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2,发家致富从赶山打猎开始》 第1章 再度回到八十年代 “哥,你退烧了,別一直躺著了,赶紧起来吃点野菜木薯粥吧。” 野菜粥?? “妹纸,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啊,给我这个榜一大哥就整木薯粥?这种东西我在三十年多前就不碰……了。” 他说完最后一个“了”字时,常征自己都有点懵。 眼前的並不是什么漂亮女主播,而是一个看起来特別清秀的小姑娘。她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水灵,头上梳著两个小辫子,身上穿著打了补丁的碎衣裳。 这是在做梦吗,还是重新活过来了? 竟然看到了自家妹妹小时候的模样? “哥,你干嘛这么瞅我。” “对了,哥,我在你摔倒的那片地方发现了个岩洞,我从里面捡到了一颗好看的珠子。” “你明天把这颗珠子送给嫂子吧,她肯定会高兴。”说著,小女孩宝贝似的把一颗浅绿色的珠子递给常征。 常征愣了一下,伸手去接那珠子。 “嘶……”刺痛让常征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哥,你怎么用那只还带著伤的手接?上面伤口还没长好呢,多疼啊。”小姑娘心疼地凑过来,对著常征的手轻轻吹了几口凉气。 钻心的痛感让常征彻底明白这不是梦。 眼前的孩子,確確实实是自己妹妹——常莉。 不是梦的话,那就只能是重生了? 想到这个词,常征心里不免有点激动。 各种复杂的感受也隨之涌了上来。 上一辈子,他留下的遗憾可真是不少。 他不想让常莉看出异样,於是就把她支开。 “小莉,你先出去,哥要穿条裤子,听话啊。”说完,常徵用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轻抚了一下妹妹的脑袋,把她哄了出去。 等小妹出去后,常征深呼吸了一口。 真没想到,他这个在外面混惯了的主儿,也能遇上重生这么神奇的事。 正想著,常征忽然感觉手心有股温热。 低头一看,才发现小妹塞给他的那颗珠子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还有往下化开的跡象。 “这是什么……东西。” 他看到那珠子红光一闪,就变成了液体,钻进了他的手掌里,瞬间就和血肉融合到了一起。 接著,他那原本遍布伤口的手,癒合得特別快,没多久就恢復到了完好如初的状態。 “怎么回事?” “难不成像那些小说里写的,老子也拿到金手指了?” 常征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双手,又摸了摸,没有丝毫的破口或痛感,反倒摸起来光滑柔软,跟婴儿肌肤似的。 “系统?” “老爷爷?” 常征在脑海里呼喊了好半天,也没听到任何回应。 这时,胃里一阵灼热让他顾不上继续琢磨金手指了。 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对付飢饿。 肚子咕咕直叫,若是再不管,它恐怕要翻天了。 常征向来一饿就脑子不转,干什么都提不起兴致。 他从昏暗的小屋走出来,发现外头有点微弱的光亮。 堂屋中间的八仙桌上点著一盏松油灯,空气里还飘著淡淡的松脂味。 “小莉,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家?娘和大姐呢?” 没看到母亲和大姐,常征心里有些不踏实。 毕竟重来一回,如果连她们都不在,心里难免空落。 常莉听到问话,脸上露出笑容:“娘和姐去隔壁村给哥换亲啦,得晚一点才会回来。” “哥,你啥时候把嫂子接回来嘛?嫂子特別好看,也很能干。只要你娶她,说不定你的怪病就能好,咱们家的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 听了这话,常征愣了一下。 换亲? 对,上一辈子这事確实发生过。 那次他从县里赶夜路回来,不小心摔了一大跤,半夜才被人救起。后来他就落下一种奇怪的病,天天晚上发烧,吃啥药都没用。 隔壁村的神婆说得冲喜才能化解这个劫数。 为了让他赶紧娶媳妇把病衝掉,大姐就跑去隔壁村换亲。 还真神奇,换亲的第二天,他的病就好了。 但那时候的他完完全全是个舔狗,一门心思想要娶自己那个绿茶同学,对这个用换亲办法“娶”来的媳妇没一点兴趣,还把对方晾在一旁。 舔狗能有什么好下场? 他最终没舔到绿茶,还因为一时衝动替那女人打架,结果蹲了几年大牢。 等他放出来,人家绿茶早就跟別人组建了家庭,还生了龙凤胎。 那时的他才后悔莫及。原本他有一个又美又善解人意的媳妇,可他偏要去追绿茶,甚至还坐了牢。 更让他痛心的是,他在那几年坐牢的时候,那位还没正式过门的媳妇主动来照顾他娘和妹妹,几年后却因为太过操劳得了重病,没能及时救治,最终去世了。 想起这一切,常征真想狠狠抽自己一个耳光。 他真的是欠了人家一条命啊。 此外,他也不能再让大姐牺牲一辈子的幸福来帮他换媳妇。 上一次,他大姐因为换亲过得苦哈哈,两个侄女也没什么好日子。 所以,这回他必须阻止这件事。 “哥,你快吃啊,要不这碗野菜粥要凉了。”常莉见常征出神,开口提醒道。 野菜粥,是用野菜和木薯粉熬出的稠状食物。在家里,算是比较好的吃食了。 虽然能填饱肚子,但每回吃完常征的肠胃都会一阵翻腾。 因为他脾胃不好,实在不適合吃这种凉性的木薯粉。 “小莉,家里还有別的能吃吗?”常征把那碗野菜粥推到常莉面前。 他家条件一直不好,尤其是他爹上山打猎后生死不明,家里一下子就垮了。 如今全靠娘、大姐和小妹撑著。 而他上辈子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不仅不干活,还把家里的钱往那个绿茶那儿挥霍,对家里事更是懒得管。 所以,家里到底还能拿出什么吃的,他完全不清楚。 常莉听了,马上回答:“陶锅里还剩点番薯米,別的真没有了。不过,娘和姐可能会从嫂子家带些东西回来。” “行,那我就吃番薯米,你把这碗野菜粥吃了吧,你肯定还没吃呢。”说完,常征伸手揉了揉常莉的脑袋。 “那我去帮哥盛番薯米。”常莉一脸高兴地跑去给他盛饭。 望著常莉为自己做这点小事就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常征心里发酸。 上辈子,他对常莉爱答不理,对她那些尽心尽力的关怀总是表现出厌烦,可她从来没怨过,还一如既往地尊敬他。 如今回想,自己过去简直是瞎了眼,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珍惜。 那时候的自己,不懂感恩,只会败家。 对大姐的“扶弟魔”行为厌烦,还嫌自家娘没文化、没本事。 好在老天给了他一个重来的机会,让他能弥补所有遗憾。 如今这四壁空空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毕竟他之前什么世面都见过,这一次重来,赚点钱还不简单? 他过去戴过大金链子,也用过大哥大,落魄的时候有过,风光的日子也享受过。 几十年里,他摆过夜摊,也卖过早餐,开过餐馆,搞过夜场,干过传销,甚至跌进过杀猪盘。 反正,他这辈子就是折腾到底,钱没赚多少,却也没少胡来。 到最后,他就跟被人挑剩的西瓜似的,外表瞧著还能看,可里面早空了,实在折腾不动了。 好在又活了一回。 既然回来了,那就得好好偿还上辈子的亏欠,好好赚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不过眼下,他还得先顾著填饱肚子。 若是再饿下去,他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 第2章 带妹妹去捉黄鱔 “哥,你赶紧趁热吃吧。”常莉端著一个搪瓷大碗走到桌前。 那搪瓷碗布满了裂纹,好几处地方的搪瓷都脱落了,露出下面黑乎乎的碗底。 碗里装著深褐色的红薯米,这种食材是把红薯切丝后浸泡出淀粉,再晒乾而成。 他们这一带的人大部分时间都靠这种红薯米填饱肚子,因为稻穀產量太低,地里多数种的都是產量更高的红薯。 南边的空气比较潮湿,就算红薯米晒得干透,也容易因为保存不当而变得返潮发霉。 眼下这碗红薯米就散发出一股微微的霉味,让常征闻了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可此刻他也挑不出別的吃的,刚才那碗野菜汤已经让给常莉喝了,总不能再要回来吧? 他拿起筷子,迅速扒拉了一口进嘴里。 为了儘量避开那股怪味,他屏住鼻息,急匆匆地把红薯米咽下。 “妈的,这东西我只想今天吃这么一顿,下回再吃我就是狗,难以下咽。” 常征在心里嘟囔了这么一句,还是把那整碗红薯米扫得乾乾净净。 坐在他对面的常莉也把那碗野菜粥喝得一点没剩。 “哥,这野菜粥挺好喝的。”常莉满足地咂咂嘴。 看著妹妹那副心满意足的表情,常征心中莫名地一酸。 他暗暗发下誓言,一定要让家里人儘快吃上白的大米,顿顿都有荤有素。 一想到“肉”,常征的口水就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 饿,他还是觉得饿得慌。 “小莉,家里还存著肉没?”话一出口,常征就后悔了。 他很清楚,家里根本不会有肉啊。 “哥,咱家哪来的肉嘛,能吃的都在山上跑呢。” “在山里跑?” “对啊,咱们这蛟首村靠山又临海,只要能在山里逮到猎物,还愁没肉吃吗?”常征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笑。 上一世他被放出来后,曾在山里打过一阵猎。后来老娘因为牵掛,也怕他像父亲常生辉那样有去无回,坚决不同意他进山,才逼得他离开老家外出漂泊。 常徵实在受不了母亲的嘮叨,这才跑去外面闯荡。 现在,他从饭桌前起来,径直走回自己房间。 到房间后,他翻出一个抽屉,拿出一把弹弓。 这是他爸还在的时候给他做的,用的皮筋是医院里常用来扎手臂的橡皮带,弹性非常不错,用了好几年都还能照常拉。 常征拉了几下,感觉那弹弓的弹力依旧强悍。 上一世,他就是靠这把弹弓起步打猎,后面装备越换越好,甚至搞来过一把三八大盖。 实际上,他也確实对赶山打猎很有兴趣。 左牵黄,右擎苍,戴著皮帽穿著裘衣,那感觉何其瀟洒? 比起钢筋水泥的城市,他更偏爱乡间的院子,憧憬李子柒视频里那种诗意田园般的生活。 “小莉,你就留在家里,我出去走走。”常征没有直说要去狩猎。 毕竟家里不仅老娘周素兰,就连大姐常欣和妹妹常莉也不太支持他打猎。 他们是担心常征会像父亲常生辉那样消失在深山里。 蛟首村本来有不少人是猎户,但这几年接连出事,便都不敢再做这行。 在挨饿和去冒险之间,很多人还是更怕丟掉性命。 “哥,外头黑乎乎的,你可要拿个松油灯。” “黑吗?” “今天才初二,哪来月亮啊……” “初二?可我瞧著外边还挺亮啊?”常征不由得嘀咕。 可不管怎样,外头確实没有什么月光。 常莉从屋里拿出一截竹筒,里面塞著松油和灯芯,点著后交给了常征。 接著她又提了只木桶。 “哥,你是不是想去摸黄鱔?我和你一起吧,这么暗的天,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 而且她也猜到常征现在心情不错,一向心情好时,他就会到田里摸鱔鱼或者捞泥鰍。 虽说这些玩意儿有股土腥味,但好歹也是肉啊,总比红薯米和野菜粥强多了。 上回摸黄鱔已经是去年了,冬天也抓不到这东西。 “行啊,那就去捉黄鱔。”常征揉了下常莉的脑袋,咧嘴笑了笑。 眼下,他已经发现自己似乎拥有超常的夜视力。 虽然这种视力暂时谈不上特別离谱,可对要打猎的人来说,却等於开了掛。 並且,他直觉觉得自己的这份“金手指”恐怕不止夜视这么简单,也许像个需要慢慢发掘的小姑娘,等自己一点点探索,就能解锁更多好处。 深更半夜用弹弓確实不大现实,先捉点黄鱔带回家,最踏实不过。 “小莉,除了那颗珠子,你还从那个山洞里捡了什么吗?”常征有些好奇。 除了那枚能让他夜里看清东西的珠子,或许还有別的宝贝? “就捡到一块弯弯的骨头,除此之外就没別的了。那洞里像被火烧过,只有这两样东西。”常莉想了想回答。 “你把那块骨头拿给我瞧瞧。”常征想看看那究竟是什么。 常莉也没多问,回屋后拿出一根骨刺递给常征。 那骨刺大概二十几厘米长,稍微弯曲,像是某种动物的肋骨。 常征认真看了半天,然后嘟囔道:“这玩意不会是某种蛇的骨头吧,看起来又细又均匀,末端还挺尖。” 真要是蛇,那得是多大的傢伙? “明天你领我去那山洞看看。”常征说完,把那根弧形骨刺又塞回常莉手里,暗想或许原地勘察一番还能发现点啥。 常莉点头,然后提议:“哥,咱今晚就在离家近的水田里捉吧,娘和大姐回来也好找我们。” “好,咱就去那边。”常徵实在等不及要看看夜视对摸黄鱔有多大帮助。 村周围的田地里,零零散散有人在打著灯,不是钓黄鱔就是叉泥鰍。 如今大家都穷得叮噹响,一年到头连白米饭都难吃几顿,更別提买肉了。 在农家,想吃荤要么靠山里狩猎,要么下河捞鱼抓虾,或者就到地头摸鱔鱼泥鰍。 常征带著妹妹走到一块水田旁,他很快就乐了。 “快,那边藏了条大鱔鱼。”常征话音一落,就沿著田埂小跑过去。 “哥,在哪儿呢,我给你照亮。”常莉急忙举起那捆著松油灯的竹棍,跟在后面。 “哥,我怎么没看见大黄鱔?”常莉举起灯光对准水里,见常征蹲在田边纳闷地问。 “就这儿的洞口啊,你没感觉吗?”常征理所当然地回。 “啥感觉?” “洞口啊。” 常莉把脸凑近,果然见到一个小洞口。 还能看见那泥洞里有水往外冒。 第3章 洞悉泥中黄鱔 感应? 常征也感到有些异常,他扭头瞧了瞧妹妹,接著又把视线转向那片田地。 没错,他並不是用眼睛直视,而是通过某种感觉,或者说感应,捕捉到黄鱔正藏在泥洞下方。 不仅仅是一条,他能明显感受到这块田里有九条黄鱔,还有几十条泥鰍。 此外,还有水蛭、田螺,甚至许多水里爬动的小虫子…… 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它们的存在。 金手指! 常征瞬间明白,这应该就是自己那所谓的金手指能力。 能感知周围所有生物。 这让他心里非常兴奋。 拥有这种能力,打猎將会轻而易举。 他缓缓闭上双眼,专心投入感应。 然后,他再次睁开眼睛。 他发现自己的感应范围大概围绕他本人,方圆约莫三十米,能明显地“看到”那些生物模糊的轮廓。 这样一来,他就能依据这些模糊的形体,迅速分辨出它们的种类。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逆天! 这种感应技能,实在太过强大。 他觉得,这本事简直就是为了狩猎而诞生的。 再加上夜视能力,就算在深夜的山林里,他也能游刃有余地捕猎,並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就在他觉得自己的金手指仅止於此时,脑海里突然浮现了一些讯息。 他的金手指並非什么系统,也没有什么神秘老人。 那枚珠子,其实是一颗“蛟珠”。 在吸收了它以后,常征便获得了几种不凡的技能。 融合“蛟珠”后,常征的五感大幅增强,身体也从里到外经歷了一次强化。 同时,他的双手还得到了一些奇异的力量。 只要长时间抚摸植物,它们就能生长得更加茂盛,口感也更好,这个能力被称为“生命之力”。 另外,如果对动物进行长时间抚触,它们就会对他產生亲近感,拉近彼此距离,这被叫做“亲密之力”。 除此之外,他的双手还有一定治疗效果,无论外伤还是疾病,经过他的抚触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復,这就是“治癒之力”。 抚触越久,效果越明显。 当然,施展这些特殊的“手部神能”,需要消耗掉他的一部分元气。 儘管如此,常征依旧满心欢喜。 常莉手中的那截骨刺,確实是一根肋骨,但並不属於普通的蛇,而是传说里“蛟”的骨头,这种生物格外神异。 看样子,它很可能並不是这个世界本土的物种。 至少,在常征接受到的信息里,它来自於別的世界。 “哥,你发什么呆呀?”常莉瞧见常征在走神,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什么,你等著,看哥给你抓黄鱔。”说完,常征直接挽起袖子。 他清晰地感应到自己正前方有条鱔鱼,距离水面大约十几厘米。 因此,他能径直伸手把它抓住。 “哥,要不再等等吧?它不是正在洞里吐水吗?”常莉有些不解地问道。 她以为常征是靠这个小洞来判定黄鱔的位置,完全没意识到常征已经拥有超凡的感知力量。 常征动作极快,立刻將手插进淤泥,猛地捏住正躲在泥洞里的黄鱔,然后拎了出来。 见到常征手里那条活蹦乱跳的黄鱔,常莉楞了一下,隨后欣喜地叫道:“哥,哇,黄鱔!你抓到一条大傢伙!” 常征抓住的黄鱔起码有八两重,差不多有两根手指的粗细。 看起来不像一般的黄鱔,倒更像一条小蛇。 “哥,它不会咬人吗?”常莉看著那条安分乖巧的黄鱔,一脸疑惑地问。 黄鱔是会咬人的,而且一旦咬到还挺痛,常莉去年就被咬过一次,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黄鱔一般不咬人,除非它正处於產卵期,或是你抓它时让它受了伤。”常征一边解释,一边將黄鱔丟进了木桶。 “走,咱们继续逮黄鱔。” 有了超常感知,常征的信心越发高涨。 没多久,他来到另一条黄鱔藏身的地方。 这傢伙没有待在泥洞,刚才还在外面游动。 不过因为常征和常莉走动的声音,让它受到惊嚇,赶紧钻进淤泥里。 可它钻得並不深,给了常征出手的机会。 常征立刻踏进田里,將它直接捉了出来。 “哥,你也太猛了吧。” 看他又逮到一条黄鱔,常莉忍不住欢呼。 这哪是抓黄鱔啊,根本就像隨手捡黄鱔。 儘管这条没那么大,也差不多有小半斤。 常莉盯著桶里的两条黄鱔,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她觉得就这两条已经够家里一顿好好享受了。 然而常征並没有就此收手,而是转去另一块田里。 “哥,你瞧我逮到什么好东西。”常征举著一只动物,兴奋地炫耀。 “这么大的乌龟!”常莉惊呼出声。 “差不多有三斤多,算是草龟里比较大的了。”常征说完,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种斩获確实很不错。 他只能感嘆超凡感应实在给力,否则就算有强力夜视能力,想发现它也很难。 毕竟这只草龟浑身都裹著泥巴,隱藏和偽装都挺厉害。 常征把草龟放进木桶,隨后补充道:“明儿我把它带去县城,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当心別滑进泥里了。”他提醒一句,就又去搜寻別的黄鱔。 常莉愣愣地注视著他的背影,这还是她头一回感受到常征对自己的关心。 她不自觉地笑了笑,赶紧快步跟了上去。 “哥,今晚真是奇怪,居然一只蚊子都没咬我。” 常征转头瞅了一眼常莉,目光落到她手里那根洁白如羊脂玉的骨刺上。 肯定是那截蛟骨有驱虫的作用。 “这不是挺好吗?”常徵发现自己也没被蚊子叮。 显然,这是融合蛟珠的效果。 这就方便多了,以后上山打猎不用再烦恼蚊虫骚扰。 否则还得自製驱蚊香包,实在太麻烦。 “可不是嘛,要是以后一直不被蚊子咬就好了。”常莉平时可招蚊子了,手脚常被叮满红包,又痛又痒。 其实要达到这效果也不难,只要把那根蛟骨隨身携带就好。 常征心想,乾脆把那根骨头打磨成项链给家里人佩戴,如此既可防虫,还能防蛇,起到很棒的保护效果。 因此,常征特地叮嘱常莉,一定要收好骨刺,千万別弄丟。 她对常征十分听话,自然死死攥住骨刺,绝不会让它遗失。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小半个钟头,常徵发现自己的感应无法无限制维持。 隨著时间的推移,感应范围逐渐变弱,直到彻底无法“看”清。 同时,他也察觉到体力消耗挺大。 很明显,这种感知能力並非能无止境使用。 “哥,大概是娘和姐回来了,我瞅见路上有灯光。” 听到常莉提醒,常征直起腰朝村道方向张望,果然见到四个人影,其中一人拄著並不怎么亮的手电,还微微跛著脚。 瞧见他们后,常征果断停止了继续抓黄鱔。 “走,咱们迎接娘和大姐去。” 他不仅想去接母亲和大姐,也想当面告诉她们,自己坚决不同意那门换亲的事。 上辈子大姐嫁给了邱亮,吃了一辈子苦。他如今重活一次,绝不想让大姐再步上同样的老路,受一辈子罪。 第4章 我拒绝换亲 常征拎著木桶,常莉举著松油灯。 桶里装著九条黄鱔,差不多三四斤的分量。 再加上一只三斤多的草龟,这一趟的收穫已经相当不错了。 毕竟,常徵才捉了半个多小时。 如果再多给他一些时间,肯定不会只有这些。 可问题是,他也不清楚自己那种特殊感知能力何时会重新出现。 兄妹俩提著桶,重新回到了大路上。 “娘,姐。”常莉举著灯,飞快地奔到母亲和大姐面前。 常征仍旧停在原地,望著不远处年轻的母亲和大姐,双眼瞬间泛红。 上辈子,他对她们亏欠太多。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如今的常母周素兰只有四十出头,但看上去像五十多岁的村里老大娘。 她身上穿的是常生辉的旧衣服,头髮也剪得短短的,乍一看跟男人没什么区別。 平时,她也当自己是个男劳力使唤。 各类沉重费力的活儿,她都扛,身体都快被压弯了。 曾经村里的儿,如今容顏全失,换来的却是顽强和坚韧。 大姐常欣也好不到哪儿去,常年田里劳作让皮肤又黑又粗,留著和母亲同样的髮型,光著脚也是一样的。 当初闻名十里八村的一枝,早已被岁月和苦日子折磨得面目全非。 她们周围站著邱家兄妹。哥哥邱亮腿有些跛,脸上因为喝过酒泛著红,整个人显得浮躁,眼神频频落在常欣身上。 他身后跟著个皮肤白净的姑娘,两条长辫子垂在胸前,已经快到腰的长度。 她脸上还有些婴儿肥,年纪小,稚气未脱。 她身材高挑,足有一米七,在农村里算得上鹤立鸡群。 而且曲线分明,体態非常好,看著就招人喜欢。 因为模样和身材都特別出眾,很多人都想把她娶回家。 只不过,她被那个既跛脚又酗酒的哥哥拖累,家中只认换亲这一条路。 这些年想跟他们换亲的不是没有,可邱亮虽然又懒又爱喝,却眼高於顶,一门心思想找个顏值好的媳妇。 这世上,哪有这么万全的好事? “娘,姐,哥捉了不少黄鱔,最大的一条差点有一斤呢。”常莉得意地拽著母亲的手,盼著她能儘快看见自己和常征的“战利品”。 “娘……”看见母亲走到面前,常征微微哽咽地喊了一声。 “姐……”常征刚喊出口,就见一道灯光照向他,把他那端正的面孔映得一清二楚。 常征明白,这是邱亮故意让他妹妹邱顏看个仔细。 “孩子,你这眼睛怎么这么红,不会是烧还没退吧?”周素兰赶紧走过来,用她冰冷的手贴在常征额上试温度。 “没事,已经退了,只是刚才尘土太大,呛到眼睛了。”常征努力控制住情绪,简单解释。 他本想抱抱母亲,但还是忍住了。 这个年代,很少会有人和父母拥抱。 大家表露感情都特別含蓄,也很谨慎。 “来,瞧瞧邱顏,多好的一姑娘,打灯笼也难找。”周素兰拉著常征,欢天喜地走到邱顏面前。 “你看这模样,多俊啊,十里八乡找不出第二个比她还漂亮的小丫头。” 这话常征是服气的。 就算他大姐当年的顏值再高,也比不过眼前这个和王组贤有七八分相似甚至更出挑的邱顏。 看著她,常征心里禁不住扑通扑通乱跳,甚至孩子叫什么名、以后送哪所幼儿园都在脑海里转了个圈。 这个邱顏,他一定要娶。 不仅因为上辈子欠了她一条命,更因为他真心动了啊。 上辈子是自己瞎了吗?这样的绝色又贤惠还看不上,反倒跪舔个平凡之辈? 邱顏值得明媒正娶,绝不能拿来换亲。 不管她家开啥条件,常征都愿意答应,因为他亏欠她。 想娶邱顏,父母倒不是主要绊脚石,癥结在那跛腿的邱亮。 没有他的存在,邱家也不会走换亲这条路。 常征深吸一口气,把眼神从邱顏身上挪开。 “娘,姐,换亲的事情就算了吧。” “姐,我常征四肢健全,也不是个废物。要我用你的幸福换我自己的媳妇,这种事情,我干不出来。” “邱顏確实是寻灯也难找的好姑娘,也確实让我心动。” “可我想靠自己的本事娶她,而不是用姐姐的牺牲来交换。” 自己的幸福,怎能拿大姐的不幸去换? 上辈子常欣已经为了他受过苦,一辈子活得糟心透顶。 就算自己打光棍到老,也不能让姐姐的幸福被拿来交易啊。 其实,上辈子他也不赞成,可他当时没当回事,没竭力阻止,导致大姐最终还是进了邱家的门。 那会儿再想劝阻,已经太晚。 常征话音刚落,邱亮顿时冷笑:“就凭你?” “就你这整天游手好閒的货色,还想靠本事娶我妹?开什么国际玩笑?” “你能拿出三转一响,还是能给我搞定工作?別在梦里瞎想了。不换亲,你这辈子都娶不到媳妇,更別提我妹这么漂亮的。” 对邱亮这副跳脚恼怒的样子,常征完全能理解。 毕竟他这个准大舅哥还真不好得罪。 再说,能不能娶到邱顏,关键就是要疏通邱亮。 谁让他在家里极受偏爱,他不同意就能搅黄这门婚事。 “亮哥,最多三个月就能见分晓。如果三个月內我能拿出三转一响,到时候大舅哥必须在泰山那边替我说说好话,让泰山同意把邱顏嫁给我,怎么样?” 重生还带了掛,这点小要求,他真没放在心上。 都重生了,如果连这都摆不平,还算什么重生者? 比起后世动不动就要车子房子的时代,这个年代的人需求真的少多了。 而且常征很明白,他未来的岳父岳母根本没提这些要求。 “等我把邱顏娶回家,我再帮你娶赵如琴,你看成不成?” “你,说真的?”一听常征提到他的白月光,邱亮两眼放光。 邱亮一直惦记著那个白月光,但人家开出的要求也是三转一响,令他深感绝望。 再说,那赵家虽然家道中落,可仍然很有骨气,死活不换亲,坚持嫁女,只是条件较高。 邱亮想娶,就只能拿三转一响去提亲。 所以,他才放话:谁想娶我妹,就得先备好三转一响,这样他才能用那笔钱去赵如琴家。 这些內幕常征当然知道,他上辈子还修过赵如琴这辆“跑车”呢。 邱亮这人不仅爱喝,还会对老婆动拳头,没啥大本事脾气还不小。 这样的人,哪配当他姐夫? 当大舅哥,是没得挑的。 不过等结了婚,常征也打算快点和邱亮划清界限,不给他吸血的机会。 眼下,还得先把他稳住。 “君子一言,駟马难追。”常徵信心十足地开口。 “小征,你別胡扯了。不换亲,你拿什么去娶人家?”常欣拉了拉他的袖子。 她太了解弟弟了,要是真能拿出大额彩礼,他早去娶那个高中同学了,哪里还会考虑邱顏? 家里穷得叮噹响,卖掉房子都不一定够。 她可是听说过,邱亮扬言:只有准备了三转一响,或者给他找个工作端上铁饭碗,才能娶他妹。 这样的门槛,也就城里有钱人能达到吧? 换亲,是让弟弟娶到媳妇的唯一捷径,牺牲自己也没啥大不了。 “姐,要是你心里真有弟弟,就按我说的来。我要是靠你去换亲才娶到老婆,这辈子我自己都过不去。” 常征一句“听弟弟的”,就把常欣的话给堵住了。 她从小就被教导要帮弟弟,要顺著弟弟,早就变成了扶弟魔的模样。 想到以后弟弟在村里被人指指点点,她就心里难受。 “你们要真坚持换亲,我明儿就削髮出家,让常家后继无人。”常征太清楚怎么拿捏母亲和姐姐了。 因为他前世就用这一招。 儘管噁心,可它很管用。 “不换,咱不换了还不行吗,都听你的。” “邱亮,真对不起了。之前咱给的东西,还得麻烦你们拿回去。改天我带著常征上门给你赔礼。”说完,周素兰把背上那装著红薯和土豆的口袋交给邱亮。 “娘,东西交我吧,我送回去。今天確实我们不对,我得亲自去家里道歉。” “小莉,把桶里的那只大龟拿来,当个赔罪礼。” 今天的事今天就解决,常征不想拖到第二天。 而且邱亮走路一瘸一拐,让他扛四五十斤的东西不合適。 邱顏又瘦又弱,常征更捨不得让她背。 第5章 大舅哥这么说 邱亮晃了晃手电,照向装满水的桶,发现里面不但有几条大黄鱔,还有一只足有三斤多重的大草龟,他的目光立刻亮了起来。 “就只拿只老龟好像少了点,再加条黄鱔才够表示。” “这不算啥。”常征笑了笑,直接把那黄鱔抓了出来。 作为一个重回到过去的人,他確实没把一条黄鱔放在眼里,甚至觉得这东西也没多大价值。 毕竟他刚重生,脑子里还停留在后世的观念里。 再说现在这时候,黄鱔还不怎么受欢迎,因为必须大火大油才能做得好吃,可一般人家哪捨得用那么多油煮菜。 一年到头都见不著荤腥才是常態,所以黄鱔並不算抢手货,除非在县城里才有有钱人爱吃。 在村里,黄鱔通常用来餵鸭子,或者乾脆给狗吃。 “娘,大姐,你们先把剩下的黄鱔收拾一下,我一会儿回来再吃。”说完,常征也把那只草龟抓出来。 隨即,他把草龟放进一个装粮食的袋子里,扎紧口子,扛到了肩上。 周素兰和常欣略一犹豫,还是同意让常征把东西送回去。 常莉说也想跟著常征一起过去,常征想了想也就点头答应了。 多带一个常莉,路上也许不会太尷尬。 可谁能想到,这丫头一开口就把气氛整得彆扭起来。 “嫂子,你可真好看,难怪村里人都叫你村。”常莉笑嘻嘻地说。 “你,你別乱叫,我还不是你嫂子呢。”邱顏被叫得脸通红,赶紧阻止常莉。 之前换亲的事已经吹了,两人现在也就恢復成同校的关係。 邱顏和常征原本就是校友,以前在同一所初中上学,只不过常征比她高两届。 她当初之所以愿意家里拿她和常征换亲,也是一来知道常征这號人,二来也记得当年在学校时,常征曾揍过欺负她的坏傢伙,还挡住过一条凶狗要咬她,让她记忆深刻。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对於常征,她心里还是蛮感激的,对他印象不错。 “我哥可说了,他肯定要娶你,你以后就是我嫂子啊。”常莉一脸认真地说。 “等真把人娶到家再这么叫不迟,现在这样成什么样子。”邱亮说完,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犹豫了一下,才抽出一支递给常征。 常征毫不客气,叼在嘴上就接了过来。 邱亮见状,嘴角一阵抽搐,本来只是客套一下,没想到常征还真伸手接。 无奈之下,他只好划亮火柴给常征点上。 “大舅哥说得对,这会儿確实不合適,等我真把她娶进门了,爱怎么喊都行。”常征笑嘻嘻地说道。 常征这个称呼,让邱亮表情又是一抽。 “常征,你说说,准备怎么帮我把赵如琴娶回家?”一提到赵如琴,邱亮心里就跟著一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白月光。 赵如琴,就是邱亮记掛了十几年的那个人。 不得不说,青流湾之所以叫美人湾,確实是因为这个地方盛產漂亮姑娘。 他们村里生得好看的女孩確实不少。 “要简单也简单,钱砸唄。先送上三转一响,要还不肯点头的话,就再加888块彩礼。”常征笑呵呵地说。 “你把这称作简单?”邱亮的脸差点气成了绿色。 他这会儿真是后悔刚才信了常征的“嘴炮”。 “大舅哥你就放心吧,挣钱这种事我在行。只要你愿意跟我一块儿干,到时候保证你能娶上老婆。”常征拍著胸脯,透著一股自信。 “你这话吹得,牛听了都得摇头。”邱亮撇嘴吐槽。 正说著,常征忽然伸手阻住眾人。 “等等,別动,前头有只野兔,我去捉。”他把肩上的袋子往地上一扔,又从口袋里摸出弹弓。 “哪儿呢,哪儿呢,我咋没瞧见?”邱亮拿著手电四处乱照。 好在手电灯光並不算强,不然都能把兔子嚇得跑远了。 常征扣住一颗石子,拉满弹弓,快步朝那只兔子追过去。 “啪” 一声脆响,石子正中那只兔子。 常征看见兔子被打中后猛地蹦起,他立刻猛衝上去,速度比兔子还快。 那兔子被击得不轻,四肢抽抽著,多半是脑袋被弹弓石子震伤了。 常征扑上去,一把攥住兔耳,把它提了起来。 “还挺肥啊,今晚真是赚到了,不仅抓了黄鱔、田龟,还逮了只兔子,好兆头。” 他拎著野兔回到大家身边,把它交给常莉。 “拿稳了,抓住耳朵和后腿,別让它蹦了。”常征嘱咐道。 “哥,你也太神了,真的能用弹弓打到兔子!”常莉两只眼睛放光,好像已经闻到了兔肉香。 邱亮和邱顏也都露出惊讶与羡慕,没想到常征还真能用弹弓逮只野兔回来。 “真打下来了啊,你是怎么发现它的?”邱亮语带酸味地问。 家里很久没吃过肉了,馋得他口水都快下来了。 “它那对红红的眼睛在灯光下一晃,我就瞄到了。 我天生眼力比常人好,当个猎人再合適不过。等我进山打猎,攒点彩礼也就不难了。”常征故意透露打猎挣钱的想法。 “狩猎挺不错,每天都能有肉吃。以前我也想过进山当猎户,可惜真没那能耐,还把自个儿腿搭进去了。”邱亮提到腿就嘆气,满是懊恼。 “大舅哥,你这条腿兴许还能治,我知道有个老中医会接骨,等过阵子我带你去看看。” 反正不他自己的钱,只是带邱亮顺便走一趟。而且那地方,还有一笔钱等著常征去挣。 一听常征这么说,邱亮顿时抓住他的手不放。 “你,你说的是真的吗?可別骗我啊。” 这条瘸腿一直是邱亮的心结,他做梦都想让腿重新康復。 这些年,他也找过不少郎中,还去过医院,可谁都说治不好。 常征挥手挣脱,撇撇嘴道:“你又不是大美女,我哄你干啥。 如果你信我,就再等些日子,我带你去给老先生瞧瞧。” 邱亮赶紧不停点头,“信,我信,那咱能不能明天就去?” 其实他恨不得立马动身。 “去不了,那老中医在市里,而且收费可不便宜,没钱看个啥。你先別急,反正都这么些年了,也不在乎多等一会儿,你说呢?” 邱亮皱了皱眉头,没再吭声。 钱,谁都缺。 他现在就盼著常征能儘快攒够“三转一响”去把他妹妹娶了。 这样,他好拿那彩礼钱去治腿。 腿要真治好了,再用“三转一响”来娶他心中的白月光,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路上,常征和邱顏都没太说话。 她有意走在稍远一点的地方,跟常征保持距离。常征也不想惹她不爽,就没过去搭话。 別看现在是1983年,先结婚后培养感情的事多了去了。 常征就打算先把这个温柔贤惠、又漂亮的姑娘娶回家,然后再跟她好好谈场恋爱。 他上辈子在外边也算是见过不少场面,想让一个清纯妹子喜欢上自己並不难。 毕竟他本身条件就很好,又高又壮,模样也不差。 单是这些外在就能比下许多人,再加上他有后世带来的各种见识和手段,套路也多。 別说一个邱顏,来十个他也会想办法追到手。 这种优势,就叫信息差带来的碾压。 第6章 非得弄到猎枪不可 常征住的蛟首村离邱家所在的青流湾不算太远,所以在了三十多分钟的功夫后,这帮人又回到了青流湾。 邱家的境况也非常清苦,连瓦房都没盖,只搭了三间茅草屋。 由於邱老爷子家里儿女兄弟挺多,分家之后个个要独立成户,根本没钱起瓦房。 若不是因为这样的缘由,也不会想出换亲这条路子来。 他们赶到时,邱家父母已经睡下了。 原本邱亮打算让邱顏去把父母叫起来,结果被常征拦住。 天天都离不开繁重的劳作,难得的休息非常重要。 眼下已经快十一点了,把人叫醒还要时间折腾。 再者说,这件事还没闹出去,对两家都没啥大损失。 更何况,常征还送了赔礼,邱家不光没亏空,还得了好处。 就算真生气,也不用翻脸闹僵。 劝下了邱亮后,常征带著妹妹点著松油灯离开邱家。 邱亮站在门口看了他们一会,直到那灯火在夜里消失,他才把院门关上。 “阿容,你觉得那傢伙真能凑出三转一响来娶你吗?” 邱顏听了,心里有点乱,轻轻摇摇头:“不晓得,听人说他一直想娶他县城里念高中的同学,要是真攒到了钱,也许会去娶她吧?” 听到自家妹子这么说,邱亮愣了下。 “你跟那小子认识?”他嘀咕著,抽了口闷烟,有些鬱闷。 “初中时他比我高两级,我就知道这么个人。”邱顏小声回应,没有提起以前常征曾经替她挡过恶犬,也没说他为她揍过欺负她的人。 “你这么一说,好像他跟赵如琴她哥是同学,对吧?” “嗯,对,是小学同学,这我想起来了。就是他没错。以前如琴总是跟在他屁股后头转。”邱亮说到这里,忽然有些咬牙切齿。 “他爸打猎本事强,记得如琴说过,將来就想嫁个会打猎的,所以我才下决心要学打猎。” “要不是有他,我这条腿也不会摔断。” “……” 邱顏听到这,实在无言,转身走开。她可没想到邱亮竟把这事也怪到常征身上。 明明是他自己不想种田干活,打著狩猎的旗號偷懒。 懒得去搭理邱亮,她先把袋子里的草龟拿出来。 按她对父母的了解,这只草龟估计得被要求送回河里去。 至於那条已经死掉的黄鱔,多半会留下来,所以她先把黄鱔处理乾净后才回屋。 另一边,常征带著常莉离开青流湾,正想让常莉坐到他肩膀上,这样好赶紧回家。 这在村里被叫作“骑马”,是很多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只是常莉自懂事起就没了父亲,一次都没享受过这样的乐趣。 如今常征主动提出来,她高兴地就骑到了他肩膀上。 那截骨刺被常征隨手別在腰间,绝对不能丟。 “哥,你会不会累啊?要不让我下来吧,万一娘看见了,肯定又要揍我。” 她懂事得让人心酸,常征听著鼻子直发酸。 “別担心,你哥不累,你小身板轻飘飘的,没几斤肉。” 放眼整个村子,人人都营养跟不上,真没谁吃得胖。 “小莉,想不想听故事?” 虽然上一辈子常征没孩子,可他两世为人,哄小孩还是有些门道的。 “想听,哥,你会讲吗?”常莉搂著常征额头,满脸期待。 “当然了,哥给你讲几个好听的童话。”说完,常征便开始把后世那些膾炙人口的童话故事编著说了出来。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坐在他肩膀上的常莉慢慢地睡著。 別瞧她才九岁,却已经能帮家里干不少活,忙活一天,也够累的。 家里唯一算轻鬆的人,大概就是常征这个原本应该挑起重担的儿子。 “娘,姐,你们怎么还没去睡,还在捣鼓苧麻吗?” 常征背著常莉进了院子,就见母亲和大姐还围著苧麻忙。 他把野兔放在一旁,先送常莉回房。 安顿好常莉,又替她拉过被子盖上,这才从屋里出来。 “小征,这兔子哪来的?你哪弄来的?”周素兰提溜著那只野兔,满是好奇。 “半路上我用弹弓打的,等会我来剥皮。处理好的一张兔皮能换两块钱呢。”常征轻笑著解释。 “不错不错,你赶紧过来吃口黄鱔吧,娘和我都吃过了,兔皮我来整。”常欣说著,把锅里那道干蒸黄鱔端到常征面前。 黄鱔上头撒了些紫苏叶和薑片。 这些紫苏、姜都是自家院子里种的,正好去除腥味。 常征夹起一段,带著紫苏的淡淡香味。 一咬,黄鱔肉里没什么盐味,家里盐非常宝贵,隔好些天才加点盐煮东西。 不过加了紫苏,这黄鱔並不怎么腥,还带著点微甜。 它的肉比鱼肉紧实不少,吃起来颇有嚼劲。 对於家里长久不见荤腥的人来说,这黄鱔不仅好吃,还很滋补,尤其是对男人来说更是大补。 当然,对常征而言,记忆里种种美食比起来,这不过勉强填饱肚子,离美味差得远。 没有油,几乎没盐,这味道能好到哪儿去? 要不是肚子確实饿,他吃上两块也就不想再动了。 干掉大半后,常征端著碗走到母亲和姐姐那边。 他留意到了,这娘俩人其实也就吃了点头尾,没啥肉。 估计她们直接把那些带骨的部分嚼碎了下肚。 “姐,张嘴。” “你干嘛呀,我吃过了。要不你先留著明天再吃吧。”常欣推辞著。 “明天咱还得吃兔子呢。你要不吃,我就倒掉。听话,张嘴。” 换作以前那个混小子,这种扔了食物的事可没少干。 常欣见他那神情,不得不敞开嘴。 “娘,你也来。”等常欣吃下后,常征又夹了一块给周素兰送去。 餵完母亲和姐姐,兔子也处理完了,连內臟都被仔细洗好。 家里穷得叮噹响,哪怕一点点肉都不能浪费。 “娘,姐,我先去睡了,你们也別弄太晚。”常征说完,就拿著那根能驱蚊的骨刺回房。 睡觉? 那可是一种浪费时间的事。他拥有夜视和感应动物的本事,怎么可能老老实实跑去睡? 要么下地里继续捉黄鱔,要么进山捕野兔或者其他猎物。 但手里只有一根弹弓,打小动物还行,要是碰见大点的傢伙,弹弓就不够用了。 想凑够娶亲的彩礼,必须想法设法把猎枪弄到手才行。 第7章 不晓得能不能扛住 漆黑的屋子里,常征端坐在桌前,正挥笔写下一些东西。 他在整理自己的脑海,把一些关键的事情记录下来。 这些点滴都是他宝贵的记忆,是他无形的財富,他需要好好梳理,並顺带挑选当下能做的事。 一个多小时后,外头已是彻底平静。 常徵收好纸笔,悄声出了房门,从院子里提走一个木桶。 县里有人收黄鱔,而且价钱还算可观。 他记得,收黄鱔的一般是国营饭店,还有一家老麵馆。 为了长远考虑,常征打算借黄鱔敲开国营饭店的大门,谋一个稳定销路。 母亲和大姐都不同意他专门去打猎,而他一个人的时间精力有限,不可能既捕猎又自个儿去卖。 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寻找一个能长期收下所有猎物的买主。 眼下,也就国营饭店最符合条件。 可想在国营饭店站住脚並不简单,他和那儿的人並没有任何牵连。 但现在出现了个机会,最近县里来了位粤省的老板,特別喜欢大黄鱔,据说越大越滋补。 上辈子,县里一个跟常征还挺熟的紈絝,曾经钓到过一条八两重的黄鱔,卖了8块钱,吹嘘了一年。 时机正巧也是在常征那会儿得怪病期间,他印象极深。 要是昨晚早想到这茬,说什么也不会把那条一斤左右的黄鱔送去邱家赔罪。 那可至少能值十块呢! 现在,他只好期待邱顏能多吃几片黄鱔肉,不至於赔得太心疼。 离开家后,常征一路直奔水田,打算埋头捡钱。 “有夜视能力就是给力啊,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简直跟月光皎洁时差不多,要是真碰上月色,更要亮堂些。” 当然,比夜视更猛的,是常征的感应本事。 到了水田边,他已能清晰地感受到田里的动静。 小黄鱔他看不上,只想逮大只的。 半斤以上才值得动手,太小的卖不了好价。 第一垄水田里没有半斤以上的货色,常征立刻朝下一垄赶去。 果然,他很快就发现第二垄里有一条超过半斤的黄鱔。 那傢伙正游在水面,由於和常征隔著七八米,暂时还没钻回泥里。 常征直接走过去,毕竟躡手躡脚也没啥用。 隨著他靠近,黄鱔立马钻进了泥下。 常征挪到它刚才的位置,用感知判断出它藏身之处。 隨后,他把手伸进泥里,手指就像鹰爪般牢牢扣住黄鱔,將它从泥中硬拉出来。 “还行,估摸有六七两吧。”看著手上滑溜溜的傢伙,常征咧嘴笑了笑,隨手扔进桶里。 对他这个掛逼来说,抓只黄鱔也没啥可骄傲的。 常征立刻投身下一只目標,计划把村里所有水田都扫一遍。 別人也许难办,但他靠著自身的逆天本领完全能做到。 毕竟半斤往上的黄鱔確实稀少,否则也不会卖出好价。 时间在不停流逝,他桶里的战利品也越积越多。 “现在腰劲真可以啊,弯了一整晚,也没觉得累。” 快天亮时,常征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重生后又融合了蛟珠,他的身体素质已提升到惊人的地步。 要放在之前那一世,他可能一次就能放倒十个对手。 桶里,已经装了二十几条半斤以上的黄鱔。 最重那只,估计得有两斤。 常征琢磨著,这些黄鱔能卖多少钱,那老板有没有本事一口气全部吃完,他的腰力又行不行。 再过一会儿,大伙儿就该陆续下地干活了,他也不好再继续抓。 他在心里记了下哪些水田已来过,昨天晚上差不多扫了一半。 拎著木桶,他快步赶回家。 他原先以为母亲那么早不会起,结果刚进门,就碰上正要开门的周素兰。 “娘,您起得可真早。”常征先打了个招呼。 “你这孩子哪儿回来?昨晚上是不是彻夜去抓黄鱔了?”周素兰脸上的关切顿时浮现。 他们村子是冷水田,夜里冰得刺骨,人在水里折腾一夜很容易挨冻生病。 况且常征还有那个怪病,一到晚上就发热,要是再遭寒,肯定雪上加霜。 “也不是整晚,就抓了会儿。”常征赶紧搪塞,准备往里走。 “你还患著病呢,咋就不知道轻重?要是更严重了,你让咱一家咋办?”说著说著,周素兰眼圈就红了。 “娘,別担心,我真没事,早好了。我想过会儿去趟县城,把这些黄鱔卖了。” “你还是忘不了那个郑梅吗?你都在家摔躺好几天了,她却连看都懒得看你一眼,你咋就这么轴呢?”一听常征要去县里,周素兰的情绪又衝上来。 “娘,我昨天晚上不是和您说了嘛,我打算娶邱顏。这些黄鱔,就是为了早些让她过门。”常征说著,把桶递到母亲面前。 “你说的当真?”听了这话,周素兰立马盯住常征不放。 邱顏,可真是好得没话说。 人长得標致,还特別贤惠。 真要能娶到手,那可真是常家祖上积德。 “当真,比金子还真。这辈子,我只认定她。”常征神情严肃地回道。 那种宝藏女孩,就算没欠她条命,他也必须要娶回家! 周素兰忍不住点点头,毕竟孩子是自己带大的,他说得是否真诚她能看出来。 “咦,你抓了这么多黄鱔?”看了眼桶里那一大堆,周素兰的眼睛微微瞪大。 “是啊,运气不错,捞到的都是肥傢伙,估计能换个一二十块。” “从今天起,我要好好存钱,爭取早点把邱顏接进咱家。”话音落下,常征就拎著桶迈进院子。 “咱们小征现在可真有心气,这是好事。姐姐也跟著你一起攒钱,爭取快点儿把顏娶回来。” 刚踏进院子,常征就碰上了眼里只装著他的常欣。 可惜上辈子,他对家里人的关怀实在少之又少,甚至都不了解他们內心真正想要什么。 要不然,他肯定早就知道大姐喜欢什么样的人,以及她未来最憧憬什么样的生活。 这一世,他打算用心弥补,不光让家人在物质上吃好穿好,也要细心呵护她们的心灵,知道她们真正想过的是哪种日子。 第8章 路上碰见將来的媳妇 “姐,家里还能找著地瓜吗?给我拿俩,我要赶早去县里,不然迟了就卖不出好价了。” 虽然整晚没合过眼,可他依旧显得精力充沛。 常征暂时不打算留在家里吃早饭,毕竟要燉野兔也得些工夫。 他其实並不是急著去卖东西,而是想趁去县城的路上,看看能不能碰上松鼠或兔子。 天色还没彻底亮,野生动物也正要出洞找食,正好是打猎的好时机。 要是一直待在家等吃的,岂不是错过大好机会。 “还有点,我这就给你拿过来,早点回来,中午就吃野兔。” 一大早就吃荤有点浪费,一顿蒸地瓜米足以应付。 “拿三个行吗?要是不够,我再拿。” 性格节省的常欣抱出三个拳头大小的地瓜,递到常征手里。 “两个就够用。”常征隨手拿了两个塞进自己兜里。 平时的话,他一个就嫌多,毕竟这种地瓜不甜,吃起来也没啥滋味。 隨后,常征从院里推出了一辆破旧的二八式自行车。 这是常征以前淘回来的“宝贝”,也是家里目前最贵重的財產。 要没有它,常征也不可能经常往县城跑,毕竟要是靠走,得上近两个小时才到地方。 他拿了木桶的盖子盖好,然后把它牢牢绑在后座上。 “现在天还黑著呢,你先推著走,可別再摔了。这个手电拿著,瞧能不能修好。” 常欣边说边递给他一个变形的手电筒。 当初它就有点问题,结果那天晚上常徵才会在回家路上摔了一跤。 “这都成这样了,估计修不成。等我卖了黄鱔,再买个新手电。” 说完,常征就推著车子离开了院子。 在两个姐姐面前,他当然不会立刻骑上车,这会儿天色只泛著微光,看东西还不算太清楚。 等走远了点,他才一骑上车,用力猛蹬。 身体经过强化后,常征的平衡能力也强了很多。 过去他可不敢这么快地骑,现在则想蹬多快就能蹬多快。 这么早,村外的小路上几乎没什么人,偶尔才会有几只小动物穿过。 要是真撞见个野物,那就跟中奖了似的。 可惜,这一路狂飆,啥好事也没碰到。 十来分钟后,常征以差不多六十的时速就来到了青流湾路口。 要进县城,必须经过青流湾这里。 “誒,那不是邱顏吗?” 常征远远就看到邱顏正朝著村口方向走,於是径直骑过去。 百米不到的距离,眨眼就到了跟前。 “这么早,你准备去哪儿?要不要我捎你一段?” 邱顏的脸蛋本来就白皙,此时却微微泛红,她提起手里的草龟说道:“正好碰见你,我爹说这草龟不好意思收下,让我给你们送回来。” “这是给我送老婆本呢,那真得谢谢老泰山啦。” 常征高高兴兴地跳下车,接过那只草龟。 这草龟足足有三斤多,卖的话,差不多能换个五六块。 “你……你別乱喊。”邱顏脸一下子全红了。 “不好意思,习惯性脱口而出。我在这儿郑重道个歉,邱顏同志,请你谅解。” 说著,常征还认真地鞠了个躬。 看他一副正经模样,邱顏反倒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你这是要回家吗,还是往別的地方去?”常征见邱顏低头撩著衣角,整个场面有点尷尬,便主动问道。 “我娘让我去镇上给我哥拿点止痛粉。” 邱顏显得有点拘谨。 “那可巧了,我这正好带了黄鱔去县里卖,你坐我车一起去吧。” 话音落下,常征赶紧解开绑在后座上的绳子。 掀起盖子后,他把草龟丟进桶里。 听说常征抓了黄鱔要去县里卖,邱顏心中颇感好奇。 她又往前挪了两步,俯身看了下桶里的黄鱔,目光一下子亮了起来。 “你抓了这么多?你怎么抓到的?而且这些黄鱔也太大了,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 “当然是凭运气外加真本事才能抓到啊。” 常征对她笑笑,然后把木桶提起来递向她。 “你……你干什么?” 邱顏急忙往后退,没有接过那木桶。 “你替我提著桶,我用车带你去县里买药,怎么样?” “这……別人看见会说閒话的,我自己走过去好了。” “走过去多累啊,而且你看这天,保不齐待会儿就下雨。更何况一大早的路上谁会瞅见。再者,你又不是坐前面,谁会嚼舌根。” “从这儿到镇上走路起码得一个钟头,可我骑车去县城还不到一个小时。” 邱顏犹豫片刻,抬头看看阴沉的天色,確实像要下雨。 “那……那就麻烦你了。” 她这才接过木桶。 常征心里美滋滋,一提车把,顺势掉个头,跨上车座。 邱顏个子高挑,起码一米七的样子。 稍微踮脚就能坐上后座,根本不用像別人那样跳著上。 “坐稳了么?” 常征回头扫了一眼,鼻端还飘来邱顏身上淡淡的香气。 她的脸蛋依旧红润,像熟透的桃子似的,煞是诱人。 想起上一世,自己不仅没抓住这好姑娘,还害她过早凋谢,常征不禁心中自责。 “嗯,出发吧。” 她的语气里透著紧张,一只手挎著木桶,另一只轻轻扶住后座架子。 “好,那咱走了。” 说著,常征踩下踏板,让自行车平稳驶出。 他並没有骑得特別快,担心路面顛簸不说,也想延长与邱顏独处的时光。 即便两人不说话,就这样让她坐在自己后面,常征也觉得心里充满喜悦。 大概,这就是对一个人动了真情的感觉吧? “这些黄鱔真的能卖到钱?” 是邱顏先打破了沉默。 “当然能啊,而且价格还不低。县城里的人有的是钱,喜欢买咱这个山里出產的美味。” 邱顏听他这么说,心里悄悄动了念头。 既然常征能抓来卖,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学著做? 另外,她哥要是真想和常征去治腿,也可以靠抓黄鱔赚医药费。 有了钱,家里也就不用和別人换亲了。 她不想在稀里糊涂中就成了別人的媳妇,更不想让命运轻易被左右。 除非…… 那个人是常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