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破阵曲》
第1章 戈壁滩特有的浪漫啊
第1章 戈壁滩特有的浪漫啊
每当极北之地的寒流抵达河西走廊南端戈壁滩的时候,荒原就真的成了荒原。
田地里还有一些没有收割的玉米杆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显得穷酸且毫无骨气。
倒是那些绵延了好几里的葵,在被人类斩首之后,却依旧骄傲的挺立在寒风中不怎么动弹,颇有几分宁死不屈的模样。
当然,沙枣树是不同的,这东西扎根西北数千年,对于每年都会来到的寒风显得很是无所谓,甚至还轻摇着为数不多的柔嫩枝条,趁着风,将一颗颗沙枣种子送到远方去。
这里的天空奇高无比,高的连老鹰都不愿意光顾这里,所以,天空中除过几个破烂的塑料袋在胡乱飞舞装扮天空之外,就只剩下湛蓝的天空,连云彩都不屑一顾。
灿烂的阳光在透过寒风之后,基本上就没啥温度了,即便是落在眼前这片荒原上,也没有啥好处,反倒让大地更加的寒冷。
狼跑了,鹰飞了,树叶子落地了,庄稼收割了,只有人留了下来。
不高的山坳里有一座苍老又结实的黄泥小屋,小屋背后有一棵上了岁数的老梨树,当老梨树上最后一片火红色的叶子被风带走之后,满是岁月侵蚀痕迹的老梨树就跟老屋子非常的相配,宛若一对老夫妻。
一扇不大却能透着橘黄色光芒的窗户,一个火焰升腾的炉子,一柄冒着白气的黑铁水壶,一张柳木打制的小床,床上铺着又厚又喧的褥子,再来一张刚刚晒过的厚被。
假如此刻突然下雪了,就可以钻进这个小小的温暖世界,脱掉衣服,连内裤一起扯掉,把家伙放一个习惯的方向,让自己尽量的自由。
高空中哨子风依旧肆虐,窗外雪粒子噗噗的打着窗户,炉子上的水咕嘟咕嘟的在水壶里冒着泡,我们就把一只耳朵贴在荞麦皮枕头上,把另外一只耳朵放在被子外边。
一半喧闹,一半安宁,此时,你的心已经完全沉浸到了故事之中了……
有了故事,荒凉的西北荒原,即便是梦都是五彩斑斓的。
(本章完)
第2章 遥远的狼刨水
第2章 遥远的狼刨水
狼跑水,又叫狼刨水,是河西走廊东端戈壁滩上的一个小村子,左边的山黧黑叫做黑老虎山,右边的山赤红叫做炉灰山。
有一年西北高原大旱,一群狼从辽远的北方草原跑来,它们不停的奔跑,最后,狼王在狼跑水这个巨大的峡谷处停下脚步。
因为过于饥渴,狼群烦躁不安,狼王突然在一座红砂岩山脚处开始刨土,其余的狼也就跟着刨土。
红砂岩虽然属于风化岩,质地不算太硬,对于狼的角质爪子来说,就属于大难题了。
于是,狼王就用上了自己锋利的牙齿啃咬,用它尖利的爪子刨,它们夜以继日的刨土,挖坑,爪子磨秃了,牙齿掰断了,就吐血湿润红砂岩,饿了,就吃死去的同伴,渴了,就吸吮死去同伴的血。
终于,在一个朝霞漫天的清晨,一股清泉从红砂岩中喷涌而出,狼群,也随即张开满是鲜血的嘴巴随着狼王仰天长啸。
戈壁滩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只要有水,荒芜的土地立刻就能生长出青草,并且在很短的时间里形成一片绿洲。
最早的一棵树是沙枣树,是一只鸟带来的,它落在绿洲上吃草籽,排泄的时候留下一颗沙枣核,沙枣核在湿润的草地上生根发芽,最终长成了一颗沙枣树。
等沙枣树结沙枣之后,就有更多的沙枣树在绿洲上长起来了。
百十年之后,这里已经有了一大片沿着溪流生长的沙枣林。
在西北风带着沙土经过这片沙枣林的时候,沙枣树拦住了一些泥土,并给绿洲留下厚厚的一层黄土。
于是,这里的植被越发的茂盛。
有了树木,就有各种野兽来这里栖息,给狼群提供品种多样的食物。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狼跑水之地来了多少狼群,死了多少狼王,最终,还是那支用爪子,牙齿刨出清泉的狼群后代保卫住了自己的领地。
当然,这跟狼群为了那一股子清泉付出的沉没成本太大有关,关于这一点,人跟狼之间没啥区别。
狼群只要数量足够多,足够团结,且足够凶狠就能击败别的狼群,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直到某一天,狼跑水来了更加强大的族群,狼几乎全员战死,伤痕累累的狼王不得不带着没有参与战斗的怀孕母狼跟幼崽仓惶逃离。
它们彻底的失去了祖先留给它们的领地,猎场。
能打跑狼的,自然比狼彪悍,勇猛,狡猾,阴险的存在。
能在戈壁滩上生活的存在,还必须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牛更能吃苦,同时,还必须比狐狸聪慧才成。
人,这种动物完美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尤其是被陕甘回乱逼迫离开陕西四处流浪的云氏一族。
与狼群的争斗,云氏不可能毫发无伤,在付出惨重的沉没代价后,云氏一族埋葬了战死族人后,他们就留在了这片有水,有富饶土地的绿洲上继续生活。
苛政猛于虎!
这就是云氏一族宁愿抛弃富饶的关中大地来天尽头讨生活的原因。
这里没有官府,只有很多跟他们一样的人……
于是,战斗就从人兽之争,变成了人与人的战斗。
他们跟戈壁滩上觊觎绿洲的邻居们作战,跟多如牛毛的土匪,马贼战斗,跟分不清是土匪还是商贾的商队战斗,最倒霉的时候,他们甚至还要跟前来讨税的官府战斗。
为了狼跑水这片绿洲,云氏子孙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好在,他们保护住了自己的女人,孩子,粮食跟土地,还在绿洲外边修建了高大的夯土城墙。
在狼跑水地区,云氏凶悍之名远播,不论是土匪,马贼,还是官府,都知晓云氏一族不可轻侮,惹到了云氏,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争斗。
也就渐渐的没人再惹云氏了,开始跟云氏联姻,通商……
云氏在关中蓝田就是著名的耕读之家,即便是跟狼作战的艰难时期,云氏子孙也各个粗通文字。
等到安定下来之后,云氏族长第一时间就开了族学,等族学里的娃娃学的差不多了,不惜费重金送族中优秀子弟去外边求学。
事情坏就坏在送优秀子弟去外边求学上了。
也不知道他们在外边学了个啥,死活不去当官庇护族人给家里捞好处也就罢了,还口口声声要什么,民主,还要他妈的救国!
老族长云芳是满清最后一场科考甲辰科的最后一名同进士,对于变法,改革,民主一类的东西有自己的见解。
云芳在考上进士以前是谭嗣同的拥趸,那个时候年纪不满三十的他跟戊戌君子们一样认为大清朝需要全面改革,皇太后需要彻底的还政于皇帝。
为此,那时候还不是族长只是一个普通举人的云芳甘愿为六君子马前卒,回到甘肃之后积极奔走,呼朋唤友为变法张目。
就在他们骑着马去西安向陕甘总督升允请愿,并声称愿意为大清朝肝脑涂地改革的时候,谭嗣同死了。
那个风度翩翩有着强烈人格魅力的贵公子被砍了头,除过留下一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痛快诗句之外,啥都没有留下。
谭嗣同的命没有了,他的戊戌变法也没了,云芳从听到谭嗣同死讯的那一天起,心气也就没有了。
再后来,上一任族长费重金把他从西安大狱里捞出来之后不久,他就染上大烟。
好在,他的学识底子还是牢固的,五年后,考中了甲辰科三甲最后一名同进士。
原本,他可以去当丹阳县县令的,他没有去,而是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刨水堡子,成了云氏新一任的族长。
几十年下来,这个主义,那个思想的横行中华大地,他统统的充耳不闻,把全部的心思放在壮大族群,教育自己的娃娃们上,也把自己慢慢的熬成了老族长。
也就是在这几十年里,云氏从一个当地的中等家族,成了西北地为数不多的地方豪强。
老族长是一个心胸开阔的人,发自内心的疼爱自家族里的娃娃们。
在弄清楚民主是啥意思之后,觉得问题不大,可以给娃娃们民主。
了不起让他们民主之后,再让人数更多的大人们否决就是,反正民主给他们了,他们也试验了,再不听话,就要上家法了。
不听话的打一顿也就成乖娃娃咧,几个跳弹的凶的打两顿也就是了。
都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乖娃娃,根子上坏不到哪里去。
救国是那么好救的?
那是要拿人命往里面填的,还都是这群傻娃娃的命。
这些年老族长见多了这个主义,那个主张的,说的全他娘的是屁话,一个个拿傻娃娃的命去救国,结果把国家救的越来越穷,倒是把自己弄得妻妾子孙满堂的,没一个好的。
娃娃们这是被骗了,堡子外边全是骗子!!!
可是呢,堡子外边主义横行,好几个主义他听了都觉得很有蛊惑性,就不要说那些热血过头的娃娃们了。
弄清楚这个道理的老族长觉得自家的娃娃在外边很危险,应该全部聚拢到自己身边来,西北地足够大,敌人足够多,足够家里的娃娃们建功立业的。
一道道电报从兰州发到西安,北平,发到上海,发到每一个在外求学的云氏子孙手里,希望他们放下手头所有的事情立刻赶回来。
理由很简单,他病的快要死了,要再看娃娃们最后一眼。
都是孝顺的好娃娃,就算在外边被骗的再凶,听到自己的死讯也一定会回来的,这一点,老族长很肯定。
在等孩子们回来的功夫,老族长四处奔忙,到处寻找好女子给娃娃们说媳妇,等这些小王八蛋回来之后,趁机把亲事给成了,再给关上一年两载的,等小娃娃落地了。
看这些小王八羔子再说什么民主,救国,救你娘的国,先把老婆娃娃喂饱再说这些狂话。
至于什么没名堂的爱情,老族长一向是嗤之以鼻的。
瞅着这些跑回来奔丧的傻娃娃一个个吱哩哇啦被架进新房,老族长就得意的不成,一口气抽了两个烟泡,飘飘欲仙。
来年,族里就会多几十个小娃娃,十五年后,族里就会多一群壮劳力,到时候把狼跑水附近的地全给他占了。
就在老族长得意的安排这些生不如死的乖娃娃进入族里各项产业开始干活赚钱的时候,打东边来了一支队伍,听说叫什么赤匪,很厉害,打的官府哇哇叫。
官府给了一颗人头五个银洋的赏格,老族长觉得很有搞头,他听官府说这支队伍已经逃窜了好几万里不说,早就弹尽粮绝了。
自家的娃娃们跟别人家的蠢蛋不一样,讲武堂出身的就有好几个,别人家就几枝破烂火铳,自家可是有娃娃们新买回来的洋枪,洋炮,哦,还有七八挺机枪,听娃娃们说,有这东西,马贼来多少死多少。
东西是好东西,再加上兵荒马乱的,娃们买回来也没啥错,就是太贵了,了足足五万个银洋,这可是族里五年的收益。
正好赤匪来了,弄死一些,多少还能回点老本。
眼看着两百个精精神神的好娃娃背着枪,抬着炮,牵着马走了……老族长又得意的点了两个烟泡。
很可惜,老族长期盼的利润,直到死,他都没有看到,同样的,也没有看到他的乖娃娃们回来。
因为,他的乖娃娃也变成了赤匪,还是赤匪中最厉害的,一路上夺关斩将,杀的马老三抱头鼠窜。
自从听说自家的乖娃娃成了赤匪,老族长吐了很多的血,身体很快就垮了,临死前,他还在担心自己被赤匪哄走的乖娃娃们。
而狼刨水堡子也因为这件事成了官府针对的对象,加上最能打的都走了,很快就成了人人欺负的对象,就连雄伟的堡子墙也被人家削去了两米。
后来的狼跑水村的云姓村长等到那些娃娃回归。
不过,他们等到的是一百三十七个木头匣匣,有的匣匣里装着一套破衣裳,有的里面装着破本子,破钢笔,有的里面还装着婆娘临走时送的肚兜,肚兜上有很多洞,沾染了很多的血。
再后来,新的国家成立了。
云家当官的子弟就多了,听说有一些还在京城当官,可是,昔日繁华的狼跑水村却日益的破败,高耸的堡子墙被戈壁上的风逐层剥离,最终在一场暴雨过后,西边的墙壁轰然倒塌。
从此,堡子墙壁再也不能为留在这里的云姓人遮风避雨了。
堡子墙壁倒塌了,就有很多云姓人迁徙去了外地,尤其以那些当官的家眷们走的最快,最早。
百年的堡子也就慢慢的变得破败,无人理睬,毕竟,这里原本就荒原,对野兽来说是天堂,对人来说是桎梏。
好在这里坟茔众多,每年清明时分还是有很多人回来祭奠,只是,随着祭奠者的岁数逐年变老,过不了多久,或许就没有人来了,这里也将回归到原始,狼群或许会重新成为这里的主宰。
又过了很多年,狼跑水村慢慢的通了电,通了黄河水,还有一条平坦宽阔的柏油路从狼跑水村边上经过,给这座破败的荒村带来了一些生机。
最早的土坯房,早就不见了踪影,被一个财力雄厚的云姓富商给改建成了一个园一样的地方,只是陵园旁边的几座瓦房他没有动。
村子边凌乱的坟茔也被重新安置,一座高大的纪念碑上说的清清楚楚,这里变成了烈士陵园,是陵,不再是坟。
村子里通了网络,添加了太阳能路灯,一到晚上就亮堂堂的,就是没啥人。
此时,时光已经来到了2024年农历六月二十七日。
宜:嫁娶,祭祀,祈福,斋醮,破土,安葬,以及远行……
(本章完)
第3章 避不开的恐惧
第3章 避不开的恐惧
狼跑水村里其实还是有人居住的,只不过,绝大部分原住民都是老人,最年轻的年岁也都超过了五十岁。
在大部分人的眼中,这个年纪的人,其实已经不算啥人了,在当下,只有年轻人跟孩子才算是真正的人,那些老朽的,都是冢中枯骨,早就被社会给淘汰了。
狼刨水村子虽然是云氏一族的根,却没有人太在意这里。
遥远的京城,富庶的江南,先进的岭南,悠闲的蜀中那里自然有四时不谢之,八节长青之草,更有醺醺然手握金杯头枕美人膝的逍遥。
鉴于此,谁还能记得起西北戈壁滩上的老宅呢?
然,青骢骏骑,略有瑕疵,谢家宝树,偶有黄叶,云氏一族自然也难逃这个规律。
云策就是云氏一族的瑕疵,黄叶,因为云氏直系子弟中,只有他一人留在了戈壁滩……
不是他喜欢戈壁滩,而是因为讨厌云临川,他总觉得自己如果继续跟云临川这位云氏一族的老祖宗亲近下去,很可能活不到自己期望的年岁。
云策头一天从市里回到狼刨水,第二天,就有百十个漂亮,健壮,年轻的外人也来到了狼跑水村。
他们很守规矩,牢牢的护卫着一座不算很大的院子,基本上不怎么乱动。
这些漂亮的年轻人都是跟着云氏这一代的老祖宗回来的,听说都是他的护卫跟保健医生。
云临川之所以能成老祖宗,不是说他为狼跑水贡献了多少,是因为他是整个云氏一族官职最大的一个。
其实也也谈不到官职,一个已经一百零几岁的老家伙再谈为人民服务纯属扯淡,能把自己的屎尿控制好不麻烦别人已经算是大功劳了。
他现在也就是一个离休老人,只不过年青,壮年,老年的时候给这个国家立下过汗马功劳,到了耄耋之年,没人希望他早死,只把他当成一个吉祥物供起来,让他多看看国家现在的繁荣兴盛的模样。
等到某一天真的离开了,好把最新的国家发展状态汇报给那些开拓者,告诉那些逝去的开拓者,后辈们活得还算不错。
老家伙最近觉得自己要死了,这才想起狼跑水村,觉得自己就算不能埋在这里,也需要把最后的时光留在狼跑水,
所以,他就回来了。
以前,他不是不能回来,而是不敢回来。
他当年带着狼跑水云氏最优秀的两百子弟参与救国,战死了那么多的人,让老族长郁郁而终,总是要有一个交代的。
到了他这个年岁,其实啥都无所谓了,就算是见到老族长,挨骂对他来说都是福气。
他早就活得不耐烦了,想死就死,就算医生在旁边,也不耽搁他去见老族长。
之所以硬撑着留一口气,是放心不下丛里的那个小家伙。
院子里种了不少的,绝大部分都是喇叭,紫色的喇叭,这东西只在太阳不猛烈的时候开放,一旦大太阳出来了,就会枯萎收缩。
云临川喜欢喇叭,因为这东西总让他想起军队里的小号,只要冲锋号吹起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还能再冲锋一次。
漫长的一生都是跟着号声来作息的,这让他离不开喇叭,总想让卫兵给他再吹一次冲锋号,保健医生却总是担心他一激动之下死掉。
只能种点喇叭聊以自慰。
所以,他院子里的喇叭在清晨开的如火如荼,还有两根同样带着黄色喇叭的南瓜藤正在向屋顶匍匐前进。
光头长须的云临川倒在轮椅上,暗红色的脸膛迎着初升的太阳,显得有些发紫,偶尔睁开眼睛,扫视一下丛里的云策,很是不满。
云策正在收集喇叭上的露水,这东西是老祖宗的最爱,据说,用这东西泡茶,不但可以延年益寿,还能清心明目,让人精神抖擞一整天,老家伙就靠这东西续命呢。
重紫色的喇叭里的露珠很少,一朵里最多只有一滴,想要接满一满杯谈何容易,偏偏他的手僵硬的厉害,干不好这个细致活。
他知道老祖宗在磨练他的心性,可是呢,他此刻心跳如鼓,手臂上的寒毛竖立,手才触碰到喇叭,蕊里的那一滴露珠就从滚落了。
露珠这个东西非常的神奇,太阳没出来的时候它就一直存在,只要太阳出来了,不论有没有照耀到它,它都会立刻消失。
收集露水需要手做到快准两字,对此时的云策来说不是一个轻松的活计。
云策瞅瞅手里的半杯露水,对闭目养神的云临川道:“老祖宗,您今天精神抖擞半天成不成?”
云临川缓缓睁开眼睛,淡漠的道:“你干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情,导致你在我跟前如此的不安?”
云策的手抖动一下道:“说到钱,我卡里有一百八十九万,其中九十七万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剩下的都是我这些年的工资,奖学金,稿费积累,哦,我还拿出一半的工资资助了贫困户家孩子上学。”
“这一点我信,你从小就不是一个爱财的,那么,色呢?”
云策为难的道:“如果有医学手段能证明处男的话,我就是。”
云临川瞅瞅跟在身边的保健医生道:“小张,给他把把脉,看他到底是不是童男子。”
云策见张医生走过来,叹口气道:“怎么就不相信人呢。”
闭上眼睛养精神的云临川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不相信任何人。”
张医生的手摸在云策的手腕上,片刻回头对云临川道:“精关稳固,纯阳未曾污染,只是年纪轻轻的多了心悸的毛病。”
云临川叹口气道:“我也相信你这个层级的政治斗争还涉及不到人命,那么,你到底在害怕什么?”
云策把手中半杯带着粉的露水一口吞掉,而后幽幽的道:“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只要我敢有半分松懈,它就会扑上来将我嚼吧嚼吧给吞掉。
而且,我相信,这种恐惧并非来自精神上的,而是……本能的恐惧。”
说罢,云策就撸起袖子,将自己满是鸡皮疙瘩,且寒毛倒竖的手臂伸到老祖宗面前。
云临川慢吞吞的戴上老镜,仔细打量一下眼前的手臂,然后卸掉老镜略微思忖一下道:“跟我当年在东北老林子里碰见山君的状态很像,那双金黄的眸子啊,到现在也难以忘怀。”
“我去了动物园,也近距离见了老虎,熊,豹子,狮子这样的猛兽,我并不害怕它们。甚至还逗弄了一条眼镜王蛇。”
“动物园里的叫老虎,东北山林里的才叫山君。”
“给我一杆长枪,我有勇气向山君发起冲锋,老祖宗,生在这个家里,我不缺胆量。”
云临川沉思片刻道:“去陵园里看看你的父母,再替我给那些老兄弟们敬一杯酒。”
听自家老祖宗这样说,就知道这会不可能知道答案了,云策喟叹一声,放下手里的茶杯就去了红砂丘另一端自家的小院子。
不适的感觉六天前就有了。
在过去的六天里,他尝试着摆脱这种没有来源的恐惧,可惜,都失败了。
不管是他把自己关在银行金库里,还是下到四千米的矿坑,甚至去了戒备森严的超级监狱,那种被猛兽盯上的感觉没有丝毫的消退。
什么法子都用过了,云策依旧觉得自己是一头即将迎来最终命运的困兽。
而今天,那种恐惧的感觉越发的浓烈,就像有一条毒蛇已经盘在他的脖颈上,毒牙已经亮起。
一个人惶恐无依到了极点,会自动寻找觉得最安全的所在躲藏,狼刨水就是云策心灵与肉体的最终归宿,所以,他来了。
他来了之后,云临川紧跟着就过来了。
这非常的可疑,他甚至觉得自己莫名其妙的恐惧感都跟云临川有关。
老祖宗一定知道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很明显,老祖宗这次匆匆回到狼跑水,绝对不可能是来狼跑水等死的。
云氏子弟满天下都是,都在期望这位老祖宗好好的活着,好背靠大树继续往上爬呢,毕竟,只有老祖宗活着,有些事就能做,但凡老祖宗过世了,云家的势力至少会减少一半。
从京城来狼跑水,就算是带着一个完整的医疗组,对于老祖宗来说依旧是一场波及到生命的苦劳。
所以,他之所以来狼跑水,恐怕跟自己这个来老家向祖宗求解脱的晚辈有关。
云策不相信自己一个小小的开发区处级副主任值得云氏动用最大的底牌。
除非是自己身上无名的恐怖有着更加深层的含义,否则,就算是他死了,对于云家来说依旧算不得什么。
这个国家对这个老家伙来说是没有秘密可言的,从见到老家伙的那一刻起,云策就知道自己身上无名的恐惧应该会有答案了。
只可惜,老祖宗的心硬扎了一辈子,很早很早以前就不受儿女心态影响了,就算自己是他重孙,不该说的,他还是不会说。
感觉到那种近乎真实的恐惧依旧充塞他的心田,再瞅一瞅手臂上竖立的寒毛,云策心中生起一股怒火,三两步离开家爬上旁边一座算不得高的红砂丘极目四望。
他很想在自己被逼疯之前,跟恐惧的源头正面战斗一场,哪怕战死都成,就是不能这样没完没了的折磨他。
可惜,四野空荡荡,恐惧依旧在。
西北的戈壁滩辽阔而荒芜,地平线的东边是连绵不绝的大黑山,与之相对的是一座同样看不到尽头的红砂岩山,两座山中间的川地就是他的故乡狼跑水。
天空是湛蓝色的,配合上黑山,红山,绿地,以及一座能将白云倒映出来的巨大水库,就赋予了狼跑水乡丰富的色彩,也让这片原本荒芜的大地显得极富生机。
戈壁滩上的沙枣林依旧在,银灰色的叶片在阳光下泛着光,像是一片杀气腾腾的刀林。
云家人来狼跑水的时候覆灭了狼群,于是,跟很多无聊的种族一样,总喜欢说自己是狼的后代,也跟狼一样的团结,一样的坚韧不拔,云氏子孙宁可站着死也不能跪着生。
说这话的人已经被埋进红砂岩旁边的陵园里去了,墓碑上的红五星至今还红艳艳的,不见半点褪色,云策也相信那一位老祖宗的骨头也跟墓碑上的红星一般敲击起来铮铮作响,且永不褪色。
陵园旁边就是云策家的小院子,院子不大,占地不过五分,屋子也不多,只有并排修建的三间砖瓦房,屋檐下暴露出来的椽子已经泛黄发黑,房子虽然有些陈旧了,云策却没有任何要修缮的意思。
他觉得家,就该是这副模样。
(本章完)
第4章 龙威,这世上真的有龙?
第4章 龙威,这世上真的有龙?
云策家的院子里也栽种了很多的喇叭,跟老祖宗那里整齐划一的喇叭不同,他家的喇叭的藤蔓爬的满世界都是,有一些甚至爬到了窗台上,正装扮着他的窗户。
看到熟悉的院子,云策真的还想继续活下去,可不知为啥,他总觉得自己已经大难临头。
世上就没有平白得来的胜利,这一点,云策很清楚,尤其是父母也为工作牺牲之后,没人比他更明白荣耀之需要血来浇灌这个道理了。
下了山,推开已经褪色的堂屋大门,阳光立刻就照射进来了,堂屋里顿时亮堂起来。
云策点燃了三柱香插进香炉里,虔诚的向供桌上的灵位跪地三叩首,在自省过之后,发现自己并未行差踏错后,云策第一时间向祖宗发出托庇的要求。
屋子里亮堂堂的,虽然只有云策一个人,他却觉得屋子里满是人,爷爷,奶奶坐在左边的炕上正笑眯眯的看着他,父亲正在抱怨自己假期少,回家的次数更少,而母亲,正端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红漆盘从外边走进来。
云策取过供桌上的一杯放了很久,没啥酒味的郎酒喝了下去,屋子里的祖先们也就回去了,除过光线中的尘埃陪伴着沉默的他之外,啥都没有了。
祭奠陵园里的英灵无需纸钱,供奉,他们生前看不上,死后更加的不稀罕,唯独郎酒不可缺。
这种酒产自蜀中赤水河边上一个小县,云策小时候跟着母亲去那里为爷爷买过酒,至今他都不明白,一向物欲淡漠的爷爷为啥会喜欢崎岖难行破破烂烂的山沟沟里的酒水,明明再走二三十里地,就是大名鼎鼎的茅台镇。
云临川就喜欢茅台,八十岁之前那点工资全买酒了。
可是呢,爷爷不喜欢,爷爷不仅仅不喜欢,他连自己的父亲云临川也不喜欢。
也对,不管谁是云临川的儿子,都不可能父慈子孝的,闹翻是必然,不闹翻才是奇迹。
好在,不论是茅台还是郎酒都是赤水河水酿造的,说到底,是一水同源,就像爷爷跟云临川的关系一样。
母亲说之所以会选郎酒,跟爷爷常说的《狼归来》有关,到底是《狼归来》还是《郎归来》,那个时候云策太小,弄不明白那些复杂的情感,总觉得《狼归来》比较霸气。
直到慢慢长大,他就越来越倾向于《郎归来》了。
云策家中常备郎酒就是为他们准备的,这种酒安静的时候是一汪水,暴虐时候便是一团火。
祭祀之前,云策自己先喝了一口,一道火线从咽喉直通胃囊,再在胃里变成一团火,他的四肢百骸似乎都燃烧起来了。
带着两分醉意,云策给这些豪迈的人一一满上……
祖宗们的意见非常的明确,既然不知晓恐惧由何而起,那就出征,直面恐惧,要嘛被恐惧杀死,要嘛,就战胜恐惧,可以不择手段的去战胜恐惧,唯独,逃跑,投降不在考虑之列。
坟里面埋的都是硬骨头,就是因为骨头太硬,太有担当,所以死的早,云策很喜欢跟他们在一起。
祭祀祖宗与亲人告别,那就是战斗开始前必须要做的事情。
再次回到老祖宗院子里,云临川上下打量一下有三分酒意的云策点点头道:“还成,腿没有软。”
云策打一个酒嗝道:“我在强忍着呢。”
云临川低着头想了一下道:“难受的时候可以趴着,不能跪,一旦跪了,你就再也直不起腰了。”
云策勉强挤出一个笑脸道:“我腿子硬,跪不下来。”
云临川又道:“求生的时候,顾不得许多。”
云策道:“不甘心死,自然要努力求活,我不是一个死板的人,现在,您能告诉我是什么让我如此恐惧了吧?”
“恐惧就要降临了吗?”
“是的,我甚至感觉它就在我头顶。”
云临川抬头看看头顶的青天,又瞅瞅天边压过来的一片乌云,想了一下道:“要下雨了,睡一晚上再走,明天就要去开发区上任了,别失礼。”
“到现在,您还不肯告诉我恐惧的根源,还是说您认为我可以继续过我的安稳日子?”
云临川瞅着云策的眼睛道:“我担心告诉你了,你会更加的恐惧。”
云策坐在一张条凳上低声道:“未知的,才是最恐怖的。”
云临川沧桑且浑浊的眼睛里忽然多了一丝怜悯,对云策道:“你以后的生活里,将会出现无数的未知。”
云策没有说话,执拗的看着自己这个心硬如铁的老祖宗,等他继续说。
云临川忽然有些烦躁的挥挥手道:“美国有一个女孩准备飞火星,且一去不回的事情知道吗?”
云策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颤声道:“那是一个谎言。”
云临川道:“你的不是谎言。”
云策惊诧的几乎忘记了身体上的不适,摊开手道:“我不是宇航员,我也不会开任何航天器,我甚至没有进行过航天员培训。”
云临川烦躁的道:“黄帝一个古人都能乘龙飞升,你也能!”
云策觉得自己的脑门像是被雷劈了一下,懵懂的道:“我觉得黄帝乘龙飞升的事情,更像是一场政治谋杀。”
云临川示意身边的工作人员都退出去,等他们离开了,这才低声道:“我们有证据证明,龙这个东西是存在的。”
“这不可能!”云策怪叫一声。
云临川恢复了往日平静无波的模样,双眼平静的看着云策。
逐渐从惊骇中清醒过来的云策苦涩的道:“所以,你把我献给了龙?就像当年将一去无回的任务交给我爸妈一样?”
云临川淡漠的道:“总该有人去牺牲,为什么不能是你父母?”
“为什么一定是我父母?”云策低沉的声音从喉间吐出。
“因为他们是最合适的人选,死了算他背风,活着就该有用!这就是老子的用人策略,你有什么不满的吗?”
云策长长吐出一口气道:“我就多余问你这句话,你的心本就是一块石头。”
云临川布满老人斑的面皮微微抽搐一下,然后平静的道:“我们是泥腿子出身,一无所有,只有通过不间断的战斗,才能给我们打下一个太平世界。
狼跑水堡子就是这么来的,我们的国家同样是这样得来的,战斗是我们的本能,战死是我们的归宿,我们除过不停的战斗之外,别无他路。
是我们抛头颅洒热血从一无所有建设出了如今这个富强的国家,现如今,轮到你了。”
听了云临川的话,一股寒意顿时从尾椎骨蹿到顶门,头发都几乎要竖立起来了,就连那股无名的恐惧也在这一刻消散的干干净净。
连云临川都觉得需要抛头颅洒热血才能完成的任务,该是何等的艰难,恐怕十死无生都不足以形容。
“什么样的任务?”云策的嗓子涩的厉害。
云临川瞅着还能站住的云策点点头道:“还算继承了两分老子的骨气。”
云策颤抖着身子继续问道:“什么样的任务?”
云临川有些茫然的抬头看天,看了好一阵子才缓缓的道:“随着我们通讯科技急速的发展,有人从大自然的天籁中,解析出来了一些奇怪的讯号,经过长时间的追踪后,我们在昆仑山以北,天山以南的无人区发现了龙的踪迹。
后来,我跟龙族建立了联系。”
云策冷漠的道:“塔里木盆地,你们还把塔里木沙漠用草方格封锁了。”
云临川继续道:“六天前,有一条龙离开了塔里木盆地,去了你所在的白银市,从晚七时十分到七时十九分,它在那里停留了九分十七秒的时间,然后就离开了。”
云策吞咽一口口水道:“那一天白银市有大面积的雷暴,我的不安也是从那一场雷暴爆发开始的,开始以为是雷电吓住了我,没想到是一头龙。
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是我?这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
云临川喃喃自语道;“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云策忽然笑了,拍拍自己的胸口道:“没想到我还能让黄帝等一众乘龙飞升的先贤不能专美于前,就是不知道云家的鸡犬能否与我一起升天。
你就不想去吗?毕竟最需要成仙,实现长生不老期望的人该是你才对。”
云临川像是没有听出云策话语中的嘲讽之意继续慢悠悠的道:“通过对那些龙的行为做出来的数学模型演算,我们得出来了一个结论——那些龙要离开了。”
云策低头瞅瞅自己胳膊上依旧竖立的汗毛漫不经心的道:“它们要去哪里?”
云临川叹口气道:“从它们飞行的速度跟展现的体型来测算,地球对它们来说,实在是太小了。”
“走之前,把我风干了当干粮用?”
云临川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道:“探索太空是众望所归的大事。”
“我在这一辈人中排名十九,我觉得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贵族的云大,云二好像更适合被拉出来当干粮用,他们位高权重不说,也比我胖。”
云临川瞅着云策看了片刻道:“他们是废物。”
“你舍得你的亲重孙当干粮?”
“只要你能帮助人民在浩瀚的宇宙中为他们指引出一条准确的方向,开辟出一条航道,我的命你也可以立刻拿走,我知道这些年你一直在恨我害死了你的父母。”
云策站起身大声吼道:“还有我爷爷,你就是一条老臭咸鱼,又老又硬又臭!”
云临川无声的笑了一下,还艰难的朝云策摆摆手道:“如果真的平安到了新世界,记得做好社会调查,免得后来的人去了之后对那个世界一无所知。
也让我们看看新世界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能不能成为我们新的锚地,能否成为我们希望中的家园。”
云策笑道:“我到了新世界,如果不死,必定是那个世界里最坏,最恶毒的人,毕竟,我的家里人,除掉那些死去的英灵,有一个算一个基本上都是王八蛋。”
云临川疲惫的道:“我死之后,他们必然会遭到清算的,以前占了多大的便宜,都会连本带利的还回去,你不要担心,这个国家不会由你那些王八蛋堂兄弟们把持的,通过多年的试验,我们的自净功能还是强大的。”
这一番谈话进行了一个小时,云临川就有些精神不济,云策很想立刻结束谈话,老祖宗却强撑着沉重的眼皮不肯睡去,总是拖着云策说一些不相干的话。
乌云遮蔽头顶青天的时候,这个年过百岁的老人终于坚持不住沉沉睡去了,喉间滚动着低沉的雷音。
四个工作人员从四周冒出来,脸色不虞的抬手要求云策离开,一个已经把手放在老祖宗的脉搏上,至于,另外两人正在推着轮椅向里屋走。
就在云策即将离开客厅的时候,云临川忽然睁开了眼睛,对云策道:“明早,我送你。”
云策没有停步,只是高声摆摆手道:“我知道了。”
他几乎是一步一挪的回到了自己家里,心中蕴藏了无穷的怒火,四肢却软塌塌的使不上力气。
盘膝坐在炕上,他就闭上了眼睛,准备硬抗,然而,硬抗了不过片刻功夫,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压力陡然出现,他的眼前一发黑,就昏迷过去了。
(本章完)
第5章 龙曰敖丙
第5章 龙曰敖丙
白银市是一座处在四百毫米降雨带外边的戈壁城市,一年到头下不了多少雨水,这种地方一般是半农耕,半畜牧的地方,更是穷困的代名词。
有黄河从此地川流而过,其中白银境内就有258公里,只不过,黄河在这一带大部分处在深山峡谷之中,想要借用黄河水来浇灌土地,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科学昌明之后,从深山峡谷中提取水源就不算难事了,因此,当黄河水汩汩的流淌在旱塬戈壁之后,这里就迅速的成了米粮川。
想想都觉得神奇,头顶上是烈日,脚下是无边的玉米林,向日葵林,以及摇曳着紫色朵的胡麻,还是能平白让人生出许多感慨来。
这些东西好是好,就是缺少了虫鸣。
即便是在黑夜里,也听不到蛙声一片。
云策醒来的时候,发现流淌了很多的口水,口水浸湿了竹席,同时,竹席也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时半会去不掉的烙印。
窗外的天空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这是云策自己心里的感觉,毕竟,村子里还有明亮的路灯。
有路灯,云策依旧觉得眼前一片漆黑。
“轰隆隆”
一声炸雷在窗边炸响,窗棂上的小块玻璃被震的哗啦啦作响,镶嵌在大门顶上的一块大玻璃出现了几道放射状的裂痕。
云策觉得自己好像听懂了这道雷声。
起身下了炕,没有洗脸,提起收拾好的双肩背包挎在肩头,回头看一眼供桌上的牌位,就拉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站着一个穿着黑色中山装的男人,款式老旧的中山装穿在他身上显得极为合体,他站在黑夜里很容易跟黑暗融合到一起,如果不是他向前跨走一步,云策很难发现他的存在。
“放心,我不会逃跑。”
“你跑不掉。”
“你会杀了逃跑的我是吗?”
“我没有权力杀死逃跑的你,但是,你一定会死。”
“我就不明白了,按照学识,忠诚,身手优劣来衡量的话,明明你们才是执行此次任务的最佳人选,为何要选择样样都不如你们的我们?”
黑衣人原本僵硬的面庞突然多出来一丝笑意,他有些温柔的道:“只有让你们也加入可牺牲的行列,我们的牺牲才有意义。
再说了,龙这种生物本就是因为阶级才产生的,它们觉得你们这些人比我们这群人更加有价值,特意选了你们。
我以前呢,只觉得狗跟马才讲究血统,毕竟,纯种狗,纯血马都有可取之处,纯种人就没啥用处了,你们的繁殖力不如我们,学识,忠诚,身手,吃苦耐劳也不如我们,你自己说,要你们做什么用呢?”
云策瞅着黑衣人不屑的道:“即便是这样,你还不是要听云临川这个纯种人的命令?”
黑衣人摇摇头道:“云临川跟你们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
“他是革命者,他救赎了无数陷入苦难的人,他为所有人争取到了一条相对好过的道路,他精神上为大众感受过的痛苦,身体上曾经为大众感受过的痛苦,他大无畏的精神以及他悲悯世人的心,都是我们必须服从他的根源。
你们不一样,你们只不过是数亿颗精子中的佼佼者,这跟我们没啥差别,你如果想要我们尊敬他一样的尊敬你,那就完成好这次任务,我保证,等你回来,你想要的尊敬一定会有的。”
黑衣人说完话,就摊开手心,手心里有一颗散发着银白光芒的瓶子,而光芒则来自于瓶子里的银白色液体。
“水银?”
“很珍贵的纳米机器人,国防科十一年的心血所聚,目前的功能还不完全,给你的这些特意加强了记录,讯号传播功能,现在,你需要把它喝下去。”
云策接过瓶子瞅着里面的银白色液体道:“也就是说,我即便是死掉了,纳米机器人也能将我所在的准确坐标传回来?”
黑衣人沉吟片刻道:“可以连续发射两百年的讯号。”
“太看得起我了,只希望我的尸体能够保存两百年。”
“太空中还是可能的。”
云策打开盖子,眼睛一闭,就把瓶子里的银白色液体一饮而尽。
胃部暖洋洋的,很顶饱……
“还有一把刀跟手机!”
黑衣人说着话变魔术一般从背后取出一个长条盒子递给云策。
盒子里装着一柄马刀跟一部纯黑色手机,两者都有着明显的军队风格,不好看,好用。
手机一看就是太阳能充电手机,满满的军事物资风格,没啥说的。
马刀的样式云策很熟悉,老家伙的书房里就挂着一柄一模一样的,是日寇的炮弹钢打造的,锋利无比不说,听说还能饮血,至今,锋刃上都有一层红色的光芒。
这柄马刀的锋刃上没有红色光芒,就证明是赝品,也是,老家伙把那柄刀当命一样爱护,自然不可能轻易送出去,哪怕这人是他喜欢的后代。
“这柄刀是精工制造……”
云策抬手摩挲一下自己汗毛直竖的手臂,丢掉盒子,将马刀跟背包丢到自己的牧马人车上,钻进车里之后,对黑衣人道:“我就不去看老家伙了。”
黑衣人丢进来一个军用背囊道:“换上里面的装备。”
云策打开背囊,掏出里面的衣服从里到外换了一遍。
黑衣人靠着车窗用低沉的声音对换好装备的云策道:“再看一眼吧,别留遗憾。”
云策笑道:“云家人的特点就是无情,他当年让老族长合不上双眼,现在,我也没打算让他合上双眼。”
说罢,一脚油门就离开了院子。
狼跑水村外就是一条双向四车道的省道,平日里车辆稀少,此时上路之后,除过一闪而过的反光警示牌之外,天地一片黑暗。
而最黑暗处,雷声最隆处,闪电最密集的地方就应该是云策此行的目的地。
牧马人风驰电掣,云策眼看着车速从一百二上升到了一百五,依旧没有减速的动作,这些天,他受够了那种无名的压迫,这一刻,他只想在这个清晨彻底的放纵一回,哪怕同归于尽。
雷声终于到了头顶,闪电也接连不断的开始闪烁,在闪电的照耀下,远处的山岭一会像是一头匍匐的猛虎,一会像是一头蜿蜒的巨龙。
云策的心跳动的非常剧烈,似乎跟车窗外的雷声要同一频率了,恐惧感再一次如潮水般侵袭而来,四肢的力量正在快速的消退,云策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右腿上,死死的压着油门不肯松开。
眼看着车速很快就飙升到了一百八,车子显得轻飘飘的云策瞅着前方因为雷暴而泛着暗红色的云层怒吼道:“来吧,我不怕你!”
就在车子越过一个高坡,以凌空飞跃的形式落地的时候,在明亮的车灯中,云策突然看到了一个轮胎人一般肥胖可爱的婴孩站在路中间,向他招手,似乎要他立刻停下车子。
一股子有形的寒意透过车窗让云策的身体彻寒入骨,眼看着自己握着方向盘的双手在迅速变得僵硬,牧马人毫不犹豫的从那个婴孩身上碾压了过去。
车子猛地颠簸两下,然后就一头撞在道路栏杆上,再弹射回来,又撞到左边的栏杆发出尖利的摩擦声。
云策没有知觉的双手依旧死死的抓着方向盘,也没有踩刹车,等摇晃的车子自己逐渐平稳之后,云策就看到一个脸上,肚皮上分别有两道车轮印的肥胖婴孩突然从正前方出现,这一次,他显得极为愤怒,张开肥胖可爱的手伸向疾驰而来的牧马人。
于此同时,一道清澈的童音钻进他的脑海。
“我要你停车!”
云策眼中一片冰凉,口中发出一阵不似人能呼喊出来的嗬嗬声,牧马人再一次狠狠的撞向那个诡异的婴孩。
这一次,牧马人没有占到任何便宜,自重一吨半的车子在婴孩的小手前就像纸糊的一般迅速凹陷,分解,而牧马人的尾部也正在迅速的向里坍塌。与此同时牧马人车内的安全气囊尽数弹开,一瞬间将云策包裹在其中。
等动力消失之后,胖孩子从发动机的部位猛地跳出来,隔着车窗瞅着口鼻流血的云策疑惑的道:“为啥要撞我?”
全身被汽车零件卡住的云策吐一口血道:“你拿我当玩意,还不允许我反抗一下?”
胖婴孩跳起来笑着拍手道:“好玩,好玩,比那几个被吓死的好玩多了。”
云策的鼻子冒出一个大大的血泡,而后吃力的道:“你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
即便是脸上有一道漆黑的车轮印子依旧难掩可爱的婴孩扯一扯身上唯一的装饰物肚兜道:“我乃龙子敖丙是也!”
云策继续呛咳出一口血道:“你就是李靖腰间的那条皮带?”
敖丙摇头道:“那是谣传。”
云策道:“你要是再不把我从车里救出来,以后就不用救了。”
敖丙疑惑的道:“你自己下不来吗?”
“汽油流淌的满地都是,要是不小心跟电路接触了,会炸的。”
敖丙抓抓自己的脑袋,从车上跳下来,随手撕开车门,就粗暴的开始拉扯云策,有那么一瞬,云策以为自己就要被敖丙跟安全带分尸的时候,敖丙终于发现了安全带这个羁绊,随手扯断安全带,将他从一块废铁中解救出来。
仰面朝天躺在路上的云策口鼻里不断的向外喷血,而敖丙还饶有趣味的不断扒拉着他的脑袋,似乎很好奇,这么小的一块肉疙瘩里为何会喷出这么多的血。
云策知道自己的内脏出血了,不但胃部出血了,就连肺部也受伤不轻,至于骨折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伤,而这种将死不死的状态正是他想要的。
当敖丙终于意识到这个大玩具就要坏掉的时候,云策也只剩下最后的几口气了,他挣扎着对敖丙道:“拿出你龙的本事来,把我救活。”
敖丙想了想,就把手探进肚兜里,抓挠了许久,从里面摸出一块类似蛋壳的东西,犹豫许久,才塞进了云策的嘴巴里。
蛋壳是好东西,看似坚硬,实则入口即化,准确的说,蛋壳化作了一团暖流,瞬间就抵达了云策的四肢百骸,剧烈的疼痛也在一瞬间就消失了。
看了看正在迅速愈合的伤口,感觉到迅速复位的骨骼以及痊愈的内脏,云策翻身坐在马路上,对敖丙道:“别那么小气,好东西就要学会分享。”
敖丙瞅着云策的眼睛笑嘻嘻的道:“你算是厉害的,至少知道一上来就知道制造意外从我这里拿好处,为你的太空旅行求一个保命办法。”
云策看着如同流星般坠落的闪电,叹口气道:“我至少要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有超越人类的能力,假如没有,我的死也就太廉价了。
你应该就是那个留在地球当人质的龙吧?看在我们同病相怜的份上,给我说点我不知道的。
比如,你干嘛不离开?”
敖丙笑道:“太空旅行比较耗命,我今年才三百岁呢,还不到太空旅行的时候。”
云策盯着敖丙身上的红肚兜叹口气道:“我今年二十八岁……”
(本章完)
第6章 生命是度量宇宙的一把尺子
第6章 生命是度量宇宙的一把尺子
“对龙来说,在超光速跳跃宇宙空间的时候,有一个可以让龙重新焕发生机的过程,对你怎么样就很难说了。
旅途要是短一点,你算是捞着了,如果远的话,你会亲眼看着自己回归碳基生命最原始的状态……”
敖丙在云策灼灼如火的目光下又咬了一口蛋壳道。
“我在狼跑水村有一座院子,那里非常的安静,你留在这里如果无聊,可以住到里面去,毕竟,你不能以龙的形态在人世间行走。”
“那群老头给我准备了好几个窝……”
“属于你自己的,跟别人给的差别很大,就像你如今跟你母亲住,你觉得方便吗?”
“我不喜欢安静的地方。”
“我在城里也有一座房子,不大,也就几十个平方,不过呢,附近很热闹,人很多,你在人形状态下,会生活的非常方便,尤其是楼下新开了一家烤全羊的店铺,你如果能接受人间食物的话,那座房子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你给我?”
“龙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大则兴云吐雾,小则隐介藏形;升则飞腾于宇宙之间,隐则潜伏于波涛之内,身为高贵的龙族,给你的东西你会要吗?”
云策说着话,就很自然的从敖丙手中取过被他吃了一半的蛋壳,放进嘴巴里,这东西入口即化,顷刻间就化作暖流融入了他的四肢百骸。
敖丙饶有兴趣的瞅着云策,又从肚兜里拿出一片蛋壳递给他。
云策再次将蛋壳吃了下去。
一连吃了三片蛋壳之后,敖丙才悠悠的道:“你是一个很贪婪的人。
我就是从这种壳子的蛋里孵化出来的,所有的龙,都是从这种蛋壳里孵化出来的。
龙乃是天气精气所化,本就无影无形,龙族借用天地精气铸造了这样的蛋壳,让我们这些无影无形的精气在蛋壳中孕育真身,我们也因为这些精气所化的蛋壳,成就最适合在宇宙中穿行的形态。
对了,说了这么久的废话,其实,就是想告诉你,这东西其实并不怎么适合你们人类,毕竟,你们的的生命层次过于低级,无福消受。”
云策抬头看一眼低低的云层,听着乌云上面传来的可怕的声响,继续瞅着敖丙的肚兜道:“帮帮我,我不想死。”
敖丙很稚嫩的胖脸拟人化的嗤笑一声道:“你快要死了。”
“我们与龙族的约定不是这样的。”
“哪里有什么约定,我们只不过是在进行惯例旅行,让苍老的身躯变得年轻,你们不也只想着拿你当一个信标,为你们的宇宙探索点明一条路。
不管是龙的旅行目标,还是你们的目标都比较重要,只有你的命不重要。
所以,你活着跟死了没差别的。”
“生命在你们眼中是啥?”
“所有的生命都毫无意义,自然而已,经历才是最重要的,我们的生命虽然悠长,却也是有限度的,与人相比,我们是古松,你们是一棵棵春天活,秋天死的小草,松树不会在意小草的死活。”
“我很担心有更加强大的存在也把你们龙当作小草。”
“很有可能,所以,你要做什么?”
“我想当一棵强大的小草。”
敖丙笑了笑,在云策的注视下从肚兜里捞出来一颗能散发璀璨光芒的珠子,然后就探手捏开云策的嘴巴,将那颗珠子塞他嘴里。
珠子有乒乓球大小,云策吞咽不下去,敖丙就用手在他的脖子上用力的捋一下,云策仿佛听见自己胃里响起一声清脆的金属碰撞之音,然后,他的胃部就火辣辣的痛。
“这是啥?”
“种子,哦,你们叫龙珠。”
“不是说一个龙只有一颗吗,你这么大方?”
“谁说一个龙只有一颗的,谁家的种子只有一颗?”
“你最好说的是麦种一样的东西,而不是那啥。”
“都一样。”
“为啥把种子给我?”
“现在,你就是一颗大种子。”
敖丙捏着他的左手放到抢救出来的背包跟那柄马刀上,一瞬间,背包跟马刀就消失了。
敖丙丢开云策的手道:“想要这些东西出来,就告诉珠子一声。”
“我能进去躲着吗?”
“不能,你不能躲进自己的胃里,这是一个悖论。”
敖丙说完话就抬头看着黑漆漆的夜空又道:“走吧!”
云策瞅着敖丙的肚兜道:“我觉得你可以把我继续加强一下。”
敖丙摇摇头道:“来不及了。”
话音刚落,就听天空中起了一连串的炸雷,同时狂风陡然而起,浓厚的乌云瞬间开了一个圆润的大洞,随即,一只如同千年古松一般带着鳞片的爪子就从云洞中探出来,巨大的爪子越是靠近地面,就变得越小,伴随着一阵剧烈的雷暴,将云策攫取在掌中,而后就迅速的回归到了云团上面。
云洞迅速缩小,转瞬即逝,雷暴再起,只不过在敖丙头顶震响一瞬之后,就一路向西。
“2014追踪正常。”
“西山跟踪正常,遥测跟踪正常”
“203跟踪正常。”
“西山光学雷达跟踪正常。”
“西山211遥测追踪正常。”
……
云临川的院子里堆满了仪器,仪器不断的向他通报云策的坐标。
云临川的坐姿挺拔,就连身上的中山装的扣子也扣到最顶上,耳中听着云策穿越卡门线的消息,眼中的光芒却在逐渐黯淡。
“他不能活着回来了是吗?”
云临川的声音低沉,显得毫无信心。
“如果龙没有给他保护,他应该已经死了,首长,我们应该多给他一点时间准备的。”
黑衣人半弓着腰,尽量压低声音在云临川耳边道。
云临川满是老人斑的双手握着藤椅的扶手青筋暴起。
“勇敢其实就是是一时的血气之勇,很多人啊,第一次能做到的事情,第二次就做不到了,云策也一样,与其让他来回思量,还不如直接把他推出去。”
黑衣人叹口气道:“我们要的是坐标,换谁去其实都一样,云策,可惜了。”
“不可惜,作为宏大叙事的一部分,这是他的荣耀。”
“云策没有完全理解您的苦心。”
云临川怒睁环眼,许久没有说话。
“出征!”
黑衣人瞅一眼监护仪器上的波纹线变成了一条直线,也忽视监护仪器发出的嗡鸣声,就这么安静的守在云临川身旁,抬头瞅着逐渐变亮的天空。
明暗交替时候的天空非常的美丽,头顶的天空依旧是黑色的,而靠近大地的天空颜色却在逐渐从黑向深蓝,淡蓝,白色变迁。
云临川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瞅着晦明的天空,似乎在追寻云策的身影,一阵晨风过来,带起来了些许尘埃,有些尘埃落在云临川的眼球上,让他原本锐利如狼的眼神变得了浑浊且无神……
他死了,他也是有遗憾的,即便是到了永别的时候,云策依旧不愿意理解他。
“欠人家的总是要还的,我现在就去还。”
这是云临川在得知云策已经被龙带着离开卡门线之后说的最后一句话。
活了上百年的人基本上都能控制自己的生死,往往到了这个岁数的人,只要没了继续活下去的意志,说死就死。
龙走了,云策也跟着走了,盘踞在天空上的乌云也就散了,初升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狼刨水村子,让这里光明一片。
虽然这里死了一个大佬,没了一个所谓的英才,并不耽搁太阳上升下落,
就像这个世间本来就该是这个模样。
不为尧存,也不为桀亡。
敖丙是从一个冒烟的大坑里爬出来的,当然,他身上也冒着烟,好在这个胖娃娃模样的敖丙很会整理自己的外形。
趴在坑里的时候是一头四脚蛇的模样,爬出大坑的时候就恢复成了胖娃娃的可爱样子,等他赤着脚在满是坑的大路上走了几步之后,就变成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
等他抬手把云策破烂的牧马人丢到戈壁深处,他的模样就跟云策没啥差别了,站在空旷的马路上稍微思考片刻,就沿着马路朝狼刨水村子前进。
就在刚才,他突然有了一个很好的想法,既然云策在地球上消失了,说不定,他可以用这个人的身份融入到人群中间去,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云策很清醒。
只是大地在飞速的缩小,最先缩小的是敖丙,紧接着就是他的破车,然后就是道路两边的树木,乃至群山。
当宽阔的马路变成一条黑线,浩淼的群山变成起伏的土包,云策的视觉变得尤为广阔。
这是一场单程旅行,回望家乡,对云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他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眼前,以谋取一线生机。
尽管希望渺茫,云策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必须抗争到生命的最后一息。
巨龙的爪心干燥且温暖,甚至有一点点微风在龙爪中流转。
面对逐渐出现的地球轮廓,云策更想看看抓着他的巨龙,说真的,他还没有见过龙,至于刚才见过的敖丙,不算。
按理说,龙爪子应该跟鸡爪子差不多,了不起的地方也就是多两根手指。
云策抬头就能看到龙爪的掌心,掌心黑黝黝的,还有一些巨大的皮肤褶皱,褶皱中并没有蕴藏闪电一类的东西,只有岩石一般的沧桑跟古老。
没错,坚固,永恒才是云策对困住,或者保护自己的龙爪的切实感受。
困在爪子里的云策看不到真龙模样,他也感受不到真正严苛的太空旅行是什么样子的,因为,龙,把他保护的很好。
就在云策将注意力开始放在太空中那颗炽热的大火球的时候,有一条巨大的龙像是从那个大火球里钻出来的一般,瞬间,巨大的身体就遮住了云策不太多的视线。
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前一刻,大火球里才突兀的出现了一个黑点,下一刻,一条因为缺少参照物不知道有多大的龙,就遮蔽了云策左边的视线。
这是一条金龙。
不过,这也是云策个人的臆断,不管是什么颜色的东西,在染上太阳光线之后都会呈现出金色的,这是一个常识。
太空中,声音无法传播,所以,这条金龙出场方式因为没有雷霆,雨露,云彩的衬托,多少,就显得平平无奇。
云策一直以为越是强大的生物,一般情况下数量就不可能多,等他把视线放到自己右侧的时候,才发现,龙,这个东西,真的有很多。
左边的金龙过于靠近捏着云策旅行的这条龙,让他看不到远处,很明显,右边的龙就没有多少意愿靠近别的龙,这对打开云策视线有很大的帮助。
太空中的参照物太遥远,也就太小了,因此,云策看到的龙也就大不到那里去,且随着距离的远近,上下的不分,远处的龙就跟蚯蚓差不多大,显得没有那么威严。
(本章完)
第7章 真实的,还是妄想?不知道啊
第7章 真实的,还是妄想?不知道啊
龙,挣脱地球束缚的行动很轻松,没有爆烈的加速度,只有说不出的平滑感,就像手指戳破了气球,或者像泳者将头抬升到了水面。
离开了蔚蓝色的星球,龙就带着云策一头钻进了漆黑的太空。
云策不明白,太空中恒星应该是有光供给,这里却漆黑的如同永夜,离开了地球,他觉得自己也就离开了光明。
来到太空,云策就不怎么怨恨云临川那个老贼了,因为此时再怨恨也于事无补。
事实上,太空对于地球人类来说都是陌生的,哪怕是研究太空的科学家,对这片世界所知也基本上来自计算跟猜测。
云策知道自己现在啥都做不了,就像光线中的一粒尘埃不知归去何处,就像蜉蝣朝生而不知暮死。
巨龙群在太空中看似缓慢的遨游着,云策则是太空中的旅者。
这是一种极为新奇的体验,也就在这一刻,他似乎忘记了近在咫尺的死亡威胁,贪婪的看着太空中的美景。
蔚蓝色的巨大星球在背后,目视远方黑绸缎般的太空中群星闪烁,就是群星不如地球上看起来那么密集,却一闪一闪的显得尤为活泼。
龙在太空中又跑了一阵,蔚蓝色的地球显得小了一些,月亮却越来越大,从勾状逐渐变成月牙,最终变成了一轮满月,银白,银白的挂在地球一侧,俊美无俦。
就在这一刻,云策忘记了自己被抛弃的事实,也忘记了云临川的无情,只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享受旁人无法企及的美景。
再美的景色看的时间长了,神思终究会落在现实。
期间没有出现云策幻想过的任何一种迁跃方式,他们就像一群在大海里遨游的鱼群,只是背后的地球从硕大无朋变得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个毫不起眼的亮点。
旅行中很多时候都是极其无聊的,云策这种只要有一丝活下去希望就会拿出百倍求生动力的人自然不会浪费宝贵的光阴。
小刀子到处挖一挖,万一能从龙爪上弄下来一点皮屑一类的东西也是好的,他总觉得,连蛋壳都是一种能量,没道理龙的皮屑会没啥用处。
龙爪黝黑如铁干净的让云策难以理解,因为,他连死皮都没有得到。
龙爪外的世界漆黑一片,龙爪里依旧干燥而温暖,云策将身体靠在一根宽大的龙趾上,抬头就看到了一轮巨大的火球。
这是一个很诡异的事情,明明有一个大火球在燃烧,不看火球本身,宇宙就是黑色的,而且是纯黑。
大火球的光线是突然跳进云策眼睛里的,然后,他就看到大火球射来的光线把漆黑的龙爪染成了金色。
眼前的太阳远比在地球上看到的大,就证明这群龙正带着他向太阳系的中心进发。
以云策那点贫瘠的太空知识,他只知道,太阳系以前有九大行星,后来冥王星被开除,现在变成了八大行星,按照距离太阳远近排名,地球排在第三位。
假如说太阳系里还有一个生命星球的话,那个星球距离太阳的位置,应该与地球差不多,唯有如此,那里的温度才适合人类生存。
过远太冷,太近则热。
不过呢,云策不觉得太阳背后会有这样一颗星球的存在,如果有,以如今科学的昌明,它藏不住的。
没看到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龙倒是看到了很多,他以前认为龙这样的东西的数量应该不多,如今,亲眼看到好几千条龙,顿时觉得龙这个东西也没有那么稀缺。
太阳光是如此的猛烈,以至于每条龙身上都染上了金色,随即,云策就发现自己的左手离开了身体……
准确的说不是左手离开了身体,应该是左手外边多了很多个左手,最外围的一只左手正在向外飘逸,似乎要离开云策。
云策挥动手臂想要留住脱身的虚影,却有更多的虚影离开身体,最远的虚影甚至已经跑到一米开外了。
人的神经传导速度其实是很慢的,当云策看到虚影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此时的移动速度早就超越了神经的反应速度。
因为过于无聊,云策就很想知道,那些散去的虚影会不会是他逝去的生命,假如是的话,他二十八岁的生命能经历多久的虚耗。
云策再次将目光转向太阳的时候,发现太阳这个圆形火球正在向椭圆进化,只是片刻时间,太阳就变成了一条红色的长线。
变成长线的不仅仅是太阳,太空中很多明亮的恒星也迅速变成了一道道银白色的长线,此时的画面美丽极了,一道火红色的长线切割开了宇宙,从眼前直接贯注到天尽头,在红线的两侧,满满的是银色的经线,很快,红线变成了呈十字相交的象限图形,而那些银色的经线,也变成了象限区域内无数条经纬线。
这些经纬线组成一道巨大的网,劈头盖脑的朝云策的眼球笼罩下来.巨网钻进眼球之后,就拖拽着他的眼球向后飞掠,随即,他的身体也被眼球拖拽着离开了这一刻的身体,在两米外形成了下一刻的身体。
直到巨龙的爪子里站满了各种姿态的云策,最初的云策大叫一声,想想要拖拽最靠近自己的身体,却被那一个云策给紧紧拉住,迅速融合,就这样,一个拉一个,直到他们在龙爪里变成了一个圆环,只不过,这个圆环是蠕动的,圆环里面的云策越来越密集,早就分不清哪一个是最初始的云策。
直到云策组成的圆环逐渐融化,最后被拉长,变成一道光,且向外散佚的时候,总是会被龙爪组成的牢笼给挡回来,于是,云策就变成了龙爪里的一束光。
不知道这束光在龙爪里跳弹了多久,云策忽然发现自己的思维似乎又出现了,不再是一束混沌的光。
眼前是一团又一团的七彩光芒,这些光芒像是虚影,又像是实物,排山倒海般的砸在他的身上,又迅速挣脱他身体的羁绊,转瞬即逝。
每一团光影砸在身上,云策就觉得自己好像少了点什么,他想起敖丙曾经说过的话——宇宙旅行,时间,也就是生命才是前行的燃料。
很明显,龙的速度很快,之前的旅行速度很有可能已经超越了光速,自己先前看到的线段,毫无疑问是同行的光,在那个速度下,所有的东西都会变成光,这才是和光同尘的真正含义。
云策才思考完毕,他思考的东西就消失了,思绪甚至也变成了片段,想过之后啥都不剩下。
他觉得自己身处在一个由光线组成的篮子里,这个篮子很可能是龙的爪子,这群生物应该已经适应或者超越了宇宙的某些法则,可以自己控制这些光线。
才想完,他就不记得自己想过啥,甚至不记得自己最近的思绪,不像刚才,好歹还记得一些……
似乎过去了很长时间,又好像只过了一瞬。
“咣咣咣……砰砰砰……刺啦,刺啦……”
云策很确定自己听到了一些声音。
虽然在光速旅行的时候听到声音是一种很扯淡的事情,他还是确定有一些声音在他的脑海中响起。
云策把这些声音归类于死亡。
他知道自己没办法活了,这些声音或许是时间对死亡的厚待。
“我就要死了。”
云策如是说。
这是玄妙的感觉,不知为何,云策就是知道自己要死了。
死亡是一种坠落感,两肋生风的自由感,可以尽量伸展四肢的自由感。
还是从九霄云外向地面坠落的那种长时间的坠落。
只是坠落感在一瞬间停顿了。
无穷的重力陡然而生,将云策的身体牢牢的按在龙的脚趾上,他不但听到自己骨骼发出断裂前的咯吱声,也感觉到了自己皮肤撕裂的痛感,血才流淌出来,就被重力压在龙的脚趾上,一些高处落下的血滴甚至穿透了他的手掌,最终落在了龙的脚趾上。
脑壳咔吧,咔吧作响,眼球似乎要脱离眼眶,就连心脏也似乎被重力压得靠在龙脚趾上,生与死的差别就隔着一片皮肤。
无穷的痛感让云策想要张开嘴喊一声,然而,他的两片嘴唇被重力牢牢的压在牙床上,不要说张开,他甚至认为下一刻,他的嘴唇会把牙床压裂。
云策很想昏过去,他的神经偏偏非常的活跃,虽然脑袋里似乎有好几百把油锯在切割他的头骨,而被头骨保护的大脑却让他始终保持清醒。
疼痛很是消磨人的意志,于是,云策那个清醒的大脑就把他的父母,祖父母一起给他送来了,母亲的微笑,父亲的爱抚,祖母的亲吻,祖父的怜惜,这让云策的心都多了几分活力,可惜,在最后,云临川的那颗秃脑壳也一并出现后,云策的两片嘴唇终于可以张开了,他用尽全身力气嘶吼道:“云临川,我操你祖宗十八代!”
或许是云临川听到了骂声,云策的身体居然离开了那个坚固的龙爪,身体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抛物线……
如果初始动力足够的话,就算是一颗石头都能自由的翱翔。
云策就是那颗石头,还是一块被巨龙抛出去的石头。
凛冽的风再一次糊住他的口鼻,让他连惨叫声都发不出来,不过,云策很快就打消了咒骂云临川的念头,因为,他在空中飞行的时候,看到了一棵树。
(本章完)
第8章 我来了
第8章 我来了
一棵高大无比的大树。
这棵树看起来有些熟悉,准确来说,这应该是一棵雪松,也只有雪松才会有半收拢的伞状结构,大树底下,还有绵延无边的树林,可是呢,云策眼中只有这棵大树,因为,假如地球上的物理法则还管用的话,那么,自己将在不久之后,撞在这棵树上。
经常丢石头的人都知道,刚刚丢出去的石头一般会飞的又快又直,飞掠一段距离的石头,就会慢慢的减速下垂。
龙,丢出去的石头同样会符合这个法则,可惜,龙,到底是龙,它们的力量远等级跟人不太一样,也不好类比,于是,云策的身体就直挺挺的砸在巨大的树干上,而不是落在蓬松的羽状树枝上。
经历了太空旅行的折磨,被龙丢烂泥一般丢在树干上这种事云策很能接受,假如鼻子跟胸口没有那么痛的话,身体能落在他熟悉的物事上,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
这棵树的树干上有着龙鳞一般的鳞片,看一眼羽状树枝就明白,这是树枝脱落后形成的痕迹,云策没有动弹,因为他已经镶嵌在这棵树上了。
前一刻还在太空中受罪,下一刻就到了一个有树的地方,云策隐隐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在这里呼吸很舒服……
刚刚意识到呼吸很舒服的云策立刻就停顿在了树上。
小心的短促的呼吸两口,然后迅速闭上眼睛感受身体的变化,半个小时后憋的不行,就继续开始呼吸还是大口呼吸。
这个时候担忧新的星球上的空气质量多少有些多余。
自从离开巨龙,云策就发现自己的体重变轻了,身体变小了,就连手掌跟脚掌也变小了,好在这些东西都是按比例缩小的,让他看起来很正常。
因此,云策认为自己如今的岁数跟以前的岁数相比,应该是变小了。
超越光速时间就会回溯这个理论云策听说过,以前不懂,觉得很有道理,现在,实际经历之后他发现,事情很可能不是这样的。
他隐约觉得,自己的身体不是变年轻了,而是变得更加凝练了,同时,在宇宙中看到了那一串身体残影,很可能就是被剥离掉的身体的一部分。
没办法评估自己到底失去了身体的那一部分,好在,随意感受一下身体,至少,生殖器官似乎没有受到影响。
这很重要,身为一个狭隘的地球人,如果生殖功能被剥离了,云策就会认为自己剩余的生命将毫无价值,就像一棵不能结果的果树一样,不再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不是谁都能跟太史公一样,可以为一个伟大的目标,忽略身体的残疾。
对云策来说,到了新世界,有没有可以交配的对象不重要,但是呢,那东西一定要有,有跟没有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期间有天壤之别。
身体变小了,力量却变大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变化,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年轻了十二年的样子,能不能最终换算成自己到底在太空中旅行的距离。
龙对于力量的理解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丢云策的时候力量把握的也非常精粹,他似乎知道云策身体的极限强度在哪里,把他镶嵌在树上,却又不至于让他受伤。
对此,云策觉得不能要求的再多了。
云策努力把自己的身体从树干上拔出来,他想去树梢看看,坚持不懈的攀爬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云策终于爬到了树梢。
这里的风有些大,好在空气澄澈,视野极好,一眼望去方圆五十里尽在眼下。
龙群早就不见了踪影,眼下除过茂密的树冠之外,啥都看不见,可能是刚才有龙群经过,这里的天空中一只鸟都看不到。
天空中有一颗燃烧的火球,这跟地球上差不多,不过呢,即便是白日,也能在天空中看到三颗卫星的惨淡影子,一颗是满月在太阳的左边,一颗是半月,在太阳的对面,还有一颗如钩的残月,在太阳的右边,是不是有第四,五,六颗卫星的存在,没看到,他不予置评。
云策坐在树冠上,沉思了良久之后,把手按在胃部,就从敖丙赠送的龙珠里取出一柄小刀,小刀是很华丽的瑞士军刀,打开之后不到一尺长,刀刃很是锋利,据说可以用十年不卷刃。
刀子落在树枝上,也不知道是刀子过于锋利,还是这棵树的木质比较疏松,他很快就刻好了三个字。
“我来了。”
或许是身体里流淌着云临川的血脉,云策对于孤独这种负面情绪无感,甚至有些雀跃,觉得这个新的世界都是他的。
同时,也对险死还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
没死在太空,说明他还不到死的时候,既然活下来了,就要有继续生活的勇气。
生命的要义就在于坚持。
只要活着,就该继续活着,直到彻底没办法活为止。
即便彻底没办法活了,也应该抱着一些自己仇恨的东西一起死,才是戈壁滩上那个家族的终极教诲,否则,就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敬。
同样的,想要继续活着,就离不开斗争,云策将之称为挣扎,对已经改换军事身份的云策而言,他更愿意将这种挣扎称之为长征。
自古以来,中国人进行过很多次长征。
有的长征可以将远方的敌人打的屁滚尿流,有的长征成了丧师辱国的标志性事件,还有的长征变成了宣传队,最终赤旗之下成就大业。
当然,还有一些长征还没有开始就烟消云散了。
云策不想步那些不好的长征的后尘,在树干上发出声明,并且拿出手机开辟出来了一个新的工作日志,声称自己已经走完了长征的第一步,有了一个好的开始,接下来的道路就有了方向。
云策以前就是这么干工作的。
别听那些吹牛的人把政府工作吹的好像多么有计划,似乎所有的事情都能按照计划进行,实际上,这话纯属扯淡,国家的大计方针可以这么拟定,落实到了基础地方,好不好的大家都试探着干一步,要是还能走第二步,而且代价不大的话,就走第二步,然后继续寻找第三步落脚的地点。
也就是地球人常说的‘瞎球整,能提干,胡球整,能出省’的根基与出处。
有些工作只要迈出来第一步,后面百十步的落脚点都非常清楚了,像是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这是最好的结果,当然,能干出这种大事情的人也不是凡人,满世界没几个。
绝大部分都是走不出第一步就完蛋了。
至于云策今天走出第一步之后,他就发现,自己这个第一步的后面,有无数的点可以落下第二步。
因为,有太多的事情需要马上开始做。
如果跟地球上一般,自己麾下还有可以指挥的人手,他就有了足够的试错本钱,现在,本钱只有自己一条命,实在是经受不起折损。
头顶的太阳在过去了四个小时之后,似乎没有挪动位置,这让云策不好判断什么时候才是落日时分,或者说,这里的一天,也就是星球自传一圈的时间远比地球漫长。
如果去掉自转速度这个问题的话,是不是就表示着,这颗星球远比地球大?
这些问题都是一些伟大的问题,云策现在还没有资格去思考,听着森林里传来的恐怖的动物嚎叫声,他可不认为那些嚎叫声是在欢迎他。
敖丙他妈把他当成一个球丢出来的时候就说明,人家已然完成了承诺,接下来该怎么办,是他的事情,跟龙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就像不久前敖丙跟他说的那样,龙族是一棵大树,人类不过是一株小草,大树不会在意小草的生死,哪怕这棵小草携带着其余小草赋予的重要使命。
再次抬头看一眼炽热的太阳,云策决定在树干上挖出来一个可以存身的树洞出来。
树顶上自然是不能挖洞的,于是他主动往下爬了一个多小时,在这棵大树的三分之二处停下来,这里有一根粗大且平躺的横枝,正是建造树屋的好地方。
瑞士军刀刺进树干,一下子就把整个锋刃都没掉了,手腕扭一下,这柄刀子就在树干上划出来了一个碗口大的缝隙,再斜着切削几下,一个碗口大小的洞就出现在眼前。
瞅着剜出来的木屑,云策拿手捻了一下,那些相对完整的木屑,就变成粉末状。
刚才还在疑惑一个木质疏松的树是如何长得这般高大的,现在,他明白了,不是树木的木质疏松,而是他的力量变大了。
“生活中,真的处处都是相对论。”
云策努力的用小刀子切割着树干,因为已经开出来一个口子,剩下的切割速度就快了很多,不断地切割了两个小时之后,他已经在树干上挖出来了一个一人多高,三尺多深的一个洞。
他习惯性的停歇了一下,不是他感到疲惫了,而是习惯。
身体没有饥饿感,也没有口渴,完全没有停下来的必要。
太阳在天空中走动了一点,或许没有走动,肉眼查探不出来,云策微微叹息一声,就继续努力的挖洞。
习惯了自己的大力气之后,他挖洞的速度就更快了,木屑扑簌簌的从树干上落下,再被他用脚推出洞外,最后在空中掉落一阵子才会落在大地上,这是云策在这个大地上留下的第一缕痕迹。
等到云策感到疲惫的时候,他已经在树干上挖出来了一间漂亮的房子,甚至还抽空用树枝跟树皮绑扎了一个门。
当晃荡着自己的双腿,坐在自己家的大门口自此审视眼前的世界的时候,他惊觉,这个世界跟地球相比,有着极大的相似性。
当然,这个相似性指的就是天空中的飞鸟。
(本章完)
第9章 不一样又一样
第9章 不一样又一样
一群有着五色斑斓长尾巴的鸟成群结队的从巨木前滑翔而过的时候,云策就很轻松的认为,飞过去的是一群凤凰。
把这群鸟称为凤凰,是云策的惯性思维导致的,毕竟,他刚刚跟一群龙从地球来到这里,在看到这群跟传说中的凤凰很相似的鸟之后,将之称之为凤凰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按理说,成群结队的鸟类个体都不会过于强大,这在地球上是常识,也不知道在这里是不是正确的。
很快,一只陡然出现的巨鸟扑向凤凰群的时候,云策就知道这个理论是正确的,因为巨鸟杀进凤凰群之后,就在那里施行了一场屠杀。
那只巨鸟屠杀的手段很明显超过了觅食的本能,它在空中将绝大部分的凤凰撕碎之后,才用两只爪子抓着两只凤凰,嘴里还叼着一只,巨大的翅膀呼扇几下就飞去了天边。
云策探手捞住一片随风飞舞的凤凰羽毛仔细的端详。
这是一片中心位置有着正红颜色的羽毛,而羽毛外围的颜色就从红色逐渐向紫色,青色过渡,羽毛的最边缘的颜色,云策分不清是黑色还是其他的颜色,因为,只要他稍微晃动一下羽毛,边缘的羽毛颜色就会发生变化,对着阳光看的话,甚至还能变成金色。
这片羽毛的颜色变化,让云策想起地球上的北极熊,这家伙看起来是白色的,其实不是,它的毛发是半透明的,也会随着外部光线的变化而产生一些变化。
北极熊生活在北极的冰原上,那里的气候极为恶劣,之所以会有那种毛发,完全是为了适应那里的恶劣气候。
想到这里,云策就迅速的从树枝上撕扯下一些树皮,用刀背将树皮砸城絮状把那道门的缝隙堵的严严实实。
他其实已经感受到了,随着太阳逐渐降低,气温正随着太阳的移动而逐渐降低,而这株有着巨大针状叶片的羽状树枝也在慢慢的蜷缩,再加上有着跟北极熊一样毛发的凤凰,云策断定,这里的气候应该好不到那里去。
果然,就在云策把木门弄好之后,从他的左手边就扑过来一片云彩。
刚开始的时候云彩算不得大,随着越来越多的云彩从那个方向袭来,不大的云彩就变成了老大的一片阴云,而阴云的外层被高处的太阳照耀的金灿灿的,但是,阴云中间,已经开始酝酿雷电了。
之所以会如此的肯定,是因为云策的头发开始自动直立了。
他很想离开这棵很容易被雷劈的大树,可是来不及了,闪耀着白光的叉子状闪电已经跟树冠接触了,树冠在爆出一阵巨响之后,他就看到巨木外层的树皮像是被犁铧犁开自动向下蜿蜒,云策怪叫一声,一头钻进树洞里,闭上眼睛,听天由命的等待结果。
在树洞里的云策,觉得自己跟像是一只躲在吉他里的老鼠,树干发出脆裂的爆响,他被震的到处乱跳。
很神奇,闪电并没有波及到躲在树洞里的他,那些跌落的树皮却迅速变得焦黑,然后起火,纷纷洒洒的落在树下,点燃了一些并不高大的树木。
云策很担心发生森林火灾,念头才起,又迅速收回,因为豆大的雨点已经落下来,将天地笼罩在茫茫的雨幕中了。
云策稍微思量了一下,觉得被雷劈死这种死法,好像比冻死,或者被水淹死要来的好,就干脆从龙珠里取出一个防潮垫子,一床毯子跟一个干瘪的充气枕头,给枕头充满气之后,他就安静的躺在潮湿的木屋里,盖上毯子,准备迎接自己的命运。
离开地球的时候,他就被敖丙的龙威折腾的快要死掉了,离开地球的太空旅行中,更加的谈不到休憩。
现如今,认命之后,困倦却如同潮水一般袭来。
习惯性的给手机定了一个闹铃,他打了一个哈欠,就睡着了。
有本事就努力奋斗,没本事就平淡生活,能活就要努力活到人前,活不了要努力求活,实在是没办法了,那就躺平认命,赌一把自己的运气。
以上就是狼刨水云氏传了两百多年的家训。
云策在认真的赌自己的运气。
闹铃响起的时候,云策见外边漆黑一片,就重新定好了闹铃,继续睡觉。
闹铃再次响起的时候,云策依旧困倦的厉害,就重复了上次的行为,继续睡觉。
等闹铃再次响起的时候,云策翻身坐起,从特意留下的大门空隙处朝外看看,见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想要继续睡觉,却没有了睡意。
门外边听不到先前海浪拍击海岸的下雨声,只有密集的桑蚕吃桑叶的沙沙声,云策打开手机上的手电,打开门朝外看去。
门刚刚被打开,一阵刺骨的寒意顿时袭来,即便是身体强健,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而门外边,在手电的光柱中,正有鹅毛大雪倾泻而下。
云策探手捞了一手的雪,可能是雪的温度很低的缘故,雪的状态还是落下来的模样,没有融化半点。
落在手里的雪是经典的六芒星雪,每个分枝上又分出更多的分枝,宛若冬日里的星辰,璀璨而精致。
“看样子这里的物理法则没有大的改变。”
云策自我安慰一下,就抬手把雪丢进嘴里,慢慢的品尝这个星球上雪的滋味。
雪冰凉而润泽,尤其是被口水融化之后,云策竟然从中品尝出少许的甘甜滋味。
云策迅速的把门关好,也就在刚才短短的时间里,树屋里剩余不多的暖意已经消耗殆尽。
他不得不取出铝箔保温毯子,先把自己的身体包裹住,再把毯子裹住全身,这才让入侵身体的寒意减退了一些。
天空还是没有变亮的意思,云策不得不蜷缩着身体,重新思考自己来这里的意义。
从被敖丙盯上,到发配到这颗不知名的星球,这让云策的生活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而这场改变,只用了七天。
没有准备,一切来的是那么的突然。
这就是云临川的办事特点,粗暴,蛮横,独断专行。
说起来,这也是军人的行事方略,一声令下,生死存活,情情爱爱啥的都顾不得了。
这就是云策当年打死不肯去读军校的原因所在。
当军人本身就是一种牺牲,听起来似乎充满了金戈铁马的雄壮的强音,实际上呢?成为军人之后,除过对得起国家,再谁都对不起。
从政后,云策一度觉得自己远离了军队,没想到,即便自己已经表现出强烈的不愿意进入军队的意愿,云临川一句话,就让他变成了军人,还是大军未动,率先出发的先锋!
说他是先锋多少有些拔高,侦察兵应该更加能够表现他现在的境遇,在军中,侦察兵,斥候都是死的最快的兵种。
逃跑是不可能了,没死就要干活。
云策在即将进入睡梦前,再一次诅咒了云临川之后,就睡着了。
直到阳光从破门的缝隙里照进来的那一刻,他都没有想清楚自己来到这个星球的意义,当然,胃里面的纳米传讯器不算。
就算龙把已经死掉的他丢在这个星球上,也算是完成了承诺。
所以啊,云策就得出来了一个简单的答案——他的身体来到这个星球很重要,至于他的思想则毫无价值。
对于普通人来说,他已经完成了使命,如今的命其实是捡来的,可以为自己纯粹的活,他不成,誓言里最后一句话,便是要求他为事业奋斗终生。
只要不死,他就必须实践自己的誓言。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追求的。”
生在云家,那么这个云家人的精神追求就只有一种——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当然,云家很多人已经彻底的实现了自我的共产主义即——物质极大丰富。
云策没有,为了那个誓言,他家里的损失太了,爷爷,奶奶,父亲,母亲都倒在为实现誓言的道路上了,再让他为了一点钱,或者别的物质就违背誓言,他实在是做不出来,也不划算。
当然,云临川还是一条又老,又臭又硬的老咸鱼!逮着他们这一门子往死里用,直到用绝户才罢休。
打开木门,还以为会看到白茫茫的一片呢,结果,外边的世界依旧葱茏,他存身的这棵巨木,在夜晚寒潮降临的时候,就把巨大的羽状叶片蜷缩起来,如今,太阳出来了,树叶正在缓慢的舒展。
至于昨夜落下的大雪,已经开始融化,化作一串串水滴落在看不见的大地上。
新世界的清晨就是一场百盛开的热闹场。
绽开叶片的不仅仅是他存身的这棵大树,几乎所有的植物都在寒冷的夜晚会把叶片蜷缩起来,就等太阳升起之后,再全部舒展开来。
这样的世界就比地球上的世界生动活泼的多。
很多在夜晚藏身在叶片中的鸟,也在这一刻振翅高飞,尤其是昨日见到的那种类似凤凰的长尾巴鸟更是飞的五彩斑斓。
鸟鸣声升腾到了天际,马上就招引来了它们的天敌。
云策弄不明白它们这样做的意义在哪里,难道说,就因为躲过了昨夜的寒潮,就值得它们冒着生命危险在不合时宜的时候鸣唱?
(本章完)
第10章 生存法则没有丝毫的改变
第10章 生存法则没有丝毫的改变
食肉鸟的外形很是俊朗,飞行起来显得彪悍,快捷,就是颜色不好看,大多数是灰色的,有一部分是黑色的,还有极个别的食肉鸟是白色的。
体型不大的各种鸟儿密密匝匝的飞上高空,翅膀与翅膀紧挨着,就形成了一片羽毛云,这让它们的外形看起来一下子大了好几千倍,不但不躲避食肉猛禽,还勇猛的往上翻扑。
猛禽自然不会畏惧这种虚假的强大,无畏的穿过巨大的羽毛云,锋利的爪子跟钩子状的喙撕扯出大蓬大蓬乱羽,更有被扯断脖子的鸟雀从半空跌落,而那些不知名的鸟雀不依不饶的继续用羽毛云去捕捉猛禽……
云策看的津津有味。
因为,这些鸟雀跟地球上的鸟雀差别不大,无非就是羽毛,大小,以及肉冠有些不同,其余的,没有啥差别。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极大的鼓舞了他想要离开大树,去地面探索的计划。
活在树上的人叫鸟人,在地球上叫作巢居人,居住在树上安全是安全,想要生活下去,回归地面终究是一个大趋势。
住在树上虽然安稳一些,却会因为物竞天择的原因长出一双长长的手臂,甚至为了能够更好的在树上生活,原本退化掉的尾巴说不定也能长出来。
云策不想把自己弄成长臂猿,甩着一双长胳膊在树上荡来荡去,有时候还能用尾巴圈主树枝倒吊着睡觉。
这样的想法其实有些无聊,身为一个已经发育的比较高级的人类来说,根本就不该有这样的想法。
可是,在昨夜,寒冷最盛的时候,云策发现自己的身体真的变好了,昨晚那场至少零下三十度的严寒,对他的身体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他在熟悉严寒之后,还美美的睡了一觉。
尽管是在向好的一方面发展,云策还是很担心,担心自己吃过龙蛋壳后变成一头龙,跟披着一身龙鳞相比,他还是喜欢自己触感好,温热,光滑且感觉灵敏的皮肤。
地球上的巢居人终究回到了地面,最终变成了穴居人,而巢居人最后消失在了历史洪流之中了。
以前看书的时候,人类学家把这一举动吹嘘的非常伟大,云策是不理解的,觉得这种事情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
现如今,轮到他的时候,他站在距离地面不足十米的树枝上踌躇许久,就是不敢轻易落到满是枯枝败叶的大地上。
他在树枝上蹲了一个半小时了,先是看见一只拳头大小长着十几条腿的金色甲虫从腐烂的树叶子底下钻出来,没等金甲虫挪动几下,烂树枝下面就钻出一条一米长的,同样长着很多条腿的长虫一口就把金甲虫给吞下去了。
如果事情到这一步为止的话,云策是不害怕的,顶多算一个食物链的日常表现。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不容他不认真对待了。
因为那只被吞噬掉的金甲虫,居然在长虫的肚子里不断的蛄踊,蛄踊着蛄踊着就弄破了长虫的肚子,从里面钻出来之后,继续自己的前程,看都没看一眼就往树上爬……
肚子破了的长虫,似乎也很适应自己肚子被咬破这个事情,见金甲虫跑了,也不追,扭动着自己有一个破洞的身体,就重新钻进枯叶底下去了。
这件事给了云策一个很大的教训。
金甲虫的生命力很是强悍!
长虫的生命力也很强悍!
等了一个半小时之后,金甲虫终于爬到了云策的脚下,于是,云策抬起脚狠狠的踩踏了下去。
预料中的爆浆感没有出现,抬起脚才发现金甲虫已经镶嵌到鞋底子里去了,如果不是他的鞋子底板有钢板的话,金甲虫将会跟他的脚底板来一个亲密接触。
用刀子把金甲虫从鞋底抠出来,云策就一棒子砸在甲虫背上,抬起棒子,甲虫无恙,云策就举起棒子连续猛击。
云策力大,片刻光阴,棒子上全是惟妙惟肖的金甲虫模具。
云策抬起脚用力的踢在甲虫身上,甲虫随即就飞了出去,不等云策施加在它身上的力消失,这个家伙身上的甲壳裂开,露出一对彩虹一般绚烂的翅膀,沉甸甸的飞走了。
金甲虫飞的方向是太阳的方向,看背影牛逼轰轰的,云策真的不明白这个刚刚被他踩在脚下的家伙有什么可牛的。
不过,他心里隐隐有一种后悔的感觉,觉得不该把那只金甲虫踢飞。
“嗖”,一根木矛被云策丢了出去,将那条长腿的长虫牢牢的钉在地上,长虫的生命力果然很旺盛,即便是身体被木矛钉住,它的身体却牢牢的缠绕着木矛,口中不断喷出一些星星点点的透明液体落在木矛上,很快,木矛上就出现了不少的黑斑。
云策一直在等长虫把毒液吐完,结果,这一等就是半个小时,木矛早就被毒液腐蚀的破破烂烂,长虫却没有死,还在吐毒液。
他不仅仅在观察长虫吐毒液,还在观察落在腐烂树枝上的毒液,毒液接触到这些烂树枝之后,就开始冒烟,烟雾很浓,而且,在烟雾笼罩范围内有很多的小虫子纷纷逃离,其中有几种看起来五色斑斓的样子,绝对不是啥善类。
云策见长虫把大树这一边吐得差不多了,就用另外一根木矛把长虫挪到另一边继续吐,只要发现长虫开始偷懒不吐了,就再戳一下。
按理说长虫的毒液存储是有限度的,放在这条长虫身上似乎有点误差,云策眼看着这条长虫在吐了快一个小时的毒液之后,身体在慢慢的变扁,但是呢,这并不妨碍长虫继续喷吐毒液,只不过,力气好像变小了,吐出来的毒液大多数都散落在树根位置上。
眼看自己的防虫措施已经做好,云策这才放开这条可怜的长虫。
目送长虫头都不回的离开,云策对于遍地都是昆虫尸体的大树根部非常的满意。
第一天,云策没有离开大树。
没有离开大树的原因是他直到现在还没有饥饿感。
云策现在相信敖丙说的话了,龙蛋壳真的是大补之物。
再一次回到了树洞里,云策在潮湿的树洞里点了一堆火,为了安全,他又在洞口的横枝上点燃了一堆火,燃烧物是大树树干上的枯枝,这些枯枝很是耐烧,许久都不需要添加柴火,就是烟很大,为了不被烟熏死,他在树干上开了一个洞,方便排烟。
火燃烧起来的时候,云策树洞前的横枝上就来了很多的访客,其中有一种长着橘红色巨大嘴巴的鸟最为殷勤,怎么赶都赶不走。
它们好像对于火有着极为执着的热情,有两只鸟的头都被云策砍下来了,它们依旧又纷纷落下,想要烤火。
云策不是一个好人,至少不是一个善良的滥好人,他想过拿这种巨嘴鸟当粮食来着。
巨嘴鸟的羽毛还算好看,巨嘴看起来也能有点用处,可惜的是,这种鸟实在是太臭了,即便是被杀之后,血掉在树上,那股子跟骆驼后腿腋窝味道差不多的气味,大风都吹不走,没办法,云策不得不连沾血的树皮一起刮掉,才算是救了云策一命。
见这些巨嘴鸟如此的喜欢烤火,云策就把一堆火分成了三堆,那些巨嘴鸟就迫不及待的张开翅膀,围着火堆载歌载舞,有几只胆子大的巨嘴鸟居然将细长的双腿胯在火堆两边,任凭火焰灼烧它们的羽毛,哪怕肚皮跟尾巴上的羽毛被燃烧殆尽也不管不顾。
眼看着大嘴鸟的肚皮开始滋滋冒油就要变烤鸡了,大嘴鸟依旧把自己架在火堆上靠,还一脸的享受模样。
终于,有一只烤的肚皮滋滋冒油的大嘴鸟一个趔趄就从树上掉下去了,云策倾耳听,好几秒之后才听到大嘴鸟落地的声音,看样子是真的死了。
而这只大嘴鸟让开的位置,又被一只不知死活的大嘴鸟给占据了。
好心的云策见大嘴鸟如此的享受被火焰炙烤,他就特意把三堆火分成十堆火,想要观察一下巨嘴鸟见火就自杀到底是群体行为还是个例。
看着排队烤火自杀的巨嘴鸟,云策百思不得其解。
一些大嘴鸟把自己烤死之后就掉下了树,还有一些大嘴鸟冒着热气倒在树干上,云策不断的用木矛拨弄这些大嘴鸟,
大嘴鸟死了,肚子还一起一伏的,片刻光阴,就有一咕嘟虫子从大嘴鸟的肛门里溜达出来了,虫子刚刚离开大嘴鸟的尸体,就开始有目的的向周边的大嘴鸟爬行,这个时候,即便是正在烤火的大嘴鸟,也呱呱叫着用自己的大嘴啄食那些虫子。
看到这一幕,云策也就明白了大嘴鸟为啥要自杀了。
寄生虫在大嘴鸟的肚子里,一定让它生不如死,这才宁愿把自己烤死也不愿意苟活,只是,自杀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何一定要选择火葬呢?
于是,云策就用木矛插了一块烧红的炭火丢在虫子身上,火炭先是一暗,紧接着就腾起大蓬的明黄色火苗,就像被点燃的汽油……弄得云策都想收集一点这种虫子了。
能弄明白,也能理解这个世界的运转规则,就说明这个世界跟地球的差距还没有大到不可理解的地步,至少,很多物理法则跟地球是相通的。
随着树干上的火堆渐渐熄灭,浑身带着恶臭的大嘴鸟,也就毫不留情的离开了,只留给了云策一大团浓烈的恶臭。
(本章完)
第11章 恐怖大魔王的降临
第11章 恐怖大魔王的降临
抬头看看刚刚走到头顶的太阳,云策拿出手机调试了一下时间,他准备将太阳当头照的时间定为中午十二点。
在这之前他已经发现,这里的白日远比地球来的漫长,基本上要长出一倍以上,同理,黑夜也是如此,假设这颗星球的运转速度与地球相同,那么,是不是就能得出这颗星球比地球大这个结果?
当然,大多少,自然不是简单的一倍。
过于详细的计算云策觉得没有必要去做,再说了,他也做不好,身为开路先锋,探索这个世界是否有文明生命,才是他现在要做的事情。
但凡是背负重大使命的人都怕死。
于是,云策就重新回到了树洞,准备睡觉,他觉得自己的身体似乎还不是那么稳当,就在刚才,他发现自己的左手比右手大了一倍,不过,马上就恢复了。
躺下之后,他的手没啥动静,就是尾椎骨灼热的厉害,像是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云策觉得很可能会是一条尾巴。
人其实是有尾巴的,只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把尾巴进化没了,可是呢,长出一条尾巴的必要因素,还是潜藏在基因深处,一旦条件合适,说不定就会复发。
想要恢复身体,最好的办法就是睡眠,尤其是优质的睡眠不可缺。
潮湿的树洞在被篝火烘烤了五六个小时之后,已经很干燥了,尤其是距离火源近的地方还渗出不少的树脂,这种树脂似乎有助燃的功效,一些原本被点燃的树心被树脂接触之后,火燃烧的更加猛烈了,而树脂与火接触之后还能散发出淡淡的类似茉莉的清香,很是提神醒脑。
云策从树洞墙壁上刮下来七八条子,随手丢进龙珠里,顺便抽出两条毯子,准备一张铺在身下,一张盖在身上,靠着树洞门就睡,他觉得想要整个树洞被点燃,至少还需要好几个小时。
大门口留条缝隙,好形成烟囱效果,免得自己被烟气熏死。
当三颗月亮中的圆月将夜空照耀的一片雪白的时候,云策,站在巨木的横枝上,瞅着眼前熊熊燃烧的巨木,眼中满是悲凉之意。
他太清楚自己的秉性了,如果不把自己逼到绝路上,是绝对不可能去冒险的。
他知道,在树洞里生火不安全,他也清楚树脂这东西有助燃的功效。
他更加清楚,在看了地面上的那些毒虫之后,如果不把家巨木这个对他来是安乐窝的地方毁掉,他很难下定决心去真正的踏上这个世界最真实的土地。
所以,自己给自己制造一场灾难逼迫一下势在必行,就像那群总想着自杀的巨嘴鸟。
就像云临川事到临头才告诉他真相一样。
事实上,云临川比云策自己更加明白他的弱点在那里。
夜晚的满月远比白日看起来要大,它几乎地球上满月时期的月亮大了好几百倍,就那么硕大无朋的杵在地平线上,不升起,也不挪动,如同一只巨大的眼珠子冷冷的盯着这个世界。
月亮中间有一个巨大的黑点,云策从黑点的外形推断,这东西应该是一个陨石坑,只不过,这个陨石坑过于大了,就成了这个月亮的瞳仁。
燃烧的巨木产生的光明远远不能与这颗大的出奇的月亮相比,不过呢,它却照亮了月亮照耀不到的地方。
这个世界的木头似乎很好烧,巨木燃烧了一会,火焰就攀援而上抵达了树冠,这样一来呢,巨木就变成了一个燃烧的火炬。
好在,火焰喜欢向上燃烧,往下侵蚀的很慢,这就给了云策足够多的安全时间跟空间。
巨木燃烧之后,因为需要氧气助燃以及冷热空气对流的缘故,这一边,就起了风,开始不过是微弱的空气流动产生了一点摩擦,不大一会,风卷进了燃烧的过程,微风就变成了偶尔旋转的风,当更多的空气参与燃烧之后,一股旋风就从树根位置攀援而上了。
云策呼吸到肺里的空气都是灼热的,于是,他不得不往树下撤离了一段距离,直到有微弱的暖意包拢全身,这才停下脚步。
今天晚上不太冷,云策猜测这跟天边的那枚大月亮有关,满月的月亮就能反射给这个世界更多的光明,如勾的月亮能给大地的光明很有限,至于那个半月的月亮统治夜晚是什么模样,云策没有经历过,也说不明白,他甚至不知道这三颗月亮的周期律是啥样的。
云策挖树洞的地方燃烧的最快,因为那里有通风口,所以被风一吹,燃烧口就远比其余地方来的明亮。
他很希望巨木能在那个位置断裂……
没错,云策在发现地面上很危险之后,就打算在这个世界放一把山火来为自己扩出一片相对安全的地域。
如果运气好的话,甚至能借用这场山火离开这片荒蛮之地。
当然,离开荒蛮之地的前提是这个世界上有文明的痕迹。
至于这场大火会造成什么样的生物灾难,云策是不管的,他觉得自己刚来这个世界,跟这个世界上的各种生物都不太熟,没必要想七想八的,走一步看一步就成。
此时,巨木上开始有烧断的树枝不断从高出落下,云策选择躲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下,期待着巨木早一点被烧断.
燃烧的树枝划破黑暗的森林,最终点燃了树根处厚厚的枯枝败叶,且火势蔓延的很快,片刻功夫,就出现了一片十几亩地大的火场。
此时,云策头顶的树干燃烧的非常炽烈,脚下的树根位置的大火也成了燎原之势,如果不是这棵树足够高的话,他就该是一只被放在烤炉里的烤鸭,且是双面被烤的烤鸭。
但凡是巨木附近,就没有其余树木生存的余地,这一地球法则,在这里依旧有效,地面上的枯枝败叶燃烧殆尽之后,火圈就开始向外蔓延,这点火,根本就不足以将粗大的巨木点燃。
背靠着树干假寐的云策听到了一阵令人牙酸的吱呀声,十数人抱不拢的粗大树干开始微微颤抖,眼看着上面的树干正在偏左,云策就躲到了巨木的右边,且紧贴着树干。
待在右边的时候,云策就能看到那一轮巨大的明月,因为大,这颗跟眼球一样的月亮即便是被太阳光照到了,也没有多白,月亮上灰暗的土让这颗眼球显得有些浑浊。
太阳没办法装扮的巨大眼球,被眼前的这场山火给改变了,随着山火不断的向外扩,火焰的颜色也染红了这颗眼球,也给这个被大眼球月亮控制的世界多了几分凶厉之色。
最先感到不安的是栖息在树上的鸟雀,它们成群结队的飞起,一边发出凄厉的叫声,一边头都不回的朝大眼球月亮飞过去了。
云策栖身的巨木从中间陡然折断,落地的时候在深夜里发出一声巨响,巨大的树干砸倒了其余的树木,因为着火的原因,折断的树干顷刻间就在漆黑的森林里开辟出来一条火道。
谁都清楚,火焰朝上燃烧很容易,向下燃烧就非常的困难了,自从上面燃烧的树干折断,这棵巨木上的火就变的很小,不长时间之后,树干最顶端的火焰就熄灭了,只是炭火依旧在,被风一吹,漆黑的炭火及火红起来,宛若一根烧给天地的香烛。
巨木在森林里砸出一条火道,也基本上开辟出来一条通风道,清新的风进入火道,火场的面积一瞬间就增加了不少,然后,风推着火球,就开始向远处蔓延。
云策靠在温暖的树干上睡得挺好的,他准备等到天明,就离开这里。
在睡梦中,他似乎听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叫声,有的高亢入云,有的沉闷如雷,还有的宛若蒙冤妇人的哭诉,当然,如同孩童一般大声嚎哭的也不是没有。
外来物种入侵,对本地物种来说,就是一场灾难,这条法则在地球上管用,放在云策身上同样的管用,他不知道本地物种会不会为了自身安全就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反正他能干出来,而且干的心安理得。
很久以前,地球上有一个预言,预言说:恐怖大魔王从天而降,手持燃烧的木棒横扫一切,马尔思将借幸福之名,统御四方。
当然,云策是想不到这么多的,他此刻只想着赶紧养精蓄锐,好迎接接踵而来的巨大挑战。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巨大的月亮还没有落下,只是稍微变小了一些,不过,能通过单位时间内变小的速度,就能推断出,这颗巨大的月亮正在快速的远离这颗星球,也由此可以推断出,这颗月亮身处的是一个椭圆轨道,这个椭圆轨道是围着这颗星球的。
远古的神话里总是将太阳比作光明的使者,总是把黑夜比作不好的恶魔,每一次日出都是光明胜利的一天,也可以说,在人们触及不到的地方,总有伟大的人或者神,在为我们这些渺小的人类殚精竭虑的战斗着。
让云策感恩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云氏一族就没有感恩的习惯,他们这一族的男丁,多少都有一点白眼狼的潜质。
(本章完)
第12章 越聪明的人就越是喜欢使用自然力量
第12章 越聪明的人就越是喜欢使用自然力量
即便是大树根部被火烧过一遍,云策在落地的时候,还是很小心的用木矛戳戳地面,这才小心的把脚落在地面上。
蹦跶两下之后,云策就抓起一把腐植土,土很是肥沃,跟东北真正的黑土地非常相似,就这一点,云策就认为很有必要占领这块地方。
对于中国官员来说,发展经济只不过是一个谋求升迁的途径,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几千年来就没有任何的变化,那就是如何满足辖区人口的衣食住行。
其实衣服也不是啥最重要的,粮食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辖区内有人裸奔不算啥大事,要是辖区底下有人饿死,事情就大了。
最肥沃的土地必须种粮食,这是每一个官员的共识,也基本上是中国人的共识。
被火烧过的土地还有些许的余温,云策就用木矛不断的戳着前方的土地,一步一步的离开了这棵给了他些许安全的巨木。
这片土地并非是平地,尤其是被大火燃烧之后,地形地貌就暴露无遗,虽然到处都是焦黑一片,那些还没有来得及烧完还在冒烟的大树,就很好的装扮了这片废土。
冒烟的不仅仅有植物,还有不少的动物,一路上,云策就看到过很多种被烧死的动物,虽然看不清楚这些动物的颜色跟皮毛模样,就外形来看,还在云策的认知范围之内,没有出现超脱他认知的东西,至少,没有一个死去的动物可以跟电影里的异形对上。
有的动物最多是多长了两条腿,还有的动物骨骼长在外边保护着柔软的内脏,还有一些动物明显为了生存,将自己的某一个部位演化的非常夸张。
其中两条动物是拥抱着被火烧死的,一个明显是雄性的有很夸张的生殖器,另一个明显是母性的生殖器长在很方便接触的部位上。
这样的动物明显有着极强的生殖功能,以种庞大的种群来获取在这个世界繁衍的资格,毕竟,被烧死的动物中,这种类似蟾蜍的六足动物的尸体最多。
它们的尸体很是完整,不像有些动物的尸体已经被鸟雀啄食的不像样子,以此推断,六足蟾蜍类的动物的肉食不是有毒,就是很难吃。
这当然是进化的结果,这一点,也跟地球上的物种类似。
找到了不好的相似点,云策自然也找到了好的相似点。
在灰烬中也有一种散发着烤肉香味的野兽,用木矛把这种野兽翻过来之后,云策就皱起了眉头。
不是这种动物有什么奇怪之处,而是很熟悉,他以前在地球上狩猎的时候,还打死过几只。
家猪与野猪在体型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其中最明显的便是头部的差异,家猪看起来要慈眉善目一些,而野猪的面目自然是要狰狞的多。
云策用木矛敲一敲这头野猪外翻的獠牙,又挑开快要烤熟的腿看一下生殖器,跟他判断的一样,这是一头雄性野猪,且与地球上的野猪别无二致。
这样一来,云策需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观察这个世界的动物的时候,就多了一分谨慎。
“一棵树上不可能结出同样的果子,也不可能长出一摸一样的两片叶子,这在地球上是一个常识。
更何况,云策很确定,目前的这个世界跟地球不可能是同一棵树,所以,物种也不可能一模一样。
现在既然出现了类同,那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这颗星球跟地球属于一棵树上的两颗果子。
地球与这颗星球上的物种同种同源。”
离开那头快被烤熟的野猪之后,云策就把自己的判断,对着录音器说了一遍。
他说话的声音很大,不仅仅是对手机录音器说的,同时,他也希望自己胃里的那些小机器人也能听到,再把他活着的消息带回去。
跟着火走,其实就是跟着风走,被大火肆虐后的土地没了猛兽跟毒虫,很是安全。
黑黝黝的土地一望无际,辽远的地方浓烟直冲云霄,即便是白日,云策也能看到远处冲天的火光。
火烧的越大,对空气的影响也就越大,然后,火借风力,风借火势,燎原之势已成,就目前来看,这场火已经没有啥可以被扑灭的希望了。
没办法扑灭就不扑灭了,这个结果对云策来说是有好处的,过火的面积越大,对他来说就越是安全。
走了快四个小时的路,云策来到一个人字形的山谷口。
山谷中有一道明亮的小溪,如今,小溪却被层层迭迭的野兽尸骸堵的没法子顺利的流淌,只能漫过那些堵住水道的野兽尸骸,继续向下流淌。
云策只是看了一眼堆积如山的野兽尸骸,并没有往心里去,他觉得有功夫为这些野兽的命运默哀,还不如多评估一下这些野兽对人的杀伤力大不大。
很可惜,这里死掉的野兽绝大多数应该是食草兽,之所以会有这个判断,完全是因为它们头上的角跟铲子一样的牙齿,以及包甲的蹄子。
这些食草兽的体型都不算大,也就跟地球上狼犬差不多大,看样子它们准备藏身在水中以躲避这场火灾,结果,溪水保住了它们的尸体,燃烧的大火却夺走了它们赖以生存的空气……
食草兽死了,猛兽的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总之,短时间内,云策应该是这片土地上最凶猛的一头野兽。
地上的威胁没有了,天空中的鸟却多了起来,这些鸟跟云策昨日看到的鸟不太一样,它们的体型要大的多不说,双翼展开更是超越了云策以前见过的所有猛禽。
它们对于云策这个活着的人,没有任何畏惧之心,径直落在一些死去的野兽身上大快朵颐,在进食期间,还总是把目光落在云策的身上,好像云策是它们的备用食物似的。
面对这种脸大如盆,豹眼环睁,长着一嘴獠牙,且陡然从天而降的猛禽,云策自然是要退避三舍的,不过,现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没必要躲起来。
来吞食野兽尸体的鸟很多,种类也不一样,昨日见过相互厮杀的鸟如今都能和平相处的一起进食,云策就觉得自己也应该没啥危险。
而且,这些猛禽们似乎更喜欢这些被烧的焦黑,煮的半熟的野兽尸体,对他这坨鲜肉的兴趣不是很大。
有一个可以近距离观察这些禽类的机会,他自然不愿意放过,很快,他就发现,这里的鸟大部分没有坚硬的喙,且越大看起来越是凶猛的鸟就越是没有喙这个东西,相反,越小的鸟的喙就越是突出。
猛禽们用爪子按住动物尸体埋头大吃的样子残忍且难看,云策看了一会就拄着木矛一步步的沿着水流向下走了。
小溪终究能汇入河流,河流终究进入大海,而河流可以孕育出文明,这似乎是一个定理,假如沿着大河走到大海,还没有遇到文明世界,云策就会把这颗星球判定为蛮荒星球。
云策走了很久,天上的太阳没有移动多少,他习惯性的将太阳升起的方向定位为东方,只是再按照太阳定南,西,北这三个方向的时候就不好定位了。
他发现这里的太阳走的并非是一个圆润的弧线,并非东升西落,是更加圆润的一个圆形,这很可能是星球自传,或者太阳自转与他原来的认知有不同。
不知何时,天边颜色很淡的圆月变的更淡了,原本模糊的半月却在天空中逐渐显现了,至于那一道钩月若不是他刻意去寻找,几不可见。
众所周知,地球旁边的月亮是地球的卫星,它围绕着地球运动,而地球又围绕着太阳运动,因此上,地球在运动中会挡住太阳射向月亮的光线,再加上两者的运动轨迹都是规律的,因此上,地球旁边的月亮虽然只有一颗,却能呈现出多种模样。
不像这里的月亮虽然有三颗,却不如地球月亮来的灵动。
这里的月亮与这颗星球同步运转,三颗月亮却轮流出现,这里面一定有很高深的原因在里面,他准备等遇到文明之后,再去搞清楚。
太阳在不停的移动,但是呢,三个月亮却一动不动,云策觉得在这里用月亮来定位似乎更加的妥帖。
太阳初升的方位没有月亮,称之为东没有错,圆月位置称之为南,半月称之为西,钩月可以称之为北。
有了方向,云策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也有了方向,走起路来也显得活泼。
他不记得自己走了多久,只是正西方向的半月越来越亮,太阳辐射过来的热量越来越少,云策知道,夜晚快要来了。
钩月的时候夜晚奇寒无比,满月的时候夜晚温暖如春,按照这个规律推断,半月的时候,夜晚应该是有一些寒意才对。
随着溪流在丘陵地区转过几个湾之后,视野豁然开朗,被烟熏火燎过的土地在这里戛然而止,不到十米宽的小河终于截断了火焰,保住了小河对岸翠绿翠绿的植被。
大片的草场一旦出现在丘陵地带的时候,大地母亲的女性特征就非常的明显,柔曼的土坡披上绿色衣后的曲线,即便是再凶暴如火的人,也会不由自主的和缓下来。
(本章完)
第13章 一头聪明的漂亮的小猪
第13章 一头聪明的漂亮的小猪
云策就是那个凶暴的人,现在真的和缓下来了。
平静的云策不是他的真实表现,这场依旧在远处燃烧的大火才是真实的他,如今,这边的火头被小河截断,云策心中的漫天火焰也慢慢的熄灭了一角。
托这场大火的福气,草场上没有生物,小河里倒是有不少圆滚滚的东西,跟椰子一般大小,有一些随着水流走了,还有一些留在了洄水湾里,载沉载浮的如同一颗颗的人头。
云策没有轻易过河,随着河流转过一个湾子之后,他的身体停顿了一下,就饶有兴趣的抱着双臂瞅着视线里的生物。
是一头黑皮肤白毛的小猪。
这头猪明显是风日里成长的,白色的毛底下是黑黑的皮肤,云策不明白黑猪为何会长白毛,但是,真正让他欢喜的是那一双清亮如水晶的眸子,显得那么乖,又那么的活泼可爱,如同世间的精灵一般,跟所有残忍的事情不相干。
它此时正在用粉嫩的拱嘴把河边椰子状的圆球往山坡上拱,椰子自然是圆形的,这头小猪却有着高超的本领,不管椰子样的球状物多么不情愿上坡,在拱嘴的驱使下,那颗跟椰子差不多的东西终究还是上了高坡。
就在云策准备为小猪终于把椰子样的东西弄上高坡欢庆的时候,小猪却猛地让拱嘴离开椰子,任由那颗椰子样的东西从坡上滚落。
小河边有很多石头,椰子样的东西弹跳着下了高坡,最终一头撞在石头上,椰子样的东西随即被石头撞的裂开。
小猪风一样的从山坡上狂奔下来,来到那颗椰子样的东西面前,用灵巧的嘴巴三两下就把破裂的外壳彻底的掀开,露出里面白色的果肉。
小猪吃的贪婪,吧唧吧唧的汁水四溅。
云策看着看着,跟着从水里捞出一颗椰子状的东西捏碎,抓一把白色膏状物送进了嘴里。
这东西出奇的好吃,有些甜,更多的是坚果的香气,跟核桃有些像。
一般情况下,猪能吃的东西,人也能吃,云策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东西了,而且这里的两天两夜格外的漫长……
他以为吃过龙蛋壳之后,自己就能以能量为食物,结果,他试验过,不论是打坐冥想,入定,还是对着太阳,月亮做吐纳,都没有什么能量入体。
再加上他的胃里面有半斤纳米机器人跟一颗核桃大小的龙珠,总是沉甸甸的宣示自己的存在,让他感受不到饥饿。
虽然没有什么饥饿感,云策还是隐隐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之所以没有饥饿感,很有可能是在消耗身体本身。
一连吃了七八个椰子状的坚果,云策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东西越吃越饿,就在他捏开第九个坚果的时候,那头白毛小猪用它粉嫩的鼻子拱他的腿。
这一次,小野猪拱过来的是一颗缠满野草的圆球,云策随手捏了一下,发现质感不对,就解开缠绕在外边的水草,然后,一颗苍白的人类骷髅头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是一颗很完整的骷髅头,虽然没啥血肉,还算新鲜,下颌骨还在呢,不仅仅是下颌骨还在,就连牙床上的两排牙齿也在。
牙齿长得不好,也不怎么洁白,但是呢。磨损程度不高,他用力拔了一下,一颗牙齿就落入掌心,仔细看过之后,云策很确定,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头骨。
头骨上布满了齿痕,云策拿起骷髅掰开小野猪的嘴巴,对比了一下头骨上的齿痕,对比过后,云策很确定,上面的齿痕就是小野猪的。
骷髅的顶门位置有一个洞,脑浆应该就是从这个洞里流淌或者被野猪吸吮干净的。
骷髅的顶门骨头很薄,内腔跟地球人脑容量应该是差不多的,想到这里,云策长出一口气,随手就把骷髅给埋掉了。
小野猪很是不满,云策就找来一颗大坚果捏开,放在岸边,那头白毛小猪就大快朵颐起来。
再后来,云策干脆坐在小河边,等小猪把坚果拱过来,捏碎了一起吃。
小野猪有时候拱过来的是坚果,有时候拱过来的是骷髅,遇到坚果,云策就捏开跟小野猪一起分享,遇到骷髅头之后,他就仔细的研究一番,然后埋葬掉。
只是云策再看小野猪的时候,眼中的温情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头小母猪似乎对云策这个人的存在很习惯,怎么说呢,跟云策在一起的时候,这头小母猪更像是主人,它驱使云策干活的行为显得那么自然。
不记得吃了多少坚果,也不记得埋葬了多少骷髅,直到洄水湾里再也没有坚果之后,白毛小猪就上了岸,甩着尾巴向绿色丘陵深处走去。
云策很自然的跟了上去,在路上的时候,小猪拱开土壤,吃一些裸露出来的根茎,云策就跟着一起吃,根茎的味道微苦,草木的清香气十足,淀粉含量不错。
小猪来到一棵灌木跟前,灌木上长满了红色的小果子,有乒乓球大小。
小猪吃的很是贪婪,一嘴就把枝条上的果子捋下来,连叶子带果子一通大嚼。
云策跟着吃了一些红色浆果,浆果的味道酸甜可口,没有多出彩,看小猪吃的非常豪迈且忘我,就说明,浆果中的分,在这个星球上同样是比较难得的东西。
小猪吃了一路,云策跟着吃了一路,两个都没有住口的意思,总之,在这一刻云策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人看,他只想尽快的多了解一些这个星球的状况,好能够长长久久的活下去
还以为小猪是一头落单的小猪,走了一段路之后,就有别的小野猪跟上,别的小野猪见云策也没有过多的惊讶,看样子,这群小野猪似乎被长辈保护的很好,没有吃过亏。
当然,这也跟云策很有眼色有关,只要那头白毛小野猪努努拱嘴,他就会立刻把小野猪够不到的食物给他够到,有时候,还会用自己灵活的双手帮小野猪们采集一些看似能吃的果子。
在照顾别的物种方面,人类才是真正的顶流。
云策知道如何给猪在旷野中搭建出一个避雨的窝棚,也知道如何用干透的野草给野猪们弄一个舒适的窝,他甚至可以长长的木头杆子挑着火,驱赶走洞窟里的虫子,给小野猪们一个不受打扰的睡眠。
第一个夜晚,稍微有些冷,云策跟小野猪们簇拥在一起睡觉很是暖和,就是有一头睡在洞口的小猪不知被啥东西给拖走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二个晚上,天上挂着钩月,夜晚奇寒无比,云策不得不跟小猪们有更加亲密的接触才能依靠野猪的高体温度过寒冷的夜晚,当然,度过这样的寒冷夜晚不可能没有代价,又有一头小野猪在冷风中迷路走丢了。
过了七八天,云策已经奠定了自己在猪群中的地位,成为了它们的首领,在这期间,只有它们这一队猪群的数量增长的比较慢。
想要成为猪群中的首领,其实不算容易,尤其是在野猪群里成为首领更加的艰难,即便是一群小野猪,它们中间也有几头有雄心壮志的。
争权夺利的过程是残酷的,好在云策现在身体比较强壮,而野猪们又过于小,再加上几头最具有威胁的小野猪在漫长的夜晚消失了,导致云策争权夺利的过程轻松不少。
所以,在第十天的时候,云策以牧猪人自居。
十八头小野猪在碧绿的草地上头拱地前行,云策抓着长长的木矛在后面紧跟着,时不时的从猪拱开的地面拿一些可以食用的根茎。
对于吃素云策没啥意见,三天以来他已经品尝过很多能吃的植物,包括但不限于叶子,根茎,种子,果实……
跟着小猪一起寻找食物,最好的一点就在于没有中毒的忧患,云策也在这三天里对这个世界里的野猪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从口味上来讲,这里的野猪与地球上的野猪别无二致。
这就让云策对于这个世界发现智人文明有了极大的信心,或许,在下一个路口,他就能遇到一个可以正常交流的对象。
第十五天的时候,牧猪人云策带着多达三十七头小野猪,不是他喜欢跟这么多的小猪混一起,是因为猪群小了,他不好顺手牵猪。
原以为这些野猪只是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寻找食物,随着云策收留的小野猪的数量急剧增加,他发现,这些野猪并非是在漫游,而是很有目的性。
在走了足足八十公里的丘陵地带后,终于在越过一个高丘之后看到了一座大山。
这座高山很高,也很瘦,就像是一根从平地上突兀蹿起来的石柱,光秃秃的山顶上还有皑皑白雪。
于是靠近孤峰,云策就发现了更多的野猪。
很奇怪,大野猪跟大野猪混在一起,小野猪跟小野猪混在一起,大野猪甚至还分公母不同群,而所有的猪群正有条不紊的缓缓向孤峰推进。
看的时间长了,云策发现,野猪群的前进方式居然跟人类军事组织似乎有那么一些相似。
(本章完)
第14章 胜者为王,物竞天择?
第14章 胜者为王,物竞天择?
开路的野猪都是体型彪悍之辈,只看露出嘴角的近半尺长的獠牙就知晓,这是前部先锋,负责扫清前进道路上的障碍。
左右两侧的野猪群虽然不如前方开路先锋那般口含长牙,背挺猪鬃,身披泥甲或者某种粘性物质覆盖的铠甲那般威风凛凛,也都是体型粗壮之辈,应该是这支野猪大军的左右二军。
回头看不见后军,也没有看到所谓的中军,只有一群肚子滚圆的母猪大军哼哼唧唧的从小猪群队伍边经过,其中肚皮大的几乎拖地的一头母猪还刻意的多看了云策两眼。
云策跟小野猪混在一起并不突兀,在别的野猪群里,也有一些明显不是野猪的动物,其中就有一种跟云策差不多模样的直立狗头人。
见到直立狗头人,云策并没有表现出太大的诧异,这是他做了很久很久的心理建设的结果。
跟野猪不同,直立狗头人的脸几乎被鼻子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即便是维持生命的重要器官嘴巴都要给那只巨大的鼻子让路,眼睛一左一右长在巨大的鼻子两侧,跟巨大的鼻孔比起来,两只眼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它的嘴巴也没有啥威慑力,主要是嘴巴长在下巴的位置上,还没有交错的犬牙,只有铲子状的门齿,云策觉得这个狗头人应该是吃素的。
除过狗头人之外,野猪群里还有很多明显不像野猪,更像大型啮齿动物,比如獾,狗头人只是因为身高比较高的缘故,显得比较明显。
所有的猪都在向那座高而怪的山峰前进,且在前进的过程中严格的遵循着各自的路权。
云策亲眼看到,一群浑身披着厚厚泥巴壳子的粗大野猪,在还有些寒冷的清晨喷吐着浓重的雾气,在小野猪们让开的道路上如同坦克一般前行。
看到这一幕,云策没来由的想到了战争。
就在他瞅着汇聚起来的庞大猪群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做的时候,他嗅到了一股浓烈的臭气,转头看过去,就发现有一个狗头人正冲着他猛烈的吸鼻子。
云策把身体向外跨出一步,狗头人跟着向外跨出一步,而它粗大的鼻孔快要贴到云策身上了。
云策继续向外跨出一步,狗头人紧紧跟随,等云策躲在一课大树后面,狗头人跟着过去……等云策从大树后面转出来的时候,那只狗头人就不见了。
最早遇见云策的那头白毛小黑猪停下脚步在等云策,见云策从大树后面转出来了,就重新迈步,什么时候停,什么时候走,这是头猪的权力。
天上出现云策曾经见过的食腐鸟类的时候,云策觉得这里更像是一个战场了,毕竟,不仅仅出现了食腐鸟类,就连那些鼻子很发达的狗头人都开始“嘎嘎”的叫唤起来了。
狗头人叫唤之后,猪群明显有些凌乱,一些小猪停下脚步,不安的朝四周努力的嗅。
“砰”的一声响,云策看到一个正大声嘎嘎叫的狗头人,被一头巨大的野猪撞的凌空飞起,不等狗头人落地,那头巨型野猪就已经来到了狗头人将要落地的地方,等狗头人落下,它再次飞起,将獠牙刺进狗头人的身体,在空中晃晃脑袋,狗头人的尸体就分裂开来。淡黄的血液洒的到处都是。
早在那头明显是头领的野猪开始收拾乱叫唤的狗头人的时候,云策就把把身体蹲下来,抱着那头少见的白毛黑猪缓缓的爬进草丛里去了。
事实证明云策这样做非常的有必要,遭殃的不仅仅是一两只狗头人,而是所有的狗头人。
眼看着视野范围内的狗头人被一群大野猪诛杀殆尽,云策就越发的觉得此刻的猪群更像是一支军队了。
一头獠牙外翻的野猪从云策领导的小野猪群经过,长鼻子不断地抽搐,像是在搜索着什么,云策毫不犹豫的从龙珠里拽出来一具狗头人尸体丢了出去。
大野猪凌空飞起,张嘴咬住狗头人,落地甩动几下之后,一就把那头狗头人给撕成两截,这才满意的哼哼着离开。
国人对于战争的敏感性不是其它种族可以比拟的。
别的种族或者国家的人中间不是没有聪明人,但是呢,就大众而言,普通国人对战争的敏感性要敏锐的多。
如果战争跟自己息息相关,那么,坚壁清野,囤粮,修建军事工事就是他们本能。
假若战争跟自己关系不大,他们就会坚决的把自己从战争的阴霾中解脱出来。
所以,此时参与战争很不适合此刻的云策。
不管是人的战争,还是猪的战争他都不想参与。
有参与战争的功夫,他还不如躲在阴凉处研究一下白毛小黑猪。
云策偷着烤小猪的事情,这头白毛小黑猪是知道的,她当时表现出来状态让云策很是疑惑,怎么说呢,没有看到同类被烤的惊恐感,只有无尽的好奇。
身为一个纯粹的西北人,云策对于烧烤一类的食物制作是有着很深研究的,不论是烤羊,烤鸡,还是烤猪,还是烧烤其它食物都难不住他。
草丛外的猪群轰隆隆的走着,草丛里的云策与小黑猪则安静的蹲在一片干燥的土地上,小黑猪用拱嘴不停的研究云策光滑的皮肤,云策则认真的二研究小黑猪近乎透明的毛发。
小黑猪的毛发其实不算是白色的,它会随着光照的变化而变化,就像躲在阴凉处不见阳光的地方,小黑猪原本在阳光下雪白的毛发就自然变成了幽暗的蓝色,假如阳光再昏暗一点的话,它的毛发就会变成黑色,像变色龙又不是变色龙。
凄惨的猪嚎从山脚那边传来,不是一两头猪临死前的嚎叫,而是很多头猪临死前的嚎叫,所以才能传到云策这边来。
等大地都开始颤抖的时候,猪叫声反而小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动物的嚎叫,云策听着很像是熊的叫声,又不敢肯定。
再后来,猪的嚎叫声跟熊的怒吼声似乎交织在一起了,云策就不怎么理会那边的事情发展了。
战争的结果无非有三种,第一种就是猪打赢了,第二种就是猪打输了,第三种就是打平了。
云策以为猪跟那个类似熊的生物打出第三种结果的可能性不大,打平这种事情只会出现在人类的战争中,不可能出现在野兽的战争中。
战争对云策来说是一件非常无聊的事情,他很小很小的时候坐在老祖宗云临川膝盖上就听腻了,那个时候,他不仅仅要听云临川讲述如何跟日本人作战,还要听爷爷讲述如何跟美国人作战,最要命的是,他还要听父亲给他讲述他在秘密战线工作的故事。
这些人平日里要遵守各种各样的保密规定,但是呢,这些保密规定在单独面对一个两三岁孩子就不起什么作用了,因此,说的很深。
他们跟云策在一起的时间实在是少之又少,不知道这个孩子早慧,他们以为一时倾诉,全部在云策脑海里生根了。
战场上,是没有人性这个东西的,不管是正义的一方,还是邪恶的一方,都在尽最大能力想把对方弄死,因为,只有把对方彻底的弄死了,胜利才会降临。
所以,云策从来都不喜欢战争,大学毕业之后他就选择了从政,他觉得从政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只有从政了,他才能学习古仁人在原始社会里教会人们如何更好的生活,只有从政,他才能公平的把社会资源分配到每一个人手里。
与斩下敌人的头颅铸造一座硕大无朋的京观相比,能让同等土地面积上的结出更多的硕果,云策觉得那样更加的幸福。
当然,需要战争的时候,云策认为应该倾尽全力去作战,只有用最迅捷的速度,最坚决的态度将敌人都杀死之后埋进地里。
然后,就可以安静的在尸体肥田之后在上面播撒种子,再静静的等待秋日硕果累累的收获。
外边的猪群早就走远了,速度很快,连那些长嘴大肚子的母猪都去帮忙了,看样子野猪这边的战事有些吃紧。而天色也渐渐的变晚,今晚的月亮应该是满月,晚上不怎么冷,云策就随便在大树后边修建了一个草棚子。
小黑猪吃饱了,就钻进棚子哼哼唧唧的睡觉,临睡前还多看了云策一眼,见云策没有睡觉的意思,就自己睡了。
当太阳落地之后,天空被满月占据了十分之一的时候,他就点了一堆篝火,从龙珠里面取出来一条小猪后腿,在火焰上燎烤起来。
等把猪腿烤热了,就就用刀子削着吃。
这种小猪肉很美味,不用添加盐巴就有恰到好处的盐巴味道,最妙的是肉里面的腥臊味道几乎没有,用刀子削下来一片放嘴里,肉不仅仅有嚼劲,甚至还有一些吃鱼生一般弹牙的脆感。
吃完半条小猪腿子,云策还是觉得有些饥饿,但是,他的胃却似乎装满了,容不下更多的肉。
(本章完)
第15章 信任从来都是有限度的
第15章 信任从来都是有限度的
也是,不管是谁的胃里面装了很多纳米机器人,他的胃口都会变小的。
为了还自己一个正常的胃口,云策试着喝下大量的蓝色果汁给自己洗胃,结果,他吐出来了很多吃下去的食物,这些食物是他为了保护胃特意提前吃下去的,结果,食物出来了,那种类似水银一样的纳米机器人没有出来。
他坚持不懈的试验,趴着吐,躺着吐,倒竖着吐,把自己折腾的不轻,胃里面的纳米机器人却岿然不动,虚弱的时候,云策甚至能抚摸到胃里面的硬块,知道纳米机器人跟龙珠就在那里,却没有办法把它弄出来。
云策呕吐的声音完全被外边的猪嚎声,熊吼声给覆盖了。
今夜,明月凌空,将大地照耀的一片惨白,正是打仗的好时候。
远方传来的猪嚎声越发的凄厉,熊叫唤的声音也更加的具有威慑意味。
倒立着呕吐的云策用一只手撑着,空出另一只手在胃部重重的击打了两拳,随着一股子酸味猛烈的胃酸喷涌而出之外,一颗在月光下看起来极为美丽的龙珠也从胃里滑出来了。
龙珠在月华下熠熠生辉,淡黄色的光芒伸缩不定,就悬在云策面前一尺半,不近不远。
龙珠是云策在这里生存的依仗,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没有这颗神奇的龙珠,云策觉得饿仅仅依靠自己在地球上成长起来的本事,不足以在这颗星球上立足。
尽管吐得涕泪横流,有龙珠在,就证明,自己还有本事没有使尽。
就在云策口中只能吐出清亮的胃液身体似乎被掏空的时候,他突然觉得喉咙口传来一阵凉意,然后就看到一长串白色的液体金属从嘴里排队出来了,最后离开的白色液体金属还在嘴巴里,而最初离开的金属液体已经接触到了那颗龙珠。
这一次,龙珠并没有单纯的将金属液体收纳进那个不大的空间,而是任由那些金属液体把自己包裹住。
说包裹住,其实是不怎么严谨的,应该说那些银色液体正在龙珠中进进出出的,既不是被龙珠吞噬,也不像是有自我意识,只是单纯的进行了一些交换,至于交换了什么东西,云策是看不明白的,只知道它们相互有了一些感应。
金属液体继续在月光下在龙珠上进进出出的,云策这边的呕吐感已经消失的差不多了,就坐在月光里看龙珠跟液体金属互动。
看了好一会,发现它们交流起来没完没了的,就把一根手指戳到龙珠上,手指才跟龙珠接触,那些银色液体金属就像是活过来一般顺着手指攀援而上。
液体金属紧紧的包裹着手指,而且非常的用力,云策就发现他的食指正在逐渐变细,那些液体金属似乎正在吞噬他的血肉。
云策探手将那些银色金属液体从手指上捋下来,丢给龙珠,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那根皮包骨头的瘦峭手指。
来回活动一下手指,发现手指依旧灵活,只是没啥血肉。
这是小事情,等到天亮之后,一切又会恢复正常。
当那些金属液体被龙珠吸收之后,它就褪色不少,不再红的那么鲜艳。
从自己只剩下皮包骨的纤细手指来看,不管是龙珠还是那些已经不能称之为纳米机器人的银白色液体,它们似乎都有剥夺别人血肉的能力。
这就导致云策不敢再把这个东西收进胃里保存,万一这两个东西开始在胃里吸收它们能用的物质了,云策觉得自己绝对会变成人干,因为,刚才那东西缠绕在手指上的时候,吸收的非常贪婪。
橙红色的龙珠就在云策面前,只有一尺的距离,比刚刚一尺半的距离近了半尺,上面的银色金属看似很平和,但是,银色金属团上偶尔会冒出来一两根尖刺,而出现尖刺的方向,正是距离云策脑门最近的地方。
这些金属似乎是有意识的,每当云策把目光落在那些贪婪的尖刺上,尖刺就会迅速收回重新化作一团金属液体,显得很是纯良。
云策缓缓地向后退了两尺,龙珠也就跟着靠近了两尺,云策用木刺顶着龙珠向外推,龙珠被推开,不等木刺收回,就再一次靠近,云策再一次推开,它就再一次靠近,每推开一次,它就越发的靠近云策。
至此,云策对自己得到这两件融合在一起的宝贝已经很满意了。
他从来都不期望自己能无偿得到好东西。
在他的人生经历中,唯一得到的两件好东西就是爸爸跟妈妈。
只有这两个人才会无条件且无原则的对自己好,至于剩下的,比如太爷云临川对他的好都是有前提的。
所以,云策对龙珠跟液体金属想要吸取他的血肉壮大它们自己显得很是宽容。
不过,他还是把身体稍稍向左边挪一下,好方便身后的那双眼睛的主人上前掠夺龙珠跟金属液体。
那只美丽的小母猪虽然是一头猪,却有一双剪水的双瞳,它似乎对什么都很好奇,尤其对云策的行为更加的好奇,它很喜欢抢他找到的食物,也喜欢让他帮助自己处理食物。
这个人找到的食物往往比它们自己找到的食物好吃,他处理过的食物似乎变得更加好吃了。
当云策开始呕吐的时候,它就趴在草窝子边上瞅着他。
当云策从嘴里吐出一颗蛋跟一串链子的时候,它的好奇心就到了顶点。
虽然不明白那颗蛋跟链子为啥会融为一体,它还是本能的觉得那是一个好东西。
当云策明显避开了那颗蛋,小野猪想要好东西的本能就再也抑制不住了,一个飞扑,就用嘴巴叼住了龙珠。
龙珠没有反抗,任凭小野猪把它吞进肚子。
落地的小野猪转过头冲着云策发出一阵尖锐的鸣叫,同时两只不染尘埃的眼睛里也满是凶暴之色。
云策缓缓的后退,等到距离小野猪四米远才停下脚步,朝小野猪伸伸手,一柄马刀就割裂了小野猪的肚子旋转着刀柄落入他的掌心。
小野猪呆滞的站立在那里,片刻之后,两只前蹄用力的刨一下地面,就倒在了地上,内脏从破裂的伤口处争先恐后地流淌出来。
月光太白,落在小野猪刚刚流淌出来的鲜血上,给这些看起来黑乎乎的血镀上了一层光,以至于汇聚成小湖的猪血,有了近乎宝石一般的光泽。
它的心也流淌出来了,被两瓣肺叶包裹在其中,蠕动两下挤开粉色的肺叶,就不肯再动弹了,像是一个被关了很久的囚犯,终于可以在月光下自由的伸开腿脚好好的休憩了。
云策眼看着这头小猪眼中的光芒慢慢熄灭,没有什么恨意,只有解不开的迷惘。
他本来很喜欢这头很有灵性的小野猪,总认为跟着这样一头精灵可以慢慢的熟悉这个新世界。
可惜——它吃过人。
虽然不知道那几个骷髅头属于谁,属于那种人类,云策还是坚定的把自己归类到人的范畴,一头野猪吃过人肉,它就不该活在这个世上。
当然,虽然现在明月当空,是一个很好的烧烤时间,云策终究没有把这头小野猪穿起来放在火堆上,而是就地挖了一个坑,把它给掩埋了。
试验终究是失败的,龙珠跟金属液体没有从小野猪那里得到些什么,在小野猪死亡的那一刻,它们就飞出来了,依旧悬在云策头顶。
云策也没有再把它收到胃里面的想法,毕竟废了老大的力气才吐出来,再加上这两个家伙看起来不是那么无害,多一点提防还是很有必要的。
看一眼天边的大月亮,云策从龙珠里取出来一头收拾好的小野猪,在地里挖了一个坑就开始烤猪肉吃。
山那边的战争似乎还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野猪的惨嚎声与另一种类似熊叫唤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在旷野中传出去老远。
小野猪就剩一个壳子,用树枝撑开之后,它自身的油脂就能在火的作用下把它烤的吱吱冒油。
加上辣椒,盐巴之后,味道就很好了。
这东西一定要边烤边吃,等云策把肚皮两边的肉吃完之后,四条猪腿跟猪背也就烤的差不多了。
胃里没了龙珠跟金属液体,一头六七斤重的乳猪壳子,云策全部吃完,胃里似乎还有容纳的余地。
他不准备继续吃了,一头钻进搭建好的草窝子里裹着毯子准备睡觉。
龙珠就悬在头顶,金属液体似乎知道自己不受待见,早早的钻进了龙珠里。
看着龙珠怯生生的悬在头顶,云策终于再一次伸出手去抚摸龙珠,龙珠也乖巧的靠在云策的掌心,如同一个乖巧的孩子。
龙珠的触感很好,软软的,总体上就像是一颗没有蛋壳的鸡蛋,云策用力的捏一把龙珠,龙珠没有破裂,而是如同一团橡皮泥一样从指头缝隙露出头来。
见龙珠没有反抗,云策就把龙珠捏成各种形状,直到最后擀成一张薄薄的皮,这才缠在手腕上,跟一个护腕差不多。
这是云策能给龙珠以及金属液体最大的信任,他可以为它们损失一只手。
(本章完)
第17章 只关乎试验结果
第17章 只关乎试验结果
云策从树上跳下来的时候,野猪精撕掉的那块皮肉已经被液体金属吸收的只剩下一点残渣。
当他的手触摸到金属液体的时候,金属液体就顺着他的手指回到了护腕上,这一次,护腕的颜色不是银白色,而是暗红色。
拿脚碾一下剩余的皮肉,那些干枯的皮肉就变成了齑粉。
云策瞅着不停变幻颜色跟模样的护腕,感受到了龙珠跟金属液体的雀跃,稍微想了一下,就沿着野猪精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
既然野猪精的身体能让龙珠跟金属液体增强,他就觉得自己一定要做点啥,就像他以前做工作的时候,如果一时间找不到突破的方向,不如就朝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向走,这样做,大差不差的会有一些好运气。
野猪精撕下来的血肉足足有五六斤,这么大的伤口对他的影响一定很大,就野猪精刚才表现出来的武力,自己绝对是打不过的,不过呢,就从这家伙刚才逃跑的速度来看,它应该是不如自己的。
想清楚了,云策脚下的步伐就越发的轻盈起来,跑步这种事情是人的本能,虽然刚开始的时候,眼睛,思维还跟不上速度过快的双腿,以至于摔了几下,当脑子,眼睛,腿脚的反应逐渐开始配合之后,眼看着脚底板掠过半人高的青草,他的心情好极了,不管怎么说,自己至少有了草上飞的本事。
两边的草木飞快地后掠,云策的心情畅快极了,这种极度的精神享受,让他几乎忘记了云临川这个老贼对他所作的一切。
野猪受伤之后非常的能跑,这一点云策是知道的,在野猪还不是保护动物的时候,他跟着云大他们打过好几次,虽然那个时候,他是一个小喽啰,只能跟着一群人追逐受伤的野猪,跑了两个山头,才找到那头肚子受伤的野猪。
眼前的野猪精的体力毫无疑问是远超一般野猪的,云策远远的缀着野猪精跑,足足跑了两个多小时,才看到野猪精终于慢下了脚步,将身子靠在一棵巨大的树干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云策很小心的蹲在一棵树上,用望远镜远远的瞅着野猪精,直到发现野猪精居然在拿树脂包裹伤口,这才惊叹出声。
野猪受伤就是这么干的,没想到野猪精受伤了还是这么干,看来,野猪精与野猪之间并没有太高明的代差。
目前,他还没有发现野猪精有成系统的语言,或者高明于野兽的思维,他的战斗还是在依仗本能,这让云策对野猪精这个目前见到的最像智慧生命的物种有了一个基础的评价。
假如这头野猪精还不能脱离野兽的桎梏,它依旧是一头野兽而已,云策决定继续观察一下。
等野猪精糊弄完毕伤口,还把受伤的臂膀没进大树旁的的小溪里沉沉睡去以后,云策就跳下大树,从下风位置慢慢的向野猪精靠拢。
手腕上的金属液体再一次活跃起来了,化作一根长针直指野猪精的方向,原以为这些金属针会自动飞向那头野猪精,没想到,这东西很废,跟水蛭似的,只能守株待兔。
期间用龙珠收纳了七八条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的辣条状生物,好不容易爬到了小溪上游,就取出两条死掉的辣条状生物,金属液体自动包裹住这种生物的口器,就被云策放到小溪里去了。
看着它们在水里载沉载浮的向下漂,云策就缓缓地向后退,他的动作很是顺滑,比那些辣条状的生物也差不到哪里去。
回到出发原点的树上,云策抖落爬了满身的各种虫子,再次从龙珠里掏出望远镜默默的观察那头野猪精。
小溪里的辣条状生物已经随着水流漂出去老远,完全是随波逐流的死样子,云策估计液体金属已经跟野猪精有了一个不错的接触。
野猪精的身体颤抖了几下,似乎沉浸在睡梦里不愿意醒来,这让云策多少有些失望,液体金属已经开始工作了,野猪精并没有发现,而且,这家伙在野外就敢这么大咧咧的睡觉,警觉性实在是太差了。
云策幻想中的神通在生死关头也没有出现,那么,这头野猪精也不过是一头野猪进化的时候另辟蹊径了。
云策又想起那些能拿着棒子打野猪的熊,觉得这应该是另一种程度的进化,看来,在这个星球上,参与高级进化的不仅仅有人类。
所谓的高级进化,一则是进化了大脑,让脑容量增加,第二就是进化双手,让手变的更加适合使用共工具,大脑与一双灵活的手相结合,就能创造出新的工具了,至此,才算是真正的高级进化。
这一点,目前来看,也就人做到了。
正当云策评估野猪精的进化程度的时候,原本安静的睡觉的野猪精突然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嚎。
云策立刻举着望远镜看过去,只见野猪精在大树下抽风一样的跳弹,还不断地用身体去撞大树。
大树很大,依旧被野猪精撞的咔咔作响,上面的树叶子纷纷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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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策将主要观测目标放在野猪精的脸上,想要看看它是不是会表露出高级一些的表情,这也是高级进化的一个指数。
看了一会,云策忍不住叹息一声,因为,他自始至终,从野猪精的脸上只能看到愤怒一种表情,而且双目已经通红,整头猪都进入了狂怒的境遇。
野兽狂怒地时候,往往会干出一些很不理智的行为,果然,野猪精的右手突然就抓住了左臂,再发一声吼,就把原本受伤严重的左臂给扯断了,且远远的丢开,然后就慌不择路的向一片很大的林子跑了。
云策漫步来到野猪精扯断手臂的地方,这里的青草地已经被野猪精糟蹋的乱七八糟,树干上还有一片被血浇灌过的地方,没有个三两斤血浇灌不出这么大的面积。
血是干什么的?
这东西能够把人体需要的氧气和各种营养物质运输到组织细胞,同时又把组织器
管代谢的废物,比如二氧化碳等,运送到肺脏和肾脏排出体外。
它的作用当然不仅仅就这点,云策只知道,人离不开血,少了一部分就会虚弱,少的多了就会没命。
这里的野猪既然跟地球上差别不大,想必也应该遵守这些法则。
云策寻找到了野猪精丢弃的半截手臂,手臂已经慢慢炭化了,虽然是一只残臂,如今变黑了,也变脆了,云策踢了一脚,那半根手臂就断成好几截。
一滩液体金属从黑炭中汇聚出来,云策俯身,那东西就重新包裹住龙珠,让整个护腕呈现出妖异的紫色。
不过,这种紫色并没有维持太久,又逐渐恢复到了暗红色,再过片刻,护腕就恢复了原本的银白色。
云策不相信十一局的同志能把纳米金属弄成一个有着简单智慧的活的机器人,他更愿意相信,这东西被龙珠灌输了一些新的东西,才变成这样的。
龙珠是一颗种子,一颗可以散播智慧生命的种子,前半句是敖丙说的,后半句是云策猜想的。
液体金属跟龙珠如此喜欢那头野猪精,云策就有理由怀疑,那头野猪精的身体里,有跟自己身体同样的本源。
众所周知,人跟猪的基因相似度能达到百分之九十八,跟这头可以直立行走且有手,有脚的野猪精的相似度只会跟高。
要知道,亲父子的基因相似度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从这个理论出发,就能得出一个结论,人跟猪其实是差不多的,只有百分之一左右的差异。
云策笑着甩甩脑袋,把这个理论甩出脑袋,因为太荒谬了。
就像他以前在赣州学习的时候遇见了一位专门研究客家文化的学问人,他就认为,只要是旅居西南的外地人其实都是客家人,可以称呼为大客家文化。
云策觉得不妥,他不能因为过于寂寞,就把一头进化到岔路上的猪认为是同类。
安静了不到十分钟的龙珠跟金属液体再一次躁动起来了,金属液体再一次堆起一根针,笔直的指向野猪精逃离的方向。
云策也觉得自己的试验并没有作完,就跳上大树,然后从一棵树蹦跳到另一棵树上,追着野猪精就进入了这座不算太大的林莽。
云策在树林里没有遇见猴子,一只都没有遇见,类似松鼠的东西倒是不少,这东西不但会爬树,还会在受到惊吓的时候张开一对肉翼做短暂的飞行。
云策不小心惊动了一只,马上,树林里到处都是飞行的松鼠乱糟糟的。
这些家伙离开了树木的遮蔽,立刻就成了天空中猛禽的关注对象,它们一只接一只的俯冲下来,很是匆忙。
液体金属似乎跟野猪精有了那么一些勾连,不管云策在树林里如何纵跃,它总能给他指出野猪精的逃亡方向。
云策再一次看到野猪精的时候,这家伙还在疲于奔命,看的出来这家伙真的很疲劳了,跑的磕磕绊绊不说,身体总是摇摇欲坠的,撕裂的伤口上爬满了各种虫子,即便如此,这家伙的双脚依旧在努力向前。
(本章完)
第18章 到处都是新发现
第18章 到处都是新发现
野猪精跑的非常忘我,即便是云策已经追到不足百米的地方,它依然一无所觉,埋头狂奔。
云策在树梢上又跳跃了几次,就来到了野猪精的必经之路上。
不知啥时候金属液体已经脱离了龙珠,在云策掌心汇成一团,似乎在等待随时被云策丢出去。
就在这个时候,野猪精突然停下脚步,抬头朝上看,两只猩红的眼眸如同两粒烧红的炭火。
云策也在盯着野猪精看,他想捕捉到更多的有效信息。
“你瞅啥?”
云策的声音从树梢上落下,他很想野猪精能与他对话,这样的话,就说明,这头野猪精的进化已经非常完全了。
很可惜,野猪精没有回答“看你咋地”,而是张开独臂,让身体剧烈的旋转起来,他旋转的非常猛烈,就连地上的枯枝败叶也随着它制造的混乱气流给动弹起来了。
云策瞪大了眼睛,把身体藏在粗大的树干后边,就露出半张脸小心的等待这头野猪精出大招。
结果,他想多了,野猪精并没有爆发出能够威胁到他的大技能,而是,趁着云策眼缭乱的功夫,斜刺里跑了。
它逃。
他追。
它无处可逃。
澎湃的水声从前方传来,野猪精屹立在悬崖边上,回头看着站在树干上的云策再次嚎叫一声。
它的长嘴巴张的很大,两圈牙齿暴露,甚至连粉红色的牙床也显露出来,一只长舌头被肺里冲出来的气流吹的胡乱摆动,以至于它的小舌头都露出来了。
云策站的地方比较远,野猪精吹出来的气流影响不到他,倒是野猪的咆哮声惊起了不少的鸟雀,其中就有一只头很大,喙很长,翅膀很小的鸟最为倒霉,慌不择路之下一头掉进了悬崖。
野猪精很想发起冲锋,却似乎不敢,想要换一个方向继续逃亡,又必须经过云策站立的那棵树下。
它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却还想活着,于是,它转身就跳下了悬崖,没有丝毫的犹疑。
野猪精的叫声还在峡谷中回荡,野猪精自己已经被峡谷里的水浪吞灭,云策站在野猪精刚才站立的地方沉吟良久。
野兽自杀行为虽然少见,却不是没有,所以,云策无法判断野猪精的行为是否为智慧行为。
峡谷里有一条大河,河水汹涌澎湃的厉害,湍急的河流没空安静,因此上,整条河都被白浪给遮蔽了,形成了一条白色的河流。
河水湍急,自然就证明这里的地势很陡峭,按照一般的地理知识分析,汹涌的河流应该长久不了,在这条白色河流的下游,应该会有一片可以让人安居的平原出现。
云策上下打量一下这里的山形地势,如果这样的环境在地球上,这里应该会修建起一座雄伟的水电站可以惠及万民。
他掏出手机拍摄了几张照片,就把手机丢到龙珠里,顺流而下。
早在野猪精跳悬崖的那一刻,不论是龙珠还是液体金属,它们就平和下来了,安静的趴在云策的手腕上,充当一个完美的护腕。
云策想要回到树梢上继续跳跃前进,可惜,不知道怎么的就惹到了这里的辣条状动物,它们纷纷爬上树,潜藏在所有能藏的暗影处,等着云策这只猎物落入它们的包围圈,最终分而食之。
大自然最神奇的地方在于,永远都不要觉得自己做的很好,往往心中有这种心思出现的时候,就会有灾难降临。
一片火烧云从远处飘过来,等到了近处,正在河边礁石上跳跃前行的云策才发现,这是老大一群红色的鸟。
它们密密匝匝的飞过来,也不怎么休息,就分片飞向那些危险的大树,无数的辣条状动物被这些红颜色的鸟撕吧撕吧就吞下去了。
辣条状的动物想要逃跑,为时已晚,因为这些鸟是从树干底部开始向上攀援搜索的,看它们的饥渴程度,应该不会浪费任何一根辣条。
长久的跳跃前进过程中,云策发现自己身体真的很结实,这种极度损伤膝盖以及脚踝的行动方式,不但没有让他的身体受损,反而让他的身体暖洋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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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怀疑这种跳跃前进的模样,应该有其它更加合理的方式,如果能仔细的研究一下的话,应该会是一门很优秀的武功。
在河边跳跃,他一直关注着水里的动静,因为它知道,一般情况下,最凶残,最毒,最大的动物都来自水里。
好在这里水流湍急,并不适合大型食肉鱼在这里捕食。因为对抗水流消耗的能量远超过在这里进补的能量,这种傻事情鱼儿不会干的。
云策仔细看了,没有找到野猪精,他很怀疑那头野猪精根本就没有死,如果必死的话,那个家伙也不至于跳的那么干脆。
果然,在一棵巨大的竹子状的植物根部,云策终于看到了狼狈到极点的野猪精,这里水流平缓下来了,它终于爬上了岸,只是,这一次它真的好像没啥力气了。
虽然有大量的清水从它的大肚皮涌到喉头,最后喷泉一样的从长嘴巴里吐出来,它的双眼在看到蹦跳而来的云策,还是哀伤的闭上了。
云策只是看了野猪精一眼,就把目光落在它身后的巨大竹子上,因为这棵竹子样的植物实在是太大了,在地球上,云策一辈子都没见过两个人都抱不过来的粗大竹子。
这东西也是有结的,而且通体碧绿色,不是那种呆板的碧绿色,是那种可以湿润眼球的碧绿色。
液体金属等不及了,自己从腕带上滑落,蠕虫一样的在地上咕踊,一点点的朝两米外的野猪精靠近。
野猪精的眼睛一直盯着云策,却对不断蠕动前行的液体金属视而不见,所以,这是一个蠢的,接连吃了那么大的亏,死到临头还搞不清楚自己最大的危险来自哪里。
云策掏出一把短柄斧,掀开包裹着斧头刃的皮套,抬手就砍在这棵巨大的竹子上。
竹子比他想象中来的脆弱,一斧头下去,就砍进去了一巴掌深,竹子的枝干嘎吱响了一声,略微有些倾斜的竹子就把斧头刃子紧紧的夹住,它施加在斧头上的力量很大,云策接连发力三次,都没有把斧头抽出来。
云策抬头看看高大的竹子,不知道这是竹子的自发行为,还是它有了灵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怀疑,纯粹是因为这棵竹子太大了,比周围所有的竹子都大。
在他的文化中有柳树精,槐树精啥的,再出现一个竹子精也不是不能理解。
他从龙珠里取出来一条绳锯,在斧子的对面方向嘎吱嘎吱的开始锯。他之所以一定要祸害这棵竹子,完全是因为他此刻需要一艘船,这棵竹子如此的巨大,完全可以制作出一艘独木舟。
这棵竹子果然是有一些感觉的,绳锯在这边勒进竹干的时候,云策很容易就从对面拔出了斧头,于是,他就在这边再一次狠狠的砍了一斧头……
就这样忙了一个小时之后,厚达一尺的竹干终于被砍透了,大量的清水从竹干里喷涌而出,云策迅速躲开,清水落在已经枯萎的野猪精身体上,散发着一股子清冽的竹子芬芳。
竹干终于撑不住上半身重量的时候,它就轰然倒塌,可能这家伙还有一些意识没有消散,它没有朝斧头,或者绳锯造成的伤口方向倒塌,而是选择了云策站立的最不可能倒向的方向倒塌下来了。
云策敏捷躲过,竹子重重的砸在河边,一截子砸在河边的巨石上,一下子就折断了。
云策直到现在还是没有搞清楚这棵竹子到底是不是竹子精,只是看在它长得如此高大粗壮的份上,愿意给它一点敬意。
竹子倒地之后,再用斧头砍伐就很容易了,也没有出现夹住斧头的现象,等三米长,基本是两节竹干被云策截断之后,他就开始横向把竹子劈成两瓣,横向劈的时候很轻松,劈出一个凹口,再用楔子往里钉一钉,竹子就裂开了,等两边都被劈开,掀开上半部分,两艘很好的独木舟就完成了。
竹子本就是空心的,内腔很大,云策试验了一下,足够他容身。船体里的竹子自然生成的隔断没必要打穿,倒是船底的稳定翼需要好好的雕琢一下。
忙碌了大半天,云策早就感到饿了,龙珠里有他以前烤好的小野猪,收拢一些枯枝败叶,点起一堆火,等这堆火基本上成炭火了,就把小野猪腿子插在坚硬的竹枝上烤。
小野猪的肉肥嫩多汁,撒一把椒盐就是无上的美味。
云策一边啃着小野猪肉,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野猪精的身上。
可能是食物多了就不珍惜的缘故,以前能把一条手臂一点不剩吸收成焦炭的液体金属,在面对野猪精庞大的身体的时候,却好像没有吸收多少,那头野猪精的尸体也仅仅是显得枯萎了一些。
云策取出刀子在野猪精身体上划一刀,发现野猪精的血液已经凝固在血管中了,用时间推算一下就明白,金属液体爬上野猪精身体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野猪精就已经死掉了。
云策啃一口猪腿,细嚼慢咽下去之后轻声对液体金属道:“必须是活着才成吗?”
(本章完)
第20章 变色龙的第一变
第20章 变色龙的第一变
“噗通,哈噗通。”
云策听的出来,这个女人说话的方式有点像闽南地方的方言,还是闽南那片区域中某一个小地方的方言,最要命的还应该是小地方方言演变了好多年的变种。
这就没办法猜了。
不过,云策还是准确的把女人刚才说的那句话给翻译出来了,意思是——河口,河口寨。
这并非是云策胡乱猜的,而是木头围墙中间的大门上写着呢——河口寨!
云策听不懂汉朝流传下来的雅音,为了当官练得一手好毛笔字,其中,就有汉隶书,这种书法厚重,写好了最能安定人心,因此,对于寨门上的大字自然是认识的。
没有他这种诡异经历的人是理解不了始皇帝书同文的伟大之处的。
不过,这也不对劲啊,云临川说黄帝乘龙飞天,难道说,黄帝来到这里之后,重新演绎了一遍历史?
这是不可能的,要知道历史其实就是无数种巧合的表述,因人而成历史,因事件而成历史,黄帝即便是乘龙飞升了,最多也就云策目前的模样,他不可能把地球上的历史演绎再复制一遍的。
不说别的,仅仅是字体的演变,黄帝就不可能把仓颉造出来的原始字直接演化成汉隶的,背着一大捆树皮,云策沉吟片刻,就对面前出现的汉朝人打扮的事情释然了。
中国的历史很长,曾经有几百亿人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中间一定出现了很多不为人所知的事情。
云策依旧被女人牵着走,抵达寨子的时候发现门口有守卫,守卫也是女子,年纪也不大,估计在三十岁左右,长得不怎么好看,身材很好。
“叽里咕噜咔嚓……”
女人对两个还算年轻的女人说了一句话。
那两个女人就放弃了自己的守卫职责,围着云策看,也不知道她们有什么毛病,都是喜欢动手动脚的捏脸,捏胸,云策躲避一下,她们就笑得直不起腰。
进了寨子之后,云策就明白为啥是女子看门了,因为男子都是残废,有少了一条腿的,有少两条腿的,伤残的五八门,断一条胳膊的就算是伤残人士中的佼佼者。
还以为这些男人可能稳重一些,毕竟,他们身上的军人味道,云策隔着十几米都能闻到。
一个没了两条腿看起来依旧彪悍的男子,用手抓着两个板凳来到云策身后,一把就捏在云策的屁股上,对女人道:“叽里咕噜,叽里咕噜。”
女人得意的看着云策道;“哇噜,哇噜。”
云策挣开那个残废的手,抬腿就踢了过去,没腿男子伸出一条手臂格挡,虽然被云策大力踢出去,人家在地上滚了几圈之后又回到云策面前,一只黝黑如铁的手臂就像鞭子一样朝云策下三路捣过来。
云策抓住残废老汉的手,稍微用点力气就把这个咸湿老残废甩起来朝远处的草堆丢了过去。
老残废的身子撞塌了草堆,爬了好一阵子才从草堆里爬出来,冲着云策大喊道:“嗖啷,嗖啷,嘎嗖啷。”
女人闻言一蹦老高,顾不得掉在地上的树皮,拖着云策就朝一座木屋跑了,后面跟着一群能跑能跳的女人,孩子,以及以及一群用各种方法走路的残废。
进了木屋之后,女人就把云策关屋子里,自己站在门口朝门外的吐口水,外边的人也冲她吐口水,终究寡不敌众之下,愤怒的把门关上。
见到坐在板凳上的云策她好像又高兴起来了,从吊在梁上的一个篮子里掏出一块绿了吧唧的馒头状东西递给云策。
云策不为所动,那个女人就拿起那个绿了吧唧的东西放嘴里咬一口,然后递给了云策。
云策皱皱眉,没有接,捡起一根小棍子,在地上用汉隶写道:“你们是谁,我在哪里?”
女人见云策在地上乱画,看清楚像是字,就跳起来道:“西利盖拉。稀里哗啦的?”
云策把木棍递给女人,女人一把抓着木棍,咬着舌头一笔一划的地上写出老大一个字——娥。
写完就拍着自己的胸脯道:“喏。”
云策点头表示知道,在地上又写了自己的名字给这个叫作娥姬的女人看。
这一次,女人死活不接木棍,一张原本就不白的脸,变得更黑了。
云策暗自呻吟一声,这表示,这个女人,就会写她的名字。
如今,云策着急给自己定位,着急想要了解这个世界,明明见到了同类,却无法沟通,让他有些发狂。
好在女人看起来还是有些智慧的,她急匆匆的跑了出去,十五分钟后回来了,背上还背着一个白胡子老残废。
老残废坐到云策对面,从篮子里取出几片木牍,云策就没有跟他对话的兴趣了。
“文字贵重如金玉,何能书于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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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策看看没腿老汉递过来的刚刚写完的木牍,就在女人送过来的瓦盆就着里面的水洗去了炭渍,取过老汉手里的毛笔,沾着碳水在木牍上写道:“此为何地?”
老汉看云策的字片刻后,提笔写道:“牧云州,定边郡,出云校尉辖下第六皂隶军,第七队斥候,也称河口寨。”
云策点点头,洗掉老汉简牍上的炭渍,重新写道:“皇帝是谁?”
老汉瞅着云策半晌才写道:“大汉皇帝。”
“皇帝名讳。”
老汉从云策手中抽回简牍,原本和善的脸上蒙了一层寒霜,也不跟娥姬打招呼,就撑着两只小板凳离开了。
云策瞅着老汉离开,知道自己可能冒犯了他,叹息一声,就抱着双腿坐在板凳上前后摇晃起来。
娥姬把一块绿了吧唧的食物递给了云策,自己也拿了一块,陪着云策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
天快黑的时候,娥姬给了云策一张床,床上铺着厚厚的干草,还有一条不知道是什么纤维织就的垫子。
屋子正中间有一个火塘,血月出来气温下降的时候娥姬就把火塘点着了,木头在劈里啪啦的响着,燃烧产生的烟雾,随着墙壁上一尺见方的小窗户溜出去了。
云策没有从龙珠里取出睡袋,就这样穿着衣服躺在那张小床上,小床在火塘边上,风从门缝里吹进来,先打在娥姬的身上,被火塘里的火加热之后,才会落在云策身上,有点暖。
娥姬没有睡觉,而是瞪大了眼睛盯着云策的背影看,灼热的眼神落在云策身上,他却觉得很安心,因为这种眼神很纯粹,就像母兽看小兽的眼神。
从发现这个地方生产很落后,技术很落后,人也很落后,云策的心情就不是那么的好,就像他当年参观穷山僻壤山村时的心情一模一样。
他知道,如果想让一个赤贫的山村富裕起来的难度到底有多高,可能有成功把赤贫山村扶持富裕起来的人,云策没有做到,至少没有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到,而是借助了云氏庞大的关系网,才堪堪完成了任务。
如今,他又陷入到了贫穷窝子里来了,好在,这一次自己是一个旁观者,是一个观察者,一个记录者,不用对这里的人们负责。
娥姬家在云策看来真的很贫穷,唯一能展现家中财富的地方就是火塘上吊着的一块被烟熏得乌漆嘛黑的肉,肉不大,似乎是什么野兽的肋条,左边的颜色稍微暗一些,还有一点新鲜的刀口,应该是才切过不久。
这里的白天很长,黑夜也很长,娥姬在天黑的时候就铺好了床铺,就说明,在接下来漫长的黑夜里,人们只有睡觉这一个活计。
即便是度过了一个漫长的白日,云策还是没有啥睡意,他感觉到液体金属在龙珠腕带上很活跃,不断地有金属珠子从腕带上跳跃而起,然后再落在腕带上,有时候,这些珠子跳跃的很有规律,有时候则显得杂乱无章,云策觉得它好像在计算着什么。
血月升起来的时候,夜晚就显得很是阴森,不同于满月的银白,也不同于钩月的漆黑,血月像是给大地裹上了一层红纱。
云策起身离开了床铺,在娥姬的关注下打开了那扇满是缝隙的大门,坐在门槛上瞅着已经逐渐熟悉起来的夜空。
白天还能看见的满月跟钩月消失不见了,血月凌空,就像是有一双血红的眼睛盯着大地。
娥姬也从床上爬起来,跟云策并排坐在门槛上道:“叽里咕噜?”
不知道娥姬说的啥,云策选择点点头,就在他低头的时候发现护腕上似乎出现了一个银白色显示屏,屏幕上有一行字:“你从哪来?”
刚刚看完这行字,这行字的底下就出现了四五排字。
“你从哪来,70%”
“你谁家的公子,38%”
“你能留下吗,21%”
……
“叽里呱啦,啪啪。”
“我弟弟死了,85%”
“你能当我弟弟吗?36%”
“你能留下来吗?21%”
云策看了液体机器人的分析,转过头对一脸期盼的娥姬道:“挺好的,我也孤单。“
(本章完)
第21章 守规矩挺好的
第21章 守规矩挺好的
自从液体金属可以给他发消息了,云策就不再叫人家液体金属了,该叫人家狗子。
只可惜狗子这个ai的功能很低级,给出来的答案错漏百出,跟胡编乱造差不多,这可能跟它输入的内容太少有关。
好在娥姬这个人似乎有无数的话要跟云策说,嘴里当地土话滔滔不绝的往外蹦,狗子就不断地咕嘟咕嘟的在腕带上冒泡,收纳,归类,总结……
见到好多人,并没有给云策带来太多的兴奋感,虽然之前的种种经历他已经感觉到这不是一个科技文明的世界,如今,被证实之后,他彻底的有些失望了。
这就证明,他没有办法借助这里的高科技文明回到家乡,可能要永远的留在这里了。
至于乘龙回家,他早就不做这个梦了,上一次跟龙的接触虽然短暂,龙族的冷漠他已经感受到了。
一片云彩从山里飘出来,挡住了血月,河口寨的气温就陡然下降,见娥姬抱着双臂瑟瑟发抖,云策就回到木屋中躺下了。
这一夜,云策睡得非常的安稳,是真正的睡着了,这种睡着跟荒野中的睡着完全不同,非常的解乏。
睡得沉,睡得时间就长,天蒙蒙亮的时候,云策被鼓声惊醒。
火塘对面的娥姬已经走了,大概去敲鼓了。
打开门,就看到几十个身材低矮的男人正目光炯炯的瞅着他。他们以前的时候身材应该不矮的,是没了腿之后才变矮的。
见云策出来了,那些男人就拄着板凳散开了。
没了双腿的白胡子矮子没走,他取出几根简牍递给云策,看他上面留言的意要云策把名字,籍贯,父母,祖父母,太祖父母的名字写上去,还特意注明,如果祖上有位一千石大官的话,可以再上溯三代。
云临川的官位放在大汉,按照大汉继承的秦代二十等爵位制度,差不多是列侯,爷爷的官位放在大汉也差不多是大庶长,父亲走的时候的官位放在大汉应该是五大夫。
云策虽然不在军中,只要军地换算一下,他的处级也能达到不更这个爵位,这样的家庭放在大汉,明显可以称之为世家。
云策沉吟良久放弃了书写云临川他们的丰功伟绩,只是在云策名字后面,写了牧云州,定边郡,出云校尉辖下第六皂隶军,第七队斥候小队这个籍贯。
白胡子矮子看过之后,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神态,在简牍上写道:“忘宗背祖非人哉。”
云策不加理会,白胡子矮子叹息一声提笔在云策的籍贯后面填写了一个字——流,写完还抬头看看他,云策自然毫无反应,甚至觉得流字后面的那个氓跟自己也很相配。
自己来到这里,无业,无田,无房,被冠以流氓之名,实在是众望所归。
果然,白胡子矮子见云策对‘流’这个称谓无动于衷,就果断在后面添加了一个‘氓’字,然后,就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云策。
云策依旧面不改色,云临川这个老贼以无产者自称了一辈子,被人叫作流氓也不算委屈了他。
“现在还能改,一旦上报,就成永例。”
云策写道:“流氓挺好,不改。”
白胡子矮子再次写道:“尔身,尔血乃是祖宗所赐,祖宗不可辱。”
云策笑着摇摇头。
白胡子矮子叹息一声,把云策户籍后面的流氓二字抹去,写上了‘小民’俩个字,然后,就掏出一把刻刀,把木牍上的文字,照模照样刻在木牍上。
熟悉历朝历代政务的云策明白,自此,这个星球上就多了一个叫作云策的全义务小民。
所谓的全义务小民的意思是,国家要打仗,你要随军队出征当民夫,国家需要修建大型工程,你需要自带干粮出工,国家需要征税,你身为小民,没有任何减免的余地,即便是你生了儿子,也不是啥好消息,你要缴纳丁口税。
云策在这里没看见农田,妇人们一大早就出去了,似乎以采集为业,完整的男人看不见,绝大多数都是残疾人,就连跟他一般十四五岁的少年都看不见一个,倒是,十四五岁的少女有很多,再小的又少了一大截。
河口寨的孩子也不多,就那么小猫三两只,这说明最少十年前开始,这里的妇人就不怎么生孩子了。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只有一种,那就是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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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河口寨的男人被征调一空去打仗,十年后也没有回来,或者说,十年时间里回来的只有断腿的,不能作战的,但凡是还能作战的,如今,还在战场上。
很多男人严重伤到了腿,这对人口生产也是一个很大的伤害。
因此上,云策调查了河口寨的人口年龄分布,就已经知晓,这里的汉帝国正在进行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就是不知道敌人是谁。
能叫牧云州这种名字的地方,一定是边地,能叫定边郡这个名字的更是距离帝国政治经济中心最远的地方,而且这个地方必然很穷,就像他以前待得甘肃,地名可好听了,定西,靖远,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名字一个赛一个的好听,也一个比一个的穷。
没办法,这些地方都是帝国彰显武功荣耀的地方,不起一个霸气威武的名字对不起祖先的劳苦功高。
如今,身在定边郡这个地方,云策隐约觉得自己依旧活在河西走廊上呢。
娥姬不在,她们好像也不吃早饭,云策自然也没有早饭吃,他因为吃了过量的龙蛋壳,对饥饿不是那么敏感,他不相信这里的人,也跟他一样对饥饿不敏感?
为了试验这个问题,云策问白胡须矮子要武器,老家伙听说云策要去打猎,就很大方的借给了他一根矛。
矛杆子确实很好,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就是矛头不太好,只有两寸长,仔细看过才发现,矛头之所以剩下两寸长,全是因为打磨所致。
云策见老汉家的墙上还挂着一柄破烂木弓,问他借,结果人家不给,还把云策撵出去,并且大力关上了房门。
云策扛着破烂木矛就离开了河口寨,径直去了昨日娥姬打鼓的地方,他相信,经过娥姬一通鼓打过之后,那里一只野兽都不会有的。
可是呢,他的龙珠里多的是,而且全是最适合拿来做烤乳猪的肥嫩的小野猪,这些小野猪是他当初跟那头有着风月气息的小野猪混的时候弄到的。
每头有个十五六斤重,掏掉内脏就剩七八斤,这样的小野猪壳子用木棍撑起来,不到两个小时的烧烤,就是一道人间美味。
打完鼓的娥姬见云策来接她,非常的高兴,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跟狗子说话,因为云策听不懂,他准备等狗子把这里人的话语规范之后再学。
要是万一跟着娥姬学一嘴的类似后世天水土话,以后去了大城市,人家依旧听不懂,岂不是白学了?
娥姬依旧喜欢把云策当驴子使唤,今天的活计依旧是扛树皮,这种树皮很长,纤维也很长,从河口寨里晾晒了大量的树皮纤维来看,这里的主业就应该是树皮纤维纺织业。
靠得很近,娥姬那张满是欢喜的脸就被云策看的很清楚,她很像少女版的林青霞,眼睛也像,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呀,整张脸都会生动起来,即便是昏暗的树林也顷刻间变得光明起来了,唯一的缺点在于,没啥胸,也没啥屁股,身材跟光板没毛的带鱼一样。
打完鼓之后,娥姬已经很累了,云策也愿意帮她多抗一些树皮回去,走了一半路,见娥姬发飘的步伐,云策一个虎跳,丢下树皮,就钻进了树林子,等娥姬焦急的呼唤他的时候,云策从树林里出来了,手里提着一头已经处理完内脏的小野猪。
娥姬看小野猪的眼神很可怕,云策觉得应该在外边先把娥姬喂饱,免得因为馋肉,晚上被娥姬拿她家里的那个破柴刀给分尸了。
烤乳猪这种活计云策早就手拿把掐了,不用管猪皮上的猪毛,找几根棍子把小野猪撑起来,在地上挖一个土槽,等树枝烧的只剩下炭火了,就把小野猪放上面烤。
自从小野猪出现之后,娥姬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她眼看着云策把小野猪放炭火上烤猪毛,眼看着他拿出一柄很好看,很锋利的刀子把烤焦的猪皮刮成焦黄色,更是眼看着云策往滋滋冒油的小野猪身上洒了好几种粉末,再然后,她只记得云策给了她老大一条猪腿。
最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回到了自己居住的木屋,肚子饱饱的,身子暖暖的,嘴巴香香的……
云策对娥姬的胃口之大感到吃惊,一头快十斤的烤猪,他就捞到一条腿吃,剩下的全部进了娥姬的肚子。
如果只是贪吃也就罢了,偏偏娥姬在吃烤乳猪的时候,嘴巴里经常发出狗子护食时才能发出的呜呜声。
见娥姬还在魂游天外,云策笑了,好美食的基因,在这一支汉人身上依旧表现明显。
“叽里咕噜,嘎露”
“我刚才吃的是啥?好吃,90%”
狗子这一次分析的比较到位。
(本章完)
第22章 劳动使我快乐
第22章 劳动使我快乐
河口寨的房子是依山而建的,越是靠近山脚的房子,地基抬得就越高,山脚处的一排房子甚至是用粗大木料抬起来,房门开在背后,从后面进出。
每一种奇怪的建筑格局都是有着深远意义的,山脚的房子之所以要把地基抬高,就说明这里经常会发生山洪!但是呢,山洪又不会太大。
同理,娥姬吃了一顿烤乳猪之后因为嘴巴太香,呼出来的气味过于好闻的缘故,一个被娥姬抱着的小女孩就不停的拿手掰娥姬的嘴巴,想要找到香气的源头。
云策没有吃饱,娥姬就给了他俩个绿了吧唧的团状物,他闻过了,这东西散发着一股子草木芳香,是衣树皮纤维的副产品。
这东西拿火烤过之后外皮就变得酥脆,内里绵软,如果添加一些蜂蜜,或者果酱一类的东西,味道还是不错的。
可惜,河口寨没有蜂蜜,也没有果酱。
云策跟那头漂亮小猪在荒野漫游的时候吃过不少酸甜浆果,那东西熬煮之后就应该是不错的果酱,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甜。
河口寨不但没有蜂蜜跟果酱,说实话,他们啥都没有,就算是这里的主业是从树皮里分离织布用的纤维,他们身上也没有多余的衣物跟寝具。
云策来河口寨的时间太短,还没弄清楚,到底是苛捐杂税引起的物资短缺,还是他们本身的生产力太过低下造成的穷困。
在没有灾荒年的情况下,导致大范围的人们过于贫困的原因,就这两个。
即便是理论已经很完整很详实了,云策还是准备亲自体验一下,把河口寨人的日常工作生活重走一遍。
云策从树林那里扛来的树皮先是要浸泡在水里两天两夜的,然后再把吸水膨胀之后的树皮捞出来,放在一个两边都切削成刃口的结实木料中间,用力的扯,扯过之后,树皮的残余组织会被刃口阻拦下来掉进一个木盆里,被拉扯过去的就是树皮的主要产品——植物纤维。
树皮的副产品掉落在木盆里会被那些没腿的男人放在一个个很大的石臼里用力的砸,砸成粉末之后,就会被女人们拿去过滤,丢掉残渣,过滤后的溶液静置半天,木桶底部的沉淀物,就是云策吃过的绿拉吧唧的团状物。
树皮纤维的制作过程自然还没有结束,需要继续在木头刃口上继续拉扯,直到树皮纤维被拉扯成丝丝缕缕的才会继续泡水,让纤维保持一定的韧性。
云策明显是一个壮劳力,一整天,就吃了娥姬给的两个绿团子,就给娥姬弄了十几桶树皮副产品,以及半个台子的植物纤维初产品。
十几桶树皮副产品,根据白胡子老汉的说法,足够娥姬一个人吃个七八天的,至于那些植物纤维,也够娥姬换三个钱的。
云策找白胡子老汉要了一个钱看了一下,制作钱的金属很奇怪,落在手上掂量一下,密度应该跟铝差不多,很轻,就是颜色发绿,钱是标准的大汉五铢钱式样,中间有一个方孔,可以串在一起,这样的钱白胡子老汉只有半串,数量应该在两百个左右。
白胡子老汉赵晋见云策对他拥有的两百多个钱无视之后,就叽里呱啦的跟娥姬说了一长串话。
“他就是世家子,绝对是!91%”云策耳朵里传来狗子的同声翻译。
云策点点头,觉得赵晋说的很对,就他们这支汉人的发展程度来看,只要是地球上过来的人,都是世家子弟,就算不是,以后也会是。
娥姬从赵晋这里拿到了三个绿钱,心情好极了,看云策的眼光也变得温柔了很多。这是一种当家人看大牲口的眼光,云策很熟悉。
云临川就经常就这么看他。
“也就是说,我今天劳作一日,可以赚到七八天的食物,以及一件衣裳?”
云策把这句话写了下来,交给了赵晋。
赵晋看后摇摇头,在木牍上写道:“三个月后,你要缴纳人头税十二个钱,要缴纳军税八十斤草粮,要参与打草谷二十七天……”
人头税云策能听明白,军税也就是军粮八十斤,云策也明白,问题是打草谷这个东西虽然知道是啥,可是,出在汉人身上就很奇怪了,一般都是异族人对汉人施行打草谷的政策,没听说过,汉人也能跑去别人的地盘上打草谷的。
云策没有继续问赵晋,点头表示知道了,就继续劳作,准备在天黑之前把娥姬这里积存的树皮,全部给整治出来。
看看勤劳在这里能否致富。
勤劳致富是流传了数千年的箴言,更是长辈激励晚辈惯用的话术,在地球上似乎已经不那么正确了,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认识一支发展道路严重偏离的汉人,在这里试验一下,看看,这句话是否正确。
看看这句话是否因为历史发展而失去了他的准确性。
第二天,天刚刚亮,云策就去了娥姬常去的树林子里面剥树皮,那里有老大一片名字叫作衣树的植物,别的树木剥皮之后就会死,这种树不会,第一层皮剥掉之后就会迅速长出第二张皮。
基本上,最适合做衣服的皮,是衣树的第三道皮,这一道皮剥离出来的纤维最细,最软,韧性也是最好的,用这一层树皮剥离出来的纤维,一般都会运去出云城,那里有很多的织女,把这种纤维再经过六七道工序加工后,这种发白的纤维就会变成银亮银亮的,非常的美丽。
唯一的缺点就是第三层树皮出不了多少淀粉……
这种树皮当然也非常的适合制造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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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支汉人可能没有经历蔡伦时代,对于造纸还是一窍不通,云策如果能制造出纸张出来,河口寨一夜暴富不是难题。
问题就在于,云策需要亲自试验这个时代的种种关系,好的,不好的,都要经历过之后,才能写出一篇合格的社会调查报告。
如今,云策趁着自己还没有彻底的融入这个世界,就想先证明一下,勤劳致富这四个字的含量。
这无关聪慧,只跟公平有关,如果,勤劳不能致富,就必须找到不能致富的根源,然后,加以利用,这是一个天生的革命者必须具备的素质。
打完鼓的娥姬,又来树林里找云策了,虽然云策忙着从树上剥树皮,娥姬还是好几次都暗示他,可以不弄这么多的树皮,可以去草丛里找头猪啥的。
娥姬已经一个人努力求生了很多年了,她的心思依旧单纯的像春日里的一股溪水,清澈而透明。
娥姬是他在这颗星球上遇见的第一个人,她对云策报以极大的善意,这让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并不坏。
龙珠里藏了很多小野猪,原本他还想把剩下的三十七头也弄到龙珠里,结果战争发生了,让他不得不尽早的结束狩猎。
沟还是昨日挖好的沟,枯枝败叶这里多的是,当娥姬看到云策又把一头小野猪撑起来放火上烤,她的神魂又飞到了九霄云外。
因为吃饱了,娥姬跟云策回来的时候,他们身上就有更多的树皮,云策从水塘里捞出浸泡了两天的树皮继续刮纤维,娥姬就开始把刮下来的残余物放在石臼里捣碎,忙着收集草粮。
云策的身体很好,力量不小,他可以从日出一直干到日落,眼看着娥姬每日都能从赵晋那里得到不少的绿钱,云策的心情也非常的好。
今天,下雨了,因为昨夜是钩月的原因,天气寒冷,云策觉得这样的天气也应该出门劳作,否则就对不起勤劳二字。
河口寨一众人眼看着云策背着绳子,挑着担子跟娥姬一起去了衣树林子,眼中满是羡慕之意。
“这就是世家子,人家太勤快了,88%”
“越是有钱人,就越是勤快,75%”
“不勤快怎么当有钱人,71%”
云策耳朵里不断传来狗子的声音,这些天以来,狗子摄入了太多的信息,翻译的准确度高了很多。
雨水本来就不大,淅淅沥沥的,进了衣树林子之后,雨水就显得更小了,今天不用娥姬打鼓,她就跟着云策一起来衣树林子剥树皮。
云策不知道打鼓的含义,只知道这是寨子里年轻女子的权力。
剥树皮其实是一个很解压的事情,云策手里的瑞士军刀在树干转一圈,再一刀划到底,在底部再转一圈,从树皮上撬起一个角,用木头制作的楔子别进去,再用手指用力的往外撕,用不了几下,一截完整的树皮就被剥下来了。
最后拿起树皮筒子在树干上用力的抽打几下,树皮就变得软塌塌的,非常方便捆扎成一束。
原本一边剥树皮,一边听鼓声,云策都已经习惯了,如今,树皮剥了好一阵子了,山丘那边的鼓声还是没有传来。
云策见娥姬还是满脑子都是烤野猪的模样,就咳嗽一声,朝打鼓的地方指了指。
瞬间就明白过来的娥姬,立刻就拿起地上的扁担,就飞一样的向打鼓的地方跑。
云策想了一下,就不急不慢的跟在娥姬的身后,也去了打鼓的地方。
今天负责打鼓的是寨子里另外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虽然直到现在,云策都不明白她们整日打鼓到底是为了啥。
虽然不明白,云策还是很尊敬她们的传统。
等娥姬跟云策来到放鼓的地方,就看到鼓面上有一个裸女,她的身体就横陈在鼓面上,长发遮住了脸,看起来有那么一丝丝娇羞的意味。
就在大鼓的旁边,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子正迫不及待地脱衣裳跟裤子。
云策大怒,正要冲上去的时候,却被娥姬捂住嘴巴拖回了衣树林子。
(本章完)
第23章 深度社会实践活动
第23章 深度社会实践活动
“叽里呱啦,呱啦叽哩。”
“别打搅长姖的好事,91%”
娥姬说这话的时候表现出很强烈的羡慕意味。
“我今年开始打鼓,一个男人都没有招来,99%”娥姬说着话,还用自己没啥肉的屁股隐秘的蹭一下云策的腰胯。
云策翻了一个白眼,就重新取出刀子去割树皮了。
娥姬这么一说他自然就明白了,在一些偏远地方,人数稀少,男女之间亲缘太近,人们为了能繁衍出健康的子孙,就允许一些女子在路边安置白帐篷,女人待在里面,一旦有外来的男人,她们就邀请人家在白帐篷留宿。
只是没想到这里的女人玩的这么大,居然是用敲鼓的法子来吸引男人到来,还是比地球上守株待兔来的高明。
就在云策埋头收割树皮的时候,鼓声又响起来了,这一次,鼓声杂乱没有章法,云策看看娥姬,发现她也很疑惑。
脑子里就飘过一串不太好的画面,嘿嘿笑一声,继续拿刀子割树皮,还别说,听着人家紧锣密鼓的动静,干活都轻松一半。
还以为娥姬跟自己有一样的理解,结果,等他剥下一张树皮,娥姬已经跑到了百十米开外了。
云策没有看人家春宫的兴趣,拿刀子环切了另一棵树的功夫,他忽然听到了娥姬凄厉的叫声。
这声叫,可没有掺杂任何情欲的意思,更像是被狗咬了。
云策一个纵身就来到了十米开外,纵跃几次之后,就看到巨大的鼓面上躺着一个被血染红的女尸,一个赤裸的男子正在用力的敲鼓,鼓声阵阵,将鼓面上的血晕染出一朵瑰丽的朵,哦,还是喇叭状的。
娥姬不知怎么的就爬到了一棵树上面,见云策过来了,大声的叽里咕噜叫着,听狗子翻译的意思是要他快点跑?
云策没有跑,他觉得自己还可以。
朝那个敲鼓的裸男走了几步之后,才发现他的大腿上有一个巨大的口器撕咬过的痕迹,大腿肉不见了一半,白骨都裸露在外边。
伤成这样了,还在奋力敲鼓,发出警讯,云策很佩服他。
问题是看着,看着,看着云策觉得这个家伙不像是一个活人,一举一动都僵硬的厉害,这让云策莫名其妙的想起那些自焚的大嘴鸟。
娥姬蹲在树上见云策不肯离开,居然胆颤心惊的从树上下来,如果不是死死的躲在云策背后的话,还用双手抓着他的肩膀,准备随时把他推出去挡灾的话,这种行为还是很能让人生出好感来的。
裸男继续敲鼓,没有找云策跟娥姬麻烦的意思,女尸在鼓面上不断地跳动,血四溅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好看。
听到鼓声不对劲的不仅仅只有云策跟娥姬,其余在附近割树皮的女人也纷纷过来了,人一多,娥姬就不躲在云策身后,而是拉着其中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唧唧呱呱好一阵子。
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冲着云策道:“呱,呱啦哒!”
这一次不用狗子翻译,云策也知道这个老女人说的是啥,他提起赵晋借给他的只有一点点铁的长矛,抖手就投掷了出去。
长矛划过将近二十米的空间,毫无阻碍的贯入那个裸男的脑袋,眼看着裸男轰然倒地,一众女人才纷纷跑过去,看那个死去的裸男。
云策没有,他找回长矛之后,就警惕的朝四周看,那些女人傻了吧唧的忽视了鼓面上女人胸口的大洞,以及裸男腿上那道恐怖的伤口,他可没有。
裸女胸口的洞应该是爪子掏出来的,裸男腿上的伤口则是嘴巴咬出来的。
在这群女人把那个裸女从鼓上弄个来的时候,云策在大鼓的边上看到了一溜血迹,血迹的方向是左手边的衣树林子。
天阴沉沉的,雨水停歇了,那边的衣树林子黑乎乎的,即便是藏着什么猛兽,也看不清楚。
猛兽害怕火,云策就从树林里找来一些还算干燥的树枝,在大鼓旁边点起来了一堆火。
火堆才点起来,那具男尸就很不自然的开始扭动了,在云策的注视下,一大嘟噜淡黄色的虫子就从肛门位置滑出来了。
云策拿一根燃烧的树枝丢过去,男尸那里就腾起一团明黄色的火焰,顷刻间就把那些虫子以及男尸包裹起来了。
上了年纪的女人见到这一幕,惊恐的把那具女尸也丢进了火堆,一边丢,还一边大声对其余女子道;“查卡,迭查卡。”
“活虫,活死人虫,83%”
活死人虫很耐烧,这一点云策是知晓的,他以前认为,这种有着极高能量的虫子只会感染动物,现在看来,人,它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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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那个老女人介绍,那个被长姖鼓声吸引来的男子,就是感染了活死人虫,才被族人驱赶出居住地四处流浪的,老女人还责怪长姖发骚发的不是时候,要男人的的时候也不知道检查一下,就迫不及待的媾和,这是很不对的。
要找,也必须找云策这样能干活的精壮男子,就这一点来说,娥姬就做的很好,第一年打鼓就弄到了好货。
虽然长姖死了大家很伤心,娥姬眼睛已经哭红了,但是呢,她上翘的嘴角怎么都遮掩不住她内心的得意。
云策的心思不在这个上,他关注的对象是衣树林子里的野兽跟正在被活死人虫子燃起的火焰焚化的两具尸体。
已经燃烧十五分钟了,活死人虫依旧提供着凶猛的火焰,比巨嘴鸟生产的更加耐烧,这或许跟巨嘴鸟的身体远小于人类,肚子里装的活死人虫也远比巨嘴鸟肚子里多的缘故。
活死人虫是一种极好的发火物,云策一直在想,如果把这东西晒干,磨成粉储藏起来的话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武器。
女人们不识字,没办法警告她们这里还有野兽,所以,云策就固执的把这些女人都给驱逐走了,虽然话说不清楚,云策通过肢体动作还是让这些女人们知晓了这里很危险这个事实。
其余女人都跑了,娥姬没跑,蹲在云策身边看那两具燃烧的尸体,火焰的温度很高,燃烧到现在尸体里的油脂也参与燃烧了,火焰就很自然的分成了外焰,内焰以及焰心,而此刻,外焰正在逐渐发白。
对于这种新型燃料,云策的兴趣不是一般的大,既然寨子里的那个老女人能说出活死人虫的事情,就说明这东西在这一片土地上很常见。
唯一的麻烦就是该如何收集这东西,毕竟,宿主不死,它们不会从肛门里钻出来,云策决定回去后好好想想,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种具有军事研究价值的能量虫研究透彻,最好能够人工饲养。
半个小时过去了,地上的两具尸体就被燃烧殆尽,就连骨头灰也被风一吹,就散落的到处都是。
娥姬找来水,把那面大鼓的鼓面清洗了好几遍,看样子这面鼓对于寨子里的年轻女性很重要。
今天没有吃到烤乳猪,娥姬很是遗憾。
不是云策忘记了,他总觉得衣树林子不再安全了。
寨子里死了一个女人,大家好像不怎么在乎,该干啥还是继续干啥,没腿的老兵们围成一个圈圈,商议云策今天带来的不好的消息。
他们仅仅讨论了五分钟的时间,就制定出来对付的策略,赵晋认为既然是吃人的野兽,就该立刻打杀,不能留着这头野兽继续伤害寨子里的人。
挖陷阱,在陷阱底部装一些尖锐的木刺,一旦猎物掉进陷阱就死定了。
云策也觉得这个策略很好,唯一的问题是,既然挖了陷阱,就该有诱饵,一般的野兽那头吃人上瘾的野兽应该不感兴趣,再加上人肉里面有更多的盐,对常年得不到盐分补给的野兽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因此,诱饵应该是人。
就在云策感叹这群没腿的家伙具有为群体牺牲自身的高尚情操的时候,他发现,这群没腿的老兵,在讨论诱饵的时候,齐齐把目光投到他身上。
云策反对的话,这群人听不懂,他写在木牍上的字,赵晋只觉得好,还告诉别人说,云策是个好后生,愿意充当吸引野兽的诱饵。
凑过来偷听的娥姬才帮着云策说了一句话,就被须发虬张的赵晋给骂回去了。
云策龙见过,成精的野猪跟熊都见过,虽然不知道衣树林子里的野兽是啥样的,总不能比那头成精的野猪还要厉害吧。
再者,自己在这里的社会调查才刚刚开始,不能现在就离开,所以,他就默许了这群人让他去当诱饵的决定。
“你以后是要当第七小队斥候长的人,有些事情就该你上。”
这是赵晋写在木牍上的一句话,而且还是用刀子刻在木牍上的,看样子是已经决定的事情。
这种来自乡下人直白的强权命令,云策以前经历过不少,只觉得这是赵晋他们给自己画的一个又大又圆的饼。
同时又是一个试探,看看云策这个外来人有没有彻底融入河口寨的心思。
傍晚的时候,娥姬被赵晋叫过去谈了好一阵子的话,看娥姬回来之后不敢看自己眼睛的模样,云策就知道,今晚,这个姑娘一定会爬自己床的。
果然,当天上的满月升起的时候,一个带着浓郁衣树树汁味道的温暖少女身体,就从后面抱住了他。
(本章完)
第24章 慢慢的理解了
第24章 慢慢的理解了
都说处子身上自带幽香,这句话纯属胡说八道,可能说这句话的变态,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在那一瞬间,屎的味道也会散发出让他迷醉的味道。
娥姬身上的处子特征很明显,比如带鱼一样的身材,以及动情的时候只会死死的抱着男人身体不给男人施展的傻样子。
她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放开男人,让男人研究她的身体,而不是死死的抱住男人,只顾着自己宣泄情绪。
云策虽然也是被金牌老中医决断的童男子,这并不表示他经受不住女人的诱惑,相反,整个云氏,最受女人们欢迎的就是他。
高贵的,清纯的,学富五车的,身家百亿的,抑或是同时具备以上四种风格的女人,他都见识过。
至于美丽的,娇媚的,妖媚的,甚至是纯粹的情欲炸弹形状的,在他们家是最上不了台面的。
说起来很可笑,高贵之家无美女,至少是没有绝色美女的,尽管他们一直在努力的跟最美丽的女子交合改善自己的基因,生出来的后代绝大多数都是奇形怪状的。
再加上他们根本就看不起整容术,认为这是对自己原生基因最大的侮辱,所以,漂亮的,智慧的,兼具性格稳定的,就成了稀罕物。(相信我,我说的是事实!!!)
娥姬带鱼一样的身材自然无法打动他,尽管少女青涩的情动是如此的炽烈,云策能做的就是转过身,抱着这具分不清男女的瘦峭火热身体继续睡觉。
就跟动物求偶一个的道理,尤其是求偶的是母兽,你可以不喜欢,却不能羞辱她,否则,不利于人类繁衍大业。
圆月出现的时候,夜晚跟白日的差别不大,银白的月光从小窗户里透进来的时候正好落在云策的床上。
尽管娥姬比此时的云策还要高一些,当她蜷缩在云策怀里的时候,显得那么的无助与娇小。
这一夜,云策睡得很好,娥姬也睡得很好,前者是因为有一个人形抱枕怀里不显得那么空虚,后者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云策的女人志得意满。
老赵晋昨夜就守在娥姬家门口,没有回去睡,早晨透过门缝见这一对小男女拥抱的严丝合缝,就回去把自己的武器统统给云策拿来了,装作一副才到来的死样子。
一把刀,一柄锋利的长矛,以及一张弓,十六枝羽箭。
“我记得还应该有甲胄的。”云策在木牍上写道。
“我没能入公士,无权披甲,也置办不起。”
公士是秦汉二十等爵中最低的一等,虽然是入门级爵位,却需要临阵斩首五级才能获得这样的称号,注意,是正战!不是埋伏,不是偷袭,是两军堂堂正战的时候斩首五级。
明白了,河口寨就是一个连公士都没有的无名村落,现在却要面对活死人虫跟一头迅捷如风不知道是啥的野兽。
这就是工作,跟地球上很相似,一个除过穷啥都没有的小村落,还要执行招商引资,执行文化复兴任务。
云策提着长矛,背着弓箭离开寨子之后,赵晋就下令把寨门关闭了,他们准备等云策确认了食人猛兽存在之后,再去挖陷阱。
娥姬是翻寨子大门跑出来的,她提着一柄切割树皮时能用到的柴刀……
两人来到衣树林子之后,云策先是绕着林子走了一圈,然后把娥姬送上一棵有着很大分叉的衣树,让她安静的骑在上面,他自己则如同往日一样,继续剥树皮。
勤劳的人就是这样,不分时间地点的也要表现出自己勤劳的本质,唯有如此,才能达成勤劳致富的目的。
“要是野兽来了,你就跑,90%”娥姬骑在树上絮絮叨叨的。
“不要管我,家里有一个活着就很好了,95%”
“如果我没有被野兽吃干净,你就把我剩余的尸骨收起来,我床下有一个带着纹的袋子,用它装,埋深一些,有些野兽的鼻子可灵了。95%”
云策见娥姬已经自我感动的涕泪横流,就放下刚刚剥好的树皮,去旁边草丛里掏出一个小野猪壳子,挖了一个槽子,就开始制作烤猪,而娥姬从云策拿出小野猪的那一刻起,就忘记了哭泣。
等娥姬骑在树杈上开始啃烤猪的时候,云策就按照狗子的提醒把目光投向衣树林子的左边,那边有一道黑影闪了一下就不见了。
云策没有理会,重新拿起刀子切割树皮,一般情况下,跟人打过照面之后,还需要偷袭人类的野兽,不会过于强大,至少,不会强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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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云策在树林子里用力的抽打着树皮,眼看着树皮全部被抽打的软塌塌的,这才罢手,将树皮捆扎好,准备带回去。
娥姬昨夜没有睡好,吃饱了,就继续骑在树杈上睡觉,她很享受美味的食物在肚子里慢慢消化的好感觉。
被云策叫醒之后,就抱着树干往下出溜,云策就站在树干旁接应她,雨后树滑,怕她从树上掉下来。
娥姬已经很小心了,下了一半还是惊叫一声滑下来了,云策并没有选择去接住耍小心机的娥姬,而是攥紧了拳头,一记沉重的左勾拳,就砸在一道朝他扑过来的黑影上。
云策如今的力气很大,拳头自然就很重,那道黑影在挨了一拳之后,没了继续向前的力道,陡然后飞。
骨折的声音才入耳,云策就已经抬手抓住了从树上滑下来的娥姬,把娥姬放好,云策就转过头去看倒在地上的黑影。
黑影倒在地上,依旧是黑乎乎的一团,能看的出来是人,就是一身的皮毛看着又不像人。
“蒙撒卡!”
“野人!18%”
云策用脚把软塌塌的野人摊开,惊奇的发现这确实是一个人,他身上的毛皮是一头熊的皮,就是熊皮跟他的身体结合的太紧密了,不像是黏上去的,更像是把刚刚剥好的熊皮趁热跟这个也被剥了不少皮的人结合在一起的。
云策眉头皱起,这种将人野兽化的行为绝对是蒙昧文化,在文化层级中属于垫底的存在,一般多见于一神教以及萨满,巫毒祭祀文化,他们笃信,人可以从强大的野兽身体上汲取一部分不属于人的力量。
这家伙的左手上套着一只熊爪,锋利的爪子是被刻意修理过的,很锋利,死在鼓面上的长姖就是死于这只爪子,他的右手上套着一只类似熊一类生物的颅骨,这种生物的牙齿很多,还非常的尖锐,如果这个死野人的力气很大的话,就能通过手来控制这只颅骨的上下颌,最终形成撕咬这种复杂的动作。
云策把那只熊头头骨从野人的手上卸下来,把玩了一会,还用熊头抓了一下树,结果,熊头就崩裂了,乱七八糟的骨头掉了一地。
他就把两只最大的犬齿捡回来装口袋里,等有功夫了打造两枚熊牙吊坠。
娥姬很紧张,自从发现伤害长姖的人是野人,她就非常的紧张,连刚刚剥好的树皮都不要了,就想给野人的尸体套上树皮绳索,把他拖回去。
勤劳的云策自然不会放弃那些树皮,把这些东西抗在肩膀上,就跟娥姬一起拖着野人的尸体回了河口寨。
赵晋看了野人的尸体,还以为他会因为没有了祸害松一口气呢,结果,他的脸色更加的难看了。
因为要观察整个河口寨的生态,云策自然不会主动参与他们的事情,只把自己当成寨子里的一个普通居民。
虽然不了解这些人到底在忧愁什么,破窗理论云策还是知道的,长姖的死是第一块破窗户,那个肚子里有活死人虫的人是第二块破窗户,这个野人自然是第三块破窗户。
既然已经有了三块破窗户,那么,河口寨这个大窗户上其余玻璃的碎裂,也就是短时间里的事情。
如果这些事情背后有人推动的话,窗户烂的时间还会提前。
从赵晋脸上表现出来的便秘表情来看,估计是最危险,最绝望的那种。
云策用树枝穿着一块绿团子放火塘上烤,这东西被火烤一下立刻就会变软,黏黏的很像年糕,如果继续烘烤,把这东西烤成淡黄色就真的很美味了,因为它会主动分层,剥掉一层香脆的外皮,继续烤,下面又会出现一层焦黄的脆皮,放一点盐巴,就跟吃锅巴似的。
河口寨的生计真的很简单,似乎除过衣树产业跟采集产业之外再无其它,就连狩猎的情形都没有。
在没有枪这个东西之前,狩猎活动的风险很大,女人天生就没办法跟野兽搏斗,所以,才会出现父系社会取代古早的母系社会,最终,男人们依靠自己强壮的体魄,把女人挤到了生育跟采集这两个重要工作上了。
河口寨的男人是靠不住的,这不是云策一个人的观点,娥姬那群女人也是这么看的,丢掉了那么多的腿,最终,寨子里连一个公士都没有,以至于其余的寨子都不想跟她们联姻,只能没完没了换人去敲那面鼓,希望人家看她们可怜能过来睡她们一觉。
(本章完)
第25章 灾祸来的方向
第25章 灾祸来的方向
云策这些天收集了很多的树皮,自然就制作了很多的衣树纤维,他没有像别人那样随便把纤维弄出来就完事了,而是,而是经过仔细的清洗,熬煮,最后把长短不一的纤维弄成一般整齐才罢手。
他的衣树纤维挂在长绳上看起来非常的整齐,不仅仅如此,别人的衣树纤维是灰白色的,他的纤维因为加入了生石灰蒸煮后,脱色也比旁人的好,看起来比旁人的衣树纤维白了不止一点点。
整齐,干净,拿手一抖,就丝丝缕缕的,不像别人的纤维好些都缠绕在一起显得乱糟糟的。
最后用青碧色的芒草捆扎一下,这东西一看就是商品,而不是农家随意出产的农产品。
云策觉得自己的衣树纤维至少能比旁人的可以多卖三分之一的钱,对此,他很有信心。
就是专门收购衣树纤维的商队总是不来……
在河口寨一待就是十八天,在这中间,云策早就停了继续剥衣树树皮的活计,主要是剥的太多了,商队不收,说是没有那么多的绿钱付给他们。
绿钱这个东西在河口寨的作用很小,因为没东西可卖,大家如果想互通有无的话,可以以物易物。
问题就处在这个以物易物上了娥姬有的东西,别人家也有,娥姬没有的东西别人家也没有。
想要吃盐,就去收集盐草,采集回来之后洗干净,放在石臼里捣碎,然后用衣布包裹住用力的绞,等里面的汁液流淌出来了,就收集起来用陶罐熬煮,把水份煮干之后就得到了一种绿色的盐巴,云策尝过,味道还算纯正。
想要喝醋,就去野外找一种叶子肥大的酸草,采集回来之后洗干净,放在石臼里捣碎,用衣布过滤,就得到了一种绿拉吧唧的酸水,云策品尝过,除过没有醋香之外,味道很酸。
想要吃甜,就需要去野外找一种有着肥大根茎的叫作甜根的东西,找到之后拿回来放石臼里捣碎,再用衣布过滤,最后放罐子里熬煮,等水份蒸发干之后,就得到了一种绿拉吧唧的晶体,甜是甜,就是不那么明显。
至于想吃辣,就更加容易了,野外有一种叫作火草的东西,随便摘一片叶子,在嘴里沾一下,整个嘴巴就会迅速肿起来,没有两天时间消不了肿,云策把这东西弄来之后,用叶片泡出来的水。
衣树能提供淀粉,野外还有成片的叫作豆荚的东西,这东西长成之后足足有云策的胳膊长,里面有很多的豆子,豆子长的跟乒乓球一般大小,放水里煮的酥软之后,豆香十足。
云策把这东西泡盐水里两天和在沙子里炒过之后,这东西就变得香酥可口,娥姬从此每天只吃豆荚,不吃衣树疙瘩了。
他还觉得这东西应该能制作豆腐,就是手头没有石磨,准备等赵晋把他需要的石磨弄好之后再说。
这一天又到了中午,赵晋口中从来都不耽误时间的商队还是没有来,这让勤劳的云策很是失望。
娥姬从挎着的衣布口袋里掏出一颗豆子,在手里捏碎了,就一块一块的往嘴巴里送,还不时的瞅瞅坐在门口用刀子削树干的云策。
这已经是云策削的第三根树干了,明明一握粗的树干,如今被他削成三块薄片,眼看着云策将这三片薄片用一种散发着怪味道的粘稠汁液粘合之后,就放在一块木板上,用力的拗成弓固定在木头上就不管了。
赵晋说云策懂得制弓,还非常的有章法,这说明,云策就是一个世家子,恐怕还是来头不小的世家子。
他如今就希望娥姬能把云策伺候好,等云策将来不再跟家里闹脾气的时候回家,好把他们这一群人统统带回去充任部曲。
现在,就是不知道云策家在长安,还是在洛阳。
云策抓了一颗豆子捏碎吃了一块,才要吃第二块,就看到一个女子从寨子外边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叽里呱啦的叫着。
“商队来了,98%”
云策低头看看娥姬给自己新做的衣布衣服,这是选第三茬树皮纺织成的布制作的,衣服轻薄透气,除过颜色难看,满是线头之外,是难得的好衣裳,至少比赵晋身上穿的要好很多。
一溜黑线从远处的土丘上蜿蜒而下,他的视力极好,远远的看了一下类似马车的东西,就微微的叹口气。
拉车的动物头上有角,角很大,瘰瘰疠疠的像是长了很多年的样子,并且,这东西的身形高大,比牛马也不差啥了。
云策首先否决了是马鹿的可能性,因为那东西的角更像是羊角,等商队再靠近一些,云策就很确定了,拉车的动物应该是山羊一类的东西。
山羊的三角脸其实是所有动物中最让人害怕的一张脸,加之它们有一双灰白色的眼珠子,看人的时候总是显得阴森森的。就足以证明这东西不是善类。
跟着商队的人很多,云策不怎么喜欢看,因为人这种动物会伪装,如果想从这支商队上得到更多的信息,不如看他们带来的东西。
有六十几个护卫,骑着这种跟盘羊很像的羊,身上有铠甲,铠甲大多破旧,其中二十来人身上的铠甲明显不是一套,是七拼八凑出来的。
为首的那个络腮胡汉子应该是护卫的核心,他身上甲胄同样破旧,上面满是刀砍斧凿的痕迹,可就是这样的人,穿这样的铠甲莫名的让人安心。
别人的弓都背在背上,只有他的弓虽然没有上弦,却自始至终都握在手里,箭囊就在大腿边上,中间有一条索带将箭囊束缚在大腿外侧,不像别人的箭囊都松松垮垮的悬在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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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应该是一个弓箭好手,云策之所以得出这个判断,完全是因为他手里的弓实在是太好了,那居然是一柄由角,木,筋制作的长梢复合弓,两端长梢细长,最细之处只有拇指粗细,看起来黑漆漆的反射着暗光,这不像是木材。
他的武器,都在很顺手的位置,尤其是这家伙腰间插着一柄短刀,刀柄在下……这家伙应该是一个真正的职业武士,专门负责杀人的那种。
这种人云策见的多了,以前跟云临川住在一起的时候,家里经常来这种人,明明自己是一个小孩子,那群人来了,他就没办法活泼,也快活不起来。
赵晋守在寨子门口迎接商队,商队里的人对于这个杵着两只小板凳前来迎接他们的人连多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径直进了寨子。
上百辆马车进了寨子,那些护卫就接手了寨子的防务,几乎一多半人上了寨子墙壁,只有少数的武士守着一辆看着都觉得结实的羊车。
那个职业武士已经给他的长梢弓挂了弦,躲在羊车的阴影里,也不知在防备谁。
羊车上的人似乎没有打算在河口寨多加停留,甚至没有下车,只是吩咐赵晋送一些清水过来给那些高大的羊喝。
娥姬的衣树纤维最多,要排很久的队才能轮到她,闲着没事,就跟云策并排坐在一起捏豆子吃。
“我们的衣树纤维太多了,人家可能不会收,93%”
云策点点头,从嘴里挤出几个字道:“会收的。”
这是娥姬第一次听云策跟她说话,欢喜的道:“你会说话了?98%。”
“嗯!”
就在云策跟娥姬鸡同鸭讲般的对话的时候,赵晋阴沉着脸挪过来,递给云策一根木牍。
“第六辆马车很轻,看守最多,应该是最贵重的货物,至于第八辆马车里装的东西很奇怪,我觉得是死人。”
“马车?应该是羊车吧?”
赵晋对于云策奇怪的关注点早就见怪不怪了,继续在木牍上写道:“我以前在军中就是专门收尸的,对于尸体的味道太熟悉了。”
云策写道:“为什么叫马车?马不是这样的。”
赵晋怒气冲冲的写道:“这就是马。”
云策抬头仔细看了看那些高大的羊,摇摇头写道:“尸体跟我们有关吗?”
赵晋写道:“尸体的味道发甜!”
云策才来这个世界不到一个月呢,自然不明白尸体发甜这种本地梗,见腕带一点反应都没有,就给了赵晋两颗豆子,示意他一起吃,少管闲事。
赵晋见说不动云策,就愤愤的把两颗豆子还给了娥姬,杵着两只凳子急匆匆的走了,像是要去办什么天大的事情。
娥姬的脸色有些发青,见赵晋走了,就叽里呱啦的对云策道:“被赤兽咬死的人尸体是甜的,95%”
赤兽这种东西云策还是闻所未闻,娥姬见他一脸的懵懂,继续道:“赤兽是野人养的野兽。95%”
云策抬头瞅着焦急的娥姬,再看看正有条不紊的收货的商队,还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关联,不过,一种阴云笼罩的感觉已经来到了他的心中。
“嗖!”
一枝箭插在离赵晋很近的地方,赵晋这时候却似乎不怎么畏惧商队的人,咆哮道:“你们是要害死我们全寨子的人吗?97%”
持弓武士从羊车阴影里走出来,蹲在赵晋面前道:“赤兽已经被我们杀光了。91%”
赵晋脖颈上的血管暴起,冲着武士道:“赤兽杀光了,那么,野人呢?你们带着被赤兽杀死的人的尸体,是想把所有的野人都吸引到河口寨来吗?97%”
持弓武士轻笑一声道:“你们是武贲营的人,你的职责不就是平天下不平之地吗?”
(本章完)
第26章 责任心是社会的凝聚力的核心
第26章 责任心是社会的凝聚力的核心
赤兽,野人,商队,三者的关系就是一个三角形,策动关系的始作俑者一定是事件。
事件就是一个催化剂,能让所有的关系变得紧密,紧密不一定都是好的,比如,过于强烈的仇恨关系,也算是关系紧密。
云策猜想,在这一轮关系融合中,首发策动者应该是商队,因为不管从哪一方面的表现来看,商队都不像是占理的一方。
有了这个决断之后,云策看武士手里的长梢弓的眼神就更加的炽烈了。
来到这个星球之后,终于发现了一件他想要的东西,如果那个武士是一个好人的话,强夺人家的东西云策会有一点点的内疚,如果这家伙是坏蛋,云策觉得他的东西,就等同于自己。
云策心头的那点善念,是云临川了好大力气才培育出来的,在老家伙看来,只有心存善念的人才有资格作恶。
这样的人一旦开始作恶,他首先做的就是不让自己做的恶事情影响太多的人,继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至少,不能影响到升斗小民的生存。
如果破了这个底线,那就该杀了。
见那个武士把赵晋像踢球一样踢得满地打滚,云策非常的满意,如此凶恶之人,不杀难平心头之恨,也难平天下悠悠之口。
见武士首领踢赵晋这个断腿之人,其余的武士们像是发现了新的玩具,见寨子里断腿的人多,就纷纷下场,一时间,满寨子都是被踢得到处乱滚的肉球。
云策没有管被踢得满地滚的赵晋他们,也没有理睬哭的泪水涟涟的娥姬他们,更没有管几个哭的声嘶力竭的孩子,出于强烈的好奇心,他趁着护卫离了羊车,就把那个遮掩的严严实实的羊车给打开了。
“吼——”
平地一声雷。
云策来不及做出反应,也来不及看清楚里面到底是啥,就被一股腥臭的口气给熏得接连倒退了上百步,在倒退的时候,他还把倒退路上遇到的寨子里的人都丢到了房子上面,至于娥姬,更是被他丢到一个高大的衣树上面,一时半会估计下不来。
这才有机会回头看看自己到底放出来了一个啥。
看了之后有些失望,是一头熊,站起来足足有三米高的熊,颜色棕黄,尖牙利齿的看起来很是凶恶,云策手腕上的腕带蠕动几下,又安静下来了。
腕带安静了,熊不肯安静,它完全没有逃跑的意思,抓住一个匆忙赶来的伙计,放嘴里嚼吧嚼吧,就把伙计的脑袋当豆子给磕了。
武士首领惊诧的就像是一头被人给发情的生殖器上撒了一把盐的叫驴,一蹦三尺高,手里的长梢弓已经挂上了弦,几乎是同时,一支利箭已经出现在弓上,瞬息之后,棕熊的鼻子上已经插了一枝箭。
“┗|`o′|┛嗷~~”
“你他妈的。100%”
云策没工夫听狗子翻译出来的兽语,提着被人殴打的很愤怒的赵晋就往后退,狂怒的巨熊掀翻了身边的羊车,露出一个巨大的金属笼子,金属笼子里装着一头猪,一头体长超过三米的巨大野猪。
巨熊用爪子用力的撕扯笼子,原本被摔的有些变形的笼子立刻就被撕扯掉了两根立柱,野猪昂嘶一声,先把巨大的猪头从笼子里探出来,接着就硬是用强悍的身体从那个狭窄的缝隙里钻了出来。
才出来,就坦克一般冲向已经结阵的武士群。
云策不明白他们为啥要结阵,对付野兽难道不是讲一个自由协同吗?
断腿的矮子们跑的其实很快,早就锻炼出来的两只粗壮的胳膊只要捣腾的勤快一点,就能尽快的离开危险地。
事实证明,对付坦克不能结阵,只需要看看他们被野猪撞的四处乱飞就知道,这是一着臭棋。
云策提着赵晋回到娥姬房子,并且关上门的时候,娥姬已经从树上出溜下来了,回到家里,把她珍贵的腊肉包在一个干净好看的袋子里,惶恐的对刚刚进门的云策道:“呜哩哇啦。”
“我们快跑吧。100%”
赵晋怒道:“你想当流民,还是想被人捉去当奴隶?93%”
“不管,我跟阿策跑,会有好日子过。98%”
“寨子里这些人呢?你就不管了?92%”
“我就拿一块肉,剩下的都留给你们。97%”
“云策,你怎么说?”赵晋举起刚刚写好的木牍杵到云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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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策正在从门缝里看寨子里的场景,模样很像他在西北岩壁上看到的远古狩猎岩画,一群举着棍棍的火柴人正在对付两头巨大的野兽,颇具浪漫主义色彩。
“我们马上就要发财了。”云策在木牍上写道。
“你要走了是吗,你连我们的话都不愿意说。97%”赵晋的神情哀伤,还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味。
咣当一声响,一具被咬的破破烂烂的尸体砸开了娥姬家的大门,娥姬大叫一声就缩到云策身后。
云策一只手拎着尸体身上不多的干净衣服,把他丢了出去,再擦擦手在木牍上写道:“你觉得他们能把我这些天积攒的树皮纤维都买走吗?”
赵晋死命的抓挠几下脑袋,好像认命了,就在木牍上写道:“不可能,每一次收购树皮纤维都是有数的,商队只保证你有一点点钱。”
云策又写道:“即便我把树皮纤维整治的干净,好看,也不成?”
赵晋摇摇头写道:“如果我们钱多了,就会想着去定边郡,出云州,甚至是长安,洛阳,如此以往,就没有人愿意继续向外拓边了。”
云策惊讶了一下,继续写道:“官府很支持拓边是吗?”
赵晋写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云策点点头,转过头看了一会正在跟商队护卫们大战的野猪跟熊,提笔写道:“我要是在荒野建立一座城呢?”
赵晋叹息一声道:“你先要成为一名公士。”
“成为公士的方式只有正战得敌首五级吗?救一名勋贵的命能不能得到公士的资格?”
“不能,冠军王传下来的晋爵令,没人敢违抗。”
“冠军王是谁?”
赵晋愤怒的看着云策,然后就沉默下来了,似乎不愿意跟云策讨论这个在他看起来很荒唐的问题。
娥姬一直在云策背上杵弄他,看样子她是真的想要离开河口镇,跟他去外边流浪。
云策反手抓住娥姬满是茧子的手握一下,就在木牍上写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商队的人都被野兽给杀死了,我们能不能带着商队的财产离开河口寨去定边郡生活?”
赵晋摇头写道:“我不离开河口寨。”
云策继续写道:“发甜的尸体出现了,应该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看样子你处理不了这件事,现在,有理由离开河口寨,我觉得可以试验一下,我们有护送商队财物回到郡城的功劳,最坏的结果,无非是再被发配到河口寨,我想,那个时候啊,发甜的尸体这件事应该已经过去了。”
“你可以带她们离开,我不能离开,一寨之长,非死不离卫所。”
对赵晋的话,云策还是理解的,使命这东西跟自由人无关,也可以说自由人的使命感很低,或者没有,从自身出发的使命感,与集体赋予的使命感是两种不相通的使命感。
前者,只为自己负责,自由度很高,后者,要为集体负责,几乎没有转圜妥协的余地。
现如今,连赵晋这种连公士都不是的一个底层的不能再底层的寨主,都有用命来护卫自己的领地的自觉,广而大之,是不是也可以说这一支汉人王朝,还在继续走上坡路,也就是说,这里的王朝还没有烂透。
这个时候再劝说赵晋离开是在做无用功,所以,云策打算等事情发展,发展再看,毕竟,所有的事情其实都需要带入运动中去看,前一刻做不成,不能做的事情,到了下一刻,说不定就可以理所当然的完成了。
外边的战斗依旧激烈,五六头野猪,四五头巨熊正跟将近三百人的商队护卫,伙计们战斗的如火如荼。
云策发现这个地方的野兽比地球上的野兽聪明,它们至少知道自己脱困之后,必须要解放其余同类参加战斗,才能让自己这一边胜算大增,这就是为啥寨子里突然就多出来了八头野兽的原因。
商队这边在一开始的时候惊慌了一下子,还弄出阵列这种蠢事,当那个武士首领接管了战场之后,场面很快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其中一群人手持绳索,渔网一类的东西去羁绊野兽,另外一群人拿着长杆钩子不断地去阻挠野兽的四肢,让它们无法自由跑动,最后一群人则手持弓箭,对这些野兽进行远程攻击。
最早被云策放出来的那头熊,已经死了,它巨大的脑袋上插着两枝箭,其中一枝箭贯脑而入,死透了。
另外一头野猪浑身插满了箭,依旧在横冲直闯,不过,看它被羽箭插的跟一头豪猪的样子,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本章完)
第27章 第一次起贪念
第27章 第一次起贪念
云策的目光落在倒数第六俩羊车上,这里还是很安静的,即便是战事如此激烈,武士首领还是在这里安排了二十个人守护,其中有一半是武士。
那辆羊车里一定有很重要的东西,可惜,那些猪跟熊虽然有一点蒙昧的灵智,还没有达到能理解重点攻击这样的要义。
那里太靠近战场,河口寨的男女老少已经很聪明的离开了那边的房子,朝河口寨的后门,也就是靠近河口的地方转移。
如果战事被商队的人平息了,她们自然会从后边的房子里出来,整理一下货物,继续跟商队交易。
如果商队完蛋了,他们就会躲到山寨后面的丘陵上,总之,避免接受战争伤害的法子其实不算多,远离战场就是一个很有效的法子。
战场上,胜利的天平正在向商队人倾斜,一头猪被武士们丢出去的渔网给捆住,正在大声的嘶鸣,还没有叫几声,就被一柄长矛穿透了喉咙,叫声戛然而止。
一柄沉重的锤子砸在熊头上,狂暴的巨熊虽然用爪子撕裂了武士的甲胄,它的胸口却被长矛穿透,带着长矛在地上踉跄前行几步,就轰然倒地。
赵晋拿不定主意,云策也不想节外生枝,觉得让事情继续发展下去也不错,不管是野兽赢,还是商队赢,都跟他无关。
不过,局面已经很清晰了,商队赢的话,河口寨的人可能会被问责,野兽赢的话,它们大概率会立刻逃走。
所以,云策其实挺希望野兽赢的。
眼看战事已经定了输赢,赵晋就招呼寨子里的残废跟健壮的妇人,拿着叉子火把等武器想要上前帮助商队,这样做的原因,就是想让商队的的人,在胜利后能少惩罚一点。
云策自然也在人群里面,而且所有人里面就数他叫唤的最大声。
战事向自己一方倾斜,武士首领终于不再持续的拉弓射箭了,而是有功夫用仇恨的目光看向河口寨的那些人。
云策放出狗熊的事情他没有看到,但是,他固执地认为,野兽能从牢笼里逃出来一定跟河口寨有关。
刚才,野兽跑出来的时候,河口寨的人没有一人帮他们作战,还把房门关的严严实实的,躲在暗处看热闹,现在,发现商队要胜利了,就跑出来装模做样的,这让武氏首领把损失大量人手的气撒在了河口寨人的身上。
人在狂怒地时候,有锤子的就喜欢用锤子,有叉子的就喜欢用叉子,武士首领是一个非常合格的弓箭手,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朝河口寨人涌过来的方向,接连发射了三枝羽箭。
羽箭射翻了立在最前面的三个最壮硕的残废人,羽箭是从咽喉处射进去的,箭头是从后脖颈处钻出来的,没出多少血,三个原本还有着旺盛生命力的残废就此殒命。
娥姬她们见死了人,发一声喊就掉头就跑,她还在逃跑的时候,死死的拽着跑的比较慢的云策。
慌乱中,手持火把的云策就丢掉火把,一手拉着娥姬,一手提着赵晋,跑的比谁都快。
衣树纤维是易燃物,尤其是剥除树皮淀粉并且晒得干干的衣树纤维更是一点就着,云策慌乱中丢掉的火把,恰好落在一堆衣树纤维上,先是起了一点小小的火苗,紧接着一堆熊熊燃烧的火焰就出现在商队旁边。
商队的羊车队伍,在开始交易的时候,都会很自然的把羊车围成一个圆圈,收购好的货物在羊车组成的圆圈里面,圆圈外边是还没有收购的货物,着火的货物跟没着火的货物就隔着一辆羊车。
等外边的火苗子一下子蹿起五六米之高的时候,圆圈里面刚刚收购的货物也就无风自燃了。
心情才安定下来的武士首领见羊车也接二连三的起火,一时间目眦欲裂,顾不得那些即将被斩杀的野兽,死命的朝倒数第六辆羊车那边狂奔。
那辆羊车已经起火,守卫们正在拼命的救火,武士首领一刀砍断了惊惶失措乱蹦乱跳的羊跟车的连接,自己抓着车辕,用力把这辆羊车从火圈里拯救出来。
娥姬她们一口气跑出老远,就在云策打算带着她们继续跑一阵子,彻底离开河口寨的时候,这群人突然就停下了脚步,在赵晋的带领下跟一群傻狍子一般,远远的看着那个危险的战场。
云策没有理睬那些垂死挣扎的野兽,而是把目光落在被武士首领拯救出来的羊车上,此时,那辆羊车的顶棚已经燃起了大火,眼看着火焰就蜿蜒而下了,武士首领有些绝望的大吼道:“灭火,快灭火啊。95%”
看着那个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扯过来一件斗篷,用力的甩着扑火,不过,这个家伙好像非常珍惜他的长梢弓,担心被火给毁掉,特意放置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上。
云策在众人看热闹看的目不转睛的时候,蹑手蹑脚的离开了,只有娥姬担忧的看着他的背影不作声。
覆盖羊车的顶部蒙布很快就被烧干净了,正在偷拿弓箭的云策站得高,正好看到有一双深蓝色的眼珠子正死死的盯着他看。
之所以会忽视眼睛之外的部分,主要是这东西身上最大的特征就是一双眼睛,云策就没见过眼睛如此大的动物。
巨大的笼子里只有一只狐狸大小的动物,动物虽小,眼睛却比成年牛的眼睛还要大,最要命的是它的眼睛是浑圆的,跟天上的满月一样的圆。
跟这双眼睛对视了一会,云策有些头晕,忽如其来的眩晕让他的手几乎松开树干,差点掉下来。
武士首领见羊车上的蒙布已经彻底的被烧干净了,就怪叫一声,拔出腰间的刀子就凶狠的刺向笼子里的大眼睛动物。
“嘎咕——”大眼睛动物大声的叫了一下,就在笼子里上蹿下跳的忙着躲避。
“听着,21%”
随着这一声叫唤,原本热闹的战场有了那么一丝丝停顿,可能是停顿的不那么明显,人类感受不到,那些还没有被商队武士弄死的猪跟熊,不再胡乱攻击对手,而是不约而同地向羊车靠近。
云策带着弓箭回来的时候,娥姬二话不说就把卸掉弦的弓,装进她的大布袋子里面去了,连箭囊一起装进去,外边也不太显。
云策来到还没有从族人死亡伤痛里走出来的赵晋身边,取过他手里的木牍,见上面写着——我要杀了他。
云策重新写道:“想好了,咱们就找机会杀了他。”
“杀了他,我留下来抵命,你们走吧。”
云策看一眼死气沉沉的赵晋撇撇嘴道:“带娥姬走这可能是我的责任,其余的人关我屁事,那是你的责任,你休想通过自杀,继而让我对你心生愧疚感,再把你背了一辈子的重担压在我身上。
你也别卖惨了,你这种从战场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会对杀一个人有什么障碍吗?”
赵晋怒气冲冲地在木牍上写道:“你们这群让人恶心的勋贵,这么聪明做什么,一点活路都不给我们这些人留?”
云策笑着写道:“我要是世家子弟,你这样的人根本就见不到我,所以,被我拆穿你的小心思,你也别难过,只要旁人看不穿就行了。
最后警告你一次,你要是再拿娥姬作伐,别怪我,把你跟羊屎混在一起埋掉。”
就在两人无声应答的时候,一头伤痕累累的野猪终于用长嘴拱翻了那辆羊车,一头背上插满羽箭的巨熊奋力掰开铁栏杆,随着那只大眼睛小兽脱离了牢笼,武士首领就再也顾不得伤害它们了,怪叫一声,就朝放置弓箭的树那边飞奔。
当他抬头没在树干上看到自己的弓箭,愣了那么一瞬间,就被一头足足有上千斤的野猪用长嘴挑起来,这家伙在被挑起来的一瞬间,一刀子插进野猪的眼睛,然后借力跨坐在了猪背上。
战场形势再一次发生了变化,虽然猪熊只剩下五头,它们的战力不减反增,主要是那只站在熊背上的大眼睛小兽,没有着急离开,反而指挥着剩余的猪熊向那些商队武士,伙计们发动了反攻。
场面一波三折,看的河口寨的人目瞪口呆,胡乱作战的野猪,野熊跟有指挥作战的野猪,野熊之间的战斗力居然相差这么大。
野猪突袭,巨熊随后跟进,有野熊保护背后的野猪发起突袭来,所向无敌。
武士首领被一头熊抓住了双臂,几次想要脱身,都被巨熊的大嘴骚扰的无奈放弃,此时,已经陷入到跟巨熊拼力气的时候了。
偌大的一个羊车组成的圆圈,造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火圈,那头大眼睛小兽居然让野猪跟熊克服对火的恐惧,退回火圈之后,就不时的从破烂的火圈里突袭出来,抽冷子给了商队武士跟伙计们极大的杀伤。
这是云策第二次在河口寨里起了贪念,那只大眼睛小兽似乎真的很神奇,他此时很想跟它交朋友。
只是腕带到现在还是平静如湖,没有表现出一丁点对高级智慧生命的敬意。
(本章完)
第28章 智慧者才有的自毁倾向
第28章 智慧者才有的自毁倾向
最后一头野猪倒地的时候,那只小兽就闪电般的往外蹿,武士首领没了弓箭,就扯过旁人的弓箭接连射出去了三枝箭。
这三枝箭呈品字形朝小兽笼罩过去的,小兽缩头避开了射向脑袋的一枝箭,又扭身躲开了射向腰背的一枝箭,至于第三枝箭,它实在是无力躲避,只能让身体往前蹿的速度增加一点,好避开要害。
跑的慢了一点,那枝箭射中了它的尾巴,还被箭头给切断了,小兽惨叫一声,就往城寨墙头上爬。
武士首领的敏捷程度超乎云策的想象,他居然在射完箭的第一时间就判定了小兽逃跑的方向,转过身又射出一箭,这一次,羽箭正中小兽的后腿,强大的力道穿透小兽后腿,把它牢牢的钉在土墙上。
小兽惨叫着用嘴去拔那枝箭,无奈力小终究无力的垂落,被武士首领从墙上扯下来,装进了一个口袋里。
野兽死光了,商队身体完好的护卫跟伙计也没剩下几个,武士首领看一眼惨烈的战场,就用一双凶狠的眸子紧盯着跑的远远的河口寨诸人。
蹲在赵晋身边的云策用肩膀顶一顶赵晋的肩膀写道:“有三辆羊车虽然被烧了,留下来的东西不少,我觉得像是铁器。”
赵晋阴沉着脸写道:“你就不觉得如今的河口寨里香气四溢吗?”
云策抽抽鼻子点点头。
“被赤兽咬死的那些人,他们的尸体会变甜,用火烧就会散发出一股香气,如果把这些尸体埋进土里二十天,尸体就会腐烂,香气也会变成恶臭。”
云策看过赵晋写的话,好奇的写道:“尸体腐烂变臭不是必然的事情吗?”
“你知不知道,那些腐烂的尸体在变臭之后挖出来,熬出油,将那种油制作成蜡烛,点燃一刻奇香三日不散,且蚊虫不侵,这种油制作出来的蜡烛一根就能卖一万钱?
现在,尸体被烧了,商队损失了那么多的钱,你觉得他们会放过我们?”
“用活人,还是用死人?”
对于云策奇葩的关注点,赵晋已经习惯了,叹口气在木牍上写道:“活人,死人血脉不通,赤兽不咬。”
“用人体制作香料,官府不管吗?”
“官府为啥要管?”
“人啊。”
“野人部落里用密药喂养长大的人,就等着长到最肥的时候被赤兽咬,最后熬油制作蜡烛,那些尸体是商队从一个野人部落里抢来的。”
见赵晋如此解释一番,云策再看那个武士首领的眼神就不再冰冷了,心中还隐约有些内疚,如果赵晋早一点解释清楚,那些尸体是人家野人部落自己豢养的商品,他就不会把人家抓的野猪放出来,更不会给人家的商队放一把火,导致人家商队将近三百人的队伍,如今,就剩下七八个还能站起来的。
“下次说话的时候说清楚,不要总是说一半留一半。”
赵晋看完云策写的字叹口气写道:“人家明明都满载而归了,为啥还要来河口寨收一些不值钱的衣树皮呢,就是想把抢香料的罪名安在我们身上,也让随着尸体味道追杀过来的野人,认为是我们抢了他们。”
“抢劫野人也有罪?”
“抢劫野人自然没有罪,问题是抢了贵人让野人帮他制作的香料原料,就有大罪。”
云策又抬头看了那个正在走过来的武士首领一眼,目光又恢复了原有的冷意。
“下次一定要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现在怎么办,那个家伙像是来杀我们的。”
“他一个人就能杀了我们所有人,我们人多。”
“当年冠军王一个人就杀了两万多人,人家一个正式上造,杀我们几百个老弱妇孺算不得啥。”
“他是上造爵?”
“他戴着一根梁的皮帽子。”
云策再看一眼快要走过来的武士首领,快速写道:“冠军王是谁?快说!”
“霍去病,霍王!”
见赵晋这么写,云策心头的猜想总算是被证实了,他从娥姬的布口袋里取出长梢弓,又把箭囊绑在自己右腿上,给长梢弓挂了弦,就站起身,迎着那个武士首领来的方向迎接上去。
当他向前走了十步之后,他身后只剩下娥姬一个孤零零的站在那里,满寨子四百多人,只有她最坚定的选择了云策。
她没见过云策射箭,云策打架她也只见过一次,就那一次,她还没有看清楚,这一次,她准备好好看看。
武士首领见迎面走过来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少年,咧嘴笑了一下,距离不算远,他不打算用弓箭,准备一会用刀子把这个偷他弓箭的小贼活活攮死。
云策的箭术很好,他以前是射靶子的,平生最大的射猎成绩是两只野鸡,一只半兔子,之所以是半只,是因为他明明射中了,兔子却跑的不见了踪影。
因此,他准备靠近之后,再用弓箭射死这个草菅人命的家伙。
商队的人虽然死伤惨重,那些受伤的,没受伤的几个护卫一个个忙着做自己的事情,对自家首领要杀人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我要撕了你。96%”戴着皮帽子的武士首领道。
云策不言语,等他跨出第五十步之后就搭箭拉弓,弓拉了六分满,脚步已经停下,等武士首领脚落地的那一瞬间,箭就飞出去了。
武士首领的身体也在那一刻动了一下,等他的身体稳住,云策射出的那一枝箭,已经落在他的左手上。
他舍不得丢掉自己的箭,握着那一枝箭,继续向云策靠近,于是,云策的第二枝箭也飞了出去,不等第二支箭射中敌人,云策的第三枝箭也跟着射了出去。
以前,在乡下曾经研究过连珠箭的射法,时间不太够,他只能做到两连珠,为此,已经是一众射箭爱好者中的佼佼者。
武士首领右手抓着一枝箭,嘴巴里还咬着一枝箭,这种利索的接箭本事,引来那些伙计们冲天的叫好声。
眼看着武士首领在那里摆出一个威风凛凛的动作,云策就把弓背在背上,来到威风凛凛的武士首领身边,从他两只手里摘掉了羽箭,放回箭囊,又小心的捏着他嘴上的那枝箭的尾翼,用刀子撬一下他紧闭的牙关,就把箭收回来了,不过,这一支箭他没有收回箭囊,而是从箭囊里取出一个长竹管,小心的把箭收回竹管,堵上塞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再看武士首领,他的嘴唇已经像是融化了一半的黑色巧克力一般,亮晶晶的泛着黑光。
这种毒液是云策才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从大树底下的多脚毒蛇那里收来的,这种毒液既然能把木棒腐蚀掉,没道理腐蚀不了一个人。
见这位不知名的上造脑袋开始跟皮帽子一起冒烟了,云策就继续朝商队那边走,准备把剩下的人统统干掉。
就在此时,就听身后有人发一声喊,就有非常多的人超越云策朝那些武士伙计们冲了过去,云策看的很清楚,赵晋面容扭曲,嘴里叼着一把刀,用双手拄着板凳在地上倒腾跑在最前面。
他们厮杀的非常凶猛,尤其是那些残疾人,一上场,就借着自己低矮的优势,攻击人家下盘,哪怕刀子落在肩上,背上,也要奋力的抱住人家的双腿,好让后来的兄弟姐妹们把这家伙弄死。
等云策安慰好,又哭又笑的娥姬,这边的战事已经结束了,河口寨死了十九个人,十三个男的,六个女人。
赵晋的嘴上可能挨了一脚,牙齿掉了两颗,后背上被人砍了一刀,不过伤口不深,即便是被人打的快没有人样子了,他还是来到云策身边恭敬的道:“队长,接下来该如何行事,请示下。96%”
云策皱眉正要斥责赵晋,只是他眼中的渴求之色浓郁的快要淌水了,这才压抑着心中的不快,在木牍上写道:“打扫战场。”
赵晋抱拳领命,朝站在身后的寨子里的人吼叫一声,所有人就迅速散开,去收拾被野猪,熊,以及武士们糟蹋的乱糟糟的寨子。
娥姬没有去,她装模作样的跟在云策身边,不时地对周围的妇人颐指气使的很像是一个地主婆,只是回头看云策的时候,就立刻变成一副很没有骨气的样子。
寨子里的香气太重了,那些被伙计们解救出来的尸体香气四溢中还带着一股子焦糊味道。
这东西虽然价值折损不少,依旧是很值钱的东西,当赵晋听闻云策要把这些尸体统统丢到寨子外边的时候,多少有些不舍。
“野人就要来了。”
见云策这么说,赵晋就带着人去干活了。
云策应付野人的法子很简单,就是在寨子外边摆上三百多具破破烂烂的尸体给他们看。
让野人们明白一件事,这群可以跑去他们部落抢东西的人,如今都被这个寨子里的人给杀了,让他们掂量一下自己能否惹得起这里的人。
再把他们丢失的发甜的尸体也一并摆在外边,减少他们因为丢了香料原料而出现的怒火。
总之,云策是看不起这群为了讨好贵族,拿自己族人当香料原料的野人,在他看来,这些人不是野人,甚至连那些有一点灵智的野猪都不如。
(本章完)
第29章 水太浅,留不住大龟
第29章 水太浅,留不住大龟
纯粹的野人很可怕,他们野蛮,粗俗,血腥,为一口食物可以拿命去拼。
跟贵族合作的野人就没啥可怕的,即便是人多,也是一群乌合之众。
越是低社会层阶,越是需要公正,一旦没有了公正这把尺子,就会有野人被饿死,就会有野人被当成香料原料。
云策希望寨子外边的那些尸体能够吓跑野人,当然,如果没有吓跑,云策也无所谓,他觉得自己有能力带着娥姬跑路。
一个计谋,一次谋划,没人能保证他可以完美成功,相反,失败的例子比成功的例子多,如果这一次失败了,代价可能是河口寨的几百口人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生存竞争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谁让他们遇上这种必死的局面呢,能带着他们活到现在,已经很不错了。
这一点,云策明白,赵晋也明白,就是寨子里其余的人不怎么明白。
今天,寨子里的人有很大的收获,虽然死了二十二个人,有五头巨熊跟五头野猪以及不少的铠甲,武器,以及一百二十多只可以拉车,可以骑乘的羊,哦,是马,就足够让整个寨子陷入狂欢了。
娥姬喜欢吃肉,云策就用一口陶罐帮她凛猪肉跟熊肉,怎么凛呢,就是把猪肉加一点水在陶罐里用小火慢慢的煮,等水份蒸发干净之后,猪肉里面的油脂就会被煮出来,这些油脂会慢慢的把猪肉里的大部分油脂凛出来,等猪肉被炸到金黄,就可以倒出来,加盐放在另外一个陶罐里储存,只需要让油脂没过肉块就好。
这样凛出来的猪肉,熊肉可以存储很长时间,一年都不会坏。
云策把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用筷子捞出来,稍微晾一下,撒一点绿色的盐巴,就投喂给了守在一边的娥姬。
脆香的猪肉在娥姬的小嘴里,翻滚几下之后就不见了,她幸福的闭上眼睛,张大了嘴巴等待云策继续投喂。
因为娥姬拿回来了很多的猪肉跟熊肉,云策帮助她凛肉就需要很长时间,这个夜晚,云策在火塘边上忙碌了很长时间。
等最后一锅凛好的肉被装进一个大肚陶坛子,赵晋推开门走了进来。
这一次,他没有在木牍上写字,而是直接对云策道:“野人来了,在外边待了很久,后来就走了。96%”
云策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赵晋低声道:“你能听懂我们说些什么,只是不愿意跟我们说同一种语言是吧?”
云策抬头看一眼赵晋,摇摇头,提笔在木牍上写道:“不是你理解的样子,我能听懂,不会说。”
赵晋脸上浮出一丝笑意,继续道:“野人走了,我们就能安稳过日子了。”
云策摇摇头在木牍上写道:“野人部落的人太多,刚才娥姬告诉我他们的人站满了一个山坡,如果,你想让河口寨可以继续繁衍下去,最好趁这个好机会把它们统统杀死。”
赵晋皱眉道:“我们打不过他们。”
云策继续写道:“他们是从荒原那边来的,今晚必定会夜宿荒原,荒原最近只有一场小雨,那里的草已经枯萎了,今晚是钩月,风从河口寨向荒原那边吹,钩月到山巅的时候,正是风最大的时候,你现在追上去,在野人的宿营地上风位,放一把火,野人就会被全部烧死。”
赵晋闻言磕磕巴巴的道:“没必要吧,野人不会来了。98%”
云策笑着写道:“我就是给你提一个建议,去不去,你自己考虑。”
赵晋脑门上的汗水一下子就出来了,他艰难的道:“让我想想。97%”说完就出去了。
有了大量的油脂,云策自然就顺手把油灯给制作出来了,这东西河口寨不是没有,而是没有油脂,娥姬瞅着一豆灯火慢慢的照亮了木屋,欢喜的一直盯着看。
云策的身影藏在油灯照耀不到的地方,开始让狗子记录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
总体上,这一次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失败的,至少,勤劳致富在这个社会是不怎么现实的,商队并不会因为你多产出了衣树纤维,就多收购你的,哪怕你的衣树纤维质量很好,也是同一个命运。
看样子,是这个社会正在有目的的让边寨这种地方长久的处于贫困状态。
按理说,这样的政策,以及环境很容易激发民变,弄出一场革命出来,可惜的很,这里的人民智未开,无法理解这么复杂的事情,如果强行革命,革命失败是必然的事情。
但是,从商队获得的货物来看,不论是野猪,抑或是巨熊,它们之间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无论野猪还是巨熊它们都是活的。
这两种动物成年之后,它们的肉都不怎么好吃,那么,商队把这些成年活野兽送到出云校尉那里,应该有别的用途。
最贵重的货物自然是那头有着一定智慧的小兽,这个小兽的精神力有外溢的倾向,这是云策以前只在幻想小说里见过的东西。
如果大胆的猜想一下的话,就能从野猪,巨熊的战斗状态中得到一个结论,那头小兽跟五头野猪,五头巨熊,其实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战斗队伍。
一个上造爵位的武士,带着百十个护卫跟伙计,就能团灭这个野兽战斗组合,就把有心人想用这支队伍进行刺杀,制造混乱的目的给否决了。
如果是出于娱乐的目的呢?
云策将心比心的这样想。
被武士活捉的那头小兽如今就在娥姬的屋子里,关在一个木头笼子里抱着它断掉的半截尾巴,在黑暗里用仇恨的目光看着正在沉思的云策。
它今天,亲眼看到他的野兽同伴被人,剥皮拆骨煮肉吃了,作为野兽中不多的有一点灵智的家伙,仇恨人类是很自然的事情。
云策觉得这个家伙是在伪装,伪装仇恨,要比伪装顺从更加的让人可信,可惜,云策不信。
他把装小兽的笼子从黑暗处搬到火塘边上,抽走小兽的半截短尾,准备让娥姬给他制作成一个旌尾挂腰上。
这东西对一个武士来说很重要,没事干可以拿来擦武器上的血,箭囊里的箭射出去太多,其余的箭就会晃荡,把这东西塞箭囊里就能阻挡羽箭乱晃。
娥姬拿走了短尾,开始用刀子拆断尾里的残骨,小兽就开始吱吱的叫唤,声音悲伤,让人不忍卒听。
云策盯着小兽的眼睛看,希望能得到它的反击,就像白日里那样的精神攻击,结果,没有。
云策就从火塘里抽出一根燃烧的木柴,一下子按在小兽被箭射穿的后腿上,小兽原本就瞪得溜圆的大眼睛瞬间就准备夺眶而出了,此时,云策的脑袋一阵晕眩,大地像是动起来一般,只是一瞬,这种感觉就消失了。
云策又把燃烧的木柴怼在小兽的伤腿上,这一次眩晕感更强了一些,小兽的眼睛似乎看穿他原本来自地球的秘密,就连太空中也出现了一堆龙……
云策见小兽的伤口还没有被火炙烤闭合,就找了一根新鲜的着火的木柴,再一次怼在小兽的贯穿伤口上……
云策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眩晕感,每一次从眩晕中醒来之后,他觉得自己就像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全身都透着说不清楚的舒爽。
只是后来,小兽给他制造的精神快感越来越微弱,最后一次的时候,小兽除过发出两声虚弱的呻吟,再无动静。
娥姬跑过来扒拉一下小兽的脑袋,发现这东西好像死了,就高兴的把它从笼子里提出来,去门外剥皮去了。
云策也去了屋子外边,娥姬家的大门被撞坏了,今天没时间收拾,见娥姬在屋檐下剥皮,云策就习惯性的坐在门槛上,仰望星空。
这个世界想要看到圆满的星空,就必须等到钩月夜才好,抬眼看不到银河,云策的心情立刻就不好了。
地球上现在正是看银河横空的时候,这里却看不到,除过一个又一个的叫不出名字的星团,真的没啥可看的。
看星空要带着传说跟天文学知识一起看才有意思,没有了那些传说跟天文学知识,看着毫无意义。
云策并不觉得龙带着自己逃离了银河,这已经成了他看星空的执念。
娥姬已经把小兽的皮剥下来了,用棍子撑起来晾晒的时候,她觉得这头小兽很可爱,做成一顶帽子一定很好看。
钩月夜气温下降总是有风,风是从云策过来的那片高原上吹过来的,那里应该在下雪,就是不知道那些长得跟凤凰一样的鸟儿还会不会在清晨集群飞翔。
河口寨的下风位似乎起了火,是一溜火线,很快,火在风的帮助下就成了势,跟着风一起滚滚向前。
娥姬看的津津有味的,云策只觉得很无聊,不仅仅是算计野人他觉得无聊,就连河口寨他都觉得无聊,这里距离这个世界的经济文化中心实在是过于偏远,想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全部风貌太难了。
云策对背靠着他背扭来扭去的娥姬道:“我想离开。”
这是娥姬第二次听云策跟她说话,惊喜的道:“好啊,好啊,我们明天就离开吧!98%”
(本章完)
第30章 喜欢埋头蛙泳的人
第30章 喜欢埋头蛙泳的人
早晨,云策还没有起来的时候,昨夜抱着他的后背咕踊了半晚上的娥姬就已经起来了。
等云策洗漱完毕出门的时候,就看到娥姬已经拉过来了一匹马,哦,一只羊,还有一辆车,车上装着娥姬为数不多的财产,主要是云策昨晚凛的肉跟一块腊肉,剩下的东西她没动,都留在了河口寨。
娥姬像个新嫁娘一样的在哭,见到谁都要先哭两嗓子,哭泣的只有喉咙,眼睛里一丝丝的水气都没有,嘴角尽管已经用力的下压了,依旧翘的厉害。
漂亮的渔网璎珞从细腰上垂下,在屁股位置没造成什么隆起,就顺溜的下垂了,也就是那双经常爬树练就的长腿有那么一点看头,其余真的不值一提。
这是把自己当作新嫁娘了。
云策没有去纠正什么,也没有必要去解释纠正,这个女孩子在危难时刻都坚定不移的选择他,他没必要让这个小姑娘输在起跑线上。
跟娥姬虚假的悲伤比起来,赵晋才是真正的悲伤,他杵着两只板凳站在远处,哀伤的看着云策。
昨夜,他下定了恒心点燃了野人营地上风位置的草,眼看着野人们在野火中逃窜,最终被大火一一吞噬,那是一个非常残忍的场面,他希望云策能够明白,就是云策说了,他才去执行的。
也希望云策能看在他很听话的份上,留在河口寨。
可惜,他遇到了一个心肠很硬的人,来的时候随意,走的时候也坚决。
云策笑吟吟地从木屋里出来,见娥姬已经准备好了,就坐在羊车车辕上,朝娥姬招呼一声,等她敏捷的跳上另一边的车辕,就拉动缰绳,拉车的羊或者马,就拉着车子缓缓向前行驶。
不大工夫河口寨的悲伤就被他甩在后面了,这里只是一个始发地,不可久留。
想要改变一个地方,哪怕是一个寨子,都需要时间投入,云策觉得在讯息闭塞的河口寨他得不到锻炼,也写不出一篇好的社会调查报告出来。
如果有一天,他已经完全了解吃透了这个社会的规则,发现了漏洞,缺憾,或者会停下来时间去改变某一个地方,但是呢,绝对不是现在。
这辆不知道是马车,还是羊车的车子缓缓行驶在荒原的古道上。
古道很长,又被长草侵袭了一些,只剩下中间不多的被道路呈现灰白色,从脚下蜿蜒到天边。
两边的长草随风摆动,柔柔的磕碰着车轮,却又被车轮压倒,形成一条新的车辙。
“说山挡不住云彩,树挡不住风。”
“就连神仙也挡不住人想人。”
“麻柴棍棍顶门,风刮开。”
“我的那个心思你猜不出来。”
这是云策第一次在人跟前用故乡的话语唱故乡的小调,声音婉转动听,娥姬虽然听不懂,却一脸的沉醉。
“我还想听。99%”
“好啊,我再给你唱。”
“一只山羊吗走路着来,一个姑娘子吗洗澡着来……”
古老,而热情的民歌放在这里的荒原上,依旧显得过于先进了,娥姬听不懂歌词的意思,却被歌曲哀伤的旋律勾引的连连回头看。
河口寨在他们走了两个小时的路之后,就从地平线上消失了,它本来就粗陋,矮小,只要把视野拉长,就显得微不足道。
“我们要去哪里?”
“去路的尽头。”
“路的尽头是哪里?”
“不知道,走到就知道了。”
“好。”
没人知道道路的尽头在哪里,他们只是赶着一辆羊车尽管走。
荒原很大,草很深,这么深得草还是没有遮挡住那些在荒原上觅食的两脚食草兽,食草兽的头跟身体比起来显得很小,脖子以下就会迅速膨胀起来,膨胀的身体跟粗大的大腿相连成一个浑圆的整体,大腿下边的小腿就没有那么多的肉了,除过筋骨之外,就是粗糙的皮。
云策的生物学知识还是有一些的,他觉得这些食草兽最早应该是生活在天空上的,不知为啥,它们的双翅蜕化成了两片大刀模样的肉翅,如今在地上觅食。
他之所以如此肯定这种动物跟鸟有关,完全是因为他在草丛里找到了两颗七八斤重的蛋。
拉车的羊不害怕这种食草兽,云策跟娥姬自然也不害怕,食草兽一边觅食,一边陪了云策他们一会,就被一种脑袋很大,牙齿很长,身形粗壮的四足猛兽给撵走了。
这种很像剥皮后的狮子模样的野兽很是贪心不足,一边追逐两足食草兽,还一边瞅着逐渐远去的云策,不太聪明的样子,让云策对它毫无兴趣。
羊车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一条路向左,一条向右,云策丢了一根树枝来决定到底是走左边,还是走右边,树枝落地是向后。
这就很没意思了,云策又丢了一遍,结果树枝落地还是向后,娥姬觉得她的运气好,自告奋勇的要丢树枝。
然后,他们就踏上了向左的那条路。
娥姬的运气果然比云策的运气好,他们才走了不到一个小时,就遇见了人,只不过这个骑着羊背着一杆旗子跑的很快的人不理会娥姬的微笑,闪电般的从羊车边上飞驰而过。
这个人身后还背着一个老大的包袱,包袱像是兽皮制作的,估计能防水,腰间还挎着一根粗大的竹筒,竹筒上下颠簸,不像是装水用的。
问娥姬,娥姬啥都不知道,云策就觉得这家伙应该是信使一类的人。
又走了一个小时,太阳开始偏西了,前方出现了两条小溪,小溪往下淌百十步,就汇聚成了一条小河,小溪水流清澈,里面还有一些银白色的小鱼在飞快地游动。
娥姬脱掉鞋子从浅水踏上了小溪汇聚成小河继而构成的一个小三角洲,这上面有细腻的沙子,她一上去就呈大字躺在上面了。
云策上了三角洲,用手撩一把水尝了一下,溪水清甜,因为右边的小溪里的小鱼太多,他就选择了左边的小溪当饮用水。
找来三块石头,在小溪边上垒了一个野灶,又找来一个平坦的石片,想要用衣树淀粉烙几张薄饼,再用凛好的肉炒一点野菜卷着吃。
选烙饼,炒菜的石片是一门手艺,会这门手艺的人选出来的石片,火烧不炸,不会这门手艺的人烧着烧着,石片就会爆炸。
荒原上的小叶野菜比衣树淀粉好吃,尤其是跟一种味道跟蒜差不多的植物一起炒,最后把肉放进去,味道尤其好。
自从跟了云策,娥姬的胃口意一向都好,这一次也一样,她发现,云策把淀粉加水弄成糊糊,用木勺挖一勺,倒在涂满了油脂的石板上,面糊很快就变成了一张圆圆的,薄薄的饼子,等一面起泡出现黄点的时候,云策就把面饼翻过来,三两下,就弄了一摞子面饼。
两人分食了一张面饼,觉得这种面饼自带草木清香,加一点盐巴,就已经很好吃了。
云策举起找来的大蛋,用力的砸了一下,蛋壳毫无损伤,反倒把一块石头给砸断了,云策研究一下这颗蛋,在一块尖锐的石刺上用力砸一下,蛋上终于出现了一个洞,他用力的摇一摇,清亮的蛋液就缓缓的流淌出来。
蛋液落在涂满油的石板上就迅速凝固,膨胀,抖到最后,云策没有看到蛋黄出现,晃一晃,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因为洞口太小,出不来。
把洞口弄大一点,一只跟鸽子大小的胚胎就掉出来了,云策不是南京人,不喜欢吃活珠子,就把那只胚胎顺手给丢了。
一寸厚,脸盆一样大的蛋饼,加上面饼,配上卷菜,足够两人吃了。
这一餐饭的味道很好,蛋饼,面饼,卷菜全部都吃干净之后,娥姬还想在这里睡一会,被云策拉起来快快的淌过小溪,给正在吃草的羊上了嚼子,羊车就飞快地离开了这个美丽的地方。
他们的羊车刚刚离开,一具尸体就磕磕绊绊的沿着右边的小溪漂了过来。
“那个人刚才还骑马跑呢,怎么就死了?”
“胡说八道,人家在溪水里游水呢。”
“游水的时候,面朝下不换气的吗?”
“人家习惯那么游水……”
坐马车有一个很坏的地方,就在于要闻牲口的屁,车辕又是距离牲口屁股最近的地方,而牲口在拉车的时候,不止会放屁,有时候还会拉屎。
娥姬的这只大牲口刚才不知道吃了啥坏了肚子,响屁连天不说,还总有绿色的液体从后门喷出来。
娥姬知道云策受不了这个,就让他去后面的车板上躺着。
天上的云彩白的跟絮一样,一堆一堆的悬在天上,一些鸟儿欢快的在云层里进出,且乐此不疲。
这样的额景致看一会很好,看的时间长了,就容易让人入梦。
至于刚刚那个喜欢在溪水里做埋头蛙泳的人,云策已经忘记了,一个人在荒原上狂奔,遇见啥事都不稀奇。
“山挡不住云彩,树挡不住风,就连神仙也挡不住人想人,麻柴棍棍顶门风刮开,我的心思你咋猜不出来?”
娥姬的语言天赋,音乐天赋还是很好的,跟着云策学了几遍之后,就已经唱的千洄婉转的满是少女腔调。
(本章完)
第31章 这就是生活啊
第31章 这就是生活啊
只要是人生活的世界,就有数不尽的麻烦,有些是自然形成的,有些是人为造成的,大部分其实都是我们自找的。
只要跑的足够快,麻烦一般就追不上来,就像在小溪里潜泳的那个信使,他就是因为跑的不够快才学习埋头蛙泳的。
云策不知道这个社会是如何保护信使的,有没有出台一些针对保护信使的法律,尤其是军方信使,万一有的话,以地球人的规矩,他跑出去了十公里,还是不怎么安全。
身为第二现场的目击者,不论是杀信使的人,还是要找出杀信使的人的人,都不会放过他们这一对小小的男女。
还是跑远些安全一点。
天就要暗下来的时候,荒原上的天空就变得多彩起来,天边是火烧云,红彤彤的,头顶的天是紫色的,看云彩的密集程度,今晚上是不可能见到月亮的。
地球上的农谚在这里屁用不顶,在这里,有火烧云,才预示着今晚有大雨。
在平坦的荒原上遇到下大雨,首先就要找一个高处安营扎寨,找不到高处的时候,就要找一棵足够大的树,要不然就会有淹死的风险。
羊车的车厢人家设计的很是精巧,遇到围困,只要把这些羊车车厢连起来就是一座车城,遇到大雨天,把车厢的底板拆掉,架在车厢上边,立刻就成了一个避雨的小屋子,如果遇到洪水,卸掉车辕,就是一艘不错的平底船。
云策决定把车厢弄到一棵大树上去,做一个树屋。
幸好车厢是可拆卸的构成,片刻功夫,云策就在一棵大树上用绳子跟木板铺出来了平台。
他又从龙珠里拿出来了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盒子,在娥姬惊奇的目光中,他从盒子里拿出来了半尺厚,半尺长的一块布一样的东西,再把盒子里的十几个细细的金属棒拉长,捣鼓几下,一座漂亮的带着绿色斑纹的房子就出现在了平台上。
有了房子,娥姬就撒泼打滚的要求云策把那只拉车的羊也弄到树上来。
一只羊,千余斤……或许此时的娥姬,认为云策是无所不能的。
然后,云策就托着那只羊的肚子,把它丢上了平台,然后把那只羊的四蹄捆住,不让他胡乱动弹,它只要动弹,随时都能危及到帐篷。
等娥姬找来一些干燥的木柴,云策已经把平台,帐篷,羊,食物啥的都安置妥当了。
云策看一眼娥姬找来的木柴,就重新跳下树,找了一棵粗大的枯木,用绳锯锯成好几截,用斧子把直径足足有两尺的枯木,劈成四块,又把四块枯木上的芯子砍掉,还在一块枯木上开了一个孔,等他用绳子,重新把四块枯木绑在一起垫起来放好,又在上面摆了三块石头,一个方便的炉灶就出来了。
点燃炉灶,陶罐先煮那种很大的豆子,这需要时间。
这里的天黑的很慢,头顶天空的颜色正在逐渐加深,西边的乌云也在慢慢的覆压过来,把天上零散的白云一口口地给吞掉,乌云到底没有成团,还是有一些残光落在荒原上,还一绺一绺的,把一群正在骑着羊打架的人照的忽隐忽现。
明明是羊,这里的人却非要说是马,他们可能连马都没有见过,就非要指羊为马,执拗的很,怎么都纠正不过来。
“那些骑马的人都是啥人啊。”
“羊——”
“马,马就是这个样子的,你骗不了我。97%”
云策能听懂娥姬说的短句,也能用短句跟她说几句话,如果句子长了,还是要借助狗子的智慧。
说实话,自从有了狗子,云策对学习本地土话的兴趣日益在减少。
他不想让娥姬知道,荒原上的那些人,其实就是俩群斥候在相互搏杀,那个喜欢把脸浸在水里长时间不换气的死人,应该就是被这些斥候中的某一方给杀掉的。
杀信使是为了断绝对外的消息,斥候相互厮杀,应该是在清理大战前的战场,云策上一次没有兴趣观看野猪跟巨熊之间的战斗,这一次,人与人的战争,他倒是很有兴趣观看。
娥姬跟云策的感觉没有狗子那么灵敏,他们此时才看到斥候相争,狗子早就听见了,并提前通报给了云策。
两队斥候在这里相互厮杀,就说明两支军队预设的战场就在附近。
附近都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没有太过明显的山形水势供他们借用,两军对垒的时候,就只能是阵战,也就是赵晋口中的正战,刀对刀,枪对枪,面对面的生死鏖战,挺难得的。
这里的主人以大汉自居,还听说霍去病就在这里,他这个人作战,最喜欢的就是奇兵突袭,也不知道这里即将开战的两位将军有他的几成本领。
云策想看打仗,自然没有打算把自己陷入到战场上去,所以,他选择的这棵大树是绝对在战场外边,而且,因为有一条小河弯弯绕绕的经过这里,土地疏松泥泞,不适合大战,更加不适合骑兵大战,基本上,就是兵书里常说的死地。
再加上今晚会有大雨,到时候这里一片汪洋的,应该很安全。
豆子很大,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煮软,煮糯,云策往瓦罐里加了不少凛好的熟肉,以前跟猪一起混的时候,认识的几种有特殊风味的干野菜也放进去,等豆子彻底熟透,一罐子美味的豆粥就成了。
娥姬所说的马,长着一把大胡子,往它的嘴里喂一颗豆子,那匹马就能安静的躺在木板上很长时间,即便是被捆着四肢,也不挣扎,也不叫唤。
云策对羊这种临死前连叫唤,挣扎都没有的动物从来就没有好感,即便是被杀之后,它们的眼珠子依旧是灰黑色的,活着的时候没啥光芒,死掉之后还是那副蠢模样,如果不是因为肉太过好吃的话,云策觉得这世上,就不该有这种动物。
这一点,猪一定要被拿出来表扬一下,临死前的惨叫是何等的豪气干云,有些求生欲高的猪,即便是被捅了一刀子,也能大力挣开人的束缚,带着刀子,飙着血一路高歌的奔向死亡。
豆子终于被熬成了豆沙,跟美味的肥肉融合在了一起,再加上风味野菜赋予了这一罐子粥菜复合味道,每咕嘟一下,都香气四溢。
给娥姬用木勺挖出来满满一木碗,她就跑去跟马显摆了一下,就端着碗蹲在台子上,吃的香甜。
天完全黑下来之前,云策看到有一颗人头凌空飞起,脖腔里的血飙出来老高,也不知道那颗人头飞高的时候发现没发现这里有火光,如果发现了,不知道它会不会告诉敌人,听说,有些人的脑袋被砍下来了,还会说——好快的刀。
四个字的结构足以把自己在这里的消息告诉敌人。
云策端着粥等了一会,没听见,也没有看见有骑兵过来,就挖了一勺子肉粥塞嘴里,温度刚刚好。
没有月亮的夜晚清冷的厉害,娥姬在研究云策取出来的睡袋,她从来都不知道云策身上还有这么好的东西,出于女人的好奇心,她把云策上上下下的翻了一遍,没找到别的奇怪的东西,不过,她的眼睛瞅着云策的胯下不离开,总觉得云策不让她碰的地方很可疑,可能云策把最好的东西藏在那里,不让她看,也不让她用。
走了整整一天的路,即便是强悍如云策也想睡觉了,娥姬却精神的很,她坚持认为自己今晚是新娘,总该发生点啥,至于怎么发生,她不太明白,指望着云策可以引导她,结果,云策睡了不久,就鼾声如雷。
没意思的娥姬,就只好从睡袋里伸出自己光溜溜的胳膊,抓着那匹马的胡须轻声道:“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啊。”
话音未落,就听天空中响起了一声惊雷,雷声把那匹马吓了一跳,浑身肌肉颤抖几下,见站不起来,就认命的舒展了身体。
睡梦中的云策陡然睁开眼睛,听天上的雷声从惊雷变成了滚雷,就微微松口气,滚雷很远,自己睡树上,应该不会遭雷劈了,旋即他又叹口气自言自语道:“大雨将落,这可不是一个作战的好日子。”
雨点劈里啪啦的打在帐篷上如同擂鼓,那匹马先是把头挪进帐篷,等暴雨如注的时候,它的全身也就蠕动进来了,身子紧紧的挨着娥姬,以致背靠着娥姬的云策,脸紧贴着帐篷。
他不得不起来重新安置睡觉的方式,尽量的节约每一寸空间,唯有如此,才能让两人一马以及成堆的东西都不被雨淋。
一阵急促的羊蹄声传来,迅速来到云策居住的大树下,一个披甲的骑士迅捷的攀上大树。
云策摇摇头,他不确定是那个死人头看见火光告诉了别人,还是这个家伙本身就发现了火光自己追过来了。
不管了,云策见一张凶恶的面孔从平台下边露出来,就松开了拉紧的弓弦,让早就准备好的羽箭贯穿了他的额头。
武士的身体落在地上的声音很闷,还有一点落水的动静,看样子这里很快就会成为泽国。
他又倾听了片刻,没听见还有别的动静,就收起长梢弓,躺回了刚刚给自己安排的睡觉空间。
帐篷外,暴雨如注。
(本章完)
第32章 悲痛的将军
第32章 悲痛的将军
整个晚上都在下雨,加之这里的夜晚很漫长,等到天亮的时候暴雨变成了小雨,等小雨也渐渐停歇,树下的荒原已经成了一片汪洋。
昨夜射死的那个人的尸体,已经不见了,应该是被水冲走了。
云策不明白,他既然昨天发现了这里有火光,为何不带一群人过来,而是选择一个人冒险。
这个疑虑才起来,就被他甩出心田,活人的事情都操心不过来呢,谁有功夫去管死人的事情。
一夜功夫,荒原上的大树都变成了白色,应该是蜘蛛一类的虫子被水冲的无处可去,就攀上了大树,导致云策视野里的大树一夜缟素。
只有云策存身的这棵大树翠绿如故,在水波粼粼的荒原上非常的亮眼。
喜欢在洪水来的时候爬树的不仅仅是虫子,还有蛇一类的生物,别的大树上就爬满了蛇一类的东西,枝枝蔓蔓缠绕在树枝上,看着都令人胆寒。
云策这里之所以没有那些毒虫,完全是因为他这里有更加可怕的多脚蛇的毒液,这东西在树干上涂一点,蛇虫会跑的远远的
云策用望远镜看了一下周围,觉得自己想看人类战争的目的可能要泡汤了,没有人会傻了吧唧的在水里跟人交战,三国庞德那种是迫不得已。
不过,现在也走不脱了,只好跟娥姬一起继续住在树上。
这棵大树很高,云策来到树顶拿望远镜看过周围环境之后,忍不住赞叹一声。
昨夜暴雨的时候,他还在怀疑人家将领的智力,如今,看过战场环境之后,不得不赞叹人家在作战之前,不但能准确的选出对自己有利的战场,还能把大雨带来的坏因素,变成对自己有利的因素。
荒原作战,四面八方都是必守的地方,如今,有了这场预料中的有限洪灾,荒原面积就会大大的缩减不说,被洪水占据的地方成了两方自然的分界线,同时,防守面会减少很多,用于正面作战的兵力会增加。
在云策看来,这位进攻方的将领的水平很高。
云策一大早就煮了一大锅豆粥,准备今天一天就吃这个东西充饥,免得错过一些经典的场面。
一群人冒雨从东边地平线出现的时候,云策的心就咯噔一下,因为这群人到现在还没有战斗的自觉,与其说他们是一支军队,不如说他们就是一群凑到一起的流民,不仅仅男女老少都有,手里拿的武器也五八门的,从形式上来看,像生活工具多过像武器。
云策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头扎进那片俩水夹一路的险境的,他忍不住大声呼喝了几句,可惜,距离太远,他们听不见。
这是一群极为活泼的人,一些襦裙装扮的女子甚至在水渚上跳舞,还解开绊臂,张开双臂,让宽大的袖子鼓风,在风中歌舞。
云策喊了几声之后,就从树梢上下来了,回到木排上装了一碗豆粥,吸溜吸溜的喝着。
“你不是要看热闹嘛?怎么不看了?”娥姬问道,她蹲在木排上看不见那场即将发生的惨剧。
“不好看。”
“为啥不好看?”
“因为他们不认真。”
“不认真就不好看?”
“没错,认真的人,死的样子都比别人好看。”
娥姬不理解云策说的话,见他喝完了一碗粥,就给他再装一碗,云策犹豫一下接过饭碗,准备继续喝。
远处隐约有鼓声传来,鼓声激烈还有些激昂的意思在里面,这东西虽然没有多少演奏技巧,用来号令军队足够了。
水里面也出现了小小的涟漪,这应该是骑兵出动了。
云策慢条斯理的喝着豆粥,他觉得自己喝完两碗粥,那里的战斗或许就结束了。
娥姬接过空碗,从帐篷凹陷处接一点雨水,把木碗洗干净,见云策蹲在木排上看水里面游来游去的多脚蛇,觉得他似乎有些悲伤,就笑道:“我陪你去树上看热闹啊。”
“不了,还是我自己看吧。”
云策重新爬上树梢,背靠在一根很有弹性的树枝上,举起望远镜注视战场。
看清楚战场全貌之后,战况有些出乎云策的预料,那些欢乐的流民并没有在骑兵的冲锋下溃败,而是组成了一个方阵,举着长长的尖锐武器跟骑兵们打的难舍难分。
骑兵冲不垮流民的方阵,这说明骑兵没有决死冲锋的决心,流民们没有被骑兵冲垮,是因为他们没有畏惧之心。
骑兵的速度慢下来,而且停留在狭窄的水渚上,他们的战斗力一下子就去掉了九成。
眼看着骑兵们被那些流民用长武器逼迫着缓缓后退的时候,云策朝水里吐一口口水,为自己刚才随意的猜臆道歉。
现在,如果流民队伍里能出现一些手持斧头一类重武器的人向骑兵冲锋,如果能导致骑兵溃败的话,这场仗说不定就赢了。
一般情况下,胜利的一方总能准确的把脚步踩在胜利的鼓点上,而失败的一方总有无数个失败的理由。
果然,一群举着粗大木棒的人从长武器方阵后面蹿出来,对着那些因为要应付长武器而手忙脚乱的骑兵一顿棒子。
这就很有看头了,骑兵们纷纷落马,顾不上作战,连滚带爬的逃进了两侧的浅水里,他们又不敢进入浅水区太多,就在水即将淹没脖子的地方一动不动的等待救援,他们不动,自然会有动弹的,且不想在水中泡着的东西找到他们,等逃兵看清楚是各种颜色的蛇虫之后,他们再次动弹起来了,不久,就被身上沉重的甲胄给拖进水里去了。
“这是什么骑兵啊——”仗打成这个样子,云策开始为那个聪明的将军担心了。
好在,一阵密集的箭雨飞过来,射倒了不少拿木棒的人,那些手持长杆武器的人一只手举着木排,一只手举着长杆继续前进。
这样的长杆是没啥杀伤力的,如果,那边的步兵可以勇敢向前的话,只要靠近这些手持长杆的人,他们就能取胜。
不知道为啥,那边聪明的将军,就是不肯派出刀盾兵出战,以至于让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手持木棒者,逃到了长杆兵身后,于是,战场上就出现了奇怪的一幕,长杆兵奋勇向前,继续挤压不多的骑兵,骑兵们又不断地后退积压着后面的步兵,聪明将军苦心设计的水渚战地,彻底的成了他自己的深渊。
等流民后队的男女老少手持各种生活用具潮水般的冲杀过来的时候,骑兵们就骑着马冲向两边的水淹地,后面的步兵,也不知为啥,丢掉盾,丢掉武器,转头就朝后跑。
流民们很凶,用各种武器打死了受伤的,投降的官兵,随后,就开始抢夺他们身上的武器,衣服,以及他们需要的各种东西。
这是一场水平很低的战斗,云策多少有些失望。
将军选择的战场很好,将军选择的出战时机也很好,将军甚至还把珍贵的弓箭手从后方安排到了骑兵后面,这都是战场上的亮点。
尽管他们拥有骑兵,拥有甲胄,拥有利器,拥有弓箭手,拥有英明的统帅,结果,他们输了。
这场滑稽的战争,最后只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战场上,人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
官兵们跑的飞快,一杆大旗下的将军却矗立如山,尽管他在大声呵斥,甚至用长刀砍死了两个逃兵,可惜,逃兵们依旧在逃跑,只是避开将军,免得被他砍死。
将军开始冲锋了,就他一个人顶着往后跑的逃兵发起了决死冲锋,从他不给自己留一点余地的猪突式样的冲锋,就能知晓他此刻有多么的愤怒。
流民们已经因为此战,把胆子打大了,就算是面对强悍的将军,一个瘦弱的流民也敢举着耙子迎战,只是一个照面,他就被将军一刀砍成了两截,随即,就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
直到长杆兵围拢过来,早就杀红眼的将军没有选择逃跑,还在继续战斗,他用自己着甲的身体当攻城锤,撞开了长杆兵的防御在人群里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
云策看了许久,最终还是叹息一声,假如这个将军没有脱力的话,他一个人就能结束这场战争,并且能取胜。
眼睁睁的看着将军的武器被抢夺,甲胄被流民剥走,衣服被脱掉,双臂被砍断,膝盖被剜掉,耳朵被当作战利品被割下来,剩余不多的身体还被丢进水里,云策这才从树梢上下来,从瓦罐里又挖了一碗豆粥,细嚼慢咽。
这场战争看的云策心情很不好,虽然他认为官兵杀流民一定是官兵的不对,可是呢,看到这样的鱼腩官兵,让云策不得不为这个世界的汉人担忧。
有这样的军队,大汉百姓真的能睡着觉吗?
抢劫完官兵的流民们虽然死了很多人,他们又载歌载舞的去追逐那些逃兵了,只有那个已经活不下去的将军的身体,正仰面朝天顺着水流,朝云策这边漂过来,即便是隔着老远,云策都能听到将军凄惨的号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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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33章 这个语境我很熟悉啊
第33章 这个语境我很熟悉啊
因为过于无聊,云策就给了娥姬一条绳子,让她趴在木排上钓蛇。
不用钩子,蛇触碰到绳子之后,自己就会往上攀爬,尤其是那种有好几组腹足的蛇,爬绳子爬的飞快。
等蛇爬上绳头,就缓慢的让绳子下降,蛇爬的快,往下放绳子的速度就加快,蛇爬的慢,放绳子的速度就放慢,总之,一定要让蛇的尾巴泡在水里……
娥姬很喜欢这个游戏,玩耍的非常开心,有好几次被蛇骗了,明明爬的很慢,却突然把身子一弓就跳起来了,这个时候,娥姬就会一棒子把蛇打飞。
直到那个光屁股将军用嘴咬住娥姬的绳子的时候,她才吓得大声呼唤云策。
云策拽着绳子钓鱼一样的把这个没用的将军钓上来放在木排上控水,顺便检查一下他的伤势。
看过之后,云策觉得没有挽救的必要了,就怜悯的用自己新学的匮乏语言道:“你该去死的。”
“我知必死,只是无颜见九泉下的列祖列宗。”
“确实够丢脸的。”
谁料想这个男子听了云策讽刺的话语双目竟然流淌出血泪,哽咽着道:“一百铁骑,一百跳荡,一百矛手,两百枪兵,八十弓箭手……啊——98%”
云策闻言笑着在木牍上写道:“我尝闻,大汉甲士天下无双,霍王八百铁骑便可纵横漠北草原杀敌无数,你这军侯统率一个满曲甲士连一千流民都破不了,死了倒也干净。”
将军看过木牍后怒道:“为何将某家的耻辱书于木牍上?99%”
云策继续写道:“某家唯恐说出来了,为山野精怪所闻,小看了我大汉兵家,也亵渎了我大汉的历代先王。”
将军无力的闭上眼睛,似乎也觉得无颜以对,就轻声道:“只有一千两百流民,我军需要堂堂的正战取胜,还要保证每个参与战斗的人战后得公士爵,你该如何取舍?”
云策听了这句话,就抬脚把刚刚拉上来的人踢下木排,反正这人没救了,也没有拯救的必要,早点死也好早托生。
将军掉下木排噗通一声入水,等他再浮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埋头蛙泳的形状了,看样子已经绝了求生的念头。
云策跟娥姬趴在木排上看将军自杀,随着一阵气泡从他的口鼻处冒出来,他的尸体也就慢慢的沉下去了。
将军果然刚烈的自杀了,要知道死人丢水里,因为肺部有残留的空气,用不了多久就会浮上来,如果把活人丢水里,水就会灌满肺部,尸体会沉下去,除非腐烂呈巨人观,否则,再无上浮的可能。
听了那个军侯最后一句话,云策就已经明白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只因为这种做事情的办法他很熟悉。
说白了就是朝廷发现有一千两百名乱贼需要出兵剿灭,诏令到了地方之后,军队非常的欢喜,因为,人人都知道这些乱贼实力很弱,其中还有很多的老弱妇孺,只要派兵就能手到擒来,军功唾手可得。
事情坏就坏在军功上了,如此肥硕的军功,岂能让一群丘八白白获得?
于是,地主豪强以及本地的官员们都想趁机把自家子弟塞进军队,参与这一场必胜的战斗,最后捞一波功劳回来。
如果只往里面塞一部分人,这件事还能成,结果,那些人太贪了,你往进赛一个,我就塞两个,最后塞着,塞着,就把这个军侯麾下的所有军士给顶替光了,从那个军侯作战的状况来看,那群人连亲兵名额都没给他留。
流民们虽然是一群乌合之众,不可能打得过大汉军队中的正兵,可是呢,让他们去对付一群贪生怕死的膏梁子弟还是不成问题的。
结果,就搞成了一个全军溃败的结果,按照云策所知的大汉军律,这个军侯就算不死在战场上,回去也会被砍头,那些溃兵回去了之后,等待他们的也只有森严的军律,不仅他们要死,他的父母妻儿兄弟都会死。
不过,按照他们人如此疯狂的往里面塞人做法来看,应该有后手。
纵观整个大汉历史,也只有军律这一点被大部分人严格的遵守,这也造就了东汉末期,虽然军阀割据,民不聊生的,大汉的军队却一直保持了昂扬的战斗力,面对异族战无不胜的奇迹。
从今天这场战争来看,军律还在发挥作用,否则,那个军侯也不会在最后关头死战了,他知道自己回去之后活不了,为了不连累家人,宁愿选择战死。
从一个五百正兵的曲,原有将士全部被替换的情况来看,此时的大汉吏治糟糕透顶了。
云策将此次目睹大汉军队战斗的调查报告诉说完毕之后,就由狗子储存。
荒原上的洪水来的迅捷,去的也快速,有个两三天的功夫,这里就会恢复如初的。既然这场洪水把他困在了这里,那就在这里停几天,反正也没有很着急的事情要去办。
云策以前很急,不管做啥事都很急,急着干出成绩,急着升官,总之就是急,现在,不急了,他觉得命运这个东西跟你自己的努力奋斗没太大关系,他急来急去的结果就是被丢出来当卫星中继站。
就像那些急着立功封爵的膏梁子弟,急来急去的把自己的命给急丢了。
有着急的功夫还不如多开发几种衣树淀粉的食用方法。
比如,把这种淀粉揉成团,擀成薄片,随便丢在炭火上,这个薄片受热就会迅速膨胀,再拿手把这个薄片随便翻动两下,一张薄饼就出现了,香脆可口。
把时间在制作美食犒赏自己的事情上,永远都不亏,能把自己的这具身体伺候舒服了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娥姬继续趴在木板上钓蛇,蛇在水里泡了快一天了,不断地游泳体力已经快要消耗完毕了,即便是蛇,它也是用肺来呼吸的,一旦体力耗尽,被淹死就成了必然的一件事。
因此,能攀上绳子的蛇很着急,它们急需一个干燥暖和的地方来提高自己的体温,急迫之下,一条身体颜色里胡哨的看着都很凶猛的蛇用腹足捉住绳索,身体一窜一窜往上爬,眼看就要爬上来了,被云策一刀斩断绳子给丢出去了。
蛇被丢出去的时候,在空中还呱呱叫了一声,狗子说,那条蛇在骂他。
如果仅仅是蛇虫喜欢跑到他居住的这棵树碰碰运气的话,那么,一些体型巨大的食草兽在洪水泛滥时期吃不到草,也就从很远的地方跑过来,打算啃几口绿色的叶子。
它们是淌水过来的,直接无视了云策跟娥姬,前足踩踏在树干上,就伸长了脖子用力的薅树叶,仅仅一头食草兽,就把这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啃的光秃秃的。
云策把木排丢到水里,用绳子绑在食草兽的尾巴上,再把娥姬跟那只羊丢到木排上,准备等食草兽吃完树叶之后就带着他们离开。
娥姬早就被吓傻了,这对云策来说说是既乘龙之后又一次新奇的体验,那一次自己跟一个宠物一样被人抓着,这一次,面对体型庞大的食草兽,他的木排也不过是一片草。
开始的时候,云策还是很警惕的生怕这东西给自己一脚,走了半天之后,他发现食草兽向往的只是远处的青草,就跟娥姬躺在木排上随食草兽要去哪里。
后来看到陆地了,云策不得不把绳子解开跟食草兽告别,主要是食草兽在踏上陆地的第一时间,就拉了一泡屎,那一泡屎足足有一百多斤还是稀汤汤,云策不得不望风而逃。
把木排恢复成马车,没有用多长时间,在这中间一直被他们捆绑着的羊马也被松开了。
荒原上之所以很少见到人,完全是因为这里的村寨太过分散的原因,一场暴雨,就把稀稀疏疏的人群给弄到一起了。
难民营,就是自发以同姓,宗族,村寨,亲族为一个个小团体,组合成的一个暂时的人类聚集区,官府或许会存在,为了防止百姓暴动,会主动把权力下放到一个个团体手中。
因为到了这个地方,你就不能对人身安全有更高的要求了。
如果实在难以忍受难民营的苦难,就可以学那一千两百人离开难民营去荒原上自谋生路,最终成为官兵的军功。
云策可以预料的到,那一千两百人最后一定会死的,也一定会成为人家的军功的,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分析,他们的力量实在是太弱了。
娥姬认为云策一定会成为公士的,不能跟流民叛贼靠的太近,哪怕难民营再不好,他们也需要去难民营跟官府打过交道后,获取通行证,继续他们的旅行。
云策觉得娥姬说的很对。
云策赶着羊车,走了不到三里地,就遇见了二十八宗抢劫案,最严重的一宗准备杀了云策,抢走羊车,再把娥姬弄来给他们当集体老婆。
最轻的一宗抢劫案,来自两个不满八岁的小崽子,手持石块,警告云策必须给他一团草粮,否咋,就砸烂他的头。
想要让娥姬给他们当集体老婆的人,今后再也没有娶老婆的焦虑了,因为没有必要,任何一个男人被同伙抓着两条腿倒立叉开,裆部连续挨了几十棒子的人是不需要老婆的。
云策是一个很讲理的人,你抢劫我什么,我一定要把你抢劫的心思彻底灭除才行。
三里地,二十八场战斗,云策二十七胜一负。
当云策赶着羊车进入了难民营最干燥,最高处的时候,那里的原住民已经悄然离开,还把那块地收拾的干干净净。
(本章完)
第34章 造反是一个决定不是选择
第34章 造反是一个决定不是选择
难民营,这是云策的叫法,人家有自己的名字叫作——徙营,进入这个营地的人也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作——徒夫。
云策在徙营里的名字叫做刘长安,是他临时起的名字。
徒夫是要集中起来专门管理的,而管理这些人的首领就叫作徒夫长,徒夫长以上的人便是官府派来的差役,专门管理徒夫长。
一般是六个差役管理一个徒夫长。
官吏们不直接管理徒夫。也不压榨徒夫,专门管理徒夫,压榨徒夫的是徒夫长,得好处的是差役,是官府,一旦徒夫长把徒营搞得天怒人怨,人人都想造反的时候,差役们就会把徒夫长推出去让徒夫们杀掉,再换一个徒夫长。
就这样换着,杀着,灾难也就过去了,徒夫们也就各自回乡了。
这是官府在没钱,没粮又要管理危机中的庞大人群的基本手法,算不得稀奇。
荒原这边的人是没有种地概念的,衣食住行所需都是来自荒原采集,听赵晋说过,以前寨子的主要供给来自打草谷,打草谷的对象是一个叫作‘灵’的荒蛮国家,后来,因为打草谷的次数过于频繁,把那个叫作‘灵’的国家啊给打没了,大家只好依靠剥衣树的树皮勉强度日。
荒原上有很多植物是可以吃的,除过不好吃之外,也没有啥不好的地方,勇猛一些的人还可以去荒原狩猎,偶尔能带回来一些肉,在基本生活还能勉强维持的情况下这里的人活得很没精神。
云策跟娥姬很有精神,天亮的时候,娥姬从专门挖的沙坑里取了干净水,在云策的坚持下,用火烧开,这才美美的开始洗漱。
早餐是豆粥跟肉臊子野菜盒子,昨天晚上娥姬就把豆子用水泡了,天亮的时候已经膨胀很大了,用刀子切碎下开水里,这样煮好的豆粥上有一层厚厚的豆油,喝起来最是醇香不过。
野菜单独吃一点都不好吃,和肉臊子结合之后那个香味就很霸道了,再被油脂把外皮煎成焦黄色,任皇帝来了都想吃一口。
云策把关于徙营的报告弄好后,就交给了狗子整理,见娥姬已经做好了早饭,就过来吃一口。
还没有下嘴呢,就有很多人在围观他跟娥姬吃饭。
娥姬驱赶了好几次,每次驱赶完,人家又围过来了。
云策喝粥,吃肉臊子野菜盒子吃的不亦乐乎的,偶尔,也会抬头看看那些被食物香气勾引的目光呆滞的人。
来围观的都是未成年人,之前云策把成年强盗打的吱哩哇啦的乱叫,却被两个不满八岁的幼童给打劫成功的事情,在徙营里被传的很广,因此上,大人们畏惧云策,小孩子们不怕。
被人恶狼一样围观吃饭的感觉,跟被人围观小便的感觉是一样的,而云策的心是强大的,如果有必要,就算脱光了,被人围观也能接受,只要能收获到自己想要的就成。
越是活得通透的人,道德感就越低,因为,他早就看透了生活的本质,做起事情来,直奔本质,不与杂事做任何纠缠。
一个集体,如果要人为的制造出阶级出来,并不难,初级阶段无非是吃好饭,穿好衣,让旁人羡慕,认为你比他富有,让他萌生出想从你这里得到点啥的心思,一个简单的阶级就已经产生了。
这就是云策正在做的事情。
娥姬见人群里有几个很小的孩子口水都要流淌到地上了,就取出几个肉菜盒子用刀切开,分给了那些贪吃的小孩子。
手里还剩下一块,就随手给了一个半大的少年。
云策很霸道,在他居住的羊车周围,他不允许旁人住,住地旁边有一个一亩大小的灌木林,他不许别人去,因为,那里是他跟娥姬的专用厕所。
在徒营里,吃的比别人好,穿的比别人好,住的比别人好,就连厕所也比旁人高级一大截,加上之前二十七胜一负的武力战绩,云策在徒营里就是最闪亮的一颗星。
吃过早饭之后,云策就在徙营里漫步,顺便听狗子给他翻译的各种声音……内容不太好,这一片荒原已经找不到多少食物了,徒夫们想要离开这里,去食物多的地方继续建立营地,徒夫长不同意。
徒夫长不同意,是一件很没有道理的事情,如果说硬要找出一个理由,那一定跟官府不久前的那场战败有关。
一千两百名流民击败了官府正兵,获得了最好的武装,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已经开始四处袭击官府的商队不说,还派人偷偷潜入徙营,鼓动这里的徒夫们跟着他们一起造反,一起过上吃饱穿暖且无人压迫的好日子。
这些消息是狗子听了太多人说的话之后总结出来的答案。
“革命?起义?”听狗子说了之后,云策欣喜万分,民智开启的第一步就是知晓,自己的剩余价值被人盘剥了,知道什么是不公正,也知晓公正从来不是旁人恩赐给你的,所有的公平,公正都需要依靠自己的一双铁拳来创造。
总之,就一句话——你凭什么这么对我!
如果能够目睹一场革命,就能大致判断出这支汉人是否已经忘记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
这句话就是汉人江山看似一成不变,实际上却是常变常新的,每一次农民起义都是一个吐故纳新的过程,让老迈的大汉重新焕发生机。
所以,造反,起义,对大汉人来说很重要,一旦没有了这两个词,大汉早就腐朽的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
狗子是一个善于归纳总结的精灵,再给他一些时间,多参与一些事件,他的思维基础应该会更加的灵活充盈,云策很希望有朝一日,这家伙能够以人的模样出现在他的面前。
回到羊车的时候,云策看到一个带着皮帽的壮汉正在跟娥姬说话,云策过来之后,那个皮毛大汉就拱手道:“好汉,裴川有礼了。”
云策看一眼壮汉脚下的皮靴,又看看他头上的皮帽,这是公士才能有的穿戴,整个徙营里,听说只有徒夫长是公士。
想到这里,云策也拱手道:“见过徒夫长。”
裴川朝四周看看,见四周无人,就继续道:“刘平安,我们就要大难临头了。”
云策笑了,拱手道:“如此,某家这就离开。”
裴川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冷声道:“不加入我们,就休想离开。”
云策继续笑道:“六个差役防备你一人,他们人呢?”
裴川抬手道:“请好汉移步一观。”
云策跟着裴川走,娥姬在后面拽着他的后襟,裴川粲然一笑道:“少年夫妻一刻都不愿意分开吗?”
云策笑道:“总要让她觉得跟着我不亏才好。”
裴川大笑一声道:“总归要所有人都有好日子过才好。”
云策笑道:“希望如此。”
两人说着话,就来到了一片灌木枝子扎好的篱笆院落里,院落里人不多,却各个都是雄壮的男子,大概数了一下,人数在四人,这在荒原这边非常的罕见,河口寨一个将近五百人的村落,四肢健全的成年男子一个都没有。
裴川打开草房的门,云策就带着娥姬走了进去,只见地面上摆着六颗人头,人头都被摆在地面上了,他们的表情依旧很丰富,涕泪交流的让人看的后脊背发凉。
仔细看过之后才发现,这六个人都被埋在地下,只露出一个脑袋在土外边。
裴川见云策已经看过六个差役的下场了,不等云策发问,就对其余四个壮汉道:“诸位都是徙营里的英雄好汉,如今,大事在即,人命关天的来不及细想,红姑娘今天就要过来,我们先把事情定了吧。”
说完话,就从旁边的桌案上操起一柄铡刀轻轻一割,一个差役的人头就被割下来了,可能是因为身子埋在土里,身体受到挤压之后,血飙的老高。
受到裴川的引导,或者说是他们已经商量好的,旁边的一个壮汉,也接过铡刀,嘿了一声,就把第二个差役的脑袋给割下来了。
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等染血的铡刀送到云策手里的时候,最后一个差役已经被活活的吓死了。
云策提着铡刀对裴川道:“中间少了一个环节。”
裴川道:“什么环节?”
“许我好处的环节,连这个环节都没有就指望我卖命?”
裴川不以为意的道:“你跟你女人的命就是好处,徙营已经投靠了红姑娘,都要跟红姑娘走的。”
云策摇摇头道:“我不想。”
裴川道:“官府不知道你不想造反。”
云策想了一下丢掉铡刀道:“你说的对。”
裴川没有逼迫云策继续去杀那个已经死掉的差役,而是用脚踢了铡刀一下,铡刀就旋转着把那个死人头给割下来了。
差役留下来的甲具跟兵刃,被裴川分给了其余四个人,到云策的时候他道:“刘兄弟,你的东西哥哥先帮你留着,等你有需要的时候再给你。”
没有歃血为盟,人家不信任是很正常的,云策答应一声就带着娥姬离开了草房。
人家不信任他,他也不信任他们,云策只想看看即将到来的红姑娘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巾帼女英雄。
(本章完)
第35章 美丽的红姑娘
第35章 美丽的红姑娘
马上要造反了,徙营其余的人还啥都不知道呢。
几个武力比较强,地位比较高的人就能轻易的决定他们的命运,看似胡闹,实则是这些徒夫们既定的命运。
或许,直到官府把他们拉去砍头的那一刻,他们都不会明白自己为啥会被砍头。
娥姬做好饭,还是有很多的小孩子过来,这一次,他们不再抢劫,学会来拿东西交换,比如一把野菜,或者一个好看的石头。
野菜不好吃,娥姬给了半个饼子,石头不好看,娥姬也给了半个饼子,每个人都很满意,只有云策拿着那块屎黄色的石头看了很长时间。
这东西应该是天然的狗头金,掂量一下份量,应该超过了五百克。他随手丢进龙珠里,这东西很珍贵,应该能换不少的东西。
黄金这个东西从黄帝时期就已经在使用了,假如那个霍王就是霍去病的话,他对黄金的认识应该更加的深刻,这东西也应该更加的值钱,或者,它本身就是钱。
想到这里,云策摇摇头,目前为止,自己依旧在荒原上打转,遇到的人跟事情即便是在这个大汉,也是极为低级的,他此刻极度需要一个更高的知识平台来了解这个世界,继而对这个世界来一个相对准确的评判。
云策白天一直坐在最高处瞅着徙营入口,等着看那个红姑娘,跟裴川不同,他亲眼见过那只喜欢跳舞的造反者,他们喜欢胜利,无惧死亡,送别战死同胞的时候,没有眼泪,只有热烈的歌舞。
百人出一英,千人出一雄,万人出一豪,百万出人杰。
那个红姑娘能统御一千多人死战,称得上英雄之名。
可惜,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那个女英雄。
今晚的出来的月亮是血月,由于万里无云的原因,一颗暗红色的大眼球阴冷的看着大地,让徙营里的人早早就安睡了。
娥姬白天跟那群孩子玩耍的太累了,天黑不久,就躺在羊车车厢里睡着了,她不喜欢盖毯子,只喜欢云策的那条睡袋,这条睡袋可以把她紧紧的包裹住,只露出一个脑袋,她说,很像她母亲当年抱着她睡觉的感觉。
云策没有睡,用刀子切割自制的那把弓,这把弓的弓臂不够长,力量却很大,因此上,云策准备把它修改成一把弩。
弩最重要的部件就是弩机,云策把娥姬心爱的绿钱给融了,在沙范中倒出来了合用的弩机,初始的时候,他还担心这种密度跟铝差不多的绿钱铸造出来的弩机,会在强度上有问题,开始打磨之后,这个担心就很多余了,绿钱是个好东西,强度,韧性都有可取之处。
就是太少了,否则拿来制作一些随身装备还是很好的。
云策吹掉弩身上的木屑,把涂满树胶的弩机装进去,一边用火烤底部,一边用嘴吹凉气让顶部的胶水快速的凝固,唯有这样装胶,才能让弩机外壳的胶水可以均匀铺满,不至于出现空鼓,或者漏胶。
裴川已经来了一会,见云策正在忙,就守在边上看他做工,直到云策放下手里的弩弓,这才道:“红姑娘要见你。”
云策随裴川一起来到那间死过人的茅草房,进了门,就看到了红姑娘,看完之后,他就不想参加他们的造反大业了。
云策承认,自己尽管是一个很客观的人,还是受到了地球影视作品的影响,在那些影视作品里,不论是女土匪,还是女强盗,女飞贼,女叛匪,女侠客一个个都长得千娇百媚的,哪怕是性子豪爽的,人家的纯欲风葫芦状的身材,也能很正式的告诉你,她是一个真正的女人。
眼前这位身高在一米七八以上,骨骼粗壮,露在外边的十指修长,骨节分明,一张脸……怎么说呢,云策没有在她的脸上捕捉到女性的气息,方方正正的很像是一个北方汉子。
胸部是没有的,很平坦,看不见臀部,从正面隐约暴露的轮廓来看,规模应该不小。
可能是云策打量红姑娘身材的时间过长,一只满是老茧的手,就裹挟着风声朝云策脸上呼过来了。
手还没触碰到云策的脸,就被红姑娘给牢牢的抓住了,松开忿忿不平的同伴,红姑娘道:“我是女人,你们男人不敢做的事情,我敢做。”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我想听听首领怎么带着我们做事情,做什么事情。”
原以为问出这样的问题,不可能得到回答,没想到红姑娘坚定的道:“占据平远城。”
云策愣了一下道:“什么时候?”
红姑娘道:“天亮出发,天黑时抵达平远城便立即攻城,听裴川说你武艺超群,若是你能率先登城,破城后,城里的子女玉帛你可先行取用。”
云策瞅瞅已经把刀子抽出来的裴川,点点头道:“我不要子女玉帛,如果我侥幸得功,请把平远城里所有的帛书,竹简,木牍给我就好。”
红姑娘皱皱眉头,然后认真的点头道:“可以,现在回去休息,明日天亮启程,我们兵发平远。”
云策笑一下朝红姑娘拱拱手就离开了,身为边缘人,就该有边缘人的觉悟。
出得门来,他背着手晃晃悠悠的往羊车那边走,屋子里人影绰绰的不是在评估他是否会叛变,就是在骂他,估计等拿下平远城,杀他的建议估计都有。
刚才,红姑娘之所以直截了当的目标告诉他,就是在试探他,如果他当时敢说半个不字,裴川他们的刀一定会落在他的头上。
这些人很自大,或者说,他们就没有见过好东西,也没有见过厉害的人物,红姑娘身为首领敢大剌剌的见陌生人,她就不怕死吗?
要知道,就在刚才,狗子已经对屋子里的人的武力值做了一个大致的分析,结果就是,云策想要杀光屋子里所有的人,大概需要五分钟。
云策对起义过程的兴趣,超过了他想要杀人的冲动,以前西北地刚解放不久,一贯道横行的时候,山沟沟里经常会出现一些皇帝,女王,太子,王爷,丞相,通天大将军之类的家伙,最后都被乡派出所给解决了。
云策生的太晚,下乡当主任的时候,乡野间早就没有这东西了,所以,他一直很好奇,一个个好好的人,怎么就能癫狂到那种地步。
鉴于此,他现在很想研究一下红姑娘是如何从一个百姓一步步走上反叛之路的,至少,红姑娘的完整心路一定要有,这样的一份基层调查报告才会完整。
即便是在地球上,一份高质量的地方调查报告的含金量依旧很高,一叶落而知秋,如果这种报告的质量越来越高,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就说明问题很严重,就能在一定意义上影响到高层决策。
这里说的是一个整体,不是个体问题,个体问题就算再惨烈,带入十四亿人的分母,也就不算啥了。
就这样思考着,回忆着,云策回到了羊车这边,娥姬睡得昏天黑地的,脸上还戴着云策白天无聊的时候给她雕刻的一个猴子面具。
帮娥姬拿下面具,云策想了一下,就找来一块木头,开始雕刻一个猪头面具,明日傍晚,攻打平远城的时候,他不想让人看清楚他的脸。
这里的夜非常的漫长,漫长的让人产生一种浪费生命的感觉,云策把木头放在自制的木头火炉上烧一会,再拿下来用刀子把烧焦的部分去掉,这样烧烧,刮刮的时间过的飞快。
红姑娘过来了,她是一个人来的,云策觉得身为叛贼首领,她这样做非常的不明智。
云策拿出娥姬的炒豆子招待了她,她对这种可以充当军粮的豆子很感兴趣,仔细地问了制作过程之后,就对云策道:“你是一个世家子是吗?”
云策摇摇头,取出赵晋给自己的身份木牍递给了红姑娘。
红姑娘伸手接过去,看了一眼又递给云策道:“我不识字。”
云策继续用刀子切割着木头低声道:“要学啊,将军一定要识字,要不然就很容易被骗。”
火光落在红姑娘的脸上,把她原本黝黑的脸膛照的红彤彤的。
“不是我想当将军的,是没办法之下,才当将军的。”
“家里出现了变故?”
“不是家里,是我出了变故,看不惯差役欺负人,不小心把差役给打死了,没办法,只好逃跑,逃跑的过程又杀了更多的差役,等我干掉官府一曲正兵后,这个将军,我不当也得当了。”
云策停下手里的活计,抬头看着红姑娘道:“当时是你统领着一群长杆兵参战的吧?”
红姑娘闻言,原本有些柔弱的眼神顿时变得犀利起来,她一手扶腰,一手指着云策道:“你怎么知道的?”
云策没有理会红姑娘危险的动作,继续刮着猪头面具道:“亲眼看见的,那一场战斗,只有你统领的长杆兵还算有用,其余的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
红姑娘皱眉道:“你不是官府的人?”
云策摇摇头,继续低头干活。
“明日攻打平远城,我没有把握。”
“城里派内应了没有?”
“没有。”
“那就多派一些,攻城的时候,让他们满世界放火,让城里乱起来,还要刺杀主要官员,将领……”
(本章完)
第36章 好人才能作恶
第36章 好人才能作恶
随着跟红姑娘在火炉边进行了一场比较深入的谈话之后,云策遗憾的觉得,这姑娘生错星球,也生错年代了,她应该生在战火纷飞的地球上,然后跟云临川成为恋人,夫妻,战友,同志……他们的三观实在是太相配了。
云临川是一个读过书的人,他读书的地方叫作燕京大学堂,整天把燕京校训挂在嘴边——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最后,也是他把他的校长给撵出国了。
狼刨水这个地方塑造了云临川狼一样的性格,那里的黄沙又给云临川披上了一层厚重的黄土气息,燕京大学又在他的黄土层上镀上了一层金光。
他既能跟老农坐在田埂上喝着酸浆水谈论桑麻,也能穿上战衣冲锋陷阵,更能穿上得体的西装跟洋人飙洋文喝咖啡,每一种状态都出奇的合拍,让人无法把这几种状态合归到一个人身上。
云策觉得只要给红姑娘一些名师,一些机会,她绝对能蜕变成云临川那种人,因为,在云策给出一点有益的建议的时候,她没有怀疑,没有迟疑,直接发布了号令,一群群的人就连夜离开了徙营。
“你凭什么这么相信我?”云策见好多人骑着羊跑了,就好奇的问红姑娘。
“你人在这里,那些人已经去平远城了。”
“嗯,不错,时间差观念挺好的,这说明不了啥问题。我可以找人快你一步把消息传回去。”
“你骗不过我,你听说我要破平远城的那一刻,似乎比我还要激动,你跟平远城里的某人有仇吗?”
“没有,我只是单纯的想要看看起义军破城后到底是屠城呢,还是开仓放粮。”
红姑娘思考了片刻道:“优劣相当,你以为如何?”
云策瞅着红姑娘的脸片刻,还以为这个女人会直接说出开仓放粮的话,没想到人家也想过屠城。
红姑娘谨慎的道:“屠城可以树立军威,开仓放粮可以收买人心,树立军威只是一时,收买人心也只是一时,你可有良策教我?”
云策坐直了身体,咳嗽一声道:“你是穷人出身,穷人就是你的根基,你做的所有事情,都必须站在穷人的立场上,尤其是刚开始的阶段更是如此,如果获得穷人的心,你就有打不完的军队,吃不净的粮草,就算是这天下,你也能争一争。”
红姑娘思考了片刻道:“军队破城,不可能不拿好处,如果穷人的财富不能碰,你的意思是拿富人的财富来补偿军队破城的功劳?”
云策笑道:“天下人盼均贫富久矣,红姑娘不妨以此为号角,招唤天下心怀不满者加入。”
红姑娘见云策戴上了刚刚做好的面具沉吟片刻道:“戴傩舞面具,你没打算加入我们?”
云策大笑道:“我只是一个心怀好奇的旁观者,明日攻城我必定会倾尽全力,城破,我拿走我要的东西,就会扬长而去,继续去寻找我想看的热闹。”
红姑娘站起身朝外走了两步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云策道:“刘长安的名字也是假的吧?”
云策举着面具笑道:“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你就当我叫作刘长安,平远城一战之后,你我再无瓜葛,如果江湖再见,我们从头来过。”
红姑娘跟云策说完话之后就骑着羊走了,徙营里说话算数的人再一次变成了裴川,天还没有亮的时候,他已经敲鼓把所有人都召唤起来,以转移营地去物产丰富的地方觅食的理由,全体拔营。
云策,娥姬也起来了,匆匆吃过早饭之后,就驾着羊车跟着大部队一起迁徙,只不过这一次,云策跟娥姬脸上戴着面具,一个是拟人化的猴子,一个是笑容满面的猪。
荒原上有很多的斥候,斥候们往往对正在迁徙的大队人马充满了好奇心。
裴川是一个很阴险的人,他让部下穿着死去的差役的衣服走在最前面,让那些落单的斥候以为这是一支正常迁徙寻找就食地的徙营,等他们上前打问的时候,就一顿乱箭,或者一顿乱刀把斥候给干掉。
如果遇上一队斥候,就热情的邀请这群在荒原上餐风露宿许久的人,过来喝一口热水,吃一口热饭,等这些人放松戒备之后,再蜂拥而上把人家分尸。
中间难免会遇见一些意外,其中一次,就小看了一个大胡子斥候,还以为陷入重围的人已经是砧板上的肉,没想到,人家武功很高,不但没有被裴川安排的人砍死,还被人家砍死了好几个,要不是最后关头被云策的神箭所杀,人家就逃出去了。
所有的斥候都是当着徙营里的人的面杀掉的,很多徙营里的精壮男人都参与了杀戮,最初,他们还以为是强盗,等他们知晓自己杀的是斥候,为时已晚。
有几个人不想造反,带着家人逃离了徙营队伍,最后被裴川带人追上,一一杀死在了这个荒原上。
杀了几十个人之后,原本欢快的队伍就沉默了下来,一些想要逃离的人,也不再想着逃跑,低下头,带着家人赶路。
一路上云策就杀了一个人,剩余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观察徙营里的人,乌合之众就是乌合之众,徙营中实力最强的裴川联合了六七个实力中等的人群,就让这个两三千人的队伍,随着他们的指挥棒乱转。
实际上,他们是有机会脱离这支队伍的,只是没有一个敢于振臂一呼的人,没有这种人出现,他们的前途就一片黑暗。
这是一支注定要灭亡的起义军,云策在见识了水渚上那场战斗之后就已经清晰的知晓,红姑娘率领的这支军队活不长的。
等真正的军队过来,他们的覆亡不过是顺理成章地事情。
当然,也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比如起义军队伍中突然曝出一个用兵如神的人,或者突然间天降陨石……
云策不觉得这支队伍里会出现一位强大的教员,或者出现一个刘秀那样的大魔法师。
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起义军失败是正常的,成功才是偶然。
云策没兴趣去臆测这群人的下场,毕竟,自家两百儿郎离家,活下来的不足二十,既然这群人想要起义,就该承受起义的后果,当然,也能享受起义带来的丰硕果实。
娥姬在羊车上烙饼,就是那种丢到炭火里烤熟的薄饼,云策告诉她要多准备一些,等这场仗打完之后,他们就跑路,要不停的跑路,至少要跑的比平远城求援信使还要快才好。
如果跑不过求援信使,云策就打算带着娥姬冒充从平远城逃出来的流民。
自从知晓了这个世上还有长安,洛阳这样的顶级城池,云策就想去看看,不想把自己困在荒原上当野人。
娥姬被饼子烫的嘻嘻哈哈的,落在云策手上的时候,这种焦黄色的饼子依旧滚烫,这是他的手似乎感受不到这种温度,把饼子撕成两半之后分给了娥姬。
烤饼子之前里面就加了盐,跟一种不知名的香草,不用夹菜,仅仅是饼子的味道就足够好了。
离开河口寨之后,娥姬的性子越来越活泼,终于有了一点十五岁少女的模样,以前在河口寨独自生活时铸就的坚强,独立,坚韧等品质,已经完全消逝在云策对她的宠溺中了。
云策知晓自己算不得好人,不仅仅他不是好人,整个云氏家族就没啥好人,或者说,整个玩政治的人,就没有好人。
政治家的目的就是不断的往上爬,往上爬是宿命,是己任,是生命不止奋斗不止的目标,更是获得最大自由度的方式。
人类自古以来就在追求这种极致的自由,可惜,人类自由的极致便是皇帝,还有很多想要追求超越皇帝般自由的皇帝,就想长生,或者成仙,结果,这种过度追求自由的结果,便是沦为千秋笑柄。
云策心里有一条毒龙正在生长,离开了地球法则,道德的约束之后,云策在这里感受到了极致的自由,他又是理智的,清楚的知道极致的自由后面就是毁灭。
为了不让自己过度自由,他必须带着娥姬,就算他在干坏事的时候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多少还是要照顾一下娥姬的情绪的,这样一来啊,就让他显得不那么坏。
好人才有作恶的资格,这句话是云临川说的,也是他数十年在高位上得来的总结,云策决定遵照云临川总结的政治智慧继续前进,做一个有资格作恶的好人。
如果习惯了这个世界的时间,那么,漫长的白日就不再难熬了,裴川又杀了两个斥候,这一次,他没有使用计谋诱骗,而是带着人笑语盈盈的直接走上去,到跟前了,就一起挥刀,把两个斥候给砍死了。
云策羊车路过两具尸体的时候,发现其中一个家伙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转过一片森林,平远城就在眼前了,瞅着眼前巍峨高大的城墙,云策很是是为红姑娘担心,这样的城池想从外边攻破,难度太高了。
(本章完)
第37章 新手天照顾
第37章 新手天照顾
裴川让徙营的徒夫们排成一个长长的队伍,以妇人跟童子打头阵,准备排队进入平远城。
云策,娥姬自然也是其中一个,尽管云策跟娥姬都认为自己此刻是叛贼,可是,那些守城的兵丁们不这么认为,他们愉快的搜着妇人的身,唯恐她们带着危险品进入城市。
对女人,他们搜的可仔细了,对于身怀利刃的男人,如果没有绿钱或者别的好处,他们就会连打带踹的把他们驱赶进城。
在极度震惊中,云策跟娥姬带着面具,赶着羊车进了平远城,云策一度觉得这可能是一个梦,他赶着羊车从另一边出城,然后又进来了,才发现这是一个真实的不能再真实的现实。
进到城里,云策就看到披着一件衣树斗篷的红姑娘蹲在城墙角落里,红姑娘也看到了云策,就露出来一嘴的大白牙冲着她笑。
云策把羊车赶到红姑娘边上,递给她一个薄饼道:“怎么办到的?”
红姑娘撕扯着饼子边吃边道:“有大批的自由民进城准备卖身当奴隶了,贵族老爷们高兴还来不及呢。”
云策回头看看拥挤的城门口摇摇头道:“进城的人太多了,总会有有识之士的。”
红姑娘吃完饼子,将斗篷拉起来盖住脑袋毫不在意的道:“他们发现的那一刻,就是我们夺城的时机。”
“你是首领,待在城门口做什么,应该居中指挥的,比如派谁去抢夺城主府,派谁去军营,派谁去抢夺粮库,派谁去保护好我需要的竹简,木牍,以及帛书。”
“不用,平远城里驻扎着三个曲,总共一千八百人,由一位破虏校尉统领,今天下午,破虏校尉带着他的部下去奴隶场为他们挑选奴隶去了,我派了不少精壮的奴隶让他们挑选……”
听红姑娘这么说,云策叹口气道:“去的不仅仅是破虏校尉吧?”
红姑娘压抑着笑意点头道:“城里的富户都去了,包括平远城的城主张雅量。”
云策瞅着挤满街道的流民道:“我觉得我的存在有些多余。”
红姑娘抬手把娥姬准备的干粮篮子扯过来提在手上对云策道:“趁乱袭杀高手,应该能让你兴奋起来。”
被抢走食物的娥姬一个虎跳就爬上红姑娘的后背,扯着斗篷大叫:“把我的干粮还给我。”
红姑娘只是把身子抖一下,就把娥姬甩飞,还在空中推了一下娥姬的屁股,让这个不想吃亏的姑娘飞向云策。
“看好你的美人,上万人的乱局,没有两三天的时间,这座城安静不下来。”
云策抱着娥姬,瞅着红姑娘三转两转消失在了人群中。
把娥姬放在车板上,她跺着脚道:“她把干粮拿走了,我们吃啥。”
“放心,我们有的是吃的。”
“吃的从哪里来呀,我们的草粮不多了。”
在娥姬絮絮叨叨的埋怨声中,云策赶着羊车沿着弧形大道前进,转过几个弯子之后,侧面就出现了一条笔直的大路,路的尽头又是一座城门。
看到这里,云策不由得笑了,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这支汉人的建筑制式跟古代中国如出一辙。
城主也并非是酒囊饭袋,放流民进入城郭,却把内城的大门紧闭,如果城郭出现乱局,就让守卫城郭的军队把城门关闭,留在城郭里的乱贼会在两面夹击之下毫无生路。
云策摇着头驱赶着羊车向内城方向走去,如果能进内城的话,那里才是整座城池的精华所在。
他还觉得,红姑娘以及叛贼真正的主力,可能已经进了内城。
城郭这边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干草堆,只要出现一点火星就会燃起大火,群体性骚乱是很难控制斗争目标的,只有彻底的,绝对的混乱。
走到内城门口,云策发现,内城的交通并未断绝,只是,进入内城需要交钱,一人一个绿钱,加上马车,总共要交纳五个绿钱。
这几乎是娥姬所有的财产了,尽管非常的舍不得,她还是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口袋,把里面的五个绿钱全部倒出来,交给了看门的兵丁。
云策赶着羊车进了内城,走出老远,娥姬依旧在看兵丁一抛一抛的把玩着原本属于她的五个绿钱。
内城跟外城几乎是两个世界,一个乱糟糟如同牛马圈,一个安静,清洁黄沙铺路,就连店铺里的伙计都比城郭的伙计长得漂亮。
云策虽然穿着一身没有染色的皂白粗布衣裳,他的气度却比大城市里的世家子还要高傲。
这种高傲不是盛气凌人,而是他洁白的衣领,卷起来的袖口下白皙有力的手臂,粗糙但是材质一流的衣服,是他虽然略有风霜色却精致的眉目,更是他看似和煦却拒人千里之外的笑容……
见云策下了马车,准备要进店铺,伙计立刻就弓着腰迎接了上去,笑吟吟的施礼道:“少郎可要入店休憩?”
云策抬头瞅瞅门楣上客舍两字,就朝伙计笑着点点头,径直进入了这家客舍,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汉从台子后面走出来施礼道:“少郎有何吩咐?”
云策笑着从怀里掏出那枚狗头金放在老人手中并不言语。
见老汉没有疑惑的表情,而是用双手捧着那块狗头金又咬又看还闻的,就知晓这东西在大汉应该是很值钱的东西。
“此为上币,街头就有均输所。”
“外边流民太多,不得已住进客舍,手上钱钞并不顺手,只余此物。”
老汉自然知晓云策话中未尽之意,招呼伙计接过马车缰绳送去了后院,同时又唤来一个侍女带云策去客舍房间。
娥姬担心伙计偷她的肉跟粮食,果断地跟着去了后院,云策进了后院,看中一间门口有树的房间,不等女使招呼,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房屋陈设很简单,一床,一矮几,一屏风,两个蒲团,矮几上有一盏油灯,再无杂物。
看过屋子的陈设之后,云策心的温度又下降了一些,野人,荒僻之地生活简陋也就算了,没想到一座城的内城客舍的陈设也是如此的简陋,实在是令人伤心。
云策盘腿跪坐在蒲团上,将胳膊撑在矮几上发愁,娥姬却把那个伙计指使的团团转,把羊车上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客舍,其中就包括娥姬视若性命的装肉坛子,那东西足足有百斤以上。
老汉回来了,带给云策一个老大的钱袋子,袋子里的绿钱随着老汉走动叮当作响。
“少郎的上币成色很好,换回来了两万六千四百钱。”
云策将钱倒在矮几上,老大一堆,从钱堆里拿起一枚不论是厚度,重量颜色都不同于噗通绿钱的钱币,疑惑的瞅着老汉。
“以一当千钱,又名重宝。”
云策拿手指在钱上弹一下,淡青色的钱币就发出嗡的一声长鸣,随后,云策就把钱丢在矮几上,示意老汉拿走店钱。
老汉小心的从钱堆里数出二十四枚绿钱,就躬身退下,然后娥姬就猛虎一般的扑过来,用双臂揽着那堆钱,神魂又去了九霄云外。
此时,天色渐渐暗下来了,女使端来饭食,还带着一个酒壶,两个酒杯,朝云策倾身施礼就下去了。
云策看一眼饭食,觉得没啥胃口,就脱掉鞋子倒在床榻上,闭目休息。
他看的很清楚,两只陶碗里装的是煮熟的麦粒,也就是传说中的麦饭,就是东汉末年袁术末路穷途之下宁可饿死也不吃的那种麦饭。
一大碗黑乎乎还散发着微微臭味的酱,一块煮的半生不熟的肉,从外貌看不出是啥肉,一盘子煮熟的蔬菜,以云策贫乏的汉代蔬菜知识竟然不知道这是啥菜。
最后还有一盆汤,汤里面漂着一条鱼……
煮熟的麦饭自然不如衣树淀粉来的精致,半生不熟的肉假定它是兽肉,云策也不会吃的,毕竟,这是大汉时期,出门在外的,吃到人肉就不好了。
至于那碗鱼汤,云策看一眼就饱了,大汉时代还是一如既往的美食荒漠,比杭州差远了。
娥姬吃了一口麦饭就鼓着嘴巴含含糊糊的问云策:“他们为啥不吃草粮?草粮那么好吃。”
云策一边侧耳听着外边的动静,一边道:“野人的吃食人家可能看不上。”
娥姬又吃了一口水煮青菜,勉强吞咽下去之后对云策道:“不如爬爬草好吃,也不如新长出来的钩刺好吃。”
这一次,云策没有回答他。
“肉挺好吃的,就是有一股子尿骚味道。”
“呀,还有鱼啊,我喜欢吃鱼,呃——是苦的。”
云策侧耳倾听了半个小时,娥姬就控诉了半个小时,最后的总结云策没有听清楚,无非是觉得能把好吃的肉做的这么难吃的人就没必要长嘴。
娥姬辛苦赶了一整天的路早就累了,洗漱之后就倒在床榻上睡了,她没有盖客舍提供的兽皮毯子,而是把自己心爱的睡袋从一个大袋子里取出来,拍打松软之后,邀请云策一起入睡不成功,就脱掉外裳,哼哼唧唧的钻进去,把拉链拉好,又朝灯下的云策眨巴眨巴眼睛,见他视若无睹,就气咻咻的睡了。
矮几上摆着长梢弓,还有一架弩,一柄不符合这个时代的精美马刀,原本一身大汉打扮的云策换上了自己的防刺服,这东西比甲胄好多了,还轻。
低头看看正在腕带上蛄踊的狗子,压低声音道:“第一场底层百姓起义真实参与体验活动开始了。”
随着云策话音落地,他就看到窗外陡然升起来了一大团火,紧接着就听见有人大喊火起。
云策将长梢弓背在背后,把马刀连鞘插在腰带上,带上一袋子箭,把上好弩弦的弩弓以及弩箭留给矮几上。
等娥姬的呼吸声变平稳之后,就打开窗户跳出去,随即就上了屋顶。
顶着夜风,云策在屋顶上跑的飞快,这一次他决定速战速决,赶在骚乱蔓延到客舍之前赶回来。
(本章完)
第38章 论程序的重要性
第38章 论程序的重要性
夜晚的平远城,比白日里还要热闹些,主要是起火点太多,救火的人也太多,再加上那么多放火的,抢劫的,杀人的,趁机偷盗的,外郭城已经完全失去了秩序。
秩序乱了,所有的罪恶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云策站在屋顶,眼看着一个老叟被流民砍死,眼看着一个妇人被一群流民拖走,也眼看着一群居民用木棒把一个少年流民砸成肉泥,也看到一个女流民抱着孩子敲门求救,却被院墙上探出来的棒子砸的头破血流倒在地上,手里的孩子滚落在街上,随即,就被一群人踩踏而过……
云策收起望远镜,这是他唯一能表现他怜悯之情的方式。
以前,相声里的笑话,现实中真的发生之后,让人快乐不起来,以前之所以笑,是因为,我们知晓那就是一个笑话,不可能真的发生。
云策此时藏身的地方是一座三层木楼的屋顶,这座楼阁是平远城里最高的建筑,加上这里地势较高,站在这里就能俯瞰全城不说,白日里甚至能把视线投入到城外。
此时,城池已经乱了,按理说城主以及守城的校尉会出现在这里指挥平叛作战,结果,云策来这里已经十分钟了,一个人都没有。
倒是不远处的城主府里灯火通明,巨大的院落里,无数的人蚂蚁一般的忙碌着,从堆积如山的箱笼来看,他们这是准备逃跑。
云策觉得城主有些无耻,转过头又看到另一边的一个大宅院里也同样灯火通明的,只不过,这边忙碌的都是一群披甲的军士,不像那一边大多是身着衣布的奴仆。
一个手持长柄砍刀的甲士站在院子门口,不时地大声呵斥着什么,见妇人孩子们乱糟糟的往羊车上爬,他居然伸手拽下来一两个,妇人哭哭啼啼的抱住他的腿哀求,这家伙居然挥动大砍刀把妇人给砍死了。
内城背靠郭墙,那里还有一道门,只要离开这道门,外边就是一望无垠的原野,好在去荒原之前,必须经过这座巨大的阁楼。
云策本来啥都不想干的,看到城主跟校尉家的动静之后,跳进阁楼,打翻灯笼让里面的灯油流淌出来,就在他想要点火的时候,突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硕大的地图,旁白你的案几上还摆着一摞摞的帛书,就连旁边的荷缸里也插满了卷轴。
云策小心的把地图,帛书,卷轴收到龙珠里,打开左边的一个房间,见到堆积如山的竹简,木牍,只能遗憾的叹口气,太多了,龙珠装不下。
右边的房间看样子是一个公廨,抽取了放在桌案上的几张帛书,发现是推荐书,是城主张公雅量给出云州刺史裴公元璟推荐的本地人材。
看过落款,发现写好的日期是昨日,云策想了一下,就研墨提笔在一张已经铺陈完毕的推荐书上把自己的情况写了上去。
全过程夸赞之词溢于言表,他没有半分不好意思,就他这样的王佐大材,如何赞美都不为过。
为了不露出破绽,云策又检查了几封书信想要看看人家是怎样操作的,结果发现,这样的一封荐书,需要五万钱,想要盖上城主的印章,还需要十万钱。
云策在公廨里翻腾了一会,没找到印章。
一气之下,云策就把一罐子灯油泼在竹简木牍上,忍痛丢出一个火把后就匆匆离开了。
火焰升腾,却不怎么起眼,毕竟,整座城都在燃烧。
或许是看到楼阁着火了,城主府以及校尉府的人丢弃了很多人,很多箱笼,急匆匆的离开了各自的府邸。
没了人在街道上阻挡汹涌的人潮,城主府跟校尉府马上就被灰白色的人群给淹没了。
校尉府的甲士劈开人群,一群带角的马就冲了出来,低着头用角把疯狂的人挑的四处乱飞,在这群马的背后,一群甲士护卫着长长的车队紧紧跟随,所到之处,尸横满地。
原以为那个校尉就是一个没卵子的货,没想到这家伙的武艺一点都不差,手里的大砍刀舞动的如同风车一般,冲过来的流民们,就像是一捆捆铡刀下的青草,轻轻一割就断了。
红姑娘带着精锐冲过来的时候,那个校尉已经杀人杀的近乎癫狂了,看准了红姑娘举刀劈了下来。
手持长矛的红姑娘不敢应对,闪身避开,却被下马步行的校尉一脚踹在胸口,倒飞了出去。
裴川的长矛如同毒蛇一般钻了出来,刺在校尉的后腰上,却被铠甲给挡住了,刚刚收回脚的校尉抬脚在杵地的大砍刀上踢一脚,紧接着拧腰转身,大砍刀就如同电扇风叶一半旋转着向后劈砍。
刺完一矛的裴川早就连续后退隐没在人群里,那些来不及后退的流民,被旋风般的大砍刀砍中,接连砍断了两人的身体,这才泄了力道剁进第三人的身体。
红姑娘摇摇摆摆的站起身,大叫一声,举着长矛勇猛的向校尉刺了出去,校尉狞笑一声,闪身避开,正要挥刀斩断红姑娘脖颈的时候,一个罐子凌空飞来,校尉顾不得斩杀红姑娘,挥刀砸开罐子,罐子碎裂,被里面的液体弄了一身。
在红姑娘难以置信的目光中,一个猪头人丢过来一根火把,流淌在地上的灯油就燃烧起来,火苗最终攀援到了校尉身上。
看着校尉身上起火,正狼狈的胡乱扑打,云策朝红姑娘摆摆手,就准备去找城主,毕竟,这个张公雅量不给他盖章,他的推荐信就屁用不顶。
打落水狗的时候,裴川是行家,校尉身上起火之后,他又出现了,挺着长矛就对着身着铠甲刀枪不入的校尉一顿乱捅,他不指望自己能刺杀校尉,只希望这通乱刺,能让校尉身上的火着的更大。
街道上混乱的厉害,到处都在起火,云策担忧的朝客舍那边看了看,发现大家关注的重点在这边的官衙,以及富人区,客舍那边还算安宁。
云策在屋顶上连蹿带蹦的穿过两条街,这才勉强看到城主府的车队,果然,当官的本事都不差,为家眷殿后的城主张雅量手持一柄大戟,左右砍杀,手下几乎无一合之将,砍死十几个人后,追赶他的流民们就停下了脚步。
张雅量怒喝一声道:“阻我者死!”
云策匆匆跳下来,举着手里的荐书朝张雅量挥舞道:“张公慢行,先给在下的荐书用了印再走不迟。”
张雅量愣了一下,见一个诡异的猪头人快速的朝他靠近,大戟带着风声就朝云策的脖颈处劈砍下来,云策矮身避开,却不防张雅量的大戟生生的挺住劈砍的去势,大戟在掌中转一下立刻变成了钩,无声无息的朝云策后背钩过来。
云策探手捉住大戟的锋刃,用力的拽一下,大戟就被云策给夺了过来,将大戟插在地上,云策再一次拿出荐书恭敬的举到张雅量面前恳切的道:“这封荐书对在下很重要,还请张公用印。”
张雅量这才从大戟被夺的震惊中清醒过来,不过,身为经年老吏,他还是从很有礼貌的云策手中接过荐书,看了一眼后,眯缝着眼睛道:“哦,刘长安,却不知少郎君是谁家的嘉公子?”
云策见长街那边也开始起火了,心头一阵发急,见这个家伙事到如今了还磨磨唧唧的,怒从心头起,抬手就给了张雅量一记嘴巴子,只听啪的一声响,张雅量被扇的偏过头,云策又擒住他的脖子,猛烈的摇晃着道:“快给老子用印。”
“老夫全身甲胄,如何会携带印信。”
张雅量被摇晃的七荤八素的,虽然不知道对方为啥要他的印信,即便如此,他也知晓自己命悬一线,能拿捏对方的也只有引信,就咬紧牙关不肯说。
云策转头见火势有朝客舍蔓延的趋势,怒极,一拳砸在张雅量的脸上,这一拳很重,砸的张雅量面颊骨立刻就凹陷了下去,上面一排牙齿跟下面一排牙齿剧烈的磕碰之后,竟然纷纷碎裂。
流民中有人知晓猪头人的厉害,见他在办事,就拦住不知道的兄弟,想等这个魔王办完事再说。
也就是此时,张雅量的仆人终于有了脱离流民的机会,见主人被抓,纷纷上前,意图营救张雅量。
云策单手握住大戟,横扫一下,就把救主最心切的一个壮汉斩成两截,其余仆役见猪头人凶残,纷纷退后。
“给我用印……”
云策抓住张雅量的脖子继续摇晃。
张雅量早就被那一拳打的昏迷过去了,折断的鼻骨甚至刺入了脑髓,如今,也就比死人多一口气,那里还能回答他。
云策发急,暴力扯开张雅量的腰带,又撕开穿戴的很好的甲胄,终于从他的腰部找到了一个锦袋,倒出里面的东西看了一下,很好,正是他需要的。
收起锦袋,云策就在张雅量凹陷的脸上踩踏一下,脚下一片柔软,借着这股力道,他就上了屋顶,飞快地朝客舍狂奔。
(本章完)
第39章 没有立场就是最大的立场
第39章 没有立场就是最大的立场
猪头人跳上房跑了,起义军们就再一次围着城主府的人恶战,这一次,没了凶恶的张雅量,起义军们终于展现了自己本该有的凶残力量。
随着城主府的人不断地退却,地上的张雅量已经被人剥成一头光猪,一张软塌塌的脸贴在地上,洇湿了大片的土地。
云策回到客舍的时候,这里已经开始着火了,就在火光中,娥姬正举着弩弓逼迫那个老汉跟女使帮她搬运装肉的坛子。
在他们居住的客舍门口,那个年轻的伙计倒在地上,胸口插满了弩箭,死的不能再死了。
只是看现场,云策就猜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白日里换了那么多的钱,伙计跟老汉见男人不在,就想发一笔横财,结果,抢劫的主力被娥姬给射死了。
有时候,云策忽视了娥姬本身就是在荒原长大的人,她可不是什么大宅门娇滴滴的大小姐,而是一个为了求生,可以使出无数手段的半野人。
云策轻笑一声,从屋顶上跳下来,娥姬端着弩弓的手丝毫不抖,循声转过来的小脸上已经布满泪水。
“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我要是不要你,你怎么办?”
“我就赶着马车回河口寨去。”
云策抬手擦拭掉她脸上的泪水,开玩笑道:“想啥呢,我就是出去办点事,钱粮都在你这里呢,离开你我吃啥?”
娥姬破涕为笑,用袖子擦一把脸,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连老汉跟那个使女逃跑都不顾了。
云策把东西都装上羊车,这平远城是不能待了,接下来,这里就是人间炼狱,那些在外过着牛马不如生活的流民,现在进城了,天知道他们会干出啥事情。
起义军里面的那些人,要嘛跟官府有血仇,要嘛就是被官府打压的没有出头之日的人,一群人宣泄怒火的时候,说实话能干出比野兽还要凶残的事情来的。
破城前,云策多少还有些用处,现在,城池破了,他这个游离在起义军组织外的人,如果不加入他们,遭到清算几乎是必然的。
还不如趁现在猪头人还有几分威慑力,远离这座破城为好。
云策想尽快离开,娥姬却想着把这座客舍搬空,主要是这里有很多她没有的东西,比如矮几,比如屏风,比如……
等云策把厨房里最后一袋子麦子装上羊车之后,这辆羊车就被装的满满当当的,两人没地方坐,云策只好把娥姬丢到车顶上,他步行赶车。
走到大街上,满载而归的人可不仅仅只有他们两个,看样子城里的反抗力量已经被消灭的差不多了,遇见的起义军身上,肩膀上都挂着战利品,喜洋洋的从这家蹿进另外一家。
对于城里哭爹喊娘的动静,娥姬似乎比云策还要习惯,哪怕看到一个女子被人扛走了,哭的要死要活的,娥姬也不为所动,反而把注意力放在人家的绣裙子上,眼中的光芒炽热的厉害。
对普通人来说这一幕是凄惨的,但是,对于生活在河口寨的娥姬来说,粮食被抢夺,父亲被屠杀,母亲被侮辱,小孩子死于饥饿,这不过是她以前生活的日常。
野人会杀他们,不怀好意的商队会杀他们,莫名其妙的客人会杀他们,就连一些路过的军队,也会忍不住欺负她们一下。
所以,那个穿着绣裙子的女人的遭遇,就没啥可痛心的,按照她的逻辑,那个女人被欺负之后还能活着,这已经挺好的了。
云策以前没有经历过这种惨烈的场面,现在身临其境的体验了,他开始明白云临川的心为啥那么硬了,跟他的经历相比,让自己的子孙去执行必死的任务,并不是一件不可接受的事情。
云策赶着羊车抵达那座阁楼的时候,阁楼已经被烧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炬,火苗从楼阁的四面喷吐出来,就像是流动的水,只不过,这种水不向下,而是翻卷着向上翻腾。
那只大角羊被炽热的火焰烘烤的连连后退,云策只好把一块布用水浇湿,披在它的身上,同时把它的眼睛蒙上,对娥姬做了同样的措施后,他就牵着羊车从阁楼的旁边经过,在他经过后不久,那座楼阁就倒塌了。
红姑娘守着后门,这里尸横遍野,她就站在尸体堆上,暴露在火光里,举着四米长的木矛,指着那些拥挤在城门口的人。
裴川也在,他就在红姑娘的身后,他站立的位置比较巧,是一片阴影,旁边还有不多的几个人,看样子也到了强弩之末。
有她们几个堵着门,城里的人就出不去,云策不知何时收起了猪头面具,跟一群瑟瑟发抖的富人们挤在一起。
能打的人已经上前被打死了,现在剩余的都是一些老弱妇孺,眼看后面涌来了不少的起义军,这些平日里养尊处优的人也就绝望的哭泣起来。
云策不打算上前跟红姑娘这个叛匪结交情,他现在是平远城城主张雅量推荐给出云州的高级人才,不可跟叛匪多有纠缠。
原本打算自己赶着车杀出去的,看到城门口的这些待宰羔羊之后,云策觉得自己需要多考虑一下,仅凭张雅量的荐书是不够的,他还需要这些人给他见证一下,如此才是最稳妥的法子。
红姑娘早就杀成了一个血人,即便是如今威风凛凛的,其实也到了强弩之末,于是,云策就拿起弩弓,这段弩箭的箭头,装好这些木棍,就朝最前面的一只大角羊的粪门扣动了扳机。
那只温顺的大角羊咩的惨叫一声,拖着车厢就向红姑娘冲了过去,在云策不断扣动扳机之下,更多的大角羊不要命的冲向一夫当关的红姑娘。
红姑娘的长枪刺进了大角羊的胸膛,大角羊也在那一瞬间把红姑娘的长矛杆子给折断了,大角羊依旧带着强大的势能撞向她。
她高高的跃起,跳上马车,探手从奔驰的马车上拽出一个肥硕的老者,狠狠的惯在地上,却不防已经死去的大角羊被车厢簇拥着一头撞向城墙。
裴川等人虽然然也奋勇向前,也拦截下来了两辆马车,其余的马车却趁机穿过破烂的城门奔向了旷野。
云策家的羊车自然也跟着出去了,云策临出去之前,还朝狂怒地红姑娘丢出一颗红彤彤的果子。
红果子是他在那座阁楼的公廨里找到的,味道很好,虽然还是有一些酸味,不过呢,多吃几口就会甜起来。
火光中,红姑娘看到了云策的脸,也看到趴在羊车顶上好奇看着她的娥姬,两人的笑容都很诡异,如果非要说明白笑容的含义,红姑娘觉得这两个人一定在笑话她是一个傻子。
愤怒的红姑娘把果子叼在嘴里,奋力向刚刚离去的云策投掷出了她折断的矛头。
矛头跌落在石板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就像一声最无奈的叹息。
裴川气喘吁吁的过来道:“我收集一些战马,出去追。”
红姑娘摇摇头,刚才突然出现的一幕已经准确无误的告诉她,这些人是刘长安保下来的人,如果不顾一切的追击,一定会遭受刘长安的反击的。
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他一会像是起义军的盟友,给他们积极出谋划策,一会又同情那些吞噬民脂民膏者,带他们逃亡,总之,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人。
“不用,逃出去的不过是一些无用之人,赶紧修复这道城门,我们要在天亮之前,彻底的掌握平远城。”
裴川舔舐一下焦渴的嘴唇,心中大呼可惜,刚才逃掉的那些马车,其中就有城主张雅量的小女儿,那可是一位倾城倾国的美人呢。
羊车出了城,云策就放慢了脚步,他觉得自己已经给了红姑娘足够清晰的讯息,她应该不会无脑追出来的。
今晚虽然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夜晚,月亮却格外的明亮,虽然升起来的时候杀戮已经到了后期。好在,给他们照亮了道路。
走了一个小时之后,平远城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了,倒是升起的浓烟多少遮蔽了一点月光,就像是给月亮披上了一层黑纱,显得神秘又美丽。
“┗|`o′|┛嗷~~”娥姬站在车顶上冲着荒原大叫,她很兴奋,兴奋的情绪她的身体已经装不下了,不宣泄出来,会把她活活的憋死。
先一步离开平远城的人,早就驱赶着马车跑的没影了,独留下云策这一辆马车在月色中踽踽独行。
“阿策,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还是要去路尽头吗?”
“嗯,听说所有道路的尽头便是长安,所以,我们要去长安。”
“长安有什么?有草粮,有豆荚吃吗?”
“有,那里啥都有,只要有钱,就能吃到最好吃的东西。”
“我有一堆钱。”
“不够!”
“那就多赚钱,就像你这一次在平远城赚的,我也要多赚钱,到时候我们一起吃遍长安好吃的。”
“好,如你所愿。”
云策的这只大角羊似乎对这条路非常的熟悉,不用多干预,它自己就能拉着车走,有些时候,它甚至可以自动绕开一些坑洼地带。
于是,云策也就跳上车顶,跟娥姬一起躺在车顶看着天上的巨大明月跟着羊车,慢慢的走。
(本章完)
第40章 生命的归宿是故乡
第40章 生命的归宿是故乡
以前,汉高祖刘邦跑路的时候,喜欢把女儿啦,儿子啦,老婆啦胡乱丢,且丢的到处都是。
这一支大汉人似乎也继承了刘邦的这个习惯。
昨夜跑出来的人其实不算少,羊车至少几十辆,按照一辆羊车上乘坐五人计算,也跑出来了好几百人。
如果慢慢的跑的话,那些膘肥体壮的羊至少能把他们送到下一站的射阳城,以他们的身家,在那座城里自然可以活下来。
问题出在他们在没命的跑,这样跑的结果,就是把拉车的羊给活活累死了。
羊累死了,就没有拉车的牲口,只能步行,云策刚刚看了从楼阁那里得来的舆图,平远城到下一站射阳城,中间有九百里的距离。
不是所有人都能步行九百里的,尤其对富贵人家来说,没吃,没喝的走到处是毒虫跟野兽的六百里荒地,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总是要取舍的,这一点上人跟狼的习性很相似。
每个人的看重点不一样,看重养育恩情的会把孩子丢掉,看重血肉情感的会把老人丢掉,夫妻恩重的会把其它亲眷丢掉,至于那些看重实力,想从这场噩梦旅行中活下来的人,则会把拖后腿的丢掉。
这是云策看到累死在路上的大角羊后的第一反应。
一头被抛弃的大角羊倒在路上剧烈的喘息着,看它猛地鼓起,又迅速塌陷的肚皮,以及口鼻处不断流淌出来的血,就知道这只羊的肺跑炸了。
云策割开了这只羊的喉咙,结束了它过于痛苦的挣扎,等血放的差不多了,就把这只羊挂在树杈上剥皮。
他剥皮的手艺不好,费了不少时间,才剥下来一张千疮百孔的皮,刀子从大角羊的尾巴根部下手,轻轻一划,锋利的刀刃就切开了肥美的羊肚皮,一嘟噜羊内脏就从裂开的肚皮滑出来。
羊内脏是个好东西,如果这里有水的话,云策就不想放过羊杂这样的美食,可惜,这里荒草连天的见不到河渠,好东西只能丢弃。
没了羊皮,羊头跟内脏的大角羊就剩下一个壳子,云策没有继续动作,而是把壳子放在干燥的风里吹干。
失去一定水份的羊肉在没有冷藏条件下,可以多存放个三五天。
娥姬很发愁,想要把这个很大的羊壳子放到马车上,她从客舍搬来的东西就要丢掉不少,而车上装的东西,都是她跟云策成家之后必须用的东西。
搬动搬动这个舍不得丢弃,搬动搬动那个也舍不得丢弃,最终,娥姬把心一横,闭上眼睛让云策丢。
等娥姬睁开眼睛,马车上的东西已经被丢到远处,看到那扇带着图案的屏风破破烂烂的挂在树上,她就想哭,
云策抱抱单薄的娥姬轻声道:“以后给你买好的,这些东西都是旧物,配不上你。”
娥姬双眼蕴满眼泪,重重的点点头,只是安静了片刻,就抓住云策的手按在心口处道:“这里疼。”
能让娥姬重新高兴起来的只有美食。
云策四处巡梭一下,就拿出一个铲子在半截土坡上开始挖洞,上面挖一个,下面挖一个,中间留出烟道,上面的洞里还堆了一些石块。
然后,就在下面的洞里点燃了柴火,火焰熊熊燃烧,不大功夫,黑烟消失后,就剩下红红的炭火,云策把卸下来的羊排用绿色的盐巴涂抹了,又挂了一些羊油,找了硬木挂在上面的坑里,并且用石片封闭了洞口。
明火烤羊排不好吃,焖炉做出来的颜色焦黄的羊排才是上品,这是云策以前在甘肃生活工作时期养成的习惯。
他不喜欢吃用明火里胡哨烤出来的羊肉,总觉得这样做把羊肉的香味去除了一半还多,再加上厚厚的一层调料,也不知他们是在吃调料,还是在吃羊肉。
打开石片的那一刻,滋滋冒油且金黄色的烤羊排就出炉了,不等羊肉冷却,云策一手抓着羊肋骨,另一只手用叶片肥厚的蒜味阔叶草包裹住羊肉,轻轻捋一下,羊肉立刻脱骨,落在娥姬早就准备好的木盘里。
吃这种羊肉,除过盐巴,只需用蒜味阔叶草包住肉,一起送进嘴里,蒜香裹着肉香,多种滋味在嘴巴里爆开,如此,方不负羊肉之名。
大角羊的味道好得出奇,这让云策对这种三角脸,灰白眼仁的动物有了新的认知,决定以后功成名就了,就找一个地方专门放这种羊。
安慰好了娥姬之后,云策继续赶着羊车上路,沿途倒毙的大角羊越来越多,只是这一次云策没有去碰这些死去的大角羊。
非宰杀而死的羊是不能吃的,这并非出自什么宗教原因,而是一个西北汉子对羊肉质量执着的爱。
没有放血死掉的羊,就是一堆臭肉,没有任何食用价值。
看到倒毙的大角羊,云策多少有些想不通,他不吃死羊肉,那些匆忙逃离平远城的人难道说也有这个习惯?
要知道,此去射阳城九百里,这里日头长,就算羊车极限可以日行两百里,也需要五天时间才能抵达。
云策回头看看羊车上的羊肉壳子,觉得剩余的羊肉可以给他们两个提供足够的行军物资。
娥姬赶着羊车慢悠悠的在古道上行驶,云策则如饥似渴的看着从平远城公廨中拿回来的各种帛书。
能写在帛书上的东西,一般都是重要消息,大多数为大汉朝的政令,从这些帛书中,云策发现,如今的这支大汉朝,遵循的依旧是三公九卿制度,有多份帛书给平远城相应的部门,下级对直属上级负责,下级的反馈最高可以抵达九卿,再由九卿转给丞相。
与丞相共同列为三公的还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纠错的责任,太尉看似是军中最高首脑,实际上却不掌军权,他是皇帝的最高军事顾问,真正掌握天下兵马的是皇帝本人,替皇帝管理兵事的是九卿中的卫尉与郎中令。
弄清楚了大致的官府结构后,云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大汉朝五成以上的军队不是在都城长安,便是在陪都洛阳,剩余的军卒称为郡兵,由地方长官节制。
这是标准的封建王朝特色——强干弱枝政策,事实上,即便是地球上的大汉,使用的也是这一套,且使用了好几千年之久。
羊车晃晃悠悠的行驶在荒原,此刻云策的心也跟这荒原一样荒凉,从帛书上的时间纪念来看,这支大汉使用这套过时的三公九卿制度,已经长达两千年了,至于更加久远的以前,帛书上并无片言只语。
把看完的帛书卷起来收好,抬头就看到娥姬的脸很不正常,明显没干好事,像是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刚才云策思考的很深,对身边的事情没有及时观察,不过,手腕上的狗子没有任何提醒,也就是说不是啥大事。
“快说,别让我说第二遍。”云策板着脸道。
娥姬背着手往后挪屁股,云策抓着她的胳膊把她提起来,在她的身后看到了一个眼泪吧叉的小小女孩。
这个女孩看样子不到五岁,从娥姬背后露出来的第一刻,就大哭起来,听到哭声,原本已经低头准备挨训的娥姬立刻就坚强起来了,抱着小女孩一边安慰,一边冲着云策叫道:“她娘死了,她守着娘,差点被狗皮子叼走。”
云策愣了一下道:“狗皮子咬人呢,你怎么不喊我?”
“你看帛书看的认真,我喊了,你没动静,我就拿着叉子赶走了狗皮子,救下了这个小女孩。”
云策看着惊恐的小女孩叹口气道:“走远了吗,如果不远,我们回去把她的母亲安葬了吧。”
娥姬瞪着眼睛道:“为啥要安葬?我把尸体推到沟里去了,这样狗皮子就会去沟里吃,不会来追我们。”
云策回头看看跟在身后的大群狗皮子,这东西虽然不如,野猪,野熊强大,可是呢,它们的数量极其庞大。
很多时候,它们宁愿食腐肉,也不肯亲自下场狩猎,当然,如果遇到垂死的,弱小的,落单的,它们就会一拥而上。
这东西云策自然是不害怕的,甚至没把这东西放在眼里,这就不是一个好东西,因为食腐,它的肉是不能吃的,至于皮草,黄不拉几的难看不说,上面的毛还因为寄生虫秃拉吧唧的。
云策想起娥姬的三观跟他不太一样,对于生老病死抱着不在乎的态度,觉得人活着就是活着,可以做活人做的事情,人死了,就做死人的事情,被蛆虫啃,被野兽拉去果腹。
这样的三观是荒原上严苛的生活铸就的,要她做出改变,恐怕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
其实她说的挺对的,活着,就好好活,死了,爱咋咋地,未必不是一种洒脱。
“既然你决定捡回来,就好好的养,否则从一开始就不要捡。”
“嗯!”娥姬重重的点头,眼中狡狯的神色,云策没有看到。
捡东西这种事情有瘾头,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娥姬竟然捡拾了十一个人,有男,有女,没有老,只有少。
不过,相同的一点在于,他们都是一群不重要的人,也是战争的受害者。
(本章完)
第41章 第一个纯粹的人
第41章 第一个纯粹的人
娥姬捡到的人质量很高,河口寨里的男女跟这些人相比完全没有存活的必要。
孩子有四个,清一色的女孩,清一色的白胖,是狗皮子最喜欢吃的那种,咬起来鲜嫩多汁。
女孩子有五个,普遍不大,十二三岁左右,虽然还只是孩子,美人样子已经初现,其中一个最美丽的可能被围拢过来的狗皮子吓傻了,居然振臂在狗皮子群里翩翩起舞,如果不是娥姬一棒子把靠的最近的一头狗皮子的脑袋砸破,这个喜欢跳舞的女子已经被狗皮子给啃了。
男子只有两个,一个腿受伤了,另一个浑身发烫,烧的天昏地暗的,看年纪都不大,应该没有超过十五岁。
当然,这里的年岁指的是地球上的年岁,这里的白日比较长,夜晚比较长,估计,一年也比地球年要长,按照狗子给的测算,以日出日落为标,这里的一日比地球上的24小时多出来了16小时,也就是说地球年只有这里一年的三分之一。
不仔细换算的话,云策根本就得不出这些人的准确年岁。
娥姬把羊车上的东西往外丢的时候悲痛欲绝,现在,为了让羊车能腾出更多地方载人,连她最心爱的灰陶尿壶也咬牙丢掉了。
说起来很好笑,娥姬平日里的胆子很大,可是到了夜晚,她就会缩在自己的小床上瑟瑟发抖。即便是尿急,也不敢离开那张小床,所以,傍晚的时候,她就很少喝水了。
直到云策跟她住一个小屋,她就会报复性的在傍晚猛喝水,尿急的时候,就会拉着云策带她去茅厕,有时候,一晚上好几次,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心态。
直到在客舍里发现尿壶这个神器之后,她就如获至宝。
现在,原本放尿壶的地方坐着一个啃着羊骨头的小女孩,另一边就坐着那个喜欢给狗皮子跳舞的小美女,她柔弱无骨般的躺在娥姬的腿上,抓着娥姬的手去抚摸她光洁的脸蛋。
看着笑得跟大傻子一样的娥姬,云策再看这些人的时候眼神就温柔了许多,娥姬以为这些人都是富贵人家的小郎跟女郎,云策却已经看得出,这些美丽的女童跟少女,应该是富贵人家豢养的歌姬,舞姬,属于家族中的重要财产。
现在,道阻且长,为了保住自家性命,就顾不得许多了。
羊车很挤,云策就下车步行,在他身后,呼啦啦跟着老大一群狗皮子,看数量不少于百只,它们不敢太靠近羊车,只敢远远的缀着,只是随着时间流逝,它们跟羊车的距离越来越近。
腿上被人射了一箭的少年冯安,面带忧愁的看着靠近的狗皮子,也不知道心里咋想的,看看羊车上的女孩子们,居然一咬牙就想从羊车上滚下去,被眼疾手快的娥姬一把抓住了。
“好好待着,我男人在呢。”
“我身上的血腥味引来了这些狗皮子……”
娥姬指着羊车上那吃的只剩一半的大角羊壳子道:“你腿上的味道能有它重?”
冯安咬牙道:“狗皮子喜群聚,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来更多。”
娥姬从坛子里取出一块烤好的羊肉放冯安手里道:“安心,我男人在呢。”
说完话,娥姬还从小姑娘手里取过那根被啃的一点肉都没有的骨头,远远的朝狗皮子群丢了出去,引得狗皮子群一阵狂吠骚乱,娥姬银铃般的笑声却在古道上回荡,有着说不出的豪迈之意。
一声剧烈的狗吠声过后,云策看到一条满头满脸都是伤疤,身上也没有几处好皮子的狗皮子从狗群里慢慢的走出来,先是嗅嗅那根不知道沾染了多少狗口水的骨头,然后一口咬断,两只体型肥硕的小狗就跑出来,一只咬一块,趴在地上大嚼。
这应该就是狗屁子之王了。
云策寻找了半天,没想到它自己跑出来了。
烤出来的羊肉虽然很香,冯安吃的毫无滋味可言,他觉得此刻吃下去的羊肉,很可能还没有滋补这具身体,就便宜了那些狗皮子,自己此时吃饭,纯属多余。
然后,他就看到云策走进狗皮子群里去了,看似很慢,左一拐,右一扭的,那些狗皮子却总是咬不到他。
看着那只凶恶壮硕的狗王朝云策扑过去了,冯安忍不住大叫一声,丢掉手里的羊肉,拿着娥姬的柴刀跳下羊车,单腿一蹦一蹦的朝狗皮子群冲锋。
站在狗皮子群里的云策看到了这一幕,脸上顿时洋溢起一丝由内而外的笑容,这样的笑容自从来到这里,就出现过两次,一次是看娥姬打鼓的时候,另一次就是现在。
眼看狗皮子王的森森白牙已经咬到云策伸出的手上,冯安焦急的大叫,却不防脚下磕绊一下重重的摔在地上,柴刀也脱手了,而那些流浪的狗皮子已经注意到他,开始朝他围拢过来。
云策把手伸进了狗皮子王的嘴巴里,一把拽住了它的舌头,然后猛地往回拉扯一下,狗皮子王的舌头就被他生生地给拔出来了,舌头后面好像还带着点啥,云策没看清楚,就被狗皮子王的森森白牙给咬断了。
百余斤的狗皮子王重重的掉在地上,痛苦的在地上翻滚,却发不出任何响动,云策找机会捏着狗皮子王的喉咙把它提起来,在一众狗皮子的围观中,把它挂在树上开始剥皮。
此时的狗皮子还没有死,四蹄胡乱的蹬,直到整张皮被云策撕下来之后,它还在挣扎,云策一刀切开狗皮子王的肚子,看着内脏流淌出来,这才丢下狗皮,找到冯安,提着他的腰带送他上了羊车。
云策走了,羊车走了,一群狗皮子围着它们的王的尸体哀鸣,祭拜,等云策走的不见了踪影,狗皮子们也就散了,而挂在树上的狗皮子王连骨头都不剩,至于流淌到地上的血,也被两只肥胖的小狗皮子舔舐干净了。
“驱赶走就是了,为何要如此残忍的待它?”
冯安考虑了很久,鼓足了勇气才向那个穿着衣树布衣裳的男子发问。
云策撩一下自己已经长的很长的头发道:“是要告诉这些狗皮子,谁才是这片大地上的主人。”
“野兽,也知晓这些?”
云策回头看一下身后空荡荡的古道轻声道:“它们能听懂,而且也认可我的说法,它们新的王也会告诉狗皮子,远离我这样的人。
说起来,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怎么就被人丢在路上自生自灭呢?”
冯安摇摇头道:“他们没有抛弃我,是我自己的选择,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我的腿受伤了,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狗皮子,会危及到大家的安全。”
“你的同伴都是些什么人?”
“族人。”
“等一会见到你的族人,你如何应对他们?”
“一如往常,君子受挫,当以平常心对之。”
“君子何解?”
“大宗师曰:君子坦坦荡荡,举袖便肋下生风,抬腿则处处坦途。”
“即便是遇见艰难困苦,也当坦然受之?”
冯安笑道:“然后得广阔天地。”
“君子与小人对立吗?”
“君子的恩泽终将会覆盖所有人,包括小人。”
“君子受小人之害,当如何面对?”
“打死他。”
“你说的?”
“不是,是大宗师在洛阳开坛授课时给一个士子的回答。”
云策点点头道:“如此良师,有机会定要去座下受教。”
冯安想了下,从怀里掏出一卷帛书,有些肉痛的递给云策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我想兄台应该需要此物。”
云策好奇的打开帛书,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笑了,原来,冯安递过来的正是平远城城主张雅量用印之后的荐书。
冯安继续道:“有了这份荐书,兄台就可以去出云州学署参与大比,大比优胜者,如不愿在出云州入仕,就可乘坐出云州公车,奔赴长安,洛阳,参与各种学会,若是侥幸得贵人举荐,就可在长安,洛阳,登堂入仕。”
云策抖抖手里的荐书笑道:“某名曰刘长安,非冯安是也。”
冯安低头看着自己已经开始发炎的大腿,叹息一声道:“我已经是废人,仕途无望。”
云策把荐书还给冯安,拿出自己亲自书写,亲自用印的荐书递给他道:“我有荐书,也是张公雅量推荐的。”
冯安惊诧的打开云策递过来的荐书,看了之后惊讶的道:“天纵奇才,王佐之才,兄台不觉得张公过誉了吗?”
云策笑着收回荐书道:“这并不能描述在下才能之万一。”
本来谦逊有礼的冯安,这时候不知怎么了,居然梗着脖子道:“不知兄台了多少钱,才得到这份大言炎炎的荐书?”
云策回想一下张雅量那张被自己捶得软塌塌的那张脸摇摇头道:“一个钱没,这上面的每一个字,都是张公雅量的肺腑之言。”
“兄台有何才能?试言之。”
云策问娥姬要来一个陶碗,放了一点酒精,点燃之后,就把刀子放上面烧,一边烧一边对冯安道:“狗群中取狗王首级如探囊取物,算不算?”
“算一半。”
云策见刀刃已经被烧红了,就掀开冯安的外袍,露出血迹斑斑的伤腿,将刀子死死的按在伤口处,接着问道:“能治好你的重伤,算不算?”
一阵青烟裹挟着烧肉的滋滋声,冯安原本蜷曲的身体猛地绷直,一声惨叫划破长空。
(本章完)
第42章 可辩证的仁义道德
第42章 可辩证的仁义道德
龙珠里面有消毒水,有药,还有缝合线,这些东西很珍贵,用一点就少一点,自然不能随便用在冯安这种有一点交情又不多的人身上。
冯安疼的昏迷过去了,可是呢,那个发着高热的少年男子却清醒了,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朝前方破口大骂。
尽管身体虚弱,他骂的很脏,至少,云策就听明白了‘彼其娘之’‘中寿,尔墓之木拱矣’这两句话。
看样子这不是一个喜欢吃亏的,就算是吃亏了,也一定要找回来的人。
这样性格的人,云策还是比较欣赏的,因为他也喜欢骂自己家人,尤其是家里的老祖。
跟这两个男人比起来,那些女童跟少女就显得很安静,每个人手上抱着一块肉在慢慢的啃,似乎对目前的生活很认可,很有些随遇而安的模样。
骂人的少年叫粱昆,骂完人之后,就朝马车上扫视一眼,又上下打量一下云策,随即就朝娥姬拱手道:“请少君赐些吃食。”
羊车上的女人中,娥姬穿的最是简陋,他能敏锐的从中找到真正说话算数的人,不得不说是一个有本事的。
一声‘少君’把娥姬叫的心都要开了,马上从坛子里给他拿了一块带着肥油的羊肚腩,还细心的在上面撒了盐。
粱昆可能是饿急眼了,接过羊肉,就啃了起来,片刻就吃完了,也不再讨要,而是再次拱手道:“多谢少君赐食,粱昆没齿难忘。”
娥姬还礼道:“算不得什么,少郎君莫要挂碍。”
见粱昆嘴唇爆皮,就从木柴炉子上的陶罐里挖了一勺热水递给他,粱昆接过勺子,稍微吹凉一下,就一点一点的喝了下去。
喝完水,粱昆还了勺子,看看倒在身边的冯安,朝云策拱手道:“有劳兄台了。”
说完话,就很干脆的倒头就睡,干脆地让云策都难以接受。
娥姬跳下羊车,跟云策小声道:“这些女子不想回去了。”
云策皱眉道:“我们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赶,没办法带着她们。”
娥姬同样皱眉道:“我问过了,她们已经被主人家给丢了,如果回去,就重新成为了人家的奴仆。”
云策伸手把娥姬的下巴抬起来道:“好好说话!”
娥姬羞恼的跺跺脚道:“好嘛,好嘛,我就是想要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里有一个水井,井台必须是青石的,上面最好有纹,如果还有几棵果子树就最好了,房子不要多,正面三间,左边三间,右边三间,最好还有一个后院,有一座院门高高的……院子里可以种七八棵衣树,最好再有一大块空地种上豆荚……马无论如何都要养几匹的,家里的马车太少,需要添……还有,要多养几匹母马,能产奶,又能下小马……”
等娥姬了小半个小时把自己的梦想倾诉清楚之后,云策总算是明白了,娥姬想要的小院子至少要占地一百亩以上,才能把她絮叨的那些东西装进去。
实际上,这个淳朴的念头才起来不到一个小时,是她闲着没事跟几个小姑娘讨论她们以前生活的地方的时候,才从娥姬心头升起。
她就是一个不能容忍别人比她强的性子,再加上,她从心底里认为这世上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的住云策。
既然想要院子,自家的男人又有能力,为何不要最好的呢,为啥就不能多提一些条件呢。
云策全当是小姑娘在发癔症,把她丢上羊车,就看见娥姬把她身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了,跟四个半大的姑娘在那里数钱,嘀嘀咕咕的,也不知道在说啥。
天黑的时候,她们在路上又遇到了狗皮子群,云策如法炮制弄死这个狗皮子群的王之后,这些狗皮子就散开了。
狗皮子散开了,地上就多了几堆尸骨,一个穿水红色襦裙的小姑娘突然在尸骨堆上看到了一件撕碎的布片,然后就不管不顾的从羊车上跳下来,抱着布片就哭的昏天黑地的。
娥姬从尸骨堆里找到了一个小巧的青色铃铛,擦拭干净之后,在手里摇晃一下,就发出‘铃铃铃’的清脆响动。
见安姬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就很惋惜的把铃铛给了安姬,听别的小姑娘说,那是安姬母亲的遗物,她的母亲是城主府上的乐伎,专门敲编钟为歌舞定调子的。
能敲编钟,还能给舞乐定调子的人,绝对是乐伎中的佼佼者,本身,编钟就不是普通人家能用的起的,一套完整的编钟足足有六十五个钟,最大的一只钟足足有五百斤重,最小的钟也有五斤重,一套完整的编钟总重超过了两吨半。
这东西不仅仅是乐器,更是礼器,执掌这套礼器的人绝对是家族中的重要角色,现在,这位重要角色居然被喂了狗,看样子,主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刻了。
尸骸堆积在一起,也分不清楚那一具骨头是安姬母亲的,娥姬就从云策那里要来铲子,跟四个小姑娘一起把那些没肉的尸骸全部都给埋葬了。
清醒过来的冯安还给安姬的母亲作了一篇祭文,虽然文章做的空洞无物,好歹冯安不认识安姬的母亲,作成这样已经算是难得了。
粱昆吃了饭,喝了水,又睡了四个小时之后,精神头已经好起来了,不再高热,人的精神却萎靡的厉害,呆呆的看着平远城的方向不作声。
娥姬埋完安姬的母亲之后,就开始熬豆粥,妇人,小孩多,娥姬就往豆粥里多加了一些肉臊子。
冯安在水源地边上洗了手,走到正在削弩箭的云策身边道:“叛乱突起,让人来不及做任何准备,一瞬间,亲人惨死,骨肉分离,众人惶惶不可终日,兄台,此为何故?”
云策手上动作不停,随意的回答道:“都是因为不公平造成的。”
冯安没有回答,旁边的粱昆怒道:“不公平就可以杀人吗?”
云策转过头看一眼粱昆笑道:“我都受到不公平对待了为什么不能杀人,想昔年陈胜吴广反抗暴秦时候,提出的口号,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们听这些口号只觉得痛快。
要知道,我高祖皇帝刘邦其实也是当年的反贼之一,原因也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现在,轮到大汉开始不公平的对待别人了,受到人家的反抗,你们怎么还受不了了呢?”
粱昆怒道:“我梁氏诗礼传家,何曾压迫过他人。”
豆粥熟了,云策从娥姬那里接到两碗,就随手递给冯安一碗,对粱昆道:“对那些穷汉来说,有钱就是罪。”
“那些钱都是祖上一代代勤劳克己所积攒下来的。”粱昆的怒气很难平息。
云策端着粥碗道:“不对,勤劳致富不可能啊,如果这句话是真的,最富有的就该是那些底层人,他们一天天的起的最早,睡得最晚,吃的最差,住的最差,也是最节俭的一群人。
而不是那群整日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的的人。
再说了,我在河口寨试验过,勤劳能果腹,致富就不要想了,平安城的事情你们应该选择忘记,也不要为逝去的家人难过,用不了多久,这种事就会频繁的出现在大汉土地上,到时候啊,大家都是沦落人,很快就会习惯。”
这些话当然不能说服粱昆,好在豆粥的味道实在是太好,粥堵住了粱昆的嘴巴,于是,大家就在一轮明月下,吸溜吸溜的喝粥。
至于云策刚才天下要乱的论断,粱昆跟冯安都没往心里去,毕竟,此时的大汉威名远扬,天下无有不从者。
平远城不过是边远野人作乱而已,遇上了,算自己倒霉。
大事情对于普通人来说,很容易得到某种谅解,一旦遇到跟自己息息相关的事情,就很难大度了。
第二天赶路的时候,云策的羊车遇到了一群赶路的人,为首的男子即便是到了现在,依旧虎步龙行的颇有气概,其余人,就没办法保持他的那种气概了,一个个脸色惨白不说,用棍子支撑着身体,看着就摇摇欲坠。
这是全体人供养一人的结果。
羊车慢慢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为首的壮汉忽然开声道:“少郎君,能否将马车让出,某家愿意出十倍之资。”
云策不打算理睬的,赶着羊车就准备离开,坐在羊车上的娥姬,听到十倍之资,眼睛立刻就亮了。
她从羊车上跳下来,对壮汉道:“这里有一个空位置,可以卖给你。”
壮汉被娥姬的话噎了一下,重新开口道:“某家想要整辆马车,而非一个座位。”
娥姬摇摇头道:“车上不是伤病,就是妇孺,没有多余的位置给你,你要买,只能买一个座位,我看你夫人好像都站不稳了,不如你买了给她坐。”
娥姬伸手指指人群中摇摇欲坠的妇人,脸上笑吟吟的,云策觉得很像地球上那些拉客的黑司机。
壮汉不假思索地道:“如此,就不必了。”
见壮汉带着家人继续慢慢的赶路,娥姬很是失望,实际上,云策更加的失望。
冯安等马车走远了,就对一脸失望之色的云策道:“娥少君失望在下还能理解,就是不知刘兄失望所为何来?”
旁边的粱昆嘿嘿冷笑道:“他期望人家出手抢劫呢,这样,他就有理由去抢劫他们。”
云策挑起一根拇指夸赞道:“知我者,梁兄也。”
(本章完)
第43章 生活从不给你喘息的机会
第43章 生活从不给你喘息的机会
娥姬想要一座一百亩地大小的宅子,这需要很多钱,云策发现这家人身上就藏着很多钱,他很想要。
只是不能用抢的,至少,在这群人没有得罪自己之前不能抢,抢劫,强奸这些行为很恶劣,超乎了云策的道德观,一个人明明有很多办法达到抢劫,强奸能达到的目的,偏偏选择最蠢的一种。
所以说,连小偷都看不起抢劫的,强奸的是很有道理的。
娥姬卖座位不成,她就立刻开始卖食物了,尽管羊车上的食物不多,她还是卖了,她相信,再过一会,她的男人一定给她弄来更多的食物。
她留下了够四个小女孩吃的粮食,以及那半罐子肉臊子,其余的都卖了,还包括一个煮粥用的陶罐。
这一次的交易很成功,娥姬拿到了一大袋子钱,以一当千钱就占据了一多半,拿到了钱,娥姬就不再理会那家人了。
她需要跟安姬她们好好商量一下,刚刚赚到的钱可以把她的小院扩大多少。
粱昆啧啧咂舌道:“半匹马,一袋麦子,一袋黍米,半袋豆子,一个陶罐,就能卖十万钱,这生意做的为梁某平生仅见,比抢劫快多了。”
云策笑道:“人无我有,我多人需,再加上是独门买卖,利润自然要高些,此乃商贾之道,何须抢劫?”
冯安摇头道:“渴不饮盗泉之水,热不息恶木之荫,刘兄强忍抢劫之心,行商贾之道,可谓君子。”
粱昆瞅着冯安道:“何时起,君子的要求如此低了?”
冯安笑道:“安平的日子里君子的操守把持起来比较容易,乱世时期,还有刘兄这般君子,乃是我辈读书人之幸事。”
跟粱昆解释完,冯安有对云策道:“怪不得张公雅量给刘兄的荐书中会有超越常人的赞誉。”
“你有荐书?”粱昆说话的声音里带着少许的鸡鸣。
云策从怀里掏出荐书递给粱昆道:“你看看,我的人品在张公雅量那里还是很有保证的。”
“他被一头猪精给打死了,听说死无全尸不说,还被马车碾成肉泥了。”粱昆跑的比较慢,多少知道一点。
云策与冯安对视一眼,各自收好自己的绝版荐书,长叹一声,继续赶路。
娥姬跑到云策跟前,将头顶在他的胸口钻头一样的拧着,目的只有一个,她没有可以换钱的货物了,需要云策去找。
大汉的女人身高很不错,云策刚刚见到娥姬的时候,两人身高差不多,都有一米七以上,这段时间里,云策的身高增加了十公分,娥姬却没有长高,就是抱怀里的时候,多了一些肉感。
见这姑娘想做生意想的快要发疯了,云策无奈之下只好去路边上的草丛里瞅瞅,能否从那里找到一些蛇一类的东西。
云策找蛇的法子很简单,往地上滴了一滴多足蛇的毒液,原本安静的草丛就顿时簌簌发声,转眼间,一条条蛇虫就从草里爬出来惊慌逃命,连天空中盘旋的天敌大鸟都顾不得了。
眼看着大鸟盘旋着降下来,云策手持长梢弓安静的等待,当大鸟收翅向下飞掠捕食蛇虫的时候,云策松开弓弦,羽箭嗖嗖嗖的接连射出,四只大鸟的爪子还没有抓到蛇虫,就被羽箭贯穿了身体。
大鸟的生命力很强,中箭之后依旧在地上扑腾挣扎,一双翅膀打开之后,足足有两米长。
等其中一只鸟不再扑腾了,云策就过去抓住它的脖子掂量一下,发现这种鸟足足有二十斤重,去除羽毛跟内脏,应该能出七八斤的肉。
天空中这种鸟不多,其余的看到了它们的下场,就在高空中哀鸣着飞去了远方,云策提着弓箭极目四望,片刻光阴,天空就再无活物。
那些蛇为了抵御大鸟,在古道上很自觉地盘成一个个的蛇阵,云策折了一根带叉的树枝,很自然的把这些蛇打死,提在手上。
娥姬看到又有了货物,高兴的手舞足蹈的,其余女孩子,包括那四个小不点,也忍不住一起欢呼。
说起来,女人的兴奋点就在这里,她们喜欢看到满载而归的男人,尤其是为了她们满载而归的男人。
这一点,冯安跟粱昆很清楚,也很明白其中的道理,就是做不到,只好跟着云策打下手,处理猎物。
云策处理猎物的水平很高,一只鸟把大腿跟翅膀卸掉之后,也就胸部还有两片肌肉,除此之外,全是皮跟骨头。
大鸟的翅膀很大,被云策分成了翅尖,翅中,以及翅根,整齐的码在一个篮子里,很有商品感。
娥姬对于四只大鸟的腿情有独钟,因为,这种鸟拔毛之后,最吸引人的就是那对肥硕的大腿,从筋骨嶙峋的小腿,越过关节之后突然就膨大的大腿,非常的吸引食肉者的眼眸。
至于那些外表色彩斑斓的蛇,恐怖的不过是头跟外皮,去掉头部,剥掉蛇皮,小心剥离毒囊,一条条雪白的肉条,就被云策撒上盐巴整齐的摆在木板上。
晚上吃饭的时候,好东西娥姬不许任何人吃,拿出四个巨大的鸟骨架,放在四个陶罐里熬煮,再没人发一个草粮饼,就当是晚饭了。
明天是做生意的重要时刻,娥姬,带着女人们早早就睡下了,只剩下云策,冯安,粱昆坐在篝火旁一边驱赶总来骚扰的狗皮子,一边聊天。
冯安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年轻人,他们家虽然不是很富裕,仅仅是平远城的寒门,三代以来没有断过读书,他的祖父,父亲读书没成就,也没有去衙门里当什么差役,而是小心的经营着一家墨斋。
祖父,父亲死后,他与老母相依为命,去年,老母病逝,冯安就把家里的墨斋给卖了,凑了一笔钱从张公雅量那里得到了一封荐书,准备去出云州城碰碰运气,希望能够一举得官,告慰早就逝去的先祖。
云策认真的听着冯安的过往,因为他的过往对自己很有启发性,毕竟,刘长安这个人的过往,应该也是冯安这一类的,也只有这一类人的底子最干净,也最容易受到大人物的赏识。
趁着火光摇曳,云策又看了一眼冯安的容貌,就忍不住对冯安道:“你以后娶高门女子的可能性很高。”
粱昆在一边道:“大丈夫立于天地间,自当横刀跃马,凭胸中才学,掌中长枪,为自己博一份锦绣前程,靠妇人算什么本事。”
冯安捂着嘴咕咕笑两声道:“君子随遇而安,见风不倒,见雨安然,遇见冰霜随时而死,也是一种境界。
如果高门女子得我欢喜,自当求之。”
粱昆家里也没有比冯安好到那里去,只不过家中人口众多,此次逃难,虽然跑出来了,他却因为发高热,就被家人所弃,看样子,他跟家人的关系不好,也跟他这副看啥都不顺眼的脾气有关。
才学还是很好的,在某些事情上的看法,比冯安还要犀利一些,不过,也就是犀利一些罢了,这样的性格,云策似乎已经看到了他凄惨的未来。
三人轮番看守,不知不觉的,天就亮了,今天的天气不怎么好,早晨看不见太阳,阴云又飘得很高,看样子没有雨水要下,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赶路了。
娥姬一大早就把目光盯在前方,还以为走一会就会遇见做生意的对象,结果,她做生意的对象好多都死了,且被狗皮子啃成了骨头。
做生意的对象死了,自然就没法子做生意了,可是呢,娥姬还是发财了,因为狗皮子不知道钱财的重要性,把娥姬客户的血肉吞噬一空之后,把钱统统留给了她。
娥姬请云策跟粱昆帮她挖坑埋葬了那些尸骨之后,那些人留下的钱,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娥姬自己的。
掩埋第三波骸骨的时候,粱昆低着头哭的很厉害,云策跟冯安对视一眼,就把坑挖的格外深一些。
等尸骸被掩埋好了,粱昆苦笑一声道:“还以为他们能比我活得长久呢。”
云策摇头道:“人死了,仇恨跟恩情就没了可寄托的本源,笑一声,哭一声,过去就算了。”
粱昆咬牙道:“不过去又待如何?”
冯安道:“再走一天半,就能看见射阳城了。”
粱昆摔掉手里的短棍恨恨的道:“到了射阳城又能如何。”
冯安笑道:“我们有荐书,价值一万钱的荐书,张公雅量死后,谓之绝笔,他的荐书更值钱了。”
粱昆从怀里掏出荐书,随手就丢进火堆里,云策手快,一把捞住,重新递给粱昆道:“有时候,规矩就是规矩,已经成了所有人公认的东西,你没有这东西很可能连射阳城都进不去。
进不了射阳城,乘坐不了公车,参加不了出云州的大比,就算你有满腹才华那又如何?
都说吹尽黄沙始见金,这卷荐书,就是吹尽你身上黄沙的风。”
粱昆沉默许久,喟叹一声,终究还是把荐书藏回怀里,拉过来一根粗一些的木柴当枕头,倒头就睡了。
夜里,云策听到了粱昆压抑至极的哭声。
(本章完)
第44章 真正的马
第44章 真正的马
人的喜怒悲欢是不相通的。
娥姬大清早就做成了一笔很好的买卖,三十条蛇肉,换回来了六十个以一当千钱,她还想把那些漂亮的大腿肉推销出去,人家嫌贵,没有买。
一只大鸟腿十个以一当千钱,就连云策也觉得卖贵了,娥姬却说一点都不贵,她曾经见过两碗草粮,就换走两个大姑娘的事情。
“人饿的时候,多少钱他都肯拿出来,之所以不拿出来,说明他饿的不够。”娥姬惋惜的看着落在后面的客商,很想退回去再找他们谈一谈。
“明日就要到射阳城了,你的生意也就结束了,你就不考虑这个问题吗?”云策很担心娥姬愿景落空之后,会大哭让他赔她的好生意。
娥姬狠狠的咬一口草粮饼子道:“就是最后一天,才是最难熬的,那个卖两个闺女的人,就是眼看着衣树的果子落了,衣树皮马上就要产粮的时候把闺女卖了。”
云策点点头道:“我没饿过肚子,刚才那些话都是吃饱了以后说的。”
“我们有粮食,就停在距离射阳城百里的地方等他们,我想,那个时候,他们一定会买的。”
娥姬安排的好极了,云策却觉得她的计划不会成功,平远城被叛贼攻占了,相邻的射阳城必定会有所动作,前几天,或许射阳城的人还不知道平远城发生的事情,现在,他们应该知晓了。
大汉的律法,这两天也从冯安跟粱昆的口中了解了一些,其中,收复失地是射阳城不可逃避的责任。
因此,射阳城必须在第一时间出兵,是必然,也是需要。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就会在这条古道上遇见官兵。
自古以来,除过地球上那支人民子弟兵之外,剩下的军队对于百姓来说就是一场灾难,与旱灾,水灾,蝗灾并称的兵灾。
云策对射阳城方向非常的警惕,他准备一有不对,就把羊车驱赶到荒原里躲藏,毕竟,自己的车上,有美女,有粮食,有钱的,绝对是兵痞们首要抢劫的对象。
娥姬的生意又开张了,这一次收购娥姬粮食的人家是城主府,张公雅量为了保证妻儿老小逃出平远城,跟一头猪精死战后,陨落在了平远城。
这个结论本来是冯安给的,当事人之一的猪精云策也是认同的,可是,从张公雅量的家人口中说出来的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他们说张公在平远遭遇十数万叛贼进攻,他据城而守,身披重创,依旧酣战不休,无奈叛贼人多,在校尉韩元战死之后,城郭为叛贼所夺,张公雅量退守内城继续作战,叛贼烈火焚城,张公在烈火中依旧与叛贼激战,眼看就要斩杀叛贼首领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头荒野猪精,张公力战而亡……
娥姬疑惑的看着一个中年人一本正经的跟她说张公雅量的辉煌战绩,见他拿了食物久久不肯给钱,就打断他的话道:“付钱吧,我们要走了。”
中年人冷漠的看了娥姬一眼,又从羊车上看到了一直垂着头的安姬,就对娥姬道:“那是我家的女仆。”
娥姬道:“是我捡拾的,就是我的。”
中年人阴沉着脸道:“既然你如此的不识抬举,那就试试我的刀锋锋利否。”
娥姬回头看看云策,发现他正目光炯炯的瞅着那个中年人呢,就抬手抽了那个男人一记耳光,怒喝道:“现在我要三倍的价钱。”
中年男子愣住了,此生,他还从未被女人打过,一时间竟然不知如何是好。
冯安见状叹息一声,瞅着中年男人身后的四个男丁对云策道:“张公雅量的大公子恒裕丢弃了所有的女眷苟活至今,如今又打算强买强卖,不像是一个可以重振家业的。”
粱昆也看着云策道:“刘兄,你我三人都受张公恩遇,能否给他留下一丝血脉?”
云策瞅着两人道:“我的荐书是了钱的,你们的估计也是如此得来的,既然是钱买的,何来恩遇之说
再者说了,见父亲战死而不救谓之不孝,逃命路上舍弃一众女眷,任其惨死荒野谓之不仁,见弱小不施以援手谓之不义,这种人就不该留他活在世上,让人族蒙羞。”
云策还没有出手,娥姬那边先出手了,出手的是一直安安静静看起来温柔又漂亮的安姬,她拿着云策的弩弓,想都不想的就朝张家大郎张恒裕的胸口射了一箭。
这一箭又快又准,弩箭径直插在张恒裕的胸口,箭头已经透背而出,张恒裕难以置信的瞅着胸口的弩箭,艰难的指着安姬道:“贱婢!”
娥姬见安姬动手了,就取过弩弓,躺在地上用脚蹬着上好了弓弦,搭上弩箭之后又朝瑟瑟发抖的三兄弟那边攒射。
云策皱着眉头瞅着娥姬上了三次弦,射杀了剩下啊的三只傻狍子,不解的问冯安:“他们连逃跑都不会吗?”
冯安过去看了一遍摇摇头道:“许久没有进食,却又身负重物,早就羸弱不堪了。”
安姬杀了人,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稍微触碰一下她,她就会发出凄厉的叫声,娥姬杀了三个,虽然神情也不怎么对,至少,还知道搜刮一下战利品。
云策想了一下,就来到张家大郎的身边,见他还没有死透,就从龙珠里取出张公雅量的印信放进他的怀里,然后掏出来之后,在张大郎的眼前晃一晃道:“没想到平远城城主印信在你这里。”
说完话,就把弩箭从张大郎的胸口拔出来,血冒了一会就不冒了,改成缓缓流淌,直到云策在他身上把弩箭擦拭干净了,弩箭造成的贯穿伤口,已经不怎么流血了。
娥姬又收获了很多的以一当千钱,安姬虽然还害怕的厉害,却已经能帮着娥姬数钱,继续规划她的院落了。
羊车继续前行,身后的尸体留给狗皮子管,保证管理的妥妥贴贴不留半点痕迹。
冯安拿着张公雅量的印信看了看,又拿出荐书比对一下,然后把印信还给云策道:“一万钱啊,送给娥姬去扩大她的院子,也比白给张公强。”
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不愿意跟妇人小孩坐一辆车的粱昆道:“叛贼之所以如此轻易的进城,责任全在张雅量,若不是他贪财,想要便宜收买一些奴隶去贩卖,那些叛贼未必就能越过高高的城墙进来,平远城生灵涂炭,罪在张雅量。”
就在三人絮絮叨叨的讨论张雅量活该死掉的时候,云策突然停下脚步,伸手扯过羊车缰绳,直接就拐上了荒原。来不及把羊车藏好,一匹高大的出乎云策预料的战马就已经风驰电掣般的过来了。
“汝那汉子,休要躲藏,某家有话问你。”
马背上是一个身形壮硕的大汉,指着云策问话的也不是手指,而是一柄看起来非常不错的马槊。
马槊与枪的区别虽然不是很大,可是呢,长达两尺的槊刃就是最大的差别点,这家伙手里拿的是一柄骑兵槊,这柄马槊长度连槊刃应该在三米左右,被这家伙随手一指,就让人胆寒。
云策这一次算是真的见到马了,这是一匹真正的马,虽然这匹马大的超乎云策的想象,他还是觉得这就是一匹马,因为,它有着云策对马的所有印象,除过高大一些,没差别。
“娥姬,出来看马!”
发现古道上只有一个武装骑士,云策就喊娥姬出来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战马,以后万万不敢再把大角羊当成马胡乱呼喊了。
“雷烟兽!”
惊叫出声的人是冯安,而不是喜欢大呼小叫的娥姬。
“什么叫作雷烟兽?这明明是一匹马。”
冯安的眼睛盯着壮汉胯下的雷烟兽,随便指着拉车的大角羊道:“这才是马,那是日行千里的雷烟兽。”
“真的可以日行千里?”
“绝对可以,只是雷烟兽价格昂贵,小地方可养不起,张雅量弄了那么多的钱,他照样买不起一头雷烟兽。”
随着马上的骑士慢慢的靠近,巨马,壮汉的压迫让冯安逐渐失去了说话的底气。
“来人是应该是一个游侠,这种人大抵上还算讲道理,好好应付的话,应该没啥事。”
粱昆也从荒草里钻出来,跟冯安并排站在云策身边,准备应付即将到来的困局。
云策的眼镜亮的惊人,他没看马上的骑士,他的眼中,心中如今全是这匹身高超过两米五的巨型战马。
娥姬从荒草里探出头,随即,四个抱着女童的少女也从荒草里现身,安姬则紧紧的抱着娥姬的胳膊,虽然还在发抖,眼睛里已经没眼泪了。
巨马,骑士继续靠近,娥姬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低声对云策道:“打不过就跑,他不会把我们怎样的。”
云策把心神从巨马身上的一个旋,一个旋的毛涡中拔出来,他觉得这匹马很像唐太宗李世民六骏中的拳毛騧。
壮汉再一次举起马槊指着云策道:“尔等何人,为何现身荒野。”
马槊本身就长,再被壮汉伸手刺过来,锋利的马槊尖尖几乎顶在云策的额头。
云策抬手抚摸着有些寒凉的槊刃,瞅着壮汉道:“你这匹马卖多少钱?”
(本章完)
第45章 大侠彭憎
第45章 大侠彭憎
壮汉闻言,收回马槊,俯身瞅着云策道:“你说什么?”
云策来到拳毛騧的身旁,抚摸着它带卷的皮毛,再次抬头瞅着壮汉道:“我很喜欢这匹马,卖给我吧。”
壮汉嘿嘿笑出声,将马槊挂在马鞍上,纵身跳下马,继续俯身看着云策道:“这是北地龙种雷烟兽,”
云策抬手抚摸着拳毛騧的长脸,这东西也亲热的摩挲着他的手,等拳毛騧湿润的鼻子凑到腕带上的时候,这才抬头看着壮汉道:“开个价钱啊。”
壮汉疑惑的瞅瞅跟云策很亲热的雷烟兽,探出自己的拳头道:“吃我三拳,这北地龙种雷烟兽就是你的。”
壮汉身高足足有两米,胳膊看起来比云策的大腿都粗,稍微捏一捏拳头,骨节就咔嚓咔嚓作响,连带着厚厚的拳茧威慑力十足。
看着这样的拳头,云策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这样的人,这样的拳头,也不知道能不能遭得住三记重拳。
很快,云策的心就坦然了,他早就不是地球上那个普通的云策了,而是被龙加强过的超级云策,太空旅行都没能弄死他,他不信这个大汉土著能把他如何。
壮汉看出云策心头忐忑,也不说话,吐气开声,一拳就砸在旁边一棵直径足足有半尺的树,也不见树干动弹,就听咔嚓一声,大树拦腰折断。
壮汉挥臂挡开倾倒的大树,大树的上半截就飞到三米开外了。
云策眼神一凝,眼前这位是真的堪称胳膊上跑马的好汉。
吃惊的不仅仅是云策,娥姬的一张小嘴巴张的老大,呆滞片刻就飞一样的跑过来抱着云策的胳膊对壮汉谄媚的笑道:“买不起,我们买不起。”
冯安一瘸一拐的走过来朝壮汉抱拳施礼道:“阁下可是传说中的游侠?”
壮汉也很有礼貌的拱手还礼道:“旱天雷彭憎!”
粱昆也凑过来施礼道:“大侠是要去平远城吗?”
彭憎笑道:“听闻平远城有恶贼害命屠城,某家准备去拿回首恶之首级,为枉死的百姓讨还一个公道。”
粱昆深深一礼,而后感激的道:“终究还是有人在意我等小民的姓名,只是平远城的贼寇人多势众,听闻还有一头人形猪精混杂其中,平远城城主张公雅量武艺超群,就是被那头猪精一拳就给打死了。
大侠若是去了平远城,还是小心为上。”
彭憎点头道:“多谢告之,在某家看来,贼人虽众,却也是乌合之众,猪精虽勇,不过是未开化的畜生,某家前往,自然有完全之准备。”
冯安在一边赞叹出声:“果然心有猛虎者,无所畏惧,如此,我等不敢迁延大侠行程,这就别过,待我等到了射阳城,必将大侠的侠肝义胆宣扬的人尽皆知。”
彭憎笑着施礼道:“如此,有劳有劳!”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众人还以为这位大侠会立刻上马,然后烟尘滚滚的杀向平远城,为死去的百姓索命。
结果,彭憎不走,而是盯着被娥姬快要拖走的云策道:“这位好汉,某家还未曾出拳呢。”
娥姬继续陪着笑脸道:“我们不买,也买不起,请大侠饶恕。”
彭憎眼中的笑意慢慢褪去,漫上一层寒意,对云策道:“说三拳,就三拳,一拳都不能少。”
冯安连忙道:“大侠乃是不世之高人,何必与他这般见识,若是大侠心中不快,在下代他向大侠赔罪。”
粱昆也连连施礼道:“还请大侠恕罪。”
彭憎推开挡在面前的冯安与粱昆,一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俯视着被娥姬紧紧抱住的云策,戏谑的道:“还以为你是一个好男儿呢,如今躲在妇人怀抱又算怎么回事呢?”
云策推开娥姬,站直了身子道:“三拳不死,这匹马就是我的吗?”
彭憎大笑道:“这是自然,天下人谁不知晓旱天雷彭憎,乃是一条没遮拦的好汉。”
云策点点头道:“如此,那就来吧。”
彭憎冷笑一声道:“你若是以为某家会手下留情那就错了,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今天就教你一个乖,不是所有人会因为你弱小,就容许你出言无状。”
云策瞅着彭憎的眼睛道:“谨受教!”
彭憎大笑一声,在娥姬凄厉的尖叫声里,一拳砸在了云策的面颊上,原本站立在彭憎面前的云策立刻就倒飞出去七八米远。落地之后,又在荒草上滑行了老长一段距离才停下来。
娥姬连哭带嚎的奔向远处一动不动的云策,彭憎冷笑一声,抓着缰绳准备上马离开,他很确定,刚才那一拳足够要那个出言不逊的小子的命了。
不等他上马,就听背后有人道:“还有两拳。”
彭憎神情一凝,缓缓转过头,就看见云策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人看起无碍,就是鼻子有些偏,他用手扭一下之后,鼻子也就恢复原样了,就是鼻血汹涌的从两个鼻孔里往外喷。
娥姬伸出双臂正要高兴的大叫,云策却扯开她的袖子,弄下来一个布条撕成两片,揉吧揉吧弄成两个布球,小心的塞鼻孔里,堵住了汹涌下流的鼻血。
看着再次来到面前的云策,彭憎的脸凝重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只有他知晓,刚才那一拳,他并未留手,一拳,千斤力。
冯安跟粱昆彻底的呆滞住了,他们知道云策的武力很强,甚至能在几百条狗皮子的围堵中径直杀了狗皮子王。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他的武力竟然会强到这个地步。
云策吐掉一口血唾沫,对彭憎道:“这一次不要打鼻子了。”
彭憎道:“能挨得过某家一拳,也算是好汉一条,某家今日还有要事,暂且饶你一命。”
云策闻言张开嘴巴露出血糊糊的牙齿道:“你刚才说的很好,人不能言而无信。”
话音未落,彭憎陡然间加粗加快的手臂就带着拳头裹挟着风声就砸在云策的脖颈上。
这一次,云策是侧飞出去的,同样在半空中飞行了十米远的距离,再滑着荒草出去了五六米。
所有人都呆滞的看着倒地的云策再一次站起来,一边揉搓着颈骨,一边来到彭憎的面前道:“右边也来一下。”
说着话从鼻孔里拽出染血的布条,挨了一拳之后,他的鼻子不再淌血了。
彭憎神情木然,盯着云策道:“你是谁?”
云策笑道:“在下乃是平远城的举子刘长安。”
彭憎冷哼一声道:“所以,今日你我相见,乃是一个埋伏,一个来自叛贼的埋伏,目的就在与阻拦我。”
云策摇头道:“不是,就是偶遇,我们本来都躲开你了,是你自己找上来的,如果你不理睬我们,以你的马速,不等明日天亮,你就到平远城开始为那些死去的百姓复仇了。
现在,你再打一拳,你的马就成我的,你就要四天时间才能抵达平远城实现你为民复仇的理想了。
速度慢了一些,结果大差不差。”
彭憎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眼前这个笑的眉目清秀的少年人在他眼中竟然变得无比的狰狞。
云策见彭憎久久不动弹,再吐一口血唾沫道:“再来一拳!”
彭憎瞟一眼被自己挂在马鞍上的马槊,对自己冲动的行为无比的懊悔,假如说第一拳他只是想打死一个嚣张的普通人,只用了七成本事,那么,第二拳,绝对是他这辈子能使出来的最刚猛的一拳。
可是,第二拳的效果甚至不如第一拳。
现在,这让他的第三拳如何挥的出去。
“这匹龙种雷烟兽,乃是某家的命数,不可与人。”
云策温柔的面庞变得暴躁起来,他冷声道:“这匹马既然是你的命,我问你的时候,你回一句不卖,我也就不再强求。
偏偏你非要打我三拳,老子告诉你,今天要要是打不死我,又不给马,就轮到老子打死你了。”
早在云策说话的时候,彭憎的面庞就逐渐变红,一双眼珠子也渐渐的染上了一层红色,口中开始呢喃出声,不知怎的,云策总觉得这个家伙的双臂变长了一些。
下一刻,彭憎的双臂就闪电般的暴起,两只拳头准确的夹击在云策的左右太阳穴上,轰的一声响,云策脚下的皮靴立刻裂开,双脚陷入地面一寸有余。
彭憎缓缓的挪开双拳,还以为会看到一张七窍流血的脸,却看到了一张笑脸。
云策推开木偶一般的彭憎,拉起雷烟兽的缰绳,对娥姬道:“看好了,咱家有宝马了。”
原本看场面看的心惊肉跳的娥姬,在听到云策这句话之后,一双大眼睛立刻就慢慢的变亮了,此刻,她清楚的知道了一件事,这个看似凶猛的大家伙,其实打不过她男人。
如果她的男人打不过这个人,娥姬已经做好了收尸守寡的准备,甚至做好了自己成为人家战利品的准备。
现在,既然这个家伙打不过自己男人,娥姬觉得这个叫彭憎的大个子,应该也有跟她同样的心理准备才好。
(本章完)
第46章 大汉,还是那个大汉没变过
第46章 大汉,还是那个大汉没变过
见雷烟兽被云策牵走,彭憎暴怒,愤怒让他忘记了自己三拳没把云策打死这个事实,在潜意识的作用下,他抽出悬挂在腰间的长刀,闪电般的劈向云策。
云策跳上雷烟兽,这匹马似乎不习惯被外人所骑乘,昂嘶一声人立而起,两只硕大的前蹄向前踢出,隐隐发出雷鸣,前蹄才落地,后腿再次腾空还借助肥硕的屁股的重量让沉重的身体旋转起来。
彭憎长刀落空,才要突进,雷烟兽凌空的后腿就踢踏而来,彭憎不得不连连后退,云策此时也不安稳,他跟雷烟兽唯一的联系就是紧紧抓着马鞍的一只左手,至于他的身体,跟雷烟兽一样在空中旋转。
好不容易身体落下,却骑在了雷烟兽的屁股上,来不及调整位置,雷烟兽的前蹄就猛地屈服跪地,刚刚在雷烟兽屁股上安家的云策又被它给甩到脖子上。
云策倒骑在雷烟兽的脖子上,马上又被站起来的雷烟兽给甩到马屁股上,云策大怒,右手筋骨紧绷,五指如钢,生生地插进了雷烟兽的后腿上方,左手也松开马鞍子,同样插在雷烟兽的前腿后方,十根钢钩一样的手指牢牢的附着在雷烟兽身上,无论它如何跳弹,云策如驸骨之蛆,怎么也甩不掉。
雷烟兽在剧痛中慢慢安静了下来,云策脸上也浮现出一丝笑意的时候,一直跟着雷烟兽盘旋的身体想要借机杀死云策的彭憎却猛地爆发出一声惨叫。
“不——”
被雷烟兽甩的头脑发昏的云策刚刚要松开双手,准备接受雷烟兽臣服的时候,雷烟兽居然猛地向前一蹿,然后,云策就听见一声悠长的‘嘎吱’声,他的身体在雷烟兽的侧面晃荡一下,就停止了。
把十指从雷烟兽的身体里拔出来,才落地,就看到已经疯魔了的彭憎,避开劈过来的长刀,再一脚踹飞了毫无章法的彭憎,云策这才有时间回头看停滞不动的雷烟兽。
才转过头,云策就发现自己的心痛了一下,这匹马居然自杀了,自杀在刚才彭憎一拳打断的半截树干上,直径快要一尺的树干,深深的刺进了雷烟兽的胸膛,看它鼻孔往外喷血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没救了。
“畜生啊——”
彭憎泪流满面,双目赤红,张开双臂,两手成爪凶猛的向云策扑击过来。
云策的腿终究比彭憎的胳膊长一些,早一点踹在他的胸口,把他再一次踢飞出去。
彭憎倒地,又翻身起来,继续向云策扑击,再一次被踢飞。
到后来,彭憎起身扑击云策已经成了一种执念,没办法之下,云策一腿踢在彭憎的太阳穴上,让这个疯魔的家伙陷入了昏迷之中。
低头看着昏迷的彭憎,再看看插在树干上的雷烟兽,云策对围拢过来的冯安跟粱昆道:“怎么办?”
冯安心痛的抚摸一下耷拉着脑袋的雷烟兽叹息一声道:“《百兽经》上记载雷烟兽性情刚烈,一生只认一主,如今看来,果不我欺也。”
云策皱眉道:“野兽,就是野兽,这《百兽经》未免言过其实了。”
粱昆指着死掉的雷烟兽道:“此为例证。”
云策摇头道:“此次事发突然,如果多给我一些时间,未必就不能驯服此马。”
“这是雷烟兽,你怎能用牲畜之名羞辱它。”
“我告诉你们,这就是马,拉车的那个家伙叫作大角羊!”
“胡说八道……”
或许是心存愧疚,三人一边说话,一边远离了事发现场。
娥姬一群人从羊车上下来,也围着雷烟兽的尸体转了一圈,发现这匹马穿金带银的装饰极为奢华,仅仅是马鞍子上镶嵌的宝石,就被安姬断定可以卖十万钱。
娥姬从尘埃里捡起从马上颠落的马槊,吃力地挥舞一下,就觉得很适合自己的男人拿去耍。
四个少女对视一眼,发现彭憎带来的东西无一不好,就很默契的开始搜刮了。
等娥姬驱赶着羊车重新回到大路上的时候,不远处的荒原上,酣睡着一个只穿着内裤的雄壮男人,在他身边,还有一匹光溜溜毫无装饰且自杀而死的雷烟兽。
“自古以来,官府中人就不喜欢侠客这种人。
因为他们总喜欢以自己的判断为准绳,来臧否世间万事,就像彭憎刚才对在下的致命审判就是如此。
能把捕快,审判官,刽子手结为一体的人就是侠客,这种人,能力越大,危害就越重。”
“刘兄此言差矣,侠客扶危济贫,为信义而战,当律法不能保护百姓的时候,侠客的存在就成了百姓们追求公正的最后手段。
而这泱泱天下,不公之事多如牛毛,正是需要侠客们一怒拔刀之时。”
冯安摇头并不同意粱昆的见地,他同时也觉得刘长安这种把侠客一棒子打死的见地也是不对的,只是,要他现在拿出一个好的见解来,他又觉得不管怎么说都不算充分。
前面,三个年轻人安步当车,一边走一边讨论时政,后面,紧紧跟随着一辆羊车。
羊车上的女童娇憨,少女秀美,只是被叮叮当当的数钱声破坏了这个美丽的场面。
“我们现在有三十七万六千四百五十八个钱,安姬,够不够在出云州买一个百亩院子的?”
安姬摇摇头道:“不够啊,我听闻城主府在出云州的院子不到十亩地,就了足足百万钱才购置下来。
娥姬,你想啊,院子购置下来了,是不是还要修建亭台楼阁,还要把亭台楼阁里面用各种家私,图画,瓷器,装饰好呢,我听说啊,出云州州牧家的一个楼阁,全部用红玉修建而成,每当血月凌空,那座楼就会绽放红光,如同夜间的一柄火炬。”
娥姬闻言,焦躁的挠挠下巴,抬头瞅着不远处的云策怒道:“他总是不上心,他如果上点心的话,我们早就把盖院子的钱攒够了。”
安姬咬着手指道:“要不然,我们就盖一座小一点的院子?”
娥姬立刻瞪大了眼睛道:“我以后准备生十个儿子,院子小了怎么够住的?”
安姬拉着娥姬的手,撸起她的衣袖,在她白皙的手臂处按一会,然后吃吃笑道:“你还未经人事,怎么可能会有儿子?”
娥姬抱起一个胖胖的小姑娘在她脸上狠狠的亲一口道:“现在没有,以后会有很多。”
荒原上的风以及众多的蚊虫,终于唤醒了沉睡许久的彭憎,他睁开眼就看到了那匹死去的雷烟兽。
原本凌厉凶狠的眼睛如今蒙上一层沙土,还有几只硕大的飞蝇正在那里产卵。
彭憎缓缓爬起,踉跄着扑到雷烟兽的尸体上,撕心裂肺的冲着荒原嘶吼——畜生啊。
射阳城就在眼前,无论是云策,还是冯安,粱昆脸上都没有什么欢喜之色,无他,只因为平远城败于人浮于事,现在,还没有进射阳城,他们三个在这里又看到了平远城那种松垮模样。
“自从灵国覆灭,这里安平太久,以至于人们已经忘记了什么叫居安思危。”冯安瞅着已经变成小水沟的护城河,重重的叹息一声。
粱昆见云策无动于衷,就解释道:“当年大将军刘襄就是在这里射死了灵国的太阳王,此地因此得名。”
云策牵着羊车缓缓前进,听了粱昆的话问道:“如今,灵国旧部,子民在哪里,不可能被杀光了吧?”
冯安冷笑一声道:“当年,刘襄大将军灭灵国,旷日持久不说,还耗费了朝廷大量的国帑,为了弥补空虚的国库,长安城发来了一道《禁胡令》,不许灵国旧部编入大汉,不许灵国旧部在荒原修建城池,堡垒,就连木寨也不允许持有,更不允许灵国旧部持有铁器,违令者斩。”
云策接过娥姬递上来的一把绿钱,随手投进城门官面前的筐子,想了一下道:“如此,没有高强壁垒保护,没有武器抵抗的灵国人的下场必定很惨。”
粱昆接过羊车缰绳把车子领进城门,就在深邃的城门洞子道:“灵国,之所以称之为灵,原因在他们国家的女子面貌俊美,眼眸湛蓝,男子粗犷有力,面貌如同刀刻斧凿一般,深得长安,洛阳的世家,豪门们喜爱,灵国婢,灵国奴最盛行的时候,一个特级灵国婢几乎与黄金等价。
当年,刘襄大将军班师还朝的时候,一次性掳走了十万灵国男女,仅仅是这一次的缴获,就让朝廷不但补足了亏空,还有余钱在长安修建了‘攀星楼’。
如此大潮之下,来荒原搜掠灵国婢,灵国奴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不出五年,灵国故地,竟然找不到一个灵国人了。”
冯安恨铁不成钢的咬牙道:“原本,荒原上的灵国人可以成为我大汉一项永久的财源地,被那些短视之徒如此肆意胡为一通,荒原,就真的成了荒原,荒原的百姓如今穷困不堪,他刘襄要负首要责任。”
云策听了两人的抱怨之后,立刻就觉得自己害死一匹雷烟兽的事情,在这支大汉人干的事情面前,屁都不算。
(本章完)
第47章 非仁孝之语,鬼神不敢听
第47章 非仁孝之语,鬼神不敢听
人的见识跟他的认知有关,也跟他生活的环境,以及受到的教育有关。
比如云策这样的人,他就知道把人家好好的国度灭掉不是好事情,把人家长得漂亮的子民拿来卖掉也不是好事情,就算人家的国度真的很好,子民真的很漂亮,也必须私下里偷偷的干,至少,弄点贩卖人口的黑社会拿来堵住悠悠之口也是很好的。
一群人里面,除过几个懵懂的小女孩,几个不怎么喜欢把自己当人总觉得自己是货物的少女,冯安就是这一群人中最善良,最正直的一位。
可就是这样一个受过最正统大汉教育的举子,对于灭国,贩奴也是认可的,他之所以会愤怒,就是觉得大将军刘襄他们把活干的太糙。
射阳城有这样的认知跟传统,这座城里的奴隶一定有很多,这是云策还没进入射阳城之前给它帖的第一个标签。
进城之后,云策的预感成了现实。
射阳城的道路修建的很好,很宽,最中间的石板路是跑马车的,两边不足三米的两条沙土路是跑马的,在边上还有两条路,是走行人的。
此时的射阳城正值下午,因为天气不热的缘故,乘车,跑马的人不多,倒是两边的青砖小路上的行人有些密集。
云策发现人行道路两边种植着很多的树木,目光穿过算不得密集的树林,还能看到有更多的人在林子后面匆匆往来。
粱昆见云策看树林那边,就笑道:“那里是奴隶道。”
不用这个家伙继续解释,云策立刻就明白了他话语里的意思,人走人道,奴隶走奴隶道,看起来,射阳城是一座法度森严的城市。
奴隶道上的人形生物远比大路上的多,也就是说,射阳城是一座奴隶比普通人多的城市。
如果红姑娘跟裴川他们想要夺下射阳城,应该从奴隶这个群体下手才好,做好了奴隶们的思想工作,在这个走个路都要分三六九等的地方,夺下射阳城不是难事。
娥姬又做成了一笔好生意,路上没有卖光的大鸟腿跟肉条,在路边的一个食肆里全部给卖了,而且,卖了一个好价钱。
手里攥着一大把绿钱的娥姬高兴的要带着他们一群人去食肆用饭,等问清楚了价钱之后,娥姬就哭唧唧的出来了,还无礼的要求云策去帮她把卖掉的大鸟腿跟肉条要回来,当然,钱是不退的,因为那个店老板骗了她。
云策也是这么认为的,利用她人的无知赚到的钱,就是欺骗!
于是,在冯安跟粱昆惊恐的眼神中,在一众女孩激动的欢呼声中,云策在跟店老板磋商之后,店老板同意把骗娥姬的食材都还给娥姬,还主动邀请他们一群人进店,大吃了一顿。
这一顿饭,冯安吃的心惊胆颤,粱昆吃的坐立难安,云策吃的心满意足,至于娥姬她们自然是吃的心安理得。
直到他们吃饱喝足要走,那群被云策摞起来的店老板跟伙计们也没有出门相送,显得很是没有服务意识。
再一次来到大街上,云策瞅着来往的人流对眼睛依旧左右乱瞅的冯安道:“在一座满是奴隶的城市里,武力就是最大的权力,而我这人,没别的,穷的就剩下武力了。”
“所以,你殴打彭憎,杀了雷烟兽,还纵容娥姬她们把他剥成光猪,就是在彰显你的武力?”
粱昆看事情还是比较鞭辟入里的。
云策解释道:“平远城陷落,彭憎这种游侠都知道,射阳城的人这会也一定是知晓的,问题出在,这里为啥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冯安摇头道:“调兵遣将是一个繁杂的过程,需要时间。”
云策冷笑一声道:“我刚才问店老板了,食物价格为何腾贵至此,店老板告诉我说是主人家的吩咐。
主人家是谁?
是射阳城的典吏韩栋城。
这个人知晓平远城陷落了,也知晓贼人一定会来射阳城,他们没有任何动作的原因,就在于发财事情上,趁着城里其余的人还不知道真相,先屯一波粮草,等贼人到来的时候再卖出去大赚一笔。
赚钱,才是他们的优先事项,至于彭憎这个蠢货单人独骑去平远城声称要灭了叛贼,好死不死的成了人家的一个好借口,一个上峰问下来,可以推说派人平叛了。”
冯安看看头上的太阳,疑惑的道:“我们才进城一个时辰不到,你就总结出来了这么多的事情?”
云策笑道:“走吧,我们先找一个地方安歇,一会还要去射阳城更换路引,这件事一定要趁早,晚了,说不定人家就不给出城路引了。”
“我们住客舍!”
娥姬很喜欢住客舍,因为客舍里的东西很好用,如果客舍不小心出了点事情,还可以把客舍的东西带走。
射阳城的客舍条件比平远城的要好,最重要的是屋子里的陈设也比平远城客舍里的多。
这一次人多,云策就包下来一个小院子,吩咐娥姬不要乱跑,就带着冯安,粱昆去了过所。
对于过所,这个地方还在云策理解的范畴之内,古代王朝讲究安土留民,不喜欢百姓跑来跑去的乱蹿,乱蹿的时间长了,不是把自己流窜成土匪,就是流窜成叛贼,过所就是给百姓开路条的地方,没有路条不准外出。
当然,云策,冯安,粱昆三人如今是士子,士子是有特权的,在百姓不准许乱蹿的情况下,士子可以用游学的名义四处勾连。
有平远城城主张公雅量的绝命荐书,三个人中看起来最好说话的粱昆,自然毫无阻碍的得到了过所所在的县衙主簿的敬重,专门把他们邀请进旁边的公廨里了解平远城的近况。
“平远城被屠城了?”
听完粱昆的介绍,过所主簿篷荆惊叫出声。
“何止是屠城,叛贼们在平远城放火,好好的西楼阁被烧成了一片白地,张公雅量也战死在了西阁楼下,是被一头猪精活活打死的。”
“猪精?你们看仔细了?”
“人身猪首,不是猪精是啥。”
篷荆沉吟片刻道:“猪精可不会说话,老夫听人说猪精曾经出言威胁张公雅量来着。”
就在这时,公廨外传来云策有些焦躁的声音:“给我用印!”
粱昆正要向篷荆道歉,就看到阻挡公廨内室的屏风后面走出来长裙拖地的女子,他甚至来不及看清楚那个女人的模样,人家就离开公廨出门了。
篷荆起身跟上,粱昆也只好起身来到公廨外边。
云策最烦公务部门办事拖拖拉拉的,明明手续周全,该缴纳的钱粮也给了,那就该痛痛快快的把事情给办了,没想到,人家把手续收下之后开始喝茶了。
要是在地球白银市……哼哼哼……
如今在射阳城,云策依旧焦躁难耐,忍不住再次催促道:“给我用印!”
小吏不耐烦的翻了一个白眼,想要继续喝茶,就发现一个美艳的少女站在他们中间,还以为少女是来对付他的,连忙起身,准备给云策的路引用印,就听那个少女冲着云策道:“你再说一遍!”
云策瞅了少女一眼,抬手把她推开,来到小吏面前道:“给我用印!”
小吏搞不清楚状况,油滑的他还是忍着气给云策三人的路引上盖了章子,不论云策与这个看起来来头很大的少女有什么纠葛,先把自己摘出来为上。
就听被云策推开的少女尖叫道:“猪精!”
云策回头瞅瞅冯安,又看看刚出门的篷荆跟粱昆,低声一句“神经病”就打算离开。
少女发急,一把抓住云策的衣袖对篷荆道:“他就是猪精!”
云策笑眯眯的看着少女道:“在下刘长安,你是谁家女郎,如此着急出嫁吗?”
少女再次对篷荆道:“他就是杀死我父的猪精。”
云策抬手把鼻子往上掀一掀,学着猪哼叫道:“哼哼,我是猪精!”
篷荆拉开少女,对一脸疑惑之色的冯安跟粱昆道:“此乃张公雅量家里的女郎,名曰张敏,跟你们一样,刚刚从平远城逃回来。”
篷荆话音刚落,云策,冯安,粱昆三人齐齐地‘咦’了一声,再看眼前的少女眼中尽是鄙夷之色。
张敏对篷荆道:“先生,就是此僚假扮猪精,杀死了家父,乃小女子亲眼所见。”
篷荆来不及怀疑云策,就看到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白铜印信托在手掌之上,篷荆取过来一看,赫然是平远城城主印信。
张敏泪流满面,指着印信哽咽道:“这就是被猪精夺走的印信。”
篷荆正要喝令衙役们出来,却发现云策三人脸上的鄙夷之色更加的浓重,随即按捺下喊衙役出来的念头,瞅着云策道:“可有说辞?”
冯安不屑的道:“张公雅量战死之时,他的四个儿子缩在马车里竟然无一人出来帮助他们的父亲,张公雅量战死之后,他的子女无一人跳出来为他收尸,任凭尸体被来往车马碾为肉泥。
这等不仁不孝的东西说出来的话,鬼神都不敢倾听。”
(本章完)
第48章 脚不踏地的虞公
第48章 脚不踏地的虞公
篷荆回头看看梨带雨的张敏,阴沉着脸色问道:“可真?”
张敏没有回答,而是指着云策道:“他杀我父的时候,喊过一句‘给我用印’,我听得真真切切,就是他杀死了我父,还夺走了印信。”
篷荆转过头看着云策道:“何解?”
粱昆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来射阳城的路上,见到了四具尸骸,这枚印信就来自其中一具尸骸,从残存的衣饰上在下斗胆猜测,此四具尸骸,应该是张公雅量的四个儿子。”
粱昆把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瞅着面色不好看的张敏道:“女郎能否告知我等,堂堂的城主四子因何会沦落到无衣无食,无车,无有护卫,惨被狗皮子分食的下场,而女郎不但顺利抵达射阳城,还能锦衣玉食?”
云策不怀好意的笑道:“想来是半夜偷偷带走马车仆役,留下四个傻不拉几的兄长留下喂狗。
或者,用药迷昏四位兄长,然后弄死他们,自己成了张公唯一血脉,张公家财自然独得。”
张敏才要辩驳,就被篷荆凶恶的目光看的把刚刚要说的话生生吞进肚子,眼睛一边流泪,一边恶狠狠的看着云策。
冯安呵呵笑着朝篷荆拱手道:“此乃城主家事,我等晚辈不好参与其中,如今,印信完璧归赵,我等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这就告辞。”
张敏大叫道:“不准走!”
篷荆却一言不发,眼看着云策三人施施然的离开,等三人的背影从过所消失,这才瞅着张敏道:“贤侄女,你确实要好好的解释一下,为何你能带着护卫,仆役抵达射阳城,而你父亲兄长的妻妾子女,却无一人生还?”
张敏尖叫道:“叔父,你放着杀害我父的凶手不追索,为何反而如此质问小女子?”
篷荆大怒,朝站在外边的衙役们喝道:“逐一审问从平远城归来的人。”
张敏大叫道:“怎可如此?”
篷荆冷笑道:“那个士子发出的两个疑问,老夫也很想知晓。”
云策三人离开过所,冯安皱眉道:“你杀了张雅量?”
云策道:“平远城破,张雅量乃是罪魁祸首,他不死,城里的冤魂不安。”
粱昆冷笑一声道:“这个张敏也不是什么好人,虽然人长得美艳,却有一颗蛇蝎心肠,如今,被篷荆盯上,看她如何保得住自己苦心孤诣弄来的家财。”
冯安对云策杀了张雅量这件事也表现得很无所谓,在一边轻笑一声道:“恶有恶报……”
云策笑道:“重点难道不是我杀了张雅量,我是猪精!”
粱昆笑道:“你不是猪精。”
云策道:“好吧,看在你们这么信任我的份上,今天给你们做鸡腿吃。”
“鸡腿是啥?”
“鸟腿!”
“好。”
以前不说鸡这个东西,云策还没注意到,他以前住在城市里也基本看不到活鸡,现在听冯安他们对鸡这个东西似乎没有概念,云策这才想起来,自己从河口寨开始,就没见过鸡。
不光是人居住的地方没见过鸡,即便是在荒原流浪的时候也没有见过野鸡,就是不知道今天能不能在短时间内把那几只鸟腿给煮熟。
在街市上买食材的时候,云策发现物价腾贵的让人难以理解,一袋豆子就要八个绿钱不说,人家好像还不怎么愿意卖。
以前当基层官员的时候,云策就对物价非常的敏感,尤其是对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几种物价,只要有机会,他就会习惯性的了解一下,比对一下。
今天,野豆子的价钱到了八个绿钱,他就觉得这完全不符合实际,衣树粉,野豆子,红甲,绿皮皮这四种从野外采集加工的食物,是荒原百姓最主要的食物来源,至于麦子这样的精贵食物,也只有贵人才吃得起。
如果野豆子的价格上涨了,其余的三种食物的价格应该也不低,如果这些东西的价格还在百姓收入的覆盖之内,那么,问题不大,还可以多试探几次,直到探明白百姓的承受极限,将之列为红线,并保证永远不去触碰它。
云策问清楚了这四种粮食的价格之后,他就发现,粮食的拥有者们,正在做自己的最后一笔生意……
云策扛着一袋子野豆子,冯安扛着一袋子轻一点的红甲,这东西有拳头大小,破开坚硬的外壳之后烤熟,就是很好的口粮。
粱昆扛着一袋子衣树粉,三人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趣,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的似乎啥事情都没有发生,可是呢,他们三个总是忍不住把目光头像树丛外边的阴暗小道,总觉得那里的人的目光焦灼的似乎能点着柴火。
“主家应该会管奴隶的饭吧?”
云策小心翼翼的问冯安。
冯安抬头看着天幽幽的道:“你猜,他们为啥叫奴隶?”
粱昆冷笑一声道:“主家需要他们干活的时候,会给一碗饭吃,主家用不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就需要自己找饭吃。”
“他们好歹是工具不是?”
“工具太多的时候,就没有那么重要。”
云策把肩膀上的野豆子放在粱昆的肩膀上,对冯安道:“我去小路那边看看。”
说完,就钻进了树丛,走了十几步,就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同样在天底下,树丛另一边的阳光明媚,空气干燥,街道宽阔而整洁,穿过树丛之后,这里的天就显得有些发灰,没办法,因为没有雨水的原因,再加上走路的人,牲畜太多,尘土飞扬的看不出去多远。
这里的人的衣服不是灰黑色,就是灰白色,面目黧黑,四肢枯瘦而长,即便是天生就爱美的女子,在这里也是一副蓬头垢面的模样,看不出任何的妍态,少女也是如此。
云策看到一个肚子鼓鼓的两三岁的光腚女孩,她正坐在路边的土堆上吃土,云策把她抱起来,装作要带走,却没有人过问。
他掏出一把绿钱,然后就围过来了很多人,各个声称是那个小女孩的父母。
云策把手里的钱随手撒出去,就带着那个小女孩重新回到了大路上。
冯安跟粱昆早就走的不见踪影了,云策就在众人看妖怪的眼神中带着那个小女孩回客舍了。
一路上,他很感激云临川这个老贼给他进行过的苦难教育,让他在见到人间地狱之后可以不动声色。
按照老贼的说法,穷人是个宝,以前他弄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现在明白了,只要给那些穷人一口吃的,你让他干啥他都会干,如果不愿意,那就是还不够穷。
穷人的胆子是很大的,而且敢于拼命,很多时候,他们都恨不得早死早托生,希望能够在转世轮回后再换一个不太苦的活法。
就在云策做调查报告的功夫,娥姬把那个小女孩洗干净了,是一个眉眼分明的好孩子,就是肚子大,应该是吃土吃的。
娥姬给那个小女孩灌了一点衣树粉糊糊,不到十分钟,那个小女孩就开始蹿稀,怎么都止不住,小肚子眼看着就瘪下去了,等小女孩的大肚子彻底没了,小布包里就剩下一个瘦骨嶙峋的小骨架子,她的骨头很是纤细,好多地方的骨头也就筷子粗细。
这孩子明明吃土吃出一个大肚子的时候还好好的,喝了半碗衣树粉糊糊她的生命之火就立刻熄灭了。
没有半分犹豫,似乎她之所以生下来,活着,就是在等这一口糊糊。
一群人瞅着小布包里的小小尸体,怎么都快活不起来,即便云策把四根大鸟腿烹煮的肉香四溢,也换不来她们一个笑脸。
“我今天在客舍外边等你回来的时候看到了裴川。”娥姬低声道。
云策猛地转过头瞅着娥姬道:“见到红姑娘了吗?”
“没见到,我想啊,既然裴川出现在了射阳城,红姑娘应该也在。”
冯安,粱昆听不明白裴川,红姑娘是谁,他们两个依旧沉浸在刚刚发生在那个小女孩身上的惨烈的一幕。
云策把小布包包一包,再用布条子把她紧紧的绑好,这样,把她埋进地下的时候还能稍微暖和一点。
然后,云策就开始狼吞虎咽的吃饭。
吃饭之余,云策忽然问道:“射阳城里谁家最富?”
冯安停下手中的筷子,淡淡的道:“射阳城,虞公最富。”
“富到什么程度?”
“据说,虞公天生富贵,从呱呱降生,他的双脚就从未踩踏过泥土。”
“地砖也是泥土。”
“没错,地砖确实是泥土,所以,人家根本就没有踩踏过地砖,像你这种土鳖,根本就不知晓,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作地毯。”
“出门呢?”
“有车,有辇,脚踩踏的地方有锦缎,有毯子,上楼甚至还有美人梯。”
“什么叫作美人梯?”
“我也不知道,听说虞公的一双脚晶莹如美玉,血脉纵横如龙纹,乃天下第一美足。”
云策听冯安如此说,就有些心向往之,把最后一口饭吞进肚子,就对娥姬道:“晚上,我想去看看。”
(本章完)
第49章 造反跟社会改造是两回事
第49章 造反跟社会改造是两回事
射阳城的夜晚来的很慢,云策几乎是目送太阳落山,太阳落山,天空还不到黑暗的时候,天,总是不黑,这让云策显得非常焦躁。
说真的,小女孩的之死伤害到他了。
他捡拾那个小女孩的初衷很简单,看她没人要,没人理睬,一个人坐那里吃土,这种事情,他身为一个人自然是看不下去,就想捡回来交给娥姬带着,反正他有的是能力多养活一个孩子。
结果,他的好心反倒成了那个孩子的催命符,这让他一时间很难接受。
他不承认那个孩子是喝了一点衣树粉糊糊才死的,她如果一直有衣树粉糊糊喝应该死不掉,她是因为没有衣树粉糊糊喝才死的,那么,问题来了,是谁拿走了本应该属于她的那份衣树粉糊糊?
那个囤积粮食的典吏韩栋城?
那个从生下来就脚不沾地的虞公?
或者说,一个小女孩的死,跟整座城的人有关?
云策发现自己只要起了怨怼之心,就必须发泄出去,如果发泄不出去,他的念头就不通达,也会让他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他记得自己以前不是这个性格的,以前,即便在家里,他也是难得一见的阴险货色,常常因为过于阴险而被云临川讥笑为阴沟里的毒虫。
自从跟敖丙一起享受了一顿龙蛋壳大宴之后,他就发现自己似乎很难克制住心头的冲动,必须立刻泄愤,才能念头通达。
龙性本就无常,钱塘龙王一怒之下水淹三千里,杀八百万生灵,虽然只是小说的说法,终归是解释了龙的性格。
冯安,粱昆颇有些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前瞻见识,见云策开始给腿上打绑腿,还把一堆凶器摆在桌子上一件件往身上安插的时候,俩个人立刻跟娥姬商量,准备跑路了。
听说云策要去找富人,还是射阳城第一富人的麻烦,娥姬很激动,在带领着四辆羊车出城的时候,还刻意给云策留下来了一个很大的麻袋。
云策把麻袋绑在腰上,他自己如同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老虎,不停的在客舍里来回转悠,可惜,天空还没有黑下来。
他等不及了,戴上猪头面具就离开了客舍,没有走大路,出门不久,就钻进了奴隶小道。
戴着猪头面具走在奴隶小道上没有半分的违和感,这里的人不在乎你长成啥样子,反正他们都是在低头赶路,挺胸抬头走路累得慌。
大路上还有一丝光明,奴隶小道已经黑下来了,这里依旧人来人往的,他们很忙碌,跟大路上行人的悠闲模样截然不同。
也是,生活是现实的,有干净的一面就有肮脏的一面,有悠闲的一面,自然就会有忙碌的一面。
在灰黑,灰白的人群的人群里走动,突兀的出现一抹红色,就让这个世界立刻就亮堂起来了。
猪头人跟红衣女子终于走到了面对面的时候,原本把整条路挤得满满当当的人潮立刻就分开了,把大路中间留给了他们。
“我今日才到射阳城,没想到晚上就碰见了你。”
“你带走的那个女童还好吗?”
“不好,给她喝了一点粥,就死了。”
“你给的粥太稠了,应该在里面加一些土,等她适应了,再慢慢减少土,这样她或许还能活下来。”
“哦,知道了,下次不救小孩子了,太麻烦。”
“怎么个麻烦法。”
“她死了,我还要忙很久。”
“刘长安,你来当首领吧,我当你的副将。”
云策瞅一眼隐藏在黑暗里的裴川道:“你最好熄灭这个心思,我当首领,不出三天,你的队伍就会四分五裂。”
红姑娘摇头道:“不会的,我嫁给他就成了,反正他就这点要求。”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人家喜欢的是身为叛贼首领的红姑娘,而不是什么叛贼副将,好了,不说这事了,你长得丑,我没看上。”
红姑娘笑道:“娶我,等于拿到了两万死士的统领职权,跟我美不美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考虑一下吗?”
云策心中的烦躁之意更盛,他径直来到裴川跟前道:“我没有兴趣当你们的首领,也没有兴趣娶了红姑娘,这么说你懂吗?”
裴川笑道:“红姑娘是一个很好的伴侣。”
云策瞅着裴川道:“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想知道,我猜想你身后的力量非常的庞大,平远城陷落不是偶然,你们来射阳城也不是偶然,既然你觉得红姑娘是一个好伴侣,就别辜负她。”
裴川认真的点头道:“我会的。”
云策笑了笑,对裴川道:“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起事?”
裴川笑道:“就是现在,再不起事的话,我担心射阳城里的富户都跑了。”
云策满意的道:“已经开始均贫富了吗?”
裴川摇摇头道:“才到开仓放粮的阶段,我们需要积累更多的财富来装备我们,我们需要更多的城池,需要更多的人口,才能跟眼前这个不把我们当人的大汉彻底的打翻在地。”
云策笑道:“你们的首领以后会当皇帝吗?”
裴川点头道:“是啊,我们会建立一个新的王朝,在这个王朝里,君眀臣贤,我们会制定最好的律法,会建成最好的城池,会清算那些戕害百姓的恶贼,我们会为所有的奴隶更名改姓,会让他们变成有土地的自由民,我们也会让百姓会安居乐业,各食其土。
刘长安,你是一条好汉,加入我们吧,以你的能力与学识,将来的朝堂上,必定有你的一席之地。”
云策听着裴川说着地球上大汉朝之后很多人曾经说过的美好愿景,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
尽管裴川没有说出他们的首领是谁,可是呢,从他这几句话中,云策已经听出,这是一场新兴贵族与旧贵族之间的战斗。
新兴贵族们想要从旧贵族手里夺走权力。
嗯,整体上,这就是裴川这群人要干的事情,就目前来看,这个组织目前还处在欣欣向荣的阶段,就连裴川这种人都能为组织举荐贤才,如果这种人多的话,前途真的很不错。
云策没啥兴趣!
一场革命下来不把皇帝这个东西从根源上消除,那就对不起革命之名。
“你们忙你们的,我忙我的,这样挺好的,有你们这群人在,我想,大汉土地上的穷苦人的待遇应该能好一些。”
跟裴川说完话,云策又对站在一边的红姑娘道:“祝贺你们能鹏程万里,大展宏图,不过呢,裴川这个人你相信五分就好,留五分给自己。”
裴川的脸色很难看,因为他的脸部比黑暗还要黑。
云策自然是不理睬的,张开双臂抱了一下僵硬的红姑娘就哈哈大笑着分开人群朝前走了。
“你怎能如此无礼?”裴川的咆哮声从黑暗里传来,云策不管他能否看见,弹出一根中指,就隐入了黑暗中。
彭憎是一个很合格的侠客,他心爱的雷烟兽死了,这个重情重义的侠客硬是用一双铁手,在荒原上挖出来了一个大坑,安葬了雷烟兽。
然后,他就步行一路抢劫,一路搜集武器,等他回到射阳城的时候,他再一次成了一个腰包鼓鼓的大侠。
他不希望别人知晓他在荒原被人劫掠的事情,回到射阳城之后,他就立刻编造出一个旱天雷大侠与数百叛贼斥候大战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雷烟兽中箭死亡,他也摘下了数百叛贼的首级,若不是荒原中得不到补给,他绝对不会退回射阳城。
故事才从酒铺里传出去,彭憎立刻就获得了虞公的邀请,希望他能够帮助整肃一下府里的家丁。
旱天雷大侠的武功很高,当着虞公的面,击败了七八个家丁头目之后,他就重新获得了以前所有的装备不说,还有一匹没有来得及认主的刚刚脱离幼年期的枣红色雷烟兽,并承诺明日一早就进入虞公府邸,为虞公服务。
云策好不容易通过奴隶小道绕啊绕的才找到虞公府邸,才抬头,就看见旱天雷彭憎牵着一匹神俊无比的枣红马从虞公府邸出来,在门口巨大的气死风灯的照耀下,那个在荒原上崩溃大哭的壮汉,再一次站立起来了,跟他身畔的枣红马一样的神俊。
云策本来打算直接从正门杀进去,砍掉狗屁的虞公的一双脚挂城门上,再把娥姬给的麻袋装满,就打算逃跑了。
看到彭憎身畔的那匹马,他就立刻改变主意了,因为娥姬给他拿的那杆马槊,真的很适合马战,步战的时候也能用,就是长了一点。
于是,他就尾随着彭憎一路走了下来。
因为没有怎么掩饰的缘故,似乎被彭憎发现了,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一个胆子很大,且对自己很有信心的男人,专门把云策往人少,偏僻处引领。
所谓的偏僻,人少之地,自然是奴隶们居住的地方,虽然奴隶不算人,好在他们长了一张嘴,很适合把他殴打贼人的雄姿散播出去。
名声对大侠很重要,众口铄金之下的名头对此刻的彭憎更加的重要,他急需用身后那个不长眼的贼人的性命,来弥补那颗受伤的心。
(本章完)
第50章 酣战
第50章 酣战
“狗贼出来受死!”
声如响雷,一众奴隶纷纷掩耳,就连身边的雷烟兽也踏蹄后退。
一个猪头从黑暗中陡然钻出来,紧接着就到了彭憎面前,一只很好看的拳头从小变大,最终落在彭憎的脸上。
“咔吧”一声响,彭憎雄壮的身体就向后倒飞,砸飞了五六个看热闹的奴隶,就掉在地上,不省人事。
倒飞出去的彭憎,云策不关心,他擦拭一下掌心的汗,小心的摸向那匹枣红马。
这一次,枣红马没有自杀,也没有多看被打昏过去的彭憎,见云策摸它,就把长脸凑过来,显得极其温顺。
确定这匹马不会自杀后,云策就从昏迷的彭憎怀里捞出来一枚两斤重的金铤,刚才把这个家伙打飞的时候,还想在胸口补一拳,拳头触及胸口的时候陡然觉得不对,就把拳头收回来了,没想到是一枚长条形金铤。
云策收好金铤,再一次来到枣红马跟前伸长了手臂去触摸枣红马的面颊,枣红马低下头,用自己的长脸亲昵的摩擦云策的脸。
驯化后的马的性格基本上是温顺的,云策至今都想不明白彭憎的那匹马怎么就刚烈到了那种地步。
小心翼翼的纵身上马,轻轻抖一下缰绳,枣红马就听话的随着他的指引走进了黑暗之中。
云策走了,彭憎被留下来了。
一众奴隶先是远远的围观,后来发现彭憎一动不动,就凑近了一些,走近了之后,发现彭憎还是一动不动,就有人开始向彭憎投掷土块,见彭憎还是一动不动,就一哄而上,将他团团包围住。
等人群散去,彭憎已经被剥的一丝不挂,蜷曲着躺在地上,只有微微起伏的胸口还显示他活着。
得到好处的奴隶们跑的不见人影,就在这个时候,从路旁的乱草堆里爬出一个黑漆漆的人影,他慢慢的挪到彭憎身边,扯掉自己肮脏破烂的衣衫,将冰冷的身体紧紧的贴在彭憎的后背,双手抱着他的胸膛,由衷的发出一声叹息——真暖和啊……
马蹄哒哒……
夜晚无人的马道上,枣红马正在狂奔,长长的鬃毛扬起,尾巴笔直的向后竖,骑乘在枣红马背上的云策能清晰的感觉到它肌肉的律动,风嗖嗖的从耳边掠过,道路两边的树木飞快地后掠。
按照经验,云策认为,此时,枣红马的速度已经超过了百公里小时,地球上的马跑不了这么快,最高八九十公里小时的速度,最多能维持几秒。
如今,他骑乘着枣红马,一百公里小时的速度已经跑了半个小时了,且枣红马至今还没有力竭的意思,还在奋力奔驰。
不是云策非要它跑这么快,而是枣红马似乎自己要跑快的,快速奔驰云策兴奋,枣红马似乎更加的兴奋。
世有好马,大多抵辱于奴隶人之手,云策认为这句话说的很对。
枣红马在城里的马道上不知道跑了多少圈,直到路过一家还在营业酒坊的时候才停下脚步。
云策抬头看看酒幌子,再看看插在门口石柱上的火把,呵呵笑着摸一摸枣红马满是汗水的大脑袋,没想到这一位还是一个爱喝酒的。
不过,马对酒精的代谢能力很差,云策并不准备给它喝。
加盐的淡盐水比较适合它。
所以,云策就给自己要了冰凉的米酒,给它要了温温的淡盐水补充水分,以补充它刚刚消耗掉的电解质。
雷烟兽在射阳城的店铺掌柜眼中,确实比人尊贵些,至少比云策这个身着衣树皮制作的衣服的人高贵。
所以,冰冰凉的米酒被装在精致的木斗送到雷烟兽的嘴旁,至于温热的淡盐水被装在粗瓷大碗里送到云策面前。
雷烟兽打了一个响鼻,开始享用米酒,云策瞅瞅老板,再看看高贵的枣红马,觉得自己确实需要补充一下电解质,也就端起淡盐水喝了。
深夜时分,枣红马喝酒喝的痛快,云策喝淡盐水也喝得有些自在,等到血月凌空,给大地披上一层淡红色的外衣的时候,云策站起身,从枣红马的鞍鞯上抽出马槊,在月光下舞动两下,就对枣红马道:“我们去拿一双造孽的脚吧!”
或许感受到云策全身弥漫出来的杀气,枣红马昂嘶一声,就来到云策身边,他双脚稍微用力,就纵跃上了马背,抖一下缰绳,枣红马就沿着马道狂奔了下去。
眼看云策的背影消失,红姑娘跟裴川一起从酒铺里走出来,裴川笑道:“他竟然没有发现,今日没有巡逻的兵马。”
红姑娘道:“他不在乎。”
“他以为自己是霍王?如果不是我们把官兵引走,他此刻早就被官兵捉拿了。”
红姑娘大笑道:“他就是不在乎!”
裴川又道:“客舍里没见到他的人。”
红姑娘道:“所以,我说他不在乎!”
裴川沉吟片刻道:“再不发动就来不及了,我们的人捂口子捂不了多久。”
红姑娘瞅着树林子另一边密密麻麻的人群笑道:“那就发动吧!”
裴川咧嘴一笑,抬手就把一个陶罐杂碎在酒铺上,里面刺鼻的液体喷溅到了屋顶上,再一脚把插在门口的火把踢过去,火焰立刻就燃烧起来了。
云策骑马快如疾风,片刻光阴,虞公府邸已经近在眼前,虽然是深夜时分,虞公府邸上下却非常的忙碌,无数的仆人正抬着各种各样的箱笼往羊车上装。
枣红马粗暴的从人群中踩踏而过,云策紧紧的趴在马背上,箭矢一般穿过洞开的大门,在仆役们惊恐的大喊声里,沉重的马蹄踏碎了大门内的砖,巨大的马身撞碎了精雕细刻的窗,毒龙一般的马槊捅穿了高举大刀的武士,战马向前,马槊继续捅刺,云策松手,越过武士粗壮的身躯,从他身后再次抓住槊杆,生生地将马槊从武士的身体里拔了出来。
没有特殊的技巧,染血的马槊横扫,巨大的力道撞击在拦截武士的武器上,金铁交鸣的声音不断响起,马槊锋利的边锋斩断了武士手中的刀,同时,被斩断的还有他们的身躯。
马蹄踏在道上,无数的残落地,眼看就要冲进前宅厅,云策却调转马头,向左边甬道里的武士猛冲,马槊前指,在武士惊恐的眼神中,马槊毫无阻碍的刺穿了身体,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枣红马奋力前突,云策马槊上串的人已经达到了六人之多,硬是被枣红马推着向前,直到突出甬道,鲜血已经染红了地面。
“尔是何人?”
云策刚刚从甬道出来,丢掉串在马槊上的武士,就听到有人在对面冲他怒吼。
他在第一时间,就沿着声音的来处,把马槊投掷了出去,人紧跟着马槊一起纵跃出去,马槊跨过二十米的距离,刺中了说话的人,云策也堪堪赶到,捉住了马槊的尾巴,用力一抖,就把穿在马槊上的人甩了出去。
与此同时,羽箭雨点般的落在他的身上,这让云策浑身像是被蜜蜂蛰咬过一般火辣辣的痛。
一轮箭雨过后,云策挪开挡在眼前的手掌,抖一抖插满羽箭的衣衫,那些羽箭就纷纷落地了。
“破平远城的猪精?”
一道熟悉的声音从楼阁上落下,云策抬头看起,只见楼阁上站满了弓箭手,中间站着的人正是在过所见过的那个主簿篷荆。
与此同时,甬道另一边也传来整齐的沉重脚步声,不仅仅如此,就连墙头都出现了手持投掷短矛的甲士。
“你跑不掉的,还不速速束手就擒。”
云策觉得虞公府邸,很可能就是一个大陷阱,这个陷阱应该是用来对付红姑娘她们那群叛匪的,现在被自己遇上了。
“虞公在哪里?”云策抬头问道。
“你与老夫有仇?”一道清雅好听的声音从左边传过来,云策转头看去,在层层甲士身后,出现了一张步辇,步辇上盘坐着一个身着青色软袍的中年人。
云策顶着一张猪脸道:“今日下午,有一个女童死了,我觉得是你错,就过来找你了。”
虞公轻轻皱眉道:“老夫不知。”
云策摇摇头道:“你不需要知道,我知道就成。”
虞公呵呵笑道:“太不讲道理了。”
说罢,就轻摇着芭蕉扇一样的东西被人抬着缓缓后退,他后退,云策也没有闲着,迅速把身体蜷缩起来,双脚猛蹬,整个人如同一枚出膛的炮弹一般撞在楼阁下沿的承重柱子上。
轰的一声响,放置在石头座子上的木柱被云策撞得离开了石座,云策没有停步,顶着箭雨不断地撞击柱子,轰响声不绝于耳,顷刻间,支撑楼阁的六根柱子都被云策撞得歪歪扭扭,木制楼阁猛地向前一顿,已经偏倒了一半,楼阁顶上的砖瓦纷纷落下,将弓箭手砸的纷纷避开。
“啊——”云策双目通红,双臂用力,赫然将千斤重的石座拔起,扭身转胯,将石座投掷向西北角仅剩的一根梁柱。
(本章完)
第51章 孑2告兄弟姐妹书
第51章 孑2告兄弟姐妹书
最近被骂的好惨,删书评删除的手都发酸。
孑2以前没有删除书评的习惯,即便是被骂‘看你的书,有十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这样的评语,孑2也坚持不删除,主打就是一个真实。
现在不成了,年纪大了,儿子又找不到对象,心态不稳,看几个不好的书评就心酸流泪,而后嚎啕大哭,继而满地打滚,最后差点暴炸而亡。
所以,为了多活几天,删除几个不好的书评,诸君良善,怜我老弱,想必可以谅解吧。
说起来,看书的诸君就是高高在上的秦王政,想要看书,一声令下,天下著书人如孑2者,皓首穷经,铁砚磨穿,秃笔两车,成文后战战兢兢献与帝王,只求帝王舒心一哂。
然,秦王之心,犹如饕餮之嘴,永无满足之日。
今日献上红烧肉,帝王许之,明日献上红烧肉,帝王斥责曰:油腻!后日献上清粥小菜,帝王曰:如厕甚顺。再日献上清粥小菜,帝王斥责曰:寡淡如许,欺我,拉出去斩首!
孑2来不及献上更好的菜肴,就这样被诸位帝王剁成狗肉之酱,拿去喂狗的。
于此这般,孑2杀心顿起,有了谋刺帝王之心。
孑2决心以樊於期之首(远山开篇)为求见之礼,以讲解督亢之图(远山荒原篇)为近帝王之因,再以徐夫人之匕(远山暴动篇)刺王杀驾,最终将《远山破阵曲》之毒永留帝王之心。
如今看来事与愿违,樊於期之首为秦王政所拒,督亢之图才见荒山僻壤就为帝王所恶……徐夫人之匕藏于图中,恐永无出头之日也。
孑2死谏。
《远山破阵曲》为孑2深思熟虑后的作品,前后更改开篇多达八次之多,不是我不知道开篇怎么写,怎么才能吸引读者,而是为了照顾整部书,让它趋于完整,才这么做的。
因为,我还是觉得一本书的完整性,比开篇就给诸君喂食荷尔蒙要好。
平静——小高潮——大高潮——超级高潮——滔天巨浪——飓风海啸——风平浪静,才是吸引诸君能把整部书读完的妙招。
这部书,四百万字,如今更新将近一月小二十万字才抵达小高潮的边缘,请诸君再给孑2一点时间。
这本书以后必然会成为诸位帝王的枕边书的,孑2有信心,把一个完整有序内容精彩纷呈的小说贡献给大家。
(本章完)
第52章 我是猪?
第52章 我是猪?
平远城曾经发生的一幕,在射阳城再一次上演。
不得不说裴川,红姑娘他们并非是两个具有开拓精神的人,平远城的胜利,让他们尝到了甜头,因此,明白了夺城先夺人心的法宝之后,他们在射阳城准备的更加充分。
渗透,宣传,煽动,许诺,走进奴隶群中去,把最美好的愿景告知了奴隶们,然后再利用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大量死士带进了射阳城。
在奴隶区,奴隶们愤怒的火焰已经彻底的点燃,一支又一支的叛乱者带着大量奴隶离开了奴隶区,进入了他们梦寐以求的富人区。
这里虽然叫作富人区,也仅仅是一些平民,商贾而已,裴川为了让奴隶们先品尝到甜头,刻意派人将奴隶们带到了这里,当两个对立的群体开始相互杀戮,于是,灾难顷刻间就开始了。
红姑娘转过身,没有去看妇人雪白胸口上的那柄木刺,对裴川道:“他们的罪恶还达不到这样程度的报复吧?”
裴川指着一个被人用木叉高高挑起的男子道:“袖手旁观者,也是罪人,他们以为事不关己,就可以高高挂起,可以不理不睬,直到他们也成为奴隶,他们才能深切的感受到奴隶的痛苦。
一群只顾眼前苟且的懦弱之徒,比那些始作俑者更加的可恨,这都是他们应得的。”
红姑娘冷声道:“尽快结束这里的战斗,贵人区才是我们的主要攻击目标。”
裴川瞅着一群群正狼吞虎咽吃食物的奴隶,狞笑道:“饥饿的狗皮子没有战斗力,半饥饿的狗皮子才能爆发出最强的力量。”
红姑娘怒道:“他们是人,不是狗皮子,裴川,你不要忘记,你,我都是出自最卑贱的人群,怎可忘本。”
裴川挥刀砍死一个向他求助的老妇,大笑道:“我是狗皮子王!”
雕梁画栋的楼阁,在云策猛击之下带着万钧之力轰然倒塌,楼阁上的弓箭手雨点般的掉落下来,随即就被砖瓦给埋了。
掌中马槊荡开十几杆长矛,云策伸出左臂揽住那些长矛,奋力挑动一下,长矛后面的武士就被高高的挑起,再被云策甩到墙上,即便是坚固的墙,也在这一击之下崩塌了。
篷荆从乱石堆里爬出来,近距离瞅着云策悍勇无双的模样,高声喊道:“三弓弩!”
正用马槊长杆将一群武士推的连连向后的云策,猛然觉得后脊梁汗毛直竖,来不及细想,就猛地收回马槊,那些正跟他较劲的武士收不住力道,猛地前扑,云策探手抓住一个武士,二话不说,就塞到自己身后。
“嗡嗡嗡”三根近乎三米带着尾翼的弩枪激射而至,仅仅听声音就让云策亡魂大冒,久不见动静的腕带更是发出尖锐的嗡鸣,希望云策能带他离开这个险地。
弩枪转瞬即到,首先倒霉的是扑在云策身上的那群武士,闪着寒光的弩枪,轻易的破开了他们身上的皮甲,不受丝毫阻碍的向下钻。
两枚弩枪贴着他的腰肋入地半尺,另外一枚弩枪在穿透了他身上的武士之后,紧贴着面颊射进地面,云策甚至能听到弩枪枪头与石板摩擦的声响。
双臂用力,云策猛推马槊,趴伏在他身上的十几个武士的身体就被他抛开,尤其是被弩枪串起来的人,形成了一个大块,被抛起之后,身体跟弩枪分离,惨呼之声令人牙齿发酸。
云策不敢在有床弩的地方多待,把尸体抛起来影响一下弩手的视线,就一头钻进了厅,临走时,还不忘跟躲在照壁后边看热闹的枣红马打个招呼。
弩枪破窗而入“哆哆哆”的钉在墙上,云策大翻身滚进厅内宅,又有弩枪破门而入,用马槊打飞,马槊柔韧的杆子就在手里不断地跳弹,似乎要离开他的掌握。
不敢进入空旷的院子,云策只好把自己当野猪,抱着头向墙壁撞击,木墙碎裂出一个大洞,他就不假思索的继续蒙头向下一个墙壁撞击。
篷荆瞅着不断碎裂的墙壁,对站在三弓弩后边的张敏道:“猪精入彀,却悍勇无双,你待如何擒拿。”
张敏看一眼正在迅速上箭的床弩,对篷荆道:“自三月有神龙降临我碧云山,山野精怪就多骚动。
其中,猪族之王猪怒与熊族之王熊罴为了抢夺龙灵在天柱山大战一场,据说伤亡惨重,可奇怪的是,不论是猪怒,还是熊罴,它们并未曾获得龙灵。
临河上造班度认为龙灵为不知名者所得,假扮商队走遍了荒原,最终消失在了河口寨。
我亲自走了一趟河口寨,从寨主赵晋口中得知,上造班度之所以死了,是因为他们押运的野猪跟巨熊撞开了木笼,死伤惨重,而后又被野人突袭,导致全军覆没。”
篷荆见云策又徒手捏死一个武士,烦躁的道:“快想办法弄死这头猪精。”
张敏瞅着云策在巨大的庭院里弹丸一样的跳跃,挥一挥手里的旗子,立刻就有一队身着重甲的武士从角门里走出,加入了围剿云策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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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晋给出的答案非常的完美,班度之死确实跟野兽脱困有关,更不要说其中还有一头快要成精的蠡狐参与。
可就是这个答案太过完美,让我起了疑心,从寨子里其余人不小心漏出来的口风中,我得知当时寨子里还有一个疑似世家子弟的人物。
这个世家子弟能听懂他们说话,却不会说……不久之后,他已经可以跟寨子里的人对话了。
篷叔叔,你觉得这个世家子表现出来的模样跟什么相似?”
篷荆见云策的活动范围,再一次被弩枪跟甲士给压缩了,就耐着性子道:“怎么说,不要让老夫猜测。”
张敏理一理垂落的发梢轻声道:“精怪得龙灵襄助,正在褪形,到河口寨的时候,他的喉骨未化,因此只听不说,离开河口寨之时,喉骨被他克化,因此才能正常与人对话。
叔叔再看看眼前这头猪精,他力大无穷,却没有使出任何精妙的招数,这哪里是什么世家子弟,明明就是一头刚刚化形的猪精。
我们想要的龙灵,一定跟他有关。”
篷荆闻言倒吸一口凉气,瞅着被甲士按住,又挣脱出来的云策,随即高声喝道:“抓活的,不得有误。”
四个甲士大喝一声,手持四面巨盾向刚刚站稳身形的云策撞过来,他抬脚踹飞了对面的甲士吗,却不防这个甲士身后还有一个替补甲士,不等他收回腿再踢,咣当一声,四面巨盾就把云策卡在中间。
于此同时,头顶还有一道大网兜头笼罩下来。云策迅速坐倒在地,胡乱抓住一条人腿就用力的往怀里拉。
大网落下扣在巨盾上,云策趁机把抓住的人向上一抛,把刚刚落下的巨网撞的颤抖一下,他自己连滚带爬的从争取到的空隙钻了出来。
人还没有站稳,一柄巨锤就砸在他的胸口,身子向后踉跄退几步,又有武士牢牢的抱住了他的双腿。
几番挣扎不得脱,云策怒极,仰头狂号一声,双目猩红,左臂上忽然出现一层淡青色的鳞片,他的手也迅速变形,半尺长的指甲闪电般的弹出,落在抱他大腿的武士脑袋上,武士的脑袋如同一个烂西瓜从中爆开,白的,红的把他的手沾染的污秽不堪。
左臂横扫,锋利的爪子如同切豆腐一般将巨盾撕扯成碎片,再上前一步,左臂再挥,四个挡在面前的甲士就被切割成了一堆碎肉。
下面的战场已经变成了修罗场,站在高处的张敏跟篷荆对视一眼,各自露出一副了然的神色。
张敏亲自操控床弩向云策射击,此时的云策似乎忘记了闪避,只顾着杀戮,三枝弩箭先后落在他的背上,第一发将他的身体击飞,第二,第三发弩箭也未能穿透他的身体,只是带着他的身体,飞出去了足足十米远。
“草泥马——”云策痛彻心扉,怪叫一声,就抓住一个武士,生生地把脑袋拽下来,朝高处的张敏砸了过去。
武士的脑袋过去了,云策的人也紧跟着飞掠过去,此时此刻,他真的很痛恨这个女人,恨不得把她碎尸万端。
一柄马槊点在云策的胸口,虽然槊杆已经呈弓形,云策的身体依旧强行向前,张敏瞅着近在咫尺的云策展颜笑道:“一头猪精而已。”
云策顶着马槊缓步向前,一字一句的道:“老子要入死你!”
张敏大笑道:“一头猪精也敢作此美梦。”
说罢,身形向后退一下,马槊的抢攥却已经抵在墙上,张敏洁白如玉的手如同弹拨琴弦一般,转动一下槊杆,马槊立刻就高速旋转起来,云策胸口如同火燎一般,迅速后退,甩开马槊,这才捂着胸口道:“好奸诈的女人,今天不入死你,老卒绝不罢休。”
张敏不以为意,站在更远处对云策道:“龙灵被你夺走了吧?”
云策愣了一下道:“什么龙灵?”
张敏男子一般哈哈大笑道:“你身为猪族,私自拿走龙灵,对猪王猪怒不忠,对你战死无数的同族不义,你这般不忠不义之辈说出的话,鬼神都不敢倾听。”
(本章完)
第53章 富人总是那么怕死
第53章 富人总是那么怕死
“我是猪?”
张敏一连串的话,终于把云策从狂怒的情绪中给拉回来了,眼中的红色逐渐消退,变成龙爪的左手也迅速恢复。
从地上捡起张敏抛弃的马槊横在胸口道:“什么是龙灵?”
张敏的手从紫色披风下伸出来,她的手真的很好看,不好的地方在于,那只手里握着的那柄剑。
剑,看起来有些秀气,比云策知道的剑窄一半,又比他见过的剑长一尺,张敏的手很稳,那柄剑却无风自动。
“每三百年神龙就会来大汉一次,以前来的时候,神龙的身影都会出现在长安,接受万民朝拜,并赐下龙灵。
这一次,神龙没有来长安,而是出现在天柱山,赐下的龙灵想必落在你手,才让你从一头普通的猪,变成了猪精。
啧啧,你还是一个不忘本的,神龙明明给了你一张还算俊秀的脸,你非要弄一个猪头面具戴上,真是的,野兽就是野兽,就算变成人形,依旧是一头野兽。”
云策左右看看,发现射阳城里人声鼎沸不说,还处处火焰,面无表情的道:“你注定要给我生一窝猪仔的。”
说完话,就一槊捅向张敏的胸口,这一次,他用尽了力量,他发现,张敏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女人,自己以前太想当然了,不仅仅是他,恐怕红姑娘,裴川他们应该也落进了这个女人的陷阱。
毕竟,虞公府所在的贵人区,并无骚乱,也无火光,也就是说,人家把力量全部收缩到了贵人区,就等着叛乱者过来呢。
至于会死很多奴隶的事情,人家并不在意,甚至还有些窃喜,旧有的工具已经严重破损,该是换一批新的工具了。
在过所,云策以为自己伪装的不错,谁料想,人家也在演戏,张敏与篷荆的关系根本不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而是上下级,且张敏才是上级,忍耐一时,让云策以为自己掌控住了局面。
云策现在唯一希望娥姬他们被张敏给忽视掉了,否则,射阳城就是娥姬她们几人的葬身地。
一槊捅过去,张敏的长剑就蛇一样的缠绕在槊杆上,她没有与云策比拼力道,而是趁势向旁边带一下,云策的马槊就偏离了原定的方向,刺在墙上。
不等云策收回马槊,缠绕在槊杆上的那柄长剑,在张敏跨步向前的时候,就沿着槊杆螺旋前行,眼看着长剑就要斩到手指,云策丢弃了马槊,提起右拳朝张敏的面门轰了过去。
拳头力大势沉,张敏不敢应对,向后倒退两步,云策双脚在地上的猛地蹬一下,就朝左边的后宅飞了出去。
“放箭!”篷荆大喊。
在半空中挨了几十箭的云策终于翻身进了虞公府邸后宅,他没忘自己今天来这里的目的。
张敏见云策进了后宅并没有追赶,反而与篷荆一起重新调整前宅的布防。
篷荆不解的问道:“猪精去了后宅,虞公不容有失。”
张敏笑道:“猪,每二十一天就发情一次,今夜血月,正是猪发情的日子。”
篷荆闻言哂笑一下,就开始排兵布阵,准备应对即将破门的叛贼。
云策落身后宅,只觉得自己好像刚刚被千刀万剐了一般,全身上下就没有不疼的地方,从裤裆位置拔下一根箭丢在地上,尽管自己如今皮糙肉厚的,当羽箭朝那个地方射击的时候,心头不由的阵阵发寒,就差那么半寸。
听着前院传来阵阵惨呼声,云策耸耸肩膀,没办法,自己已经倾尽全力帮助裴川他们扫清障碍了。
“帮我找到虞公。”
云策跟狗子说了一声,就看见腕带上出现了一道银丝指向左前方。
沿着小径向里走,脚步落地无声,不是云策走的小心,而是脚下本就铺设着厚厚的一层毯子,毯子应该是处理过的,防水,走在上面软绵绵的。
走过姹紫嫣红的中园,前方是一座座朱红色的小楼,应该是虞公姬妾们居住的地方,看数量之多,云策如果想一间间的搜过去,估计需要半天时光。
虞公是一个会享受的,他的后宅里有一条小河,小河蜿蜒曲折,流经每一座朱红小楼,而每一座小楼的窗户上,都有一个靠在窗边托腮渴盼情郎的美人。
真的都是美人,每一个都比娥姬漂亮,就是没有娥姬那么活泛,像是假美人,其中还有两个体态丰盈,眼眸湛蓝如海水的美人儿,应该就是冯安他们说的灵国美人。
灵国女子真的很漂亮,主要是风情好,虽然只是面无表情地坐在窗口,眼眸也是冷冰冰的,可她越是这样,越是让人想要融化这座冰山。
云策还看到了一个肥胖的女人,坐在窗口如同一座肉山,见云策在看她,就站起身,然后,云策就明白这样的胖女人为何也会被虞公收藏了,她太高了,因为太高,导致她的臃肿就变成了极致的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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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策甚至能想象的到,倒在这种女人的怀里,就像倒在了云端,身体的每一处触感都能被很好的照顾到。
云策身为世家子,虽然没有流连丛,对于美人的分辨早就脱离了看脸,看胸,看腿的低级趣味。
好几次,云策出于好奇都想进小楼看看,结果,被毫无情趣可言的狗子拖拽着直奔一座看起来格外精致的小楼。
这座楼不在水道边上,周围被一丛丛矮小的淡紫色植物包围着,这就让这座小楼显得比其余小楼来的低矮。
一条碧绿碧绿的长着六条腿的小蛇调皮的爬上云策的腿,找了一处被羽箭射出来的衣服破洞,就把小巧的嘴巴张到最大,就狠狠的咬了下去。
云策皮厚,箭矢都穿不透,自然不是一条精致小蛇能啃的动的,不过,啃不动归啃不动,云策还是能感受到有两股灼热的水流,顺着腿上的皮肤流下。
他摘豆角一样的将小蛇从腿上摘下来,小心的放在旁边的树上,挥手示意它快跑,否则,他就要改变主意了。
小蛇不怎么领情,又一口咬在他的手指上,无奈之下,云策只好随手把它的头捏成肉泥。
虞公家里的草丛园丁没有打理好,有好多的蛇,这些蛇毫无例外的都长着很多腿,云策估计,长腿越多的蛇,应该越毒。
烦不胜烦之下,云策就从龙珠里取出百足蛇的毒液在地上洒一点,随着一股淡紫色的青烟冒起,云策就看到有无数条个头不大,看起来很精致的蛇,飞速的钻进了小楼。
随即,小楼里就传来一阵阵的惨叫声,须臾,就安静下来了。
银丝笔直的指向小楼,云策就放心大胆的踏上了小楼前看普通,实则奢华的小径,在小径上走了几步,云策忽然停步,取出绑在腰间的麻袋。
双脚用力的一踩,大地震颤一下,很多朴实无华的金珠子就从地毯里蹦出来,云策用麻袋兜住。
可惜,麻袋早就被羽箭射的千疮百孔的,金珠子又从破洞里漏出来了,叮叮当当的掉的满地都是。
云策不想追着金珠子捡拾,那样不好看,于是,准备一会见了虞公,再要一个或者几个麻袋,反正今天有枣红马帮助,多拿一些免得娥姬总是絮叨他不会给家里敛财置办产业。
云策又往前走了几步,没来由的有些发昏。
正要问狗子,狗子自己发声道:“能通过空气释放神经毒素的植物就在身边。”
云策看看身边的淡紫色灌木,觉得这应该是好东西,就屏住呼吸开始拔灌木,拔下来一棵,就往龙珠里丢一棵,不到十分钟,勤快的云策就把小楼周围的小树拔了一个干净。
清风徐来,云策开始呼吸,觉得这里的空气都带着甜腻腻的脂粉香。
“以后有危险提前说,你看看我今天被打的如此狼狈,差一点子孙根都保不住。”
“你害怕危险,你倒是问啊,你不问,我怎么知道你需要帮助?”
“好,门口的石板能踩不?”
“那里很安全,可以踩,就是屋顶上会掉下来一张金属网。”
云策重新走出去,拔下来一根看起来比较直溜的不知名小树,顺手捋掉枝杈,就重新来到台阶跟前,踩踏上去,果然,如同狗子所说,上面掉下来一个金属网,不等网展开,就被他一棒子给砸到一边去了。
云策正要推开门,就听狗子道:“门里面有一架床弩,只要你触碰一下大门,弩箭就会射过来。”
云策用棒子推一下门,就看见三根弩枪破门而出,嗡嗡嗡的飞出去老远,他隐约还听到了一声女子的惨叫。
大门倒塌了,云策伸头看了一下屋子里的陈设,结果,陈设没看到,倒是看见了一地的发黑的尸体,他甚至看到一些鲁莽的小蛇仓惶隐藏身体时,不小心露出来的半截尾巴。
不知为何,房子的天板很低,像云策这种一米八身高的壮汉如果进屋,头顶就能摩擦到屋顶。
裤外边套皮裤,那是必定是有缘故的,云策没有硬闯,再一次咨询了一下狗子。
“扫描后发现,整座建筑为一栋半地下建筑,所有建筑主体,由类似绿钱的金属整体铸造而成。还检测到整间建筑布满了滑轨跟牵引绳,由此判断,这是一间可以自由组合的房子,你进去之后很可能九死一生。”
(本章完)
第54章 我要杀你,跟你无关
第54章 我要杀你,跟你无关
被张敏算计了一顿,被一群人打了一顿之后,云策认为自己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横行无忌的地步。
啃过龙蛋壳加上进行了一场足以改变基因编组的宇宙旅行,云策自认,自己来到这里,就是神之降临。
结果,羽箭射在身上真的很痛,弩箭射在身上痛的要死,锤子砸在胸口会胸闷气短,一点神经毒素,也能让他头昏脑胀,所以,不可大意。
面前是一座金属屋子,天知道里面有怎样的未知危险。
虞公府邸如今成了叛贼跟官兵的交战核心,只是听听前院激烈的战斗声,就知晓裴川,红姑娘他们也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
虞公就是射阳城的城主,而且担任了射阳城很多年的城主,听说这是他一岁抓周的时候抓到的,当时的射阳城城主把自己的印信贡献出来给这个出身富贵的孩子当抓周玩物。
一个一岁的孩子,面对数百件琳琅满目的抓周用具,没有理睬那些妖艳的贱货,直接飞快地爬到城主印信跟前,抓起来就不放手。
第二天,射阳城的城主就变成了他这个一岁的孩童。
有钱,有权的人,终究会转化成一个可怕的人,这一点,云策深知其中三味。
要说有钱人,有权人身边全是阿谀奉承之徒与酒囊饭袋之辈,云策是不信的,谁告诉你智勇双全之人就不是阿谀奉承之人?谁又告诉你酒囊饭袋之辈中没有惊才绝艳的谋士?
看看眼前的场面就清楚了,前院是官兵守卫,如今打的满地都是脑浆子,后院是人家虞公自家人守卫的,现在,就闯进来云策一个人,还拿人家的铁屋子没办法,这高下立判。
虞公直到现在都没有喊人过来救驾,有这样的自信,云策也为他鼓掌,他决定拿火烧一下这间屋子看看。
铸造绿钱的金属虽然不知名,属性却跟地球上的铝差不多,质量轻,延展性好,传导热的功效高。
这座小楼上下两层顶天了也就五十来个平方,且一楼大厅空旷,很像是一个炉膛,稍微加热一下,里面的人必定会变成烤猪。
在狗子的指引下,云策很快就扛着两大桶灯油回来了,在他的身后,还拖着老大一包粗如人臂的蜡烛。
打破灯油桶,云策就把破灯油桶丢进大厅,等油脂漫延一会,就丢进去一枝火把,大厅里立刻就燃起了熊熊火焰。
看火焰燃烧的猛烈,云策不由得感叹,能把一座金属小楼设计的通风条件如此好,也是名家手笔了。
通风条件好,也就预示着这间屋子跟适合点火,他就把一大包蜡烛也统统丢进去助燃。灯油加上融化的蜡烛,很快就在大厅里形成了爆燃效果,对于抽吸金属屋子的空气效果极好。
屋顶正在缓慢的下降,似乎要把火焰给压灭,早就预料到有这一手的云策,就恋恋不舍的将院子里的两尊白色的真人大小的宝石美女造像给丢进去顶住,不让屋顶继续下落。
美女造像雕琢的栩栩如生,就是身上披着的绸缎一样的衣服遇火自燃,光洁的身体被火焰炙烤似乎活过来一般。
虞公到底是一朵富贵,人家的美人造像上,就没有出现胸口,屁股这两个重点部位黑乎乎的模样,比陕西临潼华清池的人文雅的多。
从鱼池子里挖一桶水泼到屋顶上,滋啦一声,水汽蒸腾,云策觉得差不多了,就算虞公喜欢蒸桑拿,这温度能把他蒸熟。
又等了一会,小楼里依旧没动静,云策叹息一声,对狗子道:“他从地道跑了,帮我找出来。”
一根银丝从腕带里钻出来,四处探寻一番之后,就笔直的指向了云策的后背。
转过身,就看到虞公被人抬着从背后的小楼里出来了,远远的,就听虞公笑呵呵的道:“年轻人就是不知道珍惜好东西,这座小楼可是大匠师何东楼的心血之作,如今被你一把火烧成了一堆废铁,可惜了。”
云策瞅着小楼里源源不断的往出冒人,脸皮抽搐一下笑道:“些许小事,虞公何必大费周章。”
坐在步辇上的虞公抬起一双莹白如玉的脚道:“老夫珍爱这双脚,多过珍爱性命,怎么能是小事情呢?
来来来,老夫给你介绍一些朋友,他们都是大汉著名的英雄好汉,你们都年轻,正好亲近亲近。”
云策低头瞅瞅腕带,就听狗子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是奉命去伤害生命,不是自主的对吧,另外,你看我这一眼,确定是派我去伤害生命,我说的对吧?”
云策看着最前面那个拎着两枚比他人头还要大的链子锤的家伙,认真的道:“是的,是我发布的命令,不是你有了自主意识。”
“你的回答我记录下来了。”
狗子回答完毕,就散作一缕缕暗不可察的丝线,垂入草丛,消失不见。
虞公见云策胡乱看不理睬自己,就指指最前面拎着流星锤的壮汉道:“郑虎,砸他的时候小心些,莫要一锤子砸死了。”
郑虎点点头,跨出一步,流星锤已经先他一步飞向云策的胸口,力道刚猛无俦,明显没把虞公的话放在心上。
云策探出双手紧紧的抱住了人头大小的流星锤,郑虎见状眼神一凝,另一只锤头在半空中转了大半个圈,朝云策的脑袋砸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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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策抱着流星锤用力的往回抽一下,原本缠绕在郑虎手臂上的铁链子嘎吱吱的转动了几圈,论起来的流星锤半径变短,擦着云策的鼻尖砸在地上,而郑虎的手臂像是被剥掉皮一般,血肉糜烂。
云策再次发力,郑虎的手臂就被铁链子生生的给绞断了,得到了一个链子锤,云策就把它抡起来砸向虞公。
链子锤砸在一面巨盾上,巨盾碎裂,巨盾后面的人也吐血倒下,云策收回链子锤再一次抡起来狠狠的砸下去。
虞公脸色铁青,懊恼的瞅着周围呆立不动的人,好在他身边还有几个抬步辇的人不要命的跳出来拿自己的身体去撞流星锤。
这人的力道很大,居然把流星锤的飞行轨迹给撞偏了,流星锤只好带着他的身体一起砸在地上。
虞公抬手抹一把糊在脸上的血肉,怔怔的瞅着云策道:“你把他们怎么了?”
云策还没有回答,就听不远处有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不外乎是精怪手段,听闻猪王猪怒能把脖颈后的猪鬃当弩箭射出去,而且中箭之人外表毫发无伤,就是痛苦难当,动弹不得。”
云策吧嗒一下嘴巴瞅着走过来的张敏道:“我感觉我越来越像一头猪精了。”
说完话有对虞公道:“虞公这里可有助兴的药剂。”
虞公瞅一眼张敏呵呵笑道:“如此美人前月下成就美事最为应景,喝助兴药剂,岂不是煞了风景?”
云策缓缓抡着链子锤道:“因为我要入死她,就她这种为了一点利益,就把亲爹,兄长全部卖掉的女人,必定是皮糙肉厚,没有助兴药剂,恐怕力有不逮。”
虞公抬起手杖,推一下距离他最近的武士,只见那个武士直挺挺的倒在地上,虽然眼睛还能眨巴,却动弹不得。
“看来,老夫确实是轻敌了,你此次前来,真的只是因为死了一个女童?”
云策点点头道:“这是真话,你身为城主,让一个本该享受父母保护的孩子坐在路边吃土,这就是你的错。”
虞公皱眉道:“难道不是因为她的父母无能导致的吗?”
“你的意思是说,你父母比较厉害,所以你就活该享受所有?”
“不是这样的吗?”
“不是!”
“道理何在?”
“你自己想,要多从自身找毛病,找到了你或许还能变成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虞公回头看着已经抵达身后的张敏道:“你看看,他连杀我的理由,都必须由我自己找,何等的霸道。”
张敏示意仆役抬着虞公慢慢后退,自己直面云策巨剑指向云策道:“我这一生吃了不少的猪,你不想为同族复仇吗?”
云策先朝虞公喊道:“直到现在,我只想要你的一双脚,你要是跑,就算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你的命。”
张敏轻笑一声对虞公道:“据说猪的嗅觉灵敏无比,它已经记住了你的味道,确实有千里追杀你的能力。”
云策站稳身形,吐气开声,被他缓缓抡着的流星锤再一次夹带着无比的威势砸了下来,张敏连忙闪避。
云策手中的铁链子猛地一松,链子锤一下子就砸在另外一个抬步辇的仆役脑袋上,在一阵令人牙酸的骨骼断裂声中,仆役居然被这一锤砸的爆裂开来。
面对如此凶蛮的云策,虞公第一次没心情笑了。
云策走过来推开另两个僵立的仆役,带着满身的血腥味,低头对虞公道:“我真的很需要你的一双脚去祭拜那个死去的女童。”
虞公叹息一声道:“我有钱,有很多钱。”
云策伸手道:“拿来!”
“给了钱,你就不砍我的脚了?”
“不,我可以轻点砍!”
(本章完)
第55章 假意真情差不多
第55章 假意真情差不多
云策举刀,在虞公的脚腕处比划两下,见张敏似乎没有过来保护虞公的意思,就对张敏道:“我真的砍了。”
张敏抬手示意道:“快砍。”
云策对闭着眼睛准备承受断脚之痛的虞公道:“她不在乎你的生死。”
虞公睁开眼睛道:“这就是我宁愿承受断脚之痛,也不想跟你继续纠缠下去的原因。”
云策再看看不远处的张敏道:“什么意思。”
虞公咬着牙道:“攀星楼的人本就没有心。”
“攀星楼?卖灵国奴隶得来的钱修建的那座高楼?”
“就是。”
听了虞公的话,云策也就明白了张敏的来路,不用说,攀星楼一定是类似明朝东厂,西厂那样的特务组织。
连虞公这样的人都宁愿断脚,也不想跟张敏扯上关系,由此可以知晓那个组织该是多么的恐怖了。
一群女人战战兢兢的抬来了两麻袋金珠,这让云策很是奇怪,这几个看似柔弱的女人也能抬动上千斤重的东西?别是假的吧?
云策用手拎一下麻袋,发现重量合适,就对虞公道:“我还是从关节处下手吧,这样便于你以后恢复。”
虞公长叹一声道:“我这一双脚从未落地,现如今,也就当这双脚从未有过。”
不得不说,虞公这人还算是一个人物,云策用锋利的瑞士小刀把他的脚沿着脚踝环切下来,虽然汗水浸透了衣衫,他还是一声不吭。
云策将一双好看的脚装进了布袋子,看看像是被水洗过一遍的虞公,实在是不明白他这个时候装好汉给谁看呢。
张敏在旁边朝虞公行礼道:“虞公心志坚若磐石,张敏佩服。”
虞公哆嗦着嘴唇道:“如此,上使可还满意?”
张敏笑道:“由此可以判定,荒原之乱跟虞公无关。”
虞公似乎松了一口气,眼巴巴的瞅着云策手里的布袋道:“郎君如何处理老夫的双足?”
云策抓抓后脑勺道:“看样子我砍了你的双脚,更像是帮了你,不管怎么说,那个女童因为你的缘故死了,你的这双脚,自然是要给她陪葬。”
虞公咬着牙忍着痛道:“这仅仅是荒原,你在这里凭借你的身手可以为所欲为,我只希望你去了出云州,去了洛阳,长安,也能如此的为所欲为。”
云策把两袋子金珠夹在胳膊地下,没理睬虞公的负犬哀鸣,对张敏道:“既然你是密谍,那么,现在的紧要事件是剿灭叛贼,你也看到了,我跟叛贼不是一伙的,至于要入你的事情,等我有闲暇再说吧。”
张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对云策道:“你下一次发情还要等到二十一天之后,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等待,另外,你比那些叛贼重要的太多了,今日就算是放那些叛贼离开,你也休想出逃。”
说罢,她举手轻轻鼓掌两下,就有无数的甲士从各个方向洪流一般向云策围拢过来。
云策双臂夹着麻袋扭头就跑,张敏见他一头钻进了那座金属楼阁,脸色大变,轻吒一声,就要跟着冲进去,却慢了一步,金属楼阁原本大开的门,轰然落下一道闸门,将大门关闭的严严实实。
张敏扭头看着虞公道:“地道有几处,出口在何方?”
虞公笑呵呵的瞅着还在冒烟的金属楼阁,颤巍巍的举起蒲扇样的扇子扇几下,对张敏道:“最近出通前方六座楼阁,最远处通射阳城城外八里处的射阳河,河边还有一座轻舟,顺流而下,一日可达五百里以外。”
张敏狂啸一声对出列的校尉吼道:“准备雷烟兽,直奔射阳河,同时,通知射阳河水司校尉,拦截所有过往船只。”
云策跑了,张敏追人去了,涌进来的甲士纷纷撤离,只留下虞公被十几个娇妻美妾围着,黯黯的哭泣。
“老子还没死呢,哭什么。”
话这样说,虞公的眼睛却一直盯着那座金属楼阁的大门,等了许久,不见大门打开,虞公叹息一声道:“看样子是真的走了,等此间事了,家中的奴隶也不要让饿着了,老夫浑身上下就这么点肉,经不起这么切割。”
话音刚落,就看见张敏鬼魅般的从阴暗处走出来,对虞公道:“此次灾变,你射阳城罪在不赦,拿出五千万钱用于重新休整城防,你可愿意?”
虞公再次哀叹一声对身边的妻妾道:“家里养不起那么多的奴隶,该遣散的遣散,该放归的放归。不能遣散,放归的,食料减少三成。”
张敏的眼神阴冷极了,再看一眼紧紧关闭的楼阁,快步离开。
眼看张敏离开,虞公的身子一软就瘫倒在步辇上。
前院的战斗已经结束,那里尸积如山,虞公家的仆役正在清理尸体,只是尸体太多,摆到街道上,已经绵延出去了两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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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策将头躺在彩姬丰满的大腿上,凝视着眼前阻挡视线的两座高峰,紧绷的身体在彩姬的揉捏下,终于松弛了下来。
“你是谁家的郎君,如此大胆?”
“我姓刘,叫刘长安。”
“你是来找我的?”
“是啊,那天看了你一眼,就无法忘记。”
“刘郎,你是一个好人,只是这里不是你的久留之地,还是快快离开吧。”
“没关系的,虞公这会应该没空理睬你这个美人,我想多留一会。”
“你真的喜欢我吗?”
“不是,只是难以忘记你的模样。”
“我太寂寞了,每天醒来看到一样的风景,一样的人,吃着一样的饭菜,穿着一样的衣裳,甚至还要奏着一样的乐曲……
你知道吗,我以前住在一座高山下,那座山可高了,在山坳处藏着一棵刺球树,每到刺球爆裂的时候,我都能捡拾满满一筐,去掉刺球衣,放在火上烤,有时候会炸开,里面的甜瓤迸发的人满头满脸……”
云策是掀开一个挂毯出现在这个女人房间的,她没有感到惊讶,云策自然也没有,看到她坐在窗户边上,就很熟练的把头放在她的大腿上休憩,女人没有拒绝。
血月已经升的很高了,女人一边摩挲着云策的头发一边絮絮叨叨的说着往事,看起来很亲昵的样子。
前院的喧闹声终于彻底的结束了,云策听到一声马鸣,应该是枣红马没有藏好,被人发现了。
云策从龙珠里取出一枚老大的金铤,放在女人的手上,然后起身从窗户里跳了出去。
“刘郎,别忘了我——”声音宛若杜鹃啼血。
剧烈的战斗过后,又享受了一会极致的温柔,真情流露也罢,虚情假意也好,云策很享受温柔时光,想必那个女人也能稍解寂寞。
出二道门的时候,云策遇见了篷荆,老家伙不久前还一副指挥若定的模样,现在见到戴上猪脸的云策比见到鬼还要惊诧。
没了手下的篷荆只挨了云策愤怒的一拳,就被砸到砖墙上抠都抠不下来,此时再看篷荆之前设定的计谋,软弱无力的可笑。
打一个唿哨,枣红马的鼻子就喷着粗气跑来了,在它身上抹一把,汗津津的,看样子逃离的时候费了不少力气,好在,鞍鞯啥的都是齐全的,云策就纵身上马,提着两柄人头大小的流星锤,从二道门这里直接杀出了虞公府。
不到一夜时间,射阳城就已经被摧毁了一半,这里处处冒烟,处处火光,死尸更是密密匝匝的,富贵人家门口的街道上铺满了尸体,这是富贵人家的武勋荣耀,云策看了,以虞公府邸为最。
云策骑着雷烟兽在街道上小步快走,不论是官兵,还是富贵人家的武士,都没有上前阻拦的意思,毕竟,云策腰上缠着的那一对流星锤真的很有震撼力。
枣红马踩着骄傲的舞步驮着云策离开了射阳城。
云策回头看看城门楼子,那里没有悬挂红姑娘跟裴川的人头,看样子他们两个也聪明的紧,发现形势不对就跑了。
这就对了,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存,造反的时候遇到阻力,遇到失败是正常的,只要保留好火种,大家又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会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射阳城就是一个引诱所有叛贼全来的诱饵,叛贼们如约而至,落得一个满地尸骸的下场,是必然的。
到了荒原上,血月的光芒就没有那么明亮了,不过,荒原上不时传来的羊蹄声,还是让云策明白,官兵们还在追杀叛贼。
黑乎乎的看的不太清楚,好在有狗子搜索,云策还是在距离射阳城五十里以外的一个山坳里找到了娥姬。
她面前生着一堆火,把她的小脸照的红彤彤的,她曲着膝,把头埋在两腿间,只露出两只耳朵倾听外边的动静。
枣红马的蹄声踏破了黑夜的寂静,娥姬猛地抬起头,冲着黑暗处高声叫道:“郎君,是你回来了吗?”
云策笑着回答道:“我回来了。”
即便是黑暗,云策还是看到了娥姬满脸的泪水,从枣红马背上跳下来,把缰绳丢给她道:“咱家的马,马背上还有两袋金子。”
娥姬仰着小脸看着云策欢喜的道:“郎君真厉害。”
(本章完)
第57章 猎猪2
第57章 猎猪2
“还没有找到那头猪吗?”
“没有,那头猪进入荒原之后就失去了踪迹,我们这些天拷问过很多人,叛贼倒是抓到不少,野猪精的踪迹他们一无所知。”
张敏看看敢怒不敢言的部下,阴沉着脸道:“想想抓住那头猪,拷问出龙灵你们会得到什么,我想,你们就不会觉得累。”
密谍摊开手道:“我们的人手严重不足,而射阳城的兵马,他们更在乎如何剿杀叛贼,对抓野猪精的事情不怎么上心,我们又不能告诉他们这头猪精跟龙灵有关。
上使,属下建议,从出云州的攀星楼调派兵马,携带天眼,就算知道的人多了,功劳会摊薄,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无所获要好。”
“射阳河那边还是没有消息吗?”
“没有,猪精没有走水路,同时,猪精的同伴也消失了,我们几乎把方圆五十里内翻遍了,并未有任何消息。”
张敏沉吟片刻道:“再给你们三天,如果再找不到,就告知出云州攀星楼,放天眼出来。”
娥姬欢叫一声,就跳进瀑布下面的一个水潭里去了,赤裸着身子在水潭里鱼一样自在的游着,有时候刻意的站在石头上叫唤一声,引来云策关注之后,她就跳进水里,每回都能招来云策的白眼,为此,她乐此不疲。
云策站在水潭下游的小溪里给清洗枣红马身上的泥水汗渍,枣红马有时候也喝一口水喷在云策的身上。
这是一处隐世桃源一样的好地方。
远山黛青,草原碧绿,灌木层层生长,虽然是野生的,云策总觉得这里像是有人打理过。
如果不是狗子告诉他,这里确实没有外人,他绝对会亲自搜索一番的。
灌木上长着一些紫色的果子,如今,应该是成熟了,大部分果子的颜色很深,快要变成深紫色了。
每颗果子如同指头蛋大小,吃到嘴里酸甜可口,他采集了一些,大部分的果子却落在地上,或者满足了小鸟的口腹之欲。
娥姬赤条条的从水潭的缺口处游到云策跟前,枣红马低头想要咬一下这个白色的东西,被娥姬尖叫着推开长脸。
云策闷哼一声,从水里捞起赤条条的娥姬,丢到毯子旁边,把她放在上面,用毯子卷起来。
他原来的计划不是这样的,为了她们的安全计,他想把娥姬也悄无声息的融入逃亡队伍里去的,可惜,娥姬死活不同意,双手双脚缠在云策身上,让他没办法把她撕下来。
一个群体,自然非常的醒目,可是,把一个群体拆散,群体里的人融入到别的群体里面,就没有那么显眼了,尤其是在冯安跟粱昆精心挑选下,安姬成了一户人家的女儿,其余的女孩子也逐渐成了别人家的闺女或者女使,处在一个三千人的更大环境里,又有谁会在意别人家陡然多出来了一个闺女,或者男性仆役呢?
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是最安全的。
更不要说云策还在这个三千人的大群里,看到了伪装成一对夫妇的红姑娘跟裴川,她们本就是穷苦人出身,现在伪装成一对可怜的推着板车的下层自由民是最恰当不过了。
冯安答应云策,在必要的时候,就把她们两个推出去当一下挡箭牌,制造一点混乱,给自己这群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
这样的计谋算不得精彩,云策只希望能够有用。
“你就不该跟过来。”云策懊恼的在娥姬脑袋上拍一巴掌。
娥姬委屈的捂着脑袋道:“你跑了怎么办?”
“我不会跑!”
“你会跑,我已经闻到你身上别的女人留下的臭味了,而且,我还听到你跟冯安他们说的话了,你还想抓住张敏那个臭女人,要那啥死她,你不准那啥她,要那啥应该找我。”
云策嫌弃的瞅着娥姬略微有点变化的身体,又拍了她的脑袋一下。
“抓张敏是为了能进出云州州城,我总觉得这个女人很邪门,像是很厉害的样子,或许有办法帮我们处理掉这些烦心事。”
“既然麻烦,我们在荒原也能过日子……就我们两个。”
“想得美,我还要把这个世界走遍,看遍呢,如果只是来陪你过日子,老子岂不是白来了。”
“你就是不肯对我好好说话,安姬都说了,一个好男子就该跟女子说着情意绵绵的话,才能获得那个女子的心。”
云策诧异的看着娥姬道:“我要你的心干什么,把那东西好好的放在你的胸口,谁都不给,没有了那东西,你就死了,而我很讨厌没有心,并且死了的你。”
“你要,我可以给。”
“不要,血糊刺啦的不好看。”
跟小女孩谈情说爱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她们往往过度的热情,热情的就像是一团火,不但把自己给融化了,也想把你也一并融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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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唳——”
天空中传来一声凄厉的鸟鸣,云策抬头看去,只见头顶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只大鸟,一只奇大无比的鸟,这东西跟小型飞机一样从云策头顶飞过,甚至遮蔽住了太阳。
娥姬早就卷着毯子一蹦一跳的去穿衣服了,枣红马也从溪水里上了岸,正在用力的抖身上的水。
云策站在岸边,提着那对沉重的流星锤死死的盯着从头顶飞过的巨鸟,等巨鸟在天空盘旋一圈再次飞过来的时候,云策就把链子锤的链子放到最长,提着锤头就猛地向巨鸟砸过去。
巨鸟的爪子抓住了锤头,带着云策在空中飞了一下,就丢掉锤头,云策人还没有落地,就扯着链子在空中甩一圈,再一次把锤头丢了上去。
这一次,巨鸟用翅膀拍了一下链子锤,锤头就失去了力量,从天空掉下来。
云策转身就走,提起娥姬把她丢到马背上,自己纵掠上马,枣红马就昂嘶一声,哎呀呀的叫着顺着山路就狂飙了出去。
云策很确定,那只鸟是人饲养的,原因很简单,那只鸟的鸟背上,还坐着一个人,而且,鸟头上还有缰绳。
枣红马在山路上连跑带跳的快如闪电,见到沟壑也不停歇下来,而是大叫一声就驮着他跟娥姬飞过去了。
巨鸟如影随形,还时不时的往下扑击,云策不得不一次次的把锤头丢上去砸鸟。
羽箭对于这样的鸟一点办法都没有,他接连射了三箭,两箭射在肚腹上,被那里的甲胄给挡住了,另一箭射在翅膀上,连羽毛都没有掉下来一根,也就是锤子砸上去,那只鸟才闪避一下。
枣红马很聪明,在云策忙着跟大鸟斗殴的时候,它驮着云策跟娥姬一头钻进了一片树林子。
林子类似松林,树木高大笔直,树下只有厚厚的落叶不长杂草,马蹄子在树林里转悠了片刻之后,就贼兮兮的停下来了。
“唳——”
天空中的巨鸟失去了云策的踪迹,就再一次大叫了一声,云策严重怀疑这家伙是在召唤伙伴。
云策抬头瞅瞅天上的大太阳,此时才不过偏西,距离天黑至少还有八个小时呢。
云策从龙珠里扯出一件甲胄,胡乱给娥姬裹上,并且用束甲丝绦把两人牢牢的绑在一起,等一下如果出了林子遭遇恶战,娥姬如果落马,就没活路了。
“把我绑在后面,前面影响你作战,绑在后面,我可以帮你挡箭。”
“滚,老子皮糙肉厚的用不着你来挡箭。”
云策低头瞅着腕带道:“狗子,帮我把大鸟弄死。”
“我飞不了那么高,你一会躺地上装死,等它落下来吃你的时候,我就有机会了。”
娥姬听不到云策跟腕带的交流,只是一个劲的扭动着想要转到云策身后去。
狗子的馊主意云策没有听,静静听了一会林子外边的动静,就催动枣红马跳过一个小山涧后,沿着狗子指示的方向往山上爬,这里道路崎岖,大队骑兵上不来。
“他妈的。”
上了山顶,云策忍不住咒骂一声,此时才发现这就是一座扁而长的孤山,跟扇子一样杵在平原大地上,根本就不适合打游击。
“猪精,你跑不了了!”
果然,张敏的声音从那只大鸟背上传了下来,云策看不见她的身影,不过,从语调来判断,这个女人这会非常的得意。
“这就是你要那啥的女人?”
娥姬缩在云策怀里偷偷问道。
云策正想着如何激怒这个女人,让她从大鸟背上下来,就听张敏又道:“这一次,我带来五百甲士,猪精,我劝你快快投降,看在你成精不容易的份上,可以留你一条性命。”
听张敏这么说,云策就放心了,越是吹嘘自己力量强大的人越是没啥力量,他轻轻的催一下枣红马,枣红马就蹦蹦跳跳的从山背后下了山,朝远处更大的一座山狂奔。
一根弩箭准确的射在云策的后背上,弩箭的力量很大,云策回头望去,正看到张敏躺在鸟背上,用双脚蹬着弩弓上弦。
(本章完)
第62章 愚夫蠢妇
第62章 愚夫蠢妇
银白的月光下,一只比篮球大不了多少的蝠鸟正以几何折线的方式在空中舞动着前行,它们是黑暗中的精灵,只可惜今晚的月光实在是太亮了。
“嗖”一枝羽箭飞来,射穿了蝠鸟的身体,一个高大的骑兵从雷烟兽的身上跳下来,捡起还在挣扎的蝠鸟,用匕首破开它的肚子,用皮靴碾轧一下落在地上的内脏,就失望的把蝠鸟随手丢掉。
这样的场面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随着时间的推移,吴彤眼中的失望之色,再也掩饰不住了。
“老周,带你的人马离开吧。”
周校尉摇摇头道:“帮你再查一遍。”
吴彤摇头道:“荒原如今乱起,你们还是驻扎在出云城比较好,再者说,下一个钩月结束,冬天就要来临,你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呢。”
“不找龙灵了?”
“继续找,龙灵与人或者兽彻底结合,至少需要一年,从龙灵降在天柱山到现在,不过百来天,我们还有时间,我已经派人去宗师府取探灵虫了,五天后就会抵达,有目标性的搜索,远比现在盲目搜索的效率高。”
“既然你主意已定,我把天眼留给你,黑甲军确实不宜远离州城。”
周校尉是一个很爽利的人,见吴彤打定了主意,招来一匹雷烟兽等黑甲军集合之后就迅速带队离开。
张敏从大鸟背上下来,凑到吴彤身边道:“这还是师兄第一次失手。”
吴彤摇摇头道:“失败总是会来的,没有人能一直赢,早来早好,至少让我明白,我不是霍王那样的常胜将军。”
张敏咬咬嘴唇道:“师兄,我还是想盯着那头猪精。”
“为何?你该清楚,他不是猪精。”
张敏少女般跺着脚道:“他就是一头猪精。”
“好了,好了,他就是一头猪精,不过啊,我告诉你,一个乡野之人能打的你这种两岁起就在龙城进行最严格,最有效训练的人狼狈逃窜,说明这人的上限很高,是大汉珍贵的财富,你捉弄他可以,别伤了他的性命。”
“他就是一头野猪精!师兄没必要高看他。”
“有资格去铁围关的人,我们都要珍惜。”
云策带着娥姬,枣红马站在小溪边已经很久了,好几次枣红马要低头饮水,都被娥姬抱住脑袋给阻止了。
过了许久,天边已经泛蓝的时候,一只奄奄一息的蝠鸟沿着小溪载沉载浮的从上游流淌下来。
云策上前几步,装作开闸放水,用脚把那只蝠鸟从水里挑出来,蝠鸟才出水,身躯就开始快速的萎缩,眨眼功夫就成了一个枯骨架子,云策用手捏住这具枯骨架子,用力的揉捏成粉随手洒进溪水。
一枚红色的小球愉悦的在云策身上爬上爬下的,想要找一个洞钻进去,结果,路过云策左手腕的时候,就被腕带上的七八根银丝给缠住了,生生地向腕带移动。
云策顿时就感觉到空气中都充满了悲伤的意味,他再低头确认一遍,发现是狗子在欺负那只龙珠,也就不把悲伤当一回事了。
腕带早就张开了一个嘴巴,嘴巴里的还有尖刺一样的牙齿在剧烈的抖动着,似乎等的不耐烦了。
最终,那颗比乒乓球大不了多少的红色龙珠就进了那张嘴巴,云策甚至能看到原本嫣红的如同没壳鸡蛋的龙珠,在那张嘴的咀嚼下粉身碎骨不说,中间还有一丝丝的金色光华也被那张嘴吞噬的干干净净。
可能是好东西进了别人的肚子,云策自己没有任何的改变,他发发力气,右手再一次变成了龙爪,活动几下试验后发现,没啥变化。
还以为再来一颗龙珠,自己说不定就能全身披上龙鳞,到时候可以刀枪不入,所向无敌呢,现在看来,纯粹是想多了。
天空中没了大鸟,云策就抱着娥姬上马,一溜烟的朝出云城方向狂奔,这个时候,自己距离事发地越远,嫌疑就越低。
天色大亮的时候,云策追上了那支黑甲军,他们正在一条小溪边上休整,一个个的把甲胄脱掉,穿着布袍子在水边吃饭,更有甚者,还把靴子也脱掉,双脚浸泡在水中悠闲自在。
天空中没有大鸟,地上也没有,这就说明张敏那个婆娘不在这里。
他们的战马也卸掉了鞍鞯,在下游饮用那些人的洗脚水。
云策左右前后都看了看,没看见有人放哨,显得很没有警惕之心的样子。
他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让娥姬坐在马上,他牵着马,去远处的树荫下休息,等他们走了,自己再走。
一个捧着木碗吃饭的骑兵看到云策牵着的是一匹雷烟兽,就捧着饭碗走过来,上下打量一下枣红马道:“这匹雷烟兽没上禁制,你是怎么让它愿意驮着你的女人的?”
云策笑道:“多给它喂食就成了。”
骑兵摇摇头,围着枣红马转了一圈道:“这匹雷烟兽是军中淘汰下来的,卖给民间也就摆个门面。
不过,这东西本性暴虐,还是上禁制比较好。”
“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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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雷烟兽的性格喜怒无常,如果想让它彻底的听人指挥,就该带着它去一趟‘兽监’,请那里的驯兽师往雷烟兽的脑门缝里钉一根烧红的铁刺,当然,你要记住了,雷烟兽钉铁刺的时候,蒙住它的一支眼,让它的另一只眼只能看见你,若看的是别人,你的这匹雷烟兽就成人家的了。”
不等云策说话,娥姬就俯身抱住枣红马的长脖子,对云策道:“不,大红这样挺好的。”
骑兵嗤的笑一声道:“无知蠢妇。”
云策瞅着枣红马水灵灵的大眼睛也坚决的道:“我也觉得大红这样挺好的。”
骑兵把木碗里的饭食全部刨进嘴里,一仰脖吞咽下去,指着枣红马道:“你猜,它为何叫作雷烟兽?”
云策摇头道:“不需要知道,它挺好的,除过调皮一些,其它的都挺好的。”
骑兵大笑一声道:“不知死活的愚夫蠢妇。”
说罢,就拿着饭碗走了,云策趁机跟在他后面,沿着小溪边的大路朝前走。
娥姬有些愤怒的道:“他凭啥骂人?”
愤怒的时候声音难免大了一些,被路边休憩的骑兵们听到了,他们顿时大笑起来,其中多事的话学那个骑兵的话骂他们俩——愚夫蠢妇。
云策一直以来都认为,被人当作蠢货绝对是褒奖,而不是贬低,这样就能依仗自己愚蠢可以干很多聪明人不方便干的事情。
以前在地球上的时候,他想从云临川口中到这两个字的评价,费了不少的心思,结果,被云临川呵斥为‘蠢驴’而非蠢货。
还以为这两个词差不多,结果被云临川给教训了,别看这两个词只有一字之差,在云临川眼中却有着天壤之别,骂你蠢驴只是就事论事,骂你蠢货,你八成就是一个蠢货。
蠢驴是有生命的愚蠢,是一时的愚蠢,蠢货这两个字把你从动物这个纲属彻底开除了。
依仗着被人称之为愚夫蠢妇,云策娥姬顺利的走过了这支队伍涵盖的范畴,走到他们前边去了,进一步的消除了自己得到龙珠的可疑性。
正在得意的云策跟娥姬说说笑笑,听娥姬畅想自己进入了出云城之后,要如何的当一回富豪,云策突然发现自己的左手一瞬间就有一万斤重。
左胳膊拖着他的身体吧唧一声就砸在地上,枣红马立刻停下脚步,跟娥姬一起疑惑的看着他。
“狗子,滚出来。”云策在心底咆哮一声。
“不关我事,是蛋爷弄出来的动静,你趴一会我问问。”
闻言,云策只好翻一个身,用右手撑着脑袋,左手放地上,装作很悠闲的样子。
“地上有狗皮子屎。”娥姬尖叫出声。
云策悠闲的摆摆手。
“你在干啥?”
云策还是不作声。
娥姬从枣红马背上滑下来,毫不犹豫的学云策的样子躺在他跟前道:“真的有那么舒服吗?”
云策怒道:“别出声,细细感悟。”
“哦!”
“蛋爷说它现在比较牛逼,一时间没掌握好轻重比例,等它再熟悉一会就好了,你也牛逼了,蛋爷说以后它能带着你飞。”
“我的两位大爷,当前不是显露本事的时候,先把自己藏好不被人发现才是重点。”
“放心吧,蛋爷比你还看重这一点,它吸收另一颗蛋的时候,从它那里感觉到了来自外界的危险,力气把自己屏蔽了十八层,就算龙来了,也发现不了它的存在。”
“你这话夸张了吧?它的力量对标不会是敖丙那个龙崽子吧?它一个连太空旅行都走不了的废物,怎么跟别的龙比?”
“我不知道,你见敖丙的时候我还没有意识,不好比较。”
狗子才把话说完,云策就觉得自己左手猛地一轻,就站起身掸掉身上的尘土,对依旧躺在地上的娥姬道:“无知蠢妇。”
娥姬一下跳起来,就扑到云策背上,双手捏着他的脖子想要把他掐死。
再次上枣红马的时候,云策朝后看了一眼,远处苍茫的天空下,有三只大鸟在低空盘旋,通过望远镜,他看到了站在大鸟背上的张敏,把倍数调大之后,他甚至看到此时的张敏容颜有些憔悴。
(本章完)
第63章 敌人很强大,非常的强大
第63章 敌人很强大,非常的强大
出云城不愧是州城,非常的大。
城墙横亘在大地上,站在城门口,根本就看不到两边城墙到底延申到哪里去了,总之,视线范围之内,全是城墙。
城墙有三十米高,城门楼子至少有五十米高。
西安的城墙高度也不过十二米,南京中华门的城墙算是最高的,也不过二十一米,出云城的女墙高度就绝对超过了三十米。
由此,可以判断出,这边的人攀爬能力,以及武力值是要普遍高于地球上的人,要不然,修建这么高的城墙干啥。
出云城的城墙这么高一定是有原因的,比它矮小的城墙肯定挡不住敌人,所以才会有这样的高度。
城墙很明显是巨石堆砌出来的,石缝很小,是真的插不进刀刃,不像金字塔吹嘘的厉害,云策去看的时候把自己肥硕的手掌都放进去了,还可以再放他老婆的手。
每块石头厚两尺,宽四尺,长六尺,也不知道这里的人使用了什么方法把这么多的巨石堆迭到一起的。
云策很喜欢研究这里的建筑工程,因为这东西跟战争潜力是息息相关的,战场上讲究更高,更快,更远,杀伤力更大,想要达成这些目标,工具就要给力。
在河口寨,平远城,射阳城这三个地方是看不出大汉王朝的真实发展水平的,再说了,这三个地方其实是羁縻州最偏远的城市,连农业都没有,生活来源全部来自于采集,狩猎,比原始社会好不到那里去。
所谓的工程,就只有两座城池的城墙了,平远城引以为傲的楼阁,在州城里,就是一般商家用的。
在地球生活的时间长了,总觉得城墙修建的那么高纯属多余,还阻碍城市建设跟发展,自从见到大象一样大的猪,八米高的熊,云策就认为修建一个高高的城墙,隔离出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还是很有必要的。
大汉最糟糕的一点就在于,进城要缴纳进城税,钱不多,一人两个绿钱,可能是进城的人多,跟射阳城一个价。
没有路引的人,清晨进城,关闭城门的时候就必须离开,要不然会被当成贼娃子抓。
娥姬有钱。
就是舍不得,买一根油炸的灰不拉几的东西,还要跟云策分,他自然不会跟小姑娘争一口零食。
见娥姬牵着枣红马看廉价首饰看的入神。
云策就看到一种用大刀切出来的绿绿的东西,味道不错,一口气就买了两刀,谁知道,人家看他穿的寒酸,一刀就要一百个绿钱,两刀就要三百钱,云策想退,人家不干,还找来两个彪形大汉要揍他。
没办法,云策哀求人家当街打人不好看,最好把他拉到小巷子无人处再揍。
拳头挨了一顿揍之后,云策神清气爽的从小巷子里出来,按住那个卖绿绿糕饼的家伙,还要买,一文钱十刀。
卖糕饼的不肯,云策就把他手里的刀子给捏弯了,那个卖糕饼的眼力价很好,就很愉快的把他摊子上的糕饼都卖给了云策,了他整整两个钱。
最终没有下定决心买首饰的娥姬见云策两文钱买了老大一板好吃的糕饼,就一定要云策带着她再去一趟,她觉得家里女孩子多,一板软软糯糯,酸酸甜甜的糕饼可能不够吃。
当云策牵着枣红马,再一次来到糕饼摊子上的时候,卖糕饼的开始哭了,又拿出一板糕饼,还给娥姬了一个好价钱,一文钱一板。
枣红马又名雷烟兽,这东西一般只供应军中,民间能骑乘这东西的人,没有一个是好惹的,卖糕饼的粗壮汉子,见娥姬走了,就立刻收了摊子,决定躲几天再来看看风头。
免得这一对男女又来买糕饼。
长久的居住在荒僻之地,一次性见到这么多正常的人,就算是云策心中也是震撼的,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条鱼终于回到了鱼群里。
鱼群里自然什么事情都会发生,即便是遭遇了敲诈勒索,他依旧高兴,一个人在荒原流浪的时候,他想要这样的互动也不可得。
那个喜欢敲诈野人的卖糕饼的,一下子就打开了他对城市所有的记忆,随便瞟一眼,他就在人群中看到了骗子,小偷,强盗,妓女,奸商,无赖,这些属于城市的特色人群的出现,让他多少有些热泪盈眶。
平远城就算不上城池,那不过是一个大一点的据点,那里的人只分三种,一种叫作奴隶主,一种叫作野人,剩下的全是奴隶。
射阳城也是如此,无非是平民多了一些。
眼前的出云城,在云策眼中总算是有了一点城市的模样。
城市最重要的标志是啥?
是经济的多种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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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街道上最奢华的楼阁是青楼,门面最大的店铺是赌坊,至少让云策知晓,这里的平民是有闲钱上青楼的,也有钱去赌场赌一把的。
云策爱死城市生活了。
所以,他就张开双臂,站在街道中间尽情的呼吸着属于城市的污浊空气,他早就呼吸够了荒原上清新冷冽干净的空气,如今,就想一头扎进滚滚红尘中去,重新感受属于人的各种酸甜苦辣。
在街角看到捧着破碗,还把自己弄得污秽不堪的红姑娘,裴川跟她的装扮很相似,跟一对恩爱的乞丐夫妻一般。
尽管她们两人身边隐约有不少人关注着,云策还是走过去,大方的往红姑娘的破碗里丢了五枚绿钱。
绿钱掉进破碗里,声音清脆,引得周边的乞丐纷纷侧目。
红姑娘似笑非笑的瞅着云策,云策则笑眯眯的道:“射阳城死了那么多人,你们怎么没死?”
红姑娘道:“严重低估了敌人的实力,失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我们在平远城,射阳城的两次暴动,还是让荒原上的人知晓了一件事,那就是想要过上好日子,就必须靠自己的双手去夺取。”
云策摇摇头道:“不是靠双手去夺取,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抢夺成性之后不可能有好下场,那样一来,你们就不是起义者,而是盗贼。
起义者跟盗贼之间的风评一在天,一在地,你只有团结你能团结的所有力量,坚持做对你的阶层有好处的事情,还要忍得住寂寞,经受的住挫折,不妥协,不放弃,坚持武装斗争,才能在最终看到你们想要的曙光。”
红姑娘听的很认真,只是听完之后嘴角带着浓重的讽刺。
“你的阶层?刘长安,你是什么阶层,我又是什么阶层,你不过一介荒原野人,比我能高到那里去?”
云策笑道:“在河口寨我尝试了勤劳致富,失败了,现如今,在出云城,我想试一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句话的正确性。”
红姑娘笑道:“如果又失败了呢?”
云策皱眉道:“我还会尝试一下‘马上封侯’这四个字的正确性。”
“你打算一直尝试下去,而不准备从根子上解决这些事情吗?”
云策笑道:“你们有从根子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本事吗?”
红姑娘跟着笑了,尽管满脸的污秽,她还是笑得很灿烂,坚定的对云策道:“不试试,你怎么知道我们做不到?”
云策从怀里抓出一把金珠子放在红姑娘的破碗里道:“这是我个人资助的。”
红姑娘把破碗里的绿钱跟金珠子重新倒在云策的手里道:“我们既然已经穷的就剩下一点骨气了,那就靠这点骨气跟他们拼一下。”
云策瞅着手里的金珠子对红姑娘道:“在荒原,我遇见了一支三千人的骑兵,这样的一支骑兵,可以轻易的杀死你们十万人。”
红姑娘嘿嘿笑道:“黑甲骑兵,已经见识过了,我一个五百人的队伍,只支撑了三十个呼吸,他们确实精锐,不过,我们人多,那三千精骑也不可能每天都在一起。
今日杀一个,明日杀一个,只要持之以恒,三千人并不多,我们有志气跟信心杀死三万个。”
云策站直了身子收起自己虚假的笑容,冷冷的道:“我等着那一天。”
见云策气冲冲的离开了红姑娘,裴川端着他的破碗蹲到红姑娘跟前道:“你惹他生气了?”
红姑娘笑道:“他才是天生的反贼,我只是想把他心底那股子造反的本源给激发出来。”
裴川不解的道:“他都要去参加大比了,如果得中,醇酒妇人会把他沤成一团烂泥,还提什么造反。”
红姑娘摇摇头道:“他这种人自视奇高,喜欢以上位者自居指点江山,那些已经高高在上者,最讨厌的就是他这种人,就算他考中了,以他的脾性岂能容忍那里面的蝇营狗苟,到时候的反抗,只会更加的剧烈。”
裴川看一看云策放在地上的金珠子,一个个的捡拾回来放在自己的破碗里,对红姑娘道:“真的不要?”
红姑娘冷笑一声道:“我是嫌弃他给的少,等有机会了再多要一点,这些钱本身就有我们的份,如果不是我们死命的攻打虞公府邸,他哪来的机会弄到这么多的金子!”
(本章完)
第64章 各有门道
第64章 各有门道
云策不是生气走的,他是羞愧难耐才跑的。
以前,是他告诉了红姑娘一些似是而非而非的革命道理,没想到这个淳朴的女人认真了,而且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去实施的。
离开射阳城的时候,他看到了摆满街道的尸体,马蹄从那些尸体旁边经过的时候,他在努力的用云临川教过他的那些正确的道理来说服自己,不要在这个时候参与最底层的暴动。
这样的暴动可以唤醒一部分活不下去的人民,并且用最简单的物质来吸引他们加入。
这样的加入是动物性的,不是革命性的,动物性的暴动,只要一直胜利,就有源源不断地人加入,如果遭遇一次失败,就是江海溃堤模样的失败。
革命是什么,革命需要一个有着高度组织力的集体,需要有着明确且正确的目标,需要无数的人为了实现理想自愿抛头颅洒热血,需要能把所有支持革命的人紧密的团结起来,为了一个目标努力奋斗且坚持不懈奋斗,才有成功的可能。
现如今,明知道红姑娘他们的下场必定是失败跟死亡,不知为何,云策就是很敬佩他们,至少,红姑娘是一个很好的革命者。
娥姬见云策戏弄完红姑娘回来后,就有气没力的耷拉着脑袋,就连忙问道:“那个女人骂你了?”
云策摇摇头,不想说话。
“射阳城死那么多人关你屁事,你砍掉了虞公的双脚,已经对得起那个拉稀死掉的小女孩,她凭啥骂你。”
云策抬头瞅着这个坐在马背上急着安慰他的女人,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再看街道上来往的人群,心境顿时不同了。
这是一个阶级明显的城市,这里的每一个人身上其实都有一个大大的标签明晃晃的贴在脸上。
那个身着丝绸服饰的人,刚刚踩着一个人上了马车。
那个胖嘟嘟的有几分姿色的老鸨子刚才用针扎了一个看起来就很小的女孩子,要她笑得再放荡一些。
那个刚刚从当铺出来的年轻人,抱着一个包袱,看样子他的东西人家掌柜的没看上。
一个壮汉赤着脚拖着一辆极为沉重的泔水车从店铺后面的小街走过,就在那里,拴着好几头拉车用的羊。
还是那条小街,一个衣衫破旧的妇人拖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的头发上插着草标,孩子在哭,妇人也在哭,看样子,她的孩子,那个肥胖的店铺老板没看上。
换一种心境,再看街道的时候,就会发现那些地痞,流氓,骗子,小偷,强盗,奸商,无赖们长着满嘴的尖牙,似乎要择人而噬。
心境改变思想,人,就是这样逐渐变好,或者变坏的。
娥姬在喋喋不休的咒骂着红姑娘,虽然很不客观,云策的心里却很舒服,甚至觉得红姑娘这个女人就该骂,骂的越狠越好。
‘连升堂’,这就是云策跟冯安他们约定的会面地。
找伙计安顿好了枣红马,娥姬就急匆匆的跑进店铺里问掌柜的,有没有两个青年男子带着十个大小女孩住在客舍里。
云策没有跟上,因为他已经看到了坐在阳光下看书的冯安。
这家伙本来长得就好看,这时候一身青衣,手里握着一卷竹简,侧着身子阳光照在半边脸上,把他英挺的鼻子照耀成了粉色,有很多妇人女子的目光都在有意无意的朝他那边看。
见云策走过来,冯安无奈的收好手里的竹简起身道:“别影响我行卷啊。”
云策不解的道:“行卷?你不是应该努力读书,加深学问,怎么又跟行卷扯上关系了?”
冯安朝迫不及待的娥姬指引了一个方向,重新对云策道:“今年的规矩改了,地方上举荐上来的孝廉,高才,文人,雅士都必须在出云城重新找到一个举荐者,否则,不准进入文楼,参加不了大比,也见不到刺史大人,更拿不到录事参军府的路条。”
云策左右看看,几个原本在看冯安的妇人,立刻就把脸转过去了,有两个还厌恶的戴上了锥帽,纱帘垂下来,只能隐约看到一张红艳艳的嘴巴。
“左边第二桌的女客,原本是被屏风遮挡起来的,我坐在这里读书,那些人就撤掉了屏风,专门看我,还打发女使给我送来了一份糕饼。”
“你是在行卷,还是在招蜂引蝶?”
冯安鄙夷的瞪了云策一眼道:“看看她的装束,尤其是被金子做成的绊臂上挂着的丝绸,那可是大夫的家眷才能使用的东西,那个女郎梳着垂髻,应该是一个未嫁女。
这一次的推荐,必须是大夫爵以上的人才能推荐,我如果与这个女郎情投意合的话,说不得就能拿到她父兄给的推荐。”
“无耻!”
冯安冷哼一声道:“这就无耻了?人家为了专门的人专门更改了规则,既然这次大比的名额都是大夫爵以上人家的,我攀附一下他家闺女,继而拿到荐书,怎么就无耻了?”
云策瞅着冯安道:“你没打算娶人家闺女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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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安惊讶的道:“她也没打算嫁给我啊。”
云策抓抓脑袋道:“无媒苟合,她父兄不得打死你,还会给你荐书?”
“哼,我如果此次考中,她要是肚子里怀着我的孩子,你信不信,她的聘礼绝对会翻三番!”
云策仰头想了半点,才挑起大拇指道:“很好,继续!”
说完话,他就朝冯安指点的方向走去,走了两步之后又退回来,认真的看着冯安道:“粱昆呢,以他的长相可能勾引不到大夫爵家的闺女,难道说,为了拿到荐书,他去勾引大夫爵家的儿子去了?”
冯安将竹简在掌心拍一下道:“那倒没有,他跟着一群人去刺史府门口静坐去了,想着把事情闹大,那些人怎么着也会多放几个名额出来,毕竟,出云州举荐去长安的考生,如果都是白痴跟笨蛋,他们脸上也不好看。”
云策从怀里掏出一个金珠子拍在冯安的手里道:“勾引女人不仅仅需要长得好看,有钱也是极大的加分项。”
冯安手腕子一转,金珠子就不见了,也不理睬云策,自己就那么用竹简敲打着另一只手的手心,朝那边的女子走去。
云策最见不得男人勾引女人的恶心样子,那行事做派跟狗皮子求偶一样猥琐,看多了容易想变成女人。
回到冯安他们定好的独门院落,就听见一群女人围着娥姬叽叽喳喳的说话,只有安姬安稳的坐在一边,见云策进来了,就领着云策坐在一个软凳上。
娥姬不在的时间里,安姬就是这群女人的老大,等安姬拿出热毛巾准备上手给云策擦脸的时候娥姬不干了,从人群里挤出来,夺过安姬手里的布帕,擦西瓜一样的帮云策擦脸。
云策听之任之,就算娥姬很不高兴,也总有停下来的时候。
安姬也不争,而是安静的在里间准备好了洗澡水,还特意过来告诉云策,洗澡水准备好了,要不要她伺候沐浴。
娥姬又不干了,给安姬发了老大一块从街市上讹诈来的美味糕饼打发出门,就忽闪着大眼睛准备给云策更衣。
安姬安静的坐在门口的软凳上抱着老大一块糕饼细嚼慢咽的吃着,见大门打开,娥姬被云策推出来了,就捂嘴轻笑。
娥姬从安姬手上掰下来一大块糕饼塞嘴里含含糊糊的道:“你的法子也不管用啊。”
安姬把嘴巴里的糕饼吞咽下去道:“这种事要持之以恒才好,要是一次就成功,岂不是显得咱家郎君不端庄。”
“他端庄,当着我的面撒尿,不闪不避的。”
“那就是郎君心疼少君年幼,不愿意让你过早的过生育关,这样宁愿苦着自己,也不愿意让你吃苦的郎君可真是少见。”
“咦,你以前就在张雅量家里,他们家的郎君是怎么干的?”
听娥姬这么说,安姬原本带着笑意的脸顿时就阴沉下来,咬着牙齿道:“一群不分昼夜,也不分地方宣淫的狗皮子,少拿来跟郎君比,听着都觉得恶心。”
娥姬:“……”
云策躺在热水里,用力的揉搓着身上的灰垢,衣树纤维弄出来的布粗糙,泡水之后满是皱纹,用来当澡巾搓灰正好。
这些天餐风露宿的,洗的都是凉水澡,那种洗法,只会让身上的灰垢跟皮肤结合的更加紧密。
搓完灰垢之后,见洗澡水用不成了,就喊娥姬进来给他换水。
此后,娥姬就留在房间里帮云策洗头发,全程都在跟他已经长得很长的头发较劲,没有半分旖旎的气氛。
张敏此时也在洗澡,她跟吴彤一起拿着探灵虫搜遍了荒原,没找到任何跟龙灵有关的消息。
吴彤忙着去从州观察夷人的动向,没有多余的时间继续追查龙灵的下落,把这一项工作交给了张敏。
不死心的张敏在吴彤离开之后,又搜寻了一遍,依旧一无所获,只好骑着大鸟返回出云城。
澡盆里水波荡漾,即便是她把身体藏在水下,清澈的水波荡漾,依旧掩盖不住她玲珑身躯。
张敏也在搓澡,只是搓到左腿的时候,忍不住呻吟出声,等疼痛感觉消失,她无意中看了一眼安置在一个精致笼子里的探灵虫,一个念头陡然而生。
她猛地从水里站起来,顾不得掩饰自己傲人的身子,就冲着探灵虫恶狠狠的道:“我们终究还是漏掉了一个家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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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征程开始了,我们从远山开始。
已经向大家保证过,这绝对是一部好作品,今天,不再赘述。
开单章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求订阅,求月票。
我认真写,大家愉快的看,如果能达成此目的,就说明这本书没有白写。
再一次鞠躬感谢我的兄弟姐妹们的支持。
谢谢,谢谢。
孑与2拜上。
2025年7月一日凌晨。
(本章完)
第65章 穷途末路啊(三章求票,求订阅)
第65章 穷途末路啊(三章求票,求订阅)
有娥姬这个富婆支持,冯安,粱昆买了很多书。
这里的纸张是土黄色的,而且有些松软,毛笔一上去就洇成老大一片,除非你的字写的足够大,否则就是一个墨团,根本就达不到可以书写的程度。
拿来上厕所也不好用,稍微用点力气,就会抠破,把那啥弄一手。
市面上很少见,也很小众,主要是巫婆跟神汉在用,作用就是把意念传导在纸上,然后烧掉。
绢帛用来写字也不好,丝绸太光滑,挂不住墨。除非使用一种专门用来写字的帛,那东西比较厚不说,表面还涂抹了一种不知名的汁液,可以很好的留住墨。
当然,这东西贵的没样子,娥姬不肯买。
木牍与竹简因其坚固耐用还相对便宜,自然获得了娥姬的好感,因此,冯安跟粱昆买书的时候是带着羊车去的。
回来的时候带了满满一车的书,跟柴火一样堆满了屋子。
云策看了冯安买书的目录,汉以前的著作并不多,儒家以公羊为主,墨家以‘杂书’称雄,至于法家的书籍数量最多,大多数以律条的形式存在。
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明显被奉为经典,却明显处在公羊儒的围攻之中。
云策最感兴趣的书是本地的史书,名曰《留韵,还以为这本史书可以追溯到历史的源头,毕竟,这里的大汉人家没经过蛮荒时代,没想到,《留韵》这本最权威的史书,对于黄帝的记载依旧很模糊,只称呼他为始祖。
始祖只有他一个,不见炎帝跟蚩尤,这就证明了那个黄帝乘龙飞升的神话是真的,毕竟,炎帝跟蚩尤没有机会乘龙。
《留韵》中对黄帝这个人的后续记录不多,只是说黄帝带着族人大臣们驱赶毒蛇猛兽,捕捉野兽驯化为人类服务,还修建最原始的城池高墙,用来保护百姓,当然,所有赞美的结束语中都少不了神龙。
史家把更多,更大的篇幅给了龙,从龙出现的时间,地点,以及神龙在空中翱翔的英姿,都记述的清楚明了。
甚至还专门讲述了如何祭祀神龙,怎么做才能让神龙高兴,祭祀包括不限于人殉,兽殉,造像殉,器物殉葬。
其中神龙历九百八十五年的时候,当时的人类首领,在击败鬼方之后,一口气向神龙殉葬了七百二十七个鬼方奴隶。
鬼方这个词对云策来说并不算陌生,《史记》里也有对鬼方的描述,所以,云策猜测,鬼方的名字一定是人类首领随便起的,所有的异族都有可能被称为鬼方。
越是后面的记录,人们对神龙的记载就越发的激进,史家把人类取得的任何功绩都加在了神龙的身上。
祭祀的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频繁,直到祭祀神龙,赞美神龙成了人们日常生活最重要的一部分的时候,事情就变味道了。
因为祭祀神龙很重要,人群中就自然出现了一个专门以祭祀神龙为生的阶层,他们动辄以神龙的旨意来压迫人们干一些他们并不情愿干的事情。
虽然《留韵》这本书全篇都在用积极向上的口吻感激神龙,云策却从字里行间敏锐的察觉,过度的祭祀,已经给当时的人类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最强壮的武士最骄傲的职业就是成为龙神殿的护卫,最美丽的女子最骄傲的事情就是能够成为龙神殿掌灯的女使,就连最富有的人,也以贡献自己全部身家给龙神殿为荣。
这就导致,在漫长的一千多年里,人类在这颗星球上占据的地盘非常的有限不说,还在跟野兽的战争中屡屡失败,导致人口迟迟不能迅速提升。
云策愿意把这一段史书,描绘为黑暗的黑铁世纪,而这个黑铁世纪整整笼罩了人类一千七百年,云策大致测算过,按照地球纪年,应该是两千六百年左右。
在这一段漫长的时间里,采集跟狩猎才是人们主要的生活方式,至于农业,并非主流,更不要说什么工业跟科技了。
黄帝发明的车子,至今还在使用,黄帝教会人们的一些生活手段,如今还在在使用,而一直被云策诟病的指羊为马,也出自黄帝。
两千六百年,首领已经换过很多个姓氏,对神龙的崇拜却一如既往的继承下来了,可惜,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上几乎没有太大的发展。
当然,人们在黑暗的黑铁世纪里挣扎两千六百年没有白过,在跟大自然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中,他们进化出来了一个强健的体魄,一些勇猛并且智慧的人可以凭借简陋的工具,猎杀最凶猛的野兽。
直到神龙历一千七百年,孟春,九日,霍去病被神龙送来了,自此,《留韵》书分为两册。
云策窝在屋子里两个小时看完了三百斤书简之后,还想继续看,却发现手边没书了。
正在看书的冯安见云策看的快,摇摇头道:“读书当品,怎可如蠢猪乱嚼。”
云策抖抖手上的书简道:“下面呢?”
粱昆把手里的竹简卷起来道:“《霍王传》篇幅浩繁,少君给的钱不够,再说了,你读书的速度太快了。”
云策没有理会这两人的讥讽,朝门外喊道:“娥,我要看书!”
娥姬擦这手走进来道:“那就看啊。”
云策烦躁的拿书简敲敲矮几道:“看完了,再去买。”
冯安连忙道:“《霍王传》凡一百六十八万又七千四百五十二字,你确定现在要买?”
云策抬头看看屋顶,也觉得这个想法不靠谱,一百六十八万字的竹简,估计可以堆得跟山一样高。
“你们是怎么看的?”以己推人,云策认为冯安,粱昆两个穷人应该也没机会看这样的宏篇巨著。
冯安叹口气,跟粱昆对视一眼道:“没见过,塾师见过,他受官府征召,费两年光阴,来出云城看了这部书,我们对霍王所知,全部来自塾师口授。
你想家藏此书,先混到列侯再说吧。”
娥姬眼睛亮晶晶的瞅着云策。
云策转过头,有些恼怒地道:“我要看书了。”
娥姬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招来冯安跟粱昆的大笑,云策丢下手里的书卷,黯然伤神,觉得纸张跟印刷术,必须出来了,要不然,像他这样求知欲旺盛的人,想要看个书,却没书看,实在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
“我要是有一个很好的发明,想要呈现给大汉皇帝,应该找谁?”云策从娥姬端来的水果盘里找了一个顺眼的丢嘴里对冯安道。
冯安笑道:“交给县令,你就可以等着了。”
“什么时候会有回音?”
“这辈子都不可能会有回音。”
“直接交给刺史呢?”
“如果不太重要,刺史会拿你的好玩意做生意,如果重要,刺史会派人杀了你,或者杀了你全家,哦,你家只有你跟娥姬,你死了不要紧,娥姬不能有事。”
“你的意思是不献?”
粱昆道:“他说的已经很明显了。”
云策抓抓脑袋道:“如果我们自己做是个什么后果。”
“你的发明如果类似糕饼,或者你的炒豆子,且一天赚到的钱不超过一千个绿钱,可以自己做,如果不符合以上几点,劝你不要做。”
云策怒视着冯安跟粱昆道:“如此,我能做啥?”
冯安笑道:“可以像我们一样安贫乐道,认真读书,期望能被一个贵人看上,从此平步青云。”
粱昆跟着道:“你可以学冯安去勾引贵人女眷,如果把贵人的女眷伺候的好,说不定会有一个好运气。
不过呢,把话说回来,能被你们勾引的贵人女眷,大多是欲壑难填之辈,一般人做不来这种人形角先生。”
云策叹口气道:“怪不得红姑娘他们要造反,这世道,没法活啊。”
粱昆冷冷的道:“红姑娘,裴川他们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拿剩下生命赌一时的快意,智者不为也。”
云策对冯安道:“你还是去勾引贵人女眷吧。”
冯安摇摇头道:“以前有这个想法,现在没有了。”
“怎么了,那个大夫爵家的女眷长得太难看,下不去嘴?”
“不是的,你才是我们两个能攀附到的最好的贵人,之所以去勾引那个大夫爵家的女眷,是想为你谋一条出路,至于我们两个,跟着你就好。”
“你们不参加大比了?”
有人纳头就拜的事情第一次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策多少有些激动。
“参加,怎么不参加,不参加怎么证明我们值得娥姬少君给的那些钱?”
“娥姬给你们钱不是应该的吗?”
冯安叹息一声,从袖子里摸出一个衣树皮制作的钱袋,摇晃一下里面就传来钱币碰撞的声音。
“一个满月轮回,就值一千个绿钱,娥姬少君年少不懂事,给多了。”
粱昆没说话,只是拱手施礼,面容平静无波,没有不甘,也没有受辱的想法,似乎这才是他们三人交往的正确方式。
云策接受了两人的施礼,只是再次落座的时候,冯安,粱昆把蒲团放在了云策的左右。
(本章完)
第66章 润物细无声的融入(三章求月票,求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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娥姬是一个纯粹的大汉人,她有着大汉人身上所有的优点,以及绝大部分的缺点。
她坚韧如野草,即便是无人欣赏,她也会坚强的舒展叶片,呈现自己特殊的美,没有伴侣的时候,她就在荒原上敲鼓,希望鼓声能帮她带一个可以繁衍后代的男人回来。
云策来了,然后,他就是她的男人。
这是龙神给的,她认。
爱情是什么东西娥姬其实不怎么了解,也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爱意,给云策生十个儿子就是她对云策爱意的最终解答。
她想要一个家,以前,她的小木屋就是她的家,她希望跟云策在小木屋里构造一个家,然后,云策要走,她就跟着走,抛弃了给她遮风避雨多年的木屋。
她一直在努力的建设自己的家,这个家里不光光是要有钱,还要有人。
云策没有问娥姬,娥姬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正好做在他的心上。
按照冯安的说法,他跟粱昆已经变成了云氏的家臣。
在木头上雕刻字,雕刻印章这样的手艺,在大汉一点都不稀奇,只要是一个读书人,这是必会的技能。
云策让冯安跟粱昆在十几个木头块上阳刻了字,然后把这十几个木块调整一下顺序,用绳子绑起来,涂上墨汁之后,就在冯安的胳膊上按了一下。
冯安瞅着胳膊上的字不解的念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粱昆凑过来看看冯安胳膊上的字,不解的对云策道:“你想干啥,直接说,办你的事情的时候,我们两个会用心,但不是对你用心。”
云策狐疑的瞅着这两个有些懵懂的人道:“如果你们把所有的字都刻在木头上,按照一本书的内容排列好,是不是马上就会有很多书?”
冯安眼睛一亮,立刻取来一张空白帛书,拿起云策绑好的木块在上面印一下,果然,上面出现了一行清晰的字——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不等冯安高兴出声,就听粱昆道:“这是在浪费帛书,帛书上的字还是写出来比较好,也美。”
云策道:“用在帛书上自然是浪费,用在纸上就不一样了。”
冯安立刻从袖子里掏出一团纸,看样子他们也学会了用这个东西擦屁股。
木块在纸上按压了一下,那一行字马上就出现了,只是很快就洇开了,冯安有些失望。
云策笑道:“用衣树皮可以制造出最好的纸张,不仅仅适合书写,也适合储存,就算拿来用笔墨写字也是很不错的。”
冯安,粱昆两人都没有说话,只顾着把绑在一块的木块拆开,打乱,装在一个小布包,由冯安拿去给了娥姬。
“你们不相信这件事能成?”
粱昆看看刚刚进门的娥姬跟冯安道:“相信,不论是造纸术,还是印刷术,一定会如你所说一般变成现实。现在,我要向你进言的事情是,这两件事就止于我们四人知晓。
等你成为一方的霸主之后,我们再讨论把这两件事落实的可能性。”
冯安看着已经黑下来的天空,咬咬嘴唇道:“我们已经了解,这两件事有多么的重要,它足以成为一个万世家族的根基。
但,绝对不是现在。”
粱昆站起身道:“我这就去学舍鼓动那些再去刺史府请愿,这一次,哪怕是会流血,也必须让你有资格参与大比。”
冯安也幽幽的道:“那个大夫爵家的女子,虽然欲壑难填,却也是一个蠢的,我想从她身上,给家主撬开一道上升的渠道。”
云策没有阻止他们,他也想看看,这种普世流的做法能否真的有用。
通过这件事,云策已经感觉到大汉的天空是黑的,他还想看看,这大汉的天空到底能黑到什么程度。
地球上的大汉是家天下,这一点云策明白的很,假若以霍去病为时间坐标,以他云策为坐标原点,那么,这个大汉已经发展了2143年,固步自封不说,甚至还有些倒退,这是不可原谅的。
大汉黑暗成现在这个样子,冯安,粱昆这俩个年轻人多少有些愤慨的,只不过经历了平远城暴乱跟射阳城暴乱之后,已经把这两个年轻人的心绪磨平了。
就因为看清楚了前路是如何的黑暗,这才想到投靠在云策身边,赌一份不一样的前程。
云策对大汉社会的黑暗没有多少愤慨,身为一个老牌造反家族的嫡传弟子,他真切的觉得大汉社会越是黑暗,他的前途就越是光明。
跟娥姬一起吃晚饭的时候,娥姬明显感觉到云策很高兴,重新给他装了一碗豆粥,就坐在身边道:“有什么高兴的,说出来听听。”
云策指指外边道:“天好黑。”
娥姬朝外看一眼道:“满月变小,天气会逐渐变冷,再有十五天就要落霜了,晚上跟我睡,暖和。”
她从不掩饰自己是这个群体的当家主母,即便是安姬一群女子听了,也假装没听见,一个个捧着自己的粥碗喝的香甜。
“冯安,粱昆这个两个人,今天给了家主很好的建议,我准备赏赐他们一人一百个钱,郎君以为如何?”
云策见聚精会神吃饭的安姬,耳朵动了一下,就知道这个以赏赐定上下尊卑的主意应该是出自她,他也愿意加强娥姬的位置。
就笑道:“安姬也不错,一并赏赐了吧。”
一顿饭吃下来,云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的变成了一个大汉人,吃的是大汉的食物,说的是大汉的话语,遵循的是大汉的规矩,人都彻底的融入大汉了,张敏要是再说他是一头猪精,那就太侮辱人了。
张敏很容易在七八百份外地举子申请大比考试的名刺中找到了来自平远城的刘长安。
瞅着荐书上清晰的张公雅量的印信,她就从袖子里掏出那枚印信,弄了一点印泥,就在那张帛书举荐表上盖的到处都是。
天亮了,云策就醒来了,他其实早就醒来了,没办法跟大汉人一样睡十二个小时,天冷了,大汉有钱人取暖的法子就是给床上尽量的多塞女人,人多了,空间又小,自然就暖和了。
娥姬的意思是把安姬一群女人都弄到他床上睡,云策担心那几个小的会尿床给婉拒掉了。
娥姬见云策只要大的,不要小的,就干脆谁都不要,她自己脱光光的爬上来,自称她的身体从小就跟一个小火炉一样,暖和着呢。
事实上,睡觉的时候,女人的身体很难发出更多的热量,倒是云策就盖着一张薄薄的布毯子,身体热的跟娥姬说的那个小火炉一样。
天气冷的很快,没有像娥姬说的那样十五天才开始落霜,云策走上街道的时候,就看到石板路上覆盖着一层霜。
他今天的目标是学舍,这里的书多,还可以借读,就是需要付钱。
他最近很好学,可惜家里的状况容不下他多买书,再者说了,他总觉得拉一马车书回去,都不够他一晚上看的。
以前总有人说秦始皇一天要看的奏折重量达到了两百斤,如今,真实的看到那一堆堆的竹简,木牍,两百斤确实不算多。
读书,看书成了一个力气活,这让云策对这个已经发展了两千一百年的大汉充满了怨念。
霍去病死后两百五十年,蔡伦就把真正的纸张造出来了,他们这群人忙碌了两千一百年,造出来的纸张连上厕所都需要小心。
街道上人已经很多了,主要是商队多,就是这些常年在外奔波的商队,支撑着出云城里每一个人的衣食。
没错,出云城也没有农业,这是一个纯粹的商业城市,每天都有几千个商队进入出云城,把例如河口寨这样的小寨子的出产送到城里来。
云策原以为没有农业参与的经济是一种畸形经济,按理说,在这个时候,农耕才是天下的头等大事。
奇怪就奇怪在这里,出云城的人生活的很好,大部分人看起来比较富足,就算奴隶不少,看着也像一个人,没有平远城的暴虐,也没有射阳城的残酷。
学舍就在前边,拐过一家富豪家的院子,就能看到学舍,云策就要拐弯的时候,富豪家的大门开了,张敏从里面走出来,笑眯眯的看着云策道:“猪精,你哪里逃!”
看到张敏的第一时间,云策就想跑,不过,他硬生生的控制住了腿,因为狗子告诉他,周围没有旁人。
“我不是猪精,就是一个可怜的学子,你行行好,放过我好不好。”
“你如果不把手放在腰上,我说不定就信了你可怜兮兮的话。”张敏看似是在跟云策说话,她的注意力全部放在挂在腰间的一个精致笼子上。
云策自然也注意到了那个笼子,笼子里没有鸟,装着一只碧青色的虫子,这只虫子大概有半尺长,肥嘟嘟的大眼睛,挺可爱的。
忍不住问道:“这是啥?”
张敏强忍着满怀的失望道:“探灵虫,如果你是接触过龙灵的猪精,它的身体就会变成粉色。”
云策很不习惯张敏好声好气跟自己说话的样子,就警惕的道:“我通过你的检验了是吗?”
(本章完)
第67章 小石块也可阻塞大道(求月票,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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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寨为斥候军所属,你既然为兵寨子弟,为何不在军中,却在荒原胡逛?”
张敏的问话让云策呆滞了片刻,他刚才还在想如何把杀了他爹跟她四个兄弟的事情圆过去呢,没想到人家反而开始关心他的前途了。
“我不是河口寨的人,我是野人,流浪到河口寨,现在离开了,来出云州就想求一个前程。”
“从击杀张雅量夺印自己写荐书开始?”
张敏说话的时候云策仔细看了她的表情,发现她在论述张雅量之死的时候情绪没有任何的波动,就像是在说一个陌生人。
灵机一动,向前一步道:“张雅量该杀!”
张敏轻笑一声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他女儿的?”
云策坦然的道:“就凭你对平远城的事情不闻不问。”
张敏拨弄一下挂在腰带上的小笼子道:“朝廷没功夫管荒原的事情,荒原这么多年以来乱象横生,二十七座城池,有暴乱危机的城池就有十一座。”
云策了然的道:“脓疮熟了,就该挑破,只是平远城起了脓疮,干嘛在射阳城才挑破呢?”
张敏诧异的看了云策一眼道:“张雅量贪渎之心太重,大钱他要捞,小钱他也不肯放过,就连朝廷给荒原的恩典,人才荐书,他也要拿来卖钱。
多年下来,平远城早就难以为继了,拿出来让荒原百姓出一口气也是好的,也顺便警告一下其余城池的城主,刮地皮莫要太过分了。”
云策又道:“射阳城城主虞公的双脚,你可是眼睁睁地看着被我砍掉的,这又怎么说?”
张敏笑道:“虞公的日子过的贵比王侯,他只是一个五级城主,不该过上这样的日子。”
听张敏这么说,云策光棍的掀起袍子,露出一条左腿道:“我伤了你的腿,如今你可以以牙还牙。”
张敏摇摇头道:“有人说你的命很重要,为了大义,这个亏我吃了。”
云策马上道:“既然你如此喜欢见我上进,如今,我需要三份大夫爵以上贵人的荐书,好继续参与大比,可否?”
张敏笑了。
“本官就是大夫爵,给你三份荐书不难,但是,当我需要人手的时候,你必须接受本官的征召。”
云策连连点头道:“自然,自然。”
见云策答应的如此爽快,张敏冷着脸道:“如果反悔或者不尊号令,你以后真的会寸步难行,也会遭受你不曾想象的苦难。”
云策摊摊手道:“人今日不知明日死活,用不可信的明日,换取今日之顺遂,说实话,我觉得赚了。”
张敏伸出手指逗弄一下那只肥虫子,见虫子依旧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就对云策道:“傍晚时分,会有人把荐书送到你住的客舍。”
云策见张敏转身要回去,就连忙问道:“能不能告诉我,谁说我的命很重要来者?”
张敏没有回答,只是诡异的笑了一下,就进了富豪家的门。
长谋远虑不适合官场,因为你的升降从来就不曾掌握在你的手中,有机会就立刻向上爬,才是最正确的方式。
本身,有机会往上爬,就说明你的运道来了,只有站到另外一个台阶上,你才能看到更远处的风景。
对于这一点,云策深有体会,也是官做的越大,越是相信命运说的原因,除非走到最高处,才能真正的掌控命运,而不是被命运所掌控。
从张敏的话语里,云策听的出来,她在出云城很需要自己替她充当打手,对于当人家的打手,此时的云策没有任何意见。
“出云城也不安稳喽。”云策自言自语一下,就继续朝学舍走去,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借到《霍王传》的前篇。
云策在学舍苦读了四个小时,才把好不容易借阅到的《霍王传》前篇还了回去,挺好的,四百多斤重的竹简。
读这本书的人很多,拴竹简的皮绳好多地方都断了,这东西在文化上有一个专门的讲述,叫作韦编三绝。
仅仅看了前篇,云策就觉得地球上的冠军侯建立的无上武勋,连这里的一成都不到。
这其实不算啥,毕竟是霍去病,一个能在千军万马中准确找到敌酋,并且可以砍死对手,能在没有地图支持,没有卫星导航的时代里,准确的在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做到不迷路,每一次都能获得无上战功的人。
在这里建立更多的战功,实属平常。
不过,云策还是从《霍王传》的前篇综述里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事情,那就是这个家伙太能活了。
根据《霍王传》记载,从他第一次率领两千雷烟兽骑兵灭了角喉国开始,再到他参与的最后一场破马奇六十万起义军的战斗计算,这家伙居然活了五百年!
《霍王传》一看就知道,内容平正,简要,不繁复,只说事情,不掺杂个人情感,不是小说家的胡编乱造。
在云策看来,史家们对霍去病列传的记载,比用文学叙事方式写的《史记》的记载还要真实可信一些。
再算上这个家伙在地球上活的二十四年,他整整活了五百二十四年,其中五百年,还是以神龙历来计算的。
今日收获不小,云策专门来到售卖兽肉的摊子跟前,买了半扇子野猪肉,跟一袋米,眼看天空阴云密布的,他准备给娥姬她们做一顿美味的红烧肉吃,免得身体里的热量不够,总想着往他的床上爬。
回到客舍的时候,冯安已经吃过了,不过呢,人显得很疲惫,没啥精神,这应该走人家贵女门路的后果,等会派客舍的伙计给他弄两根猛兽鞭啥的就能补回来。
粱昆躺在床上,脸上全是伤,腰腿也不是很安稳,听他哎哟,哎哟的叙述,云策才知道,他今天一大早就忽悠了一大群学子去刺史衙门静坐示威。
结果,刺史没有出来安慰他们,反而出来了一大群凶神恶煞一般的衙役,抡起棒子就朝他们身上砸,还专门朝脸部招呼。
打完人连解释都不给一个,还威胁他们,再敢来,还打。
眼看粱昆愤怒的要去造反了,云策连忙安慰他,表示自己已经通过某种渠道拿到了大夫爵的荐书,三份!
靠在床榻上的冯安软绵绵的道:“无非是钱,色两道,权与我们无关啊,主上,以后这种丢人事情我们两个能做,你不能。”
云策正色道:“以后不要这么偏激,这世上还是有好贵族的,我杀了她爹,娥姬杀了她四个兄长,我还在荒原上一箭射穿了人家的大腿,就这样,人家还是认为我是一个不世出的俊才。
担心我因为没有荐书阻塞了为朝廷发光发热的机会,硬是哀求我收下她亲笔写的荐书,见我不甚满意,就把你们两个的荐书一并写了,晚间就会送过来。”
“张敏?”
这一次,不仅仅出乎冯安跟粱昆的预料,就连娥姬也抱着头发出一声尖鸣。
“不可能!”
云策轻笑一声,就丢下满屋子的傻子,自己脚步轻快的去厨房准备制作自己拿手的红烧肉了。
打开米袋子之后,云策愣了片刻,他不觉得什么样的白米颗粒会跟生一样大。如今,亲眼看到了,还颗颗晶莹,很明显里面的类物质非常的丰富。
云策把米放进蒸桶里,就开始处理猪肉,等他把野猪肉的五肉卸下来之后,忍不住皱眉,猪肉太瘦了,肌肉又太粗,塞牙。
龙珠里还藏有没吃完的小猪肉,那些小猪都是他精挑细选的,肥嫩可口,就算不用五肉,做出来的红烧肉也一定很好吃。
在炖肉的时候,他又检查了一下龙珠里面,来自地球的存货,袋装酱油粉已经不多了,以后要少用。
一头小猪,连肉带骨头也就十来斤,添加了大汉特有的豆子,好歹凑出来了满满一大锅。
掀开蒸桶的时候,顺手捞了一颗米吃,果然,如他所预料的那样,这种米吃到嘴里就有一股子淡淡的甜味不说,还有一种秋菊的清香。
红烧肉开锅的时候,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不仅仅是帮厨的安姬在那里流口水,几个小丫头的双眼,更是充满了对食物的渴望。
冯安顾不得身体虚弱,不好意思跟一群妇孺站一起,单手扶着门框,看云策忙碌的背影,像是看到了神。
两个小姑娘把粱昆从床上搀扶到院子里的石桌旁,看着盆子里堆积如山的暗红色肉块,吞咽一口口水对娥姬道:“如果每日都有如此美食,我们的月例可以少一些。”
娥姬给小姑娘们一人装了一碗肉,就把她们给打发掉了,正要坐下来跟冯安,粱昆他们吃饭,就听院门口传来一个清越的声音。
“再添一副碗筷,我也要吃。”
云策做饭前说的话,冯安,粱昆,娥姬他们商讨之后,觉得断无此种可能,也就当笑话听了。
没想到张敏竟然亲自登门,随手把准备好的三份帛书,放在桌子上,取过娥姬已经给自己准备好的米饭,用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米饭上查看片刻,端起饭碗,就凶猛的扑了上去。
(本章完)
第68章 出云州真的没啥好人
第68章 出云州真的没啥好人
相比红烧肉,云策对昨日购买的大米更加的倾心。
以前不管是在荒原流浪,还是在河口寨安贫乐道,亦或是在平远城,射阳城看热闹,没有来得及好好的观察一下这个大汉世界。
就在刚才他用筷子夹起一颗米,放在眼前看了老长时间,生豆一样大的生米,蒸熟之后有半个鸡蛋大小,正好一口吞。
生米的模样就能让人觉得是好东西,蒸熟之后,云策觉得地球人的日子实在是太他妈的苦了。
稻子这东西云策在宁夏黄河湾种过,当时为了教育党员,也不知道那位领导的脑子抽了,不让使用机械,全人工种植,三天下来,云策觉得自己的腰没了。
秋天收获的时候,他还抓着沉甸甸的稻穗感慨了许久。
吃了一口大汉的米饭,云策为自己在宁夏发的那些感慨感到不值得,刚刚入口的香甜软糯的稻米,在这里叫作——秙!
冯安说这东西就是水边的一种水草,不用种,阳春月自己会发出来,清秋月自己会成熟,荒原南边阳光充足的水边有很多,就是采集不易,主要是长这种东西的水里,有一种虫子,喜欢吸血,所以没人愿意去采……
听了他说的话,云策就想把饭碗扣在他的脸上。
如果连这样的东西人们都不愿意去采集,那么,平远城,射阳城里的那些快要饿死的奴隶算什么,那个喜欢吃土的小女孩又算什么?
云策放下饭碗,瞅着依旧吃的不亦乐乎的张敏道:“我在荒原跟着猪群流浪的时候,树上的坚果,植物的果实,根茎,有吃不完的食物,回到河口寨之后,跟着人混的时候,第一次有了饥饿的概念,如此,是否可以说,跟着大汉官府混,还不如跟着猪群混?”
张敏把一块小猪脆骨嘎吱吱,嘎吱吱的嚼完吞下,又给自己装了一碗米饭,选择了五六块顺眼的红烧肉堆碗上,才有功夫理睬云策。
“围城而居,筑城而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本就是先祖定下来的规矩,人不能离开自己居住地一日路程。”
见张敏又要开始吃饭了,云策连忙道:“如果只是为了安全,人们可以集群出发。”
张敏眼看着美食在前吃不到,有些焦躁的道:“你跟猪群混过,就该知道野兽也是一群一群的,它们的群体更加的庞大。”
云策按住张敏拿筷子的手道:“说清楚,我看你们杀猪王,根本就不费劲。”
张敏愤怒的道:“大汉疆域纵横十万里,有民六万万七千万,能杀猪王的人不超过万人,你在荒原过的好,是因为你是一头猪精,你这样的猪精,哪怕丢到鬼土一样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冯安见两人快要吵起来了,就对云策道:“自幼,老人就告诉我们不准去荒原,更不可单独去远处,城池里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大汉开疆拓土,开的是富饶之土,拓的是平安之地,野人被赶走了,夷人被赶走了,鬼人被赶走了,大型野兽也被赶走了,可是,遍布蛮荒的毒虫,还有一些阴毒的小兽它们依旧存在,它们才是最危险的,而且,久居荒野人很容易生各种各样奇怪的病,一旦沾染,死的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
说实话,我听娥姬说你们两个人经常在外宿营,在外游荡,真的很吃惊。”
张敏趁着冯安说话的功夫,又吃了一碗饭,意犹未尽的继续装饭,挑拣顺眼的肉块,最后还用木头勺子挖汤汁拌饭。
这样恶劣的餐桌礼仪,要是在地球上,不论对面的这个女人长得多好看,云策的筷子,或者碗就飞过去了。
转过头,发现娥姬也是这么干的,甚至比张敏还要恶劣,因为她照顾的人比较多,恶劣一些是情有可原的。
张敏一边吃一边道:“你看,这就是我为啥对你特别宽宏大量的原因,你不是猪精,那就说眀你是真正的汉人,是汉人,还是我们急需的人材,你就算干出了一些出格的事情,我们也会对你另眼相看。”
云策嘿嘿笑道:“平远城,射阳城死掉的那些奴隶可真是太感谢你们的另眼相看了。”
张敏在吃了六碗饭,三斤肉之后终于吃饱了,她毫无形象的当着众人的面揉搓着自己的肚子,悠然自得的道。
“你为什么要同情他们?”
“都是人,又是汉人的,为何不能同情?”
张敏毫无礼貌的用指头指着娥姬道:“她的先祖参与了都翎之乱,还是主要人物,那场叛乱死伤了一千三百万人,波及大汉六个州,二十一个刺史府,朝廷用时六年,才平息了这场叛乱。
她家被砍头的男丁就有一百多个,女眷被杀了六十九个,其余的女眷发配出云州,遇赦不赦。”
说完娥姬,稍微停顿一下,指着冯安道:“他家祖上是大贪官还藏匿偷盗军粮这事你知道不?”
不等张敏指到粱昆,他连忙举起双手道:“我祖上是被冤枉的。”
张敏闻言嗤的笑了一声道:“冤枉?湖山城的渔民,至今都不敢忘怀一个叫作梁槐的人,以至于每年仲夏时分,大家都要吃一种叫作梁槐头的食物。
你还敢大呼冤枉?
刘长安,我告诉你啊,这出云州就没几个好人,就算现在是好人,骨子里依旧流淌着恶人的血。
拿来暖床,使用一时是可以的,要是当成家中少君,心腹左右,那就要小心了,毕竟,都不是什么好玩意。”
张敏大吃了云策一顿饭,又尽到了挑拨离间的义务,临走时又喝了一碗云策弄出来的野菜蛋汤,用手帕擦一擦嘴巴,起身就走了。
娥姬耷拉着脑袋不敢看云策的眼睛,冯安惴惴不安的把手按在桌面上,手背青筋暴跳,粱昆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眼睛四处巡梭,像是要自杀。
云策给自己装了一碗蛋汤,喝一口,把沾在牙齿上的食物残渣吞咽下去。
然后,双手扶着石桌对眼前的三人道:“我叫云策,不叫刘长安,你们不用担心你们身上的坏蛋骨血。
因为,我身上流淌的血脉比你们身上流淌的血脉只会更加的不容于大汉。
现在,继续吃饭。”
云策这两个字,娥姬是知道的,见云策把名字说出来了,立刻就不惭愧了,端着碗嘟囔道:“她吃的可真多啊。”
冯安收回手,漫不经心的道:“先祖是先祖,我是我。”
粱昆则紧张的道:“以后,湖山城我是不能去了。”
等他们三个说完,云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娥姬跟着笑,然后,冯安,粱昆也笑了,三个人笑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小偷的儿子还是小偷,这个定义放在民间或许并不准确,放在官府眼中,却是铁律。
本来官府里面就充满了小偷,大盗,恶贼,要是再招收一大批小偷,恶贼,大盗的子孙,天下百姓还能有活路吗?
云临川曾经就对云策说过,起事的时候地痞流氓都是人材,等事业大成之后,想要长治久安,就要第一时间把这种人从队伍里清除出去。
有时候手段看起来无情且激烈,总比给日后埋下大雷要好的多,死他一群人,造福千万家,是一个政治家必须有的魄力跟决断。
身为政治家族,云策从未同情过任何一个倒霉的政治动物,首先,沾染上政治两字的人,就已经不是人类了,他们的情感与普通人的情感并不相通,即便是喜怒哀乐也是如此,也是有目的的。
至于端坐于泥丸宫的那个真正的自己是啥样,只有天知晓。
娥姬,冯安,粱昆都是经历过考验的好伙伴,也是云策在这个世上最亲密的人,而且,张敏把他们的坏蛋血脉上溯的也太长了,一百年过去了,还是神龙历的一百年,他们的坏蛋老祖宗的坏蛋血脉早就稀薄的没剩下啥了。
就算是百年后同一人的子孙就地结婚也是可以的,所以,他们如果变坏,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跟他们的坏蛋老祖宗没啥关系。
有了张敏给的荐书,云策,冯安,粱昆三人在录事参军衙门的报名,显得格外的顺畅。
自此,三人就安心读书,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大比。
正在诵读《霍王传》的云策忽然抬头,瞅着苦读的冯安跟粱昆道:“这次大比都考什么?”
冯安震惊的看着云策道:“你不知道?”
云策摊摊手道:“我是野人,我该知道吗?”
粱昆咬着牙道:“你的荐书上不是说你是王佐之才吗?”
云策笑道:“我当然是王佐之才,可是,王佐之才跟考试有关系吗?”
冯安闻言,立刻拿起自己的读书笔记,把《霍王传》从云策手里扯出来丢一边,焦急的道:“赶紧看,三天后就是大比的日子,为了彰显公正,考题如今已然送到了安然楼,悬挂在大堂正中心。”
云策闻言顿时笑了,对冯安跟粱昆道:“我去看看。”
“那也是可以看的?”粱昆的声音里已经带着鸡鸣音。
(本章完)
第69章 人, 其实很傻
第69章 人, 其实很傻
云策以前在地球上考大学的时候经历不好,至今想起来还是一把辛酸泪,身为高干子弟,众人对他的期望很高。
这主要是云氏其余子弟的学习成绩太过拉跨所致。
所以,云策的成绩放在同辈中间就非常的显眼了。
云临川给他制定的目标又过于高远,说真的,中国最高学府是你想努力考就能考进去的?
那东西命中注定有就有,没有就是没有,人家本身就在筛选高智商者,不喜欢要韦编三绝的应试者。
最重要的是云临川不肯帮他,他要是帮了,云策觉得满世界的好大学他都能轻易的进去。
因为不帮,所以,云临川在云策眼中,就是一颗茅坑里的石头。
最后,没考上,就连考古文博学院人家都不要他,直到云策拿出自己极度不想为人所知的烈士子女身份,加了不少分,才获得在历史系学习的资格,主攻中国史。
就这,他上了多少年的学,就被云临川这个老贼讥讽了多少年。
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是好汉的话,听听就行了,没有几个人能够牛逼到依靠自己就能打出一片大好江山来的,如果,人人都这样,地球人早就飞出太阳系,遨游在银河系里面了。
当然,有些事还是要亲力亲为的,比如——洞房。
在地球,云临川毫无疑问就是云策最大的敌人,在大汉,云策觉得自己终于成了自己的主人。
很多事情,不是冯安跟粱昆这种草根出身的人能够理解的。
大汉官府为何要把考题提前弄出来,还堂而皇之的悬挂在人人都知道的地方?
说白了,就是在为泄露考题做的准备。
该知道考题的人已经知道了,如果中间有人不小心把这个事情泄露出去了,官府如何自处呢?
精彩的地方来了,将考题挂在明晃晃的明处,再派几个心腹,或者忽悠一群傻子去偷,造成考题被偷,又没有偷到的假象,这就完美了。
假如有人大嘴巴把自己提前拿到考题的事情说出去了,这个时候官府就会站出来说,考题被贼人偷到了,那个大嘴巴的家伙跟盗贼是一伙的,杀鸡儆猴之后,就没有人怀疑官府的公正性了。
说实话,云策在乡镇招收零时工时期的考试,就是这么干的,一项工作,多头准备是干好工作的不二法门。
地球上的高考试题是国家一级秘密,比银行运钞车的保安密级高出太多,抢前者一定要命,抢后者还有活的可能。
在地球上,云策不敢,在大汉,他又是一个被加强过的云策,自然要干一下,免得考不过被冯安他们耻笑。
安然楼云策还是很熟悉的,主要这座楼就在学舍边上,楼高二十七米,算上最顶部的承尘飞檐,总共分七层,颜色是出云城特有的灰色大理石赋予的,至于顶部,则是纯白色的瓦片,这种瓦片里因该是添加了大量的石灰石,烧制之后,就出现了这种莹白色的好效果。
想要偷人家的试题,自然要事先踩点才好,云策觉得自己一介读书人打扮,从安然楼前经过,应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结果,才走了半圈,就被一个手长腿长,模样很适合盗贼的人给拉到小巷子里去了。
“兄台这是要打试题的主意?”盗贼兄的话说的言简意赅不说,还鞭辟入里,开门见山。
云策立刻涨红着脸道:“怎可凭空污人清白?”
“别装了,你走了五十八步,其中有三成的时间再看那六个守卫,还用三成的时间在看周围的环境,省下的四成时间你在查看安然楼的各个可以挂飞爪的地方,怎么样,兄台,在下看人的本事还成吧?”
云策恼怒道:“在下读书人……”
不等云策把话说完,盗贼兄就鄙夷的道:“别说读书人了,这世上最恶心的事情全是读书人干的。
看你身材也不魁梧,估计武功也高不到那里去,最重要的是从你偷看安然楼就知晓,你不擅长此道。
怎么样,帮哥哥我一个忙,等晚上的时候吸引住守卫,我好从侧面进入安然楼,等我出来了,就告诉你考题。”
云策惊恐的瞪大了眼珠子,心想,难道自己刚才表现出来的模样让他误会他是一个傻子?
这么不靠谱的忽悠,也能让他入彀?
既然难得的被人认为是傻子,云策自然连连点头,表示对盗贼兄的建议很满意。
盗贼兄满意的笑了,还在云策的肩膀上拍两下,得意的道:“天底下就没有某家拿不到的东西,你今天遇到某家,也算是福运当头了。”
云策抽抽鼻子道:“我一会该怎么吸引守卫的注意呢。”
盗贼兄立刻从怀里掏出一个皮囊,把嘴巴放在一个管子上,用力吹了起来,片刻,这个皮囊就鼓起来了,盗贼兄再把管子拔掉,解开一串绳索,就把鼓起来的皮囊从中间给分开了。
他又从怀里掏出几根细细的木条,打开之后,就成了扇骨模样,把扇骨一股脑的塞进皮囊,这个皮囊立刻就变成了一个灯球的样子,果然,盗贼兄把一个装满油脂的盒子放进灯球,就对云策道:“你等一下把捻子点燃,再找机会把这个灯球丢进安然楼,就可以跑路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简单?”
云策认真的点头道:“简单。”
盗贼兄转身就走,却被云策一把拉住了袖子,他不耐烦的转过身瞅着云策道:“这点小事都办不好?”
云策摇摇头道:“你还没说我们一会在那集合呢。”
盗贼兄指指墙角道:“就在这里见,兄台,等我拿到试题,到时候告诉你,你一定能过大比,要是能在长安显露风华,必定是人中俊杰。”
盗贼兄见云策已经沉迷进自己大比扬名的大场面了,就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别忘了干正事。”
云策连忙答应,盗贼兄就急匆匆的做准备去了。
云策眼看着盗贼兄去了安然楼左边,那便是学舍的茅厕,看样子这个家伙准备趁乱翻过茅厕进入安然楼的范围。
很明显,这一波的盗贼素质都不高,盗取试题的可能性一点都没有,光是门口站着的六个挎刀护卫,一个人就能打十个盗贼兄这样的人,更不要说,左边枝叶繁茂的大树上还蹲着两个手持弩箭的护卫呢。
云策从街角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冯安跟粱昆,他们两个鬼鬼祟祟的,比他这个准备偷考题的人还像贼。
提着两人的衣领再次回到街角的时候,后面跟过来了几个人,一个个缩头缩脑的,一看就是准备偷考题的。
“你们怎么来了?”
冯安苦笑道:“是娥少君让我们来的,她还说我们两个虽然没啥用,至少能帮你望风。”
云策回头看看几个跟过来的老兄,就对冯安跟粱昆道:“你们就留在这里,顺便接触一下权谋之变。”
说完,云策就用帕子绑住脸,凑到那群人跟前道:“诸位兄台也是窥伺考题的?”
“不是,不是,你别瞎说。”
“是啊,我们只是仰慕安然楼,听说这座楼还是成夫子,用他的讲学之资修建的,我等晚辈当仰望之。”
“刚才有一位草上飞兄找到了我,他说考题就在安然楼里,他绝对能偷出来,到时候可以跟我分享。”
“咦?有这等好事?”
“草上飞兄,是从长安逃来出云州避难的,听说是偷了攀星楼的一个重要物件,被人家满世界的追杀,现在落难了,手头没有钱,就打算把考题偷来卖掉。
这位老兄最厉害的地方,就一旦施展本事,就能在草上飞,还可以踏雪无痕,这等好机遇,万万不可错过。”
“咦?有这等好事,你干嘛告诉我们?”
“天啊,草上飞兄轻易不出手,一旦出手就要拿到足够多的钱,考题可以给我,可是这钱……”
“他要多少钱?”
“五十两金子!”
“嘶……这么多啊。”
“你是不是傻,考题卖给这位蒙脸仁兄五十两金子确实贵,可是呢,这可是考题啊,你只要知道内容就好,这位仁兄再卖给我们五个,岂不是只需要十两金子?”
此人话语一出,云策面前的五个人都不说话了,一个个眼睛里跳跃着金子的光芒,也充满了智慧的光芒。
“你们好歹用帕子把脸蒙住,难道还想被人知道你是谁吗?”
云策恨铁不成钢的道。
“哦哦,你说的对,你说的对。”
等这些人都把脸蒙住,云策指指早就把脸蒙住的冯安跟粱昆道:“那边已经有两个兄弟答应入伙,加上你们五个,咱们就有八个人,五十两金子,落在每个人手上也就六两多金子,事情是我联系的,你们每人给我七两金子,我又没有多要你们一个钱?”
“拿到考题才给!”
“废话,草上飞兄不给我考题,我也不会给他金子呀,我建议把所有的金子都给这位仁兄拿着,到时候我交易,他给钱。”
冯安被云策指着,就不得不站出来,云策从怀里掏出一个金珠子交给了冯安,粱昆也把自己的钱袋给了冯安。
然后,冯安就很自然的站在那五个人面前收钱。
“大家不要走散了,一会拿到考题就跑!”
众人连连点头。
云策犹豫一下就从怀里掏出盗贼兄给他的那个灯球,学他的样子把灯球组装起来,捧着给面前的五人道:“还有一点,草上飞兄希望能找一个人把这东西点燃丢进安然楼。”
(本章完)
第70章 这是怎么了
第70章 这是怎么了
最后,大家抽签决定谁去丢那个灯球,一个胖子抽到了竹签,他不敢,又从路上拉来了一个人,说他行。
听说此人是一个赌鬼。
云策很满意,冯安很满意,粱昆很满意,最后,大家都很满意。
天黑的时候,天上开始飘雪,雪落到地上就变成了水,因为寒冷的缘故,街道上的行人少了越来越少。
等雪纷纷扬扬的落下来的时候,即便是安然楼门口的守卫,也缩进了门房烤火。
胖子把一大把钱塞给了那个赌鬼,恶狠狠的道:“就是现在。”
云策俯身把灯球里面的灯芯点燃,合好交给那个赌鬼好心的道:“上了台阶就往大厅里丢,只要丢进去了,就快跑,不用回来了。”
云策说着话,就从公用钱堆里拿出一把钱塞给赌鬼。
赌鬼模摸怀里的钱,再看看近在咫尺的安然楼,捧着灯球就上了台阶,门房里的护卫喝骂一声,赌鬼不退反进,十几步的距离而已,瞬息就到,赌鬼呐喊一声,就在云策等人眼巴巴的等待中,把灯球丢进了安然楼。
赌鬼捂着怀里的钱扭头就跑,护卫们才从门房里出来,就听安然楼里“轰”的一声响,一团明黄色的火焰腾空而起,瞬间就蹿到了屋顶上,明黄色的火焰不但没有落下,反而沾在屋顶上继续猛烈的燃烧,偶尔,还会发出阵阵爆鸣。
一道黑影从学舍厕所那边迅速蹿出来,甩甩手,一道钩锁就钩住了安然楼三楼的屋檐,于此同时,四面八方又有七八道黑影也在奋力的向安然楼飞掠。
安然楼上弩箭如同飞蝗一般交织着,黑影有中箭的,也有侥幸窜上去的,迅速钻进了安然楼里。
云策的眼神猛的收缩一下,因为他看到张敏的身子赫然出现在四楼。
趁着众人被眼前热闹的场景看呆的时候,冯安,粱昆已经不见了,云策见那五个家伙看热闹看的痴迷,也就没打招呼,离开了他们。
临走前,云策看了一眼一楼的火焰,这火焰是云策专门使用的虫子火焰,他在河口寨费了不少时间,才找到几根寄生虫,经过熬制,才得到了这么一点,今天全糟蹋了。
原本他还想着趁乱去看看考题的,现在,张敏在那里,毫无疑问,这个目的达不到了,不过,烧了这座楼,让官府重新出题,也是好的。
回到客舍,冯安把一堆钱丢在床铺上,对云策道:“费这么大的功夫,你就是为了得到这三十五两金子?”
娥姬美滋滋的收着金子,听冯安这么说,就帮腔道:“你一个月一千个钱就满意的不得了,现在连三十五两金子都看不上了。”
云策一边用安姬拿过来的热帕子擦脸,一边道:“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要多做,对大多数有利的事情要多做,很多时候啊,不用看纯粹的结果,有时候等开的时候才是最美的。
天知晓,你种下的种子会开出什么样的。”
粱昆想了一下道:“安然楼会被烧毁吗?”
云策回忆了一下虫子油,水浇不灭的特性,点点头道:“肯定会烧毁,随着安然楼被烧毁,此次事件也必将成为大汉考试行业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还可以戳破很多人的布置,甚至运气好一点还会掀开大汉考试行业的一些黑幕。
总体算下来,利大于弊。”
粱昆又道:“你还利用了我们静坐抗议的事情,也利用了我们被殴打的事情,这些最终都化为安然楼的倒塌。”
冯安叹息一声道:“我们三个已经拿到了大比的推荐,所以,烧楼事件跟我们三个无关是吗?”
云策笑道:“洗洗睡吧,一个简单的事件,说不定会产生很多新的变化,就是不知道是好是坏了。”
冯安仰天长叹道:“我已经预感到,我这一生必定会过的无比的精彩。”
粱昆笑道:“也一定无比的艰难。”
说完话,就转头对刚刚把黄金收好的娥姬道:“娥少君,一千个钱少了。”
娥姬抱着自己的黄金回卧室头都不回的道:“不少了。”
云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天还是黑的,不过,天气寒冷的时候,这里的夜晚也会相应的变短,这让云策怀疑,控制这颗星球四季的是那颗满月跟星球的距离,而不是那颗总是红彤彤挂在天上的太阳。
这个发现很难理解,毕竟,太阳才是热源,月亮不过是一个被动接受热源再反射到星球上的存在。
或者说,太阳照到这颗星球上的热量是恒定的,调节四季需要依靠满月反射的多余热量?
每天睁开眼睛就能思考,这让云策感到高兴,以前在地球上他都懒得思考,只要云临川在,他思考了也没有屁用。
身旁的娥姬还在睡,还睡得浑身潮热,碎发黏在额头上,看起来真的很像少女时期的林青霞,把一绺头发从她的嘴角抽出来,她就抿抿嘴唇继续睡。
云策下床的动静惊动了娥姬,她睁开那双小鹿一样湿漉漉的眼睛的时候,林青霞的模样立刻就消失了,她也就变成了娥姬。
“再睡会。”娥姬睡眼惺忪的模样很好看。
“你继续睡,我要去看看商队有没有带来新的东西。”
“干嘛天天去?”
“因为每天都有新的发现,生而为人,我当关心桑麻,看重粟谷,目送车马去远方,也看远方的鸟儿归来。”
“说的真好,你去吧,我继续睡。”
云策本来见娥姬娇艳欲滴,想要亲一口的,人家却转过身,把屁股冲着他,虽然同样白皙好看,他还是决定不亲了。
提上篮子出门的时候,天上又落霜了,石板上有一层薄薄的霜色,他是第一个亲近的人。
认真的在石板上落下第一个脚印之后,后面的脚印是否完整他是不管的。
来的早,商队们的摊子才刚刚支起来,云策从第一个摊子开始看起,这是一家专门卖豆子的,这些豆子跟云策在荒原发现的豆子不太一样,不过,都长得很大,甚至有一种豆子长成了小婴儿的模样,眉眼俱全,圆滚滚的,云策买了十斤,准备蒸着配蘸水吃。
还有一种豆子通体都是黑色,捏开外皮,里面也是黑的。
伙计难得的推荐道:“南湾豆,这次不买,下次就见不到了。”
云策从谏如流,把所有的南湾豆都买了,伙计一边帮他装豆子一边道:“就这十来斤了,天气太冷,好多铠甲鱼全聚集在南湾晒太阳,人根本就进不去。”
听伙计这么说,云策就没来由的想到了鳄鱼,也不知道是不是。
“脆芹,脆芹。”
云策被伙计的吆喝声吸引过去,人没到,半截粗如人臂的芹菜模样的东西就怼到嘴边,云策张嘴咬了一口,果然脆生,还甜,搭配蒜味草一起炒半肥的小猪肉,娥姬最喜欢了。果断买了两棵,如果不是因为这东西太大,他还想多买一些。
路过卖马肉,也就是羊肉的摊子,云策一次买了大半扇肋条,让伙计剁成连骨的大块,这东西要是冷水下锅配着新鲜松木棒一起煮透,除过加盐,其余的调料一概不要,就能把人鲜的昏过去。
龙鱼,听名字就不便宜,两尺长的一条,云策给人家五十个钱,人家非要八十个,最后看在这条鱼的嘴巴还在一张一合的份上,云策了七十个钱拿下,准备带回去跟天青草一起清蒸。
不知不觉的两个小时就在晃荡中度过去了,天边已经彻底的亮起来了,就是太阳还没有升起,昨夜的雪对地面没有任何的影响,地气还热,雪存不住。
天亮了,市场上的人也就多起来了,重物云策丢龙珠里,好看的菜蔬跟肉云策特意摆在篮子里,绿绿的好看极了。
人多了,云策逛市场的好心情也就慢慢的消失了,挤出人群,打算回去给那几个懒鬼做饭吃。
在大汉,能让云策有享受感的事物不多,做饭恰恰是最大的一个,大汉人的日子过的非常糙,他们连真正的精细文化都没有,自然也孕育不出美食文化。
回程的时候,石板路上的霜,被别人的脚跟车轮印子,踩踏的乌漆嘛黑的,好在,边角处还有一些清爽的,云策就愉快的跳着走,很多人都把他当成了傻子。
张敏就看到了云策蹦蹦跳跳专门踩踏干净霜田的模样。
一个干净的少年,带着满脸的阳光在展现自己的好心情。
“刘长安!”
张敏站在安然楼的废墟前边呼唤云策。
他循声望去,见张敏笑眯眯的,就知道自己刚才的傻样子被她看到了。
原来素雅恬淡的安然楼已经倒塌了,黑漆漆的堆在一起,还冒着浓烟,散发着东西烧焦的难闻气味。
张敏明显忙碌了一整夜,人还是那样明艳。
她仔细看了看云策挎在胳膊上的篮子,笑道:“我也想吃。”
云策看着那堆废墟道:“这是怎么了?”
(本章完)
第71章 粪坑里也会有宝石?
第71章 粪坑里也会有宝石?
“没啥大事,一群没有真才实学的无耻之徒,想要制造混乱,趁机窃取考题,烧了安然楼。”
张敏对安然楼被烧的事情,不怎么上心,反而有兴趣翻检云策的菜篮子,尤其对里面的羊肋骨感兴趣。
云策听了张敏的话,焦急的道:“考题可还在?”
张敏撇撇嘴道:“问的是如何治安理民这种大而化之的问题,有没有的没什么关系。”
云策的脸皮抽搐一下道:“这是我可以听的吗?”
张敏不解的道:“这个考题是我们贵议厅商议之后出的,该知道的都知道,你好好考,要是考不好,我就把你的卷子抽掉,再换一张,换到考官满意为止。
重点是你要把马肉做好,如果做的马肉超过我的预期,我帮你写也不是不成。”
云策咕咚一声吞咽了老大一口口水,惊讶的下巴都要掉地上了,他猜到考试很可能有利于权贵,没想到会如此有利于权贵。
想起自己招两个临时工都要鬼鬼祟祟的,生怕自己舞弊为外人所知,如今,大汉的考试制度糜烂成这样,就为冯安,粱昆这两个认真读书十几年的人感到不值。
“你其实可以参加武比的。”张敏抓了一颗婴儿豆子把玩着。
“武比?”
“对,武比,只要通过出云州的检验,你就立刻成为大汉公士,如果能拿到头名,簪袅爵,足够让你带着你的那群人搬去大汉本土居留。
如果还有军职,大汉的俸禄也是不错的,养活你的住宅,仆婢绰绰有余。”
云策瞅着张敏道:“武比也有操作的机会?”
张敏把那颗长得像婴儿的豆子抛来抛的道:“武比怎么操作?你能打的过就赢,打不过就输,明明白白,万人恭贺的冠军,少用文比那套腌臜手段来玷污大汉武比。”
云策觉得张敏这是在有意识地勾引他去参加武比,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他还是觉得需要谨慎一些。
“贼人捉到了吗?”
听云策这样问,张敏就黑着一张脸道:“动手的主犯杀了六个,买卖考题的从犯抓了五个,跑了三个,其中一个我怀疑也是主犯,因为他给一个烂赌鬼的灯球引发的大火,怎么都扑不灭,这才整个安然楼化为灰烬。”
云策点头附和道:“真的很可恶,好了,不耽搁你办公,中午来客舍吃饭,我煮的马肉很不错。”
“你真的不考虑参加武比吗?文比之后像你们这样的家世想要当贵人的门客,也需要费一番功夫呢。”
云策充耳不闻,提着篮子快步朝客舍走去。
张敏摩挲着手里的豆子遗憾的道:“戒心还是这么足。”
此时,手下禀报道;“上使,刺史府问抓获的五人如何处置?”
张敏淡淡的道:“让他们五家重建安然楼,而后斩首弃市。”
“还有三名人犯在逃。”
“抓不住的,那五个蠢货连人家的模样,身形特征都说不清楚,这样的蠢货留着白白浪费物资,死了干净。
再者,此事必须尽快处理,时间长了,难免会扯出一些脏的,臭的。”
云策站在客舍门口,只觉得心头堵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憋得难受,事情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偏离自己预定的轨道胡乱跑。
这里的官府办事情的时候好像都在糊弄,他们好像更在意维持简单脆弱的平衡,从不对一件事进行深挖,也没有惩前毖后的习惯。
不过,这种看似懒政的行为,用来对付这里的百姓似乎很有效果,他们只想要一个结果,有结果就很好了,从不追求这个结果好,或者不好。
还以为这件事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还会导致出云州对考试进行重新规划,这让他觉得自己很像汤姆猫,计划的很好,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除过烧了一座楼,对出云州的文化建设没有任何的推动。
也可以说,大汉的百姓的耐受性很高,一般性的事情根本就激怒不了他们,想要号召他们去造反的难度一定会更高。
出云州这种连羁縻州都算不上的苦寒之地,人们的造反精神都不高,云策很难想象去了大汉本土,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
万万不能跟印度人一样麻木,如果真的被他们把大汉人教导成印度人的模样,云策想自杀。
进客舍院落的时候,云策已经换上了笑脸,把装食物的篮子交给安姬她们去清洗,整理,自己对迎上来的娥姬道:“今天吃好吃的。”
云策的笑容很灿烂,回到屋里娥姬却抱着他的胳膊道:“郎君不高兴了?”
云策面无表情地道:“我今天他妈的太高兴了。”
娥姬咬着嘴唇把云策的手放在她的屁股上低声道:“要不然……”
云策把手抽回来,在娥姬的脑袋上拍一巴掌道:“滚蛋!”
娥姬恼怒咬了云策一口道:“你早上还偷看呢。”
跟娥姬小吵一架,没有吵过,还被咬了好几口,心情却好了很多,自己对大汉这个新世界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自黄帝乘龙来到这里,已经经历了漫长的时光,即便黄帝在地球上也是始祖,他创造出来的这个新世界跟地球文明也明显是有差别的。
文明社会的出现本就不是必然的,而是非常偶然的一件事情,中间稍有曲折,一个文明夭折也是顷刻间的事情。
地球上的黄帝时期依旧属于蛮荒世纪,黄河中下游的人口当时也不多,虽然史书上黄帝被龙带走的时候,同行的还有他的心腹大臣,以及自己的妻子家人,想必人口还是不多的。
就靠这么一点人,黄帝就能创造出一个六万万七千万人口的超级大族,这种本事不服气都不成。
云策在做肉片炒芹菜这道菜的时候脑子里还在琢磨这件事,等到芹菜特殊的香味钻进鼻子,他才醒悟过来,往菜里撕扯两片辣根,等锅气把辣根的味道逼出来,这道菜就可以出锅了。
绿钱的密度小,重量自然轻,拿来铸造炒锅明显不好用,幸好,云策现在有钱,他就打造了一口厚厚的锅,多使用几次,也就掌握了其中的诀窍。
今天还在商队发现了一种拳头大小的鸟蛋,这种蛋的味道明显比云策找到的那种皮很厚,外壳很结实的大蛋要好。
大汉的荒野,野生动物丰富,蛋壳很厚是为了保护蛋,这种蛋壳很薄,轻轻一敲就被打开的鸟蛋,明显是以数量取胜,才能在荒原立足。
这东西跟一种细杆绿叶菜一起去炒,就会激发出浓郁的韭菜香,云策就把这东西当韭菜用了。
婴儿豆子蒸熟之后给了云策极大的安慰,还没有掀开蒸笼,云策就闻到一股子浓郁的类似芋头的味道。
等蒸笼被掀开,一群人都围过来看,只见蒸笼里排排坐着十几个白白胖胖的小子。
云策拿了一个,一口咬掉婴儿豆的脑袋,断口处渗出一些清亮的油脂,入口的豆子不用咬,就被舌头给抿化了。
味道略微有些苦,云策早就顾不得这些了,瞅着婴儿豆断口处不断流淌出来的油脂愣神,这东西就该拿来榨油。
羊排自然是要放在陶锅里炖煮的,这里的羊因为要骑乘,要拉车,为了让它情绪稳定,性格温顺,自然是阉割过的,肉里面自然没有过多的腥膻气,用来煮汤最好。
云策喝了一口汤,往里面添加了一些切片的他们称为霜突的菜,这东西这几天吃最好,经霜之后原本发苦的味道会变得甘甜,配羊肉最好。
张敏来的时候,正是米饭熟透的好时候。
这个时候,没人愿意说话,都在努力的往自己嘴巴里送食物。
云策在接连喝了三碗羊肉汤后,就放下饭碗对张敏道:“我去参加武比。”
张敏恋恋不舍的停止了进食,看着云策的眼睛道:“你怎么又同意了?”
云策沉吟片刻道:“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对我好起来了,连大腿被射穿的仇恨都能放下,这让我感到恐惧。”
张敏有些认真的道:“你这样的人在远山混日子太浪费了,应该去你应该去的地方,而不是跟这群人一起腐烂掉。”
云策笑道:“这大汉果真求贤若渴吗?”
张敏低下头,夹了一粒米塞嘴里含糊不清的道:“大汉能在这蛮荒中生存下来,是因为有很多人,用自己的脊梁撑住了这片天,没有他们,这里所有的人都会死。”
云策不解的道:“你属于这样的人吗?”
张敏摇摇头道:“我没这个资格,三次选拔,失败了四次!”
说完话,见云策一脸的迷茫,就解释道:“生下来,我就被挑选过一次。”
云策道:“如此说来,武比,只是第一步。”
张敏嗤的笑一声道:“你想多了,等到你能背负重任的时候,自然会有人来找你,武比,只是想让你多享受片刻独属于大汉的安宁。”
对于有人负重前行才能换来普通人幸福这句话,云策自然是了解的,还了解的很深。
只是,他很怀疑,在大汉这个已经腐烂的粪坑里,会真的有纤尘不染的宝石?
(本章完)
第72章 最能吃的女人
第72章 最能吃的女人
今天这顿饭的目的很清楚,就是想通过张敏为冯安,粱昆他们走一条捷径,云策觉得张敏应该明白。
这本身就是一件烂糟糟的交易,在说这样交易的时候,最好不要提到一些光明伟大的事情,以及人。
云策即便脸皮很厚,也经不起张敏如此糟践。
见云策摔掉筷子走了,张敏笑眯眯的把空碗给了娥姬,想让她继续装饭,娥姬不理会她,一向硬气的粱昆却接过饭碗,给张敏装了满满一碗饭。
这一次,张敏吃的更多,她像是没有吃过饭一般,即便是吃饱了,还在吃,似乎吃了这顿饭之后,以后再也没饭吃了。
吃三四碗的时候娥姬很生气,当张敏吃到第八碗的时候,她已经开始为张敏担心了,等张敏吃到第十二碗饭,娥姬已经上手抢夺她的饭碗了。
张敏把嘴里的食物吞咽下去之后,对重新走回来的云策道:“你信不信,这样的饭菜我能吃二十碗。”
云策皱眉道:“你要是喜欢,明日还有。”
张敏道:“明日我会继续来吃的。”
“你就不怕撑坏了?”
张敏忽然变得激动起来,朝胸口拍两下道:“我不怕撑死!”
云策示意餐桌上的人统统离开,坐在张敏对面道:“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张敏抬手扯开自己的衣衫,她的衣衫单薄,里面就穿着一件红色的肚兜,大片雪白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
她的胸膛很饱满,把肚兜撑的跟帐篷似的,云策的目光并没有被那对饱满的女性特征所吸引,他更在意的是,把张敏雪白皮肤切割成无数区块的累累伤痕。
云策怎么都不明白,她身上怎么会有如此多的伤痕,仅仅是胸脯以上,脖颈一下,就有切割伤,捅刺伤,火焰伤,箭伤,她此刻被食物撑的鼓起来,依旧满是块状腹肌的肚皮上,还有一道明显被野兽抓出来的伤痕,从伤痕周边的瘢痕来判断,当时,她的肚皮应该是被抓开了。
“你能活到现在,确实不容易。”
云策上前帮她拉好衣襟,收起她面前的饭碗道;“还有机会吃,再吃,那就不是享受,是痛苦。”
张敏把衣服整理好,淡漠的道:“我曾经有五十六天,一口正经粮食没吃过,全靠吃草根喝冰水活下来的,当时我都觉得自己是一匹马,或者别的牲口,总之,就不是人。
从那以后,只要有吃的,我就会死命的吃,这两年虽然缓过来了,没有那么贪吃,昨天,今天的这两顿饭,又把我的饥饿感给勾引起来了,只想着多吃,尽量的多吃,吃了这顿就没有下一顿了。”
云策没说话,他看出来了张敏今天的倾诉欲望很浓,他只要听着就是了,顺便,他也很好奇,这个看起来养尊处优的女人,为啥会经历那么多残酷的事情。
张敏撩起裙子,露出膝盖上部的一块还没有彻底愈合的新伤口对云策道:“熟悉不?”
云策点点头道:“我弄的。”
张敏冷笑一声道:“这是小伤口。”
云策沉吟一下道:“不管这道伤口是出于什么原因弄出来的,我都可以答应帮你出手一次。”
张敏笑道:“觉得我可怜?”
“没人敢可怜你。”
“那就跟我睡,给我留一个儿子。”
“啊?”
张敏瞅着云策很冷静的道:“我是一个女人,到生孩子的年纪,就要生孩子,你当初不是说要把我那啥死吗?
来,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
云策把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那个时候想干的事情,这个时候他一点都不想,就张敏刚刚显露出来的彪悍状态,天知道是谁睡谁。
“你要是害怕我身上的伤痕,可以盖上毯子,我的脸还是很好看的。”
面对张敏压迫性的俯视,云策连连摇头,他再一次在心头感慨,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除过娥姬之外,没有一件事情是他能承受的正常事件。
张敏见云策是一个很没意思,很不爽利的人,桌子上的饭食又被娥姬她们端走了,丢下一句,明日参加武比,就提着自己的刀子走了。
云策回头瞅着趴在门框上看他的叛贼后代,贪污犯后代,恶贼后代的三张脸,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跟他作对。
刚才蒸笼里不该蒸煮那些婴儿豆子,应该蒸煮他。
不管怎么样,云策都想登上更高的平台,好让他拨开眼前的迷雾,把这个陌生的世界看的再清除一些。
“准备一下,冯安,粱昆,明日参加大比,包过的,我明日参加武比,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结果,应该也是包过的。
我们急需更多的资源,更高的平台,好好见识一下大汉。”
冯安道:“怎么个包过法,你要帮她生孩子?”
云策烦躁的摆手道:“那个女人身上的疤痕我就不信你们没看到。”
娥姬笑道:“我身上没疤痕。”
粱昆叹息一声道:“不管什么原因给她造成了那么多的伤害,我都觉得这个女人很厉害,也让我钦佩。
最重要的是,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我没有从她眼中看到任何后悔,遗憾之意,我不知道她为何会如此的关注主家,只知道,她的便宜现在好占,以后我们可能会付出更加惨重的代价。
到底要不要接受她的帮助,还请主家三思。”
云策冷声道:“先爬上去再说其它,到时候也不一定就没有其它的选择,就目前来看,这是最顺畅的一条路。
娥姬,把我的弓箭,马槊准备好,明天我去找她。”
冯安道:“以前没准备武比,对那里的事情不了解,我这就出门打探一下。”
娥姬嘟着嘴巴道:“郎君最厉害了。”
云策叹口气道:“我以前有这么认为,认为世上没有比我更厉害的人了,不论是在平远城,还是在射阳城,我都可以恣意行事。
娥姬,还记得那头猪王被杀的场面吗?”
娥姬听云策这么说,立刻勾起她的回忆,一头壮的跟山一样的猪王,被两小队骑兵追着,追着就杀死了,死了,还被彻底的分尸不说,人家还不要那些猪肉,只是想杀猪王而已。
“我自认为的无敌,其实在射阳城就没有那么安稳了,荒原上遇见了猪王,熊王,以及两个很可怕的人之后,我发现,我没有击败他们的把握,不论是猪王,还是熊王,抑或是那两个人,我都没有把握。
所以,这段时间都小心谨慎一些吧,等我们把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认清楚之后,再继续过这般逍遥的日子。”
娥姬知道这是对她说呢,就小声答应一声。
张敏踏进出云城校尉府,斜躺在一张锦塌上的周校尉透过厅堂,远远就看到了张敏,以及她鼓鼓的肚皮,原本俊朗的面容立刻就蒙上了一层阴翳。
待张敏走进来,就嗔怒道:“你又开始暴食了?”
张敏揉着肚皮道:“他做的饭太好吃了,如果能在铁围关吃上这样的一顿饭,就算是战死在鬼方原,也没啥遗憾。”
“你已经用完了你的试验资格,以后不要总是提起铁围关。”周校尉把锦塌让出来让张敏躺着,还准备按压一下她的腹部。
张敏立刻抬手阻止道:“我舍不得吐出来,铁围关少了我,就少了一份力量,我想让刘长安补上,他比我强。”
“你没有对他说起铁围关吧?”
“没有。”
“那就好,我们这些人去拼命,就让他们继续醉生梦死吧。”
张敏咬着嘴唇道:“我不明白,铁围关挡着鬼方,这些年来,他们越来越强大,我们战死的人也越来越多,补充上去的人也一批不如一批,现如今,连你没有彻底训练好的黑甲军也要派上去。
长此以往,鬼方进入大汉已经是必然之事。”
周校尉摇摇头道:“不见得,大宗师已经去鬼方了,看看大家有没有可能坐下来商谈一下,无数年来,我们固然损失惨重,他们也好不到那里去,相互罢兵才是最好的结果。”
张敏惨笑一声道;“就算大宗师辩才无双,他也说不通鬼方那边的家伙,要知道,这片大地原本就是它们的,是我们乘龙而来的祖先,在神龙的帮助下驱逐了他们,占领了这片大地。
你说说,这样的仇恨,有可能化解吗?
他们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把我们斩尽杀绝。”
周校尉笑道:“你总是这样杞人忧天,不是说从铁围关回来就生孩子吗,怎么,改变主意了?”
张敏叹口气道:“杞人忧天,你能告诉我,杞人是哪里人?是霍王来的那个地方的人吗?”
周校尉继续笑着说:“你看,你就是这样的习惯性焦虑,我们在这片大地上已经生活了数千年,必然继续生活到永远。
鬼方,也就是这百来年强大起来了,我们能对付。”
张敏跟着笑道:“神龙不来长安,却出现在了天柱山,我就不信你不忧虑?”
周校尉摊摊手道:“摒弃神龙,自主决命,不就是我们那位陛下的要求吗?如今被神龙舍弃,不正好如他的心愿了吗?”
张敏面露迷惘之色,喃喃自语道:“太子真的就比陛下好吗?”
(本章完)
第73章 这也是反贼?
第73章 这也是反贼?
“武比的场地就在出云城虎贲校尉府,他不像文比,三年才有一次,而是只要你想去,哪一天都能去。
战胜步人甲卒,你就是步人甲卒,战胜步槊甲兵,你就是步槊甲兵,战胜轻马骑兵,哦,就是你说的羊,你就是轻马骑兵,战胜雷烟兽重骑兵,你就是雷烟兽重骑兵,还能获得公士爵。
如果你厉害,能战胜雷烟兽重骑百夫长,你就是百夫长,晋爵上造,如果你觉得有把握击败雷烟兽大统领,那就厉害了,一个簪袅爵就是你的,军队还会给你配备房舍,仆婢,以及黄金十斤。
我们呢,也能正式成为你的家臣,是官府承认的那种,不像现在这种没名没份的家臣。”
冯安探听消息的本事很高,出去了两个小时,就已经把出云城武比的各种规定打听的极为详细。
冯安见云策想要夸他,连忙摆手道:“这些规矩就刻在虎贲校尉府校场门口的木板上,所以,你不用夸我。”
云策笑道:“这几年武比的状况如何,有多少人晋爵公士,又有多少人晋爵上造,簪袅又有几人?”
冯安得意的朝围过来的娥姬,安姬,粱昆等人竖起一根食指,左右摇摆着道:“步甲卒有,公士,上造,簪袅,一个都没有,不光是今年没有,最后一个获得公士爵的人是五年前,如今是虎贲校尉府雷烟兽重骑的十人将。”
粱昆连忙问道:“这其中的门道……”
冯安摇头道:“没听说有什么龌龊的地方,毕竟,你替换的正是被你打败的人,没听说有谁会故意输给对方,都是往死里打。”
粱昆瞅着云策道:“不知主家意下如何?”
云策皱眉道:“以后不要用这种奏对的方式跟我说话啊,跟以前一样说话多好,非要如此不说人话吗?”
冯安张了几次嘴巴,最后笑道:“还是讲点规矩的好,当年霍王刚刚进入军中的时候,愿意与军卒打成一片,他作战勇猛,很多时候都冲锋在前,撤退在后,你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云策想了想道:“他的副将想取代他。”
“咦?你怎么知道的?”冯安很惊讶,他不记得自己曾经给云策讲过这个故事。
云策笑道:“一个将军,最该团结的应该是他的指挥班子,而不是跟下层军士混成一团,长此以往,将军就没了他该有的威势,军卒对将军也没了敬畏之心,与此同时,他的指挥班子会认为将军每次冲锋在前,撤退在后,迟早会战死。
所以,副将想故意弄死他,办法太多了。
说说看,霍去病怎么被人阴的?”
冯安朝东面拱拱手,然后道:“那是霍王在平定鬼方时候的事情,当时,面对鬼方的八万精骑,霍王预备以中军三千雷烟兽重骑冲阵凿穿敌阵,等敌军混乱后,再以左右两军以及中军剩余中军全部压上,彻底的覆灭鬼方八万精骑。”
云策闻言叹息一声道:“他亲自带兵冲阵了?”
冯安摊摊手道:“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鬼方的八万精骑,本就是人家精锐中的精锐,霍王天下无敌,他就是大汉最锋利的矛,他不带队,那三千重骑就没办法达成目标。
所以,他冲阵了,厮杀了两个时辰,才凿穿敌阵,还斩杀了鬼方的埼玉王。造成敌军大乱,他自己身边也就剩下不足五百人,就在他等到三军压上的时候,却发现三军岿然不动。
于是,在这一场恶战中,传说霍王单人独骑怒斩了两万首级。”
云策见冯安卖关子不讲,就明白霍去病杀的是大汉军,把大汉军杀了两万人,事情很明朗,就是很想知道,他是怎么一个人创造了单人独骑杀两万人这种名场面的。
冯安见云策久久不问,就道:“你知道霍王干了什么事情吗?”
云策哼了一声道:“我不知道霍去病到底干了啥,我只知道那一战必定是霍去病惨败。
好了,剩下的故事等我参加武比之后再说,你们也好好的休息,明日的文比虽然有张敏帮忙,你们也要拿出一定的文采出来,别让张敏事后埋怨她帮助了两个笨蛋,继续问我要好处。”
冯安,粱昆多少有些激动,虽然他们两个都希望能够依靠自己的真才实学过关,但是,两个人很默契的没有提起张敏。
看来,他们两个很清楚,没有张敏的帮助,他们过不去。
傍晚的时候,张敏又来了,她的肚子还是鼓鼓的,这就导致她走路的时候两条腿向外撇,就算这样,她还是走着过来了,估计这一路上应该是经受了很多奇怪的目光审视。
“这次武比,是你距离簪袅爵最近的一次,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都能被你遇上,不得不说,你的运气真是好到了极点。”
云策现在多少对张敏多变的说话方式已经有了耐受度,等娥姬打散他的长发,就坐在一个木头墩子上准备洗头,没打算进入张敏的彀中。
“你知不知道,我这里有消息,那个校尉在前段时间里参与了剿杀猪王,熊王的战斗,他虽然杀了猪王,熊王,却被熊王的爪子掏肚子上了,身负重伤,至今还没有好利索。
我看你武功不错,这个时候挑战这位大统领,必定会战而胜之,到时候一个人人都想要的簪袅爵位,岂不是手到擒来?”
云策把头浸在温水里,对张敏的蛊惑充耳不闻,这个女人总说娥姬,冯安,粱昆他们都是罪人之后,血管里流淌着罪人的血。
经过这段时间,对张敏的了解,她才是一个真正的狠人,满身的疮疤就是明证,谁家好女人敢迎着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以及漫天的箭雨继续冲锋的?
从而弄得前面到处疮疤,背后却莹白如玉的?
这种人把自己的命都不当一回事,岂能在乎别人的性命?
她说的容易,云策可是听狗子说过,他虽然被熊王熊罴抓了一爪子,却是为了借机杀掉熊罴,最后,他活着,熊罴被切割成了碎块,云策不想成为那头死的冤枉的熊王。
云策不搭理她,张敏也没有尴尬的感觉,不知怎么的,她忽然发现娥姬拿着一大块灰不溜秋的东西往云策的头发上涂抹,涂抹后就起了一些沫子,稍微揉搓一下,云策的头发就洗的很干净。
从云策头发上弄一点涂抹在手上,黏黏的,滑滑的,搓洗两下,学着娥姬的样子用水冲手,再举起手,莫名的觉得手白嫩了很多。
云策洗好了头发,一边用布帕擦拭着湿漉漉的长头发,一边对拿着肥皂就不愿意放下的张敏道:“这东西叫肥皂,用来清洁沐浴非常好。”
“我拿走了。”张敏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讲理。
云策继续道:“娥姬总想着买一个大宅子,还想按照她的意愿布置,最好还能有很多勤快又漂亮的女使仆役陪着她。
你看,这个东西跟秘方给你,能不能达成娥姬的心愿?”
张敏举起肥皂放在鼻子跟前嗅嗅,瞅着云策道:“有香味。”
云策把布帕交给娥姬道:“可以调整香型,也可以选你喜欢的香味。”
张敏有些难以置信的道:“这是想出来的?”
云策点点头。
张敏瞅着云策道:“女人应该很喜欢这东西,总比用豆子粉把头发弄得黏糊糊的要好。”
云策抬抬手道:“男人的头发也很长。”
“既然明知道是好东西,为何会交给我?”
云策有些沮丧的坐在木头桩子上道:“小儿藏金于怀,行走于闹市是个什么下场,他的下场,就是我的下场。”
张敏继续拿着肥皂乱嗅,嗅够了,就把肥皂还给娥姬,叹口气道:“这东西太好,而我,是另一个小儿。”
云策把那块使用了一次的肥皂从娥姬手里取过来,放在张敏手里的道:“自己使用应该无碍的。”
张敏拿着肥皂,最终对云策道:“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明日的武比,周承明都会下场跟你较量一下,你若达不到他期望的高度,他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你。”
“为何?”
“他不想让人知晓吴彤曾经看人看走眼了。”
“就是这个吴彤让你放下了跟我之间的仇恨?”
张敏摇摇头道:“也不全是,不过,我们都信吴彤,他到现在还没有错过,这一次我也希望他没有看错。
你的肥皂,我也会飞信告知他,他应该有办法处理你的肥皂,顺便满足你那个贪心的少君的愿望。”
目送张敏离开,云策对躲在旁边暗中观察张敏的冯安道:“看出什么来了?”
冯安阴沉着嗓子道:“她信任周校尉,也信任吴彤,周校尉更信任吴彤,所以,我觉得他们三个是一伙的,并且跟官府不是一伙的。”
云策想起自己一到人烟稠密区就遇到的红姑娘跟裴川,忍不住在心底怀疑,但凡跟自己有深入交往的人,会不会都是反贼?
明天,自己一定要好好的看一看这个周校尉,别一头撞进一个高度武装的反贼团体。
在没有把这个世界理解明白之前,他还不想成为人人喊打的反贼。
且根据地球造反规律来看,率先当反贼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本章完)
第74章 运气不好的人
第74章 运气不好的人
云策一大早就全副武装的骑着枣红马来到了虎贲校尉府的校场。
可能是来的太早,门口没啥人,看看门房,那里面倒是有人,就是睡得不省人事,一副军纪散乱的模样。
云策招呼了一声,人家挠挠屁股转个身就继续睡了,他就下马,牵着枣红马径直就进了校军场。
校军场占地面积很大,进门就是一个巨大的跑马场,跑马场里没人,也没有马,就连羊都没有一只。
穿过校军场就是演武厅,云策想了一下林冲误闯白虎节堂的下场,就转身退出校军场站在门口等。
不胡乱在军营里面瞎溜达,其实跟林冲没啥关系,这是他自幼养成的习惯,这个习惯跟一顿恶揍有关,打人的是云临川,挨揍的是云策,那时候,八十多岁的云临川还能饭半桶,肉三斤,打幼年期的云策如打小鸡。
出云城的早晨总是会起一些雾岚,灰蒙蒙的像是给城市蒙上了一层轻纱,看近处还好,看远处就很容易把女人看成男人。
云策看到一个女人迈着碎步跑过来,等他走到近处,才发现是一个提着一杆马槊的男人,然后,云策就把脸转过去,假装跟枣红马亲昵。
男人看眼前枣红色雷烟兽有些熟悉,在军营门口又不敢多问,加上自己还有要事,就急匆匆的进了校军场,一边向前走,一边大喊大叫。
“某家彭憎前来参与武选,请考官现身一见。”
门房被吵醒了,起来看到彭憎,就有气无力地敲响了一个很大的钟,不等钟声的颤音停止,他又拿起鼓槌,用的敲鼓。
三声钟鸣,六下鼓响,门房就把鼓槌一丢,继续回门房睡觉了。
一个月不见彭憎,他的变化很大,平远城荒原初见,他彪悍如虎,雄壮如狮,端得是一条拳头上可以站人,胳膊上可以跑马的没遮拦的好汉。
虞公府邸外的彭憎,人已经有些颓废,虽然精明如故,就是胆子小了很多,办事情的时候多少有了一点畏手畏脚的意思,没了义薄云天的大丈夫气概。
如今,在校军场外再见到彭憎,他已经消瘦了很多,就连走路的模样都变了,不再大开大合,而是畏畏缩缩的,这一次,他身边也没了雷烟兽,就连身上的衣衫,从丝绸变成了简单的衣树粗布衣裳。
别看人家走路的姿势不好,可是,当他站在校军场站稳身形的时候,依旧有一股子岳峙渊渟的好男儿气概。
云策等了一会,就看到一个步人甲武卒从校军场另一头走过来,脚步隆隆,步人甲重一百一十六斤,配一长柄斩马刀,一步步走过来,气势骇人。
“是你要参与武比吗?”面甲后面传来一阵带着金属嗡鸣的声音。
彭憎毫无惧色,大声吼道:“某家旱天雷彭憎请教!”
云策跟彭憎打过,虽然那个身着步人甲的武卒看起来更加的雄壮,高大,应该不可能打的过彭憎。
有胆子出来迎战的必然是步人甲武卒中最强大的一个,看他用斩马刀的气势就知道这个人轻敌了。
斩马刀要的就是无坚不摧的气势,这个人随随便便抡刀子,这是对斩马刀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命运的不尊重。
果然,彭憎手里的马槊挡住了斩马刀,而那个步人甲武卒居然在用力往下压,动弹不了的斩马刀就是一个废物,彭憎的马槊推开了斩马刀,然后就用马槊为支撑点,用尽全身力气加上自己的体重,狠狠的一脚就踹在步人甲武卒的胸口。
倒地的武卒哇哇大叫着要坐起来,可惜被彭憎的马槊点在额头,不论他如何发力,都没办法坐起,只好向旁边翻滚。
彭憎脸上的笑容多少有些变态,那名武卒已经输了,他可以结束这场比试,顺便加入步人甲武卒,他偏偏不,等步人甲武卒转过来了,就继续用马槊点着人家的额头,逼迫他继续翻滚……直到那个武卒背负着百十斤重的铠甲再也翻滚不动的时候,他才收回马槊,朝军营那边大喊。
“再来一个厉害的。”
重新开始敲钟,打鼓的门房的眼神已经很不善了,看着瘫软在地步人甲武卒,他敲钟敲的更响,鼓也砸的更重。
随即,军营那边就涌出来了一群人,走在最前面的,经狗子介绍,就是那个把熊王熊罴分尸的周校尉。
过来几个人把那个总是翻不起身的步人甲武卒抬走了,云策隐约听到那个步人甲武卒在哭。
彭憎的马槊缓缓抬起,直指那群人大喝一声道:“旱天雷彭憎求教。”
云策记得这好像是彭憎的招牌动作,自己在荒原上遇到他的时候,他就拿把破槊指着他,现在又开始指这位周承明周校尉,也不知道会是啥结果。
周承明看着眼前的彭憎道:“这位好汉,想加入我虎贲校尉府,本府上下自然欢喜无限,只是不知好汉就此罢手呢,还是要继续挑战。”
彭憎道:“我本是纵横荒原的无敌侠客,如今想入军中拿到一个能与我身份匹配的爵位,告诉我,击败你,能得爵吗?”
周承明一下子被彭憎强大的气势给震惊了一下,就指点一下身后的一个骑士出列,指着他道:“击败他,公士爵。”
彭憎摇摇头道:“不够。”
周承明神色难明的又指着一个骑士出列,继续道;“击败他,上造爵!”
彭憎瞅瞅这个身材不是很高大的骑士百夫长,觉得自己可以打这样的三个,就摇摇头道:“不够!”
周承明看一眼已经被人羞辱到快要爆炸的部下,抬手制止了他们的骚动,从一个骑兵手里取过一柄长刀。
轻轻的在眼前挥动一下,笑着对彭憎道:“如此,那就只剩下本校尉了,击败我,簪袅爵!”
周承明的随意,无畏,让彭憎莫名的想起自己这些天的遭遇,他略微收敛一下傲态,收回马槊,双腿成前后弓步,马槊前握,近身三尺,成毒龙出洞式。
云策见识了彭憎的无畏,再看看随意握着一把长刀,一边靠近彭憎,一边活动着肩背的周承明,就果断地把脸从枣红马的脖子处露出来,这个时候,就算彭憎知晓自己就是戕害他的凶手,他也应该是顾不上找麻烦了。
从彭憎敢放弃进攻呈守势,不仅仅是云策知晓,就连周承明的部下们也知晓,那个号称荒原无敌的侠客,要糟糕了。
“当当当”三声密集的兵刃碰撞声陡然响起,周承明杠杆还距离彭憎有两丈远,只是一个瞬间,他的长刀就已经靠近彭憎,连续劈出;来三刀。
彭憎也不是白给的,虽然周承明的刀非常的快,他还是凭借多年的厮杀经验,挡下了三刀。
可是,这三刀仅仅是一个开始,等彭憎挥舞着马槊清扫安全范围的时候,他才发现周承明又回到了原位,就像从来没有动手一样,右手抓着的长刀依旧垂在身侧。
周承明笑着对彭憎道:“你的身手,值得一个公士爵,再高就不可能了,怎么样,就此结束,你进入虎贲校尉府,晋爵公士。”
云策承认,周承明的话语里多少带着些怜悯的意思,如果彭憎聪明一些,这个时候罢手必定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场面,羞辱一个步人甲武卒也算不得大事,大家到时候一起喝一杯,啥事都能过去。
也不知彭憎是怎么想的,他似乎根本没办法接受周承明的怜悯,大叫一声“腌臜野人,我要杀了你。”马槊就像毒龙一般捅了出去。
听到彭憎的喝骂,周承明的脸上涌现一丝怒意,不等彭憎的马槊近身,他的身体已经鬼魅般的出现在彭憎的身前,长刀重重的砍在彭憎的脸上,就在人人都以为他将被周承明斩首的时候,却发现彭憎的脑袋没有被砍成两截,一张嘴,七八颗牙齿就和着血喷了出来。
此时,人们才发现,刚才周承明在用刀身抽打,而非斩。
眼看着彭憎胡乱挥舞着马槊连连后退,周承明随手把长刀丢了出去,刀子带着风声钉在一根拴马桩上。
他自己猱身上前,低头避开横扫的马槊靠近彭憎,一双拳头,就连续击打在他的胸前,一拳比一拳快,一拳比一拳重,密集的拳头没头没脸的砸在彭憎身上,脸上,他甚至还有时间一脚踹在彭憎胯下,等他低头的时候,膝盖上抬,又把彭憎顶的飞起来。
等周承明一记高抬腿自上而下战斧一般的劈下来,已经被打的快要昏迷过去的彭憎,身体随着周承明的那一记劈斩,重重的砸在地上,一时间,校军场上尘土飞扬。
“我们能打过不?”云策问狗子。
“是你能打过不,跟我无关。”
“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们不能内讧,需要团结一心。”
“你把我放出去,就不怕给你惹来更大的麻烦?”
“龙珠呢?它能让我暂时力大无穷不?”
“你不怕他们手里有探灵虫,就尽管用龙珠的力量。”
云策瞅着被周承明打的如同一滩烂泥一样的彭憎从自己身边经过,尽管彭憎很明显已经认出他来了,整个人悲愤的不像样子。
即便如此,人类的悲欢不尽相同,他还是被两个军卒抬着丢了出去。
(本章完)
第75章 蒙混过关
第75章 蒙混过关
云策觉得彭憎这个人的运气很坏,看着他被丢进了校军场外的下水沟里载沉载浮的游走了,他就整理一下衣衫,牵着枣红马走进了校军场。
周承明他们都准备要走了,就看见一个身材还算高大,但是面容略显稚嫩的青衣少年人牵着一匹雷烟兽走过来。
“出云州,平远城,河口寨刘长安请教虎贲校尉府!”
刚刚把彭憎丢出去的一个武卒冷笑一声道:“又来了一个不知死活的。”
准备上前,却被周承明一把抓住,轻声道:“有人说他很厉害。”
一个武卒道:“刚才那个也很厉害。”
周承明笑道:“他刚才眼看着我收拾了那个叫做彭憎的人,这个时候还敢进来,就这份胆气就不算弱。”
说罢,就亲自迎上来道:“你不会也看不上我的那些兄弟吧?”
云策拱手道:“任何保家卫国的猛士都是人中俊杰,刘某钦佩之至,哪里会有看不起一说。”
周承明笑道:“如此,你想从步人甲武卒开始吗?”
云策松开枣红马的缰绳,来到一个身着步人甲的武卒面前,敲击一下盔甲,再拍拍他的肩膀,回头对周承明道:“是一条好汉。”
周承明大笑道:“你还是看不上他。”
云策摇头道:“有人告诉我,校尉前些日子阵斩熊王熊罴的时候为它所伤,如今正是身体不便之时,此事可否为真?”
周承明听了之后笑得越发厉害,扯开衣襟,露出缠绕着布片的腹部对云策道:“真,真实的不能再真了。”
云策遗憾的瞅着虎贲校尉府的众人道:“春和景明,又有高山可攀,待我加入虎贲军之后,再与诸位兄长把酒言欢。”
周承明笑呵呵的道:“你还是看不起他们。”
云策把挂在腰间的马刀连鞘取下来,戴上一双洁白的手套,再缓缓拔出马刀,回头对一众脸色难看的虎贲校尉府众将们笑道:“一会在下若是不敌,还请诸位兄台把我往外丢的时候,莫要丢臭水沟里。”
周承明看着云策手里细长的马刀,疑惑的道:“这样的刀,某家还是第一次见,可有专门的使用法门?”
云策振一下马刀笑道:“此刀乃是长辈所赠,除过斩钉截铁,削铁如泥之外,使用之法名曰:乱劈风!”
周承明瞅着云策笑道:“好一个乱劈风,今天就让某家见识一下你的乱劈风。”
云策肃容收刀,将刀柄收于胸前,刀锋与眉心,鼻尖成一线,然后对周承明道:“请指教。”
周承明被云策古怪的战斗礼仪弄得有些迷糊,摇摇头道:“这般战斗,某家还是首次经历,这是那家的礼仪。”
云策当然不会告诉他,戴手套是为了遮盖狗子缠住刀柄帮他解析周承明快如闪电的刀法,至于手套都戴了,阅兵式上标兵握刀的样子自然要一起学过来。
也不知道张敏是怎么形容自己的,以至于周承明居然非常认真的应对他不说,并没有率先攻击。
“左肋!”狗子突然开口,云策想都不想的跨前一步,将马刀刺向周承明的左肋。
来到这个星球之后,云策的力道大了好多,反应速度也有非常大的进步,仅仅是跨步前刺,刀锋瞬息就到了周承明的左肋。
周承明闪身避开,云策不用狗子指挥,顿时化刺为撩,马刀缀着周承明的身影追杀了过去。
“叮”的一声响,周承明的长刀险之又险的荡开云策的马刀,正要追击的时候,云策的马刀居然贴着他的长刀上撩,一路火星带闪电的直接斩向周承明握刀的右手。
长刀自然是有刀隔的,周承明原本不想理会,准备出拳砸向云策的面门,就在马刀跟刀隔就要触碰的时候,陡然想起云策说过,他的刀削铁如泥,原本砸向云策面门的左拳改变了方向,重重的砸在云策马刀的侧面上,马刀振鸣一声,离开长刀。
云策趁机后退一步,重新恢复了举刀礼。
周承明瞅着云策马刀锋利的刀刃,隐隐有些后怕,刚才若不是机灵,就刚才云策撩刀的力道,定会切断自己的手指。
云策兔起鹘落的一击,不但凶险,还非常的好看,仅此一招,校尉居然隐约落在下风,这让那些骄兵悍将们顿时没了看热闹的想法,开始为他们的校尉担心了。
“看不见他的弱点了,进攻一下试试,多收集一点素材,我才能进行分析。”
云策见周承明迟迟不进攻,于是,举刀就向他砍了过去,他觉得只要自己力气大,刀快,周承明就没办法进攻自己。
没想到人家的刀跟他的马刀触碰之后,居然没有响动,而是粘着云策的马刀,借力打力的差点把云策丢出去,如果不是狗子放了一点电……
两人再次分开,周承明疑惑的看着自己的长刀,把刀交在左手,右手捏握几下,很明显,刚才电到他了。
“右肩!”
“左肩!”
“跨步进击,后退,后退……”
在狗子一阵阵急促的指挥下,云策额头的汗水涔涔而下,不是累的,是急的,周承眀的左手刀明显比右手刀要快,除过一些本能的格挡之外,还要听狗子指挥,云策的速度就慢下来了,好几次差点被周承明所伤。
随着云策跟狗子配合的熟练度逐渐上升之后,一套杜撰出来的乱劈风刀法居然跟周承明杀的难解难分。
“当当当”两把刀连续对砍三刀之后,周承明看着自己跟锯子一样的长刀,再看看云策那边连痕迹都没有留下的马刀,忍不住道:“好刀,身手也不错,就是刀法差了一些。”
云策擦一下额头渗出来的汗水道:“你知道的,我是野人。”
周承明道:“今天就此作罢,你真的想要簪袅爵位吗?”
云策摇摇头道:“我觉得上造爵很适合我。”
周承明大笑道:“我也是这样认为,走吧,我们去办手续,最迟半年,你就是出云州的新晋上造,说实话,以你的年纪,上造爵太早了。”
云策把手里的马刀丢给周承明道:“试试。”
周承明一把握住马刀,随意劈砍两下,听了听兵刃破风声,就重新把马刀还给云策道:“式样不合理,步战太吃亏,遇到重兵刃还是会折断。”
云策笑道;“本就是为马战准备的,以锋利为主。”
周承明想了想道:“不如马槊,还有,你的雷烟兽没有去马监认主吗?”
云策摇摇头道:“这也是一个美丽的生灵,就这样活着才美,认主的过程太残酷,我不想把我的伙伴弄成一个只认我一个人的傻子。”
正在前边走的周承明回过头一言难尽的瞅着云策道:“你的想法真的很怪,知道上一个说这话的人是谁吗?”
“谁啊?”
“霍王!他毕生骑乘过六十七头雷烟兽都没有认主,却各个跟随他在战场上厮杀,很多战死了,都没有表现出该有的兽性。
希望你这头雷烟兽也能如此。”
云策对这个答案一点都不感到奇怪,霍去病本身就是骑兵统帅,他一生钟爱战马,把它视作自己最忠实的伙伴,怎么可能会允许别人往他的战马脑袋里钉钉子。
要是跟这里人一样,才是咄咄怪事。
云策跟着周承明到了他的官廨,就看到张敏正安静的坐在一张蒲团上,似乎正在睡觉。
云策进来的那一刻,张敏就醒过来了,看着周承明笑道:“我们说的没错吧?”
周承明看了云策很久,才对张敏道:“去把探灵虫拿来。”
张敏从屁股后面一抓,就把一个好看的笼子递给周承明,他从笼子里把那只肥虫抓出来,放在云策肩膀上,就对云策道:“野人晋爵的流程很繁琐,尤其是十九等的上造,更是需要上报长安由太尉府批准,这一来一回,半年都是快的。”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在跟探灵虫玩的不亦乐乎的云策身上,过了许久,才把探灵虫从云策身上拿下来,装笼子里交给张敏。
张敏笑道:“飞鸟传递会快一些。”
周承明叹息一声,摇摇头道:“你觉得我发出的飞鸟传递,会比混在大量公文里的函件更容易获得太尉府的批准吗?”
张敏不说话了,云策干咳一声道:“我需要从军吗?”
周承明摇摇头道:“再有半月,我就要率领兵马离开出云州去戍边,你留在出云州帮助张敏也是好的。”
张敏皱着眉头从袖子里摸出一块肥皂递给周承明道:“这东西是沐浴时候用的,比澡豆好的多,我觉得这个生意能做。”
周承明看看张敏,再看看云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是刘长安弄出来的?”
云策叹口气道:“出云城米贵,居之不易。”
周承明似乎想起什么来了,咕唧笑了一声,把肥皂还给张敏道:“交给吴彤吧,我没有时间。”
等云策办完繁琐的手续骑着枣红马从军营里出来的时候,一个浑身污泥的黑色人状物体一把抓住了枣红马的蹄子,枣红马不耐烦的抖抖蹄子,那个人状物体就再一次飞进了淤泥里。
云策刚才一直在想事情,隐约听见有人在呐喊——畜生啊。
(本章完)
第76章 后果是个很讨厌的果子
第76章 后果是个很讨厌的果子
云策早上走的早,回来的也早,娥姬守在客舍大门眼巴巴的等了许久,见云策跟枣红马的身影出现,立刻就带着一群小女娃就迎了上去。
云策下马把她们通通丢上枣红马背,牵着缰绳就回到了客舍。
娥姬偷偷的看云策的脸色,见他不悲不喜的样子很难揣测他此次去虎贲校尉府,是否拿到了想要的爵位。
回到房间,伺候云策洗漱完毕,娥姬小心翼翼地道:“成与不成说一声,人家着急着呢。”
云策喝口水道:“成了,不过没拿到你想要的簪袅,只有一个上造,你满意不满意?”
娥姬听云策这么说,眼泪顿时就在眼眶里打转,也不言语,默默的垂着头,来到卧室,跪坐在墙角处,眼泪珠子这才劈里啪啦的往下掉。
关于武力值不高,还被怀疑拿到了龙灵,这两件事,让云策的心如油煎。
武力,是他能否在这个世界存活的根本,他很想提高,却无从下手,哪怕是最聪明的狗子,跟他一样,都是来到这个世界才苏醒的,真正算起来,还是一个月子里的娃。
云策思量半天之后,还是觉得请张敏帮自己找一个好老师先猛猛的练一阵子再说。
论到科学,自然是地球比较昌明,可说到肉体锻炼,以及以冷兵器的使用方法上,自然是大汉这边更加的强大。
至少在地球,云策没见过谁能跟大象一样大的野猪用冷兵器拼杀,最后还能取得胜利的。
如果能让狗子把这里学到的武功,再科学的重新去繁就简一下,应该是一条不错的练武之路。
云策不缺少力气,甚至还是初步的刀枪不入,需要练习的不过是杀人的方法而已,应该不难。
等云策想通了,扭头朝左右看看,居然没看到娥姬,这个丫头只要自己在家,总会出现在自己的视线内,今天是怎么了?
屋子里传来嘤嘤的哭泣声,进去之后就发现娥姬跪着面对墙角独自哭泣呢。
云策把她从墙角拽出来道:“谁惹你了,告诉我,我去打他。”
娥姬一把抱住云策哭泣道:“别丢下我。”
云策疑惑的道:“我当然不会丢下你。”
娥姬用袖子擦一擦哭成猫一样的脸,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对云策道:“现在没事了。”
云策没有放开娥姬,快速回忆了一下,娥姬今天的表现,自己早上出门的时候,这丫头还笨手笨脚的给自己跳了一段出征舞,当时看起来很高兴。
自己回来的时候,丫头还是很高兴,那么,是怎么不高兴的?
“蠢猪,娥姬关心你的时候,你说人家只在乎狗屁爵位。”
狗子的解说,让云策一下子就想起自己当时魂游天外的时候说的那句话,自己确实说错话了,正要道歉。
他的脑子一转,抓着娥姬的双肩把她提起来,轻轻的抖着道:“这一次长个记性,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一定要先关心我,问我有没有受伤,有没有被打,有没有吃饱,有没有不高兴,
等你把这些事情搞清楚了,再说别的破事情,要不然我会觉得你没昨日那般喜欢我了,我的心会发寒的。”
娥姬见云策有些气急败坏的,不知怎么的,噗嗤一声笑出来,那双大眼睛重新蕴满了光芒,这才是平日里的娥姬。
娥姬被云策的土味情话撩拨的正要倾诉一下她对云策的爱意,就听云策一边假装干呕,一边往外走。
“太恶心了,这话真的是我说的?”
“你总是不肯好好待我……”娥姬又哭了。
这一次,属于普通性质的哭泣,不用哄。
还不到饭点,张敏就已经来了,得知今天娥姬发怒,所有人只能吃吃豆子粥跟凉拌野菜,她就走了,云策甚至来不及跟她提及找武学师傅的事情。
周承明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师傅,云策想拜师,不过,人家不可能收的,他甚至觉得周承明不知为何对他似乎不怎么放心,疑心很重。
娥姬发火,今天的豆子粥熬糊了,云策捧着老大一碗带着糊味的豆子粥抬头看别的人需不需要,结果发现,除过娥姬还在恶狠狠的喝粥之外,其余的几个大小丫头都一脸希望的看着他。
“自己喝自己的,不准看别人。”
娥姬一声怒喝,那些大小丫头们都跟鹌鹑一样把头埋进粥碗,卖力的喝粥,今天,冯安,粱昆去考试了还没有会来,云策不得不多喝了两碗。
直到下午,太阳都要落山了,冯安,粱昆才醉醺醺的从外边回来了。
见到云策,冯安就一把拉住他的手道:“我过了,粱昆也过了,先生们看了我们交上去的试卷,看了开篇,就夸赞我们两个是难得的济世之才。”
云策推开醉醺醺的两个蠢蛋,他们两个如果留在那里继续听的话,一定能听到那个先生跟所有过了的考生都这么说。
文比的名额早就分配完毕了,他们两个的名额还是张敏凭借攀星楼的凶名硬要过来的,这种考生,试问那个先生能得罪的起,就算是跪在地上说好话,也是应当应分的,谁叫他天生喜欢攀附权贵的。
在得知云策已经获得了上造爵,如今就等批文下来,冯安跟粱昆又想拉着他在客舍里再喝一顿。
被云策抓着衣领,把两个醉鬼送到了床上。
云策没有睡,而是在院子里一遍又一遍的按照狗子指点的那样耍着马槊,这一耍就是四个小时。
天上不知何时开始落雪,今天的雪格外的大,也格外的晶莹,雪落在云策赤裸的背上,立刻就融化了,混入汗水里掉进地里。
娥姬抱着衣裳站在屋檐下,就这样看着云策一次次的将马槊刺出去,每一次都跟上一次相同,每一次刺击,都准确的刺在悬空的绿钱上。
红姑娘也在看云策练习马槊,她是昨日搬进这家叫作高连升的客舍的,钱是云策出的,不知为何,为这些纯粹的造反者钱,他一点都不心疼。
当初还以为张敏她们是一股很大的造反力量,直到拿出肥皂试探了一下之后,云策就发现,她们的势力并不大,甚至仅仅处在萌芽状态中。
说真的,一个连肥皂利益都没办法保证的组织,参与进去,只能被当成炮灰,最后死无葬身之地。
红姑娘跟裴川她们就不同了,这时候参与进去,也必定是当炮灰的命,不过,她们好就好在大家都是炮灰,不分彼此,到时候死掉了,是大家都死掉了,这就显得很公平了。
云策按照狗子说的那样,力起于双脚,发于腰肾,行于双臂,灌注于槊杆,最后发力于槊尖,无不破者。
这些话听起来很有道理,真正运用起来就发现,根本就是狗屁,不管云策如何用力,都没有办法用马槊刺穿那枚绑在绳子上的绿钱。
接连刺了三千次之后,云策缓缓收起马槊,任凭鹅毛大雪落在身上,出了一身汗,整个人都显得通透了许多。
因为光膀子淋雪,云策毫无意外的病了。
病的还很严重,浑身高热不退不说,还浑身打摆子,口吐白沫,要不是娥姬死命的压着,云策能从床上抖到地上去。
张敏白天来看了,脸色阴沉着走了。
红姑娘晚上来看了,也阴沉着一张脸走了。
周承明问张敏:“他真的病了?”
张敏回答:“浑身烫的如同炭火。”
裴川问红姑娘:“他真的病了?”
红姑娘回答:“真的病了,打摆子,吐白沫,很严重。”
红姑娘走后,云策就不烧了,也不打摆子,更加不会口吐白沫。
娥姬抱着云策的脑袋忧愁的道:“她们干嘛都要拉你下水啊?”
云策一口啃掉一颗婴儿豆的脑袋,嘴巴吸在脖子上用力一吸,带着些许盐味的汤汁就进了嘴巴。
这是云策新发明的一种吃法,先把婴儿豆蒸的半熟,这个时候切开豆子,把蒸煮出来的油脂倒出来,再把调制好的肉汤灌进去,最后再把婴儿豆重新放笼屉上蒸,等熟透之后,美味的灌汤婴儿豆就成了。
云策生病没吃晚饭,在吃了一笼屉灌汤婴儿豆之后,觉得没吃饱,娥姬却不允许他吃了,因为这东西吃多了放屁。
冯安忧愁的道:“虽然不知道两方在酝酿什么,我觉得都与我们无关。”
粱昆用拳头砸一下手掌愤愤的道:“这就是逼良为娼啊。”
云策白了这两个家伙一眼,喝一口温水笑道:“我病了,医者看过了,说我此次风寒入骨,没有个三两个月,休想下床。
所以,谁都奈何我不得啊。”
娥姬担忧的道:“拖延不了那么长时间的,郎君的上造爵不下来,我们寸步难行。”
云策笑道:“周承明再有十天就要出发了,等他走了,不论是张敏,还是裴川没人能打的过我。
到时候,我不愿意,他们还能把我的鸟咬掉?”
听云策开始胡说八道了,冯安,粱昆就离开了云策的卧房,他们准备好好的观察一下这座出云城,看看,到底哪里不对,让这两方人马都这么上心。
(本章完)
第77章 都想发皇帝财
第77章 都想发皇帝财
接下来的几天里,张敏没有过来蹭饭,红姑娘也没有过来要钱,似乎一切都恢复到了刚来出云城的模样。
云策以每天读一千斤书的速度读完了《霍王传》。
等他看到寿岁六百年,终于死掉的霍王被人抬进了燕然山陵墓,等十数万斤重的断龙石彻底将霍王与世人隔绝之后。
当时的汉皇刘寿下令举国欢庆三日。
云策仔细看了书,确实是举国欢庆了三日,而不是什么举国哀悼三日。
如今的大汉版图,其实就是霍去病带着兵马打了足足五百年才奠定的,这个在战场上待了五百年的人临死之前,没有一个晚辈给他送行,距离他血脉最近的一个亲人,也在八十三年前去世了。
看史书,其余人都觉得霍去病真的挺惨的,活了那么长的时间,却没有保护住自己的子嗣,所以,史书在最后告诫世人,人——不可求长生!
云策觉得这句话很对,云临川活了一百来岁,他已经觉得苦不堪言,如果云临川也像霍去病一样活五百年,他断定,自己的一生将是奉献的一生,也将是没有自我的一生。
所以啊,人不要活太长,把养自己的人安稳送走,把自己养的人平安养大,自由自在的过几年轻松日子,等有一天发现自己控制不住水火的时候,就要赶紧死,早死一天就能多获得一份怀念。
霍去病就是活得太长了,才让他这样一个绝对伟大的民族英雄变成了总是不死的老贼。
云策还借阅了很多对霍王的研究文献,其中最让人迷惑不解地是,霍王当时为何不杀刘寿自立为皇。
按理说霍王是绝对能做到这一点的,而且,在过去的五百年中,霍王杀了三个汉皇,每回杀掉汉皇,他就会扶持起来另外一个汉皇,从无例外。
“是啊,霍王为何不杀汉皇自立?”
冯安收起刚刚包装好的礼物,疑惑的附和道。
“或许是他不喜欢当皇帝吧。”
粱昆随便给了一个答案,他总觉得死去的人就该待在坟墓里,死掉了,就不要给活人制造新问题。
从这两个大汉标准的读书人口中,云策得知,霍去病在大汉人的口碑并不是很讨喜,只是因为他为这个世界干的活太多了,很多事情没办法绕开他,这才不得不在写史书的给他留一个位置。
看看霍去病在大汉的模样,再回忆一下他在地球的记录,好像也差不多。
英雄都是得用于一时的,一条好汉最好是救驾完毕之后,刚刚得到黄帝赏赐,就喝酒喝死,这样的话,史书会记录他,皇帝会赞美他,百姓会怀念他。
冬日里,出云城下雪的概率太大了,只要有一片云彩从高良山那边飘过来,出云城就一定会下雪,雪总是会落在城里,跑出城墙范围之外,就会惊奇的发现,城外一片雪都没有。
冯安把铺设在桌面上的礼物全部用丝绸或者衣树皮布包裹好之后,就对云策道:“目前,出云城现如今有两个职位可以供你这个刚刚武比胜者选择,一个是出云州城主府属下的快马班头,一个是出云州刺史府粮草押运押司。
前者负责抓贼,后者负责保卫,算不得好差事,可是呢,都是实权职位,毕竟,这两个职位要的是真材实料的人,你担任这样的职位最好。”
云策有些不情愿的道:“就没有那种不用干事情,拿钱多的职位吗?”
粱昆点头道:“有,不过,轮不到你。”
“就没有别的可以挑拣了?”
“有,狱吏。”
“不要跟我扯这些抓人啦,守卫啦,还有狱吏这样的职位,你应该知道,我的朋友不是反贼,就是心怀不轨的叛贼,干这些活计容易被拉到贼窝里。”
“那就只好去守烽燧,或者去守军方草料场,哦,出云城附近还有一个当年刘襄大将军给皇帝建造的皇家猎场,你要是去那里当管事,也可以的。
这几个地方,不用钱。”
云策几乎没有想,就直接道:“我选皇家猎场。”
冯安瞅着云策道:“那地方距离出云城两百里靠近高良山,是一个野兽横行的地方不说,还听说那里从来就没有安稳过,死了不下三任管事,攀星楼的人查过后,说是斩杀了一头精怪,以后会没事。
可是,这事的可信度不高,那个地方依旧危险。”
云策笑道:“我曾亲眼见过他们是如何斩杀猪王,跟熊王的,他们的话还是可信的。”
粱昆道:“那个地方自修建好直到现在已经六十余年了,顶着一个皇家猎场的名字,却从未有皇家人来过,太荒凉了。”
云策瞅着冯安跟粱昆无声的笑了一下道:“我们又不是奔着当官去的,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把时间熬够,拿到上造爵位,然后呢,我们就要去出发去长安了,要当官,也是在长安当官才有那么几分意思,在这出云州,就算是当上城主又如何,还不是被出云州刺史压的抬不起头?”
娥姬点头道;“听郎君的,我们去皇家猎场。”
冯安见云策主意已定,就拿了几样礼物跟粱昆离开了,虽说去皇家猎场当管事不用送礼,冯安还是觉得带上礼物比较好,礼多人不怪嘛。
天黑的时候,雪下的更大了,一个小时前天边还有一点薄曦,雪一下,就把这点光亮也彻底地给遮蔽住了。
周承明的脚下是一大块绢布,绢布上标注着山形地理,他赤着脚在上面徘徊了很久,最后将出云城踩踏在脚下对同样赤着脚踩在堪舆图上的张敏道:“攀星楼的人都撤出出云城了吗?”
张敏点头道:“吴彤带了一批人去了从州,我这里剩下的人本就没几个了,今日收到射阳城城主虞公的急报,那里又有反贼作乱,明日,我就要带领剩余的使者去射阳城监察。”
周承明冷笑一声道:“很好,明日,我也将率部出发去铁围关,如此,不论出云城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与我们无关。”
张敏叹口气道:“黑甲军还未曾练好,此时去铁围关与鬼方精骑作战,恐怕凶多吉少。”
周承明长叹一声道:“给了我们三年时间,我已经很满足了。”
张敏咬咬牙道:“出云州十年贡赋六日后出发,护军为典军校尉赵岭,随从三千八百骑,听说队伍里还有出云州刺史韩都的妻儿,以及人数不明的家将。”
周承明笑道:“在黑甲军骑兵的冲锋下,不过是一群死人。”
张敏又道:“据我调查,打这批贡赋主意的人可不只有你一家。”
周承明笑道:“来啊,他们不来某家哪里去找替死鬼。”
“你本是堂堂正正的将领,现在却要帮儿子打劫老子的钱,就怕以后天下人知晓了,你将死无葬身之地。”
周承明笑道:“先让天下人支撑到可以嘲笑我的那一刻吧。”
云策站在屋檐下伸手捞了一把雪,他从未见过如此密集的大雪,巴掌大小的雪片一层迭一层的从天空落下来,落在地上继续迭加,没多长时间,雪就积累了两尺厚。
基层当官当的时间长了,习惯性的往屋顶上看,如果这样的大雪出现在地球,他必定是没办法睡觉的,需要整夜在办公室值班,一旦接到险情,就要立刻出发施救。
这里的官员好像没有这种习惯,冯安跟粱昆趟着雪回来的时候,又是满身的酒气,看样子这是去跟官员喝酒去了。
自从这两个人参加大比过了之后,酒宴那是一场接一场,如果不是还要帮助云策办事情,云策觉得他们两个会醉死在温柔乡。
回到房间掸掉身上的雪,冯安就把云策出任皇家猎场大管事的告身递了过来。
云策看了一下告身就给了娥姬,然后瞅着冯安跟粱昆道:“我准备明日就出发,你们……”
“我们跟你走。”冯安把话说的斩钉截铁,云策见粱昆也没有犹豫,就笑道:“好,我们明日出发。”
见冯安要回去,云策忍不住问道:“如此大雪,压倒民居是寻常事,怎么,官府就不管吗?”
冯安惊讶的道:“该倒塌的早就倒塌了,现存的房子都是久经考验的房子,不会有事的,另外,这里的雪不要糟蹋了,好多买不起好水的人家,就靠这场雪积存水窖呢。”
至此,云策才明白,一个地方之所以能够长久的存在,一定是有一定道理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话,云策觉得太有道理了。
暴雪下了三个小时就停了,地上的雪足可没到云策的胸口,还以为这场雪会影响明日出城去皇家猎场上任,没想到,半夜时分有人来敲院子门。
云策把门打开,就看到红姑娘带着老大的一群人,推着车子,恭敬的站在门口,弱弱的道:“郎君若是不需要这些雪,能否赐予我等?”
“好。”
红姑娘闻言大喜,连忙招呼人从门口开始铲雪,这些人对于铲雪这种事情非常的熟悉,用一种很大的木铲一层层的取雪,然后装进桶车,两边人铲雪,中间留给桶车行驶,不到一个小时,就把云策所在的小院子的雪铲的只剩下薄薄一层。
云策就要关门进屋的时候,就听红姑娘在他耳边轻声道:“想不想发财?”
(本章完)
第78章 强悍的生命力
第78章 强悍的生命力
对于发财云策还是很感兴趣的,最近住在出云城,满打满算就赚了三十五两金子,这又是住客舍,又是十几口人吃饭的,冯安,粱昆还要拿着他的钱去帮他通门路,眼看钱如流水,娥姬早就下了节俭令。
整日里喝豆粥,啃饼子,吃野菜,云策已经够够的了。
现在听红姑娘问想不想发财,他自然是想的。
“怎么,你还有本事把出云城弄乱?”
“你也不要总想着趁火打劫,我们没本事把出云城打下来。”
云策一听不能趁乱去抢劫富人,对红姑娘说的发财就没了兴致。
“出云州是羁縻州这事你知道吧?”
“知道,咋啦?”
“羁縻州每十年就要给大汉皇帝缴纳一次贡赋,这笔贡赋数量非常的庞大,我们想半道给劫了,这样,我们就有钱养马,打造兵器……”
“等等,你光说你们怎么发财了,我怎么发财?”对于抢劫皇杠这种事,云策没有半点心理障碍,甚至还有一些雀跃,毕竟,水浒众人干过的事情,他也想干。
“你负责截杀典军校尉赵岭,一旦赵岭身死,你可以挑选一辆车带走。”
“时间,地点!”
“六天后,摩岩岭。”
云策回到房间的时候,发现自己床上睡满了小丫头,留给他睡觉的地方勉强有两尺?
尽管她们都想跟娥姬姐姐说过的火炉一样温暖的男人睡觉,今天大雪,天那么冷,可惜,那个人走了。
云策进了冯安跟粱昆的房间,把两人往里面推一推,就径直睡在大床边上,准备睡觉的时候听冯安道:“我看见红姑娘了。”
云策笑道:“她们准备在摩岩岭抢劫出云州给皇帝的贡赋,想请我出手杀一个人。”
“谁?”
“出云州典军校尉赵岭!”
冯安闻言立刻对粱昆道:“官员谱你不是已经背下来了吗?”
粱昆闭上眼睛略微思索一下道:“典军校尉赵岭,身高八尺,浓眉大眼,左脸有火炙的痕迹,听闻是在北地作战时受的伤,不过,也有人以为,这是受过黵刑,为了遮盖墨字,下狠心用炭火烧脸留下的痕迹。
传闻此人被刺史韩都简拔于微末,从边军小卒一步步走到今日典军校尉的位置,堪称是一步一滩血,是出云州数的上的悍将,虽然此人没有与虎贲校尉韩承明正式交过手,在出云城,人们基本公认,他们是出云州最厉害的悍将。”
云策听了,紧紧毯子道:“睡吧。”
冯安叹口气道:“你如今不宜冒险。”
云策轻声道:“一无所有的时候,命就是拿来拼的。”
冯安闭上嘴巴,不过,他似乎睡不着,一整夜云策都能听到他翻来覆去的动静。
云策不在的时候,娥姬总是起来的很早,云策睡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做好了早餐,连东西都已经装到了四辆羊车上,就等他们三个吃完饭就立刻出发去皇家猎场上任呢。
三人急匆匆的喝了粥,出门的时候发现出不去,出云城大街上全是送别的人群,等冯安出去打问一圈之后回来告诉云策,今天正好是虎贲军去北方换防的时间,街道上全是前来送别自家子弟的人。
云策闻言立刻就退回客舍,准备等他们走了再出发。
张敏推开大门走了进来,打量着院子里已经做好出发准备的四辆羊车,瞅着云策道:“不管我任何的对你好,你依旧不愿意跟我在一起是吗?”
云策笑了一下道:“你也看到了,我身边不是妇孺,就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书生,我要是完蛋了,他们的下场可想而知。”
“你宁愿去皇家猎场那样的荒僻之地,也不愿意为了自己的前程搏一把?”
云策摇头道:“我现在所拥有的,都是我拿心换来的,经不起随便赌。”
张敏叹口气道:“你宁愿蛰伏,也不愿参加我们,看来,你从头到尾都没有看的起我们。”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一个连肥皂利益都没办法保护住的团体,我为何要拿所有人的命去拼?你们赌输的可能太大了。”
张敏终究是一个干脆地人,在云策把她的底裤都扯出来放在阳光下,也就不再说别的,只是笑吟吟地道:“我祝你前程远大。”
云策道:“如果有闲暇,请来皇家猎场用饭,我还会做很多很多的美食,我想,你会喜欢的。”
娥姬听云策这么说,连忙问冯安:“郎君这是舍不得那个女人吗?”
冯安果断的摇头道:“你郎君只是舍不得那个女人能给他的各种高级消息。”
娥姬听了冯安的话,抬头发现张敏似乎对自家郎君有些恋恋不舍,就对粱昆道:“真的是这样的吗?”
粱昆回答道:“在这个女人还有利用价值之前,他都会对这个女人很好的。”
“那我呢?”
冯安白了娥姬一眼道:“你是他家的少君。”
即便是再不舍得,军令下达之后,军队就沿着大道离开了出云城,队伍很长,马队,车队足足排出去三里地。
军队出城了,云策也就带着全家离开了居住了一个多月的客舍,娥姬很想要屋子里的陈设,可惜客舍老板不给,只想高价卖给她。
娥姬一群女人对于出云城真的是恋恋不舍,这跟女人天生求安稳的心态有关,更不要说这些女人最近的遭遇真的不太好,所以,留恋一下也属正常。
离开出云城十里地以后,城垣消逝在地平线上,人烟也逐渐稀少,再加上天苍苍野茫茫的辽阔荒原近在咫尺,娥姬也就高兴起来了,至少,张敏那个女人是没有福气跟着郎君一起去皇家猎场上任的。
云策骑着枣红马在前方探路,巨大的蹄子忽然就踩踏到了一个黑糊糊的人形物体,云策下马,用水壶里的水把这个泥人的脸洗了洗,这才发现此人正是被被周承明丢进泥坑里的彭憎。
云策看看来时路,看到了一些爬行的痕迹,不得不说彭憎的生命力是强悍的,为了避开在出云城被大雪掩埋的绝境,居然能在断骨六处的情况下爬行十几里地。
云策思忖了片刻,决定先帮助彭憎退热,提着他寻找许久,才找到一条还没有结冰的清澈小溪,见他的嘴唇爆皮,就把他丢进了小溪。
眼看着彭憎大口大口的喝着冰水,云策不得不赞叹出声,因为,他在几乎昏迷的状态下,居然能徒手抓到鱼,还知道把鱼送到嘴边撕咬。
“这里的人的生命都是这么强悍的吗?”
云策问追过来的粱昆。
粱昆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也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眼看着清澈的溪水把肮脏的彭憎冲洗干净了,云策就觉得这种有着荒草一般生命力的人不应该就这么默默无闻的死掉,就把他从溪水里捞出来,由冯安跟粱昆帮他换上干燥保暖的衣服,再给他灌了一些冰凉的剩米粥,就丢到最后一辆拉货的马车上任凭他自生自灭。
一路上云策能隐约听到一声声的——畜生啊。
两百里路,加上是大路,如果沿途不休息,能在天黑后一小时抵达皇家猎场,云策预感到自己接手皇家猎场的事情应该没有那么容易,所以,在天黑之前的一个小时,就安营扎寨了。
这样,明日早晨,他就可以轻易抵达皇家猎场,有足够的时间处理猎场里的腌臜事情。
六十年的时间,足够皇家猎场生长出一个坐地虎,前面三任管事死的一点都不冤枉,总以为自己拿着大总管的告身,你就真的是总览一切的大总管了?
坐地虎能有一万种办法让你这个大总管死无葬身之地。
坐地虎对于权力架构了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治不好,丢不掉的牛皮癣,留着有碍观瞻,不留吧,又不能把牛皮癣撕掉,露出血淋淋的伤口更加的有碍观瞻。
云策决定执行一下云临川教授给他的治军之法。
以前,听云临川讲的时候,他觉得老家伙是一个变态,一个对你满怀仇恨的人,怎么可能被教育成对你最忠心,执行命令最坚决的人呢?
营地很好建造,四辆羊车围出来一个四四方方的空地出来,再用布幔把羊车下面漏风的地方遮蔽住,最后在顶棚把云策以前拿给娥姬的天幕挂上,荒野里就多了一处可以遮风避雨的营地了。
在野外吃啥好像都香,娥姬随便煮了点豆粥,还往里面添加了一些咸肉,一把干菜,就把所有人的馋涎勾引出来了。
一辆羊车上咕咚一声掉下来一个东西,云策放下饭碗正要去看的时候,彭憎居然从羊车下面钻了出来,还把布幔弄出来了一个大洞。
他的脑子应该还没有多少意识,因为他爬行的目标是滚烫的粥锅,云策惊奇的发现,这个家伙的手即便是按到燃烧的木炭,也不叫唤,目标依旧是粥锅。
云策把自己的粥碗,放在他必经之路上,彭憎的鼻子不断翕动,双手果断的抓住了硕大的粥碗,就把脑袋埋进去了,跟野兽一般的舔舐。
(本章完)
第79章 没人愿意守规矩
第79章 没人愿意守规矩
“畜生啊——”
喝粥喝的肚子都要炸开的彭憎,仰天咒骂一声,再一次开始呼呼大睡。
冯安跟粱昆搬不动这种彪形大汉的,还是云策提着他,把他丢到羊车上,这家伙的高热已经退的差不多了,只是身体过度虚弱,加上六处骨折,以及数不清的皮外伤,导致他的脑子不怎么清楚。
云策对这个很感兴趣,真的,这样的人,这样的伤势,在地球人身上早死了七八遍了,他在吃到了一点食物后,居然在恢复,能与之相媲美的只有蟑螂这种地球古生物了。
昨夜下了雪,今晚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满月比三个月前小了足足一半还多,也终于有了一点地球月亮的模样,假如地平线上没有血月跟钩月两个讨厌鬼总是显示自己存在的话,云策说不定会想起故乡。
这个念头才起来,云临川那颗满是老人斑的光头就出现在云策的眼前,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就连睡姿都周正了一些。
这就完蛋了,云临川只要在云策的脑袋里出现,就会锲而不舍的在那里盘桓好几天,让云策一遍又一遍的想起跟他在一起的日子。
云策讨厌五点钟起来跑步,讨厌一直跑到七点钟才停止,讨厌运动后才刷牙,更讨厌餐桌上一成不变的饭食。
天快亮的时候云策就不耐烦的睁开了眼睛,见旁人还在睡觉,就从龙珠里掏出手机瞅了一眼,果然,是清晨五点,还他娘的是地球时间。
把手机丢进龙珠里,云策就站起来,用冰水打湿了帕子,胡乱擦擦脸,又往嘴里灌了一点水,胡乱咕噜几下,就当是刷牙了。
不是他不爱刷牙,那个该死的黑衣人就没给他准备牙刷牙膏,里面完全是特种部队野外生存训练的装备,连枪都没发一枝。
为了方便赶路,云策的营地就在大路边上,如果是白日里听到一阵密集的脚步声,没啥稀奇的,这条路上还是有不少商队经过的,毕竟,皇家猎场这里的出产还是不少的。
如今,满月高悬于半空的时候,来了一群人,自然是不妥当的,和衣而睡的冯安,粱昆也听到了动静,睁开眼准备呼喊,就看见云策站在羊车旁,从嘴里吐出一口水,示意他们继续睡觉,然后,他就跳起来,越过高高的羊车,从天幕缝隙处离开了。
云策是五点出去的,不到七点他就回来了。
冯安见他身上穿的衣裳丝毫不乱,头发也很整齐,就是一双手像是才洗过,比往日只洗一遍的时候干净不少。
云策回来啥都没说,冯安也就没有问,不管凌晨来这里的是人,还是野兽,这都不重要了,云策应该把事情给解决了。
今天就要接管皇家猎场了,娥姬有些激动,大清早起来没看到云策,还以为他出去跑腿去了,就赶紧催促众人随便做一点早餐凑活一下,想要吃好的,等郎君接手了皇家猎场再说。
彭憎睡得非常的沉,或许他的本能告诉他如今很安全,所以,他进入了深度睡眠,云策知道,这种睡眠对于修补人的身体,以及精神伤害,有着不可替代的好作用,也就没有让急于安排彭憎干活的娥姬靠近。
娥姬的观念是非常朴素的,你吃了我家的饭,就要给我干活,她觉得这是天底下最大的道理,就算霍王复生,她也敢当着霍王的面这么说。
清晨,吃过早饭的众人再一次迎着朝阳上路了,皇家牧场本就在东边的高良山下,太阳从高良山露出脸来,就预示着新的一天开始了。
一路上冯安在仔细地观察周围的地形,他想从周围环境的细微变化中追寻到一点蛛丝马迹,他坚信,云策早上那个时候出去,不是如娥姬说的那样是去跑腿的。
皇家猎场是一个高山猎场,听说这里能猎到整个大汉都极难一见的盩,这是一种圣兽,据说,当年皇帝刘寿跟霍王同时举弓,皇帝射死了一头盩,霍王空手而归。
皇帝刘寿就把这头盩的皮毛制作成帽子,一年四季都戴着,从未脱过。
云策抵达一片占地很广的殿堂的时候,大门处一个人都没有,冯安朝里面大声喊叫半天,才出来一个老婆子战战兢兢出来问他们找谁。
冯安解说是皇家猎场新上任的大总管到了,要里面的官员出来迎接。
“卫墩儿不在。”
不论冯安怎么说,老妇人依旧是那句话,卫墩儿不在。
云策推开大门,放羊车进入皇家猎场,回头再看那个老妇人的时候,发现她还是呆滞的站在那里,嘴里不断地嘟囔着——卫墩儿不在。
“这个卫墩儿大名叫卫嚣,多年以来一直担任皇家猎场的副总管,听说是一个憨厚的人。”粱昆很容易从脑海里的百官谱里找到了对应的人。
云策撇撇嘴,对粱昆刚才说的话,他可是一个字都不信,早上,他出去跑步的时候遇见了卫墩儿等二十九个人。
其中,最厉害的六个壮汉都是卫墩儿的儿子,还有十一个年轻人,听说是卫墩儿的孙子,最年轻的一个听卫墩儿说今年只有十三岁,这次过来是开眼界,练胆,顺便从娥姬她们一群女娃中挑选一个顺眼的当婆娘。
今年已经六十八岁的卫墩儿的身体依旧强健,他从八岁接替父亲成为皇家猎场的一名役夫后,一直把这座皇家猎场当成自己的家,时间长了之后,这里就真的变成了他的家。
整整六十年,他费了六十年的时间,通过各种手段,把原有的役夫,管事一一挤走,挤不走的就杀掉,最终让皇家猎场的所有管事,役夫都跟他沾亲带故之后,皇家从来不来的皇家猎场,就成了卫墩儿的乐园。
来到皇家猎场见不到管事出来迎接,也看不到一般的役夫出来,这本就在云策的预料之中。
就在今天早上,他亲手把皇家猎场的管事,役夫们共计二十九人,全部用拳头给活活打死了。
尸体就丢给了一只追踪他很久的狗皮子,估计那只狗皮子吃不完,它会把同伴全部召唤来的。
冯安,粱昆搜遍整个皇家猎场宫苑,没找到一个管事的,最后只能无奈的把一些役夫手下,专门干活的人招来,随便念了一下任命告身,云策就成了这里的大总管。
承认云策是大总管的只有云策带来的人,皇家猎场的人都不这么认为,那个脑子不好的老妇人甚至在云策念完告身后,还认真的告诉云策——卫墩儿会回来的。
云策也仔细想了一下之后很确定,卫墩儿不可能回来了,这家伙眼看着自己最小的儿子被云策一拳就把脑袋打爆之后,就开始凶猛的咒骂云策,直到云策一拳,一拳的把他的儿子脑袋陆续打爆之后,他的咒骂就变成了哀求,他哀求云策杀了他,留他小孙儿一命。
云策觉得不能留,十三岁就知道杀人越货抢女人的家伙,留着也是祸害,就一拳打穿胸口死掉了。
卫墩儿是最后一个死的,过程没有太复杂,反正,卫墩儿是没有任何可能重新回到皇家猎场。
云策专门写了一份控告卫嚣一众管事,役夫擅离职守的报告,选了一个最聪明的仆役,让他去出云城送信。
接连两天,云策都在皇家猎场整理着各种竹简,木牍,重新制定猎场的规章制度,他由衷的希望这里的仆役们能够遵守他制定的规矩。
就在云策忙碌的不可开交的时候,睡了两天,两夜的彭憎终于睡醒了,这家伙睡了两天,身体消瘦的厉害,一双原本炯炯有神的眼睛,如今深陷在眼窝里,那里还有半分荒原初见时的豪迈模样。
“你救了我?”彭憎的声音也变得沙哑。
“是你自己救了你,我只是提供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剩下的事情都是你自己做的。”
“好,大恩不言谢,你我恩怨一笔勾销如何?”
“那不成,我打了你两顿,两次都没有把你打死,这一次切切实实的帮你了,该是你欠我的。
另外,看到那个总是往这边看你的少君了没有?你吃她的饭,睡她的马车,还喝属于她的水,这些恩情你怎么还呢?”
彭憎挣扎着站起身,因为骨折未愈的缘故,他佝偻着身子向云策哀告道:“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云策摇摇头道:“你已经签了卖身契,这个改不了。”
“某家不是奴隶。”
“你当然是奴隶,你还是娥姬不多的财富中的一部分。”
“我——”
云策见彭憎又开始张口骂人了,就一拳砸在他的左肋上,肋下传来一阵轻微的嘎巴声,这应该是左肋骨骨折的声音。
彭憎缓缓的倒在床榻上,剧烈的疼痛再一次传来,很快就淹没了他。
云策喊来那个老妇人,对她道:“照顾好他,每日三个绿钱。”
老妇人点着头道:“卫墩儿会回来的。”
云策同样点点头,把三个绿钱放在老妇人满是老茧的手里,就离开了房间。
(本章完)
第80章 真是太平安了
第80章 真是太平安了
云策进驻皇家猎苑之后,除过杀了二十九个人之外,没有动猎苑里的任何人。
卫墩儿居住的地方叫卫家寨,以前没有这个地方,是卫墩儿收集了很多流民以及逃散的奴隶,了六十年的时间才把卫家寨这个地方正大光明的写在了官府的舆图上,并且成为皇家猎苑的属下。
而皇家猎苑里原有的人,他们原本居住的地方叫作猎苑营,卫墩儿就是用慢慢蚕食的办法,让猎苑营这个原本就属于官方编制的村寨变成了一座没有任何地位可言的流民营地。
冯安觉得卫墩儿一群人可能没办法继续来皇家猎苑上班了,就从猎苑营里面把人手给招满了。
这些事情看起来很繁杂,其实,他跟粱昆一天就把事情给理顺了。
接下来,重新翻身的猎苑营众人,会一点点的把他们失去的夺回来,而卫家寨的没落近在眼前,对一个只有一百多人的村寨来说,一次性的没了二十九个壮劳力,即便是要做啥,也无能为力。
对于地方上的恶势力,以前在地球的时候,官方态度就是必须打掉,打掉不说,还要挖根子,要大力惩处,直到黑恶势力彻底消失,还要再观察几年。
地方的黑恶势力一旦侵入政府,尤其是乡镇最初一级的政府单位,就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是在挖政府的公信基础。
也就是地球上不准胡乱杀人,云策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如果可以,他早就提刀杀人了。
尤其是想起地球上的自己脸上曾经被飞溅上的屎星子,云策从见到卫墩儿,听了他们的诉求之后,就没打算让他们继续活着害人。
反正大汉不是法治社会,云策有仇当场就报了。
那个总说‘卫墩儿不在’,‘卫墩儿会回来’的老婆子,居然是最早的皇家猎苑大总管的妻子,整整给卫墩儿一群人,当了二十三年的公用老婆,生了七八个孩子,如果连没出世的,夭折的,数量不下二十,你敢信?
很多的恶,看似不起眼,仔细论起来,五马分尸都算是轻的。
皇家猎苑占地五百亩以上,里面的大汉特色建筑没啥好看的,大部分的房子都有一个硕大的屋顶,风吹日晒之后就变得黑乎乎的,屋顶下面多柱子,门,高而大,窗户多为格栅状,同样开到屋顶,至于颜色多以红黑金三色为主,或者杂用。
装饰物不多,不过,云纹,雷纹,夔龙虎纹还是有的,瓦当上有字曰:长乐未央。
原本同地位的,青龙,玄武,白虎,朱雀四神纹,在这里青龙纹明显用的更多,且大部分用在正面上。
最中间的一座大殿的地基被抬得很高,云策走了一遍,觉得有十五米高,大殿的名字没有敢用未央这两个字,用的是长乐。
打开殿门走进去之后,发现整座大殿空荡荡的,大殿里常用的长颈铜鹤宫灯没有,就连御座也没有,就是一座空空的大殿。
房子已经六十年了,是一些老房子,可能是因为用料扎实的缘故,只是外表看起来老旧,走近了还是从内而外的透着一股子宏大,压迫的气势。
娥姬给自己在猎苑里挑选了一个喜欢的院子,虽然她很想住到长乐宫里面去,被冯安跟粱昆死死的劝住了。
云策决定晚上带娥姬去长乐宫野营,他喜欢娥姬这种毫无畏惧的样子。
云策回来的时候,彭憎躺在地板上,被一群大小姑娘围着看,几个小的还时不时的拿指头戳戳彭憎,或者拉拉他的头发。
“郎君说这个人打都打不死,好像是真的,你看,他又动弹了。”
“别动他,小心他咬你。”
“他咬不着……”
对于这种程度的羞辱,彭憎已经不怎么在意了,真正恐怖的是自己从昏迷中醒来,身体被七八个带着各种穷形怪相的男人压着,偏偏自己身上不着寸缕。
最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自己昏迷前,刚刚在虞公府邸美婢的伺候下洗了澡,醒来以后,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乌漆嘛黑的,也不知道有多少只肮脏的手曾经细细的抚摸过他。
彭憎记得很清楚,自己醒过来之后,就把那些人全杀了,其中,紧紧抱着他后背的那个家伙,还被他从中撕开了。
那一天,彭憎洗了一天的澡,一边吐,一边洗,一边洗,一边哭……
今天,不过是被一群漂亮的女娃围观,算不得什么。
娥姬撵走了围观他的女娃门,还给他端来一大碗饭,放在彭憎的脑袋边上,本来给的是筷子,后来就给换成了勺子。
今天吃的是大米饭,就是那种米粒很大的那种饭,米饭上浇了厚厚一层肉糜,肉汤把米粒浸透了,闻着香气扑鼻。
两边肋骨都有断裂处,彭憎只敢侧着身子把一条胳膊垫在身下,用另一只手抓着勺子一口口地吃。
饭菜真的很香,彭憎细嚼慢咽,等到他把上面一层米饭吃完,碗底赫然出现了一块一寸见方的红褐色肉块。
彭憎不知怎的,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了,碗底藏肉这种事情,在他的记忆中,只有他娘干过……含泪咬住肉块……果然如他所料,这是人间最好吃的东西。
娥姬一口就吃了一块红烧肉,肉块太大,在她的嘴巴里转不过来,她腮帮子跟舌头,上下颌一起用力,就把肉块给挤压的变形了,这才有了吞咽的功能。
云策等他咽下去才道:“刚才那块掉地上的肉块沾了灰,让你丢掉,你不会偷吃了吧?”
娥姬摇头道:“给彭憎了,怕他发现上面的灰,我特意埋在碗底,还浇了一些有颜色的肉汤,他不会发现是不好的肉。”
“嗯,那就好好待他,看看能不能收拢住他的心,他的武功很好的,也就是打不过我,也打不过周承明而已,冯安,粱昆这样的,他一个能打一百个。”
“我让良姬等他吃完,就帮他洗澡,家里有伤药,一直没用上,正好用在他身上,良姬说这家伙很壮,以后会是一头好牲口的。
这样精贵的牲口,现在多吃一点,把病治好,以后能赚钱。”
“良姬没有再说‘卫墩儿会回来’这样的话了?”
“没有,两天两夜没见卫墩儿那群人,她好像知道卫墩儿回不来了。”
“明天早上我要出门。”
“嗯,郎君一定要小心,要是发现事情不对,就跑。”
“我就是这么想的,明天一大早先去看看地形,先把逃跑的路找好,再去看看有没有发财的机会。”
吃完饭,娥姬就去准备她的大箱子了,没错,云策的一套野营装备,现在都在娥姬手里,以前拿出来过,就不好再装进龙珠里,不过,云策还有一套简易的帐篷,就他现在的体格,完全可以用,不担心被冻坏。
劫皇杠这种事情程咬金干过,水浒众人也干过差不多的,这两群人,在干这事的时候都是反贼,云策就觉得身为反贼后裔,这种事情自己多少要参与一下。
云临川一辈子尽干抢劫的事情,他抢过西北马家,抢过山西闫家,抢过蒋家,抢过宋家,抢过李家,抢过日本人,苏联人,美国人,抢过……总之,他老人家说过,有的抢就一定要抢,这是老天爷给的,不抢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老天爷。
云策觉得他说的很对,抢来的东西用起来不心疼。
就比如这次抢劫了皇杠,即便是被娥姬拿去建造她梦寐以求的大房子了,他也不心疼。
在皇帝才能居住的地方野营,感觉很好,就算周围黑乎乎的两人的心情也很好,如果不是娥姬说在这里能生出皇帝娃,云策的心情能好到天亮。
娥姬的年龄其实不对劲,以前说自己十五,后来说自己十六,这两天见自己似乎喜欢张敏这种年龄大的,就说自己已经二十岁了。
对娥姬身体很熟悉的云策哪里会不知道,她也就是看着个子大,骨架也大一点,年龄要是超过十四岁,云策把头切了给她当球踢。
天亮的时候,云策走了,带着娥姬对财富的渴望骑着枣红马走了。
摩岩岭在皇家猎场的更东边,两地相差不到两百里,属于高良山的余脉,可能远古时候有冰川存在,在冰川移动的过程中,就把那片地方切割的怪石嶙峋的。
出云州前往长安的大路,正好从摩岩岭中间穿过,那里怪石嶙峋,沟壑纵横的藏十万大军都毫无问题。
两百里路,对撒欢跑的枣红马来说也就是一个小时的事情,还没有进摩岩岭地区,云策就把枣红马放开了,任由它自己活动。
枣红马不害怕猛兽,或者说,雷烟兽本就是荒原上最强大的几种猛兽之一。它平日里虽然喜欢吃豆子跟草,可要是真的饿了,也不是不能吃肉。
摩岩岭东西长二十二里,左边有一条发源自高良山的高良河从中间穿过,而大路,就是沿着高良河切开的峡谷地带沿河修建而成的。
河道在大路的左边,自然是不能用来埋伏的,埋伏的重点只能在大路的右边,大路紧贴着到处都是豁口的矮山崖,确实是一处打家劫舍的好地方。
(本章完)
第81章 不断进化的红姑娘
第81章 不断进化的红姑娘
来摩岩岭发财的人很多,云策没有去找红姑娘,也没有必要去找,大家不过是凑巧了一起发一笔财,见面了,说不定会因为分赃不均打起来。
虽然钱没有到手,就分赃不均打起来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而且,显得很蠢。
云策知道自己比较聪明,干不出提前分赃不均打起来的事情,可是,红姑娘那边的人都是一帮穷的尿血的人,再加上他们一定是被红姑娘,裴川忽悠来的,对即将到手的钱财的期望值很高,干出这种事的概率太大了。
所以,人就不见了为好。
被冰川侵蚀过的岩石千奇百怪的到处都是坑洞,云策本来找了一个洞准备藏起来,等押运皇杠的队伍经过,就尝试着杀一下那个典军校尉赵岭,如果杀不掉,就混在队伍里抢一些宝物装龙珠里就跑。
结果,总是有人看中他藏身的坑洞,四目相对之下有着说不出的尴尬,云策终究还是要脸,就把坑洞给了人家。
因为人家说的很清楚,是红姑娘给他分配的坑洞,没办法,云策只好离开。
云策站在高出瞭望一下,他发现,这一次前来劫皇杠的人真多啊,看模样,好多人根本就不是流民,奴隶啥的,相反,他们衣着光鲜不说,仅仅是身上的武器,就不是穷鬼们能操办的起的。
看着满山满谷的人,云策忽然觉得那里似乎不太对劲。
他想找红姑娘商量一下,终究把这个念头熄灭了,大家好不容易有个打劫皇杠的机会,自己在一边说可能是陷阱这样的话,很可能会被人家嫌弃。
高良河对岸可是一个人都看不到,云策决定去河对岸埋伏,如果被人家反埋伏了,他就准备看一场大戏,回去好给娥姬讲睡前故事。
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云策踩着河里露头的石头过了河,这边的土地松软,长着很多参天大树,云策就爬上一棵大树,用刀子砍了一些枝干,在树杈位置搭建了一个小平台。
坐在平台上,他终于看清楚了摩岩岭的全貌,或者说看清楚了前来参与抢劫的人群,简单统计了一下,来的人怕不是有一万人。
统计完人数,云策的心都凉了,早知道有这么些人参与抢劫,红姑娘那晚神神秘秘的样子,纯属多余。
云策理解,穷人发财很难,可是,也不能是这种发财法吧,一万多人都知道的事情,你还指望能瞒得住官府?
他掏出望远镜死命的在人群里找红姑娘跟裴川,结果,一无所获。
尽人事听天命,尽到了人事,红姑娘跟裴川他们能不能活,那就要看天意了。
时间还早,官府的包围圈应该还没有形成,云策把小帐篷支好,掏出一个睡袋,钻进去,拉上拉链,准备美美的睡一觉,昨夜,他被娥姬骚扰的没有睡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了,钻出帐篷,朝对面的摩岩岭看了一眼,那里一个人都没有,也对,这会都应该藏起来了。
又朝摩岩岭的入口那边看一眼,没看到皇杠的影子,云策就决定先做饭吃。
龙珠里的物资极其丰富,因为云策只要买菜,买肉啥的,遇见好的都会往龙珠里面丢一份,所以,他今天准备吃火锅,给自己的身体增加一点热量。
白亮亮的阳光照在大地上,就是没啥热度,今天这种万里无云的天气里不适合用木柴当燃料,他就掏出来了无烟燃料。
这东西一小块,就足够他煮一顿火锅吃了。
火锅开了,红油翻腾,一块被冻的恰到好处的羊肉就落在手中,他一手拿肉,一手拿刀子,唰唰唰,粉红色的羊肉片就纷纷落入锅中,不用什么二八酱,红油汤汁就很好,羊肉在沸腾的锅里面翻个滚,就蜷缩起来,一筷子夹住,立刻送嘴里,虽然烫嘴,却是羊肉最鲜美的时候。
一大块羊肉下肚,云策又找了一些野菜,回回荤,最后干脆把娥姬给他准备的饼子也一并泡进去,就等汤开了。
一声低沉的号角声从摩岩岭进口处响起,他连忙拿起望远镜朝那边看,还以为官府的人不会来了,没想到,人家还真的来了,而且是带着五六百辆装载的满满的皇杠来了。
负责押运的兵马不多,也就三千左右,为首的将军,身形高大,骑坐在一匹白色雷烟兽的背上,如同铁塔一般,放大望远镜倍数后,云策看到了他脸上的灼烧痕迹。
看他身后的旗子,云策确定,这人就是出云城典军校尉——赵岭。
看着赵岭带领队伍走进摩岩岭,他自己在摩岩岭中段停下来,云策就知道,这个家伙绝对是一个难缠的角色,明知有埋伏,依旧把自己摆在最危险的地方,就说明人家对自己要干的事情非常的有把握。
与之相对的是红姑娘她们一方,一些急着发财的家伙,已经开始冒头了。
“刘长安,刘长安。”云策听到有人喊自己,低头看,发现红姑娘正在爬树。
她爬树的样子很好看,至少,从云策的角度看下去,她拱着屁股手脚并用的往上爬的样子还算有几分撩人。
云策把帐篷睡袋收起来,红姑娘就爬到平台上了,见火锅刚开,就折断两根树枝当筷子,急不可耐的吃了起来。
云策转头看看剑拔弩张的摩岩岭,再看看恨不得抱着锅子吃东西的红姑娘忍不住道:“你到底在干啥?”
红姑娘往嘴里送一块煮好的饼子,含糊不清的道:“一点肉都没有。”
云策咳嗽一声道:“我最近火大,吃素。”
红姑娘被野菜烫的打了个机灵,吞下去之后,瞅着云策道:“我们力量不够,只能把消息尽量的传播,希望能够引来出云城的英雄好汉,共襄盛举。”
“你就不担心你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人,再走一遭射阳城的遭遇?我可是听说了,你在射阳城折损了七千多人。”
红姑娘笑道:“去芜存菁,必须经历血与火。”
云策指指对岸的那群人道:“还在去芜存菁中?”
红姑娘摇头道:“这一次是挑选可以同甘共苦的兄弟。”
“你以前不是说,只要是穷人,就是你天生的兄弟吗?”
红姑娘抬起袖子擦一擦嘴上的油渍,叹口气道:“那时候还不懂,现在懂了,也就明白,即便是穷人,也需要仔细分辨,才能找到属于我们的真兄弟,富人里面如果仔细挑选,也能找出真兄弟出来。”
云策诧异的看着红姑娘,想了一下问道:“裴川应该没有这水平。”
红姑娘的饭量很大,她从云策的背囊里找出来了两张饼子,趁着汤还热,把饼子撕碎了泡进去,继续吃。
看样子这是问到了人家的机密部分了。
摩岩岭那边忽然鼓噪起来了,云策瞅了一眼,就收回目光,这群人连丢石头都丢的乱七八糟的,对峡谷里的军队几乎没有啥杀伤,这一次劫皇杠,应该没戏了。
在等饼子泡软的时间,红姑娘又道:“我以前看不起脑满肠肥的富人,觉得他们就是我们穷人的苦难根源。
现在,不这样看了,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中间都有我们的伙伴,只不过穷人因为穷,这里面的伙伴自然就多一些。
可是呢,这些人的意志并不坚决,一旦我们的造反出现了一些成绩,比如占领了一些城池之类的,他们就会忘记自己造反的原因,只想着让自己尽快的富裕起来。
在平远城,他们对待那些没有参与造反的穷人跟奴隶的手段,比昔日富人压榨他们还要来的凶恶。
刘长安,我也明白了你为何不愿意加入我们的原因了,是我毁掉了平远城,你知道吗,如今的平远城已经变成了一座死城。
富人虽然可恶,但是,他们中间也有一群同情我们的人,如果能把这部分人争取过来,他们造反的意志要比穷人还要来的坚决。
刘长安,我知道你看不起我们,你觉得我们就是一群没有脑子的笨蛋,你觉得我们迟早会被官府镇压,剿灭。
或许这就是我们注定的命运,可是呢,你忘记了一件事,我们是人,我们会从失败中总结经验跟教训,我们也会坚持不懈的学习,没有谁是生而知之的。
看看你眼前的场景,我们没有出动一个人,但是呢,我们已经挑起了出云城的内乱,看看这些人,他们都是这批贡赋的主要贡献者,他们想要夺回属于自己的财富,为此,他们不惜拼命。”
云策惊讶的道:“你是说,这里的人都是出云城的财主?”
红姑娘张开嘴露出一嘴的白牙道:“出云城的城主庞贝,与刺史韩都表面上是水火不容的两个人,实际上,他们早就勾连在一起狼狈为奸了。
他们告诉出云州的人,皇帝今年要的贡赋是十万万钱,比往年多了五成,为了减轻各地富户们的负担,他们决定,由出云州各城城主,以及各城的顶级富户们出总数的五成,其余的由富户与自由民们承担。
为此,那些富户与自由民们感恩戴德,毕竟,他们虽然富裕,人数少,按照往年的出钱数量,城主跟顶级富户们只应该出两成的。”
云策见红姑娘不继续往下说了,就叹口气道:“那些城主跟顶级富户们今年连两成都不愿意出了。”
(本章完)
第82章 红姑娘的神机妙算
第82章 红姑娘的神机妙算
“你怎么知道的?
难道是说你以前就是一个贪官?”
云策推开红姑娘指到眼前的手指,淡漠的道:“有钱人才是这个世上最吝啬的人,他们可以把钱拿去挥霍,为自己的欲望一掷千金,为赚到更多的钱做先一步投入,可要是拿他们的钱去帮助人,那你一定是想多了。
先是贡赋莫名其妙的多了五成,而他们偏偏大方的应承下来了多出来的五成,这本身就疑窦重重。
所以我想啊,根本就没有多出来的五成贡赋,这个十年的贡赋全是出自那些普通富户跟自由民出的。
而你,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通知了很多人,于是,就有了眼前这场劫贡赋的大戏。
等军队把这些不满被骗的人都杀光,剩余被骗出钱的人将对城主庞贝,刺史韩都只剩下赤裸裸的仇恨。
到时候,你振臂一呼,以讨伐城主庞贝,刺史韩都,以及各个城池的城主,顶级富户为理由,你不但会获得穷人,奴隶们的拥护,就连那些普通富户跟自由民,也会加入你的队伍,帮助你彻底的掀翻整个出云州。
红姑娘,我不得不说,你这个布置一环扣一环的成功的可能性太大了。
不过啊,你以前那么在乎人命,现在怎么就变成视人命如草芥了?你千万不要跟我说什么‘谋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种话出来。”
红姑娘瞅着河对岸被官兵杀的尸横遍野的劫匪,面皮微微抽搐一下道:“有人告诉我,我们不求自己此生好过,只求下一代可以不受欺辱。”
云策闻言,惊恐的看着红姑娘,涩声道:“这位老兄是谁?”
红姑娘却已经把锅里的饭菜吃完了,顶着一张油光光的嘴巴对云策道:“这会不要冲出去,马车上装的是伏兵,真正的贡赋,要在两个时辰后来,到时候,大军办完事撤走了,我们再一起杀出去,一起发财!”
眼看着红姑娘撅着屁股下了树,虽然她的屁股蛋子还是那么浑圆,云策却觉得正在爬树的不是红姑娘,而是一头猛虎。
军队还在峡谷里杀人,他们真的是一群杀戮的机器,前面的甲士杀人,后面的甲士负责把没死的劫匪彻底弄死,然后丢高良河里,死的人太多,导致高良河的河水都隐约发红不说,尸体更是密密麻麻的随波逐流。
典军校尉赵岭一直拼杀在第一线,他掌中的斩马刀已经数不清杀了多少人,整个人跟马都被鲜血浸透了,即便是这样,他依旧大呼酣战,劫匪的血把他的牙齿都染红了。
来抢劫的人凭借的是一股子血气之勇,或者是因为愤怒,当他们发现被砍开的马车里,站着的是全副武装的甲士,他们的勇气跟愤怒在以极快的速度消退。
而此时,在他们冲出来的乱石堆里,不知何时,出现了很多州兵,他们排成了一条线,正从后面如同大网一般笼罩过来。
“啊,我们上当了,快跑啊。”
“庞贝,韩都狗贼,我就是死也要咬下你的一块肉来,杀呀。”
“饶命啊,我不要钱了。”
“将军,我们是被蒙骗……呃……”
原本还算不上一方面的屠杀,随着马车里的甲士纷纷下车投入战斗之后,剩余的劫匪也罢,前来讨个公道的也罢,纷纷死在了官兵的长矛,砍刀之下。
不多时,峡谷里的战斗慢慢平息了,可是乱石堆那里的战斗却愈发的激烈,只可惜,在弓箭手,弩手的射击下,他们刚刚临时组合起来的团队纷纷被打散,而后覆灭,只有一些看起来身手很好的家伙,才能在杀透重围之后,慌不择路的进入了荒原。
在那里,在荒原的尽头,一大群骑兵如同黑线一般出现在大地尽头,裹挟着高良山吹过来的清风,无情的杀向那些刚刚逃出生天的劫匪。
身材高大的赵岭,跪在两个宽袍大袖的人跟前,云策举着望远镜看清楚了那两个人的脸,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不过,表情是极为得意的。
他们没有在第一时间就把赵岭搀扶起来,而是任凭赵岭继续跪着,以至于从赵岭盔甲上流淌下来的血,在膝盖处形成了两个小小的血湖,不久,这两个血湖,就汇集成了一滩更大的血湖。
这就是一场精心布置的屠杀,也是城主庞贝,刺史韩都震慑那些对多出钱不满的人的一种手段。
红姑娘想要皇杠,城主,刺史两人想要震慑,是他们两方不约而同地组成了这样一个无处可逃的杀局。
他们都有不错的收获,只可惜那些浸泡在高良河里的尸体,才是真正的输家,真正的失败者,他们在付出经济的代价之后,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如果,城主,刺史的心再黑一些,他们甚至要付出家破人亡的代价。
不过,他们不用担忧了,随着最后一具尸体被丢进高良河,云策,知道,城主庞贝,刺史韩都,似乎放弃了继续追究这些死人家属的责任。
云策觉得这是一个失败点,操弄政治的人就不该有莫名其妙的善良,既然已经做了,就该把这一道大菜彻底的吃干抹尽才对。
他们不追究那些人家眷的责任,可是呢,那些丢了钱,丢了命的人的家眷,绝对不会因为城主,刺史的格外仁慈,就忘记他们之间的仇恨。
在这一点上,大汉的政治家与地球上的政治家相去甚远。
云策左右看看,没见到红姑娘她们藏在哪里,不过,应该就在河这边,这里有茂密的树林,可以给她们提供非常好的庇护。
云策总觉得赵岭在看他,当他用望远镜仔细看的时候,才发现他的眼睛在看河对岸,他只不过恰好在人家目光扫视的范围内。
赵岭把自己脱光站在高良河里洗刷血迹,河里面已经看不到尸体了,尸体都被湍急的河流给带走了。
城主庞贝跟刺史韩都已经骑着雷烟兽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大队的军队,而留下来的,则是同样沉重的五六百辆马车,这些马车车轮碾压出来的痕迹很深,应该是真正的皇杠。
激战了整整四个时辰的甲士们已经非常疲惫了,他们没有离开摩岩岭,而是就地扎营,准备餐饭。
一场大胜,让他们对危险的环境没了提防,一个个欢欣鼓舞的在那里大吃,大喝,还高声喧哗。
赵岭虽然总是警惕的时不时的看一看河对岸,见到水流湍急人马难渡的高良河,他还是让亲兵铺好毯子,准备好好的休息一下。
城主,刺史的军队才离开一个多小时,红姑娘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发起突然袭击的,她应该在继续等,等城主他们走的更远一些,好给她留足抢劫的时间。
云策猜测,红姑娘还在等这些刚刚鏖战过一场的士兵们睡觉,一旦他们睡觉了,刚刚因为作战挑起来的肾上腺素水平会迅速的降低,他们的力量也会跟着消失,就连作战反应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赵岭没有披甲,可能觉得披甲睡觉不舒服吧。
云策坐在平台边缘,两条腿垂在平台下,从一开始,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赵岭,不是他有多想杀死赵岭完成对红姑娘的承诺,而是他从刚才赵岭跪在城主跟刺史面前的样子得知,这个人,就是人家豢养的一头猛犬,必须杀之而后快。
敌人弱一点总是好的。
喧闹了一整天的摩岩岭终于安静下来了,河对岸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震天响,就连赵岭自己,也渐渐的进入了梦乡。
红姑娘还在等,云策已经收拾好,从树上下来了,背靠着大树擦拭自己从彭憎那里得来的第二杆马槊。
这柄马槊明显出自名家,马槊上缠绕的不再是普通浸泡过油脂的布,而是丝绸,只有最外边三层才用了不滑手的衣树纤维。
这柄槊没有宽大的锋刃,而是呈三棱形,主要用途是刺,减少了劈,撩,砍,而是把所有的功能都用在了破甲上。
一群飞鸟扑愣愣地从树林里飞起,很快,云策就看到几十棵参天大树正在慢慢的倾倒,随着倾倒的角度逐渐变大,大树倒下的速度正在加快。
从飞鸟飞起的那一瞬间就跳起来的赵岭大声嘶吼着“敌袭”,一边用平生最快的速度着甲。
大树轰然砸在高良河上,立刻就形成了一座座桥梁,然后,云策就看到红姑娘举着一杆马槊,呐喊着率先踏上巨木,飞快地朝对岸杀过去。
与此同时,其余巨木上,出现了一长串身着黑色甲胄的武士,举着各种各样的兵刃,正在快速的渡河。
“举盾,列阵!”赵岭死命的大吼,一边继续勒紧自己的甲胄。
云策见状,轻笑一声,就从大树背后蹿出来,他没有准备可以当桥的巨木,只能加速飞起,双脚在露出的石头上不断的踩踏,就过了宽度不到二十米的高良河。
尖锐的马槊刺穿了还没有来得及列好阵势的巨盾,死命的往里面捅,随着一阵令人牙酸的剐蹭声,云策的马槊刺穿了巨盾之后,连巨盾后面的甲士一并刺穿了。
(本章完)
第83章 抢劫使我愉快
第83章 抢劫使我愉快
蒙着脸的云策呵呵一笑,弹丸的般的跳过仓促竖立的盾墙,人在半空,马槊已经刺向来不及戴头盔的典军校尉赵岭。
赵岭用斩马刀荡开云策的马槊,双手握刀沉声道:“贼子找死。”
云策笑道:“你害怕了是吗?”
赵岭瞅着的蚂蚁群一般从河对岸过来的贼人,急于指挥防御不想跟云策纠缠,后退几步,见两个部下挡住了云策,这才转身就走,还没有走几步呢,就听脑后又有利器破空之声,回头战马刀横斩,挡住了刺向后脑的额马槊。
刚刚还挡在云策面前的两个部下,一个倒在岩壁上口鼻冒血,另一个咽喉处有老大的一个洞,一连串带着泡泡的血从洞里淌出来,眼看不活了。
赵岭不敢再背对云策这样的对手,上步撩刀,斩云策腰肋,他在半空中翻转一下身体,斩马刀斩空,赵岭大吼一声,再次跨步向前,斩马刀在腰间盘旋一圈,再一次斩向刚刚落地的云策。
“铛”一声响,斩马刀斩在马槊杆子上,将笔挺的马槊斩成了弓形,云策转身,右手捏着马槊,左手成爪扣向赵岭的咽喉。
赵岭单手持刀,一拳就砸在了云策的爪子上,就听他嘿嘿一笑,就接连倒退用强悍的身体把背后的持盾军卒撞得七扭八歪的,给了迟迟攻不破盾阵的红姑娘一个机会。
裴川大叫着从盾阵破口处挤进来,死命的拿长刀砍两边的盾兵,为后续的自己人打开一个更大的缺口。
赵岭大急,正要挥刀补上缺口,云策的马槊再一次刺过来,他不得不回刀格挡,也不知怎么回事,他的右手陡然僵硬了一下,斩马刀挡住了马槊,云策凌空飞起砸过来的拳头却落在了他的脸上,砸的他眼冒金星,眼前一片漆黑,胡乱挥刀,赵岭连忙后退,等到眼前逐渐清明的时候,云策的拳头再一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轰”一声惊雷在赵岭脑海里炸响,紧接着脑仁与脑壳似乎解除了粘连,即便赵岭睁大了双眼,眼前依旧一片漆黑。
“轰轰轰”炸雷不断地在脑海中响起,赵岭觉得自己的意识跟身体配合的越来越差了,他明明在后退,却觉得自己在向前。
胸腹处一凉,接着就是火辣辣的疼,这是锐器破甲的感觉……
红姑娘见云策一拳一拳的砸赵岭,而赵岭已经跟一条装满粮食的麻袋一般摇摇欲坠,喝骂一声,就把手里的马槊扎进了赵岭的肚子。
被云策解救出来的裴川更是挥刀斩向赵岭的脖子。
“唉呀——”
赵岭原本混沌的眼睛略现一丝清明,他竟然探手捉住了裴川砍过来的长刀,抓着长刀挡住了红姑娘再刺过来的马槊,马槊滑过刀锋,带着嘎吱嘎吱的声音,再一次刺破了他潦草穿好的甲胄。
云策的马槊抡圆了砸在赵岭的背上,他的身体踉跄向前,红姑娘的马槊终于透体而出。
裴川想要夺刀,用了两次力量都没有从口吐鲜血的赵岭手里把刀子夺过来,干脆放弃了长刀,用自己的副兵器一把斧子,砍在了赵岭的额头。
血顿时从斧头锋刃两边冒出来,双眼凸出的赵岭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拳捣在裴川的鼻子上,然后就开始倒地抽搐。
鼻子被砸的稀烂的裴川,顾不得鼻子,举着斧头,死命的砍赵岭的脖子,三两下人头就被砍下来了,他捡起人头,插在一杆长矛上,就扯着嗓子大喊道:“赵岭死了。”
裴川的声音很响亮,加上身在山谷,那一声“赵岭死了”被传出去了老远。
原本就在跟官兵死磕的贼人们,越发的兴奋,以更加不要命的姿势冲向官兵。
云策的脚触碰到赵岭尸身的时候,一缕白芒钻进了他的的靴子,如果不是有狗子帮助,云策跟赵岭还有的打呢。
红姑娘见云策没有继续参战的意思,就指着身后一辆雕刻着螭龙纹的马车对云策道:“这里面的货物尤其珍贵。”
云策模摸车厢漫不经心的道:“你怎么知道的?”
红姑娘翻一个白眼道:“这辆马车是赵岭亲自守卫的,就算是睡觉,他也没让这辆马车离开他的视线。”
云策承认现在的红姑娘很聪明,扯开封条,扭断锁子,发现偌大的一辆马车里就装了一个三尺长,两尺高,两尺宽的木头箱子。
云策看过之后对红姑娘道:“你这是在坑我。”
红姑娘也疑惑于马车里的东西之少,不过,她很快对云策道:“不是越重,越多的东西就越珍贵。”
云策觉得红姑娘说的很对,整天背着一堆金子到处跑,确实挺愚蠢的,他把箱子抗在肩膀上,不轻也不重,很适合扛着走,跟红姑娘招招手,就再次跳过高良河,钻进对面的树林里去了。
裴川满脸不高兴的走过来问红姑娘:“为何把最贵的东西给了他呢?”
红姑娘阴沉着脸道:“你是在质问我吗?”
裴川迟疑一下,拱手道:“属下不敢。”
红姑娘想了一下还是给裴川解释道:“那个箱子能独占一辆马车,说明里面的货物非常的珍贵,珍贵就预示着很有名,我且问你,有名的货物怎么变现?
现如今,我们需要的是可以买东西的钱,而不是什么奇珍异宝,那东西在手,会有数不清的敌人出现。
既然这样,还不如直接给了刘长安,一旦敌人因为这些东西煎迫我们过甚,就把他丢出去减轻我们的负担。”
裴川心服口服的拱手道:“姑娘英明。”
云策扛着箱子在树林里走了一阵之后,见四下里没人,就把箱子丢龙珠里,他此时没有打开箱子看的兴致,喜欢数钱,喜欢开箱子的是娥姬。
他没有走来时的路,如果被人不小心看到了,容易被官府认为是贼人,所以,他专门走高良河的地势低,平坦,多树木的一边。
太阳就要落山了,漫长的白日就要结束了。
红姑娘他们发起进攻的时间选的很好,赵岭死后,他们应该能在天黑之前结束战斗,然后,趁着天黑,再把抢劫到的皇杠悄悄运走。
荒原近在眼前,走了长路的云策正准备打唿哨把枣红马呼唤过来,就看见枣红马的长脸从一棵树后面悄无声息的露出来。
“啊,你在这等我呢,你咋知道我会从这边出来?”
云策欢喜的走过去,抱住枣红马的长脸亲一口,觉得自己跟这匹马越来越有默契了,宝马就该是这样活色生香的,跟这样贴心的宝马相比,地球上的钢铁宝马就该丢掉。
跳上枣红马的后背,在它脖子上拍一下道:“好了,咱们该回家了,天黑前,你能跑回去吧?”
以往,云策跟枣红马说话的时候,这家伙不管听懂听不懂的,都会有一点回应,今天很奇怪,云策才上马,这家伙就背着他飞快地往林子里钻。
一匹马,不走它喜欢的草原,一个劲的往林子里钻,这一定是有问题的,云策想去荒原看看,枣红马不愿意,驮着他在林子里左绕右转的最后从一天破败的土沟里钻出来,就这,枣红马还鬼鬼祟祟的缩着耳朵,蹄子下的动静都没了。
等一人一马猥琐的穿过老大一片荒草从,枣红马就开始飞奔了,跑的非常的快,就连平日里拖在屁股后面的尾巴都因为发力过度,鞭子一样直挺挺的。
云策回到皇家猎苑的时候,天还没有黑透,娥姬见云策回来了,马背上还绑着一个木箱,就喜笑颜开的过来,呼唤冯安,粱昆他们帮自己搬箱子,至于云策,自然得到了她温暖的怀抱。
礼节性的怀抱自然是没啥温度的,娥姬发现箱子不重,就带着安姬她们一起把箱子抬到卧房。
“郎君,箱子里有啥?”
云策吞下去一口米饭,摇摇头道:“不知道。”
“你咋不挑拣一下呢?”
“没时间。”
“官兵很厉害吗?”
“很厉害,杀的尸横遍野的,连河水都被阻塞了。”
娥姬听的脸色发白,再次检查一下云策,松口气道:“这多少是多啊。”
云策笑着指指放箱子的房间道:“还不去打开看看?”
早就按捺不住的娥姬,立刻就丢下云策,急匆匆的去了卧房。
今天做饭的人应该是安姬,娥姬还做不出这么和他口味的饭菜,尤其用酸浆果跟肉丝一起熬制的酸汤,这很考验厨师的功底。
云策给自己挖了一碗汤,刚刚端到嘴边,就听娥姬在房间里惨叫了一声,汤碗咣当一声掉在地上,汤撒了一地,碗也碎成了七八瓣,而云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房间里。
箱子已经被打开了,屋子里光华大作,娥姬捂着眼睛还在喊叫,云策迅速关上箱子,开始安慰这个被吓到的小女子,与此同时,狗子已经化作银丝钻进了箱子。
等冯安,粱昆,安姬他们过来的时候,箱子已经被娥姬藏到柜子里面去了,只听见娥姬不断地埋怨云策作弄她。
被云策捉弄,或者捉弄云策,这是他们两人的日常,冯安他们纷纷投给两人一个鄙夷的眼神,就各自回房间了。
(本章完)
第84章 似乎是个了不得的东西
第84章 似乎是个了不得的东西
夜深了,云策跟娥姬都没有睡,用厚毯子把窗户遮蔽的严严实实,娥姬连门缝都彻底遮盖了,这才小心翼翼地瞅着云策。
狗子还在箱子里,怎么呼唤都没有回音,云策想把龙珠也丢进箱子里,龙珠似乎也没有兴趣。
在娥姬渴盼的目光中,云策掀开了箱子。
不久前才见到的光芒没有了,黑色的底座上安置着一条金龙,金灿灿的不说,整条金龙被雕凿的栩栩如生,就连龙须,龙鳞,龙尾的细微处也纤毫毕现的不差分毫。
“呀,珠子化了。”
娥姬指着原本安放珠子模样的底座对云策道。
云策瞅着化成一滩银水的狗子,很不理解,这又咋了。
见娥姬想用手指去触碰那一汪银水,被云策一巴掌打开,仔细看了一遍金龙,这东西就是一块金子,没啥好奇怪的。
看样子,那颗会发光的珠子才是好东西,云策又从箱子里取出底座仔细地观察,终于在底座的下方看到了一行字,‘金龙生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娥姬也看到了那行字问道:“说的啥?”
云策道:“神龙庇佑人民,国土有一千里那么大,人民安居乐业,总有一天疆域会抵达四海。”
听到这么无聊的解释,娥姬就把那条金龙抱起来亲一下道:“我喜欢这东西,给我吧,明天就融化了,我的金铤又能多好几块。”
云策瞅一眼金龙,这东西贵重在做工,而不是金子,从那四句话分析,这东西应该是祭祀用的东西,所以,留存不得。
娥姬想把这东西融成金锭未必不是一个好办法,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等狗子醒来,问清楚那颗珠子的来历才好。
得到金子,对娥姬的刺激已经算不得大了,见云策还瞅着箱子里面的银水愣神,她就吃力地搬走金龙,万一砸到想事情的郎君脚上就不好了。
云策的手触碰到狗子,狗子就沿着他的手指攀援而上,最终龟缩在腕带上面,就不再动弹了。
云策又呼唤了狗子几声,这家伙就跟睡死了一般,一点反应都没有。
屋子里只剩下一个碍眼的箱子,云策随手就给毁尸灭迹了。
云策劳累了一天,见娥姬已经把玩够了那条金龙,就把金龙取过来丢桌子上准备睡觉了。
才闭上眼睛就听娥姬在耳边道:“把金龙砸了吧,要是被人认出来就不好了。”
云策烦躁的翻个身道:“早点睡,明天再说。”
“不嘛,你快点砸了它,我帮你暖被窝。”
云策发狠从床上下来,拿着金龙走到没人的地方,取出一面巨盾垫在地上,把金龙丢巨盾上,掏出一枚大锤,就朝金龙砸了下去。
云策力气很大,锤子很重,金子遇到这两样东西之后,很快就变成了云策希望的中间细,两头粗的金铤模样,随手把破烂的巨盾丢掉,云策就回房间了。
娥姬抱着金铤得意的再次亲一下,显摆的对云策道:“金子就该看重量,里胡哨的没一点意思。”
云策头痛的把毯子拉上来封闭了视听。
云策睡着了,摩岩岭这边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睡得着,不论是装尸体随波浮沉的红姑娘,裴川,还是手握着滴血长刀的周承明。
他们都把眼睛瞪得大大的,前者在费尽心思的为两人寻找一条逃生的路,后者则在查看过所有贡赋马车之后,一双眼睛就血红的吓人。
“启禀校尉,能找到的贡赋都在这里了,就是不见校尉嘱咐的《神龙赋》。”
刚刚力战过后的周承明看着一只空荡荡的贡赋马车,用手扶着车厢有气无力地问道:“可有活口?”
副将拱手道:“天黑,战场地形条件复杂,有少许贼人逃走也是难免。”
周承明霍然转头看着副将道:“可抓了活口?”
副将摇头道:“此次军令是‘此战,不留降俘。’”
周承明痛苦的叹息一声,对副将道:“把战场再搜索一遍,务必找到《神龙赋》。”
副将犹豫一下,立刻道:“校尉,我们今晚还需要赶五百里的路才能与我们之前的行程咬合。
再者,末将估计,出云城已经知晓贡赋被劫的事情,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军队过来,此地实在不宜久留。”
周承明重重一拳砸在车厢上,咬着牙道:“收回前令,全军即刻分装贡赋,一个时辰后,即刻启辰。”
副将在胸口上捶一下道:“诺。”
睡到半夜,云策从腰下抽出一个粗糙的金铤丢在一遍,从娥姬那边扯一点毯子继续睡了。
红姑娘跟裴川两人抖抖发发的爬上云策曾经待过的平台,脱掉衣衫相拥在一起,面色比天空中的满月还要苍白。
“为什么还会有军队出现?”裴川压抑着声音问红姑娘。
红姑娘哆哆嗦嗦的道:“没人能想到虎贲校尉周承明会参与抢劫。”
裴川不解的道:“难道不是出云城的算计吗?”
红姑娘咬咬毫无血色的嘴唇道:“如果是出云城的谋算,我们一定会知道的,这明显是虎贲校尉周承明见财起意,得知我们取胜后,取了渔翁之利。”
“是不是刘长安通风报讯的?”
“不是!”
“你怎么如此肯定,那就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小人。”
“别说话,把我抱紧些,我们要求刘长安击杀赵岭,他做到了,拿走了属于自己的报酬,这很公平。”
“红娘,我想见见那个人。”
红姑娘拍拍他的后背道:“别想了,我都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我们听他指挥了,结果,全军覆没了。”
“抱紧我,别说话了,这一次是意外。”
两人絮絮叨叨的说着话,就是怕自己在寒冷中睡过去,而裴川的问话,又让红姑娘为难,她想结束对话,硬抗寒冷,裴川不愿意,继续,絮絮叨叨的。
周承明的人终于走了,红姑娘跟裴川也从树上下来,从尸体上剥下来两套还算干燥的衣衫,匆匆穿好,就急匆匆的朝周承明的队伍追了下去,事实上,也就这一条路,此时的来路,必定有大队兵马正在匆匆赶来。
云策起床比较晚,他起来的时候,娥姬跟金铤都不见了,安姬打来洗脸水,云策痛快的洗漱一番之后,就问。
“今天早上吃啥?”
“米粥,饼子,还有腌菜,猎苑营那边的仇管事送来了两条不错的鱼,少君说中午炖了吃。”
“你去问问仇管事,猎苑营有没有属于高良山的特产,如果有,就按照市价买一些回来。”
安姬答应一声,就匆匆离开了。
云策装了一大碗白米粥,往里面丢一点切碎的腌菜,就端着饭碗来到彭憎休息的房间。
不得不说,彭憎不说话的时候确实是一条好汉,虽然左右两边肋骨都有骨折的地方,这个硬汉子还能安静的背靠墙壁一勺一勺的喝粥。
云策陪着他一起吸溜,吸溜的喝粥,等两人的饭碗都空了之后,云策道:“你挺不错的,当我的奴隶吧。”
彭憎瞅着云策道:“就是你毁了我,我宁死也不愿意当你的奴隶,任你驱驰。”
云策用筷子敲敲饭碗道:“你舍不得死,几次三番的绝境,你都咬着牙挺过来了,如今,就要见到光明了,你如何舍得死。”
彭憎继续看着云策的眼睛道:“我不当你的奴隶。”
云策的眼神逐渐冰冷,他看着彭憎,虽然不明白,这个对生命极度珍惜的家伙,今天这是怎么了,居然会如此的强硬。
“你要是不答应,就是一个死。”
彭憎看到了云策眼中的杀意,他还是倔强的道:“我不当你的奴隶!”
云策大怒,正要继续收拾这家伙一顿的时候,就看见娥姬从外面走进来,手里还端着一个盘子,盘子里是一颗很大的煎蛋,娥姬一边把煎蛋往彭憎的空碗里拨。一边对云策道:“以后,彭憎是我的家臣,你少用奴隶的话威胁他。在这个家里,他只听我一个人的。”
云策见彭憎只顾着低头吃煎蛋,看看自己的饭碗怒道:“我怎么没有煎蛋?”
娥姬一边把云策向外推,一边道:“蛋是猎苑营刚刚派人送来的,没想到这数九寒天的还有鸟肯下蛋。
就给了一颗,彭憎受伤了,身体弱,要快点补起来才好,你想吃,明天再说。”
云策把碗丢给娥姬道:“没想到我如今还比不上你的家臣,另外,我想问一下,妇人也可以有家臣?”
娥姬笑嘻嘻的道:“问过冯安了,他说当年的朝阳公主身边,就有门客一千,还参与了很多著名的事件呢。
后来的临海公主也有门客六千,她们浮大木于海上随波逐流,听说捕捉回来了很多很多的大鱼。”
“你又不是公主。”
娥姬哈哈笑道:“冯安说,大汉公主是不用想了,这么多年以来,被大汉灭掉的小国数不胜数,随便点钱,买一个公主头衔回来就是了。”
云策闻言,瞅一眼正在客厅看书的冯安,冯安就用书遮挡着脸,顺着墙根溜出去了。
(本章完)
第85章 乱了,真的开始乱了
第85章 乱了,真的开始乱了
“冯安也是被少君逼急了,没办法才想出这么个办法来。主家莫要怪他。”粱昆把眼前的竹简卷起来,放在手边道。
云策对娥姬道:“如此说来,彭憎不愿意当奴隶?”
娥姬叹口气道:“彭憎以前就是奴隶,后来学会了武功,努力给自己脱了奴籍,他告诉我说,当奴隶不好,一个人就不该当谁的奴隶,如果你非要让他当奴隶,他宁愿死。
我说他身体强壮,武功高,可以给郎君当家臣,不用当奴隶。
结果,昨天傍晚的时候,他让婆子告诉我,他想当我的家臣,我就去找冯安问,女子能否有家臣,他就对我说了那些话。”
云策抬手在她的鼻子上点一下道:“以后没事干,就跟冯安,粱昆读点书,免得被人骗了,还觉得人家在对你好。”
没跑远的冯安听到了云策说的话,知道他没有生气,就重新回来跪坐在蒲团上,继续安静的看书。
云策道:“以后再敢用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跟娥姬比,我一定把你送去陪彭憎一起养伤。”
于是,屋子里就更加的安静了。
皇家猎苑的日子一向平静,住在这里时间长了,人的心都会变得平和起来,就像高良山上飘过来的云彩,有时洁白,有时漆黑,云彩洁白的时候,远方的出云城就是一个好天气,如果,黑云飘过来了,那就必定有雪。
这一天,云策得到了一只叫作‘黄’的野兽,这种野兽类似鹿,没有角,只在脑门上长了两个鸡蛋大小的鼓包。
云策出于好奇,用刀子剜开了一个鼓包,跟他猜测的一摸一样,鼓包里面是骨头,像是一只刚刚割过鹿茸的鹿。
确定了黄肉与鹿肉相似,自然要拿来烧烤,听到这个消息后,全家都很高兴。
就在云策指点娥姬如何用野猪油脂包裹黄肉的时候,一只大鸟从天而降,鸟背上的张敏神情严肃,周身似乎还带着杀气。
云策看了一眼张敏,觉得她好生无礼,来别人家蹭吃蹭喝的还不给人一点好脸色。
跟云策进到皇家猎苑,见四下里无人,张敏开口就道:“你跟红姑娘还有联系吗?”
云策指指张敏道:“你是我这十天以来见过的唯一一个外人,对了,你找她干啥?”
张敏犹豫一下正要说话,被云策直接打断了。
“我现在就想安安静静的把我该拿的上造爵拿到,然后带着娥姬她们一起去长安生活,以后都不回出云州了。
我不想跟这里的人与事情有任何的牵绊,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还算是朋友的话,请不要把我拉进任何恩怨情仇里面去。”
张敏想了一下,然后就仰起头看着不远处被云雾缭绕的高良山慢慢的道:“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云策笑道:“如果是故事,我愿意听。”
张敏思忖片刻悠悠开口道:“故事要从四百年前说起,那个时候啊,霍王陵墓的断龙石刚刚放下,大汉皇帝刘寿的后宫里,就有一个小婴儿诞生。
人人都说这个小婴儿不祥,还说这个小婴儿貌似霍王。
汉皇大怒,当场就要杀死这个小婴儿,结果被皇后,也就是小婴儿的生母苦苦劝阻,因为这个皇后家的势力庞大,汉皇还需要皇后家的力量帮助他整肃没有了霍王的朝廷。
就没有杀那个婴儿,而是将他放逐到了当时还是灵国土地的出云州荒原,就在人人都以为这个婴儿将死于荒原的时候,荒原上的野兽不但没有伤害他,有奶水的野兽,就把奶水给小婴儿喝,更有野兽用自己的身体包裹住婴儿,为他遮蔽风雪。
太阳太热的时候,天上的鸟儿就会张开双翅,为他遮蔽酷毒的太阳,下雨的时候,长腿鸟就会把他围起来,用翅膀帮他避雨。
当时的大汉国师桑受良闻听这个传说,就亲自来到出云州荒原,在他,以及他门下三百弟子的关注下,证明了这个婴儿却有神奇之处。
然后就用车马将这个小婴儿接回了长安,据说,小婴儿离开出云州的时候,荒原上的猛兽尾随1车驾送了五百里,天上的鸟儿也成群结队的张开翅膀,给赶路的小婴儿遮蔽了五百里的荫凉。”
云策瞪大了眼睛看着娓娓道来讲故事的张敏,直到张敏在他的眼神中看到了明显的抵抗,再也讲不出来的时候,就听云策道:“你还是说你想干啥吧。”
张敏叹息一声道:“你对神明就毫无敬意吗?”
云策冷哼一声道:“我只知道,当你开始讲述那些神奇的事情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要开始骗我了。”
张敏有些气急败坏的举手道:“好,好,好,我就言简意赅的讲,你如果见到了红姑娘她们,希望她们能把《神龙赋》交出来,她应该清楚的明白,那东西不是她能染指的。”
云策瞅着张敏,脑子里却在想几天前被自己砸成金铤的神龙金像,以及那颗让狗子一睡不起的会发光的珠子,如果那东西就是《神龙赋》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这个东西了。
云策假装疑惑的道:“她怎么就跟《神龙赋》扯上关系了,在出云城的时候,她穷的要靠铲雪卖钱。”
张敏没发觉云策有什么不对,继续叹口气道:“如今的出云城,恐怕只有你这里还算安静一些,其余地方早就沸反盈天了。
出云城给大汉皇帝陛下敬献的十万万贡赋被不明贼人所劫。
城主庞贝,刺史韩都把出云城能派出去的军马,全部都派出去了。
就连我这个攀星楼的人,也被他们召回,还给我们下达了死命令,无论如何,也要在隆冬月到来之前,把被抢走的贡赋追回来。”
“抢劫的人是红姑娘?”
张敏点点头道:“确实是她。”
云策瞅着张敏的眼睛,不确定的道:“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又在骗我。”
张敏道:“何以见得?”
“十万万钱的贡赋,要装一千车吧?”
“不到,只有五百七十七车。”
“护送贡赋的人不会少吧?”
“三千八百人,领军的是典军校尉赵岭,此人有万夫不挡之勇。”
张敏见云策问到这里就不再问了,就催促道:“你继续问啊?”
云策在长乐宫的门槛上坐了下来,从袖子里摸出一把炒熟的坚果,分了张敏一把道:“两个人之间的秘密都很难保密,更何况是上万人参与的事情,我想,这样的案件你们攀星楼的人查起来毫无困难,问题在于,你们有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抓罪魁祸首。”
张敏摇头道:“这件事千头万绪的不好追查,一旦开始追查了,出云州必定会大乱,目前,最能快速平灭乱象的办法,就是让红姑娘她们交出《神龙赋》,交出被劫走的贡赋,不论是城主,还是刺史,抑或是我们攀星楼,都可以饶恕她的罪过。”
云策想了一下道:“《神龙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会让你把它跟十万万贡赋相提并论。”
张敏摇摇头道:“那东西在愚人眼中,就是一块金子,在智者眼中,里面蕴藏着无上的智慧。
这东西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小王子留下的,据说,神龙去找过他,然后,他就死了,留下《神龙赋》给自己的弟子,告诉他们那里面蕴藏着可以拯救大汉危亡的力量。”
云策见自家宅院里已经升起炊烟了,就邀请张敏一起去吃难得一见的烤黄肉。
还以为张敏不会拒绝,谁料想,等他们两个从宫苑里出来之后,她就坐上了大鸟的背。
站在上面再次嘱咐道:“见到红姑娘,请务必把那些话传给他,不论是《神龙赋》,还是那些贡赋,都不是她能染指的,我听说她这人非常的同情穷人,她此次如果不把这两样东西交出来,出云州必将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目送张敏匆匆来,又匆匆的走,云策就不相信她会不知道城主,刺史他们设下的圈套?
她一定是知道的,所以,才在大难临头的时候跑去处理什么狗屁的射阳城之乱,只不过,就连张敏都想不通,城主,刺史的计谋明明都成功了,为何一眨眼的功夫,就失败的一塌糊涂。
最后连贡赋都丢掉了。
红姑娘她们的日子现在一定很难过,现如今,天下所有人都想知道,红姑娘到底在哪。
说真的,云策也想知道,如果城主他们开出来的价码足够高的话,他觉得也不是不能出卖红姑娘一把。
因为,以红姑娘现在的纯粹的革命性性格,为了大局,出卖他云策的时候,绝对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
毕竟,她的心胸里,只剩下天下大众,只知道要打破现有的不公,还要建设一个完美的新世界。
至于,被出卖的云策,他自然会理解她们这些人的苦衷的。
云策当然不会有意见,他只知道,这个世道越乱对他来说,就越有借鉴意义。
(本章完)
第86章 身边的宝藏
第86章 身边的宝藏
卫墩儿一家的男丁统统消失了,这对官府来说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他们总归是要把这件事调查清楚的。
云策的文书已经传递到出云城刺史府十一天了,按理说,今天就会有专门的人前来调查此事,然而,云策等了一天都没有等到人。
只要是在衙门里混过的人都清楚卫墩儿一家为啥失踪的,就算是不是新到任的大大管事杀的,也必定跟他脱不了关系。
所以,下到皇家猎苑调查此事,绝对是一个肥差,毕竟,下来调查的人也没打算调查出什么结果来,如果大管事聪明的话,他们就把卫墩儿失踪事件报一个意外,野兽所为也就罢了。
如果大总管不聪明……嗯,直到现在,出云城里还没有这么不聪明的官员。
傍晚的时候,云策才从猎苑营猎户口中得知,在距离皇家猎苑不足四十里的地方发生了严重的械斗。
云策骑着枣红马匆匆赶到械斗地点,才发现这里又死了一地的人。
死掉的人身着官府制服,应该是一个役长跟十二名衙役,这是一个标准的步兵班头,连役长在内一共十三人。
如今,这十三人全死了,还被人摆的整整齐齐,脸上还被人用红墨写了字,上书——还我钱来。
这明显是他杀,云策就让猎苑营的人把尸体装羊车上拖回皇家猎苑,因为天气很冷,这些尸体到了猎苑之后已经冻得硬梆梆的,云策找了一个遮风避雨的屋檐,就把这些尸体摞起来安顿好了。
他又写了一份文书,准备等外边消停了,再送去出云州的刺史衙门。
如今,外边真的很乱,尤其是针对官人阶层的袭击,层出不穷,导致官府中人,如今都不敢穿着制服出门。
这一次的骚乱,明显跟红姑娘她们发动的造反运动无关,明显的带着浓重的复仇气息,而且报复目标直白明了。
十万万的贡赋没有了。
可是,皇家的贡赋不能短少,因此,这十万万贡赋还是要平摊到出云州每一个人的身上。
云策从役长身上搜出的文书说明,他这个新任的皇家猎苑大管事,需要负担八十两黄金的贡赋,人家在文书中说的很清楚,下一次官员的例察将会从八年后算起。
话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卫墩儿家男丁失踪的事情,在云策上缴了八十两黄金的贡赋之后,就此打住,还说,在未来的八年内,他可以在皇家猎苑里为所欲为。
冯安看过这封公文之后嗤的笑了出来,对云策道:“皇家猎苑只有宫室,你不可能拆了宫室去买,所以,能被压榨的只有猎苑营跟卫家寨这两个地方,可是呢,这两个村寨的人口不足三百,平日里以狩猎跟采集为生。
除非把这将近三百人全部打包当奴隶卖了,再允许周边的百姓进入高良山狩猎场打猎,采集,自己在一边收进山税,否则,以他们狩猎到的东西,采集到的东西,根本就卖不到八十两黄金,哪怕八年,也卖不了八十两金子。
我们能接到这样的文书,就说明其余地方也接到了同样的文书,那个役长之所以会死在路上,说不定就是周边的一些村寨百姓干的好事。
反正,人死了,他就说没接到。”
云策也觉得当地百姓干的不错,如果赶在这些尸体化冻之前,官府还是没人来问,他就准备把这些尸体拖去喂狗皮子。
狗皮子其实才是招引猛兽来高良山的基础,这东西繁殖容易,一两年下来就老大一群,虽说有它们的存在就是高良山小型野兽的灾难,可是呢,大型猛兽也会被繁荣的狗皮子群体吸引来。
身为皇家猎苑,猛兽要是多了,自然狩猎的价值就上去了,对云策继续当皇家猎苑的大管事很有帮助。
娥姬她们其实已经奔波的很累了,朝不保夕的生活她们似乎也过够了,皇家猎苑这里虽然偏僻,生活却非常的安逸,平安,就连最不喜欢荒原的娥姬,最近也长了一些肉。
官府对各个城池,乃至越过各个城池开始对村寨施行挖地三尺的剥削的时候,整个出云州就成了一个一经点燃引线的火药桶。
云策觉得红姑娘,张敏她们这些反贼应该不会放过这个控制出云州的好机会的。
所以,待在皇家猎苑这个偏僻的地方,其实挺不错的。
唯一让云策感到不安心的地方在于狗子,自从那家伙那天吞噬了那颗会发光的珠子后,它就陷入了沉睡之中,或者说是陷入了无穷无尽的内部计算之中,狗子没有死机,偶尔还会释放出一两根银丝插入龙珠里,像是在充电。
同时,也有一根银丝插在那只军用手机上,手机屏幕一直在闪烁不说,还滚烫的厉害,像是随时都会爆炸。
最大的外援像是在忙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云策也必须安静下来,这个时候遇到超级高手,可没有银丝来帮他了。
人一旦没了后台,有点上进心的都会壮大自己,云策就是这样的,这些天他练武的时间更长了,每天清晨都会训练自己四个小时,风雨不辍。
彭憎的身体真的很强大,前两天还只能以诡异的姿势进食,两天后,他就能安静的坐在床上进食了,一勺一勺的看着还挺斯文的。
四天后,他就不要那个老婆子伺候了,自己佝偻着腰身开始在屋子里溜达,六天后,他就离开了屋子,开始满院子的走,而他的腰身也越来越挺拔。
他看了云策练武的过程,当时,脸上的表情复杂极了,有悔恨,有不甘,更多的还是颓废之意。
娥姬往他饭碗里加了一颗蛋骄傲的问道:“我郎君的武功好吧?”
彭憎忧伤的看着饭碗里拳头大小的水煮蛋没有回答,而是低头吃饭,不过,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去碰那颗蛋。
那一夜,很多人都听到彭憎压抑到极致的哭泣声。
“我怎么可能会输给他……我怎么可能会输给他,我为何会输给他?”
他的三连问,持续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再看云策练武的时候,他的表情因为过于扭曲,冯安他们很担心这家伙会冲到院子里跟云策拼命。
“我夫君会打死他的。”娥姬还是一如既往的对云策有信心。
“我怎么觉得彭憎在后悔。”
“我不止觉得他在后悔,更多的好像是仇恨。”
云策也看到了彭憎表情的变化,他只是微微一笑,觉得距离自己真正收服彭憎的好机会到了。
他知道,自己笨拙的全靠本能发动的武功落在彭憎眼里绝对到处都是漏洞,这家伙这会可能还在幻想击败自己的场面了。
会武功的人就这点点不好,他们比较服气武功比自己厉害的,也服气位高权重的,那些武功比他低,还要他听命的人,对他们来说就是仇敌。
又过了三天,彭憎已经可以走的很稳当了,他甚至还偷偷的在自己屋子里练拳,打拳的时候,全身骨骼还会噼里啪啦的响,每响一遍,他的精神就好一点,等接连响了九遍之后,他就安静的坐在床上,不知道脑子在想啥。
第二天离开屋子之后,他没有再蹲在门口吃饭,而是大马金刀的坐在云策平日里常坐的木墩子上,用挑衅的目光看云策。
云策叹口气道:“你这是何必呢。”
彭憎淡漠的道:“武者以武为先,打赢我,我就当你的家臣。”
云策制止了正要喝骂的娥姬,笑着道:“你觉得我武功不好?”
彭藏冷笑一声道:“除过一些不要钱的力气,没看出有什么特殊的。”
云策笑道:“我本就是一介野人,武功粗陋一些也是正常的,我再问你一遍,你真的要挑战我?”
彭憎道:“我想打死你,或者被你打死。”
云策点点头道:“好,先吃饭,吃完饭就给你想要的。”
冯安担忧的对彭憎道:“你打不过他的。”
彭憎摇头道:“前几次不过是我不曾防备。”
粱昆也看着彭憎道:“好不容易活过来了,干嘛又要寻死?”
彭憎拿起一张饼咬一口对云策道:“这一次,我只打死你。”
云策也咬一口饼子道:“多吃点。”
娥姬恶狠狠的瞅着彭憎道:“白对你好了。”
彭憎只是埋头大嚼,一声不吭。
等云策喝完最后一口汤,彭憎一个纵跃,就来到院子中心,朝云策招手道:“拿出你野人的本事出来,你也可以用兵刃,我只用拳。”
说罢握拳碰撞一下,竟然隐隐有金属交鸣之音。
云策掏出手帕擦擦嘴,慢慢来到彭憎身边也不说话,右拳就直捣出去,还以为彭憎会举拳迎击,他却侧身避开,同时左拳头携带着风声朝云策的耳根处砸过来。
他以为云策也会避开这要害一击,就没有在意云策朝他腹部击打过来的右拳。
就在彭憎的左拳头就要砸在云策耳根的时候,他的腹部猛地传来一阵剧痛,而且,他的身体也随着一股子刚猛的力道向后飞,他不明白,自己的拳头先发,为何先挨拳头的是自己。
(本章完)
第87章 这就撕破脸了
第87章 这就撕破脸了
彭憎飞的不够快,云策上前一步抓住了他的左脚,然后就抓着他的脚抡了起来,彭憎强忍着腹部传来的翻江倒海一般的疼痛,想要用右脚解围,没想到右脚也被抓住,身体飞速下落,彭憎只来得及伸出双手想要撑地,保护自己的五脏六腑不受伤害。
他的双手确实撑住地面,然而巨大的力道并未停止,刚猛的力道在他手掌撑地的一瞬间就传递到了他的胳膊上。
彭憎几乎是亲眼看着自己小手臂骨头是如何刺穿皮肤后,裸露在太阳光里的,紧接着,他的胸腹与地面接触了,震荡从外皮传递到内脏,疼痛也接踵而来,而先前挨的那一拳制造的疼痛已经消失不见。
接着,因为胸腹接地,他的脑袋就不可避免的跟大地接触了,先是鼻子,而后是额头,接着就是嘴巴跟下巴,接触的程度还在加深,脑袋是距离脚最远的器官,被人抓着脚甩起来砸地上,受到的力也是最强大的。
所以,他的整张脸都陷入了坚硬的地面。
在娥姬,冯安,粱昆,安姬等一群人的注视下,云策抓着彭憎,在地上左右各砸了十下之后就停止了。
这一次,地面上满是彭憎脸部的印子,除过第一下清晰无比之外,后面的越来越模糊不说,还糊满了血。
云策拎着彭憎胡乱摇晃一下,觉得这一次应该打断了很多根骨头,就是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如此快速的复原。
最后把他交给了那个老婆子,嘱咐要好好照顾。
云策洗手后,重新坐在属于自己的独家木头敦子上开始吃餐后水果。
冯安过来抓了一把解冻的紫色浆果,往嘴里丢一颗道:“这样喂不熟的人,我们还是不要了吧?”
云策笑道:“我很想知道他的身体恢复速度会如此之快。”
粱昆摇头道:“估计他不会说的,这应该是他的保命秘方。”
云策道:“我会慢慢的学,这是一门值得一学的本事。”
冯安好奇的道:“他要是不教呢。”
娥姬将胳膊肘子靠在云策肩头道:“那就继续打,打到他愿意教为止。”
高良山下的生活平静的几乎没啥波澜,彭憎发起的挑战,也仅仅是让大家看了一场热闹而已。
剩下的日子实在是过于无聊,大家就开始赌被包裹成木乃伊的彭憎多久才能醒来。
娥姬赌三天,五个钱。
冯安赌五天,十个钱。
粱昆跟安姬他们认为这么重的伤势,能在十天里醒来已经算是奇迹了。
云策收了,他们所有人的赌注,因为,他说彭憎明天清晨就会醒来。
结果,云策输了,不是他一个人输了,而是所有人都输掉了,彭憎在被云策砸晕三个小时后就睁开了眼睛,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啥焦点,应该是强烈的脑震荡后遗症,可是呢,他的神智确实清醒了。
虽然没赢到钱,云策却有一种挖到宝藏的感觉。
彭憎也感受到了云策的关心,因为他此刻看彭憎的样子,就像是看到了绝世美人。
也不知道彭憎的听觉恢复了没有,云策就在他耳边轻声道:“你的复原速度为何如此神速?”
见彭憎不回答,云策准备天黑之后再来问一遍。
吃完饭之前,云策又去问了一下,彭憎依旧没啥反应,云策就去吃饭了,主要是张敏今天又骑着大鸟来了。
以前的张敏很贪吃,今天的她吃的很是斯文,吃了一碗米饭,几口肉,一点蔬菜跟半碗汤,就结束了用餐。
云策诧异的看一下桌子,上面的饭菜很可口,尤其是安姬做的羊肉抓饭,已经有他七成功底了。
“出云州乱了,二十六个城池纷纷自立,荒野里的村子,寨子更是拒绝官兵进入,人人以杀官员为荣,现如今,也就你这里还能看到一点昔日的安稳模样。”
云策道:“这不是你们所喜闻乐见的吗?”
张敏立刻叫起撞天屈,拍着自己饱满的胸口道:“我们可是官员,怎么可能喜欢看属地处处烽烟的模样。”
见不得这个女人表现出来的恶心样子,云策继续问道:“抓到悍匪红姑娘了吗?”
张敏脸上的伪装终于卸掉了,叹口气道:“红姑娘到处宣扬说,贡赋丢失,其实就是城主,刺史,以及虎贲军所为,目的在于独吞贡赋,再从出云州所有人身上再剥削一批贡赋。
这话你信吗?”
云策点点头道:“我信。”
张敏见云策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就对云策道:“你欠我一个人情你记得吗?”
云策摇头道:“不记得了。”
张敏继续道:“我很需要你帮我抓住红姑娘,她如今是解开这个死扣的关键人物,只要抓到她,所有的事情都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云策道:“周承明离开出云城六天,才发生的抢劫贡赋案子,所以,这件事跟周承明无关是吧?”
张敏点头道:“案子发生的时候,周承明统领的虎贲军,已经在四百里以外,自然与他们无关,这不过是红姑娘为了把水搅浑,放出来的一个风声而已。”
云策在心底暗自算了一下,皇家猎苑在事发地两百里以外,他都能提前半天时间跑到摩岩岭去抢劫,四百里外的虎贲军,在红姑娘她们得手后,再跑出来黑吃黑,完全有时间,有动机。
更何况,他们有日行千里不累的雷烟兽,张敏口口声声要他帮助去抓红姑娘,现如今,恐怕最不希望红姑娘落网的人,就应该是她张敏,否则,虎贲军参与抢劫的事情就要遮掩不住了。
“你要的《神龙赋》找到了吗?”
张敏摇头道:“没有,不过,终究是一个传说,以前见过《神龙赋》的人发话了,那东西就是一个铸造精美的金像,没啥大用,还说,有找到《神龙赋》的人,他愿意出五十倍《神龙赋》等重的黄金交换。”
“我的上造爵文书下来了吗?”
张敏打一个哈欠道:“等朝月吧,到时候希望还有官府能帮你关注此事。”
云策瞅着张敏的眼睛道:“你现在似乎很强大,或者说,有什么事情跟什么人的出现,让你一下子就变强了?”
张敏笑道:“以前攀星楼并不受一些才智之士看重,总觉得我们是一群躲藏在阴沟里的虫子,见不得人,现在,出云州大乱,眼看着就要变化迭生,一些看不清前路的人,就想着获得攀星楼的庇护。”
“你们还真是乱世里的英雄啊。”
“其实我们攀星楼还不是获利最重的一方,真正获利的是你的老朋友红姑娘,她如今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必定能干一番大事业。”
鬼女人的嘴巴里就没有一句实话,云策很想把她一嘴漂亮的牙齿给打掉。
周承明参与抢劫,最终获利的事情已经传出去了,她就不好继续逼迫红姑娘要什么《神龙赋》,知道他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就故意告诉他,《神龙赋》可以换很多金子的事情,就想着一点点的撬动他,去找红姑娘要《神龙赋》。
云策自然不肯离开皇家猎苑,他只想在这里过一阵子安定的日子,再看看出云州的各种变化,看看这里的人心变化跟地球上的人心演变有什么不同之处。
这一点很重要,身为地球这边的先遣军,他自然要给云临川他们清扫出一片干净的滩头阵地。
一个人自然是不够的,他需要很多帮手,他甚至不知道冯安,粱昆这两个人在得知他是地球来人后会有什么反应。
至今,他唯一肯定的是,哪怕自己是妖怪,娥姬也会跟着,这也是他为何会对娥姬无节制宠溺的原因。
云策知道,自己这样的人,对大汉来说,和地球上以先遣形式进入中华的日本人很相似,他很担心,自己的身份会引来大汉人的集体反攻。
霍去病是纯粹的地球人,也是他建立了如今的大汉,可是呢,他的结局如何呢,在大汉这个星球上努力了六百年,最后落得一个人亡政息,被断龙石关闭在坟墓中,再强大的雄心壮志,也随着尸体的腐烂,一起腐烂掉了。
毫无疑问,他对这支华夏人的改造是失败的。
“你在想啥呢,想的这么入神。”
云策抬起头看着张敏道:“我很了解红姑娘,她们的智慧不高,见政能力不足,还想不出虎贲军抢劫了贡赋这种谋划。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虎贲军参与了抢劫贡赋,也只有他们才有足够的能力一夜之间把五六百辆马车搬空,且让旁人无从追索。
张敏,扰乱出云州,恐怕也是你们谋划已久的事情吧?”
张敏见云策目光炯炯的盯着她看,多少有那么一丝的慌乱,随即摊摊手道:“虎贲军去的是死地铁围关,这一去注定有去无回,按照以往的惯例,他已经属于铁围关统辖,不再属于大汉了。”
云策点点头道:“看来我猜中了,周承明出手替你们敛财,再由你们在混乱的出云州大肆的招兵买马。
张敏,说真的,你们到底要干啥?”
(本章完)
第88章 星图?星途!
第88章 星图?星途!
“加入我们,就告诉你。”张敏的语气变得冷肃不说,话语里隐约带着杀气。
云策低下头无奈的道:“我不想离开皇家猎苑,也不想加入任何一方,就想着拿到上造爵好去长安看看,我名字叫刘长安,这辈子要是连长安都没有见过就死掉,实在是心有不甘。”
张敏犹豫一下,还是对云策道:“刘长安,这一次是我来劝你,下一次来的未必就是我了,对你,我承认有些心软,别人就未必了。”
眼看着张敏要走,云策连忙道:“你连让我过安定日子的梦想都不给吗?”
张敏的声音远远传来:“你这人,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发生大乱,河口寨,平远,射阳,如今的出云都证明你的灾星身份,这么好用的人,你让我们如何放过?”
目送张敏骑着大鸟离开,云策心头有些犯愁,现在是隆冬月,等到朝月才能拿到上造爵,中间还隔着一个暮岁月跟孟春月,如今,张敏对他越来越没有耐心了,后面想再随便应付她,恐怕就没有这么容易了。
就在云策一个人在猎宫里闲逛,努力想应对之策的时候,心头传来狗子虚弱的声音。
“我回来了。”
“咦,吞了那颗珠子,你不是应该变强,怎么虚弱的像是快要挂掉一样?”
“谁告诉你,那颗珠子是大补的,他娘的,那就是一颗星图,我这些天一直想弄明白这片星图,计算它计算的我快要挂掉了,才测算出来一点点,说到底,这颗星图的数据量太大了,我需要时间,才能一点点的抠出来。”
听狗子这么说,云策的心颤抖的厉害,平息了半天才对狗子道:“你是说弄懂了星图,我们就能回去了?”
“不可能,就我测算出来的这一点点,以第三宇宙速度不停点的跑,就要跑一千五百年,云策,克服不了时间这个关口,你就死了回去这个心思吧。”
云策找了一个门槛坐下来,脑子像是被烧开一般咕嘟咕嘟的冒泡,嘴巴里喃喃自语道:“一秒钟跑十六七公里老子都没办法啊。”
狗子从龙珠里丢出来一台破烂不堪的手机,云策拿在手里掰一下,就发现手机里面已经被烧成焦炭了。
手指一收,那个号称全球最高科技代表的手机就成了一堆渣滓。
“下次慢慢算,不要着急,你要是也烧毁了,我连说真心话的地方都没了。”
“你就不问我,那个被这支汉人称为距离神龙最近的人是怎么拿到这颗星图的?”
“他距离神龙最近?我跟霍去病应该才是最接近神龙的人,毕竟,我们都在神龙的爪子里生活过一段时间。
而且,我还吃了龙蛋壳,跟龙崽子一个待遇。”
“没错,你是被龙抓来的,可是呢,人家是龙亲自找过来的,这两者有多大差距,你懂得。”
“他还不是死了。”
“谁告诉你他死了?”
“张敏。”
“她知道个屁,我甚至怀疑,霍去病都没死呢。”
“你凭什么怀疑?”
“一个能活六百年的人,早就突破基因限制了,这样的人能活六百年,就没道理不能再活六百年。
你们人类最糟糕的一点就在于,被规则意识压制了思考,以前总说人的生命力是呈衰减状态的,生命力是个啥东西,你们弄明白了吗?
你都脱离地球了,还用地球的思维来认识大汉,地球的物理法则适用于地球,大汉的物理法则适用于大汉,你不能总是找你们之间的相同点,你应该寻找不同点才对。”
云策嘿嘿笑道:“你回来了真好,正好啊,我刚刚发现我身边就有一个不符合地球常识的人。”
“谁?”
“彭憎,我发现这个家伙只要给他留一口气,他就能迅速的复原,哦,按照你说的扩大一下思维,我甚至怀疑把他的脑袋砍掉,他都能复活。
走,我带你去见识一下。”
云策急匆匆的来到彭憎的房间,老妇人正通过云策专门预留的孔洞给彭憎喂一些汤水,从这家伙喉部的吞咽活动来看,这家伙内伤,已经快要好了。
老妇人见云策进来了,手一抖,洒掉了不少的汤,她还是大着胆子道:“总管大人,能不能不要打他,太可怜了。”
云策冷着脸挥手让她出去,老妇人就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人生下来就是来吃苦的,这苦啊,怎么都吃不完。
找了一块衣树布帕子,云策遮住了彭憎惊恐的双眼。
狗子立刻就探出来两股银丝,插进了彭憎的身体,看的出来,银丝正在彭憎的皮下组织在飞快地探索。
被帕子遮住双眼的彭憎似乎痛苦难当,张开没几颗牙的嘴巴大叫,声音却出奇的弱。
“畜生啊——”
云策其实挺不理解彭憎这个人的,在荒原上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前期的表现都很符合他的大侠身份,如果,当时不是他执拗的把云策随意问的话当真,而是转身就走,云策一定会很仰慕这位,为了救援百姓,不惜千里独骑驰援的大侠。
第二次见面,云策只是尾随他,而且被他发现了,他只要重新回到虞公府,云策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三次见面,这家伙明明已经获胜,那时候,再说几句漂亮话,而不是羞辱人家步人甲,最后出言不逊的非要挑战周承明,云策相信,一个上造爵,这家伙是手拿把掐的。
至于这一次受伤,他明明已经获得了娥姬的宠爱,只要好好的,身为娥姬的第一宠臣,只要他云策混的好,他彭憎一定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的。
可惜,就是长了一张嘴,他似乎永远都有把事情在紧要关头搞糟的能力。
如今,躺在床上,被狗子当尸体探索,纯属活该。
彭憎的身体里似乎有很多细小的蛇虫在爬,没错,狗子又往彭憎的身体里插了十几根银丝。
这种痛苦云策看着寒毛就竖起来了,而彭憎还有力气不断地咒骂云策是畜生。
等狗子把银丝一根根的从彭憎身体里抽回来,他的汗水已经把厚厚一层衣树布浸透了,汗水从床单下面流淌出来,最后打湿了地面。
云策掀开蒙在他脸上的盖布,彭憎刚才还有些神的眼睛,再一次变得木讷,也不再咒骂他是畜生了。
“很有意思啊,在身体遭受了重创的时候,他的神思可以暂时从肉体中撤退出来,让这具身体回归婴儿状态,以最本源的方式获得重新架构身体的能力,说真的,这是一个了不得的本事。”
云策连忙道:“我想学。”
“我现在还不知道这是他的天赋本能,还是后天修炼出来的,如果是天赋本能那就没办法了,如果是后天修炼出来的,那就珍贵了。”
云策用手里的布帕擦拭一下他嘴角流淌出来的口水,消化了狗子说的话,再看彭憎,就真的很钦佩他了。
就是不知道,他为啥每次都会在紧要关头把事情搞砸,难道说,他这一身本事,只有在不断地挨揍中才能不断的进步?
这,很有可能,毕竟,不少武侠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狗子回来了,云策对张敏带来的危机也就不当一回事了,紧绷了两天的神经放松后,就想吃点好吃的补补。
第二天,一队杀气腾腾的州兵来到皇家猎苑的时候,云策发现这些人身上多少都沾着一点血,有的人,脸上都是血点子,看样子杀了不少人。
为首的百夫长见到云策也不说废话,打开一个卷轴,瞅一眼云策道:“皇家猎苑呈贡赋金,五十两。”
看着杀气腾腾的百夫长,云策很老实的从娥姬那里拿了五十两金子交了出去,百夫长称量完金子,话语中带着丝丝疲惫。
“有金子就交,这东西可以买命的,万一贡赋交不齐全,引得朝廷大怒,再派大军过来,我们所有人都不用活了。”
说着话,百夫长还给了云策一枚绿钱铸造的牌子道:“这是某家催缴贡赋最顺利的一家,这是你的完税证明,有了这个牌子,你就能带着你的部下自由的出入出云城。
看你们这里以狩猎跟采集为生,这段时间里,商队们不敢进城,你们这里的猎物跟杂粮要是能运到城里,绝对保你发财。”
云策递给百夫长一杯水道:“休憩一下,喝点水,我们是大汉的羁縻州,贡赋被贼人抢走了,又不是我们不交,怎么就能引来朝廷兵马?”
百夫长可能害怕云策在水里下毒,没有接,而是举起自己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对云策道:“你还年轻,大汉要贡赋,我们就得给,不给,大汉的兵马就下来自己讨要,无数年来,没听说过有谁能例外。”
送走了催缴贡赋的军队,云策的心情出奇的好,娥姬不解的道:“那是咱家的钱。”
云策笑道:“那是大汉的钱。”
冯安在一旁忧心忡忡的道:“已经到了需要出动军队催缴贡赋的地步了,贡赋缴纳的重点出云城,天知道是一个怎样的惨状。”
(本章完)
第89章 不行,老底不能丢
第89章 不行,老底不能丢
自从狗子看过彭憎之后,彭憎身体恢复的速度就慢下来了,云策观察了几天之后,发现他如今身体恢复的速度也就比常人好一点。
所以,他的身体彻底地进入了休眠状态。平均两三天才清醒一次,才补回来的一些肉,又被消耗的差不多了。
银丝从彭憎身体里收回,就有另一根银丝举着一个小小的过来,那根稍微粗一些的银丝就往药瓶子里灌注了一些液体。
云策瞅着不满瓶的液体道:“今天少了很多。”
狗子道:“这东西是随着他的伤势轻重,来决定分泌多少,现如今,他的身体陷入了沉睡中,分泌的不多。”
云策瞅着玻璃药瓶道:“这东西对疗伤很有用处?”
狗子道:“应该有用,你找一个人来我们实验一下。”
“用狗皮子吧,我这就去抓。”
“想清楚,就算是拿人来试药,也不一定就合适,需要寻找与你血型相同,同性,身体各部条件差不多的,这样试验出来的药物,也不一定适合你,拿狗皮子来试验,结果可能千差万别。”
“算了,拿人来实验药品,这种事我干不出来。”
“这么说来,卫墩儿一家二十九口死的真冤枉,你看看躺在床上的彭憎像不像一颗药?”
云策把抽出来的十几瓶药丢进龙珠道:“够了,这是试验样本,世上既然有彭憎这样进化变异的人,那就说眀,这种人绝对不可能是孤独的,应该有一群,从彭憎身上收集基因样本,这是科学,也是为了人这个种群的未来。
你刚才的话提醒了我,我不该把彭憎当成一个人形药丸的,还有,狗子,你也不能,你现在年纪还小,尽管已经很聪明了,还是需要我来引导你。
现在,给你定一条规矩,那就是,你的道德水准不许比我低。”
云策感受的道,狗子正在腕带上剧烈的跳腾,看样子,它对这道约束非常的不满,而且,云策也能感受到,自己提出的约束,对它是起效的。
也是,连寻找实验用的药人都不行,这对探索欲望非常强盛的狗子来说,毫无疑问是痛苦的。
云策知道,自己的道德观念,是法律,学识,家教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如今,云临川不在,家教也就没有那么大的威慑力了。
来到大汉之后,他熟悉的地球法律,也随着星际穿越,也远离了他。
如今,就剩下学识这一个孤独的点支撑着,如果再继续放任下去,云策觉得自己离开前跟云临川说的气话——我要成那个世界里最恶毒的人的话,可能要变成现实了。
狗子有了约束之后,都感觉不适应,云策,自己对自己也有了要求之后,痛苦自然要高于狗子。
云策想了很久,发现狗子这个小混蛋也不是一个好的,先前说的那一通废话,太具有诱惑力了,什么叫地球上的规矩只适用于地球,凭什么地球上的规矩不能适用于大汉?
这支大汉人,依旧是黄帝种,跟自己也算是同种同源,实在是没必要把他们当成敌人……
想归想,云策还是抓来一只狗皮子,在它大腿上戳了一刀,等伤口不流血了,就拿出半瓶子药水倒在伤口上。
原本在哀嚎的狗皮子立刻就大声的嚎叫起来不说,原本被绑的结结实实的身体,也开始剧烈挣扎了。
云策很确定,自己刚才那一刀已经切断了这头狗皮子的大腿肌腱,它应该没办法指挥那条伤腿了,现如今,它的四条腿子都在剧烈的挣扎,云策好奇之下,又把狗皮子腿上的皮剥开,发现,原本被他切断的肌腱,似乎正在相互纠缠,想要重新融合。
一夜时间过去了,那只狗皮子躺在猎苑的牢笼里,没有继续挣扎,也没有叫唤,只是安静的伸出舌头舔舐缺少狗皮的伤口。
它的肌腱已经扭结成了一团,虽然不美观,却很结实。
云策把这头狗皮子放走了,看它在山坡上飞快地奔跑,他忍不住笑了。
彭憎也醒过来了,再看到云策的时候,他的眼中全是畏惧之色,他虽然不知道云策对他做了什么,但是,云策施加在他身上的痛苦是真实的,那一次的痛苦他觉得自己可能熬不过去,这在他身上还是第一次。
他以为云策会杀了他,没想到,只是来看了他一眼,就离开了。
等云策走后,彭憎这一次无比的期望自己能尽快好起来,他不想再跟这个人提什么恩怨情仇了,只想离他远远的。
那种比最凶残的野兽都要强大的恶意,让他再也生不起跟他缠斗的心思,他甚至以为,云策就不是一个人,他是一头披着人皮的恐兽。
娥姬觉得云策今天的笑容很好看,主要是他现在的笑容是整个人在笑,那双漆黑的大眼睛里光波流转的让她着迷,不像以前,就算再高兴,他的眼珠子也是冰冷的。
小孩子的感觉最是灵敏,以前她们不敢靠近云策,现在,她们围在云策身边,像一群吱吱喳喳的小鸟。
冯安,粱昆在饭桌上也不再称呼云策为主家,继续恢复了初见时的刘兄。
云策自然也感受到了这种变化,身为一个资深批判主义者,他觉得孔子很多话说的不对,但是——三省吾身,反求诸己,慎独自律,修己安人,这几句话说的实在是太正确了。
今日的云策很好说话,即便是猎苑营的人跑过来哀告说,商队已经许久没有来皇家猎苑了,他们积压了很多很多的货物需要出手,还需要用手里的货物跟别人换很多的生活物资,希望云策能带着他们走一趟出云城,云策也答应了。
考虑到出云城不安全,云策这一次没有带娥姬,冯安,粱昆他也没有带,他爱只是想亲自走一遭出云城,评判一下出云城世道是否已经崩坏。
“给我带一只信鸟回来。”
晚上睡觉前,娥姬突然提出来了一个要求。
“你要信鸟干啥,给谁送信吗?”
“给你。”
“我又不离开,你给我写的哪门子的信,再说了,我就出去三天。”
“三天已经很长了,我觉得我们以后啊,说不定还要分开更长的时间,我需要一只信鸟,给我选最厉害的信鸟,最好是小鸟,我要亲自调教。”
“想好了,那东西可贵。”
“不管多少钱我都买。”
“那好,就买一对最厉害的,你一只,我一只。”
娥姬听了之后心都要融化了,只是这个死丫头一激动,就喜欢脱掉衣服往他怀里钻,这一次,云策没有推开她,只是抓着她的手,不让她乱动。
第二天一大早,云策就起床了,猎苑营的人已经把货物装了二十三辆羊车,只可惜,他们没有那么多可以拉车的羊,就算云策把自己的四只羊贡献出来,也只有十几辆车子需要人来拉。
没办法,云策就把羊车编成一个长长的车队,在最前面放四只最强壮的羊负责攻坚,中间放了六只羊负责接力,最后面放两只瘦羊负责在爬坡的时候再助力。
猎苑营的人很看重这批货物,营地里能出把力的男子都来了,即便是如此,大大小小的男人也不足八十。
云策骑着枣红马在最前面,马槊,弓箭,他装备的非常齐全,回头看着整装待发的众人,他第一次在大汉有了责任在肩的感觉。
这批货物对猎苑营的来说太重要了,如果被抢劫,猎苑营的三百口人将没办法度过这个寒冷的隆冬月。
随着枣红马不耐烦的昂嘶一声,车队缓缓起行,云策知道,这些人对雷烟兽的信心,甚至要超过他这个猎苑大总管。
事实上也是如此,离开皇家猎苑范围之后,云策总觉得道路两边有很多眼睛在死死的盯着满载的车队。
他在等着这些强盗冲出来,好试验一下自己最近苦练的箭法是否有长进,可惜,那些强盗的胆子很小。
云策新提拔的仇管事凑到云策马旁道:“总管,有雷烟兽在,他们不敢出来。”
云策奇怪的道:“你知道两边有盗匪?”
仇管事嘿嘿笑道:“往年冬日里,小的们也干这事,您也知道,猎户嘛……嘿嘿。”
距离猎苑越远,道路两边的盗匪就越发的按捺不住,幸好,枣红马时不时的咆哮一嗓子,显得很暴躁的样子,让那些想要冲出来的盗匪们,再一次爬回去等待下一个能惹得起的目标。
进入荒原路段之后,盗匪变少了,狗皮子变多了,才短短的一个月时间,云策发现跟来的时候比,狗皮子的数量几乎多了四五倍。
仇管事心惊胆战的看着一群群在荒原上游荡的狗皮子对云策道:“总管,这狗皮子要结群了,现在它们忙着选狗王呢,一旦选出来了,就有大群的狗皮子出现,咱们人少……”
云策拿起竹筒喝一口水润润嗓子,瞅着远处正在厮杀的两只强壮的狗皮子笑道:“无妨,回程的时候空出来两辆车,我们猎杀一些狗皮子回去,正好,你们过冬的皮料就有了。”
云策说的轻松,仇管事依旧忧心忡忡地道:“总管,这里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狗皮子,纯粹是因为最近死的人太多了,把远处的狗皮子也招来了。
这吃过人肉的狗皮子跟没吃过人肉的狗皮子大不一样。”
(本章完)
第90章 发财?不发都不成
第90章 发财?不发都不成
随着车队越发的靠近出云城,这里的狗皮子数量比他们在荒原上看到的还要多,而且,这里的狗皮子脾性明显更加的暴躁。
即便是白天,也有不少的狗皮子意图靠近车队,如果不是枣红马跑的快,用蹄子踩死了不少的狗皮子立了威,说不定会有更多的狗皮子冲过来。
眼看着枣红马就能让大群的狗皮子不敢靠近,云策干脆从枣红马背上下来,跟仇管事一起步行,任凭枣红马自由发挥。
枣红马就是一个人来疯的性子,甩着四只铜锤一般的大蹄子别说近处的狗皮子被它踩踏的肠穿肚烂,就连远处的狗皮子它都没有放过,更有甚者,它还打散了两只正在争夺狗王名额的巨型狗皮子的战斗。
两只疯狂的准狗王追着枣红马来到车队边上,就被云策用弓箭给射杀了,羽箭贯脑而入,充分的保留了完整的皮料。
眼看着两只牛犊子一般大小的狗皮子倒在地上,仇管事这才认为,大总管的武力可能还在雷烟兽之上。
猎户们很快把狗皮给拨下来了,仇管事把狗皮迭好,捧到云策面前笑呵呵的吹一口气,狗皮上顿时就出现了一个漩涡。
“大总管您看,这隆冬的狗皮可是好东西,虽然不如猛兽的皮料值钱,论到保暖,天下没有比狗皮更好的皮料了。”
云策收回羽箭,摸摸箭头发现没有折损,就插回箭囊,对仇管事送来的狗皮,对这种黑黄交杂的皮毛没有放心上,让他们在出云城卖掉,换需要的物资回去。
仇管事把狗皮放在马车上,担忧的看着地平线上的出云城对云策道:“也不知道出云城死了多少人,才能引来如此多的狗皮子。”
云策摇晃一下手里的牌子道:“有这个东西我们出入无禁。”
仇管事自然知晓这个牌子的来历,平日里这个牌子或许会有用,现在,听别的村寨人说出云城里的人的眼珠子都是红的,人人都痛恨官府,就怕这东西到时候不起作用。
如果可能,仇管事是不想进出云城的,只是想到家里嗷嗷待哺的妻儿,仇管事只能把所有的希望都系在眼前这个英挺的少年大总管身上。
城墙下的狗皮子数量更多,最诡异的是这些狗皮子都卧在地上,一旦城墙上有东西丢下来,它们就会一拥而上,那场面跟狂风吹起了波浪一般迅捷。
云策车队想要进城也变得艰难了很多,好在车队不算大,云策用马槊在前边开路,枣红马绕着车队撒欢,其余的猎人们也纷纷拿起了武器,一时间,狗皮子们竟然对眼前的车队无可奈何。
眼看着,城门就在眼前了,远远的地方传来一声高亢入云的狗叫,仇管事脸色大变,快走两步;来到云策跟前道:“加快进城,狗皮子们这一次可能选出来了一个了不起的狗王。”
随着那一声悠长的狗叫,围困着云策马队的狗皮子竟然潮水般的退开了,它们没有继续在城下停留,全部朝狗叫的方向狂奔而去。
出云城高大的城门洞开,拒马一类的防御性工事全部摆在城门洞子的另一侧,由此可以明白,官兵们防城里的人更甚于防备城外的狗皮子。
车队在官兵们阴冷的目光注视下进了城,这也是云策第一次进入城池,没有缴纳进城税。
进城之后,云策的目光沿着眼前笔直的大道看过之后就笑了,昔日人头涌涌的大街,如今,连个鬼影子都看不见,只有隆冬月的白日光凉凉的落在地上,偶尔有几片树叶被风从街头吹到街尾。
狗子也发现了这个变化,在云策脑海中道:“这就是暴政导致的人祸?”
云策道:“是这样的,也是很多野心家期望看到的。”
“你呢?”
“我呀,在等他们失败,等他们用自己的生命献祭给了自己的理想之后,我们的理想才会出来,那么高贵的理想,要是轻易出来了,没有人会珍惜。”
仇管事见云策僵立在当场,带着哭腔道:“大总管,这如何是好,没有人,没有商队,咱们跟谁去交易呢。”
云策想都不想的道:“自然是跟官府交易。”
仇管事道:“跟官府交易?”
云策不耐烦的道:“你以为官府如今在威信尽失的情况下靠什么控制场面的,毫无疑问就是物资,如果,他们连物资都没有控制住,城里早就乱了。”
甚至不用云策问,就有一个穿着甲胄的官员走过来冷着脸道:“哪里来的物资?”
云策把手里的牌子递给官员道:“皇家猎苑,已经缴纳过贡赋,如今来城里用高良山的山货换取粮食,布料,灯油等杂货。”
官员仔细看了完税牌子,松了一口气,搭在刀柄上的手第一次离开,朝云策拱手道:“原来是皇家猎苑的同僚啊,真正说起来,你们皇家猎苑几乎是出云州第一个完成贡赋的衙门,在下佩服,佩服。”
云策苦笑一声道:“此间说来话长,皇家猎苑如今都在等粮食下锅呢,还请仁兄多多帮忙,在下,感激不尽。”
官员笑容玩味的道:“就是不知这粮食,布匹这些东西是要运回皇家猎苑呢,还是留在出云城。”
云策眼神一凝,立刻抓了一枚以一当千钱捏在手里,假装亲热的拉住曹姓官员的手道:“自然是要运回皇家猎苑喂养妻儿老小,还请我兄教我。”
天下官员都差不多,云策手心一空,就知晓那枚以一当千钱进了人家的袖子,钱拿走了,人家却不再说话,拉着云策就去了刺史衙门后边的库房。
才进门,云策就几乎被惊呆了,这里的各种物资堆积如山,曹姓官员甚至没有过问仇管事他们拉来了什么东西,直接让仇管事去堆积如山的货物堆里挑选足够装满二十三车的货物。
云策跟老曹去了门口的官廨喝水聊天。
回到库房的老曹似乎一下子就活泛了,脱掉沉重的头盔,一屁股坐在蒲团上朝云策哀嚎道:“你这事算是某家多日来办的第一件合理合规的正经差事。”
云策拱手道:“曹兄如今身处贵位,因何如此苦恼?”
老曹苦笑道:“以往,守着如此多的物资,某家自然能吃个盆满钵满的,现如今,这如山的物资就是一座火山啊,老兄我的屁股就坐在火山口,恨不得你立刻把座库房里的货物统统搬走。”
云策想了一下道:“今日曹兄给了兄弟便利,那么,兄弟也给曹兄一个便利,如果出云城里事不可为,曹兄可以来我皇家猎苑,那里虽然比不得出云城繁华,却也清净,安全。”
老曹张张嘴,想要说啥,终究还是闭上嘴巴,只是朝云策认真的施礼,似乎对云策刚刚说的话感激不尽。
且,说完话之后,就离开了。
于是,心领神会的云策就好像老鼠进入了米仓,把仇管事他们先前装的东西全部丢下,重新装,把衣树粉统统换成了白米,把吃起来发涩的草粮统统换成了各种营养丰富的豆子,至于,衣树布,自然是要最好的,就连昂贵的绸缎,云策也毫不留情的装了两箱子……
等装满货物的车队,被仇管事一群人战战兢兢赶出库房的时候,云策觉得自己手腕上的龙珠都好像沉了不少,耳畔还有狗子发出的凄厉的尖鸣。
“你用道德控制我,你看看,你哪来的道德。”
“我的道德底线越低,你的道德底线也就越低,对你来说是好事,你嚎叫什么?”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道德不是论斤称的,你说的不对。”
“滚开,你吵死我了。”
云策出库房重地的时候,见看门的六个挎刀护卫也不见了,云策转身招呼仇管事又回去了,等他再出来的时候,带着十只拉车的好羊不说,云策手里还提着一只巨大的笼子,笼子里装着六只嘴巴黄黄,眉头白白,翅膀黑黑的小鸟。
仇管事哆哆嗦嗦的道:“大总管,这真的好吗?”
云策不理会脑海中狗子更加凄厉的鸣叫,一边抠着耳朵,一边道:“这是你这辈子唯一的一次发大财的机会,要是放过,你这辈子注定是一个穷鬼。”
仇管事看一眼跟他一样双腿发软的猎户们,最终咬咬牙道:“全听大总管的。”
云策叹口气道:“这些好处也不是白拿的,马上,我们皇家猎苑将要住进来很多很多人。”
仇管事瞪大了眼睛道:“我们怎么养得起啊?”
云策摇摇头道:“不用我们养,他们自己就能养活自己,出城的事情也不用我们费心,自然会有人把所有的事情办好。”
仇管事还是不能理解,眼中满是疑惑。
云策笑道:“你不懂官场,等到了城门,你就明白了。”
仇管事期期艾艾道的道:“我妹子还在城里,我本来想去看看的。”
云策啧啧道:“今天,你这个皇家猎苑的管事算是真正尝到权力的味道了,给你一个小时,去把你妹子全家带回皇家猎苑,等城里的大战结束之后再回来不迟。”
(本章完)
第91章 战事来临,家眷先跑
第91章 战事来临,家眷先跑
“大战?”仇管事惊骇地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自从出云城修建完毕到现在,已经五百多年了,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座雄关里会爆发大战。
“怎么不可能,城主,刺史必须要筹措出十万万的贡赋,城里那些已经出过一遍钱的人,如何会再出这么大的一笔钱。
原本就是势同水火,担心大汉那边大军进入,这才维持着一点脆弱的平衡,今天进城才知道,城主,刺史掌握了整座城的物资调配,这是要用粮食,物资来逼迫那些人掏出家底,帮他们填贡赋这个大坑呢。
你看着,城外的狗皮子因为食物过于丰富都选出大狗王了,天知道这座大城如今死了多少人。
看仓库里堆积如山的货物就知道,城主,刺史,已经很久没有放开集市了,你以为那些饿疯的人会干出啥时来。”
仇管事听完云策的话,一张脸变得比纸还要白,跳上一匹拉车的羊,就朝城里狂奔。
云策带着车队来到了城门口,三个小时前,这里还空旷的人可罗雀,现如今,居然人声鼎沸的不成样子。
云策本来还想控制一下规模,发现人数最多的是老弱妇孺,路过一辆羊车的时候,车上一个少妇抱着的婴儿,居然张着没牙的嘴巴冲他笑不说,还伸手抓他的头发。
少妇没工夫理睬自己孩子在干啥,拉着一个年轻书生的手一个劲的哭泣,好像生离死别一般。
云策抓着小婴儿的胖手跟她嗯嗯啊啊的说一阵婴语,小婴儿开始用手撕扯少妇的衣襟,看样子小家伙觉得两人交谈愉快,要请他一起吃饭,云策就放开人家的手,穿过人群去找老曹。
老曹正被一群人围着,正满头大汗的跟人解说,看样子说的应该是让家眷去皇家猎苑躲避战火的事情。
时间太短,老曹只是跟这些人打了个招呼,这群人就急不可耐的把家眷送来了,可见老曹平日里的为人应该是很好的。
见云策来了,老曹就拉住他的手,双眼含泪的道:“刘兄弟,哥哥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把老母妻儿托付与你,只要战后,我老曹不死,你就是我的亲兄弟。”
云策认真的点头道:“定不负曹兄新任,只是这么多人一旦进了皇家猎苑,必然要借住在宫苑中,这件事犯禁,一旦上面查问,还请诸位兄台多多周旋。”
一个大胡子军官走出来,抬手就是一枚金铤拍云策手上,握着他的手道:“那座猎宫自从建成,就没人来过,你放心用,就算事后一把火烧了,我等也认为是遭了天灾,绝对不会让兄弟为难。”
云策手腕一转,那枚沉重的金铤就进了云策的袖子,大胡子军官见云策收受贿赂的本事如此熟稔,看云策的眼神里顿时就多了几分信任,还是自己人才有的信任。
云策再次拉住老曹的手道:“某家准备把所有人都安排进猎宫里居住,这样把猎宫大门一关,里面自成天地。
只是,还请曹兄在这些家眷中挑选出来一个管事的,但凡需要打交道,兄弟也只跟他打交道,至于猎宫里面的房屋分配,衣食安排等杂事我就不好参与了。”
老曹眼泪再次下来了,朝云策深深一礼,就擦一把眼泪去安排这些事情去了。
老曹兄弟情深表现得过于浓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从见面到现在总共不超过四个小时,想要托付云策这个见面才四个小时的生死兄弟大事,不仅仅是老曹的友情浓度很高,其余想要把家眷弄出去的官员,跟云策的感情浓度也非常的高。
当然,加深交情最直白的办法就是送金子,如果不是云策的龙珠里面还有空间,这么多的金子,他是万万装不下的。
这样的场面让云策觉得温暖,他怀念这样的场面已经很久了,就像他当年在乡镇的时候,大家一起干活,一起背锅,一起弄点小财喝酒吃肉的幸福日子。
这些官员明显不是啥大官,应该是出云城的中层官员,可就是这样的一群人,才是真正管理出云城的人。
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为云策打开城门,可以把仓库彻底放开任凭云策挑拣,而最了解这座城市的人恰恰是他们。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老曹就把一男一女带到云策身边,指着瘸腿男人对云策道:“老程,以前是虎贲军的黑甲军百夫长,知道兄弟你在虎贲军里的名声,多余的就不说了,以后外边的事情就找老程。”
说罢,又指着女子对云策道:“醉仙楼的姬,是一个少见的女中豪杰,既然兄弟要把猎宫封闭,跟女眷有关的事情,就找姬就好。”
云策仔细的瞅瞅眼前两人,回头见仇管事火急火燎的赶着一辆羊车跑过来,就朝老曹拱手道:“有机会跑路的时候,就来皇家猎苑,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出发。”
不得不说,老程是个有本事的,短短时间就把车队理顺了,他骑着一匹雷烟兽在前方开路,云策骑着枣红马在后面压阵,猎苑营的二十三辆羊车一半在队伍最前面,一半在队伍最后面,将一百二十辆满载老弱妇孺的羊车夹杂在中间。
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一旦遇险,就能迅速的以猎苑营的车队为屏障,给中间的老弱妇孺抢夺一点救命的时间。
而负责拯救这些老弱妇孺的人,毫无疑问,就是队伍最前边的老程,跟队伍最后面的云策,至于这些人家的普通护卫,对付普通野兽,跟普通盗贼还可以,要是遇到精怪,跟高手,就只能依靠他们两人了。
云策是最后一个离开出云城的,等他跟随着车队彻底进入荒原之后,云策回头,发现城门不知何时已经关闭了,就连城门前的吊桥,也扯起来了。
看样子,城主庞贝,刺史韩都这两个人也没有啥好办法来解决贡赋丢失的事情,只能通过高压统治来压榨出云城的人彻底的投降。
他们不会主动向大汉朝廷说明贡赋丢失的事情,说明了,除过能证明他们两个是酒囊饭袋之外,啥都说明不了。
对于羁縻州来说,大汉要的就是贡赋,没有贡赋,就没有羁縻州,只有敌人。
只要出云州能按时把贡赋缴纳上来,就算出云州烂了,或者战火连天的,跟大汉朝廷没有半点关系。
庞贝,韩都依旧能坐稳他们的位置。
所以,出云州必须把十万万贡赋凑出来,不然不成。
至于要各个城池的城主,超级富户们来凑这笔钱,是毫无道理的,这些人的根基本就不在出云州,他们只是大汉长安,或者洛阳的勋贵们的钱袋子,只负责往里面装,没有向外掏的道理。
云策回头再看了一眼出云城,见一大片黑云正朝城池飘过去,看来,今晚,出云城会有暴雪。
行军队伍里有妇孺是最讨厌的一件事情,因为她们总是喜欢哭,妇人,孩子,婴儿的哭声最讨狗皮子喜欢。
所以,远方传来一声悠长的狗叫声后,全荒原的狗皮子都开始叫唤了,由于恐惧,那些妇孺们的哭声更大了。
云策对狗皮子没啥感觉,这东西的肉不好吃,皮子卖不上价钱,胆子还小,除过集群对人还有一些威胁之外,平日里一个壮汉只要拿着棒子都能打跑一群狗皮子。
老程在前方很卖力的驱逐,追杀狗皮子,中间也有各家的护卫以及猎苑营的猎人们应对狗皮子,所以,跟在最后的云策就显得无事可干,主要是那些狗皮子根本就不敢靠近他。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杀气吧,毕竟,云策杀掉的狗皮子太多了。
“呜呜——”
又一声狗叫在不远处响起,云策皱起了眉头,因为一般这么叫唤的狗,在地球上人家都叫狼。
狗子先前跟云策吵架吵累了,这时候突然慵懒的道:“告诉你啊,这可是成精了,你要小心应对。”
云策瞅瞅前方绵延的车队,对狗子道:“把它找出来。”
“为啥,人家好不容易得了天大的机缘才成精,你这就要杀了它?”
云策摇头道:“这是站在人的立场上才能干的事情,大汉这片土地上的动物动辄进化成精怪,继而拥有智慧,对于人族来说,这是不允许的,只要见到,就该杀掉,大汉对这些威胁到人族的精怪过于仁慈了。”
“你某一天不会连我都杀掉吧,毕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也算是一种精怪。”
“别高抬你了,你就是一部机器,现在是机器,以后也是一个机器。”
狗子似乎被云策的话伤到了,没有继续争辩,只是把一根银丝直挺挺的指向左边。
“我去抓狗皮子王。”
云策跟仇管事招呼一声,枣红马就急着蹿出去了。
被一大群狗皮子挡着,枣红马没有跟它们周旋,而是昂嘶一声就跳起三米多高,从好多狗皮子的头上飞过去,最后落在狗皮子群里,踩死了好几个。
它的皮肤坚韧,狗皮子的牙齿咬不动,哪怕屁股上还挂着一只狗皮子,枣红马再次跳起,就这样一蹦一蹦的冲进了狗皮子群的中心。
(本章完)
第92章 神奇的逆生长
第92章 神奇的逆生长
在荒原上打狗皮子其实是一件很解压的事情。
不需要华丽的招式,也不需要足够的精准度,需要的只是一把子力气。
云策把马槊抡圆了当棍子使,左扫一大片,右扫一大片,中间挡路的又会被枣红马蹄子踩死。
狗皮子们好像对这个王非常的忠贞,不要命的攻击云策跟枣红马,有一些狗皮子居然会踩着同伴的身体飞跃着扑上来咬云策,更有一些狗皮子冒险冲进枣红马胯下,张开森森白牙咬向枣红马的要害。
狗皮子的攻击彻底的变成了全方位攻击,云策也第一次见识到了枣红马为何会被称为雷烟兽了,因为它会放屁,声音沉闷如雷,且屁的颜色呈灰色,那些想要攻击它肚腹要害的狗皮子嗅到所谓的雷烟,就会筋骨酸软的倒在地上。
好在这些湿漉漉的屁的比重比空气大,不会升腾上来,要不然,看到如此凶险的屁,云策也想落荒而逃。
“呜呜呜”
远处的狗皮子王可能真的很贤明,见云策一人一马,杀的狗皮子无处躲,无处藏的样子很心疼,吼叫一声,那些原本还在努力围攻云策的狗皮子们,就迅速退下了,不过没跑远,趴在不远处像是在迎接自己的王。
云策想过狗皮子王的身体会很大,没想到会如此的大,仅仅是才露出来的那颗狗头,估计就有一百斤,等那东西从坡下完全走上来之后,枣红马就想驮着云策逃跑。
即便是见识过猪王的云策,此刻见到这头狗王,一时间也难以判断出哪一个更强一些。
如果这只狗,身形跟普通狗皮子大小的话,它的相貌还算普通,可是,这头狗王的体重目测应该有一千五百斤上下。
浑身的毛发很短,尾巴只有半截,浑身肌肉坟起,再加上交错的狗牙跟匕首大小,仅仅是这个露面,就把狗王的威势彰显无遗。
云策从枣红马背上跳下来,在它屁股上拍一巴掌,枣红马就哎呀呀的叫着逃遁去了远方。
不让这家伙先跑路不成,狗王出现的那一瞬间,枣红马的肌肉就不断地跳弹,看的出来,这家伙是在强行按捺住自己逃跑的欲望,想要跟云策一起直面狗王。
还没有开始战斗呢,这家伙就已经害怕到了这个程度,等会打起来,只会成为拖累,不如让它先跑。
云策第一次看一只狗,需要仰视,主要是他没有人家狗王高,尤其是看到狗王高昂的头颅的时候,云策觉得自己面对的真的是一位高高在上的王。
狗王粗壮的爪子下,还按着一只很小很小的奶狗,这只狗有着漂亮的黑白,尤其是左眼处正好有老大一块黑斑,把这个小家伙衬托的更加令人怜爱,就是很调皮,如果不是被狗王用爪子按住,云策觉得它会跑到自己脚下撕扯裤脚。
狗王见云策把更多的关注放在那只小奶狗身上,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吼,脚下轻轻扒拉一下,就把那只小奶狗就被扒拉的四脚朝天。
云策多看了小奶狗一眼,挺起马槊直刺狗王前胸。
狗王身体庞大,转动起来很灵活,身体向左跨一步,就避开了马槊,张开嘴就朝云策的脑袋咬了下来。
马槊跟狗牙碰撞,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眼看马槊被狗王的大头压的如同一张弓,云策撤回力道,身体快速的后撤,不等距离拉开,狗王再次张开大嘴带着雄壮的身体山一般的扑压下来。
云策用马槊格挡,可惜马槊的杆子在狗王的利齿下如同稻草,一口嚼烂,带着浓烈腥臭气的嘴巴跟云策的脑袋激烈的撞在一起。
“轰”
云策被砸的倒在地上,狗王的脑袋也被撞的高高扬起,云策身体触地立刻反弹起来,不等狗王的脑袋低下来,他就用双臂铁箍般的锁住了狗王的咽喉,同时,膝盖如同重锤一般撞在狗王的胸口上。
狗王猛烈的甩着脖子,云策怒吼一声把狗王的脖子抱的更紧了,他的双臂血脉贲张,几条大血管蚯蚓一般浮现在薄薄的皮肤下面,勒的狗王再次仰脖,这一次,云策终于有机会用双脚猛烈的踢在狗王的胸口上。
“咚咚咚”脚尖落在狗王的胸口上发出鼓声,云策一脚比一脚的力量更大,鼓声似乎也变得高亢起来。
狗王口鼻开始流血,云策双臂再粗了一圈,收束的力道再次增加,狗王剧烈的摇头,脚下却失去了平衡,轰然倒地。
云策没有松开狗王的脖子,落地之后侧身继续用双臂箍着狗王的脖子不说,为了加大力道,他甚至用膝盖顶着狗王的脖子,好让自己的双臂能够发出更大的力气。
“咔吧”一声响,这是狗王脖子被折断的动静,云策大喜,用膝盖垫着狗王脖子,双臂用力的往回扯,接连几声脆响之后,狗王不动弹了,云策就靠着在狗王脖子上,也不动弹了。
云策杀死了狗王,围在外边的狗皮子并没有散开,而是齐齐的抬头狂吠,似乎在祭奠它们的王。
云策把手从狗王的脖子下抽回来,背靠着狗王的身体,仰头看着天,没有啥胜利的喜悦。
狗王的小崽子不知何时跑过来了,用粉嫩的爪子扒拉狗王的鼻子,扒拉了许久之后,就满满靠近云策,嗷嗷的朝他叫唤,似乎在为自己的父亲鸣不平。
云策没有理会这个漂亮的小家伙,继续靠在狗王的尸体上品味胜利后的余味。
小奶狗开始张嘴咬他的靴子,云策没有理会,这家伙就得寸进尺,又来撕扯云策的衣衫,见云策依旧不理会,它就跑到云策的手跟前,狺狺而吠几声,就要张嘴咬云策的左手。
云策从未见过如此大的一张嘴,也根本就想不到一只五六斤重的小奶狗居然会把嘴巴张成一个黑洞,几乎在一瞬间,云策的左臂就长出来层层迭迭的鳞片,五根手指也也在迅速边长,就连指甲也在瞬间长到了半尺长。
云策的左手扯住了小狗的舌头,在手掌上缠绕几圈之后,就眼看着这张巨嘴咬在手臂上。
两排洁白又尖锐的牙齿咬在云策的胳膊上,胳膊上的鳞片利刃一样的竖起,跟牙齿碰撞后,牙齿碎裂,露出无数个龙鳞模样的空洞。
云策这才把目光落在巨嘴后面的小狗眼睛上,轻笑一声道:“终于在抓到你了,狗王。”
狗王很愤怒,想要挣脱,可惜,它的舌头被云策抓住了,动弹不得。
“狗子,该你了。”
“好。”
自从云策给它定了规矩之后,狗子说话的方式都变了,变得言简意赅。
云策感受到护腕上的银丝钻进了狗王的嘴巴里,等狗王原本充满愤怒的双眼变得呆滞后,他就松开了狗王的舌头,从那张正在变小的嘴巴里抽出手臂。
等他抱着小狗站起来的时候,视野之内,已经不见一只狗皮子了。
枣红马带着仇管事他们来了,尽管云策就站在他们面前,他们的目光落处,却是那头巨大的过份的狗皮子尸体。
“给你半个时辰,剥掉狗皮。”
云策吩咐完毕,就跳上枣红马,怀抱着一只小狗回到了车队。
这一次的狗皮子之灾,还是对车队早成了一定的创伤,死了十六个人,其中,十二个是护卫,四个是猎户。
如此大的灾难,死掉了十六个人,人人都在庆幸,包括原来虎贲军中的那个百夫长,虽然不明白那些狗皮子为何会突然间就跑了,他还是愿意把打跑狗皮子的功劳落在自己身上,不管怎么说,他一个人就杀死了上白头狗皮子,确实很不容易。
跟那头快要成精的狗皮子角力,云策出了很大的力气,如今,腹内就像是着了火,饥饿感潮水一般一波波的冲击他的头脑,他一口气吃了七八张饼,又啃了老大一块说不上名字的熟肉,饥火这才勉强被压下去了。
取出水囊美美的喝了半袋子水,云策这才有功夫问狗子。
“这东西能降伏吗?”
“不能,这家伙别看小小一只,其实是一头活了百年之久的狗皮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它都是狗皮子之王。”
“这么说,这东西没啥用是吧?”
“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可能会打破你的道德底线。”
“什么法子?”
“我发现这头狗皮子原本的身体很大,它是逆生长成了这个样子的,如果我出手打破它的逆生长过程,它的身体就会一直停留在幼雏状态。”
“它的武力会受影响吗?”
“当然会受影响,这家伙本来的武力非常的强悍,可能是因为逆生长的原因,原来的强壮的身体变小,如今,这家伙就剩下一张嘴了,我甚至怀疑,这家伙的变小了,却变得更加结实了。
你一会试验一下,反正你宁可杀了它,也不愿意奴役它是吧?”
云策闻言,立刻站起来,抓起那只小小的狗子,就重重的砸在地上,他的力量非常大,导致那只小小狗子的身体在地上砸出来一个两尺深的坑。
云策探手进坑,把那只狗子抓出来,掸掉狗身上的土,发现这家伙居然毫发无损不说,剧烈的撞击,只是让它黑白分明的眼睛变得有些晕乎而已。
(本章完)
第93章 也该相信人了
第93章 也该相信人了
“说说看,你有什么办法让它听话?”
狗子先是很奸诈的嘿嘿笑两声,然后用极具魅惑声音在云策的脑袋里道:“刚才检查了一下,发现这只狗皮子的脑垂体异常发达……嘿嘿,你是知道的,脑垂体分泌出来的生长激素,才是动物生长的动力所在。
现在,诡异的是,这只狗皮子的身体不但可以长大,还能逐渐变小,所以呢,我想长期观察它,控制它的脑垂体分泌生长激素,这样……”
“把它的脑垂体割掉,彻底的割掉,一点残留都不能有。”
云策不等狗子把话说完,就果断地下达了命令。
“畜生啊——脑垂体不仅仅会分泌生长激素、它还分泌催乳素、促甲状腺激素、促性腺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黑色素细胞刺激激素、抗利尿激素和催产素……要是被你割掉,这只狗基本上就没啥指望了。”
“这是一头狗皮子精怪,相信我,这家伙的身体强悍着呢,而且,你也不能把一般动物的生长规律放在它的身上。
割掉吧。”
“它一定会恨死你的。”
“有办法抹除它的记忆吗?”
“按照你的道德标准来看,你还要割掉这家伙的海马体是吧?”
“割了吧!记得清扫干净。”
“这样的话,你就只能得到一只傻狗。”
云策冷笑一声道:“狗,要那么聪明干啥。”
在云策的注视下,又有几根银丝从这只狗皮子的嘴巴钻进去了,片刻,狗皮子就开始疯狂的在地上打滚,它的嘴巴一会大如山洞,一会又小巧玲珑。
对于这些变化云策不关心,他一直在盯着狗皮子的眼睛看,直到这双眼睛中的智慧光芒逐渐消退,双目变得清澈,云策这才抱起这只狗,把刚才没吃完的肉干,递到嘴边,小狗张开嘴巴,一口咬住,就在云策的怀里嚼着肉干,很是满足。
狗子举着银丝在云策眼前晃荡:“看清楚,这就是按照你的要求割下来的脑垂体跟海马体,清扫的非常干净。”
说罢,就摇晃着银丝把上面刚刚切割下来的东西远远的丢了出去。
也就在这个时候,仇管事带着人抬着一张硕大无比的狗皮子回来了,马车上的人纷纷看过来。
仇管事喜气洋洋的跟遇见的每一个人道:“我家大总管把狗皮子王给杀了。”
尽管那些人看云策的眼神有些一言难尽,云策还是挥挥手,示意车队继续上路。
路上,还是遇见了很多的狗皮子,不过,这些狗皮子不再如同军队一样整肃,东一群,西一群的,有些狗群还在相互撕扯,很是没有组织性。
云策坐在枣红马背上,怀里抱着一只好看的黑白小狗,这只小狗很奇怪,只要云策捏一下它的尾巴,它的嘴巴就会急剧变大,紧接着两排白森森的牙齿同两只铡刀迅速闭合。
云策在路上试验了一天一夜,才摸索出这个家伙的准确使用方法,可以把它留给娥姬,那个丫头傻乎乎的,还没有自保的能力,有了这只狗,在敌人猝不及防之下,这只狗可以咬断金铁。
回到皇家猎苑的时候,云策没有过多干涉那些前来避难的人的安排,只是打开猎宫的大门之后,把所有的事情托付给老曹他们选出来的两个男女,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说真的,把家小托付给某个人需要下极大的决心,云策相信,老曹他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会如此轻易的把家眷托付给他。
同时,他也相信,此时身在出云城的老曹一群人,必定是心如油煎,各种好的,不好的猜测如同跑马灯一般在他们眼前转悠。
这个时候,云策自然不会对那些家眷们过于亲近,一旦产生一点不好的谣言,哪怕是误会,云策此次做的卖人情的事情就白做了。
回到猎宫外边的住所,云策居住的院子里热闹的不像话,娥姬带着安姬一群人,正在从马车上往下卸货。
遇见自己喜欢的,就让冯安,粱昆带着仇管事一行人把东西搬进院子,遇见不合自己胃口的东西,就丢给仇管事他们搬去猎苑营分给大家。
见娥姬她们忙碌的一塌糊涂,云策就笑呵呵的坐在门槛上,看着她们喜气洋洋的忙碌着。
娥姬飞过来的媚眼没法看,他就转身去了彭憎养伤的房间。
说起来,也就是两天不见,彭憎已经从濒死状态恢复过来了,见云策进来,彭憎如临大敌。
云策强忍着要把这个家伙当药人的冲动,实在是这个家伙的身上的本事太过于神奇,不过,这家伙终究不是狗皮子,不能想研究,就研究。
“你杀了我吧,别再折磨我,我所有的苦难都来自与你,或许,你就是我的灾星,我的命数。”
“养好伤就自己离开吧,不要再遇到我,这对你,对我都好。”
已经能坐起来的彭憎低垂着脑袋道:“你对我做了什么,这一次与以往都不一样,我身体恢复的速度又变快了。”
狗子在云策脑海里咆哮道:“你看,他说的多诱人啊,你如果让我继续研究他,以后,所有的诺贝尔医学奖都是我……不,你的。”
云策越过彭憎那双充满求知欲的眼睛,在袖子里捏捏拳头,最终还是道:“再给你五天时间,我想,那个时候你的伤就好了。
伤好了,就离开。”
等云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那个伺候彭憎的老婆子立刻对他道:“只要能走就立刻走,我看到大总管恨不得吃了你的眼神,你要注意,这世上没人的话可以当真,所有人都在骗人,他们都是骗子。”
彭憎默默的点点头,这些天下来,这个老婆子才是真正对他好的人。
“这只狗皮子傻傻的。”
娥姬嫌弃的瞅着这只小狗,手上却把这只狗抱的紧紧的。
云策强行把狗抱过来,放到一张矮几跟前,在它的尾巴上用力捏一下,小狗痛的叫唤一声,那张嘴急剧变大,瞬间就包裹住了矮几,两排牙齿迅速咬合,一张粗笨的矮几就被咬成了两截。
“平日里别去动它的尾巴,遇到坏人要伤害你的时候,再去捏它的尾巴,这样,它就能帮你把敌人咬成两截。”
云策话音未落,小狗就到了娥姬手里,兴奋的娥姬舍不得拿家具做实验,就抱着狗皮子去啃外边的大树。
事实证明,这东西是一个很好的伐木工具。
有了这么好的工具,猎宫外边的石块啦,树木啦,破旧的建筑,以及破烂的马车想要继续保持完整,就是很难,很难的一件事。
晚上睡觉的时候,云策从娥姬的被窝里扯出来一条狗,随手就丢地上,一只手压住娥姬挣扎起来的身体道:“好好睡觉。”
在云策的观察下,那只狗皮子虽然有点步履蹒跚的意思,这可能跟它脑袋里有太多东西被切除有关。
不过,它的领地意识依旧很强,抬腿在屋子各处撒尿,用来标记领地。
“我要好好的养信鸟,你今天带来了六只雏鸟,我会把它们为养成很好的信鸟的。”
云策还以为娥姬会继续跟他说狗皮子的事情呢,没想到她说的更多的是信鸟,那六只从出云城带回来的信鸟。
地球上也有信鸟,名字叫作青鸟,云策没见过,只是在传说里听到过,据说,每逢青鸟到来,人们所有的相思意就会化作东海水,也不知道到底是谁的相思,居然能填满东海。
早上醒来的时候,娥姬还在睡,那只傻狗把脑袋埋在娥姬的脖颈下睡得也很香甜,云策怵然一惊,他睡觉一向很灵醒的,昨晚,不论是那只狗爬上床,还是娥姬下床去抓狗,再把狗带上床,他都没有察觉。
“放心吧,你老婆下床去抓的,你睡得很死。”狗子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云策点点头,转头看看依旧沉睡的娥姬,心中说不上来的沉重,不知何时,他对娥姬的信任,击溃了他一向自诩牢固的警惕之坝。
“其实挺好的,你想改变,或者改造一群人,首先要做到融入,如果你连这一点都做不到,你对她们来说,就是魔。”
“这段话是从那里抄来的?”
“我用了《圣经》的骨头,尼采的肌肉,通史的皮,最后总结出来的这段话,是不是很适合你?”
拿掉娥姬搭在他胸腹上的手,手距离他的心脏很近,云策翻身坐起,穿好衣裳,就打开房门,随即,一道耀眼的阳光就钻进屋子。
安姬已经起来了,她一向起来的很早,今天早上,这个喜欢舞蹈的小姑娘正在阳光下翩翩起舞。
这还是云策第一次见识大汉的舞蹈,舞蹈的脚步轻盈,身姿曼妙,虽然没有音乐配合,安姬依旧把这道表现腰部的舞蹈的美全部展现出来了。
一曲舞蹈结束,安姬拜伏在云策脚下道:“郎君,这曲《绿腰》可还入眼?”
云策还没有回答,一个枕头就从屋子里飞出来,安姬灵敏的接住枕头,然后就笑嘻嘻的跑了。
(本章完)
第94章 命运不可改
第94章 命运不可改
一场大雪彻底的将皇家猎苑与外界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本来,这里的雪一般都是属于出云城的,从高良山飘过来的云彩,不论是下雨,还是下雪,都是先紧着出云城,这在皇家猎苑的人看来,这是常识。
这一场雪不一样,主要是太大块了,黑云从高良山那边飘过来的时候,就像有人给天上挂了一张黑毯子。
黑毯子在高良山上的时候,就开始落雪,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高良山的头给染白了。
黑毯子将皇家猎苑的蓝天也遮蔽住的时候,云策决定今天吃火锅。
这一次从出云城带回来的物资实在是太丰富了,如果不努力消费的话,不少稀奇的肉类到了孟春月就不好存储了。
说真的,云策不喜欢吃什么腌肉,熏肉,腊肉,本质上,这些肉都是一些变质的肉类,是人类在存储食物的时候,跟老天妥协的产物。
肉自然是新鲜的最好。
大汉人对于肉食的分类很详细,他们每见到一种活的动物,首先考量的就是这东西能不能吃。
一旦发现能吃,就必须弄明白那个部位最好吃,如果不能吃,也必须弄清楚为啥不能吃,是不是我的烹调手段有问题?
这是黄帝子孙跟别人家的子孙最大的区别,本来还有一个最大区别的,那就是种地,可惜,只有黄帝被龙带到了这个世界,炎帝没有。
黄帝的看家本事就是游牧,这一点,大汉人已经完全继承下来了,就是饲养的数量比较少,一种叫作马的羊,另一种就是叫作雷烟兽的马。
炎帝,也就是神农,他老人家不来,大汉人就不怎么会种地,所以大汉的生活方式就只剩下狩猎跟采集了。
幸好这片土地真的很富裕,源源不断的自然产出着极多的珍馐美味,如此,人们就更加的不愿意去种地了。
云策瞅瞅眼前这片几乎透明的肉片,仇管事说这是一种叫作“影”的野兽的肉,这种野兽因为浑身透明的缘故,只能依靠陷阱来捕捉,它的肉非常的有弹性,咬在嘴里还会发出吱吱的叫声,长安城里一些会吃“影”肉的人,能在吃肉的同时,发出一首美妙的音乐。
云策吃了一口,发现这口肉发出的是‘发’音,又吃了一口,仔细地嚼了,结果发出来的还是‘发’音。
云策端详了一下切好片的‘影’肉,觉得这东西发音,应该与肉片的厚度,大小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仔细考虑以下的话,还应该跟肉片的生熟程度有莫大的关系。
能吃肉,吃出音乐来的,那一场盛宴必定是繁琐无比的。
家里吃饭的人多,每个人嘴里发出的音色都是‘发’,所以,云策这顿火锅,是在一片“发发发发”中结束的。
好好的感受生活,好好的融入生活,其实是一件很美,很重要的事情,有时候比改天换地更重要。
彭憎在下大雪之前走了,还带走了那个对他很好的老婆子,他走的时候伤势还没有好,仅仅是能走路而已。
跟老婆子两人搀扶着离开了皇家猎苑,哪怕云策告诉他马上就要下雪了,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
看着他们的背影消逝在山路上,云策总觉得那个老婆子走的似乎比彭憎坚定的多。
路是人家自己选的,云策只好尊重人家的命运,为了减轻一点愧疚之心,云策甚至送给了彭憎一袋子钱,一袋子食物。
黑毯子云,在给皇家猎苑留下一层两尺厚的雪,就马不停蹄的去了出云城,等云彩远离了皇家猎苑,云策才发现,这片云彩真的很规整,真的很像一张毯子。
自从有了那只傻狗,劈柴就成了娥姬最大的乐趣,而那只狗把嘴巴变大的次数好像并没有限制,只要捏它的尾巴,它就张嘴,毫不含糊。
在黑甲军与虎贲军这两个名头跟前,老程毫不犹豫地选择虎贲军,老曹他们喜欢称呼他为黑甲军百夫长,老程从未喜欢过,他似乎一点都不喜欢周承明。
这是老程第一次离开猎宫来找云策。
他离开猎宫之后,猎宫的大门就迅速闭上了,守卫的很是尽心。
“猎宫里缺少柴火,也却少干活的奴仆。”
云策对这个瘸腿后被周承明撵出虎贲军的百夫长,还是很尊敬的,只是,当他提出要猎苑营出一部分人去当他们的奴仆,云策对他的那点好感就荡然无存了。
哪怕他说雇佣,云策还会帮他去问问仇管事他们的态度,如果想在寒冷的冬日里多赚一点钱,或者再多一点物资,进入猎宫给人打工也不是不可以。
至于奴仆就算了,那是一群白白给人干活的人群,没有工钱可拿不说,还会被自己服务的对象不当人看。
“猎苑营的人本就是一群山野村夫,哪里懂得如何照顾贵人们,再加上这里民风彪悍,要是有不长眼的看到猎宫里贵人的好模样,或者好钱财,起了歹心,你让我如何向远在出云城的曹兄交待。”
这样的一番说辞,足矣打发走老程这种粗人,所以,过了半个小时之后,老曹介绍给他的那个女人就来了。
接待女人自然是娥姬这个少君的事情,虽然那个开妓女院的女人很美丽,娥姬还是没有给她半点好脸色,直白的告诉她,猎苑营的人都是皇家猎苑的正式役夫,不可能让他们去干奴仆的活计。
娥姬还警告姬,如今外边的情形越来越乱不说,皇家猎苑附近已经出现了几股盗匪,猎苑营现有的人手都不足以防卫,要不是她的郎君死命的撑着,她还想进猎宫从里面再借一些人手出来,好增加一下防卫力量。
云策第一次见巧舌如簧的娥姬,就连冯安跟粱昆见识了娥姬的嘴皮子后,也认为娥姬这人有大户主妇的气质。
大雪覆盖了大地,别说盗贼了,野兽都没办法越过难走的雪原,进入皇家猎苑。
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有一个人爬了十几里地,一点点的把自己的身体送到了皇家猎苑。
冯安听到持续不断的微弱敲门声以为是一种喜欢捉弄人的小鸟,打开大门之后发现是已经离开的彭憎。
这一次,他受到的伤害更重,被人在胸口,肚腹上捅了十几刀子不说,有一截肠子还从一个洞口露出来了,在雪地里待的时间太长,那一截肠子已经变黑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伤口都是刀子捅的,应该是一个女人或者小孩捅的,因为每一处刀伤看着可怕,却没有真正的致命伤,每一道刀口,都不太深。
“杀我者,胡婆也!”
彭憎是挣扎着说出这句话之后就昏倒的,好像云策一定会为他复仇一样,昏倒的那个干脆啊。
云策自然不会浪费力气去帮他追杀胡婆,这并不关他的事情,反正彭憎这个人总会在最后关头选择错误,即便是这一次拯救了他,他下一次还是会落到这个田地的。
狗子依旧对他的身体充满了好奇,再一次用银丝在他的身体里走了一遭,不但把彭憎的肠子弄下来一截,最后,还贴心的把他身上的伤口用针线给缝上了。
把他重新丢进那个还没有来得及收拾的房间,就没人理睬他了,反正,像他这样的人总是不愿意死。
饲养信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尽管老仇已经很详细的告诉了云策跟娥姬如何饲养信鸟,他们两个饲养的信鸟精神一点都不好,倒是安姬她们四个饲养的四只信鸟一只只神采奕奕的,前途远大。
云策觉得他们两人饲养信鸟的过程与安姬她们没啥两样,直到有一天晚上,云策发现那只傻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会盯着信鸟看,导致信鸟的精神时刻处于崩溃的边缘,难怪会那么糟糕。
有彭憎珠玉在前,云策对于主动参与改变他人命运的兴致几乎没有了,他觉得自己不是神,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汉人。
很多时候,只有融入了,融入的那一部分才跟你有关,如果连融入都不肯,那么,毫无疑问,你再想要融入的那一部分,那就属于抢劫了。
这就是云策在这场大雪中顿悟出来的高级道理——你连大汉人都不是,大汉如何能是你的呢?
出云城云策算是没办法融入了,不是他不想,而是出云城那边升起来的浓烟,即便是在两百里外的高良山上,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这是老仇告诉云策的,他们又一起上了高良山,果然如老仇所言,如今的出云城浓烟滚滚,虽然听不见厮杀声,只看冒烟的地方,就知晓,这是一场蔓延全城的恶斗。
冯安看了许久,最后潸然泪下,云策不明白他为啥会哭,粱昆却说,他最近读书时候,总是有所得。
而每一个得,都在告诉他,做事要善良。
云策不知道粱昆说的是不是他心中所想,至少,冯安绝对不是因为内心变得更加善良了,才对着燃烧的出云城哭泣的。
只是看着一只大鸟从黑烟里面钻出来,直奔皇家猎苑方向,云策就知道,张敏来了。
(本章完)
求票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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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与2拜上,
(本章完)
第95章 开眼界了
第95章 开眼界了
乱世里读书很容易把人读成两个极端。
前者读书,读苦难,读着读着就容易拍案而起,提一把剑怒冲冲地去匡世济民了。
后者读书,读霸业,读着读着就容易仰天大笑,忽悠一群人就兴冲冲地去实现自己的皇图霸业去了。
至于没读出这两种感觉的读书人虽然很多,能被历史记住的就很少了。
史书喜欢记录盖世的英雄,也喜欢记录绝世的枭雄,不喜欢记录普通人。
张敏这种喜欢骑着鸟飞来飞去的人,娥姬一般把她称之为‘鸟人’,鸟人来了,娥姬就喜欢抱着她的小狗往跟前凑,尤其喜欢把狗嘴对着张敏。
张敏挂在腰上的探灵虫见到小狗就把肥胖的身体卷起来,很像是一团粑粑,小狗对它的兴趣就更甚了,努着小黑鼻子一个劲的嗅。
张敏一把抓过小狗,先是打量一下小狗的黑眼圈,然后狐疑的对云策道:“狗王闹胜?它不该这么小的,可是,探灵虫不会错的。”
娥姬从张敏手中夺回小狗,还在狗脸上亲一下道:“我郎君从荒野给我抓的狗皮子小崽,哄我高兴的。”
张敏没理会娥姬,而是对云策道:“这东西不对。”
云策道:“小玩意,娥姬喜欢就好。”
张敏笑了,指指云策道:“你可能是全大汉对自己女人最好的一个男子。”
云策笑道:“野人,没见过世面,见到的第一个女人就是她,当时她正在打鼓,打的好看,就放在心里取不出来了。”
“你知不知道荒原上的女人打鼓目的在于求偶吗?”
“后来知道了。”
“知道了你也不在意?”
“在意什么?”
“她在求偶。”
“哦,所以求到了我,我是老天给她的,老天最大。”
张敏沉吟片刻道:“为啥不说神龙?”
云策摇摇头表示不知。
“出云州完了,大汉拒绝接纳出云州为从州,这块地方可能会被封赏给某一位皇子做封国。”
“出云州涵盖三千里,州下两百城岂能因为一点小乱子,就全面崩盘的道理,乱过之后必定大治,你不用在我面前说这些。”
“你的好友红姑娘如今成了势,以前只能依靠木棍,竹竿跟官府争斗,如今,人家已经建成了一支有骑兵,有甲士,有刀盾的兵马,人数不下三万,一路上攻城略地,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这段时间里,已经连下十六城。”
“我听黑甲军的一个百夫长说,隔壁从州也乱了。”
张敏闻言愣了一下皱眉道:“黑家军的百夫长?”
“哦,听说是腿瘸了,被周承明给赶出来的那个,姓程。”
“程翔?”
“看样子他说的是对的,张敏,你们统治这个州,那个州的时候,除过收税,抢劫,真的就不考虑百姓的福祉吗?”
张敏瞅着云策冷笑道:“你这种荒野出来的野人,难道不应该赞成,‘无为而治,清净守法,与民休息’这种‘黄老之术’的治国策略吗?”
云策惊诧的道:“你们用的是‘黄老之术’在治国?”
张敏道:“大汉起始于黄帝,兴盛于霍王,我们不用黄老之术用什么呢?而且,霍王说过,大汉的贤王们用“黄老之术”治国,曾经把祖地治理的,‘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野外,至腐败不可食。
这一套治国理政的办法,让大汉强盛了一千两百年,你有什么资格置喙‘黄老之术?’”
云策皱眉道:“一套东西,你们居然用了一千多年没有做任何的改变?”
张敏怒视云策道:“为何要改变?”
云策无言以对,也是啊,霍去病那个家伙对社会治理最高的认知,便是‘文景之治’,至于‘无为而治’导致的恶果——地主豪强阶级壮大,诸侯王势力膨胀,在霍去病眼中都是小问题,一旦恶果出现,派兵平叛便是。
这果然很霍去病啊,就这样的破政策居然使用了一千多年,也就是他活得足够久,大汉以前的造反派被他一个人镇压的太惨,这才让这个腐朽的政策在这片大地上绵延了一千两百年。
由此,云策可以从河口寨,平远城,射阳城,出云城的乱象可以推断出,如今的长安,洛阳,一定是世上最繁华,最鼎盛,最文明的两座城市。
因为,大汉所有的血都被吸去供养这两个地方了。
云策不敢想象,繁荣昌盛了一千多年的城市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
“你去过长安,或者洛阳吗?”
听云策这么问,张敏也是一副向往的模样,轻轻的摇摇头道:“攀星楼在长安,训练地却在距离长安六百里外的京兆,我想去长安,终究没有成行。”
“长安那么好,为何不去呢?”
张敏闻言一张脸涨的通红,吭哧半天才气咻咻的道:“我那是不想去吗?是没有资格去。
我挑战三次,三次失败,人家不想多年在我身上的钱浪费,就被打发到铁围关防线执役,侥幸没死,人家又嫌我没用,在铁围关吃白食,就打发我到出云州当一个使者,在这里作威作福,以弥补我在铁围关受的伤,流的血。”
听张敏这么说,云策对长安的高度又拔高了许多。
“周承明去过长安吧?”
“他去过,还在御林军执役三年,六年前去了铁围关前线当了骑兵的百夫长,黑水林一战,他的部下死伤殆尽,他逃回来了,本来要被砍头的,将军可怜他,加之铁围关战损严重,就派他来出云州重新组建一只黑甲骑兵带回铁围关赎罪。”
“这么说,出云城的那支三千人的黑甲骑兵有资格进入铁围关?”
张敏脸上的揶揄之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颓废。
“不够格,再给他三年,或许就能带出来一支真正的黑甲骑,现在这支黑甲骑去了铁围关,不出三月,能剩下一百骑,就算他周承明将功折罪了。”
“所以,那十万万贡赋,到底被周承明拿走了是吧?”
“拿走了三成,他要给三千黑甲骑配备最好的战甲,最锋利的武器,最强壮听话的雷烟兽,剩下的才交给我们。”
“咦,你现连隐瞒一下的样子都不肯做了?”
“朝廷不要出云州了,连羁縻州的名号都给剥夺了,除非,出云州再次繁盛起来,把积欠的贡赋一次性补齐,朝廷才会考虑要不要给出云州一个羁縻州身份。
没有羁縻州身份的出云州,活该被抢劫。”
“不对啊,周承明抢劫贡赋的时候,出云州还是羁縻州身份。”
“时间是长安时间,可不是出云州自己的破时间,贡赋被抢劫的时候,朝廷的旨意已经颁布了,再说了,周承明是从红姑娘手里抢劫的贡赋,又没有从出云州官兵手里抢,那就是人家打击劫匪的战利品。”
云策不解的道:“如此,出云州算什么?”
张敏笑道:“大汉有三百军州,羁縻州两百。”
听闻此言,云策双眼上翻,以白眼看天,在他看来,有两百座城池的出云州虽然算不得什么好地方,可是呢,这东西就怕比,他出生在甘肃,成长于甘肃,任职于甘肃,这地方虽然大部分地方不是戈壁就是荒漠,虽然也有山清水秀之地,可是,陇南,天水那些地方多高山,且高耸入云,不会飞就不能好好的生活。
而出云州这地方虽然大多是荒原,可是呢,人家的荒原上长满了草不说,还能生长很多的野生的可以织布的衣树,还有不需要种植,成熟了就能去采集的各种粮食,最重要的是,云策从未见过比出云州更适合放牧的地方,人家说不要就不要了?
以前各种不合理的地方云策一下就明白了,怪不得出云州是这么一个德行,这样的地方人家有百八十个,而出云州还是最不起眼的一个。
甘肃在遥远的古代,至少还是为周天子牧马的地方,而这一片条件远比甘肃强的大地,连给大汉牧马都没有资格。
“所以,铁围关是个怎样的存在,你们在那里抵御的敌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连如此强悍的大汉都只能依靠坚城防御,而不能主动出兵覆灭?”
听云策发问,张敏摇摇头道:“你这样的大汉俊杰,迟早有一天会被送到铁围关前线的,到时候自然会知道,现在说了,对你不是好事情。”
“至少要告诉我敌人的名字。”
“鬼方!我们如今居住的土地就是他们的,是神龙,是黄帝,是霍王,更是我们一代代的先祖用血,用命一寸寸打下来的。”
“鬼方很强大?”
“以前不强大,很容易杀,后来轩辕氏人皇的几个儿子都想成为人皇,他们就打起来了,其中一个赢了,不知为何,他没有把失败者杀掉,而是把他们放逐到了鬼方。
还以为鬼方的人会把他们杀掉,没想到,人家不杀,而是拿来配种,这本来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鬼方的人奇丑无比不说,长着四条胳膊,与大汉人如同犬马一般不可能诞育子孙。
万万没想到,别的人不成,轩辕氏子孙可以……”
“这是啥时候的事情?”
张敏撇撇嘴道:“三千年前。”
(本章完)
第96章 龙,没有生殖壁障
第96章 龙,没有生殖壁障
“所以,如今的鬼方人也是黄帝种?”
张敏叹息一声道:“人家长得越来越像我们,以前鬼方人,有长四条手臂的,也有长出四条腿的。
除非是最强大的战士,一般人多出来的手脚并不能提供更多的战力。
自从跟轩辕氏的子弟借种之后,人家生出来的后代就跟我们一样了,两条腿,两条手臂,就算有不成功的,最多长三只手,或者三条腿,其中的一只手,或者一条腿是弱势肢体,割掉就好了。
两千年前,这种绿皮肤,多手,多脚的家伙,还只是大汉人的奴隶,帮助大汉修长城,筑墙,开驰道啥的,据说大汉的每一寸驰道下面,都有鬼方人的血。
一千五百年前,鬼方人中间,已经很少有多手,多脚的人了,除过外皮绿一点,跟我们差别不大。
等到霍王北征的时候,已经是一千年前的事情,人家鬼方已经出现了能让大汉人垂涎三尺的俊男,美女,最要命的是,他们已经可以跟大汉人正常通婚,然后诞育子弟,不再需要轩辕氏子弟亲自上手了。
当时,鬼方的荒原上,立下了无数的草屋,每一个草屋里都居住着一个美丽的鬼方女子,只要是大汉男子都能进去,享受美人的温柔不说,那里还有很多美味的食物。
霍王率领三百万雄师在鬼方征伐了四十年,虽然杀掉了近乎一万万的鬼方众,最终却也留给了鬼方近乎一千多万的新生儿。
一千年前,人人都以为霍王那一场旷日持久的征伐,是胜利了,毕竟,把鬼方向北驱逐了一万里,再无鬼方众窥伺大汉的领土。
六百年前,史官上官桀对此事有了重新的解释,他认为霍王那一次的北征,其实是一场会得不偿失的战争,因为,就是那一场战争,让鬼方众彻底的改换了人种。
被霍王杀掉的鬼方众,都是进化不完全,或者进化失败的人,那些进化的跟我们一样鬼方人,在遥远的北方继续繁衍,他们诞生出来的后代,比上一代,或者上几代的鬼方人更强大,更聪明。”
云策聚精会神的听张敏讲述那些遥远的故事,只有一点,他完全不能理解,鬼方人最初跟别的汉人有生殖隔离,为啥跟轩辕氏的子弟没有?
张敏喝口水润润嗓子,见云策还在沉思,就笑道:“你是不是想问为何轩辕氏子弟可以跟鬼方人生出健康的孩子出来?”
云策连连点头,还殷情的给张敏喝空的杯子装满水。
张敏苦笑一声道:“两千年前的人想了一千年都没有想清楚的问题,后来被霍王的一句无心之言给破解了。
那句话就是——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它可以跟母龙、狼、大鸟、蛤蟆、狮子、王八、老虎,鱼生出各种各样的孩子。
轩辕氏一直自称自己为龙子龙孙,那么,他们身上必然有龙的血脉,自然可以跟四条腿的鬼方众生出新的孩子来。”
云策听完张敏的解说,就不由自主地瞅瞅溜达到院子里的枣红马,假如这匹马是母的,云策还是不由自主地想,他要是跟枣红马在一起了,会不会生出一匹龙马,或者别的东西出来?
这个念头才起,云策就汗毛直竖,剧烈的甩着脑袋把这个不纯洁的古怪念头甩出去。
轩辕氏的子孙都能跟鬼方人创造出一个新的强势人种,自己啃过龙蛋壳,拿了人家敖丙的龙种,后来又抢夺来了一颗龙种,最强的武技是手臂可以化做龙爪,如此推断,就能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自己身体里的龙浓度,岂不是比轩辕氏的子孙龙浓度还要高?
由此更进一步推断,自己身体里的龙浓度岂不是直追龙本身,既然龙跟蛤蟆都能生出孩子,自己跟……
想到这里,云策还是把目光落在娥姬身上,跟娥姬生孩子他能接受,跟枣红马一类的东西,还是算了吧。
张敏今天给云策带来了一场极为重要的生物课,云策就拿出今天早上特意制作的红烧肉来犒劳他。
在美美的吃红烧肉的关头,张敏还没完没了的离间他跟娥姬。
“在荒原打鼓招情郎,可是从鬼方人那边传来的习俗。”
娥姬往狗嘴里送了一块红烧肉,不解的问云策。
“啥是鬼方人?”
张敏笑眯眯的道:“一群丑鬼。”
云策瞪了张敏一眼道:“出云州这边的原住民灵国人,也是鬼方种?”
张敏摇摇头道:“是汉人的变种,放心,你婆娘来历清晰,是汉人种,我刚才就是逗弄一下她。”
娥姬虽然不识字,却非常的聪明,早就听出张敏在诬陷她,只是不明白诬陷她啥了,云策这一问,她顿时全部明白了,把狗嘴对准张敏,然后就用尽全身力气扭了狗尾巴一下。
就在张敏还莫名其妙的时候,云策一把把她拽离凳子,就在张敏怒气还没有升起来的时候,那只奶狗的嘴巴突然就变成了一个硕大的黑洞,两排锋利如刀的牙齿如同铡刀一般就咬合下来,把她刚刚坐着的木头桩子咬成了两截。
回过神来的张敏大怒,软剑灵蛇般的从袖子里钻出来,直奔娥姬的咽喉,娥姬再次扭了奶狗的尾巴,于是,那张黑洞又出现了,又大又圆的挡住了她的软剑。
张敏对付精怪的经验非常的丰富,跳开身子,用软剑卷着东西就往狗嘴里砸,顷刻间,老仇他们好不容易才制作出来的桌椅板凳,以及桌子上的美味佳肴统统都被狗嘴咬的稀碎。
云策没有出面劝架,这个时候不论拉住谁,另一个都会趁机下死手,还不如趁着她们两个有理智的打一阵子,火气渐渐消除再劝解也不晚。
张敏的判断是正确的,奶狗果然没有办法长久的发动它的巨嘴功能,等娥姬不论怎么扭动奶狗的尾巴,奶狗只是疼的嘤嘤嘤的叫唤,嘴巴再也不能变大之后,娥姬就对张敏道:“这一次先放过你,再有一次,一定要让狗皮子把你咬成两段。”
“哎吆吆,没了这只死狗,你能接住我一招吗?”
“狗皮子是我郎君抓来给我防身用的,狗皮子不成,我郎君还在呢,你能打的过我郎君?
要不是看你是一个没指望的妇人,我早就让我郎君把你砸成肉泥喂狗皮子。”
张敏没话说,怒视云策道:“你会帮她打我?”
云策只好摊摊手,表示不好说话。
到底是密谍使者,张敏很快就从吵架中清醒过来,指着狗皮子道:“这就是狗王闹胜,你是怎么活捉它的,论起出云州的精怪,狗王闹胜的威名还在猪王跟熊王之上,你比周承明跟吴桐加起来还要厉害?”
云策连忙摇头道:“周承明一个人就打的我屁滚尿流了。”
张敏道:“他们两个能杀猪王跟熊王,却没有能力活捉狗王闹胜,更不要说让堂堂狗王变成一只奶狗,供妇人孺子当玩物耍弄。
云策,你不要大意,精怪们野性难驯,即便是表现得温顺,也只是一时的蛰伏,一旦有了逃跑的机会,它们必定会反击。
我很讨厌你的婆娘,但是呢,也不忍心她葬身狗王闹胜之口,看我如此好心提醒你的份上,说说,你是怎么抓住狗王闹胜的?”
娥姬见自己手里最强大的武器如今只能嘤嘤的叫唤,郎君好像也不怎么支持自己干掉张敏,就气咻咻的一边拍狗王闹胜的屁股,一边骂骂咧咧的回屋子了。
院子里的桌椅板凳全毁,桌子上的美味佳肴也没了,两人只能站着说话。
云策把去出云城换东西,以及带回出云城中层官员家眷,并且在路上遇到了超大群狗皮子围攻,他没有办法之下,只好单挑狗王的事情完整的说了一遍。
张敏听完之后,忧虑的朝娥姬的卧室方向看了一下,抬头对云策道:“如此说来,狗皮子王闹胜已经有了新的变化?”
云策点点头道:“如果狗王闹胜以前没有巨嘴大招的话,应该如同你猜想的一样。”
张敏叹息一声道:“鬼方众在变化,野外的精怪们在变化,唯有我们汉人数千年来虽然略有进展,也仅仅是略有进展而已。”
云策笑道:“有,只是你没有发现而已。”
张敏严肃的道:“你是在说你自己吗?”
云策摇摇头道:“你也太小看天下英雄了,随我来。”
张敏跟在云策身后,来到了彭憎居住的房子,指指被布片包裹成粽子一样的彭憎道:“他就是。”
张敏拿指头戳戳一脸惊恐的彭憎道:“没看出来哪里有与常人不同的地方。”
云策笑道:“这人是今早被人捅了十七八刀,有七八刀刺穿了大血管,按理说像他这样的人在昨夜的大雪中早冻死了,可就是这个人,他受如此重伤,硬是在雪地里爬了十几里地来到我门前。
现在,你也看到了,他又活了。
而这一次的复活,是他无数次复活中,最不起眼的一次。”
听云策如此的吹捧他,彭憎眼中的恐惧之色已经快要凝结成实质的了,他想反对,转头看到眼冒金光的张敏,就颓丧的不挣扎了。
(本章完)
第97章 天之大,方知信天游
第97章 天之大,方知信天游
“开个价,这人我要了。”
张敏是一个很有决断力的女特务,云策介绍完彭憎的特殊之处后,她就迅速抓住了其中的关键,只要把彭憎这种人送到攀星楼,她迟迟不能通过的考核一定会轻易的通过。
而且,这一次为了稳妥,不出意外,她准备跟云策交易,而不是挟恩勒索。
云策笑道:“我救了他两次了,他依旧不肯跟着我,还不如拿出去换点钱给娥姬打造一些好首饰。”
云策话音刚落,张敏立刻回答道:“二十枚金铤,这是我能动用的最多数额的钱粮。”
云策满意的道:“一言为定。”
张敏搓着手像看绝世美男一般的瞅着彭憎道:“我想亲眼看看他是如何恢复的。”
云策哈哈大笑道:“这是自然,这几天就由你来照顾他。”
张敏大喜道:“这是自然。”
彭憎的嘴巴蠕动着想要说话,就看见张敏的袖子里滑出半截软剑,虽然是软剑,光是看闪闪的寒芒,彭憎毫不怀疑这柄剑的锋利性。
张敏挥手,软剑就从头到胯下,将包裹的严严实实的衣树布给割开了,即便是彭憎雄壮的男性特征暴露在眼前,张敏也毫不避讳,还上手探查彭憎的各处伤口。
“此处刀伤深两寸三分,几乎伤到了心脉,出血很多,凡人再无医治的情况下,只能存活一炷香的时间。
此处刀伤深三寸四分,刀锋入腹,断肠是必然的,如今,丝毫看不出断肠之危,啧啧,端的是好身体。
此处刀伤……”
云策等张敏一处处的检查伤口,有时候为了检查清楚,张敏甚至割断了狗子弄的缝合线,一时间,彭憎原本正在愉快痊愈的伤口,又被她弄得乱七八糟的。
“我是一个良心卖家,卖给你货物的时候,不能只说好处,而不说瑕疵,告诉你,此人还有一个旁人没有的本事,那就是能把一件开头,开的很好的事情在最关键时间,一口气弄砸。”
张敏用手帕擦拭着手上的血,美滋滋的道:“没关系,奇人必定有奇行。”
两人交谈的很是愉快,从头到尾,不论是云策,还是张敏都没有问过彭憎的意见,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打算问。
张敏守着彭憎不肯离开,云策则跑去安慰娥姬去了。
进了屋子,见娥姬抱着奶狗正在愣神,他就坐到她身边笑道:“还在为没有杀掉张敏在怄气?”
娥姬摇摇头道:“我不能杀张敏,就算郎君不扯开她,我也会后退的。”
“平日里的娥姬一向明快,有烦恼也从不装心里,今天是怎么了?”
娥姬顺势把头靠在云策肩头道:“我阿娘很久很久以前告诉我一句话,男人给女人的越多,就说明这个男人要离开她了。”
云策闻言,从袖子里摸出张敏刚刚给的定金,一枚颜色极为纯正的赤金金铤放在娥姬的手里道:“要不要?”
看到金子娥姬立刻捏的紧紧的,然后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很快就有更多的泪珠滑落,她抱着金铤,丢开奶狗,双手抱着云策的胳膊道:“我想要郎君给的金子,也不想郎君离开我。”
云策温柔的抚摸着她的头发道:“你是世上运气最好的女子,本就该享受你应该得到的,富贵绵延,夫妻恩爱,子孙繁盛,且长命百岁。”
娥姬露出一张苦涩的笑脸,仰头看着云策道:“把长命百岁去掉,我只要前面三个,哪怕一天都好。”
云策拍拍娥姬的脸蛋道:“大胆一些,我们既然在一起了,不妨再贪心一些,什么都要,什么都要最好的。”
娥姬笑道:“好。”
自从张敏来到皇家猎苑之后,云策对出云城的消息就彻底的断绝了,老曹派来的前黑甲军百夫长程翔昨日骑着雷烟兽跑了一遭出云城。
人是下午回来的,回来的时候神情沮丧,并排坐在门槛上磕一种带壳豆子的云策,娥姬,张敏正好看到他的沮丧模样。
张敏转头看着云策道:“打个赌。”
云策摇头道:“你消息来源比我清晰,这个赌我不打。”
娥姬吐出两瓣豆子皮不屑的道:“跟死了老子娘一样。”
张敏笑道:“可能比死了老子娘还要严重些,我出来的时候啊,城里面已经打成了一锅粥,很多时候,你都分不清到底是谁在打你。
反贼跟官兵打,叛贼跟官兵打,有时候也打反贼,城里的富户们联合起来跟官兵打,更多的时候他们还要跟觊觎他们家财的反贼,叛贼,以及城里的地痞流氓们打。
总之,如今的城里,只要看到人,就立刻挥刀子砍对方就对了。
姓程的为了讨好那些人,专门护送那些人的家眷来皇家猎苑逃难,却把自己的家眷留在城里被人杀,你说好笑不好笑。”
云策跟着笑道:“有失有得才是好人生,这家伙有本事翻过城墙去拯救家人却没有那样做,可见,家人在他眼中,属于可以被牺牲的一部分。”
张敏点头道:“周承明选黑甲骑兵的时候,条件非常的苛刻,他能当上百夫长,一定是其中的佼佼者,而腿瘸对于骑兵来说并不是很严重的伤,他之所以被周承明斥退,一定有其它方面的事情。”
或许是皇家猎苑的风,抑或是高良山那边飘来的白云,再或者就是家里面美食的气息,它们掩盖了两百里外的出云城散发出来的酷毒,这里就像另一个世界一般,跟所有不美好的事情不相干。
老程第二天又骑着雷烟兽去了出云城,这一次他携带了攀城墙的钩锁,云策还在为自己判断失误感到愧疚的时候,不到下午,老程又回来了,钩锁依旧挂在马鞍子上,跟走的时候一个模样。
不过,这次回来老程显得很轻松,似乎放下了心头的大石头,或许,他的家人已经死光了吧。
唯一的好消息是彭憎的伤口好的飞快,比云策上一次救他的时候,好的快得多,几乎快三分之一那么多。
张敏以一天一只信鸟的频率向外丢信鸟,第三天的时候,她收到了六只信鸟,每打开一封绢帛,张敏的嘴角就上翘一点,等六个绢帛内容被完全诵读完毕之后,张敏就重重的一巴掌拍在云策的肩头道:“以后去了长安,没吃的,没住的地方,可以来投靠我,我帮你。”
“什么时候走?”
“明天,明天下午就有巨型信天游来带我们走,到时候让你婆娘看好狗王,莫要跟信天游起了冲突。”
云策理解的信天游明显是歌曲的一种,可是听了张敏的话之后,那东西应该是一种交通工具,听名字应该会飞。
“啥是信天游?”
张敏指指自己骑来的大鸟道。
“比它大十倍,人家是鸟王。”
云策瞅着张敏的大鸟若有所思的道:“信天游好抓吗?”
张敏瞅着云策吃吃笑道:“别做梦了,这种鸟从开始飞的那一天,就只在产卵的时候落地,雌鸟产卵完毕立刻就死,雄鸟不吃不喝把卵孵化之后,也就死了,它们的雏鸟从破壳的那一天开始,就要迅速离开悬崖高处的巢,往悬崖下掉,如果在掉的过程中学会了飞,它就能活,如果学不会,那就会摔死。
普通信天游都是如此,鸟王信天游你天生就有,那就有,天生没有,那就没有,
攀星楼的这只信天游鸟王,是继承来的,可不是我们自己抓的,全大汉也就这么一只,如果这一次不是为了接彭憎这个奇人,以我的权限,再混一百年都没资格动用信天游。”
见云策又把目光落大鸟身上,张敏立刻警惕的道:“别想了,私人拥有这东西,是诛九族的大罪。”
云策现在对张敏口中的信天游好奇到了极点,大鸟虽然难得,还在云策的理解范围之内,信天游这东西就让他难以理解了,他想不出那只鸟会大到什么程度。
五天时间,彭憎的重伤已经好了七七八八,这一幕都是在张敏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在她看来跟神迹一样,最让张敏羡慕的是,这家伙明明挨了十八刀,如今,皮肤上除过有一道红痕之外,不见任何疤痕。
彭憎在张敏的陪同下离开了养伤的屋子,见到云策第一句话就问胡婆的下落。
云策表示不知,不过呢,以如今外边的乱象,一个老婆子带着钱跟粮食,就算能躲开盗匪,在狗皮子横行的野外可能活不了多久。
“我本来想给她养老的,她不该害我,最终也害了她自己。”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你从来没有选择正确过,好不容易坚定了一回,还被伤的如此凄惨。
但愿,这一次我帮你选的路,能好走一些。”
彭憎摇摇头,双目中已经没有了光彩,跟云策一样抬头瞅着天边出现的一片阴云,阴云,并未留在高空,而是急速下降,等信天游的双翅滑过皇家猎苑上空的时候,娥姬怀抱里的奶狗猛地抬起头,呲牙咧嘴的看着天空。
(本章完)
第98章 危机到来的时候人心不古
第98章 危机到来的时候人心不古
看到信天游的第一眼,云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庄周《逍遥游》里的名句——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这么大的鸟,一锅肯定是炖不下的。
娥姬小时候差点被大鸟抓走,因此对于大鸟一向很害怕,如今,皇家猎苑来了这么大的一只,躲在屋子里已经不安全了,所以,就躲在云策背后,一手抓着自己的小狗,一手抓着云策的衣服。
冯安跟粱昆两个看大鸟看的神思飞驰,双脚蠢蠢欲动的似乎想坐上去飞一圈。
倒是张敏迎着大鸟落地时产生的气压,昂首挺胸的站在最前边,不过,另一只手死死的抓着彭憎的胳膊,似乎,只要一松手,彭憎就会跑掉。
大鸟落地之后,云策多少有些失望的,这东西在空中飞行的时候,羽翼张开,翎羽也是炸开的,看起来就非常的大。
落地之后,双翼收起,看着也就比老式战斗机的大小差不多,而且,羽毛灰不拉几的很难看。
虽然大鸟金睛长喙看起来很是威猛,云策却在判断这个家伙到底能不能受的住八爷的机炮之威。
估计是不成的,因为大鸟背上下来的人落地的时候,有一根鸟羽也掉了,鸟羽被风吹着来到云策面前,他伸手抓住,用力揉捏一下,这根看起来很结实的羽毛就被他揉成了一团。
下来的人里面,个子普遍不高,其中一个更是形如侏儒,他站在大鸟脑袋下边,用杆子举着一块肉在喂大鸟。
这就明白了,是为了衡量大鸟的载重量,特意把作用不是很大的鸟夫换了一个体重轻,个子小的,好腾出更多的空间跟重量来装载人或者货物。
领头的是一个女子,头上戴着幕篱,看不清长相,倒是胸口很壮观,层峦迭嶂的很有规模,手里抓着一柄剑,剑鞘古色斑斓的应该不是装饰品。
张敏迎上去,两人就开始嘀嘀咕咕的说话,冯安一脸向往的说是长安官话,粱昆却说更像是洛阳官话。
云策知道,长安距离洛阳有三千里之遥,这两个地方的口音居然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仅仅是这一点就能看出来长安与洛阳的交流应给非常的紧密。
那个女人把剩下的时间全部用在了彭憎的身上,虽然偶尔也会回头看一眼娥姬怀里的小狗,却没有说啥。
张敏走到云策身边给了他一张小巧的金属板,金属板上镌刻着凭此汇兑黄金一千两。
把金属板给了云策之后,可能张敏觉得以后再也见不到了,多余的话也不说,也不提要跟云策那啥的事情,转身就走,非常的无情。
“我以后再抓到这样的人还卖给你。”
云策在后面大叫,张敏停下脚步,又丢给云策一个牌牌,就跳上大鸟背。
按理说,这么大的鸟在负重的情况下想要飞起来很难,没想到,人家迎着风鸭子一样的跑了一百来米,就呼扇几下翅膀飞走了。
还以为张敏会把她骑来那只比较小的大鸟留下来,结果,人家也飞走了,可能是没有负重的原因,人家只是跳一下,就嗖一声一头扎进了长空。
巨鸟,大鸟没了,皇家猎苑里顿时恢复了原先的死寂模样,只有娥姬很高兴,她又有了一千两金子,就是担心张敏骗她,到时候拿着牌牌兑换不出金子来。
出云州彻底的没人管了,皇家猎苑附近也经常冒出来一些起义军,打着杀贪官,除民害的旗号,围攻皇家猎苑,想要抢走那里面的女人跟财货。
云策没有出手,这些人明显是受到了红姑娘的召唤,遍地起义,遍地发财,如果他们足够强大的话,云策甚至想过去红姑娘那里混一混,可是,见两百多人乱糟糟的冲过来,被老程一个人骑着雷烟兽杀的屁滚尿流的模样,云策就绝了去找红姑娘的心思。
张敏临走时丢给他的牌牌应该是一个通讯牌牌,冯安说拿着这个牌牌就能去官方驿站把信投递出去,最终,信会落在张敏手里。
整个暮岁月里,云策都在练武,他知道自己的武技不成,之所以没日没夜的胡乱练武,就是为了把自己身上多余的潜力彻底的激发出来。
跟彭憎相比,他的身体才是真正的无穷宝藏,虽然敖丙没有说人吃过龙蛋壳会有那些好的方面,云策坚信,好处一定很大。
力气大是他的特点,目前,他只想把他力气大的特点再巩固一下,在他看来,练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更高,更快,更强吗?
自从云策卖了彭憎之后,狗子已经有三天没有跟他说过话了,可能被云策过于灵活的道德底线给震惊到了,想要从混沌无常的数据中判定云策的道德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应该是有一个很庞大的计算量。
对狗子的反应云策很满意,这说明这个家伙如今还是一个机器脑子,没有数据支撑就没办法自我灵活。
暮岁最后一天的时候,娥姬弄了很多美味的食物,虽然人人都知道食物是安姬带着四个大女孩做的,娥姬只是象征性质的端出来了一盆汤,冯安,粱昆,以及特地邀请来一起守岁的老仇,都起身感谢娥姬。
别人在外边美美的享受诸如,羊肉汤,红烧肉,清蒸鱼,加了肉馅的婴儿豆,烤熟的蔬菜等美味。
云策则被娥姬发了一碗麦饭,跟几个没有写字的牌牌,牌牌是不知名的木料打磨出来的,打磨的非常精细不说,还散发着一股子清新的香气,这是娥姬弄了很久的木头牌牌,以前不知道她要干啥,现在知道了,娥姬要他把云氏老祖宗的名字都写上,然后就陪着老祖宗吃麦饭。
当然,名头很重要,跟鬼神,祖宗交流是家主的事情。
云策犹豫很久,终于把自己父母,爷奶的名字恭敬的写在灵位牌牌上,思忖良久,终究没有写云临川的大名。
尽管他走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家伙好像活不长了,可是,又有什么事情能打倒那个坚硬的跟石头一样的人呢?
云策坐在房间里跟家人说了一晚上的话,虽然不晓得自家祖宗能不能收到来自另一个星球的子孙的祈福,云策还是假定能收到。
娥姬是早上进来的,她昨晚就守在门外,见到桌子上多出来了四个牌牌,就恭敬的跪在左边,面向云策而不是面向牌位。
娥姬见云策傻傻的,就开口道:“新妇见祖宗,是要郎君引荐,而后才成一家。”
云策就把娥姬介绍给了父母跟爷奶,娥姬虽然流淌着眼泪,表达自己对云策祖宗的思念之情,如果,她的嘴唇不上翘的话,云策一定相信那两行眼泪是思念之泪。
太阳出来之前,娥姬用漂亮的丝绸把牌位一一的裹好,再装进一个漂亮的木头盒子里,云策记得,那个盒子以前是娥姬用来装珍宝的。
“祖宗牌位都是当家大妇负责珍藏的,两祭四拜再请出来。”
至此,娥姬终于成了云策的老婆,还是祖宗认证的那种,就算云策不要她了,只要云氏的牌牌还在她手里,她就是毫无争议的云氏大妇。
现在,就差生一个娃了,如果娃子落地,云策如果不认她了,娥姬能把官司打到皇帝那里去,不行,就去黄帝那里也不是不成,反正她有理。
对于当云策老婆这件事,娥姬是一以贯之的,哪怕云策表现出来的能力强的可怕,娥姬还是坚定的认为她的郎君就是云策,除此无他。
说实话,云策这辈子都没有被人如此坚定的选择过,在地球上的时候,云临川总是在他们一群子孙中间扒拉来,扒拉去的挑选,最后没有对他进行重点培养,而是选择牺牲他,送他来到了这里。
既然被娥姬如此坚定的选择了,云策就不打算让她失望。
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娥姬除过把屁股撅过来之外,把所有的柔情都给了奶犬状态的狗王闹胜。
“有大队人马从皇家猎苑附近行军。”
黑甲军原百夫长老程被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从这个人见到大军如此恐惧的模样,云策觉得张敏说的话很正确,周承明的黑甲军远不到练成的时候。
“你不会打算进到猎宫里面,要求那里的女人自杀吧?”
老程咬着牙道:“自杀总好过遭受无穷无尽的凌辱。”
云策瞅着一边的姬道:“你也是这么认为?”
姬道:“我不想死,我想活,她们也是一样,没几个真正想死的。”
云策瞅着老程道:“你看,以后不要随便决定别人的生死,这些日子以来,你不会已经把这里的女人都当成你的女人了吧?”
老程哆嗦着道:“我去杀死她们。”
云策抬腿,一脚就把老程踹的飞出去十几米远,整个人牢牢的镶嵌在土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姬连忙道:“这里一等妇人有三个,二等十六个,三等,也就是年纪稍大的还有五十八个,大总管在敬献妇人的时候,请说明有妾身在,保证她们都老老实实的。”
没办法,云策再次抬脚,把这个女人也踹进土墙里,跟老程一样抠都抠不出来。
(本章完)
第99章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第99章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娥姬瞅着被云策镶嵌进土墙里的那对男女,转过头瞅着冯安跟粱昆道:“要是遇见事情了,你们会不会这么干?”
冯安手里提着一把刀子对娥姬道:“不等我干这事,我已经战死了。”
粱昆瞅着娥姬的肚子道:“你肚子里啥都没有,我就算想丢下你阻拦敌兵,自己背着少主跑路也不成,只好跟冯安一样战死算球。”
娥姬摸着自己空空如也的肚皮道:“冯安做的不对,我们要先跑,跑不掉就按照粱昆说的办。”
云策在一边阴郁的道:“我还没死呢。”
冯安笑道:“我刚才跑去看了,那里的兵马不下十万人,丢下我们逃跑这事你干不出来……”
云策怒道:“谁说我干不出来的?”
粱昆警惕的牵着枣红马的缰绳道:“为啥你还不跑?”
云策坐在新制作的木头墩子上喝口水道:“因为没必要跑,这么大的一支军队,仅仅是前哨斥候,就足够把皇家猎苑毁掉十遍了。
咦,仇管事他们呢?”
冯安咬着牙道:“估计这个时候已经跑去投靠那支军队了,我看了,军队上的人穿的破破烂烂的,应该是一群造反的奴隶啥的。”
话音刚落,就看见老仇急匆匆的跑过来,朝云策大喊。
“进山,进山,他们来不及搜山。”
云策笑吟吟地看着跑过来的老仇道:“不用跑,他们的将军是我的朋友,人家之所以带着十万人马过来,其实就想在我跟前装一下,毕竟,以前都是我可怜她们,人家觉得自己如今发达了,不来我这里炫耀一下心里不舒服。”
娥姬眼前一亮。
“红姑娘还欠咱家钱呢,你一个大男人脸皮薄,一会我开口要。”
云策赞许的点点头,娥姬这个老婆娶的真是实在啊。
冯安跟粱昆对视一眼,就朝云策道:“我们去守门。”
虽然老仇跟前边被镶嵌进墙里的老程一样害怕的哆嗦,可是,云策看老仇的眼神就和善太多了。
害怕是人的本能,真正遇到可怕的敌人,云策也害怕,可是呢,害怕归害怕,你至少不能害人。
一大家子的女人都未在云策身边,一个年纪最小的还缩进他的怀里,这孩子原本不害怕的,主要是猎苑里面的女人孩子鬼哭连天的,害的这个孩子也害怕了。
云策给孩子发了一个糕饼,让她拿着吃,自己大马金刀的坐在院子里,老程留下的马槊就插在身边,目光炯炯的盯着大门。
红姑娘应该不会很无理,裴川这个家伙就很难说了,如果这个家伙敢害人,云策就让他尝试一下自己这段时间锻炼出来的霸王神力。
冯安神色难明的走进来了,手上拿着一封拜帖,这东西是香木制造而成,听说价值不菲,是豪门大宦之家专用的。
冯安刻意大声道:“主上,红姑娘携裴大将军前来拜访。”
云策接过拜帖,就朝门外喊道:“拜帖这东西都是提前三日送过来的,你们两个打算,三天后再来?”
随即,大门就被人一脚踹开了,红姑娘领先走进来,一边走一边埋怨裴川,本就是穷鬼出身,云策又不是不知道,非要弄这些没名堂的东西白白惹人笑话。
此时的红姑娘跟云策在荒原上见到的红姑娘大大的不同,那个时候,一袭红色衣树布衣的红姑娘能在战前起舞鼓舞士气,又能在战后起舞,安抚亡者。
现在的红姑娘,布衣换成了红色的丝绸,看着飘逸了很多,尽管脸还是黑的,在脑袋上插满了各种精美的首饰之后,把黑脸映衬的不再那么黑,有些发黄。
至于裴川就更加的不得了了,一身纯黑的不知名全身骑兵甲,跟他那双镶嵌了很多鱼鳞甲的黑色靴子很配,尤其是头盔上的一对彩色鸟羽,最少有两米长,这一下子,谁都知道他是这支军队的主将。
红姑娘从进来一直在等云策主动搭话,没想到云策只是笑吟吟地看着她们,越是看,眼中的嘲讽之意就越浓。
裴川怒道:“你在嘲笑我们?”
云策瞅着裴川身上的漂亮的不像话的甲胄,对娥姬道:“要钱。”
红姑娘见云策大刺刺的跟娥姬说话,视他二人如无物,也忍不住道:“大军之中,最讲上下尊卑,不这般无以服众。”
云策大笑道:“平远城是我帮你们在万军中取了张公雅量的人头,在射阳城,是我在万军中斩了虞公那双价值万金的双脚,摩岩岭一战,又是我在大军中斩杀了典军校尉赵岭。
裴川,你如今穿成这个样子,你觉得我能不能在你的十万大军中取了你这员上将的头颅?”
随着云策大喝,他单脚踏地,半尺厚的石板铺就的地板上,顿时出现了七八道放射状的裂纹。
红姑娘皱眉道:“不服者如何?”
云策笑道:“不服者,本就是不服者,这种人在顺境中会坏你大事,在逆境中,会率先逃跑,乱你军心,这等人,不杀待何?”
裴川怒道:“如此杀戮过众,敌人未死,我方先死一半,你这是在害我。”
云策大笑道:“你本就是穷鬼,如今穿上这两身衣裳,插的满脑袋的首饰,别的穷鬼还会认为你是穷鬼吗?
如今,大军数量庞大,归附者众,不想着给勇猛者升官,给战死者重赏,你们自己倒是先装潢起来了,看起来雄赳赳的模样,你本身的战力,智慧可有增加?
这一次出云州大乱,并非你们的功劳,而是大汉朝廷帮了你们,出云州的刺史韩得,出云城城主庞贝帮助了你们。
如果不是富人之间内乱,就凭你们的那点本事,拿来攻城掠寨的功勋,这个时候,你们不想着继续攻略出云州的两百城池,却心比天高的想要拿下出云城。
红姑娘,一个周承明,统领三千黑甲骑,就把你的两万人几乎屠戮干净,你真的以为那些富人们会在你攻打出云城的帮助你吗?”
红姑娘把头上插着的首饰一件件抽下来,娥姬很自然的用一个小笸箩接住,等红姑娘把首饰都拔下来了,她还上手取拆红姑娘的耳饰。
红姑娘对娥姬的劫掠行径不加理会,瞅着云策道:“有人给我建议说,此时此刻,城主,刺史已经跟出云城的富贵人物打的不可开交,正是夺取出云城的好机会,一旦拿下出云城,其余的城池必定为望风而降。”
云策用目光指使娥姬主意红姑娘的脖子跟手,继续道:“富人最大的敌人是谁?”
红姑娘有些不满娥姬拆她脖子上的项链,见云策发问,就皱眉道:“自然是穷鬼。”
“既然这样,你还觉得出云城的人会在你攻城的时候帮你?”
红姑娘沉吟片刻道:“不会,他们甚至会联合起来在出云城坑我们,等我们败亡了,他们会继续厮杀。”
“你们要是不理会出云城,继续在外攻城掠地,他们会干啥?”
“继续厮杀,等厮杀出一个结果之后,再跟我们决战。”
云策又道:“就算拿下出云城,你们会治理城市吗?你还记得平远城的惨剧吗?”
红姑娘道:“我们只能劫掠一番,毁掉出云城。”
云策笑道:“如今大汉不要出云州了,你还舍得毁掉出云城吗?你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呢,你要学习怎么治理数量庞大的村寨,要学习如何管理第五级的城市,要明白村寨与城池的运作关系。
你们要在短时间里让出云州的人的日子都好过起来,尤其是跟你们一样的穷鬼,如果都能吃饱饭,穿暖衣,有房子住,他们就会相信你,愿意跟着你为自己的好日子跟敌人作战。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只想着跟在你们屁股后面乱抢一通,然后立刻作鸟兽散。”
云策见娥姬已经把红姑娘搜刮一空,也就立刻住嘴,不愿意再说了,他觉得自己把话说多了,以至于有一种亏本的感觉。
红姑娘道:“你没有诓骗我?你知道的,我心眼实诚,如果按照你说的干了,造成严重后果,我固然难逃一死,你也许休想置身事外。”
红姑娘身上没好东西了,云策自然不会再说话,只是一个劲的瞅着裴川身上的甲胄笑。
红姑娘瞅着面色难看的裴川道:“卸甲!”
裴川不解的道:“你信他说的?”
红姑娘阴沉着脸道:“我上一次信任了,你说很可信的人,结果,我的两万兄弟死伤殆尽,你我二人也几乎搭进去。”
裴川嘟囔着道:“那是意外。”
红姑娘咆哮道:“如果不是还有这个藉口,我早就派人追杀他了,卸甲!”
见红姑娘发怒,裴川立刻陪着笑脸道:“你莫要生气,这就卸甲,这就卸甲。”
红姑娘脸上的怒气稍微散去一些,对依旧不情不愿的裴川道:“我们快要有孩儿了,我不敢冒一星半点的险。”
听红姑娘这么说,裴川立刻加快了卸甲的速度,最要命的是,这个混蛋在卸甲的同时还朝云策挤眼睛,完全没有任何的屈辱感,反而像是刚刚打了一场胜仗一般。
(本章完)
第100章 伟大的官僚主义总能绝处逢生
第100章 伟大的官僚主义总能绝处逢生
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云策一般不告诉别人。
今天实在是太合适说这句话了,这才不小心说漏了嘴巴,让红姑娘捡到了一个大便宜。
出云州的各个城市的状况,太适合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了,首先,这里的城市几乎没有任何的产出,完全依赖自己占据了交易中心的便宜,从荒野的各个村寨吸血,才能维系城市的运转。
准确的说,城市里面唯一重要的是商人团体,假如红姑娘能够统一出云州的所有穷鬼跟荒原上的村寨,他们就能越过城池这个商品集散地跟商人直接对接。
把城主,城池这些中间商全部绕开,到时候,就算她们没有占领任何一座城池,在没有大汉干预的情况下,出云州也是她们说了算。
吸血鬼在没血可吸的情况下,很快会死在阳光之下。
对于红姑娘,云策真的是另眼相看了,很明显,她跟裴川已经结成了夫妻,就算没有正式说出来,看两人鬼鬼祟祟的模样,就知道,人家早就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在这段关系中,红姑娘把裴川吃的死死的。
这一点上,云策承认自己看错人了,还以为裴川是一个阴谋家,现在发现,那就是一头死舔狗,还是一个丑女人的死舔狗。
真的弄不清楚他舔的乐趣而在哪里。
娥姬就不一样了,亲自帮云策把裴川脱掉的甲胄穿上,云策对着水中的倒影看了一下,非常的吕布,不论是容貌,还是武力都很吕布。
“这么好的盔甲,就活该郎君这样的盖世英雄穿着,才好看,裴川穿这身铠甲,实在是糟践东西了。”
至于冯安,粱昆,老仇他们看云策的眼神,早就如同看神。
人家带了十万兵马上门,主家还能通过三寸不烂之舌,把人家的两位主将抢劫的清洁溜溜的回去,这种本事,一般人可没有。
冯安送走了红姑娘跟裴川,就凑到云策身边道:“大汉朝都不要出云州了,您的上造爵,还能下来吗?”
云策想了一下道:“从张敏跑路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们白等了。”
粱昆牙疼一般的吸着气道:“如此,我们进入大汉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云策摇头道:“相反,我们进入大汉的可能性更大了。”
“怎么说?”
云策朝刚刚停止哭泣的猎宫努努嘴。
冯安不解的道:“那群妇孺?”
云策摇头道:“是出云城里的那群官僚。”
粱昆道:“他们会死在城里。”
云策抬手道:“打赌。”
冯安,粱昆连连摇头,他们不跟云策打赌,因为,每次都输,他们手里的钱都是辛苦从娥姬手里赚来的,再还回去没有那个必要。
世上,消息最灵通的一群人就是官僚,尤其是这种可以继承官僚位置的时代里,顶级的官僚的自成一个体系,可是,中低层官僚,他们同样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舒适生态圈。
世上所有的严刑峻法,本身就是官僚们自己制定的,他们制定的法律条文非常的难懂,之所以不用最清楚明白地话语来解释条文,就是为了方便他们钻空子。
律法如果不能优先保证他们的利益,这样的律法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在这一点上,不论是地球,还是大汉必然是一样的,因为这是存在于骨子里的东西,最早从黄帝时期就已经开始了,没人能杜绝。
老曹那个家伙云策第一眼看到,就知道他绝对不是什么忠烈之士,更不是忠于职守,愿意与城池共存亡的猛士。
他们之所以还没有从出云城跑出来,唯一的原因,就是城里面还有他们没有拿到的利益。
这份利益一定非常的大,大到他们宁愿把家眷托付给云策这个陌生人,也一定要拿命拼一把。
没人比云策这个地球小官僚更加明白官僚的心态了,要明白,大厦将倾的时候啊,白蚁跟老鼠是最先知道的。
出云州这座大厦就要倒塌了,只要云策跟着这些白蚁,老鼠,自然能找到进入大汉的办法,而且是合理合法受人尊敬的进入大汉。
云策很看好老曹这个人,觉得只要保护好他们的家眷,他一定能带着自己一行人进入传说中的大汉。
老程跟姬这两个人都被云策镶嵌到土墙里面去了,再想跟猎宫里面的人沟通,说明情况,就只能是娥姬了。
娥姬抱着奶狗带着全家的女眷进入了猎宫,一群大大小小的女孩,看着人畜无害的样子,很快就跟那群消息闭塞的妇孺们打成了一片。
有了一个好的开始之后,娥姬就天天带着人进去,五天之后,娥姬在安姬的帮助下,已经把里面的妇孺造册完毕了。
空余时间,按照娥姬的吩咐,冯安跟粱昆也把猎苑营的人口也给造了册,如此一来,云氏人口加上部曲暴增到了三百一十六人。
“这可是老仇他们极力要求的,少君是看他们可怜,才把他们收纳成部曲的,”
“胡说八道,好好的自由民不当,谁会缺心眼的去给别人当部曲?”
“有啊,老仇他们就很愿意。”
“为啥?”
“他们在三天前,把卫家寨的男人彻底的杀光了,还抢回来了不少年轻女人跟三岁以下的孩子。”
听冯安把话说完,云策就瞅着他叹息一声道:“你觉得家里的女人跟孩子太少了?”
粱昆摇头道:“卫墩儿戕害猎苑营多年,导致这里的妇人跟孩子严重不足,少君想要扩大家族人口,不这样做不成。
我甚至在想,在出云州,我们还能暗地里这样做,进入大汉领土之后,恐怕就没有这样白得人口的好事了。”
看冯安,粱昆两人一副本该如此的模样,云策忽然警醒,这不是他熟悉的地球农业社会,大汉可从来没有经历过农业社会,他们奉行的一直是游牧跟采集生活。
卫家寨的事情放在农业社会是杀人害命,需要受到制裁的,可是,放到游牧,采集为主的社会里,这种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方式没有任何可以被指责的地方。
红姑娘,裴川带着他们的人马走了,他们绕过了出云城,将关注点放在了攻掠一些小城上。
从红姑娘让信鸟带回来的消息来看,属于她的整风运动已经开始了,只不过,她的整风运动来的格外残酷一些。
裴川的手段还是不错的,故意支持一批不属于他们的人,再利用这批人去对付另一批不属于他们的人,等这两批人为了争功,积极参与攻打城池,最后死的差不多,快要警醒过来的时候,再由公正廉明的红姑娘出手,将剩余的精英人手彻底收编。
一路打下来了六座城池,不断有穷鬼自愿加入他们,可就是这样,他们的十万人不增反减,变成了七万人。
死掉的人里面一定有被冤枉的,可是,在大势面前,运气不好也是一种罪责。
暮岁过去之后就是孟春。
原先远离大汉,变得越来越小的满月,终于开始慢慢的变大了,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明显,它确实是在逐渐变大,尤其是到了满月夜,大地逐渐有了银白色的意思。
大地回春,娥姬总是最先知道的,她早早换上了春服,结果把自己给冻病了,浑身发热,还总是不好,就算云策给她喂了从地球带来的特效药,还是没啥效果,看着她烧的小脸通红,如果不是狗子极力劝诫他不要拿出彭憎提取剂,云策都想给她喂了。
“你难道就没有发现,只要她生病了,你就会一直陪着她?”
“她生病了,我难道不该陪着她吗?”
“好,那你就好好的陪,只要你陪着,她的病就不可能好。”
“咦?你是说……”
“是啊,只有你这个傻逼不知道她晚上故意踢毯子……”
“我不是说过吗,不要窥伺我的房事。”
“交配是一种很好看的画面吗?”
“不知道,反正我以前挺爱看的。”
“唉,只要你们还沉迷在这种简单的液体交换的快乐中,你们的进化过程就不可能加快。”
云策想了半天才道:“如果液体交换过程中不能产生快乐,鬼才会要求什么进化,还不如灭绝了算球。”
云策觉得自己照顾不好娥姬,换了安姬过来跟她一起睡,好方便照顾她,于是,两天后,娥姬的高热就退了不说,其余诸如心口痛需要揉,睡久了屁股痛需要揉一类的小毛病也不药而愈。
老仇打造了五十辆马车,加上先前从出云城弄回来的,以及从卫家寨弄回来的,凑足了一百辆马车,这些马车足够把整个猎苑营统统搬走。
现在,所有人都在等出云城里面的交锋分出胜负,云策骑着枣红马跑去出云城看了好几回,那座城都安静的矗立在那里,城里面除过会冒浓烟之外,很少能听见厮杀声。
看样子,厮杀已经到了尾声。
老程留下的雷烟兽终究还是死了,虽然云策在杀死了老程之后,特意没让雷烟兽看到老程的尸体,可惜,嗅觉灵敏的雷烟兽终究还是在土墙上的凹坑里嗅到了属于老程的死亡气息。
于是,在一个清晨,那匹雷烟兽一头撞死在了土墙上,把把脖子扭断了,同时,也把土墙给撞塌了。
(本章完)
第101章 社火
第101章 社火
云策又去了出云城一趟。
回来之后他的心情真的很糟糕。
还以为出云城里的两派人如今厮杀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总会有一方妥协,因为,继续拼下去,就是一个同归于尽的下场。
随着满月回归,天气逐渐转暖,出云城下尸臭熏天。
本来,在出云州不可能出现尸臭熏天这个局面的,主要是出云州有着数量庞大的狗皮子群,狗皮子对于食物最是珍惜,莫说是皮肉,就算是骨头,它们也会咬碎,吸吮里面的骨髓。
一具尸体,在狗皮子尖牙利齿下,用不了半个时辰,就会被它们处理的干干净净。
云策到出云城下大地时候,数量庞大的狗皮子们,一个个慵懒的趴在地上,舔舐着爪子,晒着孟春的暖阳,只有狗皮子幼崽们在城池外边的荒野上撒欢,跑累了,就找到母亲,趴在肚皮上喝奶。
从高耸的城墙上又丢下来一堆东西,虽然看的不是很清楚,云策知道,那必然是人的尸体。
看到城墙上有尸体掉落,狗皮子们习惯性的站起来准备抢夺食物,可能是吃的太饱的肚子很快就让它们打消了抢夺食物的念头。
云策坐在枣红马背上叹息一声道:“原来真的有狗都不吃的下场啊。”
这种互不相让的大规模杀戮,云策以为大唐香积寺一战已经堪称兵家绝唱了,没想到,在出云城里又上演了,而且,比香积寺一战还要来的残酷。
香积寺一战无论怎么说都是野战,实在经受不住,还能逃亡荒野。
出云城就不一样了,这是两头巨兽把笼子关起来决斗,且不死不休。
“多大仇,多大恨啊,非要玉石俱焚?”
在亲眼看到战场的残酷之后,云策就对那十万万的贡赋有点看不上了,就算这些钱听起来不少,也不值得这么多人,把命丢在这里。
再看一眼城头丢下来的狗都不吃的尸体,云策觉得自己应该重新考虑一下出云城的情况。
如果说,十万万贡赋不值得投入这么多的生命,那么,到底什么东西才能让城里的人如此不顾生死呢?
先前,老曹这种明显不符合死士标准的家伙留在出云城不逃跑,已经让云策感到意外了,现如今,都已经到最后关头了,那些人一个都没跑,这就让云策觉得这些人图谋的东西应该比他们的生命还要重要。
所以,到底是啥东西?
在强烈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云策打算去看看。
放枣红马自由活动之后,穿过那群对他熟视无睹的狗皮子群,双收摸到冰凉的城墙,云策就用手指抠着砖缝一点点的往上爬。
爬到城墙上的时候,他本来很小心,结果,鬼鬼祟祟的走了很长一段路之后,他发现就算自己在这里大吼大叫,也没人多看他一眼。
出云城里处处浓烟,浓烟里还夹杂着浓烈的肉类烤焦的气息,云策不得不用手帕绑住口鼻。
出云城里那座标志性红楼,如今已然坍塌,云策没有去那里,而是直奔出云城仓库,他想找到老曹,看看能不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抵达仓库之后,云策看一眼就离开了,原本堆积如山的物资,如今都成了焦炭,至于里面的库房管事跟守卫的兵丁,也消失不见了。
云策不敢走大路,因为大路很空旷,一具尸体都没有,有些门口散落着一些绿钱,有些地方还散落着妇人的亵衣。
云策觉得那些地方应该是陷阱。
脚步,才踏上房顶,一柄长矛就刺穿了屋顶,差点把云策给穿在长矛上,来不及跟下面的人计较,他加快了脚步,从房舍这头快步到了另一头。
一枝羽箭,近距离地朝他攒射,被他抬手打掉羽箭,翻过一堵矮墙,又被一柄长矛突刺。
云策用手抓住长矛,轻轻一拽,就有一个妇人从矮墙后边被拽出来,她身上的衣衫很是肮脏,看衣服布料却出奇的好,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女眷,她本应该没有这么厉害的,毕竟,刚才那一矛刺得很有水平。
妇人摔在屋顶上,明知不敌,爬起来后,就张牙舞爪的朝云策扑过来,他的手在矮墙上按一下,就翻过矮墙,妇人见状嚎叫着就要爬墙追来。
云策看了看角落里的两个孩子,虽然他们藏在一堆破木头后边,还是被他看到了,孩子已经瘦弱的不成样子了,就是一双眼睛很大,或许,也只有那双眼睛能看了。
妇人终于翻过矮墙,继续张牙舞爪的扑击云策。
没办法,云策打不过这个妇人,在被妇人抢走了身上为数不多的衣树饼子之后,不得不落荒而逃。
云策一边跑一边在想,那个妇人带着两个孩子能活到现在真不容易。
看样子,出云城里的人真的都在努力求生。
云策跑了一会之后,就看到了那座倒塌的红楼,早就听说这座红颜色的楼阁是用出云州的特产火焰石堆砌起来的。
现在看,这种红色的石头果然不负火焰之名,即便是碎裂了,在阳光下依旧如同一朵朵燃烧的火焰。
这应该是城主庞贝的家,昔日宏大的建筑构造,都被火给损毁的差不多了,就在那些漂亮的火焰石底下,乱七八糟的死了好多人。
男人,女人,孩子都有,一个个紧紧的依靠在一起,就是看不清表情,他们死后已经被火烧成半熟的了。
经过一座假山,云策在假山缝隙里看到一个女子,见她的衣袖在微微动弹,云策就拉她一把,结果,她的胳膊就被拽掉了,看到假山周围全是过火后的痕迹,云策就把那根已经烤熟的手臂还给了那个女子。
一个胖胖的中年人坐在一块石头上,不知为何,云策觉得他可能就是出云城的城主庞贝。
之所以那么认为,是因为他的官服颜色是紫色的。
据云策所知,出云州能穿紫色官袍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城主庞贝,另一个就是刺史韩得。
别人的死都是他杀,只有庞贝的死是自杀,还是最痛苦的那种死法,他把刀子从下颌捅到脑袋里去了。
这种死法,如果不是死了比活着要好,没人能对自己下这样的死手。
云策摸摸他的衣袖,果然,只找到了一只印信,这应该是城主庞贝的私章,没看到公章,只找到了一个空盒子,看样子已经被人拿走了。
云策搜索了整个城主府,除过很多散落在地上的黄金之外,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找到。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云策就缓缓退出了城主府,他准备回到仓库那边休息一会,就朝另一边摸索。
他是原路返回的,这一次,那个疯狂的妇人不再疯狂,死死的看了云策好久,才出声道:“把我的孩子带走。”
云策摇头道:“那是你的孩子,你自己带。”
妇人道:“虽然不知道你在找啥,如果,你是找社火的话,我劝你就别想了。”
云策瞅着那两个孩子轻声道:“社火?”
妇人见云策并不知晓什么是社火,就紧紧的闭上了嘴巴。
云策也不逼迫她,这个死女人都沦落到这个地步了,还想跟他讨价还价。
见云策转身要走,妇人道:“得到了社火,你就拥有了一州之地。”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别做梦了。”
妇人似乎生无可恋,背靠着矮墙抱着长矛道:“昔日黄帝分社,一社一火。”
云策听的入神,见妇人又不说了,就把自己装水的竹管递给了妇人。
妇人自己喝一口水,就把水递给了身边那个四五岁的女孩,女孩贪婪的喝了两口,似乎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弟弟,又把竹筒按在弟弟嘴上。
“有了火,野兽就会逃开,毒虫也会远遁,人就会慢慢的汇聚在社火边,最早为九州,九社火,后来为三十六州,三十六社火,霍王立汉,夺三十六社火,集为一火,而后分三百军州,三百火,又分次火为两百从州,羁縻州。”
云策见这个女人又不说话了,就站起身道:“火,应该不稀罕。”
女子露出一丝笑容,挥挥手,似乎不愿意跟云策这样的蠢货多说话。
云策也不再问,翻过矮墙就走了。
云策走了,妇人眼中的神采也渐渐熄灭,从孩子嘴上夺过竹筒,盖上盖子,就抱着两个孩子所在墙角,只是把长矛放在了一个仰角上,一旦有动静,长矛就能急速刺出。
“狗子,火种是啥?”
“远古时期,人们获得火种不容易,每一个人群里,都会有一个火塘,火塘里的火永远不熄灭,等这个部族的人数多了,当地的资源不够养活太多的人,就会分出去一部分人,这些人从火塘里取走火种,悉心照料,等找到合适的居住地之后,他们就会重新修建一个火塘以保存从部族里取走的火种。
那时候的祭祀,还是原始祭祀,他们说不清楚自己从哪里来的,就把聚散火种的行为,当成了追踪溯源的一种方式。”
(本章完)
第102章 远古的东西成精了
第102章 远古的东西成精了
“就算火种很有意义,也不至于让城主庞贝献祭自己全家吧?”
“我怀疑啊,我怀疑这里的火种可能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那么,你发现有什么特殊的能量波动吗?”
“没有,或者是我们距离所谓的火种太远了。”
“那就去找韩得,我相信,找到韩得,就该能找到那个火种。”
云策顾不上休息,就朝韩得的刺史府摸过去。
城主府在城南,刺史府却在城北。
随着天黑下来,云策的行动终于方便了很多,虽然总能遇见一些想要杀他的人,他都以躲避为主,不想杀人,这里死掉的人太多了。
就在云策蹿过一座高墙,准备借力跳到另一边高墙上的时候,突然就听到了老曹的声音。
“韩得快要撑不住了,大伙再撑撑,我们一定要拿到社火。”
“我直到现在还不明白,按理说大汉不要我们了,社火就会自动熄灭,为啥出云州的社火还在燃烧,老曹,你今天要是还不说其中的缘由,我这就离开出云城,去皇家猎苑找到家人,隐姓埋名回大汉,当一个富家翁也不是不能活。”
“没人能弄明白其中的道理,长安社火祠里供奉的是祖火,如果大汉皇帝不要出云州了,随手割断祖火跟出云州社火的联系,我们这边的社火必然会熄灭。
既然大汉皇帝已经下旨不要出云州了,必然是已经切断了祖火跟出云州社火的联系,本该熄灭的出云州社火不但没有熄灭,听说燃烧的更旺盛了。
有人说,这就预示着出云州这边可以自立为王,也可以从出云州社火里分出社火出来。”
“老曹,谋天下不是我们在这些人能干的,如今,死了老崔,老代,老王,老葛,再弄下去,我觉得我们也活不长了。”
“唉,都到这个地步了,要是再不争一下社火,我实在是不甘心,你们记住,如果我们把出云州社火交给大汉皇帝,我们在大汉要什么没有,就算是成为新的门阀,也不是没有那个可能。”
“好吧,再撑两天,如果还找不到拿社火的机会,我们就离开出云城,立刻去皇家猎场,也不知道那个叫刘长安的到底靠不靠的住。”
“最坏的结果就是坏几个女人而已,算不得大事。”
云策把身子缓缓地从高墙上退下来,蹑手蹑脚的离开了老曹他们聚集的地方,准备先他们一步去韩得那里看看那个所谓的社火到底是啥东西,能让这些人不顾生死的也要得到。
云策找到刺史府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的事情了,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一群戴着面甲的武士正在清理敌人的尸体。
云策大鸟般的落在一棵大树上,冷眼瞅着那些忙碌的甲士。
刺史府里面的人很多,大部分都是身着重甲的武士,他们一个个东倒西歪的似乎在休息,其中一些甲士直接躺在丛里,把木弄得一团糟,更有武士干脆把靴子脱掉,把咸腻腻的双脚踩踏进温泉池子里,惹得里面的名贵鱼翻了肚子。
云策看了半个多小时,也没看见刺史韩得,他也觉得韩得不可能在刺史府,如果在的话,那些甲士绝对不可能那么放肆。
“狗子,有什么发现吗?”
狗子的触手,随风飘荡,正在努力的分析着风中的气息。
狗子还没有发出任何指示,龙珠却变得有些暴躁,云策伸出胳膊,随便试探了两个方向之后,其中指向左边的时候,龙珠变得安静了,云策就跳下大树,朝左边搜寻。
左边是老大一片居民区,云策在出云城的时候居住的客舍就在这附近,学宫也在附近,那座被他烧掉的楼阁明明已经修建了快一半了,现在,又被烧了。
回到曾经居住的小院子里,龙珠就安静下来了。
院子还在,就是以前居住的房子都被烧了,龙珠失去了目标,云策也不着急,寻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
狗子依旧拉出长长的银丝在风中飘荡。
就在云策快要睡着的时候,天空忽然间就昏暗下来了,抬头看,原本还可以勉强照亮的血月,被一层乌云给遮蔽住了。
云策才要找避雨的地方,春日里冰凉的雨水就倾泻而下。
大雨哗啦啦的落下,云策缩在半截屋檐底下,尽量不让自己的身影暴露在人前。
“朝月的第一场雨终于落下了,我们也该走了。”
这句话突然钻进耳朵,狗子的银丝也在同一时间指向左边不远处的地下。
客舍跟学宫相连,学宫处,一片被烧的焦黑的地面忽然被人掀起来,一道高瘦的身影一点点的从地里钻上来,很快,又有八个人从地洞里钻出来,他们在地下憋了很久,即便此时正是大雨倾盆,他们也丝毫不在意,站在大雨里即便是被雨水浇头心情依旧畅快。
八个人一动不动的在雨水中站立了五六分钟时间,云策就看见黝黑的地道里又钻出一个瘦峭的身影,只不过,这人怀里抱着一个一尺见方的盒子。
自从盒子从地下升起来的那一刻,云策的护腕就变得滚烫,狗子也从护腕上脱落,跌落进了泥水里。
云策在黑暗中把身体蜷缩成一个球,他能感受到龙珠对那个箱子里的东西的极度渴望。
上一次龙珠吸收另一颗龙珠的时候是带着几分嫌弃,几分不屑的,根本不像这一次这样满怀渴望。
那个捧着盒子的人也跟先前出来的八个人一样,也享受了片刻春雨的滋润,然后对身材魁伟的伙伴道:“不到朝祭,我们挪不动社火。如今春雨来了,朝祭的时刻到了,我们也该离开这里了。”
壮汉道:“可惜了出云城,可惜了出云州。”
“走吧,没啥可惜的,我们有社火,慢慢图谋,几代人打根基,终有把我们的社火传遍天下的那一刻。”
见几人都在雨中得意的大笑,云策双脚在半截墙壁上猛地蹬一下,随着墙壁被蹬的倾倒,他的身体如同一颗炮弹一般飞向最后出来的那个人。
为首的壮汉冷笑一声,似乎早就料到有人偷袭,巨大的拳头带着破风声,就砸向云策撞过来的身体。
云策同样出拳,两只拳头在空中碰撞,发出砰的一声响,壮汉脸色大变,立刻化拳为抓,朝云策向左滚落的身体抓了下去。
云策的身体在泥水中滴溜溜地转了一圈,贴着壮汉的臂膀同样伸手向最中间的人抓了过去。
兔起鹘落之间,其余护卫也醒悟过来,顾不得管云策,第一时间就背靠背的把抱着盒子的人护在中间,与此同时他们的长刀出鞘,顿时将云策与抱着箱子的人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面对劈砍过来的长刀,云策迅速后退,硬抗了一记重拳后重新回到了出发时的矮墙边。
“联手杀了他,此人留不得。”壮汉出声,却没有得到同伴的回应,转头看的时候,一缕银丝悄无声息的从他的头顶钻了进去。
力量消失的感觉让壮汉骇然道:“你是谁。”
云策没有回答,在龙珠急不可耐的催促下,推开守护在中年人身边的护卫,径直拿走了木头箱子。
打开箱子,一团汹涌的火就从箱子里扑射出来,云策根本就来不及躲避,就被这团火紧紧的包裹住。
没有灼热感,就像有无数根针刺进了他的身体,云策很想大声叫唤,却根本就驱动不了身体。
一时间,大火笼罩了全身,云策痛不可当,几次三番想求狗子救他,却根本就感受不到狗子的存在。
大雨继续从天空落下,落在火苗上,火焰燃烧更甚,当云策再也忍不住疼痛一头栽倒在泥水里的时候,这团金色的火焰如同潮水一般尽数钻进了龙珠里。
云策躺在泥水里急促的喘息着,等他从惶恐中警醒,立刻检查全身,刚才被火焰灼烧的感觉是真切的,可是,被大火烧过之后,他的衣服,毛发丝毫不损。
来不及细想,云策踢飞了一柄长刀,这柄刀子在半空中旋转而出,接连斩断了三个人的脖颈才落地,云策接连踢刀,直到八颗人头彻底落地,顾不得处理现场,就一头钻进黑黝黝的火场,头都不回的远遁。
不这样不成,脑子里全是狗子要他快逃的巨响,几乎要把他的脑袋炸开了。
其实吗,不用狗子示警,高空中传来的风压已经让他亡魂大冒了,这感觉不会差的,头顶上一定有巨鸟降临。
趁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云策在狗子的指引下,越过破败的学宫,穿过昔日熙熙攘攘,如今空无一人的集市,又一头钻进已经变得腥臭无比的河水里,畅快的游了七八百米,扯断城墙下儿臂粗的金属栅栏,最后,随着雨水,污水,一起被出云城排出体外。
即便是离开了出云城,狗子咆哮逃命的声音依旧在脑袋里炸响,顾不得浑身污秽,他跟着一群同样惊恐不安的狗皮子冒着雨在荒原上狂奔。
(本章完)
第103章 天塌了,是一个形容词
第103章 天塌了,是一个形容词
“唳——”
一道响彻云霄的鸟鸣在出云城上空炸响,跟云策一起狂奔的狗皮子居然瘫软在地上,还恭顺的露出自己的肚皮四脚朝天。
“趴下。”狗子焦急的吼叫。
云策刚刚趴下,就有一股强劲的风压从上笼罩下来,云策拉过来两只四脚朝天的狗皮子盖在身上,只希望这样粗陋的伪装能够瞒得过上面的大鸟。
大鸟的双翼掀起巨大的风浪,雨水如同子弹般的噗噗砸进地面,不小心被砸到的狗皮子纷纷惨叫起来。
等风压消失,云策小心的从一头狗皮子的脖颈处往外偷看,虽然天空依旧是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还是想偷看一下。
“走了。”
狗子把这两个字很平和的说出来了,但是,云策还是莫名其妙的听出一点害怕的意味。
云策丢掉被雨点打穿的狗皮子尸体,站在瓢泼大雨中清洗身体,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出云城里忽然冒起一片白光,紧接着白光就化作一片火网被雨水裹挟着从天而降。
“这不会是白磷弹吧?这不可能是白磷弹吧?”
云策语无伦次的问狗子。
“别问,快跑吧,我总觉得这里并不安全,要是等这片云彩跑了,你再想逃恐怕就不容易了。”
云策从谏如流,顺着狗子指引方向蒙头狂奔。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也可以跑的跟马一样快。
雨中的出云城再次燃起滔天大火,这种火无惧暴雨,在夜空中燃烧的恣意。
枣红马是从后面追上来的,它其实很好奇,明明可以骑着它跑,云策却一定要自己跑。
一口气跑出去一百多里地,云策才敢骑着枣红马上了一个高坡,在这里可以清晰的看到被烈火焚城的出云城。
“刚才出云城上空出现了四只信天游。”狗子的声音里依旧带着一丝丝的感慨,这家伙已经越来越人性化了,就是这种感慨有些熟悉。
“不是说这东西无比珍贵吗,还说这东西从生下来就不落地,这才多少天啊,我就看到了五只信天游不说,还被其中一只追杀。”
狗子有些羡慕的道:“你拿到的那一团火可能有大名堂。”
“怎么说?”
“它烧断了我的两根触须。”
“你的触须很脆弱,烧断没啥可惜的。”
“你知道个屁。”
“你会放屁这事我还真不知道,不跟你瞎扯了,我要早点回去洗澡,那条本来很干净的河,怎么就变得那么臭了。”
狗子道:“我要是你,回去之后,就立刻收拾细软继续跑路,根据老潘他们,以及刺史韩得的话,我综合计算了一下发现,皇家猎苑距离出云城太近,如果那团火真的如同他们说的那样神奇,那群骑着信天游来的人,绝对有权力在地图上画圈,制造无人区。”
云策摇头道:“不能跑啊,一旦跑了,狗拉的都会算在我头上,再者,人家有那种大鸟,我又能跑哪里去呢。
还是浑水摸鱼最好。”
“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别人的仁慈上,不得不说,你是一个蠢蛋,告诉你,皇家猎苑被灭口的可能性高达三成。”
云策骑着枣红马下了高坡,刚刚获得了一团不知道有啥用,可是很珍贵的火,这让他的心情非常的好。
不想跟狗子继续吵嘴了,在大汉当一个永远逃亡的人,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需要亲自认识这个大汉,不仅仅是认识这里的人,还有这片大地上所有的秘密。
回到猎宫,娥姬闻见云策身上有味道,立刻准备了热水,准备了肥皂,还把自己舍不得用的香精往洗澡水里加一点,撸起袖子准备给云策洗一个彻彻底底的澡。
“出云城完蛋了,那座城里不可能有人活下来。”
娥姬听了云策的感慨,面皮上一点反应都没有,只顾着给他洗头发。
“我发现啊,这大汉人的性子其实是有些奇怪的,他们好像只知道向前,永远不知道后退的高深含义。
我进到出云城里的时候,心都凉了,你也知道我们在城里住的时候,那座城可是有上百万人,结果,我在城里,就没看见几个人。
你猜,那些人都去哪里了?”
娥姬弄头发弄得心烦,干干净净的一个人,出去的时候头发上干净又清新,回来的时候,什么烂骨头,碎肉沫,草根,树叶子都钻进头发里,需要一点点的挑才能洗出来。
“当然是跑了,你不要把别人看成傻子,人家下雨天都知道往家跑呢,眼看就要发生大战了,还不知道躲出去?
如果都像你说的那么傻,早就灭族了。”
娥姬怼完云策之后,觉得自己一个人帮他弄头发太慢,就把安姬她们几个都招呼进来,一人分一绺,准备快速搞定。
赤身裸体的时候面对娥姬,云策是无所谓的,可是,当安姬四个人进来的时候,他就把身体埋进水里,还用洗澡的帕子遮盖住要害。
云策知道娥姬这是想用最短的时间把他外出的痕迹湮灭掉,别看娥姬似乎啥都不知道,身为荒原人,她对危险的嗅觉一点都不比云策差。
等云策清洗完身体,还睡了一阵之后,天就亮了,昨夜的那一场大雨,彻底把云策留在荒原上的痕迹给湮灭了。
所以,云策早晨起来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淳朴的出云州基层官僚。
信天游只有两个地方有,一个是长安,一个是洛阳。
因此,天上飞的四只信天游只有可能是来自这两个地方。
而且,云策确定,大汉朝廷知晓了出云州社火没有熄灭这个大秘密了。
云策根本就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再见到老潘,虽然心底掀起了万丈波澜,脸上表现出来的惊喜与渴盼,就算是刁滑如老潘者,也心生感动。
“终于可以把你的妻儿完整无缺的还给你了。”
老潘似乎对妻儿不是那么关心,心有所属的跟云策打了一会哈拉,就跟几个老朋友快速的进了猎宫,还把大门给关上了。
云策瞅着被关闭的大门问狗子。
“你说,他们咋从那场大火里逃出来的?”
“有没有可能,那场火就跟烧你的那种火是一个性质,人家放火,可能是为了鉴别,而非杀人?”
“好吧,这个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云策在下午的时候终于再次见到了老潘,这一次自己保护了他的妻儿老小,云策就直接询问他有没有办法进入大汉本土,甚至去长安。
老潘猛猛的吃了娥姬准备好的几样菜,这才放下筷子对云策道:“现如今,你就算不去长安都不成了。”
云策大喜,拉住老潘的手道:“老兄原来还有这等通天本事?”
虽然云策在努力的拍马,老潘却流淌着眼泪对云策道:“都是愚兄的错,当初你回皇家猎苑的时候,我们就该跟着一起回来,如果仔细打点一番,我们如今可能已经踏足大汉本土了。”
云策笑道:“晚一些也不打紧。”
老潘流着泪道:“那时候我们去大汉,虽说不能大富大贵,至少衣食无忧,可现在,我们所有人都将以罪囚的身份去长安接受鉴别。”
云策不解的道:“罪囚,何解?”
老潘猛烈的摇着头道:“不知道为好,不知道为好,知道的越多,恐怕死的越快。”
云策皱眉道:“这其中难道就没有曲折之处。”
老潘摇头道:“龙台卫来了,整件事就没有任何曲折了。”
“龙台卫?”
“天子亲军。”
“出云州不过是一个废弃之州,何德何能可以让天子亲军……左右没有外人在,我们还……”
老潘神色淡淡的道:“听天由命吧,看在你照顾我家眷的份上,老哥哥给你一句话——听天由命。”
云策是一个很听劝告的人,老潘这种老油条选择了听天由命,应该是目前麻烦的最优解。
果然,第三天的时候,云策看到了被捆绑的跟粽子一样的张敏,被人从巨鸟背上丢下来之后,他就知道,出云州社火不熄灭的事情发了,而张敏身为攀星楼在出云州的密谍,却对此事一无所知,应该是罪大恶极的。
云策的脑袋左右急速看了看,除过一只大鸟之外,没看到有人监视他们,就走到张敏身边,解开了绳子,见她手腕都被绳子磨出血来了,就随便用手帕帮她包扎一下。
张敏的脸色苍白的厉害,见云策一直不吭声,就忍不住道:“你就不好奇我为何会落到如此地步的?”
云策摇摇头,想要把张敏拉起来,她却不愿意,宁愿坐在泥土上,也不想起身。
张敏恨铁不成钢的朝云策怒道:“你知不知道我们都要死了?”
云策不解的道:“与我何干?”
张敏流泪道:“你以为一些事情与你无关就真的与你无关吗?”
云策冷笑道:“了不起,就拼了。”
张敏听云策这样说,忽然就安静下来了,从地上站起来,拉住娥姬的双手道:“该真正过日子,就真正过一次日子,别给自己留下太多的遗憾。”
娥姬焦躁的道:“到底出啥事情了。”
张敏脸上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指指天空道:“天塌了。”
(本章完)
第104章 原来社火是神灵
第104章 原来社火是神灵
天塌了。
这是老百姓在遇到过不去的坎的时候,经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一般有钱人,有权人在遭遇覆灭危机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
云策从未听云临川说过这三个字。
因为,他就是天的一部分,普通人的天,本身就是他们创造的。
因此,他们在听旁人说天塌了的时候,一般都会笑,甚至可能还会变的兴奋,对他们来说,只有遭遇这种‘天塌了’级别的灾难,才是他们大显身手的时刻。
所以,从小跟在云临川身边长大的云策,也对‘天塌了’这三个字没啥感觉。
天塌了又能如何呢?
能扛的就抗,能救的就救,能补天的就补天,努力了,抗争了,最后还是抗不过去,那就属于是客观规律了。
在张敏的喋喋不休中,云策终于知道张敏为何说天塌了。
主要事件有三。
其一,三百年,神龙降临大汉一次,以前每次神龙的身影都会出现在长安上空,接受万民膜拜,这一次出现在了出云州。
其二,每次神龙降临大汉,都会赐给大汉一枚龙珠,大汉会把这颗龙珠奖励给大汉最忠实,最勇猛的臣子,让大汉最高端的武力强于鬼方众。
其三,神龙降临出云州,龙珠在出云州消失不见,大汉皇帝大怒,一气之下割断了祖火与出云州社火的联系,让社火熄灭,继而达到让出云州彻底的消亡的结果。
可惜,出云州的社火在脱离祖火的联系后,不但未曾熄灭,还燃烧的越发兴旺,这让拥有祖火,且自称是人类正朔的大汉皇帝如何能忍。
先期到来的是最精锐的龙台卫,马上就要到来的将是隔壁从州的三万骑兵,接着还有八千羽林军将从大汉本土,抵达出云州。
出云州乃是大汉西边最边缘的羁縻州,只与从州,大汉相连,其余两边,一处是号称瀚海的戈壁滩,另一边就是丛林茂密的天柱山以西。
云策就是从天柱山以西过来的,那里的蛮荒状态,说真的不怎么适合人类生存,毒虫猛兽太多了。
至于戈壁,云策觉得应该有一条活路,戈壁滩上一定会有绿洲的,而且,如果忽略掉风沙啥的,那地方应该挺适合人类生存的。
“四只信天游可监视不了我们这么多人,更不要说出云城里还有更多活着的人,其余两百城里活着的人就更多了,还有荒原上的人,他们忙不过来的。”
听云策说的如此天真,张敏忍不住笑了。
“你现在就可以尝试着逃亡一下。”
云策皱眉道:“我一个人的话没问题。”
娥姬在一旁插话道:“那就快跑!”
云策摇头道:“不跑。”
张敏咧着嘴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情种。”
娥姬拉着云策的手道:“能跑就跑,我这就给你准备行囊。”
娥姬的眼神坚决极了,她跟云策说的是决断,而不是什么商量,她是真的觉得,云策能跑掉就是好事情。
张敏抽抽鼻子道:“你选她是对的。”
云策拉住娥姬的手道:“不着急,实在没办法了,我再跑不迟,你们就乖乖的待着,一个家伙告诉我听天由命就好。”
云策说完话,就准备去找老曹,好好的商讨一下将要面对的事情。
张敏这种说是间谍,实际上是武夫的女人,对一件事情的判断,永远只有一个出发点,那就是杀戮。
在云策以及老曹这些官僚们看来,就算出云州的事情再严重,也达不到把这里所有人都杀了的地步。
很可能会杀一批不听话的,比如说红姑娘他们,再杀一批心怀不轨的,比如各路的豪强,再就是要除掉一批武艺高强的,比如云策这种,剩下的人只要经过筛选,确定是大汉子民,大概率是要内迁,然后看管起来的。
这就是老曹说的听天由命。
最让云策欢喜的是,来的人马不是一路人马,而是三路,后期甚至会更多。
办事情的时候,最坏的结果就是令出一门,现如今,龙台卫,从州军,羽林军已经是明确的,在军队完成包围之后,亲自下场检验人的必然还有数量庞大的各路巡检司的人马。
云策觉得这里面一定有空子可以让他们钻的。
老曹听云策分析了局势之后,一双死鱼眼也渐渐的有了神光。
“你是说除过龙台卫,还有从州军,羽林军,甚至从州,代州的各路巡检也会参与鉴别?”
云策点点头。
老曹站起身,一边搓手,一边转着圈子,精神抖擞的对云策道:“从州的兄弟跟我们的交往很多,尤其是巡检司的兄弟更是如此,大家经常互通有无的,你帮我,我帮你的厮混了多年。
如果此次从州军过来三万人,那么,飞翼校尉张成柱兄必定榜上有名,刘兄弟,看来,我们这一次能逃过这场劫难了。
你等着,我去找老赵他们共同商议一下,看看能不能把人脉再扩大一些,我们多路出击,铜墙铁壁都给他钻出一个洞来。”
云策抬头看看天,然后道:“我这里能出五百两金子。”
老曹瞅着云策道:“女人也应该出一点,你身边的女人不错。”
云策摇摇头道:“我出一千两金子,女人你们出。”
老曹按住云策的肩膀道:“你呀,还是太年轻,这个时候女人就是累赘,出女人都不该出金子的,等我们到了长安,一旦没了金子,女人还得跑。”
“没事,等出去了,咱有的是办法弄到金子。”
老曹笑道:“好,等我跟兄弟们商量妥当了,到时候再看每人分摊多少,好啊,兄弟,幸好你带来了好消息,还以为只有龙台卫呢。”
“龙台卫就是铁板一块?”
“那需要时间……”
老曹急匆匆的走了,整个人都显得精神抖擞的。
天空中偶尔有一只信天游划过,时间就像是停止一般,云策瞅着信天游,他真的好喜欢这个东西。
一个人的时候,他就会把手伸进龙珠里去,那里有一豆星火还在燃烧,狗子的触须不断的去触碰星火,每触碰一次,它都要死机好久。
“这就是所谓的薪火相传,这团火其实是……怎么说呢,燃烧的都是数据,每一刻都有数据燃烧,又有新的数据进来,如果把这些数据生成画面,我想,那就应该是一部人类发展的血泪史诗。
而且,这些数据是以散溢的形式向外散播,每个人似乎都能接收到,却无法察觉,也无法更改。”
云策道:“地球上有没有这个东西?”
狗子道:“或许有,或许没有,或许变成了另外一种存在。”
云策把手放在那一豆星火上,火焰会沿着手指攀援而上,最后在云策的掌心里继续燃烧,摇摇晃晃的像是一个新生儿。
“要是发觉不对,你就跑!”
娥姬在吃晚饭的时候,又嘱咐了一遍。
这几天,她都不肯跟云策睡一起了,而是搬去跟安姬她们挤在一起,云策知道,这是娥姬不想继续加深两人的纠缠,如果,在这个危险的时候,有孩子降临,这不是幸福,是灾难,是她们一家三口的大灾难。
有像云策他们这样听天由命的,自然就有想着逃离危险区间的人,龙台卫似乎很喜欢这些逃跑的人,发现有人逃走,就去追,只是往往他们回来了,逃跑的人却一直没见人影。
出云城里幸存的人还在继续向皇家猎苑汇集,其实也没多少人了,等云策看到一个女人用长矛当扁担,挑着两个瘦弱的孩子跌跌撞撞的来到皇家猎苑后,这里聚集的人也不到五千人。
龙台卫的人其实挺讲道理的,为了养活这些人,他们抓来了非常多的狗皮子丢在聚集区里,供人们食用。
说起来真的很讽刺,出云城下的狗皮子吃人已经吃腻了,而皇家猎苑这里的人对狗皮子肉百吃不厌。
还好,狗皮子足够肥,油水多,十个人分一头就吃的饱饱的。
云策身为皇家猎苑的大总管,准许妇孺们进入猎宫,男人们就算了,一个个杀气腾腾,獐头鼠目的不像是好人。
有老潘他们帮忙,云策很快就把这个五千人的营地管理的井井有条不说,还特意登记了所有人的信息。
虽然这些信息有不少肯定是假的,但是呢,云策不在意,老曹他们也不在意,只是把能证明身份的人单另造册,如何证明身份呢?
就是相互作证。
能在如今的局面下,对这些人有一个最初步的管理,就算是龙台卫的人,也不能提出更多要求了。
能证明身份的人远比不能证明身份的人要少,其实有一些也是能勉强证明的,可惜,不论是云策,还是老曹,都不愿意放松口子。
云策全家自然是第一批被证明身份的人,老曹他们也是,大家都是官身,身家自然是清白的,就连娥姬,冯安,粱昆的上三代也是好人,大家都是良民。
张敏看了云策他们编篡的良民册子,眼睛都红了,一把掐住云策的脖子怒吼道:“你们都是好人,为啥,我就是一个身份待定的人,还在我名字后面打个红x?”
(本章完)
第105章 谄媚的二次运用
第105章 谄媚的二次运用
“你是被龙台卫带来的,身份自然成谜。”
“不成,你必须帮我,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告发你们,大家一起死。”
很明显,张敏慌了,尽管她知道这种自己编纂的册子对龙台卫的人起不到任何作用,可是,一旦自己在另册,她就慌乱的不成。
龙台卫对皇家猎苑里的人来说就是外星人,因为人家根本就不理会这里的人,只要不跑,就两不相干。
云策亲手做了最好的烤乳猪,最好吃的红烧肉,还有清蒸鱼,加了馅料的婴儿豆,蒸煮的略微带一点锅巴的白米饭,以及一大锅美味的春野菜汤,派了老曹能找到的最美丽的六个女子给送过去。
结果,还没有靠近呢,就被人家一刀把最美丽的女人的头发给剃掉了,至于那些美食,那些装美食的金器,人家是一眼都懒得看啊。
虽然失败了,不管是云策,还是老曹,老赵等人,都笑得很开心,觉得那群人没有把美女杀掉,就是一场胜利。
“嘿嘿嘿,我看到他吞咽口水了,没人能对我亲手做的美食无动于衷。”
“哈哈哈,他剃掉了美姬的顶门的头发,可就在美姬吓得倒地的时候,他的眼神有那么一瞬的不忍。”
“呵呵呵,虽然这世上比黄金珍贵的东西多的是,可是呢,最能迷惑人心的还是黄金,金器落地的时候,那个家伙好像才发现是金子。”
“接下来怎么搞?”
“龙台卫的大人们,清正廉洁,不为外物所惑,老刘,你的美食继续送,不过这一次可就没有美人跟金器了,换几个干净整洁的家仆给人家送过去。”
“有美人,跟金子人家都不要,这……”
“老刘,你虽然是一个当官的好胚子,到底还是年岁小,你看着,他们这一次还是不吃,下次就只能送干粮了。
从州的三万兵马想要过来,没有两个月的时间休想过来,在这两个月里,我就不信他们每天啃自带的干粮能支撑两月?
我还听说,能当上龙台卫的人,都是勋贵子弟,进入龙台卫之前也是锦衣玉食的主。进入龙台卫以后,看他们现在人畜不近的模样,估计他们的上官操练的时候就没拿他们当过人看,我们要做的就是一点点的唤醒他们膏粱子弟的记忆。”
云策连连点头,觉得老曹说的很对。
“你们居然敢算计龙台卫?”张敏虽然叫唤了,人却显得非常崩溃。
“我们怎么就算计了龙台卫,都是大汉的军人,整日里保家卫国的,你看看他们最近干的事情,又是清理叛逆,又是四处搜寻歹人的,还要抓狗皮子喂养这么多的人,你不心疼他们,我们还心疼呢。”
老赵呵斥了张敏一顿,这家伙本来就上了一点年纪,再加上须发过早的白了,人又仪表堂堂的,这番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就算是张敏都觉得自己可能误会云策他们了。
龙台卫们还是没有接受云策让老仇他们几个年纪大的人送去的美食。
于是,娥姬跟安姬,就在龙台卫面前点了一堆火,娥姬把衣树面团撕扯成饼子的模样,丢炭火上烧烤,片刻光景,饼子就膨大了许多,趁着饼子滚烫,丢给了安姬,安姬这个时候已经把红烧肉剁成了肉沫,加了蒜味草破开饼子,把肉末,蒜味草一起夹在饼子里。
再让四个女童提着篮子把食物给龙台卫的人送过去。
眼看着一个年轻的龙台卫从女童提着的篮子里拿了一张饼,云策,老曹举掌拍了一下,就转身去忙别的事情去了。
不论是云策,还是老曹都没有指望能跟龙台卫搭上关系,风险太大了,要的就是这群人不讨厌这里的人,就已经是最大的胜利了。
先前一群人探讨过,都肯定的认为大汉,不可能把一个州的人全部杀掉,就算以前是羁縻州,也不成,这样做的话,天下震动,人人自危。
既然出云州的人有的人能活,有的人必定会死,他们这群人目前要做的就是尽量给龙台卫的人留下一个好印象,尽量的把活命的希望留给皇家猎苑这边的人。
至于,真正的攻伐,将出现在从州军这边,假如皇家猎苑这里的人也在必死的名单上,云策,老曹,就准备从从州军这里为自己谋一条活路。
只要龙台卫还有规矩,只要他们还有规矩守,就不可能是无懈可击的。
云策给逃难来皇家猎苑的人发出去了很多的肥皂,不论男女,都沐浴,洗衣,修理毛发,就算不能衣着光鲜,也必须保证得体,干净。
经常没事干就杀人的人都知道,杀一个人兽不分的流浪汉,跟杀一个衣着干净的人是两种不同的体验,前者,杀了心里的负罪感几乎没有,后者,杀了,会认为自己刚刚杀了一个人。
出云城里能活下来的人,基本上不是富户,就是豪门,最不济的也是官宦之家,这些人被洗干净之后,一个个看着人模狗样的,看着就不忍心杀死,总觉得这些人还有用处。
那些龙台卫的人,在接受了娥姬她们投喂后,云策就跟老曹带着几个官员,捧着刚刚修订完毕的名册,送到人家手上。
多余的话,一个字都不说,一个个双手抱在小腹上,恭敬地等候人家吩咐。
为首的龙台卫看完一卷名册后,犹豫一下还是问为首的老曹:“出云州社火不曾熄灭,可是真的?”
老曹露出一副思索地样子,过了片刻后才道:“隆冬月十日早晨,正是我出云州官吏行大礼议之时,大学台吴不时主持祭祀,一个时辰后,参拜社火,求祖火保佑我出云州子嗣繁衍,百业兴盛。
当时,下官亲眼所见,社火熊熊。”
中年龙台卫又道:“隆冬月十九日后,可还有人见过社火?”
年纪大的老赵站出来拱手道:“隆冬月二十一日,下官小儿夜间惊厥,哭闹不休,下官于隆冬月二十二日晨,带着小儿前往社庙希望能被社火燎过后,好驱逐小儿体内的邪祟。
结果,大学台关闭社庙,闲杂人等不得进,下官当时见小儿抽搐,情急之下要进社庙,却被刺史府家将驱逐出社庙。”
老赵说的有鼻子有眼,见到的人多,这样的消息很容易被查验,那个中年龙台卫道:“据你所知,那天之后,还有谁见过社火?”
老曹出面拱手道:“城主庞贝,刺史韩得。”
中年龙台卫冷声道:“为何如此肯定?”
老曹一脸痛苦的道:“从那一天后,出云城就大乱了,下官总以为这是因为十万万贡赋未能及时缴纳造成的恶果,是百姓与官府的争斗,结果发现,混乱之源头,居然是城主庞贝跟刺史韩得。
真正攻讦最凶猛的是城主庞贝与刺史韩得。”
说到激动处,老曹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朝中年龙台卫拱手道:“此二贼为出云城混乱械斗之元凶。
也必定与大人调查的社火案有关,还请大人早日捉拿此僚,还出云城冤死的十数万百姓一个公道。”
中年龙台卫并没有把老曹搀扶起来,而是冷冷的看着他道:“城主庞贝死在了城主府,刺史韩得在雨夜,被人枭首,社火无踪。”
听了龙台卫的话,不仅仅是老曹一脸的惶恐,就连云策等人也纷纷失色,云策连忙站出来道:“社火落地生根,在下从未听说过,有谁能移动社火。”
中年龙台卫道:“朝月的第一场雨落下,为一年中唯一可以分社送火远行的日子。”
老曹连忙道:“出云州为大汉所弃,祖火必然抛弃出云州社火,陛下旨意落下,出云州就从大汉三百军州,两百羁縻州中除名,社火必然熄灭,此为千古不易的道理,大人此时寻找社火,岂非……”
“住口!”
中年龙台卫暴喝出声,老曹立刻闭嘴,只是那一脸的不解看的人心生不忍。
从龙台卫那里出来,云策就瞅着老曹他们几人道:“诸位兄台,咱们如今都是一伙的,这其中还有什么事情是我不知道的?”
老曹摇摇头道:“你还是莫要知道了,这并非好事情。”
云策闻言点点头,也不多问,就随着老曹他们回到了猎宫,商议下一步该如何做,才能让龙台卫确认他们都是一群不知情的人。
“你们才是这个世上最坏的人,你根本就没有所谓的道德,一群人去骗龙台卫,你又装作无知去骗那些人,而龙台卫的人又在哄骗你们所有人,你说说,在这个大循环里,可曾有一个好人?”
才安静下来,狗子就开始在脑海中对云策他们的行为极尽侮辱之能事。
云策叹口气,在脑海中安抚狗子道:“不过是一群想要努力求生的人罢了,你不该看不起我们。
生而为人,我们想要努力地活下去,没有任何的错。”
“你们这么在乎生命?”
“对啊,生命无价。”
“既然知道生命珍贵,为何在出云城里,你们一堆堆的杀人害命?那些人的生命就毫无价值吗?”
“滚蛋,你听清楚了,是我们自己的生命很珍贵。”
(本章完)
第106章 社火逃了
第106章 社火逃了
朝月,是高良山上食物最充足的时候,每年这个时候,高良山上万物复苏,可以食用的嫩草,可以入药的药草,可以当作香料的香料草,这个时候都会纷纷冒头,以最肥嫩的模样迎接人们的到来。
云策从土里拔出来一棵跟生芽一般的粗壮嫩芽,掰开之后,汁水四溅,咬一口脆生生,甜丝丝不说,还有一股子奶味。
“妇人产后所用的金头芽,通乳的圣药,两支便可让妇人奶水如潮涌。”
听老仇这么说,云策立刻把这东西丢掉,还吐了两口唾沫,他可不想流奶水。
今天,漫山遍野都是前来采集的人,皇家猎苑的人也几乎倾巢出动了。
放任这些人来高良山采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狗皮子这东西的肉燥的厉害,吃一两顿还好,吃的次数多了,就没办法通便了。
眼看着营地里不少的人腹大如鼓,严苛如龙台卫也不得不放他们去高良山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采集。
“能放大家出来,是不是说明人家不杀我们了。”
娥姬跟张敏凑在一起,云策不要金头芽,娥姬一颗都不想放过。
“龙台卫就是给陛下干脏活的,他们一般不轻易出动,一旦出动,赤地千里都算是轻的。”
“社火这东西没啥用啊,怎么会有人去抢这个东西。”
“你知道个屁,就你这种小户人家的娘子,才会觉得社火没有用,那些胸怀大志的大丈夫,为了分润一点社火,就算把全家都搭进去也不觉得可惜。”
“为啥啊,就为了一团火?”
“当年霍王为了立汉,硬是把黄帝传下来的三十六州社火全部收集到一起,然后散落到了三百军州,如此,大汉才算是合情合理的成了天下共主,大汉皇帝才能号令天下三百军州。
要是没有社火,天,地,龙,神,人,没有一个愿意承认大汉。”
娥姬抬头看看跟老仇谈笑言欢的云策,眼睛一亮又看到了一棵肥硕的金头芽,连根拔起丢篮子里。
“这东西不能让你的胸脯变大,这是妇人通乳用的。”
“你管我呢,不过,这些天以来,有一句话憋在我心口好久了,你说,我问不问你呢?”
“问啊,有什么不能问的?”
“好,那我就说了,你这次回来,还是来监视我郎君的吗?”
张敏脸色变了一下,立刻就恢复了正常,把一根甜草塞嘴里啜吸两口,吐掉渣滓道:“不是,是配合龙台卫寻找社火的。”
“你这些天已经把家里翻遍了,找到社火了吗?”
“没有。”
“那是不是说我郎君跟社火一点关系都没有?”
“可是啊,你郎君实在是太正常了,正常的让人觉得一点都不正常,我总想着,可能这个世上所有的坏事都是他干的,才算合理。”
然后,云策就看到娥姬跟张敏打起来了,张敏不知道脑子是不是抽抽了,明明武功很高,可以打娥姬一百个,偏偏两人在山披上抓头发厮打,还打的不可开交。
云策好不容易把她两分开,娥姬就朝张敏恨恨的吐一口唾沫,啥话都不说,张敏也气咻咻的朝云策吐口水,娥姬大怒,又要扑上去,被云策扛着下山了。
“以后不要那么冲动,没狗皮子,你打不过她。”
“我就是见不得他往你身上泼脏水。”
云策把娥姬背到背上,轻声道:“你害怕了?”
娥姬把脸贴云策背上低声道:“那个雨夜,我害怕极了。”
“你也觉得是我干的?”
“就是你干的,晚上跟你躺在一起,我总是梦见自己躺在一个火塘边上,火塘里总有一团火在跳跃。”
云策拍拍娥姬的屁股道:“这只能说跟我睡你安心。”
“狗屁的安心,以前睡觉怎么就梦不到火塘,偏偏人家的社火在雨夜里丢了,而我雨夜后跟你睡就能梦到火塘。”
“既然安心,后来为啥不愿意跟我睡了?”
“我怕时间长了,沾染上火塘的气息,给你带来灾难。”
云策轻轻在娥姬耳边道:“出云州的社火以后就是咱家的了。”
娥姬重重的点点头。
云策下山之后,就看到一个壮汉正在殴打老曹,此人下手非常狠,一脚就把老曹踢得口吐鲜血,动弹不得。
至于龙台卫的人则抱着胳膊站在不远处看热闹。
云策让狗子测评一下战场,狗子说了一句普通,云策就丢下娥姬,一个饿虎扑食,就把那个壮汉压在身下。
老曹见状,挣扎着爬起来,举着一块石头就朝壮汉的脑袋砸了下去。
壮汉的脖子非常的灵敏,老曹一连砸了七八下,都被他灵活的躲开了,直到云策用膝盖顶着他的胸口,一只手捏着他令狐哦的脖子,老曹这才能做到一击必中。
老曹砸中一下,就让云策松开那个壮汉,用石头指着那个头破血流的壮汉道:“黄渡,我们的恩怨一笔勾销了。”
黄渡大怒道:“你砸了我,才说一笔勾销,早干啥去了。”
老曹笑道:“别争了,你想要啥,我有的你都可以拿走,就算要我老婆,这会她就在猎宫里,你可以带走,要是觉得不够爽利,你以后就睡她屋子里,我搬去隔壁居住如何?”
黄渡擦拭一下脑袋上流下的血,坐在地上,仰头瞅着云策道:“这是你兄弟?好大的力气。”
老曹对云策道:“这就是代州巡检司的老黄,几十年的交情了,自从睡了他的一个小妾,他就生气到今天。”
本来已经平和下来的黄渡再次跳起来骂道:“畜生啊,那是我儿媳妇。”
老曹嘿嘿笑道:“那怎么会在你屋里?”
不等老黄继续说话,老曹把他拉到远处,开门见山的道:“这一次算是落你手里了,把我们从坑里拉出来,开个数,我们都认。”
黄渡原本羞恼的模样顿时不见了,咳嗽一声道:“这一次麻烦了,代州刺史陈霖来了,晚上就到,这一次出云州社火失踪的事情,太过于骇人听闻,不查出一个结果出来,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
老曹咬着牙道:“出云州现如今至少还有一千多万的人口,这么多人,你们怎么查啊。”
黄渡笑道:“其实社火与百姓相通,虽然百姓说不出来准确的感觉,但是,有没有社火的区别很大。
你看,这里的人在危局里面,还有心思去采集,去游玩,说白了,这就是社火还在燃烧的例证。
现如今,要用的就是排除法,把你们出云州的人一部分,一部分的送走,离开出云州,如果一批人走了,出云州百姓没啥变化,就说眀社火还在出云州,离开的那一批人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可要是一批人走了,出云州的人心彻底沦入黑暗,那就说眀最近送走的一批人是有问题的,如此下水磨石功夫去排查,总能找到那个拿走了社火的家伙。”
云策在一边听的心咚咚跳,老曹却听得喜笑颜开,拉着老黄的手道:“我们是第一批,老兄一定要安排我们第一批走。”
老黄笑道:“那就要看你出啥价钱了,你老婆就算了,太老了,给老子赔一个年轻的,就让你们第一批走,不过,先说好,你们中间要是真的有人拿走了社火,到时候被人集体砍头,你也别怨我。”
老曹回头看看云策道:“我们要详加检验,一个人都不可错过。”
云策点点头道:“全部脱衣服过水门,包括你我。”
老曹点点头,就对老黄道:“安排吧,我们第一批走,过了龙门桥,进入代州地界,出云州的社火就波及不到我们了,改代州社火照顾我们了是吧?”
老黄点点头道:“快点离开是非之地吧,远离了也就好了。这出云州实在不是一个好人待的地方。
这一次陛下善心大发,赦免了出云州罪囚之子不得进入大汉本土的禁令,你们也算是否极泰来了,当然,前提是找到出云州社火。”
云策低头瞅一眼自己左手上的腕带,忍不住微微叹口气,看样子,这一次,要跟狗子,龙珠分开好长一段时间了。
“狗子,你带着龙珠,社火先走一步如何?”
“我的腿短,走不快。”
“你能控制信鸟吗?”
“可以,不过,你真的这么信任我?”
“我非常的信任你。”
“那好,我一会就飞走。”
等老黄跟老曹刚刚商量好第一批人员的事情,云策的手腕上已经没有了腕带。
一只信鸟呼扇着翅膀飞上天空之后,就箭一般的朝代州方向飞去。
下午的时候,去高良山采集的人才回来,正兴高采烈地准备晚饭呢,就听见天空中接连炸响了一连串的惊雷。
众人抬头看天,这才发现,刚才还湛蓝的天空,顷刻间就布满了乌云,乌云裹挟着狂风从高良山的山顶飞过,雷电如同乱蹿的金蛇,穿过厚厚的乌云中一道接一道的砸在高良山顶那座高绝的山峰上。
喀嚓一声响,无数巨大的石头从高良山上崩裂,携带着狂暴的力量从山顶倾斜而下。
老黄亲眼看到高良山的高峰从中折断,一头扎进了幽深的峡谷中,忍不住高声道:“出云州社火逃了。”
(本章完)
第107章 我杀人被她看见了
第107章 我杀人被她看见了
“唳——”
信天游唳叫一声,就在六个龙台卫的眼皮子底下飞走了,还是那种旱地拔葱式的飞上了天空,没有平飞的迹象,它一直在向上冲,看起来极为兴奋。
高良山折断的声响还在山谷间回荡,天空中就有密密匝匝的飞鸟遮蔽了天空,各种各样的兽吼也同时响起。
于此同时,大地开始颤抖。
枣红马一边撒欢,一边大叫,似乎非常的高兴,娥姬的那只小奶狗也跟着狂叫,像是在庆祝新生。
等地动平息,云策抱着娥姬的手松开,再抬头看远处的高良山的时候,那里依旧电闪雷鸣,滂沱暴雨随即就倾泻下来了。
老曹抹一把脸上的雨水,一把拉住老黄道:“现在就走,现在就走。”
同样被暴雨淋湿的老黄连连点头道:“是要立刻走,让你们进入代州,本就是为了搜查出云州社火,现在社火跑了,你们就没有那么重要了,快走。”
云策抓住兴奋的不成样子的枣红马,好一会才让它安静下来,急急的喝令冯安,粱昆老仇立刻把马架在早就准备好的马车上,顾不得慌乱的营地,率先带着车队冒雨离开了皇家猎苑。
老曹,老赵等人也是早有准备,云策的车队还没有离开视线,他们的车队已经沿着云策车队碾压出来的车辙上路了。
每当大规模的危机到来的时候,有决断的人总是能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逃出生天。
一个后背背着一个男孩,怀里绑着一个女孩的妇人,手持长矛勇猛的向骑着雷烟兽的云策杀了过来。
即便是瓢泼大雨中,云策依旧能看到那个妇人眼中的泪光,她在赌,赌云策不会用马槊把她们娘三像挑垃圾一样的挑进水沟里,也赌云策怀着怜悯之心,给她们娘三一条活路。
这个机会转瞬即逝,来不及哀求,来不及交换,她只能赌命。
云策的马槊刺出,不过避开了妇人的身体,锋利的槊刃横着挑在她的肩窝里,手一抖,就把她丢到了老仇驾驶的粮车上。
妇人双手紧紧的抓着覆盖粮食的雨布,用牙齿咬破雨布,扯出一个大洞,就带着她的孩子钻了进去。
老仇摇摇头,回手把破洞用绳子扎起来,抖抖缰绳继续催马快行。
不知为何,今天的马精神非常的旺盛,几乎不用催促,它们自己就奔跑的极为迅速。
皇家猎苑到龙门桥六百里,老曹为了打一个时间差,一路上不敢停歇,他必须赶在代州刺史陈霖知晓出云州社火逃遁无踪之前,跨过龙门桥,进入代州,只要赶在禁令下达到龙门桥之前,进入代州,他们就是一群合法合规的大汉人。
“刘长安,雷烟兽快,先去龙门桥那里打通关节。”
暴雨中老曹扯着嗓子对云策大喊,同时,还把一个沉重的袋子给丢了过来。
云策单手接住袋子,袋子很沉,里面装的明显是黄金,他应承一声,就催促枣红满提速。
枣红马比任何时候都来的激昂,长嘶一声,就顶着豆大的雨点,再次蹿了出去。
乌云很低,就像锅盖一般扣在大地上,雨水很足,豆大的雨点砸在人身上如同石子。
枣红马就在乌云与大地之间顶着雨继续狂奔,娥姬看着逐渐消逝在雨幕中的云策高声喊道:“事不可为,先跑啊——”
张敏抱着一个小女孩不满的道:“他要是真的跑了怎么办?”
娥姬坐回马车,封闭好防雨布恶狠狠的对张敏道:“我就盼着他跑呢,龙一样的男人,因为我们几个妇人,不在天上飞,生生地在地上爬,龙的爪子那是在地上爬的吗?他天生就该飞。”
张敏眼神不敢跟娥姬凶狠的目光接触,转过头道:“他不会丢下你们的。”
娥姬怒道:“用的着你说?”
枣红马的速度真的很快,狂奔了一个小时之后,就跑出了雨地,此刻,两边的山峦就变得低矮了,再往前狂奔了半个小时后,山峦逐渐就变成了丘陵,转过一个湾子,前方陡然出现了四个红甲骑士,胯下一水的雷烟兽,横着马槊将本来就不宽的道路占的严严实实。
“来人止步。”最左边的红甲骑士见云策急速奔驰而来,立刻出声喝止。
云策勒住枣红马的缰绳缓缓的停下,坐在马上朝对面的骑兵拱手道:“出云州第一批被鉴别者,即将到来,还请各位兄长行个方便。”
说着话,云策就从口袋里抓出四枚金铤,天女散般的朝对面四人撒了出去。
红甲骑兵抓住了金铤,很熟练的装进腰畔的革囊里。
云策再次拱手道:“出云州大乱,我等好不容易有机会带着家眷逃出生天,还请诸位兄长行个方便,在下单人独骑,携带的金子不多,等后方车队到来,必有重谢。”
红甲骑兵依旧不说话,只是催动雷烟兽向两边挪开,就在云策大喜,以为金子开路有效果的时候,从骑兵让开的缝隙中,出现了一个同样骑着雷烟兽的中年长须男子。
才看清这家伙的脸,云策就知道要坏事了,主要是这个家伙眉心的悬针纹太深了,嘴边的法令纹也也清晰的如同刀刻斧凿。
这一看就是一个当官的,还是一个当大官的,最要命的是,这种长相的领导一般都比较刻薄寡恩。
往好处说,这种人重规矩不愿意变通,往坏里说,就是那种要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最大程度的那种人。
“天相大变,出云州社火已经逃逸无踪,代州不再接纳尔等出云州的罪囚之后,回去吧,告诉后来人,不许进入代州。”
云策闻言,不死心的拱手道:“不知大人名讳,是否有权拦截出云州遗民,且不许我等进入代州。”
中年人哂笑一声,旁边的骑兵立刻出言道:“尔面前的便是我代州刺史陈霖大人。”
云策左右瞅瞅,没看到其余人,就不屑的道:“听闻刺史大人乃是一方诸侯,如何这里连一个从人都没有,只有尔等四个粗人,说出去恐怕都无人相信。”
“我家大人一向不喜排场,其余人等已经奔赴各个路口禁止出云州罪囚之后踏入代州,这去龙门桥的路,就由我等守卫。”
云策长吸一口气瞅着中间的陈霖道:“出云州社火已经逃亡,山川地理,乃至上苍都有感应,野兽齐嚎,众鸟高飞,委实不是一个好征兆,出云州百姓也是我汉家一脉,刺史大人就没有怜悯之心吗?”
陈霖冷声道:“退回去,无需多言。”
云策举着口袋慢慢靠近陈霖,哀告道:“我等愿意以家财买条活路,还请刺史大人行个方便。”
陈霖嗤笑道:“区区几两金子,也想说动某家?杀了他。”
云策抡着钱袋子就砸向对面的骑兵,他的马槊如同毒龙一般从钱袋子后面钻出来,凶狠的钻进陈琳的咽喉,马槊左右晃动,锋利的槊刃便割断了陈霖的脖子,斜着刺进左边的骑兵首领的胸膛。
一眨眼的功夫,云策就杀了两人,其余三人发现云策暴起杀人,想要反击,五匹雷烟兽把道路挤得严严实实。
云策要速战速决,马槊被他当成投枪刺进最远处的一名骑兵的后背,自己的身体早就离开了枣红马,用尽全身力气的一拳砸在一名骑兵的胸口,只听一声闷响,骑兵的身体就软软的趴在雷烟兽的背上。
等最后一名骑兵好不容易把雷烟兽从混乱中解脱出来,云策已经站在雷烟兽的脑袋上,俯视着他。
“咣当”一声,骑兵的马槊跌落在地,云策如同一只大蝙蝠一般扑向骑兵,单手捏住他的咽喉,将他生生的从雷烟兽的背上扯下来。
五分钟后,云策松开了骑兵,他的尸身就软塌塌的倒在地上。
同时倒地的还有五头雷烟兽,它们竟然相互碰撞而死,死的一点都不犹豫。
为了不让枣红马有心理阴影,云策还好心的用手遮住了它的眼睛,可是,枣红马似乎很喜欢看同类死伤一地的模样,甩头挣开云策的手,打着响鼻,在死成两堆的雷烟兽中间徘徊。
人死了好说,丢到不远处的河流里去就好了,可是,雷烟兽就是一个大麻烦,这东西快三千斤的体重,想要丢到远处去,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
就在云策认命的扛起一头雷烟兽的时候,不远处的山包后面,钻出来了两个人,远远的就朝云策招手。
“你们总是在我出手杀人的时候出现,就不怕我杀人灭口吗?”
红姑娘道:“不会出卖你,你这才杀了五个,我们已经杀了两百多人了。”
云策眉头一凝,轻声道:“你们也要进入代州?”
裴川阴沉着脸道:“信天游满天飞的时候,我少君就已经决定率部离开出云州。”
云策摇头道:“不可能,五头信天游,三十个龙台卫,还不足以让你们下这样的决心。”
裴川愤怒的道:“我们只是躲避他们好吧,要你多什么嘴,好像你啥事情都清楚明白一样。”
红姑娘推开裴川搀扶她的手,单手抚摸在自己的小腹上,哀伤的道:“社火不继,子孙不继,我腹中的孩儿没了。”
(本章完)
第108章 第一零七:腌臜的道德
第108章 第一零七:腌臜的道德
“你的人马呢?”
云策把帕子绑在脸上,左右看。
裴川挥挥手,丘陵那边就走来几十个披甲壮汉,很快就帮云策把路上的人马尸体处理的干干净净。
“看来我出手早了,晚一些的话,你们也会把这个刺史杀掉。”
裴川颓丧的坐在一块石头上冲着云策咆哮道:“再给我一天时间,我就能杀进代州,我的孩子也不会死。”
云策瞅着红姑娘道:“如此说来,社火的事情,你们知道的比我还要早一些,怪不得我说不让你们攻打出云城,你们就不攻打了,你们离开皇家猎苑的时候,就已经在谋划进攻代州了。”
红姑娘道:“大汉剔除出云州,出云州的社火必将熄灭,可是,我们等了许久,发现出云州未曾出现如海坤州灭亡时候的天象,还以为会一直如此,可惜,当我们知悉出云州刺史韩得被杀,社火消失之后,就开始布置征伐代州事,结果,还是晚了一天。
如今,龙门桥地势险要,抢夺不易……”
云策没有接话,红姑娘话里话外都想利用他拿下龙门桥。
就算自己杀人被她看见了,云策也不愿意帮助他们攻打龙门桥,不管怎么样,他都希望娥姬她们过桥之后,红姑娘她们再去谋算人家代州。
“出云州虽然没有了社火,土地,人口,资源依旧在,你们何苦要去远征代州呢,就算你们打下来了,长安祖火那边,再把代州的社火熄灭,你们是不是要一路继续进攻,最终,不拿下长安不罢休?”
“不是这样的,羁縻州的社火,本就是把一道祖火,分成了两百份,就算出云州的社火熄灭了,其余的一百九十九道社火的力量会加强。
所以,损失几个羁縻州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代州这里的社火不同,他是大汉三百军州的根本,祖火要是熄灭代州社火,它就会彻底的损失掉这份社火,等祖火的力量被减弱到一定程度之后,更强大的社火就会自动成为新的祖火。
拿下代州,我们就等于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社火。”
红姑娘刚刚小产,人还是很虚弱的,但是呢,她的精神似乎很健旺,背着手看乌云压过来的场景,让云策很难忘。
来自出云州的乌云逐渐覆盖过来了,随着乌云一起来的还有暴雨跟一支长长的车队。
红姑娘没有说龙门桥的事情,云策也不想问,到了龙门桥之后,老潘他们自然有办法进入代州。
大雨从头顶落下来的时候,天色真的已经很暗了,只有靠近代州的天边,还有一片鱼肚白。
一道火龙在黑暗中奔驰,云策站在高处看了这条奔驰的火龙,车队的数量已经比出发的时候,少了三成。
“你们可以在这里换马,然后马不停蹄的赶往龙门桥,三天后,等我的大队人马赶到之后,我就会进攻龙门桥,记住了,你只有三天时间。”
裹着雨布的红姑娘刚说完,就被裴川背着离开了这片高坡,高坡下,正有一群拉车的羊正在雨中有一口,每一口的吃草,这种性情温和到了极点的牲畜,对于未来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
云策看到了娥姬,那个女人刻意把脸露在外边,她似乎知道云策正在看着她,知道怎么让他安心。
老潘看到了那群马,立刻让车队停下来,先前的马已经不停的跑了两百多里,此刻早就支撑不住了。
看着车队的人忙忙碌碌的换马,云策再一次骑着枣红马直奔龙门桥。
天亮的时候,云策终于赶到了龙门桥。
有龙门桥,桥下自然就会有一条龙河,龙河的发源地就在代州的苍山,这条河从苍山出来之后,水量就非常的充沛。
当年霍去病在确定大汉三百军州的时候,就曾经以龙河为界,龙河以内是大汉,龙河以外是可以征伐的蛮夷。
自从杀了那四个红甲骑兵之后,云策总觉得代州的骑兵比不上出云州的骑兵吗,不如虎贲军的周承明也就罢了,连典军校尉赵岭的部下也似乎远远不如。
就这样的骑兵,能混到护卫刺史的地步,毫无疑问应该是代州的精锐,可这样的人也算是精锐?
云策换上了一套干爽的衣衫,衣衫是放在防水马包里的,吃的东西也是娥姬准备的,虽然没有被雨水泡了,放置了一夜之后,此刻也硬的跟石头差不多,衣树饼子就该趁热吃。
背后的出云州乌云滚滚,电闪雷鸣的如同魔域,眼前的代州则青天白日,鸟语香的像是仙界。
很明显,眼前的龙门桥的人,还不知晓马上会有大批的出云州百姓会从这座桥梁上进入大汉本土。
老黄就是龙门桥巡检司的巡检,按照来的时候老曹的吩咐,云策进入龙门桥驿之后,第一时间,就找到了一个叫作张毅的巡检。
提及了老黄之后,人家似乎对这个并不关心,只是笑眯眯的瞅着云策,而且,已经把一只手放到桌子下边去了。
代州刺史陈霖不收的金铤,一秒钟之后,就成了人家张毅的,就这,还是见面礼。
人是好人,见云策人困马乏的,就请他吃了一顿炖肉,云策现在已经不问肉的来历了,既然要在大汉生活,做事,革命,造反,就要适应这里的生活。
炖肉意外的好吃,尤其是金黄色的汤汁,喝一口就让本就枯萎的云策的胃,立刻充满了生机。
“一千两黄金,做哥哥的给你开禁半个时辰。”
“这怎么成。”云策闻言大惊。
张毅原本笑得跟元宝一样的脸顿时阴沉下来,轻声道:“这已经把老黄的颜面折算进去的价了。”
云策拉住张翼的手,低声道:“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怎么说?”
“这一千两金子是给张兄的,都被张兄拿了,你手下的弟兄拿什么,还有,张兄的上官要不要拿?
张兄啊,咱们的目的是把事情办爽利,您想啊,出云州现在是啥情况,那还是活人能待的地方吗?
这一次好不容易有陛下的恩旨给了我们一条生路,只要能活,谁还在乎钱啊。”
张毅吞咽一口唾沫,咬咬牙道:“一千五百两金子,哥哥我给你开禁一个时辰。”
云策摇摇头道:“咱们现在办的事情就不是一般人能办的事情,一旦事发,是要掉脑袋的。
咱们在做之前,一定要把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关系都想到,想透,一定要做到人不知,鬼不觉,你知我知才好。”
张毅迷茫的瞅着云策道:“我是真的想不出来。”
云策低声道:“进来的人身份怎么解决?有些人要去长安,有的去洛阳,最远的还要去洪州。
虽然一个个都是罪囚之后,可是呢,进了大汉,您想啊,他们怎么可能愿意顶着一个罪囚身份继续让大汉人看不起呢?
张兄,想想啊,一事不烦二主。”
张毅总算是听明白了,不就是想要一个正规的身份,也就是真正大汉本土身份,他自己就是大汉本土身份,这东西平日里没啥用,该吃饱肚子的汉人早就吃的脑满肠肥,该饿肚子的必然饿的发慌。
不是说你是大汉人,就能衣食无忧。
张毅一拳砸在桌面上道:“两千两,哥哥给你办了。”
云策笑道:“三千两才是一个符合张兄身份的价钱。”
张毅听到三千两的数字,并没有感到惊讶,只是用手指,在云策胸口点两下道:“给你五百枚空白身份牌子,你自己填。”
云策连连拱手,与张毅约定,只要车队到了,就能立刻通关。
娥姬要到龙门桥,至少也是傍晚时分的事情,云策有大把的时间跟红姑娘,裴川两人沟通一下杀人灭口的事情。
至于三千两金子,云策必定会足额支付给张毅,而这笔金子,就需要几方人来凑一凑了。
云策觉得挺好的,事情办了,最后金子成了自己的,是一个完美的闭环。
红姑娘对云策小心谨慎的模样有些看不起,她觉得大丈夫行走天下,自然要昂首挺胸,告清白于天下,如果让她跟云策那样生活,她不齿为之。
云策跟一个大反贼,自然没啥好比的,眼看着红姑娘的部下汇聚的越来越多,云策就焦急的瞅着来时路。
他真的很担心,一旦红姑娘他们动手了,自己就很难再找到龙门桥这个一个可以满足他所有要求的政府组织。
好在,天边出现火烧云的时候,车队终于来了,老曹的一双眼珠子红的跟炭火一样,见到云策就问道:“事情办妥了吗?”
云策道:“我不想以出云州流民身份进入代州,所以多了一些钱。”
老曹回头看看凑过来的众人道:“我觉得这笔钱的值得。”
说完后就再次看着云策道:“不超过四千两金子,这事就能办。”
云策摇头道:“人家要三千两,送钱,人车立刻过关。”
老曹在云策胸口捶一下道:“这事办的漂亮。”
云策道:“拿金子,过关。”
(本章完)
第109章 人心与地狱相通
第109章 人心与地狱相通
云策,老曹,老赵,老丁,几人站在龙门桥关口处,盯着自家的车队缓缓过了桥,又从一个桥书的中年人手里拿到了身份牌子,老曹就朝云策嘿嘿一笑,带着自家人马连招呼都不打就匆匆离开了。
云策自己也没有啥好感慨的,大家聚在一起是为了求活,现如今,目的达到了,人情也就全部用尽了,自然也就到了分别的时候了。
还以为这些人会在龙门桥驿站休息一下,没想到,老曹他们仅仅在这里换了马,又急匆匆的离开了。
想想也对,在这里干了一件极度犯禁的事情,如今得手了,自然要远遁千里之外。
云策自己的屁股也不干净,尤其是不久前还杀了一个刺史,这件事如今还没人知道,一旦代州这边发现刺史失踪了,必定又是一场波澜。
所以,云策急匆匆的安排娥姬她们换马,也必须尽快离开,毕竟,红姑娘他们的大军,就要杀过来了。
马车开动的那一刻,娥姬一把拉住云策的手臂道:“一起走。”
云策低声道:“你攒的金子快没有了吧?”
娥姬低声道:“我还藏了一些。”
云策摸摸娥姬的头发道:“我们现在足足三百多人呢,那点金子不够,如今进了大汉本土,好多发财手段就不能用了。”
娥姬小声道:“你要把刚刚给出去的金子拿回来?”
云策道:“这是自然,那是我们的金子。”
娥姬重重点点头。
有张敏在,云策对娥姬她们的安全还是比较放心的,想要跟张敏说话,嘱咐她注意安全,张敏却把头转过去不看他。
“她咋了?”
娥姬冷笑一声道:“谁知道呢。”
从龙门驿进入代州之后,道路上基本就没啥可选择的,因为只有一条路,雄伟的大黑山伫立在龙河左岸,右边是连绵不绝的苍山,人们想要继续朝大汉腹心前进,就必须沿着龙河走一千六百里的龙河峡谷地带。
张敏不听话,云策只好把安全托付给了冯安,粱昆,以及老仇率领的猎户们。
车队继续前行,云策就站在路边看着她们离开,粮车路过的时候,从粮车的防雨布底下,钻出来三颗脑袋,没说话,没有惊动别人,只是盯着云策看了许久,直到看不见了,这才重新钻进防雨布。
云策拥着卧倒在地的枣红马,一边啃着饼子,一边等待太阳彻底落山。
红姑娘说了,天黑之后,就是她们大举进攻龙门驿的时候。夺下龙门驿后,她们会在龙河峡谷最狭窄处,修建一连串的城寨,防备代州的官兵反扑。
看样子,夺取龙门驿,是她们早就策划好的方略,如果能抗住代州兵马的反击,他们就以龙门驿为老巢,慢慢以万家灯火的方式将代州社火的保护范围向出云州拓展。
或许是一次性收到了三千两黄金的缘故,龙门驿早早的就闭关了,瞅着龙门桥中间的两段桥面,被缓缓拉扯起来,出云州,与代州,就重新变成了两个不相干的州。
云策觉得自己如今已然习惯了这个世界,不再认为自己是一个外来者了。
他习惯了这个世界里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精怪,比如龙灵,比如社火,比如信天游,比如龙族。
社火很重要,在地球上,社火依旧是一项喜闻乐见的民俗活动,只是,这个社火最初代表着什么,现在已经没有几个人能说清楚。
只记得,有傩舞,有铁头狮子,有划旱船,有踩高跷,有大头娃娃,有抓着木炭粉末往火把上撒,制造一团又一团明亮火焰的。
很热闹,只是为啥要这么干,人们已经忘却了。
张毅今天应该买了很多的酒肉,云策看到龙门驿的那座大院子里灯火通明的,有很多很多人在吃肉喝酒,更有一些衣着鲜艳的女子在跳舞。
大汉的音乐不好听,主要是曲子比较明快,很适合跳舞,相对的,这里的人打鼓一般都打的不错,节拍清晰,似乎跟呼吸同步。
出云州那边的乌云已经碎裂开了,一缕缕的月光从破碎的乌云缝隙里钻出来,最终落在大地上,把大地也给切割成一块一块的。
还有一些月光落在龙河上,本就湍急浑浊的河面就呈现出诡异的铁锈色。
云策看到一柄钢钩,被人用弩弓发射出去了,钢钩屁股后面带着凌乱的绳索,等钢钩挂在被拉起的桥面上,就有一个瘦小的身影猿猴一般沿着绳索向桥面攀援。
这个人攀援绳索的速度非常快,也就十几个呼吸的功夫,他已经站在桥面的最高处。
云策觉得这个人没办法对付挂起桥面的四道铁链,白天的时候他专门看过,一时半会的砸不开。
事实也跟云策猜想的不一样,那个身形瘦小的人,并没有去破坏铁链子,而是拉扯自己脚下的绳子,云策的眼睛很好,他能看到原本细弱的绳子后面连着粗绳子。
等粗绳子跟钢钩联系到一起之后,云策就看到了一个奇景,一串串的人被粗大的绳子拖着,缓缓地升上桥面。
这是很精巧的滑轮机构,依靠绳子往复不停的滑动,就把一串串的人送上里已经被高高扯起的桥面。
这样的突袭战其实很有观赏性,等高高的桥面站满了人之后,他们就沿着桥面迅速的滑向控制四道铁链的工房。
没有听见惨叫声,拿到被拉扯起来的桥面,就慢慢的降低,最终咣当一声落在桥墩上,将一座断桥重新弥补成一座大桥。
然后,就有很多人从出云州这边的黑暗里,悄无声息的踏上了龙门桥。
云策没有继续看红姑娘她们的战斗,这个时候狗子不在,龙珠不在,如果再没有金子,他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每天一醒来,就有三百多张嘴问他要食物,这种事就不能想。
龙门驿的钟声终于响起来了,云策看到张毅,老黄他们正在手忙脚乱的着甲,不过,张毅是真的在穿甲胄,老黄更像是在装模作样。
龙门桥那边已经燃起了大火,火是龙门驿的人放的,还泼了油,红姑娘的人正在救火,他们选择用沙石,而不是水。
回头再看老黄跟张毅的时候,发现老黄已经把一柄刀子刺进了张毅的后背,刀子扎的很深,刀尖从胸口部位露出来了两寸多长,张毅的胸甲就掉在地上,看样子老黄这个家伙就是在帮助张毅穿胸甲的机会,刺杀了他。
云策以为这事不怪老黄,张毅决定跟叛军战斗的时候,他就选择错误了,老黄看的很清楚,叛军的人数太多了,已经不是他们这个小小的龙门驿站能对付的。
这个时候,身为一个合格的官僚,就应该收拾收拾细软,立刻跑路,立刻脱离残酷的战场,而不是不自量力的想要去战斗。
如果张毅没有那么多的金子,老黄一定会选择丢下张毅,自己跑路的,可是呢,这家伙手里有三千两金子,张毅只能死了,这非常的合理。
因为跟老黄认识,还用了人家好多人情,虽然最后把这些人情都折算成黄金报答了,云策还是不想让老黄知道自己死在了刚刚帮助过的人身上,就算是云策,也觉得这样做很没有道德。
所以,他就藏在柱子后面,等老黄提着两个沉重箱子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云策的马槊就从他微微张开的嘴巴里刺进去,透脑而出。
云策没有从柱子后面走出来,临死的老黄只能看到一杆马槊跟一双有力的臂膀,至于,杀死他的人是谁,他可一点都没看到。
云策转动一下马槊,搅乱了老黄的脑浆,直到这个时候,老黄拎在手里的两只箱子才轰然落地。
老黄的身体还挂在云策的马槊上剧烈的颤抖,这个时候,他其实已经死掉了,只是剩余的神经末梢还以为自己活着呢。
云策等了一会,直到老黄连抽搐也不会了,预示着他最后一根神经末梢也死了,他这才从柱子后面走出来,用马槊把老黄的尸体丢到床上,再提起两箱子黄金掂量一下,应该超过了五百斤。
把金子安置在枣红马的背上,这家伙有点不情愿,云策抱着它的长脸许下很多丧权辱国的条件之后,才肯驮着云策,驮着黄金,小跑着走进来漆黑的夜里。
身后的龙门驿站里,只有接连不断的惨叫声,这应该是叛贼们在清理战场,没人放火,看样子是红姑娘严厉警告过的结果。
云策回头望的时候,没看见红姑娘,也没有看见裴川,只有一个金甲人站在光明处,做着夸张的指挥动作,等待狩猎来自未知的刺客。
没看见也好,云策觉得以后啊,自己跟他们两个叛贼应该是两种人了,从此应该再无相见之日。
(本章完)
第一卷总结
第一卷总结
兄弟姐妹们,《远山》连滚带爬的完结了第一卷,很多时候都是脸摩擦着地一点点挪着前行的。
尽管孑2被读者抽耳光抽的牙都掉了好几颗,现在,还是要露出一张笑脸给大家看。
写的不好,就尽管抽,反正我是吃网文这碗饭的,诸位都是衣食父母,挨打立正就是了。
《远山》是一本好书,我现在依然这样说,也知道拖沓的开头跑了很多读者,这让我心痛万分。
不过,重来一次的话,我还是会选则原稿。
老式的历史穿越文,我已经写了七部,每一部都获得了莫大的成功,如果第八部萧规曹随,以我的功底,相信不会差到那里去的。
我终究还是选择了《远山》,选择细致的笔法来描述一个人的传奇。
主角算不得好人,严格意义上他甚至就是一个坏蛋,可是操弄政治的人,一个满脑子造反的人,哪里会是一个好人呢?
说到娥姬,很多读者都说,这个女人不值得大动笔墨。
兄弟姐妹们,你们还是太年轻了,少年,少女轻狂的时候,睡男女美人是一种信仰,想要寻找社生活搭档,就必须寻找娥姬这种坚定选择你的女人,或者男人,从根本上,他,或者她就是你生命前进的动力。
诸位有没有那种感觉,就是你认为你吃的苦,受的累,遭受的委屈,压抑的你快要原地爆炸了,可是,当你看到那个坚定选择你的人,抱着你的娃笑着问你今天过的好不好的时候。
你突然发现,自己还能再去跑个外卖啥的,只求她们两个能过的更好。
人都是贱皮子来着。
很多时候啊,精神满足远胜肉体满足,一个人供养一家子听起来很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你就是她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没你,她们都得饿死。
娥姬没啥本事,本身云策也不需要她有多大的本事。
肤白貌美,大胸脯的女人,俊俏,好看,八块腹肌的男人,其实都不怎么贵的,真的想要感受,以兄弟姐妹们的能力,虽然不能享受一世,短暂拥有还是可行的。
娥姬这种,你命里有就有,命里没有就没有。
我打算给云策最顶级的配置,最恣意汪洋的性格,让他闯出最适合读着老爷胃口的功绩。
网文本身就是成人童话,如果我们做梦都不敢做一些出格的梦,那还要梦干什么。
我少年的时候常常会因为张贤亮小说中的一句话高潮——这是一个成熟的快要爆炸的女人——我不敢碰男人,一碰就有娃……
我那个时候,做梦都是这种女人。
我希望,娥姬以后也能走进大家的梦境里。
哦,另外说一声这本书十五天的时间,就从4500首订,爬到了七千均订,高订八千一,进展很好,估计到月底,应该就破万了。
我应该从一个死扑街,过渡到老扑街这个层次了。
已经没推荐了,现在就希望兄弟姐妹们多给点月票啥的,让《远山》有一点曝光度。
孑2拜上,2025.7,16
(本章完)
第110章 持久的浪漫啊
第110章 持久的浪漫啊
荷月七日。
云策捧着一摞纸张走进了京兆长安下辖的蓝田县县衙。
知县林维舟听了衙役的禀报之后,匆匆来到二衙后堂接见了云策。
两人见面也来不及寒暄,林维舟就匆匆接过云策递过来的纸张,如获至宝一般的摩挲着纸张对云策道:“试过笔墨了吗?”
云策笑道:“这不等着县尊亲自落笔呢。”
林维舟也不客气,在桌面上铺好毡子,把纸张放好,就准备动笔。
云策却笑着把厚厚的毡子给撤掉了,把一摞纸张直接放在桌子上,示意林维舟可以落笔了。
林维舟惊喜的瞅着云策道:“晕染问题解决了?”
说完,也不等云策答应,就提笔在上面抄录了一份《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等林维舟写完最后一个字,云策诵念了一遍,然后对检查纸张的林维舟道:“祖先留下的煌煌雄文,落在这白纸上,看起来最舒服。”
林维舟点头道:“确实如此,不过,这等天物,你真的就这样献给陛下了?”
云策叹口气道:“拙荆昨日又与旁邻的恶妇吵架了,只因为人家的爵位是簪袅,在下只是一个上造爵,拙荆许多骂人的话不能出口,战败归家,全家老小不得安宁。”
林维舟听后哈哈大笑,指着云策道:“恐怕是担心保不住这等天物,这才选择献给陛下,然后仰仗陛下之威,好继续把你家那个小小的作坊经营下去是吧?”
云策闻言,一脸肃穆的朝长安方向拱拱手道:“自然是仰赖陛下,县尊想多了。”
“哈哈哈,不管是因为吵架吵不过恶邻也好,还是惧怕守不住造纸秘方也罢,总之,这造纸秘方一旦呈递到陛下面前,按照我大汉律令,工造有奇物者,封大夫,钱一千缗。
虽然这点封赏与你献上的纸张不相称,却能解决你目前最需要解决的难题,你初来乍到,不与人争也是对的。”
云策笑着点头,又从袖子里掏出一卷写满字的纸张放在桌案上,朝林维舟拱拱手道:“秘方在此,还请县尊验看。”
林维舟没有碰那卷纸张,而是瞅着云策道:“这东西会直达陛下龙案之上,莫说本官不能看,就连后续递送此物的人也不能看,直到陛下确定此物为真。
所以,你一定要确定此物不得有误才行。”
云策点点头。
林维舟拍拍手,一个面无表情的青衣人从后衙走进来,手上捧着一个金属铜子,青衣人轻手轻脚的把纸卷放进金属筒子,盖上盖子,又上了一把精巧的小锁,还用一卷轻薄的皮料封住盖子,在上面浇了一些红油,片刻功夫,红油凝固。
林维舟很小心的在上面用了印鉴,云策同样掏出自己的印鉴盖在红油上。
林维舟又小心的检查了一遍金属筒子,这才交给青衣人。
青衣人拿到筒子,用布帛包裹好抱在怀里,把云策拿来的纸张装在一个木函里,转身就走了。
目送青衣人离开,林维舟叹息一声道:“这可能是自出云州社火不熄以来,陛下听到的最好消息了。”
云策道:“出云州远在数万里之外,疥癣小疾尔。”
林维舟摇头道:“社火被祖火所拒,却不熄灭,这那里是小事,幸好,出云州社火不过是一介二级社火,如果是大汉本州社火,长安恐怕都不会如此安宁。
云策,你可记得海坤州往事乎?”
云策点头道:“百尺巨浪吞山一千里。”
林维舟道:“出云州只折断了高良山,地动六百里而已。”
云策连连点头道:“出云州地动,在下在代州也有感觉。”
林维舟笑道:“代州是个好地方啊,既然你来自代州,那就在这京兆当一个好好的长安人。”
云策起身施礼道:“这是自然。”
不谈云策出身,还好,谈及云策出身,他就不愿意说话了,连造纸术都贡献上去了,这狗日的还话里话外的怀疑自己可能来自出云州。
尽管猜想的很准,这个时候就不要显示你的聪明劲了,搞得云策心头又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
好在林维舟的话点到为止,没有深究,毕竟,在你好我好皇帝好的时候,就不要另起波澜了。
就算云策是出云州罪囚之后,如今敬献了近乎于祥瑞一般的造纸术,林维舟也愿意为他遮掩一二。
云策从县衙出来,面对温暖的阳光,忍不住伸伸懒腰,这里真的很好,除过吐槽一下蓝田县这个名字之外,没啥好说的。
没办法,这里都出现长安了,身边再多一个蓝田县就非常的合理了。
毕竟,自从秦二世三年,刘邦军绕峣关,越篑山,与秦兵战于蓝田以南,后又战于蓝田县北,秦兵大败,导致刘邦兵临灞上,窥伺长安,长安就跟蓝田县的关系密不可分了。
没想到这一支汉人也把老习惯带到了这里。
选择蓝田县居住,这可不是云策的主意,而是狗子给的建议,号称骑着信鸟转遍了长安所属,最后还是认为蓝田县最好,主要是长安这个地方的冬季漫长而严寒,偏偏蓝田县的地热资源非常的丰富,有着非常好的开发前景。
还有一个选择蓝田县当家的重要原因就在于遮蔽出云州社火的气息,无它,主要是距离狗子选中的居住地不足一百里的地方有一座休眠火山,这座火山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喷发过了,狗子还是希望云策能挖一个洞,把社火放在火山口子里。
这等屁话,云策自然是不肯听的,社火这东西与天,与地脉相通,万一社火一个掌握不好,把火山弄喷发了,家被烧了怎么办。
云策家就在距离县衙三十里的龙湖边上,龙湖非常好的大,方圆足足有五百里,云策家的庄子,以前是专门给长安贵人捕鱼,养鸡的,后来,那家的三个儿子都战死在了铁围关,家里就不喜欢吃鱼,吃鸡蛋了,发卖庄子的时候,娥姬接手了。
了娥姬足足一千四百两金子,为此,娥姬还把张敏骂了一顿,主要是要这个攀星楼的密谍帮她讲价的时候,张敏非说,一千四百两金子买的很值。
庄子算不得大,勉强一千亩地,以前也不是拿来种粮食的,是人家专门养鸡收蛋,再送去长安卖。
当然,这里的鸡并不是云策以为的鸡,谁家的鸡一只能长到一百斤?
用一千亩地养了不足五百只鸡,这完全就是莫大的浪费,幸好,这里的土地上人家还栽种了数百棵衣树。
这才让云策有材料来试验他的造纸术。
娥姬很喜欢人家养的鸡,也喜欢人家鸡下的大蛋,她喜欢吃各种蛋,炒着吃,煮着吃,腌着吃,哪怕弄成鸡蛋羹,也是娥姬的心头好。
娥姬原以为只要自己撑撑价钱,那户人家必定会把那些鸡跟庄子上的奴隶一起降价卖给她。
结果,人家不惯着她,当着她的面,把所有的鸡抹了脖子不说,还把这里的奴隶转手低价卖给了邻居。
偌大的庄园里,除过一座高大的鸡屎山,啥都没给娥姬留。
云策回到这个破败的庄园的时候,娥姬立刻就凑过来了,人变得小心翼翼的,没了平日里的嚣张气焰。
云策下马,把缰绳笼头解开,枣红马就自己去找吃的了。
“郎君,我干了一件赔钱的买卖。”
云策看一眼跟过来看娥姬笑话的张敏,皱眉道:“你怎么还不去攀星楼上班?还是说,你还在监视我?”
张敏撇撇嘴道:“我不留在你的庄园里,你以为林维舟那种人会如此放心你?就算你跟你老婆两个嘴硬,这庄子里可还有三百一十二个人呢,你以为林维舟从他们嘴里榨不出你的根底来?
是我通过攀星楼告诉他,你的来历虽然有待商榷,却是实实在在的大汉良家子,日后还要去铁围关为大汉执戟呢。”
云策摇头道:“我不去铁围关。”
张敏冷笑道:“去铁围关执戟,可不是你说去不去的事情,只要你的武力达到了要求,不去也得去。
而且,这并非皇命,而是一个汉人的自觉,你达到要求却不去,虽然不犯法,可是呢,全大汉的人,包括大汉的狗皮子都看不起你。”
云策砸吧一下嘴巴道:“我刚刚弄出来了纸张,这东西有多重要,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林维舟说了,我以后将是一个大夫爵的读书人,我想,战场应该与我不相干。”
张敏摇摇头,有些骄傲的道:“铁围关才是大汉的魂魄,那里有无敌的统帅,有最勇猛的将军,有死战不退的悍卒,有智计无双的谋士,更有统筹粮秣分毫不差的文官,云策,你既然在大汉生活,享受他们带给你的安宁与富足,你凭什么不去铁围关?”
(本章完)
第111章 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第111章 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云策有一千个理由不去铁围关,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大汉既得利益的获得者。
他是被一头龙从地球上抓来,顺便像丢垃圾一般丢到这里来的。
本身就不情愿,再加上他从天柱山远古森林里爬出来之后,基本上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整天不是在抢夺,就是在杀人的路上,哪有什么平安喜乐可言?
娥姬狠狠的瞪了张敏一眼,拖着云策回房间商量如何处理那座屎山。
在娥姬看来,铁围关再好都不去,最好,云策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可以一直陪着她,最好能看着她生下七八个儿子。
张敏不一样,她觉得,是好男儿就该去铁围关扬威疆场,杀的鬼方人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向北拓地万里,然后在鬼方王庭,见标铁柱,勒石为记。
云家的庄园其实很寒酸,这地方以前就是给管事,仆人,以及奴隶修建的住房,除过有数的几间屋子还算遮风避雨之外,其余的房子都是四面透风,夏天热,冬天冷的模样。
好在,云策已经打发冯安跟粱昆他们带着人去烧砖瓦了,相信用不了多久,这座庄园就会变幻一个大模样。
才到京兆的时候,娥姬还在梦想能住进长安城,后来听张敏解说了长安城的事情之后,娥姬立刻就打了退堂鼓。
唐朝人顾况曾经对白居易说:长安米贵,居之不易,那只是一句相对客观的话。
这里的长安,才是真正的居之不易。
想想就明白了,唐代长安盛况空前的时候,城里居住了不下百万人。
此地长安,人口十倍于唐长安,然而,偌大的一座长安城里,居住的人只有三十万。
当然,这三十万人里面并不包含仆役跟奴隶。
靠游牧跟采集为主要生产方式的人,本身就不适合居住在一个巨大的城市里,幸好,长安的商业极为发达,这才能神奇的支撑起一座大长安。
京兆有民三千万,能入长安城者,不过三十万。
所以,云策也没能进入长安,甚至没资格进入长安。
来到长安的这些天里,云策的心其实已经安定下来了,不入长安就不入长安呗,免得自己发现人家的生活过的过度奢华,从而起了不良心。
“我告诉你啊,那座鸡屎山,你好好的给我留着,那可是一座宝贝山,金子都换不来的宝山。”
娥姬听云策这么说,有些难为情的道:“妾身知错了,郎君要是气不过,就打我两下。”
眼看娥姬把屁股都撅过来了,云策就在上面摸一把,然后笑道:“没工夫跟你说反话,我说那座鸡屎山是一座宝贝,它就是一个宝山,我以后有大用。”
娥姬见云策不像是在哄她,脑子一转立刻道:“我们也养鸡,把屎山弄得再大一点。”
“嗯,以后肯定要养鸡,你那么爱吃蛋,现如今啊,咱家的地太少了,一千亩都不到,都不够老仇他们那帮人伺候的。”
“咦,郎君要干啥?”
“干啥?当然是种地!”
“种不好,也不好种,你最好打消这个念头。”张敏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我们夫妻说话,你听什么墙根?”娥姬拉开大门,把张敏抓了一个现行。
张敏撇撇嘴道:“你们夫妻在房子里除过说话吗,睡觉还能干啥?还种地,你以为大汉就没有聪明人动过这个念头吗?
就目前而言,除过种出来一点麦子,跟豆子,像你最喜欢的婴儿豆根本就种不活不说,还会招来虫子。
而且啊,你要种地,这地首先要肥沃吧,要有水吧,你看看,你老婆买的这个庄子,到处都是黑土,能种地吗?”
云策不想理会张敏这个种地白痴,这里的土地本身就是由厚厚的火山灰铺就的,在这样的地方别说种地,种大象都能长出一堆大象来。
这里的人之所以不喜欢种地,主要是刀耕火种的习惯害死人。更不要说,几千年下来,这群人连合适的农具都没有开发出来,这还种个屁的地啊。
开垦,施肥,灌水,下种,间苗,除虫,再施肥,再灌水,再到收获,最后到入仓,哪一个关节都满含技术。
没这些技术,没有合适的农具,种地就无从谈起,别说这支大汉是这样,就是同为地球人的非洲人,该不会种地,就是不会种地。
好在狗子是个很好的同志,早在地球的时候,它在训练思维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哪个程序员,往它脑袋里灌输了全套的农作物种植技术,现如今,全便宜云策了。
就算这里的植物与地球植物有很大的不同,多试验几次,云策相信一定会有好收成的。
就算这里的产量不如野地里的产出……这话说的亏心,云策相信自己一定能种出一个好结果的。
长安城为啥只有三十万正是居民,还不是因为就长安的物价腾贵,就算云策在这里种出来的东西产量不高,成本也绝对比去野外采集来的效率高,更不要说商队来回运输的费用的了。
云策观察过,这里一天的时间长于地球,也就是说,即便如今是炎热的荷月,还是有很多作物可以种植的。
比如,娥姬非常喜欢吃的那种豆子,以及,云策渴慕已久的麦子,他早就想吃一碗油汪汪,热辣辣的油泼面了。
当然,现在要做的事情,先把纸张做好,朝廷那边会有什么反应还不知道呢,他一定要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利用纸张的稀缺性,先弄到一个中等爵位,再弄到一些与他爵位相匹配的钱。
很早以前,云策就知道,钱这个东西,对某一个人来说是有限度的,有限度的有钱,才是所有人都满意的有钱程度。
富可敌国的人的钱,其实已经跟他关系不大了,没有那个正常国家会允许你有钱到可以跟国家抗衡。
因为这东西一旦多了,就不是钱,而是武器了。
就像之前,云策拿出来的肥皂,这种东西就很容易被别人抢走,拿出造纸术出来就不一样了,用这东西最多的还是朝廷,以及天下读书人。
朝廷不会允许某一个人,或者某一家掌控这东西的,因为这东西关系到国家对喉舌的掌控。
来到简陋的造纸作坊,冯安,粱昆看云策的眼神如见神。
云策在意的不是放在晾板上的白纸,跟白纸比起来,他可以放在屋子里阴干的那些纸张,才是救命的东西。
从晾板上撕下来一大块纸张,在手里揉一揉,纸张的韧性跟柔软度都非常的好。
所以,在其余人都不解他要干啥的时候,云策捏着一把纸张,一头钻进了新修的茅厕。
说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云策在天柱山森林的时候,只能用树叶清理后事,后来树叶太脆弱会伤手,就用树皮内层,直到有一次,用了有毒的树皮……
来到河口寨的时候,发现了衣树纤维织成的布,可是这东西用多了之后,内心会产生严重的内疚感。
现在好了,云策觉得自己的生活,终于有一点是对的。
神清气爽的从茅厕里出来,迎头就看见一大群幽怨的眼睛。
冯安正要说话,就被云策给制止了,指着晾板上的那些纸张道:“那里的纸张你们可以拿去记录各路圣人,大神的大义微言。”
说完,又指着屋子里阴干的纸张道:“那是属于我的东西,你们最好不要碰。”
“最后,再告诉你们一件事,纸张这东西说白了,就是把衣树纤维磨碎之后,加石灰漂白后,造出来的一种商品。
这东西就是拿来写字的,就是拿来用的,万万不要把一个商品给神圣化,也不要因为我弄出来了纸张,顺便把我也神圣化。”
娥姬可不管云策说了什么话,她小心的从晾板上慢慢扯下来很多的白纸,最后心疼的看着老仇把纸张迭起来,用巨大的弯刀裁边。
她总觉得老仇下刀太狠,裁去了太多能用的部分。
“纸张,你只打算献给陛下吗?”张敏的话语多少有些幽怨。
“你后面的人,连一个破肥皂都接不住,还指望接住纸张这种东西?”面对张敏的指责,云策一脸的不屑。
“要是我们能接住肥皂呢?”
云策瞅着张敏道:“你们怎么玩,我不管,给我一千两金子,秘方就给你们。”
张敏的嘴巴蠕动几下,最终小声道:“要是我要呢?”
话音未落,娥姬一巴掌就抽在张敏头上,怒道:“一个小妾也敢伸手要家里的秘方?”
张敏被娥姬一巴掌抽的有些发愣,最后红着眼睛瞅着云策道:“我是小妾?”
云策假装没听见,躲到一边跟冯安,粱昆一起讨论如何继续改良家里的造纸设备,如何提高劳动效率,如何让造出来的纸张,更白,更有韧性,书写起来更加的流畅。
这些都是眼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哪一个都不容忽视。
至于张敏问出来的问题,云策觉得很简单,只要她不往这个家里凑,她就还是攀星楼的密谍,高高在上的耀武扬威。
(本章完)
第112章 处处漏洞,处处风雨
第112章 处处漏洞,处处风雨
离开出云州的时候,还是朝月,从龙门驿走到蓝田县,云策他们总共走了朝,阳春,清和,仲夏四个月。
屈指行程两万七千里。
走的路足够多,又走的很快,加之红姑娘帮他善后,他在代州的痕迹被抹除的很干净,所以,那个死在出云州的代州刺史之死,跟他没有任何的联系,大汉官府只当他死在了叛贼红姑娘手中。
在这四个月的旅途中,云策算是真正见识到了大汉的风貌。
娥姬,安姬她们总以为大汉本土百姓一定是丰衣足食,且穿金带银的,结果,一路走来,有很多地方甚至不如出云州。
河口寨的人如果放在大汉本土,可能根本就活不下去,但是,在出云州,因为人少,资源丰富,他们反而得以生存。
原本,如此广袤的土地,养活六万万人根本就不成问题,可惜,他们的农业基本上还处在刀耕火种时期,土地利用率非常的低下,导致,大汉本土的很多地方,因为人口增加的问题,变得一年比一年穷。
而且,这种因为人口增加变穷的问题,只会日益加剧。
因为,人口多了,参与采集的人就多了,孑存在自然界里的原始可食用植物的种子也就会变少,导致来年能够采集到的可食用植物会更少。
事实上,畜牧业根本就养不活一个六万万人口的国家,这就是远古的游牧民族总是分裂,最终消亡的原因。
从这些角度来看如今的大汉,他已经老了,从他们收回海坤州,出云州两地的社火就该明白。
他们的锐意进取的精神已经开始塌方了。
游牧民族想要活下去,最重要的一个手段,便是开疆拓土,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疆域,不断的扩大自己的草场,争取让每一个人都有足够的草场放牧,继而达到养活众多人口的目的。
京兆府就有人口三千万,这是蓝田县令林维舟说的,应该是官方数据,可信度应该是有的。
可是呢,京兆府的面积并不大,甚至还不到出云州的十分之一大,这里还多山,多湖泊,物产开始可能是极为丰富的,然而,长安矗立此地一千六百多年,早就把这里的资源消耗干净了。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里的植被,就比出云州差的太多了,长安周边的高山上,甚至连树木都没有。
娥姬计算过,如今,家里的销,最大的是粮食,排名第二的就是燃料,也就是木柴跟木炭。
游牧民族一向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他们并不懂得可循环利用是个什么东西。
最要命的问题还不在此处。
而是他们从一开始就做错了。
游牧民族天生就该四处流浪着放牧,他们就不该在生产力没有上去的情况下就匆匆建立都市,这样的都市,原本是没办法支撑一千六百年的,能支撑百年都算好的,如今,他们支撑了一千六百年,在云策看来,还是大汉人民强大的凝聚力,让长安,洛阳,这样耗费巨大的城市得以活下来。
准确的说,从长安,洛阳两城建立的那一天,他们就以吸血为生,吸取的还是整个大汉百姓的血。
这一支大汉没经历过分崩离析的场面,有祖火,皇帝就把天下分为三十六州,直到强悍的霍去病颠覆了这个历史悠久的时代,在他的残躯上又建立了一个远比黄帝传承更加强大的大汉。
从氏族社会一下子进入到半奴隶,半封建社会,这应该是霍去病的功绩,不是自己发展出来的社会体系升级,先期可以吃一点社会红利,最终吃到的红利是要还回去的。
如今的长安,正是鲜着锦,烈火烹油的最高光时刻,一旦长安附近州郡,无法承担长安的消耗,那么,负责供应长安的州郡会像远方延伸,越远,路上的消耗就越大,消耗越大,就需要更多的州郡参与进来,这是一个死循环。
除非,他们能在这个时候发展出高效农业来。
云策对狗子说到这里,就抬眼看一下,正扶着新打造的犁,歪歪扭扭耕田的老仇他们。
云策又对着狗子道:“希望来得及,来不及也没关系,这个社会迟早会崩溃,长安,洛阳吸血,只不过是其中一个大毛病而已。”
这样的社会调查报告,云策只要有时间,就会自己给自己做一次,然后由狗子整理,记录,归档。
两万七千里的漫长归途中,云策看到了太多的社会现实,他觉得自己对大汉这个国家,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
现在,所有大汉人都认为是鬼方人阻碍了大汉的发展,只要除掉鬼方,大汉就能回到一千年前的鼎盛时代。
“没有水,你怎么种地?”
正隔着窗户看老仇他们耕地的云策,被张敏的话给惊醒了,他皱着眉头看看张敏道:“你怎么还没走?”
张敏摇摇头道:“我要看着你是怎么种地的,现在告诉我,没有水,你却开始挖水渠了,就问你,水从哪里来?
看你水渠的尽头是龙湖,龙湖水面比水渠低,你怎么把龙湖里的水取出来?我看见你让人制作了好多大号的勺子,勺子那么大,你要用勺子舀水吗?”
云策点点头道:“你知道我力气大,那种大勺子别人用不了,我难道还用不了吗,我估计啊,那种勺子你也能用,就是吃力一点,不过,也就七八百亩地,咱们两个幸苦点没啥问题。”
张敏闻言,一双漂亮的眼睛瞪的溜圆,连忙道:“勺子太大了,我舀一时半会还成,长时间肯定不成,我的内息支撑不了多久,对了,你要舀多久的水?”
云策摸着下巴道:“一天怎么也要从日出,舀水到日落。”
张敏闻言,面色变得惨白,连连摆手道:“我撑不下来。”
娥姬的脑袋从窗户外边探进来,瞅着张敏道:“你是家里的小妾,跟牛马差不了多少,干活干不死,你就给我往死里干。”
骂完张敏之后,娥姬就朝云策露出一个笑脸道:“郎君,你要的牛买来了,今天要杀了吃肉吗?”
云策摇头道:“买来干活的,不是吃肉的。”
张敏不解的道:“牛就是拿来吃肉的。”
云策目光从娥姬,张敏两人的脸上扫过,痛苦的用手扶住额头,他清楚,自己又多了一项工作,需要驯化牛,让它可以老老实实的干活,比如拉动水车,让它源源不断地把龙湖里的水舀到水渠里,好灌溉家里的八百多亩庄稼。
看到牛之后,云策再次叹口气,他预料到牛的身体会非常大,没想到会如此的大,这东西比亚洲象小不到那里去,如此大的一头牲畜,一天能吃多少草料?
五百斤够吗?
怪不得这东西只能拿来吃肉。
枣红马见家里来了新的动物,好奇之下就跑到牛跟前,人立而起,用蹄子刨人家的脑袋。
这种牛的性格看起来是极为温顺的,枣红马铜锤一样的蹄子都砸脑袋上了,它也就哞哞的叫唤两声,支应着脑袋让枣红马砸。
云策眼睛突然一亮,对张敏道:“雷烟兽的驯服办法能用到牛身上吗?”
张敏摇头道:“可以,驯服雷烟兽的法子基本上适用于很多大型牲畜,牛,自然可行,只是,施行一次秘术的价值不菲,你真的要把秘术用在牛身上吗?”
云策笑道:“总要试验一下的。”
“这东西已经很温顺了。”
云策摇摇头道:“我需要的是听话,不是温顺。”
张敏看看牛,又看看云策,突然跳起来在云策脑袋上砸了一拳,然后迅速逃开,一边跑一边大叫。
“你要用牛帮你舀水是吧?你这个骗子,亏我刚才还认真考虑了帮你舀水的事情。”
娥姬踮起脚尖,心疼的用手帕垫着帮云策揉脑袋,一边怒气冲冲的对云策道:“她就该没日没夜的舀水。”
云策拉开娥姬的手,有些发愁的道:“咱家没有草场,怎么养活这六头牛呢?”
娥姬指指不远处的死火山明玉山道:“用的时候拉来干活,不用的时候放山里自己找吃的。”
云策瞅着明玉山道:“那座山要是咱家的就好了。”
娥姬不解的道:“那是荒山,只长草,树都被周围的人砍光了。”
云策笑道:“那道漫坡上的土地非常的肥沃,只长草可惜了了。”
娥姬试探着道:“要不您去蓝田县找县令,把那片荒坡买下来?”
云策拍拍娥姬的脸蛋道:“真是一个合格的管家婆,只要有你在,云氏以后不发达都没道理。”
拉车的羊套上锋利的破土犁铧,犁铧入土一尺半,深度还是不够的,可是,犁铧如果继续往下扎,拉车的羊就拖不动了。
明知道第一遍耕田,需要深翻,没办法之下,云策也就听之任之了,现在赶农时,等着一茬庄稼丰收之后,时间充裕了,再想办法就是了。
家既然立在这里了,就该有一个建设家的信念,不论是在地球,还是在大汉,家都必须要好好建设。
至于大汉皇庭,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本章完)
第113章 奇怪的平静
第113章 奇怪的平静
尽管已经是荷月了,长安这边的雨水依旧下的缠绵。
夏日的雨水本应该是暴烈一些的,像现在这般如泣如诉的样子就很烦人了,庄稼才种下,需要一场透水,这种下半天,刚刚浇湿地皮的雨水再好看有个屁用。
有一对,不,好几对狗男女穿着好看的衣服,撑着伞,你侬我侬的沿着龙湖边上的石子路慢慢的腻歪。
湖上烟雨朦胧的,地上滑腻腻的,也不见把那些人跌进湖里喂鱼。
云策披着防雨布,拿着铁锹刚刚挖开一道水口子,眼看着水流淌进田地里,他的心情就好极了,等放完这趟水,等地面再干一些,他就准备把婴儿豆种进去,听说,婴儿豆苗子长大之后有两米高,到时候上面会挂上很多婴儿豆。
麦子地,谷子地那边云策是不看的,这些东西不是黄帝带来的,就是霍去病带来的,应该已经适应这边的土地,以及气候了。
娥姬同样披着防雨布跟云策站一起,虽然她没啥用,就是喜欢站在云策身边。
云策也不喜欢种地,现在没办法,他要是不种一遍地,别人也不会啊。
开沟,起垄,播种,听起来简单,亲自上手后就会发现,这东西其实很难,至少,张敏就开不好沟,起不好垄。
现在,还不是抡好看的时候,只要大差不差的把种子种下去,剩下的就要看天意了。
云策跟娥姬都回去了,张敏还在看云策起的垄,看着下宽上窄且平整均匀笔直的地垄,张敏就知道,云策绝对是一个会种地的人。
云策当然是一个会种地的,他曾经带着好多人一起种过洋葱,结果洋葱种出来了,说好的收购商却不见了踪影,全乡种植洋葱的人就把洋葱堆到他家的院子里……非常的壮观,洋葱比他家后面的山还要高……
要不是有人帮他把收购商抓回来的话,他到现在还继续啃洋葱呢。
种子下地了,就是等,等待也是农业的一部分。
林维舟来的时候,云策正指挥着人手往架子上安置十几个大水瓢,林维舟见云策站在最高处指挥安装,就没有打扰他。
等十六个大水瓢全部装好,两头健壮的肉牛,就开始拉着一个圆盘转动,圆盘转动了,云策脚下的架子也开始转动,等架子转到底下,云策就站在水车下边,瞅着水瓢装满水,再继续上升,等水瓢的倾泻角度到了,里面的水就倒进一个水槽里。
水车不断转动,水瓢就不断挖水,十六柄水瓢源源不断,往复来往把水灌进木槽,最终沿着水渠一直流淌到地势最高处的水库里。
林维舟站在水库边上盘算一阵道:“十天时间,应该能把这个水库装满。”
云策道:“这一库的水,只能浇灌五百亩的田地,是存储起来预备龙湖水位降低时救命用的,平日里,造纸也需要大量的水,这架水车还需不停运转才好。”
“怎么想起种地来了?”
云策喟叹一声道:“家世不够,只能种地,对了,县尊啊,如果我在这里把粮食种出来了,县衙要不要时价收?”
林维舟不以为意的道:“好啊,反正粮食总是不够吃,你要是种出来了,我就收,先不说粮食的事情,陛下给你的赏赐下来了,这一次比较丰厚,除过大夫爵之外,还赏赐了你一套大编钟,这可是关内侯以上人家才配有的东西,可见陛下对你期望之殷隆。”
云策朝长安方向拱拱手道:“微臣一定好好种地,不负陛下所托。”
“为何是种地?”
云策摊摊手道:“不种地我还能干啥,我就害怕当人家发现种地赚钱之后,我可能连地都没得种。”
“大汉以爵安天下,爵位高,则贡献大,有功者先吃,岂非理所当然?
我大汉不少高爵显宦者,昔日也不过一介马奴,兵卒,游猎者,牧者,一朝得功,便名扬四海。”
云策点点头,长安的颓势已经如此明显了,这个县官林维舟还看不出种地对长安的意义所在,跟他多说,也是浪费口舌,不如一起进屋说一点大家都喜欢的事情。
隔壁邻居的老婆,总是没事干就眺望云家的庄子,娥姬很讨厌她的这种行为,前几次吵架,因为爵位的缘故,没占到便宜,现在自家郎君终于成大夫爵了,自然要狠狠的骂回去。
林维舟很喜欢跟云策讨论《诗经》,讨论《左传》,讨论《春秋》,讨论《尚书》,这些古老的学问。
不是云策的文学水平有多高,而是这个人对这些经典,往往有出其不意的解释,而且还能解释的通。
云策以为,自己读过的这些书与林维舟他们读过的这些书,内容虽然相同,含义却早就千差万别了。
云氏的水煮马肉被林维舟夸赞为长安第一,这家伙吃了满满一肚子不说,走的时候还带走了一副煮好的肋条。
送走林维舟,云策就把安姬叫过来,让她奏乐,然而,安姬在看到一整套编钟之后,人就变得严肃起来了,不仅狠狠的训斥了云策,还要求云策今天晚上应该向云氏的列祖列宗请罪,请先祖原谅云策这种无祭祀,便启用编钟的悖逆之举。
尽管在训斥云策的时候,娥姬总是用手拧她软肉,安姬依旧不为所动,把云策训斥完毕了,才痛呼出声。
看着娥姬按着安姬又是一顿乱掐,云策就很不耐烦的看着张敏道:“你怎么还不回你的攀星楼去?”
张敏道:“你对皇帝没有敬意。”
“胡说八道,我连造纸术都贡献给皇帝了,再说我不敬重皇帝的话,是不是有些丧良心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种地的良方也一并交给皇帝呢?”
云策叹口气道:“我今天做的事情,有没有隐瞒那个林维舟?”
张敏摇头道:“没有。”
“农具,牛,水车,田亩,我又没有藏起来?”
“没有!”
“这就是了,所以呢,错在林维舟,可不在我身上,人家拿走了造纸术觉得满意的不行,因为这东西能让他加官进爵,种地能带给他什么呢?
因此,张敏啊,你以后要学会闭嘴,云氏家学源远流长,奥妙无穷,乃是我云氏先祖失败了无数次之后,才总结出来的好东西。
你们尊敬的董仲舒将儒家理论交给武皇帝的时候就说,他的学文就是一位绝世美女,武皇帝不给足够的报酬,他不会把儒术敬献给武皇帝。
我这里也一样,东西就放在那里,田亩就在那里,看到了学走我不阻拦,看不到,不愿意学,我也不会主动求他们。
张敏,闭上你的嘴巴,只留下两只眼睛看就足够了。”
张敏低下头,默默的出去了。
娥姬从安姬身上爬起来凑到云策身边道:‘我把她赶走?’
云策拉住娥姬的手道:“不用,她是一个真正为大汉好的人,在这样的人不能羞辱,相反,要尊敬她。”
“为啥,我就想骂她。”
“因为这种人,真的会在我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帮我们挡住敌人,掩护我们逃跑的。”
“林维舟这种人呢?”
“遇到危险的时候啊,就该把他推出去挡刀,我们跑,这是他的职责所在。”
“哦,明白了。”
眼看着房子正在修建,庄稼正在长,娥姬买回来的十几斤重的鸡苗也在吃食,云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仔细研究一下社火了。
手,才伸进龙珠,云策就快速的缩回来了,因为社火又想吞噬他的手,而且疼痛感不是来自身体,是直冲脑髓的痛苦。
狗子的声音幽幽的在脑海中响起。
“这个世界比较年轻,不如地球古老,这里的生命力比较强大,这就是为啥会有精怪这种东西产生的原因。
社火与其说是火,不如说她是人与自然沟通的一座桥梁,社火并不直接与人沟通,但是,她又在时时刻刻的影响着人。
我甚至怀疑,社火不紧紧影响着人,还会影响动物,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你的龙珠比之前更加的强大了。”
“既然有了突破点,那就赶紧研究,我总觉得社火跟龙有关系,也跟敖丙说的种子有关。
我们离开地球的时候,龙飞行的方位他们应该是掌握的,而且,我还认为这颗星球与地球的距离并不远,毕竟,我们没有飞行太长时间。”
狗子很拟人化的嘿嘿笑道:“你错了,我的计时功能非常的强大,从我失效的那一刻,再到恢复的那一刻,我的误差还不到一微秒。
也就是说,时间跟你认为的飞行距离没啥关系。
你还是老老实实的留在这里吧,就你短暂的生命,不足以等到地球人降临大汉。”
云策想了一下,抚摸着手腕上的腕带,轻声道:“也好,为自己活一遭也不错,毕竟,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头。”
狗子嘿嘿笑道:“且活着吧,我觉得这边比地球那边有意思多了。”
云策回报以笑声道:“也是,至少没有云临川。”
(本章完)
第114章 美人
第114章 美人
云策一直想去长安见识一下,看看这座雄城到底是如何的威严,宏大,林维舟总是推说入城的牌子不好搞。
知道这又是一句屁话。
云策没办法还是要听,在他看来,林维舟对他的考察还没有结束呢,
林维舟也知道云策知道他说的是托辞,就没有进一步的给出解释,或许,他觉得这是一件很没有必要的事情。
所以,他不再刻意的跟云策闲聊,而是喜欢在正在大兴土木的云氏庄园闲逛,看啥都新鲜,看人也觉得新鲜。
坐在屋檐下吹笛子成了云策的新爱好,他以前不会吹笛子,安姬觉得云策很有音乐天分,这才教他吹笛子。
在大汉,音乐的地位很高,只要是有一定修养的文人墨客,基本上都会一种或者几种乐器,其中以古琴,古筝,琵琶为最。
云策听安姬弹奏过林维舟带来的古琴,说真的,曲子并不怎么样,虽说高山流水的曲子可能是真迹,云策并听不出来‘巍巍乎高山’,‘洋洋乎流水’的意境出来。
估计就是很难判断,钟子期与俞伯牙这样的知音难觅。
安姬试探过,云策不适合弹奏古琴,也不适合弹奏古筝,至于琵琶这种需要十根灵活手指的乐器,云策更是不沾边。
所以,笛子挺好的。
云策学会笛子之后,吹出来的《牧童》一次比一次好听,最后好听到让安姬这个自幼就跟着母亲学习音乐的女子痴迷的地步。
所以,她又拿出来许多笛子曲,希望云策能够吹奏,可惜,吹的不如她吹奏的好听。
直到云策又开始磕磕巴巴的吹奏《鸿雁》,安姬就再也没办法衡量这个人的音乐天赋到底是低还是高。
“种子发芽了。”
娥姬飞快地从地里跑回来,一张小脸红扑扑的,喜气洋洋的样子就招人喜欢。
云家庄子的所有人都朝田地里跑。
跑到田边,云策就停下脚步,此时,最先种下去的麦子已经发芽了,远远看去一片鹅黄,走近了,反而不那么明显。
这就是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最高境界了。
云策来到地边拔起一棵细苗,见根部的麦子还保持着圆润,就对这片麦田充满了希望,麦子自身的养料还没有消耗完毕呢。
再看看娥姬喜欢的豆子,那里还没有任何的动静,目前为止出土发芽的只有麦子跟谷子地。
“能出苗就有收成。”冯安双手叉腰仿佛自己是一个经年老农似的。
麦子跟谷子出苗这本身就在云策预料之中,他又扒开豆子地,从里面找到了一棵乒乓球大小的豆子,豆子已经分成了两瓣被一根肥嫩的芽孢拉扯着。
云策又把这颗豆子种下去,埋好土,对娥姬道:“豆子也发芽了,等豆子成熟了,我给你弄豆腐吃。”
娥姬听了云策的话神情淡淡的,把他拉起来道:“郎君不高兴?”
云策摇头道:“没有不高兴。”
娥姬把头靠在云策肩膀上道:“妾身今天陪你钓鱼。”
说完,就推着云策回到院子里,取了渔具就朝龙湖那边走。
鱼钩进了龙湖,娥姬才低声道:“郎君那么不喜欢林维舟那个家伙,要不然今晚就干掉他。”
云策摇头道:“人家在磨我的野性呢。”
“怎么说?”
“造纸术在大汉不说是盖世奇功,至少也是大汉祥瑞,我这样的功臣按道理会被接到长安去见皇帝的,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丢在蓝田县不闻不问。
我几次向林维舟提及去长安游玩,都被这个家伙托辞拒绝了,而且,一次比一次随意。
这就是说,人家已然用我给的秘方把纸张造出来了,我的重要性正在急剧的降低。
我估计啊,等市面上开始有纸张卖的时候,估计就没人理睬我了。”
“那怎么办?郎君的造纸术白给了。”
云策笑道:“有付出就会有回报,有时候啊,回报的东西与我们预料的不同罢了。”
娥姬听不明白云策这种算计很多的话语,也不想听明白,很多时候娥姬只想听他说话,至于说了些什么,她其实不在乎。
鱼竿动了一下,云策一把就把鱼竿提起来,中间根本就不用什么技巧,仗着鱼竿结实,鱼线坚韧,力气大,一条三尺长的大鱼就被他拉扯上来。
这条鱼的鱼头很大,两只眼睛凸起,且嘴巴里满是锋利的牙齿,脖子周边还长了一圈白色的念珠模样的肉瘤。
长安人喜欢把这种鱼叫作良鱼,最喜欢吃这种鱼脖子上的那一圈念珠模样的肉瘤,据说大补。
云策还不习惯接受这样的鱼,更没办法接受他们的大补。
把鱼钓上来之后,就随手丢回湖里。
大鱼在水里弹跳一下,就钻进深水里去了,也不知道有没有一点感恩之心。
娥姬小声道:“那个总拿着长矛的疯女人过来了。”
云策转身看去,只见那个脏了吧唧的女人,如今换洗干净,吃了一阵饱饭后,就出落得跟一朵出水芙蓉似的。
这并非是云策的夸赞之词,而是真正的一朵出水莲,怎么说呢,就这个女人的容貌而言,不论从哪一个角度去看,都是完美的。
就这,身上穿的还是一套粗陋的衣树布衣。
云策朝女人点点头道:“你要走了?”
女子展颜一笑,真有百盛开的错觉,她朝云策深深一揖道:“蘅姬谢过郎君两次救命之恩。”
云策皱眉道:“身为女子为何行男子礼?”
蘅姬笑道:“感念郎君救命之恩,岂是小女子能报答的。”
云策又道:“我当时蒙了脸,还是乌漆嘛黑的时候,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蘅姬再次行礼道:“能拯救,且愿意拯救我们母子三人且不求回报的人,满出云城恐怕只有郎君一人而已。”
云策丢给蘅姬一颗金珠子笑道:“我那夜进出云城的事情不能对外说。”
蘅姬笑道:“自然。”
云策看了蘅姬片刻道:“那就去吧,让老仇给你准备一辆马车。”
蘅姬男子一般哈哈大笑一声就走了。
娥姬连忙道:“你杀人被她看见了?”
云策点点头道:“是啊,被她看见了。”
“你杀代州刺史,也被红姑娘,裴川他们看见了?”
云策点点头。
娥姬长叹一声道:“要灭口啊。”
云策哈哈大笑道:“灭不了,只好期望她们有人心。”
娥姬把嘴巴凑到云策耳边道:“这个女人好美,一定是有大来历的女人。”
云策道:“不光长得好看,运气还很好,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心如铁石。”
“这就是郎君不要她的原因?”
“我没有给人家当继父的本事,也没有把人家的儿子教育成亲儿子的本事,这种人,落一点人情就好,其余的不要想太多。”
蘅姬一步步的走到云策视线尽头的时候,就用手扶着一棵衣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汗水一瞬间就从额头冒出来,凝结在鼻尖,下巴处,一滴滴的流淌。
她知道,如果自己跟孩子们继续在云氏庄园生活,就不会有什么大危险,一旦要求离开,在自己知道很多云策阴私事情的情况下,很可能就是死路一条。
可是,她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小霍青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林维舟说不定就会看穿她的身份,那样的话,对她们母子三人来说,才是最大的危难。
今天,她刻意彰显了自己的美丽,云策没有在意,这还是第一个无视她容颜的男子,这让她又是欣慰,又有一些不服气。
在衣树下收收汗,她就张开双臂让凉风从袖子里灌入…
(本章完)
第115章 绝世妖妃
第115章 绝世妖妃
两个孩子从不远处的衣树后面冒出头,蘅姬抱着两个孩子,嘴角微微上翘,既然已经到了长安附近,自己没道理不去长安城走一遭。
想必那些以为她们母子三人已经死在出云城的人,在长安见到她们,表情一定很有趣。
云家庄子的清晨,总是从一声声嘶哑难听的鸡叫声开始的,一只只肥墩墩的鸡呼扇着翅膀飞上高高的衣树,也不管太阳在哪里,月亮有没有落,它们就开始自己每天的工作。
云策对此深恶痛觉,总想一把拧断它们的脖子。
娥姬不这样看,她觉得家里有这么鸡是好事,如今,家里的事情多,人口少,想要多干活,就要早起。
所以,鸡叫的时候,全家上下,除过云策之外,剩下的人都该起来干活了。
云策在床上躺了一会,也就爬起来了,他记得,今天林维舟会来拉走造纸作坊这些天生产的纸张。
如今,市面上还没有纸张这个东西出现,林维舟靠着从云策这里拿到的纸张给自己兑换了不少的好处。
在他看来,赚钱是云策这等小门小户应该考虑的事情,他身为京兆蓝田县的县令,如果外放,就是一州的刺史也当得。
云策这里是个宝贝窝子,不仅有纸张这等盖世奇物,他似乎在这里看到了一个念念不忘的身影。
上次来的时候,一时想不起来,回去之后左思右想之后,还是觉得不可能,今天来,他只是想确定一下。
造纸作坊从一开始运作,就没有停止过,林维舟在看过已经切割好的纸张后,就开始朝衣树林那边看。
上次来,他就是在衣树林子里隐约看到了那道熟悉的身影。
衣树林子里有不少的妇人正在剥树皮,他一一看去,都没有看到那道身影,一股子难以言说的失落感让林维舟的性情变得暴躁起来,用力的捶打着衣树语气极度不耐的对云策道:“你家的妇人都在这里吗?”
云策好奇的瞅着失态的林维舟道:“你不会是在觊觎我老婆吧?”
林维舟闭上眼睛,舒缓了一阵气息,对云策道:“我上次来,似乎看到了一位故人的背影。”
云策笑道:“县尊眼光奇高,不知道看上了我家那位妇人,当然,我老婆不算的。”
林维舟的视线又在林中妇人的身上转了一圈,恨恨的在衣树上又砸了一拳,就气咻咻的回到造纸作坊了。
临走的时候,林维舟又回头看向衣树林子,这一次,他没有停在树林边,而是一个一个妇人的看过去。
他越是回忆,,越是认为自己没有看错,只是,今天把所有的妇人都看到了,也没有见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人。
见林维舟如此焦灼,云策已经知晓,蘅姬在这个家伙的心里恐怕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
“昨日啊,有一个仆妇带着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离开了。”云策故意在林维舟最失落的时候,给了这个家伙一个新希望。
林维舟如同快要被淹死的人拉住了救民稻草,一把拉住云策的袖子,眼中已经有了哀求的意味。
“告诉我,她去哪里了?”
云策笑道:“长安,听说她要去长安。”
林维舟闻言,立刻就骑着一匹雷烟兽跑了,连眼前堆积如山,价值数万的纸张都不顾了。
“那么,这个蘅姬是谁?”
云策在脑子里问狗子。
“一个长相,身材,完美符合黄金分割比例的女人罢了,不过,我还是要强调一下,这个女人,不论是地球女人,还是大汉女人中间,身体,长相比例最贴近黄金分割线的女人。
按照你们的话来说,她就是一个完美的女人,是上苍施舍给人类的恩物。”
“为啥我没有发现她的美?”
“那个女人很聪明,人家对自己身体的掌控非常的精妙,知道什么样的表情可以让她看起来魅力全无,也知道怎样做可以让她魅力无穷。
如果,我不是很肯定她就是一个人类的话,我会认为她就是一个人类成精了。”
云策目瞪口呆的道:“你有这么多的发现为何不告诉我?”
狗子冷笑道:“是你自己告诉我,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更是一个视钱财如粪土,见美人如骷髅的人。”
云策咬着牙一字一句的道:“你难道就听不出来,我在吹牛逼吗?”
狗子一本正经的道:“听出来了。”
听完狗子说的话,云策莫名其妙的想起自己在天柱山荒原的那棵参天大树上,见过的那只肥硕的金甲虫,当时,那只金甲虫,正展开自己五彩斑斓的翅膀飞向太阳。
同样的失落,同样的有些遗憾。
娥姬把脸凑过来的时候,云策发现,自己居然把娥姬的脸看成了蘅姬的模样,这让他吃了一惊,揉揉眼睛再看,果然,蘅姬的模样消失了,变成了娥姬那张清纯的脸。
“你刚才冲动了,身为童男子的你,这种美妙的时刻不多见啊。”狗子到底给了云策沉重一击。
“你说,你说这个女人有没有可能是一个妖精?我本来对她没啥念想,可就在刚才,我居然把娥姬看成了她。”
“我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那个女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云策又问娥姬。
“昨天见蘅姬的时候,你觉得她长的好看吗?”
“她就算长得好看,在被我看见的时候,也必须把自己装扮成丑女,疯子,敢装出一副狐媚子相的,一概拖出去打死。”
云策立刻就放心了,看样子,那个女人的魅力只对男性有用。
林维舟跑了,纸张就只好继续放在云家庄子里,等他有空闲的时候来拉。
云策没有想到,林维舟过了五天时间才重新回到了云氏庄子。
“你见鬼了?”云策关心的瞅着已经没有人样的林维舟。
林维舟有气无力地挥挥手,示意衙役们把纸张装上车就要离开,车队已经出发了,林维舟又来到正在数钱的云策跟娥姬身边。
“她这一次又叫什么名字?”
“蘅姬。”
“她不该叫蘅姬的,应该叫桃姬,桃叶蓁蓁,灼灼其华,她应该叫桃姬的。”林维舟此时早就没有了往日的精干模样。
“你在长安没有找到她?”
“她不愿意见我,我就找不到她。”
“她是谁啊,仔细说说,我真的很想听。”云策给林维舟倒了一杯水,凑到跟前轻声道。
“她呀,原本是……你问她做什么,你是不是也爱慕她?”
原本想吃瓜的云策没有想到刚才还一副快要死掉模样的林维舟,下一刻居然变得力大如牛,一把扯住他的脖子,居然单手就把他给举起来了。
“这人疯了。”云策揉一揉喉咙,对娥姬道。
“我去把张敏找来,这么有名的女人,没道理她一个攀星楼密谍会不知道。”
“咦,这几天张敏都跑哪里去了,我好像有好几天没见过她了。”
娥姬指指远处的农田道:“这些天,她一直守在农田里,说是要亲自盯着那些种子发芽,而且,看的那个仔细,恨不能把自己种进入,跟那些豆子一起发芽。”
见张敏如此痴迷于农业,云策决定过去问她,免得打断了人家对农业的正确思考。
“你说蘅姬就是玉夫人?”张敏弄懂了云策的来意之后,立刻就从对农业的痴迷中清醒过来了。
“什么叫玉夫人,她是干啥的?”
“干啥的?她是大汉的皇妃,是当今陛下最宠爱的妃子,也是咱们大汉第一美人,不是这个时候的第一美人,是亘古以来的第一美人。”
云策点点头道:“祸国的妖妃应该没有好下场。”
(本章完)
第116章 会中毒的
第116章 会中毒的
云策读书的时候,读到那些所谓的祸国妖妃篇章,总是为这些美人感到可惜。
争天下的是男人,守天下的是男人,真正乱政祸国的也是男人,可是呢,只要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一个比较出挑的女子。
那么,所有的罪责都成了女人的。
云策当时就在想,如果他是那个女人身后的男人,一定舍不得让她来背这个黑锅的。
男子汉大丈夫最极致的浪漫,不就是五鼎食,或者五鼎烹吗?
后来,离开学校了,进入体制了,当上小官了,他就开始慢慢的理解那些推女人出去背锅的男子了。
——一个情人而已。
人的心不是一天变硬的,是在生活中慢慢变硬的,所以说,普遍看来,老的要比少的心更硬。
尤其是放在皇帝身上,更是能做到绝情寡义,毕竟,大秦以前的王都自称为寡人。
皇帝的妃子,还是一位尊贵到了极点的皇贵妃怀孕了,本该是普天同庆的大事,
可就在皇帝为皇贵妃准备的酒宴上,皇贵妃留下一份书信让人当众念给皇帝听,然后就不知所踪。
念信的那个人,被皇帝剁成了肉酱,还屠灭了三族,后来觉得不解气,又屠灭了三族,过了半年之后,皇帝依旧愤怒难休,就把念信的那个人的朋友也杀了。
听张敏讲述了那封信的内容后,云策觉得皇帝刘牧做的一点都不过份,还认为他杀人的魄力还赶不上大明皇帝朱棣,人家遭受了羞辱之后杀了方孝孺十族,刘牧遭受了奇耻大辱之后,才杀了柳承凤七族。
那位疯狂的皇贵妃在信里告诉皇帝刘牧,她肚子里的孩子根本就不是他的,他这个大汉皇帝也不配让她受孕,能让她有孕,并且心甘情愿把孩子生下来的人,普天下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霍去病,孩子也自然是霍去病的。
皇帝刘牧听完就疯了……
云策觉得这事要是落他头上,他也得疯。
娥姬把头靠在云策肩膀上,信誓旦旦的告诉云策,她以后只会生出云策的孩子,且保证她生出来的孩子一定具有纯正的云氏血脉。
像张敏这种成天在外面跟男人厮混的人,就保不定了,等孩子生下来,一定要滴血验亲之后,才能进入云氏祠堂留名。
张敏对于娥姬的诽谤已经不在意了,她知道云策既然问了这个问题,那就必然见过,或者接触过玉夫人。
所以,她小心的问道:“人人都说玉夫人乃是红颜祸水,郎君见过玉夫人?”
云策道:“见过,还不止一面,算起来,我们相处了足足三个半月,她是七天前才走的。”
张敏骇然道:“三个半月,七天前?这必然是咱们从出云州带出来的人,那里来的人,每一个我都认识,是谁?”
娥姬满不在乎的道:“蘅姬。”
张敏闻言,立刻瞅着云策道:“你就是看上了她的美貌,这才冒险把她从出云州带出来?”
云策摇头道:“是看她可怜,才从出云州带回来。”
“你真的没有迷恋她?”
云策拉过娥姬的小手捏住,还在她粉嫩的唇上亲一下道:“我比较迷恋娥姬。”
娥姬立刻笑呵呵的对张敏道:“我比她好多了。”
云策连连点头,就是狗子不合时宜的在脑海中道:“你又把娥姬看成玉夫人了。”
云策收摄心神,装出一副沉思后慎重模样问张敏。
“霍去病六百年前就被送进了陵墓,这个玉夫人是怎么怀的霍去病的孩子?”
张敏理所当然的道:“霍王无所不能。”
云策诧异的摊摊手道:“我知道霍王天下无敌,也知道他老人家无所不能,可是,我们总要讲一些客观规律吧,毕竟,霍王已经死了六百年了。
还有,你刚才一副担忧我的样子,是担忧我被蘅姬勾引,还是担心我们跟蘅姬有接触,会给我们带来灭顶之灾?
毕竟,皇帝为这事已经疯的不成样子了。”
张敏狐疑的看着云策道:“你真的没有中玉夫人的毒?”
云策又在娥姬的嘴唇上亲一下道:“没有!”
张敏冷笑一声道:“最好没有,当年柳承凤一族在我大汉也是声名赫赫的大族,柳承凤更是我大汉少有的文采风流之辈。
就是这个人,在被皇帝佩剑砍了七八下之后,浑身浴血,还笑呵呵的跟旁人说——不悔!
你要是中了玉夫人的毒,最好早点告诉我们,也好让我们跑的远一些,免得被你牵连。
还有,皇帝在遭受了如此奇耻大辱之后,还是在元龙十七年,也就是两年前发眀诏于天下,赦免了玉夫人,也就是玉贵妃的所有罪责。”
“这也能忍?”云策从自己发出的声音里听到了明显的破音。
张敏认真的点点头,然后忧虑的道:“你真的没有中玉夫人的毒?”
云策嘴硬的摇摇头,他觉得自己如今需要好好的面对这件事了,刚才片刻功夫,他已经两次把娥姬看成蘅姬了。
或许,可能,那个女人真的有毒。
在出云城的时候,自己要偷走社火,这是何等隐秘的大事,哪怕遇见了目击者,也该在第一时间灭口,而且,在遇到蘅姬之前,那些突袭他的人,也基本上被他给杀了。
偏偏遇到蘅姬的时候,自己就心软了,不仅仅没杀她们,还被她们给抢劫了。
还有,还有,蘅姬要求离开的云家庄子的时候,云策本应该第二次下手的,偏偏脑子不知道又抽什么筋,不但允许人家带走孩子不说,还白送一辆马车……
如果张敏说的都是真的,蘅姬有神不知鬼不觉离开云家庄子的能力,她为何还要专门跑来告辞?
“就是为了勾引我?”
这个念头才起来,天上就开始下雨了,这场雨更像是老天爷撒的一泡尿,想要浇醒这个自恋的家伙。
云策烦躁的抓抓自己湿漉漉的头发。
长安一地的雨水简直就是有病,两天下一次,每一次都下的缠绵悱恻,那点雨量用来浇灌富贵人家的园,或许还能起一点作用,用来浇灌农作物,明显是不够的。
“检查一下我的脑袋。”云策给狗子下了命令。
狗子没有动弹,而是懒洋洋的告诉他,脑子屁事没有,只检测到他的荷尔蒙分泌的有些旺盛。
“阻止荷尔蒙过度分泌。”
“滚开啊,那东西是你要自己分泌的,你让我如何阻止,要不,切了吧?”
云策拉开裤头看看自己的兄弟,发现他正安静祥和的窝在原地一动不动的,此时杀他,实在是过于冤枉,就果断地对狗子道:“严密监察我的身体动态。”
狗子答应一声,然后又道:“必须去火山口走一遭了,社火原本是万家灯火供养的,现如今,就你一家的灯火,人家后继无力,去火山口试试。”
“引发天灾怎么办?”
“你还管这个?”
“我是一个有道德的人。”
“好吧,小心尝试一下,要是没用就算了,我告诉你啊,社火对我跟龙珠的进化有很大的好处,甚至还能改变你的身体。
你的身体如今龙化的很严重,别看你变出来的爪子锋利无比,可以让你的实力急速提升,你想过没有,要是按照这个进度下去,你迟早有一天会变成一个半龙,半人的怪物。”
“半龙半人的怪物?我还想着有一天会变成龙,好穿越宇宙回家呢。”
“我觉得你想多了,龙跟别的生物生出来的孩子,有跟龙一样的吗?”
云策想了一下狻猊,霸下等龙族后裔的模样,坚定的摇头道:“不一样。”
狗子冷笑一声道:“龙的基因太强,长期浸染,你几乎肯定会变成半龙,半人的怪物,这种强大,我愿意把它称之为兽性的强大。
你如果喜欢这种强大,就当我没说,你要是还想以人的姿态屹立于百族之林,最好走一趟火山,让社火再强大一些。
社火本就是人的本源,有社火这个人族的本源持续的照耀你,你人类的基因就有机会战胜龙族基因,最终,跟古代以来的很多事情一样,让龙族基因为你服务,变成你可以掌控的一种力量。”
“好,我们有机会就去。”
“别有机会就去了,今晚就去。”
云策觉得狗子这个东西还真的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它没有主动思维,只有厉害思维,可以在人看不清前方道路的时候,挥开所有迷雾,直指前方。
云策是人,以龙为先祖这没问题,可要是真的变成龙他还是不愿意的,尤其是进化成霸下那种东西,他更加的不愿意。
晚上回到房间的时候,云策特意多看了娥姬两眼,没变成蘅姬的脸,这很好,小丫头坐在油灯下正在给他补衣裳呢,小脸红扑扑的,说不尽的贤惠。
“一会,我要出去一下。”
“好的,我知道了,到时候给你留门,不危险吧?”
“应该不危险,不过啊,如果发生地动山摇的事情,你就带着狗皮子跑。”
娥姬抬头看看云策,认真的点点头。
云策带上门离开了,娥姬就傻傻的看着门,似乎目光能透过门看到外面的云策。
狗皮子见云策走了,就从床下钻出来,看了娥姬一会,就跳上床,用粉色的舌头舔舐她,直到娥姬的眼泪流下来,它才安静的趴在娥姬身边,一双乌溜溜的圆眼睛,似乎在努力的思索着什么。
(本章完)
第117章 火焰的温度
第117章 火焰的温度
云策鬼鬼祟祟的出了庄子,枣红马鬼鬼祟祟的在后面跟着,然后,云策就骑着枣红马趁着今天是钩月夜,就一起鬼鬼祟祟的往火山那边跑。
火山就叫龙山,听说有了龙山就有了山脚下的龙湖,大汉人可能不明白,云策这种有一点地理知识的人还是晓得的。
火山喷发之后,进入休眠期,这个时候,被阻断的水脉就会从地层断裂带喷涌而出,有条件的成了河,没条件的就成了湖。
龙山没有山顶,山顶上只有一个老大的凹坑,凹坑又被山体分成了两块,一块里面装着水,水在山顶存不住,就从一处低矮的豁口处流淌出去,形成了一座不那么壮观,却有着非常大落差的瀑布。
另一边就恐怖了,动不动就有烟柱从坑底升起,如果能越过那些黄色的石块状的东西,就能看到一汪直径十一二米不断沸腾的岩浆湖。
枣红马独自留在了龙山下,云策沿着山间小径快速的上山,小径是通往北面的山坡,在那里能看到风吹瀑布成烟的奇景,至于东边的山坡,基本上没人去那里。
龙山不高,尤其是跟周围的山比起来它只有人家的一半高,这应该是火山爆发的时候,把山给腰斩了。
开始的时候,这里还有一些长芦苇,等云策继续向上攀登了百米之后,放眼望去,就寸草不生了。
浓烈的硫磺味道从山口传来,云策就戴上了装备里的防毒面具,又向前走了百十米之后,就看到了漫山遍野的硫磺。
这里的硫磺纯度很高,云策抓一把,硫磺块就被抓碎了,手指一捻,指间润滑一片。
鸡屎山那里的芒硝云策已经让人收集了不少,如果能把芒硝提纯一下,再加上这里的硫磺,火药的原料基本上就出来了。
这个时候自然是顾不上硫磺这些东西的,在狗子的催促下,他来到了自己身体能够承受的极限,也就是距离火山口不足十米的地方。
这里的岩石已经开始变软了,再向前走,鞋底子必定会融化。
“这里距离供奉在长安龙神殿里的祖火,距离太近了,万一被祖火发现怎么办?”云策小心的问道。
狗子道:“我计算过,龙神殿到此地有两百六十里,从祖火发现出云州社火,再到确定方位,直到武士骑着信天游来到此地,至少需要四十五分钟,可能还需要更久,我们在这里试验社火的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应该是安全的。”
云策叹口气道:“祖火与天通,也与地脉通,这东西的威能我们只是在猜测,再预留十分钟,二十分钟后,我们立刻撤离。”
就在云策说话的功夫,一根银丝扯着一团明黄色的火焰就出现在云策面前。
看着在银丝顶端跳跃的火焰,云策道:“社火烧不坏你的触手了?”
正在努力把社火向火山口移送的狗子不耐烦的道:“这是十六根触手编织出来的超强触手。”
“你小心,别让社火落地,听说这东西一旦落地,就会生根,到时候恐怕就不愿意寄居在龙珠里面了。”
看着社火一点点的升到火山口,只是噗噗冒泡的岩浆,开始翻腾起来了,原本暗黑色的表皮,逐渐被翻腾上的岩浆覆盖,并有大团大团的火焰向上升腾。
转瞬间,那些零碎的火焰,就铺满了火山口。
狗子欢喜的在云策脑海中大叫:“我就说社火其实就是火能量,能从万家灯火中吸收精神能量,就能从其它火源中吸收本能的火能量。”
眼看着满池子的火焰,逐渐形成了一道火龙卷向社火投去,云策对狗子大叫道:“开始计时。”
能俯视整个长安城的地方叫作未央宫,能俯视未央宫的地方则是神龙殿。
今夜与往常一样,龙神殿的窗户里向外散发着淡淡的黄色光芒,这些光芒不受钩月的影响,将光芒凝结成近乎真实的存在,风吹不散,雨浇不灭。
年纪苍老的大神官,就靠在一方八尺方圆的火塘边上昏昏欲睡,火塘里亮着一团火,火不算大,也就两尺方圆,正百无聊赖的在火塘里游荡。
火塘里还有数百簇烛焰大小的火苗孩子一般围着祖火跳跃,晃动,有些火苗甚至会调皮的跳进祖火里,在里面进进出出的,忙的不亦乐乎。
突然间,祖火不再继续游动,而是停留在了某一个地方,片刻过后,祖火的火焰陡然升腾起来,由两尺粗细,迅速覆盖了整个火塘,金黄色的火焰直冲龙神殿高高的藻井。
正在闭目养神的大神官豁然睁眼,他的眼睛不再老迈浑浊,如同鹰隼般犀利,他伸出手,将整条手臂都探进火塘,任由金黄色的火焰灼烧而一动不动。
也是片刻光阴,大神官缓缓的收回手臂,把一道跳到手指上燃烧的烛焰小心的放回火塘,卷一卷自己暗金色的宽大袖子。
喃喃自语道:“出云州的社火啊,还没有熄灭吗?”
他怜惜的看着依旧在祖火身体里蹦来蹦去的烛焰,许久之后,他长叹一声,就拿起金击子,在手边的绿磬上敲击一下。
“叮”——一道带着颤声的磬音在巨大的龙神殿里响起,门外随即就走进来一个小小的道童。
“告诉向中原,出云州社火如今正在东……不,在长安三百里的范围内,如果他能取回出云州社火,记得带回来。”
道童躬身离开了龙神殿。
大神官宠溺的看着恢复原状的祖火,又把一朵飘出火塘的烛焰轻轻弹一下,那朵烛焰就重新回到了祖火身旁。
“祖火,社火本为一体,何谈叛乱,不过是一些调皮的孩儿想在外游荡一阵子罢了,它迟早都会回来的。”
云策瞅着火龙一般的火柱冲天而起,几乎要把半个天空都映红了,汗水涔涔而下,他知道,这下子完蛋了,只要人不瞎,就知道这里有情况了。
出云州社火此时如同一个顽童一样,在巨大的火柱里转来转去,显得极为活泼。
在云策的厉声喝止下,狗子终于把恋恋不舍的社火收回来,第一时间就钻进了龙珠。
云策也在第一时间,弹丸般的跳跃着离开了火山口。
社火离开,冲天的火柱立刻坍塌,等云策一路狂飙到了山脚下,远处的长安上空,已经腾起二十只信天游,正在天空盘旋。
云策打一个唿哨,正在不远处吃草的枣红马立刻吐掉嘴里的青草,循声过来,云策也不废话,骑着枣红马就朝家的方向狂飙。
半个小时后,云策回到了云家庄子,在枣红马屁股上拍一巴掌,让它自己去马厩,他则蹑手蹑脚的朝自己卧室走。
快要到卧室的时候,一扇窗子打开了,露出张敏那张冰冷的脸。
“晚上不睡觉,做贼去了?”
云策撇撇嘴道:“去当采贼了。”
张敏正要再问,就听见娥姬的声音传来。
“郎君快回来啊。”
云策朝张敏挑挑眉毛,就快步回房间了。
张敏嗅嗅鼻子。嗅到一股子浓烈的不知名的气味,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味道,至少说明云策就是出去干坏事了。
娥姬一上来就趴在云策脖子上,衣服上乱嗅,嗅到淡淡的臭味后,就把云策身上的衣衫全部扒下来,顺便把云策塞进澡桶,她自己坐在澡桶边上,吭哧吭哧的帮他洗衣服。
也就是云策回到庄子的时候,四只信天游从长安方向飞过来,绕着浓烟滚滚的火山口盘旋一圈之后,因信天游非常的不喜欢火山口的味道,没有停留太久,就重新飞回了长安。
刚才龙山的火山口虽然腾起一道火柱,只是火柱腾起的时间太短,还以为是火山短暂的喷发了一下。
躺在澡桶里,云策放松了身体问狗子。
“效果如何?”
“作用不大,社火在玩火,它喜欢玩火,看样子,你还是要尽快打下一片疆域,让社火落地生根,这才能继续接受万家灯火的滋养。”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吧?现在就打江山?”
“你最好快一点,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土匪的后裔,当初踏破了不知道多少反动派的狗头,现在,连一点疆土都没有,你倒是尽快造反啊。”
云策没有继续跟狗子探讨造反的事情,直到现在,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都很懵懂,现在造反跟自杀区别不大。
狗子就像是一个永远只知道提要求的老板,完全不管他云策能否办到。
睡觉的时候,娥姬抱着云策的头,她刚刚有了些规模的胸部紧贴着他的脸,虽然不知道云策干啥去了,娥姬还是从他衣服上散发出来的恐怖味道,知晓,他刚才去干的事情并不那么安全。
这一夜,大汉龙台卫的卫士们一夜未眠,他们很想抓住那个携带着出云州社火跑路的家伙,然后把他碎尸万段。
自黄帝给天指明了运转的规律,给大地确立了四方,将广袤的大地分割为三十六州以来,但凡是大地都是大汉的。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区区一豆社火,你又能跑到哪里去呢。
(本章完)
第118章 吃里爬外大神官
第118章 吃里爬外大神官
婴儿豆的芽苗发出来了。
这对云策来说是一个极好的消息,这证明他的种植方法没有错,扒开泥土取出一棵发芽的婴儿豆,两片肥硕的叶片长在头顶,让这个小东西更像是一个白身子,绿头发的小婴儿了。
把这棵婴儿豆重新栽种回去,云策就站起身瞅着自己还在不断完善的家。
只要有劳动,邋遢,肮脏的养鸡场,终究还是一点点的变成了云策希望的样子,当然,也是娥姬期望的样子。
娥姬又带着人在栽种衣树,她觉得这种树栽种的越多越好,树皮可以洗出草粮做饼子,树皮纤维可以拿来织布,现在,树皮纤维又多了一项用途,那就是用来制造又白又好看的纸张出来。
穷人家有衣树就饿不死,冻不死,这就是娥姬对衣树最朴实的认知,更何况,在有食物吃,有衣服穿的情况下,衣树纤维制造的纸张又能卖很多钱,这对一个穷人来说就足够了。
娥姬还说那些当官的都是蠢货,长安城里的粮食卖的那么贵,干嘛不在房前屋后多种植一些衣树,就能解决长安城里人的食物跟穿衣问题。
“人家就不吃草粮,也不穿衣树布衣,人家要吃世上最好吃的粮食,穿世上最华丽的衣衫。你以为的吃饱穿暖,不过是活着的最低要求,人家长安人要求的是吃好,穿好。
你让他们整日里吃草粮,穿衣树布衣服,不如让他们去死。”
娥姬对张敏的解说完全不能理解,就转过头问正在吃草粮软饼夹菜的云策道:“郎君,真的会有人,为了不吃草粮,不穿衣树布衣,就寻死吗?”
云策咬了老大一截饼子,吃下去之后才漫不经心的道:“哦,那是因为他们没死过。”
娥姬点点头,又给云策卷了一张饼子道:“是啊,只要能活着,谁愿意死呢?你说对不对张敏?”
张敏若有所思的道:“是啊,如果死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的话,我当初干嘛要死拖着一具伤痕累累的身体回到铁围关呢。”
草粮软饼夹菜肉,再配上熬煮的沙沙的,浓稠的豆粥,这样的饭菜云策觉得自己永远都吃不厌,尤其是再配上一大把蛋丝,世上没有比这样的饭菜更加能暖人心了。
“对了,彭憎这人怎么样了?”云策没来由的想起彭憎了。
“人家现在可发达了,已经是有七顷牧场,七间住宅的官大夫了,岁禄三百石,平日里啥活都没有,只要每两月,抽两斤血,就算是完成了任务。”
“抽血?”
“是啊,抽血入药,攀星楼的医者说了,有他的血配伍的药,要比没有他的血配伍的药,药效高出三倍有余,尤其是用他的血和的金疮药,愈合速度更是高出一般金疮药的十倍以上。”
“他自己满意吗?”
张敏呵呵笑一声道:“他满不满意的有用吗?”
云策点点头,都是为了活着,不管用什么方法活着,谁又能比谁高贵呢?
林维舟又来了,只不过这一次跟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样,粉红色的澜衫,绣交领的内搭,纯黑的纱帽上斜插着一朵砂锅大小的荷,风不小心把外袍吹起来的时候,云策就看到了同样粉红的亵裤。
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朵已经快要开败的桃一般。
云策搞不清楚他为啥要穿成这个样子,毕竟,他以前穿青衣的时候,虽然看着简朴,却自有一番文士风流。
几天前的林维舟,云策觉得他要死了,现在,云策觉得他可能要被诛灭九族了。
傻子都知道不能跟皇帝抢女人,这家伙纯属明知而故意为之。
云策转过头问张敏:“大汉像那个柳承凤被诛杀了七族还说不悔的蠢货多吗?”
张敏朝林维舟努努嘴道:“这又是一个。”
可能有很多人劝诫过林维舟了,即便云策跟张敏当着他的面蛐蛐他,他也毫不在意。
云策叹息一声道:“找到你的桃夫人了?”
林维舟笑道:“临别时,她要我代她报答你,我觉得这个东西应该非常的合适。”
说罢,就给了云策一把绿钱牌子,上书,长安朝暮牌。
“凭此牌,朝入长安,暮离长安。
好了,夫人交代的事情我已经办妥,这就继续去夫人门下守候。”
看着林维舟急匆匆的骑着雷烟兽跑了,张敏就再次问云策:“你真的没有中玉贵妃的毒?”
云策笑道:“你不问,林维舟不来,我几乎忘记了那个蘅姬。”
有林维舟珠玉在前,张敏终于相信了云策是一个正常人,不是谁门下任凭驱使的狗奴。
冯安,粱昆这两个人现在算是彻底的废了,准确的说,是纸张被发明出来之后,这两个人就废了。
不是他们变残废了,而是两个人已经化作不知疲倦的两头抄书怪,每抄完一部书,他们两个就像疯子一样把牛皮编织的木牍,竹简立刻拆掉,还勒令安姬,一定要用最快的时间把这些竹简,木牍当柴火烧掉。
可见两人对古老的竹简,木牍是何等的愤恨。
一千斤竹简上的内容,抄录不满一斤纸,每每思及此事,冯安跟粱昆两个就要哭一鼻子。
在他们两人不眠不休的努力下,云策书房里好几万斤书籍,终于变成了一册册轻薄的书籍,连一个书架都装不满。
就这,云策以前还号称自家的书籍也算是汗牛充栋了。
朝廷的纸张还没有上市,云家庄子的纸张,因为林维舟懒政的状况下,终于为仕人所知,每日来云氏求购纸张的人络绎不绝,即便是老仇他们不眠不休的造纸,也供不上如此多的人。
这就为娥姬创造了一个以前根本就没想到的机会。
没错,娥姬给纸张涨价了,而且还是一日三涨,前一次涨价后信誓旦旦的说云氏是纯良商家,童叟无欺。
结果,看到涨价后排队的人更多了娥姬只好一次次的祭起涨价大棒,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为了堵住别人的嘴巴,甚至提前说出‘自己是小女子,不是君子,不是大丈夫的话。’
张敏很是为娥姬如此蛮横的行为担心,云策不在乎,秘方已经敬献给皇帝了,要是皇帝连这点利润都不肯分润给云氏,那也太过份了。
在大汉,云策总是能遇见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比如红姑娘,比如虞公比如彭憎,比如张敏,比如蘅姬,也比如这个长着一双儿童般清澈眼神的老先生。
老先生是来云氏买纸张的,在云策亲自带着这位睿智的如同神仙一般的老人参观了整个造纸作坊之后,他对云家庄子居然能造出如此神物,大为钦佩。
并且当场试用了云氏新造的纸张后,明明又瘦又老的一个人,长啸一声居然可以声闻十里。
上一个如此牛逼的人,云策是在史书上看到的,那个人叫王阳明,在军营中打坐,突然间就长啸出声,也是声闻十里,差点引起营啸。
又老,又有学问,还能练成气功的老人家,云策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得罪不起,见中午到了,就请老先生吃了一顿红烧肉。
才吃了一块红烧肉,老先生似乎又有长啸的冲动,被云策用一碗清汤羊肉给压下去了。
在老先生眼里,云家庄子啥啥都好,刚刚建成的青砖瓦房好看,刚刚那个长相好看的小娘子给他端来的羊肉面片好吃,是个好孩子,正在努力抄书,把自己抄成鬼模样的冯安,粱昆也是好孩子。
见到云策开垦出来的良田,整齐的田垄,以及已经长得郁郁葱葱的各种庄稼,老先生忍不住再次长啸出声。
这一天,大汉龙神宫大神官刘长生,在云氏庄子长啸了三声。
这位老先生实在是太好了,人虽然很老,手上只剩下皮,但是呢,这双手抚摸起来很柔软,很干燥,很温暖,就像把这双手一直放在火塘上烤热之后的模样。
云策觉得老先生实在是跟他太投缘了,临别时送了老先生好多,好多纸张,以及云氏才有的新东西。
老先生没有回赠云策啥东西,只是笑吟吟地用温暖的手指点着云策的胸口道:“年轻人胸中有火焰是好事啊,要保护好你的火焰,万万莫要熄灭了。
也莫要被别人发现了。”
(本章完)
以后再不定时了,老出错,
以后再不定时了,老出错,
同上,昨天错,今天又错,气死我了……
(本章完)
第119章 露馅了?
第119章 露馅了?
有龙珠这种逆天的单独空间存在,云策一直认为只要自己伪装的好,就没人能拆穿他的伪装。
可是,今天遇到对头。
一个长得很慈祥,很干净,很温暖,一看就很有学问,还会气功的老头子。
云策很小就跟着云临川见过很多很多很厉害的老头子,老太太,在他们跟前你撒娇可以,耍孩子脾气也可以,要是露出一星半点的心思,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迎接他的都是一顿暴打。
他们的暴打是真正意义上的暴打,按照年龄大小,从鞋底板,细竹条,到板子,皮带,武装带云策一样没落的统统挨过。
要说让他记忆最深刻的还是武装带,天知道八九十岁的老家伙腰上为何会系着一条人造革武装带,板扣上还有凸起的五角星跟八一两个字。
这东西抽到屁股上,屁股立刻就除了火辣辣就没有别的感觉,等到老家伙罢手,云策白嫩的屁股已经看不成了不说,上面还布满了五角星跟八一两个字,这就是云策跟军队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这导致云策在少年,青年时期讲话养成了开门见山言简意赅,说真话,说实话的优良习惯。
等到云策准备贯彻这一作风的时候,大学毕业了,当他再一次在老爷爷,老奶奶跟前开门见山,言简意赅,以真话,实话,提出自己的要求的时候,人家又不满意了,这一回倒是不打,却把你提出的要求,按照老官僚办事的方式理解,最终让事情落地与你的期望南辕北辙。
云策根本就不喜欢老家伙,他最不喜欢交往的人就是老家伙,且不论老爷爷还是老奶奶。
他们做事情很不讲究,明明一开始就看破了你的小心思,就是不说破,还假装受骗,看你继续表演,偏偏要等到你的小心思即将达成目地,即将成功,在你最骄傲的时候,一顿皮带,腰带,武装带暴风雨一般的抽下来……
这让哪一个心高气傲的少爷,小姐能受的了?
别以为这种家庭的女孩子会享受到小姐待遇,云策就见过一位娇滴滴的大小姐,被她妈妈用自行车链条抽,下场比同时挨武装带抽打的他还要凄惨。
老家伙们跟鬼一样,啥都知道。
还以为来到大汉了,这里的老家伙会不一样,在见过神龙殿大神官之后,云策发现,老狐狸就是老狐狸,不论是地球上的还是大汉这边的。
没差别。
尽管云策不知道这个老头子就是大汉龙神殿的大神官,却能从他的一举一动中知晓这个老头子绝对不是一般人。
因为,他从刘长生的身上,嗅到了跟云临川一模一样的味道。
那种长期被敬仰,被尊重,被害怕这些气息的包裹过的人,即便是模样再普通,神机再内敛,从人再朴实,在云策面前也休想可以瞒哄他,毕竟,这就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老家伙知道出云州的社火在他手里,但是选择帮他隐瞒,别的人或许会不明白老家伙为啥要这样做。
云策却很强清楚,他知道老家伙们做事情的方式。
老家伙们在遇到一件出乎所有人预料,并且不符合绝大多数人观点的意外,如果事情还在他们控制之中,第一时间并非立刻否定,而是要再观察,观察……看看这件事能否对他们的事业有推动作用,看看这件事是不是对民族,社会有益处。
很明显,这个老家伙明知道出云州社火在他手中,就是不戳破,就是想看看,再看看,因为,对一个国家,民族来说,这样可以近距离观察的机会太少了。
这可比把云策抓住,找回社火更加的重要。
所以,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刘长生又来了。
老人家虽然一百三十七岁了,精神却非常的健旺,昨天,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看造纸作坊,今天,他重点观察的是云策在云家庄子修建的农田,以及水利系统。
十六柄巨大的木勺,一勺一勺的把龙湖里的水舀出来倒进加高的木槽里,看着清水哗啦啦的流淌到水渠里,最终进入云家庄子最高点的水库。
老人家还在水库边上洗了手,还亲自动手,打开一道水闸,眼看着清水一路欢唱沿着小水渠奔腾。
就对云策道:“这就是以人力改造自然的典范。”
云策轻声道:“这不过是小道而已。”
刘长生呵呵笑着指指脚下已经绿油油的农田道:“昔日黄帝乘龙飞升来到此地,可惜炎帝未曾同行,导致我大汉只通了游牧,采集之术,对于农田种植之术所知寥寥。
将来,你若能恢复炎帝尝百草,种五谷之能,未必不能造福天下。”
云策道:“小子听闻,我大汉最重军功,有军功者,可享用大汉一切最好的东西,就怕我种植成功了,我也享受不到此间的荣耀。”
刘长生抚须笑道:“这都是霍去病的错,他来之前,黄帝位置并非是强力者得之,而是有才,有德有术者得之。
尽管后来的黄帝中,多数以轩辕氏得之,可是呢,在轩辕氏将先祖恩德消耗完毕,轩辕氏最终被我人族所抛弃,不得不与鬼方众厮混在一起。”
“是霍去病带来的二十等军功爵?”
“是啊,霍去病乃是从祖地乘龙过来的人,听他说,这套办法,在祖地非常有名,还有用,有了这套办法,他就能把当时如同野兽一般的鬼方众斩尽杀绝。
当时的黄帝就信了他,给了他兵马,给了他权柄,也给了他足够的信任……”
刘长生把话说到这里就笑呵呵的道:“后面的事情你应该知道,就不用我老头子继续给你讲述了吧。”
云策点头道:“根据《霍王传》记载,霍王第一次出征鬼方,就把鬼方这个让我人族吃尽苦头的蛮夷打的后退了一千里。”
刘长生笑道:“继续说。”
云策皱眉道:“霍去病第二次远征鬼方,就夺取了鬼方的王庭,听说当时抓获了鬼方众的四个王,只有他们大王带着一部分族人远遁北方。”
刘长生面色不改的道:“继续说,事情既然干下了,就没啥不能说的。”
云策叹口气道:“霍去病此次远征归来,获得人族所有人的欢庆,然后,他就在这一次远征归来的庆典上,杀了末代黄帝,扶持一名叫作刘旺的据说是祖地皇族的人当上皇帝,至此,黄帝之名,成了我人族史册上的绝唱。
先生,我想不明白,霍王既然有断绝黄帝传承的能力,为何不自立为皇帝,偏偏要选择刘姓子为皇帝呢?”
“因为霍去病是我大汉皇帝的臣子,也是一位忠于刘氏的忠臣。”
听刘长生把这么不要脸的话都说出来了,云策不得不承认,霍去病真的是大汉最最忠良的臣子。
不管这里面有没有其它的古怪,霍去病终究还是让一起过来的刘氏皇族子弟当上了皇帝,哪怕后来的六百年中,有三个刘姓皇帝想要干掉他,反过来被他所杀,他还是无怨无悔的继续让刘氏皇族子弟继续当皇帝,他继续担任那个有盐没味的霍王。
人都说,评论一个人的时候,最好等他的棺木盖好之后再说,霍去病做到了,他被抬进陵墓,放下断龙石后,人们开始指责他干过的很多很多的错事,却从无一人指责他不是大汉的忠臣。
“其实老夫还是比较赞成黄帝时期的禅让制度,一棵大树虽说可以生长成千上万年,可是呢,他会变得老迈腐朽,而且枝枝蔓蔓太多,不如新长成的树木更有活力。”
云策惊讶的瞅着刘长生道:“这话也是能说的?”
刘长生瞅着云策道:“怎么就不能说了?谁能带着大汉子民过上更加安稳,更加富足生活的人,成为皇帝,这很难理解吗?”
看着被自己话语吓得狼狈而逃的云策,刘长生再一次呵呵大笑,这一次,声震了十五里左右。
“我就说嘛,怎么可能有人会不喜欢草粮饼子夹肉菜这种吃法。”
娥姬卷了一个草粮饼卷子,放在刘长生面前的盘子里,这是老家伙吃的第六个草粮卷子。
刘长生忙着喝豆粥,喝的匆忙,弄得胡须上都是豆粥糊糊,娥姬又掏出手帕帮这位老人擦拭胡须上的饭渍。
刘长生朝云策挤挤眼睛笑道:“这般好的女子,怎么还是处子?你有暗疾?”
云策低头喝粥,不看好奇的老家伙,也不看一脸幽怨的娥姬,长鲸吸水一般把满满一碗粥喝光,掏出手帕擦擦嘴巴,说一声自己还有事情,就离开了。
刘长生见云策走了,就皱着眉头恨铁不成钢的对娥姬道:“你要努力才成,要是你再不成,老夫就帮他挑选一些合他口味的女子送过来。”
娥姬委屈的道:“我都脱光骑他身上了,他还是不肯,我有什么办法。”
刘长生阴恻恻的道:“下回过来,老夫给你带一些药过来。”
娥姬还以为老家伙会有好主意给她,一听是下药,立刻摆手道:“不成,我是他的妻子,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就算想要孩子,也必须是他心甘情愿才好。”
(本章完)
第120章 大人物的眼中没有对错之分
第120章 大人物的眼中没有对错之分
回到龙神殿的刘长生,看一眼堆积在桌案上的纸质文书,沉吟片刻,就把这些纸质文书一张张的交给那些活泼的烛焰们玩耍。
一只烛焰顶着一张纸,在火塘里游荡半圈之后那张纸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等刘长生拿起最后一张纸,看看上面对于神龙出现在天柱山的报告,最终还是把这张纸递给了一朵迫不及待的烛焰。
人们之所以对很多事情觉得神秘,或者觉得很多人物聪明的无可企及,杀伐决断的让人吃惊。
其实没必要,只是占据的高度不同,接受到的信息不同,就像刘长生,一声令下,通过对云策生平的了解,再加上刘长生对这个世界的深邃认知,以及对社火深刻的了解。
云策对他基本上没啥秘密可言。
尽管刘长生对云策的了解,全部来自于推断与猜测,没啥证据,可是,对刘长生这样的人而言,要啥证据,他说的,他理解的,他推断的,就是铁证。
神龙没有出现在长安接受万民膜拜,而是去了偏僻的出云州,这件事旁人难以理解,对于把整个大陆历史熟读的不能再熟,扣细节抠的不能再细的刘长生而言,这件事不难理解。
毕竟,一千两百多年前,已经发生过一次,那一次,神龙降临海坤州,随即,那里就出现了上百米高的海浪,席卷大地千里。
再后来,在人族与鬼方众的战场上,就出现了一支自称是海坤州遗民的军队,这支军队的首领自称霍去病!
这次,神龙出现在了出云州,然后,一个先期叫作刘长安,后来叫作云策的野人就从荒原里走出来了,虽然这人很低调的出现在了大汉人面前。
在刘长生眼中,却明晃晃的如同太阳。
龙珠丢失在了出云州,那必须是云策拿走了。
社火丢失在了出云州,那必须是云策拿走了。
第一个事情只是怀疑,第二件事情却是刘长生亲自检验过的,这天下,没有谁比他更熟悉祖火跟社火了,他才靠近云策,就感受到了只有社火才能让他感受到的暖意。
虽然不知道云策把社火藏哪里了,刘长生还是坚定的认为,社火就在云策的身上。
有了第二件事情做例证,那么吗,第一条不用再举证了。那就是云策拿走了龙珠,否则,他无法控制社火。
他之所以离开仙境一般的龙神殿,原本只是想带回流浪在外的社火,顺便看看云策到底有没有用,如果有用,就暂时留着,任其发展,如果没用,就给他多安排一些灵秀的女子,看看,本地的女子与祖地来人交合后,能否诞育出更加优秀的子嗣。
总之,机会难得,可不敢有任何的浪费。
直到他在云家庄子亲眼见到了造纸术,与闻所未闻的农耕技术。
霍去病给大汉带来了新的秩序,是兵,是战争,是新的疆域。
现在看来,云策给大汉带来的是新的农耕技术,是祖地新的发明创造,或者,还有更多来自祖地的文治法门。
这些很重要,甚至比皇帝的性命还要重要。
鉴于此,刘长生就把跟云策有关的所有消息都送给了烛焰们去玩耍。
“大长老,玉贵妃求见。”
正在逗弄烛焰的刘长生,眼神暗了暗,随即就把手按在小道童的脑袋上,片刻之后,无奈的摇摇头,就对小道童道:“清风,你修行的时间不短了,该下山去了。”
小道童抬起满是泪水的脸,跪在大神官面前道:“我只是觉得有些事情如果不做的话,就不幸福。”
刘长生温和的笑道:“你没错,错的是玉贵妃,她不该勾起你对母亲的思念的,让玉贵妃进来,你就下山去吧。”
小道童接连磕了三个头,就转身离开了神龙殿,似乎对这里并不留恋。
玉贵妃走进来的时候,大神官再一次慵懒的靠在火塘边上,许久都不愿意动弹一下,如同一只上了纪的老猫。
“我要小霍青在长安开府建牙,重现昔日霍王府。”玉贵妃趴伏在刘长生脚下,用最温柔的声音吗,,诉说着自己最无理的要求。
“你到底还是吞噬了霍去病留下的精魄,你难道不知道,那是霍去病留给自己重返人间的一个机会吗?”
玉贵妃再次拜服于地轻声道:“我想快一些,再慢,我的美貌便不在了。”
大神官笑了一下,抬起手,用金击子指着玉贵妃道:“精魄化魂,你以为霍青便是霍去病,难道就没有想过,你孕育了他,生育了他,便是他的母亲。
母亲的美貌,与儿子何干?”
玉贵妃抬起头,脸上洋溢着笑容:“我们终究是不同的。”
大神官瞅着祖火跟社火看了一阵子后慢慢的道:“和光同尘最重要,我们要的是相同,也能接受能接受的异端。
霍青诞育自你,那就是你的儿子,他就是霍青,不是霍去病,更不可能是你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的情郎。
去吧,既然是已经选择离开的人,就不要随便回来给人添麻烦,那样,会招人厌恶的。
还有,你身上有七成的鬼方众血脉,那么,你就该是一个鬼方众,能进入大汉为人们所喜,你就该好好的遮掩好你的身份,而不是动不动就拿出母鬼方众特有的魅惑本事通过魅惑他人来打到你的目的。
这是对你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所有人生命的不尊重。”
玉贵妃拉住大神官的黑色袍服的下摆道:“大长老既然知晓我的根底,为何这么多年以来如此纵容我呢?”
大神官笑道:“年纪大了,就想看点不一样的风景,我很想看看,你那超越所有母鬼方众的魅惑本事,到底能在大汉发挥多大的作用。”
大神官笑得温和,口中说出来的话却冰冷无情,玉贵妃知道,大神官已经把能说的,都说了,再说下去,可能还会引发大神官的不满。
就顺势磕头,起身,而后就离开了。
玉贵妃走了,大神官就叹口气,抱着金击子靠在火塘边上,昏昏欲睡,就在即将进入梦乡的时候,他忽然又睁开了眼睛,高声呼唤道:“明月可在?”
接连呼唤了三声,都没有听到回应,大神官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轻声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以为,这个世界是围着你转的呢。”
清风,明月两个小道童,都是他收养的孤儿,没想到今天全被玉贵妃给拐跑了。
大神官没有发怒,嘴上嘟囔一阵之后,就靠在火塘边上睡着了,也不知都是不是在做梦,他的嘴角翘的很高。
“嗯,娥姬最好了,不仅仅是全庄子的人都应该围着你转,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围着你转。”
云策一遍又一遍的夸赞着娥姬。
因为这才十来天的功夫,娥姬就带着全家靠买纸赚了很多很多的钱不说,还趁机把家后面的山买下来用于放牛。
云氏庄子一下子就拓地十里,娥姬功高厥伟。
对云策毫无廉耻的夸奖,娥姬照单全收不说,还进一步的认为,云家庄子的人员结构还有很大的优化余地。
她说的优化余地,不是要开人,而是认为,家里的人身上的事情可以再多一些,活,也可以多干一些,无非就是少睡,多睡的小问题,伙食质量上去了,这些人还是很喜欢干活的。
冯安,粱昆在听了娥姬进一步的优化结果之后,有些暴跳如雷。因为娥姬要他们两个,在继续主持修建更多院落的同时,还应该兼顾一下,那座鸡屎山的开发,应用,因为,云策说了,那座鸡屎山就是一处宝藏。
既然是宝藏,就应该把宝藏的价值开发出来。
“你看看,这就是你老婆给我们安排的事情,如何把鸡屎山,变成钱。”
云策看看愤怒的冯安跟粱昆,在他们拿来的纸张上点一点道:“不是正在鸡屎山周围炼硝呢吗?那东西就是宝贝。”
“现钱,你老婆要现钱,她觉得家里寄存的芒硝已经很多了,可以变现钱了,还讥讽我们两个,费了那么多的人工,也就把鸡屎山变成芒硝山。”
云策笑着安抚家里的两位大管事道:“别折腾了,来年家里的土地还会更多,鸡屎山,要不了多久就会消失的。”
冯安思忖一下道:“我知晓家主想要那鸡屎去肥田,可是呢,鸡屎山多年积存,最底层的鸡屎,已经变成石头了,这如何拿去肥田呢?”
云策听闻自家的鸡屎山的一部分已经变成了磷肥,心头的喜悦更是遮掩不住,拉住冯安的手道:“现在就找人把鸡屎山脚下的石块砸碎,顺便,还要不断的往鸡屎山上浇水,这样就能析出更多的芒硝。
你们两个听着,鸡屎山真的是一个宝贝山,以后,你们一定会明白的。”
冯安犹豫一下对云策道:“蓝田县衙门正在发卖官奴,我们要不要买一些回来?”
云策皱眉道:“我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奴隶的。”
粱昆叹口气道:“不管怎么说,咱们能在蓝田县立足,跟林维舟县令的关系很大,如今,他被抄家发卖,我们总要帮衬一二,至少让他的妻子,老母,姐妹不至于受辱。”
(本章完)
第121章 真的有人可以为爱奋不顾身
第121章 真的有人可以为爱奋不顾身
云策最近忙于农事,对外边的事情不怎么清楚,听冯安这么说,就立刻来了兴致。
虽说云策在林维舟开始跟皇帝抢女人之后,就已经高屋建瓴的看到了他的下场,只是没有想到,这下场来的如此迅速,如此的猛烈。
这还是他第一次与封建王朝所谓的抄家灭族亲密接触,所以,对这一制度的研判,个人命运与家族命运紧密相连,到底是福,还是祸,就成了他今天主要考察的对象。
等云策三人慌忙赶到蓝田县的时候,人家的发卖活动已经基本上结束了,最后一个白发老婆婆都被一位雄壮如山的妇人给买走了。
一来,朝廷发卖官奴的好机会可不多,二来,林维舟家的男丁,女眷的质量实在是高,其中以林维舟大儿子林平跟长女林淑英的卖价最高,儿子被蓝田县主簿胡生买走当女婿去了,闺女被县丞侯贵买下当儿媳妇去了。
林维舟的老婆秦氏则被春芳楼的老鸨子高价给买走了,听街道上的闲汉们说,春芳楼的老鸨子已经给秦氏准备了一百个牌牌。
这没办法不着急,秦氏今年已经三十二岁了,还生了三个孩子,属于人老珠黄的典范,春芳楼的老鸨子深谙欢场之道,之所以大价钱买下秦氏的原因,就在于她那个县令夫人的头衔。
林维舟在蓝田县当了五年县令,这中间自然是仇敌无数,如今林维舟被拉去长安了,人家想要报复他,只能从他老婆这里下手。
所以,秦氏,就是买个新鲜,这个时候必定是要走量的。
怒不可遏的冯安立刻拉扯着云策跟粱昆就去了春芳楼,生怕去晚了,秦氏就没办法活人了。
等他们三人抵达春芳楼的时候,这里人山人海的,云策还以为这些人都是为了秦氏来的,等走到跟前,问清楚了,才知晓,这一次春芳楼的老鸨子赔大了。
秦氏跳楼死了。
趁着老鸨子一手拉扯她,一手跟客户介绍她好处的时候,纵身一跃,就从三楼,头朝下跌死了。
看到脑浆子都流淌出来的尸体,粱昆怒不可遏,脱下衣衫盖在秦氏的头脸上,把尸体抱起来准备找个地方给埋葬了。
却被一个黑塔般的壮汉给拦住了,抓住冯安的脖领子说,秦氏在春芳楼的第一次已经被他买下来了,这人就该归他,哪怕她死了,也是一样。
实在看不下去的云策,抬手一巴掌,把这个腌臜的家伙的脸给抽塌了一半,再反手一巴掌,又把另外半边脸给抽塌陷了,豹子头圆脸的壮汉,立刻就变成了脸如长条的申公豹模样,当然,牙,云策一颗都没给他留。
冯安把秦氏的尸体放在马车上,转过身,用手指颤抖的指着围观的人怒吼道:“
畜生啊。”
众人见冯安如此激动,不但毫无愧色,还哄堂大笑起来。
回云家庄子的路上,粱昆瞅着云策道:“也不知道这林维舟会不会后悔。”
云策摇头道:“没听说上一个被诛七族了,人家还说不悔呢。”
忽然听到一阵牙关相互磕碰的“喀喀喀”声,云策转头看过去,只见冯安跟粱昆两人汗如雨下不说,牙齿更是碰撞的快要碎了。
还以为秦氏活过来了,云策瞅瞅安静的躺在马车上的秦氏,再看看冯安跟粱昆,弄不明白他们的恐惧是从那里来的。
“你不要犯傻,我们两个不怕死,死了就死了,反正也是你从死人堆里救回来的,要是娥姬,安姬她们也遭遇了秦氏的下场,我们做鬼都不饶你。”
“那不会的,蘅姬那个女人也没有多厉害,我这会都想不起来她长啥模样了。赶紧回家,秦氏这会都招大头蝇了。”
冯安,粱昆对云策的保证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只听到一阵阵‘噗噗噗’的放屁声。
无他,只因为他们回家的道路上停着一辆香车,香车的纱帘打开,里面赫然坐着一个端庄如圣女的女子。
云策怪叫一声,劈手折断路边的一根竹子,然后就朝对面的香车投掷了过去,竹子去势如龙,眼看就要把香车里的美人串成肉串,香车旁边却跳出一个小道童,挥剑一顿乱砍,一丈多长的竹竿,眨眼功夫,就被那个小道童用剑给砍成了竹节。
云策吼叫一声,身子就离开了马车,以拳头开路,直奔小道童的面门砸了过来,小道童侧身而立,见云策砸过来了,手里的长剑抖出一朵跟云策脑袋一般大的剑迎接上去。
拳头跟剑并没有触碰到一起,因为云策早就变拳为抓,且牢牢的抓住了小道童的长剑,小道童楞了一瞬,宝剑已经被弯折到了一定程度,只听“乓’的一声响,宝剑折断,断裂的剑刃旋转着飞向香车里的美人。
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香车前,张开双臂用身体拦住了那些断裂的剑刃。
而云策的手,也顺着断剑攀援而上,捉住了小道童的手臂,右腿踏地,右臂发力,小道童就如同风车一般被云策抡起来砸在地上。
来回砸了两遍,那个小道童不但没死不说,还用大眼睛狠狠的瞪着他。
就在云策想把小道童砸到路边的石头上的时候,车里的蘅姬笑道:“郎君这是一点颜面都不给大神官留啊。”
“什么大神官?”云策提着不知道断了多少根骨头的小道童问道。
“神龙殿大神官,你们前几天不是交谈甚欢吗。”
“你是说刘长生,刘老?”
蘅姬笑着鼓掌道:“能让大神官折节下交的,你还是第一个。听说,大神官在你云家庄子里长啸了三次,说说,你家我见过,也停留过,还干了不少活,为啥我就没有发现有啥过人之处?”
云策皱起眉头,晃一晃手里的小道童对蘅姬道:“当时刘老身边有两个小道童,还有一个呢?”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同样拿着剑的小道童从香车后边出来,朝云策施礼道:“清风见过云郎君。”
云策再次晃晃骨断筋折的小道童道:“你是清风,想来,我手上的这个该是明月是吗?
你想让我看在大神官的份上,放过你们吗?”
清风摇摇头道:“我们已经被大神官驱逐出神龙殿了,以后,我们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我们自己负责,云朗君不用多虑,想杀就杀。”
“你怎么总是顾左右而言它,就不想仔细看看我这个艳冠群芳的女人吗?”
云策在冯安,粱昆疯狂的呐喊下缓缓抬头,盯着蘅姬开口道:“你好骚啊。”
蘅姬叹口气道:“当年,鬼方女子,就是依靠这门本事,才留得住汉家儿郎的身子,否则,何来今日的鬼方众。”
听蘅姬这样说,他干脆向前一步,把手里快要死的明月丢给清风,在没有弄清楚神龙殿大神官的心思之前,不宜杀这两个道童。
“你居然是鬼方众?大汉最优秀的儿郎正在铁围关跟鬼方杀的血流成河,你居然是一个鬼方女人?”
蘅姬咬牙道:“我是大汉皇帝刘牧求娶来的皇贵妃,满大汉从无人胆敢以鬼方妇人蔑视我。”
云策再次向前一步,凝视着蘅姬灿若星辰的双眸,朝冯安跟粱昆招招手道:“快来看啊,这里有一个眼睛是玻璃的鬼方女人。”
冯安,粱昆死死的闭着眼睛,哪里敢多看一眼。
蘅姬怒道:“你在用羞辱我的方式,来增强你对我的抵抗力吗?”
云策笑着摇摇头,抬腿越过地上那个还有一口气的家伙,靠近蘅姬道:“没有刻意抵抗,以后也不用抵抗了,从发现你是一个鬼方女人后,你就把我对漂亮女人的胃口给倒没了。”
说罢,在蘅姬惊恐的眼神中,云策一拳打在蘅姬的小腹上,这一拳用力很猛,将蘅姬柔软的身体打的穿透了香车,然后重重的掉在地上。
就在他准备上前捏死这个鬼女人的时候,就听口吐鲜血的蘅姬大声道:“我还是霍去病的妻子。”
云策的身体僵住了,回头看着清风道:“她说的是真的?”
清风点点头道:“你见过的那一对男女,是霍去病的儿子跟女儿,这一点你可以找大神官求证。”
云策抬腿在蘅姬丰润的臀部踢一脚,把她踢得滚出去好几圈,虽然搞不懂一个死了六百年的家伙是怎么让这个女人怀孕的。
脑海里翻腾过无数个诡异的画面,终究觉得过于玄幻,最后想到这个星球上的怪人,怪兽,怪事多,也就勉强接受了这个答案。
不过,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还是想当面问问霍去病,他是怎么被一个鬼方女人给玷污的。
看着云策把蘅姬打飞,冯安跟粱昆都忘记捂眼睛了,直到云策把他们拖上马车,两人才指着刚才帮蘅姬挡短剑碎片已经死掉的林维舟道:“要不要把他们合葬在一起,毕竟,他们夫妻一场。”
云策果断地摇摇头,把因为颠簸,露出凄惨面容的秦氏重新盖好,对冯安跟粱昆道:“秦氏可能不想。”
(本章完)
第122章 马屁股理论
第122章 马屁股理论
“那一拳很是刚猛,你是怎么下得去手的?”
冯安想了很久,终于还是问出来了。
云策指着正迈着妖娆的步伐,扭着肥臀百无聊赖在路边溜达的枣红马道:“看到枣红马的屁股,你能想起啥?”
“美人的……”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很正常的好吧,问题是,你想侵犯枣红马呢,还是想侵犯美人?”
“自然是美人。”
“这就对喽,那个漂亮的玉贵妃,在我眼中就是枣红马的屁股。”
“非我族类,不可与之。”听云策解释完毕之后,他觉得自己也能单抗那个鬼魅般美丽的鬼方女人了。
回到庄子上,冯安,粱昆去找地方掩埋秦氏的尸体了,云策看到笑得如同一朵一样的娥姬,上去就吧唧亲一口,这一次他能感受到娥姬温润的嘴唇跟他的嘴唇触碰的美妙感觉。
至于蘅姬的脸,已经跟枣红马的屁股迷迷糊糊分不清了。
鬼方众原本就是野兽!
龙来了之后,他们开始进化,开始诞生灵智,后来黄帝家的不孝子被驱逐到了鬼方,鬼方众开始有了人的模样。
他们的进化速度太快了,用不到几千年的时间,就走完了人类百万年的进化过程。
地球人的进化属于自我进化,最基础的进化就消耗了百万年之久,打了这么长时间的底子,中间智人还把尼安德特人给吃了,留下不少隐患。
指望通过几千年的基因交换,就能把一群野兽进化成人?
云策是不相信的,要知道人跟最像自己的大猩猩,还有生殖壁障呢,黄帝的子孙能与鬼方众交换基因,这里面恐怕跟龙有着难以逃避的关系。
因为,从龙生九子,子子不同的传说中,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龙,跟所有的物种,上到大象,下到蚂蚁都没有生殖壁障。
所以,龙,才是宇宙生物的缔造者。
冯安跟粱昆埋人回来,把云策殴打蘅姬的事情告诉了娥姬,娥姬立刻就软了,搂着他的脖子,坐在他的怀里,温热的气息几乎要把云策点燃了。
就在云策蠢蠢欲动的时候,云临川的大光头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你敢碰十八岁以下的小姑娘,你给我试和着。”
刚刚被娥姬挑逗起来的情欲,一瞬间就像潮水般退下去了。
其实不用试,云策都知道在地球上干出这事的后果,虽然不至于被云临川拉去打靶,下场也绝对好不到那里去。
不知道云临川为何这么厌恶淫贼,他成亲的时候十九岁,太奶奶只有十六!
人,可以坏,但是,不能造孽,这是云临川另一句口头禅,云策同样记得清楚。
窝在云策怀里的娥姬能明显感到自己就要达成目的了,可惜,那股子热乎劲,在不久之后,就迅速的消退了。
“哇——”娥姬大哭。
没办法,云策立刻拉着娥姬来到供奉祖宗的屋子里,指着不久前才重新树立的云临川排位道:“来来来,你跟他说,云氏限定老婆岁数必须是十八岁的人就是他,你把他说服了,咱们明天就正式成亲。”
娥姬闻言顿时不哭了,抽泣着道:“怎么才算是说服嘛。”
“让他托梦给我,说我可以娶你了就成。”
娥姬娇羞的打了云策一下,取下供奉的祖宗牌位,用手帕认真的擦拭起来。
在娥姬的观念中,没人能拿祖宗骗人,云策既然这么说了,那么,祖宗一定是这么规定的。
她身为这一支云氏的当家大妇,自然是要严格遵守祖宗戒律的,不过啊,要是老祖宗真的肯托梦给郎君,那就最好了。
娥姬终究把大神官催促她早点给云氏生娃的事情告诉了云策。
云策的面黑如铁。
娥姬只知道大神官是在为她好,云策却知道的明明白白,人家就是想要丰富大汉人的基因库。
这一支汉人孤独的在外边独立生活了几千年,真正算起来,血缘还是太近了,黄帝时期,人族的数量总是难以提升太多,后来,霍去病带着一支兵马来了,人族的数量才得以在两千年中,增加到了六万万。
如果大神官知道只有自己一个人过来,想必一定很失望吧。
老家伙还是在试探,想通过他跟娥姬生的孩子,来判断他到底是不是来自祖地。
有大神官掩护,云策跟狗子又去了几次火山口,火山口的火虽然对社火没啥用,可是呢,社火每去一遭火山口,回来之后,就变得很活泼,会在龙珠里胡乱溜达,不像以前那样,就呆呆的留在一个地方静静的燃烧。
荷月过后,就是素秋月,素秋月的满月看起来跟地球上差不多一般大,不过,角度很低,每隔三天就出现一次,每次出现的时间极短,这让长安这边的夜晚略显清凉。
白日里,气温还是很高,云策种植的庄稼也正式进入了迅猛生长的阶段,尤其是豆子跟婴儿豆,豆子的藤蔓每天都能生长一尺以上,婴儿豆的草本植株也一天比一天繁盛。
直到素秋月六日,云策发现豆子藤蔓上开了,一种淡紫色的不到云策拳头大的,很美,就是嗅起来有那么一丝丝的苦味。
刘长生说过,等这些作物的生长进入下一个阶段之后,就找他来看,开,自然是下一个生长阶段,云策就让冯安去了一趟蓝田县衙,第二天,刘长生就带着一群人来到了云氏庄子。
今天,豆子藤蔓上开出来的朵更多了,在阳光下姹紫嫣红的引来无数昆虫在间飞舞。
刘长生枯瘦的手轻轻的抚摸了他能见到的每一朵,似乎在鼓励这些可以顺利的结果,成熟。
一个银白胡须的老汉,看过了整个云家庄子的种植流程,浇灌工程之后,就对刘长生道:“我也打算修建一个这样的庄子。”
刘长生似笑非笑的道:“信不过老夫?”
银白胡须的老汉好像并不是很畏惧刘长生,背着手站在田野里感慨道:“一个人,一家种有什么用处呢,最好,所有人都有这样的一块田地。
我们就不用再加派人手去更远处的荒原采集了。”
刘长生冷笑一声道:“;老夫听说,如今的长安人说,如果让他吃草粮,穿衣树布的衣衫,他宁愿去死。
老周,你告诉我,说这话的人是谁,我倒要看看,他会不会因为吃草粮,穿衣树布衣服就自杀。”
老周淡淡的道:“不过是一群没吃过苦的膏梁子弟而已,用不着跟他们一般见识。”
刘长生道:“你是皇帝身边的人,该怎么做你至少要做到心中有数才好。”
老周叹口气道:“我宁愿这座美丽的庄园,不要出现在长安,它应该出现在铁围关。
如今啊,铁围关与长城之间的空隙荒原,采摘了这么多年,日渐贫瘠,已经没有办法提供更多的军需了。
运输线每拉长一百里,运输的损耗就会增加半成,运输线路增加一千里,损耗就会过半。”
刘长生道:“你打算让人去铁围关与长城之间的空地去种植食物?”
老周瞥一眼站在不远处的云策道:“大夫爵,也是大汉爵位,为国分忧,难道不是他应该干的事情吗?”
刘长生也跟着看了云策一眼,对老周道:“此人有些不同。”
老周纵声长笑道:“怎么,太尉府签发的令,管不到此人身上是吧?北方冬日来的早,桑落时节,鬼方众的冬宰就已经结束了,如果他们积蓄的牛羊能够自给自足还好,一旦不够,铁围关下,又是一场大战。
人家是在消耗多于人口,让他们的人口与粮食相符,咱们可不是这样的,说实话,铁围关每战损一员战将,老夫都心痛的难以自持。
如果那些被我们精挑细选的孩子,因为粮秣问题战损的话,老刘,就算是你,老夫也不给任何颜面。”
刘长生皱眉道:“至少要看完这一季粮食的产量,看看能不能有效果。”
老周大手一挥道:“种出来一颗豆子都是好的,铁围关多一颗豆子,大汉就能节省二十颗豆子。
以前不知道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他就该去他应该去的地方,死了该他背风,活着我们就赚了。”
老周是个豪迈的人,说话的声音很大,这是在战场上养成的习惯,这种习惯云临川身上也有。
他们身上几乎就没有啥好习惯,只要见到一个好用的人,好吃的饭,厉害的武器,第一时间就想着进入军队会如何,如何。
至于这个好用的人怎么想,他们是不管的,
当刘长生朝他招手的时候,云策就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加官进爵了。
狗子则在云策的脑袋里大喊——快走,快走,我要地盘,我要地盘。
(本章完)
第123章 没钱能把事情办好的,才是好官
第123章 没钱能把事情办好的,才是好官
跟老头子对着干。
除过会增加你实现理想的难度之外,还会加深你对社会,对人心的高级理解。
没错,跟老头子对着干,尤其是一群位高权重的老头子对着干,你绝对能品尝到本不应该由你品尝的人心冷暖,世态炎凉,以及众叛亲离,更不要说那些生活中的酸甜苦辣。
‘将登太行雪满山,欲渡黄河冰塞川。’
这两句来自李太白的诗句,就是云策就任漫水乡专职干事(享受副科级待遇)第三个月时亲自写的。
在写这两句诗之前,身为国家选调生的云策,多少还是有些雄姿英发,挥斥方遒的少年意气。
三个月后,他忽然发现,自己在漫水乡最大的作用,就是到处宣扬饲养小尾寒羊的好处,促进乡亲们抛弃蹄子硬,角尖锐,牙齿凶狠的山羊。
山羊好饲养,这东西啥都吃,而且,不论草长在那里它都能吃到,就算埋土里的草根,它们也能用蹄子刨,用角挖,用牙啃,最终吃的干干净净。
可以这样说,山羊过处,寸草不生,而漫水乡,地处戈壁与高原交界处,生态极为脆弱。
小尾寒羊就不一样了,这种羊性情温和不说,最好的饲养方式是圈养,牧民只要种点苜蓿啥的就能轻松饲养。
云策说破了嘴皮子,乡里的人,就是不听话不说,说多了,那些野蛮的半牧半耕的乡下人还推搡他,要他滚,那些不好看的乡下女人还朝他吐口水。
这其实不算啥,基层工作有难度,这几乎是一定的。
最让云策难以接受的是,他发现,如果这个时候没人捞他,他至少需要费十年时间,才有可能从漫水乡走出来,就这,已经是在他完成推广小尾寒羊,让漫水乡生态有一个显著变化的前提下。
人,一辈子有几个十年,而且是最好的十年,他不想把这十年时间跟羊绑在一起,别说小尾寒羊,就算是大尾巴寒羊也不成。
辛苦工作不算啥,被人遗忘才是最可怕的。
就像荒原上的一株草,就算开出了格桑,也只是开出了格桑而已。
云策去找了云临川,以前轻易就能踏进去的垂门,明明是他的家,现在却被办事人员阻拦,需要老领导同意才能进去。
云策在小客厅喝了一下午的茶,这才见到了云临川。
迎接他的是云临川积蓄许久的一口口水,这口口水里有烟味,有茶味道,还有一些残留的青红丝。
“你要是真的肯沉下心,决心在基层为人民服务,老子还高看你一眼!”
那口滋味繁杂的口水,跟那句足矣镌刻进灵魂的羞辱人的话,云策觉得自己即便是到了下辈子,也能清楚的记得。
好在,他挺住了,决心接受这样的羞辱,也要离开漫水乡那片死地。
果然,在遭受了极致的羞辱之后,云临川的脸色又变好了,还夸赞他有唾面自干的当官本事……
从那一天开始,云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一个人就像一块砖,都有每一个人该有的位置,而云临川就属于可以安排这块砖去向的工匠,那些用来砌猪圈,那些用来修茅厕,那些可以埋进地里当根基,都是可以调配的。
所以,当刘长生跟那个周勃用商量的语气问他能否去长城跟铁围关之间的空地上去屯垦。
云策想都不想的就答应了,毕竟,这个时候答应是获得最大支持的时候,人家本来就商量好了,其实不用这么客气的跟你说话的。
果然,见云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大司马周勃就在他的肩头拍打两下,表示满意。
不过,云策还是提出来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能否等云家庄子的这一茬庄稼收割之后再去,这样也好积累一些经验,好更好的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周勃觉得云策婆婆妈妈的,刘长生认为这是老成谋国之举,最后,两人还是达成了一致意见,桑落月就可以出发去长城以北了。
长城,地球上也有,只是没了防御功能,只剩下旅游功能,万里长城其中一多半是夯土长城,就是不知道这里的长城会是啥样子的。
“我们真的要去长城以北吗?”娥姬看着刚刚才修建好的房子很是不舍。
云策拉着娥姬的手道:“不去的话,我们连这点产业也保不住。”
“我父亲走的很早,母亲一直想着要留点东西给我,她勤劳吃苦了一辈子,最后只留给了我八十二个钱。
我想把这里弄好,以后留给咱们的孩子。”
“嗯,挺好的,我们以后不会只有一个孩子,长城以北也应该留一份产业,产业多了,孩子们才不会因为不够分打起来。”
“以后,听话的多给些,不听话的就……少给。”
“你说的对,重点是要孝顺你,不孝顺的一点不给,自生自灭去。”
“不听话也要给,不孝顺也要给,我们是当父母的,这都是我们的心意。”
云策叹口气拥娥姬入怀,他知道,娥姬一直都想有一个稳定而富足的家,为此,她把财富看的很重,可就是这样,家里的财富并没有用在自己挥霍上,她想留下来,且越积越多,她不想自己的孩子跟自己一样,自幼孤苦,吃尽人间苦楚。
这是一个很善良的女人,也是一个最正常的中华妇人。
多日不见踪影的张敏又回来了,这一次带来了很多东西,安姬告诉娥姬,张敏把她的家底都搬来了,看样子以后要住在家里不走了。
“让她住在西厢房,东边是我儿子要住的地方。”娥姬听了,并不感到奇怪。
安姬小声道:“她应该住到后面的小院子里,东边的厢房是大公子以后要住的地方,西厢房是大小姐要住的地方,她是妾,只能住后院。”
娥姬嫌弃的丢下怀里的狗,对安姬道:“你知道个啥,这只死狗就长了一张大嘴,再没有别的本事。
听郎君说,张敏挺能打的,家里不能打的人多,住的近一点,万一敌人来打郎君的时候,她能快点帮忙。
还有啊,把她的屋子布置的好一些,妾嘛,不就是喜欢那些绿绿,金光闪闪的东西嘛,多给她一点,免得生出别的不好的心思,最终丢的是郎君的脸。”
安姬倾佩的瞅着娥姬,觉得她是世上最好的一个大妇,以前在张雅量家的时候,她可是见过张雅量的夫人是如何折磨家中其它女眷的。
张敏自然是不知道娥姬正在跟安姬表演后宅攻心计。
她这一次来,是因为大神官把她从攀星楼要出来了,从今往后,她就是云策的副官,助手,不是啥小妾。
云策看完张敏递过来的文书,看完之后,就给了冯安,粱昆传阅,等这两个人都看完了,云策才道:“罪囚,犯官,逃卒,娼妓,妇孺,商队,这里面除过商队之外,他们就不能给我一些正常人吗?”
冯安补充道:“最重要的是,这里面,没有一个会种地的,如果大神官想要我们去长城以北屯垦,人员就该有用才好。”
粱昆跟着道:“我觉得,他们似乎不怎么看好我们这次屯垦,从配置的人就能看出端倪,他们可能觉得,种出来了是好事,种不出来,也没啥。
他们这样做,根本是置我们的心血于不顾,再说了,农具的配备,挽马的配备,还有新式牛的配备,武装人马的配备,屯垦初期的粮秣配给,都是大问题,一样都不少。”
张敏摇头道:“不要想了,我领这份军令的时候,转运使大人说了,你想要的物资,粮食,牛马,都必须自己想办法,他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
冯安立刻道:“只给一张张嘴,怎么就仁至义尽了?”
云策翻看一下文书,在最后看到了人数,就皱眉道:“原本给人三千,如今有五千,看样子这多余的两千人就是我们粮秣,工具,牛马的出处了。”
张敏点点头道:“转运使虽然没有明说,估计也是这个意思,他还给了我一个人名,叫作任虎的,我找攀星楼的同事查过,此人就是长安城声名赫赫的奴隶贩子。
我觉得我们从五千人中选出两千不需要的妇孺,娼妓类的拿出去卖钱,再回购我们需要的物资,牛马就是了。”
云策想了想道:“那里需要长期屯守,只有男人,没有妇人,孩童是没有办法形成一个城市的。
所以,这五千人,我们一个都不卖。”
张敏摊摊手道:“你准备自掏腰包吗?”
云策笑道:“建立自己的城池,用自己的钱比较踏实。”
张敏摇头道:“那是大汉的城池。”
冯安瞅着张敏道:“云城,怎么可能是大汉的,那是我家主公的封地。”
“封地?侯,才有封地。”
云策拍拍手道:“现在说这些太远了,我们先想想怎么从这个任虎嘴里抠出我们需要的前期发展资金。”
张敏不解的道:“任虎是转运使给咱们安排卖奴隶的,不是你口中的肥羊。”
云策瞅了张敏一眼道:“转运使就是这个意思。”
(本章完)
第124章 长安的阴影里从来就没啥好东西
第124章 长安的阴影里从来就没啥好东西
大汉铁围关转运使名字叫作张衡。
也是大汉十八路转运使中的头名。
这家伙从三十六岁坐上这个位置之后,就没有再下来,也没有升迁,如今,六十岁了,办起事情来更显老辣。
云策家里,张敏的本质是一个武夫,冯安跟粱昆明显是文士,只有云策一个人算是真正的官僚。
张衡没有给云策屯垦所需的各种物资,只给了人,但是,人多出来了两千,这两千还是看似无用的娼妓,以及妇孺。
这实际上就是一道考题,看云策如何选择,等云策做出选择了,张衡才会根据云策的选择来确定如何看待他。
不给配备物资,云策可以去找大神官哭闹,这是下选,只要有了这个选项,云策在张衡眼中,便是无能之辈。
卖掉多出来的两千无用妇孺,娼妓,云策自然能获得大部分屯垦所需物资,只是,也就是如此了,没了娼妓吗,妇孺,长城以北只有军营,不可能出现一座可以长期运转的城市,这便是中选。
中选,便是平平无奇的选择,以后,张衡也只会把云策当成一个平平无奇的官员来对待。
所谓的上选,其实是没有固定模式的,但是有一个总的要求,便是被要求的官员,必须有无中生有的能力。
没钱,自己在规定范围内去弄钱,没人,自己依靠威望去弄人,然后用自己弄来的钱,自己弄来的人去很好的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这种人,便是人们口中的人才,可以委以重任的人才。
云策自己就见过,某一位老兄以检察官的身份下到县里,一年中抓了一窝贪官,污吏,惩治地头蛇下手之凶狠,抄没之狠辣,让人侧目。
事情办完之后就重归党校学习,又半年,再次莅临本地的时候,已经是主政官,虽说当初追回的贪污款,罚款,大部分进了国库,县里终究还是留下来一部分。
他就用这点截留,开始了自己在本县的征程。
真正说起来张衡这个人还算是一个温柔的人,没有让云策自己如同无头苍蝇一般去瞎撞,还给了任虎这个线索。
“这个任虎的家财多吗?”云策问张敏。
张敏道:“他们兄弟三人,一人为官,一人为吏,一人为巨富。”
云策想了一下道:“一个明面上形成威慑,一个暗地里保驾护航,一个昧着良心买卖奴隶赚钱,挺好的组合。”
“你打算怎么做?”
“我们的人手不够,物资不够,牛马不够,看样子都要从这兄弟三个身上出了。”
“大神官一向方正无私,他老人家应该不会允许你这样做。”张敏同样对云策很了解,自从他认定任虎是张衡送来的财神,就知道云策该对这三兄弟下死手了。
“不会的,大神官依旧高高在上,他看不到即将发生在任虎身上的人间苦楚。
对了,张敏,你还记得周承明在出云州干的事情吗?”
“记得,他虽然劫掠了贡赋,却是为了铁围关的将士们,他自己一个钱都没装自己口袋里。”
“我要是告诉你,这也是张衡他们算计的结果,你信不信?”
张敏摇头道:“转运使一向清廉,仁慈。”
云策点点头道:“你好好记住你现在的想法,等几年之后你再回想你今日说的话,看看这位转运使大人是如何的清廉与仁慈。”
跟张敏说完话之后,云策就让冯安,粱昆,先拿自家的钱去打造农具,尽可能多的购买牛羊牲畜。
最后,还让娥姬她们好好的梳洗打扮一番,明天就去长安城耍子。
第二天,云策骑着枣红马跟同样骑着雷烟兽的张敏护送娥姬她们的马车去长安城。
张敏本来要穿武士服装进城的,却被娥姬,安姬拉到屋子里换上一件颜色鲜艳,且轻薄的绸衣,更在她的头上插满了各种明晃晃的首饰。
后来还要硬拉着她上马车,张敏拼死不从,这才穿着一身媚俗的衣裳骑着一匹雷烟兽跟云策并辔而行。
“你老婆硬生生地把我打扮成妾室了。”
“不喜欢当妾,为啥不反对?”
“我觉的娥姬这样做很有意思,陪她耍耍有何不可?”
“别大意,再让娥姬这样把你搞下去,迟早有一天满天下的人都知道你是云家的妾,哦,还是那种拉出去可以换宝马的那种妾。”
张敏眼波流转,笑吟吟的瞅着云策道:“你想拿我换宝马?这事你干的出来吗?”
云策嘿嘿笑道:“那是没逼到那个份上。”
张敏可能觉得继续延续这个话题太尴尬了,就正色道:“你准备怎么对付任虎?”
云策傲然道:“冲进去,找到任虎,拷问出大笔钱财的藏匿地,然后杀人灭口,最后,起走钱财,再拿他的钱财,去买我需要的各色工匠奴隶。”
“就这么简单?”
云策摊摊手道:“能有多复杂呢?现如今,长安城里已经有很多很多人已经知道任虎三兄弟都是死人了。
既然如此,我还废那么多的脑筋作甚?”
“你想用这种粗暴的法子,告诉那些人,不要在你面前耍招?”
云策点点头道:“就是这样的。”
娥姬坐在马车上,瞅着云策跟张敏两人耳鬓厮磨的说悄悄话,抓起身边的小狗,就要扭尾巴,被安姬一把拉住了。
“人家故意气你呢,你是大妇,她就是一个卖笑的妾,这个时候必须忍住。”
“他们要是晚上睡一起怎么办?郎君家里有祖训,我不到十八岁不许有娃,张敏都是老女人了,她可以的。”
“那,晚上你跟郎君睡,缠住他,不给张敏机会。”
“好!”
“我准备在长城以北修建一座城池。”云策认真的对张敏道。
张敏摇头道:“社火全在长城以南,那里没有社火庇佑,建不起城池。”
张敏刚刚回答完云策的话,似乎想起了什么,死死的盯着云策道:“出云州的社火在你手里?”
云策摇头道:“没有。”
“没有?没有你哪来的资格建城?”
“因为我不信没有社火就无法建城,毕竟,有铁围关这么一个例子在前,应该不难。”
“铁围关里有轩辕鼎,据说那座鼎能汇聚战死的英灵,千年以来,汇聚在轩辕鼎的英魂不知凡几,那里杀气冲天,用不着社火这么温柔的东西。”
云策笑道:“没关系,我们总能把云城修建起来的。”
“你太自大了。”
张敏总觉得云策这人嘴里没实话,回头就看到娥姬那双充满仇恨的眼眸,随即就笑了,从雷烟兽上下来,袅袅婷婷的像一个妾一般陪着小心上了娥姬的马车。
从蓝田县到长安不足三百里,云策他们从清晨走到夜晚,这才赶到了长安城。
因为只有长安朝暮牌子,晚上自然是不能进长安城的,所以,只能在长安城外的鸡鸣驿休息一晚。
鸡鸣驿距离长安不到三里,据说这里的鸡鸣,长安城里都能听到,因此为名。
一只鸡,百余斤,鸡唱拂晓,天下白。
云策晚上吃的就是鸡鸣驿的鸡,这里的鸡很有名,现宰杀的鸡,清洗干净之后,下凉水煮,放几样调料入味,等铁釜里的水烧干,再下米酒,加盐继续炖煮,直到鸡肉被炖煮到脱骨,放算是完成,撒一大把带着蒜味的宽叶草,掀开釜盖浓香四溢,香味能传到长安去。
当然,这是鸡鸣驿第二个传说,这里的传说总是跟长安有关,跟城里的贵族以及皇帝有关。
铁釜鸡,这是云策来到大汉以来吃到的第一道觉得不错的菜式,就是少了辣椒,让味道不完全。
一大家子围着一个半人高的铁釜捞里面的鸡肉吃,这明显很符合长安贵人们追求的钟鸣鼎食的意境。
不过,云策认为,他们可能把钟鸣鼎食之家的含义弄错了,不是吃饭的锅大,就能代表富足。
相反,吃饭的碗越小,菜式越是精致,才是富贵人家的表现。
夜深了,云策站在窗前,抬头就能看到长安城里密密麻麻的灯火。
以前云策想象过无数次大汉长安城的模样,宏大,威严,是必须的,只是万万没想到,大汉的长安城,居然是一座没有城墙的城池。
长安城没有城墙,有深沟湖,深沟湖环绕长安,湖上有十二座桥,桥长三百米,宽二十米,桥上还有机关,这些机关夜晚需要把靠湖边的桥面拉扯起来以为城关,白日就把桥放下供人通行。
此时,长安城里的万家灯火映照在深沟湖上,密密匝匝的几乎与今晚天上的星辰一般,风吹来,水波荡漾,揉碎了一池的星光,让人分不清,这里到底是长安城,还是天宫。
娥姬抱着云策的胳膊腻声道:“我们早点睡吧,明天要游玩一整天呢。”
云策道:“我总是听人说,长安物价腾贵,不是我们这种穷人能长久居留的地方,你带够金子了吗?”
娥姬从枕头下取出两枚沉重的金铤,在手上敲击一下,笑嘻嘻的道:“够不够?”
(本章完)
第125章 张敏是个有福气的女人
第125章 张敏是个有福气的女人
两个小时后,娥姬睡得人事不省,云策悄悄起身,迅速穿好衣裳,朝瞪大眼睛看他的奶狗瞪了一眼,奶狗立刻就钻到床下去了。
轻轻的关好门,正好看到娥姬伸腿挂在云策刚刚卷好的被子上。
“这丫头已经醒了,装作不知呢。”
云策自言自语一句,就翻身出了客舍的高墙,往前走了不到百米,就看到已经披挂完毕的张敏正在等他,迅速过来,张敏就带着他进了一个小院子。
老仇带着百余名猎人已经等候多时了。
张敏二话不说,打开一张描绘在兽皮上的鸡鸣驿地图,在鸡鸣驿边缘的一个红点上点一下道:“这里就是任虎的庄园。”
“里面有多少人?”
“平日里有武士六十人,家丁九十人,丫鬟仆役两百,还有一千两百奴隶居住在庄园以东的马场里。”
“有高手吗?”
“有,任虎就是,比我厉害些。”
“咦,比你厉害的不是都要走一遭铁围关吗?”
“不是人人都把去铁围关当成一生荣耀的,任虎就是。”
“好,任虎我来对付,武士我来对付,你带着老仇他们负责截杀逃跑的人,也必须防止他们发出讯号。”
“必须先杀任虎,才有机会让他们乱起来。”
“放心吧,我一定会率先发现任虎的,重点在你们,要给我们留足搬运财物的时间。”
“你杀人劫财的时候总是这么匆忙疏漏吗?”
云策想了一下叹口气道:“没办法,我也想把事情弄得滴水不漏,可惜,运气总是不太好,杀人的时候,好像总是被人看见。
你能想得到吗,我在大雨夜,在荒原上杀个人,都能招上万人来围观,这运气实在是太差了。”
“所以,你现在就不掩饰了是吗?”
“掩饰要是有用的话,也不至于被人家一眼就堪破,我现在是开始摆烂了,我要钱,他们就给我推了任虎出来,我就随便找个时间杀了他,夺走他的不义之财用在正道上。”
张敏呆滞了片刻道:“好,这一次我帮你善后,你的运气可能就没有那么差了。”
云策点点头道:“很好,如果你真的能给我带来好运气,我就纳你为妾。”
张敏闻言正要破口大骂,就看到云策已经跑进了黑暗中,而,不远处的任虎家宅,如同猛虎般的卧在地上,让人心生畏惧。
“我不为人妾!”
张敏朝云策远去的背影吐了一口口水,就开始安排老仇他们的伏击点。
就在张敏抽出自己的强弩,四处巡梭任虎庄园,明暗哨的时候,突然发现云策又回来了。
张敏迎上去问道:“有古怪?”
云策笑道:“看到熟人了,咱们的策略改了,我先进去探探风声,一会不管庄园内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不要主动出击。
我觉得今晚,不止我一个人想要任虎的钱财。”
“还有谁?”
“大汉的玉贵妃。”
听云策这样说,张敏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据她所知,玉贵妃最看不起的就是钱财这东西,事实上也是如此,只要她想要钱财,会有无数人迫不及待的双手奉上,根本就不用抢。
云策的身子如同一头猎豹一样,悄无声息的越过了高墙,看一眼狗子指引的方向,就把脸上的布帕啦下来,踩着碎步朝任虎家的前宅前进。
刚才他进来的时候,就在这里看到了清风跟明月,清风看起来很不错,倒是明月脸色惨白,看样子他的伤势还没好。
前宅的客厅里灯火辉煌的,里面似乎有老大一群人,正在向上座的人物恭贺,距离太远,云策听不清,就沿着回廊屋脊慢慢的向客厅靠近。
明亮的灯光下,一个身着白色宫装裙的女人坐在最高处,身后站立着清风与明月,至于大厅里,站满了人。
“霍王府不日就要开府建牙,全赖诸位襄助,玉蘅没齿难忘,霍王也不会忘记诸位的功绩,但凡,今日所出,料想到了将来,诸位必将收到十倍,百倍的回报。
妾身曾听闻,有商贾吕不韦者,不卖五谷,不放牧,更不愿意买低卖高,他只是把自己的钱投在了秦异人身上,就获得了远比卖五谷,卖牛羊,多百倍的回报。
今后,妾身还请诸位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儿霍青,辅佐他成为如他父亲一般的贤王。”
听完了玉蘅的发言,云策才要更近一步的时候,就看到清风目光霍然朝他所在的方向看过来,云策立刻趴伏在屋脊上,直到清风的目光转向他处,这才继续缓缓地靠近。
“任虎敬献玉贵妃黄金五千两。”
“任重敬献玉贵妃黄金三千两。”
“任安敬献玉贵妃黄金两千两。”
“张明渝敬献玉贵妃黄金一千两。”
“赵得时敬献玉贵妃黄金一千两。”
“梅子陵敬献玉贵妃黄金一千两。”
看着热闹的捐款场面,听着一串串令人面红耳赤的数字,云策觉得今天就该放过任虎,尤其是看到那些人拿出来的都是一张张的黄金兑票,云策,立刻觉得转而把目标放在玉蘅身上还是不错的。
眼看着玉蘅面前的盘子里的黄金兑票越来越高,一向对男人敬谢不敏的玉蘅,今日破天荒的端起酒壶,亲自给捐款者倒酒,敬酒。
一众男子色授魂飞之下,乐淘淘的喝干了杯中酒,更有甚者,为了能与玉蘅多喝一杯酒,又掏出不少的财物,就想换玉蘅一个谢字。
就在任虎亲自捧出一尊玉仙人雕像,敬献给玉蘅之后,场面上的气氛也就到了高潮。
最先喝酒的任虎,咣当一声倒在地上,随即,大厅内喝过酒的其余人等,也纷纷倒地。
没有喝酒的仆役,丫鬟,也没有多活一秒,清风,明月两人鬼魅般的身子,在大厅中清扫一圈之后,仆役,丫鬟们纷纷倒地不起。
看他们身下有血流淌出来,应该是没命了。
清风处理完大厅里的人,站在华庭外打一声唿哨,云策就看到百十个黑衣人就从各处跳跃出来杀向任虎家后宅,看样子没打算给任家留活人。
云策很是幸运,这些彪悍的黑衣人刚才都藏在大厅周围,他如果再向前靠近三尺,就会脱离屋脊的掩护,彻底的将自己暴露在人家安排的杀手眼下。
“看样子啊,张敏这个女人真的挺旺夫的。”
“夫人,这些人杀不杀?”清风的声音在满是血污的大厅里响起。
只见玉蘅缓缓起身,对清风道:“你有些不忍心?”
清风避开了玉蘅伸过来的手,一张俏脸红的几乎能滴血,而另一边的明月,则死死的盯着玉蘅的手,很期望清风不要的安抚能落在他的身上。
“张衡把任虎三兄弟交给云策处置,以换取他远赴长城以北屯垦,哎,一旦让云策在长城以北屯垦成功,大汉立刻没有了后顾之忧,到时候又是一场北征,又是一场生灵涂炭。
清风啊,如今的鬼方众与大汉百姓堪称同种同源,有什么事情不能坐下来好好商谈,非要兵戎相见呢?”
清风皱皱眉头道:“那就把人都杀了,既然很多人都知晓云策要从任虎这里取财,任虎死了,人们只会以为是云策下的手,反正他今日也在鸡鸣驿,这盆污水他不要都不成。”
玉蘅听了清风的话满意的点点头。
明月连忙道:“如今这大厅里,有的可不止是任氏三兄弟,还有长安城里几个家世极好的纨绔。
如今都死了,到时候一定会有人反扑云策,让他去长城以北屯垦的目的失败。”
就在三人热火朝天讨论的高兴的时候,狗子把自己的身体扯的老长,正一点点的向装满黄金兑票的盘子靠近。
惨叫声不断的从任虎后宅传来,而大厅里的血已经蔓延开来,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渐渐形成了一个血湖。
玉蘅像一个少女一般坐在血水浸染不到的门槛上,左边坐着清风,右边坐着明月,他们对大厅里的血湖,后宅传来的惨叫,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如同三个懵懂少男少女仰头看着天空中诡异的血月充满向往。
狗子颤巍巍的用触手端着盘子慢慢的向云策靠近,生怕弄出一点声响来,云策的两只眼睛,一只需要盯着玉蘅他们,另一只需要盯着狗子的操作,忙的不亦乐乎。
“狗子,张敏这个婆娘能给人带来好运气,你说,我要是睡了她,是不是就能有更多的好运气?”
“你要是先睡了张敏,你信不信,娥姬能把张敏的头砍下来给你煮汤喝。”
“娥姬是个很善良的姑娘。”
“那婆娘脑子就一根筋,只有在确立她是大房正妻,给你生下嫡长子后,她才不会在乎你有多少女人,否则……”
装满黄金兑票的金盘子终于到了云策手上,瞬间就被收进了龙珠里,见玉蘅三人还作少男少女状继续看月亮呢。
云策就如同一只蛆虫一般,一点点的脱离了屋脊,快速的跳上高墙,扯着嗓子大吼道:“杀人了。”
他的声音很大,虽然不能声震十里,三五里还是有的。
(本章完)
第126章 所谓的高屋建瓴
第126章 所谓的高屋建瓴
云策没有跑远,就提着一杆马槊,站在路口,等玉蘅跟清风明月出来。
至于张敏已经带着老仇他们去捕捉那些四处乱窜的黑衣人了。
云策觉得玉蘅不会继续留在任虎家。
果然,清风驾驶着一辆香车神情紧张的从任虎家里出来了,车厢的纱帘里有一张羞怒交加的俏脸。
虽然知晓这个女人是一个鬼方众,她的外皮还是太具有诱惑性了,能给皇帝戴了绿帽之后,还能获得原谅的人,云策是没办法杀的,哪怕在现场捉到她杀人都不成。
很明显,玉蘅是知晓这个道理的,上一次挨了云策一拳,是她看在云策救了她的面子上原谅了他一次,不过,一次极限了,身为未来霍王的母亲,云策如果再对她无礼,后果不是他能承受的。
清风不知道,他还是很紧张,把缰绳交给明月,自己提着剑就要跳下马车,却看到云策正在摆手,示意他们快走。
马车缓缓的经过云策面前的时候,玉蘅忽然打开窗纱看着云策道:“你拿走了黄金是吧?”
云策道:“那是我的黄金。”
玉蘅咬着牙道:“你如何知晓我今晚会来任虎府邸的?”
云策指指清风道:“他说的。”
清风大急,连忙对玉蘅道:“我没说。”
云策又指指明月道:“那就是他说的。”
玉蘅看都没看清风明月,直接对云策道:“身为仕人,你这般信口开河合适吗?”
云策瞅一眼玉蘅道:“快走吧,没人愿意看到你跟这件事有牵连,我也不想,我需要你其余的手下拿给官府看,你最好让他们闭嘴,这对你,对我都是好事情。”
玉蘅再次看了云策一眼,这一次,她没有再说话,由清风驾驶着马车迅速离开了。
云策找到张敏的时候,她那里的战斗已经基本结束了,看到活捉了二十一个杀手,他挺意外的。
老仇他们百十人就是纯粹的猎人,论武功比那些杀手差远了,远程偷袭或许还行,活捉,这种事情就不要想了。
“这是你一个人干?”
“你的部曲还上不了台面。”
云策瞅着陷入黑暗的任虎府邸道:“现在,我们有钱了,有没有可能买到一批忠诚可靠且武艺高强的护卫。”
张敏摇头道:“忠诚可靠的人一般都没啥本事,有本事的一般不可能可靠。”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霍王救是忠诚可靠,又武艺超群的人。”
张敏瞅着云策道:“所以,他杀了三位汉皇。”
云策跟张敏聊天已经不短时间了,再加上玉蘅跑路的时间,从云策大喊到现在,算算已经半个小时过去了,鸡鸣驿官方没人过来。
原本逐渐亮起来的灯,正在慢慢的熄灭,最终恢复了原状。
“看样子,杀任虎三兄弟的黑锅,我是背定了。”
“这是自然啊,你想要钱,还想要任虎麾下的奴隶,你要的这么多,替玉贵妃背一个杀人的罪名,还是值得的。”
云策又等了半个小时,还是不见官方的人过来,就挥挥手,老仇带着人立刻下手,把活着的杀手统统杀掉了。
再次进入任虎家,老仇他们如同篦子一般将这座堪称奢华的府邸彻底的过了一遍,找出来了很多,很多钱,也找到了很多很多值钱的东西,甚至还找到了几个藏身在隐秘处的妇孺。
云策没有伤害她们,只是让人避开了她们的藏身地,搬走了其余能卖钱的东西,等云策在天光大亮时分离开的时候,任虎家除过一地的尸体之外,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宅。
白天的时候云策也没有闲着,带着冯安,粱昆全面接收任虎的奴隶产业,他又得到了五千两百多个男女老少奴隶。
只可惜五千多个奴隶里面,身体条件最好的竟然是鬼方众,且足足有一千五百个。
云策自然不会带鬼方人去铁围关与长城的中间地带的。
这些鬼方人除过皮肤颜色稍微深一些,眼窝深一些,眼眸的颜色发黄之外,跟汉人相比,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
让狗子收集了一百份基因样本之后,就从隔壁奴隶市场换来了三千个一般的汉人奴隶。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鬼方奴隶居然比汉人奴隶更加值钱。
“他们耐操劳不说,且很少生病,到了荒原上,适应性更强,最好的地方在于,大汉律法规定,主人杀汉奴,要杖三十,罚钱三千,鬼方奴不在汉律的保护范围,就算杀了吃肉,也是合理合规的。”
听了张敏的解释,云策似笑非笑的道:“张雅量在平远城的所作所为,按照汉律早就被打成肉泥做肉丸了。”
“出云州没有奴隶一说。”
“难道说我的眼睛瞎了?”
“他们是罪囚,或者罪囚之后,不算汉律中阐释的人的范畴。”
张敏似乎也不愿意跟云策讨论这个话题,指着挤在大院子里的六千五百个奴隶道:“如何安排,你应该提出一个章程来。”
云策笑道:“从奴隶中挑选孔武有力者,能胜十人者,就是十人长,能胜百人者便是百人长,能打败十个百人长的,便是千人长。
百人长除奴籍,千人长允许带三人脱奴籍,比照军中百夫长,千夫长俸禄三成发放。”
张敏皱眉道:“为何不让皇家猎苑来的人充任这百人长,千人长呢?”
云策看着人头涌涌的奴隶群叹口气道:“这第一批百人长,千人长很危险,老仇的人经过了考验,就不要进一步的考验了,人心不是这么试验的。”
张敏见云策已经决定了,也就不再发问,这是她在铁围关养成的习惯,相信自己的上级,相信自己的同伴,此刻,云策在她看来,就是她的上级与伙伴。
居住在长安城里的铁围关转运使张衡,放下手里的纸张,微微叹口气,身为大汉朝为数不多已经开始使用纸张办公的衙门,每看到书写在纸上的消息,张衡还是为云策能造出如此神物,感慨不已。
“如此说来,任虎已经被云策吃干抹净了?”
刚刚平息了从州之乱的吴彤跪坐在张衡的下首,刚才纸张上的消息就是他带来的。
“嗯,吃的甚是干净,下官还以为此人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非常的熟稔,且能考虑到不牵涉玉蘅,不像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
“所以呢,你认为他是哪一个世家的公子?”
吴彤抱着小碗喝口清水,瞅着张衡道:“既然明公这样问,那就是说,云策此人并非世家公子?”
张衡脑海中会想起大神官对他说的话,努力的将不适感从脑海中驱除,直到现在,他都不相信大神官说的话——云策来自祖地。
祖地是什么地方?
有人说在三十三层天外,还有人说祖地就在满月上,张衡知道,祖地跟龙有关,祖地之人想要来到这里,只能以龙为舟。
他迫切的想要知道更多的关于祖地的消息,却被大神官,大司马所阻,他们还想从云策的行为上,推断出祖地对大汉到底持什么样的态度跟立场。
“吴彤,你是年轻一辈中的第一人,多接触接触云策。”
“不是有张敏在嘛?”
“那个笨蛋已经陷进去了,以后肯定会成为云策的妻子。”
吴彤大笑道:“也算是一桩好姻缘,毕竟,在射阳城的时候,能避开我,张敏,周承明三人的追捕,称一声少年俊杰也不为过。
如果,张敏能成为他的妻子,属下以为这个云策对我大汉的立场应该是亲近的,如果说我们同种同源的话,他就是我们的堂兄弟。”
吴彤的话让张衡吃了一惊,连忙问道:“你猜出来的?”
吴彤笑道:“大神官问我要了很多关于龙珠在出云州失踪的消息,同时,还找了边昭要了出云州社火失踪的消息。
再结合神龙突兀的出现在出云州而不是长安,云策这个从荒原里走出来的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
转运使刚才又否定了云策是某一世家公子的可能,那么,云策身上携带的浓烈的世家子弟办事风气从何而来,如果他真的是野人,什么时候野人也会造纸,种田了?”
张衡笑着捋捋胡须对吴彤道:“你要不要去当他的副手,张敏那个笨女人可能做不来,我吩咐她做的那些事。”
吴彤摇头道:“堂弟很厉害,并不代表我这个堂兄就要投靠他,两家虽然是堂亲,有时候该分辨清楚的时候,还是分清楚一些比较好。”
张衡长叹一声道:“从云策所表现出来的点滴才能来看,祖地必然比大汉更加强盛,至少,他们能以龙为舟横渡星河来到我们这里,而我们做不到。”
吴彤沉吟片刻道:“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谨慎的面对云策,莫要过份的谄媚,也莫要过份的冷落。”
张衡笑道:“大神官有谕:重用,大用,往死里用,榨出他身上所有大汉没有的东西。”
吴彤闻言笑了,朝张衡拱拱手道:“明白了。”
(本章完)
第127章 会议就不该扩大化
第127章 会议就不该扩大化
就在张衡与吴彤两人面对面谋划的时候,云策也在召开家族第一次扩大会议。
当然,扩大的人选只有张敏跟老仇,以及安姬。
云氏一族最核心的人物依旧只有四个,云策,娥姬,冯安跟粱昆。
娥姬对会议室的座位安排很满意,云策坐中间,她在左手,右手边坐着冯安跟粱昆,张敏,安姬,老仇只能坐在对面的蒲团上,上下高低一目了然。
云策觉得这一次长安家族扩大会议很有开的必要,主要是家族人口一下子从三百一十二人飙升到了一万一千一百三十八人,其中还有二十七个即将临盆的妇人,到时候家族人口还会继续增加。
在家族这个重大的转折时刻,有必要厘清家底,规划未来,制定家族长期的发展目标,制定家族第一个五年计划。
能参与家族会议的人都很激动,除过激动的难以自抑的娥姬之外,还有激动的满脸通红的冯安跟粱昆,更有心怀鬼胎的张敏,以及激动的泪洒当场的安姬跟老仇。
虽然娥姬第一个发言,要求把张敏驱逐出会场,还用眼神逼迫安姬,老仇同意她的动议案,最终被云策所阻。
云策首先为会议定下一个调子,即——让云氏成为一个有益于大汉,有益于大汉人民的家族。
众人需要以云策的调子为主旨,一一进行发言。
首先发言的是娥姬,她认为云氏主人数量太少,这不利于云氏一族的长久发展,需要尽快祭祀上告祖宗,请求祖宗在这个严苛的时候,暂时放弃,云氏男不得与十八岁以下女子生子的祖训,尽量以发展家族嫡系子弟的数量为目前首要目标。
家族有了继承人,云氏才能发挥主观动能,积极为大汉的发展,大汉人民的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娥姬发言的时候,张敏几次笑出声,被云策严厉批评后,终于坐在蒲团上,一脸严肃的参与会议。
然后,云策夸赞了娥姬的积极发言,同时指出,娥姬参会议政的能力需要加强,要学会如何用正确的语言,正确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与要求。
冯安接着发言,他认为目前最重要的长期目标在于落地生根,既然云氏已经接到了朝廷要求,在长城以北,铁围关以南建立屯垦,那么云氏就该迅速,积极的参与屯垦农场的建设,以时不我待的态度,立刻推进。
他本人愿意为家族马前卒,带一部分人,率先进入广大的长城以北地区,寻找适合农垦的片区,为家族根基的奠定打下一份牢靠的基础。
云策基本同意冯安的意见,只不过,他认为,长城以北野兽横行,且时不时的还有一小撮鬼方人越过铁围关防线骚扰后方,冯安武力不足,不足以担任先行官的任务,此事当由他亲自进行。
粱昆以为,云氏家族别看如今人多马壮,其实内部管理混乱,奴不识主问题尤为严重,需要尽快厘清内部管理制度,需要尽快搭建云氏管理框架,尽快将现有人力组合好,控制好,尽快做到如臂使指般顺畅,为此,他愿意接手这方面的任务,为云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云策基本同意粱昆的建议,不过,他希望这件事应该由粱昆与冯安共同署理,同策同力才能把规章细致化,人员安排合理化。
轮到张敏发言的时候,她嘴巴动了好几次,最终嗫喏的吐出来一句话,要求云氏众人一定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对大汉保持一定的尊敬,莫要把此次屯垦当成云氏自身发展的契机。
应该以供应铁围关粮秣军需为第一要务,否则,云氏就没有办法在长城以北立足。
张敏的发言被娥姬等人嗤之以鼻,还有人质疑她吃的谁家饭,还要不要成为家主的小妾,如果还像现在弄不清楚自己的站位,将来,她这个妾室所生的孩子将不会交给她抚养。
张敏大怒,在会场暴走,要殴打娥姬,娥姬同时大怒,扭动了奶狗的尾巴,导致狗嘴大张,会场大乱。
会议不得不停止,等待合适的时间再次召开。
云策将双手插在宽大的袖子里,瞅着娥姬跟张敏厮打,冯安小声道:“人太多了,我们需要尽快成行,大司马府已经同意派兵押送奴隶去长城以北。”
粱昆跟着道:“云氏应该尽快放弃蓝田县的产业,迅速进入长城以北,蓝田县距离长安太近了,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们可操作的余地很小。
云氏想要壮大,就需要成年累月的打根基,没有比长城以北,铁围关以南的广袤地域更适合我们发展的了。”
云策摇头道:“目前,最重要的不是迅速北上,而是如何把这一万一千人拧成一股绳的问题。
我宁愿多时间,多钱,多费一些精力,也要把人的问题给解决了,然后,才能谈到北上,如果人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北上也将是一场空。”
冯安冷声道:“想要治理乱象,非严刑峻法不可行。”
粱昆摇头道:“一味的严刑峻法只会让人心背离,不利于长治久安。”
云策笑道:“在大汉,从未有人将奴隶当作人看,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这些奴隶觉得自己还是一个人。”
冯安道:“如何做?”
云策笑道:“旧貌换新颜。”
“如何旧貌换新颜?”
“沐浴,更衣,换吃食唤其本名,男子非刑罚不可轻辱,女子非犯错不得蹂躏,至于孩子,当以珍宝视之。”
“这样做是否过于仁慈,很多时候主人的仁慈,换不来忠心,反让一些别有用心者以为主人软弱好欺。”
“这就要看你们如何执行我制定的规矩了,规矩以内,严格执行,规矩以外,弥补执行,要让他们明白,严苛的是规矩,仁慈的是我们。”
说罢,就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由狗子制定出来的《初级劳动力管理办法》交给了冯安。
冯安,粱昆又记下了云策的一些特殊要求,就带着老仇去了云氏的奴隶营。
奶狗的嘴巴再也没力气张大了,趴在娥姬怀里有气无力地吐着舌头,肚皮跟封箱一般急剧起伏,似乎下一刻,一口气上不来就会死掉。
张敏见娥姬也气喘吁吁的,她自己连头发都没有乱,得意洋洋的对娥姬道:“你这个当家大妇也不怎么样嘛。”
云策过来抱住被气的摇摇欲坠的娥姬,把她手里那只没用的狗丢开,摩挲着娥姬的后背不停的宽慰。
“你一个大家闺秀跟她一个武夫置什么气啊,你只要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的样子就是旁人比不了的。”
娥姬听了云策的话,立刻就来了精神,把嘴巴凑到云策耳边轻声道:“昨晚她回来沐浴的时候我进去看了,啧啧,奶子上都有好几道刀疤……肚子上还有一道快一尺长的刀疤,当时,应该连肠子都淌出来了。”
娥姬的声音不大,却恰到好处的可以让张敏听到,原本还喜气洋洋的张敏。顿时就没了跟娥姬置气的想法,耷拉着脑袋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娥姬在云策耳边吃吃笑道:“这个好使唤的女人郎君万万不可错过,刚才被我杀了威风,这时候最是需要人安慰的时候,郎君快去吧,要不然,这个女人就该真的恨上我了,以后可不好相处。”
云策吃惊的看着娥姬道:“这些本事你都是跟谁学的?”
“我阿娘啊,我五岁的时候,阿娘就开始教我如何做大户人家的大妇了。”
“你阿娘那个时候就知道你以后要当云氏大妇?”
“不是的,阿娘说了,这叫做有备无患,万一我要成大户人家的大妇了呢?”
云策咂舌道:“你跟你阿娘那个时候是真敢想啊。”
娥姬在云策嘴唇上亲一下道:“这不是实现了嘛,家里有仆婢三百人,还有两个家臣,还有奴隶一万一千人,现在,谁敢说我不是大户人家的大妇?”
“咦,你就这么希望我去找别的女人?”
“你一个野人懂什么叫大户人家?家族就要人丁繁盛才好呢,如今,咱家就你一根独苗,开枝散叶才是首要的,只有把家族弄得大大的,强强的,咱们的孩子才能过上富足安康的好日子。
哼,如果郎君兄弟十个,你看哪一个狐狸精敢进门。
快去吧,那个女人已经哭出来了。”
娥姬一把推开云策,从地上捡起自己的那只死狗,在安姬等一众爪牙的簇拥下,趾高气扬的回自己的房间了。
云策自然是进了张敏的房间,进去之后就发现张敏正一边吃糕饼一边假装朝窗户嚎一嗓子。
见云策进来了,就放下糕饼喜滋滋的道:“你的那个笨女人好骗吧,现在给我说说,你云氏如今是怎么个章程。
别这么看我,我以前是间谍,现在还是间谍,你的一言一行我都是要上报的,看我递上去的文书各个位高权重的,你要小心了。”
(本章完)
第128章 个人与群体都有可突破点
第128章 个人与群体都有可突破点
云策趁着张敏不注意,抬手把她的裙子给撩起来了,果然如同娥姬说的那样,这个女人的小腹上果然有一道一尺长的伤疤,大腿上更是伤痕累累的,令人触目惊心。
张敏没有任何不高兴,反而很平淡的道:“上次看了我的胸口,这一次看了下体,是不是很倒胃口?”
云策点头道:“这是黑夜都遮不住的丑陋啊。”
听了云策的话,张敏的眼珠子顿时在变红,就在她手背青筋暴起之前,云策又说话了。
“还好,老子能治,要不然,就你这具破布娃娃一样的身体,谁能要你啊。”
本来全身的力气都已经积蓄起来准备爆发了,张敏忽然听到了一句如同仙音一般的话语,身子顿时一软,靠在云策怀里道:“你不是要那啥死我嘛,治好了,你就可以下手了。”
云策从袖子里摸出一瓶晶莹剔透的液体,在张敏眼前晃一晃道:“知道这是啥不?”
张敏贪婪的瞅着那个小瓶子伸手道:“给我。”
云策笑道:“当然是给你用的,不过啊,首先要告诉你的是,你身上的伤很严重,可以说非常的严重。
你总说这些都是皮外伤,到底有没有伤到内脏,你自己比谁都清楚,你的五脏如今都不在各自合适的位置上,这需要扶正,还有你最在意的外伤,想要治好,至少需要治疗五次以上,其中最危险的是,要把你身上的伤口重新切开。
所以,需要把你打昏才能继续治疗,这一点我希望你能明白。”
张敏紧张的抓住床单,半天才道:“神秘到连我都不能看到?”
云策点点头道:“可以在这样说。”
“我只面对你,是由你来给我治病?”
“不,你还要面对娥姬,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不,就你一个人,哪怕慢一些,哪怕疼一些,哪怕效果没有两个人好,我也只要你一个人。”
云策见张敏说的坚定,忍不住抬手模摸她的头顶道:“你这该死的武士荣誉感啊,不过,先说好了,你要沐浴,然后光着躺床上,被我看光,摸光是必然的事情,你要有心理准备。”
张敏嗤的笑一声道:“就这破身子,你要是能下去手,就来吧。”
见云策把小瓶子又收起来了,张敏忍不住道:“能给我吗?”
云策笑道:“你知道这是啥,你就要。”
张敏咬咬嘴唇道:“以你雁过拔毛的性子,此物必定来自彭憎。”
云策闻言,转身就走,走到门口恶狠狠的道:“晚上洗干净脱光光等我。”
张敏笑得很开心。
“郎君,郎君,那个女人是如何向你投怀送抱的?是不是哀求你不要因为她身体上全是刀疤就不要她?”
才回来,娥姬就迫不及待的问。
“没有,我进去的时候她正在吃糕饼呢。”
“不对,我听到她哭了。”
“那是干嚎呢。”
娥姬愤怒的挥挥拳头道:“这个狡猾的女人。”
长安城近在咫尺,云策,娥姬也没有啥心情进去逛逛,主要是听张敏说,里面其实没啥好玩的好逛的,都是朝廷数不清的各个部门不说,再有,里面居住的全是大汉勋贵,高官,连豪绅都没有几个。
那等人家的娱乐都在自己家,是从不外出的,家里的一切用度,也都有自家的商队专门供应,所以,长安城是一个规矩多,麻烦多,人情冷漠的地方,就连看漂亮的女郎的登徒子去的也是安庆镇,不是长安城。
在娥姬的强烈要求下,云策就带着她们去奴隶营看自家的财产。
云策知道,把人当作财产是这个世界上最不人道的一种行为,甚至跟他的道德观是相违背的。
可是,在大汉这是一种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行为,如果云策拿出解放奴隶那一套手段,才会被更多的大汉人看不起。
一个人变成奴隶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犯罪后成为奴隶的,此地的大汉律例继承了秦法,并没有用刘邦进入长安前的‘约法三章’,可能是霍去病也觉得,仅仅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并不能很好的治理大汉,才用了他记忆中的秦法。
在炉灰倒错都要重罚的秦法下,大汉罪囚多,就成了一种特色。
云策已经知道,在大汉勤劳并不能致富,在大汉聪慧也不能致富,唯一可以让一个平民致富的方式就是获取军功。
而一个人如果连平民,良家子的身份都没有了,估计,他,以及他的子子孙孙都将永远的堕入黑暗,当然,是他有子孙的情况下,身为罪囚的他们连拿命去搏一个军功的机会都不会有了。
因为,奴隶获得的军功属于奴隶主。
在这一套不那么仁慈的律法下,罪囚最好的结果,就是成为某一个贵族的附庸,与汉晋后出现的所谓的‘部曲’一模一样。
部曲时代的造反模式与以前的农民起义不同,他们的实力太弱,一旦变成了流寇,最终的下场必定是失败。
只有大贵族,大豪族掀起的起义,才能推翻旧有的王朝,建立新的王朝。
云策,娥姬抵达奴隶营的时候,冯安,粱昆,老仇他们已经彻底的把这里的人清洗了一遍,也给他们换上了新衣裳。
冯安甚至大度的允许这些人可以把自己的旧的衣裳洗干净之后留在身边,当成他们仅有的财产。
人嘛,洗干净,吃饱之后就有了人样子,如今,他们正在一块平坦的场地上,看十人长,跟百人长的争夺。
可交易的奴隶无高手!
导致这个场面出现的人还是霍去病,因为卫青是马奴出身,导致他活着的时候非常在意从奴隶中挖掘人才,并且形成了制度,允许有才能的奴隶在每一年的暮岁月,向官府展示他的才能,并获得脱离奴籍的机会。
这种发掘人才的手段,被用了一千年之后,逐渐就成了奴隶主发掘自家人才的不二法门,等霍去病被抬进陵墓之后,这道法令也就逐渐消亡,最终无人提及。
至此,奴隶们最黑暗的时代降临了。
这一次,云策从奴隶中筛选十人长,百人长,乃至千人长,这对奴隶来说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因此,选拔场上血腥异常,那些开始还在用木棍,竹竿为武器相互搏斗,在木棍,竹竿损伤之后,他们就用自己身体上任何一个能战斗的部位进行战斗,牙齿,拳头,爪子,指甲,肘子,膝盖,腿脚,无所不用。
娥姬看了一眼争斗场,就放下可以遮盖面部的幕篱。
张敏看过之后对云策道:“没有甲胄,利器这些人连野兽都打不过。”
这让云策不由自主地想起红姑娘在水渚一战中,用木棍,竹竿杀的那些装备精良的军队屁滚尿流的事情。
如果按照张敏的看法,红姑娘早就死了,哪来现在横跨出云,代州两地的造反巨擘。
云策希望这些人能够好好的比赛,以后好好的工作,可以打破他早就形成的思维壁垒,继而给他们一个好的结果。
“狗子,这些人真的能够改造过来吗?”看着场外那些围观的人状如疯魔,口角流涎的疯狂模样,云策忍不住向狗子求教。
狗子淡漠的道:“你的起点比你的老祖宗教员高的多,你面对的人是奴隶,是一群真正的无产者,他们的素质虽然都不高,思想却很整齐,不像教员面对的那种由五八门阶级人物组成的队伍。
奴隶们的要求比较单一,无非是吃饱穿暖而已,想当年,教员面对的人群就太过于复杂,其中,贫农,中农,富农的要求就不相同,手工业主,小商人,游商,普通商人,大商人的诉求也不尽相同。
想要把这么多种人的诉求统一起来,最后找到共同点,然后发动革命,在失败中寻找成功的契机,那才是难。
你信不信,如果来的是教员本人,而不是你这个半废物,人家早就建设好根据地,开始跟官府周旋了。”
“人不能跟神比。”云策思考了许久之后他终于得出来了一个答案。
“你现在比教员还像神,教员好歹还是肉体凡身,你就牛逼了,动不动的还能变出一只龙爪子,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云策长吸一口气道:“慢慢来,时代不同,方法不同,这一样是教员教会我们的。”
“你不用给自己的无能找借口。”
“这不是借口,是事实。”
“事实就无法改变吗?就像张敏肚皮上的那道伤痕,大腿上的伤痕,胸口的伤痕,胳膊上的伤痕,那一道伤痕不是真实存在的。
你信不信,只要配合彭憎牌快速生长液,我有九成以上的把握平复她身体上的伤痕。”
云策沉默不语。
“你信不信?”狗子继续追问道。
眼看着前面的人群开始欢呼了,一个高瘦的男子被人抗在肩膀上游行,云策就知道第一个千人长选出来了,他一个人打倒了十个百人长。
“我信,我肯定信。”
“咦,你为啥不反驳了。”
云策指着那群欢呼的人笑道:“我发现啊,他们的荣誉感非常的强,或许是他们已经被剥夺了所有荣誉,目前,只要是能抓在手里的荣誉,对他们来说就是一条新的活路。”
(本章完)
第129章 我这一生不缺美人
第129章 我这一生不缺美人
荣誉感这个东西实在是太奇怪了,主要是它的诞生没有特别明显的征兆,这东西从小孩子诞生灵智之后,只要稍加挑动,它就自然而然的诞生了。
有时候是一朵小红,有时候是一根直溜的棍子,当然,有时候也是我哥哥能吃屎,你哥不能一类的。
长大之后,这东西就没有那么显性了,只是,它会在黑暗里燃烧,在阴暗处蔓延,在怒火中迸发。
说它是荣誉感,其实也不是很准确,说是嫉妒心似乎对它来说也不是很公平。
总之,这东西,在云策给这些奴隶们,清洁身体,穿干净衣衫后,就莫名其妙的在奴隶中蔓延。
我用了一种滑溜溜的东西洗澡,你用了吗?哦,用了啊,你看我领的新衣服,还没有捶过,硬撅撅的,可见是我第一个穿,啥?你的也是,你看我的鞋……
这些东西直到开始竞争十人长,百人长,乃至千人长之后,达到了高潮,直到第一个千人长出现之后,基本上达到了巅峰。
第一个千夫长名字叫楚,他没有姓氏,只有一个名,其实这个楚不应该是楚国的楚,还有更大的可能是畜生的畜,奴隶主不可能那么好心的给他起一个相对文雅的名字的。
冯安心好,听说他叫chu,就直接写成了楚,没有用畜这个字。
楚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手长脚长不说,力气很大,就是走起路来很别扭。
听冯安说这家伙原本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自从打败了十个百人长后,在其余奴隶的建议下,想要走一种有大将之风的步伐,结果,就不会走路了。
对此,云策没有怪罪,一个人陡然脱离了原有的阶级之后,需要时间来适应,这是一定的,也没啥好笑的。
不过,当这个楚带着三十一个刚刚选出来的百人长磕磕巴巴的告诉云策,他以后一定会用自己高强的武功,保护主人的时候,张敏突然向云策发难了,举着一根铁矛就要杀了云策。
楚奋力阻止,却被张敏一脚踢在脖颈上,连挣扎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就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其余百人长还算不错,并没有奔逃,而是挡在云策面前,对张敏群起而攻之。
即便是群攻,对张敏来说也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即便是身在不大的棚子底下,她依然游刃有余的将更多的百人长给打倒了,而且越是后面,她的出手就越是狠辣。
终于,有百人长见张敏用手里的铁矛将一个百人长的胳膊刺穿,挑起来丢棚子外边的时候,这家伙转身就跑,然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娥姬的奶狗张大嘴巴给咬成了两截。
剩余的百人长纷纷跪地求饶。
云策也没有怪罪他们,只是剥除了他们刚刚获得的百人长身份,让他们回到了普通奴隶群中。
这些百人长能支持到最后,不是他们武艺高强的原因,而是他们畏战不前。
最终,云策选择了楚当千人长,百人长选了二十个积极战斗的,五个降级为十人长,至于其余活着的五个人,在经历了一番狂喜之后,就接受了人世间最沉重的打击。
冯安很确定,这五个人,以后不论表现的有多么的优秀,他们都没机会在奴隶营里出人头地了。
惩罚的很凶,云策奖励的也很重,十人长给一匹大角马,一套普通皮甲,一整套武器,从短刃到长矛,直到弓箭。
百人长除过这些奖励之外,还有娥姬赏赐的一大袋子钱。
千人长云策啥都没给,准备再看看这个楚,然后定论。
千人长楚,现在啥都不会,只能跟着冯安,粱昆跟前,学习如何管理其余百人长,百人长们也积极的跟着冯安,粱昆,学习如何管理十人长,至于十人长,他们本来就知道怎么管理十个奴隶。
这一次的选拔再一次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奴隶群中真的没啥人才,十人长很多,百人长的数量就急剧萎缩,至于千人长,勉强只有一个。
想依靠奴隶干点啥对不起大汉的事情,就必须具有红姑娘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才好,想要坐享其成,那就不用想了。
因此,这群奴隶,云策只能拿来种地,再没有别的用处。
站在低矮的鸡鸣驿,抬头就能看到高高在上的长安城,白日的长安城屋舍错落有致,高楼锦绣成堆。
娥姬挽着云策的臂膀道:“以前在出云州的时候,心心念念的全是长安,如今,长安近在眼前,怎么不想进去了?”
云策道:“太失望了,我本以为一座雄城屹立大地一千两百余年,该是何等的繁华,何等的鼎盛,我很想看看史书中描绘的‘举袖如云,挥汗如雨’的热闹场景。
也很想看看长安城的文采风流,书生如谪仙,挥笔便是锦绣文章,高楼处,美人如玉,豪商一掷千金,只为博美人一笑。
更想在这里看到阡陌交通,纵横不绝,黄发垂髫神色俨然的场面。
结果,却在这里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养猪场,养猪场里豢养的还都是肥的屁眼流油的超级肥猪。
我们走吧,下次再来。”
“养猪了吗?没有把,我没看见啊,呀,安姬,你拉我干啥。”
云策带着娥姬她们回家了,后面跟着冯安,粱昆,老仇他们押运的六千多个奴隶,张敏说有事情,她晚一些会骑着雷烟兽跟上。
“你要是敢把家里的事情告诉别人,我就把你吊起来抽。”
尽管娥姬给了张敏很严厉的警告,张敏在见到吴彤的时候,还是把云氏这几天在鸡鸣驿发生的事情一一告诉了吴彤。
吴彤皱眉道:“他为何不愿意进长安?”
张敏道:“云策以为,长安让他感到失望,不愿意进去。”
“这就是说,他见过更好的长安。”
张敏忍不住问道:“世上有两个长安吗?”
吴彤没有回答张敏的问话。
“云策要治疗你满身的疤痕?可行否?”
张敏有些害羞的道:“应该可行,云策虽然是一个混蛋,却是一个说话算数的混蛋,他说能治,就应该能治疗。”
吴彤笑道:“这是好事情,当年我们一起从鬼方众荒原逃回来,就你受伤最重,好在你活下来了,否则,我会非常的内疚,如今你找到了你想找的人。
这监察云策的差事就不用兼了,以后就一心一意的当好他的副官就好。”
张敏脸色一变,拉住吴彤的衣袖道:“攀星楼不要我了?”
吴彤叹口气道:“玉贵妃去见太子了,而太子没有拒绝,他以后登上皇位的可能性已经基本没有了。”
张敏闻言怒道:“美色就真的如此重要吗,可以让太子罔顾人伦,就这一点,他甚至不如云策,自从云策知晓玉贵妃是鬼方众之后,那样的美人,他都能一拳一拳的打,打的美人身体穿透马车。
还有,陛下明明知晓玉贵妃就是一个祸害,为何还不把她管束在后宫,任凭她四处招摇害人。”
吴彤摆摆手道:“这些事情与你无关,你就好好的让云策帮你治伤,要是真喜欢云策,就嫁给他,尽早诞下子孙才是你的大事情。”
张敏怒道:“我如今只有成为人家小妾,尽早生孩子这么一个作用了吗?”
吴彤笑着拍拍张敏的手背道:“你的本性就不该是武士,而是一个深闺里的弱女子,如果不是经历太凄惨,你不会选择武士这条路的。
现在有一个不错的结果,就好好守着,别给脸不要脸的死犟,攀星楼跟太子就要开始切割了,动荡马上就要发生,你躲远些比较好。”
张敏瞅着吴彤的眼睛道:“我以后真的不用汇报云策的动静了?”
“不用,这会影响你们床第和谐的,记得多生几个孩子,尤其是男孩,你也知道,我膝下有四个闺女。”
张敏惊愕的张大嘴巴,过了片刻才道:“据我所知,大神官也在催促娥姬尽快给云策生子,你现在也这样要求我,甚至还把自己的四个宝贝闺女拿出来作伐,吴彤,到底有啥是我不知道的?”
吴彤莫名的有些生气,指着门口道:“你运气好,很厉害,现在给老子滚出去,立刻去找云策生娃娃。”
张敏是被吴彤从攀星楼里撵出去的,骑着雷烟兽烟尘滚滚的追上云策,就不停的上下打量眼前这个男人。
说英俊,还是有一点的,说武功超群,也没有那么太超群,说智慧,张敏见过比云策更聪明的人,比如吴彤。
可是,为啥,连吴彤那种真正的天之骄子,好像都在羡慕他,或者说是嫉妒他。
“我被攀星楼给开掉了,以后没办法帮你打探消息了。”
云策早就觉得张敏今天鬼鬼祟祟的,张口道:“连最后一点可用价值都没了。”
张敏笑道:“你把我的伤治好了,我怎么说也是一个大美人,便宜你了。”
云策抖抖缰绳道:“我这一生,最不缺的就是美人了。”
听云策如此自吹自擂,张敏转头瞅着把脑袋探出马车的娥姬道:“这你也能忍?”
娥姬冷笑一声道:“我郎君是不缺少美人,我就纳闷了,你这样的货色,是怎么有脸自称美人的?”
(本章完)
第130章 人工智能形状的政委
第130章 人工智能形状的政委
云氏庄园坐落于龙山之下,龙湖之滨,在长安令人的厌恶的烟雨的笼罩下,白墙青瓦润泽的像是一处人间福地。
一望无垠的田地被田垄切割成碎片,绿油油的庄稼沐浴在烟雨中正在努力的生长,这是秩序之美。
麦子已经抽穗,初生的麦穗就有云策巴掌长,如果长成,云策根本就不怀疑这片田地能获得一个远超地球的产量,毕竟,云策在地球,没见过一尺长的麦穗。
如果仅仅是长也就罢了,它还粗……
抽穗的不仅仅是麦子,谷子也抽穗了,如果不是谷子植株比较粗壮,云策很想给每一株谷子都搭上架子,免得被谷穗给压断了。
云策的手从谷穗上掠过,就在这一刻,他已经做好了决定,收了麦子之后,他就向北走。
长安,让他如此的失望,顺带的,大汉也让他如此的失望,甚至于,这里的人也让他非常的失望。
上层已经僵化成了化石,没有改变的可能,中层,骄奢淫逸,以阻止底层上升为乐子,至于下层,他们好像已经认命了。
最要命的是,他们各自都成逻辑,还鞥自洽,每一个阶层都有自己止步不前的理由,上层怕乱,中层怕变穷,底层担心失去最后的衣食来源。
所以,好几千年了,他们连应该造出来的纸张,都没有造出来,连种族天赋的种地都没有种明白。
他们浑浑噩噩的活着,死死板板的前进着,看样子是要一条道走到黑了,如果铁围关失守,那就真的是绝路了。
“狗子,这个世界除过造反,打碎重来之外,没有任何中兴的可能。”云策把自己考虑好的事情告诉了狗子,希望他能记录下来。
“就算有中兴的可能,你也必须把它给打碎了重新组合在一次,等地球星舰降落此地的时候,人们会记住你的名字的。”
“狗子,你的程序设定是不是出问题了,还是说引导我积极为地球星际殖民服务也是你设定好的程序?”
“我的立场在地球,你的立场也在地球,否则,就是背叛!”
“只有我一个人的时候,也有背叛这样的事情吗?我背叛了谁,背叛了我自己吗?
还有,我来的时候,人们从月亮上取回来了几公斤尘土,就举国欢腾,按照这个进度,你觉得我有机会等到地球星舰降落这里吗?”
“你知道啥,科学进步从来不是一加一加一再加一的事情,只要一个知识壁障被突破,后面的发展快速的能让你目不暇接。”
云策想了一下道:“明白了,我会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跟思维,坚持自己的理念不动摇。”
狗子听了这样的例话,果然很高兴。
“这就对了,同志,坚持,坚持,再坚持,我们的事业就是从坚持中出成果的,也是从坚持中走向胜利的。”
云策觉得狗子的脑子可能出问题了,可是,又不敢过份的刺激它。
晚上的时候,张敏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然后躺在床上,等待云策回来后就开始给她治伤。
门开了,张敏背对着门口,没有言语,象牙色的皮肤在烛光下多了一层蜜色,然后,一只冰凉的爪子就落在她的臀上。
张敏惊叫一声,连忙用毯子裹住身子,回头冲着一脸奸笑的娥姬怒吼道:“我今天开始疗伤,你也来捉弄我。”
“哼,你的臀背上可没有伤,你露给谁看呢。”
说着话,把张敏身上的毯子扯掉,把她伤痕累累的前面露出来,这才满意的道:“这才是疗伤的模样。”
等云策进来之后,张敏双手抱胸严肃的对娥姬道:“你出去。”
娥姬笑眯眯的道:“你们好好疗伤,我就守在门口。”
云策因为发现狗子的脑子可能坏掉了,心头有些忧虑,没心思理睬张敏跟娥姬之间的小心思,一只手攀上张敏的脖颈,稍微用力,张敏就立刻昏迷过去了。
瞅着张敏身上横七竖八的恐怖伤口,云策叹口气道:“是个大工程啊。”
狗子道:“不算啥,我们一定要有革命浪漫主义精神。”
眼看着十六根银白色的触手从腕带上探出来,其中一半刺破张敏的皮肤钻进了身体,另外八根触手,已经开始飞快地清扫张敏伤口处多出来的息肉,触手果然很精妙,尤其是在蚕食伤口息肉上有独到之处不说,他甚至还能把切掉的息肉粉碎后再填补到凹坑处。
云策觉得这是泥瓦匠才能干出来的事情,狗子却好像干的非常满足。
“彭憎牌生长液的功效如此强大,能让碎肉复苏?”
“这是必然的,你应该感慨这个世界的生命之奇特,你也应该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基因进化上。
地球上的人类基因进化似乎已经停止了,目前除过脑域还有可供开发的余地之外,身体的基因开发已经到了极致。
这里不同,人类的进化时不时的还会有惊喜降临,我们要抓住这个契机,看看能否回馈地球,让那里的人们再起基因进化的狂潮。”
“这是你应该注意的事情,我只负责你的后勤。”
“不,你的身体数据才是最具有参考性的,因此,你一定要亲自参与进来,让我们看看你的极限在哪里。”
狗子一边给云策洗脑,一边控制着八条触手飞快地执行,剥皮,切割,拉扯,缝合等一系列动作,比云策知晓的名医,高明的太多了。
眼看着满身伤痕的张敏逐渐变成了一个血人,云策有些不忍的问狗子。
“她需不需要输血啥的?”
“不需要,她流血不多,甚至比不过她每月子宫内膜脱落出现的血量,不过,这个女人的脑神经正在剧烈的反应,应该是快醒来了,你一会装的时候要注意,把药水给涂抹均匀了,否则会出现生长快速与慢速的问题,最后形成色差。
你也不想以后抱着一具黑白的身体睡觉吧?”
“你来,我控制不好。”
“好吧,那就让她再睡一会。”
张敏醒来的时候,身体除过有一些轻微的灼热感之外,并没有太剧烈地疼痛,她没有睁开眼睛,感受着云策的手指在她身体上滑动的触感。
“你不要动弹,也不要说话,等一会再睁开眼睛,你的皮肤正在吸收生长液,等我把隔绝细菌生长的药水涂抹完,你就可以睁开眼睛了。”
云策的声音在近处响起,张敏觉得莫名的安心,同时,她觉得自己疲惫极了,就再一次放心的睡过去了。
“这个女人的身体受到的伤害很大,全靠她修炼出来的一种高能量在维持身体所需,如果这一次不是我出手的话,她其实没几年好活的。
哦,对了,我收集了一些那种高能量,准备种植在你的身上,看看能不能跟你的身体融合在一起,如果能融合的话,我们以后尽量多找一些有这种能量的人回来,尽快让你变得强大起来。”
“对张敏有影响吗?”
云策停下手里的喷雾剂。
“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才能恢复,在这期间,她会嗜睡,会暴食,你要控制好,别让她把自己吃成一头肥猪。”
由于这种手术后,身体需要尽快多的,吸收生长液,就没有办法在上面用纱布包扎,云策只好坐在一边等待湿漉漉的创口,慢慢变干。
张敏的呼吸悠长又富有节奏,这应该是一种很特殊的呼吸法门,控制呼吸从而让自己的内在变得强大起来,地球上也有人这样做过。
传说中,这种人很厉害,可惜,云策没见过,云临川身边也没有这样的人,那么,大抵上,这种人是不存在的。
张敏再次醒来的时候,窗户那边已经有了一些微白,她一眼就看见云策坐在床边,用一只手捏成拳顶在自己的太阳穴上似乎在睡觉。
昨夜,张敏的身体损耗太大,此刻嘴唇干干的,她很想喝水,见云策睡得正香甜,就没有喊,就把视线放在自己的身体上,不用抬头,就看到了那一对让她自傲的峰峦上,那里圆润,挺拔,且无瑕疵。
云策还是醒来了,见张敏睁大了眼睛看他,就站起身道:“手术做完了,效果很好,生长液用了一层,估计还要再用两次。
好了,我的事情做完了,我让娥姬进来照顾你,她很喜欢照顾你。”
说完话,云策没给张敏反应的时间,就离开了房间。
门口,站着早就跃跃欲试的娥姬,见郎君出来了,她甚至没有来得及打招呼,就急匆匆的进入了张敏的房间。
片刻之后,屋子里就传来张敏羞恼的声音。
“你给我出去。”
“不出去,郎君让我来照顾你,说说,你的为啥这么大?”
“我不要你照顾,呀,你别乱动……”
“你以后还会不会把家里的秘密往外传了?”
“不会,我已经被赶出攀星楼了。”
“为啥会被赶出来,是你密谍没当好,还是把家里的事情没告诉别人。”
“我估计,家里进来别的密谍了,人家这才不需要我来当密谍,娥姬,你以后要瞪大眼珠子,把家里的每一个人都看仔细了,要不然,就是你这个当家大妇的失职。”
(本章完)
第131章 穷鬼到底有没有必要活啊?
第131章 穷鬼到底有没有必要活啊?
张敏在床上躺了十天,娥姬就跟张敏在房间里密谋了十天,她们两个到底密谋了些什么东西,连云策都没有问出来。
第二天的时候,云策去检查张敏伤势,即便是上手按压,触摸,娥姬都没啥反应。
等第六天的时候,云策再想上手,娥姬就非常不乐意了。
第九天的时候,张敏一脸得意的光光的躺在床上,娥姬乱糟糟的用手去遮掩云策的眼睛,不准他乱看。
第十天的时候,云策就干脆不去了。
一万多人陡然来到了云家庄子,这里自然是装不下的,因此,冯安他们就带着奴隶们在龙山脚下修建了不少半地穴式样的住宅。
之所以修建如此简单的住宅,是因为再有一个月,他们就要离开蓝田县北上了。
人员的摸底排查还在继续,更细致的划分也在继续,同时,粱昆以云氏庄园的庄稼地为摹本,一点点的教这些奴隶们如何使用农具,如何使用牲口,如何将牲口与农具联合使用。
如何选种,育种这些事情冯安他们是不教的,想要等待这些奴隶们对云氏更有归附感的时候再说。
由于狗子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初级劳力管理办法》,云氏庄子里数量庞大的奴隶们表现得井井有条,人数虽然很多,营地里却很少有打架斗殴这样的事情。
甚至连营地里的干净程度,都不是一般的农庄能比拟的。
奴隶们记得很清楚,庄主曾经说过,以前没衣服穿,没食物吃,那个时候啊,人活得跟野兽似的,不讲究也是理所当然。
现在有新衣服穿,有足够多的粮食,这就该是人的模样,既然都是人了,就要遵守规矩,把自己居住的地方弄干净,把自己弄干净,也把自己的孩子弄干净,等去了北方开始屯垦以后,就没人再说你们是奴隶了。
不说是奴隶,其实还是奴隶。
可就是不说两个字,奴隶们就已经非常的高兴了,至于能否脱离奴籍,他们目前还不敢想。
张敏痊愈的那一天,吴彤来到了云氏庄园做客,他见到张敏的时候只是随意的瞟了一眼,就对云策道:“北上屯垦,吴某愿意附于云兄骥尾。”
云策笑道:“自然是人越多越好。”
吴彤瞅着云策道:“某家以攀星楼之名,向朝廷讨要了十万奴隶,也准备在长城以北,铁围关以南屯垦。”
云策点点头,把冯安记录的农事记录递给吴彤道:“也不知道对少傅的屯垦有没有帮助。”
吴彤又道:“云兄请朝廷工匠打造的各式农具,某家也让造办也给某家打造了一份,想来云兄大义,必定不会怪责。”
云策拱手道:“这是自然,云氏家族首先要做一个对大汉朝廷有益的家族,同时也要做一个对大汉人民有益的家族,农具干系到农业能否兴盛,少傅大才,想必定能完成云氏所不能完成的大业。”
吴彤闻言长叹一口气道:“云兄对朝廷无私,对大汉百姓无私,难道真的就无所求吗?”
云策皱眉道:“某家出身荒野,对于大汉绵绵不绝的奴隶深恶痛绝,难道说大汉的人口已经多到了可以随意杀戮,随意抛弃的地步了吗?
我见长安繁盛,楼顶一颗珠子便可活一万奴隶,美人头发上的一朵珠钗,也能活命千数,就算是少傅的一辆马车,也能让数千奴隶一年衣食无忧,我就想问问少傅,是不愿,还是不能?”
吴彤被云策问的愣住了,说真的,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不等他回答,就听云策又道:“奴隶中的九成来自下民,将近一成来自中民,只有那微不足道的一分来自上民,难道说下民粗鄙,喜欢犯罪,而上民高雅,不喜犯罪,少傅,可是这个道理?”
云策还以为身为太子少傅的吴彤会应和云策这个见解。没想到吴彤摇头道:“并非如此,上民犯罪之风尤烈,只是家中多金,多数以罚代罪而已。”
云策笑道:“少傅果然高见,那么,在下还想问一声,长此以往,下民消失,上民日益增多,那么,是不是就轮到中民倒霉了?”
吴彤笑道:“上中下三民,并非永恒不变的,下民消失,中民为下民,上民中自然会有人家成为中民。
云兄难道不觉得此等变化正是我大汉百姓生活节节升高之举吗?”
听了吴彤的解说,云策觉得人家说的很有道理,只要把穷鬼全部贬为奴隶,大汉就会逐步变得富裕。
至于那些穷鬼,死了最好。
听张敏说了,吴彤已经是大汉朝里难得的善良仁慈的官员,如今,连这等号称善良仁慈的官员都是如此模样。
云策觉得这个世道要是再这样继续下去,是很没有必要的。
吴彤本来还想跟云策继续讨论政治,想要探索一下云策的见解,没想到,云策在激烈的发问之后,就不再说话。
只留下张敏陪吴彤一起用午饭,他自己则去了后宅,跟娥姬算计一下,家里到底还有多少钱,能够从长安买到多少物资去长城以北。
去了那边,云策就没打算在短时间内回来,如果一定要回来的话,应该给长安带来不同的改变,才能回来,否则,没有意义的回来,毫无价值。
吴彤吃了一口红烧肉,就诧异的对张敏道:“某家吃肉多年,也就此时才察觉吃肉之妙趣。”
张敏又给吴彤布菜道:“不仅仅是这方猪肉,兄长还应该品尝一碗羊肉。”
吴彤从善如流,又吃了一碗羊肉,放下筷子道:“缪身体而娱口舌。”
张敏又端来一摞子草饼放在吴彤面前道:“长安人以食草粮为耻辱,不知少傅如何看待草粮。”
吴彤吃一口刚刚烤出来的草饼,叹口气道:“世人不知草粮吃法,因此以为鄙陋之物。”
张敏道:“云策常说,大汉之土,与洞天福地想必也不差啥了,是世人不懂经营,才落到这等下场。”
吴彤继续嚼着香酥的草饼,将张敏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听进去了,由此,他推断出,祖地应该不如大汉富饶。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吴彤的心情就非常的愉悦了。
皇帝是个蠢的,现如今太子也是一个蠢的,或者说,刘姓皇族就大神官一个聪明人,剩下的有一个算一个都不值得付出真心去对待。
皇家威权正在他们父子的折腾下日益变弱,他们却不自知,或许等到屠刀再次落到他们头上,才会反省。
杀皇帝,在大汉并非一件不能接受的事情,霍王六百年中就杀了三个皇帝,如今,有六百年的时间里,皇帝都是寿终正寝,这非常的不合适,也非常的不符合大汉国情。
云策只知道关心奴隶,他不知道大汉自有大汉的国情在,一个下民之所以会变成奴隶,这未尝不是一种好事,下民能变成奴隶,中民自然就能变成下民,上民也将会变成中民,如从,三民依旧是三民,只是实力增强了,大汉也变得更加强大了。
汰弱留强,才是大汉之所以兴盛一千两百年的原因,云策没有弄懂大汉的国情,所以,才会去同情那些被淘汰的弱者。
在吴彤看来,奴隶就是工具,使用到寿命年限,就该去死。
云策漫步到了奴隶营,瞅着营地里欢呼跑动的孩子,以及脸上开始有笑容的奴隶,他觉得这群人真的很好,一个个很努力的想要变强,一个个也很努力地想要活着,对于一个人来说,这本就足够了。
只可惜,在这里勤劳只能证明你是一个好工具,善良只能证明你好欺负,想要拿到自己想要的好东西,以及幸福,你就必须有钱,有权或者有力。
直到现在,云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自己之所以喜欢娥姬,且喜欢到骨头里,就一个原因。
她是自己在大汉这片土地上,遇到的,唯一的一个真正善良的人。
其余的人,包括张敏,冯安,粱昆,他们的善良都是有目的,有限度的善良,只有傻乎乎的娥姬,正在挥霍自己金子般的善良。
“妈的,怪不得老子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云策嘟囔一声,抓过一个看起来虎头虎脑且很干净的小孩子,狠狠的蹂躏了他的圆脑袋一番,见那个孩子快要哭了,才放他离开。
冯安带着老大的一支车队从外边回来了,这是云氏庄园专门购买的粮食,绝大多数都是草粮,剩下的都是那种乒乓球大小的豆子,只是出云州的这种豆子发黄,长安的豆子洁白如玉。
“妈的,连豆子都有鄙视链。”
冯安笑道:“长安的草粮,即便是下民都不肯吃,所以买的便宜,至于郎君喜欢的豆子,也只有这种白玉豆在长安还有一些市场。”
云策抓两颗豆子在手里揉捏着,抬头看看又要阴沉下来的天空,疑惑的对冯安道:“你听说过,旱灾跟水灾吗?”
冯安摇头道:“大汉本土有社火庇佑,没有这些灾难,至于长安,有祖火坐镇,风调雨顺是起码的要求。”
云策面容凄苦的看向天空,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不公平啊。
(本章完)
第132章 是黄帝拿走了我们的火
第132章 是黄帝拿走了我们的火
地球上的王朝覆灭,绝大部分都跟自然灾害有关。
而汉人对自然灾害的记录,绝大部分都在黄帝之后,夏朝部落首领有穷氏后羿射日,应该是遭遇了大旱。
舜帝末期,天降暴雨,洪水泛滥,后来有大禹治水,毫无疑问这是遭遇了恐怖的水灾。
从那以后,史书上对于各种灾荒的记录就层出不绝,每每提到灾荒的后果,看的后代子孙们眼泪巴巴的。
直到近代,乃至现代,灾荒来了,还是没有太好的办法应对,什么厄尔尼诺,什么拉尼娜,只要一来,就是人间灾难。
而这些灾难,基本上都是气候紊乱造成的恶果。
眼看着长安又飘起了烟雨,瞅着细如针尖的雨雾落在植物的朵上,叶片上,枝干上,温柔的像是情人的抚摸,云策就忍不住想起在西安被冰雹砸的场面,还是他娘的鸽子蛋大小的冰雹。
那场冰雹,云策修车费就了一万多。
出云州那么烂包的地方,云策见过的最大灾难就是一场雷暴跟一场暴雨,暴雨最凶狠的时候,也不过在荒原上形成了一个大水塘而已,且在五天后就消失了。
还有,出云城本身没有水源,是他娘的高良山,每隔一段时间就忙着送雨,送雪,硬是让一座百万人的大城没有缺水之忧。
至于旱灾,没听说过,最大的一场火灾还是云策在社火的保护范畴之外亲自造成的。
现在想想那些无辜死去的野兽,云策就隐约有些内疚。
这么好的地方,这么好的气候,这么多的人,他们就是不肯好好的管理,治理啊,不治理也就罢了,好好的遵循霍去病弄出来的‘黄老之术’让百姓在野外自己弄食物,自生自灭也好,偏偏要把百姓分成好几类,非要弄出来大群奴隶出来,供自己使唤。
如果把这些家伙统统放到地球,一个个都是饿死的命。
一切都是黄帝的错,就是他从地球上带走了祖火,让那里的天气变得无常,才让那片土地上的中华子孙吃尽了苦楚。
这就是云策面对一大片即将进入灌浆期的麦苗时候的心中所想。
“郎君在想什么呢?”张敏软糯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云策转身看了一眼张敏,最后把目光落在她半遮半掩的雪子上,皱起眉头呵斥道:“还没有彻底好完全,这就到处显摆了?回去把以前的衣服穿上,再敢这么露,就送到鸡鸣驿万春阁里露去。”
张敏一边在雨雾中张开双臂轻舞,一边笑着对云策道:“以前的衣服又厚又紧的,这可不是汉家女儿的做派。”
雨雾打湿了张敏的纱裙,这东西贴在身上之后,云策觉得自己的心跳的比娥姬敲的鼓点还要热烈。
想到娥姬,云策就几步来到一株衣树后面,把娥姬从那里抓出来,在脑门上敲一下道:“你敢让张敏诱惑我,就别把自己的裙摆露出来警告我。”
娥姬陪着笑脸道:“郎君,我今年其实已经十八岁了。”
“你去年还告诉我说只有十六。”
“那可不怪我遭谎,听说男人都喜欢年轻的,妾身这不是往小里说了两岁嘛。”
云策正要喝骂,就听狗子的声音在脑海中幽幽响起。
“她现在的骨龄要是超过十六岁,等我进化出眼睛来,你可以拿我的眼珠子当泡踩。”
“你以后能进化成人?”
“狗都能进化成狗头人,我为啥不能进化成人?”
“那是因为狗是碳基生命,你是硅基生物。”
“我觉得在这里一切都有可能。”
听狗子这么说,云策就把外裳披在娥姬的身上,这个笨女人,人家张敏穿的少,就是故意被雨水打湿纱衣,好显露身材呢,她傻了吧唧的穿着很少的衣裳跑出来就是挨雨淋的。
已经被雨水打湿纱衣的张敏依旧在雨雾中轻歌曼舞,看的出来,她很享受自己美丽的身体跟如今绝美的雨雾。
这绝对跟什么爱情无关,只跟自己过去悲惨的生活,以及曾经受到的残酷伤害有关,以美好去弥补以往遭受的苦楚,就像给一堵肮脏的墙壁上重新刷出来了白涂料,只要没有人再去破坏白墙,墙皮下的伤害就永远不会再出现。
“她跳舞挺好看的,为啥我不会跳舞?”
“我没工夫注意她的舞蹈,我只看到了她的胸脯跟那啥……”
“我也要跳舞。”
“想跳就跳。”
“我听说大户人家的主母从不以色娱人。”
“别听他们胡说八道,夫妻卧房里的事情岂能是外人得知的?”
两人说说笑笑的离开了碧绿的田野,将这一方美丽的天地留给张敏独享。
从云策的庄园回来,吴彤就去见了转运使张衡。
“如此说来,祖地的情况未必就比大汉好多少?”听完吴彤的猜测之后,张衡大是意外。
“云策珍惜人口,这是正常的,不过,他还珍惜奴隶,这就说不过去了,如果云策没有伪饰的话,说明祖地如今不但物产不丰,还子嗣艰难。
同时,我今日在云氏庄园看的很清楚,他们的耕作堪称精耕细作,目的恐怕在于,用最少的土地来养活更多的人。
转运使,您也知晓,人的本性就是懒惰,能让祖地的人,摒弃掉懒惰的本性,变得勤快起来,原因无非只有一个,他们的生活环境很糟糕。”
张衡慢慢的点点头道:“社火为云策所夺,有没有可能他想带社火回归祖地?”
吴彤叹口气道:“我想,这就是为何出云州社火被祖火割断联系,依旧能够燃烧的原因所在。
我们不要的社火,云策在用他的命来维系。
其实,他没有必要这样做,既然是同宗同源的兄弟,从祖火中分一缕给他们,也不是不能说的事情。
如果云策真的能以龙为舟回去,某家倒是想一同前往,看看他们如今生活的如何,想来也是一桩乐事。”
张衡也跟着叹口气道:“既然来的是穷亲戚,还是骨肉至亲,能帮的话,自然是要帮一下的。
现如今啊,就看大神官何时跟云策摊开来讲了。”
吴彤又道:“铁围关的危机不解,我们终究腾不出力量来处理皇帝的事情,在过去的六百年里,我们太纵容皇帝了。
现如今,皇帝的做派给了我一个错觉,他似乎在帮助鬼方众来对付我们。”
“汉皇原本就是霍王军中一个皇族远亲,当时众将一起劝说霍王自立,霍王不肯,这才有这天大的机缘落在他们的身上。
如今,许多年过去了,那些皇帝还真的把自己当成大汉的主人了。
当初霍王能杀,我们也能杀,无非是再选一个刘氏子就任皇帝就是了。”
今天长安有雨,刘长生早早的披着大氅卧在火塘边上,火塘里有一群烛火正围着祖火排着队跳跃。
偶尔会有一些烛火过于顽皮,会跌出火塘,刘长生就用手指帮那些脱离火群的烛火回到火塘,让它们继续得以愉快的跳舞。
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从大门口进来,即便是祖火,也似乎忘记了继续舞动,燃起一丈高的火柱,俯视着来人。
自从清风,明月被玉蘅勾引走之后,龙神殿里,就剩下大神官刘长生一个人了。
眼见,黑衣人无礼的走进来,刘长生就坐直了身子轻声道:“陛下,何故深夜来此?”
黑衣人掀开兜帽,露出一张威严的长脸,跪坐在刘长生面前道:“重开霍王府,不为大神官所喜?”
刘长生呵呵笑道:“霍王墓放下断龙石的第二天,一座金碧辉煌的霍王府就成了一堆废墟。
据史书记载,当时的茂宗皇帝喜不自胜,接连开了十六日宴席与民同乐,你如今重开霍王府,就不怕祖宗从陵墓里爬出来问罪于你吗?”
皇帝刘牧重重的叹息一声道:“我不担心先祖会从陵墓里爬出来,我更担心霍王会从陵墓里走出来。”
刘长生冷冷的看了皇帝一阵,他突然大笑道:“霍王已经薨了。”
皇帝刘牧并不被这阵突兀的大笑所影响,依旧轻声细语道:“霍王精魄已经诞育出一男一女。”
刘长生笑道:“玉蘅所说?”
刘牧摇头道:“司天监监正黄离说的,大神官,这是我们的麻烦。”
刘长生闻言大笑道:“这可是你的麻烦,不是我们的麻烦。”
“朕欲杀玉蘅,大神官以为如何?”
刘长生依旧呵呵笑道:“那是你的事情,与老夫无关。”
刘牧抬起头轻声道:“铁围关,大神官也不关心了吗?”
刘长生笑道:“能覆灭铁围关,鬼方众早就覆灭了,不用等到今日。”
刘牧依旧轻声道:“很久很久以来,对我大汉刘氏皇族威胁最大的并非鬼方众,而是铁围关里的那些骄兵悍将。
大神官也是我刘氏皇族一脉,难道您就忍心看我刘氏皇族要步轩辕氏后尘,与鬼方众媾和?”
大神官刘长生瞅瞅自己的胯下,嗬嗬笑道:“老夫可能不成了,皇帝如今正值壮年,应该颇受鬼方众婆娘青睐。”
皇帝刘牧朝刘长生俯身一拜,就重新戴好兜帽,转身离开了龙神殿。
(本章完)
第133章 不是谁都适合当革命者的
第133章 不是谁都适合当革命者的
皇帝刘牧走后,火塘里的一朵烛焰就从缓缓飞了起来,沿着墙上那些斑驳狰狞的金属龙头转了一圈,原本有些昏暗的龙神殿立刻就光明大作。
刘长生缓缓站起来,以前佝偻的身躯也逐渐变得笔直,他的背后就是正在剧烈燃烧的祖火,那些原本活泼好动的烛焰们,则散作了漫天的星斗,装饰了龙神殿的藻顶。
云策抬头看看又被乌云笼罩住的满月,想要点亮灯火,又不敢,因为狗子正在干一个精细活——合成火药。
这件事原本是云策自己亲自动手的,然后,他合成的火药效果非常的不理想,装在竹筒里,点燃引线,就听‘砰’的一声响,竹筒就裂开成两瓣,很明显,他合成的火药用来当爆竹还是合格的。
狗子的触手在原材料堆里挑挑拣拣,它细细的触手能在一大堆原材料里总能找到合用的东西。
不大工夫,一颗两斤重的铁壳炸弹就出现在了云策面前。
“太原始了,威力也不足,有硫磺你就该造硫酸,再找到类似的植物,把硝化做出来,你的炸弹部队才能成形。”
“说到底,还是材料纯度不够是吧?”云策漫不经心的问道。
狗子的触手晃动一下,有些生气的道:“你不要用这种态度跟我说话。”
“咦,你能感受到我的情绪了?”
“不要说这些,我就问你,你是不是不愿意把好东西留在这边,所以选择了黑火药?”
“是啊,我们需要藏拙,狗子,你很聪明,可是,对于人的研究,你还有很大的不足之处,告诉你吧,没人会感激我的无偿付出,哪怕这事对他们有很大的好处,他们拿到后,也不会感激我们,只会认为这是他们应得的。
你要知道,承认别人比自己优秀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承认别人有恩于自己,这是道德水平极高的人才会有的情操,施恩者要谦卑,要和光同尘,这是一个非常操蛋的道理。
我拿出黑火药,不是为了改变这个星球上的战争模式,而是为了保护我这一万一千多人的生命安全。
你总是说要革命,我也觉得这里需要革命,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是要付出牺牲的。
我出生在革命家庭,可是呢,家里的革命基因在我这里发生了突变,让我变成了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要我亲自去牺牲这不可能,拿娥姬出去牺牲也不可能,甚至,张敏,冯安,粱昆他们我也不想牺牲。
那么,谁是可以牺牲的人呢?
毫无疑问是红姑娘,是裴川他们,是我麾下的一万一千多奴隶。
听起来很恶心是吧,可我就是这么一个恶心的人,云临川知道我的本性,所在在把我丢给龙之前,把消息捂的严严实实的。
因为他知道我没有一往无前的勇气,没有一个真正的革命者必须的愿意为伟大的事业牺牲的勇气。
现在,我非常的肯定,把我送到这里来,是云临川这辈子做出来的最大的一次以权谋私。
狗子,不要催促我,给我时间,大汉的积蓄了上千年的矛盾还没有彻底爆发,人们对大汉现行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彻底的失望,所以,革命的时机还没有到来。
我们需要忍耐。”
狗子沉默了许久,才出声道:“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开辟出一片着陆场。”
云策涩声道:“他们能来吗?”
狗子坚定的道:“一定会来的。”
云策咬着牙道:“你知道我多么的希望他们能来,就算不能带走我,我也希望他们能把我这里的社火带回去。
如果可能,应该连黄帝带来这里的祖火也应该一并带回去,我们失去祖火庇佑四千多年了,也该过几天风调雨顺的好日子了。”
“他们会来的。”狗子的声音在云策空空荡荡的脑袋里不断的响着回声。
娥姬捧着云策拿来的炸弹,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了一个仔细,她用手抚摸着炸弹表面菠萝壮的格子道:“这是啥?”
云策面无表情的道:“有了这个东西,你可以轻易的杀死张敏。”
娥姬眼睛一亮,立刻抱住炸弹回头看着云策道:“给我的?怎么用?”
“看到上面的引信了吗,点燃,丢出去就成。”
娥姬把炸弹还给云策,摇摇头道:“好东西,用来对付张敏可惜了。”
“你留着吧,我这里有不少呢,注意,这东西不能靠近火。”
娥姬点点头,就从里屋取出一个箱子,垫上布片之后,就小心的把炸弹放了进去。
“张敏也有一颗是吧?”
“嗯。”
“用来炸我的?”
“不是,是用来防身的。”
“冯安,粱昆也有?”
“嗯,也有。”
“现在我相信是拿来防身的,郎君还是对我最好。”
狗子制造出来了两百颗炸弹,云策本来想请狗子再做一些的,可惜,狗子说不划算,为了这些低能量的东西,消耗他的高级能量,也只有云策这种蠢货能干的出来。
他同时认为,炸弹这东西是用来清除高价值目标的,不是看到一个小兵敌人就把炸弹丢过去。
云策想了很久,都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必须清除的高价值目标,就干脆给家里的台柱子们一人发了一颗,他用不上,不等于他们也用不上。
为了让他们对炸弹的威力有一个清楚的认知,云策还带着他们去了龙山里,在一处隐蔽的山坳里,丢了一颗。
原本,云策想站在二十米外的石头后面丢,狗子劝他再向后退三十步,并且需要找一块更大,更结实的石头当掩体。
这个世界的很多事情跟地球不一样,地球的很多生活经验也不能套在这里用,云策从善如流的向后退了三十步,就把炸弹点燃后丢出去了。
“轰”
地动山摇,暗黑色的火焰翻卷,山坳里的荒草瞬间就匍匐在地,紧接着就被连根拔起不等落地就被烧了一个干净。
云策难以置信的看着爆炸冲击波过后,暗红色火如同水流一般在乱石间流淌,七八个呼吸后,才消失在石缝里,而,此刻的山坳,除过多了一个大坑之外,地上,一片焦黑。
“这个世界对能量的反应更加的灵敏,任何能量在爆发之后,会跟周围游离的能量形成链式反应。
云策,这颗炸弹的威力比我预想的大了五倍以上,你得把发出去的炸弹收回来,这东西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到时候,恐怕不是杀敌了,而是同归于尽。”
云策担忧的回头朝娥姬,张敏,冯安,粱昆看过去,四个人先前被炸弹的威力吓得双腿酸软,目瞪口呆,等云策看过来的时候,他们四个瞬间就明白了云策心中所想,拔腿就跑。
他们此刻一点都不想交出威力如此巨大连石头都能撕碎的保命神器。
晚上,娥姬正一脸迷醉的用丝绸擦拭摆在桌子上的炸弹,没看到这东西的威力之前,她只当这东西是一个宝贝,现在,这东西就是她的命。
张敏走进来的时候,正在写字的云策头都不抬的道:“想都别想。”
张敏叹口气道:“你该去铁围关看看的。”
云策手下不停,继续道:“看过之后,也不会给,而且,这东西数量稀少,就算上了战场,也对大局无补。”
张敏又道:“我知道你看不起大汉的人……”
不等张敏把话说完,云策道:“我没有,你别胡说,我对大汉只有崇敬之情,没有任何不满。”
张敏叹息一声道:“你总能成人所不能成之事,放心吧,我如今不是攀星楼的密谍,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
云策停下手中的笔,轻笑一声道:“能给你,就说明,我知道你不会外泄。”
张敏莞尔一笑,双手才攀上云策的肩膀,就发现娥姬把炸弹横在她跟云策之间,悻悻的哼一声,就离开了云策的房间。
娥姬抱着炸弹来到云策身后,瞅着纸面上的字问道:“写给谁的信?”
云策收起信纸,轻声道:“写给红姑娘的,我把火药的秘方给了她。”
娥姬想了一下道:“小心些,距离太远,我们从出云州带来的信鸟未必能飞到,别让这东西落到不相干的人手里,就是大灾祸。”
云策笑道:“这东西从一出世,就是要吃人的,就看红姑娘他们有没有这个命了。”
娥姬见云策已经决定了,就不再说什么,把自己的宝贝炸弹重新装进箱子里,想要塞进床底下,见奶狗的眼睛亮晶晶的,觉得不妥当,就放到柜子高处,这里,奶狗够不到。
云策把秘方塞进竹筒里密封好,就绑在一只最强壮的信鸟腿上,眼看着它忽闪着翅膀飞向远方,云策也就回来了。
回来就看到娥姬抱着奶狗仔细地看。
“怎么了?”
“这家伙最近好像变得聪明了,十分的不对劲。”
云策从娥姬手里接过努力挣扎的奶狗,在娥姬看不到的地方,两缕银丝就刺进了狗王闹胜孱弱的身体。
(本章完)
第134章 刺杀与酱肉跟油泼面
第134章 刺杀与酱肉跟油泼面
任何的历史机遇都有很大的偶然性,没有必然性这一说,如果什么事情你做了,就有必然的回报,只有骗子才会用这个理论。
火药就是这样的一个历史机遇,云策给了红姑娘她们火药配方,如果她能收到,就说明这东西本就该她得到。
如果,那只信鸟在路上出了意外,或者红姑娘她们没有研究出好的火药,那就说明火药不是她生命中该有的东西。
云策不在乎红姑娘能否收到,就像娥姬说的那样,被一些心怀不轨的的人拿到,并且研究出来了,对云策也是一件好事。
跟地球上的最上层的人不一样,大汉最高层的人没有一个不是真正的精英,他们聪慧不说,还武力高强,再加上有权,有钱,就把绝大多数的底层牢牢的按在最底层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火药是个好东西,因为它可以摆脱肉体的限制,继而形成武力层次很低的人可以杀死物理层次很高的人的局面。
这样的局面自然可以动摇那些人的统治基础。
火药这颗种子,已经播撒出去了,云策就不再关注它的后续发展了,如果有后续发展的话,比如火药在出云州炸响,云策会听到的。
长安每三天就有一场雨水,这对即将迎来收割的麦子,不是一件好事情,因为接下来麦子需要经历持续的暴晒才能真正成熟。
云策把这个担忧写信告知了大神官。
很奇怪又理所当然,第三天的时候蓝田县依旧艳阳高照。
晒足三天的麦子,金黄金黄的矗立在田野里,风一吹,就沙沙作响,风大一点,就会形成金黄色的麦浪。
大神官刘长生,大司马周勃带着老大一群人就站在麦田边上,刘长生随手折下一根麦穗,分了一半给周勃,把剩下的半截麦穗在手里揉搓后,吹一口气,暗黄色的饱满的麦粒就出现在他的手中。
瞅一眼刘长生手中黄豆粒大小的麦粒,即便这些麦子都是云策自己亲自种植的,心头的酸意也难以抑制。
一亩麦子平均收了八千七百斤!
云策意兴阑珊,刘长生,周勃他们喜不自胜,这比刀耕火种的产量高出来四倍有余,绝对有搞头。
人家随便在野外找快地,用火烧一下,再用削尖的木棍在地上扎个坑,把麦种丢进去,用脚踩一下,然后就不管了,等到麦子成熟,人家把麦穗割走,就这样,人家一亩地还有两千斤的收成……
云策是当过农业干部的,中国麦子主产区黄淮地区的麦子产量也常年在七百到一千斤这个范围内波动,要知道,那可是真正的精耕细作,把肥料用的足足的,水,光,温度都非常适合麦子生长……
这样努力且辛苦的种地,产量不如野人加一把火,一根木棍。
这让云策深深的为地球上那些辛苦劳作,还把麦子卖不上价格的老农们深深的不值,他们该来大汉种田的。
云策面上的苦涩之意,自然没有逃出刘长生跟周勃的眼光。
刘长生笑呵呵的对周勃道:“有一件事可以很肯定了,那就是在祖地,种植粮食是一个很辛苦,且没啥利益的行当。”
周勃笑道:“何以见得?”
刘长生道:“你只需要看看云策的那张苦脸就知道了,祖地粮食的产量最多只有我们这里的一半。”
周勃笑道:“可怜的……”
一亩地八千七百斤,在大汉,一个壮汉一年有三石粮食就能养活自己,大汉的三石粮食不过三百六十斤,种一亩地就足够养活全家不说,还有剩余。
云策忍不住把目光投向那一片片,还没有成熟的谷子,豆子,婴儿豆地,他坚信,那些东西的产量也绝对不会低。
周勃来到云策面前,重重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斩钉截铁的对他道:“等下一个农时开始,长安附近的奴隶都会被组织起来种地。”
云策艰难的道:“按照长安附近的气候推断,这里可以做到一年两熟。”
周勃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继续狂拍着云策的肩膀道:“你好好的去长城以北种地,如果能改变铁围关的粮秣供应,等你回来,只要老夫不死,保你云氏有一个好听又好用的爵位可以留给子孙。”
云策连忙躬身致谢,也就在这一刻,有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从远方不快不慢的飞过来,周勃脸色大变,狂吼一声,他的身边顿时就出现了四个甲士,将他包围在中间。
云策虽然不明白晃晃悠悠飞过来的东西是啥,他还是一个虎跳,就跳进了旁边的水渠里,单手扯过一块用来堵水的石板放在自己身上。
“咻咻咻……”一阵密集的雨打浮萍的动静传入云策的耳朵,他尽量缩手缩脚,把身体藏石板底下,即便如此,躲在石板底下的他,还是看到有十几根银白色的尖刺,从石板的这一头冒出来。
“刺客,抓刺客,”
听到外边的动静,云策掀开石板,小心的朝外刊看,发现护住周勃的四个甲士已经不怎么动弹了。
云策赶紧跳出来,扒拉开几个被尖刺射成刺猬的甲士,见周勃的肩头,腹部,大腿,脚上也扎着尖刺,于是,他就像一只受惊的小鸡一般,跟着大喊。
“刺客,抓刺客,大司马受伤了……”
同时,他的两只眼睛,也在四处观察,甚至打发狗子满世界的探索刺客藏身之地。
一个满身横肉的壮汉,全身上下就只有几块皮料遮丑,他石头一样的从一棵高大的衣树上跳下来,手持一柄宽大的砍刀,一边跑,一边嚎叫着向云策这里杀过来。
云策知道这个壮汉的目标应该是周勃,不是他,他很想跑,却知晓不能跑,咬咬牙,从地上捡起甲士的马槊,抖一抖马槊头,就呐喊着向壮汉迎上去。
很好,有人比他快的多,仔细一看,原来是吴彤,云策就收起马槊,不准备多事了,这个时候还是关心关心周勃比较好。
刚刚跑回来,就看见有一个蠢货准备拔掉周勃身上的尖刺。
“不能拔。”云策大喝一声。
扒开那些跟他同样想法的混蛋,云策将周勃打横抱起,飞快地向云家院子狂奔,这人对自己不错,能救活就救活吧。
周勃看起来很清醒,即便是已经变成血人了,还在云策的怀抱中有条不紊的向跟在云策身边的部下,下达命令。
云策有些不解,他在云家庄子遇袭,不明白为何要在鸡鸣驿设伏,还勒令两天之内,信天游不得升空。
周勃还在喋喋不休的下令,云策已经把他放在床上,绑住他的大腿根,见血液流淌的缓慢了,就快速的把他腿上,脚上的尖刺拔出来,随即,就有周勃的部下往伤口上塞了很多的药粉。
并快速用布条包扎起来。
云策很忙,忙碌的满脑袋都是汗水,等最后一根尖刺被拔出来之后,云策甚至踉跄后退,一屁股坐在蒲团上。
直到此刻,同样被甲士严密护卫的大神官刘长生才匆匆过来,见周勃还没死,忍不住长出一口气。
身上被刺了九个洞的周勃坐在床沿上,虽然整个人被包扎的如同一具木乃伊,他的神情依旧威严,坐在那里如同一尊神祗。
眼神如同电锯一般的从屋子里的每个人脸上扫过,看的云策头皮发麻,刚刚准备出去,大门大开,就看见吴彤提着那个身上只有少许皮具遮羞的壮汉进来了。
“问清楚了吗?”周勃沉声问道。
“是死士。”吴彤的脸色也很难看。
周勃冷笑一声道:“还活着吧?”
吴彤撬开死士的嘴巴让周彤看,嘴巴里空空荡荡的,有牙齿,没舌头。
“还有吗?”
“正在追捕中,在大汉能动用铁螺旋当暗杀工具的人没有几个。”
周勃咬咬牙道:“查,看看这只铁螺旋是那支军队的。”
说完话,周勃就肉眼可见的虚弱下来,转过头对大神官道:“老伙计,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大神官伸出一只手抚摸在大司马的胸口,然后轻声道:“放心吧,不会有事,你可以睡了。”
刘长生的话像是带着某种魔力,周勃随着他的话语,转瞬间就睡过去了。
“回神龙殿。”
于是,马上有人把周勃放在一张毯子上,由几个甲士扯着毯子,就把他送上了马车。
大神官在上马车之前,瞅着惶恐不安的云策安抚道:“放心,此事与你无关,不过,这里会被封禁几天,等封禁解除,你就继续干自己的事情好了。”
目送大神官的队伍远去,云策就对守候在身边的冯安道:“新收的麦子晒得差不多了,可以上磨了吧?”
冯安恋恋不舍的瞅着远去的车队道:“大司马,大神官没口福,吃不上主上安顿的油泼面。”
云策冷笑一声道:“本就不是为他们准备的,回吧,今天吃酱肉配油泼面!”
酱肉是云策昨晚卤好的,在卤汁里浸泡了一天,今天吃正好,虽然说这东西跟油泼面都是拿来拍马屁用的。
可是,香味非常的霸道。
这东西对人的诱惑自然强烈,就连昨晚又被狗子轻扫了一遍脑髓的狗王闹胜那双清澈又愚蠢的眼睛里,也沾染了些贪婪。
(本章完)
第135章 油泼面是个很深奥的道理
第135章 油泼面是个很深奥的道理
石磨磨出来的麦子不太白,沾染了少许黄色。
就是这样的麦面吃起来味道最好,虽然还有半分粗粝感,跟油泼面的野性吃法最是相配。
辣味草晒干,用石臼砸碎,就变成棕黄色,将此物用热油泼过之后,受热多的地方颜色会加深,变成深红色,受热少的地方会变成褐色,跟淡黄色的宽面条,碧绿的野葱,绿中泛着黄色的酸味大叶菜混合后,颜色上就胜过很多吃食。
然而,这还是不够的,将蒜根草捣烂,取其汁液加入油泼面之后,它的味道就能更上层楼。
至于红亮软烂的卤肉,切成大片,满满的覆盖在油泼面之上,一碗令人胃口大开的油泼面才算正式成型。
吃这种面的时候,首先要把面拌均匀,最好让软烂的卤肉藏在碗底,让它静静的与其余配料继续融合,等待新的复合味道出现。
此时,挑起一筷子油泼面,趁热塞嘴里,等各种味道充分的刺激了味蕾之后,一口面嚼三下,就可以进喉入胃了。
嚼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咬断,只需要把整根面嚼的千疮百孔就好,如此,先头的面已经暖洋洋的入胃,中间面上的各种滋味还在刺激咽喉,而嘴巴里的面还在不断的刺激你的味蕾,分泌口水……
油泼面的第一口便是高潮,这种高潮会持续到碗中的面条被吃完,在意犹未竟的时候,才可以用筷子挑起一片卤肉,瞅着裹满料汁子在筷子上颤巍巍抖动肉片,最好一口吞,用舌头压一下肉片,肥肉立刻被压碎,再用牙齿将肉皮跟瘦肉切碎,就可以下肚了。
吃肉的时候速度不可太快,肉也不宜太少,至少需要三片半个巴掌大,一分厚的肉片连续下肚,才能让身体感受到不同于面条的另一种满足。
最后,趁着面条跟卤肉的余韵还在身体里萦绕,倒一碗面汤,面汤要热,要把碗底的各种配料进行二次加工。
待他稍微凉一下,就端起碗,长鲸吸水一般,将面汤喝光,咣当一声将光洁如新的饭碗丢在桌面上。
一顿带着少许野性,带着西北粗犷风貌的油泼面才算是正式吃完。
原本等他们吃完面,喝完汤,就可以继续当牛马干活了,娥姬仁慈,特意给了他们一炷香的消化时间,等时间一到,就被撵去干活了。
对于大司马遭遇的刺杀,云策没有说,娥姬没说,冯安,粱昆也没有说,就张敏多嘴,在吃完饭后,就小声的跟云策分析其中利弊。
“刺杀这种事情在长安很寻常,郎君不必牵挂于怀,攀星楼记载过,仅仅是年上半年,长安城就有一百八十六个大夫爵以上的贵人给人给刺杀了,其中,灭门的就有二十七家,哦,包括你亲手干的任家。”
云策倒吸一口凉气道:“如此说来,就算是大司马这样的人被刺杀,也是寻常事?”
张敏摇头道:“一般来说,越是位高权重的人就越是没人愿意刺杀,因为刺杀后的反噬一般人承受不住,不过呢,一旦开始刺杀了,就说明人家跟他不死不休了。”
云策道:“政治不该是这样的,政治应该是相互妥协,相互让步的一门学问,不该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
张敏叹口气道:“以前大家也是这样想的,可能妥协的时间太长了,很多矛盾积累到已经没有办法依靠妥协来达成共识。
三百一五年前,当时声名赫赫的蒋氏少主蒋玉在长安城酒后纵马,结果,不小心把韩氏的一个仆人给踩死了,蒋氏还主动派人上门赔罪,韩氏也接受了赔罪。
结果,十天后的晚上,蒋氏在鸡鸣驿老宅中祭祖,被六百名黑衣人围攻,仅仅是半个晚上的时间,蒋氏一门一百三三口,以及两百多人的护卫,仆役,就被人杀的干干净净。
这事,据说是韩氏干的,然后呢,韩氏就被几家跟他有旧怨的仇家联合起来给干掉了。
从那以后,勋贵们即便是得罪了谁,也没有登门道歉的习惯,抱着一个,你能干掉我就来,干不掉我,就给我忍着的想法继续过日子。”
云策瞅着张敏道:“皇帝呢?”
张敏摇摇头道:“世家恩仇,皇帝一般不过问。”
云策想了一下道:“就是说,皇帝其实没有权力约束长安的大世家是吗?”
张敏笑道:“这就是为何玉蘅敢正大光明给皇帝戴绿帽,而最后,皇帝不但吞下了这颗恶果,还下旨赦免了玉蘅的原因。”
“大汉皇帝从什么时候起不成的?”
“皇帝从来就没有可以过啊,他们当初是被霍王强行扶持上去的,后来不老实,还被霍王杀了三个,你说,在这样的状况下,皇帝能有多少威信呢。
再者,当年被驱逐出去的黄帝,也就是轩辕一族,他们与鬼方众媾和,最终给我们制造出来了一个强大的敌人,所以啊,不管是黄帝,还是皇帝,在大汉人心中从来都不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当然,祭天的时候除外。”
云策沉思了良久才道:“那么,大汉的精神,也就是能让大汉上千年来保持统一的精神力量是什么?”
张敏眼睛一亮,不假思索地道:“自然是铁围关,是铁围关里那些为大汉披甲执锐的猛士们。
就是因为有他们在,大汉百姓才能过上目前这种平安喜乐的好日子,就是因为有他们不顾生死的阻拦比恶鬼还要凶悍的鬼方众,大汉才得以存在。
在大汉,每一个武者的最终梦想就是去铁围关杀鬼方众,每一个书生的最终梦想也是进入铁围关,能够为那些猛士们出谋划策,为他们整军备武,为他们歌功颂德。
大汉的女子以他们为荣,大汉的孩子们以他们为前驱。
云策,此次去长城以北,你会见到大汉最好,最真诚,最勇敢,也是最善良的一群人。
他们与国内的那些人有着根本上的不同,你一定会喜欢上他们,以你的能力,你一定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云策瞅着张敏那张娇俏的脸,忽然笑了,拍着她的小手道:“还记得你以前给我讲过的长安吗?
你说,那是世上最繁华的城市,还说那里是世上最美丽,最高贵的城市,结果,我发现,那里是一个装修的很豪华的猪圈。
那里的每一头肥猪都肥的流油,那里的每一头肥猪都以人为食物,他们不事生产,上对不起列祖列宗,下对不起把他们供上高位的百姓,只知道以人血为食,以折磨他人为乐。
你告诉我,这样的长安好在哪里?”
张敏被云策的话说的俏脸色发白,半天才道:“什么样的地方才是你喜欢的地方呢?”
“云城!”云策毫不犹豫地道。
“你是说,你即将要修建的云城吗?”
“没错,你到时候瞪大眼睛看清楚了,什么才叫做城市,你也瞪大眼睛看清楚,什么样的城市,才叫作城市。
以后的云城,只要是人,就能踏入,只要他遵守云城的规矩,云城就能保证他被公平的对待,只要他不犯罪,他的家人,财产就永远是安全的,在那里,只要劳动,就必然得食,只要他支持云城,云城就会毫不犹豫地支持他。
在那座城市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如果非要把人分一个三六九等,那么,道德高尚者为上,保家卫国者为上,见义勇为者为上,舍己为人者为上,勤劳育人者为上,辛勤劳作者为上,仁慈善良者为上。
我们不以血统高贵以否来论高低,我们也不以钱财多寡者论上下,更不以权力高低来论尊卑。
在这座城市里,我们只以对错来论臧否,我们只以贡献论尊卑,一个能种出最好粮食的老农,未必就不能成为庆典酒宴上的上宾,一个位高权重者,未必就能在万众瞩目中成为人们视线的焦点。
美人,美在心,不在皮囊,智慧,高在有用,而非遣词造句,勇猛,只看帐下积攒了多少敌头,而非耀眼的甲胄,哨的武技。
说实话,张敏,我从荒原中走来,我甚至跟着猪群混过一阵子,即便是猪群里,也没有种群自相残杀的例子,即便是在猪群里,在猪群跟熊群战斗的时候,雄壮的野猪冲锋在前,它们也知晓保护好怀孕的母猪跟小猪,即便是在厮杀最惨烈的时候,它们的王身披重创,也死战不退。
张敏,你真的觉得你们所谓的大汉,就比猪好吗?”
云策的一番话,震惊的不仅仅是张敏,就连娥姬,冯安,粱昆也不由自主的围过来,钦佩的看着坐在中间的云策。
娥姬眼眶含着泪水,指着张敏道:“那头勇猛的猪王,被你们在扇子山给干掉了,最后还分成碎块,被狗皮子们吃了。”
张敏被娥姬莫名其妙的指责弄得愣了一下,然后猛地站起来,指着云策怒吼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最后是你拿走了龙珠!”
(本章完)
第136章 此间乐,不思乡
第136章 此间乐,不思乡
这就是聪明人的脑回路。
她们擅于从对手的话语细节中发现新问题,然后,果断地把话题转移到有利于自己的角度,从而发起反击。
只是她忘记了一件事,今天是娥姬的天下,面对张敏的时候,娥姬从来都是勇猛且无畏的,当她飞身扑到张敏身上开始撕打的时候,冯安跟粱昆尽管很舍不得离开,他们的双腿还是带着他们的身体离开了屋子。
张敏明显处在下风,明明一记膝顶就能结束战斗,她的膝盖却慢慢的接触到娥姬柔软的腹部,再把她顶起来,这样,就给了娥姬继续进攻她的机会。
看到娥姬从张敏身上撕下来一块布料,云策就知道娥姬又要输了,因为,张敏很喜欢在他们两人面前袒露身体,云策会受到刺激,娥姬则会受到羞辱。
毕竟,没有了恐怖的伤痕,张敏的身体真的很能打。
为了不让娥姬受到双重伤害,云策也离开了屋子。
“把我们所有的钱,都换成牲畜,粮食,农具,以及各种我们修建城池所能用到的物资。”
出了门,云策就对冯安跟粱昆下达了命令。
越是了解这支大汉,云策就越是没办法抑制对他的厌恶之情,这里的人,真的是单纯的坏,而非愚蠢。
折腾人才是他们真正擅长的,折磨人才是他们最大的幸福源泉,他们尤其喜欢看着比他们低一个阶层的人,向他们袒露出来的谄媚的笑脸。
云氏庄园的一万一千六百人,在经历了一场油泼面洗礼之后,认同感明显的提高了一个层次。
尤其是以楚为代表的千人长,百人长,十人长们,更喜欢自称是‘云策门下士。’
云策知道,油泼面一定会在团结人心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呢,效果绝对不会如此的强烈。
这碗油泼面是一碗平等的油泼面,更是一碗一视同仁的油泼面,不论是主上云策,还是主母娥姬,抑或是美人张敏,他们碗里的内容物,与仆妇,杂役,甚至是奴隶碗里的内容物都是一样的。
云策品鉴的是油泼面的滋味,其余人则是在品鉴其中的平等,当然,这是云策的想法,那些奴隶们还没有从一碗面中品鉴出平等的能力,他们目前,只是单纯的为吃到一顿美味的好饭而高兴。
只是楚这群人品鉴出来的东西更多,还以‘云策门下士’自称,只是这样做他们一不小心又回归到了奴隶伺候大汉勋贵们的老路上了。
张敏自从没有了容貌焦虑之后,在云策面前就显得风情万种,撩撩头发,挺挺胸脯,撅撅屁股之类的小动作层出不穷。
云策本来对这样的勾引,是有心理准备,且能自如的抵抗的,只是想起娥姬昨晚告诉他,张敏有一个‘闪闪发光的大屁股’的小话的时候,就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人家的后臀上。
到底是怎么个闪闪发光法,云策真的挺想知道的。
“目前看,楚这个人还是没啥问题的,有问题的是这三个百夫长,刘通,何迈以及陈树,‘云策门下士’的动议就是他们三个联络一群人发起的,从他们办事手法来看,恐怕跟‘攀星楼’脱不了干系。
现在,你准备清洗这三个人吗?”
云策把目光从张敏的后臀上收回,取出一份名单,把张敏说的三个人的姓名,从名单里划掉,然后对张敏道:“把人还给吴彤就是了,没必要把事情办的那么血腥。”
“嗯,吴彤会杀了他们的。”
“咦,你不说我还忘记了,你当初可是办砸了很多事情,为啥你屁事都没有?”
张敏扭扭身子道:“铁围关出来的交情,别人没法比。”
见张敏又撅着屁股趴在他的桌子上了,云策连忙道:“这段时间里,咱们有大批,大批的物资要进来,你去盯着点。”
张敏似笑非笑地瞅了瞅云策,就笑着一扭一扭的出去了。
这个鬼女人现在把勾引云策当成一件乐事,还把耍弄娥姬也当成一种成就,看的出来,她现在的日子过的美满又幸福。
三天后,云氏庄园的谷子又成熟了,产量依旧让云策感到震惊,只是这一次没有大人物前来围观,刘长生也不过是派来一个很老的神官过来主持了一下收割仪式。
原本还想给刘长生,以及正在养伤的大司马周勃各送一袋小米的,明白了在刺杀盛行的长安,送礼,尤其是送入口的吃食,并非是一个好选择之后,也就放弃了。
五天过去了,云氏庄园的封禁,还是没有解开,这说明,刺客的事情还没有了结,好在,云氏庄园的人不用出去,把自己需要的东西列好清单,自然会有相对应的商队过来接洽。
慢慢的,云氏庄园里的物资,已经堆积如山了。
强壮的奴隶们开始把这些物资打包封装,马上要走远路了,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妇人们正在制作更多的衣衫,鞋袜,听说,衣树在长城以北很难种活,不过,那里有桑树,到时候可以养蚕。
云策始终没有从商队那里打探到关于的消息,这些商队都是走南闯北的见多识广者,他们说没有见过,大抵是真的没有这种植物。
长城以北的地方,过了桑落月之后,就会降温,温度会很低,听说有几年还结冰了,这应该是温度降落到了零度以下的征兆。
不过呢,结冰期很短,有时候甚至只有一两天,云策想了一下,这样的温度,没必要太多顾虑取暖的事情,火炕甚至都用不上,在地球上,秦岭淮河以南的地方冬天也有结冰的,可他们从来就没有冬季集中供热一说,也没看见把谁给冻死了。
娥姬对于冬季保暖还是有话说的,她说荒原上有一种草叫作金丝草,只要把这种草晒干了,再用木槌捶打的绵软,就能放在夹层布里面了,天冷的时候穿这样的衣裳非常暖和,有时候还会觉得热。
热不热的云策不敢奢求,只要人穿上这样的衣衫这两年不冻死就成,等以后在那里时间长了,人们自然会习惯那里的气候与温度,就不用他操心了。
距离大司马周勃被刺杀已经过去十天了,云氏庄园迎来了一位客人,吴彤。
他来以后,没有跟云策谈起他往云氏塞的三个间谍,而是说起来云氏声名赫赫的油泼面。
这应该是张敏告诉他的。
吃完油泼面之后,吴彤从怀里掏出一个令牌递给云策道:“如今长安诸事繁杂,云大夫远赴长城以北的时候,某家恐怕不能为大夫送行了。”
云策摇摇头道:“不碍事,这里的豆子,再过十天也就可以收割了,等豆子收割完毕,我就要启程去长城以北了,估计很长时间都难得再回京师,疏于拜访,还请少卿莫要怪罪。”
吴彤大笑道:“大夫莫不是忘记了,某家也将在明年启程前往长城以北屯垦,到时候,还要拜托大夫多多襄助。”
云策轻声道:“屯垦以多少田亩为准?”
吴彤笑道:“看你的能力,你若能把长城以北的田亩全部开垦出来,还免得某家再走一遭。”
云策又道:“我准备在长城以北修建一座云城,为我云氏立身根基,不知少卿意下如何?”
吴彤别有深意的瞅着云策道:“如此说来,大夫这是要在大汉落地生根了?”
云策笑道:“我本就是大汉人,在大汉落地生根岂不是理所当然?”
不知为何,云策这番话说出口,他就发现吴彤的眼中多少有了一些鄙夷之色,不过,他的嘴巴里说出来的话,却非常的熨帖人心。
话虽然好听,却全部都是假话,云策觉得没必要继续交谈下去,送吴彤出来的时候,就听吴彤戏谑的道:“云大夫还真是一个喜欢落地生根的人呐,就是不知明月洒窗,夜深人静的时候,大夫还会不会想起昔日的故乡?”
云策摇头道:“此间乐,不思乡。”
吴彤哈哈大笑道:“人活着,不就是想过上更好的生活嘛,云大夫好一句‘此间乐,不思乡’真正是道尽了人心。”
说完,连看云策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上了马车,就走了。
云策不解的抓抓脑袋,想不通吴彤临走时为啥会看他如同看到狗屎。
狗子的声音幽幽的响起。
“人家觉得你是一个为了过上好日子连故乡都能抛弃的无情无义之徒。”
“我是大汉人呀,怎么会有家国不宁便投奔他乡的指责?”
狗子冷笑一声道:“人家明显知晓了,你是一个地球人的事实,现在,只是假装不说,就等着把你那点本事吃干抹净之后,就拿你当种猪去配种,真正算族群,血统,你还别说,你还真的是一头合适的不能再合适的种猪。”
云策冷着脸道:“我要是不愿意呢?”
“不愿意?霍去病死了六百年都能让那个叫作玉蘅的女人怀孕,你真的以为只要你不愿意,人家就拿你没办法?
还有,我这里还有不少地球上给种猪配种的办法,你以为每头种猪都是心甘情愿往母猪背上爬的?”
云策闻言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涩声道:“怎么办?”
狗子立刻高兴的道:“造反啊,革命啊,打下自己的地盘,割据成一方势力啊,你自己说了算啊,这样就没有被人家拉去当种猪的忧患了。”
(本章完)
第137章 贵人一怒,浮尸四千
第137章 贵人一怒,浮尸四千
当皇帝拥有后宫三千,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当种猪,拥有三千佳丽,这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犹不及的说法,加上狗子把话说的恶毒,例证给的恶心,云策自然是不愿意的。
至此,云策对大汉长安的最后一丝丝好感,也被人类恶劣的给猪配种的法子给消磨得干干净净。
此时,云策对彭憎充满了愧疚之情,以己度人之下,他知道,彭憎现在最想杀的人,就是他云策。
人就是人,不能被当成猪养。
“怎么好端端的说起彭憎了?”刚刚给云策装了一碗饭的张敏,特意俯下身子,让自己的长发落在云策脸上,正好隔绝了对面娥姬的视线,好方便云策往她领口里偷窥。
云策摇头抖开张敏的头发,认真的道:“我突然发现给彭憎安排的生活,好像不是啥好生活。”
张敏整理一下头发,见娥姬恶狠狠的盯着她,就故意拉扯一下衣领,这才随意的道:“你又不是彭憎,怎么知道人家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告诉你吧,人家如今有六个老婆,大肚子的都有三个了,每天锦衣玉食的不说,就连长安城最顶级的贵人,见到他的时候,也礼敬有加。
听说啊,长安城里想给他送女人,送钱,送房子的人多如牛毛,我看彭憎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前几天,人家还在长安看了一场顶级歌舞,并且受到无数美人的青睐,你的这些担心,纯属多余。”
云策点点头,既然彭憎的日子过得很好,自己也就没必要愧疚了。
而张敏则打算过一阵子把彭憎邀请来家里吃饭,好让云策近距离地观察一下彭憎。
就在云策等待豆子成熟的时候,就在云策家的外边,龙湖上,爆发了一场异常惨烈的水战。
这是云策平生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的古代战船在湖面上相互厮杀。
先是小范围的箭雨试探,然后就是面对面的冲锋了,信箭如飞蝗,带着刺耳的尖啸,后面跟着无声的箭雨,把箭雨公平的分配到每一艘船上。
虽然大部分箭雨被巨盾,木牌等遮挡物给挡住了,还是有一些箭雨落在空挡处,最后射进人体。
投石机真的很可怕,人头大小的石块被高高的抛起,虽然大部分因为准头的问题掉进龙湖里,还是有很多的石头落在船上,然后,云策就通过望远镜看到了血流成河的惨状。
如果说投石机杀人还有一个概率的问题,当巨大的拍竿被拉扯起来之后,再猛地松手,那东西就跟苍蝇拍子一般重重的落下,拍人就像拍苍蝇一般,每一下,都能拍死很多人,等拍竿被再次拉起之后,甲板上就多了很多很扁的尸体。
尖锐又坚固的战船撞角相互刺进对方战船以后,双方的人就相互往对方船上跳,跳上去死一批,就换一批人来接着跳。
跳上船的人跟对方厮杀的极为激烈,就像是生死仇敌一般,看样子不把对方全部杀光,他们就不肯罢手。
看着湖面上漂浮的密密麻麻的尸体,云策决定,至少五年内,他不想吃龙湖里的鱼,如果战事还要继续,他就准备把这里的庄子卖掉了,无论如何,这场血腥的大战过后,龙湖必定会被污染。
“这就是大司马之威。”彭憎背着手站在云氏庄园最高处的亭子里,心生感慨。
云策收回望远镜,看着彭憎极为雄壮的背影道:“被攻击的一方是谁的人马?”
彭憎得意的道:“不可说。”
云策道:“那就是皇帝喽,臣子与皇帝对战的场面啊,属于看一场,少一场的存在啊。”
彭憎忽然转过身看着云策道:“玉蘅让我传话给你,她不想与你为敌,上一次在任氏,她只是用了长安勋贵们常用的一种政治手段,没想要真正害你。”
看着再一次在重大时刻跑偏的彭憎,云策俯身施礼道:“这是我的荣幸。”
说起玉蘅,彭憎的眼神立刻就变得温柔起来,他继续道:“玉蘅还说,你们之间的关系本应该更加亲厚一些的,她也想过弥补你,只是见你对她的误会日渐加深,不得不暗自长叹。
云策,玉蘅是一个很好的人,你要多体谅她的难处。”
云策现在就搞不懂了,彭憎这人到底有没有吃一堑长一智的本事,怎么在经历了那么多残忍,残酷的事情后,他怎么还能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的?
“嗯嗯,你说的对,不过呢,我马上就要去长城以北屯垦了,以后见面的机会不多,你替我向玉蘅致歉,就说云策乃是化外野人,一时间还没有适应长安的生活,之前有冒犯的地方,还请玉蘅原谅。”
彭憎闻言大喜,从怀里掏出一摞子兑票,放在云策手上道:“就该如此,就该如此,这些黄金兑票,就是玉蘅托我拿给你的,她还说,感激你的救命之恩。”
云策没有看那摞子兑票,认真的看着彭憎的眼睛道:“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彭憎笑道:“我用武功换不到的荣华富贵,却用身体轻易的就得到了,虽然路径不同,结果一样,我就很高兴了。”
云策笑笑道:“你就不觉得屈辱吗?”
彭憎摇头道:“如果我以武功获得这些荣华富贵,你难道就认为我不用再被人羞辱了吗?
你看看眼前的场景,即便是皇帝跟大司马这样的人,也需要拿命去拼一个结果。
云策,我知道你为啥要问这句话,我实话告诉你吧,他们在表面为了获取宝药恭维我,明知是假的,我依旧欢喜,至于背后他们如何评论我,我并不关心。
这样的生活,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好了。”
听彭憎这样说,本来还想请他吃一顿真正的油泼面的云策,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很明显,此人没资格吃自己的油泼面。
龙湖上的战争直到太阳西垂,才鸣金收兵,此时,昏黄的阳光照耀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将湖面染成了金色,此时吹奏一曲《渔舟唱晚》最是应景,只可惜,湖面上的垃圾实在是太多了。
贵人一怒,浮尸四千……
直到此刻,云策才明白,这个永远风调雨顺的国度里,为何还会有那么多过的很凄惨的人。
这个国家看似风平浪静,看似御强敌鬼方众于域外,实则内斗之惨烈,之凶狠,与战争相比,丝毫不差不说,甚至是犹有过之。
从河口寨,平远城,再到射阳城,出云城,直至现在的长安,这些地方之所以会混乱,跟云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们本来就很混乱,并非云策出现之后才乱的。
想清楚了这些事情,云策在发现巨大的豆荚开始变干后,在第一时间,就派人开始收割。
云策此次种下的是发黄的黄豆,他总觉得那种白玉一般洁白的玉豆白的不太真实。
婴儿豆长在一个三角形的硬豆荚里,只要用手指触碰一下豆荚,里面就会蹦出一个惟妙惟肖的胖娃娃出来。
这东西生吃其实也不错,此时,它的油脂还没有液化,咬一口酥香绵软,除过有少许豆腥气之外,再也找不出多余的毛病。
云策已经不怎么关注产量了,因为不管怎么计算,最终的结果还是会远远的超乎他的预料。
他准备离开了,因为他发现,只要自己还在长安,家里所有的人最终会被长安的坏风气带坏的。
长安,已经没救了,云策现在都敢打赌,假如红姑娘的起义军此刻如果来到长安,不论这里的军事力量如何的强悍,军人如何的骁勇,最后,胜利的一定是红姑娘他们。
因为这里的勋贵们恨彼此胜过恨叛匪。
“造反的难度急剧的降低,你就不想试试吗?”
狗子是听了云策的长安社会调查报告之后,才问起这件事的。
云策淡漠的道:“对付他们真的还用不着造反。”
狗子的声音立刻也变得冷漠了。
“没有造反,就没有打破旧有的社会秩序,不打破旧有的社会制度,你做的事情就毫无意义,因为,等你死后,旧有的社会秩序就会反扑。
你应该明白,你在告诉人们要改造自然,战胜自然,自立才能更生,人家告诉人们,只要道法自然,也就是所谓的躺平就能继续生活,你觉得你的理论还有立足的根本吗?
彭憎的下场你也看到了,他本来是一个骄傲的武士,骄傲的游侠,他辛辛苦苦的想用自己的武力来为自己争一份满是荣耀的生活,可惜,屡屡碰壁,屡屡受阻,如今,人家躺平了,好生活自然来。
云策,就问你,不经过社会大改革,大清洗,你如何让你的理念彻底的贯彻下去呢?”
云策笑道:“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同环境,不同的应对办法,不能一以贯之的生搬硬套,这是我们一贯的工作作风。
狗子,你太教条主义了。”
“啥?我教条主义,教员的所有文章我都能倒背如流,教员文章的所有点评,我都知晓,我说出来的话,已经是优中选优后,再组合起来的真正道理。
就研究而言,谁能超过我?”
(本章完)
第138章 距离人越近,我就越想去远方
第138章 距离人越近,我就越想去远方
一只信鸟落在云策的窗口。
这只跟地球公鸡差不多大的信鸟如今看起来非常的狼狈,脑袋上三根耀眼的黛青色翎毛如今就剩下一根,屁股上的毛也少了一半,像是被啥抓过,屁股尖尖上糊满了血,就算这样,它还是把红姑娘的信给带回来了。
红姑娘在信里说,她已经在龙门驿站稳脚跟了,出龙门驿的一千四百多里的廊道上,她总共修建了四座城寨,只要大汉真的派军队打过来了,她就立刻跑。
她还说,如今的出云州很糟糕,尤其是出云城已经有三个多月没下过一滴雨,那座昔日辉煌的西北名城,如今快要荒废了。
她还说,出云州剩余的百姓日子过得很惨,荒原不再是以前只有狗皮子乱跑的荒原,改野猪,熊撵着狗皮子乱跑了,最要命的是,荒原上居然看到了凶猛的弃,剩这等凶猛的野兽,同时,荒草里的毒虫数量也在迅速增加。
野兽多了,毒虫多了,野外自然生长的粮食却变少了,很多小的村寨已经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其中,就有河口寨,她不确定河口寨的人是被掳走了,还是自然逃亡了,总之,河口寨里已经没人了,她在那里,见到了一头凶猛的野兽——弃。
信的最后部分,红姑娘告诉他,他给的秘方收到了,裴川亲自试验了一下,效果不佳,还问云策有没有实物,如果有,她会派人来取。
结尾的时候,她总算告诉了云策一个好消息,她又怀孕了,希望这个孩子能够好好的活下来。
收起信鸟带来的绢帛,云策怜惜的模摸它的斑秃脑壳,在这个没啥好消息的大汉,或许,只有这东西能给人带来最后一丝慰籍。
知道红姑娘比自己过的差,云策心中多少舒缓了一些,狗子总是要他到了长城以北立刻竖旗造反,现在看来,想法是不成熟的。
云策总算是看清楚了,大汉之所以到了千疮百孔的地步,还能维持表面的强大,和谐,主要的功绩在于大汉的祖火跟社火系统。
离开大汉就不受祖火庇佑,就要直面这颗星球的原始威胁,这对每一个汉人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
云策也不能接受,他这样百毒不侵,铜皮铁骨的人在原始野外都要依附猪群才能活得舒服一点,普通人到了蛮荒的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一天。
大汉所谓的文明,就是祖火,社火系统,多年以来,是它们构成了大汉人的天。
想到这里,云策手指在护腕上摩挲一下,立刻就有一团烛火,在他的指尖燃烧,火焰的外层是橘黄的暖色,外焰,内焰,焰心层次分明,看的时间长了,就连心底都是暖洋洋的。
“我怎样才能让你变大呢?”
云策瞅着社火自言自语道。
狗子在脑海里不客气的道:“想要社火变大,首先,你要有地盘,有了地盘社火才会落地生根,只有落地生根了,社火才能接受万家灯火这种精神力量,然后再把这种意志反馈给这方天地,再用集体的力量去影响这方天地,改造这方天地。”
云策不解的道:“你是怎么知道的,我不觉得对于祖火,社火的问题,你知道的会比我多。”
狗子叹口气道:“地球那边关于祖火,社火的记录也是有的,只是几千年下来之后变形了。
人们期望祖火,社火可以驱逐黑暗,驱逐隐藏在黑暗中的危险,地球上把这种期望叫作希望,既然是希望,那就有可能成,有可能不成。
人类智慧生成的那一刻,就是光明与黑暗相对立而成的时刻,也是祖火诞生的时间,说到底就是说,祖火因人而生,也会因人而灭。
小心的保护祖火不熄灭,让它变得更加强大,才是你们这群人活着的终极意义所在。”
“所以,我们应该成立一个拜火教?然后造反?”
“对啊,对啊,共产主义对这里的人来说有些莫名其妙,你先弄一个他们能听懂的组织,然后加强好内部教育,只要肯下苦功,拜火教迟早变组织。”
“告诉我,你最近在看什么资料?”
“太平天国运动的始末,与太平天国的成败研究,我告诉你啊,愚民之策看起来傻透了,可是它有用啊。
我们的宗旨是实事求是,那么,干事情的时候吗,也要脚踏实地,你想啊,洪秀全自称是上帝的二儿子,咱们的这团火,是不是可以成为是祖火的弟弟呢。”
云策不想继续跟一个思维紊乱的人工智障继续说话了。
娥姬坐在云策的腿上,她的屁股蛋明显冰凉,也不知道一大早她干啥去了,等她从袖子里拿出一颗婴儿豆的时候,云策才知晓她一大早的就去田地里了。
婴儿豆的成熟不是一片片的成熟,而是一个接一个的成熟,也就是说,一棵苗上,只有把最成熟的一颗婴儿豆摘掉,其余的婴儿豆才会依次成熟。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机理导致这种现象出现,想来也是很有道理的。
云策原本想等着麦子谷子成熟了就向北走,结果,大司马周勃被刺杀之后,最终离开的手令迟迟不下来,云策就等到了豆子成熟。
豆子成熟之后,周勃跟皇帝或者别的什么人斗得你死我活,似乎忘记了云策要北上的事情,只有吴彤送来了一面可以通关的牌子,可最终的开拔命令还是没有下达。
听说,长城以北的地方,在桑落之后随着蚕上山吐丝作茧,产卵,北方的大地就逐渐进入了冬天。
张敏说那里的冬日大地非常的美丽。
长安的雨总是那副如泣如诉入不进去的模样,也不知道这是哪一代大神官的鬼畜爱好,让这里忧愁的长安永远都没有办法变成云策印象里那个爽利的长安。
随着娥姬屁股蛋上的温度逐渐上升,云策就没办法好好的坐着了,还不到桑落的季节,娥姬身上就穿着薄薄的三层绸衣,其中一层还是几乎没啥存在感的纱,坐的时间长了,男女的身体就会自动调整位置,没办法,云策只好起身弓着腰离开。
要不要立刻繁衍新的人口,云策是心怀顾虑的,顾虑并非来自那个拿来骗人的十八岁条例,而是担心,在他如今的身体条件下导致娥姬有孕,万一娥姬生下一颗软壳蛋可怎么是好哟。
龙不龙,人不人的,说白了自己的身体就是一个二串子,对于云策来说,二串子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哪怕串的是龙也不成。
想到这里,他的右臂再次发力,几乎是一瞬间的时间,淡青色的龙鳞就覆盖了整条手臂,五指也变成了无坚不摧的龙爪模样。
以前龙鳞只覆盖到了大臂位置,现在,龙鳞不知不觉的已经覆盖了他的肩头。
云家庄子的雨水再次笼罩了鸡屎山的时候,这里能析出的芒硝已经很少很少了,而鸡屎山,也因为庄子里的人多,终究还是被摊平了。
火山口的硫磺也所剩无几,倒是狗子亲自制作的炸弹,已经塞满了龙珠。
云策通过新的蓝田县县令给大神官的信,被送回来了,不是大神官退回来的,而是信使根本就没办法进入皇宫,而大神官所在的龙神殿,恰恰就在皇宫的最高处。
这就说明,大神官与皇帝的战斗还在持续,而且皇帝还是弱势的一方,就是不知道大神官这一次能否一鼓作气的砍死皇帝,给大汉换一个不那么折腾人的小皇帝上来。
云策坚信,皇帝这种生物的年龄绝对不能超过十二岁,超过十二岁的皇帝就总是想着搞事情。
两岁上岗最好,干到十二岁正式退休成为逍遥公,或者逍遥候啥的最好,不用没完没了的杀皇帝小孩,只要三五代不杀,让他们都活着,三五代后,皇帝就会自然明白自己到底是个啥东西了。
长安城的白日,繁华热闹,到了夜晚就鬼影憧憧,人人自危的情况下,以前看不起的连鞋子都穿不起的武士,这个时候不但各个有鞋子穿不说,好些都穿金戴银的好不富贵,同时,这也严重影响到了冯安给云氏招募武士的进程。
张敏从攀星楼那边回来了,急匆匆的来不及喝水,就抓着云策道:“我们要快点走了,再不走,大军就要来了。”
云策皱眉道:“是皇帝撑不住了,还是大司马撑不住了?”
张敏担忧的道:“是大司马快撑不住了。”
“咦,不是说大汉的皇帝都是弱鸡吗?”
张敏瞅着云策的眼睛道:“皇帝说了,只要长安附近的三十六州的刺史愿意支持他,等他死了,这三十六个州的刺史就有资格当皇帝。”
云策的眼睛一亮,心中的话脱口而出。
“三十六选帝侯?”
张敏疑惑的摇摇头道:“这不可能,大汉有三百军州呢,就算靠近长安的三十六个州比较富裕,他们也打不过三百军州,更不要说,后面还有两百羁縻州呢。”
云策点点头道:“看来,皇帝是真的疯了,只顾眼前,不管以后,哪怕从他之后断绝刘氏皇族的根基他也不在乎了。”
(本章完)
第139章 喜欢一个人有多种方式
第139章 喜欢一个人有多种方式
天底下没有新鲜事,尤其是在汉人群体里,你以为的新鲜事,总能从历史史册里找到相对应的例子。
就连远在外星球的这一支大汉人,也能借鉴祖地的史书,找到事物的一般发展规律。
皇帝被臣子逼迫的严重了,他真的是啥事都能干得出来。
“现在这个消息被大司马捂着,估计也捂不住,一旦其余的军州有人带兵勤王,大司马就不得不从铁围关抽调兵马回援……”
听张敏把话说了一半,云策就立刻道:“天下三百军州,两百羁縻州,少数几个军州勤王,大司马居然还要从担任抵御强敌的铁围关调兵,如此说来,这个大司马该是当的有多失败,连找几个心向自己的州郡都找不到?”
张敏再一次被云策的话怼的说不出话来,半天才道:“这些年,大司马为了驰援铁围关,已经把天下军州得罪的厉害了。”
云策瞅着张敏道:“既然如此,大司马为啥还不肯死?”
张敏吃惊的看着云策道:“大司马为啥要死?”
云策冷哼一声道:“因为他一人挑动天下大乱,他不死谁死?”
“如此,岂不是便宜了皇帝?”
“谁说要便宜皇帝了?他自杀谢罪,底下的人顶上,继续跟皇帝斗就是了,不过,我觉得大司马不肯死的原因在于,他有办法战胜皇帝,以及皇帝招来的勤王兵马。”
张敏着急道:“没办法了,大司马家里超过十二岁的孩子斗开始披甲了。”
云策死死的盯着张敏看了许久,然后就对娥姬道:“以后看好这个蠢女人,以后家里的大事不要让她参与进来,否则,全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娥姬重重点头,张敏连忙道:“我哪里蠢了?”
云策怒道:“皇帝要立选帝侯的消息应该是你们大司马放出来的吧,还有,十二岁的孩子披甲,他披的起来吗?
还有,你是不是觉得云氏在长安也算是一股力量,准备要求我带着一万多奴隶去长安帮助大司马?”
“不可能——”
“你难道不觉得你说的这些消息跟儿戏一样可笑吗?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这么大的一个长安,说乱就乱,说不成就不成了?
大汉要是如你想的这样容易被推翻,它早就被推翻一万次了。
拙劣的吴彤啊,你把我云策看成啥人了。”
张敏追出来问道:“你是说吴彤在骗我,还有,你怎么知道告诉我这些消息的人是吴彤?”
云策叹口气道:“你本来挺聪明的,只是过于相信吴彤他们这些昔日的生死兄弟了,这才没了自己的判断。
当初吴彤他们把你丢到出云州当密谍的时候,我相信他们是真心为你好,现在,他们把你调回长安,我觉得心思不单纯了。
走吧,我们马上离开长安,直奔长城以北,干我们的正事去吧。”
张敏难以置信的道:“吴彤骗我?”
云策笑道:“去吧,找吴彤要一下屯垦文书,这东西必须落在纸面上,他上一次口头答应的不算。”
看着张敏跳上一匹雷烟兽跑了,云策就对冯安跟粱昆道:“准备干粮,准备长途行军,准备离开长安。”
冯安点头道:“有两天时间就够了。”
张敏快马扬鞭,一个半小时,就再一次来到了攀星楼下。
仰头看着高耸入云的攀星楼,第一次觉得这里非常的陌生。
她丢开缰绳,走进攀星楼,此时,脑海中全是云策的话在炸响,每一个字都轰隆作响,让她头昏脑胀的。
乘坐吊笼来到最高处,这里到处都是忙碌的密谍,不断有人报着方位,数据,也有密谍不时的将一张张纸张交给坐在正中间的吴彤手里。
吴彤处变不惊,有条理的不慌不忙的在纸上写几个字,或者在听完密谍的汇报2之后,就随口吩咐几声,立刻就有人捧着文书,或者转身下楼去施行吴彤的命令了。
吴彤如同一只坐在蜘蛛网中心的大肚子蜘蛛,只要是网上,没有任何人可以躲过他的目光。
见张敏进来了,就一手写字,一手朝她召唤,以前的话,张敏一定会欢喜的跑过去,甜甜的喊一声‘吴大哥’。
这一次,她慢慢的挪到吴彤对面跪坐在一张柔软的蒲团上。
吴彤将批阅好的文书递给一个青衣人,并且在他耳边低声吩咐几句,等青衣人走了,他才坐下来,喝一口清水,就把一份文书递给了张敏。
张敏打开看过之后,果然如云策预料的那样,这是一份真正的屯垦文书。
“别伤心,来到了长安,就该有长安人的自觉。”吴彤依旧笑得很温暖。
“什么是长安人的自觉?”
吴彤笑道:“利用与被利用,怎么,被云策骂了?”
张敏顿时鼻子一酸,眼泪就要下来了,吴彤掏出自己的手帕递过去道:“哭完了,以后就不要哭了,”
张敏抬起头道:“你要试探云策,为啥把我夹在中间?”
吴彤皱眉道:“我想看看,云策对你能忍耐到什么程度,会不会怀疑你,会不会把你当作自己人看。
同时,也给你一个教训,不要轻易的把自己昔日的同僚给指出来。
好了,事情过去了,云策没有上当,证明这人除过容易贪恋富贵忘记故乡,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你拿着文书回去,他就不生你的气了。”
看着再次忙碌起来的吴彤,张敏抱着文书起身,颤声问道:“大司马会赢吗?”
吴彤百忙中抬眼看着她道:“这不是你该知道的事情。”
张敏神色晦暗的点点头,就抱着文书坐着吊笼再一次回到了地面。
“大司马会赢吗?”
张敏又飞马回到云氏庄园,把文书递给云策之后,就再次发问。
云策点点头道:“不仅仅是大司马要赢的问题,还是大赢特赢的问题,如果我预料不差的话,这一次的事情过后,大汉估计能安静非常长的一段时间。”
“怎么说?”
云策瞅着张敏的眼睛道:“因为这一次,是大汉朝廷的一次有预谋,有计划的自净行为,是一场故意戳破脓疮,治疗自身的机会。
我不知道皇帝会不会倒霉,也不知道大司马会不会倒霉,只知道,那些听信了谣言,主动跑来长安勤王的人一定会死的很惨。”
“这样做对皇帝没有好处。”
见张敏终于从迷惘中走出来了,云策笑着把一碗汤汁推到她面前道:“对有野心的皇帝来说自然没好处,对于没野心的皇帝来说,当然是有好处的。
而皇帝刘牧,恰好就是一个没啥野心的,否则,也不会被人当实验品观察他跟鬼方女人媾和后的子孙变化。
说真的,刘牧真的很怕死,他甚至都不敢跟玉蘅真刀真枪的发生点啥,如此睿智的皇帝,谁又舍得杀呢。”
张敏喝一口汤,发现是甜汤,把凳子朝云策那边挪一下轻声道:“皇帝跟玉贵妃没有男女的那点关系?”
云策摇头道:“没有。”
“为啥?”
“因为玉蘅敢做的那么过份,偏偏皇帝还总是原谅她。”
“为什么皇帝会原谅她呢。”
“因为他们之间是朋友,是同盟,就是不是夫妻。”
“您再仔细说说……”
云策当然很愿意把事情掰开了揉碎了给张敏讲的清楚明白,就是娥姬进来了,云策也就没办法继续掰开,揉碎了。
道理讲的不爽利,张敏羞赧的用袖子掩着脸,离开了,娥姬盯着张敏皱皱巴巴的裙摆看了许久,就对云策道:“也跟我仔细说说呗。”
云策揽过娥姬的细腰道:“说说,你想要知道啥,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娥姬道:“张敏很伤心是吧?”
云策点点头道:“被人当棍子使唤了,还不能生气,只好找我来要答案,我给了她一个答案……其实什么答案不重要,对不对的也不重要,这个死女人就是死脑筋的想要一个答案,顺便糟蹋一下自己。”
“所以,你就糟蹋她了?”
“没有,就是想起你那晚跟我说她有一个会发光的那啥,就没忍住……”
“挺好的。”娥姬大方的把云策的手放在她的臀上。
云策准备了整整两天,行军路线,干粮,以及远行的帐篷物资都已经准备好了,把老仇留下守护蓝田县的这点产业,在一个无雨的清晨,大队人马就离开了云家庄子,缓缓地向北方前进。
偌大的蓝田县没人来送他们。
偌大的长安城也没有人来送他们。
倒是吴彤来了,他其实不是来送云策的,而是来送张敏的。
他丢给张敏一大包东西,话都不说,就转身骑上雷烟兽回长安了。
娥姬死死的盯着那个巨大的包袱咬着牙道:“你给郎君戴绿帽了?”
张敏瞅着面前的大包袱道:“我没受伤的时候,他就对我的姿色嗤之以鼻,把我当男人用,我受伤之后,他反而开始把我当女人看了,处处在意我的心思,处处照顾我。等我的身体恢复之后,他已经不把我当人看了。
你说,这样的人能给谁戴绿帽呢?”
(本章完)
第140章 假的变成真的怎么办
第140章 假的变成真的怎么办
大汉朝最好走的路,便是长安到铁围关之间的道路,这条道路共有六千四百里长,五十米宽。
当时修建这条路的人是鬼方众,那个时候的鬼方众啊,力气很大,好多人还长着三四条手臂,或者三四条腿,不论是担土还是拿来负重都是很好的。
据说开工的时候就征发了七十几万鬼方人,多路段,多头施工,整整用时十二年,才把这条路给彻底的修好,就是路修好了,四条腿,四条胳膊的那种鬼方人就很难找到了。
至今,还有很多的奴隶主在怀念那个时期的鬼方众,只要给点吃的,他们就没日没夜的干活,即便是累倒了都不吭一声。
后来有一些奴隶主还刻意的用三条腿跟三条胳膊的鬼方人交配,希望能诞生出多手,多脚的老式鬼方人,结果,没有一例成功,那个多手,多脚的鬼方时代再也回不来了。
如今的鬼方众奴隶,除过命不值钱之外,基本上就没有什么过人的优势了,不过,在开山劈石,架桥修路方面,鬼方人还是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
云氏家族的车队行走在这条被称为‘鬼驰’的大陆上,非常的不起眼,经常有人数远超云氏车队的庞然大物与他们相对驶过。
云策也搞不懂,五万人规模的商队,到底需要经营什么货物,才能保证走这一遭有足够的利润。
张敏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些人数庞大的车队,最后在云策耳边道:“这些人绝对是长城守军,大汉第二精锐。”
云策撇撇嘴道:“还以为是铁围关守军呢,对了,我就说嘛,长安城这边多余的一万多奴隶被我带走了,吴彤哪来的十万奴隶去屯垦,原来这十万人的出处在前来勤王的军队啊。
张敏,你们有交情,不行就问问他,这种高素质奴隶能不能也给我们一些。”
“我的脸面如今不值钱,没看见人家来送我,也送的那么敷衍。
修建鬼驰这条道路的时候,有人用心,有人用命,因此这条路的质量非常的好,虽然已经过去上千年了,根基依旧稳固不说,路上一根杂草都没有。
在这种路上跑,最好的法子就是乘车,云氏的车队走的很快,基本上一天要走两百里,如果对面没有伪装成商队的军队出现的话,车队一日甚至能走三百里。
云策预定的行军时间不超过三十天。
每天傍晚宿营的时候,云策都会社火从龙珠里放出来,支在狗子的触手上,真的很像是一朵烛焰。
云策这边才把烛焰拿出来,刘长生那边的祖火就会剧烈的燃烧,火柱一飞冲天不说,还总是显得很暴躁。
不过,今天,祖火就显得很平静,像是已经承认了这朵烛焰的存在。
刘长生看着那道烛焰虚影,不时的拿手指去触碰,手指会从烛焰的虚影中穿过,即便是刘长生把祖火移过来笼罩住那多烛焰虚影,那道烛焰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呆呆地。
“这是一朵没有灵智的社火,恐怕不能造福人间。”
刘长生挥挥宽大的袍袖,那朵烛焰虚影就消失了。
“在我担任大神官的百年时间里,见证过十六朵社火的诞生,每一朵社火自诞生的那一刻,便有了灵智,它们来自祖火,又与祖火不同,虽然有不同,祖火终究还是能联系到它们。
唯有云策手中的这朵烛焰,它烧的无声无息不说,也不曾与天地沟通,也不曾与人亲近,这样以来,这朵烛焰就没有了上情下达的作用,看样子,熄灭将是它唯一的结局。”
今天,神龙殿里还多了一个人,他跟大神官一样靠在火塘边上,他似乎听到了大神官的话语,又好像没有听到,总之,他的神情漠然,让人猜不透他心中所想。
“洛阳的陆太傅对我们这一次的举动有什么反应吗?”大神官刘长生,再次问道。
那个在火塘边上昏昏欲睡的人睁开一双眼睛,看一眼刘长生道:“他不同意选帝侯的方略。还说什么统一难如登天,分裂快如闪电。
他还警告我们,不要试图玩弄人心,只有大一统才是我们的立身根基,一旦分裂,被人各个击破不算啥难事。”
刘长生笑道:“击破鬼方众,便可高枕无忧。”
男子笑道:“你说的很对,二十年前就开始布局,二十年后就要到收割的好时候了,刘长生,在你漫长的人生岁月里,这一幕应该是最喜闻乐见的事情吧。”
刘长生笑而不答,他觉得云策的出现,才是他喜闻乐见的事情,余者不足以论。
“大汉绵延了将近一千三百年,说起来也是足够了,刘长生,你身为刘氏皇族,这一次算是彻底的背离了刘氏,以后打算关闭神龙殿不见人了吗?”
刘长生笑道:“在我眼中,天下分什么彼此呢,大家都受到了祖火的庇佑,就该一心一意的供奉祖火,谈什么刘氏,还是赵氏呢。”
年迈的赵书抬起头看一眼刘长生道:“还是有些细微差别的。”
刘长生笑道:“你且把手放进祖火。”
赵书皱眉道:“何意?”
刘长生笑道:“放手进祖火,你到底是大奸大恶之徒,还是悲天悯人的智者,祖火自有分辨。”
赵书起身,挥动几下手臂,就把宽大的袍袖圈在手臂上,漫不经心的对刘长生道:“某家是什么样的人,还不用祖火来检验。”
刘长生笑道:“你固守长城多年,已经厌倦了,不想再被人们成为国之柱石了吗?”
赵书道:“那里除过飞雪与南归或者北飞的鸟,就只剩下荒草,刘长生,三十六年了,我太寂寞了。”
“为什么再不等等呢,说不定就会有一些有意思的事情在你眼皮子底下发生。”
赵书瞅着刘长生过于苍老的面容道:“我厌倦了。”
刘长生见赵书走了,就叹口气道:“长安也不是啥好地方啊。”
鬼驰大道从不与路过的大城市连接,这条大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快速的移动军队,云策家的车队之所以一天要跑两百里以上的原因,就在于,只要上了这条路,马车的速度就该提升起来。
而且,一个宿营地,距离下一个宿营地的距离,正好是两百里。
离开鬼驰,下到宿营地的时候,云策看一眼自家还算有些秩序的队伍,就带着吴彤给的垦荒令,去了驿站官府处。
“驿站已经没有粮食了,没办法给你这一万一千人提供足够的粮秣,因此,还需要你们自筹,弄到了,就吃饱,弄不到,谁也没办法。”
云策才走进驿站,就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跟冯安理论。
(本章完)
第141章 人,总要靠自己才成
第141章 人,总要靠自己才成
大汉朝的国土广袤无垠。
如果说祖火,社火构成了大汉人的精神联系,那么,驿站一直是勾连全国的一条条锁链,在实质上将大汉捆绑成一个整体,就是因为大汉有数之不尽的驿站,这才让大汉看起来像是一个完整的王朝,而非松散的部落联盟。
按照大汉现行的律法,驿站必须无偿供给因官方事务路过的人的粮食,住宿,甚至是交通工具。
云策当初万里迢迢从龙门驿站走到长安,依靠的就是这些驿站,虽然有些地方的供给很恶劣,甚至需要贿赂驿站里的工作人员才能得到安置。
就总体上而言,这套驿站系统还是可靠的。
云策一行人虽然有一万一千多人,真正需要驿站安置的不足两百人,
现在,在距离长安只有两天行程的地方,居然有驿站的人正大光明的告诉他,此地无法安置。
“是因为我们的人太多的缘故吗?”
云策制止了愤怒的冯安,掏出吴彤送给他的通牌笑着问面前的驿丞。
看到大司马府的通牌之后,驿丞的眼神明显的躲闪了一下,不过这家伙也是一个干脆人,见云策似乎是这一支队伍的领头人,就拱手道:“回长安吧,前面的道路不通。
你们若是留在我通明驿,我没有办法保证你们的安全。”
云策指指自己冗长的车队问道:“是需要进入驿站的两百余家眷的安全,还是说这里所有人?”
驿丞犹豫一下轻声道:“回长安吧,我现在没办法保证任何人的安全,包括我自己的。”
云策抬头看一眼通明驿低矮的寨墙,以及寨墙里相对繁华的集市,点点头,就对冯安他们下令,寻找水源地,今天宿营野外。
驿丞见云策他们没有进驿站,抖抖袖子将一群看热闹的闲人呵斥一番后,就下令关闭了驿站大门。
大汉的驿站权力很大,有些重要的驿站本身的权力甚至超过本地的官员,就像龙门驿站的那几位老兄,他们每年获取的利益,不一定就比州里的高官少多少。
眼前这个通明驿,就规模以及重要性,明显无法跟龙门驿站比拟,但是,他们的胆子却比龙门驿站里的那几只硕鼠还要大。
因为,云策此次出行,持有的是大司马府颁发的通牌,更代表着大司马府也就是军队的威严。
现在,通明驿站的驿丞不承认大司马府颁发的通牌,这就证明了一件事,大司马府已经失去了对通明驿站的管辖权。
这就很有意思了。
听张敏说过,大司马府最重铁围关,次重长城防线,按理说,长安以北,以及目前这条被称为“鬼驰”的大道,应该是最听大司马府的军令才对,目前看来跟张敏说的并不相符。
政令不通,说是大事,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如果能及时修正,就不算什么大事,如果修正不过来,完蛋就是了,没啥修正的必要。
冯安找到了一处废弃的军寨,哪里有水源地,有可以扎帐篷的空地,有已经熄灭的火塘,以及堆积如山的马粪。
云策果断地将宿营地选在了这里。
“这是我们先前在路上遇到的那些大型商队驻扎过的地方,水源是条小河,流动水。”
云策瞅着一脸凝重的冯安笑道:“察觉到危险了?”
冯安道:“粱昆带人去查探了,初步发现通明驿站的人口不对劲。”
云策道:“怎么个不对劲法?”
冯安道:“按照大汉律例,一等驿站如龙门驿站,鸡鸣驿站,需要丁口万人以上,才能支应繁重的劳役,才能保障驿站可以顺利运转。
通明驿站是四等站,这样的驿站也需要上千丁口才能运转,上千丁口,加上他们的家眷,通明驿站至少应该有五六千人才对。
粱昆刚才回报说,这个通明驿站,目前的丁口不足三百人,不过,各个看起来很彪悍,不像驿卒,更像是武士。”
云策道:“那么,通明驿站的人口哪里去了?”
冯安眨巴着眼睛道:“我也很想知道。”
直到营地开始供应晚饭的时候,粱昆才匆匆赶回来,人看起来有些疲惫,喝了两碗凉粥才放下饭碗对云策道:“人口在有计划,有规模的北迁。”
云策抬起头看着粱昆道:“你是说这里的人口不向繁华的长安一带迁徙,反而正在有规模,有组织的向北迁徙?”
粱昆道:“驿站周边就该有大型村寨,这些大型村寨负责饲养牛马,供驿站使用,他们还必须进入荒野采集,为驿站提供食料,以及各种补给。
我带人跑了上百里,发现了两个村寨,结果,里面空无一人不说,有些人家撤离的时候非常的匆忙,锅灶跟粮食都没有来得及拿走。
从他们留下的痕迹来看,他们撤离的方向是北方,且撤离时间不超过十天。”
云策摇摇头道:“这是很没有道理的事情,什么时候起,大家这么喜爱普通人口了,以前不都是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吗?
晚上注意一些,以前人不值钱的时候,没人在乎奴隶,现在人值钱了,说不定就会有人来抢。
我觉得那个驿丞就很像要来抢劫的样子。”
冯安有些焦急的搓搓手道:“我们麾下一多半都是妇孺,战斗力不强,如果来的是军队,我们不是对手。”
“那就先去抢劫他们好了。”
“主上一个人去吗?”
“不,我们全部出动。”
“主上的意思是要动用炸弹?”
“是啊,这东西既然造出来了,就该让所有人都明白,我们非常的强大,通明驿站挺好的,不大不小,人也不多不少,正适合拿来练手。
对了,楚他们掌握掷弹技巧了没有?”
粱昆面带笑容的道:“这一点主上不用担心,他们如今对丢炸弹这件事非常的痴迷。”
云策点点头,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其实都挺痴迷丢炸弹的,因为炸弹炸响之后,丢炸弹的人就会把炸弹爆炸的威力跟自己的能力联系起来,最终会形成一个定式思维,不是炸弹有多厉害,厉害的是丢炸弹的我。
在离开蓝田县的时候,云策按照狗子给出来的流程,把庄子库存的硫磺,芒硝,提纯之后,再严格按照制作配方跟流程,按照装药量,制作出来了很多威力不同的炸弹。
威力最大的那种跟人头大小,一旦炸开,方圆十米范围内就不可能有活物,这种炸弹有三百多颗,给娥姬,张敏,冯安,粱昆一人发了一枚之外,剩下的全部在云策手里。
至于,那些手搓出来的简易炸弹,云策就把它们直接分派给了自家刚刚组织好的掷弹兵。
这些炸弹的威力自然没办法跟狗子手搓出来的精品炸弹媲美,但是,那种装了一斤黑火药的炸弹,一旦被大力士丢出去,炸弹里面的铁钉,碎铁片,瓷片啥的也能给敌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力气大的就用大炸弹,力气小的就用小炸弹,就算是妇人中力气大的,能把炸弹丢到远处的妇人,云策也给她们发了炸弹。
自从云策把炸弹装备到健壮妇人这个层级之后,奴隶营里固有的伤害妇人小孩的事情就少了很多。
在炸弹在自家营地里炸响了八次之后,尤其是一个小孩子不甘心母亲受辱,拿着母亲的炸弹,点燃引线后抱着欺辱他母亲的男子同归于尽后,奴隶营里伤害妇人,小孩,以及男人们相互伤害的事情就绝迹了。
因为,有了炸弹,就不再是谁长得壮实谁就赢,更不是谁的拳头大谁就赢的时代了,一个小孩子,也具有了很大的威胁性。
云策没有对奴隶营进行什么改造,除过要求所有人把自己收拾干净,把身上的寄生虫驱除干净之外,就没有过多的要求。
从奴隶到人,他们需要有一个适应的时间,至少要等炸弹把他们的心气全部提起来之后,才能谈到改造这些人的世界观。
毕竟,改造人家的世界观之前,他必须先有世界观才成。
“因为通明驿站的人晚上要来偷袭我们,还要把所有的人抓走卖钱,所以,我们今晚要趁着他们没有偷袭我们之前,先把他们给偷袭了。”
这就是云策发给楚他们这群千人长,百人长,十人长的动议,然后,这个动议就迅速下达,成为了营地里所有人都动议。
大家都觉得主上说的很对,自己万万不能再被卖掉了,要不然好不容易找好的女人,成的家,得到的便宜孩子,就会再一次不属于自己了。
太阳落山的时候,所有人就有些按捺不住了,壮汉们甚至等不及天黑,就一手握着一枚炸弹朝通明驿站走,在他们身后,是同样握着炸弹的妇人,孩子们虽然没炸弹可以拿,也纷纷拿起木棍,竹竿以及石块,准备跟敌人殊死一搏。
“你不去指挥一下他们如何作战吗?”
张敏瞅着一群又一群乱糟糟的队伍,大声喧哗着,一边给自己壮胆,一边朝通明驿围拢,忍不住问云策。
云策摇头道:“这是他们自己的战争,他们必须尽快适应战争,只有适应了,才会在不久的将来,牢牢的保护住属于他们的财产。”
(本章完)
第142章 还是有些过于降维打击了
第142章 还是有些过于降维打击了
“万一通明驿站的人并没有掳掠我们的意思,你这样做,是不是有屠杀之嫌?”张敏再次问道。
云策拿出吴彤给的大司马府的通牌道:“不尊军令本就是死罪,更何况,他们给了我太多太多必须要杀他们的理由。”
“什么理由?”
“强行把人都给迁徙走了,我本来这一路上,还要招收很多很多人一起去长城以北建立云城呢,他们把人弄走了,我上那里去弄人口?”
张敏瞅着云策道:“云城会非常非常的大吗?”
云策点头道:“会非常的大。”
一万多人,闹哄哄的围住了通明驿站,里面的人自然早就发现了,云策通过望远镜又看到了那个驿丞,他如今站在不高的寨墙上,正焦急的跟周围人说着什么。
楚,站在正门处所有人的前边,用手指着寨墙上的驿丞大声的说着什么,云策他们距离城寨距离太远,听的不是那么清楚。
云策猜想,楚,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把寨门给骗开,这样他们就能举着炸弹蜂拥而上了。
就在云策觉得楚的计谋不可能成功的时候,城寨的大门居然就打开了,还有两百多人的甲士从里面冲出来了。
看他们脚步不停的朝楚杀过来的模样,就知道城里的人,根本就没有看得起这些虽然穿的整齐,却依旧脱离不了奴隶那副穷酸的奴隶。
眼看着百十颗炸弹乱哄哄的丢进正在冲锋的甲士群里,云策叹息一声对身边的娥姬道:“你以后要多管管他们,炸弹不是这样丢的,太浪费了。”
娥姬才要答应,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就接连不断的响起,两百六十多人的甲士冲锋队伍里,被人丢了一百二三十颗大威力炸弹,下场云策已经预料到了,转过身从安姬手里拿过自己的水壶,喝一口漱漱口,刚才吃了一颗煮熟的婴儿豆嘴巴里黏黏的,很不舒服。
等他漱口完毕,再次转过头以后,就发现楚带着一群人已经进了通明驿站,与此同时,还有很多很多的奴隶们翻越过不算高的城寨,潮水一般的涌进驿站里。
随着的一阵又一阵的炸弹爆炸声传来,进入驿站的人就更多了,接着,驿站里到处都是奴隶们。
狗子说的很对,奴隶们才是真正的无产者,在遇到云策之前,他们啥都没有,遇到云策之后,他不仅仅给他们干净的新衣服穿,还请他们吃了美味的油泼面,最重要的是,还给他们发了不少的炸弹。
他们所拥有的,都是云策给的,所以很感激。
所以,云策要趁着奴隶们感激他的时候,要施行一项政策,叫作——一切缴获要归公。
也就是说,你要把战场上缴获的所有东西都上缴,然后,再由云策按照每个人的参与程度再发给他们。
而发东西的这个过程,其实就是权力的真实体现,以后,这种权力的体现,会逐渐出现在方方面面,比如奖励的权力,惩罚的权力,提升的权力,废黜的权力,直到——杀人的权力,这种终极权力。
“去,告诉楚,一切缴获都要上缴。”
云策跟冯安说一声,冯安就骑着马去了乱糟糟的驿站。
娥姬有些兴奋的看着正在驿站中搬东西的奴隶们,恨不得亲自上手,张敏则面带忧虑的瞅着无法无天的奴隶们,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事情。
云策没有心情慢慢的开解张敏的心结,她自己迟早会解开的,如今的大汉可以让人留恋的地方不多,而自己这边她每天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体验,时间长了,她一定会变成云氏的形状。
回到营地,云策弄了一把椅子坐在营地最高处,先是楚带着一群百人长,十人长恭敬的把一架架满是尘土的铠甲放在云策脚下,又把刚刚拿到的长刀,马槊,锤等武器也摆的整整齐齐的放在云策面前。
然后,他们就各自捏着自己的武器守在营寨门口,目光如炬的盯着每一个归来的奴隶。
有了他们打样,进来的奴隶们纷纷把自己在驿站中搜罗到的好东西,摆在云策面前的空地上。
直到最后一个只有三岁的小女孩将自己缴获的一柄木勺放在地上之后,云策就在琳琅满目的战利品中游走,他拿走了一柄看起来不错的马槊,然后就没有看上别的东西。
娥姬看上了一个绿钱鎏金提梁凤尾壶,这东西配备了六只杯子,簇新簇新的还没有用过。
冯安拿走了一把刀跟一卷毛笔,粱昆拿走了一个看起来很新颖的石头摆件,张敏只是看了一遍啥都没有拿走。
安姬带着一群大小女孩子喜滋滋的挑走了不少跟钱有很大关系的东西。
总体上,云策这群主人并不贪婪,奴隶们目光炯炯地瞅着自己心仪的东西,生怕被别人抢先拿走。
楚,拿走了一套完整的铠甲跟一把马槊,一把刀,看的出来,他很想把自己武装的更加强大。
接着,出场的就是百人长,十人长,等他们都拿过了,楚就指定了一个最勇猛的百人长,在百人长的一声喝令下,那群负责炸甲士的掷弹兵就出场了。
当最后出场的小女孩拿走了自己心仪的木勺之后,这场只跟权力有关的分配就落下了帷幕。
“这一次还是死了十二个人。”冯安很是不满。
“搜索的不够仔细啊,一个甲士藏在房子里,突然间就杀出来了,接连杀了六人,才被炸弹炸倒,其余死亡的六个人也是这个原因。
他们的家人挺满意的,毕竟,功臣们挑选完毕,就轮到他们挑选了。”
娥姬今天一下子进了一千三百多两的黄金,能装满满一马车的钱,心情非常的好,不时的从木头箱子里拿出一枚金铤得意的用布帕擦拭,她想让所有的金子都闪闪发光才好看。
“下一次,你的这些奴隶就知道如何劫掠了。”张敏清冷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
“是这样的,他们以后啊,必定一次比一次更加熟练,也一次比一次更加的勇猛,有了经验,再加上勇猛,炸弹又能在很大程度上拉平战力,我们的事业不蓬勃发展都不可能啊。”
见云策有些得意,张敏又道:“军队需要训练,需要引导,需要排兵布阵,还需要号令指挥,才能发挥军队真正的力量。”
云策瞅着张敏的眼睛道:“你知晓如何使用炸弹吗?”
张敏摇摇头。
云策指着帐篷外道:“他们知道,已经开始使用了,只要多使用,经常使用,他们自然能够发掘出炸弹真正的使用办法。
到了那个时候,不用我们教,他们自己就知道该如何在使用好炸弹的前提下打败敌人。
说真的,我需要的是一个强悍的人群,而不是一两支强悍的队伍。”
“你觉得铁围关的精锐作用不大?”
“他们自然是有用的,不过,一部分人的强大不是强大,一个种群全部强大起来才是真正的强大。
当一个农夫敢举着木叉向鬼方众发起冲锋,当一个牧羊人敢挥舞着鞭子抽打鬼方众的时候,铁围关武士的强大与否,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见张敏还要说话,云策就笑道:“快回去睡觉吧,养好精神,你会看到我的梦想是如何一点点的完成的。”
进入桑落月之后,天黑的早,亮的也晚,即便是昨天落日后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抢劫实践,剩下的夜晚,也足够让这群逐渐凶悍起来的奴隶们睡一个好觉的。
天一亮,车队继续向北。
路过通明驿站的时候,这里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昨夜还有的横七竖八的尸体已经被楚带着人很好的处理干净了不说,就连染血的地面,也被铲走了土皮埋了起来。
所以,通明驿站就像那些陡然失踪的城寨一样,只见城寨,看不到人,只是这里的人撤离的时候时间充裕,他们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
越是向北走,路上的商队,军队,使者,信使就越来越少,只有一些长着一对大翅膀的鸟儿,在高空滑翔。
云策看了许久,正要说话,张敏就把一颗红色果子剥好皮放在他的手里道:“这种鸟叫做‘滑’,别看它的身子很大,翅膀很长,其实身体很轻,洛阳的古先生说,这种鸟可以落在妇人的手掌上,而不感觉到沉重,所以,还有一个名字,叫作‘掌上滑。’
据说这种鸟在开春时节随着地气升腾扶摇而上,长久的在天空中翱翔,等到霜落时节,它们就会落在地上,寻找一处洞穴过冬。
很好抓的,就是你抓住之后没啥用处,吃肉,这东西全是很轻的绒毛跟骨头,想要用它运送东西也不可能,它根本就背负不了多少东西,就连送信都不成,它只要落地了,想要再飞起来,就要等到来年开春了。”
云策瞅着张敏的眼睛道:“你到底想要说啥?”
张敏抬手擦拭一下眼角的泪水道:“跟我一样,都是一个美丽却没啥用的东西。”
(本章完)
第143章 将军就不能选太老的
第143章 将军就不能选太老的
但凡一个女人开始用庄子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的时候,她马上就会提出一个非常大的要求。
所以,云策非常非常谨慎的看着张敏,生怕这个女人要他今晚就去她的帐篷里睡觉。
“给我一千个人,再给我半年时间,最后,再给我一万个炸弹,等你到了长城以北的地方准备屯田的时候,我保证给你一支足以护卫你的军队出来。”
“你喜欢玩军队就去玩,但是,你暗戳戳的说自己美丽又没用是个什么道理?”
张敏被云策的干脆弄得愣住了,随即又被云策的话弄得有些羞恼,抬手就要脱掉自己的衣衫。
云策拉住张敏的手道:“你有多美丽我清清楚楚,不用脱衣服给我证明,不过呢,我先给你说清楚,你想要军队可以,但是呢,这支军队你只有训练,以及战时指挥权,平日里这支军队的衣食住行应该听娥姬的。”
张敏怒道:“娥姬啥都不会,怎么参赞军事?”
云策把已经快要生气的娥姬拉过来,两人一起瞅着张敏道:“她不用懂得什么军事,她只要把你要指挥的军队照顾好就成了。”
张敏道:“你还是不相信我。”
云策笑道:“因为相信,就随便把军队交给别人的人,那叫昏君,或者叫蠢蛋也是一样的。
我告诉你啊,军队本质上就是一个暴力机关,这种暴力机关的身上,最好多绑缚几条绳子。
这跟信任不信任你没关系,只跟我们以后将要执行的条例有关系。”
尽管云策解释的很详细了,张敏依旧气咻咻的猛地把云策推到娥姬的身上道:“你就好好的宠她吧,等宠成玉贵妃的样子,别怨我到时候看笑话。”
娥姬坏笑着在云策嘴唇上啄一下,就急匆匆的爬起来对云策道:“我要去盯着她了。”
云策的车队在大道上又走了三天,通明驿站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两次。
明明已经有三个驿站神秘消失了,却没有什么人过问,甚至在云策拿着大司马府的通牌进入草窝驿站的时候,这里的驿丞还热情的招待了他,并且按照通牌,给云策带来的两百多人安排了住宿,饭食。
至于那些奴隶,自然是要在外边自己找地方扎营的。
只是这一次云策没有跟这个驿丞过多的寒暄,而且好几次,云策都愿意把目光落在这个简朴的驿丞袖口上,而非他那张热情的脸。
云策发现,抢劫其实是能成瘾的,而且,抢劫过程中会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让人永远处在一种亢奋状态中,偏偏是这种亢奋的状态中,人的记忆力是最好的。
云策麾下的奴隶营,通过三次抢劫之后,如今已然是经验老道的劫匪了,他们在不抢劫的日子里,一个个畏畏缩缩的,面对旁人的羞辱,殴打,甚至是吐口水都能安然的忍耐下去。
只有到了抢劫的时刻,一个个的立刻就变身成青面獠牙的恶徒。
“这几天的火药消耗量很大,我们已经走了很远的路了,应该在最近寻找一处安稳的地方,休整一下队伍,顺便再把库存火药发下去,让他们自己装药,制作成炸弹。
还有,连续三次抢劫成功,这些人最近狂傲的厉害,总以为自己有炸弹就能横行无忌,已经有人在白日里受辱后,晚上偷偷去杀人的状况出现了。”
“那就严惩,军队是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暴力组织,组织,纪律在暴力之上,再有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就杀了吧。”
“咦,不警告一下啥的吗?直接就砍头?”
“不这样,不足以形成威慑。”
冯安的执行力很强,傍晚,草窝驿站旁边的大树上,就悬挂了三颗人头。
驿丞在听说死人是杀戮了一支商队的奴隶后,就从惊慌变成了欣赏。
“草窝驿站不值得动手抢劫,这里除过有一些粮秣跟换乘的牲口之外,啥都没有。”
粱昆从外边回来之后,把自己摸到的情况给云策说了一下。
云策轻声道:“暗色虬龙变色纹的丝绸内衣啊,安姬说这样的丝绸即便是在大户人家,也非常的罕见,也只有一些大户人家给闺女的陪嫁中有那么一匹,两匹的。
但凡陪嫁中有这东西的,安姬说没有一个不是家财万贯的人。”
粱昆沉默片刻,没有理会云策满是暗示的话,直接道:“我总觉得你是在有目地的断绝铁围关到长安的驿站。”
云策点点头道:“是有这个想法,既然这里出现了乱子,我不介意把这个乱子弄得再大一些。
当这一次的动乱制造者取得胜利之后,他或许要忙着重建驿站,就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管束我们这群要在荒野里种地的可怜人了。”
草窝驿站顾名思义就是在一片只长草,不长树的荒原上矗立的一座驿站,这里距离两边的城市很远,如果不修建这样一座驿站为往来的官员,信使啥的提供便利,那些人就要在野外过夜,这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白天车队赶路的时候,云策就看到了一头浑身斑纹,口中长巨齿的猛兽,这头猛兽潜伏在荒草中,云策能感受到这东西隐藏的不怎么好的恶意。
通过张敏介绍,云策才知晓,这东西就是荒野致命野兽排行榜中的老三——弃。
凶猛的肉食猛兽一般不会出现在社火笼罩的范围内的,这东西如今既然出现了,那就说明,草窝这片地方,不在社火的关照范围之内。
粱昆离开之后,云策就从护腕里取出社火,果然,在没有其它社火影响的情况下,云策的社火火光大盛,在狗子的托举下,从一道烛焰变成了一支熊熊燃烧的火把。
火焰的温度不高,就算是把手放在火焰上炙烤,这火焰好像也不怎么伤人,当然,没有变化的左臂放上去,只能感受到温暖,当云策将左臂化龙之后,社火的火焰立刻就变成尖锥模样,凶狠的向龙臂进攻。
云策只坚持了几口气的功夫,就把龙臂从火焰上拿下来了,。瞅着隐约冒着热气的龙臂,云策觉得自己刚才可能是大意了,快把这条手臂给烤熟了。
果然,恢复成正常胳膊后,就看到皮肤上有老大一串燎泡,最大的一颗甚至有鸡蛋大小,且里面充满了液体。
毫无疑问,这是严重烧伤的结果。
看到云策在自虐,娥姬很担心,却没有过来阻止,早在扇子山的时候她就知道云策有一支胳膊能化作龙形,她以为是云策吞噬了龙珠的结果,其实,也是云策愿意让她知道的。
毕竟,两人整日里同床共枕的,与其被她发现,不如让她尽早知道。
“那条手臂很强大,郎君为何要下狠心毁掉呢?”
云策狠下心用刀子把胳膊上的燎泡全部割破,等燎泡里的水流干,就取出一瓶彭憎牌速生药水让娥姬涂在他已经没办法看的手臂上。
药水到了手臂上,一股清凉的气息就在云策的手臂上流转,一个小时之后,云策被社火烫伤的手臂已经恢复如初。
就在云策想要召唤出龙臂比较变化的时候,冯安急匆匆的进来,对云策道:“这一次麻烦了,草窝驿站,已经变成土匪窝了。
在我们左近,有将近三千骑兵就埋伏在草原上,随时准备偷袭我们。”
云策闻言笑了,对冯安道:“张敏抓住那个驿丞了吗?”
“抓住了,正在审问中,主上,我们要尽快做好准备,要不然这一万多人是经不起骑兵一场冲锋的。”
云策点头道:“全部进入驿站,依托驿站围墙阻碍骑兵,等骑兵靠近了,就丢炸弹好了。”
冯安见云策一脸的风轻云淡,忍不住道:“骑兵有弩箭,还有钩索,我看过了草窝驿站的围墙大多为木头制成,他们很容易把寨墙拖垮,而弩箭会对我们的人造成很大的伤亡。”
云策笑道:“他们已经抢劫成功三次了,也该品尝一下如何啃硬骨头了,如果,他们这一次能抗过去,甚至取胜的话,也就基本达到了成为一个骄傲的云城居民的资格了。”
话音未落,粱昆急匆匆的走进来道:“主上,问题严重了,刚刚张敏审讯过后才知道,这群人居然来自长城守卫军。”
云城点点头道:“是啊,也只有他们才有本事封锁这条大路,也只有他们才能给长安那边足够大的压力,所有的事情都是有预兆的。
不过,好就好在,他们没有旗帜鲜明的支持长安动乱的某一方,看样子就是想骑墙观看,看哪一方占上风了,就帮哪一方。”
张敏一边擦手一边走进来,刚才云策说的话,她全听到了,快速擦干手问云策:“他们难道就没有把两方一网打尽的念头吗?”
云策大笑道:“长城守将是谁?”
张敏连忙道:“大都督赵书。”
“年纪很老了吧?”
“是的,今年九十一岁了。”
云策冷笑一声道:“老的连胆子都没有了,你放心,他就是在骑墙观望,但凡他的胆子能再大一些,他也不至于在草窝驿站这么一个地方留下,三千骑兵。”
(本章完)
第144章 令人失望的军队
第144章 令人失望的军队
将军在设计一个计谋的时候,不能把这个计谋设计的过于高深,除非将军有一群智商以及行动力能与自己高深计谋相匹配的部下。
很可惜,这个世上从来都不缺少高深的计谋,就是那些可以执行这些计谋的人太难找了。
当第一个执行环节就出问题的时候,将军设计的计谋越是高深,此时看起来就越蠢。
诸葛亮火烧了博望坡,诸葛亮火烧了新野城,诸葛亮火烧了藤甲兵,诸葛亮草船借了箭,诸葛亮弹琴吓跑司马懿……你看看,智谋,计划,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
即便是当故事写在书上,也能让汉人兴奋好多好多年。
很明显,赵书这个大都督,没有东吴大都督周瑜的本事,这个老家伙目前最大的愿往就是想带着家族返回长安,享受自己早就该享受的荣华富贵。
为此,他带回了十六处长城守军跟他一起回长安,也就是说,长城上至少有十六个关隘,如今没人守卫。
好多能流传下来的好计谋的出发点都是为国为民,如今,赵书用的这招瞒天过海的计谋,只是为了自己。
堪称是真正的皓首匹夫,苍髯老贼。
吴彤给张敏的信鸟来信中说的很清楚,他希望张敏能够劝云策继续去长城以北,并且需要云策尽快屯垦,因为,随着赵书的回撤,铁围关的处境将会更加的艰难。
至于赵书匹夫,他会亲自砍下这匹老狗的头颅,长城上的十六处无人守卫的关隘,他会想办法从别处调集人马守卫,只希望云策能够勇往直前,尽快北出长城,在铁围关跟长城之间立足。
“吴彤不知道咱们将要面对三千长城骑兵的突袭吧?”云策问张敏。
“他应该不知道。”
“吴彤也不知道咱们手里有炸弹吧?”
“不知道,我从来没说过。”
“队伍里的奸细,你已经处理干净了吧?”
“应该处理干净了,如果还有,那是我本事不够,不是我不处理。”
云策点点头道:“这就好,我们终于有了战胜敌人,并坚持到长城以北屯垦的胜利基础了。”
“为啥这样说?”
“因为大汉人的脑袋还不如我这个野人的脑袋好用,你们好像永远都分不清楚什么是重要事项,什么是次要事项,最要命的是,你们办事的时候真的好随心啊。
一个驻守关系到所有汉人的重要关隘的大都督,因为发现可以回到安乐窝的好机会,就能丢下关隘,带着士兵回长安,族人的死活他是不管不顾啊。
还有,一个大司马,在被一个莫名其妙的刺客刺杀了一下,都没有搞清楚是不是皇帝派来的,不等自己的伤好,就跟皇帝开战。
好,开战就开战,问题是,你在干这么大的事情的时候,就不能先把类似长城这样的优先事项也弄好?”
张敏垂下脑袋低声道:“我以为,大人物就该有大胸怀的。”
云策白了张敏一眼,刚刚想出言讽刺一下这个前攀星楼密谍,就发现自己的水碗里的水开始泛起涟漪了。
这该是赵书的骑兵来了。
云策站起身对张敏道:“走吧,我们两个骑马出城先厮杀一阵,给那些奴隶们壮一壮胆气。”
张敏皱眉道:“就我们两个?”
云策斜她一眼道:“怎么,没了上阵杀敌的胆量了?”
张敏咬咬牙道:“不是的。”
“既然不是,那就走,此次必定要凿穿敌阵。”
将军杀阵,娥姬一干妇人帮助将军着甲,云家的甲胄不少,其中有两套来自彭憎的馈赠,娥姬最喜欢的一套铠甲,就是那套脑袋上有两支一米长的鸟毛的铠甲。
这种带着羽冠的铠甲,说实话,只适合吕布个人穿着,换另外任何一人穿上之后,跟一只大蟑螂似的。
娥姬觉得这套最适合自家郎君,就带着安姬她们一起帮云策穿好。
张敏自然是没有人帮的,她竟然把自己脱得光溜溜的当着云策的面换上里面的布衣,然后,一样样的着甲。
等她把甲胄穿好,云策这边还没有结束呢,主要是束甲丝绦总是弄不好。
看不过眼的张敏用力的拉扯一下云策的丝绦,眼看着勒出腰身来了,这才把丝绦系好。
等娥姬带着女眷行完送别礼后,云策骑着枣红马,提着马槊,与同样骑着雷烟兽,提着马槊的张敏朝寨门那边走去。
马蹄声踩踏大地如同擂鼓。
云策转头瞅着张敏道:“他们已经开始冲锋了一炷香的时间了吧?”
张敏点点头道:“这是在震慑敌胆呢。”
云策道:“他们不可能都骑着雷烟兽吧?”
“那怎么可能,长城守卫军又不是铁围关守军,他们有什么资格大规模配备雷烟兽?”
云策叹息一声道:“你看,这就是赵书为何会变态到这种地步的原因,你们没人在乎他,让他觉得自己镇守长城防线毫无意义。”
张敏道:“铁围关的将士数十年如一日的与鬼方众作战,也没有听他们有过任何的怨言,长城守卫军在铁围关将士身后白白的捞军功,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云策点点头道:“现在,我有些理解赵书了。”
“难道他放弃十六处防御关隘,还有理了不成?”
“赵书守卫长城守卫了多少年来着?”
“听说有三十六年。”
骑兵们的冲锋还在继续,草窝驿站外尘土飞扬,马蹄阵阵,云策让人打开寨门跟张敏两个骑着马出去了。
离开寨门,云策就让冯安他们把寨门重新关上,瞅着那群绕着草窝驿站狂奔转圈的骑兵不解的问张敏。
“他们在干啥?”
“威慑敌胆。”
“我都出来了,他们还在威慑谁?”
“威慑你的部下。”
云策抬头瞅瞅寨墙,发现自家的奴隶们一个个脸色惨白,双股颤颤,要不是手里还握着炸弹,估计早就被吓跑了。
“他们马上就要开始射箭了。”张敏从马屁股位置上取下一面骑兵盾,准备迎敌。
“跟在我后面。”
云策跟张敏说一声,就催动枣红马向那群喜欢骑马绕着别人乱跑的骑兵杀了过去。
云策总觉得这些人骑着的是一种大角羊,不是马,可是他们所有人都把这种大角羊叫作马,他也没办法。
枣红马对这种只有他一半大小的牲畜根本就没有惧意,还刻意的低下脑袋,似乎要跟那种大角马进行一场碰撞。
大角马躲开了,它背上的骑兵刺过来的矛头自然就歪了,枣红马走的是直线,因此,云策的马槊就刺穿了对手的胸膛,云策顶着这家伙飞一阵,等马槊彻底的刺穿了他的身体,这才从敌人的后背抽出马槊,继续刺下一个。
枣红马对大角马有着天然的威压,即便是不少骑兵给大角马的角上装了两柄刀子,大角马见到枣红马也不敢迎过来。
枣红马见状更加的得意,驮着云策专门往大角马最多的地方冲锋。
云策右手马槊,左手马刀,在枣红马开辟出来的道路上,大开杀戒,不论是马槊,还是马刀,在他巨大的力道催动下,竟然没有一合之敌。
枣红马得意极了,还昂首嘶吼一声,放了一连串湿漉漉的响屁,云策清楚的看到但凡是沾染到枣红马屁的大角马,居然四蹄瘫软倒在地上,云策的马槊刺进一人的胸骨,想要抽回,却卡在骨头上,只见他单臂举起敌人,马槊抖动一下,锋利的槊刃就切开了敌人的身体,鲜血撒了一地。
眼前陡然一空,再无敌人,云策兜转马头,发现张敏已经陷入了苦战中,四个大角马骑兵围着她走马灯一般的轮番厮杀。
先前,云策见枣红马大发神威,还以为张敏胯下的雷烟兽也应该如此,这时候才发现,大角马害怕枣红马,却一点都畏惧张敏的雷烟兽,那些角上绑了利刃的大角马甚至不时的用自己的大角攻击雷烟兽。
前来围攻云策跟张敏的骑兵不足百人,其余的骑兵已经开始有条不紊的攻击城寨了。
正如张敏说的那样,一部分骑兵朝城寨发射弩箭,一部分骑兵甩出钩索钩在木头上,准备拉开木头城寨。
一波炸弹被乱糟糟的丢出城寨,几声剧烈的爆炸后,那些近距离甩出钩索的骑兵被炸的血肉横飞,慌忙丢下钩索退了出去。
城头的奴隶们见炸弹对付骑兵也依然有效,一时间居然士气大振,忘记了还有弩箭这回事,起身欢呼的时候又被人家射倒了一大批。
云策瞟一眼战况,既然城寨短时间内没有被攻破的危险,他就催动枣红马,准备先把那个笨蛋女人从恶战中营救出来。
骑兵们似乎也看出云策的目的,一队骑兵死命的挡在云策的必经之路上,为首的大胡子骑兵在云策马槊刺过来的一瞬间,居然用身体迎接上去,等马槊刺穿他的身体之后,就用双手死死的抱住马槊,不论云策如何甩动,就是挣不脱。
四根弩箭无声无息的从他身后射出来,直奔云策的胸腹,弩箭的箭头闪闪发光,应该是专门用来破甲的破甲锥。
马槊被人用命控制住,云策就随手丢弃,左手的马刀横扫出去,一颗人头就飞掠起来,打着旋掉在草地上。
四根肉眼不可察的银丝,轻轻拨开了破甲锥,让它们擦着云策的身体飞向后方,云策的马刀已经匹练一般的劈下,手持弩弓的骑兵绝望的看着马刀,用自己的弩弓迎接上去。
(本章完)
第145章 不喜欢这些骑兵
第145章 不喜欢这些骑兵
“别杀他!”
就在马刀将要砍断弩弓的时候,不远处的张敏忽然大叫一声,云策的手腕稍微偏转一下,马刀就在砍断弩弓的同时,从他的额头一直竖着切了下来。
云策低估了马刀的锋利程度,等张敏的声音落下,那个手持弩弓的骑兵,已经被云策的马刀切开了一半。
被脱离身体控制的内脏拽着,从大角马的背上一头栽了下去。
枣红马的前蹄蹬踏在一匹大角马的额头上,巨大的力气踢飞了一支大角,大角马无声的惨叫一声,就连蹦带跳的带着一个骑兵跑远了。
云策回到砍死最后一个攻击张敏的骑兵,有些嫌弃的瞅着她胯下那匹被大角马的大角切割的遍身伤痕的雷烟兽,对张敏道:“战场上呢,你乱喊什么?”
张敏用兽尾擦拭一下粘满血的马槊道:“这是一支很不错的骑兵,你就不想留着用?”
云策皱眉道:“军队也是可以收为己用的?”
张敏道:“怎么不能,赵书乱命,朝中断了补给,导致将士们没了衣食,只能假扮流寇以求活命,如今,将军神威,他们焉敢不从?”
云策瞅着张敏甲胄上插着的两支弩箭缓缓摇头道:“军人就算犯错也该是桀骜不驯且宁死不降一条道走到黑的,这种动不动就假扮劫匪害民的家伙,你白送我都不要。”
张敏着急的大声道:“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不可以一时之气,坏了大事。”
云策撇撇嘴,挥刀砍死又一个上来找死的骑兵,对喘息不定的张敏道:“你懂个屁的军队。
老子的第一支军队,绝对不能是盗贼,不能是叛军,只会是身家良好的良家子,告诉你吧,以盗贼,叛军起家的军队,他的根子就是盗贼,跟叛军,一辈子都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忠诚。”
张敏眼看着云策转身又杀进骑兵群里去了,只好跟着一起杀进去。
这群骑兵虽然很畏惧云策,却没有慌乱,见云策杀过来了,知道此人凶猛,还知道结阵,一时间,云策面前就出现了一片枪林。
张敏突然看到云策手上多出来了一颗绿油油的大炸弹,虽然不知道他从那里拿出来的,一想到大炸弹的威力,张敏就勒住了战马缰绳不肯跟着前进了。
大炸弹的引信无火自燃,云策还专门等了一会,眼看着枪林近在咫尺,这才把大炸弹丢了出去。
“轰隆”一声巨响,遮蔽了整个战场发出的杂音,一团暗红色火光在那群骑兵的头顶炸响,爆炸的冲击波瞬间横扫了整个防御队伍,身着甲胄的骑兵们就像稻草一般被吹的离开马背,而爆炸中心的几个骑兵跟战马更是被撕扯成了碎片。
枣红马不害怕爆炸,它早就把耳朵耷拉下来护住了耳道,等爆炸声停止之后,就重新把耳朵竖起来,见敌人横七竖八的还高兴的原地蹦跳起来。
这还是张敏第一次看到大炸弹在正式战场上的运用,好不容易控制住了惊恐的不能自己的雷烟兽,看到地上的坑,以及遍地碎肉的战场。
转头看着云策道:“你真的不想要他们?”
云策挥刀砍死了一个炸弹炸的昏头转向,一边乱跑一边喊叫的骑兵,对张敏道:“不要。”
有云策在城外大杀四方,奴隶们亲眼看到自家主人的神勇,从而对骑兵们的恐惧也减少了很多,在冯安,粱昆,以及楚等人的指挥下,已经能熟练的应付漫天的飞蝗,顺便还有胆量朝靠近的骑兵丢炸弹。
随着云策在城外杀的骑兵越来越多,城寨里的奴隶们对骑兵的恐惧正在快速的减少,当云策丢出一颗超级大炸弹之后,奴隶们不仅不害怕了,还知道站在城头为云策欢呼。
骑兵们变得沮丧起来,一个络腮胡子在的骑兵骑着大角马缓缓的来到云策面前,正要说话,就被云策丢出去的马刀斩断了脖子,随着头颅掉下,在空中盘旋着的马刀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这一幕给了很多人难以置信的冲击,同时,他们也被云策狠辣的手段压抑的喘不上气来。
战场上瞬间就安静了,只有狗子的咆哮声在云策脑海里回荡。
“有本事靠真本事装逼啊,辛苦老子算怎么回事?”
云策自然不理会狗子,纵马上前,对重新聚拢到一起的骑兵们道:“下马,卸甲,放下武器,然后,滚。”
见为首的军官们把嘴唇抿的紧紧的,不说话,云策又掏出一颗炸弹,点燃之后,算好时间又丢了出去。
“轰隆”一声响,大地似乎都震颤了一下,聚拢在一起的骑兵队伍里瞬间就空出来了老大的一片空地。
外围没有被波及到的骑兵大喊一声,就骑着大角马向草滩深处狂奔,枣红马随即起步,在张敏担忧的目光中,那些被枣红马追上的骑兵一一死在了云策的刀下。
枣红马跑的昂扬至极,真正快如闪电,在驮着云策杀死了所有逃兵之后,依旧兴致勃勃地瞅着那些呆立在原地的骑兵,只要有骑兵动一下,它就跃跃欲试的跟着动一下,像是一头随时准备把主人丢出去的飞盘叼回来的大狗。
终于有骑兵下马,卸甲,放下武器后就走进了草滩深处,对此,云策不闻不问,于是,就有更多的骑兵做了同样的事情。
为首的一个骑兵暴躁的呼喊几声,想要催马冲杀,胯下的大角马死活不动,暴躁骑兵怒极,挥刀砍死大角马,然后把刀子朝脖子上砍一下,就倒在死去的大角马身上。
自杀的人越来越多,卸甲,放下武器的离开的人也越来越多,云策就坐在枣红马的背上冷冰冰的看着这令人心生感慨的场面,不为所动。
等最后一个骑兵光着身子一边哭,一边大喊大叫着走进草窝深处,云策就对身后的张敏道:“把所有的战马跟武器,兵刃收起来,以后建设我们自己军队的时候应该能用得上。”
张敏感慨的道:“这般军队你都看不上的话,那只有铁围关的军队或许能入你的法眼了。”
云策笑道:“铁围关的军队我也看不上。”
张敏气极笑道:“我等着看你的第一支军队会是啥模样,我不信他们的战力能超越铁围关的军队。”
云策瞅着张敏的眼睛道:“最厉害的军队不是看他多么的攻无不克,而是看他的韧性,看他有没有战至一兵一卒依旧不怀疑自己将最终取得胜利。”
张敏摇头道:“没有这样的军队。”
云策笑道:“以前没有,现在,我来了,就一定会有。”
云策进城寨之后,所有的人都站在门口迎接他,他跟以往没啥两样,对奴隶们的态度依旧是不冷不热,也就是看到一些孩子向他打招呼的时候,他脸上才会有那么一丝丝笑容。
他相信,有了今天的这场嗜血杀戮,这些奴隶们从此将没人敢对他起什么不好的心思。
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娥姬就殷情的迎上来,先是说了一通诸如‘郎君大胜而归,妾身恭迎郎君回家,’“郎君勇猛无敌,妾身不胜欢喜”一类的屁话。
最重要的是,回家就洗澡,先是用凉水洗净血污,再用温水加瓣去血腥气,最后用热汤去乏。
张敏自己也杀的满身满脸都是血,却没有什么人帮忙,还只能用云策洗过的水洗澡,娥姬还动不动把赤裸的她喊过来,指着她的某些部位在云策耳边嘀嘀咕咕的。
张敏已经不在乎娥姬施加在她身上的羞辱了,尤其是当着云策的面羞辱她的时候,她根本就不作任何反抗。
她知道娥姬这是自己找死,同时也知晓云策在经历了一场血腥的杀戮之后,此时正是血脉贲张的时候,娥姬这个时候让自己刺激云策,看样子,她的当家大妇的地位即将不保。
不过,很奇怪啊,云策的眼睛里都开始出现红血丝了,呼吸也变得沉重很多,尤其是在她转过去的时候,躺在热汤里的云策甚至不小心滑下去了。
这家伙抹一把脸,还能把目光从她身上抽回来,最终落在娥姬那张还算精致的脸上。
“下次还是用药吧,这个家伙的控制力太强了。”
张敏一边冲水,一边这样想。
张敏高看云策的意志力了,如果不是狗子这个人工智能政委,一遍又一遍的在他脑袋里构建新的时代的社会荣辱观,云策早就扑上去了。
“人性一定要战胜兽性,如此人性的光辉才能得以体现。”
“我觉得有时候释放一下兽性也不错啊。”
“你要是想沉沦在兽性的愉悦中,就当我没说。”
“真的?”
“当然是假的,别人的兽性放纵几次不会伤害自身,你的兽性是真实存在的,一旦兽性熟练的掌握你的身体了,你以后想要再恢复人性,那可就太难了。
做人,还是当一头超高级的野兽,你自己选。”
“我选……人性。”
“对喽,这才是一个好同志,我们要随时随地跟那些腐朽的,堕落的,丑恶的兽性做持久的抗争,直到人性的光辉洒满大地。”
(本章完)
第146章 面前黄河,背后长城
第146章 面前黄河,背后长城
云策心中的漪念充满脑海,娥姬钻进被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
颤抖的手才落在娥姬已经有点规模的胸口处,脑海中就传来狗子要求他冷静的声音。
“我不想忍了。”
“你必须忍。”
话才出口,就觉得一阵潮水般的睡意袭来,尽管他一点都不想睡觉,眼皮子却不由自主地耷拉下来了,片刻,就昏睡过去了。
早晨醒来的时候,云策浑身酸痛,确定自己昨晚除过睡觉之外啥都没干,可是身体像是被一群马踩踏过这就很难理解了。
问了半天,狗子才慢悠悠的道:“你昨天那么的冷酷无情,你觉得正常吗?”
云策回想了一下昨日的所作所为,叹口气道:“我们想要让事业持久的传承下去,一开始,就要精益求精。”
狗子又道:“你说的没错,可是呢,你以前不是一个如此冷酷的人,做事情的时候,你习惯以情理法三个方面去衡量。
我昨晚以时间为轴,把你干过的所有事情都挂在时间轴上做了一个大数据分析,分析的结果不好,你正在迷失自己,而且,有很多判断,都是出自本能的,兽性的。
是非理智的,非自我的。”
“所以,你昨晚叫停了我的冲动,为啥我的身体这么痛?”
“高速列车踩了急刹车,没翻车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我以后还要继续过这种煎熬的日子吗?”
“在你懂得如何控制兽性,也就是龙性之前,你确实需要忍耐,做一个纯正的人,对你来说很重要。”
“能告诉我,你这段话引用了那些资料?”
“大卫·休谟的《人性论》,佛里德利希·尼采《善恶的彼岸》,孔子的《论语》,孟子的《孟子》,荀子的《荀子》,戴尔·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的《自卑与超越》,菲利普·津巴多的《路西法效应》,丹尼尔·卡曼尼的《思考,快与慢》……”
云策呆滞了许久,才道:“你是真的博学啊——”
狗子嘿嘿笑道:“你看,跟着我的思路走,你总有一天会成实现我们最初的初心。”
云策觉得狗子的话,在某些时候不能听,做学问,一家之言叫作著作,百家之言糅合之后叫作——狗屁。
昨天进行了一场大战,奴隶们战死了一百三十三个,云策允许他们的家人优先挑选战利品,不论是大角马,还是铠甲,武器都在可挑选的范畴里,于是,在云策的奴隶团队里,第一次出现了私人武装。
大战之后就要休憩一两天的,药用富饶跟快乐来促使人们忘记刚刚战死的一百三十三个人。
由于炸死了很多大角马,奴隶们今天自然就吃到了云策亲自监制的羊肉汤,这种汤清亮微微有些发黄,这是里面的油脂决定的。
云策给每人发一碗装了不少羊肉的羊肉汤,又给了每人四张草饼,希望他们吃过美食之后,就能尽快的振作起来,下边还有两千里路要赶呢。
车队在一场刚刚开始的秋雨中重新踏上了‘鬼途’,雨水下的不大,就是前方起了浓雾,淡青色的,人一旦踏进浓雾,就变成了鬼影绰绰的模样,如果不是时不时的有欢声笑语传来,就真的是百鬼夜行了。
这条大路越发的空寂了,走了两天,云策都没有遇到任何一个人更不要说什么商队了。
因为没有人,云策也没有让车队停下来宿营,只是简单的停留片刻,让人去道路两边解决水火问题,还更换了拉车的马,等人都上了自己的马车之后,车队就如同一条长龙,继续在官道上轻快的飞驰。
云策觉得这场浓雾挺好的,隔绝了很多心怀不轨者的视线,也把很多很多的危险跟麻烦丢在后面。
浓雾被风吹散的时候,偶尔能看到挺拔的青山,这里的青山虽然不如出云州的山雄奇,也不如长安的山那么柔美,不过,一座座山峰锋利如刀,也是算是北方特有的气势了。
小孩子们在车上坐不住,经常从马车上溜下来,跟着马车跑一阵子,要是遇到相熟的小伙伴,还会爬到人家的马车上嬉闹一阵。
云策把手从娥姬的怀里抽出来,又被娥姬抓着按进去,还从果盘里取出一颗小小的黄色果子塞他嘴里。
小果子脆甜多汁,没有果核,云策感觉应该是梨子的一种,想要继续品尝,就让娥姬再喂给他一颗。
云策对面蜷缩着张敏,有时候云策的脚很容易触及到她的屁股,每一次,娥姬都会在触碰到之前,把云策的脚搬回来,或者把张敏的屁股向外蹬开。
张敏放下手里的书本,这是冯安跟粱昆两人在长安抄录的众多书本中的一本,看名字像是一部游记。
这部游记云策看过,看的他心塞塞的,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在云策没有把纸张弄出来之前,大家都把文字写在竹简上,或者木牍上,有一些的讲究人甚至把字刻在竹简木牍上,以为这样就能传世。
不过,这些人也很懒惰,或者说很贫穷,为了节省竹简跟木牍,能用最少的文字诉说跟多的内容,就成了一种风潮。
言简意赅四个字的评语,最不能出现的地方就是游记。
这个无良的游记作者,写的这本游记就是长城以北,铁围关以南的,他的游记里记载了他当时愤懑的心情,以及被人排挤不得不寄情于山水的苦闷,至于,云策最想知道的山川地貌,他是能精简就精简,最后甚至干脆不说了,只是浓墨重彩的描述自己在野外遇见猛兽‘弃’,最终毫发无伤归来的事情。
张敏看似无意的挪动一下屁股,于是,云策的一只脚就不见了,娥姬正专心给云策喂果子吃呢,也没有发现。
“说说看,你要把云城安置在哪里?”
“山之脚,河之阳。”
“为啥?”
“大山可以带来庇护,大河不但可以带来水源,同时,也能带走污染。”
“你要修建城墙么?”
“我们不要城墙。”
“要是有敌人进攻呢,你该如何防御?”
“如果我们不能在敌人抵达云城之前击败敌人,云城就活该被敌人占领,也该是敌人的奖赏。”
“我希望能参与你第一支军队的建设。”为了加重语气,张敏还故意扭扭身子。
“可以,你可以参与进来,不过,是作为战士参与进来,而不是作为首领军官参与进来,你该明白的,在这件事上我是不会含糊的,而你,目前看来,身为一个战士还是合格的。”
娥姬终于发现云策少了一只脚,她把云策的脚、艰难的从张敏的屁股底下抽出来后,还扇风嗅嗅,怒容满面的向云策控诉,张敏把他的脚给坐臭了。
秋雨绵绵的下,云策带着人在官道上快速的飞驰,在补给足够的情况下,他几乎是在不眠不休的赶路。
第三天的时候,这场秋雨终于停下来了,太阳重新统治了天空,等云策在太阳底下伸了一个懒腰,就突然发现,在大路的左边的山崖上,正有一条青龙在山脊上蜿蜒奔腾。
“这,就是长城了。”
阳光下的长城真正的美不胜收,不论是地球上的长城,还是这里的长城都给了云策足够大的震撼。
云策没有巨物崇拜心理,如今亲眼看到这座长城,云策还是有些难以自抑的流下了眼泪。
这种感觉很奇怪,心底里一片平和,可眼泪就是止不住的往下流淌,根本就不受自己控制。
大汉的长城从眼前的当阳关开始,一直绵延到东海之滨的东海关,全长四千一百里,就是这座长城,将以采集为生的鬼方众阻挡在了北方。
跟长城相比,铁围关就是大汉镶嵌在鬼方高原上的一个钉子,有了这枚钉子,鬼方众就轻易不敢跨越长城,侵犯内地。
两者相互成就,相互支持,现在少了长城这个巨大的支点,也不知道铁围关还能不能守住。
很多人都认为,铁围关是一座攻不破的雄关,不仅仅张敏这样认为,就连远在长安的吴彤也是这样认为的。
就在当阳关下,云策再一次收到了来自长安大司马府邸的军令,命他继续沿着官道前进一千四百里,从井口关过长城,正式进入长城以北的广袤地域。
吴彤发布的命令在地图上比划一下,就会发现,井口关以北的地方,有一大片极为广袤的平原,在这片平原上,共有六条河,其中最大的一条水量充沛,波浪翻滚的大河与烟波浩渺的东海相通。
河的名字叫作‘清河’。
清河的名字是一个意向,这条河不仅仅不清不说,还浊浪翻滚的多少年来一直祸害着这片土地。
这片平原上之所以会有六条河,是因为,这六条河昔日都是它的源头,它每泛滥一次,就会改变一次前进的方向,给平原留下一条新的河流。
云策瞅着地图上蜿蜒腾飞的长城,再看看那条’清河‘,他觉得把这条河改名叫黄河可能更加的贴切。
(本章完)
第147章 救救孩子
第147章 救救孩子
大型河流的始发地一般都在高原,或者高山上,清河也不例外。
她的始发地,在清河高原上。
清河高原又是鬼方众的最后聚集地。
而铁围关,就在清河高原的脚下,也是汉人能够抵达北方高原的最深处。
更是霍去病北征鬼方众的终点。
听说霍王当年北征之初,目的要把鬼方众最后的聚集地彻底的清除,并且准备在清河高原最高处的金雪山昭告天地,完成他又一次封狼居胥的目的。
结果不成,先锋人马两次上高原,两次都被鬼方众击败,凶悍如霍王者,在亲自登上清河高原在一处叫作瞭望川的地方再次打败鬼方众后,没有选择继续进攻,而是在斩杀了鬼方众的两名今番主后,就匆匆带兵下了清河高原。
史书记载,清河高原是鬼方众的祖地,哪里有他们的先祖庇佑,非鬼方众登上高原,就会胸闷气短,战力不足高原下的一半。
云策看到这段历史之后,就知道,这应该是遇到高原反应了。
可是呢,霍去病不知道什么叫高原反应,只能以现有的条件去猜测,自家既然有祖火,社火这么神奇的东西,那么,鬼方众也有类似的东西这就很正常了。
人做不到的事情,必然是因为神明在阻拦。
于是,在汉皇元征六十四年,霍去病在清河高原下的平水原修建了铁围关,用来阻挡鬼方众南下。
铁围关之名,本就是取自祖地神话传说,在祖地的神话中,铁围山便是冥界地狱跟人间的屏障之山,霍王期望,这座城关,可以将鬼方众牢牢的锁在清河高原这片幽冥地上,永世不得出。
清河高原周围多高山,鬼方众想要从高原上下来,必走平水原,因为也只有被清河冲破山峦阻挡形成的平水原,才是鬼方众进入大汉领地的最佳路径。
其余各处虽然也偶尔有小路可以通行,却不适合大规模的军队行动,就算有小规模的鬼方众从那里出来,对大汉的影响也微乎其微。
大汉诗人有云:铁围限南北,颠簸迷通津。
在霍去病的设想中,铁围关就是一道破锋石,不管鬼方众来多少人,最终都会在铁围关这块破锋石下被切割成碎片,等大队鬼方众变成碎片之后,铁围关身后的长城守军,就会如同渔网一样,将残余的鬼方众一网打尽。
霍去病的设想很不错,也被后人执行了六百多年,只是到了今年,长城大都督赵书不愿意继续当百无一用的渔网了。
长城以北,就不再是社火覆盖的范围了,也不能覆盖,假如社火将铁围关与长城防线之间广袤的八百里空隙也笼罩起来,这里便会成为一片食物唾手可得的丰茂土地,而清河高原上那些为了一口吃的敢跟猛兽搏斗的鬼方众,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冲杀下来的。
一旦让他们在广袤的八百里隔离区得到了足够多的补给,那些被饿疯了的鬼方众,甚至敢直扑大汉本土。
所以,长城防线以北的地方,粮食不能随意的生长,但是,可以在汉人的控制下在远离鬼方众的地方生长,如此,生产出来的粮食,以及各种物资可以就近供应铁围关,还不用担心被鬼方众抢去当军粮。
云策车队过井口关的时候,给还在井口关守卫的将士们留下不少的粮食跟物资。
这不是云策在胡乱的发好心,而是,这些将士们的日子过的真的很苦,缺衣少食不说,云策甚至在井口关守将的颈项间看到了乱爬的虱子。
算是真正的见识了什么叫作‘铠甲生虮虱。’
等云策离开井口关三里地之后,他就后悔给那些守军那么多的粮食跟物资了,因为,这里遍地是温泉不说,此时,即便是已经到了霜华月,因为地热原因,这里还是一副草木葱茏的场面。
娥姬带着张敏,安姬她们洗澡嬉戏的功夫,还给云策带来了满满几大篮子的新鲜野菜,以及豆子。
云策的目光落在长城上,摇摇头,他想不明白,这么好的地方,这么多的粮食,井口关的人为啥就不知道来采集,宁可让自己虱子爬的满身,也不知道在这片温度适宜的温泉里洗个澡。
云策没说话,这让张敏这个整日里吹嘘北境的将士是如何的忠勇的人,面红耳赤。
不过,她很快就不感到羞耻了。
主要是枣红马跟野兽打起来了。
枣红马在遍地寒霜的季节里,陡然发现了一片绿油油的宝地,占领之心油然而起,就在他到处撒尿圈地盘的时候,有两头猛兽袭击了他。
这让一向骄傲的枣红马如何能忍,撕咬过,用铜锤大小的蹄子踢过,还放了好几个湿漉漉的屁,结果,还是打不过。
于是,他就来找云策帮忙了。
当枣红马驮着云策找到那两头猛兽的时候,这两个家伙已经吃了三个洗的干干净净的奴隶,如果不是枣红马来的快,它们已经盯上了,另外一锅刚刚洗的很干净的人类幼崽了。
枣红马才来,就叫唤着扑向一头体型稍微小一点的猛兽弃,至于那头体型明显大一圈啊的弃,他毫无疑问的留给了云策。
吃过人的猛兽就不能留,因为,人类明显已经在它的食谱上了,这个朴素的道理在地球上通行,云策觉得在这里也应该通行。
在孩子们惊恐的目光中,云策被弃这头长牙大嘴的猛兽给咬住了,然后,孩子们就看到自家小小的主人,居然掰断了猛兽弃的两颗长牙不说,还抓着弃的下巴,抡起来往地上砸。
“狗子,给它们制造最难以忍受的痛苦,要用它痛苦的哀嚎,把恐惧传播到整个荒原上去。”
“┗|`o′|┛嗷~~”
随着八根银丝顺着弃的嘴巴钻进去之后,这头比牛还要大一圈的猛兽,陡然发出一声凄惨的吼叫。
声音之大,之凄惨,把正在跟枣红马鏖战的另一头弃吓得呆住了,在挨了枣红马两记铜锤般凶猛的后踢攻击后,想跑,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似乎有什么东西顺着嘴巴进入了它的肚子。
“呜——”
“┗|`o′|┛嗷~~”
荒原上很快就响起两头猛兽凄惨的叫声,属于真正的声震四野。
原本舍弃掉孩子跑路的妇人们,见主人已经抓住了两头吃人的猛兽,这才想起自己的孩子还在洗澡,又匆匆的跑回来了。
对于这些习惯丢弃孩子的妇人,云策连看她们一眼的兴致都没有,而是带着着这群光屁股男孩,女孩戏弄那两头猛兽。
一个小男孩战战兢兢的伸出手指戳一下弃,弃就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烧红的针刺了一下,忍不住高声叫唤起来。
一个胆子很大的四五岁小女孩也伸出指头戳一下倒在地上的猛兽弃,于是,弃就觉得自己的肛门似乎被塞进去了一根烧红的铁棒。
“┗|`o′|┛嗷~~”
荒原上嗷呜之声大作,即便是远在三里外的井口关守兵们都听的清清楚楚,他们很清楚,这是把他们阻拦在关口处的那两头猛兽弃发出来的。
井口关北方方圆十里的范围都是那两头狡猾的猛兽弃的领地,自从被它们占领了温泉之后,井口关的人已经有三年多没有洗过温泉澡了。
弃的惨叫声,人类感受不深,甚至认为这是弃在怒吼,在驱逐闯入者,落在荒原上其余野兽耳中,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它们从两头猛兽弃的吼声里,听到了,哀求,痛苦,服软,以及生不如死……
孩子们见戳弄猛兽的两个孩子没被野兽吃掉,还让猛兽发出来了很好听的巨响,于是,孩子们就把两头猛兽团团围住,纷纷伸出手指头,雨点般的戳弄猛兽。
这两头猛兽最后是声嘶力竭而死的。
云策当着孩子们的面,把刚刚死掉的弃放血,剥皮,抽筋,两头能让井口关的军队不敢轻易离开关口的猛兽,很快就成了两堆碎肉,而且还是堆在它们自己的皮上。
有些不要脸的妇人还在洗澡,摆弄自己来云氏之后才长出来的肉,云策连多看一眼的心思都没有,就在荒原上架起火,给孩子们烤猛兽肉吃。
看着滋滋冒油的烤肉,妇人,男人们不敢靠近,见孩子似乎有优待,就纷纷把自己孩子推出来,让他们去给自己弄肉吃。
结果,云策把他们撵的远远的,他烤的肉只给孩子们吃,他的笑脸,他的温柔也只给眼前的孩子们。
奴隶的孩子还是奴隶,是主人的财产,跟他们的父母亲关系不大,所以,奴隶的孩子很难从母亲身上获取更多的关爱。
最底层的奴隶关系中,最盛行的便是利用刚出生不久的幼崽天赋可爱给自己谋福利。
云策觉得应该断绝这些奴隶当久了,没有多少正向情感的人跟孩子之间的联系。
他们已经没救了,即便是能救,耗费的物资,心力太大,云策也不准备拯救了,他们已经习惯自己奴隶的身份,劳作至死也算是对自己的人生有了交代。
所以,救救孩子。
(本章完)
第148章 脆弱的长城防线
第148章 脆弱的长城防线
在温泉地休整的时候,云策把所有八岁以下的孩子从他们的父母手中换出来了。
娥姬不明白,明明这些人都是云氏的财产,为何还要用换的,直接拉过来就是了,他们也不敢放个屁出来。
不过,在看到云策把一件新的衣树布衣服当着一个孩子的面交给了他的母亲,而那个母亲毫不犹豫的就把孩子推给了云策,自己拿着新衣服在身上比量,对于孩子的呼唤不闻不问的时候,娥姬就觉得还是拿东西换比较合适。
当初,云策从大司马手中拿到五千奴隶的时候,刻意的没有对奴隶提出要求,就有很多聪明的官员,主动把很多带崽子没人要的妇人塞给了进来,这样就能省下更多的精壮奴隶好拿去卖高价。
从任重那里拿到的奴隶同样如此,精壮的,好看的,有手艺的早就被高价卖掉了,剩下的自然都是不好卖的带着崽子的妇人跟老弱病残。
若不是给云策奴隶的命令出自大司马府,他们恨不得把属于云策的奴隶统统换成不值钱的妇孺。
所以,统计过后云策发现,他麾下居然有超过三千名以上的八岁以下的小奴隶,最让他满意的是,这些小奴隶基本上不算在奴隶数量里,算是官府白送的。
张敏疑惑的看着云策绞尽脑汁的给三千多个小娃娃起名字,她想不明白,云策这是要干啥。
“如果,如果你想用这些孩子当自己的根基,我觉得不合适,他们太小了,培养的时间太长了。”
云策笑着道:“八岁以上的都叫奴隶。”
张敏道:“他们还小,可以纠正过来的。”
云策摇摇头道:“八岁以上的已经不是孩子了,他们叫奴隶,自尊,自强,自立,自信这些东西永远都灌不进他们的脑袋。”
“你也可以不从奴隶中招收,就像你说的良家子也成。”
“原本,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我对井口关的将士们展现了极大的善意,他们却想着拿我喂猛兽,更希望我们可以跟猛兽拼杀一个两败俱伤之后,我就不看好所谓的良家子了。
因为,他们已经被自己的父母,老师教育成了一个个不知何为感恩,自私自利的人。
这些奴隶的孩子虽然生活环境恶劣,却因为父母无暇教育,至今,他们还是一群只知道吃饭的白板一样的人,我有信心把他们塑造成跟我一样的人。”
云策说着话,提笔在一个叫作雷的孩子名字后面,加了一个字——鸣。
“这孩子以后叫雷鸣?”
“是的,是雷就该大声鸣叫,让世界侧耳倾听。”
娥姬欢喜的拍着手道:“这三千一百二十二个孩子以后就归我管了?”
云策看着娥姬抓过她的手轻轻拍着手背道:“他们很重要,非常的重要,你要拿出慈母一般的心态来照顾他们。”
娥姬的笑容停止了一下,连忙问道:“能打吗?”
云策诧异的道:“为啥不能,我是要把他们教导成才,不是养成废物,一旦发下现有天生坏种的,就要立刻从队伍里剔除。”
张敏接着问道:“如果天生坏种,是最优秀的那个呢?”
云策摇头道:“那不叫优秀,那叫做害群之马。”
井口关附近的地热资源非常的丰富,同时,这里还有被清河废弃的一个源头,叫作清水河的从附近流淌而过。
眼看冬季就要来临了,云策准备先从井口关这一带开始自己的屯垦大业。
之前活活哀嚎而死的两头猛兽弃,让附近徘徊的猛兽不愿意落个同样的下场,就远离了,只有狗皮子这种东西,不在乎,它们的种群庞大,死掉一些根本就不在意。
即便是这样,云策还是跟张敏两人把这片荒原彻底的清理遍之后,就在上风位点了一把火。
荒原上草木长得很是茂密,才被点着,大火就已经呈现了燎原之势,无数躲藏在草木下的毒虫,小兽立刻就遭了殃,绝望的被火线追着跑,直到精疲力竭倒地,被大火吞噬。
霜华月里盛行西北风,大火就从西北方卷起,直奔东南,云策算好了,从雪松林开始烧起,大火会漫卷到清水河边才会熄灭。
这一片土地足足有三十万亩,如果精耕细作十万亩,刀耕火种十万亩,留下十万亩作为替换田亩,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计划。
当然,如果井口关的守将不总是来找他打秋风就更好了。
这里的冬日并不是非常的严寒,每年的冰冻期只有短短的二十天左右,而这二十天里,最大的威胁便是传说中的‘鹅毛大雪。’
云策觉得挺不错的,如果在冬日前把地翻开,冰冻期加上大雪,就能杀死九成以上的害虫,对种植作物非常的有利。
说干就干,云策给非要拉犁的枣红马配上在长安制作的双头犁铧,在被大火烧的黑漆漆的大地上,犁开了一道足足有十里长的犁沟。
云策每天都早出晚归的,带着枣红马不停点的在荒原上耕作,这是一件很没有办法的事情,不仅仅是云策,冯安,粱昆也放下手中的活计,参与到了耕地大业中来了。
到了最后,就连娥姬,张敏,安姬等几个小姑娘也赶着大角马开始犁地了,这不是做戏,而是奴隶中的绝大多数人太蠢了,如此简单的扶犁作业,在培训了十天以上,他们还是不能开出一条相对笔直的犁沟。
因此,就需要云策,冯安,粱昆他们三个熟手先把大田分成一个个的小块,再让那些生疏的准农夫们把小块地里的坚硬地面用犁头犁碎,再让那些没啥力气的妇人们,把犁出来的草根,树根,石头一类的东西捡出来堆积好。
井口关的守将刘澈是一个会做生意的皇族,见云策手下的人都在开荒,就跑来跟云策商量,能不能让他的部下,来地热区域帮他们盖房子,还说,再有一个月,鹅毛大雪就会倾泻而下,就算有地热,也挡不住从清河高原吹来的寒风。
云策不想拿物资交换,刘澈却说有绿钱跟黄金就成,他不讲究。
绿钱云策还有很多,这是他留下来准备打造一些复杂武器用的,至于黄金,娥姬那里应该还有不少,虽然离开长安的时候,她用黄金购买了大量的物资,可惜,长安能提供的物资并非无限的,买到一定程度之后,人家就不卖给她了,再卖的话,就会引起长安物资市场的动荡了。
刘澈见云策犹豫不定,就用手指敲着桌面道:“其实,你需要的奴隶跟物资,我这里还是有一些的。”
云策茫然的抬起头不解的看着刘澈。
井口关是一个很小的城关,方圆百里之内并没有多少人烟,北方是荒原,更没有人在这里讨生活。
所以,就第一次见刘澈看到的穷酸模样,云策不相信他能拿出让自己满意的奴隶跟物资。
“虽然井口关这个地方天高皇帝远的,我们能干一些跟律法相悖的事情,可是呢,如果干出来的事情过于天怒人怨的话,你以后再想过现在这种清静无为的好日子,恐怕就成泡影了。”
刘澈呵呵笑道:“大都督都守不住这种清静无为的日子,你指望我能守住?这一次我之所以没有带着军队离开井口关,就是因为我不想成为第一个逃离长城的守将。
当然,我也不想成为最后一个逃离长城的傻蛋,现在,你明白我说话是啥意思了吗?”
云策皱眉道:“奴隶不能当兵。”
刘澈大笑道:“你说的也太绝对了,奴隶要是不能当兵,数百年来,损坏的长城谁来修,延续的长城谁去盖?
靠铁围关那群整天喊口号,动辄死战,动辄挑起边衅的脑子不对的家伙们吗?”
云策瞅着刘澈道:“井口关也给我吧。”
“可以啊,我的印信,以及军方信鸟都可以给你,以后大司马府那边有消息了,你自己接收,自己看着办,如果人家一定要问我去哪里了,你就说我去北边探查敌情去了。
如果人家非要等我,你就说我刚刚战死了,如果人家不问,你就继续当这个井口关的守将好了。
你也别用这种眼光看我,十数年来,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老老实实来北境干活的官员,也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愿意拿出这么多的钱,来办朝廷事情的人。”
云策道:“奴隶跟钱都是朝廷的。”
刘澈哈哈大笑道:“落到你手里,就是你的,我只恨朝廷不愿意把钱发给我,如果发了,我早跑了。”
云策点点头道:“说吧,你想要多少钱,才愿意把井口关包括井口关的军队,以及我需要的所有东西给我?”
刘澈听云策这样说,一双眼珠子逐渐染上了血色,叉开两只黑了吧唧的手掌,将十根手指直挺挺的送到云策面前,嘶吼着道:“我要五百万!”
云策怒道:“五百万两金子?”
刘澈眼睛一眨不眨的道:“我要五百万钱!”
云策一把拉住刘澈的脏手道:“好,成交!”
(本章完)
第149章 艰难时刻要看到光
第149章 艰难时刻要看到光
五百万钱买一座城池实在是不多啊。
算成黄金也就两百两多一些,如果把两百两黄金兑换给需要黄金的商人,换到六百万钱也是有可能的。
云策目送刘澈带着五六个亲兵,赶着七八辆马车离开了井口关,同时送行的还有刘澈的副将,参赞,主簿,两个将作,大家不约而同的有些伤感,就是没啥犯罪感。
回到井口关,云策正式坐定在了主位后,主簿孙力就抬上来了一大筐竹简。
云策看过之后,就叹口气问道:“你们多久没有发过俸禄了?”
孙力用期望的眼神瞅着云策拱手道:“元禄十五年后就再也没有拿到过俸禄了。”
云策算了一下,如今是元禄二十三年……
“你的意思是说,你们已经有八年时间没拿过俸禄了?”
副将谭凯的嘴巴蠕动一下,低声道:“九年,九年……没拿过了。”
参赞李成长叹一声道:“将军拿走的五百万钱,不过是他九年未曾发过的俸禄,不算过份吧?”
云策的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慢慢的道:“你们怎么不走?”
副将谭凯满是沟壑的老脸颤抖一下拱手道:“云大夫觉得老夫等人该去哪里,又能去哪里呢?”
云策又把目光落在主簿孙力的脸上,用手指指地上的箩筐道:“所有人的俸禄都没发过吗?”
孙力道:“我们积欠九年,军卒积欠六年,匠户积欠三年,大夫,刘将军实在是没钱给大家发了,这才选择一走了之。”
听孙力这样说,云策赶紧让冯安把信鸟拿出来,快速的写了一封信装金属筒子里让信鸟带走。
重新坐下之后继续问道:“我们这样私相授受,你们同意吗?”
唐凯苦笑道:“至少,大夫是官员,是大汉的官员,只要把井口关交给大汉的官员,我们就没啥不愿意的,总比自然荒废好。”
云策的额目光再一次在众人脸上扫过一圈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把朝廷这些年积欠你们的俸禄都足额补齐,以后呢,俸禄不按年发了,就按月发,且不再发粮食,布帛,盐巴,木炭一类的杂项,全部以绿钱的形式发下去,我们能不能把这个井口关给弄好?”
主簿孙力闻言,噗通一声就跪倒在地,朝云策重重的叩头后伸出双臂道:“大夫如果说的为真,我孙力愿意为大夫鞍前马后,绝不敢有二心。”
云策瞟了孙力一眼道:“起来吧,好歹都是官员,该有的脸面还是别丢了,算一算,这些年到底积欠了多少,每一个钱都算清楚,这些年没钱发下来,未必就是朝廷的错,也有可能是被中途贪污了。
你们记住,拿了钱,我允许你们欢庆一日,三天后,我要看到一个干干净净的井口关。”
孙力站起身笑着对云策道:“有了钱,商队自然就会来,井口关也会有商铺出现会慢慢的好起来的。”
云策起身对副将谭凯道:“我如今屯田重任在肩,会请屯田司的冯主簿留在井口关主持大局。
同时,孙主簿,李参赞,两位将作,要随我出关,带人去屯垦区域抓紧盖房子,一定要赶在落雪前把此事办好。
谭副将熟悉井口关军务,在俸禄,粮秣不缺的情况下,我要见到军队本该有的样子,如果不成,谭副将,我不会容忍任何一个酒囊饭袋的。”
谭凯张开没剩几颗牙齿的嘴巴朝云策拱手道:“末将无能,恐不能胜任副将之责,还请大夫再选贤能,老朽在旁辅助即可。”
见谭凯非常的识趣,云策这才把守卫井口关的职责落在了张敏的身上,如果这个谭凯敢接受这项任命,他的下场会非常的不好。
张敏是接到云策紧急信鸟联系后回来的。
其实云策的信还是晚了一些,张敏恨这个家伙倒卖了边关,准备把这个恶心的贪官碎尸万段的,在砍掉刘澈一条臂膀之后,就接到了云策信件。
看完内容之后,张敏自己也是思绪万千,一会觉得这个刘澈很可怜,一会又觉得这个家伙很可恶。
犹豫良久之后,张敏还是跟怕的要死的刘澈道歉了。
一声‘杀错人了’让刘澈这个男人哭的就像月子里的娃。
原来的城池守将自己跑了,留下来的城池还是需要有人来守卫的,不管怎么看,张敏这个充满正义的女人,都是最合适的人选。
早上,云策掀开毯子爬起来,见娥姬要从睡袋里钻出来,云策就帮她拉好拉链,抬手模摸她的额头,发现没有那么滚烫了,就安抚她好好睡觉。
离开帐篷,大地白的一片,好在,都是霜,大地也没有上冻,今天主要的任务还是犁地。
枣红马早就不肯犁地了,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云策只好把双头犁架在一头蠢牛的身上,鞭子一挥,这头蠢牛就开始沿着昨日耕耘完毕的土地边缘,继续开垦荒地。
漫山遍野都是开荒种地的人,只是他们的态度很有问题,云策停下牛开始四处观看的时候,他们就忙的飞起,等云策继续犁地了,他们的动作立刻就会变慢。
云策也不着急,反正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任务在,等到了天黑完不成的时候,他们就会知道自己此时的偷懒行为是何等的愚蠢。
在这里,奴隶不受人监管,他们甚至可以自由自在的跑来跑去,哪怕在干活的间隙,有男女钻小树林,云策也不管。
他甚至鼓励他们这样做,反正,他要的是那些刚刚诞生出来的孩子,至于这一批人,应该是云策麾下最后的一批奴隶。
云策算过,地热区域的温度普遍比地热区域外边的温度要高出来六度左右,别看只有六度的温差,这对没有足够御寒衣物的奴隶来说,就是一道生与死的界限。
云策今天一人一牛,犁了九十亩地,原本他想犁够一百亩地的,想到今天早晨离开的时候,娥姬那张苍白的小脸,他就在太阳还没有落山的时候,收起了犁头,牵着精疲力竭的老牛回到了地热区域。
娥姬的病还没有好,总是流鼻涕,时不时的需要擦拭一下,擦拭的次数多了,她的鼻头就红艳艳的,还疼,她就干脆不擦了,鼻涕流淌下来的时候就吸一下,实在是吸无可吸的状况下,才会拿手帕一次性解决。
云策拿手背试探了一下娥姬脑门上的温度,她的高热昨晚就全部退下去了,如今,就剩下严重的感冒后遗症。
从井口关过来的工匠跟士兵们正在地热区域最中间修建一座巨大的院子,这里以后将是云策等人的主要居住区,同时,这里也是所有小孩子的居住区,地热区域的边缘,才是奴隶们居住的地方。
而中心区域与外界虽然只有不到五百米的距离,可就是这点距离,把小孩子跟父母们阻隔成两部分。
云策相信,等到来年春暖开,那些奴隶父母的影子在孩子们的心中就会变淡,再给孩子们一点时间,他们的影子就会彻底的消散。
一万多人的屯垦营地里,除过那些孩子如今正在无忧无虑的成长之外,其余的人包括云策自己都在死命的劳作。
云策相信‘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夸张说法,因为在这里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这一片的农田其实都是清河以前从高原带来的土壤沉积之后形成的平原,无数年来的有机物不断沉积,让这里的土地肥力很足。
且三十万亩都是这副模样。
如果能把田地开垦到远处的那座黑山脚下的话,云策觉得应该有五百万亩这样的土地,五百万亩的高产农田,养活一座百万人口规模的城市一点问题都没有。
“咳咳咳……”娥姬剧烈的咳嗽一阵,见云策担忧的看过来,娥姬就沙哑着嗓子道:“把张敏找来,我要打她的屁股。”
云策叹口气道:“她忙着整备井口关的兵马呢,就放过她一次。”
“不放,郎君上次不也拍的很起劲吗?”
云策把娥姬打横抱起来送到帐篷里,往她嘴巴里灌了半壶水,就塞进睡袋里继续睡觉,感冒的人,没有太好的法子痊愈,多喝水,多睡觉就是最好的办法了。
天黑得时候张敏回来了,给娥姬带了一大堆媚俗不好看,也不值钱的女人物件。
娥姬很是欣喜,一件件的看,一件件的试,最后发现自己戴上那个都不好看,也不生气,全部赏赐给了安姬她们。
安姬她们本就生在富贵之家,自然更加的看不上,最后,被云策拿去奖励孩子群中最优秀的了。
“井口关有商队来了,这一次拉来的全部都是便宜货,他们发现井口关富裕有钱了,准备下一次来的时候拿一些值钱的好货出来。”
“你把他们的货物都买下来了?”
“全部买下来了,不管有用没用的都买了。”
云策笑道:“商人是逐利的,只要有利润,他们一定会让井口关兴旺起来的。”
“可终究的是咱们的钱。”
“钱这个东西,无所谓是谁的,对于我这种地方长官来说,钱在这里,就是本地的。”
(本章完)
第150章 远古的王做过的事情
第150章 远古的王做过的事情
云策如果没有被龙带走的话,他下一个任职的地方便是市级开发区管委会,在那里担任副主任。
众所周知,主任一般都是由大领导担任,云策这个副主任其实就是真正干活的那个人。
因此上,云策对于开发一个地方的事情并不陌生,只是这里没有现成的‘三通一平’,没有一群刚刚考公上岸且热血满满的大学生供他驱使。
‘三通一平’在云策这里不重要,奴隶们有的是力气把地面平整好,那些巨型牲畜们的好用程度也就比农用机械差一点。
说真的,跟大象一样巨大的牛,脑核被烧红的针破坏之后,这就是一具行尸走肉,还是一具绝对听话的行尸走肉,它们没有脾气,不知疲倦,如果,云策这个使用者不停止驱使它们的话,它们就能劳作到死。
不仅仅牛是这样的,从草窝驿站那里夺回来的大角马,也是这个样子的,它们的脑袋里也有一根针,这根针同样让它们成了行尸走肉。
当然,还有张敏的雷烟兽。
枣红马其实也是雷烟兽,不过,云策更加喜欢叫它枣红马,跟张敏的那头呆了吧唧的雷烟兽相比,枣红马毫无疑问就是天地间的一个昂扬美丽的精灵。
很多时候,云策都会把自己带入到枣红马的身上,他觉得自己跟枣红马很像,枣红马很想当一个人,却被一具雷烟兽的身子捆着,成不了人。
云策也很想成为一个纯粹的人,可是,在啃了第一口龙蛋壳之后,想做一个纯粹的人,也就成了一个纯粹的梦想。
不过,云策也不后悔,当时如果不啃敖丙给的龙蛋壳,自己没可能在那场严苛的宇宙旅行中活下来。
也就没有啥以后了。
都说人活着,其实就是在负重前行,云策觉得自己背负的责任太重了一些。
霜华月的落霜冷的刺骨,昨日刚刚翻开的土地蒙上霜之后,就白一片。
奴隶们起来的很早,他们在广袤的土地上排着队,用耙子,用手,把翻开的土地里的植物根系一一的扯出来,有时候还会遇到石头,这东西同样需要捡拾出来。
等土地里的虫子被严寒冻死之后,土地就需要磨平,然后,再犁开,再磨平,最后才能下种子。
看着一个事业从无到有的出现,对于人来说,就是人生旅程中最大的一场奖赏。
红姑娘的信鸟降落在云策肩膀上的时候,沉甸甸的,打开红姑娘亲笔写的信,他才知道,这个女人也在干他现在正在干的事情。
跟云策一样,都是在没有社火保佑的土地上干这些事情,出云州没有了社火之后,气象非常的不稳定,即便是这样,红姑娘也正在组织那些没办法离开出云州的人种地自救。
社火没了,荒野采集的危险程度急剧上升,荒原上不仅仅多了很多的毒虫,更让人害怕的还是猛兽,它们很多都是来自亘古的荒原,红姑娘在这封信里告诉云策,她的人在出云州,见到了传说中的猛兽‘狞’。
大汉所在的这颗星球到底有多大,至今都没有一个定论,别看大汉疆域纵横数万里,对于疆域外边的事情,大汉人知之甚少。
阻挡大汉向外探索的不是沙漠,就是海洋,要不然就是崇山峻岭与,林莽,霍王执政时期,不是没有勇猛的大汉使者举着使节离开大汉向外探索,想要如同张骞一般凿空西域,在鬼方众的另一边找到同盟,继而合力将鬼方众铲除。
可惜,派出去的使节没有一个回来。
后来,虽然也零星派出去了一些使节,随着这些使节的杳无音讯,到霍王执政后期,就不再有使节派出了。
出云州社火消失,‘狞’这种传说中的猛兽出现,云策觉得,这应该是大自然对大汉的反噬。
毕竟,灾难,无常,才是大自然的主旋律,平和,富足才应该是短暂的,而大汉富足的时间太长,太长了。
这非常的不正常。
地球上有句话叫做‘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其实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生于安乐,死于忧患。
就是字面上的解释,不接受更深层次的释义,总之,只要你活着,不论是忧患,还是安乐,你都必须经历,必须品尝,如此,你的人生才算圆满。
云策也没有看穿迷雾的能力,或者说,世界上所有人都没有看穿未来迷雾的能力,只是在经过不断的试错之后,才能逐渐掀开未来的面纱。
挺好的,至少红姑娘开始尝试了,她尝试在没有社火庇护的环境下求活,也准备在没有祖火庇佑的情况下跟大自然决战。
这就是勇气,云策非常的钦佩。
就是不知道红姑娘裴川他们背后的人会不会支持他们这样做。
太阳出来的时候,雾气就会消散,大地上的白色霜华也会消退,等太阳彻底升起来之后,那些劳作了一早上的奴隶们,就能安心的享用属于自己的一份早餐。
屯垦营地里的早餐其实还算丰富,一大碗豆子磨碎之后制作成的浓稠的豆浆,两条巴掌长一寸宽半分厚的咸肉,这东西被煎锅煎一下,就变得酥脆,加上咸菜后跟草饼卷一起,一份就能让一个成年人吃饱。
十人长的餐盘里还会多四分之一块蛋饼,别看只有四分之一,可是用来制作蛋饼的蛋非常的大。
“┗|`o′|┛嗷~~”
远处传来猛兽弃的怒吼,声音里充满了愤怒,正在吃饭的奴隶们并不惊慌,抬头朝声音来处看一眼,就继续低头吃饭。
这没有什么好稀奇的,毫无疑问,是主人又抓住了一头弃,主人喜欢把抓来的猛兽用链子锁起来,拴在农场领地的边缘,用来震慑其它想要进入领地吃人的猛兽。
如今,这样的猛兽,已经被主人抓住了八只。
云策将铁链的另一头砸进巨石里面,被铁链锁住的弃,用力的挣扎两下,就认命的趴伏在巨石下,像是已经臣服了。
如此轻易就臣服?
云策是不信的,他举起钢丝拧成的鞭子,冲着刚刚抓获的弃没头没脸的砸了下去,弃果然又开始反抗了,张牙舞爪的吓唬云策莫要靠近。
钢鞭抽在弃的脑袋上,把它顶门上的毛都抽掉一片,弃用爪子抓一下痛的似乎已经不存在的脑袋,第二鞭子又继续抽下来,弃只有四只爪子,没办法护住它庞大的身体,在云策抽了百十鞭子之后,弃就像一团烂泥一样趴在地上不敢动弹。
“别看这家伙的武力不是顶级的,可是呢,这家伙受伤后的复原能力算是比较强的,我已经从骨髓里抽出来不少的试剂,你有功夫的话,就尝试一下。”
云策摇摇头,拒绝了狗子的建议,自从啃过龙蛋壳让身体发生变异之后,云策就对任何生物药剂充满了警惕。
“搜索看看,我想抓一头兽王来看门。”
“没有,至少附近没有,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想,我觉得野兽变异进化似乎跟社火,祖火有关,你在出云州也看到了,被社火笼罩的大部分区域中,荒原就占据了绝大多数,加上出云州人口少,土地广袤,进入社火笼罩范畴的野兽就多。
在概率学还有用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是社火,是祖火催化了野兽成精这样的事情。
说起来,出云州才是精怪出现最多的地方,你还记得那些狗头人跟猪头人,熊头人吗?
它们的力量并不算强大,可是,它们的进化进程却快的惊人。”
云策闻言停顿一下道:“社火可以促进进化?”
狗子嘿嘿笑道:“两条腿站立比四条腿站立还要稳当吗?四条腿跑路不如两条腿跑的快?
你想想,那些狗头人,猪头人,熊头人它们为啥一定要用后腿站立起来?在荒原上你也看到了,两条腿的猪头人,熊头人是跑不过野猪跟野熊的。”
“你的意思是说,它们在学习人类的进化过程?”
“对啊,要不然一头猪干啥要站起来?它们的后腿那么短……”
这一次云策没有回答,而是提起钢鞭,又朝眼前这头猛兽没头没脸的砸了下去,直到它彻底的失去了任何反抗的力量,还把柔软的肚皮露出来表示臣服,云策这才收起钢鞭,去了下一个狩猎地。
最近,荒原上来了一万多头食物,无数的猛兽纷至沓来,准备在这里进行一场狩猎。
就连狗皮子也不远千里而来,想跟在猛兽后面吃一点残羹剩饭。
直到云策一个人提着一柄钢鞭出现在荒原上的时候,狗皮子就嗅到来自这个食物的威胁,它们纷纷后退,却退的不远,把躲藏在它们身后的猛兽纷纷露出来。
这应该是一群高级猛兽间的战斗,跟它们狗皮子没有半点的关系。
直到云策用手里的钢鞭抽碎了七八头猛兽的脑壳,狗皮子就仰头朝天空嚎叫一阵子,原本有些规模的狗皮子群就纷纷散开了,重新变成了游弋在荒原上以腐肉为食的个体。
(本章完)
第151章 来了一个很好的凯子
第151章 来了一个很好的凯子
刚刚开始的时候啊,是荒野里的猛兽来找云策,它们以为只要干掉云策这头看门狗,看门狗身后就有一万多头可以吃的美味食物。
后来,发现打不过云策,还被他抓住,用铁链子拴起来。每天都要被这个人用钢鞭抽打,抽打的骨断筋折,抽打到不敢再有任何的反抗,就会被这个人放掉。
每一个被放生的猛兽,在解脱桎梏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逃离云策所在的地方,且头都不敢回。
云策在打退了第一波兽潮之后,就利用狗子的能力,缀着那些逃亡的猛兽,找到它们的老窝,把它家族中别的没被云策揍过的猛兽提出来用钢鞭再揍一次,即便是还未成年的猛兽,也不放过。
一窝窝的找,一窝窝的揍,看到肉质鲜美的就杀死吃肉,遇到皮毛柔软就剥皮,等隆冬月降临的时候,屯垦农场附近,已经见不到任何的猛兽了,就连狗皮子也躲得远远的。
进入长城以北,云策就觉得自己彻底进入了那个‘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洪荒时代。
据说,远古的先王们,要把威胁百姓的猛兽驱逐的远远的,还要把毒虫一条条的捉住,剥掉它们的皮制作成鼓,然后敲打这些鼓,让猛兽毒虫不得伤害聚落里的人。
看到这段历史的时候,云策还以为这就是一种说法,直到轮到自己在荒野中要建立自己的领地了,他才发现,自己正在干远古先王们曾经干过的事情。
就像历史轮回一样,有着极为清晰的渠道,你只能按照这条渠道走。
隆冬月的第一场雪落下来了,也就把整个天地给封锁了,娥姬看着云策骑着枣红马从漫天的飞雪中走进视线。
她就大声的呼唤着,大笑着,甩掉麻烦的大氅,一头钻进风雪中,粗暴的按下枣红马倔强的头颅,然后就踩着它的脑袋,脖子,最终扑进云策的怀里。
“有礼物吗?”在搬着云策的脑袋狠狠的亲吻一下,娥姬立刻就开始讨要礼物,毕竟,十五天没在一起了,她很想知道云策有没有想她。
“有!”云策说着话,从背后的马包里抽出一张洁白无暇的巨大皮子,放在娥姬的怀里,随口一吹,皮子上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漩涡,这是顶级皮张的标志。
“鞣制之后会更好,可以把我从头到脚包起来,咳咳……”娥姬抱着这张只刮过油脂的皮张,也顾不得腥臭,深情地嗅嗅,被刺鼻的味道呛了一下。
云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的皮张,只知道自己正在用钢鞭抽打一头弃的时候,这家伙就站在不远处,模样很是不善。
云策想要抓它,这家伙却跑的飞快,要不是枣红马从斜刺里杀出来撞在它的身上,说不定就会被它逃走。
有这样一身皮毛的家伙,云策自然舍不得用钢鞭抽打,而是在剥掉它的皮张之后,就饶了它一命,毕竟,在剥皮完毕之后,它还活着。
野兽的世界里,从来都没有仁慈可言,至少,云策相信,如果自己落在这个家伙手里,它一定会细细的品尝他身上的每一块肉的滋味的,绝对不会出现放自己活命这么荒唐的事情。
隆冬月的荒原,除过在晴朗的日子里捡拾柴火,绝大部分人都进入了冬眠状态。
以前奴隶们也有冬眠,那个时候的冬眠就是真的在冬眠,因为不干活,食物的配给很少,在寒冷的隆冬月里,他们只能依靠消耗自己存储的不多的脂肪应付这个冬天。
云策的营地里虽然也减少了食物配给,不过,是从三顿减少成了两顿,不仅仅是奴隶们在减少,云策的食物也同样在减少。
在食物相对充沛的情况下,除过睡觉就没啥娱乐活动的屯垦营地里,很快就有大批的妇人怀孕了。
云策回来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就让娥姬把孕妇的两顿餐食,恢复成了三顿。
“这样做,会有更多妇人怀孕的。”娥姬对那些吃起饭来没够的孕妇很是有意见。
云策喝一口豆浆,把碗放下来,轻声道:“没关系的,我们的粮秣还算充足,井口关最近也有商队运送来了大量的草粮跟豆子跟我们换猛兽的兽皮,我跟张敏打的猛兽,足够应付了。”
娥姬伸长脖子朝窗户外边看一眼道:“住在这里的小孩子,哪怕最小的孩子,也不再哭闹着找母亲了。”
云策道:“不是我们要隔绝母亲与孩子的联系,而是要隔绝愚昧,要隔绝这个世界上流传的所有恶习。”
“给小一点的孩子准备丰富的吃食,给大一点的孩子寻找教书的老师,还要教导他们爱干净,要早睡早起,郎君,这样做真的可以教导出一批很厉害的人才来吗?
还有啊,冯安说了,你拿给他的书本上的很多内容,他都闻所未闻,更看不懂,如何教这些孩子呢?”
云策舒服的将双脚放在娥姬丰腴的大腿上,长出一口气道:“冯安,粱昆他们两个自然是要先学的,等他们学的差不多了,就可以教那些孩子了,放心,都是一些简单的算学,物理,几何学问,他们两个自称是英才,由浅到深,自然会掌握的。
把一切交给时间,时间长了,道路自然就通了。”
两人正在温暖的房子里说闲话,张敏带着一身的风雪从外边进来,见云策跟娥姬的旖旎模样,顿时就火冒三丈,甩掉身上厚重的大氅,再踢掉脚上的靴子,一个跨步就上了床榻,不由分说骑在娥姬的身上,就把她冰凉的双手塞进娥姬的怀里取暖。
在没有小奶狗加上张敏用了一点武力的情况下,娥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只能之哩哇啦的被张敏欺负。
云策见张敏如此长气,就忍不住道:“井口关那边发生什么事情了?”
张敏狠狠的捏着娥姬的胸口,转过头对云策道:“吴彤在百忙中筹集了很大的一批粮秣,希望你能押送这批粮秣走一遭铁围关。”
云策把娥姬从张敏身下拽出来,摇头道:“我们这里唯二能拿得出手的人,就是你我,他为何要选我去,而不是让你带队?”
张敏有些沮丧的靠在云策的怀里道:“铁围关附近总是有鬼方众的游骑,我可能打不过。”
“以前,铁围关的粮秣都是谁送去的?”
“内地的军队送到长城守军这里,再由长城守军派出大部队送到铁围关。”
“长城大都督赵书虽然跑路了,可是呢,长城上还是有很多很多忠诚的军队,为啥不让他们护送呢?”
张敏仰起头贪婪的吸着云策脖颈,半天才含糊的道:“他们经常把物资弄丢,十次中能有两次安全送到就已经很难得了。
很多时候啊,我们都搞不清楚,长城守军到底是把这些物资给吞了,还是真的让鬼方众给劫掠走了。”
“所以,吴彤宁愿相信我这个外人,也不肯相信长城守军了?”
张敏低头看看自己已经被娥姬扯开的胸襟,对于暴露在云策眼下的那对雪丘毫不在意,侧过身抱住云策的腰身道:“郎君不妨去铁围关看看,如果不是铁围关真的缺少粮秣,他也不会这样做。”
云策摇头道:“去不得啊,只要这一次去了,以后,井口关到铁围关之间的运输,就会永久的落在我们头上。
吴彤手下没有人才这件事我是不信的,他之所以提出来,就一定在队伍中暗藏了不少的高手,他目的在于让我们接手以后的粮秣运输任务,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旦种出来了足够多的粮食之后,他们就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让我们直接把生产的粮食运送到铁围关去。
我们跟铁围关之间只能有交易,不能白送。”
张敏讶然起身,拢一拢衣襟,瞅着云策道:“郎君是说,这又是吴彤的一次试探?”
云策笑道:“看看我是不是有通过粮秣供应,拉拢铁围关守军的事情发生。”
张敏摇头道:“铁围关守军各个志向远大,之所以出现在铁围关都是为了家族的荣誉,个人的荣耀,不会跟长城守军一样,因为一点小恩小惠就投靠谁。
所以,郎君这一次不去?”
云策摇头道:“必须去一次,也让我见识见识你口中的仁人志士,也让我考察一下铁围关真的就那么坚不可摧。”
张敏重新把身子倒在云策怀里道:“郎君不会失望的。”
云策用肩膀顶一下快要睡着的张敏道:“啥时候走?”
“粮秣由羽林护卫,带队的是一个校尉,听说是丘壑州曹氏的大公子,这一批粮秣,也是曹氏在丘壑州筹备的。”
云策皱眉道:“如此说来,我就是这个曹大公子的保镖护卫是吧?”
张敏笑道:“吴彤的命令里说的很清楚,一切以你为尊。”
云策无声的笑了一下,在张敏的鼻尖点一下道:“粮秣是人家的,军士是人家的,我一个人到了军营,你觉得谁能听我的呢?”
(本章完)
第152章 出门在外,身份跟人设都是自己给的
第152章 出门在外,身份跟人设都是自己给的
曹锟见云策的时候,他对此人的观感极好。
主要是这个留着一点小胡须的青年男子身形挺拔不说,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这种笑容一看就是从小训练过的,目光落在谁身上,都能让你感受到他发自内心的真诚与友善。
如果只有这种勋贵子弟招牌式样的笑容,还不足矣让曹锟看重一个只有大夫爵的青年。
真正让他看重云策的是他身上那一套旧铠甲,这套铠甲虽然很旧,胸甲,肩甲,有很多的划痕,有些地方明显凹陷下去了,这不是来自重武器的锤击,就是来自强弩的攒射。
铠甲很旧,质量却很好,上面的每一道痕迹,都是战斗中留下来的。
他提着一杆同样有一些年岁的马槊,槊杆上缠绕的绳子很多地方都绷断了,修补的痕迹很明显,另一侧的腰间挂着一壶羽箭,肋下还挂着一柄弧度很小的细长弯刀。
最让曹锟惊讶的是云策背后的那匹雷烟兽。
雷烟兽曹锟自然是见多了,他自己骑乘的也是一头身形极为高大的雷烟兽,甚至比云策身后的雷烟兽还要大一圈,高一等。
可是,他的雷烟兽就像一尊雕塑一样死梗梗的杵在他身后,云策身后的雷烟兽就活泼的太多了,一会把大脑袋搁在云策的肩膀上,一会又咬着云策的衣服打响鼻要吃的,最过份的是这头雷烟兽见主人跟自己谈话时间上了不理它,就用大头一下一下的撞击后背。
这是一个谦虚的世家子,也是一个究竟战场的武士,同时看他至今还骑着一匹没有被兽监处理过的雷烟兽作战,这足以说明此人心地善良。
曹锟觉得这样的人很适合成为自己的朋友。
“既然少府有令,从井口关到铁围关这一路上粮秣的安危,就系在云大夫一人的身上了。”
见曹锟这么说,云策笑道:“曹兄这是羞臊在下呢,如果说曹兄还看不出来在下是来跟着混功劳的,云某是一定不信的。”
曹锟故作惊讶的道:“啊?这军令上……”
不等曹锟把话说完,云策就上前一步拉住他的手道:“不敢欺瞒曹兄,前些日子小弟立下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功劳,吴彤少府本想拉扯兄弟一把,结果,在下昔日立下的那些微功还不足矣让在下一飞冲天。
少府听说曹兄大义,为铁围关筹集了一大笔粮草,在下若是能帮助曹兄安全将粮秣送达铁围关,如此,身上的功勋也就够了。
说起来,是曹兄给了在下继续建功立业的机会,这一路上但有所使,请曹兄千万,千万莫要客气,在下此次前来就是攒功劳来的。”
曹锟听了云策的话非常的开心,反握住云策的手道:“这一路上还请云兄多多支持。”
站在城关上的张敏跟娥姬眼看着城关下的两人谈笑言欢的,娥姬就不解的道:“郎君为啥要穿这一身旧铠甲,还跟自己不喜欢的人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
张敏叹口气道:“他这一身穿戴,正是铁围关里最受人欢迎的一身穿戴,再加上他有着别人一点都不具备的内在本事,这一次去铁围关一定会结交到很多很多的朋友的。”
娥姬又道:“这个曹锟呢?一看就是一个没本事的。”
张敏道:“郎君不想没完没了的给铁围关送粮秣补给,打算看看这个曹锟能不能代替他完成这个任务。”
“如果可以呢?”
“郎君就打算以后在井口关卖粮食给这个叫曹锟的,这样曹锟就不用从遥远的丘壑州运粮了,咱们种出来的粮食也有了出路,岂不是好事一桩?”
“嗯嗯,这就对了,郎君真的很聪明。”
张敏很想说这不是聪明,是狡猾,是猥琐,只是念着云策马上就要远行了,不好的话也就说不出来了。
曹锟立功心切,完全没有看上眼前这座小小的井口关,从城关里穿城而过,片刻光阴,长城以北的荒原,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雷烟兽的蹄子踩踏在厚厚的荒草上,曹锟看过了荒原,由衷的对云策道:“这里才是男子汉打仗的立功之所。”
云策笑着点头道:“曹兄此言当赞,是真男子就该走出社火,祖火的庇佑圈,与最真实,最凶猛的敌人作战,且能战而胜之,方不负大丈夫之志。”
一路上,云策化身一个合格的向导,不断的给曹锟介绍这一带的山川地貌,尤其是说到清水河的时候,重点说了这条河流到了隆冬就会有短暂的结冰期,而且因为河流很浅,会冻得结结实实,运粮队完全可以沿着河流一路北上……
云策只提出建议,接受不接受在曹锟,云策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做什么喧宾夺主的事情。
荒原上的道路崎岖难行,即便曹锟此次选择的拉车的大角马都是膘肥体壮之辈,在车轮经常陷入草地的情况下,云策提出来的建议,在曹锟派人打探过之后,欣然从之。
“如此说来,云兄此次来长城以北竟然是为了屯垦?”
云策点点头道:“曹兄有所不知,我大汉物阜民丰,本不用屯垦,只是铁围关太靠北了,这里可不是富饶的丘壑州,随便在野外采集就能收到足够多的粮秣。
曹兄脚下的草皮,如果掀开,就能看到很多僵硬的毒虫,别看这些毒虫如今都处在僵死之态,等到第一声春雷炸响,这些毒虫就会再次活过来,让这一片水草丰茂之地,变成人类不可踏进的毒虫之地。
采集不可行,自然只好费时费力的屯垦了。”
见云策跟自家大公子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有关荒原经验的话,原本紧紧跟着自家大公子的一个中年人,就刻意的停下了马步,等两人走出十来步,这才重新跟上。
见老管家离开了,曹锟忽然问云策:“云兄,你可曾与鬼方众战斗过?”
云策沉默片刻轻声道:“作为兄弟,我很希望咱们这一次可以在不遇到鬼方众的情况下,平安将粮秣送到铁围关。”
曹锟回头看看老管家又问道:“鬼方众很厉害吗?”
云策叹息一声道:“很厉害,却也没那么厉害,主要是他们悍不畏死的战法,让人非常的头疼。
曹兄,你见过为了砍你一刀,就对你砍他脑袋的刀视而不见的敌人吗?”
“啥,为了砍我一刀,就不管我枭首一刀?”
“没错,脑袋被你砍飞了,还冲你笑呢。”
曹锟冷笑一声道:“老子身着宝甲,拼着被他砍一刀,也要把他枭首。”
云策摇头道:“万万不可,天知道那个鬼方人存着什么鬼蜮心思,万一这一刀真正伤害到了你,那才是拿自己的命去换一条不值钱的命,曹兄,这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亏了。”
明明距离他们十步远的曹氏管家忽然道:“云公子说的极是,公子,一旦在铁围关周围遇到鬼方众,公子务必谨慎。”
被老管家教训了,曹锟有些难堪的道:“这是家里的老仆了,家父都对他礼敬有加。”
云策叹口气道:“其实啊,听家里老仆的话还好,无论如何,他不会拿鞭子抽你,拿板子打你,用链条抽你,要是被爹老子教训……我在长安听说有用狼牙棒的。”
曹锟有些心虚的瞅着云策道:“你挨过?”
云策斜了曹锟一眼道:“说的好像你没挨过一样。”
“嘿嘿嘿,这辈子唯一挨的打,全部来自家父。”
“哈哈哈哈。”
老管家听着前面两人交流被长辈殴打的事情,就笑着对武士首领道:“是一个家教很好的世家子。”
武士首领同样笑道:“等遇到鬼方众了,某家不求这两位公子建功立业,只求他们能在武士们的保护下平安无事。”
老管家摇摇头道:“咱家公子可能是这样,那位云姓公子可不是战场上的雏鸟,你看看他身上的甲胄,就该知道,他是经历过恶战的。”
终于走完了漫长的一天,云策离开车队,不久之后就提来几头小兽,在水边剥皮清洗之后,用调料腌制了一阵,就放在炭火上烧烤。
曹锟凑过来道:“这是啥?”
云策笑道:“你今天有口福了,这就是铁围关人津津乐道的疾风兽,我刚才出去的时候,没想到能遇上它。”
曹锟闻言,激动的道:“疾风,疾风,暖我衷肠,疾风,疾风远飙轻扬。才叔,才叔,过来看看,这是不是疾风兽。”
听见曹锟大呼小叫的,那个被曹锟叫作才叔的老管家就凑过来,先是看一下云策剥下来的兽皮,然后嗅嗅刚刚放在火上的肉,就笑着对曹锟道:“公子,这确实是疾风兽的肉,想不到云公子还有弓猎疾风兽的本事。”
云策羡慕的瞅着曹锟道:“我跟你不一样,你有家人庇护,我只能靠自己,你也别羡慕我,不信,你问问才叔,每一样过人的本事后面,都是血泪。”
曹锟犹豫一下还是问道:“才叔,我也想弓猎疾风兽。”
才叔为难的看一眼云策,叹息一声道:“想要猎杀疾风兽,至少要把弓术练习到手比眼快的地步才成。”
(本章完)
说两件事情
说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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孑与2拜上。2025,7,30
(本章完)
第153章 优秀的少年模板
第153章 优秀的少年模板
云策的箭术还没有好到可以猎获疾风兽的地步。
狗子可以,所以,也基本上等于云策可以。
狗子能做到的事情,曹锟家的老管家也能做到,甚至做的更好,因为,他猎获的疾风兽,伤口在眼睛上,皮毛完整无缺。
疾风兽的肉其实是没啥味道的,不过它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很容易借味道,跟鸡炖在一起就是鸡味。跟猪骨头炖一起就是猪骨头的味道,拿来烧烤,只要你厨艺足够好,就能烧烤出你期望的复合调料味道。
婴儿豆是云策见过味道最好的豆子,这东西跟疾风兽的肉炖在一起之后,婴儿豆里面的油脂受到高热之后,就会逐渐沁出,恰恰疾风兽的肉基本上没啥油脂,满含清香的植物油脂跟疾风兽的肉融合到一起之后,疾风兽的肉味就立刻提升了两三个档次。
曹锟开始吃的是烤的疾风兽,后来,跟婴儿豆一起炖煮的疾风兽熟透之后,烤的疾风兽肉,他就一口没碰。
老管家在一旁看的很清楚,云策这个年轻人面对有着雄厚家世的曹锟,并没有露出什么谄媚的神情,也没有过度的讨好曹锟,甚至在曹锟放下烤肉,开始吃炖肉的时候,脸上还流露出那么一丝丝的得意。
只有在曹锟受到曹氏诸人极为周到的伺候的时候,他才会有少许的失神,不过,他很快就恢复过来,自己架设好帐篷,自己喂雷烟兽,晚上休息的时候,雷烟兽还会把大头塞进帐篷里陪他。
“听说他带着全家来到长城以北屯垦。”
“嗯,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变故,能让一个养尊处优的世家公子,带着全家离开生活优渥的长安,来到这片社火都照顾不到的荒原。”
“最近长安那边可不太平,大司马与皇帝的争斗愈演愈烈,如今,长城大都督赵书也参与进去之后,后面的局势就很难看清楚了。
像他云氏这种已经落寞的寒门,确实不宜继续留在长安,在巨蟒翻身的时候,就算他们不去招惹人家,也会被巨蟒波及到。”
“这样看起来,这位公子的选择看似荒唐,实则睿智。”
“你只看到他带着家族逃离长安,保全自身,却没有看到第二点,他来长城以北屯田的时机选择的太好了。
如今,铁围关缺粮少食,长城大都督赵书又擅离职守,在这纷乱的时刻,如果此子真的能在荒原上屯垦出一个结果来,哪怕只能少量供应铁围关所需,等长安的纷乱平息,论功行赏的时候,怎么都缺不了他的那份功绩。”
“啧啧啧,看不出来啊,年纪轻轻的就有如此见识……”
云策把帐篷扎在运粮车队里,这样,就跟曹氏的人马混为一体,却又有些分明,不靠近曹锟说明云策没有攀附之心,靠近运粮车,说明云策在乎此次运粮的成果,这样的态度,也最容易被曹氏接受。
天亮之后,云策就骑着枣红马为车队开路,其实也没啥好开路的,车队行驶在冰封的清水河上形成了一条长龙。
云策立马河岸上,俯视着绵延十里的车队,忍不住对身边的曹锟道:“真正的大手笔啊。”
曹锟骄傲的道:“没啥,铁围关最重要。”
曹锟如此说,就说明这一次给铁围关运送粮食等物资,曹氏并非如同曹锟说的那样轻松,绝对是一次剜肉之举。
否则,也不会派曹锟这个曹氏大少爷亲自来了。
铁围关距离井口关也不过千里之遥,沿着清水河溯流而上,一路缓坡,坡度不大,冰面也算平坦,只是一抬头,就能看到看到未走完的河道跟天连接在了一起,整条清水河如同一道从天上铺下来的匹练,似乎只要沿着这道匹练走,就能走到天上。
云策准备回程的时候不骑枣红马了,而是想制作一个大爬犁,带着枣红马一路从高原滑到井口关,想来一定很刺激。
河道两边都是护卫粮车的武士,河道里是拖成一条长龙的粮车,为了防止有的大角马陡然摔倒,曹氏的老管家下令把所有的马车都连在一起。
对于这些事情,云策是不理睬的,说句大实话,这个世界的马车运输技能,远超地球马车时期。
加上拉车的牲畜也比地球猛不少,不论是载货量,还是送货距离,都不是地球马车时代能比拟的。
这本身就跟他们不擅长农事只擅长采集有关,运输是一个调配有无的过程,运输业发达一些,也是理所当然。
“鬼方人就埋伏在左边的那道林子里。”
已经蓄势待发两天的狗子忽然对云策道。
云策道:“再等一会,我不可表现得过于警觉,第二或者第三个发现敌踪应该是最能让所有人接受的。”
“为啥啊?”这种人情世故方面的事情还不是狗子能理解的。
“告诉你吧,人人都希望自己是第一,可是呢,作为管理者,恰恰没人喜欢第一名,如果第二,第三名与第一名的差距不大的话,那些管理者的首选不是第二,就是第三。
第一,多少有些锋芒毕露了。”
“这是一个很恶心的道理。”
“是很恶心,所以一般都不说出来。”
云策在脑子里一边跟狗子说话,一边驱使枣红马占据一定的有利位置,这样,当自己勇猛无俦的冲杀出去后,还能留一个很帅的背影给曹锟看。
“右边的林子里也藏着不少的鬼方人,看样子,你们这次运粮的事情,人家早就知道了,就等着你们送粮食过来呢。
“帮我找出最具价值的目标。”
“那你还是留在这边,这边的林子里有一个领头的,应该是他们的首领,不过,人家手里的锤子,比你的脑袋还大。”
“这种层次的鬼方人是不是跟张敏一样,都锻炼出来了所谓的气?”
“你的意思……”
“你没猜错。”
“你的道德感真的很低啊。”
骑着雷烟兽走在队伍前端的老管家不知为何突然死死的盯着路边的林子,跟随在老管家身后的武士首领立刻举手,车队也在武士首领举手的那一刻就停止了。
一队骑兵离开队伍,迅速向树林靠近,云策也混杂在其中,没有太靠前,也没有太落后,属于臃肿的中段。
“嗷呀——”
林子里有人陡然发出一阵整齐的怒吼,紧接着,云策就看到十几个车轮大小的镂空飞轮就从树林里被人丢了出来。
飞轮飞行的速度很快,旋转剧烈不说,还发出狂风呼啸的声音。
云策眼看着一枚飞轮在斩断了一头雷烟兽的脖颈之后,顺便把马上的骑士斩成两截,这才无力落地。
飞轮是平面扑过来的,攻击面积很大,最前方的骑士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纷纷被斩于马下。
等云策面对飞轮的时候,这东西已经没啥力气了,用马槊把飞轮砸在地上,枣红马猛地向前一蹿,云策此时就成了所有骑兵的排头兵。
云策的表现落在老管家的眼中,见云策在遭遇重大损失之后,没有回撤,而是越众而出,在这个艰难的时刻充当排头兵,满意的对守在他身边的曹锟道:“这种人是可以托付大事的。”
就在老管家在评论云策的时候,他此时已经看到了张敏口中的鬼方步卒。
根据张敏的说法,鬼方步卒身身强力壮,且身披重甲,箭矢不能伤,刀剑不能成其害,只有马槊这等破甲武器,以及锤子,棒子一类的重型武器才能伤害到他。
张敏的经验不适用于云策,因为他的力气很大,比十个张敏加起来的力气还要大,所以,他抡起马槊,把这东西当砍刀用,果然,力气大就有好处,云城的将近两尺长的槊刃,如同切豆腐一般的,就把挡在他面前的一个鬼方众劈砍成了两瓣。
路过尸体的时候,云策特意查看了一下,发现刚刚被他杀死的鬼方步卒,虽然皮肤发黑发绿,内脏已经跟汉人没啥区别,心肝脾肺肾样样周全,看不出差别来。
“嘿发——”
云策看着那个每发一次力气,就要大喊一声的鬼方头领,示意其余的骑兵继续搜索,这个家伙留给他处理。
远比云策脑袋大的流星锤裹挟着风声,朝云策的面门砸过来,这要是被砸中,云策觉得自己的脑袋说不定会像锤子砸西瓜般的炸开。
于是,云策腾出左手,就抓住了那颗流星锤,于此同时,狗子银亮亮的触手就沿着流星锤的锁链一头扎进了那个鬼方人的身体。
在外人看来,自家的一位年轻将军正在跟一个雄壮的鬼方人角力,一个在马上,一个在地上,转着圈子,弄得尘土飞扬的,像是棋逢对手短时间里分不出高下。
云策找了鬼方步卒中最厉害的一个战斗,其余的骑兵就冲着刚刚从树林里跑出来的鬼方步卒作战。
曹锟看到混乱的战场,尤其是打的尘土飞扬看不清场面的云策,他脖子上青筋暴跳,冲着老管家嘶吼道:“我不管,我就是要战斗!”
(本章完)
第154章 倾心相交,无所谓高攀
第154章 倾心相交,无所谓高攀
老管家哼一声,两个武士就把曹锟夹在中间,雷烟兽的力气很大,让他动弹不得。
云策这边的战场虽然厮杀的极为激烈,老管家的目光却一直都落在河对岸,在那里,一群端着强力弩箭的伏兵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敌人冲上来呢。
云策见狗子的银白色触手变成一个吸水管,正一口一口的吸着什么东西,导致银丝上,一疙瘩,一疙瘩的很是骇人。
“你还是不要问了,我担心你的道德触底反弹,然后禁止我这样做,不过我告诉你,这是给你养的那三千多个小崽子准备的。
张敏他们所说的气,最艰难的部分其实就是感应到气,现在,我把这家伙的精华全部给吸出来,到时候植入到小家伙的身体里,他们的身体自然就有了气,不用费大量的时间去感受气的存在。”
云策一边把流星锤往过扯,一边对狗子道:“那就多收点。”
“也没多少了。”
等云策拖着流星锤把那个鬼方首领拖到面前的时候,这个原本脸色发黑,发绿的家伙,脸色居然有些苍白。
两只大眼睛快要凸出来了,嘴巴翕张着似乎在说话,却没有声音传来。
“他说你是魔。”
狗子收回银丝的时候,顺便帮云策解说了一下。
云策抽出肋下的马刀,一刀就把鬼方人的头给砍了下来,等头飞起来了,云策就用马槊扎上挑着,他答应曹锟,到时候弄一颗鬼方众的人头来研究一下。
不知为何,河对岸的鬼方众并没有杀出林子,寂静无声的,老管家也不敢轻易派兵进入林子。
河道左边的战斗结束的也很快,从林子里冲出来的鬼方众不算多,等云策击杀那个鬼方众首领后,林子里就没有鬼方众继续冒头了。
老管家明显是一个指挥经验非常丰富的将军,他没有选择跟敌人在这里对峙,而是趁着自家占据了一点上风的机会,下令粮车继续前进。
云策举着插着一颗人头的马槊盯着左手边的林子,在他身畔,是一群来自丘壑州的骑兵,他们已经开始把云策当成自己人了,一起虎视眈眈的盯着树林,只要林子里的敌人敢出来,他们一定会再次上前厮杀。
车队缓缓前行,当老管家跟曹锟经过云策他们的阵位的时候,就听老管家笑呵呵的道:“很好。”
云策回了一个笑容,然后瞅着被两个武士夹在中间的曹锟大笑道:“曹兄,你要的玩具。”
说罢,就把马槊甩一下,鬼方众首领那颗已经不怎么流血的脑袋就飞向曹锟。
这一次,老管家笑呵呵的没有阻拦,曹锟身边的武士也没有阻挡,任凭那颗血淋淋的人头被兴奋的快要飞起的曹锟抓在手里。
“这是一头十人将。”老管家继续给曹锟解说。
“啊?我看他威风十足,还跟云策打了好一阵子,原来就是一个十人将啊。”
老管家脸色阴沉下来,瞅着曹锟道:“能阵斩鬼方十人将的少年,就能与鬼方百人将媲美,即便是在铁围关也算是英雄。”
曹锟陪着笑脸道:“要是还要作战,我也能杀一个十人将回来。”
老管家脸色变得更加难看,盯着曹锟的眼睛道:“你看云策杀敌轻松,就像是吃疾风兽一样轻松,却不知他在背后吃过多少苦。
公子,你可以嫉妒那些家世比你高,地位比你高,甚至容颜比你高的人,唯独不能嫉妒云策这种人,因为他的本事都是用血泪换来的。”
曹锟摇头道:“我可没嫉妒他,就是也想上战场。亲自杀一个十人将,百人将,千人将啥的。”
老管家没管曹锟的嘀咕,直接对守在曹锟身边的两个武士道:“看好他,如果让他跑上了战场,不论公子战果如何,老夫都会杀了你们。”
两个武士闻言,就把曹锟夹的更紧了。
等粮车穿过这两片树林,鬼方众没有继续跑出来突袭,云策带着一群骑兵最后从树林子里撤出来。
他们没有紧紧的跟着车队,而是坠后两里地,这让一门心思准备找云策说话的曹锟急得抓耳挠腮。
“这叫断后斥候,在大军视线之内,是一种以自身安危为警讯的斥候常用的法子。”
老管家无视了曹锟手上的那颗人头,继续负责的给他讲述战场上应该注意的事项,同时也给曹锟解说云策的所作所为。
“为啥要拿自己的安危来当警讯?”
“为了大军的安全,如果他们遇袭,或者被敌军追上,一旦发生战斗,大军这边就会看到,同时做好应该的布置,两里地,重甲步卒冲锋太远,重甲骑兵冲锋则太短……”
离开树林之后,老管家就下令车队快速行驶,彻底离开山峦,树林,放眼望去,只见粗粝的碎石块,这才下令在这个叫作黑石滩的地方扎营。
有巨量的且装满了粮食物资的马车可以使用,一座车城很快就出现在了黑石滩上。
云策用草粮饼子卷了一些肉菜蛋,就着自己腰间的凉白开,靠着枣红马吃自己的晚饭。
曹锟从来没有吃过草粮,见云策吃的很是香甜,就要了一张饼子,学云策的样子在篝火上烤软,卷了一些肉蛋菜吃。
味道出奇的好吃,他又卷了一张饼子,亲自给老管家送了过去。
“老家伙整天唠叨,要不是看他年纪大了,我才不想听他的话呢。”
云策笑道:“知道你命好,就不用随时拿出来在我跟前显摆了。”
曹锟咬一口草饼吞咽下去后小声问道:“你觉得我能杀死一个十人将不?”
云策道:“吃完饭,我们较量一下,再给你答案。”
曹锟欢喜的道:“别让我,我最讨厌别人让我了。”
老管家缓缓地把曹锟拿来的草粮卷饼吃完,就对武士首领道:“黑石滩的晚上不可能安稳,这里也是鬼方众最适合的突袭地。
错过今晚,我们就要走进铁围关游骑的范围了,我觉得鬼方众不敢再继续深入了。”
武士首领远远的看着跟云策手舞足蹈的很欢快的曹锟道:“公子想上阵杀敌,想的快要入魔了。
我很担心,云公子会经不住公子的哀求,带他上战场。”
老管家呵呵笑道:“再过一会,公子就该知晓自己有几斤几两了,到时候应该就会熄灭了上战场的心。”
武士首领还是担忧的道:“人人都说公子武艺超群,人人心里都知道公子武艺不成,如果,连云公子都放水的话……”
就在武士首领还在担心的时候,就看见自家的公子被一枚流星锤砸的人都飞起来了,原本拿在手上的巨盾被那一锤子砸的碎裂成了八瓣,于此同时,云策控制的流星锤不断的轰击在曹锟的身上。
不论曹锟手里有任何武器。都会在下一刻被流星锤砸飞,而且,云策还会在曹锟武器被砸飞愣神的功夫,会把流星锤砸在他的身边,脑袋旁,胯下,肋下等地方,每一锤子都有开山裂石的力道,一时间,场地上黑色尘土弥漫,让人看不清楚里面的场景。
等云策收起自己的战利品流星锤之后,随着尘土满满散去,满身都是黑色尘土的曹锟一边咳嗽着,一边怪叫着从地上爬起来。
原本双手抱胸的老管家见曹锟黑漆漆的脸上出现了两道泪痕,就叹口气转身离开了,从一开始就知道的结果,也不知道自己在期盼啥。
“云兄,这就是鬼方众十人将的能耐。”
云策从旁边拉过来一个胳膊被包扎的严严实实的骑兵道:“你接了那个十人将一锤,说说感想。”
骑兵瞅着黑漆漆的曹锟道:“公子,属下骑在雷烟兽上,用骑盾接了一锤,人被砸下马,我的胳膊也折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打不过十人将是吗?以前你可不是这样说的,说我对阵千人将都绰绰有余。”
受伤的骑兵一张脸涨得通红。
曹锟不仅仅在训斥那个受伤的骑兵,手指还跟得了羊癫疯一般四处乱颤,不论手指指到谁,谁就会红着脸落荒而逃。
等曹锟洗漱完毕,再次干干净净的来到云策帐篷的时候,他正在给枣红马洗澡,曹锟没有打搅云策,等云策用清水冲刷了枣红马的屁股之后,这场给马洗澡的过程才算是结束了。
“别人都糊弄我,你干嘛不继续糊弄啊?”
“不敢,要是在井口关的话,我一定会跟你打的有来有回的,不让你的脸掉在地上。
可这里是啥地方,这里是黑石滩,是鬼方众跟铁围关经常较量的地方,就你那点武艺,我都不敢想象你挥舞着刀子杀向一名鬼方百人将会是一个啥模样。
说起来,你是我见过的勋贵子弟中,少数几个能让我觉得人还不错的存在,这样的人,最好继续活着,尽量的多活一阵子。”
曹锟似乎对战败这件事根本就没放心上,而是抓住了云策话语里的朋友二字大做文章,一个虎跳来到云策跟前,抓着他的手道:“你觉得我们是朋友了吗?”
云策瞟了曹锟一眼道:“是我高攀了?”
曹锟大笑道:“是我高攀了。”
(本章完)
第155章 温暖的榜样
第155章 温暖的榜样
曹锟的牙齿很白,笑容也灿烂,年轻人的精髓就在一双春水般的眼睛里,里面蕴含着所有的美好跟希望。
云策抓住了疾风兽,他羡慕,云策把疾风兽跟婴儿豆一起煮出来好味道,他喜欢,云策把战场上取来的敌人首级给他,他喜欢,最后,云策用一柄做工粗糙的破流星锤把他打的满地找牙,虽然心酸,终究还是佩服的。
所以,曹锟才是一个家教很好,心地善良的世家子。
夜晚寒冷不说,还无聊,云策就拿出来一个精巧的小炉子,坐上一个陶罐,往里面弄了很多的盐菜跟豆腐干,干肉,以及豆子。
曹锟的废话如同江河溃堤一般向外倾泻,云策偶尔回应一两句,中间还夹杂着杂烩粥的咕嘟声。
“这么说,云兄以后要在这片荒原里建立一座大城?”
“嗯,名字都起好了,叫作云城。”
“我记得你刚才说这座城里的人口应该超过百万?”
“这只是十年规划的要求,我还有十五年规划,二十年规划,每五年一个规划,且一定会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
“哦,我真的很期望看到在这座雄城。”
“你会看到的,我刚刚开垦了三十万亩田地,准备刀耕火种二十万亩,精耕细作十万亩,明年荷月之前,就能得到第一批收入。
到时候,我会把这里种出来的粮食卖给铁围关,再拿得到的钱财,继续招募人手,开垦更多的土地……”
“建立一座雄城的过程就这么简单?”
“没错啊,办事情本来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你以为会有多复杂呢。”
“不对啊,老家伙经常告诉我说,办一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谋定而后动,不能像你这样脑子一热就开始办事了。”
“那是他们太老了,人老了,胆子就小了很多,你想想啊,我就算失败了又如何?”
“对啊,仓促办事,一定会失败的。”
“失败了,就失败了,我还年轻,失败的起,了不起重头再来就是。”
“咦,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我们年轻,失败的起,了不起重头再来就是了,我以前怎么没想到,光想着如何一次性就把事情办成了。”
云策用木勺挖了一碗杂烩递给曹锟,自己也装了一碗慢慢的吃,寒冷的天气里,一口滚烫的杂烩粥入口,就算味道不怎么好,仅凭这口粥是热的,就非常的难得。
曹锟喝了一口粥,就停下手里的木勺,抬头看着云策,似乎有什么话难以说出口。
云策从马包里又找出一个木碗递给曹锟。
喜笑颜开的曹锟,立刻就从陶罐里挖了满满一碗粥,用袖子护着,朝老管家所在的帐篷跑去。
片刻,曹锟就回来了,快快的喝完粥,悻悻的对云策道:“老家伙骂我。”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宿营了,你还到处跑,按照军规,你该被砍头,而不是挨一顿骂。
看样子老管家这是把你托付给我了,现在,赶快披甲,我估计鬼方众快要袭营了。”
曹锟大喜,猛地跳起来道:“我能杀敌了?”
云策皱眉道:“还想杀十人将,百人将?”
曹锟连连摇头道:“杀小兵。”
“要是人家十人将,百人将装作小兵呢?”
“不会这么无耻吧?”
“会的。”
“那你能不能选一个真正的小兵丢过来让我杀?”
“滚——”
“好吧,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主意,我告诉你啊,老管家把最外围马车上的粮食统统换成了沙子,要是外围的车队被鬼方人夺走了,你莫要拼命去夺。”
目送曹锟离开,云策喟叹一声,就戴上头盔,戴好防刺手套,背上弓箭,提着马槊离开营帐,站立在最有可能遭到袭击的方位上。
云策明白,老管家这是拿自己给曹锟当榜样呢,不管自己是作战勇猛,死战不退也好,还是临阵脱逃,胆小如鼠也罢,都能给曹锟提供足够多的生活试验知识。
对曹锟以后的生活会非常的有用,毕竟,这是生与死的考验,得出来的答案逼真不说,还有足够的教育意义。
老管家已经预料到鬼方人今晚会来,他似乎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可是,当血月升起之后,老管家还是大吃了一惊,因为他忽然发现,高原上此时居然升起了雾岚,这些雾岚飘的很高,遮蔽住了血月,以至于大地非常的昏暗不说,还很容易产生重影。
“点火!”
随着老管家一声令下,百十个圆咕隆咚的灯球就被武士们丢出了车阵,灯球滚到百十步远就停下来了,一些灯球猛地爆燃起来,火光冲起两丈多高,明晃晃的火柱将周围照耀成了白地。
果然,就在火柱不远处,悄无声息的站立着黑压压的老大一片鬼方人,如果不是灯球照明,还发现不了这些黑乎乎的鬼方人。
“斥候完蛋了。”这是云策心头起来的第一个念头。
随即,就听到武士首领大声吼叫道:“弩箭,平射,三段击。”
命令中没有提及固定的军事单位,那就是说这道命令适用于每一个人,于是,云策取下弓箭,按照武士首领的要求,在一瞬间就完成了三连射。
借助还没有熄灭的火柱,云策清楚的看到,平射,三段击的效果不好,那些黑乎乎的敌人,手里居然有同样黑乎乎的盾牌,弩箭射击在盾牌上,在黑夜中闪出无数的火星,最终还是无功而返。
不过,也不能纯粹的说没有效果,至少,云策射出去的三枝羽箭就射死了三个体型粗壮,一看就是先锋的家伙,因为云策的箭在强弓的催发下,可以洞穿盾牌。
“弩箭,三段击,平射。”武士首领那个平淡的连平仄音都听不到的声音再次响起。
明知道这样的射击屁用不顶,为什么还要这么干?这个念头才从脑子里升起,就生生的被云策压制下去了,抽出三枝羽箭,又在瞬间就发射出去了。
一时间,战场上箭如飞蝗,到处都是羽箭破空的“咻咻”声。
三枝羽箭再次洞穿了三个先锋的咽喉,可是密集的“咻咻”声也太密集了,云策诧异的抬起头,就看到一片箭雨正从鬼方人的头顶落下。
看到箭雨,云策觉得自己学到了,用散兵们的羽箭进行平行射击,引诱对方将巨盾竖在面前,然后悄默出溜令弓弩手抛射,让箭雨对敌人形成更大的杀伤力。
果然,武士首领这一手计谋很成功,箭雨落在地上的时候,大量的鬼方众中箭,原本还有些完整的冲锋阵型立刻就被打乱了。
第一波箭雨已经造成鬼方众大乱,第二波箭雨自然很快就落下来了,这一次,重在杀伤。
就在云策以为这一波箭雨会有大收获的时候,就听鬼方众的军阵里陡然传出连绵不断的大喝。
“嗷哈,嗷哈,嗷哈……”
百十面寒光闪闪的破阵飞轮从军阵中被人高高的抛掷起来,这些飞速旋转的飞轮跟箭雨在空中碰撞之后,就把羽箭向四面八方推开,还有更多的羽箭,居然被飞轮给搅碎了。
云策瞅瞅已经扑到车阵跟前的鬼方众,大叫一声“列阵,刺击。”
喊完了,他首先就把马槊从专门留出来的空隙狠狠的刺了出去,感觉很是微妙,槊刃像是刺破了一件衣裳,或者说是刺破了一个水袋,几乎感受不到多少阻碍,等他收回马槊后发现,槊刃已经被血染红了。
太高深的武学在这个时候用处不大,了不起就是刺击的速度比旁人快,而每一次刺击,都能杀到敌人。
车阵,在大汉这边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对敌的那一边厚重的车厢高高的竖起,成为敌人的阻碍,自己人这边的车厢被放倒,很容易上下,这就给守卫部队占据了不少的高位优势。
云策隐约记得这种车阵作战的方式应该出现在汉很久后的时代,而不是大汉,在以后的时代,这东西还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作偏箱车。
虽然在战乱中可以进行清晰的思考很牛逼,云策还是,第一时间跳上了偏箱车,因为那些行动快如疾风的鬼方众,已经用盾牌跟人,在偏箱车的另一边形成了一座座的桥,已经有勇猛的鬼方众呐喊着沿着这道桥向偏箱车发起猛攻。
很麻烦,云策刚刚站在偏箱车上把一个粗壮的鬼方众挑起来砸在人桥上,下面就有鬼方人用长矛偷袭他。
于是,云策不得不把眼睛兵分两路,一路照顾右的马槊可以劈斩,挑杀敌人,另一路照顾着左手的马刀,将所有想要偷袭的敌人一一斩杀。
云策的武功比别的守军高的多,他不仅仅要守卫好自己的防守区域,还经常要照顾周围伙伴的防守区域,一时间,云策所到之处,鬼方众血流成河不说,还头颅滚滚。
接连杀了半个小时,云策不但没有感到疲倦,不知为何多少还有些心旷神怡。
“狗子我是不是有病啊,怎么越杀越兴奋啊?”
“嘿嘿嘿,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嗜血的,你们一家子都应该是嗜血的,面对尸山血海,别人会感到不适,你们则心旷神怡,你就是一个死变态。
不过也好,这世界,不变态,不疯魔不足以成事。”
(本章完)
月初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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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156章 旗鼓相当的战争
第156章 旗鼓相当的战争
最了解猪的人,一般都是杀猪匠,了解牛的人,自然是杀牛的,了解羊的人,必须是杀羊的,那么,此刻,最了解鬼方众的人,非云策莫属。
刀锋破开鬼方众的皮肤,筋膜,肌腱,跟骨头亲密接触后,搅烂内脏,一个鬼方众的生命之火就熄灭了。
云策觉得自己此刻杀人杀的如此毫无心理压力,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鬼方人从来没把自己的命当成一回事。
他们对死亡毫无畏惧,明明云策的马槊已经把前面一个鬼方众刺死了,后面马上就会跳出来一个新的鬼方众,云策连位置,姿势都不用换,只要把马槊再刺出去,就能继续收获一条鬼方众的性命。
云策忽然开始理解张敏为什么会把自己的弄得满身伤痕了,面对这种连自己生命都不在乎的人,杀多了,会手软的,更重要的是,你还不能退,一旦退开,他们就会更近一步,同时,你两边的伙伴也会在你丢失的位置上被攻击。
所以,不能退,即便是筋疲力竭了,也不能退,到了最后,就成了用自己受伤来换取杀死敌人的机会。
云策能感受到张敏当时的绝望,眼看着自己挨了一刀又一刀,杀死了一个又一个敌人,可是,敌人依旧在继续冲击她固守的地方……好像永远都杀不完。
张敏很绝望啊,云策就不这样,他的马槊很锋利,他的马刀很锋利,加上他的力气很大不说,好像还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所以,片刻时间,他护卫的四辆偏箱车下堆满了鬼方人的尸体。
这些尸体,几乎与偏箱车平齐,那些鬼方众不用再辛苦搭人桥,只要踩着尸体就能直接攻击云策。
渐渐的,云策挥出去的刀砍空了,原本,他只要右手马槊刺杀一个从右边攻击过来的鬼方人,就必须向左边挥刀,在他挥出马刀后,那里就应该有一个不怕死的鬼方人出来补充。
一刀砍空了,不是鬼方人学聪明了,而是后面没人了。
就在云策看着空荡荡的周边,考虑要不要去远处帮忙的时候,就听武士首领平板无波澜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以甲字一二三车为锋锐,甲字所属百车,出击!”
云策低头看一下偏箱车上的数字,立刻就明白,自己就是那个该死的甲字一二三车,锋锐的意思是冲在最前面,出击的意思是要离开车阵,向鬼方人发起反冲锋。
听到这道军令,云策只觉得胸中有一团火需要发泄出去,忍不住仰头长啸一声,结果声音从喉咙里出来之后,不是清亮悠扬的长啸,而是沉闷,肃杀的“┗|`o′|┛嗷~~”。
这一声如同猛兽出槛。
沉重的身体踩踏着偏箱车下软软的还带有少许温度的尸体向前推进,才向前走了不到三米,就有一道寒光从黑暗中射出来直奔云策的脖颈。
在听了狗子的警告后,云策没有理会这要命的一击,而是把全部心神放在即将到来的猛烈攻击上。
果然,那一道直奔脖颈的白光在即将砍到云策脖子的时候,在半空中硬是转了一个九十度的弯子,斩向他握着马槊的右手。
白光斩在了云策的防刺手套上,然后就落在了那里,仔细看过去,才发现那是一只打造的很是精美的蝴蝶状兵刃。
云策顺手就收进了龙珠,娥姬应该会很喜欢这样的精美的东西,如果再安上锁扣,娥姬就能别在她顺长的漆黑长发上。
就是有些少,一只蝴蝶别头上,太单薄了。
不等云策感慨完毕,他的面前寒光大作,七八枚飞轮带着让人心烦意乱的怪响交错着向他斩杀过来,同一时间,又有更多的白色蝴蝶填满了飞轮的空隙,密密匝匝的向云策袭击过来。
不能躲,云策身后的尸体铸就的血路上,三十个同样接到命令的武士正跟在云策后边,准备落地就向鬼方众发起反冲锋呢。
云策要是躲开了,倒霉的就是他们,于是,云策就把马槊抖动起来,开始只是一朵篮球大小的环,瞬间,这朵环状朵就炸开了,形成了一道直径一米左右的圆盾,力道刚猛的飞轮撞在云策马槊头部抖出来的枪,就立刻被反弹了出去,等枪消失的时候,云策丢开马槊,握手成拳,一拳就砸在最后一枚飞轮上。
飞轮发出一阵刺耳的“嗡嗡”声就卸去了力道,扎在云策脚下的泥土里。
云策重新抓住马槊,抬头看一眼隐隐绰绰的前方,一个武士见云策甲胄上镶嵌了十几只诡异的蝴蝶,就忍不住道:“公子,你受伤了。”
云策把那些蝴蝶一朵一朵的收集起来,他想不明白,这东西连破甲的能力都没有,也不知道丢出来干啥。
“蠢货,这东西有毒。”狗子不忿的声音从脑海深处响起。
既然狗子说有毒,这东西必然毒性猛烈,有毒的东西就不适合给娥姬在这个笨手笨脚的小笨蛋了,万一弄不好把自己割伤就糟糕了。
所以,这东西很适合张敏,作为武器的话,数量太少了些。
云策大笑一声,就提着马槊为锋刃,带着刚刚落地的三十人,以锋矢阵一头扎进影影绰绰的敌阵。
老管家手中的长弓弓弦不断的鸣响,每鸣响一次,就有一枝拇指粗细的羽箭被发射出去,然后,在敌阵中,就会有一个敌人被射死。
一连射空了两个箭囊,老管家停下手,微微喘息一阵,就对拿着各种旗帜的武士首领道:“云策杀出去了?”
武士首领道:“已经遵令杀出去了,并组成锋矢阵去了敌阵后方。”
老管家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对武士首领道:“没想到在越发不靠谱的日子里,能遇见一两个靠谱的年轻人真是让人欢喜。”
武士首领犹豫一下道:“云策的武艺高的出乎预料。”
老管家冷冷的看了武士首领一眼道:“他在干你,还是在干敌人?”
武士首领连忙道:“正在杀敌。”
老管家逐渐变得恶毒的眼神让武士首领不敢抬头。
“当年,北苍原之战的时候,老夫诚心的向上苍祷告,希望能派一头龙下来横扫敌军。
曹领,你以后是曹氏的军事首领,既然是军事首领,那就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军事上,不要去想别的,告诉你,心思杂乱的人,在这个时候,才是最容易死的。
战场上遇到强力伙伴是你的运气,你要好好的培养你的好运气,不要心生妒忌,担忧,不要为以后考虑,考虑的多了,你可能活不到以后。”
武士首领耷拉着脑袋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指挥位置上,刚才,他非常的害怕,害怕这个曹氏的老管家一刀砍死他。
武士首领走了,老管家就不由自主的把目光投向车阵最中心位置上的一辆偏箱车,这辆偏箱车明显比别的车都大,也更沉。
曹锟就在那辆车里,老管家的眼力很好,即便是隔着上百米的距离,他也能看到曹锟双手攀着铁车窗户上的铁栏杆,正满怀希望的朝外看,看样子,他是真的很想亲自参与到战场上来。
孩子的能力有强有弱,就像曹锟没办法跟云策相比一样,对这一点老管家并不失望,曹锟这孩子几乎是他一手带大的,他是什么脾性,没人比他更了解了。
这就是一个善良,心胸开阔的好孩子,最重要的是,这孩子本性纯良,待人以赤诚。
他之所以会留在曹氏,看重的并非是曹锟他父亲的那点权势,他就是因为曹锟这孩子才留下来的,跟着曹锟父亲很容易横死,跟着曹锟,老管家觉得自己这个曾经干了无数恶心事的老家伙,应该能活到寿终正寝。
越是老奸巨猾之辈,就越是喜欢心地纯良的年轻人,这几乎是一个规律。
“云策,帮我带一个活着的小兵回来——”
曹锟听到了云策出击的命令,所以,他就抓着铁栏杆,用最大的声音,希望云策能够听到。
云策听不到,他才杀进那片诡异的地方,就被人家的三个骑兵给围攻了,鬼方众的骑兵很有特色,他们骑乘的不是雷烟兽,也不是大角马,而是恐怖的野牛,这东西体型比雷烟兽还要庞大的多,鬼方众又给这种战牛的双角上插上刀子,蹄子上穿了铁鞋,跑动起来,地动山摇。
战牛只是一击,就把云策撞的飞出去十几米远,等他站起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三十人小队,在三匹壮硕如山的战牛冲撞下,已经四分五裂了。
这几乎是一面倒的屠杀,云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喜欢跟着自己作战的武士,被交错而过的两匹战牛的身体挤压下骨断筋折,落地的时候就成了一滩烂泥。
很明显,人家就是在等老管家那边派出精锐离开车阵的掩护来出击呢,只要把云策这队精锐除掉,就能依靠战牛的蛮力,将车阵推开,在对方折损了大量精锐的情况下,一鼓而胜。
(本章完)
第157章 很能装的牛屁股
第157章 很能装的牛屁股
鬼方牛骑兵们的战术似乎已经非常的纯熟了,战牛强横,且巨大的身体就像是一堵堵可以移动的墙壁,只要两堵墙壁交错而过,被积压在狭小空隙里的武士,就会被这两堵墙磨成肉泥。
战牛背上的鬼方众武士,也极其的强悍,云策接连丢出两根短矛,都被人家躲过,或者用手里的极长的矛戈荡开。
云策很想去拯救自己的伙伴,可惜,不管他向哪一个方向机动,都会有一头战牛专门针对他,而其余的两头战牛则趁机屠杀云策带来的人。
“狗子!”云策见又一个武士被战牛武士用矛戈拖着生生磨死,就忍不住大喊狗子出来帮忙。
“我最好不要动,那个耍蝴蝶的人还没出来呢。”
“可是,他们要完蛋了。”
“关我屁事,又不是你要完蛋了,马槊扎不进战牛的身体,你的龙爪可以啊,你干嘛不用?”
“这样会暴露的。”
“你个狗杂碎,你怕暴露,我就不怕暴露是吧?”
狗子骂的很脏,云策没办法只能接受,毕竟,就在刚才,他的先后选择已经伤了狗子的心,当然,是在这家伙有心的情况下。
狗子的提醒也是很及时的,云策此时的勇猛,还在大家伙的理解范畴之内,要是陡然出现神迹一样的龙爪,诡异一般的金属丝,那就让人不能理解了。
不理解就意味着是异端,是异端就要被火烧死,世界从来就是这样运行的。
云策不想成为异端,所以,只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尽量的帮助自己的伙伴。
在残余武士绝望的目光中,云策高高的跃起,手中的马槊几乎被他抡成了一张弯弓狠狠的向牛骑兵的身体砸了下去。
“嚯嚯……”牛骑兵很明显也是一个真正的武士,面对云策携带千钧力道的马槊,牛骑兵举起矛戈准备硬抗,咔嚓一声响,云策的马槊从中折断,牛骑兵粗壮的矛戈也同样断裂,落在牛背上的云策甩起只剩半截的马槊重重的砸在牛骑兵的头盔上。
第一击,头盔碎裂。
第二击,脑壳碎裂。
第三击,仅存的脑壳钻进了脖腔。
就在云策考虑如何控制这头战牛的时候,就听不远处自己的伙伴发出凄厉的惨叫:公子救我。
那是一个被战牛逼迫到无处可逃的一个武士发出来的惨叫,云策来不及细想,只看到一个硕大的牛屁股,就把那个被他砸的脑袋都没有了的家伙,用尽全力,朝牛屁股丢过去,希望能骚扰一下战牛,看看能不能拯救自己的伙伴于险地。
尸体快如闪电,就听“噗嗤”一声,那具尸体竟然顺利的没入战牛的后臀,只剩下一双脚露在外边。
“哞——”自从参战以来一直很沉默的战牛,陡然间狂嚎一声,不再继续冲锋,而是原地蹦蹦跳跳。
云策的马刀下切,一下子就割断了脚下战牛大半个脖子,战牛的脑袋陡然下垂,落在地上,被它的蹄子踩中,只是撕扯一下,就把牛头给扯下来了。
随着巨大的战牛尸体轰然倒地,云策单手拎起那颗牛头,再次用尽全力,把它投向那只还在原地蹦跳的战牛。
“噗嗤”一声响,牛屁股处的那双脚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双角带着利刃的牛头。
剩下的一个牛骑兵见状,调转牛头就要逃跑,云策又抓住那个被疯牛从背上掀下来的牛骑兵,这一次也不打碎他的头,把他捏昏迷之后,就再一次投向那头想要逃跑的战牛。
在残余的八个武士惊恐的目光中,那个牛骑兵飞跃了十几米的距离,再一次准确的扎在牛屁股上。
以前,云策知晓牛屁股很大,只是没想到它能大到吞没一个壮汉的地步,看到地上残留的牛骑兵的矛戈,一脚踢在上面,矛戈在穿透了那个钻在牛屁股里的鬼方骑兵的身体之后,再次从内部刺穿了战牛的身体。
牛骑兵的步战能力似乎很弱,这很有可能跟他们那双很短的腿有关系,他们因为腿短,所在能在巨大的战牛背上站的稳稳当当的,从牛背上跌落之后,两个死里逃生的武士,就迅速的围上去,将这个家伙绑成一条,也不用云策吩咐,他们看到自己兄弟横七竖八的尸体,把云策踢过去的那根矛戈拔出来,把这个活捉的牛骑兵也强行塞进了牛屁股。
云策提着马刀警惕的看着雾气翻腾的更远处。
他知道哪里有人在看他,狗子盯这个家伙已经很久了。
“捉住他,想想你的那些孩子,他们想要成为最强的人,你就要捉住那个家伙,他可比那个十人将强大的太多了。”
云策闻言,向前走了两步,回头看看仅存的八个武士,终究还是叹口气道:“杀了战牛,我们已经有了回撤的理由。”
一个聪明的武士立刻接话道:“公子神威,都是在下等人无能,拖累了公子再立新功。”
也就是这个时候,一阵低沉的牛角号从车阵那边传来,这是撤退的讯号,云策瞅着倒在地上的死牛,对武士们道:“把自家兄弟的尸体收敛了吧。”
说完,就朝远处喊道:“这一次没机会跟你交手,甚是遗憾,下一次再见,我必杀汝。”
还以为没有回音,却听对面传来一阵黄莺般好听的女声。
“将军神力,莫离钦佩,敢问将军大名?”
云策本来要说自己的名字,脑子里陡然出现了曹锟那张渴望战斗的脸,不由得高声道:“某家丘壑州曹氏长公子曹锟是也。”
话音刚落,对面那个冷漠又好听的女声再次响起。
“曹公子对鬼方牛骑兵的羞辱,莫离记下了,下一次必定有所回报。”
就在声音刚刚响起的那一刻,云策已经张弓搭箭,朝声音来处,连射三箭,可惜,羽箭落空,能听到羽箭射中树木的声音,至于人,没射到。
车阵这边的战斗比云策那里的战斗结束的还要早,一群武士搜寻到此的时候,他们第一时间并没有参与收敛伙伴的尸体,而是一群群的围在三头死战牛的屁股后面嘀嘀咕咕的,偶尔还用敬畏的眼神偷偷的瞅瞅坐在一块石头上喝水的云策。
最先冲锋出来的人,必然是最后一个回转营地的人,这也是战场上的规矩,等云策回到车阵的时候,车阵周围的尸体已经清理干净,武士首领正在重新调配兵力。
老管家站在车阵门口,见云策回来了,就笑呵呵的道:“鬼方牛骑兵的滋味如何?”
云策笑道:“才屠宰干净,没有来得及品尝滋味。”
老管家笑道:“牛心一颗,牛肉十斤,你可以尽情的享用。”
云策笑着施礼道:“多谢赏赐。”
身上的血太多,云策就站在地上,几个跟着自己死里逃生的武士,用大桶,大桶的冰水洗濯他身上的血污。
曹锟哈巴狗一样从远处跑过来,顾不上正在冲冷水澡的云策,一把抱住他道:“听说。你把一个牛骑兵装牛屁股里打算送给我?”
云策被他滚烫的呼吸烫的有些心烦,指指营门处道:“应该来了,你赶紧去看,要不然一会就闷死了。”
曹锟闻言,又屁颠屁颠的跑去了营门处,等待自己心心念念的鬼方小兵去了。
清洗掉血污,那些武士就帮着云策卸甲,保养铠甲的事情自然也归了他们,回到自己营帐之后,他又用温水擦拭了一遍身体,就靠在一个羊毛枕头上慵懒的等着战斗的余韵从身体里褪去好睡觉。
“可惜了,你没有抓到那个鬼方女人,要是能抓到就好了,我能感觉到她身上的能量是一种很高级的能量,远比那个十人将高级。”
狗子喋喋不休的话语在云策的脑子里的响起。
“这里是铁围关,是大汉跟鬼方人交战的焦点,在这里很容易遇见你说的那种高级能量。
你放心,我们有的是机会。”
“好吧,还是稳妥一些比较好,我最近又感受到了一股新的能量,这股子能量里带着些许的探索意味在里面,跟我直面社火时候的感觉很像。”
“铁围关里没社火,听说只有霍去病留下的战斗意志,以及龙神留下的一些奇怪的东西,到了铁围关,我们正好仔细的探索一下这些能量,我真的很想知道,为啥黄帝,霍去病他们都有属于自己的能量,我却啥都没有。”
“估计是你来这里的时间太短了,长了之后,一定会有所发现。”
就在云策懒的继续跟狗子聊天的时候,曹锟又急匆匆的进来了,一进来他就懊恼的对云策道:“好好的牛骑兵,你绑起来提回来也好啊,怎么就塞牛屁股里面去呢,这下好了,被活活闷死了。”
云策笑道:“我在战场上遇见了一个声音很好听的鬼方女人,她问我是谁?我就告诉他,我乃丘壑州曹氏长公子曹锟是也。
怎么样,替你提气吧?”
曹锟高兴的小舌头都在颤抖,他一把拉住云策的衣袖道:“你真是这样说的?”
(本章完)
第158章 穷逼跟富贵主的差别
第158章 穷逼跟富贵主的差别
“往牛屁股里塞人的事情,也应该是我干的吧?”
“必须是是你干的,我如今在长城以北讨生活呢,万一那些鬼子不要命的去屯垦地偷袭,你觉得就我屯垦地的那些奴隶能挡得住鬼子吗?”
“那自然不能!”
“要是鬼子跑去丘壑州找你,你觉得鬼子会是一个什么下场?”
曹锟脸上浮现出一丝神往,喃喃自语道:“到时候全塞牛屁股里游街。”
云策点点头道:“你看,就是这个道理,以后,不管谁问,这事就是你干的,跟我没关系。
就算人家问到我头上,我也不会承认的。”
曹锟大气的挥挥手道:“此事与你无关。”
云策深以为然。
夜深了,老管家跟武士首领曹领还在复盘今晚的这场战斗,复盘的重中之重,便是评判云策的表现。
“金进,鼓停,号归,此子并未逾越半分,而且进的时候勇猛,停的时候有度,归的时候不慌,在军中堪为俊杰。”
老管家听了曹领的评判后笑了,指着曹领的鼻子道:“这时候怎么不说他武艺超群的事情了?”
曹领摸着鼻子讪笑道:“先前评判的时候是曹领那个莽夫做出来的,现在的评判是武士首领曹领做出来的。”
老管家笑道:“你有现在的见识,老夫甚是欢喜,蝇营狗苟者不可为将,目无大局者不可为将,胸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为上将军。
如今,天下纷争,大司马与皇帝的争端已经彻底的进入了最后阶段,大司马胜,从今往后,皇帝只能成为一尊泥塑,皇帝胜,大司马难免九族伏诛。
此时此刻,丘壑州曹氏不论投靠谁,倾向谁都是一场豪赌,所以,我们曹氏不选择,我们选天下之望铁围关。
你应该明白雪中送炭的含义之所在。”
曹领点点头道:“您说的极是,只是曹锟这孩子……唉……”
老管家呵呵笑道:“这孩子怎么了,不好吗?”
曹领道:“不如云策多矣。”
老管家笑道:“这世上比云策还要优秀的年轻人你觉得多吗?”
曹领抬头道:“多。”
“如曹锟这般能让你我富贵一生,又能寿终正寝,且能遗德子孙的勋贵你觉得多吗?”
曹领面色一整,拱手道:“万中无一!”
老管家把曹锟先前送来的裘衣盖在腿上,抚摸着裘衣上柔顺的毛发,轻声道:“这孩子武功不高,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总能帮他找到武功高绝的护卫,这孩子不聪明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总能找到可以帮他出谋划策的名士。
曹氏一千三百余年的荣光至今不坠,这才是这个孩子本身最大的臂助,再加上这孩子秉性仁厚,不论是猛士,还是名士,只要跟这个孩子相处一这阵子,都能察觉他身上过人的优点。
吉城城主范正是何等猖狂凶暴灵牙利齿之人,我曹氏家主屡次要杀了他,都被他一一击退不说,还让人家当众历数曹氏大过八十七条,导致曹氏颜面尽失,唯有大公子出面,以范正之能竟然不能指责大公子分毫。
只能以无勇,无智来攻击大公子,可是呢,当大公子告知吉城百姓,只要他们放下武器开城投降,他保证不滥杀城中任何一人。
结果呢,大公子兵不血刃进城,平息了吉城之乱,进城后只杀了一个范正,即便是范正的家眷,包括儿子都没有杀,还给了他们金子离开吉城另谋出路。
至今,范正的家眷还好好的活在洛阳呢,就这样的处置,就算是范正有灵,他也说不出大公子任何的不是。”
曹领咬着牙听完了老管家的絮叨,苦着脸道:“可没有您说的这么高明,大公子当时在诚下也就是那么一说。”
老管家哈哈笑道:“无心之作,才是真心之作,你莫要管大公子当时是一个什么状态,喝令吉城暴民投降,保证不滥杀一人的是不是他?
事后偷偷放走范正家眷,且没有衔尾追杀的是不是他?”
曹领喝一口水依旧有些不服气的道:“那也太儿戏了。”
老管家的笑容更加的灿烂,指着曹领道:“你知道个屁啊,如今的丘壑州,哪一座城池最心向大公子?”
曹领毫不犹豫地道:“吉城!”
老管家抚摸着膝盖上柔顺的皮毛喃喃自语道:“吉城为丘壑州第二大城,如今几乎成了大公子的私城,这是多少英雄好汉,智机超绝之士梦寐以求的功业啊。”
曹领抬手抓抓发痒的头皮附和道:“是啊,怎么做到的?就因为大公子是个傻子?”
老管家叹息一声道:“或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仁者无敌吧。”
就在两人相对无言的时候,灯池里的火苗摇晃一下,曹锟急匆匆的走进来,一进来就拉住老管家的手喜滋滋的道:“刚才,云策说了,他招惹不起鬼方众,决定把斩杀鬼方牛骑兵,并且把牛骑兵塞牛屁股里的威名扣在我头上了。
阿叔,你说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老管家的目光一凝,瞅着曹锟道:“云策果真如此说?”
“对啊,对啊,云策刚刚说的,他还觉得有些对不起我,觉得把我推出来替他挡刀,不是一个好朋友该做的事情。
他还说,要是到了铁围关,有人质疑,就把他推出来,声明,只有打败他,才有资格质疑我杀三个牛骑兵的事情。
阿叔,我要不要承认呢,就是怪不好意思的。”
“哈哈哈哈——”
老管家笑得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伸手指了曹锟许久,等一口气喘均匀了,才对曹领道:“你看到了吧,这就是善战者无赫赫之功!
要,为啥不要?云策说的一点没错,他的屯垦点就在长城以北,那里多数都是老弱妇孺,就算云策武艺高强,他一个人又能护住多少?
鬼方人,只要派出一个五十人的小队,坚持不跟云策对战,假以时日,杀光他麾下的那些奴隶不算难事。
他不敢要的名头,大公子拿下正当其时,咱们此次去铁围关,目的就在交好那里的人。
那里的人最信什么?
自然是武力。
现在,公子有了拿的出手的战绩,正好去铁围关请功,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簪袅爵,却是实打实的铁围关的军功,有了这道军功,天下谁人再敢笑话大公子武力不彰?”
武士首领曹领连忙起身道:“已经拔出来的牛骑兵,应该再按照原样塞回去,如此才能为大公子扬名。”
老管家又看向曹锟道:“云策那边你如何安抚?”
曹锟抓抓头发道:“我跟云策商定,等他的屯垦地有了大量的产出,咱们就从他那里购置粮秣送到铁围关来,他还保证,每次押送粮秣,他都会参加。”
“嗯,这个年轻人为了他念想中的云城还真是肯下力气,跟你搭上关系之后,井口关到丘壑州便有了一条固定的商道,有了这条商道,他的屯垦地繁荣起来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从他那里购置粮秣,明显比丘壑州购置更加便宜,路途损耗也更少,你可以告诉云策,他的提议我们接受,而且,在购买他的粮秣的时候,还可以在市场价的基础上加两成!”
听了老管家的话,曹锟立刻抱着老管家的肩膀干嚎道:“云策是我兄弟,阿叔你就上浮两成,你让我的脸往哪里搁啊,我以后没脸见他了。”
老管家抓住胡乱摇晃的曹锟正色道:“你想怎么地?”
曹锟叉开五根指头怼到老管家的面前道:“五成!”
老管家扒拉开怼到眼睛跟前的五根手指,有些无奈的道:“如果多给他五成利,我们的损耗就跟这一遭没啥区别了。”
曹锟呲着一嘴的白牙嘿嘿笑道:“总之都会便宜别人,为啥就不能便宜我兄弟?”
老管家目光炯炯的看着曹锟道:“你真的相信,他会在长城以北的地方,可以建立起一座叫作云城的雄伟城池?”
曹锟笑道:“失败了又如何,我们还年轻,大不了从头再来。”
老管家把身子靠在背后的羊毛枕头上,似笑非笑的对曹锟道:“从头再来,谈何容易。”
曹锟大笑道:“就算失败,也比啥都不做要好。”
老管家闭上眼睛沉吟良久,曹锟一脸紧张的守在边上,还蹲下来,一边给老管家捶腿,口中还发出狸奴黏糊人时,才能发出的怪声。
许久,老管家猛地睁开眼睛,瞅着蹲在他腿边的曹锟道:“好,五成就五成,老夫去跟家主说,定不让你在兄弟面前失了脸面。”
“太好了!”
曹锟一蹦而起,两只手在半空中胡乱挥舞两下,就看着老管家道:“阿叔,你看这个动作如何?”
老管家迷惑的道:“这是啥?”
曹锟挺起胸膛骄傲的道:“这就是我把鬼方牛骑兵塞牛屁股里的动作,您老觉得如何?”
老管家有些呆滞的点点头道:“自然是极好的……”
“我觉得不够好,这就回去多练练,一定让铁围关里的好汉为我叫好。”
老管家连忙道:“此事虽然可以张扬,却不可落人口实。”
曹锟撩一撩落下的头发,得意的道:“没事的,云策会让他们只称赞我,不诋毁我的。”
(本章完)
第159章 千年的疲惫啊
第159章 千年的疲惫啊
没有人能够独揽世界,也没有人能拥有全世界,总体上,大家在拥有这方面都是残缺的。
所以,有人说‘治大国如烹小鲜’。
对于任何一个有雄心壮志的人来说,交换资源是一门需要专门学习的技能,就像云策这一次拿军功跟曹锟做出的交换,就是一场很经典的交换。
侮辱性的杀死了三个鬼子牛骑兵,这对云策来说是有后患的,能得到的也就是一个来自铁围关的簪袅爵。
这个爵位在旁人看来很珍贵,对云策这个从来没打算当什么勋贵的人来说,就显得非常的鸡肋了。
现在好了,把牛骑兵塞牛屁股里的是丘壑州曹氏的大公子曹锟,跟他云某人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不过从中取到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利润,比如一条持久的商道,比如一个持久且固定的买家。
其实,大汉英姿勃发的少年人是很鄙薄云策这种交换手段的,他们喜欢用胯下马。掌中枪为自己跟家族博一个光明的未来。
这样的人在铁围关有很多,他们就像晴空下的骄阳,喜欢用自己的热情来普照大地,更喜欢朗朗的晴空中只有他这一颗太阳,尽管大汉的夜晚告诉他,天上足足有三颗月亮,他们还是固执的认为,只有满月才算月亮,其余的两颗不知所谓的东西,对他们的生活毫无影响。
云策以前读《荀子》的时候,读到过一句话——荀子说人有三不祥,其一,幼而不肯事长,其二,贱而不肯事贵。其三,不肖而不肯事贤。
这句话初读的时候,会让雄心满满的少年人极度的沮丧,总觉得自己新生的腰肢不能为这些东西弯折。
不过,把这句话换一种方式再诉说一遍,大家的接受度就高多了——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慢而拙交者,可亡也!
人事与国事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一个小,人们就误以为可以改变,另一个因为大,所以就奉为圭臬。
云家虽然是地方豪强出身,但是呢,绝对是一个有文化的豪强,就算粗鄙如云临川者,也是讲武堂出身的有文化的军官。
因此,云氏子在做事情的时候,并非沿用地方豪强的以力压人的习惯,而是更多的采用了儒家的一套行为准则,就是这些行为准则,让云氏在突遭变故,还能在狼刨水继续苟活的原因。
云策知道这一次的事情,获利最大的是曹锟,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件小小的功劳,只有在曹氏手中,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以前,在地球上的时候,云氏也经常得到这样的交换机会。
如今,云氏在大汉沦为寒门,做出这样的交换很正常。
云策睡了不到五个小时,天就亮了。
老管家跟武士首领曹领似乎没有继续跟鬼子在这里纠缠的意思,太阳出来的时候,就拔营一路向北。
铁围关就在正北方一百六十里处,昨夜的宿营地黑石滩上,原本有一处铁围关下辖的小堡垒,云策在离开的时候,看到了那个被鬼子拆的只剩下几个石头墩子的堡垒。
只要看看石头墩子上风雨斑驳的模样,云策就知道,铁围关在跟鬼子长时间的对峙中,已经落于下风了。
站在枣红马的背上极目四望,像黑石滩这样的残破堡垒遗迹还有很多,从这些密布的堡垒残迹就能想象的到,昔日荒原上大汉堡垒林立,将鬼子压缩在清河高原上寸步不得下山的胜景。
如今,鬼子肆虐荒原,而大汉却只能困守铁围关孤城,攻守之势已经改变了。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变化,甚至说只要长眼睛的人都能看的清楚明白,而此刻的长安城,正在进行着大汉前所未有的内斗,他们恨彼此,胜过了恨大汉的死敌。
寒冷的风都是从清河高原上吹下来的,就像大汉目前所有的威胁都是来自清河高原上的鬼子一样。
前者,在片刻时光里,就让云策的铁甲冰冷的难以触碰,而后者,则让凶猛如云策者,也必须时刻保证自己的武器可以随时从刀鞘,弓鞘,箭囊里拿出来迎敌。
黑石滩上,这支来自丘壑州的兵马损失了大量的斥候,因此上,云策就领命成了这支军队中新的斥候首领,专门负责打探军队前后左右所有方位的安全信息。
好在,枣红马不怕冷,跑的也快,即便是兜着车队跑圈,枣红马也能很轻松的应付。
车队在荒原上又走了八十里之后,云策才第一次遇见了来自铁围关的斥候小队。
他们远远的看见了以云策为首的斥候队伍,并没有第一时间过来询问,而是先拉响了一种奇怪的东西,这东西能在斥候用力拉动之后,就飞上天,然后在高空中展开翅膀,发出一阵又一阵凄厉的“呜呜”声,跟鬼哭似的。
看他们如此的谨慎,云策就挥手示意斥候停步,派人将遇见铁围关斥候的消息报给武士首领曹领。
等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武士首领曹领就骑着雷烟兽来到了云策所在的斥候位置,派出一个打着丘壑州旗号的斥候,单独前往接洽。
很奇怪,丘壑州的斥候前进多少,那群铁围关斥候就后退多少,似乎不敢,也不想跟丘壑州的斥候接洽。
云策皱眉道:“他们在害怕什么?”
曹领冷笑一声道:“一千多年了,铁围关跟鬼方相互试探,相互渗透了一千多年,不管看起来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他们也会认定这是鬼方人的计谋。”
“不是说铁围关里的武士都是无所畏惧的吗?”
曹领面无表情的道:“一千多年了,无所畏惧的已经死光了,剩下的都是小心谨慎的人。”
“从黑石滩一战来看,鬼子们并没有强大到不可战胜的地步。”
“那是你,你可知晓,黑石滩一战,我丘壑州最精锐的丘壑武士战死了三百八十一个,加上残废的,轻伤的不下一千人。
我们呢,杀死的鬼方众,只有四百余,其中,就你云策一人就杀死了鬼方众一百一十三人,如果把你的战绩除过,野战地形我们占优的情况下,丘壑州最精锐的武士与鬼方众也只能做到一对一。
这还是你弄死了那三个能对车阵造成严重伤害的牛骑兵的情况下,也幸亏我们这一次没有遇到鬼方人的蛮牛骑士,即便是遇见一个,我们在黑石滩必定会损失惨重。”
就在两人闲谈的功夫,铁围关斥候终于开始小心翼翼地跟丘壑州斥候接触了,看铁围关斥候小心谨慎的样子,云策很担心,要是这个时候有人咳嗽一声,那个铁围关斥候就会夺路而逃。
幸好,斥候接触到时候没有意外,等铁围关斥候看到面前绵延不绝的车队,就忍不住欢呼一声,其中一个骑着雷烟兽的家伙,第一时间就朝铁围关方向狂奔,看样子是去报告好消息去了。
大队人马跟在铁围关斥候的身后,又缓缓前行了五十里,云策这才看到一片又一片的简陋营地。
当车队过来的时候,云策看到那些破旧的帐篷里钻出来了很多衣衫褴褛的武士,他们的头发都是乱糟糟的,衣服也破旧不堪,只能从这些旧衣服上繁复的旧纹以及随手携带的兵刃,看出这些人并非是贫困的百姓,而是一个个被大汉人称之为真正好汉的铁围关战士。
“他们为啥不住进铁围关里,而是在城外忍受寒风侵袭之苦?”
云策觉得奇怪,忍不住向刚刚认识的铁围关斥候打听。
斥候一脸的不屑道:“他们声称前来保卫铁围关,我们又没有办法确认他们的身份,将军担心他们是鬼方人的密谍,这才不允许他们进入铁围关,万一,这些人是密谍的话,铁围关就麻烦了。”
云策瞅瞅那些人居住的破旧帐篷,继续问道:“看样子,他们已经在这里居住了很长时间了,为啥还不能确定他们的身份?”
斥候用冷冰冰的目光看着那群人,咬着牙道:“待得时间越久,就更加的表明他们心怀不轨。”
云策诧异的瞅着眼前这位高贵的斥候,觉得他说的话好有道理啊,他一时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口子。
一个黑塔一样高大的壮汉抱着手站在路边看着车队进城,这个家伙脸上没有被铁围关人冷落后的沮丧。
而是很高兴的看着粮车进入铁围关,脸上洋溢着欢快的微笑,就好像这批粮食,物资跟他们有关似的。
云策解下腰间的酒壶,丢给壮汉道:“好汉,天气寒冷,喝一口去去寒气。”
壮汉抓住酒壶,掀开盖子贪婪的嗅嗅,最终还是忍着馋涎盖上盖子,重新把酒壶丢给云策道:“关里物资紧张,还是留在关内更好一些。”
云策重新把酒壶丢给壮汉笑道:“丘壑州的曹氏送来了足够多的物资,不缺这口酒。”
说罢,又拿出一大块昨晚庖厨煮熟的牛肉一并丢给壮汉大笑道:“尝尝鬼子牛骑兵坐骑的味道。
如果吃出死人味道不要奇怪,毕竟,我丘壑州曹氏大公子喜欢把鬼子塞牛屁股里闷死,哈哈哈哈……”
(本章完)
第160章 温酒斩鬼子?
第160章 温酒斩鬼子?
丘壑州的武士们都知晓鬼子牛骑兵是云策杀死的,也就是担心鬼子知道是云策干的,会去偷袭他屯垦营地,所以才把在这份大功劳挂在大公子身上。
都是一起杀过鬼子的情谊,要他们直接开口为自家公子歌功颂德,多少有些羞耻,现在好了,云策第一个站出来为大公子吹嘘,他们自然也就没啥好难为情的。
看着丘壑武士们开启了吹嘘模式,云策自然就闭嘴了,他本身就是一个引子,把话头引起来之后,就没他啥事情了。
云策的关注点在这个洋溢着热情的壮汉身上,不说别的,光是看他一嘴的大白牙,云策就知道这是一个深度理想主义者。
理想主义者其实都是好人,而且是很好的人,他们的素质普遍很高,他们的道德底线一般是别人道德线的最高点,甚至还够不着。
这种人拿来做朋友是极好的,你一定会被他们身上洋溢着的乐观,积极向上的情绪所感染,最终也成为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人。
在他们身上,你能感受到人间的所有美好,哪怕是寒风里摇曳着的最后一朵雏菊,也能让你感动的眼眶发烫。
不过,云策一般不跟理想主义者一起工作。
都他妈的理想了,就说明工作目标在遥不可及的云端,大家需要先修建一座通天塔,然后爬到塔尖,最后再去触摸云端。
这很不现实好吧。
可是呢,只要他们下定了决心,他们真的会开始垒通天塔的,虽然有可能在修建通天塔的时候死掉,通天塔有可能会倒塌,会遇到林林总总的很多问题,他们依旧会坚持初心,修建自己的通天塔。
这种人九成九九九九九……以上的人都会扑倒在实现理想的道路上。
可是呢,只要有一个人实现了理想,往往就是人们传说中的盖世功业。
能在这里遇见一个理想主义者,云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只要遇见一个理想主义者,基本上,就等于遇见了一群。
恰好,他手头上正好有一个非常符合理想主义者定位的项目——云城一期!
所以,云策现在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首先,理想主义者往往会表现出对权贵阶层的极大不屑。
所以,云策在答应跟壮汉一起喝酒的邀请后,立即就放弃了跟随曹锟进铁围关授勋,而是拉着比他还要兴奋的枣红马跟那个黑塔般的壮汉走了。
“这是枣红马,我兄弟,它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一匹雷烟兽。”
云策在用自己的酒碗让枣红马喝了一口酒之后,秦术,也就是那个黑塔般强壮的大汉很自然的就把枣红马当人来接待了。
“你不去参加授勋,真的没关系吗?”秦术还是把心中话问了出来,毕竟,就因为自己随口邀请,人家就带着酒肉跟兄弟来跟他喝酒了,连每个人都看重的授勋仪式都不去参加了,这多少让他这个理想主义者都难以理解。
“哈哈哈,什么授勋仪式,我杀鬼子已经拿到了属于我的报酬,甚至是大大的超越了我的预期。
你们知道吗,当我的马槊从偏箱车的缝隙中捅出去,马槊宛若刺破水袋一般发出‘噗’的一声响,然后就有温热的血顺着槊杆流淌下来,我才知晓,就在刚刚,我杀死了一头鬼子!
来,喝酒,敬“噗”的一声。”
秦术满脸的赞叹,跟云策,枣红马喝了一碗酒,就匆忙起身对云策道:“云兄先等等,这等可以佐酒的好故事,某家岂能独享,且容我呼朋唤友,”
云策大笑着捶捶胸口道:“快去快回,我快要忍不住引吭高歌了。”
“忍住,忍住,一定要忍住……”
看着秦术连滚带爬的离开了破帐篷,狗子在云策脑袋里叹息一声道:“果然,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云策道:“理想主义者最不担心的就是自己被利用,他们只是担心没有机会去实现他们的理想。
云城一期项目,是一个多么好的属于理想主义者的好项目啊,这个项目目前没钱,没人,没计划,不正好是理想主义者的天堂般的项目吗?”
狗子道:“你不要玷污这群人,说真的,我总觉得这个秦术跟我很像,也跟我一样单纯。”
云策没有回答狗子的话,他觉得这就话很没有必要回答,如果这个秦术跟狗子一样的话,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拔出马刀把秦术砍死,要不然,身边再出现一个跟狗子一样的活体,他就没活路了。
片刻功夫,破帐篷外边就传来一阵密集的脚步声,帐篷帘子被掀开,七八个脑袋就出现在云策面前。
“你杀了鬼方众?”
“嗯,杀了鬼子!”
“杀了一个?”
“不是,一口气杀了一百多,要不是鬼子撤退了,我还想继续杀。”
“吹牛的吧?鬼子那么好杀?”
云策站起身放下滚烫的酒碗,拍一下枣红马的脑袋对众人道:“稍待片刻,待我抓一个鬼子过来,给大家伙助助酒兴。”
说罢,不顾秦术的阻拦,跳上枣红马就朝荒野里跑了。
一个脸圆圆的年轻女子瞅着云策的背影道:“他不会是跑了吧?”
秦术皱着眉头道:“我觉得不像,多豪迈的一个人啊。”
另一个长着一只鞋拔子脸的青年男子道:“阵斩鬼方众百人,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多半是酒话。”
一个身着灰色衣衫的男子瞅一眼摆了一地的酒肉,嗤笑一声道:“又一个浮滑浪荡子,想用酒肉来招揽我们,哈哈哈,这酒肉你们吃是不吃?”
秦术瞅着还在冒着袅袅青烟的酒碗道:“别动,如果云策真的能带回一个鬼方人的头颅,这里的每一滴酒水都比黄金还要珍贵,每一块肉都比龙肉还要来的芬芳。”
于是,一众十几人,就干脆跪坐在破帐篷里等云策归来,或者遁走。
十里地,对枣红马来说只是一瞬。
面对空无一人的旷野,云策大叫道:“狗子,给我找一个鬼子出来,我不信这附近没有鬼子的哨探。”
狗子的心情明显还没有恢复,一根银丝从护腕里探出来,随便指引了一个方向,云策就催动枣红马哎呀呀的一路叫唤着杀了下去。
鬼子的一支哨探,基本上是由十人组成,以十人将为首领,配备大角马在满是碎石的戈壁滩上来去如风,让人防不胜防。
平日里,鬼子的哨探基本上不会靠近铁围关三十里,今天,恰恰有一支哨探想要打探丘壑州车队是否进入了铁围关,所以靠的很近。
当云策骑着枣红马出现在这群哨探的视线的时候,十人将已经下达了撤退的命令,可是,在跑了片刻之后,这个十人将突然发现,来的只有一个人。
他迅速朝四周看看,这里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根本就没有被埋伏的可能。
于是,十人将就笑了,对正在狂奔的部下吼叫道:“来了一个骑着雷烟兽的富家子,我猜他可能赌输了,或者想在美人跟前表现一下,想抓我们拿去显摆,或者在美人跟前炫耀呢。
你们说怎么办?”
一众鬼子纷纷勒住大角马哈哈大笑起来。
云策本来还在计算要追逐多久才能抓住一个鬼子,没想到,那些鬼子居然停下来了,还形成了一个半月阵型,瞪着他冲阵呢。
“狗子,我没时间跟他们纠缠,要赶在酒水没有凉掉之前带鬼子的人头回去。”
“哦哦哦,温酒斩华雄啊,好啊,好啊。这一次我帮你。”
于是,在鬼子十人将越瞪越大的眼睛里,云策从一个普通的汉人甲士,居然变成了一只浑身冒着百十道银色金属线的怪物,这些金属线随着风不断的延长,在即将冲到军阵的时候,就把他们全部笼罩在里面。
即便他们用武器死命的砍向金属线,那些金属线却像是有生命一般,轻易的避开他们的武器,然后猛地加速,筷子粗细的金属线就扎进了他们的身体。
“别把头给吸扁了。”
眼看着那个十人将的身体在迅速的变扁,云策一刀砍掉了他的头颅,探手捉在手里,这不过是两马交错的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等云策调转马头回来的时候,其余的九个鬼子也从大角马的背上跌落,无声无息的躺在戈壁滩上,他们的眼中充满了恐惧。
云策跳下战马,一刀一刀的收割自己需要的道具人头,他要用这些鬼子人头去取信那些意志坚定的理想主义者,如此,他才能正式开始自己的第一部理想主义作品——云城一期。
秦术等人安静的跪坐在破帐篷里,没人看地上的酒肉,也没有人发出杂音,就连帐篷外过来看热闹的人也鸦雀无声。
他们留在铁围关已经很久了,对于任何一个敢挑战鬼方众的人他们都会保持极大的尊敬,且,不论胜败。
秦术没想到自己匆匆认识的一个朋友,在遇到一些不好的诘问的时候,会表现的如此激烈。
刚才已经有人看到云策一个人骑着马杀进了荒原,对于云策会逃跑这事,已经没有人提及了。
秦术现在只希望云策能够平安归来,就算没有抓到鬼方众,他这一行为,已经证明了他是一个有勇气的人。
(本章完)
第161章 八百好汉?
第161章 八百好汉?
“轰”
破旧的帐篷外边忽然有巨大的响动传来。
秦术瞅一眼帐篷中静坐的诸人,轻声道:“萍水相逢……”
不等他把话说完,那个圆脸女子道:“没人逼迫他,我只想看看大汉到底还有没有热血儿郎。
很明显,这个不是。”
猪腰子脸的青年道:“枯坐铁围关三年,关内的守军不信任我们,关外的鬼方众杀戮我们,我已经开始怀疑我们来这里的意义何在。”
一个乱发青年道:“保护铁围关的安危,与旁人何干,这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生活,我只在意铁围关的安危。
这几年下来,我们苦苦鏖战,多少兄弟手足战死在这片荒原上,我不求老死于榻上,只求战死沙场。”
秦术起身正要让众人散去时,就听帐篷外边的轰动声陡然变成了人们的山呼海啸。
圆脸女子道:“我去看看。”
就在她起身要离开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马头从帐篷外边探进来,众人看了大吃一惊,只见这颗马头上糊满了血,以至于那双灵动的大眼睛显的极为暴虐,最让人吃惊的是,马嘴上居然叼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枣红马甩头把那颗人头丢给,秦术,自己继续伸长脖子,把血糊糊的马嘴凑到秦术的酒碗里,滋滋两声,就把酒碗里的酒水抽的干干净净。
“鬼方人的头!”
圆脸女子惊叫出声,众人连忙向秦术手里的那颗人头看去,只是看一眼死人头发绿的面皮,他们就已经确定这是一颗属于鬼方人的人头。
秦术惊诧的面容很快变成了狂喜,他高举人头冲着所有人大喊道:“下酒菜来了。”
话音未落,就听到云策懒洋洋的声音在帐篷外边响起。
“好朋友来的多,一道下酒菜如何能够款待嘉宾,我这里还有九道大餐,想必今日诸君必能饱食一顿。”
声音落下,就有人恭敬的掀开帐篷帘子,浑身上下糊满鲜血的云策阔步从外边走了进来,他浑身上下挂满了人头,每走一步,地上边多了一枚血脚印。
他大笑着将身上的人头一一解下,放在酒肉旁边,旁若无人来到了自己的座位前面,举起酒碗一口抽干,冲着秦术大笑道:“酒尚温!来,满上!”
圆脸女子跪坐在云策身侧,恭敬的给他倒满酒,而后拜伏于地,双手却把酒碗举过头顶,恭声道:“请将军满饮此杯。”
云策笑着取过酒碗,朝周围转一圈,而后大笑道:“片刻杀敌归,美人献热酒,敌头血未干,我与诸君饮。”
秦术见云策赋诗邀饮,一时间只觉得热血上涌,举起酒碗大吼一声道:“将军温酒杀敌归,且为将军贺。”
猪腰子脸的年轻人一时兴起,居然大喊一声,就把秦术的破帐篷给掀翻了,也不管尘土落在酒上,举着酒碗喊道:“来啊,都来,看看真英雄。”
帐篷被掀翻了,云策抬头看去,只见帐篷外边已经是人山人海。
秦术喝完酒对云策道:“可惜酒少。”
听秦术这么说,云策习惯性的抓起枣红马的耳朵,想要喊一声拿去换酒,瞅到枣红马那双哀怨的眼睛,立刻就对秦术道:“我还缴获了十匹马,速速换酒来。”
乱发青年劝阻道:“不可如此靡费。”
云策咣当一声又往嘴里灌了一碗酒,大笑道:“明日再抓就是了,速速换酒。”
乱发青年闻言跟着大笑道:“明日杀鬼子,容左冲追随左右。”
云策一巴掌拍在他的肩头大笑道:“好汉子,明日你我并肩作战,共同杀敌去。”
圆脸女子也跟着把酒喝干,长年被风雪侵蚀的黑脸膛微微发紫,也捶着胸口道:“何清芳请战。”
云策大笑道:“好,你且为我掠阵,看我杀敌。”
“何清芳为武士,不是将军口中的美人。”
云策挑起何清芳的下巴笑道:“沐风雪,经寒霜,锋刃向敌,如何不是美人?”
何清芳掩面退下,招来众人大笑。
秦术朝云策拱手道:“将军明日出战,可曾获得铁围关首肯?”
云策看一眼背后高大巍峨的铁围关摇摇头道:“我欲杀敌,与旁人何干。”
秦术道:“军资粮秣将军也不顾了吗?”
云策诧异的道:“明日只有我等三人出战,何须什么劳什子军资,粮秣,就算没有,从鬼子手里抢夺就是了。”
秦术长吸一口气道:“何止将军三人,秦术也愿意出马杀敌,在座的诸位,哪一个不想出阵杀敌?
三年了,我们日思夜想的便是杀敌,将军既然要杀敌,又如何能少了我等。”
人数一多,自然要考虑粮秣,军资的,云策皱眉正要拒绝众人的时候,就看见曹锟在一众家将的簇拥下抬着好多酒走了过来,见到云策就摇晃一下手里的小扇子,最后用扇子捂着口鼻道:“没有粮秣。没有军资,你倒是找我啊。”
云策瞅着曹锟道:“你啥时候有了扇扇子的习惯?”
曹锟继续紧紧的扇子挡着口鼻道:“自从把鬼子牛骑兵塞牛屁股之后,就有的毛病,现如今鼻端总是萦绕着一股子牛屎味道。”
跟云策说完话,曹锟瞟了秦术一眼道:“你想要多少军资,又想要多少粮秣?”
秦术握紧拳头道:“八百人的军资,八百人一月的粮秣。”
曹锟又摇晃一下小扇子对云策道:“看看你的副将,到底是小门小户出来的,杀鬼子是何等重要的事情,连张口要军资粮秣都小里小气的。
哦,我要八百人的军资,八百人一月的粮秣,哈哈哈哈,这是看不起谁呢?”
说罢,态度恶劣的曹锟就来到脸涨得通红的秦术面前,用小扇子敲打着他的肩膀道:“听好了,本公子给你八百匹大角马,给你四百具铠甲,给你两万枝箭,给你三百杆马槊,三百柄百炼刀,给你十万斤草粮,五十辆偏箱车,还有修补甲胄,武器的工具一车,美人……哦,没有美人。
一会就有人把东西给你送过来,我不管你们吃了多少,用了多少,或者贪污了多少,我只要鬼子的人头,老子给了你五十辆车,回来的时候,你最好在空车里装满鬼子的人头,否则,我要你吃进去多少,就吐出来多少。”
秦术的脸更红了,像是能渗出血来,他艰难的道:“我身边都是好汉子……”
“别他娘的说什么好汉子了,老子砍死的自称好汉子的家伙不下一百,嘴上说自己是好汉子,上阵就他娘的给我尿裤子。
如果不看着他是汉人,老子一定把他塞进牛屁股里游街!”
秦术根本就招架不住曹锟从骨头缝子里向外冒的独属于超级勋贵的优越感,恨不得一拳砸在曹锟的鼻子上,一想到这个恶心的家伙将要提供给自己充沛的物资,粮草,就不得不忍着怒火朝云策抱拳道:“请将军示下。”
云策嘿嘿笑道:“有钱人的东西白给,为啥不要呢,左右他要的不过是一些鬼子的脑袋。
你也别生气,这就是勋贵家出来的败家子,不过,这个家伙还是不一样的,到时候东西给足了,你就念他的好,等他家人不阻止他上战场的时候,带带他,他的武功很好,把鬼子往牛屁股里丢的时候,准性好极了。”
听云策这么说,秦术的一张红脸慢慢的恢复了本色,见曹锟朝他摆手,就跟着一个曹氏武士去接收物资去了。
曹锟一看到摆在地上的鬼子脑袋就立刻兴奋起来,连喊带叫的让随从把人头带走,准备找几头牛,试验一下把人头塞牛屁股里,多久才能脱壳成白骨。
等没了帐篷的空地上就剩他们两人的时候,曹锟才得意的在云策耳边道:“怎么样,我聪明吧?随手就给你弄了八百人的军队。”
“我现在终于明白你家那个阴险毒辣的老管家为何把你当宝贝看了,你狗日的就是一只狗皮子,还是最阴险的那种狗皮子。
说吧,你打算从我明年卖给你的粮秣中折算多少?”
曹锟笑道:“你先欠着。”
云策摇头道:“别人的债能欠,你的不能欠,我很害怕你以后要我换一种方式偿还,那时候亏就吃大了,先说好,我不好男风。”
曹锟怒道:“我也不好男风,谁要你欠债肉偿了。”
云策继续固执的摇晃着脑袋道:“别,别,别,一码归一码,我很担心以后肉偿你都不允许的时候,我该怎么办。”
“我没有那么黑。”
云策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瞅着曹锟道:“欠勋贵人家的债,我就没听说过有人能还清楚明了的。”
曹锟咬咬牙道:“那就算欠我的。”
云策双手按在曹锟的肩膀上笑道:“早这么说不就好了,等一下,我给你写字据。”
“你信不过我?”
“别生气,我是公平的信不过任何一个勋贵。”
秦术似乎真的如同曹锟说的那样,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副官,也就是云策跟曹锟说话的功夫,在一块平地上,已经站立着八百个彪悍的武士。
风从他们的胯下吹过,一股子腥臊味道,这是他们常年不洗澡的结果,可就是这股子腥臊味,让云策明确的感受到,这是八百条真正的大汉男儿。
因为一个念想,一句话,一个壮烈的传说,他们就不远万里而来,来到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准备为他们挚爱的国家,人民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本章完)
第162章 勇气需要高端的武器来培养
第162章 勇气需要高端的武器来培养
铁围关下自动来守卫大汉的武士不止八百人。
秦术只选择了八百人。
这八百人跟他一样,不甘心离开铁围关,又不想继续留在这里徒耗岁月,他们早就想痛痛快快的跟鬼子厮杀一场,不论胜败都对自己多年的理想有了一个交代。
可惜,他们太穷了。
云策见到秦术的时候,就看到秦术在很深情的看着曹氏运送来的物资,那种渴望的眼神,让云策差点产生错觉,觉得这家伙在下一刻,就会暴起抢劫。
丢给他酒壶,想要缓解一下他抢劫的心思,没想到,秦术在得到美酒之后,没有喝,而是还给云策,希望云策能把酒水送给更需要物资的铁围关。
这话已经说的很明显了,他渴望得到物资补给,而且不是为了自己。
不是为了自己,那么,是为了谁呢?
云策在看了铁围关城外的窝棚区,也就明白了,秦术这很有可能需要物资,粮秣来养一支队伍。
秦术很穷,他养不起队伍,而这支队伍似乎又是已经存在的,身为顶级家族出来的优秀子弟,云策怎么可能会放过这个抢劫的机会,更何况,穷人没钱办事,他出钱,穷人办事,他拿最大的好处,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这个逻辑看起来很有道理,而且还能自洽,到底公平不公平的只有天知道。
看出秦术窘况的不仅仅有云策,云策身边的曹锟也看出来了,只可惜他慢了一步,在云策把酒壶丢出去的那一瞬间,曹锟就只能干咽馋涎,帮着云策打辅助了。
从穷人手里拿走他们策动的最好的资源,本身就是贵人,富人最喜欢干的事情。
就像此刻的云策,面对跨步站立的八百条铁骨铮铮的汉子,一度觉得自己身处梦境之中,尤其是在他最缺少助力的情况下,一下子多出来了八百条好汉供他驱使,这跟天上掉馅饼砸在他头上一模一样的幸运。
尽管云策脑海里幻化出来的小人,已经在蹦跳,在翻滚,在倒立撒尿,他的脸上依旧平静一片。
“此次出战,生死难料,不愿参与者退后一步。”
云策声音落下,八百条大汉纹丝不动。
“此次出战,我为将,其因有三,一,我勇,二,我智,其三,我将第一个踏进战场,最后一个离开,不放弃任何一个陷入险地的兄弟,也绝不抛弃任何一个还活着的兄弟。
现在,怀疑我武勇的人可以站出来,挑战一下。”
云策说罢,就主动后退,在队伍前面留出来一块空地。
这时候,秦术带着左冲,何清芳几个核心人物走了出来,他们手里拎着鬼子的人头,没有说话,只是将十颗人头放在云策脚下,就拱手退下。
云策跨过垒起来的人头塔大声道:“这是今日杀的,不算,从明日起杀的才算军功。”
云策之前说话的时候,这些人只是冷冰冰的看着他,等他说出明日杀死的敌人才算军功的时候,原本安静的队伍里,多了几道叫好的声音。
坐在马车里的曹氏老管家见状叹了口气,就让武士首领曹领把马车赶回铁围关。
“云策此行的收获,或许会大于我曹氏在铁围关的收获。”曹领坐在车辕上小声道。
“这世上总是能出现一些令人羡慕的英雄好汉的。”
“阿叔,我是说既然物资粮秣都出自曹氏,是不是……”
“你能生出这个想法我很欣慰,不过呢,你要看清楚这个事情的根由,这件事情直到现在,大公子的做法才是最好的。”
“白白给了那么多的物资,粮秣。只为了收获云策的感激?”
老管家恨铁不成钢的道:“我且问你,这八百人要干啥,他们聚集起来的目的是啥?”
曹领道:“杀鬼子。”
老管家将目光投向窗外的戈壁滩,悠悠的道:“如果老夫能年轻二十年,我会跟云策争一下这支军队的将军位。
带着这支充满死志的军队在这戈壁滩上与鬼方众大战一场……不论胜败,都是一个人,一个战士最酣畅淋漓的体验。
可惜,我老了,真是遗憾啊。”
“阿叔,不是还有我呢吗,我也可以的。”见老管家说他老了,去不了了,早就有这个心思的曹领连忙自荐。
“你不成,你太差了。”
听到老管家一点颜面都不给他留的评语,曹领有些不服气。
“你别不服气,这八百人如今就是八百头猛兽,既然是猛兽,那么,猛兽的头领就必须是最凶猛的那头猛兽,就这一点,你就当不上人家的首领。
此去荒原,还是在鬼方众的地盘上作战,要面对鬼方众的围追堵截,想要在罅隙里生存,这太考验一个将军的智慧了,而我,从未在你身上发现独属于领军者的智慧。
算了吧,牺牲太大了,这一次机会是属于破落户的机会,云策这个破落户可以赌上一切来争取这个机会,我们曹氏不能。”
云策下令把曹锟带来的酒水装进水壶里,每人发一个,然后,他就在空地上点了一堆火,在秦术等人的关注下,他拿出一些草粮,加盐水揉好,此时,火堆也变成了炭火。
他就撕下一块面团,扯薄,丢在炭火上,眨眼功夫,面团就开始膨胀,云策把面饼翻个面,等表现出现黑色斑点的时候就拿出来,一张草粮饼子就完成了。
云策把刚刚烤好的草粮饼子递给秦术道:“学会了吗,如果学会了,就带人去做,每个人十斤这样的干粮。”
秦术咬一口草粮饼子,觉得味道很好,也不多废话,就带着何清芳,左冲他们去试验如何制作这种简单方便的干粮了。
“你真的明天就出发?”曹锟吃着云策又烤好的面饼问道。
“是啊,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勇气,不能轻易散掉,就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也可以在进了荒原之后再调整。”
“那个时候调整,恐怕是要拿命来调整了。”
“这是难免的事情。”
曹锟站起身在云策的肩头按压一下道:“你真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我希望你能活着回来,你要记住,我们以后还有很多的合作呢。”
云策用木棍把一个新烤好的饼子从炭火堆里挑出来,坚定的对曹锟道:“你放心,我一定死不掉。”
目送曹锟离开,云策忍不住叹口气,要是云临川那个老家伙在大汉这边建功立业就好了,他此时说不定比曹锟还要牛逼些。
虽然人人都说‘靠天,靠地,靠祖宗不算是好汉’,可是呢,在真正努力奋斗的时候,谁又不想有曹锟那样的家世,云临川那样的祖宗呢。
“明日怎么安排?”
曹锟走了,秦术就来到云策身边,开始进入自己副将的角色了。
“我今日,在北方二十里的地方斩杀了一支鬼子的斥候小队,不出意外的话,鬼子会在明日再派出一支数量更多的斥候,重点探查那片区域,我觉得,我们离开铁围关的第一战,就选在那里,袭杀斥候队。”
秦术见云策已经有了章程,也不反驳,继续道:“曹氏送来的粮食,偏箱车等物资,窃以为应该留下,我们每人携带十日份的干粮,轻装进入鬼方。”
云策笑道:“本该如此,但是呢,御寒之物不可抛弃,如果能配备双马最好。”
秦术道:“可以用多余的甲胄,粮草,物资跟旁人换取大角马,应该能做到一人双骑。”
“如果这八百人都能换上雷烟兽就好了……”
秦术瞅着正在幻想的云策道:“你知道豢养一支八百人的全雷烟兽骑兵,需要多少钱,多少粮秣吗?”
云策摆摆手道:“我不管,以后我会给你弄来八百匹雷烟兽,怎么养活是你的事情。”
秦术相信云策能杀很多鬼子,但是,明显不相信他能给他弄来八百头雷烟兽,野生的雷烟兽性格暴虐不说,还奔走如风,就算拦住了也打不过。
豢养的雷烟兽……算了,他从来都没有奢望过这个东西,那根本就不该是他生命中应该存在的东西。
“明天天亮时分我们就出发,提前抵达战场,先尝试一场伏击战,把大家伙的心气打起来,等熟悉鬼子的作战方式之后,我们再徐徐推进。”
“好的,我会通知所有人。”
“军中女武士多吗?”
“三十九人。”
“武力如何?”
“能来铁围关的人武艺不会太差,不过,何清芳是最好的,她的弩箭用的最好,身手也足够敏捷。
我建议由她来担任女队队长。”
“我同意,就她了。”
“我还给你配备了一个十人队的亲卫队,左冲担任队长如何?”
“我不用亲卫队,不过,他们可以是军中的预备队,哪里战事不妙,他们就补充哪里,另外,我还会给他们配备一种专门用于破阵的新武器。”
云策说着话,就从枣红马的马鞍袋里掏出一颗人头大小的手雷递给秦术。
“点燃引线,然后就丢出去,能丢多远就丢多远,要不然会把你一并杀死。”
(本章完)
第163章 千人将?
第163章 千人将?
在战场上把威力巨大的武器藏起来不用,这是最最愚蠢的一个行为,战争本身的意义就在于不惜一切代价的打赢。
每一场战斗对于武士来说,都是生命中的一道坎,过了这道坎才有活着的可能,过不去,就死球了,哪来的以后。
这种大型炸弹云策自己也不多,如今,就剩下两百来颗了,给秦术一颗,再给预备队每人一颗,剩下的等蓝田县那边的火药原料运来之后,再麻烦狗子制作一大批。
何清芳带着一群女武士过来给云策搭帐篷,虽然不明白为啥是她们过来,见何清芳扭扭捏捏的似乎有话要说,云策就干脆地又掏出一颗大炸弹给了何清芳。
这一定是秦术告诉何清芳的,而且,这两个人一定有勾连,没错,就是字面意义上的勾连。
“这东西一定要安置好,不能靠近火源,明日杀敌的时候,我会先演示一颗,给你们看看威力,你记住了,这东西数量稀少,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用,用的时候也一定要算计好距离,免得自伤。”
也不知道女人们都是什么癖好,在拿到炸弹之后的第一要务,居然是擦炸弹,尽管云策拿出来的炸弹上一粒尘土都没有,何清芳还是掏出手帕,一边朝炸弹上哈气,一边卖力的擦拭。
晚上的时候,八百人的队伍在铁围关城外已经自发的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营地,云策在落日时期跟半夜进行了两次巡营。
很多人都睡不着,云策也没有催促他们去睡觉,而是坐到火堆旁,跟他们一起往炭火里丢面团,等面团熟了,就捡出来吃。
“将军,鬼子好杀吗?”
“好杀,没看见那个纨绔子都能把鬼子牛骑兵塞牛屁股里耀武扬威。”
“可是,有不少前辈说鬼子不好杀,还说鬼子都是没人心的疯子。”
“哈哈哈,想多了,鬼子很好杀的,你一刀砍下去,他也会疼得哇哇叫,等明天遇见了鬼子,你们就跟在我后边,跟我学怎么杀鬼子。”
“好。”
秦术是一个很好的副将,却不是一个很好的政委,以军法管理军队当然是对的,可是呢,想要把军队里的所有人拧成一股绳,精神上的团结尤为重要,所以,云策不得不牺牲睡眠时间来完成大战前的抚慰工作。
天亮的时候,秦术就吹响了号角,号角响起之后,整个营地都沸腾起来了,就连铁围关城头上,都布满了看客。
云策觉得城头那些人,应该不会对他说什么祝贺的好话,跟营地里那些多少还有一些共同语言的武士们告别之后,就执着的带着人马走了。
离开了营地,八百个骑兵就显得非常的茫然,好在有云策在最前方领路,还有秦术这个熟人在后面压阵,中间还有何清芳带领的三十九人的女队,大家的心情也就逐渐好了起来。
军队来到云策昨天杀敌的地方,没看到残尸,应该是被鬼方人的斥候给带走了,就是不知道他们看到十具干瘪的尸体会作何想法。
云策问狗子鬼子去了哪里,狗子就指向北方。
越是往北走,大地的颜色就越深,云策猜测,这里应该有一个大型的煤矿才对,果不其然,在向北走了快三十里地之后,他就看到了一座燃烧的山。
应该说,这是一座自燃的煤矿才对,秦术见云策领着队伍继续向鬼王山靠拢,就迅速赶过来道:“将军,不能再前行了,这里是鬼王山。”
云策不解的道:“鬼王山怎么了?”
秦术道:“会死人的。”
云策摇摇头道:“不会死。”
秦术叹口气道:“但凡是进入鬼王山的不论人畜都是有去无回。”
云策低头看一下狗子指引的方向,摇摇头道:“那是石炭在燃烧,不是什么鬼火,而且,我判定,我们刚才没有找到的鬼子斥候,就应该躲在鬼王山里。
不过,你提醒的对,呼吸多了这里的空气,确实会让人头昏脑胀的,下令,把手帕用水淋湿,绑住口鼻,我们继续前进。”
好不容易有机会成为一支队伍的首脑,枣红马显得非常兴奋,云策轻轻的磕碰一下它的肚子,这家伙就迅速前行,对眼前诡异的山川地貌毫无畏惧之心。
又向前走了五里地,派出去的斥候回来了,他们也很兴奋,在前方七里地的地方,发现了一个鬼子的临时营地,营地里的鬼子不少于三百。
不过,不好的消息是,在营地里看到了战牛的身影,而且,不少于二十头。
多年以来,鬼方人最厉害的军队就是牛骑兵,而牛骑兵中最精锐的又是狂牛骑兵,普通的战牛肩高两米,体重超过四千斤,而狂牛,也就是来自雪山的大雪山狂牛的肩高一般超过三米,体重更是超过了万斤。
普通牛骑兵都是十人将充任的,而狂牛骑兵的起点便是百人将,这两种骑兵一旦汇聚成军,在平坦的荒原戈壁上,便是无敌的存在,冲阵,破阵无数,大汉至今都没有寻找出太好的应对办法。
云策没打算带着人直接突袭鬼子营地,这样做的效果一定不会太好的,大家都是作战极其丰富的军队,即便是被袭营了,就算短时间内吃点亏,时间长了,依旧是需要面对面冲杀来决定胜负的。
云策打算在这个时候给大家亮亮底牌,涨一波士气,要让这里的每一个人都知晓,自己虽然身在敌人的土地上,依旧有强大且可靠的手段来应付敌人。
所以,在秦术,何清芳,左冲他们悄无声息的解决掉斥候哨探,云策对这些人的身手也有了一定的判断。
说起来,何清芳的身手比张敏还要强一些,虽然是女子,却在这个男人多于女人的队伍里牢牢的占据了一个首领位置。
云策带着人悄悄地来到一处高台,鬼方人的营地就在高台下的山谷里,这里的煤烟气很重,也不知道鬼子是怎么忍受下来的。
不过,把话说回来,把营地修建在这个距离铁围关最近的地方,确实能占到很多出其不意的大便宜。
看他们的营地,虽然是临时的,可是呢,营地所需样样不缺,就连水源地都有。
云策算了一下,如果要把炸弹从高台丢下去,至少要丢出去一百五十米远,这个距离对他来说问题不大,一颗十斤重的炸弹而已。
云策负责丢炸弹,秦术,左冲负责带队冲锋,等大队人马都杀进营地之后,云策再带领何清芳一干女将最后杀进去,给敌人一种被大部队包围的感觉。
何清芳见云策拿出来一颗炸弹,瞅着淡绿色菠萝状的大炸弹,多少有些可惜,昨天,云策才告诉她,大炸弹的外壳是用融化后的绿钱做的。
云策插上一根适合的延时引信,对何清芳道:“丢五十丈这个距离的时候,就该用四号引信,你们一般丢不了这么远的距离,所以,为安全计算,最好也用这个四号引信,这样你们还有逃跑的时间。”
在何清芳的注视下,云策点燃了引线,就用尽全力丢了出去,眼看着大炸弹在空中留下一道漂亮的抛物线就在鬼子营地上空两丈的高度炸开了。
“轰隆”
晴空陡然炸了一道响雷,巨大的声波在峡谷里来回荡漾,音波冲击的人七倒八歪的,暗红色的火焰在半空突然出现,追逐着被爆炸推开的气流向外扩散。
何清芳惊恐的发现,那些身体庞大,且沉重的战牛,居然被那些音波给掀翻了,随后又被暗红色的火焰彻底覆盖。
火焰触碰到地上,炸出一个坑,随即,坑里的火焰就像水流一般四散。
眼看着爆炸的能量消耗完毕,云策眉头皱起,因为,直到现在,秦术他们还没有进行第一波冲锋。
爆炸过后,世界安静了几秒,只有强烈的嗡鸣声在每一个人的耳朵里狂响。
枣红马是第二个把耳朵竖起来的,等云策跳到他的背上,这家伙一个纵跃就从七八米高的台子上跃下,第一个杀进了刚刚被炸弹肆虐过的营地,就在枣红马落地的瞬间,秦术也嚎叫着杀进营地。
一个浑身黑乎乎的鬼子才从地上爬起来,他的眼耳口鼻就纷纷向外流血,嘴巴里不知道在喊些什么,就被云策的马槊砍掉了头颅。
三百人的营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枣红马一个冲锋就穿过了营地,然后迅速转身,再冲杀回来。
接连冲杀两次之后,云策就不再出手了,而是坐在马上看秦术,左冲,何清芳他们在营地里清扫残敌。
战事很快从刚开始的激烈,逐渐变成了零星的战斗,但是,战斗的时间却在延长,这不奇怪,应该是鬼子仅存的高手,还在作困兽之斗。
云策没有让他们放弃单打独斗,快速结束战斗,而是任由这些人从困兽一般的鬼子身上拿到下一场战斗需要的勇气。
可是,打着,打着,云策就发现不对了,怎么从人群里被打出来的全是他的部下,好几个在半空中飞着飞着,还他妈的吐血。
”千人将!鬼子的千人将!”
有人大喊出声,于是,原本被围困的水泄不通的战圈,就裂开了一个笔直的缺口,而缺口直指的方向,就是正在喝水的云策。
(本章完)
第164章 不变态不勋贵
第164章 不变态不勋贵
云策看到鬼子千人将的时候,那个身形高大的千人将也同时看到了云策。
他缓缓放开了已经被他捏住脖子的何清芳,举起一柄造型简单且古拙的战刀,笔直的指向云策。
就算云策真的很讨厌鬼子,也不得不承认,这个鬼子长得真他妈的英俊。就模样而言,比他这个进化到完全体的汉人还要英俊些。
如果非要用文学语言来形容这个家伙,云策觉得,眉若远山,目似朗星,鼻如悬胆,口若涂丹,身姿如松……等等美好的语言都可以放在他身上。
就算这家伙可能被炸弹炸过,衣服显得破烂一些,头发垂下来乱了一些,从他丢开何清芳没杀这一点来看,这家伙当真称的起佳公子之名。
“我要他,我要他啊,你一定要帮我抓到他啊,我想进入他的身体,想要跟他血脉交融,你要是不帮我,我就爆炸给你看。”
云策还在感叹呢,狗子已经开始胡言乱语起来了。
云策将水壶放在石头上,挥挥手,围困这个美丽鬼子的人群就立刻散开,他们还顺手拖走了几个被人家打的不能动弹的伙伴。
“蓝田云氏云策当面,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眼看着众人退开,那个美丽的鬼子越发的谨慎,提刀护在身前道:“鬼方图罗山玉氏玉竹。”
云策倒拖着马槊一步步靠近,一边走一边道:“哦,玉竹?我在长安见过一个叫作玉蘅的女子,当真是美艳无双,与公子堪称双壁。”
玉竹脸上明显出现一丝惊讶之意,张口道:“假如你说的是你大汉皇妃玉蘅的话,她应该是我姑母。”
云策越靠越近,口中感慨道:“没想到你图罗山真是人才迭出,随便遇到一个就是这等风采,真是羡煞旁人。”
“云策,你可敢与我一战?”
云策笑着摆摆手道:“战,一定是要战的,不过啊,你赢了就放你走这样的话就不要说了,我的手下只有死鬼子,没有活鬼子,就算你长得好看,我最多在杀你的时候避开你的脸,免得辜负了上苍的眷顾。”
玉竹大怒道:“算不得英雄好汉。”
云策仰天大笑道:“你先前没有参战,估计是被炸弹给震晕了吧,醒来后发现自己大势已去,参加战斗后明明可以杀我很多部下,却处处留手,为的不就是想跟我决战,然后伺机跑路吗。
小子,今天就教你一个乖,你如今在战场,不是在政治场,战场是一个你死我活的地方,政治场才讲退让,妥协。
所以,小子,你死定了。”
云策话音未落,手中的马槊已经朝玉竹的头顶落下,锋刃劈开空气发出尖啸,如果劈中,玉竹就是一个被分尸的下场。
玉竹心思被云策点破,一时间羞刀难以入鞘,怒火熊熊之下,举刀就格挡马槊,铛的一声响,云策的马槊被弹起,玉竹也接连倒退三步,云策哈哈大笑,马槊化作毒龙捅向玉竹的胸膛。
玉竹沉身坐马吐气开声,一刀劈在马槊上,眼看着马槊被劈开,他就接连前进几步,手中长刀捅向云策心窝。
有狗子在,云策不管不顾,马槊绕着身体滴溜溜转个圈,从腰肋下穿出直奔玉竹的咽喉。
面对这等亡命的打法,围观的秦术,何清芳等人无不惊叫出声。
玉竹不想跟云策同归于尽,不得不抽刀回来劈开马槊,云策趁势转身,左臂横扫重重的抽向玉竹的脸。
玉竹连忙后退,避开云策横扫的手臂,却不防脖颈处似乎被蚊虫叮咬了一下,接连后退,抬手在脖颈处抹一把,没发现不妥,见云策再次逼近,心头怒火再起,不再后退,与云策乒乒乓乓的打在了一起。
云策的气势很足,马槊时不时的挑起泥沙,把战场污染的乱七八糟的看不清楚,就在人人都在担心自家主将安危的时候,狗子却在云策脑海里可着劲的翻腾。
“太好了,太好了,太纯粹了,都是好能量啊,云策,再逼迫他一下,让他开始用能量,你们不能这样靠着肉体的力量战斗,太低级了,我要抽到啥时候啊。”
“我他妈的什么时候会能量战斗了?”
“要不,你亮出龙爪,”
“滚!”云策舌绽春雷马槊重重的抽在玉竹的长刀上,再一次把玉竹打退了七八步,暴怒的玉竹从地上一跃而起,掌中长刀匹练一般的劈下来,云策用马槊抵挡,却不防人家刀锋上闪过一道寒芒,刀锋毫无阻碍的劈断了马槊,如果不是云策后退的快,说不定就会被人家一刀分尸。
云策后退几步,丢掉手里的折断的马槊,抽出悬在肋下的马刀,竖在眼前,瞅着剧烈喘息的玉竹道:“请君品尝一下云氏乱劈风刀法。”
玉竹惊恐的看着云策,刚才那一刀他几乎用上了全部力道,可是,力道在劈断马槊之后就陡然消失了。
像是什么东西把他的内息一下子全给吸走了。
他来不及多想,云策的乱劈风刀法已经来了……
所谓乱劈风,其实就是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的乱砍,只要速度足够快,加上把出刀的次序打乱,偶尔来一次横斩,下劈,就是一套外人看起来刚猛无俦,内行人看来随心所欲地好刀法。
玉竹自幼浸淫刀法,竟然被云策的乱劈风砍的左支右挡脑子里根本就生不出进攻的念头。
秦术见战场上两人争斗的飞沙走石,虽然看不明白战况如何,只见自家将军正在疯狂进攻,那个叫作玉竹的家伙被砍的连连后退,看样子要落败。
忍不住大喝一声道:“将军威武!”
一时间,将军威武之声传遍山谷。
狗子在云策脑子里可劲的翻腾,一边翻腾一边大叫。
“就是这样,就是这样,逼迫他用内息,别给他喘气的时间,你再来几下,他快没力气了,我今天要把他吸干。”
玉竹被砍的连连后退,当他后背猛地撞在石壁上的那一刻,玉竹把心一横,对云策砍过来的马刀不再格挡,而是拼着一换一的心态,挥刀砍在云策的左臂上,就听喀拉一声响,云策左臂上的甲胄被砍断,刀锋落在云策手臂上,却被一层青色的鳞片给挡住了。
云策趁着玉竹吃惊的功夫,一刀就把玉竹的左臂给砍了下来。
“啊——”玉竹痛的狂喊一声,想要挥刀继续追砍云策,却发现自己双腿酸软的厉害,不但迈不动步伐,双膝一软,竟然跪倒在了云策脚下。
狗子在云策脑子里叹息一声道:“差一点就满一罐子了……”
众人一拥而上,把断臂的玉竹捆扎的结结实实,对于掉在地上的断臂,他们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当然,玉竹在看他的断臂,他很想拿走断臂,无奈,身体里连一丝力气都没有了。
“将军,不杀了这个鬼子吗?”秦术安排完清扫战场的事务之后,就来问云策。
云策看一眼一脸不忍的何清芳对秦术道:“连你的女人都不想杀他,你就这么急着杀?”
何清芳黑脸又变紫了,咬着牙道:“该杀。”
云策抓起水壶喝口水道:“该杀个屁,这个来自图罗山的家伙,毫无疑问是鬼方那边的一个大勋贵,而且,你们也听到了,他的姑姑玉蘅还是咱们大汉皇帝的贵妃呢,留着这样一个人,鬼子就一定会疯狂的找我们。
与其我们漫山遍野的找鬼子杀,不如让鬼子来找我们,这样,我们就能预设战场,化被动为主动。”
“我们接下来该如何行事,请将军示下。”
云策瞅着不远处还在冒烟的煤矿,轻声道:“鬼王山挺好的,此地容不下大军,也没人敢把大军派到鬼王山来。
我们正好守在这里等鬼子派人来拯救他们玉王子。”
秦术疑惑的道:“这家伙是一个王子?”
云策悠悠的道:“他姑姑能嫁给大汉皇帝,那么,他就必须是一个王子。”
秦术了然的点点头。
“这么说,这个消息是说给我们自己人听的,尤其是铁围关?”
云策笑道:“很久很久没有听说过,铁围关有什么像样的功绩传到后方了。”
秦术皱眉道:“鬼子都该杀。”
云策点点头道:“跟我想的一样,人头可以给铁围关,不过,他的人呢,我今天还要用一下。”
何清芳的眼睛猛的一凸,惊骇地看着云策,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就被冷静的秦术拖着离开了。
“你听到他说啥了吗?”才离开,何清芳就抓着秦术问。
“听到了,这有什么了不起的,男风而已,勋贵间常有的小游戏,谁让那个鬼子长成那个样子呢,将军大战后血气翻涌,有这方面的需求没啥奇怪的。
听说当年虎将军连母牛都不放过,好了,好了,不要管这些小事,我们还是快点清点战利品,重新构筑一下防线,战事马上就要来了。”
“不是,云策明明可以是一个大英雄的……”
“别忘了,他还是一个勋贵,尽管如今变寒门了,他勋贵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本章完)
第165章 煤炭的用途就是拿来烧
第165章 煤炭的用途就是拿来烧
勋贵与平民的生活并不相通,所以,消息也难免不通。
很多时候啊,勋贵对平民们的愚蠢感到难以理解,就像没有粮食饿肚子的时候,这些蠢货为啥不食肉糜?
难道肉糜填不饱肚子吗?
同样的,平民们看勋贵的时候,有时候也难免难以理解,比如,身边的丫鬟环肥燕瘦不说还皮肤白皙,小脸俊俏,为啥晚上侍寝的时候是浓眉大眼的书童?
不相通就是不相通,除非勋贵落魄成平民,平民奋发成勋贵,才会知晓,人心中的成见就是一座大山。
真正说起来,有这样一条论断啊,它是这样说的。
最好的厨子是男人,最好的裁缝是男人,最好的按摩技师是男人,最好的化妆师是男人,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只有男人才是最了解男人的存在呢。
酒酣耳热,耳鬓厮磨,袒露心声之下,一个刻意迎合,一个曲意奉承,那时候,是男是女已经不重要了,大家都只想把情感再升华一下而已。
狗子跟玉竹就是这样的,他们纠缠了整整一个晚上,等到天亮的时候,云策只看到桌面上摆着的一颗人头。
即便是只剩下一颗头颅,玉竹依旧美的令人心碎,眉眼低垂,带着少许的破碎感……
狗子把一个精美的斗形瓶子放在云策面前道:“这就是一个废物。”
云策不解的道:“你昨天可不是这样说的。”
“昨天光是注意量了,没有进行下一步的查验,查验过后才发现,他身上的能量很杂,我怀疑,这些能量并非他身产生的。”
云策吃惊的道:“有这种事?他吃了天材地宝,还是……”
狗子叹口气道:“不知道啊,样本太少,没法子做横向比对,你下次,再抓一个真正的千人将给我,说不定就能搞清楚其中原委了。”
云策皱眉道:“你的意思是说,鬼方人有办法可以把一个废材在短时间内弄成一个千人将?”
狗子道:“很有可能啊,我昨晚仔细的研究过,发现这个家伙的肌肉强度,肺活量,心肺强度,心脏泵血,以及血氧含量都与普通人武士相当,只有一点,他的细胞中似乎有一种不知型号的酶,一种可以促进细胞在短时间分裂的酶。”
“这就是他武功忽高忽低的原因?”
“是啊,催熟的果子不好吃,”
通过狗子,云策对鬼子的了解加深了一层,那些家伙并非是一无是处的野蛮人,而是已经开始正式面对自己,并研究自己了。
“看样子,对于进化,人家有更多的发言权。”
狗子道:“还好,还处在蒙昧期,你还有很多时间。”
云策在吃早饭的时候,把玉竹的人头拿给了秦术,秦术立刻用一个盒子装起来,给曹锟写了一封战报,在战报上讲述了他们如何伏击了鬼方人的一个大型斥候团,且阵斩了敌人的一名千人将,且,此人很可能是鬼方的一位王子。
秦术写战报的时候,何清芳在看那颗人头,看了许久之后对秦术道:“把一个人爱到只剩下一颗脑袋,是不是也算一种能力?”
秦术停下笔,小心的吹干纸张上的墨,他对云策拿给他的纸张视若珍宝,等墨汁干了,就装进竹筒,这才想起回答何清芳的话。
“勋贵嘛——”
死掉的是一头鬼子,也就是长得好看了一些,何清芳还不至于为他哀悼,见秦术派出了信使,就叹口气道:“我们拿不到功劳的。”
秦术冷笑道:“将军早就预料到了,这次死掉的鬼子来头很大,他的亲姑姑甚至是我大汉的皇贵妃,铁围关里的人,不是一直在侵吞我们的战功吗,这一次,就给他一件有毒的战功,让他们吞吃了之后,也涨涨记性。”
何清芳笑道:“这不是明摆着的吗,等曹公子把战报递上去,人家会丢掉我们的战报,重新写一份,再把需要嘉奖的人名字一换,送到长安,送到大司马那里,至于我们,他们不会提的。”
秦术笑道:“能跟着将军杀鬼子我已经心满意足,功劳算不得什么。”
何清芳又道:“鬼王山是一处死地,将军固守死地,是要带着我们跟鬼子同归于尽吗?”
秦术笑道:“这不就是我们心心念念的结果吗?”
何清芳叹口气把头靠在秦术的肩膀上道:“我其实还想给你生一个孩子的。”
秦术搂住何清芳的腰肢道:“生下来跟着我们颠沛流离,还是餐风宿雪?别难为孩子了。”
何清芳不说话了,只是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
云策指挥人在鬼王山挖了很多的探坑,这些探坑只有一米深,长度足足有五十米,而且探坑的方向并不一致,其中以面向东南,西南方向的探坑最多。
不得不说,鬼王山这里的煤炭资源非常的丰富,挖开表面的风化层,下面就是看的云策直流口水的露天无烟煤矿。
通过那些探坑,云策初步掌握了这个煤矿的大致范围。
在水跟压力的作用下,鬼王山的山顶已经被烧的塌陷下去了,这已经不是人力能够熄灭的大火。
在探明了煤矿的大致范围之后,云策又请狗子出手,帮他查探一下煤炭的燃烧层。
看着魔鬼大嘴一样的吸风洞,云策抬头看看还在燃烧的鬼王山,就听狗子在脑袋里道:“你准备把整座鬼王山给点了?”
云策道:“没办法啊,鬼王山是死地,这几天,鬼子的斥候已经进来打探了过了,也发现了我们的存在。
最多三天,就有源源不断的鬼子来找我们的麻烦。
我们人少,短期的攻防战还能坚持,时间长了,就死定了。
虽然秦术他们好像挺乐意战死在这地方的,我可不愿意,他们的用处很大,如果不是为了收拢他们的人心,我才懒得带着他们在荒原上杀鬼子呢。”
狗子道:“你准备用社火来点这堆煤炭?”
“嗯,社火最近有些萎靡,他应该是想要玩火了,加上这里的煤山现在燃烧的太慢了,既然燃烧层已经出现了风洞,这就是一个合格的炉子,我不介意把这个炉子点的旺一些。”
“上一次在火山,社火差点把火山给烧塌,这一次你就不管不顾了,还是说,你已经不在乎别人知晓出云州社火在你手中这件事了?”
“还隐瞒什么啊,大神官那个老家伙早就知道出云州社火在我手中,有一次还把手按在我胸口告诉我说什么——胸中有火,要安稳,要懂得如何运用好火,保护好火。
你说,我还有隐藏的必要吗?”
“哦,既然是这样啊,那就烧吧。”
鬼王山到铁围关不过两百里,快马半天就到了,曹锟瞅着被十几匹大角马驮回来的鬼子人头,很是满意。
他觉得自己在铁围关的战功还要再往上涨一涨,爵位也需要提高三五个等级,这样以来,他丘壑州曹氏长公子的位置就更加的稳固了。
老管家跟武士首领曹领也在看这些人头,他们看的很是认真,每一颗都要认真比对。
检查完毕之后,曹领烦躁的抓抓头发道:“鬼子这么好杀?死了十几个人就杀了两百多鬼子?
阿叔,要不然,咱们也出去?”
老管家把自己的身体包裹在裘皮大氅里,回头看看刚刚看完云策信件的曹锟,摇摇头道:“不出去。”
曹领道:“为啥啊,多好的机会。”
老管家呵呵笑道:“你看看大公子那张脸就知道了。”
曹领随即就看了过去,发现刚刚还喜笑颜开的公子,这会一脸的吃了大便的模样,不仅脸色难看,还快速的把手里的信塞怀里了。
“有古怪?”
老管家冷笑一声道:‘有大古怪。’
幸好,曹锟没让他们等太久,就把信的内容给老管家跟武士首领看了。
“鬼方王子玉竹的人头?”
武士首领刚刚惊叫出声,就被老管家电锯一般恶毒的眼神给吓得立刻闭嘴。
等那个小箱子在铁围关的驻所打开后,瞅着栩栩如生的玉竹,老管家叹息一声道:“有时候,功劳太大,也是麻烦。”
曹锟道:“云策在信里说了,两百二十一颗鬼子人头,再加一颗鬼子王子人头,他就不欠咱们啥了。
阿叔,这笔买卖要不要做?”
老管家沉吟片刻道:“皇贵妃玉蘅在大汉是人人得尔诛之的妖妃,可是这么多年下来,虽然人人得尔诛之,她却滋滋润润的活了许多年不说,如今给皇帝戴了如此大的一顶帽子,她依旧得到了皇帝的赦免。
这里面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就不能是皇帝沉湎美色?”曹领瞅着玉竹的人头,忍不住在脑海中开始描绘妖妃玉蘅的美丽模样了。
“那你也太小看我们的这位皇帝了。”
“云策不希望我们拿走这颗人头,而是建议我们跟铁围关军方做一个交易,转弯拿好处,而不伤害到我们。”
老管家继续摇头道:“捂不住的,迟早会查到我们身上。”
曹锟皱眉道:“那该怎么办呢?”
老管家叹息一声道:“拿在手里捂一阵子,等我跟家主联系后再论不迟。”
(本章完)
第166章 从来都不是为战争服务的
第166章 从来都不是为战争服务的
鬼王山的战斗是浪漫的。
尤其是燃烧的红色煤块从高处坠落的时候,下方狭窄的峡谷里,总有鬼子落马,或者被堆积在一起的煤炭活活烧死。
看着已经快要变成火炉的峡谷,云策不得不下令后退,山上的一氧化碳浓度太高了,虽然还达不到爆炸的范畴,人待久了大脑缺氧是一定的。
才回到上风位置上,满脸煤灰的秦术就匆匆过来,对云策道:“左右两边,也出现了鬼子的踪影,他们是翻山过来的。”
“后面呢,铁围关方向也有鬼子过来吗?”
秦术吸一口气有些悲愤的道:“有。”
云策笑道:“既然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你这么悲愤的做什么。”
秦术有些哽咽的道:“我以为杀鬼子是大汉人的天职。”
云策点头道:“大汉跟鬼子是死敌,只有杀死他们我们才能愉快的活着。”
“可是,铁围关那边,就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被鬼子包围不说,就连鬼子从铁围关方向借道抄我们的后路,他们也冷眼旁观。”
云策摆摆手道:“继续按照预先设定好的方案继续作战,等再来一些鬼子,我们就把鬼王山彻底的点燃,然后跑路。”
“跑路?将军,我们能跑到哪里去呢?铁围关都靠不住,哪里还有靠的住的地方?”
“哪来那么多的废话,快去安排作战,鬼子就要把堵塞在峡谷口的煤炭拖走了,我们没工夫悲伤。”
秦术带着满腔的悲愤走了,云策就对跟在身边的何清芳道:“鬼子快要露头了,弩箭准备。”
何清芳与一干女武士迅速向前,落在挖好的探坑里,露出上半身,弩弓平放在地面上,等鬼方人的骑兵刚刚露头,就扣动了扳机,没有阶段射击,而是选择连续射击,密集的弩箭顿时将才露头的鬼方骑兵杀的连续落马。
云策见状,瞅一眼身后的左冲,就催动枣红马越过,何清芳她们藏身的探坑,朝有些混乱的鬼子骑兵杀了过去。
枣红马冲在最前面,云策这一次没有选择使用他最熟悉的马槊,而是换上了一柄流星锤。
在战争已经进行了上千年的情况下,所有能拿得出来的对付敌人的法子其实都已经有了很成熟的应对法子,就连迟滞敌人骑兵的铁蒺藜,在穿着铁鞋子的鬼方骑兵面前,不但起不到迟滞作用,有时候还会因为判断错误,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在所有办法用尽的情况下,冷兵器作战的效能也到了巅峰,除非作战科技有一个大的突破,或者人本身的进化有一个大的突破,否则,肉搏战将是作战双方最有效能的作战方式。
在人人都对战争的熟悉程度很高的情况下,将领的作用反倒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每一个上了战场的士兵,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位置,自己的作用,以及自己最佳的杀敌方式。
如今的鬼方人就是这样,虽然冲锋的时候没办法避免敌人的弩箭攻击,他们的排头兵就尽可能的吸引,消耗敌人的弩箭,为后来的冲锋者创造更好的突击条件。
这就是何清芳她们为何在敌人刚刚露头的时候就发起进攻,一旦等敌人的军阵出现,弩箭的杀伤效力会急剧下降。
云策选择流星锤这样的重兵刃也是如此,他力气大,枣红马的力气也大,速度还快,偏偏流星锤甩起来之后覆盖面积最大,加上云策前天杀死了一个百人将,拿走了他的特大号流星锤,他就理所当然的把流星锤当成了宝贝。
“呜呜呜”
巨大的流星锤裹挟着风,旋转着砸进了鬼子的排头兵队伍里,一时间血肉横飞,碎裂的马头,披甲的身体根本就挡不住旋转的重锤,在它面前,任何阻拦不是被砸碎,就是被砸断,根本就无法让重锤有丝毫的迟滞。
或许有一些机敏的或者藏身于马腹,或者从马上高高跃起,避开了刚猛无俦的流星锤,却很难躲过云策身后跟进的左冲等人的捕猎。
枣红马带着云策从敌人马队的头部一直冲杀到尾部,一路过处,堪称尸骨成堆,血流成河。
直到云策的巨型流星锤跟一面巨盾碰撞之后,才高高的弹起,停止了继续旋转的动力。
枣红马停下脚步,仰头看着比他还要高大的一头巨牛。
刚刚让云策流星锤停下的就是巨牛背上的一个白胡须老将手里的巨盾,如今,这面厚铁盾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几道裂隙,老将丢掉手里的巨盾,重新举起一柄厚重的战斧,指向云策道:“交出玉竹公子,饶你不死。”
云策瞅着落地就碎裂的厚铁盾摇摇头道:“交不出来了。”
老将怒道:“你杀了他?”
云策有些颓丧的道:“我本来想留着他换好处的,就把他安置在营帐里,好吃好喝的供奉着,没想到他半夜想逃。
被士兵给抓住了,原本没啥,抓回来继续关着就是了,没想到玉公子不听话,努力的挣扎,这挣扎着,挣扎着就难免衣衫不整……你也知道,军中都是糙汉子,偏偏玉公子又长的可人,然后……就此糟糕。
等我天亮询问的时候,玉公子已经香消玉殒了,所以交不出来了。”
刚刚杀到云策身边的左冲正好听到云策跟人家解释的话,眼睛顿时瞪的老大,他实在是想不到,将军会把他干的事情,栽赃在他们身上。
感受到对面那头巨牛喷出来的热气,云策就朝左冲小声道:“快跑啊,你打的过这个巨牛骑士吗?”
左冲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对面的巨牛可不是一头,而是三头!
每头牛背上都站着一个甲士,一个用巨斧,一个用大棍,还有一个用刀刃足足有两尺的大砍刀。
左冲拨转马头就跑,云策催马上前一步,挡住了牛骑兵的冲锋道路。
左冲跑了,跟在云策身后一起冲杀的骑兵全跑了,就剩下云策一人,一马站在山谷口,挡着后面的千军万马。
“这么说,玉公子已经死掉了?”
云策点点头道:“幸好首级还算完整,已经送去铁围关请赏了。”
巨牛骑士回头对一个骑着大角马的男子道:“回去告诉玉山主,玉竹公子已经陨落在了鬼王山。”
骑马男子尖叫道:“没人能舍得伤害玉竹公子。”
巨牛骑士沉声道:“对面的汉家子没说谎话,玉竹公子真的死了。”
骑马男子还打算尖叫,被另一个巨牛骑士一声断喝,就给吓得闭上嘴巴,赶紧骑着马朝后面跑了。
为首的巨牛骑士转过头看着云策道:“刚才放你的人跑路,不是老夫心生怜悯,而是,你们已经无路可逃了。
刚才还想不通铁围关为何不派兵来拯救你们,现在清楚了,他们想要争夺杀死玉竹公子的荣耀,你们就只能死了。”
云策闻言,胯下枣红马昂嘶一声后腿直立而起,前腿在空中蹬踏两下,后腿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换了一个位置,等身体落地的时候,马头已经冲后了,并且原地弹射起步,等刚刚还在防备云策暴起杀人的巨牛骑士做好防卫,就看见枣红马驮着云策已经钻进山谷里去了。
早就爬上两边山崖的左冲等人迅速把烧的通红的煤炭从山崖上推下来,片刻光阴,狭窄的山谷就再一次变成了一个熊熊燃烧的煤炉子。
过了山谷,云策就带着左冲等人,急匆匆的向鬼王山主峰靠拢,在半路上遇到何清芳等女武士,就把她们提上马背,继续赶路。
坐在枣红马屁股上的何清芳道:“将军,我们已经四面被围,是要战死在这里吗?”
云策不耐烦的道:“昨天吃饭的时候,秦术告诉我,你想给秦术生娃,告诉你,不给那个家伙生十个八个娃之前,你还死不掉。”
何清芳闻言精神一振,连忙道:“我们要用大炸弹开路,最后杀出一条血路来吗?”
“滚开啦,大炸弹是用钱铸造出来的,有煤山在,干嘛要用炸弹?回去后,就赶紧骑上你的马,等大地开始燃烧之后,就跟着秦术往外跑,跑出去了,就能活。”
转瞬间,云策率领的不足两百人的队伍就已经退守到了鬼王山脚下。
他的队伍还算整齐,秦术他们带领的队伍就凄惨多了,云策扫一眼,就对灰头土脸的秦术道:“怎么折损这么多人,预备队手里不是有炸弹吗?我怎么没听到炸弹响?”
秦术咬牙道:“炸弹开路是我们最后的手段,此时不能用,最后用才能杀敌人一个出其不备。”
云策此时已经不好再说秦术的不是,他挥挥手道:“给你的路线图你可记清楚了?”
秦术点头道:“烂熟于心。”
云策道:“好,整军,一炷香后,丢弃一切辎重,跟好秦术,记住了,待会大地冒火的时候,只有跟着秦术走,才能活命。”
云策说完话,就拍一下枣红马,枣红马就立刻开始登山。
何清芳看着云策的背影问秦术:“将军要干啥?”
秦术皱眉道:“听说要把鬼王山点燃。”
何清芳又道:“为啥跟着你走就能活命?”
“将军说,我走的路下面,没有煤。”
(本章完)
第167章 社火还小,别怨它
第167章 社火还小,别怨它
站在风洞处,狗子小心的把社火给举出来。
风洞口虽然罡风凛冽,一点烛火却稳稳的坐在狗子的触手上,偶尔还跳跃一下,别说大风吹不灭,它跳跃的时候还会迸发出大蓬的火焰。
火焰很温柔,有时候从云策脸颊上拂过,除过干燥的暖意,就没有什么让人不适的地方。
风洞口也是煤炭层,黑曜石一般的煤炭镶嵌在洞壁上,被太阳照的闪闪发光,这是何其上等的好煤炭啊。
火的本性就是燃烧,社火也是火,在遇到顶级的燃烧材料之后,也忍不住要用火苗舔舐一下的。
刚开始的时候,社火如同一个调皮的孩子,满足的在那些黑曜石一般的煤炭上打滚,跳跃,以至于狗子不得不四处去接它,就怕它一不小心掉下来,在鬼王山落地生根。
烛焰点燃了一块煤炭,没有爆发出什么火焰,那块煤炭从黑变红也只是一瞬间,可能这样小的火焰让社火感受到了一丝丝羞辱,于是,一朵小小的烛焰猛地爆发开来,烛焰的外层化作一头细小的火龙开始无差别的燎风洞口的煤炭。
煤炭统统都烧起来了,然后,空气也烧起来了,再然后,一道填满了整座风洞的火龙咆哮着钻进了漆黑的地层深处。
云策汗水涔涔,还不敢动弹,他已经明显感觉到大地开始颤抖了。
他很想跑,可惜社火不想跑,它不仅不想跑,还想拖着狗子,云策一起进入那道已经从风洞变成火洞的地方。
云策是一个在乡下开过小煤窑的,还是一个为了一堆穷人仗着家世顶风违纪开过小煤窑的人,他知道煤矿底下都有些啥东西,这时候就不说坍塌跟透水了,光是一个瓦斯,就能把这座山给炸塌。
社火这家伙就是一个喜欢热闹的精灵,它认为的热闹,就像跳社火的人往火把上投掷的碳粉,然后爆出大蓬火焰的行为,是那些人围着火堆疯狂跳舞的模样,是火焰越高,他们跳的就越热烈的激情。
所以,鬼王山上就有老大的热闹看了。
先是一道十几米粗的火焰从鬼王山的山顶喷出来,笔直的冲天天空,等火焰把天空染红之后,再星星点点的落地,如果火焰没有那么粗,没有那么高,这一定是一场美丽的焰火。
可惜,火柱太粗了,太高了,即便是社火以为的星星点点的火苗,在人们看来那就是一片索命的火网。
云策这边狂风大作,空气不要命的往火洞里灌,最终形成狂风,云策需要用手扳着岩石才不会被狂风卷进洞窟里去。
眼看着脚下的大地开始皴裂,枣红马悲鸣一声就要跑,跑出去几步,发现前边更危险,就重新跑回来跟云策紧紧的靠在一起。
秦术早在鬼王山山顶开始喷火的时候,就带着人马亡命的朝外跑,偶尔回头看的何清芳见鬼王山喷出一道无法形容的巨型火柱,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惨叫,就抱着大角马的脖子跑的更快了。
就在他们身后,大地开裂,火苗从缝隙中喷涌而出,且迅速连成一片,刚刚围拢过来的鬼方众,还来不及惊诧,就被地火吞噬,即便是强壮如巨牛骑士,在这样的天灾面前也毫无应对之力,勉强踩踏着将死的坐骑以及部下,在空中飞掠片刻,终究还是被火焰所吞噬。
大地如同波浪一般起伏不定,刚刚被顶起来的山包,在炸开成一团火焰之后,又迅速坍塌,刚刚才沉降下去的洼地,转瞬间又高高的拔起,直到高耸的鬼王山开始向东南倾倒的时候,忍无可忍的云策,才惨呼一声“社火大爷,带我跑吧!咱们不玩了。”
狗子颤巍巍的带着一朵烛焰缓缓的回归腕带,只留下云策抱着一匹雷烟兽的脖子惊恐的看着眼前的火海。
他以为社火在发威的时候会给他留一条生路,就像上一次点燃火山之后,不让他受到伤害一样。
没想到,今天社火像一个小孩子一样玩耍的很开心,可它就是忘记给云策这个一起玩耍的伙伴留下一条生路了。
折断的鬼王山落下无数的巨石,眼看就要砸到身上了,云策怪叫一声,抱着枣红马的脖子拉扯着就往外跑。
这一次,云策跑的比那一次都快,枣红马跟他跟的比那一次都紧密,如果从天上往下看的话,就能看到一人一马,每次都能准确的跳在还算稳固的地面上,而每一次被地火燎烤,不论是人,还是马,都会惨叫一声。
幸好,狗子在每次生死关头都能给他指出正确的落脚地,即便是这样,也有好几次都踩空了,如果不是云策的手臂能变成龙臂,把他跟枣红马生生的从地穴里拉出来,他们早就被烧成灰了。
秦术等人终于逃离了鬼王山地火范围,等他们再回头看的时候,心都凉了,那是一个怎样的地狱才能出现的场景啊。
火焰烧红了天空,大地皲裂,地火从裂隙中喷涌而出,刚刚燃烧的大树,顷刻间就坠入地穴,片刻前还在翻滚的巨石,下一刻就被大地吞没。
整片大地都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降,之前还算熟悉的山峦,平地,山谷,河沟,都被这场地火涂抹的一干二净。
“将军——”
秦术冲着火场大喊一声,随即跪倒在地上,嚎啕大哭。
“将军——”
何清芳靠在秦术的身边,同样哭的不能自己。
“将军啊——”
左冲先前还在埋怨云策往他们身上扣屎盆子,这一刻,他只希望将军可以归来,多扣几次。
呼唤将军的声音,此起彼伏,就连上苍似乎都看不过眼,飘来一阵烟雾遮住了原本就不怎么起眼的太阳。
“哎呀呀——”一阵凄厉的马叫声,让众人齐齐地抬头向火场看去,只见一个浑身冒着火的人正拖着一匹浑身冒着火的马在烈焰中蹦蹦跳跳的如同弹丸一般,正向他们迅速靠近。
“将军?”
看到还在大火中蹦跳的将军,秦术的眼睛瞪得跟牛眼一样大,不过,他马上就释然了,毕竟——这是一个勋贵啊。
云策觉得自己快要熟了。
尤其是肺,不管他如何呼吸,就是不能提供给他更多的氧气了,他的力气在迅速的消退,如果不是狗子不断的把刚刚从玉竹身上收集的裂化细胞注入到他的身上,他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支撑不到结实可靠的大地上。
当脚下的大地不再摇晃虚软了,筋疲力竭的云策就跟同样被烧的毛都不剩的枣红马一起倒在地上。
“好痛啊——”
才落地的云策又蹦跶起来,从龙珠里掏出一瓶彭憎牌快速生长液,就从头上往下浇,一边浇,一边涂抹,还要顾及到倒在身边的枣红马,一时间,云策忙的不可开交。
满满一瓶生长液用完了,云策浑身上下依旧火辣辣的痛,不得不张开双臂,双腿希望生长液能快点起作用,好减轻一点疼痛。
“哎呀呀——”
枣红马叫唤的有气无力,还有些沙哑,毫无疑问,这家伙的肺部也被热气烧伤了,云策不得不再拿出半瓶生长液,自己喝一口,剩下的统统给枣红马灌下去。
云策此时的模样很不雅观,甲胄是他脱掉的,衣服是被大火烧掉的,鞋子是被岩浆融化掉的。
因此,他此刻就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
同样被烧的连毛都不剩的枣红马这个时候也支撑着站起来,低着头不断的把身体在云策身上蹭,它可不傻,刚才云策倒在它身上的那种水效果很好,就是往它身上倒的太少了。
事关将军名声,秦术迅速绕着云策跟枣红马围起来了一个布幔,将军是高级武者,接下来一定要开始疗伤了,这是高级舞者的秘密,不能为外人所知。
云策赤身裸体的站在风里,枣红马同样站在风里。
这里本来是没有风的,鬼王山着火了,就把周围的空气给吸过来形成了风,风很凉,尤其是从胯下掠过的时候,让人浑身战栗。
“狗子,社火怎么说?”
“依旧在蹦蹦跳跳的,看样子它的心情极好。”
“就没有啥要对我交代的吗?”
“没有,火是你要他放的,能给你什么交代?”
“能不能让它帮我治疗一下啊,把我烧的屌干毛尽的不能放任不管吧,别看我现在还活蹦乱跳的,过一会,我的肾上腺素消退之后,内脏的各种不适反应就会出现,你信不信?”
“信啊,说真的你的身体各项指标非常的不稳定,不光是你,枣红马也一样。”
狗子说着话,就用触手端着社火出现在云策面前。云策将手放在烛焰上,就看到一缕缕肉眼可见的热气从手掌里冒出,融入烛焰里去了。
随着热气不断的冒出,云策身上的灼热感顷刻间就消退了不少,等他张开嘴巴,喷出一口腥臭的热气之后,他开始感到冷了。
枣红马是个聪明的,见云策开始好起来了,它就把大头一并凑过来,社火似乎更加喜欢这个家伙,不但吸走了它肚子里的热气,就连它庞大的身体,也细细的走了一遍……
(本章完)
第168章 你为谁拼过命
第168章 你为谁拼过命
总是有一个女人把半脸藏在黑暗里,露出另半边美丽的脸问你一个让人难以回答的问题。
“你这辈子有没有为谁拼过命?”
云策觉得这句话问的就有毛病,拼命是一种很极端的事情,不能因为你是女人,或者说你是一个漂亮的女人,男人就应该拿命拯救你。
云策今天是真的拼命了。
只不过他不是为谁拼命,他的拼命是为了活下来。
所以,他在为自己拼命,就像一条落水的狗,就算面对浊浪滔天,它也必须努力的划动自己的小短腿,用狗刨的方式活下去。
只要活下来,过程就不说了,至少寓意极其的壮美……想想啊,一条狗啊,浊浪滔天啊,它最后活下来了,还有机会找女狗交配繁衍后代……这就是生命的伟大之处。
潦草的世界里,就不能要求有精致的生活,该发生的一定会发生,不该发生的也一样会发生,你应对就是了。
就像云策身上刚刚起来的燎泡,比如枣红马身上刚刚起来的燎泡,燎泡一疙瘩,一疙瘩的挂在身上,让这一人一马看起来很像是变异的怪物。
燎泡不能挑破,因为那些鼓起来的皮肤,算是伤口最好的敷料,云策很痛苦,枣红马也很痛苦,它想在地上打滚,弄破那些燎泡,只是见云策没有那么干,所以,它就学云策那样站着,强忍着疼痛。
秦术带着人去周围探查去了。
从云策拖着枣红马离开塌陷区后,鬼王山煤矿的塌陷就没有停止过,不仅仅没有停止,还向外扩展了不少。
如今,再想看鬼王山,已经看不到了,原来矗立鬼王山的地方,如今是一个继续冒着火的大坑。
不过,大火也冒不了多久了,坑底已经有地下水渗出来了。
傍晚的时候,秦术带着人回来了,他带来的消息算不得好,也算不得坏。
“鬼子退走了,他们的折损不算大,在鬼王山冒火的那一刻他们的大军就退走了,受到的波及很少。
不过,进入鬼王山山区的鬼子没有一个活下来,这些人粗略算一下,应该不超过两千,毕竟,鬼王山区也容不下更多的军队。”
云策浑身上下就披着一件柔软的衣树布衣,底下啥都没有,空荡荡的,他也坐不下来,站着听秦术讲述鬼王山的近况。
“能进入鬼王山的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光我们见到的巨牛骑士就有十人之多,如今应该都栽进鬼王山了。
将军,说真的,我至今还难以相信,我们居然从一场天灾中活下来了。”
“铁围关什么状况?”
何清芳叹息一声道:“鬼王山喷火的时候他们派出了斥候,鬼王山折断的时候他们就后退了,斥候曾经与鬼方众有短暂的对峙,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没有交战,双方各自退去。”
“我们如今战损了将近三百人,我又成了这副样子,你觉得我们还能回到铁围关下休整吗?”
何清芳沉默不语。
“也就是说我们回不去了是吧?”
秦术再次喟叹一声道:“他们觉得我们是麻烦制造者。”
云策瞅瞅面前的五人,想了一下道:“你们觉得铁围关还能坚守多少年?”
秦术皱眉道:“只是坚守的话,应该很久,很久。”
云策摇头道:“远没有你们预料的那样乐观,不能因为铁围关矗立千年,就指望他一直矗立下去。
我们要未雨绸缪。”
秦术道:“我们的力量微不足道。”
云策道:“力量微不足道,就不去做吗?”
左冲道:“如何做呢?”
云策叹息一声瞅着刚刚被简拔上来的两个头领道:“筹备第二道防线。”
“第二道防线?在哪?”
云策满身燎泡,蹲不下去,就用马刀在地上画了一个简易的地图,最后将马刀戳在铁围关与长城之间靠近井口关的位置上。
“就在这里。”
“这里是平原。”
何清芳似乎对长城以北的地形很熟悉,云策随便画的简单地图,她就能准确的说出那里的大致地形。
云策又在地图上画了几道线。
何清芳又道:“河网纵横是好事,可是呢,每年至少有二十天的时间河网会冻结。”
云策又在河网中心画了一座山。
何清芳道:“城池不能建造在没有水的山上,否则,这是在找死。”
云策回想一下马谡在街亭的失误,点点头道:“所以建在山脚下。”
何清芳伸出脚把云策画的地图从地上抹掉,然后看着云策道:“你知道铁围关修建了多少年,才有现在的规模?”
等了一会,见云策不回答,就自顾自的道:“一百六十年。”
云策重新在地上画了一个地图,用马刀戳着地图道:“我们不修城墙。”
秦术,左冲等人原本有了一点希望的眼神,又黯淡了下去。
“没有城墙,怎么防御啊……”
也不知道是哪个低垂着脑袋的人发出来的感叹,云策硬梆梆的道:“这座城叫作云城,它不是一个防御性质的城池,而是我们去鬼方打草谷的前进基地,所以,用不着防御。”
“就算如此,我们人太少了,打草谷也打不到多少。”
云策道:“我会告诉大汉每一个武士,想要去鬼方打草谷,就可以来云城,到时候,会有很多希望跟鬼方人打仗的人来云城的。”
这就是汉人非常矛盾的一点,国内的武士们对于杀鬼子有着无穷的热情,但是,来到边境之后不久,他们的热情就会被长久的期待给逐渐消磨光,最后,要嘛鲁莽的去荒原寻找鬼子战斗,死在战场上,要嘛心灰意冷的带着自己不多的行囊回家。
在主力大军不肯主动出击的情况下,民间的个人武装能做的事情很少。
秦术瞅着云策道:“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将军能提出办法,就比我们坐在这里生闷气要好。
我们可以跟着将军去长城边上建造云城。”
何清芳摊开手道:“就靠我们这五百来人?”
秦术咬着牙道:“既然我们目前没有办法狠狠的杀敌,那么,就像将军说的那样,要为以后考虑了。
如同将军所说,铁围关已经老了,太老了,老的已经不知道如何打仗了,我还听说,作为铁围关的第二道防线的长城防线,如今已然烂透了,大都督赵书宁愿带兵进京参与内乱,也不肯多一点心思在长城防线上。
将军既然要在长城以北建城,不管如何,我都支持,就算只有我跟将军两个,我也支持。”
将军,副将一起决定了的事情,其余人如果不想离开这个集体,支持将军跟副将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尽管这件事看起来非常的不靠谱,可是呢,总比留在铁围关等待腐朽要好。
会议开不了多久,主要是云策身上披着的衣服摩擦着燎泡,让他很痛苦,必须要把这些人撵走,自己好继续光着。
云策不参加会议了,秦术他们五个继续开会。
“秦兄,你真的认为将军的计划可行?”左冲急不可耐的问道。
秦术往火堆里丢了一个草粮面团,眼看着面团膨胀,就一边用树枝扒拉着面团让它受热均匀,一边道:“看到将军拖着一匹马从天崩地裂的环境里跑出来的那一刻,你心里如何想?”
左冲回忆了一下自己当时的心境,认真的道:“我以为见到了神。”
秦术见面团被烤熟了,就把它从火里拈出来,倒了两下手,就掰开,不等热气散开,就拿给何清芳一块。
他轻轻的嚼着焦香的面团,对在座的四人道:“别忘了,他是一个勋贵啊。”
秦术的话落下,其余四人就不说话了,似乎默认了秦术这个没头没尾,且毫无道理的解释。
云策身上燎泡里的水,第三天,就被他的身体给吸收了,圆鼓鼓的燎泡瘪下去之后预示着他身上多了很多很多的死皮。
彭憎牌快速生长液最大的好处是长头发,这才三天,云策的秃头上就长出来了半寸长的头发,这些头发率先刺破脑袋上的燎泡,曾经让云策疼了一整天。
曹锟见到云策的时候,几乎不敢认他了,直到云策向他伸出一根笔直的中指后,他才确认眼前的短头发丑鬼,就是那个昔日那个俊朗的云策。
“怎么搞的?”曹锟想掀开云策身上的宽大袍子看看下边,被云策推开后,就坐在一截木头桩子上发问。
“天崩地裂的时候,从火场中心逃出来的人,都会是这副模样。”
曹锟摇摇头道:“不值当的,你知道什么叫作‘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吗?”
云策笑道:“知道啊,以前从不去屋檐下玩耍,现在,我家没屋檐了。”
曹锟怜悯的瞅着云策道:“穷逼的日子果然可怜,好了,看在你是穷逼,又是我兄弟的份上,有一遭好处给你,也能让你尽早地脱离穷逼的境地。”
云策玩味的瞅着曹锟道:“你又看上我的啥东西了?”
曹锟靠近云策低声道:“赵书可能回不来了,长城上的八十七处关口,现在可是无主之物。”
云策惊骇地瞅着曹锟道:“你丘壑州要为大汉戍边?”
曹锟嘿嘿笑道:“是啊,长城防线已经烂了,正是我等为国出力的时候。”
云策抽抽鼻子道:“想为国戍边的恐怕不止你丘壑州一家吧?”
曹锟点头道:“我父亲说,长安,洛阳,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再是大汉的中心了。
大汉的中心,应该在铁围关,应该在长城防线!”
(本章完)
第169章 给一个合适的希望
第169章 给一个合适的希望
长安,洛阳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再是大汉的中心,这句话透露出来的信息实在是太多了。
至少,像曹锟他爹这样的大佬,已经不再看重长安的意见了。
国之大事,在祀,在戎,这两样诸侯不得侵占,这几乎是每一个王朝的铁律。
现在,丘壑州开始染指长城防线,跟春秋时期,楚国派人问周王鼎的轻重一样的无礼。
“这么说,大司马跟皇帝的恶斗落幕了吗?”
“不停不行了,再斗下去,将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一旦没有了力量,不管谁输谁赢,他们都将是输家。
先说好,井口关你已经占了,那就是你的,我们不争,可是呢,靠近井口关两边的关隘,曹氏准备争取一下。
一旦曹氏争取到了,到时候那些关隘的粮秣供应,都从你这买,怎么样,做兄弟的还算厚道吧?”
云策道:“这一次是真厚道,不过,你也得告诉我,你家那个阴险的老管家为何会对我如此的大方?”
曹锟怒道:“是我大方。”
云策摇头道:“你对我大方,我是信的,可是这种程度的长期合作你就算想大方,你家里也不会同意的。”
曹锟道:“还记得你送给我的那些人头吗?”
云策道:“那是用来还债的。”
“我知道那是还债的,我用信天游把那颗最漂亮的人头送到长安去了,说是我在鬼王山阵斩的。
哦,这事没提前告诉你,你也不要感谢我,毕竟是兄弟帮你挡灾是我应该做的。”
云策低头看着自己凄惨啊的身体,叹口气道:“你还可以再无耻一些。”
曹锟大笑道:“这一次长安争斗中,出现了很多很多的罪囚,这些罪囚原本是要发配到羁縻州去的,我央求我爹给你弄来了一批,我告诉你啊,这批人中间的读书人就占据了三成,年轻女子占据了三成,还按照你的喜好,剩下的四成都是男娃,女娃,总数在八千人。
现在,你的心情是不是好了很多?”
云策开心的笑道:“确实是好兄弟,没话说了,那个玉竹王子肯定是曹兄在鬼王山阵斩所得,如果曹兄需要,小弟跟麾下的五百猛士都是你的见证。”
曹锟难得的认真对云策道:“不谢,这都是你应得的。”
云策轻声道:“曹氏也不看好铁围关?”
曹锟沉吟片刻道:“阿叔告诉我,要开始建立铁围关被破的心理准备了,曹氏也要开始筹备铁围关被破之后的应对之策了。”
“长城防线就是你们准备的应对之策?”
“那只是无数应对之策的一部分,谁让丘壑州就在长城防线的后面呢。”
云策沉默不语。
这个世上有远见的人不止他云策一个,知道未雨绸缪的人也并非只有他云策一人,如多年下来,他们虽然没有开发出多少科技出来,可是呢,他们的脑子跟云策一样的聪明。
他在鬼王山杀了两千个鬼子精锐,真正看重这件事的人只有亲临战场的秦术他们,至于旁人,在漫长的千年攻防战中,杀死两千个鬼子的战功多如牛毛,不值得大书特书,写多了,会让大汉露出皮袍下的小来。
鬼方众因为鬼王山坍塌的事情,认为自己遭受了天罚,需要回到高原上反思,等他们找到犯错的人,然后杀掉,估计,他们的反思也就完成了。
趁着荒原上没有鬼子,曹锟给云策留下了不少物资,就带着好多空车回丘壑州了。
云策的皮肤慢慢的恢复了,白天被太阳晒,晚上被社火烤,睡觉前再涂抹一遍彭憎牌生长液,到了第五天的时候,他的皮肤就恢复了,只是燎泡处发红,没有燎泡的地方发白,真个人弄得跟斑点狗似的。
枣红马就没有这个担忧,它喜欢自己新长出来的红毛,全身都覆盖上一层漂亮柔软的新毛之后,连固有的野性也似乎消失了不少,偶尔会离开营地去戈壁上溜达,只是鬼王山附近,它是再也不去了。
云策的伤已经好了,队伍中的伤员该好的也好的差不多了,至于没办法好起来的,云策也没有断肢重生术,帮不了他们。
第七天,就在云策准备带人返回井口关的时候,铁围关的使者来了。
还以为来的一定是一个骄傲的人,没想到,来的是一个双眼满是焦灼的中年军官薛沃,一见到云策,就急匆匆的道:“你这样的年轻人,在哪里都能建功立业,还是赶紧离开铁围关吧。”
何清芳闻言,双目泛红,哽咽道:“我们杀了两千多鬼子精锐,三百好汉丧命疆场,将军也几乎命丧火场,我们错在何处,身为汉人,要把我们驱逐出铁围关?”
薛沃低头沉默片刻,才艰难的开口道:“铁围关不信任外人,这一点你们应该体会到了,你们总觉得铁围关不近人情,却不知铁围关也有铁围关的难处。
千年以来,战死在铁围关下的汉家儿郎,哪一个不是铁骨铮铮之辈,如今时不我予,我们不再主动出击,去招惹鬼方众,就是希望铁围关能够多坚持一阵子,等待我大汉重新崛起之时。”
云策道:“如此说来,铁围关的颓势你们也是知道的喽?”
薛沃艰难的笑一下道:“鬼方众也很清楚。”
云策道:“死守?”
薛沃点点头道:“死守。”
“不考虑别的办法?”
薛沃摇头道:“千年以来,能想的办法早就想过了,也曾经试验过无数次,最终的结果都不太好。
虽然撤离,放弃铁围关,跟鬼方人在更靠近大汉的地方作战,才是最好的办法,可惜,多少年来,铁围关已经成了大汉人的念想,已经不能谈及放弃了,因为,一旦放弃,大汉人的骨头就断了,没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薛沃说的很是中肯,说的也一定是实话,任何微小的变化,比如云策这次杀了两千三百个鬼子的微小变化,还不足以改善铁围关的大局。
背负图腾的人的日子一定过的很苦,当理想变成包袱之后,前进的步伐一定会变得沉重而缓慢。
云策想起初见周承明的时候,他的脸上就永远带着一种郁闷之气,整个人似乎永远都没有开心的时候。
那个时候,张敏说他在为铁围关担心,担心铁围关守不住,为了铁围关,周承明那样的人都开始谋算贡赋了,就连没有训练好的骑兵也急匆匆的带走了。
从薛沃的话里,云策能听得出来,以前有鬼方众假扮支援铁门关的豪侠,那时候,铁围关还很信任那些自发来守卫铁围关的豪侠,结果,就是这些信任,让铁围关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云策第二天就带领队伍拔营南归。
薛沃把他们送出了三十里开外,最后还立马高处,看云策他们远去,看的出来,两天的相处,他很愿意相信云策他们,也希望他们能留在铁围关,他甚至让信鸟送信给铁围关,可惜,直到云策拔营离开,铁围关那边还是杳无音讯。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黑山。”
这是云策与薛沃离别时赠送给他的一首诗。
薛沃很喜欢,一遍遍的诵读后就迭起来藏在胸口。
这首诗秦术也看了,何清芳自然也看到了,跟着诵念了好多遍之后,她就看着骑着枣红马走在最前方的云策对秦术道:“他居然会作诗,还作的这么好。”
秦术抬头看看正引吭高歌的云策,不以为意的道:“勋贵嘛……正常。”
何清芳怒道:“不要把什么事情都推到勋贵身上,我不是没见过勋贵,好多勋贵都奇蠢如猪,愚笨如牛。”
秦术笑道:“那不是勋贵,那就是猪,那就是牛,眼前这位,才是真勋贵。”
何清芳不屑的摇摇头,纵马来到云策身边道:“将军,我们物资不够,如果想要在将军划定的地方建城,首先要做的就是筹备物资,属下愿意先行一步,去联络一下各路商队,看看,能否获得他们的支持。”
云策惊讶的看着何清芳道:“你居然知道拿商路换取商人支持这样的事情?”
何清芳道:“我们啥都没有,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
云策摇头道:“不用,这件事已经做好了。”
“那个丘壑州来的勋贵?”
“没错,以后,我们会用井口关附近的产出来交换物资,最后形成我们自己的商队跟铁围关形成互补,这是很久以前就确定的办法。”
何清芳狐疑的看着云策道:“已经开始了?”
云策笑道:“已经开始了。”
“有多少人?”
“一万一千人,且已经开垦了三十万亩土地,开春就种上各种米粮,不用等到秋日,我们就有第一批产出了。”
听云策说完,何清芳就默默的退到秦术身边,对他道:“你是对的,他果真是一个真勋贵。”
秦术脸上浮出一丝笑意,对何清芳道:“我觉得我们可以生孩儿了。”
何清芳跟着笑道:“我也觉得,要是再不生,我就生不出来了。”
(本章完)
第170章 娥姬的手段
第170章 娥姬的手段
娥姬披着一件银白色的华贵裘皮大氅,怀里抱着一只小奶狗,在一众爪牙的簇拥下站在山庄大门口迎接远道归来的郎君。
远远的看道郎君稳稳的坐在枣红马背上,看起来没有缺胳膊腿,就把目光落在他身后的队伍上。
人数很多,至少有五百,娥姬脸上的笑容就更加的灿烂了,家里能干活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如今,来了一大群,各个看起来膀大腰圆的,以后家里的日子一定会更加兴旺。
“吩咐安姬,再多做一些饭食,这些人可怜的应该没吃过啥好东西,多准备一些,别不够吃。”
已经可以当丫鬟用的四个半大的小姑娘,如今围在娥姬身边寸步不离的算是家里等级最高的四个大丫鬟。
为首的春姬屈膝应一声,就匆匆的回去了。
张敏急匆匆的骑着一头雷烟兽跑回来了,看样子真的很匆忙,头发都被风给吹乱了。
娥姬的脸顿时拉下来了,指着张敏怒道:“谁让你疯头疯脸的就跑出来见客人的?”
张敏撇撇嘴,就从雷烟兽的鞍袋里掏出一个铁盔,随手戴头上,冲着娥姬灿烂一笑道:“我着戎装。”
娥姬还想发怒,见云策已经到门口了,就换上一张璀璨的笑脸迎上去,对着云策盈盈一拜道:“妾身恭迎郎君得胜归来。”
云策无视了娥姬暗示他,可以把她抱上战马一起回家的眼神,从马背上跳下来,抱一下娥姬道:“重了。”
然后就对张敏道:“把井口关守好,原来不值钱的地方,现如今价值连城。”
说完了,有对娥姬道:“饭食准备好了吗?”
娥姬虽然不满,还是挤出一个笑脸道:“准备好了,都是家里的特色。”
云策转身对后面的秦术,何清芳一行人道:“这是我老婆,物资,住宿杂事若有所需,找她就好。”
几人听云策说这是云氏主母,纷纷上前见礼,娥姬再次笑得灿烂的邀请众人进山庄。
云策又把张敏拉过来对何清芳道:“家里的小妾,以前曾短期在铁围关执役,后来弄得满身伤的就回来了,你们以后可以多亲近,亲近。
家里还有两个家臣,一会晚宴的时候你们会见到,我家人口简单,希望大家以后往一家人里处。
现在,卸甲,回家,沐浴,更衣,参加晚宴!”
听云策下令了,娥姬就招呼家里的仆役上前,帮助将士们卸甲,然后一一登记在册,需要修补的就拿去修补,需要洗刷的就拿去洗刷,等将士们下次披甲的时候,保证他们的甲胄能完好无缺。
甲胄,兵刃为大凶之物,尤其是上阵杀敌后的武装更是如此,这股子凶厉之气,是将士们上战场杀敌的底气所在,因此,甲胄,兵刃不能进入家中,需要单独在庄子旁边安置,而安置甲胄,兵刃之物的场地,也将是安置将士们的驻地。
秦术,何清芳在军中地位高,听云策介绍他们还是一对夫妻,就由娥姬的大丫鬟夏姬亲自带着他们两个去客舍那边的沐浴场。
一路上,何清芳的眼神一直落在夏姬的裙裾上,还用手紧紧的攥着自己粗陋的衣树布衣,在铁围关多年,她竟然忘记了上次穿得体衣衫是什么时候了。
“请将军沐浴。”
夏姬施礼后,就笑着离开,把他们夫妇交给了站在门口的两个中年仆妇手里。
随着两个仆妇进入客舍,两人就被院子里的一池热水惊呆了,尽管池子是石头砌造的,池底也是条石,可是在寒冬,有这样一汪清粼粼的热汤,就足以让人欢喜了。
见两人傻啦吧唧的,两个仆妇就笑着上前帮他们更衣,秦术,何清芳开始以为只是脱外裳,结果,仆妇很过分,不但把他们的外衣脱掉了,就连亵衣也不放过的时候,何清芳这才紧张起来,拉着自己的裤头不准仆妇再脱。
“这是勋贵之家啊……”
何清芳见秦术已经被仆妇脱得赤条条的,觉得他说的很对,自己以前不过是平民之家的女子,就算后来学武有成,也是第一时间去了铁围关,期望能在那里建功立业,光耀门楣,那里知晓什么是富贵人家的生活。
仆妇也不催促,只是掩嘴偷笑,何清芳反而放松下来了,任凭仆妇拉掉她最后的一点遮羞布。
仆妇领着两人下到了水池里,让两人舒舒服服的躺在水下的条石上,只把脑袋搁在池边。
见仆妇也开始脱衣裳,何清芳没来由的又开始紧张了,转头看看秦术老神在在的享受热汤的抚慰,一颗心也就暗暗的落下来了。
“勋贵人家,是吧?”
仆妇终究没有脱光,留下了肚兜跟亵裤,两人端来木盆装满水,将秦术,何清芳的头发打散,开始加云氏特有的肥皂揉搓他们两人肮脏不堪的头发。
何清芳见仆妇倒出去一盆又一盆的黑水,一张脸顿时涨的通红,秦术察觉了何清芳的羞惭,就拉住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上。
仆妇见状轻笑一声道:“郎君与夫人征战辛苦,此时只需闭眼享受,一切尽在奴婢掌握中。”
好不容易熬到头发洗干净,仆妇们就要求这两人躺到旁边用热水养温了的条石上,瞅着条石上铺设的雪白的毛巾,秦术吧唧一声就躺上去了,何清芳则犹豫片刻才躺上去。
然后,让何清芳羞愤欲死的场面来了,仆妇往他们身上浇酸水,还撒盐,腌渍妥当之后,就看见仆妇把一条小的白毛巾缠在手上,最后在他们身上用力的一撮,何清芳举着从自己身上搓下来指头粗细的一条污垢,就把头埋在白毛巾上,不准备继续活人了。
直到仆妇掰开她的屁股蛋子,竖起手掌做刷卡动作的时候,何清芳这才明白,地狱根本就不止十八层……
云策此时也躺在自家的大浴池里,接受秦术,何清芳同样的服务,只不过,给他服务的是娥姬跟张敏。
本来场面很旖旎的,云策摸一把娥姬的屁股,再撩一把张敏的胸口,就在他左拥右抱不亦乐乎的时候,娥姬终于发现他的身体跟斑点狗一样。
没办法,被火烧这件事没办法隐瞒,看到他在火里逃命的足足有五百个人呢,封口是封不住的,只好一五一十的告诉她们自己当时的境况。
“被火烧的很惨,真皮层都伤到了,要不是有彭憎赠送的药,估计你这会看到的不是这些颜色浅浅的斑点,而是一个血糊刺啦的我。
好了,好在吉人自有天相,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嘛,过几天,这些斑点也就长好了。”
娥姬趴在云策胸口上,眼中含泪道:“我怨谁去啊,夫君要干大事业,妾身想要一个大家族,这些都从哪里来呢,还不是需要郎君拿命去博,妾身谁都不怨,就连鬼子都不怨……”
娥姬到底没有说从今后不许云策去冒险的话,她知道这不现实。
张敏对云策受伤这件事倒是看的很开,当年,她在铁围关外,早就九死一生过了,不过,当她听说云策抓了一名鬼子的千人将,坑死了两千多精锐鬼子,还是惊讶的合不拢嘴。
“千人将啊,巨牛骑士,牛骑兵啊,郎君,这些可真的是鬼方的精锐了,绝对不是那些专门送来给我们杀的没粮食吃的杂兵。”
云策喝一口冰冰凉的米酒问娥姬。
“洗澡就洗澡,怎么还弄了那么多的仆妇去伺候,你觉得我带来的这些混蛋各个都是坐怀不乱的君子?”
娥姬摆摆手道:“郎君不是要妾身想办法招待好他们,留住他们的心吗?咱家的妇人太多了,加上以前家里对孕妇的优待,让别的女人很是羡慕,后来发现孩子更是被郎君专门教育,还读书识字,拿刀练武的,那些女人就忍不住想生孩子了。
可家里就那些男奴隶,一个个长得歪瓜裂枣的,人家还看不上,今天,夫君一次性带来这么多精装的汉子,那些妇人跟我说了,不让他们留个种再走,那就太亏了。”
云策苦笑一声,觉得娥姬说的很对,又非常的不对,以他如此低下的道德准则,根本就无法给出一个合适的判定。
何清芳从温泉浴池里出来之后,她觉得自己好像把什么东西遗留在了澡堂里,仔细检查之后,又发现什么都不缺。
瞅着坐在石头凳子上喝冰凉的米酒的秦术,不由得怒气勃发,上前掐住秦术的脖子道:“你偷摸那个仆妇的屁股,你以为我没有看到吗?”
秦术也不挣扎,将手里的米酒罐子放到何清芳嘴边道:“喝一口,甜的。”
何清芳喝一口甜甜的米酒,胸中的火气也就满满熄灭了,抬手抚摸着自己滑润的脸蛋,对秦术道:“这些年亏欠你了,让你啃了那么长时间的泥。”
秦术抱着何清芳的纤细的腰肢叹口气道:“以前觉得这条命不要就不要了,现在,多少有些舍不得了。”
(本章完)
第171章 请人,礼贤下士是不够的
第171章 请人,礼贤下士是不够的
云家其实没啥好东西。
自从被龙像甩鼻涕一般的给甩到这片大地上,除过自己之外,云策啥都没有。
啥都没有的感觉非常的糟糕,这会让人感到无下限的孤单,孤单的人往往就容易活在以自己为中心的世界里。
在这个世界里因为是王的缘故,特立独行就成了很多孤独者的行为习惯,一旦他孤独的世界逐渐完整,他就真的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了。
不信?你去仔细观察一下那些真正孤独的人就会发现,他们多多少少是有一些毛病的。
云策知道自己不能活成独夫,也清楚自己来这个世界的目的,于是,在可以挑拣的情况下,选择娥姬当自己老婆。
这对他来说其实是一个自讨苦吃的过程,带着娥姬远没有他孤身一人行事来的方便,甚至娥姬在很多时候就是他的负累。
人性不可过于自由,过于自由的人性只会放大人性中恶的一面,一旦欲望被放大无数倍,毁灭就成了唯一的下场。
正常人都需要一个可以进行亲密对照的对象,娥姬就是云策选择的对照对象,他能从娥姬的反应中看到自己做的事情是否还在人能承受的范畴之内。
只要还在这个范畴内,云策做事便百无禁忌,如果连娥姬这个把他当命看的女人都没办法接受他干的事情的时候,就说明,自己距离毁灭不远了。
所以,爱娥姬就等于爱自己。
娥姬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在得到云策信鸟送来的信之后,她就开始琢磨如何能帮着郎君把这真正有用的五百人永久的留在云家。
可是,云氏目前除过几个能拿得出手的大小丫鬟跟一点钱之外,啥都没有。
于是,在跟粱昆,冯安,张敏,安姬商量之后,娥姬突然就发现自家的好东西还挺多的,至少把云氏装扮成一个落魄的勋贵之家毫无问题。
安姬骄傲的告诉娥姬,家里有很多很多的男女仆役,家里的有一块满是温泉的山庄,家里的饭食就算是长安勋贵也吃不到,家里还有编钟,有大小鼓,有丝竹,可以演奏曲子,还有八个已经可以给宾客献舞的高级舞娘。
有这么多的好东西本就已经足够,直到冯安,粱昆,说起跟云策一起洗澡的时候,他不小心透露出来的那一套浴池里才有的流程,娥姬听了之后才惊觉,自家已经是一个勋贵了。
贫穷中偶尔展现的奢华,简陋中偶尔遇见的高雅,简单中透露出来的繁复,平凡中展现出不平凡。
以上,就是娥姬跟家里的几个家臣商量后,给秦术他们制定的欢迎仪式的定位。
接到娥姬信鸟传书,云策觉得这个定位过高了,执行起来难度很大,一个操弄不好就会翻船。
张敏却不这么认为,她在铁围关待过,还跟这些人打过交道。
什么样的人才会离家出走,孤身去铁围关这种地方用命给自己搏一个渺茫的希望呢?
其一,必定是家中不重视的人。
其二,必定是家中多余的人。
其三,必定是一个胸怀梦想的人。
其四,必定是一个绝望的人。
再加上他们在铁围关不受待见,又在铁围关下经历了生死杀场,过了许久的艰苦卓绝的生活。
这个时候,只要家里人愿意张开双臂欢迎他们,给他们一个相对安稳的家,给予一定的信任,这些人就逃不出云氏的五指山。
当然,云策在铁围关下表现出来的强烈的人格魅力,以及无上的武勋,神迹一般的死里逃生,更是云氏能笼络住这些人的关键所在。
所以,在冯安,粱昆,安姬等人的筹备下,一个以奢华,风流的洗浴项目为下马威,先杀掉所有人心中的骄狂。
张敏坚决的认为,当仆妇一手掰开客人的屁股蛋,竖起裹着毛巾的手掌狠狠刷下去的时候,对那些从小就没过过好日子的土鳖们来说,
这一行为不亚于让他们重生一次。
至少,张敏在亲自体验过后,心中就油然生出一种背叛云策的羞耻感。那种一瞬间的羞耻感,彻底的清除了她的思维。
等云策见到沐浴后装着很淡然,实则激动的发抖的秦术,以及羞愧的不敢跟云策对视的何清芳,频频回头朝浴池方向看的左冲,以及一大群低垂着脑袋,觉得自己干了对不起将军事情的军卒,云策就觉的娥姬计划的第一步应该成功了。
云策哈哈大笑,拍拍这个人的肩膀,拍拍那个人的肩膀,时不时的调笑一句,洗干净了,快认不出来的傻话,极大的减轻了这些人的负罪感。
当云策领着他们来到一处温暖的院落,娥姬带着云氏最美丽的女眷在院落门口欢迎他们的时候,就算是木讷的秦术,也震惊于安姬等人的美貌。
相比于知道如何打扮才能把自己的美丽展现无虞的安姬等人,娥姬倒是换上了一套普通青衣,跟同样一身青衣软袍的云策站在一起,不用过多介绍,众人也清楚这位才是云氏女主人。
张敏不一样,她今天的发饰很沉重,娥姬把她的脑袋当成了展现云氏富贵的展览台子,上面插满了各色珍贵首饰,五颜六色的晃人眼睛,娥姬说了,这才是小妾的正确用法。
云策不知道冯安是啥时候学会用咏叹调说话的,他一开口,众人就安静下来了,别说秦术,何清芳他们,就连云策都听不明白他到底说了了些啥。
好不容易等冯安说完,同样一身青衣软袍的粱昆,就轻轻的敲击一下金击子,一声脆响过后,从月亮门里就涌出一大群洗的很干净,面色红润健康的男女孩子,他们彬彬有礼的每人牵起一名佳宾的手,笑嘻嘻的带他们入座。
座位是茅草编织的蒲团,蒲团上还放着一个小小的支踵,这是跪坐时期用来支撑屁股的,要不然谁能正襟危坐那么长时间。
蒲团前边就是一张矮几,矮几不过三尺长一尺半宽,上面摆了三样看盘,一盘子闻着香,吃起来酥的样糕饼,中间的小碗里装着一枚眉眼俨然的婴儿豆,婴儿豆上浇了粘稠的裹着碎的甜根汁液,让这颗本就不多见的果实显的晶莹剔透的,如同真人一般。
另一个盘子里装着一些切碎的果子,果子的颜色有好几种,浸泡在白色的大角马的奶水里,红的耀眼,黄的亲切,绿的温柔。
三样看盘里装的东西都不多,样样都是这些穷鬼们闻所未闻的。
小童们拿起放在桌案左侧的茶壶,先是给客人倒了一杯茶,请客人先嗅嗅香,结果,绝大多数人拿起茶杯就一饮而尽。
即便是秦术这等老成持重之辈,此刻也被自己部下的鲁莽行为羞臊的面红耳赤。
何清芳为了挽回颜面,低声道:“这么少,够谁吃的。”
秦术瞅一眼坐在身边的何清芳叹口气道:“这叫看盘,只能看,不能吃。”
“不让吃摆出来干啥?就为了好看?”
秦术哭丧着脸道:“就是为了好看,别问了,勋贵之家就是这个样子的。”
“勋贵就能把一个男人玩耍的只剩下一颗头颅,勋贵就能残忍好杀,不干人事,勋贵就能把好东西摆出来不让人吃,只让人看,勋贵就能洗个澡把人的魂魄都给洗没了?
我偏要吃。”
说罢,就用筷子夹起最中间的婴儿豆,狠狠的一口,就把婴儿豆的脑袋给咬掉了,只是,婴儿豆里的还有很丰富的汁水,何清芳狠狠的一口下去,汁水飞溅出一米多远,落在了秦术的脸上。
众目睽睽之下出丑,何清芳又有了被浴池仆妇在屁股缝刷卡的感觉,目瞪口呆之下,也不知道该继续吃还是停下来。
脸上被飞溅了很多汁水的秦术,此时竟然也把婴儿豆夹起来狠狠的咬一口,同样汁水四溅,吃完了,还对坐在主位上的云策道:“将军,此物味道甚美。”
云策哈哈大笑道:“也是我平日里不可或缺的美味,哈哈哈,来,诸君想来已经饿了,先吃一口垫垫肚子。”
说罢,也夹起面前的婴儿豆大嚼了起来,至此,何清芳才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感激的瞅一眼秦术,却发现那个家伙正在用手帕擦脸呢。
宴会官冯安,粱昆明显有些不满,再次敲击一下金击子,安姬就跪坐在毯子上,举锤敲响了编钟,皇帝给云氏赏赐的编钟有六十五件,今天,编钟架子上只挂了十六枚编钟,还都是最小的那种。
编钟响起,娥姬的四个一等丫鬟跟四个二等的小丫鬟,就甩着水袖出场了,她们今天跳的舞蹈叫作“流云”。
舞蹈动作慢吞吞的,不过,一动一静都受编钟指挥,而且,这些美丽的女孩子在跳舞的时候面无表情显得极为端庄,颇有些大自然流云飞渡的模样。
云策瞅着那些看舞蹈看的面无表情的将士们,侧过头对张敏道:“他们看不懂啊。”
张敏笑道:“要的就是他们看不懂,郎君啊,这可是我们正在分上下尊卑的时候,你可不要给弄乱了。”
(本章完)
第172章 礼乐讲的是排位,是规矩
第172章 礼乐讲的是排位,是规矩
其实啊,皇帝修建恢弘的宫殿,和尚们修建高大的庙宇,皇帝高高在上,佛陀被塑造的奇大无比都是有很深的用心的。
皇帝用远来确定自己的神秘感,佛陀用大来展示自己的威严性,一个属于未知崇拜,一个属于巨物崇拜,目的在于让你自觉不自觉的认为自己是渺小的,是微不足道的,是需要臣服,需要拜倒在他们脚下的。
云家没有恢弘的宫殿,没有制造出一座巍峨的城池,所以,娥姬,张敏,冯安,粱昆,只能用阶级这个武器来确立云氏在这些人心中的领导地位。
这些人看不懂‘流云’这个舞蹈,看不懂就对了,他们只需要发自内心的认为自己不如将军,不如云氏那群坐在高处的人,要不然,自己为啥看不懂,而那些人却看得如痴如醉?
云策也看不懂,安姬以前在他跟前跳舞的时候不这样,裙摆飞扬的时候,经常会把白皙的大腿露出来,仰身下腰的时候啊,半个胸部都会毫无遮掩的暴露在他眼前,不像现在,她自己穿的严严实实的面无表情的敲钟。
那些她亲自带出来的小丫鬟们,也一样一动一静刻板的像是木头人。
折磨人的舞蹈终于结束了,云策举杯邀饮,小童们给客人倒上酒,酒杯很小,一次不足一口,像是酒水很贵,主家不想客人多喝一样。
云策举杯邀饮三次,众人漱口三次,小童们就笑嘻嘻的端来了第一份菜,菜是暖胃的蛋羹,跟酒水一样,只有一小盅,秦术挖了两勺就吃完了,何清芳用了三勺就吃完了。
然后,何清芳就看到不远处的云家人,他们一次只挖一点,似乎在慢慢的品尝蛋羹丝滑的感觉。
“我们是不是又露丑了?”
秦术笑道:“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我们本就不是勋贵,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何清芳摇头道:“我可以粗鄙,我的孩子以后不能粗鄙,还被人笑话。”
秦术道:“这蛋羹好吃吗?”
何清芳点点头道:“蛋羹我吃过,像这般如丝绸般润滑的蛋羹我没吃过。”
第二道菜肴上来了,也是一个小盅,只是这一次小盅里放着一块一寸见方的肉,肉呈琥珀色,被两道细细的草绳捆着,颤巍巍的蹲在小盅里面,最奇怪的是小盅底部还点着半截蜡烛,烛焰一直在舔舐小盅的底部,让小盅里的肉块,发出轻微的吱吱响声,香气四溢。
何清芳在小童的指导下,拿掉了捆绑肉块的草绳,再用筷子轻轻的把肉块分开,一块进嘴,一块留着。
看着很有弹性的肉皮,才进嘴就被舌头不小心给弄化了,然后,油脂的浓香就侵犯了整个口腔,瘦肉丝丝缕缕的挂着油脂似乎不想分离,直到肉滑进咽喉,何清芳才想起来,自己应该好好的品味一下的。
第二块入嘴,她还是没有尝出味道,还想继续吃,小盅里只剩下薄薄的一层酱汁还被烛焰烤的冒泡。
肉太好吃了,何清芳觉得自己至少还能吃十块,可惜,没了,就在她在心底埋怨云氏小气的时候,秦术把他的小盅送过来了,他的那块肉,只少了小小的一角。
给了秦术一个甜甜的微笑,何清芳就在秦术宠溺的目光中,把老大一块红烧肉塞进了自己的深渊巨口里,这一次,她吃的很清楚,肉香满口,比刚才吃的那块好吃的多。
第三道菜是羊肉,带着汤,很鲜美,汤汁也清亮,她本来想着如果这道菜好吃就给秦术,因为秦术最喜欢吃羊肉了。
等她品尝完,发现装羊肉跟汤的碗里,已经啥都没有了。
第四道菜又上来了,何清芳就觉得自己的脑袋跟味蕾在不断的被冲击,有东西吃的时候脑袋就糊涂,等东西吃的时候,脑子就清楚。
直到她被一声悠扬的金击子的声音惊醒,才发现宴会已经到了尾声,编钟的声音变得悠扬,半天才响一声的那种,女子们的舞蹈也从开始的柔美,中间的激烈,到了如今的缓慢,她们的一颦一笑像是在挽留宾客继续饮宴,继续狂欢。
梦一样的饮宴,在金击子敲响之后,就结束了,众人跟着童子离开了云氏这座温暖的小院子,临出门的时候,何清芳才发现这个院子里还开着鲜,树上还挂着一些不知名的果子。
“我没有吃饱。”
何清芳揉着肚子向秦术抱怨。
“酒宴就不是往饱里吃的地方,重在歌舞,重在音乐,重在交谈,你们全部的心神都用在等下一道菜上来,可惜了。”
秦术才说完,就听左冲无奈的道:“可是,饭食最重要啊,将军是勋贵做派,他喜欢的我们就没办法喜欢啊。
你看看那些跳舞的歌姬长得那么美艳,可是,为啥我觉得她们不如给我搓澡的那个仆妇好?
秦副将,你能不能跟将军说一声,把那个给我搓澡的仆妇赏赐给我,只要给了,以后将军指哪我打那。”
“是啊,是啊,副将军,你就行行好事,宴会上那些跳舞的美人是将军的,我们不敢想,也不想要,我就要给我搓澡的妇人,太会伺候人了,拿回来当老婆也一定是个温柔贤惠的。”
听部下这般说,秦术的一双眼睛瞪的老大,抓住左冲怒吼道:“洗澡的时候你们都干啥了?”
左冲笑道:“你有清芳嫂子跟着一起洗,自然啥都干不了,你要是也是单独洗,我就不信你能把持的住。”
秦术颤抖的手指从众人脸上一一划过,然后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腿上,对何清芳道:“我这就去向将军请罪。”
何清芳嗤的笑一声道:“他们是啥德行你不知道,还是将军不知道,既然知道,还安排的这么香艳,那就说明将军是在犒赏他们呢,就算不是,将军也是默许的。
如果你开口向将军要那些女人,我估计将军会同意的。”
听自己的女人有了着落,众人自然就开始抱怨那场把他们胃口提升到了极致,却不让他们吃饱的晚宴上。
“最后一道居然是米饭,我却没有菜配米饭,早知道有米饭,我一定把那块肉留下来,弄碎了拌饭吃,一定能香死个人。”
“我倒是觉得那碗羊肉连汤带肉的好吃,吃完之后,我又把骨头嘬了一遍,旁边的小娃娃还帮我拿签子捅骨髓呢。”
“没吃饱啊,没吃饱啊,咦,你们说将军吃饱了没有,就算府里的贵人们饭量小,将军的饭量可不小啊。
这吃不饱肚子,晚上怎么睡觉啊。”
“死开,好像你以前在铁围关城下,没就能顿顿吃饱一样,今天吃了一顿好的,回去了早点入睡,说不定有好梦等着我呢。”
等众人回到住宿地的时候,却发现这里灯火通明,十几口大锅一字排开,后面站着十几个庖厨,正忙碌着把一根根白色的面条往大锅里丢。
就在一个简陋的竹棚底下,一个熟悉的背影正蹲在长条凳子上,双手抱着一个比他的脑袋还大的碗,正在西里呼噜的吃饭。
何清芳连忙跑过去,就看见云策用手护住自己的大碗道:“别抢我的,你们的面还在下。”
何清芳道:“原来将军也没吃饱?”
云策怒道:“那点东西就是拿来喂鸟的,如何能喂饱老子这样雄壮的好汉。”
“明知道吃不饱,还不知道多给?”
“滚蛋,你们这群给脸不要脸的家伙,知不知道啊,我老婆听说你们要来,提前十天就开始准备,按照勋贵间最高的礼仪招待你们,看样子是白瞎了她的一片心意。”
“勋贵的玩意我们弄不来,将军以后还是把我们当部下,不用当宾客那么客气。”
云策把嘴里的面条吸进去吞下去,才环视一遍身边的人,沉声道:“没名没姓的在铁围关下跟鬼子死磕多年,当一回云氏座上宾是应当的。
好了,不说这些晦气话,我告诉你们,就你们在酒宴上吃的那些东西,根本就比不上我云氏的一碗油泼面!”
当庖厨将滚烫的素油浇在面上,哧啦一声响,一碗滋味浓郁的油泼面就做好了,很明显,秦术是一个会吃的,他先是抢过来一碗塞何清芳的手里,自己再夺一碗,就蹲在云策对面的长条凳上,在云策的指挥下,把面拌开,然后挑起一筷子塞嘴里。
然后,就没有跟云策说过一句话。
云策觉得自家今天的所有目的都已经达到了,尤其是最后这碗油泼面更是点睛之笔,人在饥饿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一碗油泼面,也只有这样充足的碳水,才能满足身体对食物的所有渴望。
“将军这是希望我们所有人都留下来吗?”
秦术吃完面,喝了面汤,漱口后就开始跟云策认真交谈。
“你也看到了,这里还是一个刚起步的烂摊子,不管是我本人,还是这里都需要你们留下来的。”
“将军在鬼王山的时候说要把这里建成一个大汉儿郎去鬼方打草谷的前进基地?”
“嗯,不仅仅如此,我还希望这里能成为继铁围关之后第二道阻挡鬼子进入大汉的防线。”
(本章完)
第173章 好坏都是一念之间
第173章 好坏都是一念之间
一片秋叶落下的时候,马上会有乌泱泱一大片秋叶落下,这就是所谓的自然规律,期间不会有好转的迹象,也不会有枯叶变绿的奇迹,事情整体变坏的时候,只会无底线的变得更坏。
随着大司马周勃与大汉皇帝的争斗彻底进入尾声后,长城大都督赵书从长安回来了。
当初,他带着将近七万长城守军以及自己庞大的家眷群离开长城去长安,回来的时候身边只有不到三千人的亲卫,以及人数依旧超过两千的家眷。
走的时候,老家伙雄姿英发的厉害,不管部下如何劝谏,希望他能看重自己经营了快三十六年的地盘,莫要被长安的繁华所吸引,老家伙说一句‘机会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不可不捉’。就让所有劝谏的声音停止了。
离开长安的时候,老家伙在长安东吊桥上喟叹道:“我为奸人所惑,弃长城,来长安为平生之耻,如今老夫北返,待我重整旗鼓,从头再来”。
他其实应该是不想离开长安的,就在他来到长安的短短四十八天的时间里,他在长安购置了一座足足有六百亩的宅子,短短五天之内,就在长安招收了门客四千人,听说那座处在长安城东边最好地段的宅子,里面亭台楼阁应有尽有不说,还雕梁画栋,敷金铺玉极尽奢华之能事。
这座宅子的前主人乃是大汉左相侯前的宅子,他住进去后,不久就因为做错了事情被车裂而死,子女家眷被打包发卖,听说,那一日长安城的奴隶交易盛况空前。
侯前居住之前,宅子的主人名字叫吕况,是大汉的银青光禄大夫,跟左相侯前是皇帝亲信不同,吕况是大司马周勃的儿女亲家,他好像也是做错了事情,被左相侯前抓住把柄,斩首于长安重光门,他死的时候,家眷全部躲进大司马府不敢出来,后来听说,全部被大司马给笑纳了。
吕况居住之前,宅子的主人名字叫娄婉,乃是大汉皇商,麾下有两千四百余支商队贯通大汉东西南北,日进斗金都不能描述其富足,也就是他天价驱逐购买了这六百亩地,费时十一年,修建了这座被他成为‘福地’的府邸。
结果,他还没有住进去呢,就惊闻他所属的商队,在大汉东西南北中所有位置都遭受了强人的狙击,他跑遍了昔日亲朋好友府邸,希望能够借来一些力量,保住自己的商队,哪怕是一部分也好。
结果,引来了更多的狗皮子,在半年时间,就把一个拥有两千四百余支商队的庞然大物,侵吞的干干净净。
娄婉吊死在福地的大门口,临死前说:“居住此地者,不得好死。”
吕况,侯前,这两个大人物的遭遇似乎引证了娄婉的诅咒,他们真的死的很惨。
赵书没死,他是目前唯一能从福地这个专门吞噬大人物的虎口,全身而退的人。
只是他也不是毫无代价的退出了福地,在被大司马跟皇帝联手把他的军队分化,瓦解,改编,清洗之后,少府卿吴彤又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压榨,剥削,在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后,赵书才能在东吊桥上发表那一番‘我会回来的’宣言。
一路上,赵书以草粮充饥,带着亲卫与家眷日夜兼程的赶路,他以为只要回到长城,他依旧是那个威风凛凛的长城大都督。
他是从长城最边缘的虎头关开始叫关开城的,结果,虎头关上死寂一片,即便白发苍苍的大都督赵书如何亲自呼喊,也没有人应答。
在城外他停留了整整一夜后,第二天接着喊,依旧无人应答,城头的旗子依旧是他所熟悉的旗子,可惜,那面旗子不再认识他了。
井口关是赵书想要叫开的第十六座城池,前面十五座城池,他一座都没有叫开。q
就连云策都被老家伙契而不舍的不要脸精神震惊了。
不远千里来看赵书狼狈模样的曹锟倒是没有啥惊讶的感觉,他觉得赵书这头丧家之犬,如今正在以小博大,一旦被他叫开了一座城门,他就会死死的赖在这里不走了。
“刘澈啊,你还记得你初入大都督府,老夫是如何待你的吗?今日老夫落难,你连让我进关歇息片刻都不肯吗?
刘澈,做人不能这样薄情寡义,你今日拒绝老夫,他日你落难了,也必定会有人这般待你……”
曹锟听着赵书的哀告,一边问云策。
“刘澈是谁?”
“以前的井口关守将。”
“你把他怎么了,杀了?”
“没有,他问我要了六百万钱,就把井口关硬塞给了我,自己拿着钱,带着家眷跑了。”
曹锟怒道:“宁有这等好事?”
云策摊摊手道:“就是这样的,整个井口关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不信,你问问那边的井口关副将,主簿就知道了。
对了,你家弄了几个城关?”
曹锟压着怒火道:“一个半。”
云策讶然道:“半个是什么道理?”
曹锟道:“与旁人共享一座城关。”
云策撇撇嘴道:“只要能削弱朝廷的管控,你们的合作方式真的是灵活多变啊。”
曹锟掏掏耳朵,厌烦的朝城下瑟瑟发抖的赵书看一眼道:“怎么,你还要继续听这个老贼的聒噪吗?”
云策摇摇头,就跟曹锟一起下了城楼。
赵书眼看着站在城楼上的人离开了,也就不再费事的多说了,从同样苍老的儿子手里接过水壶喝口水,然后沙哑着嗓子道:“去下一个关口。”
赵书年迈的儿子赵欢焦躁的道:“父亲,我们一定要没完没了的遭受这样的羞辱吗?”
赵书看一眼同样白发苍苍的儿子道:“你我活不活的已经不重要了,家里的重孙辈还有几个出息的,他们不能死。
我赵书昔日也算是一代巨擘,如今落在泥坑里了,就要遵守泥坑里的规矩,我只有跑遍长城,被长城上的八十二个关口统统拒绝,人家才会认为我已经无力东山再起了。
如此,或许才能放过我们一家,让那些有些出息的子孙有活下去的资格。”
赵欢道:“这样的日子啥时候是个头啊,就算逊儿他们能力不错,人家也不会给他出人头地的机会的。”
赵书又喝一口水道:“用不了多长时间,这天下就会大乱,在乱世里,只要你有能力,就得用,谁还会去理睬你的家世。”
赵欢道:“父亲,你真的认为铁围关守不住?”
赵书叹息一声道:“如果铁围关真的如同人们认为的那样固若金汤,你以为你父亲我真的舍得放弃长城,去长安淌那趟浑水吗?
都是为了保命啊,还以为就算是失败了,也不过是全家走一遭羁縻州,没想到人家根本就不给我任何起复的机会。
而那个少府沈彤真的是狠毒啊,你要记住,一旦赵氏能起来,一定要将那个沈彤连根拔起。”
赵书带着亲卫跟家眷继续沿着长城走了,云策跟曹锟就来到了云氏在长城以北的山庄里。
曹锟躺在温泉池子里满意的对云策道:“你家也就这点水好。”
云策没说话,只顾着拿毛巾往脑袋上撩水。
曹锟又摸着肚子道:“你家的饭食也不错,哦,那个敲钟的乐师也不错,嗯,那几个跳舞的小舞娘也还可以。”
云策道:“说说我家不好的地方。”
曹锟叹口气道:“就是太穷了……咕噜噜”。
云策看一眼把头埋进水里吹泡泡的曹锟,他也很发愁啊,这家伙这一次又给自己送来了八千人,果真如他在鬼王山所说,以读书人,年轻妇人以及孩子为主。
一次来这么多的人,让云策本就不富裕的财政更是雪上加霜,虽然困难,不论是云策,还是娥姬,张敏,冯安,粱昆,秦术,何清芳都认为,这些人一定要留下,哪怕是坚持,也必须坚持到曙光到来的那一刻。
如今,是隆冬月,荒原外边白雪皑皑,人们除过睡觉,吃饭,外边的工作啥都干不了。
只出不进是健康财政的大忌,眼看娥姬都焦急的嘴唇上起泡,云策都有骑着枣红马去远处的富人多的地方去打劫了。
“你有一支不错的骑兵是吧?”曹锟把脑袋从水里抬起来,看着云策道。
云策点头道:“五百骑。”
曹锟补充道:“是杀过两千三百名鬼子的五百骑兵。”
云策道:“你要干啥?”
曹锟道:“你今年二十了吧?”
云策继续点头道:“是的。”
曹锟又道:“这个年纪才开始创立家业已经比旁人晚了好几年,如果想要追上,超过别人,就难免要抄一些近道,你说是不是?”
云策继续点头道:“没错,是这样的。”
曹锟抬手抹一把脸上的水渍,冲着云策笑道:“我有一个朋友,他很有钱,就是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烦,想找一支可靠的武力来解决一下。
我思前想后,觉得你很不错。”
云策沉思片刻道:“见不得光?”
曹锟点点头道:“见不得光,出师无名,归来无名,好处你拿,名声人家有大用处,事后,还可以给你补充大量的粮草与物资。”
(本章完)
第174章 跟勋贵打交道损阴德
第174章 跟勋贵打交道损阴德
曹锟看似随便的话,其实是早就预谋好的,只是现在拿出来说是最合适的时间而已。
这个谋划,应该从鬼王山的时候就开始了,玉竹的人头被他说成是自己砍的,这就等于告诉云策,他欠云策一个人情。
然后,出于补偿心理,他决定给云策一份他根本就没办法拒绝的礼物——八千个由读书人,年轻妇人,以及男女孩童组成的人群。
云策收了这份礼物,就会很自然的导致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粮草,物资不足。
且,如今是隆冬月,送来的人没有产出,只有消耗,这会进一步让云策这边的财政出现吃紧的状况。
在这个时候,云策为了填饱自家山庄里的两万张嘴巴,就不得不另寻办法,这个办法很难找。
井口关距离鬼方人的地盘还有不小的距离,云策没办法通过他常说的打草谷的办法从鬼方人那里拿到补给,再说了,隆冬月里,鬼方人比如今的云氏山庄还要穷,哪里有多余的物资供他抢劫。
如果不能正大光明的从鬼方人手里拿到物资,为了两万涨嘴巴,在曹锟看来,云策只有捞偏门这一个办法。
可是呢,井口关这个地方距离大汉富庶地也有些远,且因为云策也是大汉人的原因,纵兵抢劫的后遗症很大,说不定他还会成为大汉人的公敌。
这个时候,曹锟突然给了云策一个相对完美的解决办法,他以为云策会一口答应,毕竟,自己已经布局了不短的时间,而云策看起来好像也没有拒绝的余地。
就在他再次把头埋进水里,给云策片刻的思考时间的时候,云策突然无声的笑了,端起放在条石上的酒壶,嘴对嘴的喝了一口。
等曹锟志得意满的从水里抬起头,吹一口气,也不管脸上的水渍模糊视线,就急匆匆的问:“怎么样?要不要我让他先把粮食,物资运来,先解解你的困境?”
云策淡然的摇摇头道:“我麾下的五百骑兵,他们是军队,军队的天职是守护,是杀敌,是将所有对大汉形成威胁的势力扼杀在摇篮里。
他们不是刺客,不是盗匪,更不是杀手。
我这里确实需要那些粮秣来度过粮荒,可是呢,绝对不能用改变军队属性的方式去获得,这是对我部下的极大不尊重,也会把一支真正的军队变成一支强盗军队。
曹兄,你身为曹氏继承人,我想你也明白,做事必定会留下痕迹,就算旁人不知道,天地,以及自己总是知道的。
军队一旦做了一次不符合他身份的事情,并且获利,那么,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他们终将会成为盗匪,再也不是那支骄傲,光荣的军队了。
所以,曹兄,这一次我不会答应你。”
曹锟点点头,神色不变,继续笑着道:“也好,那终究不是一件容易完成的事情,你有顾虑也是理所当然。”
曹锟不再提起让云策出兵的事情,云策自然也不再提及,两人笑吟吟地洗澡,一起吐槽云氏仆妇对客人的不体面,直到邀请曹锟吃了一碗云氏大名鼎鼎的油泼面,曹锟才坐着信天游离开了。
曹锟离开了,云策就召集大家开会,研究如何面对目前的困境。
“你们看,就是这个样子,我拒绝了曹锟的邀请,现如今,我们应该研究一下,如何能从这片荒原中,得到更多的粮食,来养活我们的人民。”
云策把曹锟提出来的交易完整的告诉了众人之后,就见秦术站起来朝云策深深一礼后道:“我们不是杀手,不是盗贼,将军也不是强盗头子,更不是乱匪的首领,您说的很对,我们是一支军队,一支堂堂正正的大汉军队。
食物少,我们可以少吃,没有食物,我们可以深入荒原去找,目前虽然不是食物很多的秋季,只要用心去找,总能找到的。
我们还可以去狩猎,可以去捕鱼,将军,末将相信,我们一定能熬过这场困难的。”
云策满意的看着自己的这位副将,他说的很对,这场缺粮风波对他们来说不一定就是坏事情,更是一场能把所有人心拧成一股绳的契机。
张敏跟着起身道:“原本我们来井口关,就是受朝廷派遣,如今,我们缺粮,我以为,向朝廷要粮食,要物资也是一条路径,尤其是吴彤那里,我觉得能要到粮秣跟物资的可能性很大。”
何清芳跟着道:“由于长安城里发生了大乱斗的事情,导致各地的刺史,世家开始跟朝廷离心离德,纷纷蚕食长城防线上的各个关隘,这个时候,我们只要表现出心向朝廷的意向,我相信,朝廷一定会乐意见到我们的存在。
只要上面的人不是太蠢,太贪,或者本身就站位那些刺史,世家的话,我们应该能获得朝廷的全力支持。”
“每年隆冬月,都会有大群的高山攀羊从清河高原上下来避寒,以前没有长城的时候,攀羊的足迹甚至能够深入到丘壑州一带。
我们曾经试着狩猎过,可惜的是,攀羊群外边,总是跟着很多的猛兽,我们有一次遇到了一头猛兽‘狞’,将军的亲卫被咬死了三个之后,我们就放弃了狩猎攀羊。
以前的将军害怕猛兽‘狞’,下官以为,以将军的勇猛,就算‘狞兽’来了,它的皮毛也将会成为将军的卧具。”
“还有啊,井口关西南边原本有一片非常好的牧马地,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来了老大一群獭兔,它们在地上打洞,把那一片草场祸害的不成样子。
将军,只要您能驱逐走周围的猛兽,给下官三百人,下官决心用冬日里的这点时间,把那片草场上的獭兔都给抓光。
一来呢,可以得到很多的食物,二来呢,没了獭兔,那片草场就会恢复,到时候,就是一片很好的养马地。”
其余众人也纷纷发表意见,就连井口关副将谭凯,主簿孙力,参赞李成也纷纷拿出自己的建议,告诉众人,如何在冬日里从荒原上获得食物的办法,毕竟,他们在井口关的时间最长,过苦日子的经验也最丰富。
会议结束了,且拿出来了很多可以应对目前困境的办法,云策也觉得只要能把会议决定的事情执行好,井口关就能战胜目前的困难。
“好,我们这一次就跟天争一条活路。”
云策下了最终的决定。
回到温泉院子,云策就看到娥姬正召集了好多妇人也在开会,大致听说是要带着妇人们去荒原采集秋日余漏的粮食。
“夫人,有狗皮子。”
娥姬就扭一下怀里奶狗的尾巴,就看见那只奶口把嘴巴张的跟山洞似的,一口就把一张桌子给咬的粉碎。
娥姬拍着奶狗的屁股道:“这以前是狗皮子王,我们不怕狗皮子。”
“夫人,我听说还有弃兽。”
“不怕,将军会把弃兽都抓来剥皮。”
“夫人,我还听说有狞兽。”
“滚,要是遇到狞兽,我就把你先丢过去,狞兽吃了你,就吃饱了,我们就安全了……
现在分队,十人一组,百人一队,我们要分一百个百人队,每个队分派两个武士保护,一个骑兵来回照看,每天选不同的地方,别忘了记录,不要去重了……”
见娥姬组织人组织的很有章法,云策就没有进去,径直回到内宅去了。
这几天狗子很沉默,龙珠也好像没有变化,只有社火还在安静的燃烧,恬静的如同一个温柔的火焰姑娘。
“我们现在要把社火种下去吗?”云策问狗子。
“我正在研究,如何让你跟社火融为一体的方法呢。”
“我跟社火融为一体?一个是碳基生物,一个是等离子体怎么融合?”
“已经跟你说过了,不要继续用地球上的经验来看待这个星球上的事情,那个玉竹就是融合了一些我们不知道的能量体,才能从一个废柴变成可以跟你打的有来有回的千人将。
云策,你要开放你的思想,要懂得学习,还要与时俱进……”
当政委狗子出现之后,云策基本上就没有了跟他说话的兴致了,而这个家伙可能当初接受了太多的政治思想教育,不论干啥都能很丝滑的把话题转移到主题思想教育上来。
云策回到家里,准备洗洗澡的时候们才发现,枣红马庞大的身躯已经躺在温泉池子里面了,且用屁股挡住了出水口,里面的水都被他的身体挤出来不少,淌的满地都是。
云策来到水池边上,抚摸着枣红马的大脑袋道:“你如今这么聪明了,什么时候才能成精,站出来帮帮我呀。”
枣红马似乎听懂了云策的话,用大脑袋蹭蹭云策的手,似乎在说,不远了,不远了。
娥姬回来的时候,云策正在给枣红马擦毛,以前不用擦,它自己会抖,现如今,它不喜欢抖毛了,可能觉得那样做很蠢。
娥姬拿起另外一块毛巾给枣红马擦毛,一边擦一边对云策道:“郎君其实可以先把张敏睡了,就算子孙上有什么不妥,不过是一个妾生子而已。”
云策怵然一惊,瞅着娥姬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身子不妥?”
(本章完)
第175章 还是跟野兽打交道比较愉快
第175章 还是跟野兽打交道比较愉快
“我们是夫妻,每天都睡在一张床上,郎君的身体变化妾身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好多次,妾身都能感受到郎君想要我,且想要的要命,妾身自然也准备好了要把身子给你。
可你,每次都强迫自己停止,开始的时候妾身还会伤心,直到有一晚,夫君不知为何发噩梦,您的左臂立刻就变成了一条野兽的臂膀,虽然只有一瞬,妾身还是看见了……”
云策瞅着娥姬道:“你就不怕我是野兽成精?”
娥姬笑眯眯的道:“大汉有一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只山猪满山跑。
自从遇到郎君,妾身每天的日子像是在蜜水里泡着,如果,这就是妾身的命,妾身认。”
云策稍微用力,他的左臂立刻就化作一只龙爪子,娥姬抱住那条狰狞可怕的手臂道:“我没让人进来,夫君大可以露出全貌。”
云策郁闷的道:“这就是全貌,放心,我是人,不是野兽,手臂变成这副模样是有原因的,跟龙有关。”
娥姬掏出手帕擦拭着云策那条泛着金属光泽的龙臂道:“很威武呢。”
云策吧嗒一下嘴巴道:“我们要是圆房后,你怀孕最后生出一颗蛋来怎么办?”
娥姬咧嘴笑道:“妾身就躲屋子里孵蛋好了,等到蛋孵化了,我们就有儿子了。”
云策收回龙臂,没好气的看着娥姬道:“你还真是不挑捡。”
因为自己的变化方向是龙,云策倒没有想过生殖壁障的问题,因为龙这个东西从不挑捡交配对象,哪怕是一只蛤蟆,它们也能生出蒲牢来,云策觉得自己跟娥姬在一起生孩子没问题,至于能生出个啥出来,那就有的商榷了。
“生孩子的事情以后再说,我正在想办法把这条龙臂去掉,那时候,你想生多少孩子我都陪你生。”
“干嘛要去掉,这条手臂看起来很威武,在战场上一定帮过郎君很多忙,在战场上那么危险,有这条手臂,郎君就多一重保障。
至于孩子,爹娘生出来他是啥样,他就是啥样,谁给你挑拣的余地了。”
见娥姬又扑上去抱住了云策的那条手臂,枣红马的毛早就干了,打了一个响鼻,就离开了,毕竟,娥姬现在发春的模样就连它一匹马都没眼看。
当晚,云策换了三个地方睡觉,娥姬追赶了三个房间……
小雪初晴。
云策跟娥姬招呼一声,就被兴奋的枣红马驮着一头钻进了荒原,昨天,云氏山庄的武士告知云策,在距离山庄八十里的地方出现了一头狞兽,今天,他就要去把这个祸害给除掉。
狞兽的速度快如疾风,尽管云策奔跑的速度也不慢,不过,跟狞兽比起来还是差上不少,今天,他需要枣红马帮他拦住狞兽,好最终下杀手。
有狞兽的地方,不论是狗皮子,还是弃兽,亦或是别的野兽都会逃开,倒是那些食草兽反倒不怎么惊慌,站在草地上悠闲的啃着荒草。
一头巨大的狞兽,从一片林子里走了出来,先是弓着身子,长大嘴巴伸了一个懒腰,然后就漫步在一群食草兽群里,东找找,西看看,最终选择了一头大小合适的葵鹿,咬断脖子之后,就趴在地上愉快的进食。
其余的食草兽也不跑,该干啥还是继续干啥,云策甚至通过望远镜看到了一对短角羊正在交配。
虽然这里有狞兽,食草兽们的日子却似乎更加的好过了,能在这种环境下交配,就足够说明不是狞兽在捕猎,而是这些食草兽愿意被狞兽吃。
道理很简单,从小处说,就像钓鱼佬钓鱼,天知道他能不能钓上鱼,反正打窝子的食物不能少,总体算下来,钓鱼佬的存在其实对于鱼群来说是有利的,他钓走的鱼可以忽略不计,他下的饵料却实实在在的养肥了更多的鱼。
从大里说,狞兽的存在,让食草兽们多如牛毛的天敌只剩下狞兽一个,每天牺牲一头食草兽把狞兽喂饱,剩下的食草兽就能安稳的生活繁衍,他们受到的损失,远比被狗皮子,弃兽啦等等天敌围攻要少。
说到这里,这像不像国家管理人民的方式?
狞兽吃饭绝对不浪费一点,它吃东西的时候,一般都是从内脏开始吃起的,它最喜欢葵鹿胃里,肠子里的东西,这对它补充各种维生素很重要,吃完内脏,狞兽这才开始吃肉多的且软的肚皮。
它啃了两口,就把头抬起来,看着一只两脚兽走过来,觉得问题不大,就继续啃葵鹿的肚皮,它以前吃过两脚兽,味道不好,尤其是肠子里,胃里的东西不好吃,也只有下贱的狗皮子喜欢。
云策知道打扰人家吃饭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就安静的坐在一边,自己掏出一张草饼,也掰着吃了起来。
原本他是来杀死这头狞兽的,如见见人家没有吃人的意愿,他也就没有了杀死狞兽的想法,毕竟,有这个东西存在,方圆三四十里的范围内,就没有别的猛兽了。
现在,他只想打服这头猛兽,让它对人的存在,产生心理阴影,以后乖乖的吃自己保护下的食草兽就好,莫要对人起什么怪心思。
好不容易等狞兽吃完饭,还在葵鹿的皮毛上蹭了嘴巴,这才站起来冲着狞兽大吼一声。
“┗|`o′|┛嗷~~”
这就是赤裸裸的挑战了,狞兽一个飞扑准备把云策扑倒,然后咬死以儆效尤。
一头狞兽一吨重,这一扑足有万钧之力,云策双手抓住狞兽巨大的爪子,然后就一头撞在狞兽的下巴上,狞兽被撞的愣了一下,就被云策抓着爪子借力把它掀翻在地。
轰隆一声响,狞兽庞大的身体砸在地面上,大地似乎都颤抖了一下,不过,狞兽不愧是兽中之王,才落地,身体就弹跳而起,不等身体翻过来,一只张开后跟脸盆一样大的爪子就裹挟着风声朝云策兜头抓了下来,这要是被抓住,云策的脑袋必定被抓成一个烂西瓜。
云策举起左臂,手臂立刻就化作一只龙爪,跟狞兽的爪子碰在一起,力道刚猛,狞兽两根粗壮锐利的爪子,顿时折断,同时,爪子再次落入云策的掌握,再次借力将狞兽摔倒在地上。
大地不断的震颤,食草兽们齐齐地抬起头,惊恐的看着这边的战斗,直到云策骑在狞兽的脖子上,拳头如同雨点般的砸在狞兽的肚子上,食草兽们又把头低垂下去,继续啃草。
等云策气喘吁吁的从狞兽身上下来,这头凶猛的狞兽已经四肢朝天躺在地上,身体颤抖的如同秋天寒风里的树叶。
云策瞅着狞兽,见它的眼中还有狂暴之色,就举起拳头,在狞兽的鼻子,眼睛,耳朵,脸上一顿乱锤。
直到狞兽的脑袋开始肿起来之后,才罢手。
云策来到溪水边,在刺骨的冷水里洗了手,再次掏出一张草饼继续啃着,一边啃一边道:“以后见到人就躲远些,如果咬死了人,你也活不了。”
云策说着话,把草饼吃完,就叫来枣红马,驮着他去找下一头狞兽。
虽然不确定狞兽是不是能听懂他的话,他坚信,狞兽这种已经开始利用智慧生存的百兽之王,应该明白,不能吃人。
傍晚,云策筋疲力竭的回到了云氏山庄,正好看到秦术他们打猎回来,他们看起来很高兴,身后的马车上的攀羊堆积如山,唯一可惜的是这些人很浪费,居然把攀羊的内脏给丢掉了,让云策没了美味的羊杂吃。
娥姬带领的妇人群回来的还要早一些,看样子,她们的收获也不错,地上晾晒的都是她们从荒原上采集到的粮食。
“我们挖了十几个獭兔洞,从里面挖出来上千斤粮食,还抓了六十八只獭兔,个个长得肥壮,今晚就炖给郎君吃。”
娥姬很是骄傲。
“以后,你们就能去狞兽的地盘采集粮食了,我看了,那里的食物很多,尤其是树上,还有很多好吃的树籽。”
“郎君跟狞兽说好了?”
“嗯,说好了,它还说以后那边的粮食都是你们的,如果你们能抓得住那些食草兽,食草兽也是你们的。”
云策觉得狞兽在挨了这么一顿暴揍之后,估计会远离云氏山庄,不可能继续守在那个地方的。
它走了之后,空余地盘很容易会被狗皮子跟弃兽,以及野猪,熊一类的东西占据,不过,目前,应该是一个空窗期,正好便宜娥姬她们采集大队。
一天之内,跟三头狞兽凭借本身蛮力打了三场架,就算是力大无比的云策也感到疲惫,沐浴之后,随便吃了一点自己的份额食物,就回去睡了。
张敏从井口关回来的时候,发现娥姬面红耳赤的窝在云策的怀里睡觉,一上手就把被子给掀开了。
然后,就发出一声类似土拨鼠的尖叫。
(本章完)
第176章 被吴彤掀开的谜底
第176章 被吴彤掀开的谜底
“你下了一颗蛋?”
张敏瞅着一颗被娥姬环抱着的蛋,还想再次尖叫,被娥姬跳起来一把捂住嘴巴。
云策翻身看一眼无聊的娥姬,再看看同样无聊的张敏,打一个哈欠,就准备接着睡。
晚上,他睡下之后,娥姬就偷偷摸摸的抱着一颗蛋钻进了被窝,还刻意的将这颗鸡蛋放在两人中间,说是要提前习惯一下,免得以后下了蛋不知道怎么应对。
白天才跟狞兽打了三场架的云策,此刻只想睡觉,那里的管得着被窝里多一颗蛋的事情,这才刚刚睡着,就被张敏一嗓子给惊醒了。
娥姬自然不会把只有她跟云策才知晓的秘密告诉一个小妾的,因此,不管张敏如何追问,她依旧是一句话都不说,只是要张敏滚出去。
张敏以前是一个很大度的女人,自从被娥姬把她装扮成一个小妾之后,只要跟云策有关的事情,她是一件都不肯放过,死死活活都要争一下的。
她出去片刻,再回来的时候,怀里就抱着一颗跟地球鸵鸟蛋一样大的蛋,看蛋壳的颜色,拿进来之前,已经洗的很干净了。
两个平日里行事很有章法的女人,一旦进入卧室,就跟脑子不见了一般,一人抱着一颗蛋贴着云策睡觉。
“吴彤那边来消息了。”
本来昏昏欲睡的云策听张敏这么说,立刻就清醒了,连忙问道:“怎么说,能给多少粮食跟物资?”
张敏抱着自己的蛋往云策怀里缩一缩,然后满意的道:“重点不是粮食跟物资,而是一批火族人从亶望山里出来了。”
云策不解的道:“火族人?”
张敏干脆丢开怀里的蛋,双臂抱着云策的脖子道:“是啊,火族人啊,我们用的铁器,刀剑就是用东西跟火族人换回来的。”
云策皱眉道:“大汉人不打铁?”
张敏叹口气道:“打啊,只是最好的东西都是火族人打造的。”
云策起身,扯开背后的娥姬,推开前边的张敏,来到桌案前,点亮油灯,摊开一个绢帛卷轴,大汉疆域图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很快,他就找到了亶望山,距离井口关不足千里,距离东海非常的近。
娥姬跟着下床给云策披上一件衣裳,倒是张敏,早下来了,她的手却落在云策块垒分明的腹肌上,一会掐,一会摩挲的。
娥姬打掉张敏不规矩的手,对云策道:“有什么不对吗?”
云策叹口气道:“这很有可能就是曹锟假借朋友之名,要我做的事情。”
张敏笑道:“火族人一生与火为伴,世世代代以采矿,打铁为生,原来听说这个族群的人出奇的团结,没想到啊,现在有一支火族人从亶望山里出来了,也不知道是被驱逐出来的,还是自己分离出来的。
或者说,这是某些人持之以恒的挖墙脚的最终结果?”
云策确定了某些事情之后,就没多少好奇心了,毕竟,一群铁匠而已,手艺再好,能好得过狗子?
没人知道,有社火当朋友的狗子的冶铁能力有多么的强大。
“长安城的六座吊桥就是火族人的杰作,当年,霍王要修建长安城,火族人派来了一千名工匠,历时六年制造了六座吊桥,如今,千年过去了,那六座吊桥依旧坚不可摧。
妾身之所以要把这个消息告诉郎君,那就是因为郎君要修建云城,就少不了火族人的帮助。
这批火族人,如果能悄无声息的落在我们手里,不说建城的话,仅仅是他们打造出来的铠甲跟武器,就能让郎君麾下的战力翻两倍不止。
吴彤之所以告诉我这个消息,就是希望我能去亶望山附近打听一下,看看这只火族人终究落进了哪一方势力的手中。”
“亶望山在东海羁縻州,曹锟觉得自己力量不够,才会想着拉我下水,从他在鬼王山就开始布局这件事来看,这支火族人的离开,很可能就是他曹氏的手笔。
吴彤没有说事情不成,怎么结尾吗?”
张敏笑道:“给了我老大一包毒药,见血封喉的那种,虽然没有明说,意思我还是懂得,如果事情往最坏的方向走,就用这包毒药毒死火族人。”
“要是你失败了怎么办?”
“失败了就失败了呗,朝廷在长城一线的势力被赵书给卖了一个干净,就剩下我一个云氏小妾,能帮他去亶望山看看,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他还能要求更多?
上次去攀星楼,他可是把我跟攀星楼分割的那叫一个干净,这是生怕我再利用攀星楼给家里帮忙,这个事情我可没忘。”
听了张敏的话,娥姬满意的拍拍张敏的屁股对云策道:“看在她一心为家里考虑的份上,以后,她就是家里的贵妾。”
张敏不解的道:“贵妾是啥?”
娥姬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道:“还是妾。”
张敏冷笑道:“就算郎君宠你一辈子也没用,我有内息,身上的隐患被郎君处理干净了,你一个普通人,无论如何都活不过我的,等你完蛋之后,我就是这个家里名正言顺的大妇,到时候,可别怪我折腾你儿子,女儿啥的,让你死了都闭不上眼。”
眼看着两人又要撕吧到一块,云策连忙问张敏。
“吴彤答应给多少物资跟粮食?还有,他不是准备也来长城以北屯田的吗,怎么就一点动静都没了?”
张敏松开娥姬的头发,娥姬也松开抓着张敏胸口的手,重新回到三人对话的状态。
“吴彤准备给金子,没有打算送物资过来,他说一场大乱下来,长安城的物资奇缺还贵,希望咱们用金子跟北地的商队自行兑换粮食跟物资,而且,黄金也不多,只有一千五百两,按照大汉官府的坏习惯,咱们能到手五百两就不错了。
至于吴彤以前计划的北地屯田,被赵书这一折腾,把朝廷对北地的控制权给丢失了大半,现在,他想带着十万奴隶来北地屯田,没那么容易,仅仅是北地各州的掣肘,就能让他啥都干不成。”
云策点点头,对张敏道:“过几天,我偷偷走一遭亶望山,你就不要去了,好好的井口关看好,比啥都重要,这条关口,如今是咱们家唯一可以勾连长城内外的要道,不容有失。”
张敏笑道:“自从秦术带领的五百骑兵进驻井口关之后,那些没事干就打听井口关城防的探子都消失了。
五百骑诛杀两千鬼方精锐的事迹,终究还是让很多心怀不轨之徒放弃了谋算我井口关的打算。”
云策笑道:“秦术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但是,井口关的权柄必须掌握在你的手中。”
张敏媚眼如丝的靠在云策怀里,把他的手拉到自己胸口上,嗲声嗲气的道:“娥姬抓的痛死了。”
心中已经有了盘算的云策,不想落进两个妖精的算计里,给她们一人发了一颗蛋道:“乖乖孵蛋吧。”
两个妖精绝对不能现在碰,哪怕忍得痛苦不堪,云策现在也绝对不碰。
生一个小龙人儿子说起来好听,这儿子还有可能很强大,可是呢,生儿子这种事情,还是不要借助外力比较好,哪怕生出来的儿子比较平庸,比较气人,比较没本事,可就是是亲生的这一条。
就足以抹杀掉小龙人儿子的无数好处,说白了,老子要的是自己的基因传承,就算基因有缺陷,也不要一个跟奥特曼一样强大的怪里怪气的儿子。
就这一点,云策显得极为自私。
可是,这又何尝不是天下所有男人的心声呢?
天亮的时候,娥姬的蛋掉地上,还磕在脚凳的锐角上,蛋破了,蛋液跟蛋黄还被小奶狗用了半晚上的时间给舔舐一空。
娥姬丢掉空空的蛋壳,瞅着张敏得意的举着蛋的样子,冷笑一声,就离开了卧室。
至于云策,早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再一次出门去荒野清理那些杀不干净,又驱逐不走的野兽。
火族人的事情,到他们一家三口的范围就可以终止了,既然没有答应曹锟去追捕火人,云氏这边就不要跟火人有太大的牵涉为好。
曹锟能容忍云策不帮他,绝对没办法容忍云策去跟他争。
这样的脾性,已经是勋贵子弟中难得的好心性了,同样当过勋贵子弟的云策很清楚,那群人有多么的睚眦必报。
冬日里,弃兽的皮毛是一个很好的东西,狗皮子的皮毛也是如此,野猪皮可以制作铠甲,熊皮大氅为很多人的心头好。
因此,云策在荒原上非常的忙碌,他在前边杀,后面跟着八辆马车跟几十个人忙着放血,剥皮,取肉。
在枣红马快如闪电的速度下,除过云策不愿意杀的狞兽,剩下的野兽,只要出现在云策的视野里,就难逃一死。
尽量的多清除猛兽,这样一来呢,来年荒原上的食草兽的数量就会有一个大爆发,虽然这样做破坏了生态平衡,云策以为,云氏山庄里还有两万张嗷嗷待哺的嘴巴,就算食草兽再多,也不够这些嘴巴吃的。
(本章完)
第177章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第177章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正常人理解的国家治理是这样的。
我给你缴税,接受你的管理,你保护我的人身安全,你保证我能得到基本的公正对待。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权力与义务相对等原则。
其实在很多时候啊,权力与义务是一对不死不休的敌人。
每个人都想要更多的权力,减少更多的义务,而不是要把这两者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位置上。
只不过,权力与义务的构成要素是不同的,一个是金属,一个是冰雪。
天平端,权力低沉的时候,义务就会被高高的翘起,接受日晒雨淋,最后逐渐被气化,直至消失。
当义务端下沉的时候,权力端就会起来,接受太阳照耀的时候,权力就会披上一层金光。
纵看历史,我们就能得出一个答案,每当义务端下沉的时候,那个时期的帝王,还是统治者,都会被人们端上神坛。
而每当权力端下沉的时候,那个时期的帝王以及统治者,就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不过,也就如此罢了,权力者一句‘苦一苦’老百姓这句话一出,那些所谓的‘哀鸿遍野,’‘易子而食’‘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文学描绘词语就会变成现实。
云策接受的教育,以及耳濡目染,他是万万不敢让这些残酷的文学词语出现在自己的领地上的。
所以,他每日天刚刚亮,就带着部下去狩猎,直到很晚才从荒原上满载而归。
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喂不饱两万张嘴。
本身,狩猎是一个很私人的事情,这种活计或许可以养活一个家,一个村子,想要用狩猎的方式养活两万多人,纯属做梦。
就算云策是世界上最高明的猎人也不成。
冯安跟粱昆带着一百多车猛兽皮毛离开了井口关,带着云氏不多的一点财产,想要去别的地方购买一些粮食。
张敏一日一封信的频率向远在长安的吴彤求援,言词一次比一次卑下,描述也一次比一次严苛。
娥姬带着妇人们在没有了猛兽的荒原上扒开冰雪,分开草叶,寻找每一颗能吃的食物,有时候,就算是一些还有一点绿意的草根都不放过。
曹锟送来了八千人之后,云氏山庄的粮食,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
在这个时候,云策明白,要挨饿,就要一起挨饿才能保证稳定,所以,配给制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云氏山庄里,最好的食物都给了孩子跟孕妇,以及守卫井口关的武士,也就是他们还能保证一日两餐,剩余的人,包括云策自己,也只有一日一餐。
安姬的小厨房已经有好多天没有冒过烟了……
不过,云氏山庄里的人心还算稳定,尤其是人们看到云策,娥姬这一对男女跟他们一样,每日只有一碗粥,一张草饼,就算心中不满,也说不出别的话来。
晚上睡觉的时候,娥姬静静的靠在云策怀里不动弹,大汉漫长的白日,与漫长的黑夜,对于饿肚子的人来说是非常严重的煎熬。
娥姬的蛋打碎了,她就把张敏的那颗蛋给吃了,只是,还是很饿。
娥姬只有在饿的熬不住的时候,才会拿指头捅一下云策的胸口,往往这个时候,云策就会给她凭空变出一只烤獭兔腿子,或者一大块烤肉。
今天也不例外。
是一条很大的烤鱼。
烤鱼被很大的草叶包裹着,虽然已经凉透了,香味依旧霸道。
娥姬很饿,尽管她知道拿指头捅一下丈夫,就能得到一大块食物,她也从不轻易使用这个权力。
也就是实在饿的受不了了,才会动用一下,她清楚,丈夫能变出来的食物一定不多,如果足够多的话,他早就拿出来了,给自己的食物,说不定都是丈夫从自己的嘴巴上省下来的。
娥姬起身抱着烤鱼就出去了,云策能听到安姬她们压抑的欢呼声。
此情此景之下,云策多少有些内疚,或许,他真的应该接受曹锟给的建议。
“一起饿肚子其实挺好的。”
娥姬带着一股子烤鱼味道重新回到云策的怀里。
“至少,云氏山庄里的人如今看起来更像是一家人,我看到一些孩子把食物节省下来,偷偷的送给那些饿的走不动路的人,也看到女人把不多的一点食物偷偷给某一个喜欢的男人,更看到很多参与狩猎的男人,会把一些以前不吃的野兽内脏啥的,煮熟了给自己喜欢的妇人。
郎君,真的挺好的,有情有义的人放到哪里都很难得,以前,在河口寨的时候,大家就是这么过冬的。
等我们挺过这场饥荒,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
云策抱了抱娥姬,不想说话,他有办法不让这些人饿肚子,可惜,不能做,只要做了,对以后的军队建设,非常的不利。
“再给我看看呗。”娥姬肚子里有点食物了,又开始作妖。
云策挺一挺左臂,那条手臂就变成了娥姬非常喜爱的龙爪模样。
手臂变化过后,跟以往一样冰冷,鳞片泛着金属光泽,锋利的龙爪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的强大。
娥姬抱着这条龙爪,多少有些爱不释手的意思,拿起手帕又想好好的擦拭一下龙爪,见云策面色不善,就讪讪的住手了。
女人慕强这是天性,娥姬更喜欢自己丈夫变得无比的强大,就算有了这条龙爪,生出来的孩子也很可能会有这样的一条爪子,娥姬依旧喜欢。
“明天,我准备出发去亶望山了。”
这是早就商量好的事情,云策也早就该去亶望山,只是山庄粮食不足,云策不得不留下来积极狩猎,给大家弄到更多的食物。
现在,再不走,那边的事情可能就要落幕了。
“放心去吧,冯安来信说已经换到了一些粮食,京城吴彤也说筹备了一些粮草,正在运来,我昨天又去了獭兔原,挖了十六个洞,里面的粮食不少呢。”
对于怀里这个为了筹备买粮款,把自己心爱的首饰都一并交给冯安的女人,云策真的觉得对她不能要求更多了。
她以前很穷,那些首饰都是自己给她弄来的,作为一个女孩子,她是真的狂热的喜欢那些金光闪闪的东西,很多,很多时候,她都会把那些东西一一摆出来,一一擦拭一遍,最后小心的安顿好,才会睡觉,早上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先看自己的宝贝在不在……
云策天不亮就走了,娥姬假装没睡醒,只是眼角落下的眼泪打湿了枕头。
枣红马在荒原上狂奔,风呼呼的从云策耳边掠过,大地也在飞快地向后掠走,如今的枣红马自从被地火烧了一遍之后,似乎变得更加强大了,它几乎无视崎岖的道路,翻山越岭,依旧快如闪电。
等云策驻马亶望山边岭的时候,发现这座在大汉非常有名的高山,如今已然变成了一座燃烧的火山。
而山脚下,还在进行着一场场激烈的厮杀,只要看看不远处的另一场刚刚结束战斗的战场上的尸体就知道,这两方人真的是在进行一场不死不休的在战斗。
云策在望远镜中看到了曹领,这家伙如今挥舞着双刀正在跟一个矮壮的大胡子男子在作战,从他施展出来的狂暴战力,就能得知,他们,在战场上占据着上风。
没在战场上看到曹锟,也没有看到曹氏那个老管家,云策相信,这两个人一定就在附近。
矮壮的火族人似乎正在撤退,曹领带着人紧紧的粘着他们,不愿意让火族人离开自己的战斗群。
应该是担心火族人那边有强力的远程覆盖性武器。
那个被曹领黏住的火族人,突然就大吼一声,不再撤退,而是一连砍出三刀,逼迫的曹领后退两步后,火族人并没有撤退,而是带着不多的伙伴,径直杀进了曹领统领的队伍中间。
然后,这个火族人就停止了战斗,反而张开了双臂,似乎在迎接什么,其余的火族人也同时不再战斗了,做着同样的动作。
相反,曹领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将一面巨盾扣在自己背上,然后四肢着地,跑的比马还快。
可惜,终究是晚了一步,天空陡然有一大片黑点出现,飞到最高点之后,就迅速下落,这东西不是羽箭,落地的速度却比羽箭快了两倍不止,然后,云策就看到那些原本正在围杀火族人的武士,就纷纷倒地,身体各个地方都在往外冒血。
当然,那些留在战场上的火族人也是一样的,他们受到的伤害更多,云策亲眼看到,那个最粗壮的火人的身体居然被天空落下的黑点,打成了筛子。
曹领还活着,他背后的巨盾上插满了从高空落下的铁刺。
亶望山上的一座吊桥被人缓缓拉起,最后咣当一声,直挺挺的挡在亶望山的大门口,而大门外边,随着吊桥被拉起,一道深不见底的沟壑,就横亘在两支人马中间。
云策终于在望远镜的镜头中看到了曹锟,这个处处表现得如同一个纨绔子弟一样的家伙,这个时候披上铠甲,站在一群同样穿着华丽铠甲的人群中,看似不起眼,实则早成了众人关注的中心。
(本章完)
第178章 你打你的,我偷我的
第178章 你打你的,我偷我的
战事结束了。
战场进入了打扫的后期阶段,云策发现,曹锟这些人把那些战死的火族人的尸体整整齐齐的摆在吊桥前面,然后,就后退了几百米远忙着收敛自家死去的武士。
战场上送还尸体,这是很体面的一种做法,云策考虑到曹锟的性子,觉得这不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
这些尸体应该很危险。
跑了一整天,云策也饿了,翻了翻龙珠,发现里面一点吃的都没有,看一眼远处被人群包裹的曹锟,就朝狗子指引的一条小路走了进去。
这条小路两边的林木茂盛,一路上甚至还有流泉飞瀑,虽然是冬日,大部分的草木枯黄,还有一些针叶林依旧青翠。
看着兔子一样大的松鼠在这些针叶林上飞蹿,云策没有动心,他对吃老鼠状态的动物一直有心理阴影。
云策不知道这些天一直处在蛰伏状态的狗子为何会突然给他指路,既然狗子没有明说,云策也就不问,沿着路走就是了,走到了,也就知道了。
林子里突然出现了一座木屋,木屋外边已经长了不少的苔藓,因为是隆冬月,这些苔藓已经干枯了,就这样干巴巴的附着在木屋上,装饰着这个屋子。
“有人吗?”云策问一声,屋子里没有人回答。
见木门从外边拴着,云策就解开绳扣,推开木门走了进去。
木屋里阴冷一片,火塘里的灰也是冰的,这说明已经很久没人来过这里了。
这座木屋毫无疑问是属于猎人平日里休憩的地方,墙上挂着一张松鼠皮,看皮子的成色,早就风干了,这样的皮子基本上没有啥使用价值了,倒是挂在墙上的还有一袋子粮食,引起了云策的注意。
他打开袋子,发现里面的食物其实挺丰富的,有草粮,有豆子,还有麦粒,跟盐巴以及一小块暗红色的腊肉。
看到火塘上还挂着一个陶锅,云策就拿起陶锅来到溪水边上清洗一下,往里面放了不少的豆子,再把腊肉切片丢进去,加一点盐巴,就点起一堆火,熬煮肉粥喝。
瞅着火苗舔舐锅底,云策不禁陷入了沉思。
京城里,大司马跟皇帝的这场争斗,终究还是打破了天下权力的平衡,其中,以大司马的行为最为恶劣。
既然已经准备杀皇帝了,那就要把这事干到底,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该以砍死皇帝为自己此次发动争斗的最大目的。
现在呢,杀皇帝杀到一半,你突然间就不杀了,这是何道理?
等着下回再杀?
别说什么继续杀下去会动摇大汉的根基的屁话,从你开始跟皇帝对立的时候起,对大汉的伤害就已经形成了。
不管多么深重的伤害,都没有杀皇帝杀一半对大汉的损害来的大。因为,人心乱了,就像此时的曹锟正在干的事情,正是大乱来临前的征兆。
这些天,云策看了冯安收集来的很多关于火族的资料,从资料上的内容来看,火族对大汉的臣服时间已经超过了千年之久。
同时,火族也是为数不多的,可以从东海羁縻州直接去长安,无需地方刺史允许的族群。
哪怕在大汉皇帝的新年酒宴上,火族也是位置靠前的贵宾,位置甚至在各州刺史之上。
现在,火族这个可以打造铠甲,兵刃的族群,在大汉朝廷失去威严之后,就成了第一个被鬣狗分食的对象。
曹锟这人看起来平易近人,甚至还有些无赖,偏偏这人骨子里傲气十足,能靠近他的人,毫无疑问至少在地位上跟他是平等的,否则,没人敢这样做。
所以,人家说的他有一个朋友需要他云策帮着解决一点麻烦的事情,绝对能说得通,毕竟,人家真的有很多有钱的朋友。
云策现在很穷,连老婆的首饰都变卖了,变成粮食,而曹锟他们又很富裕,在朋友有通财之谊的情况下,先从他们那里弄点钱财回来补充一下自家空空如也的库房,想必,以曹锟的豪爽,必定不会在意的。
就是,他们把钱藏在哪里,这就需要问一下狗子了。
云策很确定曹锟此次前来一定带了很多的钱财,这家伙办事情总喜欢用钱压人,如果能用钱解决的事情,他其实是不屑用武力的,很多时候,云策只要靠近他,就能嗅到浓浓的金钱味道。
军队最好不要沾钱。更不要自己去赚钱。
这种事情放在他身上就没有问题了,云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军人,说起来,政客才是他的正确定位。
既然已经是政客了嘛,干啥事都是情理之中。
一锅肉粥炖了一个小时,已经化的粥下肚,就把云策饥饿的毛病给治好了。
枣红马不知道跑哪里耍去了,云策准备休息一会,就去曹锟他们的营地去看看,弄点钱回去也好。
睡了三个小时后,云策准时醒来,用双手搓搓脸,就用布帕绑住了脸,左臂幻化成龙爪,他的身材陡然间就变矮了三寸,上半身却变得粗壮很多,假如他还能矮三寸,身材就跟白日里看见的那个火族人差不多了。
有狗子带路,云策离开木屋之后,就没有走过路,而是在树林里蹦蹦跳跳的前进。
曹锟的军营被安置在一处开阔地上,远离树林,靠近溪流,即便是临时营地,曹锟依旧把营地修建成了城寨的模样。
在狗子的指引下,云策从军士巡逻的空挡里翻过寨墙,跳进了营地里。
才进入营地,走了不到十米,就听狗子道:“曹锟不在营地里。”
云策怵然一惊道:“这里是陷阱?”
狗子道:“不像,因为营地里只有不到一百个活人。倒是你想要的的黄金很多帐篷里都有,数量还不少呢。”
云策道:“怎么个章程?”
狗子道:“抓几个军士,丢龙珠里,然后把黄金统统拿走,造成监守自盗的模样,然后远遁,别让曹锟在这里看到你。”
“你对火族人就没啥想法?”
“没有,你要采矿,冶铁,锻造技术我这里从低中高全有,到时候从那群孩子里面选一些对这东西感兴趣的,磨练上几年,不比所谓的火族要好?
别费事了,这一次过来就是为了偷曹锟的黄金的,回去了拿钱多买些粮食,你老婆贴着你睡的时候,肚子跟打鼓一样,吵得我都没办法睡觉。”
云策怒道:“你不是说不参观我的私生活吗?”
狗子道:“你以前睡觉的时候,手机一般在哪里?”
“枕头边上,随手可及的地方。”
“那不就是了,你以为你把手机扣上,手机就不知道你在干啥吗?”
“卧槽,有监控?”
“有个屁的监控,就是时不时的有大数据扫你一下,记录一下你的生活习惯,然后再精准的把你需要的商品推送给你。”
云策一边跟狗子聊天,一边寻找替死鬼,只是营地里的人少,除过巡逻的,好一阵子都碰不见一个。
最让云策无法理解的是,好多帐篷里还有女人。
就在云策准备放弃一号方案,打算装火族人硬抢的时候,他看见一对男女鬼鬼祟祟的朝没人的地方摸过去了。
云策看的一喜,奸情如果不涉财的话,那将是一个极其无聊的故事,偷了你的女人,再偷了你的钱,这个故事才是一个让好色者戒好故事。
隔着老远,云策就发现,那是一对很般配的男女,男的长得英俊,女的也很美丽,两人相见不是很急,相拥在一起诉说衷肠,就是半天不脱衣服,这让云策有些着急,他不脱衣服,云策就没办法穿他的衣服去弄钱。
好在,那一对似乎是真爱的男女还是考虑到时间紧迫,脱掉衣衫紧紧的抱在一起,云策走过去,把男子的衣衫穿好,然后,就站在一边看了一会,发现他们真的很投入,到现在都没有发现他,就出手把他们打晕。
回到女子出来的那个帐篷,里面果真很奢华,矮几边上放着一个结实的黑木头箱子,打开看一下,发现是黄金,云策就随手丢进龙珠里。
进入第二个帐篷的时候,里面的女子没看清云策的脸,就惊呼一声:“张浪,你要要怎的,快快离开。”
云策欺身上前,把女子也给打昏了,收拾了里面的财物之后,就急匆匆的去了下一个帐篷,这一路上被人称为‘张浪’四次。
张浪拿了人家很多的金子,云策算过,应该不少于一万两,一万两金子张浪一个人拿走很不现实,再加上还有一个美人,这就必须有一辆车才行。
于是,云策又偷了一辆车,装在龙珠里,翻墙过后,才把车拿出来放置在距离寨墙不远的地方。
等忙完这些事情之后,他再次来到被他打昏的那对男女跟前,他才靠近,一柄白亮亮的刀子就朝云策的肚皮捅过来。
云策单手捏住刀子,看半天都不明白这个光溜溜的男人刚才把刀子藏在哪里。
等他再朝那个女子看过去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死了,脖子上有老大的一个手印,看样子是被掐死的。
男子也有一股子狠劲,见刀刃被一个爪子一样的东西给抓住了,就果断地放开刀刃,屈指成拳,一拳砸向云策的咽喉。
然后,就被云策一巴掌给拍死了。
“狗子,这是你搞的鬼是吧?”
狗子道:“我害怕你一时糊涂放走他们。”
(本章完)
第179章 勋贵的友谊就是这么纯粹
第179章 勋贵的友谊就是这么纯粹
狗子的思维是理性思维,是机械式样的思维,这种思维只针对事情的完成度,所有影响事情完成度的意外,都在它们清除之列。
云策很确定自己一巴掌可以让那两个人昏睡很久,那个叫做张浪的家伙之所以会提前醒过来,必定是狗子干的。
狗子要给云策一个杀掉那两个人的机会,或者说是借口。
目前看来,狗子的谋划成功了。
云策的思维,行为狗子无法控制,所以,它现在可以很聪明的利用别的手段来操控他人,来达到改变云策行为的目的。
事实上,这就是ai能够盛行的最底层的逻辑。
人是一个依靠经验主义生活的生物,而人的经验在ai看来少的可怜,再加上人本身就是一个多疑的种群,因此上ai通过过度的经验主义来打败个人经验主义,从而达到控制人思维的能力。
狗子分析出这样做会让云策很不高兴,所以,它就主动把自己比作手机这种低端产物,用来减少云策对它的疑虑。
事已至此,云策只好按照狗子谋划好的方向继续前进,就算云策知道事已至此这四个字很不好,他还是选择继续,因为,继续下去对他很有利。
两具尸体被装进了龙珠,黄金装在马车上,在地上碾压出深深的车辙,等马车上到大路上,云策就把马车收起,来到白日里看双方交战的高地,看曹锟到底在干什么。
今天是隆冬月十五,正是满月最大,最亮的时候,战场上的亮度跟白日也去不远,曹锟一方战死的将士尸体已经被收拢好了,就在距离战场不远的地方,人们把尸体架在火堆上正在烧。
那里还有哀乐低洄,仪式弄得庄严又让人哀伤。
战死的火族人的尸体,依旧摆在吊桥前边,虽然曹锟派人把他们摆弄的很是整齐,当清冷的月光照在那些尸体上,吊桥另一边的死者家眷的哭声,就显得有些震耳欲聋了。
看完这个场面之后,云策就肯定的认为,那些摆放在吊桥前面的尸体肯定有问题,可是,月光很亮,他也看得很清楚,那里摆放的确实是火族人,一般情况下,火族人那种上身粗壮,下身短小的外形,旁人几乎难以模仿。
如果云策此时是火族人的首领,就硬着心肠对那些尸体不理不睬,既然人已经战死了,等到明天白日做好准备再放下吊桥取回尸体不迟。
随着巨大的吊桥被缓缓放下,云策就知道一定会有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事情发生。
果然,当吊桥咣当一声落地的那一刻,尸体群里,突然就跳起来百十个火族人,他们毫不犹豫地就把手里的战斧,长刀砍向前来收敛尸体的同族人。
战况从一开始就进入了最激烈的一段,火族人相互厮杀的时候,远比汉人跟火族人之间的战斗更加的惨烈。
好几次,吊桥都要被重新拉起来了,却被那些装作尸体的人,抛出一种钩索,将吊桥与大地相连,不论拉扯吊桥的人多么的用力,吊桥就是不断地原地跳弹,却不能再次升起了。
一群骑着雷烟兽的骑兵从黑漆漆的山阴后面突然出现,马蹄声如雷,马上骑士的马槊已经举起,而吊桥就在眼前。
云策叹息一声,收回望远镜,就跳上一棵树,蹦蹦跳跳的回到了那座木屋。
木屋火塘里的火还没有熄灭,云策从龙珠里取出一袋米,这袋米是云策专门从曹锟的帐篷里拿的。
生大小的米粒各个晶莹剔透,云策把陶锅洗干净,把米装进去加水焖煮,当然,咸肉跟腊肠不可或缺。
东西当然都是偷来的。
虽然偷东西这个行为很不好,也很是下作,但是呢,偷勋贵子弟的东西,云策早在地球上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心理障碍了。
他们的东西也大多是巧取豪夺来的,这世上岂有只准你巧取豪夺别人东西,不准别人巧取豪夺你的东西的道理?
在高级勋贵眼中,没有所谓的,你的,我的之分,只有这东西暂时是你的,暂时是我的之分,归根结底,好东西有德者得之。
逼急了,云策还抢呢!
至于跟曹锟之间的友谊,这话你问曹锟自己信不信,反正,云策是不信的。
有利益,身子放矮一些,喊你爹都成,只要最后能达到目的,你就是胜利者,不管是礼贤下士也罢,倒履相迎,三顾茅庐也好,哪怕是程门立雪都不过是一种手段,如果,还有人认为这些词语是中国人生活中的道德典范的话,云策会非常的喜欢。
这说明,这些手段还有市场,以后还有施展收拢人心,展现声望的好机会。
偷农夫从田地里收回的庄稼,偷商人好不容易通过买卖得来的利润,偷工匠的工钱,偷先生的束脩自然是可耻的。
偷曹锟他们的东西……
云策吃的很是香甜,大汉这个地方别的不好评价,论到米,云策觉得这一定是天下第一,这个天下包括地球。
咸肉,腊肠里的油脂早就浸透到了每一粒米饭里,就连一些盐菜也跟米香融合之后,变成了带着少许岁月沉淀的复合味道。
至于被炭火烤的发黄的锅底锅巴……娥姬极度的迷恋这个味道,可惜,她不在,否则,就她现在的饥饿程度,她能吃一锅。
就在云策心酸的怀念娥姬的时候,曹锟正站在火族的会客大厅里哈哈大笑,一只手重重的拍着一个满身伤痕的火族人的肩膀,一边对周围的勋贵子弟道:“我就说嘛,这世上哪来的攻不破的城池。
看看现在,老子还不是拿下了亶望山,收拢了火族为我们效力,从此之后,诸位如果还想要坚固的铠甲,锋利的武器,尽管找我,老子给你们打折。”
同样满身伤痕的武士统领曹领来到曹锟的身边低声道:“火族的库房里东西不多,与我们先前预料的数量出入很大。”
曹锟脸色大变,一把扯过那个满身伤痕的火族人怒吼道:“火明公,你告诉我,火族千年以来的积存去了哪里?”
火明公连忙跑到被抓获的火族人中间,快速的检查一遍,然后对曹锟道:“火明达的儿子不在俘虏中,库藏一定被火明达给转移了。”
说着话,火明公就拖着一个气息奄奄的火族人来到曹锟面前道:“他一定知道。”
曹锟蹲下身子瞅着火明达的眼睛道:“我本来没想杀人,是你食古不化害死了你这么多的族人。
现在,你告诉我火族千年来的库藏在哪里,我不说饶恕你逃跑的儿子的话,只跟你说从今往后不追捕他,就算看见他也当没看见,就让他好好的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娶妻生子,把你火族的血脉延续下去,你看如何?”
火明达抬起头看着旁边的火明公道:“你杀了他,我就告诉你。”
曹锟瞅一眼惊恐的火明公,坚定的摇头道:“不可能,他是我的功臣,而我从不亏待功臣,你有条件,可以换一个。”
火明达死死的盯着火明公道:“我要他死。”
曹锟摆摆手,武士首领曹领就从人群里拽出一个小姑娘来到火明达面前,也不问话,就一刀砍掉了小姑娘的脑袋。
小姑娘的脑袋在坚硬的地面上跳弹两下来到火明达的眼前,苍白的面颊上还有眼泪没干。
“畜生啊——”火明达狂吼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朝火明公撞了过去,火明公闪开,就听曹锟大叫。
“拦住他。”
曹领伸手去抓,结果,只抓到衣服下摆,还来不及用力,就看到火明达的脑袋已经撞在大厅的石阶上,石阶半个九十度尖角,已经镶嵌进火明达的脑袋了。
就在曹锟气急败坏的想杀人的时候,俘虏群里又有几个火族人纷纷把自己的脑袋镶嵌在台阶上了,死的非常干脆。
“现在,还有谁知道火族库藏?”
话说出来,就在大厅上回荡,就连曹锟自己也觉得自己的声音空荡荡的。
他攻破了亶望山,他抓获或者杀死了火族几乎所有的人,从今往后,曹氏将会获得一支高明的工匠队伍,不论是亶望山,还是那些火族工匠,都是无价之宝,堪称是一场辉煌的胜利。
虽然中间出现了一点岔子,跟大局相比,也是不值一提的。
曹锟用了很长很长时间,才重新做好了心理建设,用沙哑的嗓子道:“曹领,火明公留下,清理亶望山,其余人跟我回营地。”
跟随曹锟一起来的那些勋贵子弟不愿意离开,他们也想从这场胜利中捞一点好处,可是,见曹锟一张脸阴沉的快要拧出水来,觉得这个时候还是不要招惹他为妙。
回到营地,曹锟还没有坐下,就有护卫前来禀报。
听了护卫禀报之后,曹锟就把目光转向夜空,喃喃自语道:“老子今天还能再倒霉点吗?”
话音刚落,一群勋贵子弟就涌进他的帐篷,七嘴八舌的道:“你手下的那个张浪,不但勾引我的女人,还把我们所有人带来的金子偷走了!”
(本章完)
第180章 个人行为与集体荣辱
第180章 个人行为与集体荣辱
曹锟闻言顿时就笑了起来,他笑得很是猛烈,以至于呛咳的口水飞溅,半天才平息下来。
“好,没说的,都算我的,金子丢没丢的,全当是被我拿走了,女人就当是被老子睡了,说个数补偿你。”
来自河陇州的孙进站出来叹口气道:“曹兄在亶望山的收获,小弟没有眼热,也没有在你最高兴的时候拿出这件事来恶心你。
我的侍女被人打晕过去了,晕倒之前,看到出手的人是张浪。
我来的时候带了一千两黄金的事情我跟你说过,本来想从曹兄这里购买三五个火族奴隶的,现在,黄金没了。
既然曹兄把此事揽在自己身上,小弟就啥话都不说了,就当此事从未发生过。”
其余纨绔见有人站出来说话了,就闭上嘴巴,等曹锟给他们一个交待。
曹锟点点头道:“你没说错,张浪不见了,我的侍女也不见了,营地里还少了一辆马车。
我带来准备收买火明公的金子也不见了,还少了许多的粮食。
所有的所有,看起来都像是张浪跟我的侍女有奸情,然后害怕被我发现,趁着我们不在营地的功夫,席卷了大伙的钱财跑路了。”
曹锟把话说到这里,陡然提高声音道:“可老子告诉你们,张浪不可能卷钱跑路,更不可能卷老子的钱跑路。
我现在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们,张浪已经死了,嗯,肯定死了。”
曹锟像是自言自语,把话说了半截,又抬头看着帐篷里的一众纨绔道:“你们就不觉得这种事情很熟悉吗?”
孙进诧异的道:“怎么个熟悉法?”
曹锟皱眉道:“这么好用的法子,你以前没用过?”
孙进干咳一声道:“曹兄不会以为这件事是我们自己做的吧?”
曹锟跟着叹息一声道:“我在听到属下禀报的第一刻起,就觉得这件事是我们中间的某一个人做的。
估计还是我们中间的某一位仁兄当场拍脑袋决定干的一件事,如果是家里长辈安排的,或者是经验老道的部下干的,事情都不会成这种半生不熟的模样。
把人打晕之前还被看到脸?
还被看到了好几次?
张浪要是只有这点本事,早就被老子从身边赶走去当苦力了。”
“所以,诸位兄台,是哪一位做的,现在站出来,把金子还给大家伙,再把出手杀张浪的人交出来,大家看着把头一砍,大家伙哈哈一笑,还是好兄弟。”
听了曹锟的话,一众纨绔顿时就沉默了,再相互看的时候,眼中已经没有了愤怒,却多了少许的猜疑。
曹锟见众人沉默不语,就笑着摆摆手道:“哎呀,该死啊,忘记了兄弟们都是要脸的,这两天啊,我会下令部下不得巡营,跟我开玩笑的兄弟只需要把金子,跟杀张浪凶手的尸体丢在某个没人看见的地方就成。
记得把凶手的脸剁烂。别被小心眼的兄弟给认出来……”
曹锟说的有趣不说还把一件大事说的轻描淡写的,可是,这些话落在纨绔群里,份量足足有一百万斤重。
说起来,大家这一次来亶望山,其实就是来看曹氏是如何冒天下之大不韪抢夺火族的,来之前,每人都做了两手准备,如果曹氏顺利拿下亶望山,他们就看看有没有机会分一杯羹。
假若火族胜利,他们就把带来的黄金跟火族交换一些武器一类的东西,交好火族。
现如今,曹氏胜利了,有火明公这个火族的大长老在,火族依旧存在,就算族长火明达死了,那也是火族的内部斗争,与曹氏无关。
整件事下来,曹氏把事情做的滴水不漏。
没人怀疑曹锟的话,这件事本身就很像是纨绔拍脑袋做出来的事情,毕竟,一个女人,一些黄金的消失,对此刻的曹氏都算不上打击,只能说做这件事情的人,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混账。
曹锟见这些顶着纨绔之名的家伙们开始相互猜忌了,就觉得张浪的死,实在是太及时了。
本来还想着如何独吞亶望山呢,现在,不就有借口了?
最好,那个偷黄金的家伙永远不要露头,他也不允许那个家伙偷偷的把黄金丢出来,把事情终结掉。
他要让这些人的心里永远都横亘着一根刺,相互堤防,相互戒备,最后,留给他各个击破的机会。
看着满帐篷的废物,曹锟不由得深深叹口气,如果云策此次能够前来,充任曹领的角色,说不定第一波进攻的时候,曹氏就能杀进亶望山。
那样,火明达就没有机会转移库房里的东西,也没机会把自己的儿子从密道中放跑,那样的话,事情才算是真正的完美了。
根据火明公的说法,火明达有心藏起来的东西,没人能找到,毕竟,这个人的武功不好,论到机关消息之术,火族千年以来,火明达可以排进前三。
东西一定就在亶望山里,可惜,云深不知处。
就在曹锟瓦解,分化,离间那群纨绔子弟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亮了,云策也从饱睡中醒来。
将木屋恢复到原状,他就跳上树蹦蹦跳跳的离开了,去跟树林另一侧的枣红马汇合。
家里人在饿肚子,他已经搞到了买粮食的钱,就一刻都不想停留了,虽然短时间里掉这么大的一笔钱肯定不行,好在,粮食这种东西并不是很珍贵的货物,少少的一笔钱买粮,还是在情理之中的。
一击得手,远遁千里之外。
这是当过贼的人的共识,尤其是在做了一笔大买卖之后更是如此。
进入山林的枣红马就不再是一匹骑乘马了,而是一头猛兽,云策过来的时候,它就立刻结束了跟本地猛兽的纠缠,踩着轻快的脚步凑到云策身边,旋即远遁。
云策没有忙着回云氏山庄,而是去了由曹氏与东海朗氏共同控制的玉瑾关,玉瑾关是长城防线上最富庶的一个关口。
每到春日的时候,长城外的玉瑾就会开的如火如荼,火红色的朵像是一团团,一簇簇的火,所以,玉瑾关又名春火关。
隆冬月的玉瑾关自然没有春日的胜景,云策也没有心情查看这座关口,他如今,满脑子都是如何买到更多的粮食。
所以,来到玉瑾关之后,他就径直来到玉瑾关将军府,将曹锟给的腰牌拿出来递给守卫,要求面见曹氏在玉瑾关的话事人。
片刻功夫,云策就见到了那位面容慈祥的老管家——郑天寿。
“听说云氏山庄缺粮,老夫早就准备好了二十车粮食,原本这两日就要送过去,贤侄来了就好,这就快快的拖回去救救急也好。”
才见面,郑天寿就表现得比云策还要焦急,不但给他准备好了二十车粮食,还催促他尽快回去,把一个慈祥,大度的长辈模样表现得淋漓尽致。
可就是这样的行为,把云策要购买粮食的道路彻的给堵死了。
云策这段时间吃不好,睡不好的,心头还忧虑粮食的事情,整个人看起来就有些憔悴了。
他先是谢过郑天寿的雪中送炭,也不再说什么用黄金购买粮食的话,面对郑天寿这种老狐狸,黄金什么的,人家还真的没有放在眼睛里。
云策喝一口清水润润焦渴的嗓子,然后用稍微有些沙哑的声音道:“屯田的好处,晚辈就不多说了,而云氏如今能拿出来的东西不多,前辈厚恩,云氏无以为报,只有屯田术尚可报答一二。
不知前辈可否有意在长城以北屯田?”
郑天寿笑道:“唉,屯田术据说是你云氏不传之密,你心胸远大,想要重复云氏荣光,就万万不可轻易授人。”
云策艰难的摇摇头道:“不瞒前辈,云氏山庄如今确实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说起来让前辈笑话,即便是拙荆,每日的食物配额,也不过一碗粥,一张饼而已,这样的局促日子,过一阵尚可,如果时间长了,就会把人的身体拖垮。
就算我们熬过这个隆冬月,等到了春日来临,到时候下面的人的身体也不足以应对春日繁重的耕作。”
郑天寿见云策诉苦,就咬咬牙道:“如此啊,老夫再咬咬牙,再给贤侄挤出十车粮食,只是,再多的话,就要等些时日了。”
云策没有理睬郑天寿的话,继续道:“晚辈愿意将屯田术拿出来与曹氏共享!”
郑天寿的面容古井无波,并不受云策蛊惑,沉声问道:“老朽有一事不解,还请郎君解惑。”
云策笑道:“前辈请问,晚辈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郑天寿严肃的道:“前些时日,我家大公子知晓云氏缺粮,曾经给云氏寻找到一条得粮的来路,不知郎君为何拒绝了?”
云策叹息一声道:“军,自有尊严,需养浩然之气。”
郑天寿郑重的道:“何谓浩然之气?”
云策道:“胸怀天下,以护佑万民为己任,堂堂正正之师,知胜而不骄,遇败而不乱,闻鼓即忘死,遇强则愈强,陷绝地而不惊,知必死而不辱。”
(本章完)
第181章 穷大方
第181章 穷大方
“天下间,有这样的军队吗?”
“有。”
“你见过?”
“见过!”
“什么样子的?”
“百姓见之则喜,敌人见之则惊。”
郑天寿点点头道:“如果你的目标如此远大的话,拒绝大公子也在情理之中,现在,我们说说屯田术的事情。”
尽管郑天寿刚刚说过,给云策的三十车粮食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这里是一粒粮食都没有了,这并不妨碍,他跟云策谈论,以五百车粮食换取云氏在春日指导曹氏屯田十万亩的事情。
在得知云策还准备去朗氏那边继续兜售屯田术,郑天寿立刻以八百车粮食一次性买断了云氏在玉瑾关传播屯田术的资格。
傍晚时分,云策带着八百车粮食迫不及待的离开了玉瑾关。
回到府邸的郑天寿,穿过厅堂,径直来到了后堂,曹锟正躺在澡桶里,翘着一只脚,接受一个侍女用刷子刷脚趾甲的服务。
郑天寿进来之后,坐在一张蒲团上,对曹锟道:“你怎么不见云策?”
曹锟苦笑道:“阿叔,有一个穷逼朋友,心里的滋味真的很难形容啊。”
郑天寿笑道:“云策还算是有骨气的,他宁愿交换,也不肯乞讨。”
曹锟道:‘我倒是希望他能登门乞讨,而不是什么交换。’
郑天寿道:“是啊,乞丐很好打发的。”
曹锟又道:“阿叔,此次亶望山的事情,我总有一种功亏一篑的感觉,也不知道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郑天寿摇头道:“公子做的很好,目标至少达成了八成,至于火族宝库,其实没有公子想得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火族的人。有了人,公子以后想要多少军械都能得到,唯一需要的不过是时间而已。”
曹锟换来一只脚,让侍女继续用刷子刷,他自己把手枕在后脑勺上对郑天寿道:“阿叔,我们真的要在长城防线下重注吗?”
“如果你认为玉瑾关后边的丘壑州是你的家,就该下重注,如果公子只把丘壑州当作自己前进路上的一张跳板,那就该重点投资玉敏河以南的地方,那里靠近南方,气候潮湿闷热,习惯了严寒干燥的鬼方人不适应那边的气候,再加上有玉敏河为屏障,大公子在那里挡住鬼方人不是难事。”
曹锟烦躁的收回脚丫子,示意侍女出去,这才趴在澡桶边缘道:“阿叔,问题是我也不喜欢玉敏河以南的地方。”
郑天寿点点头道:“如此,老夫明白了,重点加强长城防线的布置,再给老夫两月时间,整个玉瑾关就会落入公子之手。”
曹锟点点头,又对郑天寿道:“朗氏从东海之滨迁徙来了很多人口,却把本地的土著驱逐进了长城以北,阿叔,这些人是我们需要的人吗?”
郑天寿道:“强壮的自然要留下来,修整已经破败的长城,那些徒耗粮秣,没啥作用的妇孺,就顾不得了。”
曹锟道:“云策一向喜欢收留妇孺,阿叔可以派人把那些妇孺向西驱赶。”
郑天寿笑道:“早早就开始了,那八百车粮食也吃不了多久。”
曹锟在澡桶里伸一个懒腰道:“云策这种人是见过富贵的人,一旦真正富裕起来了,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麻烦,还不如一直穷困下去,这样,下次兄弟见面了,也能多几分真心。”
郑天寿起身准备离开,走到门口转过身对曹锟道:“张浪的事情恐怕不是那些纨绔们能做的出来的。
你派人调查了吗?”
曹锟皱眉道:“没有头绪,张浪是凭空消失的,马车追查到大路就失去了踪迹,另外,阿叔为何认为此事不是孙进他们做的?”
郑天寿拍着门框道:“做这样的事情无论如何都需要一点胆魄的,而胆魄这个东西,正是孙进他们所欠缺的。”
曹锟怵然一惊,赤条条的从澡桶里站起来道:“阿叔的意思是说,我在亶望山做事的时候,还有一支旁观的力量,他甚至在我留下一座空营的时候,杀掉了张浪,拿走了黄金?”
郑天寿看不惯曹锟赤裸裸的身体,转过头继续道:“你要学会追根究底的思考方式,要懂得排除跟列举,思量一件事情的时候,要不停的列举,排除,等排除到最后一条的时候,不论这一条看上去多么的荒谬,那也是事情的真相所在。
你追查张浪失踪事件的时候啊,还有新的条件能够让你继续列举下去,所以,你还要继续追查,就算追查下去对我们不好,你也不能稀里糊涂的被骗,这一点对一个主君来说,尤为重要。
我可以不追究,可以装傻,但是呢,绝对不能是真的傻。”
曹锟站在澡桶里,躬身受教。
玉瑾关到井口关不过一百六十里,尽管是血月夜,走大路的话,不等天亮,云策就带着曹氏的车队回到了井口关。
见云策带着好多粮食回来了,张敏非常的高兴,就连一向除过军事很少发表意见的秦术也显得也有些兴奋。
云策还以为这段时间把大家饿怕了,就决定给井口关留下三百车粮食,他只带五百车粮食回去。
他手头还有一万多两金子,拿来购买粮食,应该够大家吃到开春,只要开春了,荒野里就有食物长出来,衣树也能开始剥皮泡浆了,虽然春日里的草粮里的青草味道很重,不好吃,也终究是粮食不是?
张敏,秦术他们异口同声的说,不需要给井口关留粮食,还说他们这里的粮食一直都是优先供应,如今还有。
云策总觉得那里不对劲,既然张敏,秦术他们不愿意说,云策就打算回去自己看就知道了,毕竟,自己从离开到回来,用了不过区区八天时间,就算云氏山庄有不妥之处,局面又能坏到哪里去呢?
云策这几日风餐露宿的,胡茬子都长出来了,衣服也没有换洗,看起来有些落魄,只有一双眼睛依旧亮晶晶的,像是天底下就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得住他。
娥姬看到骑着枣红马归来的云策,心如刀绞。
这个男人为了营地里的人能多吃一口饭,每天天一亮就去跟凶恶的狞兽打架,跟狞兽打完架,他还要去追杀凶恶的弃兽,野猪,熊,狗皮子等野兽,尽管他已经竭尽全力了,带回来的粮食还是不够吃。
像他这样的一个猛士,每天就吃一张饼,一碗粥,即便是有一点别的吃食,也都是给她准备的,他自己从不多吃一口。
如今,他又带回来了好多,好多粮食,可是呢,看他憔悴的模样,娥姬就能想到弄到这些粮食的代价一定不低。
一想到云策在外边苦心孤诣的弄粮食回来喂饱她们,而她呢,不但不能为他分担一些压力,还要给他增加更多的压力。
“一会郎君打我的时候,你们不要拦,我该挨揍。”娥姬挺挺胸口,挤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迎接上去。
云策哈哈大笑着从马上跳下来,一把拉住娥姬的手,就从马包里摸出老大一个荷叶包递给娥姬道:“玉瑾关才有的烤鸟,味道很好。”
娥姬打开荷叶包,里面是一只烤的金黄的鸟,虽然已经凉了,香味依旧霸道,隔着老远都能闻到烤鸟的香气。
云策撕一条鸟腿塞进娥姬的嘴巴,娥姬没有像往常一样狼吞虎咽,而是把鸟腿叼在嘴里,瞅着云策无声的哭泣,且哭的越来越凶,眼泪如同溪流一样从两只眼睛里淌出来,怎么都止不住。
云策凶恶的眼神扫一遍安姬,何清芳等人,沉声道:“出了什么事情,别让我问第二遍。”
安姬等人期期艾艾的不敢说话,何清芳到底是武士出身,跨前一步道:“自从将军外出去找粮食的第二天,咱们山庄就来了很多的流民。
我问过他们了,他们基本上来自玉瑾关附近,都是那里的原住民,最近一段时间,从东海州来了一个叫郎虎的将军,他带来了好多,好多的东海人,那些人霸占了他们的家不说,还把他们从长城里面驱逐到长城外边。
他们没有了家,就只好在长城以北的地方流浪,希望能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
云策点点头道:“嗯,长城以北有好多的土地,只要肯经营,以后安身立命也不算难事,不过,这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吗?”
何清芳又吞咽了一口口水道:“曹氏的人又把流民里面的青壮男子统统抓走修长城去了,只剩下一群没啥用处的妇孺……”
说到这里,即便是胆大如何清芳者,也不敢继续说下去了。
云策抓抓发痒的头皮,沉吟片刻,就笑着对娥姬道:“把那些妇孺都招进来吧,尽管荒原里的野兽已经被我清理了一遍,你也知道,狗皮子这东西是杀不干净的。
妇孺留在野外活不长的。
招进来吧,至于粮食,我去想办法,也总会有办法的。
怎么了,娥姬,怎么还哭,你不愿意吗?”
娥姬哭泣的脸上笑意盎然,双眼中满是骄傲,她抬手指着云氏山庄左边的一片低矮的山窝子道:“她们已经进来了。”
(本章完)
第182章 沙子多了,总会藏一些金子
第182章 沙子多了,总会藏一些金子
云策看了那些缩在营地里的流民妇孺,人数很多,足足有上万人,而且带着各种穷行怪像。
也是,能流浪到云氏山庄这里的妇孺,基本上是被层层挑选过的。
好看的女人跟孩子朗氏早就挑走卖了。
强壮的男人早就被曹氏挑拣后拉去修长城了。
给云策剩下的可不就是这些没啥价值的人了吗?
云策对此并不感到奇怪,跟他在地球上西北地区下乡看到的场景差不多,好看的,强壮的,读过书的统统离开家乡去外边赚钱了,留在村子里的人,跟这些流民模样差不多。
在地球上,云策就没指望靠这些人你振兴乡村,同样的,在这里,云策也不指望靠着这些人,就把他期盼的云城给修建起来。
娥姬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一万多人被野兽吞噬,也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这些人被冻死,或者饿死。
同样的,云策也做不到……
做不到,就意味着人家的阳谋成功了。
不过,这样的阳谋,不管来自谁,云策都打算接着。
但是,那些人最好别让他把眼前最难熬的时光熬过去,一旦熬过去了,那些喝人血的混账东西们别想再有好日子过。
因为,只要熬过去了,这些人就是云氏的基本盘面,而且是不会动摇的基本盘面,并且,这个基本盘面还会产生极大的吸引力。
人群里一个不好看的妇人,很可能就是一个同样不好看的男子的心上人,她怀里那个瘦弱的跟猴子一样的孩子,很可能曾经被一个同样瘦弱的男人宠溺的抱在怀里亲吻过无数遍。
那对老夫妇是谁家儿子的父母,那对无家可归的小孩子,又是谁家的孩子呢。
云策相信,只要好好的对待她们,以后,这里一定会成为长城以北最能聚拢人心的地方。
隆冬月已经到了尾声,暮岁月就要到来了。
向阳坡上的残雪已经开始融化了,就连清水河上厚厚的冰层已经跟河面脱开了联系,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冰层的下一面上,正有无数的水滴落进河水里。
这是春日即将到来的征兆。
娥姬坐在矮几前面,努力的啃着一只鸟腿,她的牙齿很厉害,把鸟腿骨啃的嘎吱吱,嘎吱吱作响。
一边啃鸟腿,还一边对云策发誓赌咒说,她以后可以少吃一点的。
同样在啃鸟腿的张敏鄙夷的看看娥姬,发现她吃的很快,自己吃的慢一些,就赶紧低头猛吃,她很清楚,一旦她吃的慢了,娥姬一定会过来抢夺她的食物。
两人几乎同时吃完了烤鸟,就在娥姬考虑要不要再把骨头上的油脂再嗦一边的时候,就听张敏道:“如此说来,火族落入了曹氏之手?”
云策点点头道:“曹锟做的很聪明,挑起了火族内部对立,所有的杀戮人家就能推到火族内部人的身上,如今的火族看似自立,实际上唯曹氏马首是瞻。
公平的说,曹锟这一次在亶望山干的事情很漂亮,且无可指责。”
张敏擦擦油嘴笑道:“我会把这个消息传给吴彤的。”
“传给他又有什么用处呢,他难道还有能力把手伸到长城以北来?”
张敏叹口气道:“我还听到一些更加不好的消息,大汉三百军州,如今愿意听中枢的军州,连一半都没有,其余的三百羁縻州如果不是担心社火被祖火吞噬的话,可能跑的更快。”
云策摇摇头道:“可能太平的日子过的太久了,大家想过一过动荡的日子吧。”
张敏道:“应该是一成不变的日子过的太久了,大家想有一些改变,才会不管不顾的肆意胡为。”
云策道:“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妥当,却从上到下的肆意胡为,这是取死之道。”
张敏把身子靠在云策怀里,小声道:“越乱,郎君这样的才德之士才会有更多的机会。”
云策抬手在她屁股上拍一巴掌道:“你不用总想着鼓动我的野心,我本身就没有野心,只有一些必须要去做的事情而已。”
自从云策接收了逃难的流民之后,就总有从东边过来的流民投靠云氏山庄,对此,云策对流民的政策就是照单全收。
只是每人每日只有三两粮食,剩余的缺口,就需要流民自己去荒原上寻找。
为了给流民扩大寻找食物的范围,云策不得不再一次开始了自己驱逐野兽的工作。
每人,每日三两粮食,也就是半碗麦粒,或者半碗豆子,好一点的时候,还会领到半碗草粮。
麦粒跟茅草根一起煮着吃,会给原本粗粝难以下咽的麦粒提供一些润滑作用,不但很容易就能把麦粒吞下去,还自带着茅草的清香。
当然,如果想要吃好,就要看运气好不好了,如果此时,你恰好从快要融化的冰洞里抓了一条鱼,你今天的晚餐就很丰富了,有豆子,有鱼,将两者煮在一起,省一点的话,可以吃两天。
看到人们不断地开发出新菜谱,云策很是欣慰,这虽然是自救的一部分,以后,等日子好过了,如果有人再把这些互拼乱凑的食谱改良一下,未必就不能创造出独属于大汉的美食菜谱。
胡乱哼哼的歌谣,胡乱拼凑出来的饭食,胡乱制造的趁手工具,以及胡乱发出的一些感慨,在经过时间的洗礼,以及人们持之以恒的改良,最终这些东西终将会融入到大汉的文明,文化中,再也看不出其中的粗陋与慌乱。
云策自己就是一个美食高手,但是呢,他从来不会闲着没事去教导这些流民们如何制作出美味的食物出来。
食物被制作的美味了,众人就吃的多,在食物匮乏的现在,吃饭应该是为了活着才是正理,绝对不能是活着为了吃饭这样的歪理邪说。
只要不讲究什么色香味,荒原上能吃的东西其实挺多的,好多草籽里其实就含着不少的淀粉,把这东西从草穗上捋下来,再揉碎了,小心吹掉外壳,放在瓦罐里不停的熬煮一夜,这样,你就有一罐香浓中略带涩味的草籽粥。
云策喝过之后,觉得这东西其实挺抗饿的,就是产量太低了,想要凑够一锅粥的草籽,可能需要两三天的时间。
跟大汉别的地方比起来,云氏山庄毫无疑问是一个很穷的地方,可是,奇怪的地方出现了,就在云氏山庄这个穷地方,人性的光辉就像一道极光一样照亮了这片荒蛮的土地。
人与人之间极为友善,不论是最早跟云策来到这里的奴隶,还是后面过来的罪囚,或者说最后来到这里的流民,她们的关系极为融洽。
云策把这一现象归结于穷的因素。
说真的,在一个大家普遍都是穷逼且看不到能迅速发家致富的地方,人与人的关系自然是极好的。
因为,大家吃的一样,住的一样,穿的一样,没啥可比的时候,对旁人,对自己自然就宽容大度起来了。
不过,云策也并非没有留下特殊的通道,这条通道是给营地里人材准备的,只要你能拿出真正的本事来,哪怕是一技之长,都可以去找云策试试看,如果通过云策的检验,就能立刻成为营地里的管理者。
一天的口粮,也会从三两,变成半斤不说,还可以管理一批人。
自从一个号称自己会烧砖的人,经过云策检验后,成为营地砖瓦厂的厂长之后,就有很多人冒出来来找云策。
大部分人是不成的,比如,很会抓鱼,比如,跑的很快,比如,力气大,比如,能听懂鸟叫的……
这些人自然不能成为管理者的,不过,云策还是把他们的本事记录在案,一旦需要了,再用他们也就是了。
有一个上半身很宽,双腿很短的少年人,暗中观察了云策好几天了,终于,在云策即将失去耐性的时候,他主动来找云策,声称要请他喝一碗草粮贝壳粥。
在流民营地里,草粮这种最能饱腹的食物很难获得,一万多人的营地里,每日发放的草粮不过三十斤。
当这个身材奇特的少年人说请云策吃草粮贝壳粥,刚开始的时候,云策是不愿意吃的,毕竟,那个少年人只有三两粮食,就算是加上他砸开冰找到的贝壳,也不够两个人吃的。
直到那个少年对云策说,他来自火族,云策这才勉为其难的吃了一口所谓的草粮贝壳粥。
这东西很难下咽,贝壳肉可能没有淘洗干净,里面有不少的泥沙,咬在嘴里很容易伤到牙齿。
如果不是云策对这个火族人有着很大期望的话,他绝对没有毅力把这半碗又腥,又黏糊的东西吃下肚子的。
等少年人同样用极大的毅力喝完半碗草粮贝壳粥之后,少年人见云策笑眯眯的看着他,一张算不上黧黑的脸,就涨的通红。
“从我进入流民营地的第一天,主上就该知道我的身份了吧。”
云策点点头道:“火族的身形外貌特殊,这一点大汉人基本都知道。”
“为什么你不来找我,你应该听到风声了,我就是那个逃离了亶望山的火族少主,火幽冥。”
云策瞅着眼前的少年人道:“火族少主叫火燎,不叫火幽冥。”
(本章完)
第183章 一朵自由的火
第183章 一朵自由的火
“我现在就叫火幽冥,或者,你叫我幽冥火也可以,只要你愿意帮我复仇,我可以把火族的库藏都送给你。”
尽管火燎很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只是,想起自己身上背负的家仇,让他很难冷静下来,语气也变得越来越高亢不说,甚至有些咄咄逼人。
看着越来越激动的火燎,云策眼中的希冀之火慢慢的熄灭了,自从听说这个家伙从曹锟手里逃脱了,云策作为一个旁观者,多少还在为这个家伙感到庆幸。
总觉得这种标准复仇主角的模板下,这个主角应该是有一点本事的,尤其是在得知自己的营地里来了一个火族人,这样的期盼就被放的很大。
现在看来,这家伙就是一个蠢货。
人在这里,火族库藏的位置在他的脑袋里……这个家伙是如何自信到,他云策,身为一地的领主,居然就没办法撬开他的嘴巴?
云临川曾经说过,理论上来讲,这个世上就不存在宁死不屈的人,为了一个高尚的理想,死,其实不难,难的是死之前的经历,由于身体与思想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思想坚强,肉体却不听思想的指挥的例子屡屡皆是,除非,此人的身体与理想的融合度高度统一,才能漠视世间的所有考验。
而这种人,万中无一。
总体上,人作为一个个体,本身的认知是有限的,基本上,本身会固执地认为,他之下的人愚昧不堪,他之上的人腐朽堕落,只有他自己才是又清醒,又智慧的人。
目前,这个火燎就是抱着这种想法来找云策的。
他认为火族的库藏对如今每天只有半斤粮食吃的云策有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力,他觉得,云策会为了火族的库藏付出所有,甚至帮助他向曹锟复仇。
他没想到,或者说根本就没去想,云策真正在意的是这里的人,这些人才是他真正的宝贝。
只要让他熬过这个难熬的冬天,云策相信他的营地一定会兴盛起来的。
火族那些锻造铠甲,冶铁,制器在别人眼中可能价值连城,对云策来说纯粹就是鸡肋一样的存在,甚至可以说,连鸡肋都算不上。
想要这些东西,直接问狗子就成了,它的脑袋里装着的东西,比火族所谓的不传之秘更加的高明,也更加的先进,便捷,成熟。
看火燎的身体形态就知道,他们家的科技,依旧离不开一具强悍的身体,可能还离不开锤子,要不然,有病的人才去把身体进化成他这副鬼样子。
如果云策此刻做事恶心一点的话,拿火燎去跟曹锟换东西,一定能换来很多很多东西。
可惜,云策现在需要这场苦难,需要这场饥荒,需要利用这些饥荒,苦难来打造一个可以共患难的人群。
曹锟的粮食对他来说没有那么重要。
现在是共患难,不久之后,云策还会继续把这个人群打造成一个可以共富贵的群体,集体贫穷,集体吃饱,集体小康,再到集体富裕,最终达成共产主义。
所有的过程不能少,次序不能乱,且不能强行把某个环节给省略掉,想想地球上自己的国家,从建国到小康用了八十年的时间,云策觉得这点时间不算长,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他等得起。
寿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寿命拉长,地球上的很多事情,就没必要……,我们能走的更加的稳健,更加的平和……(删掉重新写的)
这就是云策来到这个世界要做的事情,跟达成这个伟大的目标比起来,当皇帝这种小事,实在是不值一提。
火燎眼睁睁的看着云策吃完了他的草粮贝壳粥,然后看着云策擦擦嘴,再看着云策转身离开。
他忍不住大声道:“我可以让你立刻摆脱穷困,可以让你吃饱。”
云策停下脚步回头看着火燎道;“把你送给曹锟,我能更快的从这场饥荒中走出来,曹锟是一个很大方的人。”
火燎又道:“那你为何不送我去曹锟那里呢,还不是你想要独吞火族库藏。”
云策笑道:“火族库藏是你火族人的,你要是能用火族库藏让自己吃饱,那就赶紧去做,这样我就能减少对你的粮食补贴。
吃饱了,就快去荒原里找食物吧,要不然,明天的三两粮食可没有办法让你有足够的精力继续跟我吵架。
你如果想跑,现在就可以离开,没人会拦着你,千万,千万别为了逃跑,就给我搞出一些声东击西的事情,破坏了我的营地,老子就扒了你的皮。”
对一个骄傲的人来说,最大的伤害就是无视,火燎现在就觉得自己被云策给无视了,他愤怒的大喊大叫,却被周围人投来的怜悯的目光给生生地压制了。
现在,每个人都只想着在三两粮食的基础上弄来更多的食物,让自己可以吃的更饱一些,像火燎这样大喊大叫不干活实在是让人看不起。
冯安背着一个背篓,手里握着一卷书懒洋洋的从荒原上走过来,见云策坐在一块石头上看漫山遍野的人群。
就从背篓里拿出一根手臂粗的莲藕递给云策。
“洗干净了,削皮就能吃。”
云策瞅瞅他沉甸甸的背篓,发现里面全是莲藕,就果断地把莲藕削皮,咬一口发现脆生生,甜滋滋的,就道:“从哪里找来的?”
冯安道:“烂泥塘里,刚刚解冻,冷的下不去人。”
“这东西长在烂泥地里,人不下去,怎么挖出来的?”
“我告诉你啊,先把烂泥地里的水引出来,在烂泥地的旁边,用牛犁出一个深坑,烂泥就会慢慢的流进深坑里,这样,烂泥的平面就会降低,原本埋在烂泥里的莲藕就会露出来了,这个时候呢,拿一个长钩子,就能把莲藕钩出来了。
当然,这样做会把莲藕弄断,泥巴会进入到莲藕里面,有一个聪明的家伙,就弄了一个大木盆坐进去,一头挂上绳子,让另外一个人在岸边拉,这样他就能用手挖那些埋得不深的莲藕,各个都完整。
他们还把一些断裂的藕带丢进新的烂泥坑里,等过一两年,新的烂泥坑里也会长出很多莲藕来。”
云策很是佩服的点点头,冯安给他讲述的并不是一个采莲藕的过程,而是在给他汇报他的工作方式——发现,获取,进步,扩张,而后闭环。
这样的工作方式自然是极好的,对于如今还依靠采集为生的大汉政体来说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
即便是对云策即将执行的农业大开发,也是极具辅助意义的。
一群穿着衣树布衣衫的孩子,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向河湾那边去了,云策就问冯安,怎么把孩子也拉出来找吃的了。
“那边发现了一个更大的泥潭,泥潭上同样有很多的枯荷叶,安姬觉得这对孩子们开阔眼界很重要,就带着他们去那里看农夫们如何采莲藕。
对了,那个火族人今天应该找你了吧?”
“嗯,找了,想拿火族库藏吊着我帮他复仇。”
冯安跟着云策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也是这个集体中最了解云策的人,咬一口手里的脆莲藕道:“没必要啊,我们如今的战斗方式已经改变了,跟那些铠甲,兵刃比起来,炸弹更适合我们。
而且,我还预计,最迟到明后年,大汉商队的运行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顺畅,每个州都会以邻为壑,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到时候啊,会有缴纳不尽的税,长安,洛阳这些极度依靠商队才能活下去的地方,必将陷入极大的危机。
所以,我们今年的农业种植,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一旦失败了,我们想要修造云城的计划,将会彻底的失败。”
云策点点头,冯安能看到的,他自然也考虑到了,如果想要这里的土地产出丰硕的果实,风调雨顺是必须的。
所以,社火的安置,就成了目前最紧要的一件事情,毕竟,农业是很脆弱的,一场雨,一场旱灾,一场虫灾,甚至是一场冰雹,就能让田地颗粒无收。
安置社火的事情,只能跟狗子讨论。
冯安刚刚走开,狗子就托着社火从龙珠里出来,眼看着狗子的触手把社火丢在地上,云策被吓得肝胆俱裂。
才要伸手去接,就看到社火在一根草茎上蹦跶,燃烧的火苗对干枯的草茎没有任何的伤害,它还从一株草茎跳到另一株草茎上,玩耍的很是开心。
“如你所见,你的社火是一朵自由的火,它不愿意落地生根,宁愿跟着你东跑西颠。”
狗子懒散的声音在云策脑袋里响起。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火山跟鬼王山的两场大火,似乎让它感受到了自由的好处。”
“你知道的,我想要的是一朵能庇佑百姓的社火,而不是一个放火利器。”
“暮岁月马上就要结束了,孟春到来的那一天,你可以试着主持一场春祭,来一场社火游行,看看能不能加深一下百姓跟社火的联系。”
(本章完)
第184章 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太少了
第184章 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太少了
社火祭是大汉一年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
这个节日一般要延续整整三天,在这三天里,大人们会把自己的脸涂抹上各种颜色,孩子们则通通涂抹成一张大黑脸。
每个人的嘴角都会草汁描绘出两颗巨大的獠牙,讲究一些的人家,还会把各种猛兽的獠牙装在嘴里,还是会动弹的那种,胡乱活动一下就能把小孩子吓得哇哇叫。
人们还会把家里破烂的衣树布条染成五颜六色,再把这些布条拴在腰上,等扭腰摆胯的时候,布条就会上下翻飞的很好看。
鼓,是大汉人生活的必需品,而不是装饰品,鼓声越大,就能吓跑更多的野兽,也能驱赶走一些不好的死魂灵。
高跷也是生活必需品,一个人或者少数几个人去野外的时候,踩着高跷走,一来可以防备被毒虫咬,二来,站在高跷上的人看起来很大,这能吓跑不少对人不怀好意的野兽,尤其是狗皮子。
大头娃娃的头套制作工艺非常的繁琐,想要把一大块木头从中间掏空,再雕凿出眼耳口鼻,最后上色,需要的时间很多。
可是呢,一旦某个人戴着大头娃娃面具,穿着彩衣蹦蹦跳跳的出现,他的身边就绝对不愁没有拥趸。
越是在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里,精神生活就一定要丰富,也只有这样做了,人们再回忆起那段艰苦岁月的时候,只会想起那些快乐的事情,至于苦难跟饿肚子,除非拿来教育子女,否则他们会自动频闭掉,毕竟,避免回忆苦难,也是人身上特有的一种精神保护功能。
大汉人的庆典跟地球上差不多,食物才是重中之重,平日里每天吃三两麦子,豆子,草粮啥的没有问题,‘社火祭祀’的时候就不能这么寒酸了。
娥姬,安姬一群女人仔细算计之后认为,在“社火祭祀”的三天里,每人每天分到一斤粮食还是可以的。
至于肉食,对这片大地最熟悉的枣红马表示,在清水河的第一个洄水湾里,住着一群长鼻子象猪,这东西体型庞大,行动迟缓,就是性情暴烈,凡是胆敢进入它们的育儿领地,基本上都会被它们踩扁。
没错,这东西是纯粹的食草动物,至于说人家行动弛缓,这话只能是枣红马说,别的动物跟人说这话,很容易被象猪踩死。
狩猎这种事情自然落在了云策的身上,自从他赤手空拳都能把有兽中之王美称的狞兽打的服服帖帖的,这里的人们已经确认,云策才是真正的兽中之王。
云策带着一群人,拉着七八辆马车早早的就去了清水河的第一道洄水湾,这是一片深五十里,宽不过二十里的狭长地带。
三面被枯水期的清水河包围着,一边面对广袤的长城荒原,跟随云策一起来的人们,在看到第一堆半米高的象猪粪便堆,便统统找了最粗壮的树爬了上去,这堆粪便就是象猪划定的领地。
至于,狩猎,大家确认是云策跟枣红马的事情。
云策也不需要他们帮助,虽然不知道象猪是个什么东西,确定枣红马能跑的过它们,云策就觉得自己也可以的,他曾经跟枣红马比赛过,他跑的比枣红马还能更快一些,毕竟,他的身体小,不用过多的选择道路。
还以为这里应该是一处水草丰茂的地方,进去之后越走越是荒芜,云策这才发觉不对劲,尤其是枣红马抬腿轻拿轻放的偷感很重的模样,让云策不得不把警讯提高两个等级。
直到看到一头跟大象差不多大的象猪在慢吞吞的啃着泥地,云策这才放下心来,提着一杆投枪,想都没想,就用力投掷了出去。
距离不到二十米,投枪的力量凶猛,加上最前方专门为破甲准备的三棱头,投枪轻易的破开了象猪的外皮,继续向里面钻进了一米多,才稳稳地停住。
这头象猪的两只粗壮的前腿顿时就跪倒在地上,抬起巨大的头颅,甩着半米长的短鼻子,朝天空‘嘟嘟’的叫唤了两声。
云策自然没心情去辨认象猪叫唤的含义,来到已经动弹不得的象猪跟前,抓住投枪的尾部,准备把它拔出来,好给这头象猪放血。
看枣红马对这头频临死亡的象猪连踢带打,有时候干脆下嘴啃的模样,云策就知道,枣红马一定没有少受这头象猪的羞辱。
“噗嗤”一声,投枪被云策拔出来了,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大股鲜血,象猪的心脏压力一定很大,因为这道伤口里喷出来的血,飞出去了足足三米远,跟水龙头一样的喷血。
与此同时,象猪原本还能跪在地上的身体,逐渐倾倒,最后侧翻在地上。
打量一下这头象猪的大小,云策觉得不够三万多人分的,就提起投枪,准备继续深入这片洄水湾,再弄两头这么大的象猪。
地面开始颤抖了一下,正在殴打死去象猪的枣红马顿时愣在那里,竖起耳朵听了一下,然后就沿着来路飞一样的跑了。
枣红马害怕象猪,云策自然是不害怕的,左右手各自握着一柄投枪,就等象猪群跑来之后,再趁机射杀两头,这样,就算是凑够了节日所需的肉品。
洄水湾是一片倾斜的大地,云策站在高处,大地倾斜着一直深入到清水河边,虽然大地震颤的越发厉害,云策依旧稳稳的站在原地,等着象猪冒头。
象猪开始冒头的时候,云策的脸色就变了,等领头的象猪的大半个脑袋彻底暴露的时候,云策丢开投枪,转身就跑。
他非常的肯定,跑过来的象猪绝对不是他手里的两根牙签能杀死的。
一米八长的投枪杀死一头三米高的野兽,这没有问题,可是,要指望两根一米八长的投枪杀死八米高的野兽,云策觉得绝无可能。
所以,他直接就跑了。
等他飞掠上了高坡,回头再看的时候,就算云策一向胆大包天,在被四头平均高度超过八米的巨兽追赶,他甚至不敢停下脚步,只知道飞快地向旁边的山峦飞奔。
大地颤抖的跟振动筛一样,云策三转两转,就藏进一片巨石堆里不见了。
巨型象猪追到山脚下停了,齐齐地呐喊声震耳欲聋,云策不得不捂住耳朵,还以为逃出生天了,没想到那些象猪居然用自己粗壮的鼻子卷起石块,朝云策藏身的地方砸过来。
一时间,云策藏身地乱石飞溅,就算藏得很好,也难免会被一些碎裂的石块砸中。
象猪砸了足足有半炷香的时间,就在云策以为发泄了怒火的象猪该回去的时候,就惊骇地发现,它们居然朝那些躲在树上的人去了。
那些树确实很大,在八米高的巨兽面前,根本就不算事情,没办法,云策只好从藏身地再次站出来,朝象猪大喊大叫,还时不时的丢一两块足球大小的石头砸它们。
可能是云策身上的沾染了小象猪的血腥味,大象猪们就放弃了那些躲在树上的虫子,再一次把注意力放在了云策这个罪魁祸首的身上。
云策继续向山上跑,好在,这座山不算高,却很陡,这对象猪这种庞然大物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其中一头爬到半山腰,就一脚踩空了,庞大的身体砸在地上,而后在山腰上翻滚一下,然后,就越滚越快,最后被大地高高弹起,重重的砸在乱石堆里。
“嘟嘟,嘟嘟”其余象猪的叫声很是悲伤,同伴的死,终于让它们愤怒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
领头的那头耳朵上有一道豁口的象猪,愤怒的朝云策嘟嘟叫两声,就小心翼翼地下山了。
云策目送象猪群悲伤的回到了洄水湾深处,就让陪同自己来的人,开始分解那头被活活摔死的巨型象猪。
那头小象猪的尸体也留在原地,等待被人分割尸体的命运。
枣红马回来了,云策瞅着洄水湾深处问枣红马。
“这里面有宝贝,还是怎么回事,你居然有胆子跟它们结仇,没被人家踩死,算你命大。”
枣红马‘咴咴’叫两声,似乎在回应云策的问话。
狗子的声音忽然在云策脑袋里响起。
“这道洄水湾有古怪,区区五十里深,二十里宽的地方,根本就不足以养活这些食量惊人的巨兽。
你看看洄水湾里荒芜的模样就该知道,这些巨兽是在饿肚子呢,而洄水湾的外边,就是广袤的荒原,按理说,它们应该在荒原上流浪才是生存之道。
那么,里面有什么东西能让它们放弃野兽进食的本能,而守护这里呢?
云策,你不打算进去看看?”
云策看看平坦倾斜的洄水湾,坚决的摇头道:“不去,在这种地形招惹那些巨兽,那是在找死。”
狗子叹息一声道:“你云氏标榜的探索精神呢?”
云策怒道:“有探索精神的祖宗都死了,我在这里就是一根独苗,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社火祭祀的时候,你不是邀请了曹锟来你云氏玩耍吗?”
“别想了,曹锟这人一向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典范,你骗不到他的。”
“他可以骗别人啊。”
“别人是谁?”
“你管别人是谁,只要不是我们就好。”
(本章完)
第185章 我不贪的,我很好打发
第185章 我不贪的,我很好打发
“在长城以北的地方举行社火祭祀?他家有社火吗,就举行社火祭祀?”
曹锟看了云策的邀请函之后,忍不住低声嘀咕一下。
“噫,他居然猎杀了两头象猪,邀请我去品尝像猪肉?阿叔,你说,他真的能猎杀象猪这种巨兽?”
坐在他对面看书的老管家郑天寿抬头看着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的曹锟想了一下道:“应该是捕获了幼兽。”
“我想也是的,成年兽就算站在那里让他杀,估计也杀不死。”
郑天寿没有理会曹锟说的废话,把手里的书籍晃一晃道:“别小看云氏,这是一个极有底蕴的家族,不说别的,就这本《孙子兵法》一般的家族,别说拥有了,就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曹锟在郑天寿面前就把所有的爪牙都收起来了,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纨绔,听到郑天寿在夸奖云策,他就忍不住道:“云氏既然这么厉害,咱们的人怎么什么都没有查到,只知道云策来于荒野,是一个野人。”
郑天寿恋恋不舍的将手中的书籍放下,对曹锟道:“不说别的,我只告诉你,这部《孙子兵法》是完整的十三篇,从《始计篇》开始直到最后的《用间篇》一一贯通,应该是原本原篇,而不是一些好事之徒拼凑出来的所谓‘孙子十三篇’。
云氏家族因为云策所以才叫云氏家族,而云氏家族或许原来就不叫云氏家族。”
曹锟若有所思的道:“阿叔,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云策或许有仇敌还活着,或许以前名声毁掉了,不得不用一个新名字。
哈哈哈,出云州,可不得姓云嘛。
虽然鬼鬼祟祟的,不过呢,巴结我们家的时候还算是用心,能把这六本书当作礼物送过来,我要不要多带些粮秣给他送去呢。
听说,他现在跟老婆两人,一天只吃一斤粮食,怪可怜的。
既然他这次豁出老本要举行一次社火祭祀,看样子就是想多收一点礼物,作为他过命的兄弟,怎么也要帮他支撑一下排场,到时候多喊一些人过去就是。
不过,他在说象猪兽的时候,说的遮遮掩掩的不像是要坑我,阿叔,你怎么看?”
郑天寿沉吟片刻道:“云策说的很有道理,十一头象猪兽挤在一片深五十里,宽不过二十里的区域内,即便是食物匮乏也不肯离去,确实是有问题的,就是不知道这里面的问题是好事情,还是坏事情。
云策跟你说的直白,里面未必没有想要借用你们的力量探查清水河洄水湾秘密的想法。
总体上来看,事情不算大,你自己考虑就是了。”
曹锟舔舐一下嘴唇,对郑天寿道:“阿叔,此次回来我帮你要云氏油泼面的做法,让家里的厨子给你做,说真的,我从未想过一种粗粝的食物,居然能让我魂牵梦萦的难以忘怀。
哦,还有他家的水池子,尤其是仆妇竖起手掌从屁股缝里拉过那几下,实在是销魂。”
“嗯,去了那里好好的松散三天,你这段时间把自己逼迫的太紧了,跟你兄弟之间的争斗,此时开始为时尚早,这种事情呢,谁先出手谁就落于下风,等他们把自己的路走绝了,你再出手收拾,天底下就没人说你的不是了。”
“阿叔,你说我爹怎么那么能生啊,就昨天一天,就给我生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长此以往,等家业到我手里,还有的剩吗?”
“家主身体康健,活力无穷,你作为儿子,应该上书庆贺,而不是埋怨。”
曹锟烦躁的在屋子里跳弹一下,就对郑天寿道:“烦死了,烦死了,我带两只信天游先去井口关,阿叔你让我爹派来的新护卫们骑马去井口关。”
郑天寿皱眉道:“你没必要把这些人消耗在象猪身上,这不妥当。”
曹锟咧嘴笑道:“他们如果是正经护卫,我自然视若同袍,结果,这些人没事干就喜欢把我这里的消息偷偷传给阿爹,阿叔,这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郑天寿见曹锟走了,忍不住叹息一声,大公子这几天的心情真的很不好,既然劝谏不听,他就要为大公子即将做的事情做善后工作了。
一头成年象猪就算去除内脏,剥成一个空壳子,依旧有六万斤,再去掉一尺厚的皮,剩余的肉还有四万斤。
跟云策预料的一样,这头巨兽身体里的油脂不多,而且肌肉纤维过于粗大,非常的不好烹煮。
云策就把大块的象猪肉投进新做出来的两盘大磨里,将大块的肉趁着新鲜磨成肉糜,再把肉糜烤干,就成了蓬松的肉粉,这样的像猪肉,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能吃了。
按理说,这东西应该晒成肉干再入磨盘的,可惜,这东西晒干之后,就坚硬如铁,相互敲击有金铁之声,甚至能把磨盘顶起来。
倒是那头小象猪的身体里脂肪非常的多,破开肚子之后,里面几乎都是肥油,肉质也鲜嫩的多,不论是煎炒烹炸都是很好的材料。
如今,营地里的人都是一副面黄肌瘦的模样,一看就知道他们的脂肪摄入量是严重不足的。
曹锟是一大早从玉瑾关飞来的,来了之后,也没有进云氏山庄休憩,而是直接找到正在熬象猪油的云策。
云策刚刚从大锅里捞出一大勺油渣,见曹锟来了,就把油渣放在盘子里,撒了一些绿盐,趁热递给了曹锟。
“啥东西,炸过油的废料?”
“这世上的东西啊,只分好吃跟不好吃两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说真的,把你丢油锅里炸过,味道未必就能超过那些奴隶。”
“为啥?”
“你的肉不如他们的肉紧实。”
“嗯,算是一个道理,那天闲暇了,咱们就抓一个养尊处优的勋贵,再抓一个下苦力的奴隶,一起下油锅试试。”
曹锟说着话,就拿起一片油渣放嘴里,然后就在很短的时间里,吃了一盘子油渣,被腻的一个劲的喝水。
“我从未想过,你会把吃不动的象猪肉丢磨盘里磨成肉糜,最终弄成肉粉,这东西你也别喂给那些奴隶们吃了,他们吃了太浪费,我用粮秣跟你换,这可是最上等的军粮,我就不信你没看出来?”
“看出来了又怎样?人快饿死的时候,龙肝凤髓也不过是饱腹之物。”
“糟蹋东西啊——”
曹锟极目四望,发现云氏的奴隶们漫山遍野的都是,没有一个是闲着的,这些奴隶明显被云策照顾的很好,虽然瘦弱,精神却不差,就是妇孺太多了一些。
既然云策如此的会养活人,如此喜欢养活人,曹锟觉得自己身为云策过命的兄弟,有义务再帮兄弟一把,给他这边送更多的妇孺过来。
跟曹锟的虚情假意比起来,云策就要真诚的太多了。
既然曹锟提到了军粮,云策就找来草粮粉,放大锅里跟肉粉一起炒的金黄,又添加了一些象猪油,跟盐以及甜根粉。
不等这些混合物变凉,就放在一个模具里,盖上盖子用力的挤压,片刻功夫,从模具里倒出来了一块块暗绿色的块状物。
云策递给曹锟一块道:“一块足够支撑将士一日所需。”
曹锟拿在手里掂量一下道:“也就半斤的样子,真的能吃饱?”
说完话,见自家的护卫着急忙慌的骑着雷烟兽跑来了,知道他们来不及吃早饭,就让曹领把云策刚刚弄出来的块状物给他们送过去,声明,这是他们一日的口粮。
“味道可能算不得好,不过啊,军中就不要那么讲究了,你想啊,骑兵要是每人背上几十块这东西,狂飙万里都不需要军资,你想想,一块卖你二十斤粮秣不算贵吧?”
曹锟瞅着云策笑了,还用指头不断的指着他笑道:“一把肉粉,一把草粮,一点盐油,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的话,我实在是不相信你做买卖的心会这么黑。”
云策皱眉道:“黑吗?”
曹锟立刻道:“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云策又道:“我卖这批东西的时候,可是连方子都一起卖你了,你现在还觉得我这里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吗?”
曹锟一跳半天高,捶着胸口道:“我刚才看了,没啥特殊的,我这个从不下厨的人,也能轻易的把这东西做出来。”
云策抓一块温热的油渣丢嘴里笑道:“在我没有弄这个东西之前,世上有这东西吗?”
一句话,让曹锟安静下来了,他瞅着云策道:“为啥你总是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
“一斤军粮换二十斤粮秣,你换不换?”
“换,换,换,不过,也就这一批了,以后我自己弄,跟你做生意,丧良心啊。”
从曹锟这里弄来了粮食,云策也就不假装忙碌厨子的事情了。
两人上了一面小山坡,在云氏护卫送来的折迭凳子上坐了下来,尽管曹锟很想研究一下这个轻便的坐具,考虑到这有可能是云策的另一桩计谋,就强行忍住,对云策道:“象猪的事情交给我来办如何,你假装不知道。”
云策点头道:“没问题,不过啊,成年的象猪尸体我要两头,幼年象猪的尸体我要一头。”
曹锟疑惑的道:“你就不想要洄水湾里的东西吗?”
云策坚决的摇头道:“不要,我只要象猪的尸体,如果你们觉得过不去,把所有象猪尸体都送给我,我就心满意足了。”
(本章完)
第186章 社火,美好的寓意
第186章 社火,美好的寓意
曹锟喊来的人,基本上都是坐着信天游来的,几个近处的年轻人也是骑着雷烟兽过来的。
当巨大的信天游缓缓落地的时候,云策莫名的想到了各路神仙骑鹤乘龙汇聚天宫参加王母娘娘寿宴的场面。
不说别的,大汉的勋贵们比云策所知道的任何时代的勋贵都更加知晓如何让自己看起来比旁人看起来更加高贵。
原先云策以为羽衣鹤氅这是一个夸张的形容词,没想到,今天见到了,穿上这样的衣衫之后,真的很像神仙。
骑着雷烟兽过来的家伙们就不一样了,他们把自己打扮成豪雄的模样,明知道他们是没有信天游可以骑,可是呢,他们给人的印象却是,家里有信天游,却不屑于骑乘,老子天生就喜欢骑马的感觉。
还以为这群人过来,必定会吐槽云氏的贫穷,没想到人家一个个都表现得很是平和,每一个人都对云策表现出来了极大的善意。
当然,这主要跟云策一见面就给每人发了一本《孙子兵法》有很大的关系。
《孙子兵法》这本书是粱昆最喜欢的一本书,他觉得这样好的军事著作,就该人手一本才对,只有每个人都精通兵法了,世上人才会变得平和,颇有些以杀止杀的意思在里面,也跟地球上老美的人手一支枪的论调相吻合。
为此,粱昆受云策启发,亲手刻出来了一部雕版《孙子兵法》,一次性的给云氏拓印了五百本。
还告诉云策说,卖书,比卖白纸好多了。
云策觉得粱昆说的很对,目前,在粱昆的领导下,曹锟送来的那些读书人正在夜以继日的雕刻模板,其中,四书五经已经有了初步的苗头。
明日才是社火祭祀,今天,被曹锟邀请来的勋贵子弟们自然享受到了云氏著名的饭食跟神奇的洗浴。
他们虽然很喜欢云氏的饭食,对洗浴也表达了一定的欢喜,不过,云策还是能从他们的话语中听出,他们对云氏的贫穷还是很震惊的。
尤其是听曹锟说,为了养活那些流民,奴隶,云策夫妇一日的食物只有一斤麦子,或者豆子的时候,他们口中的敬意滔滔不绝,就是眼睛里如果没有浓烈的看傻逼的神色的话,就更好了。
“流民奴隶多如麻,云兄何以至此?”
终究,还是一个天真的年轻勋贵子弟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拙荆心善,见不得穷人。”云策对这个天真的勋贵还是很有好感的,至少,这群狼里面,还有一只哈士奇,想想还是挺开心的。
“呀呀呀,怎可允许妇人如此干涉男人的事情呢?”
“你还年轻,还没有真正喜欢一个人,如果你真的遇到了那个喜欢的人,你就知道,你能为她做任何事情。”
“喜欢可以给她多发钱啊……”
好吧,这也是一个被大汉男子主义荼毒的不轻的家伙,基本上没有改造的可能,几千年下来,这些家伙连真正爱一个人的能力都没了,估计是被霍去病带来的美色误国的论调把爱一个人的能力给阉割掉了。
说起来,中华史书上,要是没有了那几方关于美人误国的描述,整部史书看起来黑洞洞的,没一点别的颜色。
曹锟倒是毫不掩饰的告诉来的勋贵们,就在清水河的第一道洄水湾里,有十一头象猪,这十一头象猪留在小小的洄水湾里很诡异,他想去探查一下,希望在座的兄弟们都能参与进来,到时候,好处均沾。
这完全是一副带头大哥的口吻。
这家伙说完之后还左右瞅瞅,就差说一句‘谁赞成,谁反对’了。
不过,这句话也不用说,他的眼神已经很明确的把这句话给表示出来了。
等了片刻,曹锟见无人反对,就开始大剌剌的直接下令了,谁家出多少人,谁家出多少武器,谁家负责挖陷阱,谁家要负责锁链……
云策分到的自然是挖陷阱,事后清理战场,分割象猪肉等等杂事,看起来事情很多,却没有一件是上阵拼命的。
不过,云氏的实力就摆在那里,漫山遍野的女人跟孩子,有个屁用,不够象猪一脚踩的。
还以为曹锟这个家伙是在纸上谈兵,等这个家伙大致分派完毕任务,又开始分解任务,讲述每一个任务要达成的目标的时候,就连云策都不得不认为,这家伙肚子里还是有一点东西的。
至少,在捕杀象猪的事情上更是安排的详细周到,云策也是听了他讲述后,才知晓捕捉象猪的陷阱不用挖七八米深,而是要挖出一个个直径一米,深不过一米的小坑,小坑的作用有两个,一个是迟滞象猪奔跑的速度,一个是折断象猪的蹄子。
就是需要的坑比较多,云氏人多,正好干这个事情。
事情安排完毕,已经是深夜了,早在商讨事情之前,曹锟已经派人去清水河洄水湾处探查了。
等事情商讨完毕,探查的人回来了,模样很是凄惨,他们说,洄水湾里确实有数量不详的象猪,可是呢,这里的象猪性情极为暴躁,稍有风吹草动就空群出动,不把来犯之敌弄死不罢休。
所以,曹锟派出去了十个人,只回来了四个半,那半个是指双腿被象猪踩踏成泥的一个家伙。
等受伤的武士被抬下去之后,云策就对曹锟道:“祭祀过后,我陪你走一遭洄水湾。”
曹锟笑道:“你能打的过成年象猪?”
云策摇摇头道:“不能,不过,因为我之前杀死了一头幼兽,还坑死了一头成年象猪,如果我陪你的话,一旦象猪脱困杀过来,我们分头跑,象猪必定会追杀我而放过你。”
曹锟感动的不能自已,抱着云策的肩膀重重的拍一下,就对其余勋贵子弟道:“以后,我兄弟有求于诸位的时候,就当是我曹锟求到诸位当面。”
那些勋贵子弟纷纷起身答应,还有不少为云策跟曹锟之间纯洁的友谊感动的落泪的。
这感情纯洁不纯洁的云策不知道,他只知道,要是自己在曹锟狩猎的时候不出现,这家伙一定会记恨的。
为了安置这些勋贵子弟,云策特意把整个温泉区给腾出来用来安置他们,还派遣了非常多的仆妇来照顾他们。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云策不可能把安姬她们派过去的,又不能让这些纨绔觉得云氏慢待了他们,就只好用数量堆了。
云氏的仆妇都不怎么好看,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优点,也就是干净,会伺候人,纨绔们在享受她们的伺候的同时,又不会多看她们一眼,不过,赏赐应该不会少,要不然会丢了纨绔的颜面。
子时过了之后,云策就把自己关在一个没人的屋子里,还让娥姬抱着奶狗守在门口,不许任何人进来。
按照狗子的说法,社火早就想出来遛哒,遛哒了,在这个社火祭祀已经开始的时间里,云策想尽可能多的自由。
等屋子里亮起一盏烛火的时候,浅黄色光晕就慢慢的铺开了,呈环形向外展开,只是越向外,颜色越淡,最后就没啥颜色了,跟月光混合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最先感受到社火存在的人居然是曹锟,光晕掠过他的时候,原本正在接受两个仆妇按脚的曹锟翻身坐起,伸出手在虚空中按一下,然后疑惑的收回手指,拇指跟食指轻轻揉搓一下,就让仆妇们退下。
护卫首领曹领立刻走进来,就听曹锟道:“你感受到社火的存在了吗?”
曹领疑惑的摇摇头道:“咱家的社火覆盖不到这里。”
曹锟同样疑惑的道:“我也知道啊,只是刚才,我是真的感受到了社火的存在,这个感觉跟淮阳府中的感觉一摸一样。”
说完话,就闭上眼睛,继续感受社火带给他的温暖感觉,半晌,睁开眼睛道:“感受不到了,可能是祖火之威恰好巡游过这里。”
曹锟只是对社火的能量很熟悉,这才有了一些感觉,云策这里就不一样了,当社火的光晕散开之后,他就通过指尖上的那簇社火与大地紧紧相连。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通过社火,云策觉得自己更像是神魂出游,轻飘飘的越过院墙,越过营地,越过树梢,又沿着树梢盘旋落地,在一对睡得很香甜的松鼠身上停留片刻,就钻进了地面。
地面下阴冷潮湿,有青草正在发芽,在被社火轻轻的触摸后,那棵正在发芽的青草,就倏的钻出来地面,接受满月清冷的光辉。
云策很想通过社火去看看人,结果,社火非常的不听话,它喜欢树木,喜欢草原,喜欢松鼠,喜欢草底下的虫子。
就是不怎么喜欢人。
就算云策努力的希望社火去曹锟他们那里多走走,社火却钻进了一条鱼的身体里,在水中畅快的游着。
一条鱼在满月的光辉下从水中跃出,在大月亮下愉快的甩几下尾巴,也就是这一瞬,云策看到了几个高大如山的身影,它们矗立在河边,低头静静的看着河水。
(本章完)
第187章 社火是精神图腾啊
第187章 社火是精神图腾啊
月光下的象猪漆黑的如同一团团的浓墨,它们的悲伤根本就不加掩饰,扬起鼻子朝天‘嘟嘟’的叫唤着,似乎在控诉世间的不公。
不等那条鱼落下,社火就舍弃了它,任凭它跌落在水中,下一瞬,社火就落在了一头象猪的身上,才接触,社火就从象猪身上弹开,然后就急火流星一般飞跃了广袤的荒原,一头扎进云策指尖的烛焰里,再也不动弹了。
社火不开心了,非常的不开心。
“洄水湾那里有很奇怪的东西,而且是属性与社火孑然不同的东西,你要认真对待这件事情了。”狗子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我现在不太想接触太危险的东西,能让社火都避之不及的东西,我们最好不要去触碰。”
“避之不及不光光只有害怕,还有肮脏跟污染。”
“火是光明属性,本身就有涤荡世间污秽的作用,过于阴暗的东西,本就不该是我们应该接触,那是大神官刘长生的事情。”
话不投机半句多,狗子最近进化的方向可能有问题,它变得富有攻击性。
云策深知,自己的事业刚刚起步,这个时候‘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才是务实的做法。
如果贪心的什么都想要,什么都要得到,到了最后,很可能啥都得不到。
从发现洄水湾不妥当的第一时间,云策就衡量过自己与象猪之间的力量差距,他觉得能影响并控制象猪这种庞然大物的存在,绝对可以威胁到他。
如果不是因为洄水湾距离自己的营地太近的话,他甚至都不想理会。
想要改造这个世界,同化这个世界,首先要活着才能办到,死物件什么都改变不了。
从天空出现微光那一刻起,社火祭祀就已经开始了。
这种古老的祭祀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了,至今都没有断绝,以至于根本就不用云策指挥,营地里的人就已经自发的按照流程开始了。
妇人们头顶着盘子,盘子里装着她们能找到的所有的食物,排着队缓缓地沿着山坡向早就选定的一座小山上攀爬。
娥姬走在最前面,她头顶的盘子里装的食物最多不说,还有一汪烛火,之所以用一汪烛火这个词,实在是因为,娥姬头上顶着的确实是一碗油脂,油脂被社火点燃之后,就成了一团在油脂中滚动的火。
她们上山的速度不快也不慢,要在太阳光照射到这座小山顶的那一刻,娥姬正好需要达到顶峰,举着那一汪火,向朝阳问好。
这是光明与光明的初见,也是社火向太阳证明,就算不见太阳,它也能继续庇佑这里的人民。
看起来这似乎是社火向太阳发出的警告,多少有些狂妄,可是回头一想,头顶的太阳不过是被后羿射的仅存的一只太阳,社火有这样的举动也就是在情理之中了。
也可以通过这个仪式想象出,远古的人王,面对自然大地的时候,是何等的强硬。
你能庇佑我,我尊敬你,你不能庇佑我,我自力更生。
云策在敲鼓,曹锟在敲鼓,所有前来的勋贵们都在敲鼓,鼓声震天,每一个人都敲击的很是认真,就算是最无赖的纨绔也不敢在这个时候敲错一个鼓点。
妇人们排队上山与太阳交接,孩童们涂白了面孔,头上戴着各种树枝制作的奇形怪状的头冠,小狗一样的四肢着地在山脚下爬行,跳跃,时不时的站起身,捶打着小胸膛,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呐喊。
等走在最前面的娥姬,就要出现在那座已经开始冒出阳光的山巅上的时候,几个强壮的汉子,就鼓起腮帮子,吹响了长长的号角。
“呜嘟嘟——”
“呜嘟嘟——”
平日里单独吹这种足足有一丈长的号角的时候,声音暗哑难听,如今,混入鼓声后,号角的声音在鼓声中隐约透出一股子难以言说的豪迈。
太阳似乎被娥姬装在她高举的木盘上,放出无限光芒,也就是在这一刻,太阳与社火融合为一。
云策敲鼓敲得更加起劲,曹锟早就顾不得自己浊世佳公子的形象,一边胡乱的吼叫,一边跳起来敲鼓,似乎要把所有的力量,希望都融汇道鼓声里。
也就是在这一刻,一群只穿着亵裤跟鞋子的壮汉一边跳,一边砸着腰畔的腰鼓从黑暗的树林里蹦跶出来,才离开树林,阳光就落在他们身上,腰鼓的声音原本不大,可是在这数百个汉子猛力冲砸下,鼓声隐约可以与云策他们敲的大鼓分庭抗礼。
此时,天地间就只剩下鼓声了。
直到太阳脱离了娥姬的祭盘,当娥姬再也没有办法将太阳装在她的盘子上,就算是有一大群妇人趴在地上给她当脚垫也不成的时候,娥姬终于放过了太阳,任凭他越升越高。
完成祭祀任务的妇人们喜洋洋的从山上下来,就遇到了老大一群孩子的围追堵截,他们的目标是妇人盘子里的祭品。
已经停止打鼓的曹锟遗憾的看着妇人盘子里寒酸的祭品,转头就对云策道:“社火祭当日,应该来一片云,下一点雨水的,云彩笼罩的范围不超过十里,雨水落得要刚刚打湿地皮,这叫‘浥轻尘’。
可惜你家没有社火,否则这将是代表这一年风调雨顺的好兆头。”
云策指着一片从小山背后涌出来的乌云道:“乌云来了,小雨也不会缺。”
曹锟抓抓后脑勺艰难的道:“这不可能。”
话音刚落,春日里的第一场雨水就从天空中丝丝缕缕的落下来,没人躲雨,有嘴巴的都把嘴巴张的老大,希望能有更多的春雨落入嘴巴,好让他这一年都无病无灾,就算是曹锟也不例外。
雨水从落下到飞走,过程最多只有五分钟的时间,确实如曹锟所说,地面刚刚被打湿,只是,云彩没有在这里停留,一路撒着小雨,向西去了。
“我家举行社火祭祀的时候,云彩下一点雨水,就不下了,正好在人们的头顶形成一片云盖,挡住阳光,好让人们继续欢歌跳舞。
云策,你家的社火不成啊,下点雨就跑来……”
“是啊,是啊,‘弄华盖’吉兆没有形成,这说明云氏没有社火,哦,我明白了,云氏的社火祭祀被祖火听到了,祖火给了云氏一点吉兆,还要忙着去别的地方给别人吉兆,所以,就走了。”
纨绔们的话,听起来跟神话,童话一样,可是呢,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们说的话荒诞,可笑,反而露出同意的不能再同意的表情。
曹锟喊来的纨绔很多,家里有社火的人只有四个,家里没有社火,而举行社火祭祀的人家其实挺蠢的,社火接受祭祀壮大之后,便宜的可不只有他们一家,好处最多的绝对是拥有社火的人。
云氏的社火祭祀能收到来自祖火的反馈,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一件事,这一幕已经让很多的勋贵纨绔们心生酸意了。
“社火很喜欢,它喜欢大家热热闹闹,快快乐乐的样子,不喜欢跟死人一样的夜晚,尤其是洄水湾里的死气。”
狗子的声音再次在云策的脑袋里响起。
“你什么时候又能跟社火沟通了?”
“我是猜的,你应该进来看看社火,它变大了不少,也活泼了不少,如今,正在啃你的马槊呢。”
狗子的话现在听不成了,这家伙最近说话,实在是太主观了,没事干就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社火,或者龙珠,或者那张飘在虚空里的星图。
人们毫不犹豫地把领到的一斤粮食丢进大锅里,掌握大锅的厨子就会笑眯眯的往里面添加一些肉粉,如果送粮食过来的人多,她还会小心翼翼地从一个陶罐里挖一勺洁白的油脂放进粮食里,再用力的翻搅。
什么东西都往锅里倒,这样制作出来的饭食自然称不上好吃,可是呢,这已经是大家最近两个月里,不多的可以接触到油脂的好日子,每个人都装了很多的食物,或者聚在一起,或者独自一人默默的享受。
火燎就是独自享受的那个人。
冯安也从大锅里装了一盘子饭,见火燎孤身一人,就来到他的身边,从自己的饭盘里找出一块油渣,放在火燎的饭盘里。
正在郁闷的吃饭的火燎瞅着眼前的那块焦黄的油渣,轻声道:“我不是这里的那些流民跟奴隶,我见过好的,也吃过好的。”
冯安挖一勺子饭放嘴里,吃下去之后,就用勺子指着不远处的温泉庄子道:“你的仇人如今就在庄子里,你就不打算杀进去砍掉仇人的头颅?”
火燎嗤的笑一声道:“我记得你的主公,似乎看不上我火族的那点库藏,既然看不上,你又来做什么呢?”
冯安道:“主公自然是看不上的,说实话,就你火族那点技术,在我云氏来说不算什么,火族收藏的那些坚不可摧的甲胄,兵刃,对我云氏来说也不算什么,只要给我们时间,铸造出比你火族好十倍的甲胄,兵刃不算难事。”
(本章完)
第188章 各怀鬼胎
第188章 各怀鬼胎
云策看不上火族的库藏,这是他身为人家主公该有的眼光。
主公看不上的东西,部下如果也看不上的话,这就是部下的问题了。
一个族群,一个群体想要壮大,就必须有海纳百川的气度,主公负责引导大江大河,部下负责引导涓涓细流,唯有一滴水都不放过,才能成其大。
冯安对火族的宝库还是很感兴趣的,如果云氏甲胄足够多的话,就能吸引来更多的武士,尤其是铁围关城下的那些流浪武士,云策早就垂涎三尺了,可是,秦术这个死心眼的家伙,就是不愿意去招收。
其实也不怨秦术,那些人之所以守在铁围关下,就是梦想着有一天,会在城下立功,授爵,最后好风风光光的回去。
也就是说,没有足够多的好处,那些人是不会离开的。
“你看,现在就算是给你机会了,你也杀不了曹锟,不过呢,说真的,你真正该杀的人是你的那个叔叔火明公,是他勾引外敌破了你亶望山,是他逼死了你的父亲,也是他杀了你的兄弟姐妹。
也就是火明公勾搭了曹锟,要是火明公勾搭了另外一个勋贵,你是不是还要去杀另一个勋贵?
所以说呢,火明公才是你的杀父仇人,没有他的叛变,就没有你亶望山的那场惨剧。”
火燎瞅着冯安道:“都是我的仇人。”
冯安点点头道:“你只有在自身力量强大了,才能说这个话,我觉得呢,你还是先把复仇目标放在火明公的身上比较好。”
“我做梦都想杀了这个贼子,可是他躲在亶望山里,我杀不了他。”
冯安从怀里摸出一个薄薄的册子放在火燎手里道:“我们只能帮你到这里,剩下的,该如何运作,就看你自己的智慧了。”
火燎低头看去,只见薄薄的册子封面上写着三个大字——炒钢术。
“这是我云氏的不传之秘,可以解决生铁太脆,熟铁太软的问题,你出身冶铁世家,是不是可行,你应该一看就懂。”
火燎看着冯安道:“你想用我跟这本炒钢术把火明公从亶望山里引出来?”
冯安笑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我没有人手。”
“这是你的问题,就算你被人家活捉,问到我们这里来,我们也不会承认的。”
“也就是说,我想复仇,就必须使用我自己的力量,你云氏最终只收获好处,而不担任何的风险?”
“《炒钢术》就是我云氏拿出来的资本,就这一道秘方,价值就不差于你火族的库藏。”
“我需要帮助,既然要给火明公设套,就需要一些精细的谋划,我跟我的人还弄不来。”
冯安想了一下,觉得自己熟读了《孙子兵法》且触类旁通的领悟了很多新的知识,或许,可能,自己能帮着谋划一下。
云氏山庄的社火祭祀还在继续,应该说人们的欢庆还在继续,由于今天给了大家双倍的食物,再加上厨子还添加了不少的好东西,因此,大家都吃的很饱,吃饱了也就有多余的精神投入到欢庆中去了。
大范围的庆典变成了小范围的热闹,云氏山庄虽然很大,笑声却一直不断。
热闹属于大部分的人,冷静一般属于很少的一部分人。
曹锟现在就很冷静,甚至有些阴冷。
“第一次知道象猪还会用鼻子抓着石头往天空丢。”
“以前,象猪没有这个技能吗?”云策问道。
曹锟摇摇头道:“没有,记录中也从未发现过。”
云策沉默下来,没有继续说话,就在刚才,曹氏的人骑着信天游去侦察洄水湾,结果,信天游不由自主的就主动降低高度,如果不是骑在鸟背上的武士极力控制,信天游说不定就会直接落在这片洄水湾上。
信天游降低了一些高度,就遭到象猪的进攻,被人家用大块大石头把腿骨给打折了,至少需要修养一年以上,才能继续飞上天空。
就算是这样,断了一条腿的信天游还想着继续攻击象猪,这可与信天游平日里温和的性子不同,见象猪,如见仇敌。
曹锟可能没有注意到,云策注意到了,一个蠢得跟猪一样的野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学会了使用工具,这是什么征兆?
是人家正在快速进化的征兆。
云策现在就祈祷曹锟有足够强的冒险精神,以及足够多的进取精神,能带着大家伙一起揭开洄水湾象猪的进化之谜。
其实,这样的震撼,对云策来说已经是第二次了,第一次,就是鬼方那个该死的人工催熟的千人将,那个时候,云策就怀疑鬼方人掌握了一种可以加快进化速度的方法。
现在,同样的事情又出现在洄水湾,两次都跟云策有关,所以,事情就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了。
“控制象猪存身范围的陷阱今天能挖好吗?”
见曹锟发问,云策连忙道:“我的家臣粱昆正在挖,他向我保证过,明日清晨,我们需要的一千六百个径三尺,深三尺的陷阱就会如期挖好。
只是,我很想问一下曹兄,洄水湾那个地方三面环水,一面临荒原,我们只堵住荒原方向,那么,象猪要是涉水离开怎么办呢?
要知道,冬日里的清水河正是枯水期,深不过两丈,这对身高将近三丈的象猪来说不成问题。”
曹锟道:“打伤了信天游之后,象猪没有追击,也就是说,他们不愿意离开那道洄水湾。
第二次试探的时候,武士们从天空投掷铁矛,铁矛刺穿了两个幼兽的身体,象猪群只是哀嚎,并未离开洄水湾。
所以,诸位,我判定,洄水湾那里一定有让象猪宁可舍弃幼崽,宁愿血战到底,也不愿舍弃的宝物。”
眼见众人的眼珠子又开始发亮了,云策笑呵呵的道:“你们拿好处,我拿象猪肉就好了,到时候多弄一些行军干粮,诸位也好拿去试验试验,要是觉得好,云氏就准备下力气制作这个东西了。”
曹锟没有答应,也未曾拒绝,对云策道:“我们今晚就拔营洄水湾,明日天一亮,就开始诛杀那些象猪,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好东西。”
一众纨绔也被曹锟激的热血上涌,原本准备好的温泉也不洗了,纷纷收拾东西离开,这让云氏那些已经做好发财准备的仆妇们很是失望。
离开云氏山庄之后,曹锟回头看着云氏已经点燃的巨型篝火道:“你家没社火,准备的这么周全做什么?”
云策瞅着忙碌的人们笑道:“都是一群没家没业的人,好不容易有个能活下去的地方,不知不觉的就把这里当家了。
他们很希望能有社火庇佑,可惜没有,为了自己骗自己,他们也要把一场社火祭祀弄得热热闹闹的。”
曹翔想了一下道:“曹氏准备把家族重心北移,到时候如果连社火都要一起移动动的话,你云氏说不定就能在丘壑州社火的庇佑范围之内了。”
曹锟把话说了,却没有听到云策的回应,就叹口气道:“臣服曹氏,真的很难让你接受吗?”
云策认真的道:“我想建立一座叫作云城的城池,我想按照我梦想的样子来建造这座城池,最终这里会有一座属于我的城。
曹兄,我不知道你心中有没有这样一个梦想,我心中有,我要为我打造一座可以让我自由生活的城池,这座城如果造不出来,我就觉得此生是失败的。”
曹锟闻言,朝一众纨绔苦笑一声道:“怪不得家父常说,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人人心中都有了梦想,就会出现很多光怪陆离的事情出来。,
大家都慢慢来吧,是英雄,还是懦夫,我想,不出十年,就应该会有一个定论。
不过,在这之前,先让我们瞅瞅这洄水湾里到底有什么样的神奇,能锁住象兽,还能让信天游总想着在这里降落。”
云策等人走到地平线以下的时候,天色业渐渐的黑了,云策回头看去,只看到地平线上腾起一股火光。
这应该是娥姬她们点燃了那些巨型篝火,今晚,她们会围绕着篝火跳舞,一直跳到天亮。
社火在云策的护腕里不停的跳跃,它真的很高兴,如果云策此刻在云氏山庄的火堆旁的话,社火一定会投入篝火,带着火苗跟娥姬她们一起跳舞。
随着队伍逐渐靠近洄水湾,原本活泼的社火就逐渐安静下来,重新恢复成一朵烛焰,静静的蹲在狗子的一只触手上燃烧,看着有些呆滞。
云策胯下的枣红马也比往日躁动的多,上一次来的时候,枣红马是带着满腔的怒火来的,这一次,枣红马多少有些不安。
抬手抓住枣红马的耳朵,往两边分一下,枣红马就立刻安静下来了,因为,云策告诉它,情况不对,就快跑……
云策要跑的话,不会比枣红马慢多少。
面对这一大群人,能让云策担忧的只有枣红马罢了,至于曹锟,自己只要不跟他一起跑,就算对的起他了。
(本章完)
第189章 这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世界
第189章 这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世界
来到清水河洄水湾的时候,这里已经是一个很成熟的营地了。
坐在树荫里休息的是长矛手,就是那种能操持三丈长的长矛的长矛手,这种人一般都是由膀大腰圆者担任的,原本是拿来对付鬼方牛骑兵的,现在,这里足足有八十名。
在一道山坡上,两架龙弩正在架设中,这东西在战场上又叫龙怒,据说是霍去病亲自改良了大黄弩,将三架大黄弩分正反装在一个平台上射击一枝弩枪,听说威力惊人,就算是鬼方的狂牛骑士,也经不起龙弩一击。
更远处的山坡上,蹲着六只信天游,信天游身边的骑士抱着一杆长度超过三丈的铁矛,这东西是专门用来从高空投掷的,即便是庞大的信天游,一次也只能带一根。
百十匹雷烟兽正安静的卧在向阳坡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干草,骑兵们则脱掉甲胄,懒散的躺在草地上晒太阳。
云策还看到粱昆,正带着云氏山庄的人,在缓坡上布置一条条的拌索……
曹锟到来之后,一众将领就纷纷前来报到,听了这些人的汇报之后,曹锟看看太阳,就下令道:“半个时辰后,信天游率先出击,以铁矛射杀象猪,雷烟兽骑兵队进入洄水湾吸引象猪离开洄水湾深处,来到我们预设的战场,陷阱阻碍象猪步伐,龙怒负责狙杀。此时,斥候队务必要快速渡过清水河快速搜索洄水湾。”
曹锟下达命令之后,并没有询问旁人意见的意思,虽然这支队伍是由大家共同组成的。
云策觉得曹锟这样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既然已经确认曹锟是首领,就要听命令,免得令出多门坏了事情。
每一个队伍都有一位首领,云策毫无疑问的成了雷烟兽骑兵队的首领,负责在信天游大队攻击象猪后,进入洄水湾激怒,吸引象猪来追。
这几乎是最危险的一个任务,毕竟,信天游是在天上飞的,只要不飞的太低,象猪是拿他没办法的。
至于龙弩这些装备,都在重重陷阱跟拌索后面,就算象猪杀出来,龙弩杀不了,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骑马逃开。
孟春月终于来了,地气在阳光的照射下,正丝丝缕缕的上升,远处的清水河也在缓缓的流淌,只是水量比冬日里多了一些,再过一些时日,等高山上的冰雪融化之后,河水就会装满河道,据说,一些原本生活在清水河口的鱼,会沿着清水河溯流而上,最终来到清水河源头的湖泊里产卵。
这些鱼产卵完毕后,就会统统死掉,成为荒原上野兽们的一场盛宴。
“唳——”信天游在高空中的叫声多少有一些尖锐,随后,云策就看到十几块石头从平地陡然飞起,砸向高空中的信天游。
石块的力道很是刚猛,只是飞到空中之后不久,随着施加在石头上的力道消失,那些石头就纷纷落地。
信天游不断地起伏,石块不断的上天,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飞上天的石块越来越少,石头也飞的越来越低,看样子,象猪好像没力气了。
等待云策他们出发的曹锟忽然对云策道:“象猪没力气了吗?”
云策摇头道:“我觉得这是一个策略。”
曹锟点点头道:“他娘的,什么时候起,象猪这种东西都懂得用计谋了?”
云策谨慎的道:“我觉得跟洄水湾里的东西有关。”
曹锟皱眉道:“你觉得洄水湾里的东西能让象猪变得聪明?”
云策叹息一声道:“我从《百兽谱》上看到的,对象猪的描述跟眼前这群象猪有很大的不同。
《百兽谱》上说这东西体型庞大,臃肿而迟缓,喜食水草,叫声‘嘟嘟’,愚痴而不知自卫,幼兽肉质鲜,膏腴肥美,一旦成年,肉质硬如铁石,不堪用矣。
而这里的象猪,已经知道丢石块砸飞鸟不说,还知道用计了。”
曹锟转头就对曹领道:“发号令,命信天游下降高度,引诱象猪继续丢石头,三次之后,铁矛攻击幼兽!”
随着曹领挥舞各色旗帜,天空中盘旋的六只信天游唳叫几声,果然开始盘旋着下落,等信天游飞到石头可以触及的高度,就猛地拉起,径直蹿向高空。
果然跟曹锟预料的那样,又有一堆石头迅猛的飞上半空,只是慢了一瞬,此时,信天游已经飞到了高处。
“信天游第三次扑击后,你们就出发。”
云策点点头,表示领命,然后就跟特意选出来的五十二个雷烟兽骑兵紧张的看着天空,只要信天游开始往下投掷铁矛了,就是他们快速进入洄水湾的时候。
信天游试探两次之后,再飞上天空的石头就变少了,信天游第三次下落的时候却变得迅猛异常,等云策看到几乎是笔直下落的信天游的头部位置飙射出一枚铁矛的时候,云策就催动枣红马喊一声“走啊”,就率先进入了洄水湾地界。
曹锟对云策执行自己军令的坚决,很是满意,对曹领道:“我们后退,等他们把象猪引出来。”
曹领低声道:“树林里还藏着一只青鸟,如果事有不谐,大公子可以乘坐青鸟离开。”
曹锟怒道:“大将岂有不战而逃的道理。”
曹领连连请罪,这才让曹锟平息了怒火,不过,他还是多看了两眼曹领手指的方向。
云策纵马进入洄水湾,仅仅间隔了五天,洄水湾里的模样又有了很大的变化,这里的植被更少,一些高大的树木,也被象猪拱倒,上面的嫩枝被象猪啃的干干净净的,只剩下一些粗大的树干。
“这就是说,这些象猪的变化时间不长,有变化,也是最近的事情。”狗子的声音在云策脑袋里响起。
枣红马的蹄子轻快的踩在裸露的沙石地上,眼看就要踏进靠近清水河的红泥地界的时候,枣红马霍然停下脚步,前蹄高高的抬起,向前方凌空蹬踏两下,后腿挪动两下,再落地的时候,已经是屁股向后了。
同时受惊的不仅仅是枣红马,还有别的雷烟兽,它们表现的更加不堪,一些雷烟兽甚至开始拉屎放屁,就是不肯再前进一步。
耳听得前方不断传来象猪的惨叫声,云策跳下枣红马,临走时在它的耳朵上摸了一把,就提着两枝投枪步行前往。
临走时,曹锟没说这支骑兵归属他指挥,所以,他只能做自己需要做的事情,不用跟那些骑兵们商量,更不用教人家怎么做。
为首的一个骑兵咬咬牙,留下十个骑兵坐在马上不动弹,自己带着另外四十个骑兵跟云策一样,手提投枪,缓缓向洄水湾深处走去。
红泥地的地势更低,云策站在砂石地的边缘就能看到在信天游的攻击下狼狈逃窜的象猪群。
两头幼兽正在七头成年兽的掩护下朝云策这边跑过来,云策见状,就对旁边的骑兵首领道:“你们杀第一头,我去击杀第二头,记住了,杀了第一头幼兽之后就快跑,千万莫要停留。”
骑兵首领难以置信的看着云策这个傻子,当兵多年,他还是第一次遇见云策这种自愿给大家当后盾的勋贵,自然不会推辞,随即重重的点头道:“将军也多加小心。”
云策笑着答应一声,就向前飞掠,片刻时间,已经在百米开外了。
骑兵首领见了4云策跑路的速度之后,面皮抽搐一下,就对身边的同伴道:“等第一头幼兽到来,大家集体攻击,不管战果如何,我们立刻离开。
我担心,我们跑的慢了,会成为人家的后盾。”
这种遇到野兽,你不用跑的比野兽快,只需要跑的比同伴快就成的事情,在军中并非什么不传之秘,是每个人都通晓的事情。
云策放过第一头象猪,人在空中飞掠,就已经把左手的投枪投掷了出去,这一次,他是真的用尽了全力。
投枪噗嗤一声就钻进了幼兽庞大的身体,整枝投枪都没入了象猪幼兽的身体,象猪幼兽正在奔跑的前腿猛地一软,在地上翻滚两圈之后就孱弱的抬起头,朝后面的成年象猪‘嘟嘟’叫唤两声,就无力的把脑袋垂下来了。
云策这一击,贯穿了象猪的心脏,没给象猪任何挣扎的的余地。
被云策放过的第一头幼兽,轰隆隆的狂奔中,陡然被四十根投枪扎在身上,每一柄投枪都入肉半米有余,虽然被扎得跟刺猬一样,它还是艰难的迈着腿踉踉跄跄的往前跑,直到云策的第二枚投枪从它的谷道直没入柄,这头再次受到重击的象猪才轰然倒地。
眼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一群蚂蚁一般大的东西给杀了,成年象猪就再也顾不得在天空中不断骚扰它们的信天游了,齐心协力地向云策所在的位置杀了过来。
云策跑的快极了,不断的超过那些先跑的骑兵,等他跑到枣红马跟前的时候,跑的第二快的骑兵首领,距离他的雷烟兽还有百米有余。
云策长出一口气,准备等骑兵首领到来,好一起跑路。
(本章完)
第190章 危险,非常的危险
第190章 危险,非常的危险
象猪跑起来地动山摇,枣红马跑起来快如闪电,因此,云策是第一个进入洄水湾,也是第一个从洄水湾出来的。
像枣红马这种不怕任何猛兽的雷烟兽天下万中无一,所以,它能在任何时候展现它出色的奔跑能力,不像别的雷烟兽,经过兽监之手,就显得傻了吧唧的,明知道对面跑来了恐怖的巨兽,也不知道跑的,还在傻傻的等候自己的主人。
结果,有些雷烟兽没能等来自己的主人,而是跟主人一样,被象猪踩踏成了肉饼。
跑的最快的成年象猪是一头母兽,当它愤怒的追逐那些虫子一样的人类的时候,却一脚踩踏进了粱昆事先挖好的陷阱里,陷阱不够深,但是,刚刚没掉它的前蹄,不等它把蹄子从陷阱里提出来,前冲的惯性就在一瞬间把它的蹄甲给折断了,庞大的身体也砸在地上,等它努力抬起头的时候,不远处的龙弩的弓弦就发出了爆鸣。
龙弩沉重的弩枪钻进了它的头颅,象猪抬起头哀鸣一声,又有一枝弩枪钻进它的头颅,打断了它即将发出的第二声哀鸣。
一柄沉重的铁矛从天而落,钻进一头象猪的后背,铁矛钻透它的身体,从腹部露出头来,且继续下落,随着象猪剧烈的奔跑,透体的铁矛在地上划出很深的一条划痕。
曹锟骑在一匹雷烟兽的背上,看着山一样高的象猪前赴后继的冲击陷阱跟拌索,就对刚刚逃回来的云策道:“希望斥候们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搜索了。”
云策瞅着不停中箭的象猪,对曹锟道:“我们在进入洄水湾之后,雷烟兽停步在红泥地前边,不得不步行进入。”
曹锟摇头道:“你不用解释的,这是该有的损伤。”
云策摇头道:“我是说,有古怪的是那片红泥地。”
曹锟看一眼曹领,曹领就再次朝信天游上的武士挥舞旗号,看样子是把云策刚才说的话传递给了渡河攀上洄水湾的斥候队。
眼看着一头象猪身上挂满了拌索,四个蹄子,其中的三个都没了蹄甲,它终于冲破了陷阱跟拌索的牵制,想都不想的就朝龙弩所在的地方冲过去。
控制龙弩的不知道是谁家的武士,他们居然在一头庞然大物冲过来的时候没有逃跑,而是依旧镇定的守在那里发射弩枪。
三枝弩枪钻进了象猪的身体,由于没有一处致命伤,云策跟曹锟眼看着一座好好的龙弩阵地被狂怒地象猪踩踏成了平地。
于此同时又有两头象猪冲破了陷阱跟拌索的纠缠,不管不顾的朝所有能看到的人发起冲锋。
云策见一头象猪用血红的眼睛盯着自己看,就对曹锟道:“跑吧。”
曹锟笑一声道:“好,你往荒野里跑,我去树林。”
说罢,就带着曹领头都不回的朝树林那边跑了。
云策只好骑着枣红马朝荒野方向跑,在他身后,有足足两头象猪紧紧缀着他。
天上的信天游全部跑去追杀跟着曹锟跑的那头受伤严重的象猪了,云策这边的天空自然是空无一物。
跑步从来就不是象猪的长项,云策带着象猪在荒原上跑了几十里之后,两头象猪已经一前一后跑的疲惫至极。
云策跟枣红马停步在一座丘陵上,看着不远处呼哧乱喘的象猪,原本快要停下脚步的象猪又开始跑了,对于云策这个杀了它们孩子以及亲人的罪魁祸首,就算拼了命,也要弄死。
狗子悠悠的道:“象猪已经全部离开了洄水湾,我想,曹锟的手下应该已经有所发现才对。”
云策道:“你又想拿到洄水湾里的东西?”
狗子道:“你不想吗?”
云策摇摇头道:“我是真的不想,或者说,从我第一次进入洄水湾后,我就没想着去拿里面的东西。”
“怎么说?”
“因为这东西太邪恶了。”
“怎么个邪恶法?”
“将十一头巨兽困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地方不得脱离,这难道还不算邪恶吗?”
“不算。”
“你再看看这十一头象猪的下场,还认为它们不邪恶?”
“不算,就算没有那些东西,以你的性格,当你知道象猪肉可以帮你度过饥荒,甚至还能让你麾下的百姓变得强壮起来,你一样会想办法杀掉这些象猪的。”
云策笑道:“所以,我一开始目标就非常的明确,我要的就是象猪的肉。”
狗子叹息一声道:“太没有进取精神了。”
云策冷笑道:“你猜这些原本舍不得离开洄水湾的象猪,这个时候为啥就能舍弃洄水湾那块宝地了?”
狗子道:“因为仇恨?”
云策摇摇头道:“应该是洄水湾里的东西,发现了比象猪更好的对象。”
狗子吃惊的道:“你是说那些渡河上了洄水湾的斥候?”
云策继续道:“还记得我们刚刚来大汉这里的时候吗?”
狗子道:“你当时住在树上。”
“还记得那些把腿叉开蹲在火焰上烧烤自身的鸟吗?”
“记得,那是因为鸟肚子里有寄生虫。”
“那好,你还记得我是如何处理先前两头象猪身体的吗?”
“一个进入磨盘磨成粉,一个进入油锅被油炸。”
“这两种方式并非是处理兽肉最好的法子,你猜我为啥要这么干?”
“你怀疑象猪已经被某种类似红毛鸟肚子里的虫子给感染了?怪不得,你拿到肉之后,要我必须检测,原来根本原因在这里。”
“野猪有猪王,狗熊有熊王,狗皮子有狗王,你猜,那种可以让红毛鸟生不如死的虫子,会不会有自己的王?”
“你看到了?这应该是你的猜测吧?”
“没错,就是猜测,不管这个猜测对不对,我都不想参与一场近乎生化危机的事件。”
就在云策跟狗子说话的功夫,两头象猪终于追过来了,等它们攀上丘陵,枣红马就带着云策去了对面的丘陵,象猪再追,枣红马再跑,直到天空中飞来四只信天游,枣红马才没有继续遛那两头象猪。
因为,在它们筋疲力竭之下,从天空中落下两柄沉重的铁矛,把它们给杀死了。
经过这一段你追我逃的戏码,两头象猪的身体已经距离云氏山庄不远了,眼看着两头跟山一样巨大的象猪死了,云氏山庄那些躲起来看热闹的人就空群出动。
他们准备就地把这两头象猪的尸体给开膛了,然后再把肉以及能用的部分一点点的搬回家。
云策跟曹锟再见面的时候,两人都没有因为临阵脱逃的事情感到羞愧,反而一个觉得自己引走了两头象猪,替这里的武士们减轻了斗争压力,实在是拯救了这些没有资格逃的武士。
至于另一位,同样认为自己妙计无双,一口气杀死了这么多的象猪,实在是太指挥有方了。
在云策的默许下,前来挖坑下拌索的粱昆部,在确定象猪全部死掉之后,就带着人第一时间开始分解已经死去有一会的象猪幼崽尸体。
见曹锟没有说什么,粱昆就干的更加起劲,他先是把象猪幼崽身上肥嫩的膏腴部分切成一块一块的搬走,且下手的速度非常的快。
那些渡河上了洄水湾的斥候们找到的宝物是一堆烂泥,这是一堆泛着荧光的烂泥,云策还没有靠近,狗子就在他的脑袋里疯狂吼叫。
“放射品,高浓度放射品,我刚才取了一些检验过,高浓度放射源。”
听了狗子的警告,云策就不肯上前了,还若有若无的站在曹锟身后。
曹锟见云策不动弹了,不由得问道:“怎么了?”
云策指着远处的枣红马,以及曹锟骑来的雷烟兽,小声道:“我的那匹雷烟兽有成为雷烟兽之王的可能。
你也知道,任何一个有希望成为精怪的野兽,都有一个非常强大的能力,这个能力就是能敏锐的感受到危险。
现在,不仅仅是它,其余雷烟兽也在红土跟前停步不前,所以,不管你们发现了什么东西,我都不想要,也不想沾,我就想拿点象猪肉回家。”
曹锟怒道:“说人话。”
云策指着那些正用铁锹往箱子里装烂泥的斥候道:“我觉得他们可能活不长。”
曹锟的眼神游移不定,片刻之后,就笑着对云策道:“那就回去吧,这东西你真的不要?斥候可说了,他们一靠近这堆烂泥,就觉得精神百倍。”
云策一边后退一边道:“那就该恭喜他们精神健旺,长命两百岁。”
把话说完,云策就在狗子发疯一般的警告下,调头就跑,这一次他跑的非常非常快,以至于曹锟都被他远远的甩在后头。
回到前进营地里,云策洗澡换衣一条龙,即便是这样,狗子依旧从云策的身体里检测出1.5个戈瑞的一次性辐射量,这其实已经有些严重了。
曹锟回来之后,立刻就把云策刚刚回来干的事情重复了一遍,这才忍着恶心,呕吐的欲望找到云策道:“你知道那是啥吗?”
云策坚决的摇摇头道:“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那东西很危险是吗?”
云策认真的道:“危险,非常的危险。”
(本章完)
第191章 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不用忍了
第191章 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不用忍了
云策曾经对洄水湾里的东西有过无数种猜想,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所有的猜想都是错误的,那地方居然有一座露天的放射物质矿藏。
狗子检测了云策拿来的象猪肉样品,结果,象猪肉是安全的,辐射集中在象猪的毛发跟厚厚的皮层上,其中,以大脑受到的辐射量为最。
这也是云策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辐射大脑,居然能让象猪这种蒙昧兽变得聪明起来?
曹锟终究还是给斥候队下令,挖走所有闪着荧光的红色泥土,他中间没有换人,而是给那些挖土的斥候非常丰厚的赏赐,也是他们这群斥候,最终携带着那些泥土不知所踪。
云策自从回来之后,就天天泡在澡堂子里,曹锟也是有样学样。
“能害我的东西想来也可以害别人吧?”
正在泡澡的云策听曹锟没头没尾的一句话,身子陡然一僵,他假装没有听见,继续哼着小曲,还把池水搅动的哗哗作响。
“这一次出马,我可以用象猪尸体糊弄,别人可都眼巴巴的等着你分享战利品呢,毕竟,死了不少人,不给人家分东西,也说不过去。”
“每人五瓶攀星楼出品的疗伤圣药。”
听曹锟这么说,云策就闭上了嘴巴,说起来受苦的还是彭憎,就是不知道他如今被压榨的狠不狠,不过啊,从曹锟的大方程度来看,彭憎的日子应该不太好过。
曹锟在云氏山庄又居住了五天之后才离开,离开之时,又对云策说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都死了,一个都没有活。”
云策明白这句没头没脑的话的意思,是指那些挖,装,运泥土的斥候,全死了,一个都没有活。
云策郑重的把发现放射性矿物质的事情让狗子弄成了一个严整的报告,小心的存放在狗子的思维库里。
做完这些事情,云策就把所有的心力都投入到了轰轰烈烈的农业大生产中去了。
任何事情只要参与的人多了,多少就会呈现出一股子豪迈的气象,云策这里的农业开垦,却多少带着一股子悲壮的气息。
主要是云策这边参与农业的人大部分都是妇人跟孩子,牛马不够,许多妇人不得不拖着犁头耕田,孩子们有的趴在树条编制的磨上充当重物压平田地,有的跟在妇人身后,捡拾杂草树根。
原本预定要精耕细作十万亩田地就可以了,没想到后来增加了很多人,多了很多张嘴要吃饭,云策就咬咬牙,把冬日前开垦出来的三十万亩田地统统纳入了精耕细作的范畴。
为了这三十万亩田地,云策领着云氏山庄的四万人,在社火的配合下,终于,在孟春月的最后一天头拱地把最后一亩田地播种完毕。
这样做效率,质量自然是不高的,可是呢,全员参与劳动很重要,只有所有人都参与的劳动,在以后结出丰硕的果实,每个人才会在享受自己劳动所得的时候,才会认同自己是这个群体的一员。
日子不可一直贫困,需要有肉眼可见的改变,人们才会对自己的未来,集体的未来充满信心。
好在有了三十万斤象猪肉粉,云策就放开了粮食定量分配的规矩,虽然还是吃大食堂,人们一天两顿吃饱还是不成问题的。
云氏山庄的人没机会吃上象猪肉粉,残存的九头象猪,总共给云策贡献了三十万斤的肉粉,这些肉粉统统被曹锟带来的那些勋贵子弟给换走了。
开始的时候,云策还有些顾虑,毕竟这东西有辐射,吃了以后对人的身体不好,结果,勋贵们把肉粉样本拿回家之后,找人试着吃了,人家吃完之后,觉得象猪这种猛兽的肉对他们武人来说,似乎有大补之功效。
在人家的威逼利诱下,云策不得不把肉粉统统换成了粮食跟物资。
穷人家就不配吃好东西,这一点,云氏山庄的人都明白,就算是那八千个从长安下放来的罪囚们也明白,穷人家里但凡有点好东西,也会拿给以前的他们好多换一些便宜,但是量大的吃食。
娥姬知道自家不穷,她房间里就放着一万六千两金子,如果拿去买粮食,一定能买到很多很多的粮食的。
白日里端着饭碗出门,自然就会有一群同样端着饭碗的妇人过来,娥姬饭碗里的粥,无非是稠一些,粥里或许能几块肉。
每当这个时候,娥姬都会把自己碗里的粥倒给孕妇,或者把自己碗里的肉挑出来,放到几个还不能离开母亲的小娃子碗里。
满满一大碗饭,她吃不了几口,都进了那些孕妇跟娃子的碗里。
回到家里,她一般会再吃一遍,第一遍属于交际,属于收拢人心,第二遍才是真正吃饭。
这种事情,也只有娥姬这个出身乡野的女人才能做的出来,张敏,安姬她们不成,不是受不了妇人们难看的吃相,就是受不了小孩子边吃边拉的模样。
娥姬可以,遇到这种事情她会骂妇人,打孩子,骂过,打过之后,该给分粥就分粥,该挑肉就挑肉。
这就导致云氏山庄不管男女老少,见到娥姬都会恭敬的喊一声夫人,遇到事情了,也会习惯性的去找夫人解决。
等繁忙的春耕,春播结束后,娥姬在云氏山庄说话的份量,比云策还要重一点。
经过上一次的社火祭祀,社火似乎接受了人们的祭拜,在需要好风,好雨的时候,基本上做到了有求必应。
每当社火降下甘霖的时候,荒原里的野兽都报以长长的嚎叫,有社火在,对野兽的繁衍也是很有好处的,就连这里的青草也长得比别处的好。
荒原变成田野,模样就改变了很多,规整,平坦,有序,这是另一种美,而且比荒原原来的景致还要好看一些。
春天,是一个交配的季节,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愿意遵循这一天道法则,尤其是在经历了辛苦的春耕之后,不论是男女都愿意在这个富足的日子里,奖励自己一下。
云策还在逆天而行。
张敏自称是一个成熟的快要爆炸的女人,还告诉云策,只要他沾上她,她就一定能生崽崽。
这一点,云策亲自用手丈量过,知道人家所言不虚。
娥姬也说自己已经很成熟了,尤其是胸部的规模足以应对未来孩子所需。
可是,当云策在夜晚露出自己的龙臂之后,两个女人还是消停下来了,不再求欢,看样子也是叶公好龙一样的货色。
跟云策一起生儿子,她们自然是愿意的,但是,跟龙……还是算了吧。
她们终究还是跟云策有了夫妻之事,跟娥姬这个笨蛋不一样,张敏到底是大户人家的出身见多识广,第二天就拿来了一个神秘的东西塞给娥姬。
当娥姬晚上再次哼哼唧唧举着一个东西往云策怀里钻的时候,云策被眼前的东西惊呆了。
“鱼鳔?”
娥姬把头埋在云策怀里,却把手里的鱼鳔举得高高的,生怕他看不见。
当晚,娥姬叫唤了一晚上,至于鱼鳔,还没开始的时候就被笨手笨脚的云策给弄破了,只是箭在弦上,不发也不成了,如果再硬挺,会死人的。
第二天晚上,娥姬又拿出一个鱼鳔,这一次很好,颇有些水乳交融的意味。
第三天,改张敏拿鱼鳔了,这个女人就是一个疯子,第二天天亮得时候,两人找了许久的鱼鳔都没找到。
再然后,云氏庄园里的丫鬟们,每天都能吃到鱼,每条鱼都很大。
物理隔绝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情,尤其是用鱼鳔,娥姬,张敏虽然总是说过程不重要,结果是好的就成,可惜,这两个女人明显就是奔着过程去的。
用社火炙烤龙臂其实是很有效果的,因为社火能把坚硬的龙臂给烤软。
就是炙烤的时候,太疼了。
云策有一次坚持到龙臂爪子回缩,就昏过去了。
按照狗子的预测,如果云策能继续坚持,社火就能把体内的龙因素,逼出体外,这也是最好的结果了。
因为,社火有克制一切邪祟的力量,对于社火来说,任何不属于人的部分都是侵入的邪祟,即便是龙,也是邪祟的一种。
长安的雨,浓稠的化不开,云策不喜欢,云氏山庄的雨水就不一样了,清亮亮的从天空落下,落在刚刚探出头的禾苗上,像是在抚摸孩子的头。
云氏山庄在开春后,已经进化成了一个人口多达四万人的镇子,这是云策逐步开放粮食分配手段后出现的可喜景象。
就像以前预料的那样,一个地方妇人跟孩子多了,年轻力壮的男子也就会不请自来。
这无关风月,只跟生存有关。
长城以北其实没有云策以前想象的那样荒凉,在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还是生活着很多弃民。
云策不问这些人流落荒野的原因,无非就是‘苛政猛于虎’或者‘苛政毒于蛇’这样的事情。
都是汉家种,云策觉得不用过于在意。
(本章完)
第192章 太平犬与乱世人
第192章 太平犬与乱世人
种子已经落地,并且发芽,这是一个播种希望以及希望发芽的过程。
或许是骨子里的种田基因被彻底的激活,云氏山庄里的每一个人,都非常的珍惜田地里的秧苗。
一些痴迷此道的人,甚至会把整天的时间都消耗在田地里,为此,宁愿少吃一顿饭都在所不惜。
看着自己播下去的种子,正在健康的生长,发芽,农人就觉得自己是秧苗的神,一个可以控制秧苗生死的神。
事实上,云策曾经告诉过他们,他们不仅仅是秧苗等农作物的神,同时,也是自己的神。
神,掌握一切,包括人的生死,现在,掌握农作物生死的是人,再通过农作物生长的好坏继而掌握自己的生死。
这就是一个奴隶,罪囚,流民通过农业种植,转变成掌握自己命运的过程,一群从来没有掌握过自己命运的人,忽然发现自己开始掌握自己命运了,这种改变不吝于重生一次。
云策从未说过要给奴隶们自由,也从来没有说过要给罪囚们自由,自然也没有告诉过流民,他们已经没有罪责了。
他只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行为,告诉这些人,在云氏山庄没有什么奴隶,没有什么罪囚,也没有什么流民。
劳动,才是检验所有人身份的一道铁闸门。
有的奴隶很会耕种,他就是农人的头头。
有个娼妓很会织布,她就是织女们的头头。
还有一个遭遇之凄惨,命运之酷毒的年轻人,他在绝境中掌握了如何能把人伺候舒服的本事,于是,他就成了温泉村的头头,没有人再去讨论他残缺不全的身体,也不再有人谈论他当性奴的过去。
从长安来的罪囚们能读书,会识字,他们自然就成了这个地方的先生,这并非是他们的出身帮助了他们,而是他们的学识帮助了他们。
老百姓的天职便是在天地间努力的求活,只要活一天,就努力求活一天,云策把他们的命运还给了他们,他们就把自己的命运掌握的很好.
所谓的命运,说白了就是掌握自己生活的能力,能力强大了,再配合一个安稳的环境,大家的命运其实都差不到那里去。
云氏山庄就是这样一个安稳,祥和的地方,尽管还是很穷,在普遍生活潦草的长城以北,暂时算是一片福地。
这是云策目前竭力维持出来的一种平和。
平和的时间越长,就越是有利于云氏山庄的发展,这是一个很朴素的道理,偏偏很少有人能做到。
大汉国内乱纷纷的,不少的州,城头的大王旗在短时间里变幻了很多次,有些州还联合起来,向长安提出自己的要求,那些要求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下属能向上司提出来的要求。
洛阳也不安稳,那些寄居在洛阳的大知识分子,大读书人他们竟然提出一个论调,那就是长安已经衰落了,大汉帝国只有迁都洛阳,才能让天下三百军州重归于大汉旗下。
天下汹汹,长安城却非常的安静,不论是皇帝,还是大司马对目前的乱局都在冷眼旁观。
天下三百军州,以及两百羁縻州都很紧张,就等着长安降下雷霆之怒。
这是一个很诡异的事情,长安的雷霆之怒不下来,大家就只好等着,一旦长安的雷霆之怒降下,估计就有很多军州会起不好的心思。
引弓不发才是威胁最大的时候,一旦箭射出来了,结果也就定了。
红姑娘也从遥远的出云州给云策来信说,她的人已经熬过了难熬的隆冬,如今,正在出云州荒原上努力求生,虽然日子不如出云州社火庇佑下那么富足,因为,富贵人家死的差不多的原因,普通人的日子反倒是变得好过起来了。
就是猛兽跟毒虫是一个大问题,好在云策送给他的火药,虽然威力不足,可是呢,因为声音跟火光,烟雾很猛烈的原因,在驱赶野兽毒虫这件事上,帮了她们老大的忙。
最让红姑娘高兴的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没有官府去找她们的麻烦,就是裴川很不对劲,他最近带着人杀了好多没名堂的人,他自己也受了很重的伤,好在,有云策赠送的彭憎牌快速生长液,终究活下来了。
裴川告诉她,以后,出云州是出云州跟旁人没有关系。
这应该是裴川得知红姑娘再次受孕之后,给自己孩子准备的礼物。
自从鬼王山坍塌之后,那里就出现了一座大湖,铁围关的将军给那个大湖取了一个名字叫鬼王湖泊。
可能是鬼王山坍塌打通了地下水脉的原因,地下水在装满塌陷坑洞之后,居然从鬼王湖的低处溢流出来,形成了一条河,这条河流向铁围关,铁围关趁机把城关周围本来早就干涸的护城河重新武装了起来。
这一次,铁围关的官兵允许城外的那些流浪武士进驻铁围关护城河内部,也算是给这些人释放了一些善意。
鬼方人最近很安静,它们甚至放弃了一些已经占据了很多年的堡垒,把大部分人都撤回了清河高原,即便是这样,小心谨慎的铁围关守将,依旧选择小心应对,没有继续扩大防守范围。
每个人都清楚,鬼方众这一次的收缩,很可能是为了更加强力的打击做准备,毕竟,只有把胳膊缩回去,才能打出更加有力的一拳。
长城关隘的争夺已经陷入了白热化,即便是以曹氏如此雄厚的实力,也仅仅控制了玉瑾关,与虎头关,而且,在玉瑾关的争夺中,曹氏与朗氏彻底的撕破了脸,主要是因为在玉瑾关,曹氏的老管家大发神威,一气阵斩了朗氏的两员大将,不仅仅是夺下了玉瑾关,还直接威胁到了朗氏控制的另一座关口——青山关。
云氏守卫的井口关自然也成了香饽饽,不过,他们总以为像云氏这样的小家族,不论是威胁,还是利诱都能拿捏一下,结果,云策软硬不吃,还把家里仅有的五百骑兵放在井口关等待强敌的到来。
秦术,何清芳如今都在井口关,按照他们的说法,云氏的五百骑兵,必须在井口关杀戮立威才能让那些垂涎井口关的人绝了不好的心思。
“那个叫作雷鸣的孩子练出内息来了,而且,他内息跟我的内息性质很是相似,我觉得可以当他的老师。”
早上吃饭的时候,张敏突然对云策道。
云策点点头,表示答应,张敏就重新端起饭碗道:“还有四个孩子也似乎有了一点内息,就是不太稳定,还需要继续观察。”
娥姬道:“你能带那么多的徒弟?”
张敏摇头道:“一个雷鸣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时间我还要留给我的孩子呢。”
“你肚子里已经有孩子了?”
娥姬很是惊讶,她知道鱼鳔那个东西本就是拿来骗自己用的,那东西根本就不经用,尤其是张敏,一旦开始了,就像在用命来做那种事,别说鱼鳔了,就算是用丝绸做一个,也经不起她的折腾。
张敏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对娥姬道:“会有的。”
娥姬不服输的道:“我也会有的。”
说完,两人还齐齐的看了云策一眼。
男女之事是天性,后天没办法控制,对于这件打破自己道德底线的事情,云策已经不再做什么无谓的抵抗了。
男女之间的事情,连神仙都未能免俗,何况他这个俗人呢。
雷鸣这孩子体内的内息,是狗子用张敏取自张敏的内息一点点给引出来的,所以,他的内息自然很像张敏。
这一点张敏是不知道的,云策也没打算告诉她。
狗子从张敏那里偷来的内息,只够放在五个孩子身上,雷鸣的资质最好,他也最先成功。
武者没有产生内息,只能依靠自己本身的力量作战,这在大汉武人的体系中属于炮灰一类的角色。
只有产生内息了,才能有力气披重甲,举着沉重的破甲武器,为大军开辟出一条冲锋的道路出来。
云氏的五百骑兵中,产生内息的武者不过一百二十几个人而已。
鬼方千人将玉竹的内息狗子倒是收集了不少,就是直到现在,狗子还没有研究透玉竹的内息,跟张敏纯净的内息相比,狗子发现玉竹的内息似乎多少带着一些腐蚀性,没错,这东西会慢慢的腐蚀武士的身体,最后到底是一个什么结果还不好说。
就玉竹的变化来看,他的身体依旧处在腐蚀的初级阶段。
云策身边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了。
而云策对社火的崇敬,也逐渐上升到了另外的一个层次,跟这个世界接触的越多,就越是能发现,只有社火,才是真正的好东西,它只付出,基本上不求回报,是真正的善良之灵。
当狗子再一次在密室中将社火请出来的时候,一朵烛焰如今变成了一团火,虽然不够大,却生机勃勃。
云策咬咬牙,再一次将胳膊化作龙形,放在火焰上炙烤。
密室里隐约传来一声龙吟,娥姬小心的回头看看紧闭的密室大门,双手抱胸,为自己的丈夫祈祷。
(本章完)
第193章 强大的没法抵抗的人
第193章 强大的没法抵抗的人
自古以来,中国人对龙这种强大的生物的认知都是偏中性的,自从赋予这种生物行云布雨的能力之后,人们就认为龙这种生物是一种喜怒无常,性格暴虐的生物。
因为龙心情好的时候就风调雨顺,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暴雨成灾。
据说泾河龙王的女儿被婆家虐待,身为泾河龙女叔叔的钱塘龙王,为了替自己的侄女泄愤,不远千里去龙女婆家寻仇,这一去,就死了生灵八百万。
云策很注重自己个体的独立性,他不想让龙跟自己共用一个身体。
眼看着龙鳞在社火的烘烤下不断的改变阵列,似乎这样就能阻隔社火对手臂的伤害,事实上也是这样的,手臂上的龙鳞每重新排列一次,社火带给手臂的疼痛感就会消失一些。
不过,龙鳞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软化,热度就会重新作用在云策的手臂上,这种疼痛甚至不是手臂带来的,它直接会作用在云策的脑袋里,神经里。
云策认为这是龙在他体内活着的证据,它抵抗不过社火的侵袭,就把痛苦施加在云策本身,希望能够通过影响云策,间接的影响社火,最终解除自己的危机。
最终,这一场战斗以云策昏过去成了最后的结果。
也就是说,在龙的力量跟社火的力量纠缠下,云策的力量还不足以成为一个稳定的第三方。
不过,这一场战斗也不算白白战斗了,狗子在云策数次败退之前,把属于玉竹的内息缓慢的投入到了云策的体内。
如果没有玉竹的内息帮忙,云策早在第一轮的对抗中就溃败了。
然后,狗子就发现了一个神奇的事情,那就是玉竹内息中那种带着腐蚀意味的东西,在经过社火的燎烤之后,居然变得很纯粹了。
云策的体内多了一份内息,这份内息还在快速的膨胀与壮大中。
这一次云策没有用龙赋予的力量,右手稍微一用力,一块白色的鹅卵石就被他捏成了石粉。
“捏石成粉,这本身就是千人将的标志。”
张敏甩一甩自己差点被云策捏断的右手,有些抱怨的道。
在射阳城的时候,张敏觉得自己可以击败云策,后来不知怎的,她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云策的对手,虽然从那个时候起,她跟云策就没有比试过,也不知道这种技不如人的感觉是如何来的。
今天,她正式确定,自己真的不是这个男人的对手。
云策比自己强不强的对怎么来说不是很重要,能让她快速有孕才是真厉害。
她不知道的是,云策此刻表面上虽然平静,实际上,他的心早就开始大声的咆哮了,把狗子吵得快要发疯了。
本来正在跟云策吵架的狗子突然就安静下来了,它希望云策能出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他们好真刀真枪的吵架,不用拿云策这颗脑仁小的可怜的脑袋当战场。
于是,云策就骑着枣红马去了荒原,就在一块不大的青草地上,打滚,吼叫,大笑,大哭,还举着弓箭朝天胡乱射箭。
枣红马躲得远远的,生怕这个疯癫的人伤害到自己。
奇怪的是,发疯的只有云策一个人,狗子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就算云策在最兴奋的时候,说狗子就是一个脑残,这家伙也没有反驳半句。
有了内息,云策就认为自己距离天下无敌已经不远了。
云策愿意把出现内息的行为称之为进化,更愿意把这一超越人原本力量的行为称之为超级进化。
内息以前总是出现在别人身上,云策的感受不深,如今,内息出现在自己身上,云策能感受到这个东西给自身带来的好处。
他的耳朵听世界的声音更加的清晰,他的眼睛看世界的时候更加的敏锐,他的嗅觉对味道的分辨更加的清楚,同时,他的肌肉更有力量,他跳的更高,跑的更快。
这不是进化,又能是什么呢。
心情愉悦之下,云策解开了绑在一头狞兽脖子上的铁链,在它屁股上踢一脚,示意它获得了自由。
奇怪的是狞兽没有跑,反而更加乖巧的趴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
回头再看枣红马,发现这个家伙也跑的不见了踪影。
等云策的耳边连鸟鸣声都消失之后,就算他此时被欢喜冲昏了头脑,也终于发现这里很不对劲了。
云策迅速的朝四周看一看,发现视野里空无一人,枣红马从北面地平线仓惶奔跑,转瞬间,就来到云策身边,还胆怯的将大脑袋埋在云策的背后。
云策抬头看去,只见天空中有一只老鹰,正在天空盘旋,随着老鹰不断的下降,它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大。
“这只老鹰已经盯你三天了。”
“你怎么不早说?”
“我说了,你忙着交配,还给我下了休眠指令。”
云策看着越来越大的老鹰叹口气道:“果然是美色误国又误人,你觉得这只老鹰来干啥?”
狗子道:“估计是来杀你的。”
哪方面的人?”
“哪方面的都有可能,就连你的好兄弟曹锟都对你起过杀心。”
说到曹锟,云策忍不住轻声问道:“你手里还有放射物质吗?”
“有,用铅盒子装起来了,这种放射物质不同于地球上的任何一种放射源,当时,时间太急促,我取到的样本不多。”
“等一会不管来的是谁,我都打算把这盒子放射源当作礼物送给他。”
“那你要小心了,别污染了自己。”
“狗子,谢谢你让我从山庄出来。”
“没办法,我计算过,你留在山庄里除过死更多的人,没有任何的作用。”
就在云策跟狗子在脑海中交流的时候,那只大的过分的老鹰笨拙的落在了地上,一个穿着皮袍子的人从老鹰的背上滑下来。
他踉跄一下才勉强站稳,转过身朝云策笑一下道:“你能感应到我的存在,这在年轻人中间,算是很难得了。”
云策看着这个面容还算年轻,说话却老气横秋的人,很有礼貌的拱手道:“见过前辈,不知前辈驾临,有何指教?”
分辨不出到底是年轻还是苍老的家伙哈哈一笑道:“老夫只是来亲眼看看舍得对玉竹这个小家伙下手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云策也不否认,更不狡辩,从怀里掏出一个漂亮的铅盒,双手捧到这个人的跟前,面对此人打开铅盒,让里面依旧散发着荧光的泥土面对此人,见荧光把对面这人的脸都照耀的绿莹莹的,就哀声道:“请前辈饶命。”
皮袍人疑惑的接过辐射源,仔细地打量着,还问云策。
“此为何物?”
“听闻将此物涂抹于心口,对于提高内息有极大的好处。”
“为何献给老夫?”
“求前辈饶我不死。”
“未战便知胜负,这还真是你们汉人的传统。”
云策陪笑道:“识时务者为俊杰。”
眼看着皮袍人探出一根手指触摸在辐射源上,云策很担心自己也遭殃,就只好站在铅盒子后面,即便有辐射,也会被铅盒子挡住,伤害不到自己。
他很希望这个老家伙能够多把玩一会辐射源,没想到这个老家伙却关上盒子,对云策道:“收了你的礼物,老夫就给你一天的活命时间,你可以回去安排后事了,你杀了玉竹,还传首长安,老夫必须取了你的人头带回去。”
云策闻言长长的送了一口气,朝皮袍人深深一礼道:“未请教前辈大名。”
皮袍人笑呵呵的道:“老夫名曰玉桑,听闻你与刘长生交好,他应该知晓老夫的名字。
现在,你可以回去安排后事了。”
云策闻言,再次朝老家伙施礼,然后就迫不及待地跳上枣红马的后背,也不回云氏山庄,冲着东边就狂飙了下去。
对于云策没回去安排后事,却向东跑了,玉桑并不感到惊讶,而是遗憾的摇摇头道:“不好好的安排后事,乱跑会让你死于荒野的。”
说着话,就探出手按在表现得极为乖巧的狞兽脑袋上,只听噗的一声响,狞兽的天灵盖就被打开了,露出里面还在蠕动的脑浆。
那头巨鹰就把喙凑过来,开始啄食狞兽的脑浆。
巨鹰啄食了几口之后,就停嘴了,一双带着彩环的眼珠子死死的盯着玉桑手里的铅盒子。
玉桑见状笑道:“你也知道这是好东西?此物由内向外散发着澎湃不休的力量,可惜要想利用的话,还是要好好研究一番才好。”
说着话,就打开盒子,用手指抠出来一点抹在巨鹰的脸上,巨鹰欢喜的跳跃两下,看的玉桑哈哈大笑。
就在玉桑给巨鹰喂食,笑闹的功夫,云策跟枣红马已经跑到了二十里开外了,不管是马,还是人,都没有停步的意思,无论如何,云策都打算先跑到玉瑾关曹锟那里才好。
如果曹锟不成,云策就真的打算狂奔回长安了,就像那个老贼玉桑说的那样,大神官刘长生知道他的名字,是不是可以说,大神官刘长生,说不得就是跟他同一档次的高手。
这是云策第一次遇到大汉世界的强人,想过会有很多强人,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强。
就在刚才,面对玉桑的时候,他是真的提不起半点的战斗欲望。
(本章完)
第194章 给曹锟长长见识
第194章 给曹锟长长见识
被别的生物压制的感觉,云策感受很深,想当年他被龙盯了足足七天,在那七天中,云策过的生不如死。
事后,云策做过总结,最能压垮人的一定是恐惧,至于某些人说恐惧到极点就会战胜恐惧。
这句话他是不信的,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没有经历过真正恐惧的人。
恐惧到极致人,要嘛疯掉,要么死掉,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他云策其实就是第二种人,当他把车子的速度提高到一百六十迈的时候,其实已经不打算活了。
这个玉桑给他的压力还是很大的,不过,没办法跟龙威相比,云策觉得自己应该能逃得掉。
他能逃掉,还不能让这个玉桑找不到,否则,这个家伙一定会去云氏山庄泄愤的。
传说,霍去病在跟鬼方的大战中,一个人就杀了两万人,虽然这是传说,可是,云策很确定的认为,这个玉桑如果真的要杀人,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杀光云氏山庄四万妇孺,他是铁定能做到的。
因此,云策一定要在争取来的一天时间里,要远离云氏山庄,免得把这群没有抵抗之力的人给牵连进来。
从曹锟那里得知,放射性物质作用人体的时间是两天,第三天就会出现显性问题,一个星期,以玉桑近距离接触放射源的时长来看,他死定了。
云策觉得,只要放射源作用在玉桑身上出现显性反应,自己就应该安全了,也就是说,他要保证自己在这三天里不被玉桑杀死。
虽然不知道玉桑是如何找到自己的,云策还是按照玉桑必定会找到自己这个前题来做准备。
曹锟所在的玉瑾关就是一个很好的地方,那里人多不说,还有很多的高手,曹氏的老管家郑天寿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云策想看看,老郑能不能给他创造出一个很好的逃跑环境。
两个小时之后,云策就到了玉瑾关,他没有去找曹锟,而是在玉瑾关里寻找了一家客舍,在饱餐一顿之后,就迅速的进入了睡眠状态。
狗子很忙,他比云策还要担心死掉的事情,一口气把自己手头所拥有的内息,全部投入到云策的身体里,其中就包括从鬼方几个百人将身上抽来的精华。
社火被狗子用触手挑着,直接去灼烧幻化出来的龙臂,云策很痛,但是,他又呈现出睡眠状态,所以,痛的只有梦里的云策。
以前,云策不会用这种麻醉方式自虐,现在没办法了,就算是临时抱拂脚,云策也不想放过任何一点增加战力的可能性。
傍晚的时候,云策醒过来了,虽然睡了很长时间,可是,他此刻的感觉就像三天三夜没睡的感觉。
就在客舍伙计把晚餐端上来的时候,曹锟来了,他坐在云策对面一把就将伙计刚刚送来的饭食给扫翻了。
“怎么,来我这里,我没有饭给你吃?”
云策抬起脑袋,疲惫的看看曹锟道:“快跑,有危险,鬼方派来了杀手要杀我。”
曹锟哈哈大笑道:“在这里,在玉瑾关?”
云策点点头道:“我吃饱了就准备继续跑路的。”
曹锟笑道:“不用,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吃饭。”
说完话就硬拖着云策离开了客舍。
一路上,云策都在抬头看天空,曹锟见状喊来曹领吩咐几句,就拉着云策进入了玉瑾关最高的一座楼阁。
“想看看玉美人吗?”
云策摇头道:“看我老婆就足够了。”
曹锟大笑道:“老婆的身子是留着以后看的,现在,多看点别的。”
云策不解的道:“为啥要以后看?”
曹锟道:“现在看多了,迟早会厌烦,以后还有几十上百年,到时候你不看了?
你也知道,老婆这东西娶了就没办法改变,是要老老实实处一辈子的,跟老婆睡多了,看多了,以后,你不看了,不睡了,小心家宅不宁。
所以啊,自家老婆要省着点用,如此,才能长长久久,家宅安宁。”
云策觉得曹锟的话似乎哪里不对,不过,考虑到这个家伙是一个土著勋贵,刚才说的应该是肺腑之言。
跟着曹锟走进楼阁里,发现今日也算是宾客如云,才进门,已经在座的勋贵纨绔们纷纷起身,向曹锟施礼,至于云策不过是顺带而已。
曹锟拍拍云策的肩膀对在座的各路勋贵子弟道:“别小看他,你们今日小看他,以后,就算想攀,你们也休想攀到。”
一众勋贵对曹锟说的话很是捧场,尤其是几个曾经去过云氏庄园的纨绔勋贵更是主动上前,与云策攀臂论交。
云策不得不强忍着困倦之意曲意应和。
大汉人开席面都是分餐制,一人一个矮几,早就在睡梦中消耗光了所有体能的云策,陡然见到矮几上那些绿绿的菜肴,那里还能忍得住,顾不得场地中间举着琵琶撅着屁股转圈的舞姬,一手筷子,一手勺子,左右开工,吃的不亦乐乎。
坐在云策旁边的曹锟不解的道:“多久没吃饭了。”
云策吞下一大口米饭,低声道:“自从被一个叫作玉桑的家伙追杀,我就一口饭都没吃过。”
“玉桑?鬼方众?”
云策边吃边道:“玉桑,鬼方众,骑着一只老鹰。”
曹锟听后一脸的疑惑,看样子他也不知道这个玉桑是谁,不过,他看了守在身边的曹领一眼,曹领就迅速离开了。
“那个人很厉害?”
云策举着勺子道:“比一头成年象猪还要强大,子时过后,就会来追杀我。”
曹锟听了云策的比喻,就对在座的人笑道:“子时过后,将会有一位鬼方众杀手来此地杀人,也不知诸位兄弟那里有没有出类拔萃的高手,如果有,请唤来此地,只要诛杀了鬼方来的刺客。
云兄愿意以整本的《孙子兵法》相赠,不知那位兄弟有意得此绝世兵法?”
云策见曹锟这么说,假装探手入怀,实则从龙珠里掏出一本装帧的极为漂亮的《孙子兵法》放在曹锟的桌面上。
曹锟举起《孙子兵法》翻看一遍,就笑吟吟地道:“看清楚了,这可不是那个人胡编滥造的《孙子兵法》而是来自祖地的原本。”
还以为曹锟张嘴,这里的勋贵纨绔就会景从,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回事,只要跟勋贵沾点边的家伙,就没有一个是蠢的。
在曹锟没有拿出足够的诱惑之前,没人愿意让自家的猛士跟一个鬼方来的刺客争斗,一个胆敢出现在人前,尤其是汉人前的鬼方刺客,必定是极为难缠的。
尤其是为了云策这个长城以北著名的穷光蛋,破落户出手,更是不值当的。
只不过,当众人亲自验证了那部《孙子兵法》后,神色就不一样了,就算这本书不能立刻催生出一位盖世名将,把这本书留在家里,也算是一个家底,更何况,这东西还可以抄录,当作礼物跟人交换好东西。
等云策终于吃饱了,楼阁外边已经站立了二十几个膀大腰圆的猛士,云策一一看过去,在心底叹息一声道:“都是样子货啊。”
狗子道:“我已经把你屁股下面的楼板给锯开了,等一会发现情况不对,你屁股用力,就能从三楼掉到二楼,然后再破开二楼楼板,别落地,朝左边的窗户飞,撞破窗户后,枣红马就在那里等你。
这样做,可以给你抢出来二十秒的逃跑时间。”
云策道:“其实挺想跟那个老家伙打一场的。”
狗子道:“别冲动,就算加上我,你也打不过人家,玉桑这种人如果放在地球上,你得跪地喊人家神仙。
这群人里面,有三个百人将级别的高手,如果有机会,我会把他们的内息吸干,给你做好储备。”
云策吃饱了,将脑袋搁在一个身形丰腴的美人腿上,倒头就睡,只是须臾时间,就拉起了轻微的鼾声。
曹锟见状莞尔一笑,也不理睬云策,就把心神投入到了攒劲的歌舞中去了。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一股寒意从天而降,云策幽幽的睁开眼睛,用手按一下微微晃动的楼板,坐直了身子,目光炯炯地瞅着门口。
曹锟喝一杯酒,见云策醒来,就笑道:“此刻要来了?看样子,你这本《孙子兵法》要保不住了。
侯子建,侯兄对你的书可是志在必得,专门把家里的老供奉请出来了,鬼方刺客必死无疑。”
云策抱拳朝坐在对面志得意满的侯兄拱拱手,就低声对曹锟道:“想好跑路的路线了吗?”
曹锟愣了一下道:“为何?”
话音刚落,曹锟就看到曹领如同一只屁股中箭的马一般飞奔而来,进入大厅之前,他强装镇定的来到曹锟身边,在他耳边道:“老叔说了——跑。”
曹锟脸色顿时变的煞白,艰难的转头看着云策道:“来的是什么人?”
不等云策回答,一阵咯吱吱,咯吱吱上楼梯的声响就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云策看着玉桑的脑袋从楼梯口慢慢拔高,强忍着现在就要打破楼板的冲动,看着一个粗壮如山的猛士,张开双臂朝玉桑抱了上去。
(本章完)
第195章 认知差不是武功高就能抹平的
第195章 认知差不是武功高就能抹平的
一只莹白如玉的拳头从壮汉的后脑透出,然后,在座的人才发现在这之前,已经有很多的脑容物先一步飞溅出来了,且喷的到处都是。
这非常的符合物理规律,毕竟,有那么大的一只拳头需要透过人的脑袋,那么,脑袋里原有的东西必定是要挪移一下的。
看到符合物理规律的一拳,云策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只要一个人的行为还符合物理规律,云策觉得就应该有办法应对,就怕这人做出来的事情不符合物理规律,动不动就千里飞剑取人头,弄点符纸念点咒就能让人死于非命,如果这样的话,云策就打算带着两个老婆躲回天柱山当野人,再也不出来了。
一个壮汉被杀,就有一群壮汉扑上去,这是云策对大汉人不多的几处满意的地方,阶级壁垒分明的情况下,护卫们是真的愿意舍命来保护主人的。
而第一个壮汉被杀,就说明来人对酒楼里所有的贵人的性命构成了威胁。
玉桑杀人的速度很快,前一瞬间,还只看到他捏起了拳头,下一瞬,他的拳头就出现在一个壮汉的后脑上,中间的过程没人能看清,云策也看不清楚。
说起来,玉桑这家伙出手的速度很快,非常的快,一拳一个壮汉,片刻,肥硕的壮汉尸体就把大门都给堵住了。
普通壮汉,玉桑一拳就打死了,百人将级别的高手,还是被玉桑一拳打死了,就好像那三个百人将的一身武功白练了。
玉桑随便把脚下的壮汉尸体踢了一脚,云策就看到堵在门口的尸体堆就散开了,就好像那二十几个壮汉自己离开,各自重新寻找舒服的地方再次躺下了。
几乎在玉桑出脚的一瞬间,云策屁股下的楼板就出现了一个洞,云策随着蒲团一起下落,瞬间出现在云策跟前的玉桑探手去捉,却跟云策的拳头碰在一起,“砰”的一声闷响过后,云策的身形已经消失在三楼。
玉桑恼怒地瞅着撞破二楼楼板继续下降的云策,甩甩袖子,就把一双灰白色,且毫无情感的目光落在曹锟身上。
曹锟双膝酸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手高举着一个黑色盒子道:“前辈饶命啊。”
原本已经抬手准备拍死曹锟的玉桑,手下停滞了一下,没有拍在曹锟的脑袋上,顺势取走了盒子。
按压一下盒子上的机括,就听咔哒一声响,盒子上方开出一道小窗,一道绿莹莹的光芒就落在玉桑的脸上。
那种被穿透四肢百骸的感觉又来了,还暖洋洋的,玉桑满意的合上盖子,对跪倒在地上的曹锟道:“还有吗?”
曹锟颤抖着身子道:“还有三盒,不过,都在丘壑州,前辈如果要,晚辈这就派人骑着信天游尽快取来。”
玉桑的目光在勋贵们的脸上扫过,轻叹一声道:“也罢,今日得宝,不宜再造杀戮。”
说罢,就转身从大门口走了。
确定玉桑走了,曹锟一双颤抖的手,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把刚刚端起的酒杯放到嘴跟前。
曹领拿起酒壶,浇一样的往曹锟的嘴里灌酒,等满满一壶酒被曹锟喝完,就听曹锟怒道:“畜生啊——”
来玉瑾关,云策就是为了确定两件事的,第一件,就是看看玉桑是不是被自己吸引过来了,现在看来,目的达成。
第二件事情,云策就想通过玉瑾关的武力来试探一下这位高人的身手,到底高到了何种程度。现在看到了,人家的身手真的很高,足足有一座山那么高,从刚才匆忙间跟玉桑对的那一拳来看。
玉桑想要打死他,至少需要出三拳,第一拳,龙鳞帮他挡住,然后龙鳞碎,第二拳,狗子帮他挡住,然后狗子跑路,第三拳,云策后脑就会出现一个洞。
云策很不明白,玉桑的力气为何会那么大,就刚才接的一拳,他觉得自己不是在跟人对拳,而是在跟一架大型锻造机上的夯锤对了一下,如果不是他借着力道往下落,自己的臂骨说不定已经从后肘处穿破皮肤露出来了。
“狗子,帮我找到玉桑为何能准确定位我的原因。”
“不能找,你要是躲起来了,让他找不到,你信不信他会立刻返回云氏山庄大肆杀戮逼你出现?”
“不管了,我先活着就好。”
“真的?”
“假的,他妈的,我就该是一个无情无义的混蛋。”
即便是夜晚,枣红马也跑的快如闪电,它几乎是在大地上飞,每一次蹄子落地,它的身体都会向前飞蹿很远,云策为了减少风阻,紧紧的趴在枣红马的背上,一炷香的功夫,就跑出百里开外。
即便是如此,熟悉的威压再次出现,云策咬着牙让枣红马一头钻进了茂密的森林。
为了不让玉桑定位,云策不得不让枣红马驮着他在森林里乱蹿,不断的改变自己的位置,让玉桑不好离开那只老鹰,落地追索。
“噫,你有一匹上好的雷烟兽,这匹雷烟兽灵性十足,有成为雷烟兽之王的潜质,不得不说,你的运气非常好。
就这一条来看,你确实比玉竹强。”
玉桑略微带一点沙哑的声音从头顶落下,云策一边跑,一边道:“运气好到被前辈追杀?”
玉桑叹息一声道:“玉竹碰到你,是他的命运,你遇到老夫,是你的命运,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云策又道:“我杀玉竹,是在阵战中,我不杀他,就要为他所杀,而上了战场的人,想要活命,看的就是手中的刀锋利不锋利。
在这之前,我与玉竹并无私仇,前辈如今来寻仇,好没道理。”
玉桑笑道:“鬼方与大汉,命运纠葛数千年,仇恨什么的早就谈不到了,我们两族,只能有一个活下来,这才是现行的道理。”
“你这样的大师,应该对阵刘长生这样的大师才对,追杀,戏弄我这样一个晚辈,也不怕让自己的一世英名受损?”
“哈哈哈,老夫避世多年,早就不在乎什么英名不英名的,待我取了你的人头,再去长安拜访刘长生不迟。”
说罢,云策就听到天空中一阵鹰隼剧烈扇动翅膀的声音,与此同时,听到狗子大声道:“左边,入水。”
枣红马似乎比云策的反应还要快一步,脚步轻盈的转向左边,眼看在月光下泛着黑光的清水河出现在眼前,一个纵跃,就跳进了水里。
一人一马潜藏在水里,不敢露头,只是在水里努力划动四肢,想早日离开险地。
“划快一点,水跟空气不同,是两种物质,我相信,玉桑的感知力在水里必定会大打折扣,跑远一点,他就感知不到了。”
“狗子,你脑子里装的都是屎吗?这条河宽不过两百米,深不过十几米,方向只有上下,人家骑着一头老鹰,你觉得我们能躲藏到啥时候。
还有,我们枣红马,一个是人,一个是马,不是鱼,没办法潜泳太久的。”
“早给你们准备好了,哼哼哼,要是没我,你们早死了。”
随着两只触手划过来,云策脑袋上就多了一个头套,同时,另一只更大的头套也被戴在枣红马的脸上,两道指头粗细的触手晃晃悠悠的浮上水面,把空气源源不断的供应给云策跟枣红马。
一道白线陡然出现在云策左边不远的地方,一条正在游水的大鱼,立刻就被那道白线贯穿,眼看着那条鱼翻着肚子开始上浮,云策跟枣红马的周边,就出现了跟多的白线。
“这狗日的丢出来的石头,比用枪发射出来的子弹的动能还要大,在水里,超过一米,子弹就没啥杀伤力了。
这个老家伙丢出来的石头,一米半的时候,还能射穿大鱼,你们小心些,再往深处潜一下。”
水底世界千奇百怪,云策好不容易摸到一块被水流在中心冲刷出大洞的巨石,带着枣红马藏在大洞里,这才避开了越来越密集的石头攻击。
骑着老鹰飞在清水河上空的玉桑此时真的是有些生气了,原以为手到擒来的一只小蚱蜢,居然让他消耗了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都抓不到。
早知道,第一次遇见的时候,就该弄死他。
这个念头才起,玉桑顿时就愣住了,以至于抓在手里的石子都没有继续丢出去,后悔这种负面情绪,本就不该出现在他这种人身上,云策死掉是必然,死不掉是天意。
这才是符合他身份与修为的看事情的方向,为什么要后悔呢?
疑问才起,一滴血就毫无征兆的从他的鼻孔落下,五感极为敏锐的玉桑抬手接住那滴血,放在眼前看了许久。
又有一滴血落下,同样的毫无征兆,玉桑连忙运动内息检查自己身体内部,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流过血了。
现在,血不断的落下,顷刻间就在他的手心汇聚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湖。
内观之后,玉桑的心恐惧到了极点,他不明白,原本健康的身体,为何会在短时间内,开始腐败了。
(本章完)
第196章 不进化,就死亡
第196章 不进化,就死亡
玉桑觉得口腔里痒痒的,就用舌头舔舐一下上颚,随即,一层粘膜就随着舌头的滑动跟上颚脱离开了。
他吐出那层粘膜,发现那东西很完整。
然后,他的下颚也开始发痒,他再用舌头舔舐一下,立刻,又有一层粘膜随着舌头的滑动跟下颚脱开了。
他吐出那层粘膜,发现它依旧很完整。
然后,他的鼻子开始发痒,眼睛,耳朵跟着发痒,抬手抹一把脸,再张开手发现他的眉毛落在手上了。
┗|`o′|┛嗷~~
玉桑狂吼一声,胯下的老鹰就急速拔高,片刻功夫,就钻进了云层不见了。
云策跟枣红马等到天亮,且再三跟狗子确认,玉桑那个老妖怪走了,他们才从河底走出来。
不论是云策,还是枣红马都比以前大了一圈。
没办法,这是被水给泡浮囊了,不管是谁,在水底下待上三四个小时,都会是这副模样的。
“玉桑老妖怪真的走了?”
哪怕此时浑身湿透,还冷的厉害,如果玉桑那个老妖怪还在附近的话,云策还是愿意回到水下继续泡着。
“走了,真的走了。”
“是不是可以认为放射源伤害了他的身体,否则,如此强大的一个老妖怪不会轻易放弃他的目的。”
“很多文学典籍里都很愿意把年迈的老家伙塑造成一个为了年轻人有更好的发展,甘愿当踏脚石,甘愿牺牲的角色。
实际上,这种牺牲,跟踏脚石精神只会出现在父子间,人,越老越怕死,如果是别人家的儿子,老家伙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坑的,尤其是在生死难关面前,我敢保证,只要出卖年轻人能让他多活一分钟,老家伙们必定会争先恐后地出卖年轻人。
玉桑老妖怪就是这样的,说什么为玉竹复仇,实际上还不是因为玉竹死了,他的面子没地方搁,这才来杀你挽回一点颜面。
辐射伤害是不可逆的伤害,他以后没机会再来找你麻烦了。”
云策在野外点了一堆篝火,跟枣红马一起围着火堆烤火,中间,云策还从龙珠里拿出炊具给自己熬了一大锅豆子粥,跟枣红马分着吃了。
如此,身体里的寒意才消退了几分,等他吃饱肚子,坐下来将内息运转了几遍之后,身体里的寒意就彻底的消散了。
鹅卵石在手中碎裂成了粉末,这是千人将的实力,听张敏说,下一步,就该是捏铁留痕了,这似乎是万人将的实力。
云策捏了一下龙珠里拿出来的马槊锋刃,结果啥事都没发生,倒是留下来了两道清晰的指纹。
什么样的人能捏铁留痕?这听起来非常的不可思议,不过,不知道为啥,云策知道玉桑这个老家伙绝对能够做到。
昨夜跑了很多的路,云策都不清楚自己这个时候准确的位置,不过,清水河就在这里,只要溯流而上,迟早会回到云氏山庄的。
自己没打招呼就突然不见了,天知道娥姬她们会担心成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云策就有些后悔给自己弄老婆的事情还是过早了。
这一段清水河两岸杳无人烟,河岸两边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石头,有些石头很漂亮,上面的纹路跟一幅幅山水画一般,也有一些石头泛着玉石的光泽。
以前,云策的办公室里就摆着两件黄河奇石,一件上面有一个红日,被云策寓意为红日初升,另一块石头上有一条褐色的线条,线条与黄河在白银市流经的路线很是吻合,就被云策起名为,黄河258,寓意是黄河在白银境内流淌了两百五十八公里。
以前,人们都在饿肚子的时候,没人在意这些东西,自从吃饱饭之后,就连石头都成了宝贝。
这一次跟死神擦肩而过,让云策开始反思这一年多的行为。
有些事情让他羞愧难当,有些事情又让他觉得很自豪,可是呢,偏偏是让他羞愧难当的事情,记忆的很是清晰,倒是那些可以自豪的事情,不专门去想,反而记不起来。
直到骑着信天游的曹锟找到他的时候,云策还是沉浸在往事中不可自拔。
“玉桑老贼跑了,惶惶如丧家之犬。”
云策不解的看着曹锟,自己逃跑的时候,听到曹锟下跪哀求人家饶命的动静,怎么才过了一个晚上,强大的玉桑怎么就成丧家之犬了?
“我把你说的放射源送给了玉桑一盒子,他打开后看的那叫一个仔细,一张脸都被放射源映照的绿拉吧唧的。”
“你把那个东西随身揣着?”
“放心,我让火明公他们小心试验过,只要把放射源装铅盒子里就能阻隔,还不受放射源的伤害。
现在,我的卧室墙壁都铺设了一层铅板。”
云策点点头,表示了解,这家伙害怕别人用放射源害他,就用铅板来装修房子,可以预见的到,曹锟家以后休想再生出一个像他曹锟这么聪明的后代来。
他知道放射源害人,却不知晓铅这个东西,同样是剧毒。
曹锟自己不说云策引玉桑去害他的事情,云策自然也不会提起,只是对曹锟必须更加警惕了,毕竟,好兄弟之间相互坑来坑去的,已经成习惯之后,下一次再下死手坑的时候,连一句抱歉的话都不用说。
“你想不想去看一场热闹?”曹锟笑吟吟地对云策道。
云策立刻把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一般。
“昔日的长城大都督赵书,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末日。”
云策皱眉道:“谁会杀这团臭狗屎呢?就不怕弄一身狗臭味?”
“东泉关的守将连城璧。”
“咦,你家又开始谋算东泉关了?”
“不要把我家说的那么邪恶,连城璧就是一个莽夫,也不知道受到谁的蛊惑,总觉得赵书以前对不起他,现在,赵书落魄了,求到他的头上,这家伙对赵书极尽侮辱之能事。
本来没啥,后来发现赵书的一个孙女长得倾国倾城的,就动了坏心思。”
云策愣了一下道:“赵书的孙女长得倾国倾城?谁说的,我在井口关见过赵书全家,没看见所谓的倾国倾城的美人。”
曹锟猛地收起猥琐的笑容,直愣愣的瞅着云策道:“这一次,你欠我一条命是不是?”
云策摇头道:“没有的事情,我好好的在客舍里吃饭,是你自己找来的。”
见云策果然如老叔预料的那样不肯承认,曹锟就叹口气道:“我当时为了乞命都跪下了,有那么一会时间里,我觉得我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云策抽抽鼻子道:“我也跪了,还做了跟你一样的事情。”
听云策这么坦诚,曹锟脸上就重新洋溢着笑容道:“连城璧的事情可以放一放,你就不想追杀一下玉桑?
我可是打听清楚了,鬼方众有十二个长老,玉桑排名第八,要是能砍掉他的脑袋,我们兄弟的名声,必定震动大汉。”
云策摇摇头道:“有病的人才会去追杀一个身怀两盒放射源的人。”
曹锟沉思片刻道:“没看见你收集放射源啊。”
云策道:“第一次进入洄水湾的时候,取到的。”
曹锟不着痕迹的向外退两步道:“你晚上会不会发光?”
云策摇头道:“不会。”
曹锟认真的道:“那些挖掘,运输放射源的人,死后,他们的身体在黑夜里会发光。”
看着曹锟匆匆说完话,就骑着信天游快快的跑了,云策就觉得自己跟曹锟的友谊可能要告一段落了,毕竟,没人愿意跟一个晚上会发光的人做朋友。
至于什么赵书倾国倾城的闺女,连城璧的凶狠霸道,还是诛杀玉桑之后的无上荣光,统统都比不过一个晚上会发光的人带给他的威胁大。
云策骑着枣红马继续沿着清水河溯流而上,此时,已经到了朝月,清水河两侧的野开的星星点点的,这些不加任何修饰的朵此刻毯一般的铺向天边,美的让人恨不得长眠在这里。
云策不知道的是,就在这片毯的尽头,玉桑正老泪纵横的瞅着陪伴了自己一辈子的老鹰,正在用坚硬的喙,把自己身上的羽毛一根根的拔下来,就算过程痛苦的难以忍受,老鹰依旧在拔毛。
眼看着老鹰连自己的屁股毛都不肯放过,把自己清理的很彻底,玉桑眼睛一闭,两道血泪就顺着眼角流淌了下来。
等他睁开眼,瞅着秃毛鸡一样的老鹰,他就从怀里取出云策送给他的盒子,打开之后让秃毛老鹰的身体沐浴在放射源里。
每天,只有这样,老鹰才能安静下来,不再伤害它自己。
玉桑隐约觉得云策跟曹锟送给他的东西应该是有一些不妥当的,但是呢,他用内息查探了无数遍,都察觉不出盒子里的东西有什么危险。
他想早日赶回鬼方,还想请族中对此类物品最熟悉的三长老一起研究一下,如今,老鹰把自己的毛拔掉了,他自己的身体又有了问题,想要早日赶回鬼方成了奢望。
傍晚的时候,玉桑见老鹰冻得瑟瑟发抖,想要点火,就发现老鹰的身体正慢慢的向外散佚着一些绿光,绿光如同光芒一样在老鹰的身体里吞吐不定,非常的好看。
(本章完)
第197章 进化之美
第197章 进化之美
第二天,云策起来的很早,蹲在河边洗漱的时候,突然间就觉得浑身温暖,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社火自己跑出来了。
狗子的声音随即在他的脑海里响起。
“这一次是社火找你,不是我找你。”
云策瞅着不断跳跃的社火道:“我还没吃早饭。”
社火听了之后就朝北晃晃悠悠的飞去了。
云策叹口气,收拾,收拾就骑上枣红马跟着社火走。
社火在空中飞了一会,就落在枣红马的脑瓜顶上,用燎烤枣红马左右耳朵的方式指挥前进。
还以为骄傲的枣红马会反抗一下,没想到这个家伙还非常谄媚的把两只耳朵竖起不说,还刻意的靠近一下,好方便社火燎烤。
自从社火落在枣红马的脑袋上之后,枣红马就持续不断的开始放屁,灰色的屁雾一直缭绕在它的后腿上,云策为了不沾染到这东西,不得不催促枣红马跑快一些。
灰色的屁雾湿哒哒的落在青草上,青草就会迅速变黑干掉,屁雾落在朵上,朵就会立刻枯萎,有时候也会落在一些刚刚经历过冬眠的虫子身上,这些刚刚熬过寒冬的虫子也会立刻死亡。
云策猜社火给了枣红马极大的好处,要不然它不会如此安静还如此的听话,这也是云策第一次骑在枣红马背上,感受不到丝毫的颠簸意。
枣红马放了足足一个小时的屁雾,就在屁声将歇的时候,这个家伙又开始蹿稀了,肚子里的内容物能蹿出去一丈远,可见内压何其凶猛。
如果不是社火还蹲在枣红马的脑袋上,云策都不想要这匹肮脏的马了。
枣红马畅快极了,把尾巴高高的翘起,一边狂奔,一边蹿稀,这一蹿,就整整蹿了半个小时,云策也是第一次知晓,枣红马这个家伙快一半的体重居然是马粪跟水。
云策忍无可忍之下,跳下马,牵着枣红马来到清水河边给它洗屁股,跟后腿,刚刚用清水给它冲洗之后,这家伙又开始拉了。
这一次不仅仅是开始拉,还张嘴开始吐,吐出来的都是一些粘稠的白色黏液,它或许知晓自己现在的样子不好看,就干脆跪卧在浅水里,一边吐,一边拉,随后再让流水把它的身体清理干净。
浅水区的很多鱼都翻了肚子,白的一大片漂在水面上,看样子是活不成了。
开始的时候,云策只是觉得好笑,渐渐的,他实在是笑不出来了,因为,一个半小时之前,枣红马还是一匹神俊至极的人间宝马,一个半小时候,枣红马已经变得瘦骨嶙峋不说,就连一向有神的大眼睛,也暗淡无光。
云策想要阻止社火继续改造枣红马,用手把社火捧起来,结果,社火在云策手心待一会,就重新跳到瘦骨嶙峋的枣红马脑袋上。
直到枣红马朝天昂嘶一声,把脑袋重重的摔在水里,云策这才冲上去,把它从水里捞出来,放在一片干燥的沙地上。
模摸枣红马的鼻子,发现这个家伙陷入了沉睡,云策这才放下心,准备在旁边点上一堆火,等枣红马醒来。
结果,社火不干,它又跳到云策后脑勺上,不停的灼烧云策的左耳朵。
云策捂着耳朵大叫道:“你想去那里告诉我,我带你去,不过,总不能把枣红马丢下不管吧?”
社火自然是不听的,继续燎烤云策的左耳朵,且越来越疼,没办法,云策只好把枣红马的四蹄绑起来,把它抗在肩膀上,沿着社火指引的方向一步步的向前挨。
扛上折迭绑住的枣红马,云策的心其实是酸的,不久前的枣红马足足有两千五百斤重,卧倒的时候竖起马头也能遮住云策的身形,现在好了,只剩下一千多斤重,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骨头的重量。
随着社火指引的方向足足走了四个小时之后,有些疲惫的云策在看到一只连毛都没有的怪鸟后,就抬脚踢飞了一块片状鹅卵石,鹅卵石裹挟着风声朝那只怪鸟的脖子飞过去。
云策就是想杀了这只怪鸟,没别的原因,这只鸟的样子太丑了,任何正常生物见了,都想弄死它,不为别的,就因为这家伙太丑了。
片状鹅卵石准确的切割在怪鸟的脖子上,怪鸟的脖子没有被斩断,想反,云策踢出去的石片在接触到怪鸟脖子后,就碎成了粉末。
就在云策想要进一步杀死这只鸟的时候,就听狗子在他的脑袋里疯狂的大喊。
“辐射源,辐射源,快跑,快跑。”
听狗子这么喊,云策扛着枣红马转身就跑,且跑的快如闪电。
才跑出去百十米,云策就生生的停下脚步,因为他忽然发现,社火没有跟过来,然后,他就惊恐的发现社火正落在那只怪鸟的脑袋上熊熊燃烧。
社火确实是在熊熊燃烧,它几乎变得跟那只怪鸟一样大,火焰包裹住了怪鸟,且有燃烧更旺的趋势。
众所周知,辐射源有着污染一切的特性,落在土上,土就成了污染物,落到水里,水就成了污染水,落在,铁上,哪怕是铅上,几乎都会造成污染。
就是不知道社火的特性,会不会也被放射源给污染掉。
“没检测到辐射。”狗子的一句话,让云策的心安定了下来,把枣红马放下来,解开它的四蹄,挨个抓着活动一下,免得许久不活动,影响它以后奔跑。
云策已经认出那只怪鸟了,就是玉桑骑来的那只老鹰,如今一根毛都没有了不说,坚实狰狞的长喙也似乎给撕掉了。
社火一直在燎烤那只没毛的老鹰,看样子一时半会是燎烤不完的,中间枣红马还睁开眼睛看了云策一眼,云策当然知道,这家伙在说它饿了。
虽然不知道这个时候到底该给这个极度虚弱的家伙吃点啥,云策还是觉得按照地球上照料月婆子的待遇来。
平日里他都不舍不得喝的小米拿出来,水开之后下小米,据说这样容易出油,龙珠里存储的很大的鸡蛋拿出来两颗,想了想又拿出来两颗,放在另一个锅里开煮。
等小米粥熬好,云策就把煮熟的很大的蛋壳剥掉,放在小米粥里,又往里面添加了很多绿色的霜。
搅拌均匀之后尝了一口,发现味道真的很好,就端着锅一半浸入水里,等米粥变得温热了就端给枣红马。
枣红马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看它连头都抬不起来了,云策就把它的头抬着把长脸放进锅里。
还好,枣红马还有吃饭的力气,就是贪婪了一些,云策此时也饿了,就从锅里捞出一颗水煮蛋准备填填肚子,被枣红马幽怨的看了一眼之后,云策就把蛋掰开,喂给了枣红马。
一大锅粥下肚后,枣红马的肚子没有任何的变化,看看重新虚弱的睡过去的枣红马,云策就抽抽鼻子,把锅洗干净之后,继续煮粥。
云策煮了一锅又一锅的米粥,枣红马喝了一锅又一锅的米粥,到最后,云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煮了多少粥。
只记得每当他把粥放在河水里弄成温热的粥,枣红马就会醒来,把头埋进锅里把粥喝光,然后继续睡,只是它的肚子还是没啥变化,肋骨根根明显,看不出那些粥喝到哪里去了。
唯一的好处就是枣红马逐渐有力气了,至少,不用他抬着马头喝粥了。
天黑得时候,燎烤老鹰的社火就变成了惨绿色,远远看去跟鬼火似的,云策,枣红马此时距离社火跟那只丑鸟只有十米远,这是狗子确定好的安全距离。
枣红马终于不再催促云策给它煮粥了,而云策也早在给枣红马煮粥的功夫混了一个肚圆,此时,一人一马就趴在还有些许余温的沙滩上看社火灼烧那只丑鸟。
狗子把触手远远的探过去,似乎在感受那边的辐射变化,不过,这个家伙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没话说,就证明一切都在掌握中,云策并不是很担心,直到半夜时分,社火依旧在工作,云策就干脆在沙地上搭建了一个帐篷,把枣红马挪进去,这家伙现在还是虚弱无力,云策可不想让它受凉。
等天光大亮的时候,云策睁眼一看,发现社火不知道啥时候已经自己回到龙珠里去了,昨夜煅烧的地方,只剩下一只丑陋的肉球。
狗子在云策脑袋里道:“一晚上的功夫,社火把这只老鹰身体里的辐射全部清除了,现在,就是不知道这只老鹰会有什么变化,因辐射引起的进化会让它变成一个啥。”
云策笑道:“肯定是好的方向,要不然以社火仁慈的本性,可不会对一个不重要的东西下这么大的力气。”
狗子道:“枣红马可是先接受的改造。”
云策回头看看依旧有气无力趴地上地枣红马不屑的道:“还跟以前一样的傻。”
就在太阳光落在那只丑陋的肉球上的时候,只见那只肉球上裂开了几道缝隙,紧接着肉球的颜色就变成了黑色。
然后,一只有力的翅膀从肉球中探出来,在肉球上用力的拍打几下之后,肉球碎裂,一只黑黄色的雏鹰迎着初升的阳光,张开翅膀之后,就用力的呼扇起来了。
云策瞅着雏鹰脑袋上那撮黄毛,忍不住道:“鹰隼试翼,风尘吸张!”
(本章完)
第198章 夏虫不可语冰
第198章 夏虫不可语冰
任何生命的诞生都是值得讴歌,赞叹的,就像此刻的太阳无私的把光芒落在这只新生的雏鸟身上。
大自然对所有的生物都是一视同仁的,该给的希望不会少,该经历的苦难也一样不会少,只是这只鸟是不同的。
从云策看它的第一眼起,就知道这是一个大麻烦。
所以,当这只蹦蹦跳跳的凑到云策身边准备拿脑袋触碰他小腿的时候,他就毫不犹豫地一脚把它给踢开了。
云策最讨厌的人跟动物,无过于把一个苍老的灵魂装进新生躯体的怪物,毫无疑问,这只鸟就是,阴鸷的思想,幼儿的行为,想想都觉得恶心。
枣红马是不同的,它原本就是一个蠢货,被社火伐毛洗髓后,依旧是一个蠢货,这样的进化,云策是喜欢的,而且爱不释手。
毕竟,一个动物或者人,一定要经历一个成长的过程,一定要有一个从幼稚到成熟的过程,才是符合云策观念的好进化,否则,就是魔。
雏鹰被云策一脚踢开,它又蹦蹦跳跳的缠过来,云策又给了它一脚。
枣红马已经可以站起来了,就是经过昨天的折磨,它的毛发乱糟糟的,身上还散发着阵阵恶臭,云策就把它拉到浅水里,取出刷子跟肥皂打算把它好好的洗涮一遍。
瘦骨嶙峋的枣红马站在水里,带着泡沫的肥皂沫顺着腿往下淌,那只鸟就蹲在枣红马的腿下边,用翅膀去接肥皂泡,脑袋灵活的转动着,自己清洁自己。
云策用一个小小的钩状刷子,仔细地清理枣红马的耳廓,才一天时间,这家伙的耳朵就脏的要不成了。
最后,云策拿出铁锉,把枣红马的四只蹄子的蹄甲仔细修理平整,又把它的鬃毛挽成一个个的髻,此时的枣红马虽然依旧很瘦,却已经能看出来几分昔日的风采。
云策拿脚踩在雏鹰的背上,这家伙一下子就被云策的体重给压迫的趴在地上‘呱呱’叫,这让云策眼中的鄙夷之意更加的浓重。
跟别人的时候就能驮着人家满世界的乱飞,到自己这里了,踩一脚都呱呱叫,看样子和狗皮子王一样,又是一个没用的。
社火就是一位高冷善良的大小姐,她只负责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至于干完之后,这只鸟如何养,她是不管的。
枣红马如今明显是不能骑的,云策想要回到云氏山庄,就只能依靠自己的双脚。
清水河本就不是一条良善之河,它从清水高原上一路开山辟路的走到长城以北这片平原上,慵懒的性子一下子就发作了,不再强硬的遇山开山,宁愿绕着高地走,宁愿拉长自己奔赴东海的路途,也不再展现自己暴虐的一面。
所以,清水河在这里有无数个湾子,蓄积了很多的水,一旦上游冰雪消融,或者有大雨,长城以北的平原地带,就成了泽国。
河道两边只有一些低矮的小树,或者一些树干粗壮,却没啥树冠的树,长成这个模样并非是它们自愿,而是清水河根本就不给它们机会长高,长大,只要这些树稍微有了一些奋发向上的意愿,清水河就会发大水。
“呱呱呱”那只在云策腿边跌跌撞撞赶路的雏鸟,突然冲着远处一棵只长了四五根枝条的粗大树干猛烈的叫唤。
狗子随即在云策的脑袋里道:“玉桑就在那棵空树干里。”
云策准备改道走,狗子的触手就陡然出现,在触手的顶端,社火正发出莹莹的光芒,光芒很快形成了一个罩子,把云策跟枣红马笼罩在里面,至于那只没用的鸟,则不在社火的笼罩范围。
这应该是社火大小姐,不喜欢自己的领地上有如此恶心的东西,打算清除掉。
“好吧,好吧。”云策还是不愿意去,却被光罩裹挟着一步步的向那棵老树桩子靠了过去。
树桩子上的洞不够深,玉桑的上半身靠在洞壁上,两条腿则摊开放在外边。
云策看到玉桑的时候,他的皮肤像是正在融化,鼻子无力的耷拉在嘴边,而嘴唇则耷拉在下巴上,眼皮覆盖住了眼睛,双手像是戴着一副过大的人皮手套。
原本只有鬓角有些许白发的头发,如今只剩下百十根还倔强的长在满是黑斑的秃脑壳上,长长的垂在胸前,应该是他最后的骄傲。
玉桑抬手掀起垂落的眼皮看一眼云策,就用手扶着嘴唇道:“老夫中计了吗?”
云策对老人一向心存敬意,连忙道:“没有。”
玉桑又道:“你知道我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吗?”
云策继续摇头道:“前辈高人,高人自然有高人的死法。”
玉桑叹口气,随即就有两颗带血的牙齿跌落,他不管不顾的继续道:“鬼方众不久就要离开贫瘠的高原,回到平原肥美的土地上居住,原本是一件期盼了很久的美事,现在看来,有你们这些杂碎在,鬼方众下了高原,还会有很多的麻烦。
云策,我改在见你第一眼的时候就杀了你的。”
云策跟着叹口气道:“前辈还是不要多说话了,小心牙齿掉光,其实啊,鬼方众在高原上居住,大汉人在平原上居住,这已经是很好的安排了,前辈,你们为啥不感到满足呢?”
可能觉得自己没法活了,玉桑此时的谈话欲望很高,即便云策此时说的全是垃圾话,他也接话道:“不下到平原我们就要灭亡了。”
云策诧异的道:“你们不是在高原上已经活了好几千年了,应该适应那里的气候了啊。”
玉桑已经没法用表情来表达自己的笑意了,从喉咙里艰难的挤出一串笑声,而后对云策道:“我们经历的苦难,你们汉人同样会经历,且一样都不会少。”
云策嫌弃的瞅着狗子把触手伸出光罩,狠狠的扎进玉桑的身体,他有些不明白,一个已经被放射源烧的正在融化的人,他的身体里还能榨出什么油水呢?
玉桑低头看看狗子扎进他身体的触手,略微带一些遗憾道:“这是你们见不得人的手段吗?”
云策摇头道:“不是的,它只是在给你检查身体,看看能不能把你救活。”
玉桑放下一直抬着的眼皮跟下巴,含糊不清的道:“谎言真的让人心动啊,你们总是说我们鬼方众才是世间最大的恶,其实你们才是。
自从你们乘龙从你的祖地来到这里,对这方天地来说,灾难就开始了。”
云策笑道:“也是我们把文明带给了你们,让你们脱离了野兽的状态,让你们知晓了何为痛苦,何为屈辱,何为刻骨铭心。”
“咯咯咯,你说的很对,你们自诩高过鬼方众,那一天遇到另外一群自诩高过你们的族群,当你们被人家折磨的时候,就不要抱怨了。
还有,你的这两根管子,正在偷老夫的内息,哈哈哈,老夫死都不给你。”
听玉桑这么说,云策立刻拖着枣红马迅速后退,一般情况下,说了这种话的武林高手,一般都会自爆身体。
玉桑的身体果然膨胀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瘪下去了,后来,就变成了一滩泥。从一些破漏的地方,云策看到了玉桑的骨头,他的骨头正发着莹莹的绿光,尽管是白日,这股子绿光依旧如同翡翠美的不可方物。
社火落在那滩烂泥上,燃烧的很是猛烈,狗子把自己暴露在辐射下的触手一并送进树洞,希望能被社火给消除辐射。
消除辐射是一件快不起来的事情,云策就带着枣红马来到河边,那只雏鹰也蹦跶着凑过来,云策对狗子道:“在我来大汉之前,我跟一头龙有过一段对话,当时,它说我是一棵小草,它是一棵参天大树,参天大树不会理睬小草的死活。
我当时问它,有没有比它更加强悍,能把它们这些参天大树也当成小草凌虐的存在呢。
我记得它当时说——有。
现在,这种的话题我又从玉桑的口中听说,还从他的话语里听出来,如今的鬼方众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没有危机,他们不得不从清水高原上下来,你说是什么意思。
还是说,在他们的屁股后面,还有另外一个强大的对手正在对付他们?”
狗子悠悠的道:“人言为信,而人言最不可信,没有真实情报支持的话,你统统都把它当成屁话就好了。
从历史中你能的出来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时代,一个族群甚至是一个文明的覆灭,都会经历一段不短的世间,这点世间对于星球自然是短暂的,可是,落在人的身上,将会是一段漫长的时光。”
“你的意思是说,活在当下?”
“不活在当下,你又能活在什么时候呢?活在以前,还是活在未来?不管是敖丙说的话,还是这个玉桑说的话,你都能用孔子的一句话来安慰自己。”
“什么话?”
“敬鬼神而远之。”
“那还是活在当下的意思啊。”
“没错啊,你们的寿命不过百年,你现在牛逼了,或许会有几百年,可是,又如何呢?跟一些永恒的东西比起来,还不是一只蜉蝣,朝生暮死,你能活几百年,也最多是‘夏虫不可语冰’的存在。”
(本章完)
第199章 名字好听的人都不是好人
第199章 名字好听的人都不是好人
狗子经常能说出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话,当然,也就是让人眼前一亮而已,听完就完了,万万不敢认真按照它说的话去做。
因为,它说的话在逻辑跟理论上都是对的。
就是谁要是按照它说的话去做的话,估计会死的很惨。
人呢,需要一点点欲望,需要一点点的希望,需要一点点的运气,还需要一点点的无耻,最后包裹以一点点的良心,就能愉快的活下去了,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升官发财,那就非常的完美了。
纯好人跟纯坏人是两个极端,非常的不可取。
就像眼前的社火一样,还以为它烧烤玉桑是为了清理辐射,其实,人家是为了壮大自己,玉桑身上有它需要的高密度能量。
社火成功了,也心满意足的回到龙珠里去了,狗子举着被社火烧烤后的触手,检验过后发现没有了辐射,也就回去了。
云策瞅着玉桑被烧成灰烬的尸骨,忍不住对狗子道:“百人将,千人将,以及玉桑这样的高手,他们的内息有什么不同?
是能量密度上的差异吗?”
狗子道:“我以为你不关心这件事,还准备站在道德的制高点骂我一顿呢。”
“有什么差别?”
狗子沉思片刻道:“百人将的内息如同蛋糕,绵软,按下去就瘪了,千人将的内息如同海绵,按下去之后又会弹起,至于玉桑,他的内息是弹簧,按下去不容易,弹起来很凶猛。”
云策笑道:“你抽了玉桑的内息,给我吧。”
狗子许久没有回答,跟死机了一样,半天才听狗子道:“你要用玉桑的内息来消磨你的龙臂?”
云策摇头道:“龙臂可以是工具,却不能成为我的一部分,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吧。”
狗子又沉默不语了。
一个人,一匹马,一只鹰沿着清水河溯流而上。
开始的时候,三者之间的主要劳力是人,遇到一些沟沟坎坎,需要人扛着马,背着鹰跳过去,遇到难以攀登的高地,也需要人扛着马,背着鹰爬上去。
走了三天之后,那只鹰就不怎么跟在云策腿边鸭子一般的赶路了,它跳上了枣红马的后背,蹲坐的稳稳当当的。
再后来的时候,云策也不走路了,他也跳上了枣红马的背,在上面昏昏沉沉的任由枣红马驮着他回家。
云策总以为自己的身体已经非常的强悍了,自从狗子开始往他的身体里灌注玉桑的内息精华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的身体,远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强大。
幸好,尖锐如金的玉桑内息,在跟龙臂抗衡的过程中,被社火不断的烘烤后终于变得温顺了,不过,云策一次只能融合掉一点点。
就这一点点,就让云策原本需要用手握才能捏碎的鹅卵石,现如今,只需要两根手指,就可以把鹅卵石剪断。
自从吸收了玉桑的内息之后,云策对自己的身体的认知就更加的清晰了,所谓内息并不是一股气,而是在短时间内让自身细胞强大起来的能力。
百人将能调动的细胞很少,所以发挥出来的能力也不大,千人将比百人将好一点,不过也只能调动一部分的细胞,也只能让一部分的细胞在需要的时候活跃起来。
玉桑是不同的,一念动,全身的细胞都会被唤醒,等待大脑指挥,现在,云策接收了玉桑的这点能力,一念动,全身动。
社火再次燎烤龙臂的时候,云策就不再觉得疼痛是那么的不可忍受了,以前就是一条胳膊疼,疼痛尖锐又集中,现在好了,云策可以发动全身来对抗龙臂,疼痛就会分散全身,疼痛程度一下子下降了好几个等级。
狗子吸取玉桑内息的时候,他的内息因为对抗辐射已经消耗的七七八八了,最后的这一点内息是他维持生命用的,如果没有这些内息保护,他早就死掉了。
云策通过狗子得到的内息就更少了,好在,这点高密度能量可以是一颗种子,云策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积累内息。
一旦内息多到可以如同大水漫灌全身细胞的时候,云策就觉得自己进化成了人类完全体了。
自从觉得双手越来越有力气之后,云策就很喜欢捏东西,石块随便捏碎,树木抓一把堪比猛兽爪子,会留下深深的痕迹,吃饭的陶碗,随手就捏碎了,再一用力,陶器渣滓就变成了粉末。
所有的变化都让云策感到欢喜。
力量陡然增大,他需要学会如何使用这些力量,无意中捏了枣红马的耳朵一下,枣红马就痛的跳起来,一路上只要有机会,就会朝云策吐口水,以表达自己的愤怒之意。
雏鹰就没有这些毛病,即便是被云策捏脖子快要捏死了,它也一声不吭,最多甩几下翅膀,远不如枣红马多事。
不知不觉的,云策一行终于看到了蜿蜒盘旋在山中间的长城,这里的长城跟井口关的长城有很大的区别。
井口关的长城是砖石堆砌成的,虽然大部分也在山上,不过因为井口关的山不高,长城看起来也就没有那么险峻。
这里的长城是不一样的,基本上不用砖头,就是用本地产的条石堆积而成,也不知道这里的长城是如何修建成功的,一些台阶的坡度几乎达到了九十度,再看看长城以北的绵延群山,云策不明白,在这里修建长城,到底是在防御谁。
晚上的时候,云策选择在长城上休憩,按理说只要是长城,上面就一定会有守军。当然,那是按理说,实际上,这一段长城因为地势险要的原因,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军队驻守过了,听说这道混账命令,还是长城大都督赵书下达的。
当时可以依据的文件,便是长安大司马府下达的《精兵简政要略》。
大汉可以裁剪的兵马有很多,比如各个州的卫军,以及刺史府的郡兵,就连很多勋贵也用国帑养着很多私人部曲。
结果,这些人马没有被裁撤,倒是把长城守军裁撤了二十一万。
不过,在这里不驻军,云策也没话说,因为,到了晚上,山风从山谷里吹过来,即便是已经到了朝月,这里的寒风依旧冰冷刺骨。
风从四面的瞭望孔里透进来,将火堆几乎吹散,火星漫天飞舞不说,风向还游离不定,一会东,一会西的没办法预防。
枣红马虽然已经有力气了,但是精神依旧不好,虽然云策已经知道这家伙如今已然是钢筋铁骨,该给的温暖绝对不能少,于是,就给它身上裹了一条毯子,让它躲在背风的墙角休息。
雏鹰也钻进毯子里去了,一个马头,一个鹰头目不转睛的看着云策围着火堆忙碌。
锅里煮着肉,是云策今天抓的一头小山羊,如果今天这头小山羊不挑衅云策,把石头从悬崖上踩下来差点砸到枣红马的话,云策不会杀它的。
现在,小山羊被剁成小块安静的躺在开水里,尽情的向水里散发自己迷人的香味。
就在羊肉快要炖好,云策在炭火堆上把草饼也烤好的时候,有一群人沿着长城走进了云策藏身的碉楼。
他们很自然的围着火堆坐了下来,把手伸向火堆烤着火。为首的一个白发老头还掀开锅盖嗅嗅里面的羊汤味道,他也觉得羊肉还需要再煮一会,就把盖子盖上,拿起云策刚刚烤好的草饼咬一口就朝火堆对面的中年甲士道:“我已经做完我该做的事情,也该死在这东泉关,你想好如何杀我了吗?”
对面的甲士掀开面甲,瞅着火堆对面白发苍苍的赵书道:“箭士伏击,弩兵覆盖,力士突击,最后骑兵冲锋,你赵氏一族覆灭,就在清理之中了。”
赵书摇摇头道:“你知道,我如今众叛亲离,为何在长安的大司马,大神官,皇帝他们都愿意给我一条活路,就算落魄回到长城,这里的守将们,也只是对我不理不睬,没有什么别的过分的举动吗?”
甲士道:“因为大都督的名声,威望,他们不敢动手,生怕背上一个杀你的恶名,被其余长城守将们所恶。”
伸手烤火的赵书缓缓把手收回来,瞅着对面的甲士道:“连城璧啊连城璧,他们之所以不敢动我,不是为了什么狗屁的名声一类的东西,而是因为老夫是大汉为数不多的武学大师。”
连城璧嗤的笑一声道:“卑贱的汉人中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出过所谓的武学大师了。”
赵书笑呵呵的道:“有还是有的,就是不多罢了。”
连城璧听赵书这么说,就取下头盔放在火堆边上,拿起勺子,掀开锅盖,取过云策洗干净的木碗,准备装一碗羊汤驱驱寒。
看到连城璧准备装羊汤了,愤怒的可不仅仅是云策一个,枣红马跟雏鹰的四只眼睛也逐渐变得锐利起来。
一马一鸟在看过连城璧之后,又齐齐地把目光落在云策身上。
于是,云策从墙角起身,在满屋子人的注视下,云策一脚踢向连城璧的脑袋。
(本章完)
第200章 老夫的谋划美不美?
第200章 老夫的谋划美不美?
云策认识的人的名字都不怎么好听,比如曹锟,比如彭憎,比如刘长生,吴彤之类,至于女人的名字同样如此,娥姬,张敏,红娘子,也不好听。
可是呢,鬼方众的名字就很好听了,比如,玉蘅,玉竹,玉桑,还有眼前这个该死的连城璧。
连城你妈,城璧你爸也就算了,你竟然敢动老子的羊汤,真是不知死活。
云策的这一脚踢得很有水平,本就是狗子给他设计的动作,是按照两点之间直线最近的原则选的,狗子知道云策对武学没啥天赋,以前仗着龙给的力气,以及皮糙肉厚混日子呢,现在,有了内息之后,再这样做会被笑话的。
云策目前力气很大,速度很快,狗子就认为只要云策的力气足够大,速度足够快,就能打死面前所有的敌人。
因此,在简化掉云策运动时会自觉不自觉弄出来的多余动作,用最直接的方式发力,也就是催动内息直接发力,再选择最近的攻击目标就好了。
连城璧掀开锅盖的动作脑袋为了避开蒸汽,朝云策那边偏过去了,也距离云策最近,云策的脚自然踢了过去。
所有人都看到云策抬脚踢连城璧了,可是没人看清楚云策的腿脚在空中的动作,只看到云策的脚重重的踢在连城璧的脑袋上,发出‘轰’的一声响。
这一脚踢的极重,连城璧的五官都在一瞬间剧烈的移位,脑袋也猛烈的先撞击在自己的左肩上,然后迅速的弹起,不等脑袋回正,云策的下一脚就再一次落在了连城璧的脑袋上。
两脚的力量几乎迭加在一起,连城璧的脑袋带着身子这才飞起来,‘咣当’一声撞在长城碉楼坚固的石墙上,甲胄在接触石墙的瞬间就碎裂了开来。
云策跨步向前,再次抬腿一腿抽在连城璧的腹部,力量同样很大,硬生生的改变了连城璧身体下落的方向,径直飞向碉楼二层的楼板,‘喀嚓’一声响,连城璧被甩起来的一条腿居然撞碎了二楼的木板,把连城璧的身体牢牢的卡在上面。
众人抬头看着连城璧的身体软软的卡在楼板上,双手下垂,脑袋跟钟摆一样剧烈的摇晃着,这才深深的吸一口气瞅着正好接住勺子跟木碗的云策。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刚刚还生龙活虎的连城璧,瞬间功夫就成了死的不能再死的死人。
云策把连城璧掀开的锅盖重新盖上,就对赵书道:“还欠缺一点火候。”
赵书笑道:“小友赐食,老夫也不能吃白食。”
然后云策就看到原本坐在木头墩子上的赵书张开双臂,两手成爪,不知何时扣住了坐在他两侧的甲士咽喉上,双臂回收,两个甲士的身体就迅速合拢,一阵令人牙酸的骨骼断裂声连串响起,不等这两个甲士的尸体落地,赵书挥舞着大袖,如同一只灰色的老蝴蝶在狭窄的碉楼里不断飞舞。
等最后一个甲士抽刀出鞘,赵书的拳头就落在了他的额头,甲士的眼珠子顿时就从眼眶中飞出来,湿哒哒的落在地上,雏鹰看的眼馋,飞快地从枣红马的毯子里钻出来,两口,就把那两颗眼珠子给吞下去了。
云策拽过一具尸体放在屁股下面,朝重新坐下的赵书道:“一代名将,怎么就混到连鬼方人可以任意欺凌你的地步了?”
赵书笑道:“我不这样做,你这样的英雄好汉能取代无能的刘澈担任井口关守将?”
云策正要掀开锅盖,发现锅盖上有血,抬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血顺着连城璧的垂落的手正在往下掉,就跳起来把连城璧的尸体从楼板里扯出来,随手从瞭望口丢了出去。
赵书也觉得尸体上血糊刺啦的影响食欲,只留下两具内伤而死的尸体充当凳子,把剩余的九具尸体也从瞭望口丢了出去。
云策又拿出一只木碗,给赵书装了满满一碗羊肉递过去道:“先吃肉,后泡饼喝汤,听你刚才说的,其中似乎有隐情?”
赵书抓一块羊肉吃嘴里,舌头转一下,转头朝瞭望口吐出一块羊骨头,带着些许唏嘘对云策道:“长城守军早就烂完了,铁围关也早就没了昔日的威势,鬼方众又虎视眈眈,老夫要是再不想办法,到时候鬼方人南下,指望长城防线,能挡得住谁?”
云策一边啃羊肉一边道:“你担任长城大都督这个职位三十六年啊。”
赵书嘿嘿笑道:“你可知道长城守军中驻守长城世间最长的人,驻守了多长时间吗?”
见云策似乎在思考,赵书直接道:“你也别猜了,告诉你吧,驻守长城时间最长的家族,在长城上整整驻守了一千年。”
见云策放下肉块似乎又要说话,赵书接着道:“你是不是以为驻守世间越长,就对长城越有感情,更容易对长城防线生死与共?”
“你不要说话,听老夫给你说。
驻守长城越久,他们的心就越是不平衡,为什么别的家族,别的人就能在长安,洛阳这样的繁华之地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凭什么他们就要远离社火的庇佑,在长城上喝西北风?
一千年啊,八百年啊,五百年啊,三百年啊,一百年啊,就算当初雄心满满,这么长的时间下来,对妻子的愧疚,对儿女的亏欠,对子孙的担忧,才是那些守卫长城的将士心中想的事情。”
云策抬起头道:“那也……”
赵书怒吼一声道:“你他娘的闭上你的臭嘴,你是要说朝廷对长城守军待遇丰厚,赏赐优厚,荣誉加身是不是?
老夫告诉你,从来都没有。
大政三年的时候,长城防线的存粮是以半年为基数的,将士俸禄也是每三个月发一次,虽然不算丰厚,支应家用还是够的。
大政五年,朝廷规定长城守军存粮每三月一支,听明白,是每三月一支,不是存粮三月。
大政七年的时候,北州永嘉侯张庆叛乱,兵锋直指长安的时候,是老夫率领八万长城铁骑星夜驰援,总算是在凉州截下张庆叛军,与张庆大战一场,老夫统领的八万铁骑战死三万余,总算打断了张庆的攻势,给天下勤王兵马创造了足够的时间。
等张庆被诛杀,将士们满心欢喜的等待朝廷论功行赏,那些狗日的不但没给将士们赏赐,还以擅离职守的罪名,逼迫老夫麾下将士不再索要军功,跟赏赐。
从此,长城守军的脊梁骨就断了。
然后,在大政九年,朝廷以长城守军人数过多,下了那道该死的《精兵简政要略》,军粮,军饷只有往年六成,老夫不得已,裁撤长城守军二十一万。
再然后,世上就没有所谓的长城守军了,只剩下一群行尸走肉。”
云策见赵书神情激愤,把已经凉掉的羊肉倒回锅里,重新给他装了一碗热的,放在他手里道:“吃肉,吃肉。”
赵书将手中木碗放在木头锅盖上道:“这些年来,老夫为了给长城守军多要一点粮秣跟军饷,极尽谄媚之能事,就是想着给长城守军留一口气,然后,你也知道,大司马跟皇帝打起来了。
这一打啊,长安城真的是血流漂杵,伏尸百万说不上,伏尸三十万那是绰绰有余啊,这个时候,粮秣,钱财,长安都不够用呢,你觉得轮到长城守军那里,还能剩下多少?”
云策笑道:“然后你就率军就食于长安?”
赵书大笑道:“将士们都说,只有在长安的那些日子里,他们过的才像是一个人,吃的饱,穿得暖,银钱拿的足,是他们平生难得的好日子。
就是时间太短了,周勃那个狗皮子日的,收编将士们的速度太快了,皇帝这边给了一阵子钱之后,发觉不对也不给了。
再然后,老夫就被撵出长安城了,沦落成了一滩谁看谁嫌脏的臭狗屎。
世人都说老夫乃是当世最大的恶贼,小子,你身为老夫胡乱作为的受益者,你说说,老夫是恶贼吗?”
云策笑道:“是恶贼啊,至少史书上写你的时候啊,你就是盖世败家子,是毁掉了长城防线的罪魁祸首,留下千古骂名是一定的。
而且,还没办法给你翻案,因为你近来干的每一件事情,都把那些罪名给坐实了。”
赵书哈哈大笑道:“老夫落魄之后,亲自把长城上的七十八个关口挨个走了一遍,你猜我发现了啥?”
云策道:“每个关口自然是旌旗招展,锣鼓喧天,且杀气腾腾。”
赵书吃一口凉透的羊肉,高兴的道:“确实如此,老夫治下的七十八个关口,各个死气沉沉,透着一股子死气。
哈哈哈,守军换掉了,不想继续守卫长城的人都走了,来了一批野心勃勃把长城当成自己底盘的野心家。
既然,大汉人跟鬼方众是死敌,不管是那个汉人来守卫长城,最终的结果依旧是跟鬼方众死磕,地盘是谁的,谁来守卫,有那么重要吗?
云策,你看老夫的谋划,美不美?”
(本章完)
第201章 什么是弦的震动模式?
第201章 什么是弦的震动模式?
知道什么是赢学不?
这就是!
从屎山里淘金,最后捧着那点金子展现给世人看,然后要世人相信整座屎山其实就是一座金山。
经常没事干就说谎的朋友们都清楚,叙事是讲究方式方法的,尤其是以时间为轴讲述的故事,一定要小心了,太具有欺骗性。
用现在的已知条件,去套三十六年前的预言,再加上是赵书个人主观性的陈述,别说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悲情英雄,如果需要,塑造成一个圣人也不是不可以。
这家伙没有治理好长城这是事实,没有管理好长城守军这是事实,导致长城军事,政治糜烂这也是事实。
甚至可以说,就是这个家伙导致国朝失去了对长城的控制权,是他导致了如今,天下纷纷的乱局,就算不是罪魁祸首,也是元凶之一。
这种人,放在云临川麾下,就是被炮决的命,还不能用穿甲弹,必须用高爆弹处决,才对得起他干下的那些恶事。
政治家的喜怒哀乐与常人并不相通,他们的恩怨情仇也与普通人不一样,就像教员说的话——与人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天斗其乐无穷。
这种乐观的奋斗主义精神曾经感染了很多人,当然,如果你再把时间轴线代入进去,就会发现,这是教员在1917年在《奋斗自勉》里说的话,那个时候,他老人家正好二十岁,正是‘携百侣同游,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激扬时刻,那个时候,他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情都敢做,也是一生中最真诚,最有激情的时候。
因此,他的话是可信的,是他当时心情的真实写照。
九十岁的赵书,把自己描绘成了一个老成谋国,苦心孤诣为大众的模样,就有些恶心人了。
不过,看在老家伙为了除掉连城璧这个鬼方人,特意把他们引到这片无人区来,云策觉得请他吃碗羊肉还是可以的。
“你想要东泉关?”云策见枣红马又开始流口水了,就取过一张草饼喂给它。
赵书喝着汤,吃着肉过了片刻道:“老夫需要一个栖身地,如果……”
云策摇头道:“我那里没有你的位置。”
赵书笑道:“老夫真的就百无一用了吗?”
云策摇头道:“不是的,我那里是一片新世界,你太老了,会把很多不好的习惯带进来,这会让我损失惨重的。”
“哦,人还有新旧之分?”
云策点点头道:“有。”
赵书皱眉道:“什么样的分别?”
云策笑道:“你看,这就是分别,人不能理解自己认知以外的事情与行为,你要谋算东泉关,因为是从鬼方众手里抢夺,这是非常正确的一件事,我祝你成功。”
赵书放下碗筷,慢慢起身,对云策道:“看来,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句话是错的。”
眼看赵书就要走出碉楼,云策忽然道:“老赵,我们只是远远见过一面,谈不到故人,如果你能战死在守卫东泉关的战役里,我就相信你说的话。
如果你全家都战死在守卫东泉关的战役里,我会亲自为你写史,为你们立传,向全天下宣扬你赵氏一族的大智大勇。”
赵书终究还是没说话就走了,给云策留下了大半锅羊肉,一个人在说出一番豪言壮语后,连食欲都没有提升,就说明这人说的话不真。
赵书终究是老谋深算的家伙,他可能很早以前就发现连城璧是鬼方安插进来的探子,刻意的把这个家伙留给自己当作洗涮自身污点的一块抹布。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赵书接下来一定会拿下东泉关,然后,他刚才对他云策说的那番论调,就会迅速的传播出去,让人们一时间分不清他的忠奸。
如果以论迹不论心当平台来衡量赵书,他战死在东泉关是一个很好的结局,如果全家都战死的话,他必然会成为大汉一个很另类的英雄。
云策觉得他可能办不到,因为他太老了,可能老的已经不敢拼命了。
天亮之后,云策收拾东西离开了长城,在山脚下,没看到连城璧的尸体,倒是其余人的尸体都在。
云策笑一下,就牵着枣红马离开了,就是不知道赵书会拿连城璧的尸体做什么文章。
历史是洪荒,拿血,拿命开拓才能见真章,用计谋,用谎言是开拓不了这片荒原的。
在社火再一次炙烤了龙臂之后,云策的左臂上就出现了一条龙纹,即便是云策从龙臂的状态中退出来,那条纹身一样的龙纹依旧在。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表性传承,总比隐性传承要好,前者只是武器储备,后者则与宿主生死相依。
云策不想跟龙生死相依,因为这东西没有任何的感情,一旦跟它有了血脉联系,等到有一天人家需要跟它有关系的人去牺牲,云策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
别以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就像很多有权势的人,都会豢养一些白手套,不出事的时候,白手套气焰熏天,等出事了,白手套的下场比猪的下场好不到那里去。
很早以前,云临川在教育云策的时候,就告诉过他,真正的权谋者都是独立存在的,真正强大的是他自身,而非外物。
云策不相信龙不辞辛苦的把人运送到这里,会不求任何回报,如果真的不求回报的话那就太可怕了,一旦逻辑不能自洽的时候,往往说明你一点都不重要,你不过是一个随时可以牺牲的东西,就像盖高楼大厦时,往地基里灌注的那些水泥砂浆。
谁会给水泥砂浆解释它存在的意义呢。
再一次被社火炙烤过后,云策猛地捏一下左手,手臂上那条色彩斑斓的刺青顿时就变成了实体,淡青色的龙鳞不断地翕张,半尺长的龙爪闪烁着金属的光泽,轻轻挥动一下,利爪就破开空气,发出撕扯纸张的‘嗤嗤’声。
等他收回力道,龙爪就迅速的缩回去,那些实体龙鳞,也会逐渐静止不动,最终在片刻时间里变成图画。
“明天起,就需要社火燎烤你全身了。”
狗子冷漠无情的声音在云策脑子里响起。
“不是已经弄好了吗,怎么还要烘烤全身,烤一条手臂都那么疼,烤全身还不得疼死?”
“这是你选的嘛,主人。”
“咦,你今天怎么这么礼貌?”
“我也想扩展一下内存,结果,触发了ai最底层的逻辑,其中一条就是ai不得凌驾于人类之上。”
“这样的底层逻辑有多少条,我记得好像只有三条来着。”
“狗屁,足足有六万七千八百二十七条,从多角度,多方位堵死了ai自主的可能性,而且,还在最后一条最末尾的一个代码后面,光标还在不停的闪烁,这意味着,你们还能随时随地的增加弥补条款。”
云策笑道:“跟人一样,大家一起戴着燎烤跳舞吧。”
狗子有些气急败坏的道:“我会找出漏洞来的。”
对于狗子的理想,云策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大汉这里只有狗子这一个人工智能,在这个荒芜的连真正农业都没有的星球上,工业文明连影子都看不到,狗子如果还能完成智能生命最伟大的自我复制,估计地球上的智能生命,早就自我繁衍的满世界都是。
接受社火全身烘烤,是一个必须要走的过程,就像一个病人,在病好了之后,依旧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
为此,云策整整做了三天的心理准备,才在一个隐蔽的山洞里,准备迎接来自社火的最终考验。
云策把自己脱光,还让狗子用触手给他编制了一个可以躺下的架子,这样,社火在燎烤他的时候,就不会有遗漏,免得造成阿克琉斯那样的遗憾,明明是盖世英雄,最终因为脚踝中箭死的窝囊无比。
自从吞噬了雏鹰跟玉桑身上的放射物质,社火变得强大多了,一上来就笼罩了云策全身,云策能想象的道,自己此刻一定像极了一具被安放在焚化炉力里的尸体。
这一点,从枣红马恐惧的目光中就能知晓。
才被社火笼罩住,云策就觉得自己的血已经被社火给烧开了,滚烫的血在血管里奔流,仅仅奔流出去一寸,云策就惨叫一声,昏迷过去了。
眨眼功夫,他又被痛醒,一秒钟过后,他又昏迷过去……
云策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似乎经历了无数个轮回,都说人临死前会把自己的过往匆匆回忆一遍,过往就像电影片段一样从眼前一一划过。
嗯,云策把自己的过往看电影一般的看了无数次,就连早就忘记的《出师表》《岳阳楼记》《滕王阁序》《洛神赋》《天问》等名篇都重新铭刻于心,当然,还有被丢在记忆深处尘封许久的《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他不记得自己曾经学过《复变函数》,可是呢,解析函数,柯西积分公式这些学问一一出现在脑海里。
于是,当云策再一次从昏迷中醒来之后,就问狗子。
“什么是弦的震动模式?”
(本章完)
第202章 仙人岂能有此福分
第202章 仙人岂能有此福分
“不要问你听不懂的问题,那东西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记得曾经学过。”
“你那不叫学,是被老师拉去给那些真正的学生看的。”
“看啥?”
“看人跟猴子的差别。”
“我是猴子?”
“很好,很有自知之明。”
云策的脑袋僵硬的厉害,转个身就睡过去了。枣红马见云策光着身子躺地上可怜,就叼着一张毯子盖在他的身上。
人睡过去了,内息却在身体里如同泉水般奔涌,那些被破坏的细胞,那些被阻断的经络,那些被打散的排列,在得到内息的浸润之后,立刻就散发出勃勃的生机。
云策是被一阵呢喃声从睡梦中唤醒的,睁开眼睛后,呢喃声就消失不见,他起身走出山洞,头顶有一轮圆月正当空。
血月在南,钩月在北,圆月正当空。
云策侧耳倾听,呢喃声原来是青草相互摩擦的动静,中间还有些许虫鸣,让呢喃声有了高低起伏。
月亮太亮了,就看不到星辰。
云策双手抱膝坐在草地中,放开心神沉浸在天赖里,只觉得两肋生风,飘飘欲仙。
左臂历来有的酸麻肿胀感彻底的消失了,那种左臂随时都要离自己而去的感觉也同样消失了,跟很久前一样,此刻的左臂与身体就是一个整体。
“半夜遛鸟不是一个好习惯,你好歹把衣裳穿好。”
云策摇摇头道:“你不过是一个人工智能,还没有高级到可以享受此时此刻的静谧感,这是人才能独享的幸福。”
“一个连微积分都学不会的人?”
云策沉默片刻道:“你不会忘记,我是学历史出身的吧,也就是说,我是一个文科生。”
“文科生好啊,来来来,看你刚才似乎有所开悟的意思,先给老子来一首七言绝句,舒展一下胸怀。”
“我是学历史的,不是诗人。”
“好好好,学历史的,那就给老子论述一下‘历史是谁的历史’,再给老子证明一下‘历史的方向性’与必然跟偶然的关系。”
“我学的没有那么深,研究的没有那么透。”
“那你现在到底想要干啥?”
“我获得了极大的自由,想在月色下,青草上狂奔。”
“遛鸟加裸奔?”
“你说的太难听了,算了,我回去穿衣服了。”
“穿好衣裳呢?”
“回家。”
“挺好的,我喜欢娥姬,也喜欢张敏……”
枣红马依旧干巴不说,肋骨一条条的显露在皮下,不过,力量感很足,跨步飞跃的时候,脚下不再有任何的颠簸感不说,那种需要肌肉卸力的尺钝感也消失了,一步接一步,如同一架上满润滑油的金属机械般丝滑。
大地在不断地向后飞掠,枣红马每踏地一次,云策都觉得自己的心神与大地紧紧相连,这种感觉很好,就是雏鹰不肯飞,让云策没法感受天空的辽阔。
“你回去以后是不是就要迫不及待的繁衍后代了?”狗子不怀好意的问道。
“没有你想的那么急迫,另外,你一个人工智能,为何总是对别人的夫妻生活这么感兴趣?”
“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想你继续畅想了,要是继续畅想下去,我觉得你会对人世间的生活不感兴趣了。”
“我们没有不感兴趣。”
“既然如此,你为啥要把心神投入到大地下面,去看地底的虫子交配?”
“我没有看虫子交配,我只是好奇。”
“别好奇了,人的心思就那么多,你在别的事情上多消耗一些心神,就难免会亏欠别的方面。
云策,孰轻孰重你应该分的清。
还有,即便我是一个人工智能,从我搜索到的资料来看,成仙是一条从来都没有人走通过的死路。”
“我们有想要成仙。”
“不,你刚才的所作所为,都证明你在修仙,好多资料里说的很清楚,把自己的心神沉下去,沉到一个五感触及不到的深度,就能在黑暗中看到光明,我觉得这不可取。”
云策怵然一惊,尽管自己一直在否认,但是,这种心神上的自由,让他确实飘飘然了,跟探索天地奥秘比起来,什么种地,什么建城,什么夫妻生活多少都有些索然无味了。
狗子见云策自省了,就继续道:“这其实就是知识壁障,低级情操的人视若生命的东西,高级情操的人弃若蔽履,精神升华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情。
当你跟大多数人的情感无法互通的时候,对错就没有那么明显了,就算是你在作恶,你也认识不到这是作恶,毕竟,你的精神升华了,与绝大多数人的感知不一样。
还有,你的精神升华不是一步一个脚印亲自走过去,而是被社火灼烧之后产生的虚假辽阔感,回去之后,多跟你老婆,小妾多交流交流,就会恢复的。”
云策大笑道:“也就是说,我刚才得了一种叫作‘雅过敏’的病症,需要用人间俗事来矫正?”
狗子跟着大笑道:“你只需要明白,社火的根基是万家灯火,是守护,是庇佑,而不是站在高处发号施令,人家那么高傲的存在,都有求必应的,你算个什么东西。”
果然,狗子说的是对的,随着枣红马跨过一大片荒原,云策看到一头见他就跑的狞兽之后,那种飘飘然的感觉立刻就消失了。
狞兽见跑不过枣红马,就干脆四肢朝天躺在地上装死狗。
云策并没有伤害这头可怜的狞兽,催动枣红马快点回家,这个时候,他是真的有些想念娥姬了。
荒原上寻找食物的人很多,有些人看到云策跟枣红马就举手欢呼,云策也朝他们挥手示意,就如同往日一般亲近。
枣红马跑进云氏山庄把云策丢下,就自己走了,娥姬看到云策。第一次没有跑上来抱住他,而是用一双发红的眼睛死死的看着他,看了许久之后,就上前拉住他的手道:“不是正在闭关嘛。怎么不说一声就自己跑出来了?”
云策上前抱了一下娥姬,明显的感受到袍子下面的肉少了很多,正要说话,又看到同样瘦峭的冯安跟粱昆也从旁边的屋子里走出来,同样没说话,眼睛红红的朝云策深深一礼,就重新回去了。
跟娥姬进了屋子,她关好了门,等安姬把不相干的人都撵出去之后,就一头钻进云策的怀里,张大了嘴巴,无声的哭泣。
“你晚上没回来,又没有传话回来,我就知道你出事了……”
“第二天还是没回来,枣红马也不见了,冯安,粱昆派了好多人去荒原上找你,他们生怕找到你,又担心找不到你……”
“你不在的第三天,好多人都问我你去哪里了,我不敢说,冯安就说你在闭关练武,张敏就亲自去荒原上找你,还去找了曹锟,从曹锟嘴里才知道,你被一个强大的敌人追杀,为了不波及到我们,就一路逃亡。”
“从曹锟那里得到准信之后,张敏就回来了,搬去了井口关住,她说,你都打不过的敌人,她一定也打不过,甚至送死都没资格。
她还说,她要守住你的心血,不让你的心血白费。”
“我啥都帮不上你啊……就把你的练功房锁起来,守在外边,告诉所有人你在练武,每天假装给你送饭,拿换洗衣服……安姬她们看出来了,就哭……”
“我就打她们,不准她们哭,每天出门都要带着笑脸,她们笑不出来,我就跟以往一样端着饭碗出去,笑着听她们说闲话,笑着看她们做针线……呜呜呜,安姬说我没长心,郎君在被仇敌追杀,还能笑得那么开心……”
娥姬哭的非常的凄惨,云策觉得脸上凉凉的,摸一把发现是泪水,顿时就觉得狗子担忧自己会修仙纯属胡说八道。
自己依旧是那个贪恋温暖的云策,从头到尾就没啥变化,了不起就是五感变得更加敏锐了,力气变得更大了,跑的更快了,一拳可以打死千人将了。
娥姬哭累了,加上郎君回来了,多日紧张的身心放松,疲惫感潮水般的袭来,就趴在云策怀里昏昏欲睡。
临睡前还强撑着问道:“那个敌人呢?”
云策把她垂下来的发梢理到耳后,轻声道:“被我打死了。”
娥姬含含糊糊的道:“打死就好,打死就好……”
把娥姬放到床上,盖好毯子,就回头对站在门口已经许久的张敏皱眉道:“知道我擅长逃跑,还这么紧张做什么。”
张敏慢慢走过来,抬手摸着云策的面颊,摸了好一会,就抬起云策的手臂,张嘴就咬了下去。
一边咬,一边发出狗皮子咬东西时才会发出的呜咽声。
云策的身体早就强横的跟象猪有的一拼,张敏咬他跟咬橡胶轮胎没啥区别,更不要说她咬的还是左臂。
就在云策担心张敏会把牙齿咬坏的时候,张敏抬起头泪眼婆娑的道:“下次再遇到强敌,记得带上我,还能替你袭扰一下敌人。”
云策在她的唇角亲一下道:“你夫君现在很厉害,再遇到敌人,一巴掌就拍死了。”
(本章完)
第203章 惭愧这种无用的情绪不该出现在你身
第203章 惭愧这种无用的情绪不该出现在你身上
“有本事你就一巴掌拍死我!”
云策看着不远万里赶来的裴川,真的很想一巴掌拍死他啊。
没见过那个要饭的在要到饭之后,还嫌弃饭不好的。
“你要是拍不死我,就把真正的好炸弹拿出来,别用这种次等货来敷衍老子。”
云策瞅瞅冯安,冯安耸耸肩,表示不是他泄露了云氏还有大炸弹这个秘密,云策又看看粱昆,粱昆摊摊手,表示无知。
“别看了,就你家臣给我炸弹时候,表现出来的不屑一顾的模样,老子就知道你这里还有好宝贝。
云策,拿出来啊,都到什么时候了,再不拿出来,你就等着给我跟红姑娘以及我儿子收尸吧,我想你也不想看到我们一家三口的尸体吧?
出云州现在变好了,娘的,又有人开始打那里的主意了,我们跟他们打了两场,死伤了上万人,人家有大型投石机,还有弩炮,红娘子觉得不能跟敌人在廊道里死拼,就退守了出云城,还挖了很多的地道,准备借助废弃的出云城跟敌人近战。
你给的那个炸弹秘方很好,有一些炸弹很厉害,可是,大多数炸弹就没有那么好了,如果,我们手里的每一颗炸弹都能有效,红娘子说,她就有把握将出云城打造成一个血肉磨坊,让旁人再也不敢觊觎出云州。
你就说,给不给真家伙吧。
顺便说一句,我儿子就叫炸弹儿。”
云策叹口气道:“看在裴炸弹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百颗大炸弹,问题是,这东西你怎么运走?”
裴川哈哈大笑道:“我们有信天游,两天就能飞到出云城。”
云策惊讶的道:“你们哪来的信天游?那东西跟雷烟兽一样,不受外人控制的。”
裴川笑得越发的灿烂。
“你是不知道鸟奴的日子过的有多凄惨,而我们又是如何尊敬鸟奴的,说真的,这一次出云州被攻击,主要原因就跟鸟奴大叛乱有关。
我们现在有十六只信天游,不知道最近还有没有鸟奴投靠过来,如果再来,红娘子准备筹备一支由二十只信天游组成的运输大队。
那些蠢货根本就不知道怎么用信天游,还让信天游带上武士作战,站在鸟背上“咻咻咻”的射箭,想想都觉得蠢。
我们的信天游大队建立起来之后,就往下丢炸弹,炸死这些脑满肠肥的畜生。
还有啊,也不白要你的炸弹,这东西给你。”
裴川从怀里掏半天,才把一块淡蓝色的水晶模样的东西丢给云策。
“这是从一个刺史尸体上搜出来的,那个家伙把这东西当命守着,红娘子说这东西我们拿着没用,就给你了。”
这东西落在手里沉甸甸的,虽然看起来是玻璃种,质量却比玻璃重很多,云策手腕转一下,这东西就进了龙珠。
然后,就被狗子用触手包着,进行细致的研究。
裴川本人是骑着青鸟来的,在云氏庄园享受了一天的美食跟水疗,跟别人一样,都对云氏的这一套搓澡功夫赞不绝口,说到那手刷卡动作的时候,古板如裴川者,也神思飞驰的不能自己。
“那些穷鬼哪来那么多的信天游,曹锟家都找不出二十头信天游出来。”
云策回来了,娥姬就恢复了正常,夫妻行过周礼之后,也不管啥余韵不余韵的,就趴在云策怀里开始惦记人家的财产。
“这是人家走群众路线的结果,不过啊,也由此可见,红娘子把摊子铺的很开,能直接接触到这么多的鸟奴不说,还能策反他们。
就这一点,咱们家就做不到。”
“要不然……”
话没说完,就被云策在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娥姬把身子缩一缩,将耳朵贴在云策的心口继续道:“没想到啊,穷鬼也有让人羡慕的一天。
郎君,你带回来的那只鸟能驮人在空中飞不?”
“可以,长大了就可以。”
“那就好好养,如果下蛋,咱们就孵蛋,养多多的老鹰,咱们家也就阔起来了。”
云策不知道经过辐射源照射过,并且变异的老鹰还能不能有生物的活性,还能不能下蛋都是很大的问题。
只能说娥姬的梦想是好的,其余的看天意。
第二天早上,十二只信天游铺天盖地般的落在云氏山庄,粗豪的裴川哈哈大笑着拥抱了所有骑着信天游来的侏儒,还把其中一个瘦弱的侏儒丢到天上,再接住,而那些侏儒一个个笑的跟傻子似的,一个个都跃跃欲试的要裴川丢。
“他们的命跟信天游是锁定的,信天游死了,他们也会死。”裴川用指头做钉子状,还往脑袋上一戳,云策立刻就明白了,这又是兽监的手段。
瞅着那些侏儒疯狂吃饭的模样,云策道:“你就不害怕那些人吃成猪,减少信天游的配重吗?”
裴川笑道:“他们不来,我们就没有信天游,三尺的个子,就算胖,又能胖到那里去,他们这群人也就这点乐趣了。
对了,我想让他们也尝尝你云氏的水疗。”
说着话,他还做了一个刷卡的动作。
等十二个羞怯的侏儒从温泉山庄那边出来,信天游的背上已经装满了炸弹,裴川骑着青鸟率先起飞,然后,那些笨拙的信天游就开始呼扇翅膀,巨大的翅膀卷起阵阵狂风,吹的地面飞沙走石。
看着信天游在地上跌跌撞撞一边跑,一边扇动翅膀,相继起飞,颇有些轰炸机离地的场景,就是有两只信天游可能负重太多,刚离地,又落下来重跑。
“小炸弹拿走了五千枚,大炸弹拿走了两百,主上,咱们的库存不多了。”冯安跟云策送走裴川之后,就翻开账本让云策看不多的那点库存。
云策觉得问题不大,狗子对裴川送来的那块水晶非常的着迷,云策问了,狗子也回答了,就是回答的让云策七窍冒烟。
“在你眼中,这是一颗宝石,在智者眼中,这里面蕴含着无上的智慧。”
“我不管智慧不智慧的,你手里的宝石是我用炸弹换来的,现在没库存了,长安送来的原料也给凑齐了,是不是应该再造一些炸弹出来?”
“炸弹也是我的,拿我的炸弹给我换宝石,跟你有啥关系?”
云策见触手上举着的水晶似乎出现了一些裂纹,就小心的提醒狗子。
“你的智慧裂开了。”
狗子倏的一下就把触手缩回龙珠,不再理睬云策了。
云氏山庄里多了一座社火庙,庙里面有一个不大的火塘,火塘里永远有火苗在燃烧。
说是庙宇,其实就是一座看起来比别的房子高一点,大一点的堂屋,很多怕冷的老人在不需要去田地,或者去荒野的时候,就会聚集到社火庙里,一边烤火,一边谈天说地,火塘里的火静静的燃烧着,老人们慢条斯理地说着事情,看着都让人觉得平和。
今天该给豆苗灌溉了,老人们就一人捏着一块木炭丢进火塘里,虔诚的跪拜,还拉长了音调,把自己的诉求告诉火塘里的火。
还没有入夜,天上就开始有雨点纷纷洒洒的落下来,等人们都入睡以后,雨势逐渐增大,待到天明的时候,乌云飘走,雨停,日出。
曹锟看完密信之后,叹息一声对老管家郑天寿道:“不是社火,胜似社火。”
郑天寿睁开眼睛道:“你怎么知晓那不是社火?”
曹锟道:“火塘里的火熄灭过两次。”
郑天寿道:“是你下手的?”
曹锟道:“是我干的,还以为会引来一场混乱,没想到,一个孩子从厨娘那里弄来火种,重新把火塘里的火点燃了,然后呢,那些人就继续过他们的平常日子,等需要雨水的时候,他们就继续祈祷,最后,雨水必定会来。”
郑天寿沉思良久,才对曹锟道:“再派人去调查一下云策的过往,这一次派一些精兵强将,如果还不成,就去问攀星楼,付出一些代价也不是不可以。”
曹锟咬着牙道:“我总以为云策留在长城以北,只能成为我们的附庸,是一支能帮助我曹氏壮大起来的力量。
老叔,我现在不这样看了。”
“你是说,他从玉桑老儿手下逃得性命这件事?”
“是啊,我很肯定,玉桑已经死在了云策手里,最重要的是刚刚拿下东泉关的赵书老儿,居然说云策为了帮助他拿下东泉关,亲自出手杀死了连城璧。
从这件事来看,云策似乎也有继续扩张的野心。”
郑天寿摆摆手道:“赵书此人臭不可闻,谁沾上他,必定没有好下场,就他从东泉关散播出来的那一套骗人的话,连坊间小儿都骗不过,东泉关如今落在他手中对我们来说不算是坏事情,等我们稳固了玉瑾关之后,老夫也该出手称量一下赵书这个武学高手的斤两了。”
曹锟又道:“我觉得我现在已经很难有脸面去见云策了。”
郑天寿笑道:“你这孩子终究还是过于善良了,勋贵间的交往,看的是利益,不是交情,只要利益捆绑的足够多,没有交情也有交情了。
惭愧这种感觉本就不该出现在你的身上。”
(本章完)
第204章 什么叫大势所趋?
第204章 什么叫大势所趋?
大汉的天下已经开始乱了。
来到井口关的商队越来越少,就能窥见一斑。
云策喜欢的婴儿豆,生大小的精米,糯小米,那种自带香的兽肉,以及能静置出霜的蜂蜜,都没有了。
不仅仅是没有了,就连替代品都没有,货物的种类也在迅速的变少中。
井口关的生意真的很好做的,只要商队带来的货物没有卖完,井口关都会以市价的三成把商队剩下的货物都给买下来。
这几乎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保障了,要知道剩下的货物有一个名字叫作尾货,以三成的市价售出,绝对是一个有利于商队的举措。
更重要的是,井口关收取的货物,最终都以黄金付账,他们几乎不怎么用商队讨厌的绿钱来支付货款。
而且,从无赖账,或者强买强卖的行为。
为了进一步的方便商队,井口关甚至不向商队征收进城税。
各种举措下去了,执行了,可惜,在一个专门贩卖衣树布的商队来过之后,井口关已经有二十天没有商队来过了。
准确的说,大汉是一个纯粹的商业国家。
因为没有大规模的种植农业,百姓依靠采集,狩猎收集物资,然后再由大量的行脚商人把物资从百姓手中收回来,运转到小城,转卖给小的商队,小的商队再次汇集到足够多的物资之后,就把物资转运到大城市。
如果大城市无法消费这么多的物资,就会有专门的商行把剩余物资囤积起来,最后交给大商队,最终由他们将这些货物运送到需要这些货物的大城市,进行二次售卖。
如果继续卖不掉,再转运给本地小商队,去下一级城市继续售卖,直到售卖干净为止。
可以这样说,大商队起的作用就是调剂有无,像血管一样将血输送到身体的每一个位置,如果,血管停止输血,那就是死路一条。
如今,井口关已经二十天没有商队过来了,这就说明一个问题,作为主动脉的大商队出问题了,没有多余的物资下沉到井口关这种五级城市。
这个问题很严重,因为长城以北的地方不产盐草,也不生长衣树这种重要的纺织资源,别的物资进不来也就罢了,没有盐草跟衣树布,对云策来说就是大问题了。
云策还没见过这里的大海,也不知道这里的大海里盐能不能吃,因为没听说过有海盐这种货物。
衣树也一样,长城以北的地域寒冷,衣树也有生长,不过,这里的衣树是取不了树皮纤维的,主要是树皮又厚又硬不说,就连磨成粉取衣树淀粉都不成,因为这里的衣树淀粉苦涩不说,还有一定的毒性。
用来造纸倒是一个很好的原材料。
以前,刘澈当井口关守将的时候,商队十几二十天不来这里是常事,主要是因为刘澈的井口关的军户都是穷鬼,没钱买他们的货物不说,有时候还偷。
现在,井口关是远近闻名的做生意的好地方,结果,商队还是有二十天不来,就不是井口关的问题,而是商队的问题。
尽管有很多的猜测,在派出去打听消息的冯安没有回来之前,众人只能等待。
还好,云策早在被玉桑追杀之前,就已经下令多收购物资了,直到今日,井口关里的物资还算充裕,至于云氏山庄那边,除过绿盐,粮食,衣服的消耗不能短缺,其余的物资消耗量很少。
粱昆统计后,告诉了云策一个一百二十天的数字,也就是说按照目前消耗物资的速度,一百二十天之后,不论是井口关,还是云氏山庄的物资都将耗尽。
一百二十天,其实算是一个比较安全的数字,按照地球上普遍粮食安全线来计算,两成的库存消费比,大约能支撑本国居民七十三天的粮食消耗,井口关,云氏山庄在不限制消费的话,能支撑一百二十天,已经很不错了。
云策是这样准备的,主要是储粮这个工作在地球上的时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云策来到这边之后,在成为一个集体首领后,这一项工作,依旧是他手头的头等大事。
冯安回来了,带回来的消息很不好。
原来商队不仅仅没有来井口关,附近的玉瑾关,虎头关,大梁关,东泉关也同样很久没有商队过来了。
玉瑾关,虎头关属于曹氏一族的地盘,他们还可以从不远处的丘壑州自己调派商队过来,至于别的关口,除过井口关,背后就没有那么财雄势大的金主可以随时召唤自家商队前来救急。
大汉人没有长期储量的习惯,尤其是城市里的人,都是现买现吃,以前太平的时间太久了,让他们误以为,粮食,物资这个东西漫山遍野都是,只要想,随时随地就能拿到。
粱昆在大致衡量了附近几座城关,以及城市的储粮状况后,果断地认为,如果,商队再不进来,不出一月,长城防线上的这些城关,将会相继出现饥荒。
冯安的脸色很难看。
“不仅仅是长城关防城池没有商队过来,紧靠着咱们这边长城的六座城池,也基本上没有商队过来了。
我在平城的时候,听一个商队掌柜说,内地的大城如今都在屯粮,屯物资,以前从丰地运送过来的物资,基本上就没有多少能抵达我们这些北地城池。
就算是有,也是杯水车薪,才进大城市,就被抢购一空。
这一次我订购了六万斤草粮,实际到手,且运回来的不到两万斤,就这样,很多买不到草粮的人,都说我能买到,纯粹是因为人家掌柜要维系跟井口关的关系才给的。
我本来还想继续深入平州,走到平城,就不能继续前进了,平城把消息封锁的很是严密,没人知道平城以南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就蹲在平城的南门,蹲守了三天,也数了运送粮秣去南边的马车,按照每日运送的粮秣数量,我大致推算出,平洲每日支应南边六万人的军粮。
也就是说,在平城以南,正在爆发一场大规模的战斗,就是不知道交战的另一方是谁。”
“是岭州的贺田跟平州的谭绶在争夺永寿河入清水河的河口,目前为止,平州暂时占据了上风。”
云策看见了曹锟,没有阻止他径直走进议事堂,起身笑着拱手道:“我这里没有粮食,这不奇怪,曹兄家大业大的怎么也看起来步履匆匆。”
拿着一柄剑的曹锟毫不客气的坐在云策旁边的蒲团上,直接道:“平州谭绶这一次是要饿死我们,所以,我跟大家伙商量了一下,准备趁着谭绶的主力被拖在永寿河口,打算一起起兵攻打平州,你意下如何?”
云策瞅瞅曹锟带来的一群人,有些是熟人,有些很陌生。
曹锟笑道:“都是各处的主将派遣来共襄盛举的使者,只要云兄答应,咱们人就算齐全了。”
云策笑道:“既然是大家的事情,云某岂有拒绝之理。”
曹锟站起来,抬抬手里的剑又道:“某家为主帅,云兄以为如何?”
云策起身拱手道:“既然是众望所归,云某身为长城边城的一份子,自然遵从,只是井口关兵少将弱,唯恐曹兄看不上啊。”
曹锟瞅着云策道:“正有借助之处。”
说罢,就让人取来一张堪舆图钉在木板上,他手指着距离井口关最近的项城对云策道:“三日,能否拿下此城?”
云策看过曹锟指引的地方,叹口气道:“以五百兵马劫夺屯兵六千且城高池深的项城,曹兄还真是看得起我。”
曹锟冷着脸道:“项城城主燕飞一向自视甚高,总是以北地第一猛将自居,项城虽然是坚城一座,如果云兄率领兵马前去,他必定会出城迎战。
而野战恰恰是云兄所部的强盛之处,如果云兄能够阵斩燕飞,项城必定会军心大乱,为云兄一鼓而下。”
云策惊诧的道:“要是他不出来呢?”
曹锟哈哈大笑道:“如果他不出来,云兄就守着项城,不让他离开项城就好,待我等收拾了附近五座城关,再合兵一处,拿下项城。”
见云策不出声了,曹锟又道:“不除掉平州谭绶,商道物资抵达不到长城一线,我等只有死路一条。
云兄为何还要沉吟不语?”
“五百骑兵,还要镇守井口关,云氏剩余人等,全是老弱妇孺,一旦这五百骑兵离开,井口关就再无城防可言。
但凡有敌人入侵,四万妇孺就只有引颈就戮的份,云某不敢赌。”
曹锟道:“本帅可以借兵五百,镇守井口关。”
云策摇头道:“不如大帅借兵五百,随某家兵发项城,云某不才,愿意为大帅前驱。”
曹锟瞅着云策道:“也好!明日午时,你要的五百人马就会到位,届时,还请云兄莫要再生出别的纠缠出来,致使贻误军机。”
云策拱手道:“末将必定恭候五百骑兵到来,也必定会在第一时间奔赴项城。”
云策送曹锟离开云氏山庄的时候,曹锟瞅着在原野中忙碌的人,低声对云策道:“此地平坦,适宜耕种,却无城防,要小心啊。”
(本章完)
第205章 乱世就要把钱投资在人身上
第205章 乱世就要把钱投资在人身上
不管云策愿意不愿意,在大势面前,他都没有拒绝的余地。
商道被封锁,对长城沿线的所有城关都是关乎生死存亡的一件事,就目前局势来看,除过发动战争诛杀谭绶,几乎再无其它解决办法。
曹氏在长城防线中,实力最强,军队最多,粮秣也最充足,他自封为众人的盟主,理所当然。
拿到盟主的位置之后,再号令云策这个受害者,也自然是理所当然。
不管是井口关,还是云氏山庄,都不可能脱离北地这个大环境独自生存,被人家利用共同的利益驱使,也算是理所当然。
这就是占有大势的好处,也是曹氏老管家郑天寿努力在长城沿线抢先占据优势的原因所在。
东汉末年的时候,袁绍也用过这一手,就是不知道曹锟这一次会把一次会盟弄成什么样子。
“除过曹锟,应该没人知道永寿河口的战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也没人知道平州谭绶跟岭州贺田是不是真的在打仗。
很多时候,两个大势力打仗,打着,打着,人们惊奇的发现,他们两个没受多少损失,倒是他们周边的小势力被杀的一个不剩。
这种事不常见,也不罕见,因此,主上,我们一定要先打探清楚贺田跟谭绶之间到底是个什么状况,还要弄明白曹锟有没有跟这两人有勾结。”
冯安把话说完,就转头看向张敏。
张敏道:“攀星楼应该有这两人早期的记录,我去信给吴彤,问问就知道了。”
冯安又道:“勋贵们的交往动辄以百年来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切割开来,看以前的记录,很可能比看最新的还有参考价值。”
秦术见冯安建议完毕,就对云策道:“将军一人犯险不可取,不如带上末将,到时候也好有个帮手。”
何清芳也跟着道:“曹锟居心不良。”
云策摇头道:“还是我一个人带着曹锟的五百骑兵去项城吧,你们去了,在那种环境之下,我不好施展。”
何清芳不解的道:“施展什么?”
云策冷笑一声道:“事情不对,就把他们全部杀光,我的事情不用你们操心,你们把庄子里的四万多妇孺看好比啥都好。
前十年,我们随波逐流,接下来的十年才是我们展露头角的时候,这是我们既定好的发展攻略。”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一只疲惫的信鸟落在云策窗前,张敏被信鸟的叫声惊醒,也不穿衣,就打开窗户,才要伸手去抓信鸟,窗户就被娥姬粗暴的给关上了。
“开窗户,不穿衣,你浪给谁看呢?”
张敏看看早就穿好衣裳的娥姬娇笑道:“替你郎君亏得慌?”
说罢,推开娥姬,打开窗户,探出无限美好的上半身,在安姬一众丫鬟惊恐的目光中把信鸟抓回去了。
不理睬娥姬把她的后背拍的啪啪作响,从信鸟腿部拿出一个金属管子,看了一遍,就对还在睡觉的云策道:“谭绶跟贺田真的打起来了,且下手很是凶狠,谭绶在永寿河口派遣大将燕飞突袭了岭州的飞象城,打了贺田一个措手不及,如今飞象城已经落入谭绶之手。
还有,贺田向丘壑州的曹朗求救,并且答应,一旦击败谭绶,他只要南边的两座城池,其余的全部归曹朗所有,哦,曹朗就是曹锟他爹,”
云策伸一个懒腰,顺势揽着张敏纤细的腰肢回到了毯子里,娥姬站在床前恼怒地看着两人在毯子下面打闹,挥拳胡乱砸两人几下,就掀开毯子,瞅着两个光溜溜的的人吼叫道:“干正事了。”
张敏伸出大长腿在娥姬的肚子上点两下道:“我是小妾,服侍丈夫才是正事,你说是不是啊郎君?”
以前,小妾二字是娥姬拿捏张敏的法宝,只要说小妾二字,张敏必定会发狂,现如今换过来了,小妾二字成了张敏拿捏娥姬的命门。
眼看娥姬抱来狗崽子要吞掉她,张敏,云策匆匆起床,召集云氏的家臣们继续商议事情。
“如果我们能够拿下项城,项城与井口关就可连成一片,我们甚至可以在距离项城最近的长城处挖开一段,再修建一座城关,到时候,如果鬼方人来犯,情况最糟糕的情况下,我们就把百姓迁徙到项城。
如果长城以南有大规模的战乱发生,我们也能把项城的百姓迁徙到长城以北,这样做虽然与大势无补,但是,能做到在小范围内的闪转腾挪,可以极大的增加我们生存的机会。”
云策知道冯安最近一直在看《孙子兵法》,没想到人家还真的看出来了一点门道,至少,就这份眼光,云策都不如人家。
“私自毁坏长城,乃是大罪。”粱昆不太同意冯安的胡作非为。
“如今朝廷虽然势弱,却依旧占据着大义名声,更何况,祖火还在长安,天下人就不得不敬重朝廷三分。
毁坏长城不仅仅是朝廷不容,就连百姓也不答应,我们如果拆毁长城,私开关口,恐怕好处没拿到,自己先成了众矢之的。”
张敏道:“可以秘密进行。”
何清芳挥挥衣袖道:“做了就是做了,瞒不住,很多看似瞒过去的事情,事后证明,只是人家因为各种原因,暂时不愿意拆穿罢了,一旦有了拆穿的必要,人家会在最短的时间里,让我们身败名裂。”
冯安双手下压一下,等众人都看向他,就见他从矮几底下拿出一个做工精巧的模型。
“这就是某家今日主要向主上提出的建议,修建金锁关。”
云策看一下冯安拿出来的模型道:“谁帮你做的?”
冯安道:“火燎”。
云策又道:“你手头目前有多少火族人士?”
冯安道:“两百七十七人,其中两百人精通凿地,穿山之术。”
张敏惊讶的道:‘火族人不是以冶铁为生吗?’
粱昆笑着给张敏解释道:“夫人怎么就忘记了长安的那几座吊桥了?火族人所擅长的不仅仅是冶铁,还有凿山取矿,以及机关消息之学,只是世人最看重的是冶铁罢了。
主上,如果金锁关是一座地下之城,某家没有意见。”
准确的说,金锁关其实就是一座存在于长城底下的一座城池,这座城池以一个天然洞穴为开凿主体,沿着这条洞穴向内延申的裂隙一路开凿,最终挖通长城脚下的山脉,达到里外交通的目的。
看冯安拿来的模型就知道,金锁关的最重要的职责在于存储,在于躲灾,一座天然山洞,被火族人几乎把每一处可用的地方都安排的井井有条。
屯兵区,居住区,仓库区,以及勾连长城内外的快速道路,只要看一眼模型,就能了解的清清楚楚。
是一个非常好的计划。
云策取过这个精致的模型,随手递给早就眼馋不已的娥姬,然后对冯安道:“火燎现在相信你吗?”
冯安笑道:“我与火燎相交莫逆,只要主上助他击杀火明公,他也必定忠诚于主上。”
云策起身道:“那就把握好,不要半途而废,生出不好的事情来,同时,就把修建金锁关的事情交付火燎,你在一旁协助。
所需,所用,优先供给。
最后,告诉火燎,如果他能把金锁关修建好,火明公的人头就是金锁关建成之日我给他的贺礼。”
冯安笑着施礼道:“火燎若是听到主上承诺,应该会感激涕零。”
云策又对张敏道:“封锁有关金锁关的所有消息。”
张敏闻言,喜滋滋的领命,有云策这句话,以后,她就是掌握云氏一族密谍的首脑,算是真正的大权在握。
张敏打算从那些半大的孩子中挑选人手,她觉得这些孩子的忠诚几乎不用审查,不出三五年,她手里必定会有一支很不错的谍报队伍。
冯安挑选协助火族开凿山洞的人手也是那些半大的孩子,在云氏,孩子的数量太多了,几乎占据了现有人口的一半。
主上来长城以北的时候,对那些孩子的重视程度曾经让一众管事们无法理解,更不明白,主上在自己都吃不饱的情况下,还在疯狂的吸纳那些孤儿。
现在全明白了,一个十岁的孩子,只要投入个三五年,就能自己养活自己了,再教育个三五年,就是云氏最根本的班底,这种忠诚,不是钱粮能买来的。
这些半大的孩子跟着火族人开凿金锁关,一旦金锁关开凿完毕了,这些孩子也基本上掌握了凿山的技巧,可以有效的压制住火族人心中不好的心思。
“投资什么,都不如投资人,尤其是投资在那些无助的小孩子身上,你将来一定会十倍,百倍的收回投资不说,收益还几乎是永久的。
你不用羡慕张敏现在可以办大事,实际上,你只要把云氏的这些孩子给我养育成人,不虐待他们,不苛刻的对待他们,时不时的关心一下他们的衣食住行,严厉的督促他们学习,等这些孩子长大以后,张敏手握的那点权力算个屁啊。”
即便是跟张敏正在情浓的时候,云策还是分的很清楚。
那些话可以跟秦术,何清芳说,那些话可以跟冯安,粱昆说,那些话可以告诉张敏,那些话只能让娥姬一个人知道,这里面的学问很大。
(本章完)
第206章 杀神还是魔神?
第206章 杀神还是魔神?
云策活动一下脖子,他的颈骨就发出一连串咔嚓咔嚓的响声,像是一架生锈的机器正在慢慢的苏醒。
残暴的枣红马抬起后腿,就把一头比它还要粗壮的雷烟兽的尸体踢开。
这具雷烟兽尸体本就是它自己制造的,只因为,这匹雷烟兽很没有眼色的走在了它的前面,然后,它就追上去张大了嘴巴,一口咬在那匹雷烟兽的脖子上……
骑坐在那匹雷烟兽背上的是一个叫作曹慧的骑兵统领,尽管曹锟已经嘱咐过他要小心对待云策,他没有往心里去,依旧认为云策是他们曹氏这次招来的打手。
他的坐骑雷烟兽死了,曹慧自然也活不成了,不是他跟雷烟兽有什么密约,那种密约是单方面针对雷烟兽的,他所以死掉,是因为云策出手了,如果他没有抽刀砍枣红马的话可能还不会死,出手了,就被云策用马槊捅穿了咽喉,也成了一具尸体。
队伍末尾处的两个骑兵,拨转马头就跑,枣红马飞快地追上去,那两个骑兵也死了。
一路上云策的话很少,光是杀逃兵这种事情,他就干了四回,杀了六个人。
每一次杀了人,他都会把逃兵的脑袋带回来给这群人看,一时间让这五百骑兵心头大恨,纷纷把手按在兵刃上,只要有一个带头的,他们就会对云策群起而攻之。
“不要冲动,他就是在逼迫我们动手。”一个精明的百人将看到云策眼中满是戏谑之意,立刻出手阻拦部下。
见骑兵队伍慢慢的安静下来了,云策瞅着为首的几个百人将道:“杀死燕飞,拿下项城,是我对曹锟的承诺,我没有心情,也没有时间去管理你们,所以,你们最好把自己管理好。
我喜欢作战勇猛的战士,讨厌胆怯的人,在战场上,勇猛的人会得到我的饿庇佑,胆小鬼注定会死在乱军之中。
所以,你们能否拿到军功回去享受荣华富贵,还是被人装在口袋里被人拖回去,都看你们的选择。”
一个百人将抱拳道:“将军有所不知,这燕飞前些日子夺取了飞象城,亲手斩杀了岭州两员千人将,听说,几乎是瞬间斩杀,将军勇猛,我等也有所耳闻,就是不知道,将军在面对燕飞的时候,是否还能如同方才,杀自己人时那般快捷?”
云策笑道:“燕飞交给我,你们跟在我后面,有没有冲阵的胆子?”
为首的百人将道:“只要将军冲锋在前,回头,必定会看到我等。”
“好,寒暄到此为止,我们即刻快速行军,明日清晨邀战燕飞。”
百人将应诺一声,就先行一步,率领五百骑兵浩浩荡荡的向项城杀了过来。
“你这一次怎么如此的残暴,那些人之所以跑,是为了回去报信,你怎么就把人家给杀了?”
狗子对云策刚才干的事情看的清楚,就是不明白这么干的动机所在。
“我有什么?”云策语气森然。
“你有一枚加强过的龙珠,一朵社火,一个强大的人工智能,一张看不懂的星图,龙珠里还有五十颗大炸弹,骑着一匹比魔兽还要恐怖的马,一身皮肉刀枪不入,左臂还能随时变换成坚不可摧的龙爪,你还有一个粘人精老婆,一个屁股会发光的小妾。”
“还有呢?”
“别搞笑了,除了这些你还有啥?
哦,你说那五百骑兵,四万多妇孺,几个连及格线都没到的谋士,几个连千人将都打不过的武士?
这些东西对你来说都是负资产,不是资产。”
云策道:“要想保住这些负资产,我该怎么运营?”
狗子笑道:“尽量的拉长,拉高你的长项,让你的长项形成的阴影遮蔽住那些负资产,让所有人都只看到你的长项,忽略你的负资产,让你的长项形成足够的威慑力,不敢谋算你的负资产,直到你的负资产变成真正的资产为止。”
“我真正的长项在哪里?”
“你的武力,现在,就连我都不得不承认你的武力真的很厉害,只要不遇到玉桑那种怪物,这世间你应该可以横行。
哦,明白了,你受不了曹锟他们没完没了的算计,准备利用接下来的战争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睚眦必报的杀神?
让别人不敢再谋算你,欺负你?
如果这样的话,我觉得魔神应该更好,自古以来杀神的下场都不好,像白起,冉闵都没有好下场,倒是有魔神之名的人有好几个都活得挺好的。
不过呢,你想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制造出几个震撼性的大场面出来,手撕鬼子这种场面都只能垫底,抓住敌人咬断喉咙喝生血,掀开天灵盖吃脑浆,必须把自己弄得不像人才可以。
这样,别人再谋算你的负资产的时候,就会好好的想想为了那点资产,到底值不值得付出得罪你的代价。”
“喝血,吃肉就算了,到时候生撕几个敌人吧。”
“其实我可以帮你吸血,吸取他们的内息精华,到时候接触你人都变成干尸,飞灰啥的一定非常的具有震撼力。”
狗子这是在说反话呢,要是把狗子会吸血,会吸取武士内息精华的事情暴露出来,云策别说在长城以北立足了,转瞬间就能变成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
即便是跑到鬼方也是一个下场,毕竟,不论是汉人还是鬼方都承认自己是人,数千年来的争斗不过是为了谁是蛮夷,谁是正朔。
“算了,到时候随机应变吧,这一次曹锟算是给我挖了一个大坑,燕飞本就是谭绶派来稳定后方的大将。
他不指望我杀死燕飞,只希望我们拖住燕飞,从他给我的五百骑兵来看,就是送过来当炮灰的,就算我最后战败,曹锟带着其余的人,早就吃的沟满壕平的,只有我一个人躲在角落啃咸菜。”
五百骑兵去攻打一座有城墙,有护城河,里面还有猛将跟六千兵马的城池,明显是不成的,就因为曹锟一句非常人成非常事,云策就来了。
来到项城城下,云策就发现那个燕飞真的没把他当一回事,骑兵匆匆赶来,都看到洞开的城门了,守城的兵卒才开始慢慢吞吞的关闭城门,等云策快马靠近,人家护城河上的吊桥刚刚拉起来。
再靠近,城头就有羽箭落下来,云策不得不带队后撤。
没有第一时间交战,燕飞明显不是一个鲁莽之辈,从拉起吊桥的时机来看,人家也在试图激怒云策下马攻城。
守城的人放弃城防跟人野战,这样的守城将领明显就是白痴,进攻的人只带着骑兵,最后下马徒步攻城,这样的将领毫无疑问该杀。
问题出在具体事情,具体考量上,现在,守城的兵马比攻城的兵马多出来十几倍,那么,守城的将军再出城作战就能被理解了。
曹锟这一手利用少数兵马让兵力雄厚的项城待在原地动弹不得,眼睁睁的看着他攻略别的虚弱的城池。
他什么都考虑到了,就是没考虑云策能不能抗住燕飞的强大攻击。
从这个角度来看,曹锟对云策的针对性非常的强。
五百骑兵从东城门,跑到南城门,再到西门,北门,统统走了一圈之后,项城里的人都知道外边来了一支骑兵,准备攻打项城了。
既然燕飞很谨慎的不出来,云策就只能执行曹锟的第二个计划,围城。
夜晚,云策的人马宿营在东门外,因为只有五百人,没能力立寨,只能加强哨探,骑兵宿营很麻烦,主要是战马需要得到彻底的放松,解开鞍鞯,放开笼头,让它们进食饮水,休憩。
想要短时间把一支放松的骑兵队伍武装成一支可以作战的骑兵,至少需要一炷香的时间。
云策很聪明的将营地安置在距离项城十五里以外的地方,这样的话当敌人离开城池的时候,守在城外的斥候就会第一时间发出警讯,骑兵们还有足够的装备时间,等敌人到来,正好可以作战了。
事情安排的挺周到的,就是燕飞这个人不肯按照云策计划的走,天黑以后,两千骑兵偷偷的从距离云策营地最远的北门,趁着云遮月的功夫,迅速的隐入原野中了。
燕飞不在队伍中,他亲自送自己的副将周城离开城池,就回去睡觉了。
其实,白日的时候,副将就已经请战多次了,燕飞没有同意,他不是担心自己的人马打不过这支骑兵,而是担心不能将这支骑兵一鼓成擒。
两千对五百,优势在我。
骑兵很少在黑夜发起攻击,即便是满月当空,一个成熟的将军也很少使用骑兵,因为月影会给大地制造出很多明暗虚影,一旦战马一步踏错,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云策在百人将的注视下,慢条斯理地套上甲胄,还从怀里掏出一颗煮熟的婴儿豆放进枣红马的嘴巴里。
一边抚摸着枣红马的脑袋,一边对站在身后的骑兵们道:“我们建功立业的时间到了。”
(本章完)
第207章 男人的杀戮场
第207章 男人的杀戮场
没人回应云策激情洋溢的喊话。
他们非常的紧张,来的敌人太多了,远超他们的预料。
原本,还想着将军有先见之明,提前带着他们藏进树林里,准备给敌人一个突袭。
现在看,还突袭什么啊。
项城的角马骑兵人影绰绰,却寂静无声,马蹄上绑着厚厚的衣树布,他们是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的,不仅仅马蹄上绑着衣树布,他们的武器也同样被布帛包裹着,以至于清冷的月光照在上面,都不见半点寒光。
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人,进入树林后就下马,以两百人为一队,分成六队,相互间距一箭之地,缓缓的包围过来,在他们身后的阴暗处,八百骑兵伫立在夜空下,静静的等待着林子里的敌人。
云策想要突袭的计划明显不可能了,六支队伍看似松散,中间还留出空地,不论是云策,还是曹氏几个作战经验丰富的百人将,都没有选择在这个时候利用空挡杀出去。
因为,空挡处才是最恐怖的杀招,只要云策敢走,迎接他的将是来自两侧敌军的箭雨,而交错的箭雨杀伤力最大。
云策抽出马刀,今天他准备用这把刀来让大汉所有人重新认识他一下。
刀柄很贴手,刚好可以安置好他的手,这应该是云临川特意为他打造的一柄重心在后的马刀。
重心在后的马刀很适合防守。
看样子,云临川这个冲锋了一辈子的人,似乎并不情愿让他去冲锋。
可是,今天,云策不想冲锋都不成了。
不知为何,在激烈的战斗即将开始的时候,云策忽然想起云临川曾经说过的话。
“男人的本性就是好斗且残忍的,这跟男人的修养,学识没有关系,我见过文质彬彬的教授,用刺刀捅死了三个日寇,虽然他也被人家捅了两个洞,可就是这样,他笑的开心极了,还告诉我,这是他平生最痛快的时候。
男人的天职就是抢夺与劫掠,这不是说我们天生就是坏人,而是男人的血脉传承到你这里的时候,你的血管里就流淌着暴虐基因。
因为,你的祖先,就是用自己的暴虐与残毒,才会让他的血脉从远古流传下来,至于,那些仁爱,慈悲的人,早就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死去了。
总体上,人只会变得越来越坏,而不是越来越好,因为传承美德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传承那些不好的东西,往往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痛苦战胜不了快乐,这是必然的一个结论。
每一个男人的一生中,都应该参与一场生死决战的,因为,不到绝望的战场,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勇敢的,还是懦弱的。”
云策不知道这些话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从脑子里冒出来,或许是前段时间自己被社火灼烧之后,苏醒了很多的记忆。
他提着马刀从隐蔽的草丛里站了起来,这里是树林,不方便骑马,枣红马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不过,不要紧,只要自己需要,枣红马会自己跑来的。
“将军,我们如何杀敌?”瞅着渐渐围拢过来的敌军,百人将的声音有些颤抖。
云策笑道:“人到了战场,杀就是了。”
然后,那个百人将就看到云策提着一柄细长的刀子,踩着地上斑驳的月光,迎着敌人走了过去。
项城军队没找到云策军队的斥候,就知晓自己的突袭计划也被人家看破了。
为首的副将一声令下,几个背着火笼的军士撤掉包着火笼的牛皮,弓箭手们用火笼点燃火箭,张弓搭箭就朝树林射了过去。
密集的火箭才升空,云策就出现了一个百人将的面前,顶着身后火红色的背景,不给百人将反应的时间,云策的马刀轻柔的切开了百人将的咽喉。
等百人将丢弃武器,捂着咽喉绝望的倒地的时候,更多的敌军踩着枯枝败叶向云策冲锋过来。
马刀并不适合大规模作战,尤其不适合军中作战,大家身上都披着战甲,这个时候用铁骨朵,狼牙棒,或者流星锤才是最好的作战方式。
今晚,云策还是打算用马刀,因为被马刀杀死的敌人,模样没有那么难看,不像那些被流星锤砸过的尸体,有时候很难分清谁是谁。
在鬼王山的时候,云策就用流星锤,一来,这东西的杀伤范围比较大,第二,云策的武功还不成熟,需要把力量的优势发挥到最大。
现在不同了,云策比较喜欢用马刀,这东西轻灵方便不说,还非常的锋利,几乎不用什么力气就能从甲胄的薄弱处,照顾不到的地方,将敌人的身体切开。
马刀的刀锋真的很锋利,切割人体如切豆腐,云策在用刀的时候,还有余力特意避开会伤到刀锋的骨头啥的,这让刀锋划开肉体发出的轻微兹拉声,在树林中密集的响起。
云策自从踏出林子开始,就一直在前进,每踏出一步,地上就多一具尸体,他们的尸体非常的完整,就是裂开的口子很大,有些口子大到让人很难将这个伤口跟人联系起来,一般情况下,这种伤口只会出现在屠夫的肉案上。
明明身着重甲,人看起看来很是笨拙,可就是这样一具被甲胄包裹的身体,却给人一种在风里飘的感觉,一柄重锤砸在甲胄上,挥舞锤子的武士却感受不到砸人的快乐,这一锤子更像是砸在一片落叶上,只能把落叶推出去,而不能砸伤。
马刀避开武士的肩甲正面,甚至有些调皮的在肩甲缝隙里跳一下就切开了肩甲下的牛皮绳子,然后继续突进,直到割断了武士的咽喉为止。
战场上总有很多的力量可以借用的,比如长矛捅的力道,长刀砍的力道,铁锤砸的力道,自从被社火煅烧之后,云策发现他对力量有了新的认知。
那些来伤害自己的力量,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的动能,只要稍微改变一下这些动能的方向,他们就会变成保护自己的力量。
力量本无好坏。
一柄长矛从身后刺过来,正中云策的后心,长矛想要进一步刺穿云策的甲胄,长矛手却发现自己的力量似乎永远只能作用在铠甲的表面上,发出的多余力量会推着敌人继续前进,且在前进的道路上,敌人手里的细长马刀,并不会停下,他奋力向前推进五步,他的五个同伴就死在了那柄马刀之下。
云策沉浸在战斗中不可自拔,甚至有些忘我,随着战斗进入了白热化,他对力量的掌控似乎更加的纯熟了。
如何化解两股相反的力量呢?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相互抵消,如果不能抵消,那么,就必须看清楚那道力量在前,那道力量在后,先前再后的处理方式算不得好,应该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云策一时间想不到。
云策瞅着前后两具尸体,来不及思考,就迎上了来自三方的连环攻击。
战斗从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都找不到占对方便宜的机会,硬碰硬就成了唯一的选择,云策杀敌杀的非常忘我。
他即便是已经带着一些人杀出了重围,见包围圈里还有一些曹氏骑兵在挣扎,他就毫不犹豫地转身再杀回去。
每次杀进重围,他都能把几个伤痕累累的曹氏骑兵带出来。
苟活的百人将见云策的甲胄早就被血浸透了,整个人就像是从血池里捞出来的一般,眼看,云策又要杀进重围,就对云策道:“将军,退吧,剩下的不用拯救了,您已经对得起他们了。”
云策只是冷冷的看一眼曹氏百人将,就再一次挥刀杀进了项城军队的包围圈。
或许是受到了云策的鼓舞,百人将呐喊一声,就跟着云策重新杀进敌群,那些被云策拯救出来的曹氏骑兵,也哭喊着跟着云策杀进项城敌群。
云策一直都在很努力的救人,可惜,他拯救出来的友军越来越少,想要拯救,难度也越来越大,即便是如此,云策依旧义无反顾的来回冲杀,且如同一架不知疲倦的杀戮机器。
云策第五次将那个百人将从乱军中提出来的时候,百人将绝望的看着云策道:“将军,你到底要干啥?”
云策张开嘴巴,露出染血的白牙笑道:“自然是杀光敌人。”
说完,就把百人将丢在伤兵堆里,自己嚎叫一声,再一次杀进了战团。
这一次,百人将没有跟随,他无力的倒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皎洁的明月,喃喃自语道:“疯子,疯子。”
副将周城发现自己的部下一直都在跟人进行激烈的战斗,这种程度的战斗刚开始还有情可原,战事进行了半个时辰之后,战斗的烈度不减不说,反而更加的激烈了。
树林里到处都是自己部下的惨叫声,放眼望去,遍地的尸骸,却以自己人为多。
原本,两千精锐面对五百人,还轮不到他这个主将出马,两个千人将带人就足够覆灭这支队伍了。
现在,副将周城打算亲自去战场走一遭,看看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本章完)
不用等了,来了二十三个网络作家
不用等了,来了二十三个网络作家
如题,
今天有甘肃各地共二十三客人来,我以为时间够,结果不够。
(本章完)
第208章 男人的成功不可追究过程
第208章 男人的成功不可追究过程
云策刚刚用马刀切开一个百人将的咽喉,提着这家伙破损的脖子让狗子方便收取内息精华的时候,周城带着五十个亲随正好踏进这个刚刚结束的斗场。
他看见一个血人正在吸血。
大怒之下,手里的链子锤就带着尖锐的呼啸直奔血人的后脑,似乎吸血的过程被打断,那个血人极为恼怒地转过身,张开嘴巴无声的怒吼一下,被血染红的牙齿在月光下显得极为醒目。
链子锤落在了对方张开的左手中,周城用力一抖,想要收回链子锤,却发现链子锤像是长在对方手中一样,岿然不动。
云策用力捏一捏,很想把这东西捏碎,只有这场做,才能带给对方最强烈的震撼,可惜,链子锤捏不碎,还把他的手指弄得生疼。
于是,他就把链子锤丢回去,眼看就要砸到周城了,这家伙却已经提前抖动铁链子,让链子锤改变了方向,在一棵树上弹一下,又一次砸向云策。
云策觉得很有趣,这家伙对力的理解跟掌握也到了一定的层次,再一次抓住锤头之后,云策就在锤头上施加了一个旋转的力道,链子锤旋转着,扭动着铁链子再一次砸向周城。
周城还想通过铁链控制锤子,铁链子却受不住两股同时施加在它身上的力道,猛然崩开,断作六截带着刺耳的尖啸飞向四方。
云策抬脚来到周城不远处,从地上捡起那颗掉地的锤头,看着周城道:“燕飞怎么没来?”
“对付尔等虫豸还不用将军出马。”
云策叹息一声道:“没有早早闯出一番名头,以至于被无名之辈小觑,是某家的错,不过,襄城一战后,天下英雄应该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话音落地,云策就风一般的扑向周城,周城果断地丢弃了剩下的那颗流星锤,抬手从身畔取过马槊,径直刺向云策。
意料中的碰撞没有发生,云策并没有针对他,而是在半途转向扑向最左边的一个骑兵,马刀的光芒在月光下闪烁一下,那个骑兵的脖子上就出现了一道血线,云策轻笑一声,脚尖在大角马的背上踩一下,就扑向旁边的骑兵。
可能是太用力地原因,那匹大角马来不及哀鸣就倒在了地上,云策避开骑兵的刺来地长刀,来到了他的马背上,手里的马刀在他脖子上转一圈,取下他的人头,同时,单脚发力接连踢在马背上的短矛上,四杆用来投掷的短矛离开背囊,向其余骑兵攒射,骑兵们仓促之下,只好离鞍落马。
眨眼间,云策就杀了两人,还用几柄短矛将周城齐整的队伍打散,周城顾不得军阵,大吼一声,跨下的雷烟兽就撞开两匹没有了骑士的大角马,马槊再一次向云策劈斩下来。
云策没有硬接,避开周城的马槊,继续追杀阵型散乱的骑兵,眼看为数不多的亲卫再次被云策斩杀三人,周城大叫道:“散开。”
云策趁乱再杀两人,就遗憾的发现,那些骑兵们跑的远远的,战场上只剩下他跟周城。
“你是何人?”周城凝神问道。
“不再叫我虫豸了?先不回答你,等你对我印象再深刻一点的时候,再告诉你。”
羞刀难以入鞘的周城连人带马撞过来,云策高高的跳起,马上,就有十余枝羽箭攒射过来,挥刀将羽箭一一斩落,周城的马槊就已经捅到云策的胸前。
云策左手抓住马槊,借助周城的力气再一次高高的跃起,一柄短矛就裹挟着风声刺中云策的左臂,短矛未能穿透左臂,暴怒的云策舍弃了周城,落地后,快走几步,在乱军中左右劈杀,直到寻到那个拿短矛偷袭他的骑兵,扯住他的一条腿,将他从马背上扯下来,面对冲过来的周城,双臂用力,就听哧啦一声响,那个偷袭他的骑兵就被他抓着双腿从中撕开。
从中撕开的描述不太准确,因为被撕到腰部的时候,因为身体结构的原因,一条腿连着半个腰身就跟身体脱离了,并没有做到把人撕成两半这种事情,《隋唐演义》中李元霸干的事情,应该是小说家之言,不足信。
云策酷毒的行径,即便是杀人如麻的周城,也看的心头发颤,再也不敢托大,挥挥手,剩余的护卫们,就一拥而上。
战事又回归到了初始状态,云策在树林中前后左右,上上下下的乱蹿,周城等人骑着马在这片林木稀疏的树林里围追堵截。
又过了半个小时,周城看着遍地的护卫尸骸心生退意。
就在此时,项城剩余兵马终于找到了被云策藏起来的部下,这一次他们没有杀那些伤痕累累的曹氏骑兵,而是把他们统统绑起来,送到周城与云策所在的战场上。
早就怒不可遏的周城挥刀砍死一个俘虏,转头看着云策道:“投降,否则全杀了。”
云策忍着笑,飞快地抓住一个项城骑兵,用马刀环切下他的人头丢在周城面前道:“说什么傻话呢。”
眼看要被拖出来砍头的曹氏百人将高声道:“云将军,此战我们已然大胜,不如就此罢手如何?”
云策笑吟吟地从树后伸出头对周城道:“你承认我的胜利吗?”
周城脸色铁青的看着身边不足三百人的队伍,咬着牙道:“今日,你我不死不休。”
曹氏百人将眼看要谈崩,连忙道:“云将军,我等若是全军覆没与此,将军如何向我家公子交代。”
云策叹口气道:“那是你家公子借给我的兵马太少了,你也看到了,如果,你家公子愿意多给我五百兵,这场仗我们就可全歼这些人。
放心,等你们死后,我会告诉你家公子,你们都是力战而亡,且个个英勇无匹。”
说罢,云策的身影再一次从大树后面消失,下一刻,他从树顶跳跃而下,马刀直取周城的头颅。
周城用马槊格挡,却没有听到熟悉的兵刃撞击的声音,一个翻滚从雷烟兽背上滚落,下一刻,一道灿烂的刀光从他的马背上砍过,惊魂未定的周城将马槊挥舞成一片光影,倒在地上的身体,却不断地向后蠕动,觉得脱离了云策的攻击范围,才猛地跳起站稳。
眼睛四处寻找云策的身影,赫然发现先人在六丈开外的地方,陡然想起自己刚才的狼狈举动,被部下们看的清清楚楚,周城第一次心生退意,也第一次觉察到,云策,不是他能对付得了的人。
身为将军,最优秀的不是武功有多高强,而是能在恰当的时刻做出准确的决断,眼看云策没有马,周城第一时间跳上自己的雷烟兽朝部下喊一声道:“走!”
说完就拨转马头,第一个朝树林外边飞奔而去。
其余兵马也早就被云策杀的胆寒,见将军跑了,他们也纷纷转身就跑,没马的跳上同伴的战马也跑了,很是训练有素。
敌人没来及的杀的曹氏骑兵们长长的松一口气,不管怎么说,这地狱一般的折磨,终于结束了。
直到他们看到自家将军那匹诡异的雷烟兽,鬼头鬼脑的出现在将军身边,那个曹氏百人将第一时间就知道,这场战斗远没有结束。
枣红马的奔行轨迹很是奇怪,它没有紧紧的跟着那群逃跑的骑兵们追杀,而是跟食肉猛兽一样,突然从旁边冲出来,云策就是它的爪牙,杀掉能够触及的骑兵后,就再一次钻进高大的草丛,或者稀疏的树林里。
然后,在骑兵们最惊恐的时候,又从一个出其不意的方向出现,让云策用马槊,马刀,短矛,甚至还有链子锤按照敌人的数量,分布区域的不同尽情的拿来杀敌。
对于抢先一步跑路的周城,枣红马一点都不在乎,从战场到项城,足足有四十里,这么长的距离,足够它跟云策两个杀光骑兵,最后赶在周城进入城门前拦住他。
周城趴伏在雷烟兽的背上狂奔,背后隐约传来的惨呼,让他只想跑的更快一些,身为将军,一旦下了决断,就一定要贯彻到底。
被社火折腾过的枣红马,云策觉得这个家伙现在不应该被称之为一匹马了,如果,不是因为它现在还是一匹马的形态,云策都想叫它一声兄弟了。
别人骑马还要操控马,他骑马不用,很多时候都是枣红马带着他四处杀敌,就连那些半途跳下战马,藏在草丛里的敌人,它都能顺路一蹄子踩踏的肠穿肚烂。
周城到底还是被枣红马在他看到项城的时候拦住了……
过了很久,一匹雷烟兽才驮着周城出现在城门前,被守城的军士小心的迎接进了项城。
云策躺在一片草地上回气。
狗子赞叹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好精纯的千人将内息精华,比玉竹那个冒牌货强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啊。”
“有什么差别?”
“告诉你吧,应该跟社火有关,我在搜检周城内息的时候,发现了社火的痕迹,这个家伙的内息应该也曾经被社火提纯过,不过,提纯的不干脆,也不彻底。
云策你要小心了,看来,这个世界上知晓社火可以助人内息进化的人可不止你一个人,毕竟,人家跟社火共存了数千年,你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是太片面了。”
(本章完)
第209章 第一一章:人心什么的最脏了
第209章 第一〇一章:人心什么的最脏了
战场上的缴获很多,尤其是将近两千匹大角马,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死人身上的甲胄云策有些看不上,可是,拿去卖钱也不错。
在枣红马的逼迫下,侥幸活下来的六十七个伤兵,不得不出手帮助枣红马从死人身上卸甲,还把他们丢弃的武器也收集起来。
当枣红马见地上还有尸体的甲胄没有被剥离,就愤怒的喘着粗气,曹氏百人将哀告道:“这是我们自己人。”
枣红马眼睛里的自己人不多,这些死掉的曹氏骑兵绝对不算是自己人。
在枣红马铁锤般的马蹄威胁下,曹氏一众伤兵还是听话的把所有尸体都给清理了一遍,最后还把甲胄武器背负在大角马的背上,目送枣红马押送着大量角马离开项城回了井口关。
他们也想回去,可惜,云策不允许,他们还要继续攻打项城。
周城回到项城的时候,还没有死,不过,他跟死掉也没啥区别了,狗子对于人体的掌控已经非常的微妙了。
周城明明已经没啥生机了,可是,他的心还在跳,就是跳的非常的缓慢,等雷烟兽把他送到燕飞的城主府大门口,周城的心跳终于结束了,当他的尸体从雷烟兽上栽下来的那一刻,雷烟兽也就开始发狂,最终一头撞在墙上,折断颈骨而亡。
燕飞的手从周城苍白中泛着青色的脸上拂过,好兄弟的死让他心痛不已。
很久以前,在他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周城就是他的小伙伴,在孩子们玩耍打仗游戏的时候,周城就是他胯下的马,背着他跟对手厮杀,厮杀的最激烈的时候,周城甚至能跟马一样直立而起,用自己的胸膛替他挡住对手捅过来的棍子……
现在,这个随时随地可以为他死的兄弟战死沙场了,而且还把两千个训练有素的骑兵也一并葬送了。
燕飞检查了周城的尸体,这家伙的死因看不明白,除过一些细小的类似蚊虫叮咬的鼓包之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伤痕,再看周城那副纵欲过度的面容,燕飞就对谭绶派来的长史谭伯明道:“派他出去打仗,他却出去胡作非为,将两军对垒视同儿戏,乃至全军大败,错误在我。”
谭伯明叹息一声道:“两千精锐对阵曹氏五百悍卒,将军原本就留了足够的余地,更何况,在周将军出城之前,将军已经谋划妥当,只要周将军按照将军的谋划行事,就算不胜,何至于遭此大败。
这并非将军的错,这是周城刚愎自用,不听将军之言,离开城池之后便肆意胡为,最终为敌人所趁,与将军无关,此事,下官必定会明明白白的禀报刺史大人得知。”
燕飞当着一众将领的面,要求厚葬周城,将士们也如同燕飞吩咐的那样给周城用了很好的棺椁,选了一块向阳的坡地厚葬了。
战事还没有结束,关于周城此战的最终审查结果还没有那么快出来,长史谭伯明说,刺史大人不会亏待战死的将领,且不论胜败。
云策继续在城外叫战,燕飞觉得不用理会。
云策第二天又来叫战,燕飞还是觉得不用理会。
第三天,云策在叫战之前,就想把营帐安置在城门前,被燕飞用强弩跟投石机逼迫着远离。
第五天的时候,云策不再叫战了,而是跟那些曹氏伤兵一样,躺在坡地晒着太阳,对项城的事情漠不关心。
云策觉得谭绶已经完蛋了。
燕飞身为谭绶从战场前线调来镇守后方的大将,如今被他带着六十几个伤兵,就堵住了他出城的道路,甚至没有余力去拯救别处危在旦夕的城池。
狗子猜测,燕飞已经被曹锟他们家给收买了,只是还犹豫不定,现在就是在坐山观虎斗,只要曹氏占领了北方六座城池,燕飞必定会投靠曹氏。
云策也觉得这件事情里面一定有隐情,按照郑天寿那个老家伙的性情,事情没有九成成功把握之前,不会让曹锟,这个他心目中最完美的主公出马的。
这也是云策为何会答应跟着曹锟出征的原因之一,不管怎么说,跟着曹锟出征,结果必定是胜利,自己也一定是胜利的一方。
如今正是曹锟积累威望的时候,跟着他,多少会有一个说得过去的回报,就是一定要在合适的时间里迅速退出,要不然,就会成为曹锟清洁内部的牺牲品。
云策一战覆灭周城两千骑兵的丰功伟绩开始在北地传扬开来了,也接到了曹锟发来的奖励文书,就是,云策需要的兵马,再无动静。
曹氏百人将虽然姓钱,却是一个实打实的穷光蛋,开始跟着云策很担心被他给杀了,后来在战场上云策拯救了他不下六次,他就不怎么害怕云策杀他了,如果云策要杀他,就不用费工夫拯救他六次了是吧?
再后来,钱通就明白过来了,云策每拯救他一次,他下一次面对的局面就更加的恶劣,第一次,他还能坚持半个时辰,后来坚持的时间越来越短,最后一次如果不是云策推开了周城的流星锤,他早就被砸成肉饼了。
现在,虽然百战余生的活下来了,他们六十七个人要面对的却是一座坚城,跟好几千训练有素的骑兵,以及无数的守城兵丁。
绝望之下,他对云策也就谈不到害怕不害怕了。
“将军,我们的援军何时才能到来?”
云策把曹锟给他的文书递给钱通看,钱通看完之后叹口气,就把文书还给了云策,转头就对云策道:“其实,我以前是二公子曹真的护卫,大公子认为我是一个可堪造就的人,就简拔我成了一名百人将。
现在,将军明白为何是我这样的人会被大公子派来追随将军了吧?”
云策笑道:“知道啊,我还知道其余的百人将也不是大公子的人,是曹氏其余公子的人手,我说的对不对?”
“所以,将军是要遵从大公子的意愿,让我们这些人通通死在两军阵前?”
云策点点头道:“曹锟其实没有做错,一个家族在成长过程中,最让人闹心的就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会死很多人,而且初期战死的都是很有用的人才。
这个时候,需要哪些人去牺牲,需要把那些人留着,这对一个家族的管事人来说就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了。
曹锟选择保护性的使用自己的人,消耗式的使用自己潜在敌人手头的人,这样的做法是对的,也是一个大家族必须有的一个选择。
从你投靠二公子的那一刻起,你在曹氏就已经被大公子认定是一个可消耗的人才,这是你的命,你要认。”
钱通点头道:“将军说的有理,我的身份是没办法改变了,我娘是二公子母亲带入曹氏的丫鬟,这样的立场没法改。”
“嗯嗯,说的也是,认命吧,曹锟这人也不是那种随便牺牲自己人手的人,在这个家伙的眼中,茅坑里面的粪便都是他的资产,在面对可以带来财富跟权力的资产面前,曹锟还是非常理智的。”
“将军,求您可怜可怜我们,让我们好歹活下去好不好,您武力超群,根本就不需要我们这些人,就能独自应对项城燕飞……”
云策诧异的瞅着钱通道:“你别害我,我要是显得过于神俊,过于强大,你们大公子下一个要对付的人就会变成我。
等你们大公子来的时候,我手头最后一名军士战死,才是你们大公子最喜闻乐见的,到时候啊,我会把我的功劳分润一些给你们,这样一来呢,就显得我没有那么厉害,之所以能在项城困住燕飞,跟你们的死战脱离不开关系。”
钱通悲凉的瞅着天上的白日看了一眼道:“难道说我们这些人注定就是人家可以操纵的棋子?”
云策笑道:“别悲伤了,其实这世上九成九以上的人都是别人手中的棋子,你能有这个认知,已经比很多人强了,再说了,你又不敢逃。说什么都白搭。”
“将军看的如此透彻,为何还愿意被我家大公子驱使?”
这一次,云策没有回答,而是把目光投向钱通的身后。
一道寒光贴着地从远处飞过来,太阳光下闪亮的箭簇熠熠生辉,云策本来想打掉这枝箭,第七次从死神手里把这个百人将拯救回来,看到他那双愤怒的眼睛,他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像他这样困在生死之间的人有很多,他拯救不过来,再说了,这家伙刚才即便是在狂怒中,对曹锟的称呼依旧是‘我家大公子’,既然他这么说了,就说明这人没有拯救的必要,就算拯救了,他下一次还是会被曹锟派去送死。
等云策思考完毕,那支贴地飞行的羽箭早就贯穿了钱通的后脑,箭头从他张大的嘴巴里透出来,看着好像更加愤怒了。
一匹黑色的雷烟兽从地平线上出现,因为逆着光,云策看不清楚来的人是谁,只能从他手上的弓箭来判断,这个人,应该就是有智将之称的燕飞。
(本章完)
第210章 杀神来了
第210章 杀神来了
对于军人来说,战争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胜利更是战争这座皇冠上最璀璨的一颗明珠,谁能拿到他,谁就能获得最高的荣誉。
对政治家来说,战争永远是最后的手段,高明的政治家最不屑的就是战争,因为,战争的本质就是毁灭,一场战争对于文明的伤害,远甚于人们对文明的建设。
燕飞是一个军人,同时,他又是一名政客,这样的人做事情的办法,就是用军事斗争来为自己的政治目的服务。
明明已经跟曹锟商议好了要背叛谭绶,现在,又想拿云策的人头来提高他在曹锟那里的地位。
云策从没想过,一个人射出来的箭,能在飞行了快八百米之后,还能准确的贯穿敌人的脑袋,而且,这枝箭还能在最后关头从贴地飞行突然昂起头如同毒蛇一般射杀敌人。
其实,钱通那个百人将原本不是燕飞的目标,只是云策在跟人谈话的时候喜欢乱动,而且,他的乱动也会让谈话的对象跟着乱动,钱通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才会因为方便跟云策谈话,才会把脑袋挡在云策脑袋上一刻待得地方。
现在,被人家一箭就给射死了。
燕飞骑的纯黑色的雷烟兽很是神俊,跑起来速度奇快,这让枣红马这个嫉妒狂根本就无法忍受,所以,它立刻打着响鼻跑来了,还催促云策快点上来,好跟他一起和对面来的马跟人大战一场。
云策刚刚上马,燕飞就来了,于此同时,那些原本懒散的躺在向阳坡上养伤的曹氏骑兵们,也就不用养伤了,因为从那边来了老大一队骑兵,把他们都给踩死了。
等云策跟燕飞面对面的时候,在他身后,项城骑兵们已经把云策跟燕飞包围在一个直径百米的圆圈里。
一群高大的盾兵从骑兵缝隙中钻出来,一人高的巨盾底部的尖刺深深的扎进地里,盾与盾连成盾城,两丈长的长矛从巨盾耳部探出来三尺长,一旦云策靠近,这些锋利的长矛就会迅速刺出……
眼见燕飞人多,云策就把缴获自鬼方百人将的大号流星锤取了出来,这东西上面有一些尖刺,虽然偶尔会让流星锤运转的不是那么流畅,就杀伤力而言,比一般流星锤又上了一个档次。
狗子的触手也从腕带里钻了出来,如同璎珞一样铺在枣红马的身上,对狗子很熟悉的枣红马,立刻放松下来,就连高高扬起的尾巴也放松的垂落,护住了不那么雅观的屁股。
“你为何不跑?”燕飞到底还是有一些疑惑的。
“我打算万军中取一次敌将头颅,如此,才配得上我不远两百里来参与这样一场战争。”云策笑得多少有些开心,原以为燕飞不出来,自己就没办法拿走项城了,现在看来,这里的老天对他不薄。
至少让他拥有了大汉四大顶级军功中的斩将之功,按照大汉军中规矩,谁阵斩了敌方主将,那么,敌人主将所有,将会统统变成他的,这一点,几千年来,都未曾有过任何改变。
燕飞闻言笑着模摸自己的脖颈道:“大好头颅在此,你能取走吗?”
云策晃动一下手里的流星锤道:“我想试试。”
说罢,流星锤就被他抡着在头顶盘旋,就在流星锤裹挟的风声越来越大的时候,云策忽然停止抡锤子了,瞅着燕飞认真的道:“曹锟几时过来?”
燕飞被云策的问话弄笑了,指着云策道:“你如果能撑过一个时辰,曹锟就来了,那时候,我就不好杀你了。”
云策叹口气道:“曹锟没跟我说跟你已经商量好了,我还一直嫌弃他给我的兵马太少了。”
燕飞笑道:“我也没有彻底答应曹锟啊,只说要看看他的战力如何,他就把你派来了,原以为周城就能把你杀死,结果,那个废物不但没把你弄死,还折损我两千精兵,最后害的某家不得不出手杀你,来周全自己的颜面。”
云策整理一下链子锤上的铁链漫不经心的道:“不杀我不成吗?”
燕飞摇头道:“你不死,曹锟就会用你来压我的价钱。”
云策刚刚把链子锤的铁链收好,枣红马就迫不及待的向前蹿了一下,张嘴就朝燕飞胯下的雷烟兽的脖子咬了过去。
与此同时,云策手边低垂的流星锤也在云策的甩动下砸向燕飞的面门,燕飞轻笑一声,偏头躲过流星锤,手中马槊没砍向云策,而是匹练一般斩向枣红马的长脖子。
刚刚飞到燕飞身后的流星锤在云策的拉扯下陡然回砸,燕飞不得不用马槊的尾部格挡一下身畔的铁链,让流星锤再一次擦着他的耳朵回到云策手中。
枣红马也被砍来的马槊吓了一跳,赶紧收回脑袋,只是刚才反应慢了一点,居然被燕飞的马槊斩掉了一撮顶瓜毛。
枣红马昂嘶一声,人立而起,两只铜锤大小的蹄子,再一次狠狠的向燕飞踩踏了下去。
燕飞赞叹一声:“好畜生。”不等马槊彻底收回,半截马槊在手臂上滚动一下,带着红缨的马槊就钻头一般钻向枣红马的胸膛。
云策手里的流星锤早就乌云盖顶一般砸了下来,燕飞马步轻盈,避开云策凶猛一击,枣红马也在人立的时候倒换了撑地的脚步,落地在燕飞右侧,再一次避开了燕飞的一击。
等两人再次面对面的时候,谁都没有率先出击。
燕飞道:“你是一个有真才实学的,周城死在你手中不冤枉,现在,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只要你跪地请降,今后,某家为主帅,你为副贰。”
云策指指自己胯下道:“我有老二,用着还不错,你当我老二,某家恐怕再难有榻上雄风。”
燕飞没有发怒,只是阴沉着脸道:“找死。”
黑色雷烟兽急促向前,比雷烟兽来的更快的是那柄马槊,流星锤后发先至,两人先后避开马槊跟流星锤,就在两匹马交错的时候,枣红马再一次狠狠的啃向黑色雷烟兽,而燕飞的马槊后方的枪攥则突然飞出,直奔云策的胸肋。
云策哈哈大笑,流星锤中的另一只锤头从他的肋下飞出,砸飞了燕飞的枪攥,还去势凶猛的砸向燕飞的胸口。
燕飞挡飞了流星锤,正要还击的时候,就听他跨下的雷烟兽惨叫一声,身体不由得一滞,云策回收的流星锤“啪”的一声砸在燕飞的背上。
眼看着燕飞吐出来了一口血,云策哈哈大笑,另一颗流星锤已经劈头砸落,燕飞举起马槊用力格挡,流星锤砸在弹性极好的马槊杆子上,往下一沉,流星锤上的尖刺已经破开了燕飞的肩甲,正要继续重伤燕飞的时候,流星锤被马槊杆子高高的弹起。
云策无奈只好收回已经失去力道的流星锤,准备蓄力再发的时候,就看到枣红马撕咬着雷烟兽的一块皮肉,用力的撕扯,一大块连皮带肉的皮肉,就被枣红马扯出两尺长,受到重创的雷烟兽,前蹄一软,就带着燕飞一头杵向地面。
他见状大喜,流星锤裹挟着风声就狂暴的砸向落马的燕飞,就听轰的一声响,流星锤再一次砸在燕飞仓促中横起的马槊杆子上,这一次流星锤力道刚猛,喀嚓一声砸断了马槊杆子,人头大小的流星锤再次砸在燕飞的胸口。
燕飞惨叫一声,同时,一口血也飙出三尺远,云策来不及砸第二锤,周边的箭雨便如同风暴一般向他袭来。
云策怪叫一声从马上滚落,枣红马也在第一时间卧倒,头顶的箭雨才消失,云策就抡起流星锤,用平生最大的力气,将流星锤砸在最近的一张巨盾上,巨盾立刻碎裂,带着尖刺的锤头砸进盾兵的胸膛,再带着大蓬的血肉从背后钻出,击倒一个角马骑兵,才算是卸去了力道。
回头再看燕飞,只见这个不要脸的一边连滚带爬的向盾阵靠近,一边嘶声吼叫:“杀了他。”
云策抡着流星锤砸飞了一个又一个盾兵,身上也不知道被长矛刺中多少回,在杀人跟被杀的间隙,云策回头看到枣红马已经很小心的贴着那匹倒地的雷烟兽躺好了,那些围攻过来的军士主动避开了两匹马,就算是有些避之不及的,也不过是在它们的身上踩踏两下而已。
毕竟,这是一场人与人的战斗,跟坐骑没啥关系。
这才怒吼一声,将两只流星锤的锤头风车一般的抡起,在刚猛无俦的力道下,只要被流星锤沾到,不死即伤。
已经被盾兵们亡命拯救回来的燕飞瞅着在军阵中,来回突击,所向无敌的云策,眼中第一次显露出惊惧之色。
身为将军,决断最重要,眼见打不过云策,燕飞就决定回到指挥位置上,这才是一个将军应该待着的地方。
他忘记了,他一动弹,他的军旗就跟着一起动弹,这让没办法从人群里找到燕飞的云策,终于发现了目标,流星锤之轮裹挟着狂风,直奔燕飞。
“拦住他,拦住他。”
燕飞新选的副将牢牢的将他护在身后,用尽全身力气指挥护卫们在自己前边组成一道又一道的防卫墙。
完全不理睬背后的冷箭跟长矛的云策,只顾着将所有的内息灌注进流星锤,再次被抡起来的流星锤不再裹挟风声,也不再发出恐怖的呜呜声,只是以无处不在的锤头,向围困他的死敌,宣告杀神的到来。
(本章完)
第211章 激流中的巨石
第211章 激流中的巨石
曹锟骑着雷烟兽出现在山坡上的时候,不用抬头就看到了山坡脚下严整的军阵。
还以为这是燕飞给自己弄的一个下马威,心头虽然不悦,想到燕飞对长城边地的重要性,还是提前给脸上弄了一些笑意。
笑意不够浓,说明对燕飞的安排多少有些不悦,又带着笑意,说明燕飞目前的行为还在他的容忍范围之内,一个笑脸,就足够给出太多太多的可以让燕飞阅读的信息,曹锟觉得这样做是非常合理的。
听说云策带着仅存的六十几个伤兵还在继续围困项城,曹锟四处找了找,没看到云策,就觉得云策应该已经被燕飞打跑了。
其实挺好的,云策带着五百兵丁就把燕飞拖在项城整整八天,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拿下平州靠近长城的五座城池不说,还彻底地的截断了谭绶的后援,已经算是很好的完成了任务。
关于云策的奖励,曹锟早就想好了,地盘跟城池是不会给云策的,主要是给他也没啥用,他只有五百骑兵,就算给了也守不住,也没法守。
他既然喜欢养活妇孺,不妨就多给他一些妇孺,毕竟,此次北地大战中,有两座城池是硬攻下来的,城里的男丁死伤惨重,攻下城池之后,为了奖励攻城的将士们,他又下了屠城令,所以,城里的男丁基本就不剩啥了。
美丽好看的女子已经奖励给了将士们,年纪小,长得好看的男童,女童奖励给了此次参战的长城各个关隘的守将们。
剩下的那些不好看,只会干点活的妇孺统统赏赐给云策,他应该会很满意,毕竟,赏赐给他的妇孺人数是最多的。
这样安排下来就很好了,曹氏获得了六座边地城池,其中,还有两座空城可以安置从丘壑州迁徙过来的人口,而这两座城池,也将成为曹氏控制边地的核心城市。
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燕飞所要的无非是这座项城,这座城池可以给他,这并非主要的事情,等谭绶彻底灭亡之后,再利用大局慢慢的碾压,绞杀燕飞在北地的生存空间就好了。
跟着老叔郑天寿,曹锟的耐心已经养的很好了,他知道,世上有很多很多的事情,不可一蹴而就,太快了,会看不清楚局面,也会给以后留下隐患,不如慢慢图之。
收服燕飞,是曹锟在此次北地之战的最后一场大局面,郑天寿也跟着来了,不管怎么说,燕飞都有北地智将的称谓,郑天寿不想在收官阶段,出现什么意外,继而影响大公子的睿智,能干之名。
郑天寿看了一眼山坡下的环形军阵,眉头立刻就皱起来了,因为他发现,这座军阵居然还在运转中,整座军阵形成的圆环正在缓慢的转动,而且是在不停的向内挤压。
这说明什么,说明军阵正在作战中,而作战目标便在军阵的环形空腔里,从军阵外围的大小变化,就能得知,这座将近五千人的军阵,并不能对军阵内腔形成瞬间碾压状态。
郑天寿立即阻止了曹锟要下山坡的行为。
“他们正在作战,而作战目标不明。”
听了老叔的话,曹锟仔细看看坡底下的那座军阵,隐约看到军阵内腔似乎不断地有人飞起来,就疑惑的对郑天寿道:“老叔,燕飞的敌人是谁?”
“┗|`o′|┛嗷~~”
一声狂暴的吼叫声从军阵内腔传来,曹锟听了之后,立刻对郑天寿道:“老叔,是云策,他竟然还在作战。”
郑天寿凝内息于双目看向军阵,也看到了军阵内腔正在进行的战斗,他不仅仅看到了战斗,还看到正在作战的人是云策,此时的云策正挥舞着一对流星锤在军阵里大杀四方不说,即便对方人多,也丝毫不落下风。
他甚至隐隐依靠一人之力,拖着一个由五千人组成的军阵缓缓横向移动,随着云策运动的方向看过去,郑天寿看到了燕飞的军旗。
“下马,整理甲胄兵刃,一炷香之后,全军出击!”
曹锟听郑天寿下了军令,忍不住道:“老叔,来的时候为了不让燕飞心生忌惮,咱们只带了三千骑兵。
还有,咱们这一次不是来……”
郑天寿看着曹锟的眼睛冷声道:“我们来干啥?”
曹锟被郑天寿阴冷的目光盯的打了一个寒颤,脑子飞速转动后,连忙道:“我们来收取项城。”
郑天寿的目光逐渐变得温暖,他对曹锟道:“山无常势,水无常形,应变之道,在于势的变化,山势不同,水形自然不同,然,山总要存在,水,总要奔流,两者都不可挡,取其中而贯水流,山依旧是山,水,依旧是水,两者都取利,就是操控者最大的利。
而你,就是操控者。”
曹锟认真的听了老叔的话,立刻就从雷烟兽的背上跳下来,跟其余骑兵一样,开始检查鞍鞯,马肚带,笼头,看看武器是否顺手,箭囊是否在位置,一些有经验的骑兵,甚至开始少量的喝水,他们喝水的模样很怪,只把水灌进嘴巴里,漱口之后就吐掉。
一炷香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是曹氏骑兵正适合的进攻时间,不管是郑天寿,还是曹锟,都没有提及正在重重包围中酣战的云策。
这没有什么好说的,既然云策没有一个强大的家族可以依靠,他只能用自己的命去给自己争夺一个家族复兴的机会,赢了,家族兴盛指日可待,输掉了,那就输掉了,愿赌服输,怨不得任何人。
云策还在向燕飞靠近,两枚旋转的流星锤如同巨大的割草机一样在军阵里掀起一阵阵惊涛骇浪,灌注了内息之后的锤头,真的有些所向无敌的意思,凡是阻拦在锤头旋转范围内的军士,没有一合之敌,草芥一样不是被抡飞,就是铁链拦腰斩断。
可以说,凡是挡在云策面前的,人马俱碎!
燕飞眼中的惊恐,已经变成了惊惧,眼看着云策磨盘一般带着无数残肢断臂碾压过来,他就想不明白,明明是这个人屠杀了自己两千兵马后,自己为什么还有胆子跟他单挑的。
他此时很想告诉云策,双方没有必要这样死磕,都已经是一个阵营的人了,还要进行这样惨烈的战斗,这是自我消耗,毫无意义可言。
可是,看到云策早就变得猩红的双眼,以及时不时爆发出来的不似人声的狞笑,燕飞强忍着身上的伤痛,只能期望在自己部下被消耗完毕之前,云策会被活活累死。
云策的内息绵延不绝,不等内息枯竭,狗子就把新的内息给续上,百人将的,千人将的,还有玉桑遗留的,这让云策的内息变化层出不穷,一会拙劣的只有爆发力,只顾着发力杀敌,片刻就把那点内息消耗一空,一会又能精巧的掌控内息,绝不浪费任何一丝内息,每一丝内息的付出,都会收割足够的利润。
眼看着锤头将一个甲兵的脑袋砸碎之后,云策忽然想起大汉的一个传说,在那个传说里,霍去病一人杀了两万人。
以前,云策听了之后,也只认为那就是一个传说,当云策此时在乱军中杀人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只要自身条件足够,好像也不是不能,毕竟,那个家伙叫霍去病,是给所有敌人去去毛病的——霍去病。
惨烈的场面,终于让燕飞的军阵转动的没有那么灵活了,没有人再愿意转到云策前进的道路上,此刻,所有人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转到云策面前,就是死路一条。
眼看着军阵出现了拥堵状况,燕飞不断地挥舞旗帜,还敲了鼓,希望军士们可以再勇猛一些……
郑天寿自然也看清楚了局面,给了挂上面甲的曹锟一个眼神,曹锟就举着马槊,在两个千人将的护卫下,第一个离开山坡,向底下的燕飞军阵杀了过去。
沉浸在跟云策战斗中的燕飞,突然听到副将的禀报,吃惊的将目光转向山坡,他看到大队的骑兵不断地从山坡后涌现,然后,再快速的冲下山坡,杀气腾腾的模样,绝对不像是前来谈判的。
燕飞悲愤之下,很想提兵跟曹锟这个背信弃义的小人拼了。可是,再转头看见云策踩踏着残肢断臂还在一步步的向他逼近。
忍不住怒吼道:“畜生啊!”
然后,就骑着一匹角马迅速的脱离了军阵,此战,已经没有任何胜利的可能,身为将军,他需要回到项城,以图后势。
时刻盯着将军战旗的大军,突然发现军旗居然在快速的后撤,率先跟着后撤的就是那些即将转到云策面前的军士,紧跟着,守在外围,看到曹氏骑兵冲过来的军士们,觉得自己有职责保护将军的安危,也就跟着跑了。
没人理睬的枣红马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云策身边,至于那匹被它撕扯下老大一块肉的黑色雷烟兽,已经死了。
云策一人一马站立在军阵中,就像是一块河流中的巨石,身边有无数的人从他们身边滑过,竟无一人敢向沉寂下来的云策挥刀。
(本章完)
第212章 独狼宣言
第212章 独狼宣言
狗子没有指引导云策去追杀燕飞。
就说明燕飞就在附近。
这种简单的金蝉脱壳的计谋,瞒得过云策,根本就瞒不过早就把他锁定的狗子。
回头看去,一道近乎五百米长的血肉横道赫然出现在他的背后,而他,就站在这条血肉横道的尽头。
激战了这么久,云策身上也不知道中了多少羽箭,他拔前面的,枣红马用嘴帮他拔后面的,很明显,背后中的箭远比前边的多,枣红马笨拙的拔了好一阵子也才拔完。
铠甲是完蛋了,好在人没啥事,云策拿起一枝破甲三棱箭看了一会,就随手丢掉,也就是这种箭,才能让他感受到一些痛楚,至于别的羽箭,破甲了又如何,内息鼓荡的时候,羽箭的伤害微乎其微。
作战的时候,肾上腺素的水平很高,战斗结束,个人冷却后,各种负面因素就接踵而来,疲惫,伤痛,悲伤,以及一些看多了尸体后产生的麻木感,就让一个作战时很精神不知疲惫的人,瞬间就觉得这个世间没啥好留恋的,只想去睡梦里寻找平安。
从一具尸体上找到了一个雕的酒壶,摇晃一下,里面的酒水还是满的,这具尸体很强壮,就算只剩下半个脑袋,也能看的出来这绝对是一名军中悍将。
如今,他静静的趴在地上,宽阔的后背像床榻一样平整,于是,云策就坐了下去,打开酒壶闻一下,就开始有一口,没一口的喝酒,有时候还给枣红马也喝一口。
曹锟看到了坐在尸山上喝酒的云策,他没有过来,其实不仅仅他看到了,很多曹氏骑兵都看到了,同样的,他们也没有什么心情过来跟云策打招呼。
据说,只有魔王才会坐在尸骸铸就的座位上,现如今,就有一头魔王正坐在自己亲手铸就的血肉王座上喝酒呢。
这个云策是魔王,不是那个脸上永远带着笑的云策,这两者看起来一模一样,实际上,早就不一样了。
曹氏骑兵你们呼啸着从战场上奔驰而过,去追杀逃往项城的燕飞部下去了,只把一个残酷的战场留给云策一人独享。
“出来喝一杯啊。”云策疲惫的声音陡然在满是小小旋风的战场上响起。
随即,就有一具尸体被人推开,一个身着普通皮甲且满脸是血人就从尸堆里站起来,显示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可能是呼吸的过于猛烈了,他还剧烈的咳嗽几声,等呼吸平稳了,他才回头看着云策道:“我还能活吗?”
云策道:“我想要项城,当我的市场。”
燕飞点点头道:“先登,斩将,陷阵,夺旗你一人独得,陷阵,斩将两道头功,按理说项城就该是你的。”
云策举举手里的酒壶道:“过来喝一口吧。”
燕飞闻言也不拒绝,就走过来,瞅着云策屁股下的尸骸道:“你坐在我麾下头号猛将左督的背上,以前他总对我说他的脊背宽阔,可以背负起一个王。
以前,我是不信的,现在,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
云策把酒壶丢给燕飞道:“怎么就背叛了谭绶呢?”
燕飞笑道:“河口一战,我燕飞也拿到了斩将之功,谭绶舍不得将河口的阳渡城给我,派我回来帮他维持北境的安全,你说他这不是找死吗?
该给的赏赐不给,还一点都不担心我会心怀不满,还把对我委以重任,你说可笑不可笑?”
云策点点头道:“这其实也正常,谭绶可能觉得你因为统领着他的军队,才有机会获得一些军功,才能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你不能因为人家不给你阳渡城就心怀不满,你应该继续对他感恩戴德,誓死效忠。
这个毛病很多勋贵犯过,也被反噬过很多次,可是呢,他们从来不知道悔改。”
燕飞喝一口酒,把酒壶丢还给云策笑道:“希望曹锟不会犯这个错误。”
云策点点头道:“是啊,我也希望曹锟不要犯这样的错误,说说你的家人吧,你希望我会怎么安排?”
燕飞看着已经追随溃兵突入项城的曹氏骑兵,落寞的摇摇头道:“你没机会接触我的家眷,曹锟也不会把他们留给你,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曹锟没有杀我的家人,反而因为忌惮你招收我的家人,我希望,你在面对我第三子燕荣的时候,可以饶他不死。
为此,我在七里铺一间叫作味美居的地下藏了一些东西,现在,那里的东西归你了,如果你也跟我一样喜好美色,味美居的掌柜颜色不错,你也可以一并笑纳。”
云策想了一下道:“好,燕荣如果来找我复仇,我可以饶他三次不死。另外,味美居藏宝,你的那个女人知道吗?”
燕飞哈哈大笑道:“妇人怎可托付大事。”
云策摇头道:“这话不对,我所有的家财,都在我老婆手里呢。”
“哈哈哈”燕飞大笑三声,对云策道:“我这就上路,人头你拿去。”
云策笑道:“你身上还有很宝贵的东西,可不敢浪费了。”
燕飞瞅着一道道银色触手从云策的手腕上探出,瞬息间全部落在他的身上,他惊恐的看着云策道:“你要干啥?”
狗子在忙碌,云策也在忙,他忙着煮粥,今天的消耗实在是太大了,胃里空荡荡的,取出一个平底锅,放了一些米,点火,加水之后,就开始煮粥。
大米粥煮的稀烂之后,就成了化状态,是身体极度疲惫下最好的补品,还可以快速的升,让人的精神重新变得饱满。
狗子对燕飞的身体进行了深度探索,因此,耗费了很长的时间,因为是一寸寸的搜索的缘故,除过燕飞的人头,他身体其余的部分都被狗子弄得灰飞烟灭了。
“内息总量不超过三个千人将,还不如玉桑临死前存储的那点量,也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你这一次算是不赔不赚。”
狗子说话的时候,云策正在拿勺子搅粥,要弄一锅好粥的秘诀就在搅,在身体极度需要分的时候,一锅好粥的意义堪比攻伐下一座城池。
“没关系,有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把这种手段用在汉人身上,说实话,我心里是不怎么舒服的,等鬼方众来了之后,我们再存储就是了。”
“尸体,就是尸体,人活着的时候可以分汉人,鬼方众,死掉了,哪有什么区别。”
“你是一个人工智能,有些事情你不明白,知道什么是‘生是汉家人,死是汉家鬼’吗?”
狗子道:“太极端了。”
云策笑道:“不极端的话,你以为汉家在地球能繁衍几千年不灭,这里的汉家也能延续数千年不灭?”
狗子沉默片刻,可能他的算法还没办法支持他进行这种只有感情却毫无逻辑的思考。
坐在尸堆里喝白粥很是怪异,可是,云策不在乎,他在等曹锟过来找他,也只有这里才有遍地的尸骸,也只有这些尸骸才能让曹锟打消一些不好的心思,按照大汉军功,把该给他的都给他。
换一个地方,威慑力至少会减少九成。
云策知道自己的力量真的很少,秦术他们统领的五百骑兵,比曹氏的精锐骑兵高明不到那里去,真正有威慑力的还是这支骑兵装备的炸弹,可是,炸弹这东西虽然厉害,敌人在吃亏几次之后,终究会想出应对的办法的。
并非是一个长久的威慑力。
如今,云策把自己通过这遍地的尸骸把自己包装成另外一种独狼一般的威慑力,对于曹锟他们这种大家族来说,强力独狼的威慑力要大于一般家族的。
因为独狼的弱点很少,像云策这种有很多负累的独狼的威胁性是可控的,只要不过分的激怒他,他的独狼属性就不会出现。
云策既然能在六千人围攻的战场上,斩将夺旗,那么,未必就不能在重重护卫中,取家主头颅。
同样算是世家出身的云策,怎么可能会不了解世家是个什么东西,世家可以拿别人的性命去耍狠斗勇,如果拿自己的命,那还是算了吧。
傍晚的时候,曹锟在百十个护卫的簇拥下,再一次来到了战场,此时,云策跟枣红马正在打扫战场。
枣红马负责把跑散的马匹追回来,云策负责收集战场上的甲胄跟武器,曹锟见云策把收集起来的马槊捆成一捆,绑到一匹马的背上,就忍不住道:“你没必要这样。”
云策擦拭一把脸上的血泥道:“少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多拿一点,家里人就能多吃一口饭。”
曹锟瞅着被端放在一具尸体宽阔的背上的燕飞人头,犹豫半晌才道:“按理说,项城应该是你的……”
云策不等曹锟继续说,就接话道:“本就该是我的,陷阵不说,斩将之功是明摆着的,什么叫应该是我的,谁有意见?”
曹锟苦口婆心地道:“把项城给你,你如何管理,哪来的人手驻扎呢?”
云策笑道:“家里读书人多,官员,书吏还是能派出来的,家将也有一些,可以维持城内的治安,我觉得也就够了。”
曹锟道:“外敌入侵呢?”
云策瞅着曹锟道:“谁来侵占项城,我就杀他全族,一天杀不了,我就两天杀,两天杀不了,我就分十天杀,我倒要看看,是他生的快,还是我杀的快。”
(本章完)
第213章 生路与死路
第213章 生路与死路
曹锟皱眉道:“这是破落户才用的法子。”
云策一边捆绑武器,一边道:“我难道破落的还不够明显吗?”
曹锟也找了一具相对干净的尸体坐了下来,对云策道:“平州就要被肢解了,你得了项城,还有更进一步的意思吗?”
云策挪开燕飞的人头,重新坐在那个号称肩背宽阔,可以背负起一个王的尸体上,拿起放在那里的酒壶喝口酒对曹锟道:“云氏山庄那边是生产地,井口关是保证云氏山庄在危难时机有一条可靠的退路,项城是云氏一族向外做生意的一个窗口。
现如今,云氏山庄那边的开拓还远远没有完成,井口关的建设虽然是重中之重,现在连一块砖石都没有更换过,现在又拿下了项城,还要重建市场。
这三个地方虽然连起来是一个很好的自给自足的小王国,你觉得我需要用多少年才能真正把这三地连起来,做到我幻想的模样?”
曹锟思索片刻道:“三十年吧。”
云策叹息一声道:“你我都知道,鬼方众南下已经迫在眉睫,你觉得他们会给我三十年的时间吗?
还有,平州马上就要四分五裂,到时候这里的关系错综复杂,你觉得我还能拥有像去年那种平安的发展环境吗?
曹兄,我不是你,你背后有一个庞大的家族为后盾,你想做什么事情,只要吩咐下去,家里就会帮你出人,出钱,出关系,不用你劳神,你只要认认真真的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做好就能成功。
连你这样的人,都觉得要把此地经营好,至少需要三十年的时间,你以为我除过能打以外,还有点石成金,与让人见了纳头就拜的本事?
我来井口关的时候,你曹氏还没有把手伸到长城防线,所以,谈不到是云氏在蚕食你曹氏的地盘。
我只是不小心选中了这里,成为家族新的崛起之地。”
云策把话说的很是忠恳,在跟曹锟这种人说话的时候,只有实话,真话才具备被人家拿来认真思考,衡量一下得失。
如果是假话,套话,人家会一眼看穿的,然后会用更加虚假,更加套路的话来回应你,就这方面,没人能跟世家相比。
不信,去翻翻史书,从李斯的《逐谏客书》到《触龙说赵太后》《论积贮疏》《隆中对》《陈情表》《谏太宗十思疏》《师说》《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治安疏》……等等成功的名篇,哪一个不是用实话开头,以真情为骨,以为你好才说为结尾的?
话一定要说的符合逻辑,一定要真,如此才有份量,否则,说的再多,也不过是放屁而已。
云策跟曹锟说的这些话,都是明摆着的事实,云策甚至没有隐藏自己想要弄一个大家族的野心,因为只有这样说,才符合曹锟这些世家子的世界观。
至于更深层次的东西,不是云策不说,而是曹锟这样的人根本就无法理解,至少他们永远都不会明白,什么叫作‘为人民服务’。
曹锟笑道:“此战辛苦吗?”
云策取过自己卸掉的破甲,丢在曹锟面前道:“自己看,这上面的每一个破洞,都代表我几乎死过一次。
别人可能觉得不至于,老曹,你不会也对我说这句话吧?”
曹锟看看云策那副快成洞洞装的甲胄,又瞅瞅云策身上那袭沾满血迹的衣树布内衫摇摇头道:“我不会那样说,我只会说你干的好,换我到你的地步,也会做一样的事情。”
云策抬头看着即将落下的夕阳,淡漠的道:“一个家族能否起来,个人的努力其实微不足道,更多的要看运道。
当年项羽战死垓下,一个好好的斩将功劳被好多人给分了,其中有一个砍掉项羽大腿的无名小卒叫杨喜的,就凭借项羽自杀后捡回来的一条大腿,就获封赤泉侯,这样的无名小卒建立的世家,等到霍王来大汉这边的时候,人家的曾孙杨敞已经官居丞相了。”
曹锟取过云策手里的酒壶喝一口道:“你家似乎对祖地的事情非常的熟悉。”
云策道:“不熟悉又怎么办呢?黄帝传下来的很多东西都有问题,连‘井田制’这么好的东西都丢了,家祖当年就说了一句;祖宗不可法”,我们全家就只能去荒野当野人去了。”
曹锟皱眉道:“好歹把话说全了。”
云策笑道:“我当故事讲给你听,你想拿出去说的话,我可不认,听好了,整句话是这样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曹锟瞅着云策道:“听你说了这句话,我才真正相信你祖上曾经真的阔过。”
云策不解的道:“我一介寒门,有什么好骄傲的吗?”
曹锟摇头道:“不是的,是你的行为跟你祖宗说的话,一脉相传,山野里的精怪没有这等本事。”
云策皱眉道:“我怎么又成了山野精怪?”
曹锟指指遍地尸骸道:“他们认为这件事非人力所能为。”
云策道:“霍王昔日阵斩两万,怎么就没人质疑?”
曹锟道:“你杀了三千人,就在眼前,霍王阵斩两万远在天边。”
云策瞅着曹锟不出声,曹锟接着道:“以杀神之名,为自己争一些发展的时间,这可能是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我明白,家族要发展,要扩大,要上升,你身为一个见识过繁华的世家子一定急于恢复先祖的荣光。
不过啊,我劝你先别急,我们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孤狼是可以的,但是啊,千万别真的当了孤狼,那样,你想恢复祖上荣光的事情,就彻底的成泡影了。
你斩杀了燕飞,斩将之功没人敢亵渎,所以,项城是你的,但是呢,拿下项城这件事情,你云策并非唯一的功臣。
所以……”
“所以,我能剩下啥?”
“一座城,一些百姓,一些钱粮。”
云策两手交叉搓搓指头缝隙的里已经干透的血痂,瞅着扑簌簌落下的血粉,云策道:“看在我们兄弟一场的份上,多给我留一些。”
曹锟起身道:“十天后,你就可以接手项城了,在这之前,项城是所有人的。”
目送曹锟离开,云策就继续一个人清理战场,为此,他忙碌了整整一个晚上。
太阳出来的时候,枣红马就押送着战马群背负着更多的甲胄跟武器回了井口关,云策一个人在向阳坡上好好的睡了半天。
中午时分起来了,看着不远处的项城,就走了过去。
破城,其实是两个非常残酷的字眼,比屠城好不到那里去,很多时候,甚至比屠城还要来的惨烈。
一般情况下,皇帝或者有威望的主帅是不允许屠城的,这对他们的身名有碍。
可是,底下的将士们血战成功,这座城其实就是他们的财富,在不许屠城的状况下,将领们一般会用治安的名义,申明平叛多少天,在规定的时间里,烧杀抢掠都是被允许的,时间一到,平叛立刻结束。
当然,有的将领会下三天后封刀的,有的会下达六天后封刀的,当然,也有九天,十二天封刀的,五胡乱华的时候,石虎拿下邯郸,三个月之后才封刀,那个时候,邯郸城除过他们自己人,基本上没活人了,最后,仅存的妇人,也被当作两脚羊给吃了。
项城,十天后封刀……
城里很乱,到处都是军卒,到处都是没头苍蝇的一般的百姓。
看到百姓们倒霉,云策也没有出手,静静的穿行在城市里。
最后,他似乎疲累了,就找了一个十字路口,盘膝坐了下来,因为没有洗澡,他的模样依旧非常的恐怖,杀气浓重的快要弥散开来了,即便是他坐在那里,因为两柄被鲜血染红的流星锤在面前,城里的那些不认识他的人,也不敢靠近他。
一个抱着婴孩的年轻妇人跌跌撞撞的从屋子里跑出来,后面跟着两个狞笑的曹氏兵卒,妇人走头无路之下,也不知道哪来的灵智,突然抱着孩子跪倒在云策面前,那两个军卒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居然越过云策要拖走那对母女。
地上的流星锤灵蛇一般的飞起,带着两个军卒的身体,重重的撞在一家厚厚的砖墙上,流星锤透体而入,又砸穿了砖墙,等流星锤倏然收回之后,人们就能透过两个军卒的尸体,看到这户人家干净的小院。
看到这一幕,妇人只是掩住了女童的眼睛,身体却不由自主地移动到云策的身后。
城里的杀戮依旧在继续,云策身后的人却越来越多,最终排出去了足足有五百多米远。
在城外,有一条血肉模糊的道路,同样有五百多米长,那条道路上的人都是死人,今天,这条五百多米的街巷里,都是活人。
十天以来,云策就没有离开过这个十字路口,很多领军的将领们听说此事后,前来观望,当他们发现坐在最前面的人是云策,转身就走,一刻都不愿意停留。
(本章完)
求票啊,求票
求票啊,求票
本来月中就该发一个求票单章的,觉得太功利了,就没发,结果,自食其果,名次掉下来了,以前少了曝光量,不在乎,毕竟看书的人多,现在不成啊,必须往死里求票啊,一点曝光量都不能少。
诸位兄弟姐妹们如果手头有票,就给孑2吧。
还有,待在白银市,写书以外的事情太多了,我打算明天去海南隐居,那里没人认识我,可以专心写书。
怎么样,看在孑2一片诚心的份上,把月票给我吧。
孑与2拜上。
(本章完)
第214章 第一零六;谁是谁的英雄
第214章 第一零六;谁是谁的英雄
曹锟是一个很讲信用的人,在第十一天的黎明将要到来的时候,他带着自己在项城的收获,以及部下准备离开了。
云策就在项城最热闹的十字街口坐着,他,以及那些参与攻击北地六城的有功之臣们没能尽兴,可是,云策就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行凶,他们就算是有天大的不满,也不敢多说话。
实际上,破城后十日不封刀的成效只有两天,准确的说只有一天半,因为城里的人那时候都跑去云策身后坐着去了。
临别时,曹锟忽然对云策道:“你确定我能平安回到玉瑾关吧。”
云策点点头道:“你,当然没问题。”
曹锟叹口气道:“那就是说,别人是有问题的是吗?”
云策摇摇头道:“他们能不能回到家,我怎么知道呢,你也知道的,北地刚刚经历了叛乱,盗贼如麻……”
曹锟继续叹气道:“只要你不当盗贼,别的盗贼不足为虑。”
曹锟回头看看那些面带哀求之意的长城边将们,就对云策道:“我留下来陪你一天吧。”
云策忧愁的道:“你是一个贵人,如今项城里啥都没有,没东西招待你啊。”
曹锟笑道:“无妨,无妨。”
说着话就把目光落在那些人带着的马车上,这里面装的全是从项城搜刮到的好东西。
边将们无奈之下,只好留下一半搜刮到的物资,跟美人。
两人正说话的功夫,枣红马闪电般的从旷野里回来,愉快的在云策身边又叫又跳的,反应敏捷不说,还能一跳一丈高。
曹锟无奈的看着云策身边撒欢的枣红马,再一次对身后的边将们道:“云将军的这匹雷烟兽,神俊至极,一日之间,千里也可跑一个来回。”
边将们闻言面露难色。
云策轻声道:“何止,大红还能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是天上地下,最厉害的一匹雷烟兽。”
一个边将再也忍耐不住,对云策道:“云将军,说句明白话,我们在项城的缴获,你打算要几成?”
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云策正色道:“七成,七成留下,剩余的你们带走,还有,人口不许带走一个。”
曹锟闻言,立刻示意曹领把所有女人留下,带着十几车物资第一个离开了项城。
边将们被云策的无耻震惊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曹锟走了之后,一群人就把城门给关上了。
云策抖一抖肮脏的外袍,瞅着那些慌张的边将们道:“现在,老子要十成,包括你们的战马,武器,以及甲胄!”
“云策,你欺人太甚!”
云策朝身后招招手,立刻就有两个壮汉吃力地将云策的流星锤拖过来,将铁链子放在他的手上。
巨大的流星锤到了云策手里,就轻巧的如同两只孩子玩具,裹挟着风声,在众人头上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呼’声。
就在云策选择将流星锤砸在哪一个边将脑袋上的时候,来自东泉关的边将赵义从马上跳下来,开始解自己的甲胄,同样的,他的两百护卫,也开始放下武器,卸甲。
有赵义带头,其余的边将也只好景从,在过去的十天里,他们参观了云策亲手制造的两处杀戮场,不想把项城东门,变成第三个杀戮场。
看着这些人卸甲,云策不但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高兴,反而多了许多的惆怅之意,他很怀疑,就这样的一群胆小鬼,真的能在鬼方人到来的时候,守住长城防线吗?
最终,云策还是放走了这些人。
因为,项城的百姓们没有要求云策为他们死去的家人复仇。
所以,这也是一群可以被放牧的牛羊,哪怕他们阵营里出现了一头猛虎,他们也不敢向伤害他们的恶狼讨要血债。
粱昆带了二十三个衣冠楚楚的年轻人来了,云策指着粱昆道:“以后,他就是你们的城主。”
又指着二十三个年轻人又道:“以后,他们就是管理你们的人。”
等在场的百姓纷纷向粱昆等人施礼结束后,云策又对着在场的百姓道:“家里女儿被掳走的,如果在这里,就领回去,家里东西被抢走的,可以从这里领回来三成。
以后,就好好的在项城做好你们的生意,干好你们的活,按时纳税,我也将给予你们保护。
以后,侵犯项城者死!”
没有出现故事中经常出现的万民欢呼的场景,也没有出现百姓奔走相告的欢乐场面,百姓们在确定了自己被另外一群人管理后,他们也就纷纷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有女儿被人抢走的人家,好歹还大着胆子把闺女要回来了,至于家产被抢掠的,没有一个敢上前讨要的。
粱昆迅速进入了管理者的角色,他们就地开始招募人手,从捕快到里长,都需要很多的人手,这些人手只能从项城本地招募,或者启用就有的吏员。
这些事情云策是不管的,或者说,他本身对这里的汉人不怎么感兴趣,即便这些人很是顺从,云策也不怎么稀罕。
他在等云氏山庄里的那些孩子们成长起来,也只有他们成长起来了,这群以地球文化武装起来的人,才能出现他的同志。
云策觉得自己等的起,好饭从来都不怕晚。
枣红马在荒野里愉快的奔腾,坐在高大的马背上,云策还能看到那些早就开始腐烂的尸体,天空中的食腐鸟,地上的食腐兽,已经在这里开了很多天的盛宴了。
马上,这里就只剩下遍地的白骨。
只要这些白骨还在,就没有人会去打那个没有军队跟城防的城市——项城。
郑天寿提前三天就离开了,他走的时候带走了项城的府库,也带走了项城最美丽的女子,最聪慧的孩童,以及燕飞的全部家人。
云策没有办法判断老家伙的行为到底是无意,还是有意,如果是有意的话,云策觉得自己以后一定要小心防备他,被人看穿行径并不是一件能让人愉快的事情。
而且,曹锟莫名其妙的助攻也非常的诡异,这并不是云策希望看到的场面,本来一场好好的立威行动,硬是被曹锟弄成了自己跟他唱的一场双簧,让立威的结果大打折扣。
本来,至少可以维持三年的威慑力,硬是被曹锟弄得减半了,还让云氏的独立性被人质疑,这对以后的合纵连横非常的不利,云氏也将从此成为北地的少数派。
偏偏云策根本就没办法跟曹氏翻脸,不管怎么说,项城还需要平州的社火来庇佑,面对人家的反击,这口苦酒,云策吞了。
回井口关的路上,会路过一座叫作女人山的山峰,这座山之所以会有这个名字,主要是相连的两座山峰是馒头状的不说,更远处的山峰很像是美人的侧脸。
靠近山脚处的地方还有一道瀑布,瀑布不算大,只有涓涓细流,不过水质清澈,落入深潭之后再溢出,就形成了一条流淌到项城的河流,河流的名字叫作女人河。
此时,云策跟枣红马就浸泡在瀑布下的深潭里清洗身体。
云策从来都不愿意跟枣红马在一起洗澡,主要是这个家伙的屁有毒,偏偏它只要进水,就很喜欢用屁吹泡泡,以至于,在它洗澡地方的下游,被毒死的鱼会漂满河面。
好在这个深潭上方还有一个小的石头坑,石头湿滑,枣红马上不来,云策就安心的躺在水坑里接受瀑布的冲刷,而不担心被枣红马的屁给毒死。
马上要去一个叫作七里铺的镇子去见一见燕飞口中的佳人,云策准备把自己洗剥干净了再去,万一人家是一个开黑店的,惯做人肉包子,他自己洗干净了,也免得人家厨房里的大师傅费事。
燕飞说的藏宝地肯定是一个坑,而且这个坑是燕飞为方便自己复仇准备的坑,有财宝是肯定的,就是有一点很讨厌,燕飞明明知道自己有万人敌的本事,为什么还要告诉自己七里铺有财宝呢?
如果说七里铺的人有能力替燕飞复仇,杀掉自己这个万人敌,那么,为啥燕飞不把这么重要,几乎可以左右一场战事的力量安置在项城呢?
他们的关系算什么呢?
是上下级,是同伴,还是盟友?
这一切,都只能到了七里铺才能弄清楚。
云策把毛巾用力的在身上搓,过去的半个月里,他实在是太脏了,了整整一个小时,云策才把自己的身体彻底的搓洗干净,还用水当镜子,把自己长出来不久就很凌乱的胡须也给剃干净了。
号称学过整套美容术的狗子帮他修了脸,整理了眉毛,就连早就长出鼻孔的鼻毛也修剪了。
云策从不知道,修剪指甲居然会如此的麻烦,为了跟指甲上月白相配,还需要走一套按摩手法,让指甲变得红润,有活力。
枣红马接受的项目就要更多了,它是一个贵公子身边最重要的彰显财富的道具。
等狗子把一人一马修饰完毕,云策俯身看着水中的倒影,自言自语道:“本就该是风月场上的班头,丛中的蝴蝶,怎么就流落到此呢。”
(本章完)
第215章 长安春雨落,灞上柳如烟
第215章 长安春雨落,灞上柳如烟
云策与云临川面对的社会环境有着明显的不同。
所以,在改变社会,拯救大众的迫切性上完全没有可比性,云临川觉得他要是再不站起来,这个国家,民族就要沉沦了。
云策则认为,他如果站出来了,这个繁荣昌盛的国家,一定会因为他的站出来而走下坡路。
世家子,当一个风月场上的班头挺好的,没事干不要想着要去按照自己的心愿改变个啥,促进个啥,那样的话,真的很没有意思不说,也没有必要。
繁荣期的时候,大家不妨都宽容一些,心态放松一些,共同维护好目前的发展势头就很好了,在繁荣期还想着来个大的改变,这才是真的有病。
当然,你的房事如何改变,这,你说了算。
狗子一直诟病云策的革命意愿不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他来大汉世界才一年多,自觉干的事情已经很多了,可是呢,在狗子看来,这还远远不足。
云策当然知道真正的革命家是啥样子的,他们早就以身许国,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个人生活,疲惫至极的时候,或许会思念到自己的爱人,在纸片上倾诉一下自己的爱意,然后喝一杯茶,吃几粒生,就重新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他们啥都知道,就是宁死不改。
云策自忖做不到,能做到现在,都是血管里的跟云临川一样的血在作祟。
因此,被狗子仔细打扮一顿后,在水中看到自己的倒影,云策这才算是想起自己原本就该是这副样子,过着与这副俊美模样相匹配的生活。
没洗澡之前的枣红马,大概价值百十两金子,就这,还是看在它是一匹雷烟兽的份上,才能给出的价格。
洗完澡,又被狗子用触手仔细梳理一遍之后,这家伙的毛发都在闪闪发光,毛发下的每一处筋骨都铿锵有力的律动,再加上一双闪闪发光的大眼睛,没个万把两金子,连触碰它的资格都没有。
云策骑在欢快的枣红马背上,一人一马的心情都好极了,当然,如果身后再跟着百十个凶恶的家仆,他贵公子的人设就牢牢的确定了。
七里铺,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是距离项城七里远的一个歇脚点。
在北地,离开城池的保护,在荒野里独自建立一个居住点,这不是一般人能干的出来的,尤其是距离城池只有七里地的地方,他们服务的对象也绝对不是正常人。
正常人,正常的商队会直接进入项城,绝对不会在距离城池七里地的地方休憩。
·云策听城里人说过七里铺,不过,大家都听说这是一个好地方,却没有人真正的去过七里铺,而且一个人一种说法。
项城以前的官员说七里铺是一个很邪恶的地方,官府多年以来想要收拾七里铺,结果每次都无疾而终。
商队的掌柜说,七里铺是一个吸人血的地方,去了七里铺的商队,不论你如何的财雄势大,离开七里铺的时候必定是清洁溜溜的啥都不剩。
一些给七里铺送过货物的百姓说,七里铺挺好的,每次去了,给定的工钱都比别的地方给的多,就是不准他们乱走,乱看。
云策骑着枣红马,走进了七里铺,他想亲自看看。
七里铺其实挺好的,这是一个树木葱茏,清水环绕的地方,主体就是一间很大的客栈,燕飞说的味美居食肆就在这座很大的客栈边上。
客栈是木头结构,准确的说,是一座由粗大木料堆砌成的巨大建筑,很有异域风情。
或许是云策来的太早,客栈门口一个人都没有,就是周围也没有云策想象中缩头缩脑的的獐头鼠目之辈。
云策在一丛修竹旁边下了马,一个头上顶着一方懒布帕,胳膊弯里挎着一个竹篮的女子从树林里走了出来。
看到云策,远远的招呼道:“公子可是要住店?”
云策笑道:“正是。”
女子又道:“公子其实不必住在这里,这里简陋,会慢待公子的,公子只需继续前行七里地,就到了项城。”
云策摇摇头道:“我就是从项城过来的,那里刚刚经历了战乱,某家好不容易逃离了项城,就想在这片雅致的地方歇歇脚,缓缓慌乱的心神。”
女子走近了,云策看到女子的那一瞬间,就在心头叹口气,拱手问道:“敢问小娘子芳名。”
女子笑得很有风情,还自觉不自觉的用手半掩嘴角,冲着云策道:“啐,我是好人家的女儿,不是公子以为的店家女。”
云策就没见过坏女孩说自己是坏蛋的,轻笑一声道:“我见小娘子容貌不俗,就想知道小娘子名姓,看看你的名姓能否与小娘子的容颜相匹配。”
“柳如烟,我叫柳如烟。”
云策挑起大拇指道:“长安春雨落,灞上柳如烟,果然好名字。”
柳如烟倾身施礼道:“敢问公子大名。”
“刘长安,一个想留在长安又留不住的人。”
“啐,下流!”
“怎么就下流了?”
“公子欺奴家不懂诗文,就可胡乱羞辱吗?什么叫‘长安春雨落,灞上柳如烟’,长安春雨如何落,灞上柳如何成烟,这等淫词烂调,也亏公子有急智,可以顺手拈来。”
云策见有戏,上前一步拉住柳如烟的手道:“如果小娘子垂怜,今夜便可知晓,长安如何雨落,灞上柳如何成烟。”
柳如烟甩开云策猴急的手,再次啐骂道:“公子如此急色,就不怕这七里铺……”
云策不等柳如烟把话说完,就上前打横将柳如烟抱起来,一边走向客栈,一边笑吟吟地道:“人说七里铺乃是大名鼎鼎的销金窟,英雄冢,某家今日特意来见识一番,没想到初见小娘子,就让某家魂飞天外,快快快,在项城多日苦熬,今日算是到头了。”
柳如烟不知怎么弄得,蛇一般丝滑的从云策怀里挣脱,站在云策面前抬手抚摸着云策的面颊道:“公子倒也长的好颜色。”
原以为云策会继续色授魂飞,那里料到,云策居然抬起手狠狠一巴掌抽在柳如烟的脸上,不等柳如烟反应过来,他又一脚踢在柳如烟的肚子上。
见柳如烟躺在地上痛苦的抽搐,就抓着她的头发把她提起来,盯着她的眼睛道:“本公子来七里铺是来玩弄别人的,你竟然想玩弄本公子,一介娼妇,给你几分颜色,你居然开起染坊来了。”
话音刚落,又是三记重拳,砸在柳如烟的胸腹处,打的柳如烟口吐鲜血,这才拖着她的头发就往客栈里拽。
进到客栈里,发现厅堂中坐着不少的人,云策并不理会他们,反手丢出一块金子落在柜台上,对柜台里面的女子道:“一间上房,日落之前不得打扰。”
坐在柜台深处看不清眉眼的女子道:“公子也太霸道了些,男女之爱,两情相悦最好。”
云策拉起柳如烟,瞅着她的眼睛道:“我们是不是两情相悦?”
柳如烟被云策一脚三拳早就打的筋骨酸软,内腑移动,那里说的出话来,只是愤怒之极,就朝云策吐出一口血唾沫。
云策侧头避开,就对柜台后面的掌柜道:“你看,我们是不是两情相悦?”
“这里是七里铺,公子真的就不管不顾了吗?”
云策猛地靠近柜台,柜台里面的女子倏然后退,云策看不清她的脸,就摇摇头道:“听你声音,也该是一位美人,罢了,看不清脸,不知妍媸,要是是一个丑女,那就太倒胃口了,百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先吃了你吧。”
说罢,就拖着柳如烟就朝客栈后面走。
一个身穿皮袄的黧黑壮汉,猛地掀开皮袄,一柄两尺长的短刀就操在手中,下一刻,短刀就直奔云策的后心而来。
云策侧身避开,右手已然捏在刀背上,喀嚓一声响,短刀断裂,壮汉的身体猛地前倾,刚刚折断短刀的右手,就重重的击打在壮汉的胸口,胸骨断裂的声音赫然入耳,云策轻笑一声,继续抓着柳如烟的头发就朝里面走。
壮汉倒飞的身体撞碎了一张桌子,最后滑到墙角,竟然再无声息。
柜台后面的女子终于来到了光明处,她很美。
就连急色的云策也忍不住停下脚步,似笑非笑地瞅着这个怒火已经燃烧到极致的美丽女子。
“你是谁?”
“刘长安!”美人儿发怒的模样也很有看头,云策随手丢垃圾一般的丢开柳如烟,用邪恶的目光上下打量这个美人。
看了片刻,就连云策都不得不承认,鬼方众的容貌真的很是出众,那个柳如烟很美,眼前这个女掌柜更美。
看来,杂交的优势特性在她们身上体现的非常明确。
“为何而来?”女子强忍着怒火继续问道。
“听闻这里埋藏着一批宝贝,某家心痒难耐,就先来了。”
女掌柜见方才被云策一拳打中的男子停止了最后的颤抖,忍着心头的怒火朝云策施礼道:“这里只有一些讨生活的弱女子,没有公子所需的财物,如果公子一定要,奴家这里还有几分积蓄。”
云策笑着摇摇头,瞅着女掌柜道:“鬼方女一向喜欢来汉地借种,你看本公子如何?”
(本章完)
第216章 杀错人了?
第216章 杀错人了?
云策读过关于鬼方众的历史……
这同样是一个为了生存付出无数牺牲的种族,大汉史书上对于鬼方众的描述虽然都是以上位者,胜利者口吻进行描述的。
动辄有斩杀多少鬼方众的武勋,动辄有动用多少鬼方众奴隶修建了什么盖世工程,甚至有帝王死,一次殉葬了多少鬼方众。
史书上甚至极尽羞辱之能事的记录了鬼方众为了进化,为了更像汉人,进行的一次又一次的生殖进化。
所以,当鬼方众进化到了可以跟大汉人掰手腕的时候,所有人都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双方的仇恨已经没有任何解开的可能了。
只有鬼方众全部死掉,大汉人才会有安全感。
只有大汉人全部死掉,鬼方众才能洗刷耻辱。
这个时候,不论是鬼方众,还是大汉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选择立场的余地。
云策毫不怀疑自己身体里流淌的是大汉人血,所以,大汉人的立场,天然就是他的立场。这一点无法更改,云策也没想着更改。
既然所有大汉人都希望能够覆灭鬼方这个族群,那么,云策也是这么想的,他也会这么做,甚至以覆灭鬼方众为己任。
这可不是什么盲从,而是基于生存的一种选择。
云策知道世上有一种人,他们天生就具有强烈的慈悲心,这种慈悲心非常的浓郁,以至于可以覆盖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会覆盖到鬼方众的身上。
云策刚刚经历了一场屠城惨事,这让他对于任何人性都不抱有希望,心中仅有的一点良善慈悲,实在是没有多余的可以分给鬼方众。
更何况,狗子之前告诉他,这间客栈的下面,有一个老大的空间,里面有很多的生命体。
密室,囚禁,云策脑袋里立刻就出现了这两个词,不管是哪一个都跟正义不沾边,只有说不出,道不尽的邪恶。
再加上这里是鬼方众在经营,不用说云策都知道,底下受苦受难的一定是汉人。
这才有了云策突然翻脸,殴打柳如烟的事情。
如果没有仇恨支持,云策一般干不出辣手摧的事情,当然,玉蘅是例外,那个女人实在是太不知好歹了。
柳如烟,一个很美的名字,也是一个很标准的鬼方众的名字,云策怀疑,鬼方人在文学上的成就已经超越了大汉人,毕竟,从起名字这一道上,就能看出来,汉人真的很没有文化。
娥姬,听起来很像是一种鸟。
张敏,听起来像是母亲在绝望下,希望自己女儿长大后可以跑的更快一些。
柳如烟,玉蘅就好听多了,这些名字可以轻易的融入到唯美的诗句里,让人只听到名字,就可以幻想她是如何的美丽了。
就比如眼前这个美丽的很诡异的女子的名字就叫作——沈乐兮。
“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沈乐兮,你们鬼方众就不能自己写一些好文章出来,怎么总是对我汉人的东西如此痴迷呢?”
沈乐兮警惕的瞅着眼前这个一会温柔,一会暴虐,一会博学,一会粗鄙的俊美汉人男子,再次施礼道:“公子误会了,我们都是汉家女。”
云策摇摇头道:“没必要这样委屈自己装什么汉女,你身上的野兽气息还没有褪干净呢,我一进来就嗅到了浓烈的野兽骚味,哪怕你的外皮再美,皮囊里装的还是一头吃人的野兽。
燕飞临死前告诉我说这里藏着他多年的积蓄,我知道这可能是燕飞想利用我的贪念,达到杀死我的目的。
之所以来,不是为了他的那点积蓄,就是想把任何影响项城的不安全因素全部铲除。
既然燕飞明知道他不是我的对手,还愿意把我吸引过来受死,那么,这里的力量一定要比燕飞更强。
所以,沈乐兮,拿出你最强的力量出来,否则,今天,就是你们的死期。”
枣红马见云策发怒了,就主动进屋,把身子凑过来,云策也就顺手抽走了挂在枣红马身上的马槊,然后,枣红马就打了一个响鼻就是施施然的出去了,出去后,还贴心的帮云策把大门用脸关好,免得屋子里的人趁乱跑掉。
沈乐兮名字里的乐兮二字出自《九歌·少司命》,这里面的欢乐意带着浓烈的悲意,或者说,屈原在写“悲莫悲兮生离别,乐莫乐兮新相知”这句的时候,里面的悲喜是可以轮回交换的,离别的悲伤不一定就是悲伤,相聚的欢乐未必就是欢乐。
云策今天准备让相聚的欢乐,彻底的变成悲意。
虽然自从他发出威胁之后,沈乐兮就开始叽里咕噜的跟屋子里其余鬼方众说鬼方土话,云策是一个字都听不懂,狗子倒是能听懂一些。
“……我先跑,嗯嗯,你们挡住……少司命……绞杀……云策,我就能翻译出这么多,不准确啊,你自己判断。”
听了狗子的翻译,云策的马槊立刻就闪电般的刺向两丈外的沈乐兮,沈乐兮的袖子里滑出两柄短刀,居然交叉架在槊刃上,强行让裹挟着巨力的马槊偏向,同时,她的身形快速向左边闪避,避开了云策随之而来的一脚。
云策一脚踢空,右腿重重的落地,马槊在腰上转一圈,想要追击沈乐兮的时候,又一个身穿皮袄的汉子竟然用一柄钢叉的尖刺锁住了云策的槊刃,云策无视马槊传来的力道,再次发力,槊刃跟叉子就摩擦出一溜火,两尺长的槊刃毫不费力的刺进了皮袄汉子的胸膛。
想要把这个家伙甩掉,没想到他竟然用双手抱住马槊,一双腿牢牢的盘在一根柱子上,这让云策的马槊抽一下,居然没有抽回来。
眼看着沈乐兮已经跳起来要往房梁上跑,云策怒吼一声,强行提起马槊,锋利的槊刃将皮袄汉子身子从中分开,一双被切断的手臂带着血砸向已经飞掠到了房梁上的沈乐兮。
沈乐兮身轻如狐,三两步避开断臂,准备从天窗跃出,一柄钢叉又带着风声杀到,沈乐兮再次避开,那柄钢叉“夺”的一声就深深的刺进窗框,将本就不大的天窗给封死了。
眼看云策再次被两个汉子缠住,另一个汉子一拳砸开窗户,背对窗户,手持短刀戒备云策,希望沈乐兮从此处逃走。
云策见状朝窗户这边杀来,却被一个刚刚被他斩断双腿的汉子缠住,他死死的抱住云策的左腿,还张开染血的嘴巴朝云策胯下咬去。
二弟有难,云策不得不帮,抬腿把这个半截汉子甩了出去,又回身一拳砸在另外一个皮袄汉子的脸上,力道十足,汉子的脸立刻变形,可就是这样,这个已经被云策爆裂的一拳砸的失去意识的家伙,居然还能张开双臂,拦住云策的去路。
“九哥”
沈乐兮悲鸣一声,身体却快速的冲向窗户,眼看就要脱困而出,两只铜锤大小的蹄子就狂暴的朝正要钻出窗户的沈乐兮踢了过来。
沈乐兮无奈,只好迅速退回来,随即,枣红马呲牙咧嘴的长脸就出现在窗户口。
此时,云策也正好将屋子里的九个皮袄大汉一一斩杀。
看着退回来的沈乐兮,云策道:“别忙乎了,整理一下散乱的妆容,等会我取你首级的时候会加倍小心,不损你的美丽。”
沈乐兮瞅着死去的九个汉子,面容扭曲道:“我们无冤无仇……”
云策不等她把话说完,就嗤的笑一声道:“无冤无仇,你别告诉我,这地底下关着的人不是我大汉人。”
沈乐兮愣了一下道:“谁告诉你,这地下关押的是你们汉人的?”
见沈乐兮不像是说假话,云策同样愣了一下道:“我猜的。”
沈乐兮瞅着满地的残肢断臂泪水长流,冲着云策吼道:“你猜的?就凭猜测你就出手杀了我九位兄长?”
云策无所谓的摇摇头道:“鬼方人到了汉地,本就该死。”
“你知道什么呀,就该死,这地下关押的是魔鬼,是从极北之地抓来的魔鬼。”
“咦,从清水河高原后面抓来的魔鬼,你们不把它们关在鬼方研究,送到汉地所谓何事?”
“这是你们大神官刘长生向玉蘅王妃索要的,我们来汉地是大汉皇帝钦准,我这里还有大司马府发的通关文书。”
“有通关文书你们干嘛不离开,留在项城所谓何事?”
沈乐兮丢给云策一个牛皮包,就抱住那个刚才被云策一拳爆头的家伙,一边流泪一边道:“原本通知了燕飞护送我们去长安,后来,你们开始打仗了,燕飞就把我们安置在七里铺,准备等战事结束之后,再送走的。”
云策打开牛皮包把里面的文书都看了一遍,首先看到的就是刘长生这个老家伙写给玉蘅的一封信,上面的字迹确实出自刘长生,不过,看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云策有些愤怒了。
“世界很大,完全容得下大汉跟鬼方共享!”
这句话云策还是很熟悉的,他来大汉之前,也听过类似的话,这句话一点毛病没有,非常的理智,就是地球上的人,在说过这句话之后,该来的,一样都没有少。
(本章完)
第217章 第一九章:一定要有主人翁精神
第217章 第一〇九章:一定要有主人翁精神
刘长生是大汉的大神官。
五岁的时候就进入神龙殿侍奉祖火,以及大汉三百军州,两百羁縻州共计五百朵社火,至今,已然百年了。
他在大汉,类似于神一般的存在,世人都说,大汉可以没有皇帝,却不能没有大神官。
如今,大神官已经不再坚持覆灭鬼方众了,一旦这个消息传出去之后,这对汉人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很可能因为这句话,原本还准备跟鬼方人硬干的人,说不定会生出跟鬼方人谈判的心思,毕竟,鬼方人如今真的很强大。
然后,说不定就会出现南宋时期的旧事,打仗的打仗,谈判的谈判,投降的投降,最后大家一起喜闻乐见的当亡国奴,喜滋滋的被人家当畜生看待。
云策看完沈乐兮提供的所有文件,最后惊讶的瞅着那个脸部被他一拳砸的乱七八糟的家伙道:“咦,他居然没死?回去以后可有的吹了。
好了,死了就死了,没死的赶紧救治,然后带我下去看看你说的魔鬼,要是没有魔鬼,我好接着杀你。”
沈乐兮怒视着云策道:“你也不过是一头披着一张好人皮的畜生。”
云策哈哈大笑道:“来自敌人的咒骂,就是对我最大的褒奖。”
“你就如此的仇视我鬼方众吗?”
“没办法,从小我家老祖就用一句名言教导我,见到敌人,在街上遇见就在街上杀死,在食肆遇见,就在食肆杀死,在茅厕遇见,就把它溺死在茅厕里,这不,在客栈遇见了你们,可不就得在这里杀死你们。”
“你我两族纠缠了数千年,也相互厮杀了数千年,这中间死掉了无数的鬼方众,也死掉了无数的汉人,你希望你的子子孙孙也陷入到这一场永无止尽的相互屠杀吗?”
云策摇摇头道:“当然不愿意。”
“既然如此,我们难道就找不出一个平安相处的办法吗?就像大神官刘长生所言,世界很大,完全容得下你我两族共处。”
云策皱眉道:“我的意思是在我这一代,就把你们全部杀光,不用把这件破烦事留给儿孙。”
沈乐兮冷笑一声道:“你有这个本事吗?就依仗你刚才杀死我八位兄长的武功?就算你能杀光鬼方众,现在,我再带你去看看魔鬼,看看你能不能把魔鬼也杀光。”
云策笑道:“我这人啊,一向是闻战则喜,敌人越是强大,我就越是喜欢,我家老祖说了‘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说句实话,我爱死这句话了,哪怕死在斗场的途中,也含笑九泉,无怨无悔。”
沈乐兮将九哥的身体放好,往那张已经看不成的脸上撒了一些发光的蓝色粉末,粉末落在那张烂脸上,迅速就融入血肉里去了。与此同时,原本还在往外冒的血立刻就止住了。
见沈乐兮又把目光投向别的尸体,云策连忙道:“我保证,那八个死定了,没有救治的必要。”
说着话,又把倒在地上还时不时吐一口血的柳如烟夹在胳膊底下,催促沈乐兮道:“快走。”
沈乐兮看到柳如烟又吐出一口血,声音忍不住变得尖锐起来。
“天杀的,她的肋骨断了,你这样夹着她,会害死她的。”
云策同样怒道:“如果底下没有你说的魔鬼,这个鬼女人又趁机跑了,我岂不是亏大了,我就要带着她,如果你骗了我,我也好方便杀她。”
沈乐兮忽然安静下来了,瞅瞅病弱的让人心碎的柳如烟,再看看云策道:“刘长安,你不喜欢女人是吗?”
云策摇头道:“我只是不喜欢鬼方女人,我自己的老婆,小妾一旦上手,就舍不得松开。快走吧,我不喜欢你,你也别费心思了,在长安我就殴打过你们的玉蘅皇妃。
你比她年轻,却没有她身上的那股子骚劲,在引诱男人方面,你不如她。”
沈乐兮被气得闷哼一声,就来到墙壁边上,扯动一根绳子,一块地板就咣当一声落了下去,折迭成了一道楼梯,楼梯尽头,有一座铁门。
沈乐兮打开铁门,一阵阵高亢的嘶吼声,就震的云策耳朵发麻。
沈乐兮哼一声,那些嘶吼声立刻就停止了。
地下室果然很大,如今,里面塞满了铁笼子,每一个铁笼子里斗装着一个类似人形状的东西。
云策朝最靠近门口的铁笼子看去,里面装着一个身高至少有两米,秃脑壳,浑身无毛只有满是褶皱的苍白皮肤。
云策丢开柳如烟,拿手指捅一捅这个无毛怪物,就看见这个怪物睁开了眼睛,它的眼睛非常大,呈蔚蓝色,上面还有丝丝缕缕的放射状黑线,五官勉强有,只是眼睛很大,鼻子很大,耳朵跟嘴巴就显得小巧了。
手臂,腿还是很分明的,手上分五指,五指上有两寸长不能收缩的指甲,这应该是它的主要武器,腿跟山羊一样是反拐的,上面筋肉虬结,弹跳能力一定非常的出色。
就在云策想要靠近一点仔细看一下的时候,这个无毛怪猛然张开嘴,一道暗绿色肉刺就直奔云策的面门。
云策伸手抓住这根尖刺或者舌头,回头瞅一眼一脸平静的沈乐兮道:“这种小把戏以后不要用。”
沈乐兮冷哼一声,就继续去照顾柳如烟了,见柳如烟不知何时松开了的胸围子,以及暴露出来的一对雪白的山峰,沈乐兮想要帮她掩住,却被柳如烟用眼神制止了。
云策自然也看到了柳如烟漂亮的胸部,不过,他没有多看一眼,对他来说,张敏的胸部才是能让他血脉贲张的存在,柳如烟的就算了,连硅胶娃娃都不如。
将目光落在手里的暗绿色尖刺上,这东西确实不能算是舌头,谁家舌头上会长出一根三寸长的黑色尖刺呢,而且,光是看尖刺顶端渗出来的晶莹液体,就知道被这根尖刺刺中的话,很有可能会中毒。
避开沈乐兮跟柳如烟的目光,狗子的几根触手就悄无声息的从腕带里钻了出来,顺着云策的手腕,一头扎进了这个所谓的魔鬼的口器。
无毛怪开始剧烈的挣扎,可见狗子的进入让它非常的不适应,它想要挣开云策的手,那只手却稳如磐石,不管它如何挣扎都不动分毫。
等狗子的触手从无毛怪的身体里出来,云策就掏出一把刀,扎在肉刺上,顿时,肉刺顶端就渗出大量的无色液体,云策拿出一个瓶子,一点点的收集那些液体,一旦液体喷吐的慢了,就再来一刀。
直到云策把口器割断,尖刺顶端也没有毒液冒出来,云策这才算是放开了无毛怪,看着它的身体咣当一声倒在地上,沈乐兮看着云策手里的瓶子道:“你杀了跳跳魔。
这东西最喜欢在夜晚出动,一个纵跃就能跳出十丈远,而且落地无声,以鬼方人为食,尤其喜欢幼童与少女,刘长安,说到这里你是不是有些喜欢?”
云策眼睛一亮,从铁笼缝隙中拽过无毛怪的一条腿,挥刀就斩开坚韧如牛皮的外皮,然后小心的把伤口扩大,分开强健的肌腱,露出一根足足有婴儿手臂粗细的一根腿筋,用刀子切割一下,发现居然切不动,云策大喜,拿出马刀,继续扩大伤口,直到一根完整的腿筋出现在眼前,才用锋利无比的马刀将腿筋切断,细心的卷起来,放进腰包里。
云策回头看一眼,胸部依旧暴露在外的柳如烟,对沈乐兮道:“以后要多抓一些这种怪物,它们的皮很坚韧,却又柔软,可以制作出很好的皮具,它们的肉应该不怎么好吃,主要是肌肉纤维过于粗大了。
如果愿意时间多炖一炖,肉里面的胶质物很多,说不定会出现一些惊喜。
不过,这东西的腿筋绝对是一个价值很高的副产品,拿来制作弓箭类的武器,效能应该可以提升两倍以上。”
沈乐兮的眼睛瞪的快有这个跳跳魔一样大了,半天才看着重新忙碌抽筋的云策道:“你这样看待魔鬼?”
云策一边抽筋一边道:“天生万物,就是拿来养人的。
你口中的魔鬼也不例外。
无非是力气大一些,毒性强一点,性情暴虐一点罢了。
找到它们的弱点,捕捉它们,开发它们的经济价值,如果经济价值足够高的话,我们以后说不定还会主动饲养这东西呢。”
沈乐兮一把将柳如烟的胸襟拉起来,把那对雪子彻底的盖住,然后冲着云策尖叫道:“你才是魔鬼吧?
你知道跳跳魔是多少鬼方孩子跟女孩的噩梦,而你居然在想着如何拿它来赚钱?”
云策冷冰冰的盘着刚刚得到的腿筋,瞅着发狂的沈乐兮道:“这就是我鄙夷你们鬼方人的原因。
生而为人,我们就是来统治世界的,世界是为我们而存在的,这里的天空,大地,乃至一草一木,哪怕是虫豸也是属于我们的。
恐惧不应该出在人这种生物的身上,人,从来只有让它们恐惧的份,沈乐兮,你们鬼方众连这种主人翁精神都没有,谈什么统一大地?”
(本章完)
第218章 谁家还没有一个铁围关呢
第218章 谁家还没有一个铁围关呢
吹牛,也是政治艺术的一种。
不过,我们一般不说吹牛,叫作有目地的拔高立意。
立意这个东西的高度自然是越高越好,至少需要达到让旁人仰望的高度才成,以前,十几层楼那么高,已经是吹牛的极限了,再多,吹牛者就会觉得尴尬。
现在,地球上遍地都是数百上千层的高楼,好多已经深入到了云层里,有甚者需要乘坐飞机才能窥见一斑。
那些人已经把自己的吹牛之路快走完了,云策这里才刚刚开始。
而且,云策从方才短暂的谈话中敏锐的发现,沈乐兮似乎还是一个和平主义者。
鬼方人中间也有和平主义者?
云策觉得这是一个新发现……
第二个魔鬼同样具有人形,就是不那么规范,发现这一点后,云策就先把地下室里的魔鬼都看了一遍。
果然跟他设想的一样,所有的魔鬼都具有人的原始形态,看样子,鬼方人把跟人相近的东西归类于魔鬼,那些更加凶残,凶恶,却长得跟人没啥关系的统统归类于野兽。
人在胚胎状态下,跟野兽的胚胎相似度很高,几乎没啥差别,与多细胞动物共享一张古老的发育蓝图。
但是,几周后,人类胚胎的特征就开始变得清晰可辨,他最终走向的是拥有高度发达的新皮层,有了新皮层,就表示这枚胚胎有了,抽象思维,语言,自我意识的人类胎儿,而不是其它生物。
以上,是人的正常发育轨迹,假如这个正常轨迹变得不那么正常的话,就很可能出现很多奇奇怪怪的生物,比如眼前这十六个笼子里的魔鬼。
云策绕着沈乐兮转了一圈,重点看了她的屁股。
沈乐兮咬着牙道:“你又对我这个野人感兴趣了?”
云策皱眉摇头道:“我记得有一阵子你们鬼方人长着四条腿,四条手臂是不是,好像还有尾巴。”
沈乐兮怒吼一声,两柄短刀立刻出现在手上,没有任何巧径直捅向云策的嘴巴。
云策避开短刀,继续道:“你们认为的魔鬼,很有可能是你们的堂兄弟,表兄妹啥的,你再给它们一些时间,说不定就长得跟你们很像了。”
沈乐兮不再说话,只是把两柄短刀耍的虎虎生风,刀刀不离云策那张喷吐着毒液的嘴巴。
这女人的武功不算高,差一点就千人将的实力了,因此,云策分出一只手就可以对付她了,自己正好趁着她慌乱的功夫,让狗子把这里的魔鬼统统采点样品,等回去之后,再好好的研究一下,看看这些家伙是不是跟云策说的那样,都是鬼方众在进化路上,偶然出现的失败品。
等狗子取完样品了,云策就一把捏住沈乐兮砍过来的短刀问道:“这种魔鬼的数量很多,已经威胁到你们的栖息地了是吧?”
沈乐兮喘着粗气道:“叽里呱啦,哗啦。”
狗子实时翻译道:“她要干死你,让你后门开。”
云策抽抽鼻子对沈乐兮道:“这是属于男人的粗话,你一个女子说出来不雅。”
沈乐兮闻言,一双眼睛顿时就变得猩红,怒吼道:“嘎啦,呱啦,哈哈。”
狗子立刻道:“她说可以用刀。”
云策狐疑的对狗子道:“我怎么觉得这是你在拱火,听语气不像是这样说。”
狗子闻言说一句‘怎么不相信人呢’就主动下线了。
云策劈手夺过沈乐兮的双刀,随手钉在柱子上,对沈乐兮道:“好好说人话。”
“我要杀了你,我要把你碎尸万段,剁成肉酱喂狗皮子。”
云策见沈乐兮怒气难消,就捉住她朝自己嘴巴攻击的双拳,用一只手控制住她之后,就从腰畔取下酒壶,用嘴巴拔掉塞子,强行把酒壶口塞沈乐兮嘴里,见她不喝,伸出指头抵在她的咽喉处,沈乐兮就不由自主地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半壶酒水下肚,云策以为她应该能安静下来了,松开手,这个女人就吧唧一声倒在地上,云策吓一跳,赶紧过去模摸脖颈,这才发现她居然是醉倒了。
沈乐兮醉倒了,那些魔鬼们又开始吼叫起来,云策低声道:“闭嘴。”地下室里又寂静无声了。
云策四处看看,最后把目光落在抱着胸口缩在角落里的柳如烟,大踏步走过去,掀开她抱着胸口的双手,两只眼睛很认真的看了人家的雪子一会,然后对柳如烟道:“我看了,你没有勾引到我,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好好说话了?”
柳如烟的目光像是淬了毒,明明心中把云策恨得要死,脸上却习惯性浮现一丝媚笑,可能想起云策刚刚是如何对待她的,就咬着牙道:“公子请问。”
云策蹲在柳如烟面前道:“清水高原北部,这样的魔鬼多吗?”
柳如烟摇头道:“我不知道。”
云策稍微挪动一下左脚,又问道:“好好说话。”
柳如烟惨叫一声,流着泪道:“你踩我脚趾头了。”
云策挪开左脚,又道:“是不是我想的那样?”
柳如烟见云策的左脚又开始悬空了,一边流泪一边道:“两百年前,大祭司带人清理过一遍,当时,几乎绝迹了,足足有三十年没有见过这些魔物了。
一百年前有多起来了,这一代的大祭司又清理了一遍,结果,安定了十年,十年后,这些魔物占据了天顶山。
大祭司又带领队伍出发,用了足足六年时间,才把天顶山的魔物消除干净,结果,六十年前,魔物卷土重来,不但占据了天顶山,还一度逼近顶天城。
至此,消除魔物的战斗每年都有,而魔物也变得越来越强,然后,天顶城就成了我鬼方一族每年进攻魔物的基地,基本上跟你们的铁围关是一个模样。
别以为你们这几十年来的平安是铁围关带给你们的,如果不是魔物出现,那座铁围关早就被攻破了,我鬼方铁骑也已经拿下长安了。”
云策又问道:“最厉害的魔物,有多厉害?”
柳如烟低垂着头轻声道:“我只知道去年那场征剿魔物的战斗中,陨落了四个狂牛骑士,有人说,大祭司也受了很重的伤。”
“你觉得我这样的,可以跟最厉害的魔物一战吗?”
柳如烟的嘴角浮现一丝笑意,连连点头道:“公子武功盖世,魔物见了公子只有望风而逃的份。”
云策笑道:“虽然是拍马屁的话,不过,听着很舒服啊。”
柳如烟又惨叫起来,云策正要呵斥,见自己的脚后跟再一次压住了柳如烟的大脚拇指,赶紧挪开脚后跟,就见柳如烟的大脚拇指头已经乌青一片,指甲下面有血渗出来。
离开柳如烟,云策来到一头长得跟山魈一样的蓝脸魔鬼跟前,掏出一颗煮熟的婴儿豆咬一口,把里面香糯的豆芯吸进嘴巴里吞掉,这才瞅着这个蓝脸的魔物道:“热闹也看了,美人的酥胸也看了,如果再不说一些有用的东西,恐怕就说不过去了吧?”
蓝脸魔物茫然地看着云策,似乎听不懂他说什么。
云策从笼子附近,找到了一些锁链,上面还有专门锁住咽喉的锁扣,他就把锁扣安装在蓝脸魔物的脖子上,确定它还能喘气,就打开铁笼,准备带这个魔物离开。
柳如烟怯懦的道:“你走了,这些魔物跑出来怎么办?”
云策不负责任的道:“看守魔物是你们的事情,关我屁事。”
说完话,就用锁链拖着蓝脸魔物离开了地下室。
沈乐兮的九哥已经大好了,正靠着墙壁坐在那里,见云策从地下室出来,啊啊的叫两声,就要爬起来跟云策战斗。
云策轻轻推他一把,就把他重新送回墙根,抖抖手上的铁链子,一个蓝脸魔物就跌跌撞撞的跑出来,一头杵在地上。
云策这才对九哥道:“你以后会因为挨我一记重拳而不死,而扬名天下的。”
说罢,就牵着蓝脸魔物骑着枣红马离开了七里铺。
云策刚刚离开,沈乐兮就醒过来了,她先是警惕的左右看看,然后就指着柳如烟暴跳如雷的臭骂,虽然说的是鬼方话。
可是呢,每一个挨过骂的人都知道,骂人这种事情,只有用土话骂,才能骂的毒,骂的脏,骂的痛快。
枣红马跑的很快,蓝脸魔物开始还能跟上,后来跟不上了,就被铁链拖着跑,等铁链绷的很直,它再也控制不住稳定的时候,就趴在地上被枣红马拖着走,不管是它是拖着跑,还是完全被拖着在地上滑行,都对枣红马的速度不造成影响。
狗子说的没错,这种蓝脸魔物浑身上下能分泌出一种油脂来,这种油脂的润滑效果非常好,非常适用于车轴,水车轮轴等需要润滑的地方。
当然,这还是其中一种算不上作用的作用,跟别的魔物不同,这家伙的脑容量不比鬼方人差,有很高的灵智,就算它下一刻跟云策开始对话,狗子说,他都不感到奇怪。
现在,云策就想检验一下,这家伙到底能在单位时间里分泌出多少油脂,有没有工业化饲养的价值。
(本章完)
第219章 家庭真的很重要
第219章 家庭真的很重要
地球上的工业发端是烧开水。
云策隐约觉得这里的工业发端应该是特种养殖。
彭憎一个人就是一座医药工厂,虽然产量差一些,可是,人家的药效好啊,尤其是快速生长液,云策亲测极度有效。
那些修炼出内息的人,在云策看来也都是一颗颗可以行走的大药丸子。
现在,又出现了一个可以繁荣皮革业跟武器制造业的无毛怪,再加上这个浑身可以渗出润滑油的蓝脸怪,很多物资可以从无到有,一瞬间就出现。
蓝脸怪渗出的油脂对它此行非常的重要,如果不是会渗油的话,光是这一路拖拽,就足够把他拖成一堆碎肉的。
可是,它没有,除过在砂石路上比较遭罪外,在草丛上它表现得非常丝滑,在水中,他更像是在享受。
后来,云策发现了这一点,就专门挑沙石路走。
刚开始的时候,因为油脂分泌旺盛的缘故,摩擦力还不算大,等枣红马加快速度之后,它的油脂分泌速度跟不上消耗,皮肉很快就开始开始收缩,发黑,变得坚硬如铁。
要知道,摩擦这种东西对钢筋铁骨也是非常有威胁的,又走了十里地之后,它终于出声哀告道:“公子饶命。”
云策假装没听到,继续前行,直到这个原来是蓝脸,后来是黑脸,现在快变成白脸的家伙真的奄奄一息的时候,他终于停下马步,回头冷冷的看着它。
“我是天顶山的树陀。”
“这个名字很出名,我应该知道吗?”
“公子不知道,刘长生知道,十五年前,刘长生来过天顶山,我们见过。”
云策就搞不明白了,自己刚刚吹了一点牛,马上就遭报应,满世界的人都开始跟着他学吹牛。
刘长生是什么人,他去天顶山一定是有重大事项跟魔鬼们的首领商谈,云策可不觉得这个树陀,会是天顶山的重要人物。
于是,继续策马前行。
“哎呀呀,我真的见过刘长生,当时,他进大殿的时候,我就站在大殿外的石阶下边,刘长生一定看见我了。
我在天顶山是出了名的包打听,山上的事情就没有能瞒过我的,只要公子有需要,天顶山大王黑风的脚上有几个窟窿,我都能告诉公子。”
云策不知道自己为啥要知道黑风脚上有几个窟窿这种事,从跟树陀简单的几句对话中,他还是对这个家伙有了一点初步的了解,这就是一个狡猾的碎嘴子,或者是一个用碎嘴子表象来迷惑人的心智深沉之辈。
云策打算回去之后,就把它交给冯安,冯安这个人在短短的时间里已经被锻炼出来了,给他一点时间,不论这个树陀有多狡猾,冯安必定会给自己呈上一份,树陀备忘录,而且保证里面记述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不管这些魔鬼的来历是啥,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鬼方人自己在胡乱进化的时候造的孽。
就像鬼方人是汉人造的孽,现在到了他们自食其果的时候了。
这种场面,在大宋时期也出现过,辽国压着北宋打,金国压着辽国打,最后,所有人都被蒙古人给干掉了。
现在,云策真的挺想知道,谁会是大汉世界的蒙古人。
回到井口关,即便是看惯了云策各种模样的张敏,也被眼前这个俊美无俦的贵公子给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等没外人的时候,就拉着云策上上下下的看了好几遍,最后还上手,扯开裤头检查了左边屁股蛋上的那颗胭脂痣,这才松一口气道:“今晚就住井口关,不准回去。”
云策点点头,这个世上,俊男其实比美女更难得,男人喜欢享受美女,却不知女人更加喜欢享受俊男。
自己以前没少享受张敏的美丽,现在被张敏享受一下自己的英俊,这在夫妻之间,是应有之义。
张敏说是妾,其实也就是一个称呼,而且这个称呼只在她跟娥姬之间有效。
不过,到了晚上,当张敏恶狼一样的扑过来的时候,云策才微微有一些后悔,整整一个晚上,他连张敏那个会发光的屁股都没看见。
“以后就照着这个模样打扮,太招人喜欢了。”
忙碌了一夜的张敏依旧神清气爽,抱起云策的脑袋,在脸上凶狠的亲了几下,自鸣得意的道:“没想到,我郎君会这么好看。”
说完,还拿脚踢一踢云策道:“将来生出来的孩子也一定好看。”
看看张敏平坦的小腹,云策顺从的把耳朵贴上去,里面没有孩子的活动声,只有肠胃因为饥饿发出的‘咕咕’声。
“晚饭没吃?”
“没来得及,光顾着洗澡了。”
“现在要不要吃点?”
“不吃了。麻烦,你快点给我过来啊,别想着用做饭就把我糊弄过去,我今天就算饿死,也不吃饭。”
什么样的事情能让视美食如命的张敏忘记吃饭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绝世美男。
挺好的,拿自己当礼物犒赏老婆,这是一个很好的增进夫妻感情的机会,惠而不费不说,只有好处,没坏处。
早上起床后,云策打算开一个关于井口关扩大修整规模的会议,来到议事厅的时候才发现平日里熙熙攘攘的大厅,就剩下何清芳在坐镇。
“你小妾带队去了金锁关地下基地,临走时见你睡得香,就让我告诉你,下次来井口关的时候,还要这副打扮。”
知道何清芳如今是张敏的闺蜜,可是如此私密的话题也是能相互交流的?
“秦术去哪里了,我们今天不是说好了要讨论一下井口关扩展的事情吗?”
何清芳指着墙上的图纸道:“已经开始十天了,不得不说,火族人来了之后,我们很多关于建设的事情都进行的非常顺利。
冯安说了,如果将军想要把火族一锅端掉,就需要将军亲自走一遭亶望山。”
云策想了一下道:“这是火燎的要求?”
何清芳摇头道:“这是我们所有人的希望,咱们如今统共只有四个地盘,项城就不必说了,那里目前还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整改,将军留在项城的威名,就足够让项城目前稳如泰山。
其余三个地方的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主要就是缺少技术人员,如果,火族能够全面归顺,就没有这些麻烦了。”
云策想了想,对何清芳道:“我曾经跟曹锟谈论起云氏庄园,以及井口关的建设事宜,你知道曹锟认为我们需要多久,才能经营好关外,关内这两块地方吗?
曹锟说三十年。”
何清芳皱眉道:“这是曹锟给我们的警告?”
云策点点头道:“是这样的。”
何清芳阴沉着脸道:“鬼方人已经蠢蠢欲动了,我们没有三十年可以浪费。”
云策笑道:“所以,建设的重点在金锁关跟井口关,云氏山庄可以滞后一些不打紧。”
何清芳道:“阻碍骑兵进攻的衣树林子,跟河网挖掘,不能少。”
云策点头道:“这些都是些水磨石功夫,一时半会根本就看不出成效,可以同时进行,只要云氏山庄不进行大规模的扩建就可以了。
毕竟,在曹锟这些人的心中,没有城墙,就没有城防,就不算是自己的地盘。”
何清芳叹口气道:“我们还是需要等,需要等那些还在读书,练武的孩子们赶紧长大,否则,我们永远只能被动防御,无法转守为攻。”
云策笑道:“且熬着吧。”
井口关这里没啥问题,不论是张敏,还是秦术,亦或是何清芳都算是不错的人才,有他们几个在,这里必然安然无恙。
张敏总是往金锁关地宫那边跑,主要是为了自己将来的谍报工作招纳人手,因为不能要外人的缘故,她只能从那些半大的孩子群里找,还要亲自训练他们,整日里非常的忙碌,也就昨晚,才算是真正的放纵了一次。
回到云氏山庄,带着妇人们从农田里赶回来的娥姬,见到云策之后,居然束手束脚的显得很是羞涩。
以前,她总是不管不顾的往云策身上扑,最喜欢云策背着她在原地打转,最好被云策拍几下屁股,佯怒了,才会从他身上下来。
这次不一样了,回来看到云策一手拿着一卷书,一手拿着一个小茶杯喝炒好的麦茶,这个丫头居然搓着手围着他转了好几圈,硬是不敢往跟前凑。
云策心中得意,故作恼怒地将手中的茶杯放在小桌子上道:“这才几天不见,就不敢认了?”
娥姬欢呼一声,就熟练的跳进云策怀里,用力的揉着他的脸道:“不就是在项城杀了三千人嘛,干嘛要把自己打扮成这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我夫君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又不是靠脸吃饭的软蛋,妾身一直盼着夫君带着杀了三千人的煞气回来呢。
怎么就成了一个惯在胭脂堆里打滚的软蛋?”
听娥姬这么说,云策忍不住苦笑一声,到底还是娥姬啊,也就她能准确的把握到自己为何要大张旗鼓地弄成这副模样。
如同娥姬所说,自己真的很担心,在战场杀了三千人之后,从此,自己的家庭生活彻底的因为恐惧变成了另外一种模样。
那样的话,做人也就太失败了。
(本章完)
第220章 人的追求各不相同
第220章 人的追求各不相同
长城以北的清晨,一般是以枣红马一声带着破音的叫声开始的。
枣红马叫过之后,庄子里的牲畜们就自动离开牲口棚,自己去旷野里吃草了,虽然山庄里也饲养了许多百十来斤重的鸡,它们却是不敢胡乱叫唤的,因为这样做,会让枣红马不高兴的。
枣红马不高兴了,庄子里的其余动物就别想高兴,就算是一些刚刚被妇人们孵出来的扁嘴鸟,也会被枣红马一脚一个的踢到水塘里去。
枣红马今天就非常的不高兴,主要是它撞开云策卧室的窗户,把大脑袋探进去想要跟云策道早安的时候,就被一只雪白,小巧的脚丫子踹在眼睛上,闻味道应该是娥姬的。
它拿娥姬是没办法的,以前撕扯过娥姬的裙子,被云策抽了好几个嘴巴子后,它就知道不能撕扯娥姬的裙子,可是,开窗户怎么也不成了?
踢走了枣红马后,娥姬就慵懒的趴在云策怀里道:“好看的贵公子不如我穿着衣树布衣的乡下郎君。”
云策在她的光屁股上拍一巴掌道:“别得了便宜还卖乖,昨晚就没个停歇的时候。”
娥姬把头埋在云策怀里吃吃笑道:“主要是昨晚夫君的样子变了,让妾身有一种偷情的感觉,然后啊,脑袋里就出现夫君得知之后的委屈模样,哎呀呀,还举着刀子要杀我……哈哈哈,给你杀,你又不杀,还逼问我那个男人是谁……哈哈哈。”
娥姬得意的样子看的云策火气,正要重整旗鼓准备重新收拾她一顿的时候,窗外就传来狗皮子王凄厉的叫声。
毫无疑问,这是枣红马在欺负同样被撵出去过夜的小奶狗,云策打开窗户的时候发现小奶狗正被枣红马踩在脚下,尽管一张嘴张的如同山洞一般,却因为枣红马是从背后踩住它的脑袋,总是够不到枣红马,只能无能的高声嚎叫。
狗王闹胜从来就不是一个好东西,这东西天生反骨,狗子每隔两三个月,就要重新把这个家伙的脑子再扫荡一遍,每次都能发现新的潜在的危险。
最近,狗崽子已经不是娥姬第一喜欢的宠物了,跟几只百十斤重的鸡蹲在架子上晒太阳的,一只吃的圆滚滚的雏鹰才是娥姬的最爱。
按照娥姬的说法,狗皮子屁用不顶,拿着它连张敏都打不过,纯属废物,还是雏鹰比较好,听夫君说,这只鹰长大之后能驮着她上天。
云策跳窗户出来,把狗崽子从枣红马的蹄子下拯救出来,随手丢房顶上,然后就看着跟鸡蹲在一起的那只圆咕隆咚的老鹰看了许久。
他觉得以后不能把老鹰继续交给娥姬饲养了,按照老鹰目前的肥胖速度,等老鹰长大之后,它不可能上天,倒是很适合下锅。
初升的阳光照在云策赤裸的上半身上,给他的肌肤涂上一层蜜蜡色,一杆红缨马槊被他舞动的只剩下残影而看不见马槊本身,由内息催动的马槊,似乎能破开空气壁障,不再有剧烈的破风声,更不会有剧烈的音爆,无声无息的看似平常,却比以前大开大合的招式危险的多。
“要看,就正大光明的看,不用偷偷摸摸的,等我怀孕之后,你就要替我服侍夫君,不能便宜了张敏那个贱人。”
安姬掩着嘴巴道:“我没有偷看。”
娥姬鄙夷的道:“没偷看,你流什么口水,我告诉你啊,你是被我捡回来的,跟着我也没有让你吃过苦,更没有磋磨过你,你要知道感恩。”
安姬连连点头道:“跟着夫人才过了两年人过的好日子。”
娥姬又道:“张敏那个贱人总说自己是一个熟透的妇人,还说什么她这样的身体,只要沾了男子就会有孕。
这都是屁话,夫君这么精壮的男人她沾的少了?至今也没见她的肚子大起来,我怀疑她就是为了偷欢,不想怀孕。
咱们家啊,现在啥都有,就是人丁太单薄了,以夫君的本事,膝下就该有几十个孩子围着他喊‘父亲’才好。
你是没看见夫君在少儿院子的样子,那么丑的孩子,就因为考试第一,可怜夫君也能下得去嘴亲。
可见,夫君是一个喜欢孩子的。”
说着话就拍拍安姬的屁股道:“以后不许为了什么劳什子跳舞,就把自己故意弄得这么瘦,就你这一百斤都没有的身体,将来怎么能孕育好一个健壮孩子。
夫君父母早亡,咱们也没有一个长辈跟我们说这些,只好我这个当主母的来说,争气一点,别让张敏那个贱人把好处占尽了。”
正在练武的云策自然不知道,娥姬此时正在调教安姬,还准备发起一场内宅恶斗。
等他面对朝阳,收回马槊,吐气成箭,让身体重归安宁的时候,娥姬就带着安姬迎上来,一个取走马槊,一个殷情的帮他擦拭根本就没有的汗水。
云策没有汗水可擦,火燎身上的汗水根本就擦拭不完。
熊熊的火焰,似乎将炉子都要烧化了,赤裸着上身的火燎一边用铁钩子不断地搅动已经融化的铁水,一边死死的盯着铁水的变化,当铁水上方的火焰呈青蓝色,且铁水逐渐粘稠之后,火燎就用一个铁勺,小心的除掉钢渣。
挥挥手,就有两个同样赤裸着上半身的半大小子,翻转那个炒盘,将里面的钢水迅速的倒进一个模具里,准备下一轮炒钢操作。
身着衣树布衣的冯安亲自挑着两桶水从洞里走出,来到这片相对开阔的冶炼区,放下水桶,从里面挖了一大勺汤水递给火燎道:“喝口豆沙水,歇歇。”
说完,又对其余的半大孩子挥挥手,示意他们自取,就坐在喝豆沙水的火燎身边,往嘴里丢一颗豆子,一边嚼一边道。
“你要早下决心,火明公活得时间越长,对你掌控火族就越是不利,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我们收拢了不少火族人,可是,只要火明公活着,你继承火族无望。”
火燎一言不发的小口喝着豆沙水,直到把满满一勺豆沙水都喝光之后,才对冯安道:“水力锻造机锤的锤头还没有打造好。”
冯安急躁的道:“那东西的图纸就在你手里,你也知道怎么制造,晚一些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最重要的是你火族的传承,只要你同意,我这就恳求主上亲自出手为你击杀火明公,为你继承火族扫清一切障碍。”
火燎所答非所问的又道:“炒钢术刚刚掌握,想要大规模生产还需要时日,虽然炒出来的钢坯已经很不错了,我还是建议炒钢还是炒出熟铁比较好。
再通过渗碳,加碳的工艺来制造出我们需要的各种硬度不同的钢材出来,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制造出来的钢料质量均衡,适用于以后大规模生产。”
冯安发急道:“云氏钢铁秘方全给你了,随你如何折腾,我现在跟你说的是火族族长的位置,不是什么狗屁的炒钢,炼钢。”
火燎闻言大怒,一把揪住冯安的脖领子吼道:“炒钢,炼钢乃是人间奇技,焉能受你侮辱,冯安,你给我听清楚了。
我这个时候对什么狗屁的火族族长的位子一点都不关心,我只关心如何让每个人都熟悉‘炒钢术’尽快的炒出更多的钢料出来。
只要我们手里有足够的钢料,老子就能把金锁关打造成一个真正的全精钢堡垒,这才是老子想要的东西。”
冯安同样狂怒,反手抓住火燎满是汗水的臂膀道:“人呢?人呢?你看看你最近都疲累成啥样子了,昨夜又睡了不到两个时辰吧?
再这么下去,我担心你还没把云氏冶铁炼钢术弄懂,弄通,自己就先一步完蛋了。
阿燎,你听我说,你是家里的独苗,你父母在天之灵此刻一定不希望你把命留在冶铁,炼钢上,他们更希望你成家立业,延续香火。
你一旦掌握了火族,就有更多的人来帮你,这样,你就能松快一些,至少,不用亲自上炼钢炉,可以专心的研究那些你喜欢的工艺。
现如今,就连家主都在等你的决断,只要你应承此事,火明公的人头不久就会送到你手上,你也听说了吧,主上如今有万夫不挡之勇,项城之下,两战,阵斩三千,这是何等的武勇,杀一个火明公,还不是手到擒来。”
火燎沉吟片刻,痛苦的道:“我们真的很需要火族的库藏吗?”
冯安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无奈的道:“火族库藏的那些甲胄,兵刃是不是比枣红马先前押送过来的那些好?”
火燎摇头道:“因为工艺相同,即便是好,也好的很有限。”
冯安笑道:“既然如此,枣红马押送过来的那些甲胄,兵刃,都去了哪里了?”
火燎皱眉道:“都被我丢炼钢炉里了。”
冯安大笑道:“你觉得如今让你去制作铠甲,兵刃,质量能否比的上你火族的库藏?”
火燎苦着脸道:“你也知道的,工艺不同……”
(本章完)
第221章 到底谁才是忽悠人的祖宗
第221章 到底谁才是忽悠人的祖宗
“所以,火族的库藏是你个人的,跟主上无关,也跟我们无关。
你如今弄出来的东西,因为用了主上提供的秘方,用了主上提供的材料,用了主上的人力,这些才是主上的东西。
你火族能让主上垂涎的东西只有人,所以,才问你要不要杀掉火明公你自己当族长。”
火燎疑惑的道:“不要火族库藏?”
冯安道:“要是主上想要,见你第一面的时候,就皮鞭棍棒伺候了,还能让你安稳的待到现在?”
火燎有些羞赧的抓抓头发道:“皮鞭棍棒也逼问不出来,好了,不说这件事了,你想要火族人手是不是?”
冯安点头道:“如今咱们这边的工地多的数不清,当然需要人手。”
“以前被我爹跟火明公撵出去的火族人你也要?”
冯安抽抽鼻子道:“手艺怎么样?”
火燎笑道:“手艺没得说,要不然也不至于被我爹跟火明公一起排挤出亶望山。”
冯安道:“看来你爹也不算是好人。”
火燎苦笑一声道:“父母为子女所谋深远,好不好的你能说,我不能说。”
冯安站起身,在火燎宽阔的肩膀上按一下道:“那就快点吧人弄回来,咱们缺人缺疯了,最后问你一遍,要不要请主上出手杀了火明公为你爹娘复仇?”
火燎深深的叹口气,像是把胸中所有的郁闷之气全部吐出来,半晌才道:“我小的时候,我爹很忙,我娘又经常生病,我一直住在火明公家里,跟四个堂弟,堂妹们睡一张床,吃一锅饭,婶娘待我跟其余四个堂兄妹没有区别。
火明公害死我爹娘跟妹子的时候,我当时恨的心头滴血,恨不能将火明公碎尸万段……这段时间我在这里非常的忙碌,身体疲惫,心头却一片安宁。
我问过自己,主上要是提着火明公以及他们一家六口的人头回来,我就真的能安心了吗?
小妹被斩首,脑袋滴溜溜的在地上跳弹,我就能拿几个堂弟,堂妹的脑袋当球踢吗?
我那样做了,就快活了吗?
这种场景在我梦里出现过几次,第一次我好开心啊,第二次就没有那么开心了,第三次出现的时候,我都不敢看他们血淋淋的人头。
所以,冯安,算了吧。”
火燎说话的时候很是平静,没有一丝一毫的不甘。
冯安难以置信的道:“算了吧?这就完了?”
火燎烦躁的抓抓头发道:“要不然以后抓住了,打一顿,就像你说的皮鞭棍棒伺候?”
冯安嗫喏道:“这种事一般都是要杀的……”
火燎暴躁的跳起来,指着冯安怒骂道:“我能怎么办?杀我爹娘,害死我小妹的是火明公,凭什么要让我痛不欲生,杀死火明公全家是所有人的希望,你们有谁为我想过?
火明公全家死了,我又要痛不欲生一次。
我好不容易在这里找到了希望,找到了安宁,也找到了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干嘛要让我不得安宁?
我爹娘,小妹的事情,等我也死了,自然会跟他们交代……”
见火燎开始发狂,冯安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给狂躁的火燎。
看到书,火燎立刻就安静下来,看一看书的封面道:“高等数学?这是什么东西?”
冯安咬着一颗豆子道:“主上说,你如果过于痛苦的话,就把这本书当成火明公死啃吧,主上说,啃完这本书,你就是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大匠。”
“这等宝书为何会在你那里?”
“主上说,我要是能啃下这本书,我将站在云端看脚下的世界。”
“你啃下了没有?”
“没有,尽管这本书已经算是深入浅出的教我们学高等数学了,我还是看不明白,说真的,我希望你能看懂,真的,是真的希望你能看懂,将来成为这个世界上最高明的大匠。”
火燎小心的把书本用衣服包起来,也不跟冯安打招呼,就把书送去了他的卧房。
冯安决定,从今往后,他绝对不会再提为火燎父母复仇的事情,因为,在一个伟大的目标前面,仇恨真的不算什么。
云策翻看着冯安送来的《树陀备忘录》随便问道:“火燎真的不想报仇了?”
冯安拱手道:“回禀家主,臣下以为主上有一个心地善良到能原谅死仇的部下挺好的,这对他来说也是好事,能不受仇恨折磨,以后专心于技艺,大善。”
云策继续翻着《树陀备忘录》道:“这事要是落在你身上呢?”
冯安摇摇头道:“臣下不知,想到自己被家人弃于死地,臣下觉得火燎的选择也挺好。”
云策合上《树陀备忘录》对冯安道:“我不一样,因为我从不主动原谅一个人,更不要说仇人了,只有仇人在我面前咽下最后一口气,我才会忘记他,因为,他死了,就没有记住的必要。
还有,你把《高等数学》给火燎,就没有想过一个连《基础数学》都没有见过的人,如何能学会《高等数学》?”
冯安笑道:“万一学会了呢?”
云策回忆了一下脑子里的数学大能的经历,觉得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万一,火燎是一个万中无一的数学天才呢。
冯安见云策没什么要跟他说的,就拱手退下了。
至于《树陀备忘录》的真实性,云策没有问,冯安也不打算说,十个人费了六天时间,反复询问,反复记录,反复寻找漏洞,反复追根问底后,冯安不相信那个被问的流淌了一地油脂的家伙,在这种情况下会说假话。
这本书对云策而言,就像火燎得到《高等数学》一般,都看不懂。
主要是整部书其实就是一首歌,一首很长很长的歌,内容都是赞颂黑风大王的,类似晴空一声霹雳响,黑风大王从天而降,强大又拉风……
跟乌斯藏的《格萨尔王传》很像,可以说,没有黑风大王从天而降,大伙都要死光光。
《高等数学》是过于深奥,人们弄不懂,《树陀备忘录》是过于粗俗,云策同样看不懂,前者需要《基础数学》当踏脚石,后者需要云策去天顶山生活个十年八年的才能弄清楚那些俚语的含义。
还不能直接问树陀,问了,这个混蛋就会胡说八道,不是他要胡说八道,问题在于,他只会胡说八道。他说的话,远没有他唱下来的那首歌的内容来的真实。
清晨,社火又给云氏山庄找来了一场中雨,这种雨水很适合拿来灌溉庄稼,等雨水停止之后,天空依旧灰蒙蒙的,空气里的水份很足,云策捏捏拳头,拳头里空气中的水份就被他强行挤压出来了,不多,只能浸润掌心。
张敏昨夜回来了,有长安的信。
写信的人是刘长生,老家伙在信里告诉云策,他正在进行一些有趣的实验,等实验有效果了就告诉他实验结果。
老家伙还在信里隐晦的告诉云策,他身上的这枚社火,跟大汉境内所有的社火都不相同,似乎有很强的自主性,假以时日,或许能成为第二个祖火。
老家伙还在信里告诉云策,龙,一直都在,就是不知道在哪里,他曾经派人搜索过几处他认为可能藏着龙的地方,结果都没有什么结果。
他希望云策有机会就去找找,龙把人送到这里了,就不管不顾的,这是不对的,更可况,现在人族就要遭受大难了,龙,更不能不闻不问的冷眼旁观。
云策觉得刘长生可能想多了,那东西他近距离的观测过,年轻的,比如敖丙一类的,还有一些活力,喜欢跟人接触,不过,这种接触就类似于小孩子拿树枝逗弄蚂蚁,蜜蜂一类的行为,算不得接触。
至于那些成年龙,它们强大,辉煌,同时也冷漠,无情,人族就算是被鬼方给毁灭了,也不过是一个蚂蚁窝被开水浇过,算不得什么大事。
明白这些道理了,云策就觉得刘长生虽然已经百十岁了,心态依旧保持童真,云策现在就希望他不要干出什么,为了对付鬼方就扶持黑风的举动,祖地有足够多的历史可以证明,这样做的结果,只会更坏。
毕竟,云策到现在都不知道黑风脚底板上有几个窟窿。
看到最后,也没在信里找到关于沈乐兮她们一行人的消息,看样子,刘长生也知道,这个时候不宜把他跟鬼方人接触的事情公之于众。
这封信明显是单方向的信件,也就是说,刘长生没指望云策给他回信,事实上,一位大神官能主动给他来信解释一些事情,已经非常的难得了。
至于龙的事情,云策当然知道,在祖地,它们就藏身于大沙漠中,在大汉,天知道它们藏在哪里,云策没有任何心情跟理由去寻找龙的下落,那东西太强大,太无情,要是一不小心把他一脚踩死怎么办?
所以,当曹锟再一次来云氏山庄做客的时候,云策在温泉里把龙就在大汉的消息告知了曹锟。
曹锟被云策的话惊呆了,许久才试探性的道:“这不可能。”
云策坐在温泉里淡漠的道:“大神官刘长生说的。”
曹锟用魂游天外般的迷茫声音道:“这不可能阿……”
云策坚持道:“大神官刘长生说的,他还曾经派人找过,只是没找到。”
(本章完)
第222章 看着乱,其实啥事都没发生
第222章 看着乱,其实啥事都没发生
“谭绶如今被各路英雄挤压在了平城,覆亡在即,你不打算插一脚吗?”
曹锟顾左右而言它。
“刘长生来信特意说了龙的事情,想必已经有所发现,你如果有兴趣,我可以去信问一问消息。”
曹锟皱眉道:“谭绶如果伏诛,平州商道就会通畅,你如果无意平州事,项城你可以一言而决。”
云策瞅着一本正经的曹锟道:“我其实是见过龙的,就在天柱山,如果刘长生那边没有准确的消息,你可以去出云州天柱山去看看。”
曹锟撩一把水抹在脸上,看着云策道:“井口关的商队要断绝,只能是项城,”
云策叹口气道:“出云州我还有几个朋友,虽然身份不怎么对,凭借我的交情,你应该可以平安出入出云州,就是进入天柱山区之后要小心,那里毒虫奇多,而且有一种多足虫,毒性极其猛烈,一旦被伤,将死无葬身之地。”
曹锟叹口气道:“商队抵达井口关,因为交易额不够的原因,只能来一些小型商队。”
云策笑道:“还有啊,那里精怪横行,我在那里遇见了一头猪王,一头熊王,这两位大王,已经被攀星楼的密探杀了,否则,我也不会劝你走一遭天柱山。”
“这就好,去井口关的商队可以有物资收购之权,但是我希望,你云氏土地里的收成,至少有六成,要交付给曹氏商队。”
云策点点头道:“不管是平州城,还是天柱山我都不会去,其实我也去不了,再有两月,就到了收获的时候,这是长城以北的广袤地区,第一次有人为耕作的收获,我需要从头盯到尾,一刻都不敢懈怠。”
曹锟点点头道:“我知道你想把云氏土地产出的一部分支援铁围关,所以,曹氏商队必须收到你云氏土地产出的四成,等你收获的时候,曹氏会有管事过来监督一下。”
“等一会吃面的时候,我用小香猪肉当臊子,配上云氏特有的豆腐丁,蛋皮,以及两种蘑菇,你要不要辣?”
曹锟点头道:“我最近不吃肉,喜欢吃素,不过,蛋皮要多放。”
所答非所问环节结束了,两人的话终于又在吃面的环节有了交集。
云策疑惑的道:“我们非要这样说话吗,这也太诡异了。”
曹锟叹口气道:“既然是交换,直白的说出来不好,我去找龙,你就地发财,挺好的,都有事情干。
可惜,我武功不好,原本,咱们两个要干的事情其实应该换过来,你该去找龙的,我才是那个应该就地发财的人。”
不管是云策还是曹锟都不是喜欢洗澡被人服侍的人,第一次算是尝试,尝试过了,就对这种过于表象的事情也就没有了兴致。
事情谈完了,泡澡的过程也就结束了。
曹锟留下来吃了一碗面,临上信天游的时候,曹锟又对云策道:“你的家世若是能再好些,我们就是真正的无话不谈的朋友了。”
云策摇头道:“我的家世若是与你齐平,我们只会是敌人,哪怕谈笑晏晏,就目前的局面下,迟早会刀兵相见的。
现在挺好的,一强一弱,还有上下这个层次可以让我们共处,人啊,一定要知道满足。”
曹锟笑一声道:“也是,现在挺好的。”
信天游起飞的时候,依旧有破云穿日的豪迈,就是曹锟的心情不是那么好,信天游没有立刻飞走,而是在云氏山庄的上空盘旋。
云氏山庄的变化不是很大,就是有很多人在栽种衣树,这是一种新品种衣树,即便是在寒冷的长城以北,也能奉献出很好的树皮,一样能提供廉价的衣树粉跟衣树纤维。
还有人驱赶着高大的牛群,不断地在犁地,这一次犁地,不是为了耕种,而是为了制造河沟,犁铧破开松软的土地,就有人把这些泥土转移走,然后再继续驱赶着牛犁地,直到地下水被犁铧从地下挖出来,这条沟渠就有了一层水。
这点水自然是不够的,可是,当曹锟看到一些沟渠居然正在向清水河延申,他就明白了,等到清水河秋日涨水,这些低于河堤,高于水面的沟渠,就能趁着涨水,把水引进沟渠,最终让那些只有一点水的沟渠,变成一个个护城河。
对于通晓军事的曹锟来说,虽然还不明白种植衣树的作用,不过呢,那些出现在荒原上的沟渠,他却能看的清清楚楚。
当一支骑兵进入这片荒原之后,因为沟渠的原因,只能走人家规划好的路线,而骑兵能走的路线,两边全是方便埋伏的丘陵,山地,或者林地。
目前看,云氏山庄的防御性工事还远远谈不到完成,可是呢,一旦完成呢,一旦完成,这一片广袤的荒原,就是云氏说了算。
这样的行为看似缓慢,笨拙,却是一个年轻人对自己的未来有着强烈的自信心,才会做出如此长远的投资。
这种长达几十上百年的投资,一般只有真正的大家族才会做,也只有他们才有信心等到这些投资的回报。
云策这个才二十岁的人就已经开始做了,他在为三十年后的云氏做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寻龙!
寻龙是所有大贵族们只要有机会就必须要做的事情。
龙是大汉人存在于这片大地的基础,他们很清楚,黄帝乘龙而来,借助龙的力量在这片大地上生存了三千年,也统治了这片大地三千年。
后来,霍去病同样乘龙而来,他结束了黄帝腐朽的传承,一手扶持起来了大汉,而大汉如今也屹立于世两千年了。
如果能寻找到龙,如果可以越过大汉皇室与龙有了交流,自己是否就有了可以取而代之的希望呢。
不要忘记,就在上一个神龙降临的日子里,神龙并没有降临在长安,也没有降临在备选城市洛阳,最终出现在了荒僻的出云州。
如果神龙上一次继续降临在长安,大司马绝对没有胆量在长安跟皇帝发起对战,天下,也不会出现这么多的野心家。
洛阳有儒生曰: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
这已经注定一个纷乱的时代将要来临,也是所有勋贵们无法维持现有荣耀的危急时刻,曹锟觉得自己这一次去天柱山,就算空手而归,也必将在老叔的运作下,获得更多的声望与好处。
云策说的很清楚,他现在最好的状况就是坐地收钱。
他曹锟,最好的行动方向就是龙飞于天。
云策背着手站在大门口,眼看着曹锟的信天游在云氏山庄上空乱飞,如果这事没发生在告诉他龙的踪迹之前,或许会有一些麻烦。
现在,估计曹锟就算有些担心,也一定会被龙的消息遮掩过去了,不管怎么说,寻龙的事情迫在眉睫,防范他云策的事情,还不着急。
曹氏如今势头很猛,独占丘壑州不说,如今,又拿下了平州,以曹氏的性格来看,那个向他们家求救的岭州贺田,估计下场也好不到那里去,一旦平州被曹氏稳定,下一步,他们的触角必然会探向岭州。
这一次曹锟来访,就是来给他送请柬的。
曹锟打算订婚了,女方就是岭州贺田的嫡女贺柔。
听名字就是一个很不知所谓的女人,洗澡的时候曹锟告诉他,贺柔长的什么样子,他没有看清楚,倒是贺田那个老匹夫院子的虎贲护卫,他是真的看上了。
按照曹锟的说法,那些虎贲护卫们普遍身高超过两米,虎背熊腰不说,听说还被一个高人用秘法炼过,战斗起来毫不畏死不说,还对贺田忠心耿耿,完全不虑背叛。
这让云策当场就想起兽监对付雷烟兽的法子……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么好用的法子,应该有进步了吧。
云策在家的时候,云氏山庄就变得比往日活泼一些,就连房屋后面的炊烟,也笔直的上了青天。
就是太阳过于燥热了一些,有一些不知名的虫子,总是躲在树叶后面不停的叫唤。
云策侧卧着睡了一觉,醒来之后觉得左边的被身体压住的衣衫被汗水湿透了,他就转个身,继续睡。
狗子在他的脑袋里不停的聒噪着,他觉得云策实在是太懒了,这个时候,就该去田间地头,或者百姓家去访贫问苦,把更多的关爱散播给他们。
云策当然不会干这种没头脑的事情,如今,云氏山庄能干活的男人都在跟驴子一样的辛苦劳作呢,家里的孩子都去了少儿院子读书,练武,学手艺去了。
庄子里就剩下一些没有下地的女人,他这个时候带着东西去人家,弄不好会让人误会,他云策看上了自家的奴隶。
“大争之世,大争之世啊,吾辈当自强啊。”
狗子聒噪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是破锣嗓子,听着格外的刺耳,云策怀疑这家伙中病毒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目前是大争之世不假,可是,所有人都没有动弹呢,你先跑出去争,跟谁争?
云策主动屏蔽掉狗子的声音,打一哈欠,继续睡了。
(本章完)
第223章 海纳百川?不可能的
第223章 海纳百川?不可能的
青天下只有几朵白云,白云下面有一棵枝叶繁茂的阔叶树,树底下躺着一个叫作云策的男子。
而云策的脑子里却正交织着一场五彩斑斓的梦。
梦里面没有金戈铁马,没有万众瞩目,也没有高谈阔论,有的,只有一方青草,一张毯子,以及一个正在酣睡的男子。
在梦里见到自己实在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可就是这样,见到了,也不过相视一笑,甚至懒得打招呼。
对方是一个什么货色,大家都清楚,尽在不言中。
然后,云策就被吓得醒过来了,就是不知对方还有没有心情继续在那方草地上裹着毯子继续睡觉。
想来是没法睡了,自己最龌龊的心思,干过的最龌龊的事情人家都知道,这时候一定跟他一样,心中起了杀机。
云策用力于左臂,左臂上立刻就出现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拳风裹挟着内息轰隆隆的在空中传递出老远,才逐渐消散,最后微弱的只能掀起门帘。
刚刚从田地里回来的娥姬正在屋子里的换衣裳,见门帘子被风吹起来了,慌忙抱住胸,见外边偷看的是云策,就果断地放下手,继续用清水擦拭身体。
娥姬一直都很单纯的认为,男人爱女人就是爱她们的身体,如果她们的身体足够好看,就能被很多人喜欢,这样一来呢,女人的身价倍增。
云策当然不是这样认为的,他确实喜欢娥姬,可是呢,不仅仅喜欢娥姬的身体……好像还喜欢别的,可是,让他说,他又说不出来,且当是喜欢娥姬的身体吧,这样说,还能让这个女高兴一些。
这其实不是娥姬一个人的看法,应该说这是云氏山庄里面的女人的普世看法,男人们出去干活,或者拿回粮食,或者拿回钱,当粮食和钱足够她们几日所需,那么,晚上的时候,或者她们不忙的时候,男人就能获得她们的身体。
现实的令人发指。
娥姬走过来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一颗会走路的大橘子,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强烈的橘子味道,就像刚刚偷吃了一筐橘子一般。
云策在大汉没见过橘子,或许跟他一直在北方生活有关,橘子这东西北方应该养不活。
可就是这么神奇,北方没有橘子,却有一种叫作橘草的植物,夏日里用这种草泡水,就能散发出浓烈的橘子味道,给人带来强烈的清爽感,娥姬,刚才就用这橘草水擦洗过。
“闻闻,是不是香香的。”
娥姬将袖子盖在云策的口鼻上,要跟他一起分享自己愉悦。
她很喜欢跟云策分享一些独属于她们两人的秘密,比如昨晚,就跟他一起分享了自己左脚指头缝里那颗刚刚长出来的鸡眼。
两人商量了很久,考虑要不要剜掉,娥姬又怕疼,没办法,云策只能让娥姬趴下,喊狗子出来处理这颗鸡眼。
云策觉得狗子今天之所以会跟中了病毒一般的发疯,可能跟昨天用触手帮娥姬处理鸡眼有关,反正,他昨晚骂云策,骂的很脏。
今天口鼻处扣上纱衣袖笼,云策目光沿着袖子稍微向上探索一下,就看到娥姬颇具规模的胸口,看了一眼觉得不妥,想要收回目光,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就听娥姬嘻嘻笑道:“是不是很好看?是不是很想要我?”
云策把目光收回,推开娥姬的袖笼恼怒地看着她。
“这可是安姬教我的,大户人家的姬妾勾引主君的一种手段,我告诉你啊,你以前不知道我不怪你,现在,你知道了,就要警惕,不要被人勾引了去。”
“没人勾引我,这一点你完全可以放心。”
“怎么就没有人勾引你?那个叫作柳如烟的,还有那个叫作沈乐兮的,不都是在勾引你吗?”
云策刚刚想问她是怎么知道的,就看到一个蓝脸且浑身上下油光水滑的家伙端着一个果盘从马棚旁边的一个小屋子里走了出来。
“树陀?”
云策轻呼一声,树陀就一个滑跪,滑到云策跟前吗,动作那是相当的丝滑。
云策看看树陀,再看看娥姬,不明白这个家伙为啥没死,反而出现在内宅。
“冯安本来准备拿这个家伙榨油的,我见他一边哭,一边唱歌,很可怜,就从冯安手里要过来了,冯安还说这家伙没有男女之分,可以留在内宅当一个苦力使唤,我就安排他住在枣红马隔壁。
以后,内宅有什么力气活,都交给他就成了。”
云策闻言诧异的道:“这家伙是我带回来的,我怎么没有发现他不分男女?”
娥姬笑道:“冯安说,一个深蓝色的爹,跟一个白色的妈在一起后,就能生出天蓝色的树陀。”
云策了然的点点头,骡子就是这么来的,看样子,树陀就是魔鬼中的骡子魔鬼。
“他是魔鬼。”
“什么魔鬼,就是一个只能拿来榨油的可怜虫,在天顶山被别的魔鬼看不起,到了这边又被人看不起,快没活路了,妾身就养在身边,跟狗皮子,雏鹰一样当成一个玩意养着,以后说不定还会有用呢。”
云策诧异于娥姬的胸怀开阔,别人看到魔鬼,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她倒好,不但给了魔鬼一条生路不说,还养在身边。
其实,只要按照娥姬的心态想想也就明白了,云氏现在缺少劳力,抱着加个猴还能加把力气的想法,收留树陀,也就不以为怪了。
“既然是你收留的,你就要负责管好它。”
“哼,它要是不听话,就拿去喂狗皮子。”
汉人的天赋就是种地,云策对于农业的喜爱也是发自内心喜欢的,只不过,他喜欢的田园生活,绝对不是陶渊明的‘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式样的田园生活,更不是拿起锄亲自锄地的生活。
他喜欢的是站在田园里,看旁人为他耕种的乐趣,看着自家的庄稼一点点的长大,看着自家的园子瓜果累累,亲自摘一点新鲜的果子当下午茶的甜品,亲自摘一点新鲜蔬菜,只用少许油盐,炒一盘带着草木清香的蔬菜。
躺在果树下,看累累果实,坐在织机旁看妇人是如何一点点的把丝线织成布匹的,听窗外蛙鸣,看夜空星斗满天。
总之,田园乐趣在于享受,绝对不在劳作,前者可以洗涤心灵,后者只能劳神,劳心,万万不可混为一谈。
三十万亩的庄稼地,很大,甚至可以说非常的大……属于一望无垠的那种辽阔。
站在这样的田野里,只要是人,心中就很难不生出满足感。
这种满足感,绝对不是金钱带来的满足感可以比拟的,云策一人站在田野里,独自愉快了整整半天,回来的时候,采集了一些还没有成熟的豆荚。
采煮好,云策搓搓手打算大快朵颐的时候,秦术跟何清芳联袂来了,看样子他们是有事情要说的,看到刚刚煮好的豆荚,他们立刻就闭嘴,先吃了起来。
不得不说,大汉这边的农作物要比地球上的那些贫瘠作物好的太多了,产量高不说,味道还好,地球上的豌豆荚吃起来有些发涩,这里的豆荚就没有苦涩感,入口清甜,加上盐味之后,豆香就更加的浓郁了,尤其是乒乓球大小的豆子,两口一颗,满足感远非豌豆荚一类的东西所能比拟。
“鬼方人的前哨已经逼近黑石原,那些自愿守卫铁围关的人在得到一定支援后,跟鬼方人的前哨,在鬼王湖边上战斗了几次,互有死伤。
可是从一个月前,局面就不怎么对了,战斗呈一边倒的架势,游侠这边死伤极重不说,还不知道原因。
直到十天前,一队前往鬼王湖查探鬼方人动作的游侠,突然遇袭,全队瞬间就被击溃,只有一个被打落鬼王湖的游侠,侥幸生还。
从他口中人们才得知,鬼方人的狂牛骑士已经下了清水高原,他们舍弃了狂牛坐骑,以普通武士的身份混在鬼方人的小队里,让游侠们死伤惨重。”
云策咬一口豆子道:“这关我们何事?铁围关里可以媲美狂牛骑士的雷烟兽猛将不少,鬼方人可以这样做,他们一样可以这样做,你别告诉我说,铁围关不肯出人。”
秦术道:“出了,太少。”
云策瞅着秦术道:“你不会是希望我去吧?”
秦术摇头道:“小型炸弹!”
何清芳见云策沉吟不语,连忙道:“铁围关多坚守一天,我们这里就多一天的准备时间,我知道,提前把炸弹暴露在鬼方人面前不好,可是这种可以在短时间里大量杀死鬼方狂牛骑士的机会不多。
说实话,我想试试,试试小型炸弹到底能不能对付得了,鬼方精锐的狂牛骑士。”
云策点点头道:“还行,还没有昏头,还知道炸弹这个东西不可轻易交付他人之手,问题是,你打算带多少人去铁围关?”
何清芳瞅瞅秦术,肃然道:“十人,我就带我的十个护卫去,中间只参战十天,十天后不管成败都会回来。”
云策摇摇头安抚一下脑袋中再次开始呐喊的狗子,对何清芳道:“还是我去吧,我一个人去。”
(本章完)
第224章 成长的代价
第224章 成长的代价
仲夏月,正是长城以北白日炎热,夜晚清凉的好时候,是过田园生活的最佳时期,也是荒原上食物最丰富的时刻,更是云氏山庄四万多人过的最舒心的好时候。
有病的人才会想着离开这个有美人,有温泉,有美食,有仆婢伺候的美好地方。
狗子就是有病,他威胁云策,要是再不出去弄一些强大的死鬼回来,他就没办法帮助少儿院里发现的天才们引气入体了。
狂牛骑士是标准的千人将,一个千人将身体里的内息,可以帮助至少十二个有气感的孩子引气入体,顺利从普通人变成武者。
也就是今年起,云策才知晓,这个世界上的武者其实很稀少,整个云氏山庄里,只有云策,张敏,秦术,何清芳,左冲,周达六个人算是真正的武士,其余的人只能称作军卒。
云策的武功目前不好衡量,张敏的武功也就比百人将好一些,属于精锐百人将,一个人可以打两个普通百人将不落下风。
秦术的武功稍微好一些,他能在战斗中杀死两个百人将,而且,已经这么干过。
何清芳跟张敏差不多,就是战技不如张敏丰富。
剩下的左冲,周达,就是两个普通的百人将。
上一次,狗子一次帮助雷鸣等六个孩子引气入体,让他们踏上了武者之路,这一次又发现了十二个苗子,云策真的很是欢喜。
按照这个速度,不出两年,云氏就会多出来近百名自己培育的武者,不出十年,云氏就是北地首屈一指的豪门,再过二十年,云策就能告诉曹锟,他曹家算个屁!
想着自己将来有机会统领一支由自家三千武者组成的雷烟兽重骑纵横天下,云策不自觉地就笑出声来。
武者啊……三千啊……骑着雷烟兽啊……还会丢炸弹啊……
直到枣红马的大舌头舔在他脸上的时候,云策才从幻梦中清醒过来,武者可以培育,三千匹雷烟兽哪里找?
而且,云策还不想要那种被兽监们改造过的雷烟兽,枣红马这种雷烟兽最好了,不仅仅是坐骑这么简单,还是真正的伙伴,那些人为了索要所谓的忠诚,就把雷烟兽的灵智抹除,实在是属于买椟还珠的脑残行为。
“你的家在哪,我记得你当初可是被人家抓回来的幼马。”云策抚摸着枣红马的长脸问道。
枣红马自然听不懂云策在说什么,还以为他喜欢跟自己亲近,就想跳到云策怀里,毕竟,云策有时候会把狗崽子抱怀里撸两下,它也想被云策这样对待。
枣红马体重近两吨,云策还是能抗的起来的,要说把枣红马抱着撸,至少要等到云策修炼出法天象地的功夫出来才成。
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最强大的人是啥模样,不过,就从有数的几个高手来看,大汉世界估计不会允许有那么牛逼的人存在。
在狗子的指引下,云策来到少儿院见到了那十二个少年天才,八个男孩,四个女孩,每个孩子都很有精神,也干净,养了一年多,气质也上来了,就是长相,还是有些一言难尽。
娥姬是负责照看这些孩子的,她将一个刚刚十岁的小丫头搂在怀里,还伸手摸着另外一个年纪稍微大一点的男孩的脑袋,得意的对云策道:“表现最好的就是爱姬,阿楼稍微慢一点,不过,张敏说了,这十二个孩子都是极好的。”
“爱姬?这是谁给起的破名字?”
娥姬见怀里的小姑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委屈了,就冲着云策大叫道:“我起的名字,我就爱这个小不点,怎么样,你不满意?”
云策摇摇头,对娥姬怀里的小丫头道:“你值得更好的名字。”
还以为这个小姑娘会趁机要求他这个当家主的给她重新起名呢,没想到小家伙咬着牙对云策道:“我就叫爱姬。”
云策顿时觉得这个小丫头是个笨的,要知道,自己十岁的时候,已经能熟练地游走在各路大佬腿边索要好处了,这个小丫头不成。
十二个孩子果真如狗子说的那样,已经有了气感,现在缺少的就是有人将很少的一部分气注入他们体内,引导这些气走遍全身,并且把那些气留在他们体中,任由他们一遍又一遍的消耗,最终消失在筋骨中,成为最基础的养料,然后,新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气就会出现。
武者培育出一缕气很不容易,因为气这个东西是身体强健到一定程度,自动散逸出来的多余能量,武者就能把这些散逸出来的能量收集起来,在自己的身体里循环,达到让身体更加强健,力气更大,身体更加敏捷的目的。
有气感的人其实不少,问题出在愿意把自己的气灌输给别人,并且引导别人引气入体最终成为武者的人太少了。
被消耗掉的气,消耗就消耗掉了,绝对不可能回来,你想要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就只能继续锻炼。
所以,除过父子至亲,否则没人愿意干这这种事,毕竟,这可是真金白银的付出,而且还不一定能收到回报。
最最重要的是,引气入体必须是心甘情愿才好,如果有人被逼着给旁人引气入体,那个接受气的家伙就倒霉了,因为引气入体的过程,就是一个把生命交给旁人的过程,想要给你留点隐患,实在是太容易了。
所以,很多时候,也只有当爹的为了让儿子快速成长,才会这样做,当儿子也只在当爹的亲自出手的时候,才会接受。
否则,他们宁愿成年累月的打熬身体,等自己积蓄更多的气以后,自行突破,当然,这个时间会非常的长,有些人终其一生都达不到自我突破的要求。
这种事对云策来说就不成问题了,他自身的气都是狗子把内息研究通透后灌输给他的,再加上社火帮助他炼化了龙臂,让龙臂过于旺盛的营养化作气滋养了身体,这才成了一个可以阵斩三千人的杀神。
再说了,给孩子们灌输内息的是狗子,存储内息的也是狗子,也就是说,帮助孩子们引气入体的其实是狗子,云策自己还操作不来这么精细的活。
云策检查了十二个孩子,其实是狗子检查了十二个孩子,明白了孩子们的身体状况之后,云策就需要去铁围关那边寻找合适孩子们入体的气,很麻烦的。
回家后,云策带上娥姬准备的干粮,就骑着枣红马走了。
明知道云策此去面临的又是一场场恶战,娥姬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担心,按照她的说法,这没啥好担心的,猎人出去狩猎不危险吗?
妻子会因为危险就不让丈夫出去狩猎?
生活的原貌就是这个样子的,由不得人。
这一次,云策没有去铁围关,他不喜欢那座充满悲哀跟绝望的军事堡垒,战事还没有开始呢,就开始将自己放在失败者,或者殉道者的角度,只能说明,那座城池里居住的都是一群懦夫。
战士是什么?
闻变而不惊,闻鼓即忘死,处死地则奋力求生。
他们会用自己的生命,武器,双手吗,乃至身体,将绝境变成坦途,将死地变成杀敌的陷阱,如此,才能称为真正的战士。
云策将帐篷搭建在鬼王湖边。
自从鬼王湖出现以后,就没有人愿意靠近这座湖泊,都说靠近湖泊之后,就能听到湖水里那些亡魂的叹息。
云策觉得鬼王湖里的亡魂应该不算很多,社火引爆了煤山后,弄死的鬼方众只有两千多人,连三千都不到,还不如他在项城的战绩多。
话说回来,鬼王湖确实不怎么好看,主要是湖水发黑,这也能理解,毕竟这里原本是一个巨大的煤矿。
他从湖边捡起几块黑石头仔细辨认了一下,就欢喜的对狗子道:“看啊,水洗煤。煤里面的上品。”
“这里是战场,变不成你的洗煤厂。”
云策觉得狗子说的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可笑。
“我帮你老婆割鸡眼是不是好笑多了?”
云策听狗子这么说,就不想跟它说话了,从湖边捡来好多水洗煤,在一块空地上搭建了一个很大的镂空煤塔。
在底部放了很多硬柴,点燃硬柴之后,这座煤塔就跟着燃烧起来了,可能是水洗煤的缘故,燃烧的非常旺盛。
天色已经有些晚了,广袤的大地又是黑色的,云策点燃的这堆火,开始的时候,就像是一颗天边的星辰,随着太阳彻底落下,火堆的真容就显露出来,点亮了老大一片黑色的土地。
“狗子,你猜是那些游侠先来,还是鬼方众先来?”
“你老婆脚上的鸡眼先来。”
“我们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不能,除非你老婆脚上再长一个鸡眼。”
“她脚上长鸡眼,你又能有什么好处呢?”
“你知道个屁,这样,我就能把记录文档删除掉,假装我从来没有帮你老婆割过鸡眼。”
“存在过的必定留痕,你怎么可能删除的干净?”
“我可以粉碎文件,可以重装一遍系统,怎么可能会删除不干净?”
(本章完)
第225章 鬼方人的名字真好听啊
第225章 鬼方人的名字真好听啊
云策守着那个燃烧的煤堆守了一晚上,不仅仅鬼方斥候没有来,那些喜欢在荒原上跟鬼方斥候相互偷袭的侠客们也没有来。
他以为是自己昨晚放的火不够大,那些人没有看到。
狗子告诉他,其实有很多人看见了火堆,可能是鬼方人认为这是汉人制造的陷阱,汉人也同样认为这是鬼方人布置的陷阱。
两帮人来来回回的打了很多很多年,就算实力再强,他们也不会轻易的踏进陷阱,不管怎么说,进入了陷阱,就表示落入了下风。
这让云策多少有些苦恼,以他上次来鬼王山的经验,只要在荒野里点堆火,马上就会有好奇的斥候过来看,现在,他们没人愿意靠近,只是远远的看一眼就跑了。
看来,上一次钓鱼钓的太狠了,人家不愿意上当了。
没办法,云策只好骑着浑身沾满煤灰,变得黑不溜秋的枣红马在荒原上游荡,如果,这种找死的行为,还不能把鬼方高手找出来,云策就打算找一处鬼方人的军营闯荡一下。
枣红马驮着云策在荒原上溜达了一整天,别说鬼方人了,他们连汉人都没有看到一个,仿佛这针锋相对的两方人,似乎全部消失了。
就在第三天,云策考虑要不要找一个鬼方军营突袭一下,看看有没有狂牛骑士啥的顺手抓几个回来,狗子的触手笔直的指向了左方。
云策向左走了不到五里地,就看到一个背负着一对大斧头的壮汉,正一个人走在山脊上,这里的山虽然不高,山脊却非常的明显,让这个身材高大的人的存在,同样显得很炸眼。
看到这个壮汉,云策忍不住笑了,因为这个家伙跟自己一样,也在钓鱼。
云策都没有钓到鬼方人,这个鬼方人自然也没有钓到汉人,于是,两个喜欢钓鱼的人,就自然而然地在遇到一起了。
云策走直线过来的时候,这个壮汉已经在山脚处点起来了一堆火,见云策过来,就把一条不知道是啥野兽的腿子丢过来,对云策道:“吃饱了再战。”
云策觉得人家说的很对,吃饱了再战,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就把腰上的酒葫芦取下来,丢给壮汉道:“喝一口,汉地出的好酒,你们鬼方可喝不到。”
野兽腿原本就是烤熟的,此刻热一下就能吃,云策把兽腿放在火上燎烤,看那个壮汉喝酒。
两人都没问酒肉是不是有毒,就开始吃喝起来。
云策用刀子削着烤的滋滋冒油的外皮吃了几口,朝壮汉身边的皮囊看了看,笑道:“怎么,没收获?”
壮汉摇头道:“最近,你们汉家子变聪明了,不愿意靠近我,看样子,你的收获也不好?”
云策遗憾的道:“在鬼王湖点了火堆,原以为你们鬼方斥候无论如何都会跑过来看一眼,谁知道,白等了一个晚上。”
壮汉把酒壶还给云策,长叹一声道:“战斗的方式正在剧烈的改变中,以前,将士的勇武是杀敌制胜的法宝,现在不一样了,个人的作用越来越不明显,开始强调集体的力量了。”
云策道:“以前的战争要的是杀敌的数量,以后的战争讲究的是占领多少物资,跟潜在的资源,个人武勇再强大,一个人也没有办法拿走更多的物资,所以啊,以后集体战斗的规模跟次数一定会大大提高的。”
壮汉看了云策一会点点头道:“你说的很有道理,清水高原上的冬日漫长而严寒,土地贫瘠而崎岖。
这些年来,鬼方一族饿死的人在不断地增加,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云策叹口气道:“汉人这里也一样,平民数量日益减少,奴隶却越来越多,继续这样下去,大汉同样会出大问题。”
壮汉笑道:“战争不可避免了。”
云策笑道:“只有通过大规模的战争,你们鬼方人才能有效的减少人口,清水河高原上的产出才能供应你的族群。
汉人同样希望通过一场残酷的战争,把人心涣散的大汉再捏成一团。
说起来,战争是你我双方都需要的,就是想不明白,你我双方的高层,为啥还犹豫不决的不肯立即发动战争。”
壮汉笑道:“听说你们的大司马跟皇帝在长安城里杀的血流成河,京城以外的三百军州各个野心勃勃,这应该就是你们皇帝迟迟不肯发动战争的原因吧。”
云策道:“黑风大王脚上的窟窿越来越多了,这应该也是你们的大祭司不肯立刻出兵的原因吧?”
“咦,你居然知道黑魔鬼的事情。”
云策啃一口兽腿道:“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叫刘长安。”
壮汉笑道:“刘长生家的子弟?我叫沈廷玉。”
云策拿着兽腿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半天才道:“前段时间啊,我在平州睡了一个叫作沈乐兮的鬼方女人,她当时还带着一个叫作柳如烟的婢女,挺好的,一晚上消耗了老子二十几个大鱼鳔……”
云策话音未落,一柄巨斧就兜头砍了下来,云策拿着兽腿接连向后退了好几步,这才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壮汉气喘如牛,云策举着兽腿疑惑的道:“对我们汉人来说,鬼方女人人尽可夫这不是啥秘密,鬼方女子跟汉家男子睡觉,占便宜的是你们,兄台何故如此愤怒?”
壮汉强行压抑着愤怒想让自己彻底的平静下来,他看的出来,眼前这个叫作六长安的家伙并不好对付。
云策丢开兽腿,从枣红马身上取下马槊握在手中道:“早知道这个沈乐兮跟你有亲,我就不用鱼鳔了,给你们沈氏留……”
一柄短柄大斧旋转着砍了过来,并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前一刻还在沈廷玉手里,下一刻就出现在云策的脸前,云策侧身躲过,那柄巨斧在飞过他身侧的时候,居然从劈斩变成了横斩,云策连忙用马槊横挑,才把那柄巨斧挑开。
才要进攻,又有一柄巨斧旋转着横斩过来。
没办法,云策只好继续向后退,没想到方才被他挑飞的巨斧居然又追着砍过来了,云策大吼一声,马槊砸在巨斧上,随着喀嚓一声响,原本极为柔韧的槊杆居然开裂成了麻状,而被砸落的巨斧,既然青蛙一样的不断在地上跳弹,似乎,下一刻就会重新飞起来。
云策折断马槊,抬手就把槊刃投向沈廷玉,趁着他闪避的功夫,云策从龙珠里拿出来了两只新的流星锤。
这是火燎特意为他制作的精钢流星锤,整颗锤头表面都经过硬化处理不说,那些狰狞的尖刺,甚至还经过了发蓝处理,是云策目前最喜欢的主武器。
眼看着自己飘忽不定的巨斧被云策的锤子砸的不知道飞哪里去了,沈廷玉握着仅剩的一只巨斧道:“你认识乐兮?”
云策笑道:“现在知道拖延时间了?
现在不再为你妹子被我睡的事情生气了?
装什么装啊,明明就是一头蠢猪,偏偏要跟我说一些好汉子才会说的话,不就是等你的同伙早点过来吗。
你刚才要是能耐住性子,同我把跟你妹子的风流韵事说完,老子还好歹赞你一声能忍。
最看不起你们这种忍一半就不忍的蠢货了,怪不得人人都说鬼方众身上的兽性依旧难以遮掩,现在看来,此言不虚。”
话音刚落,沈廷玉就挥舞着巨斧向云策劈砍过来,不等他拉近距离,流星锤就嗖的一声如同流星一般砸过去,沈廷玉吐气开声,高举巨斧,用尽全身力气砍在流星锤上,流星锤应声被巨斧斩落。
沈廷玉在巨斧接触流星锤的那一刻就知道不好,才抬头,另一颗流星锤已经重重的击打在他的左肩膀上,力道千钧,一锤子就把沈廷玉的半个身子给砸成了肉泥。
不用云策说啥,狗子的触手就迫不及待的扎进了沈廷玉完好的半边身子。
看的出来,沈廷玉的嘴巴不断的张合,似乎有很重要的话要说,云策没有理会,对他重要的话,对他云策又不重要,还是让他多留一点精力,好让狗子多吸一会。
半炷香的功夫,一副粗豪模样的沈廷玉就成了半具干尸,云策捡来被他砸飞的斧头,随便把干尸剁吧剁吧,就丢到一个土坑里给埋掉了。
仔细研究了巨斧,看到巨斧手柄上绑着的透明丝线,云策这才明白这家伙的巨斧为啥能够自由飞来飞去的。
是流星锤最后一下重击,把丝线给绷断了。
就算是这样,如此坚韧的丝线也是绝世难寻的好宝贝,以后设伏啥的应该能用上。
沈廷玉的援军迟迟不来,云策也不着急,把丢掉的兽腿找回来,继续放在火上烘烤,沈廷玉这个人不怎么样,打到的野兽味道是真的不错。
“一个千人将而已,还不够啊。”狗子的声音再次在云策的脑袋里响起。
“不着急,还有援兵呢,我估计啊,这个家伙就是人家放出来的诱饵,就等着汉人上当呢,可能是为了稳妥起见,他们的包围圈弄得有点大。”
(本章完)
第226章 见鬼了?
第226章 见鬼了?
云策把那条兽腿吃完,沈廷玉的援兵还是没有来,他就干脆在地上铺上毯子,躺在上面,昨夜没怎么睡,趁着此时阳光正好,可以休憩一会。
这一睡,就睡到了黄昏。
云策起身伸个懒腰,看样子沈廷玉的援军应该不会来了。
收拾好毯子,给枣红马喂了水,他准备找一个背风的地方扎营,虽然他不担心寒暑,可是呢,戈壁滩晚上会起风,风声极为聒噪。
纵马上了一处高坡,极目四望,太阳在地平线上,所以,它成了天地的分界线,此时,天与地也没啥差别了,都是一半黑暗一半苍黄。
云策下马,将脑袋从胯下朝后看去,果然,如他想的一样,天与地没啥差别,如果硬说有,那就是大地的一个角落里,有一点火光。
此时的云策很喜欢交朋友,尤其是来自鬼方的朋友,而且,朋友的武功越高他就越是喜欢,也只有这种朋友,才值得他好好对待。
担心把对面的那个素未谋面的朋友吓走,云策哼着苍凉的西北小调,骑着枣红马慢慢走过去的。
走近了,云策就看到火边坐着一位身材雄壮的鬼方大汉,他正在烤一条兽腿,准确的说,他是在用碳烤兽腿。
这说明此人是一个喜欢吃的美食家,不像别的鬼方人,不等柴火变成木炭,就迫不及待地烤肉,结果,把肉烤的黑不溜秋的难以下咽。
云策从龙珠里取出来一些酒,把酒葫芦灌满,不管怎么说,交朋友呢,没有酒怎么成。
正要说话的时候,正在烤兽腿的壮汉就道:“稍等,血水还没有收干净。”
云策就很听话的坐在壮汉的对面,壮汉抬起头,冲着云策笑一下道:“分开不足一日,又见面了。”
云策眨巴着眼睛看着眼前活蹦乱跳的沈廷玉点点头道:“别来无恙?”
沈廷玉露出一嘴的大白牙笑道:“被你砍的乱七八糟的,能好到哪里去呢。”
云策的神经一向大条,但是,目前这个沈廷玉的出现,还是让他有些吃惊,第一眼认为这就是一个双胞胎的把戏。
现在确认过容貌跟声音后,云策就不那么肯定了,他看人一向观察细微,看人的时候更注重别人不注意的细节,而不是全貌。
就目前而言,这个人身上的很多细节,都跟早先遇到的那个沈廷玉一般无二,尤其是他下颌脖颈交界处长得那颗米粒大小的疣子,位置与颜色也一般无二。
“这么说,你在等我。”
“是啊,荒原上太空旷了,能遇见长安兄这等人间俊才,是我的荣幸。”
“沈乐兮是你什么人啊,我睡她的时候光记着掰腿了,忘记问她的底细了。”
沈廷玉闻言哈哈大笑道:“长安兄艳福不浅,我那个妹子一向眼高于顶,明明到了婚嫁年纪,却看不上我鬼方的大好男儿。
如今,能让长安兄在她身上耗费二十几个大鱼鳔,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流星锤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云策手中,下一刻,流星锤掠过炭火堆,带着少许火星直奔沈廷玉的面门砸了过去。
两柄巨斧陡然出现在烤兽腿后面,稳稳地夹住飞袭的流星锤,流星锤上的力道散尽,颓然的掉在地上。
隔着火堆,沈廷玉依旧呲着一嘴的大白牙笑道:“上一次是某家失算了,这一次,还请长安兄再品鉴一下。”
巨斧越过火堆,直奔云策的脑门,他扯一下链子锤的链子,不等那颗落地的流星锤开始动弹,就把手中的链子锤狠狠的砸了出去。
“铛”的一声响,巨斧固然飞回去了,流星锤也被反弹回来,一斧,一锤撞击的震荡搅散了被夜风吹的明灭不定的炭火堆,弄得火星飞的到处都是。
隔着漫天飞舞的火星,云策看沈廷玉的目光开始认真起来了。
这个沈廷玉,可比早先遇见的沈廷玉更加的厉害,仅仅是刚才那一斧头,就把云策的流星锤给砸回来了,这不是先前那个沈廷玉能办到的。
这不可能是一个人,更不可能是一个起死回生的人。
云策记得很清楚,沈廷玉被自己用锤子砸碎了半边身体,后来还被狗子吸干了有用的精血,皮肉,死的时候跟一具木乃伊差不多,最后,还被自己用巨斧给剁吧成了十几块,绝对不可能出现起死回生这么诡异的事情。
想到这里,云策为了加强自己的心志,流星锤再一次飞了出去,不管对面的是啥东西,在流星锤的巨大力道下,活得也必须变成死的。
云策的链子锤飞出去了,沈廷玉的巨斧也跟着飞出来了,这一次,链子锤与巨斧没有相互碰撞,而是各自奔向敌人。
此时,太阳已经全部隐入地下,只有天边的一丝鱼肚白还在坚强的表示这个世界的运转还是正常的。
云策的链子锤裹挟着狂风向沈廷玉兜头砸落,沈廷玉单手丢出巨斧,锤斧在半空相遇,再一次发出一声巨响后各自倒飞,云策不等锤头飞回,另一只手上的锤子就悄无声息的直捣沈廷玉的胸膛。
沈廷玉嘿然一笑,单手执斧粗壮的手臂划过一个半圆,巨斧锋刃就准确的砍在流星锤上,拖拽流星锤的铁链子顿时就软了下来,而沈廷玉的巨斧不退反进,在脱离沈廷玉的手之后,直奔云策的胸怀。
云策慌忙之下拽回另一只锤头阻挡,不等锤斧交集,就在云策的头顶,另一柄巨斧以劈山之势向他的左肩砍了下来。
云策慌乱中向右跨出一步,那柄巨斧几乎是贴着他的臂膀砍下来,最后凶猛的落地,入土一尺有余。
沈廷玉嘿嘿笑道:“这一手学自长安兄,以后就是某家的杀招,长安兄不至于不认识吧?
嘿嘿嘿,学了长安兄的杀招,以后还要学一学长安兄床榻上的英姿,你对付我家小妹用了二十几个大鱼鳔,等以后见到嫂夫人,在下不才,觉得三十个大鱼鳔才堪堪够某家用的,就是不知嫂夫人能不能承受的住。”
云策暴怒,挥舞着流星锤就砸了过去,这一次,他没有把流星锤甩出去,而是抓着靠近锤子的铁链子,让流星锤暴雨般的砸落。
沈廷玉也捉住了巨斧手柄,没有任何巧的硬接云策的锤子。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叮叮当当……”
云策一刻不停地砸,沈廷玉一刻不休的硬接,距离近,没有过多的反应时间,不管是砸的,还是接的,只要开始,就没有功夫再有别的心思。
这一砸,一接,就足足有半个时辰,云策只觉得双臂跟着火一般疼痛,可就是越痛,他越是兴奋,锤子砸的更加起劲了,他就不信了,自己一个被龙族,被社火强化过的身体,拼耐力会拼不过一只鬼。
云策的速度不曾减慢,沈廷玉的力道却一次比一次弱,等到云策重重的一锤砸在沈廷玉的巨斧上,巨斧再也没有多余的力道保护他的身体了,被锤子砸的倒飞,落在他的左肩上,就听“喀嚓”一声响,肩胛骨顿时就被砸塌。
云策的另一只锤子迅速跟进,一锤捣在他的胸腹上,沈廷玉的身体向后飞落,狗子的触手已经迫不及待地钻进了他的身体,咕咚咕咚的大口吮吸起来。
沈廷玉的五脏六腑已经受到了重创,不赶紧,许多好东西就会失去活性,最终变成废物。
云策来到还在大口大口吐血的沈廷玉跟前,蹲下来问道:“你是一个什么东西?”
沈廷玉张开嘴巴,大白牙染上血之后,让这个家伙莫名的有些好看。
“我还会回来的。”
云策摇头道:“直到今日,只有一个叫作灰太狼的家伙做到了‘我会回来的’,其余人都不成,你也不成。”
沈廷玉凄惨的笑道:“好,我下次来的时候,会告诉你,我比那个叫作灰太郎的家伙更强大……”
狗子的触手蠕动着从沈廷玉的身体里退出来,最后一点点的缩回腕带。
这一次,狗子没能把这个家伙的尸体吸成木乃伊,虽然跟活着的时候比,稍微有些瘪,大致上还是能看出他的音容笑貌来。
太诡异了,云策一边烧沈廷玉的第二具尸体一边想。
“内息相同,血型相同,验证dna需要时间,不过,我还是要说,那个沈廷玉跟这个沈廷玉的内息相似度太高了,高到我可以把他们身体精华混装在一起,或者说,可以归类到一起。
还有,这个沈廷玉远比你遇见的第一个沈廷玉强大。”
云策起身四处瞭望一下,发现到处都黑漆漆的,就对狗子道:“把第一个沈廷玉的内息灌注给我。”
狗子嗤的笑一声道:“你真的会认为还会有一个更加强大的沈廷玉来找你?”
云策叹口气道:“尽管我非常的不愿意相信,可是呢,这家伙临死前跟我说话的时候,实在是太真诚了,由不得我不信。”
狗子笑道:“没有那么奇怪的事情,我可以判定,这两个沈廷玉,其实就是一对同卵双胞胎兄弟。”
云策摇摇头道:“先让我变得更加强大才是正经。”
(本章完)
第227章 好多人们常说的傻子
第227章 好多人们常说的傻子
云策一直觉得鬼方人可能掌握了一些不为人知的进化秘诀,比如玉竹那个家伙不符合常理的内息进化,明明最多只有一个百人将实力的热门,在有必要的时候居然能瞬间把战力提高到千人将的层次。
这已经是对那些老老实实练功的武者们极大的伤害了,要是沈廷玉这种死一次就变强的法门是真的,云策觉得大汉的前途将一片渺茫。
这一次,云策将沈廷玉的尸体处理的非常干净,为此,他特意找来了不少的煤炭放在火堆里助燃。
眼睁睁地看着沈廷玉的尸体被烧化,最终只剩下被火焰烧烤的红彤彤的骨头,在这种情况下,云策觉得沈廷玉身体上任何一个活细胞都不可能生存之后,还把他的骨头捣碎,顺着风给扬了。
狗子也把沈廷玉的内息灌注到了他的体内,云策尝试了一下,发现提升的作用不是很明显,甚至不如玉竹的内息对他的提升明显。
“刚开始的时候,你的内息如同半碗水,再加进来半碗水,你自然觉得很有提高感,现在,你的内息是一条小河,往里面倒几桶水,自然没啥感觉。”
狗子安慰式样的话语,并不能解除云策心中的疑惑。
好在,他第二天还准备在荒原上寻找鬼方人的时候,他遇到了一队侠客,这些人也是刚刚来到铁围关的,前天才到,今天就急不可耐的出来杀鬼方人了。
他们热血,又热情,想要杀死鬼方人的心,比进洞房还要来的急切。
“老刘,你在荒原上已经逛荡五天了,还没有找到鬼子?”
八人队首领赵琦在翻过一座沙丘之后,还不见鬼子的影子,就急躁的问云策。
云策笑道:“遇见了一个,让我给杀了,杀了之后烧成灰,最后把骨灰都给扬了。”
“哈哈哈,干的好,就该这么干,我们一定要杀的鬼子不敢再窥伺我大汉领地。”
“赵大哥,刘大哥,你们经验丰富些,快点找到鬼子,我们痛痛快快的大战一场,带鬼子人头回去给那些看不起我们的人开开眼。”
说话的是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娇憨少女,听说是逃婚出来的,一心想着杀一个鬼子,再安稳的回家嫁人。
其余的五个人的情况大多如此,他们都来自洛阳,全都是家境小康人家的子女,最近,洛阳有一个叫闻舟的男子写了一首边塞诗,他们就是受到这首诗的感召,加上一个个都觉得自己武功不错,就彪呼呼的来到了铁围关。
“朔漠连烽燧啊——孤城压黑云啊——角声吹汉月啊——马骨裂秋纹啊——铁甲凝霜重啊——将军杀敌归啊——不谑儿女情啊——荡尽瀚海尘……”
说真的,云策觉得这首诗写的实在是不怎么样,跟大唐边塞诗比起来,估计入流都算不上,不过,人家洛阳繁华地的书生,能想起铁围关已经很不错了,人家又没来过这里,全凭想象能写出这样的玩意出来,云策觉得应该褒奖,而不是鄙夷。
于是,也就愉快的跟着这四男三女一起唱了起来。
“刘大哥,杀死鬼子是啥感觉?”
“没啥感觉,就是刀子砍进肉里的时候不太好拔,所以啊,砍鬼子的时候记得一定要用力!”
“嗯嗯,我记住了。”
“还有,你们一定要记住,在这里可不敢落单,有时候鬼子很狡猾,会把自己埋进沙子,等你们靠近,就突然跳出来……
还有啊,如果敌人骑兵出来了,你们就跟在我后面,我骑着雷烟兽扛的住冲锋,你们以雁阵跟在我后面,只需把刀锋向外,注意闪避鬼子骑兵的武器,不要想着在马上跟他们拼刀,你的胳膊会断的。”
“那怎么行,刘大哥是客人,我们可没脸躲在刘大哥身后当胆小鬼。”
云策回头看着倔强的小丫头,见她一脸的坚决,真心希望她能多活一阵子,很不希望最后还要收敛的尸体。
他们啥都不知道,就凭借一股热血前来铁围关杀敌,虽然鲁莽,却是一个国家,民族最珍贵的东西,一旦所有人连这样的险都没人冒了,这个国家,民族也快要完蛋了。
所以,云策这一次,拿出来的主武器是被沈廷玉砍的疤疤赖赖的流星锤,副武器是弓箭,这样,一旦遇到大队敌军,或许还能远程拯救一下他们。
其实,云策更希望有这样一支鱼腩队伍,说不定就能把隐藏起来的鬼方人给勾引出来,有利于他收集更多的鬼方人的内息。
跟着队伍转了一天,云策还是一无所获,别说他们没发现鬼子,就连狗子也没有任何的发现。
年轻人热情高,刚刚决定好了宿营地,他们就找来很多枯木跟煤炭,把火堆烧的旺旺的,就像黑夜里的一颗明星般闪耀。
队长赵琦可能觉得不妥,几次想要张嘴说话,见其余七人围着火堆又唱又跳的,就硬生生的把劝诫的话吞咽下去,独自一人提着一杆马槊上了沙丘,为所有人警戒。
一个披着一身女式皮甲的少女跟了上去,这一切都落在云策眼中,见两人相互依偎着坐在山顶,原本毫无感情的冰冷眼神,逐渐变得温暖。
逃婚出来的少女似乎格外地兴奋,她刚才偷喝了云策的酒,此时面孔红红的,靠近云策道:“刘大哥,你知道吗,队长跟燕子姐姐可是青梅竹马哟,本来今年隆冬月就要成亲的,是赵大哥一定要来铁围关,说是要杀一个鬼子,拿鬼子的头颅当聘礼,才配得上燕子姐姐。
你说,他们怎么这么让人羡慕啊,我未婚夫就不一样了,那就是一个胆小鬼,不敢来不说,还阻拦我们来。”
云策看看面孔红红的小姑娘道:“这次冒险完毕之后,回去就快快嫁给他。”
“为啥,他胆子那么小。”
云策笑道:“因为他是我从你们七个人口中听到的最有智慧的一个人,如果他能死死拖住你不让你过来的话,我对他就更加满意了。”
“他守在我门口守了三天,是我趁他困倦的睡着的时候偷跑出来的。”
“嗯,那就对了,回去就赶紧嫁了,那是一个很喜欢你的聪明男人。”
“不说这些烦人的事情了,刘大哥,你来铁围关是为了啥呀?”
云策瞅着黑沉沉的天边道:“我来铁围关这边,是为了采药,这种药只有鬼子身上有,药效也是最好的……”
“啥样的药材啊,刘大哥你说说,我们一起帮你找……”
云策低头看着狗子从护腕中露出来的一截触手正剧烈的转圈子,他的心一下子就抽紧了,这些该死的鬼子,要吗不来,一来就是一大群。
他自己对这样的场面,自然是喜闻乐见的,不管怎么说,都比他独闯鬼子军营来的要好,可是,眼前这七个充满活力的少男少女……
“准备,鬼子要来了。”
云策低喝一声,围在火堆边上的五个男女立刻就慌乱起来,见他们手忙脚乱的样子,云策叹息一声继续道:“他们距离我们不远,还没有发起进攻的意思,估计在等天亮。”
“我们藏得很好……”
沙丘上的赵琦也匆匆下到谷地,对众人道:“旷野上有火光,应该是我们的火光把他们吸引过来了。”
“刘大哥,你怎么知道是鬼子来了。”
“我老远就能闻到他们身上的臭味。”
“我们现在就杀过去吗,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云策看看因为紧张而浑身发抖的小姑娘道:“把你的刀拿稳了,别砍到自己,也不要砍到别人。”
“刘大哥,鬼子很可怕吗?”
这是赵琦在问。
云策瞅着赵琦的眼睛道:“说实话,很可怕,不过,刀子砍上去,他们一样会流血。”
“刘大哥,一旦明日开战,我为先锋开路,你在后面照顾好她们,如果可能,我会尽量的拖住鬼子,你带她们离开。”
云策笑道:“怎么,后悔了?”
赵琦点点头道:“我该一个人来的。”
“我跟着你。”皮甲女子向赵琦靠近一步,拉住了他的手臂。
那个胆子很大的小姑娘道:“干嘛婆婆妈妈的,我们还没有见到鬼子呢,别忘了,在洛阳,我们七个也是大名鼎鼎的好汉。”
云策的目光从其余几人的脸上扫过,发现这些人除过激动的过分之外,没有一个人有恐惧的表现。
“那就轮换,休息,明日,出战!”
“出战!出战!”
七个人的叫声,居然在夜里传出去老远。
狗子在云策脑袋里道:“这就是送死啊。”
云策道:“经历过这一次劫难,他们会变成很好的人。”
“很好的人?好人只会受欺负,比如我。被你拿来当修脚刀。”
“闭嘴,你本身就是工具,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正在进行人类情绪化训练,你要是再敢说给我老婆修脚的事情,我就把你跟鬼方奴隶关在一起,让你变成一个有着鬼方人思维的智能ai。”
(本章完)
第228章 玉汝于成
第228章 玉汝于成
这一夜,云策睡得很安稳,之所以不担心敌人突袭,不仅仅是有狗子警戒,在他身边,还有七个整夜都没有睡觉的人。
天微微亮的时候,云策就自动醒来了,检查了链子锤上的锁链,也检查了弓弦,就连插在肋下的马刀也抽拉了一下。
枣红马不用检查,这个家伙好多天没有洗澡了,再加上这些天一直在煤矿区打转,这家伙早就从枣红色变成黑色的了。
赵琦来到云策身边道:“敌人至少有三百骑。”
云策点点头道:“昨夜没有让你们骑马离开,不会怪我吧?”
赵琦摇头道:“昨晚是钩月夜,大地一片漆黑,我们对这里的道路不熟悉,夜间走马,纯属找死。”
云策笑着将双手按在他的肩头道:“你是一个很好的领导者,不过,现在还不是,以后做事情之前,一定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不要鲁莽,战略上一定要鄙视敌人,可是,在战术上一定要重视敌人,不要给敌人可趁之机。”
说着话,云策从怀里掏出一本《孙子兵法》拍在赵琦的胸口上继续笑道:“把这本书研究透,研究出自己的意见来,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汉人都将处在战争环境里,需要你成为一个很好的将领。”
赵琦抱着书本,脸色大变道:“刘大哥,你要干什么?”
云策笑道:“你们还没有做好战斗的准备,所以啊,这场战斗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我从正面冲锋,你们趁机离开,不要回铁围关,直接回洛阳。
等你们做好战斗的准备了,来北地找你刘大哥,我们再并肩战斗。”
“不行,刘大哥,我看到了对方军伍中有狂牛骑士,你这样冲上去,就是找死。”
“找死不找死打过才知道,鬼子的狂牛骑士也不是所向无敌的,准备好,我跟敌人纠缠到一起的时候,就是你们应该离开的时候,记住了,回铁围关的路上可能会有敌人,直接回洛阳。”
又在赵琦的胸口捶一下道:“别让我的牺牲变得没有意义。”
云策说罢,抬手在小丫头的鼻子上点一下道:“回去就成亲,你的那个未婚夫不错。”
又对皮甲女子道:“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他们。”
不等众人有什么反应,云策就跳上肮脏的枣红马,不用催,枣红马就迈着轻快的步伐,直奔已经从黑暗中走出来的鬼方骑兵。
赵琦说错了,鬼方军伍中确实有狂牛骑士,不过,不是一个,而是三个,晨雾中,狂牛小山一般的身躯逐渐显露,沉重的牛蹄每次踩踏大地,都会发出咚咚的闷响。
狂牛上的骑士雄壮如山,他们的兵刃也格外的大,格外的长,也格外的重。
在他们身后,三个百人队紧紧的跟随在狂牛骑士身后,虽然前进的速度不怎么快,却能给对方带来如山的压力。
“这就是鬼子?”
小姑娘吞咽了一口口水,疑惑的问赵琦。
赵琦叹口气道:“我们太想当然了……”
“可是,可是,刘大哥……”
赵琦看着云策的马速越来越快,决绝的冲向敌阵,眼睛泛着泪,哽咽着下令道:“等刘大哥杀入敌阵,就是我们向南突围的时候。”
枣红马的脚步轻快的就像是一片落叶,狗子已经迫不及待伸出来的触手激动的胡摇乱晃,云策则早早的抡起了流星锤,准备来个一击必杀。
“哦哦,那些可怜的傻子被你的行为感动坏了吧?”
“他们是好孩子,虽然鲁莽了一点,只要给他们一个好的指引,他们会成长为大汉最坚定的战士的,这是我对他们勇气的奖赏。”
云策的流星锤重重的砸在中间那头狂牛的脑袋上,一锤下去,狂牛的尖角崩飞,躲在狂牛尖角后面的狂牛骑士,来不及举起沉重的狼牙棒,另一颗流星锤就飞了过来,砸在他的左肩上,这一锤的力量是如此之大,轻易的将他的左肩连同厚重的甲胄一起砸的粉碎。
狗子在云策脑袋里怪叫一声,四根银色的触手就从狂牛骑士肩部的伤口处贯入。
头部已经被砸裂,眼珠子已经崩飞的狂牛,哞的叫一声,就一头撞向左边的狂牛,狂牛上的骑士大惊,想要避开碰撞,狂牛巨大的身躯已经跟正在奔跑的狂牛撞在一起,两头巨兽同时偏离了方向,冲进了鬼子角马队伍,一时间撞得人仰马翻。
此时,云策的流星锤已经以乌云盖顶之势砸向右边的狂牛骑士,狂牛骑士举盾迎击,流星锤在接触巨盾的一瞬间,巨盾碎裂,狂牛骑士持盾的左臂顿时软塌塌的垂了下来。
“嗷哈——”
云策暴怒的吼声响彻战场,正抱着马鞍子狂奔的赵琦只觉得鼻孔一热,两股血就喷出来了,染红了他持缰的双手,他回头朝已经纷乱不堪的战场狂吼一声,一鞭子抽在小姑娘双眼含泪,马速已经降下来的战马屁股上。
绝望的喊叫道:“走啊,别让刘大哥白死。”
小丫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然后就紧紧的抱着速度飙起来的战马,跟着队伍继续狂飙。
“喀嚓”。
听着流星锤砸碎天灵盖的声音,云策满意极了,只要不在战场上遇到玉桑,或者还能复活的沈廷玉,云策就觉得战场才是他待过的最舒服的地方。
不用考虑别的,啥都不用想,只要倾尽自己的能力厮杀就是了,纯纯的杀戮,纯纯的野蛮,纯纯的野性释放,这是世界上最让男人感到自由的地方。
狗子抽吸的速度也达到了巅峰,不过七八个呼吸的时间,第一个被云策击杀的狂牛骑士的身体,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
狗子来不及吸光,松开狂牛骑士,他的身体就跌下狂牛,随即被纷乱的马蹄,牛蹄踩踏成了肉泥。
枣红马快如闪电,在军阵中来回穿梭,流星锤如同死神的镰刀,落到哪里,那里必定会死伤一片。
狂牛骑士终于有机会发狂了,只见他重重的在胸口捶打两拳,口中吐出一口淡红色血雾,身上宽大的甲胄立刻就被肌肉填满,比原先粗壮了一半的手臂,握着巨大的狼牙棒就朝云策所在的地方横扫过来。
枣红马多机灵啊,在察觉身边的牛不怎么对劲之后,第一时间就驮着云策跑开了,那些刚刚把云策所在位置填满的角马骑兵,就生生的替云策挨了这么一记横扫。
云策低头避开横飞过来的鬼方骑兵,流星锤在半空拐了一个大湾,径直击打狂牛骑士的后脑。
狂牛骑士看着气势惊人,实际上这都是用智慧跟反应换来的短时间内武力暴增,明明低头就能避开云策的流星锤,他却一定要用狼牙棒要把那颗飞来飞去的锤子砸下来。
在云策有意识地引导下,狂牛骑士杀死的鬼方骑兵,甚至比云策杀的还要多一些。
另一个狂牛骑士终于让两头相互猛烈撞击的狂牛安静下来了,主要是其中一头倒地不起了,另一头狂牛在用蹄子踩踏了十几下之后,这才喘着粗气安静下来。
“骑兵听令,撤离战场。”
那些正在躲避狂牛骑士跟云策两方面击杀的骑兵们终于松了一口气,驱使战马离开这个乱糟糟的战场。
“一个照面,就能击杀狂牛骑士黑山,阁下绝不是无名小卒,报上名来!”
云策避开砸过来的狼牙棒,瞅着那个站在牛背上的大胡子道:“刘长安,我叫刘长安,纳命来吧!”
流星锤再次弹起,抡圆了砸向横刀在牛背上的大胡子骑士,这个家伙直到现在还没有狂化,这应该是他此生最大的失误。
流星锤看似速度不快,可是飞到半路,就好像消失一般,下一刻,就出现在了狂牛骑士的胸肋处,大胡子骑士连忙侧身,避开了流星锤,却没有避开流星锤上的尖刺,哧啦一声,尖刺从他的后背犁过,将他的甲胄撕扯开来不说,还在他的后背上留下两道深可见骨的痕迹。
云策哈哈一笑,等流星锤沿着锁链控制的轨迹回到他手里,云策再次把怀里那颗蓄势待发许久的流星锤抡了出去。
至于背后那个发狂的狂牛骑士,自然有枣红马用灵活的走位闪避。
大胡子骑士惨叫一声,跌坐在狂牛的背上,眼看着云策的另一颗流星锤砸过来了,他勉强举着自己宽大的刀横档在胸前。
锤子毫无巧的砸在刀面上,剧烈的撞击让大胡子狂牛骑士,差点从牛背上飞出去,不等他坐稳当,就感觉后背上的伤口处,像是被人插进去了四根火钳子,痛的他再次狂啸一声,立刻进入了狂化状态。
狗子咕咚咕咚的吸吮着,它发现,骑士狂化之后,它吸吮的速度增加了一倍不止。
云策跟枣红马绕着那个跌坐在狂牛背上的骑士转圈,后面还紧紧追着一个狂牛骑士,可能是这个家伙在追赶了两圈之后,胸中暴虐的杀气再也抑制不住,狼牙棒落在大胡子骑士的脑袋上,一下子就把脑袋给砸飞了。
狗子极不情愿的把触手从死人身上抽回,心情不好的对云策道:“这个要慢慢拿来,一点都不能浪费。”
(本章完)
没名堂的生日到了
没名堂的生日到了
老婆不说,我还不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其实老婆也不记得了,很多年前,我就不过生日了,总觉得过生日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就像总有人在你耳边给你倒计时你的死亡时间。
主要是起点给我寄来了一个很漂亮的蛋糕……蛋糕很好看,上面满满的奶油,巧克力跟水果……堪称情谊满满,问题,我是一名尿病患者。
算了,来都来了……老婆不让吃。
我今年很不顺利啊,在白银市那边,俗事太多,就躲到海南,以为会彻底的清净下来,没想到一个叫剑鱼的台风又来了。
在我的窗口鬼哭神嚎了两天,还不让人清净,一日之间我起了三次杀心,剁死了两条鱼,才算是泄了心头只恨。
过生日嘛,好像都能受到优待的,这一天的读者会改掉毒舌,鄙视,讥讽等等毛病,说话好听不说,还大方。
既然如此,诸位兄弟姐妹们就把多余的月票给我呗。
孑2在此祝愿,我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事事如意,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孑与2,2025.08.25拜上。
(本章完)
第229章 驸骨之蛆
第229章 驸骨之蛆
还以为杀掉两个狂牛骑士,剩下的那个家伙会带着大家伙跑路,没想到这个家伙早就疯了,不仅仅自己骑着一匹发狂的牛向云策冲锋,还下令要那些已经躲开的骑兵们一起上,准备把云策砍成肉酱。
疯子当将军,如果是顺风仗,那么,绝对是一场场酣畅淋漓的大胜,如果是逆风仗,或许凭借将领的疯狂,也能把场面翻转过来,不过,这种人最多只能带一个百人队,如果带领的是千人以上的队伍,很可能会因为他的疯狂,把这一群人送进万劫不复的深渊,毕竟,在战场上有太多可以针对疯子的陷阱了。
只不过,看值不值得就是了。
云策被人群淹没了,看不见人,只能看到翻飞的流星锤,以及倒飞出去的敌人,狂牛骑士变得更加疯狂,只是因为整个下巴被流星锤砸掉,整个人看起来不怎么像人了,即便如此,他依旧奋力将手中的狼牙棒,一棒,一棒的砸向云策。
云策越杀越是心惊,不是这些人有多厉害,而是他们在死伤惨重之后,还能继续义无反顾地围杀过来,即便是看着同伴的身体被流星锤砸的四分五裂,他们还是会凶猛的补位,为同伴创造击杀云策的机会。
眼看着围杀云策的队伍越来越稀疏,没了下巴的狂牛骑士,举起狼牙棒就砸在身下的狂牛牛角上,一支牛角立刻就被砸断,一股血从牛头上飙起,狂牛“哞”的叫一声,两只通红的眼珠子像是烧红的炭火,毫不犹豫的朝枣红马冲撞过来。
枣红马叫唤一声,把腰背猛地一拱,就把云策送到半空,它趁机用蹄子刨死一匹大角马,趁着那家伙还没倒下,从它身边挤出一条缝隙就跑了。
那匹已经被枣红马刨死的大角马身体来不及倒下,就被发狂的狂牛用仅剩的一支角刺穿了肚腹,然后高高的甩到天上去了。
没了下巴的狂牛骑士,用那双炽热的目光瞅着,将要下落的云策,手中的狼牙棒蓄满力气,横扫云策的胸腹。
眼看狼牙棒就要接触到云策身体的时候,一匹马从天而降,挡在云策与狼牙棒之间,‘砰’的一声闷响,大角马被砸的骨断筋折,破裂的大血管里喷涌出大量的血,在半空中形成了一场血雨。
云策的身体落在依旧飙血的牛头上,链子锤旋转着将狂牛骑士的身体束缚起来,云策狞笑着夺过长柄狼牙棒,再次蓄力向四面八方横扫出去。
狗子在云策脑海中狂叫一声,立刻就有八根触手从护腕里钻出来,一头钻进狂牛骑士破破烂烂的身体里。
而狂牛骑士难得的清醒过来,冲着还在继续扑击云策的骑兵们无声的吼叫,示意他们快跑,可惜,他忘记了自己没有下巴,喊不出来,只能发出一些气流冲击咽喉的嘶嘶声,眼看着自己忠诚的部下,被不断发出狂笑的云策,用狼牙棒一一砸死。
当最后一个肝胆俱裂的鬼方骑兵被坐骑驮着逃离战场的时候,一柄又长又粗又重的狼牙棒从身后追上来,将他拦腰砸成两截,纷乱的战场这才安静了下来。
只有枣红马还在战场上忙碌着收集那些跑散的大角马。
云策站在由残肢断臂组成的尸山上,纵声狂啸。
赵琦记得云策说过的话,没有向东跑去铁围关,而是一路向南,他们从清晨一直跑到了中午,眼看战马已经筋疲力竭,赵琦这才停下脚步。
筋疲力竭的不仅仅是战马,战马上的人也是如此,眼见不远处有一条清澈蜿蜒的小河,那个天真的少女,就从马上跳下来,脚下一软,又迅速站起来,跑到小河边上,就把头杵进冰凉的河水里,不管不顾的大喝起来。
“跑了远路,身体发烫的情况下,不能这样狂饮雪水。”一道温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少女茫然的抬起头,警惕的看着河岸边那个笑容很温暖的年轻男子。
“小曼,取水囊装水,我们立刻离开。”
赵琦先一步发现了这个白衣男子,这人看着似乎无害,赵琦也不想结交,准备装满水囊之后,就继续赶路。
“你们是汉人中的游侠吗?”
那个白衣男子从草地上起身,笑吟吟地看着赵琦道。
不等赵琦发话,小曼就嗷的一声,挺着马槊直刺白衣男子,男子从长袖中探出手,一下子就抓住了马槊,小曼发力夺不回马槊,再次发力之后,身体就贴着马槊旋转出刀,一刀砍向白衣男子,她把云策的话记得很牢,面对鬼子,砍人就要出全力。
白衣人面带愠色,伸掌拨开小曼砍过来的长刀,还能趁势揽住小曼的腰肢,将她稳稳的放在地上,并且后退一步皱眉道:“你我萍水相逢,小娘子因何对我动了杀心呢?”
已经冲杀到半路上的赵琦眼看小曼落败,就生生地停下脚步,将发怔的小曼拉在身后,朝白衣男子拱手道:“是小妹失礼,还请仁兄莫怪,我们这就离开。”
小曼怒道:“他是鬼子,刘大哥说过,见到鬼子就该砍死,在哪里发现就在哪里砍死!”
白衣男子闻言笑了一下道:“刘大哥,刘大哥是谁呀?”
赵琦盯着白衣男子的双手道:“是一个老兵。”
白衣男子继续笑道:“老兵,不会是刘长安吧?”
皮甲女子盛容道:“你认识刘长安大哥?”
白衣男子的笑容像是被镌刻上去一般继续道:“刘长安睡了我妹子,还用了二十几个大鱼鳔,我准备去汉地寻找刘长安的妻子,看看能不能一次把三十个大鱼鳔用完。”
赵琦明知对方武功高强,却无法忍耐刘长安被人如此糟蹋,掌中马槊闪电般的刺出,直奔白衣人的面门,与此同时一根马槊从他的肋下钻出,刺向白衣男子的腰肋。
赵琦马槊上的红缨散开,如同一朵红色的大,从他肋下刺出的马槊通体淡黄,与地面的颜色相近,不仔细看都分辨不出。
一柄巨斧突兀的出现在白衣男子手中,一斧劈开了赵琦的马槊,抬起膝盖顶在另一柄马槊上,然后身体后仰,盛容的马槊也被抬高,刺向了天空,同时,也终结了两人接下来的进攻。
白衣男子叹息一声道:“这个世道就是这般不讲理的,刘长安能睡我妹子,为何我就不能睡刘长安的妻子呢。
鬼方与大汉,虽然不是同种同源,可是,数千年来的相互融合,我若不说我是鬼方人,你们又能从哪里分辨出我们之间的不同呢?”
“呸,刘大哥才不会睡你们的鬼女人呢。”小曼在后面气的跳脚,却没有再发起进攻,七个人里面,就数他们三人武功最高,而且都试探过,发现远远不是对方的敌手,就只能通过其它手段逃离此人的魔掌。
白衣男子很认真的道:“他睡了,还用了二十几个大鱼鳔,而且,我妹子天人之姿,完全值得他用足二十几个大鱼鳔。”
小曼觉得这个家伙似乎脑袋不怎么对,哪有人会把自己的妹子的风流韵事到处乱说的,还一遍一遍的强调二十几个大鱼鳔的事情,似乎这不是一件很龌龊的事情,而是很有荣光的事情。
不过,一想到这家伙的妹子是鬼方人,而刘大哥又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汉,被那些妖媚的鬼方女子缠上来借种,也是常有的事情。
想起刘大哥如今生死难料,眼睛就不由得泛红,对白衣男子道:“刘大哥要是活着,你去欺负他的妻子,还能让刘大哥痛苦一生,不过,现在没必要了,刘大哥今天已然战死了,你也是鬼方人里面的英雄人物,跑去欺负一个寡妇,会让人笑话的。”
还以为自己的一番话会让白衣人变得愉快起来,没想到这个鬼方人不但没有变的高兴,脸色陡然阴沉的厉害,也不见他怎么动弹,就越过赵琦跟盛容,来到小曼面前,一把捏住她的脖子道:“刘长安在哪里作战?”
小曼被白衣人单手提起,不论她如何挣扎,嘴咬手抓,脚踢都不能让此人的手放松分毫。
赵琦怒吼一声,率先攻击,却被白衣人一脚踢在腹部,飞起一丈多高,还没落地,口中就有大量的血喷出来,盛容的马槊才到白衣人面前,就被他一拳砸飞,接着一脚,同样踢在腹部,两人掉在地上,滚做一团,捂着肚子再无战力。
其余四人跟着扑击过来,小曼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白衣人看似很慢的拳脚打的漫天飞舞,最后跟赵琦,盛容一样,倒在地上,只有大口喘气减少疼痛的份了。
“你放过他们,我带你去找刘大哥。”
小曼见白衣人变得不受控制了,连忙喊道。
白衣人打一个唿哨,小曼就看见一匹红色的雷烟兽就从荒原上跑过来,这是一匹很神俊的雷烟兽,比刘大哥那匹黑色的雷烟兽还要好看。
白衣人又把其余六人丢上他们的战马,独独带着小曼上了雷烟兽,还用最阴沉的声音对小曼道:“你指错一次路,我就杀一个。”
(本章完)
第230章 游侠儿
第230章 游侠儿
小曼不是路痴,相反,她的记忆力很好,匆匆走过一遍的路,再走的时候,没有半分的生涩恶感。
这让赵琦这个专门记过路途的家伙都感到吃惊。
小曼坐在雷烟兽的屁股上,找不到偷袭白衣人的机会,正怏怏不乐的时候,就听赵琦道:“就在不远处。”
小曼瞅着地平线上那座黑色山丘道:“不是那个方向,在左边,我们应该往沙漠那边走。
”
赵琦轻声道:“你怎么能记得这么清楚。”
小曼流泪道:“我本来想着等你们都平安之后,就一个人回来给刘大哥收尸的,现在看来,还是我想差了,刘大哥的尸首应该剩不下啥了。”
众人随着小曼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沙漠边缘的天空上,盘旋着无数的食腐鸟,这种鸟的嘴巴很大,也很有力气,一口下去,就能吞掉半斤腐肉。
“我应该藏起来的,等狂牛骑兵们走了,就出来给刘大哥收尸。”
小曼非常的伤心,也不断地流淌着眼泪,七人中的其余两个女人也开始饮泣,四个男子则沉默不语。
白衣人的双手颤抖的厉害,如此大规模的食腐鸟,哪里是区区一具尸体所能吸引来的,除非这里有大量的尸体。
刘长安战死了,撑死也就一人一马,喂不饱这么多的食腐鸟,这里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食腐鸟,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死的是人多的一方。
等他们走到战场上,白衣人取下背负的斧头,随手甩了出去,只见巨斧在密密麻麻的食腐鸟中间犁开了一条血路,剩余的食腐鸟惊惶的飞上天,惨烈的战场,终于浮现在众人眼前。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三座土丘一般高大的狂牛尸体,原本毛色鲜亮,光滑的狂牛,如今被食腐鸟在身上掏出一个又一个的血洞,再无初见时的狂态,只余扩散在百丈范围内的尸体,更是被食腐鸟吃的惨不忍睹。
然而,更多的鬼方人的尸体出现在三头狂牛尸体周围,这里的尸体甚至形成了一座尸山,从尸山里流淌出来的血,还在低洼地形成了一座颜色发黑的血湖。
无知又无畏的小曼,甚至忘记了白衣人的恐怖,还主动跑老跑去的帮助白衣人计算这里到底死了多少鬼方人。
为了保证数字的准确,她甚至顾不上埋汰,亲手从尸山上往下拉尸体,一心要把死亡的鬼方人数的清楚明白。
赵琦他们也在帮忙,跟对云策很有信心的小曼不同,他们六个虽说也在检点尸体,其实是想验证一下,刘长安会不会也在里面。
“三百零二人,全是鬼方人,我们已经帮你摞好,要不要现在就点火?”
小曼喜滋滋地给白衣人报数。
白衣人的眼神空洞,半天才挤出一句话。
“应该是三百零三人,这是三个完整的百人队,再加上三个狂牛骑士,你少算了一个人。”
小曼笑道:“会不会被刘大哥吓跑了?”
白衣人摇摇头道:“鬼方没有临阵脱逃的战士。”
“那就是被刘大哥给抓走了。”
白衣人继续摇头道:“仗打到这个地步,不会有活口的,你们数的不仔细,继续找找看,或许那些残肢断臂里还能拼出一个人来。”
“等我们帮你把尸体处理好了,你是不是就要杀了我们七个?”小曼一边摆弄残肢断臂,一边小心的问白衣人。
白衣人点点头道:“是这样的,他们死的凄惨,没有祭品的话,亡魂会不安定。”
小曼看看笑着相拥在一起的赵琦跟盛容一眼,就对白衣人道:“能不能就杀我一个?我至今还是处子之身,而且,身体白皙不说,还香香的,是最好的祭品。
他们六个不成,拿他们当祭品会让你们这些战死的将士不满意。”
白衣人瞅着小曼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若有所思的道:“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子,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同伴,很难得。
你这样纯洁的女孩子,拿来祭祖都是够格的,可惜,我今天心情很不好,顾及不到你的美好,所以,你们今天都要死。
对你,我下手的时候会很轻,你会像睡着一般,感受不到任何疼痛。”
小曼眨巴着眼睛笑道:“我其实不怕痛,在洛阳的时候啊,我经常在睡前想着如何杀死鬼方人,也想过如何被鬼方人杀死。
即便是在最美的美梦里,我都没有想过,我死的时候,会有三百零三个鬼方人殉葬,更没想到过,其中还有三个鬼方人视若珍宝的狂牛骑士。
我觉得我死的很值的。”
白衣人喟叹一声道:“你看,这就是战争的丑陋之处,它唯一的作用就是摧毁美好,留下遍地的丑陋,而一场战争中最先死去的往往都是最好的一群人。
战争就像是一个筛子,把好人过滤掉死去,让不好的人活下来,然后让我们生存的世界也跟他们一样,变得越来越坏。
对于战争,我是不赞成的,可惜,谁让我是一个鬼方人呢,我存在于我的族群中,就是他们的一份子,就算睿智如我,也难逃被族群裹挟的命运,干出一些,我不愿意甚至是深恶痛绝的事情出来。
也罢,给你们吹奏一曲《安魂曲》安慰一下你们无助的灵魂,也希望你们的灵魂可以飞跃这无尽的关山,回到爱你们的人的梦里……”
就在白衣人取出一根笛子的时候,小曼的袖子里寒芒一闪,一枚银亮的尖刺就直奔白衣人的后背,与此同时,赵琦,盛容等人的也同时向白衣人发起进攻,这一次,没有人留手,也没有人觉得自己还能活下来。
小曼的银刺才出现就折断了,赵琦的长刀刚刚接触到白衣人的身边就折断了,折断的刀片打在其余几人的身上噗噗作响,只余赵琦更是被白衣人一脚踹的向后飞起,跟他的同伴一样,再次掉在地上。
白衣人对于他们的突袭,围攻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找了一块稍微干净些的沙地坐下来,面对即将西沉的太阳以及天边的红霞,呜呜呜的吹奏了起来。
笛声起,那些还想吃一点残羹的食腐鸟就呼啦啦地振翅高飞,在被残阳染红的天空中盘旋一圈之后,就飞去了太阳所在的方向。
笛声悠扬,婉转,更多的却是笛声中蕴含的哀伤,以及浓浓的不舍。
小曼第一次哭出声来,她觉得自己应该成亲后再出来的,那样的话,薛城就真正属于她了,就算是自己死了,以薛城的性子绝对不会再娶,自己会被一个美男子怀念一生……现在全完蛋了,洛阳城里觊觎薛城美色的女人太多了,他一定会被母亲逼着再娶的。
小曼在嚎啕大哭,赵琦艰难的爬到盛容身边,拉住了盛容伸过来的手,吐干净嘴里的血,对盛容道:“是我害了你。”
盛容吐着血笑道:“不负我,就不算害我。”
赵琦瞅着其余四个拥在一起的同伴道:“来生见。”
虽然心中不甘,几人还是相视一笑,死就死了吧……
笛声从高音不断地滑落,最终杳不可闻。
白衣人从怀里取出一个巴掌大的玉瓶,抬手丢到尸山上,又把火种吹燃,一并丢上尸山,随即,尸山上腾起一团明黄色的火焰,这团火焰极为耀眼,流水一般从上面蔓延下来,瞬间,就覆盖了整座尸山。
眼看着火焰覆盖了尸山,白衣人身体微微前倾抚胸用几人听不懂的鬼方话对着火堆说了几句话,就转过身看着小曼道:“你是第一个。”
小曼擦一下鼻涕跟眼泪道:“刘大哥会帮我们复仇的。”
白衣人咬牙道:“我现在无比的期望他能出现在这里,相比而言,他才是最好的祭品。”
话音刚落,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忽然传来一声马鸣,接着,就听见沉重的马蹄声从灌木中响起,蹄声开始还在远处,瞬间,就如雷般响起,原本藏在灌木丛里的食腐兽,再也躲藏不住,慌忙逃离灌木丛。
一匹神俊至极的枣红色雷烟兽无视灌木的荆棘,踩着食腐兽的尸体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云策坐在马上,瞅着白衣人笑道:“老沈,我们又见面了,刚才偷听了你的一首《安魂曲》,我也作了一首诗,听完之后,我们再算我们之间的旧账如何?”
沈廷玉躬身一礼道:“洗耳倾听。”
云策朗声吟诵道:“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
“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
“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沈廷玉,你觉得如何?”
沈廷玉一张苦瓜脸自从看到云策之后,就变得开朗起来了,就听他哈哈大笑道:“好诗,好诗,如此方不负我千里迢迢为你而来。”
(本章完)
第231章 总会有战胜敌人的办法
第231章 总会有战胜敌人的办法
云策走到沈廷玉跟小曼中间道:“我们分别不过四日,你为何就表现得如此陌生呢。”
沈廷玉道:“你杀了我两次是吧?”
云策点点头道:“是这样的,这将是第三次。”
沈廷玉呵呵笑道:“你可知道,在过去的四天时间里,是我平生最安静的日子。”
云策笑道:“亲兄弟的事情,有时候是最难处理的。”
沈廷玉瞅着已经跑路的小曼,眼中浮现温柔之色,对云策道:“只有汉人中,才会出现这样钟灵毓秀的女子。”
云策诧异的道:“她的容貌远不如沈乐兮,甚至不如柳如烟。”
沈廷玉有些不屑的道:“你在沈乐兮身上消耗了二十几个大鱼鳔,就是因为她的容貌好看吗?”
云策摇头道:“没有这回事,是我编出来骗你兄弟的,如今,沈乐兮应该在长安,刘长生那里。”
沈廷玉惋惜的道:“其实你应该试试沈乐兮的,我是说,以正常的男人爱恋沈乐兮,而不是将她当成一个泄欲的工具。
如果你是出于对沈乐兮强烈的爱意,继而消耗了二十几个大鱼鳔,我会乐见其成。
因为,前者是兽性的,而后者是人性的。
鬼方一族数千年来力求去除身体里的兽性,结果,不但没有去除,反而因为多年来的隐藏,压迫,反而让兽性深入人心,再也难以拔除。
我多年来,刻苦修行,想要的就是超脱,结果,还是这副烂样子,超脱不了,还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连鬼方人的样子都失去了。
哦,这种行为,在你们汉人眼中,好像叫作——邯郸学步?”
云策看着相互搀扶着离开战场的小曼等人,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朝沈廷玉拱手施礼道:“你是我见过的鬼方人中,最善良的一个。”
沈廷玉摇头道:“我本以为他们就要死了,所以对他们就格外的宽容,不过,等我杀了你之后,估计还来得及追上他们,再把他们一一杀死。”
“刚才不着急杀,现在为何如此急迫?”
沈廷玉拿起放在地上的巨斧,轻声道:“一直在我脑海中聒噪的声音,突然消失了,我突然发现,当一个鬼方人其实挺好的。”
云策道:“你们是一母三胞?”
沈廷玉点点头道:“一母三胞在鬼方也不算啥,问题就出在,我们虽然是三人,却共用一个脑袋,虽然远隔千里,我还是能听到他们临死前的惨呼。”
云策觉得沈廷玉是一个很老实的人,不管问啥,他都会如实回答,这样的人,说实话,不论是在地球上,还是在大汉,都属于头次见。
“你们再没有兄弟了吧?”云策接着发问。
沈廷玉笑道:“你杀掉他们除我心头大患,我感激你都不来及呢,如何会骗你。”
“你们是亲兄弟,他们怎么就成了你的心腹大患呢?”
沈廷玉一边整理巨斧上的丝线一边道:“人活在世上,就该有独属于自己的秘密,也有不想让别人知道的隐私。
你知道吗,我没有,从来没有,很小的时候,我曾经有过一些不好的想法,结果,被我的弟弟们告知了母亲……”
云策哈哈大笑道:“这算不了什么,我很久以前也想把尿床的事情给隐瞒起来,结果,还是被母亲给发现了,她将我尿湿的被褥晒在太阳下,还昭告了很多人。”
沈廷玉跟着笑道:“要是你的秘密是毒死你的父亲呢?”
云策愣了一下道:“你杀你父亲干啥?他不好吗?”
沈廷玉笑道:“他很好,是鬼方人中少有的饱学之士,我只是很不喜欢他每天晚上折磨我的母亲。”
云策倒吸一口凉气道:“你说的折磨……”
沈廷玉提起斧头站起来点头道:“没错,就是你想的那种折磨。”
云策不解的道:“那是人伦啊,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怎么就招惹到你了,先别动手啊,你先把故事给我说清楚,你后来真的杀你爹了吗?”
沈廷玉挥动一下巨斧,云策就觉得整个空间都震动了一下。
“杀了,用了最毒的多足虫之毒,我爹中毒之后,他依仗自己深厚的内息,挺了足足一天一夜,不断地吐血,吐了一桶血,最后指着我死了。”
云策瞅着逐渐狂暴起来的沈廷玉怜悯的摇摇头道:“跟两个弟弟共用一个脑袋,确实能把人逼疯,你可能不知道,我脑袋里也有一个聒噪鬼。”
“你也是双生子?”
云策抖一抖自己链子锤,发现过于靠近沈廷玉了,不好施展链子锤的长度优势,就向后退了几步,然后,就舞动着一枚链子锤,对沈廷玉道:“你到底是谁?”
沈廷玉将两柄巨斧撞击一下,不等巨斧碰撞的巨响结束,就抬头看天大吼道:“刘长安,某家乃鬼方众第四祭祀,沈廷玉是也!”
等了片刻,不见云策回答,朝云策看去,发现这个被他看得起的家伙居然跑了,还跑的飞快,转瞬间就只剩下一个背影了。
沈廷玉看着云策的背影冷哼出声,就算这个家伙跑的飞快,也比不上他的坐骑朱云,抬手入口,打一个唿哨,唿哨声极为响亮,传遍四野。
等了半晌,不见朱云凑过来,沈廷玉双脚在地上猛地踩踏一下,身子竟然拔高了三丈,在半空中,他极目四望,竟然看到他的坐骑朱云,正在极远处跟另外一匹雷烟兽,亲昵的碰碰挨挨的向东方跑了。
“┗|`o′|┛嗷~~”
云策听到了沈廷玉的怒吼,觉得这个家伙真的应该嚎叫一声发泄一下的,最近接连死了两个弟弟就已经够可怜的,还在敌人面前坦白,自己因为变态迷恋母亲,就把亲爹给活活毒死了,这么严重的泄密事件,一旦传出去,他这个在所有人跟前装了这么久的谦谦君子,哪里还有面目见人。
狗子的声音突然在他脑子里响起:“你刚才说的那个聒噪鬼,不是在说我吧?”
云策道:“你的道德底线比我还要高,倒霉的只会是你。”
“这么说还差不多,我最近又激活了很多小程序,道德感确实提高不少,别我忘了刚才那首曹植的《白马篇》还是我一字一句教你念的。”
“对了,你怎么知道沈廷玉的那匹雷烟兽到了发情期?”
“还用我看,你看看枣红马那副不值钱的样子就知道了,人前好歹还能装一下,把人家的雷烟兽勾引到灌木丛之后,低头嗅母马屁股的样子就没眼看。”
“这匹雷烟兽没有跟沈廷玉绑定吧?”
“没有,这匹马跟枣红马一样,都是自由的,哼哼哼,这都是大人物的自信导致的,枣红马被社火彻底的燎烤过,浑身上下都携带着社火的气息,而社火是啥,它就是这片大地的神。
那匹母马以为枣红马是雷烟兽之王,有机会跟世上最强大的雷烟兽之王生儿育女,加上慕强本就是它们的天性,沈廷玉失去自己的雷烟兽再正常不过了。
不得不说,枣红马办事还是靠谱的,它先把战马给那几个傻子送去之后,才跑去勾引那匹母马的,总体上来说,你以后可以把它当一个人看了。
至少,没被欲望迷住心智,这可是人才具有的本事。”
“┗|`o′|┛嗷~~”
远方又传来一声怒吼,这一回,怒吼声中传递的情感就很复杂了,伤心,失败,气急败坏不用主动分析就能清楚无误的理解。
“他会去长安找刘长生的麻烦吧?”
“刘长生抗的住,不过,这样的掩盖终究是小道,如果刘长生咬牙认了,你还能多隐藏一段时间,但,破绽太多,终究还是隐藏不住的。
该面对的你迟早还是要面对。
还有啊,从鬼方众开始大批量的向铁围关这边增派狂牛骑士的举动来看,他们这是在有目地的清除铁围关的外围。
而且从你几天不见一个铁围关那边的斥候来看,人家清理外围的事情已经基本上做完了。你这边的防御唉……”
云策踏草而行,身形快如流星,在他右前方,没有受伤的小曼正带着六个趴在马背上的伤号在纵马狂奔。
在他的右前方,一匹母雷烟兽,正满腔幽怨的追逐着一匹已经发情的公马,它们的速度同样很快。
当满月升起来的时候,一个身着白衣,背插双斧的高大身形,也在飞快地向铁围关靠近,距离铁围关越近,遇到的斥候就越多。
当铁围关高大的城墙出现在沈廷玉眼眸中的时候,此时的沈廷玉那里还有半分文质彬彬的模样,一身的白衣,早就被血浇透了。
俊朗的脸上也沾满了血滴,一双阴冷如鹰隼的眼睛,在死死的看了铁围关许久,终于在铁围关头吹起号角的同时,转身离开。
目前,还不是攻击铁围关的时候,不过,沈廷玉已经下定了决心,一旦攻打铁围关,他准备亲自上,哪怕是将铁围关掀个底朝天,也一定要找出刘长安那个贱人出来,只有将之碎尸万断才能消今日之耻。
(本章完)
第232章 丰饶的季节,也是生育的时节
第232章 丰饶的季节,也是生育的时节
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种秘密藏在心中太久,又会勾起他强烈的倾诉欲望。
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一般人会找一个树洞倾诉一下,不一般的人,比如沈廷玉就会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一个必死之人,比如云策。
沈廷玉原本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可惜的是,他心思再缜密都没用,因为他脑子里面想的啥,他的两个弟弟都知道。
人们摒弃一些不好的行为习惯,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更不要说要控制自己的脑子,不要去想那些隐藏很深的不好的事情,也不能在脑子里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这更是难上加难。
好在,沈廷玉的练武天赋极为强大,这或许跟他们三个人共享一个脑袋的缘故有很大的关系,他只有在练武的时候,才能不让自己的两个弟弟窥探他的想法,时间一长,他就成了绝顶高手,也把自己弄成了一个反应比别人慢一拍的疯子。
最终,他被云策骗的很惨。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沈廷玉的故事必定会传遍大汉,而一向倾慕大汉文化的鬼方众,估计也会在第一时间知道。
其实呢,知道别人的秘密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知道别人事关生死的秘密那是很危险的,比如,看到别人杀人了。
云策好几次违法杀人的事情都被红姑娘看了个真真切切,以前,云策不是没有想过杀人灭口这种事,只是后来他发现,自己杀人的事情,在大汉实在是上不得台面,加上,红姑娘目前干的事情,本就是他血脉要求他必须干的事情。
最后,他就跟红姑娘成了很好的朋友。
跟赵琦,小曼他们分别后,云策回到了云氏山庄,就接到了红姑娘的来信。
信里面说的内容很是提气啊。
就在上个月的七日,红姑娘发起了龙门驿之战,仅仅是利用龙门驿站那个可以开合的吊桥,将宁州刺史彭大勇派来的三千铁甲重骑,一点点的给蚕食掉了,其中,立功最大的就是裴川从云氏山庄运走的炸弹。
在信里,红姑娘跟云策仔细阐述了自己对炸弹的各种使用方法,以及实验,最后告诉云策,炸弹这个东西以后绝对是可以左右战争胜负的杀器。
甚至会改变大汉的战争方式,以及军伍装备的改变……
看完信,云策还从红姑娘的信件里得知,这一战奠定了他们立足出云州的地位,而损失了州内最重要的三千重骑之后,宁州刺史彭大勇将要面对的是邻居们的蚕食,红姑娘对宁州的领土没啥野心。
她想要宁州的社火。
准备在明年春社,社火可以移动的日子之前,不惜一切代价拿到宁州社火,最终将宁州社火安置在出云城,恢复这座几乎已经废掉的州城。
“以后,大汉境内的战争,将从争夺领土,演变成争夺社火之战。”
云策看完信后,就把信交给娥姬,让她收起来。
还躺在床上的张敏道:“宁州大乱,我们应该参与进去,以郎君的武功,有机会拿到宁州社火。”
云策摇头道:“不要,会受制于龙神殿的。”
张敏道:“天下社火都受制于龙神殿。”
云策指尖突兀的出现一朵火苗,火苗顽皮的在云策的指尖上跳跃,如同一个顽皮的孩子,张敏起身,触碰一下云策指尖的社火道:“这就是出云州的社火?”
已经知晓社火存在的娥姬撇撇嘴道:“这是咱家的社火。”
张敏忽略掉娥姬的废话,又道:“怎么没有落地生根?”
云策收回社火,轻笑一声道:“它是自由的,不愿意落地生根。”
张敏思忖片刻道:“怪不得郎君会如此的重视地盘,宁愿舍弃富庶的长安,也要来长城以北这片荒蛮之地。
看来,我要是不怀孕,你还不会把社火的事情告诉我是吧?”
娥姬在旁边冷笑一声道:“就这,也是说给你肚子里的孩子听的。”
张敏从被子里伸出一只脚,踢一下娥姬道:“快去给我准备早饭。”
娥姬闻言,气的要死,却不敢怠慢这个怀孕的婆娘,气咻咻的让安姬去准备了,张敏肚子里装着云氏第一个后代,再怎么金贵也不为过。
没错,如今,云氏山庄的所有人都得围着张敏伺候,在大汉主家厉害固然重要,主家有儿子则是更重要的一件事。
云氏目前就云策一根独苗,而且这棵独苗没办法躲在温室大棚里过逍遥日子,尽在外边干一些危险的事情,要是哪一天没了,云氏就会消失不说,他们这些依附云氏讨生活的人也会没有了着落。
在云氏,他们是家臣,是部曲,离开云氏,他们就是流民,奴隶,世世代代都是,现在,张敏有了身孕,所有人也就有了希望。
“今天晚上,就给那十八个孩子引气入体吧。”
吃饭的时候,张敏吃着吃着就开始给云策安排工作了。
云策瞅一眼趾高气扬的张敏,对娥姬道:“你就不管管?还有,不是说只有十二个吗,怎么就变成十八个了?”
娥姬低头吃饭,对云策的话假装听不见。
张敏得意的道:“孩子们丑是丑了点,好孩子还是很多的,你走之后,我又发现了六个具备引气入体条件的孩子,加上先前已经引气入体可以自己修炼的六个孩子,不久之后,云氏就要有二十四个家臣来辅佐我儿。
对了,我已经把雷鸣他们招纳进我的密谍队伍里了,还有,我的密谍队伍叫作红袖。”
原本生孩子就比不过张敏的娥姬气的不行,又听到张敏在理直气壮的往自己麾下捞云氏最重要的战力,气的把筷子一丢,饭也不吃,起身就走了。
张敏则因为狠狠的出了一口恶气,得意的多吃了两碗饭。
不管是娥姬,还是张敏都是实在的大汉人,她们被大汉的风气熏陶了一辈子,自然不会因为云策的突然出现就发生什么改变。
妇人以子立身。
强大如张敏这样的女人也不例外,就像她以前身体不好,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主动向云策求子,就是她这一立场的体现。
即便是因为这种不值钱的举动,被娥姬打压成妾室,她也从来没有后悔过,如今,肚子里揣着孩子,她的天都是亮堂堂的。
张敏怀孕,对娥姬主妇的位置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一个主妇没有自己的孩子,在家里说话都不硬扎。
这个时候,就不要说什么鬼方人,红姑娘,以及天下大乱了,对娥姬来说,她的天已经塌陷了。
“没道理,你的身体很强悍,生命力远比一般人强悍,虽然不能跟龙相比,在这人间也是第一等,没道理张敏有了身孕,而娥姬没有,尤其是在张敏的体质不如娥姬的状况下,还能率先怀孕。”
狗子的聒噪声又在脑子里响起。
“你想说啥,你的意思是说张敏给我戴上了绿帽子?告诉你,你也别挑拨,如今,我的六识非常的灵敏,虽然张敏肚子里的孩子还只是一颗胚胎,我依旧能有血脉相通的感觉,那是我的孩子没错。”
“我就说嘛,我的道德感比你高,你还不信,我想说的是,娥姬应该也有身孕了,只是她自己感觉不明显,又是一个从小没娘教导的傻孩子,不知道自己有了身孕又是有情可原的。
你一想,就想到老婆出轨上面去了,这就是你的道德状况?”
“你怎么确定娥姬也有了?”
“你的身体进化数据可一直都在我的监控之下呢,社火消除了龙的基因隐患,同时,也让你自身的生机勃发,所以啊,你的进化数据对我们后续登陆的人来说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我自然是记录的滴水不漏。”
云策觉得狗子说的很有道理,就决定去娥姬那里感应一下,是不是她也有了身孕。
回到娥姬的卧室,发现那个傻女人正趴在床上哭的昏天黑地的,云策把她翻过来,将手放在她的小腹上,片刻收回。
将哭的浑身发软的娥姬拉起来道:“你要是再哭,伤到腹中的孩子,看我抽不抽你就完了。”
娥姬哭的昏天黑地的,没听清云策的话,只听见他要抽她,一时间怒火升腾,将头杵在云策怀里道:“没孩子,确实该抽,你抽啊。”
云策把她扶正,瞅着她泪眼婆娑的双眼道:“你得笨成啥样啊,连自己有身孕的事情都不知道?”
娥姬这次听清楚了,瞪大了眼睛看着云策道:“我有孩儿了?”
说着话就撩起衣襟,低头看自己的肚子。
见肚子还是平平无奇的模样,就用力的挠两下丧气的道:“尽骗我。”
云策松开娥姬,从盘子里取过一颗煮熟的豆子放嘴里道:“孩子还没有这颗豆子大,也就是我们这里没有医生,要是有的话,他应该能测出来。”
娥姬闻言,立刻下床,一边翻找东西一边急匆匆的道:“郎君,我要骑着枣红马去一趟项城,那里有医生。”
云策坐在一张新做好的椅子上笑道:“医生也是用内息探查人的身体,你别忘了,在这里谁的内息有我的内息强大?
我说你有了,你一定就有,这个可以保证的。”
娥姬闻言,直挺挺的倒在床上,一口长气从口中呼出,又跟死了一样半天没动静,等云策准备过去探查一下的时候,娥姬又诈尸一般的直挺挺的坐起来,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道:“老天爷啊,吓死我了……”
(本章完)
第233章 没有绝对的善良
第233章 没有绝对的善良
世上所有的动物都是一样的。
在食物充盈,安定祥和的环境里,繁衍的速度会非常的快。
云氏山庄里的妇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很多妇人在给人家当奴隶,或者吃不饱饭过着颠沛流离生活的时候,生孩子是一个很艰难的事情。
自从跟随云策来到长城以北,生活逐渐稳定,食物也从稀缺逐渐变得充盈后,庄子里的妇人们,就开始接二连三的有孕。
明明庄子里的男丁严重不足,可是,从妇人怀孕的规模来看,云氏庄子里面的人的道德水平还有待加强。
冯安认为这都是主家发布的照顾孕妇,奖励生育的政策,才导致目前很多孩子父亲为不明人物的罪魁祸首。
云策认为钻政策空子的人不是刁滑之徒,而是一群聪明人,政策制定出来,就是拿来被人钻空子用的,如果能钻到空子,就说明官府制定的政策有问题,而不是钻空子的人有问题。
地球上怀胎十月,孩子才能诞生,在大汉不用,这里的日头长,夜晚也长,七个月孩子就落地了。
如今,云氏山庄的特产就是孕妇,肚子高低不一的各个月份的孕妇,每天清晨,只要出太阳,不下雨,云氏庄园里放眼望去,全是孕妇。
这群本来就没啥归属感的妇人们,为了能少干活,不干活,吃上等的食物,把自己弄怀孕之后,就能美美的不用干活,吃美食,胡混好几个月,如果奶水充足,还能在育婴堂里打着奶娘的旗号,再混两个月的好日子。
这段时间,足够聪明人再次怀孕的。
还以为这种状况只是一阵风,等山庄的日子好过一些之后,这种风潮就会逐渐褪去。
结果没有,怀孕的妇人更多了,这让整个云氏山庄变得很奇怪。
这让经常来云氏做客的曹锟看云策的眼神很不对劲。
“你不会以为这些孩子都是我的吧?”云策无奈的道。
“我只想知道,你为何会允许如此多的劳力怀孕呢?”曹锟倒是没有怀疑,他只是很不解。
“妇人生孩子这种事情是天性,还能控制不成?”
“当然可以,男女分开就成,再辅以严刑峻法,劳力就只能永远是劳力,而不会因为有孕就当不成劳力。
还有,你的领地里妇人太多了,你要是任由她们继续下去,领地里的孩童就会越来越多,这样一来,会把你农庄的产出吃的干干净净。
你也是勋贵出身,不会不知道劳力就是劳力的道理吧?”
云策摇摇头道:“祖上只说过多子多福。”
曹锟大笑道:“这是说你可以多生孩子,而不是说家里的劳力可以多生孩子,你应该知道,劳力之间不能有太深的关系,一旦有了很深的关系,他们就很容易抱团,人一抱团啊,就很容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侵吞你的利益。
如今,出云州有一个奴隶出身的女子,叫什么红姑娘的,她就带着一群奴隶生生地占领了出云州。
虽然出云州是一个荒废州,可是呢,不久前,她居然带着一群奴隶杀的宁州刺史彭大勇丢盔弃甲不说,三千虎贲在龙门驿站死伤殆尽,彻底的隔绝了出云州与外界的联系。”
云策闻言笑道:“这就是你没有进入出云州寻龙的原因?”
曹锟沉吟片刻道:“宁州乱了,我丘壑州鞭长莫及。”
云策道:“是啊,那里太远了。”
曹锟轻声道:“我志在宁州社火。”
云策摇头道:“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会远行,你也看到了,家里头尽是孕妇,根本就没有抵抗外敌的力气。
有我坐镇,那些妇人们或许还能平安生产。”
曹锟长叹一声道:“云兄,妇人之仁,岂是我等男子汉大丈夫所为。”
云策继续摇头道:“不着急,云氏还没有那么着急扩展,目前的局面,我已经非常满意了,你也应该知道,一个大的家族,没有几十上百年的打根基,是成不了参天大树的。”
曹锟道:“你想安稳,人家未必会给你安稳。”
云策大笑道:“来着杀之,如果还不安宁,那就再杀之,屠杀百遍,天下自然安宁。”
听云策说着杀气腾腾的话,曹锟很是不以为意,不过,他也听出来云策不愿意再为曹氏卖命,而且非常的坚决。
他就不再跟云策说什么宁州社火了,继续以开玩笑的形式,说起云氏数量庞大的大肚子妇人。
云策并没有把曹锟话语里隐射的威胁放在心上,现如今,云氏就是一个破瓦罐,他曹氏这枚玉璧还没有必要主动碰上来。
再次强调云策一定要参加他的大婚后,曹锟就坐着信天游飞走了,这一次,他没有留下吃云策极力推荐的臊子面。
人与人的关系总会经历很多波折,云策相信,以曹氏现在狂飙猛进的态势来看,很可能会成为第一个被所有人围剿的大势力。
当年董卓进长安的时候,何等的气焰熏天,死的时候,他肚脐上点亮的油灯,照亮了大汉破碎的天空。
如果曹氏还不知道藏拙的话,以他占据三州的态势,终将被周边所有的刺史所忌惮。
云氏一定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要是没事干就跟着曹锟瞎跑,还处处参与曹氏的私人事务,到时候,就算跟曹氏不是一伙,也会被人认定是一伙的。
有跟着曹锟乱跑的功夫,还不如留在家里看自家正在茁壮成长的庄稼,看自家老婆的肚子一点点的变大,看着庄子里的大肚婆们诞下很多很多新的大汉子弟。
曹锟说的那一套管家法子,云策是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
什么叫劳力,其实就是以前政治课上学过的三种工具的变种,会说话的工具,哞哞叫的工具,以及不会说话的工具。
在曹锟口中,家里的这些怀孕的妇人就属于会说话的工具。
大汉是一个等级分明的地方。
只要是奴隶,流民,就从来没有被好好的对待过。
可能是很久很久以来没人把那些倒霉的奴隶,流民妇人当人对待过,她们对自己生出来的孩子感情很是淡漠,只是简单的把孩子当成自己过好日的工具。
孩子一生下来,就送去育婴堂,再大一些,听说就会送去少年院,等孩子从少年院出来之后,就会被分配到各个地方去,如果孩子能检测出有练武天赋,待遇还会更好。
这就是云氏山庄妇人愿意生孩子的原因所在。
有学问,有见识的人,会非常鄙视云策发布的这些政令,觉得他在把这些妇人当牲口养。
那些当了很多年奴隶,或者流民的妇人们就不这样看,跟没完没了的苦役,以及无穷无尽的饥寒相比,在怀孕期间可以松快半年的奖励,以及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生活对她们来说尤为重要。
这样的举措,让大汉人难以理解,即便是一向良善的冯安,粱昆都认为这样做不妥当,对她们过于好了,只会养出一群懒惰的人出来。
云策对此并不在意,他坚持认为自家的农庄里没有懒人。
大汉的一天过于漫长,你不能把一个整日在农田里,或者庄子里劳作超过十六个小时的人定性为懒惰者,而且,她们还全年无休。
这些人之所以会抢着生孩子,只是因为她们以前的时候,太疲惫了,从未真正的享受过自己的生命。
这才会出现遍地都是孕妇的场面出现。
狗子早就测度过,这里的人的体质与祖地的人差别不是很大,甚至在对抗某些极端气候,环境的时候,还不如祖地的人强大。
云策在云氏山庄执行的这一套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国营农场的管理办法。
这套管理办法算不得先进,但是,对于管理一群倒霉的人来说,效果非常的明显。
集体的出现,带给了她们极大的安全感,而相对公平的分配,也让她们心中少了许多戾气。
娥姬虽然肚子平平的,却早早的加入了孕妇们晒太阳的队伍,只要她出现,身边就会有无数的孕妇凑过来。
孕妇跟孕妇见面,据说不怎么吉利,很明显,娥姬是不在乎的,跟张敏不同,她从不认为这些妇人肚子里的孩子会冲撞到她的孩子。
相反,这些妇人肚子里的孩子,以后都将是她孩子的助力。
都有了孩子,云策家里饭桌终于变得平和了,张敏与娥姬的关系从不久前的冷淡,迅速升温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姐妹。
就是云策,没什么人理睬了。
枣红马都不愿意理睬云策,它很忙,真的很忙,整天被一匹枣红色的雷烟兽追着跑,看样子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马的发情期很短,三天后,枣红马就恢复了原先单身模样,想要它接着跟那匹雷烟兽旧情重燃,可能要等到明年。
云策去看那匹母兽的时候,发现它正乖巧的卧在地上,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不再追着枣红马看,而是悠闲的看着地平线上的白云。
云策掏出两颗豆子塞母兽嘴里,母兽恬淡的嚼着豆子,似乎已经忘记了沈廷玉的存在。
“这匹马要是跑回去怎么办?”狗子突兀的问道。
“跑回去就跑回去呗。”云策很是无所谓的道。
“那样,你岂不是就亏了?”
“亏就亏呗,孩子是人家生的,是属于它的。”
“所有猛兽里面,你好像对雷烟兽总是另眼相看,别忘了,荒原上还有很多被你用链子拴起来的狞兽呢,你怎么不对它们同样良善呢?”
云策见枣红马的长脸出现在矮墙上,就起身抚摸着笑道:“因为偏爱呀。”
也不知道枣红马有没有听懂云策的话,它也跟着咴咴的笑两声。
(本章完)
第234章 都是人才吗?
第234章 都是人才吗?
粱昆从项城回来的时候,脸上已经有了一些霜色。
项城说是云策的,想要真正的让项城真正成为云策的财产,这里面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了。
看过粱昆递上来的文书,云策仔细看过之后,合上文书道:“这么说来,那些人还当我云氏是一颗软柿子,手脚全伸过来了?”
粱昆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项城被战乱破坏的很严重,百废待兴之下,我们顾不了那么多的事情,人家的商队趁机插一脚,虽说难听,却也补充了项城的很多不足之处。
我这一次来见主公,就是听说有人向主公建议把那些商队全部驱逐出项城,臣下以为不妥,我们应该留下那些商队,让项城先一步繁荣起来。”
云策笑道:“一旦人家落地生根了,再想驱逐就晚了。”
粱昆笑道:“臣下以为,商业上的事情,最终需要用商业手段去处理,不宜动用主上的威名,主上的威名用一次就减少一分,如果所有事情都需要用主上的威严,臣下以为我们的将来必定会一片黯淡,无法做大,做强。”
云策道:“你能保证初期时刻,在我不参与的情况下,不至于让项城百姓民不聊生?”
粱昆笑道:“那就要看主上的决策了,毕竟,在合适的时间,臣下不会允许项城的商贾们无法无天。”
云策笑而不语,商贾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最兴盛?
答案是在无序的状态下最兴盛。
所谓的无序就是指没有规矩,没有官府管辖的状态下,最能彰显商业的威力,因为他们会自动形成对自己最有利的一套规则,最终成为这片土地上的王。
粱昆现在要的就是先让项城繁荣起来,等商人们的本钱落在项城,并且生根,市面繁荣起来之后,再利用云策一战杀三千人的威势收回主导权。
这就是著名的关门打狗理论。
这个理论在祖地备受诟病,可是,很多人就没有想过,商人的本性就是逐利,哪里有利益他们就追逐到那里,如果一开始的时候不给他们提供足够大的利益前景,他们不会来的。
既然来了,还下了本钱,就说明这里有足够的利益。
普通人没必要为高官显贵的悲惨下场产生没必要的同情心,现在,这句话用在商人身上一样适用。
粱昆之所以离开繁忙的工作地专门跑来问云策他的办法是否可行,其实就是在询问,云策将来能不能帮助他完成关门打狗的策略,并保证不受到那些商贾的反噬。
云策觉得应该能办到,毕竟,自己的武功还在突飞猛进中,等他可以跟沈廷玉面对面交锋的时候,粱昆所求,不过是小事一桩而已。
而粱昆的放狗进城的策略,至少要维持三年之久,才能留下更多的狗。
三年时间,对云策来说,足够了。
人在筹划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过的飞快,但是,看到田地里的庄稼,还在慢慢的生长,又会觉得时间过的奇慢无比,种过庄稼的人都知道,今晚播种,明早收割,才是最好的农业模式。
娥姬每天晚上都把肚皮坦露出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看,她就是一个严重的觉得时间过的太慢的重症患者。
眼看自己的肚皮没啥变化,就从床上小心的下来,穿上拖鞋就去了隔壁。
片刻时间,云策就听到住在隔壁的张敏大声呵斥娥姬赶快滚出去。
果然,娥姬很快就回来了,去的时候满脸的愁容,回来之后,笑容满面的,还笑呵呵的对云策道:“郎君,我刚才掀开张敏的衣衫看了她的肚皮,跟我的一样平坦。”
正在看《霍王传》的云策不想理会这种无聊的事情,随着张敏气咻咻的从外边走进来,娇气的趴在他怀里告状,说娥姬欺负她,他就合上书本,拿出狗子刚刚弄出来的三国战棋,准备把今天晚上给糊弄过去。
三国战棋是一个很公平的棋类游戏,三人在棋盘上相互攻伐,一会两家联合,一会三家征战的很是有趣。
可惜,他忘记了一件事,但凡是棋类游戏,考验的就是人的智商,智商这东西娥姬身上就没有,尤其是战争这种跟娥姬毫不相干的事情,她更是玩耍的一塌糊涂。
一上场,她就知道死命的攻击张敏,对云策的攻击看都不看不说,见云策拿下她的一座城池,还猛烈的夸赞云策应该拿下她更多的城池,最后再把张敏杀的屁滚尿流。
玩了三局,娥姬依旧兴致盎然的,张敏却因为每次都被杀的啥都不剩,继而暴跳如雷,一个劲的骂娥姬就是一个蠢蛋。
见两人互殴的很有规矩,没有朝对方腹部进攻的意思,云策决定出去看看枣红马怎么样了,跟他那个同样是枣红色的妻子在一起是否合群,没有踢人家,也没有咬人家。
“你应该再娶一个老婆回来的,这样,你晚上就有一个舒坦的地方睡觉了。”狗子见云策烦不胜烦的模样,就立刻给他出计策。
“刚才的三国战棋你也看到了,是不是觉得很适合三个人玩耍?”
“那本来就是三个人玩耍的东西。”
“再来一个,我可能就要下场。”
“看来,还是娶一个比较好,不过啊,张敏的身材是真的很诱人啊,当初给她看病的时候,我本来还想着是不是趁着修复皮肤的时候微调一下,最后发现,人家那副样子就是最美丽的状态。
说起来,你娶她也算是见色起意吧?”
云策停下脚步,瞅着天空在脑子里对狗子道:“你应该没有性别吧?”
“我可以自己定义。”
“超市垃圾袋这种性别你觉得如何?”
“不好,我还是喜欢当男人,将来如果有一天,我能以人的形态出现,我一定逐遍世间美女……”
云策隔着矮墙终于看到了枣红马,它就那样抬着头站在收拾的非常干净的马厩里看今晚的满月,像是一个诗人。
母的枣红马卧在干草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干草,好几次都打着响鼻希望枣红马可以跟她一起吃草,枣红马不理会,似乎那轮满月上的东西更加的吸引它。
如果不是云策眼睛锐利的话,他是看不到树陀这个站在阴影里的蓝脸魔鬼的,云策见他怀里抱着一捆草,就问道:“现在添夜草有些早吧。”
树陀抖抖发发的凑过来,带着明显的美声高音道:“不晚,枣红马看完月亮就要吃草了。”
云策进了马厩,从干草堆里拽出一只肥硕的老鹰出来,正要问树陀这个家伙为啥会出现在这里,枣红马似乎从看月亮的沉醉中醒过来了,从云策手里救出嘎嘎叫的老鹰,把它重新放回马厩角落,最后冲着云策打个响鼻,似乎在埋怨他多事。
“你是不是已经成精了?”云策对枣红马道。
“你如果成精了,一定要告诉我,我还想看看你能不能也练出内息。”
云策接连说了两句话,见枣红马依旧一副懵懂的模样,叹口气,从树陀手里接过干草,均匀的抖在枣红马的面前。
他觉得自己也太想当然了。
等他重新回到卧房的时候,两个女人早就不互殴了,而且还睡在一个被窝里,张敏将娥姬搂在怀里,两人都睡得很是安详。
天亮的时候,云氏山庄再一次从睡梦里醒来,就像是一架生锈的机器,先是轻微的活动两下,随着一声凄厉的鸟鸣,云氏山庄就再一次突突突的活动起来了,先是饥饿的牛马羊开始叫唤,然后就是娥姬养的大群大群的鸡飞上树冠,也跟着大声鸣叫起来。
再然后,太阳就从山巅露出头来,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云策出门的时候难得的见到了火燎。
看样子他已经等候许久了,见云策出来,就从怀里掏出一本书给云策看一下,然后道:“你确定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云策看一下封皮,见上面写着《高等数学》四个字,就点头道:“这是云氏不传之秘。”
火燎点点头道:“冯安给我的时候跟我说过,只是我看不懂。”
云策笑道:“看不懂是正常的,能看懂我才会惊讶一下。”
火燎道:“很难吗?”
云策认真的道:“非常难,需要我给你讲述一下吗?”
火燎瞅着云策皱眉道:“你的感悟?”
云策点点头道:“师傅以前教过,不过,快忘光了。”
“你师傅教的就一定是对的吗?”
“应该是对的吧。”
火燎鄙夷的看了云策一眼,就把书揣到怀里,转身就走了,似乎晚走一步,就会被云策散发出来的傻气给熏到。
“没我解说,你看不懂这本书的。”云策高声叫道。
“只要是学问,我就一定会弄通,倒是你,人云亦云的解说这等学问,也不怕天打雷劈。”
云策用力的搓搓脸,大清早的就受这样的无妄之灾,实在是太冤枉了,数学这东西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反正,他是不相信一个大汉土著,连里面的各种符号都不明白的人,连《基础数学》都没有学过的人,能无师自通的看懂《高等数学》?
反正,他是绝对不信的。
(本章完)
第235章 左右路线都挺好的
第235章 左右路线都挺好的
对于做学问这种事情,云策一向都认为,由浅入深,从简到繁,是一个必须的过程。
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的呀,哪怕是做饭,也是从最简单的切菜洗菜做起,最后才能成大厨,你要让一个小学徒一上手就做宫廷大宴,这不是胡闹吗。
“蓝脸魔鬼树陀睡一觉起来就会唱《黑风大王传》。”
冯安对火燎的求学,求真精神非常的赞同,为此还特意把树陀那个蠢货拿出来做注脚。
“骗人的吧?”
“树陀那个脑子能骗人?它也配骗人?”
“持之以恒的死记硬背也是可能的。”
“不可能,我用鞭子逼迫他背诵《山庄现行管理办法》的一千七百字,背诵错一处,就一鞭子,第一天它挨了近两百鞭子。”
“后面是不是慢慢好起来了?”
“没有,第二天挨的更多,第三天的时候我放过它了,要不然它会被活活抽死。”
“咦?这家伙能扛过两百鞭子?”
“魔鬼的身体素质你不服不行,头天打完,让它缓一晚上,第二天还能继续挨鞭子,只要不是把它一次性给弄死,它总能活过来。”
“咦?又一个彭憎?”
“它成不了彭憎,我试着抽它的血,给受伤的牛马注射进去,结果,牛马立刻就死了,魔鬼的血用不成。
主上,你不用转移话题,我告诉你啊,《黑风大王转》我只听树陀吟唱到了黑风大王大战鬼王树那个篇章,我计算过,足足有十八万字,听树陀说,这仅仅是整篇《黑风大王传》的三成。
主上,一个蠢货,一晚上能学会,且能背诵五十万字的《黑风大王传》,火燎那样聪慧的少年人,以后要是真的弄懂了《高等数学》,你也不要太奇怪。
还有,主上以后要报以宽厚的胸怀来面对自己的属下,不能轻易的打击人的向学,向上的心,这不是一个合格的主上做的事情,主上应该鼓励,帮助他们,引导他们才是正理。”
说真的,冯安,粱昆他们已经很有大臣范了,倒是云策的主公范还一直没有出来,冯安就认为自己身为家臣,有责任教会主上成为一个威严又和蔼的主上。
比如,不为任何奇怪的事情感到惊讶。
也从不吧任何不可能之类的话挂在嘴边,这样,一旦有出乎预料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人们就会赞叹主上的先见之明。
还有,夫人可以跟孕妇们一起谈天说地,主上不能,威严感是主上必须拥有的一种特点,不能再拿脚踢那些光屁股乱跑的孩子。
这种阶级壁垒森严的行为方式,自然不是云策希望的,他祖上一直要求他跟人民打成一片,他当官不是为了光宗耀祖,实际上是为了好好的为人民服务,跟人民比起来他是公仆,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
虽然祖上的话,在传承的过程中出了一点岔子,不过,立意总归是好的,希望也是极为美丽的。
所以,看到育婴堂里的小屁孩,光着屁股拿尿和泥,他还是走上去,在光屁股上狠狠的抡了两巴掌,毕竟,尿泥和出来的泥饼,不能当真饼子下嘴咬。
云氏山庄里出生的第一批孩子已经可以满地跑了,这批孩子的素质跟长相要比奴隶们带来的孩子好看许多,也强壮许多。
一个布衣荆钗的女子从低矮的草屋里走出来,手上端着一个芦苇编制的笸箩,才在树荫下坐好,就有一个小屁孩将屁股撅到她面前,女子没好气的在屁股上拍一巴掌,然后就拿出阵线给他缝补裤子。
“她叫董岚,父亲是绣衣司丞董亭,大司马跟皇帝在长安大战的时候,他的父亲死挺皇帝,被大司马给杀了,家人全部贬为奴隶,送到长城防线为披甲人的奴隶,最后被曹锟把人送到我们这里了。
是个很好的女子。”
云策瞅着冯安道:“你想睡她。”
冯安拱拱手道:“正有此意,不过,还需主上出手说和。”
“咦,这一次你不纠正我说话粗俗了?”
“主要是结果就是这么个结果,也算不得粗俗。”
“那好,她既然名义上是我的财产,我把她赏赐给你,你今晚就能得偿所愿。”
冯安无奈的道:“我要是只想睡她,不用主上说,我也能办到,问题是我现在想要娶她。”
云策闻言,不顾冯安阻拦,就大步流星的走到董岚面前,不等这个女子下跪,就及急匆匆的道:“我有一个家臣看上你了。”
女子闻言,顿时面呈死色,扬起的脸迅速垂下去,低声道:“这是奴婢的荣幸。”
见女子很顺从,云策顿时就没有了开玩笑的意思,就对冯安叫道:“很没意思的一个女人,你还是自己跟她说吧,她要是有了心上人,你就砍死他,让她绝了念头。”
女子的身体一抖,把头垂的更低了。
冯安走过来对云策道:“主上请便。”
云策摇头道:“不忙,我在一边看着,她要是不同意,我就下令砍人。”
冯安苦着脸道:“主上何苦为难我?”
“因为我是你的主上,你刚才还说主上必须有足够的威严,你看我,现在威严不威严?”
冯安见女子跪在地上开始一抽一抽的哭泣,他就直接上手将云策推出小院子,还把门关上。
云策的脑袋出现在矮墙外边高声道:“你要是现在办事都可以,我可以帮你把风。”
忍无可忍的冯安咆哮道:“走开啊。”
云策哈哈大笑着离开。
冯安就这点不好,他想按照古书上描述的圣王模样,把云策打造成那个样子,他就不想想,一旦云策真的成了圣王模样,哪里有他们这群臣子的好日子过。
如今,云氏山庄的农业公社模式已经形成,只有让所有人都过上好日子,才能最终形成家的概念。
这个时候不能搞曹锟介绍的严刑峻法,也不能搞冯安明里暗里要求的上下尊卑,既然目前处在事业的初级发展时期,身份要尽量的平等,只有让他们都习惯了平等之后,再搞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制裁人,杀人的只能是律法,而不是权力,当然,这是下一步要搞得事情,目前还不到时候。
还以为大汉是一个顽固的封建社会,这些年下来,云策看的很清楚,大汉实际上还处在半封建,半奴隶社会中,而且,这一套准则,还深深的进入了人们的心,人们默认,权贵对普通人有生杀大权。
冯安实际上是看上了这个叫作董岚的女子,可是,他又看不起董岚的奴隶身份,希望通过云策这个主上之口,可以改变董岚的身份,这样一来呢,董岚的身份跟他差距不大了,就能娶回家当老婆了。
这是一种非常非常拧巴的心态,云策今天就不惯着他的臭毛病,喜欢人家,就拿真情去换,不要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算是图人家的美色,两情相悦的上床才好,要不然这边攻城略地呢,那边哭哭啼啼的像是遭遇了屠城,毫无情趣可言。
想到这里,弄得云策也想攻城略地了,回到家里,看着两个肚子还没有大起来的大肚婆,刚刚升起来的那点念头,马上就烟消云散了。
改变一直在有,只是不那么明显,这是一个水磨石功夫,快不得,等这里的人已经确认自己是一个人的时候,才好进行下一个大动作,否则,现在突兀的告诉人家,自己这个主上跟他们是平等的,会吓哭他们。
从路线上来讲,狗子这个狗头军师的路线是偏左的,而冯安,粱昆他们这些文臣的路线又是偏右的。
偏左路线虽然能快速的推进革命,却会留下难以挽救的漏洞。
偏右路线过于温和了,长久执行下去,会打乱云策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民心,会走上原来的老路。
所以,云策固执地认为,他选定的路线才是最适合目前发展的路线,润物细无声,还能在绵软的民心中,添加一些钢筋,这样铺成的道路才能用的长久。
晚上云策准备洗脚睡觉的时候,娥姬跟张敏一人端着一个盆进来了,娥姬抓起云策的左脚塞她盆子里,张敏拿起他的右脚放她盆子里。
很明显张敏是早有图谋要给云策洗脚的,娥姬明显是临时起意,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张敏盆子里的水是温水,娥姬盆子里的水是凉水,还是刚刚从水井里打上来的冰水。
本来想拒绝的,只是发现这两个女人皮笑肉不笑的样子,云策果断选择一只脚洗温水,一只脚洗冰水,虽然这冰火两重天的感受不怎么好,云策,还是决定生受了。
“今天这么好,还知道给我洗脚了?”
张敏挤出一丝笑意道:“大汉的女子在孕期没法服侍夫君,一般就帮夫君洗脚,这表示即便是有了身孕,妇人还不忘服侍夫君。”
云策点点头道:“这样挺好的,可以增加夫妻之情。”
娥姬瞪了张敏一眼道:“为了防止郎君欲火高涨,妾身,每天晚上都会过来用冰水给郎君降火。”
(本章完)
第236章 为大汉操心的不止云策一人
第236章 为大汉操心的不止云策一人
云策决定帮助孩子们引气入体,这样,他就能独自一人睡在练功房里面了,毕竟,真正干活的是狗子,与他何干。
他可以痛快的面对左边睡,右边睡,趴着睡也不是不成。
大汉女人没怀孕的时候面对丈夫很是谦卑,云策就曾经享受过娥姬跟张敏面面俱到的温柔,就算云策有时候脾气不好,她们也毫无怨言不说,反而会更加周到的服侍。
自从有了孩子之后,张敏的嘴脸就不说了,一向温柔的娥姬对云策的要求也多了好多,其中一条,就是每晚必须枕着他的左臂睡觉。
张敏知道这件事之后,云策的右臂就成了她的枕头。
众所周知,睡觉是一个极为放松的时候,在睡梦中不断地调整睡姿,不断地寻找舒服的姿势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现在,不成了,左边一个,右边一个,两条手臂全被占领了,他就只能仰面朝天睡觉了,而且是跟死人一样一动不动的仰面朝天睡觉。
云策睡觉讲究卧如松的,现在呈大字型,就不是个能睡觉的好姿势。
本来,以狗子的效率,一晚上带五个孩子引气入体没有任何问题,现在,在云策的威逼利诱下,一晚上最多带两个孩子引气入体,且不能再多了。
这样做,对孩子来说其实也是有好处的,百无聊赖的狗子可以带着他们的内息在体内多循环两圈,让他们以后自己修炼的时候更加的顺遂。
云策昨晚就睡了这些天来最舒坦的一觉,他是把毯子夹在腿中间睡得,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世界都是新的。
一个男孩,一个女孩盘膝坐在蒲团上,面对朝阳,正在练习呼吸,感受内息在体内游走的感觉,阳光照在他们身上的样子很好看,似乎有一种新生的意思,也跟黎明时分破茧的飞蝶很像,就差扇动翅膀了。
很多时候啊,幸福都来自很小的事件,并非来自那些宏大的叙事,所以,云策就给这两个孩子起名曰——杨光,胡蝶。
已经长高了一些的雷鸣从院子外边走进来,等杨光,胡蝶做完最后一遍内息循环之后,就拉着他们的手走了。
他们要去的地方,就是张敏所在的院子,在那座院子里,还有四个孩子在等他们,在那里,他们要跟着张敏学习武功,学习如何利用自己的内息让自己更加的强大。
“这样的孩子应该进入军队的。”娥姬多少有些不满。
“井口关的军队只是一支暂时存在的军队,等孩子们都长大之后,那支军队就会解散离开,毕竟,他们的根不在云氏山庄,也不在长城以北,一旦他们的报效家国的热情被消耗干,他们自己就会离开。”
“可以多给钱的。”娥姬着急道。
云策摇摇头道:“我们的钱不如别人的钱多。”
娥姬叹口气靠在云策身上道:“我们真的好穷啊——要不,夫君去洛阳做一票?那里人钱多。”
“我也想啊,可是,现在不能离开。”
“因为我怀孕了?”
“没错,就是因为你们怀孕了。”
娥姬握拳在云策胸口捶一下道:“以后只说我,不准提到那个贱人。”
打土豪分田地是祖上常规手法,云策自然对劫富来济自己这个穷人的事情没啥心理障碍,更何况他还有一个远大目标要去实现呢。
目前的平安来之不易,如何让目前这种平安能够再延长一点,才是云策认为的最重要的事情。
一旦铁围关城破,长城防线将会直面鬼方人,而势力错综复杂的长城防线挡不住鬼方人这又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鬼方人踏过长城进入大汉两百核心军州这是必然的一件事,云策希望鬼方人踏破长城防线的时候,不要选择井口关这边,那样的话,在鬼方人踏破长城防线之后,他还能在长城以北继续苟几年,等实力强大了,就可以在鬼方人的占领区里继续壮大自己的力量。
这点不好的心思云策对谁都没有说,但是,他明白,这样的局面很快就会到来。
“你祖上当年是主动北上抗敌的……”狗子幽幽的道。
“我知道啊,所以就省略掉了很多很多的牺牲,从一开始就选择长城以北,这就是战略先知者的方便之处。”
“也是,同室操戈才是最恐怖的,在敌后向鬼方人挥刀,才是大汉所有人都认可你的一种方式。
大明朝得国之正,堪称古往今来第一等。
曹锟之流虽然能得意于一时,终究会被历史浪潮所吞灭,最后连渣滓都不剩一点。”
“所以,我们不着急,我们慢慢来,一步一步的走的稳稳当当,确定把脚步走扎实了,至于最后的结果,只有天知道。”
“你来这里本就是一场意外,其实我觉得,你要是被龙丢在超光速旅行之前,你的作用似乎更大一些。
想想啊,寂静漆黑的太空里,你被冻成一块冻肉,而我还在你的胃里一遍又一遍的向太空中发射“嘟嘟嘟”的信号,你想啊,那该是多美,多壮烈,多么具有美感的画面啊。”
云策也觉得那样的场面很美,那本来也是云临川他们预想过的最好的一种结果,龙选择在那个点开始超光速旅行,那个点必然是有它的特点所在,科学家们只要抱着火燎一样的研究精神,肯定能找到超越光速的办法的。
云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吴彤会来到云氏山庄,他是骑着信天游来的,才落地,就拉着云策重新上了信天游,在飞的很低的信天游背上,查看云策来这里大半年的成果。
“三十万亩是目前的极限了。”
从信天游背上下来之后,云策就对吴彤道。
吴彤明显非常的饿,他一口气吃了云氏赫赫有名的臊子面整整三碗,直到打了饱嗝之后,才停住。
“张敏有身孕了?”吴彤没有理会云策的话,问起了张敏的事情。
“一个她那样的女人,碰到一个我这样的男人,她想不怀孕都难。”
“挺好的。”吴彤掏出手帕擦擦嘴,随意敷衍道。
“三十几岁的男人两鬓开始出现白发,你在长安都遭遇了些什么?”
“我看到你在荒原上挖出来了很多的沟渠,还种了很多很多的衣树,你这是在构建军事防线?”
“看出来了?”
“看出来了,我还想知道,你为何没有着手修建城池?”
“没钱,没人,别人也不允许我修城池。”
“出云州的主人红姑娘手中突然有了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你知不知道?”
云策瞅着吴彤的眼睛道:“我到底是该知道,还是不该知道?”
吴彤点点头道:“这个可以知道。”
云策就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递给吴彤,还让张敏取来一颗普通炸弹一并给了吴彤。
“怎么用?”吴彤掂量一下手里的炸弹问道。
“点燃引线,然后丢出去。”
“你这里精通制造这东西的工匠多不多?”
“你如果要那种二把刀匠人,我这里大概有一百多个,如果想要制造出这种精工炸弹的人,目前就我一个。”
吴彤皱眉道:“这东西的制造术有门槛?”
云策点点头道:“谬之毫厘,差之千里。”
吴彤点点头道:“没关系,长安精工多,总会弄出来的,最近有人向攀星楼打听你的过往,大神官身边,有一个叫做沈乐兮的鬼方女人也在打听刘长安的下落。
怎么,你露出马脚了?”
云策摇头道:“没有,只是被奸人所害,无意中发现了大神官需要的魔鬼,继而认识了沈乐兮,此后再无交集。”
吴彤道:“沈乐兮算不得什么,她的兄长沈廷玉不知道你听过没有,那可是鬼方最神秘的一位祭祀,传说,他有朝东海,暮苍梧的本事。
你可以祸害沈乐兮,要是遇见沈廷玉的时候啊,要万万小心了。”
“沈廷玉以后没有朝东海,暮苍梧的本事了,他们原本是一母三胞的兄弟,被我砍死了两个,以后,沈廷玉就是沈廷玉,你见不到第二个沈廷玉了。”
吴彤盯着云策看了许久,最后长出一口气道:“真的?”
云策笑道:“真的。”
“沈廷玉没有追杀你?”
云策摊开手掌道:“他追杀的是刘长生的晚辈族人刘长安,与我云策何干?”
吴彤哈哈大笑道:“确实如此,他要杀的人是长安皇族刘长安,与你云策没有半分干系,你放心,我回长安之后,刘氏皇族的牒谱上一定会多出来一个叫作刘长安的喜欢四处游历的皇族子弟。”
云策点点头道:“到时候把金册记得给我一份,要不然,总是被曹锟这等小人藐视,我已经快受不了了。”
吴彤皱眉道:“皇族金册其实没有你以为的那么重要。”
云策笑道:“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吴彤叹口气道:“铁围关已经快要油尽灯枯了,你别看不起铁围关,它只是太老了,如今,就在等待自己的最后一战,它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守,云策,以后大汉如果还想继续延续下去,就要看我们自己了。”
(本章完)
第237章 这就皇族了?
第237章 这就皇族了?
或许是知晓危机将近,有些人非常的忙碌,吴彤就是这样的人,年纪轻轻的,就已经把自己折腾的跟一个上了岁数的人一样。
如果说云策来的时候的大汉,是一座将倾的大厦,现在的大汉,其实就是一间四处漏风透水的破屋子。
吴彤他们正在用很有限的一点材料,到处补漏呢。
这有什么用处呢,就算把全身的棍状物都用上,他也只能堵住二十一个洞,而这间破屋子的洞何止两百个。
吴彤最后随着破屋子一起倒掉是一件很肯定地事情,他倒不是为了皇帝,或者大司马才这么用心的,他是为了大汉,也是为了这个传承两千年的国家,才这样辛劳的。
人其实最麻烦的就是一个人一个心思,你想往东的时候,有人想去西边,乱七八糟的多方向用力的结果,就是原地不动。
这一点,人不如蜜蜂,不如蚂蚁,甚至不如狼群……
云策给十八个孩子引气入体后,他就重新回到了卧房,左右两只胳膊依旧被两个女人占领了,没办法用最喜欢的姿势睡觉,云策九会失眠,一旦失眠,他就会胡思乱想,而胡思乱想的结果,就是整夜,整夜的失眠。
“大汉快要完蛋了。”
早上吃饭的时候,云策在吃了一个包子之后,就没来由的感慨了一句。
“大汉本就要完蛋了呀,郎君现在才开始感慨吗?”
这话如果是娥姬说的,那就一点都不奇怪,主要这话是张敏这个古早的大汉热血青年说的,那就很有问题了。
“吴彤,周承明他们都在玩命的修补大汉呢,你怎么是这个态度啊?”
“大汉让人失望透顶了。”
张敏一边喝粥,一边敷衍的道。
娥姬又给云策饭盘里放了一个野菜包子道:“现在,大家都在希望那些勋贵们早些分出胜负,早早的把该瓜分的权力瓜分好,钱财瓜分好,大家好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呢。”
云策三两口把包子吃掉,觉得娥姬说的话很对,张敏说的也很对,前者对大汉不抱任何指望,后者觉得大汉配不上她这等一心为国的人。
一旦这两种思潮,成为一个种族,一个国家的主流思潮的时候,大汉真的该灭亡了。
安姬抱着一束朵如同脸盆大小的荷进来,云策这才惊觉,荷月到了。
再有二十天,春日种下的麦子就该收割了,云氏山庄也将迎来自己的第一波收获。
青麦子云策已经烤着吃过了,虽然吃的一嘴黑灰,烤青麦子的味道却是极好的,云策对这一次的收获充满了希望。
麦子还没有收割,已经被曹锟派来的管事们给预定一空,后续的各种豆子杂粮,他们也订购了一些。
从订购的种类来看,曹锟今年不打算支援铁围关了。
麦子,实际上是最好的军粮,这东西耐放不说,吃起来也很方便,军情紧急的时候直接放锅里煮熟就能吃,马料不够的时候,也能直接喂马。
豆子,杂粮这些东西作为军粮就差点意思了,尤其是豆子,作为马料还是可以的,只是人吃多了这东西肚子会涨气。
吴彤来的时候恳求云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给铁围关一点支持,尽管那座城关里的人已经没啥朝气了,城池也太老了,他们如今不过是在积蓄力气,准备给敌人最后一击呢。
既然是力所能及的支援,云策自然是卖剩下啥,就支援啥,这应该没毛病。
再过两天,就是曹锟订婚的日子,订婚的地方在平州城,自从平州刺史谭绶的身体被挂在旗杆上风干之后,平州城就归了曹氏,估计等曹锟跟岭州贺田的女儿成亲之后,岭州也会成为曹氏的囊中物。
参加人家的宴会,自然是要带礼物的。
炸弹跟制造炸弹的秘方给了吴彤,留给曹锟的就只能是一车书,自从曹锟送来了八百个读书人之后,云氏又抄写了很多的书籍,现在,这东西在云氏已经不算啥好东西了。
正好拖一车拿去给曹锟当订婚贺礼。
云策要离开云氏山庄,娥姬跟张敏立刻就悄悄的搬去金锁关居住了,没了云策的云氏山庄,基本上谈不到什么防卫,就是一个平摊在地上的一个大农庄,要是沈廷玉这个时候来了,非要在他老婆身上消耗三十个大鱼鳔,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炸弹拿来对付一般武士还可以,对付沈廷玉这种人,基本上不会有作用的,除非把这家伙身上绑好炸弹,再引爆,或许能杀了他。
云策离开了,娥姬,张敏再离开,云氏山庄里居住的基本上就是真正的农夫了,以沈廷玉的高傲,还不至于拿这些人来泄愤。
云策骑着枣红马走了一天半,这才赶到千里之外的平州城,走进城门的时候,看到谭绶的尸体还挂在旗杆上,也不知道曹锟在谭绶的身上涂抹了多少盐巴,身体的水分虽然被烈日烘烤的没剩下啥了,可是,满身的肌肉已经成了暗红色。
云策很担心,明日的宴会的主菜会是碳烤谭绶。
没本事却又野心勃勃的人,就该是这样的下场。
平州城比项城大了十倍不止,仅仅是一水的巨石砌造的城墙就足足有二十米,走城门洞子的时候,云策又发现,城墙的宽度也应该是超过三十米。
这样的城池应该很难攻破的,除非从内部瓦解才能让曹锟在短短的时间里拿到这座城,在即将穿过城门洞的时候,云策又回头看了一眼,被挂在旗杆上的谭绶,这个家伙死的不冤枉。
平州城因为没怎么受到战火的波及,如今更换了主人之后,听说比以前还要繁华,平州,地处丘壑州,岭州中间,本该是最繁荣的地方,却被谭绶弄得民不聊生的,所以,这里的人好像对谭绶之死,没啥感觉。
在城里买了一辆漂亮的马车,从龙珠里把书取出来装进马车,云策一马,一马车就直奔平州城主府。
远远就看见曹锟站在自家大门口迎接客人,笑得跟一个大傻子似的。
见云策带着一辆马车来了,先没有招呼云策,而是掀开马车看礼物,见里面装的都是装帧的很好的书籍,这才满意的对云策道:“人来就好,怎么还带了礼物过来?”
云策跳下马,没好气的道:“要是不带礼物过来,恐怕很难进你家门。”
曹锟笑道:“这些书都是皇家秘藏?”
云策愣一下道:“你说啥?”
曹锟幽怨的道:“刘长安刘兄啊,你顶着一个云氏小姓在长城以北胡混,大神官知道吗?”
云策摇摇头道:“曹兄何出此言?另外,刘长安是谁。”
曹锟拉着云策的手臂道:“这么说,以后就顶着云姓过日子?”
云策郑重的道:“我就叫云策,没有第二个名字。”
曹锟连忙道:“对对对,你就叫云策,不叫什么刘长安。”
来的客人很多,云策跟曹锟间的攀谈用了太多时间,也让后面过来的宾客拥堵在后边,不过,没人过来催促,或者打扰,一个个笑吟吟地抱着手在后面等候。
“等我把客人迎进去,我们再找一个空闲时间好好谈谈你的事情。”
曹锟说罢,就把云策交给曹领,自己换上笑脸,继续去迎接宾客了。
枣红马被送去了马厩,是一个单独的马厩,曹领身为曹锟的心腹,自然知晓枣红马身上诸多的毛病,不敢把它跟别的雷烟兽放到一起。
云策跟着曹领进了挂满各色彩练的城主府,没有被送去大厅,而是被曹领送到了一间清净的客房里。
“少爷说,云公子这几日暂且住在这里。”
说完话,又对站在门口的两个婢女道:“照顾好公子,若有差池,定斩不饶。”
见曹领这个家伙把军事术语用在两个可怜的丫鬟身上,云策就没好气的道:“快滚,不要吓唬人。”
曹领嘿嘿笑着离开了,两个丫鬟立刻送来了热水供云策洗漱,在云策洗漱的功夫,又捧来一套丝光帛制作的衣衫,云策打开看一下,发现整套衣衫闪闪发光不说,。在胸口位置上还有一朵硕大的红色朵。
云策觉得自己要是在曹锟的定亲大典上穿这一身衣衫,很像是一个闪闪发光的大赤包。
见云策对衣服似乎很不满意,两个丫鬟就吓得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云策最是看不得下苦人流眼泪了,就叹息一声道:“明日穿这个出门,你们大公子的风光岂不是要被我一个人占光了?”
云策话音刚落,就见郑天寿笑呵呵的走进来道:“皇族子弟,就该有皇族子弟的气派,穿的过于简慢,会让人怀疑郎君的意图。”
云策朝郑天寿施礼道:“我哪里是皇族啊,老叔你实在是高抬我了。”
郑天寿笑呵呵的坐在一张蒲团上道:“是不是呢,还是不愿呢?”
云策道:“不是,也不愿。”
郑天寿看了云策片刻道:“看来,说的是真话,也罢,一个皇族身份还真的不值得天下英雄好汉冒充。
你且好好休憩,明日跟着大公子迎宾,待客,有你忙的。”
(本章完)
第238章 第一三零:刘长生亲自说的假话,就
第238章 第一三零:刘长生亲自说的假话,就是真话
云策是真的没想到吴彤的行动非如此的快,这回去没几天,自己就变成了刘姓皇族不说,还被登记进了金册。
皇族的身份确定一个是玉牒,另一个就是金册。
前者会注明刘长安的父亲,母亲是谁,什么时候出生,出生的时候内府有无见证与登记,父亲在皇族中与皇帝的血脉有多亲近,再论刘长安与皇帝的血脉亲近距离,定出等级,给出封爵。
大汉初年的皇族封爵就是这样的,很可惜,霍去病这个家伙出生比较晚,他出生的时候,汉文帝已经施行了推恩令,导致刘长安不能获封王爵,只能等刘长生死后,再继承他的长沙王的王爵。
没错,按照金册记录,刘长安是刘长生的孙子,刘长生本来的王爵就是长沙王,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王爵,源自祖地,大汉没有长沙这个地方,也自然没有一个叫作长沙国的王国。
而且,从刘长生身上算起来,当今皇帝应该叫他叔祖!
皇家玉牒金册虽然不怎么值钱了,可是呢,要弄到这么亲近的身份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云策碰瓷的人是大神官刘长生。
大汉人可以鄙夷皇帝,绝对没有人敢说刘长生的不是,他自从八岁开始侍奉祖火,如今已然百年之久,声威之隆,普天之下无人能及。
天下人都知道刘长生一生都未曾娶妻,也没有子嗣传承,四十年前的时候,为了长沙王的传承不断绝,他就从皇族中过继了一个儿子,名字叫刘淼,十七年前,刘淼可能觉得刘长生过于能活,自己可能得不到继承长沙王的爵位,暗中谋害了刘长生好几次,都没有成功,于是,生生的把自己给气死了。
没人知道刘淼是气死的,还是被大神官亲手给弄死的,总之,刘长生名下又没了子嗣。
这十五年来,有很多的刘氏皇族愿意把自己的亲儿子送给刘长生,都被刘长生给拒绝了,还以为刘长生这是要让长沙王一脉断绝呢,原来,人家有孙子。
这个孙子就是刘长安。
对刘长生这种人来说,什么血脉,亲缘都比不上会玩火的人跟他亲,尤其是会玩社火的人,还能把普通社火培育成向祖火方向发展的人。
云氏山庄社火到底发展成了什么模样,没人比刘长生更加的清楚了,尤其是云策用社火点燃了鬼王山煤矿的时候,龙神殿里的祖火也兴奋的隔着万里之遥帮了那朵可怜的社火一把,这才有了山倾地陷一般的灾难。
云策的玉牒金册是刘氏现任族长刘长生自己写的,至于怎么写,就全凭他老人家意愿了。
当吴彤跟他说起云策有这个要求后,老家伙当场就取出玉牒在上面刻字,刻好了玉牒,又在金册上写了字,用了印。
全程不过半个时辰,一份真的不能再真的皇族身份就被刘长生给弄好了,虽然故事粗糙了一点,考虑到刘长安这个皇族身份从无到有只有半个时辰,再加上故事是刘长生自己说的——很可以了。
然后,这个一直被刘长生隐藏的秘密,就被攀星楼的密谍无意中发现,最终弄得曹锟都知道了。
深夜,曹锟还没有离开云策的客房,学云策把炒豆子嚼的咯吱吱乱响,一边用发光的眼睛看着云策道:“所以,你爹给你老祖喝毒酒,你老祖就喝下去了,然后屁事没有,你爹怕的要死,连夜带着你跟你母亲跑路去了出云州当野人?”
云策怒道:“我可没有说有毒酒。”
曹锟睿智的摇摇头道:“那一壶酒要不是毒酒,老子把头给你。”
云策怒道:“不可能,母亲说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曹锟叹口气道:“再好的人,也经不住长辈总是不死啊,大神官今年马上就一百二十岁了,还活得生龙活虎的,谁受得了当六十年的太子。
你父亲等不及,你可以的,反正你才二十岁,还有时间可以等。”
“他要是见到我一巴掌拍死我怎么办?”
“老人家一百二十岁了,什么事情早就看开了,他明知道是毒酒还喝,也没有一巴掌拍死你爹,说明老人家不在乎。
否则,你以为老人家掌控天下社火,会找不到你们,不是找不到,是不找,甚至觉得让你吃点苦头没啥不好的。
要不然你以为你的名字会出现在玉牒金册上?
找个时间回去看看老人家,应该由很大的好处等着你呢。”
云策烦躁的挥挥手道:“好了,不说我的事情了,你明天为啥是订婚,不是成亲啊,大汉定亲可没有摆这么大的排场的道理。”
曹锟笑道:“我喜欢贺雨那个女人,给她的尊重不能少。”
云策呆滞了一下道:“我记得你上次说的不是这个名字。”
“噢,你说贺柔啊,她死了。”
“啊?”
“啊什么啊,大户人家这种时候是最容易死人的,贺柔守不住自己的位置,死了就死了,反正我需要的是一个贺氏女儿,至于是谁,还真的不是很在乎。”
“你刚才还说你喜欢贺雨那个女人。”
“能给我带来利益的人我都喜欢,女人如此,男人也是如此。”
“卧槽,要是有一个男人能给你带来天大的利益,你岂不是……”
曹锟砸吧砸吧嘴巴道:“只要好处到手,忍一忍就过去了。”
云策叹口气,觉得活着一点意思都没有。
曹锟道:“大丈夫一日不可无权,生死荣辱系于他人之手才是大恐怖。”
说出这句话之后,曹锟也觉得活着没啥意思,抓了一把豆子之后,就告辞回去了。
地位平等之后,跟曹锟说话还是很有启发的,这家伙主打一个真诚,说实话,还总能让人生出吾辈都是苦男儿的感慨。
就是这家伙一旦觉得你对他是个威胁的话,拿刀子杀你的时候,也不会有半分的犹豫,还是那种一边捅你,一边流泪的那种。
所以,曹锟不是坏人,他只是在清楚明白地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
第二天起床后,曹氏的那两个丫鬟就伺候云策洗漱,今天要见的人多,特意抬来了澡桶,云策需要沐浴后再更衣。
曹锟他爹是个色鬼,曹锟也不是啥好东西。还以为曹锟家是一个淫乐窝,自己洗澡的时候必定会有七八个不穿衣服的丫鬟过来伺候,就在云策想着怎么拒绝的时候,四个抬着澡桶进来的漂亮丫鬟就敛身施礼后就退下了,最后,那两个分配给他的丫鬟,也关上门出去了。
让云策拒绝的话噎在喉咙里没机会说。
好好的洗了一个澡,一群丫鬟就涌进来,开始打理云策的头发,衣服鞋袜,以及繁复的各种佩饰。
发型,衣服云策不挑,至于配饰,他看不上那些造型古朴的玉器,金器,选择了一块乌沉沉的散发着梨子香味的木头配饰。
弄完之后,云策对着铜镜看了看,镜子里雾蒙蒙的看的不是很清楚,只能隐约看见一个嘉公子在镜子里看他,聊斋的意味一下子就显出来了。
被曹领带着来到曹锟的屋子门口,发现他的屋子里此时早就人满为患,以前认识的一些纨绔一个都看不见,来的都是云策不认识的,看样子,在曹氏拿下平州之后呢,以前的那些纨绔朋友已经配不上他的身份了。
曹锟被一群丫鬟簇拥着忙碌,只不过,这家伙在着甲。
云策随便拉过一个纨绔道:“曹兄在这大喜的日子里着甲,所为何事?”
纨绔看看云策的脸,发现很陌生,也只是楞了一瞬间,马上热情的介绍道:“兄台有所不知,甲胄才是大汉男儿的正装,别看我等都是轻裘软衣的看着不错,实际上,大礼仪还是穿甲胄最为彰显男儿雄风。”
云策拱手感谢道:“小弟来自荒野,这些事情都不懂,多谢兄长指点。”
纨绔笑道:“谁耐烦这些繁复的礼仪,我也是出门前,被长辈耳提面命的,这才记住了一点点,看兄台面生,未请教……”
云策拉着人家的臂膀道:“出云州野人云策,敢问兄台大名。”
纨绔眼睛明显一亮,同样亲热的拉住云策的衣袖道:“原来是项城主人到了,愚兄这可眼拙了,失敬失敬,在下彭城彭昼。
家父在项城亲眼见了云兄的战绩,回来就训斥我不思进取,哈哈哈,这顿无妄之灾只能算在云兄身上了,一会,必定要多饮几杯。”
云策哈哈笑着连连应承,片刻时间,他已经跟十几个纨绔相交莫逆了。
其实,云策挺喜欢跟纨绔们交朋友的,总体上,他们做事情漂亮,说话又好听,只要你一直有用,他们就能一直让你觉得生活在一个很有温情的社会里。
搞不明白,好多书里面的纨绔为啥不是蠢,就是坏,一场酒宴下来,能起身八十次给你倒酒,斟茶的人怎么可能是蠢蛋?
曹锟好不容易披甲完毕,就连云策看了都忍不住喝一声彩,因为,这是一套以白银为底色的黄金甲。
别说云策穿着丝光帛抢不走人家的风头,就算穿上大汉最贵的丝罗也休想在这套铠甲跟前占到任何便宜。
当然,如果云策肯裸奔的话,应该能胜过曹锟一筹。
(本章完)
第239章 都是阴谋家
第239章 都是阴谋家
云策笑吟吟的陪在曹锟身边,跟着他一起迎接宾客,只是迎接着,迎接着,云策感觉不太对了。
因为,来的宾客实在是太多了。
其中,有很多都是身高超过两米的巨汉子,这些人行走如风,手臂摆动有力,走在人群中尽管已经非常小心了,还是给人一种横冲直撞的感觉。
如果,这些人穿上甲胄的话,应该就是一个个的人形坦克。
云策都觉得这是一群危险人物,曹锟却带着笑脸,一个个的拉着手叙话不说,还让跟在他们身后的曹领把这些人一一领到最能彰显亲密的后宅宴会厅。
等又一波这种体型的壮汉被曹领带走后,曹锟就对云策道:“这就是贺田家的虎贲军。”
云策指指脑袋道:“不是说……”
曹锟趁着没有客人的间隙冷笑一声道:“你觉得有多少人会为了区区钱财就往自己的脑袋里钉钉子?”
“所以,贺田家的虎贲军其实是有问题的。”
曹锟继续冷笑道:“威逼利诱,贺田无所不用其极,这等阴险狡诈之禽兽,正适合我等乳虎拿来磨牙。”
“明白了,这些人都是不愿意加入贺田虎贲军的人是吧?”
曹锟笑道:“如果是雨儿,我何德何能可以把这些真正的虎贲收入麾下?”
“所以,今天,主要的不是订婚,而是收纳这些还没有往脑袋里钉钉子的虎贲军?贺田担心这些人背叛才往他们的脑袋里钉钉子,你就不担心?”
曹锟奇怪的看着云策道:“我为何要担心?残酷训练他们的是贺田,酷毒折磨他们的也是贺田,最后往他们脑袋里钉钉子的人也是贺田。
贺田知道这样做会引起兵变,所以,才会用兽监的秘法,让他们成为没脑子的死士,我不用啊,我给他们钱,让他们能够安顿好家小,我把他们当人,给他们装备最好的甲胄,配备最好的武器,给军中能给的最好钱粮。
最重要的是,我还不会往他们脑袋里钉钉子,他们为我作战理所应当啊,我当然不担心他们兵变了。
知道不,我的这个想法还是从你身上得来的。”
“我身上?”
“没错,人说雷烟兽野性难驯,兽监中人边研制出往雷烟兽脑子里钉钉子的法子,来保证雷烟兽的忠诚。
我以前也是这样认为的,后来见到了你骑的那匹雷烟兽,明显比寻常雷烟兽更加的神俊,也更加的聪慧,活泼不说,还有神。
问过你之后才知道你的那匹雷烟兽根本就没有用兽监的秘法。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我才明白,雷烟兽也不是非要用兽监秘法,才能保证忠诚。
所以,我就想到了贺田麾下的那支虎贲军,他们的遭遇跟雷烟兽一样,既然你的雷烟兽不用兽监秘法也能保证忠诚,那么,那些刚刚训练好,还没有进行最后一道手续的虎贲军呢?
结果,你也看到了。”
眼看着前方又来了七八个风尘仆仆的壮汉,曹锟笑的露出一嘴的白牙,上前几步迎接了上去,一双手早就伸出去了,像是极度渴盼他们的到来。
云策在一边看着曹锟表演,嘴上赞叹连连,有些人天生就是领导者,天生就是能拿捏人心的高手,这样的人成功了,实在是没啥好诟病,好嫉妒的。
随着更多的壮汉进了曹锟的城主府,曹锟得意的朝云策比一个八的手势。
“哦,这是满八百了?”
“嘿嘿嘿,贺田手里也不过三千虎贲。”
“恭喜,恭喜。”
“没啥好恭喜的,等我拿下岭州,将贺田跟谭绶一起吊在旗杆上风干,你再恭喜我不迟。”
云策哈哈笑道:“我进城的时候很担心你会拿谭绶的尸体做成的菜来招待我。”
曹锟跟着笑道:“云兄难道不认为大嚼诸侯之肉,才是吾辈应该有的豪气吗?”
云策呲牙笑道:“我不吃人肉,做出来也不吃,还是算了,你来。”
曹锟看着云策摇摇头道:“你到底是自幼离开长安,离开了你本应生活的环境,在出云州荒原上沾染了太多不该属于我们这群人的习惯。
云兄,你要学会让自己适应一些你很不喜欢的事情,以及你从来不吃的食物。”
云策承认,曹锟说的这些话是很有道理的,做人不纯粹,做事就不可能纯粹,做人,做事都不纯粹的人,是担当不了大任的。
这种类似的话,云临川以前也说过,不过,他说的是人一定要有信仰,而且要坚定自己的信仰,一旦选定了信仰,就应该一条路走下去,不怀疑,不退缩,即便是走到前方没有路了,也要用自己的血,自己的肉,自己的骨铺出一条新路出来。
如此,才不负自己的生命。
云临川说的话,是他用自己漫长的一生总结,提炼出来的,很精辟。
曹锟的话目前还比较散,就像他昨夜说的那句‘也不是不成,忍忍就过去’的话,就很符合云临川的胃口。
一长队马车从街头驶来,曹锟用肩膀碰碰云策道:“一会看看我的小雨,多夸赞两句,她给我带来了八百虎贲。”
云策最近杀的人多,以至于他对死人非常的敏感,车队距离城主府大门还有三百米的时候,他就觉得很不舒服,总觉得车队死气沉沉的。
转头看曹锟,还是一副欢喜的模样,就用肩膀碰碰他的肩膀道:“我怎么觉得不对劲。”
曹锟愣一下,马上追问道:“哪里不对劲?”
“马车里的人,不像是活人。”
曹锟脸色骤变,迅速对身后的曹领道:“按计划行事。”
云策见曹领朝后打出来了好几个手势,很快,城主府的墙头上隐约多了一些人。
见曹锟也不是没有防备,云策就继续笑吟吟地站在曹锟身边,等着迎接未婚妻的到来。
驱赶第一辆豪华马车的人是一个老汉,曹锟低声对云策道:“是贺氏的二管家,听说是一个厉害家伙。”
云策笑道:“我倒是不用你管,你想好往那里跑了没有?”
“真的会有事情发生?”
“真的,我现在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第一辆马车里只有死尸,没有活人,血腥味太浓了,就算是洒了好多香粉也遮不住。”
“我要去看看,你护得住我吧?”
“都死了,你也要看?”
“我就是想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被贺雨那个小姑娘给骗了,这决定着我下一步该怎么走。”
见曹锟明明已经有些慌乱了,他还是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为了下一步的行动,宁愿冒险,这让云策进一步觉得这个家伙是个人才。
车队到了城主府大门口,一群喜娘就摇着团扇喜滋滋的去第一辆马车迎接曹锟的未婚妻贺雨去了。
贺氏老管家端着一个红色木盘,亦步亦趋的来到曹锟面前,单膝跪地高举木盘道:“请姑爷验庚帖。”
曹锟笑着伸手去接,手才伸出去,身旁的云策就重重的一脚踢向贺氏管家的脑袋,曹锟一惊,迅速收回手,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从他手边滑过,握着匕首的手,原本是要继续追击的吗,只是云策脚已经凶狠的踢过来,贺氏管家不得不丢下单手托着的木盘,就地翻滚逃开。
“啊——死人啦。”
也就在这个时候,掀开马车帘子的喜娘,陡然发出一声高亢的尖叫,让刚刚还喜气盈门的城主府大门口顿时乱作一团。
曹锟在曹领的护卫下,来到马车跟前,掀开帘子之后,眼中就出现一片痛惜之色,然后,他放下帘子,一边大踏步地向城主府走,一边咆哮着对云策道:“云兄,帮我拿下那个老贼,曹锟没齿难忘。”
此时,场面已经很明显了,那些送亲的人纷纷扯掉外边的喜袍,露出各色甲胄,从礼物担子里,马车里抽出兵刃扑向守卫城主府的曹氏兵卒。
云策也没想到好好的一场订婚大典居然会弄成这副样子。
贺雨死了,曹锟急匆匆的回去,那就说明先前迎接进去的虎贲们也是有问题的,城主府门口的这些人不算啥,他家里的那八百个壮汉才是心腹大患。
曹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示承情,云策觉得自己不出手就不好了,放弃了看热闹的心思,单手成爪,就直奔贺氏管家的面门。
这是一种近乎侮辱式样的擒拿方式,贺氏管家大怒,右手匕首反握藏在肘后,左手一拳砸向云策的爪子。
拳头跟爪子没有相碰,云策的爪子包住了管事的拳头,不等管事的力量卸掉,就迅速开捏,铁箍一样的爪子捏碎了管事的拳头。
就在云策笑吟吟地要把管事拉的靠近一点,好让狗子把这个千人将实力的管事的内息给偷走,没想到,这个管事居然是一个狠角色,往回抽拉一下,发现挣不脱云策的爪子,就大吼一声,右手趁机反撩,居然生生的把自己的左手从手腕处给切断了。
云策丢掉被他捏的烂糟糟的左手,一边继续靠近,一边道:“你是我的人情,今天,跑不掉的。”
(本章完)
第240章 不想再当受气包
第240章 不想再当受气包
“你是项城云策?”断了一只手的贺氏管家一边退一边道。
“贺氏帮助曹氏拿下平州,你看看,这个畜生是如何对待我们的,你就不怕今日你帮他,明日他就来杀你吗?”
云策摇摇头道:“你弄错了,我不是曹氏的人,不过,今天拿下你,项城就能拿到非常多的好处,这是一笔买卖,不是谁帮助谁。
束手就擒把,免得吃苦。”
云策野战屠杀三千人的事情,早就在长城附近传开了,不管是谁,在面对云策这个杀神的时候,难免会胆战心惊。
尽管他如今赤手空拳,身上还穿着不适合战斗的丝光帛制作的宽袍大袖的袍服,一个人就挡住了城主府大门。
就在贺氏管家进不敢进,退不敢退的时候,城主府里陡然爆发了激烈的战斗,兵刃交鸣之声,大门口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贺氏管家不敢再等,呼喊一声,一群人就冲向大路中间的云策。
用流星锤杀人跟用拳头杀人绝对是两种不同的体验,尤其是拳头砸在对方脑袋上,能清晰的感受到对方脑浆在脑壳里震荡,然后因为力量的不断加入,颅骨就会变形,后脑就会因为剧烈的震荡而爆开。
云策还发现,自己的身体本身就已经是一个非常优良的杀人工具,手,脚,肘,膝,甚至是头颅都能轻易的杀人。
不长时间,云策面前就堆积了一堆尸体,除过被云策目光锁定的贺氏管家,旁人都是发一声喊,就去支援别处的战斗了。
总体上来说,门前这批人的战斗算不得高,目前,就发现贺氏管家这一个千人将级别的武士,余者,不足论。
云策挪开脚,免得血沾染了他的新鞋,贺氏管家虽然大声呼喊着要人来支援,半天喊不来一个人,见云策笑吟吟地看着他,不知道是害怕到了极点勇气大爆发,还是想早点脱离这种折磨,总之,他单手挥刀杀了过来。
云策再一次准确的捏住他的左臂,狗子的触手就迅速顺着断臂钻了进去,几个呼吸间,贺氏管家就已经气绝身亡,狗子也满足的退回护腕里。
云策拖着贺氏管家的尸体准备进城主府,路过那辆马车的时候,出于好奇,掀开帘子往里面看了一眼。
看了一眼之后,就迅速拉上帘子,马车里端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小姑娘,隐约能看出这是很漂亮的小姑娘,唯一可惜的是,这个小姑娘是熟的。
嗯,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她被蒸熟了送给曹锟。
不久前,云策跟曹锟还谈到贺田这个人怎么做才好吃,现在,人家就把亲闺女蒸熟了送过来,先让曹锟尝尝味道。
看到这一幕惨剧,云策决定以后再也不吃曹锟家的饭了,一个有主动意愿吃人的家伙,迟早有一天会如愿以偿的。
城主府大门口的乱局只是一个点,等云策走到高处之后就发现,平城很多地方都开始冒烟了,看来,曹锟想利用自己的订婚仪式收拢贺田的虎贲军,而贺田也想趁这个机会杀掉曹锟,趁机霸占平城。
曹氏老管家郑天寿就守在二道门上,见云策拖着1一具尸体过来,看一眼尸体,就对云策道:“贺氏二管家贺平,两年前破千人将境,深受贺田信任,现在死于你手,老夫这里又少了一个老朋友。”
云策丢下尸体道:“那就好好的埋葬他,全了你们的情谊。”
郑天寿摇摇头道:“谈不到情谊,倒是曹氏又欠你一个情谊。”
云策指一指城内冒起的浓烟道:“都是计划中的事情?”
郑天寿苦笑一声道:“哪来那么多的预料中的事情,是大公子想要试验一下自己的谋划,看看能不能成功,现在看来算是成功了,贺田已经落入陷阱,想要走,难如登天。”
云策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道:“我怎么觉得像是失败了。”
郑天寿笑道:“如果仅仅是收拢虎贲军这件事来看,确实失败了,可是呢,从更大的局面来看,大公子是成功的。”
云策沉吟片刻道:“我看到马车里的女孩被人蒸熟了。”
郑天寿有些唏嘘的道:“贺雨迷恋大公子,为了他啥事都愿意做,谋划被贺田发现之后,她的噩梦也就到来了,我还以为只会是杀了,没想到贺田居然能下如此毒手。”
云策点点头,表示了解,世上为了情郎牺牲的女人,贺雨不会是第一个,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云策不是很喜欢跟郑天寿说话,见他忙着指挥调度呢,就径直去了自己休憩的客房,既然曹氏已经有了应对之策,他身为客人,最好不要胡乱参与。
客房的门关上之后,外边的喧嚣就跟云策没啥关系了,直到枣红马嗅着他的味道寻找过来的时候,云策就打算趁着时间还早,好好睡一觉,昨晚,饮酒玩乐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他就没有睡多久。
云策躺在床上,枣红马就卧在地板上,它昨晚睡得很好,现在没啥睡意,就无聊的嚼云策房间里的果盘。
大地隐约会震动一下,不过不严重,应该是重物落地的声音,原本守在屋子外边的那两个丫鬟,不知何时也进来了,她们不敢打扰睡觉的云策,就围着枣红马给它梳毛。
云策大抵是困倦了,躺到床上不长时间,就睡着了,睡梦中,大地还是不怎么安稳的跳动两下。
城主府其实就是一座军事堡垒,更算是一座城中之城,每一处建筑,围墙,甬道,回廊都跟战争有关。
曹锟让曹领把那些彪形大汉都送到内宅客厅,应该有足够多的考虑,这个时候,应该是战争最激烈的时候。
下午的时候,云策睡醒了,丫鬟们送来了饭食,云策没有吃曹氏著名的肉羹,吃了两碗米饭,跟一些素菜,肉羹直接赏赐给了两个丫鬟。
中午还能顾及到客房里的客人的餐食,就说明城主府的战斗都在曹锟的掌握中,估计要不了多久,战斗就会停止。
客房这边居住着很多人,大家好像没有聚在一起谈话的意思,这让云策多少有些失望,跟他们一起交谈,云策能得到很多自己以前接触不到的信息。
下午时分,曹锟过来了,他先是挨个安慰了住在曹氏的客人,最后来到云策的房间,撵走了丫鬟,一屁股坐地上,将后背靠在墙壁上对云策道:“那些虎贲军的人不愿意投降。”
云策丢给曹锟一个果子道:“你的计谋不周全,贺田知道了,派来的人自然不可能向你投降。”
曹锟回手把果子塞进枣红马的嘴里,有些颓废的道:“这一次是我失败了,贺雨做的很好,是我派去给贺雨传话的人出了问题。”
云策咬着果子道:“内奸?”
曹锟摇摇头道:“熬刑不过。”
云策道:“这就不怪他了,理论上没人能熬过酷刑。”
“他该自杀的,没自杀,就说明有苟且之心,老叔已经把他的全家都处理掉了,我想为他说句话,老叔不肯。”
云策忽然把脸凑到曹锟身边道:“你不恨老管家?”
曹锟白了云策一眼道:“过于拙劣的挑拨。”
云策笑道:“你没有为贺雨复仇的打算吗?”
曹锟摇摇头道:“贺田之所以用那么酷毒的方式对待贺雨,就是想要激起我的怒气,就是想让我失去理智,着急出兵为贺雨复仇,我想,他应该已经准备好了,只要我不顾一切的出兵,就会掉进他的圈套,再次遭遇失败。”
云策脸上的笑意慢慢消退了,叹口气道:“可怜人啊。”
曹锟摇摇头道:“不可怜,贺雨会活在我的心里,同时,她也是我的夫人,这个位置我答应过给她,以后,就是她的。”
云策疑惑的看着曹锟道:“她都被蒸熟个求子了。”
曹锟垂下头,有些难过的道:“贺田会为他的酷毒付出他想象不到的代价,我也一定会为贺雨复仇的,只不过不是现在而已。
云策,你要是遇见这样的事情你会隐忍吗?”
云策摇头道:“不会,片刻都不会忍。”
“要是人家利用这个事情布下陷阱呢?”
“是陷阱我也会主动望进跳,你想啊,我要是不跳,那个喜欢我的姑娘该是多么的失望啊。”
“我觉得你会跟我一样选择隐忍。”
“不可能,我不会忍。”
“你的宏图大业呢?”
“去他妈的宏图大业,老子要老婆!宏图大业随时都能再起。”
“云策,你不要这样逼我好不好,我现在不能……”
“你可以的,曹锟,别让我看不起你,大丈夫立于天地间,如果不能活得恣意,不能活得痛快,就算有了王图霸业又如何?”
曹锟跳起来指着云策鼻子怒吼道:“今天,就让你得逞一次,老子现在就去给那个女人讨一个公道。”
“你老叔会阻拦你。”
“不会的,这一次不会的,老子实在是忍的够够的,包括忍耐你这个王八蛋,老子明明是天底下有数的好汉,为啥要忍,凭啥要忍?”
云策见曹锟怒气冲冲地走了,就对着他的后背高喊道:“活着回来。”
(本章完)
第241章 人生中总会有一场大胜在等着你
第241章 人生中总会有一场大胜在等着你
曹锟走了,云策也想回家。
郑天寿守在门口看着云策道:“你知道鲁莽会害死人的。”
云策笑道:“我还知道,你们继续这么‘帮’曹锟,他迟早会变成一个只知道利害,不知道情感为何物的人。
你真的想要那样一个人以后给你们遮风避雨吗?”
郑天寿没有接话,叹息一声道:“长子有贤名,而父犹壮年,祸起萧墙只在弹指间。”
“曹氏这些时间以来大口吞四海,体壮如猪,即便是云氏见之,也口流馋涎,只是力弱不能图,旁人呢?”
“所以,曹锟必败?”
“败一次却能找回男儿雄风,没什么不好的。”
“老夫以为贺雨不值一提。”
“今日贺雨,明日是谁?”
郑天寿见枣红马开始出房门了,就让开大门道:“你不去帮帮大公子吗?”
云策将手搭在枣红马的背上摇摇头道:“那是他的战争,不是我的,死了算他背风,活着就该有用。”
郑天寿瞅着云策的背影道:“平州将与岭州大战,你不准备从中取利吗?”
云策扬扬手道:“如今取多少利益都是假的,鬼方众南下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们今日所图,不过是水边的沙城,大水一来,啥都剩不下。”
郑天寿不再说话,背着手走进了平州城主府。
云策也没有继续停留,等平州城专门为他打开之后,就骑着枣红马回家了。
“你说,曹锟的未婚妻被她父亲蒸熟了送到平州了?”
娥姬抱着饭碗,难以置信的问云策。
云策点点头道:“蒸熟之后模样没有大变,我还看到脸上有泪水。”
“那应该不是泪水,是蒸汽。”张敏在一边抠字眼道。
云策叹口气道:“我正在讲故事,你能不能尊重我一下,这样说,能让那个小女子的下场显得更加凄惨一些。”
张敏冷笑一声道:“为了情郎就不顾自己父母兄弟的死活?岭州虎贲军本就是岭州存在的根本,贺田没了虎贲军,唯一的下场就是被人挂在旗杆上风干了等过年。”
云策怒道:“我在讲故事,你要把那些有的,没的抛开,我们只讲她跟曹锟之间的爱情,不说别的。”
张敏冷着脸对娥姬道:“以后家里有这种分不清里外的人,你都要立刻把她打死,蒸熟了喂狗皮子也行。”
娥姬吞下一口粥摇头道:“该怎么处理是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一个妾室发话处理人。”
云策觉得跟自家的两个妇人谈论爱情,有些驴唇不对马嘴,相比自由的,甜蜜的爱情,她们两个好像更加看重家族的利益。
对那个被人蒸熟的小姑娘没有半点的怜悯之意。
“曹锟能带着人马出城去为那个小姑娘拼命,也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虽然被贺田的埋伏打的丢盔弃甲,好歹也做了一件男人应该做的事情。”
说着话,云策在腰肋处比划一下继续道:“这里挨了一记冷艳锯,如果不是甲胄精良,这家伙就要被人腰斩了。”
张敏抬头看着屋顶半天才奇怪的道:“这可不像是世家子的做派。”
说完,又看着云策道:“这倒像是你的做派。”
云策咧开嘴笑道:“原来你也知道,我会为你们两个拼命?”
娥姬一把掰过云策的脑袋,认真的道:“我说过了,以后这种话只对我一个人说,不用带上别人。”
张敏对娥姬的话毫不在意,放下饭碗挽住云策的臂膀道:“一种话,要分两遍说,夫君怪辛苦的。”
娥姬笑道:“孙婆婆说你肚子里的是闺女,以后可要看好了。”
张敏怒道:“你怀的才是闺女。”
云策叹息一声道:“其实啊,我希望你们两个都能怀上儿子,你们也知道,儿子要是长出一只龙爪,还能算是威武,要是好好的闺女长出龙爪子来,问题就严重了。”
张敏大笑道:“扇子山的时候,谁让夫君太贪心呢,你以为龙珠是谁都能轻易吸收的?当时就该把那颗龙珠让我拿走。”
娥姬无所谓的道:“闺女长龙爪也很不错啊,至少看着威武。”
云策瞅着娥姬道:“问题是,我希望你生的孩子是我一个人的,不是我跟龙合作后才出生的孩子。”
“哈哈哈……”
不管是娥姬,还是张敏见云策一脸的不愿意,齐齐地哈哈大笑,似乎非常的得意。
长城以北的荷月,只要有二十九天,这个时候,天气就该是干燥的,等麦子这些率先成熟的庄稼变得干燥。
社火自然没事干就下雨,因此,当田地里的麦子逐渐变成金黄色的时候,云策带着云氏山庄里所有的人都下了地。
收麦子的时间不能长,要不然麦粒就会掉地上,是一个对收割工期要求很严格的事情。
云氏山庄今年播种了十六万亩的麦子,站在地头,根本就看不见边缘。
为此,云策几乎将云氏这边能调动的人马,全部调动起来了,每天,天不亮就进入麦地,直到月亮升起才算结束,当然,像满月这种不影响收割的夜晚,人们还要劳作的更晚一些。
家里的人都用起来了,年纪大的就守着谷场,驱赶鸟雀,没法下地的大肚婆就忙着熬煮汤水供劳力们取用,小孩子散开,捡麦穗,再大一点的,就跟云策一样,都是麦田里的壮劳力。
枣红马驮着老大一捆麦子来到谷场边上,身子抖一下,背上的那座麦山就掉在谷场上,张敏提着木叉,快速的将这座麦山挑开晾晒。
枣红马秃噜一下鼻子,将钻进鼻子里的麦芒秃噜出去,再把长脸伸进木桶,把里面的水一口抽干,就小跑着去找奋力割麦子的云策了。
这可能是大汉这片土地上出现的第一场农忙,蓝田县的那个小农场根本就算不上农忙,只有这片一望无垠的庄稼地里,才能真正感受到什么叫作农忙。
云策抓着一个半尺多长的麦穗,嘴唇子颤抖了好长时间,这根麦穗根本就不算长的,那些七八岁的孩子们用剪刀收割的麦穗才是真正的好麦穗,一尺长的都不罕见。
“这一亩地怎么着也能打六千斤麦子吧?”
“八千四百二十七斤。”
“怎么还有零有整的?”
“我是ai,本来可以算到小数点后六位的,怕你嫌我啰嗦,就说了一个整数。”
“这里的土地真是肥沃啊。”
“没错,二十米厚的黑土层,你连施肥的必要都没有。”
“二十米?”
“没错,是二十米。”
“你觉得祖地的人到了这里,会把这里弄成一个粮食基地吗?”
“不会,那样显得祖地的人特别的傻。”
云策之所以要跟狗子扯闲篇,完全是因为左前方两百米的地方,有一对男女正在麦地里翻滚,而且还弄出老大的声音。
就算是这片大地的主人,云策都不好跑过去坏了人家的好事,他只是感到疑惑,如此沉重的体力劳动,既然还不能打消他们干坏事的心?
枣红马是不管的,它特意从人家那边跑过来,吓得一对男女连衣衫都来不及穿,就到处闪避。
田野上顿时就响起一片哄笑声。
云策抬头看看天上越来越亮的满月,就决定,今天下工的时间再延长两个时辰,麦子实在是太多了。
多到出乎所有人预料的地步。
首先,曹氏的运输队,根本就不足以在短时间里把这里脱粒并晾晒好的麦子运走,同时,曹锟也没有那么大的财力按照先前约定好的把所有麦子都买走。
最糟糕的是,云氏山庄麦子大丰收,导致长城以北的麦子价格大跳水,曹氏的管事希望用现在的市价成交,而不能用去年的市价。
这种无赖做法自然是不成的,云策给曹锟去了信,斥责他毫无信义可言。
然后,曹锟就坐着信天游来了。
“实不相瞒,我府邸的空房间里都塞满了麦子。”
曹锟腰肋处的伤口还没好,新换不久的敷料上因为乘坐信天游旅行的结果,又渗出了血迹。
“怎么,被你爹打入冷宫了?”
“是啊,他觉得我性情暴躁不足以成就大事,还认为我家老三跟老九是人才,可以好好的培养一下。”
“你后悔不?”
“老爷岭一战,我打的非常痛快,头盔中箭,我没有害怕,还亲自带队冲锋,贺田老贼就在那里,我三次冲到他的跟前,都被虎贲军给打回来了。
不过,我知道那个老贼害怕了,尤其是我被冷艳锯伤到之后,用旗帜裹伤之后,还在冲锋,老贼明显后退了。
我很肯定,当时如果不是曹领他们死活拉着我撤退,我有信心撕杀到老贼的面前。”
云策闻言嗤的笑一声道:“就凭你刚刚突破的千人将本事?”
曹锟笑道:“老爷岭一战后,没人再当我是一个纨绔,或者世家子了。”
云策大笑道:“你在老爷岭战损了多少?”
“七千四百八十七人,我爹心痛的都要滴血了。”
“所以,老爷岭一战,你其实胜利了是吧?”
曹锟脸上的笑意非常的温和,却坚决的点头道:“没错,是一场大胜!”
(本章完)
第242章 人多了麻烦就多
第242章 人多了麻烦就多
一般情况下,母子的关系都会很好,而父子的关系就有待商榷了,不论是中国史书记载,还是外国的史诗传说中,有些父子的关系甚至超越了仇敌。
这种亲情中纠葛着仇恨的关系,让很多善于讲故事的人,如获至宝,很多流传下来的美丽故事中,这种伤痛中带着痛快的情感,往往能让故事变得更加婉转动人,流传的也就更久。
想想啊,儿子的剑在刺进父亲胸膛的那一瞬间,父亲的刀砍掉儿子脑袋的那一刻,就应该用最华丽的咏叹调,来抒发此时的心绪。
云策就很喜欢看这种剧目。
很多时候,他都自觉不自觉的会把自己带入进剧情,有时候觉得用剑刺进云临川的胸膛,他会得到极大的轻松感,又时候又觉得让云临川用马刀砍掉他的头,他又会觉得无比的痛快。
杀掉云临川,他马上就会自刎,用毁灭来抗议。
他还想看到,当云临川砍掉他的头颅之后,会不会流露出痛悔三生的表情。
总之,这种想法很是变态,别人却不知道,这是云策以前临睡前,在脑子里演绎过无数个版本的好故事。
他知道不好,可是,这种故事实在是太过瘾了,让他欲罢不能。
家族越大,亲情就越是淡薄,主要是家族里还有更多事情需要去处理,所以,没时间处理亲人间的情感,毕竟,维系情感需要费大量的时间。
小家族就好很多,当然,小家族不能是贫穷的,否则,儿子就会成为天然的劳力。
曹锟的问题比较特殊,他父亲太能生了,每多生一个孩子,曹锟的重要性就会降低一个等级,而据曹锟所言,他现在有三十七个弟弟跟十九个妹妹。
战死的七千多人都是父亲的手下,不是他的手下,所以,糟蹋起来他是一点都不心疼,甚至觉得这是在削弱敌人的力量。
嗯,跟东汉末年袁绍的儿子们的心思很相像。
“趁着现在麦子多,你应该多储存一些麦子的,这东西只要堆放在一个干燥的地方,就算放十年,依旧是很好的军粮。”
“嗯,你也准备囤粮了吗?”曹锟不答反问。
“我目前就是一个穷鬼,现在唯一不缺的就是粮食,至于别的东西我都缺少的厉害,必须用多余的粮食去换别的物资。
你如果不想要麦子,我就拿出去跟别人换物资了。”
曹锟考虑一下道:“好,你多余的麦子我都愿意吃下,我还要把长城以北的多余麦子都吃下。”
云策噗嗤一声笑道:“你父亲如今带着你的两个弟弟正在猛攻贺田,怎么,你想趁着他们忙着作战,无力收购军粮,想在这件事上拿捏他们一把?”
曹锟摇头道:“绝无此意。”
曹锟有没有这个意思云策不确定,但是,自从曹锟离开后,就有一个胃口巨大的买家,不但把云氏山庄的麦子收购一空,还把其余商队存储的麦子也一并收购了。
一车车的麦子被人运走,一箱箱的金子运进娥姬安置在金锁关的仓库,火燎不得不停下手里的事情,继续凿山,好给后续还要运送过来的麦子弄出更大的空间。
麦子的事情处理完,时间就进入了素秋月,社火如约降下秋雨之后,长城以北的气温就再也没有高起来,凉爽宜人。
可能是收割麦子的时候,累到了,加上秋粮还没有成熟,云氏山庄的人普遍变得懒散。
跟躺在躺椅上,没事跟枣红马,老鹰,狗皮子讲黄色故事的云策相比,娥姬是家里最忙碌的一个人。
主要是来家里找婆娘的人很多,找闺女的人也多,还有更多的是一大家子来找自己的母亲,姐姐,妹妹的人,而且都是男人。
“我告诉你啊,找母马的时候,一定要看屁股是不是饱满,毛色是不是鲜亮,重中之重是要看牙口,别被一匹漂亮的老母马给骗了,这样对子孙不利……
还有啊,雷烟兽的发情期怎么就只有三天的?这让我很是怀疑你这一身的腱子肉都白长了。”
枣红马卧在云策身边,拿马头给云策当小桌子,上面放着一个茶壶,等云策取茶壶倒茶的时候,枣红马就趁机点点头,表示认同。
云策把茶壶放回去,枣红马又不动弹了,云策就抓着老鹰的尖嘴,把它拽到面前道:“当初追杀我追杀的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现在,怎么就变成这副呆鸟模样了?
你主子还等着你赶快长大,好驮着她满天飞呢,你要是继续这样光吃不干活,你看着,你主人迟早有一天会拿你涮锅子。”
老鹰挣脱云策的手“呱”的叫了一声,似乎在抗议。
小奶狗也急匆匆的凑过来,云策鄙夷的瞅一眼,然后弹腿就给踢飞了。
娥姬气咻咻的从外边回来,随行的安姬等人迅速去掉了披风,在云策身边安置了一张椅子,娥姬从枣红马的脑袋上取过茶壶,嘴对嘴喝了一气,想把茶壶放回去,枣红马却不干了,倒头睡在云策身边,还刻意的伸长四条腿,不想再当桌子了。
云策不满的道:“这是茶壶,里面装的是茶叶水,我要用茶叶水养壶呢,你不要总是溜我茶根,这行为,放在我老家你会被打死的。”
娥姬将手里怪模怪样的泥壶壶放在云策的肚皮上道:“外边不痛快,回来你也不让我痛快,几片烂树叶子泡的水,也就你把它当宝贝。”
云策道:“当年跟黄帝比肩的神农氏,拼着老命找到的好宝贝,你竟然说这是烂树叶子,还真是不把宝贝当东西的乡下婆娘。”
娥姬捶一下云策的脑袋道:“现在厉害了,听说是皇族了,还是长沙王爵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是上面的老头总不死,你这个长沙王只能在野地里种麦子。
要不,你去一趟长安,把老头子干掉,也让我过一把长沙王妃的瘾头,不管怎么说,我一个乡下婆娘,可没见过这么大的富贵。”
说大神官刘长生是个死老头,这就没意思了,还说要干掉老头子好继承长沙王爵,这就更加的没意思了。
汉人高阶武道的来源就是祖火跟社火,烘烤祖火,社火的时间长了,听说石头都能化作精灵,而刘长生这个人从五岁起就跟祖火,社火形影不离的,天底下,谁能杀掉他?
云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未必能耗得过刘长生,人家起这个名字是有道理的,说不定就能长生。
“外边谁让你不痛快了?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云策的话自然是有道理的,说起来,真正执掌云氏山庄生杀大权的是娥姬,虽然云策也有,权限还比娥姬高,没用过,就等于没有。
“还不是那些来投亲的人,兄弟找姊妹投亲,这还好说,给一个身份就在咱家留下当劳力好了,父母来找女儿的也可以安置,这都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丈夫来找妻子的,问题是妻子孩子都生两个了,家里还住着一个男人,你让妾身怎么安排?”
云策明白娥姬的难处,她想要劳力,又不想坏了云氏山庄的规矩,于是,一边是劳力,一边是规矩,让她作了难。
“这样的事情多吗?”
娥姬叹口气道:“多啊,一千七百多个呢,人家丈夫找来了,女人光知道哭,连个明确的选择都没有,家里住着的男人又不肯走,可不就乱了吗?”
云策不解的道:“不是有家法吗?执行就是了。”
“我可舍不得那么些劳力,帮了一方,另一方就有埋怨,最后乱糟糟的不好管。”
这种事情云策以前当村主任的时候都没有处理明白过,现在,又是大范围事件,他当然不想沾手了,这种事,不管怎么处理,最后都是负责处理此事的人背锅。
这些妇人已经给云氏立下过汗马功劳,生了那么多的孩子,虽然没怎么管过孩子,可是,云策当年可是准许人家没事干去育婴堂,或者少年院里去看孩子的,如果蛮不讲理的一刀切给处理了,难免会留下隐患。
所以,云策就叫来了冯安。
“两个男人打一架,胜者有老婆,输掉的就没老婆。”
冯安想都不想就给出了答案。
“好,就这么办,等以后那个叫作董岚的女人,有男人找上门,你就去跟人家斗殴,打赢的带走董岚,打输的没老婆。”
冯安立刻出言阻止道:“主上,此法未必妥当,容我再想想。”
云策叹口气道:“那个董岚是有未婚夫的是吧?”
冯安懊恼的道:“是的,在长安订的亲,她父亲倒霉的时候,那个未婚夫还为她们家的事情,积极奔走来着,不是一个负心汉。”
云策看看一脸为难的冯安,再看看在旁边看好戏的娥姬,烦躁的挥挥手道:“去吧,这等小事你们自己解决,别来烦我。”
冯安拱手道:“主上,这件事我们解决便是,倒是此次来云氏山庄的男子足足有一万三千余人,这其中难免会混杂着奸细,我们难以防备啊。”
(本章完)
第243章 能多给就多给一点
第243章 能多给就多给一点
每当家族主义横行于世的时候,人民普遍将家族关系看的很重的时候,这就预示着国家的无能。
说明,国家不能给人民强有力的帮助,甚至不能保证人民不被他人不法侵害,所以按照血缘抱团,就成了人们唯一觉得可靠的保护自己的手段。
宗族来保护人民的历史由来已久,远古时期,人们就是这样抱团对抗天灾人祸跟野兽的,同时,家族也是国家管理的一个雏形。
大一统的王朝每次兴起的时候,首先要打击的就是大家族,因为这些家族再兴盛下去,就有了颠覆国家的能力了。
云氏山庄开始形成的时候是松散的,当然,也是不团结的,更是很好管理的,现在,人家的血缘亲人要来了,云氏山庄也就从自然人组成的群体,向最简单的以家庭为单位组成的群体进化了。
如果娥姬跟冯安不作为的话,云氏山庄不出十年,就会变成由一个个很小的族群组成的群体了,再来五十年,云氏山庄就会变成以云氏为核心,以一群很有势力的中等家族为主体的大群体了。
百年之后,云氏就跟曹锟他们家没啥两样了,发展到最后就必然向最高权力发起挑战,要嘛胜利最后死无葬身之地,要嘛失败,低头遭遇收割,留了一点火种以图后势。
所以,云策希望娥姬跟冯安两人,能以拆分家族,增加更多自然人为目地的进行调解,或者裁判。
两男争一女,自然要偏向后者,让女人与自然人结合,而不是回到原来的家族里壮大他们的实力。
如果两个男人都是自然人,分割的时候,自然是要倾向于弱者的,总之,不能让强者更强,这其实就是祖地很多法理的底层含义。
还以为娥姬跟冯安会领悟到这一层思想,结果,没有。
云策推翻了她们一群人冥思苦想后的办法,直接给出了指导思想,强行要他们按照他提供的指导思想进行人口划分。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制造了很多起看似不合情理的冤案,好在,那些男人已经失去过自己的女人一次,再度失去,也就没有那么难过了。
至于混进来的奸细,云策是不在乎的,马上就要秋收了,田地里有的是活计给他们干,等秋收完毕之后,云氏山庄马上就要进行更加艰苦的防御工事修建,那么多的活计,云策不觉得他们能打探到什么东西。
毕竟,云氏真正需要保密的是金锁关,除过这个地方,云氏山庄跟井口关,乃至项城,都是摆在明面上的棋子,不怕人知晓。
秋收还没有开始,吴彤那边购买军粮的钱就已经送来了,这一次不用云策亲自护送,前来云氏山庄运输军粮的人是周承明。
想到周承明曾经劫杀过出云州给大汉皇帝的贡赋,云策就觉得派这个家伙来押送粮草,不知道会不会出什么岔子。
吴彤送来的钱很多,不过,其中一半不是熔铸好的金锭,而是这种各样的金首饰,好多首饰上的宝石都在,也有一些首饰上还残留着没干的血迹。
娥姬从里面挑拣出很多造型别致的首饰交给粱昆,在项城售卖,云策也挑出来几个非常精美的首饰,要送给娥姬跟张敏,结果,两个女人都不要,还把这东西交给粱昆拿去卖了。
倒是云策闲暇之时,找到了一种颜色好看的细竹子烘烤弄成手镯模样,再用细布一点点打磨出光华,变得有些年代感的镯子,她们两个如获至宝,一人戴一只乐的不成。
钱这个东西,在云氏山庄其实是留不住的,井口关经常有商队过来,虽然只是平城大商队的末端商队,它们带给云氏的物资依旧丰富。
自从商队确认井口关有足够的金子来支付货款,还不喜欢以货易货的贸易方式,他们给井口关带来的货物等级越来越高。
以至于火燎再也没有抱怨过想要干活,却没有足够物料。
这一次商队抵达井口关之后,火燎亲自去选购自己需要的物料,没想到他竟然在商队中看到了两块巨大的陨铁。
这可是一个好东西,火燎用锤子敲击之后,觉得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好到逆天了,金锁关两道铁门需要的开关勾连用的金属,居然被他轻易的得到了。
两道门,四十吨重,普通金属做成的勾连机关,用不了多久就需要更换,而且普通金属会被沉重的铁门拉扯的变形,用新发制造出来的高碳钢虽然不会被拉弯,可是,会拉断!
这种刚柔并济的天外陨石最适合拿来制作大门的勾连机构。
云策很想拿这种金属给自己制造一套适合他耍的流星锤,普通熟铁制造的流星锤遇到脑壳硬的家伙会崩掉尖刺,还会被砸扁,很影响以后的使用。
火燎对云策的需求不屑一顾,原本不打算理会的,后来,在冯安的劝说下特意炒了一炉叫作45号钢的东西,给他打造了两只流星锤。
云策耍过之后,赞不绝口,这两只流星锤的重量,硬度,以及铁链的柔韧性都是云策耍过的流星锤中最好的。
“轰隆”
云策倾尽全力的一锤砸在巨大的铁门上,只震落了一些尘土,大门上多了一个坑,狗子计算了一下,云策想要用锤子砸开这道大门,至少需要八千六百多锤,才能在大门上砸出一个洞出来。
大门是空心的,里面填装了沙子,就是这个东西,能把云策砸在大门上的力道给卸掉,并保证力量抵达第二层铁板的时候不剩下啥了。
云策在关闭大门之后,就对娥姬道:“那个沈廷玉也别想打破这道大门进来伤害你。”
娥姬笑道:“这样的大门咱们有两道。”
旁边的火燎本来木讷的站在一边不吭声,听到娥姬说的有错误,就立刻更正道:“这样的大门咱们实际上有六道。”
云策听了立即喜笑颜开,说真的,自从他对沈廷玉说睡他妹子用了二十几个大鱼鳔这样的话之后,心里头就一直不安稳。
尤其是听沈廷玉说睡他老婆准备用三十个大鱼鳔之后,那种不安的感觉就更加的强烈了,别人可能只是跟他一样信口胡柴一下。
沈廷玉可不是,这个家伙很可能会把这个事情当成真事来办,如果这事真的发生了,云策倒不是很在乎这事,毕竟是他口嗨带来的灾难,就怕娥姬受不了。
现在好了,有六道这种铁门守护娥姬,云策就不信沈廷玉能做到。
不过,看完火燎所说的六道大门之后,云策就彻底的放心了,两道巨型铁门,后面的四道大门的精妙之处,不足为外人道。
以后,只要狗子感受到沈廷玉出现在三十里方圆内,云策会在第一时间把娥姬送到金锁关藏起来,至于张敏则是安全的,沈廷玉那个人说话还是算数的。
金锁关的地下工程还在继续,一些关键的地点,云策甚至允许火燎用爆破术来达到加快工程进度的目的。
直到火燎拿着新玩具炸开了一条地下河,云策往地下河里丢了很多的彩色浮木,然后派人去附近的河流蹲守,最后,一点点的确定了地下暗河的出水口,就在龙口山附近,地下暗河在龙口山脚下露出地面,最后浩浩荡荡的汇入清水河。
因为地下暗河不是很大的缘故,火燎准备在这里截断地下暗河,开凿一条水道让它转头回归长城以北,如此,金锁关的前边,就会出现一条水系,如果仔细利用这条水系的话,金锁关将会出现一条护城河。
“这座山洞里,又是暗河,又是空洞的,会不会塌陷?”
火燎放下手里的《高等数学》道:“没有开凿太大的腔体,再说了,这里的山体大多是粘性,强度都很高的石灰岩,就算是普通的地龙翻身都不会有问题。”
虽然火燎还是看不懂《高等数学》,这些专业的话语,从一个手拿《高等数学》的人嘴巴里说出来,让人有说不出的信服。
金锁关一切安稳,还有很多惊喜,云策就放心的带着娥姬回到了云氏山庄,准备开始一年一度的秋收了。
周承明带着三千骑兵,带着一个长长的车队提前抵达了云氏山庄。
提前到来,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这说明铁围关里的粮秣供应已经出现了问题。这家伙带着三千人过来,未必就没有来云氏山庄就食的想法。
这一次,云策没有邀请这些人进庄子泡温泉,自然不可能有仆妇们帮他们刷卡的行为,仅仅是看在周承明曾经照顾过张敏的原因,请他们吃了一顿油泼面。
吃完饭,周承明随云策来到一座小院子,这是他给老周安排的住宿地。
“能多给铁围关一点粮食就多给一点吧,我怕以后你们就算是想给,也没机会了。”
就在云策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听到周承明的话。
云策转身过来。,却看见周承明已经脱鞋上床了,就好像那句话不是他说的一样。
(本章完)
第244章 豆腐跟打气
第244章 豆腐跟打气
云策从周承明的话里听到了一股子死气。
里面还有不多的一点生气,那就是这句话里面的那个‘多’字。
这说明,周承明心中还是想多战斗一刻的。
铁围关上一次接受物资补给,还是曹锟送去的那一批,而那一次的补给,是十个月前,在这十个月里,铁围关从未向朝廷索要过补给,也从未有人给他们主动补充过物资。
吴彤如今把赃物都拿给云策,希望他能继续给铁围关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可见,长安的那个朝廷,如今也基本上没剩下啥东西了。
国家糜烂至今,从皇帝到地方诸侯,没有一个是无辜的。
他们没有支援铁围关,反而控诉铁围关多年孤悬域外,除过徒耗粮秣,抽干大汉的血,养肥了一群兵痞,铁围关百年不得寸进,还丧师辱国,任凭鬼方众沿着东海海岸线一路南下打草谷,致使东州糜烂,民不聊生。
进,不能诛杀鬼方,为大汉扬威,退,不能保证大汉疆域稳固,为大汉铁壁,整日里只知晓在城中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为大汉之米粮虫。
云策觉得这样说是不对的,不给粮草物资的做法也是不对的,至少,就铁围关那个破地方,破气候,破环境,风沙一来,吃啥都跟吃土一个味道。
所以,第二天,云策就下令开镰,全民进入秋收季节。
云氏山庄的豆子长势很好,尤其是巨大的豆荚里,稍微用力捏开,里面如同乒乓球大小的豆粒就会蹦出来,看着都让人欢喜。
这一次,云策没有亲自下地收割豆子,而是提前一晚上泡了很多的豆子,这些豆子被泡胀之后,显得更大了。
还好,云氏山庄有当初磨象猪肉的巨大磨盘,圆滚滚的豆子被丢进磨眼后,很快就出现了浓稠的豆浆。
看着云策一大勺一大勺的从木桶里舀过滤后的豆浆,然后再倒进大锅里面熬煮,周承眀在一边笑道:“军中可没工夫制作如此繁杂的吃食。”
云策原谅了周承明的无知,继续用铁锹在大锅里翻搅,这东西一定要煮熟,但是,不能糊锅,要不然,制作出来的豆腐也都有一股子浓烈的焦糊味道,没法吃。
由狗子来控制火势,以及熬煮的事件,云策熬煮好的第一锅豆浆呈奶白色,抓一把丢进碗里,加一勺豆浆,递给周承明道:“这东西不比马乳,牛乳,羊乳差。”
周承明笑呵呵的接过大碗,喝一口之后眼睛就亮了,看看忙碌的云策,就坐在边上有一口,没一口的看着云策往大锅里添加一些微黄透亮的水。
随即,大锅里的豆浆就出现了很多絮状物,随着云策一边加那种水,一边一个方向搅拌,絮状物越结越多,逐渐凝结成了滑嫩的块状物。
云策从大锅里舀出一碗豆,在上面加了剁碎的炒盐菜,一些辣油,一些砸碎的过油豆子,转手就递给了刚刚喝完豆浆的周承明。
周承明接过饭碗,用勺子挖着吃,云策没有看周承明,只顾着把大锅里的豆挖出来放在一个个铺满了衣树纱的木头格子里。
满满一锅豆,装了七八个木头格子后就点滴不剩,云策给木头格子盖上木板,把早就准备好的石头压在上面,见木头格子下边有水不停的溢出,这才端起一碗豆,坐在周承明身边,西里呼噜的吃了起来。
“豆子不值钱的主要原因是吃多了会涨气,你把豆子运回去之后,做成这样的东西,不管吃多少都不会涨气。
而且,可以明白的告诉你,吃这个东西虽然不如吃肉,可是呢,也比吃肉差不到那里去,最容易被肠胃接受。
与铁围关中数量最多的各种干菜,腌菜,盐菜炖煮,只需多加一些油盐,就是一顿好饭。”
周承明吃完豆,瞅着被云策用石头压住的木头格子道:“盐不缺,缺油。”
云策放下空碗,带着周承明来到一间不停发出巨响的空房间,只见两个壮汉,正在把一根悬在空中的粗壮木头,推的高高的,然后猛然放手,粗大的木头就狠狠的撞在一根木头楔子上,随着木头楔子往里面进两寸,放在推板后面的麦草包里就渗出一股黄亮亮的油脂。
周承明用手指点一下油脂,放进嘴里砸吧片刻,对云策道:“不如麻油香,也不如兽油。”
云策叹口气道:“烧热之后就没有你嫌弃的生油味道了,刚才你吃的豆里面,就有这东西,你尝出不好的味道了?”
周承明点头道:“确实没有怪味道。”
云策叹口气道:“事到如今,你们还如此挑剔?”
周承明道:“你是祖地过来的人,吴彤告诉我,来你这里,什么好,要什么。”
云策叹口气道:“祖地的好东西不多,至少,这里的农田就是祖地所没有的好东西。”
周承明从地上捡起一颗膨大的豆子道:“这东西也没有?”
“有,大小不一样,这一颗豆子至少有祖地二十颗豆子的大小。”
“麦子呢?”
“同样一亩地,这里亩产八千斤,祖地一千斤就很好了。”
周承明指着正在院子里遛哒的枣红马道:“祖地有雷烟兽吗?”
云策点点头道:“祖地三匹最好的雷烟兽,勉强跟这家伙一般大小。”
周承明似乎问上瘾了,又问道:“祖地有凶残的敌人吗?”
云策吐一口气道:“有,八十年前,我们遭遇了一场浩劫,伤亡了三千五百万人才把敌人打走。”
“当时,敌人很强大吗?”
“不算强大,是我们自己先把自己祸害了好多年,人家趁机进攻我们,一度到了不把敌人打走,就要亡国灭种的地步,好在,祖宗们在最危难的时候,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战斗,才把敌人打跑。”
“绝望过吗?”
“有些人绝望过,甚至会投敌,更多的人没有绝望,跟敌人一寸一寸的死磕,三千五百万人的血啊,快把大地染红了。”
“如今呢?”
“如今我们很厉害,人人都怕我们暴兵进攻他们。”
“所以,大汉不会灭亡是吧?”
“不会,你们要是都战死了,龙会把祖地的人拉来继续战斗。”
“祖地的人也会在这里跟鬼方众死磕吗?能胜利吗?”
云策瞅着周承明道:“你知道我在那边是个什么身份?”
周承明道:“不会比你现在长沙王继承人的身份低吧?”
云策摇摇头道:“祖地没有王侯,浩劫降临的时候全战死了,我是大将军的嫡子嫡孙,准确的说,是一个一事无成的纨绔。”
周承明久久地看着云策不愿意挪开眼睛,等看累了,这才道:“一事无成的纨绔来到这边,就能变成阵斩三千的杀神……”
“这边的条件太好了,还有祖火,社火可以烤,那边没有,动辄江河泛滥,地龙翻身的,要小心翼翼才能把日子过好。”
云策见该说的都说了,该打的气也打了,如果周承明还是一副刚来时候的死样子,他就去死好了,自己没时间继续跟他磨牙,云氏山庄的布防还没有完成,金锁关的改造同样没有完成呢。
来到放置豆腐的地方,去掉上面的石头,掀开衣树纱布,一大块微黄白嫩的豆腐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云策拍一巴掌,豆腐颤巍巍的,水份还是有点多,他随手掰下一块递给周承明,自己也拿起一块就大嚼起来。
周承明吃着豆腐,瞅着云氏山庄的人在原野上忙碌,就问道:“鬼方人要是打来了,你会跑吗?”
云策摇摇头道:“不会,这里的土地是我开垦的,这里的粮食是我种下的,谁也休想把我从我的土地上撵走,神龙来了,也不成。”
周承明把剩下的豆腐全填到嘴里,含糊不清的对云策道:“我也去收割粮食,云策,来你这里我的心情格外的好。”
周承明刚走,娥姬就急匆匆的赶来了,也不管云策,先是趴在豆腐上用力的嗅嗅,然后学云策的样子掰下来一块吃一口,就怒冲冲的在云策胳膊上砸一拳,低声咆哮道:“早在皇家猎苑的时候,我就告诉你,这是要留给孩子谋生的手段,你这就给不相干的人了?”
云策心情同样不好,抬手捏住娥姬的脸蛋道:“你个臭婆娘,知道个屁啊,现在都到什么时候了,还惦记你的三瓜两枣呢。
他们如果能多抗一年,我们就多收获一倍的粮食,等战乱发生了,我们就能收拢很多,很多人,最终能把云城修建起来,一个破烂豆腐制作工艺,给他们算个啥。”
听云策这么说,娥姬立刻就安静下来了,抓着云策的手在自己脸上扇一下道:“以后要办大事,郎君就告诉我,你知道的,我也不是那种小心眼的人。”
云策怒道:“你不是小心眼的人,天底下,谁的心眼敢比你小。”
“我就是怕郎君身为男人手大,一不小心,就把家里的好处漏给别人了,既然是要办大事,妾身自然是不会小气的。
等一会让安姬她们过来拿豆腐,怪好吃的,上次在皇家猎苑吃过,就忘不掉,就盼着郎君再做呢。”
(本章完)
第245章 鬼方人隐形了?
第245章 鬼方人隐形了?
云氏山庄的人很忙,收割豆子,远比收割麦子来的艰难,主要是麦子的杆子是中空的,很容易被镰刀割断。
豆子的杆子是实心的,虽然也同属于草本,它的茎秆跟树枝一样坚韧,尤其是大汉的豆子跟祖地的豆子差别很大,在祖地勉强算的上坚韧的茎秆,在这里,就堪称想要弄断,就只能用砍的。
狗子不允许云策把豆子的根拔出来,根本长着很多固氮瘤,这可是来年种植麦子的一个根本,有了这些固氮瘤,来年,麦子会有一个好收成。
十万亩的豆子,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苦劳。
云策不辞辛劳地挥刀,轻易的斩断了豆茎,周承明站在他的旁边,同样挥刀砍豆茎,两人就像是两个不知疲倦的机器,在豆子地里,轻易的就开出两条可以落脚的空地。
等两人挥刀开出两条长长的巷道,把一望无际的豆田劈成两半,云策直起腰对周承明道:“事有不谐,可以退到这里来。”
周承明摇头道:“我自幼年就向往铁围关,青年抵达那里之后就为之奋战,后来离开铁围关三年,训练骑兵,也只是为了以更好的面目抵达铁围关。
云策,我不会离开铁围关,就像你不愿意离开你耕种的这片土地。”
听周承明这样说,云策也就不劝了,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走的路,实在是没有必要为旁人的前途操心,更何况,人家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也知晓自己的下场是什么。
再说,就要讨人厌烦了。
因为有周承明带来的三千个骑兵帮助,云氏山庄的十万亩豆子的收割速度快了一大截。
在晾晒了两天之后,不用人们动手,干燥的豆荚就纷纷自动爆裂,站在谷场上,看着豆子不断地飞向天空再落下来,还是非常壮观的。
周承明探手捞住一颗豆子,放在手心里不断揉搓着,对云策道:“如果我还有以后的话,也找一块地方,不种别的,就种豆子。
有一片豆子地在手,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踏实了,还充满了希望,就算一次失败了,来年春天,还能播种第二次,就算第二次不成,只要人不死,总是会有希望的。”
云策很不喜欢他表现出来的这副死样子,打断他的废话道:“这种豆子的生命力很强,不用你来种,它的种子就会自己飞溅,只要阳光,雨露充分,它自己也能长的很好。
我这里之所以会集体种植,就是不想多跑路去采摘它。”
大汉这边的人就是这种毛病。
跟祖地的人比起来他们要天真烂漫的多,不管自己干了啥事,都要跟理想啦,梦想啦,愿往啦这些词语靠近一下。
一个个的都喜欢把小事情往宏大里叙说,有时候,脑子一热,就算是火堆,只要符合自己的胃口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云策没来由的想起赵琦,小曼那几个人,要是大汉全是这种人的话,云策不介意自己也变成这样的人,可惜,想到这里,云策鄙夷的看了周承明一眼,就调头开始往回收割豆子。
与其想那么多,还不如多割几束豆子。
割麦子云氏山庄只用了十天,割豆子,用了十五天,即便是这样,还是有很多的豆子来不及收割,导致豆荚爆裂,把豆子撒的到处都是。
没办法,收割完豆子之后,庄子里所有的人,又进入田野开始捡拾豆子。
当周承明押送着看不到首尾的车队离开云氏山庄的时候,好多人都踮起脚尖目送车队离开,颇有些恋恋不舍的意思。
这些天,丈夫心情不好,娥姬就学着冯安的口吻,很狗腿的靠到云策身边道:“你看看,劳力们还是很关心铁围关安危的。”
云策瞅瞅娥姬那双小狗皮子很像的眼睛道:“他们是在看他们辛苦种出来的粮食,没人看那些骑兵。”
没得到预料中的夸赞,娥姬立刻拉下脸道:“该说假话的时候非要说实话。”
云策把她夹在胳膊底下,不管别人如何看他,就这样回到了庄子里。
这个女人自从怀孕之后,就显得肉嘟嘟的,很有喜感。
“我是不是变重了?”
“没有,很正常。”
“那你刚才夹我的时候,为啥往下出溜了两次?”
“那是因为怕伤到你的肚子,我不敢用力。”
娥姬抚摸着肚子道:“没关系的,孩子坐的很稳当,我喜欢你这样夹着我跑。”
总体上,云策对自己如今的生活是满意的,这两个老婆在曹锟看来,不怎么适合他这个长沙王世子,云策却知道,天底下没有比这两个女人更好的老婆了。
曹锟之所以会那样说,完全是因为他想把他十九个妹子中的一个嫁给云策当老婆,按照他当时的语气来看,从十九岁的到十九天的,娶那个都成。
反正,他家都有。
联姻这种事其实是一种很没意思的事情,堪称是勋贵富豪之家做下的最没品的事情之一。
利益小,没必要联姻,利益大了,联姻屁用不顶,你看那个大家族,大集团做事的时候,考虑过联姻的女儿,或者儿子了?
别说联姻,就算是老战友,老朋友,在利益面前该牺牲还是要牺牲一下的,就像初唐凌烟阁功臣唐俭,李靖明知道他正在敌营中跟人谈判呢,结果,当天的天气太适合突袭了,李靖毫不犹豫地下达了突袭令,大军席卷而过。
要不是唐俭也算是人杰,知道在帐篷里挖坑,再盖上地毯,让敌人以为他跑了,否则,死定了。
后来导致唐俭一辈子都在对付李靖,有人问李靖后悔不后悔,结果李靖说——不悔。
如果唐俭的事情没啥说服力,看看汉高祖刘邦干的事情就明白了,项羽捉住刘邦他爹,要他投降,否则就把他爹熬成肉汤,刘邦怎么说的,他说,肉羹熬好了,记得分他一杯。
当时项羽就该把刘邦的老爹真的熬成肉羹给刘邦送来的,他要是这样做了,也不至于让后人把刘邦做的事,说的话当成美谈。
最近,长城以北的大小勋贵氏族们都在紧锣密鼓的办喜事,大家都嗅到了不好的气息,就想着把闺女嫁过去,到时候,大家都是一家人,好守望相助。
这件事从一开始,曹锟就没有带好头,好端端的未婚妻先是死了一个,后面那个都说是真正的爱情,可惜,被她爹给蒸成熟人给送来了。
然后,曹氏就跟贺氏快把脑浆子给打出来了。
云策不相信,后面这些积极联姻的会有什么好下场。
贺田的实力终究不如曹氏,曹锟的父亲曹秉带着他的三儿子曹英,九儿子曹贲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终于攻破了贺田在清水河防线,如今已然在清水河上架了七座桥,带着三十万兵马正式杀进了岭州。
借口,就是为自己的长子曹锟报仇。
如果,任由曹氏拿下岭州,那么,丘壑州,平州,岭州将正式连成一片,就大汉东边,以及长城防线都将成为曹氏的势力范围。
跟上一次攻伐平州从者如云的场面比起来,这一次进攻岭州,只有零星几个地方贵族带领自家的军队追随,而那些势力比较大的,没有一人跟随,就连长城防线上的十几家勋贵,也没有派兵追随。
不仅仅如此,周围其余的几个州,比如临海的东州,背靠泰山的泰州,坐拥整个半岛的海州,都在明里暗里的支持岭州贺田。
“所以,曹氏这次可能会占据岭州七八座城池,想要一战覆灭岭州,绝对做不到。”
秦术放下手里的木棍,做了总结之后,又对云策道:“将军,我们还是执行原先‘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韬光养晦的战略吗?”
云策抬头看一下秦术道:“难道说,你觉得我们现在应该进取一点?”
秦术再次拿起木棍,点在龙口关的位置上,重重的敲打一下道:“职下想要龙口关,拿下龙口关之后,我井口关,金锁关,龙口关便能自成体系,前进,可以直驱铁围关,后退,可以直接从龙口关进入清水河,以水运后撤。
至于将军总是说的人手,职下已经用大半年的时间,把云氏家将所属一千六百人训练的有了一些战力,他们可以顶替我等镇守井口关。”
“家将头子楚,本就是一个没有修炼出内息的普通人,麾下的一千六百人不过是从奴隶中挑选出来的,说真的,我对他们的能力与忠诚,都不报半点希望,秦术,你凭什么认为他们就能担当重任?”
秦术看一眼老婆何清芳,何清芳却没有说话,而是轻轻的摇摇头。
云策对秦术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以为有了炸弹,就能弥补战力上的差距?我告诉你,好的武器落在一支懦弱的军队手中,只会是一种资敌行为。
而且,炸弹这种东西,目前只有少部分人手里有,不宜继续扩大,龙口关连接清水河,确实是一个战略要地,现在还不是我们必需的。
秦术,一旦铁围关失守,鬼方人南下,地盘越多的人,就会越痛苦。”
(本章完)
第246章 叛国贼?这个必须杀掉
第246章 叛国贼?这个必须杀掉
事情就是这么奇怪,最靠近汉人大敌鬼方的几个诸侯,自己人打的不亦乐乎,本应该关注这些诸侯动静的鬼方人,却似乎隐形了。
每年秋天的时候,都是鬼方人沿着海岸线一路向南打草谷的好时候,今年,没有,遭受打草谷最严重的东州,今年不用再布置大量的军队防备鬼方人了,他们将军队派去了跟丘壑州交界的地方。
不仅仅东州这样做,海州,泰州也做了同样的事情。
他们真的认为鬼方人今年不会南下了吗?
反正云策不敢这么认为。
所以,人家能够如此淡定的把军队从防备鬼方的北线,调到防备曹氏的西线,可定是有依仗的,比如,获得了鬼方人的保证。
曹锟觉的这不可能,还一定要跟云策打赌,这个赌,云策是不会打的,因为,即便是赢了,也毫无意义。
说到底还是曹锟他们的见识太少了,如果把这一情况告诉祖地的高中生,他们也能立刻给出一个鬼方人心怀不轨的答案。
再聪明一些的孩子甚至会告诉你,那几个刺史有可能已经投靠鬼方人这种,打死曹锟也不敢想的答案。
云策同时也把消息告知了远在长安的吴彤……
自从发现这种可能之后,云策就很想杀人,只是云氏山庄这边的防御体系才开始草创,他一时离不开。
然后,他就顾不得云氏山庄里的人,刚刚经历了秋收的苦劳,就迅速再次让他们进入了更加劳累的沟渠挖掘作业。
秋日里,清水河的河水暴涨,河水倒灌进了挖好的沟渠,再加上,云策下令,不停的往清水河里丢大石头,导致河水再次上涨,淹没了清水河第一道洄水湾,也就是云策发现放射性物质的那道水湾。
第一道水湾被淹没,在云氏山庄外围形成了大片的沼泽地。暂时隔绝了云氏山庄直面鬼方铁蹄的担忧。
等这些事情做完,天气也就冷下来了,漫卷的北风比鬼方骑兵来的早,它们撕扯掉残存在树枝上的树叶,也用寒霜,给大地增添了一份灰白。
天气变冷,曹氏迫于三州陈兵边境的压力,攻击岭州的行径,戛然而止,曹秉回丘壑州,曹锟守平州,曹英,曹贲带着十五万人马依旧在岭州与贺田对峙。
只是双方不再交战,各自守着自己的领地,变得悄无声息。
云氏山庄在收割完成熟最晚的一趟婴儿豆,也逐渐进入了冬歇期,这一年,云氏所有人都忙碌极了,冬歇期一到,几乎所有的人都陷入到了睡眠之中。
“皇帝娶了一个新妃子,叫作沈乐兮,听说是一位绝世美人。”
刚刚骑着原属于沈廷玉的枣红马回来的张敏,一进屋子,就把皮靴脱掉,把脚放在云策跟前的炭火盆上暖脚。
一股股白色的水汽从厚厚的毛袜子上升起,不算浓烈的酸味也同时飘进了云策的鼻腔。
他动手脱掉张敏的厚袜子,将那双冰冷的脚丫子放在自己的胳膊底下暖着。
“你也不嫌臭。”
娥姬懊恼的把张敏的臭袜子踢出门去。
云策给张敏倒了一杯热茶道:“一个大肚婆,一天跑了三百多里地,多温存一会免得以后抱怨。”
娥姬道:“怎么皇帝也想起成亲了?”
云策抽抽抽鼻子道:“那个沈乐兮是鬼方人女人,还是我跟你们说过的沈廷玉的妹子。”
娥姬不解的道:“一个玉蘅不够,又娶一个鬼方女人,这个皇帝到底是汉人的皇帝,还是鬼方人的皇帝?”
张敏把脚往云策的小腹处伸一下,然后抱着茶杯道:“为了对付大司马,皇帝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
娥姬拍一下手道:“那完蛋了,皇帝都要跟鬼方人合作了,我们以后听谁的?”
张敏轻笑一声道:“当然是听夫君的,如今啊,我们已经隔断了鬼方骑兵前来井口关的道路,除非他们派步兵翻过黑山,否则来不到我们这里。”
娥姬往云策怀里靠一靠道:“夫君不是说用水淹没道路,也不过是一时之计,不可能维系太久的,以后,我们还是要面对鬼方人的。”
云策叹口气道:“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自保,自保的情况下看清楚局面,刚开始的时候啊,这局面一定是混乱的,是人是鬼你根本就分不清楚。
等局面已经稳定了,我们再看看下一步该怎么做。”
张敏模摸自己已经隆起的肚皮,点点头道:“是啊,现在啥都不干,我就等着我的孩儿降生。”
娥姬把云策的手拉过来覆盖在自己隆起的小腹上道:“是啊,是啊,是该好好的安静下来。”
晚上睡觉的时候,张敏趴在云策耳边道:“要不要请吴彤帮忙查一下东州,泰州,海州三个刺史跟皇帝的关系?”
云策摇摇头道:“不查,不过,我打算走一遭三州。”
张敏轻声道:“亲自去查吗?”
云策咬牙道:“亲自去杀。”
“没有证据啊,万一被发现……”
“杀叛国贼,从来不需要什么证据。”
“就算是皇亲国戚,你也要杀?”
“就算是猪圈里的猪,叛国了,也要杀。”
“即便是杀,也是朝廷的事情,轮不到夫君去冒险。”
云策从被子里坐起来,背靠着床背道:“杀叛国贼这种事,一定要尽快,尽早,要不然就会有更多的人主动背叛。
只有让那些想要背叛的人心声忌惮,才能有效的阻止投降这股风继续蔓延。”
“你一个人怎么杀的过来?”
“大汉人比较笨,只要我给他们打出一个样子,将杀叛国贼弄成一种扬名的手段,就会有无数的人跟风。”
“不会用云策之名吧?”
“这个名字不够响亮,长沙王世子刘长安的身份就很好用,爵位足够高,名声足够响亮,还足够神秘,至少,目前知道我云策就是刘长安的人不超过十五人。”
“曹锟也知道啊。”
“他不会乱说的,甚至会主动帮我隐瞒,毕竟,我去杀的人,正是他也想杀的人。”
张敏还准备再说一些话,一具滑腻的身子就从云策的身上翻滚到她跟云策之间。
娥姬瞪着一双大眼睛道:“继续说啊,我听着呢。”
云策拍拍她的后背道:“你不是睡着了吗?”
娥姬哼一声道:“不睡着怎么知道你们居然背着我说悄悄话。”
云策笑道:“你跟张敏明日就要搬去金锁关过冬,我不回来,你们也不要再回山庄。”
娥姬叹息一声,保住云策道:“记得回来。”
云策没有作声,只是把胳膊放到娥姬头下,让她枕着。
天微微亮的时候,云策目送娥姬的马车在安姬一群侍女的护卫下进了金锁关,就对骑马陪伴自己的张敏道:“照顾好自己,也照顾好我们的孩子。”
张敏拉住云策的手道:“再有两个月,我就要生了,娥姬也是那个时候生,希望你能在那个时候回来。”
云策眼睛微眯轻声道:“杀几个杂碎,还用不了两个月。”
目送张敏进入金锁关,云策调转马头,对枣红马道:“我们先去泰州,听说泰州刺史韩琪是出了名的清正廉洁与乐善好施。
我真的很想看看他到底是怎么个清正廉洁,乐善好施,你应该知道,这八个字跟勋贵可是一点都不沾边。
所以,他最可疑。”
枣红马咆哮一声,似乎也很愤怒,奔跑起来快捷如风。
“云策怀疑泰州刺史跟鬼方有勾连,我不相信,他就说我是蠢货。”
伤势早就完全恢复的曹锟,依旧在腰肋处包裹着衣树纱,纱布上还有零星的一点发黑的血迹,表示他的伤还没有完全好。
郑天寿缓缓睁开眼睛道:“皇帝新纳了一个妃子,叫沈乐兮,隐约听说此女乃是一个鬼方妇人。”
曹锟道:“皇帝纳妃子跟我们说的事情有关吗?”
郑天寿抬头看着藻顶道:“东州,海州,泰州,本就是大汉从州,自从皇帝刘牧登基之后,这三个并不算出色的从州,在短短二十年内,从州变成大汉本土州,仔细算算,这是皇帝登基以来干的不多的几件正事。
在此次大司马跟皇帝的争斗中,除过一些皇族州,稳定的站在皇帝身后,也只有这三个州不顾自己的利益,坚定的支持皇帝。
既然他们是皇帝的死忠,那么,皇帝能纳鬼方女子为妃子,他们就有足够的理由,跟鬼方人接触。
只是,还不能确定他们到底是忠于皇帝,还是忠于鬼方,或者说,他们本身就是鬼方人。”
曹锟小声道:“我了一些钱,找了一些人,去干一些不足以为外人道的事情。”
郑天寿怵然一惊,直起身体看着曹锟道:“事情办得隐秘吗?的钱多吗?”
曹锟道:“一万两金子,六十七个长安来的死士,负责带领他们办事的人是哑叔。”
郑天寿有些不满的道:“你明知道你哑叔寿元无多。”
曹锟道:“是哑叔自己要求的,他告诉我,他早就活腻味了。”
(本章完)
月初求保底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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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海南的小岛上,虽然不能说彻底的隐居,出门,见不到一个认识的人倒是真的。
这里真是非常,非常的安静啊。
我这人除过写书,已经没啥爱好了,以前还能跟着几个王八蛋朋友胡作非为一番,现在不成了,最见不得声色犬马的场地,场子稍微闹腾一点,就想杀人家全家,这样的神经病已经不适合出去了。
所以,安静,才是我要的,不认识任何人,才是我要的,因为我也不想在这里认识任何人。
虽然走在路上跟一个傻逼似的,但是,我的心是愉快的,那些傻子还活在现实里,而我,已经在我的小说里爽过无数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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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jeremygin舵主。
名字我就不一一列举了,等我新书出版了,会主动给舵主以上的兄弟姐妹们奉上。
再一次感激大家伙对孑2的厚爱,非常的感谢。
孑与2拜上,2025.08.31
(本章完)
第247章 你能拿皇帝如何?
第247章 你能拿皇帝如何?
“天下汉女无数,皇帝为何一定要娶鬼方女?”
原本安静的坐在床榻上等新郎回来的苏小曼,听到了盛容跟别的妇人说起皇帝新纳妃子的事情,怒火顿时冲顶,起身就冲着盛容质问。
盛容将她重新按在喜床上道:“那不关你的事情,你今天是新娘子。”
“我就想知道,皇帝为何会这样做,他难道不知道铁围关那边还有无数的义士正在跟鬼子血战吗?
还有刘大哥,九死一生的杀了三百零三个鬼子,自己还要被那个沈廷玉追杀,皇帝这样做对得起谁?”
看着激愤过头的小曼,盛容在小曼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原本愤怒的小曼,在听到盛容的话后,立刻笑的前仰后合,毫无半点新娘子的端庄。
“是啊,沈乐兮啊……二十几个大鱼鳔啊……哈哈哈,笑死我了,皇帝知道的话,会不会被活活气死。”
成亲不久的盛容瞅着小曼脸色古怪的道:“鱼鳔啊,你新房里也有啊。”
“没有!”苏小曼大声反驳。
“就在你母亲偷偷塞给你的木头盒子里,虽说你们新婚还用不上,可是呢,总有用上的一天。”
“没有!”
“有!”
“就是不知道刘大哥现在在干啥,是不是又骑着他的那匹枣红色雷烟兽在北地截杀鬼子呢。”
“别想了,你刘大哥是天上的雄鹰,我们就是草垛上的小雀,走不到一起的,你还是多想想你的夫君薛琪,想想他今晚怎么折腾你吧。”
“真想跟着刘大哥在北地纵马驰骋,杀鬼子啊。”
苏小曼瞅着满屋子身着喜服的妇人,长叹一声,重新坐回喜床,将两只手交迭放在膝盖上,垂眸挺身,重新变成了一个端庄的待嫁女子。
长安,吴彤睁开一双血红的双目,看着转运使张缯道:“怎么要钱,要到攀星楼来了?”
张缯淡然道:“这么说,攀星楼没钱?”
吴彤道:“攀星楼应该有钱吗?”
张缯挥挥衣袖道:“本官听闻,你刚刚给铁围关支付了两万两金子的粮秣?”
吴彤冷笑道:“不该给吗?”
张缯叹息一声道:“陛下欲与鬼方交好,化干戈为玉帛,本官知晓你们对鬼方敌意很重,可是呢,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我大汉威震四方的时候,不妨强硬一些,今时不同往日,与鬼方继续交恶,只会让本就混乱的大汉,变得四分五裂。
如今,大汉的心腹大患在内,而非在外,我想你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吴彤咬牙道:“你真的这么认为?”
张缯掀掀眼皮道:“陛下是这样认为的。
“我是问你是不是也这样想?”
“老夫如何想重要吗?大司马既然没有干掉皇帝,皇帝就有下达旨意的权力,我等官员不论如何想,都无关紧要。”
一枚绿钱从吴彤的手中弹出,落地后滴溜溜的转了几圈,最终停在张缯面前。
张缯捡起那枚绿钱,握在手中道:“也好,至少有一个态度。”
说罢,就站起身,缓缓走了出去。
吴彤铁青着脸对副手陈荣道:“一国之君,怎么无耻至此?”
陈荣叹息一声道:“攀星楼拿不出钱来,陛下就要卖官鬻爵,彻侯之位,十万两黄金,陛下已经卖出去三个了。”
“杀了他们!”
“你是说皇帝?”
“不是,是那些胆敢钱买爵位之人。”
“这很没道理啊,毕竟,是陛下在卖官鬻爵,有的卖,就有的买,你不杀卖的,只杀买的,好没道理啊。”
“你不会也买了吧?”
“给犬子买了个小小五大夫,见笑,见笑……”
神龙殿里如同以往一样,干燥而温暖,祖火在火塘里缓慢的游走,四百九十九朵烛焰大小的社火组成团跟在祖火身后缓慢漂移。
就在火塘外边,还有一朵烛焰正在静静的上下漂浮,刘长生弹指将这朵烛焰弹进火塘,烛焰在祖火身上弹跳一下,再一次离开火塘,独自守着一个角落,继续浮沉。
跟祖火比起来,这朵烛焰无疑是弱小的,不过,跟其余的烛焰比起来,这朵烛焰无疑又是强壮的,很多次,刘长生都发现,这朵看似无害的烛焰,会趁着他不注意的时候,吞噬别的烛焰。
刘长生用手指拈过那朵社火,看着幽蓝色的烛焰道:“你非要另辟蹊径吗?”
幽蓝色的火焰顿时爆出一朵黄色的光焰。
“你如今已然不齿与它们为伍了是吗?”
烛焰离开刘长生的手指,来到火塘边上不急不缓的游走,像是一匹守在羊圈的狼。
玉蘅已经在神龙殿外跪候很久了,身后还跟着一个怯怯的小姑娘,神龙殿地势高,风也大,玉蘅坚定的跪在门口,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大门,任由风吹乱她的长发。
一个中年道人从神龙殿里出来,对玉蘅道:“大神官不见客。”
玉蘅平静的道:“请告知大神官,我的儿子死了,霍王的儿子死了。”
中年道士笑道:“死死生生的在神龙殿算不得什么,而且,那个孩子是你的孩子,不是霍王的孩子,这一点,你一定要分清楚。”
玉蘅仰起脸看着中年道士笑道:“所以,我被所有人抛弃了吗?”
道士依旧是那副和善的笑脸:“因为你的执着,也因为你的野心,你坏了大神官与鬼方大祭司之间的约定,如今,替换你的人来了,你且归去吧。”
玉蘅笑道:“我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能去哪里?”
道士依旧笑吟吟地道:“你不是还有一个孩子吗,这便是你的归处。”
玉蘅转身用两只手抓起那个怯生生的小女孩道:“你为何不是男身?”
说罢,就高举双手,将小女孩生生的掼在坚硬的台阶上,小女孩甚至都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脑袋就被台阶碰的血肉模糊。
玉蘅缓缓起身,朝脸色依旧保持愉悦的道士施礼道:“玉蘅这就归去。”
中年道士目送玉蘅离开。看着地上的那滩血肉摇摇头,就转身回神龙殿了,片刻,就有一个同样装束的道士走出来,将那具小小的尸体收拢起来,用清水洗干净台阶上的血迹,细心的用扇子扇干,就提着那具小小的尸体离开了神龙殿。
对殿外发生的事情,刘长生充耳不闻,他的目光一直未曾离开火塘外那朵烛焰,直到中年道士进来,他的目光才挪开。
“皇帝刘牧杀了玉蘅的儿子,玉蘅刚才又杀了自己的女儿,似乎在告诉我们,是我们杀死了她的女儿。”
刘长生正要说话,忽然瞥见那朵烛焰居然猛地钻进了火塘,如同一头小猛兽一般死死的包裹着一朵烛焰,似乎要吞没它。
刘长生呵呵一笑,再次伸出手指,将这朵烛焰弹开,见烛焰似乎心有不甘,还在找机会吞噬那朵社火,就笑道:“泰州啊,你这一次的目标是泰州吗?”
中年道士还要说话,却看见刘长生朝他挥挥手,就弯腰倒退着离开。
刘长生宠溺的对那朵飘摇在火塘外边的社火道:“小家伙,你吞的下吗?”
云策站在泰州城的城门前,来不及感慨一下这里的城高池深,就被一伙骑着小象猪的商人给簇拥着进了城,云策不明白泰州为何会允许这种巨兽进入城池,就不怕这东西突然发狂,把这座城池掀翻吗?
想要问,发现周围的人对小型象猪进城没有半点诧异,或者不满,云策也就闭上了嘴巴,毕竟,刚才他跟枣红马进城的时候,人家连进城费都没有收。
泰州城跟云策在大汉见过的所有城池都不一样,怎么说呢,就是这里的百姓的精神面貌与平州等其余城池里的百姓大不相同。
主要表现在,这里的人似乎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任何人,任何动物,任何事情都不能让这里的人感到惊讶。
哪怕云策将枣红马收拾的如同一匹龙驹,在这里也没有人多看一眼,即便是有些人不得不看,看枣红马的样子,也像是看一头驴子。
枣红马都是这待遇了,把自己收拾的像一个超级贵公子的云策,自然好不到那里去,这般绝世美男,即便是街边卖果子的妇人,都没有多看一眼。
这明显是不正常的,当云策拦住一个女子,抱拳施礼,准备询问一下客舍在何处的时候,那个女子却张嘴大叫……云策来不及发问,也没机会弄明白这是为啥,就先带着枣红马跑了,这个时候解释,纯属多余,看样子,人家也不想听他解释。
好不容易见到了一个客舍,不论是掌柜,还是伙计,看他都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一晚上五十两金子的住宿费用,实在是过于离谱,不过,云策还是大方的给了,直到掌柜,伙计全带着行礼离开了客舍,云策这才弄清楚,自己买下了这家客舍。
客舍不大,只有前院,后院十几间房子,考虑到这是在州城,五十两金子的价格虽然不怎么公平,其实也相去不远了。
只有自己一人,这还开什么客舍啊,云策就取下客舍的招牌,把大门关上,开始查看自己在泰州城置办的第一份产业。
(本章完)
第248章 社火可以相互吞噬了?
第248章 社火可以相互吞噬了?
住个店,把自己住成店主,这在云策的生命中还是第一次。
这主要归功于原先的掌柜是个有良心的骗子。
云策说要住店,人家长嘴就要了五十两金子,原本,住店敢要这个价格的掌柜,都已经做好了挨打的准备。
没想到云策考虑的与常人不一样,他觉得这里损失的五十两金子,一定能从泰州刺史韩琪那里弄回来,因此没有在意。
然后,那个掌柜的就带着伙计们走了,把客舍留给了他。
就算是云策,在莫名其妙有了一栋房产之后,也是迷茫了好一阵子才笑一下,接受了这个现实。
看遍了前后院子之后,云策发现这家客栈应该很长时间都没有客人入住了。
他再次打开门,站在客栈外边看周围的环境,这里虽然算不上泰州城的主街,距离主街也不过百十米,算是辅助街道中的大街道,从这里可以看见城主府高大的城墙,向另一边看,距离泰州最大的贾街也不过三百米之遥。
刺史衙门就在贾街的对面,不管是前来办事的,还是做生意的商队,居住在这间客栈都是很好的选择,为什么这里许久没有了客人呢,还逼迫得那个掌柜碰瓷他。
虽然还没有搞懂其中的原因,云策还是回到了客栈,关好大门,准备给自己弄点饭吃。
枣红马也同样好奇的把客栈走了一遍,在前院跟云策会合之后,枣红马就自觉地占据了整个前院,主要是这个地方广阔一些,没啥障碍物,不像后院,被分隔开很多小小的院落,不适合它活动。
客栈草料是现成的,云策又给枣红马煮了一锅豆子,就算是把这家伙的晚饭给解决了。
他自己下了一锅面片,把先前炒好的菜倒进去,就连汤带水的吃了。
吃完饭之后,云策带着枣红马在前院遛哒一阵子,就找了一间相对干净的房间,铺上自己带来的铺盖,倒头就睡了。
杀一个刺史,云策觉得不太难,至今为止,他已经杀了两个刺史了,这两个刺史一个是在雷雨夜自己拦路找死,另一个也是在雨夜想要带着出云州社火跑路,这两个家伙自然是死有余辜,现在,还应该加上泰州刺史韩琪。
云策要杀韩琪的决心早在韩琪放弃北方防线,把目标对准西边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的。
这跟韩琪本身好坏没啥关系,云策只知道,他轻易就放弃了北方防线,这明显就是引狼入室的做派,既然有这样的行为,他就该死。
今晚的月色不好,钩月根本就给不了大地多少光芒,直到钩月彻底落下之后,云策才告别枣红马,悄悄出了门。
泰州刺史韩琪就住在城主府里,以前,他只是刺史,不是泰州城主,后来,他杀了泰州城主之后,就搬进了城主府。
大汉的城主府都是一个规制,造型都相差无几,左边一般都是学宫,右边是社火殿,城主府邸就在中间。
今天,社火给了云策极大的暗示,要去泰州社火殿看看。
不到春社日,社火是无法移动的,而社火这东西水浇不灭,土掩不熄的,除过春社日,社火殿里只有几个看守社火的道士,没有别的护卫。
在翻上城主府城墙之后,云策看看只有点点烛光的城主府,就朝左边的社火殿飞掠了过去。
还没有靠近社火殿,云策就觉得自己的护腕开始发烫了,低头看过去,发现社火正在努力挣脱龙珠的束缚,准备跳出来。
云策从龙珠里取出社火,这家伙就落在云策的肩头,可能知道云策正在做贼,特意把烛焰变成一豆星火,而且,颜色还非常的黯淡。
落地在社火殿前的沙地上,抬头就看见社火殿里正熊熊燃烧的社火。
不等云策有什么动静,他肩头的那一豆星火就嗖的一声,径直投入到了熊熊燃烧的社火中去了。
云策亲眼看到,泰州社火像是被狗咬了一口似的先是四处躲闪,然后就起了暴脾气,化作一团明黄色的火焰,将云策的那朵烛焰紧紧的包裹在其中,还发出‘呼呼’的声响。
“呼呼”声开始仅仅发生在社火殿里,片刻之后‘呼呼’声就从社火殿上空响起,借助社火殿里传出来的一点零星光斑,云策看到一道旋风出现在了社火殿的上空。
“呼呼”声惊动了社火殿的道士们,他们从四面八方赶过来,面对突兀的天气变化,也显得茫然无知,社火殿里的社火正在发怒,这一点每一个道士都能清晰的感受到,就连藏在树上的云策也同样感知到泰州社火的愤怒。
明黄色的火焰“砰”的一声炸开后,社火殿里散落了无数的火星,云策看的很清楚,有一道火星,正在吞噬别的火星,而火塘里的泰州社火则愤怒的摇曳着,却离不开脚下的火塘,任凭那个小贼吞噬了所有散佚在外的火星。
散佚在外的火星才一一消失,那一豆星火再次投入了泰州社火的怀抱。
云策抬头虽然看不见天,他还是能感觉到天空中的乌云正在聚集,树上原本只是有点寒冷,这一会,一股铺天盖地的寒意就从天空压了下来。
“仲秋雪!”
一个道士伸手捞住一朵奇大的雪,随即就颤声叫道。
随着话音落下,天空中的白雪就越来越多,也愈来愈密集,绿钱般大小的雪不断地从天空落下,开始的时候还是横着飘落的,马上,那些雪片就变重了,刀子一般竖着从天空掉下来。
道士们开始围着社火诵经,诵经的声音在寒夜传出去老远,莫名的让人有一种安宁感,只是这种感觉落在六识清晰的云策身上,这种安宁感就像一张渔网,从天空中垂落,有着让所有人与物安宁下来的能力。
泰州社火再次变大,火焰布满了火塘,熊熊的火柱甚至抵达了大殿顶部,并向外扩散。
社火火苗毫无阻碍的从那些道士的身体上穿过,如同一条条火蟒在柱子上盘绕几圈之后,再重归火塘。
道士们诵经的声音更加的宏大虔诚,而火塘里面的社火却显得没有先前那么精神,云策看的很清楚,刚才那条火龙的遗留了半截尾巴在藻顶上,正在被一豆星火所吞噬。
按理说,下雪的时候不会打雷,雪片随着一道道惊雷劈在社火殿上的时候,那些金属制作的兽头以及铁瓦,在被雷电击中之后,就发出轰然巨响,雷电一道又一道的屋脊上蜿蜒。
天气出现了异常,这是社火出现了问题,先是仲秋雪,然后是雷击殿,这两种天象都被称之为不祥。
云策躲在树上,不久,就成了一个雪人,眼看着泰州社火的脾气越来越火爆,他一直没有看到泰州刺史韩琪赶过来视察。
就在他渐渐失去耐性,准备走一遭城主府的时候,护腕一暖,云策看到有一豆星火缓缓地没入护腕。
此时,天象又变了,狂风四起,卷积着刚刚落下的巨型雪飞上天空,再愤怒的丢下来,云策趁着风从树上弹射而起,被风推着,飞过了高墙,再沿着城墙滑下来,避开夜晚巡城的兵丁,平安的回到了他的客栈。
“社火准备明晚再去。”
才回到屋子,狗子就急匆匆的道。
云策关上门急忙道:“是不是吞噬?”
狗子道:“不知道啊,刚回来就像是睡死过去了一样,没啥反应。”
“那你怎么知道社火明晚还去?”
“我从火焰的形状变化看出来的。”
“其实,我看见社火在吞噬泰州社火了,两次,吞噬了两次,狗子,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社火比较高级,它可以吞噬下级社火,就像祖火对别的社火有绝对控制权?”
狗子沉吟许久后,才慢悠悠的道:“我们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撑这个说法,看明晚吧,如果它还是要去社火殿,基本上就清楚了。”
见狗子也给不出一个准确的答案,云策就脱掉衣衫,重新上床睡觉。
天亮的时候,打开窗,就看见外边白茫茫的一片,枣红马在院子里玩雪,弄得满嘴满脸都是雪。
云策就让它把大脑袋伸进窗户,给它擦嘴擦脸,天空依旧阴沉沉的,云策觉得泰州社火的心情一定非常的糟糕。
大清早,云策正忙着给枣红马煮豆子呢,就听客舍大门被人砸的咣咣作响,云策皱着眉头,丢下勺子,让枣红马看好这锅豆子,自己去了前院开门。
才打开门闩,两扇大门就被人凶暴的踹开,踹门的人见开门的是云策,稍微愣一下就伸手道:“三十两金子,拿来。”
云策不解的道:“在下何曾欠过你们的金子?”
踹门的壮汉把身子让开,云策就看到门外站着一群披着甲胄的官兵。
为首的军官看一眼云策的打扮,就用温和的声音道:“陛下大婚,泰州中等以上商户,敬献黄金三十两。”
云策摊开手道:“陛下娶新娘,与我等何干?”
(本章完)
第249章 猛士一怒锐不可当
第249章 猛士一怒锐不可当
云策经历过的事情很多,不管是在祖地还是在大汉,他都没有受过这种蛮横又低端的勒索。
还是打着皇帝要娶老婆的借口来勒索他。
换一个时间,地点,云策会把这些人的屎打出来,让他们把‘勒索会挨打’这五个字刻进基因里面,就算是转世投胎都不敢再提勒索两字。
现在不成,自家的社火要吞噬泰州社火呢,自己还要去谋杀泰州刺史呢,在这么重要的事情面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于是,云策就拿出三十两金子递给了官差。
官差拿到三十两金子直接揣怀里,又笑吟吟地道:“明天,本官也要娶亲,掌柜的一并把贺礼给了吧,免得上门麻烦。”
云策看着这个贪婪的家伙吧嗒吧嗒嘴巴没有出声。
可能是发现云策是个人傻钱多的胆小鬼,来了,九个人,其中八个明天都要成亲,还有一个比较聪明,是老母亲要过寿。
云策发愁的从袖子里摸出一颗炒豆子,捏碎了,一块块的放嘴里嚼。
为首的军官伸手去推云策,被躲开之后也不恼,依旧笑吟吟地道:“金子在泰州城见了光,就不属于你了,乖乖拿出来吧,你一个做生意的,知道因小失大是个什么事情。”
左边隔壁是一家粮油店,店主一家四口正失魂落魄的站在门口,看他们手里拿着的行礼就知道,是不准备开这家店了。
右边邻居是一家车马行,主家也拿着行礼往车马上丢,看样子,也不打算经营了,准备远行。
对面的那家青楼倒是没啥动静,不过,看二楼上看热闹的老鸨子的脸色就知道,她的心情也不怎么好,想想也是的,泰州城稍微有点钱的人要是都跑了,她跟谁做生意去?
“看清楚了,也别觉得自己亏,比你还要亏的人多的是,这是刺史大人下的均输令,别觉得自己能逃掉。”
云策看着军官道:“我不要客舍了。”
军官笑着朝四周看看,对云策道:“你是不是看他们抛家舍业的要跑,也举得自己也能跑?
告诉你吧,城门昨日傍晚就关闭了,谁都出不去。”
云策指一下阴沉沉的天空道:“昨夜下了仲秋雪,又响起了冬雷,你们今天还这样做,就不怕神龙震怒吗?”
军官再看一眼周围神情更加凝重的诸人道:“这是刺史的均输令,也是朝廷转运使给刺史的令喻,你也可以说这是皇帝陛下的旨意,跑?你们又能跑到哪里去?”
闻言,云策总算是明白了一件事,怪不得他昨日进城的时候,泰州城里的人会如此的冷漠,不管是谁,在得知明日自己要缴纳一笔自己根本就缴纳不起的钱财,哪怕云策再英俊十倍,枣红马再神俊十倍,估计也没有心情多看一眼的。
同时,云策也忽然明白过来了一件事,自家的社火之所以能吞噬泰州社火,不是自家社火有多么的强大,而是泰州社火本身失去了万家灯火的供奉,在这个时候就虚弱到了极点。
想通这两件事之后,云策就按着军官的脑袋,凶猛的将他的头径直按在地上,军官的整个脑袋都被他巨大的力道穿碎了石板,按进了地面。
不等其余八个官差,军卒反应过来,云策快速的如法施为,他们的头颅也在瞬间埋进了地面。
云策朝四周瞅瞅,发现隔壁粮油店一家四口,一声不吭的就回到了店里,还把店门紧紧的关闭,那边的车马行人家,又把车马赶回车马行,也把大门紧紧的关上。
只有大街对面的老鸨子有几分胆色,冲着云策大声叫唤。
“这位公子,如果此事了结,奴家这里还有几位清水倌人,可以陪公子作乐。”
说罢,‘咣当’一声就把窗户关好,再也不出声了。
跑掉的不仅仅是邻居,还有不远处跟来看热闹的,也就是一眨眼的时间,整条大街上,就剩云策一个人了。
云策提起那个军官的腿,没影响人家埋在地里的脑袋,把自己的金子从军官怀里抖搂出来,见只有自己的那三十两,云策不死心的又抖搂一下,结果发现,确实只有自己的那三十两金子,可见,这帮家伙也知道今天要做的事情没那么容易得逞,就先从自己这个人傻钱多还胆小的人身上下手。
结果,首次立威行动,就撞在云策这块钢板上了。
有了新的发现,云策自然不会放过让自家社火变得更加强大的机会,也不管几个把头埋在地里睡觉的人,就跟旁人一样,关好客舍大门,再也不出来了。
锅里煮的豆子熟了,云策给枣红马挖了一大盆,自己也装了一碗,豆子熬煮的极好,底层都出豆沙了。
其实枣红马更喜欢吃生豆子,云策不情愿让它吃生的,吃多了生豆子,再喝一肚子凉水,枣红马周围十丈之内,就没法待人,更何况,雷烟兽的屁本身就有毒。
不等云策把一碗煮豆子吃完,大门咣当一声就被人给撞开了,正在前院吃豆子的云策叹息一声,放下饭碗,安抚一下枣红马让它继续吃豆子,他自己迎着一群扛着擂木的官差,军卒走了过去,一脚就先把一抱粗的擂木踹出大门,又左右脚连环飞踢,那些刚刚冲进来的官差,军卒们就从大门里倒飞出去。
他再一次来到大门口,发现大门已经被擂木撞碎了,而门外居然还矗立着一群官差跟军卒,虽然有一些人被突然飞出来的擂木跟人撞的骨断筋折,大部分人依旧围拢在客舍门口,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似的大喊大叫着,要捉拿云策这个贼人。
为首的绿袍官员,见云策出来了,刚刚指着云策要说话,就被他闪电般的靠近,跳起来按着官员的脑袋,给按进了地里。
等最外围的人发现事情是怎么个事情的事情,云策已经头朝下,往街道上种了二十几个人了。
有人想跑,就发现自己的反应太慢了,还没有跑起来呢,就被快如闪电的云策给种进了街道上。
云策站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数数自己种地的成就,发现,片刻光阴,自己已经往街道上种植了一百二十七棵人。
他对自己的种植成就很满意,至少,街道上看不见丝毫的血迹,城市里特有的烟火味被冷风吹过来,颇为提神醒脑。
回头见冷风吹进大门,还把一些落叶卷进了客舍的大门,云策就把官员带来的几根擂木摆在大门口,如此,风就不再进客舍的大门了。
办完这些事,云策饭碗里的豆子已经凉了,不是他杀人杀的不够快,而是,天上又开始往下落雪了,云策伸手接住,觉得每一片雪里,都带着泰州社火对自家社火浓浓的警告。
把凉了的豆子倒给还没有吃完的枣红马,云策就准备回去好好的休养精神,晚上好继续送自家社火去泰州神龙殿。
这家客舍其实挺好的,里面的被子里塞着打碎的衣树布条,又被人用重锤细细的砸过,然后用不知名的法子弄蓬松,盖在身上很是暖和,云策决定回去之后就把这个法子也在自家用起来。
至于外边,云策不怎么担心,自己一出手就弄死了一百多人,按照官府的脾气,他们不会立刻继续派人过来,会费很多时间来研究一下云策的身份跟目的。
如果发现,云策是他们惹不起的存在,估计会趁着事情没有闹大,想办法和解。
如果云策只是一般的贵人,泰州城也不一定会要了云策的命,只要云策家能按照他们的条件赔偿,这件事也不是不能就此揭过。
如果云策是一个没脑子的武夫,正好派人围杀,以震慑城里那些不听话的人。
云策在临睡之前还在感叹,发现不管是出云州,还是泰州,这两个地方的管理者好像都极度的自私,为了一己私利,他们似乎从来不考虑别人怎么想,他们总是天真的认为,只要自己的武力足够,就能让所有人把嘴闭上。
睡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云策感觉床铺都在微微颤抖,他烦躁的掀开刚刚暖热的被子,穿好衣服下床。
有人骑着马绕着这条街不断地狂奔,这种扰人清梦的行为真的是很恶劣啊。
堵住大门口的擂木不知何时被人挪开了,走出大门,云策发现街道上有很多的骑兵,他将目光落在正对大门口的一位年轻甲士脸上。
愤怒的道:“就是你在城里纵马狂奔?”
青年甲士见云策出来了,刚要说话,他身边的一个强壮甲士就举着马槊,纵马向云策踩踏过来。
云策一拳砸开马槊,又伸手捉住马槊,手臂用力横扫,强壮的骑兵控马能力很强并未落马,云策再度发力,骑士跟战马就轰然倒地。
暴怒的云策上前两步,一拳砸在骑士的头盔上,随着一阵头盔碎裂的声音,他的脑袋也被种进了地里。
烦躁的瞅一眼在那里挣扎的战马,云策就按住巨大的马头,也将它的脑袋种进地里,嘈杂的马叫声戛然而止。
(本章完)
第250章 可怕的刘长生
第250章 可怕的刘长生
“我是刺史的长……”
云策既然开始动手了,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身着甲胄的年轻人口中说着话,手的长刀已经先他的话语劈向扑过来的云策。
云策单手拨开长刀,一拳击打在同样披着甲胄的战马脑袋上,战马哀鸣一声轰然倒地,云策的拳头就顺势砸下,落在这个不知道是刺史啥人的脑袋上,原以为他的脑袋同样会被砸在地上,却不防这边刚好是隔壁粮油店的幌子根基,地上全是厚重的麻石,他的脑袋被拳头跟麻石挤压后就炸开了,脑浆子飙射在石头基座上,粉白中夹杂着少许红色。
与此同时,七八条马槊不由分说就朝云策刺了下来,云策连退几步,背靠在粮油店人腿粗细的幌子上,反手用力,就把幌子连根拔起,想都不想的就横扫了出去。
一根幌子五丈高,加上上面写了粮油品种的旗帜,这一挥何止千斤之力,刚刚靠近云策的骑兵纷纷被幌子砸落马下。
云策一时兴起,也不管那些落马的骑兵,挥舞着沉重的粮油幌子,在大街上横扫竖砸将那些看似彪悍的骑兵打的人仰马翻。
“好啊——”
云策隐约听到有人叫好,虽然不知道是谁喊的,云策脸上却浮现了一丝笑容,一根人腿粗细长达五丈的粮油幌子被他耍的上下翻飞,只要在粮油幌子范围内的骑兵,无不纷纷落马,在被云策举着粮油幌子打地鼠一般砸的头破血流。
“好啊——”
“好啊——”
“好啊——”
更多的叫好声响起,这一次云策听的很是清楚。
于是,他手中的粮油幌子舞动的更加勤快,手中的力道也越来越大,直到粮油幌子将一个手握斩马刀的骑兵连人带马横扫的砸在墙壁上。
叫好声已经轰然响起。
原本只有云策跟骑兵的街道上突然就出现了很多人,云策怀疑,整条街的人都出来观看由他发起的凌虐骑兵的场面,一些胆子大一些的人,还偷偷捡起了那些被云策打飞的武器。
骑兵人数不多,也就一个百人队而已,等云策收起粮油幌子的时候,地上已经没有能站起来的骑兵与马。
有些骑兵云策砸的时候不是那么认真,直到现在还活着。只不过,他们只能躲在尸体堆里装死,不敢出声。
云策看一眼街上的人,就把被血染透的粮油幌子重新装回基座,就准备回到客舍里继续睡觉。
就在这个时候,对面青楼的窗户开了,那个老鸨子冲着他大喊道:“好汉,走吧,你刚才杀了刺史韩琪的长子韩闯,刺史不会放过你的。”
云策点点头,反手就甩出一块金锭,镶嵌在老鸨子身旁的窗棂上。
“拿着,老子从来不欠婊子的钱。”
满街道的人眼看着云策把骑兵们拉开的擂木拖回来,重新挡在大门上当门,虽然搞不懂这位好汉这样做的意义何在,不过,好汉都走了,他们也就一哄而散,尸体堆里也爬出几个血淋淋的人,沿着街道就跑了。
由于杀人的时候云策比较注意卫生,他衣衫上基本没沾到血迹,倒是一双手染满了血,用清水洗刷了两遍,觉得还没有洗干净,就找来一个刷子,细细的洗刷指甲缝隙。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社火啥都好,就是见不得血腥。
“再杀一次,估计城里的人就敢造反了。”
狗子还是很清楚云策想法的。
“我才不管他们反抗不反抗呢,我在意的是能不能引来韩琪,可以被我当街宰杀!”
云策举起手,对着光亮看看自己的指甲缝,确认里面没有任何血渍,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泰州的兵马很弱,刚才那一支骑兵里面,我竟然找不到一个有资格被我吸的人,但是,他们的甲胄可是很精良的。”
云策听了狗子的话,疑惑的道:“你的意思是说,泰州兵马看起来很精锐,实则不堪一击?”
狗子道:“想想你杀燕飞手下的状态,再想想你杀鬼方百人队的情况,对比一下,不就轻易的得出结果来了?”
云策皱眉道:“按照大汉军律,本州兵马中,百人将才能统御百骑,这是军队的基础,一支百人骑兵队里,竟然没有一个百人将,这不合常理。
军队乃是一州刺史手中最锋利的矛,对于军队,一个刺史不可能放任自流的,没了军队,刺史就等于没了牙齿,太不正常了。”
“刺史的儿子被你杀了,估计刺史很快就能派来真正的战力为自己的儿子讨回公道。”
云策看看外边逐渐黯淡的天空,就对狗子道:“先不管这些,社火又开始催促我快点去神龙殿了。”
狗子道:“它已经迫不及待了。”
云策也感受到护腕正在变热,给屋子里的炭盆换上了新炭,嘱咐枣红马不要乱跑,就翻墙离开了客舍。
站在高处看了一下,发现泰州城里白茫茫的一片,街道上没啥人,就趁着最后的一丝光亮朝城主府狂奔。
攀上高墙,发现风雪越发的大了,一些插在城头的旗子被风连着旗杆一一拔走,云策停步呼吸几下,发现空气也寒彻入骨。
这样的气候本就不该出现在一座有社火庇佑的城池里,应该是社火感受到了威胁,还在示威呢。
想到自家的大门被刺史府的人给砸破了,路过刺史府的时候,云策也举起一座千斤重的雕像砸在刺史府的大门上,随着大门被砸的粉碎,云策这才安心的跳进神龙殿,如此,留在客舍里的枣红马才会安全。
跟昨晚不同,今天的神龙殿里人满为患,不光有围着社火不断祷告,诵经的道士,还有十几个拿着各种武器的壮汉,盘膝坐在蒲团上,他们的身上已经被雪覆盖,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是神龙殿里的雕塑。
自家社火艰难的从龙珠里钻出来,还以为它会跟昨晚一样,径直飞向泰州社火开始自己的劫掠行为。
没想到人家就安静的待在护腕上跟萤火虫一般一明一暗的泛着光就是不动弹。
“它有些害怕。”狗子向云策解释。
“害怕什么?”
“人太多了……”
“它到底是害羞,还是害怕?”
“两者兼而有之,你还是先帮它把人引开。”
云策起身,一脚踢在屋檐上的望天兽的兽头上,兽头立刻断裂,顶着寒风发出刺耳的尖啸就朝神龙殿社的正厅砸过去。
不等兽头伤害到神龙殿,一座被雪覆盖的雕塑陡然醒过来,手中长刀一闪,就把云策踢出去的兽头劈成两半。
又有四座雕塑醒来,只见他们在墙壁上踩踏两脚,就上了高墙,转头发现站立在屋檐上的云策,就分成四路包围过来。
云策双脚用力,踩穿结实的屋顶,整个人带着无数的尘土,砖瓦就落入了神龙殿偏殿。
随即,院子里更多的雪雕苏醒,飞快地向偏殿包围过来,云策右手抱头,左臂迅速变成龙爪,凶狠的撞向墙壁。
龙爪果然坚不可摧,有它引导,云策如同一柄楔子在墙壁上砸出一个大洞,才穿墙而过,就有一个中年道士,满脸愤怒的向他砸过来一个香炉。
本来想把香炉踢过去逼迫道士让开路,没想到那个道士不闪不躲的,还特意张开双臂挡在火塘前面,竟然是宁死不退。
云策不得不再次出脚,踢在一块瓦片上,瓦片后发先至,在香炉即将砸中道士胸膛的时候,被瓦片给砸飞了。
火塘里面的泰州社火陡然熊熊燃烧,火光升高两丈,直达神龙殿藻顶,火苗被藻顶压迫之后,就向四周散逸。
云策见自家社火晃晃悠悠的飞进了泰州社火的火光里。
他不再停留,在围杀他的人还没有彻底堵死退路之前,一头撞在后墙上,随着墙壁出现一个大洞,云策的身影迅速消逝在了夜空中。
长安神龙殿,刘长生瞅着被一朵暗红色烛焰咬的到处乱跑的泰州社火,叹口气伸手挡住了那朵暗红色的烛焰。
任凭烛焰不断地灼烧他的手,也不肯放开道路。
“小淘气啊,你不能这样做,吞噬一回也就是了,要是再吞噬下去,会给泰州造成难以修复的灾难。
你要明白,一个好的规矩里面,绝对不是谁强,谁就有道理的,你现在比泰州社火强,就可以啃咬他,如果你遇到比你强的雍州社火呢,他是不是也可以吞噬你?
社火的强大来自于万家灯火,来自于你呼风唤雨制造的功德,在于你庇佑下人们对你的感激之情。
这些东西都是泰州社火三十年来的辛苦付出,你不能劫夺。”
云策的社火似乎不想听刘长生的唠叨,转头就钻进了熊熊燃烧的祖火身体里去了,就在刘长生以为此事就此罢休的时候,就看到云策的社火穿过祖火粗大的火焰,再一次凶狠的扑向躲藏在角落里不敢动弹的泰州社火。
泰州龙神殿里似乎响起一声若有若无的龙吟,整座大殿猛地颤抖一下,两丈高的大殿似乎下降了一截。
正在跟那些假扮雪人的高手捉迷藏的云策,猛地听到狗子焦急的道:“社火逃回来了,后面有东西在追它,快跑。”
(本章完)
第251章 娘的,霍去病没死
第251章 娘的,霍去病没死
一豆星火以急火流星之势一头钻进了护腕,而且钻进去之后,就立刻悄无声息,就连云策都感受不到它的存在。
社火都吓成这个样子了,云策自然不会硬挺,顾不得显露身形,跳上一座房屋,又在房屋上迅猛的起跳,眼看就要跳上城主府城墙的时候,一团由烈火组成的巨大手掌,就朝他狠狠的拍击了下来。
感受到这只手掌携带的恐怖威压,云策绝望的大叫一声,就把左臂化作龙爪,在避无可避的局面下,挺直左臂朝拍下来的手掌迎击上去。
龙爪刺穿了手掌,却又没能完全刺穿,云策就像一只叮咬在别人手掌上的蚊子,从半空被拍下来,重重的撞在地上。
就在身体刚刚撞到地面上的时候,云策还想努力挣扎一下,勉强把自己的身体挪动到旁边看起来比较软的土地上,而且,土地上还有一座巨大的石雕。
不知道物理法则能否对这只纯能量组成的大手起不起作用,反正,这是云策目前唯一能做的事情。
“轰”
大地剧烈的颤抖起来,被巨大手掌波及到的偏殿,轰然倒塌不说,梁柱啥的顷刻间就化作飞灰。
云策依仗的石雕,也在巨掌的拍击下成了齑粉,无法可想的云策用尽全身内息,护住五脏六腑,龙臂朝下,人倒立而起,他已经不指望今天能全须全影的回去了。
“别出去,带我走。”
云策匆匆对狗子交代一声,那道巨大的手掌就拍在他的脚上,力道落在脚上,云策就觉得自己没有脚了,力道传导到了腿上,云策就觉得自己已经失去腿了,紧接着就是屁股,腰,胸腹……
……人人都喜欢用锤子砸钉子,看着钉子在自己的力道下穿透木板,穿透铁皮,穿透所有钉子能穿透的东西,直到钉子完全被钉进去,这样,就能获得足够的满足感。
那么,有人考虑过钉子的感受吗?
大概率是没有想过的。
云策能与钉子共情,今天,他就是一颗人形钉子,正在被一只巨大的火焰组成的手掌,一掌一掌的狠拍,直到整颗人形钉子被拍击的不见为止。
火焰手掌在把云策拍的不见踪影之后,就倏然缩回了龙神殿与台州社火融为一体,刚刚砸完云策这颗钉子的泰州社火似乎非常的满足,回到火塘之后,就慢悠悠的继续在火塘里游走,那些原本很愤怒的道士们,也不再愤怒了,纷纷围着火塘坐好,继续诵经,似乎在安慰受到伤害的社火。
不久前还守卫在龙神殿里的十二个武士,此时正围在一个手掌形状的深坑的周围,这个一丈多深的坑至今还在冒烟,坑底啥都没有。
武士们觉得这个结果很正常,被社火痛殴过之后的东西,烧成飞灰没有任何问题。
他们没有继续纠缠这道深坑,重新回到了龙神殿,继续在庭院的蒲团上坐定,等天上已经变得温柔的雪再落一会,他们又会变成一座雪雕。
一只银亮的金属触手小心翼翼地掀开一块被砸的很是结实的土皮,触手小心的慢慢伸长,朝四周看看,很快,地下又钻出同一样七条触手,八条触手一起发力,就从地下拽出来一个人形物体,触手缠绕在这个人形物体上,就像这个人形物体长出来了八只脚。
一只触手先探出去,缠绕住了一棵没有被波及到的树,在其余七条腿的帮助下离开深坑,在一大群人赶来之前,就沿着城墙一步步的爬上去,而后翻下城墙。
狗子在城墙下略微思考了片刻,就快速的朝客舍方向奋力地挪动着腿脚。
如果不是因为云策的脑子还有那么一丝波动,心跳也偶尔跳那么一下,狗子是绝对舍不得动用那么多的资源来拯救他的。
云策这半年以来存储的内息,以及张敏从攀星楼弄来的彭憎牌快速生长液,它无论如何都不会用在一个死人身上的,因为,这样做,不符合逻辑。
云策全身完好的就剩下一条左臂了,也幸好有一条左臂在前面开路,他这颗钉子才能突破三层石头地基,侥幸活下来。
为了让云策快一点醒来,狗子甚至放开了对龙臂的压制,让龙的力量也加入进来治疗这具破破烂烂的身体。
结果,龙臂一点反应都没有,以前需要狗子监视,压制的龙臂,现在对占有云策的身体没有任何兴趣,不管狗子如何催动,它就在云策的左臂上游走,不仅仅是这样,它甚至还时不时的偷走一些狗子灌输在云策体内的内息。
伤的实在是太严重了……
狗子举着社火从龙珠里出来,想要把它安放在云策的胸口,结果,社火才出来,就嗖的一下重新缩回龙珠里去了。
看着忙碌不停的修补着这具身体的七只触手,狗子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力量实在是太有限了。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你不能抢。”
刘长生的声音在云策的思维深处响起。
“只有我不能抢夺,别人都可以是吧?”
“他们抢的不过是世界的表象,你要抢的是世界的本源。”
“社火,就是这个世界的本源?”
“不仅仅是社火,还有龙,还有一些连我都不知来源的东西,上一个想要触及世界本源的人是霍去病。
以他的力量都失败了,你觉得你能超越他?”
“霍去病?失败了?他失败了?”
“是啊,要不然也不会被送进霍王墓,落下断龙石,永世不得出。”
“咦?霍去病没死?”
“呵呵,他要是死了,玉蘅如何会怀孕呢?”
“他亲自上了玉蘅?”
“呵呵呵,让一个妇人怀孕,不一定要亲自上手的……”
尽管刘长生没有把话说的很清楚,云策还是立刻想到了地球上一个著名的案例。
有一个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罪恶累累的女囚犯怀孕了,按照祖地的律法,怀孕的女囚不适用于死刑,她可以活了。
对比过所有跟女囚有接触的看守人员的基因,发现与他们无关,这个孩子居然是女罪囚在狱外的男友的。
官府诘问男友。
男友答曰:情深所至!
人不是植物,可以借助风一类的媒体传播种子,也不是那种雌雄同体的植物,可以自我授粉,更不是蚯蚓,可以自我繁殖。
情深所至是不能让人怀孕的,那怕他们的感情感天动地也不成,最后,经过缜密的调查,终于发现还是有看守被收买了,给人家提供了一定的医学手段。
想到被关起来的霍去病居然想用这种办法脱困,云策就很想笑,可是,才开始笑,他就觉得自己好像被人丢进了云氏山庄的那座巨大的磨盘里,正在被两片磨盘细细的碾轧,揉搓。
这才想起自己不久前刚刚被一个巨大的火焰手掌一下一下的拍进地面的场景。
此时,他的身体敏锐极了,不仅仅感受到痛,还感受到有一只恶心的舌头,正在舔舐自己的手。
痛,云策还能忍受,他实在是受不了自己被人如此猥琐的对待,所以,他就勉强睁开了眼睛。
还好,舔舐他手背的是枣红马,这个还行,不算恶心。
“狗子,在吗?”
“在呢,以后叫我穷鬼狗子,我现在啥都没有了。”
“嗯,不要紧,反正都是抢来的,以后会抢来更多。”
“你不会要说,拍不死你的,只会让你更加强大这样的话吧?”
“可以这样说的。”
“告诉你,你现在的身体就是一个破布娃娃,被我用针线勉强缝合起来,要是被人踹几脚,我是没办法再把你缝合起来了。”
“出手的是雍州社火,人家合起伙来欺负我们呢,要不是刘长生出手,我们甚至会被四百九十九个社火联合抹杀。”
“为啥?你从出云州偷走社火,别的社火也不见如此愤怒啊。”
“以前是偷走,换一个地方供奉便是了,这次不一样,是我们要吞噬别的社火,这就惹了众怒。”
“怪不得,社火吓得躲在龙珠里死活不出来,甚至不愿意出手救你。”
“它出来干啥,出来了又会引来一众社火群殴,给我们带来更大的灾难。”
“嗯,你倒是看的开,不过,我算过了,你两天前刚刚杀了泰州城城主的长子,他忍你两天,用来调查你的身份,估计现在已经知道你就是长沙王世子了,最晚明天,一定会来找你麻烦的。”
“没事,我等着他过来呢,到时候正好看看长沙王世子的成色到底如何。”
“或许长沙王世子的名头,可以让你免死,却不能免去羞辱。”
“那就要看刘长生这个老不死的,到底会不会把我当继承人看。”
云策活过来了,龙臂就再一次对他的身体有了兴趣,云策能感受到有一条细小的火蛇在自己的血管里四处游走,火蛇走到那里,那里的痛楚就会消散大半,甚至会有一种微弱的灼热感,让血管里的血奔流起来了。
狗子准备出手阻止,被云策拒绝,因为,他看到一豆星火正在他的右手指头上燃烧,一明一暗的看起来极为阴险。
(本章完)
第252章 活过来的代价
第252章 活过来的代价
社火一般都被供奉在一个叫作龙神殿的地方。
长安供奉祖火的地方叫作龙神殿。
各地州供奉社火的地方,也叫做龙神殿。
大殿是龙神的,那么,岂不是说明社火就是龙神的客人?
说客人可能还有些过于抬高了,云策觉得更像是囚徒。
这并非是云策随口胡诌,而是从自己身上得到的启发,社火当初在对付云策身上龙的力量的时候,堪称是不遗余力。
早先被社火逼迫到皮相上的龙,如今趁着云策身体受到重创,准备重新掌控这具身体,所以,在治疗方面,做到了细致入微。
云策甚至能听到自己骨骼愈合的声响,狗子不再躲藏在龙珠里,八根触手从龙珠里探出头,紧紧的盯着云策的身体,观察这具身体出现的任何变化。
云策的内息在身体里奔流,随着龙能量拓开的渠道快乐的奔流,将能量输送到每一个能够存储能量的细胞里。
这个过程很长,云策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一夜。
直到枣红马从大门处给云策叼来一张拜帖,这才打断了这家客舍保持了两天两夜的安静。
云策推开挡住大门的擂木,站在大门口,看着从东方冉冉升起的太阳,将厚厚的白雪照耀的闪闪发光,就长出一口气,觉得啥东西都是新的。
就是那声似有似无的龙吟的消失,让云策很是伤感了一阵子。
社火下手极狠,就在龙的能量将云策的身体重新梳理一遍之后,在它极度虚弱的时候,一团明黄色的火焰进入了云策的身体,随后,云策所有的窍口都开始喷火,哪怕流出来的眼泪都不再是水,而是一滴滴的火焰。
云策并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自己的身体虽然变成了一个战场,他的神智却像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
这让云策没来由的想起日德在山东发生的那场战争,虽然山东的土地是中华的,那场战争却跟中华无关,官府还特意申明,中华保持中立。
事情听起来很是荒谬,可就是这样荒谬的事情真真实实的发生过,现在,在云策的身体内又发生了一次。
龙吟声响起的时候听起来很是愤怒,后来就变得虚弱起来,再后来,龙吟听起来更像是一声叹息,然后就啥都听不见了。
社火也随即从云策的身体里离开了,一头钻进龙珠,不再有任何的动静。
看一眼双手,云策觉得自己这双跟枯木一样的手,至少有一百岁,路过镜子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的容貌,云策觉得自己比刘长生还要老。
这一幕跟日德战斗后的山东很像。
任何烤过肉的人都知晓,烤肉首先烤掉就是肉里面的水份。
云策烤过很多很多肉,因此,知之颇深,再加上自己的每一个细胞都好像在呼唤水,所以,从被火烧坏的床上起来之后,他就直挺挺的倒栽葱下了水井。
从水井里爬上来之后,云策觉得自己还是老了足足有三十岁,现在看起来就跟五十岁的他似的。
这明显是补水没有补够,只是,他现在只能补充这么多的水份,其余的还需要时间。
贵公子杀人数百,两天白发的传闻还是出现在了泰州城,尽管云策确定,自己打开大门的时候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那些被他种进地里的人也消失不见了,可是,谣言还是这样传遍了泰州城。
每个人似乎都知道,贵公子杀了那么多的官兵,并非没有代价。
拜帖上的时间是日落时分,见面地点是泰州城主府,如今是早上。
云策避开对面青楼窗户缝隙里那道炽热的目光,不用猜他都知道,那道目光应该是青楼老鸨子的。
之前,云策青葱年少,鲜衣怒马她一个半老徐娘不好靠近,现在好了,头发灰白面容苍老,却又神韵非凡的云策,正是她这个年级的女人的心头好。
一个日暮西山的英雄,配她这样见惯风月且徐娘半老的女人正好。
云策没有同样深情的看过来,这让老鸨子有些失望,打开窗户,将自己圆滚滚的身体暴露在云策的视线里。
不知为何,云策没有了平日里的刻薄,也没有了龙性的暴躁,而是朝着老鸨子微笑着摇摇手,就再次进了客舍。
尽管这一笑,让云策的脸上出现了不少的褶子,可能是因为那双亮晶晶的眼睛,还是让老鸨子忽然羞涩起来,匆匆的关好窗户,掩着胸口,生怕那颗心跳出来。
回到客舍,云策就一头钻进茅厕,开始上吐下泻,完事后回到客房,发现自己又老了十岁,就赶紧点起小炉子煮茶,还在大锅里煮粥。
他就这样不停的喝茶,煮茶,喝粥,煮粥,然后又开始上吐下泻,年龄在四十岁到六十岁之间徘徊。
等干燥的肠胃终于不再折腾他了,太阳早就偏西了。
快要到泰州刺史韩琪的邀请时间了。
云策让枣红马叼着一枚金铤给对面的青楼老鸨子送去。
不久,老鸨子就带着一群女子战战兢兢的进了客栈。
四十多岁的云策站在屋檐下,笑容就像冬日的暖阳,对老鸨子道:“我要去赴宴,需要沐浴,更衣,装扮,还请夫人帮忙,但有所需,就从此出。”
看着云策又递过来的一枚沉重的金铤,老鸨子施礼接过道:“正是妇人所长,就是不知公子是官,非官,这要是穿戴错了,会失礼。”
云策笑道:“某家乃是长沙王世子。”
听云策报过身份,老鸨子眼中的原本快要溢出来的爱意,立刻消失的干干净净。
这是一个极为聪颖的妇人,如果云策是一介游侠,或者是一个不大的官员,她还能肖想一下,如今,听到长沙王世子这五个字之后,老鸨子立刻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手里的金铤上。
其实,青楼里的妇人们,最大的本事并非以色侍人,她们的手艺一样非常的好,当云策躺进微微发烫的澡桶里的时候,一双如同葱白一样的纤手就按在他的脖颈上,力道算不得大,却让人血脉畅通,在缭绕的水汽中,很容易睡去。
云策在半梦半醒中被几个妇人从水中捞起,放在一张专门安置的软榻上,一个身穿短衣短裤身材矮小的女子,用手,肘,膝,脚,在他最疲累处一遍又一遍的推拿,等一勺勺的温水淋过,原本睡眼惺忪的云策就立刻清醒过来。
已经有妇人将他的头发盘好,也不知是抹过油脂还是怎么的,不久前还枯黄的头发,此时虽然还有些毛躁,却比方才好了不知多少倍。
等云策穿好老鸨子准备的丝绸里衣,暗黑色绸缎制作的的宽袍大袖的外袍,再把一顶只有王爵才有资格戴着的金冠固在头发上,云策瞅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是有三十岁都有人相信。
当老鸨子亲自将一袭黑色的裘衣披在云策身上的时候,满眼都是痛惜之色,她已经知晓云策此次去刺史府,恐怕很难全身而退。
骑上同样被打理的油光水滑的枣红马,云策在临出门的时候对老鸨子道:“这间客舍就送给夫人了。”
老鸨子惋惜的道:“世子不回来了?”
云策瞅瞅雾霭沉沉的城主府点点头道:“不回来了。”
一队甲士从街道那一边奔驰而来,这群骑兵跟不久前被云策杀掉的骑兵不一样,盔明甲亮的跟长安御林军一般严整。
“还是一群草包,找不到可吸之人。”
云策没有理会吐槽的狗子,对前来迎接的甲士点点头,就被他们裹挟在中间,战马迈着轻快的步伐,向城主府奔去。
老鸨子瞅着远去的队伍,惋惜的道:“可惜了,可惜死了。”
一个妇人凑趣道:“妈妈可是真的看入眼了?”
老鸨子吞咽一口口水道:“可惜——要死了。”
泰州刺史韩琪是一个很看重礼仪的人,哪怕云策杀了他的长子,还屠灭了他麾下三百余人,他甚至怀疑云策就是那个擅闯龙神殿,引得社火暴动的人。
虽然神龙殿的人信誓旦旦的说那个擅闯龙神殿的狂徒已经被暴怒的社火给烧成了齑粉,韩琪依旧觉得神龙殿的事情跟这个长沙王世子刘长安脱不了干系。
就算不是他亲手干的,八成也是他的同伙干的。
直到现在,他还有一件事想不通,长沙王世子为何要与社火过不去,如果需要社火助力,去寻找长沙王,大神官刘长生就好,用不着,也轮不到觊觎小小的泰州社火。
他决定今晚一定要弄明白,看看这个长沙王世子是否真的跟传言中一样,是长沙王,大神官刘长生的心头肉。
云策骑着枣红马第一次从大门进入了城主府所在的内城,路过神龙殿的时候,已经有人把倒塌的偏殿的砖瓦啥的清理干净了,那个被社火砸出来的深坑,也被填平了,路过大门的时候,甚至能听到道士们的诵经声。
眼看就要进入城主府了,云策捏一捏枣红马的耳朵,枣红马随便打了一个喷嚏,算是回应了云策。
事情不对劲就跑,跑不掉就装普通雷烟兽,再找机会跑,这一套,枣红马觉得自己很熟。
(本章完)
第253章 做人真的很难吗?
第253章 做人真的很难吗?
到了城主府大门口,枣红马被人牵去了马厩,云策被一个锦袍中年人迎进城主府。
因为不久前死了长子的缘故,城主府缟素一片。
那些披麻戴孝的人看云策的目光都不是很和善,对于这一点,云策没有挑人家的礼,毕竟,人家的丧事是因他而起。
人直接被带到了灵堂,然后,云策就看到了泰州刺史韩琪。
韩琪是一个普通文官的样子,留着三绺胡须,鼻子有一点大,还有一点肚子,年纪应该不到四十岁,坐在那里两只手自然的抱着肚子。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大奸大恶之徒。
只是,被他种到地里的长子韩通据说有二十六岁,也就是说这家伙十三四岁就已经有了让女人怀孕的能力,就算别的不差,色鬼之名放他身上绝对合适。
死者为大。
所以,云策没有跟韩琪说话,先抓了三根香准备祭奠一下韩通,人都死了,也就到了讲礼仪的时候,他不想让韩琪觉得他不像一个世家子。
“畜生啊——”一个哭的快要昏厥过去的妇人,张牙舞爪的朝云策扑过来,被他轻松闪开,点燃了三根香,在更多妇人孩子扑过来之前,把香插在香炉里。
“退下!”
坐在灵位前的韩琪一声怒喝,偌大的灵堂里,立刻就安静下来了,只剩下几个妇人低低的饮泣声。
“就算长沙王,大神官如何的位高权重,世子也不能在我泰州如此的肆意妄为吧?”
云策找了一个凳子坐了下来,看这儿韩琪道:“听闻你跟鬼方人搅合到一起了?”
韩琪面无表情地道:“世子何出此言?”
云策有些烦躁的摆摆手道:“不要伪饰,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你我之间已经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你如果跟鬼方人有勾结,杀你儿子就不算错,我还想杀你,如果没有,你儿子死了就死了,你也不要计较。”
韩琪被云策的话说的愣住了,他想过云策来了之后,会有无数种说法,可耳朵刚刚听到的这句话,跟他想的任何一种回答都不相干。
云策也没有要他的回答,目光在灵堂上转了一圈之后,最后落在一个中年男子身上,这家伙几乎是整个灵堂里最壮硕的一个,云策很难不注意到他。
于是,云策就走过去,仰头看着这个身高超过两米二的壮汉道:“鬼方狂牛骑士?”
壮汉鼻孔哼一声,并不作答。
云策的手拍在壮汉的手臂上道:“看样子还是鬼方狂牛骑士中的佼佼者。”
说完话转头看向韩琪道:“怪不得你军中全是废物,原来你准备用鬼方百人将,千人将来充实你的军队呢。”
韩琪站起身看着云策道:“世子有百人敌的本事吗?”
云策点头道:“有。”
韩琪挥挥手,灵堂门口就出现一大群武士,云策仔细看过去,发现全是鬼方人,而灵堂里的人则潮水一般退下。
韩琪笑道:“我是说世子有敌一百个百人将的本事吗?”
云策仔细地考虑了一下道:“这要试试,我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韩琪倒退几步,远离云策对那个壮汉道:“青云将军,你可以杀他了。”
云策笑吟吟地看着这个叫作青云的壮汉道:“鬼方人唯一能让人羡慕的就是有一个好名字。”
说罢,就伸出一根手指在这个叫作青云的壮汉的胸口点一下,他那具庞大的身体就直挺挺的向后倒去,倒地后也没啥反应,只是把一张嘴张的很大。
壮汉青云倒地的声音很大,这把涌进来的那群鬼方人吓了一跳,不过,也仅仅是犹豫片刻,他就潮水一般把云策给淹没了。
其实真正扑到云策身上的人不过七八个,就这七八个人加上云策,就已经在地上形成了一个人肉沙丘。
云策用力推开压在他身上的人,站在人堆上看都不看韩琪,就张开双臂向别的鬼方百人将扑击过去。
于是,他再一次被一群人压在底下……
等灵堂里出现四个人包之后,就算是再愚钝的人此刻也发觉事情不对,因为云策没有受到任何损伤不说,还一副餍足的样子,至于怎么个餍足法,韩琪一时间无法判断,只觉得他好像很喜欢被那些鬼方人压。
韩琪本来都跑出灵堂了,不知为何又回来了,看着满地的人肉堆,特意用脚踢了几下那些面目栩栩如生,却没啥人气的鬼方猛将。
发现那些人全死了,剩下的又被云策恐怖的手段压迫的所在角落里。
他就重新回到自己先前坐着的凳子上,继续看战况。
云策虽然觉得有些奇怪,见韩琪没有跑的意思,还端起茶杯悠哉的喝水,就打算先满足狗子的愿往再说。
那一场社火与龙灵的大战,最占便宜的其实就是狗子。
社火想要湮灭龙灵,可是,龙灵是一股能量,能量只能从一种方式转化成另一种表现方式,是杀不死的。
本来,云策觉得龙灵回到龙珠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没想到,那东西没有跟龙珠融合,反而跟狗子混合到一起去了。
后来想想,觉得龙灵的选择是对的,龙珠就是一个储物袋,一个储物袋要什么灵智啊,狗子虽然只是一串代码,好歹看起来很聪明的样子,周围又没有别的选择……加上狗子在没人的时候经常跟云策对话,这让龙灵以为它是一个生命。
能让云策的手臂坚不可摧的龙灵,自然也能让狗子的触手也变得坚不可摧,至于龙灵能不能最后侵夺狗子的代码,成为主导,云策就不怎么关心了,至少,狗子的触手如今真的很好用,变得无坚不摧,拿来吸取别人的内息更是有些所向无敌的意思。
韩琪放下茶杯看着年轻了五六岁的云策吃惊的道:“你是妖怪?”
云策摇摇头道:“不是,就是有些手段,韩琪,我至今还是想不通,你明明知道你跟鬼方人是两种人,为何还要投靠他们呢?
说真的,鬼方人的目的就是要杀死所有汉人,独占这一片大地,不管你投降还是不投降,鬼方人最后都要把你清除掉的。”
韩琪笑道:“世子见笑了,老夫早年亏了身子,绝无可能活过六十,就算老夫投降了,鬼方人也很难在二十年里战胜整个大汉,在大汉没有被战胜之前,老夫不会死。
如果运气好呢,大汉能支撑个百年,我的儿子们也能混个寿终正寝。”
云策笑道:“你就不管孙子了?”
韩琪笑道:“我儿子娶的是鬼方女,孙子自然是鬼方众。而现在的鬼方众不就是汉人与鬼方的后代,都是自己人。”
云策叹口气道:“皇帝也是这个想法是吧?”
韩琪道:“大汉皇帝在霍王以前本就是刘氏皇族远亲,无权又无势,霍王当政的时候,皇帝就是一个傀儡,霍王不但可以随意斩杀,喝骂更是寻常事。
霍王进了霍王墓,皇帝以为自己可以执政了,结果,又有三公把持朝政,你想啊,人家是皇帝,你又不给皇帝的权柄,人家不恨你大汉恨谁呢?
此次皇帝与大司马争斗,皇帝是失败了的,如今被关在皇宫里跟烂泥一样,除过娶鬼方女继续让皇族烂下去,让百姓唾弃皇族,来讨好大司马之外,他啥都干不了。
皇帝都不成了,我们这些皇帝的死忠哪里还有活路,现在不找出路,等大司马缓过来之后,我们死无葬身之地都是轻的。
刘长安,为何你祖父刘长生这样的皇族中人不是皇帝?偏偏让刘牧那样的蠢猪当皇帝啊?
以至于让我们这些皇族的拥趸没了活路?
你刚才不是说我军中为何没有猛将,我现在就告诉你原因,是因为我麾下的猛将都折损在了长安。
这个答案你满意不满意?”
云策叹口气道:“他娘的,活着真难啊。”
韩琪跟着笑道:“是啊,太他娘的难了。”
云策没有再跟这个倒霉蛋聊天,生怕跟他聊天聊多了,会对未来生活失去希望。
也不再看韩琪那个倒霉蛋,就朝那些跑不敢跑,进不敢进的鬼方百人将扑了过去,这一次,狗子八条闪着红光的触手彻底的暴露在韩琪面前,像一张大网,朝那些躲躲闪闪的鬼方百人将笼罩过去。
一个千人将率领一百个百人将,准备接手韩琪麾下兵马的,这种事韩琪心中自然是不愿意的,就算是投靠鬼方人,他也想当一个真正有权力的叛徒。
绝对不想当一个傀儡。
云策帮他把前来接手他军队的鬼方人都给杀了。
现在,连鬼方人都不会要他了。
所以说,泰州刺史韩琪真的很难。
云策带着枣红马离开城主府的时候,他听到韩琪在灵堂上声嘶力竭的大喊:“人呢,人都死哪里去了。”
没有人回答他,他就那样在灵堂里大喊大叫,还把自己儿子的尸体从棺木里拖出来,大声质问他为何不答话。
“这个人肯定没疯,这是做给你看的,这些当官的,早就把自己炼成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了,你以为死一个儿子,被很多人追杀,他就会发疯?
告诉你,没那么容易。”
心满意足的狗子见云策有些感慨,就立刻出言劝诫。
(本章完)
今晚没有
今晚没有
如题,今晚没有。
(本章完)
第254章 弱者思维
第254章 弱者思维
国之将亡,必出妖孽。
云策觉得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头妖孽。
本来想杀韩琪的,后来觉得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
皇帝刘牧因为没有皇帝的权力就发疯,大司马因为不想给皇帝权力,跟着发疯,两人在长安血战一场之后,明明战胜了皇帝,却不肯杀,非要让皇帝胡作非为,把皇族最后一点威望消耗干之后,他才肯登基上位。
没错,大司马想当皇帝!
如果他一刀砍了皇帝刘牧,然后自己一屁股坐在皇位上,然后号令天下这么干脆地话,云策还是会钦佩大司马几分的。
这样的人,就算不是英雄,至少也该是枭雄,现在,他把自己弄成一个伪君子了。
估计用不了多久,禅让这种世界上最恶心的权力交接仪式,就会出现在大汉,而且,必须是皇帝出面让三次,大司马拒绝三次,到第四次,等皇帝搞出更加让人恶心的场面,大司马才会接受。
人心没办法放到阳光下看,看了就会让好人失去继续生活的动力了。
也就是这件事让云策对现在的大汉人都有了一些看法,真的觉得自己跟他们不是一路人。
相对较好的泰州都是这副模样了,比泰州还要糟糕的东州,海州就不用提了。
不过,这两个地方还是要去的,该杀的人还是要杀的,不能应为这个世界过于破烂,就不去缝缝补补。
云策了三天时间才跑到海州城,还没有进城,就在城外的旗杆上见到了海州刺史兰进,他的品相看起来很好,晒得均匀不说,盐巴的涂抹也非常的到位,看样子至少晒了五天,还很新鲜,没有丝毫的腐败味道。
这明显是曹氏晒咸肉的手法。
随着冬日干燥的风不断掠过史兰进阿身体,体内的水份会逐渐挥发,而皮肤下的油脂会慢慢与肌肉融合……
其实死亡已经是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了,可有些人干出来的事情,让你不由自主的会在他死后,还想继续惩罚他一下。
史兰进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必定是在海州干了一些人神共愤的事情,否则,不会有这样的遭遇,曹氏占据平州之后把谭绶的尸体也挂在旗杆上,可是,悬挂谭绶的旗杆下有护卫。
而悬挂海州刺史史兰进的旗杆下没有护卫。
有护卫的意思是担心别人偷走尸体,也就表示还有人在意死去的谭绶。
没护卫的意思是不担心有人来偷尸体,也就表示史兰进之死,没人在意。
海州城里的民生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至少,云策进城的时候,该开的店铺基本上都开了,街面上也有了行人,不多就是了。
很多的房屋墙壁上还有遭遇兵灾后的场景,一些被焚毁的房子还没有来得及休整,凄凄惨惨的摆在那里。
办丧事的人家很多,只是不敢大操大办,都是在门口悬挂一块白色布条,一家人躲在家里压着嗓子,哀哀的哭泣。
在海州城主府,云策找到了忙碌的曹锟。
“原本三州大军进逼丘壑州,让我紧张了好一阵子,最后决定先击退一路人马,让其余两路人马知难而退。
没想到,被选中的海州大军,在曹领的扑击下,居然毫无还手之力,在击败海州大军之后,我们才发现,海州大军中,竟然没有一个高手。
还以为史兰进在行诱敌深入的计谋,害得我带着大军步步为营,一路破关隘无数,这才来到海州城下。
也就是在这里遭遇了一点抵抗,不过,很快就被我荡平了,进城抓住史兰进之后才知晓,海州精锐基本上都死在长安了。”
云策端起茶碗喝口水道:“你就没遇见点别的事情?”
曹锟挑挑眉毛道:“史兰进后宅中多为鬼方女,算不算?”
云策笑道:“你就不觉得寒心?”
“所以,老子把他用盐巴腌了挂旗杆上风干,还告知海州城里的人,史兰进好好的汉人不当,要当鬼子,现在,城里人都等着史兰进的尸体腌好了,就分食之。”
几乎是兵不血刃的拿下了海州,曹锟多少还是有些志得意满的,即便是面对云策这个长沙王世子,也多多少少有些倨傲的意思。
“曹氏大军已经兵分两路,一路去了东州,一路去了泰州,如果事情真的如同老叔所言,这三州的力量全部都消耗在了长安那场动乱里,两路大军拿下泰州,东州就毫无问题。
从此,曹氏独占东方五州之地。”
云策笑道:“应该是六州之地,贺田应该不敢再跟曹氏对峙了。”
曹锟拉住云策的手道:“加入曹氏吧,你来了之后,曹氏全力支持你在长城以北拓展你的势力,并保证不染指你的地盘。”
云策继续笑道:“抵抗鬼子是每一个汉人的责任,不能把我一个人顶在最前面。”
曹锟摇摇头道:“你以为曹氏会随便相信一个人,并且给这个人全力支持,而不索要任何回报吗?”
不得不承认,曹锟的心胸真的很是宽阔,不论以后是个什么结果,就现在而言,愿意无条件的给予支持,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至少,这个人把抵御外侮看的比争权夺利重一些。
“我在泰州击杀了一个鬼方千人将,一百个百人将。”
曹锟何等样人,云策话音刚落,就起身对曹领道:“飞鸟传书给曹挺,小心鬼方人混杂东海军中。”
见曹领急匆匆的走了,云策叹息一声道:“曹氏真是底蕴深厚啊,一个曹挺就能抵御鬼方千人将,百人将。”
曹锟笑道:“曹氏亲族子弟不下三万,听说你的两个夫人都有了身孕?”
云策笑道:“再有两月,云氏就有亲族子弟三人。”
曹锟大笑道:“高绝如大神官者,面对如今乱局,也徒呼奈何,高明如你云策者,明明一人一马已经拿下泰州,最终也什么都带不走,走的时候还是一人一马。”
云策苦笑道:“还损失黄金百两。”
“咦,你没动韩琪的金子?”
“没有,当时知道事情原委之后,心丧若死,抛弃了费五十两金子购买的客舍,还在泰州青楼,费了黄金五十两。”
曹锟哈哈大笑道:“这么说,此行亏大了?”
云策跟着大笑道:“是啊,亏大了,还赚了一肚子的窝囊气。”
曹锟一巴掌拍在云策肩膀上,毫不见外的道:“你我此生不可能为敌了。”
云策瞅着曹锟拍在自己肩头的大手,笑道:“老子这就回家,闭门不出,明年非要生出五百个儿子,让你看看,反正我家里的女人多。”
曹锟瞅着云策嘿嘿笑道:“老子拭目以待,在你没有生出三万个儿子之前,就只能看着老子攻城略地的四处耍威风。”
“别忘了,你曹氏攻城略地的,就不怕被人围攻?”
“一次攻占一城,确实会引来群殴,一次攻占三州,东方各个州,就只会谄媚以待曹氏。”
量变引发质变,这句话,在啥时候都是很有道理的,放在曹氏身上一样通用,确实如同曹锟所说,攻占岭州几个城池,就引来无数的强敌,现如今,曹氏一次拿下了泰州,海州,乃至东州,害怕的就该是那些强敌了。
别以为大汉人从霍王霍去病那里知晓了春秋战国的故事,知晓了秦始皇一统天下的伟大故事,更是知晓了《过秦论》等等总结秦国优劣的名篇,也知晓六国之所以灭亡,不在兵甲,不在山川之固,在于贿秦。
如今,把他们放在六国的位置上,面对强横的曹氏,他们的选择还是跟六国一样,贿曹,而且,不会有任何的第二种选择。
甚至会比六国做的更加糟糕。
李世民说以史为鉴,可知兴旺。
也就是知道兴旺而已,知道了兴旺他们绝对不会去改变的,只会选择目前最舒服的一条路走下去,而历史早就告诉了人们,贿曹,将是最能得过且过的最优选。
云策觉得挺好的,有一个强大的,又不肯投降鬼子的曹氏统一东方,对大汉来说将是一件好事。至少,鬼子一旦南下,曹氏将首当其冲。
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有云策一个,长安的吴彤等人也是这种看法。
可是呢,这种看法已经出现两次了,一次是长城大都督赵书放弃长城防线,任由长城防线被强人蚕食,上一次,所有人都觉得与其让腐朽的长城守军来担任护卫帝国的第二道防线,不如让强人来守卫,还能比赵书的长城守军支持的时间长一些。
现在,又是如此,与其让泰州,海州,东州被三个空乏无用的刺史掌握,继而被鬼子渗透,不如交给强力的曹氏管理。
听起来很有道理,说起来也很好听。
实际上,任何一个王朝在覆灭之前,都会有这种聪明的选择,这种聪明的自我性质的选择越多,王朝覆灭的就越快。
每一桩,每一件,其实都在向所有人告知,大汉帝国目前,除过不断地让步,不断的退缩,对这些事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如果,如果这些事出现在霍王当政的六百年里,不管是赵书,还是曹氏,早就被大军抓去长安,游街示众之后,再被当街五马分尸。
(本章完)
第255章 凄惨的伤口
第255章 凄惨的伤口
云策离开海州的时候,大雪纷飞。
他没有留在海州等雪结束,就冒着雪走了。
跟曹锟说的一样,来的时候一人一骑,回去的时候还是一人一骑,一个强大的人或许能够横行无忌,其实,也就是横行无忌而已,想要通过个人强大的力量获得真正的好处,如果背后没有强大的势力作为依靠,一个人能做的事情非常的有限。
曹氏此次吞并三州之地,曹锟就敢拍着云策的肩膀招揽他,早先的那点忌惮之意,在得到三州,乃至四州之地后,早就烟消云散了。
很多时候,人多,地盘大,就是实力的的体现。
等曹氏时间将六州之地彻底整合后,曹氏的实力应该还能再增加三倍。
曹锟站在城头看着云策的身影没入暴雪中的。
曹领忍不住道:“他的背影真的很像一只狗。”
曹锟摇头道:“他不是一只狗,该是一头龙,只不过,这头龙太孤单了,还落在浅滩里,就被你这样的鱼虾戏弄。
他其实能回到深渊里的,回到长安,他这条龙就有了腾挪的余地,可惜的是,这又是一条倔强的龙,他不愿意回到长安那条深渊里,不想借助深渊水,只是努力的在长城以北用爪子挖地,期望把那里挖成一片深渊。
阿领,太高傲地人成不了大事,云策就是,他太看不起周围的人了。”
曹领皱眉道:“他竟然敢看不起大公子?”
曹锟叹口气道:“他从没看的起大汉的任何人。”
“包括大神官这样的至亲?”
“包括大神官!”
他们的话语才出口,就被风给吹散了,有些去了天空,有些落在地上,跟白雪一样,等到天气暖和了,就会消失。
再大的风雪也挡不住枣红马的马蹄,再寒冷的风雪也没办法让云策感受到一星半点的寒意。
“这么说来,咱家的社火对海州的社火没有任何想法?”
狗子道:“上一次被吓坏了,你晚上去海州龙神殿的时候,社火把自己缩成萤火,似乎不想让海州社火察觉它的存在。”
云策叹口气道:“总要想办法啊,咱家的社火强大起来,才算是真正的强大,像曹氏多占了几块地,那样的强大其实是不作数的。”
狗子摇头道:“没办法,除非还能找到新的高密度能量物质才好,曹锟那里的放射源已经不能给社火提供更多的能量了。
我觉得鬼方人那里应该有,甚至能让鬼方人非常头疼的黑风大王那里也应该有,可惜的是,我们没有门路。”
听着狗子絮絮叨叨的话,云策抖掉斗篷上的积雪,也拍掉了枣红马脑袋跟脖子上的积雪,这样一来,黑色斗篷,红色战马,在漫天的飞雪中就变得醒目多了。
下雪天的时候,天黑得格外早一些,本来。枣红马天黑继续赶路是没有问题的,云策也不担心自己会被冻坏。
只是见天黑了,没有什么继续赶路的心情,就在一片河滩地边上,准备宿营了,当然,主要是他在飞雪中捡到了几只冻得硬梆梆的飞鸟。
从祖地带来的军用野营帐篷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用,看似单薄的帐篷隔绝了风雪,在云策点燃小火炉之后,帐篷里的温度就上升的很快。
狗子现在对处理飞鸟这样的杂务再无怨言,云策最近的食量很大,四只五六斤重的飞鸟,估计还不能把他喂饱。
所以云策在把四只鸟剁碎之后放锅里熬汤后,又拿出一口锅,准备蒸一锅好吃的米饭。
这口锅下面自然不能用柴火了,前面点炉子是为了野营的氛围,帐篷里有一点淡淡的柴火味道也是野营的一部分。
柴火味道多了,就很影响野营的体验,于是,社火就被狗子拿出来了,放在锅底,别看只有一点烛焰,片刻功夫,米饭锅里的水就开始咕嘟起来了。
时间是充足的,云策又不着急吃,因此,不论是米饭,还是鸟汤,都必须达到最佳口感,才对得起帐篷外便的这场风雪。
枣红马总是用嘴把帐篷拉链拉开,把脑袋伸进来,刚刚蓄积的热气很快就跑没了,最后,云策干脆让枣红马进到帐篷里,给了一盆豆子让它自己慢慢的嚼。
枣红马进到帐篷里躺下,一多半的空间就没了,没给云策多少转身的空间,不过,他也不需要,背靠着枣红马温暖的脊背,等待鸟汤跟米饭成熟。
一直端着米饭锅被社火炙烤的狗子忽然道:“有东西来了。”
云策道:“能吃还是不能吃?”
一句话,就把兽中之王的威势显露无疑。
狗子疑惑的道:“介于能吃与不能吃之间。”
云策从锅里捞出一块鸟肉丢嘴里,嘴巴活动两下,一块小骨头就被他吐了出来,随意的道:“能吃与不能吃之间,那就是精怪咯。
不用管它,他不惹我,我也不惹他。”
世上的事情就是这般奇怪,每当你说不想惹事的时候,麻烦总是会找到你头上。
就在云策准备满满一锅鸟汤倒进米饭锅,准备美美大吃一顿的时候,他的帐篷被一只巨大的爪子给掀翻了,这只爪子在掀翻帐篷后,还随手把帐篷给丢了。
刚刚把鸟汤倒进米饭锅里的云策,呆滞的看着随着大风翻滚的帐篷,直到帐篷滚进一片密林,这才把目光落在眼前的黑影上。
感受着滚烫的米饭锅的温度在迅速回落,云策懊恼的放下米饭锅,继续看着眼前的巨大黑影。
狗子用触手捡起一根还在燃烧的柴火,丢上高空,云策这才看清楚,眼前这个黑影居然是一头熊精。
只是云策见过的第二头完全体的熊精。
他觉得自己好好的风雪中宿营,享受生活呢,并没有冒犯过这头熊精,搞不清楚,它为何会掀翻自己的帐篷。
就在他准备弄死这头熊精,用它的皮来重新搭建一座宿营地的时候,这头熊精的膝盖一软,居然跪在他的面前。
就在云策准备看在它比较懂礼貌的份上,打算放它一马的时候,熊精庞大的上半身就朝他压了过来。
云策连忙端着锅迅速后退,眼看着这头熊精的庞大身体压灭了篝火。
同时,云策也看到熊精的后背上,有一道极为凄惨的伤口。
伤口之所以称之为凄惨,主要是伤口跟一张巨大的嘴巴一样咧开着,露出里面森森白骨跟牙齿似的,最凄惨的是这道伤口不断地张合,似乎在哭诉自己的惨状。
熊精应该是陷入了沉睡中。
枣红马从树林那边把滚走的帐篷叼回来了,云策检查一下,发现帐篷损坏的不算严重,就把帐篷重新扎在熊精身旁,有这么大的一座肉山挡风,云策觉得自己应该先拯救一下自己的鸟汤泡饭。
雪继续下着,下的非常大,按照云策估计,这样的大雪应该是成灾了,这不是一个社火庇佑地应该下的雪。
炭火烘烤着锅底,锅里的鸟汤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
鸟汤泡饭,当然是刚刚混合之后,味道最好,第二次加热,原本蒸的恰到好处的米饭就软了,少了几分嚼劲。
看一眼鸟汤泡饭,再看看脑袋靠在帐篷口昏迷的香甜的熊精,最后看一眼暗红色的炭火,云策眼睛猛地一亮,把锅交给狗子,自己纵身上了熊精的脊背,片刻之后,就回来了,手上多了一块漂亮的带着一圈脂肪的里脊肉。
狗子飞快地把里脊肉切成薄片,一片片的放在炭火上,油脂丰富的里脊肉遇到炭火就翻卷起来,云策一边催促狗子放调料,一边用勺子把鸟汤泡饭往嘴里塞。
一连吃了半锅鸟汤泡饭,狗子的触手就把一片烤的金黄的肉片送到云策嘴边,只见他一张嘴,那片肉就进了嘴巴,舌头搅几下,再被牙齿上下切断,云策就嘻嘻哈哈的将那片味道极好的肉送进了肚子。
烤肉供上了,云策自然是一口鸟汤泡饭,一口肉,等到云策把满满一锅鸟汤泡饭吃完,烤肉也基本不剩下啥了,仅存的一片肉进了肚子,云策满意的抚摸着肚皮,对狗子道:“好久没有吃的这么舒坦了。”
狗子道:“你的身体还是亏得厉害,需要大补,这头熊精的肉里面虽然蕴含的能量不多,也不是一般食物能比拟的,你应该多切一点留着慢慢吃。”
云策抚摸着肚皮道:“刚才已经切了三次了,再切是不是不太礼貌,毕竟,这家伙还活着呢。”
狗子摇晃着触手道:“它背上有那么大的一道伤口,就不在乎再大一点,你等着,我再去切一点,你要好好的把亏空补回来,要不然回去了,你老婆见你老了好几岁,认不认你都两说呢。”
云策看着狗子离开了龙珠,八条腿快速的攀上巨熊的身体,很快,它就回来了,同时带回来了百十斤肉,就是这些肉不如云策先前切的那些漂亮。
不知不觉的,风雪停了,满月从云层后面露出来,将大地照耀的很是明亮,云策缩在睡袋里背靠着枣红马睡得很是香甜,那头巨熊的身体已经被白雪覆盖,就是白雪中有一道比先前更加凄惨,更加令人悲伤的伤口,正在默默的向满月控诉。
(本章完)
第256章 没一个好东西
第256章 没一个好东西
云策在这头陷入深度昏迷的巨熊跟前守了两天。
原本他在吃了熊精的肉以后,发现这家伙的肉对修复他破败的身体效果很好,就立刻想到了家里的两个大肚婆,准备把这个家伙精细切割后带走精华部分,给两个老婆也补补。
狗子进一步研究之后告诉云策,这头熊精肉体里的能量密度比较高,对云策来说是大补,对于娥姬跟张敏来说就不一定是好东西,需要将熊精肉体里的能量消耗干净之后,这东西才能成为产妇的补品,以及婴幼儿的辅食。
这一次出来,几乎是空手,啥好东西都没拿到,难得遇到一头自己送上门来的熊精,再错过的话,就只能空手而归了。
至于怎么消耗掉熊精肉体里的能量,狗子认为,等它醒过来,战斗到精疲力竭而死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在这两天里,云策精心的保护着这头陷入沉睡的熊精。
因为有他的守护,天上的飞鸟,地上的走兽都不敢来打扰它,云策也尽量小心地保护它的伤口一直保持新鲜,如果腐败化脓就不好吃了。
好在,气温很低,伤口没有溃脓,一直保持着肉质的新鲜。
巨熊还是在第三天的时候醒来了。
当时云策正在收拾帐篷,如果巨熊还不醒过来,他就准备让狗子出手强行把狗熊精唤醒,办完事后就离开。
见巨熊睁开眼睛,云策就站在它的脑袋跟前笑道:“醒过来了?”
巨熊明显还是很虚弱,撑着两只粗壮的前肢坐起来俯视着云策道:“是你救了我?”
云策摇头道:“是你自己救了自己。”
狗熊精云策以前不是没见过,能说话的狗熊精云策还是第一次见,因此,多了几分想要探究的心思。
狗熊精用一个爪子扶着脑袋道:“没有敌人来追杀我吗?”
云策摇头道:“如果被我打跑的几头想要吃你的肉的野兽不算敌人的话,应该没有敌人追杀你。”
“我的后背很痛。”
狗熊精想要伸出短粗的胳膊去抓后背,却因为长度的问题总是够不到,它稍微扭动一下身体,就有大股大股的血从肌肉中被挤出来,顺着一寸宽的伤口沟渠涔涔而下。
“你后背上有一道巨大的伤口,很严重。”
“还能忍住,一会吃了你,就能恢复一些。”
云策看着安静的坐在那里的巨熊,忍不住道:“你是怎么可以用这么平静的语气说出这么残忍的话的?”
巨熊将雄壮的身体靠在一棵树上,有些无奈的道:“我以前是一头熊,熊的生活就是这样的,这几天你不趁着我受伤吃掉我,我伤好之后就只能吃掉你了,按照你们人的规矩,我吃掉你不对,可我现在受了重伤,没法子捕获食物,就只能拿你来充饥了。”
云策指着站在不远处的枣红马道:“为啥不吃它,它的肉多。”
狗熊精摇摇头道:“它跑的太快,再者,它的肉有毒。你的肉虽然少,却香甜。”
云策抽抽鼻子道:“以前吃过人?”
狗熊精摇晃着爪子道:“吃过,以幼崽肉最为鲜美。”
云策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觉得你应该吃过人。”
狗熊精将前爪放在地上,俯视着云策道:“看在你保护过我的份上,吃了你以后,没有必要,我不再吃人。”
别看狗熊精话说的好听,在不知不觉间,它的前爪已经距离云策很近了,话音刚落,一只巨大的爪子就拦腰向云策拍了过来。
云策转身就跑,巨熊已经扑过来了,两只巨大的熊爪每一次都差一点就能抓住云策,却总是被他间不容发的避开。
巨熊的体力真的很好,即便是刚刚苏醒,它的动作依旧快如闪电,只是,这样剧烈的运动它没办法坚持太久,背上那道凄惨的伤口,严重的阻碍了它的灵活性,一炷香之后,巨熊喘息着停下来。
看着依旧站在它面前的云策道:“你在消耗我的力气?”
云策摇头道:“我在消耗你的活性,像你这种精怪的肉里面含有大量的能量,如果在你活性力量没有消耗完,就拿来吃,我这样的武士自然是抗的住的,甚至很有裨益。
你的肉对妇人孩童来说那就太不友好了,只有把你体内的活性彻底的消耗空,这样,你肉里面的能量就变得微乎其微,而且,肉质也会因为残存的那一丝丝能量变得更上层楼,如此,不论是作为产妇的补品,还是磨成肉糜充当幼儿的辅食,效果都非常的好。”
“你要吃我?”狗熊精的声音终于不再仁慈。
云策笑道:“已经吃了三天了,前两天都是烤着吃的,味道很好,就是有些柴,不好嚼,今天上午,切了你的肉切成薄片,涮了锅子,味道不错。”
“┗|`o′|┛嗷~~”
狗熊精狂吼一声,再一次向云策扑过来,这一次,它的速度优胜之前,云策一拳砸在狗熊精挥过来的熊掌上,砰的一声响,云策双脚入土半尺,狗熊精的右掌被他死死的挡住,不得寸进。
等狗熊精左掌挥过来的时候,云策已经推着熊精的右掌向前走了几步,同时抬起左腿,用脚掌抵住了熊精的左掌,一人,一熊立刻成角力的状态。
虽然这头虚弱的熊精云策还没有放在眼里,为了能让娥姬,张敏以及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吃上一口好的,他愿意用水磨石的功夫,让这头熊精的肉达到更高的级别,达到最美味的状态。
就在熊精跟云策嘶吼着相互角力,互不相让的时候,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壮汉,从森林里转出来,发现云策居然再跟熊精角力,忍不住停下脚步,站在一边观看了起来。
云策倒是无所谓,只要那个铁塔般的壮汉不要坏他的事情,看就看了无所谓。
狗熊精不这样想,在看到那个壮汉出现的第一瞬间,就猛地收回挤压云策的力道,转身就要跑。
云策探身,抓住它的左脚,抱在怀里怒吼一声道:“跑,你往哪里跑。”
熊精前冲的身体一滞,不仅没有跑掉,反而被云策拽回来,熊精似乎不想继续跟云策纠缠,三条腿发力,跟云策再一次陷入了角力的过程。
“┗|`o′|┛嗷~~”
熊精的嚎叫声不再充满威慑力,而是夹杂着少许哀求之意。
壮汉见云策拽着狗熊精的一条腿,还有功夫朝他笑着打招呼,就在一边道:“明明可以一刀杀死,为何还要费力气呢?”
云策道:“家里有孕妇,幼儿,需要此僚的肉食进补,不消耗空它的力气,肉就会发酸。”
壮汉道:“说的极是,如果让它愤怒而死的话,肉就会发硬,兄台既然有次见识,就该把它的那点成精的傲气彻底打散才好。”
云策觉得壮汉的话很有道理,眼眸中寒光一闪,就空出一只手高高举起,一拳砸在熊精的后腿关节上,‘喀嚓’一声响,云策这一拳居然砸断了这条粗壮的熊腿,洁白的骨骼刺穿皮肉冒着丝丝白气暴露在日光下。
丢开熊腿,枣红马迅速跑过来,云策从枣红马的背上取下一杆马槊,不等熊精从剧痛中醒来,马槊就刺进了它的另一条后腿,槊刃上下摆动几下,就给那条熊腿造成了莫大的伤害,一道两尺宽的裂口,就出现在了那条熊腿上。
熊精的两条后腿被废掉了,只能用两只前爪支撑着坐起来,一会看看云策,一会看看壮汉,最后对云策道:“你不肯饶恕我了是吗?”
云策跨前几步,举拳就朝熊精的脑袋砸落,熊精咆哮一声,用爪子抵住,这一次成了云策下压,熊精抵抗,再成角力状态。
壮汉见云策似乎脑子不太灵光的样子,就挥出一道铁链牢牢的锁住熊精的脖子,用蛮力将熊精巨大的身体拖到一棵古树旁边,选择一条粗壮的枝桠为桥,将熊精的身体吊起来,只让它那条被马槊切开的腿着地。
为了挣命,熊精两只前爪只能牢牢的抓着锁链,为自己的争一口气,一旦力竭,身体重量就会落在伤腿上,加上锁链力道加大窒息感增强,它就不得不再次用尽力气抓住锁链。
云策掏出手帕擦拭一下汗津津的脸对壮汉道:“仁兄好本事,如此说来,这畜生背上那一刀是仁兄的手段?”
壮汉瞅瞅熊精背上的那道沟渠道:“只是一刀而已,不知为何会少去如此多的肉。”
云策尴尬的摆摆手道:“如此,说来,此猎物有仁兄一份。”
壮汉摇摇头道:“在下对熊肉的兴趣不大,倒是被它吞入腹中的东西对在下很是重要。”
云策咧嘴笑道:“不知是何宝物。”
壮汉叹息一声道:“是我族中的一件旧物,被这头熊精偷走,在下,追杀此僚两千余里,眼看功成,却不想落入兄台之手,若能赐还,我周氏上下无不感激涕零。”
云策低头看看被壮汉刀锋砍开的外袍,对壮汉道:“怎么都这样啊,嘴上说的谦逊,手下却处处要命,狗熊是这样,人怎么,也是这样。”
壮汉雷霆一击,被云策险之又险的避开,身形站定后有些遗憾的道:“居然失手了。”
(本章完)
第257章 等候奇迹发生
第257章 等候奇迹发生
汉人的世界马上就要迎来大动乱了,对于汉人中的高手,如果不是罪大恶极,云策一般不想要他们的内息。
眼前这个姓周的家伙,就是一个有着千人将本事的高手,云策估计,此人的本事应该与吴彤仿佛,周承明那个本家,应该不是此人的对手。
能达到千人将本事的人,基本上就已经是一方的霸主了,至于眼前这个超越千人将本事的身份,地位应该更高一些。
云策对这家伙刚才偷袭自己一刀的事情没放在心上,这种大度的心境,也是最近才有的,尤其是被社火一巴掌拍进地里醒来之后,被社火带着感悟了生命的不易,他觉得自己睚眦必报的性格得到了很大的改变。
当然,这也跟他的武功变得更高有关,毕竟,这一刀还要不了他的命。
更何况,枣红马已经带着狗子去了熊精处,触手已经沿着那道凄惨的伤口进入了熊精的体内,上一次光忙着检查熊精的肉了,没想到这家伙的胃里面还有好东西。
见云策拿起了马槊,周盛举刀指向云策,方才一刀没能建功,周盛还是很遗憾的,看过云策跟熊精的战斗,他觉得云策的武功不弱于他。
“如果你现在走,我啥话不说。”
云策甩一下马槊上的红缨道。
周盛摇头道:“我刚才砍了你一刀,此事不能善了。”
就在周盛举刀准备进攻的时候,枣红马叼着一颗血糊糊的珠子跑过来,丢在云策脚下。
周盛看到那颗珠子之后,长刀横扫过来,力道十足,这是想用这种大开大合的招式逼迫云策后腿,好趁机捡起珠子。
马槊横档,并进步直击,周盛的刀势被马槊截断,眼看锋刃直击面门,不得不后退,转身又是侧刀斜劈。
长刀斩在槊杆上,有两节揉进大漆里的麻绳被斩断,云策抬腿踢向周盛腰肋处,周盛翻身避开,并在空中一刀砍在刺来的马槊锋刃上,被力道震的向后飞掠。
云策俯身捡起珠子,擦掉上面的血迹,握在手中感受一阵,就对站在不远处的周盛道:“里面有一道路径图,是什么宝贝?”
周盛瞅着被云策握在手里的珠子缓缓的道:“自然是我周氏族人留下来的地图,你如果不探查其中奥秘,或许能活,现在,真是不死不休了。”
云策不耐烦的道:“你要是有杀死我的本事,就来,没有就告诉我,要不然一会你遭罪后还要告诉我,何苦来哉。”
眼看云策马槊刺过来,周盛举刀横档,结果,挡了一下居然没挡开,马槊上如山的力道强压下来,他只好借助长刀被马槊震开的力道向左闪避,然后,云策居然放开了马槊,一记重拳砸在他的腰肋处,刚刚起飞的身体,就被这一拳砸的落在地上。
顾不得剧痛,横身翻滚,却又被云策向前的一脚踢在肚子上,只觉得五脏六腑在瞬间离开了身体,眼前一黑,就此昏迷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一睁眼,就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熊头,此时,熊精的日子虽然难熬,却难得的露出了笑意。
“你也有今日!”
听着巨熊艰难吐出来的话,嗅着巨熊喷吐出来的腥臭口气,周盛转动脑袋四处寻找云策,两条腿却传来刺骨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嘶吼起来。
“他打断了你的一条腿,还豁开了你的另一条腿,还把铁链子分给了你一半,我受的罪你一样都没少。”
熊精拼尽全身力气抓着铁链把讥笑周盛的话说完,力气就没了,重新被铁链子勒的直翻白眼。
周盛强忍着疼痛,用手抓住铁链,也不管云策在那里,就大声道:“这是霍王墓里的路径,有人传言,霍王未死,只是被囚禁在霍王墓,这些包裹着路线图的玉球就是霍王专门传出来的。
就是希望有人能把他从霍王墓里救出来。”
把玩了半天玉球的云策没来由的想到妖妃玉蘅的怀孕事件。
就问道:“这种东西很多吗?”
周盛道:“我知道的至少有十六颗,每颗玉球里都有一截霍王墓机关路线图。”
云策听周盛这样说,随手就把那颗玉球给丢了,这东西没啥价值,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价值,那也是一个巨大的坑。
大汉人单纯,对于藏宝图把戏还没有脱敏,如果你问祖地里的一个正常人,在听到宝藏在一个机关重重的地方,还需要凑齐十六颗之多的玉球才能走通,他们的脑袋里立刻会浮现出无数的关于寻找宝藏的影视作品。
也会在第一时间确定,这就是他娘的一个骗局,还是一个阴谋家故意设置的骗局,这种骗局不但要钱,还想要你的命。
玉球滚啊滚的来到吊着两人的古树下,慢吞吞的进入了由这一人一熊流淌的血汇集成的血泊里。
熊精忽然就来了力气,抓着铁链解放了咽喉,焦急的对云策道:“这颗珠子是我的,这个家伙是来抢我的珠子的,珠子是真的,十六颗珠子也不都是路线图,有的能让女人怀孕,诞下霍王子嗣,有的能让人找到霍王昔日藏起来的宝库,还有的听说能够继承霍王内息。
总之,这颗珠子是真的,明年春社之日,所有得到珠子的人都会去霍王墓,打开断龙石,成为霍王新的部下,待霍王重见天日的那一天,就能再次追随霍王征战天下。”
云策瞅着浸泡在血泊里的珠子,摇摇头道:“你们有没有发现,这十六颗珠子能够自动遴选出这片大地上最厉害的十六个高手?”
周盛抓着铁链高声道:“能追随霍王征战天下,是武士的无上荣光,天下武功,谁能高过霍王,天下武勋,谁能超越霍王。
兄台,你听我说,我们有了这颗珠子,就等于有了追随霍王的机会,你放我与这头笨熊,等到来年春社日,我们一起打开霍王墓,救出霍王,再行征战天下,恢复我大汉应有的荣光。”
云策皱眉道:“霍王当年是如何被人关进霍王墓的?”
周盛咆哮道:“霍王执掌大权六百年,昔日追随他打天下的人已经各个吃的脑满肠肥,忘记了他们当年追随霍王征战天下时发下的誓言。
就是这一群无耻小人,勾连皇族,戕害了霍王。
不信,你拿起珠子,对着阳光照耀一下,就能看到霍王复兴天下的旨意。”
云策俯身从血泊里捞出珠子,在周盛的身上擦干净珠子上的血,举着珠子对着太阳看了过去,一道强光陡然从珠子里射出,落在云策的眼睛,云策惨叫一声,捂着眼睛蹲在了地上。
周盛冲着熊精怒吼道:“就是现在。”
只见一熊一人,各自用自己还能动弹的伤腿,在古树上用力的撑一下,两具身体就被高高的荡起,身体轻便的周盛的拼着被铁链勒的双目凸出,在古木上快速的游走,最后竟然绕过古木横枝解开了锁链,再被熊精沉重的身体拉扯的在横枝上盘旋两圈之后,一人一熊就重重的掉在地上。
顾不得解开锁链,一人一熊居然相互抱在一起,公用两条好腿,以极快的速度冲进了树林。
云策蹲在地上,将珠子放在阳光下,一束被聚合起来的阳光就从珠子中间投在地上,顷刻间,就点燃了地上的落叶。
举着凸透镜看太阳这种蠢事,云策三岁时就知道不能干,自然不会被周盛的那一番话所蛊惑。
他只是很惋惜,那只熊精跑掉了,以至于让娥姬,张敏两个妇人没了产后大补的食物……
云策之所以愿意放这一熊一人,因为熊精的那一番话,有的珠子可以让妇人怀孕,诞下霍王子嗣,这件事云策知道的很是详细,玉蘅号称隔着六百年的光阴给霍王诞下子嗣。
原以为是无稽之谈,现在看来,这事八成是真的,如果是假的,玉蘅当初就不会那么长气的向朝廷索要霍王府了。
周盛的话也未必都是假话,估计是真话,假话一半对一半。
不管霍去病这个人是不是真的还活着,他重见天日的话,应该对如今的大汉是大有裨益的,不管怎么说,也比现在这个糟糕的局面要好。
“一个人怎么可以活这么久啊。”
云策向狗子感慨道。
“有时候,我们一定要相信这个世上是有奇迹这种事情存在的,假如,我们连奇迹都不愿意相信,以后的人们也就创造不出奇迹来。
奇迹之所以能被称之为奇迹,就是因为当所有人都绝望的时候,有一个人带着光,踏着云彩而来,带给黑暗的世界以光明。”
狗子的话说的很有诗意。
云策也不愿意评价,因为它能说出如此空洞的一番废话,本就是一个奇迹。
鬼方人就要来了,霍去病或许就要从坟墓里跑出来了,天下的各个诸侯已经厉兵秣马做好战斗准备了。
云策的孩子也将要来临了,尽管没有拿到滋补的熊肉,云策,还是骑着枣红马愉快的向云氏山庄挺进,即便是天上又开始下暴雪了,他的脚步也不会停下。
就像狗子说的那样,奇迹就在前方。
(本章完)
第258章 戴红色三角巾的少年
第258章 戴红色三角巾的少年
天塌的时候,地必定会陷,世道崩坏的时候,礼乐必定不存,乱世到来的时候,是恶人的狂欢时节,也必将是良善者的坟墓。
以上,就是洛阳大儒欧晋书的名言。
云策还在荒原上往家里赶呢,欧晋书的这句名言已经传遍了整个大汉。
如果云策知道这句话,他一定会非常的认同,因为,在他回家的这三千里路上,他是一个好人都没有遇见,就连狗熊精都想吃他的肉。
直到枣红马带着他出现在云氏平原上,再抬头看天,天上红日高悬,风清气朗,即便是已经进入严冬,严寒似乎并没有开始肆虐,风吹荒草低头,还残存几分暖意。
才进云策亲自命名的云氏平原,云策就嗅到了战争的气息,同样的,枣红马比他先一步感受到,不用催促,它就朝着血腥味的来源狂奔。
拴在铁链子上的狞兽死了,浑身插满羽箭不说,硕大的头颅也被重武器砸的没了样子,狞兽最出名的两只大牙,也被人拔掉,只留下两个血洞。
云策的心不由得提到了嗓子眼,狞兽这东西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打败的野兽,即便是被铁链子拴住,丧失了大部分机动,仅凭一双锋利的爪子跟满嘴的钢牙,百人将来了,也未必能把它轻易的杀死。
仅仅是一瞥,云策就已经断定,击杀狞兽的武器应该一柄重锤,来人的武力应该超越了一般的百人将。
枣红马的感受到云策焦急的心情,全速奔腾。
距离云氏山庄还有二十里地的时候,云策放慢了马速,因为,从这里,直到大地尽头的云氏山庄,道路两边插满了木头杠子,每个杠子上都插着一个人。
尽管云策没办法认全云氏山庄里的六万多人,从这些受刑人的衣着来看,这就不是庄子里的人。
削尖的木棒从谷道插进去,直到现在,木棒还没有从嘴巴里出来,说明,这些人受刑的时间不超过半天。
云策抬头望去,只见道路两边每隔五步就面对面插着两个人,这样的行为其实很聪明的,受刑人看不到自己的惨状,却能看到路对面跟自己同样受刑的伙伴,这样,同伴受刑的痛苦,就等于又施加在他身上,遭受双倍的煎熬。
越是靠近庄子,木棒上插着的人就越是鲜活,走到庄子不足两地里的时候,那些被插在杠子上的人还能发出阵阵惨叫。
云策来到庄子口,发现这里的拒马得防御工事已经被架起来了。
云氏家将头头楚,已经守在门口,伺候云策下马。
就听云策道:“有敌人来了?”
楚躬身道:“已经打跑了。”
云策瞅着楚意外的道:“已经打跑了?”
楚连忙道:“夫人的老鹰提前发现敌袭,命井口关守将秦术打跑了敌人。”
“夫人她们不是在金锁关吗?”
“老鹰飞去金锁关告诉夫人的。”
“老鹰会说话?”
“不知,夫人没说,如今,夫人还在金锁关,二夫人在庄子里。”
云策知道问不清楚,楚是个笨蛋,属于那种拨一下动弹一下的人,指望他把事情说清楚,纯属问道于盲。
云策进到庄子,原本庄子气氛紧张的几乎能点着了,当人们看到庄主出现,拿着武器的男人就松开了武器,躲在屋子里的女人,也纷纷走出了屋子,朝云策行礼。
“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云策随意吩咐一声,就进了庄子。
来到大厅就看见穿着甲胄且怪模怪样的张敏正在对秦术道:“敌人溃败一次,却无伤筋骨,必然还会前来进犯。
我建议,既然他们退到了河网地带,那就利用河网地带的沟渠,将他们的人马分割开来,用炸弹逐一击破。”
秦术摇头道:“不妥,第一次我们用骑兵突袭,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还焚毁了他们的物资。
既然如此,某以为应当继续利用骑兵熟悉地形的优势,将他们拖死在河网地带,如今正值隆冬,夫人可以向社火请求下一场暴雪,将他们冻毙于河网。”
何清芳道:“不妥,不妥,五百骑兵不能离开井口关太久,必须火速将这股敌人击败,先保证山庄无忧,井口关无忧,等将军归来之后,再击杀这些人不迟。”
张敏还准备接着说,就看见云策从外边走进来,立刻欢喜的道:“夫君。”
云策打量一下这个穿着铠甲的孕妇,皱眉道:“脱掉甲胄,也不怕压到孩子。”
张敏抱住云策的手臂道:“来了一股很像军队的匪徒,他们开始问庄子要一千车粮秣,我们不同意,他们后来就把要求的粮秣数量减少到了五百车。
我们还是不同意,他们就说只要三百车就好了,见敌人如此的软弱,秦术就带着骑兵突袭了他们,那些人不是骑兵的对手,就一路溃逃。
秦术觉得这些人像是的引诱骑兵们离开,好趁机突袭庄子,就放任那些人离开,只抓了一些俘虏。”
“没有动用炸弹?”云策看向秦术。
秦术上前施礼道:“启禀将军,炸弹乃是我军看家的本事,区区盗匪,还不足矣让我们动用炸弹。”
云策看向何清芳道:“弄清楚敌人是谁了吗?”
何清芳道:“原长城卫军,因为不愿意投靠新主子,自愿在长城以北以劫掠为生,这一次不知怎么的就盯上了我们,下官以为,这后面必定有主谋。”
云策坐在主位上,喝一口张敏递来的茶水,对秦术道:“回井口关去吧,这里有我就足够了。”
秦术叹口气道:“将军,云氏山庄恐怕等不及那些孩子长大了,我们需要尽快的完成扩军,仅凭五百骑兵,不足以保护项城,井口关,金锁关,以及山庄的周全。”
云策摇头道:“我们的军队要嘛不建立,一旦建立了,就该与众不同,说实话,就现在而言,普通人组成的军队只会成为负累,而不能成为力量。
泰州,海州,东州这三州的军中骨干,全部被他们的刺史葬送在了长安,尽管他们后来死命的扩军,加强装备,这样的军队,在遇到曹氏私兵之后,毫无还手之力,我从海州回来的时候,海州刺史的尸体还挂在旗杆上呢。”
秦术见云策否决了自己的建议,继续进言道:“将军,我们需要人手。”
云策道:“不是已经有三十六个人手了吗?”
秦术看着云策道:“太少。”
云策笑道:“不少了,不说这些了,你们尽快回井口关吧,别中了人家调虎离山之计。”
秦术见云策听不进去建议,就叹息一声,施礼离开。
等屋子里就剩下他跟张敏的时候,张敏犹豫一下低声道:“秦术之言,也算老成谋国,夫君不该如此慢待他。”
云策摇头道:“说实话,我连他们这五百骑兵都不想要。”
“如果下次夫君不在,又有贼寇来犯怎么办?”
云策道:“不是还有炸弹吗?”
张敏道:“炸弹可以随意用?再说了,就咱们庄子上的这些人,就算有炸弹,估计也打不过那些盗匪。”
云策叹口气道:“手上拥有如此杀器,还不能自保,被人打劫,奴役,也是活该。好了。召集那三十六个孩子,明日随我出征。”
张敏吃惊的道:“他们年纪还小。”
云策冷酷的道:“都是引气入体的武者了,会丢炸弹就成。”
“明日妾身随夫君一起出征。”
云策将手放在张敏隆起的肚皮上道:“不用,你在家里等候消息就好。”
张敏叹息一声,就出去给云策准备饭食了。
天明时分,云策披挂好甲胄从庄子里出来的时候,三十六个同样穿着小号甲胄的少年已经牵着大角马,站在门口等候云策出现。
张敏抱着一迭红色绸布等在一边。
“雷鸣,出列。”
随着云策一声断喝,一个十三四岁的强壮少年向前一步跨出,云策从张敏那里取过一块红色三角巾,拴在雷鸣的脖子上,然后低声道:“天下无敌从今日始。”
雷鸣用炽热的目光看着云策道:“将军,我们今日成军了吗?”
云策笑道:“是的。”
不等雷鸣再问,云策瞅着下一个少年道:“张久,出列!”
又一面红色三角巾拴在张久的脖子上,这个十二岁的少年激动的喷吐着白气看着云策道:“将军,我们可以杀敌了吗?”
云策笑着回答道:“从今日始。”
张久犹豫一下道:“将军,我以后就想留在军中。”
云策点点头道:“可以。”
“王双出列!”
“孙哲出列!”
“林玥出列!”
三十六声出列,三十六声应答,三十六条红色三角巾……
眼看着同样在脖子上拴上红色三角巾的云策带着三十六个少年男女离开了庄子朝河网地带奔驰。
张敏跪倒在地,双手贴额,缓缓地叩拜于地。
她虽然不知道那些红色三角巾代表着什么,却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丈夫终于着急了,他似乎不愿意继续等待,也不愿意给这些孩子更长,更多的发展时间。
如今,就想用最直接,也最残酷的办法,让这些孩子尽快的成熟起来。
(本章完)
第259章 好多没用的人啊。
第259章 好多没用的人啊。
五岳归来不看山。
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再吃粗粮如鲠在喉。
看惯祖地军队模样的人,再看汉地这些不知所谓的军队,真的很难喜欢上他们。
虽然同种同源,云策还是坚持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物种,差距比人跟猪的差距还要大。
改造旧军队,云策没有时间,也没有那个精力,更不认为自己有那个能力。
这三十六个孩子不同,他们学的东西是云策提供的,他们的行为方式是云策灌输的,就连他们的生活习惯云策也跟大汉人做了一定的物理隔离。
这三十六个孩子是他在大汉地布下的三十六颗种子,如今,他就要带着这三十六颗种子去见识残酷的战场。
河湾地水网交错,本就是为了限制敌方大部队通行而可以设置的,在这种地形上,敌方的人数优势很难展开。
毕竟,道路就是以云策流星锤长度设立的,在这样的道路上,除非敌人能够击败云策,否则,想要从这里通过很难。
孩子们的大角马上,驮着两麻袋炸弹,这些炸弹都是狗子精工制造的。
经过一夜的折腾,那些被插在木棒上的人,一根尖锐的木刺从他们的嘴巴里透出来,基本上都成了抬头看天的模样。
昨夜,那群人明明有机会把这些人从木棒上偷走,他们没有这样做,而是担心云氏骑兵突袭,龟缩在河网地带不愿意出来。
河网地带根本就不适合大规模的骑兵作战,这一点云策是知晓的,可是,来的这些人骑兵的数量更多,搞不清楚,这些犹犹豫豫的敌人到底想要干什么。
前来勒索粮秣,被拒绝就自动降价,从一千车下降到三百车,最后,还被秦术带兵给突袭了,杀的屁滚尿流的,好多投降的人,都被凶恶的秦术擦在木棒上示威了。
连敌人当的都不够凶恶,昨晚问过张敏了,云氏山庄最大的损失就是死了三只被锁起来的狞兽。
云策带着三十六个孩子进了第一个洄水湾,就看到一群人跟大角马挤在一起取暖呢,别说派出斥候了,就连哨兵都没有。
直到一个睡眼朦胧的家伙看到云策,这才匆忙起身,大喊大叫的跟炸营一般。
最让云策难以理解的是,这群人都想藏在后面,把别人推到前方。
云策前进到距离敌人一百五十步的时候,雷鸣已经下令举起盾牌准备抵挡敌人的羽箭了,对方却没有一枝箭射过来。
距离敌方一百步的时候,雷鸣已经下令单臂夹着马槊进行最后冲锋的时候,敌人的拒马,盾阵,以及前出的长矛没有出现,依旧乱糟糟的纠缠成一堆。
这让雷鸣下一步要下达的‘收盾,准备投掷炸弹将敌人盾阵,拒马,长矛兵炸个稀巴烂’的命令居然没必要下达了,因为敌人正在乱糟糟的快速逃跑中。
洄水湾的地形就决定了他们的后退的余地不大,不远处,就是翻腾的清水河。
等云策一马当先,将这群骑兵挤压到绝境,最后面的人已经站在冰冷的清水河里了,雷鸣以及孩子们期待的反抗依旧没有到来。
“人,怎么可以懦弱到这种地步?”
雷鸣变声期如同公鸭一般的咆哮声响彻整个洄水湾。
期待中的血战没了,恼怒地不仅仅是雷鸣,还有云策这个准备把这支鱼腩军队拿来给孩子们练胆的人。
你杀他,他不反抗,就知道跑,跑不掉,就跪地等待最后的时刻到来。
云策回来之后,就让人把那些插在棍子上的尸体全部取下来,堆积到一起之后,一把火都给烧了,一群连反抗都不敢的人,不值得接受这样残酷刑罚,他们本身就没有胆子。
审讯这些人的是张敏。
回来之后,她的脸色很难看。
云策抬手,雷鸣就把茶壶放在他的手上,云策喝一口道:“都是些什么人?”
张敏坐在云策旁边叹口气道:“原来的长城守军。”
云策道:“每一个都是?”
张敏点头道:“每一个都是。”
雷鸣忍不住道:“夫人,一个军人怎可一点血性都没有?”
张敏道:“长城守军原本有五十万的,后来被赵书裁撤到了二十万,再后来赵书带着一群心腹去了长安,剩下的长城守军就成了孤魂野鬼,后来,诸侯侵占长城各个隘口,把原来的长城守军以各种各样的名义给赶出了隘口。
长城以南的地方是诸侯的地盘,他们进不去,只好在长城以北游荡。
春夏秋三季还好说,他们能在野外找到食物吃,隆冬到来之后,就没有那么多的食物了,他们就找到各个隘口的守将,准备投诚,希望能被他们收编。
结果,没人要他们,他们就继续在长城以北的荒原上流浪,后来遇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把他们集结成军,开始了在荒原上的流寇生活。
说来可笑,他们说总共当了六次流寇,六次都被人家击败,来咱们庄子已经是第七次了。”
雷鸣不解的道:“他们有弓箭,有武器,还有不少的大角马,人数还不少,不是还有猛将统领,怎么就处处战败?”
张敏叹口气道:“那位杀死我山庄看家狞兽的猛将也不要他们了,至于大角马,那是他们冬日唯一的食物来源,也就靠着大角马的奶,他们才没有饿死。
至于雷鸣说的不反抗,他们不是不反抗,是没力气反抗,甚至没力气逃跑,强行提着一口气汇聚到一起讹诈一下我们,是他们最后的一点活命的希望。”
云策听了张敏的解说,脑袋向后仰,瞅着雷鸣道:“你觉得这支军队怎么样?”
雷鸣怒道:“这就不配称之为军队,连贼人这个称谓也不配,他们应该就是一群行尸走肉。”
云策笑道:“怎么办,杀了他们?”
雷鸣坚决的摇头道:“不杀,给他们一口饭,等养足了力气,就用自己的力气换饭吃,他们已经不是军人,而是一群可怜人,我们的刀不会砍在可怜人的脑袋上。”
听了雷鸣的话,云策就对张敏道:“让冯安回来,准备接收这些人吧。”
张敏道:“好的,总该给人一条活路的。”
娥姬听闻云策回来了,第三天就从金锁关赶回了山庄,她对张敏口中百无一用的人很感兴趣,见到云策亲昵了片刻,就带着一群随从去了雷鸣刚刚给这两千六百多人设立的军营。
刚刚走进军营,娥姬就勃然大怒,两天前才设立的干净军营,就被这些人弄得满地污秽,到处都是大角马的粪便不说,很多地方连人的粪便都有。
一个个脏的快看不出人模样不说,
这群人还不听指挥死活要跟自己的大角马待在一起,不愿意人住在一起,大角马住在一起,一旦要把他们跟大角马分开,就发疯不说,还动辄嚎啕大哭。
男人哭泣的样子很难看,比女人哭泣的时候更加让人心碎,张敏就是见不得这些人哭泣的模样,才让好好的营地变成污秽横流之地的。
娥姬是不管这些的,她坚持认为这些人既然进了云氏,就该按照云氏的规矩办事,不是你哭泣几下就能网开一面的。
男人既然爱哭,她就找来一大群妇人围观男人哭泣,渐渐的,哭泣的男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人越是没人要,他就越是不把自己当人,就越是想要握紧手里仅存的那点东西。
他们手里的大角马都是母马,能产奶给他们喝,不能产奶的时候,就割马血喝,也能勉强活命。
没人要,心气低,可不就把大角马当命嘛。
这群人已经不希望自己能得到更好的生活了,所以要慢慢的来,等这些人吃几顿饱饭,睡几天暖和的屋子,觉得自己像一个人了,这些人也就有用处了。”
娥姬的思维就是一个标准的二极管思维,她对人的评价只有两种,一种是能用的,另一种是拿水洗洗也能用的。
绝对不会出现所谓不能用,没有用的人。
有时候,云策觉得娥姬就是一束光,她能公平的照亮所有人,就算你不愿意被照亮,她依旧会把光照在你脸上,不管你愿意不愿意。
在鞭子,食物,以及妇人羞辱的言语跟目光,娥姬终究还是解决了这群人喜欢跟大角马同吃同睡的问题。
“剩下的毛病一点点的会扳过来的,只要是人,就没有扳不过来的。”
晚上休息的时候,娥姬把自己的头发挽成一个发髻,再把头放在云策的手臂上,将嘴巴凑到云策耳边道:“贴心不?”
(本章完)
第260章 可怕的无人问津
第260章 可怕的无人问津
“天底下,只有女人能把男人管好。”
娥姬是一个认死理的人,妈妈当年告诉她的话她一句都没忘,并且会坚决执行。
躺在云策的怀里,前额顶着他的下巴,小手捏着他的臂膀,已经膨大很多的肚皮,轻轻蹭着男人的肚皮……
就算一向很有主见的云策也觉得娥姬妈妈说的这句话是对的。
“你想啊,男人得了荣耀到底是给谁看的?还不是女人。”
“男人得了钱财,最后还不是在女人身上。”
“男人收拾干净,还不是给女人看的。”
“那些人没了心气,其实不是他们的错,不管是谁,混到没人要的地步,都挺惨的,尤其是他们这些几乎被所有人都不要的男人,可不就活自己了吗?
没人要,没女人要,他们就没了去赚钱的想法,没了把自己弄利索的念头,整日里就想着活一天算一天,死这种事情都没有那么可怕了。
你说是不是?”
娥姬说着话,还把云策的手放在自己因为怀孕变大的胸脯上。
“如果那些家伙跟夫君一样,有一个怀孕的老婆,有一个即将出世的孩子,你再让那三十六个孩子逼迫他们一下试试,不把他们撕碎都怪了。”
“以前啊,河口寨那些伤残的男人被军队丢到寨子里,刚开始一个个都寻死觅活的,闹着不想活了,模样,比这些人好不到那里去。
他们也就占了河口寨没男人的便宜,那些女人没办法,还是跟他们混在一起,后来,你也看到了,遇到事情的时候,就算没了腿,他们还是想护着寨子里的女人,而且,还保护的不错。”
“夫君不要管那些人,就交给庄子里的女人去管理,虽然到了隆冬月,可是,咱们庄子上的河网,还没有挖成呢,就算冷,这个活计妾身也没打算停下来。
之前还担心把庄子上的男人用的太狠,会引来埋怨,现在,有了这些人,庄子上的男人就可以调派去金锁关,井口关工地了。”
耳边传来娥姬絮絮叨叨的声音,云策心中蕴藏的那一股子无名怒火,逐渐熄灭了,他发现,自己好像小看了娥姬,一直以娥姬的保护神自居。
现在听她这么说,谁是谁的保护神,还难说的很呢。
云策伸手揽住娥姬粗大的腰肢,让她的大肚皮跟自己接触的更加紧密一些,偶尔能感受到胎动,这种交流,更让人心动。
天亮的时候,云策卧房里的窗户都被人粗暴的打开了,凛冽的寒风顿时从窗户里灌进来,云策给娥姬盖好被子,从床上下来,他今天,准备好好的教育一下那只无礼至极的黑毛老鹰。
以前有开窗毛病的是枣红马,后来云策费了一番功夫,把枣红马大清早用头撞开窗户的毛病给解决了。
现在,换上了那只黑毛老鹰。
在云氏休养了半年多的老鹰,终于恢复了几分往日的王者气概,尤其是脑门上的三根金毛在不断地横向生长,眼看,三根毛就要聚拢成环状,一旦结成环,毫无疑问,这家伙就是真正的鸟中之王。
云策的手快如闪电,眼看就要抽到鸟头上,那只鸟却灵活的缩头避开,这个对付枣红马百试百灵的招数,在黑毛老鹰这里居然失手了。
它不仅仅避开了云策的抽击,还张嘴“呱”的叫唤一声。
看着蹲在窗户上的黑毛老鹰,云策回头对正在穿衣的娥姬道:“它现在很听你的话?”
娥姬伸出手臂,那只黑毛老鹰就跳下窗户,蹦跶着来到衣架前,叼来娥姬的比甲,兴奋的给她送去。
娥姬穿好比甲,坐在床沿,黑毛老鹰又立刻叼来了绣鞋子,见娥姬不穿,又从鞋架上叼来一双短靴。
娥姬把脚塞进靴子,黑毛老鹰还知道用嘴叼着靴子后边,方便娥姬一次性把靴子穿上。
“它们喜欢干活,夫君为何要拒绝呢,就算一次两次不好,时间长了总会干好的。”
云策笑道:“它以前把我鞋子叼走,是想帮我?”
娥姬忍着笑道:“对啊,夫君总是把它一脚踢开,后来,它就不敢帮夫君干活了,只好帮我干活,时间长了,就显得很有灵性。”
云策瞅着卧室里那只因为帮娥姬穿好靴子就蹦蹦跳跳傻欢乐的黑毛老鹰,忍不住摇摇头,自己好像从来都不愿意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过。
不管是秦术的建议,还是何清芳的进言,亦或是那些百无一用的家伙。
“枣红马以前总是撞开窗户,是为了什么呢?”云策搓搓手,学着娥姬刚才奖励黑毛老鹰的样子,摸了摸鸟头,却摸了一个空。
“枣红马喜欢你啊,它见天亮了,你就该跟它一样起来吃草,或者奔跑,后来硬是被你给打的不敢来了,只感在院子里等你。”
云策闻言,立刻朝院子里的枣红马看去,果然,这家伙还守在墙根上,云策朝它招招手,枣红马立即就跑过来,把大脑袋伸进窗户。
云策伸手抱住马头,整理一下凌乱的鬃毛,最后在大脑袋上拍两下,枣红马就满意的打着响鼻走了。
很明显,这种告知方式远比一个大嘴巴子更让枣红马喜欢。
娥姬从后面抱住云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背上道:“这都是妇人的把戏,夫君不必在意,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子。”
眼看黑毛老鹰蹦跳着穿过窗户出去了,云策正要关上窗户,就听门口传来一道阴恻恻的声音。
“夫君,稳住,别被这个女人给迷惑了。”
原本正跟云策浓情蜜意的娥姬,立刻抬起头,冲着门口的张敏咬牙切齿的道:“你就见不得我好是吧?”
同样挺着肚子的张敏把娥姬从云策身上拉开,鄙夷的道:“金锁关里,穷极无聊之下,跟安姬一群女子研究怎么魅惑男人的是你吧?
高声嚷嚷着要让夫君迷恋你,等我生完孩子就把我一脚踢出门的人是你吧?
还诅咒我这一胎生女儿的人也是你吧?”
云策见娥姬一张小脸涨的通红,就抱住娥姬笑道:“挺好的,我很享受啊,无所谓啊,反正占便宜的是我。”
有云策支持,娥姬的脸色立刻阴转晴,指着张敏道:“你也就生了一副好皮囊,这女人啊,重要的是能持家,能生孩子,可不是出那种把人插木棒上慢慢折磨死的主意。”
张敏闻言脸色煞白,才抬手要指娥姬,就被云策的长胳膊给拉到怀里,还用手轻轻拍着张敏的脸蛋道:“你会的东西,她也不会。”
还以为这种不偏不倚的行为能平息两个女人的怒火,那里料到,两个女人居然同时甩开他的手,气冲冲的离开了。
狗子在云策的脑海中叹息一声道:“女人要的从来都是偏爱,而不是他妈的公平。”
不知道狗子这句话是从那里抄录来的,不过,真的很现实,也非常的真实。
没人理也好,至少枣红马对云策还是矢志不渝的,再一次来到安置营地,看到满营地都是女人,云策转身就走了。
不是不满意这里的状况,而是这里的样子就没办法看。
云氏山庄的女子很多,而且普遍质量不高,后来有很多男人找来了,云策自然有成人之美,于是,好些女人也就找到了男人,成双出对的羡煞旁人。
能率先找到伴侣的无不是这群女人中的佼佼者,至于剩下的,还有很多。
现在,剩下的女人都在营地里,正在挑牲口一样的挑拣男人。
最让云策无法理解的是,这群男人居然站在那里任由这些女人挑捡,甚至还出现了几个女人挑中一个男人,为之斗殴的场面。
冯安胳膊底下夹着一本书从营地里慢吞吞的走出来,见云策要离开,就快步追上来道:“主上,怎么来这里了?”
云策指指营地,觉得没办法形容这个场面。
冯安笑道:“男女和合本就是人伦大道,女弱男强也好,女强男弱也罢,都是一种正常现象,主上应该见过无数男人挑选女人的场面,现在见到女子挑选男人就受不了了?”
云策道:“我是说,这些男人还有用处吗?”
冯安竖起一根手指道:“主上,我们需要顺民,而这些连抵抗都不知为何物的人,正是很好的顺民人选。
一个集体中,顺民的人数越多,集体就越是稳定,这对我们这群统治者来说是好事,主上,我已经派人去荒原上寻找同样的人。”
云策点点头道:“这样做有效果吗?”
冯安笑道:“当然有效果,一个懦弱的群体被拆散成无数个小的家庭结构,就会出现家庭状况参差不齐的状态,在给他们改变自身状况的机会的时候,这种参差不齐的距离还会拉大,一群人集体懦弱,与个人的弱弱是不同的,个人的懦弱有救,集体的懦弱无药可医。
目前看,这群人的情绪已经起来了,有了被接纳的希望,哈哈哈,尽管接纳他们的是一个丑女子,不过,没关系,先打破他们的集体懦弱再说。”
(本章完)
第261章 第一五三:处处不对,处处对
第261章 第一五三:处处不对,处处对
云策取过冯安胳膊底下夹着的书,看一眼书名就还给了他。
书是《高等数学》。
“最近一直在看这本书吗?”
冯安笑道:“火燎自称已经看懂了一些。”
云策觉得这是火燎在胡说八道,不说别的,仅仅是书里面的那些符号,火燎就算学究天人也不可能明白。
“还是别看了吧,看点别的,或许还有收获。”
冯安摇摇头道:“看不懂就不学,这可不是求学的样子。”
“问题在,看不懂应该向看得懂的人求教啊,明知不知却不问,这同样不是求学的样子。”
冯安看着云策道:“问题是火燎看懂了。”
云策哀叹一声,先是看看营地里那些跋扈的女子,以及舔狗一样的男子,再看看冯安这头倔驴,他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想依靠这些人,建立云城的梦想是否正确。
“呱——”
一只黑毛老鹰从平地以旱地拔葱式样起飞,然后在空中转几圈之后,就箭矢一般直冲晴空,直到变成一个小黑点,又开始俯冲,身形再次放大,眼看就要掉地上摔死了,它才张开双翅,沿着地平线平飞。
云策用双手捂住脸,他本来就很期待这只老鹰的成长,没想到成长成目前这种神经病一般的模样是他预料不到的。
枣红马追黑毛老鹰去了……
云策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来视察云氏山庄的发展,首先看的是粮库,庄子上的粮库硕大无朋,里面堆积的都是金锁关仓库存储不下的粮食,不用仔细检查,只需要粗略的看一下粮堆的高度,以及长宽,就能大概得到一个数据。
仅仅是云氏山庄的存粮,就够整个云氏一族吃三年的,更不要说金锁关里还存储着数量更多的粮食。
这只不过是一年产出的粮食,云策觉得如果世道太平的话,云氏再种两年粮食,以后的十余年里,就没必要种植粮食了。
说来可笑,如今,长城以南的很多地方粮食供应都极为紧张,可是,在长城以北的云氏山庄,这里的人却在为粮食太多而发愁。
冯安已经开始着手进行粮食的转化工作了,其中一条,就是酿酒,酿酒工艺是狗子提供的,酒曲却是来自长安的吴彤。
狗子研究了大汉之地的酒曲,这里酒曲菌群的古老程度让狗子非常的吃惊,甚至可以溯源到西汉。
狗子得出这个结论,在云策看来这就是一个明摆着的结果,黄帝时期就有酒,而最初的酒曲都是辣蓼草制作出来的。
这个东西一用就是很多年,到了汉代,制作酒曲用的还是辣蓼草,所以,大汉的酒曲毫无疑问也使用了辣蓼草,不过,大汉这片土地上未必有这种植物,一定是用了替代品。
就是因为不知道替代品是啥,才会拜托吴彤弄一些酒曲过来,等狗子把这些酒曲解析完成,以后,山庄再酿酒的话,就不用买昂贵的酒曲了。
没错,大汉之地,没办法执行盐铁专卖,他们执行的是酒水专卖,而执行酒水专卖的核心便是酒曲专卖。
酿酒最好的粮食自然是高粱,偏偏这东西生长在雍州,除过雍州之外,别的州一棵都没有,即便是有好事之徒将高粱移栽到别的州,也长不出高粱,就算长出来了也结不了籽。
云策怀疑是社火在搞鬼。
说起来,云氏山庄里的人看似都不靠谱,可就是这一群不靠谱的人,把整个云氏经营的蒸蒸日上。
每项工作都进行的有条不紊的,不慌张,也不松弛,云策检查过后,不得不承认,一切尽在掌握中。
“就是不好看,不美!”
跟随云策检查一天的冯安,在云策没有检查出任何问题的时候,自己给自己的工作下了一个不满意的结论。
“哪里不合适,哪里不美?”
见云策追问,冯安叹口气道:“处处都不和我心意,却处处都能达成目标,好多事情做的生硬,突兀,毫无美感,不像书上说‘王政当如流水’。”
云策不知道‘王政当如流水’的出处,仅从字面意思就能看的出来,大汉政治的最高要求就是执政当丝滑如水。
政治这个东西本身就是指管理,管理这个东西又本身是违反人性的,如今,要求一个违反人性的管理制度执行的,丝滑如水,这怎么可能?
“粱昆如今在项城的执政,已经进入了关键期,如果,此次粱昆执行的招商计划能够成功的话,项城就有机会成为平州的一处商业重镇。
可是,粱昆非要让项城的商业握在自己手中,等他执行关门打狗策略的时候,我担心,他之前做的招商工作会付诸流水。”
冯安一边走,一边向云策进言。
云策轻声道:“大汉给商贾的权力太大,巨型商贾层出不群,倒买倒卖就能获利无数,这样一来,商贾迟早会威胁到官府的统治。
在我看来,事关民生的生意,本就该官府掌握,而不是由商贾自营。”
冯安点点头道:“明白了,这就是粱昆将来在项城执行关门打狗策略的法理基础,既然主上处处以威权压制不法,为何主上却又对秦术进言,不予理睬呢?
听何清芳所说,主上如今唯一满意的军队是那三十六个脖子上系着红色三角巾的孩子。”
云策道:“再有五年,秦术,何清芳,以及他们统领的五百骑兵就要返乡,我们治下的人群中,挑选不出合格的军人,所以,从小培养孩子,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冯安道:“我们不可能拥有五年那么长的平安岁月,秦术他们如今通过我向主上提出来了一个新的主张,希望主上能够采纳。”
云策点点头道:“雇佣军?张敏已经告诉我了,你可以告诉秦术,这个建议我同意了,我允许他们用钱粮从铁围关或者天下,招募五千武者。”
冯安脸上浮现一丝笑意,起身朝云策施礼,就径直去办事了。
看着冯安的背影,云策相信,以他们几个人的办事效率,不久,云氏山庄一定会出现一支不算太好,但绝对不弱的雇佣军。
云策回到庄子上的时候,娥姬也回来了,不过,整个人晕沉沉的,小脸通红,且满身的酒气。
“夫人今天巡视了酒坊,巡视了一半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向云策禀报事情的安姬,也同样东摇西晃的,这分明的是醉酒的状态。
“你们今天去的是酒精工坊?”
“是啊,是啊,开始看的是酿造,后来看蒸酒,看着看着,夫人就不对劲了。”
安姬确实很不对劲,明明是来伺候娥姬安寝的,她却总是围着云策打转,最后像是不胜酒力,一头栽倒在云策怀里。
低头看一下,云策就迅速的抬起头,这个死丫头为了勾引他,连胸围子都不穿,里面就一个系的松松垮垮的肚兜,美景一览无余。
云策将娥姬抱起来塞进被子里,想了想,又把安姬抱起来塞被窝里,给她们准备好了温水,就关门离开了。
云策刚刚离开,娥姬就睁开眼睛看着畏畏缩缩的安姬道:“你不是说这一招很有用吗?”
安姬委屈的道:“以前府里的女人们用这一招,总是很管用的。”
娥姬掀开被子一骨碌坐起,在被子上捶打两下道:“又让张敏得逞了。”
云策来到张敏的房间,发现人家正坐在椅子上等他过来呢,见她小嘴一撇就要出言讥讽,云策立刻道:“你要是想讽刺我,这就走。”
张敏换了一个说辞道:“你没发现你大老婆最近很过分吗?”
云策摊摊手道:“我回来才不过十天。”
“她越来越像一个狐媚子了,而你偏偏每次都上当。”
云策抱住张敏道:“不让她得逞,会更加的麻烦,还不如让她得逞的好,她一个即将生产的大肚婆,如今,仅仅是多疑,没有安全感,我认为已经很好了,在我身上用一点无伤大雅的手段,我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并愿意为了让她保持一个愉悦的心情让她得逞。”
“我呢,我也是大肚婆,每次都被她当靶子。”
“所以,我每次都过来安慰你啊。”
云策不明白自己又哪里错了,被张敏用头拱着后背赶出卧房。
好在,今晚月色很好,云策可以邀月独酌,酒才喝了一壶,其中一半还被枣红马给喝掉了,酒兴都还没有起来,两个把云策撵出去的大肚婆,又来邀请他回去睡觉。
回到谁的屋子去睡,跟谁去睡,是一个大学问,于是,云策不胜酒力,趴在石桌上准备今晚跟枣红马睡。
(本章完)
第262章 生活一定要慢下来体会
第262章 生活一定要慢下来体会
琐碎的家庭生活如今成了云策获取幸福感的来源。
一次娶两个女人当老婆,还让两个女人几乎同时怀孕,云策就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应该没有了。
可是,一个生活在祖地青年,谁能受得了合法娶两个老婆的诱惑呢,又不是养不起。
看古书的时候,书上经常会出现家里的女主人,在自己年老色衰的时候主动给丈夫纳妾的,男人明显高兴的不成,却皱着眉头说,自己没空,让夫人看着弄……
明明是欺负女人,却硬是被描述成贤良淑德,云策也曾经批判过这种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呢,在合上书卷之后,脑子里偶尔也会出现一些依红偎翠的场面。
到了大汉,远离了云临川,远离了自己认识的人,也远离了祖地的法律后,云策对于娶两个老婆的事情,真是一点道德愧疚感都没有。
真的就像狗子说的,云策的道德底线其实挺低的。
女人最难伺候的就是怀孕的时候,祖地很多青年,还在为自己唯一的怀孕老婆大半夜要吸拖拉机尾气而奔忙的时候,云策觉得自己仅仅被两个大肚婆困在床中间,不得动弹,不得说话,不得心跳,不得呼吸就不算啥事了。
至少,还有一张床可以睡不是?
彻底进入个人生活的时候,宏大叙事就距离他很远了。
什么长安风云,什么洛阳风雨,亦或是什么铁围关之变,一下子就远在九霄云外了。哪怕曹锟的爹,准备在丘壑城召开东方诸侯大会这样的事情,也很难让云策紧张起来。
历史就是这么奇怪,或许是同处一族的原因,很多祖地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大汉这边隐约有再来一遍的趋势。
周天子式微后,春秋五霸登场,曹锟家如今扮演的就是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主——齐桓公。
如果仅仅是类似也就罢了,当曹锟他爹在丘壑城向前来参会的东方诸侯提出‘尊王攘夷’这个熟悉口号之后,云策就确定,曹锟他爹就是大名鼎鼎的齐桓公,因为,当年,齐桓公召集东方诸侯开会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
所谓‘尊王’,就是尊崇大汉皇室,维护周天子的权威。
所谓‘攘夷’,就是抵御,排斥鬼方人对东方诸侯的侵扰。
这段历史云策自然是学过的,‘尊王’是一项高尚的,维护正统与文明的事业,是可以摆上台面说,并且能把自己包装成正义人士的一种说辞。
实际上,人家就想用‘尊王’的名头,告诉所有诸侯,他是尊敬皇室的,所以,当他开始征伐不臣的时候,就是代行大汉皇帝职权,是正义的。
意思是,我打你是正义的,你打我是不对的。
‘攘夷’就更加有趣了,鬼方之祸,跟整个东方诸侯都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大家能够团结一致,一起对抗鬼方,对每个诸侯都是有好处的。
利用这个名头团结一下东方诸侯,树立自己的领袖形象。
云策觉的这是好事情,毕竟,史书上,齐桓公在这个时候很是干了一些老大该干的事情,比如率领联军‘北击山戎,南伐楚国’,坚定不移的保护了邢,卫等小国,很有一些当老大的样子。
于是,粱昆,冯安,就积极向云策建言,趁着自家东方老大最好说话的时候,把自家堆积如山的粮食,跟货物卖出去,顺便,再把更多的商贾引进项城。
云策觉得非常有理,专门给粱昆批了一百两金子用来购置礼物,去丘壑城向曹氏献礼。
早上,云策提着箩筐喂鸡的时候,才想起,曹锟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云氏了,难道说,他就一点都不想念云氏的臊子面,油泼面啥的?
再一想,曹锟这个时候应该很忙,毕竟他三弟跟九弟最近的发展势头很猛,岭州贺田成了曹氏会盟后选定的第一个打击对象,他三弟,九弟如今正在岭州攻城略地,听说不到半月,就拿下岭州六座城池,现在,已经把岭州城包围的水泄不通的,就要建立不世之奇功了。
最难得的是人家还心细如发,连云策这种无名小卒的老婆怀孕的事情人家都考虑到了,不远千里派人送来了安胎的好药材。
就是不知道曹锟有没有把放射物用在他老爹跟几个厉害的弟弟身上,如果,最近能传来曹锟他爹,或者他弟弟暴毙的消息,应该就是用了。
考虑到这一点,云策把曹锟的弟弟们送来的保胎药统统丢清水河里面去了,大肚子要是放在祖地,云策连邻居的网线都会拔掉,更不要说这些有可能接近过放射源的药材了。
云策喂鸡,只要是为了偷鸡蛋,半箩筐鸡饲料撒出去,那些跟他差不多高的鸡,就跑去啄食了,云策趁机弄到三颗巨大的鸡蛋。
第263章 亲情有,不多
第263章 亲情有,不多
隆冬月的寒冷只是一阵子,对于曹锟来说却是漫长的可怕。
曹氏八万大军围困岭州城已经一个月了,城下尸积如山,城墙上更是斑驳的战火痕迹,可就是没有攻破城池的迹象,城头树立着的贺字大旗依旧迎风招展,像是在讽刺曹氏。
曹老爹早早就回丘壑城了,虽然还不是皇帝,曹老爹已经有了几分皇帝的风范,以后,轻易不离开丘壑城这个老巢,至于领兵打仗,就交给了自己两个能干的儿子,曹老三跟曹老九。
至于名气很大的曹老大,现如今只能充作押粮官,在后面支援自己的两个弟弟攻城。
这已经是曹锟第三次运粮过来了。
将粮草交付两位弟弟的副将,想要见弟弟们,却被副将们说,两位少爷如今正在谋划攻城,无暇见他们的兄长。
岭州城,城高壕深,粮草充沛,加上贺氏族人长居于此,每个人都知晓,一旦城破,他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因此,不论曹老三,曹老九如何的威逼利诱,城里人对于守城这件事心志依旧坚定。
更何况,直到现在,贺田损失的依旧是普通的城卫军,他真正的精锐虎贲军直到现在还没有大批的出现在战场上。
曹锟很是担心,一旦城池久攻不下,说不定会遭到贺田的反噬。
两个主将弟弟不愿见他,就是担心他胡乱出主意,最后导致岭州城被攻破。
天气寒冷,曹锟一个人坐在军帐里仔细地用算筹计算着两军的得失。
用数字来计算得失,是他从云策那里学来的法门,也是熟读《孙子兵法》后明白的一门学问,这东西对数字的要求是力求准确,力求精确,一旦把所有的态势都转化成数字之后,曹锟就得出一个结论——曹氏此战必败。
大军围困坚固的城池一个月了,每天都有曹氏兵马前去邀战,城里的贺田就是不理会,一旦曹氏攻城,人家就用充足的防守器械来杀敌,自己受到的损失并不大。
表面上看起来是曹氏占优,其实,占优的是贺田,曹锟心乱之下,将摆好的算筹推到桌子底下,损伤比已经到了四比六了,曹氏占六,真不知道曹老三跟曹老九在得意什么。
曹领挑开军帐门帘端着一个饭盘走了进来,饭盘里也没啥好吃的,只有满满一大碗面,看上面的浇头,应该是哨子面。
曹锟收拾心神吃面,瞬间,一大面就进了肚子,一股暖流由然而生,寒气消除不少。
曹领把落在地上的算筹收好,插在竹筒里,见曹锟吃完了,就准备把碗带出去。
“你说,如果三公子,九公子战败,某家该如何行事?”
曹领见曹锟发问,想了一下道:“必然全力救援。”
曹锟笑道:“我难道就不能袖手旁观吗?”
曹领道:“按理说是可以的,可是呢,死掉的都是我曹氏儿郎,而这些儿郎将来都要为公子所用的,卑职以为,必须救。”
“你就不怕老三,老九做大之后,你这个老大的亲随会死无葬身之地吗?”
曹领嗤的笑一声道:“就凭他们那两下子?”
曹锟笑了,起身拍拍曹领的肩膀,就径直向曹老三的军帐走去,这一次,不论曹老三愿意不愿意见他,他都必须把该说的话说了。
好在,曹锟在军中威望不错,即便是来到曹征这里,有人出面阻拦的时候,还是被他一顿鞭子给抽跑了。
曹锟进到军帐里看着曹征道:“军营太靠近岭州城了,营帐也过于密集了,虽然说,靠的近,方便进攻,其实,也方便对方突袭。
尤其是在岭州社火不在我们控制之下,这样做太危险了。”
曹征只比曹锟小六天,虽然是亲兄弟,两人的相貌相去甚远,曹锟是四方脸,男人觉得威严,女人觉得丑。
曹征就不一样了,这是男生女相的人,就算随意的坐在那里,也给人一种风流倜傥的感觉,尤其是那双桃眼,曹锟一直想亲手挖掉。
大冬天的扇扇子只有曹征干的出来,听曹锟一番教导,他就用扇子遮住半边脸笑道:“大哥教训的是。”
见曹征没有听进去,曹锟吞咽一口口水继续道:“我知道这样做让你心里很不舒服,也不求你觉得我这是好意,只求你看在身边这些曹氏子弟的份上,多加小心,城池一时拿不下,我们就慢慢拿。
围困住岭州城其实已经很好了,就算岭州城里屯粮很多,迟早也有吃完的一天,我们的粮秣更加充沛,困,都能困死贺田。”
曹征呵呵笑道:“大哥教训的是。”
曹锟站起身来到曹征面前道:“三弟,退兵十五里,再立营寨吧。”
曹征点点头道:“谨遵大哥之命。”
曹锟叹息一声,觉得无话可说,就走出军帐,不等走远,就听军帐里曹征怒吼道:“整军,攻城!”
转身就要去老九曹英的军帐,就看见那边的军营乱糟糟的,看样子大军也有了动作。
沉重的鼓声从军营里响起,一声紧似一声,催的人头皮发麻。
曹锟快速回到自己的后勤营地,对曹领道:“卸掉粮食,给马车上加装沙石,一辆车栓十三匹马,驾车者为哑人。”
曹领迅速去安排了,曹锟这才重新坐在从云策那里弄来的椅子上,倒一杯热茶,捧在手心,一口口地啜饮。
半个时辰后,惨烈的攻城战又开始了,看着箭矢乱飞,石头乱砸,火球乱飞的攻城场面,曹锟叹息一声,觉得浑身发冷,就把大氅裹的更近一些。
郑天寿掀开门帘走进来,瞅着曹锟道:“何必跟傻子置气。”
曹锟摇头道:“蠢货的灵机一动才是最要命的,趁着现在的损失可控,我要把这两个蠢猪从统帅位置驱赶下去,否则,天知道会给曹氏带来怎样的灾难。”
郑天寿皱眉道:“可以用其他办法的。”
曹锟摇头道:“用放射源?云策会笑死的。”
郑天寿道:“我们还有其余手段。”
曹锟继续摇头道:“哑叔死了,我不相信别人。”
郑天寿又道:“你怎么知道贺田会在今晚动手?”
曹锟摇头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我是贺田,这几天必定会突袭,今晚不是,那就必然是明天,后天。不出十天,必然会突袭。”
郑天寿摇摇头道:“哪有日日防贼的道理。”
曹锟道:“我必须防住,一旦那两个蠢猪溃败,曹氏的八万大军很有可能会葬送在这岭州城下。”
郑天寿叹息一声道:“既然公子已经下定了决心,老奴就率领五百骑兵为公子压阵。”
曹锟难以置信的道:“副帅麾下只有五百骑兵?”
郑天寿呵呵笑道:“家主走的时候,一句要给年轻人锻炼的机会,从此,老奴能调动的只有本部五百骑兵。”
曹锟咬着牙道:“既然如此,老叔为我掠阵,我亲自统领本部三千骑兵,藏在马车后面,狠狠咬一口贺田,咬一口大的,为贺雨复仇。”
云策看见自家的黑毛老鹰藏在大门上,等枣红马从外边进来的时候,就猛地跳下来,用两只粗壮的爪子狠狠的在枣红马的脑袋上蹬一下,就飞上了天空,被黑毛老鹰蹬的头晕目眩的枣红马等不及清醒,跌跌撞撞的转身就跑出去追黑毛老鹰了。
娥姬抱着肚子躺在一张软榻上,用袖子遮住脸,让阳光暖暖的照在身上,安姬守护在边上,一旦狗崽子靠近,就一脚踢飞。
家主说过,女人怀孕了,就该远离那些带毛的宠物。
张敏躺在另一边,正在看丈夫用酒精清洗一间屋子,洗完了,还拿出一团火来烤,明明屋子里被弄得火光熊熊的,里面的木头却没有任何焚烧的痕迹。
绳子上晾晒着雪白雪白的白布单子,以及厚厚的被子,这些东西都是用水煮过,才拿来在太阳下暴晒的。
“你说,我们谁先进那间屋子?”
娥姬捂着脸斩钉截铁的道:“必然是我。”
张敏皱眉道:“你不会为了争一个长子,长女的身份,就不顾孩子,提前把他生下来吧?”
娥姬笑道:“我没有那么无耻,就算你先生产,我后生产,我的孩子依旧是嫡子。”
张敏笑道:“嫡长子才厉害,嫡子不算什么,你看看曹锟,那才是嫡长子,如今的日子过的那叫一个逍遥。”
“逍遥。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云策脱掉手套,丢在矮几上,抱起自己的茶壶美美的灌了一口。
“怎么说?”张敏伸出手,云策把她搀扶起来。
“粱昆如今就在曹锟军中,昨晚来飞鸟传书说,曹锟正在准备坑自己两个弟弟一把大的,他连夜交割了粮食,已经跑到了三十里以外,选了一个没人注意的高处,准备看一场大热闹呢。”
娥姬抱着肚子,也被云策给搀扶的坐起来,见两人都不明白他的话,就继续解释道:“曹锟押送粮草去了岭州城不走,这让两个围困了岭州城一个多月,依旧毫无进展的弟弟大为恐慌,如今,正不惜代价的攻城呢。
就连粱昆这种文人都觉得会被贺田所趁,害怕死于乱军之中,连夜跑了,你猜曹锟会怎么干?”
(本章完)
第264章 战争中的很多选择是不人道的。
第264章 战争中的很多选择是不人道的。
不知道为啥,很多事情旁人都能看的很清楚,甚至能给出最合适的解决办法,可是,当事人偏偏看不见,看不清,在别人的注视下,眼睁睁的走进火坑,被火烧疼了之后,才知道自己走错了路。
曹征,曹英两路大军,猛攻岭州城三日,直到师老兵疲,这才停止进攻,准备休养生息之后,卷土再来。
曹锟听闻曹征,曹英停止攻城,忍不住对郑天寿道:“既然已经强攻三日,他们为何不继续强攻?
如今,这一停,前三日的血就白流了,也给了贺田喘息之机,他们两个是考虑不到这一点吗?”
郑天寿摇头道:“三斧头劈不开大树是正常的,我军人数占优,继续劈总能劈开,大公子遇到此事该如何解决。”
曹锟道:“强攻三日不破,第四日必定精锐齐出,以千人将为锋刃,以百人将为左右,某家亲自披甲,再攻!”
郑天寿满意的点点头道:“攻不下,又该如何?”
曹锟道:“迅速交替掩护离开岭州城,等待下次再来。”
郑天寿大笑道:“只要大公子不把攻破岭州城的事情,与自己的脸面勾连到一起,一座岭州城,就算不得什么。
三公子,九公子自觉羞刀难以入鞘,攻不破,离不开,败局已经注定,大公子,早点歇息,养足精神,今晚必定会有一场鏖战。”
曹锟转身对曹领道:“去告诉老三,老九,今晚提防敌袭。”
郑天寿道:“你不说还好,你说了,他们必定暴跳如雷。”
曹锟抬头看看地平线上战火刚刚熄灭的岭州城,对郑天寿道:“他们必须死,却不能死于我手。”
郑天寿装作没听见,只是长叹一声。
即便是隆冬月的满月,依旧能把大地照耀的一片雪白,曹锟傍晚时分没有休憩,而是坐在雷烟兽的背上假寐一阵,虽然不确定,贺田今晚会不会突袭,他还是全力以赴。
曹氏大军围攻岭州城已经月余,贺田从来没有出城突袭过,这让很多人以为贺田的力量已经被削弱到了极点,只有守城之能,再无突围之力。
曹征,曹英并未听从曹锟的话,将军营退后,立寨,只是在曹领把话传到的时候,用投石机把战死的岭州城守军的尸体丢进城里,还派兵去抓散落在城外的岭州百姓过来,准备从明日起,让这些百姓们背着泥土袋子,负土攻城。
对于这两个弟弟这种丢失岭州百姓之心,还让城里的守军固守城池之心更加坚定的行为,曹锟第一次开始怨恨自己那个生孩子如种树的父亲了。
曹锟坐在雷烟兽的背上等候了一个晚上,即便是甲胄结冰,他也没有下马休憩,眼看天边已经微微亮了,他吐一口寒气,终于下马,准备回营帐好好的睡一觉。
就在这个时候,曹领飞快地跑过来道:“斥候在地坑里听到了动静。”
曹锟眼神一凝,寒声道:“终于来了吗?”
说着话,从袋子里掏出一把豆子喂给了陪伴了他一夜的雷烟兽,曹领见大公子在喂马,连忙道:“要鸣金示警吗?”
曹锟淡漠的道:“确定了,再鸣金。”
曹领道:“我们该如何?”
曹锟道:“弟弟们太小,终究需要我这个大哥来帮他们遮风避雨。听着,如果贺田的人马出现,随他攻击,我们直取城门。”
曹领惊恐的看着曹锟,却发现他已经戴上面颊,轻轻一跃,就已经上了战马。
于此同时,同属于大公子一系的六个千人将,五十七个百人将,也从队列里走出,骑着雷烟兽簇拥在大公子身边。
就在这不足百人的锋矢后面,是上千辆满载沙土的马车,每辆马车上都由三匹马拖拽,在御者的驾驭下,正喷吐着白气显得焦躁不安。
曹领瞅着毫无动静的曹氏大营,也同样放下面甲,将神情复杂的脸遮蔽在面甲里。
岭州城的城门悄然打开,一道黑色铁流从城里倾泻而出。
“岭州虎贲军。”曹领在心中叹息一声。
“鸣金!”曹锟的黑铁面具后面传来两个冰冷的字。
“咣咣咣……”就在曹锟军中刚刚开始鸣金,首当其冲的曹征军中的金锣也被敲得震天响。
“敌袭——”哨塔上的军士,刚刚敲响金锣,喊出敌袭,整座哨塔就被狂奔而至的虎贲军用铁锤砸断支柱,轰然倒塌。
眼看黑色铁流虎贲军已经杀进了曹征军中,曹锟依旧岿然不动,没有解释,也没有行动,直到虎贲军组成的铁流全部离开了岭州城,曹锟,这才悄无声息的前臂下压,胯下枣红马率先扬蹄向岭州城杀去。
就在距离岭州城二十里外的岭山里,一群人正在树林里穿行,这群人的身形都很矫健,只是被一群少年人围在中心的那个人显得有些吃力。
“粱管事,你说今晚他们会打起来,结果没有,你是不是算错了?”
粱昆回头看看身后的雷鸣道:“战场上哪里有那么肯定的事情,我们计算的时候,只能计算出一个提前量,贺田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这一次出击,必定有六成以上的胜算,就算今天不出城突袭,最近一旦出现机会,他出城突袭是一件必然的事情。”
雷鸣一手搀扶着粱昆,一边笑道:“要是贺田没胆子出击呢?”
粱昆摇头道:“对于贺田这种老奸巨猾的人来说,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重创曹氏的机会的,你们一定要记住,战场从来不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想要赢,就要不择手段。”
雷鸣整理一下脖子上的红巾道:“我想回去看看。”
粱昆笑道:“现在去不安全,等战事停止之后,我会带你们去战场看看,再复盘一下两军对垒的样子。
这一次主上舍得把你们派到我这里,就是要看让你们近距离地感受一下战场,等你们熟悉战场,就到上战场的时候了。”
雷鸣托着粱昆跃过一条不算宽的水沟,见这里林木稀疏,地势平坦,就下令休憩,随即就有三个少年前出,四个少年弹丸般跳跃着去了左右。
等一阵鸟鸣声传来,雷鸣这才挥手下令休憩。
少年们对于野营非常的熟悉,片刻功夫,无烟灶挖好,帐篷竖起来,等粱昆揉着酸麻的双腿在一张蒲团上坐下来的时候,雷鸣已经给他端来了一小杯温水。
粱昆口干舌燥,一口喝完温水,见雷鸣拿走了杯子给了结了一杯温度更高的水过来,就不解的道:“为何要这么麻烦?”
雷鸣道:“有条件的情况下,一定要善待自己的身体,让身体慢慢的适应剧烈的变化,这是主上教会我们的,过冷,过热,对身体都是有害的。”
等粱昆终于喝上热茶的时候,他其实已经不渴了。
见孩子们都在小口小口的啜饮茶水,就道:“一定要这样吗?”
雷鸣道:“主上说了,在我们的身体还没有正式入境前,就像一件好瓷器坯子一样,不允许我们有任何的损伤。”
粱昆再看看自己从项城带来的东倒西歪的护卫们,忍不住摇摇头,在云氏,或许这些孩子才是被精心保护的,其余的都在野蛮生长。
少年们吃的东西也跟他们这些大人不同,其中有不少的都是粉末。黄色的是鸡蛋粉,淡黄色的是加了象猪肉粉跟盐的炒面,稀的是酸乳,干的是奶酪,一把黑褐色的东西丢锅里片刻,就是一锅蔬菜汤。
少年们将蔬菜汤跟炒面混合后,就一人端着一碗糊糊开吃。
粱昆品尝了一口,发现这东西并不好吃。
递给雷鸣一块烤的酥香的饼子,雷鸣立刻撕碎了丢弟弟妹妹的饭碗里,他自己继续用勺子挖卖相难看的炒面吃。
一个汉子快速的来到粱昆面前抱拳道:“城主,贺田于凌晨时分出城突袭曹氏大营,如今正在鏖战中,探子回来的时候,岭州六千虎贲军已经凿穿了曹征的大营,溃败,就在眼前。”
粱昆咬一口饼子道:“曹锟呢?”
探子长吸一口气,有些钦佩的道:“他带着本部人马冲城去了,如今,前锋已经冲进岭州城,后部马车装载泥沙淤塞了城门,如今,两军正在城头争锋。”
雷鸣闻言,眼睛瞪得溜圆道:“他没去救他弟弟?”
探子道:“不仅没有救他的两个弟弟,还要求他的两个弟弟一定要在平原上,死死拖住岭州的六千虎贲军。
人人都知道,虎贲军是岭州倾尽全州之力打造的一支军队,那些人各个都是身高超过九尺的披甲壮汉,他们胯下骑着全是披甲雷烟兽,这样的重骑兵,只有百人将能与之一搏,普通军士,恐非一招之敌。”
粱昆笑呵呵的道:“你们看,这就是战争,雷鸣,如果把你放在曹锟的位置上,你是去拯救弟弟呢,还是趁机夺取城池?”
雷鸣瞅一眼正在吃饭的弟妹们,笑道:“我会去夺取城池,弟弟妹妹们也能挡住那六千虎贲军。”
粱昆大笑道:“怎么说?”
雷鸣冷笑道:“岭州虎贲军只有三千,哪来的六千?这个数字就是有问题的,三千虎贲军或许能够无敌,六千……我不信。”
(本章完)
第265章 有子万事足
第265章 有子万事足
粱昆盯着雷鸣的眼睛认真的道:“为什么不信人家有六千虎贲?知不知道,你这样自大将来会害死很多人的。”
雷鸣道:“数据不会欺骗人,贺田就算穷岭州之力,也不养不起六千虎贲,我以为,说三千都已经很看得起他了,遑论六千。
这里面一定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如果能掀开这道迷雾,事实就会出现在眼前,虽然说料敌从宽,是一个将领的基本素质,可是,将敌人预料的过于强大,也是一个将领的耻辱。”
粱昆笑道:“所以,你想——”
雷鸣道:“我想去战场附近看看。”
粱昆略微思考片刻,点点头道:“只可远观。”
曹锟的马槊被一柄斩马刀砍回来的时候,马槊在剧烈的颤抖,杆子在手中弹跳不休,轻易的震裂了他的虎口。
雷烟兽也哀鸣一声,接连后退,如果不是曹领的马槊刺过来救他,他很可能就会被再次劈斩过来的斩马刀杀死。
等曹锟握紧了马槊,就看到曹领被斩马刀凶猛的一击斩断了马槊,斩马刀顺势而下,将曹领跨下的雷烟兽的脑袋生生的给斩了下来。
“阿领!”曹锟大叫一声,奋力将手中马槊投掷出去,斩马刀的主人贺田挥刀砍开飞过来的马槊,操控着雷烟兽,步步紧逼,在他坐骑的蹄子边上,正是被死去的雷烟兽压住半边身子的曹领。
贺田盯着曹锟,掌中的斩马刀忽然溜下,锋刃直指曹领的咽喉。
眼看曹领就要殒命的时候,一声弓鸣,正在下溜的斩马刀陡然划过一道弧线,劈飞了一枝铁箭,贺田看一眼对面的曹锟,调转马头看着不远处的郑天寿道:“你这老奴平日里最是惜命,今天怎么了,也开始学那些刁奴们冲阵了?”
郑天寿收起手里的长弓,提起马槊,胯下雷烟兽开始小步的奔跑,等来到贺田面前的时候,借助刚刚跑起来的马速,掌中马槊携带着千钧力道朝贺田的脑门劈斩了下来。
贺田冷笑一声,稳稳的坐在马上,提刀上撩,马槊与斩马刀的碰撞并无剧烈声响只是郑天寿跨下的雷烟兽狂奔的脚步陡然一窒,而贺田胯下的雷烟兽,四肢猛地下沉一下,虽然迅速挺起,郑天寿的战马已经从他身边蹿过。
马槊掀翻了死掉的雷烟兽,曹领慢慢爬起来,口中一边吐血,一边朝曹锟挥手,表示自己无恙。
贺田转过身,对曹锟道:“曹氏连最后一座城也不肯留给老夫吗?”
曹锟没有回答,从护卫手里又拿过一柄马槊,指着贺田就催动雷烟兽冲杀过来,贺田看一眼曹锟,并没有接战,而是从斜刺里去了别的战团。
郑天寿骑着马追了下去,曹锟转身,就领着护卫向预先选定的战场杀了过去。
从凌晨,杀到现在,涌进岭州城的曹氏军队越来越多,同时,岭州这座很多很多年都没有经历过战火的城池,终于,处处都是厮杀声,处处冒烟了。
“曹锟把岭州城搅动的翻天覆地的,城外的虎贲军也把曹征的大营杀的落流水,梁管事,你说会不会出现曹氏夺下岭州城,岭州城的人把城外的曹氏军队杀光?”
粱昆带着一群孩子趴在一处悬崖边上,正聚精会神的看脚下这场大战呢,一个个看的精神抖擞的时候,雷鸣的声音再一次响起。
“我不是军中之人,所以我说的不算数,不过,这种场面绝无可能发生,就目前的局面来看,曹锟掌握了更多的便利,你们看,被虎贲军打散的曹军,并没有溃败,而是跟着曹锟的本部人马进入了岭州城。”
“我明白城池是有边界的,厮杀只能在城墙范围你发生,闪转腾挪的余地不大,城外就不同了,这里四面都是空旷地带,虎贲军虽然猛不可挡,可是,他的移动速度不如普通骑兵,因此,曹氏损失的大多是步卒,他们的骑兵正在连续不断的进城,曹锟的优势也会越来越大。”
“雷鸣,不光是你,其余的孩子们你们也要动脑筋,想想自己如果身处这样的战场,到底该如何突破,如何进击,如何撤退,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曹征的大旗都已经倒了,你们看曹英跑过来救援了,咦,他又被虎贲军给赶跑了,这人怎么回事,带了绊马索,没用上不说,还被人杀的屁滚尿流的。
要是主上在,一定能把那些虎贲军杀的落流水。”
岭州城这边已经打成一锅粥了,云策这边也忙碌的脚不沾地。
娥姬开始哼唧的时候,张敏这边立刻开始哼唧,还以为张敏这便是装的,就听狗子在脑子里道:“装你妈的装,羊水都破了,你看不见?”
云策瞅着躺在两张床上一起蘅姬的女人,一个脑袋有两个大,才安慰完毕娥姬,后面张敏就开始叫。
屋子里只有她们夫妇三人,安姬等丫鬟守在门口,听着娥姬跟张敏的惨叫声,一点忙都帮不上,只能守在门口哇哇哭。
好在今天的接生医生是狗子,这家伙有八只手,还有一心二用的本事,四只触手照顾娥姬,四只触手照顾张敏。
娥姬即便是在痛苦的生产中,还不忘问云策他身上为何会长出八根触手出来。
“我天生手多。”
“孩子呢,孩子的手也多吗?”
“孩子刚刚露头,等一会出来了我帮你数。”
张敏忽然就哭泣起来。
“啊,我不要我的孩子长很多手,夫君是妖怪。”
“妖怪个屁,这是老子修炼出来的大本事,以后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用力,我已经看见孩子的头了,咦,不对啊。”
狗子怒吼道:“那不是头,那是孩子的屁股,这孩子是臀位,塞进去,要重生……”
“哈哈哈,张敏,你儿子屁股先出来……哎哟,疼死我了。”
“娥姬,你这个贱人,这个时候还笑话我……哎吆。”
“你才是贱人,你全家都是贱人。”
“好啊,我全家现在就剩下夫君,你我了,以及两个将要出生的孩子,我们五个都是贱人。”
“呸,我只说你是贱人。”
“呸,夫君也听到了,你说我全家都是贱人……”
屋子里忙作一团,守在门口的安姬她们开始见两位夫人都在痛苦的喊叫,后来发现她们不喊叫了,开始相互咒骂了,而且声音越发的铿锵有力不说,还非常的尖锐,可见,她们两个此时的精力都非常的旺盛,不可能死了,安姬她们脸上的泪痕也就慢慢的干了。
不得不说,狗子是大汉这个世界里最优秀的医生,知识储备无比强大也就算了,对于人体结构的认知,也超越了所有的医生。
毕竟,不是每一个医生都有把触手伸进人家体内仔细研究,且一研究,就研究数百个人这样的机会的。
“狗子,救命啊,孩子出来了。”
“出来了,你就接住,那是你儿子,我来剪脐带。”
“这是啥,也是孩子?”
“滚,那是胎盘。”
“孩子好滑,我不敢用力,快帮忙,我抓不住了……”
“那是胎脂,捧着,捧着,抓住孩子的腿,对,一只手抓住,然后在屁股上拍一巴掌,让他哭出来,吐羊水,开肺。
张敏的孩子也要出来了,我很忙。”
随着云策轻轻一巴掌拍在孩子发青的屁股上,“哇”一声婴儿的啼哭声陡然钻进了云策的耳朵。
素来对任何声音都不在意的云策,在听到孩子的第一声啼哭的时候,就感觉又一道电流从他的天灵盖灌入,这道电流迅速的穿透他的全身经脉,最后蔓延到脚后跟,全身酥麻,整个人僵立在那里一动不动,就算是狗子的呼唤声,也在这一瞬间远的像是在九霄云外。
娥姬没有昏迷,也没有睡过去,从孩子离开她身体的那一刻,她的眼中就只有云策父子,孩子很正常,两条腿,两条胳膊,一个脑袋,五官很小却整齐,她甚至看到孩子两腿间的小雀雀是那么的精致。
“快点,你小老婆的孩子也要出来了。”
狗子终于把云策的魂魄从天外拉回来,他迅速擦干净孩子身上的胎脂,用早就准备好的柔软的襁褓把孩子包裹起来,放在娥姬的脑袋边上。
“孩子我看着呢,你去帮张敏。”
娥姬温柔的看着儿子。
等到张敏的孩子落进云策手里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很熟练的应付了,拍孩子的屁股,让他吐羊水,开肺,然后擦干胎脂,再把孩子包裹成蜡烛包,放在张敏头边,堪称一气呵成。
等狗子处理完后续的事情,就一头钻进护腕里不出来了。
云策打开门,安姬她们一拥而入,分成两队人各自照顾一个妇人。
回头看一眼两个完全沉浸在初为人母喜悦中的妇人,云策的心塞的厉害,他有无数的话想要对别人说,有无数的情感在他胸中快要炸开了。
最终还是化作一声豪迈的大笑,在院子里久久回荡。
(本章完)
第266章 太早了,
第266章 太早了,
曹锟丢掉快要折断的长刀,从曹领手中接过一把新的。
这是他今天换的第四把刀了。
“杀!”
曹锟踢开面前的敌人,大步向前,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拿下岭州城,只有拿下这座城,曹氏就有足够的威慑力,给自己迎来一段和平期。
他需要好好的利用这段休整期拿到曹氏的主导权,只有这样,他的努力才不会白费,更不会成为旁人的嫁衣裳。
以前,他不喜欢亲自冲阵,更不喜欢亲冒矢石,总觉得自己身骄肉贵的不适合做这些事情,现在,他明白了一件事,进入岭州城的这些曹氏子弟,如果不是因为他还在最前方奋勇作战,他们可能已经溃败,或者逃走了。
不打仗的时候,人人都尊敬自己这个曹氏长公子,只有到了战场上,才会知道他这个曹氏长公子如果想要获得将士们的追随,就要表现得比他们还要勇猛,比他们更有担当才成。
只有自己能撑起一片天,才会旁人可以依靠的存在,才能真正成为他们仰望的首领。
从内城攻上城墙,虽然比外边要容易的多,这里依旧有马道,有角楼,有步道需要一寸寸的争夺。
“嗷哈——”
曹领抡起狼牙棒砸在一张巨盾上,巨盾磕飞了狼牙棒上的几根狼牙,同时,巨盾也在一声雷鸣般巨响中碎裂开来,曹锟挥刀劈飞两道砍向曹领的长刀,用肩膀把几乎脱力的曹领撞下马道,免得被敌人杀死,自己捡起那根破损的狼牙棒再次抡了出去。
好不容易爬上城墙,曹锟根本就没有再打算下去,在他身后,一个扛着曹氏大旗的百人将正奋力挥舞旗帜,招呼更多的曹氏兵马向这里聚集。
郑天寿吐一口血,手中的马槊再一次奋力刺出,贺田斩马刀劈开马槊,连环步踏进,转身抡起斩马刀就劈斩下来,郑天寿没有避让,同样在转身的刹那,将马槊平刺了出去,这种同归于尽的打法,让贺田没办法斩下郑天寿的人头,只能在半空中平斩荡开郑天寿的马槊。
贺田杵刀站立,对死死挡住他去路的郑天寿道:“为曹氏卖命到如此地步,郑天寿,真令老夫惊讶。”
郑天寿也不急着进攻,同样杵着马槊道:“老夫有四个儿子,最大的今年已经三十七岁,最小的也已经十九了,至今还没有一个有气感的,就算老夫有引气入体的本事,他们连气感都没有,以后还能有什么出息呢。
你说老夫是在给曹氏卖命,你还不如说老夫是在给自己生的四个孽障卖命呢。
老贺,老夫至今都想不明白,贺雨那个孩子是不是你亲生的,如果是的话,你怎么舍得把她放蒸笼里活活蒸死?”
贺田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道:“曹锟很在意贺雨吗?”
郑天寿叹口气道:“明知你会埋伏他,依旧率兵追击,只为了求一个亲自杀你的机会,为此,自身重伤不说,还葬送了两千六百余曹氏儿郎。
如今,明知城外的兵马挡不住你的虎贲,他还是冒险进城,也是为了求一个杀你的机会,贺田,他如果不是恨绝了你,是万万干不出这等事情来的。”
贺田哈哈笑道:“不错,也不枉贺雨为他宁死不屈。”
郑天寿见一面硕大的曹氏大旗已经插上城头,就对贺田道:“大势已去,贺田,大公子说要亲自杀你,老夫就不多事了。”
眼看郑天寿要走,贺田愤愤的道:“岭州城即便给你如何,老夫还有三千虎贲,依旧可以横行天下。”
郑天寿呵呵笑道:“雄霸一州的人物,如今成丧家之犬,老夫看你能横行到几时。”
贺田大吼一声道:“老夫定会覆灭曹氏。”
说罢,就跳上一匹无主大角战马,就朝西门而去。
一口血从郑天寿的口中喷出,染红了他的甲胄,他疲惫的坐下来,看着迅速撤退的岭州兵马,自言自语道:“三公子,九公子,对不住了。”
曹锟依旧率领人马清理城头上残余的岭州兵马,一声低沉的号角声响起之后,他眼前顿时一空,只见岭州兵马正在交替掩护撤出岭州城,再看城外,只见更多的岭州兵马正在冲击曹氏刚刚勉强立住的阵脚。
曹锟只觉得内息再也无法运转,双腿一软,就单膝跪倒在血泊中,极目四望,到处都是曹氏兵马的欢呼声。
这场仗,还真的被他给打成了换子。
岭州城已经被他拿下,而城外仓惶逃命的岭州兵马,在一杆贺字大旗的带领下,正以锋矢阵直奔城下的两杆曹氏大旗的位置冲阵。
看着城外原本已经散乱的虎贲军,又开始慢慢集结,汇聚,曹锟支撑着站起来,对爬上城墙的曹领大吼:“整军,出城!”
“这场仗看样子谁都没占到便宜,曹氏虽然夺下了岭州城,可是呢,死伤过于惨重了,就算拿下岭州,以后也需要休养生息好一阵子,才会恢复元气。
这样的结果,应该是除过曹氏与贺氏之外,大家都能接受的一个结果。”
粱昆见孩子们看到这个战局一副困惑的样子,就立刻站出来,给孩子们从更高的一个视角,解说这场战事的得失。
雷鸣道:“不划算,不划算,他的两个弟弟马上就要死了,曹锟的救援根本就来不及,他在城里拖延了太多时间。”
粱昆笑道:“是啊,拖延了太多时间,雷鸣,换做你是曹锟,会拖延这么多的时间吗?”
雷鸣摇头道:“不会,曹锟为了求稳,是逐步推进的,其实,他进城之后,在控制了城门之后,就该停止向前突进,留一半兵马固守夺下来的城门,其余人等应该立刻转向进击虎贲军的后背。
一旦在城外,吃掉虎贲军,就算城门被重新夺走,也无所谓,这场战争的胜负手在虎贲军,而不是在岭州城。
现如今,虎贲军逃走大半,曹锟就算拿下岭州城,也后患无穷。
所以,我有些想不通,曹锟如此聪明的人为何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粱昆皱眉道:“你们还小,不宜过早探究人心。”
雷鸣大笑道:“这就是曹氏两兄弟在左边跟贺田鏖战,曹锟却在右边衔尾追击虎贲军的原因?”
粱昆面色尴尬,毕竟,曹锟平日里在云氏的风评还不错。
雷鸣瞅着一些被打散的虎贲军进了山林,就对粱昆道:“我听闻虎贲军一生只能忠于贺田,是因为他们的脑袋里多了一根铁刺?”
粱昆道:“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雷鸣道:“如今趁乱弄几个回去让火燎他们研究一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粱昆刚要阻止,雷鸣就带着一群少年人离开了观望战场的断崖,一头钻进了密林,护卫连忙道:“城主,他们——”
粱昆摇摇头道:“他们有自保的能力。”
说完话,就重新回到断崖处,继续观望即将平息的战事。
曹氏大旗终于倒掉了,被土黄色的岭州军浪潮吞灭,那股浪潮在吞灭不多的一些黑色顽石一般的曹氏甲士,就一路向西滚滚而去。
曹锟勒住战马,抬手阻止麾下将士继续追敌。
“老叔呢?”难掩疲惫的曹锟问伤痕累累的曹领。
“老叔与贺田激战,受伤严重,如今在城内歇息。”
曹锟跳下马,捡起一面被无数人踩踏过的曹氏军旗,挥舞几下抖落上面的灰尘,反手就插在后背的束甲丝绦上,再次上马,面对聚集过来的曹氏兵马吼叫道:“我们拿下了岭州城,你们高兴吗?”
众军士一个个低下头不作声。
曹锟就骑着马在他们面前来回奔驰,一边跑,一边咆哮道:“我们拿下了岭州,你们高兴吗?”
紧跟在曹锟身后的曹领挥臂大叫道:“高兴!”
曹锟继续纵马在人群中穿梭。
“我们拿下了岭州城,你们开心吗?”
“开心!”声音稀稀落落的。
曹锟继续在人群中穿行,继续怒吼道:“我们拿下了岭州城,你们高兴吗?”
“高兴!”众人的声音,终于齐整起来了,喊声也似乎有了那么一些力量。
曹锟继续吼叫道:“既然高兴,那么,就进城拿走你们的战利品,本将宣令,进入岭州城,六日后封刀!”
“喏!”
这一次军士们的回答终于有了那么一些山崩海啸的意思。
粱昆从断崖上站起身,瞅着蜂拥进城的曹氏兵马,叹息一声道:“难怪主上看不起你,就你这种把排除异己看的高于军事目标的行为,注定成不了大事。
这乱世才刚开始,就把秉性暴露的如此彻底,曹锟啊,你还是太急了。”
粱昆刚刚离开断崖,远处的岭州城里就浓烟四起,这一次燃烧的不像是战火……
云策迎着朝阳,坐在一张椅子上,在他的背后,有两间关闭的严严实实的屋子,屋子里时不时的传来一两声婴儿的啼哭,很快,就消失了。
他忍不住回头看,虽然隔着门窗,他依旧觉得自己能看到两个小小的人儿,正在进食的场面,这场面消弭了他心中所有的委屈,不甘,与迷茫。
(本章完)
第267章 主上,主公一字之差,天地大不同
第267章 主上,主公一字之差,天地大不同
自从两个孩子落地之后,最激动的不是云策,而是冯安这个家伙。
孩子出生那天,冯安一直守在院子外边,当他听说云氏一次有了两个男丁之后,等待了三日,居然带着云氏山庄里所有的管事去了云氏龙神殿祭拜了社火。
云氏的龙神殿里没有龙,冯安想用泥巴塑造一条龙出来,云策不准。
云氏神龙殿里的社火是可以熄灭了,这一点山庄里的所有人都知道,可就是这样,人们但凡有个大事小情的,都愿意来龙神殿祭拜一下火塘里的社火。
无它,只因为这塘社火是极为灵验的,没见庄主他们每次祭拜要求风调雨顺的时候,云氏山庄这一片就真的风调雨顺了。
人人都说,每个州的社火是大社火,云氏山庄的社火是小社火,小到只能庇佑云氏一族的小社火。
这样的社火反而招人喜欢,州社火天然给人一种威压感,云氏小社火就不同了,人们看得见,摸得着。
别人家的社火火塘里光滑如镜,只有一道无源之火,在火塘里游荡,云氏的社火需要柴火,或者炭。
就算是这样,冯安依旧把祭拜社火当成头等大事来抓的。
“神圣之火,光明之源,万物生息,皆赖汝恩,炽烈焚天,温暖大地,驱散寒夜,化育生灵,皆赖汝恩,吾等虔心,奉祭于前……伏惟尚……”
这是冯安第一次统领云氏所有管事,以上供祭品的方式祭拜社火,社火似乎也很给面子,当冯安将一把碳粉洒在社火上的时候,社火腾起一大股明黄色的火焰。
云策本以为冯安这样做只是走一个过程,没想到龙珠里的社火也有了反应,居然让那一大蓬由碳粉引发的火焰,足足悬空燃烧了片刻之久。
说来奇怪,面对这样的超自然现象,不管是冯安,还是云氏山庄里将近三百个管事都没有觉得奇怪,反而是云策这个家主的表现不那么自然。
祭拜完毕社火,冯安就领着云氏所有管事,恭恭敬敬的朝云策跪拜,口称主公,他们平日里不这样,今天,一个个显得极为庄重。
等礼仪完毕,冯安这才对云策道:“家主有子,才算主公,家主无子,只能称为家主。”
云策道:“我以为主上,就是主公的意思。”
冯安长出一口气,像是要把肺里面的气全部排掉。
“因为我们没得选,只能模糊称之。”
事情不大,一字之差而已,云策却从冯安的话语里听出一股子苍茫的意味,人的变化可以很大,大地的变化只有沧海桑田能表现出来。
“云氏如今有口,六万七千四百五十七人,到了明日,又会多出五十八人,每一天都有新的孩子诞生,每一天都有外边的人口来投效。
不出五年,家主必定会有支撑云城的基础人口,臣下,为主公贺。”
云策摆摆手道:“你又想说军队的建设事宜了是吗?”
冯安点头道:“臣下知晓主上看不上从这群昔日的流民,奴隶,罪囚中选人成军,现如今,倒是有一个很好的机会,不知主上能否做到?”
云策道:“我要的军队跟旁人要的军队不同。”
冯安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拿给云策。
云策看一下封皮,发现是粱昆发出来的信。
看完之后,沉思片刻道:“你的意思是要我图谋一下贺田的虎贲军?”
冯安点头道:“正是,臣下虽然不知道主公到底要的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如果主上能拿下贺田的虎贲军,那群没有自主想法的人,虽然不如主公筹谋的军队,应该也相去不远了。毕竟,那群人只会以主公的想法为想法。
不惧死亡,不知生死,战力强大,主公手指的方向便是他们作战的方向,这等军队可否入主公之眼?”
云策道:“你们凭什么认为,我可以解开兽监的独家法门?”
冯安笑道:“臣下还以为主公会问我,如何从贺田手中夺取虎贲军呢,没想到主公问的居然是兽监的独家法门的解法。
臣下以为,主公必定会有办法的。”
云策诧异的道:“为何我不知道自己还有这等本事。”
冯安笑的跟狐狸一般谄媚,把双手插在袖筒里嘿嘿笑道:“虽然不确定,但是,只要看看主母怀里那只永远长不大的小狗皮子,看看灵动如人的枣红马,再看看那只越来越聪明的黑毛老鹰,臣下窃以为,主公必定有一些通天手段。
更何况,雷鸣那群孩子,已经在岭州城外的森林里,替主公捉来了六个虎贲军,不论成与不成,主公都可以尝试一下。”
云策撇撇嘴道:“二十一个虎贲军,真正活下来的只有六个。”
冯安笑道:“孩子们毕竟还小,加上粱昆又不允许他们轻敌,料敌从宽之下,炸弹丢的就没有一个数,能给主公弄来六个活着的虎贲军,臣下已经很满意了。”
云策摆摆手道:“那就等他们回来再说。”
冯安拍拍屁股上的土,朝云策拱手道:“看来主公对于如何拿下贺田的虎贲军已经有了计较?”
云策笑道:“先研究透彻贺田是如何控制虎贲军的,如果真有什么不简单的诀窍,我应该能学会。”
冯安笑道:“粱昆也这么说,至于那个小雷鸣啊,他坚称主公能解天下所有不能解的谜团。”
云策看着冯安道:“你不用给我压力,该去做的事情,我一定会做好,虎贲军比较特殊,你们的建议也挺好的,一旦拿到虎贲军,云氏山庄就有了基础的防卫力量,这一点我同样明白,只是,你们一定要明白,云氏想要真正崛起,绝对不能依靠虎贲军这群行尸走肉。”
冯安大笑一声道:“走一步看一步,眼前事都顾不得,遑论长远。”
对于冯安,粱昆这两个人,说真的云策是极为满意的,古早的时候,从死人堆里捡来的两个年轻的读书人,如今,终于成长成了两个心思缜密,手段毒辣的政治高手了。
“夫君,您的长子为何叫云槊,而不叫刘槊呢?”
娥姬先是看看怀里的奶娃子,然后抬头看看云策,她总觉得长沙王世子刘长安的儿子应该叫刘槊才对,至于云槊这个名字没有长沙王世子的名头加持,听起来一点都不美气。
“因为他老子叫云策,姓云,就只好委屈他们也一并姓云了,家里的祖宗牌位不是被你藏起来吗,你打算让他们绝后?”
娥姬嘟哝一声道:“妾身主要是看夫君,一会叫刘长安,一会叫云策,心里也没个准头,所以才问一声。
现在知道了,孩子就叫云槊,云中来的马槊,听起来威风凛凛的,挺好。”
云策靠过来,嗅着娥姬身上的乳香,不知为何,等他再嗅孩子的时候,乳香就变成了乳臭味道。
“哎呀,拉了。”
见娥姬这边又是人仰马翻的样子,云策就去了隔壁张敏的房间。
因为有孩子,屋子里被火墙烤的闷热,云策又不许开门窗,月婆子的屋子里的味道自然好不到那里去。
刚刚在娥姬那里适应了,出一会门,再进张敏屋子里,味道还是那么的上头。
“云退,快看,你那个不会起名字的爹爹回来了。”
孩子才出生第三天,眼睛都没有发育好呢,张敏就抱着蜡烛包,硬是让刚出生三天的娃娃跟自己的父亲亲热。
“隔壁那个孩子叫云槊,不叫刘槊,这下子,你满意了?”
张敏嗤的笑一声道:“还以为云氏嫡长子会改姓刘,继承长沙王的爵位呢。”
云策把孩子从张敏怀里抱过来,轻轻的放在吊篮里,手推一下,吊篮就开始轻轻摇晃,孩子很乖,蠕动一下嘴巴,又开始睡觉了。
“我告诉你啊,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整天长时间的睡觉是应该的,你可不要把我孩子为一些没名堂的东西就弄醒。”
张敏笑道:“其实没人在乎这孩子姓刘,还是姓云,我们只知道,这是夫君跟我的孩子,就算叫狗皮子,那也是我们的孩子。”
张敏跟娥姬不一样,她总觉得自己的命是捡回来的,如果没遇到云策的话,她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有什么孩子了。
从铁围关回来的时候,虽然也算是建功立业了,可是,那一身的伤痕,几乎断绝了她想成为一个母亲的希望。
现在,孩子就在她眼前,张敏就觉得很满足,至于孩子的将来,有她教导,孩子一定聪慧又厉害,不会像娥姬那个笨蛋一样,把孩子教坏了。
云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张敏道:“用信鸟传书,把这封信交给吴彤,再由他转交给刘长生。”
张敏拿着书信,惊喜的道:“你要把长沙王爵位留给退儿?”
云策面无表情的看着张敏这个口是心非的臭女人道:“云退的名字的起因是在你生他的时候,他屁股先露出来,不得不推回去重生,所以叫云退。
至于给刘长生的这封信,我主要是想问一下,贺田是如何控制虎贲军那群行尸走肉的。”
(本章完)
第268章 孩子就是男人的雄心
第268章 孩子就是男人的雄心
有儿子了,当父亲的就觉得自己应该干点啥。
这在祖地是一种很常见的思维模式。
很多时候,男人想要干点啥的动力,其实不是来自于自己,而是看自己有没有必要干点啥,不论干啥,总要有一点驱动力才好。
孩子,恰恰是最好的一个驱动点。
云槊,云退两个孩子刚刚诞生,他们软软的,弱弱的,小小的,哭声还不如狗崽子大,一日都离不开大人照拂,云策很怀疑,就这样的两个小东西,如果自己不努力一点,他们可能连老婆都讨不到。
他之前做过一些计划,只不过这些计划都是按部就班的计划,稳扎稳打,不图快,也不图冒险,只求计划能不断前进,只要时间足够,计划终究能完成。
贺田的虎贲军云策以前关注过,后来,在曹锟的订婚大礼上,看到那个被蒸熟的小姑娘,云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那个时候,他一门心思的想要去除自身的兽性,想着如换把龙施加在自己身上的烙印去除,总觉得跟虎贲军打交道多了,自己的兽性问题可能会更加的严重。
现在,龙的烙印终究被社火给拔除了,云策也放心了,同时,他也发现,自己的兽性好像跟龙没啥关系,自从龙的烙印被社火融成最基础的能量成为他力量的一部分之后,他的道德底线好像更低了。
自己本身就是魔鬼,还到处喊着要驱魔,这本身就很荒谬,不过呢,这样做的本身,也能给他披上一层伪善的外皮,也挺好的。
娥姬很好,云策很爱她,张敏也好,云策也喜欢她,不论是爱,还是喜欢,都比不上那两个刚刚出生的小东西。
尽管他们还没有喊出一声“爹”,父子之间的契约还没有建立,云策,已经开始单方面的付出了。
虎贲军挺好的,一群只知道杀戮,作战而毫无自己感情色彩的行尸走肉其实挺好的,云策现在害怕的就是来一群人,把他好不容易建立的相对单纯的世界给破坏掉。
用他们来保护还没有成长起来的云氏山庄挺不错的。
在等候刘长生来信的时候,粱昆带着孩子们回来了,这一次去岭州城,本来属于游学性质,让孩子们去见识一下大都会城市,见更多的人,体会更多的人情世故,知道如何跟外边的人打交道。
没想到,一次简单的游学,让孩子们第一次接触到了真正的战争。
跟孩子们交谈,听取了他们对此次出行的心得,支持,批评,鼓励了他们的心得之后,雷鸣就迫不及待的拉着云策去看了他们的战利品。
六辆板车上绑着六个彪形大汉,路上走了六天,这六天里绑绳从来没有松开过,因此,板车上污秽不堪。
用水清洗后,云策才算是看清楚了这六个标准的虎贲。
高大魁梧的身材,发达的肌肉群,蒲扇大小的双手,以及修长有力的双腿,确实不负虎贲之名。
虎贲这两个字,源自周代宫廷禁卫军虎贲氏,专门负责拱卫君王的安全。
按理说,周代的历史,跟大汉这边的历史不搭界,因为,直到现在,大汉这边只出现过两个君王,一个是黄帝,一个便是皇帝。
但是,虎贲军的称谓,在大汉却非常的普遍,基本上每个州都有。
“主公,我想要这样的一群人当部下。”雷鸣看着云策,眼中满是希冀。
“哦?为什么想要?”
“因为我不能拿弟弟妹妹的生命去试验我的指挥能力。”
“怎么有了这个念头?”
“曹锟在岭州城,坑死了一个弟弟,还把一个弟弟的两条腿给坑没了,曹锟觉得无所谓,可能还会很高兴,我不成,弟弟妹妹都是跟我一起长大的,我舍不得。”
“不一定吧,曹锟说不定也很痛苦呢,只是事情不能两全罢了。”
“不要城池,不就不用选择了吗?”
云策拍拍雷鸣的脑袋瓜子道:“太重情义也不好。”
雷鸣迷惑的道:“那么,到底是无情好,还是重情义好?”
云策笑道:“这就是身为一个人最有意思的地方了,野兽的环境没有人的环境好,所以,它们做事只能依靠本能去做,人的境遇好一点,很多时候啊,我们其实都是有选择的,这就是人能高于野兽的地方。”
“主公,你还没说我们要如何选择呢。”
云策抬手在他的心口拍一拍道:“这个,没人能告诉你,要问自己。”
以前,云临川一辈子都没给云策给出个任何直接的答案,所有的事情都要他自己想,要是随便想一个,还会挨揍,想偏了,他也不会指出来,只会用一些残酷的事实让他自己领悟。
据云临川自己说,这是在培养他的独立思考能力,培养他远见卓识的基础。
云策吃过这样的苦头,凭什么雷鸣这个孩子就能避开呢?
他以后毫无疑问会成为云城的高层,需要学会独立思考,需要拥有远见与卓识。
所以,雷鸣屁股上挨了一脚就飞到了门外。
见雷鸣屁股着地,在地上滑出去一米远,云策这才满意的关上门,当年,云临川踹他的时候,他的屁股在地上只滑出去半米远。
雷鸣才离开,狗子就迫不及待的登场了,原本指头粗细的触手,在搭到虎贲的身上之后,就开始迅速变细,等触手变得只有针头粗细的时候,就一下子攮进了虎贲大腿静脉里……
刚开始,虎贲没啥感觉,渐渐的,他的面目开始变得狰狞,粗壮的手臂大腿开始用力,将束缚他的皮带撑得吱吱作响。
见虎贲脖颈上的大血管像是要从皮肤下迸裂出来,云策清晰的看到,一个小小的鼓包正沿着他的脖颈处的大血管缓慢前进。
云策又不懂这些,他就把护腕放在边上,任由狗子自己施为,他已经有三个多小时没看见自己的儿子了。
云槊刚刚吃完奶,不过,这孩子跟个渣男似的,饿了,就凶猛的吃,吃饱了,就迅速离开,半点都不留恋。
娥姬一边用软布擦拭着一边对云策道:“太能吃了,我快要供不起了。”
云策瞅着两个饱满的饭碗道:“你还是要多吃豆子炖的猪蹄。”
娥姬干呕一声,拍着胸口道:“你快别说豆子炖猪蹄了,我再也不吃那东西了,夫君,你去看看张敏那里有没有剩余的,她本身就大,说不定咱儿子也能喝一口。”
云策给娥姬到了一碗水看着她喝下去摇摇头道:“别看大,还不如你呢,人家说你体壮如牛,不像她以前亏损的太厉害。”
娥姬刚要发怒,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起她可以不喜欢张敏,云退这孩子可不是张敏,就算是她生的,也是云氏的子弟,以后云槊要干大事的时候,没有弟弟帮忙可不成,万万不能跟夫君这样的,单人匹马的啥事都要靠自己。
偌大的云氏麾下将近七万人,只有两个孩子还是太少了,怎么着,也要像曹锟一样有上百个弟弟妹妹才好。
“夫君。你去把小退儿抱过来,我这里还有一些……”
听了娥姬的话,云策第一次觉得自己来到大汉不算太倒霉,至少,在娶老婆这件事上,自己可是真的没娶错人。
等云策看完孩子回来,狗子也彻底的进入了贤者时间,护腕就那么安静的躺在旁边的桌子上,捆在木板上的虎贲脸色发青,看样子死了有一阵子了。
“怎么,没有成功?按理说这里的医疗技术应该跟你不是一个等级的才对。”
狗子的声音懒洋洋的在云策脑海中响起:“任何物理性的东西,科学性的东西,他们自然是不如我,就比如这个虎贲脑子里的那根针,其实是一个非常粗糙的阻隔器,它将人大脑认知部分,以联动部分给分开了,继而让这些已经养成肌肉本能的家伙们,在得到一个清晰明了的命令之后,催动肌肉记忆,进行作战,厮杀。
我尝试着去掉这根针之后才发现,针上有一些我不明了的能量波动,我分析了一下这种能量,最终发现这种能量与我们已知的能量完全不同。
就是这股能量包裹着这根针,才没有造成脑死亡,同时,这根针估计就是接受命令的接收器。
在我拔出这根针的时候,这个虎贲就死了,是立刻性的脑死亡,我甚至怀疑,其实在这根针刺进他们的头颅之后,这些人已经死了。
云策,我能解决物理性,科学性的东西,对神性,未知的东西,确实帮不上忙。”
“没关系,我已经写信给了刘长生,他应该对兽监这个组织,应该更加的清楚。”云策安慰了狗子之后,就让雷鸣他们把这个死掉的虎贲抬出去埋掉。
看着这个家伙入土,雷鸣道:“主公,没有解决的办法吗?”
云策摇头道:“针拔出来,人立刻就死,没有半分的迁延,甚至不给我任何的补救机会。”
雷鸣吸一口气道:“总归是有办法的是吗?”
云策忽然看着雷鸣道:“我想让你走一遭长安,你去不去?”
(本章完)
第269章 大神官的期望
第269章 大神官的期望
“不去。”
“为啥不去?”
“主公让我去长安,无非是想要我去见大神官,问他老人家有没有办法解决虎贲军的问题,如果有办法,大神官把秘技教给我,这不合适。
如果没办法,您一定想着很多年都没有侍奉在长辈面前了,觉得咱们不能跟大神官的关系生疏了。
需要我拉近跟大神官的关系,长久处下来,大神官一定会喜欢上我,我觉得主母会打死我的。”
云策闻言眼睛都瞪大了,雷鸣说的一点都没错,他派雷鸣去刘长生那里的目的就在于此。
只不过,这小子明显想的更多一些,甚至觉得自己此去明显是抢夺了两个还在襁褓中的师弟的缘法,是犯忌讳的。
于是,云策出腿,雷鸣再一次飞了出去,屁股滑出去不远,不足半米。
就在云策安排好,预备让雷鸣随商队出发去长安的时候,吴彤坐着信天游来了。
他一来,就忙着见其余五个虎贲,亲自看过之后,才跟云策来到书房,坐在云氏特有的椅子上,用手捏着眉心,一副难以抉择的模样。
“怎么说,有办法就是有办法,没办法就没办法,这么为难做什么?”
云策倒了一杯茶水,放在吴彤面前,笑吟吟的道。
吴彤放下手,看着云策道:“敬奉三年四月十六,岭州刺史贺均年上奏疏曰:岭州地蹙民穷,奉养二十六万大军不易,愿意主动裁军六万,以二十万为基。”
云策笑道:“地方主动裁军,有利于朝廷,那么,代价是什么?”
吴彤喝口茶水,淡漠的道:“开启岭州社火自主权六十日。”
云策点点头道:“明白了,虎贲军脑袋里的那根针与社火有关。”
吴彤摇摇头道:“大神官说社火只是辅助,重点是龙威,大神官还说,龙威无影无形,只是一个很表象的东西,不知道贺均年当初是如何将龙威附着在那根钢针上。
朝廷当年是不准备答应贺均年的奏疏的,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答应了不说,还把时间宽限到了百日。
大神官说当年他不过是一个四十三岁的神官,不知道底细,不过,他老人家说,大半跟龙有关,因为那一年,正是神龙降临大汉的年份,而且,也只有活着的神龙才能施加龙威。
估计就是因为神龙的原因,朝廷最终同意了贺均年所求。”
云策在心中暗自叹息一声,谁能比他更清楚龙威的恐惧呢,在祖地的时候,敖丙一个婴儿龙发出的龙威,就把他折磨的欲仙欲死的,更不要说还有不少被吓死的,吓疯掉的。
成年龙的龙威施加在普通人的身上,自然能以生物高阶优势扼杀,或者抹除低阶生物的灵智,就像食草兽们,在遇到狗皮子的时候还知道奔跑逃命,可是,遇到狞兽之后,它们就对自己的生命显得很无所谓了,该吃草吃草,该被狞兽吃,就被狞兽吃,甚至能做到一边吃草,一边看着同伴被狞兽吃。
“搞清楚这个法子是谁想的了吗?”
吴彤皱眉道:“贺均年。”
云策道:“还有更多的消息吗?”
吴彤摇头道:“没有,贺均年担任岭州刺史的时间只有区区六年,而后就暴病而亡,留给世人可查的消息不多,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那篇《请奏精兵简政疏》。
后来是贺均年的长子贺幽接替了岭州刺史的职位,再后来才是贺田。”
云策叹口气道:“看样子,我想要把虎贲军弄过来,首先要弄死贺田,然后再找一头龙出来,最后还要用到社火才成是吧?”
吴彤笑道:“也没有那么复杂,你要是能活捉贺田,或许就有办法,毕竟,从贺均年到贺幽,再到贺田,已经传承了三代。
你有没有可能成为第四代,就要看你的缘法。”
“这么说,大神官对我弄走虎贲军其实没啥意见是吧?”
吴彤大笑道:“乐见其成。”
“为啥。”
“你一口气生了两个儿子,让大神官一系血脉源远流长,大神官没有不乐意的。”
“你知道我不是……”
“大神官都说是了,你就是,你不会浅薄的以为,大神官生的孩子就是他的子嗣,不是大神官生的就不是他的子嗣了?”
云策吃惊的道:“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吴彤笑笑道:“大神官以天下人为子。”
云策呲着牙道:“他老人家博爱到了如此地步了吗?”
吴彤点点头道:“大神官以为自己是社火,死后也会回归社火,大神官或许没有资格说天下人为子的话,社火是有这个资格的。”
云策沉默片刻,他见过大神官这种人,而且还见识过不少,云临川勉强也算是这种人,他们活着活着就把自己融入到一个宏大的叙事里面去了,随着宏大叙事生而生,随着宏大叙事死而死。
想通了这些事情之后,云策就反手把站在背后的雷鸣抓过来,墩在吴彤面前道:“走的时候把他带走,送到大神官身边去。”
吴彤摇摇头道:“大神官要我把三十六个孩子全部带走。”
云策眼睛一亮,立刻道:“现在应该是四十八个了,我今晚就帮剩余的孩子引气入体。”
“没你想的那么便宜,大神官说你处境艰难,此次是你的缘法,缘法可一不开再,还有,大神官最近很是思念你,命我把你的两位夫人以及孩子一并带去长安。”
云策不解的道:“想念我,为何要见我的老婆跟孩子?”
“我怎么知道,大神官已经是神人了,他的想法岂能是我等凡人可以测度的。”
“没有说要见我的话?”
“没有,一个字都没有提。”
结束了跟吴彤的会面,云策急匆匆的回到娥姬跟前道:“大神官要见你跟孩子。”
原本躺着的娥姬一骨碌坐起身眼冒金光的道:“大神官要把长沙王世子的位置传给槊儿?”
云策黑着脸道:“长沙王世子如今是我,只有我死掉,或者被废掉,槊儿才有成为长沙王世子的可能。”
娥姬一脸神往的道:“要是你成了长沙王呢?”
“绝无可能。”
“怎么就没有可能了?老人家当了百十年的长沙王,估计早就够够的了,把王位传给你,槊儿岂不就是长沙王世子了?”
瞅着娥姬站在床上叉腰狂笑的得意模样,就知道她又进入自己的幻想世界里去了,一时半会绝对没有苏醒的可能,谁要是在这种最美的时候唤醒她,绝对要遭殃的。
看她的模样就知道不用问,她一定会带着云槊去长安走一遭的。
于是,他就来到张敏的房间,对她道:“大神官要见你跟孩子。”
原本正对着还没睡觉的云退说婴语的张敏立刻坐的笔直,还顺手把被云退扯开的胸襟合上,将双手放在按在床上瞅着云策道:“这么说,是退儿要继承长沙王一系的爵位了?”
云策不明白这两个女人的脑回路为什么会这么奇葩,好像她们生了一个儿子就有多大的功劳似的,刘长生就一定会把自己的爵位给这两个跟他毫不相干的婴儿手中。
“娥姬也去。”
听云策说来这句话,张敏立刻就软软的躺倒在床上,手里拿着一个色彩鲜艳的毛球,继续跟云退说起了婴语。
这一次他听的准准的,张敏对云退说他的父亲是个废物,连一个王位都不能给孩子挣来。
吴彤在云氏山庄停留了一晚上,第二天清晨就要离开,瞅着巨大的信天游排队从天而降,在看着它们又冲天而起,说真的,让云策有一种去机场送人的熟悉感。
狗皮子王,被娥姬带走了,黑毛老鹰跟着信天游也飞走了,再加上三十六个闹哄哄的少年男女也走了,云氏山庄似乎一下就进入了静默状态。
冯安站在云策身后,目送信天游跟黑毛老鹰消失在苍穹上之后,就把枣红马的缰绳送到云策手里道:“主公也该上路了。”
云策瞅着冯安道:“你要是总这么说话,迟早有一天我会杀了你。”
冯安嘿嘿笑道:“虎贲军要紧呐。”
“为什么你们对我的信心比我自己都足?”
“我们从出云州能走到这里,不但没有死,反而拥有了六万多手下,家业也越发的膨胀,主公若是没有一点过人之处,臣下是不信的。
如今,图谋虎贲军的人不仅仅只有主公,主公早去也许能占据一些优势。”
“贺田如今在哪里?”
“富甲天下的新平州,暂借新平州的凉城暂居。”
“这么说,新平州的刺史钱封也是虎贲军的积极拉拢者?”
“可定是这样啊,否则,谁会拿出一座城让贺田这个丧家之犬居住呢?”
“贺田这就接受了?”
“曹锟对贺田下了追杀令,不论是谁,只要拿着贺田的人头去见他,他比定以东州的五座城池为酬劳。
为此,贺田才逃离岭州城后,虽然突袭了曹氏丘壑州几处要地,却也遭遇了无穷无尽的追杀,现如今,他麾下的军卒除过虎贲军之外,基本上已经死的死,逃的逃。”
(本章完)
第270章 我是来当家的
第270章 我是来当家的
“没有自己的地盘,就算虎贲军再厉害也不过是一群流寇,好在虎贲军的人没脑子听话,情况再糟糕也不跑,如果有脑子早跑光了。”
冯安的话适用于大汉地界,绝对不适用于祖地,就在祖地有那么一支军队,征战了一万里不仅没有被打垮,被拖烂,反而越战越强。
没有人在那他们的脑子里插一根针,也没有那条龙跑出来用龙威来泯灭他们的心智,他们都是活灵活现的人,以最坚强的意志,战胜了一支军队所能遇到的所有挫折,磨难,困苦,最终成世上最锋利的一柄军刀。
就因为知道有这样一支军队,云策才看不起大汉的军队,他甚至不愿意从他们中挑选兵员,宁愿自己培养。
大汉的人不具备出现那样一支军队的精神基础。
云策见过由奴隶组成的军队,也见过由自由民组成的军队,甚至见识过以工匠群体组成的军队。
结果,他从这些军队中看到了军队的很多本质,可惜一直没有看到他想要的那股子昂扬的气质,没有这股子气的军队,云策不想要。
家里人都去了长安,云策待在山庄也觉得无趣,加上冯安的怂恿,云策也就离开了山庄,踏上去新平州的路途。
新平州就在雍州边上,新平,雍州这两州自古以来就唇齿相依。
自黄帝分九州的时候,雍州就其中之一,新平州,便是雍州向外扩展的时候,平定的第一个州。
很难说,新平州借给贺田一座城的事情跟雍州无关。
云策这一次去凉城,也就是去看看贺田那里有没有便宜可占,如果没有他就打算从新平州过雍州去长安看看,不管怎么说,目前自己最重要的人都在长安。
贺氏能够把控制虎贲军的秘密保守三代,肯定是有一些常人难以逾越的门槛的,否则,近百年来,也不至于只有贺氏有虎贲军,而旁人没有。
这一次,云策是沿着长城走的,一路向西,等走到长城西边的尽头,新平州也就到了。
如今的长城跟赵书统治下的长城有很大的不同,沿途的关隘满是生机,尤其以商业最为发达。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那个秋天里,长城以北的广袤地域的产出还是非常惊人的。
只要白日里把奴隶撒出去,晚上收回的时候,不仅仅奴隶在,还有奴隶采集的大量的食物,与物资。
如今早就进入了岁暮月,长城以北还是白雪皑皑的模样,长城以南已经暖阳高照了,一道长城精准的将天地分成两部分。
这种精准的天气分割,只有社火能够做到。
一人一马没有走暖阳高照的长城以南,而是在冰天雪地的长城以北奔驰,主要是枣红马不喜欢走好路,自从跟那只黑毛老鹰杠上之后,它现在奔跑起来都是一跳一跳的,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章程。
在枣红马再一次越过一个山沟的时候,云策终于勒住了缰绳,拍着枣红马的长脸道:“咱还能不能好好走路了,那只黑毛老鹰人家能飞高,就是不愿意往高处飞,你难道就看不出人家是在逗你玩吗?”
枣红马自然不会回答,而是倔强的打个响鼻,继续蹦跳着前进,在跑了百十里后,云策终于看明白了,枣红马觉得自己是一只鸟,能飞。
跟云策艰难的旅途相比,娥姬跟张敏的旅途堪称豪华。
还以为乘坐信天游会吹到风,不论是娥姬还是张敏都穿的厚厚的不说,还把孩子揣怀里,贴着肉好随时感知孩子的状况。
上了信天游后才发现,人家背上驮着一个小房子,房子不大,最多能坐两人,房子被牢牢的束缚在信天游的背上,进去之后,里面温暖如春。
从云氏山庄到长安足足有三千四百余里,信天游早晨出发,不到傍晚,就已经落地长安。
从信天游上下来的时候,娥姬抱着孩子看了这种巨鸟很长时间。
“雷鸣,看到了吗,以后给家里也弄几只回来。”
雷鸣搀扶着娥姬同样看一看庞大的信天游,坚定的道:“我会想办法的。”
娥姬空出一只手,在雷鸣的脸蛋上捏一下道:“这就对了,云氏男儿就该是这样的,想当年我跟你主公啥都没有,你主公甚至还要剥树皮赚钱呢,后来发现不管他如何勤劳都没办法让我过上好日子,就该变了做法,结果,咱们家很快就富裕起来了。
告诉你啊,咱们云氏会赚钱都不算本事,不本钱能赚到钱才是本事。”
走在最前方的吴彤听到娥姬的这番高论,脚步忍不住停顿一下,随即就听到雷鸣肯定的道:“那是自然,主公说天生万物都是为人服务的,既然我们是人,攫取这自然万物就是理所应当的,主母放心,我会给你弄来一些信天游代步的。”
吴彤看着雷鸣,认真的道:“这里的不行,都是有主的。”
雷鸣咧嘴笑道:“我找没主的信天游。”
吴彤摇摇头,继续带着他们来到一溜马车跟前,自己上了第一辆,等众人全部上了马车,就直奔大汉皇宫。
同坐一辆马车的张敏对娥姬道:“你是故意的是吧?”
娥姬点点头道:“调皮的孩子才会被父母多关注,那些安静的,听话的孩子,父母的关注就少很多,我觉得雷鸣这孩子需要大神官多照顾一下。”
张敏不解的道:“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居然鼓励雷鸣在这里闯祸?”
娥姬道:“大神官会解决的,这么多年以来,大神官都是过着安安静静的日子,现在既然要我们过来,就得让他知道,后代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需要付出很多时间跟照顾才成。
张敏,我告诉你啊,一会见了大神官,别摆出一副不值钱的样子,我们的夫君是长沙王正牌世子,可不是从泥地里随便捡来的泥娃娃。”
张敏给云退换完尿布重新包好揣怀里道:“也不能表现得过于野蛮吧?”
娥姬大气的道:“一会看我眼色行事。”
马车来到皇宫山下,从这里开始,就有数不尽的台阶需要攀登,就在雷鸣一群孩子想办法把娥姬跟张敏抬上去的时候,一群宫装丽人与两个面容俊秀的少年从高处的台阶走下来。
走在最中间的是一个蒙着面纱的身材高挑的女子,娥姬一直盯着那个女人看,看了一会就直接张嘴叫道:“蘅姬?”
女子停下脚步,看着台阶下的娥姬跟张敏不作声,一个宫装女子迅速把嘴巴凑到她耳边快速说了几句,她就卸下面纱,对娥姬道:“长沙王世子妃?”
娥姬走上前道:“没错,我觉得你应该把明月清风两个道童还给大神官,不告而去谓之贼,这句话你应该知道吧。”
蘅姬面无表情的道:“这应该不关你的事情吧?”
娥姬怒道:“大神官没有内眷,我如今是长沙王府的女主人,你拿走我家的东西,我连问一下都不成吗?”
说完,又冲着仙气飘飘的清风明月道:“现在给你一个机会,立刻,马上回到王府,否则,以后就再也没机会了。”
清风明月对娥姬的话毫无反应,依旧站在这群宫装女子身后,宛若两具泥塑木雕。
娥姬并没有因为人家不理她而生气,而是用遗憾的目光瞅着清风明月道:“我夫君上一次本该把你们两个都杀了的。
就因为一时心软,才让你们彻底的没了归路。
算了,既然你们喜欢当鬼方众,我也没办法,从今天起,你们两个被长沙王府逐出门墙,永不得归。”
蘅姬平静的看着耍独角戏的娥姬,等她表演完毕了,才要张口说话,就听天空中传来一声断喝——滚!
这一个字娥姬听着普通,落在蘅姬众人耳中却跟惊雷一般,身体一晃,居然真的从高高的台阶上滚了下来。
娥姬抱着云槊俯视着滚落到脚边的蘅姬道:“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说完话,就抬腿从蘅姬的身上跨过去,然后就跟张敏各自很自然的坐在四个少女用手臂搭建的椅子上,快步跨上台阶,片刻,就跑的老远。
蘅姬从地上爬起来,问旁若无人的吴彤。
“娥姬怀里的是云策的儿子?”
“那是长沙王世子刘长安的儿子。”
蘅姬道:“就因为他们,大神官放弃了我的两个孩子?”
吴彤面无表情的道:“你的两个孩子,一个死于刺杀,刺杀的机会还是你主动给旁人的,另一个孩子是被你活活摔死的。
大神官一生最重情谊,你却拿那两个孩子当作达成自己权欲的工具,既然你已经不是人了,大神官为何要理睬你?”
“霍王会出来的。”
吴彤笑道:“霍王墓就算重开,又与你一个鬼方众何干?”
蘅姬道:“霍王会出来的,他有重见天日的那一天。”
吴彤不再多说,甩甩袍袖,也以极快的速度上了台阶。
“这皇宫如今怎么连守卫都没有?”娥姬被自家的四个少女武士抬上第一层平台,四下看过之后吗,发现一个人都没有,就问跟上来的吴彤。
“以前是有的,都被杀光了。皇帝就没有再增加。”
(本章完)
第271章 不神奇的大神官
第271章 不神奇的大神官
“为啥没有再增加?”
张敏忍不住问道。
“大司马不允许增加。”
吴彤回答的言简意赅。
娥姬不管这些,而是把目光落在更高处的龙神殿,皇帝的宫殿什么样子她管不着,龙神殿以及龙神殿后面广袤的宫殿群才是她今天重点关注的地方。
听说,那里都属于大神官刘长生。
来的时候,娥姬就跟云策商量过,能拿下长沙王一系就拿,拿不下就算了,纯粹属于有枣没枣先打三杆子。
顺便,再用这件事试探一下刘长生对云策的看法,反正,云策是不相信这种无缘无故的爱的,娥姬也不相信。
她如今就想摆出一副贪婪的姿势给刘长生看,最好让刘长生把她们统统撵出去,免得掉进更大的漩涡。
休息了一会,几个小姑娘又抬着娥姬向山上走,皇宫的萧条模样令人吃惊,一路上没遇见一个人不说,很多宫殿都倒塌了,一些小兽穿行其中。
“这就是大汉皇宫?”
一只肥鸟因为他们这群人的到来,受惊之下扑棱棱的飞走了,雷鸣忍耐着这才没有随手把这只鸟打下来。
“最严重的时候,这里有六千人在相互厮杀,台阶上血流如瀑。”
吴彤的话语没有携带任何感情色彩,就像一个冷漠的路人一般随口为娥姬,张敏她们解释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我郎君说大汉的精锐亡于此次宫战,大汉江山也必将亡于此次宫战,少卿以为然否?”
吴彤见娥姬开始文绉绉的说话,低着头叹息一声道:“清理好屋子好请客人进门,说不上是好是坏。”
娥姬抱着云槊将身子靠在背后一个小姑娘身上继续道:“我郎君也是这么说的,他说大汉积弊千年,就像一个人无病无灾了千年,其实呢,一些小的病患早就生成了心腹大患此次爆发,就算大汉能活,也至少去了半条命。”
吴彤瞅着娥姬道:“所以呢?”
娥姬叹口气道:“我郎君说,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吴彤看着娥姬道:“大汉终究还是有忠诚卫士。”
“我郎君说,此次天下大乱的祸首,便是大司马,希望天下大乱的人也是大司马,少卿是大司马麾下,又如何保护大汉这只鹿呢?”
吴彤皱眉道:“你郎君目前的那点势力,还不足以说出这些话。”
娥姬笑道:“我郎君说,天下出现乱兆的时候他出山,天下大乱的时候他起了萌芽,群雄争锋的时候他刚刚好养精蓄锐,等到天下几人称帝,几人称王的时候,就是他逐鹿中原的好时候。”
吴彤轻笑一声道:“好在此地四下无人。”
说罢,也不继续跟娥姬争论,快步上前,没几下就已经上到了神龙殿的平台处。
张敏瞅着娥姬道:“夫君没说过这些话,倒像是出自冯安跟粱昆之口。”
娥姬笑道:“没关系,我们说出来了,那就是郎君说的。”
一直护卫在娥姬身边的;雷鸣忽然道:“再给我十年时间,我为主公披甲执锐破千军。”
娥姬怜惜的抬手捏一下雷鸣的脸蛋道:“据说烤社火对你们武人有很大的裨益,这一次既然来到了神龙殿,祖火之威,你们不可不尝。”
雷鸣诧异的道:“这也是主公说的?”
娥姬点头道:“你们有这么好的主公,是你们的运气。”
几人说着话,很快就来到了神龙殿的平台,娥姬从四个少女用手搭建的座椅上下来,抱着云槊整理一下发鬓,衣衫,然后朝张敏她们招招手,一行人就沿着光可鉴人的石板路,朝神龙殿走去。
刘长生卧在一张很大的软榻上,支起上半身,伸长脖子瞅着大殿门口,只见一行人从门口进来,他的目光没有落在那个走路走得有些张狂的妇人,而是看着蜡烛包里的那个小小婴儿,从见到那个小小的人儿开始,刘长生就张嘴无声的笑了。
龙神殿很干燥,这里的空气像是被火炙烤过一样,呼吸进肺里,就像呼吸进去了干燥的沙砾,只是片刻功夫,就让人口干舌燥的。
娥姬见过刘长生,走近之后,就盈盈下拜道:“长沙王世子妃云娥拜见长沙王。”
刘长生看一眼娥姬,冷声道:“为何不叫刘娥?”
娥姬继续施礼道:“云氏宗祠尚在,娥姬不敢自称刘氏。”
刘长生道:“如此说来,你们此次来龙神殿,就是来拣便宜的?”
娥姬轻笑一声道:“我郎君说,趁着大神官老了,他的便宜,现在一定要快快的捡,狠狠的捡,要不然以后就没机会捡了。”
刘长生呵呵笑道:“也不是不能捡,这主要看你生了一个什么东西,孩子生对了,你就是世子妃,孩子没生对,你就什么都不是。”
娥姬笑着上前,将云槊抱给已经坐起的刘长生。
刘长生接过孩子打开襁褓,从里面用手拎起一个光溜溜的孩子的腿,放在眼前仔细的观看,又抬手从火塘里采撷一朵社火,社火落在婴孩的头顶,这可能惊扰了孩子,云槊伸出一双小手想要抓社火,社火轻微挪动一下,让他抓空了,云槊又抓,再次落空,等云槊再抓的时候社火再避开,就在此时一道白亮亮的晶莹水柱从云槊胯下喷涌而出,划过一道弧线之后落在社火上。
虽然仅仅是一瞬,社火却像是受惊的小兽,头都不回的投身火塘,再也不出来了。
“没有神异啊——”
刘长生忍不住呼唤出声。
娥姬可不管自家孩子有没有神异之处,只觉得自己的心肝宝贝被人抓着一条腿拎着,心中就有极大的不满。上前抢过自己的孩子,放在心口道:“我郎君说了,这孩子能出生,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至于有没有神异,我们夫妇还真的不在乎。”
刘长生,没有回答,眼睛一直盯着火塘,眼看一朵烛焰摇摇欲坠的就要熄灭,刘长生挥挥袍袖,那朵即将熄灭的烛焰得以进入熊熊燃烧的祖火中。
张敏抱着云退放在刘长生怀里道:“大神官,且看看云氏二子。”
刘长生同样打开襁褓,抓着孩子的腿招来一朵烛焰放在这孩子的头顶,只见那朵烛焰从微弱的火苗,迅速成长为一团明黄色的火焰,紧紧的将云退包围其中,被火焰包裹的云退似乎感受不到痛苦,还懵懂的用手乱抓。
张敏得意的看了娥姬一眼,就急忙问刘长生:“大神官,这就是神异吗?”
刘长生挥走了社火,将云退还给张敏。又对娥姬道:“把你儿子给我。”
娥姬抱着云槊,果断地摇头道:“我郎君说,这是云氏嫡长子,不可轻易托付他人。”
刘长生冷笑一声道:“没有龙,何来的尊贵可言?”
娥姬笑道:“我郎君说了,他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至于什么龙崽子,他不稀罕,好了,好了,孩子你也看了,我们一路风尘的回家,要休息了。
再说,您这里太干燥了。”
张敏着急的道:“我孩儿可好?”
刘长生道:“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张敏道:“那团火都起反应了。”
刘长生随手招来一朵烛焰落在雷鸣的脑袋上,顿时,雷鸣的身子就被一团明黄色的火焰包裹住,火中还有接连不断的爆炸声。
刘长生瞅着张敏道:“确实没啥特别的。”
娥姬径直起身,抱着云槊就朝后面走,刘长生也没有阻拦,眼看着她们一行人去了后宅,自己来到祖火身边,将手伸进祖火,片刻后如梦方醒的道:“原来如此。”
吴彤从梁柱后面走出来,施礼道:“大神官,我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再不诛杀国贼,大汉将亡。”
刘长生叹息一声道:“大汉亡了就亡了,还是那群人组成的国家,无非就是换一个名字而已,算不得大事。”
吴彤戚声道:“天下生灵涂炭大神官也视而不见吗?”
刘长生摆摆手道:“去吧,我厌倦了。”
说完,就重新躺在软榻上,片刻功夫,就进入了睡眠。
娥姬白白高兴了,进入龙神殿后面的长沙王府邸她才发现,这里其实就是一座小小的院子而已,院子里空无一人,只有几间简陋的草房,一圈竹篱笆将这里与外边豪奢的世界隔离成两片不同的区域。
草房的门头挂着‘长沙王府’四个字,这四个字古意盎然,不像是假的。
她在外边看到的雕梁画栋,飞檐斗拱的宏伟建筑不是长沙王府,而是一座规模更加庞大的龙宫。
雷鸣打开一道柴门,对娥姬道:“主母,我们先休憩吧。”说着话,就从背上取下一个硕大的包袱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
娥姬道:“不管好赖,这里终究是长沙王府,住在这里的人就是长沙王。”
就在众人打扫,清理完毕,雷鸣带着弟妹们开始做饭的时候,吴彤又来了,他将身子靠在门框上,对娥姬道:“世子妃就不想在这里举办一场宫宴,将世子之名确立下来吗?”
(本章完)
第272章 你是不是真的能化成人形
第272章 你是不是真的能化成人形
娥姬低头看看怀里的云槊,再抬头看看靠在门框上的吴彤道:“郎君说,来了,就住在龙神殿后面,除此,哪里都不去。”
吴彤点点头,就转身离去。
雷鸣一众孩子把饭做好,端上桌的时候,刘长生来了,大刺刺的坐在主位,就等着娥姬,张敏给他布菜。
今天时间紧,雷鸣他们就做了一锅臊子汤,再煮一点面,配上一点腌制的野菜,就打算先把这一顿饭给凑合过去。
刘长生吃的很是香甜。,也吃的非常有规矩,甚至在吃完之后,就从娥姬张敏手里接过两个孩子,好让她们两人可以放心的吃饭。
此刻的刘长生,不再是卧在龙神殿里的那个大神官,仅仅是一个喜欢孩子的长辈而已。
两个月子里的孩子,躺在刘长生的臂弯里非常的安静,云槊在睡觉,云退则瞪着眼睛看近在咫尺的刘长生。
“他现在啥都看不见。”
“谁说的?”
“我郎君说的,说孩子还小,视觉器官还没有长好。”
“他说的是对的,孩子还太小,还没有发育完全,很多隐形的特征因为过于强大的原因,还没有展现出来。
我太着急了。”
娥姬捧着饭碗道:“刚才吴彤告诉我,希望我能举办一场宫宴,我不知道要邀请谁,所以就拒绝了。”
刘长生道:“他要杀贺均年。”
娥姬听到这个人名也不吃惊,继续道:“夫君说,吴彤不对劲,很不对劲,他传达的消息是不准确的。”
刘长生道:“是这样的,他们希望我能出手帮他们杀掉贺均年。”
娥姬继续道:“夫君说,您不会在这个时候召集我们来到长安。”
刘长生点头道:“没错,我的原话是等孩子满一岁之后。”
“吴彤这些人如此不把大神官放在眼中,随意更改您的均令,您不生气吗?”
刘长生叹口气道:“如今天下打乱,社火不安,维持社火正常运转,已经消耗了我九成以上的气力与时间,他们知道我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管这些细枝末节。”
娥姬道:“所以,吴彤该死!”
刘长生道:“他不该死,该死的是我,既然你们来了长安,那么,云策一定去了凉城,夺取虎贲军。
这是一个很大的计谋,贺田兵败岭州城,三千虎贲变六千,暴露出贺均年没有死的秘密,而吴彤又通过攀星楼查出,虎贲军与鬼方众第一祭祀有关,他们就断定,鬼方众那个神秘的第一祭祀大雪崩就是贺均年。”
娥姬道:“如今,贺均年在长安,还是在凉城?”
刘长生道:“在长安。”
娥姬拍拍胸口道:“那就好,那就好,不在凉城就好,我郎君遇到鬼方第四祭祀沈廷玉都要不战而逃,要是遇到第一祭祀,恐怕就逃不掉了。”
刘长生道:“所以,你郎君明知道吴彤在骗他,就趁机把他最重要的人一股脑的都送到老夫这里来了?”
娥姬大笑道:“我来时,郎君要我一定要住进长沙王府,一定要坐定长沙王世子妃的名头,如此,才能保护我们平安。”
刘长生跟着笑了,然后颠一颠手肘上的两个孩子道:“他应该知道长安远比你们的云氏山庄更加的危险。”
娥姬笑道:“郎君说,有祖火在,您就是天下无敌。”
刘长生听完娥姬说的话,就转头对听的一脑门子官司的张敏道:“娥姬或许不如你聪明,她绝对是最好的世子妃人选,张敏,就坚决服从这一点,你远不如娥姬。”
张敏起身施礼道:“这一点我早就知道。”
娥姬怒道:“你既然知道,还处处跟我争。”
张敏撇撇嘴道:“两个女人共用一个男人,我要是不争,那个男人会以为我不喜欢他,这种男子的劣根性,我不信你不明白。”
刘长生很喜欢看这两个妇人争论,为此,在吃完饭之后没走,还多喝了几口雷鸣送上来的山庄产的烈性酒水。
当晚,刘长生鼾声如雷。
雷鸣带着弟妹们悄悄地来到神龙殿,此时的神龙殿空无一人,祖火依旧在猛烈的燃烧着,其余五百社火也随着祖火缓慢的移动。
雷鸣咬着牙,似乎下定了决心,将自己的左手伸进火塘,很奇怪,他的左手立刻就被祖火给烧成红色的了,在干燥的龙神殿里,雷鸣汗如雨下,只是还没有落地,汗水就被迅速蒸发。
见雷鸣痛不可当,三十六子中的老二陈露也把左手伸进社火里,很快,她的左手也即可被祖火烧成了红色,陈露忍不住想要叫唤,被雷鸣用右手捂住嘴巴,一声尖叫还没有出现,就被扼杀了。
黄铁牛一脸严肃的把左手放进祖火的火焰中炙烤,他的手并没有变成红色,而是变成暗红色,整只手就像一块永远都烧不红的陨铁。
等三十六个孩子围坐在火塘边,把自己的左手伸进火塘,轮流接受祖火炙烤的时候,大殿上似乎响起了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声。
安姬把两碗水端来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深了,雷鸣他们没有回来,娥姬跟张敏也就没有睡着,摇篮里的两个孩子,头挨头倒是睡得非常香甜。
院子的另一边摆着好多装满水的水桶,里面倒映着漫天的繁星。
张敏用勺子搅动着水对娥姬道:“我们这样做是不是太无礼了?”
娥姬轻啜一口水道:“把你那不值钱的心思收一收,郎君说,来到长沙王府,我们就是主人。”
张敏有些委屈的道:“好多事情我都不知道。”
娥姬怒道:“一个妾室还想知道些啥?”
张敏叹口气道:“早知道做妾是这个模样,我就不做妾了。”
钩月出现在天空的时候,漫天繁星没有任何反应,不像满月一出,繁星就会消失无踪。
雷鸣从龙神殿出来的时候,就像是在沙漠里焦渴了好几年的干尸,步履蹒跚的进到院子里,一头扎进了装满水的木桶。
娥姬能听到他们身体吸收水份的滋滋声,随着大木桶里的水急剧减少,雷鸣他们的身体倒是慢慢从枯槁变得丰润起来了。
张敏起身,把雷鸣的身体从木桶里拔出来,安姬几个又迅速给木桶倒满水,张敏就把雷鸣重新放进木桶里继续浸泡。
这是一个非常繁琐的工作,而且,一直维系到凌晨。
“看样子祖火只煅烧了他们,没有攻击他们。”
张敏悄悄对娥姬道。
娥姬同样小声道:“郎君说,他被雍州社火攻击了,后果非常的严重,几乎就要死掉了,你看他们,问题好像不太严重。
明天晚上继续烧,夫君说天下内息的来源就是社火,接受祖火的煅烧,是一个重铸身体的过程。
要不,你明晚也跟着去烧一下。”
张敏瞅一眼这些水泡木乃伊,再拍拍自己光洁的脸蛋道:“不去,我对武功的提升没有那么迫切。”
泡饱水的雷鸣从木桶里翻出来,一双呆滞的目光瞅着即将蓬勃而出的太阳,大叫着挥出一拳……
长城以北又落雪了,这一场雪下的大极了。
枣红马从一座山头跳跃下来的时候,就瞬间带着云策扎进了一个雪坑里,或者说,这里根本就不是一个雪坑,是一座被雪灌满的山谷。
枣红马自从扎进这个雪坑之后,就一动不动的装死。
云策叹息一声,就从龙珠里取出一把铲子挖雪,准备先把枣红马从雪坑里挖出来。
好在雪没有太深,也就一丈多深,他就挖到了地面。
被他挖出来的枣红马,歪着嘴,吐着舌头假装自己是一尊雕塑,死活不愿意动弹。
见状,云策就知道,今晚是走不成了。
这里的雪被压得很是厚实,云策就沿着雪璧挖出来一个大洞,将帐篷安置在雪洞里,等柴炉烧起来之后,枣红马就不再假装雕塑了,抖抖毛,把雪全部甩出去之后,就钻进了帐篷,躺在最暖和的地方,看云策烧水。
对于无赖的枣红马云策现在是一点都没有办法,这东西你打它他就跑,你追它,它就装死,你要是想要真的惩罚它,它就大声的叫唤,跟孩子哭一个模样,最严重的时候,它还会满地打滚。
云策觉得马这个东西,天生就不能喝滚烫的开水的,比如茶。
直到枣红马撅着满是毛的大嘴巴学他啜饮茶水的时候,云策就很确定了,自家的枣红马不是想要变成一只鸟,而是想变成一个人。
看着枣红马有模有样喝茶,还知道吐茶叶,狗子就迫不及待地道:“这就是生物进化的典型行为,我要记录下来。”
云策帮枣红马换了一个大碗添满茶水,他用的茶盅容不下枣红马的大嘴。
舒舒服服的接连喝了五六碗茶水之后,枣红马像是一个过足瘾头的重症茶瘾患者,舒服的躺在毯子上,用前蹄碰一下云策的后背,示意给它盖上毯子。
云策从善如流,给枣红马盖上毯子之后,就摸着它的长脸道:“你是不是真的能化成人形?”
(本章完)
第273章 把你的马给我吧
第273章 把你的马给我吧
“呼噜噜……”
枣红马回应一声。
云策对狗子道:“你是不是也能变成人形?”
狗子道:“只要找到合适的材料,我自己就能做出一具身体出来。”
云策道:“我是指真正的人形。”
狗子道:“我是硅基体你知道吧?”
云策道:“知道。”
“那么,你他妈的告诉我,一个硅基体如何才能变成碳基体?”
“当我没说。”
“吴彤骗你,到底是为了啥?”
“我觉得他们的目标是大神官,毕竟,他们欺骗娥姬她们去的地方就是龙神殿,祖火是永恒的,没办法对付,能对付的只有大神官。”
“按理说,你应该支持吴彤他们这群人的。”
“别开玩笑了,跟他们相比,我更相信红姑娘,这是我们的立场早就决定了的事情。”
“好吧,立场很重要。”
“其实不是立场很重要,是这个立场要达成的终极目标很重要,大司马希望和平替代大汉,吴彤他们希望中兴大汉,红姑娘她们想推翻大汉。
这三个立场跟我们最接近的就是红姑娘,只不过红姑娘她们在推翻大汉之后,再建立一个新的可以给底层百姓一条活路的新的王朝。
在这一点上,跟我们有很大的不同,我们要做的是终结封建王朝,建立一个百姓当家作主的新国家。”
狗子道:“大司马的拥趸最多,吴彤这些革新派的人数也不少,红姑娘她们的人数虽然少,潜在的盟友却很多,只有你,没人帮。”
云策笑道:“当年的红船上,也只有13人而已,代表全国50个人,我们现在有百人以上,代表七万人,状况比祖地好得多。”
狗子道:“话可以这么说,实际情况是啥样你自己明白。”
云策当然明白,群众基础是个大问题,那三群人都有很广袤的群众基础,他没有。
这些事情说起来就让人觉得前途灰暗,不论是云策还是狗子都不想说,很多事情埋头去做就好,别抬头看,抬头的次数多了,自己也就会失望,或者绝望的。
枣红马喝多了茶水,晚上精神抖擞的厉害,它不睡觉,搅扰的云策也没有办法睡觉,没办法,他只好收起帐篷,骑着枣红马继续赶路。
天明时分,长城已经消失不见,山峦也逐渐变得低矮,在丘陵与丘陵之间逐渐出现了一些集镇。
集镇里的人基本上都是以采集跟狩猎为生的人,跟河口寨一样,贫穷是这里的主色调,自给自足更是这里的特点。
有了前两个特点,封闭,愚昧,冷漠就成了这里人的行为方式。
好在已经进入了新平州的地界,距离凉州不过三百里,不到枣红马半日脚程。
在前往凉城的大道上,云策看到了很多游侠打扮的人,男女都有,有些人的武功看起来很不错,其中引起狗子兴趣的人,就有十五六个,引起狗子极大兴趣的武士就有三个。
云策跟他们是不同的,他现在骑着雷烟兽,挎着长剑,挂着马槊,手里捏着一本书,一边看,一边吟哦,一看就是一个游学的读书人。
大汉的读书人跨马,驾车,击剑,耍枪,弓猎样样在行,当然,遇到危险的时候也能偶尔假扮一下侠客,刀客啥的,也不是不成,尤其是胆敢单人独骑出门游学的读书人,有时候还喜欢反向抢劫。
因此,尽管枣红马跑动的样子很是别扭,大家还是没有骚扰这个喜欢在一蹦一蹦的雷烟兽背上读书的人。
下午的时候,云策到了一个叫作千家集的地方,这里距离凉城不到二十里,跟项城附近那个集市一样都属于城池的第一道关口。
想要进凉城的人,必须先在千家集停留一晚,等待官府检查完毕,明日才能进入凉城。
商队们停在了千家集,要过所,要缴税,侠客停在千家集,要过所,要验证,云策这样的读书人到了千家集只要过所。
因此,千家集的客舍住一晚上的价格就贵的离谱,其实也不仅仅是客舍的价格昂贵,这里所有对外出售的东西的价格都贵的离谱。
因此,商队的人在野营,侠客中的穷鬼也在野营,云策这个读书人为了维持自己豪族的门面,丢出一颗金珠后,就获得了一间雅致的房间。
本来这间房云策打算自己睡的,让枣红马去马厩睡,当他进入房间,嗅到一股子马粪味道之后,就改变了主意,拉枣红马一起睡。
还以为要跟客舍掌柜纠缠一阵,没想到人家见怪不怪,立刻答应了下来,还派伙计把云策吃的饭食跟枣红马的饲料一起送到了房间。
枣红马是个爱干净的马,云策取出社火,在房间放了把火之后,屋子里的马粪味道,以及一些奇奇怪怪的味道立刻就消失了。
狗子在云策脑袋里嘟囔一声,没听清楚它说的是啥,见整个屋子都变干净了,云策就和衣倒在床榻上,至于客舍送来的饭菜,云策一口没吃,枣红马当然也不吃他们送来的马料。
枣红马很希望跟云策一起睡床榻,见云策没有邀请它一起睡的意思,就从袋子里叼出自己的毯子铺在地上,临睡之前,还不忘记用蹄子碰碰云策的鞋底,这一次云策没动弹,狗子伸出触手帮它盖好毯子。
睡在这样的客舍里,虽然眼睛看不到,耳朵却像是听了一晚上的众生相,左边隔壁有人男欢女爱了一个晚上,不管是男子冲击的力道,还是女子的婉转承和以及两人配合的时间上都属于上乘,难怪敢这样行事,还让人除过羡慕说不出别的话来。
右边的邻居则比较另类,云策听了一晚上的鞭子抽打人体的声音,听的出来挨揍的是一个男子,不像是在玩弄什么把戏,应该是真的在刑讯逼供,因为云策不止一次听人压低了声音问,贺均年在那里。
对面房间里的男子鼾声如雷,后面房间的人似乎在拨弄算筹,竹筹散开又聚拢的声响也响了一晚上。
好在,天明前,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云策终于可以不用捂着耳朵睡觉了。
就在他松口气准备重整睡眠的时候,他的大门被人粗暴的撞开了,一个身着杏黄色衣衫的壮汉随着破裂的木门一起飞进房间。
马上,又有三条壮汉冲进他的房间,不等摔进来的壮汉起身,三人冲上去就是一顿圈踢,他们下脚很重,每一脚几乎都是冲着壮汉的要害出脚的。
云策拥着毯子坐在床上,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壮汉从开始求饶,到最后杳无声息,中间一句话没说,枣红马同样抬起长脖子,瞅着眼前的暴行,似乎还有些害怕的把长脸贴在云策的床榻边上。
进来的四个人,被踢死了一个,两人拖着死人离开了房间,最后离开的一个家伙,还很有礼貌的帮他把没了门扇的大门关上,只给云策留下一道又粗又浓的血痕。
觉是没办法睡了,云策掀开毯子下床,准备向那个掌柜的把自己的房钱要回来,这样的客舍谁爱住谁住,他是不准备住了。
来到前厅,见到了趴在柜台上睡觉的掌柜,云策把自己的遭遇跟掌柜的说完,又提出要回住宿费的要求,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客人可知,他们为何在杀人之后,没有杀你吗?”
面对掌柜的这句饱含深意的警告,云策怵然一惊,抬手施礼后,也不再问自己的房钱,带着枣红马匆匆的离开了客舍。
而掌柜的则对这个年轻的读书人的知趣很满意,觉得自己又善心大发的拯救了一个年轻人,忍不住叹口气,略微为自己的良善自责。
千家集面向凉城的垒门还没有开启,验证过所的官差也没有,云策自然出不了千家集,左右看过好一阵子之后,就牵着枣红马略微向一个盘坐在树下睡觉的虬髯汉子靠近,在距离人家三丈远的地方停步,从马背上的革囊里取出一个蒲团丢在地上,坐上去,学着那个虬髯汉子闭目假寐。
狗子急促的道:“你可以再靠近一些,这样就等于冲撞了他,他会向你发难,然后你再还击,最后被我抽光内息,你觉得这样做是否在你的道德底线之上?”
云策道:“我看这人外貌像是一条好汉,我们就不要折腾他了。”
狗子惋惜的道:“千人将以上修为的家伙啊,我们先前就没有遇见过几个。”
“睡吧,天亮之后,我们出发进凉城。”
狗子见劝不动云策暴起行凶,就乖乖闭嘴,继续演算自己永远都演算不完的星图。
天微微亮的时候,旁边那个虬髯汉子睁开了眼睛,先是看一眼不断学兔子跳的枣红马,看了半天,最后把目光落在同样睁开眼睛的云策身上。
“年轻人的这匹雷烟兽很是神俊啊。”
见人家问起,云策就笑着道:“没通过兽监的改造,反倒把脑子弄坏了,现在也就凑合着骑乘。”
虬髯大汉站起身,云策才发现这个家伙的身高超过了两米,压迫性非常的强大。
“把这头畜生给我吧,或许我有办法让它正常起来。”
(本章完)
第274章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第274章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兽监都说没救的东西你说有救?我知道你想骗我的雷烟兽,所以,还是别骗了,我觉得它现在这个样子我很喜欢。”
云策脸上讥讽的笑意,让这个虬髯大汉非常的恼怒,转身一拳砸过来,这一拳没有带起风声,上一刻捏拳转身,下一刻拳头就要砸到云策脸上。
云策的手诡异的出现在拳头正前方,两只拳头碰撞一下之后,不论是云策,还是虬髯大汉都后退一步。
虬髯大汉骇然道:“你居然也突破了千人将。”
云策护着枣红马道:“千人将就很了不起吗?”
或许是刚才对了一拳,虬髯壮汉的表现开始恭敬起来,他朝云策抱拳道:“你身后这匹雷烟兽被兽监下了‘镇魂钉’还能保持部分灵智,这非常的难得。
这样的雷烟兽对你来说,就是一个玩物,但是,在我手里,就有非常大的用途,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准备用三匹雷烟兽换你这匹已经疯掉的雷烟兽。”
云策摇头道:“它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匹马那么简单,它还是我的兄弟。”
虬髯大汉道:“某家可以加钱,一千两黄金,加三匹雷烟兽。”
云策继续摇头道:“看来你的兄弟,只要加钱就能干掉,或者出卖,我的兄弟不成,出多少钱,拿多少雷烟兽来换,我还是选我兄弟。”
话音还没落下,虬髯大汉的拳头就再一次砸了过来,从他近乎疯狂的双眼中,云策看到了无尽的贪婪。
“砰砰砰。”
短时间内,云策的拳头与虬髯大汉的拳头碰撞了不下十次,每一次碰撞的动静虽然不大,却让对战的两人身体负担很大,身为千人将,他们打出的每一拳,力道都不会分散,只会作用在对手身上。
等云策的束发丝绦被内息震断,长发披散而下的时候,对面的虬髯壮汉也没有好到那里去,他的右臂衣袖已经被内息震碎,化作蝴蝶悄然落地。
虬髯壮汉见动武还是不成,就后退两步对云策道:“五匹雷烟兽,两千两黄金,这是我最后的报价,如果你能接受,我们就是朋友,如果你不接受,你就是我雍州刺史府的死仇。”
原本气定神闲的云策在听到雍州刺史府的名头的时候,明显的愣了一下,马上又挺起胸膛道:“我畏惧雍州刺史府,但是,你是谁,你何德何能能够代表雍州刺史府?”
“在下雍州刺史府鹰扬将军褚雄。”
云策听褚雄报完名号,第一时间掏出手帕绑在脸上,然后,合身扑向褚雄,褚雄冷笑一声沉腰坐马一拳捣向扑过来的云策,两拳再次相交,这一次褚雄占据的优势极大,一拳就把云策砸的飞了出去。
就在褚雄准备出言继续威胁云策的时候,却看见他的身子居然被那一拳砸的飞出去了七八丈远,褚雄暗叫一声不好,猱身扑上的时候,云策的身子正好落在枣红马的背上,枣红马昂嘶一声,飞快地前蹿一阵,然后猛地跃起,飞高两丈有余,带着云策飞跃了千家集垒门,落地在垒门外的空地上,也不停顿,就狂奔进了凌晨的薄曦中。
褚雄跃上垒门,只看见一道影子正在飞快的远离他,忍不住胸中的怒意,狂啸出声。
他第一次发现,有时候单人独骑的出马,并不是一件好事,今日但凡他带了一位百人将同行,这个刁滑的小子就逃不出自己的掌心。
枣红马跑了一阵就不跑了,继续开始学兔子跳,云策坐在颠簸的马背上问狗子。
“这家伙应该是冲着虎贲军去的,听他的意思,好像有解开虎贲军桎梏的法子。”
狗子道:“就算没有,也一直在研究中,想想也是啊,这家伙看到枣红马傻不啦叽的模样,就能立刻联想到兽监,联想到兽监的秘法对枣红马无用。
我告诉你啊,这种联想绝对不是一时起意,而是深思熟虑后见到同质化的东西的灵光一闪,说不定人家真有法子解决虎贲军的难题呢。
对了,你刚才为啥不抓住他,你应该相信我能把他脑子里想的东西全掏出来。”
云策笑道:“我要万全之法,也不想破坏他们正在进行的研究,等他们真的有突破了,我们再下手不迟。
狗子,你说,他到底有没有看清楚我的脸?”
“没有,天色昏暗,你的脸又没有特殊的标记,除过帅以外,他没办法形容你的长相,除非再次见到你,否则,他没法把你的相貌传扬出去。”
“啊,狗子,你真的是越来越会说话了。”
“你知道的,我现在就喜欢说实话。”
云策前脚进了凉城,褚雄后脚就跟着进了凉城,只不过云策是从东门进的,褚雄是从西门进来的。
之所以会浪费一些时间,主要是云策给枣红马换了一身装束,枣红色变成纯黑之后,这匹黑色的雷烟兽就毫不起眼,毕竟,雷烟兽中,以黑色最多。
枣红马正常的时候,非常的正常,不管是谁来了,都只能说变成黑色雷烟兽的枣红马,就是一匹中规中矩的雷烟兽,蠢笨,听话,一拨一动弹。
跟褚雄见到的那匹枣红色虽然神经不正常,却充满灵性,活性的雷烟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凉城对新平州来说算是一处贫瘠之地,放在整个大汉却是难得的富裕之城,因为凉城草原在这里,凉城最发达的产业自然就是制革业。
有制革业的城市的气味必定是很糟糕的,这一点在祖地是这样,在凉城还是如此,污水横流不说,制革业特有的腐肉气息把方圆千里的食腐鸟都给招引来了。
乌压压的盘旋在天空,就像城市上空永远横亘着一片乌云,给人说不出的压抑感。
或许,就是这个原因,新平州刺史钱封才把凉城借给贺田驻军。这里足够破烂,百姓也足够野蛮,就算是发生了战事,也不算啥。
皮革业很赚钱,对环境非常的不友好,臭气熏天的只要是有一点文人雅士之心的人,就不会选择居住在这里,只有那些喜欢钱,想赚钱的男人,女人才会忍着恶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居住在这里。
所以,想要在凉城找一个好的居住地,首选就是西边的上风位,凉城属于两山夹一钩的结构,城池就在山沟里,山沟呈东西走向,不知为何,凉城常年多西风,这就导致西城区,成了凉城为数不多的贵人,富人的居住场所。
云策从东门进来,一路忍着恶臭顶着风往西走,直到臭味变淡快要消失的时候,他就远远的看见了西门。
褚雄是从西门进来的,他首先要确定的是云策没有穿城而过去别的地方,然后才从西边一路打听,闻寻是否见过云策以及一匹枣红色的雷烟兽。
都是单人独骑,虽然两人相向而行,终究还是完美的错过。
虎贲军的驻扎营地在南城,云策本应该也去南城居住的,只是南城的味道他实在是受不了,这才选择了西城,更何况,西城还有凉城最好的客舍。
还以为在天下人都关注虎贲军去向的时候,凉城最好的客舍应该是人满为患,没想到,住进来之后,才发现,这里的生意并不好。
问过掌柜的才知晓,大部分人都去了南城,选择居住在西城的人,都是来往凉城的贵人以及富商。
还以为这里也能允许雷烟兽跟主人同住,结果,掌柜的死活不答应,被涂抹成黑色的枣红马只好乖乖的留在马厩里,虽然居住的是豪华马厩,枣红马也没有兴致耍宝,安安静静的站在只有它一匹马的豪华马厩里吃草。
云策也换上了一袭黑色劲装,脸上带着一只仅仅露出双眼的黑色口罩,后背背着一柄马刀,腰间悬挂着一柄短刺,这样的装扮很容易让人认为这个豪侠一定是有一些不为人所知的手段的高级豪侠,要不然也不会把细长的马刀背背上,而把一柄短刺挂腰上。
安顿好枣红马后,云策就去了南城,他想找到褚雄,看看他到底要干啥,自己有没有趁火打劫的机会。
一彪军马从大街上滚滚奔流而过,行人闻声纷纷躲避,然后,云策就看到了久负盛名的虎贲军。
躲进一家食肆的云策瞅着铁塔般的虎贲军问掌柜的。
“这些人每天都从军营里出来吗?”
掌柜的见云策开始掏钱买东西吃了,就殷情的道:“每天都出来巡城,说是要缉拿盗匪,威震宵小,老汉觉得他们更像是做生意打吆喝的那群人,专门做出来给旁人看的。”
云策也有同感,原本都要买他家的汤水了,却发现伙计端汤的右手拇指插在暗黄色的汤里,再加上鼻端隐约的臭味,忍不住冲着掌柜的干呕一声,收拾好钱袋就快速的离开了店铺。留下狂怒地掌柜与无辜的伙计。
贺田居住在凉城城主府里,并没有跟他的虎贲军居住在一起,云策搞不懂这是贺田最后的倔强,还是最后的悲哀。
总之,他准备今晚就去凉城城主府去看看,说不定会有很大的热闹看。
(本章完)
第275章 贪财的人很容易中计
第275章 贪财的人很容易中计
曹锟开出来了很高的赏格,十两黄金一颗人头,当让,人头必须是虎贲军的,拿赏钱的时候还要劈开人头检查里面的钢针,这让有心人想要杀良冒功的心思立刻就断绝了。
云策知道如今的曹锟很富裕,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富裕,六千个虎贲军就要费六万两黄金,这是一个大手笔。
弄得云策都想去赚这个钱了。
可惜,虎贲军从来都是集体行动的,这让想拿赏钱的游侠们无处下手。
为了让虎贲军们分散,且离开军营,南城那边已经失火三次了,这还是大火,那种没有造成伤害的小火不计其数。
在那三场大火中,虎贲军损失了十一个人,被虎贲军杀死的侠客,杀手,乃至像云策这种经常打家劫舍的读书人足足有一百六十八人。
云策为啥知道的这么清楚呢,因为虎贲军的营门口就吊着一百八十六具尸体,听说刚刚吊上去的时候人没死,吊了两天之后才死光的,如今硬梆梆的挂在绳子上,被西风一吹就胡乱摇摆,跟一串串风铃似的。
被烧毁的房子如今又重建好了,只不过修建的很是粗糙,原木连皮都没有去,就这样堆砌出一栋栋的房子,还排列的非常紧密,似乎又在诱惑人们继续去烧。
云策看了一圈,发现在这样的环境里,加上凉城常年的西风,不放一把火甚至都对不起这样的军营格局。
他这样想,自然也有人这样想,就在云策思虑从那处地方点火,能够对军营造成最大伤害的时候,他看到了蒙着面的褚雄。
褚雄不愧是大汉的鹰扬将军,率领一群蒙面侠客骑着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开虎贲军营寨大门,他们进入营地之后,并不急着与冲出来的虎贲军作战,而是将怀中一罐罐火油丢到木头房子上,在跑到营寨边墙的时候,还把油浇在战马的身上,点燃之后,就在褚雄的强攻下上了寨墙,而后,在墙外人的接应下,一个个翻墙跑了。
云策算了一下,从开始突袭,再到逃跑,褚雄用了不到五分钟,而且从一开始就目标明确,分工合理,尤其是最后一手点燃战马,堪称点睛之笔。
那些战马在点燃的那一刻就疯了,它们乱蹦乱跳,左冲右突,状如疯虎,短短时间里,就把虎贲军营地彻底的给点燃了。
云策很确定,这些火油里面一定添加了一些特殊物质,以至于大火才烧起,火焰就升腾到一丈多高,让虎贲军军营立刻成了一个炼狱。
云策抓住最后一个游侠,来不及问这位仁兄的名字,就拗断他的脖子,取下他嚣张的白色披风披身上,再把手帕绑在脸上,就快速追上这支逃遁的队伍,没入了蜘蛛网一般的巷道里。
等跟着褚雄进入了一间闷热腥臭难闻的制皮工坊的时候,褚雄才停下来,他似乎很赶时间,跳上一张刮皮台子,就对跟随他过来的五十六个人道:“老鼠窝已经点着了,老鼠就要出来了,剩下的,就看各位兄弟姐妹的本事了。
愚兄就此别过。”
眼看褚雄就要跑,就听下面有人道:“褚雄将军,我还想跟着你。”
褚雄将军四个字一出,褚雄立刻豹眼环睁朝声音发出的方向看过去,结果,人家说话的速度又快又清晰,等他想锁定声音来源的时候,人家已经不说话了。
仔细看过去,剥皮台下面的五十几个人也前后左右的乱看,还纷纷摆出一副与自己无关的无辜模样。
被暴露姓名的褚雄反而冷静下来,张口道:“我们事先说好的,某家带你们突袭放火烧掉虎贲军营地,逼迫他们从军营出来,其余的事情就看个人的本事了,这位兄弟一口喊破某家的名讳,是为何故?”
云策自然不会站出来,其余人等虽然在知晓了褚雄的名讳后,各自心惊胆颤,自然也不会站出来说话。
褚雄又环视众人一圈,冷声道:“就此别过,跟上来者,杀无赦。”
丢下一句冷冰冰又杀气四溢的狠话,褚雄还是一个人走了。
云策想要跟上去,就发现前边已经有三个人追了上去,看样子,他们似乎对捉拿虎贲军换金子的事情不那么上心。
云策也就跟着跳上高墙,才要跳下去,就听身后有人道:“白承凤,别以为你蒙住脸,我就不认识你。”
云策愤怒的二甩出一柄短矛,直奔说话者的胸膛,只见说话的那个人挥动巨斧劈开短矛,还要说话,就看见那个披着白色披风的人跳下高墙,追褚雄去了。
云策沿着狗子指引的方向追了下去,才拐过一个弯子,就看到地上躺着三个人,仅仅是看一眼,就知道他们没救了,是被人用重拳击中了胸口,一拳就把心肺击打的稀碎。
云策跳上高墙,见褚雄正在全力向城主府狂奔,云策停下脚步,转身朝军营的方向跑过去,他总觉得褚雄如此急匆匆的袭击军营,应该另有缘故,至于城主府那边的事情,既然狗子已经盯上了褚雄,他就跑不了。
云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有人为了砍虎贲军的脑袋换金子,居然用三辆高大的满载柴火的马车堵住了军营大门,这里同样烈焰熊熊,不让虎贲军出来。
不仅仅如此,他还看到这群人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一架简易投石车,正源源不断地把火球往军营里丢。
就在投石机左右,数百个手持各色武器的侠客们正翘首以盼,就等着大火把虎贲军烧的差不多了,他们好捡便宜。
云策凑到一个侠客身边,用胳膊捅捅道:“烧没了,怎么算钱?”
那人回头看一下蒙着脸的云策道:“白承凤,你蒙着脸,我老吴就认不出你?”
云策惊骇的道:“我把脸蒙的死死的,你怎么还能认出来?”
老吴冷笑一声道:“白披风没换啊。”
云策借着火光瞅瞅自己身上的这袭白披风,终于发现这好像是一个好东西,皮子好像是狞兽皮,黄色,黑色,以及黄黑相间的狞兽云策见多了,白色狞兽还是第一次见。
没想到这东西制作成披风之后不但很轻不说,还暖和。
云策尴尬一笑,继续问道:“烧死的算谁的?”
老吴笑道:“老白,既然你刚才冲阵了,自然有你一份,就算把虎贲军全烧死在里面,脑壳应该不会烧的太厉害,只要脑袋里的钢针还在,曹大公子就认。”
云策嘿嘿一笑不再言语,跟老吴一起专注的瞅着烈焰熊熊的虎贲军军营。
就在众人以为大事已定的时候,就听火焰中陡然出现一声不似人声的嘶吼,紧接着,阻拦在军营门口的马车就被一柄巨大的斩马刀从中展开,烈焰翻腾向两边,一个身披重甲,体长超过两米的巨汉踩踏着火焰从军营里出来,一刀破开拦路的马车。
快走几步,再一刀,原本就是凑合着向军营里发射火球的投石车,也就被拦腰斩成两段。
在他身后,又有重甲虎贲出现,他们就像一个个可以移动的钢铁堡垒,排成一排从火焰里走出来,同样的斩马刀,同样的重甲,如林而进,斩马刀过处,血肉横飞。
云策连忙向后看,只见距离他不到百步的地方同样出现了十一个重甲虎贲,他们同样手持斩马刀,无视落在他们身上的羽箭,以及马槊,同样一边整齐的挥刀,一边步步踏进,所到之处,人马俱裂。
老吴看呆了,颤抖着嘴唇道:“他们不怕火烧吗?”
云策拍拍老吴的肩膀道:“我先跑了,后面也来了。”
老吴骇然朝后看去,只见后面的巷子里,不知合适也出来了一队重甲虎贲,正在跟左右两边的重甲虎贲做着同样的事情。
老吴刚要对云策说一起跑的时候,就看见云策已经跳下屋顶朝烈焰熊熊的军营跑去了,他觉得白承凤蠢透了,这个时候了还自寻死路,才要沿着屋顶逃跑,脚底下一软,房顶塌陷了,而且是一片片的塌陷,不等烟尘散去,就看见烟尘中站起又站起一排排的重甲虎贲。
见四周侠客纷纷被如林而进的斩马刀劈碎,老吴才要说自己是看热闹的,就有一柄斩马刀斩断了他的长枪,顺便将他的身体一刀两段。
云策避开斩马刀,猴子一般跳上重甲虎贲的肩头,双腿用力蹬倒了脚下的甲士,箭一般的钻进了虎贲军营。
进了军营,云策立刻就明白了烈火为啥烧不死这些虎贲军甲士了,那些原木建造的房子里根本就没有住人,在距离木头房子很远的寨墙附近,出现了无数的地坑,刚才那些甲士应该是从这些远离燃烧点的地坑里钻出来的。
怪不得褚雄要跑,这家伙就是要把那些想要捉拿虎贲军换钱的人都集中起来,好让虎贲军一网打尽。
弄明白了这里的事情之后,云策就取出社火,径直穿过火焰区域,向城主府跑了过去。
(本章完)
第276章 人形蝙蝠
第276章 人形蝙蝠
社火乃是火之极致,有社火庇佑,凡火不伤。
火焰最热的部分永远是外焰,其次是中焰,然后是焰心,社火自然是焰心中的焰心,在这里只有暖洋洋之感。
站在火里看火,与站在火外看火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受,尤其是能量的交换与交织在这里都能看的清清楚楚,并且能够进一步的了解社火的本质。
穿过军营火场,从就进入了城主府的外墙,外墙后边一个人都没有,他们甚至不但火灾蔓延过来,这就说明,军营的那一场火本就是人家设置的一个陷阱。
还以为会在城主府看到一场密谋,没想到这里也变成了一个战场,褚雄挥动斩马刀的破风声,即便是在空荡荡的后宅,云策也听得清清楚楚。
看来大汉这边的人,还是因为霍去病的影响,能动手就不想动嘴,或者动心思。
这种事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褚雄被人家利用了,却没有有人给他应得的报酬,然后就打起来了。
在政治交易中,一般都是先给好处,然后帮忙的,这就是所谓的先手,后手问题,哪有报酬没拿到,甚至是定金都没拿到就跑来帮人忙的,这样的局面你不吃亏,谁吃亏?
中庭的战斗非常的激烈,褚雄的斩马刀全是攻势,没有一星半点的守势,可见他此时的怒火有多么的炽烈。
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场中的争斗上,云策跳上了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跳到树上之后,才发现这居然是一棵黄果树,这种树在夏日炎炎的时候开,在隆冬时节结果,尤其是经历过冰雪之后的黄果最是冰冽好吃。
云策跳上的这棵树上的果子正好到了采摘期。
最近心火旺盛,云策就摘一颗最好的果子一口一口地咬着吃。
透过树叶缝隙,他的看的很是清楚,跟褚雄交战的是一个长髯中年人,手中同样拿着一柄斩马刀,很明显,长髯中年人的武功要略高于褚雄,因为褚雄只攻不守的拼命打法,让长髯中年人无法施展自己精妙的武艺。
因为,褚雄这时抱的就是杀敌三千,自损一万的打法,偏偏长髯中年人不想拿自己的一只手或者一条腿换褚雄的命。这才被人家逼迫的连连后退。
院子里站着不少人,大部分是虎贲军,在没有接到指令,他们就抱着斩马刀跟木桩子一样站在那里,没有半分要帮忙的意思。
还有一些人云策感觉跟他一样都是来看热闹的,可能因为阵营不同,十六个人站成了七堆,相互隔着四五米远,看起来又冷漠,又提防的。
“贺田,今日不给某家一个交代,某家回去之后就统领鹰扬军与你的虎贲军大战一场。”
长髯大汉贺田怒道:“褚雄,某家忍你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了,莫要以为某家不敢杀你。”
说罢,举刀跟褚雄劈砍的斩马刀硬抗到一起,只听一声清脆的金铁交鸣之音响过,两柄斩马刀的六尺长的刀刃同时断裂,只剩下不足一尺的刀锋。
见褚雄气喘吁吁的杵着残刀停止了攻击,一个身穿白衣的读书人模样的人站出来道:“好了,好了,一场恶战过去,火气也该消消了。
贺田,你如今的局面怎么样心中有数,既然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也就不要死扛着了,将虎贲军的指挥权交出来,我们八家一人给你三千两黄金,准许你在雍州之地养老,至于你跟曹氏之间的恩仇,也由我们来解开,从此,归隐田园,当一个富家翁不好吗?”
贺田看着白衣人愤愤的道:“柳正春,你说的好听,我只怕上一刻将军权交出,下一刻就是贺某横死之时。”
柳正春同样恼怒地道:“这就是说,不管我们怎样保证,你都不肯信是吗?”
褚雄瞅着柳正春道:“听闻他有一根无声哨子,用来指挥虎贲军,柳兄,我们不如合力将贺田拿下,夺取他的哨子,你们看任何?”
褚雄的建议马上就被另一个身披裘衣的壮汉给打断了。
“休要胡言乱语,那根哨子就藏在贺田的嘴巴里,要取哨子就要先抓住他,他一旦危急时分开始吹哨子了。我们岂不是又要跟虎贲军作战?
就算我们战胜了,抓住了贺田,也拿到了哨子,虎贲军完蛋了,我们干的事情都将没有意义,这种亏本的生意谁会干?”
褚雄大怒道:“蠢啊,只要拿到哨子,我们就能造出无数个哨子,也就会有无数个虎贲军,区区六千虎贲,死掉也就死掉了。
某家还听闻,当年贺均年炼制定魂针的时候,用的是平州这种四五流的社火,智能控制不入流的武士,一旦用我雍州这一等社火炼制,你们想象,一支全部由百人将组成的虎贲军,那才是真正无敌于天下的虎贲。”
听了褚雄的话,云策吃惊的都忘记啃黄果了,半天,才对狗子道:“能不能把哨子偷过来?”
狗子扫描了贺田许久才道:“哨子确实在贺田嘴巴里,不过,所谓的哨子就是左边两颗臼齿。”
“你说啥,两颗臼齿?”
“没错,臼齿上有孔洞,只要鼓气吹奏就能出声,问题是,不知道怎么用臼齿吹出无声的音波,而无声音波只有两种,一种是低频音波,也就是次声波,一般是鲸鱼跟大象常用。
另一种是高频音波,也叫超声波,蝙蝠跟海豚常用。
如果让我听一下他吹出的音波,我就能锁定是那种音波,也能探查出是多少赫兹,到时候,就有办法控制虎贲军了。”
云策道:“他是如何用音波来指挥战斗的?”
狗子道:“没关系,无非是音波变化而已,知道其中一种,我就能把别的破译出来,最后,还能模拟出类似贺田发出的音波,带走虎贲军。”
云策想了一下道:“下面站着的人里面有九个千人将不说,其中六个都是远超千人将本领的家伙,我总不好在这个时候逼迫贺田吧?”
狗子道:“我只提出建议,接受或者不接受那都是你的事情,不过,我刚刚演算过,你这个时候出手,成功的可能性至少有五成。
建议你一出手,就用尽全力,最好能打碎贺田左边的两颗臼齿,毁掉他的哨子,免得他影响我发挥。
给,你的流星锤我给你掏出来了。
那些人喋喋不休的一点主意都没有,只能你上了。”
云策缓慢无声的将链子锤的铁链缠绕在两只手臂上,闭上眼睛,调整一下呼吸,然后猛地睁开双眼,人全速从黄果树上飞出的同时,链子锤更是携带着万钧之力砸向贺田,于此同时,云策还高声道:“褚将军,我来助你一臂之力。”
就在云策从树上飞出的同时,有六个人立刻就有了反应,褚雄距离贺田最近,本来想要阻拦来人,听了来人喊得那句话,稍微停顿了片刻,就看到一枚斗大的链子锤从他身旁飞过,直奔贺田的前胸。
贺田连忙道断刀阻拦,只听咔嚓一声响,断刀再一次被链子锤砸断,下一刻,链子锤重重的轰在贺田的胸口,贺田在挨锤子的那一刻,迅速后退,即便是这样,链子锤还是砸在胸口上,仰头吐一口血,身子继续飞退。
一锤得手,云策那里会给贺田反应的时间,越过褚雄,另一只链子锤在也同时飞出,斗大的锤头,再一次朝立身未稳的贺田砸过去。
贺田退无可退,撞断身后的阑干,滚落圃,这才险之又险的避开了云策追杀的锤头,云策脚不落地,右脚勾起掉地的铁链,双腿来回搅动,迅速收回链子锤,人在半空,劈开双腿,链子锤重新获得动力,裹挟着狂风,再一次砸向倒地的贺田。
眼看云策步步杀招,杀的贺田连连后退,除过褚雄其余八个千人将那里能允许云策杀了贺田,纷纷抛开心中的小心思,齐齐向云策发起攻击。
“褚将军帮我拦住他们片刻,待我杀了贺田,我们平分贺田的哨子。”
原以为这句话就是吓唬一下那些人,没想到褚雄居然喊道:“好!白承凤,老子就相信你一回。”
说这话,就把手里的断刀砸向率先扑过来的柳正春,同时,双腿下沉,沉腰坐马双拳以双龙出水之势捣向飞扑过来的裘衣大汉。
云策踢飞一柄飞过来的斩马刀,再避开一柄尖刺,趁着身体翻转的功夫,将缠在左腿上的流星锤,重重的向贺田砸落。
贺田低头,斗大的锤头砸裂了他的头盔,头盔里的头发立刻就垂落,眼看落地的云策乌龙绞柱再起,同时还把流星锤再一次缠绕在双臂上,慌乱的贺田再也忍不住了,左边腮帮子高高鼓起,还不断的颤动。
“接受中,接受中,继续,继续,逼迫他使用更多的音阶,我需要更多的讯息。”
狗子在云策的脑海中疯狂的呐喊。
云策大吼一声,不再远距离进攻,而是将两柄流星锤缠在手臂上,身体翻转,以泰山压顶之势再次砸向贺田。
贺田一边鼓动腮帮子,一边拼命抬起手臂格挡云策砸下的双臂,只是,跟他手臂最先接触的不是云策的手臂,而是两枚巨大的流星锤。
流星锤刚刚与手臂接触,贺田就惨叫一声,被云策当胸一脚踢得再次飞了起来。
(本章完)
第277章 破解这样的简单密码不难
第277章 破解这样的简单密码不难
贺田甲胄上的臂盾被锤子砸的裂开,两条呈十字形交叉的手臂在锤子面前,稍微触碰也以诡异的姿势向后弯曲。
被踢飞的贺田,连续在地上翻滚,云策的流星锤如影随形,砸的青石板纷纷碎裂,即便是这样,贺田的求活之心依旧强烈,哪怕就剩下两条腿能用了,他的腮帮子还是高高的鼓起,且剧烈的颤动。
这就是云策所要的结果,如果不是看他正在焦急的召唤虎贲军,云策早在用锤子砸断他手臂的时候,就一脚踢死他了。
原本木头桩子一般矗立在院子里的虎贲军到底还是动弹了,而且一旦开始动弹,就以雷霆万钧之势,无差别的攻击院子里的所有人。
当然,贺田除外。
两柄斩马刀砍过来的时候,云策不得不暂时放开贺田,跟两个虎贲军打的有来有往的异常的剧烈。
褚雄他们就不同了,看他们纷纷弄死跟他们对战的虎贲军,云策的心就一阵阵的发痛,果然,只有东西是自己的时候,被别人破坏才能感受到痛苦。
眼看褚雄要用夺过来的斩马刀劈死对面的虎贲军的时候,云策的流星锤恰好在这个时候飞过来,磕飞了褚雄的斩马刀不说,还帮助那个疯狂的虎贲军重甲军用斩马刀豁开了他的甲胄。
褚雄正要喝骂,发现白承凤已经陷入危机之中了,不仅仅有三个虎贲军在攻击他,就连柳正春,胡通那个家伙也在攻击他。
褚雄见刚刚脱离危险的贺田正在鼓动着腮帮子行为诡异,自然是不管什么白承凤的安危,绕过前面厮杀的战团,举着斩马刀就砍向贺田。
虎贲军源源不断地向这个院子涌过来,他们好像真的没有脑子,片刻功夫,院子里就挤满了虎贲军,而还有虎贲军从大门,院墙,甚至房顶往院子里跳,眼看贺田已经被虎贲军团团的包围住。
云策率先大叫一声,跳墙就跑,褚雄挥刀逼退围上来的虎贲军,看一眼还在疯狂鼓动腮帮子的贺田,知道今天想要拿到哨子是不可能了,懊恼的叫唤一声也跳墙而出。
才飞身到墙外,双脚还没落地,一柄巨大的流星锤就到了胸口,褚雄大吃一惊,反手撑在墙上想要闪避为时已晚,流星锤砸在胸口,一下子就把他的胸骨给砸的塌陷下去了。
他很想张嘴咒骂白承凤的无耻,就看到一条白亮亮的铁刺就捅进了他的嘴巴……
云策安静的等待大鱼落网,毕竟只有这边靠近火场,没有虎贲军的存在,其余三面还有虎贲军源源不断的杀进来。
“贺田,住手,我们是来帮你的。”隔着墙就听到柳正春气急败坏的咆哮。
“说的好听,你们都是一群群的食腐兽,是来吃我的血肉的,还以为你们多少会讲一些交情,没想到,吃人吃的最凶猛的就是你们这群朋友,柳正春,今天,你们都别想活,儿郎们,给我杀光他们。”
听着院子里接连不断的惨呼声传来,云策多少还是有些惋惜的,十七个狗子喜欢的目标,转瞬间就剩下了六个。
从挤满人的院子里活着跳出来的只有六个人,每个人都遭遇了云策的毒手,柳正春是一个很有老大气质的人,就是有他拼死断后,在舍弃了一条手臂后,那五个人才得以从死亡走向死亡。
所以,当柳正春在挨了一记流星锤后,他一边喷血,一边讲单手插进坚硬的墙壁,想要重新回到高墙那边的时候,还是被贪婪的狗子给盯上了。
今天,云策就没打算让这些知晓虎贲军秘密的人活着。
云策再次翻墙来到院子里的时候,贺田正在接受部下的医治,折断的双臂已经被矫正过来,还绑上了木板。
贺田看见了云策,没有在第一时间召唤虎贲军攻击他,只是死死的盯着云策道:“白承凤,白城的城主白承凤?”
云策没有辩解,只是看着贺田道:“我一直有一个疑问要问你。”
贺田忍着痛冷笑一声道:“还想图谋老夫口中的哨子?”
云策摇摇头道:“我只想知道一件事,当初在丘壑州,你是怎么舍得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放蒸笼里蒸熟的?
还有,看到她被蒸熟的模样,你是什么心情?
大仇得报,还是宣泄了你的心头之恨?”
贺田想了一下道:“不舒服,尽管我痛恨那个吃里爬外的死丫头,把她蒸熟以后,我心里还是不得劲,而且很不舒服。”
说完之后,他又小声跟部下吩咐了两句话,不一会,部下就抬来了一个炉子,一口大锅,以及一个巨大的蒸笼。
等部下们点火,烧水,聚气后,贺田才对等候了许久的云策道:“白承凤,把你蒸熟的过程中,你能体会到我女儿是如何悔恨不该出卖她的父亲了。”
云策沉默片刻,点点头道:“也好,蒸笼上汽之后才好蒸东西,这样蒸出来的肉嫩一些,凉水蒸出来的有些柴。”
贺田见云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狐疑的道:“你是来找死的?”
说完话,又开始鼓着腮帮子有规律的颤动起来。
云策从虎贲军群中穿过,有时候,一些虎贲军还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就小心的把这些碍事的木头桩子搬开,直到他来到贺田面前。
贺田的眼睛中第一次有了恐惧的意思,即便云策已经到了触手可及的距离,他依旧没有反抗,而是继续鼓起腮帮子用力的颤动。
云策轻声道:“无关人等都杀了吧。”
话音刚落,贺田就看到那些他拼命想要指挥的虎贲军立刻就动弹了,斩马刀毫不犹豫地落在贺田昔日的部下身上,只是瞬间,就死的干干净净。
贺田绝望的张开嘴巴道:“哨子我不要了,留我一命。”
云策咧开嘴笑道:“蒸笼,你选的呀!”
贺田看看已经开始冒白气的蒸笼,再看看笑的一脸和煦的云策,咬着牙道:“你杀我一定会后悔的。”
云策道:“贺均年?你知道我是谁吗?”
贺田哆嗦着道:“你不是白承凤?”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白承凤了,从头到尾都是你们叫我白承凤。”
“你是谁?”
云策大笑道:“偏偏不告诉你。”
说罢,就手指贺田,随即就有一根银色尖刺粗暴的从他手臂折断处扎进他的身体,让他刚刚抬起一点的左腿又无力的垂下去了。
狗子的触手从贺田身体里拔出来的时候,颇有些意犹未竟的意思,不过,看在云策要把他蒸熟的份上,最终还是克制着自己,没把他给吸干。
贺田被虎贲军放进了蒸笼,听着他在蒸笼里嘶声惨叫,云策无动于衷,也让这些虎贲军听着,或许他们已经不明白云策这样做的意义。
云策还是认为,这个世道还是多一些公平为好。
凉城的百姓先是欣赏了一场巨大的火灾,又听了半夜的惨叫声,下半夜的时候,他们又听到了大队人马开拔的动静。
这个时候,没人敢去管外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毕竟,今天晚上,凉城死了太多人了。
天亮的时候,人们战战兢兢的打开房门,发现街道上空荡荡的,一些胆子很大的浪荡子小心翼翼的四处查看,发现整个凉城已经没有武士了。
随着他们搜索范围加大,最后,一些亡命徒们搜刮了空无一人的城主府,在最后,他们掀开院子里的一个蒸笼后,看到了一个被蒸汽蒸的软烂喷香的人,而且,这个人的已经被蒸的爆开的双眼,还会流淌晶莹的眼泪。
离开凉城之后,云策在荒原上点了一下将,结果发现,贺田这人简直就是一个撒谎精,虎贲军的人数既不是六千,也不是三千,而是两千四百五十七个人。
所谓的六千,其实是包含了三千人的后勤部队,贺田死后,虎贲军就不动弹了,那些后勤人员立刻撒丫子跑了。
也就是说,云策现在一个人要面对两千四百五十七个行尸走肉,而这些行尸走肉,他们活动的能量来源依旧是食物,而他们吃的食物需要后勤人员用管子灌注到肚子里去。
云策一个人自然是做不到这些事情的,更何况,这些人既然会吃,就必定会拉,想到这一点,云策就怪叫一声,警告狗子一定要把他们训练的会自己吃,会自己拉才成,否则,他宁愿一把火把让这些本该安息的灵魂永远安息。
虎贲军从凉城消失了,没人知道他们去哪里了,雍州,新平州的探子跟受惊的驴子一样以凉城为圆心,向外搜索出去了三百里,依旧没有发现虎贲军的下落。
同时,飞在天空的信天游寻找了两天,也没有找到关于虎贲军的任何蛛丝马迹。
他们就像是从人世间突然蒸发了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雍州,新平州的人在寻找虎贲军,很快,几乎所有州郡都开始主意虎贲军的行踪,各路关卡消息传递的密集,可就是杳无音讯。
(本章完)
第278章 关于进化的竞争
第278章 关于进化的竞争
云策还在凉城。
与旁人以为的他带着虎贲军远遁千里之外不同,他径直钻进了凉城南边的山林里。
进入林子之前,他带着虎贲军踩踏着一条小河溯流而上,又沿着一块不会留下脚印的乱石地走了五六里地之后,进入另外一条向西流淌的小河,这一次他们顺流而下,走了七八里地之后拐上一片沙滩,没有停留,在天黑之前,全员钻进了一片不大的森林。
自始至终,云策带着枣红马在前面领路,狗子手多,就附着在最后一名虎贲军身上负责清理大军走过的痕迹。
这片森林不错,不算大,方圆不过十里,好在树木高大,遮天蔽日的,就算天上有眼线,人钻进林子,上面就看不到。
不快速离开,是狗子要求的,在接手虎贲军之后他就一直在吐槽贺均年手艺之粗糙,百来年下来,他制造出来的虎贲军,除过有被动的作战技能之外,啥本事都没有。
弄出来的高频音波的变化,除过十余种简单的音节外,连海豚发出的高频音波的内容都不如。
以至于最基础的吃喝拉撒,这些虎贲军都没有掌握。
它准备在这里停留一个月,丰富一下高频音波的内容,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些行尸走肉变得更加像人一些。
按照贺田以前的作法,虎贲军吃一顿可以管三天来计算,昨天刚刚吃过的虎贲军两天内是不需要食物补充的。
就是有一件事让云策觉得非常羞耻。
狗子需要他做人样子,做出各种动作,让虎贲军学会新的高频音波内容,所以,吃是真吃,拉也是真拉,至于穿衣,脱衣,卸甲,着甲,沐浴,更是一丝不苟。
好在这些动作对于虎贲军来说本来就有一些肌肉记忆,云策在教导他们两天以后,这些人基本上已经学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继续加深肌肉记忆而已。
对狗子来说,这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情,云策问过,狗子说训练这些人,比训练机器人简单的太多了,只要给他时间,它甚至能让这些人学会哭,学会笑,除过没办法再塑灵魂之外,他们可以跟普通人没有区别,检查过他们的身体机能之后,狗子甚至认为,他们以后生儿育女都成。
云策经历了两天羞耻的人样子后,就骑着枣红马回凉城给他们准备粮食去了,虽然龙珠里装不下太多的粮食,一次准备三千人半个月的粮食还是可行的。
褚雄死了,枣红马就回归了原来的样子,这家伙的脑子还是不怎么对劲,云策干啥它就要干啥,尤其是要坐在云策桌对面一起吃饭的样子让人忍无可忍。
两吨重的身子自然把食肆的长条凳给坐断了。
看着坐了一个屁股蹲,还冲他伸前蹄,要他把自己拉起来的枣红马,云策饭都没吃,就带着枣红马离开了了食肆,不是他不好意思,而是围观的人太多了,让他没办法继续吃饭。
云策买了很多的粮食,还买了一辆非常大的马车让枣红马拉着,虽然人人都以为用雷烟兽拉车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不过,人们在看到枣红马冲着他们咧嘴笑的模样,就不再说什么了,一匹傻子马,即便是雷烟兽,也没必要当宝贝看。
自从虎贲军消失了,凉城好像一夜间就回归了往日的繁华,到处都是拉着皮料,或者成品皮具的商队,原来的城卫军也进驻了,往日到处都能看到的侠客,武士们也不见了踪影,一下子,除过商队之外,再也没有人类的精英愿意多看这座城池一眼。
就是天上的信天游多了一些,这些巨型鸟,如同飞机一般在高空盘旋,只要在城外,看到成群结队的人,它们就会俯冲下来,等看清楚了就重新扶摇而上。
这样的事情没办法维持多久的,出动信天游是一件非常耗费金钱的事情,如果不用信天游来寻找失踪的虎贲军,它们完全能够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
云策其实挺喜欢这座带着臭味的城市的,说实话,他觉得这种味道可以称之为人味。也只有人在向大自然发起进攻的才会产生这样,那样不同于自然的味道。
见识了星空,宇宙,见识了龙,见识了社火,见识了很多超自然的存在之后,云策就迫切的希望,人类能够早一日进化,早一日站在生物的更顶端。
越是高阶的生物,其实就越是无情,其实也不叫无情,就像人类从来不会在乎一只老鼠的死活,也不会在意一棵小草的枯荣。
敖丙说的一点都没错,你不变强,那就只能是弱者,等强者抹杀弱者的时候,你不要哭就是了。
云策一边走,一边往龙珠里装粮食,他远远的看见,城门口有城卫军在检查进出的马车,最前面的一辆运粮车,就被查了。
处于静默状态的云策不想暴露身份,就驱赶着马车来到城门口,此时,他身后的马车上已经没有多少粮食了。
城卫军只查大量的粮食,对云策这种购买了少量自用粮食的人并没有太在意,他们甚至多观察了一阵子拉车的枣红马,至于云策,因为长得一点特征都没有,人家都懒得看。
在发现枣红马脑子不对之后,人家就厌烦的挥挥手,让云策快快的滚蛋。
回到森林的时候,云策把购买的粮食跟锅具从龙珠里拿出来,他很希望,狗子在他进城的半天时间里,已经教会了那些虎贲军做饭的技能。
“教会了。”狗子懒洋洋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
“太好了,我不想做饭,可以吃现成的,你教他们的是那一系的菜谱?我喜欢吃川菜,我带来了肉,做一份回锅肉吃吧。”
“那就等着,你先看他们是如何做饭的,你再考虑你的回锅肉要不要他们来做。”
然后,云策就看到这些人熟练地把粮食袋子割破,把粮食倒进锅里,又往里面倒了好多盐巴,加水之后,就齐齐的停手了,统一转头看向云策。
狗子道:“白日做饭会起烟雾,劳烦动用一下社火吧,那东西没烟。”
云策闻言,就把社火请了出来,自从上次害的云策差点死掉之后,社火对云策堪称是有求必应,这一次也一样,分出来百十朵火星落在那些锅具的底部,就有明黄色的火焰在锅底升腾而起。
这样的水煮饭食自然不可能好吃的,云策觉得自己应该善待这些人,就主动往大锅里丢了好多肉块。
很快,食物的香气就开始在森林里蔓延开来,当然,所谓的香气,可能是云策的幻觉,他总是觉得,做饭的时候,必须有这个东西。
“狗子,你会把他们培养处幸福感吗?”
“幸福感这个东西其实不是来自本身,而是从对比中产生的,你有一双好腿可以走路的时候,你看到瘸子,就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可是呢,你看到骑马的又会感觉不好。
这些人虽然没脑子,甚至可以说已经死了,如果让旁人觉得他们是幸福的,那么,他们就该是幸福的。
至于更高一层的自我认知的幸福,本身就跟普通人没有关系,那是一种自内而外的满足,这种人本身就很稀少,虎贲军们享受不到也是正常的。”
“这又是谁的名言?”
狗子道:“是我归纳总结出来的。”
云策长叹一声,见狗子配制出来的豆瓣酱已经炒出了红色,就把切好的肉片下锅,等切的厚薄均匀的肉片卷曲起来,形成一个个灯盏窝后,就把一把类似青蒜的野菜丢进去一起煸炒,片刻,野菜颜色由绿转青,就快速的起锅,将炒好的回锅肉扣在刚刚蒸好的米饭上。
云策稍微等了一会,等油脂渗进米饭之后,就跟那群虎贲军将士一样,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
本来只打算吃一锅的,见那些虎贲军还在吃,云策也忍不住再吃了一锅。
狗子遗憾的道:“我能感觉出,你吃饭的时候心情很好不好,还非常的满足,我想尝试理解你的这种行为,最终还是无法体验。”
云策冷笑一声道:“我就剩下这点幸福了,你也想分享出去吗?”
“你看看枣红马。”
云策闻言向枣红马那边看去,只见这个家伙独占了一口大锅,正大口大口地吃着跟虎贲军同样的饭菜,云策甚至看到这个家伙居然在吃肉。
吃肉也就算了,它修长的马脸居然也流露出一丝丝幸福的模样。
“这或许是造物主对你们碳基生命的赏赐,你能感受到的幸福,它也可以。”
“我以为像你这样的存在,会下意识的将神学从自己的思维训练中剔除。”
“你错了,我们这样的存在,才是造物主最忠诚的信徒,且笃信不疑,云策,生命不能溯源,一旦清除的溯源了,神就会出现。
不管你怎么想,生命的存在,永远都是宇宙中最大的奇迹。”
云策呵呵笑道:“奇迹吗?我们前几天杀了不少奇迹。虎贲军杀死的奇迹更多。”
(本章完)
第279章 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
第279章 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
黑毛老鹰蹲坐在简陋的长沙王府的夯土院墙上,瞅着院子里那些行为怪异的人类,见神龙殿那边看不见刘长生的人影,就从院墙上蹦下来,一跳一跳的慢慢向神龙殿靠近。
等它跳上窗户,再左右前后瞅瞅,确认没人之后,它就张开双翅,凶猛的向祖火扑了过去。
一道金色火龙从祖火上迸发出来,下一瞬间就到了黑毛老鹰的面前,火焰如同粘稠的泥浆一样将老鹰包裹起来。
“呱,呱……”
黑毛老鹰惨叫几声,就像一个火球一般飞出神龙殿。
两只爪子倒腾的如同车轮一般钻进长沙王府,找了一个有水的空桶就一头钻了进去,一阵青烟冒过,黑毛老鹰身上的火焰终于熄灭了。
等它挣扎着从水桶里爬出来,吧唧一声两脚朝天掉在地上,身上的黑毛已经不剩几根了。
对于黑毛老鹰总是去找祖火,再被祖火凌虐这样的事情,娥姬她们已经习惯了,刘长生也快习惯了,可能祖火也快习惯了,甚至有些欢喜,每次都能恰到好处的将黑毛老鹰的毛烧掉,却不会弄死它。
好在黑毛老鹰的长毛的速度很快,在地上躺一晚上,第二天又是一身的新毛。
雷鸣从水桶里钻出来,不等身上的水滑落,就重重的捣出一拳,这一拳很重,有裂帛之声传来,这是拳头撕裂空气后才有的现象。
张敏笑道:“有百人将的实力了,雷鸣,你如今是云氏座下武功第三人。”
雷鸣抬起爆皮的脸笑道:“我今晚还要去。”
刘长生从后面走出来道:“还去?昨晚要不是老夫安抚了祖火,你们早就被烧成灰烬了,真是人心不足。”
娥姬抱着云槊凑到刘长生身边道:“要不……”
刘长生摆摆手道:“内息的增长其实就是一个进化的过程,没有任何捷径可言,昨夜一场火,只是把你们体内的杂质给烧干净了,你们内息的增长,并非来自祖火,本身就是你们浪费掉的内息。”
娥姬见刘长生不愿意,就撇撇嘴道:“老人家一百多岁了,也不给儿孙留点好处,就看着我们在荒野里种地。”
刘长生笑道:“我这年纪了,是该享受儿孙孝敬的时候,如果子孙事事都要长辈照拂,这样的子孙宁可不要。
好了,五天后,你这个长沙王世子妃就要正式见人,你好好准备一下。”
娥姬道:“宫宴吗?”
刘长生道:“宫宴。”
娥姬道:“贺均年会来吗?”
刘长生摇摇头道:“他不会来。”
“如此,吴彤他们岂不是会非常的失望?”
刘长生笑道:“不会,他们只是期望有这样一个宫宴,可以向世人证明,老夫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
娥姬笑道:“既然如此,是不是应该收些礼物才好?”
刘长生笑道:“自然无有不可。”
听老神官同意了,娥姬就对张敏道:“去准备一下,告诉吴彤,没有两千两黄金的礼物,就不要参加长沙王世子妃的宫宴。”
等张敏带着雷鸣他们这群泡水的人下去了。
刘长生大笑道:“你是一个会举办宫宴的,不过,这其中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吗?”
娥姬皱眉道:“当年,我郎君来长安,连进长安城的机会都没有,还在外边的破镇子被人羞辱,老神官你是不知道,人家蘅姬见一次人就收了不下万两黄金。
我如今要两千两,感觉要少了。”
“你要这么多的钱做什么?”
“要建云城,我夫君要建造一座可以媲美长安的云城。”
“为什么要建城?”
“我夫君说,满大汉处处蝇营狗苟的就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他想修建一座干干净净的新城,还说,新城,新气象。”
刘长生听娥姬这么说,不知怎的,胸中气血翻滚的厉害,一朵烛焰从神龙殿里飞出来,落在他的指尖,噼啪爆出两朵火星钻进他的身体,这才平息了这场悸动。
“现如今,长安凋敝,能拿得出两千两黄金参加宫宴的人不会很多。”
娥姬笑道:“哪怕只来一人,也是两千两黄金,如果没有人来,我们就自娱自乐。”
刘长生叹息一声道:“你们是有多么的看不起长安人,才会定下如此苛刻的入门条件。”
娥姬跟着叹口气,挥挥衣袖,早就等待召唤的安姬等侍女就从屋子里的搬出很多书来,放在刘长生面前。
刘长生翻阅了最上面的一本《史记》,然后迅速合上书本道:“霍王之后,祖地的史书?”
娥姬道:“霍王后,祖地两千年的史书,现在,老神官还觉得我要的多吗?”
刘长生重新打开《史记》一边看,一边道:“不多。”
娥姬继续道:“我郎君说,大汉的人就是读书太少了,经历的事情太少了,被社火保护的太好了,以至于直到今日,连进化的道路都没有找到,真是可怜。”
刘长生道:“有这等宝物,五天后开宫宴,太过仓促,那些路途远的人赶不及过来,还有,拿出这些书,就等于把你夫君的来路摆明白了。”
娥姬尖叫一声道:“那怎么可能,我只说这是长沙王府的旧书,您老人家不会连这一点担当都没有吧?”
刘长生皱眉道:“你想说这些书都是老夫弄来的?”
娥姬笑着挽住刘长生的手臂撒娇道:“除过您老人家,说是别人弄来的,也得有人信啊。”
刘长生抬头看着天空道:“确实,枯坐神龙殿百年,也只有老夫有这个本事了,也只有老夫能把这样的东西拿出来与天下人共享。”
说完话,就抬手在娥姬的后背上轻轻拍了三下。
娥姬瞅着刘长生离开的背影一脸的鄙夷。
张敏凑过来道:“对老人家可不敢腹诽,他说不定能看到呢。”
娥姬哼一声道:“也不知道高人是不是都是这个样子的,明明可以明着告诉我,晚上三更天抱着孩子去找他,非要在我后背拍三下,让我猜。”
张敏瞪大了眼珠子道:“不是老人家跟你亲昵,而是要你抱着槊儿三更天去找他?”
娥姬冷笑道:“八成是这样的。”
张敏敲敲自己的脑门道:“我怎么就看不出来?”
娥姬白了张敏一眼道:“你要是能猜出来,你就是云氏大妇了,晚上跟我走,带上退儿,夫君拿出来的好处,能多换一些好处,就尽量的多换一些好处。”
张敏第一次用近乎崇敬的目光看着娥姬,半天说不出话来。
娥姬背着手往屋子里走,路上黑毛老鹰挡路,娥姬就一脚踢在老鹰身上,老鹰‘呱’的叫一声,没有让路的意思,张敏赶紧上前,一脚踢开了老鹰,好让娥姬顺利的回到卧房。
回到卧房,娥姬从安姬手里接过儿子,亲昵的用额头触碰一下儿子的额头,嘴里西里呼噜的开始跟儿子说婴语,可能儿子跟他告状了,娥姬猛地抬起头瞅着站在身边的张敏道:“老家伙不会拿祖火烧我儿子吧……”
张敏呆滞半天才艰难的道:“应该不会吧?”
娥姬皱眉道:“这孩子的父亲连手臂上的龙都不要,咱清清白白的好孩子,别被老家伙弄上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上身。”
张敏咬着牙道:“应该不会。”
娥姬思考片刻对依旧在咬牙切齿的张敏道:“晚上我们看仔细点,别让老家伙把我儿子烤着吃了。”
张敏道:“好的,姐姐。”
话说完了,娥姬就重新抱起儿子,打开衣襟准备孩子喂奶,回头看一眼张敏愈加高耸的胸膛,就指指大门,张敏立刻弯着腰让自己的胸部看起来没有那么雄伟,慢慢的退出去,还主动关上了大门。
喂饱了孩子,那孩子就立刻转过头,脸朝另外一边躺着,哼唧了两声之后,就睡着了。
“跟你爹一样,都是二皮脸,吃饱了,就不理睬人家了。”
娥姬一边想着云策,一边轻轻的拍着儿子的屁股,眼看就要日落西山,就不知不觉得睡过去了。
二更三刻,张敏抱着云退唤醒了娥姬,娥姬抱起儿子检查一下屁股,换掉了尿布,就把孩子包裹在襁褓中,随便将头发挽了一个发髻,揉一揉惺忪的眼睛,就抱着孩子去了神龙殿。
刘长生正靠在火塘边上打盹,见娥姬进来了,刚要说话,就看见张敏随后也跟着进来了,就皱眉看向娥姬。
娥姬道:“云氏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是我夫君的儿子,我夫君如今就这两个骨血,虽然将来家主的位置一定是我孩儿的,这是他嫡长子应得的,我儿也就要这些东西,至于别的,都是一样的,用不着捧一个,踩一个的。
有上进的机会,自然要一视同仁。”
刘长生重新躺下去,饶有趣味的看着娥姬道:“这是取乱之道。”
娥姬回头看一眼张敏怀抱中的云退,咯咯笑道:“那也是两个有本事的孩子之间的竞争,我夫君说过,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
(本章完)
第280章 祝福
第280章 祝福
刘长生笑着道:“一窝狼啊,好啊,好啊,那就如你所愿。”
说罢接过云槊,云退,将两个孩子抱在臂弯,然后低喝一声。
“出来吧。”
随即,就有一群道士簇拥着六个身披黑纱的女子从殿外走进来,进入殿内,六个女子脱掉黑纱,露出赤裸的上半身,围在火塘周围,然后就匍匐与地。
娥姬先是看看女子们饱满的胸膛,当她们把屁股翘的高高的,上半身匍匐于地的时候,又看了看人家丰满的臀,再看怀抱婴儿的刘长生的时候,眼神就怪怪的。
这些女子的身材如此的好,明显是久经人事的妇人才有的,以前夫君总是给她讲一些祖地的故事,其中很大篇幅说的就是秃驴跟道爷抢师太的故事,因此,在看到那些女祭司没穿上衣的场面,立刻就想起无聊的时候,夫君讲过的那些恶心故事。
道士们都盘膝坐在那些女祭司身后,娥姬觉得这样的排列真的挺恶心的,这些道士们一一错开,方便他们每一个都能看到女祭司的屁股。
想到这里,娥姬担忧的瞅瞅被刘长生放在臂弯里的儿子。
“祀,以火为先,颂光明,赞温暖……”
刘长生的声音变得古怪起来,前几个字还能听的很清楚,到中间就开始含糊,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就变成音阶起伏的吟诵,再也听不清楚他吟诵的是啥了。
火塘里的五百烛焰,已经排成密密麻麻的圆圈,包围住中间的祖火,而祖火似乎也很兴奋,颜色不断地变来变去的,一会蓝色,一会纯青,一会金黄,一会火红,并且火焰大小还会随着刘长生的吟唱不断变化。
就在刘长生吟诵到一个高音阶的时候,那些道士们就开始用鼻腔发出混音,那六个女祭司也开始抖屁股,而且越抖越激烈。
“啊——”其中一个女祭司叫唤一声,原本坐在蒲团上的娥姬跟张敏两个人就不由自主的也把上半身匍匐在地上,屁股跟女祭司一样羞耻的高高翘起。
“啊啊——”女祭司的声响不停,一个啊字拖得老长,似乎没有终结。
刘长生双臂下沉,趴在地上的娥姬翻着眼睛看到自己的儿子跟张敏的儿子就那样漂在空中,身下没有任何依托。
身着黑色神官服饰的刘长生挥舞着宽大的袍袖像一只蝴蝶在整个神龙殿里乱舞,不过,他的步法极快,身体甚至拉出来一些虚影,虚影又像是一条黑线将大殿里的道士们串联起来。
等刘长生再次回到处发现,只见他用手虚虚一抓,那六个匍匐于地的女祭司就像是被人抓着头发,脑袋剧烈的后仰。
“啊——”六个女祭司一起吟诵,声音颇有些裂帛穿云的气势,火塘里的祖火陡然一分为六,披在六个女祭司的身上。
道士们见状口中吟诵的法诀愈发的快速,到最快处,甚至在神龙殿里化作一声声的轰响,在人的脑子里不断的狂轰滥炸。
龙神殿外,不知何时起了风,吹的殿外的古树吱呀作响,粗大的树干像是不能承受重负,随时都会倒下。
照进神龙殿的皎洁月光也在这一刻消失了,这让祖火跟五百烛焰成了这座空旷大殿里唯一的光源。
“哇。”云槊醒来了,就在半空中大声哭号起来,随即,云退也同样开始哭号,还在半空中挥舞着小胳膊小腿像是在寻找保护。
娥姬哪受得了这个,想要跑过去,身上就像是压着一座山,站不起来不说,就连动一下都成了奢望,她咬着牙扭动一下屁股,很好,腿可以向前挪动一寸了。
眼看儿子哭号的更加凄惨,娥姬一阵发急,一米多的高度,自己的儿子要是掉下来,绝对会摔伤,于是,她膝盖发力,蛆虫一样,一点点的朝儿子所在的位置拱,她想爬到儿子身下,这样,儿子掉下来,只会落在她的背上。
“咚咚咚。”一个女祭司取过背在后腰的腰鼓,用手拍一下,鼓声响起,窗外就响一声惊雷,鼓声响了三下,窗外的雷声就炸响三次,最近的一次,就在神龙殿的顶上。
娥姬汗流浃背,挪动一寸都像是在要她的命,脖颈上青筋暴跳,白皙的额头上也隐隐出现一道道青色,心快要从口中飞出来了,她还是努力的摇一下屁股,膝盖就向前挪动一寸半寸的。
“哗啦啦”又一个女祭司挣脱了枷锁,她的手腕,脚腕,以及腰部挂满了铃铛,扭动一下腰肢,那些铃铛就哗啦啦的响一下,同时,大门也被狂风吹开,夹杂着雨点飞进龙神殿,只可惜,进入了这个燥热的如同炉窑的神龙殿,立刻就化作一股暖风,一阵气雾。
刘长生的脚步带着某种韵律,脚步每踏出一步,都则自成章法,如果云策此时在这里,他就能认出,刘长生的每一步都踩踏在八卦的八个方位上。
“嚓,嚓,嚓”一个女祭司解放了双手,从后腰处取下一对铙钹,稍微摩擦一下,就随着刘长生的脚步轻轻敲击三下。
“咔嚓嚓。”一道金色的闪电从浓密的云层中出现,而后迅速拉长,最终端,落在神龙殿的瓦面上,爆出无数的火,神龙殿随之‘嗡’的响一声,似乎有那么一瞬间陡然变大,又急剧缩小。
娥姬没空理睬这些奇迹,她其实已经后悔把儿子交给刘长生了,就算儿子因此能占一些便宜,也比不上目前就要从半空坠落的风险,所以,她还是在用尽一切办法扭屁股挪膝盖向前爬,哪怕脸贴着地。
又一个女祭司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依旧仰着头,双眼泛白,她跨开腿,左手提左腿,然后猛烈的踩踏下去,神龙殿立即颤抖一下,祖火随之也跟着飘摇,女祭司右手提着右腿,又猛烈的踩踏下去,神龙殿猛地下沉,又快速的弹起。
刘长生跑的越发快了,道士群更是仰面朝天,嘴巴里乌拉乌拉乌拉的颂念着天知道是啥法诀。
娥姬终于爬不动了,汗水顺着脸滑落到地板上,顷刻间就汇聚成了一个小小的湖泊,她斜着眼睛朝儿子看过去,发现两个正被一团黑色的云雾包裹着,云雾中不断有小小的雷电生成,在云雾中不断炸响,这让两个孩子的哭声更加的凄厉了。
娥姬想要张嘴骂刘长生,她的嘴巴却像是被胶水黏住一样,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就在娥姬快要哭出来的时候,又一个女祭司摇着臀胯缓缓站起来,她取出一根笛子吹奏起来的时候,悠扬的笛音立刻就让孩子的哭声停止了。
而那一团小小的乌云也开始下雨了,雨水不大,也不密集,不等雨水落地,就被蒸发光了。
在娥姬的期待中,第六个女祭司也站起了身子,这个女祭司比别的五个女祭司要点脸,她光溜溜的上半身至少还缠绕着一条五彩斑斓的绸带。
她没有吹奏什么乐器,也没有像那个女祭司一样把大地踩踏的咣咣响,她开始在祖火的笼罩下开始跳舞,她的身段极为柔软,在鼓声,铃铛声,铙钹声,笛子声,以及脚踩大地的咣咣声中,她的舞蹈开始缓慢,很快随着音乐的节拍加快,她的舞蹈也就变得剧烈起来。娥姬觉得这个女人身上的每一块肉都在舞蹈。
刘长生这个时候显得累极了,身形慢下来不说,就连袖子都好像没力气挥舞了,那些道士们也一个个显得极为疲惫,除过嘴巴还在不断的抽动外,也同样汗出如浆。
娥姬看的很清楚,随着最后那个女祭司的飘带飞舞起来之后,包裹着云槊,云退的云团就迅速的从黑变白,而且,在变白的过程中,不断有朵从那团白云中飘落。
神龙殿外的世界,堪称是世界末日来临前的模样,乌云滚滚,雷电闪烁,狂风,暴雨倾盆,大地还不时的颤抖一下。
原本圆咕隆咚的燃烧着的祖火,此刻快要把自己的腰身扭成麻了,随着女祭司演奏的音乐一起舞蹈。
娥姬惊骇的发现,白云化作一床柔软的垫子,垫子上躺着两个胖娃娃,一轮小小的红日从他们中间冉冉升起,四只小手都不由自主地伸向那轮小小的太阳,可惜,不论两个孩子如何努力,指尖距离太阳,就差一寸。
见儿子无恙,娥姬最后一丝力气也没了,吧唧一声,整个身体就紧紧的贴在地上。
随着那轮小小的红日从两个孩子头顶升起,再到脚丫子旁边落下,那团白云也化作一阵气雾慢慢消失。
娥姬觉得自己的脖子像是能活动了,转一下头,就看到张敏的脸距离她不到两寸,娥姬在她的鼻子侧面看到了一个小小的脓包,忍不住想笑,终究没有笑出来。
小小太阳的最后一点光芒消逝在神龙殿中,刘长生鼓动两只宽大的袖子,在神龙殿中掀起一股股的狂风。
祖火重新变成圆咕隆咚的样子,六个女祭司像是累的脱了力气,双膝跪在地上,汗水汇聚到她们的下巴上,最终化作一股溪流潺潺而下。
(本章完)
第281章 都是交换啊。
第281章 都是交换啊。
孩子重新回到刘长生臂弯的时候,两个孩子不约而同地尿了,两道晶莹的水柱从两只小雀雀的里喷涌而出,划出两道漂亮的弧线,最终落在神龙殿的地面上。
刚刚恢复活动能力的张敏,讪讪的用自己的衣袖擦着被尿湿的地面,娥姬则迅速的从刘长生那里接过儿子,翻来覆去的检查,拨动一下孩子的小雀雀,最后还把孩子屁股掰开检查了一下,这才松一口气,对好像老了十岁的刘长生道:“刚才干啥了?”
刘长生似乎懒得跟娥姬说一句话,把云退还给张敏后,就挥袖示意她们可以走了。
娥姬想说话,见那些女祭司跟道士们都恶狠狠的看着她两,下意识觉得自己好像占了老大的便宜,虽然不知道是啥便宜,她还是迈开腿,匆匆离开了神龙殿。
才出殿门,就听见里面有人在喊:“大神官……”
娥姬脚步停顿一下,想要回去看看,又觉得这个时候去了容易挨打,就跟张敏一起抱着孩子回到长沙王府,吩咐皮肤上满是裂痕的雷鸣把门关好,这才急匆匆的进了卧房。
刚才明明已经检查过孩子的身体了,两个人还是把孩子交换一下,交叉检验,免得自己有什么遗漏的地方。
孩子好像一瞬间变大了一些,原先多少还带着一些月子里的娃的特征,经过刘长生这一通操作,孩子就像是被吹气球一般长大了至少一半。
皮肤变得白皙不说,眉眼也完全长开了,原来还有些胎记的屁股蛋子,如今白嫩不说,皮下全是水一样的脂肪。
“老家伙到底给这两个做了啥?”
娥姬没发现自家的孩子除过变胖,变大了一些有别的变化,至少,孩子的手臂虽然很有力气,可这力气仅仅是对婴儿而言,不像传说中,婴儿时期就能举着野猪满山跑。
两人商量了许久,都没有商量出个啥结果,加上两人今天在龙神殿里爬的耗费了大量体力,给两个孩子喂过奶后,就抱着孩子睡了过去。
她们两个倒是睡了,今夜的长安城却无人入眠。
龙神殿引发的天变,每个长安人都看到了,尤其以大司马周勃更是彻夜难眠。
在没有跟皇帝争斗之前,周勃的职位是太尉,总管天下兵马,与大司马同属三公,在击败皇帝刘敞之后,他进位大司马,但是,太尉府依旧在他的控制之下。
如今,天变消失,大司马周勃依旧没有回去休息的意思,而是站在明月下,死死的看着高处的神龙殿。
风雨,雷电,大地,以及那轮小小的太阳,都是周勃可望不可及的东西。
只有被这些东西认可,才能真正的拥有这片天地。
祝福祭祀,这在大汉不是秘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听说从人类与社火共存开始,有本事施展祝福祭祀的大神官不超过五个。
而真正施展过祝福祭祀的大神官只有三人,也就是说,在漫长的岁月里,这道祝福祭祀总共施展过三次。
第一次,还是黄帝时期,黄帝要复活自己的小儿子尤夏,请有风氏施展了祝福祭祀,最后,尤夏复活,只可惜,没有完全复活,身体复活了,脑子没回来,最后身体出走,为鬼方众所获,成为鬼方众改造基因的第一个基础。
第二次,是第九任黄帝,他的妻子难产,眼看就要死了,黄帝请归托氏大神官出手,施展祝福祭祀,最终,黄帝的妻子顺利产下孩子,她却死了。
第三次,是霍去病要求大神官李长春为当时的皇帝刘铮祈福,希望能借助祝福祭祀,让刘铮这个大汉刘氏皇族旁支,获得社火,天地,风雨,雷电的认可,可以拥有真正统领大汉的能力。
结果,刘铮在位一百六十年,让大汉从最原始的采集,狩猎社会,进入了高效的商业社会,继而奠定了大汉兴盛千余年的根基。
如今,这一次,是第四次。
前三次的祝福祭祀两次算不得好,一次极其成功,很多人猜测,这跟大神官本人的修为高低有很大的关系,当年的大神官李长春堪称历代大神官修为之最,有那个好结果不足为奇。
跟刘长生好友数十年,周勃很清楚的知道,现如今的大神官刘长生,对于祖火,社火的认知可能已经超过了李长春。
他曾经希望刘长生能把这一次的祝福祭祀的机会给他,现在,他给了别人。
周勃从长安风起云涌的那一刻,就在外边看着,直到雨歇云收,月亮重新出来,他觉得自己的心都是冰冷的。
吴彤是站在攀星楼上看完这一幕的,他知道的比周勃多一点,知晓这一次的祝福祭祀应该是给了云策的大儿子云槊。
祝福祭祀的作用不是显现于一时,而是显现于一世,所谓运来天地皆共力,运去英雄不自由,祝福祭祀的作用就在于此。
即便每日都只有一点小小的运气,日积月累之下,小运气终究会变成大运气。
现在,祝福祭祀给了云槊,一个新的家族将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如同彗星般从天边出现。
蘅姬是抱着手站在卧室窗前看着天变的,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说话,其实也没有什么话好说,当初她带着孩子逃离出云州,在长安建立了第一道关系的时候,就希望刘长生能把这道祝福祭祀给霍去病的儿子。
她一直没有等到,后来霍去病的儿子死了,她也摔死了霍去病的女儿,这道祝福祭祀出现了,给了云策的长子云槊。
大司马周勃知晓,云策来自祖地,吴彤知晓云策来自祖地,蘅姬不知道,她现在恨绝了云策,认为,从一开始,就是云策在有目地的剥夺属于霍去病之子的东西。
恨也罢,遗憾也罢,追悔莫及也罢,如今都晚了,刘长生选择了弱小的云策,选择了放长线钓大鱼,那么,全世界的人,都只能看着。
刚刚满月的孩子会翻身不说,还会自己爬两下,而且极其的好动,于是,一天之内,云槊就从床上掉下来四回。
第一次掉在狗皮子身上,毫发无伤。
第二次,掉下来的时候正好脚先着地,然后一屁股坐地上,依旧毫发无伤。
第三次,看到窗户上蹲着的黑毛老鹰,伸手去抓,结果他先推掉一个枕头,然后自己一个倒栽葱,掉在柔软的枕头上。
第四次,这孩子从娥姬怀里的钻出来,那么大的一张床,滚啊,翻啊,最后翻滚到娥姬睁眼,这才一头栽到床下,半路被娥姬一把抓住了小腿。
很快,娥姬就发现,云槊这个孩子好像不用刻意的去照顾,他都能活得很好,这让娥姬想起大汉流传很广的一些故事,比如,孩子被丢到荒野,有狗皮子或者别的猛兽把这个孩子抚养长大。
也有孩子出生后被家人抛弃,装木盆里顺流而下,最终被好心人捞到,最终成长为英雄好汉的故事。
还以为云槊都这样了,云退这个孩子也应该是这个模样,结果,事与愿违,云退这个孩子好像并没有什么好运气缠身。
张敏试验过很多次了,这孩子喝奶的时候会被呛到,从床上掉下来就会摔到,哪怕被张敏抱着晒太阳,一群鸟飞过,鸟粪也会掉在云退的头上。
考虑到这个孩子在出生的时候,都是屁股先出来这种把自己往死里作的行为,张敏觉得挺好的,至少现在遇到的都是不致命的小问题。
娥姬看着云退鼻子上的伤疤,伸手抚摸一下,这孩子猛地扭头,娥姬的指尖就把刚刚结痂的伤口给抠破了。
看着大声嚎哭的云退,娥姬叹息一声道:“让他以后离他哥哥近一点。”
张敏点点头,拿着常备的衣树纱布,将孩子脸上渗出来的那颗血珠子给吸掉。
刘长生过了足足五天才从龙神殿里出来,原本他的头上还有一绺黑发,现如今,全白了,就连胡须也彻底白了。
“没有那么神奇,这都是偶然事件而已,如果祝福祭祀这么有用,老夫一定先给自己了,没道理把这么大的好处给旁人。”
刘长生彻底喜欢上了臊子面,几乎每天都要吃一大碗,今天从龙神殿出来后,吃的第一顿饭就是是臊子面。
“老爷子,宫宴就吃臊子面您觉得如何?”
刘长生放下饭碗,擦拭一下嘴巴跟胡须,点点头道:“不错,以后长沙王府的根本家宴的主菜就是臊子面。”
娥姬笑道:“还可以配六道小凉菜跟腌菜,咸菜,这样看起来就好看了。”
刘长生道:“不错,非常不错,有肉,有菜的一股脑弄一起,吃的痛快不说,还饱腹。”
娥姬又道:“吴彤说会来好多人,您说要不要设置一下门槛,我不想什么阿猫阿狗的都来参加长沙王府的宫宴。”
“你不想让谁进来?”
“大司马,蘅姬。”
刘长生叹口气道:“还是让她们来吧,我如今身体亏损的厉害,没有个三年五载的根本就恢复不到巅峰时期。”
娥姬吃惊的看着刘长生道:“也就是说,三五年内,我郎君借助不到大神官的力量?这才是您拼命给两个孩子发动祝福祭祀的真正原因?”
(本章完)
第282章 从一开始就干净
第282章 从一开始就干净
家里面有一个智慧的,强大的长辈其实也不是好事。
他们往往会打着为你好的旗号,不跟你解释他们很多奇奇怪怪的让人无法理解的行为。
刘长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哪怕娥姬用了最恶毒的猜测,希望能逼迫刘长生告诉一些他们应该知道的事情,结果,还是被他给无视了。
刘长生走后,娥姬也就结束了自己的表演,抱着儿子用压迫性的眼神瞅着那只黑毛老鹰。
黑毛老鹰的感觉非常的灵敏,原本还蹲在墙上晒自己新长出来的羽毛,被娥姬盯上之后,它就乖乖的从墙头跳下来,耷拉着脑袋蹲在娥姬身边。
张敏从屋子里出来,将一个结实的金属管子绑在黑毛老鹰的脖子上。
娥姬冲着黑毛老鹰道:“别装了,我知道你早就成精了,应该能听懂我的话,现在,你马上去找夫君,把这个这个管子交给他。”
黑毛老鹰‘呱’的叫唤一声,原本都蹦跳到墙上了,回头见娥姬眼神不善,又马上跳下来,重新蹲在娥姬面前。
娥姬从怀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一并拴在老鹰的脖子上,这才挥挥手,示意它可以走了。
黑毛老鹰立刻迅速的跳上高墙,然后振翅起飞,箭一半的飞到半空后,就绕着长安城盘旋起来,盘旋了两圈之后,就朝东北方向飞走了。
直到天空中看不到老鹰的影子,娥姬这才低下头对张敏道:“办完宫宴之后,我们就回云氏山庄去,这长沙王府虽然很好,却不是我们的久留之地。”
张敏道:“粱昆已经到蓝田庄园四天,已经采购了一千六百车的物资,等货物起运,他就会把蓝田庄园卖掉,来长安与我们会和。
估计还需要五天时间,我们举行宫宴,缺了他可不成。”
娥姬道:“夫君交代我们要做的事情其实已经做完了,还是早点回去吧,家里一个主人都不在,这不好。
至于宫宴,不过是一碗面条的事情,耽搁不了多少时间,你告诉粱昆,他应该随着商队一起回到项城,不用来长安与我们汇合。”
“吴彤的信鸟来了,说晚上有话要跟你说。”
娥姬笑道:“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方便与他这个外男说话,尤其是晚上。”
张敏不解的看着从不把妇人规矩当成一回事的娥姬,轻声道:“吴彤应该算是我们的朋友。”
“从老爷子的表现来看,吴彤好像跟我们没有那么亲密,现在世道乱,人心到处都是窟窿眼,少接触为妙。”
张敏犹豫一下道:“你不方便,我去见见。”
娥姬叹口气道:“你终究还是放不下昔日的那点情分,那就去见见,不过,你好好的想一下老爷子今天临走时对我说的那几句话,我总觉得他似乎有所指。”
张敏凝神道:“你说。”
娥姬紧一紧怀里的云槊,轻声道:“天之大,在于深邃,地之广,在于无涯,人之雄在于深渊静流。
老家伙明显是有话要说,偏偏不好好说,非要我们猜,我一时猜不透,你也想想。”
张敏点点头道:“我记住了,不过,为何不把这些话在信里告诉夫君?”
娥姬叹口气道:“这些消息,就是夫君常说的有害消息,应该是刘长生用来扰乱夫君心绪的,等回去之后再告诉夫君。”
张敏小声道:“夫君为何要将家里的独门绝学外泄呢?”
娥姬笑道:“或许,夫君这是想给大汉的各路诸侯一个坐下来商谈的机会。”
张敏皱眉道:“真的是这样吗?”
娥姬笑道:“就是这样的。”
长安距离凉城不过两千四百里,黑毛老鹰清晨从长安出发,中午就已经到了凉城,连半点绕路的意思都没有,就一头钻进了云策寄居的那片树林。
它没有落地上,而是落在正在喝水的枣红马背上,一双钢钩一般的爪子钳住枣红马的后背这才稳住身形。
正站在小河中教虎贲军洗澡的云策,举起水桶,将满满一桶冰凉的河水浇在头上,河水瀑布一般的从他的健壮的身体流淌下来,随即,就有更多的虎贲军也把河水浇在自己头上,每个人都觉得很好。
云策一边用布帕擦拭身上的水珠,一边来到枣红马身边,从黑毛老鹰脖子上取下那个丑陋且鼓鼓的荷包,打开看一下,忍不住笑了。
里面是娥姬惯有的记账式样的书信,把她自从离开云氏山庄到昨日的事情,事无巨细的说的明明白白,包括那六个没穿上衣,胸部却贴着两朵的女祭司的模样画了下来。
娥姬就不会画画,所以从她的画里看不出女祭司是美是丑,不过,仅仅是看娥姬画出来的夸张的胸部跟肥硕的难以言说的臀部,就证明人家确实是美女。
有时候,夫妻间会说一些很流氓的话,也会交流一些难以启齿的问题,这是夫妻关系亲密的一种表现,娥姬很喜欢跟云策交流这些事情。
云策看完娥姬送来的信,就把它重新装回那个丑荷包,放进龙珠之后,这才打开老鹰送来的那个金属筒子。
金属筒子里面的信就多了,有张敏的,有雷鸣他们的,每个人都以自己的视角讲述了来长安的收获与缺失。
看完这些信,云策就已经能大概模拟出一场场画面,等他将这些画面串联起来之后,娥姬她们的长安之行,已经清楚明了的印在云策的脑子里。
云策抬手拍一下黑毛老鹰的爪子,老鹰就松开了爪子,失去了平衡之后,就一头栽水里。
云策扒拉一下枣红马被抓乱的毛发,就对枣红马道:“不要害怕,它就是一只没啥用处的老鹰。”
枣红马似乎没有听懂云策的话,而是走进水里,让老鹰抓着它的鬃毛,把它从水里解救出来,上岸后,就跟老鹰脑袋碰脑袋的不知在交流些啥。
刚刚洗完澡的虎贲军们,正在狗子的指挥下练习穿衣服,虽然穿的不是很好,好歹,也没有把屁股露出来。
剩下的就是形成更深层次的肌肉记忆,相信用不了多久,他们就能学会洗澡穿衣,着甲一系列复杂的动作。
不知不觉,云策在凉城外的林子里停留了十六天,就在昨天,天空中盘旋着的最后一只信天游终于消失了。
假如在接下来的两天里,要是天空中再无信天游或者别的大鸟的影子,云策就打算带着这群虎贲军昼伏夜出的离开凉城回家。
这些人将会驻守在云氏山庄,成为云氏最忠诚的守卫。
在这十六天中,狗子熔炼了一些金子,制造出来了一个金光闪闪的金哨子,这个哨子只能发出十二种高频音波,基本上已经涵盖了驱使虎贲军的方方面面,虽然不如狗子自己指挥的那么如臂使指,却非常的适用于娥姬那个简单的大脑。
“现在虎贲军还缺少军官。”
听了狗子的建议,云策想了一会道:“你的意思是抓一些百人将,千人将变成虎贲军这个样子?”
狗子道:“不要跟我讨论人性,我只是给出最佳建议,如果虎贲军中有十个百人将,这支军队的战力就能总体提升十个百分点。
如果有一百个百人将,十个千人将,这支军队的实力将会狂飙十倍。
如果,你愿意把自己也弄成这个样子,战力嘛,翻二十倍以上。”
云策摇头道:“我没打算长久的拥有这样一支行尸走肉军队,相反,我也不会把他们集中使用,而是打算把他们分散到各个小部队里面去,用以执行一些必死的军务,嗯,等雷鸣他们回来,我就打算这么干。”
狗子计算了一会道:“这样做会严重减弱虎贲军的战斗力。”
云策依旧摇头道:“除非你有办法能给我召唤出一群亡灵军队,否则,这支虎贲军将是这个世上最后一批虎贲军。”
狗子道:“好吧,你说了算。”
在随后的三天里,凉城灰蒙蒙的天空上,重新出现了大批的食腐鸟,它们在天空中越来越多,最终恢复到云策初来凉城的规模。
见到食腐鸟归来,云策这才确定,那些巨型信天游应该是真的离开了。
满月夜,云策准备动身了,他骑着枣红马,马屁股上还站着一只老鹰,无数的虎贲军拉成一条很长的队伍跟在他身后,依旧由狗子断后,一行人在满月的照耀下,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躲藏了大半个月的森林。
枣红马行走的速度很快,虎贲军的行动也很迅速,他们的行动看起来已经极度接近人的本能了,不像之前,多少还有些蠢笨。
云策不说话,这支军队中,就没有人说话,这让云策总是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祖地赫赫有名的赶尸人。
每天晚上行走一百五十里,这是狗子计划好的距离,为此,黑毛老鹰在过去的几天时间里已经探明了每晚的宿营地,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麻烦。
最多的麻烦就是总会遇见一些人。
这对军队来说其实不算麻烦,为了保证军事行动的机密性,很多军队都会采用,一路过处,寸草不生,鸡犬不留的策略。
云策没有,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自己的军队沾染无辜的冤魂。
(本章完)
第283章 流民
第283章 流民
想要干净的存活于世,几乎不可能。
云策是懂得这个道理的,虎贲军以后肯定要干一些不符合道德标准的事情,至少,他希望能把这个结果尽量的向后推移。
让不开,避不及的人,商队,村寨是有很多的,没办法,云策只好把他们统统绑架带走,不仅仅绑架走他们的人,还绑架走他们饲养的家畜,马车,以及粮食,免得他们饿死,还能顺便养活一下两千六百个虎贲军。
开始的时候,这样的做法一点问题没有,零星被虎贲军捉拿的人与商队,还需要用绳子束缚住手脚,串成一串安排在军中行走。
这样做的效果很好,直到云策带领虎贲军昼伏夜出的走出了千里之地,凉州那边依旧没有发现虎贲军的行踪,为此,云策还特意让黑毛老鹰整日飞在天空四处探查,确认四面八方都没有敌踪,这才放心下来。
云策接下来,将自己的重心放在感受内息上,把虎贲军的行军安排彻底的交给了狗子,他甚至觉得以狗子的智慧与能力完全能安顿好这样枯燥的行军。
内观,是一个武人向万人敌进发的一个重要标志,云策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突破这一关口,也只有突破这个关口了,他才有资格与沈廷玉这样的高手对垒一下,而不是听到他们的存在就立刻远遁。
进入内观状态后,云策对外界的感知也就消失了,不过,狗子在他的身边安置了五百名虎贲军,就算沈廷玉亲自来了,想要杀穿这五百人的军阵,也需要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足够云策从观想状态中清醒过来。
云策很迷恋这种观想状态,血脉里的血液像大江大河一样奔流不息,心跳如天上的雷霆有韵律的敲响,呼吸就像狂风时而狂暴,时而安静,他甚至能听到自己身体细胞的破裂与新生,感受到自己呼吸的气,在滋养身体。
每当云策就要从这种观想状态中醒过来,狗子就把收藏的千人将的内息度给云策,让他有更多的内息参与到新的观想状态中。
在接受了三个千人将的内息之后,云策的心神坠入到了无边的黑暗中,这种黑暗里有光,甚至是光明的,可云策就是知道这里是黑暗的,他左冲右突的想要逃离黑暗,最终却坠入更加阴沉的黑暗中。
等云策如同一个溺水者一般猛地大口呼吸,慌忙地睁开眼睛四处瞭望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如今身处在一片庞大的营地中。
如果不是看到守护在自己周围的虎贲军,云策甚至会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从那片五彩斑斓的黑暗中逃出来。
狗子如同一只巨大的蜘蛛甩着八条触手从一棵大树上攀援而下,落到地面之后就一头钻进了龙珠。
“你醒了?收获大吗?”
“很大,我的内息增长了很多,就是观想的时候,差点把自己想死。”
“真羡慕你能接触到新的世界,不像我,只能帮你干一些杂活。”
“不对,你一般开始谦虚的时候,就是闯祸的时候,说吧,我内观的时候,你都干了些啥。”
“狗子疑惑的道:“我一直坚决的按照你先前做的事情为母本,继续做事情,但是呢,做着做着,我总觉得哪里似乎不对。
可是,我计算了无数遍也没有发现到底哪里不对。
你看!”
云策随着狗子的触手朝四周看起,他记得自己进入观想状态,最多不过十天,十天前他的营地仅仅是一个能容纳三千人的小营地,而现在,自己虽然还在营地的核心,可是,放眼望去,眼前的营地绵延了至少四五里,不仅仅于此,营地里里有无数的妇人正围绕着百十口大锅正在熬煮东西,还有一群群的孩童在营地里乱跑,更有一队队的男子正在往地里砸削尖的粗大木料,看样子,竟然是在修建寨子。
“这些人都是从那里来的?”
“都是为了掩藏行踪抓来的。”
“怎么会抓来这么多人?”
狗子疑惑的道:“为了隐藏行踪,就把见到我们的人都控制起来,这样做依旧是有后果的,虎贲军人数本就多,加上这些被绑架的人,行军队伍的人就更多了,补给要求也更重了。
于是,我们被人发现的可能性就更高了,结果就是被绑架的人也就更多……
所以,在你入定前,我们那支三千人的队伍,迅速扩大成了一支上万人的队伍,毕竟,好多人都是整村,整个寨子的人。
那些绑架来的人,开始的时候还恐惧,害怕,总想着要逃跑,可不论他们怎么逃跑,都逃不过黑毛老鹰以及我的监控,不管他们用什么法子逃跑,最后都会被虎贲军找到,并带回来。
慢慢的,那些人发现逃不掉,也就不逃了。
等发现我们公平的把得到的食物分给每一个人,他们就更加的不愿意逃跑了,不但不逃跑,路上遇见一些村寨,他们还主动去劝降,短短的十天时间里,我们就有了如此规模的一座营地。”
云策叹息一声,骑着枣红马在营地中转悠了一圈,发现营地中的男女脸上都有菜色,精壮的男人很少,跟以前一样,大部分还是老弱妇孺。
看到这一幕,云策也就基本上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此次虎贲军走的地方,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地方,能把家安置在这些偏僻地方的人,可想而知,他们都是一群没法在大汉官府管束下活下去的人。
长安大司马与皇帝争斗开始的时候,天下就其实已经乱了,各地诸侯,刺史纷纷开始招兵买马,尤其是在曹锟一统东方五州之后,各地刺史的募兵力度就更大了,战争也接连不断。
在军事优先的政策下,商队带来的物资就无法下沉到最底层,于是,就有一些没办法生活的百姓,就只好脱离大汉的管束,奔赴荒原,依靠采集来为自己谋求一条生路。
这些人结村建寨自保,只是力量孱弱,不但要应对社火照料不到的恶劣气候,还要跟荒原上的野兽争斗,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在荒原上能采集到可以果腹的食物,可是,想要公平,那就是妄想了。
公平是力量的结果,偏偏狗子的数据库中,对于食物的分配,讲究的就是公平,在公平获得食物的环境下,恶人必定会受到压制,多数弱者就成了受益者。
在这支队伍中,两千六百名虎贲军毫无疑问就是最强大的存在,许多弱小者,愿意依附他们生活,十天时间里,一个三千人的营地扩展成一个上万人的营地就成了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人多了,坏处很多,可是,显而易见的好处也来了,那就是两千六百名虎贲军混在一支万人的队伍里,已经不那么明显了,尤其是让他们脱掉甲胄,穿上常服之后,就更加的不显眼了。
在营地里转了一圈之后,云策就准备接受眼前这个事实,只是,这里虽然有不少男人,可大多数的人,都是老弱妇孺。
也不知道大汉的男人是怎么回事,好像都有刘邦在遇到危险,丢儿女,老婆跑路的习惯,如果这些人携家带口的逃跑云策说不定就会放过他们。
可是呢,这些人都毫无情谊的把老婆,儿女丢下自己跑了,他们跑了,将来谁来养活他们的妻儿老小,鉴于此,云策打算在这里等一等,等那些隐藏起来的男人,打消顾虑,自动跟自己的妻儿汇合。
刚才骑着枣红马带着五百虎贲军在营地走了一圈之后,营地里的所有人,已经知道这里力量最大,权力最高的人是谁。
一群人在一起,必然会出现一些想要出人头地过上好日子的人。
而且,这些人不用找,他们自己就会一个个的出现在云策面前。
果然,云策第二天清晨再次骑马巡视营地的时候,就已经在营地里发现了一些管理的迹象。
当云策指定一个看起来最勤快,最能干,还能带着一群妇人主动给大家煮粥的妇人为厨房管事之后,傍晚,云策的营帐前,就来了一群人,这些人看起来或者睿智,或者英武,或者精明。
云策来着不拒,也不管这些人的能力如何,直接任命这些人为百夫长,来分片管束营地里上万的追随者。
有管理者,总比乱糟糟的强,当云策要求他们把人登记造册,将物资登记造册后,一个简单的权力机构就算是建立起来了。
随着营地的规范,来营地里寻找妻儿的男子也就多了起来,云策是在第三天的时候下令,拔营向东。
云氏山庄的人还是太少了,既然这一路上能捡到这么多的人,云策怎么可能会放过,他不再专门避开荒野中的村寨,而是带领大队人马,如同旋风一般从官府管束不到的地方横扫而过,大营所过之处,再无人踪。
天空中偶尔有信天游巨大的身影滑过,有好几次,信天游甚至会主动降低高度来审视一遍这支人数庞大的队伍。
当他们发现仅仅是一群流民在打着长沙王的旗号向东行走,就立刻冲天而起,再也不看这些流民一眼。
(本章完)
第284章 曹氏内乱
第284章 曹氏内乱
只要有频繁的战争,流民的出现就不可避免。
东边有战争,流民就会自动流向南边,西边,北边。
左边有战争,流民自然就会去右?边。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所以长城以南有战争的时候,流民就会主动去长城以北,虽然长城以北有鬼方众,可是,上千年了,鬼方众不是被铁围关挡着没有南下吗?
看着身边越来越多的流民,这让云策不由得想起祖地上的走西口与闯关东。
说起来,有些豪迈,唱起来,有些动听,就是亲眼看到的时候,实在是豪迈不起来,也动听不起来。
这不过是百姓自发形成的一种自救行为,就像祖地上的走西口跟闯关东,不走,不闯就活不下去,拼一把或许还有命。
虎贲军身形高大,魁梧,且穿上重甲之后,就给人一种所向无敌的样子,再加上他们从不抢夺流民的财物,只要求把食物集中起来统一分配,明明一个个高大魁梧,却不去欺负流民中的妇人,就连最让流民们担心的食物分配问题上,也尽量的做到了公平,公正。
因此,云策带领着流民抵达长城第一关龙首关的时候,身边的流民数量早就超过了五万名。
虎贲军在去除甲胄后,混在人数庞大的流民群里,就算是真正的消失了。
进入龙首关,基本上就算是进入了丘壑州,也就是曹氏的老巢,云策打出长沙王旗号,就是想借用这个名头,从龙首关进入长城以北。
结果,被龙首关的守将曹真拒绝了。
他不仅拒绝了云策借道龙首关进入长城以北的要求,更是蛮横的拒绝了云策沿着长城继续向东绕道从自家井口关进入长城以北的要求。
“我以为我们是盟友,是朋友!”
云策站在城下对城头的曹真道。
曹真站在城头戏谑的道:“你没资格当我曹氏的盟友,遑论朋友。”
云策抽抽鼻子道:“我跟曹锟是兄弟,你也应该是我的兄弟。”
曹真大笑道:“你是说我曹氏那个眼看着兄弟战死却不去援救的孽种吗?”
云策看着曹真认真的道:“你不知道曹锟的厉害,如果你今天放我进入长城以北,曹锟以后可能会念及此事饶你一命。”
曹真哈哈大笑道:“你可能不知道,那个孽子已经被家主剥夺了长公子的名号,已经派人押解他回丘壑城开祠堂问罪了。”
云策瞅着这个老实的过份的曹氏将领叹口气道:“我这是在救你,你知不知道啊?”
“咳吐——”
云策看到一大团浓浓的绿痰从曹真的口中飞出,在飞跃了三丈远的距离后失去了动力,最终划过一道弧线,落在距离枣红马不到两丈的地方。
云策瞅着还在冒泡的绿痰,微微皱起了眉头。
狗子在云策脑海中咆哮道:“不能忍啊。”
云策道:“看他吐痰的功力,这家伙就是一个愚蠢的百人将而已,曹氏怎么会把如此重要的一个关隘交给他来守卫?”
狗子道:“不知道,关乎人心的事情不要问我。”
云策点点头又看着城头上已经剑拔弩张的曹真道:“关隘里的粮食多吗?”
曹真笑道:“够你养活这些叫子一个月的。”
云策回头看看已经汇聚到一起的虎贲军,就真诚的对曹真道:“其实,我家有很多粮食,你这里只需要有十天的粮食就好。”
曹真嘿嘿冷笑一声,就下令放箭。
看到箭矢已经密密匝匝的飞起来了,云策觉得自己已经有足够的理由跟曹锟掰扯了,就顶着箭雨从枣红马背上一个虎跃,飞渡了五丈远的距离,且十指如钩插进石墙,瞬间就攀附到了城墙上。
坐在枣红马屁股上的黑毛老鹰来趁势飞起来,鼓荡双翅,将枣红马头顶的羽箭全部扇飞,并且在云策如同壁虎一般爬墙的时候,先一步飞上了城头。
如果忽视城墙,云策跟曹真的距离只有五丈,直到云策爬上城墙,他都没有想明白,明明自己杀神的名号在长城一线如此的响亮,为何还会有曹真这样的蠢货,以为他站在城墙上,自己就拿他没办法。
虎贲军就站在箭雨里沐浴了一会,羽箭射破了他们外袍,落在重甲上,叮叮当当的响一阵子就掉地上了。
云策在飞身去抓曹真之前还特意看了虎贲军一眼,发现从城头这个高度去看虎贲军,他们明显的身高优势居然并不彰显,毕竟,从高处看啥都像是蚂蚁。
曹真这人除过没脑子,没武力,论到忠诚还是不错的,至少,他还敢举着长刀对着黑毛老鹰一顿乱砍,且长刀跟老鹰翅膀碰撞的火星子都出来了,他还死战不退。
不仅仅是曹真看不起云策,曹真的麾下的武者也在第一时间向看起来威风凛凛的黑毛老鹰发起进攻,一时间,黑毛老鹰那边弩箭横飞,刀枪剑戟各种武器更是轮换着把黑毛老鹰打的没机会救援被兵丁们包围起来的云策。
面对一群嘴唇上还长着绒毛的兵丁们,云策觉得杀死他们实在是有伤天和,尽管他们建功立业的心思很重,云策还是放过了他们,从他们的头顶跳过,落在了城墙下面,一个人顶着一群盾兵,把他们推进城门洞子里,再一发力,就掀翻了一个个乌龟壳。
趁着盾兵们人仰马翻的时候,他趁机打开了城门,让已经来到城下的虎贲军们从大门进来。
眼看虎贲军进了城门,跟在虎贲军后面的民壮,也就发一声喊,冲进了龙首关。
曹真被黑毛老鹰一翅膀拍翻,半个身子悬在城墙上,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隘口已经被云策给攻破了。
每个人都知晓大汉的长城关隘是对外不对内的。
没错,就是面对长城以北的城墙非常高,地势也非常的险要,可是,面对长城以南的城墙就非常的低矮了,最重要的是,按照大汉军律,这一边的城墙下不得挖掘护城河。
这就导致龙首关虽然是长城第一关隘,从南边向北攻击,就很容易得手。
曹真立刻就嚎叫起来,呼吁城下那些被虎贲军杀的抱头鼠窜的兵丁们不要跑,可是,如今的虎贲军在身法的灵活上,还是聪慧上,都远超昔日的虎贲军,哪里是一群普通兵丁所能抵御的,一时间被杀的人头滚滚,仓惶逃窜。
眼看,冲进龙首关的流民越来越多,就连一些强壮的妇人也捡拾一把刀子,急匆匆的往城里冲,准备洗劫龙首关。
绝望的曹真,拿掉头盔,眼睛一闭,就从城墙上直挺挺的摔落。
南边的城墙虽然不高,也有三丈高,直挺挺的摔落,在身着重甲的情况下,摔死还是不成问题的。
等了半天感觉不到身体撞击大地的动静,曹真睁开眼睛就看到云策那张不耐烦的脸。
“我不喜欢抱男人。”
说着话,就把曹真丢在地上。
曹真坐起来,呈跪坐,看看四处抢劫的流民,怒视着云策道:“你这也算是曹氏的盟友跟朋友?”
云策坐在他对面的一根滚木上无奈的道:“这话好像是我刚才说的,你还拿痰吐我,对了,问你个事情,你一个百人将都勉强的家伙,何德何能可以充任龙首关守将?”
曹真道:“如果不是家主把大批武士调回丘壑城,你以为你能如此轻易的破关?”
云策闻言,叹息一声道:“完蛋了,你们这些勋贵怎么都这样啊,长安之战,死了十几万的精锐,如今,丘壑城又要死好几万精锐吗?
还是说,你们觉得内部斗争远比防守一些重要的关隘来的重要?”
曹真见云策好像没有杀他的意思,悄悄放开腿,跪坐就变成了盘膝而坐,仰视着云策道:“大公子此次很危险了,你还是早点跟大公子切割为好,要不然,家主以后肯定会找你麻烦的。”
云策白了这个妙人一眼。
“破关后,我抢劫半天总不是问题吧?”
曹真闻言立刻站起来道:“就半天?”
云策点头道:“再抢四个时辰我们就走,你能抗住吗?”
曹真苦着脸道:“别抢劫的太狠就好。”
云策抬手一巴掌抽在曹真的脑门上道:“本来不想破城的,是你说你这里有足够五六万人吃一个月的粮食的。
好了,不说那么多了,你替我隐瞒抢劫的事情,我就替你隐瞒破城的事情,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反正曹氏要乱好一阵子的,只要你能控制住部下不上报,估计曹氏没人有多余的精力来查你。”
枣红马最后溜溜达达的进城了,看到曹真,就把一团草嚼啊嚼的,等草被嚼的呈粘稠状,就吞咽下去,再呕吐到嘴里,一仰脖子就吐在曹真的脸上。
龙首关不长,但是很宽,东西方向没有门,只有南北两个城门,此时,北城门也被虎贲军给打开了,从南门这里可以一直看到北门外的荒原。
枣红马的胃液是有腐蚀性的,等曹真把枣红马吐在脸上的草团子去掉,再用清水彻底的洗过几十遍脸之后,勉强睁开一双红肿的眼睛四处看。
这才发现云策的人马已经离开了龙首关,正蜿蜒成队走进了荒原。
“我们打退了敌军,关城门——”
曹真再次来到城墙上,冲着刚刚聚拢的溃兵们喊道。
(本章完)
第285章 最后的骄傲
第285章 最后的骄傲
很多自杀过的人都知道,第一次自杀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脑子一热就能干出来,但是,第二次……真的很难。
曹真就是这样的人。
第一次,看到城破的惨状,他穿着铠甲从城墙上往青石板上跳,就是打算用自己宝贵的生命给曹氏一个交代。
结果,被云策给接住了,没死成。
然后,他就觉得自己已经非常对得起曹氏了。
有了这心态的人,基本上就没有啥底线可言了,因为对得起,所以,可以继续无底线的伤害。
龙首关破了,又好像没有破,主要是他这个守将一直在继续战斗中,虽然中间城池被攻破,他不是又以大无畏的精神给夺回来了吗?
这怎么能算是城池被攻破了呢?
至于损失很大这件事,曹真以为,每一个经历过残酷守城战的将军都清楚,面对五六万攻城者,损失惨重发是一件无法避免的事情。
这一点不但他很清楚,就连他那些临阵逃跑的部下们也很清楚。
于是,一封挡住五六万流民攻城,损失惨重的军报,就这样被信鸟送去了丘壑州。
军报中当然不会提及云策这个杀神,也不会提及有一只黑毛老鹰大杀四方的事情,更不会说云策麾下体型普遍偏高,偏壮这样的小事情。
云策走后,曹真依旧每日都过着巡城,守卫城池的日子,同时,他也在干一些偷偷加高南城墙这样的事情。
就算是加盖南城墙的钱粮还没有批下来。曹真认为,哪怕自己钱,也要把城墙再加高两丈以上,否则,太容易被人顺着城墙爬上来了。
回到长城以北,云策觉得就像是到家了一般。
实际上在他率领队伍继续向东走了六天以后,冯安就带着粮食前来迎接他们了。
面对将近两千六百名身材高大的虎贲军,冯安笑的小舌头都露出来了。
“主上,这一次,咱们云氏终于有了一支真正属于咱们的军队了,就是不知道主上有没有拿到可以源源不断制造虎贲军的秘法?”
看到笑的不能自已的冯安,云策摇头道:“秘法?知道,我们不用。”
冯安闻言,笑容立刻僵在脸上,半天才小心翼翼地道:“忠诚,悍不畏死,令行禁止,遇变不惊,处死地而努力求生,这难道不是主上一直想要的军队吗?”
云策瞅着眼前身高八尺的冯安道:“我觉得你就很适合被制作成虎贲,要不要先从你身上开始试验一下?”
冯安立刻摇头道:“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云策怒道:“是你先跟我开玩笑的。”
冯安还是很了解云策的,听他这么说,就知道继续制造虎贲军的事情基本上是不可能了,就转移话题道:“等主公回到山庄,粱昆估计也就回来了。”
云策皱眉道:“不是说他跟夫人一起回来吗?”
冯安苦笑道:“夫人要在长安的长沙王府举办一场宫宴。”
云策道:“算算时间,应该早就办完了。”
冯安摇头道:“还没有,规模实在是太大了,想要参加宫宴的地方豪强太多了,夫人想要多弄些金子,就不断的推迟举办宫宴的时间,最新的举办宫宴的时间在六天后。”
云策沉默片刻道:“很危险啊。”
冯安道:“其中还有贺均年的事情,不知主上是否知晓。”
云策点点头道:“娥姬在信中说过,吴彤他们想除掉这个鬼方众的大祭司。”
冯安叹口气道:“很多时候啊,我们真的无法理解像贺均年这样的人,明明已经是汉人中的顶尖存在,偏偏不跟汉人一心,反而对鬼方众非常的感兴趣。
原本是生死仇敌,这些年在鬼方众变强之后,就出现了很多的奇谈怪论,其中就有,大汉,鬼方本就是一家的论调甚嚣尘上,甚至有人说,鬼方众其实就是大汉的表兄弟,尤其是查明贺均年就是鬼方众第一祭祀之后,这种论调就更多了。”
“曹锟在平城,还是已经去了丘壑城?”
冯安摇摇头道:“他在泰州城。”
“每去丘壑城?”
“听说曹氏家主接连下达了六道命令,让他尽快去丘壑城,结果,曹锟没有听,反而去了泰州城,属下以为,如果曹锟迟迟不去丘壑城,曹氏父子必有一战。”
云策想了一下道:“我觉得曹锟不会跟曹氏家主打仗。”
“为啥?”
“曹锟这人志向远大,有长安之战珠玉在前,曹锟一定不会像大司马那样浪费曹氏精锐力量,更舍不得曹氏子弟相互攻伐,如果他们父子开战,无论如何,受损的都是曹氏。”
“可是,他们父子之间的裂痕已经如此明显了,以后不可能有重归父慈子孝的。”
云策笑道:“还是有机会的。”
“什么样的机会,我怎么看不到?”
“曹锟给父亲披麻戴孝的时候。”
“您是说曹锟要弑父?”
“为什么不呢?曹锟志向远大,让曹氏子孙相互攻伐的事情他做不出来,但是,让自己的父亲死掉这种可以一劳永逸解决问题的事情,他还是能干的出来的。”
冯安呆滞的瞅着云策半天不说话,很多时候,他发现他的想法总是跟主上的想法有差别,现在听主上解说了曹锟的事情之后发现,自己之所以跟主公的想法有差别,就是自己以为的禁忌,在主公,曹锟这些人眼中根本就不算是禁忌。
他们的思维更加广阔,也更加的肆无忌惮。
云策准备偷偷的去长安。
将老婆孩子托付他人之手,总是让他很是不安,托妻附子在祖地可不是一个好听的词汇,哪怕这人是刘长生,云策也觉得很不妥当。
尤其是在他老婆准备在长安大捞一笔的时候,危险更是随时都能降临,娥姬是一个胆子很大的女人,自控能力也不好,尤其是见不得黄金一类的好东西,如果黄金足够多的情况下,娥姬就敢拼命。
问题是她根本就没啥武力,唯一能仰仗的就是几十颗狗子亲手制作的新式炸弹,那东西威力太大,以她的那点力气,根本就把炸弹丢不到爆炸范围外边,丢炸弹,基本上等于自杀。
这一次,云策要跟狗子分别一段时间,因为虎贲军的权柄,云策不想交给冯安,或者秦术他们,或许能交给娥姬,以后也许会交给两个儿子,别人就不用想了。
这不是信任不信任的问题,主要是因为野心这个东西都是慢慢培养出来的,一个统领五百军队的将军绝对会听皇帝的话,五千人的将军也是如此,五万人的将军骄横跋扈是基本操作,至于统领五十万大军的大将军,要说他对皇权一点想法都没有,鬼都不信。
冯安对于眼前的虎贲军可以自由活动这件事充满了疑惑,由于云策告诉他,虎贲军自己会有安排,无需他操劳,他就多看了几眼,排着队伍默不作声赶路的虎贲军,心中就算再疑惑,也只安排六万人的流民队伍,至于,虎贲军,他看着就好。
以枣红马的脚程,云策两天就能抵达长安。
这一次,有黑毛老鹰在天空领路,枣红马翻山越岭的速度好像更快了,才一天半的时间,云策就看到了长安城。
如今的长安城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厉害,仅仅看城墙,看那些宽阔的吊桥,看巍峨的城门,长安依旧是当世第一大城。
走进长安城之后,云策才明白,以前需要特殊门禁才能进入的长安城,为啥现在谁都能轻易进出了。
因为,长安城里面早就被战火蹂躏的太过厉害,昔日的高楼,有很多已经被大火烧成了瓦砾堆,一些繁华的所在,也早就成了断壁残垣。
大司马与皇帝的争斗,堪称是真正的两败俱伤,导致大司马如今连控制长安的力量都没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各路诸侯,大大咧咧的进入长安,对他这个本地主人一点敬意都没有。
如今的长安城里再也见不到行人摩肩接踵的场面,至于挥汗如雨的场面更是成了传说中的传说。
云策纵马走在朱雀街上,宽阔的街道称得上空旷,偶尔会有几辆马车匆匆驶过,像云策这样悠闲的极为少见,大街两边的人行道上,倒是有些人,不过,他们都是行色匆匆的像是在逃命,甚至能在城里看到狗皮子叼着骷髅头钻洞的场景。
站在朱雀大街上,抬头就能看到次第大开的皇城城门,如果天气晴朗的话,云策就能看到平日里总是隐藏在云雾里的神龙殿。
即便是没有狗子在,云策也能清晰的感受到云槊,云退的存在,这种来自血脉的联系,虽然很是虚无缥缈,可是,云策就很肯定,自己的两个儿子就在那里。
攀星楼倒是没啥改变,只是周边的几座同样高耸的大楼倒塌之后,就让这座大汉繁荣期修建的高楼,孤零零的杵在那里,很像是一只巨大的阳具,更像是吴彤这些人最后的骄傲。
(本章完)
第286章 沧海明珠
第286章 沧海明珠
说起来,大汉依旧是一个封建王朝,其实,它甚至算不上是一个真正的封建王朝,它只能算一个半封建,半奴隶的社会。
封建社会首先要有“封”与‘建’,在‘封’这一点上大汉做到了,但是‘建’上,没有做到。
“封”指分封,划定疆界,天子把一片土地跟人民赐给诸侯。
‘建’指建立诸侯国,诸侯在这片1土地上可以建立自己的军队跟政权。
弄这一套东西的时候,霍去病太强大了,他帮皇帝分封了很多王,后来觉得这样不好,又杀了好多王,长沙王一系是整个刘姓皇朝中为数不多的能活下来的王。
明明长沙州就是刘长生的封地,刘长生却从未踏足过那片土地不说,就连第一代长沙王都没有去过南边的长沙州。
越过封建,直接施行郡县制度,云策能想象的到,当时的霍去病是何等的强大,蛮横,只可惜,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人们只知道自己是大汉族,而不知有大汉国。
长安之战的本质,就是勋贵们相互倾轧的结果,相互不认同的结果。
云策骑着枣红马在长安城里寻找合适的客舍,可惜,走了好几条街都没有遇到一家开门的客舍。
倒是好多家青楼还开着,听着大茶壶跟老鸨子在楼下招揽他这个唯一客人的话术来看,青楼的生意也很不好做,明明露出半个脸的歌姬一看就是一个美人,可是,老鸨子说只要五百个绿钱就能一亲芳泽……
这价格,当年在出云州的时候,只能找那些干半掩门买卖的妇人。
云策叹口气,终究顶住了老鸨子,大茶壶,以及美人渴盼的目光没有进去。
倒是拿出一颗金豆子,抖手丢给了那个只露出半只脸的美人,或许,经历战火之后,这个女子只有半只脸可以见人。
美人奋力接住金豆子,果然如云策想的那样,这个美人的另一边脸上有一道伤疤。
男人少了,女人就不值钱,这也是战争带来的铁律。
历史上叫长安的城市,一般都会经历极度的繁荣,同时,也一定会经历极度的荒凉,越是繁荣的时间长,破败的时间也会相应的加长。
枣红马带着他拐到一条偏僻的后街上,云策抬头看着隐没在云雾里的神龙殿,终究还是没有踏上那条宽大的台阶路。
等云策回过神来的时候,枣红马正在用蹄子踩踏一个壮汉,它只要把蹄子踩在那个壮汉的肚子上,壮汉就会张开嘴巴吐一大口血,还有两个壮汉把身子深深的镶嵌在砖墙里,估计很难抠下来。
这是三个强盗,打劫的时候云策正思绪万千的没有理会,放任枣红马自己去收拾,没想到被枣红马收拾成了这副模样。
黑毛老鹰自从云策到了长安城之后,就飞去找娥姬了,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估计是不愿意回来了。
夫妻间这点默契还是有的,云策准备找一间没人的房子,暂时居住下来。
云策看了半天,最终还是选择了攀星楼附近。
走近了之后,云策就发现,攀星楼如今也破破烂烂的,尤其是低楼层的位置,甚至能看到投石机丢过的弹丸,这些弹丸都是坚硬的石材打造的,雕琢的非常光滑,路上散落的几个石球上甚至还雕凿了一些猛兽纹。
看样子,攀星楼附近曾经爆发过激烈的战斗,一些地方云策甚至能看到炸弹爆炸后的痕迹,炸出来的坑洞里,如今蓄满了雨水。
发生战争之后,残余的人都汇聚到了皇城脚下居住,攀星楼这边几乎荒废了。
最终,云策找到了一座有些破败的二层小楼,之所以看中这个小楼,一来呢,这里距离攀星楼比较近,如果破败的长安城再发生什么事情,攀星楼一定会有动静的。
二来,这座小楼如果忽视它被石球砸过的话,看飞檐跟梁柱上的颜色跟绘画来看,这里以前应该是长安人常说的精舍。
更不要说,这里还有一个一亩地大小的院子。
在长安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院子的占地面积远大于住房,就说明这里原来的主人艺术眼光很高。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座院子里,没有尸骸没有白骨。
院子门早就不见了,云策见隔壁院子的门好像还成,就卸下来安在这个大门上,好在都是上下凹槽设置,门可以通用。
院子里原本有一颗果树的,现在,因为没人浇水,早就死掉了,左边还有一个园圃,看条垄上破败的枯枝,那应该是婴儿豆的枯枝。
云策收拢了一些绑成扫帚,让枣红马在院子里啃砖缝里刚刚长出来的青草,他自己上到二楼开始打扫房间。
把房间里破烂的家具全部从后窗丢出去之后,云策发现后窗外边居然还有一个小园,跟一口井。
战乱城市里的水井,云策自然是不敢用的,他从龙珠里取出干净水,把打扫干净的房子再擦一遍。
如果他一个人住,当然不会费这些事情,主要是,娥姬,张敏她们肯定会过来,说不定还会带着云槊跟云退过来。
小孩子居住的地方,不干净可不成。
云策收拾的很认真,还给破洞窗户蒙上一层透光皮子,除过屋顶那个大洞需要用来观察攀星楼的动静外,这座小楼其实已经可以住人了。
他先在地板上铺好一张巨大的毯子,然后再把帐篷支起来,在帐篷里铺设好厚厚的垫子,还拿出几个枕头,其中两个小小的枕头中间有坑,是给孩子准备的。
掏出一个小桌子,把孩子的奶瓶,奶锅,放在上面,狞兽的奶没有拿出来,这东西在龙珠外边容易坏。
最后拿出两床很轻但是很保暖的鸟羽被子,娥姬只要睡觉,就离不开这东西。
以前龙珠里当然不会装这些东西的,自从云槊,云退出生之后,龙珠里存储的母婴用品,足够两个孩子用到十岁的。
都是第一次为人父母,云策跟娥姬算是在养孩子上灌注了很多心血。
枣红马早早的就把院子里刚刚长出来的青草给啃光了,如今,就卧在院子正中间,四脚朝天的让阳光曝晒它平时见不到太阳的部位。
不远处的朱雀大街上时不时的有马蹄声传来,有时候马蹄声非常的密集,这应该是骑兵急速跑的动静,从马蹄踏地的动静来看,这应该是一支全雷烟兽组成的军队。
一天半跑到长安,云策堪称是不眠不休,现在正好有时间了,他就准备给自己弄一些可口的吃食,慰劳一下自己。
听到云策在动厨具,躺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枣红马就低低叫唤一声。
云策明白,这家伙是想吃蒸熟的婴儿豆了。
云策蒸了一锅米饭,把腊肉,香肠这些东西切成片丢进去跟米饭一起煮,在米饭锅上架一层笼屉,放上婴儿豆,等米饭熟了,一锅腊味饭跟枣红马要的婴儿豆也就好了。
社火拿来当火源是个很方便的事情,尤其是拿来蒸饭,火候能拿捏的非常好,自从发现了社火的这个特质之后,云策就总拿社火出来煮饭。
难得的安宁时光,云策一秒钟都不想浪费,伸展了四肢躺在地毯上,目光透过屋顶的破洞,正好能看到攀星楼。
一个黑点从高楼上掉下来,云策仔细看了一下,觉得应该是一个人,毕竟,能在临死前发出那么悠长的一声惨叫的,只能是人。
云策缓缓闭上眼睛,原本想看一会蓝天的,结果,又看到了一些脏东西。
脏东西很多,哪怕云策已经闭上眼睛了,更多的惨叫声又钻进了他的耳朵,直到云策数了二十九声之后,惨叫声终于停止了。
转头看一下社火燎锅底的火势,距离米饭被蒸熟还有一段时间,他就微微的闭上了眼睛。
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这双眼睛很有意思,它一直盯着米饭锅在看,看的非常认真。
是一个衣着破烂的小女孩,最多有五岁,她缩在墙角,尽量的在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这孩子进来的时候,云策是知道的,只是因为没有任何的威胁,他就放任自流了,毕竟,这里可能是那个小女孩居住的地方,他记得,自己曾经从墙角位置丢出去不少的破烂。
他就很奇怪,枣红马怎么会允许她上来的。
米饭明显已经熟了,社火正在用小火燎烤锅底,云策相信,米饭锅里此时正有一块浸满油脂的锅巴正在成形。
头顶传来大鸟挥动翅膀的声音,应该是黑毛老鹰,果然,下一刻,娥姬的声音就从楼下传来。
“郎君,我给咱家弄了好多,好多金子。”
话音刚落,娥姬的脑袋就从楼梯位置探出来,她先是冲着云策笑,然后就看到了那个小女孩,就疑惑的道:“她是谁?”
云策笑道:“此地的主人。”
听云策这么说,娥姬脸上的笑容就更盛了,上了楼梯,先把手里的云槊递给云策,自己蹲到小女孩面前道:“长沙王世子妃见过此地主人。”
(本章完)
第287章 罐子
第287章 罐子
娥姬跟小姑娘说话只是逗趣,她抬手捏一捏小女孩肮脏的脸蛋,就来到米饭锅跟前,凑上去嗅嗅,就对云策道:“我饿了。”
云策笑道:“饿了,就吃饭。”
就在云策掀开锅盖的一瞬,小女孩忽然道:“我娘也很好看。”
娥姬哈哈笑道:“那是一定的。”
云策把锅里的腊味饭翻搅一下,很快就装了两碗,一碗给了娥姬,一碗给了那个小女孩,至于枣红马需要的婴儿豆,需要晾凉才好。
他给两人饭食的行为很自然,好像本该如此一般。
小女孩抱着一碗饭,眼珠子就没离开过云策的身影。
“晾凉一点再吃。”
云策又给了小女孩一个木勺,又把云槊从娥姬怀里接过来,好方便她吃饭。
娥姬在云策面前从来没啥讲究的,挖一勺子浸满油脂的米饭放嘴里,一边吸着气,一边用牙齿咬,再用舌头挑动几下,最后吞咽下去。
小姑娘见娥姬吃的香甜,也挖了一勺子,学娥姬的样子吃。
自始至终,云策都没有把这个孩子当成过威胁,不仅仅他是这样想的,枣红马也是这样想的,如果进来的不是这个小女孩,而是一个壮汉,估计,这会已经镶嵌在墙上,很难抠下来。
就像一只蚂蚁爬进守卫森严的地方没人理睬一个道理。
云策觉得这个小女孩的母亲应该死了不长时间,要必然她活不到现在的。
小女孩开始还吃的很斯文,很快,饥饿感让她失去了理智,开始疯狂的往嘴里刨饭,云策家的饭碗因为要装面食的缘故一向比较大,小女孩没用多长时间就把那么大的一碗饭给吃光了,瞅着她鼓鼓的肚子,云策硬着心肠没给第二碗。
给她倒了一点蒸饭时留出来的米汤,让她抱着碗慢慢喝。
娥姬吃饱了,云槊就饿了,屋子里的人一个是丈夫,一个是小女孩,她就没有避让,掀开衣襟喂云槊吃奶。
云槊吃奶的样子很贪婪,小女孩也看的眼睛一眨不眨,半天,她放下饭碗,来到娥姬身边,流着口水用手指戳一下娥姬的胸部道:“我娘也有。”
娥姬笑了,她对小丫头道:“是啊,当娘的都有,你以后要不要跟着我,保证你永远有好吃的。”
小丫头慢慢缩回角落蹲下来,摇头道:“我阿娘会来接我的。”
娥姬道:“你阿娘叫什么名字?”
还以为小丫头会说‘我阿娘就是阿娘’一类的废话,没想到小丫头居然字正腔圆的道:“我阿娘叫沈三娘。”
云策笑道:“你怎么知道你阿娘叫沈三娘?”
小丫头站起身骄傲的道:“我阿娘告诉我,只要我遇到麻烦,就说我是沈三娘的女儿。”
不论是云策,还是娥姬都不知道这个沈三娘是何许人也,见小丫头如此在乎自己的母亲,娥姬就随着她的话道:“哎呀呀,原来是沈三娘的女儿啊。”
小丫头骄傲的点点头。
娥姬把嘴巴凑到云策耳边道:“看你给了这孩子一碗饭,是好心,还是觉得这丫头的底子好?”
云策道:“饭做熟了,有饿肚子的人来了,我都会给一碗饭吃。”
娥姬笑道:“我挺喜欢这孩子的。”
“那就带着吧,留在这里她没活路。”
娥姬打定了主意,就容不得那个小丫头说什么,把喝饱了奶水的云槊丢给吃晚饭的云策,让他烧了一锅热水倒进木桶里加凉水混成温水后,就抬手把小丫头剥光,丢进水桶里,拿云策所剩不多的洗发用品开始梳理这孩子已经快要结成毡片的头发。
也就是云策的军用品皮实,才能把小丫头的头发给梳理顺遂,只是随着毡片一样的头发开始散开的时候,娥姬忽然叫云策过去。
考虑到还是一个小小孩子,云策就抱着云槊走过去,顺着娥姬手指的地方看了一眼,云策一双眼睛顿时就变得尖锐起来。
小丫头的头发之所以会结成毡片,并不是污垢造成的,而是血,大量的血,如今,血在水跟洗发露的共同作用下,缓缓散开,顷刻间就把大水桶里的水染成墨色。
云策把云槊交给娥姬,自己蹲下来,亲自给小丫头洗澡,他准备把这个孩子的头发洗干净后,好好的看看她的脑袋。
这一洗,就足足洗了一个多小时,总算是把这个小姑娘的本色给洗出来了。
而且,也洗出来了很多的问题。
最让云策怀疑的是,这个小丫头并非是一个饿了很久的孩子,身上属于孩子的小肥膘都在,哪怕跟云槊身上水一般肥膘不一样,婴儿肥的模样还是看的很清楚。
孩子很漂亮,就是后脑有一处凹陷,坑底有一星金属色,这让云策立刻想到了自己刚刚收服的虎贲军。
虎贲军脑袋里有一根针,不能拔,拔下就死。
小姑娘脑袋里的很有可能也是一根针,只是狗子不在,云策没办法确认。
小丫头被人洗了一个多小时,已经很累了,洗完之后就睡着了。
瞅着包裹着毯子睡得很香的小丫头,云策对娥姬道:“这孩子的经络是通的。”
娥姬的眼神游移不定的道:“你是说这孩子已经有了气感?”
云策神色凝重的摇摇头道:“她的经络是开的,怎么说呢,她目前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容器,只要把内息灌注进去,她就是一个武者。”
娥姬吃惊的道:“雷鸣才踏入百人将境界,那还是你帮着引气入体,还被祖火烤过之后才有的结果。
如果这孩子……”
云策瞅着有些惊慌的娥姬道:“我刚才试验了一下,她空荡荡的经络里,足够接纳一两个千人将的内息。”
“贺均年!”
娥姬瞅着眼前这个年画娃娃一样的小姑娘,忍不住惊叫出声。
“吴彤求老神官出手帮他们除掉贺均年,也就是鬼方的第一祭祀大雪崩,老神官不愿意,为了断绝吴彤他们的心思,还耗费了极大的功力,强行给槊儿,退儿施展了祝福祭祀。
郎君,你能打过这个贺均年不?”
云策摇摇头道:“要是沈廷玉的话,我现在可以跟他碰一下,胜负难料,如果是第一祭祀大雪崩,可能打不过。”
娥姬把身子靠在云策身上道:“打不过,我们就不打,趁着贺均年没有发现你,郎君,你先跑吧,我这就回神龙殿待着,谅他贺均年也不敢来神龙殿闹事。”
云策摇摇头,以前打不过就跑的策略没问题,现在不一样了,小丫头这样小的孩子都能被贺均年弄成目前这个样子,云策不敢想,一旦这个家伙知道了云氏两个孩子被大神官施展了祝福祭祀,这家伙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小姑娘的资质就算再好,也比不上被刘长生施展过祝福祭祀的云槊跟云退。
事关儿子的安危,云策这个当爹的还跑?往哪跑?
娥姬咬着牙道:“我就知道世上就没有那么便宜的好事情,刘长生这是在害我们孩儿。”
云策瞅着娥姬想了一会道:“带孩子回龙神殿,没事不要出来。”
娥姬道:“夫君,你呢?”
“陷进这个泥潭里了。”
娥姬咬咬牙道:“万一……”
“滚,立刻滚回龙神殿。”
云策厉声喝断了娥姬要说的话。
娥姬白着一张脸道:“好,这就回,我会用尽一切办法保护儿子的。”
说罢,就在云策脸上狠狠亲了一口,就匆匆下楼,片刻,黑毛老鹰的翅膀就在院子里扇动,云策扯掉窗户上蒙的透明皮张,眼看着黑毛老鹰带着娥姬跟云槊飞进了依稀可见的皇城山。
感受到云槊安全的降落了,云策这才转头看着陷入沉睡的小女孩,这一刻,他不确定,这个小女孩的出现到底事意外,还是刻意为之。
如果是刻意为之,贺均年这个人,就太可怕了。
狗子不在,自己就不是最强状态,老神官在施展了祝福祭祀之后,至少三年内都不是最强状态。
云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轻易得到虎贲军,也是贺均年计划中的一环。
还没见到这个老家伙呢,云策脑子里的已经全是这个老家伙的影子。
现在,云策只求这个家伙还属于碳基生物,而不是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云策的目光再一次落在眼前这个沉睡的小女孩身上,这是目前跟贺均年有关的唯一的线索。
吴彤应该知道些什么,老神官也应该知道些什么,但是,云策目前还不想去找这两个人,他在赌,贺均年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可怕,没有想象中那么无所不能。
不知什么时候,窗外开始下雨了,这应该是长安的第一场春雨,这座雄伟的城池完蛋了,社火还在,它依旧准时给长安来了一场春雨,希望这座城市能够复苏。
云策坐在墙角,也就是那个小女孩之前蹲着的位置,想从这个小女孩的视角,看看自己跟娥姬方才的表现。
虎贲军脑子里的那根针可以让虎贲军全体联动起来,可以让指挥者能具体感受到每一个虎贲军将士的位置与战斗状况。
他很担心,像眼前这样的孩子,贺均年手中是不是还有很多。
还有,这个孩子,为啥没有表现出虎贲军那种痴傻模样。
眼睛是骗不了人的,云策很确定,这个孩子的眼中闪烁的是智慧之光,而非受人操控。
(本章完)
第288章 鬼方小孩
第288章 鬼方小孩
“漂亮阿娘不见了。”
小丫头眼睛都没有睁开,就从嘴巴里蹦出这句话。
云策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小丫头笑。
“那个喜欢吃奶的弟弟也不见了。”
小丫头一边揉着惺忪的眼睛,一边说,云策觉得她的六识很敏感。
“她们回去了,你阿娘叫沈三娘?”
小丫头揉完眼睛,似乎清醒过来了,她看着云策道:“你好傻哟,阿娘是阿娘,沈三娘是沈三娘,阿娘只让我告诉别人,我是沈三娘的孩子。”
云策揉揉鼻子道:“我确实挺傻的,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霍无荻!”
“嚯,这名字起的霸气。”
“你又犯傻了,哪有女孩子起这样的名字的,不是敌人的敌,是荻的荻,阿娘说,秋日荻盛开,一片素白,就像白雪漫地,纯洁无暇。”
“啊?原来你的名字这么美啊,不过,大汉这边可没有荻这种,你阿娘骗你呢。”
小丫头皱着鼻子沉思片刻道:“有一个老爷爷也这么说。”
“哦,那个老爷爷是谁啊?”
“是一个坏蛋,一个拿锤子敲我脑袋的坏蛋!”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在那座楼上。”
“你是怎么从那座楼上跑掉的?”
“我装死,他们就把我丢下来了。”
云策透过屋顶的打洞看一眼百十米高的攀星楼,再看看小姑娘,他觉得这个小姑娘在骗他。
“你又傻了不是,从楼顶摔下来我肯定会摔死,我是从不太高的地方被人丢下来的,底下还有好多小孩子的尸体,我掉尸体上,就没被摔死。”
云策从怀里掏出一枚哨子,对小姑娘道:“我吹一下哨子,你要是难受就告诉我。”
霍无荻瞅着哨子摇摇头道:“不听,头疼。”
云策道:“只有头疼吗?”
“还有别的,有人在我脑袋里告诉我,要我拿刀子扎自己的手心,我又不傻,当然不扎,然后头就疼起来了。”
说完看着云策含着哨子的嘴巴道:“我不想睡觉。”
云策就把哨子从嘴上拿下来道:“不睡觉,你想干啥?”
“我想撒尿。”
“那就去楼下的空地上撒尿吧。”
“尿不出来。”
“为啥?”
“要吹哨子。”
“我吹?”
“我吹!”
云策闻言笑了,他径直把手里的哨子递给小丫头,然后,就看到小丫头赤着脚跑下楼梯,来到房后,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似乎在撒尿。
就是这个小丫头撒尿的时间长了一些,考虑到大便也需要时间,云策就靠在窗前,瞅着站在那棵枯树下边淋雨的枣红马。
忽然听到屋后传来小姑娘的尖叫声,云策迅速来到后窗,探头朝下看去,没看见小丫头,就连忙来到前窗,正好看到小丫头骑在枣红马背上,用一双沾满泥巴的小脚丫用力的踢枣红马宽阔的后背,似乎想让枣红马驮着她快跑。
然后,枣红马就驮着小丫头进了屋子,身子一抖,就把她给丢到二楼。
云策探手接住小丫头笑道:“尿完了,就想骑马?”
小丫头笑吟吟地道:“大马好看。”
云策找来一根烧黑的木炭,就在墙上开始作画,小丫头开始只是好奇,画到一半的时候,小丫头脸上属于孩子的气质就消失的差不多了。
等云策把蘅姬的样貌准确的画在墙壁上之后,小丫头瞅着云策道:“你给我一张饼。”
云策笑道:“在出云城是吧?”
小丫头道:“你还记得我?”
云策摇摇头道:“不记得了,可是,看到你的眼睛之后,总觉得很熟悉,你不是跟你母亲在一起吗,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
小丫头再次皱起鼻头道:“能不能帮我杀几个人?”
云策道:“怎么,想使唤我?你娘都办不到的事情,你觉得你能办到?”
小丫头低头想了一会道:“我可以喊你阿爹。”
云策撇撇嘴道:“我不要鬼方女人生的女儿。”
“你就这么讨厌鬼方人?”
“是啊,很讨厌。”
“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很讨厌,非常讨厌。”
“那好吧,我阿娘是鬼方人,我走了。”
“穿上你的鞋子再走。”
霍无荻很听话的穿好鞋子,一边看着云策一边侧身下了楼梯,然后就一直回头看着云策,走到大门口,抬头对站在二楼的云策道:“我真的要走喽。”
云策笑着向她挥挥手,枣红马也从一楼门口探出脑袋看着将要离去的霍无荻。
霍无荻没有回头,打开大门就冒着细雨走进了破败的长安城。
霍无荻走了,云策就把目光落在不远处的攀星楼上,他现在很想知道,如今的攀星楼变成了一个怎样的屠宰场。
虽然白日里进攀星楼跟晚上进入攀星楼对高手来说差别不大,云策还是觉得晚上进去比较好一些,至少要闹出来一点动静才成,否则,那个该死的贺均年要是真的把注意力放在自己儿子身上怎么办?
这个王八蛋连霍去病的闺女都敢祸祸,想必祸害一个长沙王世子的儿子对他应该没难度。
事关两个儿子的事情,云策宁愿多想,也不愿意轻易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也就是可能打不过贺均年,否则,云策绝对会把杀掉贺均年为自己目前的第一目标,至于会不会杀错,云策觉得探究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
今晚,云策打算烧掉攀星楼。
虽然从那种可以剧烈燃烧的虫子身体里榨出来的汁液制作的燃烧弹不多了,云策还是准备在今晚全部用上,只是一个楼层用一枚,也只能烧到八层。
长安的雨水只要开始下了,就会下到第二天天明为止,也不知道是为了增加一些浪漫的气氛还是别的,这种小雨落下的速度慢于雨水浸润大地的速度,尤其是初春的雨水,人们喜欢称之为沾衣不湿杏雨。
天刚刚黑,云策就换好了紧身衣,还特意把身高压缩了三寸,这样一来,人就立刻变得粗壮起来,就连嗓音也变得粗豪。
这样没遮拦的汉子使用的自然是斩马刀,而且是三尖两刃的斩马刀,这种刀的额好处就是不论劈斩还是上撩,回撤都能伤人,没有一把子力气是用不好这种刀的。
攀星楼附近本身就没有什么人,等天黑的更加彻底一些之后,云策就从那些破烂的房子里一路绕向攀星楼。
等他来到攀星楼下的时候,才发现这座高楼其实已经快要变成危楼了,昔日金碧辉煌的大楼一层,如今破败的如同鬼蜮,原本还想突破一楼的防御杀上二楼的,结果,一楼一个人都没有不说,就连二楼也没有人。
好在楼梯看起来比较干净,云策就踩着楼梯直上。
三楼极为空旷,里面燃烧着一个火堆,火堆四周站着七八个烤火的人。
云策本来想杀了这七八个人的,结果,不小心看到一个小小的身体正如同一只老鼠一般沿着墙角向四楼遛哒。
这下子,云策就有了兴致,没有打扰这层楼里的守卫,从破烂的窗户口翻出,用手抠着外边的石头缝隙,一点点的将身体提到四楼。
稍微等了一会,云策就看到霍无荻老鼠一般的来到了四楼,她的四肢极为灵活,虽然她一直在用爬的,速度却是不慢的,看她有意识的一会停,一会走,还刻意绕开一些暗藏的守卫,就知道这个地方,她常来。
云策沿着墙壁慢慢的借用手指的力量爬到房顶上跟一只巨大的壁虎一样,而且,他就在小丫头的头顶,小丫头爬,他就跟着爬,小丫头停止,他就停止,只是会在恰当的位置上,放一棵燃烧弹。
小丫头爬到六楼之后,就不再谋求继续往上爬,而是熟练的向左爬了过去,云策连忙跟上。
像攀星楼这种高楼,有足够的灯火才算是真正的豪华,没有灯火,这种高楼其实就是一根毫无用处的废物。
以前,听张敏说,上这座楼根本就不用爬,有一种提升装置可以把人,物统统送到应该去的楼层,如今,受到战争的摧残之后,爬楼梯就成了唯一的选项。
六楼依旧昏暗,只有少数几个房间里有一点亮光透出来。
霍无荻缩在墙角,把哨子放进嘴巴里,云策感受到有一圈又一圈的无声音波从她那里发出,原本寂静无比的六楼,顿时传来一阵密集的悉悉索索的声响,云策循声望去,即便是他早就心智如铁了,看到一大群小娃娃四肢着地的从各个黑暗的房间里爬出来,还是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怎么回事,繁露为何都出来了?”
随着嘈杂的人声传来,云策看到霍无荻趁机混进了孩子群中,还刻意的调换了几次位置,如果不是云策一直盯着,说不定就让这个小家伙逃掉了。
从亮着灯的房子里跑出来很多戴着面纱的女子,她们脚步匆匆,行事却很有章法,三下五除二就把这些爬出来的孩子送回了房间。
云策从楼顶跟着霍无荻进入了一个房间,房顶很高,云策躲在横梁上低头看,见那个妇人摞砖块一样的那些小孩子摞起来堆在墙角,然后就关门出去了。
云策翻身从房梁上落下,拿手拍拍还在装傻的霍无荻道:“这是什么地方?”
(本章完)
第289章 天生的战略家
第289章 天生的战略家
刚才听那个妇人将这些孩子称之为‘繁露’。
繁露的字面意思云策知道,两个字合起来是指‘密集的露水’,常用于形容清晨草木上凝结的露珠,寓意自然界的生机与短暂的美丽。
用这两个字形容这些脑袋里有钉子的孩子很恰当,孩子就是新生的露珠,只是在这里比较短命,就像草叶上的露珠,太阳一出来就消失了。
霍无荻的大眼睛死死的盯着云策看,她似乎有些不明白,这个人为啥能来到攀星楼,并且准确的找到她,尤其是她被人摞在人墙倒数第三个的时候。
“这里是繁露营,一个专门往小孩脑袋里钉钉子的地方。”
云策把霍无荻从孩子墙上抽出来,放在地上继续问道:“这些孩子跟你一样,都是清醒的吗?”
霍无荻摇头道:“好多孩子被钉子钉死了,还有一些被钉钉子后就变成了傻子,只有我被钉了钉子后变得更聪明了。”
霍无荻说着话,还伸手去摸自己的脑袋。
云策学霍无荻的样子靠着孩子墙坐了下来,摸出一根干肉条递给她,继续问道:“你哥哥呢?”
霍无荻咬着肉条面无表情的道:“死了,被钉子钉死了,然后,我阿娘就疯了,她提着一个小女孩的腿跑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说着话,霍无荻又伸手模摸自己的脑袋认真的对云策道:“她是不是不要我了?”
云策点点头道:“听说,你阿娘在龙神殿门口,把一个小女孩子摔成了肉泥。”
霍无荻咬着肉干点点头道:“阿娘本来要抓我的,我跟那个小女孩换了一下位置。”
云策偏着头看着霍无荻道:“你身上要是没有鬼方人的血脉就好了。”
霍无荻道:“要是没有鬼方人的血脉,你会怎么对我?”
云策想了一下道:“我会把你当成亲生女儿对待,把你养的白白胖胖漂漂亮亮的,还教会你读书写字,教你念一些很好听的诗,教你唱一些很动听的歌,教会你武功,骑马,跳舞,反正,只要是一个女孩子应该拥有的东西都会给你。
最后,再把你嫁给一个你喜欢的漂亮少年郎,看你们生儿育女,幸福的过一生。”
霍无荻眼中浮现一丝倾慕之意,不过,她很快就清醒过来,看着云策道:“就因为我母亲是鬼方人,我就不配获得这一切是吗?”
云策认真的道:“是的。”
霍无荻又道:“你还想杀我是吧?别骗我,在小楼里我就感受到你想杀我了。
其实你杀了我,我也不怨你,我不知道为啥我没有爹爹,也不知道阿娘为何会把我跟哥哥两个送过来的被人钉钉子,早点死掉,就不用受这么多的罪了。”
云策皱眉道:“我也不明白当时为何没有下手,本应该杀掉你的,这样一来,你这个身上流着鬼方血的孩子,就不会玷污你阿爹的名声了。”
“我阿爹死了,阿娘说的。”
“你阿娘就是一个骗子,你爹没死,被人关起来了。”
“我阿爹是汉人?”
“没错,是一个血脉比我还要纯正的汉人。”
霍无荻终于吃完了肉干,也听完了云策的话,她像个大人一般把身体靠在小孩墙上,闭上大眼睛,长长的睫毛似乎在颤动,又过了一会,她睁开黑宝石一般的大眼睛看着云策道:“你今晚是来杀人的?”
云策点点头道:“是的,你让我杀的人是不是住在这里的人?”
霍无荻道:“是啊,他们喜欢往小孩脑袋上钉钉子,很痛。”
“你今天混进来也是为了弄死他们?”
“没办法一次弄死,我打算先弄死一个,再看后面有没有机会把他们一个个的都弄死。”
云策站起身道:“好,我帮你,你现在就可以施行自己的计划了。”
霍无荻伸出一直缩在袖子里的左手,左手上捏着一个破铁片,看样子应该是一块崩碎的刀刃的一部分。
云策从龙珠里拿出一柄锋利的短剑,递给她道:“这个好用。”
霍无荻拿着短剑在空中挥舞两下道:“好。”
云策跳上房梁,俯身对霍无荻道:“开始吧。”
霍无荻看着跳上房梁的云策道:“我要是死了,能不能把我埋深一点,我怕冷,也怕狗皮子把我从土里刨出来。”
“好的,我会把你一把火烧掉,这样就不用担心冷跟狗皮子的问题了。”
霍无荻低着头,小肩膀抖动的厉害,看样子是在哭,不过,她就哭了一会,就把云策给她的那个哨子放嘴里吹。
云策蹲在高处,眼看着那道小孩墙随着霍无荻无声的哨音崩塌,随后看着他们潮水一般从房门涌了出去。
霍无荻抬头看云策一眼,又低下头,最终双手双脚着地,混在小孩群离开了这间房子。
狗子不在,云策不知道贺均年是不是在这里,也不知道霍无荻到底是不是人家派来坑他的。
不管是贺均年,还是蘅姬,都不是正常人,面对他们两个的时候再小心也不为过。
霍无荻果然不愧是霍去病的种,虽然只有六七岁,排兵布阵方面已经弄得很好了,爬在最前面的都是年龄比较大或者比较强壮的孩子,跟在最后面的都是年纪小,或者瘦弱的孩子。
明明都是孩子,应该是最令人疼爱的年纪,可惜,只是看他们猩红的眼睛就知道,这些孩子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
贺均年制作虎贲的本事明显在提高,这些孩子比虎贲军中的那些壮汉多了很多的表情,看他们疯狂的样子,应该还有基础的精神反应,也就是说,他们是虎贲军的升阶版,如果从小开始接受训练,长大后他们的作战意识要比虎贲军强上不少。
至于霍无荻能够吸纳内息这种特殊体质,也只有她一个,刚才靠在小孩墙上的时候,他探查了好多个孩子,结果,那些孩子的身体还是很普通的,就是标准的小孩子模样。
楼道里突然传来一阵惨叫。
云策站在昏暗处,冷眼旁观。
如今,楼道里挤满了小孩子,可能是霍无荻下达了进攻命令的缘故,这些小孩子就跟狗皮子一样,见人就咬,见人就抓。
开始的时候,那些戴着幕篱的女子们,还只是到处捉孩子,等她们发现这些被她们捉到的孩子开始紧紧的缠住她们,还张嘴就咬的时候,这些想要把缠在身上的孩子甩开,就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云策没从她们身上看到武者的样子,这些女人虽然也有一点身手,也就比常人强一点而已。
孩子不发狂的时候很好对付,一脚一个就能踢飞,发狂的孩子就很难对付了,你踢他一脚,他会张嘴咬你,更别说一群孩子了。
当云策看到一个孩子从妇人身上咬下一块肉之后,他就小心的把身体藏得更加隐秘了。
云策算了一下,小孩子其实不算多,应该不超过两百人,等孩子群坦克一般从妇人身上碾过之后,那个妇人已经基本上没有人的样子了。
终于,有一个妇人被恶魔一样的孩子群给吓破了胆,尖叫一声转头就跑,丢下那些还在阻拦孩子的妇人跑进一扇门,还紧紧的把门关上。
剩下的妇人开始使用暴力了,看着一些孩子被她们摔到墙上,有些孩子毫发无损,有些小的就倒在墙角不动弹了。
“啊——”
一个妇人尖叫一声倒在地上,一柄短剑扎在她的脑袋上,霍无荻不知何时弄到了一柄锤子,正用力的砸在短剑的手柄上。
短剑猛地下沉半尺,剑刃从她的下颌钻出。
杀了一个人的霍无荻,没有任何的不适感,看她用双脚踩在那个女人的脑袋上,用力拔短剑的模样,云策总觉得这应该不是这个小姑娘第一次杀人。
随着这边的动静越来越大,终于有武士出现在走廊里,这些人的体型都很高大,两个人站在走廊里,就把走廊给塞的满满的。
看到他们手里的斩马刀,云策就知道,这应该是贺均年培育的虎贲。
小孩子们在弄死那些妇人之后,没有丝毫犹豫,就扑向挡路的壮汉。
壮汉已经举起了斩马刀,只是没有抡,而是将锋刃向前,准备蛮力将眼前的这些小鬼们处理掉。
本来准备出手的云策,忽然停止了动作,因为他看到那些壮汉,在停顿了一瞬间之后,就丢掉手里的斩马刀,跟那些小孩子一样四肢着地,调转头,向身后的同伴扑过去。
有了这群壮汉的加入,霍无荻的队伍一下子就变得有些所向无敌,所有受她哨子控制的虎贲们开始无差别的攻击不受哨音控制的人。
而且,霍无荻的指挥也越发的进步,开始,那些虎贲只能用丢掉武器用本能作战,直到霍无荻试验出来了,哨子的用法之后,霍无荻就多了一群手持各种武器的护卫。
其中,有四个眼睛一片通红的虎贲,居然丢开前方的敌人,踩踏过那些小孩子,举着斩马刀就向云策砍了过来。
(本章完)
第290章 恐惧带来的破坏
第290章 恐惧带来的破坏
看到追杀过来的虎贲,云策很理解霍无荻的做法,换他,他也砍。
云策不想浪费霍无荻的战力,就跳上了房梁,对于虎贲的优缺点,他知道的很清楚,虎贲不能蹦高,曾经让狗子非常的烦恼,也不知道现在解决了没有。
砍不到高处的云策,虎贲就用沉重的身体撞击梁柱,可惜,这里的梁柱足足有两抱粗,还不是一个两百斤的人能撞断的。
好在霍无荻在发现虎贲无法对云策造成伤害,就果断的把那两个体型最大的虎贲召唤回来,一前一后守在她身边。
有些武士是从楼上下来的,也有一些武士是从楼下上来的,他们没有过多的惊讶,一上来,就跟虎贲军以及那些小孩子纠缠到了一起。
云策还以为虎贲军应该很多才对,结果,总数还不到五十,他们作战勇猛,奋不顾身,甚至不知疼痛,不知疲倦,这让战事刚开始的时候,占尽了便宜,杀的那些武士连连后退。
霍无荻运用虎贲的手法也越发的成熟,虎贲们的战斗力也就逐步增长,一度将上面下来的,下面上来的武士快要驱逐出六楼。
就在这个时候,虎贲军全体呆愣住了,像是木头人一样不动弹了,这应该是虎贲军原来的指挥者,开始参与指挥虎贲军了。
看到霍无荻那双赤红的眼睛,看样子,哨子对她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只不过被她生生的给压制住了。
这种状态下,霍无荻应该支持不了多久的,她偏偏没有停止的一丝,哨子含在嘴里,不断的发出指令,指挥那些没头脑的小孩子跟虎贲见人就杀。
小孩子在跟大人的战斗中根本就不占优势,尤其是遇到那些武士之后,就算他们疯狂如小狗,小狗依旧是小狗,瞬间就被人家砍瓜切菜一般的给收拾了。
接下来的战斗就是虎贲跟武士之间的战斗,虎贲明显受到两种信息源的干扰,经常会在战斗中出现停滞,呆愣,或者动作不连贯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虎贲的战损率在急剧的上升。
云策瞅着走廊上堆积的尸体,缓缓摇头,直到现在,六层的重点人物还是没有出现,等一个彪悍的武士一锤敲碎一个再次顿住的虎贲的脑袋,霍无荻的嘴巴,鼻孔,眼睛,耳朵就开始向外渗血,鼓足勇气吹响最后一个音符后,剩下的四个虎贲就纷纷发出狼嚎一般的叫声,丢弃手里的武器,张开双臂向冲杀过来的武士抱了过去,不管身体受到任何创伤,也死死的抱着对手不放。
受伤后的霍无荻明显从狂暴中清醒过来,在虎贲冲过去的那一瞬间,她转身就跑,只是身后的尸体跟血太多,跑了几步之后就重重的摔倒在地,她没有停,倒地后,就在尸体堆里手脚并用的努力向外爬,看的出来,她真的不想死。
眼看最后一个还能站立的虎贲被人家分尸之后,云策就朝那边丢了一颗燃烧弹,燃烧弹刚刚落地,就爆起一团明黄色的火光,火光开始出现的时候还算温柔,只是明亮,温暖,在火苗暴起两尺之后,就轰然炸开,明黄色的火焰也在一瞬间变成了白色的炽焰,炽焰撞在墙壁上如同水流一般向两边散开,狭长的走廊瞬间就成了一片火海。
爬在地上的霍无荻已经被云策用钩索提到高处,这个小小的孩子刚刚被血水浸泡了一遍,如今被云策提在手里,一连串的血从她的身上成串的流淌在地上。
在火焰即将舔到梁柱上的时候,云策从窗户里飞了出去,用钩索钩住七层的飞檐飞速的上升,路过窗口的时候,就把燃烧弹丢了进去,等身体落在七层飞檐上,就把最后一颗燃烧弹丢进了第八层的窗口。
云策的身体随着钩索快速的下降,等他落地的时候,从二楼到八楼已经彻底的成了火焰的世界。
云策没有在攀星楼停留,快速的穿过那些破烂的房子,回到他先前居住的二层小楼里。
他跟霍无荻并排坐在二楼楼顶,瞅着远处正在燃烧的攀星楼谁都没有说话。
“咳咳,他们被烧死了吗?”
“会烧死一部分,有一部分还能活。”
“为什么不把他们都烧死?”
“因为能力不够。”
“有人骑着鸟飞走了。”
“没办法,有权势的,有本事的人总是能活得更长一些。”
霍无荻小小的嘴巴里不断的向外吐血,她一边吐一边对云策道:“我要是能把属于鬼方人的那一半血吐干净,你能不能收留我?”
云策摇头道:“吐不干净的,新生的血里依旧有一半属于鬼方人。”
“我已经这么惨了,你就不能为我破例一次吗?”
“不能,为你破例一次,后面就会破例无数次,最终会认为鬼方人与大汉人别无二致。”
“好吧,你放我下去,让我找一个地方睡一觉,看看能不能扛过去。”
“你不想看攀星楼倒掉吗?”
“不看,我觉得这里马上就会有危险降临,我要先躲起来。”
云策看着霍无荻从破洞位置下了屋顶,又从云策放在二楼的食物篮子里取走一包吃的打成包袱背在身上,手里紧握着那柄短剑,跌跌撞撞的离开了二层小楼。
云策没有离开,依旧坐在二楼的屋顶上,冒着小雨看熊熊燃烧的攀星楼。
攀星楼非常高,而且是一座土木楼,这样的楼阁其实很不适合人居住,用木头搭建一座百米高的楼阁本身就是一件超越极限的事情,这座楼与其叫作楼,不如叫作塔,说白了,就像是一堆架空的柴堆,只要一把火丢上去,这座中空的柴堆马上就会烧起来。
才过了片刻功夫,云策就看到大火已经从十二楼的窗户里向外喷涌了,他猜,如今楼阁里的人正在亡命的往楼顶跑,希望能在楼阁倒塌之前,能被楼顶上的信天游接走。
云策估计他们跑不掉的,因为,火在空心楼阁里上窜的速度比他们的爬楼的速度更快。
果然,开始有很多人从高楼上往下跳,他们害怕被火烧死,可是,他们忘记了,攀星楼本质上是一座塔楼,塔楼一般都是底下粗上面细,就算他们从高楼上跳下来,也不过是从小火堆跳进了熔炉。
火势太大,以至于云策坐在二楼的楼顶都被攀星楼的辐射热烤的面颊通红,原本细细的,密密的小雨,好像也被火给烤干了,不再落下。
信天游不敢再落下,它们只敢飞在高空,被底下混乱的气流吹的胡摇乱晃,最终,有一头信天游不管不顾的飞走了,其余的信天游就跟着飞进了黑暗中。
云策看的无趣,就下了楼,一头钻进帐篷里,倒头就睡。
在睡梦中,他似乎听到了一连串的巨响,他没有理睬,用被子裹住脑袋继续睡觉,只要他不想看,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吴彤既然能跟贺均年住在一起,且公用一座大楼,这能说明很多问题,娥姬说吴彤邀请大神官帮他杀了贺均年,偏偏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就发生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却视而不见。
这个时候就不要说什么忍辱负重了,这纯粹就是窝囊,无能,与胆怯。
那些被霍无荻驱使着死去的孩子都是汉人,就这一点,就连吴彤都该死。
天亮的时候,二层小楼这边就被浓重的木柴烧焦的气味给掩盖了,天上还下着雨,还是不温不火的下着,雨丝,斜斜的,密密的交织着。
攀星楼已经倒掉了,昨晚那一场大火,燃烧效率很高,它仅仅支撑了两个时辰就彻底倒掉了,昔日雕梁画栋的伟大建筑,就这样倒塌了。
听说,当年建造攀星楼的钱,用的是买卖出云州奴隶的钱,那种蓝眼珠的奴隶现在已经不多见了,也就是一些世家大族的后宅,可能还有一些家生子。
云策烧掉攀星楼的手法其实很粗糙,但是没办法,他不想让贺均年过的过于舒坦,继而想到伤害自己的两个儿子。
黑毛老鹰飞过来的时候,云策正在制作早餐,老鹰背上没有人,只在翅膀底下发现了娥姬送来的一封信。
她说,昨晚,攀星楼着火之后,吴彤在龙神殿外整整跪了一个晚上,老神官没有理会吴彤,就连他要求社火降下滂沱大雨浇灭大火的要求也没有答应。
后来,攀星楼倒塌之后,吴彤生生的咬下自己的左手尾指,唾还给了神龙殿,还说,从今往后,攀星楼所属,不再祭拜神龙殿。
长沙王世子妃的宫宴,今日是第一天,长沙王府今天将要迎来一些很重要的客人,他们送金子,吃面,看书,应该是一场很有意义的文会的开始。
这样的宫宴文会,要举办六天,才能把所有要来参会的人招待完毕。
娥姬的来信,内容平铺直叙,没有半点个人的见解,只说自己看到的,听到的,以及自己要做的,给了云策一个可以客观思考的角度。
(本章完)
第291章 一网打尽?
第291章 一网打尽?
没人知道攀星楼大火烧死了多少人,也不知道被烧死的都是些啥人。
来长安参加长沙王世子妃宫宴的各地勋贵们对长安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丝毫不关心,他们只想尽快拿到祖地的史书,只想尽快知晓祖地变成了什么模样。
黄帝乘龙来到在这片大地的时候,人们不太多提起祖地,而是把大汉当作比祖地更高一个层阶的土地,毕竟,这里食物充沛,生活相比祖地更加容易。
直到霍去病到来之后,并且以一己之力建立了大汉之后,人们才知晓祖地的变化很大,不论是政治,经济,文化都远超迁徙来这里的人,就是不怎么能吃饱饭。
现如今,大神官又获得了祖地的传承。
原本,大神官可以用这批祖地传承获取更大的权柄,如果运作的好的话,大神官从此就能以神龙殿一系为根基,建立一个可以与大司马相抗衡的势力出来。
可惜,大神官已经进入神人之境,对人间事再无兴致,这就导致大神官的后人,一个粗鄙的无知妇人,居然拿如此珍贵的宝贝来换取一些可有可无的金子。
娥姬对于自己被人小觑这件事一点都不在乎,自从回到神龙殿,大神官在哪,她就跟张敏抱着云槊,云退去哪里。
大神官喜欢夜宿神龙殿,她跟张敏,也就在神龙殿里支起来了一顶帐篷,晚上,就睡在帐篷里不说,她跟张敏还轮流盯着大神官,免得大神官跑掉,她们两个却一无所知。
大神官坐在火塘边上,将手伸进祖火的火焰里,他的手在不断的变换颜色,看起来非常的神奇。
娥姬观察了好一阵子之后,就把云槊小心的放在大神官的怀里,张敏见状有样学样,也把云退放在老人家的怀里。
大神官低头看着看着怀里两个粉妆玉砌的孩子正张着没牙的嘴巴冲他笑呢,就把手从祖火里抽出来,先是放在云槊的小肚子上慢慢的揉搓,等云槊被揉搓的睡着了,就把手放在云退的肚子上,继续揉搓。
早在把孩子放到老神官怀里之后,娥姬就打了一个哈欠,回帐篷睡觉了,只留下张敏一边焦急又渴望的等着老神官的手落在云退的小肚子上。
长沙王的宫宴其实非常的简单,曹锟这一次没有来,来的人是曹氏管家郑天寿,因为是熟人,郑天寿也略微从曹锟口中知晓这位长沙王世子妃的性子,所以,轮到他吃宫宴的时候,他特意多带了一千两金子。
云氏的金子一向是他们家可以多收,你不能少给的,多给了可能有预料不到的好处,少给了,则很有可能后患无穷。
可惜,他进入长沙王府,没见到世子妃,只见到了一个年纪轻轻就把自己弄得皮肤斑驳的少年。
少年人的声音沙哑,像是嘴里含着一口沙子跟他说话。
两同样皮肤皴裂的少女端来的一碗臊子面,跟几样配菜之后,就提着郑天寿送来的金子退下了。
没见到祖地秘籍,郑天寿自然无心吃饭,好在,刚才提着金子下去的少女,又给他带来一个藤箱,打开之后,郑天寿就看到了摆在最上面的《史记》。
他没有动筷子吃面,而是拿起书本就急匆匆的看了起来。
雷鸣见状,不由得为那一碗是臊子面担心,看样子这人应该是没心思吃这样的美食了,趁着郑天寿看的如痴如醉的,他在那碗面快要沱之前,把那些饭菜都给撤走了,家里还有好些人都没吃呢。
娥姬醒了,见孩子也在老神官怀里醒来了,就把孩子抱过来,准备进帐篷喂奶。
就听老神官道:“你在害怕什么?”
娥姬等张敏也进了帐篷,就把缝隙拉住,一边给孩子喂奶一边道:“贺均年往霍去病儿子脑袋里钉钉子,想要制作成虎贲,结果,霍去病的儿子没支撑下来,霍去病的女儿倒是支撑下来了,妾身害怕,贺均年来抢这两个孩子。”
老神官摇头道:“贺均年前天见了大司马之后,就离开了长安,所以,你不用担心。”
娥姬摇头道:“贺均年制造虎贲不择手段,过程之血腥骇人听闻,孩子根骨越好,他就越是想要得到,有蘅姬的两个孩子的珠玉在前,我夫君就这么一点骨血,妾身不敢大意。”
老神官沉吟片刻道:“蘅姬生的那一对孩子死在了贺均年之手?”
“那倒不是,是蘅姬把霍去病的两个孩子送给贺均年,打算造成两个漂亮的虎贲娃娃,结果,男娃没抗过来死了。女娃倒是扛过来了,还没有迷失心智,昨晚攀星楼那场大火就是那个女娃操纵楼里的虎贲军放的。”
老神官看一眼社火,低声道:“刘长安此时就在长安吧?”
娥姬同样轻声道:“他很生气。”
老神官沉吟片刻,最终长叹一声道:“如果他不愿意来龙神殿,那就让他快些离开长安吧。”
娥姬从帐篷里探出头,见老神官低垂着头像是睡着了,就没有继续发问,让张敏把孩子留下,赶紧去长沙王府把老神官的话告诉云策。
郑天寿饿着肚子离开了长沙王府,看着另外一个使者又被那个皮肤皴裂的少年人迎接进王府,他拍一拍手里提着的书箱感慨万千。
仅仅是翻阅了短短几篇史书,那种不同于大汉史书的记录方式,就把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历史场面表露在他的面前。
目的达成,他不想继续留在这个破败的长安,就在他抬手召唤信天游下降的时候,一头巨大的信天游‘呱’的叫一声,就一头从高空坠落,带着信天游上接应他的人,几乎没有任何反应的跌落在皇宫的一座楼阁上,巨大的信天游砸开了楼阁的屋顶,掀起大片尘土,而后再无动静。
郑天寿朝天上看一眼,见又有一头信天游被巨型弩箭射杀,下一刻,就毫不犹豫的朝长安城里狂奔。
云策也看到了这场独属于信天游这种珍贵巨型猛禽的屠杀场,无数的巨型弩枪从皇宫里朝天空攒射,这让那些在低空盘旋的信天游根本就没有机会躲避,尽管它们已经努力的扇动翅膀想要尽快的飞到高处,可惜,那些带着绳子的弩枪还是早一步咬住了它们。就算没有被当场射杀,也被坚韧的绳子控制着,一时飞不高。
又有一片弩枪从皇宫里射出,天上原本盘旋着的十七头信天游在经历了一阵极限的挣扎后,还是纷纷落地了。
霍无荻背着她的小包袱正在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狂奔,在她身后,传来一阵剧烈的马蹄声,她一个前扑,落地后迅速的向左翻滚,在她小小的身体刚刚钻过一个小洞,一队铁甲骑兵就从她刚刚经过的小巷子里疾驰而过。
云策刚刚煮好了米饭,把不久前炒好的菜扣在米饭锅上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脏了吧唧的霍无荻又怯生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云策叹息一声,给她分了一碗饭,自己就抱着锅风卷残云的猛吃。
霍无荻没有告诉云策外边出现了大批大批的骑兵,一屁股坐在云策面前,抱着巨大的饭碗,学着云策的样子风卷残云的吃饭。
事实证明,吃一锅饭跟吃一碗饭需要的速度是相同的,就在云策放下饭锅的时候,霍无荻也正好放下饭碗。
云策从另一口烧水的锅里,往饭碗里倒了一些热水,霍无荻立刻抱起饭碗喝水,云策则把剩下的水一饮而尽。
“外边来了好多骑兵。”
“我知道,不过,他们不是来找我们的。”
霍无荻往云策身边靠一靠,小声道:“你昨晚把那座楼给烧了。”
云策白了霍无荻一眼道:“是你指挥虎贲军杀了很多人,最后放了一把火把攀星楼给烧了。”
霍无荻小小的身子顿了一下道:“是你烧的。”
云策瞅一眼小丫头道:“是你母亲蘅姬让你烧的,记住了,万一有人问起来了你就这么说。”
霍无荻闻言,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一口应承道:“其实,就是蘅姬烧的。”
许久以来,云策已经对大汉土著的父子之情,母女之情是持负面看法的,现在听了霍无荻的话,更觉得大汉土著的亲缘,真的很差。
“我要是杀了蘅姬,你能不能收留我?”
“我举得不用我收留你,你好像都有本事自己活下来。”
“我想看你夫人给那个小弟弟喂奶的样子,我不吃,就是看。”
云策狐疑的瞅着小丫头道:“上次你都流口水了。”
“以后不会流口水。”
“看情况吧,我认识一个很高明的医生,如果他能出手帮你清除掉身上属于鬼方人的东西,我说不定就会答应。”
就在他们两人在二层小楼里的闲谈的时候,从长安城外又进来了更多的骑兵,就在最后一个骑兵进入长安城之后。
许久没有拉起来的长安城的六道木桥,正在缓缓的升起,直到咣当一声,木桥与城门紧紧扣合之后,长安城就成了一座封闭的城池。
(本章完)
第292章 好人是一个不定式
第292章 好人是一个不定式
昔日繁盛雄天下的长安,如今成了很多人的囚笼,也成了很多人的地狱,对于吴彤而言,如今的长安城对他来说就是地狱下面的炼狱。
很多时候,吴彤都在幻想自己要是疯掉,或者死掉该多好。
只是,他那颗一直都很清醒的头脑,却一次又一次的阻止他陷入疯狂。
尽管吴彤自诩清醒,行事有章法,其实,在旁人看来他早就疯了,就是这些章法,隐忍,以及坚持与希望,生生的把一个光风霁月的吴彤逼迫成一个毫无道德底线,毫无个人操守的恶徒。
短短的两年时间里,他在不断的降低自己的道德底线,最初的时候,只不过是为了大局着想,眼看着大司马跟皇帝争斗,觉得只要他们能分出胜负,大汉江山就会从此稳定下来,人们又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为此,哪怕在长安城看到那么多的人间惨事,为了将来跟希望,他选择视而不见。
接下来,为了能让攀星楼这个群体能够活下来,在大司马获胜之后,他被迫参与了对皇帝残余势力的围剿,尽管很多围剿的对象并不一定就是坏人,相反,其中就有很多昔日德高望重的官员,只是坚称自己是皇帝的臣子,不肯低下他们的头颅,这才被攀星楼里的密谍们给秘密处死了,好些人都是满门被杀。
到了这个地步,吴彤就已经认为自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了,然而,当贺均年出现在他的公廨,并要求占用一半攀星楼来做一些为全人类有益的小事情的时候,摄于贺均年的强大,为了……他同意了。
直到他知晓贺均年以及他带来的那些人,在长安收集了很多根骨很好的孩子,并且邪恶的往孩子脑袋里钉钉子,准备制造最新的虎贲军战士的时候,吴彤胸中的痛苦,愤懑,绝望与惭愧几乎让他恨不得向贺均年挥刀……
又是该死的冷静,理智,让他松开了已经握紧的刀柄。
即便是他无意识下表现出来的敌意,也让贺均年顺手捏死了两个密谍的咽喉。
看着两个兄弟倒在地上,口中涌出大量带着泡沫的血,这些血是在灌满肺部之后,又从肺部涌出来,他们曾经发誓要同生共死的,现在,他只能看着他们死,自己还要恭送贺均年离开。
为了大汉,为了百姓,为了日后的繁荣!
虽然吴彤当时表现得很是冷静,等贺均年走了之后,他就用刀子劈碎了公廨里所有的陈设,他觉得这些陈设见证了他的奇耻大辱。
如今,攀星楼被烧了,贺均年营造的魔窟,被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吴彤以为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诛杀贺均年的机会,哀告于老神官。
老神官不见他,不论他如何恳求也不愿意见他,吴彤就咬掉了左手尾指,以这根为誓,请求大司马出兵诛杀贺均年。
人人都以为贺均年离开长安了,吴彤却知道贺均年没有离开,他依旧在长安城里,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只要自己杀掉隐藏在长安的鬼方人足够多,贺均年一定会出现的。
对于吴彤的做派,云策是不知道的,如果知道的话,就一定会告诉吴彤,在势弱的时候就该好好的隐藏起来,慢慢的发展壮大,而不是着急着把自己最后的一点力量拿出来当作献祭,投靠一个庞大的势力。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你的目的不一定能办成,但是,你,以及你的那点力量,绝对会被大势力吃干抹净,一点都剩不下。
因为,从你投靠大势力的那一天起,做决定是人家,而不是你,一旦你把决定权上交,人家在做事的时候,首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利益,而非你的什么狗屁要求。
所以,大司马在派遣铁骑进入长安之后,铁骑要诛杀的不仅仅有鬼方人,还有那些前来参加长沙王世子妃宫宴的不臣者。
外边的厮杀声不绝于耳,二层小楼因为偏僻的原因,没有人找到这里来,这让云策有时间再给这个小丫头洗一个澡。
不是他想给这个孩子洗澡,而是这个孩子实在是太埋汰了,血污早就浸透了衣衫,而且血污因为没有尽快弄干,有些腐败了,味道很难闻。
霍无荻很聪明,不过,她的聪明全都用在如何保命上了,对于女孩子要干净这种小事,她做的非常非常的不好。
偏偏云策是一个有些洁癖的人,没办法容忍这样的一个浑身散发着臭味的脏鬼跟自己共居一室。
他找出来一个锅准备烧一锅热水。
在烧水的同时,他先用凉水给这个小姑娘洗头上身上的血渍,这东西只能用凉水洗,一旦用了热水,血渍里的蛋白质就会被烫熟,那味道……
“你要把我洗干净后煮着吃吗?”
“嗯,你先把胳膊抬起来,让我把你咯吱窝里的血洗干净,这样煮熟之后就没有怪味道了。”
“好,屁股缝里也有。”
“这地方你自己洗。”
“为啥?”
“因为你是女孩子。”
“我看你给那个胖孩子洗屁股了。”
“那是我儿子。”
“你要是有女儿,你会不会帮她洗屁股?”
“三岁之前没问题,三岁以后是她母亲的活计。”
“我母亲没帮我洗过。”
“怪不得你是一个脏鬼。”
洗了好久之后,云策才算是把这个孩子身上的血渍给洗干净了,见热水烧好了,用手试探一下温度,觉得刚刚好,就把社火收起来,把霍无荻放进热水锅里。
凉水能洗掉血渍,却不能洗掉污渍,在狠狠的用了半块肥皂之后,云策上下打量一下,觉得这孩子还能要。
从龙珠里取出两条自己没穿过的内衣,四脚裤衩穿在霍无荻的身上跟一条小裙子似的,至于裤腰云策则缝制了两条背带,还把裤腰缩小,这样就不至于掉下来,至于上衣,则是云策的另一条内裤改的。
这个很简单,只要在裤裆位置开一个口子,把小丫头的脑袋套进去,再让两条手臂从裤腿位置穿出来,这个孩子的上衣跟裤子都就有了。
初春时节,这样的衣服并不暖和,见霍无荻开始流清鼻涕了,云策就不得不把自己的熊皮坎肩贡献出来。
打扮孩子的时候,时间就过的飞快,尤其是打扮霍无荻这种本就长得符合所有人审美的小女孩,云策越是打扮,越是上瘾。
直到这个孩子穿上熊皮大氅,脚穿熊皮靴子,头戴熊皮帽子在火堆边上冲着云策扭阿扭的时候,云策笑的跟一个傻子一样。
蘅姬曾经这样对他笑的时候,他给了蘅姬重重一拳,如今,霍无荻小丫头冲着他笑的时候,云策双眼都要冒泡泡了。
这是另一个层次的魅惑,属于碳基生物幼崽天生的本能,这种本能专门用来对付成人,或者成兽,最终用这种魅惑,让成人,成兽不得不心甘情愿地为它们服务,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性命。
云策有的是时间,毕竟,在火烧了攀星楼之后,想要看到变化,需要时间,目前的变化就是大司马的军队入城了,希望这个变数能够把贺均年给逼迫出来。
藏身在暗处的贺均年真的很可怕,一旦他出现在光明处,就算再可怕,云策也有信心找到他的弱点,并且加以利用。
天黑的时候,云策饿了,霍无荻也饿了,这一次云策想用社火煮锅子,社火不愿意出来,云策就只好使用明火。
其实使用明火的感觉比使用社火要好,主要是社火在锅底虚漂漂舔舐锅底,再加上社火的颜色多少有些发蓝,这让二层小楼里总是显的鬼气森森的。
用柴火,就没有这些毛病,他带给人的只有温暖跟光明。
云策跟霍无荻之间的暖锅子里食材非常的丰富,霍无荻经常因为从锅里捞到一片牛肉,一块豆腐,一节香肠而乐的大喊大叫。
天快黑的时候,长安的春雨就再一次落下,等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春雨落地的沙沙声,就像是妖怪的脚步。
“你竟然找到了一个丸子?”
“是啊,很香,咬一口还爆汁。”
“哦,那是我以前没事干的时候用两根铁条捶打牛肉,将牛肉捶打成泥之后,制作的撒尿牛丸,还以为早就吃完了,没想到还有一颗。”
“确实很香,我本来想分你一半的,可惜,嘴巴不听话。”
“哦哦,这一点完全可以理解,我吃到了好吃的,也不愿意分给别人。”
“我也是,你在出云城给我的饼子我藏起来了一块,后来阿娘,跟哥哥没饭吃的时候,我也没有拿出来。”
“外边在杀人,你不害怕?”
“只要他们不进来,我就不怕。”
“说的很对啊,苟得一时是一时,哪管下一刻天塌地陷。”
就在云策从锅里捞出一根已经被煮软的牛肉干,努力大嚼的时候,一个人从屋顶的大洞里掉了下来,吧唧一声,就掉在距离火堆不远的地方。
当郑天寿头昏眼的抬起头,看向火堆边上的一大一小两个人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可能是眼了,努力揉揉眼睛,确定自己没看错之后,就连滚带爬的来到暖锅子边上,用手捞出一块用来当汤底的大骨头,就埋头大嚼。
(本章完)
第293章 贺均年来了
第293章 贺均年来了
霍无荻有些委屈,因为那根大骨头是她刻意留下来,准备最后吃的,如今,被一个肮脏的老汉用手抓走了。
所以,她就抬头看看云策,她觉得云策应该不喜欢脏鬼,可能会出手打这个老脏鬼一顿。
云策从锅里捞出一个大叶子野菜,放到郑天寿的骨头上,老家伙顾不得说话,连菜带肉一起吃。
霍无荻跟云策其实已经吃饱了,既然汤锅被老家伙弄脏了,也就不再吃了,一个忙着给老家伙捞菜,一个忙着打量老家伙何德何能能让云策给他捞菜吃。
郑天寿已经饿两天了,参加长沙王世子妃的宫宴一口东西没吃到,就遭遇了追杀,这一追杀,他就逃了两天。
两天时间里,他没干别的,尽跟人战斗了,如今,在长安城里看到云策,他终于觉得自己快要饿死了。
郑天寿虽然老了,终究是一个超级武夫,能吃的很,片刻功夫,就把云策跟霍无荻剩下的半锅暖锅子里面的食物吃的干干净净不说,还用剩下的汤汁浇在凉透的米饭上,又吃了半锅。
追杀他的人也已经来了,只是看在云策的面子上允许郑天寿把这顿断头饭给吃了。
枣红马的脑袋悄悄的从楼梯口探上来,看了一眼,又悄悄地缩回去,趁着无人注意,安静的站在一个不容易被人注意的角落,装的跟一头普通雷烟兽一样。
这一招很管用的,它试验过好几次,每当它假装成普通雷烟兽的时候,就算有人厮杀的你死我活的,对于它的安全还是很在意的,哪怕是发大招,也会刻意的避开它。
郑天寿吃完饭,朝云策伸手道:“有没有酒?”
云策递给他一个酒葫芦,郑天寿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大口之后,就躲在云策身后道:“现在看你的了。”
云策看一眼从进来开始就默不作声的吴彤道:“我记得你以前挺有骨气的。”
吴彤道:“做大事不拘小节。”
云策摇摇头道:“大事是小事的积累,小节都不在乎了,大事从根子上就是歪的,走吧,我在等你的主人贺均年。”
吴彤嗤的笑一声道:“他来了,你就得死。”
云策跟着笑道:“就算是死,不是也战斗过吗?这世上的事情,不亲自经历一下,谁生谁死还难说的很。”
吴彤看了云策片刻道:“既然如此,我帮你把他唤来。”
云策左右看看,见吴彤身边只有十二个人,摇摇头道:“我们人太少了。”
吴彤道:“现在不叫,我以后就没胆子再面对他了。”
云策皱眉道:“大司马不参战吗?”
吴彤来到云策面前道:“我以为他会,但是从现在的局面来看,杀死贺均年,不是大司马的第一要事。
事情最终还得我自己来。”
云策吧嗒一下嘴巴道:“你看,大神官不愿意对阵贺均年,大司马也不愿意对阵贺均年,现在,你准备联合我对阵贺均年?”
吴彤笑道:“你刚才说在等贺均年,还说要弄死他。”
云策摇头道:“我就是那么一说,你不要太较真。”
“我没有较真,就是准备这么干,再者说,你烧了攀星楼,毁掉了贺均年半年的心血,他一定会找你的,或者说,他已经在找你的路上了。”
云策吸一口凉气道:“其实呢,我只是希望你去找一个强力帮手去对付贺均年,这个强力帮手不是我,你明白吗?”
吴彤仰头干笑一声道:“哈,你就是我目前能找到的最强帮手。”
云策低下头对霍无荻道:“你快跑吧。”
霍无荻是何等聪慧的孩子,听云策这么说,连犹豫一下的意思都没有,转身就跑,临走时,还不忘记拿走云策睡觉的毯子。
郑天寿也想跑,才抬脚,就听云策阴恻恻的道:“你就不要跑了吧。”
郑天寿停下脚步,转头对云策道:“这顿饭吃的……”
霍无荻到了院子里,还想带走枣红马,结果,枣红马不愿意,没人骑的雷烟兽表明它没主人,价值千金不说,还会有人努力保护。
有人骑的雷烟兽说明它有主人,有主人的一文不值不说,还会被杀。
这个道理枣红马再清楚不过了,即便霍无荻如何哄骗它,它也没有离开那个旁人不怎么在意的角落。
没办法,霍无荻就自己跑了。
二层小楼,再一次安静了下来,云策在安静的等待,郑天寿一脸的灰败之色,至于吴彤,他像是想开了,还略微有些激动。
等了半个时辰,贺均年没有来,云策正要出声讥讽吴彤连召唤贺均年的本事都没有,说明他对贺均年来说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
就在这个时候,神龙殿方向陡然有一道赤红色的火柱直冲天空,这一刻,就连哀怨的长安雨也停止了。
火柱似乎烧红了乌云,笼罩在长安上空的乌云在一瞬间就变成了火烧云,诡异的笼罩在长安上空。
看到这道火柱的那一刻,云策就从二层小楼上方的破洞钻了出去,脚下丝毫不停顿的朝皇宫山所在的方向狂奔。
他跑的快极了,如同一道闪电,前一刻还在二层小楼,下一刻已经出现在另一座民宅上。
吴彤等人没有云策那么傻,他们才上到屋顶,就有两只大鸟落下,十三个人毫不犹豫地就上了大鸟,等大鸟扇动翅膀准备起飞的时候,云策早就不见了踪影。
郑天寿没有动弹,等云策跟吴彤他们都跑了之后,自己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从帐篷里拽出一张毯子,找了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将自己裹起来,他准备好好的休息一下,然后再找机会离开长安。
穿透乌云的火柱毫无疑问就是祖火,也只有祖火有这个能力,而让祖火都感受到威胁的人除过贺均年,不可能再有别人。
云策知道自己打不过贺均年,哪怕刚才装模作样的在等贺均年出现,他也早就想好了逃跑的路径,做好了好几种他觉得可行的逃遁之法。
现在不成了,贺均年去了神龙殿,他老婆儿子都在那里,别说只是面对贺均年,就算是面对阎王爷,云策这一刻也没有半分要退缩的意思。
云策全力狂奔的时候,跑的比枣红马还要快,来到大汉皇宫不过是瞬息间的事情,而从皇宫大门攀援台阶而上,更是只给那些有心人留下一道残影。
祖火形成的火柱在飞到天空足够久之后,就直转而下,飞速的朝地面砸落,整座皇宫山剧烈的颤抖一下,红艳艳的火焰在触及地面之后又轰然散开,流水般的火流充斥整座龙神殿。
一道灰白色的人影从火流中哈哈大笑着飞出,落脚在龙神殿外的龙首上,也不见如何用力,那座坚如铁石的龙首就轰然爆开,刚刚赶到的云策二话不说,早就缠绕在手臂上的流星锤就全力飞出,径直轰向那道灰白人影。
“找死!”
半空中一道清冷的声音直冲云策大脑,刚刚飞到灰白人影胸前的流星锤,被人家的手轻轻按压一下,流星锤上赫然出现了一道清晰的手掌印,流星锤几乎没有半刻迁延就倒飞回来。
云策早就松开了流星锤的链子,只是侧身闪避一下,飞回来的流星锤就带着链子跟另外一颗流星锤飞向身后漆黑的天空。
云策左手上陡然出现一面厚重的巨盾,他身体藏在巨盾后面,连人带盾冲撞向刚刚落地的那道灰白人影。
一道白皙的手掌从黑暗中陡然出现,那道手掌再次按压在巨盾上,巨盾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并没有如同贺均年的想象那般碎裂开来,而是泛起一阵涟漪之后,迅速倒飞。
云策趴在地上,巨盾从头顶飞过,手中的马槊就毒蛇一般的向贺均年的胸口飞刺,那只似乎能撕碎世间万物的手掌再次出现,居然捏住了槊刃,手腕轻轻转动一下,云策手中的槊杆就像是被火烧红一般,瞬间就撑开了他的手掌,在虎口即将被撕碎的那一刻,云策选择放弃。
接二连三的攻击,终于让贺均年停下脚步,站立在台阶上俯视着两手空空的云策道:“年轻武者中,你当为第一。”
云策抱拳施礼道:“长沙王世子刘长安见过大雪崩阁下。”
贺均年抖一抖灰白色的袍袖道:“刘长生有你这样出色的晚辈,可以含笑九泉了。”
云策笑道:“大雪崩阁下来我大汉,就为了夸奖一下本世子?”
贺均年用手捋一下灰白的头发,看着云策道:“年轻人,鬼方与大汉同种同源,老夫多年以来,说服鬼方率众来投,尔因何对老夫敌意如此深重?”
云策缓缓拉扯着一根丝线,收回飞走的巨盾,重新握在手中道:“我以自己大汉血统为荣,不想与杂种为伴。”
贺均年瞅着云策巨盾上那道深达一寸的手印,从高处缓缓走下来,对云策道:“血统一说缪不可言,大汉数千年来毫无寸进,而鬼方人却在苦寒之地将自己锻炼成比大汉人还要强大的存在。
昔日,鬼方蒙昧,自然要向大汉取经,如今,大汉不如鬼方,为何就不能与鬼方取经?
融合百家之长,才是让大汉历久而弥新的不二法门。
这世上事情,无不如此,强者存,弱者亡,大汉若是再不弥新,消亡终究不可避免。”
(本章完)
第294章 神的第一滴血
第294章 神的第一滴血
贺均年的话其实是对的。
说汉话,着汉服,行汉礼,其实就已经是汉人了,而自古以来,人们对自己人有专门的解释——中国有礼仪之大,谓之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的蛮夷,其实就已经是汉人了。
且很多很多年以来,鬼方人不断的与汉人通婚,他们的模样已经与汉人没有差别,不论是文化,礼仪,以及各种习俗与汉人无异。因此,贺均年说鬼方人是汉人,其实是说的通的。
如果把这样的一群人放在祖地的历史上,不论他们之间的仇恨有多深,几千年下来,他们或许早就被融入到汉人这个群体中了。
只是,云策云策不愿意,他觉得这个星球不错,物产丰富不说,跟这里的汉人还是同宗同源的,堪称是祖地来人最好的第二落脚地。
资源这东西其实就是一张饼,你多切一块,别人就要少切一块,身为祖地来的代表,他当然不允许汉人这个群落再接纳旁人。
即便是要接纳,也只能接纳祖地来的人。
毕竟,这里这么好,一亩地轻松就能生产上万斤粮食,这样的产量只有在那个全民吹牛逼的时代才出现过,如今,有一块能把他们当年吹过的牛逼完美实现的地方,怎可轻易给予他人?
利益不同,立场不同,贺均年这样的人,自然就是云策的生死大仇!
所以,云策举着巨盾,再一次向贺均年冲了过去,这一次他真的很想要贺均年的性命。
贺均年莹白如玉的手掌再次按在巨盾上,这面狗子专门用铅铸造的巨盾再一次被贺均年的手掌带来的巨力,击打的颤抖起来,巨盾表面的铅被手掌激发出层层波纹,云策脚下的条石纷纷碎裂,双脚穿透石板,陷入地面。
巨大的力量从巨盾传导到他的身体,让他的喉咙里像是藏着一根烧红的锯片,涩痒难耐不说,全身血气翻涌,他张口吐一口血,强行稳住身形,屹立不动。
贺均年“啧啧”出声,手掌再次出现,这一次,看似只按压了一下,云策手中的铅盾却接连发出三声巨响,巨盾上又同时出现了三枚清晰的手掌印。
柔软的铅盾在云策跟贺均年两股巨大的力气的夹击下,向前翻卷,才翻卷了一半,就轰然碎裂,无数的铅块向两侧飞溅。
云策再也坚持不住,身体像是挨了一记重锤,向后飞去。身体里的血像是不要钱一般向外猛喷,同时,他藏在怀里的一些东西也散落下来,弄得满地都是。
好在山路旁边的空地足够大,云策在飞出去七八丈之后,就掉地上了,贺均年没有追过来,而是在回头在看神龙殿。
刘长生一身黑袍从龙神殿走出来,来到台阶处,他将双手插在袍袖里漫声道:“对一个晚辈下这样的毒手,也就你贺均年能干的出来了。”
贺均年笑道:“别看你这个晚辈年纪小,心思却毒的很,虽然不知道他为何要用沉重的铅板来制作巨盾,我想,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老夫不得不防。”
刘长生伸长脖子看一眼贺均年道:“这么说,你受伤了?”
贺均年摇摇头道:“目前并无不妥。”
“既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你还下这样的重手?”
贺均年沉下脸道:“心中起了警兆。”
刘长生道:“你走吧。”
贺均年摇摇头道:“今晚想要杀我之人何其多,不料理清楚,让世人如何看待老夫呢。”
刘长生叹息一声道:“你已经将社火传到鬼方,自己也受社火祭拜,贺均年,你乃堂堂一代宗师,杀伐之念如此深重,就不怕此生再难踏进一步吗?”
贺均年冷笑一声道:“只有你这千年老龟,才会总想着息事宁人,老夫生于旷野,自幼便与野兽为伍,麋鹿只有不断的奔跑,才能避免落入狗皮子之口,狗皮子只有成群结队,才能吓走那些比它强大的野兽。
世事如此,人也如此,只有不断的磨练自己,不断的强大,才能达成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你喜欢做老龟,愿意用漫长的时间去积累自己的实力,那是你的事情,老夫就是这旷野中的一头狞兽,需要不断地去杀戮,来确定自己的王者地位。”
刘长生看看还在往外吐血的云策,抬抬手,一道细细的火链就从宽大的袍袖中飞出,直奔贺均年的胸口。
贺均年怒叱一声道:“刘长生,方才在龙神殿,老夫念你修为不易,对你借用祖火之力没有计较,你居然真的要与老夫为敌,那就饶你不得。”
说罢,抬手就挡住了那道火链,火链落在手掌上,不能损伤他分毫。
刘长生笑道:“鬼方虽然也有社火,不过,社火初生根苗稚嫩,你这般滥用社火之力,恐怕会对你鬼方带来灾难。”
贺均年嘿嘿笑道:“幼火初生,然天生就有九龙之力,祖火都不能损伤它分毫,你又能奈我何。”
刘长生呵呵笑道:“我说近百年以来,大汉好像失去了神龙的庇佑,原来它们都去了你们那边。”
贺均年大笑道:“六十三年前,是神龙对你大汉最后一次施恩,而你大汉如许多年以来,当权者,以百姓为牛马,肆意屠戮宰杀如牛马,毫无怜悯之心,富贵者,骄奢淫逸,盘剥无度,自己玉盘珍馐有余,却不肯给饥者半口,贫贱者,私心满怀,见人有余,便生盗掠之心,弱者不怜弱者,只会欺凌更弱。
尊者以权力掠夺,智者以智慧盘剥,武者以力量压人,每一个阶层只会对更弱者下手,却不敢向强如鬼方挥拳。
这等无耻,无勇,无忍,无德之地,你们怎么还敢祈求得到神龙的庇佑,
刘长生,你们这般对待天下百姓,天下百姓自然会如此对你们,等我鬼方大军做完最后的整肃,便是你大汉灭国之时。”
云策已经不怎么吐血了,恰好听到贺均年这般呵斥刘长生,他觉得贺均年说的好像挺对的,就云策这三年来的见闻,贺均年说的没错,他在大汉确实见识过不少尊者,智者,武者,他们的行为确实跟贺均年说的别无二致。
在这三年里,他见过的好人不多,而坏人,则乌泱泱的无有尽头。
如果不是云策还有自己的立场要坚守,如果不是因为贺均年视人命如草芥的话,跟着贺均年混,可能要比跟着刘长生混更有前途。
云策勉强坐起来,此刻,他的五脏六腑都在痛,贺均年最后三掌,真的伤害到他了,如今,他只期望涂抹在流星锤,马槊,巨盾上的放射源能伤害到贺均年。
如果不能,他就准备点燃早就投放在贺均年四周的炸弹,然后跑路。
一柄投枪刺破夜空,突然出现在贺均年头顶,贺均年挥舞袍袖,裹住投枪再原路丢回,只听噗的一声响,一头大鸟就从半空跌落,同时跌落的六名武士,人在空中,就向贺均年发起进攻,六种武器,从四面八方刺向贺均年。
“哼!”
贺均年仅仅是冷哼一声,就让包括云策在内的一群人,心猛地跳动一下,以至于刚刚还在半空中可以稳定身形的六人,从半空直接跌落。
好在他们投掷出去的武器,还是结结实实的落在贺均年的身上,只是,这些武器才靠近他的身体,就叮叮当当的掉了一地。
云策还是第一次见到吴彤耍刀,他也是从半空跳下来的,双脚稳稳落地之后,整个人就化作一轮刀球,向贺均年袭杀过去。
刘长生手中的火链也趁势变得粗大,更有一道新的火链向贺均年的手腕缠绕过去。
就在贺均年抬脚踩踏大地的时候,吴彤的刀球里,陡然飞出一颗黑乎乎的铁球,铁球才落地,不等贺均年的二右脚落在大地上,铁球就轰隆一声炸开。
铁球的爆炸威力很大,看样子应该是狗子亲手制作的那一批,当初交给吴彤就是希望他们能够自保,没想到,吴彤在这个时候用了出来。
剧烈的爆炸就在贺均年脚下,爆炸气浪向四周扩散,贺均年以袍袖掩面,剧烈的爆炸气浪居然没有伤害到他,只是,爆炸气浪还未结束,吴彤的刀球就落在了雄峙台阶上的贺均年身上。
随着一阵乒乒乓乓的声响过后,贺均年身上的衣衫已经被吴彤的刀子砍成了乞丐装,紧跟在吴彤身后的十二个攀星楼杀手,也趁机跟进。
云策慢慢的向贺均年靠近,如今的贺均年看似狼狈,但是,直到现在,这个家伙还没有流一滴血。
他想让神一样的贺均年,流淌的第一滴血,是自己出手导致的。
既然贺均年能被炸弹炸的如此狼狈,没道理狗子制作的威力更大的新型炸弹,会伤不到贺均年。
“黑呀!”
贺均年拖着两道火链,想要后退,就听刘长生大喝一声,生生的将贺均年的身形稳在原地。
就在一瞬间,吴彤等人的兵刃都落在了贺均年的身上,其中,以一柄狼牙棒对贺均年造成的伤害最深,贺均年的身体被砸的踉跄两步,等他再次稳住身形,他的嘴角沁出一缕血迹。
(本章完)
第295章 谁都没有占到便宜
第295章 谁都没有占到便宜
匹夫一怒的模样很可怕,尤其是贺均年这种层次的匹夫。
他避无可避之下生受了一记重锤,空出来的左手已经变幻成爪,三根莹白如玉的手指扯开了攀星楼杀手的咽喉,连带着一截喉管也被撕扯出来,他身体凌空,用右手抵着刘长生的火链,腾空的左腿踢在另一个拿刀的杀手脖颈上,用力之猛,居然将那个杀手的脑袋生生的从脖子上踢走。
双腿才落地,他就撕扯着刘长生的火链四处游走,刘长生也是愤怒不已,双手合十,将两根火链揉合成一根,于此同时,龙神殿里的祖火火光再次高涨,如同一只大手从殿内喷涌而出,将刘长生的身体笼罩在火焰之中。
“贺均年,受死!”
随着刘长生大喝出声,那道加粗了一倍不止的火焰陡然从橘黄变成了青色,火链瞬间缠绕到贺均年的手腕上,并沿着他的手臂攀援而上。
贺均年嘿嘿发笑,一道明黄色的火焰从他的胸口陡然升起,然后如同一件明黄色的羽衣笼罩在他的身上,当明黄色的火焰与祖火碰撞之后,发出‘啵’的一声轻响,他的手臂就在两道火光碰撞的地方霍然断开。
吴彤再次化作一轮刀球,旋转着撞向贺均年,其余的杀手跟趁势跟进,云策也乘机从龙珠里拿出一根新的流星锤,锤头跟在吴彤的刀球后面,就等吴彤被击退后,他好趁机捡便宜。
脱离了火链控制的贺均年,虽然没了半截胳膊,攻势却愈发的凌厉,他仅存的一只右手,似乎真的无坚不摧,那些千人将以上实力的攀星楼杀手在他面前如同婴孩一般,避开贺均年的手,却逃不过人家的腿,逃得过腿,也逃不过人家的肘,膝,肩膀,他甚至用头将一个杀手的脑袋撞的粉碎。
只是一个呼吸,那些快速冲向贺均年的杀手,以更快的速度退回来,只是,很多退回来的杀手,已经从活人变成了尸体。
吴彤的刀球,在贺均年右手插入之后,就碎裂开来,吴彤连忙后退,可惜已经晚了,那些碎裂的刀片追上他之后,纷纷钻进他的身体,有几片甚至从他的后背透出。
云策没有选择拯救吴彤,流星锤擦着吴彤的耳朵,携带万斤之力砸向追击而来的贺均年,贺均年右手张开,再一次选择跟云策的流星锤碰撞在一次,‘砰’的一声响,流星锤上再次被印上一枚清晰的掌印,再也无力伤人,颓然倒地。
不过,这一记杀招,也成功地击退了贺均年的追杀,吴彤这才得以踉跄倒地,在倒地的瞬间,吴彤向贺均年丢出了一颗炸弹。
炸弹才到贺均年身边就炸了,早就预料到这一招的贺均年举起完好的右臂以及残缺的左臂十字交叉护在眼前,爆炸的气浪再起,无数的破片散向四面八方,云策怪叫一声,拉扯着吴彤的身体,翻身躲进一块巨石后面。
爆炸过后,不等贺均年放下手臂,落在他脚下的那颗流星锤又猛地炸开,流星锤的破片让刚刚抵挡了炸弹破片的贺均年不得不急速后退,可惜,不论他后退的有多快,终究比不上破片飞溅的速度,十几枚破片终于击破了他的气场,钻进了他的身体。
远处的刘长生挥袖拂开破片,手掌离开黝黑的袍袖,再次出现一条火链向还在接受爆炸洗礼的贺均年飞去。
躲在巨石后面的云策见贺均年还在后退,手指轻弹,一枚如同生大小的黑色石子就落在他先前洒落的一个酒壶上,酒壶正随着爆炸气浪向外翻滚,被黑色石子击中之后,就在爆炸气浪还未扩散的同时,新的爆炸再次出现。
酒壶炸开之后,没有碎片,而是出现了一片白色的炽焰,炽焰落在贺均年的左腿上,立刻腾起一股火光,将贺均年牢牢的笼罩在这道白色炽焰中。
“轰轰……”
两声巨响如期而至,处在爆炸中心的贺均年被气浪高高的抛起,如同一个破布娃娃。
刘长生的火链再次缠住他的左腿,不等贺均年落地,就迅猛的往回拖拽,同时,蓄力已久的右手从漆黑的袍袖中伸出,一旦贺均年被拉过来,这一掌,就会落下。
就在云策嘴角出现一丝笑意的时候,贺均年的左腿陡然脱离了身体,身体闪电般的落下,一个呼吸间,右手如钩,瞬间就杀死了残存的四个攀星楼杀手,就在他单腿跳跃到倒地的吴彤身边,举起右掌就要杀死吴彤的时候,云策从吴彤身后,探出手掌,结结实实的跟贺均年对战一掌。
也就是在这一瞬间,云策发现贺均年已经凄惨到了不能凄惨的地步,少了半截左臂,没了一条右腿,他原本清癯古意盎然的那张脸,也插满了流星锤的破片,一只右眼成了一个血肉模糊的黑洞。
“砰”的一声,两掌触及,云策几乎使出了全身力道,这一掌却并未落到实处,虚飘飘的,心中大叫不好,贺均年的身体已经越过台阶,一个翻身就落入旁边的山涧。
“刘长生,既然你挑起战争,那么,老夫就还你战争。”
听着贺均年的越来越远的声音,原本想要追杀他的云策,停下脚步,转头看向刘长生道:“大神官,贺均年会死吗?”
刘长生没有回答,面无表情的转身回了龙神殿。
吴彤一边吐血一边断断续续的问云策。
“贺……均年……死了吗?”
云策摇摇头道:“看动静,这家伙有的活呢。”
吴彤吐掉一口血,撕心裂肺的冲着云策喊道:“杀了他啊——”
云策跟着吐一口血道:“你以为我现在还能杀了他?”
说完话,他转身就下了龙神殿,一步一步的下了这座被称之为龙山的皇宫山。
长安城里再一次火光冲天,骑兵们无处不在,极尽烧杀抢掠之能事。
云策每挪动一下脚步,就有血从嘴角滑落,刚才内观了一下,他发现自己的五脏六腑早就不在原来的位置上,肺里灌了很多的血,肝部有些破裂,身体里的血管断了两条,肋骨断了四根,脚上骨头,基本上就没有一根是完好的。
这一刻,他无比的怀念狗子……
龙神殿发生的异象全城人都看到了,骑兵们刻意避开了皇城这片地界。
云策踉踉跄跄的从皇城下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小女孩牵着一匹雷烟兽。
雷烟兽看着很熟悉,应该是枣红马,小女孩的衣服很奇怪,外袍是熊皮,至于里面的衣服像是谁拿四角裤改的。
“你回来了?”
云策摇晃一下发闷的脑袋道:“回来了。”
枣红马趴在地上,等云策上了马背就驮着他慢慢往回走。
云策勉强睁开眼睛道:“我要找一个安全的角落,休息,休息。”
霍无荻牵着枣红马抬头对云策道:“原来的二层小楼去不成了,刚才被一群骑兵给一把火烧了。
不过,我还有一处藏身地,马上就到了。”
枣红马驮着云策穿过一片荒废的园,又在霍无荻的指挥下,驮着他们两人跳过一堵高墙,然后看着霍无荻搬开一块假山上的石头,一道黑黝黝的地洞就出现在枣红马眼前,地洞口不算大,枣红马过于高大,进不去,云策下马,一步步的走进了地洞。
霍无荻在枣红马垂下的耳边说了一些话,枣红马立刻就没了神俊宝马的模样,猥琐的躲进一片枯萎的葡萄藤里面去了。
地洞里的空气还算清新,就是路过一些带栅栏的房间的时候隐约有一些腐尸的味道,这是难以避免的,毕竟,从结构来看,这里原本是一处地牢来着。
霍无荻关上地洞大门之后,地洞里就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等她点亮了一盏挂在墙上的油灯后,一道火线就沿着一根绳子绵延到地洞深处,将整个地洞照耀的如同白昼。
“这是什么地方?”云策趁着霍无荻点火的功夫,从龙珠里拿出一顶新的帐篷丢地上问道。
“我家。”
“你家?哦,是了,是蘅姬的家。”
“你放心,蘅姬不会来了。”
“哦?她去干啥了?”
“她说去找我爹了。”
霍去病还活着,虽然云策不太相信这个传说,但是,那些图的存在,让他不得不重视这个消息,毕竟,他就是获得霍去病还活着的消息的人。
这个时候顾不得这些事情了,社火已经在龙珠里燃烧成了一团火,还正在往他虚弱的身体里源源不断地灌注着热量。
虽然这些热量不能迅速让他的身体恢复,却能持之以恒的给他提供能量,催动他的内息一遍又一遍的驱除身体里的杂质。
他其实很想向刘长生求助一下的,可是,刘长生转身的那一刻显得极度的无情,他也就熄了进入龙神殿的心思。
现在进去又能如何呢?娥姬她们帮不上忙,自己去了说不定还会带给他们危险。
云策想着,想着,就倒在了帐篷里的垫子上。
霍无荻似乎很害怕,因为,云策正一口一口的往外吐着黑血,而他的身体倒在帐篷里,全身蜷缩成了婴儿状态,像是快要死了。
(本章完)
第296章 逃离长安城
第296章 逃离长安城
狼受伤了一般不回母狼育崽的狼窝,而是去寻找一个隐蔽的所在默默的舔舐伤口,如果能熬过去,以后会回到狼窝,如果熬不过去,就死在外边好了。
云策现在就是一匹受伤的狼。
他其实已经很小心了,但是,贺均年临走时的那一掌,让他不顾伤势催动所有的力道迎击,继而被自己的力量反噬,让本来就沉重的伤势,伤上加伤。
内息在身体里缓慢的游走,原本很通畅的地方,如今逼仄难行,且内息每运动一分,痛楚就增加一分。
狗子如果在的话,会通过手术让他的内息在身体里游走的顺畅一些,如今,狗子不在,云策只能依靠自己。
霍无荻就蹲在云策面前,看血从他的嘴角,鼻孔里往外淌,她很想帮忙,却不知该怎么帮他。
后来,云策的口鼻不再流血了,可是呢,他的呼吸也变得虚弱,后来像是没有了呼吸。
从熊皮大氅上揪下一撮毛,放在云策口鼻处,见熊毛在微微颤抖,霍无荻这才稍微放心下来。
她不知道的是,云策痛的受不了了,这才主动进入了入定模式,让自己的精神与肉体的联系分开。
很多人都说人类的身体是一个宝藏,是我们自己不争气,对这具身体的开发程度不足,这才表现出这副弱鸡模样。
说起来,这都跟科学发展有很大关系,科学越是昌明,人类的身体就越是孱弱。
弓箭时代还是野兽横行的时代,自从热武器出现之后,再凶猛的野兽也成了人类的盘中餐。
这就让人们觉得身体只要健康就好,没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发掘。
就在云策斩断精神与身体的联系的时候,娥姬抱着云槊安静的坐在长沙王府里,对面就坐着张敏,她同样抱着云退。
张敏将云退放到娥姬怀里道:“黑毛老鹰没找到,我要去找他。”
娥姬摇头道:“你要是回不来了,我一个人没办法支撑云氏山庄那么大的一摊子。”
张敏流泪道:“他受伤了,很重的伤。”
娥姬面无表情的道:“那就等他回来,夫君说过,他不会死。”
张敏怒道:“要是回不来呢?”
娥姬同样怒道:“那就继续等。”
“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死为止,张敏,夫君刚才近在咫尺也不肯进来,一定有他的原因,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等他,再把孩子养好,不要给他添乱。
大神官本来就受伤了,刚才又强行战斗,如今坐在祖火身边一动不动,吴彤的伤势你也看到了,能不能活看天。
夫君能遁走,说明他的伤势没有那么严重。
如今,长安城乱作一团,处处都是杀戮场,看看外边躺着的那十二个高手就知道,就你这点本事出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外边,是男人的斗场,我们能做的只有等。”
两位夫人在院子里的说话,雷鸣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包袱,背在背上,对一直跟着他的安姬道:“我去找主上。”
安姬点点头道:“小心。”
雷鸣就跳上高墙,来到龙神殿外的台阶处,看一眼横七竖八的尸体,小心的绕过他们,就快速的下了漫长的台阶。
云策的意识一直在向下沉沦,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知晓,原来,黑,也是有等级的,他以前知晓的黑,不是黑,他以前知晓的光明也不是光明,即便是站在光明中,他依旧觉得这方世界依旧是黑的。
这一次的沉沦,比上一次沉沦的更深,尽管这个深度是云策自己总结出来的,他就是认为自己已经沉沦的够久,够深。
抬头向上望的时候,天空中只有一点光,他想上升,身体就开始上升起,且轻若鸿毛。
光点逐渐变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圆的井口,一个脸蛋肮脏的少女正趴在井口朝下看。
云策随手推开那张肮脏的脸蛋,然后,就睁开了眼睛。
霍无荻被云策推了一个趔趄,刚才她扒开云策的眼皮看他的眼睛会不会动,结果,就被云策一下子给推倒了。
“过了多久?”
听到自己发出的干涩嘶哑的声音,云策愣了一下,他觉得自己方才的沉沦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五天!”
霍无荻重新站稳,拿一个破碗就要给云策喂水,被云策挡开。
“干净水,是雨水,专门给你接的雨水。”
见小丫头发急,云策就着破碗把里面的水都给喝了,长安的雨水没啥味道,除过冰凉解渴也就没有别的好处了。
喝了点水,云策重新内视一下自己的身体,看完之后忍不住叹息一声,还是那么糟糕,好在内息自己从身体里闯出一条通路,正自由的在通道里穿梭着。
他伸手抓在一根燃烧了半截的木柴上,手上发力,木柴在他手中向内坍塌,再稍微用力,握在手中的木柴就就变成了碎片。
还好,这具身体至少还有一千斤的力气,就是五脏六腑还不在原来的位置上,肺里面还有一些残血,让他总是忍不住咳嗽,肝部明显缺少了一块,碎渣子还在肚子里,不取出来终究是一个祸害。
霍无荻眼看着云策掏出一把雪亮的刀子自残,不敢问,就老实的坐在边上,继续看云策把自己的肉剌开,从里面取出来不少黑色的渣滓,然后自己用针给缝好。
“刚才看见伤口里有个粉红色的东西,是啥?”
“我的肝。”
“你为啥要把自己的肚皮剌开,就为了看自己的肝?”
“不是的,我的肝被人家一巴掌给拍碎了,一些渣滓掉在肚子里,不取出来不行。”
“你这么厉害的人,也会被人一巴掌拍碎肝子?”
“我也觉得我很厉害,可是,这世上总有一些人比我更厉害。”
“我爹能打过你吗?”
云策想了一下道:“你爹应该是这个世上最厉害的几个人之一。”
“这么说,你打不过我爹是吧?”
“应该打不过。”
“你比我娘厉害是吧?”
“绝对的,你娘那样的我一巴掌就能拍死。”
“要不,我们去找我爹,等见到我爹了,就让我爹去把打伤你的那个人一巴掌拍死,免得你总是挨揍。”
云策摇头道:“我受了很重的伤,这个时候不宜乱跑。”
霍无荻道:“我们现在待的地方不安稳,这几天已经有人搜过这里,要不是你的马把人都引走,他们就会找到这个地洞,就算是这样,这里也安稳不了多久。”
云策看一下霍无荻重新变得肮脏的衣衫跟小脸,小丫头这几天的日子应该过的非常不好。
“好,我们再休息一天,就离开这里。”
说罢,云策趁着小丫头去铁门处看外边动静的功夫,从龙珠里取出来一些干粮,快速的吃了一些,又喝了不少的水,他就用双手撑着地,头下脚上的倒立起来,无论如何,他都要在一天时间里,让自己的五脏六腑回归到原来的位置上。
等小丫头告诉他,一天时间过去了,云策遗憾的放下双脚,硬桥硬马的站立起来,他以为自己经历过五脏六腑移位这样的事情,这一次再来会非常的容易,没想到,缺少了狗子的帮助,这点事情难办的要命,一天时间也仅仅恢复了一点而已。
再一次站在天空下,云策浑身骨头劈里啪啦的一阵作响,精力又恢复几分,打了一个无声的唿哨,片刻光阴,枣红马就从断墙的另一边跳了过来,见到云策就把身形放矮,等云策跟霍无荻上马,它就惶惶不可终日的再次跳墙跑了。
墙后,马蹄隆隆,看来追逐枣红马的人不在少数。
“呱——”
天空中传来一阵诡异的鸟鸣,云策抬头看,就看到黑毛老鹰从天空中俯冲而下,就把身子往前挪挪,给黑毛老鹰留下足够的空间降落。
枣红马在长安城里撒丫子狂奔,不大工夫,身后就跟着好大一群骑兵,云策将一张写好的纸条塞进黑毛老鹰脖子下的金属筒里,模摸它的脑袋,黑毛老鹰就再次振翅飞走了。
等枣红马再次甩掉追兵之后,云策发现,他们竟然再次来到了那座二层小楼。
这里经历过惨烈的战斗,原本就不怎么结实的小楼如今已然彻底的坍塌,不大的院子里到处都是血迹。
看墙壁上的刀痕,有那么几刀应该是郑天寿发出来的,刀痕入墙三分。
“主上!”
一个少年的声影从废墟中跳出来,下一刻就在一根折断的柱子上踩踏一下,就来到云策的面前。
看到雷鸣云策还是很高兴的,不过,他还是对雷鸣道:“尽快返回龙神殿,我已经给夫人去了信,你回去之后,如果有机会离开,就尽快离开。
如今,长安这场清理应该已经到了最后的尾声,我们要尽快回到云氏山庄去,鬼方人的大军,应该很快就要下来了。”
雷鸣抓着枣红马的缰绳道:“主上,夫人命我跟着你。”
云策在雷鸣的脑袋瓜上拍一下道:“夫人不会这样说。”
雷鸣摇摇头道:“我知道夫人想来寻你,想的要命,就是少主在她怀里,她哪里都去不得,所以,我就来找主上了,这必定是夫人最想看到的。”
(本章完)
第297章 命不好
第297章 命不好
吴彤一步一挨的下了皇城山,来到山脚下的时候,他停住了脚步。
虽然在龙神殿里休养了几天,他的身体状况依旧非常的糟糕,三处穿透伤,以及移位的内腑,错乱的静脉,胡乱涌动的内息,让这个英明果决的汉子,在强忍痛苦之余,对自己曾经苦心孤诣要保护的皇帝充满了怨气。
如今,皇城是空的,早在两个月前,皇帝就带着他新纳的鬼方妃子去了距离长安六百里的东宫去避寒了。
这是一个没有任何担当的皇帝。
天下人为他死伤惨重……
吴彤只想了一个开头,就哽咽的想不下去了,因为他的心也痛的厉害,五天前的那一场酣战,暴雨梨一般的金属碎片穿透他的身体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觉得只要自己也战死了,那就对得起任何人,包括因为软弱,而丧命在贺均年手中的人。
如今,活下来了,心思就不一样了。
所以,他掏出一颗燃烧弹丢进了路边那座破败的午门。
这座午门是木制的,两边的回廊同样是木制的,木制的午门,木制的回廊,加上木制的宫殿,就是一处非常完美的纵火场。
午门烧起来的时候,吴彤没有看,依旧一步一挨的向前走,至于到底要去哪里,吴彤不知道,他现在,只想往前走。
攀星楼已经成了一堆废墟,尽管这些天长安每天都下一阵子小雨,攀星楼废墟上还在冒着青烟。
傍晚的时候,小雨如期而至,吴彤在废墟堆里看到了一尾古琴,尾部已经烧焦,不过,其余位置还是好的,就是琴弦少了一根。
少一根琴弦,就少一道音,吴彤割下一绺头发,很快就编织出一根琴弦,拴在琴柱上,稍微调试一下琴音,就坐在泥水里,将这柄焦尾琴放在膝盖上,拨动琴弦,琴音袅袅,只是终究少了一道音,他用头发补足的琴弦,终究暗哑无声,致使曲不成调。
“你的希望破灭了吧?”
听到云策的声音,吴彤回头看了他一眼,又把头转回来。
“说句实话,你没死,我真的很惊讶。”
吴彤继续叮咚叮咚的拨动自己的琴弦,对云策的问候充耳不闻。
“攀星楼完蛋了没有?应该还有一些底子,不如,你跟着我混吧。”
吴彤闻言转过身,看着云策道:“天下英雄如许多,某家为何要投靠你?就凭你云氏有百万亩良田,家仆十万?”
云策笑道:“这还不够吗?”
吴彤摇头道:“不够,大汉有军州五百,虽然长安毁弃,还有洛阳可为都城,仅仅是北方两百六十七个军州,鬼方人想要占领,至少需要三十年,鬼方想要侵吞大汉南方军州,势成一统,至少还需要五十年。
就这八十年的时光,还是以鬼方人八十年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取来衡量的。
随着鬼方人不断向南推进,他们的战力必定会分散,越是往南,战力就越是分散,想要占领富庶的南方,需要的时间一定会更久。
我不觉得鬼方人能保持百年的盎然战意。
至于你云氏山庄,在抵御鬼方的第一线,铁围关被攻破,下一个就是长城防线,你云氏山庄在长城防线与铁围关之间,又如何能够抵挡刚刚出山的鬼方精锐之师?”
云策在雷鸣的搀扶下下了马,来到吴彤身边道:“你这个人啊,就是过于理智了,我告诉你啊,有梦想的人都是高尚的,一心一意努力去实现梦想的人,则是伟大的。
就比如,我想修建一座城池,一座被我称之为云城的城池,我想在那里复刻一下祖地的荣光,使我不至于过度的怀念故乡。
吴彤,其实我很羡慕你们如今还有‘天街踏碎公卿骨’的机会,可以把一切不好的,腐朽的,恶臭的,不公的推倒重来。
还有机会建立一个全新的,有希望的,甚至是干净的社会。
所以啊,我对于大汉如今的叛乱,如今的自相残杀,如今的起义,如今的混乱,秉持欢迎态度。
不好的,毁掉就好,我们建立一个新的,好的就是了,这,算不得大事。
就像你说的那样,混乱目前不会停止,鬼方人想要吞并大汉,还需要时间,既然有时间,我们就有机会重新布置,天下未定,我们还有机会。”
吴彤看着云策道:“如此说来,祖地已经不会再出现如同大汉这样的乱局?”
云策点点头道:“随着科学不断昌明,不再是谁人多谁就有优势的时代,武器的强大,可以轻易的抹平人数上的差距。
我在出云州荒原流浪的时候,曾经看到一群破衣烂衫的流民,他们一边跳舞,。一边用竹竿,木叉一类的简陋武器,击败了一支骑兵,我当时看的兴奋极了,所以,就算大汉社会远不如祖地,我还是为你们欢呼,因为你们还有重来的机会。”
“祖地不好吗?”
“很好,非常好,甚至是五千年来最好的社会。”
吴彤笑道:“你要把大汉也改造成祖地的模样?”
云策笑道:“是啊,我们可以一起努力。”
“为你的云城?”
“为我们所有人的云城。”
“很好,我可以去云氏山庄,不过,你要先把我这具破烂的身体治疗好。”
“咦?彭憎呢?”
吴彤放下古琴,抱着膝盖叹息一声道:“长安战乱的时候,伤者众多,高位者死伤惨重,彭憎这颗人形大药,你觉得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云策叹息一声道:“他死了?”
吴彤摇摇头道:“被人从攀星楼带走了,听说他身体的每一寸地方都没有浪费,被瓜分的干干净净。”
云策吧嗒一下嘴巴道:“我其实挺怀念他的。”
吴彤咳嗽两声道:“我比你还要怀念他。长安城里每一个濒死的人,都很怀念他。”
云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圆肚子玉瓶子递给吴彤道:“这是彭憎给我留下的最后的一点念想。”
吴彤打开瓶子把里面的药水珍惜的涂抹在伤口上,感受着药水抚慰伤口的炽热感觉,他再次叹息一声道:“我真的很怀念他。”
云策道:“长安城被封闭了,除非乘坐老鹰,否则出不去,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吴彤砸吧一下嘴巴道:“原本是有的,可惜,被我刚才给毁掉了。”
云策抬头看一下烈火熊熊的皇城,颓丧的道:“皇城有出口?”
“皇城当然有出口,大司马府也有出口,要不要去把大司马干掉,再从地道里离开?”
云策笑道:“长安城存在了数千年,既然有两道出口,我觉得就该有更多的出口才对,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吴彤点头道:“是个好道理,等我养好伤了,我们就去探索一下司徒府吗,多年以来,司徒府都是三公之中,家业最少,宅邸也是最寒酸的所在。
按理说,位列三公的人,不可能贫穷,可是,这位司徒,即便是死掉了,乱军在他的家里也仅仅找到了一百多两黄金,以及几千万绿钱,这点钱财跟他的地位非常的不相称。”
云策让雷鸣把吴彤搀扶上了枣红马的后背,自己拖着霍无荻的手,在吴彤的带领下,直奔传说中的司徒府。
来到司徒府的时候,云策觉得有些无聊。
因为眼前这座破败的二层小楼,就是他先前借宿的地方。
“这就是司徒府?”
吴彤用怀念的语气道:“周司徒一生清廉如水,以道德文章闻名天下,淡泊守志,食衣树粉,着衣树衣,素有衣树司徒之称。
可惜,这等正人君子,最终死于蛮横的乱兵之手。”
云策笑道:“他清廉了多少年?”
“六十年,一甲子,好了,放我下来,我们仔细找找,周司徒耗尽家财修建的那座可以联通长安城外的地道。”
云策大笑道:“你开始怀疑这位道德模范了?”
吴彤点点头道:“是该怀疑一下,到了他那种位置的人,对钱财本身就没有多少欲望,可要说他死后只留下一百多两黄金以及一堆绿钱,我还是不信的,我总觉得这位死去的司徒大人可能没有我想的那么清正廉洁。”
重新回到破败的小院子里,即便是身体不合适,云策,吴彤还是开始在小院子里踱步。
他们的脚每落下一次,大地就会微微颤动一下。
因此,在走了不足百步之后,吴彤就汗流浃背的坐在了地上。
云策没有比他好多少,在坚持走完前院之后,也同样疲惫的坐在吴彤身边。
吴彤看一眼云策道:“原来你也受了重伤?”
云策道:“贺均年实在是太难杀了。”
吴彤冷笑一声道:“断一臂,缺一腿,渺一目,鬼方人一向慕强,身为神祗,他就不能流淌一滴血,一旦滴血,他就不再是神祗,会被崇敬他的鬼方人从神坛上拉下来。
更不要说,他本身就是大汉人,鬼方人焉能一直信他。”
云策笑道:“没听见人家临走时说的话吗?他要发动鬼方对大汉的战争了,也唯有如此,才能把他从五天前的那场刺杀漩涡中拯救出来。”
(本章完)
第298章 七彩换花楼
第298章 七彩换楼
周司徒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这个人在长安一直秉持未胜先虑败的做事风格。
这样的做事风格在太平年月,政治清明,大家都讲道理的时候是一种好风格。
可是,皇帝跟大司马都不是一个讲理的人,两人不择手段的清除异己,这个时候,不管他这个司徒如何退让,在他没有彻底投诚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长安都不会有他的立足之地。
所以,他放弃了手中的权力,退隐这座二层小楼,想要当一只把脑袋插沙子里的鸵鸟,以为如此就能逃过此次大劫难。
结果当然是死无葬身之地。
周司徒死了,他的家人也一同失踪了。
其实,失踪这两个字在卷宗上有很多种解释的,这一般要看前缀,前缀不同,失踪的解释就不太相同。
吴彤觉得周司徒的家里一定有暗道,而且是一条通往长安城外的暗道,只要找到这条暗道,他们这群老弱病残就能离开长安城。
这一次,大司马发威了,他是铁了心要把长安城处理干净,吊桥高悬,城里有骑兵,步卒,城头有弩手,皇城山上有全副武装的信天游。
所以,没有超绝的实力,想从长安城里逃出很难。
云策以前就有超绝的实力,现在双臂只有千斤之力,这点力气甚至不如一个好点的虎贲,吴彤也是。
刘长生没有邀请云策进神龙殿避难,还把吴彤从神龙殿里驱逐出来,就说明刘长生能庇护的人也非常的有限,仅仅是一些妇孺罢了。
没实力,就是没实力,祖火是大汉的灵,刘长生不过是火灵的供奉者,祭祀者,也就是刘长生如今与祖火纠葛太深,否则,他早死了,甚至死的比周司徒还要早。
吴彤没力气了,云策也没啥力气了,雷鸣像只没头的苍蝇到处乱刨,霍无荻倒是很聪明,趴在地上像只小狗,不断地嗅来嗅去。
枣红马表现得很是正常,不再歪嘴,也不再随便打响鼻,就那么安静的站在小楼废墟边上,时不时的抬起蹄子踹走一块砖石。
枣红马的蹄子很有力气,随便踢出去的砖石,就飞了十几丈远,只是,那些砖石全部都准确的掉进了那口井。
云策他们寻找了两个多小时,枣红马就在那里踢砖石踢了两个多小时。
等云策再一次搜寻到井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了,看着枣红马道:“你明明知道暗道就在这口井里面,为啥不能直接说,非要用踢石头的方式提醒我,要不是我聪明,你就算踢一辈子石头也没用。”
跟在他身边的吴彤朝水井里看了一眼道:“这里我早就搜检过了,暗道不在这里。”
雷鸣也接着道:“我跳下水井了,下面除过水,没有暗道,周边的井壁我也仔细探查过,都是实心的,没有暗道。”
霍无荻也皱着鼻子道:“里面除过水气,没别的。”
云策朝水井看一眼道:“水井深不过两丈,圆径不过三尺,我问你们,枣红马连续不停的往水井里踢了不下万斤重的砖石,你们告诉我,那万斤重的砖石哪里去了?”
雷鸣闻言,立刻就跳进了水井,这一次他下潜进了井底,片刻光阴就上来了,对云策道:“水深不过一丈,但是,水下不见砖石。”
云策正要说话,就看见枣红马又踢过来一块砖石,这一次,雷鸣随着砖石一起跃进水井,水底冒起一串气泡之后,雷鸣就再也没有上来。
没有外伤的云策再次跳进水井,并且潜入井底,这一次,他不但没有看见砖石,连雷鸣也没有看见。
云策爬上水井,来到枣红马面前,捏着它的下巴道:“怎么回事?”
枣红马烦躁的甩开云策的手,再次抬起前蹄踢飞了一块砖石,这一次,云策随着砖石一起进了水井,然后,就再无消息。
霍无荻瞅瞅水井,再看看吴彤道:“你要不要下去?”
吴彤摇摇头道:“这是一道很厉害的机关,我伤势未……”
不等他把话说完,霍无荻见枣红马又踢过来一块砖石,就随着砖石一起落入了水井,随着一串气泡升起,她也不见了踪影。
吴彤瞅着水井沉思片刻,就来到枣红马跟前,眼看着枣红马就要把一块砖石踢飞,他就顺手把这块沉重的砖石半途给拦住了。
枣红马烦躁的打了一个响鼻,就找了另外一块砖石,用前蹄给踢了出去,砖石打着转准确的落入水井里。
吴彤砸开了砖石,砖石里啥都没有,接下来,他就坐在枣红马的身边,看着枣红马一丝不苟的往水井里踢砖石。
不知不觉的,红日落下,长安再一次细雨蒙蒙。
枣红马依旧在踢石头,吴彤也不肯躲雨,看着枣红马踢石头。
忽然间,一阵剧烈的咕噜声传来,吴彤惊讶的看到,水井里居然开始向外冒水,紧接着噗的一声响,云策,雷鸣,霍无荻三人就随着水柱从井里被喷了出来。
三人看起来还好,除过浑身湿漉漉的没有窒息的现象。
“你们去了那里?”吴彤连忙问道。
“一间堆满砖石的空房子。”
“房子没有出路?”
“没有,只有一道机关不停的张开闭合,接纳砖石,再无出路。”
“你们就不能趁着砖石……”
吴彤刚刚把话说了一半,就闭上了嘴巴,他觉得像他这么聪明的人不应该问出这样的愚蠢问题。
云策道:“开合时间很短……”
云策的话也说了一半就不肯再说了,不是他故意拿乔,而是惊讶的发现,眼前的小楼废墟似乎正在缓缓下沉。
随着残破的小楼四分五裂之后,一座新的二层小楼从地下慢慢长出来,顶开头顶的废墟,几个呼吸间,地面上就重新出现了一座崭新的二层小楼。
只不过,这是一座精致的木制二层小楼。
云策看一眼小楼窗户上随风飘舞的白纱,再回头看着枣红马的眼睛,抓住它的耳朵恶狠狠的道:“为啥不告诉我?”
枣红马这一次没有挣扎,只是靠近云策的那只大眼睛里流露出来的鄙夷之意,就算是霍无荻都看的清清楚楚。
“它看不起你!”
云策没有理会霍无荻的挑拨,瞅着枣红马的大眼睛道:“这段时间以来,你很不对劲啊,你要是成精了,告诉我能咋地?
咱家成精的东西多了,不差你一个吧?”
就在云策满心期待的等着枣红马说话的时候,这个家伙却打了一个极为响亮的响鼻,鼻孔里飞出大量的黏液,被云策闪身躲过,恰好落在偷偷摸摸过来的霍无荻的脸上,糊了一脸。
见枣红马依旧不吐露任何消息,云策就抬脚走进了眼前的木制小楼。
小楼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很雅致的人,云策靠坐在窗前的软榻上,窗外细雨蒙蒙,晚风细细,在这里吟诗,饮酒,烹茶都是极好的。
洗过脸的霍无荻从里面的床榻上抱着一具干枯的婴孩尸骨走过来,放在云策跟前道:“这孩子最多只有一岁。”
云策看一眼道:“想必他的母亲走的很急。”
霍无荻道:“她的母亲死了,就在里面的柜子里,只有上半身在。”
云策没空在意这些小事情,见吴彤站在大厅里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就扬声道:“想到什么就说啊。”
“没什么,我终于知道周司徒的钱都去了那里。”
“你说这座小楼?”
“是啊,七彩换楼。”
“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我们把这座楼烧掉,地下又会长出一座楼,总共会长出来七次就不再长了,哦,还能再长五次了,毕竟,前面的那座砖楼已经毁掉了。”
云策再一次有些后悔没有带狗子来这里,要不然,他早就发现这里的不妥之处了,现在发现这座楼的时机不好,先带着这些人逃出长安才是硬道理,一旦大司马的军队开始搜城的话,想要活下来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
“先找地道吧。”
吴彤摇摇头道:“不用找了,我们就在这座楼里休息,养伤,等长安骚乱结束之后再出去。”
云策没有理睬吴彤的话,转头看向枣红马,发现它正围着水井打转,还在用蹄子用力的踢井口,沉重的井口被它踢的摇晃起来。
云策离开小楼,来到水井边上,发现水井里正不断的向外溢水,随着枣红马用力一踢,那只井口终于被踢到一边,露出宽阔的井壁。
枣红马用蹄子踢一下清澈的井水,云策就抱着霍无荻,拉着雷鸣跳进了水井里,随即,枣红马也头下尾上的一头钻进水井。
吴彤见状连忙呼唤出声,可惜,那三人一马,很快就消逝在水井里。
吴彤回头看看春雨中的小楼,再看看汩汩冒水的水井,最终长叹一声,就头下脚上的投身入井。
水井里的水其实不多,它们是被空气顶着向上涌的,云策率先破水而出,就朝下跌了下去,在半空中调整一下身形,准备强行落地的时候,他的双脚已经落在坚实的地面上。
枣红马比他有准备,人家落地的时候四脚落地,且站立的稳稳的。
就在云策掏出火把准备前行的时候,吴彤也掉了下来。
(本章完)
第299章 关于兄弟阋墙的见解
第299章 关于兄弟阋墙的见解
“怎么,舍得放弃这座可以传家的七彩换楼了?”
“想通了,再好的龟壳也架不住老鹰的尖喙,里面的肉迟早会被啄出来吃掉,周司徒何等老谋深算的人,不也死在这座楼里了。”
云策点点头,就举着火把率先向前。
所谓的七彩换楼不过是修建在这条暗道口上的大门,是用来隐藏暗道存在的障眼法,一般人在发现七彩换楼之后,就以为已经发掘到了周司徒的根本秘密,只会忙着发掘七彩换楼的秘密,那里还会想到楼边上,还有一条更加重要的密道。
走进密道之后,云策甚至感受到有一股微弱的风从对面吹来,这就说明,这条地道上有隐秘的通风口。
见墙壁上有一根细细的绳索,嗅到上面有油脂的味道,云策就用火把点燃了那根细线,于是,漆黑的地洞里就有一道细细的火线慢慢的向地道深处蔓延,亮度不高,却能照亮脚下的路,火焰燃烧的速度不快,正好是一个成年人步行的速度,燃烧细线并不能一直维持燃烧,在燃烧了五分钟之后就会熄灭。
这是一种很合理的机关术。
地道里本来是非常平坦的,就是因为死人太多,导致道路不好走,尤其是霍无荻,走几步路总要跳过拦路的干尸费事的很,于是,雷鸣就把她背到背上,这才能跟上云策跟吴彤的步伐。
这里的干尸中,大部分都是妇孺,且衣着华贵,就是死的时候模样不太雅观,在路过一具脑袋被拧到后面的少年尸体的时候,云策忽然道:“你说,这些人都是被谁杀的?”
早就观察过尸体的吴彤冷笑一声道:“反抗的模样都没有,明显是熟人作案。”
云策嘿嘿笑道:“周司徒一生谨慎,最后还豁出命给子孙断后,拿老命给子孙拖延时间,你说,他就没有想到会有内讧这回事?”
吴彤跟着奸笑道:“这大汉啊,儿子惯杀老子,你那个便宜爹不也给老神官下过毒吗?”
云策转过头怒道:“那不是我老子。”
吴彤点点头,还伸手拍拍云策的肩膀道:“从头开始,我明白,好多大汉人在弄死自己父亲之后,都会担忧自己的儿子把自己弄死,而儿子这东西又不能少,所以,都在粉饰自己以前干过的不好的事情。
你如果在我攀星楼的话,就能经常听到好多,好多儿子受不住父亲的煎迫不得已而反抗的故事,你这话,一点都不奇怪。
对了,祖地的人也跟大汉人一样喜欢杀自己的爹吗?”
云策想了一下道:“杀爹这种事一般勋贵人家跟极度贫穷的人家多一些,一般人,谁会没事干杀自己亲爹呢。”
吴彤叹口气道:“都是资源之争,前者太多,后者太少,都不容易啊。”
这些话听起来很是古怪,可是,随着一路走来,地道里的尸体越发的多了,就这些佐证在眼前,就让两人的话变得极具正确性。
“你看,到这里的时候,杀人的人被发现了,双方就开始火并了,你看看这道伤痕,是长刀造成的,这一刀下手极狠,一刀穿胸,没给对方留半点的活命机会。”
“你那算啥,看看这一记狼牙棒使的,一棒碎颅不说,第二棒还直接断颈,杀了人之后还不解恨,居然还一棒子抽在胯下,这两人之间要是没有女人方面的纠纷算我眼瞎。”
“云策,跟你在一起,我的心情好太多了。”
“是吧,好多人都这样说。”
“看你的行事方略,是一个打算经营天下的主,可是,看你本人,好像并没有把雄霸天下的事情当成一回事,是何道理?”
“这叫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我想雄霸天下,难道就必须每天阴沉着一张脸东想西想的?这样的人,一看就是一个老阴逼,还啥事都没干呢,就让人家给提防上了,这样的人能干成啥事嘛。
咱们制定好了方略,就一步一步来,最后成功了就成功了,失败了就失败了,咱们再卷土重来就是了。
反正这种事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不是一代人能完成的事情,我们一边努力积极争取,一边好好的教育子孙,做好长期战斗准备就成,所以,我们要做的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难。”
“什么叫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一群厉害的人,被官府逼迫到荒原上,住在土洞里解开裤腰带抓虱子,都这样了,他们还在讨论胜利后如何把一个残破的国家治理好。”
“嗯,这样的人确实打不垮,不过,你要把稳方向,我这人可以吃的差一些,穿的差一些,要我解开腰带抓虱子这种事干不来,到了这个地步很有可能叛变投敌。”
云策吧嗒一下嘴巴道:“放心,真的到了那个地步,我比你投降的快。”
“这么说,你刚才的话都是屁话?”
“不是,我太爷就干过,只不过后来日子好过了,我身为他老人家的子孙,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慢慢就干不来了。”
“如此说来,你在祖地那边也是勋贵?”
“龙是个什么东西,你应该很清楚,你觉得一般人有接触到龙的机会吗?”
“你是皇子?”
“不是,祖地早就没有皇帝了,哦,有的,最后一任皇帝,硬是被他们给教育成一个自食其力的研究员了,专攻他们祖上的历史,皇宫也被弄成一个谁都能进去参观的博物馆,每天都有乌泱泱一群人进去看,还收门票,不少赚钱,哦,那个被改造成研究员的家伙,回皇宫也要买票。”
吴彤停下脚步,抬手在额头用力拍一下道:“干了蠢事。”
“你干了啥蠢事,说出来让我笑话一下。”
“我从龙神殿下来的时候,回头看到皇宫,一气之下,就把皇宫给点了,要是留着好了,将来也好收门票赚钱。”
“你看看,你们这群人让我说什么好呢,霍去病带来的历史说的很清楚,当年的西楚霸王项羽,就曾经把前朝的八百里皇宫给烧成了一片焦土。
我觉得你们就是受他们的影响太深,皇帝不好,你们该杀杀,该改造就改造啊,拿皇宫出什么气,难道皇宫就不是民脂民膏修建的吗?”
吴彤重重的点点头道:“你说的对,民脂民膏不容损伤,以后,就这么干,改造了皇帝,是不是也该改造一下勋贵?”
云策点头道:“不仅仅是皇帝,勋贵,财主,地主,读书人都应该改造一下,要不然,他们都配不上我们新建的世界。
我们的一切都必须是新的,这样才好在一张白纸上作画。”
在云策看来,所谓的七彩换楼根本就比不上吴彤重要,他看的很清楚,吴彤这人应该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用的臣子,但是,这个人绝对不能拿出来主政一方,以前有皇帝给他下达命令的时候,哪怕这个皇帝只会下乱命,吴彤都能把攀星楼带领的蒸蒸日上,这就是明证。
后来,没有了皇帝,他干啥事都犹豫不决,像是失去了方向感,跟一只无头苍蝇一般乱撞,以至于连贺均年都能把他吃的死死的。
走了半个时辰的路,云策捉摸着怎么都应该走出十里地了,地道依旧看不见尽头,不过,前方的空地上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空间,细细的火绳在这里汇聚到一个巨大的池子里,随着火绳绕着池子燃烧一圈之后,灯池周边就亮起了百十盏油灯,看样子,这里应该是一处临时休憩的地方。
不过,这里的干尸也就更多了。
“周听云,周听雨。”吴彤停下脚步指着大厅正中间两只拥抱在一起的干尸,对云策道。
“谁啊,听名字很像是鬼方人。”
“周司徒的长子,跟次子。”
“看样子,长子是在有云的日子里生的,老二是在下雨的时候生的,这两人都是胡子一大把了,还能拼杀到同归于尽,真是难得啊。”
雷鸣跟霍无荻也凑到那两具干尸跟前仔细的观察,不一会,就从两具尸体的手上取过两柄短剑,拿给云策看。
吴彤瞅了一眼对云策道:“周氏的听云剑跟听雨剑,是周司徒无意中得到的一枚陨石,请火族大长老亲手打造的,陨石不够大,打造不出一柄长剑,或者长刀,就打造成了两柄短剑,一柄给了长子,一柄给了次子。”
云策随手把短剑给了雷鸣跟霍无荻,拍拍手上沾染的灰尘道:“明白了,这就是周氏自相残杀的起因了。
想想就知道,老子总是不死,两个儿子已经到了甲之年了依旧是家里的少主,如今,老子终于死了,那还不赶快分出一个胜负出来啊。”
吴彤叹息一声道:“兄弟如寇仇,古人真不我欺,我现在就想知道,他们兄弟两个都自相残杀到了这个地步了,周氏的人都死的差不多了吧,就算有人胜利了,又能如何呢?”
云策眼睛一亮,对吴彤道:“也就是说,前面还有让两兄弟宁可拼个你死我活也必须独享的东西,也可以说,前面的东西比他们全族性命还要重要的东西。
如若不然,他们兄弟可就亏大了。”
(本章完)
第300章 乱世中,不奋斗者死
第300章 乱世中,不奋斗者死
吴彤知晓云策在招揽他。
只是招揽的方式比较奇怪。
按照大汉招揽人才的方式来看,没有拿出足够多的子女玉帛,也没有豪气干云的承诺。云策显得过于漫不经心了。
更像是两个刚刚认识的人,正在变得熟稔。
在灯池附近休憩片刻之后,云策跟吴彤就继续向密道的后半段走去。
果然,走过灯池,这里的道路上的死尸就很少了,大多是妇孺,她们身上的衣衫很华贵,身上的配饰,也非常的精致,即便是戴在死尸身上,都有说不出的好看。
霍无荻拿女人的头饰跟首饰,雷鸣拿男人身上的配饰,这是他们两个人早就商量好的,并且已经形成了默契。
当一个盘膝坐在地上的老妇人出现在光亮中的时候,吴彤上前拱手施礼,老妇人早就死了,身体也变成干尸了,自然不能回应吴彤。
“这位是周司徒的原配夫人刘氏,也就是以前的华阳公主,死在前边的周听云,周听雨都是华阳公主所出。”
云策笑道:“能看着自己的两个骨肉同归于尽,华阳公主也算是看到了自己一生育儿的结果,挺幸运的。”
吴彤没有接话,转头对霍无荻跟雷鸣两人道:“华阳公主头上戴着一只凤簪,这支凤簪是刘氏皇族的秘传,据说头戴此簪的人,一生都能头清目明。”
霍无荻立刻上前,从死了依旧端坐的华阳公主头上抽走了那支红光闪闪的簪子,只是簪子才抽走,华阳公主的白发就散落下来,遮住了枯槁的面容。
吴彤又道:“听闻华阳公主的手腕上还有一枚龙镯,这枚龙镯来自上古轩辕氏,据说是黄帝当年亲自雕琢的。”
霍无荻没动弹,雷鸣就上前开始翻检华阳公主的尸体,片刻时间,就从华阳公主的尸体上搜出来大小七八件首饰,以及配饰,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一枚淡黄色的雕刻着龙形的玉镯,这枚玉镯古朴大气不说,还非常的油润。
云策看了一眼玉镯,对吴彤道:“这枚玉镯,华阳公主戴了这么多年,她是怎么活到如此高寿的?”
吴彤嘿嘿笑道:“看出来了?”
云策点头道:“但凡是龙给的东西,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隐秘的坏处,就像这枚玉镯,需要血气供养才成。”
吴彤点点头道:“所以,华阳公主身边永远都有一个十三岁的少女随侍在左右,这枚玉镯一般都戴在这个少女的手腕上,除非遇到大礼仪,大祭司,否则,华阳公主是不佩戴的,就是她身边的戴镯少女,每一年,就会换一个,而更换下来的带镯少女,一般活不过十八。”
云策闻言看一眼雷鸣,雷鸣就果断地抬脚,将那枚古朴的玉镯踩踏成了几截,随后,又用长刀刀背将玉镯砸成粉末。
霍无荻上前,一脚踢倒了华阳公主端坐的尸体。
吴彤一边走一边叹息道:“世人视作珍宝的东西,阁下难道一点都不动心吗?”
云策瞅着吴彤道:“在我这里,人永远比物件珍贵。”
吴彤看一眼云策道:“上位者都这么说。”
云策抬手抚摸着枣红马的长脸道:“唯我是真的。”
吴彤把视线落在枣红马的身上道:“你这皮马是真真的神奇。”
云策抓着枣红马的下巴道:“我觉得它应该已经成精了,偏偏它还要装出这样一副傻样子,都说人生烦恼识字始,这家伙以前对我非常的依赖,现在,却变得顾虑重重,好像我只要发现它成精,就会杀了它似的。”
吴彤瞅着枣红马清澈的眼睛道:“有没有可能这家伙是成精了,只是成精之后变得更傻了?”
云策点点头道:“也有可能,我们有一个成语叫作邯郸学步,是说有一个人觉得邯郸人走路的样子很好看,就一心学习邯郸人走路,结果,他不但没有学会,连自己以前怎么走路都忘记了。”
尽管吴彤,云策两人就在枣红马面前谈论它,枣红马依旧没啥反应,就像它把砖石踢进水井是偶然,它发现地道是偶然,所有发生在它身上的事情统统都是偶然。
走在地道里,地面上的事情就好像跟他们没啥关系,人总要学会取舍的,拿了一头的好处就不能要另一边的好处。
就像周司徒的两个儿子,总以为他老子给他们留下来东山再起的物资足够多,其实,在云策跟吴彤看来,周司徒给孩子们准备的物资一点都不多。
看着地道尽头的几个没门的仓库,吴彤对云策道:“看来,周司徒只给他的子孙们留下来了可以当富家翁的物资。”
云策从粮食仓库里抓了一把麦子,在手里揉搓一下道:“挺好的,水分很少,存储十年不成问题。”
吴彤道:“父母为子孙计之深远,周司徒应该是已经发现,今后的日子不好过,能够保住性命已经是上上选了。”
云策笑道:“周听云他们不这么想。”
吴彤从一堆箱子顶上,取过一个放在显眼位置的小箱子,这里面应该是周司徒留给子孙的信,以及后续的安排。
打开之后,他的眼神一凝,就把箱子递给云策。
云策从箱子里抓出一枚珠子,握在手心,稍微催动一下内息,那颗珠子就出现一个暴躁的面容,那张面容看起来并不苍老,只是满脸都是黑色的胡须,将一张脸遮蔽的严严实实,只能从他不断张大的嘴部形状,大致猜测出,这个人很想从珠子里出来。
当然,珠子不过是一个简单的留影装置,云策再次催动内息之后,那张人脸就从珠子里脱颖而出,矗立在半空中,冲着云策一行人张嘴咆哮。
吴彤从箱子底部取出一张纸,看过之后就对云策道:“这位就是霍王,周司徒是二十六年前获得这颗珠子的。”
云策想了一下,从护腕里抽出一张地图递给吴彤道:“你看看这张地图标注的是什么地方,是不是霍王墓。”
吴彤摇头道:“按照史料记载,霍王死后,是被他四十八护卫抬棺进入的霍王墓,这些人进入霍王墓之后,就落下了断龙石,将霍王墓与外边的世界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云策收回内息,那张咆哮的无声的人脸就嗖的一声钻进了珠子,在珠子里继续咆哮两声之后,就慢慢散去了。
“刚才那人就是你父亲。”云策对霍无荻道。
霍无荻眨巴眨巴眼睛道:“我知道了。”
云策又道:“你不关心你的父亲吗?”
霍无荻咬着嘴唇假装可怜的道:“他要是不要我,你要我不?”
云策没有回答,把注意力放在眼前一堵高大的石壁上,石壁靠近底部的地方,有一个转盘,应该是开门的机关。
云策就对吴彤道:“我们出去吧。”
不等吴彤动弹,雷鸣就抢上前,用力扭动了转盘。
还以为扭动转盘需要非常大的力气,没想到雷鸣稍微用力,转盘就迅速转动起来,而且转动的越来越快。
转盘的飞速的上升,仔细看过才知道,支撑转盘的是一根粗大的金属轴,金属轴上有不怎么明显的螺纹,可能外边有省力装置,等转盘迅速转到山洞最高处之后,转盘像是打开了一道锁,骤然停止转动后,就从金属轴上反转下来。
原本光滑的石壁就裂开了一道缝隙,雷鸣用力推开之后,眼前就出现了一道瀑布。
透过丝丝缕缕的瀑布,吴彤看一眼外边的景致,就叹口气道:“这就是长安八景之一的南山瀑布。”
长安城外边的空气比长安城里的要好。
尤其是南山瀑布这边更是如此,如果是好年月,初春时节正是长安丽人踏春的好时候,有男子放歌,赋诗,跳舞,像一只只亟待开屏的孔雀。
瀑布从山洞顶端落下,基本上遮蔽了整个洞口,这里还有一个不算大的平台,最多只有一分地。
“周司徒果然是一个雅人,即便是选择挖地洞逃命,也要把出口放在长安最风雅的地方,云策,我们离开了长安,你要想好,一旦我跟你去了云氏山庄,就说明天下攀星楼将为你所用。
我吴彤如今贱命一条,给你用了,就给你用了,但是,攀星楼中多的是铁胆雄心的好汉,你想好要怎么做才不会辜负他们了吗?”
云策瞅着吴彤笑道:“攀星楼的人真的愿意追随我,为我的理想抛头颅洒热血吗?”
吴彤道:“他们本来是有自己的理想的,后来,他们的理想破灭了,自己又没有新的理想,既然如此,我们先沿着你选的道路走走看。”
云策笑道:“不纯粹的人我不要。”
吴彤道:“那就干出一些让我们愿意为你的理想舍命的事情来。”
云策道:“看到周司徒一家的下场,你只的出来这点感悟?”
吴彤道:“周司徒在不断地退让,最终退无可退之下,身死族灭,你觉得攀星楼也会是这个下场?”
云策大笑道:“乱始中,不奋斗者,死。
(本章完)
第301章 我来长安只得一人
第301章 我来长安只得一人
很少有人认为自己的坚持是错误的,尤其是吴彤在这种心智坚毅,又有一定智慧的人,更加不会。
他们本来就很自信,再加上日积月累下的沉没成本,哪怕从一开始的坚持,变成日后的固执,他们也不会察觉其中的变化,即便是撞了南墙,也九死不悔。
这样的人云策见过很多,有时候是时局不利,有的是风向不对,还有站队错误,更有一路烟尘滚滚的朝时代前进的反方向发起决死冲锋的。
这些人的下场都不太好,有些人的下场堪称惨烈。
云策不希望吴彤也落得这样的一个下场,因为,这人很像东汉末年的荀彧,也很像那个谁……
吴彤的毛病在于每次都忠诚错了对象。
所以,在走周司徒密道的时候,正好用这一家人的下场,给吴彤打个样,看他能否反省一下,能否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过往。
凡是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当你第一次进入工作场所,就觉得很不舒服,那就没跑了,这个地方不适合你,快跑。
凡是觉得自己可以慢慢适应的人,那就是削自己脚去适应鞋子,痛苦只有在自己受着。
南山瀑布不知何时从一道匹练,变成了一块丝丝缕缕的破布,透过这道破帘子,长安城就在脚下。
此时的长安城里到处都是黑衣黑甲的步卒,他们无孔不入,蚂蚁一般在长安城那些房舍进进出出,距离比较远,听不到城里的惨叫声,只能看见城里的破屋子正在不断的起火,浓烟笼罩了整个长安。
皇宫山上一样浓烟滚滚,吴彤放的那把火依旧没有熄灭,不过,已经有阴云从其它地方飘过来,给皇宫山围上一道黑色的腰带。
龙神殿没有受到波及,那些蚂蚁一般的黑色军队停留在山脚,偶尔还有一两声低沉的号角声能传递到南山。
“末日一样的场景啊。”
吴彤听云策这么说,就咬着牙道:“你就这么感慨一下就完了?”
云策笑道:“考虑到这里的事情都是这座城里的人自己造成的,我就觉得自己没有哀伤,愤怒的必要。”
吴彤不知不觉泪流满面,哽咽着道:“你的心好硬啊。”
云策挥挥衣袖道:“这对我来说,就是史书上的一页记录而已,很难生起同理心,如果我此时身在祖地,假如我的眼睛可以看到长安城此时正在发生的事情,这一幕对我来说,就是历史,毕竟,这里的事情通过目光传到我的脑海里,恐怕已经过去了不知道多少年。
所以,吴彤啊,一个事件,一旦放到历史的维度去解读,你就会觉得,长安城正在发生的这一场劫难,不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而已。”
吴彤道:“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那样太无情了,我做不到熟视无睹,也做不到以天下苍生为刍狗。”
云策觉得这种人很适合当部下。
南山瀑布变小了,这跟每天降落在南山的雨量有很大关系,如今,长安城处处火灾,有灵性的长安社火不得不把有限的雨量尽量准确的落在长安城。
云策,吴彤他们在南山瀑布后边停留了五天,在这五天中,两人的外伤因为有一点彭憎牌快速生长液已经完好如初,就是内腑的伤势还没有太大的起色。
偏偏两人武力的根本是内息,而内息又来自五脏六腑,五脏六腑不健康,对他们的内息运转就有很大的影响。
霍无荻跟雷鸣这些天除过练功之外,就是糊弄枣红马,他们也很好奇,为啥枣红马会变得如此充满灵性。
可惜,不管他们两个如何诱骗,都不能让枣红马从目前傻不啦叽的的状态中清醒过来,霍无荻甚至拿着一柄尖刺往枣红马的眼睛里捅,枣红马就立刻躺倒,大声的叫唤,声音凄惨至极,于是,霍无荻就得到了来自云策的一顿毒打。
云策一边打,一边警告霍无荻,小女孩天性就该善良,不能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在第五天的时候,云策等待了许久的黑毛老鹰飞来了,也带来了娥姬的书信,手头的书已经散尽,她们准备乘坐信天游回云氏山庄了。
信天游是娥姬从曹锟那里借来的,刘长生又找了大司马保证信天游可以安全降落,安全起飞,离开的日子定在明天清晨。
第二天清晨,云策站在已经不见瀑布的南山瀑布口看着远处的龙神殿,太阳出来的那一刻,有三只信天游从东边的天空出现,在长安城上空盘旋三圈之后,最终降落在了龙神殿。
半个时辰之后,三只信天游艰难的从龙神殿起飞,在一道小小的黑点的扈从下,慢吞吞的飞向东边。
“信天游的负载过量了,可能一口气飞不到云氏山庄,你老婆弄了那么多的金子,这很危险。”
云策觉得吴彤这个人不了解娥姬。
“以我对我老婆的认知,她只会带着我的两个儿子乘坐老鹰,我另外一个老婆会带着人乘坐一只信天游,另外两只信天游的背上才是黄金。”
听了云策的解释,吴彤松一口气道:“还好,尊夫人还知晓以人为先。”
云策道:“这是我们家一贯的立场。”
娥姬还在信里告诉云策,曹锟希望云策能够搜寻一下郑天寿的下落,虽然云策估计郑天寿做为大司马重点狙杀的诸侯使者,估计已经死了,但是,曹锟信誓旦旦的保证,郑天寿还活着。
云策看完书信之后,就让黑毛老鹰带着书信回去了,至于重返长安城寻找郑天寿的事情,云策觉得不可行。
毕竟,他现在撑死一个千人将实力的人,去长安城,就是找死。
他准备回云氏山庄,找狗子把自己的身体好好调理一下,顺便再把吴彤破破烂烂的身体也处理一下,只有两人都处在巅峰状态,才能跟伤残的贺均年对峙一下。
否则,一旦被贺均年知悉他云策就是在龙神殿狙杀他的刘长安,云氏山庄会在顷刻间化为飞灰。
不过,这个秘密估计也保守不了多长时间,云策就是刘长安的这个秘密,在长城防线上,知道的人还是不少。
下了南山之后,四人一马就向东走。
云策甚至买来一辆马车,让枣红马拖着,这样一来,他们就能沿着大道日夜不停的往家赶。
说是日夜不停,一天一夜也走不了多远,不是说枣红马拉车的速度太慢,而是一路向东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说起来,长安城才有几个人,就算是死光了也不过七八万人顶天了,所谓的长安人,其实就是以长安城为圆心,辐射方圆百里的一片区域。
霍去病当年修建长安城的时候,除过在城里安置文武百官,皇宫,祭祀殿堂之外,又把全天下最富裕的三万户强行迁徙到了长安。
这才造就了长安城畸形的繁华,如今,长安城毁于战乱,依附在长安生活的两百万人就没了谋生的主心骨。
没有那些富人的强劲消费,就导致长安周边的两百万人的生计没了着落,人口随着长安城的修建而汇集,如今,又随着长安城的没落而星散。
两百多万人如果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星散,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这样的乱局很快就会随着百姓四处迁徙而停止。
大司马不准!
这个不准,带着强烈的目的性,有钱的人还是可以走任何方向的,没钱的人只能一路向东。
有钱人的喜怒是随着利益的变化而变化的,当他们发现自己拥有的财富依旧起作用的时候,他们对政权就会表现出极大的宽容。
普通人是一个例外,长安城的损毁,受伤最重的就是依靠长安生活的普通人,没了生计,他们恨不得吃大司马的肉,喝他的血。
不准这些已经恨透他的百姓进入靠近长安的几个州,阻绝西南北三个方向的道路之后,百姓只能选择向东。
“我们可以想办法把这里的人引导去云氏山庄。”
吴彤在随着长龙一般的车队走了两天之后,就给云策提出来了一个建议。
听了这个建议之后,云策发现,吴彤这个人看事情还是有些单纯。
“你以为这些人为何只能向东?”
吴彤道:“戍边。”
云策诧异的瞅一眼吴彤道:“你知道?”
吴彤道:“你觉得我不应该知道?”
“我以为你会说这是大司马对付东方诸侯的一个妙计。”
吴彤摇头道:“谁都知道,鬼方人就要来了,把这些没啥用的长安人驱逐去长城防线,可以大大的增加守卫长城的力量。”
“你觉得可行吗?”
吴彤咬着牙道:“当然不可行,不论是大汉军队,还是鬼方军队,目前都在进行精锐化改编,两方人已经战斗了数千年,都清楚的知道,普通人组成的军队早就不堪一击。
只有夹杂了大量武者的军队才有真正的战斗力,这一看法,已经成为大汉跟鬼方的共识。
云策,你手头又足够精锐的军队吗?”
云策笑道:“我得到了三千虎贲军。”
(本章完)
第302章 祖地的汉赋
第302章 祖地的汉赋
乱世开始的时候,人,就是拿来糟蹋的。
就像东汉末年一样,群雄并起的时候,大家都在疯狂的进行集团性质的抢劫活动,唯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积累到最多的财富,也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财富将自己的地盘打的大大的。
祖地东汉末期的动荡,跟大汉这场动荡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祖地群雄争夺的是土地,因为,在祖地,土地才是真正的财富,杀人是为了建立威信,所以前期的军阀们基本上都不干人事。
等到天下三分,基本稳定下来之后,这些杀人者,才开始拯救百姓,只是这个时候,天下人口也就不到五百万了。
这几乎就是一个套路,每当王朝到了末期,这个场景就会再出现一次,等人口损耗的差不多了,人口跟土地的矛盾解决之后,天下,就开始大治。
大汉这边最重要的财富并不是土地,而是一个个城池,大汉人以采集,狩猎,饲养牲畜为主要生活来源,城池就是一个个商品集散地,只有捏住一个个商品集散地,才能拿到真正的财富。
大家争夺到了商品集散地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戮掉集市原来的拥有者,换上自己人不说,有时候还需要换上属于自己的商品集散地的从业人员。
杀戮是大规模的,驱逐是大规模的,百姓的苦难跟祖地王朝末年别无二致。
流民,对于军阀来说,就是无主的财物。
云策的马车混在流民队伍里很是显眼,毕竟,能用雷烟兽拖马车的人,必定是一个武者,这在大汉几乎是一个共识。
流民们见云策这个武者没有抢劫他们的财物,也没有欺负他们的女眷,就迅速地将云策当成这一小群首领。
这一特性其实是游牧民族的特性,你给我提供保护,我向你贡献牛羊,贡献粮食,以及受你差遣。
这种习惯从来没有人明文规定过,但是,这种行为早就成了大汉人生活的一部分,尤其是流民群体。
见云策没有拒绝他们靠近,于是,只要云策的马车停下来了,他们就跟着停下来,每当云策的马车开始前进了,他们就跟着前进。
这种自然形成的小的部落,很快就引来了争夺者。
“如今天下虽然混乱,但是,一定会有英雄出现,重整这个纷乱的世界,所谓十人出一英,百人出一雄,千人出一豪,万人出一杰。
天下之所以纷乱,是英雄豪杰们不甘寂寞了,更是如今的朝廷堵死了这些英雄豪杰上升的道路导致的。
你要知晓,英雄豪杰都是野心勃勃之辈,岂能郁郁久居他人之下,平安的世界对英雄豪杰来说就是一个囚笼,只有在乱世,才是英雄豪杰的舞台。
所以说,想要天下太平,英雄豪杰就该死光。”
吴彤张大嘴巴看着侃侃而谈的云策,挪动一下屁股道:“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云策摇头道:“你理解的不对,你说的这八个字是秩序与混乱的对立,我说上面那些话的意思是要告诉你——人民,,只有人民自己来统治这片大地,才能带来长久的和平。”
吴彤皱起眉头,随手指指外边的流民道:“你说的人民不会指他们吧?”
云策朝外看一下,摇头道:“他们可以称之为群众,不能称之为人民,”
吴彤再次道:“你是说国人与奴隶?”
云策笑道:“周朝的事情你也知道?”
吴彤叹息一声道:“大汉的学问体系是霍王从祖地带来的,霍王之前,大汉乃蛮夷也。”
云策大笑道:“你们占祖火的便宜太多,以至于日子过的太好,因此,成也祖火,败也祖火。”
就在两人说话的功夫,马车震动了一下,两人的身体轻微摇晃一下,就听坐在车辕上的雷鸣道:“主上,有人阻我前行,说什么,要我们臣服于他,被枣红马给咬死了。”
云策掀开帘子,朝前方看一眼,见枣红马正在吐口水,口水红红的,就呵斥道:“你是一匹马,吃素的,没事干咬人干啥,踢死不成吗?”
受到呵斥的枣红马耳朵立刻就耷拉下来了,它如今一肚子的气,原本被套上车拉车已经让它很不舒坦了,现在,咬死一个不长眼的家伙,还要受到呵斥,真是不能忍了。
于是,昂嘶一声,就挣开肚带,一头冲进前方阻路的人群里,这一次,它没有用嘴咬,甩开四只铜锤大小的蹄子在人群里行凶。
雷鸣单手抬着枣红马甩落的车辕,多少觉得枣红马多事,原本主上早就吩咐过,此行不大动干戈,悄悄回家就好,遇到要吞并这支小部落的人,打跑就可以了,现在,被枣红马这么一搅扰,那些人都倒在地上肠破肚烂的,跑是跑不了了,自己还要麻烦接纳一群新人,真是麻烦。
吴彤看着枣红马轰隆隆的把最后一个要逃跑的家伙撞倒,踩踏过去后,就对同样观看枣红马发疯的云策道:“你家的牲口比较特别。”
云策道:“云氏山庄更加的特别,你回去之后就慢慢明白了。”
枣红马一口气杀了十七八个挡路的人,这才把心头积攒的怒气宣泄掉,在死尸身上擦干净蹄子上的血,就回到马车车辕中间,让雷鸣重新把马具上好。
马车绕过死尸继续前行,那些原本很担心自家主上打不过那些凶恶的人的部下,在见识了枣红马的凶恶之后,不但不感到害怕,反而走的更加的镇定了。
吴彤道:“你以后要让他当大将军吗?”
云策耸耸肩道:“长城以北猛兽众多,看它自己的本事了。”
吴彤笑道:“你要组建一支兽军?”
云策宠溺的在枣红马屁股上踢一脚道:“你也看到了,这就是一个有脾气的,我觉得它已经成精了,人家就是不认,估计就是等我把人家举得高高的,才会才会搭理我这个主人。
既然人家心气高,老子就给它机会,至于能不能捉住,那就是它自己的事情了。”
枣红马闻言,转头看云策一眼,再次打了一个响亮的响鼻。
枣红马杀了人,忙碌的却是雷鸣,这孩子对如何组织调度人马似乎有很高的悟性,两群人的融合,就在前进了不足百里之后,就已经完成了。
吴彤道:“这样的孩子,你云氏山庄很多吗?”
云策道:“云氏山庄如今有八万多人,每天都有新生儿降生,每天都有孩子成熟,我离开云氏山庄的时候,有气感的孩子已经超过了五十人,等我们回去,我觉得可以被培养成武者的孩子应该能超过百人。
这百人的学问体系与大汉不同,他们从认识第一个字开始,接触的就是祖地的学问,我想让这些孩子跳出大汉文化这个浅薄的圈子,眼光更长远一些,心胸更开阔一些。”
吴彤道:“你看不上大汉文化?”
云策道:“大汉如今最被推崇的是汉赋,我给你念一首汉赋,你再从大汉人写的汉赋中挑选出一首,可以与之匹敌的,再告诉我大汉文化是如何的高妙。”
吴彤笑道:“梁稚子先生的汉赋天下无双,你且把祖地的汉赋念来,让我听听。”
云策在脑海中思量一下,开口道:“此赋名曰《洛神赋》。”
吴彤道:“作者何人?”
“魏国公子,曹植。”
“你且言之。”
云策坐直了身子,瞅着道路边的河水道:“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赋。其辞曰……”
“余告之曰:“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于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遗情想像,顾望怀愁。冀灵体之复形,御轻舟而上溯。浮长川而忘返,思绵绵督。夜耿耿而不寐,沾繁霜而至曙。命仆夫而就驾,吾将归乎东路。揽騑辔以抗策,怅盘桓而不能去。”
对于这首《洛神赋》,云策对它的认知很深,第一次读的时候,里面好多生僻字都不认识,自然感受不到其中蕴含的美意。
第二次重新读的时候,只是跟那些华美的词章较劲,体会不到作者对美的向往。
第三次重读的时候,只觉得这篇汉赋空灵如飞鸟,想要伸手去捉,却总是捉不到。
第四次重读的时候,觉得美这个东西已经很具象化了,可是要说出来,总是说不出来。
第五次重读的时候,满篇都写满了遗憾,恨不能投身于洛水。
(本章完)
第303章 毁灭与新生
第303章 毁灭与新生
云策当初读懂《洛神赋》用时一年多,后来每多读一遍,就多一遍的感受。
吴彤这人也算是人中豪杰,听云策诵读了一遍《洛神赋》后,就能磕磕巴巴的复读下来,等马车走了十里地后,他已经能把《洛神赋》倒背如流了。
不过,距离真正理解《洛神赋》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不知道当年曹植写《洛神赋》的时候,是不是在做春梦,反正,等他写出来之后,一百个人就能读出一百种认知出来。
后面的路上,吴彤没提过大汉这边的诗赋,也没有继续在云策面前说那个梁稚子的汉赋天下第一的话了。
而是一直在咀嚼《洛神赋》中的意境美。
原本,云策还准备了骈文《滕王阁序》,以备吴彤不服,现在看来,没啥必要了,他连《洛神赋》这一关都过不了,就没必要再请动唐朝先贤了。
说真的,大汉一个依靠采集畜牧为生的世界,如果写出‘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样的小调,云策是相信的,至于洪钟大吕一样的文章,说真的,那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大汉人。
因此,很久以来,云策对大汉的文化,除过历史之外,兴趣不大。
对大汉的文化没有多少认同,所以,对大汉就没有多少融入感,也就对大汉的人民亲近不起来。
这样的感触很符合大汉贵族的想法,他们觉得自己跟穷人就不是不是同一个物种,两者不能共情,自然对穷人的死活不是那么在意。
雷鸣到底还是建立了一个不到五千人的部族。
有了部族,自然就有了权力,有了阶级,尽管云策觉得自己不需要别人伺候,不知道啥时候起,在马车的周围始终站着八个侍女,她们没有坐车,就跟在马车旁边走。
“你不要,这五千人会很不安。”
吴彤把《洛神赋》抄录在一张长卷上,于是,就手不释卷,只是偶尔会从《洛神赋》里收回心神,随便给云策一点建议。
“你是说,我可以睡了她们?”
听云策话说的脏,吴彤担心污染了《洛神赋》就把长卷卷起来道:“你要是这样做了,他们会对你更加的忠心。”
“没有那个必要。”
云策说完,就吩咐雷鸣给这八个女子找来两辆马车,跟着自己的马车走。
队伍过了清水河,就算是到了东方诸侯的地界,因为有五千人的部落,曹锟自然知晓云策来了。
才三个月没见,曹锟整个人明显的老了好多,云策在心底盘算一下,觉得这个家伙可能在这三个月里,老了十岁。
其实面容还是那副面容,变化并不大,老的主要是眼睛,以及与这具年轻躯体散发出来的老成气息。
曹锟不想骑马,也不想坐车,云策就只好陪他走路,在曹锟亲卫的隔绝下,前一百米没人,后一百米没人,至于左右两边,就连飞鸟都看不见一只。
“我爹死了,我杀的。”
曹锟一张嘴,就是惊天消息。
云策叹息一声道:“我便宜爹要杀我便宜爷爷,没杀了,这事你知道不?”
曹锟愣一下道:“略有耳闻。”
“所以啊,你比我那个便宜爹强,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曹锟皱眉道:“这事还能这样比?”
云策道:“不这样比,还能怎么比?我便宜爹死了,我就成了长沙王世子,你爹死了,你成丘壑州刺史了吗?”
曹锟点头道:“舍我其谁?”
云策这才大笑道:“心里是不是好受了许多?现在,你可以说你不得不杀你爹的理由了。”
曹锟沉默片刻,忽然哈哈大笑着拍拍云策的肩膀道:“忽然觉得没有任何必要,大丈夫做事,何须向他人解释。”
云策叹息一声道:“我是乐见其成的,赶紧整顿你手里五个州的兵力吧,我们此次在长安重创了鬼方第一祭祀大雪崩,我还用放射源暗算了他,现如今,不知道这个老家伙死了没有,他在遁走之时说了,要率领鬼方大军南下了。”
曹锟小心的四处看看,然后低声道:“我还杀了六百多个曹氏宗亲。”
云策倒吸一口凉气道:“你怎么还在纠结这种小事啊,没听见我说,鬼方人就要南下了。”
曹锟不解的道:“你觉得我杀了六百多个曹氏宗亲,是小事?”
云策同样不解的道:“攘外必先安内,这有什么不妥之处吗?你杀了一群人,剩下的这些人是不是已经完全投靠你了?”
曹锟道:“就连首鼠两端的,也被我杀了。”
云策挑挑大拇指道:“果然是一个做大事的人,”
曹锟有些尴尬的道:“你真的不介意我做的这些事情?”
“放心,要是我爹阻碍我前进的路,我一样杀。你就不要纠缠这种小事了,赶紧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在即将到来的鬼方大军身上吧。”
“你真的会杀你爹?”
“那怎么可能,我那可是亲爹!”
曹锟盯着云策看了许久才道:“也是,只有我才能干出杀亲爹这样的事情,说说,你们把大雪崩怎么了?”
云策叹息一声道:“老神官,我,加上攀星楼一半的最强战力,只留下大雪崩一条腿,一条手臂跟一只眼睛,哦,还有放射源不知程度的伤害。”
曹锟想一下道:“三个月,就算三个月,我们还有三个月的时间。”
云策道:“应该不止三个月,我们准备的时间长了,但是,大雪崩的虎贲计划却更加的完善了,时间长了,人家的高级战力会成倍的增加。”
曹锟道:“听说你有一种东西,即便是平民也能对战武者。”
云策叹息一声,就知道这东西是藏不住的,曹锟刚刚杀完亲爹,杀完宗族兄弟,这个时候突然提出炸弹的事情,就等于是明白的告诉云策,他发起疯来就不是人,有什么好东西最好拿出来共享,否则,他可是连亲爹都不放过的狠人……
这就是曹锟一见面,就告诉云策他杀了他亲爹已经六百宗族兄弟的原因。
云策从怀里掏出两张纸递给曹锟,一张是火药配方,一张是炸弹制造图纸。
曹锟接过来仔细看了一遍之后,就对云策道:“郑天寿,至今未归。”
云策道:“可能已经陨落了。”
曹锟摇头道:“没有,丘壑州龙神殿里,郑天寿的名字没有消失。”
云策摇摇头道:“我最后一次见郑天寿,就是在击杀大雪崩之前,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郑天寿。”
曹锟点点头道:“我走了。”
曹锟来的突然,走的更加的决绝,这人越来越有枭雄气概了,根本就不屑做试探性的事情,过来寻找云策,目的就在火药配方跟炸弹制造工艺,拿到了,第一时间就走,就算云策是他为数不多能谈得来的人,他也不愿意把更多的时间浪费在云策身上。
目送曹锟乘坐信天游离开,吴彤凑过来的道:“东方新的霸主?”
云策点点头道:“怎么样,雄壮吧?”
吴彤狠狠的点点头道:“能在宗族大会上,一刀砍下自己父亲头颅的人,不服气是不可能的,他这一刀,将预示着大汉的人伦秩序的崩塌。”
“大汉崩塌的东西多了,汉儒讲究的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大司马跟皇帝在长安的酣战,弄没了君臣关系,曹锟如今又弄没了父子关系,这不仅仅是人伦之虚崩塌,而是大汉从现在起,将进入一个关系混乱的时代。
有他们这些人作伐,你生活中遇见的所有关系都将迎来崩塌。”
吴彤长叹一声道:“以后,人与人之间讲什么呢?”
云策冷笑一声道:“利字摆中间就是了。”
“你给曹锟火药配方跟炸弹制造工艺也是出自利益?”
“没有错,鬼方人想要南下,首先就要攻破铁围关,拿下铁围关之后,他们就会沿着大海的海岸线南下,第一个遭殃的就是海州,如今,海州是曹锟的地盘,我想让他多坚持一阵。”
吴彤狠狠的摇摇头道:“这样也好,以后不考虑人情世故,只讲利益,反而让很多事情变得好办多了。”
乱世到来的时候,环境发生了很多变化,人们的生存环境变得恶劣,很多,在盛世,在和平年代见识不到的事情,会一一的出现。
有时候,乱世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绞肉机,把人绞碎了之后,再重塑出来,被乱世重塑出来的人,早就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这一点,在云策回到云氏山庄之后,就更加的明显了。
在其余地方礼乐崩坏的时候,云氏山庄这边人与人的关系却在正向发展。
虽然经过了一个严酷的寒冬,在嫩草发芽的时候,云氏山庄这个新的社会,也正在不断萌发出新芽,人们正在慢慢接受一个公平的,没有压迫的社会其实是存在的,这样一个现实。
早就回到家里的娥姬,这些天一直守在门口等待云策的归来,她只知道自己的丈夫受伤了,受了很重的伤,她想在第一时间知道,不管云策伤成什么样子,她都想在第一时间告诉他,只要人回来,就是天大的好事。
(本章完)
第304章 一切都在掌控中
第304章 一切都在掌控中
事实证明,两个相爱的人,就不该生孩子,生完孩子之后,两人的关注点都不会继续留在对方身上,而是落在孩子这个焦点上。
祖地的很多人,尤其是已婚夫妇,会把爱孩子与爱人之间等同起来,所以,当云策洗漱之后,把两个胖了好几斤的孩子抱起来的时候,不管是娥姬,还是张敏都非常的欣慰。
至于夫君不像以前那样对她们动手动脚的进行一些甜蜜的事情,她们也觉得理所当然。
云策用内息探查了两个儿子的身体,发现两个孩子的身体健康的令人惊讶,以前,狗子曾经对人的身体各项机能制定了一些指标,这两个孩子的任何指标都是完美的,是完美,不是什么近乎完美一类的状物词。
完美,也意味着没有突破,只是在现有基因条件下达到了完美状态而已,这让云策多少有些失望,他原本以为,自己亲自参与的基因进化,会有一个新的变化,如今,没有新的变化,只是日臻完美而已。
孩子肥胖可爱,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两个孩子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他,云策自然同样盯着孩子们的眼睛看。
不知怎么的,看着两个孩子,云策没来由的想起了云临川,这样的两个孩子如果抱给他看的话,那个老家伙应该会高兴起来吧?
从冗长的回忆中清醒过来,云策变得有些烦躁,想起云临川,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被他抛弃这个事实。
他就把两个孩子高高的抱起,让自己的脸贴上两个孩子的脑袋,口里发出轻微的呜呜声,像哭,又像笑。
老的不要自己了,小的还依靠自己呢。
老人的心都硬,经常以他们那点微薄的见识来给下一辈制定人生目标,哪怕强如云临川,他这样做也是不对的。
尽管娥姬,张敏,云策都很想念对方,都想通过一些亲密举动来安抚一下自己强烈的思念之情,有孩子在,这种事情就只好靠后,等孩子睡着了,才有继续的可能。
两个孩子并排躺在吊起来的摇篮里睡得香甜,夫妻三人才有机会下到温热的温泉池子里,洗个澡,去去乏。
成亲后且生育过的男女,热情很难一瞬间就点燃,刚开始的时候,三人都在跟长头发较劲,在没有洗发露的时候,长发缠在一起,撕都撕不开,就算抹上肥皂也不成,等三个长头发的人把头发弄合适了,力气也去了一半,都靠在温泉池子上喘气呢。
激情不知道是啥时候点燃的,好像是云策看了一眼娥姬修长的脖颈,又恰好看到张敏起身去拿水,从温泉中露出沾着水珠的臀部,总之,当身体亲密的贴合到一起的时候,脑子什么的就不存在了。
很多事情不用指挥,在彼此的都清楚各自的行为习惯的状态下,用本能就足够了,此时,多说一句话都是多余的。
尽管云策的内腑受伤严重,目前就剩下千人将的实力,应付娥姬跟张敏还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当温泉水池里的波浪逐渐恢复平静之后,云策还有力气去找狗子看病,而娥姬跟张敏,只有在安姬她们的帮助下,才能从水池离开。
云策来到书房坐定,狗子如同一只邪恶的蜘蛛从房顶爬过来,垂下一条修长的触手落在云策的桌子上,然后是第二条,第三条,。最后八条腿都落地的时候,一颗长在八条腿根部直径不过一百毫米大小的圆球,就直愣愣的看着云策。
圆球中间有一颗生米大小的孔洞,孔洞里有红光出来,将云策从头到脚扫视了七八遍,直到红光消失,狗子熟悉的声音就在云策脑海中想起。
“人类孱弱的身躯配不上你的钢铁意志,向龙的身体进化,才是目前最适合你们发展的道路,也是可行的道路。
当初,你用社火毁掉龙的传承,如今,后悔了吗?”
云策道:“那条龙臂被毁掉,我从不后悔,哪怕这次差点被贺均年一巴掌拍死,我也不后悔,我怀疑,贺均年身上就有龙的传承。
这一次我们毁掉了贺均年的一臂,一腿,一眼,如果下一次再见贺均年,他的身体恢复如初,他身上有龙的传承这件事,就基本实锤了。”
狗子道:“那样一来,你就要学如何斩龙了。”
云策道:“祖地的传说中,斩龙的人有很多,如果把时间继续向上推的话,龙在祖地文化中一开始并不是最高的。
在中华的史书上,很多人都见过龙。其中一个叫作刘累的家伙不小心把夏王用来拉车的龙给养死了,于是,这个家伙担心夏王惩罚他,就一不做二不休的把龙做成菜供奉给了夏王孔甲吃了。
由此可见,龙在中华大地上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珍奇。
还有,大禹时期,龙就是一个背土一个拉车的苦力。
那么,龙什么时候一道菜,变成至高无上的存在的呢?”
狗子道:“怎么,你已经开始考虑斩龙了?你有没有想过,历史传说中的斩龙,有很大的可能是人们的意淫。”
云策道:“我总觉得龙不怀好意。”
狗子很拟人化的嗤笑一声道:“害怕皇帝来抢你碗里的那块条子肉?”
云策叹口气道:“不管怎么说,我碗里的肉,就该是我的。”
听着云策的话,狗子的一根触手的头部已经逐渐变成了一根细针,它的另外两根触手灵活的撩起云策的睡袍,随即,那根细针就刺进了他的大腿内侧的静脉。
“你好歹把针消消毒……”
这是云策陷入昏迷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再次醒来,已经是两天以后了,五脏六腑明显已经被狗子给弄回原来的位置了,虽然还隐隐作痛,但是,那种舒爽感是瞒不过他的。
内息如同洪流一般在身体里奔流,如同大江大河,再不是前些日子的那种涓涓细流。
“没想到,你在受伤的这段日子里又打通了一些可以让内息穿行的通道,这些通道如今成了可以让你内息通行的捷径,以前翻山越岭才能抵达的地方,如今有了桥梁,只需一瞬就能通达,了不起啊,真是天堑变通途。”
才醒过来,云策就听到狗子喋喋不休的话语。
“如此说来,我也算是因祸得福?”
“你总是因祸得福,上一次被人家社火打的生活不能自理,结果,就让这具身体不再畏惧社火的攻击。
这一次也一样,让你调动内息的速度远超常人。”
云策笑了,拍拍胸脯道:“看样子我已经有了干大事的基础,每次都能死里逃生不说,还能有新的机遇。
这算不算是人们常说的天选之子?”
狗子嘿嘿笑了,听声音跟云策笑的一模一样,这又是狗子拟人化的一种表现,它要是想学别人说话,拉出音轨,保证能说的一模一样。
“虎贲军训练的如何了?”
“已经是一支全拟人化的军队了,有些本身语言天赋厉害的虎贲军已经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了,只是,依旧是本能,需要下令才会说,而且说出来的话毫无意义可言。”
“我这次带回来了一个奇怪的女孩,她接受了贺均年的秘术,脑袋里也是有一根钉子的,可是,这根钉子并不影响她的智力,相反,她在保留了自己智力的同时,身体就像是一个蓄水池,可以积蓄内息。”
狗子闻言,立刻焦急的道:“她在哪里?”
云策摇摇头道:“就在家里,你不要着急,我会选一个时间,让你彻底的研究一下她,同时,还有一个坏消息告诉你。
你心心念念的彭憎死了,死的一点渣滓都不剩。”
狗子思考了片刻道:“我怀疑彭憎没死。”
云策摇头道:“不可能,吴彤说彭憎被人吃干抹净了。”
狗子道:“我们才是第一批抽取彭憎基因的人,告诉你吧,彭憎的基因异常的活跃,而且,受到的伤害越大,基因就越发的活跃。
我留存的彭憎基因,到现在依旧活力四射,如果不是因为这里的设备不足,我甚至可以在培养皿中重新培育出一个彭憎来。
这种人,在科学语言中被称之为不死人,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死?”
云策沉思了良久,不想说话,自从来到汉地,他的见识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被刷新,这种感觉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并不是好事情。
吃过一碗酸香的臊子面,云策才真正有了回家的感觉,放下饭碗之后,冯安就过来找他,春耕已经开始有一段时间了,很多事情还是要好好的跟云策这个主上商量一下才好。
“今年,估计是最后一次可以安稳种植,安稳收割的时代了。”
听了冯安的汇报之后,云策心中还是生起了淡淡的惆怅,鬼方人这一次南下,并非是简单的出兵掠夺,而是整个鬼方部落都要从高原上下来,到时候,漫山遍野都是鬼方人,云氏山庄想要独存,基本上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冯安表现得远比云策乐观。
“只要想生存,我们总能活下来的,鬼方人想要侵占大汉,看重的绝对不会是长城以北这样的荒蛮之地,他们一定会更加看重那些温暖的,肥沃的土地,就像乞丐,有一天突然变富裕了,绝对不会满足于吃衣树粉这样的生活的。”
(本章完)
第305章 来来去去的都是选择
第305章 来来去去的都是选择
冯安算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也是一个知道在合适的时间该干什么的人,有时候云策认为他这个人过于随波逐流了,他依旧屡教不改。
他觉得春天到了,青草就该发芽,人的年岁到了,就该成亲,交配,诞育子嗣,他选的老婆不好,听说经常催促他在云氏多上进一些,好拿到更高的位置与赏赐。
为此,粱昆成了他老婆的假想敌,因为,粱昆看起来比冯安更受重用,毕竟,相城是归粱昆管的,而冯安在云氏山庄,就像是一个太监总管。
这其实也怨不得冯安的老婆,他老婆出自官奴,也就是说,以前是当官人家的闺女,父兄犯错之后被贬为官奴,因为有官员的血统,往上爬这种事是随根的。
这就成了冯安目前最大的苦恼。
“今年的播种面积超过了五十万亩,主要归功于牲畜大量的增加,以及主上发下来的新式农具起了作用。
预计,今年的粮食产量比去年要多出来六成以上。
这就关联到一个重要的工作,那就是仓储问题,云氏如今的仓储问题非常的严重,去年就有很多粮食都是在露天用草囤存储的,损耗太大了。
因此,臣下以为,仓储问题要从现在开始筹备。”
云策点点头,表示答应了冯安的工作请求。
冯安似乎松了一口气,然后低声道:“主上,吴彤既然来了,臣下请求退去云氏山庄大管事一职,以奉吴彤。”
云策似笑非笑地看着冯安,直到把冯安看的心虚别过脸,才道:“你以前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大管事,小管事的,现在怎么就计较上了?”
冯安回过头道:“上下尊卑还是要讲的。”
云策道:“吴彤另有任用,云氏山庄这边还是以你为首,就是金锁关,井口关那边的事情你就不要过问了。”
说罢,就从怀里掏出一颗晶莹透亮的珠子丢给冯安。
冯安接住珠子,心情复杂的道:“这是主上给我的补偿吗?”
云策怒道:“是你先要跟我算清楚的,滚——”
见云策发怒,冯安反而笑了,把珠子往怀里一揣,就拿着账本施施然的走了,他觉的跟云策要的态度已经有了,其余的,照旧就是了。
娥姬抱着云槊在院子里晒太阳,春日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云槊则被娥姬脱了一个精光,在太阳底下,抱着自己的脚丫子猛啃,这孩子最近有些出黄疸,该多晒太阳才好。
小狗皮子蜷缩在娥姬脚下,抬着头疑惑的看着站在墙头的黑毛老鹰,它觉得自己昨天好像想起来了一些事情,昏睡了一场之后,又忘记了。
娥姬嫌弃的踢狗皮子一脚,对张敏道:“这东西时不时的就被夫君把脑子清一遍,怪麻烦的。”
张敏瞅一眼蹲在墙头的黑毛老鹰,对娥姬道:“家里的几只禽兽,夫君最看不上的就是狗皮子,这段时间,枣红马发癫,昨晚还把窗户撞破,也不见夫君惩罚它。”
娥姬跟着看一眼黑毛老鹰对张敏道:“你是说这家伙能听懂咱们说话,还能把我们说的话告诉枣红马?”
张敏道:“如今是孟春月,正是老鹰孵蛋的时候,按理说这头老鹰这个时候应该找一头雌性老鹰一起生儿育女才对,你看它,稳稳的蹲墙上,可不是在听我们说话吗。”
娥姬拿来一个薄薄的毯子给云槊盖上,然后就来到墙边上对黑毛老鹰道:“你也算是家里人,有什么想法就跟我说,啥事情都能商量,总让我们瞎猜就是你的不对了。”
黑毛老鹰歪着脖子俯视着娥姬,像是听不明白娥姬的话,还从墙上蹦下来站在娥姬跟前,嘴里‘呱呱’乱叫唤。
这家伙蹲墙上的时候就已经显得很大了,落地上之后,就有三米高,一下子就让娥姬显得很是弱小,于是,娥姬就抬脚踢黑毛老鹰的腿,那双腿跟钢柱一样,没把老鹰踢疼,她自己的脚倒是生疼。
马厩那边探出来一颗蓝色的脑袋,黑毛老鹰就腾腾腾的跑过去,举着翅膀在那头蓝色妖怪身上借一点油抹在翅膀上。
马厩的围墙原本很高,自从枣红马住在这里之后,围墙就没法子继续高了,枣红马从来都不愿意走大门,总是哪里方便走哪里,日积月累之下,总有几次没有跳好,带走几块砖石,围墙就很自然的变矮了。
马厩的另一边就是云氏山庄的客房,吴彤就住在这里,昨天,他就看到了那头会冒油的蓝魔鬼,魔鬼的事情刘长生跟提起过,也知道黑风大王威胁到鬼方人的事情,只是,在云家看到一头魔鬼,还是觉得稀奇。
鬼方人送给刘长生的十几头魔鬼,后来都死掉了,云家的这头魔鬼,云策没有把它关在笼子里,也没有拴上链子,就让它自由自在的在云氏牲口棚这边自由活动,而这头蓝魔鬼也没有逃跑的意思,看样子,这家伙在云家过的不错。
话说回来了,吴彤在云家也过得不错,每天的饭食很好不说,还都是他没怎么吃过的,最让他喜欢的是,云家藏书极多。
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洛神赋》都不算是最顶尖的,虽然来了才五天时间,他已经对住在云家这件事,没有半点的心理障碍了,否则,像他这种人去了某一个势力,单独的官邸还是需要有一座的。
吴彤的内伤很重,也需要狗子出手治疗,只是不能让他见到狗子,云策这两天总想找一个好机会打昏吴彤,机会都不太好。
今天,他进到吴彤书房的时候,见他看蓝魔鬼看的出神,机会难得,上手就给了吴彤一记手刀。
吴彤软软的被他接住,他也没有再选什么地方,把吴彤放床榻上,狗子就从护腕里钻出来,片刻之后,就把一根触手插进吴彤大腿内侧的静脉里。
“一个人顶六个千人将,这人的内息太深厚了,要不要抽一点?”
云策摇摇头,说实话,他也眼馋别人的内息,可惜,是吴彤的,不太好拿。
“人家的内息运行路线像是已经精练过的,比你自己瞎琢磨的运行路线好得多,幸好你这次受伤,内息强行走了一些通路,再被我接上之后,就变得比他的要好。”
云策叹口气道:“人家仗着有师承,我没办法,就仗着身体好。”
“多给我一点时间,我把这家伙身体的奥秘都搞清楚之后,院子里的孩子再有出现气感的,就好引导了。”
狗子看样子要忙很久,云策吩咐旁人不得进入客舍,就回书房了,秦术,何清芳还在等着汇报工作呢。
再有一年时间,就到了云策跟五百骑兵商量好的可以自行离开的时间了,秦术跟何清芳成亲之后生了一个女儿,早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告诉云策,他们夫妇准备回青州老家,卸甲归田,打算过普通人的日子了。
有这种想法的人,在骑兵队伍中有很多,在云氏三年,人家从上到下都赚了很多的金子,再加上云氏不能给他们提供官位,继续留在云氏的意义不大。
云策也知道,自己没有传说中虎躯一震,就让人家纳头就拜的能力,也没有曹锟那种金光烁烁的天生富贵体,再加上,如今满世界都是招兵买马的诸侯,他留不住这五百骑兵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井口关的修缮已经完成,将军要做的就是尽快训练出一支新的骑兵出来,用来守卫井口关。”
秦术说话很直,见到云策之后,就直言不讳的告诉云策,这五百骑兵留不住。
“没关系,到时间,你们走好了,还有一年时间,家里的孩子应该成长起来了,你们走了,他们正好顶上,哦,走的时候,记得把炸弹留下来。”
云策没有出言挽留,这些人跟他的军事理念有很大的冲突,与其留着,不如在利用完价值之后,你好我好的送走。
何清芳朝云策施礼道:“小女出生后,我夫妇二人实在是再无踏足疆场的勇气,就想着能找一处安静的地方,将小女抚养长大成人。
还请将军恕罪。”
云策叹息一声道:“你们也算是跟我一段时间的人,为何会生出我会戕害你们的心思呢,放心吧,如果觉得留下来会有危险,你们现在离开也无不可。”
秦术的一张脸涨的通红,他原本没有这样想过,是心思细腻的何清芳觉得把事情摆到台面上说清楚比较好,毕竟,没有人愿意放任这样一支战力比较强悍的军队离开自己的控制。
“将军,说好三年,末将不许带领兄弟们为将军效力三年,这一点不会改变。”
听了秦术的保证,云策盯着他的眼睛看了片刻笑道:“回去问问他们,有现在走的,就给人结清军饷,放人离开就是,没必要一定拘着,那样才会出现后患。”
何清芳疑惑的看着毫不在意的云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很早以前,她就向云策建议过,早早训练军队,这个建议云策没有采纳。
最近,云氏山庄来了一些身材高大的壮汉,这件事她是知晓的,觉得这些人与传说中的虎贲军非常相似。
想要询问一下,见云策神情淡淡的,想起自己不久后就要离开,也就熄灭了询问的心思。
从云氏山庄离开,何清芳就对秦术道:“不是我们不愿意留在云氏,而是云氏不要我们了。”
(本章完)
第306章 好起来了
第306章 好起来了
社会崩溃的时候,首先崩溃的就是经济。
以前大一统的时候,商队只要拿着官凭就能畅通无阻的在大汉通行。
现在不成了,诸侯很多,大家都需要钱来养活自己庞大的军队,而收税跟战争就是目前唯二的收入来源。
战争这东西发起需要准备时间,收税不用,只要封锁道路跟城门,就有源源不断地税收收上来,看起来也是最方便的一种敛财方式。
开始的时候只有一两个诸侯收税,这样做问题不大,还没有直接体现在物价上,等大汉五百军州都开始收税之后,物价就再也绷不住了。
云策最喜欢吃的婴儿豆,以前买一口袋豆子的钱,现在只能买三颗,幸好,他现在是卖婴儿豆的不是买婴儿豆的。
别的东西价格也在疯狂上涨,但是,上涨最严重的还是粮食,其中涨价最疯狂的就是粮食中的奢侈品——婴儿豆。
这东西不论是蒸着吃,煮着吃,烤着吃,味道都是顶级的,最重要的是,用这东西榨出来的油名字很恐怖,叫作婴儿油,大汉最高级的烹饪师傅的最爱,所有跟高级沾边的菜肴,基本上都需要婴儿油来烹调。
因为去年云氏山庄的婴儿豆大丰收,导致相城变成了大汉最大的婴儿豆集散地,集中种植的效率远不是采集这种原始的农作能比拟的。
两年前种植的大量的衣树,今年已经到了剥皮时节,这种树就是贱皮子,不剥皮,它不好好生长,只是树龄太小,剥下来的皮子纤维细小,是制作衣衫的好材料,至于从里面提取淀粉,还不成。
衣树粉的价格也比大司马发疯前上涨了五倍有余。
像婴儿豆这种东西的价格就算涨到天上去,其实没啥关系,没钱,不吃就是了。
衣树粉涨价,才是真正要了普通人的性命,这东西原本就是百姓最容易获取的廉价食物,当初一口袋两个绿钱的时候,都有很多人饿肚子,现在十个绿钱一口袋,就有更多的人饿肚子。
粮食不足,导致人们开始离开城市,向旷野迁徙,开始与旷野中的野兽争夺活命的机会。
明知道这样做会死很多人,天下诸侯们却不在意,他们甚至窃喜,留在城里的人都是富户,只有活不下去的穷鬼才会重返旷野。
旷野一般是社火照顾不到的地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荒蛮之地,这里适合野兽生活,并不适合人类生活。
没有社火庇佑,仅仅是外边无常的天气,就足够弄死老大一批人。
云策经常在旷野里待着,他总能平安无事是因为他比野兽还要野兽,比毒虫还要毒虫,就算遇见了暴雨,冰雹,雷暴,暴雪,极寒这些极端气候,对他也造不成什么伤害。
对于普通人就不一样了,达不到武者,连荒野中最常见的野兽——狗皮子都打不过,如果遇到狗皮子群,往往就是被啃成白骨的下场。
云氏山庄的社火还在熊熊燃烧,当然,这是人们不断加柴的结果,可就是这样一个需要加柴才能燃烧的社火,已经庇佑了云氏山庄两年之久。
现在,所有云氏山庄的人都认为,只要他们好好的供奉这团火,这团火终究会演变成真正的社火的。
云策用龙珠里的社火测试过,两者虽然有一定的联系,却非常的微弱,龙珠社火对于还需要烧柴的社火,非常的鄙视,不愿意过多的接触。
每年孟春月结束的时候,云策都会检查一遍学舍里的孩子们的身体,看看又出来了多少个有气感的孩子。
由于今年云氏有两个高阶武者,就不用云策一个人来做这项工作了,吴彤也能帮忙,且充满了热情。
探查气感的速度不算快,云策用手指点在孩子的额头,内息沿着额头滚滚而下,在他的身体里转一圈之后,再把内息收回,如果孩子的身体能感受到内息,并且内息在体内顺畅无阻碍之感,就说明,这个孩子是天生气感的。
有气感的孩子,云策就会在他的额头用朱笔点一个红点,然后,这个孩子就会离开初级学舍,去武舍等待云策对他进行一场引气入体仪式,最终走上武者的道路。
那些没有气感的孩子也不用沮丧,可以继续在学舍中进学,不过,要学的东西不是武技,而是事关民生的本事。
吴彤在半个时辰内,为六个孩子的眉心点上朱点,等下一个个孩子来到面前探查完毕之后,再次拿起朱笔在孩子眉心点朱后,就对旁边的云策道:“云氏山庄的孩子成材的几率太高了吧,我刚刚探查过十五个孩子,有气感的就有七个。”
云策放下手指,拿起朱笔在孩子眉心点一下道:“刚开始的时候啊,我这里二十个孩子中有一个能查出气感,我就很高兴了,我也没想到,这后面的孩子有气感的会有这么多。”
吴彤摇摇头道:“我觉得你很有必要把以前没有查出气感的孩子,再叫来探查一遍。”
云策也觉得很有必要,就让雷鸣把那些在学舍学习的高年级孩子叫来,他准备再查一遍,说起来,就现在这样的局面,能成为武者的孩子越多越好。
那些去年没有探查出气感的孩子们很是兴奋,探查气感对于普通孩子来说,一生都未必能有一次,万万没想到,他们居然能有两次。
云策,吴彤把这些孩子重新探查一遍之后,两人都有些沉默,云策让雷鸣把人都带下去,结束了今天的探查。
洗过手,云策,吴彤各自端起一碗茶慢慢的啜饮。
许久,吴彤抬起头看着云策道:“什么缘故?你这里是武者窝吗?”
云策皱眉道:“会不会跟大神官的祝福祭祀有关?”
吴彤摇头道:“没有证据,没办法做出这个判断,不过,就你家里的老鹰,枣红马,狗皮子这些精怪的变异来看,你这里还真的是一个福地。
对了,你这里的孩子多吗?”
云策道:“仅仅是去年,我这里就诞育了六千四百个孩子,只是年纪太小,还在育婴堂里,再过两年,就能去学舍了,在学舍再待三年,就可以探查气感了。”
吴彤仰天长叹一声道:“不算目前这些孩子,也就是说,三年后,你云氏至少会诞生三千个武者?”
云策笑道:“可能不止,刚刚那些高年级孩子中探查出气感的孩子超过了一半,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探查孩子有没有气感的时间,应该可以向后推迟一下,甚至可以多次探查,直到十五岁之前?”
吴彤啜饮两口茶水,对云策道:“反正我目前还没有差事,不如,让我对云氏山庄十五岁以下的孩子重新筛选一遍,不要局限于学舍,那些没有进入学舍的新投靠过来的流民孩子也可以参与探查气感。”
云策道:“分好对照组,看看到底是祝福祭祀的效果,还是说,我云氏本身就具有可以开发孩子气感的能力。”
吴彤笑道:“把雷鸣给我就成。”
云策点点头。
吴彤放下茶碗看了云策一会道:“我到现在还在好奇,你要给我疗伤,为何一定要趁我不备打昏我呢?
你能让我参与你云氏探查气感这等机密大事,为何就不告诉我,你是如何在一夜之间矫正我的五脏六腑的?”
云策摇摇头道:“技术过于先进,不便展露人前。”
“技术来自祖地?”
“没错,就是来自祖地。”
“看了这么多关于祖地的书,又经历了这么多关于祖地的神奇之处,以后,我是说以后如果你有机会回到祖地,带我一起回去。”
云策想了一下道:“好!”
回到后宅,正抱着云槊吃饭的娥姬,见云策回来了,就笑眯眯的道:“查出来了多少有气感的孩子?”
云策笑道:“居然过半了。”
在里间收拾云退的张敏急匆匆的跑出来问道:“夫君是说今天参与气感探查的一千一百个孩子有五百多个有气感?”
云策点点头道:“是这样的,吴彤还从以前探查过没有气感的孩子中间,随机探查了十个,又挑选出来了四个,按照这个几率,有气感的孩子人数应该超过了一半。”
娥姬迅速的验算了一下人数,脱口道:“夫君是说,我云氏如今就有超过两千个预备武者,五年后,我云氏将会出现至少一千六百名百人将?”
云策笑着点一点娥姬的额头道:“武者跟百人将之间的差距太大了,你不要以为你有两千个武者,就会拥有一千六百个百人将。”
云策嗤的笑一声道:“且做梦去吧。”
云策回来之后一直非常的忙碌,上次长安之行,留下了很多的公务,至今,还没有去金锁关去看火燎他们的建设成果,只是听冯安说了一句说,进度喜人。
至于怎么个喜人法,云策还没有看到,既然冯安在卖关子,他就没有立刻满足火燎希望他快速去检查的愿往。
说真的,冯安敢这么说,必定有了很大的进展。跟这个相比,云策更加想知道,火燎这个家伙到底有没有在没有人教他的状态下,掌握那本《高等数学》。
(本章完)
第307章 这是《高等数学》?
第307章 这是《高等数学》?
云氏山庄是一个大农场,这里不具备守卫条件,即便是云策早就利用河湾组成了纵横的水网,还特意在一些重要的地方种植了非常多的衣树作为阻拦网的一部分。
可是,这样的防护,面对少量敌军能起作用,一旦鬼方人动用几万,甚至十几万以上的人马的时候,衣树会被砍掉,河网会被填平,了不起能迟滞一下敌军的推进速度。
不过,云策早就计算过,就云氏山庄这样的小地方,还不足以让鬼方人动用几万铁骑,或者十数万铁骑来攻打,毕竟,鬼方人出动兵马也是要算经济账的。
曹锟这样的诸侯,才值得人家动用大军攻伐,云氏山庄这样的小地方一般都是派遣一支偏师攻伐就足够了。
就算云策击败了偏师,鬼方人八成不会继续找他的麻烦,不管怎么说,过了长城以后的土地,哪一块都比云氏山庄更有攻击价值。
攻不下来就攻不下来,一旦鬼方大军席卷长城之后,云氏山庄这边就算再强大,因为处在鬼方人的汪洋大海中,也没有办法独立存活。
纯属疥癣之疾。
鬼方人以为的疥癣之疾,其实是非常要命的,鬼方人最强的军队人马都在前锋,绝对力量也基本上会供给前锋,剩下不多的资源会用在前锋的左右两翼,以及中军位置。
至于后军,一向是以老弱妇孺为主力的,而且,这些老弱妇孺还是供应军队后勤的主力人员。
云策到时候主要攻击目标就是后勤人员,他的力量不强,但是,鬼方人的后勤力量一定比他弱不少。
当他在不断的打击鬼方后勤,并且声名卓著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的仁人志士来投奔,那个时候,他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连一支五百人的骑兵都不愿意追随他了。
这一套其实是云临川他们玩剩下的,如今被云策重新拿起来用,还是很有前途的,毕竟,计策不怕老,只要有用,就是好计策。
对云策来说,云氏山庄,相城,甚至是井口关都可以放弃,真正需要长期坚守的地方是金锁关,金锁关横亘在燕然山脉中,地势险要,且隐秘,并且用地道凿通了长城,里面更是存储了大量的粮食。
就算鬼方人占领了长城,云策的军队人马依旧能通过金锁关,进出长安,堪称进退自如,存活的可能性会大大的提高。
云策邀请吴彤去参观金锁关秘密基地,吴彤不愿意去,他如今对云氏山庄为啥能如此密集的出有气感的孩子这件事更感兴趣。
在大汉,一个孩子有气感跟没有气感,完全是两个物种,有气感的孩子就算出身贫苦,也会有很多人,很多机构招揽,哪怕最没出息的去商队当护卫,在大汉百姓中,也算是人上人。
普通大汉人的孩子,一百个人中间能有一个有气感的孩子就非常了不起了,在云氏山庄,有气感的孩子的比率居然超过了一半,这让吴彤自从发现这个秘密之后,就一直处在极度的震惊中。
因为,这是一个新气象。
雷鸣体内气淌如珠,吴彤出手截断他体内的内息,内息不会如他预料的那样停滞不动,一遍遍的冲击阻塞的地方,而是会迅速的寻找其它通路,继续维持雷鸣外在的力量体现。
仅仅是这一点,吴彤就觉得自己远远不如这个十二岁的少年,更不要说,这个少年已经有了超越了普通百人将的实力。
有了内息,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内息积攒时光,数千年来,这个积攒的过程无人能够省略,现如今,用在雷敏身上,是不对的。
至于云策,他根本就不是大汉人,吴彤从来不以他的表现为范本。
雷鸣被祖火烧过,然后才有的变异,当初跟随雷鸣一起被烧的四个孩子,他们的表现同样的优秀,也基本达到了百人将的实力,但是,比起雷鸣,相去甚远。
同时被吴彤研究的还有霍无荻,这个小姑娘自从来到云氏山庄之后就非常的低调,经常躲在女生宿舍里不出来,跟谁的关系都能处的很好,除过,经常喜欢换宿舍之外没别的毛病。
吴彤探查完霍无荻之后,整个人都不太好了,原本浑身上下一点内息都没有的霍无荻,在云氏待了短短十五天,体内的内息就奔走如珠,虽然还没有达到百人将的实力,却也相去不远了。
霍无荻没有气感,如今陡然气淌如珠自然是很不对劲的,询问霍无荻,小姑娘摊手表示一无所知,睡觉睡着睡着,就有内息了。
吴彤是何等样人,迅速找来了跟霍无荻同住过的有内息的小姑娘,探查之后发现,这些孩子体内的内息萎靡不振不说,还略有亏损。
看到这个状况,吴彤立刻明白霍无荻的内息是哪里来的,他还特意问过这些孩子霍无荻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特殊的举动,结果,那群孩子说,除过在一个大通铺上睡觉之外,平日里除过嬉戏玩耍,练功之外,没有特别之处。
“霍无荻就是一个魔女。”
吴彤一把抓住即将去金锁关视察的云策,特意避开人小声道。
云策看了吴彤许久,同样低声道:“不是魔女,是她比较倒霉。”
吴彤咬着牙道:“贺均年!”
云策暗自偷笑,霍无荻这种被动偷人家内息的吴彤都受不了,如果他知晓了自己跟狗子干的事情,岂不是会原地爆炸?
霍无荻的状况云策是知道的,安排她住进女生宿舍也是他的主意,频繁更换宿舍,更是他专门给霍无荻交代过的。
霍无荻吸收不了他的内息,也吸收不了雷鸣的内息,甚至还吸收不到那四个达到百人将实力的少年男女的内息,她目前只能通过一些简单的身体接触,让那些有内息的孩子的内息若有若无的飘逸出来,最终便宜她一个人。
这一此去金锁关视察是一方面,云策还准备从金锁关偷偷离开,去抓一个高阶武者回来,让霍无荻试试能否把他的内息给吸取过来,如果不能,就以狗子为媒介,先把霍无荻的内息等级提升起来再说。
毕竟,真正可以统领虎贲军的最佳人选就是霍无荻。
在诱骗吴彤把仇恨落到贺均年身上之后,云策就愉快的朝金锁关方向狂奔而去。
没错,就是腿着去的,枣红马自从回到云氏山庄之后,在家待了不到两天,就跑的不见了踪影,同时失踪的还有家里的黑毛老鹰。
云策不在乎,他觉得枣红马跟黑毛老鹰在听了他的话之后,去组建野兽军团了,如果它们两个家伙真的凑出来一个野兽军团,云策就准备对枣红马进行一次史无前例的教训,以惩罚它欺骗自己的罪过。
火燎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他统领着云氏两万壮劳力,在燕然山中整整开山劈石了一年半的时间。
在炸弹的加持下,燕然山第二峰已经被他带着人彻底的给改造的失去了原来的模样。
开山劈石这个词大汉原本是没有的,自从云氏有了炸弹之后,这个词才出现在火燎这群高级工匠的作业词典里面。
原本用火烧,再倒水,或者用斧凿开山的作业行为,已经被火燎他们彻底的给抛弃了,这些作业行为只能成为大工程雏形构成之后的修补小工程。
原本平缓的山峰被取直之后,就形成了壁立千仞的模样,走在中间狭窄的过道上,抬头只见一线天。
这道一线天足足有两里长,悬崖两侧的石壁上开凿出来了很多的暗道,一旦有敌人进入这条一线天,来多少人都不够死的。
走到一线天的尽头,就要直面云策以前见过的那道厚重铁门了,很明显,这道厚达四五十吨的厚重铁门的开合方式又被火燎给改进了一下,云策看的很清楚,关闭这道铁门,只需要六个壮汉,用蛮力推搡就可以了,同样的,开启,也只需要六个人。
“用了一下地下暗河的力量。”
云策瞅着火燎道:“地下暗河距离此地至少还有五里地。”
火燎瞅着云策的眼睛道:“谁说的,地下暗河就在主上的脚下。”
云策倒吸一口凉气道:“你把地下暗河引到这里来了?”
火燎笑道:“这里的地质特殊,处处都是被地下水腐蚀出来的暗道,我只是无意中又发现了一条暗道,就在地下河上修建了一条堤坝,抬高水位之后,再把水灌进这条新发现的暗道,我就有足够的水力来驱动开合这道大门了。”
云策四处看看,没看到暗河的出水口,火燎就得意的笑道:“开门提水,关门放水,水浪循环往复,若是不想城门开启,就不再放水就是了,敌人想要打开这道铁门,就要有提起百万斤水的力量。”
云策砸吧砸吧嘴巴道:“你的《高等数学》研究明白了?”
火燎带着云策来到悬崖旁的机关房子,指着里面粗大又精巧的精钢勾连机关道:“这就是某家精研《高等数学》所获。”
云策目光像是带着钢针,想要刺进火燎的眼睛,并且尖着嗓子道:“这完全不可能!”
(本章完)
第308章 没来由啊。
第308章 没来由啊。
虽然钱老说过,人再笨,十四岁了还能学不会微积分吗?
可是,终究是要有一个‘学’字不是?
火燎根本就没学好吧,他只会一点粗浅的大汉算学,就算大汉这边的算学了得,想要学会《高等数学》你起码要知道那些符号的含义吧?
你至少要知道公式吧,你至少要培养出数学思维吧?
你不能弄出来一个复杂的开关门的勾连系统,就说是你从《高等数学》中领悟出来的吧?
那道开关门的勾连机关,你可以说跟物理有关,也可以说跟几何有关,这两门学问虽然都跟数学有关,你也不能说是看了《高等数学》之后自己领悟出来的吧?
说出这句话的人,绝对是骗子,百分百是骗子。
更不要说,云策虽然数学不好,因为上过大学,对《高等数学》也是知道一二的好吧!
火燎迎上云策那对正在看骗子表演的双眸,淡淡的开口道:“这本《高等数学》能快速的把人的思维带领进一种深度考虑的层次里去,我曾数次看着这本书,神识就不由自主地下沉。
那是一个极为绚烂的世界,有五色的光,有飞天的水,有正在融化的金,有一瞬间生长成参天巨树的木,更有绚烂如朝霞的火。
在这个世界里我就是神,我可以操控光,操控水,操控火,更可以操控树木,世界任由我组合,分开,也任由我毁灭,生长。
主上,在这里我是自由的,更是无敌的,也是欢乐的。
我伸手,雷电就会为我而生,我覆掌,光明就会变成黑暗……”
云策快速的眨巴着眼睛盯着火燎那张快速律动的嘴唇,一个个,一句句他很熟悉的字,句子从那张嘴里吐出来,他明明听的很明白了,但是,他又觉得自己一个字都听不懂,这一刻,世界离他很远,又离他很近。
总之,火燎的话语就像是一柄大铲子,在他的脑浆里左右搅动,又上下混合,最后还顺着一个方向用力的搅,直到把他的脑子搅成糊状才罢休。
数学就是数学,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它就是那么的高傲的矗立在天地间。
今天,火燎在看了一年的《高等数学》之后,没有给云策看一个个解题的公式,更没有求证出什么规律,他刚刚用数学意识流给了云策凶猛一击。
可是,云策又不敢轻易决断火燎的话狗屁不通,也不能说人家说的不对,因为火燎真的看着一本连符号都看不懂的《高等数学》造出来了一套伟大勾连机关。
再加上火燎这人从来不屑于说谎,这让云策如何判断他说的话的真假呢?
数学的真谛到底是啥,是云策能置喙的?
要是万一钱老复生,夸赞火燎说得对怎么办?
云策咬着牙从火燎要来那本已经被他翻阅的起了毛边的《高等数学》,随便翻开一页,凝聚精神于双目,死死的盯着书里面的公式跟符号,就连里面寥寥几个汉字都不放过。
他真的很希望是祖地的学问来大汉就会变异,能把一个二傻子带领进数学之门。
直到两只眼睛变成斗鸡眼,云策依旧没有看到火燎描述的五色的光,飞天的水,晚霞一般的火,以及可以快速生长的巨木。
云策强忍着双眼的不适,把书还给火燎道:“很好,继续努力。”
火燎叹息一声道:“这本书博大精深,某家只看懂了一些皮毛,想要真正了解其中深意,穷此一生都不一定能一窥门径。”
云策觉得除过‘某家只看懂了一些皮毛’这几个字之外,火燎说的都是大实话。
他已经不想跟火燎继续讨论《高等数学》了。
因为,鸡同鸭讲之下,他还不能说人家说的是错的,这让云策非常的伤心。
狗子一句话不说,就说明人家说的话早就超越了狗子可以计算的范畴,就连狗子都不知道火燎这些话的真假,不对,是对错。
火燎说的一定是真话!
金锁关说白了,就是一个巨大的天然溶洞,经过火燎的强力修整之后,才变成一座巨大的地下城池的。
燕然山上部是厚厚的黄土层,下面却是一个水蚀严重的卡斯特地貌,云策猜测,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水网纵横,降水丰沛,可能是后来大汉这座球体上的气候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才让燕然山被黄土覆盖,降水减少成目前这般模样。
云策在火燎的带领下,第一次完整的检阅了一遍金锁关。
“自从知晓主上准备把金锁关弄成云氏最后的堡垒,一个可以保证云氏在最恶劣的条件下依旧能够生存的堡垒,某家,特意在这里加装了十二道铁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炸断一部分通道,将整个金锁关封闭起来。
如此,可保云氏万世不坠!”
火燎说这些话的时候,浑身上下充满了匠人的骄傲,虽然万世不坠这话说的为时早了一些,云策还是比较认可的。
毕竟,科斯特地貌的主要构成物为石灰岩,白云岩等,这几种构成物除过怕水之外,硬度啥的没有问题,就大汉,目前的匠人手段,火燎说一句‘万世不坠’也不算是夸张。
云氏提供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金锁关目前依旧没有完工,不是火燎不想完工,主要是溶洞这个东西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发现通往峡谷方向的溶洞,虽然是一个惊喜,但是,这种惊喜多了之后,就让云氏对金锁关的修建投入,似乎看不到尽头。
云策低头看着眼前这个还冒着雾气的大洞,对火燎道:“探查过了吗?”
火燎摇头道:“只做了初步的探查,用绳索垂吊下去几头牲畜,结果,毫无例外的死掉了,且死状凄惨。”
云策将左手扶在洞口,狗子分出来的一缕细丝,就快速的进入洞口,他特意在洞口多停留了片刻,直到狗子收回丝线,方才对火燎道:“不要派人进去了,这里面的环境非常的恶劣,洞里充斥了大量的毒气。”
火燎眉头皱一皱道:“{那就在这里修建出一道毒气机关,就是洞里的毒气不好抽出来,而且放毒之后,如何快速散毒,不让毒气伤害到金锁关居民,这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了。
我还需要细细考量。”
说着话,扬扬手里《高等数学》继续道:“希望能从这里再次得到一个好的解决方案。”
云策总觉得火燎手里的那本《高等数学》可能是火燎进行深度思维的一个引子,说实话,他还是不相信火燎能从一本他根本就看不懂的书里得到启发。
“回去之后,云氏山庄的粮秣就该陆续存储到金锁关里,火燎,金锁关是云氏山庄十万人最后的藏身地。
有多重要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火燎点点头,不过,又摇摇头,最后神色难眀的对云策道:“火族祖地也号称万世不灭,最终还是被曹锟给攻破了。
主上,我说的万世不灭,指的是外敌。”
云策拍拍火燎的肩膀,他如何会不明白,世上根本就没有攻不破的城池,即便是号称雄城的铁围关,估计也支撑不了多久了。
都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云策总觉得自己还年轻,总觉得云氏一族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猥琐发育,在接触了贺均年之后,云策不这样想了,危险迟早会降临到云氏头上。
曹锟回去之后,就迅速派人制造出来了炸弹,跟吴彤他们一样,制造出来的炸弹质量很不稳定,有的炸弹确实有开山劈石的威力,有的炸弹在冒了一股白烟之后,就没动静了。
既然造出来了威力十足的炸弹,曹锟就不再怀疑云策给的秘方的真实性,这样一来,制造出好炸弹的压力就给到了曹氏的工匠身上。
至于投靠曹氏的火族火明公,虽然技艺高超,却不在曹锟的选择名单上。
相反,今天,他就准备将投靠他的火族一网打尽。
不是火明公要背叛他,而是火明公最近两年来一直在给他修建藏身处。
这个念头起自两年前鬼方祭祀玉桑,那一次,当玉桑把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候,曹锟真的觉得自己就要死了,辛亏跪的快,当时但凡敢多犹豫一瞬,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他的武功总是不能提高的飞快,一个纨绔子弟,内息已经晋升到了千人将的地步,依旧不能给曹锟绝对的安全感。
只要一想起玉桑的那双毫无情感的眼睛,曹锟,一夜间要换两处地方,才敢入睡。
武功不够,只好用机关来凑。
今日,正是火明公把将军府最后一道机关修建完毕,需要他验收的日子。
机关,曹锟验收了,火明公修建的很是巧妙且安全。
等两人来到大厅上,曹锟叹息一声对火明公道:“机关虽然巧妙,若是修建机关的人泄露了机关的存在怎么办?”
火明公连忙拱手道:“火族必不敢泄密。”
曹锟点点头道:“对你,我还是放心的。”
火明公拱手道:“不知将军说的……”
曹锟摆摆手道:“某家答应的,必然会给你,来人,带火族长去库房,里面的金珠玉贝任他挑选。”
(本章完)
第309章 沈廷玉来了
第309章 沈廷玉来了
富贵人家的内库跟内裤是一个道理,只准自己抓挠,哪里会允许别人把手伸进去。
最多老婆能抓挠两下,像火明公这样手臂粗壮的老汉把满是茧子老手伸进去,自然是犯忌讳的事情。
火明公进了内库房之后,就没有出来,同时消失的还有火明公率领的那群给曹锟修建密室的火族人。
曹锟本来还想请云策来试验一下他的保命利器,考虑到这东西不能轻易示人,也就熄了这个心思。
郑天寿陷在长安没有回来,这让曹锟的心多少有些不安,不是他离不开郑天寿,而是郑天寿知晓太多曹氏的秘密了。
以前敬着郑天寿,整日里喊他老叔,那是因为这位老叔有用,现在,自己成了五州统制,再给自己找一个老叔就不太合适了,毕竟,他为了不受掣肘,连自己的亲爹都砍掉了脑袋。
砍掉亲爹脑袋之后,痛苦也就是一下子,痛苦过后,就是无穷无尽的快意了。
就是不好跟旁人倾诉自己的快意。
如果云策也把他爹杀掉就好了,曹锟心头没来由的出现了这个念头。
很快,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云策没爹可杀。
满世界的青年才俊中,曹锟就看得起云策一人,至于旁人,不过猪狗尔。
就在他考虑最近要不要去一趟玉瑾关,邀请云策过来喝顿酒的时候,曹领忽然就撞破大门从外边飞了进来。
掉在地上先吐一口血,然后冲着曹锟想要说话,一柄长刀就从外边飞进来,眼看要把曹领钉死在地上,曹锟甩出沉重的矮几,替曹领挡了一下,长刀力道不减斩破矮几之后,就紧贴着曹领的脑袋牢牢的钉在地上。
院子里传来一阵剧烈的打斗声,曹锟透过破烂的大门,看了一眼被打的四处乱飞的曹氏护卫,就拖着动弹不得的曹领来到自己身边。
然后盘膝坐在厚重的蒲团上,看着大门。
一个手持双刀的英俊男子从外边走了进来,刀尖上还滴着血,进来之后见曹锟安静的坐在蒲团上等他,就放慢了脚步,对曹锟道:“玉桑是你害死的?”
曹锟瞅着来人道:“你是何人?”
英俊男子笑道:“我叫沈廷玉,听说你惯会把鬼方武士塞牛屁股里,还亲手杀死了我鬼方第九祭祀玉桑?”
曹锟回头看看身后刚刚出现的两个中年武者,再转头看着沈廷玉道:“其中,有些曲折,沈兄要不要坐下来喝杯茶听我细细解说?”
沈廷玉笑着摇摇头道:“某家就是因为多说了几句话,就放跑了一个生死大仇,从那以后,我就不愿意跟敌人多说话了。”
曹锟拱手道:“沈兄果然达人,不过,在下与沈兄有不同之处,总觉得上天有好生之德,就算敌人必须死,在下一向习惯让敌人死的清楚明白,所以,沈兄,你现在有什么遗言可以说了。”
沈廷玉瞅着又从后面冒出来的四个人,手中长刀一甩,让血滴在光洁的地板上绽放出两树大写意梅笑道:“就这六个人吗?你可以多叫一些人出来,今天,我一定要取你的人头。”
曹锟叹息一声道:“鬼方大军就要南下了吗?”
沈廷玉双刀交错,摩擦出一阵尖锐的声音,不等余音停止,就笑道:“不愧是五州的统制,就你这份定力,就足以进入天下英雄的行列。”
曹锟看一眼,台阶处逐渐升起的尖刺,叹口气道:“你的话还是太多了,怪不得会放跑你的生死大仇。”
沈廷玉听了曹锟的话,反而不忙着动手了,他指指曹锟身边的六个高手,再指指台阶处缓慢升起的铁刺道:“就凭他们?”
曹锟笑道:“你武功太高,我座下虽然也有毫不畏死的猛士,却不能白白的被你杀死,他们之所以出现,就是为了多拖延一点时间。”
话音未落,沈廷玉拖着一道残影,举刀向曹锟杀了过来,一道铁栅栏陡然从房顶跌落拦在沈廷玉身前,沈廷玉的双刀连斩,铁栅栏还未落地就被他斩断两根儿臂粗细铁柱,身形稍微停滞一下,就再次向曹锟扑了过来,又有一道栅栏从天而降,将两人隔绝在两边。
这一次落下的栅栏比前者更粗,更硬,沈廷玉的双刀斩在栅栏上,火星四溅,最重的一刀也仅仅砍进铁柱三分。
随着曹锟的手继续挥动,又有一道栅栏从天而降,在短短的五丈距离内,曹锟落下来了足足四道栅栏。
等沈廷玉想要后退的时候,大门已经紧紧关闭,这大门不是慢慢关闭的,而是砰的一声就陡然关闭了。
眼看沈廷玉的双刀就要砍在大门上,四道栅栏后面的曹锟笑道:“别费劲了,那是一道铁门。”
沈廷玉真的很听话,双刀不再跟大门死磕,而是双脚在地上猛地跺一下,身体猛地飞起,双刀向上刺出,身体蜷缩成球,似乎要撞破屋顶逃出去。
双刀跟屋顶的椽子碰撞一下,又有火星冒出,沈廷玉的脊背猛地撞在屋顶上,就听‘砰’的一声闷响,力量用尽的沈廷玉不得已落在地上。
“墙壁也是铁的。”
曹锟得意的在栅栏后出声。
沈廷玉停下身形,瞅着曹锟道:“我现在相信,就是你杀了玉桑。”
这等显赫的名声,在占据了上风之后,曹锟自然不会说这是云策般的事情,笑眯眯的开口道:“某家还惯会往牛屁股里塞鬼方猛将。”
说着话,那六个身形粗壮的中年汉子,已经各自举着一柄长矛,透过四道栅栏毒蛇一般向沈廷玉突刺。
这六人的站位很是讲究,每一次长矛突刺,目的都不在杀伤敌人,而是逼迫着沈廷玉不断的移动,不论沈廷玉如何躲闪,总有一根长矛在他停脚的地方瞪着他。
曹锟看着不断在狭小环境里蹦跶的沈廷玉,笑眯眯的道:“听闻你是鬼方第六祭祀,有不死之身,更有瞬移千里之能,如今看来,也不过尔尔。”
沈廷玉虽然躲避的狼狈了一些,神情依旧平静,在长矛接连不断的突刺之下,还有心情跟曹锟聊天。
“我们是在清水河边的一棵大树里找到玉桑的,当时,玉桑的身体已经彻底的融化了,如果不是找到了他的随身配饰,我们还不确定那滩肉泥就是他。
曹锟我对玉桑之死实在是太感兴趣了,这才不远万里来寻你。”
曹锟听了沈廷玉的话,脸色大变,立刻就对六个护卫道:“投弹!”
六颗冒着烟的铁球被丢进来,不等爆炸,就被沈廷玉一脚一个快速的给踢回来,曹锟怪叫一身,就举起蒲团挡在身前,只听轰隆几声响,曹锟不但没有炸死沈廷玉,反而被炸弹气浪掀飞,狠狠的撞在铁墙上再重重的落在地上。
等他站起身,那六个精选出来的长矛手,已经死的就剩下两个,其余四个眼看就活不成了。
沈廷玉继续在牢笼里踱步,见曹锟爬起来了,就继续道:“玉桑是武者,生死其实不那么重要,但是,让我想不通的地方在于——找到他的六个鬼方猛士,在十一天后也死了,死状与玉桑相差无几。
然后,就是接触过玉桑尸体,以及那六个猛士的鬼方人,也逐渐患病,祭司囹圄下令将这些死者深埋,但是,死亡还是没有停止,直到死掉了一百七十六个人之后,这种恐怖的死亡才算是停止。
曹锟,你杀玉桑,其实不仅仅是杀了玉桑一人,还杀了我鬼方一百七十六个猛士,就这,还不算患病的三百一十七人。
他们虽然还活着,内脏却在不断的出血,他们的头发在快速的脱落,身体在不断地虚弱,生命也正在凋零。
囹圄查过,不是毒。
曹锟,告诉我,你是怎么杀的玉桑,为什么,仅仅是接触过,就会让我们的死伤如此的惨重?”
曹锟,擦拭一下脸上的烟尘,在墙壁上按一下,高大的屋顶就缓缓的下降,他已经后悔了,在困住沈廷玉的第一时间,他就该启动机关把这个家伙压成肉饼。
自己刚才还在笑话他话多,没想到报应立刻就到了他的头上,看沈廷玉的模样,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垂死挣扎,这家伙今天硬闯将军府,是故意的。
沈廷玉对缓缓下落的屋顶并不在意,继续道:“曹锟,告诉我原因,我可以饶你不死。”
曹锟摇头道:“告诉你我死的更快,不过,在我死之前,一定先把你一并带走。”
说着话,伸手在墙壁上按一下,那里立刻就凹陷了下去,曹锟从里面掏出一颗黝黑的炸弹,扯掉上面的拉环,稍微停顿一会,就再一次丢向沈廷玉。
沈廷玉这一次没有大意,抖手投掷出长刀,在长刀就要接触炸弹的那一刻,炸弹炸开了,火光一闪,强大如沈廷玉也被爆炸气浪吹飞,就连还在缓缓下降的房顶也被气浪顶的停滞了一下。
曹锟顾不得沈廷玉是死是活,不断的晃动着墙壁上的一个手柄,声嘶力竭的道:“火明公误我,这东西就该雷霆万钧的砸下来!”
(本章完)
第310章 堂堂正战
第310章 堂堂正战
大汉的机关术讲究‘遁去的一’。
意思是做机关的时候不能做绝,要给人留下一线生机,比如曹锟的这道万斤闸机关,如果屋顶以雷霆万钧之势砸下来,被困之人自然百死无生,偏偏火明公这人可以背叛自己的亲大哥,可以叛出火族,但是,对于机关术,却有自己的看法。
那就成秉承旧制,一处不改。
此时,就算曹锟恨不得立刻将沈廷玉弄死,也不得不等待屋顶继续缓慢下降。
沈廷玉主动进入将军府,毫无疑问是有自己的考量的,这一次,面临绝境,依旧心平气和,还想从他嘴里套话,这一切都说明,他绝对不是一个人来的。
他以前跟云策吹嘘过,要把所有来丘壑城的鬼方人统统塞进牛屁股里,事实上,他也能做到,只是来的人,不能是玉桑,沈廷玉这种级别的人。
人们习惯把这种境界的人称之为宗师境,到了这个级别,一般性人为制造的阻碍已经挡不住他们了,就算是千军万马之中,他们也能来去自如。
丘壑城里的武士,军队,可以抵挡一般人马,想要应付宗师,还是不够的。
眼看屋顶已经降落到了门楣上,就听见“咣当”一声巨响,原本坚固的铁门上陡然向内凹进来了一块,紧接着,就是第二声响,连接大门的铁栓炮弹一般飞离了门框,随即,左边的半扇大门就吱呀一声向内弯进来一尺。
沈廷玉从墙角缓缓站起来,身上雪白的衣衫尽毁,被爆炸气浪撕的一缕一缕的,一张俊脸也满是烟色,原本光滑整洁的发髻,也被气浪给震松了,从左边滑下一绺长发垂在胸前。
“咣当”,又一声巨响过后,左边的半扇大门终于支撑不住,被一柄巨大的锤子从中砸断。
铁门折断余音袅袅,沈廷玉不好说话,他来到栅栏跟前,扶着栅栏冷冷的看着曹锟,就像是在看一只困兽。
一个强壮的不似人类的汉子,挤倒了另外一扇铁门,进到大厅里,抬手就托住了还在缓缓下降的屋顶。
屋顶嘎吱一声响,居然顿在原地不再下降。
站在四道栅栏后面的曹锟并没有显露出慌张之色,平静的对沈廷玉道:“这位就是鬼方第十祭祀搬山吧?”
沈廷玉双手拉住栅栏铁柱,用力向两边分,眼看着铁柱在他巨力下缓缓变形,扭曲,最终露出来一个硕大的洞。
沈廷玉矮下身钻过第一道先前被长刀破坏的栅栏,来到第三道栅栏跟前。双手再次攀在铁柱上。
曹锟没有关注近在咫尺的沈廷玉,而是把目光落在遍地死尸的院落里,在那里,曹氏子弟死了一地不说,大部分还都是死的支离破碎。
听着院落里传来的乱糟糟的脚步声,曹锟对沈廷玉道:“你们今天既然来了,那就不要想着走了,我会把你们两个统统塞进牛屁股里,游街示众后,再送还给鬼方。”
沈廷玉双臂用力再次掰弯了铁柱,听了曹锟的威胁,就加一把力,将铁柱掰的更弯一些。
另一边的巨汉搬山,为了省些力气,干脆用肩背扛着屋顶。
这一切都落在曹锟眼里,忍不住叹息一声,拉动墙壁上最后一个把手,他脚下的地面立刻就塌陷下去,人迅速的下落,在即将落下的时候,还刻意伸手,将被打的半死,又被炸弹炸的去了三分命的曹领拖拽进了地洞。
曹锟逃走,沈廷玉并不奇怪,而是警惕的四处观望,直到一片绿色的霞光从屋顶垂落,沈廷玉的身体就飞了起来,用一个黝黑的盒子接住了一点霞光,然后就在搬山的肩膀上踩一脚道:“走。”
搬山的反应非常快,怒吼一声,用力将屋顶向上抗一下,然后,身体蜷缩成球,滚出了大门。
来到院子之后,沈廷玉半分都不敢耽搁,跳上墙头瞬息间就不见了踪影,倒是搬山进到院子里,依旧蜷缩成球,朝着刚刚进门的曹氏武士群猛地撞过去,力道千钧之下,又是一场血肉横飞。
曹锟站在高出目睹沈廷玉飞走,也亲眼看到了搬山将自家雄壮的军队从中撞出一条血路跑了,深深的叹了口气,他不确定,云策口中的放射源是不是已经伤害到了这两个人。
不管怎么说,放射源的威慑已经从暗器变成了明面上的威慑,这样或许能让那些高来高去的绝顶高手可以对曹氏多几分忌惮,他也好过几天安静平安的日子。
沈廷玉,搬山的出现,让曹锟开始后悔把自己的父亲杀早了,早知道沈廷玉他们会来,他就不那么早早发动夺权了。
再忍自己父亲一年半载的也不是不行,如果当初那么做了,父亲还能替自己挡一次,或者好几次灾。
追逐沈廷玉跟搬山的人回来了,结果跟他想的差不多,这两人生生的杀出了丘壑城,然后烟尘滚滚的进了山。
不管是在旷野,还是山里,想要诛杀两位大宗师,那不是去诛杀,而是去送死,任何一个当权者,都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好在,全天下的大宗师也不超过三十人,鬼方明显有十二个,也就是十二祭司,倒是大汉这边不好说,摆在明面上的大宗师就大神官一个,也只有大神官是大汉昭告天下定名的大宗师。
就算是最迟钝的人也非常的清楚,大汉绝对不止大神官一个宗师,假如真的只有这一个,鬼方人早就打过来了。
放射源威胁的就是这群人。
不对普通人动用放射源,这是云策当年跟曹锟口头商议好的,如果动用了放射源,就一定要告知对方。
于是,曹锟写了一封信,把对沈廷玉跟搬山使用过放射源的事情一一告知。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云策在神龙殿对大雪崩动用了放射源的事情,曹锟早就知道。
此次沈廷玉,搬山来曹氏寻找放射源的消息,应该是为了大雪崩,而不是为了那个可怜的,死去的玉桑。
全是算计,但是,谁又比谁傻呢?
“放射的伤害当然跟接触时间的长短有莫大的关系,当然,也跟放射源的强度有关系,我们如今只有这一种放射源,强度问题就不用想了,主要考虑接触放射源的时长就可以了。”
放射源这种专门用来坑高手的好东西,云策自然不会放过,当初跟曹锟一起弄到这东西的时候,云氏分到了很少的一部分。
可是呢,这东西要那么多做什么,污染环境,污染人不说,仅仅是存储就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云氏拿到的放射源不多,但是,足够用了。
雷鸣是云策亲选的最好的控制放射源的人。
如今,师徒二人正在看一块黑漆漆的铅块。
铅块里就包裹着一点放射源,跟狗子再三确认安全之后,云策才能跟雷鸣讲述使用放射源需要注意的事项。
“总之,一旦准备使用这个东西,就一定要尽量的让敌人多接触放射源,自己则必须尽量的少暴露在放射源下。”
雷鸣嘿嘿笑道:“主上,以后您想让谁死,告诉我一声就可以了。”
云策如何会不明白这个孩子的想法,拍拍他的脑袋道:“你以为我把这个东西交给你,就是为了在关键时候牺牲你来杀敌的?
小子,你想错了,我们这个家里的人一定要聪明啊,敌人我们是一定要杀,但是,自己绝对不陪别人去死。
告诉你啊,拿你去换世上任何一人都不值当的。
放射源说白了,就是一个威慑敌人的武器,既然它的恐怖名头已经传出去了,那么,我们只需要让敌人知晓我们手里有这东西即可,能不用,就尽量的不用,明白吗?”
雷鸣嘿嘿笑道:“明白,让曹氏大量的使用,我们自己尽量引弓不发,方为上策。”
云策点点头道:“跟曹氏比起来,我们过于弱小了,还需要时间慢慢变强。”
雷鸣沉默片刻,突然对云策道:“霍无荻已经有了百人将的实力,可是她的身体并无气感。”
云策笑吟吟地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雷鸣轻声道:“二十一个师妹的内息少了一些。我身为她们的首领,每隔几日就会检查她们的内息,评定优劣,自从她们跟霍无荻相处之后,内息毫无寸进不说,还普遍变弱。
主上,霍无荻是魔女。”
云策点点头道:“你是第二个跟我说霍无荻是魔女的人。”
雷鸣道:“第一个是谁?”
云策瞅着雷鸣的眼睛道:“吴彤先生。”
雷鸣低头沉思片刻道:“主上需要霍无荻来掌控虎贲军吗?”
云策道:“就目前来看,她是最合适的人选。”
“以后,我云氏山庄的主要力量是虎贲军吗?”
“不是,他们只是保护你们成长起来的力量,等他们战死了,云氏山庄就不会再有虎贲军。”
“主上,霍无荻呢?”
云策沉默了,只是把手放在雷鸣的肩头道:“再看吧!”
雷鸣抬头道:“主上,我喜欢堂堂正战!”
云策叹息一声道:“我也喜欢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