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动手
作品:《我在印度当老爷》 第301章 动手
萨蒂什个子不高,留着胡茬,穿格子衬衫、牛仔裤,手上戴着护符和戒指,约摸二十五六岁,身量结实,面貌英俊,双目炯炯有神。
他习惯性的动作是亲吻手指上的护符,每次执行任务前,他都要对着护符祷告。
所有黑帮成员都是敬神的,他们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在犯罪,因此把性命交到神的手上。
对他们来说,神才是最终极的“大哥”。
萨蒂什原本是拉詹的人,小拉詹派人送来两把手枪,一把给了萨蒂什,一把给了他的锡克教朋友。
起初他们只是拿着枪把玩,或用枪威胁别人。
一天,萨蒂什的女友带他到庙里,在他的右手腕上系了辟邪的红绳,边系边对他说:“诸恶莫作。”
第二天,小拉詹便命他们除掉一个参与了爆炸案的牧民。目标人物三十出头,已不再替黑帮做事,如今潜心向善,定期到清争寺礼拜。
萨蒂什去杀他时,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愤怒,还有惊惧。
萨蒂什举起右手,他看到手腕上的红绳,想起了女友嘱咐他的话,
于是改用左手开枪,但他用不惯左手,子弹打偏了,击中了他的小腿,他转身就跑。
萨蒂什对他有那么一丝同情,他只是爆炸案里的小角色。如若真要对他做什么的话,保管他跪地求饶,可萨蒂什犹豫了。
那个牧民一路跑进自己家,萨蒂什怕打中他的孩子,所以收了手。
可枪声到底唤醒了萨蒂什内心的某种东西,他边走边对空鸣枪,民众纷纷从他身边逃跑。
任务失败了,从上头来的指令也催得更紧了:必须枪决参与了爆炸案的牧民。
包括萨蒂什在内的四人,只得展开第二次刺杀行动。
他们等在人流密集的公交站点,手持精密武器,分别是九毫米口径的格洛克、毛瑟枪、点三八口径的左轮和半自动手枪。
四人在地图上设好座标,其中一人守在目标人物身旁,其余人盯住撤退路线。
他们把武器藏在塑料购物袋内,各就各位后给在目标人物边上的同伴信号。
同伴一枪爆了那人的头,萨蒂什他们又补开了好几枪,确保他毙命,然后逃离了现场。
有人被流弹误伤,萨蒂什在原地站了几秒钟,见到处都是鲜血,那人的脑袋炸开了,他的血液还在沸腾,像煤气上烧开了的水。
自那之后,萨蒂什就开启了自己的杀手生涯。
他变得冷血,面对再血腥的场面也无动于衷。萨蒂什认为,这和他儿时的经历有关。
在七岁那年,刚上小学的他眼看着母亲被活活烧死,结果第二天照样吃巧克力。
他的父亲,某税务局高官声称妻子是自焚而死的,警方则认为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他因此被停了职,收了监,服无期徒刑。多年后,不断上诉的他终于被高等法院宣判无罪,当庭获释。
无人看管的萨蒂什在安泰里念英语学校,他成绩不错,排名总在班级前十。
但家里发生的那些糟心事,让他开始结交学校里的小混混,并且不断闯祸。
他曾对着黑板尿尿,遭到校方停课的处罚。家人劝他,但没用。
萨蒂什开始交女朋友,却缺钱。为此,他和他的混混朋友做扒手、偷车甚至干脆明抢。
有时行窃并不顺利,他们会反过来挨揍。如果他们有枪,情况就不同了,萨蒂什这样想着。
后来他真的在一个北方邦朋友那里搞到了一把手枪,萨蒂什没事就照镜子,得意地别着枪四处晃。
时间长了,他越来越渴望开一枪试试。
萨蒂什回顾往昔,或许不记得结交了什么样的人,但一定记得用过什么样的枪。
在他成年生活的不同阶段,他像别的男人难以忘怀交往过的女人一样,能历数在腰间别过的每一把枪。
爆炸案期间他正做军火生意,因为这件事他被警察逮捕了。
在牢房里警察当着他的面毒打并电击他的同伙,萨蒂什害怕于是拼命默念一位牧民朋友教给他的咒语。
结果最后他真的被无罪释放,自那以后他的信仰开始倾向安拉。
出狱后他在家人的劝说下回到马邦的乡下,他爷爷住在一栋老宅里。
爷爷是个很严厉的人,他让萨蒂什干农活。萨蒂什扛着犁地的工具,每日辛勤耕耘,却连饭都吃不饱。
他终于病倒了,爷爷不肯买药给他吃。哥哥又给他写信,说出门在外生了重病,暂住在一间小旅馆,想立即见他一面。
萨蒂什向堂兄借路费和医药费,却遭到了拒绝。
那种感觉真是五味杂陈啊。
他替黑道卖命时从不用为钱发愁,清清白白做人了,却只配穷得叮当响。
于是他果断跑回了孟买。
萨蒂什在孟买的空运公司找到一份差事,公司靠走私盈利可观。
拿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时,萨蒂什给父亲买了一块手表,他至今都记得父亲高兴的样子。
后来萨蒂什和上司闹翻了,跳槽到堂兄的物流公司干活。
他必须在火车开进孟买的入市税站前把货物扔到窗外,然后跳出还在行驶中的火车,抱着偷运进来的商品,从税务员的眼皮子底下溜进孟买。
有一天他犯了一个错,他请邻座的乘客把包裹推出窗外,结果装着进口纱丽和机器零部件的包裹掉进了火车底下被碾坏了。
萨蒂什非但拿不到提成,还要赔钱,和堂兄不欢而散的他再度辞了职。
再后来,一个老朋友联系上了萨蒂什。此人刚出狱不久,在狱中结识了不少黑帮分子。
萨蒂什在他的鼓动下加入了小拉詹的麾下,那时候小拉詹已经和达乌德闹翻。
他开始自己的第一次谋杀,他并不害怕,子弹的声音会驱除恐惧。
第一发子弹冲出枪膛以后,他的头脑一片清明,好戏这就开始了。
萨蒂什在小拉詹帮那会儿“成绩斐然”:他犯下了两次谋杀、五次谋杀未遂,以及一系列协助杀人案。
两个月前,他转而为达乌德帮效力,在短短几周内已执行了十三次任务。
凭借着超高的杀人效率,他一跃成为达乌德帮头号杀手。
而萨蒂什投向达乌德帮的原因很简单,除了那句咒语的原因,他们的酬劳更高,用的武器也更好。
杀手一般有两个爱好:女人和枪。
子弹飞出去的瞬间会有快感,看到目标人物倒下,这种快感会变得更加强烈。
他享受这种快感,在接到上头去南孟买抢地盘的任务后,他冲的比谁都快。
什么哈德汗的赫赫威名,他根本不在意,一颗子弹的事。
说到枪,刚洗完澡的萨蒂什微微有些兴奋。
晚上他将要去西边码头收一批货,从国外进口的伯莱塔手枪,非常精致。
萨蒂什喜欢听手枪发出的声音,那枪声里有种独特的东西。
ak-47或其他精密武器发出的声音没有这种特质,就好像大牌歌星们有不同的音色。
萨蒂什独爱手枪,而不喜欢全自动步枪。
洗完澡,他叫上几个搭档,坐着三轮突突车去西边码头。
三轮车的后座能容纳八人相对而坐,前座能容纳三到四人,端看车夫的意愿了。
交通略显拥堵,但萨蒂什命车夫加快速度。
车也好,人也好,牛也好,在萨蒂什眼里统统是障碍,他不停的对车夫说:“别怕,超过去,把他挤开。”
他从不懂什么叫退缩,骨子里就透着一股莽劲。
傍晚时分,萨蒂什带人敲了敲码头边一处仓库的木门。
吱呀,门打开,里面露出卡尔马的身影。
“大哥!”萨蒂什恭敬的行礼。
卡尔马是达乌德帮的财政大臣,杀手的薪水、活动经费、武器装备,都从他这里走账。
“进来吧,不要这么招摇过市,警察正在通缉你。”
“大哥,他们只是想从你这捞点钱罢了。”萨蒂什不以为意。
“货在箱子里,你点点。”
“好!”萨蒂什带人进屋。
仓库的木门关上,夕阳的余晖渐渐沉入海里,码头被阴影笼罩。
远处有人影晃动,他们小心翼翼的靠近,把身体藏在廊檐下。
为首之人正是强尼,新联合会已经盯梢萨蒂什许久,今天终于等到他离开马尔普丹的机会。
他是联合会名单中的必杀之人,帮派内数名好手都折损在他的枪口下。
强尼亲自带队,他本就是哈德汗手下头号打手,擅长搏斗。
桑杰小心翼翼扫视仓库周围,接着朝强尼示意,在脖子上一抹。
他眼里满是欲望,杀人的欲望。
强尼心里轻叹,今天的这场行动,也是在桑杰极力坚持下组织的。
自从哈德汗死亡后,联合会内部就变得不那么稳固,哪怕他已经清除异己。
楚哈领导的瓦利德拉拉帮,靠白芬和录像带发财,给联合会的头目带来很大刺激。
强尼清楚,哈德汗留下的规矩不会维持太久。
楚哈他们的模式,就是所有黑帮未来也要走的路,这是大势所趋。
毒药、女人、录像带,里面有太多的利润。
而如果钱堆的够高,就会成为类似政党的东西:它所带来的利和弊一样多。
它使太多的权力集中于太少人之手,而人与钱的距离越接近就越龌龊。
如果强尼不同意桑杰的做法,还会有其他人替他做出决定。
命运总是给人两条路,一个是该走的路,一个是实际走的路。
他本想等一等,等罗恩、等新上任的警监采取行动。
但.
在桑杰蠢蠢欲动的眼神下,强尼最终点头。
他们身后的几人从腰上拿下手枪,还有的握紧匕首,蹑手蹑脚的靠近仓库。
屋子的两角各有一个放风的人,借助巷道的阴影,联合会的人绕后,轻松就解决掉他们。
强尼打了几个手势,众人轻轻左右摆头,表示同意,接着就开始行动。
(本章完)