,无隙可乘,很难破掉其防御。人高马大的敌骑,纵槊扫荡下来,却有万钧之威。 丘陵当中,多有沟堑。草军轻骑在其中虽能行进,却难免腾跃不便,误了冲击的锋芒,到了敌阵前方,便越发乏力。 而“焚天五剑”之一薄黜龙所率的近千官军骑兵,也分散掩护住明世隐所部两翼,与草军骑兵对住厮杀。 草军将领李重霸穿白色戎服,披漆成浅色的两铛铠,身背两尺长铁环首刀,向官军高喊:“当真是好战场,爷爷我便是葬身此地,也不枉此生!” 言罢入阵,挺槊与敌对刺,如同打树上果子一般,连连挑了五六个焰帅军骑卒下马。 正当李重霸纵横驰骛,杀得兴起时,却听薄黜龙一声怒吼:“发射!” 不知何处射来一支儿臂粗细的大型弩箭,如同一柄长矛,破空而至。强大的冲击力直接将一名官军骑士洞穿,而后破开李重霸护心镜,直接插入其胸口。 李重霸口中喷血,顷刻堕马,有从骑赶忙将他抢回,但见面如金纸,已是活不了了。 原来李重霸如此骁勇,早被敌人所盯上。而焰帅甄燃玉所部,惯用弓弩。一般弓箭难于破掉骑将身上的厚甲,薄黜龙便设了几张重弩,在李重霸与己方骑兵缠斗时发射。 李重霸全然没想到薄黜龙一点不管自家将士死活,防备不足,遂被一箭洞入心口。 “弟兄们,爷去见王盟主去了,为爷报仇!” 李重霸留下这句慷慨之言后,闭上眼睛,就此气绝。 朱温叹息一声:“可惜我师哥孟楷不在此处,不然不说区区一个薄黜龙,就是明世隐,又何足道哉?” 秦彦、毕师铎、许勍、常宏几人面面相觑,显有不服之意。 “朱都将胡说些甚么?”秦彦恼道:“莫非李重霸战死了,我姓秦的就怕死不成?” 说罢,策马而进,如一道闪电直取垓心,和薄黜龙激战在一处,两枪相交,杀得天乱坠,地涌金莲。 秦彦比李重霸警觉得多,敌阵中有弓弩要突袭,都被他退马躲过,但也不由失了锐气,面对薄黜龙猛攻而来,竟有些招架不住,拍马便走。 “焰帅麾下那个小崽子,武力竟也不可小觑。”秦彦不忿道。 “田珺,你以为如何?”朱温目光投向旁边的英爽女郎。 没想到田珺早已按捺不住:“区区焚天五剑之末,便让你等怕成这个样子。让姑奶奶上去杀一个痛快!” 薄黜龙虽然击杀李重霸,又杀败了秦彦,却一点不被田珺放在眼里。 在寇谦之的“星云二十八骑”当中,田珺比其他人强得相当明显。宋州劫营时,朱温已经是极限状态下的超常发挥,“玄武”高思继被朱温三四招打伤逃走,田珺却步战对决十几个回合丝毫不落下风,朱温突起用夺槊法夺走她的蛇矛,才把田珺击败。 哪怕是雪帅的“南斗六星”或者焰帅的“焚天五剑”,也未尝有能与田珺匹敌的人物。 被朱温激将法一激,田珺顶盔掼甲,蛇矛绽出青影漫天,奋然突阵而出。 她先是弯弓搭箭,以连射法射出四五箭,犹如急雨。虽是一向的准头不足,没能射死一个人,最大战果是射伤了一个敌兵的战马,也未命中要害。 但在中原地带,骑射手实属稀见物事。田珺发箭令敌骑纷纷走避,便给她创造了一个冲杀进去的切口,由此长驱直入,所向披靡。 两人已有交往之约,田珺现下也算朱温的女人。朱温恐她有失,连忙打马跟上。 但不得不承认,骑战当中,田珺能发挥的威力要比朱温大得多。 单对单的马战是一回事,纵骑凌蹈,摧锋陷阵又是另一回事。 在一往无前的气势上,田珺可谓更胜男子。从小练就的马战功底,加上寇谦之的悉心培养,令刚满二十岁的田珺,已有了顶流骑将的苗头。 官军骑兵一时间如同波分浪裂,被田珺驰杀而入,蛇矛席卷,曾无一合之敌。 一根弩箭向田珺当面射来,力可贯钢,却也被田珺眼疾手快,蛇矛一荡,偏将开去,其势仍不可御,直接将一名官军骑兵连人带马射翻。 “暗箭伤人的小人,吃姑奶奶一矛!”转瞬间,田珺已经杀到薄黜龙近前。 其实焰帅军以弓弩见长,放箭伤人天经地义。何况星云二十八骑这种草原做派的骑兵,一样惯用暗箭。 但田珺不讲道理惯了,被她用一对大眼灼灼逼视,薄黜龙也不由心中凛惧,生了怯意。 沙场之上最忌生怯,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田珺已掠马至薄黜龙身旁,一矛扫下。 薄黜龙小臂中矛,洞穿铠甲,顿时负痛惨叫,打马而去。 面对武力不低的秦彦,薄黜龙此前杀得全然不占下风,最终还把秦彦逼退。其武艺怎么不该是被田珺一招就打败的。 奈何战场之上,一线怯意,即是生死之差。薄黜龙心中一慢,须臾之间,就招致惨败。 官军骑兵急忙团团围上来,夹攻田珺。但薄黜龙落败,官军锐气已失,田珺一条蛇矛使得如同飞龙在天,敌军的兵器被撞得呛啷啷作响,一个个勒马避其锋芒。 此时此刻,金色阳光倾泻而下,在田珺头盔顶两个龙角上绽出琉璃色的精芒,越衬得她英姿勃发,当真如同天庭中的龙女。 朱温心中一动,心道这条四脚蛇还真有些“小龙女”的气象。 掌中大夏龙雀宝刀席卷,亦将一名官军骑卒斩于马下,掠到田珺身边:“珺妹,我来助你!” 长刀无痕,血芒汹涌,将围攻田珺的骑士逼得不敢撄其锋芒,如潮水般退开去。 对阵之中,田珺听朱温当众叫她“珺妹”,不由心中既羞且喜,偏深色的脸蛋儿亦显出明显的红晕。但两军都是些粗卤军汉,却没人瞧出当中的微妙情绪。 由于田珺与朱温的奋战,明世隐的甲骑一翼便暴露出来。 若说寻常草军骑士面对坚不可摧的甲骑,就好像蚂蚁啃噬大象,但像田珺、朱温这样的勇将,却无疑有击杀甲骑的手段。 于是边缘处的甲骑,不得不将注意力转到二人以及跟过来的秦彦、毕师铎等人身上。 于甲骑当中奋力冲杀的葛简陡感压力一轻。 被百名甲骑围攻,葛简也就是打了个先声夺人。待甲骑们反应过来后,纵然葛简骁勇绝伦,又熟悉明世隐的练兵之法,也难免左支右绌,不多时全身已经受创数处。 若非明世隐的具装骑士们是典型的中原骑士,不以骑射见长,对着葛简射上几发破甲重箭,葛简此时早不可能活着。 然而朱温、田珺率军逐退薄黜龙所部,为葛简分担了一部分压力,令葛简心中壮气暴涨,怒吼一声,奋戟又斩落一颗甲骑首级,已杀至明世隐的面前! “纳命来罢!”葛简切齿道。 “你我昔年不是没交过手,每次都是五五之数。”明世隐叹息道:“你如今虽然杀到我面前,但受创也不轻,你怎有信心能杀掉我?” 言毕,挺枪向葛简搠出。 葛简长戟激荡,紫电纵横,与明世隐枪戟相击,铿尔激出火乱溅。 一击之下,葛简口中竟大口喷出鲜血! “你身上有伤,现在不是我对手。回去吧,我不想杀你。”明世隐神色有几分怅惘。 “那你还记得咱们昔日发下的誓言吗?”葛简用袖口擦了擦嘴边的血渍:“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葛简叱气成雷,山川震撼:“老子来赴约了!” 他目光向侧面一扫,之前被他杀出一条血胡同冲杀进来的甲骑,已经向着这边逼近。 其中颇有一些明教旧日的老弟兄,葛简记得,很多人当年还是只有十六七岁,面容稚嫩的少年人。 若非这些人手下留情,自己压根不可能杀到明世隐前方。 也许明世隐这个故友,和自己一样,都需要一个解脱。 葛简挺戟骤马,只觉体内鲜血暴沸,旧日场景,历历浮现在眼前心头。 “同生共死,哈哈哈哈哈……” 葛简大笑起来,座下同样身负数创的老马也昂首嘶鸣,与多年的旧主一同迸发出气震山河的桀骜。 两马相对飞驰,错身而过。 葛简、明世隐同时坠马。 在那一瞬间,两人都洞穿了对方的胸膛! “明将军!” 明世隐麾下的甲骑纷纷惊呼,奔来将明世隐抱于马上,而葛简则被乱槊刺下,全身鲜血迸溅如泉。 “庞教主,袁大哥……葛简来见你们了。明世隐这个不晓事的小鬼待会也会下来,你们要狠狠和咱一起训他。还有媳妇,让你久等了,从周已是个相貌堂堂的少年啦,为夫把他教得很好,今天我做的,就是上给他的最后一课,他长大之后,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 “明王不灭,心灯永存。” 葛简用最后的力量喃喃自语道,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将手掌举向天穹,从容地闭上了眼睛。 而明世隐也用平静的目光看向自己麾下的战士。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明世隐悠悠道:“葛简你算得真好啊,如果你不拿出必死之心,我一定不会甘心就死。以明某人的性子,就算临阵遁逃,也一定会活下来……” 说话时,他却异常从容平静,对部下道:“你们这些小子不用费心抢救我,本将军大限已至,活不了了。” (本章完) 第109章 遗产 第109章 遗产 “阿爷,不要死啊!”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骑着匹小马,不知从哪窜入场中,竟也没人阻拦。 葛从周翻身下马,扑在葛简尸首上,摇晃着父亲鲜血斑驳的身躯,含着泪,拼命呼喊着,却阻止不了父亲的身体缓缓冷下去。 明世隐身边的甲骑,有人想要对这少年人动刀枪,却被明世隐以眼神阻止。 “我已要死了,你等何必对我故人之后动手。”明世隐的话语中,罕见地带上了几许感情,与他平日里冰冷的话风迥异。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众甲骑闻言,纷纷住了手。 “孩子,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已将明教带入一个新的境界,未来只要我教不对抗朝廷,便能合法传教。你阿爷为何还那样恨我?是因为你母亲之死,与我有关么?” 明世隐虽是中原人相貌,祖上却是波斯人,只是世代与汉人通婚,才失去了胡人特征,但五官仍有些高鼻深目的特点。 他的家族世代信仰明教,甚至以明为姓,他对于明教的感情,并非作伪。 葛从周似乎听清了明世隐的话,又似没听清,自顾自地说道:“阿爷其实并不喜欢打打杀杀,少年投军不过为了一口饱饭。他最怀念的就是与弟兄们一同笑傲山林,大碗饮酒大口吃肉的日子。” “好几次,他醉后失声痛哭,深悔没有与兄弟们一起死在徐州。今年得到袁昌伯父和王盟主死讯之后,越发悲伤难抑。” 明世隐默然,困扰他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答。 庞教主说,起兵是为了“四海一家皆兄弟”,他却反对,认为起兵多半只能给圣教带来毁灭。即使成功,建立起来的也绝不是什么地上天国,过个几代,执政者腐朽之后,政教合一的体制,更将令百姓陷入前所未有的地狱。 但葛简这种纯粹的人,压根不关心这种理念之争。 无论如何,他麾下兵卒杀害了葛简的妻子,葛从周的母亲。葛简找他复仇,天经地义。 “食君之禄,分君之忧。”明世隐对葛从周道:“我想要向你赎罪,但明某人已经背叛过一次,不可再叛,军中符节,我不能给你。” “但我总想给你一些东西,这是我一生心血,收下罢!若是明教的旧兄弟,亦可随吾侄而去。” 明世隐从染血的战甲内摸出一本扉页染成鲜红的枪谱,掷于马下,枪谱上边以飞白体写着《鬼王枪法》四个大字。 “明某人才疏学浅,说不上自创武功。这套枪法,实是以常山赵子龙留下的七探蛇盘枪,结合我明教武学,整合而成。” “戟利于混战,枪利于突阵,各有所长。你将来若要纵横天下,除了你阿爷教你的温侯戟法之外,我这门枪法亦可时常研习。” 说到这里,明世隐心中感叹,葛简学的“三姓家奴”吕布留下的戟法,却一生忠肝义胆;自己学了常山赵子龙传下的枪术,却沦为背义忘恩之人。这恐怕就是命运的捉弄罢? “明王不灭,心灯永存。” 在最后,明世隐也念出了明教的光明口号。 明世隐喉头猛然一甜,一股鲜血顷刻从口中喷射而出。他微微一笑,用袖子擦了擦嘴边的血痕,口中呢喃不已,突然脑袋偏入身边亲兵怀里,阖目长逝。 葛从周还在犹疑要不要捡起那本枪谱,众甲骑中已有一位甲士飞身下马,捡起枪谱,强塞到葛从周手里,而后俯身下拜:“明将军有令,今后葛郎君就是咱们的小主,但有所命,风来雨去,赴汤蹈刃,绝不敢辞!” 而剩下一部分甲骑顿时色变。 原属于明教的三四十名战士全部拨众而出,将葛从周牢牢护成一圈,与方才还在并肩作战的战友对峙起来。 这些老兵数量虽不占优,战斗经验却更加丰富。 “我当年并不支持‘鬼王’的决断。”扶起葛从周的骑士叹道:“但他此生做出的最后一个决断,却堪称大男儿所为。” 葛从周不言,但他亦知道,这三四十员甲骑,皆有以一当十甚至以一敌百的战力。 明世隐这个杀母仇人,留给他的遗产不可谓不丰厚。 他也没法再去拒绝一个死人。 “阿爷,你们明教之人,做事都是这样干脆利落么?” 葛从周心中默默自语。 当年庞勋能以八百戍卒为基,一呼百应,动摇天下,麾下实在聚集了一批卓然于世的豪杰人物。 父亲用生命教会了他如何去做一个大写的人,而明世隐这个家门死仇呢?他从对方身上,好像也学到了一点东西。 “退兵。”抱着明世隐尸首的亲兵冷冷道。 他显然是焰帅安插的人。但即使是此人,也能看出在明世隐战死,三十多员精锐甲骑老兵倒戈的情况下,再战不会占到什么便宜。 薄黜龙也手中招展旗帜,召集官军骑卒,敛众而退,部伍森严,草军一时也不敢追击。 “不愧是焰帅军,哪怕明世隐死了,都没有给我们露出可乘之机。”朱温感叹道,令人前去收殓葛简尸首,准备安葬。 但即使如此,敌方三十多名精锐甲骑加入己方,焰帅更是失去了明世隐这位顶级骑将,双方局势,已发生了明显的此消彼长。 葛从周沉默地走到朱温身边。 “阿爷说如果他出了什么事,让我跟着你。我本以为他开玩笑的……” 让少年再说什么多话已无可能,他刚才失去了父亲,也是他在世上最后的亲人。 哪怕不知道这少年将来会成长为智勇俱绝的一代名将,朱温也知道葛简托孤的价值。 光是那三四十名铸铁般的甲骑,即可令己营实力如虎添翼! “竟然没找到破绽。”田珺追击中突破失败,不满地退了回来,对朱温道:“你那个古铜脸的大师哥怎么不在?” 朱温心道你的皮肤也没比他白哪里去,但也不好当面说。 “笨蛋,难道你觉得焰帅北上,平卢军不会出兵接应?” 田珺一惊:“也就是说,在群山以北,平卢镇已经集结了一支大军……” “咱们是双线作战。”朱温平静道:“而且北路以少打多,压力相当大。好在平卢今日没什么名将。那边尚让也去了,应该能顶住罢。” (本章完) 第110章 焰帅的反击 第110章 焰帅的反击 去年宋州之战败归平卢之后,宋威虽受了伤,但说他此后完全什么没干,倒也冤枉了这老匹夫。 年末,面对王仙芝部义军的活动,他又派平卢节度副使安师儒带着万余兵马去阻击,因士气低落,很快被王仙芝与尚让击败。此后平卢军才彻底窝在青齐之地当了缩头乌龟。 宋威死后,焰帅移镇为平卢节度使,但朝廷应发给平卢的粮饷和赏赐,并未及时抵达。 平卢众将仍为了争夺权力争执不休。 当平卢军推官刘鄩带着一堆封赏官职的空白诏书回到平卢镇的时候,节度副使安师儒和押衙王敬武终于搁置了争议,决定调平卢军支援焰帅,夹击黄巢贼军。 甄燃玉在蕲州战前痛骂刘鄩,是因为她觉得这个年轻人还有骂的价值。不然她不会将刘鄩送到王建麾下让王建教导。 焰帅对刘鄩的重视,不仅是千金买马骨,也是将自己影响力渗入平卢军的一环。出身平卢将门,刘鄩虽然年轻,但家族在当地很有影响力。 真金白银没有到位,打仗只能靠本镇自家府库,丘八们面对动员仍不积极。安师儒、王敬武两人好不容易,才拉起了一万多兵马,先聚集在节镇治所青州,然后南下。 草军那边情况更不乐观,为了阻击焰帅,兵力更是吃紧。孟楷与尚让在临朐一带,仅有五千战兵,依托巨蔑水摆开阵势。 孟楷得到消息,对尚让大笑道:“官军数量是我军两倍以上,这种仗可挺少见。” 他却没有一点畏惧之色。 尚让平静道:“安师儒、王敬武皆我手下败将,不足为惧。” “疮疤没好,就不要自夸了。”孟楷说话并不给面子。 尚让露出无奈神色,但他与孟楷认识多年,也知道对方并没有真正恶意。 经过蕲州惨败,他亦承认,自己的智谋确实比不上朱温。 “安师儒、王敬武二人,现下必倚刘鄩为谋主。”尚让道:“刘鄩此人言过其实,你的武勇加上我的头脑,对付他够用了。” 孟楷对这句话倒很满意:“这也没错。焰帅若把贼王八派到平卢来,咱们还有些忌惮。可贼王八身份不够高,在平卢又没有一点根基,谁听他的?” 正如朱温所言,平卢没有名将。宋威这个老东西在平卢这么多年,就没提拔多少靠谱的人才,最拿得出手的,竟然是刘鄩这个“平卢神童”。 “刘鄩已被贼王八调教过,比失街亭的马谡大抵要靠谱一些。”尚让又道:“料敌从宽,御敌从严,敌兵是我军两倍以上,还是小心为上。” 孟楷露出满意神色,知道经过蕲州的惨败,尚让算是得到了教训。 “那你就自己制定缜密的计划。摧锋陷阵,斩首破敌,则是我孟绝海的事。” 战争之中,错误的决策,因为果断执行,许多时候亦能取得意外之喜。 但优柔寡断,蛇鼠两端,那么原先好的计划,也往往会因为贻误战机而失利。 这就是孟楷这样悍勇无匹,甚至有时候看上去莽撞的猛将,参与会战决策的意义。 猛将往往也意味着具备极高的执行力。 于是当群山当中交锋如火如荼之时,临朐之地也燃起了连绵的烽烟。 尚让与孟楷的任务,乃是若不能击溃平卢军,则至少将其阻截在穆陵关以北,绝不能使其突入山地,与焰帅形成合力。 不然草军主力将落入被腹背夹击的境地,在焰帅如疾风怒涛的用兵之下,只有遭彻底摧毁一个结局。 …… 答答的马蹄声在鲁南的群山中此起彼伏。 一轮轮的箭矢与标枪,随着跑马声落向蜿蜒行进的焰帅军阵列。 这些骑兵擅长一击即退,又熟悉山区地形,来如急风骤雨,去如离弦飞箭。 行军之中,大部分战士都是卷甲而趋,用车马驮运铠甲,以节省体力。 游骑兵在狭窄的山道上纷纷突袭,亦给焰帅军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不得不放慢行军速度。 他们以弩手与长矛兵结成铁一般的阵线,保护着战马。 “这些苍蝇还没完没了了!”焚天五剑中的吕清臣抱怨道。 “不就是齐鲁之地的马帮和流贼。”甄燃玉坐于装饰精美的车辇上,玉指撩开绣帘,神态从容自若。 她极少在作战时乘马,除非一定有必要。 但二十年前,她也曾率七千骑解围辽东卑沙城,大破契丹、渤海、新罗三国联军三万余人。 “但是这些日子交战的敌人就没重样的……”吕清臣道:“黄巢军怎会有这么多兵力?” “其实也不难猜。”甄燃玉淡淡道:“黄巨天定是与这些江湖中人约定,他们只需作战个三五日,即可报王仙芝昔年的恩义。” “各门各派自带粮饷马匹出战,如同潮水一般源源不断。而对我军而言,则形成了敌人无穷无尽的错觉。” 吕清臣恍然大悟。 “借兵三日,好厉害的计策。” 不像马尾曳草,多举火炬这些虚张声势的战法,这样的轮流出击,是真的能持续消耗官军的士气和体力。 王仙芝之死引发了江湖中人的恐惧,但经过黄巢的精心引导与酝酿,在几个月之后,便转变成了对焰帅的复仇之心。 不利于官军追击的山地,也令各派敢于发动这样零敲碎打的骑兵袭扰。 即使他们不擅长骑射,但会用暗器的江湖中人,至少知道怎么扔标枪。 “甄帅想必已有破敌之策。”吕清臣恭敬道。 “我勒令战士稳重行军,不得出击,想必在军中已经引起不小怨言。” “甄帅的命令,完全符合兵法之道。然而被动挨打,仍令战士们无法忍受。” “那就命令他们继续忍受。”甄燃玉淡淡道:“明世隐虽死,我军具装铁骑大部仍在,不是什么大碍。” 吕清臣神色微动,若有所悟。 两日之后,再次传出草军的败报。 焰帅军后队穿越一条狭窄的隘口时,部队出现脱节,草军骑射手纷纷如嗜血的狼群般扑入。 这却激怒了已经忍耐多日的官军,他们怒吼着扑向敌骑,先是骑兵冲锋,而后步兵跟进。 战士们违抗军令的随机应变,竟发挥出意想不到的威力,焰帅军纷纷发出可怖的战吼,奋勇向两侧发起进攻。猝不及防的草莽骑兵们,被堵在山坡之上,像剪草一般被屠戮。 得到战报的甄燃玉也命令前队与中队的战士发起冲锋。 全线出动的大军,从游动的巨蛇变成了一条探出无数刺足的蜈蚣,每条刺足都肆意收割着草军战士的性命。 骑手们许多都是临时加入,缺乏战事经验的武林中人,他们凭着给王仙芝盟主复仇的一腔血勇投入到战事当中,却何曾见过如此凶悍阵仗? 甄燃玉瞧着战士们大笑携回的敌军首级,与俘获的马匹,微露赞许之色。 “传令下去,颁下金帛,激奖将士,以酬劳他们的力战之功!” 焰帅军以阵亡不到五十人为代价,令这些草莽游骑们,扔下了上千具尸体,被生获的马匹也有两百以上。 如此惨烈的损失,必将令那些因同仇敌忾而为草军作战的江湖中人为之栗然。 焰帅再次扭转了不利的处境,证明了“大唐女武神”的成色。 而她的主力,距离北面安师儒、王敬武率领的平卢之军,已不到百里。 两支部队一南一北如同巨蟹的两只铁螯,即将合龙,而草军主力此时正分散在南北两支官军之间的群山中,眼见就要被绞成粉碎。 (本章完) 第111章 挺进穆陵关 第111章 挺进穆陵关 薄黜龙兴奋地同战士们夸耀着这次反击中,自己取得的战果。 “我一把拽住那厮的马笼头,他便骇得面无血色,被我一剑把脑袋劈成了两爿。那匹枣红马还想要踢我,一发把头给剁了……” 他转过头,却发现一边的赵千夜神色有些黯然。 “千夜居士”是赵犨的号,他出身天水赵氏的辽东房。 焚天五剑中,赵犨年纪最长,现已三十三岁。但由于容颜秀美的缘故,丝毫看不出上年纪的沧桑之态。 他有着一对血红色的瞳孔,似乎是修习特殊心法导致外观异变的结果,就好似雪帅齐克让满头蓝黑色的长发。 这对血色的双眸,也令赵千夜瞧上去异常引人注目。 “赵大哥,你怎么这几天一直闷闷不乐?” 赵千夜一点没有胜利的喜悦:“二十年了,我追随焰帅二十年,一直在镇压大大小小的变民。我们在蕲州杀了王仙芝,更多的绿林中人前仆后继地扑了上来。五弟,你觉得咱们做的事情真的有意义么?” 薄黜龙在“焚天五剑”中排行居末,因此被赵千夜称作五弟。 薄黜龙愣了愣:“赵大哥,我知道你因为出身缘故,是不喜欢镇压变民……” 赵千夜长叹一声:“辽左思归客,卑沙一老卒。我如今头发还未开始白,可心却已老得彻底了。” 赵千夜出身的天水赵氏辽东房,如今已经彻底灭亡,因为辽东如今连唐土都不是了。 他出生的卑沙城,是辽东坚守到最后的城池。 大唐元和年间,坚守西域的末代安西都护郭昕,与满城的白发兵一同在龟兹战没,千里西域从此不为唐土。 而留守东北的唐家子,或许是因为对手没有吐蕃那样的庞大帝国,比西域的同袍多坚持了五十年。然而契丹突骑、渤海虎士、新罗海盗和奚族山民的攻掠与侵蚀,也使得大唐曾费尽辛苦,攻灭高句丽而收复的辽东土地,一步步再次沦陷。 二十年前,年纪尚轻的焰帅甄燃玉率军出塞,踏冰跨海而进,大破围城数月的契丹、渤海、新罗三国联军。 不等满城白发兵喜悦欢呼,她又带来了一个令城民彻底绝望的消息——朝廷不会再向辽东派任何援兵了。 “我等辽人,就是死,也只能死在辽土。吾辈忠魂,死后永镇辽东!” 赵千夜清楚地记得,面对焰帅帮忙内迁他们的邀请,须发皆白,满面沧桑的祖父说出这样铿锵话语。 但随后,祖父仍叹息着对焰帅说:“带走一些孩子。” 五年后,契丹人卷土重来,卑沙城沦陷,满城军民,无论男女老少,全部力战而死,无一投降。辽东大地上从此只剩下一座座废墟,在漫漫荒草中昭示着大唐统治过的痕迹。 身为辽左孤忠之后,赵千夜当然不会认为关内这些无穷无尽的内耗战争,能有什么实在的意义。 明明朝廷如果早早赈灾,这些杀戮完全能够被避免。 但焰帅对他有再生之恩,他的职责,也只有作为焰帅最锋利的剑,誓死执行焰帅的一切命令。 “焚天五剑”中排行第二的吕清臣又开始抱怨:“咱们这番大捷,草贼应该已经破胆了才是,袭扰怎么还更烈了?” 这次焰帅并没有回答他,理睬他的是颍州刺史,御尸门门主葬自勉,作为焰帅的忠实战友,他于蕲州战后,已被朝廷任命为诸道行营招讨副使。 “那些做炮灰的江湖游骑固然已经破胆,但这番黄巨天才真正将自己的压箱底本钱出动。” 葬刺史在蕲州之战中被王仙芝斩下了右臂,将白骨禅杖交由左臂把持。但少了一臂的他,依然显得森冷迫人,反而更加幽诡邪异,符合他“三葬法师”的气质。 “青齐之地的大小马帮,也一定给草贼提供了大量马匹。” 战马难养,因为需要足够的肩高身长,才能负担顶盔掼甲的骑士冲锋陷阵。因此平原作战,黄巢军往往用战车代替重骑兵进行冲击。 但若是骑射的话,对于马匹的要求就比较低,骑手往往无甲或轻甲,也没有冲锋的需求。 这也是为什么草原民族的马匹看上去总是无穷无尽。 平卢军曾经被出身胡人的节度使家族割据多年,在宪宗朝才被讨平。受胡族风气影响,齐鲁之地的游侠儿更偏好骑射,黄巢少年时便以“善击剑骑射”闻名。 “弃车从骑,十面埋伏。”甄燃玉含着磁性的声音自车内传来:“有趣。本帅用‘十面埋伏’之法杀了王仙芝,黄巨天想对本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么?” 葬自勉道:“‘十面埋伏’之法,韩信于垓下杀项羽,曹操于仓亭破袁绍,皆曾用之。但实际布阵方式,却有天差地别。” 吕清臣问道:“焰帅杀王仙芝于蕲州,用的是韩信兵法。莫非黄巨天用的便是曹孟德的‘十面埋伏’之术?” 葬自勉点头:“以充裕的骑兵,和极高的机动力,往复进攻,循环不息,可以以少围多,如同附骨之疽,一点点吞噬对手的士气,而后集合精锐,一举歼灭。” 吕清臣惊道:“草贼对这片山地的熟悉,远强于咱们。咱们又该如何是好?” “无非是一路向北。”甄燃玉淡淡道:“只要北上攻破了穆陵关,越过大岘之险,就可以直接打击临朐平原上敌兵的侧后,与平卢军一同将尚让、孟楷所部彻底歼灭。” “黄巢当然不想让这种事发生,所以他一定会亲自守穆陵关。” “然而他的部队又散了出去,关内剩下的兵马,绝不会太多。” 吕清臣犹疑道:“这些事情,以黄巢之狡猾,不会没有提防。敌人会不会在城内设伏?” 正在这时,忽有探骑奔入,禀报道:“正如甄帅所料,穆陵关中百姓尽已逃散,在制高点俯瞰,但见城内城外空无一人。” 甄燃玉以慵懒的话音道:“黄巢必会在穆陵关设防,所以伏兵就在城中空屋之内。” “既然咱们知道伏兵在哪,那伏兵便与明牌无异。” 说话间,她撩开车帷,眼波流动,露出惊艳世间的妩媚,但万里山河,天下大势,却尽在她的眸光流转当中。 吕清臣不再说话。 他知道,对四帅这样的顶级智者而言,他们眼中的风景,于自己不啻于天阙上的领域。 黄巢黄巨天一夜白头之后,智力谋略,都已被激发到极致,才获得作为棋手与焰帅博弈的资格。 而在以江山为棋的布局面前,无论是吕清臣,或者是葬自勉葬刺史,都不过是棋子罢了。 夏风席卷,纵使在山岭当中,仍然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滚滚热浪。 但焰帅麾下战士依然纪律如铁,顶着日头,稳步前行,旌帜井然。 “虽盛夏,皆如背负霜雪”,亦是精锐铁军的鲜明特征。 翻越重重丘山,起起伏伏的山峦之间,可以看到穆陵关雄踞如荒莽巨兽,在群山中投下深重的阴影。高大的关城,绵延密布的石墙,充斥着历史的沧桑意蕴,予人以极大心理震迫。 山河无言,城内寂静无声,仿佛真是一座空城。 焰帅麾下将士,皆已提起百分之一百二十的警惕。 生死决战,迫在眉睫。 但即使是焰帅军麾下鹰目如电的斥候,侦察时也未发现城外高山之顶,群松之中,有个举杯坐饮的闲适身影。 “不见明居士,空山但寂寥。 白莲吟次缺,青霭坐来销。 泉冷无三伏,松枯有六朝。 何时石上月,相对论逍遥。” 这名文士打扮中年人席地坐于松阴之中,把酒长吟,一派潇洒之态。 “好山河,好风景,当浮一大白!” 说罢,他举起青铜制成的三足酒爵,迎着烈烈日辉,一饮而尽。 (本章完) 第112章 空城计 第112章 空城计 城池高耸,城门洞开。 黄巢肃立城头,作一袭乐师打扮,前方有一三层木架,高达丈余,悬挂着大大小小的青铜古钟,却是古代乐器编钟。 他身边有身边两个侍童捧着银盘,黄巢便揭开银盘,取下上边绸布,左右双手各取一支钟椎擎在手中。 他原来的满头乌发,已彻底变成霜白的颜色。面对城下旌旗招展,却神色镇定无比,有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大气。 “焰帅远道而来,无他相敬,巢唯有击钟一曲,以娱三军。” 黄巢豪迈大笑,将钟椎在编钟上敲击起来,动作起伏,如同雨点,瞳仁闪烁,犹如流星,脚下步伐,犹如飓风,激荡的钟声,更是雄浑如海浪,如怒潮,又好似“落日照大旗,马鸣风萧萧”。 焰帅部下战士纷纷呆怔,不知道这个草贼头子,究竟在玩什么把戏。 但黄巢身边不带一兵一卒,城门大开,如此胆色,确实令人感到豪气干云。 “编钟之法,汉代已经失传,且据说商周之时,也要六人合作才能演奏。” “黄巨天却能以一人之力,击钟作乐,其才属实难测!” 军阵当中,有几名文士幕僚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他们当然知道真正的冲天大将军黄巢,绝非民间传言中那样丑陋不堪,而是一位豪壮美丈夫。 却没想到黄巢身为武人,却有如此才气。 文人不能武,武者不擅文。文武俱备者稀,如黄巨天这般艺业,简直堪与武宗朝的大唐战神,号称“医卜星象无所不通,三教九流无所不晓”的石雄比肩。 甄燃玉却只是平静掀开车帘:“乱箭射之。” 阵前士卒听令,纷纷弯弓如满月,向城头箭下如雨。 两名侍童同声大笑,如同落雁般向城内翻去,顷刻不见影迹。 黄巢则将一对钟椎激荡开来,残影萧萧,攒射而去的箭矢纷纷被打落在地,竟没有一根能够贴身。 “此曲已毕,只待焰帅入城一晤。”黄巢说完此语,也纵身一跃,消失在高墙之上。 甄燃玉转向一边满面不解的薄黜龙:“传奇故事中有诸葛孔明空城计吓退司马仲达的段子,但史上并无此事。” “今日黄巨天所做,只是逆用空城计罢了。但又有何意义呢?无论他玩不玩这一出,咱们都要进城的。” “前锋入城,小心伏兵。”甄燃玉一字一顿道,说话间自有凤倾天下的威仪。 大军入城,只见城内寂静无声,黄巢与那两个侍童,早不知去了哪里。 穆陵关城内,被十字街划分成四片,民居鳞次栉比,排列周遭,许多房屋门口还堆着柴薪等物,显示出不久前还有人居住。 但百姓无疑已全部撤走,躲避兵灾去了。 官军以规整的阵列在城内前行,在宽阔的十字街上摆开队伍。 持盾的甲士罗于两侧,做出严密的防备姿态。 骑兵在步兵阵内押阵。 不出所料,沿街的民房中,突然射出一根根的箭矢,其中颇有粗壮的弩箭。 有官军躲闪不及,顷刻被弩矢透甲,钉死在地面上。 但纪律如铁的焰帅军战士,马上用弓弩与敌军对射,窗口迸出一道道血线,很快有许多躯体坠落下来。 “直接放弃守城,想要与我军打巷战么。”甄燃玉自语道:“黄巢,你可是对你麾下的草莽之士依托民居作战的能力太自信了!” 官军排出鱼鳞一般的阵势,盔甲在日色下仿佛焕发着霞光,器甲精良,令人不可逼视。 须臾之间,从坊市中杀出的伏兵便被枪弓乱杀,留下许多尸首,喋血长街,颓然败退回去。 “搜。”甄燃玉下令道:“做事一定要谨慎,步步为营,不要与后继脱节,以防乱了队形。” 传令下去,官军战士如散开的蚁群向一座座民居中扩散而去,不时传出义军战士被杀的惨叫。 薄黜龙大喜道:“黄贼所谓的伏兵,原来就是这等小儿伎俩……” 但当热烫的夏风混着烟尘,将血腥味卷到甄燃玉脸上时,她终于想到了之前未曾想过的一个问题。 如果要打巷战,为什么宽阔的大街上,没有布置任何障碍物,也没有在城内点火生烟。 她本做好了一切应对打算,军中有灭火用的水车,也让战士随时准备清除鹿角、蒺藜之类的路障。 事出反常必有妖。 “有黄金啊!” “快抢,谁捡到是谁的!”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呼喊出来。 无数的黄金、白银、铜钱、丝帛等贵重之物,像雨点一样从民居中抛掷而出,落在城内的地面上。 严整如铁的军阵顷刻陷入混乱。 这种事情一旦开始就很难抑止。 甄燃玉终于微微色变。 这是王仙芝过去多次用来对付宋威等人的招数,逃跑之时丢下财物,吸引官军捡拾。 以甄燃玉所部的纪律,本不该中这样司空见惯的老圈套。 然而长期山地跋涉的疲惫,遭受袭扰的焦躁,暑热的侵逼,已经使得战士们的弦绷到了极限。 甄燃玉此前为了发挥将士的主动作战能力,还奖赏了他们违抗军令出击,取得大捷的做法。 她终于明白了黄巢的全盘布局。 “传令督战队,有抢夺金帛者,就地格杀。战后分配战利品,谁人都不会少!”甄燃玉凤目生威,决然下令。 但她依然有一个疑问——即使在城内民房驻扎满伏兵,战力也决不能和己方进城的部队匹敌。 城外已经由斥候俯瞰过,即使有伏兵,数量也应相当少。 黄巨天有什么把握借由这短暂的混乱,就以寡击众,击溃自己的精锐之师? 答案很快浮现水面。 黄巢一袭金盔金甲,骑于高头战马之上,身先士卒,自西门而入。 他的身后是一队映日生辉的铁人铁马。 东门方向,同样有一队铁骑沿着宽阔的城门洞,冲杀进来。 “草贼什么时候有这么多具装骑兵?”有人惊呼道。 东西两门杀进来的具装铁骑,至少有两百骑。 他们所披的札甲风格极是怪异,显然不是唐土流行的任何一种铠甲。 之前归降草军的三十多骑明教骑士,也决然不在其中。 密实的官军阵列拥挤在十字街之上,而宽阔的十字街又极为利于甲骑驰骋。 雷击风至的冲锋速度,更能令他们轻易抓住这一瞬间的混乱。 至于两百甲骑藏在哪里——这点兵力,只需要找个大一些的山洞,就能不被斥候发觉。 但运用得当,这两百甲骑,却能发挥出千军万马都不具备的威力! 东门方向,带队的老将柴存纵声大笑:“盐帅与皮日休先生同榜,倒是找了个好外援来!” “同榜”显然是柴存的客气话,其实是同年落榜的意思。 黄巢微笑:“人人皆知皮兄诗名满天下,却没几个人知道他是波斯国的皇族后裔。” 皮日休的诗句“不见明居士,空山但寂寥”,说的便是已经和葛简同归于尽的明世隐。因为明世隐和皮日休一样,身上流着波斯人的血,两人是故交。 不过波斯被大食攻灭之前,国教是祆教,明教一样是被镇压的对象。皮日休和明世隐的祖先,信仰大不一样。 祆教即所谓拜火教,信仰圣火。明教虽也崇光明,却不特意崇拜火焰。东方人知识不足者,往往将两者混同,但明教其实绝不可能将“熊熊圣火,焚我残躯,生亦何欢,死亦何苦”这种句子当做教义。 皮日休的情况并非个例,波斯亡国时,大唐曾接收了大量不肯归顺大食的遗民。大诗人白居易亦是波斯国后裔,族中有祆教信仰。 但只有皮日休这个拥有波斯皇族血脉之人,才能调动起定居唐土近二百年的波斯铁甲武士家族后裔,直接为草军聚集多达两百名具装甲骑。 或者用他们先祖的名字——萨瓦兰铁骑。 呼啸入阵的铁骑像骇浪般沿着平整的大街冲刷,如切开酥酪的热刀一般劈开陷入混乱的官军阵列,所过之处好似风行草偃,官军甲士尽皆披靡。 任由甄燃玉布阵之法再精,在城池之中,也全然难以发挥。争抢金帛的官军将士被铁骑凌蹈,很快死伤狼藉,夯土而成的街面流淌开一片片的血泊。 这些铁骑的精锐程度,比不上明世隐训练的精骑,武技上也比不上他们的先祖。但强于其先祖的地方在于,波斯国直到亡国,都未能给铁甲骑兵们全面普及双边马镫。 马镫此物对于骑兵冲锋的意义,不必作赘叙。 “中计了,快撤!” 甄燃玉明白,自己终于要遭受一次惨烈的失败。 这绝非她智术不足,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黄巢手里能有多达两百具装铁骑。如果是一般的兵种,压根不够己方塞牙缝,哪怕己军短时间陷入混乱,也很难被抓住破绽。 只要是人,就有弱点。四帅也不例外。 但只有绝顶的智者,能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捕捉到他们的弱点,获得生死攸关的一线战机。 平生第一次感受到失败的滋味,甄燃玉虽然依旧维持着情绪的平静,心头百感杂陈。 她想起宋威那个老东西曾对她说过的一句话。 “你知道你们几个为什么从没败过一次吗?因为你们的老师是大唐最后的战神,在你们成长起来前,他一直将你们保护得很好。” 愚者千虑,必有一得。甄燃玉不得不承认,宋威至少这句话讲得相当有道理。 “我们入城兵力有限,迅速撤出城门,尚能重整旗鼓。” “黄巨天的十面埋伏策,仍有个致命的破绽。曹操的虎豹骑闻名天下,但黄巢除了这不知从何而来的两百甲骑,便不会再有太多能正面冲阵的骑兵。他纵然让我们正面暂时失利,但两翼的埋伏,只能停留在袭扰,根本无法真正摧垮我们的阵列!” 在如此危机关头,她仍是顷刻判断出了当下的局势,以缜密的分析稳定住军心。 说罢,甄燃玉直接撕裂身上火红罗裙,露出寒光闪烁的甲胄,跨上一骑健马,打马向阵前掠去。 亲自掩护大军撤退,是一位名帅应尽之责。 (本章完) 第113章 平卢军败报 第113章 平卢军败报 用陌刀和强弩直接击杀冲击本阵的溃兵,是最有效阻止混乱蔓延的办法。 焰帅军战士不得不狠心对战友痛下杀手。 却并不能阻止进城的部队,在波斯遗族组成的具装铁骑冲击下,节节败退。 草军埋伏在民房内的伏兵,也尽数杀出,自两侧对焰帅军发起全面进攻。 不如说,这种撤退本就是官军所需。一旦撤出城门,在较为开阔的地形上,具装铁骑便难以发挥出所向摧溃的威力。 但一个又一个精锐战士在敌骑凌蹈之下,像被刈倒的麦子般倒伏,甚至因可能冲击本阵被战友亲自击杀;仍令三军将士,为之兔死狐悲,感喟叹息。 精锐战士需要许多年“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苦练,需要一场场真刀真枪厮杀磨砺。但他们被敌人杀死,却只需要一瞬间。 当甄燃玉的赤炎焚天刃旋转起来,将一位冲击过来的具装铁骑绞断马首,顷刻仆跌而死之时。黄巢一袭金盔金甲,提刀纵马,已逼至甄燃玉阵前,日光照耀在他盔甲上,令他瞧上去如同一尊金甲战神。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野夫怒见不平事,磨损胸中万古刀!”黄巢瞋目断喝:“女人,今天就是你为仙芝兄,和三万草军将士冤魂,偿命之日!” 他手中七星砍山刀光华大作,色彩急速变幻,顷刻由霜白转作青碧的光华,正是黄巨天惯用的绝技青帝刀法。 长刀席卷,霞光璀烁,青木罡芒忽然咆哮汹涌,化为建木意象,仿佛在须臾之间撕破云霓,撑天压地。 长天之上,更是横贯过一道流丽万分,令人心中无比震撼的弧光,纵在青天白日之下,依然壮阔无与伦比! 建木极光刀。 这是青帝刀法之中,除却“碧火金光刀”之外,又一绝命杀招。 甄燃玉急挥动炽炎焚天刃,锋刃带着虚空生发的熊熊烈焰,与黄巢的刀式相横击,朱碧两色气芒相撞,如两颗流星对轰一处,余波溅射出汹涌的光雨,炫人眼目。 当漫漶的光影纷纷落下时,两军将士只见甄燃玉连人带马,被逼退数步。 宋州之战时,“祁连雪霁”齐克让曾与黄巢恶斗数十回合,却未曾分出胜负。 没想到黄巢和甄燃玉才一交手,甄燃玉便落了下风。 “黄某今日怀为挚友复仇之心,前来杀你。焰帅却在交手时分心,未免对吾太不尊重。” 黄巢言语间,饱含着沛然莫御的浩气。 甄燃玉不答,挺起赤炎焚天刃,奋起迎击,且战且退。 即使上手不利,她仍然全无怵色,竭力与黄巢对决,以掩护大军撤退。 官军亦在他们统帅的苦战下,一步步重整着阵势,依靠枪盾阵型抵御具装铁骑的冲锋。 他们终于撤到城门之外。 黄巢并未追出来,显是发现无隙可乘,而且具装铁骑一旦出城,便不能发挥那么大的威力。 但回到车辇上的甄燃玉,挺秀的身躯忽然一颤,随后一道鲜血,便自车窗内喷溅而出,朵朵落在地面上,鲜艳如桃。 几名女战士大惊失色,冲上去将甄燃玉扶抱起来:“焰帅,怎么了?” “小伤而已。”甄燃玉擦了擦嘴边鲜血,平静道:“先稳步后撤,再图反击。”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方才与黄巢对决三十多个回合,且战且退,已被黄巢青帝刀法浩瀚气势压迫,震伤了心脉。 马战对于焰帅和黄巢来说,都不是短板,但也并非长项,二人均不是像风帅那样以作为骑将闻名。 黄巢挟锐而来,复仇之心却令锋芒激发到了极致。 这番交手,她实是彻彻底底地败了,不但损失了一千多名战士,还被黄巢用重手震成重伤,体能虚弱,战力相比正常状态,怕要削去泰半。 “勇冠三军,智绝天下”,四帅摧锋陷阵所当无前的武力,是他们作战的重要依仗。 甄燃玉心知,自己身受重伤一事,断不能传开,以免动摇军心。 然而黄巢与她交手三十多合,岂没发现焰帅已被他重创,只是在勉力维持? 屋漏偏逢连夜雨,当焰帅大军进攻穆陵关受挫,不断后撤之时,探马忽然来报。 “穆陵关方向有大量敌人由南门涌出,向我军追击而来,数量至少有五千之众,士气高昂!” “不可能!”薄黜龙惊叫道:“黄巨天本应身边没剩下多少兵力才是。” 甄燃玉以手加额,终于轻叹起来。 “没什么不可能的。尚让孟楷带着五千人就打垮了安师儒和王敬武的一万两千平卢军,可以直接南下进关,参与对我军的追击。” 薄黜龙讶然道:“一万两千人,那可是一万两千人,难道就这样全军覆没了?只要他们能够重组,尚让孟楷也没胆子这样悠哉南下……” “朝廷赏赐还没到,平卢军一旦战败,就会全面溃散。他们跟着宋威太久,就是这个作风。”甄燃玉感叹道:“不知道该说安师儒、王敬武、刘鄩这几人无能到超乎本帅想象,还是说这帮草贼众志成城,每个人都发挥出了远超极限的能耐……” 情况已经很清楚了,即使没有如同神兵天降的两百具装铁骑,黄巢也能在穆陵关击败焰帅,只是具装铁骑能攻击得足够突然,造成更大伤亡。 “尚让与孟楷提前赶到临朐战场,修建营寨,掌握了主场优势,而王敬武、安师儒兵力两倍以上于敌,一旦遭到挑战,必然会全军上去决战。这样一来,尚、孟二人就能把击溃平卢军的时间点,精准控制于我军抵达穆陵关之前?” 吕清臣问道:“如果平卢军被击溃得太早,我们一定会得到消息,便不会再进攻穆陵关……” 甄燃玉忍着胸口剧痛,对吕清臣流露出赞许之色。 对方跟着自己这么多年,也确实学到了不少。 “前提是尚让、孟楷确实能以寡击众,将平卢军打得轰然崩溃。” 听得焰帅此言,薄黜龙不由切齿怒骂:“平卢军那群蠢货,一丁点都指望不上。尚让不过是咱们刀下逃走的一条丧家之犬,到他们那边,却变得好似战神一般!” 虽然“平卢神童”刘鄩一定比他聪明许多,却不妨碍薄黜龙在这里破口大骂。 倒是“焚天五剑”中的大哥,赵犨赵千夜闪动着鲜红的眸子,给出了公允的评价:“五弟,你真以为尚让很弱?闪击义阳三关,雪夜下汉东,浮江渡贾堑,长驱取江陵,还有蕲州战场的临场指挥,哪个不是良将手笔?” “无非是碰上了焰帅,才显得尚让一切都被算得死死地。刘鄩这种初出茅庐的小子,哪怕他不犯一点错,对上孟楷的骁勇和尚让的智谋,也没什么胜利之机。” 正如赵千夜所言,智者对决,赌的就是技高一筹。尚让在蕲州惨败给焰帅,是因为技不如人,而此番刘鄩惨败给尚让,也是同一个缘故。 平卢军在北线战场的崩溃,使得黄巢在正面的军队得到极大的强化。 而两翼埋伏的军队,必将如同绞索,向群山中拉长的官军绞杀而来。 (本章完) 第114章 立马高岗 第114章 立马高岗 朱温横刀立马,驻队于高岗之上。 焰帅大军在狭窄山道中徐徐后撤的场面,尽收眼底。 纵在穆陵关遭受了不小失败,这支军队撤退依然显得旗鼓森严,阵列有序。 若是平原作战,面对这样的敌手,只能用四字评价——“追之必败”。 但焰帅军终是在败退之中,相比进军形态,突袭要更容易得手。 自山峦冲杀而下,又可取得居高临下势如劈竹的优势。 朱温瞅向一边的田珺,见她明亮大眼微带犹疑之色:“怎么,怕了?” “你师傅已正面击败了焰帅,若现在见好就收,草军也能获得击败‘华蓥焰舞’甄燃玉的威名。”田珺眼帘微垂,低声道。 “而我现在去突阵,却有很大可能把性命丢掉。”朱温笑道:“是这样罢?” 田珺默然不语。 “若是师傅,或者尚让,自然满怀复仇之心。但我对王盟主并无深刻感情,对焰帅,也不存在刻骨的仇恨。” 朱温道:“我只是想起蕲州断后时,曹师雄所说的话。你我一起杀了他父亲曹子休,他仍决定留下来,用他的说法——趁着自己还年轻,不怕赴死。” 朱温自问是个血液不容易沸腾的人。 但如此壮美的沙场,仍使得他满腔战血为之汹涌。 男儿当马上取声名,纵身膏草革,碧血如枫叶凋零,亦不枉此生。 “我可不是自己贪生怕死……”田珺微恼。 朱温见近距离再无他人,纤薄嘴角挑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压低声音道:“你是因为喜欢我,不想让我冒险对不对?” “那不如拼着性命陪我一起杀一场。不过,若我和焰帅同归于尽,你一定要活下来,作为喜欢过我的女孩子,去向人传讲我朱三郎的事迹。” 生死血战在即,令朱温平时绝不可能说出的言语,顷刻脱口。 朱温低回如磁的嗓音,令田珺俏脸浮上一阵晕红。 她鼻梁高挺,面庞轮廓分明,侧脸比正脸美得多。朱温在马上侧瞧少女小麦色的娇颜,只觉日色照耀下,汗珠点点熠熠生辉,有一种动人心旌的娇艳。 朱温畅快大笑,吹动号角,于烈烈夏风当中,策马直冲而下。 “我军此战,唯以焰帅首级为目标,众位随我杀敌,进死为荣,退生为辱!” 揭天的鼙鼓声伴着疯狂的杀伐呐喊,卷起满地荒草与尘烟。成千上万的勇士,由山脊之上,向山道中的敌军,奋勇冲杀。 此役实有不可不战之理。 朱温清楚,田珺的出使,只能暂缓雪帅齐克让的出兵。 以焰帅的骄傲,绝不会主动向师弟求援。但齐克让不可能不救一起长大的同门师姊,考虑到百姓负担,不忍增收赋税,定会设法向泰宁镇的富人筹款。 这样会使得出兵慢一些。但当齐克让的军队赶到,与甄燃玉合兵一处,齐鲁群山中为了这一战而浮起的草莽暗势力,必被二人联手,连根拔起。 平卢是王仙芝和黄巢起家的地方,为了草军的未来,也不能容许一位强势平卢节度使的上台。 在雪帅援兵赶到之前,杀死焰帅,令焰帅的大军溃散,是唯一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 黄巢与击败了平卢军的尚让、孟楷合兵,在正面发起追击,已牵制了敌人极大的力量。 而师妹段红烟则利用狭隘之地,推石滚木,将焰帅的后军与本队横截开来。 要夺取焰帅性命,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 狭路相逢勇者胜,朱温此时此刻,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三军将士皆悍不畏死,自己又岂有贪生怕死的道理? 山道虽窄,犹可容布阵。焰帅军的阵势,哪怕是败退之中,依然坚如宿铁。 坡道逐渐变缓之处,朱温更是看见了一团团熟悉的旗帜图象。 这些白色旗帜底上绣着一张奇怪的面具,上边则写着一个金线织就的王字。 朱温忍不住腹诽——对方为什么不把打底的图案,换成一只象征着延年益寿的老乌龟? 但这只乌龟,却比拦路虎更难对付。 霍存已在一旁咬牙切齿:“老大,让我当先突阵,将贼王八的龟首剁将下来!” “不忙。”朱温用眼神制止。 话音未落,空中突如十日并出,刺鼻的燃烧气味伴随着咻咻的破空响声,漫天火箭向着草军豪杰们激射而至。 是霹雳堂的雷殷符雷判官,他在的地方,永远都少不了各式各样的火器。 不少骑士或是中箭坠马,或是战马受惊狂跳,将主人抖落马下,顷刻滚入敌阵之中,被乱枪戳成筛子。 朱温依然神色镇静:“来而不往非礼也。” 许多带着引线的竹筒居高临下,借着风势落向敌阵,发出震天动地的爆鸣,迸溅的竹片打到官军战士脸上,削肉挫骨,甚至贯入头颅深处。 “这是什么东西?”田珺疑惑问道。 “就是霹雳堂拿到民间售卖赚外快的一般爆竹,我把里边的东西换成了石漆罢了。” 霹雳堂当然不可能光靠给朝廷生产火器过活。 因此他们的技术并不是太了不得的机密。 火器这东西实际杀伤威力相当有限,造价又昂贵无比,其使用价值,在于在关键的时刻拿出来,扰乱敌人军心,为己方制造突破时机。 雷殷符所部,以及与他们一同作战的王建部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用惯了火器的他们,竟反过来被人用火器炸得焦头烂额。 而此时,之前属于明世隐麾下的三十余骑具装甲士,已乘着呼啸的山风,似雷击电掣,有如山呼海啸,向瞧上去茫茫望不到边际的敌阵冲撞过去。 “明王不灭,心灯永存!” 他们以铁制面帘遮面,只露出两个眼孔,眼中绽出的,是无比坚毅的神色。 在明教的教义中,光明存于人心,纵如一豆灯火,必将战胜无垠的黑暗。 这些骑士亦将以生命化作光明之矛,誓要将压迫着天地的无穷黑暗,撕一个粉身碎骨! 顷刻之间,许多蒺藜和拒马被挑到高天之上,敌阵前队,尽皆披靡。 (本章完) 第115章 策马突阵 第115章 策马突阵 骑利平旷,步利险阻。 焰帅大军撤退时,却必须走相对平缓的坡底,以节省体力。这就把步卒占绝大部分的军队,放在了易被居高临下冲击的位置。 朱温脑海中再次回荡起老师黄巢的话语。 “唐朝初年,卫公李靖变诸葛八阵为六阵,本朝两百余年沿袭之。原理在于国朝前期马匹充足,各阵之间能更好援护。” “但安史之乱后,马政衰退,官军普遍骑兵不足。若对手穿插足够凶猛,便更易找到可乘之机。” 身为不下“华蓥焰舞”甄燃玉的阵法大家,黄巢的评价正中肯綮。但面对四帅这样智勇双全的强者,知道其弱点,和抓住弱点,完全是两回事。 要在这场以山河为局的博弈中胜天半子,朱温只有拿出必死决心,拼上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勇气去奋战。 王建所部皆有可以以一当十的战力,被布置在焰帅本阵侧翼,如一堵坚不可摧的金汤铁垣。 这种硬碰硬的猝发恶战,已没有太多计谋可供运用,所能凭仗的,只有将士的力量与勇气。 大批草军骑士跟在三十余骑具装甲士的后头,一同向敌阵发起迅猛的冲锋。身材高大的秦彦执大旗于其中,指引着骑士们的方向和节奏。 面对弓弩的迭射,这些缺乏具装保护的骑兵不时有人马匹中箭倒毙,只能凭借一往无前的冲击,减少被敌人射中的机会。 但稍稍杀入敌阵之后,便发现敌阵中的拒马竟一座座被坚固的铁索相连,前排长枪兵蹲坐不起,长矛森然如钢铁密林,后方的弓弩手则次第射出死亡之雨。 这无疑是焰帅的最新阵法创建。 如同宋州大战中,黄巢用铁索联结战车,静态抵御平卢铁骑军势逾千钧的冲锋一般。将拒马用铁索联结,可以有效避免拒马阵被敌人撕裂摧毁。 令长枪手坐不得起,更是让他们死战不得反顾。只有身受重伤者,才能由后队轮换。 焰帅军的骑兵则位于敌阵侧后方,提防被人于两翼包抄。 正如甄燃玉所说,相比在仓亭大战以十面埋伏之阵大破袁绍,令袁绍吐血而亡的曹操曹孟德,黄巢的草军缺乏大量可以狠打猛冲的冲击骑兵,尤其是类似曹操“虎豹骑”的具装骑兵。 这样的劣势,只能用人类的勇气与生命去填补。 草军骑兵驱马而下,如层层骇浪涌下山坡,纵在敌人的矛锋和箭雨下粉身碎骨,人马血肉流溅于泥尘当中,也义无反顾。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骑兵的冲击渐渐向两翼分开,草军步卒也一阵阵由高坡上呐喊着冲下,以枪矛推向敌兵的丛枪,寻找着将拒马阵打开一个缺口的机会。 忽然间阵中欢声大作,原来那名为首明教具装骑士率众冲锋,已将坚固的敌阵轰出一道切口,位于王建和雷殷符队伍之间的薄弱之处。 “董将军,打得好!”朱温大声赞道。 董厚是追随明世隐多年的忠诚骑将,当年曾劝阻过明世隐归降朝廷一事,但谏言失败后仍然选择了忠于主上,甚至与明世隐一同杀害了反对投降的自家兄弟。 今日能再次举起反抗朝廷的大旗,令董厚只觉胸怀顿畅,誓要用满腔战血,洗雪过去犯下的罪孽。 一名高举陌刀的敌军锐士上来阻拦,被董厚刺斜里一槊,闪过刀芒刺中手腕,陌刀轰然坠地。董厚荡槊过去,正中其面门,槊锋贯颅而亡。 “这是明将军教给我的鬼王枪法‘破刃式’,五年前他随焰帅尘沙出塞,曾以此招挑杀契丹猛将耶律冲。” 董厚向朱温道,想要显示自家旧主归降朝廷这些年,也不只是镇压变民。 朱温点了点头,没有回话。葛简与明世隐的恩怨,已经随着两人身归尘土,划下了一个句点。 十三岁的葛从周也想参与这场决战,被朱温叫人把他拖走了。葛简既然托孤给他,就算自己死了,也不能令这小子有什么闪失。 王建一营的阵地上,再次射出锋锐的利箭,其中甚至有可洞穿铠甲的破甲重箭,由膀大腰圆的力士射出。 草军骑士中箭的惨号此起彼伏,甚至有一名具装骑士被射翻坠马。 王建的直属部众,全是五兵娴熟,马步皆精的虎挚之士。哪怕是射箭,也都能开数石强弓,既快且准。 但朱温对此绝不会无所准备。 “谁来为本将射杀这几个狂徒?” 朱温戟指急点,指向敌阵中几名最为高大的敌兵。 朱温身后三名骑士同时在马上张开大弓,箭矢如流星赶月,落入敌阵当中。 一蓬蓬鲜血在敌军咽喉中迸出,顷刻之间,王建麾下三名鹰目猿臂的壮士,便被准确无差地射中咽喉,倒毙当场。 呼名射将! 这是与“呼名捉将”相匹敌的绝技,只要主帅指出敌阵中敌将的位置或者形象,便能弯弓搭箭,将其一举射杀。 张归霸、张归厚、张归弁,这是策马开弓,连杀三位忠武劲兵的三兄弟之姓名。 他们少年时与朱温一起在宋州芒砀山做游侠,是朱温的旧识。得到段红烟强化弓箭火力的建议后,朱温千方百计,请了这三个故交出山,还拉走了他们麾下同样多力善射的一百多勇士。 三兄弟本来只想做自由自在的游侠,相当不情愿掺和草军与官府的冲突。 但他们在战场上,却实在是震慑敌胆的大杀器。 随着三兄弟的出手,朱温身后骑队也向敌阵射出一片片凌厉箭雨。 王建所部盔甲精良,许多人还有用刀枪格挡箭矢的本事。但雷殷符所部便差了些,一轮乱箭下来,阵中迸血纷纷,如同桃漫天。 优质骑射手之所以难得,在于他们策马冲锋当中,仍能精准地射中敌人要害,予以杀伤,极能压制对手士气,令其胆寒。 官军士气登时为之一沮。 朱温向三兄弟表示了感谢,继续沿着王建部与雷殷符部之间薄弱处,发起冲杀。 田珺与他并辔而驰,不落后一个身位。 对面已有大片敌骑汹涌而至,试图以反冲锋打垮朱温部的攻势。 朱温心知此战关键,在于自己与田珺联手,须得发挥出大师哥孟楷那样“能于万军中取敌将首级”的猛将威力。 即使田珺的骑战战技精湛绝伦,仍需二人赌上性命。 从田珺精美的侧颜上,朱温已看不到丝毫犹疑,只剩下一往无前的决心。 这样的好山河,好战场,就算一同战死此地,也慷慨痛快,不负此生。 朱温却突然想,要是身边的人是醒香就好了。 随即又哑然失笑,醒香虽然剑法无双,在江湖中没有对手,却连马都不会骑,更不用说骑战了。 以醒香的聪明,不至于学不会。但想起醒香为了给自己织一件手衣,扎得满手是血,就能想象她要是去学骑马,会怎样摔得头破血流。 一位绝色美人从马上跌下来摔到脸的模样,想想就觉得古怪。 这种绝顶聪明中暗藏的笨拙,却正是朱温最觉得她可爱的地方。 所以他绝不愿意醒香再去练习任何本来不擅长的事情。 他转眸看时,田珺已跃马而出,直接越过朱温,发出一声雷霆般的怒叱,挺矛突入敌阵,蛇矛扫荡,青光淋漓,顷刻突得长驱而来的敌骑,有如波分浪裂! 这英气不逊男子的女孩儿,确实是位天生的骑士,她的率性完全切合顶级骑将应有的自由之心。哪怕是田珺的先祖田承嗣,在骑战的天赋上,都很难与她比肩。 相比寇谦之、明世隐,田珺只是需要时间去成长罢了。 (本章完) 第116章 人质 第116章 人质 朱温拍马扬刀,冲向一名想要按枪刺击田珺战马的敌骑,一刀砍断其马首,此人顷刻仆跌于地,被奔驰而过的马队踏成肉泥。 以枪矛为兵器的田珺,在骑战时攻击范围和压迫力,比朱温都要强不少。其弱点则是武器太长,容易被敌人近身偷袭。 朱温要做的,反而是贴身游走,为田珺提供掩护。 段红烟知道许多西方各国的秘闻。据她所说,与东方的女将军大多出身寒门不同,在西方,许多女贵族,包括女王、公主和王后,也会亲上沙场,策马挺枪冲锋。 忠勇的骑士则挥舞着长刀或巨剑,保护着心爱的公主殿下。 朱温陡觉现在的情况,与之相当契合。 保护并非只有刚强对软弱,雄壮对娇柔。 而该是并肩而立,携手前行。 让朱温喜欢上的女孩,没有一个是弱女子。醒香的江湖格斗能力,还要在朱温之上。田珺策马冲锋的威力,也非朱温所能匹敌。 但自己能保护到她们的时候,朱温还是感觉很欣喜。 张归霸、张归厚、张归弁三兄弟以精湛的骑射之技,在后方为朱温和田珺提供火力支援,连珠利箭呼啸着划破苍穹,将来骑似割草般从马上射落。 这三兄弟长得一点不像胡人,但“长上短下”的奇怪身材,实在让人怀疑他们有突厥人的血统。 这种身材使得他们能踩着短马镫,使用极大的马弓。发箭时用持弓手握住待射的箭矢,以增强爆发射速,能箭下如急雨。 身为朱温的故交,他们在战场上与朱温配合得相当默契。 来骑遭受远近双重攻击,加上草军士气如虹,沛然莫御,他们很快不敌败撤。 在西面,林言已经率领着另一群豪杰们发起攻击,与东面进攻的朱温等人形成夹击之势。朱温的二哥朱存,也被林言借去,作为副将押阵。 击溃杀来的官军骑士之后,朱温当即下令骑兵队左转,自侧后方凿入雷殷符部缺乏骑兵掩护的阵地。 一部分骑士翻身下马,切断连接拒马桩的锁链,搬开敌阵后方拒马,为冲锋打开空间。 在正面,雷殷符所部已经被居高临下的草军步卒冲击所压制,再被朱温所率的骑士绕后夹击,再也支撑不住,在一阵阵高昂的惊呼中陷入了崩溃。 草军在此役中,利用主场优势准备了海量马匹。朱温凭借骑兵机动优势,可以避开最坚固的王建军阵势,转攻相对脆弱的雷殷符部。 虽然身为焰帅“焚天五剑”之一,雷殷符麾下战士相比王建的部下,战力仍然差得明显。 除却王建直属的一百五十名忠武后楼兵精甲,被焰帅调新近拨给他的,于洛阳新募的一都士兵,短时间内也被他操练出了相当战力。临时受王建指挥的雷殷符部,却拉了后腿。 “将士们黾勉,休要让敌人杀过来!”雷殷符以高亢的声调呼喊着。 霹雳堂的火器如同不要钱一般向杀入的草军战士们倾泻而下。 但面对杀气填膺的骁勇将士,并不能起到多少效果,简直如在沧海中投入几点火。 还有些猛火油筒被误掷到雷殷符己军战士脸上,随着刺耳的爆裂声,溅射出的灼热石漆直接覆盖着战士的面部燃烧起来。负痛的战士发出惨绝人寰的呼叫,踉跄摔倒在地,被草军骑兵踩踏得筋断骨折。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面对临头的死亡威胁,雷殷符决意临阵转进,随着溃退的人流一同让出阵地,寻找反击机会。 但田珺那双明亮的大眼已如鹰隼般盯上了他。 雷殷符完全没感知到杀气。 当他意识到危险时,一杆蛇矛已经划出流利的弧线,飞空而至。 雷殷符急忙举盾抵挡,但力道沉重如泰山压顶的投矛,直接穿透木盾,而后又钻过了雷殷符的护心镜,精准刺入他的心脏。 口中鲜血如同石榴果子被砸碎般喷薄,雷殷符眼露不甘,轰然倒地。 周遭士卒惊叫着逃散。 大唐昭义监军判官,焚天五剑第三位——雷殷符,就此殒命。 朱温发自内心地喝了声彩。 他必须承认,田珺投矛的本事,比她的箭法要可靠太多,更有着绝强的爆发力。 现在这种表现只让朱温也为之骄傲。 雷殷符毙命,加快了他的队伍崩溃的速度,那片阵地很快便逃得一片空旷,零落着破碎的拒马,和官军士卒的尸首。 田珺迤迤然策马来到雷殷符尸体前,自对方胸口回收了自己的蛇矛,向朱温露出得意的笑颜。 旁边阵内,王建终于神色骤变。 焰帅本阵一定也遭受了袭击。 敌人竟能牵制住焰帅本阵,证明焰帅确实在穆陵关遭受了不轻的伤势。 不然,转动炽炎焚天刃的甄燃玉,本身就是一架所向披靡的绞肉机器。 武力较焰帅差不了多少的葬自勉刺史,也在蕲州之战被王仙芝折断了右臂,实力剧减。 “王建大哥,可惜慕容队副被那个小娘皮杀了……”王建身旁一位亲兵道:“不然咱们直接与朱三儿骑战对冲,岂不胜过在这里趴窝?” 宋州大战时,王建原来的副手慕容队副因为突袭草军运粮队,不意逼出了段红烟的段青玉人格,被段红烟所杀,却使得王建失去了麾下的骑战人才。 王建不答。他对田珺不算熟悉,但心知朱三儿也就算了,那位女骑将恁般凶悍,就算慕容队副还活着,己方骑马对冲,也很难讨到好处。 眼见着摧垮雷殷符所部的朱温等人,马上要向己方阵地猛攻过来,王建只能令战士们做好戒备,宁死不可轻退一步。 但就在这时,一个尖利高亢的声音忽然响起。 “呵呵呵呵呵……这种局面,还得靠老娘来解决!” 朱温的熟人,“焚天五剑”中排名第四的陈丽卿仿佛凭空出现。 这并不奇怪,因为地上有个宽三丈的天坑,两军此前都刻意避开,以免坠落进去。天坑黑洞洞地不知道多深,陈丽卿显是从里边爬出来的。 她对王建大笑道:“王将军,这一局你可不及老娘能干!” 朱温顷刻目眦欲裂。 陈丽卿的左手上,抓着一个身形瘦弱单薄的女孩儿,被绳索缚住手足,已被她扼得面如金纸。 兰素亭。 陈丽卿爬上来的时候,兰素亭是被她背在背上。 兰素亭被已被朱温派霍存送到泰山派,由绰影保护。人送到之后,霍存放不下草军,又赶了回来参战。 她为何会出现在陈丽卿手里? 难道绰影竟做了叛徒? 绰影这样一个长于谋身的女人,怪不得朱温对她生出如此怀疑。 可绰影对兰素亭的感情,实在不像作伪。 朱温心头念转时,兰素亭已从嗓子里勉强挤出断断续续的话语。 “与……绰影姊姊……无关。泰山派里……不服她的……长老派……勾结官军……偷偷绑了我……出来……” “都将……不要管我……素亭哪怕是死……也决不能拖累全军弟兄……” “死是罢?”陈丽卿讥诮道,而后发出一阵磔磔怪笑:“小丫头,你以为死很容易?” 她用手掌扼住兰素亭咽喉,令兰素亭顷刻呼吸困难,小脸涨青。 陈丽卿确实很讨厌兰素亭这样,纯洁干净跟白纸一样的女孩。这让她想起自己的身子在十二岁那年被裘甫部乱民蹂躏后,变得令自己都感觉恶心。 不光是朱温,田珺也呆住了,怒吼道:“那个老女人,快放了芷臻妹子,不然姑奶奶直接给你戳个透明窟窿!” 陈丽卿笑得越发得意:“你们愤怒吧,越愤怒,越关心她,就越好!” “朱三儿,她不仅被你宠爱,还被你全营将士当仙女看待对不对?如果你救不了她,眼睁睁看着她死在三军阵前,你手下的弟兄们该怎么想?” 恶毒的光芒在陈丽卿的双眸中流转。 此前在宋州城外,被朱温当众羞辱,让她对朱温的仇恨到了极致。 她所说的话,也确实抓住了要害。 “焰帅已经败了。我用这个小丫头的命,换我们安然撤退。”陈丽卿冷冷道:“不然的话,我直接用她来挡箭,让她死在你的手里。不知道那时候,你这边的士气,会变得高一些还是低一些?” 这实在是个恶毒的阳谋。 朱温明白,己方是否受威胁,并不重要。 重要在于拖延时间,为焰帅军寻找反击的机会。 将士们的进攻已被迫停止,而他如果下令继续进攻,便意味着亲手杀害了兰素亭。 兰素亭看护伤患,为战士们煎药、做菜,已被将士们敬重到极点。很多战士更觉得,兰先生才是上天造成的都将夫人,与都将是一对金童玉女。 要是朱温不顾兰素亭性命,兄弟们该怎么看他? 何况,他也实在很难过自己这一关。 “这样的计策,一定不是你自己能想出来的。”朱温咬着牙道。 陈丽卿狂笑道:“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她刚才出言嘲笑王建,显然王建对这事也全然不知情。 贼王八虽然不择手段,但这种下作伎俩,仍不像是他的风格。 朱温眼前立马浮现出一个长手长脚,面色惨白,眼角画着眼线的诡异身影。 感化军节度使支详的头号爱将,徐州俊杰——时溥。 时溥对泰山派内部的情况也足够了解,因为他已亲身来过一次。 至于陈丽卿这个公用马车,与时溥之间,一定有不足向外人道的关系。 “时溥,你这是逼我将来灭你满门呐……” 朱温发出如来自幽冥的低语。 (本章完) 第117章 同坠天坑 第117章 同坠天坑 山道狭隘之处,散落着一地的滚木和礌石。 这些东西并没能对纪律森严的焰帅军造成多大伤亡。 但段红烟所部从山坡杀下来之后,直接借助这些障碍物构筑临时阵地,将焰帅军最南面的后队,与中军之间轰然截断。 大量马匹身上挂满一捆捆的利箭从高阪驰下,令段红烟麾下战士们有充足的箭矢使用,可以对敌人发出漫无止境的箭雨。 “焰帅部下以弓枪合一著称,但这也意味着,纯粹的持枪突破,他们强不到哪里去。” 段红烟从若不迫对将士们说着,鼓舞着军心。 但为了援救他们的主帅,敌人后阵战士仍然如疯狂的狼群一样前仆后继地猛冲过来,一点不计伤亡。 阵势终于被敌人冲击出一个缺口。 段红烟猛咬红唇,神情顿转凝肃,提刀而出。 一身红裳很快炸裂为齑粉,露出色如翡翠的青莲战甲,虽是上等皮革抛光上色制成,防御力却不下精铁。 平日里齿笑瑳瑳的段红烟,气质陡然转作了清艳冷冽。 她持碧鸾宝刀亲自堵住缺口,刀芒闪烁,绽出一蓬蓬凄红的血雨。 丁会、邓璇也转作近战,奋勇冲锋,提枪护主。 炙热的夏风再次平息下来时,涌入缺口的敌人已经被尽数打回去,只留下满地残尸。 段红烟突然娇躯一震,用手掩住红唇,随后将淤血喷吐了满手。 她盘坐于行军榻上,运气调息,好一会,苍白的脸色才恢复鲜红。 丁会与邓璇作为段红烟的亲兵队长,心疼地看着主上,只觉心如刀绞。 段青玉这个人格,意味着彻底唤醒段红烟昔日父母惨死的痛苦记忆。 她虽然能短暂地获得巨大的爆发力,但作战时间稍长,便会对身体造成很大伤害。 段红烟却从容轻笑起来:“看我做什么?本千金不是活得好好地么?” “咱们又打退了敌人,我这次请段青玉出来,她也没有发狂伤害自己人,岂不是再好不过?” …… 朱温心知肚明,如今林言与二哥朱存所带的人马,正不计代价冲击着焰帅本阵进行牵制。 但他们的兵马素质远不如这边。焰帅虽然已经受伤,犹能做困兽之斗,林言、朱存所部,随时可能遭到击溃。 而插入官军后阵与中军当中的师妹段红烟所部,遭受的压力更是大得骇人。 正面师尊黄巢以及孟楷、尚让,同样也必在苦战当中。 无数人赌着性命,浴血奋战,只为了给自己制造一个突阵斩首的机会。 朱温决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 可就此舍弃兰素亭,他感觉今后不知道再怎么过这个坎! 一年来的往事,历历浮现在眼前。 兰素亭仰着纯真的小脸问自己,两人的契约,能不能保守一辈子。 他豪气冲天,说要让兰素亭当自己的魏征。 他告诉兰素亭自己的感情抉择时,少女委屈地瞧着他,却依然出言祝福。 他明明发誓要拼尽一切力量保护好这个纯真如璞玉的女孩儿,不能让她出任何事。 “杀了我……”兰素亭艰难地说道,她的嘴唇因盛夏的热风干裂枯槁,小脸则苍白如纸。 陈丽卿有力的手掌,能够轻易扼断兰素亭的咽喉。即使是高大精壮的男人,也经常被她一掌举起,发力扼死。 在宋州围城时,陈丽卿就曾扼死过朱温营中的小校白启。 “都将……让将士进攻……不能再拖了……” 兰素亭看起来越发虚弱,眼神里却全是决绝。 陈丽卿再次加重了扼住兰素亭咽喉的力量,让她再说不出半句话来。 三军静穆如夜,只等待着朱温的最终抉择。 朱温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已被咬破出血,却没有丝毫疼痛。 豆大的汗珠从他额角滚落下来。 他神色痛苦,嘴唇微微翕动,终于要说出话语。 但一个柔婉却平正的声音,突然响起,让将士们双耳一明,仿佛听见了仙乐。 兰素亭眼中也陡然闪出奇异光彩。 “时溥这样的卑鄙小人,永远别想占到什么真正的便宜。” 绰影白衣飘飘,于刹那间出现在天坑的边缘,手中利剑急刺。 陈丽卿右手绿沉枪横扫,向绰影激荡而去。 由于长期练舞蹈,绰影的身姿柔若无骨,以不可思议的柔韧,避开了这一枪,绕过陈丽卿左臂,精准刺中了陈丽卿的左手手腕。 陈丽卿吃痛,顷刻将兰素亭放开来。 绰影和身直进,将兰素亭一把推开,而后抱住陈丽卿,向天坑中猛力一拉。 “受人之托,不能尽忠其事,绰影虽死不能赎其辜。” “幸好,还是赶上了。芷臻妹妹,你知道吗,人家真的很喜欢你。” 两道人影已经彻底消失在天坑口,只剩下绰影的声音回荡在众人耳中。 至于陈丽卿坠落下去之前不甘的尖叫,早被大家刻意忽略。 田珺急速打马过去,将兰素亭一把抱到马上:“芷臻妹子,幸好你没事。你若有什么三长两短,珺姊姊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她当时已把兰素亭落入敌手,当做了自己的责任,觉得要是自己不偷跑,而是设法促成朱温和兰素亭,兰素亭就不会被送到泰山。 若兰素亭真的出事,田珺就算和朱温都能在此役生还,她也绝没颜面和心情,再去与朱温交往。 没想到绰影竟以身相代,和陈丽卿同归于尽,换了兰素亭平安。 那个总是计算自己利益的女人,原来也有这样的烈性和胆魄。 兰素亭陡然哭了出来:“绰影姊姊……我欠她的,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朱温却摇摇头:“陈丽卿和绰影都能从天坑爬上来,证明天坑不是彻底悬空。一定有石壁,还有坡度。” 兰素亭道:“陈丽卿当时将我捆缚在她背上,确实是由一处陡峭石壁爬上来的……” 田珺道:“所以绰影娘子有生还的机会?” 朱温点头:“有,但如果这样,意味着陈丽卿也会生还。假如我们控制不住战场,掉下去之后,绰影也会落到陈丽卿手里。真正对打,她不是老女人陈丽卿的对手。” 方才绰影突袭陈丽卿,抱着她一起坠下天坑,只是打了一个出其不意。 兰素亭和田珺听说绰影可能还活着,不由面露喜色,但朱温随后的话,令她们神色又转凝重。 田珺搓了搓双手:“看来,只能尽快摧垮贼王八的阵地,然后全力解决掉焰帅,结束这场大战?” (本章完) 第118章 摧锋陷阵 第118章 摧锋陷阵 当王建左右的阵地都被草军凌厉的攻势所冲垮,他的本部便化作了人潮中的一座孤岛,被怒涛般的敌军所包围,往复冲刷不休。 兰素亭的获救,与绰影的舍生取义之举,不仅令义军战士失去了顾虑,士气更被激得越发高昂。 “这帮啖狗屎的朝廷鹰犬,只知道玩这种鬼蜮伎俩!” “弟兄们,杀光这群鼠辈!” 王建本来对时溥整的幺蛾子一无所知。但场上的突变,就结果而言无疑是弄巧成拙。 朱温军在摧毁雷殷符部之后,调转方向由南往北攻击王建军的右拒。秦彦、毕师铎率领的队伍,亦成功打垮了王建北面的阵地,往南攻击王建所部左翼。 即使遭受四面围攻,王建仍凭借精妙的布阵和指挥,令草军每进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如若有五千人的话……”王建从胸腔中压出低沉的言语。 如果能有五千人交给自己操练半年,王建坚信敌人纵有数万精兵,也绝不可能突破自己的防御。 即便得到焰帅青眼,他能直接指挥的,也不过千余人! 因为他既不是门阀子弟,也不是将门出身。他只是做饼的穷人家庭出来的,一只“贼王八”而已。 时溥当然也是出色的人才。但此子较王建年轻,却能掌握比王建更多的兵力。因为,时溥的父亲,大父,都是徐州的牙将。 把时溥从小扔在山林里当猎人,靠猎杀野兽来生存,仅是祖上猎户出身的时家,磨砺子弟的手段罢了。 有一个著名的问题——别人家几代甚至几十代的努力,凭什么输给你的十年拼搏? 作为公认的大唐青年名将,王建自然可以回答——自己的才能实绩,明眼人都瞧得一清二楚。 可是那些门阀后人,将门子弟,莫非就不努力了么?像时溥,他们家族的男孩被送入深山生活,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能活下来。 “撤吧,王建大哥!”亲兵哭着抱住王建,大喊道:“弟兄们要死尽了!” 哪怕面对士气如虹的敌人,哪怕友军尽溃,孤军奋战,王建麾下战士的阵亡,都以至少一条草军士卒的性命为代价。 悲怆和无奈,令王建刚毅如铁的面庞,终于也为之改色。 朱温为了攻破他的阵地,已采取了更加激烈的战法。 将马匹臀部用长枪猛戳,发狂的马匹撞到插着刀枪的木栅上,顷刻倒毙,如是重复多次,堆积的马尸在木栅前积成一片片的血肉坡垒,草军步兵便踏着马尸,怒吼着杀入王建部阵地当中。 为了给王仙芝报仇,草军将士们已连性命都顾不上,遑论爱惜马匹。 为了摧毁焰帅的大军,不计一切代价! “朱三儿这一局,终究不靠孟绝海便赢了咱……”王建自牙缝中挤出冷冽的话语。 他知道已无力回天。 哪怕是崔安潜节度使派给他的,能以一当十的后楼兵锐甲,也已经被打得死伤过半。 王建自己亦亲身搏战,身负数创,既有破甲重箭留下的箭伤,也有长刀劈砍出的刀痕。 奋战到这个地步,他对得起焰帅的知遇之恩。 “撤!” 随着王建一声令下,部下战士快速弃甲于地,拿着武器,从阵地尚未被草军骑兵封锁的后方溃退出去。 只剩小部分战士留下来,背靠背结成一个个三角形阵势,依托拒马桩和草军进行最后的血战。 他们对被留下没有丝毫怨言,人人视死如归,甚至把自己用锁链绑在拒马桩上,以示至死不退一步。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王建只需要不长的时间,就能让士兵愿意为他赴死。 其道理也很简单,赏罚明,治戎信,将威行,但得一牛一羊,必与全营将士共之! 这个贱兮兮的家伙终于在自己的攻势前,颓然溃退而去时,朱温反而感觉到了一丝动容。 固然有洗雪旧日耻辱的痛快,但更有强者之间的惺惺相惜。 干脆利落地结果掉王建,在朱温看来是对王建最大的尊重。 王建屡次以朱温为目标,显然不想让朱温成长起来。那么朱温的想法,也与王建一样! 同样出身草野,很大程度上,朱温与王建这个死敌其实是同类。 一员飞骑浑身血染,自对面穿梭过来:“朱将军,负责牵制焰帅本部的林言郎君所部,已将要顶不住了……” 他瞧着满地的尸首,与已经腾起阵阵烈焰的残垒,突然转忧为喜:“朱将军,你们已把面前的官军阵地彻底击溃?” 朱温点头:“包括那只壳比百炼钢还硬的贼王八。” 雷殷符战死,王建部损失过半溃退,如今朱温等人冲杀过去,与林言部左右夹攻焰帅本阵,已再没有后顾之忧。 代价当然也是惊人的,但还活着的战士们,脸上只有渴望胜利的兴奋与狂热。 马上要冲击焰帅本阵,斩下焰帅首级,完成为王盟主复仇的壮举。 一旦杀死四帅之一甄燃玉,大唐江山亦将如黄巢所言,折断不周天柱,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属于草莽豪杰的新时代,很快就要来临。 这样的壮伟情绪,令将士们将生死置之度外。 义军的大野龙蛇们已经被朝廷追剿了太久,击败了太多次,他们需要痛快的,彻底的胜利,为此哪怕赌上性命。 朝着王建部败退的方向,草军将士们马步相夹,奋勇冲杀而去,却又维持着井井有条的秩序,不给敌人留下丝毫可趁的破绽。 朱温突然驰马过去,当众抓住了田珺左手。 “焰帅即使受伤,仍然是一头世上最凶猛的胭脂虎。真正的恶战还在前头,珺妹,你准备好了吗?” “你若死了,我陪你一起便是。”田珺言语豪气绝伦,重重捏住朱温手掌,虎口迸出铁钳般的力道。 朱温被攥住的手掌一阵剧痛,却感觉痛快无比。 对方是威震天下的焰帅,纵然是困兽之斗,自己亦须拿出必死的决心。 摆在朱温面前的,只有两条路。 像个英雄一样战死,或者名震天下。 (本章完) 第119章 生死对决 第119章 生死对决 当朱温率军压至焰帅本阵前方时,西侧林言、许勍、常宏、王重霸等人率领的队伍,已濒临崩溃。 若非黄巢平日里治军严明,加上为王仙芝盟主的强烈复仇之心,作为大军右翼的西线部队本没几个将才,压根撑不到朱温率军抵达。 但他们终究依托坡地居高临下的优势,合格执行了牵制任务。 万人一心,泰山可撼,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 对面看到友军由东方抵达时,阵内发出海啸般的欢呼,士气再次变得有如白虹贯日。 两面夹击,顿使焰帅本阵陷入了致命的危机。 趁着这个机会,田珺策马在前,持矛入阵,高叱奋击,顷刻挑翻数名敌军甲士,如入无人之境。 蛇矛矛锋绽放青光,宛转如游龙,却凌厉莫御。日不移影之间,已突至麾盖之下,坐在轺车上的焰帅甄燃玉身前。 映入眼帘的容颜,顿令田珺感到片刻的窒息。 世上竟有如此绝色。 甄燃玉面色微显苍白,想必是因为负伤的缘故,却丝毫不损其丽,反而增添了三分清幽气韵。 田珺身为女子,也发自内心为之惊艳。 她手上蛇矛却毫无停滞,去势越发迅猛。 炽炎焚天刃横扫而来,炙热的气息喷在田珺面门上,她却眉目不曾为之一瞬。 两杆兵器交击,呛啷啷的碰撞声回荡不绝。 “招式有寇谦之的影子。”甄燃玉红唇轻张,冷静评价道:“也是故人了。” “田四娘欠寇帅的,一辈子都还不清。但我现在为草军做事,只能拼上性命,请焰帅赴死!”田珺全无犹疑,决然道。 杀了寇帅的,偏偏正是她喜欢上的男人。可那是战场之上,朱温以命相拼,赢得堂堂正正,寇帅自己都“纵死敌手笑相承”,她也没什么可说的。 方才交手,对方兵器上传来的巨力已令田珺心惊。纵然身负重伤,这样的力量,仍是她平生所未见。 四帅之所以可怕,不仅在于智谋绝世,武力一样是当世宗师。 但田珺与朱温相约,一同抱必死之心投入此役,岂会再有反顾。 蛇矛纵横,矛锋旋转处突然激荡出螺旋状的气芒,轨迹变得完全无法捉摸。 甄燃玉挥刃怒斩,却与蛇矛相错而过。 鲜血如幕,喷溅冲霄。 田珺的战马被甄燃玉斩下马首,但蛇矛的矛锋,已经刺入甄燃玉的左肩,洞甲而入,顷刻鲜血涔涔流淌。 田珺一击得手,流利地坠身于地,拔出长矛,如旋风般退却。 甄燃玉捂住胸口,口中再次喷出鲜血。 她被震伤的心脉,被田珺刚猛一击牵动,伤势加剧,因此吐血。 “小丫头,有些手段。”即使到了这一刻,甄燃玉仍然保持着当世名帅的从容。 滚滚黄尘之中,跸跋的马蹄声再次响起。 “诸位弟兄努力奋战。后阵已击破草贼拦截,马上就要驰援过来,共歼敌寇!” 数员传令骑兵满身污血,由南方飞驰而来,高声喊道。 朱温眉头微蹙。 田珺的爆发力绝强,他是知道的。但刚勇至此,竟能一击伤到焰帅,也确实出乎他的意料。 那几名传令骑兵,带来的消息,却不是实话。 后阵由葬自勉刺史统领,但此人在蕲州之战已经被折断右臂,御尸门的五大尸王更是被王仙芝和柳彦璋临死前毁去了四具,实力大减。 段红烟等人的拦截部队,应该还能坚持一阵才是。 这几名骑兵,分明是焰帅安排的,传递援兵将至的假消息以鼓舞军心。 效用却实实在在,本来因为被夹击而陷入极大颓势的焰帅军本阵,突然迸发出阵阵高呼,重新振作起来。 甄燃玉眸光流转,压住伤势,纵身上马,鼓舞士气,更使得官军战意暴涨。 一队捉生军手持挠钩,向田珺猛扑而去,扯住她铠甲,想要将她生捉回去。 田珺怒吼一声,发力挣脱,一矛扫翻一个官军骑兵,夺下战马。 但七八个官军骑士很快包围过来,刀枪围着田珺乱砍乱刺。 在马上,田珺陡然感觉到一股虚弱脱力。 原来她搏命一击,虽然伤到了焰帅,却也消耗了过多的筋力,一时脑袋竟有些昏晕。 田珺猛然在舌尖上一咬,剧痛顿时让她清醒了些。可如今敌人士气重振,她被那七八员骑兵缠住围攻,新夺得的马又不大听使唤,一时间竟落了下风。 而秦彦、毕师铎、霍存等人,也都在官军的反冲锋下,陷入苦战。 朱温本待去救田珺,却见甄燃玉已骑着一匹枣红战马,如同一团烈焰,向己方骑兵队旋舞而来。 若不去对付她,这女人的困兽之斗,都可能将己军一举冲溃。 将乃三军之胆,甄燃玉身为全军主帅,她不顾伤势,身先士卒冲锋,足以将部下的战意激发到极致。 生死战场上,朱温只能让田珺自求多福。 他催马掣刀,长驱如霹雳,目冷如冰,胸中杀意却澎湃似火:“久闻焰帅大名,草军朱温,前来讨教!” 甄燃玉看见,对面少年的双眸,竟泛上了鲜红的颜色。 她部下“焚天五剑”中为首的赵千夜,正有一双血红色的眸子。 这种相似却并未让甄燃玉动作有分毫迟滞,炽炎焚天刃以横扫千军的威势,向朱温遮拦而来。 袭面的滚滚热浪,仿佛要将朱温连人带马,顷刻灼烧成焦炭。 刀枪相触,强绝的力道顿时令朱温胸中气血为之震荡。 不愧是当世最强的女人,哪怕身负重伤,出手仍有这般力量。 但这只让朱温更加兴奋。 原计划是与田珺配合,击杀焰帅。但面对一个负伤之人,以二敌一,未免胜之不武。 然而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又不允许如同对决寇谦之时,采取消耗战术,只能速战速决。 双马数次相错,两人交手仿佛大火星与长庚星相撞,激荡的气芒,在地面上烧出一片片灼黑的色泽。 朱温喉头一阵腥甜,只觉一口鲜血马上要自嗓子眼喷薄而出。 “不愧是焰帅,哪怕是强弩之末,仍有这样可怕力量。”朱温低语道。 甄燃玉亦平静看向他:“你对王仙芝没有多深感情。你抱着必死之心来杀我,是为了什么?” “师傅说要复仇,朱某人听令行事。” 朱温将嗓子眼里的鲜血咽回腹中:“但于我而言,杀了焰帅,无论生死,皆可威震天下!” 朱温决然断喝,催马直进,如同离弦之箭,再次向甄燃玉猛扑而去。 双马再次交错。 这次,朱温是彻底舍身搏命的打法,放弃了一切防御。 但甄燃玉瞧得清清楚楚,自己的兵器更长,朱温在伤到她之前,便会被炽炎焚天刃刺落马下。 这小子究竟在想什么? 不待她得出答案,朱温手中之刀,已然由右手换到了左手。 他的左手力量比右手更大,因为朱温生下来就是个左撇子。 小时候他不想被人当做异类,所以刻意矫正过。 但黄巢却告诉他,越是如此,越可以练习左手刀,作为自己的夺命杀招。 经过一年苦练的左手刀,以力劈华山之势,荡出刺目血芒。 甄燃玉想要闪躲,但胸中伤势陡然发作,一阵剧痛令她顷刻脱力。 喉头一凉,那是大夏龙雀宝刀的刀锋扫过她雪白脖颈的感觉。 随后,甄燃玉的双头槊刀——炽炎焚天刃,也猛砸在了朱温的后背上。 是枪杆,因为朱温在刀换手时,身体姿势作了微妙的变化,正好避开了甄燃玉刃锋的致命一击。 滔天的巨力,仍然令他肩胛骨破碎,全身百脉疼痛如焚,口中鲜血狂喷,坠落马下,当场昏迷过去。 (本章完) 第120章 华亭鹤唳 第120章 华亭鹤唳 上蔡苍鹰,华亭鹤唳。 这是甄燃玉还是少女之时,听老师石雄讲过的两个典故,说的是秦朝名臣李斯,与晋朝名士陆机,功成不退,终遭横死。 当死亡的刀锋划破她白皙娇嫩的脖颈,四十八年人生的回忆,亦在瞬间历历浮现。 然而与文士不同,武人身犹箭,唯人所射,哪有功成身退的道理。 比起老师,她能壮烈死于沙场,反而足称幸运。 即使到了生命最后一刻,甄燃玉仍不会去做与老师终成眷属的梦。 因为她知道,那个人绝不可能属于自己。 他于她而言,是救赎,是父亲,更是神明。 她也不会畏惧死亡,身为武将,早应做好这一天的准备。四十八载的人生并不算短,她也活得足够精彩。 但到底有些遗憾。 生于此末世,一切捍卫摇摇欲坠王朝大厦的努力,都不过随波逐流。自己身为四帅之一,也只是浮沉于时代波涛中的沧海一木罢了。 人们说她把自己嫁给了大唐。但于甄燃玉而言,抵御外敌也好,镇压变民也罢,为的亦不过是自身功名。 这一生追求功名,并未让她后悔,人总要以此体现自己的价值。 但老师让她嫁一个温柔的男人,做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她却未曾听进去。 身为堂堂焰帅,就算嫁人,也不可能去做个持家的小女人。 但毕竟能享受天伦之乐,不必在这个年纪,还如此孤独。即使不够爱,至少还有陪伴。 她曾为了心中执念,错过了无数好男儿。 冷峻如师哥李国昌,少时曾向她微妙表达过情绪。葬自勉刺史为她至今未娶。赵千夜那孩子,对她的心意,她同样洞若观火。 这样的结果,当然不是老师所想要看到。 一见斯人,便误终生。 空中忽有白鹤划空而过,翩然若雪,清傲绝世,一如那时初见。 当那姿容绝代的身姿,自烈马上喉间喷血,坠落而下;阵中激战的赵千夜,顿时发出一阵凄厉的惊呼。 他怒吼一声,将面前三名草军骑士尽数斩落马下,策马过去,跃下马背,解开战袍,将地上的身躯扶起,裹入战袍之中,拥在怀里。 焰帅还是这样美丽,一如二十年前,她将他从卑沙城带回来的时候。 十年前,焰帅把军中一员女将指婚给他,微笑着对他说:“小子,你如果走本帅的老路,我就杀了你。” 赵千夜当时被点破心思,面颊红得甚至超过了自己殷红的双眸。 但他从来只会服从焰帅的一切决定。 怀中躯体突然微微睁开了眼睛。 赵千夜大喜过望,刚想说话,便听见一个微弱的声音。 “活下去,小子。这是本帅最后的命令。” 芊芊柔荑以最后的力量,堵上了他的嘴唇。 那是他第一次嘴唇接触到焰帅的肌肤,也是最后一次。 焰帅知道,如果没有这句话,他一定会杀身殉主。 泪泉顿时自赵千夜鲜红的双眸中滴落。 空中那群白鹤似乎是从海边而来,鹤唳之声,令赵千夜想起了自己家乡。 焰帅将他从辽东的寒风中带回来,之后,他的家乡就在契丹人的屠刀下变成了满地荒芜。 好在焰帅的家乡就在河北,他作为亲信,至少还能送她回家。 “甄帅,我们回家……”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平生心绪,不过如此。 乾符五年,六月,大唐的女武神甄燃玉,战死于穆陵关之役。华蓥焰舞,终成绝唱。 田珺击退了包围自己的官军骑兵,才意识到朱温已经完成了这般弑神壮举。 她想要去救起昏厥坠马的朱温,但一员朱温营中骑士已经将朱温救起,负主于背。 几杆长矛刺入了那员以身遮护朱温的骑士躯体,他却好像没有痛觉一般,挥刀截断矛杆,嗔目怒喝,掷刀砍断一员敌兵喉咙,骤马而退。 田珺长舒一口气,却见官军战士一个个红了眼睛,如同恶鬼般猛扑上来。 甄燃玉之死,竟丝毫没有摧垮他们的士气,反而令他们陷入了极度的愤怒之中。 “为焰帅复仇!” “将这帮草贼杀得一个不留!” 敌人汹涌上来,田珺只觉自己好像被潮水盖顶,顷刻便被淹没。 付出受伤五处的代价,田珺才勉力杀出重围,好在都只是皮肉之伤。 随后溃败过来的段红烟,也赶来会师。 “葬刺史不计代价突破我军阵地,被我军强弩射杀。但淮西骡军仍然攻破我阵,与敌人中军会师。” 段红烟得知朱温被救回来消息后,放下心中大石,向田珺等人汇报了作战情况。 救下朱温的那名骑士报出了自己的姓名,朱珍,与朱温是同乡,且同姓。 他在激战中也身受重伤,回来之后便瘫软在地,被送去休养。 而朱温则一直昏迷不醒。 由于焰帅中军愤怒力战,以及后军不计伤亡驰援而至,草军这次进击最终被击溃,损失不轻。 但击杀了“焰帅”甄燃玉以及颍州葬自勉刺史,连斩朝廷两位大员,实在堪称旷世的成就。 兰素亭早已在朱温床边看护,田珺也想去,却被段红烟阻止。 “我师弟不会有事,他自己都说了,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他命硬得很。” 段红烟眼神中看不到一丝对朱温的担忧,却令田珺感觉到对方无比强韧的心性。 她对朱温能醒过来,有着绝对的信心。 此战正是段红烟所部射杀了葬自勉刺史,须知葬刺史麾下淮西骡军以善战著称,葬自勉本人也是公认的当世良将。 段红烟忽然叹道:“葬刺史临死前,口中还念着焰帅的名字,倒也是个痴情之人。” 她拍了拍田珺的肩头:“老师交代过,只要袭杀焰帅成功,敌人纵然一时反击我军,终究还是会陷入指挥失能。现在小师弟重伤昏迷,便由四脚蛇你率领骑兵,去切断敌人的粮道。” 田珺心中思绪百转,竟没注意到段红烟又当面叫她“四脚蛇”而不是“小龙女”,想了想开口问道:“那王建呢?他难道不能统合官军?” “王建虽然有才,但地位不够,镇不住全军。你带兵去断敌粮道,三日之内,官军必溃。我派丁会、邓璇,和你一起。” 段红烟谈笑之间,指挥若定,令田珺一阵失神。 莫非假以时日,对方也将是一位焰帅这样的绝代奇女子? (本章完) 第121章 官军溃败 第121章 官军溃败 任你风华绝代,艳冠尘世,到头来也是红粉骷髅;任你一代骄雄,纵横天下,也终将化成一抔黄土。 正如扶桑国后世传唱的《敦盛》歌谣:人间五十年,与天地长久相较,如梦又似幻;海天之内,岂有永恒不灭者? “像焰帅那么美,那么强大的女人,就这么死了,终教人有些感叹。”田珺忽然道。 若说对于绰影的美丽,田珺还有一点嫉妒,对焰帅的容止气度,田珺便只剩下激赏。 段红烟搂着田珺脖颈,语音却突然认真起来:“焰帅已经四十八岁了。哪怕她保养极好,又驻颜有术;再活个六七年,那张挑不出丁点瑕疵的脸,也要生出一道道的皱纹。” “她身为武人,把马革裹尸作为自己的归宿。又能把容颜停在自己最美的时光,这个结局,相当不错。” 田珺愣了愣,而后想起,田香姊姊受了那么多的苦,仍然坚强地活着。但她因为所受的折磨,容颜开始衰退,才求自己给她一个解脱。 对美丽的女人来说,衰老往往比死亡更加可怕。 “段将军,是你说得对。” 段红烟却又轻笑起来,贴着田珺耳朵低声道:“领军令时叫将军,珺姊姊私下里可不用这么见外,叫我红烟妹妹就好了。” 她不知从何处掏出一支于阗青玉钗,钗子做成一条龙形,口里衔了一颗浑圆的黄水晶,仿佛青龙吐珠,形制极是精致。钗子尾端,还刻了一个小小的“珺”字。 “我专门找名匠给你做的,珺姊姊这个小龙女喜不喜欢?” 田珺眼睛顿时放出光来。 她的名字“珺”,就是美玉的意思。 这样一块青翠欲滴,没有半点瑕疵的于阗青玉,光是玉价就不菲,更不用说极尽精巧的手工。 黄巢一门在待人慷慨大方上,倒如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要不要红烟现在就给珺姊姊插上?”段红烟朝田珺耳朵吐着热气逗弄她,惹得田珺耳孔一阵发痒。 “军情紧急,戴着头盔,哪里好插钗子。”田珺道:“待我打完仗回来,妹妹帮人家插罢。” 当初宋州劫营时,田珺头发上只是别了几颗珍珠,被朱温削破头盔带发髻,珍珠都给扫落下来。如此珍贵的碧玉钗若藏在头盔里,怕是稍微受点碰撞,就要粉身碎骨。 “也好,那就静待姊姊奏凯而还!” 段红烟熟络地拍着田珺的肩,露出热切目光。 丁会、邓璇作为段红烟一手练出来的优秀马弓手,配合田珺作战的模式,与段红烟本人配合孟楷时如出一辙。 田珺身为猛将,在前边冲锋陷阵。而丁会、邓璇则在马上弯弓搭箭,随时射击田珺的蛇矛漏掉的威胁。 这种配合能极强增加悍将的冲阵能力,田珺驰马突出,如入无人之境,很快击败了接应粮草的吕清臣、薄黜龙所部,夺得大批官军粮草补给。 困守山道上的官军众将,顿时陷入了粮糗不足的窘境。 王建力主削减粮食消耗,就地扎营固守。认为最多十日,雪帅齐克让就会率大军前来接应,到时候内外夹击,定能大创草寇,为焰帅报仇雪恨。 但身为诸道行营招讨使的焰帅甄燃玉,与诸道行营招讨副使葬自勉,都临阵战死的情况下,剩余的官军群龙无首,无人能统筹局面,陷入到漫无边际的争论当中,被愤火激发起来的士气,很快便又如潮退去。 王建再次体会到在宋威营中时,自己声嘶力竭说话,却完全没人听的无奈。 草军的袭扰却更加猛烈,粮食供应的不足更使得军心慌乱,将士们没了战意。加上黄巢采取围三阙一之法,摆明放开了一条生路。三日后,众将计议已定,趁着还有些余粮,分散突围。 和黄巢事先的预料一点不差,只要切断粮道,最多三日,官军必溃! 官军抛弃辎重,分成一小股一小股,直接向各处山口突围而去。 但他们突围并未失去秩序,环而为阵,矛兵向外,弓弩居中,骑兵藏于阵内,寻找时机突出反击。即使放弃了很一部分盔甲,官军仍残存着可观的战力。草军虽然可以集中优势兵力吃掉一些突围的官军小队,却也得付出代价。 由于获得了官军抛弃的大量旗帜金鼓铠甲之类的辎重,草军群雄大多也失去了追击的战意。 用一些人的话说——甄燃玉那女人都死了,王盟主大仇已报,如今天气如此炎热,打起仗来汗流浃背,经过此前苦战,兄弟们已伤亡不轻,还不如停下来好好休整哩! 黄巢并不好强迫他们,而是下令将士们带着战利品尽快撤离这片战场,要休整也要进山再说。 齐克让的泰宁军马上就要赶到,以疲惫之师迎击齐克让,没有太大胜算。只能依托山势,把雪帅之军逼退。 三日后,朱温仍昏迷不醒,使得兰素亭、霍存等人均是心忧如焚,日夜看护。 连段红烟都不再那样淡定,眉间挂上了明显的忧色。 田珺当然一样放不下心来。 但她对于朱温此前的交代,仍记得清清楚楚。 “不管我出了什么事,就算死了。若咱们能杀掉焰帅,令官军崩溃。接下来其他人可以不管,必须将贼王八的脑袋摘下来,不可留此人为我军后患。” 朱温对她说这话时,少有地神情凝重,如同交代自己的遗言。 说完,朱温又温柔地抚摸着她的面庞,认真地和她拉了勾。 这个胸怀并不坦荡,喜欢捉弄人,懒散贪睡的家伙,真正临大事时,责任心完全不比田珺崇敬的寇谦之逊色。 瞧着病榻上朱温因数日未进水米而日渐消瘦的脸庞,田珺突然感觉有些想哭。 医士诊断之后表示,如果七天内无法苏醒,那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她却只能背负着对朱温的承诺,去拼尽全力追杀王建。 “我一定会将贼王八的脑袋给你带回来。”田珺握着朱温冰凉的手掌,口中呢喃道。 还能感觉到一丝脉搏,令她心绪稍稍平静了些。 “其实贼王八的脑袋真不重要,只要你平安就好。” “会不会是我的贪心,才导致你这样去找焰帅拼命?只要你能醒过来,就算把你让给芷臻妹妹,又有什么所谓……” 她心头默默说着,偷偷擦了擦眼角,而后出帐跨马而去。 秦彦、毕师铎等人率领骑兵,与田珺汇合。追随葛从周的以董厚为首的三十余名具装骑士,也脱掉马铠减重之后,加入到追击行列当中。 以这样大的阵仗去追杀王建,瞧上去,贼王八只有十死无生的道理。 (本章完) 第122章 时溥再现 第122章 时溥再现 “所以,朱三儿很可能已经和焰帅同归于尽了。”神策军将官跋无忌对王建咬牙切齿道:“草贼之所以咬着咱们不放,是因为朱三儿临死前说一定要干掉你?” “你若有不满,可以现在投降草贼。”王建冷着一张脸道。 跋无忌顿时被噎住。别人可以投降草贼,他作为神策军军官,家眷就在长安城,他若为了保命投了,朝廷把他家人直接拉到京兆府处决,都不用走多远的! “都怪你此前揪着朱三儿不放,一定要弄死他。现在倒好,他死了也不肯放过你!” 跋无忌过了好一会才恨恨地道,只觉和贼王八这个冤家对头被派到一起,一定是祖坟冒黑烟了! 大批的草军骑兵如同成群的飞蝗,向他们铺天盖地过来,其中甚至有董厚带领的三十多员明教精骑。 至于明世隐麾下没有投敌的六十多骑具装骑士,已经由“焚天五剑”中的吕清臣带着,从另一条路突围出去了,没有和王建、跋无忌在一起。 追击的草军骑士不断射出致命的短矛和箭雨。 王建这波残军虽然在撤围时尽可能取了盾牌,以盾挡箭。但许多战士由于体力不足,抛弃了铠甲,使得他们面对敌骑的袭扰依然举步维艰。 王建上马拼死相斗,凭借男性的一点力量优势与一股锐气,数次将田珺略略压制。但田珺这女人作为天生的骑将,领兵持矛陷阵的威力实在惊人,只要让她抓住机会,就能将王建部且战且退的盾兵线冲出一个巨大的口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以王建的出身,从小学的是江湖把式,投军之前,哪里具备练骑马冲锋的条件? 反观田珺,虽然家族已经没落,好歹是在军队里长大的,父亲也是魏博牙兵里的一个小校。接触到战马,对她而言从来不难。 骑战这种事情,若不能少时打好基础,长大再练,往往已来不及了。 荒烟落日,废帐残旗。 残存亦末路,兵败如山倒! 同袍们不断倒下,身边斗兵渐稀,更有以队为单位的官军当阵逃出,哭嚎着跪下,向草军乞怜求活。 草军收走他们的武器盔甲之后,就放他们安然离去,并不杀害,也使得王建部残存士卒的士气越发动摇。 这固然是草军一方的攻心之术。 但王建不得不承认,王仙芝死后,由黄巢带领的草军,在军纪上也有了质的提升。 而焰帅之死虽有偶然性,败得却一点不冤。 这场穆陵关大战,从宋威暴死开始,草军一方就掌握了主动权。焰帅甄燃玉谋取平卢节度使之位多年,她如果这时候说畏惧草军,不敢去上任,需要调集更多兵马,不但会让朝中的公公们恼怒,也将为世人所笑! 骄傲如焰帅,甚至连师弟齐克让都没有知会,就杀入了鲁南战场,一番交锋下来,棋差一着,终于落得香消玉殒。 但王建并没有心思为焰帅感叹,他此前的死战也报了焰帅的知遇之恩。如今的最大问题是,他自己或许也要死了! 他生平以来,头一回如此绝望。 敌人如潮水般望不到边,而看不到一丝有人来援救的可能。 而且对方完全是冲着他王建的性命而来。 那名青盔青甲的女将说得清清楚楚,愿意接受任何人归降,除了“贼王八”,一旦抓到,马上斩下首级! “这个泼妇恐怕和朱三儿有一腿,不然不至于这样恨咱。” 王建对身边亲兵道。 他随口一猜,竟比段红烟这些和朱温朝夕相处的人猜得还准。 “待会若实在走投无路,就斩了咱首级,投降草贼吧。”坚毅如王建,此时也不由万念俱灰,对身边亲兵道:“总比大家一起死了好。” 亲兵顿时泪下道:“咱们兄弟一场,小弟怎忍对王建大哥做这般背义忘恩之举?” 王建有些无奈地看了看天,长叹一声。 他这话真不全是邀取人心,确实有些自暴自弃了。 不管朱三儿是否还活着——如果朱三儿已经死了,而那个青甲女将和朱三儿关系非同寻常的话,对方就越发没有放过他的可能。 如果自己必须死,王建还真不觉得别人陪自己一起死有什么意义。除非自己死后,对方活下来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儿子。 一旁的跋无忌则恨得咬牙切齿,心中暗道:“小爷若非家眷全部在长安,早砍了你脑袋去投奔草贼了!” 敌骑已打算发动又一波冲锋。 王建这群人死的死,伤的伤,已再没有什么抵抗之力。 瞧着跋无忌如猪肝般难看的面色,王建突然心中感觉到一阵轻松,向跋无忌微笑道:“没想到能和跋兄弟死在一起。” 跋无忌乜了王建一眼:“谁是你兄弟?” 王建捻了捻山根,悠然道:“不做兄弟是吧?那你做我儿子也成。” 跋无忌一时怒发冲冠,想要动手,却感觉胸口一阵剧痛,是之前被草军骑将毕师铎用破甲重箭射的箭伤。 想到自己死在目前,他突然也没了和王建争竞的心情。只是竟要和这个冤家对头一起毙命,还是让跋无忌相当难受。 就在王建等人束手待毙之时,周遭山头上,却突然落下密集的箭雨,顷刻间,草军前队爆出一蓬蓬的血,被射了个人仰马翻。 草军将领王重霸被一根弩箭射穿肺脏,当场坠马,被人救了回去。 田珺拍马躲开数根利箭,也倒吸一口凉气。 王建等人绝地逢生,不由大喜过望。 “是雪帅齐克让的援兵?不该这么快才是。”王建低语道。 “不用猜了。”一位长手长脚,肤色苍白没丁点血色,身下骑着一只大狼的青年人自灌木丛后方绕了出来:“王建兄,其实我也没想到能救到你。” 时溥惋惜地叹道:“焰帅看来已经香消玉殒了,亏我千方百计说服支详节度使,他才同意让我带兵救援。” 又将目光转向田珺:“所以我才说,娇滴滴的女人,实在不该上战场。那个小丫头,我记得我在泰山活捉过你一次是罢?” 田珺顿时横眉怒目:“暗箭伤人的卑鄙小人,还有脸说?” “我抓你用的是爪子,不是暗箭。”时溥摆了摆手中一对巨大的钩爪:“至于绰影,她先用弩箭暗算自己的师傅在先,我不过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你长得很好看,但不怎么合我的胃口。我要抓到你的话,连收你做小妾都没兴趣,直接送给将士们排队。” 时溥舔了舔嘴唇,以清冷的话音说道。 这么恶毒的话,他却能说得如此平静,没有一点烟火气。 他座下那头大狼,也是时溥在泰山败给朱温后,逃跑时抓的。朱温曾在泰山之地的白狼王幼年时救过它,遂得以叫了一群狼朋友来围堵时溥,却被时溥跳上其中一头,制着它从同类里头冲杀出去,逃出生天。 现在看来,这头有小马大小的巨狼,已被时溥给收伏了。 (本章完) 第123章 虚张声势 第123章 虚张声势 程千玺觉得自己运气不错。 蕲州之战中,他和尉迟易峰、秦霜波、徐元平、罗翔五大国公后人,联手对抗王仙芝,被王仙芝在万军当中击杀了四人,程千玺也被削断了右手三根手指。 但他终究活了下来,恐怕是他祖上程咬金福将血统的缘故。 此番穆陵关血战,程千玺在焰帅甄燃玉战死后,更是单骑冲杀出营,结果与时溥带来的三千徐州精兵迎头相遇。 这三千徐州精兵或是骑兵,或是乘马步卒,如果早到三四日,内外夹击,很可能彻底扭转战局,与焰帅一同,将草军一举摧毁。 时溥这个青年人实在很不错。程千玺心中感叹,要是他是感化军节度使就好了。 “晚辈请程将军出阵。”时溥神情依然冷冽,但言辞却很恭敬。 程千玺相当满意地用完好的左手提起大斧,策马向着草军迎头杀去。 秦彦手提点钢枪,毕师铎手拿十字长铩,向程千玺左右夹击而来。 他俩看来,这个国公后人被王盟主废了右手,左手用兵刃,岂是两人合击对手。 交锋了七八合,他们却感到对方斧上巨力,仿佛开天辟地一般,震得两人虎口酥麻。 原来这几个国公后人,就算用兵没甚本事,武艺却是实实在在的! 五大国公后人联手,被王仙芝如摧枯拉朽,击杀四人。结果一个废了右手的程千玺,对上两人联手,还能占上风。 这并不奇怪,当初薛仁贵的后人,天平节度使薛崇面对实力不下雪帅齐克让的黄巢,在遭了埋伏的情况下,仍然交锋了数十个回合,才被黄巢以拖刀计,一招“碧火金光刀”斩杀当场。 程千玺等人实力虽不如薛崇,差距也并不大。 秦彦、毕师铎心中震撼,这才意识到在蕲州倒下的那个身影,曾怎样孤身撑起天穹,为江湖后辈们挡住何等凶猛的风雨! 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那个人虽死,仍旧是“天下无敌”。 秦彦、毕师铎二将被程千玺牵制住,顿时令草军骑兵攻势为之一沮。 而时溥麾下的徐州牙兵骑士,也纷纷接住草军骑兵的锋芒,往来厮杀。 “小丫头,我对你没什么兴趣。”时溥摆动着手上的钩爪,对田珺冷冷道:“不如把绰影叫来,我倒想和她好好玩几把。” “你这人何其无耻。”田珺眼中喷火道:“说着这样下流的话,却不敢与姑奶奶正面交锋!” “我时溥是个猎人,为什么要与你正面交手?”时溥用手背拍了拍座下大狼的狼头:“你看这匹狼,它能像马匹一样冲锋吗?” “那你就换一匹好马来战!”田珺怒喝道,掣矛向时溥怒刺过去。 蛇矛如同彗星袭月,直搠向时溥当胸。 巨狼身上的那道身影突然间消失了。 田珺一时以为自己眼,矛势却已经收不住,直接从巨狼背上洞进去,巨狼惨号一声,被钉死在地上。 那道瘦长的身影却诡异地出现在田珺战马的身旁。 田珺待要收矛刺时溥时,却发觉蛇矛刺入狼尸太深,一时难以拔出,只能左手抽腰刀横扫。 但时溥一个矮身,就躲过了田珺的刀,双手利爪一挥,田珺的战马顷刻悲鸣一声,肠穿肚烂,五脏六腑和鲜血一同喷了一地! 田珺骤然改色,翻身跃起,稳稳坠在地上。 但时溥诡异的身法,已让她隐生畏惧。 “我早说了,我时溥是猎人,不会用常规武将的作战方式。”时溥诡异的声线哪怕在盛夏,都让人心底隐隐发毛:“我在战场上从不披甲,才能有这样的速度。” “而你,马上要被我生擒活捉。你知道我会怎么料理你这种不对我胃口的女人吗?” 时溥眼中流露出恶毒的光芒:“排队只是最轻的,让女人生不如死的办法。比如我们还可以找一头正在发情的公马,将你拖在公马屁股后头,白天让公马在营中慢跑,晚上给公马的草料再加点料,它就会拿你来泻火——小丫头,是不是有趣极了?” 田珺陡然感觉到一股极度的恶心,但除此之外,还有不寒而栗。 她在军营里听过无数男人的粗俗话,但田珺毕竟还是个刚满二十岁,完全没有真正男女经验的少女。 时溥的话让人恐惧之处在于,他的语气显示出,他能将这种恶毒无耻的事情说到做到。 他或许真的干过这种事! 天不怕地不怕的田珺,也不由脊背发冷起来。因为落到时溥手里,确实比死要可怕得多。 她在泰山曾被时溥活捉过一次,但由于有绰影保护,时溥并没有拿她怎么样。想到这里,田珺不由后怕得脊背出了冷汗。 如果时溥不是等朱温来再掀开自己的底牌,而是提前把绰影也拿下的话…… 方才时溥一击就杀死了田珺的战马,令田珺感觉到这个邪恶家伙,实在难以捉摸。 她想起朱温,对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醒过来。 她不能让他醒过来的时候看不到自己。 而面对程千玺,作战不利的秦彦和毕师铎,也萌生了退意。 他们两人停止与程千玺的缠斗,飞马过来:“田将军,不如咱们就此撤退?” 田珺点了点头,由秦彦、毕师铎提出来,再好不过。 草军骑兵就此放弃追杀王建,缓缓退去。 “时溥兄弟当真厉害,王建佩服。”王建用玩味的眼神瞧着时溥。 后边传来跸跋的马蹄声,原来时溥的后队这时才赶来。 “那个小丫头是魏博田家的人,没什么江湖经验。”时溥道:“加上被我抓过一次,吓一吓她就破胆了。” 王建赞许道:“除了年纪小,力量和技巧有些不足,她倒是个天生的骑将。” 时溥道:“山道狭窄,我军仓促而来,前面其实也就五百人,我临时决定多举旌旗,马尾曳草虚张声势,他们也被当头一轮乱箭给射蒙了,竟没看出来。” 两人的对话,显出一个明摆着的事实,若是朱温亲自来,他们一个都活不了。 田珺毕竟太嫩了,心里又牵挂着朱温,本来斗志就不足,加上不了解时溥的身法,被时溥虚张声势唬住。 实际上时溥那个神出鬼没的速度,也保持不了太长时间,本是用来刺杀敌人大将用的家传秘法。 时溥这样的刺客,在堂堂之阵中其实没太多威力。然而使用得当,却又极为可怕。 “小弟久仰王建仁兄大名。”时溥说话突然变得相当恭敬,欠身一礼。 王建急忙将他扶起:“兄弟哪用这样礼数,我谢你的救命之恩还来不及。” 又叹道:“可惜这番我打光了部曲,回去也免不了受罚降职了。” 时溥微微一笑:“王兄是公认的当世名将,就算暂陷浅水,也当再次一飞冲天。一时挫衄,哪里用得着放在心上。” “那就承兄弟吉言了!”王建大笑道。 其实时溥听说朱温可能已经死了,心内对王建不由有些非议。 人说死诸葛吓走活仲达,你王建是军方青年一代公推的俊杰,却被一个不知道死了还是半死的朱三儿逼到如此绝境。 若是我哥们杨行密的话,必不至此。 想到杨行密,时溥心中又微微着恼。那家伙一直与自己若即若离,宁愿做个游侠,也不肯真正投到自己麾下效力。 我时溥若得杨行密作为臂助,又何愁大业不成? 但表面上,时溥仍然要与王建结个善缘。既然没救到焰帅,立下奇功,只能好好与贼王八拉一拉交情。 时溥相信,即使比不上杨行密,贼王八这样的人才,身居要职也是迟早的事。 时溥对于身居高位和即将身居高位的人,一向很恭敬,全不似他平日里冷酷傲慢的姿态。 王建则与时溥相反,与士卒称兄道弟,时常嘘寒问暖。于高位者,则需得焰帅这样有真材实料,才会毕恭毕敬。面对宋威兄弟这样的货色,王建常常据理力争,并不顾及对方颜面。 两人均属才华横溢,行事方式却迥然不同。 (本章完) 第124章 云端之梦 第124章 云端之梦 “起火了。”时溥望着远方腾起的冲天烈焰,用右手掩住额头:“大约不是草贼的火攻,只是炎热天气常见的山火。” 说到这里,时溥不由舔了舔嘴唇:“真是怀念啊,我小时候,在山火后能捡到不少烧死的野兽,撒一点粗盐巴,半生不熟地塞进嘴里大吃大嚼,味道也是该死的甜美……” 时溥家境一点不差,王建却从对方眼神里看出,时溥小时候挨饿次数,恐怕比自己还多。 相比门阀大族,中层的军官世家想要延续家族影响力,并不容易。 王建终于确定有关徐州时家的传言非虚。 听说他们家的子弟为了活着走出山林,甚至需要族兄弟乃至亲兄弟相残。 至于吃生肉,喝生血,只是基础的磨砺而已。 时溥又道:“焰帅战殁,即使是雪帅的军队,也不可能动摇草贼对于鲁南群山的控制。” 王建道:“但黄巨天大军需海量粮食供养。泰山、沂蒙山等地土壤贫瘠,耕地稀少。哪怕山货与海盐贸易能赚取可观资金,将粮食转运到这边的损耗亦相当惊人。” 时溥叹了口气:“若非如此,我何必向支详节度使进言,力主出兵支援焰帅。现在草贼大胜,士气高昂,南下转移,我徐镇首当其冲……” “为弟回去,便要为支节度筹画布防事务,尽可能减少草贼南下徐州的损失。” 王建以自嘲口吻道:“时溥兄弟被支详节度使倚为腹心,当真是前途无量。不像咱,马上要回去领罪认罚。” 说到这里,王建向跋无忌的方向投去一瞥。 这厮也活着,不知道回去之后要给自己打什么小报告。 这种局面,王建也只能付之一笑,至少他还认识了时溥这样一个新的朋友。 正如蜀汉昭烈帝刘备说过——笑有出头天。 时溥是个全然不择手段的人,或者说像他那样成长起来,多半会变成这类人。 但时溥一点不蠢,便不至于像既蠢且坏的人那样败事有余。 既蠢且坏的人,王建无论是投军以前,还是投军以后,都见过太多太多。 他当然已猜到时溥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出兵不及时,那就是支详的责任,他时溥已经竭尽所能,无力回天。 但出兵了百姓的钱,接下来却仍然让草贼南下,劫掠徐土。感化军节度使支详身为一方牧守大员,更是罪在尔躬! 支详并不是什么坏人,他是有名的大儒,做得好诗文,过往任官也以清正著称。但这样一个人到了感化军节度使的位置上,竟然也被那帮好乱乐祸的牙将牙兵煽动,起了割据的野心。 有野心却没实力的结果是,去年齐克让参与宋州大战,经过徐州的时候,指责支详对朝廷贡献不及时,有不臣之意,而后强行派兵开启府库,拿走了大量粮食金帛。 下面再让黄巢来一次洗荡徐土,支详的声望会越发降低。而时溥,距离那张金光闪烁的节度使宝座,就越来越近了…… 时溥是救了王建性命的新朋友,王建决然不会去警告支详节度使,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何况在支详节度使看来,跟他说这种话反而是以疏间亲。 时溥引兵回徐州,设宴犒劳王建等人。中途跋无忌借口腹痛,骑马逃去,显是害怕和王建一起走会被王建下黑手干掉。 时溥听闻后冷笑道:“这样的小鱼小虾,也学汉高祖鸿门逃宴,真是小人之心。” 王建也陪着笑。宴罢,两人互换腰刀为礼,约为兄弟,相对拜别。带着三五个残存的亲兵,王建回返忠武军治所许州,向崔安潜节度使领罪而去。 虽不是绝对的仅以身免,却也没多大区别。 …… 梦中,朱温想起小时候父亲用戒尺打自己手心的情状。 那时候,他还很小很小,父亲每次看起来吹胡子瞪眼,相当震怒,其实每次下手都很轻很轻。 “三儿,阿爹过去不该打你。” “你是阿爹的骄傲,阿爹训你,是因为你太聪明,又锋芒毕露,所以怕你遭人嫉妒,希望你能懂些神物自晦的道理。” “可阿爹又时常想,如果你敛藏了自己的锋芒,那还是你么?” “我朱诚只是个不得志的教书先生,过去怎么也未想过,我竟能有你这样聪慧漂亮,简直如传奇里的王孙公子一般的好孩子。” “你本不该生在我们朱家,过这贫寒的日子。你该出生在五姓七族,那样让你能随意张扬个性的门第当中。” “我走之后,你依着自己的想法,去过你的人生罢!像你这样的性子,决定了自己要走什么路之后,本是天王老子,也阻挡不住的。” 这是父亲留给他最后的话语。 乡人说他顽劣气死了父亲,说他是个父亲死了都不哭的冷酷孩子。 他们不知道他在外人看不到的地方哭得眼球红肿,眼里再流不出一滴泪。 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而他,只是不想让外人看到自己的软弱而已。 恍惚之间,朱温看见了一片白茫茫的天阙。 天阙当中,有弦歌阵阵,瑶草琪葩飘香,鸾鸟凤凰凌空飞舞。 “这是死了吗?我这样的人,死后竟然可以上天,不用下泥犁狱么?” 朱温神思随风飘荡,进到天阙边缘一间草屋之中。 这间破旧的草屋,放在天阙中宏伟壮观的宫殿边上,显得如此不协调。可它正是朱温记忆中的样子。 屋内床上,他再次看到那个手拿戒尺的清癯身影。 无论再穷再苦,父亲都将那件打着补丁的衣衫浆洗得干干净净,显示自己到底是个读书人。 “阿爷!”朱温声音颤抖着,大声呼喊道,任由那个身影将他抱入怀中。 “三郎,长得比阿爷更高了哩,真的成了个英俊胜过王孙公子的好小伙儿。” 父亲朱诚神色温柔,摩挲着他的头顶,让朱温只觉回到了幼时。 当他连路都不会走的时候,阿爷一定这样温柔地抱过他,只是他已经不记得了。 “是,三郎回来看阿爷了……阿爷在这里过得可好?”朱温只觉自己眼中蕴着泪。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朱诚微笑,目光扫视着屋内,还真是被擦拭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灰尘:“当然好,正对着你阿爷喜欢清净的性子。” “那三郎也留在这里,多陪陪阿爷。”朱温说着,像个孩子一样将肩膀往父亲身上蹭了蹭,轻柔的动作又如同一头大猫。 “不行。”朱诚的声音陡转严肃:“为父让你去走自己的路,不管你走得怎么样,都还没有走完。”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你现在留在这里,遗憾就太多了。” “去罢,我的孩子。无论世人如何看你,你终要顺着自己的心,走尽自己的道路。” 朱诚口中喃喃说着,眼神中全是不舍,手掌却全无迟疑地按在朱温胸口,发力一推。 朱温感觉到脚下的土地突然变成了虚浮的云朵,他自白云上轰地一声坠落下去,下边就是万丈高空…… (本章完) 第125章 旖旎 第125章 旖旎 朱温睁开眼睛,蓦然感觉一股柔软。 兰素亭正惊喜地把他的脑袋抱在怀里:“都将,你醒了?真是观音菩萨、毗沙门天王护佑……” 纯真可人的模样,犹如一只小小的云雀。 但瞧她疲惫模样,朱温昏迷之时,怕是没少诵经为他祈福。 兰素亭的胸口还是平坦如初,但跟了朱温之后吃得好不少,身前的皮肉丰实许多。 朱温心道:这样娇小玲珑的骨架可不适合微胖,是不是该提醒她注意饮食了? 一旁霍存腹诽道:兰先生可真是别扭,这么喜欢就去说呀,不然哪天就被段娘子或者四脚蛇给抢先了。 他的想法却已慢了一拍。 兰素亭急忙下去,把早上已做好的竹荪甘露汤弄到火上温了,准备给七日未进水米的朱温填补饥渴。 所谓“甘露汤”其实就是鸡汤。因为唐明皇李隆基喜饮鸡汤,赐名“甘露汤”,才得了这个称呼。 霍存则想要说话,却听朱温冷冷道:“送芷臻去泰山之后,为何不留下来继续保护她?” 这时,霍存才猛地打了个寒噤。 若非他急于表现,不顾朱温嘱咐,一定要赶回来参战;兰素亭也不会那么容易被长老派抓住送给陈丽卿。 虽然绰影娘子及时出现,才未曾酿成大祸,但绰影现在也落得生死不明。 朱温只是没法在战场上找他算账而已。 “属下铸下滔天大错,但求都将恩赐一死!”霍存俯伏下拜道,这时可不敢再称呼朱温为“老大”。 “不会要你死的,先下去吧。确定绰影娘子情况之后,再收拾你。”朱温坐起身来,冷冷剜着他道。 霍存唯唯而退。 老大眼神那么凶,自己看来不会有大事了。霍存心内长舒一口气,他知道朱温真正要杀人的时候,往往不动声色。 “这小子,真是不可大用。”朱温叹了口气,自语道。 饮过兰素亭端上来的甘露汤,朱温气色好了不少,又觉疲乏,当日就早早睡了。连朱存、段红烟、孟楷甚至老师黄巢过来,都没看到他苏醒模样,但听兰素亭说起朱温平安,一个个宽慰之极,不好打搅他,留下慰问品就离开了。 当天晚上,朱温突然感觉胸前一阵软乎乎地,又甚是沉重,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还以为被魇住了,发力猛挣,好不容易清醒过来。 睁开眼睛,只见田珺玲珑浮凸的躯体正压在自己身上。 “四脚蛇,你做什么?”朱温压低声音道:“芷臻还在旁边呢。” 说着,他指了指帘子对面。 “没事,我在她的晚饭里下了蒙汗药,她醒不过来。”田珺粲然一笑道。 “这……”朱温以手扶额,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不是没什么江湖经验嘛,还专门问了段娘子,给人下蒙汗药具体的用量。”田珺讪讪道:“我下得很少的,不会伤到芷臻妹子身子……” 朱温更加无奈:“师妹没问你,你打算拿蒙汗药干什么吧?” “这个倒没有。” 她突然捉住朱温手掌:“人家不是想你了嘛……” 田珺这样英气逼人的女孩儿,突然露出小女儿姿态,不由让朱温心中一动。 “那你身上又是怎么回事?”朱温指着田珺上身露出大块峰峦的诃子,和下身仅遮月丘的绲裆袴:“女孩子家的,穿成这样成何体统?” 没想到田珺反问:“你睡觉的时候也穿中衣么?” 朱温瞧了瞧自己身上,也只穿了汗衫短袴。这才刚由夏入秋,就寝时衣着自然清凉。 “你是……” “对啊,人家想和你一起睡觉不行嘛?”田珺丝毫不尴尬地道:“你不是说了,打完这场仗,咱们就开始交往。” “我可不是什么不懂。但是就抱着睡个觉嘛,反正也不做什么……” 由于夏天炎热,帐幕上都开了窗,月光可以直接透进来。借着月色,朱温瞧见田珺一双大眼睛闪闪发亮,不由心中微动,探手将她拥入怀里。 朱温不喜奢侈,薄被并非丝帛,而是黄麻纺的,搭住胸腹,夏天里正好透气。 田珺被他侧拥住纤腰,两人的个子又正好一般高矮,若非田珺一对丰盈抵住,两张脸怕要亲到一处去了。 田珺的方脸其实并不算特别美,需得结合身材气质,整体去看才觉美丽惊人。 但面对面瞧着她眼中的关切眼神,朱温甚觉可爱,忍不住用手指点田珺高挺的鼻梁。 “你还真的这么规矩。”田珺低声道。 “我不是乱来的人,你在老家不就知道了?”朱温微微一笑。 “其实这么穿,我自己也觉得不太好。”田珺瞥了瞥扔在床头的中衣和缺袴袍,叹了口气:“可你都七天了才醒,我又没抓到王建,所以想补偿下你。” 说着,田珺突然俏脸一红:“你在泰山不是揩我油嘛?” 朱温道:“你现在还记恨这个?” “不是……”田珺窘道:“我是想着,你既然喜欢,我今天晚上就把大腿给你揉个够。” 她忽地瞪了瞪眼睛:“对了,不许碰更上面,不然我杀了你。” 朱温哑然失笑。 这确实是这个率性的笨蛋能想出来的办法。 真正擅长勾引男人的女人,当然不是这么做的。 这种笨拙却让朱温感到可爱。 置手上去,滑如油,软如酥,香肌既柔软又弹力十足,更有着北地胭脂特有的韧性,当真令人迷醉。 五指直接接触的感觉,绝非上次隔着绸裤能比拟的。 分拂柳,握尽月痕。轻拢慢捻,酥融欲化。 “喜欢吗?”田珺眨着大眼睛问道。 “真好。”朱温简短评价道。 “刚认识你的时候,真的以为你是个小淫贼。”田珺娇躯因为舒坦而颤了颤,刚洗过澡不久的身子散发出好闻的小麦芳香:“感觉你本心其实是个挺矜持的人,但和那些做绿毛龟的穷措大又不是一回事……” “做那种事要体力的。”朱温坦诚道:“你以为我不想?只要是男人就会想。但我没有随便做的打算。” 田珺又想起在魏州西冷园中,两人同床共枕时,朱温便说过“我犯困的时候,你把妲己、赵飞燕塞我怀里,也没睡觉重要”。 对方至少愿意为了她半夜不犯困,不由令少女芳心感觉到一丝成就感。 “忙事业时候,真没法想那么多。要是我哪天变得沉溺女色,估摸着也是个油腻的老东西了罢。”朱温又道:“何况师尊和王盟主,他们到五六十年纪,于女色依然不甚要紧,一辈子都这样。” 霍存这小子,十四五岁开始就沉迷于找女人,这也是大部分游侠儿的常态;但也确实有一批游侠,对女色并不挂心。 像三国时的蜀汉昭烈皇帝刘备刘玄德,少年时也以游侠闻名,喜欢“狗马、音乐、美衣服”,喜欢交结名士,就是不怎么喜欢女人。 田珺与他四目相对,沉默良久。 “你这样我其实很高兴。”田珺感觉着朱温的呼吸,热气喷在她脸上弄得有点痒,却十分舒服:“感觉很干净。” 朱温用鼻尖和她轻轻相触,田珺俏脸顿时又轻轻一红。 男人太主动会让女人感觉猥琐恶心,太木讷又让女人觉得不解风情。 但朱温并不木讷,反而十分精明。 田珺也不得不承认,月光下,这张风神秀彻的脸蛋,确实比自己还好看。 好看的男人,在这类事情上高冷一些,反而更显魅力。这类男人绝不只有一张漂亮脸蛋,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才这般自信。 被后人传为美谈的绝色美男子,没有一个只靠脸蛋。宋玉、潘岳写得好文章,卫玠擅长谈玄,谢安是一代名相,独孤信“上马能治军,下马能安民”,兰陵王有关张之勇。 只有脸蛋的,大抵是苻坚娈童慕容冲,则天皇帝男宠张昌宗、张易之这一类人物。 田珺打量朱温的时候,朱温也打量着她。 田珺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瞧着他,那对深陷的眼窝,确实透露出一股梦幻般的吸引力。 朱温不可能忘了醒香,但他现在需要一个人来取暖。 无论这段感情能维持到何时,至少还延续的时候,他必须让怀中的少女舒心喜乐,方才对得起田珺对他的缱绻情意。 “想要我亲你吗?”朱温凝视着田珺脸容道。 田珺身躯颤了颤,掩羞道:“哪有?” 亲密抱在床上,田珺竟比白日里还容易害羞一些。 “下次让我更心动些。”朱温柔声道:“但不要太露骨,比起诱人,可爱更重要一点。” 田珺的身段,本就是天生的尤物。若刻意勾引男人,反失天然之美。 “嗯。”田珺低低地应。 朱温将她两侧垂落的秀发拉过来,掩住高耸颧骨,方脸的轮廓顿时变得秀美许多,英气仍在,又增了梦幻般的妩媚。 “你该把头发留更长。平日里也要留心打扮,这一块可以多向芷臻请教。” 兰素亭能长期打扮成男孩子,很少被人认出来,反而证明她打扮的手法相当高明。 朱温将手掌从田珺髀肉上移开,搂紧了她腰肢,往自己身体方向压了压。 “我又困了,睡罢。” 朱温大大地打了个哈欠。 他一点不担心兰素亭醒过来之后会叫嚷,反正兰素亭已经知道他和田珺的关系。 这段感情现下很干净,但也让他觉着很舒坦。 田珺乖巧地跟着闭上了眼睛。 夜风穿帐而入,拂过两人秀美的面颊,带着旖旎的韵味,流动出来。 (本章完) 第126章 朱珍 第126章 朱珍 兰素亭醒来后,发现田珺和朱温搂抱在床上,果然吃了一惊。但她知道朱温性子不至于乱来,便只温柔地将两人叫醒。 “珺姊姊你不但偷跑,还偷吃。”兰素亭打量着田珺露出大片肌肤的身子,轻声道。 田珺不由有些心虚:“我也是太想都将了,才……” “都将现在是珺姊姊的情郎,你们爱怎样怎样吧。”兰素亭露出无奈神色。 田珺猛然捉住兰素亭小手,一把将兰素亭拉到床上,脸蛋按在自己胸口:“嫌姊姊冷落你了,珺姊姊又不是不能怜爱你这小妹子……” 兰素亭被捂得透不过气,嘴里低声哼哼不止。 “这种事,芷臻找绰影娘子就行了。”朱温笑了笑:“那女人身子比珺妹你还柔软。” 若非知道朱温对绰影一点都不动心,田珺简直想当场轰朱温一拳。 兰素亭好不容易挣脱了田珺的魔爪,站起身来:“可绰影姊姊现在安危尚不知道……” “小霍跟我说了,下去没找到半个人影,旁边水潭边上有不少撕裂的绸子。”朱温泰然道:“已经能猜出怎么一回事了,绰影首先在下面铺了丝绸垫子,还埋伏了人打算活捉陈丽卿。” “结果没打过?”兰素亭眨着眼问道。 “也就是没抓住,她们泰山派终究好手少了些。陈丽卿那女人估计是跳进水潭,从暗河跑了。再过个一两日,绰影就该给咱们送信报平安了罢。” 兰素亭长松一口气:“绰影姊姊那么精明的人,哪里会无备而来……” 田珺穿好衣服,趁着大早,偷偷从朱温帐幕里窜了出去,毕竟二人关系尚未向全军公开。朱温则又睡了一个回笼觉。 白日里他当众嘉奖了霍存的力战之功,私下里则扒了霍存上衣,在霍存背上猛抽三鞭,此事了结。 当众奖赏,暗中处罚,都因霍存是朱温的心腹,需要顾及霍存的面子。 朱温又召见当阵救下自己的那个叫朱珍的骑士。 见有人进来,兰素亭马上从帐内退了出去,以示无人偷听。 朱温只觉此人相当眼熟,偏偏又好像第一次见,实在想不起他是什么时候入伙的,不由有些尴尬,暗忖:不会是我出去乱逛时,由二哥招进寨子的吧? 临危救主,身负数创,不愧是一位好汉。这人相貌也生得不错,浓眉大眼,身高八尺,器宇轩昂。 虽然若没朱珍相救,田珺也一定会救朱温。但战场上瞬息万变,实在讲不好,也许迟了几息,昏迷过去的朱温就被敌人乱枪戳死了。 “小人拜见都将。”朱珍显得甚是恭敬。 朱温连忙将他扶起:“你救了我性命,你我又有同姓同乡之谊,哪里用如此多礼?” 若是王建,一定趁机和朱珍结为兄弟。 但朱温并不喜欢把“兄弟”二字搞得太随便。 朱珍道:“其实只是在下的本分。” “本分?”朱温讶异道:“本将或者我二哥,于你有什么恩惠么?” 朱珍道:“虽非都将亲自施恩,但由兰军师所做,便与都将亲为无异。” “当初小人身患毒疮,命在旦夕,若非兰先生帮忙吸吮的话,恐怕……” 说着,这汉子的话音竟带上了些呜咽。 朱温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个被兰素亭吸吮右臂毒疮的战士,就是他呀。 倒是个晓事知恩之人——朱温心内默默给出评价。 朱温刚想问他想要什么赏赐,朱珍又开口道:“在下有一事向都将相求。” 朱温心中念转,心道此人救了自己性命,若要赏赐,必无不允。可他若是喜欢上了兰素亭,年少慕艾本无大错,但这个,自己就万万给不了。 这时,朱珍口里竟吐出“兰军师”三字,朱温一阵不爽,想要打断,但朱珍接下来的话却是:“兰军师曾托过我一事,她与军妓营里的赵娘子交好,希望我能给她个归宿。” 听到这话,朱温心下石头放下,但暗道——这反而是兰素亭不懂事了,怎能让别人去娶营妓? 转念一想,寻常士卒和营妓关系好,娶为妻子的多得紧。 “但你立下如此功劳,本将马上要提拔重用你。以一营妓为妻,说出去终究不好看。”朱温道:“不如这样,你纳赵家窈娘为妾室,我来出赎身钱。以后若有好人家女子,再许给你。” 朱珍样貌不凡,身手也甚出众,不然也没法在乱军中救到朱温。 朱温还想着以跟着葛从周小子的三十余骑明世隐留下的具装精骑为模子,练一批好骑士,朱珍此人正是用得着的时候。 赵窈娘这样的门第,就算不被草军抓住,送到崔卢李郑之类高门家里,一样只能做妾。朱温也不觉得自己重用的好汉,比起五姓七族的膏粱子弟差到哪里。 朱珍神情郑重道:“兰军师于朱珍有再生之恩,男儿一诺千金,岂能掺水。恳请都将把赵娘子许给在下为妻。” “重然诺,轻生死。当真是一条好汉。”朱温点头道:“既然如此,赵窈娘还有个婢女跟到营里来,尚是黄女儿,一发说与你为侧室好了。需得好好待她们。” 蕲州之战后,朱温救出尚让等人,北上与黄巢会师时,攻破了一堆坐视百姓易子而食、饿死道路而不赈,继续囤积居奇的士族庄园,诛杀了众多为富不仁的士族。赵窈娘也是当时与一干士族贵女一起,被朱温一怒下发配去当了营妓。 对解救出来的众奴婢,朱温当时命人烧了他们卖身契,让他们离开,绝大部分人还捡了些草军不要的衣服之类。但赵窈娘的婢女却坚要服侍自家千金,便留在营里,给战士做些缝补衣裳之类的活儿谋生。 朱温询问才知道,赵家人确实凶恶,曾多次毒打她,但赵窈娘待她还不错,赵窈娘的一个堂兄曾想要强暴她,也是窈娘将她救下,保住了她的身子。 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人,常年被侮辱残害,得到一丁点恩惠,便能感激至此。朱温对此,也不好评价。 朱温并不想说教那个婢女,说你是个人,不欠别人之类的话。她想要和窈娘在一起,就让她们同侍一夫做姊妹好了。 朱温原想把她说给朱珍当正室的,想想婢女恐怕很难接受。 朱珍不由大喜过望。 冒死救下都将,不仅获得晋升机会,还得了两位好样貌的少女为配,就连办婚宴的开支,朱温都许诺全部承担。 他看得实在没错,都将虽不喜欢虚言假语,与别人称兄道弟。但给好处时,却是慷慨大气得很。 “卑职叩谢都将重恩!” 听朱温意思,预备任用朱珍为马军兵马使,将营中两百骑兵尽数交给他训练,其中甚至包括董厚为首的三十多明教精锐甲骑。 虽有朱温已看出朱珍骑战天赋的因素,但如此破格擢升,仍让朱珍心内感激无比,只觉能跟到这样的主上,实在值了。 朱温这一番坦然领受了朱珍的拜谢。他不是爱多话的人,吩咐了一些事务,就让朱珍退下。和战士、军校们拉家常,那是二哥朱存的事。 数日后,果然收到绰影传信,朱温出营而去,在一座矮山上,见绰影聘聘婷婷地抚着琴,摆好桌几打算与他对饮。 朱温道:“绰影娘子安然无恙,真让温安心落意。” “听说凉玉郎君把两个女孩儿许给了立功的部下。郎君自己不会也有三妻四妾的打算罢?”没想到绰影上来就说出这句话儿来。 “绰影仙子真是消息灵通。”朱温正色道:“大丈夫志立功名,岂可过早以家室为念。” “不和人家抢芷臻妹妹就好了。”绰影忽然露出一丝小女儿情态:“人家还怕你受她服侍久了,想要纳她做个侧室……” 绰影虽然喜欢兰素亭到极点,但也看得甚是清楚,兰素亭这样的小家碧玉,要跟了朱温,想做大妇可不容易。 “不会和绰影娘子抢的,我把她当小弟或是妹妹看哩。”朱温露出玩味笑容:“绰影娘子是只喜欢女孩儿么?” “倒也不是。”绰影毫不拘束地答:“绰影本来喜欢的是样貌婉娈可爱,宛若女子的美少年。芷臻妹妹穿男装的样子,却刚好戳中人家心里。” 朱温心道那得容颜比自己更秀致,在真男人里可不好找。他去河北时,偶然听人说起,风帅家的公子李克用就是这么个比女人还漂亮的家伙,美中不足,则是天生有一只眼睛失明。 不过绰影对兰素亭如此痴心,在他看来也不是什么坏事。 绰影又道:“凉玉郎君可还记得咱们的五峰香会之约?” 朱温道:“自然记得,绰影娘子亲自来,就是为了请我和芷臻过去?” “田娘子也是泰山派熟人了,她若亦愿来更好。”绰影道:“香会是七月十五盂兰盆节,距今尚有十日。” 朱温点点头:“朝廷没找你们麻烦罢?” “焰帅阵亡,平卢重陷混乱。绰影与草军那点事,拿笔钱打点就过去了。”绰影嫣然一笑:“现下鲁南的帮派,和义师勾连的,又岂止我们泰山派一家?” 绰影说得也是,穆陵关大战后,鲁南群山中的势力,几乎全部明着暗里向黄巢立誓效忠。官府即使要管,怕也管不过来。 正如黄巢所言,穆陵关下,朱温一刀弑神之后,这个帝国的根基,已出现裂痕,正逐步开始崩塌。 (本章完) 第127章 复盘 第127章 复盘 朱温、兰素亭、田珺三人一起出营而去,与早就牵马等候的绰影汇合,预备一起向泰山而去。 兰素亭仍旧不会骑马。 “本来该把芷臻让绰影仙子抱着的。”朱温道:“不过我尚有事要和她谈,就先让我抱一会罢。” 说着,揽兰素亭纤腰上马,神情清澈如风。 兰素亭并不显得拘束,倒是田珺嘴角微微抽动。 策马奔驰起来之后,朱温如行云流水般将一张地图在兰素亭小手里展开,二人凝神瞧着,再无分毫杂念,对谈之中,便回到了临朐之地,金戈铁马的战场。 相比田珺追击王建的情况,尚让、孟楷与平卢军之间的临朐大战,朱温必须亲自复盘,才能弄明白其中关键。 随着两人的手指在地图上划动,仿佛真实回到了多日前血雨腥风的临朐战场。 …… 车轮滚滚,在巨蔑水以东的平原上溅起黄尘飞扬。 孟楷挥动宣大斧,立于战车之上,横勇怒啸。 “孟绝海在此,三军辟易!” 冲杀而来的敌人似潮水般涌上,却在森严如钢铁堡垒般的战车阵前不得其门而入。 与大量青齐马帮关系密切的黄巢军,并不缺马,缺的是可以用于平地冲锋的战马。 因此黄巢才大量使用战车代替骑兵进行冲锋。战车停下来结阵时,又具备远胜骑兵的防御力,甚至还可以用锁链将战车连起来。 孟楷荡斧长啸,如有开天辟地之威。今年初以来,孟楷突破受困多年的瓶颈,武艺大进,已接近四帅那一级数。 敌人无论步骑,掩杀至孟楷跟前,皆被孟楷宣大斧激荡,跟砍瓜切菜一般扫翻。杀到兴起,孟楷直接从战车顶上跃下,冲入敌阵当中,纵意斩杀一番,再回到车阵之内。 至于箭矢——哪怕是儿臂粗细的弩箭,也被孟楷凌空打落,岂能近得他身。 将战车队冲入敌阵,就地列阵之后,孟楷在敌潮中依托车阵打起了守城战。环车为城,竖起木板,将士可以透过木板上的小孔射箭,也可由车下刺出长矛的矛锋。 孟楷本人不时出去冲杀一波,任由海水般的敌人将车阵围困得里三层外三层,他只如同闲庭信步。 “若是宋次帅尚在,何惧这个铜脸小鬼!”平卢节度副使安师儒闻报怒骂道。 他说的是在宋州之战被王仙芝一记“大摔碑手”,连人带马摔成肉饼的“天刀”宋玦。 宋玦如果活着,确实能压制住孟楷的锋芒。除此之外,宋威精心练成的五方阵,也在宋州之战被王仙芝以一人之力斩杀近半,直接打废了。 平卢军的三大杀器,只剩下五百平卢甲骑具装,但原来指挥这支部队的将官叶落凉也已死于朱温之手。 叶落凉之死,也证明了用纯粹的具装骑兵去冲击训练精良,严阵以待的战车部队,是什么结果。 宋州惨败之后,平卢军实力受创程度,绝非战死三千余人就能评价的。 在刘鄩的建议下,安师儒、王敬武决定利用巨大的兵力优势,梯次投入兵力,不断消耗车阵的锐气。 对于尚让指挥的敌军本阵,平卢军众将则分出一支部队看住,阻止其从外部夹击,让孟楷打一个中心开。 至于平卢军以五百甲骑为核心的骑兵部队,也在东面的丘陵方向,和草军骑兵交上了手。 盛夏时节,平原地带比起山地更加炎热,胶着的两军挥汗如雨,头顶上热气蒸腾好似蒸笼一般。 “尚让果然按捺不住,向我军发起猛攻了。”刘鄩得到消息,对安师儒、王敬武道:“现在出动别动队,可以一举破敌。” 王敬武捏了一记刘鄩的脸,大笑道:“刘鄩小子出去跟着我本家王建小将军,还真学了不少,现在用策可简洁多哩!” 刘鄩脸上一红,微显得意道:“那是自然,不然哪里对得起焰帅的拔擢信用。” “刘鄩昔日已蒙几位大将厚恩,如今仍是年轻人,经验不足,还要诸位多多栽培才是。” 王敬武满意地点点头——刘鄩小子就是会说话,不愧是咱们平卢的一代神童。 他是看着刘鄩从穿开裆裤长到现在这么大,对此子相当有好感。 激战之间,自南而来的夏风卷起尘烟,遮蔽了两军的视线。一支官军骑兵无声无息地渡过巨蔑水,穿行一截之后,绕到草军大营方向,冲杀而入,在营中顷刻插满了官军的旌旗。 他们没有受到任何抵抗,也没能抓获任何家眷和夫役,不由有些奇怪。 不过好歹是完成了任务。这群骑兵遂于马上大敲鼙鼓,鼓声喧天,草军战士们回头望去,发现自家大营中树满官军旗幡,竟已沦陷。 一员平卢军将官望着孟楷,哈哈大笑:“刘鄩将军的妙策果然精妙无方,夺了你军大营,你等还如何打下去?快快跪下乞命罢,还能饶你们这些草贼不死,老子家里还缺些挑粪的奴才!” 孟楷却转向自家副将彭白虎:“我想到一件高兴的事。” 彭白虎应道:“孟将军,您曾对我们做过严格的训练,无论多好笑,我们都不会笑,除非忍不住。” 孟楷道:“第一个把女人比成明月的是天才,但第几万个这么做的人,如果还自鸣得意,那就是十分的蠢材了。” 另一个副将班翻浪道:“尚让将军也是这么说的。” 孟楷道:“尚让将军还说,韩信在背水一战时派人占了赵军大营。后来就在咱们这片临朐战场,刘裕打慕容鲜卑,也派奇兵占了临朐城。刘鄩那个书呆子喜欢模仿古人战例,一定会这么干。” 彭白虎道:“所以尚让将军让咱们偷偷把营内所有东西都转移走,只留下一些不值钱的干草。敌人去占了咱们大营,还要分散自家兵力。” 夏风将他们的对话清晰吹进对面平卢将士们被汗水沾得透湿的耳朵里。 他们发现原先准备的精妙无方的计策,现在显得如此小丑。 就在这时,探马飞骑来报:“尚让军化整为零,分成若干小队,完全不管我军拦截部队,似飞蝗般向我阵冲杀而来,似欲与孟楷军里应外合!” 安师儒咬牙切齿:“哪里有这样打法,传令拦截部队,快去冲杀,打他们个片甲不留……” 对方又道:“烈日之下,对峙时间太长,士兵披甲作战,大汗淋漓,已经很难跑快了。敌人所着全是轻便皮甲,士气高昂,移动迅速,他们似乎还准备了大量冰块解暑……” “干!”安师儒气得眼前发黑。 他知道情况恐怕要糟糕大了。 而一边的刘鄩则面色惨白,浑身颤抖,说不出一句话。 (本章完) 第128章 鱼丽 第128章 鱼丽 《小雅·鱼丽》:鱼丽于罶,鰋鲤。君子有酒,旨且有。 “鱼丽”是“鱼丽于罶”的简称,罶是捕鱼的工具,又称笱,用竹编成,编绳为底,鱼入而不能出。 春秋时期,郑庄公发明的“鱼丽阵”,以一伍五名步卒环绕一车,战车就仿佛被周遭步兵重重包裹在渔网之中。 尚让所组建的散阵,瞧上去形似鱼丽,但大部分步兵并不环绕战车,只是以五人一伍,一人持大斧,一人持长枪,一人持战刀,两人举木制大盾护于侧翼。 若当中有车兵,车上则置劲弩以射敌。 这自然是身为一代阵法大家的黄巢,最新的阵法研究成果。以旧瓶装新酒,却有着适应当世的威能。 草军将士士气如虹,散开之后,瞧上去一望无际,疾驰而过,地面上烟尘滚滚,竟予平卢军以多不可测的错觉。 他们本来就是经过选拔的劲勇之士,能够忍受酷暑,披上轻甲作战,更是奔走迅捷。 鱼丽新阵扑向围攻孟楷车阵的平卢军,一波波犹如冬日打在枝叶上的冰雹,官军在迅猛的突击下,阵势崩溅仿佛木叶萧萧落下。 本来如此散阵冲锋,很难撕开步兵阵势的防御。奈何内里孟楷也命人放弃防守,全力向外进攻,形成中心开的局面。 孟楷手持宣钺斧,似排山倒海直捣敌阵中宫。班翻浪、彭白虎令人驱动战车,于两翼激荡侵掠如火。车上泻箭如雨,更有人以破甲重箭步射,箭不虚发。 来自两淮山地的梭枪手更是冲击力惊人,抗声暴喝,奋力投出长矛,许多官兵顷刻被洞穿铠盾,钉死在地面上。 “敌人抢占了一个空营,终究是切断了我军后撤之路。我等若不速速打垮敌军,敌众我寡,便只有覆没于此!” 背水一战,兵仙韩信的获胜关键在于韩信本身的感染力与指挥才能,能极大激发汉军的士气。而此战义军深怀感愤,又抢占了先机,士气本来就高于对手。现在被刘鄩派兵占据空营,反而被尚让利用,起到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效果! 草军战士全无惧色,个个奋勇。经过黄巢战前精心训练的勇士们,将五人一组的小阵分分合合,极为有序,如渔网般在敌阵当中来回穿凿切割。 五人一队,锋尖向前时,可以用于强力突破。锋尖在后时,可将敌兵压入其中绞杀。长枪利于长距离相拒,大斧可以扫开坚固的盾阵,刀兵则利于混战杀敌。 盾牌兵灵活的掩护,不仅能为战友抵挡流矢,更在两翼为战斗小组提供了坚实的保护。 尚让在外,孟楷在内,犹如貔貅怒虎,搏命厮杀。 面对如此凶猛的里外夹击,平卢军完全反应不过来,很快阵势被搅了个稀烂,旌旗倒伏,钲鼓散落,陷入到指挥失能的局面。 草军将士人人感奋,杀得官军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尚让忽然感叹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黄帅的阵法造诣,又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怕是四帅的师傅石雄复活转来,黄帅亦能与之争一日短长!” 虽然草军主帅黄巢未曾亲临临朐战场,但尚让心中了然,黄巢实是这场临朐大战的首功。 《孙子兵法》云: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 黄巢在庙算上,已经把将兵、用人、择营、布阵算计到了极致,人心、气候、风向等诸多元素全部纳入推演之中。 为了给一生知己王仙芝复仇,“盐帅”黄巢的智慧与勇气,都突破到了空前的境地。 那么,那五百跟钢铁洪流一般的平卢铁骑军呢?他们又在何处? 由于双方都是依托南北流向的巨蔑水展开阵势,两军骑兵只能在战场东侧的丘陵中展开厮杀。 草军骑兵人人轻甲,却战意高昂,他们高声谩骂,向官军骑兵发起尖锐的挑衅。 “宋威那条老狗死了,你们平卢军是不是连狗崽子都不是了?” “对峙了好几天也不敢攻打咱们营地,现在倒是蹦跶起来了?一群没卵子的废物!” 草军骑兵骂得唾沫横飞,却在与怒气填膺的平卢骑兵接触前,就立即掉头撤离,吸引对方前来追击,以发挥轻装骑兵机动性好的优势。 每当平卢骑兵因为人马覆甲的重量压迫,在路程上拉下一大段距离时。让他们恨得牙痒痒的敌人就会停下来,引诱平卢军继续进攻。如此循环往复,就仿佛戏耍老鼠的猫一样。 当尚让与孟楷对敌人发起雷霆万钧的攻势时,草军骑兵也不再避战,他们以必死之心发出喧天的战吼,不顾装备的孱弱,向敌人猛扑而去。 这时,平卢甲骑们才发现,由于炎热带来的干渴与中暑,他们甚至连骑矛都难以挥舞起来。战马也因疲惫,有些甚至难以再负荷骑兵的重量。 草军骑兵同样要忍受酷暑的折磨,但他们凭借着高昂的斗志,在一度被平卢骑兵的反冲锋打散之后,仍然顽强地集结。 他们策马到敌人近前,用狼牙棒怒砸敌骑头盔,具装骑兵们因酷暑而头昏眼,往往直接被敲得头脑震荡,坠马就擒。 也有战士挥刀落向敌人甲胄覆盖不到或接缝处的身体部位。有些勇士甚至直接跃下马,用腰刀去斫平卢具装骑兵的马蹄。 还能维持行动力的平卢骑兵们,惊叫着溃散。主力部队的败相毕露,也让他们彻底失去了斗志。 平卢军光鲜亮丽地杀入这片战场,垂头丧气地仓皇而逃,丢下了近千具尸体,和大量的旗鼓、辎重。 近千人的损失,对于多达一万两千的平卢军而言,并不算很多。但对于没有及时获得朝廷赏赐,靠着安师儒、王敬武个人威望拼凑起来的平卢援兵而言,是没可能再重组起来,对尚让、孟楷所部发起另一波的进攻了。 尚让、孟楷在临朐大战取得大胜,遂得以趁胜迅速南下,支援穆陵关战场。 …… 复盘至此,兰素亭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咱们和焰帅决战的时候,草军几乎所有的骑将都参与了。那么在临朐,是谁带领骑兵,牵制着平卢军的铁骑呢?” 朱温露出满意的神色,怜爱地摸了摸她小小的脑袋。 “有时候只能相信奇迹。记得在蕲州断后的曹师雄、王重隐、徐唐莒吗?他们坚持三日后,面对焰帅大军亲至,竟然从乱军中冲了出去。” “转战江西、两浙之后,他们凭着声望,又拉起了一支新的部队。雷帅才在江东剿灭横行两年的袁昌义军不久,如今江东之地,又不再平静了。” 兰素亭惊道:“难道指挥这支轻骑的,竟是曹郎君?” 朱温点点头:“他战后并不居功,快马奔回两浙,与徐、王二人一同继续领导南方义军转战。杨复光公公带着昆仑派的铁摩勒掌门等人,正在拼命围剿他们。” 兰素亭轻声道:“杨复光虽然是宦官,也是一员良将。若非被牵制在江东,穆陵关大战的结果,恐不好说……” 歼灭王仙芝的蕲州大战,杨复光率领亲兵力战,不避矢石,与一般调重兵自卫,拒发援兵的监军宦官作风全然不同。若说焰帅甄燃玉和颍州葬自勉刺史分别占到蕲州之战的首功与次功,那么杨复光的功劳可以排到第三,还要在李福、穆仁裕、明世隐等人之上。 “即使平定袁昌、王郢之后,雷帅的兵马还在休整,曹兄他们如今局势也相当艰难。”朱温道:“只希望师尊能够及时和他们会师。” 穆陵关大战落幕后,泰宁节度使齐克让引兵来攻,被黄巢依托山势逼退。随后黄巢因缺粮而撤出鲁南山区,现下草军主力已经到了感化军节度使支详的地盘上,正在围攻徐州城。 朱温之前出来的营地,仅是黄巢留在山区打游击的小规模军营罢了。留在这里,也正是为了赴绰影的五峰香会之约。 事后来推演,这一场大战,草军一方实在赢得险之又险。天时、地利、人和,黄巢与朱温都已尽数算到了,但仍在诸多偶然因素作用下,才得以火中取栗成功,朱温一刀弑神,名震天下。 由于义军并未得到焰帅尸首,朝廷方面宣布故诸道行营招讨使、平卢节度使甄燃玉是卸甲风发作,于追剿草贼时暴病而亡,下令予以风光大葬,追赠为太尉。 但无可掩盖的真相仍然在十道唐土上传播开来。焰帅这颗昨日星辰的陨落,也伴随着智勇双全的少年名将朱温,正冉冉升上天穹,散发出不可逼视的光华。 帝国再衰朽,它庞大而精密的统治机器,本非一支流动作战的义军所能正面抗衡。但穆陵关血战之后,帝国天柱折断其一,天倾西北,地陷东南。草野之士与朝堂间的平衡发生改变,这个趋势将被越来越多的人洞若观火。 “人心齐,泰山移。偶然之中,自有其必然。”朱温心中的白色猛虎又在他识海里发出呢喃,这次却十分平静。 真正的勇者并不畏惧风暴,他们将自己化身为风暴。 朱温自顾自地笑了笑,这次去泰山,恐怕又要碰上自己那位全身纯白毛发的狼王朋友。 当初朱温给它取名叫“小白”,这是朱温小时候,邻居家的白狗的名字。 朱温也实在又很想念小白了。 (本章完) 第129章 外传 卑沙 第129章 外传 卑沙 哪怕是来到中原后,赵犨赵千夜依然会时常想起辽东的风。 冰冷的寒风带着海盐的腥味,吹拂上大黑山的山脊。他站在卑沙城的女墙内,张开双臂,便能在高山之上,拥抱大海。 卑沙城,是大唐在辽东最后一座据点。总章元年,高宗皇帝攻灭高句丽时,它与辽东其他城池一同回归到华夏的怀抱。到赵千夜出生时,已经过去接近两百年。 山下有可以耕种的平原,有可以出航的良港,船舶可以很容易由此航行到青齐之地的东莱。 这使得它能够比其他的城池坚持得更久一些。 “咱们的先祖,是当年跟着薛仁贵元帅一起,跨海征东时,到辽东来的……”阿翁总是抚摸着他小小的脑袋,不厌其烦地说着。 赵千夜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阿翁告诉他,他出生的前一天,他的父亲为了抵御劫掠城外屯田的新罗海盗,战死在海里,魂魄随波涛而去。 他是阿翁抚养大的,小时候听的总是阿翁讲的故事。 他多年后才知道,薛仁贵元帅当年来辽东走的是陆路,并没有坐船。 卑沙城位于狭长的半岛上,仿佛就是天之涯,海之角。 阿翁告诉他,赵氏发源的地方,叫天水,又叫秦州,距离卑沙有三千多里。 这还不算远,大唐的都城长安城门外有一块石碑,写着“西去安西九千九百里”。 大唐在最西面的领土,距离长安九千九百里,而长安,就在天水东边一点点的地方。 但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天水甚至比安西沦陷得还早,如今这些地方都已经成为大唐的世仇吐蕃人的土地,“昔日安西万里疆,今日边防在凤翔”。 “除了辽东,咱们已经没有家能回去了。”阿翁唉声叹气地道。 据阿翁所说,有一位祖先曾回到中土,然后试图到吐蕃控制的地方,去拜祭一下家族远祖赵充国的坟墓,结果从此再没能回来。 一个曾经有七个儿子,却只能与孙子相依为命的白发老人,除了哀叹,又能做什么呢? 或许还有向东莱方向叩拜罢。 齐鲁大地上,时常有一些游侠儿航海过来。他们会收购一些毛皮之类的山货,有时也会提起刀剑,帮助城池抵抗异族的入侵。 他们中很多人将身体留在了辽东,大黑山上下,有着许多姓名都未必有的墓碑和荒冢。 “若非这些豪杰们,咱们撑不到现在,咱们只能叩首感谢他们。”阿翁拄着拐杖,声音颤抖着道:“西域的末代安西都护郭昕令公,已战死五十年了。” 那一年的冬天格外寒冷。 契丹、渤海、新罗,这三个多年前曾经臣属于大唐的国家,罕有地组建起了联军,准备拔掉大唐在东北地区最后的据点。 哪怕是安史之乱以前,它们已开始不断侵蚀辽东的土地。但当帝国的中央衰弱,这种侵蚀只会越演越烈。 这三个国家时常因分赃不均互相攻击起来,然后其中一两个又会跑去与大唐结盟,这也是卑沙城能够坚持这么多年的关键。 由卑沙城城头向外望去,湛蓝的海面一望无垠,浮冰跌宕,狂风呼啸,雪纷扬乱舞。弥天的雪幕中,是敌人一片片的旌旗。 城头的战士们都冻得瑟瑟发抖,百姓们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敢出门。可围城的敌军穿着厚厚的皮裘,在漫天大雪里摆开望不到边的阵地。 敌人中甚至还有汉人的脸庞——除了不计生死支援辽东的豪杰,总也有一些腆颜事敌的败类。 “恐怕不会有援兵了。”阿翁一如既往地叹着气:“这样大雪!” 卑沙城是一座易守难攻的城池,加上天寒地冻,异族人本没有攻城的能力。 然而敌人的围城,迫使城外的居民也都逃进了城里,粮食很快便不够用了。 “咱们辽东汉人本来就少,不能发生人相食这种事,除非吃敌人的肉。”阿翁转述着城主的话语:“若是粮糗耗尽,咱们就打开城门,男女老幼一起杀出去,和敌人拼了。” 赵千夜知道“拼了”意味着什么。 生在绝域孤城,他已见过太多生离死别。 “拼了……”少年握住阿翁皲裂皱缩的手掌:“然后就能见到阿爷了吗?” “能。”阿翁肯定地点点头:“不光你阿爷,还有咱们赵家的列祖列宗,还有带咱们家祖上来辽东的薛仁贵元帅……” 这番话让赵千夜幼小的心灵减少了许多恐惧。 “千夜,你知道吗?咱们是人,有三魂七魄,死了魂魄能上天。可城外的敌人,那是夷狄,夷狄与禽兽无异,他们死了只能转生成虫豸,如同他们生前的样子。” 阿翁用浑浊的目光定定凝视着他,笃定地道:“敌阵里头,那些为虎作伥的汉人也一样,他们不再是人,而是把自己变成了禽兽。” 赵千夜也曾听隔壁的教书先生说过这个道理,先生说,太宗皇帝曾讲过——“戎狄人面兽心,一旦微不得意,必反噬为害”。 “那阿娘呢……她不是高句丽人的后裔?”赵千夜眨着眼睛,微带疑惑。 “傻孩子。”阿翁露出慈爱目光,摩挲着少年小小的脑袋:“还有句话叫——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 “是中国还是夷狄,不仅在于血统在哪里,更在于你的心在哪里。” 城主府传来振耳发聩的钟声,告知粮储即将告罄的消息。 阿翁放下了拐杖,挺直了佝偻的身子,从黑土夯成的墙壁上取下多年未曾用过的宝剑。宝剑常常用油擦拭着,虽是祖上传下来的,依然寒芒澄澈,光洁如新。 那时,纷纷扬扬的落雪也停歇下来,彤云被探出的日头照成玫瑰红的颜色,美丽如梦幻。 赵千夜仰望着,只觉云层上方,真的有一个没有苦难和战争的天上世界。 “明天就能见到从未谋面的阿爷了罢。” 赵千夜默默想着,只觉心里异常平静,殷红色的双瞳却不知为何有一滴滴的水珠子悠悠滑下来。 “不哭,千夜不哭啊……”阿翁用粗糙的布袖擦拭着赵千夜的泪滴,哄着他道:“阿翁唱歌儿给你听……” 阿翁用带着老茧的大手,将他拥进怀里,正要如同他还是婴儿时那样,唱起哄睡的儿歌。 但城头突然爆发出一阵阵的呼声,起始只有两三个人,渐渐越来越大,终至人声鼎沸,仿佛山呼海啸。 阿翁浑浊的眼神陡然放起了亮光,拉着他上城去看。 放眼望去,冰面之上,仿佛燃起了吞天的烈火! 一支骑队踏着沿海的坚冰而行,碎雪随着蹄铁的碰击而纷扬。这群骑士人人红盔红甲,身披赤色的战袍。 阵势中央,是一名美得让时光都似要为她而停滞的女将军。她同样一袭红装,却比麾下任何一名将士的颜色都要明艳,让人在万军丛中,能第一时刻发现她的身影。 赵千夜到死都忘不了那一刻。 他只觉自己的目光被那道身影吸引,有如磁石吸铁,再也移不开来。 明明在那么遥远的地方,哪怕家族世代相传的目力超凡,也不可能看清那人的实际面目。 阿翁瞧了好一阵,却发出一声长叹:“敌寇有三万之多,环城构筑了坚固工事,更是泼水成冰,几千骑兵,哪里是容易解围的……” 赵千夜心中一沉。 他知道,阿翁年轻时,曾是卑沙城最精明的斥候。和他同一批的人,现在都已经埋骨大黑山的山梁上,或是漫漫的辽左荒野。 但旁人的欢呼声却更加激烈。 赵千夜凝神望去,只见骑士们纷纷下马,在冰面上排开一排大盾,而后架弩于地。 弩箭如同此前的暴雪一般汹涌落入敌阵,轻易穿透毡裘,在雪地上绽放出千万朵血。 而后,七千骑士又整齐划一地跨上马匹,提剑纵马,自联军营寨的缝隙中穿插而入,将雪地绞成一望无际的血泊。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战争,简直是屠杀。 当赵千夜的目光从那些胡人枕籍的尸首和残肢断臂上转移出来,才发觉这次的援兵们,举着红底黑字的“甄”字大旗。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当中的女将军眸光轻扫。 三军士卒开始齐声高唱。 “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 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 胡无人,汉道昌。 但歌大风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阿翁瞧着城下高唱的战士,忽然大笑起来,霜白的须髯随着他的笑声,在枯萎的嘴唇边上激烈抖动。 他佝偻的身躯霍然挺立,眼中射出灼然的光芒。 一如他少年时意气风发的模样! “这才是咱们大唐男儿该唱的歌啊!” 阿翁大声道,而后以苍老的声调,带着自己沉寂多年的满腔热血,引吭高歌起来—— “胡无人,汉道昌!” 数万人齐声高唱,歌声于城内城外共作,震动原野,激荡在海天之间。 只要有人还记得这样的歌谣。哪怕是天涯海角,大唐忠魂永在。 …… “朝廷不会再给援兵了,这是最后一次。”风华绝代的女将军叹惋着,扫视着满城的白发兵,清澈如冰的声线,也难免带上几分惆怅。 她对赵千夜道:“不过数年前,国家已经收复了你们赵氏的郡望所在,天水。你可以跟我回去,顺便祭祖。” 赵千夜刚想说“谢谢,不必了”。 女将军又道:“本帅正好明年也要去那边打仗,杀吐蕃人。” “好。”赵千夜改变了念头,重重点头。 回到中原之后,他成了忠武军的天水赵氏分家的养子,他也把“千夜”从自己的小名,变成了自己的号。 辽东的黑夜明明比中原要长得多。 他却感觉离开辽东的日子,每一天都是永夜,千夜未央。 而那个火红的身影,已几乎是维持着他这些年活下来的全部支柱。 他是她最锋利的剑,无论是抵御胡人,还是镇压变民。 只因为,他听令于她战斗的时候,能想起那一天卑沙城外的雪,和席卷旌旗的寒风,想起令他永世莫忘的“胡无人,汉道昌”歌谣。 如是而已。 (本章完) 第130章 重访泰山 第130章 重访泰山 兰素亭被绰影抱到怀里之后,绰影这女人就跟闻到荆芥的猫一样,满眼喜悦地用胸口贴着兰素亭的肩膀,发力嗅兰素亭身上的淡淡兰草香气。 这种沉浸于爱河的小女人模样,倒让朱温觉得比平时的矜持端庄要美得多。 “绰影仙子是不是这次打算骗我家芷臻共浴?”朱温嘴角微微上扬,露出玩味笑意:“她年纪还小,和珺妹一起洗澡都无所谓,与绰影娘子就先缓缓罢。不然闹得食髓知味,怕是书都没心思读了。” 兰素亭听得俏脸通红,用一双小手捂住脸:“都将你……说些什么呢……” “现在我可是以芷臻你家长的身份和绰影仙子谈着,长兄如父,你的婚事还不得让我来做主?”朱温抓住当初哄骗兰素亭认自己作大哥的事,摆起谱来。 绰影被点破心思,也有点尴尬,出言反击道:“都将既然以芷臻妹妹的兄长自居,说话便应自重。绰影从未听过兄妹之间,说话如此戏谑的。” 这女人明明求着朱温办事,还敢这样直言直语,倒是有些让朱温意料。 不过他并不反感,笑道:“说得好。况且我也是该避嫌了。” 他突然勒马停住,随后一头快有老虎大小,通体雪白的巨狼便从带着露水的草丛里钻了出来,身边还有一头体格差不多大,棕色毛发的巨狼,温顺地将脑袋在白狼脸上蹭来蹭去。 “小白,这是你妻子?”朱温笑着道。 白狼昂首长嗥,似乎在回应朱温的话语。 朱温直接将田珺从旁边马上揽住纤腰,抱了过来。之前田珺瞅着朱温一路将兰素亭抱置腿上,推演兵机,不由有些吃味,现下朱温当众抱她,令她又羞又喜。 “这位田四娘,我家珺妹,是我现在的恋人。你上次也见过。是不是和你妻子一样健美可爱?” 相比将交往对象向旁人炫耀,朱温更愿意把自己的幸福,与动物朋友分享。 白狼眼中放出明澈的琥珀色光芒,它亲热地把脑袋向田珺凑了过来。 “摸一下它,小白很喜欢你。”朱温将一大块准备好的肉干塞到田珺手上。 田珺爽快地接过了肉干,喂进白狼张开的血盆大口,一点都不畏惧。 白狼咬下了一小块,而后把大部分喂到了棕色母狼的嘴里。母狼一口吞了下去,然后伸出舌头热切地舔了舔白狼的耳朵。 在要摸白狼的时候,田珺略略有些犹疑。但瞧着巨狼通人性的眼神,她心中再无疑虑,将手掌放了下去,在白狼昂起的头顶上温和摩挲起来。 白狼发出舒坦的轻哼,显得非常享受。 “你这个朋友的毛发好软呢,和一般的狼完全不一样。”田珺有些意外,快有老虎大的巨狼,竟然有一身如同白鼬般细密的绒毛。 “它小时候毛发比现在更软。”朱温欣赏着旧友美丽威严的姿态,只觉它通体白毛在阳光照射下,流光溢彩,如同梦幻中的生物。 “我也不知道小白是什么品种。不过这样的白狼王,一定相当少见。” 上次在泰山对决时溥,小白战死了好几个族人。不过对于狼这种生物来说,狼王要报幼时的救命之恩,它们为狼王去拼命,甚至为此战死,就是天经地义。 狼的社群等级极为森严,只有狼王与狼后拥有交配权。它们对感情相当忠贞,进食时狼王会让狼后在前。如果有其他的狼试图插足进来,往往会遭受攻击,甚至被咬死。 朱温突然想到,自己过去曾和醒香一起游历许多地方,怎么没带她来见小白呢? 不过也不知道以什么身份来见罢。他们互相一直没有表白,只是朋友而已。 田珺并不知道朱温抱着自己时,心里却想着昔日的白月光。她非常欢喜地给两头狼喂着肉干,享受地抚摸着它们的毛发。 棕色母狼毛发的手感不如白狼那么柔顺,但田珺也显得很是喜欢。 像她这样热爱自由的骑士,不会讨厌狼这种生物。当然前提是狼不去伤害她心爱的战马,否则她对狼会变得相当讨厌。 这么漂亮的一对狼伴侣,瞧得绰影也有些心动。她打马小心翼翼地接近,想要投食,没想到白狼直接瞪圆了眼睛,发出凶狠的怒啸声,吓得绰影的座马受惊长嘶,两腿离地站了起来。 绰影急忙拉住缰绳,一双长腿猛夹,才避免了从马匹上坠地,却将怀里的兰素亭吓得小脸煞白。 “小白好像不太喜欢你。”朱温对绰影道:“可能是绰影娘子的心思太深了。” 绰影不解道:“可若论心思,谁能深过智绝天下的凉玉郎君?” 朱温坦然接下了绰影的奉承:“我说的心思,是说小白从绰影娘子身上,感觉不到那种自由的气息。” 绰影默然。 她的成长环境,也确实很难得到人世间的自由。只有向兰素亭剖白心迹时,能令她感到些纵情恣意。 朱温知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并不能怪绰影。 向两头狼道别之后,几人继续向着泰山方向而行,沿途的山峰也变得越来越奇险幽秀。 接近白云观时,绰影突然下马离队。朱温带着兰素亭、田珺两人,迤迤然步入了白云观的山门。 “叫你们管事的出来见我。”面对迎上来的俏婢,朱温相当不客气地道。 他如今已经是泰山派的熟人,对方当然认得出他来。 一行人再次被迎入月殿当中,随后一名衣着华贵的老妪在几名剑仙子的簇拥下,徐徐步过来:“老身正是泰山新任掌门,朱郎君找老身有何事?” 老妪瞧上去年过六十,头发黑白夹杂,满脸皱纹,眼神中透露着岁月的沧桑。但从高挺的个头和鼻梁,仍能隐隐瞧出年轻时的身段容貌。 “你这老女人凭什么自称掌门?”朱温冷笑道:“绰影仙子如今身在何处?” “我派上下已得到确切消息,绰影娘子已因介入草军与官军在穆陵关的战事,不幸罹难……”老妪尽可能做出恭敬神态。 “那么,你上位经过振衣盟同意了吗?”朱温继续质问。 “振衣盟王盟主已经不在人世……”老妪辩解道。 “王盟主羽化飞仙,他尚在的入室弟子尚让郎君自动成为振衣盟新任盟主,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你当这个掌门,有没有禀报过尚让郎君?” 老妪被朱温咄咄逼人的质问一时弄得没甚底气:“老身受全派上下推举,却尚未来得及向尚让郎君请示。这就派人去……” “不必了,我朱温不同意。”朱温突然觉得一阵乏味,用看垃圾的眼神乜着老妪:“我听说战前你曾说过,等到草军被焰帅歼灭了,要把绰影‘这个贱人’抓去送到平卢军军营里头劳军?” 生在这么一个地方,也怪不得绰影这女人满心都是算计,她过得实在是步步惊心,如履薄冰。 “这事……”老妪眼神一动:“朱温郎君是如何知道的?” 她眼神一扫,七八道剑芒顿时向朱温捅刺过来。 但其中两道忽然调头,向老妪突刺而去。 绰影一袭白衣,由侧门飘然而入,身姿缥缈,恍如凌波仙子。 老妪终于彻底色变。 她飞身而退,避开刺向她的两道剑芒。 此前,几个绰影的亲信逃回来,信誓旦旦地说绰影埋伏陈丽卿失败,被陈丽卿用绿沉枪刺死,坠入溶洞中的水潭,尸骨无存。 面对这几人请求效忠的求恳,老妪并未马上信任,而是将这几人先关了起来。 但绰影的出现,让老妪彻底明白,不仅朱温要找她算之前抓走兰素亭交给陈丽卿的帐,绰影也想将她和她的党羽一网打尽。 “五峰香会在即,你们不能动我,泰山派经不起再一次内耗了!”老妪尖叫道,挥动龙首拐杖抵挡攻向她的剑芒,身手竟甚是迅捷。 “在这种火坑里头,老太婆们会异常地憎恨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朱温叹道:“可世上又实在有这样的需要。譬如假设没有营妓,被军队侵犯的良家女子一定会多上百倍。” 档次再高的风月场所,改变不了火坑的本质。然而相关的巨大利益,只能将沦入其中的女子们同化,一旦获得权力,就从被害者转变为加害者。 相比之下,还是绰影来当这个掌门好得多。绰影毕竟对兰素亭一片痴心,如果对女孩子们太坏,兰素亭是不会高兴的。 至于彻底摧毁让人不喜欢的规则,朱温从没有这个打算,就好像愚公移山在他看来一直是很愚蠢的事情。 但兰素亭有类似的想法就不一样了,朱温只会觉得实在纯洁可爱,惹人怜惜。 “老身犯下大错,但老身若死了,泰山派只会大乱!”老妪决然道:“何况绰影现在亦没有绝对优势,朱温郎君真的要做这场火并么?” “谁说要火并了,干掉你就行了。”朱温说着,顺手搂住了田珺的腘窝,一把将她举了起来,令田珺居高临下,将殿中局势看得清清楚楚。 蛇矛跟闪电一样投掷而出,直接贯穿了老妪的胸膛,余力未消,又把后边一位剑仙子钉死在地面上。 “用力过头了。”田珺低头对朱温道。 “小事,又不是没杀过人的小孩子。”朱温将田珺放下来,转向绰影:“还有其他要杀的人吗?” 绰影的神情依然温婉典雅,但她平静的话语却让殿中所有泰山弟子心头发冷。 “有。” 瞧上去,她对于五峰香会已经有了绝对的胜算,所以并不介意在赛前对门内发动一场大清洗。 但朱温相当能理解绰影的做法,他也知道如果穆陵关之战焰帅胜利了,押注草军的绰影会遭受何等可怕的命运。 …… 白云更深处,一座凉亭当中,一双头戴幂篱的男女相对而坐,石几之上,是一局双陆棋。 女子突然格格娇笑:“看来泰山这地方,又要流血了哩!” 她的声音又娇又腻,若是一般男子听了,一定要酥掉半个身子。 对面的男子却无动于衷,幂篱后边射出两道比寒冰更冷的目芒,令人觉着此人整个笼罩在一片冰雪当中。 “小打小闹,没什么意思。” “那咱们不能让这里有意思起来?”女子掩口轻笑道。 “以二敌一的话,胜之不武。”男子话音铿锵,他口中的“一”,很容易猜到指的是谁。 女子瞟了男人一眼,忽地轻叹道:“既然如此,咱们只能先把这局棋下完了。” 她的叹声中似含着满怀愁绪,撩人心弦,任是名宿高僧,也要听得意乱神迷。但对面的少年却看都不看她,气质依然如冰霜般高冷。 女子又道:“你说说,若武林中人知道明教的王,和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杨行密,一起在泰山上把臂同游,会作什么议论?” 对面似是略略呆了呆,但随即给出了回答。 “第一,咱们相距最近的时候也有一尺以上,压根谈不上把臂同游。” “第二,藏剑山庄不像天师府那样父子相传,我杨行密也只是两大真传弟子之一,不是什么少庄主。” “第三,杨某人不喜欢比自己年纪大的,还请王自重。” 如果是一般女子听到这么一番回答,估计脸都要青了。 但对面女子只是以手掩口,如枝乱颤般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直不起身子。 山风拂过,吹起她脸上幂篱的面纱,露出一张艳绝惊人,紫府无双的容颜。 她竟然有着一对湖水蓝色的眸子,与一头亮丽似金子的秀发。 杨行密说不喜欢比自己大的,可女子瞧上去分明只有二十岁上下。反观藏剑山庄的高足门生杨行密,虽然年轻,但也绝不至于二十不到。 “行密小弟,你这话可说得有趣极了,比一般臭男人说的话,要动听百倍!”绝色美人高声赞许道,竟对杨行密的回答由衷激赏。 杨行密没理会她,将青玉骰子信手一掷,而后白得跟冰一样的修长手指执棋便行:“王,这局你输了。” (本章完) 第131章 用刑 第131章 用刑 气质温婉典雅的绰影,是个公认好脾气的人。 之前,她名义上的未婚夫尚让犯下大错,绰影也没有责备,于是由朱温出手代劳,抽了尚让一耳光。 但这不代表她不会发怒。 作为泰山派掌门,绰影当然也会杀人。 朱温对绰影怎么料理对手有点兴趣,因此跟到了白云观地下的刑堂。 他亲眼看见几名中年美妇被绰影下令脱光衣服,鞭挞得鲜血淋漓之后,扔进铁笼喂给一群饿极了的恶犬。 “师傅在位时,处死叛徒前,还会给这些恶犬喂下催情药。”绰影对朱温道:“可绰影也是女子,不想太为难女人。” 围观的一群泰山派精英门人听着恶犬的狂吠和女人撕心裂肺的惨叫,看得或是冷汗涔涔,或是不忍直视。 朱温同意绰影的观点,人兽和合比起死亡更加可怕,绰影免除了这道程序,确实算是减少了对敌人的为难。 绰影这么做一点没错,那些人可是打算赢了之后把绰影送到官府,做营妓劳军。 又有几个男弟子和十多个女弟子战战兢兢地被带了上来。 男弟子被绰影亲自挥剑斩首,血流满地。 为首的女弟子惶恐求告:“绰影师姊,我是被强迫的,我没有参与他们的密谋,兰素亭娘子被抓,也与我没有一点关系!” “依韵,你在说谎。”绰影眸光在名为依韵的女弟子身上扫过。 “时溥上次来的时候,我师傅让你和另外两名女弟子一起秘密侍寝。但时溥精力不足,只要了你的红丸就上榻睡了。” 依韵露出哀怨神色:“是,师姊你看,奴家只是这样一个可怜女子……” “服侍感化军节度使的头号爱将,未来的节度使公,对你恐怕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绰影淡淡道:“虽然绰影是看不上此人。” “时溥醒来后,还留下一枚玉戒给你,与你海誓山盟,许诺一定纳你为爱妾对罢?这也让你有了不该有的野心。” 说完,绰影从刑具箧中取出十枚尖利的竹签,款款步到依韵面前。 她紧紧攥住依韵的手掌,令依韵动弹不得。至于依韵的双腿和身躯,早已被绳索紧缚在木架上。 依韵瞳孔收缩,露出极为恐惧的神色,而后是连绵不绝的惊声尖叫。 但剧痛也令她心中的最大恐惧得以放下。 绰影亲自对她用刑,代表不会杀她,她的小命算是保住了。 过了一阵,绰影亲手从依韵指甲缝里拔出十根竹签。为了避免依韵手掌残废,绰影又动作温柔地亲自上药,但是药膏里掺了生姜的汁液。 依韵再次痛得鬼哭狼嚎。 最终,十多个参与密谋的女弟子都被绰影如法炮制,场中鲜血滴落满地,绰影却依然一袭白衣飘飘,血不沾身。 而瞧着绰影拿出如此狠辣手段的泰山派众精英门人,则纷纷吓得大气不敢出,全场鸦雀无声,确实被彻底震慑住了。 出来的时候,绰影对朱温道:“这些事情,千万不要让芷臻妹妹知道……” “这是当然。”朱温道:“我倒觉得绰影娘子心软了些。你要么用人不疑,要么一不做二不休。对那些人上了酷刑,就不该再留下。” 绰影轻叹一声。 “我岂不明白凉玉郎君说的道理。可咱们泰山小门小派,五峰香会在即,正如被诛杀的谢长老所言,承受不起太大的内耗了。” 五峰香会的成功,对于草军也相当重要。黄巢军趁胜南下,如果要维持军纪,尽可能不扰百姓,就需要从贸易中获得尽可能多的资金。 而泰山派夺取五峰香会的胜利,则是其中关键。不然,朱温又何必将赴约看得如此之重。 其实朱温理解绰影为什么不杀那个叫依韵的女人。 “即使她是个人才,五峰香会结束之后,马上把她开除出门派,送到时溥那里。多加一些金帛做嫁妆,时溥会收下的。”朱温郑重道:“你将她放在身边,迟早会养虎为患。” 徐州离泰山太近了,绰影即使讨厌时溥,也不想和时溥关系搞得势同水火。泰山派虽然忠于振衣盟,却也要在夹缝中生存。 绰影露出感激神色,忽然俯身下拜,行了个大礼:“妾身多谢凉玉郎君指教。” 万人景仰的绰影仙子,突然对自己如此恭敬,朱温不由有点不适应。 他想了想,绰影和自己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妹夫?可在与兰素亭的关系里,虽然绰影一直采取着主动,但她明显是希望兰素亭来扮演那个类似男性的身份。 自己这项建议虽然简单,或许将来会让绰影避过一场巨大横祸。所以,就心安理得地受下好了。 男女授受不亲,朱温不能将绰影扶起,只能等她自己起来。 兰素亭已经去休息了,田珺则等着朱温和绰影回来。瞧见朱温之后,正因等得乏味,一边往嘴里灌着酒,一边磕起了霜炒西瓜子,旁边被她吐得都是瓜子壳。 “还有没个女孩子样了!”朱温抱怨道:“瓜子皮就这么吐地上,也不弄个唾壶接一接,人家可是道家清净之地。” “不妨事的。”绰影淡雅一笑:“妾身让婢女来打扫一下就好了。” 她在朱温和白狼王“小白”会面时,就知道了朱温现下与田珺的关系,对此倒不意外。女追男,隔层纱,而田珺这种笨蛋往往会很主动。 “绰影姊,朱郎欺负我!”田珺喝得半醉,大喇喇地往绰影身上抱了过去,嘴上说的是撒娇的话,却听不出一点娇柔来。 绰影任由田珺喷自己一脸酒气,温柔拥住田珺,用春葱般的手指摩挲着田珺的头发。两女均是身材高挑,胸前丰盈,贴在一起别有一番绝美。 绰影问道:“凉玉郎君可要与田娘子共寝一室?” “不必了。”朱温摇了摇头。 田珺正要表示不满,却听朱温又道:“珺妹这样的尤物,我怕晚上抱在怀里把持不住。” 绰影掩口轻笑:“凉玉郎君平日里率性不羁,于男女之事一节还真是位坦荡君子。” 田珺也听得转嗔作喜,当众在朱温脸上亲了一口,浓重的酒气全部喷到了朱温鼻孔里。 “不能再喝了。”朱温劈手夺走了她的酒葫芦:“不然你耍酒疯可不好。” 田珺很是气恼地伸手来争抢,却始终抓不着。 …… 七月十五盂兰盆节,又称中元节,于儒、道、释三家均有重要地位。人们会在这个日子祭祖感恩,超度亡灵。 五年一届的五峰香会,之所以放在这个日子举行,其实也有以妙香之境,绝美乐舞,令游魂们赏心悦目,得到大解脱的意味。 在五峰香会期间,巨量的豪客会涌入举办场地,观赏美人们的缤纷表演。与会的五派门人在香会举行中绝不可以身待客,否则就是冒犯鬼神。 色而不淫,艳中含雅,乃是五峰香会的宗旨。若有粉头与哪位公子郎君两心相印,也只能先互赠信物,缔结鸳盟,待到香会结束后,才就好事。 但五大风月名门的名媛,绝非等闲流莺可比,追求数月半年才能上手,再寻常不过。因此每届香会,各地豪客仍是趋之若鹜,希望能找到合意的佳人,得到佳人垂青,不枉此生。 (本章完) 第132章 杨行密 第132章 杨行密 天山赏雪,钱塘观潮。这是大唐盛世时,江湖侠侣们据说一生不得不看的两大胜景。虽然前者说的是河西走廊的祁连山,至于西域那一座,未免太过遥远。 朱温和醒香在一起时,只以好友的身份,相约同去看了杭州钱塘的大潮。 潮水如雪山暗倾,激荡而来,弄潮儿涛头顶风而立,红旗不湿,场面着实令人称叹。 但最让朱温印象深刻的,还是满城出看,在江岸上簇拥如堵的景象。他亲眼看到十几个看客被挤得失足,坠入江潮当中,片刻便被大潮卷得无影无踪。 今日的五峰香会,人潮浩大似乎还要大于钱塘观潮。一个月前,泰山周遭的客舍就被住得满满当当。各条要道上车水马龙,将诸般物资运入此间,才能供应内外数万人的衣食住行所需。 泰山群峰上下,香烟袅袅,与山雾混涵在一起,那是用于供奉鬼神的香火,也是迷醉人心的香气。 路上行人们都脸上挂着兴奋的神色,互相议论纷纷。但每个人都尽可能让自己的神情与语言瞧上去庄重得体,不然不仅亵渎了泰山道家胜境,也冒犯了盂兰盆节来享受香供的十方鬼神。 西河、嵩阳、天峰、衡州,四派的代表坐在华贵的车上,雁行入场。大量的瓣随着车轮辚辚行进,洒落在逶迤的山道上。 不时有行人将几片瓣捡起,满含着欣悦把瓣贴在面庞、鼻端,试图从中感受香车上美人的一缕幽香。 大部分丽人隐藏在车帷后方,不肯露出真容。即使是骑马而行的美人们,也都戴了幂篱,容颜在其后若隐若现。 但偶尔掀开车帘,眉目流转,流露出雨恨云愁、风情月意的几个佳人,已足以令人群发出一阵阵惊叹。 这样欲露还掩,欲语还休,最能引动世间男人的心绪。 “珺妹,好像没几个人看你呢。”朱温悠然揽着田珺的纤腰混在人群里,笑道:“明明这里比你更美的也没几个。” 其实是田珺为了避免被狂蜂浪蝶缠上,或者撞上什么河北那边的熟人,直接穿了身男装。田珺肌肤微黑,个子又高挑,这样打扮下来,倒像个农家出身的极俊秀少年,发达的“胸肌”更是用裹胸布都很难掩藏住。 “就让你瞧你还不满意么?”田珺剜了朱温一眼,心里却甜丝丝地。 人群中忽然传出阵阵惊呼声。 “是张好好!” “大家快去看!” 田珺起了好奇心,凑过去,结果发现令人群如此感兴趣的,并非什么绝代佳人,而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妪。 她满头银白发丝,到这个年纪脊梁依然挺得笔直,但身姿终究短小,和身下的高头大马显得有些不搭。 “怎么是位皱着面皮的老太太?”田珺心直口快,开口道。 “人家年轻时比你可美多了,还能作掌中舞哩!”旁边一个游客见田珺容貌俊秀,虽然没认出是女儿身,却也直接拿来对比:“何况,张大家还是衡州派的掌门……” “朱颜今日虽欺我,白发他时不放君。小伙子可不要这般不尊重名宿。”另一个游客亦道。 田珺一时气了个够呛,若非朱温抓住她手,差点挥拳打了出去。 但转念一想,谁不会老?这两人说得也没错。 加上朱温轻轻揉搓着她的玉手,田珺的气也就消了,对朱温低声道:“这位张好好,很有名么?” “人们说,她年轻时,能做掌中舞。”朱温道:“听说杜牧的诗句‘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就是写给她的。她十六岁嫁给杜牧的好友沈述师沈公子为侧室,但沈公子年少贪欢,不到两年便病逝了。她被视作克死了夫郎,遭大妇驱赶出来,在洛阳东城当垆卖酒。” “杜牧因此专门写了一篇《张好好诗》给她,让她名气再次大噪。这么多年过去,她也是媳妇熬成婆了,竟做了衡州派的掌门。” 田珺点点头,她再不读书,杜牧的名字也是知道的,那可是与杜甫相提并论,被称为小杜的大诗人。 她仔细打量着张好好的五官,果然从中瞧出几分昔日的绝代风华。 “那两个人没说错……”田珺有些不情愿地低声承认道:“张大家年轻的时候,说不定真比我好看。” 田珺是个坦荡的女孩子,若是一般的美貌少女,多半打死都不肯承认。 她却轻轻一叹:“段娘子曾对我说,对女子而言,容颜消逝,满脸皱纹,是相当可怕的事。还不如像焰帅那样在最美丽的时候,轰轰烈烈地结束一生。” 小师妹曾有相当痛苦的经历,她内心中藏着这种自毁倾向并不奇怪。 朱温还是想安慰下田珺:“张大家哪怕容颜已老,气质却如此从容优雅。就我看来,她历尽沧桑,一定是看淡了苦难,而非被苦难同化,才有如此醇厚的姿态。她对门派里的女孩子,想必也还不错。” 田珺听了朱温的话,也觉有些道理。 但她低头道:“可现在让你娶这样一个气质优雅的老太太,你一定不乐意。” 朱温哑然失笑:“这是什么强词夺理?我现在还年轻当然不乐意,要是一起老去的人,哪有嫌弃的道理?” 田珺微微一怔。 她想问朱温到底愿不愿意和她偕老,但还是忍住了。 她是个心直口快的笨蛋,但也越发不想听口不应心的话。当初她说的就是只想给朱温做一颗朱砂痣,她知道朱温永远忘不了醒香这个白月光,一定还在等她回来。 至于共事一夫这种事,她压根没想过。且不说听朱温所言,醒香完全不可能接受这种事。田珺自己的家庭经历看来,母亲固然被大娘欺负,大娘也时常被母亲闹得很不开心。 所以她会希望醒香永远不要回来,可这种想法又让她觉得自己很卑鄙。 田珺正思忖间,衡州派的队伍已经走过去了。后面是华山脚下的西河派,西河派的队伍里有个男人。 这并不奇怪,五派虽然男弟子都少,但绝非没有。 但那个少年男子长得实在英俊,剑眉星目,天庭饱满,地阁方圆。 他并未骑马,就在队伍当中步行,但气质凛冽如同一把出鞘的利剑,竟把行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甚至一时顾不上瞧那些戴着幂篱的美人。 他的五官其实并不比朱温更美,但却更锋芒毕露,好似凛凛寒冰。相比大多数时候意态散漫,一副百无聊赖模样的朱温,自然更能吸引旁人目光。 他身着一袭材质并不精美的黑袍,却衬托得他肌肤越发白皙胜过冰雪,连一双点漆似的瞳孔,瞧上去都好像是黑白的冰凝成的。 男子以不快不慢的速度,突然自队伍中走出,来到朱温面前。 朱温看得清清楚楚,他左脚和右脚每次向前迈的距离都严格相同,丝毫不差。 这一定是个生活相当有规律的人,而且不是朱温那种每天坚决睡五个时辰以上的规律。 “庐州杨行密。”男人的目光在田珺脸上略作停留,而后以深邃的眸光正视着朱温,以极低的声音道:“阁下可否借一步说话。” 杨行密,正是给时溥支招,想要取朱温性命的那个聪明朋友的名字。 他为何会出现在西河派的队伍里?找上自己又是为了什么? 朱温不知道,所以他很好奇。 (本章完) 第133章 双雄初会 第133章 双雄初会 “你不是西河剑派的人。”在山间找了个地方坐下后,朱温对杨行密道。 作为泰山派的熟人,朱温知道一些隐秘的山洞,里边有石桌石墩。至于山间的凉亭,早被人占完了。要休息的人,大多只能席地而坐。 杨行密深邃的目光扫了扫田珺面颊:“你家贤弟也不是男人呐。” 朱温当着杨行密抓起了田珺的手:“那是自然,是位大美人。” 杨行密点头:“是比五派那些庸脂俗粉美上许多。” 听他的意思,似乎将绰影这种公认的绝色,都放到庸脂俗粉里头了。 朱温相当能理解这种心理。对方和自己一样,骄傲、俊美、强大,这样的少年人,评判美人已绝不只是看脸了。 正如朱温有次对兰素亭所说——“只是想看一张好看到不用上妆的脸,我可以照镜子”。 “杨某人是藏剑山庄的真传弟子。”杨行密竟然直接报上了身份来历。 朱温道:“藏剑山庄的真传弟子不是叫阳行愍?” 话脱口而出,才觉失言。 也是奇怪,面对这样一个曾帮助时溥想要取自己性命的人,朱温竟一点不觉得讨厌,说话也没有三思而后言。 “阳行愍是我另一个名字。” “所以杨郎君现在是要出山了?”朱温问道。 卧龙出山,天下皆惊。杨行密就算比不上诸葛孔明,也是绝世的英杰。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杨行密轻描淡写地道,似乎还在等待着时机。 但这话一点不让朱温觉得狂傲,倒觉得此人自诩为楚庄王、越王勾践,气魄过人。 毕竟朱温自己,亦曾以汉光武帝和大唐太宗自比。 尚让是振衣盟的新任盟主,却显比不上面前这位杨行密。至于时溥,同为当世英豪,与杨行密相比就好像凡鸟之于凤凰。 振衣盟的江湖排位要比藏剑山庄更高,所以哪怕是天下六大派,怕也配不上这位气质如同出鞘宝剑的杨郎君。 朱温心知藏剑山庄这代有两位极为出色的门人,倘都有这般胸襟风度,那可真要震惊天下了。 “那么,杨郎君找朱某人又有何事?”朱温并没有露出锋芒与对方天生的锋锐气质对抗,只是坦然问道。 他从对方身上感觉不到真正的敌意。 “如果你能死在时溥手里,那么打败雪帅齐克让就是侥幸。”杨行密没有直接回答朱温的问题:“而穆陵关一战,证明草军谋主,黄巨天的高徒朱凉玉,并非浪得虚名。” 得到杨行密的赞许,让朱温觉得很高兴。英雄相惜,胜过一百万个俗人的谄媚之语。 “那么行密郎君宝剑出鞘之后,又会让我看到什么精彩的故事?” “不会让朱兄乏味的。”杨行密话音依然冷森森地,但确实显得有些寂寥:“在此之前,朱兄一定要活下来,活久一点。” 田珺刷地一声,就把蛇矛拔了出来,指在杨行密脸上:“你在威胁朱郎?” 蛇矛距离杨行密的额心只有一寸。 似乎瞬间就能将他的头颅刺穿。 杨行密却直接将额头向矛锋靠去。 田珺大惊,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杨行密的额头上已经多了一道血痕。 他从容用手擦拭那星血痕:“好兵器,很锋锐。” 杨行密明明脸型不是特别秀致,但白得跟冰一样的肌肤,与极有立体感的面庞结合,别有一种勾人神魂的魅力。额上多了一道血痕,竟显得英秀俱绝,好似二郎真君临世。 “珺妹,不必着急,杨郎君没有恶意。”朱温笑道:“他之所以帮时溥,是因为一个连时溥都对付不了的无能之辈,没有被他在乎死活的价值。” “时溥是我旧友,但我不会为他效力。”杨行密道。 “时溥譬如冢中枯骨,无足为道。”朱温全然不把天下公认的青年俊杰时溥放在眼里:“连四帅麾下,都没有杨兄这般人物,时溥又何德何能?” 杨行密没有说话,时溥毕竟是他朋友。但看他意思,却是默认了。 许久无话,看起来要说的话已经说完了。 朱温不喜欢没话找话,杨行密显然更是个少话的人。 “看来咱们该说的话,已经谈完。”朱温起身道。 杨行密点头:“告辞。” 简单,且痛快。 双方既没有一起饮酒享馔,也没有交换什么礼物。 两位命世之英初次相见,已不需要什么客套。 朱温明白,杨行密这种人,未来若是敌人,那也是最好的对手。 同样是智谋绝世之人,和杨行密说话,可比面对“贼王八”王建舒坦多了。 杨行密离去之后,田珺听得一头雾水:“你们在说些什么?他怎么不是威胁你?” 朱温道:“杨行密是来给我示警的。他怕我死了,没机会和他逐鹿天下。” 他又自语道:“南有神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期待与你交手的那一天。” 田珺一惊:“官军已经惨败,五峰香会上还会有危险?” “如果杨行密想要我死,他不会来找上我。”朱温显得对这位初识之人相当信任。 或许这就是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哪怕未来双方仍可能成为死敌。 “杨行密向我表明身份,是告诉我,他不屑于藏在黑暗中,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与我做对手。” 杨行密无疑是位真正的剑客,也是个有着武人之心的骄傲少年。 朱温斩钉截铁地判断道:“那么,一定有其他人在黑暗里潜伏着。” “我田四娘最讨厌这种阴沟里的老鼠了!”田珺当下切齿道。 她听说杨行密是出于好意,对杨行密的不满马上转变为了好感,仇恨则转移向了那个未知的敌人。 “老鼠总有冒头的时候,打死就行了。”朱温不以为意地道:“咱们是时候去瞧瞧歌舞了。” 朱温补充了一句:“放心,那些女子在我眼里,都不如珺妹你秀丽。” 田珺不依不饶问:“绰影呢?” 朱温微微蹙额,而后应道:“绰影小娘子风姿绰约,但她只是朋友,而你则是我心爱之人。” 这种诚实而不唯心的回答让田珺很满意,她快活地用脸蛋在朱温脸上蹭了蹭,好像一只乖顺的大猫。 “你好像又有几天没洗澡了。”朱温随后的话却让田珺再次想揍他。 “已经入秋了!”田珺恼火道。 “不,我想到一个问题。记得咱们刚认识时,我说你身上有胡人血,脚容易臭吗?” 田珺咬着银牙,攥拳道:“当然记得。” “这件事很重要。”朱温道:“后来我发现你身上有时候味有点大,纯是不太爱洗澡。你身上一半的汉人血,让你并没有胡人的狐燥味。” “不然的话,你腋下不抹蔷薇水,该是能把人熏晕过去。” 话音未落,朱温发现自己的小腿剧痛起来,感觉骨头都要裂开。 这次竟然没能躲开,因为他压根没想到田珺不动手而是直接动腿。 道理也很简单,“手是两扇门,全凭脚打人”是江湖行话,田珺是在军队里长大的,压根没多少江湖经验。脚踢人哪有长兵器好用? “小师妹她……”朱温咬着牙,瞬间就想到了是谁教田珺的。 “没错,让你老欺负我。”田珺拍了拍手,眉飞色舞地道。头回在朱温嘴里不吐象牙时打了个狠的,让她极为解气。 朱温无奈:“可我是夸奖你。你想想,你那两个朋友,‘白虎’和‘朱雀’,是不是得在身上熏很多香料,不然就臭味熏人,而且还不是汗臭,比汗臭要奇怪得多……” 田珺转念一想,安仁义和米志诚这两个纯血胡人还真是这样。 当时自己还奇怪,两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喜欢用香料,弄得娘里娘气的。 “这也与咱们现在的处境没什么关系吧?” 朱温摇摇头,神秘莫测地道:“不管和那只老鼠有没关系,至少关系到五峰香会的成败。” 田珺本来对于给朱温踢了一脚有些惭愧,但朱温下面始终不跟她讲具体的计划,一副“山人自有妙计”的样子,惹得她又烦躁起来,找机会又想飞一脚。 但此次朱温早有防备,直接把她捉住脚儿抱进怀里,田珺感受到男儿坚实可靠的胸膛,温柔的怀抱,一下什么气都消了,将身体静静地在朱温身上靠着。 朱温拥着她,一起由洞口瞧着迷离的星空。山风徐来,气氛极是温馨宁谧。 (本章完) 第134章 回鹘公主 第134章 回鹘公主 朱温与田珺走出洞口,携手步行于山间小道之上。 前方突然传来低低的哭泣声。 两人神色微变,躲到路边山石之后。 星月光芒照耀下,只见一名胡服少女骑着高头大马,身形高挑,体态健美,皮肤白里透红,五官精致,鼻梁小巧高挺,身上珠光宝气环绕。 几个苍头模样的胡人跪在马前,哭泣不已,叽里呱啦说着一些朱温完全听不懂的胡语。他们都是塞北胡人,一个个虬髯广颡,但并没有西域胡人的高鼻深目特征。 朱温不知道他们说些什么,将目光投向田珺。 田珺压低声音道:“他们说的应该是回鹘语,我听得懂其中一个词,似乎是公主的意思。” 作为河北人,田珺能接触到的胡人,比起出生在黄河以南的朱温要多很多。 朱温一惊,贴着田珺耳朵问道:“那女孩是回鹘亡国公主?” 三十五年前,回鹘汗国已经陨灭于杀胡山的朔风之中。大唐最后的战神石雄以三千人大破回鹘军十万,亲手斩下了回鹘末代可汗乌介可汗的首级。那颗首级至今悬挂在长安城明德门城楼上,因做过防腐处理,风干之后,容颜依稀可辨。 田珺点头道:“恐怕是了。她的名字,似乎是硖跌娜娜罕。” 硖跌氏,是回鹘王族的姓氏。 “大同军天峰派,这一代最为美貌善歌舞的弟子,唤作‘娜姬’,看来就是她了。”朱温推测道:“以年纪看,她怕是乌介可汗的孙女。” 回鹘汗国鼎盛之时,不仅抢掠洛阳的金帛子女,作为帮助唐朝平定安史之乱的报酬,更当众羞辱唐朝太子,可谓气焰熏天。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没想到杀胡山一战之后,不但回鹘末代可汗悬首长安城门,连他们的亡国公主,都落得没入妓室的下场。 那回鹘公主瞧上去与田珺年纪相仿,亦是二十岁上下。回鹘人大多生着长长的马脸,相貌粗卤,如她这样美貌的实在少见。 面对族人的叩首痛哭,她仍显出了几分骄傲,强忍着没有落下泪来。 过了一阵,回鹘公主硖跌娜娜罕翻身下马,亲手将几名胡人扶起。几人越发感激涕零。 身为唐人,朱温和田珺对回鹘人都没什么好感。但亲眼看到亡国公主沦为妓妾,还是让他们有些感喟。 娜娜罕公主身为天峰派的行首,虽在一般浮浪儿眼里犹如神女一般;费尽钱财追逐一年,未必能摸到她的小手。但遇上真正的贵客,仍旧逃不过侍寝的命运。 绰影在这种火坑里,长到二十一岁年纪,还能保持清白之躯,已经幸运到极点了。 “朝廷不救你田香姊姊,当然令世人心寒。但对成德节度使王景崇而言,乌介可汗毕竟是他的君父。他在成德吃香喝辣,却任由君父之裔受辱于妓室,真是更加不义。” 提起曾想要强娶她的回鹘人王景崇,田珺压根不会有什么好心情,朱温见她神色一变,马上将田珺的嘴给捂住,免得她过于大声将几个回鹘人惊动了。 娜娜罕公主才艺不凡,是绰影接下来的对手之一。 又过了好一阵,娜娜罕公主才跨上高头大马,与几个胡人一起离去,那几个回鹘人脸上,依然挂着国破家亡的凄楚泪痕。 然而自古以来,亡国之民哪个不是如此?又譬如张议潮将军还没有起义收复河西的时候,那些在吐蕃统治下痛苦呻吟的凉州父老,比起娜娜罕公主的处境,岂不更加凄楚? “还好你捂住了我嘴。”田珺这时候到底知道朱温做得是:“不然这场合惊扰了他们,怪尴尬的。” 她明明不喜欢回鹘人,但瞧着娜娜罕公主一行人的模样,终流露出些许怜悯。 朱温能理解田珺的想法。她的曾祖母甚至还是大唐的嘉诚公主,可两三代之间,魏博田家就沦落为魏州城里不值一提的破落户。瞧着这位国破家亡,只能倚门卖笑为生的回鹘公主,田珺难免物伤其类。 “王景崇被你们魏博韩简节度使的骑兵砍断了一条腿。”朱温笑道:“不必再与这个浑人计较。要是治得不好,他过几年就该去长生天向乌介可汗请罪。” 想到当初朱温定计借刀杀人,不仅把王景崇整得如同丧家之犬,田家今后也有了韩简节度使罩着,不必再忧心。田珺心中气一下就消了,更情不自禁地在情郎脸上亲了一口:“你是想我夸奖你嘛?那就这么奖励一下好了。” 这般率性的模样,令朱温只觉可爱到了极点,又忍不住将她抱进怀里,朝田珺扇坠般的耳垂吹着气撩拨她,惹得少女又羞又喜,俏脸泛红的模样,已胜过大段对白。 笙歌婉转,持续到三更之时。然而第一日都是些前菜,并没什么精彩节目可看,朱温和田珺看过了绰影的歌舞,也觉得这些庸脂俗粉没甚趣味,瞧了一阵,便早早去睡了。 次日巳时,伴着报时的洪钟之声,大群健壮小厮身穿黑色劲装,胸前戴着红,援玉枹,击鸣鼓。在人山人海的欢呼声中,娜娜罕公主带着一群女骑士,策马入场,人人腰悬箭袋,背挂角弓,飒爽英姿,惹人惊叹。 “天峰派地处塞上,胡汉交界之地。幽并之地的豪客与游侠儿,喜欢的便是这般胡服骑射的英爽风味。”路旁有看客议论道。 又有位头戴青色巾帻的少年用一双桃眼紧紧盯着女骑士们贴身的衣衫下,圆滚滚沉甸甸,如桃似梨的臀儿,双眼几乎要喷出情火来:“人们私下里唤她们叫‘大同婆姨’。这些女孩子从小修炼‘坐瓮’绝技,有‘重门迭户’之称,跌宕如驰马之时,任你菩萨金刚,也要为之流连忘返。” 旁边一个少年亦道:“不错,真是美臀哉!都是未曾生养的少女,两胯却丰满胜过圆润熟妇,好生养眼!” 前头第一个说话的看客猛地给了两少年各一爆栗:“这些滑头话平日说说也就得了,五峰香会上还是慎言,不怕激怒了鬼神?” 两少年只能羞赧低下头,唯唯应是。 娜娜罕公主将目光略略瞥向这个方向,风向从这边而来,她显是已经听见了这些飞短流长。 但她没空闲为自己身世自怜自艾。娜娜罕公主神色只是极细微地动了动,便掣弓搭箭,策马疾驰间,对准百步外一棵垂杨,连环三箭,咻咻破空,只见三根杨枝如同时飘然而坠。 连珠箭需要持弓同时,捏住两支以上的箭,短时间内连续射出。最高境界称作“羿射九日”,即连发九箭。 朱温曾亲眼见过寇谦之以碎金箭法,连发五箭,射杀五名草军战士。而师妹段红烟,也有连射五箭的本事。 这位娜娜罕公主能连射三箭,艺业也说得过去了。 看客喝彩声如云,抛掷出红绡金帛,不计其数。 “弓力软得紧,是文射。”田珺见朱温双眼紧紧盯在娜娜罕公主身上,遂以内行身份开口道:“弓力越小,射得越快,拉弓姿势也不容易走形,射得更准。这样力道,却不足以战场杀人。” “珺妹你说得没错。”朱温点头道:“但你射得实在没她准。” 田珺顿时没词了,她不像安仁义和米志诚,确实没学到寇帅箭法的精髓。 朱温曾调笑她说,她以后打了败仗也不用怕,会有箭垛神来相助,以感激她平日里的不伤之恩。 (本章完) 第135章 献技 第135章 献技 天峰派的献艺场地,是一处开阔的山坳。 山坳当中,有低低的丘壑起伏,并不崎岖,适于骑手驰射。 娜娜罕公主为首,一群女骑士在场中纵马而舞,不时做出镫里藏身,左右驰射,背射,盘马而射之类的技法。 除公主之外,其余女骑士最多只能左右各射一箭。虽然她们策马来回驱驰,戎服上的刺绣迎着日色,好似团锦簇,但场中观众也不乏上过战场的,看久了未免觉乏。 “不全是架子,但终究少点味儿。”说话的是一位操关西口音的大汉,如果用汉代的说法,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六郡良家子”。 此人曾经驰骋在关西的战场上,与吐蕃人、党项人殊死搏斗,这些小娘子的骑射技法,在他看来确实不太入眼。 场边鼓声突然更加激昂,一群瞧上去十一二岁的童儿蹦跳着进到场中。他们一个个穿着颜色缤纷的缺袴袍,脸上描眉敷粉,显得更加秀美。 他们身手异常敏捷,抓住马尾或是女骑士援出的手儿,飞身上马,直接跨开双腿,正面坐在女骑士怀里。由于童儿们身子还没长开,天峰派的女弟子又普遍体格高大,他们即使骑在丽人们腿上,也显得娇小许多。 看客席上顿时传来一阵艳羡的吸气声,无数人开始想象要是自己是这些孩童该有多好。 孩童们拥住驰马女郎,耳鬓厮磨,做出各般亲昵动作,动人心旌。他们口中还低低哼吟出草原上男子向女儿家示爱的歌谣,清脆的嗓音唱出来,越发令人迷醉。 五色令人目不明,五音令人耳不聪。现下场中诸客,大半已被诱惑到不明不聪之境。 这班男童上马入怀,可不只是以声色诱人。他们用白皙小手从身下少女腰间箭囊中取箭,如行云流水般送到女郎指间。女郎有人送箭,便能轻易连发五箭以上,场中破空声不绝于耳,利箭咻咻仿佛织女投梭,张开密密麻麻的大网。 不时有箭矢落在看客席前方,惹出一阵惊叫,而后有惊无险地射入地面。发箭的少女则发出一阵银铃般的清笑,显得既健美又纯真,越发激起男人的征服欲望。 健马之上,女郎们一边发箭不休,一边还与身上男童不断变换着接触姿势,如磨似振,形成一幅幅令人面红心跳的画面。但当事人却从容自若,彻底将精神贯注在表演之中。 最后,以娜娜罕公主为首,十个女孩一齐发箭,一支箭头射中另一支箭尾,又被后边一支箭刺斜里射中,你追我赶仿佛流星赶月,最后十支箭全部失速,坠落在地。 场中顿时欢呼如雷。 那个关西汉子终于露出了赞赏的眼神,而朱温也不由颔首表示认可。 这群天峰派的少女,用的是典型的表演用射法,也就是文射。弓力轻,射速快,易命中。 但是要射出这样“十星联珠”的效果,仍需要极其严格的训练,以及无数次预先排演。 “我听师妹说,将训练核心放在命中上,谓之‘射亲’。这群小娘能射出这般场面,一是距离较近,此外‘射亲’的练习,也不容小觑。” 朱温对田珺道。 田珺明白朱温说的是事实。这群天峰女弟子的箭法,虽然是表演用的架子。但真让她们上战场,挽强弓,也能发挥出一定战力。 天峰派献技完毕,娇美的婢女盈盈迈步,将客人们抛掷的金银绫罗之物收集起来。在结算时,表演所获彩头数目,占了很大权重。然而更重要的,还是几十位身为风月行家的贵客之意见。 六大派中,除了已经明着造反的振衣盟,和佛门清净之地少林寺之外,唐门、琅琊阁、藏剑山庄、天师府都有代表在其中,足以体现江湖人对五峰香会的重视。 至于为什么会有龙虎山天师府——人家是张天师后人,可以明明白白不讳女色,家业还能世代相传,这是历朝历代赐下的特权,谁能拿他们有办法? 汉末群雄中,子孙混得最好的还属张天师的孙子张鲁,富贵荣华,世代不绝。什么曹刘孙,爵禄早就断了。 表演已结束许久,观众仍在议论纷纷,回味于跑马场内泥尘中残留的美人妙香。尤其是幽并之地的一些商客和游侠儿,兴奋得无以复加,满心幻想着自己与佳人在茫茫的青翠大草原上一同驰马,共尽燕婉之欢的旖旎场面。 下边上场的是嵩阳派的师太们。她们大多剃着光头,头上烫了戒疤,头戴僧尼帽,作为外裳的米黄色尼服纤薄欲透,露出系着蝴蝶结的抹胸,素面朝天,我见犹怜。 也有带发修行的女居士,为首的做成观音大士打扮,容貌甚美,仪态端严。当她偶然露出一颦一笑,便将许多看客的魂儿都勾了去。 “嵩阳派在太室山上,与少室山的少林寺相对。由于嵩山属东都畿,归东京洛阳管辖,有人便用王维的诗调笑说——‘洛阳女儿对门居’……” 朱温又看到了那两个之前因为开黄腔被人敲爆栗的少年,看来他俩并不太长记性。 另一个少年接口道:“瞧上去,少林寺的高僧少不得要心猿意马,佛心失守。” 桃眼少年露出意味深长的笑意:“那是,听说嵩山周边的村镇,每年都要捡到不少弃婴,你猜猜是从哪来的?” 又以目光环视周围:“如今来看嵩阳师太们演出,最为兴高采烈的,不少是光头。若出言询问,一定自称是被赶出山门的破戒僧。可其中有多少来自少林寺、白马寺等名刹的大德上师,谁又知道?” “食色性也,佛祖又岂能挡得住?”另一个少年拊掌大笑道。 然后几个光头就围了过来,将他俩按倒在地,饱以老拳。 直言贾祸呐——朱温心中感叹。 有些事情明知如此,但在大庭广众中大声说出来,就是你的不对了。被人痛打,纯属活该。 衣着撩人的嵩阳师太们,在台上敲着木鱼,唱着梵呗,身上挂着近丈长的青檀、绿玉佛珠,曳地如罗。 随着队列变化,美貌尼子们开始嬉戏不已,用长长的佛珠互相绑缚,然后又以超乎人想象的身体韧性,变幻着身姿,从粽子般严密的捆绑中如游鱼脱身出来。 对于这般场面,瞧得最兴奋的果然是那群和尚,口中连念阿弥陀佛不已,眼睛通红胜过怒目金刚。场上贫尼缁衣轻动,场下贫僧手舞足蹈。 僧人们布施的财物,也往往是佛珠、木鱼、禅杖、钵盂、袈裟等物,皆以珍奇材料做成,价值不菲。 嵩阳派表演结束后,轮到衡州派,此时天色已暮,表演场地也转移到泰山派的月殿当中。 看客中发出一阵阵的议论。 “听说了么?张好好大家竟要指挥门下众弟子跳‘掌中舞’!” “竟然真有这样舞蹈?我还以为是无稽之谈哩!” 台上垂下帷幕,张好好抱一琵琶坐于其中,虽然已经年迈,身姿仍显得极为端庄优雅,琵琶技艺更已登峰造极,嘈嘈切切之间,婉转缥缈兼而有之,仿佛仙乐。 一众女弟子则在帷幕前方展开队列,预备献舞。 “咦,衡州派都是娇小少女,哪来这么多高个女郎?”有人惊呼道。 “这群女郎比天峰派那帮女骑士个子还高了,男人都没几个比得上的。” 场下正交头接耳,那帮高个子女郎却在众目睽睽之下,换上了男装,瞧上去就如一群个子甚高的俊美郎君。 她们将大手向前如蒲扇般铺开,后边的娇小少女们忽然像飞起来一般,凌空掠起,落在男装丽人们的手掌之上! “是丝线。”有人低语道。 这并不难猜测,但是极细的丝线,台下压根看不见,显得那些娇俏少女完全是在凌空飞舞,在男装美人们掌上飘摇流离,似踏荷叶而行的水鸟,往来不定。 “原来张好好大家昔年的掌中舞,是这样办到的。”一名红衣员外感叹道:“见到之后,知道并不神奇。然而这样的点子,仍旧令人激赏不已。” 台下兰素亭却将纤秀的眉峰蹙了起来,扯着朱温衣袖低声道:“都将你给绰影姊想的计策,不也要利用丝线?和衡州派张大家的点子撞车了,如何是好?” 成德别院内,朱温被阿青夫人用丝线攻击,因此受到启发。没想到张好好大家的绝技“掌中舞”,竟也是靠丝线来实行。 田珺闻言,也露出焦急之色。 朱温仍旧一副老神在在样子:“你们这俩丫头片子,有什么好怕的?丝线只是计策的一环。同是靠丝线,用法也大不一样。绰影娘子的表演,决计要超出你们想象。” 瞧上去,哪怕是张好好亲自训练的“掌中舞”,也没被朱温当一回事。 “如今的衡州派,已没有张好好年轻时那样的绝色担大梁。”朱温笑道:“哪怕歌舞不输给张好好昔年,但这一块已大大减分了。” (本章完) 第136章 如梦似幻 第136章 如梦似幻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张好好已然年迈,琵琶技艺虽然老而弥精,歌喉却不及少年之时。因此罗帷侧畔,还有一位满头翠羽明珰的歌女,婉转作歌。 唱的是李太白的《春思》词。腰间缚着轻丝,在掌上飘摇的纤巧少女们,身形瞧上去轻若游丝。 歌声愈唱愈迷离凄婉,明明是赏心悦目的掌中舞乐,却瞧得看客纷纷叹息呜咽,乃至堕下泪来。 张好好自度的琵琶曲,将风尘女子一生的哀伤苦痛融入其中。世间悲愁,本就相通,怎不让人感同身受? “良辰美景,却以悲乐撩动人心,倒是别具一格。” 朱温低声评价道。 悲苦往往比欣悦更有冲击力,更能铭刻人心。 但朱温并不喜欢想悲苦的事情,世间苦难已太多,他更希望向前看。 他才二十余岁,人生路还很长。 曲终之后,场中寂寂无言,唯有低低抽泣之声。过了一阵,才爆发出掌声如雷,久久不绝。 “我听绰影姊说,经营所谓‘扬州瘦马’的门户,出众的多半是衡州派在淮东的产业。湖南之地,土瘠民贫,做人父母的,常常只能将女儿卖给烟之家。湘女又比吴越本地女子身形更加娇小,正应上江东富人们对轻盈幼弱的偏好。” 兰素亭在左近轻叹着道。 她的身形已经很纤薄,但那些能作掌中舞的少女,比她更加单薄娇小。 纤巧软糯的女孩子,总能激起男人将她们抱在膝上,轻怜密爱的欲望。 朱温道:“我还知道,湖南民风彪悍,喜欢杀人祭鬼。东南商客倘不经由衡州派这样的本地势力,而是径自去湖南收买童女,一不小心就被土人割了脑袋,拿去祭鬼。” “幸亏芷臻没有生在那样的地方。幸亏阿爷去后,芷臻能遇上都将这样的人。”兰素亭轻轻道,用感激的目光瞧着朱温。 兰素亭天生一副悲天悯人性子,庆幸与感激,都是实实在在的。 朱温心中微动,却被田珺发力扯住了手。 “混蛋,你一见芷臻妹妹楚楚可怜的样子,就把持不住。”田珺贴着朱温耳朵低声道:“是不是又想搂她了?” 朱温无奈道:“哪有。” “我知道她不是故意的。”田珺低声道:“我家五妹就喜欢故意装得可怜兮兮,骗人怜惜她。” 朱温不由失笑:“你这家伙不笨嘛。当初还跟我说你小妹心肠不坏,只是不会说话。” 田珺红唇一撅:“寇帅教我多把人朝好处想。” 她的率性与兰素亭的纯真,各有各的可爱;泛出小女儿情态时,动人心旌的滋味,又大不相同。 本能的欲念,让朱温顷刻只想将俩女孩一边一个,都给搂怀里。 但他更知道人生在世,有必要节制欲望,否则就会变成他最厌恶的,庙堂之上那群浊物的样子。 衡州派的演出完毕,终于轮到作为东道主的泰山派上场。 月殿内灯火,一时俱灭,场内陷入一片黑灯瞎火之中。 “怎么回事?” “好冷!” 殿中观众正因灯火的黯灭而有些不适应,突又感到幽幽冰寒,弥漫全殿。 本来初秋的泰山还有些微余热,忽然便像陷入了严冬。 冷气迅速蔓延开来,令场上许多客人不由打起了哆嗦。 周遭忽然跃起一片片紫青色火焰,迷离幽微,仿佛仙家宫阙中降下的天火。 俏婢们在殿中穿行,将一件件填有鹅绒的羽氅发放到客人手里,让他们披上御寒。 借着摇曳的紫青色灯火,众客游目望去,只见环殿摆着一口口大瓮,瓮中之水,已经彻底结冰,怪不得殿中顷刻变得清寒如许。 “这是何等神奇?” “莫非真有仙家手段?” 场中传来低低的议论之声。 田珺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打量着此情此景,也彻底惊住了。 她不是没见过宴会上使用冰鉴消暑。 冬天里将冰雪储存在冰窖内,夏天取出,盛在形如四足方鼎的冰鉴中,放在室内,纵然三伏天气,也觉寒气氤氲,清凉沁骨。 那些陶瓮当中的冰却是冻成一体,压根不是零碎的冰块。 田珺眼力过人,更看见偏门内一口陶瓮中,开始尚有许多清水,但冰面肉眼可见地蔓延,很快便彻底冻作一处。 “怎么做到的?”田珺好奇地对朱温问道。 “看台上,绰影娘子马上要登场了。”朱温不答,让她好好观舞。 忽然雾气汹涌,从地板上喷射而出,顷刻将歌台弥漫。氤氲流雾在紫青色灯火的照耀下,流离变幻,加上满殿清寒,令人仿佛来到人间仙境,神人洞天。 流雾微散,一行人影衣袂飘飘,绰约如仙,自大殿顶上乘雾而下,向歌台落去,浑似御风而行的姑射仙人! 她们甚至压根没有落地,而是直接悬停在距离歌台近丈的半空中,犹如漂浮。 满堂鸦雀无声。 这样如梦似幻的排场,氛围,尚未起舞出声,便夺去了全场人的神魂心魄。 他们几乎无法相信这是人世间所能见到的场面。 朱温嘴角微微上扬,只觉这手段如若拿去骗人,让人相信真有仙神下凡,愚夫愚妇们也定然信以为真。 一边兰素亭露出恍然神色。 丝绸是一种韧性极强的材料。 张好好利用丝线,让那些娇小女子在男装丽人们掌上来回起舞。 而朱温让绰影等人借助丝线,如仙子般自殿顶从天而降。 这就是朱温所说的用法大不一样。 泰山派女冠子们身形重一些,就需要更粗的丝线。因此才要灭掉全场灯火,换上光亮暗得多的紫青色奇焰,又以氤氲雾气遮盖视线,让观者看不到丝线的存在。 瞧全场目瞪口哆的模样,乐舞尚未开始,胜局似已敲定。 但兰素亭仍想不明白,紫青色的光焰,喷涌的白雾,以及清水须臾凝为寒冰的大瓮,这些又是怎么做到的? 自兰素亭与朱温相识以来,朱温的奇绝才智,一直刷新着她的想象。 (本章完) 第137章 解密 第137章 解密 “磬声振林樾,云氛渺孤鸿。风尘凄迷处,天地有无中。” 绰影云髻高挽,衣袂飘飘,纯白披帛轻盈如烟,摇曳似萝;高挑的身姿,绝美的容颜,纵在群丛中,亦迥然独立。 歌声清泠,舞姿柔绮,眉目如昼,眼波流离。在全场紫烟白雾的映衬之下,真犹如仙子御风而来。 她的唱腔、身姿、表情、气质,都醉人得无以复加。 殿后更有箫笛悠然,为舞乐伴奏轻和。 纵身为女子的田珺、兰素亭,亦惊艳得屏气凝神,目不转视。 “山魅吹冷笛,水风响珠环。怜卿冰雪色,唯待月下看。” 绰影与泰山诸女身姿飘摇,有若冯虚而行。她们凭着轻身技法,在纵横交错的丝线上舞蹈,如此气氛下,实如瑶宫女仙,纷然凌世。 她们身上更散发出清雅的暗香,随烟雾弥散,流入观者鼻端,使人浑然忘我。 兰素亭早注意到,绰影较去年清减了许多,脸色都有点苍白。这时才醒觉,原来是为了作这天阙仙舞,提前数月控制了饮食,体态愈发清瘦之后,于朦胧中凌虚作舞,更有缥缈仙气。 这套舞是绰影于朱温建议下,将大唐盛行的敦煌飞天舞,与泰山道门舞蹈结合,自行创制。既结合了敦煌舞乐的迷离勾魂,又保留了道家的仙灵意态。 朱温耳中听着歌词,心内恍然若失,无数旧日场景,尽数浮现眼前。 绰影所唱之曲,乃是陈后主陈叔宝所制的《舞媚娘》。但写下此词的,却是那位让朱温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女孩儿。 《舞媚娘》乃乐府名曲,属典型的南朝艳乐。本朝天后娘娘武则天的小名“媚娘”,就取自此典。 原词本来香艳之极,但经醒香重填之后,意境变得清越高远,工丽绝伦,大有仙家气象。格调较之旧词,又要胜过数筹。 他有些后悔将这首词借给了绰影,这本该是他与醒香之间的独属回忆。 他亲眼瞧着醒香小手持着纤秀的鸡距笔,在宣纸上跃出美得惊心动魄的辞章。 好在兰素亭并不知道醒香存在,田珺又是个笨蛋,猜不到此词出自谁人之手。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曲终许久,兰素亭才回过神来,认真道:“绰影姊今天的仪态,真只有曹子建笔下的洛神能比了。” 朱温支持兰素亭与绰影在一起,便因绰影不全是一厢情愿。绰影的容貌气质,对兰素亭颇有吸引力;兰素亭初见绰影就感叹,这样的绝色美人,女人看了都要心动。 但在朱温心中,世上若真有洛神,只会是醒香的样子。 田珺也瞧得惊叹不已,简直没法相信世间竟有如斯美态。 “这女人快把芷臻妹妹给抱走罢。”田珺贴着朱温耳朵道:“这样一来,一时半会就没人和人家抢你了。” 朱温将脸偏过去,只觉一股浓重的酒气喷在脸上。 是烧酒的味道。 刚才有婢女在分发烈酒,说是此酿一饮即醉,眇眇忽忽之间,赏仙雅舞乐,雾里看,最是撩人。 这当然是朱温预先与绰影一起做的谋划。 没想到田珺也偷偷领了一壶,已喝得一干二净了。 她喝醉酒的时候,会变得尤其粘人。 趁没人发现,朱温把田珺揽腰抱起,田珺正在欢喜,就发现自己被塞进了兰素亭怀里。 “帮我抱一下你珺姊姊。”朱温私语道。 田珺还有些清醒,没耍起酒疯来,已算好的。 兰素亭温顺应了一声,尽力将田珺膝弯脖颈箍住。田珺比她高挑丰腴得多,抱得兰素亭有些费劲。 田珺本想在朱温脸上偷偷亲一口,才发现自己被扔到兰素亭腿上,差点气晕。 她平时没少摁兰素亭小脸在自己胸口,但被情郎扔过去又是另一回事了。 田珺正要当场大叫起来,被朱温精准摁住嘴。 这种事早已熟极如流。 “珺姊姊,你还穿着男装。被旁人看到了,会以为都将有龙阳之好……”兰素亭贴着田珺耳廓低声道。 一般女扮男装,要认出来并不难,但绝大部分人不会注意去看。 田珺才醒觉问题严重性,酡红的脸儿越发霞染。 “想听那些东西是怎么弄出来的吗?” 两女立即被勾起兴趣,她们好奇这事多时了。 朱温微露得色:“紫青色的火焰,与清水须臾成冰,用的都是同一种东西——硝石。” 兰素亭纤眉微动,竭力搜索着脑海中的记忆,才突然想起南朝人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中,确实有相关的记载。 “先时有人得一种物,其色理与朴消大同小异,朏朏如握雪不冰。强烧之,紫青烟起,仍成灰,不停沸,如朴消,云是真消石也。”兰素亭记性绝佳,即便不感兴趣之事,熟读之后,亦强记在头脑当中,经过思索,便能一字不差背诵上来。 这种过目不忘的本事,朱温自己都没有。 朱温露出赞许眼神:“朴硝和真硝石都能用于制造火药,但朴硝置入火焰中,火焰仍是黄红之色,若烧真硝石,焰色便转为青紫。” 瞧着朱温眼底的认可之色,兰素亭芳心不禁有些由衷的欣喜。 “若烧白磷,可得蓝靛之色,坟山中的鬼火就是此物。但白磷有毒,鬼火与今日的气氛,也不搭调。” 兰素亭轻声道:“那么清水成冰,是将硝石溶进水里,能够吸热?” 朱温稍一提点,她就学会了举一反三,猜出了真相,让朱温也不由惊叹这小丫头的长进之大。 “不错,研磨细碎的硝石,投入水中,溶解极为迅速。此法用于盛夏制冰,也是近几年才被人发现的。若非师傅说起,我都不知道。” 说到这里,兰素亭对于迷离的雾气,也心中有数了。她明显发觉,空气比起乐舞开始前湿润了不少。 她和朱温上次来泰山,意外进到白云观下方的地道,曾打洞进入地道附近一条热气蒸腾的暗河。白云观附近的温泉,就是暗河流出形成。 “那么,热河中水汽氤氲,只要挖通到月殿下方,以橐龠鼓之,就能将水汽鼓出成雾,弥漫歌台之上?” 兰素亭眨着眼问道。 橐龠就是风箱,又叫皮排,冶铁时用来鼓风。 “正是如此。”朱温道:“若珺妹不再耍酒疯的话,你可以将她放下来了。” 田珺恼恨地剜了朱温一眼。 奥秘说穿了之后,也就这么一回事。 如此巧思,当然令人倾服。 但想到是朱温的计策,兰素亭和田珺也不觉得奇怪。 “焰帅”甄燃玉和“雪帅”齐克让皆挫锐于朱温的智勇之下,已证明他是不逊色于四帅的绝世谋者。 全殿仍在一片惊叹当中,人们私语不已,以至于无人会注意朱温和两女的低声交谈。 美得惊心动魄的乐舞加上如仙似幻的氛围构造,令众客只觉余音绕梁,回味不已,久久沉浸于余韵之中,无法自拔。 虽然西河派尚未上场,但这场香会的胜负,似乎已经确定。 西河派那帮船娘的节目,本是放在明日白昼,她们从二十年前开始,已经胜了三次,靠的无非是“流觞曲水”。 西河船娘们平日里踩着木板,直接在黄河上搏风打浪,练习舞蹈。真正献技时,在清澈的山溪中,踏着样如荷叶的漆盘,直如闲庭信步。 客人们沿着溪流排开,船娘手持酒樽,踏荷飘摇而下,飘到哪位幸运儿面前,便借着旋转之力暂停,将酒水喂入其口中。 若有极可意的少年郎,西河女弟子甚至会直接含着酒水,芳唇相度。 这样节目,实在是将风月名门的香艳,与“流觞曲水”的风雅,结合得佳妙已极,怪不得能连续三届蟾宫折桂。 但“流觞曲水”,又怎及得上绰影今日的天仙之舞? “哟,都在说什么呢?” 一个娇柔婉转,荡气回肠的声音倏尔响起,声音并不重,却令满殿所有人听得一清二楚。 接着便是一阵勾魂夺魄的娇笑:“诸位可是觉得胜负已经定了,咱们西河都不必再上场?” 人未至,笑先闻。听者只觉这声音娇脆甜美到了极点,都不用听她唱什么曲儿,便已中心如醉。 朱温和兰素亭四目相对,眼中均是凝重。 听声音便能觉出,这女人一定比绰影还厉害不少。 西河派何时有了这么厉害的人物? (本章完) 第138章 百花羞 第138章 百羞 女子莲步款款,风情万种地踏入殿中时,所有的灯火都失去了光彩。 她发不结髻,任由金丝般的秀发披散而下,眼神慵懒放任,却能轻轻勾走人的魂魄。 若与绰影相较的话;绰影的五官堪称完美,组合起来更是无可挑剔。这美人的五官单拆开来,却无一处算得上完美。 可正是因此,她才美得如此独特,美得无与伦比。 这位不速之客的眼神将清冷、凌厉与魅惑完美结合在一起,没有一丝不谐。相比起来,绰影仙子般的气质,亦显单薄。 绰影并没见过焰帅甄燃玉,这也是她有生以来,头回见到比自己更惊艳的美人。 她的美目亦不由泛起凝重。 “敢问这位娘子芳名。”绰影敛容开声道:“绰影并未听说,西河派有您这一号人物。” “呀。”女子扬起头,撩了撩腮边的秀发,将雍容大气又娇艳绝顶的面庞彻底露出。 西域胡人很少有这么美的脸型。 田珺看得有些恼火,她继承母亲如同斧凿而成的高鼻深目时,也将西域胡人常见的宽额、方脸给继承了过来;不然的话,田珺还是能与段红烟和绰影拼一下美貌的。 “人家三日前入的西河派,妹妹觉得不行么?”绝色美人用湖蓝色的眼眸打量着绰影,下颌一抬,说不出地从容自若。 绰影神色不变,心中却已雷鸣电闪。 若非家里实在过不下去,什么女孩子会自愿到泰山、西河这些风月名门里来? 所有入派之人,不论男女,都必须签下卖身契。一纸契约下去,也就出卖了作为良人的一切尊严和权利,沦为贱籍。 贱籍极难解除,甚至会世代相传,正如一句最恶毒的诅咒——“生子世世为奴,生女代代为娼”! 绰影自己,是因为父亲被一场谋逆罪牵连,才落到白云观中。泰山派故掌门曹子休昔年为了帮绰影去掉贱籍,甚至请托了负责振衣盟实务的柳彦璋副盟主出面,柳彦璋又携重金打点朝中要人,才办成此事。 这样一位绝代佳人,却亲自跳到这样的火坑中来,究竟为了什么? 对方显然看透了绰影的心思:“绰影妹妹想的必是此物罢?” 她直接从身上摸出一张卖身契,当空一扬,又送到旁边一位侍女手中。此物烧了也无用,妓室的身份已在官府留档,就算赎身了,贱籍也是摆脱不了的。 最极端的例子,就是唐传奇《霍小玉传》中的霍小玉,她的父亲是霍王,堂堂皇家血裔,但母亲郑净持只是一位低贱的歌妓。 霍小玉不但不能使用李姓,只能用父亲的爵位作为姓氏,更亦沦为娼籍,明明以父系而论是郡主,却只能女承母业,以声色事人! 不光是绰影,场上所有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位丽人能将出卖自己的良人身份说得如此轻描淡写。 “规则、等级,都只有弱者会当一回事。真是强者,又何惧身处风尘当中?”女子抬眸道。 她明明没把在场任何一个人放在眼里。 可众人都不由为她而心醉神迷。 如果杨行密在此,一定能认出,这位金发碧眼的绝色美人,正是与他一起来到泰山的明教王。 王提起翠袖,微掩玉容,忽又吃吃轻笑:“突然想起,还没说人家名字呢。” “绰影妹妹俗家姓刘,本是蓝田县令之女。入道以前,闺名想来也非现在这个。”王掩袖而笑,顷刻便有浓香氤氲,弥漫满室:“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残,便唤人家‘百羞’好了。” 她绝世的妩媚,已令全场男人骨头都酥了。 她所说的话,却骄傲得无以复加。 她言中之意,竟是说百是因她的姿容而羞惭,才会凋谢残落。 “杨行密郎君让我提防的人,恐怕就是她了。”朱温是唯一面对如此绝色,依然平静如常之人。 他附耳对田珺道:“来者不善。” 绰影秋波明澈,与“百羞”眸光交汇:“愚妹得晤百羞姊姊芳颜,真是荣幸之至。可西河的节目‘流觞曲水’,本是放在明日白昼。” “谁说咱们要演‘流觞曲水’了?”百羞目光一抬:“这次西河派的节目,乃是玄宗皇帝与杨贵妃传下来的霓裳羽衣曲。” 此言一出,全场尽皆改色。 只因霓裳羽衣曲早已失传了。 大诗人白居易年轻时,曾在宪宗皇帝宫廷中亲睹此舞,写下“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坼。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烟蛾敛略不胜态,风袖低昂如有情”的激赏之句。 那也是“霓裳羽衣曲”最后出现在大唐。 “绰影虽不才,也知道霓裳羽衣曲共三十六段,分散序、中序和曲破三部,一次表演用三十人,每部十人轮换……”绰影虽然不知道真正的霓裳羽衣曲是何等模样,但白居易诗歌中对于此曲的记载,她从小便背得精熟。 百羞不以为意:“时候仓促,来不及排演,只能稍作减损,舞乐都交给奴家便是。让九位西河弟子陪着人家上台,跟着歌声打打节拍就好了。” 她对于压过绰影的天阙仙舞,有着绝对的自信。 哪怕她是三天前才加入西河,都来不及对西河女弟子系统排练,女弟子们纵然见到失传五十余年的《霓裳羽衣曲》的细节,仓促也学不会多少。 但按百羞的意思,她一人之力,就能压过泰山派的合舞之色! 被百羞艳色所迷的全场看客,也对失传的《霓裳羽衣曲》好奇万分。 《霓裳羽衣曲》其实是玄宗皇帝为道教所作,舞姬所扮演的,都是华夏传统的道门仙真。一位金发碧眼的胡女,本该与此曲全不搭调。 但百羞的仪容气质,已惊艳全场。众人对她演好此曲,只有绝对的信任与期待。 兰素亭从失神中回转出来,低头对朱温道:“都将你觉得,这么厉害的女人,为什么要掺和五峰香会这种事?” “不知道。”朱温扬了扬眉:“杨行密连她的身份都没告诉我。朝廷若有这么厉害的角色,咱们不该全无情报才对。” 黄巢的情报网相当厉害,甚至掌握着河朔三镇节度使们的黑材料。朱温上次去魏州,就借助这些材料,用借刀杀人之计,让魏博节度使韩简帮忙对付成德节度使王景崇。 这只美绝尘寰的金丝猫,却在草军的资料中,一个字记载也没有。 纵归降朝廷之后竭力掩盖自己存在的明世隐,在黄巢这边档案中,都有零星痕迹。 所以这女人身上至少没有朝廷的官职。 她想要阻止泰山派在五峰香会上获胜,甚至想要对付朱温,又出于何等立场? 朱温目前一无所知。 这种挑战让他觉得相当有趣。 杨行密向他示警,已很义气。他不能指望杨行密如竹筒倒豆子,将敌人的情报抖得一干二净。 况且,那也太过乏味。 (本章完) 第139章 香气 第139章 香气 百羞袅袅婷婷步上高台。 一队西河女郎手执红牙板俏立于后。 好几个都是高鼻深目的西域胡女。 自张议潮将军沙州归义之后,归义军就常进贡些美貌胡女到长安,泰半是与仍忠于吐蕃的胡人社群作战虏获。由于梨园已经衰退,消化不了这么多胡女,就有大量流入民间,西河派位于关中,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一声清越磬响之后,百羞婉转而舞,展喉而歌,西河女郎纷纷以牙板打节拍相和。 百羞舞姿翩跹,丰神冶丽,转身错步,尽显风华。 上元点鬟招萼绿,王母挥袂别飞琼。 翩然作舞的绝色美人,头结双鬟望仙髻,饰以明珠翠玉,简直就是由紫府瑶池下降的女仙。柔顺的金色秀发在迷离灯火下熠耀生辉,于缥缈仙气中又增添了神女般的庄严,令人不可逼视。 歌声更是喉清嗓嫩,当真是游鱼出听,直叫人心魂俱醉。 百羞歌声舞步,变幻无穷,忽如西子捧心,忽如昭君出塞,忽如飞燕纤舞,忽如贵妃醉酒。四大美人的姿态,均被她占尽风流。 她身上更有氤氲的裛裛芳香,随歌舞节奏浓淡变化不已,竟将百滋味均流转遍。 实在难以想象,一人起舞作歌,竟能有如此多的仪态气质,她简直像是一百位绝色美人毫无扞格地凝为一体。 霓裳羽衣曲耗时极长,但观众人人目不转睛,深恐漏掉一个画面,已彻底陷入舞乐营造的情境当中,无可自拔。 绰影长叹一声,知道以才艺论,自己已输得彻彻底底。 对方只以一人踏歌起舞,不用华丽的背景,复杂的伴奏,却将神妃的端庄,仙子的清洁,萼的娇柔,妖狐的妩媚,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才是真正的《霓裳羽衣曲》。 看见百羞的舞姿,才能理解玉环娘娘昔年“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的绰情媚态,更觉着玄宗皇帝当真是为了美人,才不顾万里江山。 当悠长的舞蹈结束时,百羞飘带轻挽,抬起双臂,躬身向看客致谢。由于她身着齐胸罗裙,取下披帛之后,能瞧得清清楚楚,腋下光洁一如周身雪肤,没有半点毛发。 自隋朝起,女子会用“挽面”法,由专门的挽面婆出手,用石膏粉润滑后,以浸水湿麻线去除脸上的绒毛。此法也可用于去掉更粗的腋毛、腿毛等,但是很痛。 朱温突然想起今年夏天,田珺操练完后,为了消暑,卸了盔甲,直接穿着齐胸襦裙,不穿外裳与帔巾在军营里乱窜;还不时举起手扇凉,惹得一群人盯她腋下看。 田珺却懵然不觉,直到朱温忍无可忍把她逮了回来,让兰素亭把她腋下的浓密体毛清了个干净。 兰素亭即使是夏天,也不会把自己的双肩露出来。但她曾为自己的闺中密友学着清理过毛发。 田珺这个大喇喇的笨蛋,若非天生长着一副尤物身材,真会被人说缺乏女人味。 二十多位行家高坐二楼之上,作为五峰香会的“评章”。他们的意见,比起各派献技所获金帛的多少,有着更大的权重。 百羞一场“霓裳羽衣曲”下来,西河所获金帛不计其数,统计下来,已占到了绝对优势。 胜负已只决于“评章”们的点评。 百羞眸光只是自绰影身上一扫而过,她显然没把绰影真正当做对手。 绰影又岂看不出,这女人的来头,绝非自己能比拟的。 “香会的胜负,可做出个裁断了么?”百羞扬首道,话音不重,却有直入人心的气势。 在场泰山弟子人人面色惨白。 有义军谋主朱温帮忙谋划,更经过整整一年精心准备,竟在这横空杀出的金发美人面前,功亏一篑。 “评章”们低声议论不已,显然都折服于百羞的绝色姿容与惊世才艺。 这场香会的胜负,似已全无悬念。 正当众“评章”要将结果大声公布时,朱温陡然立身而起。 他仿佛瞬移般出现在高台之上,百羞身上浓重的香气,顿时弥漫他的鼻端。 朱温使用的自然是绰影曾经用于下台的那条密道。 他看都没看百羞的脸,高声道:“自然是该做出裁断了。可五峰香会号称‘妙香绝世’,比的可不止是才艺,还有香气。” “香气?” 众“评章”中一个十五六岁的清秀少年疑惑道:“这又有什么可争议的?阁下又是何人?” 绰影等泰山诸女上台时,散发的香气固然清雅动人。可百羞演出时,香氛变幻无穷,已超乎人之想象。若要比这个,岂不是自取其辱? “在下姓朱,单名一个晃字。”朱温再次抬出了“朱晃”这个假名:“不过是家中售卖蔷薇水的一个小小商贾,与泰山派有些交情而已。” 他特意强调了“蔷薇水”三个字。 与一般唐人常用的香料不同,蔷薇水无法在唐土生产,只能从大食国进口。相比焚香熏衣,蔷薇水能直接涂抹在女子肌肤之上,香味更加持久动人。 田珺一时不知道朱温在做什么。 但她瞥见了身边兰素亭的奇异眼神。 这个平日里清雅淡泊的小妮子,眼中竟泛起了得色。 这一步竟是兰素亭制定的么? 田珺一时有些忐忑。此前兰素亭定策教她出使游说,动摇“雪帅”齐克让之心,导致齐克让未能及早出兵,与甄燃玉会剿草军,才给予草军火中取栗,穆陵关一战逆天改命的机会。 但面对百羞强绝的强迫感,田珺又担心兰素亭的计策未必能再次收到四两拨千斤之效。 “既然是外人,朱郎君就不该贸然跑到台上说话。”少年神色有些不快,他名叫唐文扆,出身六大派之一的巴蜀唐门,虽然才十六岁不满,却已是风月场中的老手,此番更是代表本门,作为“评章”参加五峰香会。 “不。”朱温否定道:“此事相当重要,百羞娘子的香气是体香,但绰影仙子等人却借助外香。她们所用的蔷薇水,就是吾家供应的。” 唐文扆讶然道:“天生奇香,本是胎里带来的天赋。外物之香,怎能与体香相比?” 朱温颔首:“理论上是不能。但若吾家的蔷薇水是唐土自产,不需经由丝路,跨越万里黄沙,历尽艰险转运而来,那又如何?” 唐文扆面色陡变。 所有的江湖门派,建立起来的基础都是利益。有了利益,才需要习武来保护。 川蜀唐门以暗器著称,但光靠暗器生意是养不活唐门内外上千张嘴的。 “如若蔷薇水可以于唐土自产,成本少说也能削减十分之九。”唐文扆作为大派传人,果然不凡,顷刻得出了一个再准确不过的结论。 “唐郎君所言极是。”朱温露出赞许眼神:“这就是香气当中的奥秘。唐郎君可有发现,此前绰影仙子身上的香气,格外清新淡雅,与大食国运来的蔷薇水大有不同?” 此言一出,众人暗暗点头不已,这才察觉,绰影等泰山诸女跳天阙仙舞时的香气,较大食蔷薇水清淡一些,味道却更加秀雅怡人。 “香气区别在此,还不够作为决断胜负的关键筹码么?” 朱温的目光终于落在百羞的身上。 他傲岸的眼神,悠悠注视着这位绝代佳人,就像看一只败犬。 兰素亭亦贴耳对田珺道:“制造蔷薇水和烧酒,同样用的蒸滴之法。盐帅既然复原了汉代烧酒的制法,还愁造不出蔷薇水来?” (本章完) 第141章 山洞 第141章 山洞 热气腾腾的泉水自山体中汹涌而出,雪色的浪与蒸汽混涵在一起。 正是朱温曾和兰素亭一同出来的暗河。 朱温放开田珺的玉手,突然开始脱衣服。 田珺露出懵然不解神色。 “你也脱。”朱温短促地向田珺命令道。 “为什么?”田珺挑眉道。 “进温泉里,快。”朱温已经将外裳中衣脱下,甚至还去掉了上身里衣,只留一条丝绸织成的犊鼻褌在身上,一副马上要进温泉嬉水的模样。 田珺还在犹疑时,朱温已经一头扎进水里。 田珺咬了咬牙,终于将衣裙解下,放在岸边,只留贴身亵衣在身上。 她在湍急的水流中立稳了身子,于水汽中瞧着朱温赤裸的上身。 胸前皮肤甚是白皙,当然也绝不像孟楷那样肌肉垒垒,而是形成俊秀优美的线条。崚嶒深陷的锁骨,更是吸引住了田珺的目光。 生死大战在即,田珺却抑止不住自己的冲动,将红唇贴过去,在朱温锁骨上亲了一记。 “小妮子又忍不住了?”朱温微笑道,眼中的凝重之色却无可遮掩。 百羞绝对是个不可小觑的强敌。 田珺哼了一声:“我瞧你这里挺好看的。” 说着直接捧起一团热水,发力砸了朱温一脸。 她实在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 朱温也掬水砸她,两人竟真的跟孩子一样,在这刚从山体里流出来的热烫河水中戏水起来。 过了一小会,田珺终于意识到处境:“咱们是要到对岸去?” “珺妹,你先不要动。” 朱温说出这话之后,在狭窄的河道对岸穿上木屐,也不管河边的衣服和袜子,走了几十步,一直延伸到无法看到脚印的深草之中后,又踩着自己的脚印倒退回来。 “学我这么弄一次。” 田珺蹙眉沉思,少顷才恍然大悟:“你是要装出咱们过河逃走的假象……” 朱温点头:“滚热的温泉可以洗掉我们身上的气味。而咱们在月殿中穿上的木屐没换下来,这东西也是放水里浸几下就能将气味去掉。” 田珺看了看他们来路上,发现两人的脚印曾自一座山壁边踏过,山壁上有许多藤萝:“咱们踩着来时脚印退到那里之后,便攀着藤条甩脱追踪?” “不。”朱温已经踩着木屐倒退到了山壁下方,而后将重重迭迭的藤萝掀开,露出一个要躬下身子才能钻进去的洞口:“我和芷臻上次来泰山时,就已发现了这个山洞。” “所以,你打算等那个‘百羞’沿着咱们的气味和脚印追过去之后,自洞内从背后伏击她?”田珺终于猜对了一回。 朱温对她的长进极为满意:“你天天黏我身上偷吸我脑袋里的灵光,终于不是那般愚蠢了。” “去死!”田珺作势要将蛇矛向朱温投去。 “挺好,拿出这个势头。等那个自命不凡的女人经过这里的时候,就用凌厉百倍的力道,将矛锋扎在她的后心。”朱温神色突然变得相当冷静。 而后提着大夏龙雀宝刀,弯下腰,径直钻入洞内。 田珺跟了进去,发现朱温已经打亮了火绒,在洞内点燃一盏小灯。这灯的光亮正好让洞内能够视物,光亮又会被洞口藤萝遮住,令外边无法发现。 黯淡的灯光有种幽迷的氛围,朱温和田珺互相看着对方仅着透湿亵衣的身姿,均感觉到一阵旖旎。 眸光交汇处,竟似要拉出丝来。 相恋中的男女,越是在危险的时刻,越容易心动。 两人就这样相对望着,只觉对方从脸蛋到身形,均是越瞧越好看。 “嘘。”朱温将耳朵贴着石洞内的地面,而后压低声音道:“我听见脚步声了。” 田珺屏气凝神,将蛇矛紧紧攥在手中。 左手则抓着一根竹筒,隐藏在藤萝当中,以此窥视外边情况。 河岸离洞口约有五丈。 这个距离,田珺自信不至于失手。 一阵缥缈香风袭来,掠过湿淋淋的河岸。 朱温和田珺虽在洞内,但也觉得鼻端闻到了缕缕香气。 这绝不可能,因为藤萝已经将洞口遮得严严实实,只有一根细细的竹筒藏在其间用于窥视。 田珺突然感觉自己掌心有些发汗。 “两头惹人怜爱的小鹿儿,跑到哪里去了?”百羞那软糯缠绵,令人闻之神醉的声调忽然响起。 在她眼里,自己当然是猎人,而朱温和田珺,只是两只小鹿。 “快出来吧,人家好给你们一个痛快哩……” 朱温猛地按住了田珺的肩。 田珺如心有灵犀般理解到朱温的意思。 百羞在虚张声势,试图骗他们出现。 只要他们沉得住气,百羞便会认为他俩确实去了河对岸。 接下来的每一息都显得格外漫长。 朱温与田珺静静守在洞内,不敢发出任何声息。 百羞叹了口气,忽地提起裙角,而后身形像飞燕一般,自河道上飞掠过去。 田珺咬了咬牙,猛地撩开藤萝,蛇矛如一道青色的急电,霍然出手。 蛇矛锋芒森冷,带着她全力一击的绝对杀意。 面对百羞这样的强敌,仅有这一次机会。 百羞在空中掠行的娇躯忽然颤了颤。 她已感觉到自背后而来的杀意。 但田珺自信以投矛的速度,对方本该避无可避。 田珺早凭借经验算准了对方的身法轨迹。 蛇矛呼啸破空,自百羞身形上洞穿而过。 田珺发出一声如释重负的欢呼。 但她神色突然变了。 没有鲜血迸出。 击穿的只是残影罢了。 百羞的身形不可思议地凌空向左偏移了两尺,同时失去了向前掠的力道,噗通一声坠入热河中,衣裙顷刻打得透湿。 这个女人拥有诡异得让人无法捉摸的身法。 田珺再次想起了自己在时溥手上吃亏的情景。 百羞相当从容地自河里起来,捡起扎入河对岸沙地的蛇矛,抓在手里:“原来不是鹿儿,是两只喜欢躲在洞穴里的小兔子哩!” “好妹子,你的东西丢了,可要姊姊还给你?这虽然是一件神兵利器,可人家也不会贪恋这点东西……” 百羞用婉转到极点的声气说着,纤纤素指在冰冷的蛇矛矛杆上摩挲,仅这个姿态,都显得极尽妩媚。 她的眼中也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杀气。 妖女和魔女的区别在于,妖女往往操控男人去杀人,而魔女一般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可以亲自动手。 百羞当然能够像妖女一样行事,但她的力量,令她随时能成为杀人于谈笑间的血手魔女。 在她眼里,朱温和田珺已经自陷绝地,无路可逃。 (本章完) 第142章 曼陀罗 第142章 曼陀罗 百羞抓着田珺的蛇矛,魅影如狐,向洞口逼近。 她的金发沾着水滴,在晨曦下散发出九彩的光芒,越发显得绝色容颜娇艳妩媚。 数枚飞镖自藤萝中射出,发着蓝莹莹的光芒,显都淬了剧毒。 百羞只衣袖一拂,便将这些暗器全荡了出去。 朱温本非什么暗器好手。 至于田珺,除从小玩到大的长矛能投掷一下,其他的暗器都是一窍不通。 这反而引起了百羞的警惕。 百羞不再接近,而是以蛇矛长长的矛锋在藤萝上切削而过。不多时,掩蔽洞口的山藤被她尽数砍断,散落满地,露出光秃秃的洞口。 朱温与田珺急向两侧靠去,躲避百羞的窥探。 由于天光照射进来,朱温顷刻踩灭了油灯,尽可能降低洞内的光亮。 同时紧持龙雀宝刀,预备对随时可能入洞的百羞发起攻杀。 百羞猛然醒觉,自己要进洞,必须弓下身子,这是朱温和田珺发起突袭的极好时机。 她是谨慎之极的人,不愿冒险。 “咯咯咯……你们两只小兔子,莫非打算在这洞里呆一辈子?” 百羞好整以暇地娇笑起来,蹲下身子,作出一副要在洞口一直守下去的模样。 话音未落,她突然听到远方传来一阵阵的狼嗥。 其间夹杂着撕咬的声音。 “看来你并不知道,我有一群狼朋友。” 百羞眉峰微动:“狼这种东西,只要死得多一些,它们可就撑不下去了。” “来路太狭,并不适合混战,一不小心就要坠下山崖。”朱温道:“何况没有你亲自坐镇,你的部下也爱惜身命,多半会与我的朋友对峙很长时间。” “所以你俩就一直在这里缩着?”百羞讥诮道。 “耗不起的是你。”朱温不屑道:“你这个小娘皮心肠够坏,手却不够黑,若有时溥、陈丽卿这对狗男女的恶毒心肠,凭你的身手,趁乱抓芷臻做人质,小爷我还会忌惮三分。” “可她置身于一队泰山女弟子后方,你怕在殿内动手惹起各方围攻,耽搁了追杀我,却错过了时机。” 百羞笑道:“如此说来,人家不屑于抓一个小丫头做人质倒是有错了?” “不要将你的失算说得如此义正词严。”朱温冷笑:“谁若是对芷臻下手,我一定要灭他满门。但你都打算致我于死地了,也不敢去赌一把,实在是优柔寡断。” 朱温若有下定决心消灭的人,并不介意抓对方的亲友当人质威胁。 但别人用亲爱之人威胁他,一定罪该万死。 这套双重标准的逻辑,他却相当心安理得。 朱温并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 乱世里,像寇谦之、田香这样纯粹的好人,过得往往很不容易。 “而且,芷臻早已将我的求援消息交给绰影,她难道不会带救兵来?” 百羞掩口娇笑:“就凭泰山派那几只小鱼小虾?” “这次香会的客人们都还没走,其中好手可不少。” “绰影那女人,凭什么让他们拼命?你莫非以为她那点手段,能与人家相比?” “我若死了,那些蔷薇水的专卖契书,我师傅恐怕就不认了。你是觉得各派代表会冒这个险,还是觉得唐门、琅琊阁的代表没有影响力?” 百羞默然。 她似已无话可说。 朱温和田珺之所以要逃出月殿,是因为有被百羞与她未知的同伙突起击杀的风险。 但百羞追了出来,她的同伙紧随在后,被朱温唤来的群狼拦截;兰素亭和绰影便能说服众客中的好手,前来支援。 一旦这些人赶到,百羞击杀朱温的计划,便只有化为泡影。除却落荒而逃,再无他法。 “瞧上去,朱温郎君是觉得,奴家拿你们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说话间,她美目瞟向后方热河内飘荡的雾气,以娇媚入骨的声调道:“愿化西南风,长逝入君怀,西南风起了哩!” 风吹唱音,孔穴附和。洞口被长风席卷,发出激越的振响。 此洞正朝西南,而初秋时节,刮的往往是西南风。 “珺妹,快捂上口鼻!”朱温对田珺疾声道。 “没用了。”百羞的声音突然再无一点妩媚,变得如幽鬼般森冷:“春宵百媚香已燃甚久了。” 田珺于黑暗中瞧着朱温,突然间便目饧如丝,只觉身躯渐渐火烫起来。 百羞身上浓重的体香,掩住了催情香的气味。 相比石灰粉、迷香、毒药,媚香更加难以察觉,又能在密闭空间内取得最大效用。 春宵百媚香,含有依兰和蛇床子等多种催情药物,药力相乘,越发惊人。 方才一阵西南风刮入,更是将越多的药力刮进了朱温和田珺的鼻腔当中。 “牡丹下死,做鬼也风流。”百羞再次笑起来,但此次笑声全无一丝娇媚,反倒充满了女王般的张扬得意:“凉玉郎君和田珺妹子能做一对风流孽鬼,倒也不枉本王此行!” 她的真实身份,正是昔年庞勋麾下,明教四大教王之中,唯一存活至今的王! 百羞当然不是真的打算看完整场春宫戏码。 但运功抵御药力,必然影响到战斗。 无论朱温和田珺是否抱到一起去,在百羞眼里,他俩都只是一对待宰杀的白羊儿。 不过听一听好戏,在她看来也颇为有趣。 洞中呼吸声转作粗浊。 伴着一声痛唤,低低的声音响起,渐渐转为高亢。 百羞知道,做这种事的时候,固然不会彻底没有反抗之力,但要出手也困难太多。 她眼中闪烁过决断的光芒,身形一动,顷刻穿入狭长的洞口,钻入洞中。 一柄寒光凛冽的短刃藏在她罗袖之中。 百羞已在幻想一刀贯穿这对野鸳鸯的美妙滋味。 在幻想杀戮的时候,时溥会舔舐自己的嘴唇。但百羞是个自认优雅的人,所以她只会嘴角微微上扬,安静体会脑海中的快意。 啪! 她只觉一记破风之声,倏然而来,面颊顿时剧痛不已。 百羞色变,急忙抽身,退出洞外。 她的脸上不仅多了一个巴掌印,还附赠五条指甲抠出的血痕。 百羞更感觉到鼻端有种奇怪的气味。 刚才那一耳光…… 洞内传来田珺颤抖的声音,却异常坚毅决然。 “你这个老女人不知道,女人是可以自行解决的吗?” 说着,她用香肩蹭了蹭自己脖颈上那道带血的咬痕。 之前她在月殿里给朱温咬了一口,朱温直接给她咬了回来,还狠了好几倍,这也是那声痛唤的缘由。 想到这里,田珺简直又想立马给朱温劈脸一拳。 但能抽到百羞这么强大的女人的耳光,她亦觉着很痛快。 什么兵器能比属于身体的肉掌更能发挥出强绝的爆发力? 田珺被人操弄的怒气与郁闷,都蕴含在那一掌当中,当真是快如雷霆,以百羞的诡异身法,也未能躲过。 百羞陡然感觉身躯一沉,一股疲惫随着血液的流动弥漫开来。 “这是……曼陀罗?”百羞失声道:“但你若沾在手上,你自己也……” 曼陀罗是蒙汗药和迷香的重要成分。 它仅凭口鼻呼吸,需极大的用量才能发挥效力。 若有外伤又全然不同。 “先把曼陀罗粉抹在胸口,左手按进抹胸里。”田珺全不羞赧地道:“完事之后将左手贴在沾水的右手上,右手抽上你这张目中无人的脸蛋。” “姑奶奶可是太痛快了!” 急速蔓延的效力,令百羞一阵晕眩,感觉眼前诸色瓣乱舞,竟是出现了幻觉。 这点剂量当然不足以令她昏晕过去。 但迷药发作比鹤顶红之类的毒药要快许多。 也能有效削减百羞的战力。 朱温与田珺急速从洞内窜出。 田珺这才发现朱温的胳膊上已伤痕累累,鲜血涔涔流淌。 他强捱催情药药力的办法,竟是用凶刀刺伤自己,利用剧痛,强行压制胸中情欲。常人刺伤便是疼痛非凡,而龙雀被全力激发的杀气,更是会让痛苦翻十倍百倍。 “不要放走这个女人。”朱温咬着牙,双目通红,不知是残余的药力所致,还是被大夏龙雀宝刀激起的杀意! (本章完) 第143章 恶战 第143章 恶战 田珺十三四岁时,已发觉身体发育带来的明显变化。 她将这事告知田香之后,田香要她学会爱惜自己,而后擦掉眼边的敷粉,让田珺瞧自己面上触目惊心的红色霉疮。 为了压制病痛,田香需要长期服食水银,却越发危害了自己的身体。 田珺决定终结她的痛苦,是因为田香不但精神上遭受着屈辱,肉体也在病痛中,本身亦活不长了。 虔信儒学的田香,对此却相当淡然,认为这些疾病是上天对于纵欲的惩戒。人们畏惧病痛,才知道节制欲望。 正如朱温的评价,田香就是那样一位圣女,她看淡了荣辱、生死,从来不知道考虑自己,仿佛天下所有的苦难都是自己能力不足导致。 殷红的疮痕,令田珺感到毛骨悚然。少女刚刚萌动起来的春心,对于男女之事也增添了别的了解。 用田香教给的方式,田珺以最快速度排解了体内情焰,双眸已一片清明。 因为田香的缘故,田珺当然不会歧视风尘女子。但百羞这样的魔女,相当令田珺厌恶。 现在她的想法和朱温一模一样——这个魔女必须死,这种人留在世间,只能成为祸害。 田珺眼神凌厉,自沙地上飞快拾起被百羞扔下的蛇矛。 矛锋森寒,青光璀烁,向百羞当胸搠去,凌厉万分。 百羞为了急速入洞突袭朱温与田珺,扔下了影响身法的长兵器蛇矛,令田珺轻易夺回了自家的家传神兵。 矛锋直接划破百羞胸前衣衫,令百羞酥胸上添了一线血痕。 若非百羞提气后退得快,胸膛已被一矛扎穿。 但田珺也感觉到明显的阻滞。 “她身上有软甲,坚韧非凡。” 朱温如闪电般翻转宝刀,趁势交于左手,用刀背向百羞拍击而去。 相比枪矛与剑的戳刺伤害,刀的破甲能力并不好,即便大夏龙雀这样的神兵利器,也不可能做到削铁如泥。 对付有甲对手,还不如凭爆发力,以刀脊大力夯砸。 左右夹击之下,滔滔如大江的巨力,猛拍在被田珺逼退的百羞脊背之上,令她如一只断线的纸鸢般飞了出去,口中吐血,顷刻坠入热河当中。 正如朱温所料,百羞的情报有限。她既然不知道狼朋友“小白”的存在,也定不知道朱温曾暗算焰帅甄燃玉的左手刀。 鲜血迅速在水面上弥漫开来。 朱温却瞬间判断出百羞的想法。 她分明是故意借势坠入水中的。 水雾能模糊朱温和田珺的视野,百羞诡异的身法,又能让她在中了曼陀罗以及负伤的情况下,迅速自水中跃出上岸。 这道热河虽然不宽,但也不窄。朱温和田珺都做不到一跃而过,定然会坠在水里,而后便要受到河水的阻力。 这时,百羞早已逃入对岸的深草当中。 正如朱温所料,百羞又一个纵跃,浑身透湿地落在对岸沙地上。贴身的湿衣,越发强调出百羞婀娜曼妙的身形。 百羞胸口明明及不上田珺和段红烟丰满,曲线却更加勾人眼眸。 朱温当然不会如百羞所料行动。 他驻步沉身,手腕飞甩,大夏龙雀宝刀发力掷出。 百羞身形凌空一闪,留下一道残影,朱温掷出的飞刀顷刻落空,深深斫入对面沙地之上。 但鲜血随即迸溅而出。 田珺再次投出蛇矛,自百羞肩胛穿透而过,随着一声凄厉的痛呼,百羞整个人扑倒于地,被钉在对岸的沙地之上。 百羞眼前一片漆黑,湿润的沙子钻入她的口鼻,令她几乎要窒息。 被洞穿琵琶骨的剧痛,更是让她感觉到全身似要被撕裂。 “蠢女人。”朱温嘲讽道:“我那一刀你本不必躲的,我这个人无论是弓箭暗器,还是兵刃投掷,都只比不会强上一点。” 百羞刚挣扎着爬起,顿时气得鼻子都快歪了。 两人联手战力会倍增,对手则顾此失彼,击前则后至,备左则右至,处处皆备处处皆至。 敌手越多,便越是如此,正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 但百羞身法快如鬼魅,能完美捕捉到配合之间的间隙。正常对决,朱温和田珺联手,也非她之敌。 然而中了迷药加上两次受创,百羞要逃走亦相当艰难。 朱温和田珺飞快渡过河去,一左一右将百羞夹在中间。 他们现在都已失去兵器。 田珺的蛇矛正摇摇晃晃地插在百羞的肩头。 百羞知道,如果自己将蛇矛拔出来,只会越发疼痛,且大量失血。 但身上带着这么长一根蛇矛,却又令她很难保持平衡。 她只能紧紧攥着短刃,眼神从妩媚转作了狞狠。 百羞过往从未陷入到这样的困境。 她如今只能殊死一搏。 朱温和田珺直接拿出了早就藏在洞里的短剑。 面对百羞这样的强敌,怎可能不预备备用兵器。 虽然出洞时分别将短剑藏在抹胸和犊鼻褌里,实在有些古怪。 百羞神色转向煞白。 她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在劫难逃。 猛虎受创,尤能伤人,朱温和田珺压根不会多话,也不会给她一丝喘息机会。 百羞竭力向后退去,但她的速度已比不上怀必杀之心追来的朱温和田珺。 即便脸上沾满沙子,嘴角带着血痕,金色秀发蓬乱,显得狼狈不堪;此刻百羞依然有种惊心动魄的美态。 这种美态,能令一般的男人甚至女人心生怜惜,为之手软。却丝毫不能阻挡朱温和田珺的杀意。 眼见着这绝色佳人便要死在两人剑下。 一阵惊风却骤然吹过,深草纷纷而偃,露出一身玄衣。 一柄漆黑如墨的宝剑左击右荡,竟若同时间把朱温和田珺的短剑荡了开去。 “杨行密,你究竟什么意思?” 朱温神色森冷,看向对面肌肤胜雪,眼神如冰的少年人。 “王是我朋友,我不能让她死。”杨行密决然道。 杨行密的话,也彻底表明了,百羞便是明教四王中最为神秘的王。 百羞眼中绽出喜色。 田珺则神色陡变。 即使百羞已经受伤,如今杨行密来援,两人联手,绝非她和朱温所能应付。 “所以?”朱温却一副咄咄逼人样子,仿佛一点不把杨行密放在眼里。 杨行密并不言语,长剑再次出手。 却在百羞不可思议的眼神中,飞快兜转,全无怜香惜玉之意,将剑柄狠狠撞击在她的胸口之上。 伴随着咔嚓的脆响,鲜血再次自百羞口中喷薄而出。 这一下少说也撞断了百羞三根肋骨。 “朱兄这下可满意了?” 杨行密淡淡道,脸上一如既往地没有多少表情。 如果不让百羞彻底失去战力,朱温不会接受他的调解。 杨行密也不想朱温死。 他反感百羞的作风,也期待未来在沙场上,与朱温生死对决。 对一个有武人之心的男儿而言,好对手可不好寻觅。 突起的变故令田珺瞠目结舌。 朱温和杨行密四目相对,顷刻互相理解了意思。 两人的目光中都充满了对对方的激赏。 知己难觅,已用不着什么言语。 哪怕今日的知己,将是未来的死敌。 百羞也理解到此时处境。 至少她不用死了。 百羞咬了咬牙,用残余的一点力气拔出肩头的蛇矛,顷刻鲜血喷涌如泉。 她的脸庞顿时痛得扭曲了起来。 但随即缓过气,向杨行密如春般娇笑,湖水般的瞳孔眼波流离:“行密小弟,背我。” “自己走。”杨行密简单答复,而后牵住了百羞被河水与鲜血浸透的袖角,带她向沾满晨露的深草中行去,很快失去了踪迹。 “真是个怪人。”田珺遥望着两人消失在草丛中的背影,评价道。 (本章完) 第144章 登临意 第144章 登临意 朱温没有回话,呼吸声突转粗重。 他一把揽住了田珺的腰肢,臂膀坚实如钢。 田珺配合地与他一起回到洞里。 借着照入洞穴的天光,田珺见朱温眼底欲焰闪烁。 他坚实的臂膀搂着田珺的娇躯,亲吻像雨点一样落在田珺肩头脸上。 田珺不由一阵羞涩,却发力拥紧了他。 她随即发觉朱温停了下来。 “小爷讨厌被药物操控。”朱温切齿道。 田珺已经发泄掉了自己的情火,但朱温只是凭凶刀之威暂时压制。 “那怎么办?”田珺将脸蛋贴在朱温肩头:“要不你现在亲我嘴,瞧瞧会不会舒服一点?” “笨。”朱温回应道:“这种事做了只会越发忍不住。” 田珺想想也是。 她想问朱温要不要也用手解决掉,想起之前场景却陡然羞涩起来,完全说不出口。 朱温盘坐于洞中,压制着体内情焰,突地打了个哈欠:“好困。” 朱温是个非常贪睡的人,一夜没睡,加上与王的一场恶战,确实已经相当疲惫了。 他在魏州曾对田珺说过:“我犯困的时候,你把妲己、赵飞燕塞我怀里,也没睡觉重要。” 田珺如同美女蛇一样绕了上来,大长腿岔开盘在他腰间:“我陪你一起。” 朱温舔了舔嘴唇,咕嘟一声将口水吞进嗓子里:“考考定力,也不坏。” 田珺的一双长腿,仅仅是瞧着就能让一般男人觉着欲仙欲死。 她突然这样粘人,一是因为一同击败了王这样的强敌,想拿亲热作为胜利的奖励。二是终因容貌被王艳压有些不服气;同样是高鼻深目范儿的美人,金发碧眼的百羞,比起田珺更有异域风情,偏偏脸型又好看得多。 所以她才需要喜欢的男儿来肯定自己。 朱温将手掌放在她露在绲裆袴之外的髀肉上。 “不想碰人家别的地方?”田珺的声音突然有些娇媚。 “什么地方?”朱温心旌动摇。 “脚。人们不是都说我脚好看吗?”说着,田珺用玉足去勾朱温的背脊。 “我从没看见比你这双更好看的脚儿。虽然是大脚,却没有小脚比得上。”朱温肯定道:“但我若伸手去摸,未免像个痴汉。” 面对田珺这样的尤物,一般男人都会忍不住,想要做痴汉。 况且浸过温泉水之后,田珺周身清洁,散发着麦子般的幽幽淡香。 朱温若是一般男人,田珺又看不上他了。 女人常常比男人更好色。但像田珺这样美丽、自立且有个性的女人,这方面又显出近乎别扭的矛盾感。 朱温的夸奖令田珺相当喜悦,眼里泛起了星星,在朱温面颊上猛亲了好几口。 “睡吧。”朱温颤抖着手臂,紧了紧田珺的腰肢。 田珺其实也很疲惫了,静下来之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鼾声如雷,比很多男人声音更大。 听着锯木般的鼾声,朱温反倒觉得胸中的欲念渐渐淡去,不由笑了笑,让内心宁静下来,慢慢也睡去。 醒过来的时候,依然是晨光熹微,两人只觉饥肠辘辘,已睡了一整天过去。 洞口有一篮喷香的芝麻胡饼,一坛醪醴,几口碗。还放了只装了些木炭的火炉,是留给朱温和田珺热饼的。 还有两只被咬死的锦鸡。 兰素亭和小白显然都已经来过,但见朱温与田珺睡得沉,不好打搅他们。 兰素亭心细,知道田珺无酒不欢,但要给了烈酒,孤男寡女在一处,让田珺耍起酒疯来,以朱温的定力也未必顶得住。 “你那帮狼朋友还怪好的。”田珺一边穿上散落在河边的衣衫,一边感叹。 “狼有游侠儿的放纵不羁,又有军人的秩序。”朱温说出了自己喜欢狼的理由。 有人以为草原上的游牧民会喜欢狼,绝非如此,因为狼群会危害牛羊和马匹。 喜欢狼的,都是不养牲畜的人。 “有酒有肉有素食,咱们可以饱餐一顿。” 朱温用火绒点燃木炭,在炉上热了胡饼,又做了个简易的架子,将锦鸡在热河内拔毛剖腹洗净,撒了点盐巴,放在火上炙烤。 虽是冷了重新热上,以上好米粉烤成的胡饼依然香气扑鼻,与鸡肉的肉香混在一处,令人食指大动。 朱温和田珺用胡饼卷着切成长条的鸡肉,就着大碗醪醴,趁热食之。 胡饼面脆油香,和表皮酥脆、肉质鲜嫩多汁的炙鸡滋味混在一处,饥饿之下大口啖吃,当真是美妙难言。 “好吃!”田珺大吃大嚼,而后往嘴里灌着醪醴,下颌一抬,如同得到鱼干的猫儿般眯起双眼,恣意感受着食物的美味,模样异常可爱。 她一时忘了吃相,将油星子都滴到了自己的衣服上。 “瞧你这模样,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朱温笑道,心中庆幸自己因为当游侠的经历,做炙鸡还是没甚问题的。 倘是炒菜炖菜,手艺比醒香强上一点,不至于像给人投毒,但别人吃了,也一定要苦起脸来。 田珺压根不当一回事,还大胆地动手给他喂食起来,喂了几口之后,用沾着油星的手掌不经意撩起发尾,竟显得极为惹人心颤。 “你这样的笨蛋,在我眼里才真是妖精。”朱温道:“王那样恶劣的女人,脸蛋长得再美,我都懒得看一眼。” 哪怕朱温也是个性格糟糕的人,但百羞实在性子恶劣得过了头。 田珺对于朱温的恭维话相当满意,往他嘴里投食越发殷勤,直到朱温已经吃不下一点。她自己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将剩下的饼和鸡肉一扫而空。 田珺一向比男人更加能吃,且并不长胖,还能将肉都长到最合适的地方。 哪怕考虑到田珺惊人的训练量,这也是让世间女子梦寐以求的体质。 酒足饭饱,两人静静相拥,眼中都是温柔和惬意。 热恋中的情侣,总是想要尽可能多地抱在一起,感受对方身体的触觉与气息。 “事情都办完了,咱们回月殿去接芷臻,一起下山?” 田珺用帕子抹了抹嘴边的油迹,出言询问。 “咱们还有个地方没去呢。” 见田珺露出疑惑神色,朱温又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朱温口中的“绝顶”,当然是泰山主峰玉皇顶。 也是四十年前,王仙芝盟主与绝代魔君乔北溟生死决战之地。 朱温曾数次造访泰山,这两年来也已是第二次。却一直因各种缘故,没能登临玉皇顶,心中深以为憾。 如今王盟主斯人已逝,更应寻访旧迹,表达追思。 田珺听完,也觉胸中豪气顿生。 两人结识以来,初访泰山,驰援江汉,访旧魏州,激战焰帅,重挫王,一年之间,竟已携手共度这么多惊心动魄的战地。 绝顶之上,与情郎共览群山,无疑是对这次胜利最为痛快的纪念。 (本章完) 第145章 旧日重现 第145章 旧日重现 泰山主峰玉皇顶,旧名太平顶,即秦皇以来,历代帝王封禅之地。因本朝崇道,玉皇崇拜兴起,山上修有玉皇殿,因此更名玉皇顶。 沿着蜿蜒山道,登上巍峨高峰,朱温与田珺望着眼底云海翻腾,群峰遥拜。抬头则是碧天如洗,霞光万丈,满目光明。 登山之时,云雾遮目。到得高峰之上,横亘山腰的云雾,却尽在脚下。 大唐四帅,威震天下,被世人目为不可战胜。但朱温自投黄巢后,与同袍们舍身奋战,已击败了其中的雪帅与焰帅。 “看似无敌的四帅,也不过是任由后来人超越的半山云雾罢了。”朱温在泰山之巅,发出这般感叹。 才击败的明教王百羞,虽是强敌,又怎能与四帅相比? 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而朱温,此刻真正感受到了孔夫子昔日登临的心境。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他扬首望天,睁大双眼,以目光与烈阳对视。 灼灼的日芒,令他眼中刺痛,胸中野心却在熊熊燃烧。 泪水缓缓从他眼中流淌出来。 这种感觉很好,因为朱温已经很久没流过泪了。 这泪,正能反映出他心中的激荡! 田珺不知道朱温为何要以目光与太阳对视。 这本是笨蛋也不会做出的行径。 但朱温痛快的神情,让她突然有了情绪上的共鸣。 这才是朱温在吊儿郎当外表下的本质,雄心万丈,野心勃勃,甚至敢与太阳针锋相对。 这种桀骜,或许看上去狂妄且愚蠢。 可历史上建立不朽功业之人,谁早年没有这股拼劲? 大唐的太宗皇帝李世民,在太原起兵时,也不过是一个狂妄桀骜的少年罢了。 “咱们要不要在这里亲热?”田珺贴了过来,揽住朱温臂弯:“人家的初吻还在呢,这是个尝亲嘴滋味的好地方。” 率性大胆的言语,让朱温不由为之心动。 “且不说历代帝王都在此处封禅。当年王盟主在玉皇顶上,击斩魔君乔北溟,咱们若在此卿卿我我,未免是对盟主英灵无礼。” 田珺扁了扁嘴:“王盟主就义可不是在这里,死的是那个魔君。咱们在这里亲热,等于在魔君坟头踏歌起舞。魔君泉下若有知,一定气得胡子都歪了。” 朱温大笑起来:“珺妹你说得倒也有理。” 正在这时,负在背后的大夏龙雀宝刀,却发出一声高昂的锐鸣。 朱温陡然感应到了什么,将目光投向道旁的一块巨石。 巨石上有一片漆黑的血迹,竟已渗入石内,哪怕多年来风吹雨淋,血迹依然鲜明如初。 “不要说话。”朱温捏了捏田珺玉手,而后闭上了双目。 巨石上的血迹却在眼前越发清晰,竟化作一片殷红。 一幅幅画面顷刻从黑暗里涌出。 一位二十岁上下的少年人昂然而立,却遍身伤痕,衣袖已经破碎得只剩一道道的碎布。 对面的魔君年过六十,须发皆白,眼神凶煞,身后竟有淡淡的黑色魔气翻滚。 大夏龙雀凶刀在魔君掌上焕发出接天的血芒。 “小子,你还是坚持只用一双肉掌,与老夫对战?”魔君乔北溟衣袖鼓荡,眼中精光闪烁,如要化为实质。 “覆水难收,弃剑如遗。在下已于两年前弃剑,便再无重拾之理。”少年时代的王仙芝遍体鳞伤,但已有了绝代高手的傲气。 朱温本以为四十年前,王仙芝与魔君乔北溟的那一战,该是一直占着上风才对。 但自血迹中感应到的画面看来,王仙芝竟一直被魔君压着打。 想来也是,王仙芝纵是百年不遇的旷世武学奇才,但昔年的魔君,却比他多了四十年以上的修行。 这道天堑究竟是如何被填平的? 当年只有二十岁的王仙芝,又是怎样在绝境中创造奇迹? 朱温静静看下去,等待着答案。 乔北溟的身法诡异万分,分出漫天残影,让朱温陡觉一阵熟悉。 王仙芝的章法却一直未乱,镇静的双眸,始终能从漫天的虚幻中,判断出乔北溟的真实来路,予以招架。 这时朱温才醒觉,当年那场大战,其实持续了三天两夜。 这并不是说两人没有休息。而是王仙芝和乔北溟都已达到“秋风未动蝉先觉”的境界,相约一同盘坐下来,恢复体力时,若有任何一人暴起袭击,另一人马上能感应气机,察觉危险。 到他们这个层次,一对一的对决,已不存在偷袭的可能。 朱温看见的自然是第三天的场景。 王仙芝无疑已到强弩之末。 镇定也掩盖不了他双眼中的疲惫,眼底可以明显看到无数血丝。 魔君却瞧上去神完气足,凶威凛凛。 当乔北溟一声暴啸,将威势激发到极点时,山顶都仿佛颤栗起来。 明知这场大战的结果,朱温也不由为王仙芝而吊起了心弦。 乔北溟袖卷长风,魔刀胜血,一刀划出,有无远弗届之威,刀意似远至天际无穷处。 王仙芝看上去已避无可避。 刀尚未至,王仙芝的七窍已开始流血。 朱温只觉自己的心吊到了嗓子眼。 却见王仙芝凌虚一指,点向乔北溟丹田气海之处。 指头当然没有直接接触。 惊仙指虽是绝世武学,指气也明明不足以对乔北溟造成多少杀伤。 大夏龙雀宝刀却顷刻失去了全部的力道,脱手坠地。 乔北溟神色蓦然灰败,口中鲜血狂喷,在空中化作漫天血雾。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益有余。”王仙芝七窍流血,声调却依然从容如水:“人性如此,可你们魔门之人,太过自私自利,修炼的功法亏天损地,当然会留下反噬的破绽。也正是因此,两百年前,才会被驱赶出中原。” “前辈想要魔门回归中原,却不肯好言商量,反借挑战之名,相继杀害五大派掌门,对我中原武林施压。如此作风,报应当然只在旦夕。” 经过三日激斗,王仙芝凭着强绝超世的韧性,坚持下来,已经摸清了魔君功法的优势和破绽所在。 当乔北溟将自己的威煞激发到极点的一刻,也是魔门功法破绽最大的一刻。 王仙芝一式惊仙指,直接锁住乔北溟丹田罩门,引动魔气反噬,顷刻令魔君自食其果,遭受重创。 他没有给魔君任何喘息之机。 人们说王仙芝是用一双大袖绞下了魔君首级,但朱温现在知道此言不实。 因为王仙芝当时衣袖早已炸得稀烂。 他明明是用一对手刀,如龙蛇双剪闭合。 魔君带着绝望与不甘,颈骨咔嚓折断,首级顿被切下。 王仙芝满手沾血,提起魔君发髻,忽然发出一声划然长啸,大步流星,下山而去。 正是这战,让世人认定年方二十岁的王仙芝,已是天下无敌。 这威名整整持续了四十年。 纵然蕲州身死,王仙芝仍是威压当世的天下第一! 证据就在于,已经过了半年,仍没人敢宣称接过武功天下第一的宝座。 朱温睁开双眸,心中感喟万分。 他将自己所见场景告知田珺。 “王的身法,和魔君乔北溟极为相似。” 朱温笃定地道:“她不仅是明教的王,还是魔门的传人,魔门又回来了。” 田珺尚在愕然,一个清冷的声音骤然响起。 “难怪。我与她相识多年,但亦知明教中人,几乎均是豪气干云之辈,哪怕做了叛徒的鬼王明世隐,也堪称豪杰。” “可她的行事作风,却和明教其他人全不一样。” 朱温眸光投去,只见黑衣飘飘,如风而至。 “杨兄,久违了。”朱温笑了笑。 其实一天前刚刚见过。 但于泰山绝巅之上,通过大夏龙雀凶刀感应乔北溟留下的精神印记,回到四十年前观摩那场生死血战后。 再会杨行密,不由令朱温生出恍如隔世之感。 (本章完) 第146章 魔门往事 第146章 魔门往事 贞观三年年末,大唐太宗皇帝以卫国公李靖为帅,节制十万大军,多道讨伐东突厥。 颉利可汗数次战败之后,率数万残军退守铁山。李靖当机立断,率一万精骑发动奔袭,令后来的邢国公苏烈以两百骑作为前锋。 不待李靖抵达,苏烈就已凭借鬼神之勇,把整个突厥营地搅了个天翻地覆。突厥国师毕玄,与魔门两派六道中的魔相宗掌门,绰号“魔帅”的赵德言,联手迎战苏烈,被苏烈纵马持槊,冲突二十余个回合,击杀当场。 击杀两大强者之后,苏烈驰马凌蹈,如入无人之境,砍杀突厥兵士无数,犹如割草。追随他的骑士亦各个奋勇,好似天兵天将下凡。 毕玄乃是隋末的天下三大宗师之一,赵德言也是仅次于“邪王”石之轩和“阴后”祝玉妍的魔门第三高手。 此役固然因李靖攻灭东突厥,活捉颉利可汗而闻世。但苏烈苏定方在此战中表现出的武勇,也被评价为——不逊昔年楚霸王。 无论是三大宗师之首宁道奇,或者“邪王”石之轩,在世人眼内,武艺都不足以与苏烈相提并论。 这一战给予同突厥高度合作的魔门以极大震慑。到了高宗朝,邢国公苏烈以万余军队,大破阿史那贺鲁十万铁骑,一举攻灭西突厥,顺便彻底将魔门赶到了泰西之地。 李靖和苏烈,正是近人评价的大唐历史六大战神中,最强的二人。四帅的老师,故凤翔节度使、检校司空石雄,也位列其中,被称作“大唐最后的战神”。 “瞧上去,尤滴就是乔北溟的徒孙或者徒曾孙。”杨行密说出了王的真实名字。 尤滴,娇滴滴的尤物,真是人如其名——前提是不知道她皮囊下的魔女本质。 朱温道:“四十年前,乔北溟为了立威,挑战击杀了少林寺、天师府、藏剑山庄、唐门、琅琊阁五派的门主,拉的仇恨可太大了。也难怪这女人一直不敢公开身份。” 魔门已经离开中原两百年,朱温对这群鬼鬼祟祟的家伙,还真没有多少了解。他只知道,魔门历史上强者极多,但作风冷酷自私,沉迷内斗,因此搅风搅雨总是失败,在所依托的突厥人衰亡后,也落得个远遁西方的下场。 此外,朱温的大夏龙雀宝刀,是王仙芝从乔北溟手里抢下来,再经过黄巢借献佛,转赠给朱温的。 铸造宝刀的赫连勃勃大王,也是魔门历史上一位魔君。此人在五胡乱世中击败刘裕北伐军留守关中的部队,夺取关中,悍然称帝,建立大夏国,传国两三代,才被北魏所灭,算是历代魔君中相当成功的一位了。 杨行密瞧了瞧朱温背上仍在绽放红光的龙雀宝刀:“可巧了,杨某的墨魂剑,也是历史上一位魔君所铸。” 如杨行密所言,两人与魔门均有因果。 朱温放开了田珺的手臂,在山顶点上香供,祭奠王仙芝盟主。 杨行密也点起了香火,却是为了祭奠藏剑山庄的上代庄主,也是他死在魔君乔北溟手里的师祖。 “那个老女人是魔君乔北溟的传人,也是你师门仇人。”朱温问道:“杨郎君还打算继续与她为友吗?” “今日之人,不应被前代仇恨束缚。”杨行密回答得很平静:“杨某人不负故友,但也不愧于心。” 杨行密当然可以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 若非杨行密提前示警,面对百羞掀桌后的突兀袭击,朱温必死无疑。 田珺在一边听着两人说话,想到若非杨行密突然出现,自己和朱郎卿卿我我,恐怕现在已经在这绝巅上体验初吻滋味了,不由有些生闷气。 但杨行密提前示警,无论如何救了朱温一次性命。 况此人俊逸逾恒,气度绝人,田珺倒也没法对他生出恶意。 “杨兄觉得,尤滴此女为什么要对我下手?”朱温露出玩味微笑。 杨行密不假思索:“魔门中人,好乱乐祸,不会真的想要帮助朝廷。” “听说他们有寻找命世之英作为代理人的习惯,却一次都没能成功。”朱温感叹:“眼光真是糟糕极了!” 杨行密道:“所以尤滴挑选出来,希望以之取代李唐的人,一定是南方某个节度使。” 黄巢率领的草军主力如今已经到了徐州地面,和感化军节度使支详展开激战。支详数战数败,损失惨重,只能龟缩城内不出。徐州富人的田地庄园,多被草军所掠,对支详节度使埋怨纷纷,暗骂不已。 接下来,黄巢一定会率军挺进朝廷兵力较弱的南方,寻求建立长期根据地。 尤滴挑选的那人则很有可能被草军攻击。 “这就是那个老女人先阻挠五峰香会泰山获胜,试图削弱草军财源。计划破灭之后,直接动手想要击杀朱某,除去草军谋主的缘故。” “尤滴现在已经身受重伤,没有两三个月恢复不转来,朱兄不必担心了。” 朱温笑道:“那女人虽然擅长勾引人,却一定是个老处女。杨兄如此品貌,她没有试图对杨兄以身相许?” 杨行密平静道:“杨某对比自己大的不感兴趣。” 尤滴在十年前庞勋起兵时已经是明教王,她虽瞧上去只是双十年华,真实年龄恐已三十上下。 朱温露出赞赏神色:“真性情。” 杨行密坦然领受了朱温的赞许,忽地将墨魂剑自背后拔出。 “杨某今日过来,希望与朱兄搭个手。” 杨行密言辞很客气,但如同冰霜般的声调,有种不容拒绝的意味。 朱温明白杨行密的意思,如果自己太弱,被杨行密一剑刺死了,那朱温也就没有未来和杨行密争雄中原的资格。 作为名门大派传人的杨行密,长期接受系统武学教育,底子本非出身游侠的朱温可比。 朱温一年多以前,才投到黄巢门下。虽曾接受天下第一高手王仙芝点拨了几招,却也并不多。 这个提议看上去并不公平。 “朱郎身上有伤。”田珺猛地捋起朱温衣袖,露出朱温为了压制情欲,用大夏龙雀宝刀割出的累累伤痕:“杨行密,我田四娘来和你比就是。” 杨行密将目光投向这位健美率性的北地胭脂。 “一点小创,何足为碍。”朱温全然不以为意,不顾田珺劝阻眼神:“有杨兄这般知己,值得舍命陪君子一场!” 大夏龙雀宝刀脱鞘而出,斜向上直指杨行密面门,顷刻做出了死战的架势。 (本章完) 第147章 黑云剑法 第147章 黑云剑法 杨行密左手捻剑诀,右手拔剑如电,身姿犹如渊渟岳峙,无愧名门正派传人的气象。 墨魂剑剑锋长三尺七寸,剑柄长八寸,合计四尺五寸;净重九斤十五两。 与闪烁着血芒的大夏龙雀宝刀一样,没人知道同为魔门神兵的墨魂剑是用什么材料与技法,锻造而成。 大夏龙雀乃南北朝初年的赫连勃勃所铸,墨魂剑出炉则要更早一些,约在五胡十六国中期,由一位名叫墨夷明的魔君亲手锻打出。 通体如墨的长剑,剑柄与剑锋很难区别。配着杨行密的一身黑衣,仿佛成为杨行密衣裳的一部分。 这种无涯的墨色,越显得杨行密眼眸苍冷如冰。 剑未出,朱温已感到一股直入肺腑的压力。 “我之剑术,名曰‘黑云剑法’。”杨行密淡淡开口道。 这个人冷漠,却坦诚。 剑法名字,也实在衬杨行密与他的墨魂剑。 “黑云压城城欲摧。”杨行密脱口便是李贺《雁门太守行》的句子。 剑刃圈转,绽开漫天剑网,顿时令朱温只觉墨云盖顶,有若囚笼,封死他一切挣脱之路。 朱温初战寇谦之那回,当寇谦之的“抗天十式”出到第十刀时,他也生出这样的体验,差一点就命丧当场。 未想到杨行密出手第一招,就生出了这样的压力。 此人年纪轻轻,实力已不比泰宁副帅寇谦之逊色。 六大派中,除振衣盟主王仙芝外,其他五派头号高手,一般较寇谦之的艺业,略强一线。 以此评定,杨行密称得上“半步掌教”实力。 然而实战之中,战场环境,战斗智慧,武人心境,临场发挥,马步之别,兵器差异,招式生克乃至纯粹的运气,皆能影响胜负。 以弱胜强从不罕见,成名高手阴沟翻船也没甚稀奇。 所谓的段位评价,也只是个模糊的定位罢了。真正的输赢,只有打过才知道! 就譬如现在朱温与杨行密交上手,马上发现对手比寇谦之更为难缠。 杨行密拥有少年人的锐气和决意。 “甲光向日金鳞开!” 朱温才竭尽力量,提气跃出杨行密如天罗地网般的剑圈,墨魂剑第二招便已攻至。 漆黑如墨的剑身反射着日光,陡然晃向朱温眼目。 看似优雅的诗号,亦有虎啸龙吟般的激荡之感,震人心魄。 朱温撤步急退,避免了被一剑洞胸,却仍被光芒晃了下眼睛,战局越发被动。 田珺死死盯着战团,手掌紧紧攥住背后的蛇矛,汗水从掌心渗出。 若朱温有性命之危,她一定会不顾规矩,马上加入战局。 然而无甲死斗,瞬息便可见生死。田珺的蛇矛又是长兵器,出招偏慢。真的出了什么事,她出手恐亦来不及了。 “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杨行密两剑连环,由迅猛转为凝重,剑势较先前缓了许多。 朱温掣刀直架,却感觉对方剑上迸发出一股强绝吸力,让他如陷泥潭,招法也跟着凝滞起来,龙雀宝刀更是差点脱手。 昔日战胜寇谦之,朱温一是利用对方身为骑将,步战能力不及骑战的劣势,二是借助体力悠长,凭借韧性和寇谦之打消耗战。 但面对杨行密这样血气方刚的强敌,朱温明白,只有以快打快,极限爆发,才能寻到一丝胜机。 相比寇谦之这样的贤达君子,杨行密拥有强得多的杀意。 他之所以会给朱温示警,因朱温是他看得上眼的强者。若朱温斗不过时溥,死了就死了,杨行密全不会在意。 所以朱温也绝不会寄希望于杨行密手下留情!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 杨行密下面两式越发凝重苍凉,来去之间有种悲怆肃杀之气。 朱温只凭掌中宝刀,迸发出凌厉欲破天的血芒,全力应对。 刀剑相击,他胸中被震得气血翻滚,视野都有几分模糊,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痛快。 这样的生死之战,方称他作为一个武人的心意。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杨行密口中诗号念诵声越发决绝。 一般的剑招,当然不用念出招式名字。 但杨行密这套黑云剑法,正是以诗号牵动剑意,譬如言出法随。 他仿佛人剑合一,剑意所向,有出塞横戈,鹰扬万里的豪气。 这一刻,朱温从杨行密冰冷的眸子中看到了炽烈如火的热情。 他本应燃起满腔热血,回应这种热情。 但朱温掌上刀却变得油滑如泥鳅,用上了“千金难买一声响”的要诀。 刀剑相交,本来大开大阖的龙雀宝刀,使出纤细如绣针的巧劲,将杨行密的剑力消解,通过自己双足引入大地。 当剑意散尽,朱温才嗔目暴喝,转守为攻。 宝刀红芒如练,与天上霞光辉映。 泰山绝巅,突有落叶萧萧而下。 杨行密撤剑而退,右掌背被划出一道血痕,殷红夺目。 “我输了。”杨行密淡淡道,眼神见不到一点颓丧。 “杨兄何出此言?”朱温讶然道:“这道伤全不严重。你若再来一轮黑云剑法,我却很难顶住。” 为了应对杨行密连绵如鲸涛的剑势,他实已竭尽全力,左支右绌,只是在杨行密八招剑法用毕之后,才抓住空隙,出刀反击。 “我在藏剑山庄,受的是极为系统精细的训练,而你的招式明显仍带草莽之气。这样不公平情况下,竟是你先伤了我。” “穆陵关一战,我若在你的位置上,恐怕杀不了焰帅。” 朱温和杨行密所说的,都是推心置腹的肺腑之言。 这是作为武人,对于难得对手的敬重。 朱温回想穆陵关大战,自己击杀焰帅,实则险之又险。他抱着必死之心,最后也几乎丧命。 杨行密招法优于自己,从出招看也不乏实战经验。但若将他放在穆陵关战场,真未必有自己当时的果烈。 “既然如此,这场搭手,就以平局论好了。” 杨行密颔首:“也好。我带了好酒,可以和朱兄在这泰山之巅,煮酒而饮。” 此战若持续下去,演变为真正的死斗,杨行密赢面其实更大。但朱温的实力已得到杨行密肯定,便没有继续打的必要。 两人更值得期待的决战之地,还是在血与火的沙场。 “我别的不会,在煮酒上倒是略有心得。”朱温一副倚熟卖熟的样子,直接抢占了杨行密摆好的红泥小火炉前方位置,调整起火候,往里边慢悠悠添入垩灰和石蜜。 垩灰即石灰粉,可以去除煮酒产生的酸味,则可改善口感,但用量、投入时机都相当讲究,不然酒就会变成怪味。一般人掌控不好这个度,不敢冒险,只能喝煮了之后略酸的酒。 朱温则只需在煮前尝一小杯,便将火候与加料时机掌握得一清二楚。煮酒时动作的疏雅,更有种贵公子般的气韵。 杨行密静静站到一边,瞧着朱温施为。 “杨兄吟‘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时,似乎别有一番滋味。”朱温微笑道。 沉吟一阵,杨行密才决然道:“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之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之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之视君如寇仇。” 杨行密和朱温一样野心勃勃。 他的心中,当然没有半点对于帝皇的忠义。 但这只是因为现在的君王配不上他罢了。 “你我这样的人,若生在太宗年间,蒙受荣宠,亦当与英卫鞭而争先。”朱温发出这般感叹:“也无怪杨兄瞧不起魔门那些,真正的‘好乱乐祸’之辈。” 杨行密冰寒眼神微动,显然心有戚戚焉。 谁又不希望身处一个天下清平,才能之士能建功立业的时代。靠着正道直行与满腔忠义,便能威震天下,守护苍生? 魔门中人,如石之轩、赵德言、乔北溟、尤滴,不管在什么时代,都只会唯恐天下不乱。 这就是朱温、杨行密和尤滴之辈“好乱乐祸”的本质差异。 正如王仙芝所言,人性本来就自私。但是魔门的极端利己作风,已超出人伦,甚至连野兽也很难做出。 (本章完) 第148章 旧事 第148章 旧事 若依着旧时例子,当是青梅煮酒论英雄。 但昔年的曹操刘备,都是开朗健谈的人,朱温杨行密却与他们相反。 天下英雄,不过寥寥数位,两人也觉得没有历数必要。 饮着小酒,把该说的话说完,就没什么言语可说。 “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一般的惺惺相惜,早已写在两人的眼神里。 杨行密目光却突然投在了田珺身上。 “朱兄,你家田娘子真是个美人。” 正用大碗向嘴里灌酒的田珺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位凛然如冰的青年人怎么突然说出如此话语。 朱温问:“那又如何?” 杨行密从容不迫:“这样的女孩子,比王要讨人喜欢得多。大丈夫不争人所爱,我自是祝两位白头到老。但假若你俩未来分手了,田娘子也可以考虑下杨某。” 杨行密此言一出,田珺彻底惊呆,却又不知道怎么斥责。 主动追求过她的人相当多,无人有杨行密这般品貌气度。 但当着朱温说这种话,就算是直率,也太过头了! “杨郎君此言虽然坦荡,未免有些小小不合适。”朱温倒不着恼,只是微微一笑。 “确实不合适。”杨行密轻叹道:“但十年未见,终是没法憋在心里。” 田珺脱口道:“谁认识你!” 话音方落,她突然像想到了什么,脸色顷刻就变了。 “我十岁时候……救下的那个少年人,是你?” 田珺突然有些没底气,讪讪道。 朱温其实已发现,杨行密很像自己和田珺还没交往时,田珺醉后告诉自己的,她喜欢的男人标准—— 外冷内热,峻拔如冰,一袭黑衣裳。 原来还真不是巧合。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当时有血仇在身,不能留下真名实姓,实在抱歉。” 他一开始就认出了田珺,田珺却没能认出他。 从两人的对话中,朱温也了解到十年前的往事。 十岁的田珺救下了一个遍身是血的少年,将他藏在自己房里,每天偷偷省下饭菜给他吃,少年也出言指点田珺几句练武之法。 几天后,少年却不告而别,还拿走了田家挂在屋梁上的一百钱,留了张字条:“盘缠用尽,不欲偷盗,暂借之。他日千倍相偿。” 如果这个故事到此为止,只是个农夫与蛇的故事。田珺其时也被阿爷与大娘骂得狗血淋头。 但一个月后,田家的堆房内,突然多出了一百贯,相当于田队正整整二十个月的俸钱。 一百贯铜钱重达五百斤以上,没人知道这些钱是怎么无声无息地运进来的。 田队正顷刻转怒为喜,嚷嚷了好一阵我家四娘就该嫁如此佳婿。 但到处打听也没得到少年的消息,加上女儿还小,田家人就慢慢忘了此事。偶尔提起,也感叹说,也许那位美少年,真是狐仙报恩罢。 “我猜到你当时一定有什么要紧事要办……”田珺感叹道:“你的仇人是谁?” “康承训。”杨行密冷冷吐出了这三个字:“他贪墨了我阿爷的战功,还杀人灭口。” 康承训,正是昔年主持平定明教教主庞勋起事的老帅。 那一战四帅都有参阵,康承训不过收一个统筹之功,但一度动摇天下的庞勋之变,确实是粉碎在此人手里。 康承训做出这种事实在不奇怪——大唐这些年来,有类似劣迹的“名将”还少了么? 朱温略一思索:“十年前的河东兵变,原来是杨兄的手笔?” 十年前,河东节度使康传圭全家死于兵变,和数十名亲卫一起被变兵切作肉泥,府内财物被抢掠一空。朝廷未敢大举惩治,只诛杀了为首者,下令“所杀节度使,事出一时,各宜自安,勿复忧惧”。 杨行密平静道:“康承训杀害我父,我就杀他独子全家,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 田珺问道:“当年追杀你的人是……” “康承训老贼当时正在攻打庞勋,但已经发现了我行动的蛛丝马迹。只不过,一开始他以为我要刺杀他儿子。” 朱温点头:“康承训困于徐州战场,脱不开身,确实是个极好的时机。” “离开田家后,我设陷阱干掉了那几条缀着我的尾巴,又在河东结识了一群不满康传圭的朋友,设谋定策,煽动兵变灭了康传圭满门。至于那个替死鬼,与我不熟,他满心以为朝廷会任命他为节度留后。” 这世上总有些蠢人心甘情愿地顶缸。 杨行密又对田珺道:“金帛都被将校们分走了,留给我的只有笨重的铜钱。李承嗣和史俨为此专门送了一驾马车给我。我路过魏州时,趁夜把大半的铜钱搬到你家堆房里。” 看上去,杨行密在十年前,力量、身法都已相当不错。 “我十几岁时,确实没做过杨兄这样的壮举。”朱温感叹道。 轻生死,重然诺。有恩必报,有仇必雪。杨行密这事做得相当磅礴大气。 田珺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朱温打了圆场:“既然两位是旧相识,这次我就不计较了。杨兄如果下次还当着我说什么怪话,别怪我打爆杨兄眼珠子。” 杨行密冷若冰霜的面庞绽出一缕笑容,显得对朱温的言辞相当满意。 临别之时,杨行密忽然取出一枝铁笛,吹作别音,却仿佛沧海龙吟,全无一丝绵柔,尽是冰河狂沙也似的豪迈之气。 一曲吹罢,杨行密高声诵道:“上马不捉鞭,反折杨柳枝。蹀座吹长笛,愁杀行客儿。” 朱温曾听师尊黄巢吟诵过这套北朝祖诗,自然知道杨行密的要旨,在于后面一首。 “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跸跋黄尘下,然后决雌雄!” 朱温不待杨行密说出口,便将下阙补了出来,目芒灼灼,腔调豪气干云。 两人眼神在空中交汇,同声大笑起来。 人生能有这样的知己作为未来对手,何尝不是一大快事? 杨行密揖手作别,黑衣轻扬,飘然而去。 朱温目送着杨行密背影消失在群山万壑中。 田珺突然把娇躯贴了过来:“朱郎,抱我。” 她麦色的肌肤掩不住浓烈的酒红,眼神迷离,微醉姿态反而越发撩人。 “你是怕我疑心你,所以想自证?”朱温道:“我哪有那么小心眼。” “是又怎么样?”田珺叹了口气:“现在我很想你抱我,咱们就这么回白云观去。” 看来,朱温并不小心眼,才让她介意,害怕朱温不够在乎她。 朱温只好一手揽住背部,一手抬起膝弯,将田珺抱了起来,一时间温香软玉,拥满胸怀。 田珺满意地把脑袋靠在朱温肩上。 “回到军营前,我要你一直抱着我,哪怕是睡觉时候。”田珺娇蛮犯了:“马儿驮不动,咱们坐马车回去便是。” “都依你。”朱温并不喜欢当着别人秀恩爱,但田珺似乎很喜欢。 这么干,无非是兰素亭不会太高兴,但她也早该有心理准备。 泰山的历险,至此告一段落。朱温也即将回到金戈铁马的征程之中。 南下的道路既阻且长,凶险自不必说。 但正所谓——一人必死,十人不能当;百人必死,千人不能当;千人必死,万人不能当;万人必死,横行天下。 一路走来,草军将士们已击败了如此多的强敌,创造了太多奇迹。万人一心,朱温不觉得有什么坎无法逾越。 (本章完) 第149章 藏书阁 第149章 藏书阁 朱温耳畔响起琅琅的书声。 许多年没听过的声音,令他感到倍加亲切。 眼前的景象突然变得清晰起来。 是一座透风的草房,冷风不时自外头呼呼地吹进来,还夹着些微的雪。 孩子们却恍若未觉,哪怕小脸冻得通红,依然认真听讲。 除了朱温自己。 “朱温!”清癯身影猛然叫出他的名字。 后边一个比他大得多的孩子低声道:“这朱三儿,又在他阿爷的课上打瞌睡了。” 朱诚坐在一张月牙凳上,将戒尺指向朱温睡眼惺忪的小脸。 “君子之德风,后两句!” 朱温用手掌挠了挠头,皱起眉头想了一会:“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昨晚强背的章句,记得还马马虎虎。 “那么,此句又做何解?”朱诚用戒尺在自己掌上有节奏地拍着,继续发问。 朱温想了想:“大约是君子的德行坚若磐石,小人的德行就像墙头草,随风倒?” “孔夫子的原句里,哪有‘磐石’这两个字来?”朱诚吹胡子瞪眼:“你如何望文生义,都说得荒腔走板?” “学生错了,请老师指教。”朱温没奈何地道,课堂上,他只能呼父亲为老师。 “先秦典籍之中,君子多指上位的治民之人,小人则是咱们这些平头百姓,还没有后世的贬义。” 朱诚眼神突转严肃:“孔夫子的原意,是要君子们做好担当,修养德行,作为百姓的垂范。如若君子德行坏了,百姓的德行也就跟着坏了。” “朱温,你既说错了,上来领罚罢。” 朱温垂头丧气地站起身走过去,伸出手掌。 朱诚拿着戒尺,在四岁儿子白嫩的小手上轻轻打了三下,而后举着手里的《论语》,霍然站起。 “我却希望你们不管处于何地,都有一颗君子之心。那些坐着‘君子’位置的人倘丢了圣贤之道,是他们的事,咱们百姓,却不能轻贱了自个!” “孔夫子有教无类,就是希望人人都能以君子之道自持。后来孟夫子又阐述孔夫子的道理,说——‘人皆可以为尧舜’!” “老师,当官儿的都做不好君子,咱们这些土里刨食的泥腿子又学君子作甚?”一个矮胖的孩子突然举起手来问道。 朱诚瞧了瞧他,而后笑道:“问得好。以老师看来,百姓学君子之道,是为了纠察君子的错误。倘若上面的君子不称职,百姓就用书里学会的道理去检举君子,把不称职的君子拉下来。” “大同之世,民智大开。百姓凭着公义而非刁狠之心,去揭发肉食者的错误,上边也不互相包庇,及时沙汰不称职的‘君子’。那时节,就是‘上下一心,人人如龙’。” 全场一片鸦雀无声,孩子们眨着眼睛,仿佛听懂了,又像没有听懂。 朱温眼前一片天旋地转。 他发现自己又坐回到温暖的马车里,田珺正把脑袋枕在他的腿上,流出的口水染湿了朱温衣摆。 车帷外边,依旧是一片琅琅书声。掀开帷幔瞧去,只见路边山坡上,矗立着一座楼阁,高达五层,飞檐斗拱,壮美非凡。 怪不得自己会做那样的梦。 朱温现在想来,阿爷所说的道理,多半并非孔夫子的原意,而是阿爷身为落魄教书先生,自个的理解。 至于“检举纠察君子”,背后更有言外之意,无法对孩子们明说。 正如朱温手里的大夏龙雀宝刀,用来“检举纠察君子”,就挺好使的。 “绰影娘子,深山之中,哪来这许多书声?” 绰影如今与兰素亭共乘一车,和朱温田珺这辆并排而行,打算送出五十里,再行返程。 “回凉玉郎君,本派这座藏书阁,是二十年前,王仙芝盟主捐资修建的。”绰影以清柔语音答道。 “国朝二百年来,多有贫寒书生寄居道观佛寺,借阅藏书。但我泰山派女儿家居多,难免生出瓜田李下之嫌,又易让学子分心。” “王盟主得知此事,捐出私产五千贯,除修造楼阁之外,又购置了大批经籍,还延请隐士居于阁中,为学子们指点迷津。这些年来,振衣盟还年年捐款,补贴学子的食宿之用。” 朱温心中陡然一阵感慨。 王仙芝做出这一决定,必然与挚友黄巢的落榜经历有关。 “门阀垄断了本该属于天下万民的书籍,才能掌控这个世道。” “原来王盟主二十年前,已有从根子上打破障壁的远见卓识。” 王仙芝并不是完人,他懦弱过,也犯过许多错。 但盖棺论定,其人一生,仍称得上英雄二字! 藏书阁内汗牛充栋的经籍,琅琅的书声,是人类智慧的荟萃与传承。 这些书本的世代相传,将智慧一代代烙印在社会之中,才成就了生如长歌不衰。 “虽然藏书阁离白云观有数十里。但派里的姊妹若和学子真心相爱,本派亦不阻拦。只要缴得起赎身费,便任其婚嫁。若非官宦名流,上头一般也不管什么良贱不婚,贱籍世代相传。” 绰影说的是近百年的情况,随着朝廷衰弱,对地方掌控力下降,在良贱问题上放松了许多。 学子们当然没几个能考上的,学成也只能做私塾先生、账房先生一类活计。这样的白身百姓,以妓室为妻,官府也一般懒得管。 有王仙芝威名震着,他还活着时,想必也没哪个书生敢当负心汉,拂堂堂武林盟主的颜面。 “若真考上了,又该怎么办?”兰素亭忽然开声问道。 “这些年来,还真有俩考上的,都纳了相好的姊妹做妾。”绰影有些感喟地道。 “报恩的办法,就是让恩人做妾,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吧?”兰素亭皱了皱纤秀的鼻头,显得很是不满。 “妓室不得与良人为正妻,这是明白写在大唐律例里的。”绰影叹息一声:“草民尚没什么人管;当了官,被同僚弹劾下来,可不止是丢官罢职,还得受杖刑哩!” “王盟主为泰山派娘子们考虑的,已是当时最妥帖的方案了。”朱温道:“若真想改变不公的律法,除了掀翻这个世道,还有什么办法?” 王仙芝的确站了出来,试图掀翻这个不平的世道,并为此付出了自己的性命。 朱温等人也不可能知道,兴盛于晚唐的寺观学风,将演变为绵延千年的书院文化。未来,林立的书院在南北各地拔地而起,不仅打破了门阀对知识的垄断,更让私授学子们能清议草野之中,制衡庙堂之辈! 绰影又道:“人家自小喜欢读书人,也有时常经过这座藏书阁,听着琅琅书声的缘故。” “可阁中学子,却没一个学问才气,能让人家看上眼。”说着,她一把搂住兰素亭:“还是芷臻妹妹教绰影喜欢。” 兰素亭被绰影如同美人蛇一般缠住,口息吹着她面颊,不由耳根烧烫,默然不语。 这时田珺才揉了揉眼睛,在朱温腿上悠悠醒转:“怎么那对假凤虚凰,都比咱俩秀恩爱要厉害?” 说着,她直起身子,又把面颊在朱温脸上蹭了蹭。 “呀,天色已晚,人家要回去了哩。”绰影说着,令车夫驱车而返。 兰素亭从绰影那车下来,掀开这厢车帘,脸上还残留着淡淡的红晕。 田珺突然有些纳闷:“绰影那女人在干什么?” “绰影要是把两驾马车都留给咱们了,她走回去?”朱温摊开双手:“车厢太窄了,芷臻又不会骑马,只能坐你腿上,你不抱她我抱了。” 田珺双眉乍竖:“我没得罪过绰影罢,怎么她也来捉弄我!” “你一路盘我身上回到月殿里头,挺多人看着都很不爽。也许绰影也是其中之一。”朱温淡定地道,拉着兰素亭小手让她坐到田珺腿上。 田珺还想说什么,瞧着兰素亭怯生生惹人怜爱的样子,心马上软了,伸手搂住兰素亭腰肢,对朱温狠狠道:“那你也不许再碰芷臻一个指头,不然我把你手剁了。” “不碰,讨上你这个醋罐子,我哪里敢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朱温懒洋洋地道,而后又倚在车厢壁上,眯起了眼睛。 车夫挥鞭策马,驱车继续向前。 数日过去,田珺越来越按捺不住。 明明该是和情郎卿卿我我的好时光,却因一路把兰素亭抱在腿上,什么都不好意思做。 朱温倒心态平和,瞧着很是赏心悦目。 两个漂亮女孩子亲密拥在一起的场景,既能让男人幻想自己夹在其间,还有种干净的美好。 男人生来都有干净,自恋的本性。只是大部分人困于生存、名利和肉欲,随着年龄增长,精神也日渐混浊;有时他们在午后的阳光下眺望湛蓝的天空,忽然觉醒回那个干净澄澈如赤子的自我,怅然良久。 “芷臻睡熟了。”田珺悄悄把脑袋靠过来,对朱温耳孔吐着热气低声道:“现在你亲我一下?” 朱温笑了笑,手掌从田珺的髀肉下方伸了进去。 田珺以为朱温又想摸她大腿,不由又羞又喜,没想到朱温手臂整个由身下穿过,自下上托,让她大腿连着上身都给抬了起来,吊在半空。 眼见兰素亭就要从自个身上坠下去,田珺本能地抱紧兰素亭小腹,向朱温投去不解眼神。 啪地一声,朱温左掌脆生生地隔衣拍在月丘之上,仿佛雨打桃林。 田珺怔愣了一下,叱道:“混蛋,你打我屁股干什么?” 这确实是全无经验的少女才会说的话儿。 朱温早听人说过,如是丰熟少妇,定要轻撅上天赐下的恩物,做出请君入瓮姿态,勾动男人心魄。 但田珺这样的青涩,反而异常可爱动人。 “和你亲热呐,还做什么。”朱温道:“过往没人偷袭过你这里罢?” “有几个混账曾想占我便宜,被我拗断了手。”田珺这才反应过来,微带羞涩道。 朱温头回与女儿家做如此亲密动作,也不由心中一跳,又数次轻掴明月。美人玉体绷凝,眼波如醉。 兰素亭却睡眼惺忪,悠悠醒转。 掌力透过田珺身子,也让她感受得一清二楚,顿时羞颜胜血。 “坏人。”兰素亭轻声道。 田珺这才意识到,这混小子竟然意在别处。 朱温当然遵守了诺言,没碰兰素亭一根指头。 田珺顷刻只想把朱温生吞活剥了。 “姑奶奶咬死你这个心大萝卜!”田珺逮着朱温脖颈就是一口,顿时咬出血来。 事后两个女孩儿不约而同地生闷气不理他。 美人薄怒之态,倒也颇堪玩味。 (本章完) 第151章 断指 第151章 断指 一根戴着玉玦的血染断指。 断指弯曲,当中有一根浑金色的头发。 朱温回到黄巢军大营之后,首先见到的东西就是这根断掉的死人指头。 这时黄巢已经扫荡徐州完毕,渡过淮河,进入淮南之地。 带来断指的是曹师雄的亲兵。 这也是曹师雄这个与朱温一面之缘的朋友,留给朱温的唯一遗物。 “曹郎君躲避杨复光部追击,兵败于湖州,被镇海节度使裴璩杀害。”亲兵的话语十分简短。 朱温默然将这根断指捧在手中。 断指因用石灰和麝香处理过,并未腐烂,关节上似乎还带着生前的刚劲。 朱温眼前立马又浮现出那位貔虎般汉子黝黑如铁的面容。 他已经能想象出这几个月来,曹师雄等人的经历。 蕲州突围,曹师雄率一千勇士留下,血战三日,面对纵横当世的焰帅亲自领兵而来,仍然与徐唐莒、王重隐等人一同,带着数十残兵冲杀出去,重新纠集豪杰,拉起一支军队。 他们渡江转战,从江西,到两浙,孤军纵横,没有根据地,没有盟友,于陌生的土地上,在潮水般的敌军中穿插。 他们曾一次又一次被打败,却凭着坚韧一次又一次奋起,牵制住南方的官军力量。甚至曹师雄还一度孤身北上,在临朐之战中指挥轻骑,为尚让、孟楷以寡击众,大破平卢军立下汗马功劳。 如今草军主力已到了长江以北的瓜步,饮马大江。 曹师雄和他的战士们,在黑夜中燃起光芒,砥砺前行,却消逝在黎明到来前的一刻。 奇迹不会永远发生,他们终未能再次从尸山血海中站起。 “我们现在算朋友了吗?” “算。” “希望很多年后,你依然记得我这个朋友。” 朱温想起曹师雄和他的最后对话,突然自嘲大笑。 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他当然明白断指中的金色头发代表着什么。 王被杨行密用剑柄打断了至少三根肋骨。 但这个女人要搅风搅雨,并不必伤势全然恢复。 她还有头脑和美色可以运用。 尤滴这个女人,必须死——朱温再次坚定信念。 但他并没有责怪自己接受杨行密的调解。 若非杨行密报信,他早已死在王手里。 何况,人不能未卜先知。 一切“早知如何就好”的感叹,都只是弱者的自怨自艾。 “曹兄,我会拿这个女人的首级去祭你。” 朱温咬破指尖,将鲜血涂抹上自己的嘴唇,对断指郑重发誓。 “要不,我把她的胸脯和大腿,也给你一发烧过去?”朱温难得地讲了一句荤话:“可曹兄呐,你阿爷要把泰山派那么多美人留给你,你也瞧不上。这样恶毒的女人,哪怕国色天香,你又怎会放在眼里?” 朱温转向曹师雄的亲兵:“曹郎君就义前,杀了多少个敌人?” “三十五个。”亲兵全无迟疑,举起一对手掌,左手已只剩下三根手指,双手合在一起,恰是三和五。 朱温伸手与他击掌:“男人死时,最好的良伴不是亲友的眼泪,而是敌人的鲜血。曹兄到最后,仍是我认识的那个曹师雄。” 他想,曹师雄如在天有灵,最愿意听到的,恐怕是这句话了。 逝者的鲜血已经流尽,生者仍要砥砺前行。 朱温来到黄巢的中军帐中。此时,黄巢已在筹备渡江的事宜。 “你若早些回来,也什么改变不了。”黄巢平静道:“长江对岸,有雷帅。” 曹师雄与他们之间,隔着的不仅是一道长江。 大唐四帅之首,雷帅高骈,这个人的威力,还要胜过大江上的惊涛骇浪。 雷帅是渤海高氏的嫡流,名将高崇文的孙子,也是北齐神武帝高欢和兰陵王高长恭的后裔。 他在四帅中年纪最长,也最被认为得到战神石雄的真传。 他曾把南诏打到崩溃的边缘,也在今年上半年,于短短一月内海陆两道发兵,将肆虐江东两年的袁昌、王郢部义军彻底摧毁。 焰帅甄燃玉战死,雪帅齐克让出师无功,风帅李国昌镇守塞上不能轻易调动。对朝廷而言,能被用于对付草军的王牌,也只剩下雷帅了。 朱温点点头:“弟子知道。” 黄巢担心他自责的心意,朱温了然在心。 “有胜算吗?” “没有。”黄巢相当直接地道。 “所以咱们要做的,只是从雷帅眼皮子底下跑掉?” 黄巢笑了笑:“不跑,学西川那群突将?” 这是高骈镇守西川时做下的一桩血案。 高骈为了对付蜀地鼓噪要饷的“突将”,极有创意地发明了一种新套路。 明日校场发饷,不必着甲。 当天的成都校场,愤怒的咆哮声震天动地,刀斧齐作,地面顷刻被无涯的血海淹没。 这只是杀戮的开始。 后世史载:辛未,高骈阴籍突将之名,使人夜掩捕之,围其家,挑墙坏户而入,老幼孕病,悉驱去杀之,婴儿或扑于阶,或击于柱,流血成渠,号哭震天,死者数千人,夜,以车载尸投之于江。有一妇人,临刑,戟手大骂曰:“高骈!汝无故夺有功将士职名、衣粮,激成众怒。幸而得免,不省己自咎,乃更以诈杀无辜近万人,天地鬼神,岂容汝如此!我必诉汝于上帝,使汝他日举家屠灭如我今日,冤抑污辱如我今日,惊忧惴恐如我今日!“言毕,拜天,怫然就戮。 屠戮哗变军队,本是惯例,但像高骈这样举族诛之,妇孺无遗,残酷亦属罕见。 朱温当然明白,黄巢提起高骈屠戮突将的往事,意在何指。 四帅当中,雷帅和焰帅都曾研习过传说中的黑暗兵法。蕲州一役,被焰帅屠杀的义军家眷,老弱妇孺,为数亦不为少。 黄巢并不掩盖对这种事的轻蔑。 在约束军队休伤百姓方面,黄巢比王仙芝强甚多,亦在绝大部分官军之上。 顶级谋者的智慧,不会有层次间的差距。黄巢判断草军并非雷帅对手,无疑得到了详尽情报,经过分析得出,雷帅的军队较焰帅更为强大。 但黄巢仍认为拼着损失,渡江继续南下,能令草军进一步壮大。 若能如此,即便是战败,牺牲,都有了价值。 “看来师尊已有成算。” “不错,渡江之后,你还会见到一位熟人。” 黄巢摩挲着颌下的短须,神秘地笑了笑。 (本章完) 第152章 再会杨行密 第152章 再会杨行密 朱温从未想过在离开泰山后,会这么快再会杨行密。 那道高颀墨衣身影,以厚布幂篱遮面,掌中换了一把明光如雪的长剑,杀戮时却如同收割魂魄的无常。 剑锋所向,雷帅麾下的长武突骑人马俱碎。 朱温注意到,杨行密在出剑时,已经不用将诗句脱口,作为剑诀念诵。 此前杨行密以诗引剑,并非刻意作态,而是剑法尚未修炼到圆融的表现。 与朱温一战后,他显然又有进境,剑术更上一层楼,即使所用的并非惯用的墨魂剑,同样挥洒得如臂使指,仿佛剑只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至于为何杨行密会在沙场上,与朱温并肩奋战。 自然要从黄巢率军在瓜步渡江说起。 南朝鲍照《瓜步山楬文》云:瓜步山者,亦江中眇小山也。徒以因迥为高,据绝作雄,而凌清瞰远,擅奇含秀,是亦居势使之然也。 随着泥沙堆积,瓜步山与江岸联为一体,山南临大江,东面是喇叭形长江入海口,西面是滁河入江口,江面宽三十里。 官军早已在对岸严密设防,江面上怒涛千迭横江,岸边又有战舰巡弋,如此阵仗,堪称鬼神难渡。 但这种阵仗对黄巢而言并不算什么大事——雷帅本人不在场,这就好办了。 敌阵中的战船,有不少来自于江陵。王仙芝败死蕲州之后,那支在江陵组建的舰队又回到朝廷手里。 舰队本是用来对付江东活动的袁昌、王郢部义军的。但在蕲州之战同时,雷帅高骈已把袁昌、王郢义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掉了。焰帅甄燃玉在蕲州夺回的舰队失了用处,便被打散分配给了沿江各军。 里边很多水手都被王仙芝俘获,勒令为草军效力过。 他们当然并非自愿,可给谁干活不是干呢? 有了这样的经历,黄巢派人和他们接上头,就容易了。 大家都知道黄盐帅财大气粗,最不缺的就是金银财帛。他在暗世界中控制的贸易大网,能将源源不断的收益转运到义军当中,以供军耗。 要严肃军纪,尽可能减少军队害民,首先就得让战士们吃得饱饭,分得到金银。 这块儿,黄巢拥有精密的管理体系和战利品分配机制,很少让跟着他的人吃亏。 加上官军欠饷成风,克扣水手衣粮更是天经地义。黄巢轻而易举地煽动起了一场哗变,数十艘战舰顷刻就变成了草军的船。 孟楷、董厚、王重霸等猛将上船之后,直接通过侧舷搭板,杀上敌船。突起发难的哗变船队以钩索侧面钩住不久前的友军,令其动弹不得,一艘又一艘敌船就这样被夺取下来。 掌握了制江权之后,黄巢下令将战船以铁索相连。 战士们迷惑不解,且不说铁索船很容易被火攻,江面上一时半会也没有要对付的敌人。 但当黄巢下令在诸船之间铺上木板时,整个局面豁然开朗。 舳舻相接,犹如巨龙横涛,任由风吹雨打,亦自岿然不动,壮观非凡。 联锁的船队,跨江数十里,直接形成一道渡江浮桥。数万草军将士,由船桥过江,如履平地,不必一次次来回转运。 “藩镇不一,未足制我。”黄巢高站于长江对岸,上元城城头,轻抚霜白色的须髯,仰天大笑:“若江防也在雷帅高骈管束之下,我军又岂能到得了此地?” 上元县,即昔日的建康、金陵,是六朝古都。但隋文帝杨坚灭陈之后,为压制金陵王气,下令毁其城池,将市民徙于江北的扬州等地。一时之间,琼楼玉宇尽夷作田,昔日金陵帝都,变成一座江东小县。 杨坚三百年前镇压江东王气之举,反导致现在黄巢成功渡江后,推进便畅通无阻。义师急速转入内陆,在宣歙观察使辖地宣州,才与气势汹汹赶来拦截的雷帅大军,真正遭遇。 黄巢战前多次推演,判断不会有胜算,他要做的当然只是迅速撤走。 此战的惨烈,仍超出几乎所有人的想象。 雷帅高骈,是个公认为残忍、狠毒、冷酷的人。无论是士卒还是百姓的性命,都不太被他放在心上。 但他又异常重情义。 有人说,当他的老师,大唐最后的战神石雄被宣宗皇帝迫害,呕血而亡后,高骈甚至一度打算起兵造反。 这种传言,高骈本人当然只会矢口否认。 一个事实却显而易见——师妹甄燃玉死在草军手里之后,高骈相当愤怒。 兵法说“将不可以愠而致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 但对高骈这样的顶级谋者而言,愤怒只能让他的进攻越发冷静周密。 正如黄巢利用王仙芝之死带给江湖豪杰们的愤怒,在穆陵关截击“大唐女武神”甄燃玉,最终完成弑神壮举。 高骈的愤怒,同样也将化为天崩地坼般的威能。 然而,高骈的部下对焰帅甄燃玉,并没有什么感情。 高骈只能选择其他激励士气的办法。 于是草军将士便在两军阵前,看见了大群踏着禹步,手持金钱剑,拈着符纸,大呼小叫的道士。 他们念咒作法,而后空中便浮现滚滚雷光,或是狂风大作。 高骈便声称官军已经得到十方鬼神的护佑,战士们奋勇向前,必获克捷,冒矢石冲锋的勇士,纵遭逢危难,也会得到托塔天王李卫公的庇护,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在泰山五峰香会上玩了一堆把戏的朱温,当然知道这些只是装神弄鬼。若真的灵验,那些雷早该劈在草军士卒头上,将草军纷纷劈成焦炭。 但结合高骈一生不败的战绩,这套把戏实在太有用了。 攻打南诏收复交州时,高骈用火药开凿出“天威径”山中运河,对外宣称有雷神相助,兵士遂人人感奋,勇猛似天兵下界。 兵阴阳者,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者也。 高骈无疑属于兵家四势中的兵阴阳一派。 在雷帅军仿佛雷霆震怒的攻势面前,黄巢准备周密的撤退战变成了一场狼狈崩溃,丘原间堆满了尸首,断旗破旌委弃数十里。 义军将领秦彦、毕师铎、许勍、常宏都因力战不敌,被迫临阵归降官军。 秦彦的投降很是让朱温意外,这个蓝脸家伙虽然性格不好,但多相处下来,发现也是个坦率可交的汉子。 没想到面对雷帅的将威,秦彦也心惊胆寒,栗然做了懦夫。 这样一来,负责断后任务的朱温,压力越发之大。 当雷帅麾下的长武突骑踏出跸跋的马蹄声,如狂雷奔啸冲杀而来,战士们纷纷在他们长达丈五的骑矛冲锋下倒伏。 朱温所部且战且退,死伤枕籍,已陷绝境。 “老大……”霍存扯着朱温的衣角,压低声音道:“盐帅会不会打算拿咱们当弃子?” “师傅不是那种人。”朱温笃定道。 朱存在一边点点头,表示同意三弟意见。 霍存道:“黄帅过往总是会给忠于自己的人留下退路。但我军过往也未遭受过如此惨败……” 黄巢亲自指挥的队伍,过去的确从未遭受过如此惨败。 朱温想了想,突然想起黄巢说渡江之后,他会见到一位故人。 至今还没有见到。 师傅一定不会骗他。 “再坚持一段时间。”朱温决然下令。 将士挺枪举牌奋战。董厚、葛从周率领骑兵掠阵驰突,竭力阻滞长武突骑的攻势。 当他们已到崩溃边缘时,一群黑衣黑甲的剑士,如同流星杀入战场中。 “我师祖死在魔君乔北溟手里,王盟主昔年击杀魔君,是报了我派大仇。”杨行密平静向朱温解释自己的来意:“师尊命我来还上这笔人情,下不为例。” (本章完) 第153章 淮南剑士 第153章 淮南剑士 “长武突骑为锤,步卒为砧。有锤无砧,力不能长久。” 杨行密对追袭而来的长武突骑,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文渊阁阁主曾评点曰:雷帅善步,焰帅善弓,风帅善骑,雪帅善垒。 坚韧胜钢,所当无前,无论山地平野,皆可横行无阻的精锐步卒方阵,才是雷帅高骈所向披靡的倚仗。 有步无骑,不足以歼敌。所以雷帅才训练一支善于冲锋突阵的长武突骑,正如《孙子兵法》所言——以正合,以奇胜。 “这个道理我岂不知。”朱温苦笑道:“国初英豪汉东公,曾训练了一支精锐重装甲士,屡挫国朝军锋。我军若有这样一支能硬抗玄甲精骑冲锋的重装步卒,高骈的长武突骑又算得了什么。” 汉东公,即出身瓦岗,李密败后又投奔窦建德,于窦建德死后,起兵于河北的刘黑闼。他一度如风卷残云,击败了英国公徐世勣在内的一干大唐名将,更被目为太宗皇帝李世民一生最强的敌手。 “士卒贵练,以步制骑倒不一定要重装。”杨行密一声号令,随他而来的五百淮南剑客结成若干小阵,互相援护。 说是剑客,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枪盾兵,右手持枪,左手支盾,盾牌相连有如城垣,枪锋由盾牌缝隙中刺出。 双手持剑的藏剑山庄奇材剑士,则藏身盾阵当中。当长武突骑端着丈五骑矛突刺而来时,首先被森森如铁林的枪阵拒止,而后剑客们趁着突骑勒马驻定的短暂一刻,如电光般从阵中掠出,以巨剑砍劈马腿。 长武突骑并非人马覆甲的具装骑兵。他们枪长马快,擅长冲锋,锐于追袭,但并不以弓矢见长,也不适于马上对打。 但轻快迅捷的优势,使得这些特化冲锋能力的骑士,在侧翼、背后冲击敌阵,或者面对缺乏重装步卒的敌人时,格外凌厉迅猛。 杨行密部下剑士盔甲并不重,有时也会被长武突骑的绝命冲锋轰出一个口子。但他们这时会像迅捷的狸猫般四散开来,降低伤亡,而后以极致的纪律再次聚拢。 散而复聚,败亦能振。这样的精锐步卒,才足以与纵横驰突的骁骑分庭抗礼! 朱温麾旗施令,草军将士迅速重整阵势,与驰援而来的杨行密所部生力军协同作战。 张归霸、张归厚、张归弁三兄弟率领部曲,张弓搭箭,向敌骑射出矢若飞蝗。 他们投靠草军之后,组了一营五百人,以弓手为主。实战时往往与朱温的落雁都协同。 表面上,他们仨兄弟不必屈居昔日食客麾下。但实际上,所部已成为朱温的附庸。 由于杨行密麾下奇材剑客能有效拒止长武突骑的冲锋,当敌人的战马静止下来时,箭雨能对敌骑造成大得多的杀伤。嘎嘎的拉弓声伴着咻咻的放箭声,一个又一个官军骑士自马上轰然坠下。 雷帅军一方,追击过来的步卒以轻装刀盾兵为主,并不足以为长武突骑提供有力支持。朱珍、葛从周、董厚率领两百骑兵袭扰不休,更对敌军步卒形成了有效牵制。 杨行密将战甲掩在一袭黑衣之下,剑招却凌厉如电,时而横扫劈断马腿,时而上撩挑开马腹,甚至掠至敌骑长矛死角之处,一剑砍断敌兵大腿,敌人便痛叫着坠下马来。 “都将,杨郎君如此骁勇,咱们不若也出去冲杀一阵,岂能落于人下?”霍存对朱温道。 以霍存想来,居中指挥之责,交给朱存便是。朱温对营中庶务本也管得少。 “大局已定,人家是来救咱们的,还不让他出够风头?”朱温乜了霍存一眼:“何况杨行密能在敌人骑兵里从容冲杀,是靠与那帮淮南剑士紧密配合。咱俩出去,是要不把自己性命当一回事?” 在战场上勇敢无畏,不代表去冒不必要的风险。 霍存心中一震,急忙道:“属下愚昧!” 穆陵关大战时,抛下兰素亭回来参阵,导致兰素亭无人保护,一度落入陈丽卿之手;这事就让朱温发现了霍存好大喜功,有勇无谋的弱点。 所以朱温把霍存拉到身边管亲兵,自己好好看着。骑兵则交给了朱珍和出身明教的董厚训练指挥。 至于霍存的骑将才能何时再去发挥,待自个麾下骑兵更多一些好了。 当追击而来的敌军终于承受不住伤亡,开始溃退,杨行密麾下的剑客们也迅速散开阵型,发起了凌厉反击。一旦部分敌骑重组,再次冲杀而来,淮南剑士又能迅速结阵抵御,不给敌兵一丝破绽可寻。 朱温麾军直进,与杨行密紧密配合,杀得敌兵丢盔弃甲,仓皇败逃。 殿后的朱温所部,也由此摆脱追击,卷甲而趋,急进与黄巢的大部队汇合。 战后清点伤亡,杨行密所部五百名藏剑山庄奇材剑客,竟只损失了区区三人,另有五人带伤。 要知道,他们的对手可是雷帅高骈的兵。 这样一批攻战若神的剑士,实在令朱温看着眼红。 他们无疑是藏剑山庄身为六大派之一的底蕴所在,却也离不开杨行密这位当世人杰的操练督导。 从战场表现来看,他们甚至不缺乏实战经验。恐怕过往曾作为募兵,混进官军里头,到边疆御敌磨淬。 藏剑山庄庄主显已将门派的命运,押注在这位最出色的弟子身上。当杨行密真正踏入乱世漩涡之中,开启争霸之途,这五百淮南精甲剑士,必成为杨行密横行天下的核心倚仗。 数日后,朱温设宴与杨行密饯别。 杨行密并不好酒,却被田珺拉着拼酒。两人是旧时相识,杨行密也不好推辞,只能和她对拼。 田珺这个女酒鬼酒量其实不大好,往嘴里灌酒又灌得凶。酒过三巡,便醉晕下去,被兰素亭扶回营帐照顾。 杨行密莹澈如冰雪的肌肤,这时亦隐隐透出酡红。 朱温见杨行密已然半醉,终于在一边问出藏在心中已久的问题:“杨兄对于朝廷,究竟是什么看法?” 杨行密对朝廷当然并无好感,但具体的回答,却很重要。 雷帅高骈对朝廷不见得有多少好感,不妨碍他为朝廷南征北战,更在前几日把草军杀得流血成河。 “我设计杀了康传圭全家,没多久,康承训也得罪了朝廷,遭贬而死。瞧上去,我阿爷的仇已报了。”杨行密淡淡道。 杨行密之前在泰山已经说过,他父亲是被老帅康承训侵夺战功之后,诬以兵变,杀人灭口。 在场众人神色微变,但朱温却知道杨行密的话还没说完。 杨行密陡然将手中酒杯摁在桌上,杯中残酒激荡起来,点点落上桌案:“哪怕仇人都得到应有惩罚,可我阿爷一生为国百战,定性依旧是个犯上被诛的乱兵贼子!没有人会为这样的小人物平反,在上边人眼里,被倾轧无辜碾死的虫子,都不值得他们去看一眼。” 朱温从杨行密脸上酒红里,隐隐看到了起伏的青筋。 对方和自己一样,是个天生的反贼。 但杨行密更有自己的野心和道路。 (本章完) 第154章 沉痛过往 第154章 沉痛过往 杨行密并非生来这样沉默寡言。 他出生在庐州一座红壤丘陵间的小村。家中虽然贫困,但有慈爱的阿爷和阿娘,靠着务农,也能勉强过活。 杨行密四岁时,阿爷突然说不想再让妻儿过这样的苦日子,便投了军。此后每年,阿爷都能寄回一笔钱来,每笔都比上次多一点。 村人都投来羡慕的眼神,夸奖杨家郎君在军中日益高升,杨行密也变得越来越爱笑。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阿娘一次下地剪新韭,跌倒磕到石头,额头流血,得了破伤风,医治无效,撒手人寰。 回光返照时,阿娘却异常从容平静。她说这就是命,自己至少嫁了个好郎君,有个漂亮又能干的好孩子。她还说阿爷如今在威名赫赫的康承训大帅帐下做事,前程胜锦,让杨行密去投奔阿爷。 杨行密千里迢迢来到岭南邕州的军营里,气候的湿热让他很有些不适应。但阿爷的战友都喜欢这个十一岁的少年,把他宠得如同掌上明珠一般。 一个长得好看,又爱笑的孩子,谁不喜爱呢?加上杨行密不久前刚失去母亲,丘八们对他越发怜爱。 杨行密还很想知道提拔重用阿爷的康承训大帅,是个什么人物。 他想,大帅号称名将,一定是个很英勇威武的人罢。个子是不是比阿爷更高,更好看? 有一天,军号声吹得比过往每次都急。邕州城内外各营战士尽出,要和南诏人打一场大决战。 杨行密在城外大路边上等啊等,只见回来的多是折臂断腿的残卒,哀嚎之声怵目惊心,心中不由高高悬起,惶惧不已。 几天后,阿爷带着弟兄们回来了,部曲完整,宠爱他的叔伯们一个个都健在。 他们勾肩搭背,大笑不已,竟是大捷归来。 杨行密长舒一口气,一个个抱住他们,亲他们粗糙的大脸。 但阿爷听说其余部队竟败得那样惨,脸色立马就变了。 “康帅外宽内忌,不能容人。大祸恐怕要临头了。”阿爷面色凝重道。 阿爷让杨行密马上离开,杨行密不肯,而是抓起了一把剑。 但他也未曾想到黑手来得如此之快。 如果康大帅杀敌人的本事能比得上杀自己人,又哪会败得如此之惨? 一群虎贲甲士在月黑风高之夜无声无息围住了军营,趁将士熟睡之时突入,乱砍乱杀。 他亲眼看见一个个宠溺他的叔伯带着不甘的眼神,发出恶毒的诅咒,倒在血泊里。 他双目渐渐血红起来,掣剑怒刺,愤怒让十一岁的少年爆发出了他自己都想不到的巨大力量,直接扎穿了一个甲士的腹甲,捅穿小腹。 拔剑之时,鲜血像急雨般喷薄,甲士当场毙命。 激战到最后,杨行密背着重伤的阿爷,杀出军营,狂奔出近百里。他藏身在一片密林当中,与阿爷浑身是血地抱在一起。 阿爷颤巍巍地抬起手掌,温柔摩挲他的面庞,告诉他:“孩子,在这个污浊的世道上,没有权力的话,你保不住任何东西,包括自己的性命。” 说完,阿爷就此咽气。 当时天色入暮,杨行密幼小的身影,处在黑暗的莽林当中,形态各异的树木,在黑夜中森然如鬼魅。 他身边只有阿爷逐渐冰冷下去的尸体相伴。 他甚至不能哭泣出声,因为康承训派出的杀手已经追赶过来,在林中点着灯笼,窸窸窣窣地搜索。 饥饿、恐惧、疲惫、悲伤。他曾无数次想要用剑刺进自己的喉咙,随阿爷而去,可求生的本能,让他始终下不了手。 天亮之后,杨行密决定逃走。在黑夜中,他甚至看不清道路。 他已尽可能地不发出声息,但仍旧被眼中凶光凛冽的杀手们发觉了,他们以为阿爷还活着,怒喝着要求他说出阿爷藏在哪里。 杨行密彻底绝望了,他提起剑,决定至少和一个敌人拼个同归于尽。 千钧一发之时,林中小路上过来一位身穿华贵袍子的剑客。他瞧了瞧杨行密那张覆满血污仍然难掩清秀的小脸,突然走了过来,摸了摸他颈部和脑后的骨头。 这个人周身散发的气势,将那几个杀手都镇住了。 杨行密没有任何反抗,他知道反抗无用,对方似也没有恶意。 “本庄主把这孩子带走了。” 对方温和地笑着,拔出了腰间的佩剑,剑柄上清楚地用篆体刻着藏剑二字。 几个杀手还在犹疑,剑客从身上摸出几个金珠子,扔在地上。 而后用宽阔的大手抚摸他的头:“孩子,不用怕,再不会有人要伤害你了……” 杨行密压抑许久的泪水,突然如决堤般迸发出来,扑在剑客怀里,嚎啕大哭,把剑客的前襟打得透湿。 几个月后,已经身在扬州藏剑山庄内的杨行密,知道了那件事的结果。 这甚至比血案发生的那天更让他痛苦。 阿爷和他的同袍们,被定性为贪功冒进,浪战招致大败,事后又心怀怨愤,意图发动兵变。康承训大帅英明神武,预先发觉奸谋,将逆党一网打尽。 阿爷死在密林之中,尸首没被康承训的狗腿子找到。而那些宠爱杨行密的叔伯们,一个个被戮尸示众,斩下首级用长矛穿了,放在城头供群鸦啄食,直到只剩下白森森的髑髅。 他们的战功,则变成了康大帅率亲兵力战,指挥得方,反败为胜。 杨行密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仇恨让他几乎从来不笑,也不愿与任何人多话。除了练剑和学习兵法,他也再无多少爱好。 “振衣盟的王盟主寄信过来,说天下就要大乱了。咱们六大派如若纠集士马,一时俱发,大唐顿时全身起火,应接不暇,声势恐怕还要胜过庞勋的明教起兵。” 有一天,师傅依旧温柔笑着,拍着杨行密肩头道。 “王盟主这个人,还是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藏剑山庄庄主淡淡道:“不过他说得也没错,百姓厌唐久矣。天下是要大乱了,区别只在还有几年。” “行密,你的一身才略武功,很快会有用武之地。这如画的江山,正好给你们这些少年英杰做战场!” 庄主眼神骤亮,语调铿锵,显得对此无比期待。 (本章完) 第155章 养望 第155章 养望 朱温吃饭的时候,一般不甚愿意说话和想问题。 他喜欢细嚼慢咽,好好享受美食的滋味。 席上菜式有十道左右,由兰素亭亲手做的只有一道,是贼王八王建的近亲,一整只清蒸甲鱼。 甲鱼,正名鳖,又名鼋,相比龟类,肉更多,味更鲜嫩,周朝开始就是著名的美食。成语“食指大动”,就源自春秋郑国朝宴吃甲鱼的故事。 这只甲鱼以砂锅蒸成,掏空内脏后填入香蕈、鸡丁、笋片,又以葱、姜、料酒、胡椒粉调其味,出锅后鲜香逼人,胡椒的微辛越发增人食欲。 朱温以竹刀切下蒸鳖小块裙边,用筷子夹入碗内食之,入口顿觉爽滑万分,细品之后,用饭匙挖一勺江东好米饭,混着咀嚼,用米饭的绵滑去除油腥。 春秋之时,南方人口少,稻米生产有限,以致在北方连大米饭也是珍馐之一。《论语》中孔夫子就曾斥责宰予“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把宰予为父母守丧时吃大米饭,穿锦绣衣服,当做道德不端来声讨。 到本朝,江淮日益开垦,稻米产量暴增,大量运输到关中填补粮食缺口,以至于三秦之人,亦多以米饭为食。 朱温生长的宋州、徐州一带,地处南北交界,麦、粟、稻均有种植,无论白米、面疙瘩、小米粥,他都吃得惯。但相较之下,还是觉得米饭口感好些。 当朱温大快朵颐的时候,杨行密也讲完了自己的过往。 讲得甚是简略,因为杨行密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软弱,来被人同情。 朱温用餐刀切下一片甲鱼裙边,示意杨行密自己来夹:“这鳖乃贼王八的亲眷,是我家义妹兰素亭亲自下厨蒸制的,鲜美胜过宫廷绝味。杨兄也来尝一口?” 历史长达千年的分餐制,在本朝开始,转为合餐制,一群人共桌而食。但朱温仍觉得,用筷子直接夹菜到别人碗里,很是招人厌。 朱温当众说出“义妹”二字,让兰素亭眼角微微动了动。但她心中洞明,这才是真正负责任的话儿。 杨行密伸箸夹了裙边,举止端静,悠悠细品:“鳖裙胶质丰沛,其美胜过豚蹏。但能做得如此鲜嫩爽滑,堪称仙品。” 朱温与有荣焉道:“我就说了,吾家芷臻妹子的手艺,怕是连七仙女为董永家织锦的巧手,也比不上哩!” 说着目光瞥向兰素亭,只见她得了夸奖,小脸微微泛红,极是秀丽可爱。 “小心我师弟钱鏐。”杨行密忽然沉声道:“他在杭州石镜镇将董昌麾下效力,已有数年了。雷帅派兵讨平王郢,就有他一份战功。” 藏剑山庄这一代的得意门生,并不止杨行密一人。 杨行密出于师兄弟之情,并没有谈及的是,钱鏐同样与曹师雄等人多番合战。不仅擒杀了配合曹师雄作战的浙江本地义军首领朱直管、王知新,就连镇海节度使裴璩击杀曹师雄一役,钱鏐也出了不小力气。 与杨行密一般,这位钱鏐,无疑也称得上当世人杰。 杨行密又正色道:“杨某人此番相助各位,无非是师恩深重。家师乃至情至性之人,屡次提及王盟主对我藏剑一派的恩义。杨某临行前,对家师跪地三叩,以谢师恩。” 师徒之间,三叩结缘,三叩绝缘。 杨行密言外之意,他老师是正人君子,今后绝不会与草军为敌。可他杨行密三叩谢过师恩,这番领兵援救草军,报了王仙芝盟主昔年恩义。下次杨行密与朱温等人相见,或许就是敌人了。 “杨兄的师弟钱鏐,倒不像杨兄这般有挂碍。”朱温微笑道。 “钱师弟父母皆在。而杨某少失怙恃,蒙师尊解救于危难之中,抚育成人,有同生身父母。况且,师弟未曾受过官家什么委屈,自然可以当他的大唐忠臣。” 杨行密这一番话说得有理有节,滴水不漏。 朱温目光瞟向芒砀山张归霸、张归厚、张归弁三兄弟,只见三人都面有愧色。 当初贪恋富家翁日子,不肯入伙。如今已经加盟草军,念及昔日的不顾恩义念头,不由心生愧怍。 其实朱温看得明明白白。什么是忠,什么是义,都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罢了。 即便是反贼,也必须讲忠义,不然就只能破坏,建立不起新的秩序。 藏剑庄主和杨行密这对师徒,如草军诸人一般早有反志,只是还在等待更好的时机。他们于朝廷不可谓忠,就只能先以义为标榜。 庄主令杨行密协助草军摆脱追击,除了报恩之外,难道没有希望黄巢进一步搅乱局势,为杨行密起兵提供机会的想法?而他培养杨行密、钱鏐两个弟子,又何尝不是广撒网,作两手打算? 藏剑山庄的叶庄主,明明是个心细如丝的人。山庄旧日在杭州,是他们叶家世代的产业。后来搬迁到扬州,为吸纳人才改为师徒相传,不拘于一家一姓,叶家也从台前转到幕后。 叶庄主是近百年七代庄主中唯一一位姓叶的庄主,稳坐掌门之位三十年,还培养了两位堪称当世人杰的门生,足见此人手段。 但草军受了藏剑山庄的恩惠,就没人会公然挑破这些。 这并不值得非难,忠义的行事方式,需得能为人带来长远利益,才值得践行,古人遂有“养望”的说法。 杨行密养望多年,正是等待利剑出鞘的一刻。 欢宴既罢,朱温亲自送别杨行密。 到长亭之上,杨行密吹笛一曲,曲终,两人屏退亲兵,相对而谈。 “朱兄可猜出王在为谁做事了?”杨行密问道。 “这个人一定野心勃勃,想要取大唐而代之。”朱温笃定道:“王既然是魔门中人,绝非什么善男信女。让她跟明世隐一样老实做朝廷鹰犬,不如让骆驼穿进针眼里。” 杨行密露出深以为然之色:“此人可是雷帅高骈?” “杨兄明明心中已有答案,又何必问我?”朱温揶揄道。 “雷帅确实不满朝廷,更有手腕,有实力,还足够心狠。但魔门中人,要的还有一条,能控制。” 杨行密道:“王虽年纪大了一点,嫁给雷帅做续弦,毕竟不合适。且雷帅又没有出色的子嗣。” 朱温微笑道:“岭南有一人,乃隐太子李建成之后,掌握要藩,财力雄强。其子李逸以率性任侠名世,前番与我草军为难的昆仑派、翠烟门,据说都与李逸大有勾连。” 杨行密点头赞许:“两浙乃国家赋税重地,淮南乃宰相摇篮,皆深受朝廷监视;闽地户口稀少,难以养兵,江西乃困龙之地。唯有岭南东道,商税足养兵十万而不加民赋,进可收蛮獠以控天下,退可守关岭割据一方。” 黄巢军南下的目标,也正是岭南,广州的商路利润,足令草军实力遽增。 王尤滴为什么千方百计与草军为敌,一目了然。 (本章完) 第156章 叔侄 第156章 叔侄 岭南东道节度使李迢,出身宗室,乃隐太子李建成之后。其先祖是李建成遗腹子,玄武门之变后六月才出生,遂被太宗皇帝赦免。 两百年过去,朝廷当然不会再提防李建成的后裔。 但玄武门之变,始终是大唐历史上一块抹不掉的疮疤。倘一位隐太子后人凭借军略和手腕打垮大唐中枢,加冕为帝,地方节度使无疑会望风款附。 若尤滴谋划成功,魔门在海外积聚两百年的势力,必将纷纷归来,渗入帝国肌骨,成为仍冠着大唐名号的新朝,掌握核心利益的群体。 “我在十年前,就听过岭南李逸公子交结豪侠之名。看起来,庞勋覆灭不久,尤滴这女人已与李迢家的大公子勾搭上了。” 朱温嗤笑道:“可她又想勾引杨兄,依我揣测,李逸公子顶多摸过她的小手儿。” 杨行密淡淡道:“魔门中人有驻颜之术,她等得起。” 魔门已退出中原两百年,江湖上仍传说着他们的神奇驻颜术。据说昔年阴后祝玉妍年过七十,瞧上去有若信少妇。 这样夺天地造化的奇功,不会没有代价。魔门功法除难以达到至高境界之外,还有根基不稳,一不小心就练岔气导致半身不遂,或血管爆裂而死。 就连昔日的绝世魔君乔北溟,也被王仙芝抓住破绽,引动魔气反噬,损毁气海,才在上风形势下,顷刻败亡。 一般的魔门女人,把男女之事看得相当随便。但如尤滴这般身份,一定会把自己红丸珍而重之,待价而沽。这点上,魔门子弟确与秦楼楚馆的倌人们,相似到了极点。 王尤滴出身魔门这一机密情报,连同为明教四王的翼王葛简都不知道。昔年知道真相的,恐只有明教教主庞勋。 朱温与杨行密偶然得知此事,才需屏退亲兵交谈,以免传播出去,惊动尤滴本人。 诸事谈罢,杨行密向朱温揖手而别,乘舟而去,消失在太湖的浩淼烟水里。 轻舟已过,此去山水漫漫,天涯远隔。二人下番相见,便不知是敌是友了! …… “五日之内,一成兵力,不败强敌,不留人头。”帅帐之内,雷帅高骈面露不屑:“贾诩贾文和也忒小家子气,怪不得一生只能做个谋士,被曹丕任命为太尉,还被江东孙权耻笑。” 高骈年近六十,但因保养得宜,瞧上去不过四十许人。剑眉隆鼻,面容极富立体感,既有沙场铁汉的阳刚气,又有世家公子的灼灼风流。 一位清秀青年侍立在侧,容貌与高骈有六七分相似,但脸庞微瘦,眼睛略小,样貌终是逊了一两分。 渤海高氏以出美人著称,兰陵王高长恭貌柔心壮,破阵邙坂,至今传颂。 雷帅高骈,与他的侄子高彦,都是兰陵王的直系后裔,皆被公推为好样貌的须眉人物。 高彦知道,高骈所评,是三国时代毒士贾诩所用黑暗兵法中的“公子献头”一策。 “伯父从不会只把自己一人逼到绝境。”高彦恭敬道。 高骈指节叩案:“置之死地而后生,极致无非是楚霸王的破釜沉舟。军粮耗尽,三军自溃。” 高彦道:“朝廷之所以喜欢伯父的打法,是因为伯父百战百胜,每次消耗的军粮,都较别人更少。” 此前高骈平定作乱江东的袁昌、王郢,只用一月,因为高骈压根就只准备了一个月的军粮。 “但面对黄巨天这样的强敌,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高骈悠然道,虽肯定了黄巢,却没有一丝挫败感:“我军现在若要全军追击,军粮一定不够用了。” 高彦眼中露出微不可察的喜色。 他已多年没有独立领军的表现机会了。 “侄儿以为,草贼由宣州东进,沿太湖南缘而行。镇海节度使裴璩与浙东观察使崔璆,都带兵前来拦截。我军与之前后夹击,也用不着多少兵力。” 高骈目芒突转灼灼。 他的眼神落在高彦脸上,却似要看到高彦心里。 “彦纬,那些人说你‘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你一定很不服气。” 彦纬,是高彦的字。 “你才十六岁,就化名张皋,孤身潜入庞勋乱军,短短数月便跻身为明教的‘五散魔’之一。等到庞勋势弱,你当机立断,设计劝‘鬼王’明世隐投效朝廷。明教贼众,一时间土崩瓦解。” “可十年之后,你却没有更辉煌的功名。就连少时的朋友,也有人在背后对你风言风语,对不对?” 高彦身形一震:“侄儿不敢有何怨言……” 高骈神色却异常宽厚,全不似别人眼中那个冷酷决绝,杀人如麻的雷帅:“人生起伏,犹如月有圆缺,机会不是何时都有,关键在于能否抓住。伯父若非遇上你师祖,这辈子也不过泯然众人。” 高彦登时大喜过望。 他知道,伯父高骈所说的师祖,正是伯父的老师,大唐最后的战神,故凤翔节度使、检校司空石雄。 高骈之所以沉迷于楚霸王破釜沉舟的兵学,只因石雄当年在杀胡山以三千破十万,灭回鹘汗国,用的就是项羽传下的兵法。 而石雄一枪取下朔漠天骄乌介可汗首级,所用的招式,更是霸王枪法中的最后一式——霸海屠龙! 石雄对高骈而言,既是恩师,也是伯乐。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高骈字千里,正是得到石雄这位伯乐的指引提携,才得以尽展雄才,纵横天下。 而今日,伯父终于愿意当自己的伯乐了么? “就由你率领我部精兵,缓缓尾缀在后。如此既能节省军粮,又能给裴璩和崔璆以立功机会。”高骈神色如水:“两浙兵弱,但他俩若拦截都做不好,也怪不得我等。” 高彦俯伏下拜:“为侄必不辱使命!” “起来吧。”高骈漫不经心地道:“无论胜败,将我军伤亡控制在十人以内。你若能做到,今后还有重任交给你。” 这在一般人看来,简直是刻意的为难。 但身为大唐四帅之首,高骈认为这种要求天经地义。 (本章完) 第157章 蟹螯战略 第157章 蟹螯战略 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同代词人韦庄一阕《菩萨蛮》,写尽江南风色。 如今已值深秋,江南的风光韵味仍相当醉人。地处卞山、太湖侧畔的湖州城,纵被义军所据,城内仍是一片歌舞不休。 城池失陷,来不及逃走的富户只能献上家妓,以色娱军,欲借此说项,让自家少出点血。 吴侬软语,柔媚清歌,令将士们为之神醉。他们瞧着歌台上的衣香鬓影,一个个想着若非被官军追在后头,不如就在这江南之地安家好了。 “舅父,这些吴女怎么处置?”林言虽向着黄巢请示,眼神却时不时偷瞄这些吴女,心神被勾着去往了天外天。 “既然战士们喜欢,都笑纳了呗。”黄巢看着林言的失态,不禁哑然失笑:“挑几个貌美的赏给有功之士为姬妾,剩下的便送往军妓营吧。营里原来的女人,年纪大的发给金帛,就地遣散一批,不要添了我军负担。” “单靠这几十个吴女便想打发我们,岂非把咱当叫子?”黄巢眉峰微动,目芒转冷,传令下去:“两日之内,让富户们金帛筹上来,不然切下人质两只耳朵。第三天是人头,送完就走,咱们也不是好杀之辈。” 黄巢心知自己定的数额相当合理,如果不能如期交上来,只能怪那些做家主的,不把自家儿孙性命当一回事。 这种劫匪勒索般的作风看似残忍,却是征发物资时,把杀掠减少到最低的有效手段。 当扬尘车将石灰粉漫漫泼向城头,以掩护草军士卒攀爬云梯进攻;湖州守军一触即溃,平白放出了太湖南岸与西塞山之间的要害之地。 三军将士当然是大喜过望,但静虑深密如黄巢,哪能看不出其中猫腻? “若打不下湖州,咱们便绕城而过,守军也无可奈何。既然进了湖州,就绝不可能放过这块香饵。” 朱温思索片刻,便得出了与黄巢相同的答案。 当初焰帅诱杀王仙芝部草军,同样是以江陵城为饵。 但湖州处于黄巢军东出的必经之路上,草军又把城池打了下来,若不在此休整补给几日,将士也没法接受。 看着众将眉头紧锁的模样,黄巢大笑道:“所谓大道至简,想要剿灭我军,仅仅布下天罗地网又怎么能够?” 黄巢军纪律非王仙芝所部可比。昨日已发下军令,入城只取金银细软,三军一律轻装简行,更下令搜集城中骡马,为转移做足准备。 若有人不同意黄巢的决策,或者想要违背义军律令,自行奸淫掳掠。这也很好办,只能以罪血来洗刷这杆较为干净的军旗了。 他已尽可能满足麾下弟兄的衣食和赏赐。如果有人实在喂不饱,又想乱来,就不能怪他心狠手辣。 草军青年一辈另一位智将,尚让亦肃容道:“当年太宗皇帝以精骑追杀实力犹存的宋金刚,一日十战,硬生生将组织严密的宋军击溃。如今高帅新胜之师,锐气甚重,不管计谋是否出自高帅,都应该慎重以待。” “何况再怎么说,这一策给严阵以待的镇海节度使裴璩,和浙东观察使崔璆,又争取了三日作整备。” 如果拖得更久,草军便有被官军多面合围在湖州城里的风险。城内士绅也知道这点,才千方百计拖时间。 黄巢只能让他们瞧瞧,究竟是家主们的心肠硬,还是草军杀他们家子弟的刀硬。 朱温笑道:“高老头儿的伎俩,现下确实有些难缠。料敌从宽,御敌从严,不是什么坏事。” “敌人的阳谋,下面该进到第二步。”黄巢手指在悬垂在帐中的地图上来回划过。 草军面前有两条路,向东往嘉兴,或者向南经独松关趋杭州。 要去岭南,只能往南走。但对义军而言,迂回往返相当正常,敌人必会预先设备。 “禀师尊,探马已经带来情报。”段红烟清了清嗓子,禀报道:“杭州方向,是浙东观察使崔璆,嘉兴方向,则是镇海节度使裴璩。” 朱温说出了对手阳谋的第二步:“咱们若东走,崔璆就北上夹击。咱们若南下,裴璩就带兵西行。等到我军腹背受敌,雷帅麾下的追击部队便从后追至,打算给咱们致命一击。” 一旁林言、王重霸等诸将顷刻色变。 如此一来,草军不是已经堕入敌人彀中? 段红烟却齿笑瑳瑳道:“师傅,敌人这一计,倒挺像螃蟹的一对钳子。” 高骈爱侄高彦为之得意万分的“蟹螯战略”,被段红烟从容自若地说出了名字。 黄巢对段红烟面露赞许之色。又转向旁边一位清癯青衣文士:“皮兄,我记得崔璆是你的故友……” 皮日休与黄巢因同年不第相识,是多年诗友。穆陵关大战前夕,皮日休正在雷帅高骈军中作为幕僚,收到黄巢密信,孤身脱走,利用自己波斯王族后裔的身份,纠集了一批波斯遗族铁骑,为黄巢大破焰帅,立下奇功。 黄巢素来优待不第举子,还专门组建了一个“不第营”。皮日休来投之后,黄巢将“不第营”交予皮日休执掌。 “若黄帅打得崔璆仅以身免,为弟自然能一席话说得他卸甲来降。”皮日休笑道:“不然的话,清河崔家的高门子弟,又岂把皮某人这个落第寒士放在眼里?” 就算皮日休不是落第寒士,世上也一定没有堂堂一镇节度使,一仗不打就投降起义军的好事。 “好说好说。”黄巢一副老神在在样子,对于摧破两大节度使显得手拿把掐。 皮日休道:“崔璆乃膏粱子弟,素不知兵。为弟便静候黄兄嘉音了。” 林言这才面露喜色:“这么说来,咱们先打崔璆?” “裴璩勇而崔璆懦……”黄巢轻抚颌下短须。 王仙芝战死,黄巢一夜白头之后,下巴上的短须也一起变得斑白。 曹师雄就是死在裴璩手里,此人过往有些战绩,有良将之称。 “所以,咱们当然要先收拾裴璩了!”在所有人的目光汇集中,黄巢突然下颌一抬,斩钉截铁道。 一时间,在场大半将领都露出不解之色。 “盐帅,这是为何?” “崔璆好打,裴璩难缠。万一攻裴璩不克,崔璆缠上来,该如何是好?” 黄巢瞧着众人议论纷纷,却并不回话,待七嘴八舌的话音落下,才淡淡道:“诸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崔璆懦弱,闻我军至,必坚阵固守,反而难破。裴璩屡胜气骄,急于再立功劳,反而会与我军对攻。若破裴璩,崔璆胆寒,不战自克矣!” 众人露出恍然神色:“盐帅高见!” “决议已定,此战能有多少战果,就看各位手底的刀有多快了。”黄巢目光扫向众将,双瞳如星曜生辉。 (本章完) 第158章 合战裴璩 第158章 合战裴璩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镇海节度使裴璩实在很喜欢杭州这地方。 在江南,只有两个地方有高鼻深目的胡姬,要么苏州,要么杭州。 从六岁到六十岁,裴璩一直是个迷恋胡姬的痴人。 裴节度知道极品的胡姬,极少有被掠卖过来的。往往是那些不缺钱的丝路富商们,将自己的亲女儿、亲妹妹推进火坑,以求暴利。 裴璩当然没法理解这种罔顾伦理的做法。他觉着,要不是胡姬衰老得快,这帮人怕是能把自己亲妈卖进秦楼楚馆。 这一点不妨碍他受用那些年轻女孩子。 裴璩和不少有名胡商都打了招呼,告诉他们,家族里若有好货,可以送到杭州来。在整个两浙,都可以予他们做生意以方便。 前些日子,裴璩见过那位神秘金发美人之后,只觉这辈子的胡姬都白玩了。 那个女人帮他拿下了擅长逃窜的草军小贼曹师雄的脑袋。 这让裴璩断绝了将此女据为己有的念头。 聪明过头,又来历不明的女人,即使能弄到家里,也必定闹得家宅不宁。 但那个女人离开已有数日,裴璩仍觉得鼻端残留着美人留下的芳醇香气,令他心觉相当不舍。 吸了一口江南深秋冰凉带着丝丝潮润的空气,裴璩将思绪拉回当下。 放眼望去,金黄色的草军战旗一片片迎风招展。 黄巢,那个被认为智勇不下大唐四帅的剧贼,终于来了! 草军以骑兵在前开道,战车次之,步卒继后,阵列森严。 但在巢车上俯瞰的镇海军哨兵瞧得清清楚楚,当中有许多人没有披甲。 一方面,黄巢军不久前被雷帅高骈在宣州截杀,损失惨重,丢失的物资必然包括许多沉重的铠甲。 另一方面才是真正关键,使得钳形战略成为难以破解的阳谋。 兵法云: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 为了拆解官军如蟹钳般的夹击,黄巢军必须急速行军,以求与其中一方决战。 这就必然带来以下结果——体力消耗,大量的掉队,以及以车马运载盔甲,卷甲而趋导致的接敌之时,披甲率低下。 对裴璩这种沙场老将而言,当然是不可错失的战机。 “可惜吾部将董昌、钱镠不在此地,让黄贼如此凶横!”裴璩顾视众将:“谁敢率敢死之士,当先冲阵?” 这话不由恼了国公后人程千玺,他为了给四个故友复仇,先是跟着焰帅打穆陵关之战,后面又和部曲一同投入裴璩军中。 “什么董昌,钱镠?”程千玺如雷叱道:“两个小辈,被裴节度说得天上有地上无一般!” 程千玺左手挥动大斧,凌空虚划如电:“本将军愿率部陷阵,纵杀不了黄巨天此贼,也好歹捉个朱温、尚让之流给裴节度瞧瞧!” 瞧程千玺这意态昂扬的模样,全不晓自己中了裴璩的激将法。 请将不如激将,程千玺如此战意高昂,裴璩相当满意,点首道:“那就劳苦程将军了,请将军饮了这杯壮行酒!” 令人给程千玺以美酒倒满大卮,又进上五只以红烧得芬芳扑鼻的大个豚蹄。 程千玺以仅剩二指的右手,抓起卮酒,一饮而尽。又攥起豚蹄,大吃大嚼,须臾啖食一空。 “将军尚能饮酒食肉否?”裴璩笑道。 一卮酒有整整四升,而五个豚蹄每个亦有一斤上下。 “三分饱足而已!”程千玺用战袍擦了擦脸上酒渍,抗声道:“待痛快杀敌之后,再与诸君痛饮!” 诸将多为江东本地人士,见程千玺如此豪气,不由俱各心道——真壮士也,不愧先祖程咬金的声名! 程千玺跨鞍纵马,领着精骑,向逼近而来的草军阵列疾驰过去。诸将随裴璩麾旗直指,率步卒紧随其后而出,摆明了上来就是全军尽出的架势。 草军阵势前方的散骑被程千玺横冲而来,顿时如风散晨雾,一时俱退。 “裴璩行军布阵,深合兵法,真良将也。”皮日休远望敌阵,对黄巢道。 黄巢点了点头,问这位故友:“那裴璩布阵,比宋威的五方阵如何?” 皮日休略一沉吟,而后大笑起来。 宋威,还有昔年平庞勋的康承训,又岂止是良将? 但他们打得好的时候,与打得糟糕的时候,简直不像同一个人。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金贵的地面上,想进去的萝卜总会比坑多得多。能中规中矩打仗的良将,本是按部就班地从小校培养起来,就能多不胜用。 大唐两百多年的痼疾沉积下来,各种制衡、算计、倾轧,表现在军队里头;往往是酒囊饭袋坐在高位上,或外行将内行指挥成酒囊饭袋,或几个智勇兼备的良将互相扯后腿,最后打得连酒囊饭袋都不如。 大唐四帅之所以是四帅,就是因为他们在这样一个烂透了的朝廷里边,还能一次次打出别人望尘莫及的漂亮仗。 一般的良将,在黄巢眼里,物尽其用,当然能打胜仗。 然而放在主帅位置上,与庸将又有多大区别? 世间一流人物太少。 而裴璩之辈,尚不在黄巢眼尾之内! 程千玺抡着宣大斧,奋锐乱砍乱杀,草军骑卒尽皆辟易。 眼见着敌骑就要与皮日休招募来的两百波斯具装甲骑迎头撞上。 由于疾驰而至,这二百甲骑都未着马铠,无法发挥出铁马纵横的优势。 且敌锋正锐,他们的战马也因奔行而疲惫。 程千玺自信能在其中七进七出,将这帮黄巢金贵无比的甲骑杀一个落流水。 但当他逼近的时候,神色突然变了。 两百波斯骑士尽数下马,他们身穿厚重的三重甲,长矛斜指,构成一道钢铁密林。 在与宿敌拂菻的血战中,曾仅以马战闻名的波斯骑士学会了对手的步战技巧,变得马步皆精。 当他们祖国灭亡,漂泊到大唐,这些波斯贵族的后裔仍然秉持着骄傲,世代传承着战技。 当他们纵身下马,结成横阵,就会变成极为强悍的重甲步兵。 相比骑战,体格在步战中更为重要。这伙波斯人的个子高于绝大部分胡人,在大唐只有燕赵之士能够比拟。 在江东之地,这帮人均七尺五寸以上的猛士,披三层厚甲,真有如成群矗立的巍巍铁塔般。 程千玺挥斧怒劈,砍断数杆长矛,但后方扈从战士马上递上了备用长矛。如同猬毛攒簇的枪锋,令程千玺这样的豪壮之士,也被迫得拍马退开而去。 而几名官军骑士更是刹不住马头,直接撞在枪林之上,连人带马被捅成了血淋淋的筛子。 (本章完) 第159章 吴兵轻锐 第159章 吴兵轻锐 程千玺率军冲击不利,官军骑兵一时夺气。 裴璩得报,却全无沮丧之色。 “两翼战况如何?”裴节度以水晶杯注满三勒浆,一边小口品啜,一边对传令兵问道。 裴璩出身高门,惯于享受。若有可能,他实在想在怀里再拥个美艳金发胡姬。 但身为国家良将,裴璩自然知道,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是最损害己方士气的行径。 吴人轻锐,利于速战。 裴璩上来就不留预备队,全军压上,正是在以逸待劳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江东兵的轻锐优势。 虽然程千玺率马军冲锋,被两百波斯铁骑下马步战所阻挡。但张开的镇海军两翼,已经如潮水般向草军包抄而去。 东南之地,丘陵密布,水网纵横,战士精于刀盾。相比之下,北兵步卒更以枪槊见长。 裴璩的计划,显是趁草军仓促奔袭而至,立足未稳,在局部形成兵力优势,力求切割打散草军,将草军拉入混战。在散阵相斗当中,江东刀盾兵越发能发挥出优势。 如今正值深秋,许多河汊干涸得可以蹚水而过,正利于裴璩军在平原上展开宽阔的正面。 不得不说,这位裴璩节度使擅长把握战机,对于天时地利的运用也堪称精准。 草军步卒遭受两翼包夹,仓促列阵的长枪兵面对官兵汹涌如钱塘怒潮,一浪高于一浪的冲杀,也难以抵御,成片溃散开来。 当陷入混战之中,刀盾兵就发挥出了优势,纷纷提刀直前,眼见着就要把草军阵势切割撕裂成齑粉,然后蚕食吞灭。 至于那下马步战的两百波斯铁骑,如果后背失去掩护,也只是砧板之肉。 另外几员飞骑意料之中地将好消息带了回来。 裴璩面露得色,将满满一爵三勒浆一饮而尽。 此酒甘美而不甚浓烈,适合主将在战场上啜饮,不至于喝醉误事。 一干幕僚、亲兵更对裴璩大吹法螺,奉承不已,夸赞其用兵如神。一时间,品着美酒的裴节度眯起眼,神色越发陶醉。 草军中军大纛之下,黄巢则轻抚着短须,向朱温悠悠笑道:“凉玉,你猜裴璩在做什么?” “既然没来第一线,大抵在喝酒罢。”朱温道:“至于他爱喝什么酒,就不知道了。” 主帅亲至一线搏杀,是有很大风险的。哪怕是武艺高强的猛将,也可能殁于几个小卒的围攻,或死于一根不知从何而来的流矢。 黄巢和四帅都是宗师级高手,很多时候也并不到阵前冲杀。裴璩节度不来一线,当然不能说一定是错。 但黄巢无论是约束自身,还是管理麾下将士,规矩向来是战场上只许喝水解渴,滴酒不能沾。等到打赢了,才允许饮酒庆贺。 自然,孟楷是唯一的例外。不管在不在战场上,孟楷一向酒不离身。 “酒是庆功之物,三军主帅半场就开始喝酒,一定会沾染晦气。”黄巢漫不经心地道。 这个道理正不正确并不重要,只要黄巢自己以身作则,然后又能打胜仗,部下自然会觉得主帅每句话都正确高明。 这时,裴璩麾下的步卒们也很快发现,他们没法再继续追杀草军溃兵了。 一排排的战车阻住了他们的去路,许多还用铁链连在了一起。 黄巢凭借战车横行数年,但裴璩过往从未和黄巢本部交过手,因此仍没有对此引起重视。 这也不奇怪,相比重视以车制骑的南北朝,唐代一向不注重战车。这无疑是对国初时,太宗皇帝和李卫公李靖所奠定军事体系的路径依赖。 大唐前期,对手往往是轻捷的胡人骑兵,战车也不利于追击歼敌。 可安史之乱后,面对战争方式的改变,能够捡起没落多年的战车之法,并用好的名将,也不过临淮郡王李光弼,北平郡王马燧等寥寥数人。 黄巢的车战之法,是他从许多秘本古书中重新翻出来的。经过数年演练与实战,不断完善至今。 譬如不久前临朐之战,尚让和孟楷就利用黄巢旧瓶装新酒的鱼丽阵法,以步卒和战车协同,大破平卢之兵。 如四帅这样的顶级智将,就算自己不用战车,但面对黄巢的车战之术,也能很快找到应对之法。 而裴璩这个级数的良将,在他们经验与常识的领域,往往显得智谋百出,算无遗策。但脱离他们熟悉的畛域,便很容易手足无措,乃至一溃千里。 正所谓:可以守常,不可以御变也! 战车之上,弓弩手居高临下,向袭来的江东步卒射出致命的箭雨。 长矛兵从上往下戳人,更往往能轻易避开盾牌,一戳一个准。 为了迅速冲击,江东兵盔甲一般也很轻便,覆盖面不足,更依赖于盾牌防御。 溃退下来的草军步兵,更是藏在战车后方和缝隙中,迅速重整着队伍,以更进迭退的打法,轮流上阵以节省体力,对连绵冲杀而来的敌兵从容反击。 朱温有些见猎心喜,提起大夏龙雀宝刀,想要上去冲杀一番。 黄巢却以眼神阻止了他。 “你是智将,不是绝海那样的猛将。不到必要时刻,何必亲身犯险?”黄巢目光在朱温身上扫过。 朱温停下脚步,讪讪地笑了笑。 段红烟也说过让他在战场上不要那般拼命。 相比大唐四帅,现下朱温在智谋上已经能分庭抗礼。所缺乏的,乃是四帅那样的大将之风。 但这又不奇怪,他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难免少年心性。 何况,朱温一直担任草军谋主,也从未指挥过大规模的部队。 黄巢意在天下,当然要将朱温往大将方向培养。 “安静瞧着罢,若需要你出阵,再出手也不迟。”黄巢说话间自有种渊渟岳峙气度。 官军步卒进攻不利,反而乱了自个阵势。 战车之间解开锁链,战马转到战车前方,拖着车辆奔驰加速,矛状的车軎高速旋转起来,锋芒森寒。被掠过的敌兵,往往直接截成两段,血光喷溅。 在这时,轻锐成为了吴兵极大的劣势。面对不利局面,他们很快陷入了慌乱,队列散乱,宛如一团团的面糊。 (本章完) 第160章 火攻 第160章 火攻 在南方军队中,镇海军因为这几年与袁昌、王郢、曹师雄等义军连番激战,素质算是不错的。 加上以逸待劳,他们一开始的全军出击,确实给了草军不小压力。 但由于面对黄巢训练有素的战车阵全无化解之法,镇海军的初期优势迅速失却,乱哄哄地溃散下来,盾牌、旌旗,丢弃满地。 黄巢早已发下严令,因此无人停下来捡拾敌人丢下的装备,草军将士井然有序地对敌兵发起凌厉追杀。 张皇回撤的镇海军步卒,一时陷入狼奔豕突当中。 草军健儿追奔逐杀,犹如刈草。 眼见着溃退下来的镇海军刀盾手们,便要将主帅本阵也冲垮。 但就在这时,崩崩崩的弩箭射击声,如同密雨般响起。 许多弃甲曳兵逃回本阵的溃兵,登时面部、胸口中箭,倒毙当场。 镇海军溃兵不由心惊胆摇,不敢再将后背对着敌人,鼓起勇气,转回身去,竭力重组阵线。 这帮弩手当然不只是会杀自己人。 他们列成数排横排,人手一弩,带五十支箭,背上还负有陌刀。 第一排射完,蹲下上弦填弩,第二队跟进攒射;第二队射完,迅速蹲下上弦填弩,第三队跟进攒射;第三队射完,站立不动上弦填弩,第一队复又起身攒射。如此循环往复,弩箭攒射毫不停歇。 “宣润弩手……”带领骑兵队疾驰的朱温部将朱珍,捂住肩头一处破甲而入的弩箭创口,负痛呢喃道。 这一箭并不致命,但他的战马也中箭负伤,很难再战。 江淮之地,素以弩手闻名,而江淮弩手又以宣州、润州两地弩手最精。十八年前王式大将军平定浙东裘甫之乱,大得宣润弩手之力。 此前草军在宣州被雷帅高骈截杀,已经吃了宣州弩手一些苦头。 没想到镇海节度使裴璩麾下,也有一批顶级的宣润弩手。浙西兵本弱,这自然是这几年征战中,裴璩设法强化军备的结果。 弩上弦装填速度较慢,临敌不过三发,因此虽然威力更大,还能破甲,但适应性远不如弓。 然而真正的精锐弩手,不仅在守城时发箭极准,在野战时亦能通过“番次轮回,张而复出,射而复入”的战法,使得“前无立兵,对无横阵”。 裴璩更准备了马车,装载弩箭,以供这些组成线列战阵的精锐弩手补充箭矢。 如果被敌人杀到前方,这些拿双倍军饷的精锐弩手更能以陌刀近战,完全不至于束手被害。 锐于追袭的草军将士们猝不及防,当即被射倒了一大片。威力远大于弓箭的弩矢,更是将一些骑兵的战马,以及战车的挽马当场射毙。 草军面对如此密集的弩箭打击,不得不分散追击阵列,降低伤亡。 程千玺等人亦带着镇海军骑兵队回援,由侧面向草军施加压力。 “裴璩老贼败而不乱,倒比天平军薛崇要强几分。”朱温站在望杆车上,居高临下瞧着战况感叹道:“好在我军实力也不是昔年可比。” 郓州之战,是朱温头一回在黄巢麾下作战。确切说那战之后,朱温才正式加入草军。这战自然令朱温记忆犹新。 当然,也就过去一年多而已。但在这期间,实在发生了太多事,回首恍然如梦。 仅凭宣润精锐弩手,当然无法彻底打垮草军的反击,却能有效遏制义军的追击势头,裴璩便能借机重整军势。 黄巢并没有答话,只是抚须微笑,麾旗施令,将中军大纛前移。 朱温知道师尊心中已有成算,也不再多话。 激战的沙场,仿佛连空气都带着焦灼的气味。两军进退攻杀,如风虎云龙交回,镇海军凭借严密的组织,渐渐扳回败局,得以重整阵脚。 就在草军将士打算暂时撤回时,官军阵势中,突然发出一片尖利的惊呼聒噪之声。 随后便看到熊熊的烈焰腾空而起。 面对裴璩的见招拆招,黄巢又岂会无所布置? 一时间,草军将士欢呼如擂,士气再振,向敌军发起了迅猛的冲杀。 但突然间,一阵怪风呼啸而过,风中似乎还带着阵阵黑气。 血腥味被裹挟在风中,扑入人口鼻,中人欲吐。 黄巢神色顿时微变。 “妖风不祥……” 即便是黄巢这样懂风水堪舆之术的名将,也无法预测一切天象变化。 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总有些超乎计划之外的变数。 朱温当然知道,黄巢说的“妖风不祥”,并不仅是因为这阵风似含妖异,更关键在于,风向陡变,极其不利于己方火攻! 不多时,一队溃兵便人人身带熏黑,狼狈不堪地从敌阵侧后方奔逃而来,阵势散乱。黄巢外甥林言骑马于其中,努力维持着阵势。 奇袭部队的败退带动了整个阵线,草军的攻势一下就软了下来,被迫纷纷回退,与敌军对峙着重新组成阵线。 林言用战袍裹着负伤的老将柴存,驰马来到大纛之下,向黄巢叙说了情况。 他们在阵中,用猛火油点燃敌军鹿角与辎重,发动火攻,本来一开始甚是顺利,然而风向突转,烈焰竟然反烧了己军。 那个喝得半醉的裴璩老贼,眯着眼睛拍马扬刀,趁风杀来。柴存挺枪应敌,没想到这个醉鬼仍相当狡狯,表面出刀,袖子里蓦地就是一记流星锤,趁着风势,一下就把柴存打得喷血坠马。 黄巢素知外甥林言不长于用兵,才派老将柴存辅助。结果反是柴存那边遭了暗算。 林言能且战且退,将奇袭部队相对完整地带回来,已经算是发挥不错。 但这次奇袭,已算失败了。 主帅在何时亲自上阵搏战,相当关键。裴璩显然这一番把握住了正确的时机,这个六十岁的老家伙,也仍有着年轻时的敏捷身手。 黄巢不由面色微沉,低头沉吟起来。 林言出言安慰道:“我军与裴璩双方一胜一败,打了个平手,算起来我军斩杀敌人还多些。舅父不必忧心。” 但朱温已发现真正的问题所在。 这一阵的胜负手,还是在于风向突变导致的火攻失败。至于裴璩的临场发挥,属于老家伙身为良将的本分。 如今裴璩重整了军势,便收起了骄狂贪功之心,立下木桩,挖掘壕沟,变攻势为守势。面对宣润弩手的防护,己方强攻并没有那么容易得手。 而崔璆的部队,也已从草军后背方向夹击而来,更不用说还有雷帅派出的追兵。 如果不能尽快彻底击垮裴璩,草军将陷入三面受敌的困境。 面对这样的危局,黄巢又将作何应对? (本章完) 第161章 朱衣丹帜 第161章 朱衣丹帜 一场大战,激战数个时辰是常态。 但人的体力有限,战士也绝不可能在其间一直打打杀杀。 一方面,对决两军都会通过队列进退,让战士轮番上阵,令部分人得到休息的机会。 另一方面,在两军激战一番后,回到对峙时,将帅也会抓住机会,让战士们吃食,饮水,乃至如厕。如何不让敌人借此抓住战机,就考验主帅的控场水平了。 裴璩军虽然转攻为守,但仍未能建立起坚固的阵地。构造阵地,亦需消耗战士的体力。 黄巢当机立断,登上高车,亲自擂鼓,草军战士车骑步相夹,向敌阵如潮水般攻击过去。 镇海军也排成了齐整的阵列应对。 总体上,第一线为弩手,第二线弓箭手,第三线步兵阵线,第四线预备步兵与骑兵,第五线亦为预备步兵。 大阵后方,鼓点如雷,震动山川。 裴璩所练战士,作战节奏,甚有章法。敌进一百五十步内,弩手开始射击;敌军进六十步,弓箭手开始射击;敌军进二十步以内,弓手后退,弩手罩上披膊,持陌刀冲击,第三线的步兵本阵也开始反冲锋。此时四五线的两列步兵和骑兵原地不动。 但面对黄巢训练出的草军勇士们全力冲锋,裴璩虽布阵森严,还在地面上插了木桩阻敌,仍被打得阵势颤动,摇摇欲坠。 厚实的本阵步兵队,显然无法有效打击草军攻势,只得马上后退。镇海军步兵预备队迅速迎上,与本阵步兵交换位置,同时骑兵冲上去两翼冲击。 裴璩的排兵布阵,承自国初李卫公李靖。平心而论,安史之乱后,大唐各地军备,普遍大不如前,这时还能布出卫公军阵的将领,都堪称长于将兵的良将。 卫公体系,相当强调以步兵和弓弩手消耗敌锋之后,使用精骑凌蹈击溃。 但镇海军地处江东,骑兵并不强,且黄巢军拥有熟练的对付骑兵手段。 滚滚前行的战车,虽是盐车改装而成,但覆上铁皮,就如同一座座的钢铁堡垒。 盾手举起半人高的大盾,和长枪手互相掩护,稳步推进。 作为草军悍将的孟楷和朱温,也在此时率领骑兵左右冲锋,以压制川流而出的敌骑。 黄巢亲自擂鼓激励,草军将士人人争先,气势如虹。几个时辰的对战下来,打得裴璩军且战且退,阵势终于出现了崩坏迹象。 纵然是精悍的宣润弩手,也难以抵挡草军的推进。他们哪怕近战时也能凭借陌刀对敌,但面对冲击而来的草军长枪手,终究有一寸短一寸险的劣势。 “奇怪了,裴璩老贼一开始打得我军差点溃退。结果我军奇袭失败后,直接正面强攻,反而取得优势,这是什么缘故?” 跟在朱温马后疾驰的霍存疑惑问道。 由于此前朱珍中箭受伤,霍存终于又获得了指挥骑兵的机会。 “镇海军一开始就全军出击,而我军尚未完全从行军阵列转换为作战阵列,真正应敌的只是先头部队而已。而林言郎君奇袭虽然失败,这段时间我军也展开了阵势,能够像现在这样,拉宽正面攻敌。” 不待朱温说话,骑着匹小马的葛从周已给出了答案,而后瞧着朱温:“都将,从周说得对么?” 朱温露出激赏目光,十三岁就有此见识,不愧是明教翼王葛简之子。 用兵的才干,其实没法世代相传。但葛简仅此一子,身为沙场宿将,他这十年间即使务农为生,也没少教葛从周兵机战策。 这样的言传身教,对于葛从周当然大有助益。真正经过实战磨砺,军事才能很快显现出来。 不过葛从周毕竟还年纪幼小,身体都没长全,在战场上仍得朱温放在身边看顾。不然若出事了,又怎对得起葛简临终托孤之意。 霍存见识不如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不由讪讪地有些尴尬。 激战已由正午到薄暮,但由于两军都没有发生大范围的崩溃,伤亡都很有限。 轮番作战与对峙时的休息,也让双方战士都保存着体力,瞧上去能继续对攻到晚间。 不过,许多人在夜晚视力不甚好,晚上指挥的难度也会大得多。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会尽可能避免夜间会战。 因此,草军决意在日落西山之前,再发动一次全面冲锋,力求这一波把镇海军彻底打垮! 激战在第一线的朱温,隐隐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被弓矢射杀的我军士卒多了点,比死于弩箭的还多。” 田珺大喇喇地一甩手中蛇矛,将一名对冲过来的骑兵挑翻马下:“这有什么奇怪的,敌军弓箭手本来就比弩手多得多。宣润弩手再精锐,能杀的人也有限。” 田珺说的话也有道理。 但朱温总觉得有些古怪。 这种危险的气息,令他感到些许熟悉。 草军前锋的战车和步兵队,已协同着再次与敌人厮杀在一起。 步卒能徒手或用武器拆毁镇海军所设的鹿角等障碍,利于战车向前冲锋。 战车比骑兵移动缓慢,反而更利于步兵跟上其节奏。 面对黄巢的车战之法,裴璩仍未找到切实有效的应对之术,只能拼着伤亡,以守势在草军猛攻下苦撑。 一群弓箭手后撤不及,被推进的草军战士逼近前方。 他们挺起长枪应战。 这本来也在预料之内,弓箭手一般会备刀枪作为近战武器,但若非精锐,近战水平往往堪忧。 就一份饷,当兵的没理由把近战和远程都练到精熟。 草军之前被这伙弓手伤了不少兄弟,因此一个个双眼通红,预备将这些官军弓手纷纷斫成肉泥。 长驱直前的草军锋队很快与持长枪近战的敌兵弓手白刃相接。 出乎他们意料,反击竟异常猛烈,令他们顷刻如陷泥沼当中。 这群弓手长枪耍得十分精熟。 其中也混着一些短枪手,以敏捷的身法,跳荡出阵,躲开车轮碾压,刺击拉着战车前进的马匹。 两军胶滞在一处激战,刀枪来回奋击,血影散成斑,在地面上悠悠流淌。 本来溃败开来的官军步卒,也借着机会反身杀来。 这一处的草军将士,不由纷纷感叹点子扎手。 忽然间,一道瘦长身影,左手持牌,右手持刀刃极长的大斫刀,身形如电,挺身杀入草军阵中。 枪杆迎上他的刀锋,纷纷如麦草般折断。 来人暴喝一声,盾牌迎上一口刺斜里砍来的大刀,将大刀磕飞之后,直接用锋锐的盾缘切上对手脖颈,对手当场喷血倒毙。 突遭强力抵抗,打不开局面,草军士气已沮。此人这时奋勇杀出,往返跳荡,顿如入无人之境,所向披靡。 “这是什么人?” “老子觉着他有些眼熟……” 张皇走避的草军战士纷纷议论道。 来人冷笑一声,一把扯下身上外袍,内里竟还穿着一身战袍,丹红如火。 “受律辞元首,相将讨叛臣。咸歌破阵乐,共赏太平人。” “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一边挥刀持盾,纵横杀戮,这人突然开始作歌,唱的是大唐有名的军歌《秦王破阵乐》。 官军将士也跟着歌唱起来,低沉的声音从人群中响起,逐渐有更多的声音汇进来,形成慷慨豪迈的歌声。 一时间,数千官军士卒同时扯掉身上外袍,露出战袍似火,丹红的旌旗自队列中纷然高举,映着残阳,殷红如血。 朱袍丹帜,是焰帅军的朱袍丹帜。 “那是焰帅麾下焚天五剑之首的赵犨赵千夜。”终于有草军将士认出了那名杀戮如火,所当无前的男子。 这群弓手为何近战比放箭还要凌厉,也得到了解释。除了焰帅军,还有哪支部队会严格执行“弓枪合一”? 官军战士同声怒吼,竟有千军辟易,锐不可当的气势。 草军阵线在他们的激昂反击之下,迅速崩溃,狼狈后撤。 焰帅甄燃玉,这个女人虽死,她的英灵依然在与草军战斗,还是义军的当世劲敌! 朱温远远瞧着溃败回去的己方步卒,顷刻瞧出了其中猫腻。 “焰帅战死后,她直属的河阳军大半被打散分给各个藩镇,裴璩手上绝没有多达三四千人。” “所以绝大部分还是镇海军用了朱衣丹帜,冒充甄燃玉练出来的精锐,以此震吓我军。” 但此计发得太急,朱温瞧出来也没用了。 中央阵线战败,朱温只能和孟楷一同,率骑兵掩护其撤回,尽力减少本军伤亡。 一轮乱战过后,草军退回来重整阵势,日头也彻底落到地面下,天穹完全被夜幕覆盖,繁星闪烁于夜穹之上。 很明显,在士气受挫的情况下,不宜在晚间继续进攻。 而镇海军也终于得到了就地扎营的时间,明天要进攻他们坚固的营寨,会越发艰难。 “焰帅实在很可怕。”勇猛如田珺也不由感叹:“当时义军若非凭着为王盟主复仇的决死意志,将天时地利人和发挥到极致,恐怕早被打崩溃了。” 朱温完全同意田珺观点,当时草军能击斩焰帅,相当侥幸,胜利之后,也未能歼灭焰帅一手练出的精兵。 现在草军不再有当初穆陵关之战时悍不畏死的高昂士气,此前又被雷帅高骈截杀了一番,秦彦、毕师铎等宿将带兵投降,损失了不小实力。因此面对赵千夜率领的千人焰帅军残兵,竟吃了不小苦头。 浙东观察使崔璆的部队,与雷帅军追兵,早晚即至。 草军群雄能否在此之前,摧垮裴璩的队伍。 又或者,有什么其他的破局之法? (本章完) 第162章 筒箭法 第162章 筒箭法 结束了头一天的合战,两军回营休憩;日头又两次从东方升起后,无论是义军还是镇海军,都已表现出明显的疲态。 由于黄巢的精妙指挥,与经历过更多血火激战磨砺的优势,草军实力显在镇海军之上。 然而阴差阳错之下,义师失去了一击打垮裴璩的机会,并让镇海军成功扎营,就被拉入了艰苦的攻营战。 但在草军的持续袭扰下,镇海军构建起来的营地亦较为简陋,甚至没能挖起环营的壕沟。 依托营寨激战一日,同样令轻锐不耐久战的镇海军甚是煎熬。若非赵千夜带着焰帅甄燃玉留下的一千多河阳精甲到处救火,说不定镇海军这一日间,已被黄巢打得崩溃了。 熹微的晨光下,震耳欲聋的击鼓声再次回荡在太湖东南的平野上。草军战士蜂拥而至,用长矛向栅栏内的官兵发起戳刺,或投掷火炬试图火攻。 但身为大唐良将,裴璩当然知道“慎火涂其隙”的道理,尽可能在木墙缝隙里填充了草木灰。加上江南气候潮润,引燃也不是那般容易。 就算一两处寨墙起火,辎重兵也能及时将其扑灭。 按李卫公兵法,大唐初年实行七军制,一支军团两万人,分为七个军——中军,左虞侯军,右虞侯军,左前军,左后军,右前军,右后军。 其中中军四千人,左右虞侯军各二千八百人,左右前后四军各二千六百人。 每军都有一定数量的老弱疲病之卒,用于“守辎重”,搞后勤警戒一类工作。一般来说,一个军团中战兵为一万四千人,负责辎重的辅兵为六千人,比例为七比三。 到而今,编制已有很大变化,各藩镇军制亦各有差别。镇海军作为南方藩镇,兵额本不多,但这几年裴璩与各路义军连番激战,军力提升不小。 除却各地守城之兵,裴璩此番出师仍带来了两万人,其中战兵一万四千,辅兵六千,与初唐的战辅兵比例相同。 充足的辅兵确保了运输辎重、建造营寨的高效,也能有效应对突发事况。 数员轻骑绕过黄巢军的阵列,飞马驰入镇海军营寨。 “报!崔璆节度所率浙东军,距草贼营寨不过十里,半个时辰之内,即可与我军腹背击贼。” 此时镇海军的营寨已被攻破了数个口子,虽竭力修补,仍是摇摇欲坠。正当营内人心动摇时,浙东军的飞骑,令三军士气大振。 “来得好啊!”裴璩长舒一口大气,抚须高声道。 经过两天的苦战,他已吃够了黄巢的苦头,未想到在缺乏大型攻具的情况下,草贼的攻势也如此之猛烈。 镇海军与黄巢军兵力相近,又依托营寨作战,战果竟只是杀伤相当。 为了自己的性命和官位,裴节度昨日被逼得三次拖着一把老骨头,亲自提刀与攻入营地的敌人搏战,才勉强将突入的草军锐兵驱赶出去。 裴璩可以确定,如果崔璆晚到个半日,或者己方没有得到赵千夜麾下那千余河阳精甲的支援,镇海军一定坚持不下去了! 满面疲惫的裴璩,已全没了初时的倨傲。 他不得不承认,草贼头子黄巨天,确实是堪与四帅匹敌的智勇之将。 “草贼的好日子终要到头了。”裴璩咬着牙道:“崔璆的兵马与我军夹击,纵不能将其一举摧垮,也定能撑到高帅追兵抵达。届时三面合围,敌寇不亡何待?” 众将神色凝重:“惟愿如此!” “敌兵稍近,请让我带一支兵马,前去拒敌!”草军当中,林言飞马驰至大纛之下,对黄巢道。 “不必慌张,我军继续进攻,待崔璆打到咱们背后,再来禀报!”黄巢厉喝道,继续指挥将士进攻。 林言突被斥责,垂下头去,好一会,仍是嗫嚅道:“可辎重都在后阵,若被崔璆突袭……” “红烟在后边。”黄巢冷静道。 “段娘子麾下以弓手为主,且她营内精锐步卒都被抽调到前阵攻敌,岂能挡住崔璆全军?”纵对舅父的智谋佩服之极,林言此时仍理解不了黄巢的做法,只觉黄巢一定是打上头了。 “回前线奋战去。”黄巢以不可置疑的声气道:“两个时辰之内,裴璩、崔璆二人,必被擒至我军大纛之下!” 林言吃了一惊,没想到如此不利处境下,舅父尚有如此自信。 皮日休却在此时开言:“林郎君,黄帅是你亲舅父,又一向用兵如神,算无遗策,你莫非信不过他么?” 林言不知如何作答。他只觉得双拳难敌四手,敌人毕竟是数路夹击,一旦合围成功,己方寡不敌众,舅父纵有天大的智谋,也难以施展。 可黄巢眼中神光湛湛,确实显得底气十足。 林言只能相信舅父真有扭转乾坤的奇策。 举着蓝底崔字大旗的浙东军,终于出现在草军后阵的视野之内。 “准备好了吗?”段红烟嫣然微笑,秋波流慧,扫视着麾下丁会、邓璇等诸将。 “不破崔璆老贼,属下愿以首级来献。”面带稚气的丁会,说话却斩钉截铁。 邓璇则只是点了点头,神色坚毅如冰。 崔璆军并没有马上攻来,而是在百步外稍作停留,整顿阵势。战士们从牛车上取下武器战甲,披挂上身。 如果黄巢采纳了林言的策略,本可以趁着崔璆军立足未稳的机会,发动袭击。 段红烟所部以弓手为主,却不具备充分的突袭能力。 崔璆所部眼见此景,纷纷以手加额,大喜过望。 “真是天灭草贼!” 崔璆实战经验远不及裴璩,但以谨慎著称。赶到之后,并未马上发起进攻,而是让战士们慢悠悠吃着早膳,恢复体力。 浙东军抵达本身,就足以提高镇海军的士气。何况在崔璆看来,浙东军素质弱于镇海军,若仓促发起进攻,疲惫之下被敌人一举摧溃,反而误事。 但裴璩求援的骑兵仍一波又一波赶到:“请崔公速速发兵击贼,我军实在要顶不住了!” 崔璆闻言,不由微笑起来:“那个老将裴璩,竟然也有求本官的时候。” 崔璆不会骑马,乘着一驾四马拉动的大车指挥三军。车舆全身呈深紫色,车毂、屏泥、帷裳也皆呈紫色,只有车盖洁白若云。 他目光扫射麾下几员裨将:“请各位领兵出战,摧破草贼!” 崔璆本人不谙兵事,但浙东军有几位老练的裨将,崔璆也对这几人予以高度信任。 “遵节度钧命!” 几将分领阵势,如潮水般铺开,向着敌队缓缓推进而至。 段红烟等人已率领弓兵队严阵以待。 崔璆军逼近至百步内,如飞蝗般的利箭就铺天盖地价射来。 浙东军一员裨将冷笑道:“敌进六十步内,箭乃发,这是用弓惯例。百步发箭,难以命中,不过是浪费箭矢而已。” 话音未落,一支箭咻咻破空,直接贯穿此人面颊,令他惨叫一声,负伤倒地。 战士将他扶起时,发觉射穿这员裨将的箭矢相当短,只有一般箭矢的一半长短不到。 这样的箭矢,理应只能用小弓发射,该不能及远才对。 敌人发出的小箭,却既远又准,如同暴雨倾泻,往复不绝。 “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浙东军许多战士压根没披甲,只以盾牌防护。倒不是甲胄不足,而是浙东军牛马有限,运力不够,奔袭而来,一部分军兵不得不放弃了甲胄。 终于有个机灵的裨将喊道:“这是筒射法!守城之时,箭矢不足,就会把一支长矢切成两三根,安上箭簇,用竹筒劈成两半承箭射出。” 筒箭,又称片箭。唐军使用片箭并不少,譬如这三年来横行江东的义军领袖王郢,在被高骈、裴璩击败后,逃窜时又围攻明州,便被甬桥镇遏使刘巨容自城中以筒箭射杀。 片箭射程远,初速快。但缺点也很明显,一是箭重不足,破甲力低下,二是飞行不稳定,因此一般用于守城,若在野战使用,对于弓箭手的素质就提出很高要求。 如今这两个问题都不存在。 崔璆军长途奔行,来与裴璩夹击黄巢,披甲率低下,段红烟等人所部片箭手压根不必考虑破甲问题。 弓手素质上,段红烟的青玉都本就相当出众。而张归霸、张归厚、张归弁三兄弟,也带着麾下的精锐弓手协同作战。 穆陵关之战后,段红烟已考虑到南方军队披甲率低于北方,可以在野战中以片箭法远距离制敌的问题,专门在这几个月做了强化训练。 如今正好派上用场! 往复不绝,抛射不休的箭雨,令崔璆军顷刻就陷入了惨重的伤亡,惨呼之声不绝于耳。 他们本以为这么远的距离,只有弩箭能给他们有效杀伤,而草贼明明强弩不多。 缺乏预计,最为致命。何况瞧着对面只是一群弓手,崔璆军越发大意,放心大胆地全军压上,预备近身之后,将对方如风卷残云般吃个一干二净。 他们并未意识到,高明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姿态出现。 当崔璆所部艰难地从百步推进到五十步时,片箭的箭雨已经在浙东军中造成了近千人的伤亡。 段红烟亲自弯弓搭箭,瞄准敌阵中一员顶盔掼甲,横勇冲锋的浙东军裨将。 此人防护倒相当坚实,脖子上有顿项,手上还有盾牌挡箭。甚至脸上也有铁面具遮护,只留两个眼孔。 段红烟觑准敌人眼孔,一箭射出,如有神助,弓弦响过,箭矢径直捅入这员裨将眼眶,只听一声惨号,此将应声倒地。 (本章完) 第164章 发如韭 第164章 发如韭 黄巢提刀映日,似把朝阳所有光华,都吸收到他的刀锋之内。 他步履沉稳,但瞧在弦已经绷到极限的镇海军战士眼里,每一步都有震动山河之威。 草军先锋战士们高举后阵从浙东军那里缴获来的旌旗,招摇呐喊。 “孟将军、段娘子仅带两千弓手,就打垮浙东军全军二万之师!” “浙东节帅崔璆已被俺们生擒活捉,吊在盐帅麾盖上头哩!” 这些话语,令镇海军的士气一时凋丧成风中败絮。 他们无法判断这些话有几分为真,但已看到了为数不少的浙东军的旗帜。 他们寄予厚望的友军,已遭遇重创! 镇海节度使裴璩神色张皇,仍千方百计鼓舞士气。 “如果敌人真的抓住了崔璆节度,怎不带到阵前,来瓦解我方军心?”裴璩安抚官兵的话语,道理上很结实。 但裴节度已是心跳如擂,说出的言语就不太有说服力。 黄巢身先士卒,引领万军,再次向镇海军营寨发起一战定乾坤的冲锋。 “发如韭,剪复生。头如鸡,割复鸣。吏不必可畏,小民从来不可轻!” 黄巢突然长号一声,指节在刀环上弹击出金声玉振般的清响,慨然作歌。 官军有他们的《秦王破阵乐》,而被压迫、伤害、洗劫的草民,也有自己的战歌。 《小民发如韭》。 此歌诞生于东汉季世之中,七百年来,一直有活不下去的百姓传唱着这首歌谣,揭竿而起。纵在帝国大厦上撞一个粉身碎骨,也要让肉食者知道“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的愤怒。 随着黄巢激昂的引歌,草军将士纷纷跟着合唱起来,雄浑悲壮的曲声汇聚在一处,有气荡山河之威。 《发如韭》唱罢,续之以一曲《出东门》。 “出东门,不顾归。 来入门,怅欲悲。 盎中无斗米储, 还视架上无悬衣。 拔剑东门去, 舍中儿母牵衣啼: 「他家但愿富贵, 贱妾与君共餔糜。 上用仓浪天故, 下当用此黄口儿。 今非!」 「咄! 行!吾去为迟! 白发时下难久居。」” 这首歌中,男人的妻子苦苦劝说,上有苍天,下有稚子,我只求与你一同安贫度日。 男人却说,现在加入义军其实已迟了,我头上已生出了白发,年纪再大下去,我们一家人都只能活活饿死家中! 黄巢平日里在军营里张贴露布,让不第营中的落第举子们教战士学些大字,练唱这些歌谣。如今数千人齐声作歌,也浑然如一,无人唱得荒腔走板。 相比《发如韭》,直接宣扬造反的《出东门》,更能体现义军战士的心绪。 总有些为朝廷说话的文人嚷嚷着,如果还没到完全活不下去,如果你还能熬个一年半载,你就该继续熬,决不能起来闹事,给朝廷添麻烦。 这些五指不沾阳春水的酸儒们可知道,真到完全活不下去的时候,就只剩下举家困守穷庐,一起自缢或是啃食家人尸体的力气,还哪能起来造反? 许多酸儒眼里,王仙芝、黄巢家资巨万,压根不是什么活不下去的草民。他们起兵作乱,纯粹为了自己的勃勃野心,其心可诛。 但事实上,若没有些身家的人起来牵头,啼饥号寒的百姓既没有武器,也没有粮食,造什么反?只能全数饿死在家里。 “拔剑东门去……吾行为迟,白发时下难久居……” 朱温手提大夏龙雀宝刀,一刀将阻在前边的一座鹿砦劈碎,口中唱着《出东门》的歌谣。不同于草军袍泽们曲调的悲壮,朱温心中涌起一股豪迈之气。 出名须趁早,造反亦是如此。像自己,不过二十出头,但身为草军谋主,已经名震天下! 他提刀杀入镇海军营寨,两员敌将迎面杀来。 目光一扫,有些眼熟,原来是宣州之战时,临阵倒戈的许勍与常宏。 他们一定是宣州战后,马上被高骈派遣,带着少数轻骑疾驰至镇海军裴璩帐下听用,因此到得比由高彦率领的雷帅军追兵,还要快得多。 二将刚刚投了官军,眼见着裴璩兵败如山倒,一时也叫苦不迭。 朱温眼中瞧着许勍、常宏二人,眼中没有一丝愤怒,只是冷冷道:“就如同淘麦一般,秀者在下,糠秕随流。你们这样的货色随风而去,倒也不算什么坏事。” 宣州一役,虽然草军损失惨重,实力短期内必有下降。但也借雷帅之手,去除了大量磨合不佳,忠诚不足的不稳定因素。 《尉缭子》曰: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 这里的“杀”,自然不是无故屠戮自家士卒,而是通过实战在内的各种手段去粗选精,得到一支所向披靡的劲旅。 这一段兵法原句,亦有另一种解释,认为能让士卒战死一半也不崩溃,那就成了“威加海内”的无敌之军。虽然解释有所不同,道理却是相通的。 许勍、常宏被朱温讥为糠秕,不由心中忿怒,一左一右挺枪来战。 朱温此时心头战意如虹,这两个家伙,在他眼中不过是两只小虫子罢了。 身形疾旋,避开戳刺而来的两杆长枪,沿着营内道路,与长枪平行穿梭而上,长刀迸出灿烂血芒,一记横扫。 常宏闪避不及,斗大头颅自腔子上高飞而起,脸上还带着不可置信的神情。 朱温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庸人去了哪里都改变不了庸人的本质。 他甚至懒得去捡常宏的首级录功。 许勍见老搭档被杀,一时间大惊失色,抽身欲退,被朱温贾勇赶上,挺枪接了数合,全然不是朱温对手,眼见就要死在朱温刀下。 却被刺斜里一道刀光,将朱温的大夏龙雀宝刀顷刻荡开。 许勍绝境逢生,口中喘息着,称谢不已。 朱温稳住身形,以长刀指向对面的青年人:“看来传言没错,焰帅甄燃玉麾下的焚天五剑,只有赵犨赵千夜算得上正人君子。连这样的斗筲之器,你也要出手救命。” 赵千夜声音森冷:“朱温,我还要找你讨焰帅的血债。” 朱温眯起一只眼睛,用左手挖着耳孔道:“你喜欢焰帅对吧?那个女人虽年纪大了些,但确实是风华绝代,也怪不得你愿意为她赴汤蹈火。” 赵千夜蓦然改色。 焰帅将他从辽东救回中原,教他武艺和为将之道,于赵千夜而言,既是老师,又是母亲,岂止是寻常的男女之情? 朱温故意用这样庸俗的说法,无疑是要激起赵千夜的愤怒。 赵千夜霍然切齿,长刀席卷,便向着朱温扫击而去。 朱温横刀格挡,两刀对撞,火顿生。 “咱们看上去打不了多久。”朱温目光飘向正营门位置:“我师尊长驱直入,裴节度说不定已成阶下之囚。” (本章完) 第165章 裴璩被擒 第165章 裴璩被擒 赵千夜微微将眼神一偏,只见镇海军营中的中军大纛,已被砍倒在地。 即使赵千夜能在这里打败朱温,也扭转不了战局。 作为焚天五剑之首,赵千夜年龄最长,已经三十三岁。但因容颜秀美,加上保养得宜,瞧上去不过二十许人。 赵千夜的硬实力,堪比故泰宁军节度副使寇谦之,称得上“半步掌教”阶位的好手。但寇谦之是骑将,步战偏弱,赵千夜相反,论步战工夫,还要在寇谦之之上。 宋州一战,朱温能击杀寇谦之,实是若干因素作用下以弱胜强。 经过一年多的战火磨炼,朱温武艺进境并没太大。正常情况,公平久战下去,朱温并不是赵千夜的对手。 但身为智将而非猛将,今个朱温也没兴致与赵千夜在个人武力上争胜。 后边朱珍、霍存、董厚三将赶上来。因为营内空间狭小,不利于骑兵冲突,三人虽是骑将,却都是步战。 董厚就是明世隐留给葛从周的三十余员明教骑士的领袖。 虽然葛简托孤给朱温,但朱温身为一都千人之主,更兼任草军谋主,军务倥偬。葛从周绝大部分时候,还是由董厚照料教导,一样的明教出身,也能让他们有更多共同语言。 朱温原本以言语激赵千夜,看他刀法会不会出破绽,没曾想到发怒之后,这厮刀法越发凌厉谨严,滴水不漏,逼得朱温一时有些喘不过气。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赵千夜有此发挥再正常不过。 朱温又想起自己杀了寇谦之,导致雪帅齐克让的女儿似乎也想找自己报仇,不知道她现在躲在哪里,酝酿着什么计划。 想到此节,朱温只觉麻烦得不行。 亲友复仇本来天经地义,但一重重复仇下去,往往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他不想群起围攻解决赵千夜,于是使了个眼神,朱珍、霍存、董厚三人各仗刀枪,把赵千夜团团围住。 朱珍、霍存年轻,董厚却是年近四十岁的宿将,又常年受明世隐点拨,功力可观。有他在场,朱珍、霍存当不至于有失。 朱温则带着一干亲兵,向镇海军营寨中间奔驰过去。 抵近之时,才发现裴璩等人且战且退,已被黄巢逐出了营寨。 国公后人程千玺等人带着骑兵冲杀过来,奋力阻击。方才程千玺已开了营内马厩,把马匹都拉了过来,裴璩迅速上马,预备脱逃。 黄巢也上马扬刀格斗时,被程千玺在内的十余员镇海军将校围攻在一处。 黄巢嗔目大喝一声,宝刀反射着日影,仿佛烈日熔金,晃一员战将眼目,座下战马忽然人立而起,避开刺来的一杆钢枪。黄巢趁着这个势头,夹紧马腹,竟以不可思议的姿势挥刀而出,将先前那名被晃住眼的敌将斩于马下。 然而黄巢本部是打穿镇海军营盘过来,除黄巢外,没几个人带了马匹。一时间就成了一群骑士围攻黄巢的局面。 师尊虽然年过五十,武艺却更胜青年时,朱温当然不担心黄巢有失。 但这样下去,却是没法抓住裴璩,给曹师雄报仇了。 崔璆被打得惨败之后,眼见敌人不多,又逐渐收拾残兵,再次缠绕上来,将孟楷和段红烟所部牵制住。这倒不是因为崔璆多么关心友军,而是一旦镇海军彻底败亡,草军掉转头收拾浙东军,浙东军多半会略一接战就彻底崩溃。 而崔璆这样一个连马都不会骑的文人,实在很容易被追击的草军骑兵拿住。 裴璩口中恨恨,对身边同样骑着马的牙将和幕僚们道:“不意今日遭如此惨败!一定要将黄巨天食肉寝皮,方消老夫之恨。” 诸将一个个神色黯然,道:“可我军已败溃成这个样子,还有什么办法?” 裴璩眼里精光流转:“胜败乃兵家常事,裴某既然还活着,就有对策。” 众将喜道:“节度公有何妙策?” 裴璩道:“浙东军有昔年王式大将军留下的底子,若说虚弱,终是因为崔璆怯懦无能。” “草贼将精力都放在猛攻我军,攻破我军营寨也消耗了彼等极大体力。而浙东军虽然吃了败仗,现下建制仍是完好。咱们驰马过去,协助崔璆节度使指挥,至少能保得浙东军全师而退。” 众人露出恍然神色。 “如此一来,咱们就能功过相抵,至少不被上边责罚?裴公果然妙计!” 裴璩抚须露出得色,他并未明着说的是,如此一来,还能在浙东军建立影响力,将部分亲信借着此役安插过去。未来架空崔璆,以一人掌控二镇,似乎也没什么不可能的。 到那时,今日吃的苦头又算什么呢?自己身为良将,嘴上说着爱兵如子,但其实这些土里出来的贱民,死个几千上万,在裴节度眼里并不算个事儿,他亦绝不会因为兵败而感到自责。 正在裴璩越想越得意的时候,面前一彪轻骑,挡住了他的去路。 朱温向尚让露出微笑,夸赞道:“尚让,你这番倒是定的好计。” 尚让道:“我是想着,依着你和黄帅的计策,固然可以歼灭镇海军大半,令朝廷震恐。但裴璩多半最后会弃军而逃。所谓‘获贼千兵,不如生擒一将’,裴璩手上有曹师雄兄弟的血债,哪里能让他生逃?我干脆放开了我那边的包围,让几千敌兵脱生而去,正好纵骑过来堵截裴璩老贼。” 裴璩顿时如从天山坠入深渊,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口唇翕张,似乎要说什么,最终还是怒吼一声,扬刀向尚让猛扑而去。 尚让挺枪与裴璩相斗,如今裴璩已成笼中困兽,只想一刀劈了尚让,令草贼慌乱,自己趁机驰马冲杀出去。尚让的武艺比不上已故的兄长尚君长,性格又少些凌厉,临敌之下,不由招法慌乱,落了下风。 但朱温已将大夏龙雀宝刀横扫,如风卷残云杀散几个围攻他的裴璩亲信骑士,忽地纵马加速,出其不意杀至裴璩背后,大夏龙雀宝刀刀背猛力夯砸,砸中裴璩背心。 此前裴璩以流星锤暗算草军老将柴存,今天也被朱温偷袭暗算,口中喷血,倒栽下马,被朱温抓住双腿,提过马来,捆成个粽子般抛掷于地。 “裴璩老贼已经就擒,你等不降何待!”朱温声如燃雷,断喝道。 几名裴璩亲兵下意识地下马求降,大部分官军骑士却是大呼着“逃啊”,分散奔驰突围而去,被草军捉了数十骑,却终逃掉了大部分。 这些骑士,家眷一般都在杭州城里享受着锦衣玉食。他们估摸着草军没能力打下杭州坚城,也就不想冒这个险。 不多时,黄巢也策马悠悠,行将过来。 “为师斩了十员敌将,却仍旧让那个程咬金后人逃了,说他们家福将血脉,说不定真有这回事儿。”黄巢打趣道,而后目光投向被捆在地上的裴璩:“裴节度,多年不见,这些年过得可好?” 裴璩一头雾水,自己与草贼黄巨天何时有交情了? 黄巢微微一笑:“裴节度真是贵人多忘事,昔年黄某人还只是个青年学子时,主考官之一不就是裴节度么?当时在下找裴公行卷,执挚以进,裴公也都笑纳了。” 裴璩心中如闪电掠过。 突然想起,自己三十多岁时,曾做过科举的主考官,也曾看过一份文章诗句,漂亮得让他挑不出丁点瑕疵的行卷。 行卷者是个相当英俊的青年人,出手阔绰,带来的礼物也相当丰厚。连自家的马夫,都不住地夸赞,说生平从未见过这样的阔气郎君。 可谁让他只是一个寒门子弟呢?虽然裴璩当时抓着对方送上的吴道子真迹,爱不释手,拍着胸脯承诺,以郎君才气,必得高中。 可后来求上裴璩的人太多,裴璩也只能食言而肥。 裴璩面色顿时犹如死灰。 “裴公都做到节度使,也定然知道那点东西不算很多。”黄巢叹道:“本帅若计较财货,未免小肚鸡肠。” “黄帅雅量高致……”裴璩脸庞着地,沾着一脸黄土,显得狼狈万分,再没有河东名门,封疆大吏的高华气度。 “如何处置裴公,还得等崔璆来了,才能决定。”黄巢平静将眼神投向朱温:“皮兄该已去向崔璆劝降了,但凉玉你不若将崔璆也擒将过来。一日擒两节度,倒也是一桩美谈。” (本章完) 第166章 揭帖 第166章 揭帖 裴璩落网,两万镇海军死者近万,被俘两千以上,仅有程千玺、赵千夜等人带着八千不到残兵得以逃脱。 这场发生在太湖东南平原上的大战,差不多落下了帷幕。由于东南是八卦中的巽位,因此这战可以叫做湖巽之战。 浙东节度使崔璆的部众仍保持着完整,此前虽被孟楷和段红烟冲垮了一波,损失也不致命。 为了摧垮镇海军,草军自身的战死也超过了两千之数,负伤者数倍于此,战士更是普遍疲惫。乍一看,浙东军虽然实力较弱,恐怕仍能全师而退。 但当崔璆想要命大军撤退回杭州时,他发现追杀过来的不止是战力仍存的那部分草军。 周遭的稻田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个拿着锄头、草叉、粪耙的身影,他们眼中都充斥着烈火般的愤怒。 “原来是你们这帮赃官,在蝗旱天灾时,欺瞒灾害,不放库粮,还变本加厉地征收苛捐杂税!” 一个拎着锄头的农夫咬牙切齿道。 这几年两浙虽未被蝗虫过境,但因旱灾影响,也出现了欠收。 这个农夫因为交不起赋税,被税吏吊在门楣上殴打,而后拆毁了房屋,抢走一切值钱的东西。他的儿子被税吏卖为家奴,女儿被税吏卖进妓院,妻子去官吏府上劳动以抵欠赋,这一切得来的钱,竟然仅只支付得上收税官吏的路费与饭钱!真正的税收,农民仍需另外想办法,除此之外,他还要拖着单薄瘦弱的身体做徭役。 这种情况,即使在大规模的蝗旱灾害爆发前,在大唐也很普遍。都不用等安史之乱,天宝年间,玄宗皇帝就已经昏庸奢靡到了极点,以至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比起其他大一统王朝,大唐由于前期穷兵黩武,中后期藩镇割据,百姓也许是过得最苦的。也只有贞观前中期,开元年间,以及武宗皇帝会昌中兴等少有的一些年岁,能够喘喘气。 大唐的子民,是最能忍受痛苦的百姓。他们一般生下来就没见过光明,也就更能忍受黑暗。 直到关东蝗旱的席卷,让他们如果不反抗,实在没法再活下去。 平心而论,这些年的关东蝗旱之灾虽然严重,却远没到灭国之灾的地步。河朔三镇控制的河北地区完全没被蝗虫光顾,旱灾也很轻。 之所以闹到民不聊生,百姓大范围地吃橡子、榆钱、槐树叶、蝗虫、观音土之类苟延残喘,乃至人相食;则完全是庙堂不作为的结果。 按照天人感应学说,爆发大灾荒证明中枢无德,而执政的宦官田令孜能力平庸,专权跋扈,当朝皇帝李儇更是热衷玩乐,奢靡浪费,本来就是典型的无德之人。 按大唐旧制,爆发大灾荒后,皇帝应派人祈雨,减少宫廷膳食,复核罪犯,平反冤屈,命大臣上书谏言。并遣使往地方,查探灾情与民生疾苦,主持放粮赈灾之事。 但在田令孜、李儇以及他们麾下的衮衮诸公眼里,这些事情都太麻烦了。灾害消息过于传播,也会给地方不满的节度使们攻击中央的理由。 上峰喜欢捂盖子,下边又如何呢? 唐代考核官员的方式是看人口繁衍、户口增多,钱粮缴纳足额等,官员为了应付考核就暂时掩盖灾情,而且继续收税,确保自己成绩不受影响,等待考核过去后再上奏灾情。 地方官员有同样充分的捂盖子动机。 于是,在皇帝和文武百官的嘴里,关东哪有什么蝗灾旱灾,只有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至于王仙芝、黄巢这一小撮叛逆之辈从何而来,无非是一帮唯恐天下不乱的刁民,只知道杀害长吏,荼毒州县,罪恶滔天,千夫所指,可以很快扑灭! 随着这位农夫的控诉,手持农具包围了浙东军的人影,密密麻麻地在水田中排开来,将崔璆等人的逃窜之路堵得死死地。 数日以前,黄巢就开始派人在这一带散发“揭帖”。 相比张贴在固定位置的露布,用雕版印刷术印刷的揭帖可以大量生产,向民间散发,表达起义军的政治主张,声讨官府的罪恶。 至于百姓不识字?黄巢还特意派了一群书生混进去,向捡到“揭帖”后议论纷纷的百姓们,做出言简意赅的讲解。 两浙的灾荒其实不多,但这几年来为了镇压江东各种民变,两浙百姓的日子,普遍比起往年又苦了不少。这种情况下,裴璩、崔璆这些朝廷高官,依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穷奢极欲,夸财斗富,有西晋石崇、王恺之风。 这一桩桩,一件件,听在百姓耳里,怎不让他们忿怒填膺! “冲,杀光这些乱民!”崔璆大声叫道,令裨将们发兵攻杀那群衣衫褴褛的农夫。 裴璩被擒,镇海军崩溃,这些消息都已经传到浙东军中,但崔璆仍旧希望能将部队完整撤回。 但当浙东军被这些农夫彻底包围起来时,很多浙东军的战士终究心生恻恻。 他们只是一些从未受过训练的农夫,武器只是破旧的农具,和那些刀剑旌旗鲜明的草贼全不一样。 浙东军战士的父母兄弟,在家中很多也是如此衣衫褴褛。 他们如今已经因为友军的败亡,士气低到了低谷,杀性也因此褪去,实在不愿意向那些农夫下手。 只有很少的人选择提起刀枪冲锋,将农夫纷纷砍倒在地,杀出一条血路。 更多人则低声哭泣起来,而后只是以兵器开道,逼开挡路的农夫后,便以五十人左右的队为单位,弃甲曳兵,纷纷逃窜而去。 皮日休在两百波斯骑士的保护下,驰向崔璆的大纛方向,预备发起劝降。 “崔兄,你我是故交,你现下弃甲归降,义师未来改天换地,你必不失宰相之位。”皮日休开言劝道。 崔璆神色踌躇。 他知道仗打到这个地步,自己就算逃回去,多半也会被降职,浙东观察使的位置很难保得住了。 但是他实在不信草贼能推翻大唐,觉得自己投了草贼,多半也是跟着玉石俱焚。 而这时,本来还能维持阵势的浙东军,也在百姓的怒号声与孟楷、段红烟军的压迫下,发生了越来越明显的溃散崩裂。 朱温、田珺并马而行,率一支骑队飞驰而至,跸跋的马蹄声所过,草叶与尘烟翻腾不休。 田珺好看的侧颜映着阳光,格外明艳,让朱温也不由多看了几眼。 田珺发觉后相当欣喜,压低声音道:“等咱们正式公布关系之后,我要你当众亲我脸蛋。” “好。”朱温点了点头。 田珺快意地欢呼一声,双手持蛇矛杀入敌阵,蛇矛横扫,崔璆身旁的亲兵尽皆披靡。 朱温觑准一个缝隙,策马突入,直接攻到崔璆节度使面前,将这个乘着华贵马车的节度公如老鹰捉雏鸡一把抓出,崔璆脸上还浮着满满的惊恐之色。 “崔公不必多虑,您是皮日休先生的故友,性命可保无忧。” 朱温出言安慰着崔璆,令从骑用绳索也把崔璆绑了。 一日擒两节度,还真不是虚言。 (本章完) 第167章 高彦逞威 第167章 高彦逞威 当高骈侄子高彦接到飞马传来的消息时,他知道湖巽之地的战场,整体态势已无法挽救。 他本来有两个选择,一是仅以骑兵快速行进,二是步骑一同沿着太湖南岸的丘陵山道前行。若是前者,一定能及时抵达战场,但只有骑兵也会导致兵力严重不足。 高骈对高彦说:“无论胜败,将我军伤亡控制在十人以内。” 这个要求看起来是刁难,其实大有深意。 高彦十几岁混进明教义军,劝降明世隐,为瓦解庞勋起兵立下大功。像他这样聪明的人,又岂听不出高骈的言外之意? 浙东军在原野上四面溃逃,好似满溢的流水。草军战士为了追杀他们,也不由散了阵列。 连敌人的两大节帅,如今都已成为草军阶下之囚,草军豪杰们心中还会有什么怕惧? 无非是追亡逐北,杀敌若草。 那些因义愤而被煽动起来的百姓,虽然武器只有锄头、镰刀、擀面棍一类的农具,却也不时上来敲敲边鼓,顺带也能抢得一些武器盔甲辎重之属,稍稍缓解家中的贫困。 高彦在一处丘陵之上,冷眼瞧着这一切。 他忽然自蹀躞带上取下一口铁面具,遮在脸上。 面具凶恶如鬼,上面还有五颜六色的涂饰。 高彦英俊的面庞顷刻被面具遮盖。 他目光由面具的眼孔中射出,投向身旁的一干长武突骑。 “破贼杀敌,就在今日!” 说罢,高彦当先持矛怒吼,冲下高丘,长枪横扫,首先将几个拦在前方的饥民挑杀于地! “为我收了首级。”高彦冷冷对从骑道。 “这些人身无盔甲,武器也没有,拿的都是农具,恐怕只是黄贼临时煽动起来的炮灰……”从骑讪讪道。 “他们来了战场,就该有被杀的觉悟,咱们杀他们,也算不上杀良冒功。”高彦淡淡道。 而后纵马持槊,向着散开的草军队列,凌蹈而去。 草军步卒突然发现敌袭,纷纷持盾挺枪抵挡,但高彦马快矛狠,来如天坠,去如电逝,几个来回之间,便击杀了二十余人。 “新将入阵谱弦歌,共识兰陵贾舆多。制得舞胡工欢酒,当宴宛转客颜酡!” 高彦抗声高歌,所唱的竟是有名的《兰陵王破阵曲》。 他面带鬼怪面具,高歌陷阵,正是为了效仿自己的先祖——兰陵王高长恭! 高彦的枪法绝非银样镴枪头,而是实实在在的本事。 他冲杀几轮之后,很快便有一帮草军骑兵围拢过来,却被高彦枪锋如电,连挑了四五人落马,顷刻杀出重围,再次发起冲锋。 面带狰狞凶恶无比面具的青年人,纵骑驰骛,骁勇无匹,令本来取得大胜,士气高涨如虹的草军将士们,心中也生出栗然之意。 一众长武突骑随着高彦冲杀,好似风行草偃,所向披靡。 草军将士被迫放弃了对浙东军溃兵的围杀,渐渐向这个方向汇聚过来。如此一来,大部分的浙东军溃军便得以逃出生天。 高彦眼见众寡不敌,却仍趁着草军队列未整,横勇长啸,单骑入阵,于电光火石之间,枪锋插入一名草军营将咽喉,以腰刀斫下首级,而后转过马头,于千军之中,扬长而去! “弟兄们,已杀得痛快了,咱们回去罢!” 高彦张扬大笑,全不似在伯父高骈面前的谨小慎微。 他觉得,身为渤海高氏家的人杰,就该如此张扬恣意。 这番突击战,高彦斩下了四百九十七颗首级,哪怕不算那些没什么战斗力的穷民炮灰,真正击杀的草军正兵,也有两百人以上。 而他部下的损失仅为战死三人,负伤五人。 高彦完全可以对雷帅高骈禀报说——不辱使命! 当高彦最后一次冲锋时,正好与快马赶到的朱温四目相对。 哪怕隔着铁面具,朱温仍然能从对方眼中感受到灼热的野心。 还有时溥那样做事全无底线的气质。 “死道友不死贫道,你装得很气派,做事却很没品。”朱温冷冷道。 高彦一点不以为意:“军功就是硬道理。朱温小子,下一战,我要用你白森森的髑髅,作为我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垫脚石!” “做你娼妓妈的春秋大梦。”朱温懒得文绉绉和他争辩,直接上了家人问候。 这一刻,他突然发现对方气得身躯一震,幅度不小。 难道这位的阿娘真是娼妓出身?总不会这么巧罢? 草军阵势越来越严密,高彦无隙可乘,带着高丘上的骑士,从容回撤,去如东风无痕。 朱温发觉高彦在其间回头数次,看来是真的想将自己碎尸万段。 清扫完战场,朱温回到营中,将情状告诉了田珺和兰素亭。 “这番高彦冲杀过来,明明只用上了骑兵,步卒压根没发挥。”朱温道:“但他仍是步骑偕行。如果先以骑兵疾驰,原有希望支援两节度打垮我军。” 朱温又补充了一句:“但师尊也可能随机应变,直接设下奇谋,把这支轻军歼灭。” 兰素亭垂首沉吟:“这么说来,这个高彦的决策,也有谨慎合理的地方。” “当然有。”朱温道:“高彦虽然不是顶级的智士,但难缠程度不下时溥,比刘鄩之流麻烦多了。” “所以除了他阿娘可能是娼妓外,就没别的噱头了?”田珺问道。 田珺的母亲龙霜氏曾经作为歌女,被多次转赠。对田珺影响极大的田香也是营妓。即便如此,在田珺眼里,高彦作为敌人,倘若亲妈是娼妓,仍是能视作乐子的。 “还有。”朱温揉了揉太阳穴:“雷帅现在,似乎并不急于歼灭咱们,两节度惨败被擒,雷帅也不以为意。” 兰素亭讶然道:“可宣州一战时,雷帅明明是拼命的架势……” “此一时彼一时。”朱温摇头道:“从高彦的行动里,可以瞧出雷帅现下的谋划。” “宣州之战没能摧毁草军,雷帅高骈为焰帅复仇的怒火,已淡了很多。我猜测,他计划让咱们横行到岭南,再请兵追杀,借机在东南各镇安插势力。若雷帅歼灭了我们草军,东南之地,恐也非朝廷所有。” (本章完) 第168章 问斩裴璩 第168章 问斩裴璩 置之死地而后生,投之亡地而后存。 湖巽之役,黄巢在镇海、浙东两军腹背夹击时,激起战士死战之心,一战摧垮裴璩、崔璆两节度之兵,生擒两员节帅。 两浙的官军力量,也遭到重创。草军接下来在浙地活动,很难遇上多强的拦截力量。 朱温亲手擒获裴璩、崔璆二帅,智勇双全之名,必将越发声闻遐迩。 “高帅不是什么好人,却是个好长辈。”朱温感叹道:“高彦虽没能救下两节度,但两节度的惨败,正好衬托出高彦的英勇。” 于镇海、浙东两军土崩瓦解之际,纵骑冲杀,斩首五百,己方仅三死五伤。这样的战果,传扬出去,怎不让人惊叹渤海高氏后继有人? 高骈也完全能拿高彦的表现,对朝廷做一个两浙局势崩坏的交代。 兰素亭若有所悟:“这就是造势。雷帅根本不关心此战战场胜败。” 朱温道:“几个月前,芷臻你讲给我的《六韬》里不是有这么一句来着?” “善战者,不待张军;善除患者,理于未生;善胜敌者,胜于无形。故争胜于白刃之前者,非良将也。” “造势,舆论,人心。这些就是兵法所说的‘胜于无形’范畴。和师傅一样,雷帅谋的是天下全局。” 朱温突然露出玩味笑意:“身为石雄死后的大唐头号名将,雷帅即便没有野心,也会被朝廷猜忌出野心来。可天下人都盯着他,他的野心不容易藏住,这就不好办了。” 田珺揉了揉眉头,疑惑道:“你的意思是,雷帅的野心会越发被朝廷猜忌,然后遭到掣肘?” “珺妹你可以这样理解。” “两浙的兵马又被打得望风奔溃,咱们接下来,是不是该有一阵不用怎么打仗了?”田珺说着,就把玲珑浮凸的身子往朱温身上靠了过去。 她身上散发出一股浓重的汗味,朱温微微皱了皱鼻端,但还是温柔地将田珺拥住。 这里是朱温的营帐,除了一旁的兰素亭,也没其他人瞧见。 兰素亭只好微微露出无奈神情。 “人家有很多事情想让你陪着去做。”田珺一副粘人的样子,口中呢喃道:“一起踏青、赏、背贴着背看明月,一起在河里游水,嘴对着嘴吃好吃的……” “还有抱着我。人家只想一天到晚黏在你怀里,心里才最欢喜。” 热恋中的女孩子,眼里往往除了情郎再无他人,而田珺又属于最直率任性那种。 “以后咱们有得是时候。”朱温用鼻端与田珺同样挺秀的鼻头碰了碰:“裴节度要开刀问斩了,这热闹咱俩也不去看下?” 田珺闻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马上涌出好奇神色,拉住朱温手掌,表现出很有兴趣样子。 处决堂堂一镇节度使,这样的事她以前还真没见过。 “素亭就不去了。”兰素亭道,她还是不喜欢见血:“这位裴节度除了杀害曹师雄郎君,似乎也没做太大坏事。” “依唐律是如此,但我仍建议你去瞧一瞧。”朱温道:“这位裴节度虽喜欢胡姬,却不是什么怜香惜玉之人,他的宅院里,至少埋着几十具缠绕着冤魂的枯骨。” 兰素亭小口轻张,神色陡变。又听朱温道:“裴节度喜欢胡姬的幼女姿态,常常购入十岁上下的胡女,多有玩弄至死者。又性情暴烈,府内婢仆,小不如意,就鞭笞杀害,尸首埋入后园中。” 这实在是恶魔一般的行径。 但在许多大唐达官贵人眼里,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们认为,沦为婢仆之后,便与牲畜无异,不能再视为人。主人如何处置自家牲畜,都属个人自由。 何况像裴璩节度使这样的地位,还有“八议”之法保护。 八议源于《周礼》中的“八议之辟”,是“刑不上大夫”的具现。曹魏明帝时,首次将“八议”正式定入国家法典。到本朝,更是明确规定,“八议”之内的尊贵之人,哪怕犯罪,有司也要先禀报皇帝,才能处理。实际处置时,一般都会轻轻放过。 像裴璩节度使这样的出身和地位,杀些不听话的婢仆,还不是芝麻绿豆大的事儿? 十年前,有名的女诗人鱼玄机因婢女绿翘疑似与她的情人陈乐师有了私情,将绿翘鞭笞致死,埋尸灭迹。后来被执法刚正的京兆尹温璋查出来,判了鱼玄机秋后问斩。 结果文士们都感慨温璋执法严酷,为了区区一个婢女,让鱼玄机这样才貌双全的奇女子香消玉殒。而被害的婢女绿翘,在众人眼里就像一只微不足道的虫子。 朱温一向觉得,通行数百年乃至千年的规矩,不见得就正确。为了摧毁不公正的规矩,流再多血也值。 草军所过之处,镇压高门士族,解放婢仆。这些都是朱温在入伙前,就相当认同的做法。 朱温携着田珺和兰素亭,来到营寨中央空旷的校场边上。这里已是人山人海,甚至有立着画戟的兵器架被挤倒在地。 朱温几人来时,正好瞧见黄巢解开木桩上浙东节度使崔璆的绑缚,亲手给崔璆递上一杯散着淡淡香气的乌梅浆。 虽然已入深秋,今天太阳却很大。崔璆已在烈日下被曝晒了很久,嘴唇干裂,喝下清凉的乌梅浆,正好解暑。 接过乌梅浆,崔璆连忙露出感激神色,但仍勉力维持着世家子弟的风度,小口慢啜。 喝了小半杯之后,崔璆觉着自己没有性命之危,自作主张,将白瓷杯子递到双手没被绑缚起来的裴璩手里。 裴璩早已干渴难忍,抓过乌梅浆,一饮而尽。 啪! 随即便听得一声重重的耳光声响,裴璩嘴里崩飞了数颗牙齿,鲜血与尚未咽下的乌梅浆混在一起喷射出来。 黄巢眉弓拧起,眼中怒意喷薄:“谁让你喝的?” 崔璆也吃了一惊,在一边身躯如筛糠般颤抖。 “黄帅……这……是崔某的不是……” 崔璆觉着自己已经保住性命,遂将剩下乌梅浆分给裴璩,希冀能让黄巢顺水推舟,也放过裴璩一马。 没想到黄巢当场色变发作。 “崔公在我军内,做好当做的事情就行了,不要多管闲事。”黄巢用森冷的目光扫射崔璆。 又对众将道:“你们中有与曹师雄友善的,可以上来,一人割裴节度一块肉。” “好办法。”朱温击掌道:“不过弟子还有一个提议。” 朱温招了招手,场内忽然走入一位高鼻深目的红发少女,约莫十五六岁,脸上有几个麻点,但五官仍堪称秀丽。 “这位小娘子的姊姊,伺候裴节度时,不慎打翻了热汤到裴节度身上,被裴节度下令活埋而死。”朱温用看粪土的眼神打量着裴璩:“以弟子之见,应由这位小娘子负责最后处刑。无非是攥住短刀扎进裴节度心口罢了,比砍头容易。” 黄巢沉吟片刻,点头道:“可。” (本章完) 第169章 行刑 第169章 行刑 裴璩瞧着提刀走上来的群豪,只觉头昏目眩,身体如筛糠一般颤抖。 河东裴氏作为仅次于五姓七望的名门,向来以出将入相著称。 裴璩是举进士入仕,但自幼舞刀弄枪,打熬武艺,一辈子杀过的人没有三百也有两百。 身为一位经历过无数沙场征杀的将帅,裴璩本以为自己不会怕死。 但被一口口利刀指着的时候,他只觉恐惧得要命。 他已经六十岁了,却感觉远没享受够。 他的身体还相当硬朗,还想继续玩弄各色各样的胡姬,直到自己玩不动的那一天。 裴璩在同僚眼里既是文武双全的国之干城,又是位擅长为人处世的谦谦君子。 但他把那些骨朵般的少女玩弄致死,或者亲手把有错的婢仆鞭笞凌虐而死时,会感觉到一种施虐的快感,仿佛解放了内心的野兽。 这是上阵杀人都无法得到的美妙体验。 他有没有设身处地想过,那些女孩子临死前该是何等地恐惧绝望? 裴节度对此只会回答:你会想被你杀了吃掉的鸡鸭,死前有什么感受么? 裴节度唯一一次后悔杀人,是因对方犯了小错,虐杀了一位有着独特紫色瞳孔的女孩子。 事后裴璩让人挖出她的眼球,希望能想法子保存下来,结果没能成功,眼球很快腐烂了。 裴璩才觉得,这个玩物弄死得太可惜了,不如多豢养一些时日。 在草军群雄的怒吼中,裴璩胸口衣衫被撕开,皮肤虽然苍老,胸膛却很健壮,肌肉崚嶒分明。 作为一位老当益壮的大将,这并不奇怪。 所以不必担心裴璩在最终处决前,会被割死。 尚让、孟楷等曹师雄的友人,纷纷走上前去,用刀子在裴节度胸膛上划下一小块肉来,一道道鲜血如山洞里的水滴般往下流淌。 朱温瞧着裴节度痛得龇牙咧嘴的模样,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黄巢已算是有品的人。 裴璩这种人,被这样对待也并不过分。 没品的人是怎么做的,可以参见南北朝时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拓跋焘因为“国史狱”,下诏灭宰相崔浩三族,崔浩临死前,拓跋焘还让几十名士兵在他头上撒尿;后世史书评价“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 “我与曹兄相识时日较短,这一刀就留给王尤滴罢。”朱温站在一座高高的草垛上,低头俯视着裴璩:“可以少挨一刀,裴节度要不要感谢我?” 朱温眼里,王尤滴确实是个欠碎剐的女人。 这时裴璩才知道那位帮助自己击杀曹师雄的金发胡女的身份与名字。 裴璩痛得浑身颤抖,嘴唇翕动。 求生的本能让他想要哀告求活,但理智告诉他,今日自己必死无疑,求饶只能更增屈辱。 那么破口大骂呢? 看起来死得痛快了,但激怒了这群草莽豪杰,或许真的会往他身上撒尿,让他毙命在一片溲溺当中。 朱温完全能猜测出这种人的想法。 尤其是当那个红发女孩颤巍巍地提着刀,眼中燃着仇恨的愤火走上前来时。 裴璩的眼中除恐惧之外,还有浓烈的不甘。 任何一个人,若因为杀了一只鸡做菜,而被鸡的兄弟姊妹复仇杀掉,一定也会如此不甘。 “奴婢贱人,律比畜产”,“奴婢既同资财,即合由主处分”,这些话可是明明白白写在唐律里头的。 这却正是裴璩这样的人该死,以及大唐该亡的理由。 红发少女用双手攥着解腕尖刀,咬了咬牙,将刀锋扎入了裴璩的心口,裴节度痛得翻起白眼,惨号一声,顿时了账。 少女忽然瘫软在地,带着大仇得报的解脱,嚎啕大哭。 兰素亭缓步走上去,温柔地将少女搂进怀里,摩挲着她的后背,温言安慰。 红发少女本身就是前几天被草军从一处士族庄园解救出来的,她因无处可去,才留在草军里,为将士做些浆洗衣服之类的杂活谋生。 朱温也是在营中散步时,偶然知道她与裴璩节度使的家仇。 兰素亭目不转睛,认真看完了裴璩被杀死的整个过程。 因为朱温告诉她,虽然昔年隋文帝杨坚已经废除了车裂等酷刑。但刺下那一刀的女孩子,未来若落到官府手里,一定会被交给河东裴家,极尽凌辱之后,用车裂、脔割之类的手段,私刑杀害。 以下犯上,以贱犯贵,最令士族高门子弟们深恶痛绝。 在他们眼里,无论有什么理由,卑贱之人敢于伤害琼枝玉叶,就是十恶不赦! 相反,若她不出手刺最后一刀,即使草军战败,她被抓住,也不过是回去做奴婢。 还不满十六岁的红发女孩,明知如此,却全无反顾地接过了尖刀,亲手捅入裴璩的胸膛,报姊姊的血仇。 这样的勇气,让朱温都有些赞赏。 …… 镇海节度使裴璩被草军擒杀,镇海军全军崩溃,使得浙西官军陷入一片混乱当中。 浙西地势平坦,如今节度使毙命,野战兵力损失泰半,草军越发任意纵横,如入无人之境。 浙江西道节度,就是镇海军过去的名称。这是因为钱塘江又名浙江,向东北方向流入海,所以钱塘江北岸被称作浙西,南岸被称作浙东。与江南又被称作江东一个道理。 镇海节度使的治所也并不在杭州,而在长江南岸的润州。裴璩节度使喜欢呆在杭州,只因为杭州繁华,适合他享受。 但作为江东重镇,杭州此前抵抗王郢之乱,就组建了一批防卫力量,又没被裴璩带上战场。因此哪怕裴璩的亲兵全军覆没,杭州仍保留了可观的兵力。 裴璩麾下爱将,石镜镇将董昌得到上司凶讯之后,与另外几名将领一同,迅速布置了杭州防务,三天之内就把城墙外的民房拆了个精光。这样既可以避免被草军拆毁城外房屋制造攻城武器,又能拿这些木料在城墙上修建战棚、箭楼之类的守城设施。 所谓慈不掌兵,这样的决断执行手腕,让黄巢随口夸奖了一句,但也没多么重视。这个董昌,也无非是大唐天下,并不少见的一位良将而已。 杭州油水虽多,但城高壕深,并不好啃。既然董昌设备甚严,草军不攻便是。 另一个消息却引起了黄巢的注意。 尚让率军途径杭州下属的临安县时,在一处险仄峡谷,被一个年轻人带着二十名勇士设伏奇袭,射杀一名营将,而后缒下山崖,贾勇奋击,竟击杀了两百多人。 这位年轻人是董昌的副将,姓钱,单名一个鏐字,字具美,小字婆留。 尚让不知道临安县有这般厉害人物,一时不防,被敲了一记闷棍,但因为损失只有二百余人,也没太在意。 但随后草军将士就听到了一个传得神乎其神的故事。 据杭州百姓传言,钱鏐获胜之后,对部下说:“这种奇袭套路,只能用一次,如果草贼再来,如何应对?” 钱鏐就跑到一个叫八百里的地方屯兵,告诉路边的老妇人,如果草军过来,就回答说官军屯兵八百里。 黄巢大军抵达,询问得知官兵屯兵八百里,纷纷大惊失色:“敌人只有十余卒,我军尚不能抵挡,何况屯兵八百里?”于是急速引兵而过。 听到这个故事,黄巢不由放声大笑。 “这个段子,稍微懂点兵事的人都不会信。” 朱温道:“但这样有趣的段子,却传播最快。何况它还是半真半假,钱鏐此前真的打了一场小小胜仗。” 正如高彦在两节度兵败时,趁机冲杀草军以造势,这便是钱鏐为自己造势之法。 王重霸在一边咬牙切齿:“咱们要不要杀回去收拾那小子?” 黄巢摇头:“这样狡猾的小子,再回去一定抓不到他。而我军因愤怒之故,在当地若起了杀掠,反而失去人心,更中此子计策。放之不管便是。” 朱温点头道:“弟子也是这般想法。咱们南下在即,也没空在这边多折腾。” 心中却暗忖:杨行密这个师弟,果然是个人杰。钱鏐这番造势成功,很可能被雷帅高骈注意到。 高骈若想亲自南下追杀草军,朝廷多半不会同意。高骈会不会提拔这个钱鏐,做他侄子高彦的辅佐,担负南下追击义军的重任? 但还说不定的事情,说出来万一判断错了,反败了自己算无遗策的名声。 何况,朱温也不是多话的人,且说三分话为妙。 (本章完) 第170章 兵进衢州 第170章 兵进衢州 绕过杭州城后,义军渡过钱塘江,进入浙东地界。 浙东观察使崔璆已沦为草军阶下囚,草军一路长驱畅通无阻。由越州向西南而行,衢、婺两州位于群山间的河谷平原上,兵力空虚,又无天险倚凭,易攻难守,很快被攻克。 江东种稻,一年两熟,亩产也高于麦粟。攻克府库,义军缴获资粮颇多,极大纾解了军粮缺乏的难题。 入冬之后,大雪封山,官军出兵困难。即使刚被调任镇海节度使,接替裴璩的雷帅高骈,也只能先安抚浙西诸将,重建浙西军备,没法继续对草军组织追杀。 草军少有地得到一个能好整以暇休憩的冬天。 原来的衢州刺史因为贪暴,已被黄巢下令处死。小师妹段红烟兴致勃勃地坐到衢州刺史大堂上审案,仿佛草军要长期治理此地。 她不大懂刑律,就将崔璆节度使请过去,暂代她的幕僚。本来崔璆投降之后,已是草军的贵客,但黄巢向来宠爱段红烟,也就任她施为。 一位美貌少女穿着刺史袍冠,端正坐于衙门上头,已足令衢州百姓议论纷纷。而昔日掌管浙东大权的崔节度,竟屈身于少女麾下做一个小小幕僚,更令州内的官吏公人战战兢兢,无不尽心奉法。 段红烟冰雪聪明,遇有不懂之处,就向崔璆节度使细心咨询。崔璆身为败军被俘之将,哪敢像往日里一样疏懒颟顸?当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不过十数日间,“段刺史”就将衢州一年以来的积案处理得一干二净,判罚无不以“抑豪强,扶贫弱”为要旨,百姓欢悦万分。 段红烟精力过剩,又让小吏将旧日的卷宗取出来,一桩桩一件件探赜索隐,复核下果然发现不少冤狱,勘察出衢州上下官吏许多徇私枉法之行。 虎狼般的青玉都兵士,执法起来比衙门的公人高效得多。管你什么高门子弟,得势豪绅,一旦被查出不法之行,捉到大堂之上,三木之下,只求速死。 一时间,衢州城杀得人头滚滚,砍下的首级高挂在城墙上。百姓对草军的拥护之声却日益高涨,称呼段红烟为“女青天”。 只有兰素亭微带忧虑之色:“段姊姊遇有士绅豪贵犯法,不论轻重,尽数处死,若是穷苦人,就设法减免其罪。如此作风,岂不是像史书上的酷吏?” 朱温用手指刮她琼鼻,宠溺地道:“小笨蛋,还真当咱们要在这边长住?今冬一过,就要走人的事情。” 兰素亭一点就通,顷刻露出恍然之色。 朱温续道:“百姓们就是如此,就爱看到昔日高高在上的人坠到泥里,跌个粉身碎骨。咱们今天杀了裴璩,杀了衢州的官吏豪绅,他们一片叫好,他日我朱温若被官府捉住杀了,他们也一样叫好。” “所谓酷吏,只是君王手里的一把裁量之剑。权大于法,法无轻重,最后必然带来徇私。然而酷吏们的权力是君王给的,得民意则用之,失民意则弃之,无非是帝王心术罢了。” 兰素亭轻叹道:“帝王心术这东西,属于法家申不害一派,素亭实在很不喜欢。” “小师妹的做法,不可为长久之计。”朱温道:“短期内却能为咱们谋取美名,诛杀官吏豪绅还能抄没上来一大笔资财。师傅对此洞若观火,才听任她这么做。” “若是长久之治呢?”兰素亭眨着纤秀的眼儿问道,修长的睫毛轻轻打着颤。 “长久之治,一上来也需要这么一番雷霆手段。后边,就是依法办事,该怎么办怎么办了。” 再怎么说,段红烟的酷吏手段,旨在抑强扶弱,比起现下大唐大多数地方腐败的官场,要好得多。 朝中罕见的良臣刘允章,在先皇唐懿宗年间,就曾经上书指出国有九破—— “国有九破,陛下知之乎?终年聚兵,一破也。蛮夷炽兴,二破也。权豪奢僭,三破也。大将不朝,四破也。广造佛寺,五破也。赂贿公行,六破也。长吏残暴,七破也。赋役不等,八破也。食禄人多,输税人少,九破也。” 懿宗皇帝得书,并不恼怒,而是叹息良久,嘉奖其忠言,却不能有匡救之举。 经过两百年风雨的大唐,从头到脚,已经烂透了。帝国机器只是一艘外表华丽,内里锈蚀破败不堪的老旧巨舶,但在它真正沉没之前,船上的人都可以欢歌醉舞,得过且过。 大唐四帅南征北战,不过是给帝国缝缝补补。拯救这个世道,除了打碎旧局,另起炉灶,再无他法。 朱温一开始还去衢州府衙帮衬下段红烟,但他不像对方那样精力旺盛,做了几天就感觉没趣,找个借口逃了回来。 入冬渐深,雪越来越大,野地里积至半人深。在室外,人嘴里哈出的白气,在空气中迅速凝结成冷雾。 城池当中,每天都要扫掉大量的雪,人们才能出行。上街的百姓,身上裹着厚厚的衣衫,仍是脸上冻得通红,不时打着颤,只有披着皮裘的极少数人,才显得不怕冷一些。 但他们脸上都挂着欢悦的神色。 草军来了之后,减免了税赋,又诛杀了一批高门士族,土豪劣绅。百姓的日子眼见地好过起来了。 有人也曾私下里提出问题:衢、婺两州,无法长期负担数万大军所需。草军现下能施如此善政,靠的是抄没府库和士绅家财。待富人那边挖尽了,税赋岂不会变得比朝廷更重? 立即有人说,义军驻扎此间,也就这个冬天,雪融之后,他们自然会离开。 前边那位又道:“等朝廷回来了,若找咱们追讨欠赋,甚至责我们从贼,又如何是好?” 听到这话,众人只是无奈地笑出声来。 江东已经是鱼米之乡,但值此季世,无尽的税役,仍令百姓过得十分辛苦,卖儿卖女之事,屡见不鲜。 两税之外,各种苛捐杂税,又是正赋的数倍。加上盐铁官营的搜刮,使得百姓吃盐,买农具,价格都十分高昂。 现下的大唐,对于平民百姓而言,就是个巨大的苦海。四个字来描述——生民多艰! 被朝廷说成贼的草军占据此地,反而让百姓们缓过一口气。 至于往后,哪里还有心情想往后?今天能笑,就开口笑好了! (本章完) 第171章 雪雕 第171章 雪雕 收到朱温派亲兵传来的密信后,田珺急慌慌跑到衢州城北里许的松树下,见朱温早已候在洁白纯净的雪地里,身上寒衣之外,还披着一袭纯黑色的披袍,在寒风中,显得帅气中又带点神秘。 “朱郎终于想起人家来了?还当你不会主动约人出来哩。”田珺撇着嘴儿嗔道,眼里的热烈却遮掩不住。 她平日里英爽豪迈,不下男儿。也只有情爱中,才能显出如此小女儿情态。 朱温浅笑着展开披袍,走过去将她裹进怀里:“珺妹,天气这么冷,有没有冻着?” 田珺这种直肠子最是好哄,顿时转嗔作喜,让朱温将她紧紧拥住,感受男儿温暖的胸膛。 她一双手也自披袍内绕过去,在后边紧紧环住朱温背部。那种仿佛要把朱温箍得与她合为一体的劲儿,倒像个贪恋果紧紧攥着不放手的小女孩。 朱温隔着数重衣衫,都能感觉到田珺小腹的柔软水滑。他并不乱动,只是安静地搂着她腹部。 心头偏有一股难言的刺激感。 有句话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朱温与田珺交往近半年,只告诉了兰素亭,依然瞒着全军,像这样私会的机会也不多。 本来田珺性子比段红烟还率意,两人直接相携出游也不致惹人猜疑。但当真做了情侣,难免心生忐忑,只能将鱼书雁帖伪装成军情,用火漆封缄,让传令兵帮忙传递。 这种惴惴不安,怕被人发觉的滋味,反而予人以独特的幽迷体验。 冷风中哪怕裹着披袍,互相搂抱,仍免不了丝丝寒意。 “若不动起来,还是冷得紧。”朱温朝田珺耳孔吹着热气,坏笑道:“咱们做点暖和起来的事好不好?” 他拉了个唱戏文般的长音,尾音如钩,低回如磁,似蕴着某种勾魂夺魄的邪魅。 明明只是在旷野上静静相拥,田珺却被撩得芳心一荡,只觉仿佛身处于熏香缭绕的温暖密室当中,俏脸顿红,开声娇叱:“小淫贼,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哎呀,我只是想邀你打雪仗,想哪里去了。” 田珺才意识到自己又被捉弄了,发恼从披袍里挣出来,瞅准朱温脖颈张口咬下。 朱温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她下颌,嘴唇在田珺额头上如蜻蜓点水飞速一点。 田珺一时羞得连嘴唇都更加红艳,怒气却顷刻如退潮般消了下去,扁起嘴儿无奈道:“反正我缺心眼,只好被你吃得死死地。” 朱温心道你这条四脚蛇,也就是碰上我能治住。这样火爆刁蛮的性子,换成别人,不被动不动打得伤筋动骨,咬得满脖子的伤才怪呢。 好在田珺耍性子从不持久,倒显得愈温存处愈生嗔,颇有可爱之处。她很快不再计较,在茫茫的雪海里揉起雪团,和朱温像小孩子一样投掷起来。 一开始两人还用身法闪避,后来躲都懒得躲,直接将雪球往对方身上噼里啪啦乱砸,衣上、脸上、领口里溅得都是雪,身上却热出汗来,纵意嬉戏间更有种赤子般的快意。 地上断裂的树枝坠得到处都是,全是被两人用雪球砸下来的。 田珺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抹了抹身上的雪粉:“谁赢了?” “不知道,玩得太痛快,忘了计数。”朱温也哈出一口白气道。 “一点也不冷了。”田珺如银铃般笑道:“今天人家很欢喜。” 朱温也笑了起来。 和田珺这样直爽开朗的女孩子约会,就该是这样,比什么前月下痛快得多。 “咱们再堆雪人好不好?” 田珺说着,又去雪地里揉搓雪球起来,一副兴致勃勃模样。 她忙活了约莫一炷香时分,堆了个寻常的三头身雪人出来,用两块黑石头当眼睛,插着树枝做手臂,样子朴拙憨厚。 雪人本身平平无奇,嘴上的笑意却格外引人注目。 只有像田珺这样率意的女孩子,才能无知觉间做出这样的笑容来。 朱温心中叹了口气,若按照自己的评价标准,自个已输了。 田珺凑过来,瞧着朱温身前一大块四四方方如箱子般的雪块,忽然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你做了这么久,就做出这东西?” 之前雪仗打得太欢脱,似乎让她忘了朱温是这世上绝顶的聪明人。 “我在把雪块压实。若不压好,很容易碎的。”朱温答道。 “骗鬼呢,怎么会碎?”田珺不以为然。 话音未落,她就见朱温从身上取出了一把小刀。 冰寒的刀锋如精灵般在雪块上跳动着,雪粉飞溅仿佛飞扬的沙尘。 田珺的目光很快被吸引住,不再言语。 她终于明白朱温为什么说一定要压实,不然会碎。 仿佛有一件杰作本就藏在雪块里,随着朱温掌上小刀的划动,渐渐轮廓分明,从当中跳跃出来。 切削之后,雪块渐渐形成了一座重檐庑殿的形状。 庑殿是建筑中的最高型制,常用于宫殿、坛庙一类皇家建筑,屋面有四坡,前后坡屋面相交形成一条正脊,两山屋面与前后屋面相交形成四条垂脊,故又称四阿殿、五脊殿。 瞧着田珺目瞪口呆的样子,朱温心中暗道:你还不知道我不到十岁的时候,就能用沙子堆出玄宗皇帝的华清宫来呢。 不过田珺仍觉得有些奇怪。 尚未完成的殿脊,似乎太宽了些,更像一座平台。 她没有多言,静静瞧着朱温接下来的动作。 之所以这桩作品与寻常的庑殿不相同,是因为其上又雕出另一座雕刻。 一条昂首吐珠的苍龙,犄角向天,栩栩如生,气势逼人。 田珺见这苍龙连鳞片都纤毫毕现,不由芳心窃喜,刚想说几句夸奖朱温的话。 朱温却突然挥刀,将苍龙的一对龙角给斫了下来,大喇喇地拍了拍手:“大功告成。” 田珺猛然挑眉,粉拳重重砸在朱温胸口:“你……你存心气我是不是?” 有角是龙,无角为蛇,朱温分明说她是四脚蛇,所以把那对角给斫去了。 朱温这次没有躲闪,坦然挨了几拳,顿觉胸口一阵剧痛,仿佛肋骨都要断了,不由倒抽一口冷气。 “我给你打,你就注意下轻重好不好,搁这谋杀亲夫呢!” 田珺有些尴尬,低头道:“抱歉啦,下次注意下。” 又问道:“哪里学的?” 朱温眼中浮起一丝怅惘。 “我小时候学过做木匠。” “原来如此。”田珺道:“你这样的人,一定不会甘心做木匠活过一辈子。” “错了。”朱温道:“若能一直做下去,混成能帮皇家做事的顶级名匠,我恐怕不会想要造反。” 田珺对于朱温的自信之语倒不奇怪,朱温若一直在这条路走下去,钻研到当世顶流全不稀奇。顶流的名匠,画师,可比文武两道容易出来得多。 “那为什么不做了?”田珺面露疑惑。 “我很小的时候就用沙子堆宫殿。入门一个月,木匠活就做得比师傅更好,结果师傅诬陷我偷他的东西。” “我年少时做过很多顽劣的事情,但真的从没偷过东西。” 田珺突然沉默了。 “我被人排挤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这件事真的让我很生气,现在还很生气。我学了武功之后,曾想要割断他的喉咙报仇,那个坏家伙却早早地病死了。” “既然死了,就没什么好计较的了罢?”田珺问道。 田珺倒不觉得朱温想杀掉对方有何不对。她曾因为贫民窟里那些孩子得了田香用身体换来的钱不懂得感恩,一怒之下用长矛刺死了十多个孩子,只带了几个得知田香之死,流泪下来的一起投奔寇谦之。 “这就是你和我不一样的地方了。”朱温道:“我是个心眼小的人。说我矫情也好,只想着自己也罢。” “我当然知道在我身上发生的事,相比被崇拜的康承训大帅杀了父亲的杨行密,相比那些被乱兵糟践了家人的百姓,并不算大事。可就是没法释怀。” “那些曾对我很好的师兄弟,突然都跟着一起谩骂我,甚至对我丢石头,让我很难过。” “有时候,我想起这事,恨不得把那些人也全杀了。” 朱温眼神陡然闪过一丝凌厉。 田珺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凑上来拥住朱温,用柔滑的嘴唇在他面颊上亲了一下。 朱温心中一暖,只觉一阵感动。 田珺作为恋人,已在尽力关切他了。可惜她终究不是醒香,没法做一朵妙语连珠的解语,触及自己灵魂深处。 在这个人命贱如草的世道,朱温的少年时光已算相对幸运。家乡没有遭过水旱灾害,即使阿爷死后,收留朱家人佣耕的财主刘崇也是个良善之人。朱温虽顽劣,刘崇也没让他挨过饿。 朱温当然恩怨分明,若他成就一番事业,一定要厚报刘崇和对自己青眼有加的刘老夫人。至于自己因为顽皮捣蛋被刘崇责打,相比刘崇对朱家的恩情,完全不足计较。 但过于聪明,被人嫉妒,这种许多人眼里奢侈的烦恼。痛楚对少年时的朱温而言,同样实实在在,甚至砭人肌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苦,这种痛苦不能以多少来衡量。决不能说别人所受苦难深重得多,自己的苦难就不足为道。 少年时发生的许多事,让朱温并不容易相信别人。他明知人性亦善亦恶,看到自己出身的底层百姓身上之恶时,仍会有一股难以压制的恨意。相反,兰素亭这样如同浊世中清香白莲的女孩儿,就能令他感觉心中平静。 哪怕朱温自己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人。 这种别扭,虽不影响朱温做事的决绝,却让朱温有些时候会厌恶自己。 (本章完) 第172章 酒肆 第172章 酒肆 朱温和田珺找了处高崖下的背风处,相互依偎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几句情话,不觉暮色四合。 “咱们现在该分头回营了?”田珺问道。 “回什么?”朱温用手指点她额头:“你想想今天是什么日子?” 田珺揉着自己额角,想了一会:“明天是除夕,后天是新年,可今天……” “师傅马上就要传下军令,今晚就放大家尽数出营,好好过个年儿,与民同乐。”朱温眨着眼睛,微带得意道:“现在咱们回去,也只能见到一座空营。” 凭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朱温自然可以提前知晓黄巢的决策。 田珺顿时面露喜色:“那末,只要咱们呆在离城池远些的地方,玩几天回来也不妨事?” 如果就在城里玩,难免被熟面孔看见。 朱温点点头:“东北面的树林里,我已藏了两匹马。咱们骑上去,找个繁盛的庙会便是。” 二人骑马踏雪而行,由于朱温事先勘察过这一带,很快找到了一座占地极广的古刹。古刹内钟磬悠扬,梵音清净,香烟渺渺;山门外却分布着大量的民房,隔出几块开阔的坪地,已形成一个规模不小的聚落。 聚落为了庆贺新年即将到来,已经是张灯结彩,与不远处古寺内的庄重肃静,形成鲜明对比。山门内外,一边是人间烟火,一边是参禅胜境。 在大唐,因庙会而诞生的聚落相当常见。由于宵禁制度的缘故,夜晚不但不能开城门,城内的居民也会被关在坊市的高墙里头。要想痛快享受夜市生活,只能寻寺庙门口的庙会。 逢年过节时,佛教僧人会在庙会上举办坛醮斋戒、水陆道场等仪式,上演大规模舞蹈、戏剧、出巡吸引信众。 来自西方的景教僧人,则会每年一次隆重举行圣诞仪式,据说是为了他们的圣人“移鼠”。本朝代宗皇帝非常喜欢景教,每到这个圣诞节,都会给京师长安的大秦寺,也就是景教十字寺赐香,并赐美食给景教徒。 朱温突然想起义军里那些明教教众,又想到这些年朝廷对明教禁令渐弛:“也不知道衢州周边,有没有明教的寺庙,若是有,葛从周、董厚他们可以去拜一拜。” “他们拜关咱们什么事。”田珺哼了一声:“咱俩一起出来玩,还要找人作陪么?” 朱温笑了笑,不再说话。 这处聚落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其实就是一座乡社。当中有客舍、酒肆、赌坊、勾栏,甚至还有两三处小型的娼馆。 风月之地,像泰山等五派那样豢养女子数百的相当罕见。哪怕是在长安城的平康坊,也很少有大规模的。 一般的娼馆就是一座几进几出的大宅,取名叫“舒五家”“杨六家”之类,舒五、杨六既可能是经营娼馆的假母名字,也可能是此馆头牌的艺名。 假母养的“女儿”,少则数人,多则十数人。这已是寻常秦楼楚馆的常态。 眼见朱温眼睛往一处门牌写着“楚云儿家”的宅子上晃了一眼,田珺急忙将他快速拉走。旁边坪地上,已有些商贩席地摆摊叫卖,明日除夕时节,只会比今日又热闹百倍。 华灯初上时分,田珺瞧见前面有座酒馆,立马把朱温拉了进去,向掌柜要了一桌,两人叫了一瓮翠涛酒,相对而饮。 店里不供应西瓜子佐酒,而是以大白瓷杯上了两杯醋芹,是西域传入的旱芹,相比华夏土产的水芹,香味更浓,更有嚼劲。 店主在一边喜滋滋地夸耀道:“这翠涛酒,是国初名臣魏征相公得西域酿酒奇法,留下的秘方。本店初代店主,与魏家后人关系甚密,才得到正宗的翠涛酒酿造之法……” 田珺转头向朱温道:“芷臻爱吃的梨膏,听说也是魏征发明的。名气挺大,吃着却真是……怎么和魏征相公有关的东西那么多?” 店主急忙道:“小娘子不要狐疑,这翠涛酒还有太宗皇帝专门赐诗……” “醽醁胜兰生,翠涛过玉薤。千日醉不醒,十年味不败。”朱温在一边将此诗背了出来:“另外,这醋芹,也是魏征相公喜食之物,我没说错罢?” “正是正是!”店主突逢知己,不由点头如舂米。 唐人嗜食羊,朱温又叫了两斤熟羊肉,就着酒水,和着醋芹,与田珺相对而食。 田珺扯着朱温袖口:“这酒还真是魏征发明的?” 朱温压低声音:“醽醁、翠涛两酒,以及郑国公魏征喜食醋芹的段子,都出自一部笔记《龙城录》,据说是柳宗元先生所著。但师傅以考据见长,前不久告诉我,这劳什子《龙城录》决计是部伪书,哪会出自柳子厚的手笔?” 太宗皇帝虽不擅长写诗,也不至于写出这么烂的诗来。 闻此,田珺哑然失笑,一口酒水喷上桌案。果不其然,和梨膏一样,又是无良商家为了推销饮食酒水,胡乱编排,甚至编排到太宗皇帝头上。 绿蚁酒因白居易一首《问刘十九》而名声大噪——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但绿色的酒其实多半不是什么好酒,顶级的酒往往色泽金黄,有如流动的琥珀,入口甘甜清冽。 所谓的翠涛酒,也只是能喝罢了。 田珺倒不挑剔,大口往嘴里灌,反正不是黄巢酿的烧酒,轻易喝不醉。 她眼角突然瞥到一道金发身影,不由揉了揉眼睛,只觉自己可能眼了。随即听见对方脚上金铃的清响。 来者是个金发胡女,戴珍珠帽,穿纱罗绣长袖裙袍,舞衣以金铃装饰,脚踏锦靴,舞步合着鼓点,踢踏不已,身上铃铛响声清脆急促。 田珺的阿娘龙霜氏也是胡姬舞女出身,田珺自然认出这是大唐流行的西域舞蹈——“柘枝舞”。 这胡女虽亦是金发,容色却远远没法和王尤滴相比,妆容浓艳,有股浓重的风尘气。 酒楼里的男客瞧着胡女身上露出的大片如霜肌肤,纤细的身段,起伏的峰峦,仍一个个看得目不转睛,如痴如醉。 这当然就是长安洛阳两京极为常见的,当垆卖酒的胡姬。李太白有诗曰——“落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没想到衢州城外的乡社里,酒肆内也有金发胡姬演舞。 跳着柘枝舞的金发胡姬向众人飘了几个媚眼,往朱温这边旋了过来,突然探出素手,隔着一张红罗锦帕托住了朱温下巴,以不甚方正的唐言说道:“贱妾欲邀郎君一宿,郎可有意于妾身耶?” 一时间,全场客人把艳羡目光投朱温身上。 田珺脸色顷刻转作铁青。 这些当垆卖酒的胡姬,一般都不是店主豢养的,只是临时挂靠。她们中很一部分,还是被主家玩腻之后,打发到酒楼里“沽酒当垆”,给主家赚钱,获利大部分要上交给主家,自己只能留下一点儿。 至于出台给酒客侍寝……有个唐朝诗人曾作诗吹捧自己朋友,说“胡姬若拟邀他宿,挂却金鞭系紫骝”,显得人家多么情愿一样。一般来说,只是对方身份尊贵,出价又高,不好拒绝而已。 真被美貌胡姬主动邀请,只有一种可能,客官长得太合胡女脾胃。这时候优惠些金帛,也是常有的。 朱温叹了口气,对田珺压低声音道:“我是不是早该把脸蒙上?” 田珺哼了一声,猛地站起来,从朱温下巴上推开胡女的玉手,大叫道:“不许!朱郎是我夫君,哪个骚狐狸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对姑奶奶的男人下手?” 一位美人突然咄咄逼人地贴过来,金发胡女不由吃了一惊。 田珺虽皮肤微黑,但作为混血儿,结合了胡汉双方的容貌优势,确是罕见丽色。 唐人女子喜用落梅妆画在额头上,但田珺因面色偏深缘故,自秀发内垂出个梅状金坠子贴在额上代之。金色与田珺肌肤颜色相近,又令她仪态多了三分贵气。 “哟,原来是这位美貌小哥的夫人。” “妒忌可是七出之一,小娘子坏你家郎君好事,不怕遭郎君冷落守空床?” 酒客们纷纷起哄。 这也是实话,本朝男人稍有点钱就以风流为习,女子若生起嫉妒心反倒是有过。不纳妾不宿娼,不和婢女家妓不清不白的男人,几乎都是深爱自家妻子,心甘情愿如此,在本朝历史上也寥若晨星。 这种事只有朱温亲自站出来。 “我和我家珺妹鹣鲽情深,只能辜负小娘子一番美意。”说着,朱温掏出一枚银锞子放在胡女掌中,作为柘枝舞的打赏,胡女才千恩万谢地去了。 “郎君如此不解风情,却让世间少了一桩风流韵事。”酒客们还在议论纷纷。 “家不及野香,你家娘子虽然美貌,又哪里比得上胡姬月夜相邀,交颈厮磨的销魂滋味?” 田珺实在听不下去,上去结了酒帐,拉着朱温就走。酒和羊肉还剩大半,也都不要了。 “这帮闲汉着实无聊透顶!”田珺切齿道:“搬弄是非,也不怕口条上长脓疮。” “河北那边呢?河北的燕赵歌姬,也很有名。” “若是在河北,姑奶奶直接掀桌子砸店,把这群人痛殴一顿。还不是为了别给义军惹事!”田珺面露不忿:“咱们找个地方投宿罢。” (本章完) 第174章 局势惊变 第174章 局势惊变 不光女人恋爱时会变傻,男人也如此。 聪明如朱温,都没想到王尤滴能拿自己和田珺相恋,作为袭击的切入口。 此女的阴狠毒辣,静虑深密,实在令人咋舌。 朱温猛地攥住田珺手掌,扯着她一同急退到一处土墙转角。 墙角狭窄,能借助两面垂直的高墙掩护侧翼。朱温拉着田珺至此,显然是欲以此限制尤滴的攻击角度,再寻机防御反击。 这种用土砖堆砌起来的土墙并不坚固,朱温和田珺若抵敌不住,又可以直接向后撞破墙壁逃走,不致于自陷死地。 尤滴似全然没把朱温的计较放在眼里。 她那对湖蓝色的眸子,闪动着慧黠的眼神,仿佛一只玩弄老鼠的猫。 皎若太阳升朝霞,灼若芙蕖出渌波。 曹子建用来形容洛神的辞句,拿来形容王尤滴,同样恰如其分。 尤滴满头金发映着漫漫灯火,垂至腰间,亮丽无俦。 惊叫着散开的人群,仍有极多人对她调头而顾。 寻常百姓,何曾见过如此丽色? 一柄秋水般的软剑,如电蛇般自王尤滴袖中射出。 这柄剑比寻常软剑长上许多,简直如同一条长鞭。 这么长的软兵器,能用好的并不多。面对硬兵器凶猛的攻击,软兵器往往使不上力,哪怕是江湖战斗,也容易吃亏。 但软剑在尤滴手中,不惟矢矫灵动,劲力灌注当中时同样凌厉惊人。完全不必怀疑,软剑绷直时,全力刺在敌人身上,甚至能透甲而入。 柔软与韧性,又令软剑挥舞起来异常灵巧,剑影漫漫散开,好似天罗地网,向朱温和田珺劈头笼罩下来。 朱温与田珺对视一眼,宝刀蛇矛同时掣出,向王迎击而上。 血色刀芒与青色的矛锋,一左一右,夹向犹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的剑光。 “两只小鸳鸯,妾身就送你们去和曹师雄团聚哩!” 尤滴依然烟视媚行,口中咯咯娇笑不已。 朱温和田珺进入王尤滴的无形气场,顷刻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压迫力,连行动都受其阻滞。 但朱温与田珺俱是勇猛精进的打法,面对尤滴剑意凝成的场域,直接横勇冲杀,要将气场轰然撕裂。 电光火石之间,尤滴的软剑,与朱温的大夏龙雀宝刀和田珺的青龙矛数次交击。 尤滴身形微微一震,向后飞退开去。 她露出无法置信的神色。 朱温和田珺明明实力增进有限,可合击之时,表现出的实力,已非她所能敌。 尤滴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的剑光,被朱温和田珺三招两式之间,尽数拆解。 朱温当众与田珺十指相扣,纵声大笑。 “你这样没法相信别人的烂婆娘,又怎知小爷和珺妹携手同心的威力?” 田珺也露出畅快之极的笑容,与朱温眼神交汇,眸中尽是绵绵情意。 她绛唇大张时,一对小虎牙映着灯火闪着光,实在可爱得不行。 相恋并不止会让男人和女人变傻,也能让双方配合做事更加默契。 步战之中,合击威力波动极大,紧密无间的配合,可以带来巨大的战力提升。 田珺坦率少虑的性子,更能让朱温与她合练武艺时,迅速凭着两心相知,抵达圆融境界。 沙场上,恋人同心杀敌并不少见。由于女性武者远比男人要少,历史上甚至有将帅选拔大量同性恋人,组成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 朱温感受着田珺掌上的温热,只觉胸膛中心脏砰砰跳动如擂。 相比如小女儿般的柔情蜜意,田珺这家伙更能与自己心有灵犀的地方,还是血火战场。 得势不饶人,朱温和田珺身形如电,撞开人群,向着尤滴退却方向猛扑而去,欲一鼓作气将她拿下。 尤滴在此地有不少同伙,但她自恃武力,方才同伙都没有出手。朱温心中琢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与田珺同心施为,将王尤滴击杀或生擒,大有可能。 包括昨日当垆的金发胡女在内,尤滴的同伙果然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一时来不及反应。 借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朱温和田珺向王尤滴越发逼近。 他们已能看见尤滴眼底淡淡的惊惶。 面对贴面而来的死亡威胁,惊惶,悚惧,都是人类的本能。 尤滴这样强大且狠辣的女子,亦不例外。 她已能感觉到矛风与刀意掠过自己颈部的肌肤。 间不容发之际,却见尤滴身形一偏,如霹雳车射出的石砲般,轰地撞向路傍的土墙。 她的身法诡异无比,几乎是顷刻将后退之势转作了侧偏之力。 朱温和田珺只得身形急停,他俩已将尤滴作为假想敌进行过多次合练,这番对决王才能得心应手。可面对尤滴诡异的魔门身法,仍有猝不及防的时候。 这本是朱温打算如若不敌,临场转进的手段。却被尤滴用了出来。 飞溅的尘灰迷人眼目,朱温和田珺一时也不好追入院中。 但朱温也发现了异常之处。 纷乱的人群惊呼不断,院落里却没传出任何惊叫声。 尤滴若贸然闯入民宅,宅子里的居民一定亦会惊叫起来。 这处院落必是尤滴的据点之一。 当尘沙落下,朱温和田珺陡然听见院中呜呜有声。 一个纤细单薄的身形,双手被缚在身后,嘴里塞着破布,正被王尤滴款款搂抱在怀。 尤滴用白皙如奶膏的素手,在兰素亭脸上缓缓摩挲过:“好个我见犹怜的小娘子,怪不得朱温郎君如此上心。” “朱郎前番责怪奴家不捉芷臻妹妹做人质,奴家自然是从善如流喽。”尤滴目光柔媚如水,口中说出的话儿,语气如怀春少女对情郎的低语。 朱温和田珺顷刻间目眦欲裂。 过年时候,军营里的将士都出去耍,这也是草军大营守备最薄弱的时候。 兰素亭性子不喜热闹,选择留在营中。 朱温其实也留了霍存和朱珍保护,但他俩岂是尤滴派出的奇袭人马对手。 朱温此时才意识到,己方如今面临着怎样的绝境。 尤滴不仅要杀人,还要诛心。 王眸光婉转,向兰素亭耳畔轻轻吹着热气,一把扯出兰素亭塞口破布:“芷臻小妹妹,和你的心上人都将,还有抢你心上人的狐媚子说几句话罢?” 兰素亭面色煞白,如同风中飘摇的一朵百合,楚楚可怜。 朱温顿时心如刀绞。 田珺也慌了神,杵着不知如何是好。 兰素亭仰头瞧着尤滴,眼神异常坚定:“珺姊姊不是什么狐媚子,她比你强上千倍万倍。” “咯咯咯……”尤滴娇笑不已,用玉手去捏兰素亭下巴:“小妹妹嘴倒挺硬。只是口说无凭,女人好不好,又岂是你能评断的?” 兰素亭神色却相当镇定:“放了我。” “凭什么?你知道人家为了抓你费了多大力气吗?”尤滴轻叹道:“那个叫朱珍的汉子着实凶悍,我部下虽打伤了他,也折了位俏婢在他手里。” “碧芍的身价,可值五百贯哩!糙军汉,真不省得怜香惜玉。” 朱温得知朱珍性命无虞,心略略放缓了些。 王此人谈及部下战死,竟以身价评定,实在全无心肝。 既然朱珍还活着,霍存大概也无恙。两人一定会迅速找到援兵,追踪而来。 但救人如救火,刻不容缓。尤滴又岂会给己方这个时间? 没想到兰素亭身处敌人掌握之中,面对堂堂王,神态越发泰然自若:“都将和珺姊姊联手,已足能压制你。那么加上你的部下,想留他们也留不住。” 这是实话,若没有兰素亭这个人质,朱温和田珺想要杀出重围,并不成问题。 “所以你想让他们不管你,直接跑路?”尤滴用意味深长的眼神,低头瞧着她。 “不,我不会成他俩的拖累。” 兰素亭脸上突然浮现起一片青黑之气。 饶是尤滴,也不由有些吃惊:“你服了毒?什么时候服的?” “我找红烟姊姊要的。粘在牙齿上,只要咬碎,毒性就能马上发作。”兰素亭平静道:“我既然手无缚鸡之力,随时可能成为都将的弱点,又岂会不做打算。” “如果做事还想留一线,就马上放了我,我身上有解药。解药是分开放的,只有我知道调配方法。”兰素亭道:“我若死了,都将和珺姊姊只会与你不死不休,哪怕追杀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碎尸万段。” 面对此情此景,朱温和田珺都有些无法置信。 朱温知道兰素亭不怕死,但没想到她有如此决断。 兰素亭脸上青黑之气越发浓重,她的眼神却依然从容,倒仿佛自己掌握着王尤滴的生死一般。 尤滴也怔住了。 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少女,却表现出这般生死无畏,令草菅人命如尤滴,也心中暗生震撼。 她口唇翕动,似乎想要说什么。 但就在此时,兰素亭猛然低头,咬在尤滴箍着自己脖颈的手臂之上。 尤滴哪怕是在大冬天,穿着的衣衫依然很纤薄,显得一点也不怕冷。 但这放在现在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兰素亭一点武功不会,且被绑缚。尤滴心中又在考量,全无防备,顿时被兰素亭咬穿了衣布,牙印深深入肉,鲜血渗出。 “现在呢?”兰素亭抬起头,与满目无可置信神情的尤滴目光相对。 “王,你可以不在乎素亭的性命,但至少要在乎你自己的性命。” 只要是人,就会有百密一疏。 变起仓促,尤滴压根没想到还有这一着。 当兰素亭牙齿上的毒液渗入自己血脉的时候,尤滴马上意识到,这是一种极烈的剧毒。 兰素亭咬碎牙齿上的毒丸,却可以决定吞下去多少。这一口进入尤滴体内的毒量,恐怕比兰素亭服下的还多。 毒性入体,尤滴登时感觉到一阵晕眩无力。 对她怒目以视的朱温和田珺,眼中已尽是腾腾燃烧的杀气。 (本章完) 第175章 诱惑 第175章 诱惑 剧毒入体,王尤滴发现自己的视野迅速模糊。 麻木的感觉沿着尤滴的血脉迅速蔓延,她的躯体不由自主颤动,如风中飘叶。 尤滴鼻翼翕动,呼吸急促,胸闷气短令她迅速面色泛青。 毒性发作如此之快,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兰素亭所中的,与尤滴身上发作的,的压根不是同一种毒药! 尤滴轻轻喘息着,语气终于没法像平日那样优容:“小妮子,你究竟使的什么手段……” 兰素亭不答,眼神却陡转明亮,向朱温和田珺注目示意。 由于在后边挟持兰素亭,尤滴这个位置并不容易注意到兰素亭的目光。 朱温与田珺于一个弹指间做出了决断。 只有果决的行动,才能增加解救人质的成功几率。 刀矛齐出,朱温和田珺身化残影,如缩地成寸,转瞬穿入院墙破口,逼至尤滴身前。 毒性发作导致的瘫软乏力,使得尤滴诡异的魔门身法难于发动。 好巧不巧,院内的影壁恰好阻挡住了尤滴的退却之路。 挟持兰素亭的姿势,更不利于她出手抵敌。 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尤滴亦做出了判断。 她本可以用藏在左手袖中的短剑割断兰素亭的咽喉,却选择以最后的力气,将兰素亭单薄的身躯抛掷出去。 当朱温和田珺打飞尤滴右手软剑,将刀矛抵上尤滴脖颈的一刻,兰素亭也被尤滴的同伙在院外接住。 数柄刀剑从不同方向抵住了兰素亭的要害。 “素亭这样一个身无长技的小妮子,还被绑缚手足,用不着诸位这样忌惮吧?”兰素亭抬起头,毫不退让地与尤滴的部下对视。 “至于王的问题,素亭现在也能给予答案。过山风的蛇毒,口服下去会被消化,一旦见血,却是致命的剧毒。至于我身上发作的,只是一般的砒霜而已。” 过山风有蛇王之称,毒性极烈。 兰素亭咬碎的蜡丸,内中实际上将过山风毒与砒霜混合在一起,还配合了加快毒性发作的辅药。 “厉害,厉害极了。”尤滴喘息着,胸膛起伏不已,口中称赞道:“本王实在小瞧了你……” 因为过山风蛇毒的发作,她说话间,唇角已有一丝香涎流出。 这样狼狈之态虽不损她的美貌,但却令她表情逐渐僵硬,难以做出平时的销魂媚态。 “把我的绑缚解开。”兰素亭对尤滴的部下命令道:“我给自己解了毒,再调配解药给王。” 又对朱温道:“都将,你会拿王来换我的,对罢?” 朱温用刀锋抵着尤滴咽喉,示意田珺将尤滴双手反绑在背后:“自然,尤滴这个贱妇什么时候杀都可以,我家芷臻却只有一个。” 王尤滴如果没有及时将兰素亭扔出去,她此时喉咙早被朱温割断。 尤滴的部下老实地遵从兰素亭的命令,解开了她的绑缚,倒好似她们是兰素亭的部曲一般。 不过兰素亭不会武功,被十几把刀剑包围,也不担心逃到哪里去。 兰素亭从容从衣内夹层掏出几包解药,按一定比例混合在一起,和水服下,解了自己的砒霜之毒。然后把剩下的药粉递给尤滴部下:“拿去送给王。” “王所中之毒,并不只是砒霜……” “我又不懂用毒,解药也是段姊姊帮我配的,自然两种都能解。”兰素亭眨了眨眼睛,认真地道:“要是解不了,你们杀了我就是。” 如若尤滴中毒而死,朱温和田珺手上的人质变成一具尸体,尤滴的部下确实不用再顾忌。 只有活着的人质才有威胁的作用,抓住这一点,有时可以反客为主。 譬如楚汉争霸时,刘邦父亲被项羽捉住,刘邦就做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说你我曾结为兄弟,你若烹我父,请分我一杯羹。项羽反心生顾忌,不敢杀害刘太公,刘太公后来得救。 想明白这个道理后,尤滴部下一位俏婢伸手接过解药,步入院中:“请朱温郎君给王服下解药。” 朱温用左手接过解药,却反手给尤滴抽了一耳光,打得她口中流血。 “用你的口血咽下去罢。”朱温说着,捏住尤滴下巴,将解药灌进尤滴嘴里,手法极为粗暴,呛得尤滴难耐地咳嗽起来。 “这是你们的主子应得的。不要伤害芷臻一根汗毛,不然我马上割断你们主子的喉咙。”朱温眼神冷冽,予尤滴部下诸女以极大的威慑。 明知道朱温不会放弃兰素亭,但兰素亭和尤滴身份终不对等。加上被朱温气势所慑,尤滴虽被朱温狠抽耳光,众女也不敢拿兰素亭怎么样。 服下解药之后,尤滴表情的僵滞终于褪去,纵然脸上肿起老高,眼神依然娇媚万分:“那么,朱郎准备何时用人家将芷臻小妹妹换回来呢?” 田珺顿时色变:“毒妇,朱郎也是你叫的?” 尤滴吃吃娇笑:“田娘子,不用对人家这么大敌意。咱们互相之间,大可以留一线。说不定往后某一天,你我还能做好姊妹哩。” 一旦解毒,纵然自己仍落在朱温和田珺手里,这女人也迅速恢复了魔女本色。 “你这样蛇蝎心肠的女人,我田四娘高攀不起。”田珺往地上啐了一口,讥诮道。 “这可不取决于你。”尤滴嫣然笑道:“你的朱郎也抵御不住人家的诱惑,你相不相信?” 不等田珺说话,朱温又给尤滴另一边脸扇了一耳光:“三番两次要取我性命,还指望我瞧得上你。你这女人自信到失心疯了罢。” 朱温这一耳光看得田珺极为痛快,拍掌道:“打得好!” 尤滴再次被朱温打得喷出一口血,两边面颊都肿了起来,依然仰头用柔媚眸光瞧着朱温:“是,人家蛇蝎心肠,惹人厌恶。何况朱温郎君胸怀大志,又哪里会轻易被美色所惑。” “这世界上,最真实的无非是力量。但力量从何而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妾身想要杀朱郎,是因为你不够强大。你若足够强大,妾身或可不要任何名分,也不用分毫情意这种虚假之物。人家不仅把身体给你作玩物,智慧也任由你使用,成为你霸业的基石。” 直率如田珺,也根本没法听下去这样赤裸裸的言语,挑眉怒斥道:“尤滴,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无耻的女人!” “无耻?”尤滴嗤之以鼻:“世间的道德,廉耻,不都是人规定出来的吗?奴家只是说一种可能,田娘子何必这样气愤?” 又对朱温道:“你们起兵,志在天下。然而盐帅至今尚无子嗣,凉玉郎君想过没有,自己或能成为黄盐帅的继业之人,甚至登上那无上的至尊龙位?” 朱温眼神终于微动。 尤滴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如此言语。 考虑到朱温对黄巢的感情,她并没有怂恿朱温背叛黄巢,而是从黄巢尚无子嗣入手。 朱温明知道尤滴不是真心实意,只是在煽风点火。 可这是头一回有人如此切中他心底幽微的野心。 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节度使,真是自己梦想的极限吗? 金光闪闪的天子宝座,又何其引人遐思。 “你瞧瞧,你的朱郎抵御不住人家的诱惑罢!”尤滴嘴角沾着血,向田珺得意大笑:“美色,金钱,权力,都是诱惑人的手段罢了。既然有欲望,又拿什么嘲笑人家不择手段,蛇蝎心肠?” 朱温眼神骤冷:“你也会用这种话诱惑其他人,我凭什么相信你这条女毒蛇?” 尤滴笑得枝乱颤:“奴家何时让朱郎信任了?疑人亦用的道理,朱郎难道不明白吗?何况男人都渴望征服强大女人,朱郎倘有手段让人家服服帖帖为你所用,不是更让你有成就感?” 这个魔女明明满口歪理,却又有自己的一套自圆其说理论。 她当然没有勾引朱温,只是用权力的假设,给朱温展示一种欲望失控的可能性。 朱温能抵御她美色的诱惑,但有那么一瞬间,确实因她给出的假设而神动。 (本章完) 第177章 山口伏兵 第177章 山口伏兵 “干得漂亮!”朱温竖起拇指夸赞。 朱温已当场允诺,让尤滴安全离开。但对尤滴这个毒妇,完全不用讲什么信义,否则岂不成宋襄公一流人物。 当初在泰山上杨行密出面调解,让她不要和草军为难。伤还没好利索,尤滴就帮着镇海节度使裴璩拿下了曹师雄的首级。 朱温在办庙会的乡社上放她安然离去,照这也算守信了嘛。 “妖妇这番耗子进了油锅,在劫难逃!”霍存兴奋道。 尤滴的阴险狡诈,实在令人生畏,如果今次能将此女一举解决,再好不过。 朱温不答,心知朱珍指挥若定,固然值得嘉许,但执行起来,恐没那么顺利。 “咱们也跟过去瞧瞧,或能撞着朱珍他们抓着王献俘上来。” 霍存没听出朱温言中的疑虑,笑道:“那敢情好。这个疯婆子,若临阵一刀砍了,倒便宜了她。” 心里已经想着抓住这婆娘,小爷一定要好好快活一把。这样极品的金丝狸奴,就该让有功将士雨露均沾。 又思忖着,跟了朱温三两年,还真没见老大开过荤。王这等货色,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不晓得都将会不会按捺不住,也下场尝个鲜? 朱温瞅着霍存一对滴溜溜转着的招子,已猜到他想什么。 用人如器,各取所长,没道理要每个亲信都具大将之材。 霍存是朱存发掘出的人才,跟着朱温时间最久。这小子虽喜欢女色,却不祸害民家妇女,战场上又刚勇利落,枪马娴熟,到底算个可造之材。纵有不如人意之处,让他扬长避短即可。 除夕已是三冬之末,地面上雪最深的时候都过去了。草军群雄驱着健马在雪地里飞驰,虽激得雪粉迷目,到底不甚碍马儿行走。 以里程推算,大雪封山,尤滴等人要尽快撤离草军控制的衢州一带,必走左近山口。 山口上本来黄巢就设了岗哨,不惟提防官军,也代理了税卡工作。 衢州原来那帮税吏,黄巢实在信不过。 至于草军弟兄们往行囊里挟些子…… 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大雪天气,没点好处,谁甘心有年不过,杵在冷风里站岗受冻? 有道是“不痴不聋,不作家翁”,只要别做太过,黄巢就当给战士们发腊赐了。 尤滴等人原先混进来,是分散开来翻山越岭由小道渗透。如今人手集中,时间又紧,只能骑了在衢州本地买的马骡撤退。 哨兵虽不认识她们,但见一群小娘子骑马而行,当然要盘问一番。 尤滴语气哀怨,作出一副楚楚可怜形状:“奴家与姊妹们俱是吴郡陆氏的家婢,因主人暴虐,忍耐不过,这才窃了马匹出逃……” 说着从指缝里抠出一小粒金子,言语酥媚,令为首的队率只觉魂儿都要醉了:“还望兵哥哥怜惜奴家则个……” 对舍得出血的门阀豪室,黄巢会放过一部分。但他们倘看不住自家的奴婢,跑了出来,草军就只好代为放免。 为奴作婢之人,攒一点金子藏在指甲缝里,再合理不过。 加上被尤滴媚色娇音所迷,队率和他麾下兵卒一时也没瞧出破绽——倘是出逃婢女,直接投到草军大营里就是,家主定不敢来索要,何必再往衢州外而行? 色是刮骨钢刀。队率还在心醉神迷,如银蛇般的软剑已从尤滴罗袖里吐了出来,一剑抹断了队率的咽喉。 后边诸女同时动手,刀枪齐出。 有机灵的战士连忙上马来战。但尤滴麾下这帮女人,大多是在东南群山中招的蛮人女婢,穿山踏岭好似猿猱,厮杀起来有如母夜叉;衣内更是暗穿盔甲。几十个哨兵仓促应战,哪里是敌手? 不多时,这帮猝然遇袭的哨兵就被杀得落流水,有两三个伶俐的,直接抽冷子骑马奔回去报信。 “小的们整好队列,过山去罢。”尤滴收敛媚态,对部下发号施令。 若非要演戏,她岂会与部下婢子姊妹相称? 众婢在马上肃拜,同声应是,驱马向前。 忽听弩声大作,诸女急忙偏马闪躲,仍有两个蛮女被弩箭射穿后心,坠马毙命。 朱珍盔甲下头裹着大块白布,由甲缝能瞧见肩头渗出血来。他分明受伤不轻,仍强撑着骑马追杀过来,口中爽朗笑道:“王,没想到咱们再会得这么快,这个年关都还没过哩!” 朱珍麾下骑士人人放弩一发之后,挂弩在腰,骤马挺枪由后追奔过来。 前边山背后也杀出一彪人马,董厚背负令旗,一马当先,葛从周与其他明教骑士紧随在后。 尤滴一伙人在这逼仄山口,成了被前后夹击的架势,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她们在衢州买不到大量战马,骑乘的都是一般代步之马,甚至有骡子和驴,要和正经骑兵打骑战,实在不好打。 被都将重用之后,头回定策设谋,朱珍不由心中得意:“王一向算计别人,今日怎么成了蒸饼的馅儿?” 尤滴瞧着部下婢子一个个被创坠马,或被草军骑兵当阵生擒,神色依然从容:“你这汉子倒是条好汉,见识能让妾身略看一眼。” “王被咱们拿住,嘴就硬不起来了。”朱珍寒声道。 尤滴身边斗兵渐稀,却一点不因部下死亡而难过。在她眼里,这些婢子为她去死天经地义。 朱珍见她一边舞着软剑与一群草军骑士格斗,嘴角媚笑更浓,只当尤滴是强装从容。 被积雪覆盖的山后,突然传出一阵昂然歌声,唱的正是《兰陵王入阵曲》。 “新将入阵谱弦歌,共识兰陵贾舆多。制得舞胡工欢酒,当宴宛转客颜酡!” 一位身着宝蓝色战袍的骑将,脸带恶鬼面具,骑高头大马,驰杀出来似风驰电掣。枪影闪烁间,一员明教骑士被他枪锋刺中咽喉,喷血堕马。 身后长武突骑鱼贯而出,人举一炬,火光映在雪面上,反照得通明堂皇,好似白昼一般。 在南边,朱温对并辔而行的霍存道:“朱珍这计策不错,只是有一点你想过没有。” “王纵然真成功杀掉我,也要考虑撤退问题。怎会不找人在外围接应?” 黄巢设哨严密,成队的骑兵不可能混进来,却可以等候埋伏在外围。 霍存一拍脑袋,才知朱珍到底算岔了一层。 见高彦带骑兵来援,尤滴笑靥越发灿烂,手中软剑舞动似天女散,将董厚和葛从周尽数逼退。 不料座下驽马疲惫,不耐驱驰,重重喘息一声,直接倾倒下去。 坠马那刻,尤滴终于露出一丝惶惧。高彦却已战退面前对手,驰马过来,援手将尤滴拉起,放在自己身后。 “圣教属下张皋,参见王。”高彦嘴上这么说,言语中感觉不到一分一毫的恭敬。 张皋是曩昔高彦潜入明教所用的化名。 尤滴将柔软娇躯贴在高彦后心,腻声道:“彦纬公子这等人物,也打奴家这棵蒲柳的主意么?” 高彦摘下面具,露出俊美容颜,却不回头看她,继续挺枪杀敌。 “王乃世间绝色,谁不动心?可男人要被美色所迷,至少这美色未来可能为自己所得。不然,这男人就连养在溷藩里的蠢猪都不如。” “高某人现下身份不够,想也无用。若在下功成名就,那时王自荐枕席,在下一定欢迎之至。” 尤滴掩口娇笑起来:“咱们到底是老相识,说话就这样恣肆无忌。” 高彦不再答话。 他和尤滴是一类人,之所以合作,无非是目前有相同的利益。 董厚瞧见高彦,霎时横眉怒目,咬牙切齿:“高彦,你这个无耻鼠辈!” 又对葛从周道:“鬼王英雄一世,昔年若非被潜入我教的此贼撺掇,岂会做出背叛兄弟之举?” “你们明教中人大都这样,太过无趣。相比起来,王的确对我脾胃。”高彦丝毫不恼:“庞勋相信我,将高某人提拔为教内‘五散魔’之一,自己识人不明,又怪得了谁?至于明世隐,他本来就贪生怕死,我只是给他指出一条保全性命、富贵的路;杀害自家兄弟,不都是他亲手所做?” 说到这里,高彦以讥诮的神情看着董厚:“至于你,董厚,手上明教兄弟的血也不少罢?” (本章完) 第178章 高彦撤走 第178章 高彦撤走 高彦冷笑着,复述出了一句董厚最不愿意回忆起的话语:“庞勋已枭首于仆射寨中,此辈何得尚存!” 咸通十年九月初三夜,明世隐在宿州城内柳溪亭发动兵变,诛杀张儒、张实、刘景等明教高级教众数十人,彻底夺取宿州兵权,投降官军。 作为明世隐心腹的董厚,当时虽曾出言劝阻,最终选择遵从明世隐的命令,当先传播庞勋已经战死的假消息,使得人心大乱。 董厚被高彦戳中最不愿被人提起的痛楚,脸上肌肉抽搐不已,高大的身躯隐隐颤抖起来。 高彦瞅准时机,挺枪骤马,向董厚呼啸杀到。 董厚未料到高彦马上驮着王,还能如此迅疾,举枪招架时,气势已落了下风。 两匹战马在覆满积雪的山坳中盘旋,二人枪锋舞动,槊杆激撞出的劲风刮在雪面上,又将雪粉纷纷扬扬扫将上来。 董厚落在下风,突然嗔目怒喝:“老子昔日确实做了孬种。但今天找回初心,便胜过你这等首鼠两端之徒百倍!高彦,你敢说昔年混入我教,没有门阀子弟钻营投机的心思么?” 百年王朝,千年世家。渤海高氏自个就曾建立过北齐王朝,哪能不懂分开站队以求利益最大的道理?高彦此子当初混入明教义军,怕也是瞧着庞勋势颓,才起意策反明世隐,给自己打造出苦心孤诣潜伏敌营的形象。 董厚说罢啮唇出血,奋起胆勇,枪招忽转凌厉,人马合一,出手都是致命杀招,一下就把输掉的气势扳了回来。 高彦没想到董厚一点不露怯,他虽枪法精熟,也仓促拿不下对方。 董厚转守为攻,拍马杀至。 高彦忽然自马上纵身跃下,还抓走了嵌在马鞍边上的长斧。 王尤滴一把攥住缰绳,右手挥舞软剑,攻向董厚。 下马的高彦神态从容镇定,手提大斧,面对奔马冲锋岿然不动,一斧斫向董厚马腿。 这是渤海高氏家传的步战拒马之术。昔年北齐神武帝高欢、兰陵王高长恭,均以此法对付过宇文鲜卑的具装铁骑。 如此一来,实际形成以二敌一的局面。董厚猝不及防,马足被高彦挥斧斫断,身躯堕下马来,滚在雪地里。 高彦冷笑一声,便要用利斧剁下董厚首级。 董厚觉着高彦是世家子弟,胆勇不足,未想到对手也是个亡命之徒。现下仓促坠马,身上甲又重,摔得疼痛,一时挣不起身来,只觉高彦斧风袭脑而至;太息一声,闭目待死。 “好汉子,留着性命多杀些朝廷鹰犬罢!”忽听朱珍划然长啸,疾驰过来,一只手就将董厚连人带甲两百斤的身躯拉拽上马。 董厚绝地逢生,连忙告谢。 原来朱珍头回筹谋,却没算到高彦。心道此番设伏失败也就算了,倘若还折了董厚这员悍将,怎么对得起都将的栽培? 高彦仓促没能拿下董厚,令朱珍长松一口气,于关键时刻飞马而至,救了董厚一条性命。 朱珍也不恋战,勒马骤退,令葛从周等人迅速向南过来汇合。如此一来,两拨骑兵汇在一处,恰好堵住了山口。 高彦麾下骑兵,是雷帅高骈亲手练出来的长武突骑,不但果勇敢战,山地战也甚是凶悍。 然而这处山口两边陡峭,人都很难攀援上去,更不必说骑马了。高彦部下骑兵虽精,被朱珍封住山口,摆开骑阵,一时间在山道上拉成长队的阵列无法施展。 高彦将尤滴安置在另一匹马上,再次上马整队,发动山崩海啸一般的冲锋。但终因正面太窄,打不开局面,数冲不下。 “高骈这个侄子是个人物。行事缜密,心狠手辣,又不乏果勇。”董厚对朱珍道:“假以时日,恐怕能成长为鬼王一流的骑将。” 当年混入明教时,高彦就从明世隐身上学走不少骑战之法。 没想到朱珍回答相当从容:“在此子成势之前,结果掉即可。朱珍受都将重恩,岂能留此獠给他添乱?” 这话说得平常,内里却有惊天豪气,把高彦的首级觑作囊中之物。 高彦远远听得这话,心中突然气恼起来。但他已经救到尤滴等人,又听远方马蹄声至,想是朱温等人来了。也懒得与朱珍争口舌之快,一声令下,前队作后队,后队转前队,打马而去。 黑夜当中,举着火炬的雷帅军骑兵,在山道上化作一条火光的长龙。 高彦本人在队列最尾殿后,一直扭着身子反持长槊,提防草军骑士追杀而来。待两军相距一箭以外,才放下警惕。 朱温和田珺、霍存等人一同策马过来,听朱珍禀报战况,嘉许一番朱珍的临场发挥,问过朱珍伤势如何,又感叹道:“尤滴这婆娘,勾搭的男人可真不少。” 王尤滴如今效力于岭南东道节度使李迢,与李迢长子李逸走得很近。 这并非因为李逸比其他少年英杰更有才能,只不过李迢父子乃隐太子李建成后人,如要夺取大唐江山,相对名正言顺。 有天后武则天的例子在前,说不定尤滴这女人也想弄个女皇当当。 “水性杨的妖女,还骂姑奶奶是狐媚子。”田珺哼了一声:“她平日里都不照镜子吗?” 朱温和田珺除夕夜里出游被王尤滴逮着,田珺现在又这么说话,霍存终于咂摸出不对劲——敢情都将也并非心如木石,早和田娘子偷偷摸摸拉扯上了? 被尤滴这番偷袭之后,朱温本也没打算再隐瞒和田珺的关系。 “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朱温相当应景地引了一句《徐敬业讨武曌檄》:“这疯婆子还真当自己是天后了?” 田珺露出懵然神色:“骂得挺好,但和武皇后有什么关系?” “这可是骆宾王的名篇,你怎么不学无术到这个地步……”朱温哀叹道:“跟着芷臻多读点书罢,不然我都不好意思把你带出去。” 朱温自己读书虽也不多,但好歹跟着阿爷朱诚发过蒙,又作为黄巢这等大才子的门生,耳濡目染,教训田珺还是底气十足。 朱温过来收拢了哨站残兵,让大家也不必再守了,解散好好过个年。他则从自己部下抽了五十人换防上。 队伍折返到之前办庙会的乡社边上,霍存露出个贴心的笑容:“老大你和田将军好好耍,我与朱珍带兄弟们回去了。” “弟兄们辛苦了。”朱温掏出一包金锞子交给霍存:“回去给大伙匀分匀分。疯女人,搅得咱们过节都不得安生。” 霍存、朱珍带着俘获的几个王麾下女婢,以及己方阵亡战士的尸首,驰马回营而去。 (本章完) 第179章 左拥右抱 第179章 左拥右抱 马蹄溅起的雪粉落下,朱温猛然发觉,兰素亭似乎还在身边。 兰素亭不会骑马,之前被王部下绑在马鞍上带过来。朱温北上去看情况时,将她与几个女战士一同留在了乡社里。 回到乡社之后,贴身保护兰素亭的几个女骑士也跟着霍存等人离开,却把兰素亭落下了。 霍存也没问,显然是故意的。 “贼小子,让你自作聪明!”朱温遥望着骑队消失方向低声骂了句,倒也没怎么生气。 又转向兰素亭:“芷臻,你这回当真很有胆魄。” 兰素亭恬淡一笑:“不然怎么活下来,继续辅佐都将呢?” 战场上,往往是勇者能够活下来。 兰素亭虽然不会半点武功,却早已把自己当做一位战士。 折腾一晚,已经快天明,天边挂着亮闪闪的长庚星。三人在乡社内旷无一人的道路上并肩而立,瞧着彻夜不灭的灯,只觉这个年关别有一番滋味。 田珺突然后知后觉地一把抱住兰素亭,拍着兰素亭后背:“幸亏你没事,可担心死我了……” 好一会才将兰素亭放开,又对朱温笑道:“去年你还说不要一个打不过你的护卫,人家这个护卫当得还不错吧?” 朱温回想田珺当时的醉美人娇憨模样,心中不由一动。 “那自然是没话说。” 田珺嘟起嘴儿:“我护卫得你这么好,过年还拼命打生打死,也没点功赏的?” 田珺很贪财,朱温刚认识时就知道。出身那样破落下来的往日豪门,她是穷怕了。 她能瞧上朱温,虽然也有看朱温将兰素亭抱在腿上,突然吃味的缘故。但突然决定告白,和朱温送给她娘亲三千贯的宅子一定脱不开干系。 哪怕确定了关系,她一样拿自己功劳找朱温讨赏,而不是以恋人身份要钱,这是她公私分明的地方。 这种坦率的贪财,不同于王尤滴不择手段的精心算计,反倒让朱温觉得很可爱。 “待回营了,我支一百两黄金给你。”朱温相当大气地道。 百两黄金,约值得六百贯足陌钱。 田珺顿时面露喜色。 朱温打了个哈欠:“一晚上都没睡好。回客房补觉罢。” 田珺有点忸怩:“就一间房了……” “一起睡好了,大过年的,我正好缺人侍寝。”朱温忽然调笑道。 田珺瞧了瞧一边的兰素亭,眉毛一横,又想到朱温许给她的金子,不知道该不该发作。 “傻丫头,一起睡多少次了,我是乱来的人么?”朱温揽住田珺纤腰,朝她耳孔吐着热气。 田珺看见朱温另一只手已拉住兰素亭手掌,垂下眼帘道:“可三个人在一起……” 朱温面不改色:“又不是真的打算三妻四妾。大过年的,你拿了金子,也让我过下左拥右抱的瘾。” 田珺剜他一眼:“你这话很无耻知道吗?” “芷臻大概不会反对。”朱温看向一边的兰素亭,只见兰素亭含羞低头不语。 “下不为例。”田珺羞恼道。 朱温面露得色,拉着两女回到客舍,关上房门。 屋内有炭火炉,较为温暖,三人都解下了羊皮裘与加在裘衣之外的裼衣。 朱温先抱住兰素亭,一把解开她腰带,兰素亭身上的高腰罗裙如水般滑了下来。 揽住兰素亭纤腰,朱温退到墙边的罗汉床边,一屁股坐下,拉着兰素亭叉开穿着打底绸裤的双腿,面对面坐在自己左腿上。 又拍着自己空着的右腿,用眼神向田珺示意:“珺妹,还不自己过来?” 田珺一脸无奈,缓缓走了过来。她身上穿着的是适合骑马的缺袴裙,岔开两胯坐朱温腿上倒不用脱裙子。 事到临头,难免羞涩拘谨,却被朱温猛地拉住,摁在自己腿上。 顿时左拥右抱,软玉温香满怀。 左拥右抱,也是无数男人藏在心中的梦想。 “美得你!”田珺发力拧朱温耳朵:“这下让你这个小淫贼得逞了。” 朱温坏笑不答。 田珺叹息一声。 谁让自己喜欢这坏小子呢?相处之间,一直是她主动,她明知有时候甚至显得有些卑微,可这段感情,本就是自己勉强来的。 “你若愿意娶我,不如连芷臻一发娶了罢。也不用分谁大谁小。”田珺一副认命语气:“不让你碰芷臻,你又总想偷吃。” 她自己就是妾室所生,对于这种事,也不是全然没法接受,只是想着还是很委屈。 兰素亭在一边羞得垂首拈袖不语。 小淫贼到底和别的男人一样,难免心毛病。田珺想到这里,忽然一阵怅惘。 但兰素亭与她终是好姊妹,共处起来,一定容易很多。 下边是兰素亭打破了沉默。 “素亭很喜欢珺姊姊,不愿意抢珺姊姊喜爱的男子。”她咬了咬唇,认真地道。 田珺不由讶异,却见朱温神色淡定,对兰素亭如此回答显在意料之中。 兰素亭又道:“况且,绰影姊对素亭一片厚爱,人家确实感动。她从小孤苦伶仃,陷身在那样一个地方,实在要个贴心的人呵护着她。” 之前面对绰影的热烈追求,兰素亭始终不置可否。今天却坦白将自己的决定对朱温和田珺说了出来。 朱温注视着怀中兰素亭耐看的淡颜小脸,心中感到满意,又有一阵淡淡失落。 今天晚上,本就是打算对三人间纠结的关系作一个了断。 兰素亭向来识大体,她亦知道,朱温对自己的宠溺怜爱,更类似亲情,对她的平板身材并无什么性致。 “珺姊姊,不要觉得人家只是为了让着你,才选绰影姊。”兰素亭抓住田珺的手儿:“素亭个子不高,却从小常着男装扮作男人。” “绰影姊看素亭的眼神,是种迷恋崇拜的目光,是希望人家顶天立地,将她呵护在怀里。” “这种眼神,令人觉得自己得到了肯定。”兰素亭相当认真地道:“都将希望素亭未来成长为魏征一般的王佐之才。若要如此,又岂能没有顶天立地的气魄。” 兰素亭这般娇娇弱弱的女孩子,说这种话却让人没有丁点置疑。 相比还会几招几式的绰影,兰素亭一点功夫都没有。 她的勇敢、气魄、决断,却不输给任何男子,完全看不出是这样一具单薄的身体能拥有的。 朱温不想占有兰素亭,也是害怕自己的温柔,会腐蚀掉她的刚强与勇气。 “今天你俩好好陪陪我,往后我再不对芷臻动什么念头。”朱温向田珺郑重承诺:“我也不喜欢三妻四妾,不想看到最纯粹美好的女儿家,争风吃醋起来,日渐丢掉自个的灵性。” 这番话让田珺心中一热。 但她随即意识到,自己真正强大的对手,从来不是好姊妹兰素亭,也不是比自己美貌贴心皆胜一筹的段红烟。 她没法赢过朱温心里的白月光。醒香如果能与朱温重逢,她和朱温这段感情,便只能就此了结。 田珺刚开始对朱温表白时,也是这么约定。 可真正相拥,感受着男儿胸膛的温热,又希望这一刻变成天长地久。 贪心从来是人的本能。 田珺抓着朱温手掌,隔着绸裤放在自己大腿上:“还有什么想使的坏,一发做了吧。芷臻那边也是。” 朱温用掌心感受着田珺髀肉,只觉酥融欲化,受用无比。 田珺是典型的气血美人,永远眼神明亮,线条紧致富于张力,活力惊人。哪怕来月事时,也一点不舒服都没有,甚至不影响上阵打仗。 蜜色的面部肌肤比大部分美人黑了点,却一点不粗糙,摩挲上去同样滑腻柔软。 拥着这样一位大美人儿,愉悦和成就感也不待多言。 “咱们今天把嘴儿亲了,就去补觉好不好?”朱温凝视着田珺烈焰般的绛唇,声线如磁。 田珺心中一颤,但瞧着旁边兰素亭脸色亦一片通红,不由垂眸道:“不大好罢……人家还是想在两人相处的时候,亲第一回。” “也好。”朱温紧了紧揽着兰素亭腰肢的左手:“那末,今天你俩一起叫我夫君如何?” 瞧着二女羞颜似火,朱温一手一个将她们抱起,向大床走去:“就当送你们上轿了。” 这样话语,其实可能多生枝节,但朱温也没多想,只希望好好享受今夜。 田珺叫朱温作夫君也不止一次两次,可当着兰素亭,仍觉忸怩,好一阵才喊出夫君两个字。 说着,一边用粉拳轻打朱温胸口。 兰素亭坐在床上,更是沉默了半晌,才低唤道:“夫君。” 说完,直接羞得把胸膛埋进了朱温的怀里。 朱温顿感心满意足。 田珺和兰素亭都是罕见的奇女子,朱温也不想破坏她们天生的灵性。 可这一刻,他只觉今夜,两位佳人的精神,完完全全属于自己,和自己的意志水乳交融。 三人解至只剩下贴身小衣,钻入大被当中,朱温一手揽一个女孩纤腰,带着疲惫很快睡去,唇角犹自挂着清冽的笑意。 (本章完) 第180章 骑马比武 第180章 骑马比武 可能因为太过疲惫,朱温一觉无梦,醒来时已经是下午。 兰素亭早已起床穿好衣服,在几案前练着字。田珺却将一双美腿似罗网缠在朱温腰上,睡得比朱温还沉。 这也是她对自己喜爱男儿宣誓主权的方式。 “真是条四脚蛇。”朱温感受着佳人躯体的火热,掀开被子,在田珺月臀上轻掴一记,软肉似水波般颤栗起来。 田珺含混地嘤咛一声。 趁她半梦半醒之际,朱温又温柔亲吮她的耳廓,用舌尖沿着耳部线条细细描画。 田珺因脸型缘故,侧颜比正脸美许多。透窗而入的下午阳光照耀下,睡美人的蜜色肌肤泛着隐隐霞光,有种神女般的美态。 由这个角度亲上去,越发令朱温感到心醉。 田珺犹自未醒,只随着朱温的节奏发出绵绵的呻吟,扰得连书案前练着字的兰素亭也面颊飞红。 终于,田珺这妮子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发觉朱温的动作,顿时又羞又喜。 朱温拥紧她道:“福庆初新,寿禄延长。值此年节,愿皇天流播惠泽,护佑两位娘子青春永驻。” 他想起小时候拜年的话都不爱说,因此很遭邻人讨厌。如今碰上喜欢的女孩子,漂亮话倒是出口成章。 唐人言语里,娘子既可指妻子,又可作对任何女子的尊称。但经过昨夜的嬉闹,朱温如今对田珺和兰素亭口称娘子,便有“新嫁娘”的特别含义。 田珺佯装嗔怒,轻轻给他一拳:“小色鬼,又占人家便宜。” 平日里英姿爽澈的女将军,撒娇时也有些“娇羞正合风前韵”的意味。 朱温痛快大笑起来,将田珺挂在自己身上,起身凑到兰素亭身边,不由分说给兰素亭脸上亲了一口,少女顿时羞不可抑。 兰素亭还没反应过来,又被朱温抱回床上,和田珺一起搁在怀里。 已许了朱温这个年关左拥右抱一回,两女只得由他轻薄。 朱温虽定力过人,不想真的坏了两个美人儿身子,上下其手吃豆腐却也难免。不一会,田珺和兰素亭就被他挑得莺啭细细,娇喘微微,目饧如丝。 他又温柔拥了双美一会,让她们平复下来,一手牵一个,在四周艳羡目光中,带着她们到街市上去。 贺元日比除夕更加热闹,百姓们穿着形式各异的冬衣。有点身家的,穿皮裘或者丝绵衣裳;一般穷苦人,冬衣夹层里就是各种纺线做布的下脚料,譬如乱麻、旧衣里的絮状物之类。 昨晚朱温和田珺本来是想守到子时钟鼓齐鸣,辞旧迎新,却被王尤滴搅扰了,补觉又错过了早起。 家家户户都已用新桃换了旧符,贴了春联,还有门神秦琼和尉迟恭。路旁的屋院里头,点起的“庭燎”早就灭了,灰堆里满地碎竹屑。 一根根底部埋在土里的竹木竿子,从院墙里探出头来,竿顶飘悬着纸或布做的长条形旗子,在冷风中抖动。 这种旗子后来被倭人学过去,做成鲤鱼形状,取名鲤鱼幡。 兰素亭一时兴起,拿着几十文钱去猜灯谜,凭着才思敏捷,不多时手里的竹篮就装了一堆东西。 有以咸涩苦辣著称的屠苏酒、椒柏酒,有混合着大蒜、小蒜、韭菜、芸薹、芫荽的五辛盘。相比之下,也就用糯米制取的胶牙饧算是能吃。 依着大唐风俗,过年就要吃这些东西。 草药浸制的屠苏、椒柏二酒用来表达延年益寿的期许,五辛盘用来发散五脏郁气,预防时疫。至于饧,主要是给老人吃的,用来考验老人牙齿坚固程度,祝愿老人牙齿永不脱落。 见田珺面露难色,朱温笑道:“咱们把吃了,剩下的给霍存带回去。爱惜饮食,不能让他浪费一点。就当对他自作聪明的功赏了。” 田珺腹诽道,你这小子简直吃了便宜又卖乖,霍存撞上你这样的老大,一定是上辈子缺大德了! …… 新年佳节已过去数日,草军也在筹划撤出衢、婺州的事宜。 过年解散士卒,导致了数百起醉酒士兵侵掠百姓的事件。好在黄巢行事公允,将犯了命案的枭首示众,奸淫掳掠者鞭笞,百姓心服,并未招致过大民怨。 但朝廷已经征过夏秋两税,没有新粮收上来,大军一冬的粮食消耗,令本是鱼米之乡的两州也有了米贵钱贱的征兆。 经营了整个冬天的两州之地,现在要放弃,令很多却把他乡作故乡的战士心中难舍。 他们往往照顾了城内外的妓女或寡妇,却不得不依依惜别。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且不说雪化之后,官军又要大举追击,两州之地也没法长期供养数万大军。一旦缺粮,重敛百姓或是维持不住军纪,好不容易争取的民心,马上转作怨言骂名。 撤离前夕,落雁都都将,草军谋主朱温和他麾下的田珺将军要骑马比武的消息,在军营里传布开来。 好事的战士暗中开盘,赌两人此局的胜负。 田珺持矛高坐马上,仪态凛凛,苍青色的盔甲映日生光。 “我这回一定要赢。”她的眼神异常坚决。 和朱温相识以来,田珺和朱温比斗从没赢过一次。 “是吗,我可不会让着你。”朱温大声应道。 他早知道丘八们设赌的事情。假设他派人押自己输,然后放水给田珺,一定能大赚一笔。 但朱温很早就发誓不再赌,也不会打破自己的誓言。 每场战斗都应全力应对,对方是自己的恋人也不例外。 这才是对田珺应有的尊重。 田珺策马麾矛,长啸一声,蛇矛绽放出青影激荡,向着朱温铺天盖地笼罩而来。 朱温扬刀相迎,大夏龙雀宝刀红光湛湛,有如昭昭天日之辉。 面对田珺凌厉无匹的攻势,朱温守得滴水不漏。 第一次击败田珺,朱温用的是孟楷教给他的夺槊法。但现在田珺对朱温的打法也足够了解,朱温再找不到夺槊机会。 田珺的骑战技巧在朱温之上,蛇矛又比龙雀刀更长,因此朱温选择稳打稳扎,寻找反击之机。 刀矛相交时,朱温的刀锋往往沿着枪杆滑动,伺机欲斫田珺手掌,逼得田珺不得不变招。 这种套路相当有效,既能压偏长矛的攻势,又能以守变攻。 田珺驰马冲突数十合,都找不到破解之法,却已露出明显疲态,额头上汗滴细密渗出。 朱温瞧见她喘息模样,心知自己韧性占优,反击机会已到,打马上前。 双马再次相错。 砰地一声,蛇矛被朱温打飞出去,深深扎入营内泥土当中。 朱温正在得意,眼前一,怀中感到一阵沉重。 田珺竟直接从马上跳了过来。 大夏龙雀宝刀虽不及蛇矛那般长,却也是长兵器,回守不及,田珺已用腰刀顶住了朱温的脖颈。 “怎么样?”田珺坐在朱温怀里得意道。 很显然,蛇矛被打飞,只是田珺故意趁势卖的破绽。 即使是一个笨蛋,也不能轻视,这个道理朱温不可能不明白。 然而只要是人,就会有疏忽的地方。 何况,朱温虽不喜欢让着女人,但对身为自家小情人的田珺,下意识里亦会出手不够狠,这点也被田珺利用到。 “珺妹,你赢得很精彩。”朱温赞许道。 田珺越发得意,反客为主,一只手就将朱温抱持在怀里,对三军将士高声宣告:“凉玉都将是我田四娘的男人,你们都别和我抢!” 她的眼神热烈似火,有种不可侵逼的威严。 即使这场田珺败了,朱温也会当众公布与她的关系。 田珺却一定要胜利,就是为了堂堂正正亲口宣誓的一刻! 朱温必须承认,现在的田珺,十分有气概。 人群中,一袭丹红色战袍的段红烟当先鼓掌。 “四脚蛇今天倒是让人刮目相看。”段红烟齿笑瑳瑳:“小师弟,恭喜你了,有这样佳人倾心,真是天大的福气。” 她显得一副乐人之乐模样,看不出半点吃味。 朱温心底长舒一口气之余,又有一星半点失落。 不过,没理由是个漂亮女孩子就要喜欢自己。 段红烟的聪明很像醒香,她身上似乎还有许多谜团。 譬如她神秘的毒术,就不像一个猎户家女儿该有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欲告人的秘密,朱温并不想刻意打探。 (本章完) 第182章 白马三郎 第182章 白马三郎 朱温知道,就算没有自己帮助,尚让也一定能打败志大才疏的江西观察使高茂卿。 但现在己军和尚让所部断了联络。尚让战胜之后,打扫战场,追杀逃敌,联络上己方,一定要几天之后。 高彦疾驰过来拦截,部下大多是就地招募的蛮僚,这些人生活群山之中,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倘若尚让率军赶过来夹击,他们就会迅速逃入山里。 高彦麾下的长武突骑,想要撤退也迅捷得紧。 此前在临安县,钱鏐率二十名精锐战士从山崖上奇袭尚让五千兵马,射杀一名营将,击杀二百多人。这事被官军大肆宣扬,搞得尚让很没面子。此番尚让定计破敌,才算把丢失的名誉弥补回来。 朱温可以猜想到,假设高彦从容而退,必然会宣扬说高某人以少胜多,大破朱温,所谓连挫雪帅、焰帅的草军谋主朱凉玉,不过如是。 贬敌抬己,是基本的造势之道。 倘不想让高彦造出这个势,朱温得在数日之内,将设防于要隘和两山之上的高彦所部,打得大败亏输。 “若非你田四娘,也不会让本将陷入如此局面。”营寨大将油幢中,朱温对一边的田珺道。 “怎么怪我了?”田珺撇了撇嘴,不服气道。 “温柔乡是英雄冢。”朱温叹道:“还不是你这条四脚蛇太诱人了,天天晚上腻着我,惹得我都没甚时间想方略了。” 田珺听朱温叫她四脚蛇,马上用头盔上一对龙角顶了过来,不过这番用力倒不很重。 但转念一想,朱温说得也有理。这番秀恩爱的话语,也没真正责怪她的意思。 田珺确实粘人了些。自从向三军公开二人关系后,她每天晚上都要钻进朱温帐幕里,缠着朱温你侬我侬,甚至睡觉也要他抱着睡。 朱温本来性子就沾些疏懒,加上美人在怀,难免懈怠军务。这次用兵的出谋划策,才交给了同为草军智将的尚让。 田珺微微脸红:“那怎么办?” “我该认真起来了。”朱温好整以暇道,用木炭在几案上描画起来,寥寥数笔,就绘出了战场的大略形势。 这条山谷呈东西走向,西高东低,高彦军在西边下寨,寨前以巨石木栅设封锁数重,彻底切断谷道,易守难攻。 山谷的南北两侧,则有数量可观的蛮僚埋伏其上。他们还依托山势修建了木制的野战堡垒,以防朱温沿着山坡发起仰攻。 面对这样的天罗地网,若非朱温见机得快,遇伏之后迅速拔出重围,而是选择硬啃对方工事,恐要被高彦消耗锐气之后,防御反击打得全军崩溃,损失绝不止昨日的五十多人。 在描画山坡形势时,朱温却微微皱起了眉头。 仰攻山坡上的堡寨,与正面进攻高彦大营同样危险,都可能被敌人数面夹击。 山坡的具体地势,也很难进行侦察。 很显然,高彦的打算是,如果朱温轻敌头铁,在这里死磕,就在此役重创乃至摧毁朱温所部。 如果朱温一直采取谨慎对策,等到尚让所部休整完毕赶过来,高彦也能带着击败草军谋主朱凉玉的名头从容退走,又不吃亏。 就连一重重星罗棋布的营寨工事,也是那帮看上去不知疲惫的蛮子修的,压根不用消耗雷帅军本部的体力。 这些山蛮在自己家乡附近打仗,一向十分拼命。 就在朱温沉思破敌之策时,帐外传来葛从周明亮高亢的嗓音:“都将大哥,从周可以进来么?” “无妨。” 葛从周却没马上进来:“从周带来了一位叫‘白马三郎’的弟兄,他说有助都将击破高彦之策。” 朱温愣了愣,眼前顷刻浮现出一张微黑的面庞。 “可是左军营的王三郎?” “正是。” 这是位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人,比葛从周大不了多少。他是在衢州投入朱温的落雁都的,来时骑着白马,自带了精美的全套盔甲鞍鞯,还带着五六个精悍的伴当。 一位皮肤微黑,又不俊秀的少年人,还作一副银鞍白马,霜盔雪甲的打扮,本该显得很奇怪。 朱温却清楚记得这少年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时,骑士们不由自主聚拢在他身后,呐喊着随他征杀。 这样一位天生有“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的侠客气质,又具备领袖魅力的少年人,纵使不主动求见,朱温也打算找他谈谈话。却因为和田珺热恋,一时未抽出空档。 “快请王兄弟进来。”朱温大声道:“这样的人才,该倒屐相迎才是。” 王三郎和葛从周并肩进来,拱手一拜,笑容爽朗中带些子贵气:“光州王审知,参见朱都将。” 他背后的披袍是纯银的颜色,有光晕流动,显是用很精贵的缎子织成的。 白马三郎王审知的眼神落在朱温草草绘就的地图上。口中续道:“拜见田将军。二位绮年玉貌,相映生辉,真是当世璧人。” 这话说得颇有水平。田珺性子要强,王审知若初见时即以夫人相称,有些抹煞了她。因此仍旧呼为田将军,再补一句两人登对的恭维话。 田珺虽不太注意这些人情世故的门窍,也觉着王审知说话好听得紧,跟嘴上抹了蜜似的。 “你既是光州人,为何会在衢州加入我军?”朱温问道。 “不瞒都将,小子其实出身商人之家。我家虽处淮北,祖籍却在福建,从十二岁起往来两地之间跑商,也有四五年了。” “这番行商,闻说那帮原先还算安分的山中蛮僚,这一阵却肆虐起来,劫杀商旅,多达百人的商队,也常落得匹马不还。”说到这里,王审知露出几分歉意:“小子才托庇于都将麾下,做完这趟生意,便打算走海路返乡。” 听王审知之意,并不想长期为朱温效力。 朱温瞧出,这小子大抵不甘为人下,怕也想等天下更乱,拉人马当一方诸侯。倒也不恼,微笑道:“所以你不好意思让我军帮你白护镖,才上赶着来献策?” “正是。”王审知目光投向朱温手中炭笔:“都将能否借笔一用?” 朱温信手将炭笔扔给王审知。 王审知一把接住,步履沉稳走上前来,在地图上细细描绘。 他画得比朱温慢很多,约莫一炷香时分,才扔下炭笔,肃容道:“请都将看看绘得如何。” 只见此间山川起伏,丛林岩石,间道小径,都被王审知画得清清楚楚。 王审知拢手站在一边,不再说话。 他本可以将破敌的方案也画出来。 该藏拙时就藏拙,无疑是个相当聪明的小子。 看了王审知补完的地图,朱温心中岂会没有方略? 朱温击掌道:“这番破敌,你可立了大功。” 他此刻已胸有成竹,全然不将高彦放在眼里。 “随后大军入闽,小子亦将效绵薄之力。”王审知揖手正色道。 (本章完) 第183章 奇袭敌营 第183章 奇袭敌营 朱温和王审知寒暄一番,得知他们家是琅琊王氏后裔,侯景之乱时避祸,从江东迁到福建。后来安史叛军祸乱中原,河南人口锐减,乱后朝廷召集流亡,重建残荒,王审知的五代祖王晔当上了固始令,就把族人迁了过来,定居于光州地界。 这么算起来,王审知算是王仙芝盟主的同宗。 王审知的家族史是真还是附会,无关紧要。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大唐的士族名牒,并不承认琅琊王氏。 所谓琅琊王氏后人,带不来丝毫利益,说出来无非作点谈资。 高彦扎营的位置,两侧都是陡峭的山崖和石壁,形成了一条幽静而狭长的山谷。他又在南北两侧山坡上布置了蛮僚堡寨,正常情况,绝不可能迅速攻破。 有王审知这个数年间,多次来往经过这片地界的熟门熟路之人,又全不一样。 从王审知补完的地图上,朱温得知山谷北部存在一条可以迂回的小道。当道本有一个僚人寨子,但高彦招募僚人作战,寨内必然空虚。 王审知记路的天赋,确是世上少有,对走过几次的地区,不用重新勘察,脑海里就有一座立体的记忆宫殿,还能清清楚楚绘制出来,供旁人理解。 王审知的出现,顿时去除了草军众人眼中的战争迷雾,这又非高彦所能逆料。 朱温迅速拍板,决意以闪电般的突袭击垮对手。 这次军事行动,黄巢拨给了他二千五百人,但核心仍是朱温自己的落雁都一千人马。 朱温二哥朱存作为队伍里威望仅次于朱温的人物,带着一千五百人在原地吸引敌军注意。 他们插起如之前一样多的旗帜,在营内多起灶生火造饭。不靠近到一定距离,压根没法发现营中兵力已经减少。 朱温带领一千精干之士,趁夜披着皮甲轻装出营,人人口中咬着小木棍,不发出丝毫声响。 这种小木棒,形如筷子,被称作“枚”,两端有带,可系于颈上。史书上,奇袭常被形容为“衔枚疾走”。 由于山路陡峭,他们没有带上任何牛马。 初春时节,山顶仍然大片积雪。朱温一行顶着凛冽的山风,在群山中徐徐移动。放慢前进步伐,多利用树林隐藏踪迹,既能避免惊动敌人,也能保存战士的体力。 经过两个昼夜的前行,奇袭队终于抵达高彦军营寨的侧后方。这期间,朱存对敌军阵线发起了一次相当老练的佯攻,在有效控制损失的前提下,被敌军轻松击退。 接近蛮僚营寨时,队伍熄灭了火炬,凭借敌营内的火光照明。 张归霸、张归厚、张归弁三兄弟在黑暗中同时发箭,将守门的哨兵射倒在地。 队伍从三个方向,如潮水般仰攻上去,在寨中乱砍乱杀。 寨子里的男丁几乎皆去随高彦作战,留守者俱是老弱妇孺。 但蛮人女子彪悍,一个个仍然举起刀枪抵抗。 草军战士们没有任何怜悯,逢人就杀,即使头发斑白者,或是没有长成的少年,也一刀毙命。 有几个年轻些的义军战士还面带不忍,但霍存随即在一座祭坛上,发现了一堆悬挂着的风干头颅,有蛮人的,也有汉人的。 少年老成的王审知平静道:“这些蛮僚有猎头的风气,若猎不到汉人的脑袋,他们就会互相猎头。” 说着,王审知抓起一个高声啼哭的蛮人婴儿,摔在石头上,当场脑浆迸裂。 “生在这样茹毛饮血的部落,也是你的不幸。下辈子投个好胎。”王审知面不改色地道。 这处蛮寨位于奇袭的必经之路上,跑掉一个人,都可能去给高彦军报信。 历史上的军事行动中,哪怕汉人军队在汉家地界上奇袭,遇上百姓,有时也会杀掉灭口。 对手是会劫杀汉人商队并猎头做纪念的蛮僚,只是让草军战士的心理负担小了许多。 一场屠杀之后,寨中六百多人,妇孺无遗,幸存的只有八名被掳掠来的汉人妇女。谨慎起见,朱温下令将她们都捆绑起来,嘴里塞进麻核,关进地窖里。等打胜之后,回来搜刮战利品时,再来释放她们。 霍存提议把寨子里饲养的鸡和狗也杀了吃掉,给战士们补充下体力,却被朱温阻止。 马上就要天亮,如果听不到传过来的阵阵鸡鸣犬吠之声,山坡上的蛮人一定会发现寨子出事了。 这些鸡犬被放任于寨内继续活动。被血腥味吸引,狗迅速开始啃食满地的尸体,随后鸡群也纷然啄食散落在地上的脑浆,场面一片狼藉。 无论是鸡还是狗,都有啃食尸体的习惯,不管是同类还是异类。很多时候并非出于饥饿。 完成对蛮寨的清理之后,朱温决意在此分兵。 分队主将的人选,让朱温犯了些难。 宣州南陵之战,确实让草军短期之内,损失了一批领兵人才。 朱温说秦彦、毕师铎、许勍、常宏等人投降官军,是“如同淘麦一般,秀者在下,糠秕随流”。但他们留下的空缺,一时半会不好补上。 不是说找不到胜过他们的人才,而是新人短时间内没有能够服众的威望。 田珺作为骑将相当勇猛,但不擅长指挥步兵奇袭作战。 张家三兄弟是神箭手,却也不足独当一面。 沉思少顷,朱温做出决定,让朱珍为首,霍存为副,共同指挥分兵部队四百人,袭击北坡上的蛮僚堡寨。自己则率领剩下六百人,直接奇袭高彦本营。 朱珍虽有勇有谋,提拔起来时日尚短。霍存优势则在于资历深,更能服众。这样一个组合,应能把事情办得妥帖。 在峰峦之间活动的小股敌军哨兵,皆被朱温麾下身不披甲的快速反应部队击杀收割。敌军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在由朱存留守的营寨上,全然没想到,他们已陷入朱温精心布置的反包围网。 “杀!” 天色初曙,曦光照耀下,自林中如鬼魅般出现的草军将士们,吐出口中的小木棒,咆哮着从陡峭的山崖上用长绳缒下,猛冲上前,用阔刀砍坏营门口的鹿角拒马,一个个眼中喷火,杀入敌营当中。 朱温回头望去,看见北边山坡上浮起滚滚烟尘。 几乎与朱温本队同时,朱珍和霍存亦开始奇袭,不用多久,北坡上溃败的蛮人就会被驱赶入谷,冲击高彦营寨的正门,与朱温的奇袭队形成夹击之势。 朱温眯起眼睛,打量着仓皇披甲应战的敌兵,他们许多睡眼惺忪,眼中充满了震惊和恐惧。 哪怕是骁勇无前的长武突骑,面对出其不意的轻兵斫营,表现也如此狼狈。 草军勇士们如同洪水灌入敌营,所向披靡。 高彦有勇有谋,少年成名,却在随后沉寂十年,是有原因的。 “相比骑兵突击,高彦这家伙恐怕真的不太擅长指挥步战。”朱温评价道。 这场奇袭的结果,已没什么悬念。 (本章完) 第184章 营中激战 第184章 营中激战 董厚怒咆一声,犹如下山猛虎,扑入敌营。 三十员明教勇士紧随在后。 由于翻山奇袭需要,他们现下都是步战,武器也从长枪更换成了便于营内使用的斫刀,刀光闪烁,血肉横飞,进退分合,极有章法。 具装甲士被称为兵中之王。以他们的严苛挑选标准,高昂培养成本,优渥待遇,倘只用于甲骑冲锋,岂非暴殄天物? 虽有一部分具装甲士不擅长射箭。但马步皆精,五兵皆能,既能重甲搏战,又能轻装奇袭,是东西方各国具装甲士的普遍要求。 披数层重甲跳壕沟这类训练,正是为步战的需求准备。 董厚等人提刀前荡,由于奇袭只披了轻甲,他们只觉身上比平常少了几十斤重量,轻如飞燕,在官军营内健步如飞,奋勇冲突。 一长串营帐拐角处,忽然出现一道金色魅影。 王尤滴挥动软剑,如同一道游蛇,向董厚猛攻而来。 董厚挺刀迎战,豪勇气势浩瀚若海。刀剑相交,锐利破风声不绝于耳。 软剑呼地一声,荡向天穹,尤滴面露颓色,竟被逼得后撤开去。 作为鬼王明世隐的心腹,董厚确实是一员难得的悍将。朱温正是考虑到这点,才将董厚与三十位明教甲士作为战锋。 王尤滴与鬼王明世隐并列明教四王,虽然年纪轻些,功力比明世隐有所不及。可与董厚临阵交手数合,尤滴便露出败象,实在出人意料。 个中原因,倒也不复杂。 尤滴的功夫极靠身法加持,朱温和田珺以往配合不娴熟时,在野外格斗,两人联手都不是她对手。 然则沙场厮杀,与江湖打斗大有不同,极讲纪律,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营寨内狭窄的地形,更极大限制了王尤滴身法发挥,令她的剑法威力大挫。 尤滴的强大,是在武林当中。战场上,她却并非一位优秀的斗将。 “阴谋玩太多的女人,没什么锐气呐。”朱温评价道。 田珺远不如尤滴聪明,但如果她被人劫营,一定会掣矛怒目,上去与敌人拼命。 尤滴终究没把自己当做一名武将看待,这才面对奋勇冲击的董厚,轻易露了败象。 朱温能想象尤滴在得知遇袭消息时,容变色的一瞬间,是什么样子。 随着董厚等人冲杀的义军将士们,将营内协助高彦军作战的蛮人,如砍瓜切菜般剁翻。 这些蛮僚里头颇有战技出众的武士,平时蛮人村寨之间互相残杀,也是采取以武士为核心,普通壮丁辅助的战法。 与一般装备粗劣的蛮僚不同,蛮人武士刀剑甚是精良,铠甲往往以黄金、珠宝装饰,作战勇猛彪悍,如同暴怒的野猪。 凭借灵活轻捷的山地战法,这些缺乏严格训练的蛮族人,在主场也常对来讨伐的汉人军队带来不小困扰,甚至有名将讨伐南蛮时阴沟翻船,被以少胜多,打得全军覆没的例子。 不过总体上说,由极少量武士配合海量村寨兵作战的打法,相比汉人军队的堂堂之阵,是较为落后的。这些蛮兵虽不缺乏杀人经验,但在组织纪律方面相当低下,也不擅长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张归霸、张归厚、张归弁三兄弟混在队伍里,抽冷子放箭狙杀铠甲华丽的蛮人武士。 三兄弟有着长上短下好似突厥人的身材比例,这种身材利于骑马速射。但他们的步射技艺,同样可圈可点。 三棱形的破甲重箭,箭身长达三尺以上,带有倒刺和血槽。垂直射中甲面之后,迅速穿透甲叶,洞入体内。即使未能射中要害,剧痛和失血也会极大伤损中箭者的体能。 一石半弓力的硬弓,虽然开弓费劲,射速较慢,却能配合破甲箭,发挥出强强联合的穿甲效果。 咻咻的鸣镝声被喊杀与兵器的交击之音掩盖。数名蛮人武士中箭毙命之后,蛮人队伍很快陷入了更大的混乱,甚至为了争路自相残杀起来。 “这番定要将高彦小子的脑袋拿下来!”田珺眼中战意火苗兴奋地跳跃着,一矛扫翻两三个拦在前边的蛮人:“还有尤滴那个疯婆子,抓到的话,一刀杀掉就好了,免得夜长梦多。” 朱温心知虽然作战顺利,但现下击杀的大都是蛮人,高彦的长武突骑,就没这么好对付了。 一座座营帐被推垮,饭灶被推平。趁着袭营军与外围的蛮兵纠缠,高彦已带着长武骑士持枪披甲而来,组成几个小型方阵。 长武突骑属于轻装冲击骑兵,比不上具装骑士精贵,但也是很优秀的骑士。他们步战时往往用枪阵应敌,不擅长使用刀盾与弓箭。 首先与他们接触的,反而是被击溃的蛮兵。他们被草军驱赶着,如退潮般掠过几个寒森森的方阵,许多慌不择路的蛮兵,顷刻被枪锋穿身而过。 甚至有长枪上串了两三个惊惶拥挤过来的蛮人,如同肉串一般。 蛮人们惊恐万分,不敢再冲方阵,只能竭力由方阵间的空隙退走。结果拥堵更加激烈,又有不少人在踩踏中变成肉泥。 “禀都将,高彦布阵森严,反应迅速,有良将风范,不像不擅长用步兵的样子。” 一名亲兵对朱温此前的判断提出异议。 他当然凑过来压低了声音,以免当众拂朱温的颜面。 “不,你可以回想与王建交战的情况。”朱温指向前方静止不动的下马骑兵方阵。 “久守易失,步兵虽长于结阵,却决不能被动挨打。” 亲兵想起宋州定风丘一战,王建螺狮壳里做道场,积极主动攻击,几乎将朱温逼入绝境。 他眨了眨眼,露出恍然神色。 高彦指挥步兵的作战意识与老道程度,相比王建这等名将,还是颇有差距。 董厚等人已经被高彦迅速结成的步兵方阵逼了回来。 高彦却没有抓住战机,带着这三百名长武骑士步行发动迅猛的反冲锋。也许高彦担心,反冲锋的过程中,步战经验较少的长武骑士会陷入阵势混乱。 相比朱温六百人的奇袭部队,三百长武骑士并不算少。 但方阵内缺乏充足的弓弩火力。 长武骑士都不擅长使用弓弩,高彦本来是依靠有射猎经验的蛮人弓箭手来补充远程力量。可劫营之下,蛮人部队都被一波冲垮。 面对这样的局面,朱温根本没必要让手持刀盾,身披轻甲的勇士们上去和高彦结成的方阵硬碰硬。 以神箭手张氏三兄弟为首,草军阵内弓弩齐发,箭矢如飞蝗般落入敌阵。 朱温出发时决定,哪怕只穿半身甲,也要带上充足的弓弩与箭矢。 这时就派上了用场。 仓促遭袭,蛮兵的溃败,本来就动摇了长武战士的士气。他们虽然迅速穿上了盔甲,但在连绵的箭雨打击下,越发士气凋丧。 因为对射之中,他们被完全压制,无论是准头,还是箭矢的密度。 就算是田珺这种射箭只有速度没有准头的家伙,在集群射击中,其速射法也能增强对敌人的心理压迫。 朱温攻进来时,已缴获了一部分高彦军的辎重。战士们除了箭囊内的箭矢,还能得到箭矢补充。 不多时,高彦的阵势就开始摇颤。 那些溃败的蛮人,就不必指望他们能重整败兵,杀回来支援。 正面营门传来阵阵喧嚣之声。 北坡之上的五六个木制堡寨,已被烈焰笼罩,浓烟滚滚冲天,显然都被朱珍和霍存攻克。 奇袭是从坡顶居高临下,蛮人又毫无预料,猝不及防,很快就丢弃堡寨,狼狈溃逃。 高彦不会考虑不到火攻问题,这些木寨都做了防火措施,不容易引燃。 但攻克堡寨之后,好整以暇将其点火引燃,可以有效打击山下高彦本军士气。 在营门口绑着利刀的木栅和散乱的尖石之间,溃退的蛮人死伤枕籍,剩下的被向内驱赶而来,即将冲击上高彦方阵的侧面。 蛮人溃兵中央,是宣州南陵之战时倒戈官军的秦彦和毕师铎。 秦彦也曾经是朱温的朋友,想起自己好几次冒用秦彦的名字,朱温不由有些感慨。 雷帅高骈并没有吞并秦彦和毕师铎的部曲,这也是他们愿意投降的前提。 此番跟着高彦疾驰过来,二将却显然没把自家部曲带上。 尽管手上的兵不趁手,但秦彦、毕师铎曾是草军中有名的青年悍将,如今却被朱珍和霍存压着打,好似狼奔豕突,全无还手之力。 新时代来临,恐怕要地覆天翻。不但大唐四帅会被后来的新秀超越,下边的战将们,也将经历越来越严酷的优胜劣汰。 真正乱世中,战争的烈度与技巧,都将更上一层楼。跟不上时代车轮的人,要么成为平庸的一员,要么被激浪吞噬。 但对越战越强的真正勇士而言,那是最精彩的时代。 (本章完) 第185章 陷阵破敌 第185章 陷阵破敌 战场上最常用的兵器,非刀即枪。 枪有长度优势,有道是一寸长,一寸强。刀则利于混战使用,单面开刃使得挥劈时不易伤到自己与战友,刀背的厚度,也令刀相比剑难于折断。 朱温等人携刀奇袭,利于翻山越岭,以及砍杀组织混乱的蛮人。但敌人结成刺猬般的长枪方阵时,就不好正面进攻。 凡事有利有弊,没法两全其美。奇袭时没有牛马运输兵甲,战士负重能力有限,必须有所取舍。 在高彦军的几个小型方阵阵势尚严时,朱温只能让战士掣弓与敌军对射,进行火力压制。 但当北坡溃退下来的蛮人,被朱珍和霍存驱赶着,大呼小叫,推推搡搡地压向高彦所部的侧翼,官军的军阵,顿时陷入了两面受敌的局面。 “义军弟兄们,随老子冲!” 朱温一声令下,手提大夏龙雀宝刀,身先士卒,掠向敌阵动摇之处。 步战当中,常以横勇之士,持刀剑陷阵。 面对长枪方阵,进攻一方如也纯以长枪应对,颀长的枪杆会纷纷纠缠在一起,形成“推矛”的尴尬局面,胶着很久也没法决出胜负,甚至没几个有效杀伤。瞧上去,倒像一群人用木杆子做着滑稽的拔河表演。 攻破敌人的长枪方阵,往往需要大开大阖,挥舞重型刀剑的壮勇之士,冒极大危险前突陷阵。大唐赫赫有名的陌刀手,干的就是这类事情。 这种陷阵勇士,需要面对数杆比自己的兵器长许多的长枪戳击,以巨力扫开枪林,挨身而入,为后续的战友们打开撕裂敌阵的通口。 步战陷阵的阵亡率极高,选用的却都是身高力大的鸷勇之士。长期这样做,虽往往能获胜,却带来一个后果——军中壮士尽矣! 都是爷娘生的,没理由比别人高大敢战,就该送去当耗材。安史之乱结束后,帝国财力下滑,发给伤亡将士的抚恤金经常无法到位,曾经威名赫赫的大唐陌刀兵,也就此没落。 不过朱温已打出智勇双全的名头,此战一开始就胸有成算,又能身先士卒,军中勇士们亦愿意跟着他陷阵。 田珺手持短矛,紧随朱温之后,左挥右扫,将可能刺向朱温的长枪都给扫开了去。 张归霸、张归厚、张归弁三兄弟也收起弓矢,提刀前行,加入陷阵行列。 即使高彦的阵势被蛮人溃兵冲击得动摇,又被朱温精准捕捉到战机,陷阵的风险仍然不小。随着一声惨号,一位身高八尺的黄脸汉子应对不及,被一丛丛的长枪攒刺成了筛子,鲜血自创口跟泉水般涌出来。 枪锋有的从脸面、胸口刺入,有的刺中小腿,有的则直接扎穿了他胸腹轻甲,钻入体内。 这轮陷阵,他不是唯一一个不幸者,很快,又有几名勇士突阵失败,被乱枪戳得稀烂。 后边的勇士却全无惧色,更是借由敌人丛枪戳在战友身上的机会,提刀前荡,斫断卡在尸体里的枪杆,奋勇突入敌阵当中! 朱温选拔的陷阵之士,主要是吴起兵法中所说的“贱而勇者”,即贫穷、地位低下,又有勇力,迫切想要改变自己处境的亡命之徒。 由于陷阵风险极大,相比体格和战技,想出人头地的拼劲有时更重要。 这些“贱而勇者”大多有两膀子力气,性格凶横,其中颇有犯过命案的逃犯,以及门阀庄园跑出来的逃奴。 他们加入草军的时间不算长,尚未得到足够多战利品。 朱温许诺,陷阵立功,必有重赏,还可能拔擢他们为自己的心腹。又拿穆陵关之战时,朱珍临危救主,短短数月就被自己重用来举例。 作为草军谋主,黄盐帅的嫡传弟子,朱温的承诺对他们相当有吸引力。 听到朱温话语时,他们就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现在更是罔顾性命,奋勇争先。 悍不畏死的勇士在不同方向,将高彦的军阵撕出一个又一个血泊的切口。 加上侧翼蛮僚溃兵的冲击,高彦的军阵再也无法维持,在阵阵喧嚣中轰然溃散。 长武骑士这等精锐之兵,在崩溃的时候,和那些军无纪律的蛮子也没多少不同,一样面带恐惧,弃甲曳兵,亡命奔逃。 朱温挥动令旗,引领将士奋力追杀。 就在此时,前方升腾起了灼目的火光。 火势蔓延,一座又一座帐幕被引燃。柴草垛变成了一个个巨大的火堆,在山风吹拂之下,烟炎张天。 “怎么回事?”草军将士们纷纷惊呼道。 “难道是敌人放火?”霍存道:“可如今两军混战在一起,放火起来,他们也逃不掉……” “蛮兵没被当人。”朱温平静道:“甚至那些辅助作战的汉人骑马步卒也无关紧要,只要高彦此番带来的三百长武突骑损失不大,他就能向雷帅交差。” 朱珍颔首表示同意:“放火虽然会烧死不少人,但也不利于我军追击。如果这阵火刚好重创了我军,高彦还能来个反败为胜。” 刚接战时,高彦已经派人去布置放火。 长武突骑作为雷帅军中的精锐,能享受到用麻油烙的大饼作为军粮。火攻时,这些麻油就被作为引火的助燃剂。 只因为仓促布置,没法起到烈焰顷刻吞没全营的效果。 “向高彦逃跑的方向追。”朱温从容不迫道:“那个方向一定是安全的。” 将士们齐声应是。 由于营内数处一齐起火,许多蛮人被烈焰驱赶着向这边拥挤了过来,其中不乏看守辎重的老弱妇孺。 朱温当然没有妇人之仁,下令一律砍杀。然而大量的尸体堆积,终究阻滞了奇袭队的追击速度。 高彦等人溃退时扔下了盔甲,也是为了减轻负重。这样他们就能跑得比蛮人快,让蛮人成为他们的替死鬼。 败退时,勇者往往最先死掉。高彦和他麾下的长武骑士们,显然非常明白,局势不妙时,既不能慌乱,也不能逞匹夫之勇。 前方传来阵阵马嘶之声,看来高彦等人已找到了马厩,长武骑士们正纷纷上马。 义军战士们捂着鼻孔,在烟熏火燎中奋力前行,只抓住了十几个还没来得及跨上战马的倒霉蛋,连人带马一发擒获。 奇袭队押着这些俘虏,从敌营另一个方向冲杀出来的时候,己方也还有十多人掉队落在营里。烈焰很快蔓延上了营门,这些义军战士惨嚎着,在绝望中被烈火烧成焦炭。 山道之上,高彦与王尤滴策马飞驰。 身不着甲的高彦,战袍零乱,额头上带着熏黑,终究显出了几分败退的狼狈。 “事情这么紧急,彦纬公子还记得分一匹马给人家。”尤滴娇音软腻,揶揄道:“莫非公子不喜欢与妾身共马而行?” 高彦瞧了瞧尤滴那张干净的脸,掏出一面铜镜自照,擦掉脸上熏黑,淡笑道:“王此刻倒是形容体面,听到被劫营就容失色的人,可不是在下。” 尤滴眼神微动,但随即掩口娇笑起来:“人家又不是武将,有点怕有什么奇怪的?再说你这样志在千里的男子,不也将那杆精心制作的马槊丢在了战场吗?一点都不省得怜香惜玉。” 高彦懒得回话,马槊已不过身外之物。 对尤滴怜香惜玉的人,要么被她勾走魂儿任其利用,要么直接死在她手里。 “又让高彦小子和老女人跑了!”官军军寨之外,田珺攥起拳,不忿地道。 这次高彦疾驰而来,麾下只带了三百长武突骑和两百骑马步兵。但算上靠王尤滴的影响力召集的四千蛮人,总兵力达到朱温全军的两倍。 朱温奇袭还只出动了一千人。发觉敌营大乱之后,朱存当然也会带着队伍出营赶过来,但现在朱存还没到,战斗已经结束了。 长武突骑总计被奇袭队活捉十六人,击杀二十一人——一个差强人意的结果。 除此之外,这轮奇袭还杀掉了五六百个蛮人和数十个镇海军骑马步卒。但下手最狠的还是高彦放的这把火,估摸着有上千蛮人,近百镇海军,以及上百匹来不及带走的马儿,一起葬身在火海里。 尤滴在这个区域蛮僚里积累起来的声望,这下肯定透支个一干二净。但逃命为大,高彦和尤滴也不会在乎。 “这场赢得实在不够痛快。”田珺瞧着笼罩在一片浓烟中的敌营,用手捂着口鼻道:“就连辎重,恐怕也都烧光了。” “金银和铜钱烧不化,等火灭了还能翻些出来。”朱温在田珺鼻子上轻点一下:“你这个小财迷该满意了罢?” 由于这把火,朱温这场胜利确实拿不到太多战利品。虽然还攻破了一个蛮寨,但蛮僚们几乎都是穷光蛋,不然为什么收高彦一点钱,就纷纷出来卖命。 算起来,战后为了赏赐有功士卒,朱温自己还得倒贴钱。 但无论如何,赢了就是赢了。相比此前的交锋,高彦这一回实实在在,无可辩驳地败在了朱温的手里。 “近代称为名将者,莫过英、卫二公,都将长驱奔袭,摧锋破阵,有英公千里袭击薛延陀之风范。”王审知非常及时地夸赞道:“小子出生寒门,见到都将,才知古之名将风仪。” 商人会说话天经地义,王审知丝亳没有夸耀自己带路之功,把高帽子都戴到朱温头上。 王审知这么会说话,等到了福建,朱温也不好再强留他。何况,王审知已算坦诚了,这种腹有鳞甲之辈,不会甘居人下,就算强迫其追随,不见苻坚慕容垂之事哉。 “留下两百人打扫战地,其他人回营休整。派哨骑出去,搜索尚让一军,与之取得联络。”朱温发号施令道。 “高彦败走,尚让那边估计也打了胜仗。这一仗咱们算是打完了罢?”田珺问道。 “咱们这边算是。师傅那边还没有。” 田珺神情微动,突然注意到孟楷和段红烟都没来,但有一个在场,这场仗都会好打很多。 “黄帅那边还有什么对手?”田珺疑惑道:“官军主力之前不是被骗到温州驻扎去了么?” 朱温双手一摊:“现在温州方向重兵囤聚,咱们越发没法入闽了。” 田珺想了想,又问道:“绕道江西入闽如何?” “我们没抄成高茂卿的后路,尚让虽能取胜,却吃不掉江西军的骨干力量。江西乃困龙之地,大军经此入闽,风险不小。” 田珺不由纳闷:“咱们这场仗不是白打了?高彦虽丢了人,折了些物资,损失好像也不是很大。” 朱温嘴角挂起一丝笑意:“所以师傅他们现在才得漫山遍野攻打蛮人寨子抓人,现在怕已抓住好几万了。” “蛮人?”田珺疑惑:“抓这些蛮子做什么?” 一边的王审知给出了答案:“从衢州往南,有一条小道可以直入建州,再往东而行,即可抵达福州。在下来往行商,就常走这条路线。但此路狭窄,走不了大军。” 朱温点了点头:“既然没有大路,咱们就开出一条路来。” 王审知恭维道:“黄帅这番开山凿路,沟通两浙、江西、福建,可是造福后世的千古壮举!玄宗朝名相张九龄开辟梅关古道,功绩也没法与之相比!” 朱温完全相信这一点,因为闽浙之间除了时常被海浸的温州傍海道,还没有一条便于通行的大路。 他突然想起了皮日休先生所作的一首诗。 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较多。 这是皮日休咏叹隋炀帝所修大运河的,所咏正是朱温极为熟悉的汴河河段。 大运河福泽后世,但修造此河,死了很多很多人。 这次草军开道入闽,要死的人也不会少。 黄巢又不想把草军弟兄的命填进去。 于是只能委屈那些世世代代住在山里的蛮人。 往好的方面想,他们投入的是一项功在千秋的事业,就算累死摔死,胜过死于村寨之间的斗杀。 但蛮人们一定没法理解这种伟大。 这很正常。朱温知道,倘若自己生在隋末,恰好被抓去修河,也是理解不到大运河的伟大的。 (本章完) 第186章 时溥再现 第186章 时溥再现 料峭春寒,山风拂面,也吹得战士铠甲外边的战袍猎猎作响。 尚让及一众骑士,不疾不徐地行进在由浙入赣的山道上。 山道阔约四丈,右侧是高耸的峭壁,左侧则是百丈深渊,渊内云气弥漫,一望不见底。 这种凶险地形,本来不利于行军。 尚让发现朱温所部没能及时赶到,切断高茂卿的江西军后路,遂做出决断,以骑兵向这条狭窄山道发起追击。 向平地逃跑的敌人,只能交给后边赶到的步军追赶,能捉住几个算几个。 “这样的险道,我军不敢速行,敌人逃跑也快不了。骑兵速度快过步卒,由此追击,至少能歼灭一部敌军。” 纵然智计被朱温压了一头,麾下将士对尚让还是比较服气的。尚让虽吃过大亏,也是在威震天下的焰帅甄燃玉手上。至于浙西小将钱鏐,趁尚让不备偷袭了一下,不算什么大事。 尚让的振衣盟新任盟主之位,亦得到草军大帅黄巢认可,足令群雄服膺。 “依尚盟主看来,那帮落荒而逃的龟孙子,会不会藏在前边,调转脑袋咬咱们一口?”徐唐莒开声问道。 徐唐莒去年随曹师雄蕲州断后,杀出重围后一同招纳豪杰,转战江西、两浙。曹师雄战死时,他和王重隐躲在尸体堆里诈死,再次逃出生天,已成长为一员心思细密的将领。 尚让伏击高茂卿使用的蛮人,也是二将这几个月来,潜形匿迹,交结所得。 目光向两侧扫了一圈,尚让镇定道:“左边是深渊,不可能有伏兵。右侧峭壁不算太高,若有擅长攀援之士,倒可能上去埋伏……” “山壁被藤萝所覆,内里可能有山洞,我等也需留意。” 随着尚让一声令下,持长柄马刀的骑士们纷纷挪到队伍右边,遇有藤萝密集之处,便停下来将山藤尽数斫断,勘察有无能够藏兵的洞穴。 此前被钱鏐奇袭,反倒令尚让谨慎不少。 一路上也发现了好几个山洞,但里面最多躲着狐狸獐鹿,没有找到半个人影儿。 对尚让和徐唐莒的谨慎,有草军将校不由觉得多此一举,说不定还误了追击。 “高茂卿是个没本事的脓疱,他手下哪有胆子耍甚么回马枪?” “正是,不如作速赶上残虏,把他们的兵器、衣甲尽数扒下来!” 一旁王重隐道:“未必哩!那支打着钟字旗号的官军,就骁悍得紧,逆局中仍伤了咱们不少弟兄。” 那两个将领还想争论,忽听得咻咻数道破空之声。 声音落下,一个将领已没了脑袋,只剩下无头的尸身骑在马上。 “全军戒备!”尚让吹响号角,大声呼道。 他方才一个镫里藏身,险险避让开袭面寒光。若非如此,尚让现在也和那无头将校一样了。 草军骑士纷纷举起盾牌,提防来自崖顶的下一轮射击。 尚让跳下马来,捡起插入泥土的那支长箭。 此箭长达三尺以上,箭镞为铁制,有薄而阔的铲状平头,杨木箭杆,杆首饰金,括髹朱漆,尾端以黑雕翎作为尾羽。 “这是鈚箭。”尚让端详着手里的箭矢:“又叫铲子箭,箭刃锐利且阔大,常用于射猎,能造成更大伤口以放血。” 顿了顿,尚让又道:“如果用来射人,以强弓发之,能一箭把脑袋射下来。” 有马上那具无头尸身为证,没人会怀疑这点。 草军骑士都穿了盔甲,但为了脖子的灵活透气,没有戴保护颈部的顿项。本来这个破绽很难被捕捉到,偏偏崖上的神弓手用鈚箭精准射中那人头盔与身甲间的缝隙,直接将脑袋削了下来。 宽阔的鈚箭,破甲能力很差。也只有百步穿杨的神箭手,才能射出如此一箭断喉的效果。 众将士想起此前被钱鏐奇袭的情况,一个个神色严肃,凝神戒备。 敌人要么再次放箭,要么用绳索从崖顶缒下来。 但对峙了好一会,上边也没什么动作。 “要不咱们派人攀上去,把上头的混账给干掉?”徐唐莒道。 尚让微微沉吟:“这样的神箭手,近战功夫也未必弱。咱们要上去逮人,需得多安排些勇力之士。攀爬山壁时,由射手在下边掩护,如果敌人冒头袭击,我军弓手就由下往上仰射。” 不同于斜向下狙射;敌人若想往下扔石头,或者用长枪戳攀崖中的将士,一定得挨到崖顶边上。 这一刻,整个队伍的注意力,都吸引在崖顶未知的敌人上。 就在此时,一道修长黑影,如虚空闪现,向尚让疾掠而来。 尚让面色突变,急用手中长槊抵挡。 但黑影快得不可思议,尚让嗅到一股淡淡的腥气,只见眼前蓝芒闪烁,胸口一阵剧痛,便失去了意识。 淬毒的短剑轻便迅捷,出手极快,长槊难以抵挡。锋锐的剑尖,又能一击破甲。 众将士纷纷惊叫起来。 长手长脚,面色苍白,穿着一袭夜行衣的男子,冷笑一声,矮身急飕飕穿过几匹战马的马腹下方。 “哪来的瘪犊子,竟伤了尚将军?” “不要让这狗厮鸟跑了!” 将士们呼号不断,枪刀齐刺。 刺客向深渊方向闪避而去。 他被众将士逼到角落,已然无路可逃。 正当群雄以为可以马上拿下此人时,却见他一个后铁板桥,直接仰身坠入深渊,在漫漫云雾中失去了踪迹。 “倒是让他痛快了!”有将士向渊中啐道。 “快去看尚让首领伤势如何?” 徐唐莒却在一旁叹了口气:“这厮大抵死不了。” 他说的并非尚让,而是那个刺客。 “这贼恐怕就是徐州小将时溥。此子战阵厮杀本事平常,刺杀之技,却连国初的‘影子刺客’都未必比得上。落雁都的朱都将曾和他交手,说是有点难缠。”在一片讶然之色中,徐唐莒怅然道。 让朱温都评价有点难缠的对手,当然不是易与之辈。 半空中,时溥突然掷出一道绳索,索端是一口寒光闪闪的钩爪。 钩爪直接抠在岩缝之中,绳索顷刻绷直,化解了时溥的下坠之势。 时溥眼中露出一抹狞狠之色,手足并用,不靠任何其他工具,如同守宫般在垂直的崖壁上迅速下挪,很快下到谷底。 “尚让,你敢向我看上的女人求婚,当然要付出应得的代价。” “高彦,剩下的事情你自己看着办罢。这次只收你五个新罗婢,算是看在咱们多年情分,打了大折扣。” 此前时溥也藏身于山壁上一道细细的岩缝中。 岩缝最多能进一个身体极为纤细之人,尚让等人又被上边弓箭手吸引注意,才对时溥疏于防备。 时溥这样绝顶的刺客,当然可以让自己的身躯变得很纤细。 尚让实在想不到,自己遇袭竟然与绰影有关。 绰影早被时溥当做囊中之物。 时溥又不知尚让与绰影的婚约,只是名义上,并不包括履行夫妻之实。 自然对尚让恨之入骨。 不过,时溥这样心机深沉之辈,泄愤只是顺带为之。 与高彦不同,时溥好色人尽皆知。但他与女子效于飞之乐时,依旧面冷如鬼,迥异于寻常男子。 杀人之后,时溥会感觉自己的血很热,这不符合一个猎人的冷静。 所以他需要女人让他冷静下来。 老朋友高彦这次送给他的五个新罗美人,都还是完璧,令时溥相对满意。 瞧着处子之血洇染在洁白的褥单之上,他不仅会十分快乐,还会感觉自己的思维格外清晰。 …… “尚让被时溥袭击,大难不死,已经醒转来,但神智有些浑浑噩噩?”朱温将霍存带来的消息复述一遍。 这次入闽之战的统筹布局,包括佯动诱敌,吸引江西军击破之,以及凿山入闽的计策,都出自尚让的建言。在行军机动的谋划方面,尚让确实有些造诣。 不料还没来得及庆功,就中了时溥暗算,实在倒霉透顶。 “这个小畜生,有本事冲咱们来,还不如高彦呢!”田珺在泰山曾被时溥生擒过,对时溥恨得咬牙切齿。 “一是他和我交过手,我对他防备心更重。二是尚让比我好对付。”朱温迅速得出了结论:“另外,尚让还活着,证明时溥不想让尚让现在死。” “你是说,时溥故意没有用致死的毒药……”田珺讶然道:“他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那毒一定很不好解。毒如果解不掉,尚让的脑瓜子一定会变得愚蠢起来,就像某个笨蛋的样子。” 朱温这么说,因为他确实知道有这么一种慢性毒药,会让聪明人变得思维迟钝,但真正毙命,须得多年以后。 朱温还没说完,田珺就用头盔上一对龙角顶了过来。 “哎……我又没说是你,你自己对号入座干嘛?” 田珺羞恼地哼了一声:“如果只想削弱草军实力,直接杀了他不就好了?” “尚让现在还是振衣盟的盟主,是王盟主旧部的实际领袖。时溥担心尚让真死了,师尊反将蕲州之战剩下的残军迅速整合,强化草军实力。”朱温道:“接下来南下作战,我军分兵作战会更多。废掉一个智将,许多场面都会捉襟见肘。” “咱们得尽快找个名医,把尚让的毒给解了。”朱温打了个哈欠:“总不能什么事,都让我这个怕麻烦的人干。” (本章完) 第187章 仙霞关 第187章 仙霞关 清寒的河水被从山涧里挑上来,泼在用柴火烤得滚烫的山岩上。 伴着滋滋的蒸腾声,炽红的巨岩在氤氲热雾中迅速恢复灰白色泽。 如是反复数次,硕大的石块便噼里啪啦爆裂开来。 若还没全碎,再抡锤子叮叮咣咣敲一顿。 积薪焚石、浇水爆裂,是秦朝曾用来在陡峭山崖上修建五尺道的老法子。虽慢了些,却相当好用。 卸岭派魁首樊娘子,作为行家里手,在这次伐山开道中被委以重任。 光靠蛮人,自然无法完成如此艰巨的工作。还需卸岭派一帮卸岭力士,负责技术上的统筹把关。 朱温必须承认,当行的能工巧匠,作用由来无法替代。 雷帅高骈曾经使用火药开凿过沟通岭南与交趾的“天威径”山中运河,对外宣称请雷公电母诸神相助以破石。正是这件事,让高骈得到了“瀚海雷鸣”的称号。 因此朱温也提出用火药开山的建议。 草军将士尝试多次,消耗了大量火药,收效甚微。 瞧上去,爆破点的选择,火药的用量,都属于技术活。不是一帮外行短时间内能咂摸出来的。 高骈昔年开凿天威径运河的具体法子,一直被他秘而不宣。草军没有相关的匠人,自然不得其门而入。 “我尽力了。”朱温说着,用一根布条绑起了马车里头兰素亭的眼睛,让田珺看住她。 世间苦难太多,对心肠太软的人而言,还是少看到少听到一些比较好。 朱温习惯于将杀戮分为有必要的杀戮和无谓的杀戮。 上天有好生之德。若能用火药解决问题,既可以提高义军的工作效率,也能少伤损一些人命。 多次实验却全部失败,就只能沿用老祖宗的智慧。 蛮僚们在义军将士带倒刺的皮鞭督促下,络绎不绝地在山道上来回着,挖土、伐木、挑水。 他们的饭食是稗子粥,从蛮僚们的山寨中缴获而来。 蛮僚生活的群山土地贫瘠,多数田地只能种稗子。这种常在稻田里被农夫当做杂草除掉的植物,口感粗糙如沙砾,却是蛮人平日里的主粮。 吃这种东西,当然难以承受沉重的体力活。每天都有为数不少的蛮人,一边佝偻着身子颤颤巍巍地掘着土,突然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很快就断了气。 对义军而言,牛马比这些蛮子的性命宝贵多了。 义军的机动性优势,就靠牛马来维持。能多消耗蛮子,一定要尽可能节省牛马的体能,让牛马吃好喝好。 这种做法,暴动不可避免。 某天,一百多名蛮人纠合了起来,用铁锨刨死了监工的卸岭派弟子。他们口里叽里呱啦地叫嚣着,眼中蕴着怒火,打算煽动更多同族。 有战士听得懂蛮僚言语,知道他们说的是:“该千刀的汉狗!朝廷来了,烧杀咱们的寨子,抓咱们当奴婢。恁们这帮自称替天行道的草贼,也拿咱们做苦役,一路上铺满了僚家子女的尸骨。” “盘瓠上神呵,您甚时降下神恩,护佑子民? 对此群雄不会没有防备。暴动的蛮僚很快被义军镇压下来,乱刀分尸。 有草军将校将斫下来的蛮人首级戳在长矛上,发怒啐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群蛮子劫杀汉人商队时,怎么不说这些话了!” 这话引得众将士心有戚戚焉,纷纷跟着詈骂不休。 “说得是,夷狄人面兽心,畏威而不怀德!” “这些蛮僚,跟畜生一般,本不必将他们当人。” “蛮子性命轻贱如蝼蚁,咱们开出这条山道却福泽后世。诸天神佛看得分明,只会记着咱们的功德!”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得越发理直气壮,义愤填膺。 草军士兵虽然工作强度远低于蛮人,也为了赶工期,上阵做了些事。这让众将士越发有底气。 为躲避蛮僚劫掠,托庇草军的王审知,却没有参与议论之中。 他静静瞧着满脸横肉的卸岭派魁首樊娘子,带着一群彪形大汉,从形销骨立的蛮僚妇人怀里抢过幼童甚至吃奶的婴儿,当着大批蛮人扔进深不见底的山涧。 妇人们有的跪地哀求,有的顿首出血,有的呼天抢地,更有人跟着跃入山涧当中。 众卸岭力士心如铁石,完全无动于衷。 为了管理这群蛮人,黄巢制定了连坐之法。有人暴动,则株连其家人。 同时,黄巢又提拔其中一小撮格外卖力,且愿意帮草军役使同族之人。不但立即发给金帛赏赐,还许诺吸纳他们为与汉人一样待遇的义军战士,打下岭南之后,与众将士一例,分给丰饶田地。 面对义军的恩威并施,蛮人们眼中的愤恨转作恐惧和慑服,神态越发畏葸。 这些曾经彪悍的山民,被人用暴力奴役时,全然失去了心气。 王审知知道,蛮僚会劫掠汉人,也会受汉人雇佣作战。就连他自己,亦和蛮僚做过生意。 但语言、文化、习俗的不同,使得蛮僚与汉人之间的信任格外脆弱。 人需要将同类划分为己方和他者,来寻找安全感与归属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话,一旦成为各方的共识,就具备相当的正确性。 草军的敌人明明绝大多数时候是同为汉人的官军,但抓起蛮僚,心理负担比屠掠汉家百姓小得多。 各蛮僚部落平日里互相攻杀,面对草军的捕捉劳役,也会同仇敌忾起来。 这只是世界运转的基本法则而已,作为一个极聪慧的少年人,王审知自认为没必要因此有什么情绪波动。 “朱都将对此有什么高见?” 王审知看见朱温也踱步过来,开言问道。 朱温微微沉吟:“我在想,后世会不会有人说咱们欺压残害蛮僚,罪恶滔天?” “在下读过诸子百家之书,没见到哪一家有这种蠢话。就连东郭先生,恐也讲不出这么蠢的话来。”王审知笑道:“不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千百年后,人力物力极大发展,所有人都能吃饱饭时,这种吃饱撑的假仁假义学派风行于世,也不是没可能。” …… 这条路本来就有小道为基础,拓宽上头一些格外狭窄之处,就足令大军通行。 越过崇山峻岭,草军将士将无数的蛮人尸骸抛在身后。八闽大地如画卷展开,建州城池近在眼前。 众将士一路翻山越岭过来,衣带风尘,疲惫难掩,眼中却有闪烁的兴奋和激动。 距离此行的目的地岭南,已近在咫尺。在官军兵力薄弱的闽地补给之后,义师便能挥师南进,在朝廷鞭长莫及的地方,获得一片真正稳固的根据地。 那里瓜果丰美,海贸繁华,城池富丽,是黄巢许诺给流离多年的将士们的一片应许之地。 在岭南,大家可以建立家园,置办产业,这片土地将成为义军最早的王道乐土。 安定一段时间,积蓄实力后,黄巢将以此为基,挥师北伐,一举推翻腐朽的朝廷,平定天下! 无论是成家立业的短期愿景,还是黄巢所叙说的远志宏图,都令将士们心感热血沸腾。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一路上蛮僚役夫死者近半,悲号载道。三军将士却踌躇满志,斗志昂扬。 “师傅,剩下那些蛮子,也都心怀怨愤,不如?”孟楷在一边做了个割颈的手势。 “没什么必要。”黄巢负手道,他知道自己这个弟子并非狠毒之人,只不过性情直率,又没把这些异族的性命当一回事。 “孟子曾说过——天下定于一,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哪怕是蛮人的老弱妇孺,将士们杀多了,对汉人百姓杀性也会重起来。” 黄巢并不是什么心软的人,但义军马上要挥师岭南,正是要争取民心的时候。把剩下的几万蛮人屠杀干净,费时费力,也不会让汉家百姓觉得出气。这样的杀戮,就属于没有必要,还可能助长战士凶性,坏了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军纪。 孟楷恍然大悟,点头道:“师尊说得在理。” 又道:“咱们开凿出这条道路,还需起个名字。” 黄巢轻抚须髯,他因王仙芝之死而变得霜白的须发,已用莲子草膏重新染黑,以示不会永远停驻于悲痛之中。 按黄巢的话说,待攻克长安之日,再以白发示人,拘拿满朝公卿,在大明宫中为王仙芝设祭。 抬头看时,黄巢只见朝霞漫天,五光十色,如仙似幻。冉冉升起的朝阳,却又令人激起雄心壮志。 草军此番凿山入闽,虽然是为了夺取自家生存空间,结果上也确实造福后世。 “就叫仙霞关罢!” 黄巢微微一笑,平淡言语中有无垠豪气。 (本章完) 第188章 尚让 绰影 第188章 尚让 绰影 仙霞漫天时节,适宜婚嫁。 如同神兵天降的草军只了半个时辰不到,就攻破了地处闽西北的建州城。破城后,刺史被当即斩杀,原来的刺史府邸,成了草军大将尚让与泰山派的绰影仙子大婚的场地。 江湖儿女,军旅之中,“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没法全备,只能便宜行事。 院内搭起用于成礼的“青庐”,青庐当中,新郎官与新娘子男左女右,并肩而坐。尚让身穿一袭红衣,绰影则身着修身的蓝青色礼裙,衬得身段越发端庄纤美;这是唐代成婚的服制,还由此衍生出“红男绿女”一词。 也没有后世的红盖头,新娘子手里捉一把团扇,遮住脸庞。 群雄毕至,排场倒是颇大,酒席从府内一直摆到府门外。但只有挨着青庐的那几桌,能有幸瞧见新娘子拿下团扇,露出的绝色容颜。 绰影如今名位上已不是泰山派的掌门,掌门之位被她传给一位亲近的师妹。要正式加入草军,这是必须的环节,不然朝廷那边没法交差。 以绰影的性子,必然还会或多或少地暗中遥控,发号施令。但她经营的重心,已转到草军这边。 得知尚让遇袭后,绰影在数日内就办完了掌门之位交接事宜,快马加鞭赶了过来。这一个多月草军凿山入闽,尚让又因中毒而神智昏惫,一直是绰影为尚让打理人脉。 徐唐莒、王重隐本来是尚让兄长尚君长的亲信,经过绰影一番笼络,越发对尚让忠心耿耿。 绰影又慧眼识才,提拔了李唐宾、耿彪、崔受、张权、韩忠等一批青年才俊,弥补了蕲州、宣州两战大量将领战死和投降的损失。草军振衣盟派系,又有了王仙芝在位时人才济济彬彬的景象。 长于谋身方面,被称作仙子的绰影,与魔女尤滴有些相似之处。但尤滴行事张扬激烈,绰影做事则柔缓许多,会圆滑地考虑各方的利益诉求。 黄巢是胸襟开阔之人,又念及与王仙芝旧情,一时半会没有将王仙芝留下派系消化整合的打算。这种整合,短期内也容易激起变乱,削弱全军战力。 绰影发号施令,提拔人才,尽可能藏身幕后,给足尚让面子。令麾下人觉得,盟主中毒之后,虽不复往日足智多谋,但忠厚义气如旧,在夫人辅佐下,亦足以统辖众兄弟。 这个过程中,绰影攫取了权力,尚让渡过了危局,新秀们获得了想要的地位。振衣盟派系现下没了哗变的危险,也利于草军接下来挺进岭南的战事。 当下各方都能对此满意,至于后续可能发生的矛盾,到时候再见机行事罢了。 所以绰影做事,表面看去着实妥帖,还能传成一桩夫郎遭逢厄难,未婚妻不悔旧盟的佳话。 筵席上,群雄也都对尚让得到这么一位才貌俱绝的贤妻艳羡不已。 坐在朱温身边的田珺,一边往嘴里咕嘟咕嘟灌着酒,一边瞧着青帐内绰影一袭盛装的模样,眼里流露出向往神色。 段红烟不知何时凑了过来,露出善解人意的笑容:“尚盟主和绰影仙子终成眷属了。师弟你什么时候把珺姊姊这条‘小龙女’给娶回去?” 得知朱温和田珺相恋,段红烟显出由衷欣喜。这一来,本就直肠子的田珺彻底放下了对段红烟的猜疑,越发将她当做好姊妹。 朱温呷一口酒,压低声音道:“哪有那么快,我和珺妹还没亲过嘴儿。” 段红烟呀地轻叫一声,满面不可置信。 瞧了田珺神色,才知道朱温所言是实。 “你俩也不像没见过世面的,没想到这么纯。”段红烟粲然笑道,伸手在朱温和田珺肩头各拍了一下:“还得努力呀。” 这话说得她自个挺有感情经历一样。 段红烟快人快语惯了,又见多识广。不论她对男女之情究竟懂多少,这番话说得倒挺自然。 段红烟又上去熟络地摩挲着田珺腰肢,贴着她耳朵道:“我师弟心思不少,你只靠这副身段勾引他是没用的。若想早点玉成好事,就多揣摩他念头,说些体己话儿。男女之间,本就是互相宠着,可不止一边的事。” 她说得虽细,一旁朱温也能听见。但段红烟言语极为熨帖,给朱温听去全然无妨。 田珺若有所悟,面露感激,直接把段红烟搂怀里,朝段红烟脸上喷着酒气:“红烟,你待人家可真好……” “太紧了,四脚蛇,快把本千金松开!”段红烟嗔道:“要喘不过气了。” “好呀,你又叫我四脚蛇来着!看姑奶奶挠你。”田珺哼了一声,去搔段红烟腰眼,两个大美人儿顿时打闹在一处。 酒筵既罢,婢仆上去放下青帐帐帘,依着礼数,新婚夫妇行礼完毕,直接在帐内圆房,以后才搬到屋子里居住。 脱下沉重礼服的绰影和尚让,却只在床上相隔一小段距离,并肩而坐,没有丝毫要进一步的迹象。 “绰影有自个的小心思,不能与郎君成周公之礼,郎君心中可有芥蒂?”绰影神色温柔道。 尚让叹息一声,揉了揉自己的额角:“哪里会。你我本来只是结盟,你却做得已远远超过我所想。那种俗事,本也无所谓。” 这些日子,绰影洗手做羹汤,揉面烤胡饼。平日五指不沾阳春水的泰山掌门,亲自在庖厨中片鱼宰鸡,切姜剁蒜,表达为尚让招揽贤才的诚意。 李唐宾等人瞧见绰影手上被鱼刺扎伤,用细布包起的伤口,一个个都感激涕零。 就当前而言,得到如此一位贤内助,对尚让无疑是雪中送炭。 “况且你喜欢上的是女孩子,于我而言,面子上也没什么过不去。” 绰影点了点头:“郎君可以尽早娶妾入门,传递宗嗣。身为一方大将,早日有子嗣,众将才能心安。绰影在泰山派有几个姊妹,容貌人品都属不俗……” 内帐当中,她对尚让说话仍是端庄温雅,相当符合古人所言“举案齐眉”的标准。 尚让却明白,绰影这番话虽然大气,也表露出她真心都在兰素亭身上,且定然会为着同性爱人守身如玉。 “那种事情,倒也不必太急。”尚让说话间,又觉着脑袋一阵刺痛,令他思路为之阻滞。 瞧见尚让色变,绰影温柔地探出柔荑,在尚让额角上熟练地搓揉按摩起来。 尚让中毒之后,头痛每日都要发作许多次。 一开始,尚让每天浑浑噩噩,头脑一片混沌,每天除了饮食,几乎都在昏昏大睡。过了一旬,起居才恢复正常,但随即发现自己不仅头痛不已,头脑也经常在思考中陷入僵木。 即便如此,尚让看着身边的温婉女子,仍然会感觉怦然心动。 若问尚让喜不喜欢对方,当然是喜欢啊!一个青年人,见着这样一位才貌俱绝,又知情识趣的美人,心生爱慕,又有哪里奇怪? 但尚让决定尊重绰影,不去勉强,满足于有名无实的婚姻。 他喜欢名利,却并非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尚让也没想到师尊王仙芝和兄长尚君长离去得那样突然,顷刻将他推上了振衣盟派系草军领袖的位置。 若是真正的枭雄,一定会想办法让绰影放下戒心,再伺机得到对方的身体,力求彻底掌控对方为己用。 但黄巢擅长识人,倘若尚让心性与时溥、高彦一般,黄巢哪里容得下这么一个人在草军当中,拥有自己的派系?恰恰因为尚让野心不足,才让黄巢表现出充分的大度。 须知纵是魏王李密这等公认的君子,也免不了火并翟让,血溅聚义厅! 至于未来,尚让也不知道会如何。他只知道,如果自己没法解毒,就算能保住现在的地位,也必沦为绰影的傀儡。当然,绰影做事熨帖,会给他留下明面上的体面。 尚让本不以武勇见长,当毒素损害他的头脑,对他而言,放权就不可避免。面对这样的情况,他唯有心中幽幽叹息,却又还存有希望。 对盐帅而言,一个忠厚没野心,又足智多谋的尚让,终究比实质以某个女人为首的派系可靠。 尚让也只能期望黄巢能竭尽力量,为他找到能解毒的神医了。 (本章完) 第189章 高彦踏雪访钱鏐 第189章 高彦踏雪访钱鏐 乾符六年春初,衢州以南的群山当中,高彦被朱温打得惨败而归。 高彦痛定思痛,得出了与朱温相同的观点。 步兵指挥能力有所欠缺,致使高彦没能顶住朱温的劫营。若非高彦急中生智,放火阻挡朱温追击,以上千条蛮人性命为代价,把伯父高骈视若珍宝的长武突骑尽可能保了下来;他的大将生涯,恐要就此葬送了。 高彦不会因此妄自菲薄。在他看来,比起将兵,统帅更重要的是将将之才。 即便如此,在多山的南方作战,高彦的确需要一个更擅长统率步兵的将才协助自己。 人选非常好找,对方已造出相当的势。两浙市井坊间,时常能听到说书人传唱屯兵八百里,吓退黄巢数万大军的故事。 而且,这个人没有摆架子的习惯,高彦用不着三顾茅庐。 倒春寒覆上杭州地面,带来罕见的南国春雪时,高彦也一袭缓带轻裘,踏着满地雪粉,不请自来。 钱鏐生下来时,因相貌丑陋,差点被父亲扔到井里淹死,因祖母爱怜,才保得性命,遂得了个小名婆留。 高彦早从石镜镇将董昌口中得知钱鏐其貌不扬,真正见面时反而松了口气。 倒也没想象的那么丑,无非一张宽脸如同被踩扁的螃蟹。 何况,高彦只与他相处了半盏茶时光,就觉得这张脸越看越顺眼。 高彦进门时,因在林中与董昌比校射猎,弄得大汗淋漓,口干舌燥。 哪怕尽可能做出世家贵公子的雍容闲适模样,钱鏐还是发现了高彦衣领内的点点汗珠。 钱鏐其时正在沏茶,却没有直接把茶水给高彦饮,而是用粗陶海碗盛了大半碗凉水,高彦捧过一饮而尽,干渴尽去,顿觉腋下有如凉风生出。 接下来钱鏐换了一口白瓷杯,将加了少许精盐的温热茶水注入其中。 高彦此时已经解渴,温茶入口,脾肺皆暖。 钱鏐又以小杯奉上香茗。高彦小口品啜,茶香悠远,只觉回味无穷。 “具美出身军旅,倒是泡得好茶。”高彦出言赞道。 钱鏐,字具美。大抵与西汉名将霍去病一般,寄托着父母的美好愿望。 “哪里哪里。”钱鏐笑道:“茶技平常,比杨行密师哥差远了。” 他说话时,神情爽朗,有一种洋溢的自信,令他其貌不扬的面容也顺眼起来。 高彦留心观察钱鏐眼底神色,只觉对方笑容纯粹,眼神中找不到一丝滞虑。 钱鏐虽然出身寒微,但作为藏剑山庄真传弟子,懂点诗书,又会沏茶,一点也不奇怪。 不过,钱鏐泡茶手艺确实平常,远非精于此道,话语并不是自谦。 之所以这三盏茶感受着如此滋味美妙,是钱鏐将自己的细密心思融入其中的结果。 高彦也是极聪明之人,当然发现了其中关窍。 但他明知故问:“现下我已经解渴,却想知道这三杯茶有何不同?为何具美要端三盏不一样的茶呢?” 钱鏐欣然答道:“彦纬将军初进门时,肌肤渗汗,我若给将军喝热茶,不仅不解渴,还会感觉烫口,一时无法适应。我便盛上一碗凉水。” “凉水量大解渴,饮罢便应以身体为重,再喝容易伤身。于是我又端上温茶,仔细观察将军反应,见您已逐步适应,才敢奉上刚沏好的上茶。” “哈哈哈……好一个三进茶,怪不得董昌夸你是王佐之才!诚不欺我。” 钱鏐洒然一笑:“董镇将待我如弟,昔年散尽家财,募集团练兵报国,就将不才引为左膀右臂。对我这个不成器的小弟,有些溢美之辞也是难免。” 高彦抿了口茶,沉吟少顷:“具美听过哀骀它的故事吗?” 钱鏐应道:“《庄子·德充符篇》中的人物,如何没听过?” 纵然高彦身份远高于自己,钱鏐并不一味谦卑,也时而展现出自己的见识和自信。 哀骀它,出自庄子讲的一个寓言故事—— 鲁哀公问于仲尼曰:“卫有恶人焉,曰哀骀它。丈夫与之处者,思而不能去也;妇人见之,请于父母曰:'与为人妻,宁为夫子妾'者,数十而未止也。未尝有闻其唱者也,常和人而已矣……寡人召而观之,果以恶骇天下。与寡人处,不至以月数,而寡人有意乎其为人也;不至乎期年,而寡人信之。国无宰,而寡人传国焉。闷然而后应,氾而若辞。寡人丑乎,卒授之国。无几何也,去寡人而行。寡人恤焉若有亡也,若无与乐是国也。是何人者也!“ “听过那就好办了。”高彦眼神突然露出一丝促狭:“我听具美言语,颇有哀骀它之风,想必也和哀骀它先生一样,很有桃运罢。” 庄周所讲的故事当中,因为哀骀它说话特别顺耳,许多女人见到他便向父母提出请求——“与其做别人的妻子,不如做哀骀它先生的妾”。这当然只是庄子描述贤人的吸引力,不必取决于外表的寓言笔法,不可与现实等同。 “将军说笑了,在下哪能与庄子笔下的贤人相比。鏐只有一个未婚妻子。”钱鏐自嘲道:“寻常女子见了在下这副尊容,无不骇然而逃,幸亏还有这么个好女孩儿,对在下不离不弃。” 高彦听董昌提起过这个女孩子,是浙西观察判官吴仲忻的女儿。 当下击掌道:“没想到具美还是个痴情之人!只是以具美之才,今后平步青云,亦非难事。届时为了‘瓜瓞绵绵,尔昌尔炽’,免不了要多纳些如夫人进门。群满堂,具美可能保得初心?” 这个问题相当刁钻,钱鏐也不好回答说在下这辈子绝不纳妾,万一将来做不到,落别人耳里岂不传为笑料? “先贤制礼,妻妾有别。宠妾灭妻,是为非礼。无论何时,爱妻永远是钱某心头最娇艳的那朵陌上之。纵有旁的女子进门,钱某必使其安分低伏,勿让乱了礼数。” “男儿多情而不滥情,真爱以外,不过工具、玩物罢了。”高彦一拍钱鏐肩头:“果然是个好汉子!” 钱鏐的回答,确实切合高彦这样世家子弟眼中的道德伦理观。 高彦又道:“余言语唐突之处,不过相戏耳。具美休要沉心。” 他明知钱鏐读过些诗书,又是藏剑山庄的高徒,并非寻常丘八可比,却还称钱鏐“出身军旅”,其实已是绵里藏针。钱鏐却始终应答从容如和风,不卑不亢,让高彦无可挑剔。 高彦也懒得问最后一个问题,直接道:“草贼将掠取岭南,伯父已向朝廷上书奏请,欲以高某为主将南下,会同广州李迢等诸镇,讨灭妖氛。具美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下一刻,高彦终于在钱鏐眼中看到了浮动的喜色:“蒙彦纬将军青眼,具美万死不辞!” 高彦大笑起来:“具美多礼了,都是报效国家,我岂能以此作为自家私恩?你我同心,将黄巢、朱温等一干贼党献首北阙,到时候功名富贵,唾手可得,这才不负男儿平生之志!” 当夜与钱鏐拜别后,高彦又找到了董昌,两人在积雪的院中相对而饮。 董昌是财主出身,颇有家资,在王郢起兵作乱时组织团练,而被故镇海节度使裴璩提拔。却不学无术,言语鄙陋,不似钱鏐粗识章句。 高彦对董昌也懒得摆什么世家的谱,直接发力猛拍董昌肩膀,畅声道:“董镇将家的钱鏐小弟,真是个奢遮男子!这番南下破贼,少不得镇将一份功劳。” “董老哥也不用怕高某借了不还。高某借用钱小弟,就这番岭南之役,之后自当完璧归赵。钱小弟立了功劳,董老哥也跟着水涨船高,岂非天大好事?” 说着,高彦直接抓起一杯酒灌进董昌嘴里:“就以这坛绍兴雕,预祝你我平步青云,建功立业!今夜,咱们不醉不归!” 高彦表现出如此盛意,董昌当然不好再说什么。 两人喝到酩酊大醉,相与枕籍而眠。 但高彦眼底,始终隐藏着一丝清冷光芒。 对于高彦上门想要借走钱鏐,董昌其实并不情愿。 钱鏐毕竟是董昌发掘出来的奇才。 钱鏐容貌丑陋,性格却从容开朗,没有丁点自卑,说话更极有分寸,是个相当讨人喜欢的人。 但高彦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没有问钱鏐。 “庄子笔下的哀骀它,被鲁哀公授予国之大事,却在不久后弃鲁而去。这大抵只是庄生的道家空想。君子修德,为的不就是治国平天下?焉有弃君上而去者?” 钱鏐足智多谋,性格仗义,行事宽和,不记仇怨,被人面折而不怒。孝父母,友兄弟,敬师长,言语爽利顺耳,又愿意倾听人言,应答时妙语连珠。 这些优点当然足以弥补他容貌上的丑陋。 正如高彦不相信庄子笔下的哀骀它,能恬然放弃国相之位。高彦也绝不相信,修养出如此多优点的钱鏐,是个唾面自干的纯善之人。 这种人,挟持者大,其志甚远,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董昌以为得到钱鏐,就确保了自己平生富贵。 以高彦看来,董昌压根驾驭不住钱鏐。若钱鏐一直留在董昌麾下,董昌虽可藉此水涨船高,终恐有灭族之祸。 这会让高彦心生恐惧,觉得钱鏐此人不可任用么? 高彦想起了自己的先祖,北齐神武帝高欢,与高欢麾下大将,后来祸乱南方的侯景。 侯景也是天下奇才,高欢得侯景而雄霸关东,南梁萧衍得侯景则身死国灭。 董昌驾驭不了的人才,我高彦却能驾驭。 唐祚已衰,朝廷就算平灭了草贼,也不过是让地方豪杰们进一步坐大,令世道进一步滑向群雄逐鹿的时代。 也是高彦、时溥这类人,最向往的时代。 此番南征之行,高彦踌躇满志。 (本章完) 第190章 外传 鸣雷 第190章 外传 鸣雷 宣州南陵的战尘落下时,高骈知道自己又获得了一次大捷。纵是智勇兼备的草军领袖黄巢黄巨天,也不免在他手上损兵五千有奇,算上临阵投降和俘获,此战战果已逾万数。 “草贼全军崩溃,大败而走,积尸满地,宣州南北,已无一骑。”高彦面带喜色,禀报道:“恭喜伯父又立新功,一生勋业,足与古之名将颉颃矣。” “古之名将,是么。” 雷帅高骈摘下抹金凤翅盔,露出清癯已极的面容,满头乱发猎猎飞扬,目光投向遥远的地平线上。 “彦纬,如我这般开府建牙,战功赫赫,策勋十二转,名满天下,此生可以说是无憾了吧?” “那是自然!伯父威震四方,乃我大唐当世第一名帅。” “也许吧。”高骈淡淡笑了笑,目光突然凝滞,似陷入到极为悠远的回忆当中:“但是如果有得选的话。比起这一切荣华,我只愿能披甲持戈,为石帅麾下一骑卒,为国家收复安西北庭。” “那个人去后,大唐复兴的所有希望,都不在了。” …… “小子,你说你是渤海高氏的嫡子,一战平西川的高崇文是你阿翁,破阵邙坂的兰陵王高长恭是你祖上?” “抱歉,我这里只有将军和士兵,哪怕是王子皇孙,来了我石雄营中也不过是一个小卒。” “人不是牲口,没有什么名血名种。纵然请你阿翁、你祖宗魂魄上身,也不能让你的战绩增加半分。” “功名只向马上取,让我看看吧,小子。能让你留名青史的,只有手中的长枪,与腰间的八面汉剑!” 与老师的初会,这些话令高骈心中很有些震动。 但真正改变他一生的转折点,还是一个月后,石雄找到他的谈话。 “高骈,字千里。”石雄击节道:“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你的名字,是南平郡王亲自取的吧?” 高骈如遭雷殛。 南平郡王,是他祖父高崇文的封爵。正如老师石雄所说,他的名字,是祖父晚年亲自所取,典故出自魏武帝曹操的《龟虽寿》。 “军营里,战士们说你自负家世,高视阔步,用鼻孔看人。”石雄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如同阳光般微笑着,看不出任何批评之意,只是简单地述说着事实。 “只不过,要志在千里,也是压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寄托。当一个威名卓著的老人,将自己暮年的壮志寄托在最疼爱的孙子身上时,那份爱何尝不是不可承受之重?” 见高骈依然如泥塑木雕,说不出半句话来。石雄有些得意地挑了挑干净好看的眉弓:“所以,就这样活在祖父的光环里吧。用自傲,来掩盖自己的自卑。若别人看到你时,只会想起那个战无不胜的南平郡王高崇文,对你也不会有过多期待。孙子不如祖父,本就天经地义。” “可是……”石雄叹息了一声:“这既不是你祖父,也不是你自己想要的啊。你真的甘心,这一生就如同祖父的影子?用狂狷掩盖自己的壮志与雄心,就是你为自己选择的宿命?” “抱歉,石帅……” 高骈身体开始颤抖,他终于想起,当祖父去世的时候,他大哭之余也暗中松了一口气,因为不再有人给他施加那样多的期待。 “不要对我说抱歉。你这样说,证明你还在恐惧。而我石雄要教会你的,就是战胜自己的恐惧。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跟我来吧,将看起来绝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只要你不停下脚步,道路就会不断延伸。而我,则会作为你在黑暗中的明灯,引领你的方向,最终,你将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你的功业将令你的祖父黯然失色。” “抓住我的手。”石雄伸出了手,手掌干净,厚实,却富有力量,稳如泰山:“我命由我不由天,不放弃可能,你的人生就有无穷种可能性。所谓的千秋功业,只需一步步去做,就能实现。” 高骈发觉眼泪已经开始在自己的眼眶中流淌。 他猛地抓住了老师的手掌,十根手指紧紧相握。 这个人,不但能读懂他的一切,而且说出的每句话,都让他彻底相信,感觉没有任何虚罔。 他决意用一生来追随老师的指引。 没多久,他就与老师一同,经历了那场震惊四海的绝域大战。 “明天,你们这帮新兵蛋子就要出战了。” “对手,身经百战的回鹘可汗,目标,拿下他的首级。” “三千对十万,吾固可往焉。” “出击!” 当策马由地道中冲出振武城时,高骈早已置生死于度外。 但他更相信他们必胜,因为那个人能实现一切奇迹。 当他刚刚来到那座军营的时候,军营中充斥着从吐蕃逃回来的难民,云中惨败后听到回鹘两个字就瑟瑟发抖的败卒,神策军赶出来臭名昭著的兵痞,还有十四五岁从未摸过刀枪的稚嫩少年。 但只用了几个月时间,他们就已经凝聚成一支比精钢更硬,比镔铁更强的誓死之师。 他们要为去年云中之役战死的一万多大唐将士雪耻。 他们要为代北数十万被杀掠残害的百姓复仇。 高骈当然记得,自己刚进到军中时,还是个动不动狂言家世,飞扬跋扈的二世祖。 他也记得,师妹甄燃玉那时也只是个怕黑的娇滴滴小丫头,甚至能被虫子吓得尖叫。 师弟李国昌则犹如一只幼狼,孤寂的眼神充满着对周围的不信任,轻易便暴起伤人。 但几个月后,他们都是这所当无前的三千铁骑中的一员。 这本身就是一个只有神祇能创造的奇迹。 那么随老师再去创造一次奇迹,又有何妨。 此去欲何? 馘名王,扫沙场。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 数日之后,当邠宁节度使王晏宰、河阳节度使王茂元、卢龙节度使张仲武等帝国名将陆续抵达战场之时。 只见石雄高坐于尸骨堆积而成的京观之上,战袍血染,随风猎猎飞扬。 他的身后插着一杆殷红的大唐战旗,旗尖上是一颗须发戟张,死不瞑目的首级,尤带着生前的凶威,正是那不可一世的朔漠天骄——乌介可汗! 不待大军集结,三千铁骑,竟已将称雄二百年的回鹘汗国彻底覆灭。 石雄将腰间酒囊举起,带着醉意,睇视着如蜂群般赶来的同僚们,清楚地感受着他们的羡慕、嫉妒与不甘。 狂风已随着战血的零落而平息,酒虹在日影下散发出七彩的光华,一代军神如吸海垂虹,纵意高饮。 “诸位同寅,一路风尘跋涉,辛苦了!” 尔后,他的目光落在京观下方,那随他血战奏凯的三千骑士身上,眼神中顷刻充满了无法描绘的骄傲。 石雄戟指点向这一群虎贲男儿,意概昂扬,气若奔雷。 “小-儿-辈-已-破-贼!” 仅仅六个字。 却不仅令高骈永世铭记,也足以留芳万古。 杀胡山! 大唐会昌三年,天德防御副使石雄以三千骑破回鹘十万大军于漠南杀胡山,阵斩乌介可汗,宣告回鹘汗国之灭亡。 这片血腥的战场,亦将如长平、赤壁、淝水一般,永久煊赫于史册当中,为后人所垂吊。 从那一战开始,黄沙百战穿金甲,将军转战立功名,一路上,高骈永远记得老师那句话—— “当你彻底超越你的先祖的时候,你就不会再那么在乎自己的血统和家世。” 是的,他做到了,南征北战,开府建牙,成为大唐四帅之首的高骈,驻足持枪,骋目四顾,早已茫茫不见敌手。 曾经的巍峨绝峰,已在脚下。 只是,指引他的那道身影,虽已远去,却又成为了他再翻越不去的另一座大山。 然而,老师也有做不到的事情。 高骈又想起自己在凤翔府东门外道路上,拦在老师马前的情景。 “老师,你绝不可进京!今上正在清算武宗皇帝旧人,你进了长安,就再出不来了。” 石雄眼神微动:“千里,你可知道,若不进京,便是抗旨。” 高骈眸光一扫,见四下无人,对面除了老师之外,只有他几位心腹亲兵。 “抗旨就抗旨!”高骈沉默一会,猛力咬唇:“明知必死,为什么还要去送命?” 石雄嘴角微扬:“你是要为师谋反?” 老师轻而易举地讲出了高骈藏在心中,却不敢说出口的词汇。 没等高骈应答,石雄道:“天下安定,若以凤翔一镇犯上,与飞蛾扑火何异?而你,连你们渤海高家的私兵都拉不起来。既然宿命难逃,为师现在进京,还能保住一生清誉。” 高骈猛然打了个激灵。 但他随即声嘶力竭地道:“就算抗旨,也不见得要攻打朝廷。老师,咱们可以拉着愿意走的兵马,学虬髯客出去建一个国家!回鹘已经亡了,吐蕃现在也摇摇欲坠,北边,西边,多的是海阔凭鱼跃的广阔天地!” 说出这话时,高骈已经做好了抛弃家族,彻底斩断与渤海高氏联系的准备。 石雄瞧着高骈,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讶异。 他或许没想到,这个大弟子对自己的忠诚,竟到了如此地步。 高骈被老师打量着,也只觉时间变得极其缓慢,几十息仿佛成了千秋万古。 “我石雄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有你们这几个文武兼资的奇才门生。”石雄叹息一声:“寻常君王,容不下臣子门下有这么多奇英之才。” “当然,有例外。譬如季汉先主刘备和诸葛孔明,还有先帝与老师自己。” “先帝病危,令我辅佐幼主。我却没算计到装疯卖傻二十多年的光王,致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石雄怅然道,将光王成功发动政变的责任,全部揽到了自己身上。 “如今先帝子嗣,尽被戕害。大局尘埃落定,不可撼动,我石雄唯有以死谢罪,以报先帝深恩。如此一来,当今圣人才敢放心大胆地任用你们。” 听到这里,高骈眼眶发热,顷刻泣不成声。 “你还年轻,未来大有可为,该成为威震天下的一代名帅。在荒外吃一辈子沙子,不是你应有的命运。” 石雄温柔地拭去高骈脸上泪水:“陪我一起进京吧。以为师的身份,就算赴黄泉,也该有基本的体面。” 基本的体面,就是一年后“病逝”于长安,宣宗皇帝,也就是此前的光王,甚至舍不得给一个追赠。 说实在的,老师去后,高骈就不觉得自己有半点再对大唐忠诚的理由。 现实如此吊诡,这个帝国看起来千疮百孔,内里却相当瓷实。许多麻烦事,让高骈这个并不被宦官们喜欢的人到处救火,成了大唐第一名帅。但高骈知道,若没有自己,上边也有其他办法搞掂,无非多些周折。 时至今日,大唐这艘巨舶终于有了点散架的苗头。可高骈已经老了,不复青年时的锐气和赌性。 他将目光投向一边的侄子高彦,在高彦的蹀躞带上,清楚看见一张精致的鬼怪面具。 那是著名的兰陵王面具。 祖父高崇文年轻时就很喜欢佩戴。 高骈自己,认识老师之前也是如此;得石雄收入门墙后,则将面具弃若敝屣。 高骈不知道该不该点拨一下高彦,告诉他,丢弃你的面具,才能取得更高成就。 高彦没有高骈的经历。这种话,高彦未必能理解。 相比青年时的高骈,高彦做事更加果决。 高彦却未曾像高骈一样,见识过真正的伟大。 汉高祖刘邦不择手段,却也景仰于信陵君的风范,所以才有冲天豪气,缔造出豪气干云的四百年大汉。 若高彦真有夺取天下的器量,高骈不介意为他铺路。渤海高氏曾经建立过北齐王朝,若能再建立一个,对整个家族都是利好。 但高骈始终觉着,心中只有功利的人,没有成为人君的气象,说不定还会做出恩将仇报之举。 “努力罢。”高骈眼中转作温和的嘉许神色,在高彦背上拍了一下。 想起一母同胞的弟弟病逝前,将这个独子托付给自己的殷切眼神,高骈默默叹息。 自己已尽人事,事情今后发展,便由造化决定。 只希望高彦不要辜负自己的期望。 (本章完) 第191章 流言 第191章 流言 “是草贼!” “快逃啊!” “黄巢杀人八百万,在劫难逃,如何是好?” “咱们只有协助官府,竭力据守,才有活路。草贼再凶残,终究是血肉之躯。福建多山,莫非这帮恶鬼能将所有的城池堡寨,烧杀干净不成?” 当朱温带着队伍,行进于由建州去往汀州的山路上时,看见的就是百姓一边张皇逃散,一边议论纷纷的情景。 这些百姓的眼中除了恐惧,还有浓烈的仇恨。 有人一边逃跑,还转过身,用身上的猎弓向草军方向射箭,发泄自己的愤怒。 黄巢杀人八百万,在劫难逃。这条流言简短流利,相当便于传播。 朱温已得到线报,高彦以湖巽之战突击草军之功,擢升为镇海军都知兵马使,全权负责带兵南下,追剿草军。 石镜镇衙内知兵马使钱镠,则被高彦征召为麾下步军兵马使。 这种讹传之策,朱温一眼就看出是谁的手笔。 钱镠此前成功奇袭尚让后,就编了个“屯兵八百里吓退黄巢大军”的段子,给自己造势。 “咱们现在不光不容易买到粮食,连问路都找不到人!”霍存抱怨道:“明明官兵掠民比咱们狠多了,怎会如此?” “福建养兵不多,主要靠地方民兵防御。这些民兵与地方联系较深,一般不会像正规军那样祸害乡里。”朱温道:“闽人又性格彪悍,被牵牛打粮几次,很快积聚了巨大怨气。” 开辟仙霞道入闽,消耗了草军在衢、婺两州收集的巨量粮食储备。虽然劳役主要交给了蛮人,但草军战士也往往得上去干些活。工程完毕之后积攒的疲惫压抑,以及粮食的缺乏,必然带来军纪下滑。 “这么说,这些福建赤佬没怎么被官军祸害过,容易炸毛。”霍存疑惑道:“既然如此,钱婆留为什么不编‘岁星在吴分,利在破草贼’之类的怪话,煽动闽人和咱们死斗?” “民兵再彪悍,没有组织纪律,哪是咱们对手?”朱温道:“钱镠倘若煽动他们和咱们决战,反而帮了义军。所以愤恨之外,还要给他们增加一些恐惧,他们才会老实守在城寨里。” 霍存恍然点头。 这一路过来,他也在重峦迭嶂间,见到了大量用生土、砂石、竹片版筑而成的土楼。一座土楼往往有三四层,二三百个房间,聚族而居。 这其实是两晋南北朝时期坞堡文化的遗存。在中原地区,世家大族为了表达与朝廷合作的态度,已将修筑坞堡的风气丢掉了。但在闭塞的福建之地,宗族无论大小,都会建造坚固家宅,土楼木寨,多选址险要之地,易守难攻。 如果百姓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草军要一个个楼寨打过去,效率相当低下,付出很大伤亡,才能获得有限的粮糗。 钱镠此策看似简单,却抓住了福建天然利于坚壁清野的特点。若不能破解,一定会给草军带来极大麻烦! “在下愿意带着麾下兄弟,向百姓宣扬盐帅爱民,只杀贪官污吏,不伤良善百姓!”王审知站出来道。 王审知祖籍在福建,会说闽地方言。 朱温却否定了他的意见:“你们商队这点人,影响力能有多少?这么宣传,不过杯水车薪。” “何况,咱们草军之前在建州等地,确实杀了些人。” 拉蛮僚做要命的苦工,需得提拔一撮积极合作者。事后将他们接纳进草军,也是必要的馈答。但这些蛮僚野性难驯,进了城市,难免管不住手脚。 黄巢在浙南补充的一批新兵,军纪也很难迅速上来。 按照惯例,黄巢会诛杀惩罚一些,给百姓交代。然而刚经过开凿仙霞道的劳苦,也不好惩戒过广,只能抓点典型意思意思。 加上人死不能复生,这样的处置,很难让没怎么遭过兵祸的闽人满意。 众将闻言,纷纷面露苦色。 只有段红烟神色淡定,轻笑道:“师弟你这么说,是已有成算了?” 朱温是谋定而后动的个性,否定王审知的意见,多半是有了更好的计策。 听到这话,诸将才转忧为喜,道:“都将有什么妙计,快说给咱们听听。” “钱婆留已经抢到了先手,流言一定会迅速传遍整个闽地。与流言对着来,不若顺势而为。” “顺势而为?”田珺一脸疑惑不解:“难道把杀人八百万给认下来?” 朱温眼神骤然明亮:“珺妹你说对了。” 霍存讶然道:“这哪里能认?就连白起、曹操都远远杀不了八百万,这可是千古骂名……” “如果让百姓们认为,被杀的都是他们痛恨的人呢?”朱温打断霍存的话语。 “佛祖弟子目连为从地狱中救母,不慎放出了八百万恶鬼。这些恶鬼转世为士族门阀,贪官污吏,骄兵悍将,残害百姓,致使人民穷苦,民不聊生。” “地藏王菩萨悯苍生之苦,遂命谛听神兽入世,收回八百万恶鬼性命,是为‘杀人八百万,在劫难逃’。” 霍存问道:“老大你的计策,就是将盐帅塑造成谛听神兽降世?” 段红烟掩口吃吃娇笑起来:“小师弟你也是胆大,竟然这么编排师傅。” “地藏菩萨慈悲,不会亲自杀人。谛听能辨认世间万物,明善恶,通人心,司刑狱。”朱温说出了谛听这一设定更加合理的缘由:“现在咱们与师尊分兵作战,要传信消耗时日,只能先斩后奏。” 如今黄巢带着草军主力,攻打福建首府福州。朱温与段红烟带领的这支偏师,则担负着攻略汀、漳两州的任务。 朱珍也迅速露出赞叹神色:“真是妙策,如此一来就反客为主了。” 他停顿了一下,道:“不过闽人对官府似乎仇恨并不是很大,属下担心此计收效……” “只要心中有怨恨和戾气,就一定会上钩。”朱温微笑道:“闽人真的没遭过兵祸吗?倘若如此,那些土楼用来防谁?他们的彪悍民风又是从哪来的?” “那些民兵来自各个村寨,村寨之间本就互相仇杀不已。闽人虽没怎么被正规军祸害,却也深受械斗仇杀之苦。” “他们一定会觉得仇家村寨全是恶鬼,被杀都是活该。所有草军入闽后被杀的人,都会被找到应死的理由。” “这种仇恨一旦被扩大,他们会觉得士族高门,大小官吏,无不该杀。” 这种做法,在后世被称作唤醒麻木的民众。 但朱温知道,自己只是在利用人性中天然之恶,来制造,扩大矛盾,以瓦解对方的同仇敌忾。 人类偏偏也需要一些这种恶,因为人善易欺! 朱温转向一旁的前浙东观察使崔璆:“咱们这次入闽,需要多杀一些士族,崔公应当不会介意罢?” (本章完) 第192章 闽地士族 第192章 闽地士族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崔璆虽是清河崔氏嫡流出身,又做过浙东观察使,如今在草军里头,只是个被俘的降将。 朱温说要屠戮闽地士族,崔璆当然没法子介意。 但崔璆仍需说个实话:“朱都将,闽地闭塞荒僻,没什么士族供你们刮油水……” “无妨。”朱温摇手道:“是不是真的士族不重要,只要百姓觉得是士族就行。” 唐代士族出现了明显的“迁葬两京”现象,为了更好掌握政治资源,从地方向中央移动,郡望和籍贯发生分离。留守郡望所在地的,往往只是家族里混得不太好的分支。 有一点却必须留意——寒门也是门! 曹魏时陈群订下“九品中正制”,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也就是说,寒门一样可以进入仕途,只不过会被定为下品。 唐代的门阀制度亦深受此影响,寒门需三代以上没出过五品官,才被定义为“寒素”。 像黄巢这种家中世代贩盐,没出过半个官儿的,哪怕再有钱,再有才气,精确定义里也属于“寒素”。这才是唐代科举中几乎被彻底排斥的群体。 政治资源是有限的,士族里边多代没有出过高官的分支,其实会被自动降为寒门。但他们对外仍然自称士族。 除此之外,在福建这种闭塞的地方,土豪们也喜欢单方面自称士族,以此提高声望。 这些门门道道,对于斗大的字不认识几个的泥腿子来说——分不清,真的分不清! 话说回来,屠戮士族,以前已经有人干过很多次,但丝毫动摇不了这个制度的根基。 黄巢与那些人的区别在于——那些人带着自己的家族和一帮寒门,想要消灭士族之后自家晋升为士族;黄巢却对这种分品别类的制度,视若敝屣,想要让士族政治从根子上消灭! 这个问题不是光杀人就能解决的。却一定要杀一些人,向泥腿子表明态度。至于被杀的有多少是真的士族,其实没那么重要。 察举不可以复兴,士族不可以卒除。 朱温又出言安慰崔璆:“消灭士族政治,并非一日之功。即使这个制度真的消灭了,崔公这样才学兼优之人,仍能在新时代拥有一席之地。” 换言之,士族里头一部分合作者,仍能以个人身份,在新的体制里获得自己的地位。 这个问题,朱温曾与黄巢讨论过多次。 现在朱温的话,也能代表黄巢的意思。 这让崔璆长舒一口气:“黄帅和朱都将有什么要崔某做的,在所不辞。” 朱温派出一批说书人混进百姓里,宣讲谛听神兽降生为冲天大将军黄巢,为苍生除灭八百万恶鬼的故事,很快就扭转了舆论形势。 大批楼寨敞开大门,向草军提供粮食,表达合作态度。理所应当地,很多时候,草军也要帮他们讨灭有仇的村寨作为报偿。 这些山民在复仇时残忍无比,将敌对村寨屠杀得鸡犬不留,婴童被投入粪坑淹死。他们甚至会将仇人的胸膛划开,炙吃他们的心脏,喝他们的心头血。 这样的残酷,让很多见惯了杀戮的草军战士,都有些看不下眼。 “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能够开垦的耕地很少,加上汉蛮杂居,村寨矛盾极为激烈。”王审知对众将解释道:“只有通过血腥的村寨械斗,消耗掉过剩的人口,地方生态才能延续下去。” 这样的地方,朝廷直接派人下来征税,怕直接被刁民们生吞活剥吃了。在福建征敛的方式,也是将税吏职位交给各地的土豪和蛮僚酋长家族,至于截留的问题,朝廷只能装作不知道。 后世不是有句话嘛?士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账。 福建地方环境的恶劣,从山民们的事后处置上也能看出。他们对于占据敌方村寨,很多时候兴趣不大,往往选择填掉对方的水渠,扒开堤坝,将更多的河水引到自家村寨。被屠戮干净的敌方村寨,在失去了水源供应后,彻底沦为满地荒芜的遗弃之地。 水源的争夺,也是村寨之间结仇的最常见缘由! 草军介入这些村寨之间的仇杀,也带来了一个结果。 乡民们不仅知道了,黄帅是谛听神兽入世,来收作恶的八百万恶鬼。更知道,谁是恶鬼,也是由黄帅座下一群神将们指定的。 先迎草军者生,后迎草军者死! 于是乎,福建百姓争先恐后迎接草军,民众竭诚欢迎,形成了一派生机勃勃、万物竞发的境界。 这些乡民踊跃给草军提供军粮,指导方向,带着草军去抓自称士族的土豪。在攻城时,匠人积极地打造攻具,民兵们蚁附登城,让朱温很容易地就拿下了漳、汀二州。 建州方向,却传来了悲报。 黄巢志在攻取福州之后,进取岭南,没有在贫瘠多山的福建久留的打算。因此在建州,也没留守多少兵马。 有个叫陈岩的家伙,组织乡团,聚集了几千人马,号称“九龙军”,与城内的士绅勾结,攻入建州,不仅消灭了留守的二百守军,还将城内的一千多伤兵和义军眷属屠杀一空。 得到消息,众将恨得咬牙切齿,纷纷要求出兵复仇。 朱温则指出,这种土豪相当滑溜,直接去收复建州,对方不过丢弃建州跑路罢了。 “都将,莫非咱们就让杀害如此多弟兄的恶鬼头子逍遥法外?”霍存不甘地道。 “不要慌。咱们在建州招的新兵里头,有这位陈岩陈公的父老乡亲。”朱温嘴角微微上扬:“小霍,我让朱珍和你带着骑兵过去,你们知道怎么办。” 在陈岩的乡人引路下,陈家堡很快燃起了熊熊烈火。 “咱们真的不是什么颍川陈氏啊!” 陈岩的长子被绑缚在木驴上,哭嚎道:“咱家五代前还在地里刨食,只是祖上耕作卖力些,多买了些田地,本来与众父老乡亲无异呐!” “胡说!”一位佝偻着身子的农夫挥舞着锄头,怒斥道:“你们陈家人嘴上挂着颍川陈氏的名头,横行乡里的时节,怎不这么说了?” 陈岩的妻子也流着泪对一名陈家佃户道:“咱们陈家真是庄稼人出身,对你们这些佃户租子收得轻,你们向来知道……” 佃户只是冷着眼道:“俺只知道,俺阿爷那代,因俺生了重病,没钱医治,被你们陈家九进十三归,利滚利两年翻了十番。只好贱价卖地给你等,失了祖宗传下来的田地,做了你家佃户。你们莫非记不得了?” 陈夫人顿时大哭起来:“那都是公爹在世时做的,奴家都没嫁进来,如何晓得哇?” 朱珍与霍存对视一眼,知道陈家人的命运已没什么疑问。 朱温发下揭帖,闽地士族,但凡被草军抓到,一律诛杀全家。这个命令,已得到黄巢的公开追认。 何况这陈家,还与草军有恁大血仇。 出来混,一定要讲信誉,说杀你全家,就要杀你全家! 在乡人们的唾弃辱骂中,陈家大宅被熊熊烈火吞噬,哀嚎声都被剥啄的燃烧声掩盖。 陈岩刚刚和妻弟范晖一起,带着所谓的“九龙军”杀进了建州城,喜孜孜地上书给官府邀功;随即发现,自己已经死了全家,就算未来钻营到福建观察使的位置,也没子嗣能继承家业了! 其实朱温从王审知口中得知,这位陈岩,和王审知的大哥王潮是相当好的故交。如果陈家积极和草军合作,纵然他们长期自称颍川陈氏,看在王审知的面子上,依然可以法外开恩,网开一面。 奈何陈岩铁了心要和草军作对,还伤了许多草军兄弟,那就实在没办法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