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鰥夫的文娱》 第1章 【我愿意替你去死】 第1章 【我愿意替你去死】 平行时空。 1983年,那个久远而又陌生的年代。 7月10日,德城春风巷。 “爸!” “爸!” 林有成脑袋还有些晕,迷迷糊糊的,脑袋也很疼,毕竟换了谁,睡一觉睁开眼,就看见眼前站了一个,不对,好几个萝卜头喊自己爸爸会不头疼。 他林有成一个才二十三岁的小编剧,怎么倒头睡了一觉,不仅倒了年龄,还倒了人生。 怎么眼睛一闭,一睁,他就三十二岁了。 关键还有了五个娃? 不对,是六个。 有一个还在孩子他妈的肚子里,听说孩子他妈自己一个人去医院生娃去了。 就算他是一个编剧,但也没能这么编故事情节的啊? 这不合理啊! 广电都禁穿越剧上星了啊! 要不是他现在脑子里有另外一个三十二岁的渣男记忆,他只怕真的会认为自己鬼上身了。 好吧,现在这情况比鬼上身也强不了多少。 “爸!妈去医院,你不去接她?” 说这话的最高萝卜头梳著一根麻辫,身形瘦弱,有些生气地盯著自己。 林有成看了一眼说这话的女孩,这就是他的大女儿林兆喜,今年十岁。 他很想说一句,孩子別喊他爸,他还年轻,有些承受不了,可是看著林兆喜生气的眼神,林有成没吭声。 “爸?你不会今天还要去打牌吧?” 说这话的是第二高的萝卜头,穿著一件带瓣的白色裤子,不像是男孩的衣服,倒像是女孩的裤子改过的,身形瘦弱,敢怒不敢言地小声问了一句。 好吧,问这话的是他的二儿子林兆庆,今年八岁,身上穿的裤子也是姐姐穿剩下来改得,上衣袖口处还有一个补丁被绣成了朵。 林有成的目光从林兆庆稚嫩的小脸移到旁边第三高的小萝卜头,这是他的三女儿林兆美,今年六岁。 林兆美瘦瘦小小的身体,但却蹲在地上扶著另外一个更小的小萝卜头。 那是他的四儿子林兆满,今年才四岁。 至於另外一边的床上还睡著一个两岁的娃娃,那是他的小女儿林兆欢今年才两岁。 再一算去医院生娃的孩子他妈肚子里那一个还不知道生下来没有的娃娃,应该算零岁? 那个肚子里的娃娃,名字已经起好,林兆乐。 喜庆,美满,欢乐,一家人! 对此,林有成却是欲哭无泪,头疼无比。 这零岁、两岁、四岁、六岁、八岁、十岁…… 还是一个等差数列? 原谅二十三岁的林有成脑袋痛,毕竟这样的情况搁谁,谁脑袋不痛啊! 想他一位21世纪的大好单身青年,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好不容易成为一名小编剧,怎么就突然穿越到一个似是而非的陌生年代,关键一朝回到解放前,家徒四壁……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於此吧! 在1983年这个陌生的时代,这即便是家財万贯,好吧,他倒也不是不能试著接受…… 现在家財没有,有的只是发福也发虚的中年身体,以及眼前这几个萝卜头。 有点难受,难以接受怎么办? 这原身本来开局也不差,本来也算是上过高中的知识青年,后面上山下乡进行劳动,可是第一年就没把握住自己,和村里的姑娘在一起了,然后就结婚成家,按照两年生一娃的频率彻彻底底扎根农村,没办法,谁让在农村成家已经无法携家带口返城,再则原身又不是独生子女。 原身家里同样是一大家子,兄弟姐妹三个,他排老三,上面还有大哥林有才,二姐林有凤。 原本原身父母是不希望林有成在农村结婚的,就是担心后面会不好回来,可是林有成没控制住,老大林有才是准备接班父亲钢铁厂的岗位,二姐林有凤特別厉害,即便结婚生子,前几年还是参加高考上了大学,现在在外省的报社工作。 至於林有成后面还是在城里的父亲在工厂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因公离世,工厂那边这才为了弥补林家才多安排了一个名额。 原身这才有机会带著自己的一群的萝卜头离开农村,回到城里补上了一个比较清閒的保安队岗位。 可是带著这一大家子日子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再加上后面原身因为擅自离岗,玩忽职守,工厂弄丟了財物,这就丟了铁饭碗。 这就导致原身后面工作也不好找,谁叫原身既不愿吃苦,也不愿受累,原身的大哥林有才好不容易求人给原身找了个扫街道的差事。 可是原身又拉不下脸扫大街,死活不去,要辞掉,还是孩子他妈拦了下来,一大早帮著去扫街,这才算是稳住了一个饭碗。 以前还有林有成的母亲时常贴补一二,但是前几年母亲病逝,这分家之后,林有成一家生活是捉襟见肘,平常就是靠十几块的工资过活,但是林有成混得差,性子也渐渐差了,一大家子全甩给孩子他妈负责,他则时不时就和一些人打牌。 要不是平常还有一个大哥稍微帮衬著,只怕日子真的就会过不下去。 在林有成看来,原身真的就是一个渣男。 要不是渣男,怎么会对自己孩子他妈独自一个人去医院生娃毫不知情,在外面和人打牌打得天昏地暗。 就在林有成还在试著接受自己有几个孩子的时候,隔壁邻居张卫民急忙忙地跑进门,瞅见坐在堂屋里的林有才,喘著气,看了一眼屋子里面的孩子,也顾不得那么多,直接说道:“有成,还不赶紧去医院!” “你老婆在医院难產死了。” 一瞬间,林有成脑子有些晕乎乎的,他老婆在医院难產死了? 这句话让林有成懵了,萝卜头们也懵了。 小一点的萝卜头们还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是林兆喜瘦小的身子打了个寒颤,脸色惨白。 他老婆死了? 孩子他妈难產死了? 孩子他妈叫什么来著,林有成脑子一时间有一些恍惚,眼前似乎浮现出了一个面容有些浮肿的女人,头髮枯黄毛躁,挺著大肚子,在狭小的家里来来去去,忙前忙后…… 哭声响了起来。 林有成回过神来,看见林兆喜已经红著眼睛,哭了起来。 小一些的萝卜头林兆庆呆呆的,还没反应过来这话什么意思,而林兆美和林兆满没有哭,但是也敏锐地感受到了危险和不幸似乎来临,紧紧抱成一团。 屋子里面的床上躺著那个两岁的娃娃似乎也感应到了什么,开始哇哇大哭起来。 听著这一屋子哭声,林有成心中一片茫然,唯有一个念头闪过。 孩子他妈—— 如果可以,我愿意替伱去死。 真心的。 新书求支持!求收藏!求追读! (本章完) 第2章 【丧偶之后】 第2章 【丧偶之后】 德城春风巷。 孩子他妈的丧事办得很快,也很简单。 快得林有成还没有反应过来,丧事就已经结束了。 当然这都是大哥林有才帮忙操办的。 孩子他妈已经从医院的殮房被送到了火葬场,然后隨著一把火就消失了,骨灰盒放在殯仪馆,留下一张孩子他妈的照片。 照片並不大,因为再放大,就模糊了。 也不知道是哪年的照片,照片上的孩子他妈还不是那臃肿的身体,毛躁的头髮,十分年轻,文文静静,梳著两根长长的辫子,带著笑容,笑起来很是好看。 林有成坐在那,瞅著那照片上的孩子他妈,原身的记忆被翻腾出来,原本模糊的记忆也渐渐变得清晰。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他对照片里面那个女人感到陌生,但是另外一个记忆告诉他,这就是孩子他妈,也是现在他名义上的老婆。 只不过现在他老婆,孩子他妈就这么走了,给他留了五个孩子。 不,六个,医院里还有一个刚出生的男孩。 林有成心里有些难受,这难受一半是为孩子他妈,一半也是为他自己。 一直到现在,林有成还有些不切实际的荒谬感。 任谁遇上这样的事,也会觉得荒谬,如在梦中。 “喜儿,好孩子,带弟弟妹妹去找你大伯母。” 一个年长的国字脸中年男人满脸沧桑和憔悴,抚著林兆喜的脑袋,说道:“我和你爸,说会话。” 说著话的是林有成的大哥林有才,四十岁的年龄,两鬢的头髮却是夹著白髮。 林有才看著林有成,说道:“这孩子以后都指望著你,伱以后可好生些,不要再像以前那样不著调,医院那边我明天会和你大嫂把那个孩子接过来。” “名字也还没起,你看叫什么名字?” 啊? 那个刚出生的孩子叫什么名字? 林有成愣了一下,那个孩子早就被起好了名字。 那就是原身留下的名字,林有成也没有打算改。 林有成望向自己的大哥,说道:“兆乐,林兆乐。” 林有才听见林有成起得这个名字,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又说道:“那个孩子要不让你大嫂给你带?” 林有成的记忆里闪过关於大嫂的方梅的一些事。 大嫂方梅一直都很不喜欢他,之前因为分家的事,还闹了一场,虽然说还是亲戚,但是终究是两家人了。 “不用了,大嫂那边也要照应不过来,而且这也不止那一个孩子,兆欢也才两岁。” 林有才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 是啊,他该怎么办啊! 林有成听见这个问题,一时间也很茫然。 他这莫名其妙就成了丧偶的中年鰥夫,关键还带了六个娃娃,最小的才刚出生,还有一个两岁的,想想就心塞。 “我这扫街的工作时间也不算长,后面扫街之后,我自己带,实在不行,就再找邻居帮忙照看一下。” 林有才一听林有成这话,点了点头,又说道:“你这扫街的清洁工作可要上心,工作无贵贱,行业无尊卑。” “你別再左性,工作不分高低贵贱,劳动光荣。” 林有才知道林有成心里一直不甘,觉得自己好歹也是上过高中,虽然没读完,后面娶了个农村姑娘,又干了扫大街的活,心里一直都过不去,这才忍不住又说了两句。 话虽如此说,但林有才也还是又补充了一句,“后面我再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让你再回厂里。” 林有成听著林有才的话,也没有说什么。 他这三十二岁的年纪,一事无成,以后总不能一直扫大街。 虽然茫然,但林有成心里也有了一丝想法,毕竟总要想办法好好活下去。 林有成望了一眼孩子他妈的照片,既然还活著,还有那些孩子,他自然要想办法把那些孩子养活大。 林有才一看林有成没有吭声,也不好说什么,他知道自己这弟弟三十几岁的人,其实还是没有一点做父亲的样子,但他也这个时候也不好多说,起身从兜里拿出了一个信封递给林有成。 “这里面有一百零六元钱,有凤给你寄了五十元,我这给你拿了五十六元,你先收著。” 林有成一看大哥递过来的这信封,一时间有些发愣,不知道该不该拿。 林有才瞅见门外方梅走了过来,赶紧把信封塞到林有成的裤兜里,说道:“有凤现在赶不回来,后面再回来看你和兆喜她们。” “你以后真要长进些,別再外面乱混了。” 大嫂方梅眼睛尖,瞅见了林有才往林有成裤兜里塞什么东西,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是心里猜到了几分,神色不愉,犹豫了下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面色一沉,说道:“別说了,吃饭吧。” 说完,方梅就走出去了。 林有才跟著方梅走了出去,方梅放慢脚步,走到林有才身边狠狠捶了林有才一下。 林有成拿出裤兜里的信封,嘆了一口气,这一笔钱可能就是他们这一家的积蓄了。 这以后可怎么办啊? 林有成现在已经试著接受眼前这一切,没办法,即便不接受,他也没有办法跟著孩子他妈一同殉情,共赴黄泉。 这一大家子萝卜头还看著他啊。 没等林有成感嘆,屋子里面两岁的娃娃林兆欢的哭声响了起来。 林有成赶紧去里屋,抱起两岁的林兆欢哄了起来。 林有成以前没有孩子,毕竟他前世也不过二十三岁的年龄,生疏地哄著现在自己怀里的两岁娃娃,那稚嫩的小脸,圆圆的眼珠子萌萌地盯著他,渐渐止住了哭。 看著怀里的孩子,一时间林有成都有些恍惚,认为这就是他的孩子,他的两岁小女儿。 就在林有成抱著林兆欢哄著的时候,林兆满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迈著小短腿,晃晃悠悠地走到林有成跟前,昂著小脑袋,奶绵绵地喊道:“爸爸,抱!” 听见这一声“爸爸”,林有成备感压力,还是有些不习惯啊。 而且,他这两只手哪里抱得过来啊。 关键他一直可都记著医院还有一个更小的娃等著他抱啊! 想到这里,林有成头又痛了。 就在林有成抱著林兆欢蹲下身子的时候,怀里的娃娃哭了起来,林有成抱著的手湿润一片…… emmm…… 丧偶之后,好想殉情,怎么办? 新书求支持! (本章完) 第3章 【笔桿和扫帚】 第3章 【笔桿和扫帚】 德城春风巷。 这个城市的角落有许多巷子,巷子连接一片又一片的老旧院落和屋舍。林有成的家就在这老旧的院落里面,前后三进,住了有四五户人家。 林有成一家住在第二进,两间老式的屋子被一个阴暗的堂屋连在一起。 一间是林有成之前与孩子他妈的臥室,两岁的林兆欢自然是住在林有成跟前,另一间自然住著林兆喜兄弟姐妹四个。 原本这两间老式的屋子还有一件官司,那就是分家的时候,林有才因为自己后面搬到了单位分的福利房,自然也就没要这老式的屋子。 大嫂方梅那个时候因为分家的一些事说了一些话,惹得林有成直接骂了,林有才本来就是接的父亲钢铁厂的岗位,单位过几年分的福利房也有看父亲意外牺牲的份上,大嫂还不知足,要不换他一家子搬去福利房,大嫂来住这里。 因为这一番话,自然也就让方梅和林有才那段时间关係闹得很僵。 至於分家的事,已经出嫁的二姐林有凤自然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她其实也心疼林有成这个三弟,要不然也不会寄那五十元钱来。 按理说,林有凤结婚有娃,再去考大学有些不合適,二姐夫拦著,但是林有凤不认这个理,拦不住,带著孩子考上苏省大学,后面又进了报社工作,不得不说是真的厉害。 此刻,老旧的院落里面很安静。 不过林有成的屋子里面的煤油灯却是亮了。 一大清早,外面还蒙蒙亮,没有跟著孩子他妈殉情的林有成起来了。 没办法,现在孩子他妈不在了,也没有人替他去扫大街,林有成现在也不敢真的丟了扫大街的这份饭碗,自然不敢迟到。 前几日是丧假,街道办那边是让別的人帮扫的春风巷这一带,这后面自然不能一直让別人替他扫。 莫名林有成有些心酸,这穿越换了个身份,也依旧老老实实上班,生怕迟到,丟了饭碗。 林有成去街道办那边拿钥匙领了工具就赶紧去扫大街,这扫大街的活自然得赶早。 “哟,有成啊,今天是——” 都是一个街道的自然都是认得的,有女人瞅见林有成来领工具扫大街,还有些意外,刚准备说什么就反应过来往日帮林有成扫大街的那个女人走了,也赶紧止住了后面的话,转而道:“够早的啊!” 林有成点了一下头,算是回应了下,也没说话。 那女人也知道林有成的性子,不禁嘖嘖两声,心里感嘆了一番那位难產而亡的女人,也登记以后忙活起来。 虽然很早,天色朦朧,但也是有人认出了扫大街的林有成,一个个都在小声嘀咕,谈论著。 “哟,他居然也真的来扫大街了?我还以为他不会来。” “不来,能行吗?那一大家子喝西北风啊!” “那个一走,留下这几个孩子,真是可怜了!” “谁说不是啊,他总会往前再走一步的,才三十几岁,那几个孩子以后说不定会更可怜。” “是啊,三十多岁的鰥夫,总会再找的。” “哪有那么容易哦,一大家子,五六个孩子,他条件也不好。” “是啊,不好找,扫大街,再加那几个孩子,哪个好人家的会愿意嫁给鰥夫哦!” …… 林有成自然是能够听见邻里街坊的这些討论声,可以说这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在孩子他妈的丧礼上他就隱约听了不少。 是啊,他大好青年,现在不过是一个扫大街的中年鰥夫。 想想都觉得心酸。 虽然说林有成並没有觉得扫大街可耻,但是他怎么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名扫大街的环卫工人。 不过,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后面社会的那些明面上的歧视,工作不分贵贱,劳动光荣的思想还是深入人心。 再则林有成这饭碗这应该也算是街道办的编制岗位吧。 “有成,今天是你扫大街啊?” 春风路边的一间报摊也早早地支起来,报摊的主人范爱国自然也认识林有成,知道林有成家里出了什么事,看见林有成过来扫大街,心里也有几分伤感。 这份伤感自然不是为林有成,而是为以前那位扫这条街的女人。 林有成放下手里的扫帚,蹲著揉了揉腰,他这三十几岁的身体怎么就差到这个地步,怎么腰这么酸痛啊,望著范爱国,疲惫地说了一句,“是啊,这活一点也不轻鬆啊。” 范爱国拿了个小板凳,递给林有成,让他坐一会。 “哪有轻鬆的活啊!” 林有成坐在小板凳上,瞅了一眼报摊,除了一些报纸,还有就是杂誌,一些香港明星的小画片,林有成看著那些似是而非的香港明星,很清楚这个世界有一些不一样。 不过,林有成的目光最后却是移到了一本《小说月报》上。 《小说月报》是百文艺出版社主办的文学期刊,1980年创刊於津城,但应该是1984年《小说月报》才推出“百奖”评选,由读者投票选出自己喜爱的优秀作品,这也就是百文学奖的前身,怎么现在1983年就有“百奖”评选了? 范爱国看林有成盯著《小说月报》那本期刊,直接递了过去,说道:“可能他们那些人动动笔,写写文章挺轻鬆的。” 林有成接过范爱国递过来的《小说月报》,听见范爱国的那句话,不禁笑了。 这话让他想起了某位不想当牙医,想去文化宫上班的作家。 不知道那位作家此刻有没有心愿达成,去了自己想去的文化宫。 不过,在林有成看来,动笔写文章也不轻鬆,他前世可是一直都在苦逼地改剧本,反覆地改,改到他怀疑人生。 现在听见范爱国这话,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翻看起这本期刊杂誌《小说月报》。 看著这本陌生的期刊,林有成想到了家里的那几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再一看手上的这本《小说月报》以及身边那把扫大街的扫帚。 劳动光荣,那就继续劳动。 不管是笔桿,还是扫帚都一起劳动吧。 一切都是为了养家餬口! 新书需要支持啊!求一切支持!! (本章完) 第4章 【鰥夫的第一场爱情】 第4章 【鰥夫的第一场爱情】 扫大街並不是一件轻鬆地活。 这对林有成而言是一件彻彻底底的体力活,在这一刻林有成愈发理解那位想去文化宫上班的牙医作家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想法。 林有成扶著自己虚弱酸痛的老腰,秉著良心得承认—— 好吧,他现在也很想去文化宫上班。 林有成负责清扫的街道区域並不少,等忙活完天都已经大亮。 好不容易扫完春风路这一带的街道,林有成总算是能歇息。 “我先走了啊。” 范爱国瞧见林有成和他打招呼说了一声才拖著扫帚离开,有些意外,他也是听说过林有成的一些事,想到那个女人走了,林有成现在似乎也有些改变,不禁有些唏嘘。 还好有些长进,要不然,那一屋子孩子还不知道怎么办。 林有成並不知道范爱国的感慨,把扫帚清洁工具还到街道办,又赶回家去。 毕竟家里现在还有孩子等著。 这刚进院子,林有成就看见自己的大女儿林兆喜正端著盆子打水洗衣服。 一瞬间,林有成看著林兆喜那懂事的样子有些心疼。 原身以前压根就没顾家,只怕一直都是林兆喜帮著孩子他妈忙著家里的事。 现在,弄得他这个做父亲的感觉像是黑心肠的黄世仁,居然让自己十岁的女儿一大早洗衣服。 关键他女儿也叫喜儿。 “喜儿,你別弄了,我来洗。” 林有成几步走过去,拿过林兆喜手里的搓衣板,问道:“你怎么这么早起来了,不多睡一会?” 林兆喜望著林有成,眼神有些复杂,没有吭声。 林有成也知道自己原身在孩子心里只怕也没有多少做父亲的样子,小的可能还好,大一些的像林兆喜只怕早就懂事,知道原身这个父亲有多不靠谱。 原身犯的渣,他来偿。 林有成瞅著面前这一大家子的脏衣服,觉得自己的腰更痛了。 这一大家子的衣服真够多。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要是有洗衣机就好了! 虽然知道这样的想法有些荒谬,但是林有成还是忍不住冒出了这个念头。 现在他只能老老实实地用搓衣板来手洗。 林有成一看林兆喜站在旁边盯著他洗衣服,也不吭声,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说道:“你饿不饿?” “去我屋里面得的床头柜子,还有粮票,拿粮票去街上买几个包子,等他们醒来就吃包子。” 林兆喜听见林有成这话,有些意外,她不喜欢自己这个父亲,因为总是在外面打牌,还和母亲吵架。 她从来没有看过父亲洗衣服,一直都是母亲洗的。 可是,现在母亲走了。 林兆喜心里清楚她妈死了,以后没人会给她梳辫子,也没人会给她做新衣服。 “去吧,快去吧!” 林有成又说了一句。 林兆喜听见林有成又这样说了,便转身回屋子里。 看见林兆喜走了,林有成看著眼前这堆脏衣服,只觉得自己往后的日子將会苦逼不已。 林有成想到洗衣机,乾洗店,家政服务…… 又是想死的一天。 这老腰真得都快直不起来了。 都说男人三十一枝,他这支老只怕腰败了。 “有成,洗衣服啊。” 邻居张卫民的老婆谢春霞看见林有成居然破天荒地在院子里面洗衣服,晾衣服,真的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像是看见了世界奇观。 林有成点了点头。 林有成知道住自己隔壁的邻居没那么多奇葩,也许最奇葩的反而是原身。 谢春霞两口子是在纺织厂上班,张卫民为人很好,那天就是张卫民给林有成报的信,前面孩子他妈的丧事也有帮一把手。 “嫂子,这两天辛苦伱和卫民哥了。” 谢春霞从林有成口中听见这句感谢话,真觉太阳打西边出来,想到林有成也是因为那个女人走了,这才改变,也不知道能维持多久。 只愿是真的回头,有所长进,不然…… “没啥好谢的。” 林有成还准备说什么,林兆喜回来了。 谢春霞瞅见林兆喜手里那的几个包子,眉头微皱,想要说什么,最后还是止住了话,摇了摇头,转身回屋子里。 林兆喜和林有成进了屋子,瞅见林兆庆睡眼迷濛地站在堂屋口,林兆美正蹲著帮著林兆满穿鞋。 “姐,买包子了啊!” 林兆庆闻见香味,再一看林兆喜手里拿的包子,眼睛顿时一亮,整个人都瞬间精神了。 “快带著他们去洗脸。” 林兆喜让林兆庆带著弟弟妹妹去洗脸漱口,又从厨房拿了盘子,把包子盛好。 “怎么就买了这几个?” 林有成有些意外。 林兆喜低头说道:“我不吃。” 听见林兆喜这话,林有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果然有的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 林兆庆急急地洗脸后,拉著林兆美和林兆满就来吃包子。 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汁水。 林有成拿了一个包子递给林兆喜,说道:“吃吧。” 林兆喜还是没抵挡得过包子的香味,接过包子,还是吃了起来,脸上没忍住露出了一丝笑。 看著眼前这一幕,林有成也笑了。 林兆庆昂著头,有些期待,又有些紧张地望著林有成问道:“爸,明天还可以吃包子吗?” 林有成摸了摸林兆庆的脑袋,没有直接应下,而是说道:“爸努力,以后努力让你们吃包子。” “太棒了!” 林有成看著这几个萝卜头脸上的笑容,也忍不住笑了。 因为有林兆喜这个姐姐,其他萝卜头也都跟著林兆喜在院子里玩。 既然要给孩子买包子,那就努力赚钱吧。 林有成坐在堂屋的桌前,拿了纸和笔准备开始动笔,至於写什么? 时代不一样,但有些也一样,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很多老杂誌復刊,也新创办了许多文学杂誌,发行量都很大,几十万册算正常,这正是文学的春天。 文学的春天? 春天? 林有成想到自己这个鰥夫的身份,拖著六个娃娃,离那两个字很远了。 也许只能动笔,在纸上写一下与那两个字有关的故事了。 林有成伏案写下了一行字—— 《山楂树之恋》。 求支持!新书需要支持!ヾ(≧≦谢谢≧≦)ノ (本章完) 第5章 【人间烟火】 第5章 【人间烟火】 “七四年的初春,还在上高中的静秋被学校选中,参加编辑新教材,要到一个叫西村坪的地方去,住在贫下中农家里,採访当地村民,然后將西村坪的村史写成教材……” …… “走出老远了,静秋还回过头看了看那棵山楂树,隱隱约约的,她觉得她看见那棵树下站著个人,但不是赵村长描绘过的那些被日.本鬼.子五大绑的抗日誌士,而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她狠狠批判了一把自己的小资產阶级思想,决心要好好向贫下中农学习,把教材编好……” …… 林有成放下笔,揉了揉手腕,21世纪哪里会再手写书稿,不过是敲击键盘。 可是现在在1983年,他又去哪里敲击键盘,还是得老老实实地用用笔写。 林有成不得不佩服手写百万长篇《平凡的世界》的那位作家,那是真正的一笔一划写了百万字,夜以继日的写作使手臂疼得难以抬起。 那真的是用生命在写作。 林有成自然做不到,他的身子可不能累到,不单单是因为年纪大了,也是因为他现在还有六个孩子。 看了一眼面前桌上还未完成的《山楂树之恋》,密密麻麻的格子纸,林有成揉著眼睛,他觉得以后也要爱护一下自己的眼睛,至少现在还没有近视,当然也没有老。 他现在写得这个爱情故事,讲的是在那个特殊年代,静秋是个城里姑娘,因为受过打击,一直很自卑。静秋上高中时被选中去西村坪体验生活,住在村长家,认识了老三。老三是军.区长官的儿子,喜欢上了静秋,愿为静秋做任何事,给了静秋很大的鼓励。等到静秋所有的心愿都成了真,老三却得白血病去世了…… 林有成其实也不確定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乾净的爱情小说是否会被过稿。 故事毫无疑问是相当感人的,后面还被老谋子拍成了电影,要知道这个故事其实是作者根据好友的经歷写的,来自一个女人的亲身经歷。 可是原本静秋把老三的故事写成一个三万字左右的小说,寄给省文艺杂誌,那篇小说被退了回来,编辑评价说:文笔细腻,风格清新……但人物缺乏斗爭性…… 叫故事的主人公静秋改写后再寄回,静秋没有改写,后来,那一篇《伤痕》发表,中国文坛进入“伤痕文学”时期…… 林有成摇了摇头,自语感嘆道:“可惜那位编辑胆子太小,不然也许可以代替《伤痕》的编辑,被写进中国文学史了。” 现在对於林有成而言,最重要的也就是过稿。 当然,前提是小说要能够完稿。 林有成並不肯定这部《山楂树之恋》就一定会过稿,但是他觉得如果没有过稿,那就再投別的杂誌,毕竟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故事绝对是足够打动人的。 这份自信心林有成还是有的。 现在是文学的春天,对於作者而言也是一个好时代。 现在的编辑对待来稿也非常有责任心,寄稿件不邮费,减去信封一个角就可以了,邮资统一由刊物结算,文学杂誌编辑非常认真,会寄回铅印或油印的退稿单,工工整整的。 到九十年代,文学杂誌的日子也不好过了。邮费上涨,作者投稿要自己掏邮费了,自由投稿一般就不回退稿信了。 新作者要冒出来更难,有的杂誌只向名家约稿,自由来稿几乎不看,直接扔垃圾桶。 林有成希望自己能够赶上这一个好时代,搭上最后一班车。 这样一想,林有成又伏案动笔写了起来—— 写,当然是不可能一直写得,写得手疼,坐的腰疼,发福发虚的中年身体浑身都疼。 而且他还有孩子要照顾,总不可能一直丟给林兆喜照顾,她自己也才不过十岁。 林有成他还要忙著给去给孩子做饭,原身自然不会做饭,上一世虽然林有成还未成家,但因为是自己租房,也做过饭,只是手艺並不算好。 家里还有菜,不过菜很简单,青菜,包菜,还有前面用豆製品票买的豆腐,这都是前面大哥林有才送过来的,家里还有两个鸡蛋。 看著家里剩的菜,林有成是真的觉得他一定要加紧写,儘快完稿,不然別说包子,只怕是小葱红烧豆腐,这一群萝卜头都吃不上。 原谅林有成没有办法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最美味的料理,他只能保证吃不死人。 即便是死,他也一定会替那几个孩子先尝一下,有毒也是先毒死他。 林有成在厨房忙著做饭,不经意间回头嚇了一跳,只见门槛处扒著好几个小脑袋。 林兆喜牵著两岁的林兆欢,直直地盯著林有成,她从未见过父亲洗衣服,也从未见过父亲做饭,这些事从来都是母亲做的,此刻看著父亲在厨房里面手忙脚乱地做饭,那样子有些滑稽好笑,林兆喜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 几个萝卜头也眨巴著眼睛,盯著林有成。 林有成看见孩子都盯著他,顿感亚歷山大,只觉得自己像是在世界厨艺大赛的赛场上,后面盯著的不是孩子,而是世界评委。 “饿了吗?” “快了,再等一下!” 林有成擦了一把汗,说道:“喜儿,你带弟弟妹妹去洗手,马上就吃饭了。” 林兆喜听见林有成这话,自然带著林兆欢等人去洗手。 看见林兆喜等人离开,林有成顿时鬆了一口气,但是看著有些烧焦了的包菜,又往里面加了水……额,算了,就当作是水煮包菜吧。 林有成揭开另外一个锅里的蒸蛋,直接用竹筷尖儿將蒸得嫩黄的蛋化成五等分。 看著这一碗蒸蛋,林有成想到后面可能就要化成六等分了,因为还有一个今天就会从医院里接过来。 八仙桌上四道菜,水煮包菜,炒青菜,再就是烧豆腐,蒸蛋。 简单,却冒著热气。 林有成挖了那一份蒸蛋给林兆欢拌饭,虽然林兆欢自己会用勺子,但还是要他守著。 看著那几个没有嫌弃,埋头吃饭的小萝卜头,一时间林有成都忘了腰酸背疼。 新书求支持啊啊啊啊啊啊啊! (本章完) 第6章 【想哭】 第6章 【想哭】 吃素自然是不可能一直吃素的。 不说他受不了,孩子也都是在长身体的时候,怎么可以一直吃素。 林有成看著几个瘦弱单薄的萝卜头,总觉得是被自己这个黄世仁苛待了。 其实大哥给的那笔钱也是可以用的,只是林有成知道现在还没开学,等新学期开学,林兆喜和林兆庆都要去上学,还有林兆美也六岁了,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只怕后面又是一笔学费。 想到这里,林有成更有一股紧迫感。 这就是生活的压力扑面而来的紧迫感吗? 等孩子吃完饭,林有成也没让林兆喜帮著收拾碗筷,只是让林兆喜带著弟弟妹妹去休息。 好不容易忙完,林有成又忙著去赶稿了。 虽然是赶稿,但是林有成不敢潦草,儘量把字写得工整,这样到时候编辑看的时候也会更有兴趣,要不然写得一手鬼画符的字跡,再精彩的內容,也只怕编辑会看不懂。 现在投稿一般都是用格子纸写得,林有成伏案写著静秋和老三的故事:—— 她见他的双手冻得通红,担心地问:“你——冷不冷?” “说不冷就是撒谎了,”他呵呵笑著说,“不过快好了。” 他又跑回河里去清床单,清了一会,他拧乾了床单,走回岸边来。她赶快把大衣递给他,他穿回去,拿起装著床单的脸盆。 静秋去夺脸盆,说:“你去上班吧,我自己拿回去,太谢谢你了——” 他不给她脸盆:“现在是中午休息时间。我上班的地点移到这边来了,正好去大妈家休息一下。” 回到家,他告诉她后面屋檐下有晾衣服的竹竿,他找了块抹布帮她擦乾净竹竿,又帮她把床单晾了上去,然后找了两个夹子夹住。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仿佛是手到擒来,很熟练,也很自然。 静秋不禁好奇地问:“伱——怎么这么会做家务?” …… 怎么这么会做家务? 还不是不得不做家务? 林有成放下笔,就像他现在还要去菜场买菜,那最后剩的豆腐也早就被消灭了,毕竟家里是六张嘴,半大的小子吃穷老子,那几道菜最后剩的一点水煮包菜的汤汁都被林兆庆拌饭,吃得一乾二净。 林有成让林兆喜在家照看弟弟妹妹,他去了一趟菜场买了一些菜回来。 他倒是想买肉,但是没有肉票,只能后面问一下大哥,看有没有法子,或者问一下以前打牌的牌友,好像有一个牌友就是卖肉的。 就在林有成吃完晚饭的时候,大哥林有才和大嫂方梅带著医院那边那个刚出生最小的娃娃来了。 孩子他妈去世的那一天,林有成自然看过那个最小的娃娃,红皱皱的脸一点都不好看,现在小脸渐渐舒展,看著十分可爱。 林有成从大嫂方梅的怀里接过这个孩子,僵硬地抱著,生怕自己一个没抱稳,摔了他的这个孩子。 他的? 好吧,这个孩子是他的。 他最小的儿子,林兆乐。 “我跟你说,老三,医院那边结帐了一笔钱,医药费,抢救费什么的,这个钱——” 林有才国字脸更显沧桑,皱著眉头,刚准备打断大嫂方梅没说完的话,就被林有成打断了。 “大嫂你放心,那个钱我会还的。” 林有成抱著怀里那个小小的孩子,说道:“一定会还的。”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 方梅还准备说什么,就被林有才拉住了,说道:“孩子还小,你后面照看要多上心,要实在不行——” 林有才看了一眼方梅,后面的话他也说不出来了。 林有成望著林有才,又望了一眼方梅,说道:“大哥,你放心,我会照看好我自己的孩子。” 这一瞬间,林有成觉得自己说得越来越坦然,也越来越直接了。 是的,这几个萝卜头都是他的孩子,一个个也都指望著他。 方梅听见林有才的话,薄薄的嘴唇向下撇了撇,再一看林有成的那眼神,竟是和以前都不一样,十分的坦然,让方梅一时间都愣了下。 林有成也没有留林有才和方梅,因为大哥林有才家里还有两个孩子林兆平和林兆安等著。 林有成看著林有才和方梅离去的背影,又瞅了眼还在自己怀里睡觉的娃娃,其实心里並没有他说得那么轻鬆,毕竟他哪里带过刚出生的娃娃。 可是不管怎么样,他都要好好带。 “喜儿,你也过来看一下弟弟。” 林有成抱著娃娃坐在椅子上,让其他几个萝卜头都过来看一下自己更小的弟弟,看见林兆喜站在那不动,並没有打算过来看这个小弟弟,不禁有些疑惑。 “怎么了?” 林兆喜低著头,轻声说了一句,“我想妈妈了。” 在林兆喜心里,其实觉得是因为这个小弟弟,母亲才会离开,她知道自己不能这么想,但是心里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 林有成听见林兆喜这话,心里一沉,抱著娃娃走到林兆喜身边,说道:“以后弟弟会陪我们。” “你看一下他,来,你来抱一下他。” 林有成將怀里的娃娃小心翼翼地交给林兆喜。 林兆喜抱著娃娃,也是像模像样,也许真正说起来林兆喜以前比原身还抱的孩子还要多,毕竟她下面还有好几个弟妹。 就在林兆喜刚抱著娃娃没多久,那个娃娃就开始哭了起来。 一瞬间,林兆喜有些慌乱,林有成赶紧接过去。 但是孩子醒了就开始哭,任凭林有成抱著上下晃动,怎么哄也哄不住,就是哭。 大哥林有才送过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些牛奶,孩子也不喝牛奶,就是一直哭。 而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不知道为何,娃娃就是夜里哭闹得厉害,一哭起来就是一发不可收拾。 入夜,林有成还在写稿,又听见了身旁摇篮床里小娃娃的哭声,赶紧从摇篮床里把孩子抱起来哄。 好不容易哄好,林有成顶著浓浓的黑眼圈,写著稿子,然后又听见那熟悉闹心的哭声。 这一刻,林有成也好想哭—— 原谅他又有一种想去黄泉见孩子他妈的衝动了! 新书求支持,上一章被审核了(╯□╰) (本章完) 第7章 【心酸的父爱】 第7章 【心酸的父爱】 德城,春风巷。 清晨,林有成顶著浓浓的黑眼圈,爬起来,他一整个晚上压根就没怎么睡。 小娃娃林兆乐的摇篮就放在林有成的大床旁边。 看著还在摇篮里睡著的娃娃,林有成有种欲哭无泪的悲伤,这个娃娃不知道为什么晚上就是这么精神,一直哭闹个不停,真的就是没个消停。 林有成呆坐在床边,瞅了一眼外面的天色,他觉得他现在不是黄世仁,他是黄世仁家里的长工。 天还没亮,就需要起来干活。 可是没有办法,林有成轻手轻脚地把摇篮放到林兆喜那边的屋子。 这一刻,林有成忽然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些背著孩子外出干活的人,因为实在是没有办法把孩子丟在家里。 现在娃娃还太小了,林有成担心去外面吹风著凉,只能是把娃娃先放在林兆喜姐弟的屋子里面,他这齣去扫大街只能是儘快赶回来,希望不会有什么问题。 就在林有成刚把摇篮放在林兆喜姐弟的大床边上,看了一眼床上睡著的林兆喜姐弟,还好床够大,几个孩子挤在一起还睡得下,只怕后面等孩子再大一些,就要放上下铺了,不然真的会睡不下。 要不然就是让林兆庆和林兆满兄弟和他去睡。 不过现在肯定是不行的,林有成都没有让两岁的林兆欢睡在他那,因为闹人的林兆乐夜里哭,其他孩子也睡不安寧,还不如在这挤一挤。 林有成看见林兆满踹开了被子,走到床边,给林兆满盖上。 “爸爸!” 林兆喜睡眼迷濛地睁开眼,她听见动静,有些迷糊地望向林有成, “弟弟放你们这里,我先去扫街了,要是有什么事,就去喊我。” 林有成昨天晚上就和林兆喜说过这件事,没办法现在也只能是辛苦林兆喜照看。 “你再睡一会,我先去了。” 林兆喜揉了揉眼睛,应了一声,透过朦朧的月光,看著出去带上门的父亲背影,她的心情有些复杂,母亲不在了,她很难受,她也一直有听到那些阿姑阿婆说她们可怜之类的话,她知道自己要照顾好弟弟妹妹,她心里其实也很不安。 可是现在父亲似乎有些不一样了,给他们洗衣服,还给他们做饭,虽然做得饭菜没有母亲做得好吃,但是林兆喜觉得这样的父亲也很好。 是的,很好。 林兆喜嘴角带著浅浅的笑,又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 林有成揉了揉自己的腰,虽然浑身都酸痛,因为晚上孩子哭闹,他也没有睡好,但是现在林有成也没有时间去想这些,只想赶紧把街道扫完,回家照看孩子。 林有成心想,可能等林兆乐再大一些,他就要背著林兆乐一起出来扫大街了。 那画面真得太美,林有成想像得来。 但是在林有成觉得扫街不可能一直扫街的,毕竟现在还是夏天,早起还好,等到后面下雨,冬天下雪,他总不可能带著孩子来扫街。 要是过了稿,成了作家,后面倒是可以在家写稿,也方便照看孩子。 不知不觉,林有成已经开始在为那些孩子打算。 也许是因为接受,林有成虽然累,但还是凭著一口气,支撑下来,没敢多耽误,想著快些结束,还要赶回家。 “有成,扫完街去打牌啊?” 林有成正扫著街,就看见以前打牌的牌友朱荣,朱荣在国营食堂上班,工作倒也不算忙,过了饭点,自然也就是清閒时候,后面也就和林有成一伙人时不时约著下班后打牌。 “不成,还要回家照看孩子。” 朱荣一听林有成这话,也反应过来林有成现在老婆死了,家里还有那几个娃,肯定不像以前那样悠閒。 朱荣直接准备离开,林有成却是一把拉住朱荣,问道:“你有肉票吗?我想托伱买点肉?” “这个啊,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朱荣拍了拍胸脯,说道:“我后面给你送过去。” “那就谢谢了,对了,你有办法订倒牛奶吗?” “牛奶可是稀罕物,你家那个娃娃喝米糊糊就行了。” 听见朱荣这话,林有成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他也知道80年代初奶粉的供应还是很紧张的,有时还需要特批。 普通人家想要在这个时代想要订牛奶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记忆里面以前是因为有孩子他妈餵奶,即便奶水不够,也是煮饭的时候,先把米汤盛出来,放一点,就那样餵大那几个孩子。 难怪一个个都单薄瘦的厉害。 林有成觉得牛奶这件事还是问一下大哥,毕竟大哥是在国营工厂上班,应该会有门路。 只是想到牛奶的钱,只怕也不简单。 朱荣也没有和林有成多聊,他也要赶著去上班。 报摊的范爱国听见朱荣喊林有成去打牌,心里还有些替林有成家里那几个孩子担心,毕竟这林有成要是旧態復发,那家里几个孩子真的就是不知道怎么办,看见林有成拒绝了,心里也不禁替那几个孩子鬆了一口气。 林有成不知道范爱国心中所想,他现在哪有时间去打牌。 这不林有成扫完街,又赶紧回家看孩子,就怕耽搁,林兆喜在家照看不过来。 也许是因为半夜已经闹得够厉害,林有成到家的时候,娃娃还在睡觉。 “弟弟醒了一直哭,刚好不容易才睡著。” 好吧,还以为是一直睡著的。 果然没有那么容易, 林有成听见林兆喜的话,擦了下额头上的汗,笑著说道:“辛苦喜儿你了。” 林兆喜刚准备说什么,摇篮里的娃娃醒了,似乎知道林有成回来,就等著林有成到家开始用哭声迎接,又开始哭了起来。 哭哭哭,就知道哭! 现在林有成听见这个哭声都快有应激反应了,整个脑袋都大了,但还是赶紧把娃娃从摇篮里抱起来,一看原来是尿布湿了。 林有成又赶紧给娃娃换乾净的尿布。这换下来的尿布自然也是他这个父亲要洗的。 想想就好心酸啊! 哪个穿越者还要苦逼地给孩子洗尿布啊? 新书求收藏!求一切支持啊啊啊啊啊啊啊! (本章完) 第8章 【为爱情落泪】 第8章 【为爱情落泪】 林有成现在特別希望自己能够化身哪吒,三头六臂,一个来帮著他带娃,一个来帮著做饭,还有一个来帮他写稿。 没办法,林有成真的觉得分身乏术。 他甚至在想要不要直接把扫大街的活给辞掉,直接就在家带娃写稿。 但是想了一下,万一的万一,要是真的没有过稿,不成功便是他要带著一屋子萝卜头去喝西北风了。 林有成还是没敢那么搏。 在他看来,这本《山楂树之恋》完稿有二十万字左右,虽然他不確定现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的稿费到底如何,但他印象里当时稿费標准是千字10元,各杂誌上下增降幅度不大,当然肯定会根据作品以及作家会有不一样的標准。 林有成觉得如果这本《山楂树之恋》要是能够过稿,至少也能够有两千多元。 这么一想,林有成觉得自己手似乎也没那么疼了,他觉得自己还可以继续写。 林有成一只脚踏在摇篮上,微微晃动著身边的摇篮,手上的功夫却也没有停,伏案继续写著这个爱情故事:—— …… 令人振奋的是暑假快到了,静秋又可以去做零工了。她准备把一个暑假做满,一天也不休息,乐观地估计,可以做到八、九十块钱。 …… 那一天不知道是怎么熬过去的,等到收工的时候,静秋已经是累瘫了。但回到家里,还要装出一幅很轻鬆的样子,不然妈妈又要担心。她那天实在是太累了,吃了晚饭洗个澡就睡了。 第二天,她一大早就起来了,那时才感到昨天的疼痛真不算什么,现在才真的感到浑身酸痛了,两个肩膀都磨破皮了,痛得不能碰衣服。后颈那块,因为要不断地换肩,也磨破皮了。两条腿更是无比沉重,脸和手臂晒破了皮,洗脸的时候,沾了水就痛。 …… 林有成放下笔,活动了一下脖子,他现在似乎开始已经习惯了娃娃的哭声,带娃娃也越来越熟练。 因为有大哥林有才帮忙,还是弄到了牛奶。 林有成知道大哥林有才那边肯定也是废了不少功夫,不然怎么可能会这么简单地弄到牛奶,也不知道林有才那边是怎么搞到牛奶的,关键也不知道大嫂方梅又会有多少意见。 林有成现在也只能把这些放在心里,等后面真的过稿有钱了再还给大哥。 当然,现在林有成也没有和任何说自己在写小说,即便是几个萝卜头也不知道他在写什么。 虽然说牛奶有了,但是量不多,还是要喝米汤。 现在林有成每天煮饭时多放一些水,锅一开,先把米汤倒出来,放一点,餵那小娃娃林兆乐。 热的米汤盛在小碗里放在八仙桌上,发出一种清甜的香气,每到这个时候,林兆美和林兆满几个小萝卜头也就会围著桌子转来转去,眼睛盯在那碗上拔不出来了。 林有成没办法,只能是像轰小鸡一样把他们轰开,吹凉了米汤,一勺一勺地餵到小娃娃的嘴里。 林兆喜更懂事,虽然她也很想喝那加了的米汤,但是她知道那是给小弟弟喝的,即便是两岁的林兆欢都没喝,她又怎么好意思说,只能是带著弟弟妹妹出去玩。 “爸爸,我也要喝。” 林兆满挣开林兆喜的手,直接扑到林有成怀里,昂著头,奶绵绵地说道:“我要喝。” 林有成倒是愿意给林兆满喝一口,但是给林兆满喝一口,自然就要给林兆美,林兆欢,还有林兆庆和林兆喜喝一口,不患寡而患不均。 对此,林有成只能是狠下心肠拒绝,做一个无情,只知道画大饼的父亲。 “等后面爸爸有钱了再给你们买牛奶喝。” 这饼画得一点都不香。 孩子之所以是孩子,就是要及时满足,並没有什么延迟满足。 好在林有成的几个孩子还不是那些娇生惯养,只知道耍闹的孩子,还是能够劝住,尤其是像林兆美根本就不会说,只会眼巴巴地看著,至於林兆欢则是懵懂不知。 林兆庆和林兆喜则是懂事些,知道这样的米汤和牛奶是小弟弟喝的。 林有成望著面前这几个萝卜头,心里只能是告诉自己,麵包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就这样,林有成不得不更努力,抓紧时间写稿,不断地写。 就那样写著,写著—— …… 静秋走到病床跟前,看见了躺在床上的人,但她不敢相信那就是老三,他很瘦很瘦,真的是皮包骨头,显得他的眉毛特別长特別浓。他深陷的眼睛半睁著,眼白好像布满了血丝。头髮掉了很多,显得很稀疏。他的颧骨突了出来,两面的腮帮陷了下去,脸象医院的床单一样白。 静秋不敢上前去,觉得这不可能是老三。几个月前她看见的老三,仍是那个英俊瀟洒,风度翩翩的青年,而眼前这个病人,真叫人惨不忍睹。 …… 林有成不知道自己现在成什么样子,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照镜子了。 因为照镜子也没有用,他只知道早就不是那个年轻的二十三岁青年,现在可能同样也是一副惨不忍睹的样子。 因为要照顾刚出生的孩子,他真的觉得自己快要被娃娃的哭声弄得神经衰弱了,但是他只能是坚持著写著。 好在,现在总算要完稿了。 …… 她不停地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她怕他听不见,就移到他头跟前,在他耳边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她觉得他能听见她,只不过被一片白雾笼罩,他需要一点时间,凭她的那个胎记来验证是不是她。 她听见一片压抑著的哭声,但她没有哭,仍然坚持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过了一会,她看见他闭上了眼睛,两滴泪从眼角滚了下来。 两滴红色的、晶莹的泪…… …… 写到这里,林有成也要哭了,他终於要写完这个爱情故事了。 不容易啊,真的不容易啊! 也许是他写得爱情故事太过感人,躺在摇篮里的娃娃也適时地哇哇大哭起来,为老三哭了。 (本章完) 第9章 【等待】 第9章 【等待】 当林有成真正写完《山楂树之恋》这个故事的时候,他真正是觉得鬆了一口气,虽然他还还不知道最后把这份书稿寄出去,究竟什么时候能过稿,什么时候能够收到回信,什么时候能够收到稿费,但是林有成心里已经鬆了一口气。 因为终於完稿,林有成心里很是兴奋。 林有成自然第一时间就把稿子给寄给杂誌社。 相较於《小说月报》,毫无疑问《收穫》、《十月》的文学性更足,名气也更广,但是林有成並没有选择去投《收穫》,而是选择了《小说月报》,也是担心《收穫》收录会更看重严肃文学,而林有成的这部《山楂树之恋》虽然很动人,但也担心会因为爱情风格被《收穫》拒之门外。 “喜儿,爸爸出去一趟,很快就会回来,你在家照看弟弟妹妹。” 林有成要去邮局,只能是让林兆喜在家照看一下弟弟妹妹。 “好的。” 林兆喜自然点了点头,虽然她有些担心林有成又出去和別人打牌,但是在她眼里最近的父亲和以前不一样了,她希望父亲能一直这样下去。 林有成摸了摸林兆喜的脑袋,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个大女儿真的很懂事。 好吧,他现在真的已经適应了父亲这个身份。 林有成带上包好的书稿,直接就往邮局赶去,也不放心耽误太长的时间,让那些萝卜头独自在家,尤其是最小的那个娃娃林兆乐闹起来,只怕林兆喜也根本就照顾不了。 並没有出现什么意外,林有成十分顺利地在邮局,就把书稿给寄出去了。 如果被退稿,那他就只能是另外再投別的杂誌期刊。 现在他能做的,就只有等待了。 “有成,你怎么在这里啊?” 就在林有成刚出邮局的时候,正好在街上碰见了大嫂方梅。 方梅提著一个篮子,风尘僕僕的样子,瞅见林有成,眉头一皱,面色不愉,问道:“这个时候,你去哪啊?伱就把孩子都丟在家里啊?” “我出来有事。” “你能有什么事?” 方梅不满地说道:“你大哥才和我说你改了些,你可別再去外面和別人打牌,那几个孩子可都指望你。” 林有成知道方梅说这番话虽然语气不大好,但实际上也是不希望他再继续在外面胡混,要不然换了不相干的人,大可不必说这样的话。 林有成知道自己之前和方梅因为分家闹过矛盾,现在方梅能够再和他说这番话,就已经还当亲戚。 “我知道了。” 林有成也没打算解释,只是点头应是。 方梅一看林有成老实地点头应是,心里也纳罕,这要是换了以往林有成的性子可能就会和自己分辨几句,一点都没有把自己这个大嫂放在眼里,现在倒是性子似乎真的改了不少。 “大嫂,那个牛奶,谢谢你和大哥了。” 方梅本就是性子直的人,看见林有成居然还给她道谢,一时间还有些没反应过来,倒是让她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其实因为林兆乐订牛奶那件事和林有才吵了好几次,毕竟哪有那么金贵的娃娃。 方梅又看了一眼面前的林有成,觉得这几日不见,整个人似乎都憔悴苍老了很多,看样子一个男人自己带那些孩子也是挺不容易的,现在林有成和她说话客气,说道:“那,那是你大哥找人好不容易弄得,你要谢就谢你大哥吧。” “谢谢大哥,也要谢谢大嫂你。” 林有成心里清楚,他现在也只能是嘴上说一下谢谢,至於真正的感谢还要等后面稿子的结果。 方梅其实有心和林有成提一下之前医院的那笔费用,但是现在听见林有成这和气话,她也没好提那茬,从自己提的篮子里拿出一小罈子递给林有成,说道:“这是我娘家那边做的乾菜,你带回家吧。” “不用了,大嫂!” 还不等林有成拒绝,方梅直接把那罈子塞到林有成手里,说道:“你赶紧回去,喜儿她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哪里照看得了那个小娃娃。” 说完,方梅就提著自己的篮子走了。 林有成看了一眼方梅给他的乾菜,又看了一眼方梅快步离去的背影,他知道自己这个大嫂心不坏,之前之所以会有矛盾,也是因为原身实在是太不成器。 在林有成看来,即便是看在自己大哥的面上,他也应该要对大嫂尊重些。 现在再一看手里的罈子,不禁笑了。 林有成心情很好,因为寄了书稿,现在又得了这一坛乾菜,林有成直接去菜市场买了一块肉,这肉票还是之前托打牌的牌友朱荣弄得。 林有成提著这一块真正的,白的大肥肉回家的时候,瞬间就让家里那些小萝卜头都兴奋了。 林兆庆兴奋地说道:“爸爸,今天吃肉啊!” 林有成笑著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今天吃肉。” 林兆喜看著那白的大肥肉,也不禁咽了一下,但是她知道自家情况没有那么好,这寻常日子,又不过节哪里会吃肉。 林有成注意到了林兆喜担忧的神色,心里不禁感嘆果然是喜儿,这么大就替家里操心,笑著说道:“喜儿,你放心,以后还会有的。” 林兆喜没说话,不过她心里也是希望还会有的。 因为是做肉,那几个小萝卜头都围在厨房,似乎闻一闻这香味就让他们高兴不已。 林有成割下最肥的部分,放进锅里炼成猪油,炼完后的油渣,林有成刚盛出来,一旁的林兆庆就眼巴巴地望著那油渣,说道:“我能吃吗?” “等得它冷一冷。” “不用!” 林兆庆很著急,但还是没有直接动手抓。 林有成一看其他萝卜头都眼巴巴地望著,便往他们一人嘴里塞了一块油渣,瞬间就那个香就让几个萝卜头香得一哆嗦,嘴里发出唔咩唔咩的声音,陶醉极了。 林兆喜眼睛溜溜地盯著林兆庆咀嚼著的嘴巴。 林有成瞧见林兆喜那巴巴的眼神,不禁笑了,果然都还是孩子,也往林兆喜嘴里塞了一块油渣。 看著围著自己的孩子脸上露出陶醉幸福的样子,林有成不禁笑了。 此刻他也感受到了一丝幸福。 求收藏!求支持!求追读! (本章完) 第10章 【杂誌社来了篇爱情】 第10章 【杂誌社来了篇爱情】 津城,《小说月报》杂誌社。 “咦,这是谁寄的稿子,这么厚?” 作为《小说月报》杂誌社的主编马京海一眼便瞧见编辑林红霞正拆著门卫室那边送过来的稿件,这其中就有一份厚厚的书稿。 “是啊,这么厚,应该是一部长篇小说了吧。” “我看有,只怕都有二十来万字了。” “真的吗?” 副主编董照也很惊讶,扶了一下自己黑框眼镜,走到林红霞旁边,有些好奇,想要看一下究竟是什么样的稿件,又是哪位作者的来稿。 不得不说,林有成的这份稿件凭藉书稿的厚度和分量,瞬间就吸引了《小说月报》杂誌社一眾编辑的好奇,毕竟现在来稿得大多都是短篇小说,然后便是中篇小说,像这样的长篇小说还是少数。 这样一份长篇小说自然会引起一眾编辑的好奇。 “林有成?” 董照看了一眼寄件人的信息,不禁对办公室里面其他编辑问道:“你们听说过这位作者吗?” “没有。” “我也没有。” “可能是新人作者吧。” 董照这一下就更好奇了,如果是新人作者,这一开始投稿便是长篇小说,那真的很难得啊。 就是不知道这小说故事写得怎么样啊? 董照打开书稿来信,看了一眼林有成单独写得那封给编辑的信,大体都是一样的新人来稿话语,董照看了一眼,便把目光放在这篇书稿上—— “《山楂树之恋》?” “咦?这个林有成应该是男作者,居然会写爱情小说,挺意外。” 编辑林红霞听见董照的话,同样也很意外,放下自己正在看的一篇稿子,瞅了一眼那个书名,也很意外,说道:“是啊,看这个小说的名字,应该就是爱情故事啊。” “爱情?” 其他编辑也都很意外,一个个都纷纷凑过来看了一眼故事的名字,很显然这简单的五个字书名,就已经很直接地给出了这个故事就是关於山楂树的爱情。 现在这个时候文学虽然火热,但是直接写爱情的並不算多,要不就是伤痕文学,再不然就是反思文学,现在又有先锋文学开始出来,这其中很少会有专门写爱情的文学故事。 “这字写得还是挺工整的。” “是的。” “真的是写爱情啊?” 不得不说,林有成这篇《山楂树之恋》还没有被杂誌社的人看內容,就因为是新人作者写得长篇爱情小说已经在整个杂誌社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董照很好奇,直接开始翻看这个《山楂树之恋》的爱情故事。 其他编辑也都开始审阅自己的来稿,一个个都很用心,並不会因为是新人作者就隨意对待,现在正是需求稿件的时候。 没有人注意到董照已经很就没有说话,完全沉浸在故事里。 “老照,不去食堂吃饭?” 主编马京海一看到了饭点,董照居然还一动不动地坐在那看稿,看得十分认真,不禁问道:“怎么样?” 董照正看得入神,並没有注意到冯京海喊他去食堂吃饭。 一旁的林红霞还准备说什么,冯京海却是止住了林红霞,直接让其他人先去,编辑对於这样看稿入迷的事情已经看过太多,直接让编辑中途放下不看,那肯定是很难得,还是直接让人从食堂打几个馒头带过来。 都有这样的经歷,自然也都理解。 “要真的不错,只怕这个故事够老照辛苦得了,二十来万字,也是不容易啊。” “是啊,这位新人作者也是挺厉害的,他应该是第一次往我们杂誌社投稿吧,这一次投稿居然就是长篇小说,还真是厉害。” “要说厉害,之前那位写《售大路》的新人作者才厉害,我觉得我们杂誌要不然找他约稿,他那篇短篇小说还是我们从《莲池》杂誌上转载的。” “你说得,那位作者是不是笔名叫莫唁——” “就是他,他的那篇处女作《春夜雨霏霏》我也看了,也是写的爱情,写一个结婚不久的少妇在一个春雨霏霏的夜晚想念自己远在海岛上当兵的丈夫。” “真的吗?” …… 等主编马京海回来看见董照还在看那篇《山楂树之恋》,不禁说道:“老照,別一直盯著看了,还是先垫吧一下,你的胃本来就不好。” “是的,董哥,还是先吃一点吧!” 董照听见林红霞这话,回过神来,看了一眼面前的馒头,也就將书稿放在一边,別弄脏了书稿,这才接过馒头啃了起来。 “董哥,怎么样?” 林红霞的这话,自然也让其他编辑很好奇这个长篇爱情故事究竟怎么样。 董照听见林红霞这话,仔细想了下,说道:“文学性不足,像是通俗文学,不过——” “故事性很强。” 这话就让其他编辑也都明白,其实现在文坛还是以文学性为主,写作方向也大多都是严肃文学方向,不管事思想內核,还是文学方向都是相当 “我看这个故事有伤痕文学的影子,像是真实发生过的故事一样。” “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董照这话就让其他编辑都很意外了。 “是的,故事写得很真实。” 董照直接说道:“故事我还没看完,但故事是写的74年的事,就是上山下乡那段时间的事,以一个上高中的女生下乡的视角写的,文笔细腻,细节真实。” “啊?那位来稿的作者不是叫林有成吗?” “这倒是很特別了。” 就连主编马京海听见董照的话,也都开始很好奇了,居然是写得74年的故事,有伤痕文学的气息,但又是以读高中的女生视角来写的爱情故事,关键来稿的人又叫林有成,这还真是奇怪啊。 “林有成也不一定是男作者的名字,女作者也可以叫林有成啊。” 林红霞倒是直接说了一句。 董照笑了笑,说道:“那伱可错了,这位林有成就是一位男作者。” “啊?” 林红霞听见董照这话,有些错愕,想了一下,说道:“那这位作者林有成只怕年纪也不大。” (本章完) 第11章 【编辑部的决定】 第11章 【编辑部的决定】 陈树民说:“哥哥走得动的时候,我们到八中来看过你,看见你带著一些小女孩在操场打排球。我们也从校外的路上看过你给学生上课。后来哥哥躺倒了,他就让我一个人来看伱,回去再讲给他听。他一直不让我们告诉你他在k市,也不让我们告诉你他得的是白血病。他说:『別让她知道,就让她这么无忧无虑地生活。』 有他的交待,我们本来是不会来打搅你的,但是他走得太——痛苦,太久。他进入弥留之际已经几天了,医院已经停止用药、停止抢救了,但他一直咽不下最后那口气,闭不上眼睛…… …… 看到这里,董照已经红了眼睛,眼泪已经湿润了他的眼眶,有一种控制不住的悲伤就那样出现。 然后继续看下去,董照还是忍不住落泪了。 当他看到静秋握著老三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喊著我是静秋,我是静秋,想著老三说过的,即使他的一只脚踏进坟墓了,听到静秋的名字,也会拔回脚来看看她。 他真的控制不住地难受地哭了。 真得忍不住呜咽著哭了,压抑著哭了。 林红霞注意到了坐在自己旁边的副主编董照在哭,整个人很是意外,瞪大了眼睛,震惊地盯著董照,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董照居然会哭。 看见董照整个人盯著那份书稿,很显然就是因为看那个故事看哭了,这让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虽然说编辑看到喜欢的书稿各种反应都会有,但是像这样直接看哭的反应还是少数啊,更別说董照还是个男的,虽然文学方面大多都是感性的,但是像这样看哭还是很难啊。 “董哥,你还好吗?” 林红霞小声问了一句。 董照抹了抹眼泪,看到故事最后的结局,没有说话,他现在心情还很悲伤难受。 老三走了,按他的遗愿,他的遗体火化后,埋在了那棵山楂树下。老三日记本的扉页上写著:“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那样的文字真的就让他很难受。 当然董照也知道自己一个大男人看哭,也有些不好意思,摆了摆手,放下书稿,一句话也没有说,抹掉眼泪,直接往办公室门外走去,他现在要去外面好好冷静一下。 很显然,办公室里面其他编辑也都看见了董照整个人因为那个《山楂树之恋》的小说而看哭了,一个个都很震惊,好几个编辑都赶过来,想要看一下那份书稿。 “老照居然会看哭?” “真的假的啊?” “是啊,难得啊?居然连老照大男人都会感动哭,这个爱情故事是怎样的啊?” “应该是悲剧吧。” “我来看看!” …… 因为董照一个男人看得流泪哭泣,一时间其他编辑对於林有成这部长篇小说《山楂树之恋》相当感兴趣,一个个都爭著要先看一下。 林红霞因为坐在董照旁边,早早地就拿过了那份书稿,说道:“你们別急,我先看!” 有別的编辑站在林红霞身旁,也跟著开始看这个故事。 董照出去洗了把脸,冷静了不少,但眼眶依旧泛红,一看便是哭过,回办公室瞧见其他编辑望向自己,不好意思地说道:“见笑了。” 其他编辑都没有笑话,反而一个个都很好奇。 “董哥,这个故事很感人?连你都看哭了?” “是啊,老照,你什么感受?” 董照想到刚看完的这个爱情故事,以及故事最后的结局,仔细想了一下,说道:“我之前认为故事的文学性不够,现在倒是觉得故事以第一人称的写法,按照故事的时间发展顺序,以平和的笔调,质朴的语言將一个普通人物的爱情故事描绘,其实就是写实手法。” 董照的声音还有些低沉,很显然还没有完全走出那个真实的爱情故事。 “也许就是太写实,作者对故事不加任何的修饰,在人物塑造方面以两个普通人的爱和周围的生活状態为主,以一种客观的、零度情感的敘述,以文中的主人公的情感为真实线索,客观地再现了主人公本人的爱情故事,写实到我认为这份伟大的爱情是真实发生过的。” 其他编辑听到董照的话,一个个都很惊讶。 因为董照用“伟大的爱情”这几个字来形容这个故事,这就让他们更加意外了,一个个都把目光移向正在看稿子的林红霞。 主编马京海也很意外董照的评价,居然会用伟大来形容这个爱情。 “真的有这么精彩吗?” 董照冷静了不少,说道:“这个故事最初一开始我想的是伤痕文学,讲的是上山下乡那段岁月的故事,我们也都知道这几年一直都是伤痕文学,我一开始也以为会是暴露阴暗,充满阴鬱,但实际上並不是,作者写得是美好。” “虽然故事最后是悲剧,但是依旧美好,乾净纯粹。” “而且这个故事里面也不仅仅是爱情,还纪录了那个时代知识青年胸中的热情,困难,理想以及对祖国未来的美好憧憬。” 董照说著,又忍不住补充了一句,“当然最让我动容的还是他们的爱情。” 听著董照的话,其他编辑心里自然是好奇不已,一个个都很想赶紧看一下这个让董照都看得落泪,甚至被评价为伟大的爱情,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爱情故事。 此刻,办公室所有人都开始更加好奇这部《山楂树之恋》的爱情故事。 等到后面其他编辑看到林红霞因为这个故事哭得不能自已,泪如雨下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故事真的没那么简单了。 就连门卫室的人都知道编辑部有一位新人作者写了部长篇爱情小说,把杂誌社好几位编辑都给看哭了。 这就让其他人都非常好奇这个爱情故事。 究竟有多感人,居然连董照这样的男人都忍不住落泪了。 一时间,整个杂誌社都开始爭先恐后地想要看一下这个故事。 可以说,林有成的这部《山楂树之恋》还没有刊发,出版,就已经在《小说月报》杂誌社火了,一个个都是在討论著这个动人的爱情故事,討论著那个让无数人为之动容的老三。 “老三实在是太伟大了,在真爱面前,老三不是自私的,他要让爱人有幸福,但是把自己的爱给了静秋,却是一生一世,让静秋在心中永远带著他的爱活著,並幸福著。” “是啊,非常纯粹的爱恋!”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他最后的话真的令人太心痛了。” “很纯净,很感动,第一句话我就被感动了。等你爱上谁了,你就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你寧可死,也不会对她出尔反尔的。” “主编,这部小说一定要刊发,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却把细腻的心理活动描写得丰富而深刻,这本书一定会感动读者的。” …… 相较於理性的男编辑,可能女编辑更加会为这个爱情故事而动容落泪,一个个都在討论著这个纯粹的爱情故事。 现在林有成的这部《山楂树之恋》虽然还没有最终拍板,但是在编辑看来这部小说绝对是可以刊发的,就是需要討论还不要改。 “文笔细腻,正如故事本身一样,小说的敘事同样也是古朴而单纯,就是故事的思想內涵,以及对於那段岁月对社会的影响写得似乎不够具体,是不是需要在这方面再改一下?” 林红霞一听有编辑这么说,立马反驳道:“我不同意,我觉得不应该再去过多地描述那些黑暗的,本身这个故事就已经很完整了,不需要再过多地加入那些黑暗面的影响。这个爱情故事就是纯粹的,朴素的,就像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在通向爱情的小路上,有一个意外的发现:真实的山楂树並不像抒情歌曲中所唱的那样诗情画意,相反,山楂树是一种极为朴素平常的乔木。但这种朴素的山楂树,足以见证一场令人心悸的爱情。两个年轻人身处一个时代的禁錮,在生命中勘探爱的矿藏,而在最难抵达的心灵幽深处,光芒闪烁的是最珍贵的爱情光芒。” “这光芒短暂,转瞬即逝,但它足以照亮那个时代的黑暗。” “如果再去改,我认为反而会破坏这段纯粹的爱情。” 董照点了点头,说道:“我同意红霞的意见,这个故事並不是没有和那些伤痕文学一样,去揭示在歷史事件中所受到的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社会的黑暗面,只是用客观冷静的视角去敘述了一个发生在那个时期的爱情故事,正如这个小说的名字一样,《山楂树之恋》,就是纯粹的爱情。” “其实在我看来,我很怀疑这个故事可能是真实发生过的,因为太真实了,像是回忆录一般。” 林红霞连连点头,说道:“我也很想知道,应该要问一下这位新人作者林有成。” “其实故事是不是真实发生过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会怎么看,当读者有这样的感受,也就证明这个故事是足以打动人的。”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故事里的言语朴实无华,人物对话自然真实,每一个细节文眼都描绘得淋漓尽致,每一处文心都拿捏得恰到好处。读之会流泪,是有著怎样的情结而为之动容,也著实被作品文字的魅力所感染,被老三和静秋执爱所感动。故事情节虽简但不凡,內容乾净透明,线条清晰明朗。” “其实如果我们不刊发,退稿,这位新人作者可能就会投別的杂誌社了。他来稿的时候,就已经在信中有说过,如果退稿,希望能够將书稿退回。” “我並不是不同意刊发,只是他是一位新人作者,写得又是长篇,这直接刊发,那肯定不止一期。” 编辑部的编辑都在发表自己对於这部小说的意见和看法。 “马主编,你怎么看?” 董照知道最终是否决定要刊发这个故事还是要主编决定,虽然说並不是一言堂,但是主编的意见自然是会起到决定性作用。 主编马京海自然也看过了林有成的这部《山楂树之恋》,只是相较於短篇小说,长篇小说的篇幅会更长,对於杂誌而言自然是要慎重,因为如果一旦决定刊发,那么就不止是一期。 对於其他编辑说得关於那段特殊时期的影响並没有过多描述,马京海自然也能看到,不过在他看来故事里面的静秋因为家庭成分的关係,她一直生活在压抑之中,其实也就是有受到那段特殊时期的影响。 “这篇稿子不需要再多说了,肯定是可以刊发的。” 董照听见马京海这句话,心里也算是鬆了一口气,主编这边也都已经表態,很显然也都已经確定了是可以刊发的。 “至於需不需要再改,我的意见是不用了,这个故事就是静秋和老三的爱情故事,並不需要再夹杂別的太多的东西,那样反而不纯粹了。” 其实《小说月报》的主编马京海一直以来都是重视和发掘新人作者,並没有因为是新人作者第一次投稿长篇就有所顾虑,毕竟这个爱情故事足以打动人,整个编辑部的编辑都是有目共睹的,很多人都看得泪如雨下,这也就证明了这是一个好的故事作品。 “老照,你后面给他回信,告诉他过稿,而且告诉他后面有新的稿子,也可以投我们杂誌社。” 董照点了点头,这个他自然是明白的,作为发掘新人作者,自然是会希望有更好的作品出现。 既然已经决定刊发这个爱情故事,林红霞也很开心,不禁问道:“马主编,依你看,这个故事,究竟是真实发生的,还是虚构的啊?” “这就要问作者本人了。” 董照笑著说道:“是啊,要不是距离太远,我都想亲自去德城问一下他。” 求收藏!求推荐!求追读! 新书真切求一切支持,感谢!! (本章完) 第12章 【给孩子介绍他妈】 第12章 【给孩子介绍他妈】 德城,春风巷。 暖和的阳光照在院子里,偶有风吹过,带来一丝丝凉意。 院子里林兆美正带著林兆满玩跳格子,两岁的林兆欢自然是玩不了,乖巧地坐在小凳子上,玩著一个泛旧破烂的布娃娃。 至於爱哭闹的小娃娃林兆乐则是躺在摇篮里,安静地睡著。 林兆喜和林兆庆则是出去玩去了,有些时候也不能一直在院子里面玩,也要出去撒欢,但是很显然林有成並没有时间出去撒欢。 作为这一群萝卜头的父亲林有成並没有因为书稿的完成就很轻鬆,就像此刻他就在院子里给小娃娃洗尿布。 没办法,现在也没有尿不湿,只能是手洗换洗的尿布。 林有成瞅了一眼摇篮里的娃娃,他现在並没有觉得自己是养了个娃,而是养了个小祖宗。 不爽了就直接哭,让他费力地哄,哄好了就睡,饿了就吃,真的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祖宗。 其实这些都还好,但是对於洗尿布这件事,林有成心里还是有些嫌弃的。 可是没办法,自己娃弄脏的尿布,再嫌弃,林有成也得洗乾净。 不赶紧趁著天气好,把尿布换洗乾净,后面没得尿布换,更艰难。 林有成站起身来,只觉得自己的老腰真得快断了。 “爸爸,我给你捶腰。” 六岁的林兆美看见林有成自己捶著自己的腰,几步跑过来,扑到林有成跟前,用自己的小手捶著。 “怎么样,爸爸?” 不怎么样! 林有成並没有感觉有好很多,这要是换了按摩推拿师,可能还很多,要是能做一个spa。 好吧,现在这个年代不说做spa,那只要是接触一下,都没准被说是耍流氓,直接被拖走给突突了。 现在正是严打的时候。 林有成虽然並没有觉得腰好很多,但是嘴上却是说道:“谢谢兆美,爸爸好很多了。” 才怪! 林有成只觉得自己带这一群娃娃,真得太累了,关键他也不是二十三岁的年轻身体,真得禁不住这生活的磋磨。 林兆满看见林兆美用手捶腰,林兆满也迈著小短腿,有样学样地用小拳头捶林有成的腿。 看著这两个懂事的萝卜头,林有成心里也不禁鬆了一口气,还好这几个萝卜头都很听话,要是遇见糟心的熊娃娃,他真的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大义灭亲。 他这几个孩子都很懂事。 林兆喜自然是不用说,因为年长,感觉像是家里的小保姆,时不时地就要帮他这个父亲照看弟弟妹妹,十分懂事。 林兆庆性子也不算闹腾,之前还有些怕林有成,现在这段日子倒好些了,没有那么拘谨,但也是懂事的孩子,至於林兆美那更加是懂事,现在就过来给他捶腰,真的就是贴心的小袄。 林兆满才四岁,还是个娃娃,也看不出来什么,至於林兆欢和林兆乐就更小了。 还好都是懂事听话的好孩子。 不需要他太操心。 “有成,洗衣服啊?” 邻居张红梅瞅见林有成在院子里洗衣服,林兆美姐弟都在那玩,有些犹豫的样子,似乎有什么话要和林有成说。 张红梅和林有成家来往並不算多,但因为同住一个地方,邻居之间自然也都还是有打交道。 在林有成的原身记忆力,张红梅这位是附近出了名的眼尖嘴利,並不是特別好说话的主,当著自家男人都敢直接开骂的存在,也不知道张红梅过来找来他是说什么事。 “怎么了,张姐,有什么事你直接说。” 张红梅瞅了一眼旁边的孩子,让林兆美带著林兆满去旁边玩。 林兆美自然乖乖听话,带著弟弟林兆满走开。 张红梅瞅了一眼躺在摇篮床里正睡得香甜的林兆乐,问道:“你一个人带他们够累的吧?” 累是当然累。 不过,林有成却是觉得张红梅过来不可能是特意感嘆一下他带娃累,疑惑地望著林有成,不知道张红梅究竟想说什么。 “他现在半夜还哭闹吗?” 林有成眉头微微一皱,他不知道张红梅到底想说什么,之前因为半夜林兆乐总是半夜哭,这同一个院子住著自然也都会多少知道一二。 “最近还好。” 林有成虽然不明白张红梅到底想问什么,但还是实话实说。 “有成,伱这也挺不容易的啊!就是我和你说,我有个远房亲戚,条件挺好的。” 有个远房亲戚,条件还挺好的? 林有成心头一跳,说这话该不会是要给自己做媒介绍吧? 不合適吧! 关键他这孩子他妈才死没多久,他怎么可以就找人相亲,这也太渣了吧。 “张姐,我现在——” 还不等林有成把话说出口,张红梅就说道:“他们两口子人都很好。” ? 等一下—— 两口子? 总不会是要把两口子都介绍给他吧! 林有成意识到事情似乎並不是他想得那样。 张红梅嘆了一口气,说道:“只是可惜啊,这两口子一直都没有孩子。” 两口子一直都没有孩子,和他说这件事干什么? 难道是—— 瞬间,林有成闪过一个念头。 “他们俩一直都想收养一个孩子,可没有合適的。” 林有成面色一变,瞬间就意识到张红梅找他说这件事,是想让他把自己的孩子送给那没有孩子的两口子养,这瞬间就让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不是给他介绍孩子他妈,这是给他的孩子介绍一个妈啊! 他林有成就算是再苦再累,腰再酸,也没有想过放弃养这些萝卜头。 他可是当著自己大嫂方梅的面说过,这是他自己的孩子,他自己养,他怎么可能会同意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別人养。 “张姐,你不要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我这边就算了,我再累也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別人养。” 一旁六岁的林兆美隱约听见了林有成和张红梅的话,像是明白了什么,站在那边,望著林有成和张红梅,有些紧张不安。 张红梅一看林有成说著话,忙说道:“有成,你先別急著说这话啊,人家那两口子条件是真的很不错,实打实地好人,你说你这一个人带著这六个孩子,容易吗?” “这小娃娃跟著那两口子以后也会过好日子的。” 饶是林有成脾气好,他心里也有些火了,直接说道:“张姐,你家不是有三个孩子吗?” “怎么不把你家的那个小的送给那两口子过,让他过好日子啊?” “你们这两家不正好是亲上加亲,喜上加喜吗?” 张红梅瞬间就被林有成这话给噎住了,气得不行。 新书求追读啊!!新书真切需要一切支持啊啊! (本章完) 第13章 【其父其子】 第13章 【其父其子】 张红梅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一番好心,居然会听到林有成这样的话,瞬间整个人脸色都变了,气愤地说道:“你,你这是说得什么话?” “我不是看你一个人带著这些娃娃,不容易,我会和伱说这话?” 刚出屋门准备晒被子的谢春霞瞅见林有成一脸怒气地盯著张红梅,也不知道两人是起了什么爭执,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赶上前来问道:“怎么了?” “那谢谢张姐你的好意,我还是那句话,这样好的事,你还是自己享受吧。” 林有成还准备说什么,躺在摇篮里面睡得正香的娃娃林兆乐似乎也察觉到了自己处於风口浪尖,直接嚇得醒来了,然后就开始哭了起来。 林有成赶紧抱起摇篮里面的林兆乐,开始哄了起来。 张红梅倒是第一次发现林有成居然还长了这样一张嘴,整个人被气得不行,但却没有合適的话反驳,看见谢春霞过来问怎么了,直接拉著谢春霞说了自己的一番好意。 不过,很显然她自认为的这番好意却是让谢春霞都皱著眉头。 “张姐,这件事你也不应该当著孩子的面说啊。” 说著,谢春霞望了一眼站在一旁没有说话,一直望著这边的林兆美,至於林兆满则是依旧懵懂无知,林兆欢则是玩著布娃娃也什么都不懂,並没有什么受什么影响。 “我这不也是一番好意,看他一个人带娃不容易。” 张红梅拉著谢春霞的手,像是要找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希望谢春霞能够站在她这边,说道:“我那远房亲戚两口子是真的很不错。” 谢春霞听著张红梅的话却是不置可否,因为在她看来即便是亲戚,张红梅也不至於这般上心,也不知道那远房亲戚是怎么拜託张红梅的。 当然,谢春霞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帮著打圆场,说道:“有成这边不同意,那就算了。” “……” 张红梅没想到自己一番话,就得了谢春霞这样一个回应,瞬间就被噎得难受。 虽然她知道谢春霞说得没错,这件事既然林有成不同意,那自然就算了。 不过她刚才被林有成说了那几句话,心里相当不爽,只是故作可惜地感嘆道:“不算了能怎么样,他这个当父亲要拦自己孩子以后的前程,我能说什么。” “哎,都是命!” 林有成一边哄著自己的林兆乐,一边冷声地回了一句,“那张姐你也別拦著你家孩子的前程,人家两口子条件那么好,人又那么好,这跟著他们两口子,你孩子的前程肯定也很好。” “……” 张红梅又被林有成这话给噎住了。 谢春霞听见林有成的话,嘴角微微一抿,她觉得有的时候林有成也挺会说话的。 “你,你——” 张红梅完全被林有成的话给死死压制住了,心里憋闷的不行,说道:“吃苦受累扫大街的命,算我白费心了。” “还以为你改了,这性子果然还是这样,不识好人心。” 林有成怀里的娃娃一直哭个不停,林有成忙著哄孩子,没心思再搭理张红梅。 就在这个时候,林兆喜和林兆庆出去玩回来了,不过林兆庆耷拉著脑袋,身上也脏兮兮的,林兆喜也是一脸担忧的样子。 “怎么了,喜儿?” 林有成注意到了林兆喜姐弟的神情有些不对劲,问道:“出什么事了?” 林兆喜瞅了一眼低著头的林兆庆,低声说道:“弟弟他——” “和人打架了吗?” 林有成看见林兆庆那一身脏兮兮的,像是在地上打滚的样子,又看林兆庆低著头,一副闯了祸的表情,不禁问道:“是不是和人打架了?” 林兆庆身子打了抖,有些不安地站在林兆喜身后,没敢吭声。 张红梅瞅著眼前这一幕,不禁露出笑意,看起了热闹。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对面街的周继红带著自己的儿子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林有成一看周继红身后那个小胖子额头被包扎的样子,瞬间就鬆了一口气,说道:“还好,看样子是打贏了。” “嗯?” 站在林有成身边的谢春霞和张红梅自然听见了林有成这一句话,瞬间都是满脸问號。 这是说得什么话? 周继红拉著自己的儿子走到林有成面前,怒声说道:“你看,你们家林兆喜姐弟把我们家孩子打成什么样子了。” 林兆庆一听这话,立马抬起头反驳道:“姐姐没有打,是我打得。” 林有成听见林兆庆这话,不知为何有些欣慰,瞬间笑了,但又觉得这时候自己笑不好,赶紧收敛自己脸上的笑容,说道:“你为什么打他?” 林兆庆没啃声了。 周继红却是直接说道:“不管谁打得他,把我儿子打成这样,都流血了。” 谢春霞一看眼前这情形,忙上前帮著说话,说道:“周嫂,你別生气,这孩子打打闹闹都是好玩。” “我知道孩子打闹都是小事,可也不应该下这么重的手啊!” “我刚带他去医院包扎了,可是了钱的。” 林有成一听这话,就知道这就是上门要医药费来得。 林兆喜听见这话,面色有些紧张,小脸皱成一团,犹豫了说道:“是,是他说我们有妈生,没妈养,弟弟气不过,才动手打了他。” 林有成听见这话,瞬间就冷了脸。 “再怎么样,也不能动手打人啊,还下这么重的手!” “这都流血了了!” 周继红也知道自己儿子说这话不对,但是现在她就是死咬著动手打人不对,不管怎么样,一定要让林有成给医药费。 林有成看著周继红这不依不饶,非要赔偿的架势,也就抱著孩子从屋子里面拿了两元钱给周继红。 看见林有成拿钱,林兆喜有些难受和后悔,觉得自己就应该拦住弟弟。 周继红拿了医药费,自然是带著钱走了,没再多留。 张红梅瞅著眼前这一幕,看了一出热闹的戏,心里那口气也顺畅了不少,故作可惜地感嘆说道:“哎,有其父……” 没说完话的,似乎意味深长。 “兆庆,你以后可要懂事些。” “你爸他——” 就在张红梅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张卫民带著一名邮递员走了进来。 “有成,这有你的信!” 求追读!! (本章完) 第14章 【春天终於来了】 第14章 【春天终於来了】 “有成,这有你的信!” 这句话瞬间就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 林有成抱著怀里的娃娃,望向那个邮递员,眼睛一亮,心中冒出来一个念头,但又有些不確定。 “请问是林有成同志吗?” 年轻精神的邮递员走到林有成跟前,问了一句。 “我是。” “这有一封你的信。” 邮递员说著,从背著的布包里拿出一封信递给林有成,说道:“你签收一下。” 林有成一看那封信正是从津城《小说月报》杂誌社寄过来的,瞬间心里就有些兴奋和激动了,因为这封信並不厚。 那么很大可能应该就不是退稿。 如果退稿,那么他的那份厚厚的手写书稿也应该被退回来。 抱著这样的想法,林有成接过了那封信。 一旁的谢春霞和张红梅看著这一幕,都是很奇怪,不知道林有成收得这封信是关於什么。 邮递员等林有成签收之后,才好奇地问道:“林有成同志,伱是给《小说月报》写文章投稿了吗?” 这话一出,在场的几位除了几个孩子都十分意外。 林有成一个扫大街的还写文章给杂誌社投稿? 这怎么可能啊! 张红梅更是瞪大眼睛,觉得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这整个春风街道谁不知道林有成就是一个扫大街的,写得哪门子文章,还投稿。 “林有成同志,能问一下过稿了吗?” 邮递员的这话让林有成有些意外,他没打算在这里拆开信,不过现在邮递员当面问这个话,林有成倒也不好拿回屋拆。 关键林有成自己心里也很期待。 他希望会和他想的一样。 孩子他妈,一定要保佑过稿啊。 虽然心里有了猜测,但林有成还是忍不住向地下的孩子他妈祈祷了一句,然后林有成一手抱著娃娃,一手將那封《小说月报》寄过来的信拆开了,林有成仔细瀏览了一下里面的內容。 “林有成同志: 见字如晤,十分荣幸你选择了《小说月报》发表你的作品《山楂树之恋》,经过编辑部审稿,一致决定刊发你的这篇……” 看到这里,林有成心里的那块大石终於落下,脸上露出了一丝兴奋的笑容,望向邮递员,说道:“过稿了!” 说出这句话,林有成心里甚至有一种想哭,喜极而泣的衝动。 不容易啊! 真的不容易啊,他一边带娃,一边写稿,真得太不容易了。 呜呜呜,他和孩子的好日子终於要来了…… 过稿了! 林有成这句话直接就让现场惊了。 张红梅张大了嘴巴,没说出口的话,瞬间就被噎回去了,整个人的表情十分精彩。 谢春霞和张卫民也很震惊,夫妻俩相视一眼,很显然都有些恍惚,不敢相信。 不过,年轻的邮递员却是十分兴奋,忙说道:“林有成同志,我也十分喜爱文学。” “我一直都有在看文学杂誌,还看小说,特別喜欢那篇《班主任》。” “林有成同志,我也有写稿,后面能不能请你也看一下我写的稿子?” 年轻的邮递员似乎是真的很喜爱文学,对於面前在《小说月报》过稿的林有成说起文学很是兴奋,整个人眼睛里都是闪著光,那是真正兴奋和热爱的光芒。 当然年轻的邮递员对林有成也很是尊敬,还是忍不住说了希望林有成能看他写的稿子的话。 其实这个时代是文学的春天,自然也就是文学爱好者的春天,对於文学的渴望那是发自內心的热爱。 林有成没看完信,听见邮递员的话,自然是谦虚地说道:“互相交流学习。” “那太好了,互相交流学习,真的祝贺你,林有成同志。” 邮递员再次祝贺了林有成,也没有在这里久待,满脸笑容地离开,他还要去下一个地方送信。 邮递员带来的这一封信可以说不亚於直接在现场投掷了一颗手榴弹,直接就將整个院子里面的人都震得不轻。 “有成,你真往杂誌社写文章,还过稿了啊?” 张卫民还有些不相信,他虽然知道林有成是上过高中,但压根就没读完,现在也一直在扫大街。 这样的林有成居然还会写文章? 谢春霞也满脸难以置信,她现在依旧有些没反应过来,即便现在的林有成不像以前混不吝,一天到晚在外打牌,但要是说林有成会写文章,是个文化人,这还是让她难以相信。 林有成笑著说道:“运气好。” 这哪里是什么运气好! 那可是《小说月报》的杂誌,运气好怎么可能就在上面发表文章。 张卫民虽然不怎么看杂誌,但也知道能够在杂誌上发表文章的人有多厉害,他们厂里有一个宣传员就是因为在德城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还受到了厂里的表扬。 林有成这可是往津城的《小说月报》上投稿,发表文章,这得有多厉害啊! “这可不是幸运啊,这是真的了不起啊!” “是啊,太了不起了。” 谢春霞虽然震惊,但还是一脸笑容地称讚林有成。 这话她是打心底说的,她是真的觉得太了不起了。 这能在杂誌上发表文章,那真的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 面色尷尬难看的张红梅原本还当著林兆庆的面,准备说一番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话,哪里想到林有成居然还是个写文章的文化人,这瞬间就觉得面上有些火辣辣。 不过,张红梅虽然面上尷尬,一阵烧得慌,但还是厚著脸皮,有些好奇地问道:“有成,你这在上面发表文章有多少钱啊?” 多少钱? 林有成没回答,不过脸上满是笑容。 张红梅一看林有成没有回答,不过脸上的笑容却是怎么也止不住,心里愈发好奇,问道:“刚才赔得医药费够了吗?” 听见这话,林有成笑了,脸上的笑容更深了。 这笑容让张红梅等人更加好奇得不行。 林有成自然不会说,虽然他没看完信,但也看见了那张稿费单。 那不是稿费单,那是他的春天。 他的春天终於来了。 新书求追读!新书需要一切支持啊啊啊啊啊!新书需要春天的温暖和关怀啊! (本章完) 第15章 【春风惊】 第15章 【春风惊】 林有成不知道他往杂誌社写文章投稿这件事对於院子里的邻居衝击究竟有多大.。 因为他自己现在衝击也很大。 林有成心情依旧有些激动,拿著那封信,仔细再看一下,里面是《小说月报》副主编董照给他写的回信,不仅称讚了他的这篇小说《山楂树之恋》的美好爱情与细腻文笔,同时也有期待林有成未来新的作品。 同时,编辑董照也在信中传达了整个编辑部想要知道的问题答案,想知道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故事是真实发生的,还是虚构的。 故事太过真实,编辑部很多人都看哭了? 看到这里,林有成不禁笑了,他很开心那些人都被这个故事打动了,果然他的选择並没有错。 林有成知道后面还要给编辑部回信,至於这个爱情故事究竟是真的,还是虚构的这个问题,林有成並不打算直接回答。 因为他也不知道是个在这个似是而非的陌生时空,是否有发生过这样的故事。 也许有,也许没有。 林有成也没有肯定的答案,而且在林有成看来,这样的回答也许会更有文学的韵味,一如沈从文先生在《边城》里面最后写得那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一切就让读者自己去想吧。 林有成带著这样的想法,又把目光放在最后的稿费內容上。 《小说月报》的这封回信最后面也有提稿费,因为现在一般稿酬標准都是十元,而林有成是新人,杂誌社这边给出得稿酬標准是八元。 没办法,谁让林有成是新人作者。 不过,林有成的这篇书稿可是长篇小说,二十二万六千三百字,最后算下来—— 1808元! 一千八百元钱啊! 看著这个数字,林有成真的相当开心。 其实这並不算高,还有些低。 要知道去年发表成名作中篇小说《人生》的那位作者,十四万四千字的中篇小说拿了1300块钱的稿费。 不过,对於林有成而言,这笔稿费他现在已经相当满意。 这笔钱对於林有成而言,毫无疑问是一笔巨款。 要知道,现在这个年代,一个工人的工资也不过才三四十元,一年最多也不过四百多,这可是要工人几乎整整干四年啊。 果然书中自有黄金屋! 果然还是写长篇赚钱啊! 不枉他不顾辛劳,扫完大街,带完孩子,就马不停蹄日以继夜,废寢忘食地写稿,赶稿。 想到那段爬格子的痛苦时光,手再累,腰再痛,林有成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这要是他林有成写一部百万长篇小说,然后稿酬標准再上涨定为十元,那他这直接就可以一步成为万元户了啊。 这个时代的万元户? 那真的是不敢想,不敢想啊。 林有成非常清楚地知道,他现在也是赶上了最后的好时候。 其实新中国成立初期,作家与翻译家靠一本书的稿酬便能买下京城的一座四合院。 后面,那个特殊敏感的时期,一降再降,到后面直接取消稿费制度。一直到现在,文学在80年代迎来繁荣,这也是稿费最后的好时光,但真正说起来稿酬標准偏低,甚至按绝对值看仍低於1957年前的水准。 但现在已经好很多了,要知道往后进入90年代,作家与翻译家稿费多年偏低,而物价持续上涨,这一群体的生活大多与富裕绝缘,无正规职业者甚至入不敷出,相当部分几乎全靠热爱和情怀勉力支撑。 当然,这样的情况在后面版税收入出现会有变化。 只不过那些现在离林有成还很远。 对於现在面前的这笔巨额稿费收入,林有成心里开心极了,但还是努力让自己控制住表情,不要像范进中举一样,兴奋过了头。 噫,我中——稿了! 然后中了风! 林有成好歹你也是21世纪的青年拿过大几千的剧本稿费,怎么眼前这一千多块钱就让你这么激动? 不过,这是一千多块钱吗? 这是好多,好多钱啊! 这是在1983年的一千多块钱啊! 虽然林有成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激动心情,但是往上咧嘴的笑容却是怎么也止不住。 那笑容看得在一旁的林兆庆心头直跳,让他很是害怕。 林有成望向站在一旁的林兆喜和林兆庆,收敛脸上的笑容,说道:“兆庆,爸爸不怪你和別人打架,有的时候,受了欺负,要学会反击,但伱要记住不要欺凌弱小。” “一人做事一人当,敢於承认是你打得,这一点很好。” 林兆庆没有想到父亲居然没有责骂他打架,也没有怪他打伤了人,还赔偿了医药费,不禁很是意外,但心里瞬间鬆了一口气。 他就怕父亲责骂他。 林有成望向林兆喜,说道:“喜儿,你带弟弟妹妹收拾一下,我们今天出去吃。” 出去吃? 林兆喜等人都很惊讶,尤其是林兆庆他没想到自己居然没受责骂,父亲还要带他出去吃。 这真的是太棒了。 林兆庆兴奋得都快要跳起来了,不过当著林有成的面,还是没敢太高兴,毕竟他刚刚可是闯祸了的。 林兆美也很欢喜,她虽然还不懂为什么父亲要带他们出去吃,也不明白之前在院子里面说得杂誌社写稿子是什么事,但是她现在就是很开心能够出去吃。 林兆喜望著林有成,看了一眼林有成手里得那封信,想到刚才听邮递员说父亲往杂誌写文章投稿,问道:“爸,你是在书上写文章吗?” 林有成笑著点了点头。 林兆喜真的很惊讶,张著嘴巴,脸上满是震惊,她没有想到自己得父亲居然还能在书上写文章,这真的是太厉害了。 是啊,真的太厉害了。 林有成並不知道,在这个春风巷街道並没有什么藏得住的秘密。 很快,整个春风巷的邻里街坊都听说了扫大街的林有成在杂誌上发表文章了。 没错,就是那个养六个孩子,扫大街的鰥夫林有成! 真的就是一时间,春风巷整个街道都惊了。 新书求追读!求支持啊啊啊啊啊! (本章完) 第16章 【国营饭店】 第16章 【国营饭店】 “听说了没,有成他在杂誌上写文章了?” “哪个有成啊?” “还能有哪个,就是那个前不久老婆难產死了,带六个娃,扫大街的林有成。” “真的假的啊?他哪里会写文章啊?” “不可能吧!他不是扫大街?” “真的,张红梅亲眼看见邮递员给他送的信,听说那个杂誌叫,叫什么来著?好像叫《小说日报》!” “什么《小说日报》,是《小说月报》,真没想到林有成居然还会写文章?” “他虽然是个扫大街的,但以前好歹也上过几年学,他姐姐不就考上大学了。” “那倒是,不过真没想到啊!” “是啊,谁能想到他那个样子,居然还会写文章,真得是没想到啊……” …… 很显然,现在整个春风巷邻里街坊都知道林有成在杂誌上投稿写文章的事,现在一个个都在聊这件惊人的八卦。 因为这实在是令人太意外了,哪个之前一天到晚都在外面打牌的林有成,除了会扫大街居然还会写文章。 这认识林有成的哪个不震惊。 毫无疑问,在现在的人眼里能够在杂誌上发表文章的人那可是文化人,绝对不一般。 现在就是那个不成器的林有成现在写文章,这样的割裂感才会让邻里街坊不断议论,表示难以相信。 林有成並不知道因为他在《小说月报》上写稿这件事成为了街道最新茶余饭后的谈资,一个个都很震惊。 林有成现在只是觉得他这齣门一趟不容易,因为要带六个萝卜头,那真的是背上背一个,怀里抱一个,还有四个小的牵著手,他时不时要照看一二。 这画面莫名有些心酸狼狈。 一大家子感觉像是举家迁移一样,浩浩荡荡,备受瞩目。 即便是林有成刚过稿得了一笔巨额稿费,他的心现在也没了兴奋,有的只是后悔。 早知道就不出来吃了! 太麻烦了! 林有成也没好意思让林兆喜帮忙抱一个,毕竟林兆喜也才十岁,她能帮忙牵著四岁的林兆满就很好了。 至於两岁的林兆欢还趴在他背上咯咯笑个不停,至於快两个月的林兆乐在他怀里眨巴著萌萌的大眼睛,就那样盯著林有成。 林有成的老腰实在是有些受不了,瞅见街道对面远处路口开著的那家国营饭店,第一次出门好想打的。 现在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餐饮店,都是国营饭店。 林有成这一大家子来国营饭店倒把店里的人给嚇到了,毕竟哪个出来吃饭像林有成这样拖家带口,而且一拖还是六个。 这不像是来吃饭的,倒像是上门来要饭的。 不过,还好这一家子没有穿得破破烂烂,不成样子。 “同志,你这是来吃饭吗?” 虽然国营饭店的服务员被这一家子给惊到了,但还是礼貌性地上来问了一句。 林有成点了点头。 好不容易能坐下歇会,林有成觉得自己这一天到晚抱娃,感觉自己的臂力都有在加强,累虽然还是累,但比前段时间好很多了。 林有成这边坐在大堂靠门口的位置,让几个小萝卜头都坐好,又看了一眼菜单,果然价格都很实惠。 看著面前这些萝卜头,一脸兴奋和期待的样子,眼巴巴地盯著他,林有成不禁擦了一下额头的汗。 大老远的,带这些萝卜头出门不容易。 正是因为走这么远的路不容易,再加上那笔稿费。林有成自然不会客气,一连点了好几个菜,有炒鸡,有牛肉,还有一条鱼。 当然,林有成也没有铺张浪费,还是紧著几个萝卜头的饭量来点的,还有特意点了汤和鸡蛋羹,让林兆欢拌饭。 要不是服务员看林有成直接拿钱付帐,只怕都会担心这一家子是上门来吃白食。 听见林有成报的那几个菜名,林兆庆和林兆美都忍不住咽了口水。 这换以前他们家过年可能都没有这么好的菜。 林兆喜虽然也咽了口水,但懂事地说了一句,“爸爸,不要点那么多,我们吃不了那么多。” 林有成知道林兆喜是担心太贵,钱不够,毕竟家里条件一向不太好。 “没事,吃不完,我们打包带回家。” 林有成这么一说,林兆喜也就不好说什么她其实心里也很紧张和期待,这还是父亲第一次带她到饭店吃饭。 没一会,色香味俱全的菜就上来了。 小萝卜头一个个都眼睛发光,直直地盯著桌上那些冒著香味和热气的菜,一个个都在疯狂咽口水。 “快吃吧!” 林有成抱著林兆乐,看了一眼萝卜头,说道:“快点吃。” 小萝卜头们一听林有成这话,这才一个个动筷,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一个个都吃得满嘴流油,小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 林有成虽然要抱著林兆乐,但是他自己也没閒著,赶紧吃了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牛肉是什么味道了。 一口咬下去,真嫩! 国营饭店的大厨手艺是真的不错。 林有成瞬间就觉得这一路拖家带口的迁移辛劳是值得的。 也许是林兆乐也心疼自己这个父亲,给自己父亲面子,不愿意在这个时候扫兴,在这个吃饭的时候並没有闹起来,在林有成怀里睡著了。 这也让林有成能吃的安稳。 就在林有成一家正在国营饭店吃饭的时候,因为是大堂靠门口的位置,十分显眼。 刚从工厂下班回家的林有才一眼便瞧见了抱著娃的林有成,刚开始还觉得自己是不是眼看错了,他弟林有成怎么可能会在国营饭店吃饭。 可是再一看旁边的那几个孩子,不正是林兆喜姐弟几个。 这瞬间就让林有才不满了。 他前面还觉得林有成长进了些,现在怎么也没想到林有成居然是这么当的家,这去国营饭店吃费怎么可能少。 要是条件好,倒没什么问题。 可是他知道林有成扫大街的工资一个月才十几块,还要养六个孩子,到处都是钱的地方,这再过几天新学期就要开学,哪里能这么费。 林有才强压下心里的怒气,往国营饭店里面走去。 新书求追读!求支持!新书很冷,真的需要多多支持,感谢! (本章完) 第17章 【恨铁不成钢】 第17章 【恨铁不成钢】 “有成!” 林有才浓眉紧皱,一张国字脸刻满了沧桑,相较於林有成的人到中年,林有才才是真正中年劳累,不过比林有成大六岁,还不到四十,就两鬢斑白。 虽然心中有气,但是当著几个孩子的面,还有外人的面,林有才还是克制住,並没有直接教训林有成。 “大哥,你也在这里?” 林有成微微一愣,旋即十分惊喜,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自己的大哥林有才。 这可真是太巧了。 “大哥,你吃过了吗?要不要一起吃一些?” 林有成满脸笑容地招呼询问,这段时间,不说原身的记忆,他自己也能够清楚地感受到自己这位大哥是真的对他一家都很好。 不说之前贴补的那些钱,只说林兆乐喝的牛奶就不知道是林有才费了多大关係才弄到的。 林有成自然非常感激自己这位大哥。 “你们还不叫人。” 林有成一看林兆喜等人都吃著菜,忙说了一句。 林兆喜等人正愣了一下,一个个也赶紧喊大伯。 林有才看见林有成这一脸笑容的样子,再一看这一桌子菜,有鱼有肉,相当丰盛,心里有些无奈,说道:“我就不吃了,喜儿,伱们吃,我和你爸说下话。” 林有成一看林有才神色似乎不大好,一脸严肃的样,再一看这一桌子菜,瞬间就明白过来。 林有成抱著怀里的林兆乐,说道:“大哥,我正好也有件好事和你说。还准备去你家,当面告诉你和大嫂。” 好事? 什么好事? 別是在外面打牌贏了钱,才带孩子出来吃。 林有才听见林有成的话,心里想不到林有成会有什么好事。 但是林有成这么说了,林有才自然也就先听一下林有成究竟有什么好事。 “你要等下,大哥。” 林有成抱著林兆乐,却是不急著和大哥林有才说那件事,而是直接去找服务员又点菜,要打包带走。 林有才不知道林有成和服务员说什么,看著面前这几个孩子望著他有些紧张和不安,担心自己的表情太过严肃,挤出一丝笑容,说道:“你们快吃。” 林兆庆等人听见大伯这么说,也就继续吃著饭。 不过,这饭也吃得差不多了。 林有才看见林有成过来,刚准备说什么,就看见林有成提著打包好的东西走了过来,说道:“大哥,我让服务员打包好带走一份的香酥全鸡和麻辣牛肉,带回去给大嫂和兆平兆安他们吃。” “你这是做什么!” 林有才一听林有成这话,顿时脸色变了,急忙说道:“这得多少钱啊!” “不贵,才十元。” 还不贵! 这都十元了啊! 这都快赶上他小半个月的工资了。 林有才气得不行,心里那团怒火快要压制不住了。 林有成知道林有才是什么想法,说道:“大哥,你別急,我回去和你说,真的是大好事。” 林有才只觉得自己这个弟弟是真的不成器,原本还以为那位走了,有过改变,没想到还是这么不成器,要不是看著面前这几个孩子,林有才都气得直接转身走了。 因为孩子也都吃完,林有成也就让孩子跟著林有才走。 林有才心里有气,但看见林有成一个人又是提著东西,又是抱著娃娃,背上还打算要背一个,即便心里有气,也看不过去,还是接过了林兆欢。 林兆喜等人自然都是聪明孩子,一个个也都看出来了大伯生气了,一个个也都不敢说话,跟著身后。 出了国营饭店,林有成又停下来,让林有才等下。 林有才不知道林有成又要干什么。 就看见林有成把打包好的菜交给林兆喜提著,他则抱著林兆乐直接进了邮局。 林有才不知道林有成进邮局,是去兑换稿费去了。 现在的稿费通知单都是绿色的、长方形的,上面盖著邮戳的那种,需要到邮电局兑付匯款。 好一会,林有成才抱著娃娃满脸笑容地走了出来。 林有才看著林有成脸上的笑容,只觉得愈发生气,抱著林兆欢大步走了。 等林有成一行人到了林有才的家,大嫂方梅倒是十分惊讶,没想到林有才居然带著林有成一家都过来了。 “你们这过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这个时候,害我这又要临时张罗准备。” 方梅刀子嘴豆腐心,埋怨了一句,心里知道她这又要临时去多做几个菜。 “別张罗了,他吃了,他带著孩子去国营饭店吃得很好。” 林有才冷声说了一句。 大嫂方梅一看林有成这神色似乎憋了一肚子火,也不知道出什么事了,望向林有成。 “兆平,兆安还没回来?” “还没,他们两兄弟在外面一天都玩的很晚。” 林有成笑了笑,让林兆喜带弟弟妹妹出去玩,他和大哥大嫂说会话。 林兆喜自然懂事地將林兆庆和林兆美,林兆满带出去,至於最小的两个自然还在身边。 “大嫂,这是饭店打包带过来的香酥全鸡和麻辣牛肉。” “这……” 大嫂方梅一时间看著面前桌上放著油纸抱著的东西,她其实早就闻见了香味,不过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直没问。 林有才冷著一张脸,一副恨铁不成钢地样子,冷声说道:“你这样是还想不想过日子了,孩子以后这跟著你怎么过啊!” “大哥,你別急,我和你说。” “我前段时间写了部小说,往杂誌社投稿,投稿过了,现在拿了稿费。” 这话一出,现场的气氛有一瞬间的凝滯。 因为林有才和方梅压根就不相信林有成的话。 林有成一看气氛有些尷尬,摸了摸自己头,继续说道:“是真的,刚才我去邮局就是兑换稿费。” 林有才皱著眉头,一脸怀疑地望著自己这个弟弟,打心里不相信林有成说的话。 大嫂方梅倒是问了一句,“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邮递员来送信的时候,张卫民和谢春霞两口子都看见了,他们都知道。” “杂誌是津城的《小说月报》,过段时间应该就会刊登。” 林有才皱著眉头,有些鬆动,说道:“就算你写了稿,得了稿费,也不能就这么胡乱啊。” “你要知道你还有六个孩子要养啊,你这稿费又能有多少?” “一千八!” “啊?!” 求支持!新书求追读啊啊啊! 新书真切需要一切支持啊啊啊啊,给点动力啊! (本章完) 第18章 【终有成】 第18章 【终有成】 “一千八?” 怎么可能! 这是在说什么天方夜谭的胡话! 林有才和方梅完全被林有成的那番话给惊到了,完全不明白林有成是怎么能说出来自己拿了一千八百元的稿费。 可是就在林有才和方梅还准备说什么的时候,林有成已经从胸口里面的衣兜掏出来一个厚厚的信封,从里面拿出了厚厚一沓钱。 十元面值的人民幣,一百八十张。 不算太厚,但也绝对不薄 就那样放在林有成面前的桌上,相当惹眼。 这一番动作相当有震撼力,直接將林有才和方梅都给镇住了,两个人都瞪大了眼睛,怔怔地盯著面前那一沓钱。 是,是真的? 林有成真的写稿拿了一千八百元的稿费? 林有才整个人完全被这画面给衝击到了,望了一眼面前那子沓钱,又望了一眼林有成,感觉像是在做梦一样。 没错,真的就像是做梦。 怎么可能啊! 他那不成器的弟弟居然真的赚了有一千八的稿费? 那可是一千八百啊! 他这一个月的工资都要干好几年啊! 方梅同样张大了嘴巴,震惊地望著眼前这一幕,这真得把她给嚇到了,她怎么也没想到林有成居然直接从身上掏出了这么多钱。 这,这—— “有有成,你,你真的写稿拿了一千八百元的稿费?” 方梅咽了一下,还有著不確定地颤声问道:“真,真的吗?” 林有成望著方梅,笑了笑,他知道这件事对林有才和方梅有多大的衝击,耐心解释道:“是真的,我每天都在拼命地写稿,写了有二十多万字,运气好过稿了。” “二十多万字,那得有多少字啊!” 方梅文化水平不高,就上过小学,她无法想像写二十多万字的文章是怎么样的。 “因为是新人,杂誌社那边只按千字8元的稿酬標准算的。” 林有成又说道:“这其实还少了,一般都应该是千字10元。” 就这,还少了? 方梅完全被林有成的话给嚇到了。 林有才望著林有成,眼中同样满是震惊,一直盯著林有成,没有说话,良久才开口说道:“好,好,这真的是好事,好事。” 林有才的声音都有些激动,很显然他是真的因为这件事很激动。 “好事啊!” 林有成望著林有才和方梅,直接从那一沓钱拿了有三百元,递给大嫂方梅,说道:“大嫂,这三百就给你和大哥,也算是还伱们的钱,还有一部分是做弟弟的心意。” “这,这……也没有这么多。” 虽然说,林有成之前医院有欠一笔医药费,但是也没这么多。 这三百元实在是太多了。 方梅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拿,望了一眼林有才,想要看林有才怎么说。 林有才望了一眼林有成,犹豫了片刻,说道:“他给你的,你就拿著吧。” 林有才作为家里的大哥,他一直都有贴补照顾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弟弟,但那是他这个大哥应该做的。 他也没有想过要自己这个弟弟偿还。 母亲离世前也有交代他多照顾林有成,他自然会照顾。 至於这三百元钱,他也没有想过要用,就当是帮林有成收著,以后万一有什么事…… “大哥,这钱你可別想著给我存著,我有钱。” 林有成又从剩下的那一沓钱里拿了一百元,递给大嫂方梅,说道:“这一百元,你替我给二姐寄过去,之前她也贴补了我不少。” 林有才皱著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的皱纹也都似乎舒展,笑了笑,说道:“你二姐她没有想著找你要。” “这也是我这个做弟弟的一番心意。” 虽然一千八的稿费,直接就掉了四百,但是林有成並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对。 他这两位哥哥姐姐一直都有在照顾他。 人都是將心比心,他怎么可能理所应当地接受好,却又什么都不为他们做。 “你现在是当起了散財童子啊?” 林有才心里虽然替林有成高兴,但是作为大哥还是要提点几句,说道:“你这有了钱,也不能这么败家啊。” “大哥,你放心,我知道的。” 林有成笑著说道:“这不是今天高兴,这才带喜儿她们去饭店吃一顿好的,庆祝一番,哪会天天这么吃。” 当然改善生活,隔一段时间带孩子吃顿好的,这是必须的。 勤俭持家这个道理林有成也是知道的。 再则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林有成也从来都不是钱大手大脚的主。 像写出《人生》的那位作者其实稿费不算低,后面就那一部《平凡的世界》拿了有近三万的稿费,可是就因为日常生活实在太过讲究,到后面要去京城领文学奖的路费都凑不出来,还是找人借的。 林有才一听林有成这话,不禁点了点头,又忍不住叮嘱说道:“你这有了钱,可千万別又在外面打牌胡闹。” “大哥,你放心,不会的。” “我给你的钱,你和大嫂也別不用,给兆平兆安他们也买些好吃的。” 方梅听见林有成的话,心里不禁越发觉得林有成是长进了。 林有成又说道:“对了,那个牛奶,大哥你看能不能多订一些,也让那几个喝一下。” 林有才一听林有成这话,眉头一皱,他这刚说让林有成不要败家,这又要给其他孩子都订牛奶,这哪里有这样过日子的。 “他们——” 林有成不等林有才把话说完,就直接说道:“我是看他们也比同龄的孩子都要瘦,尤其是兆欢,两岁的娃娃也瘦得很。” 林有成这话瞬间就让林有才不好说什么,目光望向一旁的林兆欢,的確是瘦瘦小小的。 林有才点了点头,说道:“我知道了,不过,那个不好订,也贵,你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 “你这写稿也不容易,以后孩子钱的地方还多著,千万省著些用。” 林有成点了点头,他知道林有才是一番好意,说道:“大哥你放心,我知道的。” “不过,谁说我只会写这一部稿子,以后没准拿的稿费比这还多。” 稿费比这还多? 听见这话,方梅嘖了声,她是真的不敢想比这还多的稿费。 林有才听见林有成这话,再一看林有成脸上的笑容,有一种吾家有弟初长成的欣慰感。 不对,应该是终有成。 这有成三十几岁当父亲的人是该有成了。 求支持!求追读!求动力!ヾ(≧≦谢谢≧≦)ノ (本章完) 第19章 【编辑部的震惊】 第19章 【编辑部的震惊】 林有成不知道林有才心中所想,如果知道,也不会认为是吾家有弟初长成或者终有成,而是吾家老弟终老成。 “大哥,那没什么事,我就先带孩子回去了。” 林有才一听林有成这话,他也知道林有成和孩子是在国营饭店吃过饭,也不好再多留,起身说道:“牛奶的事我会想办法的。” 林有成又要一个人背著两岁的林兆欢,抱著还是娃娃的林兆乐回去。 从林有成拿钱给方梅的时候,方梅她心里颇有些不好意思,她之前因为分家的事和林有成吵过架,也曾不止一次和林有才因为林有成的事起过爭执。 现在看著手里的这一笔钱,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方梅再一看林有成一个人蹲下身子要背著林兆乐,又要抱著林兆欢,一个人带孩子,真的是十分幸苦,不禁对林有才说道:“有才,你送兆欢她们回去吧,这回去的路也不近。” “没事,大嫂,我一个人可以。” 说著,林有成已经將林兆欢在自己背上绑好,又抱起林兆乐,说道:“不用麻烦大哥。” 林有才倒是没有觉得麻烦,只是他看著林有成的背影,心里倒歇了几分想要帮林有成的心,他这个弟弟现在可以靠自己了。 林有才还准备说什么,林有成已经喊著林兆喜和林兆庆姐弟一起回家。 方梅看见林有才是真的不打算送林有成一家回去,不禁问道:“你怎么不送送他啊。” “他可以。” 听见林有才这句话,方梅不禁愣了一下,看了一眼桌上的菜,又看了一眼手上的钱,点头说道:“他是可以。” 林有才瞅了一眼方梅手里的那笔钱,说道:“他给有凤的那笔钱后面找个时间给有凤寄过去吧,至於我们的那笔给他存著吧。” 林有才没有打算用林有成的那笔钱,想著给林有成存著,毕竟林有成还有那六个孩子要养。 方梅欲言又止,想要说什么,看了一眼手里的这笔钱,说道:“你也別说我惦记用他的这笔钱,这也是他这个做弟弟的一番心意,不说之前的那笔医药费,弟妹走的丧葬费,这订牛奶的钱,兆平兆安他们两个可都没有尝过牛奶的味道。” “这不是兆乐没了妈,没有奶水喝,才订得牛奶,再说也一直都有在喝米汤。” 林有才一听方梅这话,想到自己那两个孩子,又想到了林有成刚才说得话,摆了摆手说道:“算了,伱说得对,那也是他的心意。” 方梅听见林有成的话心里鬆了一口气,又感嘆道:“你说有成他怎么能写那么多字啊,多少字来著?” 林有才回答道:“二十多万字啊!” 是啊,二十万多完字。 对於这个数字,方梅到现在都还是震惊的。 当然,最让她震惊的数字还是那一千八百的数字。 …… 林有才和方梅对於林有成写的稿子字数和稿费震惊,他们並不知道远在津城《小说月报》杂誌社將会比他们更震惊。 因为林有成给他们回信了。 在这样一个作家容易成为明星,作为发掘的编辑也与有荣焉的时代,编辑非常在意自己挖掘的作者,一直都会有保持联络。 要知道现在全国各大编辑部为了爭取到好作者,常常发生“抢稿”大战,这要是一个疏忽,可能就会被別的编辑捷足先登。 虽然说林有成还是新人,但是董照这边是十分在意这位林有成这位新人作者的,毕竟有哪位新人作者一开始就直接投长篇。 不对,好像《人民文学》的编辑朱伟就是一开始写了四十万的长篇小说然后投稿《人民文学》,被请来改稿,不过可惜后面那篇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还是没有发表,朱伟反倒成了编辑。 说起来,要不是因为林有成不在津城,只怕董照都会时不时去登门问林有成有没有什么新稿的想法。 “你说什么?” 林红霞听见董照的话,还有些错愕,怀疑自己听错了。 “他是街道办的环卫工人?” 街道办的环卫工人居然还会写文章? 这真的让林红霞都有些错愕。 好好的知识分子,文学作者怎么会干扫大街的活啊? 董照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他是街道办的环卫工人。” “没想到他居然会是扫大街的环卫工人?” “这谁能想到啊!” “是啊,万万没想到扫大街的居然也会写小说。” 一旁的主编马京海听见这句话,眉头一皱,意识到这话里面有贬低扫大街的环卫工人的意思,立即说道:“这说明不管什么职业的人都有一颗热爱文学的心。” 很显然,主编马京海这话一出,刚说扫大街居然也会写小说的那位编辑瞬间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说道:“是是是,主编说的对,这位林有成同志也有一颗热爱文学的心。” 其他编辑虽然没有说那样政治不正確的话,但是很显然一个个也都很震惊写出《山楂树之恋》的作者居然会是一名扫大街的环卫工人。 这真的让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 那位说错话的编辑想了一下,不禁问道:“马主编,你看是不是要给林有成同志那边的单位写一封表扬信啊,虽然说环卫工人的岗位也很重要,但是对於文学作者的培养和重视也不少啊。” 主编马京海听了这话,没有直接回答,似乎是认真在想这个问题。 林红霞並没有在意这些,而是问道:“老照,林有成他写的这部《山楂树之恋》是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董照摇了摇头,说道:“我有在信中问他,老三和静秋的故事是不是他有经歷过,或者真实发生过,信里他也回了,虽然他在家中排行老三,他不是老三。” 一旁有別的编辑插了一嘴,说道:“他当然不可能是老三,老三都得白血病死了。” “那故事他有说是真实的嘛?” 董照摇了摇头,说道:“他说这个故事也许发生过,也许没有。” “这算什么回答。” 林红霞有些不开心了,对於这样的回答,就是作者最爱玩的把戏,故意让读者去自己遐想,也就是瞎想。 “那能写这部小说,他年龄应该也不大吧。” 董照说道:“他结婚了,还有六个孩子,所以他来不了津城,因为还要照顾孩子。” 董照有在信中提过 “为什么,他老婆呢?” “他的老婆离世了。” “得白血病死了?” 这话是另外一个编辑冒出来问的。 董照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是难產不幸离世。” 听见董照这话,整个编辑部都一瞬间震惊和沉默了,扫大街的环卫工人,中年丧偶,还有六个娃…… 没想到这位新人作者林有成原来还有这样的故事。 主编马京海听见这话,也沉默了几秒,望著董照,说道:“老照,后面你把刊发的最新一期寄给他,这也算是他的处女作。” “放心,我知道。” (本章完) 第20章 【爱情来的那一天】 第20章 【爱情来的那一天】 德城。 “有成,听说你在杂誌上投稿了文章,什么时候发表啊” “有成,你写的什么文章?稿费有多少啊?” “有成,真没想到你居然还会写文章。” …… 因为一个个都知道林有成在杂誌社上写了文章,即便还没看见发表的那篇文章,但是一个个心里都对林有成这个以前不太看得入眼的人客气起来了。 没办法,那能在杂誌上写文章的,那绝对是很有文化的人。 虽然心里一个个都想不明白那个不怎样,一天到晚打牌,扫大街的林有成,怎么就会写文章,但面上一个个都对林有成开始笑脸以待。 “有成,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啊?” 就在林有成扫完大街回来的时候,碰见的邻里都会和林有成打个招呼。 林有成揉了揉自己的腰,点了点头,说道:“今天喜儿她们要上学,想著早点回来,而且兆美也要去上学前班。” “上什么学前班啊,这四周多少小孩不都没上,那学费得多少啊?” 林有成一听这话,就没好答话。 学前班其实算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一种学前教育形式,提供入学前启蒙教育。 不过很显然,也有人认为晚一年上学,也就晚一年交学费,对於上不上学前班並不在意。 林有成心里倒是希望四岁的林兆满也跟著去上学前班,一来也能让学校帮著照顾孩子,二来上过学前班和没上过学前班的孩子可能还是会不一样。 不过现在林兆满还太早,还是要等明年五岁。 现在林兆喜,林兆庆都上学,而林兆美要上学前班,三个孩子一学期的学费就要九元钱。 这样一笔费用搁以前绝对是会让林有成心疼,现在自然是不会了。 不过,这学费对有一些人家还是比较为难,尤其是家里有几个孩子的,那是一笔负担,可能就早早地就不让孩子上学了。 林兆美对上学前班很是兴奋,她早早地就收拾好自己的小背包。 “喜儿,怎么不穿新衣服啊?” 林有成看见林兆喜没有穿新衣服,不禁问了一句。 因为有了那笔稿费,林有成一家的日子也不必再像以前那样过得紧巴巴的,也特意给林兆喜姐弟都置办了两件新衣裳。 毕竟总不好再让林兆庆穿著姐姐林兆喜改过的女孩衣服去上学。 林兆喜听见林有成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想以后再穿。” “以后伱就长大,穿不了了。” 林有成明白林兆喜是捨不得穿新买的衣服,说道:“这穿不了,爸爸又要给你买新衣服,这不是浪费吗?” “那我就去穿新衣服。” 林兆喜一听这话,瞬间就不想著把新衣服留著,担心后面穿不了,赶紧去换新衣服。 其实林有成这话,倒也不是隨便说的,这小孩子长个也都是一眨眼的事。 当然,林有成也没有想著以后就经常给这些萝卜头换新衣服,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其实家里六个孩子,即便是再怎么省,该用得开销依旧少不了,只不过是现在林有成能够让孩子吃得更好一些,穿得也更好一些罢了。 因为林兆欢和林兆乐都太小,林有成自然不放心把他们俩放在家里,让林兆满一个小萝卜头照看。 林有成只能是自己背著林兆欢,抱著林兆乐,又牵著林兆满,送三姐弟去上学。 “喜儿,以后就要你带妹妹上学放学了。” “爸爸,你放心。” 林兆喜点了点头,她今年十岁,上四年级,现在的孩子大多都是7岁才上一年级,林兆庆则是二年级。 印象中,林兆喜的成绩倒还好,十分优异,至於林兆庆则是成绩不大好,但也不算最差,只能排在中游偏下。 “兆美,在学前班要听老师的话,放学以后不要到处乱跑,等著姐姐一起回家。” 林兆美小脸上满是笑容,咧嘴笑道:“爸爸,你放心,我不会乱跑,我会听老师的话。” 很显然,林兆美最初一开始就一直盼著上学,现在能够真正和姐姐哥哥一同去上学,现在还处於感到新鲜和兴奋的时期。 因为学校就在街道附近,自然也就不需要跑多远,林有成这边把孩子送到学校,交了学费,自然也就可以离开。 学校里面的一些人也都有听说林有成这位扫大街的名声,不过都是不大好的名声。 这也是流言八卦还没有传到学校这边来,毕竟才开学,学校里面的一些人还没听说林有成写稿的事。 年轻的女老师李爱红看著林有成一个人带著几个娃送上学,不禁有些意外,说道:“没想到他居然还亲自送孩子上学。” “他呀,你不知道啊,听说他老婆死了以后,整个人都变了,现在自己一边扫大街,一边带娃,更让人想不到的事,他还会写文章,还往杂誌上投稿。” “就他?” 李爱红压根就不相信这话,不信任地说道:“他会写什么文章?” “真的,听说还过稿了。” “怎么可能啊!” “你別开玩笑了。” …… “噫,林大哥,你也在这里?” 年轻精神的邮递员小伙姓郑,名字就叫郑勇,看见林有成居然也在学校这边,有些意外,快步跑了过来,说道:“林大哥,这有你的信件,《小说月报》寄过来的。” 现在邮递员已经不再喊林有成同志,而是直接喊林大哥。 郑勇很意外在这碰见林有成,自然想要第一时间就把信件交给林有成。 “我看好像是《小说月报》那边寄过来的样刊,很厚。” 这话自然吸引了李爱红和其他几位老师的注意,一个个眼中满是惊疑。 林有成接过郑勇递过来的包裹,一看郑勇那期待的眼神,自然也就当著郑勇的面拆开了看。 果然是《小说月报》寄过来的样刊,而且还是一刊双册! 看著那具有年代感的《小说月报》封面图案,林有成刚准备说什么,怀里的娃娃林兆乐却是哭了起来。 林有成就把手里的两本杂誌让郑勇拿著,他忙著去哄孩子。 郑勇有些兴奋和期待地翻开,一眼便看见了目录里面林有成那个名字。 《山楂树之恋》——林有成。 求追读啊!求收藏,求支持啊啊啊啊啊啊啊! (本章完) 第21章 【那不是爱情】 第21章 【那不是爱情】 “山楂树之恋?” 郑勇看著这个小说的名字有些意外,看这个名字像是写的爱情故事。 郑勇望了一眼林有成,看见林有成一边哄娃,背上还背著一个娃,就这样的带六个娃的父亲写居然写的是爱情小说,这真的让他很是意外。 不过在这个时候,郑勇自然不好直接看这个故事,但郑勇注意到了这里是两本《小说日报》,里面都有林有成的《山楂树之恋》分为上下。 难道说,《小说月报》这次特意出一刊双册,就是因为林有成的这篇《山楂树之恋》? 应该不至於。 郑勇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看见林有成在哄怀里的娃娃,背上又背著一个,还有一个四岁站在一旁昂著头,似乎也想要抱,不禁说道:“林大哥,要不要我帮你?” “不用了,谢谢小郑同志了。” 林有才好不容易才把林兆乐这个爱哭鬼哄好,接过郑勇手里的杂誌,说道:“我们就先回去了。” “满满,走,我们回家。” 林兆满一听林有成这话,小手抓住林有成的手,跟著林有成回家。 郑勇看著林有成离开的背影,不禁有些佩服林有成,这一个人带这几个孩子,真得是厉害。 不过,最让郑勇佩服的还是林有成能够在《小说月报》上发表小说,而且似乎还是很长的一篇小说。 “山楂树之恋?” 对於这篇小说,郑勇很好奇,想著等工作结束,就要去买来看。 究竟是不是如他所想是关於爱情啊? “同志,刚才那位他真的在杂誌上发表了文章?” 李爱红走上前来,还有些怀疑和不確定地问道:“真的是他写的吗?” 郑勇听见这话,转头瞧了一眼李爱红,点头说道:“是真的,他真的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 李爱红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不敢相信不靠谱的中年扫大街鰥夫居然还真的在杂誌上发表了一篇小说,而且还是长篇,这真的像是天方夜谭。 真的就是天方夜谭啊! 李爱红作为林兆喜的老师,自然有关注好学生林兆喜的家庭,知道林兆喜的父亲有多不靠谱,扫大街的工作丟给妻子,一群孩子也都丟给妻子,一天到晚就在外面打牌胡闹。 这样不靠谱的人前段时间让妻子一个人挺著大肚子去医院生產,后面女人难產死了。 这样的人怎么看都是混帐。 可是现在她居然从邮递员的口中亲口听说,又或者说亲眼见证了就是那个扫大街的混帐林有成,居然还在杂誌上发表了小说,而且还是长篇小说。 这真的可能嘛! 李爱红瞪大了眼睛,完全没想到事情真的是这样,她刚才可还十分肯定地说不可能,想要在《小说月报》这样的期刊杂誌上发表文章,真的很不容易。 她自己就试过写文章投稿,结果却是被退稿。 现在林有成这一个扫大街的居然也能写小说,还是长篇小说,这真的让李爱红无法想像。 “对了,林大哥他写的那部小说的名字叫做《山楂树之恋》。” “山楂树之恋?” 李爱红更加疑惑和意外,说道:“这像是写的爱情。” “是啊,好像就是关於那个。” …… 可以说,在同一天,不同的时刻,不同的地点,非常多的人都注意到了《小说月报》的双月刊,然后注意到了林有成在《小说月报》上发表的这篇长篇小说《山楂树之恋》。 两期《小说月报》,两期《山楂树之恋》。 这自然让读者更加好奇,然后一个接一个地开始走进静秋和老三的世界,走进那段特殊,还並不算特別的遥远的岁月。 …… 静秋看一个人的时候,总象是脑子里有一双眼睛,心里有另一双眼睛一样。脑子里的那双眼睛告诉她,这个人不符合无產阶级的审美观,因为他脸庞不是黑红的,而是白皙的;他的身材不是壮得“象座黑铁塔”,而是偏瘦的;他的眉毛倒是比较浓,但不象宣传画上那样,象两把剑,从眉心向两边朝上飞去。他的眉毛浓虽浓,但一点不剑拔弩张。一句话,他不符合无產阶级对“英俊”的定义。 …… 她心里那双眼睛却在尽情欣赏他的这些不革命的地方,只不过还没有形成鲜明的观点,只是一些潜藏在意识里的暗流。她只知道她的心好像悸动了一阵,人变得无比慌乱,突然很在乎自己的穿著打扮起来。 …… 故事是如此的真实,文笔是如此的细腻。 鲜活而真实的画面似乎就那样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一个个都看见了静秋和老三的初遇。 然后,就在那简单质朴的文字中,有人开始认识那个叫静秋的姑娘,也认识了那位叫老三的年轻人。 故事就那样开始,然后一个个都迫不及待地继续翻阅这个故事,心里有什么在隨之跳动。 因为他们似乎在那一字一句间,看见了那两个简单而又让人怦然心动的字。 …… 一路上,他都牵著她的手,说天太黑,怕她摔跤。两个人的手一直抓在一起,有点汗涔涔的。他问:“我——牵著你的手,你是不是——好怕?” “嗯。” “以前没人牵过伱的手?” “没有。”她好奇地问,“你牵过別人的手?” 他有好一会没回答,最后才说:“如果我牵过,你是不是就觉得我是坏人?” “那你肯定是牵过的——” “牵和牵是不一样的,有的时候,是因为——责任,有的时候,是因为——没別的办法,还有的时候——是因为——爱情——” …… 就像静秋一样,在那个特殊的年代,还从来没有听过別的人直截了当地说“爱情”这个词。 因为那时说到爱情,都是用別的词代替的。 但是这一刻,所有读者都清楚地看见了那两个字。 那两个字就像是在黑夜之中闪著动人耀眼的光芒一样,星星点点,带著致命的吸引力,那般惊心,那般动魄。 但他们並不会知道,那不是爱情,而是—— 一颗即將爆炸的催泪弹。 求支持!真切需要支持啊!求票,求追读,求收藏,求动力啊啊啊啊啊! (本章完) 第22章 【哭泣不止】 第22章 【哭泣不止】 林有成对於孩子上学,其实並没有觉得解放,毕竟家里还有三个更小的娃娃需要他照看。 尤其是林兆喜去上学,他身边也少了个帮手。 看著眼前这三个小萝卜头,林有成是打从心里佩服孩子他妈,因为原身一直都没有管过自己的孩子,一直都是孩子他妈操持著,日子也井井有条,他真的很佩服那个女人,居然能够在近乎丧偶式的生活下,將这些孩子一直都照顾得很好。 想到这里,林有成又不禁望向了那张照片,十分年轻,文文静静,梳著两根长长的辫子,带著笑容,笑起来很是好看。 林有成看著照片上的孩子他妈,摇了摇头,没有再多想,他现在只能是像孩子他妈尽力照顾好自己的几个孩子。 林有成的目光又望向桌上的那两本《小说月报》,这就是他了一个多月拼命写,拼命赶稿的成果,也是他为了照顾好几个孩子做的努力。 林有成拿起一本翻看起来,一直到现在他还没有仔细看上面发表的那个故事。 就在林有成刚准备翻看一下,摇篮里睡著的娃娃林兆乐醒了,然后开始一直哭个不停。 听见这哭声,林有成赶紧把杂誌放下,把林兆乐从摇篮里抱起来哄。 可是就在林有成哄怀里的林兆乐的时候,两岁的林兆欢走路不稳,也不知道是林兆满碰到她,还是自己的原因,一屁股直接摔在地上也开始哭了起来。 四岁的林兆满看著摔在地上哭个不停的林兆欢,眨巴著大眼睛,不知道怎么了。 林有成抱著林兆乐,又要去哄林兆欢,可是两个娃娃哭泣不止,就是没能停止哭泣。 八仙桌上的那本《小说月报》安静地躺在那,林有成现在自然也没有时间去看一下,他现在满脑子只想知道这几个娃娃究竟是怎么啦。 怎么一直哭个不停! 院子里有风慌张地闯入堂屋,翻阅著桌上《山楂树之恋》的故事,开始查找著答案。 …… 静秋带著满腔疑惑跑到传达室,一眼就看见一个象极老三的军人等在那里,见到她,那个军人走上前来,急匆匆地说:“静秋同志吧?我是陈树民,陈树新的弟弟,我哥哥现在情况很不好,想请你到医院去一趟——” 静秋一听,就觉得腿发软,颤声问:“他——怎么啦?” …… 看到这里,李爱红已经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她的心和静秋一样,都感到了巨大的不安。 李爱红没有想到,那个鰥夫林有成写的《山楂树之恋》会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让人拿起来就放不下的故事。 夜深人静,她没有停下来,继续看著后面的故事。 老三那样好的一个人,可千万不要真的出事啊。 可是人再大的希望也改变不了命运的註定,正如也改变不了故事已经註定的结局,又或者说作者已经写好的人物命运。 当李爱红红著眼睛,流著眼泪看到静秋一遍又一遍地对躺在病床上的老三喊著,我是静秋的时候,她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就那样疯狂地往外流,怎么也止不住。 老三他曾经说过,即使他一只脚踏进了坟墓,但是只要听到静秋的名字,他也会回头看看…… 现在,他弥留了几天,一直不愿意里去,仿佛心愿未了。直到听到静秋一遍遍的告诉他:我是静秋,我是静秋!才闭上了眼睛,两滴泪从眼角滚落下来。 李爱红的心痛得快要死了,她没有想到老三真的走了。 李爱红想到老三嘶哑著喉咙表白自己的爱情,想到每夜过河就为看静秋一眼,没船回去就在河边亭子里过夜,想到静秋赤脚去打零工结果被石灰水烧伤了脚,他颤抖著帮她挑脚板里腐烂的煤渣,心疼地哭道:“我知道我劝你不打工,你不会听;我给伱钱,你也不会要。但是如果你还有一点同情心——如果还——有一点——心疼我的话,就把这鞋穿上吧。” 李爱红知道老三是真的心疼静秋,看她受苦比自己受苦还难受,所以最后还会威胁静秋说如果再看到她不穿鞋赤脚打工的话就把自己的鞋也脱了,泡石灰水里直到自己的脚也烧烂为止。 这样动情的话绝对不是所谓的甜言蜜语,而是情之所至说出来的真心话。 想到那些,李爱红的心狠狠地再次揪痛,到哪里能找到一个这么心疼自己的男人吶。 那样一个男人得了白血病,也是告诉静秋要好好活著,要帮他好好活著,她会结婚,会做妈妈,会做奶奶,会有子子孙孙…… 即便临死的时候,那个男人把所有和静秋有关的东西交给了弟弟,並嘱咐说如果静秋过的幸福的话这些东西就不要给她,如果她爱情不顺利,或者婚姻不幸福,就把这些东西给她,让她知道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倾其身心爱过她,让她相信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 老三心里永远是先考虑静秋,看她开心他也跟著开心,看她受苦他就比她还苦,世上有几个男人能爱一个女人到如此程度呢? 可是就是那样一个寧肯死,也不愿对爱人出尔反尔的男人还是走了,留下了一句——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看到这样一句话,真的是撕心裂肺的痛,心臟像是被刀在割一般。 李爱红捂著自己的嘴,努力不让自己哭得太大声。 李爱红的心真得痛得很难受,难受到不行,眼泪也一直控制不住地往外流,那就像是一种本能一样,不停地流泪哭泣。 李爱红用了近五个小时的时间一字不漏的看完,脸上满是泪痕,帕子都被打湿了,她从未想过自己会因为一篇小说,哭到这个地步。 她真心得流著自己的泪水,一直不停。 为静秋,为老三,更为在那样特殊的时代背景下,两个人相爱但又不能堂堂正正的爱,压抑隱忍的苦楚而哭。 新书希望多多支持!求追读,求动力啊! (本章完) 23.第23章 【轰动】 第23章 【轰动】 在80年代,文学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中心,文学不仅走在文艺界与思想界的前面,而且走在整个时代的前面。 在这个时期,文学获得了主体性,它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正直的束缚,获得了相对自由发展的空间,各种文艺思潮此起彼伏,而且在这个时候,商业化的大潮还没有侵入这一领域。 再就是,文学期刊发行量的天文数字,一个地方性刊物可以发行几十万份,而《人民文学》《当代》、《收穫》等全国性的大型期刊都能达发行量的最高峰,不少刊物的编辑都会带著无限的留恋回忆起当时80年代的辉煌。 现在不需要回忆,因为林有成就身处这个文学的时代。 即便《小说月报》的发行量比不上《收穫》,《当代》这样的期刊,但毫无疑问发行量也是相当大的。 尤其是这一次《小说月报》还难得的同时发行双册刊,这真的就让很多文学爱好者十分意外,一个个都翻看这最新的两期《小说月报》。 因为这个原因,全国自然在一夜之间有非常多的人看了林有成写的这篇爱情小说《山楂树之恋》。 真的就是一颗炸弹投下,杀伤力巨大。 杀伤无数! 一个个读罢,流著泪,仍然在脑海中横亘著老三的那句话: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 年轻的邮递员郑勇便是这其中之一。 郑勇对於林有成写的这篇《山楂树之恋》自然十分好奇,究竟是怎么样的故事,凭什么能够在《小说月报》上发表。 然后,让郑勇他没有想到的是林有成写的这篇《山楂树之恋》居然会是如此纯净美好,真挚而动人的爱情。 “林大哥,伱这篇小说《山楂树之恋》故事是真实的嘛?” 郑勇一大早送信的时候,就跑来和林有成这位作者诉说心中的感受,因为他胸口有太多的话要说。 “我都看哭了。” 看见郑勇有些红肿的眼睛,似乎真的有痛哭过,林有成正在给林兆乐洗尿布,抬头说道:“故事也许是有发生过。” 也许有? 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是林大哥你听说过的故事吗?你之前也有上山下乡,是你那个时候听说的?” 对於郑勇的这个问题,林有成笑著摇了摇头,並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郑勇看见林有成如此,他是真的非常好奇究竟这个故事是不是真实发生的,因为故事写得实在是太真实了。 当然,最让他为之触动的还是老三那个人。 郑勇想要说什么,可是又觉得再多的文字、再优美的辞藻在面对老三灵魂的时候都会显得无力和苍白。 隔了一夜,他对於林有成写的这篇小说《山楂树之恋》竟然还是无法作出评价。 那种震撼,不是他的一两句话能够说得清的,那种震撼,在他看来,这个故事太过真实,也许就是来源於这是一个真实地发生在七十年代的故事。 郑勇望著林有成,说道:“林大哥,我真的有被你写的这篇小说感动哭,感谢你写的老三这样的一个人,让我们透过纸页,还能为这样的爱情动容流泪。” “老三他真的太伟大了。” “感谢老三的存在,让我们可以学会相信,相信美好的事物,比如爱情,比如另一个纯净真挚的生命。” “林大哥,我必须要和你说,我已经很久没有流泪了。但是你写的这篇《山楂树之恋》却让我的泪如倾盆之雨。我其实不喜欢悲剧,不喜欢那种心碎的无以为加的感觉,可是看到你这篇《山楂树之恋》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了。” “了一晚上的时间看这篇小说,其实从中间部分开始,我的眼泪就没有停止过。我不承认我是脆弱的,但我確確实实是易受感动的。为那不熟悉的年代里生死相依的爱情,我的心,从开始的那一刻就没有停止颤动过。” “此刻,我只想为老三吶喊——爱情啊!!” 林有成洗著尿布,听著郑勇的话,他能感受到郑勇的激动和兴奋,那泛红的眼睛带著感动的光芒,同样也带著对文学的热爱和对老三的敬意。 对此,林有成此刻的內心是一片平静。 他不晓得么得是麻子爱情,他只想知道么得时候有纸尿裤卖,这样他就不用再洗他娃娃的尿布了。 很显然,人类的悲欢並不相通—— 林有成只觉得洗尿布很痛苦。 但此刻悲欢也有相通的,不仅仅是郑勇,可以说看过这个《山楂树之恋》的所有读者都这一颗催泪弹狠狠炸伤。 一个个被炸得热泪盈眶,满脸泪痕。 不说整个文坛为之一震,也绝对是全国无数读者都被这个故事给震惊得泪流满面。 在这样一个故事还不俗套的年代,此刻林有成写下的这个《山楂树之恋》真的就是如同一道惊雷,直击所有读者心臟,让他们浑身都隨之颤抖。 全国各地不同的文学爱好者,不同的读者都知道了林有成写的这个《山楂树之恋》的故事,一个个都开始为之疯狂。 “你一定要看《小说月报》最新那两期的《山楂树之恋》,太感人了,我哭得不行,你一定会被那个故事感动的。” “我看了,哭个不停,我现在很想知道这部《山楂树之恋》究竟是不是真实故事。” …… “老林,你看那个《山楂树之恋》的小说吗?” “什么小说?” “《小说月报》上最新发表的一篇小说,特別精彩,看完以后,我真正见识到了最伟大,最纯真的爱情!” “有这么夸张吗?” “是真的,你一定要看,实在是太精彩了。” …… 就像这样的对话在全国各地开始出现,同时產生不可估量的轰动,话题中討论的都是关於林有成的那篇《山楂树之恋》,一个个都想去看这个火热的故事。 “同志,最新一期的《小说月报》还有吗?” 就这样,一股山楂树的文学爱情风暴正疯狂袭来。 求追读!求支持啊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